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蒂歪歪頭,“這很難保證……”
“不答應我就咬你!”咬得你生活不能自理!
“……好吧。”他盡量。
羅喬得到想要的答案,主動伸出雙臂攬住了蒙蒂的脖子,既然注定要被那啥,幹脆主動點算了。反正這是個美人,對他高低不錯,自己也算喜歡他,怎麽看都不吃虧。
前提是,倒刺人獸什麽的不能有!
羅喬的主動取悅了蒙蒂,他再一次咬住了羅喬的脖子,羅喬腹誹,為啥每次都要咬脖子?!但他不能否認,這的確讓他興奮。
絲綢般的褐金色長發滑過肌膚的觸感讓羅喬著迷,體內的痛感和灼熱幾乎要讓他發瘋。
蒙蒂遵守了對羅喬的承諾,自始至終,沒有再變成花豹。
但這不代表這就是一次完美的體驗。
身體已經快要虛脫,壓在他身上的美人卻絲毫沒有罷手的跡象。羅喬真心後悔了,這種情況比他變來變去還糟心啊……
沒人告訴他,一頭維持人形的花豹,持久力會如此駭人啊……
兩隻小獵豹趴在另一處岩穴中,遲遲不見羅喬過來,卻又不敢再回去找羅喬,誰知道那頭嚇人的花豹離開沒有,互相看看,算了,繼續等吧。
第70章 做好事不出聲的花豹
作為曆史上第一頭被花豹做暈過去的獵豹,羅喬險些以為自己再也看不到第二天的太陽。
睜開眼,蒙蒂已經離開了,守在身邊的是兩隻小獵豹。岩穴裏到處都是花豹的氣味,羅森和羅瑞明顯不太自在。
“爸爸!”羅瑞發現羅喬醒了,立刻從洞口邊跑了過來,蹭蹭羅喬的臉頰,“爸爸一直都不醒,我和哥哥很擔心。”
羅喬搖搖頭,讓自己更清醒一些,站了起來。感謝大貓強悍的恢複力,就算被做暈過去,也絲毫沒有影響他的行動力。
“什麽時候了?”
羅喬走出岩穴,兩隻小獵豹跟在他的身後,太陽已經升得很高,現在正是一天中氣溫最高的時候,羅喬第一次睡到這麽晚。
“你們什麽時候過來的?”
“太陽剛升起來就來找爸爸了。”羅森蹲坐下來,仰頭看著羅喬,“我和弟弟一直守在外邊,直到花豹離開才敢進去找爸爸,但爸爸一直都在睡覺。”
“是啊,一直睡覺。”羅瑞附和著羅森,“爸爸為什麽睡這麽久?”
羅喬甩甩尾巴,有些尷尬,不知道該如何和兩個兒子解釋睡懶覺的問題,隻能在心裏把始作俑者罵上一萬遍!
這聽起來很讓人費解,但睜開眼沒有看到蒙蒂,羅喬著實是鬆了一口氣的。哪怕有吃完就跑的嫌疑,也總比繼續被做下去要好得多。花豹的交配時間要持續幾天,如果蒙蒂打算切實貫徹這個交配習慣,那明年的今天,就會成為羅喬的忌日了。
被做暈過去還能安慰一下自己,被做死了……羅喬實在不能接受,哪怕再穿一次,也不能接受!
見羅喬一直不說話,羅瑞蹭到羅喬的腿邊,“爸爸,肚子餓了。”
兩隻小獵豹八個月大了,他們的胃口也越來越大。昨天吃的角馬肉很快就被消化掉了。羅喬從兩隻小獵豹身上明白了一個深刻的道理,永遠不要用常理去推測小獵豹的胃口有多大。如果條件允許,他們會一直吃,吃到走不動為止。
正常的獵豹幼崽一般兩到三天進食一次,幼崽的成活與否,全要憑借獵豹媽媽的捕獵能力。例如沙姆,優秀的捕獵能力,是她成功養活了如此多幼崽的原因之一。
現在的羅喬基本可以保證小獵豹的進食次數,但從進食習慣上來說,他們已經同一般的獵豹幼崽有了很大不同,當然,這不是說他們不正常,隻能算是獨特。畢竟吃陸龜和鯰魚的獵豹,在整片三角洲,再也找不出第四頭了。
不過羅喬也餓了,昨天吃的犬羚已經完全被消化掉了,那啥啥的行為,果然十分耗費體力啊。
“好的,爸爸去找獵物!”
羅喬帶著兩隻小獵豹爬上了一塊岩穴旁邊的花崗岩,從岩石上望去,可以將附近兩千米內的獵物盡收眼底。
羅森和羅瑞學著羅喬的樣子蹲坐在岩石上,四下張望。他們都希望能找到羚羊,但羅喬和兩隻小獵豹同時失望了,什麽都沒有。
“或許是被高草和灌木遮住了。”
羅喬走下岩石,獵豹的動態視力比靜態要好,找不到大一些的獵物,他隻能選擇走進高草叢中去尋找個頭小的野兔或者小疣豬……
不,小疣豬找不到了,領地內的最後一頭疣豬已經被花豹殺死,進了他和兒子的肚子。如果運氣不好,找不到野兔,那他隻能向蹄兔和地鬆鼠下爪了。
雖然蹄兔實在不好吃,而地鬆鼠是什麽味道,至今還沒有獵豹知道。
羅喬帶著羅森和羅瑞離開了岩山,野兔並不好找,他們喜歡呆在濃密的草叢或者灌木叢裏,灰色的皮毛讓他們很容易隱藏,羅喬也隻能祈禱自己有好運氣了。
穿過灌木叢,羅喬爬上了一座白蟻丘,這樣他能看到更遠一些的地方,獵物還是沒找到,他卻看到了一群不願意見到的家夥。
野犬?!
這些耳朵大大,四肢瘦長,三色皮毛混雜的家夥,對他和兩隻小獵豹來說,是不小的威脅!沙姆當初離開領地,就是因為一群野犬的入侵,這群家夥,怎麽會出現在這裏?!
野犬同獵豹一樣,也在白天捕獵,但他們更喜歡涼爽的清晨和傍晚,烈日當空的時候,大多數時間呆在幼崽藏身的洞穴附近休息。
羅喬看到的野犬群並不大,大概由十幾頭組成。這群野犬似乎是在尋找著什麽。萬幸的是,羅喬更早發現他們,而野犬群隻專心於自己的事情,根本沒有發現羅喬和他的兩隻幼崽。
兩隻小獵豹不是第一次看到野犬,但他們對野犬並不十分了解。野犬通常居無定所,跟隨著獸群,隻有在野犬女首領生育幼崽的時候,才會停留在某個地方較長時間,直到小野犬能夠跟隨家族成員一起遷徙。羅喬父子上一次看到野犬還是在奧羅斯獅群的領地裏,但雨季過後,他們就搬走了。
羅喬不認識他們,也就不能確定,這是不是那群野犬又搬回來了。
相比起鬣狗,羅喬更忌憚這些家夥。鬣狗雖然長相和大貓們差距很大,但至少有共同的祖先。這些同樣成群結隊的野犬,卻是徹頭徹尾的犬科動物。他們身材嬌小,卻組織嚴密,性情凶猛,耐力極強。追捕獵物時,他們幾乎可以跑上一整天。
羅喬對野犬的認知更多來自於沙姆的口述,就算是強悍的沙姆,隻要帶著幼崽,就要避開成群的野犬。一旦被他們盯上,幾乎沒有逃脫的可能。從野犬高達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捕獵成功率就可以看出。
要想逃掉,除非上樹。
和鬣狗一樣,野犬不會爬樹。
“不答應我就咬你!”咬得你生活不能自理!
“……好吧。”他盡量。
羅喬得到想要的答案,主動伸出雙臂攬住了蒙蒂的脖子,既然注定要被那啥,幹脆主動點算了。反正這是個美人,對他高低不錯,自己也算喜歡他,怎麽看都不吃虧。
前提是,倒刺人獸什麽的不能有!
羅喬的主動取悅了蒙蒂,他再一次咬住了羅喬的脖子,羅喬腹誹,為啥每次都要咬脖子?!但他不能否認,這的確讓他興奮。
絲綢般的褐金色長發滑過肌膚的觸感讓羅喬著迷,體內的痛感和灼熱幾乎要讓他發瘋。
蒙蒂遵守了對羅喬的承諾,自始至終,沒有再變成花豹。
但這不代表這就是一次完美的體驗。
身體已經快要虛脫,壓在他身上的美人卻絲毫沒有罷手的跡象。羅喬真心後悔了,這種情況比他變來變去還糟心啊……
沒人告訴他,一頭維持人形的花豹,持久力會如此駭人啊……
兩隻小獵豹趴在另一處岩穴中,遲遲不見羅喬過來,卻又不敢再回去找羅喬,誰知道那頭嚇人的花豹離開沒有,互相看看,算了,繼續等吧。
第70章 做好事不出聲的花豹
作為曆史上第一頭被花豹做暈過去的獵豹,羅喬險些以為自己再也看不到第二天的太陽。
睜開眼,蒙蒂已經離開了,守在身邊的是兩隻小獵豹。岩穴裏到處都是花豹的氣味,羅森和羅瑞明顯不太自在。
“爸爸!”羅瑞發現羅喬醒了,立刻從洞口邊跑了過來,蹭蹭羅喬的臉頰,“爸爸一直都不醒,我和哥哥很擔心。”
羅喬搖搖頭,讓自己更清醒一些,站了起來。感謝大貓強悍的恢複力,就算被做暈過去,也絲毫沒有影響他的行動力。
“什麽時候了?”
羅喬走出岩穴,兩隻小獵豹跟在他的身後,太陽已經升得很高,現在正是一天中氣溫最高的時候,羅喬第一次睡到這麽晚。
“你們什麽時候過來的?”
“太陽剛升起來就來找爸爸了。”羅森蹲坐下來,仰頭看著羅喬,“我和弟弟一直守在外邊,直到花豹離開才敢進去找爸爸,但爸爸一直都在睡覺。”
“是啊,一直睡覺。”羅瑞附和著羅森,“爸爸為什麽睡這麽久?”
羅喬甩甩尾巴,有些尷尬,不知道該如何和兩個兒子解釋睡懶覺的問題,隻能在心裏把始作俑者罵上一萬遍!
這聽起來很讓人費解,但睜開眼沒有看到蒙蒂,羅喬著實是鬆了一口氣的。哪怕有吃完就跑的嫌疑,也總比繼續被做下去要好得多。花豹的交配時間要持續幾天,如果蒙蒂打算切實貫徹這個交配習慣,那明年的今天,就會成為羅喬的忌日了。
被做暈過去還能安慰一下自己,被做死了……羅喬實在不能接受,哪怕再穿一次,也不能接受!
見羅喬一直不說話,羅瑞蹭到羅喬的腿邊,“爸爸,肚子餓了。”
兩隻小獵豹八個月大了,他們的胃口也越來越大。昨天吃的角馬肉很快就被消化掉了。羅喬從兩隻小獵豹身上明白了一個深刻的道理,永遠不要用常理去推測小獵豹的胃口有多大。如果條件允許,他們會一直吃,吃到走不動為止。
正常的獵豹幼崽一般兩到三天進食一次,幼崽的成活與否,全要憑借獵豹媽媽的捕獵能力。例如沙姆,優秀的捕獵能力,是她成功養活了如此多幼崽的原因之一。
現在的羅喬基本可以保證小獵豹的進食次數,但從進食習慣上來說,他們已經同一般的獵豹幼崽有了很大不同,當然,這不是說他們不正常,隻能算是獨特。畢竟吃陸龜和鯰魚的獵豹,在整片三角洲,再也找不出第四頭了。
不過羅喬也餓了,昨天吃的犬羚已經完全被消化掉了,那啥啥的行為,果然十分耗費體力啊。
“好的,爸爸去找獵物!”
羅喬帶著兩隻小獵豹爬上了一塊岩穴旁邊的花崗岩,從岩石上望去,可以將附近兩千米內的獵物盡收眼底。
羅森和羅瑞學著羅喬的樣子蹲坐在岩石上,四下張望。他們都希望能找到羚羊,但羅喬和兩隻小獵豹同時失望了,什麽都沒有。
“或許是被高草和灌木遮住了。”
羅喬走下岩石,獵豹的動態視力比靜態要好,找不到大一些的獵物,他隻能選擇走進高草叢中去尋找個頭小的野兔或者小疣豬……
不,小疣豬找不到了,領地內的最後一頭疣豬已經被花豹殺死,進了他和兒子的肚子。如果運氣不好,找不到野兔,那他隻能向蹄兔和地鬆鼠下爪了。
雖然蹄兔實在不好吃,而地鬆鼠是什麽味道,至今還沒有獵豹知道。
羅喬帶著羅森和羅瑞離開了岩山,野兔並不好找,他們喜歡呆在濃密的草叢或者灌木叢裏,灰色的皮毛讓他們很容易隱藏,羅喬也隻能祈禱自己有好運氣了。
穿過灌木叢,羅喬爬上了一座白蟻丘,這樣他能看到更遠一些的地方,獵物還是沒找到,他卻看到了一群不願意見到的家夥。
野犬?!
這些耳朵大大,四肢瘦長,三色皮毛混雜的家夥,對他和兩隻小獵豹來說,是不小的威脅!沙姆當初離開領地,就是因為一群野犬的入侵,這群家夥,怎麽會出現在這裏?!
野犬同獵豹一樣,也在白天捕獵,但他們更喜歡涼爽的清晨和傍晚,烈日當空的時候,大多數時間呆在幼崽藏身的洞穴附近休息。
羅喬看到的野犬群並不大,大概由十幾頭組成。這群野犬似乎是在尋找著什麽。萬幸的是,羅喬更早發現他們,而野犬群隻專心於自己的事情,根本沒有發現羅喬和他的兩隻幼崽。
兩隻小獵豹不是第一次看到野犬,但他們對野犬並不十分了解。野犬通常居無定所,跟隨著獸群,隻有在野犬女首領生育幼崽的時候,才會停留在某個地方較長時間,直到小野犬能夠跟隨家族成員一起遷徙。羅喬父子上一次看到野犬還是在奧羅斯獅群的領地裏,但雨季過後,他們就搬走了。
羅喬不認識他們,也就不能確定,這是不是那群野犬又搬回來了。
相比起鬣狗,羅喬更忌憚這些家夥。鬣狗雖然長相和大貓們差距很大,但至少有共同的祖先。這些同樣成群結隊的野犬,卻是徹頭徹尾的犬科動物。他們身材嬌小,卻組織嚴密,性情凶猛,耐力極強。追捕獵物時,他們幾乎可以跑上一整天。
羅喬對野犬的認知更多來自於沙姆的口述,就算是強悍的沙姆,隻要帶著幼崽,就要避開成群的野犬。一旦被他們盯上,幾乎沒有逃脫的可能。從野犬高達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捕獵成功率就可以看出。
要想逃掉,除非上樹。
和鬣狗一樣,野犬不會爬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