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楊綿綿還是很樂觀的,她覺得隻要和荊楚在一起,什麽都不要緊。
可現在她發現自己還是太天真了,人力有窮時,人在大自然麵前還是太過渺小了,沙漠並不是一個可以秀恩愛的地方。
隻是荊楚一直拉著她的手,楊綿綿一晚上就吃了一顆糖,唯一她放在口袋裏的一顆奶糖,現在是第二天的下午,她已經餓得很難受了,但她不說,也不哭不鬧,就咬緊牙關跟著。
荊楚始終拉著她,沒有放開過,他看起來表情很平靜,像是沒有想過他們現在的處境有多麽糟糕,但是楊綿綿知道他心裏一定非常擔憂焦急,隻是不想說出來讓她跟著焦慮而已。
楊綿綿知道,所以也不說,學他維持著臉上的平靜,不想說任何喪氣的話讓他難受。
可時間一分一秒過去,每一步都邁得格外困難,荊楚找了一個背風處讓她坐下來休息,有坡擋著,日曬都好一點。
水還剩一點,荊楚給她喝,楊綿綿也不矯情,接過來喝了一口,然後摟著他的脖頸和他接吻。
水順著兩個人的喉嚨咽下,潤澤了火燒般的感覺。
楊綿綿舔舔嘴唇,覺得自己想說什麽,但現在說什麽都沒有意義,最好一句話都不要說省點力氣和水分。
但是她的眼神就已經傳達了自己的心意,荊楚摟著她,心裏瀰漫上淡淡的苦澀,在沒有食水的情況下,他把她帶出這片沙漠的可能性太小了。
方向可以通過太陽星辰判定,但在眼前的困難才更真實,每一步都是十二萬分的艱難。
身體的煎熬是一方麵,而內心的折磨更是劇烈,不知道有多少人在沙漠裏麵臨生死攸關時會顯露人性的醜惡。
這是對身體與心理雙重的考驗,任何一麵崩潰就是死路一條。
“綿綿,別怕。”
“嗯。”
奇蹟般的,楊綿綿並不覺得害怕,她以前是很怕死的,死了怎麽辦,有人給她收屍嗎,家裏的小夥伴會流落到哪裏去呢?她一點兒也不想死。
但是現在她覺得自己居然並不怕,死了就死了吧,反正也是孑然一身,能和荊楚在一起,她一點兒也不怕。
可是想到他會死,她心裏就難過得不得了了。
都是她不好……如果當時她走點心,沒貿貿然聽見動靜就跑過去看情況就好了,還以為自己長進了呢,其實還是和以前一樣笨。
她想,我笨死了,我一直覺得自己聰明,但其實笨得要命。
笨蛋,大笨蛋。
以後再也不做這種事了,她就老老實實去讀物理,以後多賺點錢,天天和荊楚在一起,柴米油鹽的平凡生活不好嗎?
幹嘛要去追求刺激呢,幹嘛要有好奇心呢,幹嘛不認輸呢,幹嘛要當時多管閑事呢?
都是你自己害的。她想。
第三天,絕境。
楊綿綿一開始是被他拖著走的,臉是裂的,嘴巴是幹的,胃裏空蕩蕩的和火燒一樣,她覺得自己一點兒力氣也沒有了,到現在還強撐著沒有倒下已經是意誌力堅持的結果了。
後來她也不知道怎麽回事就摔了一跤,怎麽都爬不起來了,荊楚走回來把她背在背上,她沒掙紮,隻是小聲說:“對不起。”
“傻。”
他們最近交談的次數很少,但楊綿綿依舊是很安心,她有點擔憂,有點害怕,有點茫然,但是在荊楚身邊,她就覺得很安心。
所有的小夥伴們都在給她鼓勁:“加油綿綿!我們馬上就能出去了!”
“對,出去了我們要吃冰淇淋!”
“要好好睡覺!”
“要買漂亮的衣服!”
“綿綿,你要加油,不要放棄啊!”
她沒有放棄,她不會放棄,十八年來,她終於覺得對未來的生活有所期待,有所追求,她不會放棄的。
如果死了,誰來有個人那麽喜歡她呢?
在荊楚背上,她迷迷糊糊那麽想著,不知什麽時候失去了意識。
荊楚背著她,知道她也差不多已經到了極限了,情況比他預料得還要糟糕一點兒,雖然大致的方向不會有錯,但總歸是有所偏差,距離比他想像中的更遠。
楊綿綿還沒有想過,但是他知道,兩個人一起走出沙漠的可能性不大。
也差不多是時候了,最多再走上一到兩天,就算不能離開沙漠,也應該可以碰見旅人,那就得救了。
等到楊綿綿知覺恢復的時候,她好一會兒沒回過神來,下意識地舔舔嘴巴,居然不是幹巴巴的,一股鐵鏽味瀰漫在唇齒之間。
她用手背擦了擦嘴,嫣紅的顏色頓時刺痛了她的眼睛,她一下子就清醒過來了,環顧四周,居然一個人都沒有。
她慌了:“他去哪裏了?”
一個塑料瓶都快哭了:“綿綿……”它是那個綁架犯車上唯一的一瓶水,他們帶在路上喝,昨天就已經喝完了,可現在,它裏麵裝著慢慢一瓶血紅色的液體。
是血。
她剛剛喝在嘴裏的,也是血。
荊楚的血。
楊綿綿的腦袋嗡一聲,頓時空白一片。她好一會兒才聽見自己的手機說:“綿綿,荊楚給你留了話。”
她的小黃機雖然山寨,但待機能力不錯,居然還有電量,楊綿綿急忙打開來,摁鍵的手指都在抖,她在心裏懇求,說你隻是出去找路了馬上回來,我會等你回來的,我不怪你,我不生氣,我不發脾氣,你不要嚇我。
音頻打開,荊楚的聲音聽起來比平時溫柔很多很多。
“小羊,往東走,活下去。”
他隻留了這一句話,然後人已經不見蹤影。
楊綿綿哇一聲哭出來了:“騙人騙人!為什麽要這樣,你怎麽可以這樣啊,你去哪裏了,你們說啊,他去哪裏了,那麽多血,他會死的。”
沒有人回答她。
楊綿綿想哭,卻發現連眼淚都沒有辦法留下來,隻能幹嚎:“說!他去哪裏了!你們不說我現在就死給你們看,我不走了!”
她這樣一威脅,小黃機立刻就投降了:“往那邊去了,走了也沒多久……”
塑料瓶抽抽搭搭的,但是說的話很有道理:“綿綿,你先喝點吧,不然也沒力氣找他,血都放了也流不回去啊。”
它說的有道理。楊綿綿想擰開瓶蓋,但手有千斤重,根本做不到。
“綿綿,血會凝固的,不然就浪費了,你們倆都得死。”
楊綿綿一咬牙,擰開瓶蓋就往嘴裏倒,人的鮮血是鹹的,就像是眼淚一樣,她咕咚咕咚往下喝,淚水再次模糊了眼睛。
這一瓶血是他的生命,是他活著的希望,然而生死絕境,他毫不猶豫就把自己給捨棄了。
明明認識才一年,明明交往才半年,幹什麽這樣癡情?趁她昏迷把她殺掉好了啊,她也不會知道的,她也不會怪他。
笨蛋,大笨蛋!楊綿綿抹抹嘴,把瓶蓋擰好,站起來往他離開的方向走。
喝了他的血,總覺得胃裏一陣又一陣火燒似的難受,她咬緊牙關,不敢耽誤一點點的時間。
走了半個多小時,她找到他了。
荊楚就昏迷在那裏,臉色慘白,手腕上用椅套的布料匆匆纏了一圈,血跡已經幹透。
楊綿綿踉踉蹌蹌走過去,撲到他身邊去試探他的呼吸,生怕就沒氣了。
呼吸還在,但已經非常微弱,她顧不得許多,嘴對嘴把血餵回去,然而收效甚微,他失血過多,如果不及時治療,一定會死。
她帶著他不可能離開這裏,什麽都來不及了。
楊綿綿呆呆地想著,坐在那裏很久,突然就想通了,既然如此,就一起死吧,如果他在陰曹地府要怪她不聽話,那就怪吧。
她不後悔,一個人活著有什麽意思,沒有他活著,何必活著呢?
她抽了抽鼻子,躺到他身邊躺好,像每一天晚上入睡時那樣枕在他的胸膛上,和他十指相扣。
“對不起,小羊不乖,我就不乖這一次,以後都會乖乖的了。”她抓著他的手,在唇邊親了一下,鮮血猶如上好的口脂,在他掌心裏落下一個唇印。
一陣風吹來,揚起萬千黃沙,落到她的身上,像是黃金般的細雨。
楊綿綿閉上了眼睛,那一瞬間,她聽見了風的聲音,沙子落下的聲音,然後又重歸安靜,恍惚間,她在極致的靜謐中聽見一聲悠悠的嘆息。
嘆息……楊綿綿一剎那睜開了眼睛,她坐了起來,高喊:“是不是你,我聽見你的聲音了,我知道你是活著的,我感覺到了!”
沒有任何聲音回答她。
但楊綿綿不死心,這是唯一的希望了:“聽見了嗎?我能聽見你的聲音,我知道你是活的,你送我們走啊,求求你了,我求求你,送我們走吧。”
風捲起砂礫飄散在空中,原本在眼前的沙巒被風吹散,帶向不知名的遠方,唯有烈日高懸卻無聲旁觀。
楊綿綿哽咽道:“我求求你了,送我們走吧,我知道你能做到的,隻要你能救我們,你讓我做什麽都可以,如果你不想救我,我求你把他送走吧,我可以留在這裏陪你。
從來沒有人和你說過話對不對,我是第一個和你說話的人,我能聽見你的聲音,他和其他人沒有什麽不同的,你留下他也沒有用,我留在這裏陪你,一直陪你,你把他送走吧,我求求你了。”
狂風呼嘯而來,夾雜著大片的沙礫,將她徹底掩埋。
傍晚,沖沙區,一對小情侶在四處拍照攝像。
突然,那個女孩子被什麽東西絆了一跤,她扭頭一看,尖叫起來:“這裏有個人!”
三十分鍾後,一個失血過多又脫水的昏迷男子被送上了救護車,他昏迷著,手心裏卻有幹枯的血跡,是一枚唇印的模樣。
紅日即將沒入地平線,瑰麗的場景令旅客們歡呼雀躍,不斷攝影留念,有風沙揚起,平地起了山巒,山巒成了山穀,沙漠亙古不變,卻也無時無刻不發生著變化。
唯一不變的是,它始終無言。
第一卷,完
第110章 痛苦
</br>
距離事情發生已經過去了快一個月的時間。
飛天館被查封,蕭天在逃,荊楚在醫院裏躺了兩天醒過來,一切都恍如隔世。
隻是楊綿綿失蹤了,始終沒有回來,叢駿用了所有的關係去救援,直升機飛到了他們出事的地方,再往裏追尋,隻在景區幾千米外找到了那個綁架犯,他已經因為脫水而死亡。
可楊綿綿連屍體都沒有找到,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沙漠瞬息萬變,漠漠黃沙下不知掩埋了多少屍骨,今人的,古人的,無論從前是皇親貴胄還是平民百姓,而百年後被人發現的卻隻有一具脫了水的幹屍而已。
荊楚終於在三天前回到南城,一開門他的視線就模糊了,短短半年的時間,這個家裏已經到處充滿了另一個人的痕跡,沙發上她亂丟的抱枕,茶幾上她愛吃的零食,櫥櫃裏有她特別喜歡的綿羊圖案的碗筷,屋子的每個角落都充斥著她的氣息。
物是人非,真的是物是人非。
他覺得自己的腿像是灌滿了鉛,每走一步都是步履蹣跚,好不容易走到沙發上坐下,隻覺得手都在微微顫抖。
他在沙發上枯坐許久,隻覺得她隨時會推開房門笑著紮進他懷裏,然而沒有。
房間裏空蕩得可怕,比沙漠更荒蕪。
他從太陽當空一直坐到西沉日暮,直到電話鈴響才把他從混沌中拉出來,荊楚按下接通:“喂,爸爸。”
“我收到你送的禮物了,這可真讓我吃驚。”電話那頭的聲音低沉,帶著笑意,“你現在對書畫有興趣了?”
知子莫若父,荊秦是對兒子最了解的那一個,雖然他們父子之間相處的時間並不多,但是他了解自己的孩子,荊楚既沒有繼承他的喜好,也和他的母親並不相似,無論是當時選擇從軍還是選擇做警察,都是他們不曾想到的路。
然而他和荊楚的母親都選擇尊重並支持自己的孩子,無條件的。
那幅唐代的字畫是之前為了調查蕭天的飛天館而去拍下的,荊楚本人並不喜歡,因此拿到以後就轉贈了父親:“我隻是想著你會喜歡。”
“我很喜歡。”即便是荊秦不喜歡字畫,隻要是孩子送的,又怎麽會不歡喜呢。但他也從荊楚的聲音裏聽出了些許端倪,“發生了什麽事嗎?”
“爸。”荊楚的聲音哽咽起來,“對不起。”
荊秦心裏微微一沉,聲音頓時嚴肅起來:“出了什麽事,你別擔心,我們一起解決。”他實在是想不通荊楚會出什麽事,這個兒子從小就成熟懂事,雖然長在富貴之家,卻從來沒有那些壞毛病,正直而穩重。
“我當初勸你忘記她,說了那樣的話,對不起。”荊楚想起自己很久很久以前對父親說過的話,他以為自己是在勸說,然而不是,沒有經歷過的人絕不會明白那錐心之痛。
他現在明白了。
“我並沒有怪過你,有些事沒有經歷過是不會懂的……”荊秦低聲嘆息,猛然間發覺了不對,“出了什麽事?”
“我失去了一個人。”荊楚強忍著聲音的顫抖,“我失去她了,我連她的屍體都沒有找到,爸——我連她的屍體都找不到。”
荊秦通過電話都能感覺到此時此刻他內心的痛楚,那樣的痛徹心扉他在許多年前就經歷過,心髒被人狠狠捅了一刀,從今以後,流血不止,直到死亡都不能癒合。
每一天,都是鈍刀子割肉,漫漫人生,折磨一世。
他在電話這頭沉默了很久,斟酌了字句:“我明白你的心情,我也知道你像我,你一輩子都忘不了她,沒關係,孩子,沒關係的。”
可現在她發現自己還是太天真了,人力有窮時,人在大自然麵前還是太過渺小了,沙漠並不是一個可以秀恩愛的地方。
隻是荊楚一直拉著她的手,楊綿綿一晚上就吃了一顆糖,唯一她放在口袋裏的一顆奶糖,現在是第二天的下午,她已經餓得很難受了,但她不說,也不哭不鬧,就咬緊牙關跟著。
荊楚始終拉著她,沒有放開過,他看起來表情很平靜,像是沒有想過他們現在的處境有多麽糟糕,但是楊綿綿知道他心裏一定非常擔憂焦急,隻是不想說出來讓她跟著焦慮而已。
楊綿綿知道,所以也不說,學他維持著臉上的平靜,不想說任何喪氣的話讓他難受。
可時間一分一秒過去,每一步都邁得格外困難,荊楚找了一個背風處讓她坐下來休息,有坡擋著,日曬都好一點。
水還剩一點,荊楚給她喝,楊綿綿也不矯情,接過來喝了一口,然後摟著他的脖頸和他接吻。
水順著兩個人的喉嚨咽下,潤澤了火燒般的感覺。
楊綿綿舔舔嘴唇,覺得自己想說什麽,但現在說什麽都沒有意義,最好一句話都不要說省點力氣和水分。
但是她的眼神就已經傳達了自己的心意,荊楚摟著她,心裏瀰漫上淡淡的苦澀,在沒有食水的情況下,他把她帶出這片沙漠的可能性太小了。
方向可以通過太陽星辰判定,但在眼前的困難才更真實,每一步都是十二萬分的艱難。
身體的煎熬是一方麵,而內心的折磨更是劇烈,不知道有多少人在沙漠裏麵臨生死攸關時會顯露人性的醜惡。
這是對身體與心理雙重的考驗,任何一麵崩潰就是死路一條。
“綿綿,別怕。”
“嗯。”
奇蹟般的,楊綿綿並不覺得害怕,她以前是很怕死的,死了怎麽辦,有人給她收屍嗎,家裏的小夥伴會流落到哪裏去呢?她一點兒也不想死。
但是現在她覺得自己居然並不怕,死了就死了吧,反正也是孑然一身,能和荊楚在一起,她一點兒也不怕。
可是想到他會死,她心裏就難過得不得了了。
都是她不好……如果當時她走點心,沒貿貿然聽見動靜就跑過去看情況就好了,還以為自己長進了呢,其實還是和以前一樣笨。
她想,我笨死了,我一直覺得自己聰明,但其實笨得要命。
笨蛋,大笨蛋。
以後再也不做這種事了,她就老老實實去讀物理,以後多賺點錢,天天和荊楚在一起,柴米油鹽的平凡生活不好嗎?
幹嘛要去追求刺激呢,幹嘛要有好奇心呢,幹嘛不認輸呢,幹嘛要當時多管閑事呢?
都是你自己害的。她想。
第三天,絕境。
楊綿綿一開始是被他拖著走的,臉是裂的,嘴巴是幹的,胃裏空蕩蕩的和火燒一樣,她覺得自己一點兒力氣也沒有了,到現在還強撐著沒有倒下已經是意誌力堅持的結果了。
後來她也不知道怎麽回事就摔了一跤,怎麽都爬不起來了,荊楚走回來把她背在背上,她沒掙紮,隻是小聲說:“對不起。”
“傻。”
他們最近交談的次數很少,但楊綿綿依舊是很安心,她有點擔憂,有點害怕,有點茫然,但是在荊楚身邊,她就覺得很安心。
所有的小夥伴們都在給她鼓勁:“加油綿綿!我們馬上就能出去了!”
“對,出去了我們要吃冰淇淋!”
“要好好睡覺!”
“要買漂亮的衣服!”
“綿綿,你要加油,不要放棄啊!”
她沒有放棄,她不會放棄,十八年來,她終於覺得對未來的生活有所期待,有所追求,她不會放棄的。
如果死了,誰來有個人那麽喜歡她呢?
在荊楚背上,她迷迷糊糊那麽想著,不知什麽時候失去了意識。
荊楚背著她,知道她也差不多已經到了極限了,情況比他預料得還要糟糕一點兒,雖然大致的方向不會有錯,但總歸是有所偏差,距離比他想像中的更遠。
楊綿綿還沒有想過,但是他知道,兩個人一起走出沙漠的可能性不大。
也差不多是時候了,最多再走上一到兩天,就算不能離開沙漠,也應該可以碰見旅人,那就得救了。
等到楊綿綿知覺恢復的時候,她好一會兒沒回過神來,下意識地舔舔嘴巴,居然不是幹巴巴的,一股鐵鏽味瀰漫在唇齒之間。
她用手背擦了擦嘴,嫣紅的顏色頓時刺痛了她的眼睛,她一下子就清醒過來了,環顧四周,居然一個人都沒有。
她慌了:“他去哪裏了?”
一個塑料瓶都快哭了:“綿綿……”它是那個綁架犯車上唯一的一瓶水,他們帶在路上喝,昨天就已經喝完了,可現在,它裏麵裝著慢慢一瓶血紅色的液體。
是血。
她剛剛喝在嘴裏的,也是血。
荊楚的血。
楊綿綿的腦袋嗡一聲,頓時空白一片。她好一會兒才聽見自己的手機說:“綿綿,荊楚給你留了話。”
她的小黃機雖然山寨,但待機能力不錯,居然還有電量,楊綿綿急忙打開來,摁鍵的手指都在抖,她在心裏懇求,說你隻是出去找路了馬上回來,我會等你回來的,我不怪你,我不生氣,我不發脾氣,你不要嚇我。
音頻打開,荊楚的聲音聽起來比平時溫柔很多很多。
“小羊,往東走,活下去。”
他隻留了這一句話,然後人已經不見蹤影。
楊綿綿哇一聲哭出來了:“騙人騙人!為什麽要這樣,你怎麽可以這樣啊,你去哪裏了,你們說啊,他去哪裏了,那麽多血,他會死的。”
沒有人回答她。
楊綿綿想哭,卻發現連眼淚都沒有辦法留下來,隻能幹嚎:“說!他去哪裏了!你們不說我現在就死給你們看,我不走了!”
她這樣一威脅,小黃機立刻就投降了:“往那邊去了,走了也沒多久……”
塑料瓶抽抽搭搭的,但是說的話很有道理:“綿綿,你先喝點吧,不然也沒力氣找他,血都放了也流不回去啊。”
它說的有道理。楊綿綿想擰開瓶蓋,但手有千斤重,根本做不到。
“綿綿,血會凝固的,不然就浪費了,你們倆都得死。”
楊綿綿一咬牙,擰開瓶蓋就往嘴裏倒,人的鮮血是鹹的,就像是眼淚一樣,她咕咚咕咚往下喝,淚水再次模糊了眼睛。
這一瓶血是他的生命,是他活著的希望,然而生死絕境,他毫不猶豫就把自己給捨棄了。
明明認識才一年,明明交往才半年,幹什麽這樣癡情?趁她昏迷把她殺掉好了啊,她也不會知道的,她也不會怪他。
笨蛋,大笨蛋!楊綿綿抹抹嘴,把瓶蓋擰好,站起來往他離開的方向走。
喝了他的血,總覺得胃裏一陣又一陣火燒似的難受,她咬緊牙關,不敢耽誤一點點的時間。
走了半個多小時,她找到他了。
荊楚就昏迷在那裏,臉色慘白,手腕上用椅套的布料匆匆纏了一圈,血跡已經幹透。
楊綿綿踉踉蹌蹌走過去,撲到他身邊去試探他的呼吸,生怕就沒氣了。
呼吸還在,但已經非常微弱,她顧不得許多,嘴對嘴把血餵回去,然而收效甚微,他失血過多,如果不及時治療,一定會死。
她帶著他不可能離開這裏,什麽都來不及了。
楊綿綿呆呆地想著,坐在那裏很久,突然就想通了,既然如此,就一起死吧,如果他在陰曹地府要怪她不聽話,那就怪吧。
她不後悔,一個人活著有什麽意思,沒有他活著,何必活著呢?
她抽了抽鼻子,躺到他身邊躺好,像每一天晚上入睡時那樣枕在他的胸膛上,和他十指相扣。
“對不起,小羊不乖,我就不乖這一次,以後都會乖乖的了。”她抓著他的手,在唇邊親了一下,鮮血猶如上好的口脂,在他掌心裏落下一個唇印。
一陣風吹來,揚起萬千黃沙,落到她的身上,像是黃金般的細雨。
楊綿綿閉上了眼睛,那一瞬間,她聽見了風的聲音,沙子落下的聲音,然後又重歸安靜,恍惚間,她在極致的靜謐中聽見一聲悠悠的嘆息。
嘆息……楊綿綿一剎那睜開了眼睛,她坐了起來,高喊:“是不是你,我聽見你的聲音了,我知道你是活著的,我感覺到了!”
沒有任何聲音回答她。
但楊綿綿不死心,這是唯一的希望了:“聽見了嗎?我能聽見你的聲音,我知道你是活的,你送我們走啊,求求你了,我求求你,送我們走吧。”
風捲起砂礫飄散在空中,原本在眼前的沙巒被風吹散,帶向不知名的遠方,唯有烈日高懸卻無聲旁觀。
楊綿綿哽咽道:“我求求你了,送我們走吧,我知道你能做到的,隻要你能救我們,你讓我做什麽都可以,如果你不想救我,我求你把他送走吧,我可以留在這裏陪你。
從來沒有人和你說過話對不對,我是第一個和你說話的人,我能聽見你的聲音,他和其他人沒有什麽不同的,你留下他也沒有用,我留在這裏陪你,一直陪你,你把他送走吧,我求求你了。”
狂風呼嘯而來,夾雜著大片的沙礫,將她徹底掩埋。
傍晚,沖沙區,一對小情侶在四處拍照攝像。
突然,那個女孩子被什麽東西絆了一跤,她扭頭一看,尖叫起來:“這裏有個人!”
三十分鍾後,一個失血過多又脫水的昏迷男子被送上了救護車,他昏迷著,手心裏卻有幹枯的血跡,是一枚唇印的模樣。
紅日即將沒入地平線,瑰麗的場景令旅客們歡呼雀躍,不斷攝影留念,有風沙揚起,平地起了山巒,山巒成了山穀,沙漠亙古不變,卻也無時無刻不發生著變化。
唯一不變的是,它始終無言。
第一卷,完
第110章 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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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事情發生已經過去了快一個月的時間。
飛天館被查封,蕭天在逃,荊楚在醫院裏躺了兩天醒過來,一切都恍如隔世。
隻是楊綿綿失蹤了,始終沒有回來,叢駿用了所有的關係去救援,直升機飛到了他們出事的地方,再往裏追尋,隻在景區幾千米外找到了那個綁架犯,他已經因為脫水而死亡。
可楊綿綿連屍體都沒有找到,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沙漠瞬息萬變,漠漠黃沙下不知掩埋了多少屍骨,今人的,古人的,無論從前是皇親貴胄還是平民百姓,而百年後被人發現的卻隻有一具脫了水的幹屍而已。
荊楚終於在三天前回到南城,一開門他的視線就模糊了,短短半年的時間,這個家裏已經到處充滿了另一個人的痕跡,沙發上她亂丟的抱枕,茶幾上她愛吃的零食,櫥櫃裏有她特別喜歡的綿羊圖案的碗筷,屋子的每個角落都充斥著她的氣息。
物是人非,真的是物是人非。
他覺得自己的腿像是灌滿了鉛,每走一步都是步履蹣跚,好不容易走到沙發上坐下,隻覺得手都在微微顫抖。
他在沙發上枯坐許久,隻覺得她隨時會推開房門笑著紮進他懷裏,然而沒有。
房間裏空蕩得可怕,比沙漠更荒蕪。
他從太陽當空一直坐到西沉日暮,直到電話鈴響才把他從混沌中拉出來,荊楚按下接通:“喂,爸爸。”
“我收到你送的禮物了,這可真讓我吃驚。”電話那頭的聲音低沉,帶著笑意,“你現在對書畫有興趣了?”
知子莫若父,荊秦是對兒子最了解的那一個,雖然他們父子之間相處的時間並不多,但是他了解自己的孩子,荊楚既沒有繼承他的喜好,也和他的母親並不相似,無論是當時選擇從軍還是選擇做警察,都是他們不曾想到的路。
然而他和荊楚的母親都選擇尊重並支持自己的孩子,無條件的。
那幅唐代的字畫是之前為了調查蕭天的飛天館而去拍下的,荊楚本人並不喜歡,因此拿到以後就轉贈了父親:“我隻是想著你會喜歡。”
“我很喜歡。”即便是荊秦不喜歡字畫,隻要是孩子送的,又怎麽會不歡喜呢。但他也從荊楚的聲音裏聽出了些許端倪,“發生了什麽事嗎?”
“爸。”荊楚的聲音哽咽起來,“對不起。”
荊秦心裏微微一沉,聲音頓時嚴肅起來:“出了什麽事,你別擔心,我們一起解決。”他實在是想不通荊楚會出什麽事,這個兒子從小就成熟懂事,雖然長在富貴之家,卻從來沒有那些壞毛病,正直而穩重。
“我當初勸你忘記她,說了那樣的話,對不起。”荊楚想起自己很久很久以前對父親說過的話,他以為自己是在勸說,然而不是,沒有經歷過的人絕不會明白那錐心之痛。
他現在明白了。
“我並沒有怪過你,有些事沒有經歷過是不會懂的……”荊秦低聲嘆息,猛然間發覺了不對,“出了什麽事?”
“我失去了一個人。”荊楚強忍著聲音的顫抖,“我失去她了,我連她的屍體都沒有找到,爸——我連她的屍體都找不到。”
荊秦通過電話都能感覺到此時此刻他內心的痛楚,那樣的痛徹心扉他在許多年前就經歷過,心髒被人狠狠捅了一刀,從今以後,流血不止,直到死亡都不能癒合。
每一天,都是鈍刀子割肉,漫漫人生,折磨一世。
他在電話這頭沉默了很久,斟酌了字句:“我明白你的心情,我也知道你像我,你一輩子都忘不了她,沒關係,孩子,沒關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