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喬開始羨慕花豹,他們幾乎是生活在樹上的。
羅喬現在隻能祈禱這群野犬隻是路過,不會順便打醬油。
“跟爸爸來,別出聲。”
野犬的聽覺十分發達,他們的大耳朵可不是擺設。凡是耳朵大的家夥,聽覺都發達,就像大耳狐和藪貓。
兩隻小獵豹聽話的跟在羅喬身後,三隻獵豹走下蟻丘,藏進了高草叢裏。羅喬並沒有馬上帶兩隻小獵豹離開,而是隱藏起來,打算看看野犬群究竟要做什麽。現在的情況,他們距離野犬群大概七八百米,三隻獵豹藏在了草叢裏,靜靜的觀察著野犬群,而野犬們完全沒有發現草叢裏的六隻眼睛,仍一心一意的忙著自己的事情。
事實上,野犬基本不太去惹其他的掠食者,除非他們自身受到威脅,想搶奪獵物或者殺死對方的幼崽。獵豹幾乎是所有掠食者搶奪的對象,獵豹幼崽的夭折率也高得驚人。野犬喜歡在白天活動,也是沙姆格外忌憚他們的原因。
對兩隻小獵豹來說,這是一次極好的學習機會,他們必須在短時間內,盡快的熟悉他們的競爭對手和可能對他們造成威脅的家夥,在大草原上生活,了解競爭對手,和了解獵物一樣重要。
終於,羅喬發現了野犬們在尋找什麽,一頭公旋角大羚羊!這頭羚羊被野犬從灌木叢中趕了出來,立刻陷入了包圍之中。
公旋角大羚羊體重可以達到一噸,哪怕是獅子,都要合作捕獵才能拿下,這群野犬的目標竟然是他?!
羅喬不可置信的看著野犬群和他們的獵物,公旋角大羚羊似乎被追了很久,可以明顯的看出體力不支,但他仍用巨大的角和龐大的體型威懾著野犬群。
羅喬隻要看到那對大角,就知道這家夥有多難對付。對比這頭羚羊,野犬的體型,實在不夠看。
“爸爸……”
“噓,繼續看著。”
羅喬用爪子按下了羅瑞的頭,兩隻小獵豹立刻聽話的將下巴貼在地上,專心的看著這難得一見的捕獵場麵。
如果是獅子對上旋角大羚羊,絕對會想方設法咬住他的脖子,直到他窒息而死。但野犬群明顯不打算這麽做,他們甚至沒想著要先殺死他,而是憑借靈活的身體和鋒利的牙齒,不斷在獵物的身上留下傷口,尤其是公旋角大羚羊的後腿和臀部,此刻已經鮮血淋漓。血腥味隨風傳出了很遠,但現在獅群和鬣狗群都在午睡,這群野犬的捕獵,不會受到打擾。
獵物的體力和意誌一點一點被消耗,終於不支的倒在地上,野犬們甚至沒有等他停止呼吸,就開始撕扯吞吃,由於天氣炎熱,公旋角大羚羊身上的傷口部分已經腐爛,而他的意識還是清醒的!
十幾頭野犬從身後撕扯著他的身體,淒慘的叫聲持續了很久,直到他的腹腔被撕開,這頭旋角大羚羊才真正停止了呼吸。
“爸爸……”
同樣是捕食者,羅喬沒有資格去對別人的捕獵方式說三道四,畢竟他也是依靠殺戮才能生存。但獵豹無論如何都會先殺死獵物再吃掉。
舉個不太恰當的例子,會有人說頭掉了碗大個疤,來砍吧,老子保證眼睛都不眨一下!卻絕對不會有人說淩遲了就當穿件洞洞裝,來割吧,老子不怕!
“看到了嗎?這是一群麻煩的家夥,絕對不要輕易去招惹。”
野犬的進食速度很快,不斷有野犬肚子鼓鼓的離開,過了一會又回來繼續吃,他們明顯是回到窩裏去給幼崽反芻食物了。不到半個小時,獵物已經沒剩下多少了。所有的野犬都得到了自己的那一份,無論是首領還是地位不高的成員,都心滿意足。
等候已久的禿鷲們在野犬離開後立刻圍了上去。羅喬也帶著兩隻小獵豹離開了草叢,他還要繼續捕獵。
走了很長一段時間,羅喬終於捕捉到了一隻野兔,這隻野兔隻能算是頓點心,他還要繼續尋找獵物。不知不覺走到了領地邊界,羅喬有些猶豫,是不是要繼續往前走,頭頂卻傳來了蒙蒂的聲音,“羅喬。”
羅喬仰起頭,蒙蒂就趴在一棵金合歡樹上,居高臨下的看著他。見羅喬停下腳步,蒙蒂直接從樹枝上跳了下來,舔了舔羅喬的耳朵,“你身體恢複了?怎麽會來這裏?”
“領地裏沒什麽吃的,我在找獵物。”
“這附近來了一群野犬,你帶著兩隻幼崽,遇到會有麻煩,最好不要走得太遠。”緊接著。蒙蒂有些不解的問道:“而且我早上給你抓了一頭疣豬,難道還沒吃飽?”
羅喬想說野犬什麽的,已經遇到過了。比這個重要的是,他剛剛說什麽?疣豬?!
“是啊。”蒙蒂甩了甩尾巴,“就藏在他們倆睡覺的岩穴裏。我隻咬斷了他的腿,應該還活著。難道說死了?”就算死了也不會死多久,不會挑食到如此程度吧?
聽到蒙蒂的話,羅喬回頭看看羅森和羅瑞,兩隻小獵豹同樣一臉茫然,表示對這頭疣豬完全不知情。
還有什麽事情比家門口就有一頭疣豬,卻走了幾個小時去尋找一隻野兔更坑爹的?
羅喬真心想對蒙蒂說一句,美人,做好事要出聲啊!
第71章 找來的帕森兄弟
回到岩山,羅喬第一時間跑去查看了蒙蒂說的岩穴,除了四散的幹草和一灘幹涸的血跡外,根本不見疣豬的蹤影。仔細嗅了嗅,除了花豹,再沒有其他掠食者的氣味,疣豬卻不翼而飛,難不成自己跑了?
羅喬圍著那灘血跡轉了一圈,又打消了這個推測。如果疣豬自己跑了,為什麽其他的地方沒有血跡?唯一的可能,就是疣豬被其他人給吃了。
不可能是獅子和鬣狗,那究竟是誰?
就在羅喬傷腦筋的時候,在洞口追逐打鬧的羅森和羅瑞突然叫了起來,“爸爸!”
小獵豹的聲音不對,羅喬立刻衝了出去,隻見兩隻小獵豹後頸的絨毛豎起,緊張的盯著草叢。
“怎麽了?”
順著兩隻小獵豹的視線看去,幾十米外,枯黃的高草中突兀的鼓起了一塊,當看清楚草叢中鼓起的那一團是誰之後,羅喬馬上知道那頭疣豬去哪裏了。
不過回頭想想,羅喬忍不住一陣後怕,幸好兩隻小獵豹沒發現疣豬。也沒回那個岩穴。如果這條巨蟒吞掉的不是疣豬而是兩隻小獵豹,他哭都沒地方哭去!
不過,這條巨蟒怎麽會出現得這麽早?比他預期的時間要早一個多月。那頭瞪羚這麽快就被消化了?這位仁兄的消化速度未免太快了點。
巨蟒也發現了羅喬和兩隻小獵豹,他抬起頭,陰冷的看向三頭獵豹,明擺著告訴羅喬,老子不好惹,別看現在肚子鼓著顯得笨重,但再吞下一頭獵豹不成問題!
羅喬知道巨蟒無毒,力量卻十分驚人,而且有一張巨口和鋒利的牙齒。哪怕這些尖牙的作用不是撕咬而是幫助吞咽,仍讓人望而生畏。想到這裏,羅喬詭異的想起了某句廣告詞:牙好,胃口就好!身體倍棒,吃飯倍香!
不過,不管這家夥的牙口好不好,他吞了他和孩子的早餐,又在這裏威脅自己,難不成真以為自己是hello kitty?!
事實上,巨蟒本來沒想來找獵豹們的麻煩,但剛好上頓吃的瞪羚被消化了,肚子餓。羅喬的領地裏又荒涼得可以,有現成的一頭疣豬擺在麵前,不吃的是傻瓜。
可吃完之後,巨蟒發現問題大條了,驟然增大的腰身,讓他回家成了問題,如果硬要回去,最大的可能就是卡在洞口。他這才後知後覺的發現,體重不到一百斤的羚羊和膘肥體壯的公疣豬,吞下去根本就不一樣。要想能回到地洞裏,至少要一到兩個月的時間。
於是,驟然間從有房一族變成無家可歸的巨蟒深深的憂傷了。
不就是吃頓飯嘛……
羅喬現在隻能祈禱這群野犬隻是路過,不會順便打醬油。
“跟爸爸來,別出聲。”
野犬的聽覺十分發達,他們的大耳朵可不是擺設。凡是耳朵大的家夥,聽覺都發達,就像大耳狐和藪貓。
兩隻小獵豹聽話的跟在羅喬身後,三隻獵豹走下蟻丘,藏進了高草叢裏。羅喬並沒有馬上帶兩隻小獵豹離開,而是隱藏起來,打算看看野犬群究竟要做什麽。現在的情況,他們距離野犬群大概七八百米,三隻獵豹藏在了草叢裏,靜靜的觀察著野犬群,而野犬們完全沒有發現草叢裏的六隻眼睛,仍一心一意的忙著自己的事情。
事實上,野犬基本不太去惹其他的掠食者,除非他們自身受到威脅,想搶奪獵物或者殺死對方的幼崽。獵豹幾乎是所有掠食者搶奪的對象,獵豹幼崽的夭折率也高得驚人。野犬喜歡在白天活動,也是沙姆格外忌憚他們的原因。
對兩隻小獵豹來說,這是一次極好的學習機會,他們必須在短時間內,盡快的熟悉他們的競爭對手和可能對他們造成威脅的家夥,在大草原上生活,了解競爭對手,和了解獵物一樣重要。
終於,羅喬發現了野犬們在尋找什麽,一頭公旋角大羚羊!這頭羚羊被野犬從灌木叢中趕了出來,立刻陷入了包圍之中。
公旋角大羚羊體重可以達到一噸,哪怕是獅子,都要合作捕獵才能拿下,這群野犬的目標竟然是他?!
羅喬不可置信的看著野犬群和他們的獵物,公旋角大羚羊似乎被追了很久,可以明顯的看出體力不支,但他仍用巨大的角和龐大的體型威懾著野犬群。
羅喬隻要看到那對大角,就知道這家夥有多難對付。對比這頭羚羊,野犬的體型,實在不夠看。
“爸爸……”
“噓,繼續看著。”
羅喬用爪子按下了羅瑞的頭,兩隻小獵豹立刻聽話的將下巴貼在地上,專心的看著這難得一見的捕獵場麵。
如果是獅子對上旋角大羚羊,絕對會想方設法咬住他的脖子,直到他窒息而死。但野犬群明顯不打算這麽做,他們甚至沒想著要先殺死他,而是憑借靈活的身體和鋒利的牙齒,不斷在獵物的身上留下傷口,尤其是公旋角大羚羊的後腿和臀部,此刻已經鮮血淋漓。血腥味隨風傳出了很遠,但現在獅群和鬣狗群都在午睡,這群野犬的捕獵,不會受到打擾。
獵物的體力和意誌一點一點被消耗,終於不支的倒在地上,野犬們甚至沒有等他停止呼吸,就開始撕扯吞吃,由於天氣炎熱,公旋角大羚羊身上的傷口部分已經腐爛,而他的意識還是清醒的!
十幾頭野犬從身後撕扯著他的身體,淒慘的叫聲持續了很久,直到他的腹腔被撕開,這頭旋角大羚羊才真正停止了呼吸。
“爸爸……”
同樣是捕食者,羅喬沒有資格去對別人的捕獵方式說三道四,畢竟他也是依靠殺戮才能生存。但獵豹無論如何都會先殺死獵物再吃掉。
舉個不太恰當的例子,會有人說頭掉了碗大個疤,來砍吧,老子保證眼睛都不眨一下!卻絕對不會有人說淩遲了就當穿件洞洞裝,來割吧,老子不怕!
“看到了嗎?這是一群麻煩的家夥,絕對不要輕易去招惹。”
野犬的進食速度很快,不斷有野犬肚子鼓鼓的離開,過了一會又回來繼續吃,他們明顯是回到窩裏去給幼崽反芻食物了。不到半個小時,獵物已經沒剩下多少了。所有的野犬都得到了自己的那一份,無論是首領還是地位不高的成員,都心滿意足。
等候已久的禿鷲們在野犬離開後立刻圍了上去。羅喬也帶著兩隻小獵豹離開了草叢,他還要繼續捕獵。
走了很長一段時間,羅喬終於捕捉到了一隻野兔,這隻野兔隻能算是頓點心,他還要繼續尋找獵物。不知不覺走到了領地邊界,羅喬有些猶豫,是不是要繼續往前走,頭頂卻傳來了蒙蒂的聲音,“羅喬。”
羅喬仰起頭,蒙蒂就趴在一棵金合歡樹上,居高臨下的看著他。見羅喬停下腳步,蒙蒂直接從樹枝上跳了下來,舔了舔羅喬的耳朵,“你身體恢複了?怎麽會來這裏?”
“領地裏沒什麽吃的,我在找獵物。”
“這附近來了一群野犬,你帶著兩隻幼崽,遇到會有麻煩,最好不要走得太遠。”緊接著。蒙蒂有些不解的問道:“而且我早上給你抓了一頭疣豬,難道還沒吃飽?”
羅喬想說野犬什麽的,已經遇到過了。比這個重要的是,他剛剛說什麽?疣豬?!
“是啊。”蒙蒂甩了甩尾巴,“就藏在他們倆睡覺的岩穴裏。我隻咬斷了他的腿,應該還活著。難道說死了?”就算死了也不會死多久,不會挑食到如此程度吧?
聽到蒙蒂的話,羅喬回頭看看羅森和羅瑞,兩隻小獵豹同樣一臉茫然,表示對這頭疣豬完全不知情。
還有什麽事情比家門口就有一頭疣豬,卻走了幾個小時去尋找一隻野兔更坑爹的?
羅喬真心想對蒙蒂說一句,美人,做好事要出聲啊!
第71章 找來的帕森兄弟
回到岩山,羅喬第一時間跑去查看了蒙蒂說的岩穴,除了四散的幹草和一灘幹涸的血跡外,根本不見疣豬的蹤影。仔細嗅了嗅,除了花豹,再沒有其他掠食者的氣味,疣豬卻不翼而飛,難不成自己跑了?
羅喬圍著那灘血跡轉了一圈,又打消了這個推測。如果疣豬自己跑了,為什麽其他的地方沒有血跡?唯一的可能,就是疣豬被其他人給吃了。
不可能是獅子和鬣狗,那究竟是誰?
就在羅喬傷腦筋的時候,在洞口追逐打鬧的羅森和羅瑞突然叫了起來,“爸爸!”
小獵豹的聲音不對,羅喬立刻衝了出去,隻見兩隻小獵豹後頸的絨毛豎起,緊張的盯著草叢。
“怎麽了?”
順著兩隻小獵豹的視線看去,幾十米外,枯黃的高草中突兀的鼓起了一塊,當看清楚草叢中鼓起的那一團是誰之後,羅喬馬上知道那頭疣豬去哪裏了。
不過回頭想想,羅喬忍不住一陣後怕,幸好兩隻小獵豹沒發現疣豬。也沒回那個岩穴。如果這條巨蟒吞掉的不是疣豬而是兩隻小獵豹,他哭都沒地方哭去!
不過,這條巨蟒怎麽會出現得這麽早?比他預期的時間要早一個多月。那頭瞪羚這麽快就被消化了?這位仁兄的消化速度未免太快了點。
巨蟒也發現了羅喬和兩隻小獵豹,他抬起頭,陰冷的看向三頭獵豹,明擺著告訴羅喬,老子不好惹,別看現在肚子鼓著顯得笨重,但再吞下一頭獵豹不成問題!
羅喬知道巨蟒無毒,力量卻十分驚人,而且有一張巨口和鋒利的牙齒。哪怕這些尖牙的作用不是撕咬而是幫助吞咽,仍讓人望而生畏。想到這裏,羅喬詭異的想起了某句廣告詞:牙好,胃口就好!身體倍棒,吃飯倍香!
不過,不管這家夥的牙口好不好,他吞了他和孩子的早餐,又在這裏威脅自己,難不成真以為自己是hello kitty?!
事實上,巨蟒本來沒想來找獵豹們的麻煩,但剛好上頓吃的瞪羚被消化了,肚子餓。羅喬的領地裏又荒涼得可以,有現成的一頭疣豬擺在麵前,不吃的是傻瓜。
可吃完之後,巨蟒發現問題大條了,驟然增大的腰身,讓他回家成了問題,如果硬要回去,最大的可能就是卡在洞口。他這才後知後覺的發現,體重不到一百斤的羚羊和膘肥體壯的公疣豬,吞下去根本就不一樣。要想能回到地洞裏,至少要一到兩個月的時間。
於是,驟然間從有房一族變成無家可歸的巨蟒深深的憂傷了。
不就是吃頓飯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