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到大他都是這樣,真正上了戰場反而越是沉著冷靜。他看著陳琚,目光中逐漸散發出陰寒的冷光。
此刻他和陳琚一左一右站在教室的兩側,幾天後就是班長的換屆競選。喻熹仔細想了想,這自由辯論竟然有點競選辯論的意思,他正好可以借此機會給同學們留一個能言善辯的好印象。
這場戰役他必須贏,必須讓陳琚啞口無言!
喻熹眯了眯眼,他先開了口:“班長,你先請。”
陳琚向來好大喜功,他認為自己已經準備得很充分了,正好決定來個先發製人。喻熹這話正中他下懷,於是他想也沒想的就應下了:“好,恭敬不如從命。”
客套話說完了,好戲正式開場。
陳琚:“我認為該案的判決不合理,甚至可以說它是一起錯案!本案的焦點是黃某遺贈行為的效力問題,那就應該適用《繼承法》的規定,而不是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則。特別法優於一般法,這案子的法律適用是錯的!”
喻熹:“我不讚同你的觀點。《繼承法》是一般法,當年的《民法通則》為基本法。依據《立法法》的規定,《民法通則》的效力高於《繼承法》,若二者發生適用上的衝突,應該適用基本法。所以我認為這個案子的法律適用完全正確。”
陳琚第一個回合就語氣激動的先談到了法律適用的問題和不同的法律之間的效力問題。他在五分鍾內隻看了一些專家的觀點,他發現他們無一不是從法律的適用問題出發去質疑該判決的。但這是個非常專業的問題,以他目前的積累,理解能力有限,他其實不可能再展開更多的內容了。
這個雷他拋給喻熹,而對方明顯防爆高手,隻是輕輕的又拋給他了。
喻熹在心裏冷笑。薛紀良不愧是學霸,確實非常給力。這是他幫他查的資料,第一個回合就把陳琚堵回去了。
陳琚:“這案子適用了公序良俗原則,法律原則的適用條件是窮盡法律規則,才能適用法律原則,明明有具體的法律規則,為什麽要選擇適用一個填補性的、空洞的法律原則?”
喻熹:“你忘了,有常態就有一定有例外!法律原則也有適用的例外,為了實現個案的正義,可以舍棄法律規則而適用法律原則。”
第二個回合,防守,繼續堵回去。
陳琚:“這案子實現了什麽正義?遺囑明明是合法的,法官認定遺囑無效就是剝奪了張某的繼承權,這顯然是不公平的!”
喻熹:“你的意思是這判決是一份不公平的判決?那把遺產給第三者張某就是公平的?當第三者本來就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任何人都不應該從自己不道德的行為中獲益!”
喻熹一方最有利的辯論點就是道德,第三者永遠是第三者,所謂事實勝於雄辯。他隻要把陳琚往道德上帶,請君入甕,一旦入了這甕陳琚就難得民心了。
陳琚:“張某的確是第三者,但是這跟本案的焦點問題有關係嗎?你不要把道德和法律混為一談!讓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不好嗎?”
陳琚皺眉,看來他意識到了談道德的問題對己方很不利。
喻熹:“道德與法律二者之間永遠不可能撇清關係!張某明明知道黃某有配偶還長期跟他同居,不僅違背了公序良俗還破壞了社會風氣!她的行為絕對是社會公德和社會道德不允許的,是一種非法行為!”
陳琚:“怎麽就非法了?她心甘情願,黃某也是出於自己的意願,你情我願的,民法管得著小三二奶嗎?”
出不去,急了,三觀都有點不正了。
喻熹:“單純當小三或者二奶民法當然管不著,人身自由嘛。但是,一旦這種帶有人身性質的關係涉及到財產,那民法當然可以管了!”
法律確實沒辦法管你情我願的跟小三或者二奶在一起睡一覺。
陳琚:“民法裏也有自願原則,我依據自己的意願處理自己的財產,礙著誰了?”
喻熹:“我想我有必要提醒你,自願可不是肆無忌憚的自願,它是存在限製的!不加限製,濫用權利,這是立法者願意看到的嗎?”
又是同樣一個錯誤,不考慮例外的情形,讓喻熹占了上風。
陳琚:“我看濫用權利的是法官吧,本案的法官明顯是堅持了情理大於法理,濫用了自由裁量權!”
喻熹:“抱歉,我還真沒看出來法官怎麽濫用自由裁量權了。如果黃某的遺囑能順利的得到執行,那還有後麵的一堆破事嗎?不能執行,就是出現了爭議,法院作為審判機關,它的作用是定紛止爭!法院作出的判決當然要考慮到社會效應,把遺產給二奶?跟社會道德背道而馳?嗬,這意思是鼓勵我們所有人都去當小三當二奶嗎?如果二奶勝訴,判決書給整個社會傳遞的信息就是法律保護二奶插足合法家庭,二奶可以優於原配。你告訴我,法律作為社會規範,規範什麽了?規範了原配得不到自己合法配偶的遺產是吧?”
喻熹守到現在,就是為了自然而然的問出這幾個問句。效果很好,問到大部分人的心坎裏了,好多同學開始低聲談論了。
陳琚:“好,你喜歡談道德問題是吧,那咱們就來談談!黃某離開人世最後的一段日子裏,張某有沒有盡心盡力的照顧他?反倒是這個蔣某,對黃某不聞不問、漠不關心的樣子,根據人情事理,張某照顧黃某沒有辛勞也有苦勞吧?她難道一分錢都不配分到嗎?”
陳琚的心理防線瓦解了,糊塗到開始用對方的攻擊點,關鍵是還沒用好,完全是破罐子破摔了。
喻熹:“你別忘了,跟黃某締結了婚姻關係的人是蔣某,你沒看判決書嗎?判決書裏寫著,本案蔣某忠於夫妻感情,在黃某患肝癌病晚期住院直至去世期間,一直對其護理照顧,履行了夫妻扶助的義務,也就是不管是從道德上還是從婚姻法上來說,蔣某作為黃某的合法妻子,她都盡了該盡的義務。至於張某,她這種好意施惠的行為跟可以分得遺產沒有必然的聯係。她心甘情願去照顧黃某,照顧就照顧了唄,這是法定的可以被分到遺產的理由嗎?請問我國哪條法律規定了第三者照顧了臨終的病人就一定能分得到他的遺產?”
班上好多同學都點頭,發出了“嗯...”的音節,明顯,小三不值得同情是共識,人財兩空是活該。讚同。
陳琚:“好,你說要考慮社會效應,那這個判決作出的這些年來社會上養小三包二奶的行為就少了嗎?風氣就更好了嗎?”
窮途末路,傻到自己又繞回來了。
喻熹:“養小三包二奶這是法律問題嗎?這是個人的人品問題!這是經濟基礎決定的問題!連法律都是由經濟基礎所決定的,法律能做的隻是利用司法的影響力去減少這樣的現象,而不是僅指望靠一張判決書就能消滅這種現象!”
陳琚:“那你的意思就是承認這張判決書對改變不良的社會風氣的影響是微乎其微的?那作這樣的判決意義何在?”
這個問題更傻。
喻熹:“意義微乎其微的事就不應該去做嗎?意義微乎其微不等於意義為零!隻要能為淨化社會風氣提供一點點的力量,我認為法官就該用自由裁量權去作出一如該案的判決。”
這個充滿情懷的教科書級的標準答案,滿分!
陳琚:“法律人應該保持理性,這明顯就是輿論在幹預司法,法官徹徹底底的受到了輿論的幹擾!”
輿論幹預司法這個話題太大、太敏感了,這是法律工作者和群眾最容易產生分歧的地方,不宜多談。陳琚是想再拋個雷好讓自己有時間再搶救一下。
喻熹:“你以為法官是機器人嗎?輿情正是民意的體現,群眾的眼睛可是雪亮的!完全不考慮民意,別說是在當年,就算是現在,司法獨立提了這麽多年,獨立了嗎?做到了嗎?你怕不是忘了我國的政體!”
這個問題不適合多談,喻熹強詞奪理,先給陳琚蓋一頂大帽子再說。
陳琚拿下了他標誌性的黑框眼鏡,表情不忿,以他的閱曆根本無法反駁這種大方向、原則性的事實,“你!你...你......”
喻熹不聲不響的看著陳琚,看著他自認敗北的動作,眉梢仿佛掛著冰棱子。
果然,陳琚你你你的半天都說不出一句完整的話。
兩人都是知識儲備極為有限的法學生,這種自由辯論,真談不上什麽有水平和層次的問題。
隻是誰先開口誰就輸了,因為另一個人基本上都不需要主動出擊,隻要能接上下一句就行。
此刻他和陳琚一左一右站在教室的兩側,幾天後就是班長的換屆競選。喻熹仔細想了想,這自由辯論竟然有點競選辯論的意思,他正好可以借此機會給同學們留一個能言善辯的好印象。
這場戰役他必須贏,必須讓陳琚啞口無言!
喻熹眯了眯眼,他先開了口:“班長,你先請。”
陳琚向來好大喜功,他認為自己已經準備得很充分了,正好決定來個先發製人。喻熹這話正中他下懷,於是他想也沒想的就應下了:“好,恭敬不如從命。”
客套話說完了,好戲正式開場。
陳琚:“我認為該案的判決不合理,甚至可以說它是一起錯案!本案的焦點是黃某遺贈行為的效力問題,那就應該適用《繼承法》的規定,而不是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則。特別法優於一般法,這案子的法律適用是錯的!”
喻熹:“我不讚同你的觀點。《繼承法》是一般法,當年的《民法通則》為基本法。依據《立法法》的規定,《民法通則》的效力高於《繼承法》,若二者發生適用上的衝突,應該適用基本法。所以我認為這個案子的法律適用完全正確。”
陳琚第一個回合就語氣激動的先談到了法律適用的問題和不同的法律之間的效力問題。他在五分鍾內隻看了一些專家的觀點,他發現他們無一不是從法律的適用問題出發去質疑該判決的。但這是個非常專業的問題,以他目前的積累,理解能力有限,他其實不可能再展開更多的內容了。
這個雷他拋給喻熹,而對方明顯防爆高手,隻是輕輕的又拋給他了。
喻熹在心裏冷笑。薛紀良不愧是學霸,確實非常給力。這是他幫他查的資料,第一個回合就把陳琚堵回去了。
陳琚:“這案子適用了公序良俗原則,法律原則的適用條件是窮盡法律規則,才能適用法律原則,明明有具體的法律規則,為什麽要選擇適用一個填補性的、空洞的法律原則?”
喻熹:“你忘了,有常態就有一定有例外!法律原則也有適用的例外,為了實現個案的正義,可以舍棄法律規則而適用法律原則。”
第二個回合,防守,繼續堵回去。
陳琚:“這案子實現了什麽正義?遺囑明明是合法的,法官認定遺囑無效就是剝奪了張某的繼承權,這顯然是不公平的!”
喻熹:“你的意思是這判決是一份不公平的判決?那把遺產給第三者張某就是公平的?當第三者本來就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任何人都不應該從自己不道德的行為中獲益!”
喻熹一方最有利的辯論點就是道德,第三者永遠是第三者,所謂事實勝於雄辯。他隻要把陳琚往道德上帶,請君入甕,一旦入了這甕陳琚就難得民心了。
陳琚:“張某的確是第三者,但是這跟本案的焦點問題有關係嗎?你不要把道德和法律混為一談!讓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不好嗎?”
陳琚皺眉,看來他意識到了談道德的問題對己方很不利。
喻熹:“道德與法律二者之間永遠不可能撇清關係!張某明明知道黃某有配偶還長期跟他同居,不僅違背了公序良俗還破壞了社會風氣!她的行為絕對是社會公德和社會道德不允許的,是一種非法行為!”
陳琚:“怎麽就非法了?她心甘情願,黃某也是出於自己的意願,你情我願的,民法管得著小三二奶嗎?”
出不去,急了,三觀都有點不正了。
喻熹:“單純當小三或者二奶民法當然管不著,人身自由嘛。但是,一旦這種帶有人身性質的關係涉及到財產,那民法當然可以管了!”
法律確實沒辦法管你情我願的跟小三或者二奶在一起睡一覺。
陳琚:“民法裏也有自願原則,我依據自己的意願處理自己的財產,礙著誰了?”
喻熹:“我想我有必要提醒你,自願可不是肆無忌憚的自願,它是存在限製的!不加限製,濫用權利,這是立法者願意看到的嗎?”
又是同樣一個錯誤,不考慮例外的情形,讓喻熹占了上風。
陳琚:“我看濫用權利的是法官吧,本案的法官明顯是堅持了情理大於法理,濫用了自由裁量權!”
喻熹:“抱歉,我還真沒看出來法官怎麽濫用自由裁量權了。如果黃某的遺囑能順利的得到執行,那還有後麵的一堆破事嗎?不能執行,就是出現了爭議,法院作為審判機關,它的作用是定紛止爭!法院作出的判決當然要考慮到社會效應,把遺產給二奶?跟社會道德背道而馳?嗬,這意思是鼓勵我們所有人都去當小三當二奶嗎?如果二奶勝訴,判決書給整個社會傳遞的信息就是法律保護二奶插足合法家庭,二奶可以優於原配。你告訴我,法律作為社會規範,規範什麽了?規範了原配得不到自己合法配偶的遺產是吧?”
喻熹守到現在,就是為了自然而然的問出這幾個問句。效果很好,問到大部分人的心坎裏了,好多同學開始低聲談論了。
陳琚:“好,你喜歡談道德問題是吧,那咱們就來談談!黃某離開人世最後的一段日子裏,張某有沒有盡心盡力的照顧他?反倒是這個蔣某,對黃某不聞不問、漠不關心的樣子,根據人情事理,張某照顧黃某沒有辛勞也有苦勞吧?她難道一分錢都不配分到嗎?”
陳琚的心理防線瓦解了,糊塗到開始用對方的攻擊點,關鍵是還沒用好,完全是破罐子破摔了。
喻熹:“你別忘了,跟黃某締結了婚姻關係的人是蔣某,你沒看判決書嗎?判決書裏寫著,本案蔣某忠於夫妻感情,在黃某患肝癌病晚期住院直至去世期間,一直對其護理照顧,履行了夫妻扶助的義務,也就是不管是從道德上還是從婚姻法上來說,蔣某作為黃某的合法妻子,她都盡了該盡的義務。至於張某,她這種好意施惠的行為跟可以分得遺產沒有必然的聯係。她心甘情願去照顧黃某,照顧就照顧了唄,這是法定的可以被分到遺產的理由嗎?請問我國哪條法律規定了第三者照顧了臨終的病人就一定能分得到他的遺產?”
班上好多同學都點頭,發出了“嗯...”的音節,明顯,小三不值得同情是共識,人財兩空是活該。讚同。
陳琚:“好,你說要考慮社會效應,那這個判決作出的這些年來社會上養小三包二奶的行為就少了嗎?風氣就更好了嗎?”
窮途末路,傻到自己又繞回來了。
喻熹:“養小三包二奶這是法律問題嗎?這是個人的人品問題!這是經濟基礎決定的問題!連法律都是由經濟基礎所決定的,法律能做的隻是利用司法的影響力去減少這樣的現象,而不是僅指望靠一張判決書就能消滅這種現象!”
陳琚:“那你的意思就是承認這張判決書對改變不良的社會風氣的影響是微乎其微的?那作這樣的判決意義何在?”
這個問題更傻。
喻熹:“意義微乎其微的事就不應該去做嗎?意義微乎其微不等於意義為零!隻要能為淨化社會風氣提供一點點的力量,我認為法官就該用自由裁量權去作出一如該案的判決。”
這個充滿情懷的教科書級的標準答案,滿分!
陳琚:“法律人應該保持理性,這明顯就是輿論在幹預司法,法官徹徹底底的受到了輿論的幹擾!”
輿論幹預司法這個話題太大、太敏感了,這是法律工作者和群眾最容易產生分歧的地方,不宜多談。陳琚是想再拋個雷好讓自己有時間再搶救一下。
喻熹:“你以為法官是機器人嗎?輿情正是民意的體現,群眾的眼睛可是雪亮的!完全不考慮民意,別說是在當年,就算是現在,司法獨立提了這麽多年,獨立了嗎?做到了嗎?你怕不是忘了我國的政體!”
這個問題不適合多談,喻熹強詞奪理,先給陳琚蓋一頂大帽子再說。
陳琚拿下了他標誌性的黑框眼鏡,表情不忿,以他的閱曆根本無法反駁這種大方向、原則性的事實,“你!你...你......”
喻熹不聲不響的看著陳琚,看著他自認敗北的動作,眉梢仿佛掛著冰棱子。
果然,陳琚你你你的半天都說不出一句完整的話。
兩人都是知識儲備極為有限的法學生,這種自由辯論,真談不上什麽有水平和層次的問題。
隻是誰先開口誰就輸了,因為另一個人基本上都不需要主動出擊,隻要能接上下一句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