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部分沒寫完,先發了,會有重複,一會兒替換)


    而被許釗想起的程翡,正在被裴芃問起要不要回京城。


    給裴蔚準備的年禮,以及要送去的丹藥,都已經準備好了,這其實已經是最後一批要派出去的人手了,以城陽縣到京城的距離,再不去,恐怕都要趕不上過年前送到了。


    總算完成了一項心病的裴芃,這時候才突然想到,程翡的父母親人還在京城呢,雖然她現在也不清楚程翡對家人有多少感情,但想到程翡曾經希望她把程家人都帶到城陽縣,估計還是有一些感情的吧。


    正好這段時間要派車隊回京,讓程翡回去過個年也不錯,程翡還能勸著家裏人收拾行囊,到時候隨著她一起來城陽縣,對裴芃來說,這也算是她對母族的照顧了,不然等京城真的出了什麽動蕩,那就真的來不及了。


    程翡有些猶豫,說實話,她還是待在裴芃這裏更舒服些,身份已經暴露得差不多了,她不需要假裝成之前的程翡。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程翡的一些不同於當下觀念的想法和行為,裴芃也很少去管束,最多是提醒她一句,要注意場合。


    因此,除了科技水平和生活條件還遠達不到現代,程翡在公主府的生活狀態,已經很接近現代了,尤其是假期的時候——可以晚睡,可以早起,可以加夜宵,也可以不吃早飯,可以隨時隨地出門逛街,還可以宅在院子裏好幾天不見外人……


    但,如果讓她回到程家,那就通通得不到了,程家不是什麽規矩多多的大戶人家,但作為上麵有父母叔伯,下麵有弟弟妹妹的中間階層,程翡也是需要每天問候長輩,還得給弟弟妹妹做好榜樣,定時定點吃飯,稍微晚一點,可能就得讓廚房單獨做了——在程家,這是要挨罵的,畢竟費柴火和水嘛。


    即使搬到了城裏,家裏也有了些積蓄和家底,程家人整體的風格還是比較樸實的,帶有種莊戶人家的對資源的節省態度。


    這並不是說不對,但,不太符合程翡的生活方式。


    不過,即使有這麽多的猶豫,程翡還是同意跟著回去了。她既然占了原程翡的身體,即使不是她自願的,但也需要對程翡的家人承擔一定責任。


    她不會為了程家長輩的想法而隨意改變自己生活的狀態和對未來生活的態度,但勸他們到一個更安全的地方生活,保障他們的性命,程翡自覺還是可以做到的。


    “程娘子,您要走了麽?什麽時候能回來啊。”


    聽到消息的徐英急匆匆回來。


    冬天天冷,地都凍得硬邦邦的,這時候無論是給陳淞他們在山中建道觀還是建寺廟,都不合適,所以,他們還一直留在公主府。


    徐英作為被程翡托付給陳淞的小徒弟,依然是跟著陳淞在公主府裏待著。


    也不知陳淞指揮著徐英做了些什麽,她這段時間下來,明顯長得壯實了一些,程翡摸著她的手,都覺得這丫頭的手指上的繭子更厚了一些。


    但程翡也沒有表露出心疼,學技術學知識嘛,總得付出些代價。


    “明日就出發,回來的時候,可能也要出了正月了。我想把家裏人帶過來,所以肯定會慢一些。我不在的時候,你還是跟著陳公子幹活,若是他過年時不用你了,你就回我的院子住,還是側邊的小屋,我一直給你留著呢。如果你弟弟那裏也有空,你想把帶來,姐弟倆一起過個年,也可以。”


    徐英沒想到程翡替她考慮了這麽多,還考慮到了過年的問題,忍不住重重點頭。


    “好,你也不必客氣,我走了,這個院子的份例會減一些,但還有人在,你們姐弟倆如果住過來,也隻是再多占兩個人的例而已,過年時多要點肉菜,不要怕不夠。”


    徐英倒是沒考慮那麽多,吃飯吃飽就很幸福了,她覺得這絕對是她有記憶以來最快活的一個年了。


    對二柱也是。喔不對,二柱如今也不叫二柱了,徐英上次去看他,二柱已經和一個小管事的家眷相處得很合拍了,對方原本是皇莊裏的奴籍,祖祖輩輩都是給皇室幹活的,後來分給裴芃,就被裴芃連同其他人手一起打包帶來了城陽縣。


    這夫妻倆有個和二柱差不多大的孩子,因為當時裴芃要帶的多數是身強體壯的成年奴仆,所以他們把兒子留給了京城的長輩。


    有這麽個前提,再加上二柱能說會道,又有眼力見兒,這二人自然對二柱比較喜歡。二柱聽說姐姐改了個大名,他也想取一個,又不知取什麽,就和管事說:


    “大伯,我想取一個,一眼就能看出來和我姐姐是一家人的名字。”


    這名管事幹脆就給二柱取了徐雄的名字。


    姐弟倆合起來,就是“英雄”了,一眼就能看出來姐弟二人的關係,寓意也很好。


    誰能想到呢,這樣兩個原本最安穩的一生也就是在土裏刨食、重複他們父母生活的孩子,在被父母賣掉後,反而能吃得飽飯、讀得了書、還被取了這般了不起的名字。


    也不知該說這是徐家姐弟倆的幸運,還是時代的悲哀了。


    程翡聽徐英講了她弟弟是如何討好管事,如何讓人家給他取名,也覺得挺有趣的。


    這個二柱啊,程翡其實真的沒怎麽關注,隻覺得這孩子讀書的天分不如姐姐,但這麽一看呢,他好像的確很有一套。


    不過,具體如何,還是看他發展了,程翡並沒有管一個就要管一家的念頭。


    和公主府裏的一眾人告別過後,程翡就踏上了回京城的旅途。


    說心裏不忐忑是假的,真要說起來,程翡和程家人相處的時間的確很短,也不知道這次相見,他們會不會覺得她陌生呢?


    抱著這樣的念頭,程翡一行人快馬加鞭地趕回來京城。


    此時已經是臘月中旬了,京城過年的氛圍已經很足了。


    在進城門的時候,程翡就感覺到了。


    因為這次帶了丹藥,雖然裴芃他們知道這丹藥雖然珍貴但並不神奇,可其他人並不知情了。所以,為防有人暗中下手,他們回京的時候,並沒有打著城陽公主的旗號,也就隻能乖乖在城門口和其他百姓一起排隊等待查驗了。


    這麽一等待,程翡難免要無聊地往外張望。


    映入眼簾的,先是一個毛茸茸的直立猿人,程翡真是被嚇了一大跳,心說怎麽回事,這是穿到原始社會了?


    不過她再定睛一看,好麽,哪裏是直立猿人啊,分明是一個很高大的獵戶,渾身上下覆蓋著動物皮毛,還是很粗糙地縫製在一起,大概是為防風,還層層疊疊的,把整個人都裹得厚了一圈。


    他的頭發亂蓬蓬的,彎彎曲曲,長度也不短,被胡亂地編了起來,固定在一側,有點像是阿勒他們部族的發型,但也不完全是。


    因為阿勒他們部族的發型,其實已經是有一定文明塑造後的痕跡了,帶有民族色彩。


    而這個壯漢呢,更多還是在山中長久獨居無人教導下,為了方便而自己摸索出來的固定頭發的方法。


    再往他身下一看,還真是沒猜錯。


    他的身下,堆了滿滿一地的野物,常見的兔、雞、鳥,都被用揉搓得足夠柔軟又有韌勁的樹枝捆綁在一起,還有大些的野物,比如鹿、麅子、獾,則是一兩隻地放在一起。


    更令人驚歎的,是竟然還有一隻老虎。


    那是一隻虎皮很完好的老虎,程翡打眼一看,竟然看不出來傷口在哪裏。


    程翡強忍著害怕去端詳老虎的一張俊臉,如果忽略那有點猙獰的表情,這顆老虎的頭,竟然也沒什麽凹一塊的狀態。


    旁邊的人當然也好奇得很,有的人還貪婪地垂涎著這隻死的很漂亮的老虎,但,攝於這位壯漢的武力值,沒人做什麽壞事。


    程翡總聽人說,老虎全身上下都是寶,就是前世拿不小心抓隻野鳥都可能碰到國家級保護動物的時期,老虎的珍貴程度,足夠全國人民都知道它不能被捕獵了,可依然有人偷獵。為什麽?不就是還有市場麽。


    現代程翡不做這違法亂紀的事兒,現在麽,打虎並不算違法亂紀,甚至很多村落會定期組織男丁上山圍獵野豬老虎之類的動物,防止它們下山傷人。


    所以,程翡很沒有心理負擔地衝著那男人問:


    “這位大哥?你這頭老虎怎麽賣?”


    對方被叫得回過了頭,嗯,是張髒兮兮又布滿胡須的帥臉,之所以說他帥,是因為除了被微卷胡須包裹著的下半張臉外,他露出來的眼睛和鼻子都形狀不錯。


    如果這是本言情小說,這樣的相會,大概能譜寫成“男主治愈女主在鋼鐵叢林中受到的傷害,女主幫助脫離社會太久的叢林孤兒男主適應社會生活”的相互陪伴、相互成長的故事。


    可惜,程翡心中並沒有什麽浪漫想法,帥哥,她見多了,還是老虎更難得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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