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回海城的途中,是胡醫生和紀今歌換著開車。


    將近十四個小時的車程,抵達海城時,已經是次日上午十點了。


    一夜沒怎麽睡覺,陸爻直接讓胡醫生將人送回了弱水巷。


    紀今歌下車後,車子也沒開走,胡醫生看著她逐漸走遠的背影,突然道:“一會兒直接送你到醫館?”


    陸爻沒什麽語氣地嗯了聲,他閉著眼,麵色掩映在車內的光影裏,看不真切。


    胡醫生見紀今歌安全到家後,才重新啟動車輛,他一邊開車,一邊說道:“這幾天你就別去警局了,好好在醫院養傷。”


    陸爻靠在椅背上沒開口。


    與周景那一戰,他不算全須全尾地回來。


    周景吞了那麽多的妖丹,實力不俗,不容小覷。


    陸爻雖然傷的不及周景重,但還是得好好休息一段時間。他受傷這件事,除了胡醫生外,沒人知道。


    現在情況特殊,若是別人知道他受傷了,說不定會對著紀今歌下手。


    那些青峰會、或者饞妖珠的,之所以不敢明目張膽地下手,也是礙於陸爻的實力在。


    沒聽見陸爻的聲音,胡醫生突然唉了聲,透過後視鏡看向陸爻,“你是不是也喜歡今歌?”


    也?


    為什麽要說“也”?


    聞言,陸爻垂在麵皮上的長睫輕顫了下,他依舊沒說話。


    不回答,是因為他不知道說什麽,也摸不透內心的想法。


    不知道自己的靠近,是因為她這個人,還是她身上的味道。


    胡醫生也沒在意,自顧地說道:“想來,你也不可能不喜歡她,她身上那味道,我都忍不住靠近,更別說……哎,你踢我幹嘛?”


    他話還沒說完,椅背就被陸爻重重地踢了一腳。


    “開車。”陸爻冷淡地扔下兩字。


    廢話真多。


    胡醫生嘖了聲,“真把我當做苦力的了?”


    “嗯。”陸爻喉嚨裏溢出了一聲。


    胡醫生:“……”


    成吧。


    誰讓他隻有自己這麽一個朋友呢。


    他挑了挑眉,開著車,繼續說:“反正我是挺喜歡今歌的,人長漂亮,性格也好,身上的氣味也好聞。”


    “她不喜歡你。”


    陸爻撩起了眼皮,直接潑了一盆冷水給他。


    胡醫生不解:“為什麽?”


    他長得不耐,還是九尾狐一族,而且還有正當職業。


    陸爻:“她不喜歡狐狸精。”


    胡醫生:“……”


    …


    紀今歌沒著急進屋,她先是在家附近轉悠了一圈,確定陣法沒有被破壞後,才小小地鬆了口氣。


    她摸出鑰匙開門,一進去就聞到一股濃鬱的飯香味。


    飯香?


    她動了動鼻子,那股飯香直往她鼻翼裏鑽,勾起了她胃裏的饞蟲,甚至發出一聲無比清晰的咕嚕。


    “……”


    從昨天下午上車到現在,她都沒好好吃過飯,餓了就在車上啃塊麵包。


    “姐,你回來了?!”


    換好鞋,紀今歌就看見黎盈盈穿著黃色鴨鴨的圍裙,從廚房裏蹦躂出來。


    紀今歌咦了聲,“你今天沒去圖書館?”


    還有半個多月就要考研了,這個時間段,黎盈盈竟然在家。


    “你今天回來嘛。”黎盈盈眨眨眼,“我特意休息半天,給你做了你最喜歡的糖醋小排。”


    紀今歌眉眼彎了彎,她挑眉:“這麽好?”


    “當然。”黎盈盈抬了抬下巴:“是不是妹妹最好?”


    紀今歌笑著點頭:“是。”


    黎盈盈:“那有沒有給我帶禮物?”


    紀今歌:“帶了,忘了誰都不會忘了你。”


    黎盈盈也忍不住笑,又催她去洗手,準備開飯了。


    紀今歌清清爽爽梳洗完,黎盈盈已經把飯菜端上了桌。


    滿滿一桌,基本是她喜歡吃的。


    黎盈盈手藝好,又加上紀今歌這會兒肚子確實餓了,一桌子菜兩人竟然吃了七七八八。


    吃完飯後,黎盈盈便去圖書館複習了,紀今歌回房間補了個覺,帶上在北城買的禮物去了警局。


    今天難得四人都在,紀今歌到了後,把禮物一一分給了大家。


    “隊長沒在啊?”分完禮物,紀今歌才開口道。


    “隊長也才來沒多久。”顏映給她解釋,又用眼神示意了下辦公室,“在辦公室呢,沒人敢去打擾。”


    紀今歌下意識看向辦公室門口。


    辦公室緊掩著,裏麵的情況也看不清。


    紀今歌看著手裏的貓咪u形枕,遲疑了片刻,還是鼓起勇氣過去敲了敲門。


    敲了一聲,屋內並沒有動靜。


    “隊長,你在嗎?”紀今歌又敲了聲。


    等了半分鍾,屋內終於傳出來了回應——


    腳踢椅子時,所發出的刺啦聲。


    紀今歌與他共事這麽久,自然知道這一聲刺啦,是同意她進去的意思。


    紀今歌推開門,一進去就看到躺在長椅上的陸爻,他雙腿隨意交疊,閑適地擱在辦公桌上。今天窗外沒有陽光,屋內光線也較往常暗了些。


    他依舊閉著眼,臉色白而健康,唇薄而豔,慵懶地像一隻午後的貓咪。


    “隊長。”


    聽到聲音,陸爻才慢慢撩起了眼皮,朝這邊看來。


    “嗯。”


    他聲音很啞,音色偏沉,聽著很舒服。


    紀今歌把買來的禮物放到桌上,“這是我在北城買的禮物。”


    陸爻視線落到桌上,眸低出現了一絲柔意。


    紀今歌繼續說:“不知道您喜歡什麽,就自作主張買了個枕頭,您愛睡覺,這枕頭對腰椎很好的。”


    陸爻嗯了聲,他唇角很小幅度地勾了下,隨後便消失了。


    “其他人也有?”


    紀今歌點頭,又忙不迭解釋:“但大家禮物都不一樣。”


    陸爻:“哦。”


    紀今歌心下有些忐忑地看著他。


    也不知道他這個表情是喜歡還是不喜歡。


    陸爻頓了下,“我知道了,你回去休息吧。”


    紀今歌雙手背在身後,乖巧地像個學生:“好。”


    她轉身出了辦公室,順帶把門也帶上了。


    出乎意外,今天隊長脾氣很好。


    關門聲響起後,陸爻才拿起了紀今歌買的那個貓咪u形枕,他摸出手機,對著枕頭拍了一張後,給胡醫生發了過去。


    陸爻:【今歌給我買的。】


    陸爻:【你有沒有?】


    -


    從北城回來後,紀今歌突然閑了下來,又加之最近海城行動隊也沒別的案子,就被陸爻放了幾天假。


    在家這幾天,紀今歌基本上懶懶散散地過著,她好幾天沒出門,整個人都變頹廢了。


    這樣的生活一直持續到第四天下午。


    紀今歌剛睡醒,就收到了黎瓊女士的電話。


    看到手機上麵的來電顯示,紀今歌愣神了好半晌,直到第一遍響鈴結束、響起第二遍時,她才反應過來。


    ——還真是黎瓊女士給她打來的。


    自從她去讀了警校後,黎瓊女士就很少主動給她打電話,除非沒必要,是逢年過節都不會打一個的。


    所以,今天是太陽從西邊出來了?


    按下接通鍵,紀今歌心裏突然緊張起來了。


    “媽。”


    她唇角翕動,喊了聲。


    “嗯。”電話那頭,黎瓊語氣很淡,“收拾打扮一下,一會兒讓陳叔來接你。”


    紀今歌不解地啊了聲:“去哪?”


    黎瓊解釋:“今晚你林叔叔過壽,讓我把你也帶上。”


    紀今歌沒反應過來,“哪個林叔叔?”


    黎瓊:“玫瑰城堡的林叔叔。”


    她這麽說,紀今歌瞬間就想了起來。


    那個林叔叔,原名叫林博文,曾經是黎瓊的大學同學,兩人關係不錯,後來又是生意上的夥伴,兩家人自然來往密切了些。


    紀今歌小時候去他家玩過,印象最深的,就是他家類似於歐式城堡的大房子,像是童話裏公主住的城堡;以及滿城堡的玫瑰花。聽說這滿屋子的玫瑰花,是林博文為他老婆栽種的,他老婆最愛紅玫瑰。


    真是浪漫到了極致。


    像極了故事裏的男女主人公。


    她暗搓搓的取了個名字:玫瑰城堡。


    不過後來他們舉家搬到了國外,至於多久回來的,那紀今歌就不知道了。


    電話裏黎瓊又叮囑了聲:“今晚客人很多,你穿好看的。”


    紀今歌:“……知道了。”


    掛了電話,紀今歌就開始選衣服化妝。


    她從記事起就跟著黎瓊出入這種場合,算是比較得心應手。如果不是做了警察,她可能還是圈子裏所說的富家千金,名媛小姐。


    既然是生日宴,紀今歌的妝容畫得並不濃,選了家長都喜歡的偽素顏。


    換好衣服,弱水巷外響起了汽笛聲。


    ——黎瓊派來接她的車到了。


    她提上包包,帶上那條定做的狐狸圍脖打開了門。


    狐狸圍脖是昨天才郵寄回來的,紀今歌正想找個時間給黎瓊女士送過去。


    紀今歌換上鞋,剛準備走,餘光便瞥到了陽台處躍上那隻消失已久的黑貓。


    從北城那晚後,她就沒見過這隻黑貓。


    它神神秘秘的,紀今歌也不知道它去哪裏了。


    紀今歌咦了聲,“你怎麽來了?我今天可沒時間陪你玩,晚上我要去參加個聚會。”


    黑貓視線落到紀今歌身上。


    她穿了件白桃色的吊帶長裙,露出清瘦漂亮的鎖骨,禮服很漂亮,顏色也很襯她。


    她即便是塗了香膏,那股薄荷茉莉香也依舊揮散不去。


    黑貓尾巴輕甩了下,它目視著紀今歌離開的背影,跳下陽台,也跟了上去。


    直到跟去了那棟玫瑰城堡。


    …


    紀今歌走出巷子口,便看見家裏常出行的那輛黑色轎車。


    她拉開後車門,這才發現,黎瓊女士也在,她穿了身寶藍色禮服,妝容精致,正正襟危坐地看著她。


    “媽。”


    紀今歌坐了進去,動作有些拘謹。


    黎瓊打量了她一眼,滿意地嗯了聲,“這身打扮不錯。”


    紀今歌笑了笑,將那條狐狸圍脖遞了過去,“媽,這是我在北城定製的,你今天穿的這麽好看,戴上這個就是錦上添花,會更好看的。”


    黎瓊被她逗笑,從盒子裏取出那條圍脖。


    畢竟是真狐狸尾巴做的,這圍脖摸上去柔軟光滑,手感也很舒服。


    “要多少錢定製的?”


    “沒多少錢。”紀今歌說:“媽媽要是喜歡,我下次再去定製一條。”


    黎瓊故作沒好氣地開口:“你一個警察才多少錢?錢留著自己用吧,我那裏什麽都有。”


    話雖是這麽說,但黎瓊還是戴上了圍脖,她拿出鏡子照了照,很滿意。


    紀今歌不予餘力地誇獎:“真好看,我媽穿什麽都好看。”


    黎瓊嗔了她一眼,“做了半年警察,盡學會油嘴滑舌了。”


    紀今歌眨眨眼:“我說的是事實嘛。”


    “我長得這麽好看,都是因為媽媽的遺傳。”


    黎瓊又好笑又好氣。


    母女倆說話間,目的地也到了。


    林博文的城堡遠離城市,建立在半山腰上。


    當然,能在這裏居住的,也非富即貴。


    下車後,紀今歌就看見了那停在半山腰上的一排排豪車,想來今晚的客人也是大佬雲集。


    紀今歌跟在黎瓊女士身邊,被侍者迎進了屋。


    這棟玫瑰城堡還是和以前一樣,種了大麵積大麵積的玫瑰,連空氣裏都是馥鬱的玫瑰香。


    屋內人不多,黎瓊帶著紀今歌走到一中年男人身前,臉上笑容得體,“林總,生日快樂。”


    “黎總客氣了,”他心情很好,視線又落到紀今歌身上,笑嗬嗬道:“這就是今歌吧,都這麽大了?現在在做什麽?”


    畢竟是壽宴的主人公,林博文穿了身黑西裝,精神抖擻。


    他保養很好,看起來就四十出頭的樣子。也看出來,他年輕時候,樣貌俊秀出眾。


    “在做警察。”紀今歌不卑不亢地回答。


    林博文驚訝地哦了聲:“女承父業啊,不錯不錯。”


    他又看向黎瓊,開著玩笑道:“就是可惜了,黎家這麽大的家業,沒人繼承了。”


    黎瓊笑:“我哪指望她繼承什麽家業,她做自己喜歡的就行了。”


    “……”紀今歌抿了抿唇,沒開口。


    “是啊。”林博文點頭附和,又介紹起自己身邊的年輕男人:“這是我兒子,林榆,也剛從國外回來。”


    這年輕男人紀今歌一進門就注意到了,他穿了件白西裝,人清瘦高大,麵容俊俏,隻是透著一絲病態。


    跟林博文有五六分相似。


    紀今歌還記得他,他從小就身體不好。


    林榆微微頷首:“黎阿姨,今歌妹妹。”


    熟絡之後,林博文就去招呼別的客人了。


    或許是黎瓊真沒想讓紀今歌繼承家業,她那些生意夥伴,是一個也沒帶著她認。


    紀今歌樂得清閑。


    這樣的聚會基本都是長輩們交流生意,促進關係的地方,紀今歌端了杯香檳,趴在陽台上看外麵的玫瑰。


    說也奇怪,雖然這滿園的玫瑰是林博文為夫人種的,但紀今歌卻從未見過她。


    以前她每次來城堡時,夫人都以身體不適謝客了。


    紀今歌站在陽台上待了會兒,就開始冷起來了。


    外麵天色暗沉下來,傍晚的氣溫也涼得滲透骨髓。


    紀今歌轉身回去,卻一時忘記了路。


    這玫瑰城堡極大,尤其是小走廊特別多。她小時候就在裏麵迷過路。


    沒想到長大後再來,還是記不得路。


    她沿著走廊,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沒發現路,倒是發現了一封閉著的鐵門,門口上著鎖,門板早已生鏽,還能聞到一股鐵鏽味道。


    這間屋子倒是與其他房間不一樣。


    紀今歌好奇地探了探頭,下一秒,就聽到身後響起了一道男聲,“今歌,你走錯了。”


    她回頭,便看見了一身白西裝打扮的林榆。


    此時,他身邊還跟著一高大的男人,男人穿著黑衣服,帶著墨鏡,壓迫感十足。


    “我帶你去回去吧。”


    林榆笑了笑,開口。


    紀今歌又看了眼男人,應了聲,“好。”


    如果她沒猜錯的話,這個高大的男人,是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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