“你現在明白了放大感情對不對?”


    白妙妙點頭,“明白了一些。”


    牧修遠回到最開始的問題,“現在你要放大你對一個人的喜歡,你知道怎麽演了嗎?”


    “……”白妙妙看了看牧修遠,突然雙眼水盈盈的,輕輕地,欲語還休地,望向他,“遠哥……我喜歡你。”


    牧修遠心下一顫。


    “我喜歡你的歌,我喜歡你寫的每一首歌。”白妙妙微微笑著,眼睛裏寫滿了真誠,粉白的臉頰透出幾分紅。


    她不自覺握住兩隻手的大拇指來回摩擦,小動作透露了幾分緊張。


    “但是我,我不敢喜歡你。”


    “你那麽好,那麽厲害,值得更好的女孩。”


    女孩低下頭去,帶著失落,“我不配……”


    “你……”你當然配。


    白妙妙又抬起頭來,“我演得好不好呀!”


    “這個橋段是我現編的!”她很是驕傲,“感覺下次考試可以試試!遠哥太厲害了,我完全懂怎麽放大了!!”


    牧修遠深深吸了一口氣,才笑道,“那就好,你很聰明。”


    “《嫌疑》的試鏡要和我對戲試試嗎?”


    白妙妙用力點頭,“不過我想先搞明白那個角色,為什麽會那麽喜歡反派呢?我不理解她為什麽會喜歡一個不喜歡自己的人。”


    牧修遠又喝了一口冷茶,醞釀一番,才說,“每個人的戀愛觀是不一樣的,像我追求心靈上的契合,但是有一些人會更在乎家境的相對,你也可以想想,你的戀愛觀應該是更在乎什麽。”


    白妙妙便歪歪頭,“妙妙覺得自己要再學習更多才能明白自己更在乎什麽。”


    她覺得自己還並沒有搞明白感情,所以對自己到底更在乎什麽也還需要去學習去找尋。


    牧修遠對這個答案並不意外,他點點頭,繼續說。


    “有一些人,他們的喜歡是很特別的,不追求兩個人心靈的相知,也不追求生活上的契合,他們喜歡的就是那種不喜歡自己的人。”


    “不喜歡自己?”白妙妙有點驚訝。


    “就像《嫌疑》裏麵這個角色,她剛開始喜歡反派,到後麵不喜歡反派,造成這個變化的是什麽?你看出來了嗎?”


    這本書確實很火,牧修遠也看過,白妙妙為了這個劇本也先去研讀了一遍,所以牧修遠的問題她能答上來。


    “剛開始反派很厲害,犯案不留痕跡,警察他們找了很久才找到一點點線索,後來警察掌握的證據越來越多,反派就變得很焦躁,會打罵那個女孩。”


    牧修遠抬手,從書架上找到《嫌疑》的原本,翻開來,“這個反派打罵女孩其實是一直在做的。”


    “隻是前期反派沒有被抓的時候,作者故意寫得很隱晦。”


    “你看這裏。”他翻開書,找到某一個章節。


    “女孩戴著墨鏡與口罩,說話的聲音低悶,隻有害怕被看到臉的大明星才會如此。”


    白妙妙跟著讀了一遍,沒覺得有什麽問題,但一回頭,電光火石間,“她用墨鏡和口罩遮住自己臉上的傷?!”


    牧修遠笑著點點頭,“其實這個女孩的心理沒有大部分人理解的那麽簡單,她不是被反派控製住了,你能看出來嗎?”


    牧修遠把這本書遞給白妙妙,她連忙接過,抱在懷裏。


    “這世上有一種人,她的戀愛觀是供神,她不需要你愛她或者照顧她,隻要你在她的眼中像是神明一樣,可觸而不可及,遊戲人間,你越是高傲不食人間氣,遊刃有餘,她就越是喜歡。”


    “就算你與世界是格格不入的,但是她喜歡的正是你這樣的格格不入。”


    “所以前期反派對犯案對查探遊刃有餘的時候,女孩對他就是一種瘋狂的愛,迷戀,到了後期,反派漸露疲態,被查得焦頭爛額的時候,女孩就發現,噢你也不過如此嘛,原來就是個普通人。”


    “當然,這是我個人的理解。”


    牧修遠說得很謙虛,但嘴角驕傲的笑容似乎並非如此。


    白妙妙聽得連連點頭,對牧修遠投過去一個敬仰的眼神,“我今晚把書再看一遍,我們明天試試對戲!”


    她現在終於感覺到這個戲的難度,但同時也覺得興奮,她很想把這件事做好。


    小姑娘眉眼裏的幹勁滿溢到牧修遠都能看出來,他笑著點點頭。


    今晚的秉燭夜談便到此結束了。


    《嫌疑》是劇名,小說名要更長一些,叫《她與他的故事》,乍一看根本看不出來這是一本偵探文,正派方以女性警察為主導,男警察搭副手,後兩人發展戀情,而反派方是男性犯案,陪同他的女性便是這位情人。


    這位情人名為何婭,但書中一直管她叫女孩,直到最後何婭殺了反派,她被抓後,才在審判席上報出她的名字。


    白妙妙用一晚上重新梳理她的心路曆程。


    到這時候,白妙妙才發現,書名的“她與他”實在是指代了太多,正派方的她與他,反派方的她與他,正派與反派對接的也是她與他。


    其實所有人都不是單獨存在的,作者將他們寫出來都是有故事可寫的。


    聽林莎姐說,這個反派的情人在書籍發售後很長一段時間都是書迷們詬病的角色,他們還發生過罵架,說這個角色在最後殺掉反派實在是敗筆。


    有人討厭自然是有人喜歡的,喜歡的那一方始終堅持何婭的存在是有必要的,但是音量沒有討厭方大,直到最後作者出來說明,自己最喜歡的角色就是何婭,罵架才停息下來。


    林莎本身也是站喜歡那一方的,她覺得何婭敢愛敢恨,在最後殺掉反派的行動也是十足的酷帥。


    雖然林莎與牧修遠的理解並不一樣,但是白妙妙覺得,她自己的理解也並不和兩人完全一致。


    她覺得何婭應該是有成長環境的影響,所以她才會喜歡反派這個比自己大了十幾歲的男人,如果何婭遇到的男人並不是反派這個殺人魔,也許何婭的性格就不會慢慢變成書中那般。


    說到底就是她認為何婭不是直接固定下來的性格,哪怕在書裏麵也是在慢慢變化的,所以作者一開始會幫她遮遮掩掩,因為何婭自己在一開始是想要遮掩這種生活的窘境的,隻是到了中期後期,何婭的性格受反派的影響,變得越來越極端,也漸漸放棄了自己,所以才沒了掩飾的必要,作者不去加以掩飾,是因為何婭自己放棄了掩飾。


    她合上書,打了一個哈欠,腦子裏裝滿了何婭的愛恨情仇。


    “今晚不會夢見她吧……”她喃喃自語,閉上眼睛安然入夢。


    沒有如白妙妙睡前想象的那般,何婭並沒有出現在白妙妙的夢境裏。


    她酣睡一場,迎著朝陽醒來。


    聞到一股淡淡的焦糊味,她很熟悉,貓生的前幾年,師父還不是很熟練烤肉的時候,一塊肉往往帶著這樣的氣味,伴隨著麵積十分巨大的黑色硬塊。


    師父說,那叫糊了,糊了的部分不能吃,但是沒糊的部分還是可以的。


    白妙妙偷偷嚐過,糊掉的部分硬硬的,苦苦的,嚼不動也不好吃,而且噶嗓子。


    她急忙忙下了床,循著味道找到廚房。


    料理台上一片狼藉,亂丟的鍋碗瓢盆,每一個都髒兮兮的,但仔細看看,又好像每一個碗隻是短暫地裝過一次食材。


    不小心灑在地上的水漬,油漬,滴落的醬油耗油,還有一些不知名棕色粉末。


    當然,最嚴重的是那一口已經燒滾了之後溢出來的粥鍋,視覺衝擊足夠大,令白妙妙分外難受。


    那可都是,食物,在田地裏辛辛苦苦長出來的,在山林裏奔跑的,在天上飛翔的,在海裏遨遊的,它們付出了生命讓人們填飽肚子,怎麽可以被這樣浪費?


    廚房裏仍在持續散發著焦糊味,而造成這一切的始作俑者似乎並不在,徒留一室兵荒馬亂。


    白妙妙決定拯救那一鍋可憐的粥。


    她用她從沒做過飯的小腦瓜想了又想,最後決定先把粥鍋端到一邊去,不要繼續待在火上。


    成功拯救了鍋子的白妙妙又回到灶邊,那還在燃燒的火爐就像一個橙藍色的怪物。


    她咬咬唇,強忍著對火焰的害怕,試著接近。


    一隻白白淨淨的手向著火焰而去。


    “妙妙!”


    牧修遠的聲音突然響起,嚇了白妙妙一跳。


    “別把手放在火上麵!!”


    白妙妙連忙收回了自己的手。


    牧修遠幾步衝過來,輕輕扭動開關,就關掉了火。


    原來是這樣子關火的,白妙妙站在一邊,一副學到了的樣子。


    牧修遠轉頭看到她這模樣,立馬就沒了脾氣,隻能轉而檢查白妙妙的手。


    “沒有被燙到吧?”


    白妙妙搖搖頭,伸出來的手指白白嫩嫩,毫無傷痕。


    牧修遠這才鬆了一口氣。


    “你怎麽能做那麽危險的事呢?”他一邊拉著白妙妙往外走,一邊小聲念叨。


    “……”白妙妙覺得自己也很冤,“我沒煮過飯,不會用那個東西,不會關火。”


    這下輪到牧修遠說不出話來,但轉念一想,白妙妙打小生活在山上,不知道這些也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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