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森低頭喝咖啡,並未回答。陳伯在旁接口道:“安森以前跟大少來家裏吃過幾次飯,你回家的晚,沒有遇上過。”
“哦,原來是這樣。”盧醒塵又瞥了安森一眼,心裏嘀咕:原來和我老哥的關係這麽好,真是真人不露相。
安森安靜地喝著咖啡,額前的長發落了下來,擋住了鼻梁上的黑邊眼鏡。
第11章
早上的會議很順利。
盧醒塵很慶幸安森來接他。不得不承認,安森開車的技術非常好,比盧家的幾個司機都要強,一路平穩,一點沒有讓他宿醉後的腦袋感覺難受。
中午程少華約他一起午飯,人也提前跑到他的辦公室裏來等著了,誰知盧醒世正好打電話過來,叫盧醒塵帶著安森和他一起午餐,聽說程少華也在,叫一起去。
結果程少華聽了,立刻斷然拒絕:“開玩笑。和大表哥一起吃飯會內傷的你知不知道?我還不想英年早逝呢。”
“我哥有那麽可怕嗎?”盧醒塵瞪了他一眼,道:“你要是好好的,我哥沒事說你幹嗎?再說了,正因為大家是親戚才多說你兩句,要不然我哥時間寶貴,還沒功夫理你呢。”
“好好好。他是你親哥,你肯定向著他。當我剛才的話沒說。”程少華舉手投降。
盧醒塵有四個舅舅,大舅原本有兩個兒子,但長子早夭,隻剩一個小兒子程少康,年紀比盧家兄弟都長,盧醒世也要叫一聲表哥。
二舅有一女一男。女兒已經出嫁,兒子就是和盧醒塵同歲的程少華。
三舅沒有子女。是早年程家生意還在黑道上時,被人報複傷了身體,喪失了生育能力。這件事是程家的機密,隻有近親才知道。不過三舅從外麵領養了幾個孩子,都養在外宅教育。
四舅是程家年紀最小的,與幾個兄姐歲數相差頗大。他是搞音樂的,當年盧夫人程廣琳還推薦他進過娛樂圈。後來他去了美國發展,一直留在那邊,婚後育有兩兒兩女。程家老爺子讓他把孩子送回國來教養,他不答應,當初還鬧得很不愉快。
如今程家子嗣不多,程少康性格暴躁,容易衝動,程老爺子並不看好他繼承家業。
程少華倒是聰明,從小就會算計人,但越長越沒形了,吊兒郎當,沒個正經,每每把老爺子氣個半死。
四舅的兩個兒子在美國長大,一年回不來幾次,中文都說不利索,老爺子也不大喜歡。
所以程家老爺子每次看見盧醒世,就忍不住拉住他的手感歎:“你要不是我外孫,是我的嫡親孫子該多好。”
盧醒世對外祖父很孝順,所以對下麵的幾個表弟就很嚴厲,希望他們能夠成材。程少康是表哥,盧醒世管不到他,於是首當其衝的就是程少華了。
三人一起坐專署電梯下樓。盧醒塵帶著安森去和大哥吃飯,程少華堅決不肯同行。
他搭著盧醒塵的肩膀,將他拉到電梯的角落裏,避開前麵的萬能秘書,跟他咬耳朵:“聽說了嗎?你哥好像談戀愛了。”
盧醒塵要不是沒喝東西,一定會噴出來。
“你胡說什麽!?”
程少華挑了挑眉:“這麽驚訝做什麽。大表哥好歹也是正常男人,談戀愛有什麽稀奇的?我說你這個做弟弟的也太不關心兄長了吧。”
盧醒塵白了他一眼,低聲道:“我哥是成年人,這種私事用不著我關心,你不要道聽途說。就算我哥真的談戀愛了,我也奉勸你少八卦。要是讓他知道了,小心你吃不了兜著走。”
“哎喲,大表哥那脾氣我還不知道?放心,我不會亂講。不過你最近多留意一下,看是不是有這麽回事。大表哥要是真談戀愛了,我要第一個告訴爺爺和姑媽去。”
程少華雖然玩世不恭,但程老爺子和程廣琳都最疼他。尤其是程廣琳,有時候對他比對自己的親兒子還好,雖然比不過小兒子,但至少是排在盧醒世前麵的。
盧醒塵讓他寥寥幾句,也勾起了強烈的好奇心。
他大哥真的戀愛了?千年怪談耶。
他瞟了一眼站在電梯前方目不斜視的安森一眼,暗道難怪要把這個萬能秘書調過來協助自己,有這麽個超級精英電燈泡在,恐怕談戀愛也沒那麽方便吧?
他點了點頭,衝程少華擠擠眼,小聲道:“其實我也很好奇。你要是還有消息一定要和我細講。”
程少華用胳膊肘捅了他一下。盧醒塵回了他一拐。
程少華瞟了一眼站在前麵毫無動靜的萬能秘書,摟過盧醒塵的脖子又壓低聲音:“先別說你大哥,你先說說你那位是怎麽回事?”
“我那位?哪位啊?”盧醒塵努力回想,自己最近好像沒交新女友啊,還是之前那幾個。
程少華壓低聲音:“裝,還裝!昨晚喝醉了還叫人名字呢,滿嘴‘滄海’‘滄海’的。新妞兒啊?名字挺大氣啊。”
盧醒塵渾身一震,眼神突然變得茫然。
滄海……是這個名字嗎?
在那個夢裏,他好像從來不曾喚過那個人的名字。
電梯突然叮地一聲,到達了地下停車場。
安森按住開門鍵,側身讓開,做出讓他們先行的動作。
盧醒塵回過神來,沒有回答程少華剛才的問題,推開他率先走了出去。
程少華跟在後麵,從安森身邊路過時,仔細打量了他一眼,突然伸手去摘他的眼鏡。
安森反應極快,立刻向後一躲,避開了他的鹹豬手。
程少華摸著下巴笑了笑,眸中閃過某種光芒,嘿嘿低笑道:“別那麽緊張嘛,我又不是壞人。”
安森推了推眼鏡,冷漠地看了他一眼,竟然沒有理他,徑自跟在盧醒塵身後。
盧醒塵心不在焉,沒留意後麵的事,發現程少華沒跟上來,回頭催道:“你幹什麽呢?走快點。”
程少華道:“靠!老子跟你不同路。我取自己的車去,你走你的。”
盧醒塵道:“得了,我哥又不會吃了你,一起去吧。”
程少華意誌堅定:“我突然想起還有重要的事要做,真的沒時間。替我向大表哥問好,就說下次我一定和他好好地喝一杯哈。拜拜了先。”說著瀟灑地揮揮手,溜得飛快。
第12章
盧醒世約在一家日式餐廳。盧醒塵和安森到達後,發現盧醒世身邊還坐著一人。
那人一身範思哲的季度新款黑色休閑服,脖子上鬆鬆地係了一條時尚的明黃色圍巾,臉上帶著超大墨鏡,雖然刻意低調,卻整個人仍然十分亮眼,時尚人士的氣息明顯。
盧醒塵在盧醒世對麵坐下,出於禮貌,沒有刻意去打量那人,卻感覺那人的視線似乎透過墨鏡一直盯著自己。
安森坐在了他旁邊,與那個陌生人對坐。
四人坐好,盧醒世問道:“少華呢?”
盧醒塵道:“他突然想起還有別的事,就不過來了。”
盧醒世嘴角扯了一下,顯然十分了解那位表弟,淡淡地道:“那我們四個人吃吧。先給你們介紹一下,這位是楊靜安。靜安,這是我弟弟盧醒塵,這是他的助手安森。”
楊靜安摘下臉上的超大墨鏡,露出天使一樣美麗的麵孔,衝盧醒塵咧嘴一笑,展開兩個大大的酒窩:“盧醒塵,你好,很高興見到你。”
盧醒塵一愣,一眼認出他的容貌,安森在旁低叫了一聲:“艾瑞斯?明克?”
盧醒塵登時想起這人是誰,不由吃驚地道:“你是現在在歐美很紅的那個艾瑞斯?”
楊靜安歪頭一笑,嘴角不對稱地向右翹起,看上去有些俏皮。
“我現在不叫艾瑞斯,叫楊靜安。你們叫我靜安就好了。”
他的眼睛是天藍色的,皮膚是白種人的那種白皙,鼻梁高挺,隻有頭發是黑色的。而且他的中文不太標準,明顯可以聽出生硬的外國口音。
盧醒塵看了大哥一眼,見盧醒世點點頭,便微笑地喚了一聲:“靜安。”
安森則極為客氣地喚了一聲:“楊先生。”
菜肴擺上來,服務生乖巧地將高級單間的拉門合上,不打攪客人用餐。
盧醒世對楊靜安竟難得地熱情,給他介紹了每道菜,還問他合不合胃口。
雖然隻是寥寥幾句,但對盧醒世來說已經十分難得。他是那種出去應酬,就算見到國家總統也不卑不亢,不假辭色的人。
盧醒塵道:“大哥,你和靜安很熟啊?”
盧醒世道:“靜安是楊伯伯的孫子,楊大哥的小兒子。”
盧醒塵恍然大悟:“哦,我想起來了,靜成是說過他還有一個弟弟,原來就是你啊。”
艾瑞斯笑了一下,沒有說話。
盧醒世道:“靜安打算回國內發展,有意和櫻天合作。待會兒吃完飯,你們帶他去公司轉轉,給他介紹一下櫻天的實力和國內娛樂圈的情況。”這句話,基本上是對安森說的。
楊家在國內也是大家族,與盧家是世交。
楊家現在的當家人,就是被盧醒世兄弟倆喚作‘楊伯伯’的楊成天,雖然比盧父年長十餘歲,二人卻是至交好友。
楊成天結婚早,有一個獨子叫楊明遠,十分精明能幹,盧醒塵出生時他已經進了楊氏工作,成為父親的左臂右膀。
楊明遠在父親的安排下,結婚也很早,二十二歲就與c城羅家的大小姐結了婚,婚後生了兩個兒子。不過楊明遠和羅家大小姐的感情一般,二人屬於家族聯姻,平時誰也不幹涉誰,相敬如賓。
後來楊明遠在法國認識了一個紅顏知己,又生了個兒子,在巴黎那邊安了一個家。
楊成天知道後非常不高興。他自己是個專情的人,和夫人感情很好,因而看不慣兒子搞外遇,尤其還搞了個外國人。
他和兒子大吵了一架。楊明遠一怒之下飛去巴黎,結果半路上飛機失事去世了。
楊成天痛不欲生。也許是覺得對不起兒子,親自去法國接回了那個小孫子,之後一直帶在身邊撫養。
盧醒塵小時候經常和哥哥到楊家做客,參加各種宴會。他們兄弟倆與楊明遠歲數相差太大,也沒什麽共同語言。不過讓盧醒塵高興的是楊明遠的兩個兒子比他小不了幾歲,卻要叫他叔叔。
這個楊靜安他從沒見過。那時候楊明遠已經去世,楊老爺子不願意再留在國內,帶著三個孫子搬去了瑞士,國內的生意都交給了兒媳婦打理。
盧醒塵沒想到這個艾瑞斯就是楊伯伯的麽孫,楊明遠的小兒子。
這幾年盧氏夫婦也住在瑞士,和楊成天比鄰而居。盧父打電話回來時,也經常念叨楊家的事情。而且盧醒塵和‘大侄子’楊靜成交好,聽他提起過這個同父異母的弟弟。
他想起程少華那天的八卦,看了看楊靜安那混血兒俊美到極點的天使一般的麵孔,再想到他的背景,暗道難怪老謝追不上他。
吃完午飯,盧醒塵帶楊靜安參觀櫻天。
盧醒世要回總公司,臨走前特意把安森叫到自己的車前說話,盧醒塵在後麵的車旁等候,不由多看了兩眼。
盧醒世身高一米八三,身材挺拔,氣勢強大,容貌雖然有些陰柔,卻十分俊雅秀美。如果不老沈著臉的話,絕對是一個美人了。
不過讓人意外的是,站在這麽出色的人身旁,安森竟然絲毫不顯得遜色。雖然額前零碎的短發遮到眉毛,下麵超大的黑框眼鏡沈穩有餘卻也顯得有些土氣,但整個人身上有種淡定從容、自信沈穩的氣質。這種氣質和風采,讓他站在盧醒世身旁毫無壓力,且非常奪目。
二人靠得極近,幾乎是麵對著麵在說話。安森的眼鏡在陽光下反光,看不清表情,不過從翹起的嘴角可以看出他的神態是輕鬆的,對話也是愉快的。
盧醒塵倚靠在車門上看著前麵的兩個人,突然眨了眨眼,心裏湧出一股奇怪的感覺。
第13章
這種感覺……好像是嫉妒大哥對安森的另眼相待,又好像是生氣安森和大哥的關係如此親密,明明現在是自己的助理,卻‘身在曹營心在漢’。
“哦,原來是這樣。”盧醒塵又瞥了安森一眼,心裏嘀咕:原來和我老哥的關係這麽好,真是真人不露相。
安森安靜地喝著咖啡,額前的長發落了下來,擋住了鼻梁上的黑邊眼鏡。
第11章
早上的會議很順利。
盧醒塵很慶幸安森來接他。不得不承認,安森開車的技術非常好,比盧家的幾個司機都要強,一路平穩,一點沒有讓他宿醉後的腦袋感覺難受。
中午程少華約他一起午飯,人也提前跑到他的辦公室裏來等著了,誰知盧醒世正好打電話過來,叫盧醒塵帶著安森和他一起午餐,聽說程少華也在,叫一起去。
結果程少華聽了,立刻斷然拒絕:“開玩笑。和大表哥一起吃飯會內傷的你知不知道?我還不想英年早逝呢。”
“我哥有那麽可怕嗎?”盧醒塵瞪了他一眼,道:“你要是好好的,我哥沒事說你幹嗎?再說了,正因為大家是親戚才多說你兩句,要不然我哥時間寶貴,還沒功夫理你呢。”
“好好好。他是你親哥,你肯定向著他。當我剛才的話沒說。”程少華舉手投降。
盧醒塵有四個舅舅,大舅原本有兩個兒子,但長子早夭,隻剩一個小兒子程少康,年紀比盧家兄弟都長,盧醒世也要叫一聲表哥。
二舅有一女一男。女兒已經出嫁,兒子就是和盧醒塵同歲的程少華。
三舅沒有子女。是早年程家生意還在黑道上時,被人報複傷了身體,喪失了生育能力。這件事是程家的機密,隻有近親才知道。不過三舅從外麵領養了幾個孩子,都養在外宅教育。
四舅是程家年紀最小的,與幾個兄姐歲數相差頗大。他是搞音樂的,當年盧夫人程廣琳還推薦他進過娛樂圈。後來他去了美國發展,一直留在那邊,婚後育有兩兒兩女。程家老爺子讓他把孩子送回國來教養,他不答應,當初還鬧得很不愉快。
如今程家子嗣不多,程少康性格暴躁,容易衝動,程老爺子並不看好他繼承家業。
程少華倒是聰明,從小就會算計人,但越長越沒形了,吊兒郎當,沒個正經,每每把老爺子氣個半死。
四舅的兩個兒子在美國長大,一年回不來幾次,中文都說不利索,老爺子也不大喜歡。
所以程家老爺子每次看見盧醒世,就忍不住拉住他的手感歎:“你要不是我外孫,是我的嫡親孫子該多好。”
盧醒世對外祖父很孝順,所以對下麵的幾個表弟就很嚴厲,希望他們能夠成材。程少康是表哥,盧醒世管不到他,於是首當其衝的就是程少華了。
三人一起坐專署電梯下樓。盧醒塵帶著安森去和大哥吃飯,程少華堅決不肯同行。
他搭著盧醒塵的肩膀,將他拉到電梯的角落裏,避開前麵的萬能秘書,跟他咬耳朵:“聽說了嗎?你哥好像談戀愛了。”
盧醒塵要不是沒喝東西,一定會噴出來。
“你胡說什麽!?”
程少華挑了挑眉:“這麽驚訝做什麽。大表哥好歹也是正常男人,談戀愛有什麽稀奇的?我說你這個做弟弟的也太不關心兄長了吧。”
盧醒塵白了他一眼,低聲道:“我哥是成年人,這種私事用不著我關心,你不要道聽途說。就算我哥真的談戀愛了,我也奉勸你少八卦。要是讓他知道了,小心你吃不了兜著走。”
“哎喲,大表哥那脾氣我還不知道?放心,我不會亂講。不過你最近多留意一下,看是不是有這麽回事。大表哥要是真談戀愛了,我要第一個告訴爺爺和姑媽去。”
程少華雖然玩世不恭,但程老爺子和程廣琳都最疼他。尤其是程廣琳,有時候對他比對自己的親兒子還好,雖然比不過小兒子,但至少是排在盧醒世前麵的。
盧醒塵讓他寥寥幾句,也勾起了強烈的好奇心。
他大哥真的戀愛了?千年怪談耶。
他瞟了一眼站在電梯前方目不斜視的安森一眼,暗道難怪要把這個萬能秘書調過來協助自己,有這麽個超級精英電燈泡在,恐怕談戀愛也沒那麽方便吧?
他點了點頭,衝程少華擠擠眼,小聲道:“其實我也很好奇。你要是還有消息一定要和我細講。”
程少華用胳膊肘捅了他一下。盧醒塵回了他一拐。
程少華瞟了一眼站在前麵毫無動靜的萬能秘書,摟過盧醒塵的脖子又壓低聲音:“先別說你大哥,你先說說你那位是怎麽回事?”
“我那位?哪位啊?”盧醒塵努力回想,自己最近好像沒交新女友啊,還是之前那幾個。
程少華壓低聲音:“裝,還裝!昨晚喝醉了還叫人名字呢,滿嘴‘滄海’‘滄海’的。新妞兒啊?名字挺大氣啊。”
盧醒塵渾身一震,眼神突然變得茫然。
滄海……是這個名字嗎?
在那個夢裏,他好像從來不曾喚過那個人的名字。
電梯突然叮地一聲,到達了地下停車場。
安森按住開門鍵,側身讓開,做出讓他們先行的動作。
盧醒塵回過神來,沒有回答程少華剛才的問題,推開他率先走了出去。
程少華跟在後麵,從安森身邊路過時,仔細打量了他一眼,突然伸手去摘他的眼鏡。
安森反應極快,立刻向後一躲,避開了他的鹹豬手。
程少華摸著下巴笑了笑,眸中閃過某種光芒,嘿嘿低笑道:“別那麽緊張嘛,我又不是壞人。”
安森推了推眼鏡,冷漠地看了他一眼,竟然沒有理他,徑自跟在盧醒塵身後。
盧醒塵心不在焉,沒留意後麵的事,發現程少華沒跟上來,回頭催道:“你幹什麽呢?走快點。”
程少華道:“靠!老子跟你不同路。我取自己的車去,你走你的。”
盧醒塵道:“得了,我哥又不會吃了你,一起去吧。”
程少華意誌堅定:“我突然想起還有重要的事要做,真的沒時間。替我向大表哥問好,就說下次我一定和他好好地喝一杯哈。拜拜了先。”說著瀟灑地揮揮手,溜得飛快。
第12章
盧醒世約在一家日式餐廳。盧醒塵和安森到達後,發現盧醒世身邊還坐著一人。
那人一身範思哲的季度新款黑色休閑服,脖子上鬆鬆地係了一條時尚的明黃色圍巾,臉上帶著超大墨鏡,雖然刻意低調,卻整個人仍然十分亮眼,時尚人士的氣息明顯。
盧醒塵在盧醒世對麵坐下,出於禮貌,沒有刻意去打量那人,卻感覺那人的視線似乎透過墨鏡一直盯著自己。
安森坐在了他旁邊,與那個陌生人對坐。
四人坐好,盧醒世問道:“少華呢?”
盧醒塵道:“他突然想起還有別的事,就不過來了。”
盧醒世嘴角扯了一下,顯然十分了解那位表弟,淡淡地道:“那我們四個人吃吧。先給你們介紹一下,這位是楊靜安。靜安,這是我弟弟盧醒塵,這是他的助手安森。”
楊靜安摘下臉上的超大墨鏡,露出天使一樣美麗的麵孔,衝盧醒塵咧嘴一笑,展開兩個大大的酒窩:“盧醒塵,你好,很高興見到你。”
盧醒塵一愣,一眼認出他的容貌,安森在旁低叫了一聲:“艾瑞斯?明克?”
盧醒塵登時想起這人是誰,不由吃驚地道:“你是現在在歐美很紅的那個艾瑞斯?”
楊靜安歪頭一笑,嘴角不對稱地向右翹起,看上去有些俏皮。
“我現在不叫艾瑞斯,叫楊靜安。你們叫我靜安就好了。”
他的眼睛是天藍色的,皮膚是白種人的那種白皙,鼻梁高挺,隻有頭發是黑色的。而且他的中文不太標準,明顯可以聽出生硬的外國口音。
盧醒塵看了大哥一眼,見盧醒世點點頭,便微笑地喚了一聲:“靜安。”
安森則極為客氣地喚了一聲:“楊先生。”
菜肴擺上來,服務生乖巧地將高級單間的拉門合上,不打攪客人用餐。
盧醒世對楊靜安竟難得地熱情,給他介紹了每道菜,還問他合不合胃口。
雖然隻是寥寥幾句,但對盧醒世來說已經十分難得。他是那種出去應酬,就算見到國家總統也不卑不亢,不假辭色的人。
盧醒塵道:“大哥,你和靜安很熟啊?”
盧醒世道:“靜安是楊伯伯的孫子,楊大哥的小兒子。”
盧醒塵恍然大悟:“哦,我想起來了,靜成是說過他還有一個弟弟,原來就是你啊。”
艾瑞斯笑了一下,沒有說話。
盧醒世道:“靜安打算回國內發展,有意和櫻天合作。待會兒吃完飯,你們帶他去公司轉轉,給他介紹一下櫻天的實力和國內娛樂圈的情況。”這句話,基本上是對安森說的。
楊家在國內也是大家族,與盧家是世交。
楊家現在的當家人,就是被盧醒世兄弟倆喚作‘楊伯伯’的楊成天,雖然比盧父年長十餘歲,二人卻是至交好友。
楊成天結婚早,有一個獨子叫楊明遠,十分精明能幹,盧醒塵出生時他已經進了楊氏工作,成為父親的左臂右膀。
楊明遠在父親的安排下,結婚也很早,二十二歲就與c城羅家的大小姐結了婚,婚後生了兩個兒子。不過楊明遠和羅家大小姐的感情一般,二人屬於家族聯姻,平時誰也不幹涉誰,相敬如賓。
後來楊明遠在法國認識了一個紅顏知己,又生了個兒子,在巴黎那邊安了一個家。
楊成天知道後非常不高興。他自己是個專情的人,和夫人感情很好,因而看不慣兒子搞外遇,尤其還搞了個外國人。
他和兒子大吵了一架。楊明遠一怒之下飛去巴黎,結果半路上飛機失事去世了。
楊成天痛不欲生。也許是覺得對不起兒子,親自去法國接回了那個小孫子,之後一直帶在身邊撫養。
盧醒塵小時候經常和哥哥到楊家做客,參加各種宴會。他們兄弟倆與楊明遠歲數相差太大,也沒什麽共同語言。不過讓盧醒塵高興的是楊明遠的兩個兒子比他小不了幾歲,卻要叫他叔叔。
這個楊靜安他從沒見過。那時候楊明遠已經去世,楊老爺子不願意再留在國內,帶著三個孫子搬去了瑞士,國內的生意都交給了兒媳婦打理。
盧醒塵沒想到這個艾瑞斯就是楊伯伯的麽孫,楊明遠的小兒子。
這幾年盧氏夫婦也住在瑞士,和楊成天比鄰而居。盧父打電話回來時,也經常念叨楊家的事情。而且盧醒塵和‘大侄子’楊靜成交好,聽他提起過這個同父異母的弟弟。
他想起程少華那天的八卦,看了看楊靜安那混血兒俊美到極點的天使一般的麵孔,再想到他的背景,暗道難怪老謝追不上他。
吃完午飯,盧醒塵帶楊靜安參觀櫻天。
盧醒世要回總公司,臨走前特意把安森叫到自己的車前說話,盧醒塵在後麵的車旁等候,不由多看了兩眼。
盧醒世身高一米八三,身材挺拔,氣勢強大,容貌雖然有些陰柔,卻十分俊雅秀美。如果不老沈著臉的話,絕對是一個美人了。
不過讓人意外的是,站在這麽出色的人身旁,安森竟然絲毫不顯得遜色。雖然額前零碎的短發遮到眉毛,下麵超大的黑框眼鏡沈穩有餘卻也顯得有些土氣,但整個人身上有種淡定從容、自信沈穩的氣質。這種氣質和風采,讓他站在盧醒世身旁毫無壓力,且非常奪目。
二人靠得極近,幾乎是麵對著麵在說話。安森的眼鏡在陽光下反光,看不清表情,不過從翹起的嘴角可以看出他的神態是輕鬆的,對話也是愉快的。
盧醒塵倚靠在車門上看著前麵的兩個人,突然眨了眨眼,心裏湧出一股奇怪的感覺。
第13章
這種感覺……好像是嫉妒大哥對安森的另眼相待,又好像是生氣安森和大哥的關係如此親密,明明現在是自己的助理,卻‘身在曹營心在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