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曼達聽了我的話。
是深以為然地點頭。
“歡喜,你說得對,對啊,我現在要是真的對那些人客氣了,他們不但不會領情,還真的會以為是我阿曼達怕了他們的閑話呢!我就聽你的,老娘我就不改了!打死了也不改!女魔頭?好啊,我就當女魔頭了!愛誰誰!管他們呢!”
我來酒吧的時候。
阿曼達隻是有些微醺。
但現在,則是已經真的醉了。
人喝醉了,有的哭,有的笑。
有的吵,有的鬧。
有的睡覺。
有的出去撩騷。
而阿曼達則是拉著我的手。
和我絮絮叨叨。
講述她的身世。
這些事應該是憋在她心裏麵很久了。
可能已經無數次的自言自語了。
所以雖然現在醉了。
語調有些飄忽。
但我還是聽懂了。
……
阿曼達,也就是王彩霞。
是被養母領養的。
與很多被領養的孩子不同,阿曼達從很小就知道自己的身世。
因為她當初在福利院被養母領養的時候,已經五歲了。
已經有意識了。
而阿曼達是怎麽去的福利院。
甚至她的親生父母是哪裏人。
叫什麽。
其實阿曼達也是知道的。
還見過。
阿曼達出生的時候,正是計生政策最嚴厲的時候。
那時候超生的代價可是很嚴厲的。
在這一點上,阿曼達與金蘭還是有些相似的。
金蘭的父母本是城裏人。
為了偷著生男孩,這才躲到了鄉下。
還不許自己的女兒喊他們爸媽。
而是以侄女相稱。
因為金蘭的父母在城裏都有正式的工作。
一旦超生,那是要開除公職的。
而阿曼達的父母,則是來自於農村。
農村對於超生的懲罰,比城裏還要嚴格。
城裏頂多是讓你沒了工作。
而在農村,誰家要是多生了孩子。
那可是全村人蜂擁而至。
要拆房子,要搬東西的。
那真是超生了一個,就基本上可以宣告家徒四壁了。
但農村人往往比城市裏更加的重男輕女。
更願意有男丁來傳宗接代。
所以為了多生,為了逃避,很多農村人都會離開家鄉,背井離鄉。
天南海北的流竄。
就為了能讓婆娘順利生下孩子。
這才有了曾經黃宏與宋丹丹那個經典的小品,《超生遊擊隊》。
阿曼達的父母就是這樣的一對農村來的夫妻。
為了生男孩,躲在了城裏的一家小旅館裏麵。
藏頭露尾。
小旅館的老板很清楚他們的來曆,但看在錢的份上。
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幾個月後,阿曼達出生了。
因為是個女孩。
所以那對狠心的父母,直接把阿曼達扔在了旅館的小廚房。
店錢都不交,連夜跑了。
氣得小旅館老板跳著腳罵娘。
說以後再也不接待這些村裏來的無賴。
阿曼達被人撿到,先是交到了巡捕房,後來又被送到了福利院。
期間,巡捕根據旅館老板的描述,阿曼達父母的口音,其實已經基本上確定了阿曼達的父母是哪個鄉鎮的。
其實隻要仔細去尋找。
還是不難找到阿曼達父母的。
但巡捕沒有去找。
不是巡捕不盡職。
在敷衍。
而是因為在那個年代。
首先是巡捕的人數嚴重不足。
很多小案件發生了,比如丟了東西,都沒有足夠的人手去偵破。
隻要大案要案才會引起重視。
就更不要說這種大規模的人口普查了。
那年代沒有網絡,隻能靠人力一家一家的找。
費時費力。
吃力不討好。
其次,巡捕以往不是沒遇到過類似的事情。
那對夫妻當初選擇了拋棄孩子。
那就沒有再把孩子認回來的打算。
你就是找到了他們。
批評教育一頓。
逼著他們把孩子認了。
可能轉過幾天,還是會把孩子給拋棄。
這次是孩子幸運,扔在了城裏,被人撿到了。
還有命在。
下次那對夫妻再扔,那可就是荒郊野外。
甚至是扔到河裏、井裏了。
所以說巡捕真要是費了千辛萬苦,把孩子送回到親生父母的手裏。
你說是幫她一家團聚了。
還是害了她呢?
索性,就直接送到了福利院。
說到這裏,阿曼達拉著我的手。
“歡……歡喜,後……後來我有錢了,我還專門找了私家偵探,去找……找了我的親生父母……我不……不是想認回他們……我就是想知道,他……他們到底是什麽樣的人,長什麽樣子,現在……現在過得怎……怎麽樣?他們有……有沒有後……後悔……拋棄了……了我?”
阿曼達繼續說。
說她是怎麽見到的親生父母。
……
有錢能使鬼推磨。
還真被私家偵探找到了當初拋棄自己的親生父母。
他們現在也不住在村裏了。
而是住在了城郊。
開了一家沒有招牌的,很是簡陋的米線店。
阿曼達還特意去了那家米線店看了他們一次。
因此阿曼達知道他們現在過得很不好。
沒有自己的房子,隻能住在城郊的出租屋裏麵。
這個米線店的門臉,每天早出晚歸,起早貪黑,也僅僅隻能混一個溫飽。
當然最重要的是,他們有一個不省心的兒子。
在他們拋棄了阿曼達後,親生父母果然生了一個兒子。
那自然是愛如珍寶。
於是就驕縱出來了一個敗家子。
阿曼達的那個弟弟,從初中開始,就沉迷於遊戲廳、網吧、台球室。
初中畢業了,沒考上高中,也沒考上技校。
說是在城裏的一個飯店裏麵跟人家學廚師。
也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
要不是飯店的老板是他們家的遠方親戚。
拉不下臉。
早就讓他滾蛋了。
也正是因為這個弟弟要學廚師,所以阿曼達的親生父母才跑到了城郊這裏租房子,賣米線。
還是為了離兒子近一點。
好能照顧。
後來這弟弟天天出去鬼混,手裏麵沒錢了。
就和在網吧認識的幾個狐朋狗友一起,開始埋伏在中小學的放學必經之路上。
幹著搶劫學生財物的勾當。
每個學生搶劫的數目都不大。
都是幾塊錢,十幾塊錢,頂多就是100多塊錢這樣子。
但因為學生人多啊。
每天都能搶好幾百呢。
足夠這弟弟這一夥人吃喝玩樂了。
因為他年紀最大,所以下麵的人都管他叫老大。
他手下,很多都是還在讀書的高中生、初中生,也就技校生。
那些年,正是《古惑仔》電影大行其道的時候。
這弟弟覺得自己特別威風。
還去紋身了。
這一夥人搶錢,被人告狀管了幾次。
有學校的保安。
也有治安巡捕。
但因為金額還不夠判刑的程度。
很多被搶的學生不敢出來作證。
所以都是批評教育一番。
頂多就是關上幾天。
然後就放出來了。
被放出來的弟弟不但沒有收到教訓,還覺得蹲過號子證明了自己有了“光彩”的履曆。
那也是“幾進宮”的狠人了。
都是可以吹牛的資本。
都是當老大必須要經曆的事情。
簡直就是軍功章。
治安巡捕都拿他沒辦法。
那以後還在乎誰?
加上阿曼達的親生父母又舍不得打罵。
總覺得這是小孩子淘氣,以後大了就好了。
於是弟弟就越來越無法無天。
後來,他們覺得這樣小打小鬧沒有意思。
他們想多弄點錢。
然後一人買一輛拉風的摩托車。
那樣就更可以在大街小巷自由呼嘯,招搖過市了。
那才叫牛逼!
於是就把主意打到了一個家裏麵開建材行的高中學生身上。
高中生的爸爸是城裏麵很有名的老板。
他們搶劫了這學生幾次。
雖然搶了幾千塊錢。
但還覺得不過癮。
又逼著學生從家裏麵帶錢孝敬他們。
學生表示,家裏麵給的零用錢就這麽多。
再多真的是沒有了。
這幾個劫道的湊在一起商量了一下。
覺得平時在錄像廳裏麵看了不少的犯罪電影。
裏麵不是有很多綁票的情節麽?
把人質綁了,勒索錢財。
能發大財。
還很刺激。
好玩。
過癮。
所以我們就把這學生給綁架了吧?
威脅學生的父母,不給錢就撕票!
當然,他們商量的時候,並沒有覺得這是真的在犯罪。
也不會真的去撕票。
他們把這當成了電影。
或者是玩遊戲。
在遊戲裏麵打打殺殺都沒事。
隨時可以重來。
他們沒有意識到,現實裏沒法重來。
於是在放學的路上,把那個學生抓了。
然後寫了一封勒索信,偷摸地送到了那學生父親所在的建材行。
上麵歪歪扭扭的寫著:“你兒子在我們手裏,想要他活命,就準備5萬塊錢!今晚12點,扔到中學北邊圍牆後麵的豁子那裏!不給錢的話,就殺了你兒子!”
建材行老板是見過世麵的人。
看到勒索信,二話不說,就直接報案了。
因為他從紙條上的信息一看,就知道這是本地人幹的。
很簡單。
過路的綁匪是絕對不會知道中學北牆後麵有一個豁子的。
什麽是豁子?
就是一個破洞。
調皮的學生想曠課。
學校大門口出不去,都是從這個豁子爬進爬出的。
要說不是學校出來的學生。
誰知道的這麽清楚?
況且這建材城老板之前就聽兒子說過,他們學校有一群高年級的學生。
經常劫道。
搶了他好幾次呢。
之前老板沒在意,覺得都是小事。
自己家有錢。
現在一看,事情鬧大了。
必須得要巡捕出麵了。
巡捕當然會出麵了。
之前就是幾個小痞子在路上搶學生的零花錢。
治安巡捕不會把這當成一件多麽大的案件。
也不會真的上升到“搶劫罪”的層次。
就是普通的治安事件。
但現在,這可是綁架。
那是貨真價實的重罪。
所以處理案件的已經不是治安巡捕,而是城裏麵刑偵大隊的刑偵巡捕了。
刑偵巡捕根據這老板提供的線索。
又走訪了很多學生了解情況。
就基本上已經圈定了犯罪嫌疑人。
果斷雷霆出擊。
當天下午,就在網吧裏麵把弟弟一夥全都抓了。
刑偵巡捕衝進去的時候,這一夥人還在大呼小叫的打遊戲砍怪呢。
“我剛殺了一個!”
“老子弄死了三個!”
“敢動我的錢?弄死你!”
刑偵巡捕一聽,嚇了一大跳。
還以為這夥人手裏還有別的案子呢。
不過等聽明白了,知道這還是在沉迷於遊戲中不能自拔。
不禁又好氣又好笑。
把人都抓了。
最可笑的是什麽?
最可笑的是,這個弟弟被抓的時候。
一點都沒有東窗事發的覺悟。
還在不滿地嘟囔著呢:“你們誰啊?別動我電腦,我剛剛打出了裝備呢。”
……
那個高中生當然被解救出來了。
沒有受到什麽傷害。
弟弟一夥被抓了,也沒有太過於緊張。
覺得這還是和之前一樣,關幾天就出來了。
還在遺憾沒有做成這筆生意呢。
阿曼達的親生父母雖然也很著急,但同樣沒覺得這是什麽大事。
不就是小孩子開玩笑麽?
不過就是把那個學生關了半天,打了幾個耳光。
又沒受到什麽傷害。
批評教育一下也就差不多了。
他們這麽想不奇怪。
因為他們是法盲。
如果不是法盲的話,也就不會把剛生出來的孩子就那麽遺棄了。
這其實就是犯罪。
這是遺棄罪。
隻是因為當初農村這麽做的人太多。
法不責眾罷了。
現在,弟弟這一夥犯的可是綁架罪。
絕對的重罪。
法律有明文規定。
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這絕對不是批評教育幾句,或者關幾天就可以解決的事情。
也不是說,他們沒有把人質撕票,沒有拿到錢,就可以不算數的。
當做他們沒有犯法的。
沒有撕票,沒有拿到錢。
隻能說是犯罪情節較輕。
但法院還是判了十年。
其實這已經算是輕判了。
但本來是可以判5年的。
按照最低的標準量刑。
可是在調查的時候,知道了這弟弟之前做了很多搶學生錢的事情。
雖然數目都不大。
百八十的。
但這些都算是前科了。
所以還是判了十年。
隻判了弟弟一個人。
因為那夥人裏麵,隻有他成年了。
剛剛超過了18歲。
其餘的,都是學生,都不滿18。
還是從犯。
所以還都是可以送到少管所裏麵去接受教育的。
法院的判決一出來。
弟弟傻了。
也不覺得坐牢威風,是可以吹噓的資本了。
阿曼達的親生父母也傻了。
他們不明白,不就是小孩子打鬧麽?
怎麽就判了這麽重的刑?
冤枉啊。
這對親生父母開始去求。
去鬧。
去求那個建材行的老板,在人家的門口下跪。
求老板不要追究。
去法院門口鬧。
說不公平,說自己的兒子是好孩子啊。
不能這麽對他。
坐十年牢,這一輩子不就毀了麽?
可惜,這都是徒勞的。
首先,建材行的老板不會鬆口。
這是一個見過世麵的人。
他很清楚,對付一個企圖綁架他兒子的人。
哪怕是在開玩笑。
但也絕對不能放過。
你放了他一次,他就可能開始就要策劃第二次了。
上一次沒撕票。
下一次就會下毒手了。
所以根本就不搭理阿曼達親生父母的哭訴。
況且,就算是建材行老板答應了不追究。
也是沒有什麽意義。
因為他們還是法盲。
他們不懂,綁架屬於公訴案件。
一旦立案就不可以撤訴。
無論受害人是否撤訴,都會依法追捕犯罪嫌疑人,搜集足夠證據後交由檢查機關提起公訴,並由法院公開審理。
至於去法院鬧。
那就更是扯淡了。
法院會因為你鬧就網開一麵麽?
再後來。
弟弟就開始在監獄服刑。
而阿曼達的親生父母,還是在開著米線店。
還和祥林嫂一樣。
看到人,就過去嘮叨。
說自己的兒子是多好的孩子。
多委屈,多冤枉。
年紀輕輕就坐牢。
在裏麵吃不好、穿不好,還得勞動。
可憐啊。
隻是,他們的嘮叨沒有得到任何人的同情。
稍微愛麵子的人,都是當麵附和,出門就往地上“啐”了一口。
說什麽東西啊?
誰不知道你那兒子是個敗家子、惹禍精?
他被抓了那是活該。
這種人現在不抓,以後也會被抓。
說不定以後犯的事更大,直接吃槍子呢。
遇到脾氣比較衝的。
當麵就開始打臉了。
“冤枉麽?我看一帶你都不冤枉!你那兒子是個什麽貨色自己不清楚啊?我兒子當初就被他搶過錢,還找你這個當媽的,你管麽?你不但不管,還怪我們對你兒子凶!讓我們大人不要和你兒子一般見識!說你兒子玩幾年就懂事了!我我們大人管就是欺負他!現在知道鬧出事了,這才著急了?開始到處喊冤了?誰給你們的臉!我說好!判的好!你們不管,有人管!有監獄管!有法律管!這種垃圾最好一輩子都爛在牢裏麵,那才是為民除害呢。”
那天,當阿曼達開著自己的車,一身富貴的來到這家小米線店的時候。
正好遇到了那個鄰居正指著鼻子,毫不留情的怒斥自己的親生父母。
怒斥他們培養出來了一個敗家子。
一個王八蛋。
本來阿曼達來這裏,見自己的親生父母。
是想來質問的。
質問你們為什麽不要我?
為什麽生了我,卻遺棄了我?
我現在過得很好,你們後悔不後悔?
聽說你們那個寶貝兒子坐牢了,你們到底是什麽心情?
是深以為然地點頭。
“歡喜,你說得對,對啊,我現在要是真的對那些人客氣了,他們不但不會領情,還真的會以為是我阿曼達怕了他們的閑話呢!我就聽你的,老娘我就不改了!打死了也不改!女魔頭?好啊,我就當女魔頭了!愛誰誰!管他們呢!”
我來酒吧的時候。
阿曼達隻是有些微醺。
但現在,則是已經真的醉了。
人喝醉了,有的哭,有的笑。
有的吵,有的鬧。
有的睡覺。
有的出去撩騷。
而阿曼達則是拉著我的手。
和我絮絮叨叨。
講述她的身世。
這些事應該是憋在她心裏麵很久了。
可能已經無數次的自言自語了。
所以雖然現在醉了。
語調有些飄忽。
但我還是聽懂了。
……
阿曼達,也就是王彩霞。
是被養母領養的。
與很多被領養的孩子不同,阿曼達從很小就知道自己的身世。
因為她當初在福利院被養母領養的時候,已經五歲了。
已經有意識了。
而阿曼達是怎麽去的福利院。
甚至她的親生父母是哪裏人。
叫什麽。
其實阿曼達也是知道的。
還見過。
阿曼達出生的時候,正是計生政策最嚴厲的時候。
那時候超生的代價可是很嚴厲的。
在這一點上,阿曼達與金蘭還是有些相似的。
金蘭的父母本是城裏人。
為了偷著生男孩,這才躲到了鄉下。
還不許自己的女兒喊他們爸媽。
而是以侄女相稱。
因為金蘭的父母在城裏都有正式的工作。
一旦超生,那是要開除公職的。
而阿曼達的父母,則是來自於農村。
農村對於超生的懲罰,比城裏還要嚴格。
城裏頂多是讓你沒了工作。
而在農村,誰家要是多生了孩子。
那可是全村人蜂擁而至。
要拆房子,要搬東西的。
那真是超生了一個,就基本上可以宣告家徒四壁了。
但農村人往往比城市裏更加的重男輕女。
更願意有男丁來傳宗接代。
所以為了多生,為了逃避,很多農村人都會離開家鄉,背井離鄉。
天南海北的流竄。
就為了能讓婆娘順利生下孩子。
這才有了曾經黃宏與宋丹丹那個經典的小品,《超生遊擊隊》。
阿曼達的父母就是這樣的一對農村來的夫妻。
為了生男孩,躲在了城裏的一家小旅館裏麵。
藏頭露尾。
小旅館的老板很清楚他們的來曆,但看在錢的份上。
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幾個月後,阿曼達出生了。
因為是個女孩。
所以那對狠心的父母,直接把阿曼達扔在了旅館的小廚房。
店錢都不交,連夜跑了。
氣得小旅館老板跳著腳罵娘。
說以後再也不接待這些村裏來的無賴。
阿曼達被人撿到,先是交到了巡捕房,後來又被送到了福利院。
期間,巡捕根據旅館老板的描述,阿曼達父母的口音,其實已經基本上確定了阿曼達的父母是哪個鄉鎮的。
其實隻要仔細去尋找。
還是不難找到阿曼達父母的。
但巡捕沒有去找。
不是巡捕不盡職。
在敷衍。
而是因為在那個年代。
首先是巡捕的人數嚴重不足。
很多小案件發生了,比如丟了東西,都沒有足夠的人手去偵破。
隻要大案要案才會引起重視。
就更不要說這種大規模的人口普查了。
那年代沒有網絡,隻能靠人力一家一家的找。
費時費力。
吃力不討好。
其次,巡捕以往不是沒遇到過類似的事情。
那對夫妻當初選擇了拋棄孩子。
那就沒有再把孩子認回來的打算。
你就是找到了他們。
批評教育一頓。
逼著他們把孩子認了。
可能轉過幾天,還是會把孩子給拋棄。
這次是孩子幸運,扔在了城裏,被人撿到了。
還有命在。
下次那對夫妻再扔,那可就是荒郊野外。
甚至是扔到河裏、井裏了。
所以說巡捕真要是費了千辛萬苦,把孩子送回到親生父母的手裏。
你說是幫她一家團聚了。
還是害了她呢?
索性,就直接送到了福利院。
說到這裏,阿曼達拉著我的手。
“歡……歡喜,後……後來我有錢了,我還專門找了私家偵探,去找……找了我的親生父母……我不……不是想認回他們……我就是想知道,他……他們到底是什麽樣的人,長什麽樣子,現在……現在過得怎……怎麽樣?他們有……有沒有後……後悔……拋棄了……了我?”
阿曼達繼續說。
說她是怎麽見到的親生父母。
……
有錢能使鬼推磨。
還真被私家偵探找到了當初拋棄自己的親生父母。
他們現在也不住在村裏了。
而是住在了城郊。
開了一家沒有招牌的,很是簡陋的米線店。
阿曼達還特意去了那家米線店看了他們一次。
因此阿曼達知道他們現在過得很不好。
沒有自己的房子,隻能住在城郊的出租屋裏麵。
這個米線店的門臉,每天早出晚歸,起早貪黑,也僅僅隻能混一個溫飽。
當然最重要的是,他們有一個不省心的兒子。
在他們拋棄了阿曼達後,親生父母果然生了一個兒子。
那自然是愛如珍寶。
於是就驕縱出來了一個敗家子。
阿曼達的那個弟弟,從初中開始,就沉迷於遊戲廳、網吧、台球室。
初中畢業了,沒考上高中,也沒考上技校。
說是在城裏的一個飯店裏麵跟人家學廚師。
也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
要不是飯店的老板是他們家的遠方親戚。
拉不下臉。
早就讓他滾蛋了。
也正是因為這個弟弟要學廚師,所以阿曼達的親生父母才跑到了城郊這裏租房子,賣米線。
還是為了離兒子近一點。
好能照顧。
後來這弟弟天天出去鬼混,手裏麵沒錢了。
就和在網吧認識的幾個狐朋狗友一起,開始埋伏在中小學的放學必經之路上。
幹著搶劫學生財物的勾當。
每個學生搶劫的數目都不大。
都是幾塊錢,十幾塊錢,頂多就是100多塊錢這樣子。
但因為學生人多啊。
每天都能搶好幾百呢。
足夠這弟弟這一夥人吃喝玩樂了。
因為他年紀最大,所以下麵的人都管他叫老大。
他手下,很多都是還在讀書的高中生、初中生,也就技校生。
那些年,正是《古惑仔》電影大行其道的時候。
這弟弟覺得自己特別威風。
還去紋身了。
這一夥人搶錢,被人告狀管了幾次。
有學校的保安。
也有治安巡捕。
但因為金額還不夠判刑的程度。
很多被搶的學生不敢出來作證。
所以都是批評教育一番。
頂多就是關上幾天。
然後就放出來了。
被放出來的弟弟不但沒有收到教訓,還覺得蹲過號子證明了自己有了“光彩”的履曆。
那也是“幾進宮”的狠人了。
都是可以吹牛的資本。
都是當老大必須要經曆的事情。
簡直就是軍功章。
治安巡捕都拿他沒辦法。
那以後還在乎誰?
加上阿曼達的親生父母又舍不得打罵。
總覺得這是小孩子淘氣,以後大了就好了。
於是弟弟就越來越無法無天。
後來,他們覺得這樣小打小鬧沒有意思。
他們想多弄點錢。
然後一人買一輛拉風的摩托車。
那樣就更可以在大街小巷自由呼嘯,招搖過市了。
那才叫牛逼!
於是就把主意打到了一個家裏麵開建材行的高中學生身上。
高中生的爸爸是城裏麵很有名的老板。
他們搶劫了這學生幾次。
雖然搶了幾千塊錢。
但還覺得不過癮。
又逼著學生從家裏麵帶錢孝敬他們。
學生表示,家裏麵給的零用錢就這麽多。
再多真的是沒有了。
這幾個劫道的湊在一起商量了一下。
覺得平時在錄像廳裏麵看了不少的犯罪電影。
裏麵不是有很多綁票的情節麽?
把人質綁了,勒索錢財。
能發大財。
還很刺激。
好玩。
過癮。
所以我們就把這學生給綁架了吧?
威脅學生的父母,不給錢就撕票!
當然,他們商量的時候,並沒有覺得這是真的在犯罪。
也不會真的去撕票。
他們把這當成了電影。
或者是玩遊戲。
在遊戲裏麵打打殺殺都沒事。
隨時可以重來。
他們沒有意識到,現實裏沒法重來。
於是在放學的路上,把那個學生抓了。
然後寫了一封勒索信,偷摸地送到了那學生父親所在的建材行。
上麵歪歪扭扭的寫著:“你兒子在我們手裏,想要他活命,就準備5萬塊錢!今晚12點,扔到中學北邊圍牆後麵的豁子那裏!不給錢的話,就殺了你兒子!”
建材行老板是見過世麵的人。
看到勒索信,二話不說,就直接報案了。
因為他從紙條上的信息一看,就知道這是本地人幹的。
很簡單。
過路的綁匪是絕對不會知道中學北牆後麵有一個豁子的。
什麽是豁子?
就是一個破洞。
調皮的學生想曠課。
學校大門口出不去,都是從這個豁子爬進爬出的。
要說不是學校出來的學生。
誰知道的這麽清楚?
況且這建材城老板之前就聽兒子說過,他們學校有一群高年級的學生。
經常劫道。
搶了他好幾次呢。
之前老板沒在意,覺得都是小事。
自己家有錢。
現在一看,事情鬧大了。
必須得要巡捕出麵了。
巡捕當然會出麵了。
之前就是幾個小痞子在路上搶學生的零花錢。
治安巡捕不會把這當成一件多麽大的案件。
也不會真的上升到“搶劫罪”的層次。
就是普通的治安事件。
但現在,這可是綁架。
那是貨真價實的重罪。
所以處理案件的已經不是治安巡捕,而是城裏麵刑偵大隊的刑偵巡捕了。
刑偵巡捕根據這老板提供的線索。
又走訪了很多學生了解情況。
就基本上已經圈定了犯罪嫌疑人。
果斷雷霆出擊。
當天下午,就在網吧裏麵把弟弟一夥全都抓了。
刑偵巡捕衝進去的時候,這一夥人還在大呼小叫的打遊戲砍怪呢。
“我剛殺了一個!”
“老子弄死了三個!”
“敢動我的錢?弄死你!”
刑偵巡捕一聽,嚇了一大跳。
還以為這夥人手裏還有別的案子呢。
不過等聽明白了,知道這還是在沉迷於遊戲中不能自拔。
不禁又好氣又好笑。
把人都抓了。
最可笑的是什麽?
最可笑的是,這個弟弟被抓的時候。
一點都沒有東窗事發的覺悟。
還在不滿地嘟囔著呢:“你們誰啊?別動我電腦,我剛剛打出了裝備呢。”
……
那個高中生當然被解救出來了。
沒有受到什麽傷害。
弟弟一夥被抓了,也沒有太過於緊張。
覺得這還是和之前一樣,關幾天就出來了。
還在遺憾沒有做成這筆生意呢。
阿曼達的親生父母雖然也很著急,但同樣沒覺得這是什麽大事。
不就是小孩子開玩笑麽?
不過就是把那個學生關了半天,打了幾個耳光。
又沒受到什麽傷害。
批評教育一下也就差不多了。
他們這麽想不奇怪。
因為他們是法盲。
如果不是法盲的話,也就不會把剛生出來的孩子就那麽遺棄了。
這其實就是犯罪。
這是遺棄罪。
隻是因為當初農村這麽做的人太多。
法不責眾罷了。
現在,弟弟這一夥犯的可是綁架罪。
絕對的重罪。
法律有明文規定。
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這絕對不是批評教育幾句,或者關幾天就可以解決的事情。
也不是說,他們沒有把人質撕票,沒有拿到錢,就可以不算數的。
當做他們沒有犯法的。
沒有撕票,沒有拿到錢。
隻能說是犯罪情節較輕。
但法院還是判了十年。
其實這已經算是輕判了。
但本來是可以判5年的。
按照最低的標準量刑。
可是在調查的時候,知道了這弟弟之前做了很多搶學生錢的事情。
雖然數目都不大。
百八十的。
但這些都算是前科了。
所以還是判了十年。
隻判了弟弟一個人。
因為那夥人裏麵,隻有他成年了。
剛剛超過了18歲。
其餘的,都是學生,都不滿18。
還是從犯。
所以還都是可以送到少管所裏麵去接受教育的。
法院的判決一出來。
弟弟傻了。
也不覺得坐牢威風,是可以吹噓的資本了。
阿曼達的親生父母也傻了。
他們不明白,不就是小孩子打鬧麽?
怎麽就判了這麽重的刑?
冤枉啊。
這對親生父母開始去求。
去鬧。
去求那個建材行的老板,在人家的門口下跪。
求老板不要追究。
去法院門口鬧。
說不公平,說自己的兒子是好孩子啊。
不能這麽對他。
坐十年牢,這一輩子不就毀了麽?
可惜,這都是徒勞的。
首先,建材行的老板不會鬆口。
這是一個見過世麵的人。
他很清楚,對付一個企圖綁架他兒子的人。
哪怕是在開玩笑。
但也絕對不能放過。
你放了他一次,他就可能開始就要策劃第二次了。
上一次沒撕票。
下一次就會下毒手了。
所以根本就不搭理阿曼達親生父母的哭訴。
況且,就算是建材行老板答應了不追究。
也是沒有什麽意義。
因為他們還是法盲。
他們不懂,綁架屬於公訴案件。
一旦立案就不可以撤訴。
無論受害人是否撤訴,都會依法追捕犯罪嫌疑人,搜集足夠證據後交由檢查機關提起公訴,並由法院公開審理。
至於去法院鬧。
那就更是扯淡了。
法院會因為你鬧就網開一麵麽?
再後來。
弟弟就開始在監獄服刑。
而阿曼達的親生父母,還是在開著米線店。
還和祥林嫂一樣。
看到人,就過去嘮叨。
說自己的兒子是多好的孩子。
多委屈,多冤枉。
年紀輕輕就坐牢。
在裏麵吃不好、穿不好,還得勞動。
可憐啊。
隻是,他們的嘮叨沒有得到任何人的同情。
稍微愛麵子的人,都是當麵附和,出門就往地上“啐”了一口。
說什麽東西啊?
誰不知道你那兒子是個敗家子、惹禍精?
他被抓了那是活該。
這種人現在不抓,以後也會被抓。
說不定以後犯的事更大,直接吃槍子呢。
遇到脾氣比較衝的。
當麵就開始打臉了。
“冤枉麽?我看一帶你都不冤枉!你那兒子是個什麽貨色自己不清楚啊?我兒子當初就被他搶過錢,還找你這個當媽的,你管麽?你不但不管,還怪我們對你兒子凶!讓我們大人不要和你兒子一般見識!說你兒子玩幾年就懂事了!我我們大人管就是欺負他!現在知道鬧出事了,這才著急了?開始到處喊冤了?誰給你們的臉!我說好!判的好!你們不管,有人管!有監獄管!有法律管!這種垃圾最好一輩子都爛在牢裏麵,那才是為民除害呢。”
那天,當阿曼達開著自己的車,一身富貴的來到這家小米線店的時候。
正好遇到了那個鄰居正指著鼻子,毫不留情的怒斥自己的親生父母。
怒斥他們培養出來了一個敗家子。
一個王八蛋。
本來阿曼達來這裏,見自己的親生父母。
是想來質問的。
質問你們為什麽不要我?
為什麽生了我,卻遺棄了我?
我現在過得很好,你們後悔不後悔?
聽說你們那個寶貝兒子坐牢了,你們到底是什麽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