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玉记》 第1章 第一章 孩子气的神许多年月里,沈珏都在外游荡,南北辗转着,寻找他要找的那个人。没有人告诉他会不会找得到,连伊墨对此也闭口不言,随着找寻的时间越久,沈珏就越来越不确定,这个人真的还在世上吗?也许做了太多坏事,魂魄还拘在地府里受苦不曾转入轮回也未必。这样想的时候,沈珏就有了些冲动,想要学那年伊墨一样,去闯一趟地府,翻一翻生死簿——这样茫然的寻觅,何时方休。可他并无伊墨的强大,身旁又无友人相助,唯一能倚靠伊墨却不再是妖,帮不上他,闯不进去。就算能帮得上,沈珏觉得伊墨未必会帮,他一直感觉到,这件事情上伊墨始终有所隐瞒。他总不能让父亲为难的。所以他那么想知道真相,却从来不问。生活安定后,伊墨让他继续出门去找,他也就收拾行囊上路了。既然让他找,那想必还是能找的到的。反正家中已经没有什么事需要他来操心,在外游玩了许多年之后,柳延在山清水秀的鹤城开了一家玉器行,生意不是十分热闹,却也不坏,隔三差五便有富家子弟上门,淘些好东西来做礼。柳延专请了个老掌柜在外照看,只有遇到大主顾上门时,自己才露个脸,做完生意又退隐回去。是以人人都晓得这家玉器行有两个东家,却又只见过一个。另一个神龙见首不见尾,不知圆扁。其实是有些圆的。那伊墨有柳延陪伴在侧,将他照顾的妥妥帖帖。又无须为柴米油盐操心,日子过得几乎没有烦恼。加之晚年不再远行,他便整日在后院里招花惹草,密密麻麻养了整院都是花,闲来无事就爱坐在竹椅上,啜着明前茶,欣赏自己造的出来的花海,不无自得地在柳延耳边抱怨,说花香太浓,茶香都没了。好似被那些花欺负了似地,神态委屈的很。惹得柳延直摇头,开始学制花茶。就这样宠着养着,养的他到有了许多富态。富态到什么地步呢?伊墨挖了些藤蔓种子养在长盆里,放在屋内的四扇屏风下面,不过两年时间,那青藤就枝枝蔓蔓的覆满了屏风,屋子里都是泥土与植物的清香。本是极好的点子,到了夏天却不少受罪,那蔓藤屏风甚是阴凉潮湿,夏天便聚了许多蚊虫,他一手养出来的蚊虫们也都仿佛只认他为主似地,专叮他不放,不咬别人。原先蚊虫们都爱柳延的。每拍死一只蚊子,伊墨都要这样念叨一句。还脾气执拗,死活不肯将那蔓藤挪出去。大约人要上了年纪,都有些怪癖。柳延便由着他,只是夏日里每到傍晚时分,都要费许多力气将屋里蚊虫熏出去,连夜里睡觉之前,也要先进帐子驱蚊,折腾的一身是汗的出来,再让伊墨进去睡。他自己再去洗个澡。就是这样很平常琐碎的生活,有时也会为一盘菜拌嘴,为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个架,吵得狠了就不知道是谁率先暴躁地掀了桌子,接着连碗筷一起摔了个烂。但总是有人,在彼此都负气时悄悄撇过头来,伸出小手指,勾一勾对方的手,像是在道歉,又像是撒娇一般的述说“你不理我了吗?”。手指上若有若无的相触让暴躁都化成了轻烟,很快面对面站着,很不好意思般,都是傻呵呵的笑。一边笑着一边就红了脸,率先一个蹲下身收拾地上的狼籍,很快身旁的人也蹲了下去,拾着捡着,手便碰到了一块儿,紧跟着便握在了一起。他们认识的时间那样长,却还没有长到让他们立刻学会如何长相厮守,不是一年也不是十年,而是很多很多年的厮守,没有一天的分别,他们都不太会,也不太懂,曾经都是野兽一样的性子,为了相守却仿佛一下子变成了两只无害的小动物,有点蠢,有点笨。虽然难免会不小心露出爪牙,但只要凑过去舔舐,另一只都会立刻露出拙拙的笑容来。直到他们老掉,都仿佛没有真正学会相守。于是他们就这样平静又磕绊地守了一辈子。每一年的年底,是他们一年里最快活的时光,因为远行的孩子会背着沉重的包裹,风尘仆仆的归来。有时会早一点,刚进腊月他就回来了,有时会晚,大雪过后才能远远的看见水面上越来越近的小船,船头能看见一个身影冲着他们招手。当船停下,始终年青俊朗的沈珏就跳到他们身边,一边嘀咕着“不用你们接我自己会回去”这样的话,一边眼睛红红的,小狗儿一般倾身在他们脸上蹭。柳延会让他蹭很久,蹭到伊墨忍不住兜头拍他一巴掌,他才收回脑袋。几次之后,沈珏每次回家都先蹭伊墨,再去蹭爹爹,这样蹭再久也没有关系了。一年到头在外漂泊寻觅的疲惫,也似乎在他们身边亲亲爱爱的蹭一蹭就抵消了。如果始终都能这样下去,再找几百年,沈珏觉得也没有什么不愿意。不管找的有多辛酸,只想到还有一个能让他疲惫而放心的睡去的温暖地方,总是还能坚持的。后来。凡事都有后来,后来,他就无人可亲爱。清明将近时,无论走到哪里,无论有多远,他都会赶回去,在清明那天与罗浮山的一座坟前跪下,摆上自己亲手做的菜。这一天他要做的事有许多,他要清理杂草,要擦拭墓碑,要焚烧纸钱。然后对着那些凉透的菜肴,坐很久。黑夜来临,又转成黎明。他知道自己要走了,寻找到人还未找到,他不能不走。沈珏将脸颊贴过去,贴在雾水湿透的冰冷石碑上,闭上眼想象着还是那两人在眼前,冲着自己宠溺的笑,于是他蹭了蹭。抬起脸时,冰凉的水渍留在脸上,在黎明的光线里辉映着晶亮亮的光。提起一旁已然破旧的包袱,沈珏只能继续上路。路越走越长,仿佛看不到尽头,有时候沈珏会稍微停下来,抬起头看一看四周,看完之后基本能确定,这个地方他曾经走过。尽管足印早已消失,但景与物的变化却并不显著,只是有时候,走着走着,就仿佛走过了沧海桑田。明明这个地方是荒无人烟的大片山林,如今却被开辟了道路,有了酒楼市集,人来人往。他看了看,又低下头,继续往前走。一身青衣简洁装束,背着一个灰扑扑的包袱低头走路,他看起来只是普普通通的一个路人,只有蹲在地上贩卖货物,寻找买主的小贩才能注意到他。他有一张俊朗非凡的脸。与伊墨的俊美不同,他轮廓的线条更偏向冷与硬,因此他的五官就英挺的极为硬气,兼之身形高挑伟岸,若是肯抬起头来,目光再灵动一些,就能引起许多人的注意。但他从不抬头。仿佛仅仅是为了走路而走路,目光低垂,神容平淡。眼神也是一样淡淡的,不是气定神闲的从容淡定,而是到了一种黯淡的地步。像是被抽去灵魂的木偶,脚下的行进仅仅是行进。小贩看了他两眼,就不再关注,有些人一看就不是买主,而他需要养家糊口,没工夫将时间浪费在这种人身上。他没有看第三眼,所以没有发现,这个神情漠然的旅人在他目光挪开后,一眨眼身形便已经晃到了远远的城楼。接着就走到了,他看不见的远方。从前年少,有家人的关爱,他总是贪享人间美好,爱说爱笑,也会任性胡闹。即使是每年只回去一趟的年月里,他似乎也没有长大多少,到了家中便聒噪不休,讲一路上的奇闻异事,除夕守夜的时候,还会坐在火炉旁扯开嗓子,唱那些听过的曲儿给父辈们听。有时故意唱的荒腔走板,调子不知跑到了哪里,便喜滋滋地看着柳延笑倒在伊墨身前,一手摁着肚子,一手抹着笑出来的眼泪。伊墨也会笑,笑着训他越来越不像话。这么聒噪。伊墨说,你把我养的黄鸟都吵死了。——其实那是被他自己大意,冬夜忘了收回来,活活冻死的。于是他就为这话跑很远的地方,第二年冬天回来的时候,掏出一只他所能找到的最美丽的,唱的最好听的黄鸟儿赔给他。那只黄鸟伊墨一直养着,从没让它生过病,受过灾,直到自然死亡,才被埋在了花海中。他曾经那么聒噪。自罗浮山上又多了一座坟墓之后,他薄若刀削的嘴唇就紧紧的抿着,除了饮水之外,再没有张开过。行走的时间越久,他的修炼就越精深,终于可以在晨曦之前汲取了蕴满灵气的露水之后,他连人间的水都不需要再饮用。他的唇,便长久的抿成了一道线。他就这样走着,身侧或者是喧闹的人流,或者是挺拔的青山,或者是寂静的围墙,或者是狗吠的村庄,这些影像在不停地倒退,不停地循徊。每一次偱徊中,都有些细微的变化,然而,没有什么能落入他的眼底,他只是没有尽头的旅人,在辗转的世界路过绿柳桃红,路过陌路人的蹉跎人生。在走过大片寂静的荒野过后,迎面又是一座城楼。沈珏走了进去,低垂着眼,低垂着头。穿过大道,穿过小巷,前面是人声鼎沸的市集,他一步不停的走,直到眼角瞄到什么,突然停下步伐。“这位爷喜欢吗?”眼见生意上门,喜笑颜开的小贩忙不迭地捧起自己的货物递到客人眼前,上下嘴皮翻飞道章“这是庚庆窑今年新出的货,您看这胎体既薄且润,您看这釉、看这色、无一不是精工细作,您看看这下面这莲花座……”小贩明显地看到客人的嘴唇动了动,立刻噤声,等着来人说话。然后那人指点着道章“这三个我要了。”他的声音是骇人的嘶哑,仿佛被炭火摧残过的嗓子才能发出的声音,小贩唬了一跳,半晌才回过神来,速速地将那些泥胎的玩意儿裹好,装点过去。沈珏放下碎银道了声谢,捧着那些瓷器转身离开。徒留小贩捧着银子,呆呆地看着他的背影,想着这样可怖嗓音的人,会与这些卖给孩子们玩的小玩意有什么关联。虽然声音难听了些,长的倒是不凡,出手也阔绰,想来是买给自家孩子的吧,倒是个很好的人。小贩收好银子,十个铜钱的东西卖出了这样的价钱,高兴的咧开了嘴。沈珏又走了一段路,出了城门走进了一片野林里才停下,与往常不同的是,他并没有立刻修炼,而是盘膝坐在地上,打开刚买来的包裹。里面是三个小瓷物,一个瞌睡的瓷娃娃,一只瓷狐狸,还有一只小瓷狗。他将那三个瓷器握在手心里看了又看,才解开自己的包袱,从里面又取出一件瓷器来。那是一只小肥狗,做工厚实朴拙。现在已经没有这样的瓷器了。沈珏握着那只笨笨的小狗,又看了看那只胎体轻薄的灵巧的小狗,心想真是回不去了。 第2章 他无处可去了。 悲伤突如其来,怎么也遏制不住,冲着那胖墩墩懒洋洋的泥娃娃,沈珏哽了一声,小声道章“我想你们。” 经年累月的沉默让他的嗓子失去了清朗的原音,他的声音变得那么难听。捎了哭腔以后,像深夜爬出来的游魂,声声都是对人间的呜咽。 又是清明,沈珏回到罗浮山,山中鸟兽有通灵性的,虽未化人形,却也认得他。它们看着这个人,年复一年的来,在它们还活着的记忆里,他每次回来,都回到那个小院,将腐朽的桌腿换掉,将松散的榫子加紧,暴雨冲坍的围墙重新修葺,长满青苔的水缸被洗刷干净,重新盈满山泉……尽管如此,那座小院依然不可逆转的败落下去,但是他忙里忙外,眼中有着微光。 下午的时候,小院的烟囱会冒出青烟,空气里浮起菜香,温热的美酒倒进精致的壶中。所有的东西,最后都放在了那座坟前。 一双双飞禽走兽的眼睛,看他跪拜,看他叩首,看他默默无语,倚石碑而眠。 纵使斯人已去,这里依然是他心中的家乡。 每一个清明他归来,进行一场休憩的祭奠,然后背起包裹,再次离开。年年又岁岁。 他的人生简练成了两个点,一点是罗浮山中坟,另一个点则拓延成了没有尽头的线,只在每年一度的清明时,那道线曲曲折折蜿蜒逶迤的线条会倏然回转,笔直地归于第一个点,而后再次拓延至无穷无尽。 这个过程不断反复,他没有说苦,也没有喊累。只是觉得疲惫。 疲惫到极致时,就会加快行走的速度,在耳畔不断呼啸的风声中,眼前自然地浮现出那个人的脸。 那是个帝王,继承了后宫美妃的血统,生就容貌不俗。却没有办法用美或者丑来概括。 因为他是皇帝,所以究竟长的好不好,是最没有人在意的事情。谁在意呢?对臣子来说,那是君主,不可仰视。对百姓来说,“皇帝”只是一个词藻,一个称谓,大可以敬仰,却无从想象。对所有人来说,他只是一个称谓背后,主宰天下的虚幻影子。 但是沈珏知道,他其实长的很好的。即使阴沉并肃杀,却也朗润生动。他的脸先入了他的眼,接着才是皇帝的身份。 但那时他们一个是天下之主,傲慢非常,一个是可捏死凡人的妖物,一样的骄傲自负。所以他们在一起,总是互相角力的时候多,争来斗去,常常负气。 于是他就推病不上朝,十天也好,半个月也罢,最久一次他足足“病”了半年;皇帝负气时也会拒绝召见他,即使明知众目睽睽之下,他在御书房外君臣之礼的跪上一天,也没有一句让他起身的话。 朝堂私底下便传起流言蜚语,大都说他和勾栏里的□是一个模样。也有正直文官,当面冷嘲热讽。这是连沈珏自己都不在意的事情,却最终有人付出血的代价。那时他们还在置气,有两个多月都不曾相见,他在自己的将军府里练剑,下人匆匆进来报信——皇帝今早以谗言罪将那与他过不去的官员下了狱。 尽管沈珏知道,那人本就是皇帝想要除去的眼中钉,却没料到他会这样出手。流言蜚语是沈珏最不在意的事情,他是沈清轩的孩子,从不畏惧诋毁和污蔑。 有什么关系呢?再恶毒说骂都只是风过耳,最终这些骂他的人都会死去,而他还活着。他是妖,懒得与凡人计较。 但是冷酷无情的君王却出了手,一出手便是血流成河。没有人知道他究竟是怎么想的,连沈珏都不清楚。自然,也不可能从皇帝那里得到答案。 这并不是唯一一次,当他成为大将军手握军权的时候,朝堂已经再没有人敢对他议论。抑或是时间长了,大家也习惯了,习以为常之后,没人在对他夜宿龙床有任何意见。至于皇帝和将军置气,不上朝或罚跪不召见,也都到了视若无睹的地步。 日子本来该是平静的,流逝的岁月却暴露了真相,比沈珏晚入朝堂的官员都已鬓角花白,大将军却始终容颜不改,接着妖邪的传言又开始滋长,并疯狂蔓延。 当暗地已经容纳不下过于繁盛的流言时,它就会出现在明面上,终于有一天上朝,有人说“大将军沈珏妖邪惑主”。 龙位上的皇帝问若无其事的大将军章“你是妖邪?” 大将军出列叩拜,答章“臣不知。也不知何谓‘妖邪’。” 沈珏不以为会流血。毕竟这样的事,皇帝若坚决不予理会,臣子们也就不敢再多言。 但那天的朝堂上,皇帝却猛地震怒起来,如飓风过岗,于是那人的杀身之祸就避无可避。 依然没有原因,没有理由,没有答案。 世人都说伴君如伴虎,他却在他的身边停留多年,他的帝王心情如岩石上的流沙,变幻莫测,但是他安安稳稳地做了他四十多年的大将军。手中握了天下军马,等同攫住了他的江山命脉。然而他们之间的争斗,却未有一次是因为这个江山。 沈珏在耳畔的风声里静静地想章我们这么多年,从来和利弊无关。 无关利益,无关权势,无关财富,无关声誉。 许是因为他是妖的缘故,也或许,只是因为他是沈珏。想到这里,他的脚步逐渐放缓,最终停下来,像是突然无力了般徐徐坐下,然后往后仰去,躺在身下不知是何处的土地上,望着天空云聚云散,安静地想着寻觅至今的人。 他的想念没有任何波浪起伏的翻涌,只是一杯白水,无色亦无味,不可或缺。 躺了很久之后,沈珏坐直身体打量四周,景色依稀是熟悉的,天下景色他总是陌生的少,熟悉的多,这些他已经走了太多地方了,几乎每处都走遍,甚至重复多次的走遍。但这一处,却没有眼熟到让他看一眼,就知道身在何处。 沈珏狐疑地看着四周景色,又依模糊的记忆,往西南方走了一段路,远远地看到了一座山峰,高耸入云,一半绿萌环绕,一半白雪皑皑。他陡然想了起来,那里正是老仙的埋酒之处。 站了片刻,他朝那山走去。尽管那是仙,却也有几面之缘,说故交也未必不妥,沈珏想去见一见这个世上,他唯一还熟悉的人。 这个世上,能够叫得出他名字的熟人,只剩这老仙一个了。他已经很多很多年,不曾见过熟人。 那山极为高渺,山脚至山腰都是青草绿树,鸟语花香,一踏入此处,沈珏就感受到了那股异常充沛的灵力,接着依稀听到人声,沈珏心中好奇,便循着声音找寻,找了盏茶功夫,那声音仿佛就在耳畔,却连人影都未看到,沈珏想或许是遇上同类了。这时他忽然闪过身,身后刚刚站过的土地被砸出一个坑,坑里躺着个松塔一动不动。沈珏抬起头,看着那树上松鼠,不情愿地相信这松塔是它砸下来的。 “你找我吗?”松鼠说。 沈珏眼皮跳了一下,神情镇定地道章“路过时忽闻人语,前来探个究竟。”说着拱了拱手,“叨扰了。” “你的声音真难听。”松鼠说,说完突然不见,再出现时是一个身着灰衣的女孩儿,跳过来问章“你要上山顶是不是?” 沈珏点点头,松鼠姑娘道章“我带你去。” 说着当真一马当先走在前面,只是一路欢脱,蹦跳不休,且逢“人”都招呼,无论是蝴蝶还是野蜂,涉水而过时,连水洼里的青蛙都没放过,仿佛那一个个都是成精的妖怪。事实上经沈珏鉴别,那都是些野物无疑,心里甚为无语。 走到山腰,再往前一步便是积雪,松鼠姑娘停下道章“上面冷的很,我刚换了毛,你自己去吧。” 沈珏本想道谢,结果姑娘三跳两跳,跳远了。他只好转过头,对那恢复原形后蜷成一个团把自己从山腰滚下去的松鼠视而不见。 踩着积雪,沈珏并不急于上去,如此陡峭奇异的山壁他还是第一次见,一半绿水青山一半冰雪天地的景象也少见。难得起了两分兴趣,便一步一步慢慢往上攀,一边攀一边猜着那年许明世山上时走的是哪条路,是不是也有这样一个松鼠姑娘给他引路。想来应该没有,否则许明世会说的,那老头儿最大的特点就是藏不住话;又想这山灵气充沛,当真是个修行的好地方,怪不得老仙会将酒埋在此处酿制,就这样平静的想着,不知不觉,快到山顶。 山顶亦有人声,忽近忽远,颇为耳熟。沈珏愣了一下,随即明白老仙这是有客,也许是请人饮酒的。从伊墨那里,沈珏深刻的明白此仙有多爱酒,又多么喜欢拿自己酿的酒四处显摆。不由得三步并两步,很快便到了山峰的最高处。 远处看起来高渺无比的山峰至高之处,却是一方平地,仿若刀劈。平台上自然有雪,且是厚厚的一层,踩下去能陷到腰那么深。就在那深厚的积雪之上,却面对面坐着两个人。一人自是老仙,另一人只有背影。他们两人中间摆着一盘棋局,不知是何物雕琢成的棋子,在白雪中莹莹的亮着。棋局边另有一矮桌,桌边坐着一个小童打扮的背影,正在煨着热酒,煮着茶。 三人俱知有客自远方来,却无一人抬头望他一眼。 沈珏等了片刻,只好自己走过去。还未靠近,那伺茶温酒的小童手中奉了一碗热茶,转过身来。 第3章 “一路劳苦,解解渴。” 声音也罢,容颜也罢,可不是那罗浮山中的小松树精? 沈珏怔了怔神,未料到会这样遇见他,一时间有些恍惚,仿佛还在罗浮山中,他与他相见,那时高堂尚在,他也未孤苦伶仃。 他一直恍惚着,那松树精奉茶的手便一直举着,直到沈珏回神取过茶,方才浅浅笑道章“走的匆忙,也未和你告别。后来听说你出了许多事,怕给你添烦恼,也就没有去寻你,所以这声‘谢谢’也一直没有机会说。如今你来了……我正好当面说一声。” 小松树精说着躬下身去,认认真真给他作了礼章“早年懵懂无知,幸有你们关照宽容,后又予我机缘,助我得道成仙,如今我已小有所成。一切都要多谢。” 沈珏看着他,竟是陌生,记忆里的小松树何时这般有礼有节的淡泊疏远过,但他脸上不露声色,因为他知道对方道谢是真心,淡泊疏远也是真心,木本无心,最难修炼,若一旦有成,那便是成了。于是他饮了盏中热茶,将空掉的茶盏递回去,淡淡道章“无须谢我,你天赋异禀,本该如此。” 奉了茶,饮了茶,他们之间再无瓜葛。 小松树精收回茶盏,对老仙道章“承蒙照顾,最后一桩事已了,我回去了。” 老仙全副心神都在棋局里,只点了点头。小松树精的身形就不见了。 那棋局上平平静静,无人执子,棋子却仿佛有无形的手在推动,起子,落子,每一步都需要很久才能走出来。仿佛两人在暗中角力,如神游一般。 终于又有一子被拨动,竟是白棋落势,老仙睁开眼,语气不满地道章“帝君心神不定,还下什么棋,我便是赢了也没多大意思,罢了,不下了。” 那背对着沈珏的人并不出声。 “帝君,故人来访,好歹也给个寒暄罢。”老仙一挥袖,收了那盘棋局,自己端了热酒不徐不疾的斟满玉盏,且自斟自饮道章“做神仙的,众生平等,即使人家只是个小妖精,也要讲究个礼数周全。” 沈珏闻言一怔,目光在他手中玉盏上停驻片刻,缓缓移至那人背上。先前他就觉得那背影有些异样,却未多想,毕竟能与老仙在此饮酒的除了神仙不会有他人。他想不到那里去,但事情总是往意料之外发展。 “你总找我尝酒,原来是为了这个。”终于,那一身月白长袍的人有了动作,他一边说着缓缓站起身,初看只是素净的长袍在衣料的转侧间隐隐泛起游龙与花朵的图案,极为华贵,却雍容自若的低调。他转过身,对上沈珏的脸。沈珏还为那熟悉的声音惊讶着,半信半疑,如今见他转过脸,才真正的震惊起来。 “沈珏。” 这一声却是老仙在唤他,“先前入了棋局不得脱身,你来了这么久,我还未请你坐下,实在有失待客之道。” 老仙说端了一盏酒,亲自奉上道章 “我请你喝酒。” “我请你喝酒。” 仿佛还是那年罗浮山中,老仙曾说过的话,沈珏望着眼前曾厮守过的人,哪里还有饮酒的心情,却猛地回忆起自己曾说过的话,连忙定了定神,目光从他脸上挪开,接过老仙递来酒盏仰头饮下。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今日先有人奉他茶,接着又有人请他酒,一桩接着一桩,本该是好事,他却觉得茶是苦的,酒是呛人的。 “美酒。”沈珏说,履行自己夸赞的职责。 老仙却不知为什么突然“嗤”了一声,似笑非笑地望着他,等了片刻道章“你这小妖精,我请你酒喝,你不谢我,却敷衍起我来了。” 沈珏本想说没有,老仙却继续道章“那年你父亲失魂落魄的时候,也是叫我遇上,请他喝酒。他可不像你这般无礼,只因自己心绪不好便敷衍他人。”略顿,老仙儿道章“想必这不会是你爹教养的吧?” 沈珏有些窘迫,自觉失仪,连忙道歉道章“是我的错,与我爹爹无干。” “那就再饮一杯。”老仙重新斟满了酒,递过去道章“我这酒寻常人是尝不到的,连帝君都鲜少品尝,若是容易得到,今儿他也不会在这里了。你慢慢饮,慢慢尝,再告诉我美不美。” 沈珏虽不解他是何意,却也无法推辞,这老仙好话坏话都说尽了,他自然无话可说,便是心里再气血翻腾,此时也只得平静下来,端了酒盏,先是闻了香,再沾了些酒液在唇上,他舔过唇,片刻之后才小口啜饮着,将那一盏酒饮毕,突然明了老仙的心意。老仙在这中间如此转圜,不过是为了让他静下心来。很多事情只有静下来,才能慢慢梳理。沈珏这时便知道,伊墨若是交友,那一定是最值得相交的朋友。 “确实是美酒。”沈珏低声道章“平生未尝过如此美酒,恕我口拙,说不出道理来,只晓得味道美得很。” 老仙当然知道他说不出道理来,他这酒岂是那么轻易就能说出道理来的,诚心诚意一句夸赞他便是很满意了,收了酒盏道章“我还有些琐事,这就走了。”说着瞄了瞄一旁那人,行了礼道章“帝君与人叙旧,小仙便先行离开,不知帝君可有吩咐?” 那人未说话,沈珏却拦住了他,道章“稍等片刻,我还有些事想要请教。” 老仙说章“何事。” “你早知我要来?”沈珏问。 老仙犹豫了一下,道章“你可知你父亲有两千年道行,然其中五百年的道行却不见了?” 沈珏不知他怎么会突然这么说,一愣之下忙问章“又是怎么回事?我一点都不知道。” “那年他求我一事,”老仙说章“用五百年换你将来境况。” “……”沈珏一时讶异的说不出话来。 “他心情恳切,我不好推辞,便用他五百年道行酿了壶酒,又用酒换来一面镜子,借他一看。”老仙笑道章“我也在旁看了一眼,所以我知道你要来。” 沈珏握紧了拳,即使如此压抑着,还是忍不住红了眼眶。这世上最疼爱他的人,除了他们,还会有谁呢。 “他曾嘱托,若有余力,便关照着你,所以我今日请你喝酒。”老仙说章“酒已请过,接下来是你的事,帝君大人诸事繁多,也是难得有空,你就不要与我纠缠,平白浪费好时光。” 老仙说完一甩袖,也是不见了。 沈珏站了片刻,这才转过身看向那人,有着凡人皮囊时这人阴郁肃杀,眉眼镇日阴沉,仿佛蒙了一尘灰扑扑的纱。今日再看,阴郁之气不见,益发的超凡脱俗,上一世若还有浑浊之气,此刻他却是真正的华贵慑人,睥睨众生。 沈珏却不怕他,目光停驻在他脸上,就那么仔细看着,看他比印象里的好看,仿佛庙堂里的神祗走下来,走到自己眼前。他那么专注地端详对方每一处的细微变化,不知道自己的眼神有多明亮,也不知道自己的神色有多温柔。 他终于找到他。只是这样想着似乎就要笑出声,不知道为什么,找不到的时候不觉得有多么痛苦,但找到了却这么开心,开心的好像有点晕乎一样,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于是空气都缓慢下去,仿佛快乐而飘然的流动。 “……”对方静静望着他,一句话都没有,目光凉薄寂静,如身边漠然的雪花,似乎对他的到来,无悲无喜。他无悲无喜的站着,无悲无喜的看着他明亮起来的眼,又一点一点,暗下去。 沈珏说章“你是神仙啊……”他轻轻地说,略带叹息。 暗下去的眼中也恢复了平静,刹那间那些欢喜都消失了。神和妖的距离究竟有多远,他不知道,那是一道巨大的鸿沟,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穿过,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敢不敢穿过。他不是伊墨,粉身碎骨浑不怕,他是沈珏,孤单单的沈珏。 他的出生越过了人与妖的殊途,却未必跨的过妖与神的天堑。 曾经的帝王、如今的神仙开了口,徐徐道章“是,我是南衡帝君。” 沈珏说章“哦。”一点也不意外,站了片刻道章“你知道我在找你?” 南衡略垂眼皮,“知道。” 第4章 “所以,并不想见面对吗?”沈珏说。 南衡抬起眼皮来望着他,看起来像是有些不大自在。 “……”沈珏说章“我找了你很久。” 其实他也不知道多久,失去亲人之后,岁月流逝成了最无足轻重的事,究竟走了多少年,他也没有记下,总之,那是一个很久远的岁月,漫长的旅程。 “知道。” “你是神,怎么会不知道。”沈珏说,而后淡淡道章“何必浪费我的光阴,早来说一句,我也不会纠缠。” 南衡仍是不说话,表情不曾动过分毫,眼底却闪过一簇小小的火苗,仿佛是不满他此时的语气,沈珏没有注意到,仍然自顾自说着章“既然找到了,我只问你一句话。” 南衡微微笑了一下章“想问什么。” “你想怎么办呢?”沈珏说章“我答应你找,我做到了。你呢?” 南衡没有立即回答,只是看着他,神情似乎有些回暖。沈珏终是按捺不住,整个人贴了过去,像从前一样将他圈住了,牢牢地圈在自己怀里。仿佛他还是大将军,这人还是尘世里的九五之尊。在抱住的那一瞬,怀中有物的充实让沈珏几乎是顷刻下定了决心,只要他还愿意这般让他抱着,便是妖与神的天堑他也敢冒死一试。 这是从未有过的念头,第一次这样冒出来,并快速地席卷了他的全部思维,不容犹豫。 然后,被他抱住的人只动了动指头,便将他远远地推开到了悬崖边沿。 这样的拥抱曾经发生过很多次,都在他是凡人而对方是妖精的时候,他的力气无法与他抗衡,被这样仿佛霸占似的拥抱只好默认。 如今这小妖精还想欺压上来,南衡轻易的将他推开了。 大约没想到会被推开,沈珏站在悬崖边发愣,这时才第一次感受到那种痛楚,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像千万只虫子般在脏腑里钻咬,在骨髓里蔓延。最后直接绞尽了呼吸的力气。 只是一个轻易推开的手势,他就丢盔弃甲,溃不成军。 他的愕然让南衡的眼里有了微妙的无措,但是还不容他说什么,那个曾经与他无数次角力的狼妖便转过了身,南衡看着他拾起一旁的包裹,留了个背影说章“既然如此,往后就算再无瓜葛了。” 这样的话有些莫名的耳熟,沈珏一边说着一边茫然的想着,好像就在不久前,他与小松树精的一奉一饮间,也断了瓜葛。 然后,这个世上,再没有什么人与他有瓜葛了。 心疼到呼吸都接不上的地步,沈珏尽力稳着神,攥着包裹的手指一片青白,就是这样仿佛绵长无尽的痛苦中,沈珏默默地在心里道章“原来我这么喜欢他。” 多么可笑。 沈珏没有再回头,他抓着几乎相伴一生的那个包裹,一步一步走下了山。 来时的路与归去的路无有不同,山脚的松鼠姑娘见他来了,还活泼地冲他招了招手,然后看着他在自己的视野里消失不见。 山顶的南衡却站在积雪上,望着雪地上的脚印神色有些怔怔,即刻又恢复了静默。老仙不知从何处又钻出来,眺望着山脚远处益发渺小的背影,看了许久之后瞄了瞄他道章“帝君怎么不说话?” “说什么?”南衡反问他。 老仙碍于彼此身份,踌躇着道章“帝君下凡历劫,许多事便堆在那里,回来后忙着打理公务……天上一日,人间百年。他哪里懂呢?” 南衡微不可见地撇了一下嘴唇,“连这都不懂,还有什么用。”哪个要跟他解释。 “……”老仙张了张嘴,本想说那沈珏心思都乱成什么样了,哪里还记得这等琐碎的事,结果见帝君一脸冰冷,话到嘴边又吞回肚子里,他擅自帮伊墨借了虚空镜一看,虽有五百年道行做代价,依然算是犯了规矩,若惹南衡生气,抓了这个把柄治他,仙籍不保都大有可能。 可那沈珏就这么走了!老仙想起故人嘱托,终是不愿意辜负情谊,便壮着胆子,又道一句章“帝君在天上忙了五天,他却在人间找了五百年,那小狼妖虽没多大出息……” 南衡登时眼斜过去,老仙嗽了一嗓子,再说话时声音小了许多,蚊子般哼哼道章“听说帝君忙碌时也置了一方镜花水月看人间境况,想必看到那小狼妖四处寻觅的样子……” 南衡终于拂了袖章“你话太多了。” “我也不想多话,还不是你自己什么话都不说的缘故。”老仙心里念叨着,如此造次的话不敢说出口,继续哼哼着道章“那小狼的亲人早已化成了土,这些年一个朋友也未有,若是伤心了……怕是要做蠢事的。” 于是老仙便清楚望见一脸冰霜的南衡帝君,眼皮狠狠跳了三下。 面色有些发青的南衡望着他,有些恶狠狠的意味章“我做了什么,他就要做蠢事了?!” 老仙被他脸上神色骇了一跳,嚅嗫着答章“正因为帝君什么都没做,反而推了他一下……” 南衡脸上顿时更加难看,“就因为这个?” 老仙内心衍生出一种无奈的情绪——他找那么久,你明知道他要做什么,偏要看人家能做到哪一步,结果你还推他——老仙点点头章“就因为这个。” “那就让他蠢着,”南衡突然换了脸色,语气温和地说章“就蠢死他吧。” 老仙一呆,差点一屁股墩坐在地上。这种时候还要置气,这南衡下凡一趟回来,怎么变得这般孩子气! 南衡却仿若不觉,一挥手,雪地上重新架起棋局,语气不明地道章“来下棋。” 老仙别无他法,又坐回去陪他下,这一回也不晓得对方是吃了什么药,不过二十个来回就把他杀的铩羽而归,老仙愣了一下,道章“再来。” 又是二十回合,老仙败北。 第三局,他终于多撑了一会,撑了三十个来回,再次败在南衡手里。 第五局,他撑了七十回。 第六局……南衡十回败北。 老仙看着这乱七八糟的棋子,终于叹气章“帝君,去找一次有什么关系。他找你五百年,你找他也不过一天。此刻那小狼必然是回罗浮山中守着坟了。” 他不劝也罢,劝了之后,南衡先执了黑子再次开局,又是二十个来回,把他杀的落花流水。 老仙可不愿意了,自己收了棋,“小仙还有些事,先告退了。”说着再一句话没有,这一次是脚底抹油,真正溜了。不陪他玩。 南衡独自坐了片刻,身形也跟着忽然消失。 他一路寻到罗浮山,这里他并不陌生,在天上处理公务时,如老仙所言,他是每天都看着他,看他四处往返,看他任意东西,看他最后每次都会到这里来。 第5章 看的次数多了,闭上眼他都知道这里的一草一木长得什么模样。 自然,也知道那座合葬的坟。 然而总有些事情,是他预料之外的。譬如此时此刻,他看着不远处那座坟,却没有找到沈珏的身影,只是那座合葬的大坟旁多了一座新坟。 南衡的脸色陡然苍白。 沈珏就躺在里面,正是夕阳落山的时候,他知道外面火烧云绚丽耀眼,但是那些美丽跟他毫无关系了。 他在湿润的泥土上躺着,觉得松松软软,很舒服,堪称惬意。 真的很舒服,土地是每个生命最终的归宿,况且身边的坟茔里躺着的,是自己的亲人。 若干年之后,将来他的尸体会化为泥土,经过暴风雨的冲刷,和旁边的土地里,亲人的尸骨混合在一起。 他们永远都是一家人。 沈珏闭上眼,抬手没有犹豫,一把从胸腔里取出了那颗妖丹。那是他母亲留给他唯一的东西,所以他来到这个世间,以人的方式活着。 然后他捏碎了它。 “沈珏!”恍惚中一声暴喝,仿佛雷霆之势,唤醒了他的迷茫。 沈珏睁开眼,看他的帝王在他身边,月白的袍子沾满了湿润的泥土,连头上也是黄泥斑斑,从来没有过的狼狈。沈珏看着,便突然有一种微妙的快活,这种快活带着一种恶意,心想,你看,你也有今天。然而他又觉得亲切,仿佛此刻是他们相识以来,贴的最近的时候,就贴在心尖尖上。 然后,沈珏像个天真的孩子,露出一种稚拙的神情,用嘲笑的语气,轻声对他说章“我不跟你玩了。” ——我不跟你玩了。 或许是他笑的太开怀,也或许是这句话太让人震惊,南衡失神之下,忘了继续施法护他性命。 于是他怀里的人一眨眼便回到了狼的形状,无声无息的死去了。 ——我不跟你玩了。 沈珏跟着黑白无常,顺从地进了地府,其间他连头都懒的回一下,再也不愿意看那个失魂落魄的神仙一眼。 他跟着黑白无常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片红色的花海前,每一朵花都疯狂地绽放着,花开不见叶,叶生不见花,鲜艳欲滴的花海中站着两个人,望着远远走过来的他,不约而同的伸出手。 他认出了他们,连忙跑了过去,脚下欢腾起来,笑的眼角都有了细纹。 这个世上有辜负的人,就会有怜惜的人。 第二章 他的王 沈珏从未想象过地府会是怎样光景。 很久以前,得知伊墨曾闯入过,他好奇问起地府的模样,是否如传说那般阴森可怖,是不是真有十八层地狱日夜不休的忙着剥皮熬骨。他那时童心犹在,对万物依然有着十分好奇。然伊墨彼时仍是生灵,不曾迈过黄泉路,只在外城打了个转就回去了,自然也无法彻底解惑。他只是一时兴起才有此问,却不知很长一段光阴里,伊墨耿耿于怀——活了两千多年的老妖怪,却不能对自己孩子无所不达,他认定这是奇辱。 见到了传说中的黑白无常,沈珏却没有了好奇心,顺服的被黑白无常拘着踏上黄泉路,沈珏听到身后传来低吼,“沈珏!” 他已经很多年都不曾连名带姓的唤他。 ——“沈将军。”是在朝堂上,帝王端坐在高远王座之上,语调低沉威严,咬字清晰。听不出喜怒悲欢,没有好憎喜恶。 ——“狼崽子。”是在书房独处,身边服侍的人一个也无,他常常这么唤他,紧随其后的是“乏了,江林城的梅汤去取一碗来”……如此种种,他的法力都耗费在这样琐碎的事情上。 ——“小畜生。”是极少用到的称谓,每一次响起几乎都在层叠垂落的帷帐里,乱糟糟的丝帛锦衣中。明明是贬辱的三个字,卑贱的称谓,伴着此情此景偏偏变得悦耳动听起来。 他已经很多年都不曾连名带姓的唤他。 随着相伴的时间越久,两鬓开始花白,连称谓都逐渐略去,他知道想要的都在——江山稳固,四海升平。以及江林城张家的梅汤、沐源城王家的炖鸡、他喜欢的卤汁豆腐、合县糯糯的小丸子……御书房里常常有千里之外的吃食和小玩意儿;还有一只越来越迁就他的狼。 若是夏季,通体乌黑的巨狼便卧在龙案旁的罗汉榻上,身下是外邦进贡的冰丝软帛,世间无二的物什,也不过是黑狼身下的一块垫布而已,那时御书房里填满冰砖的金柱散发着浓浓寒气,他穿着秋袍伏在案上批阅奏章;若是冬季,他便赤脚踩在脚榻上,因为黑狼会卧在那处,用自己柔软的肚皮和毛发,将他捂个暖暖和和。 已经不需要去特意呼唤,也无需嘱咐,仿佛自己的手指一样自如的存在。 他已经很多年都不曾连名带姓的唤他。 甚至弥留之际,他也只闭着眼,唤了一声“小畜生”。 他说章“小畜生,别忘了你答应的事。” 他唯一的儿子,如今的九五之尊也只能站在一旁,无力的看着自己父王大限将至,虚弱的仿佛一缕幽魂,连呼吸都是断断续续,只是努力抬着手,仿佛要抓住什么。 那是只苍老的手,缀着深深浅浅的老人斑,松弛的皱褶层层密布,青紫的血管脉络仿佛为了这最后一点的生命力在奋力挣扎,暴突而起。 而后那只手被握住了。 暴突的血脉瞬间平复下来,在年轻的手掌摩挲下变得温驯。 从未老去的将军俯身,凑近老朽之人耳畔,语调是太子从未听闻的温柔。 “放心去吧。” 他面上并无悲伤,平静又温柔,如是说章 “你是我的王。” 老朽的帝王闻言睁开眼,溃散浑浊的眼神刹那间明亮逼人,仿佛年青时那般锐利。他盯着将军,片刻后哼了声,紧了紧他的手道章“走了。” 重又合上眼,阖然长逝。 “沈珏!” 身后又是一声断喝,是怒极的声调。身侧的黑白无常都顿了一下,而沈珏没有停下脚步,更没有回头。也无需回头。 他的王已经死去了。 第6章 他是妖,跟在伊墨身边走遍了天涯海角,见过无数生命的出现与消逝,大部分都是那么糟糕——遭受意外的带着不甘离去,老病的在苦痛中悲哀离世;孤寡者死在凄凉里,年青人死在遗憾中…… 而他的王,在儿孙的环绕里,在满满的爱里平静的死去;他的王将手放在他手里,连同信任与江山一起交付与他,从容死去;他的王已经很多年都不曾连名带姓的唤他,也不会再这样唤他。 因为他的王已经尊贵又恬静的死去了,那是一场很好很好的死亡。 能给予他的王这样一场死亡,是他的无上荣光。 沈珏足下不停,将那个声音抛在脑后,走进茫茫一片的黄泉深处,远远便见到等在路边的两位高堂,他们的模样是年华最好的模样,最后那些年月里时光磋磨出的白发和皱纹都不见影踪,黑衣白衫的两人携手伫立在路旁,浩茫茫怒绽的血红花朵在他们身畔,他们的视线所驻是漫长黄泉路上浓郁的白雾,一动不动仿佛已如此守候了几百年。 沈珏不顾勾在身上的引魂索跑了起来。 两人同时看见了他。从来懒散的伊墨也少有的也迈起大步,披散的长发在他身后飞扬,拽着跟不上步伐的沈清轩,健步如飞地迎上。 还没跑到跟前,沈清轩的声音已经传来章“黑白鬼快松开勾子!” 伊墨这才记起他们已是鬼魂,哪里还需要用脚走路,念头一转,笔直地飘到了鬼差身边,一手抓住引魂索,扯开就丢到一旁。也不待黑白二鬼反应,攥着沈珏的后颈,提溜着又飘回沈清轩身边。 沈清轩此时也醒过神,紧抓住沈珏的胳膊,两只老鬼带着新鬼眨眼就飘了个无影无踪,火红的花海里只余沈清轩一句“父子叙旧,改日带酒赔罪”还在荡悠。 黑无常收起引魂索,望着身旁还在发愣的白无常道章“复命去。” “魂都跑了怎么复?”白无常生气的摇头道章“这么多年都等了,再多等一会又怎样。” 黑无常刚想说反正黄泉路有进无回,来了就是地府的鬼,能跑到哪里去。话还没来得及说,身后一片喧哗声响起,无数鬼卒突然冒出来,蜂拥地朝他们身后赶去。 白无常伸手拦下其中一名鬼卒,问他章“何事?” “有人擅闯地府。”鬼卒匆匆回了一句,头也不回地跑了。 黑白无常对视一眼,顿时明白方才在身后暴怒而发出神威的那位是不打算善了。 “真是好闲情。”白无常整了整衣袖,嘲讽地道章“为了半人半妖的鬼魂闹到地府来,听说上面的诛神台已经很久没用过。” “黄泉路有来无回。”黑无常说章“他不会不知道。” “去看看。” 黄泉路口已然杀声阵阵,死伤的鬼卒遍地横陈。一身月白长袍的人立在中央,衣物上精心描绣的游龙与花朵的图案已溅上污血,发冠松散了些,许多发丝滑下来,掩了他的半面。他的左手高高举着,手上是悬浮在半空中的一具死狼尸身,被一层金色光晕牢牢护住,仿佛睡去般安然无恙,一丁点污血也沾染不上,只能看见黑色皮毛光亮水滑,神态安详。 他看见赶来的黑白二差,掌中长剑“噌”地发出一声长鸣,剑身精光闪过,锋锐的剑首已悬停在黑无常的咽喉处。 “魂魄还来。”他沉静地提出要求,盯着黑无常的眼中一片漆黑,仿佛地府里翻滚鼎沸的忘川河。那条河浊黑无比,挣扎着无数恶鬼。 黑无常突然就明白此次必死无疑,本身鬼差就已是死物,他并不惧怕。只是他的死亡并不能改变任何事,没有人能从他的死亡中获得任何好处,这实在是浪费。 黑无常想了想,只能如实告知眼前神祗章 “他已走过黄泉路,归入地府。” 又道章“黄泉路有去无回。” 金戈相击之声骤然响起,凌空飞来的长戟撞上宝剑,长剑一声嗡鸣,金光大盛。剧烈的一响过后,长戟化为齑粉。 “上神。”失掉武器的阎王挥开黑无常,站在他面前做了个揖章“上神光临地府,不知有何吩咐。” “阎王。”他回了个礼,却没有回答询问,只是说章“我要这具狼尸的魂魄。” “上神说笑了。”阎王不卑不亢的再次行了礼章“一个小鬼的魂魄而已,上神若要,备一份文书即可提走。” “拿笔墨来。” 文书挥毫写毕,阎王道章“上神请签押。” 他取出自己的神印押上去,金光闪烁了一下,文书即刻生效。 阎王阅过,转手将文书交给身侧恭候的判官,一直看着判官拿着文书转身离开,刹那消失不见。阎王转过身,突然变脸冷声道章“上神贵为帝君,却因私擅闯地府,打杀鬼卒无数。如今人证物证俱在,此时还不收手,莫怪卑职上报鬼帝,以达天听。到那时,上神在诛神台上可不要后悔莫及。” 阎王自知这一手使诈非常漂亮,进可攻,退可守。也算是被伊墨和沈清轩在地府搅扰了五百年,拿着自酿的七味酒在地府横行霸道的一点好处罢。 沈清轩真是聪明。阎王暗地想着,回头少要他两坛酒权当还礼了。 他以为胜利势在必得,从此可换得地府安宁。可眼前的上神只是沉默。 沉默许久后,他收起长剑道章“要挟我?”扯了扯唇角,他做出一个虚伪至极的笑来。 “就凭你一个小小阎王也敢要挟我,荒谬。” 他突然挥手,一直浮在空中的狼尸缓缓降落在地。 “看好它,少一根毫毛我便填平了地府。” 最后看了眼那具狼尸,他转身直直地走向那条布满血红花朵的窄路。 “上神!”阎王没料到他会如此作态,疾声高呼章“黄泉路有去无回,即是法力护身,也是半死之躯啊!” “诛神台、黄泉路。就拿这些也妄想拦住我。”他连头都懒得回,只是哼了一声鼻音章“痴人说梦。” “地府浩大一如人间。”阎王依然想劝住他章“他若不愿相见,耗尽寿元,您也找不到他。” “我是他的王。” 他只是扭头冲阎王留了这样一句。轻飘飘的,让人听不明白。 然而对他来说,这便够了。 他从来就不喜那些亲怜密爱,无论他是天上神祗还是人间帝王,那些都是他不屑理论的东西。他的小畜生有很多讨厌的地方,锱铢必较的跟他纠缠个没玩没了,也从来不情愿伏低奉承。性情更是讨人厌,推一下就敢自毁内丹死给他看。真是烦人的很。 但是他说过章“你是我的王。” 第7章 即使他老成一堆腐肉,他也是他光焰万丈的王。 这就足够了,他让自己当他的王。那就当吧。他总是能护住他,无论是人间的流言还是阴间的污血,都沾不上他的小畜生。 瞟了眼苦苦思索的阎王,他才不想继续搭理这个死了多少年的倒霉鬼,居然妄想威胁他,活该去收拾残局去吧! 他沾着血污的衣袂蹭过身畔的彼岸花,阴间的花朵染上他的灵气,在神祗的威压中陆陆续续的枯萎了。 他走在路上,彷如踏在硝烟般的战场,身后留下一片疮痍。 天上人间碧落黄泉,他要拎回他的小畜生。 因为他是他的王。 第三章 父亲们 沈清轩抱着两坛酒坐在椅子上,脸上笑眯眯的,瞅着阎王那张黑脸,就是不肯好好地把酒坛奉上。 “你要将它抱多久?”阎王瞪着眼道章“我的武器都折了,才拿两坛酒来赔罪,还抱着不舍得放下。” “你若拦住了他,莫说两坛酒,两百坛我都舍得送。” 沈清轩叹了口气,起身将酒坛搁在桌上,“他既然能闯得进来,找到人也易如反掌。” 阎王收起酒,问他章“你想如何收场?” 沈清轩只是摇头,并未作答。 伊墨带着沈珏游历地府各处,三生石、忘川河,孟婆婆一碗汤卖了万万年。 终于能够一雪前耻,传道解惑,伊墨几乎把整座城池都一一详解,连十八层炼狱都不放过,一层一层带着他游览。 果然是忙着剥皮熬骨的血池骨山。 这是从生到死,沈珏听到他话说得最多的一天。 “我们来到地府,你爹不想走。”伊墨说章“他看着这些新鲜,便住下了。我与阎王有故交在前,轮回时间便往后推了推,没几年他学会了酿酒,酿的还不错,便掌了司酒官的职。” “酿的还不错?”沈珏笑了一下。 “地府原本只有五味酒,他酿了七味。”伊墨也笑了起来,神色不无骄傲章“其中一味需要鬼泪。你知道他想做什么,总能办到。” 没错。沈珏赞同的点头,他爹要干什么,还真没人拦得住。 地府浩大一如人间,城池林立,街道瓦舍鳞次栉比,城池里熙熙攘攘,游魂野鬼各行其是。 只是这里没有光照,灰蒙蒙一片。鬼影重重大多都与常人无异,也有些异样的,挂着血淋淋的肠子满街乱窜。 沈珏四处张望,尚在努力适应自己的新身份,前方便飘来一个抱着自己脑袋的游鬼,颈脖断口处如下雨般喷了着血。 看到伊墨二人,无头鬼停下,双手捧起脑袋对着沈珏眨了眨眼。 “新来的?”脑袋问,又捧着脑袋转到伊墨跟前,举着脑壳对他们说话。 伊墨嫌弃的看着自己身上被喷溅的黑血,拧着眉道章“装回去。” “不装。”脑袋哈哈一笑章“除非告诉我他是谁。” 沈珏也没多想,伸手抢过那个正在做鬼脸的脑袋,一把就摁在了他喷血不止脖子上。 “反了。”伊墨说。 袖着手看他儿子又扯下人家的脑袋,转了个方向,重新给摁回去。 “歪了。”伊墨又说。 沈珏再要伸手,游鬼“嗷嗷”地扯着嗓子尖叫着飘走。 无需自己动手就捉弄成功,满足了自己趣味的伊墨斜乜着自家儿子:“看起来也不蠢,怎么就自杀了?” 这避无可避的问询还是来了。 沈珏知道躲不掉也不想躲,这世上仅有的两个亲人是他唯一的避风港。他从不隐瞒他们任何事。只是不知道该从何说起,这些事情——前几十年的陪伴,后五百多年的寻找,至此都与伊墨如出一辙。结局却迥然不同。 一切都仿佛一团乱麻,理不出线头,连舌头也僵硬的不听使唤。 他确实很多年没有好好说话,从他们深埋入土之后,悲欢喜怒就失了声。 从前年幼,沈清轩教他读书识字做文章,他说章“爹爹,我不喜欢做文章。” 沈清轩抱着小小的他说章“爹爹小时候也不喜欢做文章。你爷爷说,倘若连文章不会做,将来便不会说话,你遇到极好的东西,想告诉别人,却无法让人知道那究竟有多好,那是多遗憾的事。可你会做文章了,你便知道该怎么说。” 他说着便低下头来,亲了亲孩子头顶柔软的发丝,又问章“小宝懂了吗?” 他懂了,便读了许多书,做了许多文章,口齿愈发伶俐,能精准的说出自己的喜爱和憎恶。直到沈清轩离世,再无人要求他三天交出一篇文章。 再次提笔,他已经是朝堂上的将军,狼毫笔下皆是奏疏公文,白纸黑字从不描画自己喜恶。 到最后连奏疏都无需去写,已太久没有做过文章,自然也就荒废了说话。 "他是神。"终于开口,沈珏对父亲道章“我找到他了。” 顿了顿,他又补道章“我连妖都不算,不过是半人半妖的怪物。” 最后算是终结这场谈话,沈珏说章“他并不需要我。” 一段话说的七零八落,伊墨蹙起眉凝视他良久。 在他犀利的视线里,沈珏渐渐垂下头颅。仿佛那段支离破碎的话穷尽了他所有气力。 第8章 伊墨的怒火就这么腾起,爆烈又突然,怎么遏制都无用,当了五百多年的鬼,早就无需呼吸,连心跳都是静止的,此时一颗心却在胸口砰砰擂捶,每一下敲击都在嘶喊着杀人的欲望。 ——我的儿子!伊墨站在他面前,浑身绷的笔直。 眼前是沈清轩辗转三生都不曾舍得苛刻过分毫的儿子; 是他一直带在身边传道解惑,一路风雨飘摇也不曾让他受过大委屈的孩子;从襁褓里的小婴儿到林中奔驰的巨狼,他们的儿子撒过娇也挨过打,受过许多皮肉伤。 但是没有谁,让他们的儿子会说章我是个半人半妖的怪物。 伊墨抬起手,巴掌已经扬在半空。 沈珏本能的转过脸,等着这一巴掌落下来。 最终没有。 “别让你爹听到这话。” 伊墨说章 “他会伤心。” 沈清轩从阎王处归家,第一眼见到的便是蜷在美人榻上的背影,一动不动的,连招呼也没有一声。 他好奇地问章“这是怎么了,谁又让你生气了?” 找了一圈,屋里没见到沈珏,沈清轩走过去揪着伊墨的长袖,问他章“小宝哪去了?” 伊墨闷声甩开袖子,索性把自己蜷的更紧,明明已不是蛇妖,行为举止依然像条长虫,可见改得了皮囊改不掉本性。 沈清轩好笑地扯了扯他垂落在一旁的长发,嗔道章“终归不是我惹的你,你还想连我一起气不成?” 见他依旧没反应,沈清轩只好松手走到一旁,“我去酿今日的酒,你先待着消消气。“又道章“等我酿完你若还在生闷气,就该我生气了。” 说完便慢悠悠的走了,留着他一个人蜷在美人榻上,一动也不动的继续生气。 计时的沙漏转了两圈,沈清轩再回来时伊墨依然保持原先模样,不曾动过分毫。沈清轩心道这可好得很,两个时辰还没回转的苗头,可见事情不小。 往年他们也会偶尔置气,从未超过半个时辰。眼下丝毫缓和的苗头都没有,沈清轩也开始着急,抓着他的胳膊道章“坐起来!” “不。”伊墨纹丝不动。 “不许犟。”沈清轩提声道章“谁惹你了找他去,自己恼成这样像什么话。” 伊墨翻身坐起,一句“还不是你养的好儿子”正要脱口,就见沈珏站在门槛处望着他们,于是一口气生生咽了回去,差点儿没被呛住。 沈清轩顺着他的视线扭头,对上沈珏的眼睛,豁然明了。 “爹。”沈珏腼腆地笑了一下:“是被我气的。” 也不看伊墨那张黑脸,一五一十的坦白了:“我说自己是个怪物。他伤心了。” ——哪个要为你伤心!伊墨简直咬牙切齿地瞪他,好厚的脸皮! 沈清轩索性搬了张椅子坐下,视线在这父子间转了几圈,思索片刻竟忍不住笑了。 一时间两个鬼都愣住,傻傻望着他一个人在那里咯咯地傻笑,他们越是看他,他笑的就越凶,到最后连椅子都坐不住。整个地府里最红火的司酒大人,抱着椅腿笑的像个疯鬼。 “别笑了。”伊墨过去扶他,可惜人家笑的浑身发软,跟面条似的刚扶起来又刺溜往下滑,伊墨遇上他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只好把人搀着,不无嘲讽地道:“别笑断了气,那你可是地府里头一个把自己笑到魂飞魄散的鬼。” 沈清轩刚刚缓了一丁点儿,闻言笑的更疯,笑的直抽抽。 满屋子都是他失控的笑声,伊墨满肚子闷气,就这么根本不受控制的被这人笑没了。 “你真是讨厌。”伊墨说着将人抱进怀里拍着背顺气,控诉道:“怎么这么会烦人。” 沈清轩好不容易停下笑声,一边抽气一边断续续的回他:“不,你才不讨厌。” “不讨厌。”伊墨改口的可快:“一点都不讨厌。” 说着抬眼看向门口,沈珏已经不在了。 “他早走了。” 沈清轩说:“你可真是个傻子。” 伊墨对此称谓非常不满,可接下来一句话,堵了他所有疑问。 “对他来说,我们已经死去几百年了。” 沈清轩从他怀里抬起头,眼中满是宠溺的取笑,笑他的天真,笑他在人间地府游走三千年,还是不明白这些简单的道理。 他们的孩子已经失去双亲几百年了。几百年的祭祀,几百年的香火,几百年无人可依恋的孤寂。 双亲是他隔着这个世界的最后一张帘。而他们的死亡直接摧毁了这道屏障,把他们的孩子孤寂的放在这个善变而无情的人间。 “他说那句怪物并非在轻贱自己,而是在寻找自己。” “人向死而生,上下求索。漫漫迷途,终有一归。”沈清轩缓缓道:“他会找到属于他的索。” 伊墨沉默许久,道: “我们该投胎去了。” “好。”沈清轩应道,“不用担心他。” 因为漫漫迷途,终有一归。 伊墨找到沈珏,他正在街上游荡,缓缓步行着游历鬼城的大街小巷,眼神淡漠疏离,沈清轩总是对的,他再也不是那个跟着他跋山涉水,无论到哪里都欢喜的仿佛出游踏青的青年。他是孤身走过五百年,眼睁睁看着曾经载满记忆和欢笑的每一片土地都变成陌生风景的孤魂。 第9章 “三天后我们就轮回去了。”伊墨说。 “好。”沈珏点点头,“我会去送你们。” 伊墨不再说话,转身离开。 沈珏站在原地,孤魂游鬼陆续从身边掠过,有飘着的,有走着的,也有断了下肢的鬼魂在地上姗姗爬行。光怪陆离的光景里,远去的伊墨负着手一点点消逝在重重鬼影中。 他并没有跟上去。而是转过身看着所有朝自己方向走过来的,奇形怪状的鬼魂。他们有年轻的,也有苍老的,他却一个也不曾认识。 他们都是孤魂和野鬼,一个个孑然的灵魂,和他一样。 他只能是一个人。 第四章 他们 南衡完全记不起自己上一次来地府是在何时,又甚是因何事来此。那实在是太久远的时光。也许是第一次大战之前,抑或之后。终归是很久之前,那时地府里还没有这么多鬼魂,鬼帝还常常游走在天地人三界,妖君和魔王只是称谓,上神们也多在下界游历。 那时的神鬼妖魔都很清闲,时常齐聚在人间,一壶清酒坐而论道,须臾间就是百年。 那是多少万年以前的事,再之后鬼帝凿出黄泉路,天帝炼成诛神台。妖魔两道几乎被屠戮一空,从此神鬼也甚少往来。 他可能是几万年里第一个重游地府的上神,也是第一个闯入黄泉路的神祗。如不是心情恶劣,南衡几乎想为这份殊荣大笑一场。黄泉路又待如何,才当了几年小鬼的阎王也敢试图拦他,果真无知方才无畏。 他袖着手循着记忆在冥府中四处游走,最后来到忘川,站在河畔低头打量污黑浊水中挣扎嘶吼的恶鬼,南衡险些认不出这是从前赏玩过的那条忘川。 果然是太久了,所有事物都不是再是记忆里的模样。 “你们可知此河原本清澈见底,空无一物?”南衡突然开口,出其不意的转过身,对出现的二人并不惊讶,只是说章“有些日子不见了,季玖。” 青衣司酒笑了笑,行礼道章“该如何称呼?” “随意吧。”南衡索然乏味的摆摆手章“你情愿见不到我才好,又何必做这副虚礼。” 伊墨在一旁冷声道章“既然知道不欢迎,还来做甚?” 南衡盯着他片刻,转向季玖道章“这不就是你们想要的结果吗?” 季玖没回答,只打量着他,毫不遮掩的揣测他的来路和目的。 南衡并不以为意,再次挥手道章“既然相见便是造化,来叙叙旧罢。” 他们不过是万丈红尘中的些微交集,如何也轮不到“叙旧”二字,是以这两字被他说的极为随意,隐约的揶揄存心让他们听出来,戏弄的明目张胆。 “你们生气了。” 南衡微微一笑,对他们堪称温言软语章“是因为我让沈珏一个人找了五百年,所以生气。还是因为你们是鬼,而我是神,可以随便碾压你们的命运才生气?”他看向伊墨,仿佛真挚求解。 伊墨没有说话。 “别生气,”南衡继续道章“愤怒是对自己无能的痛苦。你们不是庸夫俗子,别让我觉得无趣。” 他又笑了一下,招手间面前突兀显现桌椅,南衡率先落座,再取出茶盏来,执壶给自己倒茶。 “请自便。”南衡示意。 伊墨落座,给季玖先斟茶。 “你走了黄泉路。”给自己斟茶时,伊墨头也不抬地道章“后果如何?” “阴毒而已。”南衡不甚在意地回答,也问他章“失去法力的日子如何?” “不方便。”伊墨想了想自己晚年境况,认真道章“驱赶不了蚊虫。” “确实不方便。”南衡道章“待你投胎后,我差人送你一颗避恶丸,服下自然百毒不侵,蚊虫避走。”见他歪了歪头,又补道章“季玖也有。” “贿赂?” 一直沉默的季玖诘问。 “贿赂你?”南衡放下茶盏,嫌恶地撇了撇唇章“你虽七窍玲珑,终归凡人伎俩。” 他对自己曾经的大将军毫不留情地刻薄道章“莫将那些把戏用在我身上,你与小阎王沆瀣一气,使手段逼我抉择,我仍请你吃茶,已是大度。” 季玖面色不善,南衡却看都不看他一眼,盯着盏中青烟缭绕的翠绿茶汁,继续说道章“无需否认此事,你我都心知肚明。你以为要挟成功,我败走地府,把柄却在你手中,此后再不敢来寻衅;若要挟失败擅闯黄泉,也受苦痛磨难,出你心中一口恶气。算盘打的甚好,而今我也坐在这里,不同你计较,还待如何?” 抬头盯着季玖的眼,南衡冷笑道章“我肯抬举你,不过因小畜生伺候多年的情份。没有他,你在我这里又算的上什么?” 季玖也冷笑一声章“我不算什么,也让你老实走了这一遭。阴毒入体滋味如何,五百年可恢复的来?”又笑一声章“或者我让沈珏在这冥城再留五百年,让你守在这极阴之地,直至阴毒入骨,无药可救。” “别说你会离开,既然闯进来,不带回人你是不会走的。我说的可对?!” 南衡面无表情,只是周边散出缕缕神威,两鬼表情一窒,顿时形影都单薄了许多。若不是有心收敛,仅仅是神威也不知让他们魂魄俱灭了多少回。 伊墨安抚地轻轻拍了拍身旁人的手,才对南衡说章“你莫要闹,闹出事来,沈珏怎会跟你走。” 他容色恬淡,一丝惊诧也无,语气也从容的很,仿佛闲话家常般又道章“茶不好喝,换酒来。” 南衡缓了神情,收起神威后也不推拒,撤走桌上茶盏,摆上酒盅。 伊墨执酒,给三人满了盅。 气氛依然沉默的很,南衡不出声,季玖也闷着。伊墨只好自己先饮了一盅,扭头劝慰身边人章“遇事总是你教诲我的多,今日我也教诲一句章不过是婆家遇上恶儿媳。多大点事,也值得你动气。” “先前那句话也是你说的不对。” “他送我们物什,那也是应该如此,儿媳本该孝敬我俩。” “怎么能说是贿赂。” 第10章 气氛再一次诡异的沉默起来。 那句“媳妇”一出,便镇住了全场。 桌边一神一鬼脸上俱是精彩,不可思议地同时望着他,简直都要为他这非凡的厚颜无耻而击节赞叹。 “我说的哪里不对?” 语气上扬,被两双眼睛盯着的伊墨毫无异常,面带疑惑地将事情一桩桩梳理给他们看章“敬的茶我已饮了,酒亦饮过。礼也预收了,还有什么是我落下的?”顿了顿,他自言自语地喃喃着道章“是了,你须得给我们磕头。” 宽袍大袖被他写意的一挥,伊墨认真对南衡道章“你磕个头,磕了我们便完事了。” 噫——看这坏蛇!季玖也不知忍的多辛苦,才能憋住涌到喉头的笑声。 他本来也没想将对方如何刁难,只是儿子被欺负一场,不做些什么心中总是堵了口恶气,被伊墨这么一闹,望着眼前“恶儿媳”心头也气平了许多。 终归是儿子“儿媳”间的事,他们做长辈的,哪里好意思太干涉不是? “不用了。”季玖清了清嗓子道章“你肯为他走一趟黄泉路,磕头就免了罢。” 伊墨露出来此之后第一个笑容,异常俊美,简直玩出了乐趣所在的孩童般纯粹的笑。 "那就免了罢。"伊墨笑着应和,又对南衡说章“多送些好东西来孝敬就够了。” 呔——也是无耻的越发没有底线了。 倘若换个角色场景,南衡就要为这精彩闹剧叫好打赏了,这剧情比什么故事都好听,比哪个说书人都来的精彩。 他竟不知世上还有这样的妖物,可惜不曾在他还是妖时结识一番,否则说什么也要弄到上界去,镇日听他说书都足够消遣。 果然是太久不曾下界厮混,错过许多乐趣。 想到好笑处,南衡对他的肆意挑衅倒不介怀,只扬起似笑非笑的脸瞅着他道章“小畜生但凡学来一丁点你这性子,也不会把自己蠢死了。” 又道章“我也算见多识广,蠢死自己的到真少见。” “你们将儿子养得这么蠢,倒还觉得自己占理。” “女子蠢笨点,模样周正些也嫁的出去。” “儿子蠢成这模样,还想着娶媳妇。” “如此痴心妄想,可见你们也是蠢的。” 他始终是不紧不慢的语气,不徐不急的表情,谈笑间便杀了个落花流水,一如他深不见底的棋艺。 气氛又一次诡异起来。 “怎么不说话?” 南衡捏起酒盅,慢悠悠道章“你们来兴师问罪,竟没准备好罪状么?” “果然比我想的还愚蠢。小畜生有你们这样的长辈,我倒是不忍心怪罪他了。” 季玖终于出声,清了清嗓子,“别那么叫他。” 多难听的称呼。 南衡扫他一眼,却是对着伊墨道章“他就是喜欢我这么叫。” 伊墨立即一脸了然,理解的点点头。 季玖狠狠咽了口气,实在是说不出话来,人家连这种事都敢说出口,他还能怎样。人家是不要脸,可恨儿子也不争气,当爹的有什么法子。他也算看出来,南衡更愿与伊墨说话,也许是神和妖终归是修道同袍,季玖决定立即闭嘴。 “我也喜欢这么叫他。” 依然是伊墨开口,双手比划了一下道章 “他刚来时这么一丁点大,浑身都是骚臭味儿,毛都没几根。小畜生实至名归。” “不过我家的小畜生,成了你的小畜生,无论他对你有多畜生,也是你乐意。”舌头上几个小畜生滚来滚去,可一点都没打结,故意在那句“无论他对你有多畜生”上多停顿片刻,伊墨口齿流畅的继续道章“既然乐意,你便该照护他。” “哪成想你非但不照护小畜生,让他找你五百年多,最后还让你的小畜生死了,可见你也是个蠢的。” 哼了一声,伊墨道章 “连自己的小畜生都料理不好,还找婆家打官司。莫非以为自己占住情理了不成?那可蠢到家了。” “蠢成这样活着有甚乐趣,也该陪着小畜生去死一死。” 颠来倒去的“小畜生”让南衡都头疼起来。 这言语官司打的人面红耳赤又实在心累。 再打下去也不知会怎么收场,季玖不想再闭嘴了,张口道章“既然他蠢死活该,你又何必寻来?” 伊墨也道章“你说蠢死便蠢死?怎知不是被你气死。让他找五百多年,你还有理了。” “五百年委屈了他?”南衡终归是动了气章 “五百年都委屈,何论千千万万年。 “再者说,他寻我就要一定要让他找着吗?你们惯着他,因为那是你们儿子,我可不是给自己抱个儿子养。 “他找不到那是他没本事,既然没本事就要认。 “他自杀究竟是因为我,还是因为你们没本事教养好他。” 季玖也动怒道章 第11章 “他身边再无亲友无牵无挂,心心念念也只有你一人,在这世上孤单单找你五百年。你不承情,还怪他没本事吗?” “你们说他孤独,天下谁人不孤独。孤独便要去死,那天下岂有活人!” 嗤笑一声,南衡愤然起身,指着伊墨问道章 “你也曾一人孤单单活了两千多年,你如何不去死?” “他无牵无挂。难不成还是我的错?” “他无牵无挂是因为你。” 他对伊墨道章“你只顾着自己那点私情,他成年后不放他一人出门闯荡,带在身边守护如雏鸟。” “你将他当做沈清轩离世后的唯一安慰,不放手让他结交友人,甚至修行同袍都不曾结识一个。” “所以他除了亲人,再无旁人。” “这是你的罪孽。” “而你,”南衡转过头看着季玖,语气凛冽如同刀锋章 “明知自己一介凡胎,担当不起养育他的责任,却执意将他抱养长大,那时你身边就有一条修行两千多年的蛇妖,不会不知道妖有妖道。却执着不放。” “你是救了他没错,为你一己私欲,你也毁了他。” “伊墨应该告知过你,狼族坚贞排外,却对同族幼崽极为看护,即使他半人半狼,成年前他也会得到很好的照料。” “所以他本该被送去狼妖密林,和同族一起修长生道,学习如何排遣杂念和寂寞。” “而你为了达成和这老妖蛇共同养育一个孩子的欲念。贪婪的捆绑住他。” “如今还敢说他无牵无挂,无亲无友,是因为我?” “简直荒谬至极!” “够了。” 伊墨开口打断他,嗓音低沉地道章 “我们明日便去轮回。” 伊墨话音落下,南衡也不再说话,话说的太难听对谁都不好,即使他本意还有更难听的话在后面,也不打算说了,算了罢。有什么可与他们计较的,不过是一只小妖一个凡人,现在还是两个阴鬼的形态,就算大动干戈又如何,他只消去上清宫饮一天的酒,他还清清楚楚记着他们,他们却早已忘了他是谁,又有些什么意思。 没意思的很。 他们什么都不懂,他不能责怪不懂的人。 南衡叹息一声,重新坐回去,将两人杯中斟满美酒。 “若要轮回必先饮孟婆汤,往后谁也不认得谁。你们愿意?” 季玖不接茬,低头想着自己心思。 “挺好。”伊墨接过话章“没什么不满意,况且还有三世姻缘,重新相识也有趣的很。天天在这见不到光的地府,看来看去都是那些鬼脸,死的一点新意也无。若不是有人陪着,我早已厌烦的自己魂飞魄散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看季玖,许是被刺激的狠了,这人垂着头也不知琢磨着什么。 心思周游在何处?伊墨懒得去猜了。当个鬼也不能宽心,心这么重,只能指望多喝几碗孟婆汤改改性子。 “也可以当鬼修。”南衡说。 “做人很好。” 伊墨拒绝了。生命短暂,活一轮也不过百年,知道自己生命有限,方会努力去做自己想做的事,短短百年也能活的精彩纷呈。他是修炼过的妖,知道寿命太长的滋味。 一切都是虚空,一切都是虚妄。 “不过地府还是有热闹看的。”伊墨同他闲谈道章“那些人间修行的道术们,仗着有两件师传法宝,时常闯进来。” “这些修行子弟倒是还有些名堂。”南衡说,又冷不丁道章“你若教好儿子本事,难道还如不这些凡夫俗子吗?他连闯都不曾闯过。” “我怎知教他本事是要用来闯地府的?”伊墨有些好笑章“你修行难不成就是为了去什么地方寻人?” 他说的也在理。只是算起来也快满千岁的狼妖,本事还不如人间只修行三五百年的凡胎,着实是丢人。 南衡想了想还是不予他计较,回答道章“我不记得为何修行,只知道下界历劫多次。隐约也寻过谁,想不起来了。” “你修行多久?”伊墨有些好奇。毕竟自己从蛇到人又到鬼,也有三千多岁,可源于性情薄凉的缘故,从未认真了解过修行事宜。只是当对方皱着眉头,冥思苦想后回答记不确切,最后一次数自己的年龄应该是七万三千多岁时,伊墨便什么都不想知道了。 如果他是只老妖蛇,眼前又该是什么,与他比起来,三千多年见识的他也不过是条小蛇罢了。 “你这把年纪,还要和沈珏过不去,五百年不见面。有甚意思?”伊墨道章“心眼比我还小,如何成的神?” 南衡说章“你就是不信他是自己蠢死自己。” “但他确实是蠢死的。”南衡决定要打破他们的自欺,说道章“三十二重天之上,天上一日,人间百年。” 见到伊墨难得露出愣怔的神情,南衡自己也想叹息章“我原就在灵界修行,已有五千多年不曾归位,感知劫难将至便下了界。归位后的事物一桩桩理完,三天已过。道友来庆,上清宫请去议事,又是两日。” “你们倒是只为他寻觅的那五百年鸣不平。” 南衡哼笑一声,唇角扬起带着一丝无奈章“哪知于我来说,不过五天之后,他便一言不合愤而寻死。” 且到死还觉得自己受了天大委屈。 可不是,这些人都觉得自己受了天大委屈,万事都是他的错,桩桩件件都要从他身上讨要回来。 六界之中,凡有些性灵的生物,都觉得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读书人委屈自己不得明志,种田人委屈自己穷苦至死,黄花闺女委屈自己许了个混帐人家,妖物委屈不如人类精彩纷呈,人类委屈不如魔物可以肆无忌惮,魔族委屈不比神族高高在上…就是这么无穷尽。 第12章 总是这么无穷尽的委屈。 千千万万年如此。 “你是上神,活了那么久。” 沉默良久的季玖终于开口道章“在你眼中,我们对他所做一切,都是错的吗?” 他心头终是被狠狠扎进了这根刺,如何也拔不出来。 第一世他早早撒手人寰,丢下稚稚独子骤然痛失所爱,那时的伊墨还是冷心冷情的老妖蛇,自诩高高在上,连他都不曾柔情蜜意过,况且这临时抱养的小妖物。 那是他第一次离世,撒手人寰时他心爱的人都在身边,可被他丢下的幼子是怎样煎熬过那段光景,想都不敢去想。 之后一次又一次。他曾视若珍宝的孩子总是被他一次又一次撇下。 最终连伊墨都撇下他。 可他们谁也没有给他更多选择。 他明明可以走那么多不同的路,看不同的风景。他可以有有血缘上的亲人,有能令他开怀忘忧的友人,有更好更明媚的一生。 而不是一无所有,孑然一身。 连死去都是孤独的。无人为他哀悼,无人为他送行,可他明明活了那么那么多年。 死后连一个供奉的人都无有。 没人记得他的孩子。 即使他曾做过那么多。 “我真做错了么?” 他低声问,抓住伊墨的手,仿佛最后一根稻草。身形愈发淡薄了。 “不,”伊墨说章“你是人,看不到那么久远的事。做人只争朝夕,你没错。” 他点点头,“是的,你说的没错,这不是我的错。” 可是心却那么疼。 “这世间大多事本无对错。”南衡淡淡道章“纠缠着是非分明,便是人类最大的恶习。” 季玖摇摇头章“有些事情糊涂甚好,有些事情弄不明白,就是不成。” 伊墨也说章“他非要一个明白,你就给他。” “你也要个明白?” “我知道自己做过什么,明白的很。”伊墨扬起眉章“我可不是人,自然也不会后悔自己的作为。我知道这世间半人半妖之子本是异胎,天道不容,是以十有八九甫一出生便夭折,但凡活下来,便有大造化。 那又如何? 我是个妖,无父无母也无人拘束,我喜欢怎样,就怎样去做。” 伊墨向后靠去,倚在椅子上章“只要天道不以为我过分要灭我,我所作为便在天理之中。” 妖有妖道,人有人道,神亦有神的道。他行自己的道,何必自寻烦恼,去忧心在神祗眼里自己是何模样。他本是冷血的蛇妖,就算为了沈清轩变成人,也依然是行自己的道。 在这样一点上,他与南衡并无不同,他们是同道中人,而沈清轩不是,他始终是个人类,受人类自己创出的教条所累,做不到喜怒哀乐不入于胸次。 南衡正是明白这一点,才待他如同袍,虽是神与妖,行不同的道,终归都是天道。 即使他们已有一人选择了红尘万丈,饮下孟婆汤之前,他们尚能一叙。 “不用管我,你告诉他。”伊墨说。 他扫视过失魂落魄的季玖,目光停驻在不远处茫茫忘川,想起司命星官抄送给他的命格,不由得沉声道章“我告诉你原委。然后你自饮孟婆汤,把这一切都忘了罢。” 沈珏之母乃狼王幼女,与凡人结下私情,累及凡人性命,许明世替天行道,遗孤被带回师门,由他师尊亲手送归狼族;狼王旼玥悉心抚养,使其修快活道,修三百年有所成,游历人间。又两百年,识无情道松树精木心,同修三百年。木心修行未成,入魔殒命;他改修长生道,又五百年遇帝南衡,结为道侣,同年登为狼王,统率狼妖部族万万子民,辟仙灵洞府,纳四方小妖,传道授业,福泽群妖。 一千年后功德深厚载入神籍,受天道庇佑。 “这原本是他的命格。” 南衡说章“他是我命定道侣,本该被万万人供奉,被群妖所铭记,被崇敬而尊重的参拜为神。” “而今他却不知道自己是谁,甚至连勇敢活下去的心都无有。” “你说你是对还是错。” 季玖再也说不出话来。 此时若有一碗孟婆汤,他便立即饮下,忘了长久以来亏欠与被亏欠的这一生。 第五章 而今才道当时错 “今日便走。” 季玖对伊墨说。 伊墨点点头。他总是点头,总是答应,无论他做什么决定都不意外,也从来不会反对。 伊墨是他的,沈珏也曾属于第一世的沈清轩,现在不是了。 走,千万别回头。他短暂又漫长的三生,到最后只留三具枯骨,和说不清的对错与是非。也许神是对的,人总要追求个是非分明,从此入了障;抑或妖也是对的,人生短暂,就该只争朝夕。 他们都是对的,连他自己也以为自己是对的。 第13章 可他无法再见自己的儿子。 他不能看到他以一缕幽魂的形态,再一次跟自己说再见。一次一次又一次,凡事不过三,他不能再来第四次,用自己的再一次遗忘把他抛下。而这一回,连伊墨都不再记得他。 那太残酷,他总是亲手给他一个家,又亲手拆下。 他不能这么残忍地对他,他做不到这个。 端起孟婆汤,季玖最后对南衡道章 “告诉他,父子情意该尽了,让他走自己的路。” 孟婆汤无色,原本是一碗澄澈的水,含在口中又有甘苦辛酸咸五味,它比蜜还要甜,比黄连还要苦,比最烈的酒还要醉人,比最青的梅子还要酸涩,比世上所有眼泪尝起来都要心碎。它那么美妙,只消饮下去,便泯灭了所有爱恨与情愁。它比死亡还要迷人,死亡是消逝,而它是重生。 可以放下一切,开始崭新的一生。 他们同饮一碗汤,同鬼差踏过奈何桥,登上轮回台。 再也不见。 送别两鬼,南衡轻易就找到自己要找的人,告诉他一切始末,再没瞒他分毫。他本来也没打算瞒他,这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只是原来也没打算这么爽利,自己也有些意外。 “走便走了罢。”沈珏仿佛早已洞悉般的坦然章“我其实也不想去送。” 南衡道章“这里也没有你牵挂的物什,跟我走。” 沈珏站了一会儿,点点头。 “明日吧。我还从未逛过地府,还想多看看。” “明日。” 南衡少有的好说话,放他一人去闲逛,自己重新坐回忘川河畔的桌前,等“明日”的到来。 沈珏荡悠悠飘在路上,不知道自己该往哪里去。 灰蒙蒙的视野里一切只有黑白两色,路是黑的,灯笼是白的,城楼是黑的,居舍是白的。白惨惨的房子整整齐齐停在路的两边,悬挂着同样白惨惨的灯笼,上书偌大一个“奠”字,仿佛纸张折出的模样。 脚踩在地上没有声音,土地仿佛沼泽一般绵软,踩在上面停驻太久,便会陷落下去。没人知道会陷落到哪里,大约也没有鬼想知道。 地府里驻留的鬼都是暂时无法投胎,只能等着轮到自己的那一天。 鬼城是真正的寂静,没有鸟鸣虫语,没有风吹树叶摇,这里属于死亡后的寂灭。 不知从哪里传来隐约的声音,沈珏循着声音找过去,一路都是空荡荡的街道,白惨惨的房屋,一动也不动的灯笼,沈珏走了很久,这段路蜿蜒又绵长,仿佛永远走不完,一模一样的房屋和灯笼不断倒退又重现,像是始终在原地踏步一样诡谲。 走的时间久了,他就不再关心到底还要走多久,只是一路飘荡,在转向的时候转向,而后继续向前。 一如他五百多年的光阴,毫无意义的耗在无穷的路上。 不知从哪里听过一个故事,说是有个少年双亲被仇家所杀,便学了一身好武艺握着父亲的刀上路寻仇,他走了很久,走过黄沙烈日,走过美人烈酒,一次也没驻足,一直走到几乎想不起自己是谁。 最后他寻到了仇家时,自己已是两鬓灰白,年岁已高的仇家却在凿山,要为乡亲凿开一条通向繁茂的路,他们四目相对,仇人认出他手里那把刀,没有争辩也没有逃跑。 他没有杀他,而是放下已经锈迹斑斑的刀,拿起长锤同仇人一起凿山。 他们始终没有说过一句话,沉默地挥动锤头和凿刀,直到仇家老死在他前面,他埋葬了他的尸骨,没有返回家乡,而是继续凿挖着这座巍然青山直到死去。 这真是个莫名的故事。沈珏想着,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想起来,不过这世上事本来就没什么道理,就像那个寻仇的少年和凿山的凶手。 脚下的路终于停了,原来是一座戏台,一身素衣打扮的女鬼在台上唱戏,凄婉的唱词贯穿了整座城。 “咿——呀——呀——呀——手携稚子夜归院——月冷空房不见人——哀——哀——哀。” 台下密密鬼影无一丝声息,只是痴痴仰着头,望着台上女鬼,念起生前旧事。 沈珏站了片刻,转身离开了,也不知在那白墙黑路的巷道里飘了多久,又是一声唱词,凄厉的传来。 噫——原来我——而今才道当时错。 第六章 告别 光阴只有在阳光下才具有意义,暗无天日的地方,时间也是凝滞的。沈珏抬起头,可以看到悬在鬼城半空中巨大的沙漏,这是地府唯一和人间通连的象征,每一粒沙滑下代表人间的亲属们又老去了一个时辰。鬼魂们总是既开心又忧愁的对待那个沙漏。 很快能见到想见的人了; 他/她离死亡的时间又近了; 这真是一种不堪言语的折磨,在情感和理智间的博弈,一场没有输赢的争斗。而鬼魂们都会后悔,生前还有许多事情没做,明明可以做的更多更好;还有许多话没来得及说,明明可以说的很多。 沈珏站在黄泉路这边,看着黑白无常从那头拘着新来的鬼,一直挣扎的魂魄是个中年男人,一身粗布麻衣,袖子挽在胳膊上,身上并无伤口,死于意外。男鬼一直在挣扎,一副绝望又不甘的模样,嘴里不停的嘶喊着要回去,家里还有两个娃娃,他还没有把藏钱的地方告诉自己的婆娘。 来不及了。沈珏几乎是冰冷地想着,谁让你从前不说。 他们都是这样,他们总是这样。多可悲的人类。 而他却是被人类教养大的,整个童年也是这样一个人类,一手将他拉扯大,教他读书识理,为他高兴和伤心,替他打理冷暖,给他许多温情和关爱。 然后就把他丢下了。 他很久之前就被丢下了,从几百年前雍城沈宅那个挂满红色灯笼的元宵节晚上开始,就成了一个失亲的小妖。他不记得那段难熬的时光里自己有多少次变回小小的动物的形态,像小狗一样把自己缩在那个人的大床上,一遍遍祈求他回来重新抱抱他。可是他没有来,再也没有一双手揉着他毛茸茸的肚子,说我家小宝这样真可爱,然后把他搂进怀里。 那晚只有伊墨出现,命令他变回来,并永远不许这样。 那时候他才知道不是他一个人被丢下,这世上还有另一个人与他同病相怜。即使那并不是人,是活了两千多年的老妖蛇。他喊他父亲,与他同病相怜,彼此相契。他们因一份憧憬踏上寻觅的旅程,一路上伊墨教他修炼,教他捕猎,也一次次力挽狂澜救他于危难之中。即使他们从未像真正的父子一样牵过手。这并不妨碍他孝子一样照顾这条老蛇,陪伴他,也让他陪伴自己,展望未来找到爹爹的那一天。 然后找到了季玖。 那是别人的父亲,即使同样作为儿子,他比任何孩子都要优秀,他依然没有资格当他的孩子。因为他不属于他的血脉,他属于的是死亡的遗忘。 第14章 沈清轩已经死去了,其实他比伊墨更早认识到这一点。他的爹爹埋在沈家别院的那座孤山上,睡在深深的黄土中,抱着他喊小宝的瘦弱男人再也不会重来,把他架在肩膀上送到果树上的阿爹再也不会复活。 即使柳延也无法替代,因为他的幼年不会再来。 他再也不会把自己变成小小的一团绒球,幼崽一样在柳延怀里撒娇,让他替自己梳理毛发,揪着耳朵捏在一起为他的怪相笑出眼泪,也不会为了追他手上一根栓了竹蜻蜓的木杆,在地上蹦来蹦去,最后累的趴在地上,让人类把他抱起来,洗一个清清爽爽的澡。他只会露出本相,一匹庞大的黑色巨狼,有利爪和獠牙,然后收起它们,敞开自己的肚皮,让人类枕着自己。 他的一生——既然已经做了鬼,说一生似乎也合适了。 幼年的他,沈清轩是他的天与地,他的倚仗和对抗一切的盾矛。 之后他的天地是伊墨,他一直以为伊墨会一直在的。无论爹爹转世成怎样样的人,冠上怎样的名姓都无碍,因为伊墨相信那就是他要找的人,伊墨会一直找下去,他会陪他找下去。伊墨总是在的。因为他是他父亲,是一条活了两千多年的大蛇妖,会在他前面长长久久活下去。 他从未怀疑这点,然而罗浮山多了一座坟茔。 他曾经一年一度回去,看着他们一年比一年老去,他不知道如何能直视他们,看他们肉体凡胎,在时光摧毁下牙动齿摇,皱纹密布。连光鲜了千年的伊墨也乌发变白。这条活了几千年的老妖精从来不爱束缚,连长发都不爱梳理起来,总是披着散着,走路的时候在身后扬着。那是他父亲。在花园里逗鸟,一低头,瀑布一样的白发散了个遮天辟地。 那一刹那,他仿佛预见了灵柩上的白纱。他知道伊墨要走了,以死亡的方式遗忘他。 他做了很久的准备,才能平静的迎来那一天,他们衣着整齐,干干净净的躺在床上,牵着手一起丢下他。 他给伊墨梳发,梳的整齐洒脱,没有给他束冠,伊墨不喜欢这个,觉得平白顶个东西在脑袋上还洋洋得意的都是傻瓜。他亲手用白绫将他们裹好,将他们一起放进棺木,双人的棺木是他后来二十年四处寻得的木材,木如乌金,刀劈斧砍不得,是深埋地下万年的木头,硬如金铁。他用法力劈开亲手打磨雕琢成棺。 他让他们得偿夙愿,同死共生。 留给自己的只有一座双人坟。 “怎么走?” 沈珏问南衡。面对面站在黄泉路口,黄泉路上黑白无常忙忙碌碌,仿佛没看到他一样从两人身边走过。黄泉路有来无回并非空谈,南衡或许能回去,而鬼魂无法从这里还阳。 南衡笑了一下,道章“踩在地上,沉下去。” 没有鬼会这么做,沼泽般的土地他们从来不敢踩在上面停留,飘起来既安全又快速,脚不沾地的悬空也满足了很多做人时的想象。 当然,听说也有将自己心甘情愿沉沦下去的鬼,然后就再也没有然后。就那么消失了。 沈珏又道章“我妖丹已毁。回去了又怎样?” 南衡自然道章“重修就是,不过几百年。” 不过几百年。他说的云淡风轻,几百年对他来说不过弹指霎那,就算几千年他也是不在乎的。当然沈珏也不在乎,上天入地间,没什么值得他在乎。只是看着他的脸,忍不住想起他还是人间帝王的那个时候。 那时他刚刚老去,便在温暖被衾里说自己已经老了,那些绮丽风流的事都断了吧。 他才刚刚开始苍老,便不想看红颜对白发,凭空生悲凉。如果不是他还手执天下军马,如果他只是个寻常普通人,那个时候,或许他已经被驱逐了。他的帝王在乎的那么多。 在乎自己的天下,在乎江山百姓的平安,在乎他的军权大握,也在乎自己正在老去的年华。 而不是现在这样,对几百年的光阴视乎寻常。 不,他的帝王已经死了。 是他抬灵,亲自扶着棺柩下葬,身后跟着他的儿子,扶灵痛哭。举国上下,一片哀悼。 “那就走吧。”沈珏说。 他没有犹豫的沉下足,踩在绵软的路面上,停驻片刻过后,一点一点的往下沉沦。黑色的路面寸寸将他吞没,先是脚背,接着小腿,然后大腿,直到颈脖时沈珏闭上眼,安静非常地等待着。 一只手臂从背后绕过来将他拥住,沈珏睁开眼,微微的白色光晕亮起,将这一神一鬼裹在中间。 无边的黑暗包裹在四周,无边无际,无垠无限。沈珏低下头,望着那截月白衣袖,上面的花纹中游龙在繁花中穿梭,他想起那段命格,那是自己没有过也不可能再有的人生。而这截衣袖的主人,也不是他再想拥有的那个人。 脚下一直在沉沦,如同他一生都在沉沦,沉沦在幼年不可重来的关爱里,沉沦在伊墨不动声色的呵护中,沉沦在和那个帝王一起厮磨的每一刻光阴里。 在无声的下沉中,沈珏再一次闭起眼,直到拥着他的那截手臂松开,挥袖劈开一道光。 又到了黄泉路前。不过是去路,不是出路。 阎王显然早已等候多时,守在那具黑狼的尸首边,见到他们自动让了路。 沈珏被轻轻一推,就进了狼身。 重新适应了一下这具身体,他站起抖了抖皮毛。 妖丹已失,现在他只是一匹狼,不再可变成人类,自然也不可人言。 重新站在阳光下,黑狼仰头嗅了嗅周围的空气。属于人间杂乱浑浊的气息翻涌而来。 南衡站到他身边,停顿一下章“送你去罗浮山。” 黑狼颔首,转眼便回到了那座坟前。 坟墓还是原来的样子,被他刨开的印迹已经完全消失,像是没有任何事发生,他的死亡仿佛一场幻觉。 这样很好,最好不过,什么都没有被他破坏,一双人的棺木本就不该生生再多出一个来。 他看着墓碑。 他亲爱的父亲和爹爹的名字镌刻在上面,下方是他的落款“爱子沈珏”。 他以狼的形态最后一次给他们叩首,起身蹭了蹭冰凉的石碑。 多谢养育之恩。 再见。 第七章 真是好出息 坟头叩罢,沈珏起身,其实是想道声谢给他。谢他没有让自己毁了这座双人坟,谢他送自己来到这里,更要谢他肯送两位至亲上路——这世间多少荒谬,最后送他们上路轮回的人竟不是自己,而是与他们八竿子打不着的上神。无论他们的纠葛究竟谁是谁非,单凭这一点,沈珏对他也生不起一丝责怪之心。当初那一推,推便推了罢。他不过推他一下,却身中阴毒不说,还做了这许多事。 第15章 沈珏对他真是一点埋怨也无有。可惜他已是狼身,谢字无法说出口,否则必要千恩万谢才好。 可南衡哪里需要他的谢,瞅着那双哀哀兽瞳,几乎都开始可怜他了,做人又寿命太长,做妖又学了许多人类的恶习,把自己弄到今天这个地步,也不知道该怪谁。又转念一想,可怜他作甚,终归路是自己走出来的,好不好也是他甘愿,哪里需要可怜,果然是在人间待久了,自己也跟着沾上恶习。这样一想着,南衡自己也来气,一挥袖子道章“走吧。” 前尘往事都一刀斩了,不信你还不成器!南衡也不知怎么回事,自己跟自己拧巴上了,觉得他又可怜又可恨,自己也是又可怜又可恨。 他说走,实则哪里用得着抬脚,呼啦一下子,两人就不知道离了罗浮山多少万里,眼前是郁葱葱一片山林,山峰清奇,怪石嶙峋,密匝匝的千百年古树也不知有多少,一棵棵长了个捅破云霄的气势,一阵山风吹过,树梢一片片摇动,噪声大作仿若轰鸣。沈珏自诩几百年也走过山河无数,倒是从来没来过这么个地方,也不晓得是哪里,只好站在南衡腿边,望着林里幽暗光线,阴凉之气飕飕地扑面而来,一身狼毫都立了起来,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出息。南衡瞟了他一眼,旋即想起他已经法力全失,便也不吱声,迈起大步就往林里走,那些荒草杂木自觉地给他让了道,沈珏紧随其后,走在他趟出的坦途上,看着前方背影高大又倨傲,一条羊肠小道被他硬生生走出个睥睨山河的气势,实在是不明白自己怎么就跟这么个人扯上了关系,不由得想起沈清轩,当年一介凡人男子,又哑又残,就敢冲着一条老蛇妖死缠烂打,真是好胆色,不服都不行! 就这么一路胡思乱想,直到前方人已经站定,黑狼差点一脑袋撞上人家,才堪堪停下。 眼前又是一番景象,绿草茵茵的平地上百花盛开,漫无边际的山岭上奇花异果,蝶舞纷飞鸟雀鸣唱,不远处大大小小的山峦此起彼伏,溪流在林间欢快地流淌,仿如仙境,这是被古木隔离出来的另一处桃源。 “你外祖。”南衡出声,扬扬下巴示意他看远处奔腾来的狼群,群狼井然有序的自山峦往下聚拢,愈来愈近,愈来愈壮大磅礴,花草低伏树木摇晃,震动的大地都发了颤,扬起的枯叶在飓风里打着旋,呼啸声中领头的黑狼身形高大无匹,额上一小拢银白分外醒目,距离两人十尺便停了下来,蓝莹莹的兽眼先是看了看南衡,最后停留在沈珏身上。 沈珏哪里想得到他会把自己带到狼族密林里来,整个脑子都懵的厉害,眼皮都不晓得眨。狼王缓缓走过去,绕着沈珏转了一圈,又嗅了嗅,最后盯着沈珏愣怔的眼睛,一动不动也不知想了些什么,片刻才走到南衡面前,化作人形。 “多谢上神。”狼王一身玄衣劲装,动作干练,金色王冠略低了低,作揖道章“请。” 南衡走了两步,一扭头发觉黑狼不在身边,停下身去看,黑狼还在原地发呆,显然是受惊过度没回神。 这出息。 南衡连气都懒得生,淡淡提醒道章“沈珏。” “……”黑狼听见自己名字,终于回了神,愣愣望着他。 “跟上。” 沈珏也觉得自己给他丢人了,连忙垂下头,一路小跑的迈开四肢跟上他,不好意思走在他边上,老老实实跟在他身后。 前面是狼王和南衡在寒暄,说多少多少年不曾见了,后面沈珏晕乎乎的盯着南衡的衣袍下摆在眼前翻飞,完全不能回神。 一匹赤红色的狼突然走到他身边,拿头顶过去,蹭了一下沈珏的耳朵,把他唬了一跳,扭头看人家,不知道他想干嘛。 “你是我外甥。”红狼说章“叫舅舅。” “……”本能想张口,沈珏一个音节还没跑出来就想起自己已经不能口吐人言,只好蔫搭搭地翻了个眼,摇了摇头。 有红狼起头,很快一圈子狼便围了上来,把沈珏围在中间,也不管人家此时有多紧张,又多么眼花缭乱,就算嗅觉敏锐一下子扔到一百多只大大小小的狼圈里,也不能记住这么多亲戚。一个抢一个的纷纷介绍自己。“我是你小姨。”“我是你大舅。”“我是三姨。”“我是你堂姐。”“堂弟。”…… “我是你小外甥!” 软糯糯的童音喊的最高亢,满嗓子都是不甘落后又挤不进去的愤慨,小灰狼亮起奶牙,左咬一口右啃一嘴,终于杀出一条道,凶猛的扑倒沈珏跟前,差点就地啃了满嘴泥。 沈珏被他肥嘟嘟的短尾巴摇的眼花缭乱,很认真的点点头,这个是真记住了。 狼王和南衡早已停下,远远地看着他们这一场混乱的认亲大战,到最后小奶狼出场力压群雄拔得头筹,都觉得无比可笑,互相看了一眼,狼王道章“上神就这么把人送来了,舍得?” “有舍才有得。”南衡淡淡道章“况且他此时并不需要我。” 他不需要。当然不需要。 南衡笑了一声,并不在意。他做人时所有能给的都给了他,当帝王时所有不该给的也都给了他,信任或宠爱,一样不缺,样样俱全。他曾竭尽所能的保护他,让他不受旁人诋毁,不受流言侵扰,为此擅用王权,杀掉谏臣以儆效尤,并从未告诉他真正的缘由。他让他在身边几十年,掌管天下军马,坐拥他的万里河山,分享一切美好富饶。却从未让他也学着两面三刀,从未让他接触那些阴暗污秽,任由他做一个半人半妖来去自如的小狼崽,这是他护着他的方式。 他嘲笑沈清轩和伊墨,看你们养出的好儿子。其实未尝不是嘲笑自己,他也比他们好不到哪里去。 南衡说章“他需要的是你们。” 狼王听得懂,颔首道章“他原就是我族血脉,自然好生教养。” 南衡闻言静静看着远处那忙着点头认亲的黑狼,沉吟着道章“不用逼太紧,他想做什么就让他去罢。” 终归还是不忍心。南衡觉得自己从来没这么拧过,缓缓吐出一口气,只能默默自嘲,你也真是好出息! “他若要成神呢?”狼王问。 南衡摇头望着他,轻笑道章“你莫要试探我,他要成妖王,我便让他当;他要做神,我便亲手送他走上神坛。” “在我,并无不同。”南衡说章 “可他什么都不要。” 狼王闻言瞅着自己那个没出息的小外孙,陪着一同深深叹息。 “请去饮一盏。”狼王率先开路,“我族中烈酒虽不能完全化解阴毒,也还有些用处。” 南衡挥袖,随他去饮酒。只盼得能醉上片刻,忘了这恼人的现状才好。 沈珏对他们的事一无所知,一场认亲大会持续到夜里,他也不知道怎么就能一眨眼冒出这么多亲戚,还一个个都讨喜的很,也不嫌弃他毫无修为不能回应,绕着圈儿的自顾自的海说一气,恨不得把狼族上下几千口都一一介绍个遍。 可是这种众亲环绕的感觉太好,他们都是妖,又是同族血亲,他既不是异类,也不会被丢下。沈珏索性放开心思,怀里抱着小奶狼,趴在草地上认认真真听他们说个没玩没了。他们就这么一群说给一个听,说了三天三夜。最后沈珏体力不支,居然很香甜的睡去了。 他听了三天故事,南衡便和狼王饮了三天酒,可惜一点醉意也无,只好继续饮酒叙旧。 狼王也听闻了一些事,实在不能理解他们之间的曲折,便问章“你们如何成这样了?” 南衡被问住,放下酒盏仔细想了想,将整件事从头到尾梳理了一遍,实在是不知该怎么答,这整件事在他看来荒谬无比,在沈珏却是合情合理。 只好笑着揶揄章“或许是老天不开眼罢。” 嗳,天道都想降个雷辟了他。 看看这一个一个的,好大出息! 第八章 其实他爱笑 狼族为沈珏的归来而欢喜,宣告大庆三日。篝火在山风中猎猎燃起,泥坛封塑的烈酒一坛坛启封,花草果酒漫处飘香,连山林中灵智未开的鸟雀都醺醺然起来,飞着飞着就从空中一个猛子扎下去,埋在青草丛里呼呼大睡。 第16章 小灰狼东奔西窜叼着醉倒的鸟雀编了个列阵,一只只摊平排的整整齐齐。沈珏在一旁趴着,看圆滚滚的小狼忙的热火朝天,看了片刻径自合上眼又待去睡,突然觉得哪里不对,重新看着那只摇着尾巴跑来跑去的小狼崽,怎么这么像狗? 小东西被他盯得不自在,放下嘴里叼着的一只翠鸟,扭头瞅了瞅自己甩的特别欢脱的小尾巴,一脸醒悟地道章“喔——忘了告诉你,我阿爹是狗狗。” 沈珏的耳朵一下竖直了。 “我阿娘救了我阿爹,然后就有了我。” 黑狼点点头。 “不过我阿爹已经走了,回去找他的主人了。” 愣怔了片刻,沈珏不知该做什么表情才好,只能庆幸他此时不能说话。 “阿娘说我阿爹不会回来了,狗狗都是那样的。”小灰狼再次摇了摇尾巴,继续道章“大舅舅说是我阿娘把我阿爹赶走了,阿娘说留不住就不要。” “小阿舅,我要是不乖,我阿娘会把我赶走么?” 沈珏立刻摇头,直到小狼崽情绪振作,再次欢天喜地的扑向另一只从天空坠落的鸟儿。他转头看小崽子的阿娘,人形时面容清秀的女子,此时已经在篝火边饮醉了,恢复了狼形,一身灰色毛皮体型娇小,两爪紧紧摁着自己的酒,脑袋歪在一侧醉到酣睡。无论是人形还是狼态都不起眼,没什么天香国色,普普通通的一只狼妖,也不知哪来这么大心气。 有些人知道留不住就索性赶走,有些人知道留不住,怎么都不死心。真是千姿百态。 沈珏无聊的在地上打了个滚,沾着一身青草碎叶看向天空悠悠白云,还是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哪里,这里太安谧了,灵气充沛,一点红尘烟火气都没有,群山中都是未曾开窍的生灵,此外就是狼妖们。如果连妖物都能活的这么甜美安宁,世间哪有那么多纷扰争端。 “小阿舅。”小灰狼又跑回来,“那个神仙来找你了。” 沈珏又翻了个身,远远看见南衡从七歪八倒的群狼中穿过,衣袂蹁跹,尘不染身。 “他真漂亮,比我阿娘还要漂亮。”小狼崽几乎是羞赧地喃喃,“神仙都这么美丽吗?” 这个问题不需要回答,反正他也不是要个答案。沈珏看着“漂亮”又“美丽”的上神越走越近,听到耳旁小灰狼还在小声咕噜章“姐姐们都喜欢他,还有三姨也说要嫁给他,唉——可惜我是男孩子。” 沈珏忍不住想说他活了几万年的寿命,哪里还在乎皮相是男是女,若是顺了眼,一团臭虫也能是心头宝。 不能说话真是太好了。沈珏简直没法再听下去,连忙起身快步相迎。 刚走近身,南衡手指一弹,一颗光溜溜的绿团子就砸进了他的心口,沈珏脱口而出章“什么?” 能说话了。沈珏立刻说章“别这样。” 南衡奇怪的看着他。 “我喜欢当哑巴。” 南衡挑起眉,审视了他半晌,才施施然道章“我不喜欢。” 这真是个好理由,沈珏完全无法辩驳。 罢了罢了,他是神,自然随心所欲尽兴即好。他不过是连法力都无有的小狼,跟他能讲什么道理,计较都计较不上。况且能说话总是好事,即使这世上并无可言说之事。 这份他并不需要的馈赠也就领受了。 “那就谢谢了。”沈珏说,而后抬爪摁住了缩在自己脚边的小灰狼,利索地卖了个外甥章“他说你又漂亮又美丽。” 小灰狼“嗷嗷”地挣扎着,听到这句话就吧唧一声四爪着地趴着不动了。 沈珏抬爪揉了揉装死的小外甥,用自己刚刚恢复的声音轻笑了两声,问南衡章“你有什么想说的?” 南衡扬眉走过去,一把拎起灰球举到面前,小灰狼倏然悬空连忙“嗷嗷”地惊叫,一睁开眼便是“漂亮又美丽”的脸,慌的立刻抬爪捂脸,顿了一会又忍不住偷偷看他。 “我本来说的就是实话。”小灰狼内心再挣扎不过,忍不住嘟囔。 “真的?”南衡也是头一次听这样的评价,分外好奇。 小灰狼连连点头,恨不得把脑袋都点下来给他,证明自己的真心。 南衡忍不住笑了,“那你再看。” 小灰狼再抬眼去看,眼前衣冠堂皇已经没有了,只剩灰衣布衫,发丝凌乱。原先那股迫人的贵气也不知都哪里去,神态是平凡人的低眉顺眼。 “可还‘美丽又漂亮’?”南衡问他。 小灰狼愣了许久,犹豫地摇了摇头。 南衡摸了摸他的脑袋,“我是神,哪样都好看。若没了那身份,也不过平常色相。莫要着了道。”说罢弯下腰,将小家伙放在草地上,随他去了。 小灰狼一步三回头,想说点什么却不知该说什么,直到快要看不见他了,才磨蹭着停住脚,觉得自己受了很大的教训,又不明白被教训了什么。 沈珏也未曾想到会有这样一场,愣了好久才道章“你何必这样。” 南衡依然是那副普通模样,将高贵神祗扮相都弃了,微微笑着道章“你也觉得不好看?” “你都老成朽木了我也觉得你好看。”沈珏说,复而摇了摇头章“不是这样。” “怎样?” 沈珏低头望着自己毛茸茸的爪子,“不说这个了罢。你是要走了么?” “去哪里?” “我怎知道。” “这原本就是我的辖地。”南衡说章“你向南方御风一个时辰,就能瞧见我的居所。你以为狼族凭自己能找到这么好一块修行之地?” 沈珏几乎脱口而出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可他立刻将话咽了回去,低头望着自己毛茸茸的爪子。 南衡脸上没有什么表情,恢复了月袍束冠,改回了先前的样子。 “不是因为你。”南衡说章“我与狼王有旧约。” 第17章 沈珏将信将疑,又实在松了口气,那真是再好不过。 “道侣之事,既然命格都能改,也当不得真。”南衡又开口,语气淡若清风拂耳,听不出丝毫情绪,“你不用放在心上。” 沈珏这一回忍不住开口了,急忙道章“那就好。” 南衡又重新笑了起来,与做人时不同,他其实蛮爱笑,并不是冰冷冷的秉性。 他笑着说章“我走了。” 手指微微抬起,悬留在狼头一寸的地方,最终也没有落下去。 身影消失不见。 第九章 穷途末路 南衡走的仓促,沈珏倒是意外,他还有些话没有说,还有问题没来得及问,这个人就消失不见了。他走那么快,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急事。沈珏起身走了几步,又趴在草丛里,心头迷惘怎么也破不开,连具体为什么迷惘也不知道,只是一点淡淡惆怅和彷徨。 一只小白蝶飞过来,停留在他的鼻尖上。沈珏抬起爪子挥开,蝴蝶锲而不舍的追过来,沈珏正要一爪子拍死这东西,蝴蝶突然化成粉末不见了。 “大侄子,你这么凶将来可娶不到媳妇。”忽然出现在眼前的红狼咧开嘴,笑的白牙森森。 沈珏说章“你都还没娶媳妇,哪里轮得到我想这事。” “谁说我没娶媳妇。”红狼突然化作人形,一身火红,连眉眼都是焰火的颜色,他不无得意的将红发扬到脑后,“你舅舅我娶过三个媳妇,你有过三个舅妈知道不?” “那我舅妈呢?” “我哪知道她们现在哪,”旼焰调皮的挤挤眼章“人类都活不长,没几年就死了。” “人类?”沈珏看他的眼神像是看到一个疯子,“人与妖相交会减其寿命,毁你功德,你是想死了么?” 旼焰闻言猛地皱起眉,红通通的眼珠瞪着他,眼神像是突然发现怪物一般。 “我听闻你在人间胡混了许多年,原来同情你的很。没想到你倒是染了人类这些臭毛病。”旼焰起身拍了拍沾染的草叶,轻蔑道章“我悦慕她们,娶她们做妻,自然珍爱怜惜与她,损她性命的事从未做过。倒是你,一听我娶人类女子为妻,就想到那档子事——我实在是瞧不起你了。” 旼焰说完便气呼呼的走了。丢下沈珏一个人,脸上乍红乍白,幸而黑色毛皮遮了这张老脸。 不远处扑蝶的小灰狼蹭蹭跑过来,“小阿舅,你说话可真难听。” “阿离。”沈珏郁郁的低声道章“我要去道歉是不是?” “当然啦。”阿离甩了甩尾巴,“红毛舅老爷脾气来得快去得快,你待会去道个歉就好了,他又不会跟你计较,毕竟你是他外甥呀。我也是你外甥,你会生我的气吗?” 沈珏无地自容地喃喃道章“我哪里知道他是这样的妖。我以为……” “你以为什么?”话还没说完,便被女子声截断了,阿离的娘亲找来,正好赶上先前这一场,接话道章“你以为妖都是胡来的是不是?” “我不是这个意思。” “可你就是这么以为的,”女子斜眼看着他,冷淡地道章“你才识得几个妖精,就敢这么下定论。我们妖类寿命比人也不知长出多少去,若是真心爱慕谁,怎会舍得伤其性命,自然是在她有生之年好生相待。做出那些损人伤己事的,大多是些愚顽无知之辈。你那蛇妖养父和你娘亲,行的可不是我们妖族的正道。” “我娘?” “你爹早已定亲,本该娶了别家小姐,儿孙绕膝寿终正寝。结果你娘偏偏对他看上眼,施了迷魂汤非要与他相好,让你爹年纪轻轻就一身病苦,最后落了哪样下场你也知道。” 沈珏不吭声,他对这件事实在所知甚浅,没有什么可辩驳发言的余地。 倒是阿离甩着灰尾巴踊跃地道章“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后面的事。” 他娘亲一把揪住他的尾巴,呵斥道章“不许无礼。” 阿离哼唧一声,老实的趴下了,窝在娘亲怀里,喃喃道章“娘亲不要欺负小阿舅,小阿舅很可怜的。” “狼族什么时候要人可怜了?”他阿娘又揪了一把儿子的尾巴,抬眼对沈珏道章“你还想听?” 沈珏点点头。 “你爷爷奶奶只有你爹一个儿子,听闻他英年早逝,随着就去了。原本顶和睦快活的一家子,就这么家破人亡。” 还有那个曾与他爹定亲的无辜姑娘,倘若被正经退婚也还罢了,打小定亲的夫家一声不吭留下一纸诀别信,一句宁死也不娶她将她羞辱的声名扫地,一时不忿便悬梁自尽。她也是父母捧在掌心里养大的姑娘,年纪轻轻就这么折了性命,白发人送黑发人,二老很快也伤心而逝。 “你娘被道人所杀,实是咎由自取。她为一己私欲,祸害了两家几口性命,幸好你不曾想要为她讨个说法,没有取了那道人的性命。否则你们母子作的孽,整个狼族也承担不起了。” 沈珏一时无话可说,只觉得从出生伊始便是错的。沈清轩也是错的,以为一切恶都是许明世任意妄为所铸成,可他也没错,他是个人,那时又恋慕上一只妖,自然该那么想那么做。也许伊墨都是错的,他虽活千年,毕竟只是孤单一人,不曾与其它妖物深交过,加上冷心冷性,万事与他无碍便好,从不多操心。 “我已不知该怎么想了。”沈珏深吸一口气,心生无力,也不知道有多迷茫,更觉这一生都是虚妄,“我也活了这么多年,却仿佛从未活过。” 他的眼神颓唐又无助,一片虚茫,可怜的实在叫人心碎。阿离钻进他的怀里,用力的用自己短短的前肢将他搂住,安慰道章“小阿舅,别这样,这些都过去了。” 小灰狼的眼睛明澈又天真,淳朴而真诚,是他多少年以前也曾拥有过的无邪良善。 他以为他也会一直这样,世界便是眼前这么大,亲人便是一切,他喜爱的家人可供他依恋亲昵,可以无穷尽索取和依赖,渡过漫漫一生。 直到他被丢下,才意识到并非如此。 漫漫穷途,他既不能当个凡人,行凡人的道,也无法回到妖族,行妖族的道。因为他一切所经历和拥有的,其实都是错的,都是不对的。 漫漫穷途,他已然穷途末路。 他想起许明世,那个最后由他们送终的老头儿,满胡子都粘上了鸡汤的油腻,还活蹦乱跳吵吵嚷嚷。 他就这么怪了他那么多年,无视他的讨好和奉承,将他的嘘寒问暖都视若无物,直到他死亡,都没给他一句真正的原谅。 他闭上眼,一颗清泪从毛茸茸的皮毛上滚落下来。 第十章 天道好轮回 “小阿舅莫哭。” 第18章 阿离舔舔他的脸,眼泪咸涩的味道让他莫名哀伤起来。他是家里唯一还不会化形的小妖,因为阿爹是狗阿娘是狼,长辈们都说他的路要比旁人辛苦。他并不觉得辛苦,只是偶尔也会自卑。而今来了个不能化形半人半妖出身的小阿舅,仿佛可以一起分担甘苦让他不知有多开心,可是小阿舅看起来活的艰难极了。阿离舔着他的泪,有种物伤其类的悲凉。 再看他娘亲无动于衷的模样,不知为何就突然动了气。 “阿娘别说了。” 他脾性一向好得很,长这么大常遭捉弄也从未动过气,此时却忍不住大声道章“那些事同小阿舅有么关系,阿舅又不能选择谁当他娘亲。我也不想要个狗爹啊,你和阿爹成亲时也不曾想过我,有什么道理来训斥阿舅!” 娘亲被他噎住了,眼睛一下子瞪得老大,满是不可置信。阿离也回瞪着眼,瞪着瞪着便有些心虚,他还从未忤逆过娘亲呢。忍不住在阿舅怀里缩的更紧了些,像是要找个庇护。 童音稚嫩的在耳畔喊着,高亢愤懑,替他打抱不平。沈珏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到这个地步了,要一个孩子来挺身维护,再看阿离娘亲那张失色的脸,突然就泄了气。对往事也不想再追寻了,沈清轩和伊墨已投胎转世,连许明世都去找他的小兔子,他们有谁还记得他这个小狼妖,他对他们而言只是上辈子的事,属于不可追溯的陈谷烂麻,忘得一干二净。对也罢错也好,没人会想起来追究。 沈珏紧了紧怀抱里的小灰狼,毛茸茸小小的一团,并非因为年岁小,而是不知为何长不大的一只小妖精。他知道他们之间血缘之情淡薄的可以不计,小东西亲昵他是因为他们相似的命运,一如当年他紧紧抓着伊墨。 因为同病相怜,所以惺惺相惜。 须弥三千界,天道好轮回。 沈珏似有所悟,灵台骤然一片清明,明澈中仿佛有什么若隐若现引得他去追寻。 他不知道他突然就地入了境。 狼王匆匆赶来,就地结界,将他隔开干扰。这灵气丰沛的修行之地乃是天地造化,参悟却属灵性机缘,也不知道这小外孙受了什么刺激,刚回来没几天就趴在草丛上参悟了。 阿离开始还不知所以,见到狼王结了界才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境地,便一动也不敢再动,深怕干扰了他的小阿舅一个岔路走火入魔。阿离等了一个月,不吃不喝也不动地伏在沈珏怀里,时间久了,也沉下心自行修行。 沈珏醒来时以为自己不过走了个神,睁开眼不知已是百年身,还在奇怪青草为何枯黄了一些。好奇地抬爪,细长五指是人类骨骼的形状,他莫名地盯着恢复人形的手掌,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直到怀里有物什动弹,他惊了一下猛地滚到一旁做出防备的姿态,只见草地上一个六七岁的孩子趴在那里,懵懂地转头看到他,先时还惊诧着,突然咧开嘴大喊一声章“小阿舅!” “阿离?” “小阿舅!”阿离站起来,不太熟悉的迈开步子,崴了两下跌跌撞撞地朝他扑过来章“小阿舅小阿舅小阿舅!”一叠声的唤着,仿佛除此外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沈珏慌忙伸手接住他,两个人形一下子都有些手忙脚乱,一扑一接地在草地上滚了几圈才停下。互相瞪了会,忍不住大笑起来,格外开怀。 能这么快幻成人形,阿离实在是功不可没。沈珏深觉这个小外甥是他的小福星,对他就格外亲昵许多,阿离也像个小尾巴似的,天天追在他后面,连阿娘的关系都生疏了去,更不论那些从前的玩伴,一丁点想要和他们玩耍的心思都没了。阿舅吃东西他就跟着吃,阿舅修行他也跟着修行,阿舅睡觉他就恢复原形趴在他腿上,腻乎的像个千辛万苦找到父亲的孩子,直把他阿娘气的够呛。 狼王旼玥找到他们时,就见形影不离的两个人在灌木林里追逐玩耍,沈珏变成一只小小的黑狼,将小灰狼扑倒在地,叼着他的脖子磨牙。小灰狼四爪朝天的仰着,满身都是黄土杂草,尾巴在地上摇的可欢,被咬着脖子还高兴极了。 这个样子还做什么妖,打回原形剥离神志当一只野狼他们一定也快活得很。狼王真是痛心疾首,儿孙一辈比一辈没出息,好不容易修成了妖连一点妖的自觉都没有,既不朝修仙路上走,也不把自己活的随心所欲。就像他的小女儿,溜出去学什么不好,偏被那些人间异闻录迷了眼,自以为自己也是其中一段传奇,招惹凡人做下祸根。儿子更有本事,去人间历练一回,也不知打哪听进去了“浩然正道”,非要以清流自居,当一个洁身自好端方得体的妖怪,跑回来传道授业,弄糊涂了更多族人。 一个个都是小混账!想起自己那些儿女,狼王一头撞死的心都有。眼见孙辈们也都是没指望的,看看眼前这个样子就知道。 “爹,我找你半天了。” 旼焰的声音传过来,把玩耍的两只小狼都惊住了,连忙起身恢复人形,乖顺的给狼王行礼。一身红的耀眼的旼焰对他二人点头示好,说章“爹,你难不成在躲着我?我都找你半个月了,总是找不到。” 被抓个正着的狼王无声地叹了口气,回身冲着他道章“你想都不要想,好好修行就罢了,你一个妖精开什么学堂!” “谁说妖精就不能开学堂?妖精也要读书开智,我传道授业解惑有何不对?”旼焰不忿地道章“大家都大字不识一个,有什么好!” “都学成你似的——娶三个媳妇回家当祖奶奶供着,给人家养老送终,还自觉干的美得很?”狼王说着自己都气笑了章“就你这样的蠢材还要给旁人传道授业,养出一窝子蠢材来给人间多添几味笑料么?” “我有什么不对,妖也要洁身自好,个个都跟小妹似的……”他突然顿住,瞅了眼一旁站着的沈珏,哼哼两声没再继续说。 狼王依然是那两个字章“蠢材。” 再不肯与他多一言,一手提着沈珏的后颈一手揪着阿离的耳朵,带着两人走了,再多看一眼这个儿子,他怕是要折寿。 回到居处,狼王松开手将两人往地上一掷,自己个儿连饮三杯凉水才消下气。 沈珏对这个外祖并不亲近,眼下情景也摸不透,自省也省不出个名堂来,怎么都想不起自己干了什么坏事。他爬起身和阿离老实并排站着,听候发落。 “你们俩明日就下山去吧。” “真的?”阿离率先激动地喊起来章“我能下山了?和小阿舅一起吗?现在就走成不成?” “你们三个。”狼王截断他,“算上你红毛舅老爷。” “…为什么?”沈珏问。 “阿离需要历练,他跟你亲近,你陪着我放心。至于你阿焰舅舅,你在人间呆的时间长,多教教他。” 狼王说的正儿八经,实则“宁可祸害人间也不要祸害自己”的心态,把儿子丢给外孙管束这种事也干的理直气壮的。然后抓起一个小布囊丢过去,宽慰的语气道章“别担心道行尚浅,这个袋子里的法宝都是你的,只要有这些宝物,人间没人能降得住你。” 沈珏低头打量着巴掌大的小布囊,越瞅越是眼熟,仿佛在哪见过。 “这个东西?”沈珏疑惑地说章“是南衡的?” “他留给你的,我先前忘了交给你。”狼王笑了一下,“年岁不饶人,老了忘性大嘛。” 沈珏瞅着他一丝皱纹都无有的光滑脸蛋,真想去量量他这外祖脸皮有多厚。 “好吧。”沈珏说章“明天就走,可有什么要交代的?” “没了。” 狼王说,然后果断地改了主意章“现在就走罢。” 眼不见心不烦,早走早解脱。 他也不顾仪态,揪着两个孙辈,又去提着儿子来,一句道理都不讲,利索地将三人一气轰出了家门。 ——都给老子趁早滚蛋。 风吹树摇,夕阳西下的密林如是说。 古老的山林沙沙嗤笑,嘲弄这三个木呆呆被扫地出门还没回过神的傻子。 第十一章 狼狈无状 第19章 三人站在密林入口,俱有一种说不清的狼狈,连阿离都不自在地左顾右盼,第一次离家闯荡原该兴奋或感伤,事实却是被扫地出门,滋味实在不怎么美。 旼焰是三人中的长辈,虽说总是被狼王称作蠢货,往日里与他们相处终归还是拿了点架子,怎么也没料到有一天会当着两个小字辈的孩子面前被扔出来,里子面子皆丢光,就数他是最狼狈的一个,面对这残忍的事实,不善于转圜的性子也只能木讷地站着。 论起年龄来这可真是一老一小,事实上沈珏以为再补上四个字更合适章一老一小,一对活宝。 他们谁也没个主意,只好由自己拿主意,沈珏一丁点儿都不想当这只“出头狼”,不得不硬着头皮上阵了,省的他们准备在门口站上百八十年,反正不用吃喝,饿也饿不死。以这两人的脾性,未必不会出这样的状况。 清了清嗓子,沈珏率先转过身,打破了沉寂章“走吧,你们有想去的地方吗?” 阿离可答不上来,他从未离过家,连外面是个什么模样都不知道,族里人从来不爱谈外面的事,唯有红毛舅老爷爱叨叨,可惜全是些让他头皮发麻的景象,因而果断的摇摇头,“小阿舅去哪阿离就去哪。” 旼焰也紧跟着摇头,因为他一时也不知道该去哪里才好,想去的地方太多,非要这么紧急地选一个,也是件很要命的事,也跟着阿离说章“哪都不想去,我们跟你走,你想去哪?” 小时候沈珏最喜欢去山林里玩,尤其是一到秋季,沈家山林中的野果都熟透了,老远就能闻到清甜的果香,每年这个时候他就跟着沈清轩和伊墨去山林里摘果子吃,吃的果子多了,哪个熟的恰好,哪个尚未熟透,总是有体会的,因而他们总是能摘到许多好果子,果子们越好,虫子便越爱吃,每当摘了个钻了虫眼的果子,他就以次充好扔给沈清轩,沈清轩多精明,掉头便扔给伊墨。伊墨一点都不贪瓜果,更遑论还是叫虫子蛀了的瓜果,更是嫌弃的不行,一转手就扔回给他,躲都躲不掉,每次都不偏不倚的重新砸进他怀里,自然最后也是由他收场。 今日这颗“烂果子”又砸进他怀里,沈珏也不知怎么就几百年都没一点长进,次次都叫烂果子砸个正着。无论多少年,最后收场的都是他,可真是叫人愉快不起来。 “我也不知现在在哪,怎么走都不知道。”沈珏眺望一圈,也没认出自己在什么地方,只好对二人道章“先离开林子再说。” “我知道怎么走。”旼焰指了指南方,“往这边走就出去了。” 三人齐齐地下山,阿离最小走在中间,身边一个小阿舅一个舅老爷,一黑一红,中间一个粉嫩的小童,走起来风景分外不协调,偏偏两个成人还习惯地迈大步,走一段便走丢了短腿的小孩,只好停下来等他迈腿追上,又走一段,又停。阿离幻成人形并无多久,两只腿走路本就不习惯,不到三十里路一路追追赶赶,愈发的两腿直颤,最后一屁股墩坐在地上,化成了狼形,连尾巴都不摇了,只会喘气。 沈珏礼节性地问旼焰章“我抱他走可行?” “不行。”旼焰断然拒绝章“他又不是小姑娘。” 阿离灵机一动,起身甩开尾巴章“我不是小姑娘家家,但我是狼狗啊,我就这样跟着你们,外人看到以为是你们带狗打猎的,不成吗?” 他的话刚落音,就见两个舅辈同时瞪着他,那表情要多古怪有多古怪。 谁会带只刚断奶的小狗去打猎,疯子么! 他这混血体质,也不知是什么缘由始终长不大,好不容易化作人形了,只是人类幼童大小,即是狼形,也就三四个月的体型。毛都还没长顺溜,还要冒充猎犬,也不知是侮辱狼,还是存心侮辱狗。偏偏还没这个自觉,为自己这个聪明的主意,小尾巴摇的可快乐。 “你抱你抱。”旼焰降了,冲沈珏挥手道章“抱紧点,别让我瞅见他的毛虫尾巴,摇的我想捏死他。” “你尾巴倒是大,竖不起来摇不起来得意什么。”阿离回击的迅捷,钻到小阿舅的衣襟里只露出一点毛茸茸的耳朵尖章“大尾巴狼。” 沈珏连忙把他摁回怀里,深怕边上的红色大尾巴狼一个恼羞成怒干出弑亲的恶行来,自己也出声打圆场章“我也是大尾巴狼,不摇省的扬土了,挺好。” 于是这隔了辈分的甥舅二人同时卖了个人情给他,不屑同对方计较。 终于风平浪静能好好赶路,沈珏松了口气,又奇怪旼焰为何不施法行路,好奇的问了一句。旼焰义正言辞地解释给他听,既然到了人界,自然该行人类的规矩,守人类的法则,否则便是不尊重,自失仪态。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旼焰做了结语。 沈珏琢磨半天,于是又请教章“若是进了妖界呢?” “自然是行妖的规矩。”旼焰回答的很快。 “可你在妖界,总想着开人类的学堂,是否失仪呢?” “……”旼焰答不上来。 “如果你在人界,便行人类的规矩;在妖界行妖类的规矩;在鬼界,行鬼界的规矩……那你自己的规矩,哪里去行呢?” 旼焰还从没被如此诘问过,顿时傻在原地,眉头拧起又放下,五官都皱成了一团,沈珏耐心地抱着阿离在一边等着他,见他的表情,仿佛都能见到他脑子里那越来越乱的思绪,从几个小疙瘩拧成了几个死结,而后缠绕在一块,纠结成乱糟糟的一摊。 “舅老爷。”阿离耐不住了,忍不住跳下地去咬旼焰的袍摆,“你想完了没有,天都黑了,我们还没走出这片林子,会不会迷路啦?” “怎么可能迷路?”旼焰回过神道章“我还从来没迷路过呢!” “那我们什么时候能走出去?”阿离问。 “这边走着。”旼焰辨了辨方向,把先前思考的事情抛开一边,专心地寻路走出山林。 然而也不知是出了什么岔子,这鬼林子怪异的很,走到月朗星稀了,还是没走出去。 身为狼族居然会在山林里迷路,这趟远行初始便是不吉,沈珏简直怀疑有人在故意捣乱,然而他一声不吭,随着自称“从未迷过路”的旼焰开始不辨东西南北的乱窜,突然领悟到或许这条路一开始就是走错了。 “舅舅,你出过几次门?一定出去玩过很多次了罢。”沈珏一副好奇的模样。 “我六百年前出过一次。”旼焰说完自己也意识到了不对,顿时讪讪地道章“你怀疑我带错路了?” “我们走这边罢。”沈珏指了指西边章“就剩这边没走过了,指不定就出去了。” 旼焰本来还想辩驳两句,后来一想自己都走了一天了也没把人领出去,顿时就噤声,乖乖地跟在他后面,往西边行。 天色渐渐亮了,林里白雾茫茫,草叶上缀满了晶莹的水珠,轻轻一点动静,便咕噜噜滚了下去,阿离也恢复了人形,一声不吭跟在二人身后,露水打湿了他们的衣裳,发梢都湿透了,一绺绺地搭在额头,也不知是谁率先变成狼形的,很快三人都恢复了原形,在灌木草丛枯枝中穿梭。 最早一抹晨曦落在身上时,三人终于踏出了这片林地。 湿答答的三条落水狗模样。 没人吭声,各自都施展术法,越过了一片无涯的谷底,经过数道村落,直到望见不远处的县城出现在眼前。 潼水县出佳酿,沈珏突地回想起来,县城里林立酒铺,有各种美酒,而他现在急需一坛美酒缓缓神。便招呼都不打一声,捞起阿离率先走在前头。 “等我。”旼焰赶紧施法改了自己形容,再不是一身火红的怪物模样,蓝衫布鞋地追上去,“走这么急做甚?” “喝酒!” “我也要。”阿离喊。 “我也要喝。”旼焰小跑起来,边跑边问章“是什么酒?” “程家梅酒,李家杏酒,张家米酒,各样都有。” 第20章 旼焰毫不掩饰地擦了擦流出的涎水,一溜烟地跑没影了。 第十二章 贻笑大方 阿离始终没尝上酒的滋味,怪自己只能变成个孩子模样,在人间他这般大小的娃娃是不能饮酒的,只好全程眼巴巴地望着两个阿舅咂摸着佳酿,闭上眼仿佛瞬间口齿都生了香。 “好酒。”旼焰满足地放下空酒坛,回身朝店家吆喝章“再来十坛!” 他并不了解世上不是所有酒都同狼族的烈酒一样效果立显,沈珏十分清楚却没阻止,在一旁举着酒盏小口饮着自己的美酒,待旼焰十坛杏酒饮完,问他章“米酒尝过否?比此酒更妙。” 旼焰立刻拖着阿离,随他去另一家。 潼水县城四大酒家,程家梅酒入口微酸甘美,后味是弥漫在口中清新的苦味,因这份特色被又被称为苦梅酒,文人雅士追捧非常;李家杏酒极香,酒席中最是开胃消腻;张家米酒口感绵长,后劲十足;最后是王家秘酿,据说是蜂蜜酿成的酒,口味随着花朵的盛败多变,只是价格却十分昂贵,寻常人饮不起,只有往来客商达官显富喜爱得紧。 沈珏带着旼焰把四大酒家都饮遍时已然深夜,天幕中繁星点点,明昧不定,沈珏和阿离走在后头,看着前方旼焰摇头晃脑地在巷中荡悠,月色皎洁,照的巷子十分清楚,一条火红的大尾巴从袍摆下露出来,小巷的黄土地被尾巴尖扫出一道歪歪扭扭的线。 阿离因旼焰阻挠一整天硬是一口酒都没饮上,对红毛老舅爷十分愤慨,此刻见他仪态无形更是不屑地道章“这副德行还总说自己是君子。” 于是大喊一声章“大尾巴狼,你尾巴露出来了!” 走在前方的大尾巴狼听见了,扭头去摸,果然腚上拖着老大一条红尾巴,尾巴尖都脏了,连忙一手捞起来,提在手中又吹又拍,他可稀罕自己这条火红漂亮的大尾巴,族人的尾巴没有一个能赶得上他。 “快收回去。”沈珏听到有脚步声朝这边来,催促道章“快点,来人了。” 旼焰神志虽然有些不清,事理还是明白的,连忙施法将尾巴收起来,结果一个咒语念出口,不仅尾巴没收回去,连耳朵都翘出来了。 旼焰又试了几次,次次都没成,脚步声越来越近,急的他酒意茫然的眼中都泛起了水色。 可真是个事儿精。 沈珏过去一把将尾巴从他手里抢下来,撩起袍子塞好,又将阿离抱起驾上旼焰肩头,阿离机灵的坐稳身子,立刻双手捂住了旼焰的耳朵,看起来就像是父子两个。旼焰始终傻傻站着,也不知道眼前是什么境况,直到骑在肩上的阿离揪了他耳朵一把,斥他快走,才晓得抬腿,装着若无其事地走着。 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与此同时一股香味也传了过来,旼焰抬起鼻子嗅了嗅,“咦”一声,醉醺醺地问沈珏章“我怎么闻到一股狐狸味?莫非真喝多了么?” 另外两人都闻到了,顿足回身,只见月色下一名女子慢悠悠地朝他们走来,脚步声重重的,倒像是故意踩出来的。 “看来还是没喝足。”女子停下脚,笑吟吟地冲他们道章“再去我家吃两盅?” “不要不要,我不喜欢狐狸。”阿离率先喊出来章“不高兴就拿屁股喷我臭气,我讨厌狐狸!” 女子大度,不同小娃娃计较,笑了一声道章“我几百年不干这事了,走罢,请你们吃酒。”又冲阿离道章“我家什么酒都有,比他们今儿吃的还好,来不来?” 阿离犹豫了一下,断然点头章“不放臭气就去。” “不放。”女子说完走在前头带路,也不怕他们不跟上来。旼焰吃酒吃上了瘾,听到有更好的酒吃,哪里还顾得上其它,驾着阿离深一脚浅一脚的跟上去,沈珏也只好抬腿跟上。 穿过小巷走到街面上,路越走越熟,旼焰问沈珏章“我们来过这里是不是?” “是程家。”阿离又揪了揪舅老爷毛茸茸的耳朵章“你记性可真差。” “程家的酒我吃过了。”旼焰停住脚章“不是说有更好的酒?” “你们吃的不过是市面上卖的酒。”女子说章“这世上还有更多酒是买不到的。” “那就去吃。”旼焰刚要继续走,被沈珏一把扯住衣袖,连忙问章“作甚?” “她一个妖在人家家里酿酒,说请你吃酒,你就这么信了?”沈珏问他章“你在人间是如何好好活下来的?” “边吃边问。”旼焰才不管那许多。 “边吃边问。”阿离也赞成。 沈珏瞅着他们两个,越瞅越像一对疯父子,刚要继续说,旼焰打断道章“你怕甚,你怀里揣着百宝囊,谁还敢动你不成?” 他是真的醉了,恨不能让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有法宝在身,天不怕地不怕。来越多强盗蟊贼越好。 沈珏本能地探手捏上那个软软的小布囊,触手温热,也不知是什么做成的,明明是柔软的布料模样,却又是玉石的坚硬质感,里面究竟装了什么他一无所知,上路至今尚未有机会打开来看。只是几百年破天荒的头一回,他宁愿在布囊的主人身边过安稳人生,也不想跟这两人一起荒唐。 也不知道南衡此刻在做什么,来狼族这么久,他还是第一次想起他来。知道他的居所就在狼族密林的南边,始终一次也没去拜会过,无关愿意与否,只是自他离去伊始,便从未想起过他,仿佛从未有过这样一个人,仿佛他从未出现在自己的生命里,一切过往只是前生的一场幻觉,虚渺的可以不计。 直到此时,他终于真真正正地想起他,有丝淡淡的遗憾,他总觉得跟着这不知天高地厚的舅甥两人实在遇不到好事,已做好身陷囹圄的准备,万一真出了岔子,连一声告别都不曾有,倒是平白辜负了人家一片心意——送他归回族群,又赠宝物护身,沈珏是领他这份情的,然而并未想到要怎样去还,总觉得欠的多了,反倒是没必要还了。以前季玖说,有些人你生来就是欠他的,沈珏想着终于懂了这句话的滋味,那就欠着罢,欠着就够了。 “小阿舅发甚么呆?快走呀。”阿离居高临下地在他脑门上拍了一下,很有风范地双手环胸章“别怕狐狸阿姐,她不喷臭气,不吓人的。” “我不叫‘狐狸阿姐’,我是程家女儿,唤我湘芷姐姐。” “可你明明是只狐狸。”阿离陡然懵了,傻乎乎地问章“你怎么会是程家女儿?” “正主对我有恩,前年大病没熬过来,我便答应替她做女儿,侍养父母。”狐狸“程湘芷”眨眨眼章“程老爷一儿一女,如今非要我嫁人,实在没办法推脱了,今天恰巧在店里看到你们吃酒,想让你们帮我拿拿主意。走罢,边吃酒边聊。” 原来竟是这么琐碎的事,沈珏都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四人一行朝酒庄行进,这回气氛缓和许多,一路闲谈起来。 沈珏一点也不知,怀里宝囊微光流转着闪烁一下,即刻灭了,宝囊的主人此刻在刑台上,背上鞭刑一鞭接着一鞭,终归是有来有往因果轮回,闹地府伤鬼卒必然是要还债的,受刑也受的踏实。 “你这何苦嘛。”老仙儿说章“让你当初不要置气,你偏不听,要把事情闹这么大。鬼帝想找茬很久了,你还要将把柄送人家手上。” 受完刑的南衡撇他一眼,觉得他真是小题大做。天地公道,他无理地杀了人家那么些鬼卒,挨几下鞭子也是应当分,偏要扯到阴谋上来,实在是人间混久了,个个都变的没多大意思。 于是冲着白发白须的老仙儿淡淡说了一句章“你还是年纪太小,没做几年神仙,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又自己摇摇头章“莫要贻笑大方了。” 他说完便理了理沾满血迹的衣袍自发走了。 丢下“年纪太小”的老仙儿发愣。 第十三章 吃酒伤身 第21章 影影绰绰的烛光下,“程湘芷”实在是个美人,樱唇琼鼻眉目如画,只叹芳华早逝,如花美眷化成土中枯骨,最亲的人都不知她孤坟何处,替她活着却是一只狐狸,想来着实荒谬。而今的狐妖程湘芷执壶替他们斟酒劝饮,笑容端庄,看不出一点妖精惯有的轻狂,撇开她夜半三更同两个大男人外加一个小男人胡混这一点不谈,言谈举止实在是个大家闺秀模样。 狐狸精程湘芷说,做戏就要做足,虽然是个小妖精,也要一言九鼎。 热酒薰的她粉颊红透,尾巴也藏得稳稳的,不像对面那只红狼,尾巴耳朵一点也不藏。更有初次痛饮人间酒的男孩,抱着酒盅尾巴都要摇到天上去了。 “阿姐阿姐,再给我倒满呀。”阿离叠声唤着,从“湘芷姐姐”到“湘芷阿姐”再到“阿姐”也就三盅酒的过程。 “酒虽好,吃多了难受。”程湘芷再给他满上一盅,颇为严肃地道章“再吃最后一盏,明儿若是头不痛,晚上再来阿姐家吃酒。若是头痛了,阿姐就再不给你酒吃。” “那怎样才不头痛?”阿离一向虚心好学。 “你慢点吃,吃两口酒,吃两口菜,再喝一碗阿姐给你做的热汤,明日便不头痛。” 阿离嫌恶地看了眼那碗青菜豆腐汤,一点也看不出有哪里好,狼本身就是食肉的,就算成了妖,也没改吃青菜豆腐。阿离刚想同他刚认下的狐狸阿姐打个商量,能不能不喝一碗,改喝一口就够。还没来得及说话,左边斜杀出一只手来,夺了他的热汤,咕噜噜饮的干净,青菜叶子嚼也不嚼,就这么生吞了。 “我喝光了,再来一盅。”红毛耳朵若无其事的在脑袋上转了转,一副耳听八方的模样,又瞪身边的小孩章“瞅什么瞅,没见过你舅老爷么?” “你要脸不要?”阿离出离愤怒,借酒盖脸索性拍桌大骂章“阿姐专做给我的汤,你要喝找我讨,我还会不让你?抢小辈的汤喝,真是个老不羞!” 旼焰左耳听着,右耳就出去了。屋里两盆兰花开的正盛,暗香浮动,陈年的佳酿醇香扑鼻,一只信守承诺狐狸美人执酒浅笑吟吟,他醉的更厉害了,盯着狐狸美人程湘芷,连眼珠子都错不开。 眼前一切都太迷人,阿离是谁,又是个什么东西,嗳呀,完全想不起来。 耳畔一只苍蝇嗡鸣,旼焰一巴掌就扇了过去。 沈珏眼疾手快,一把揪着阿离的后颈躲开了那一掌,那个力度要是被扇中,阿离能直接飞出去三里地,还得滚个一两里,去掉半条命。 阿离只是仗酒轻狂一下,没想到会有此“待遇”,吓的酒都醒了大半,愣愣地望着救了自己一命的小阿舅,傻了片刻陡然明白自己受了大委屈,黑嗔嗔的眼珠水光闪烁着,酝酿了片刻,硕大一颗水珠“啪嗒——”砸在地上,抽噎起来。 他低着头抽噎不休,可为难死了他的小阿舅,长这么大还没哄过孩子,手足无措地先拍拍他的脑袋,阿离头也没抬一下。又拍拍他幼小的肩,见他还不肯停,只好又笨拙地上前拍了拍他的背。指望着拍几下就好,哪成想越拍越严重,阿离连个怀抱都得不到,愈发委屈,哭的都站不住,便蹲在地上抱着膝盖嚎啕大哭起来。 程湘芷要上前来哄,被旼焰一把攥住了手腕,红狼抖着耳朵冒失失地问章“你做我娘子可好?” 狐妖粉面含怒,恼火地啐他章“滚开!” 真要算起来,狐狸也好狗也罢,和狼都是近亲,沈珏觉得倘若多个狐狸舅妈,也是不碍事的。只要能拴住他这个红毛舅舅,别让他到处传道授业就蛮好。只是旼焰太不成器,喝两杯酒便成了个混帐东西,连自家重外甥也要往死里打。还要轻薄人家姑娘。 实在太不像话。 沈珏望了望缩在墙角哭泣的阿离,又看扯着程湘芷“逼婚”的旼焰,一团乱里终于恼了,平生不发脾气,这回实实在在发了火。上前一拳就揍向旼焰下巴,不等旼焰回击,一把扯住他毛茸茸的耳朵狠狠一拧,分外凶狠地提起来,扔到了程家的小池塘里。 旼焰“扑通”一声落在水里,呛了两口泥水才醒过神,爬起来一看自己满身都是臭乎乎的淤泥,顿时恼羞成怒,从水里跳将起来朝他扑去,两人登时打作一团。 论道行如今的沈珏实在不是他对手,况且旼焰醉酒又生了气,行事愈发疯癫,动起手来也分外狠,幸而他此时什么道行法术都丢到天边去了,根本想不起来使,来回就是贴身的命博,丝毫不顾忌他们还有血亲情分,招招都见了血。 沈珏开始还存心相让,在旁人面前不愿意失仪——沈清轩一向如此教诲。他能避就避,能不还手便不还手,直到身上出了十几道血口子才突然想起,沈清轩已经不在了。 沈清轩和伊墨都已经不在了。 那些规矩自然也都不做数了。 他陡然清醒过来,曾经军旅几十年刀山血海里爬过的身手,不用法术岂是旼焰能降得住,没几个回合便被打到在地,骨头都断了几根。 沈珏并不知自己起了杀性,见他躺在地上还要回击,抬着脚就往他的脸上碾,踩的他五官都变了形,血丝从鼻孔里往外溢,眼见就要碾碎他的头骨,旼焰咳嗽一声,骂道章“小畜生!” 这莫名熟悉的称谓让沈珏愣住,脚下松泛开。 旼焰看不见他的脸,只知道他松了脚,连忙挪了挪脑袋,又张嘴咳出血痰来,呼哧呼哧喘着粗气,继续骂道章“你这无父无母有人生没人教的小畜生!” 沈珏愣怔住,一时竟回不了口。 阿离早在他们打斗时冲了过去,跳到旼焰背上,对着他泥乎乎的耳朵张嘴就咬,他一口小牙在家就时不时咬人玩,从来不动真章,今天还是头回真正咬人,张嘴就见了血。被吃痛的旼焰一掌就劈到了一旁,此时才悠悠转醒,恰巧听到尾巴上这么一句话,倒像是骂自己似的,也呆呆怔住了。 一时他们三个竟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 旼焰这么折腾一番实则已经醒酒,话冲出口还有两分酒意,现在完全醒过神,说出去的话却收不回来。又羞又惭,自己也愣愣地躺在那里,不知道该如何收场。 程湘芷一直站在旁边看,此时倒是有些明白三人的关系了,二话不说地跃步朝旼焰奔过去,两手捏住了他摊在地上湿漉漉的大尾巴。 旼焰说章“你怎么了?” 程湘芷冷笑一声章“就你这么个王八羔子也想娶老娘,你算个什么东西!” 话音刚落,她手捏两截,狠狠地一掰扯—— 清脆的断裂声响起在这寂寥深夜,伴随着货真价实的“鬼哭狼嚎”,震的小池塘刚刚平静的水面又泛起一阵阵涟漪。 断了尾的旼焰从此戒了酒。 第十四章 你得娶我 沈珏实在想不到程湘芷行事会如此暴戾。狐族天资聪慧,尾巴断了一条还能再修十条,传说狐族曾有位老祖宗,修出九九八十一条白尾,最终修成百尾。自他之后,狐族都以尾巴的数量为荣,对长尾十分尊崇,断尾同杀人无异。 且同为兽类,自然明白尾巴对他们的用处,沈珏曾亲眼见过被捕猎夹断尾的小猴,沦为猴群里最被嫌弃的一只,连母亲都将他丢弃不顾。他遇到小猴时还年幼,有许多天真的良善,见它蜷在树下快要饿死,便采摘了几个山果放在它跟前,他还要去摘更多,沈清轩说那是无用的,断了尾,即使不饿死,也会被野兽吃掉。后来小猴果然死去,他预备的果子被其余的猴子一抢而空,小猴子临死也不曾吃上一口。 他们这样的妖,就算有深仇大恨,也只会以命相博,断尾这样的事,万万做不出来。 脚边传来些微动静,沈珏低下头,恢复原形的阿离不知何时摸了过来,蜷在他腿边震惊又畏惧地看着刚刚相认的“阿姐”,打着颤地小声喃喃着,不知道说给谁听章“舅老爷最爱他的尾巴,你怎么能弄断他的尾巴?舅老爷喝多了是个混蛋,可也没对你怎么混蛋,你怎么可以这么欺负他?” 世事颠倒的如此之快。 程湘芷望着狼狈成一团的阿离几乎都要笑出声,也不知道先前谁在欺压谁,究竟是哪个在受欺辱,又是谁被欺负的昏迷不醒。现在最恶的人倒成了她。 这一个一个,统统都是嬗变的浑帐东西! 程湘芷走了两步,站到旼焰跟前,问他章“我就是断了你的尾巴,你要如何?” 先前还仗酒发疯的旼焰跪在地上,满身淤泥和尘土,怔怔地捧着自己的断尾,那截鲜亮的皮毛已经失去光泽,断口处跳跃的鲜红妖火逐渐黯淡,化作一团青烟消弭而散。 第22章 他这身火红毛皮,是他对自己皮囊最满意的地方,从小视若珍宝,连爹娘都不允乱摸,同辈弟兄没少因擅动他的皮毛,被他骑在脖子上又咬又打,最后还要被爹娘训斥一通。 他是弟兄中最小的那个,又是一身异样亮眼的红,从出生便被宠爱的格外多。跋扈无礼惯了,谁也不许乱碰,唯一允许碰触的就是他的小妹妹,打小体弱多病,好几次他们都以为养不活,就把她放在篮子里丢在一旁,随她去自生自灭。 那时候他们还在深暗的洞穴里居住,潮湿又阴冷,他看着干干瘦瘦的小黑狼窝在草堆里一动不动仿若死去,突然心生怜悯,就把自己梳理的蓬松柔软的红色尾巴递给她,让她抱着自己的大尾巴入睡。他一直认为是自己的漂亮尾巴让小妹对这个昏暗的世界有了眷念,才次次都从地府里逃了回来,没有半途夭折。 只是到最后,那个体弱多病的小妹长成亭亭玉立的姑娘,私逃出界去人间诱惑书生,生下了一个他根本不想相认的外甥,最后为旁人所杀。 他知道自己最终是救不了她的,那个时候即使他有一千条这样漂亮的尾巴来换她回家,她也不稀罕,除了那个呆书生,世上再没有旁人能入得了她的眼。 可是当年她曾那么瘦小,在她苟延残喘的时候,她无比珍惜的拥过它,把那抹鲜艳的色彩当作人生唯一的诉求,会微弱又亲昵的唤他“小哥哥”,抱着他的尾巴不撒手。 他的小妹妹已经死了,但他越来越珍爱这条尾巴。 如今这条尾巴也断了。 旼焰并不十分伤心,只是心生悲凉,仿佛又回到听闻小妹死讯的那一刻,对这个世界油然而生一种无能为力,他不能为她报仇,因为天道不容;他不能替她收尸,因为小妹已是人妇,即使是尸骨,也是别人家的,跟他再无关系。他什么都做不了,即使他无比珍惜她的一切,眼睁睁看着她从生到死,即使倾尽所有,也只有承认自己无能。 他的小妹已经死了。 他的尾巴亦断了。 他跪坐在地上,血迹混着池塘的泥水从脸颊滚下,划出一缕湿润深刻的痕迹,仿佛一道浑浊的泪水。他听见程湘芷的挑衅,却不想回应她。回应什么呢,她什么都不懂,不过是个小狐妖,一个人在人间孤零零的活着,顶着旁人的名姓,学着人的举止作态,连真身都不敢显露,连真话也没有一个人可倾诉。她是谁没人知道,或者也没有人在乎。 她什么都不懂。 旼焰不和不懂的人计较。 “说话,你傻了么?”程湘芷见他不理会自己,羞恼起来,一把抓起他手中那截断尾,狠狠地掷在地上,恨恨道章“一截破尾巴,我偏要断了它,你不服气么?” 旼焰依然未动,沈珏却一把擒住了狐女。 “怎么?”程湘芷也不挣扎,从容得很章“你要替他讨公道吗?” 沈珏问章“你为何要这么做?” “我偏喜欢毁了他的尾巴。”程湘芷说着陡然化作原形,一只灰色狐狸从他手中逃脱,四脚落地从衣饰堆里钻出头来,眯着眼问他章“要不然你也断了我的尾巴如何?” 沈珏实在有此打算,旼焰再糊涂也是亲舅舅,自家如何打闹也是自家的事,平白在眼皮底下叫人断了尾,岂有不讨回来的道理,于是颔首道章“正是如此,我也要断你半截尾巴。” 她断了旼焰多少,他亦断她多少,半截就是半截,多一厘他也不要。 他做事从来讲究公道,曾经有个人每每和他争论,都要嘲笑他像个女人似的斤斤计较个不休。其实他自己才计较着他的计较,他们在御书房里不知道为此争吵过多少次,后来那个人老了,他便总是让着他,不再同他计较。也没得到多少笑脸,或许是那人以为,他不同他计较,是怜悯他年老。其实不是。 他同旁人计较,那是他的处世之道,承自伊墨。他看他老去,自知时日无多,珍惜便湮没了想要计较的心思。那是发自内心的容让和甘愿,然而他不懂,也不要。 “你倒是断给我看一个。” 灰狐狸咧嘴露出尖牙,嘲笑着眯起眼。 沈珏也不同她客气,上前疾手揪住了狐狸后脖颈处的软皮,抬手就举了起来。 他小时候同伊墨在沈家的山头,也不知这样抓过多少野物,那时候伊墨总是把自己挂在树枝上,闲闲地指点一二,无论他有心抑或无意,总是教了他很多有用的东西。他的动作比经验丰富的猎人更老练,从来没有一只猎物能成功逃脱。虽然伊墨从未夸赞过他,但是从狩猎伊始,他猎到的猎物奉给伊墨当食物,伊墨总是吃的,无论他做的有多糟糕,无论把皮毛撕扯的多脏乱,即使脏腑都横流出来,伊墨也从不拒绝。他后来猎到很多猎物,都是完整漂亮的尸体,会做很多美味的佳肴,伊墨总是和第一次吃他做的东西一样,只要是他奉上的,无论好或差。 伊墨都是愿意领受的。 连沈清轩都没有试过的、由他制出的最糟糕的滋味,伊墨统统都领受了。即使那时候,伊墨从来对他称呼的“父亲”不曾有过一声回应。 月光下被他提起的灰狐猛然挣动起来,张嘴乱咬,沈珏回过神,更紧的钳制住她。只是短短时间,沈珏清楚看见悬在空中的灰狐狸只有光秃秃的一节身子,预想中的毛绒大尾巴没有出现在视线里。 灰狐挣动的更凶了,沈珏不做多想,倒提起她的后腿去看,原本该是尾巴的地方,只有一道浅白色的伤疤。伤疤显然已愈合许久,只有铜钱大小一个圆形的瘢痕。沈珏见她腿根处的绒毛稀稀落落,更是低下头,发现还有更多细小瘢痕散布其中,在月色下并不显眼,需要仔细才能看清。另有一处光秃秃一根绒毛也无有的地方,沈珏看了也不知道那是什么疤痕。 “松手!”灰狐被倒吊着晃悠两下,爪子勾住了他的衣襟,找到支点后很快扭过身来狠狠挠了他一爪子章“无耻!” 沈珏头一遭被骂无耻,这才意识到那块光秃秃的地方根本不是伤疤。对方原形即使只是一只其貌不扬的灰狐,依然是一只母狐狸。他怎么能提着人家后腿看! 耳根刹那红透,沈珏叠声道歉。 “道歉有什么用!”灰狐恶狠狠地道章“你得娶我!” 第十五章 掌灯说话熄灯做伴 八百多年前,沈珏才五岁大,被沈清轩牵着在雍城闲逛时恰巧遇到迎亲的对仗,吹吹打打着一路朝他们走来。那时候他还不太明白这是要做什么,为什么个个穿红披彩,为什么他认得的对街的陈小叔要坐在马上,胸前还挂着朵大红花。  他满是好奇的问沈清轩,沈清轩说那是娶亲。 沈清轩告诉他,娶亲就是花很大很大一笔银子从不认识的人家里,领回一个不认识的姑娘到自己家里做媳妇,以后要同吃同寝,共渡一生那么长。 到现在沈珏也不知那时的沈清轩是出于什么心情,才会对他这样解释。他从来不怀疑沈清轩的话,便觉得这事没有道理,凭什么要花那么多银子,弄一个不认识的人来家里,还要一个锅里吃饭,一张床上同睡?谁知道是香是臭,还要过一辈子那么久,是傻了么? 他看骑在马上的陈小叔笑的一副傻样,便觉得这人是个傻子,看他就轻蔑几分。 高头大马上的新郎也看到他们了,笑呵呵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 他那时还不是十分懂事,只知道爹爹不是很受尊重,哪怕他不仅是沈家大少爷,还是沈家的家主,掌着沈家偌大生意店铺,还是会有很多人看到他便躲,即使不躲,脸色也难看的很,像是谁往他们嘴里塞了个烂果子。 娶亲的陈阿叔看他们之后,就挂着吃了烂果子的神态从他们面前高高在上地走过去了,胯下的枣红马也仿佛通了人性,将马尾甩的特别愤怒。  沈清轩脸色也不大好,拉着他的手,很快回家了。 他回家后跑去问爷爷娶亲的事,沈老爷子听了他的话,似笑不笑地说章“你爹那张嘴就没有好好说话的时候。”  沈老爷子说,娶亲就是找个人陪着,掌灯作伴,吹灯说话。等了很久,又斜着眼对他说,你爹和你义父可不就是这样吗?  沈珏一想也有道理,爹只要不忙的时候都和父亲在一起,无论做什么都是互相陪伴的,夜里也总是要弄出动静来,嘟嘟囔囔地说许多含糊不清的话,许久才入睡。可真要弄个不认识的人日夜陪着,不知怎么总是觉得怪怪的。 “要不然将来我和你奶奶,还有你爹,都进了黄土。留你一个人在这世上没个人陪,那时候你该过的多难啊,我的小乖宝。”  沈老爷摸着他的头,沈珏甚至还能回想起那个时候摩挲在自己头顶的那张粗糙大手,带着干燥暖热的余温,经年不散。在那个时候的沈家,即使才五岁大,不是很通人情世故,沈珏也知道除了沈清轩,只有老爷子真心拿他作自己孙辈来疼,即使他累了,变回一只小狼崽,老爷子也从来不露出怪异的神态,反而会把他抱起来,一次又一次地告诉他,小乖宝不要在外人面前这样做。沈清轩早早成了家主,除了教他读书识字,总是忙的没太多功夫陪他,老爷子便天天陪他嬉闹。会跪在地上让他骑在背上带他玩,也会把他架在脖子上去游花街,遇到天气晴好,还会带着他出游。  他们一起爬山,爬不动的时候,沈珏就变回原形跳进沈老爷背上的小背篓里,一路睡到山顶才被老爷子叫醒,他们便坐在一起,看白云苍狗连天变幻,直到夕阳西下,漫天红云绚烂璨美,倦鸟归巢。有一次他们等到太阳下山也没有回家,沈老爷点起一堆篝火,临时做了简易的帐篷,他们就在山顶休息了一宿。 第二天清晨天还未亮,沈老爷把他叫醒,让他平生第一回在这么高的地方,看到日出美景,天空的颜色在逐次变幻,亮光逐层递增,美丽的仿佛幻觉。巨大的太阳突然蹦出来,窜到了山巅之上,这是他第一次看山顶的日出,与平时看到的完全不同。沈老爷突然说了一句,这是爷爷能陪你看的不多的几个日出日落。  沈珏不懂他为什么这样说,却一直记得那样奇异的日出景色,和阿爷面上突如其来的悲凉。 后来沈清轩去世,沈老爷缠绵病榻,他很长时间都没再见过他。突然有一天下人唤他过去,原来老爷子起身出了屋,见到他来很高兴,告诉他这两天天气很好,很适合放纸鸢,问他想要什么样的纸鸢。  那是个能吹哨子的大鹰,沈老爷用一天时间,坐在墙根下亲手给他糊的,带着嘹亮的哨音,一直在天上稳稳地飞着,它飞的那么高,老爷子说章“小宝儿许个愿,咱们剪了它。”  他许了个愿,希望爷爷能健健康康的活下去,多和他放几回纸鸢,多看几次山巅的日出。  老爷子颤抖着手用剪刀断了线,那只鹰载着他的愿望不知道要往哪里去,老人弓着背抻着脖子,他抬着头,两人一直看着那只老鹰飘飘荡荡,直到澄澈天空再也寻不到它的踪迹。  他搀扶着老人往回走,老人佝偻着背,从他爹死后,他爷爷的脊梁便一天比一天弯曲,原来能把他架在脖子上健步如飞的中年人,不知从哪天开始,比他还要矮小了。沈珏搀着他,随着他的步伐也佝偻起来,两人一起回家。 一个月后爷爷就死了。 他就知道那只会吹哨子的老鹰,果然只是个纸糊的物什,毫无用处。 传说都是骗人的。 “你在发什么呆。” 第23章 灰狐勾在他的衣襟上,许久等不来他的回答,再次扇了他一爪子,故作凶恶地道章“没听见我说的话吗?” “你说什么?”沈珏问。 “我说你得娶我。” “我为什么要娶你?”沈珏反问。 “你看了我,就要娶我。”灰狐说。 沈珏觉得可笑,他也不知看过这世上多少东西了,若是看一件就娶一件,南衡的乾坤袋也未必装的下他要娶的物什,便不以为然地道章“我看到的东西多了,为何不娶它们,偏要娶你?” “你看了不该看的,就要娶我。”灰狐紧紧扣住爪子,爪尖陷入他的肉里,隐约带来几分疼痛,让沈珏分了心,沈珏说章“你先下去。”  灰狐跃下地,蹲坐在地上,一副不说清楚不放人的姿态。 沈珏想了会,问她章“我娶你,我能得什么好处,对你又有何益处?你莫要拿人间那套礼法来说事,都是妖精,生来都是野兽,有什么看不看的。” 灰狐被诘问住,自己也冷静下来,想了半晌后放软声音,说道章“我看你也是一个人,我也是一个人,你是妖精,我也是妖精,你在这世上也没个人疼,我也没人疼,往后你娶了我,我疼你,对你好,我们互相做个伴儿,如何?”  沈珏万万没想到她会说这样的话,也万万没想到她会这样看待自己。 隔了八百多年的对话,仿佛远古传来的洪亮钟声,震碎了时光的尘埃,越过光阴的河流,一字一句清晰地响彻耳畔。  “小乖宝,你要快快长大,长大娶个媳妇儿,掌灯说话,吹灯做伴儿。” “我不要娶媳妇,爹爹赚钱不容易,我不能花那么多钱就为娶个伴儿。” “你娶了媳妇儿,往后就不是孤零零的了,做什么都有人陪着你。阿爷出银子,不要你爹的银子。” “可我不是孤零零的,我有你和奶奶,还有爹爹和父亲。” “总有一天你会孤零零的,爷爷可不要你孤零零的,你将来娶个媳妇,她会替爷爷疼你,乖宝,应爷爷好不好?” “她真的会陪我,疼我,对我好吗?” “会。” “那好罢。”沈珏恍惚着,便真觉得有些站不住了。 “如何?”  灰狐还在坚持不饶,兽瞳晶亮亮地看着他,一遍又一遍地问章“我们做个伴,如何? “我不用你对我多好,哪样的日子我都过的去。 “我没有亲人,往后你就是我的亲人,如何? “我尾巴是让姐姐断的,我这样也回不去了,你要嫌它丑,我会努力修炼。 “我一定修出尾巴来,不叫你嫌弃。你娶我,如何? 沈珏依然不出声,灰狐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章“我知道你看得多,可是你未必过过掌灯说话,吹灯做伴儿的日子。  “往后我们掌灯说话,吹灯作伴。你娶我,如何?” 沈珏愈发沉默,只是死死盯着她。不,不是,他有过那样的日子,虽然很短很少。 那是他曾有过的一段快乐时光。他们也曾掌灯作伴,熄灯说话。也曾并肩躺在龙榻上,微暗的烛火透过描龙绣凤的明黄帷帐,他们在被衾里打着语言官司,直到沉沉睡去。 那时候还不曾想过嫁娶的事,即使在人间多次遇到吹吹打打喜气洋溢的迎亲队伍,也总觉得那都是别人的事,与自己无关。 直到那年,看见痴傻的柳延用新娘的红盖头圈住伊墨的时候,他想起那个人。 那一瞬间他想到如果他愿意低下头来,顺从地让他亲手盖上红盖头牵回家,他不知道自己会有多欢喜。这个念头虚渺而不可及,闪电一样出现与消失,一丝痕迹都不曾留下,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有那么大的执念,也从来没有那么大的犟劲,一犟就犟了三辈子,投胎成了傻子,还心心念念执意要娶伊墨,那是个执迷不悟的人,纠葛三世执迷不悔。而他不是这样的性子。况且他的那个人,从来也不会低头。 而他自己也不会。  所以他从来没认真想过要娶谁,从未想过要天地为证地牵住谁的手,也不曾想过除了伊墨和沈清轩,他的双膝还会为谁、陪谁去跪下,只为那一声唱诺章 拜天地。 “我曾有过想娶的人。”沈珏心里想,“即使娶不了他,我也不要娶你。” 明明这句话都吐到舌头尖了,就是吐出不来。 他看过那么多风景,遇到过那么多人,从来都学着伊墨,将自己当作一个局外人,高高在上地俯视一切人事。 他从没有遇到一个说要陪他掌灯说话,熄灯做伴的人。 拒绝的“不”字在舌尖叫嚣着打着滚,仿佛被两扇嘴皮子夹死了似的,不管他用了多大力气,就是不肯出来。 整个人像是突然被抽去了骨头,连站直都需要全身的力气。 灰狐仿佛知道得不到回应,渐渐低下头,漫长的沉默里,自知找不到停留在此的理由。她站起身不再坚持,先前那一股脑的执拗劲也都熄成了灰,转过身去道章“那就算了罢。”  那就算了罢。不过是一只连尾巴都没有的狐妖,没有妖精会看得上眼。她余生只需混在人类的世界里,装作自己是个普通的商家小姐,直到旁人老去,只她容颜不改,接着会有人认出她是精怪,找来得道高人,一命黄泉。 这便是她的余生,早已看的清楚,却还有一丝侥幸。 活该如此难堪。 “我娶你。”沈珏看她猛然刹住的脚步,像是受了极大惊吓似的转回身,便觉得此情此景可笑的很,逼婚的人还能让被逼的人唬住,于是自己就笑了一声,从容地走过去。 路过先前灰狐丢弃的那摊衣饰,弯腰拾起来,走到她面前停下。 对上她惊愕地眼神,将衣饰递过去,沈珏淡然地重复了一遍章  “我娶你。” 第十六章 恰似故人来 这晚月光实在太亮,程夫人透过帷帐,看榻前一方天地如积水空明,熙洒的月华落在桌椅上,拉出一道长长的光影,她看的时间长了,无端生出两分冷清寥落之感,来的突然,挥之不去。她静静躺着,直到再也躺不住,起身下了地。  推开窗,木窗发出细微“吱呀”一声,清冷月光跃上面颊,泛起丝丝缕缕的寒意。 身后传来悉索声,她轻声道章“还是吵醒你了。” 说着展颜一笑,两颗小兔牙在月色下熠熠生辉。 一如十七年前春游初遇,淘气的程家小子追着一只野兔,冒冒然摔在她裙裾边时看到的笑靥。两粒小兔牙从唇下微微绽露,伴着清脆笑声,鲜妍的笑脸让他仰着头,恍惚以为他追逐的那只野兔成了精。 野兔自然没有成精,早已踢蹬着后腿不知窜到哪里去了。 只留下一个长了兔牙的姑娘笑着问他章地上青草滋味好么? 他吐掉满嘴的青草,不知为何那么羞臊,臊的头也不回地跑了。 回家后着人四处打听,打听许多人才知道那是城南张屠夫家的姑娘。 第24章 张家世代为屠,代代单传,不知传了多少代,从来也没正经名姓,只叫张屠。大的叫老张屠,小的便叫小张屠。这一代的小张屠生不逢时,刚刚成年便赶上战乱,小张屠便拎着杀猪刀参了军,战场上杀人的招数使出来也是屠猪的架势,兴起时一刀下去能将人片成两半。 五年后兵戈休止,他领了不少军饷回家乡,回乡那年,撞上街口摆摊的阴阳先生,先生说他煞气太重,劝他放下屠刀再不要杀生,否则后果堪忧。小张屠哪里听得进去,照旧做起祖传的营生,手掂两把快刀杀猪宰羊,活儿比出征前利落的多,断肉剔骨的野蛮事在他手中生生做成一桩漂亮手艺,生意便愈发昌隆。他认真做了几年生意,攒下不少家当,推倒黄泥老宅,扩建成青砖大屋,又请匠人连祖坟一并修葺,专给去世的老张屠修了一座白石大坟以谢父师之恩。将光耀门楣的事都落定,宴请乡邻的流水席也摆完,小张屠一个人躺在新屋大床上,周边环绕着新屋独有的生涩味,怎么也睡不着。只好透过窗棂数天上繁星,数了一夜,数的星星拉着月亮一齐跑了,方才惦起娶亲的事。 他是个利落人,爬起身和太阳打了个照面,洗漱一番穿戴整齐,备好厚礼登了媒婆家的门,谁知媒婆一看是他,顿时吞吞吐吐不肯应承。这时候才知道街口阴阳先生那一凶卦早已传遍小镇,镇里有闺女的人家都不愿意将女儿嫁他。 此时距离战乱年头已过去数年,新皇已登基为帝,爱民如子,不仅大赦天下,还免了许多税赋,是以家家都有积粮存银,比起钱财,更重名声,都怕将女儿许给他,自己落了贪财卖女的坏名声,往后在镇上抬不起头。 媒婆可怜他,又说了几个寡残妇人,请他将就。小张屠哪里肯将就,便一直孤着,从小张屠孤到老张屠,直到四十七岁才娶了远山村落里一个豆蔻年华的姑娘。姑娘比他还要勤快,来家后收拾的窗明几净,衣褥浆洗的硬挺有型,女人香和饭菜香,渐渐驱散了新房独有的生涩土味。张屠闲暇时就坐在小凳上磨刀,一边磨刀一边看水井旁浆洗衣物的新媳妇,她的发鬓常年插着一朵时令鲜花,搓衣时轻轻哼着山歌,妍丽花朵就在乌油油的发上摇曳生香,那抹淡香萦绕在小院上空,几十年也没散去。 成婚第五个年头,他们的女儿便出生在这满是花草果蔬的青瓦院里。张屠夫大约也知道自己就这一个后人了,和媳妇商量过后,将闺女当作宝贝疼着养着,一心只想要招赘。 那一年潼水县的人都知道,已经订了亲的程家小子,不知叫哪里来的猪油蒙了心,要死要活地推掉了从小定下娃娃亲的王家小姐,甚至不惜与王家翻脸,只为娶一个屠夫的闺女。这实在是太不成体统,这么门当户对的好姻缘不要,非要一个杀猪人家。 张屠也实在愤懑,他好不容易等到女儿及笄,满心只想招个上门女婿,延续张家香火,不料还没来得及放出风声,就让程家上门提亲的媒人踩坏了门槛。 且婆子们还都不是本镇的媒婆,镇上都是乡里乡亲十分熟稔,媒婆们也都知道他的心思,更不想凑这一桩门不当户不对的姻缘,便都袖着手等着看笑话。 她们等着程家小子叫他老子一顿好打,也等着张屠将那异想天开的程家小子一顿好打。 程老爷打是打了,打的很凶,听说挨打的程家小子三个月都没起身。大家都以为此事必然消停,不料第四个月,程家小子请来了当年替张屠说亲的老媒婆,也是张屠媳妇的同乡长辈。 张屠始终都不知道老人家对他媳妇都说了些什么,原本站在自己一边立定心思要招赘的媳妇当晚就改了主意,为此不惜跟他赌气,连发鬓边的花都不簪了。 张屠瞅着媳妇黑油油的发鬓,少了那朵看惯眼的鲜灵灵的花,便一声不吭退回后院,一个人在后院闷了两天。第三天回到前院,低头认了输。 娶亲那天,老张屠已白发染鬓,煞气全消。依然手持两把杀猪刀,对前来迎亲的程家小子狠声道章倘若对不住我家女儿,当如此刀。 他双臂发力,双刃相碰,金戈之声骤响,不知传了多少代的两把尖刀应声而断。 张家已然绝后,双刀自然该断。 两年后女儿生了龙凤胎,吃过满月酒回家路上,张屠扑通一声双膝软倒,一头栽倒在地,再也没起身。 此后潼水再无张屠。 光华暗转,此后经年。 程家小子已经是程家老爷,那个兔牙姑娘,也成了程夫人。 “没吵醒,我也没睡熟。”程老爷抓了件斗篷走过去,披在她身上,又去握她的手,触手寒凉,不由嗔怪地道章“怀着身子,大半夜里看月亮,当自己是嫦娥家的兔子?” “我是兔子,谁是嫦娥?”程夫人抚着高高隆起的腹部,嬉笑着道章“心里燥的慌,你陪我出去走走。” “夜里凉,要去哪里逛?” “去看看湘芷罢,”程夫人道章“近些日子她清减许多,我难免忧心,再让丫头备些点心,一齐送过去。” 程老爷答应着,唤来丫头温了热汤点心,一手拎着食盒,一手搀着夫人,两人就着连绵月色,缓缓而行。 夫妇俩并肩走着,绕过游廊亭台,刚刚踏进女儿的小院,程老爷陡然松开搀着夫人的手,捂了捂胸,程夫人讶异地问了一声怎么了,便听到院中传来喧哗声,似孩童的声音在尖叫章“你断了我舅老爷的尾巴,还要我小舅娶你,我才不要你这么恶毒的小舅娘!小舅不要娶她!不要不要不要!” 连续三个“不要”带着尖锐的尾音直直穿透夜色,程老爷紧紧捂着胸口,胸前贴身挂着的小玉牌骤然发了烫,烫的他阵阵肉痛。 程夫人愣了一下,甩开夫君的拉扯便朝院子里冲,大喊一声章“湘芷!” 小巧庭院倏忽静了,连风都消了音。柳枝不再摇摆,花香不再飘荡。 程老爷捂着从未这么烫过的胸口,一路追着夫人往里跑,死一般的静寂中,只见一个火红身影挡在他家夫人身前,伸手拦住了她。  “你是什么人,夜半三更如何出现在我家里!我女儿在哪里?”程夫人护着高高隆起的腹部,担忧让她连惊惧都来不及想起,昂首瞪着眼前满身火红的男子,愤然道章“你给我滚开!”  程老爷堪堪追上,一手捂着胸口一手提着不知怎么忘记放下的食盒,叱道章“妖孽放开我家夫人!”  旼焰愣了一下,问他章“你怎知道我是妖?” 与此同时另一道惊异的声音传来章“许明世?” 旼焰回头,只见沈珏从树荫的阴影中走出来,脸上是少有的不敢置信,直直盯着捂着胸口又提着食盒又要护佑夫人,顾此失彼形象滑稽的程老爷,又问了一句章“许明世?” “谁是许明世?”程老爷茫然了一下,突然回过神章“你们是什么妖,在我家里干什么?我女儿呢?” “许明世?”旼焰也愣了一下,随即敛了神情,轻轻“哦”了一声,道章“原来是许明世。” 旼焰使了个小法术,定住了程氏夫妇,转过脸问沈珏章“他就是杀你娘的人?” 沈珏点点头,又摇摇头章“我以为他早还了兔子精的情缘,成仙去了,原来还在红尘里打滚。如今早已没有许明世,是我想多了。” “兔子精?” 旼焰将他二人仔细打量一番,走上去抓住程夫人的手臂捏了捏,无视他二人怒视的眼神,将程夫人从头至脚捏了一遍,又去捏程老爷,也将他从头到脚捏了一遍,问树荫里的程湘芷章“他们的生辰你可清楚?” 程湘芷犹豫半晌,知道此次东窗事发,实情必定瞒不下去。虽不知旼焰究竟要做什么,也现了身,报了程氏夫妇的生辰八字。 旼焰哂笑一声,冲沈珏道章“你这故人实在蠢的很,情缘也能找错。这女子骨头如此之轻,八字极薄,不是他要找的人。” 沈珏还未开口,程湘芷出声道章“你会相骨?” “雕虫小技。”旼焰说着又问她章“这程老爷是否曾定过亲?” 程湘芷想了想道章“是订过一门娃娃亲,是王家的小姐。” 旼焰又笑了一声,伸手在一动也不能动的程老爷额头戳了两戳,冷下脸道章“那位王家小姐才是你命里的兔子精,你如此愚蠢,抛弃仙班辗转红尘,到头来连人都能寻错。”愈说愈发可笑,这可真是少有的滑稽事,旼焰叹了一声章“我妹妹竟死在你这蠢材手上。” 又道章“至于你女儿,已死去两年,现在的程湘芷,不过是狐妖应了你女儿的遗言,替她伪扮的罢了。” 程老爷一路听的稀里糊涂,直到此刻方才目瞪口呆,不敢置信地看向他身后的程湘芷,脑中想起这两年每次见到女儿,胸口玉牌都隐隐发热。这件祖上传下来的护身符,传说是通灵之物,他一直不以为意,只当是噱头胡说,即便发了热,也权当是自己多虑,不曾疑她。 那是他女儿,他怎么会疑她。 程老爷想开口问问,无奈一动也不能动,只能痴痴望着程湘芷,月色洒在她熟悉的脸庞,五官是熟悉的清妍可爱,他疼了她十几年,看她从一只手能托起的婴儿长到如今无双年华,怎么一下子不再是他女儿? “我不是程湘芷。”  灰狐犹豫片刻,终于承认了章“你女儿两年前感染风寒病故了。你可还记得她五岁时救过的一只灰狐?那便是我。我落魄时被她搭救过,她死时我答应她瞒下你们,侍奉在侧。” 旼焰解开术法,程氏夫妇依然直直站着,目光却在她的话里逐渐黯淡下去,仿佛刹那苍老。 第25章 “程小姐说她未成年,死后入不了祖坟,也不想被埋在荒郊野外一个人孤苦伶仃,让我将她尸骨化作灰,撒在庭院里,就是这座庭院。”  灰狐抹了一下脸,现了自己真正模样,也是娉娉婷婷一少女,声音微弱地道章“她死前求我,我实在没有法子,只好答应了。” 程夫人再支撑不住,倚着夫君缓缓倒下。 第十七章 黑暗黎明 这一夜漫长无际,仿佛光阴之河已被凝固成永夜之谭。沈珏站在厢房门口,看天幕中繁星璀璨明亮,想起这是漫长生命中的第三次,让他以为时光已然停滞的漫长夜晚。 第一次自然是沈清轩去世。 他猛地停住,不敢再想。生命中总有些事,即便已然过去很久,久到连自己都以为早已忘怀,却还是会跳出来,在某个时刻让你知晓有些事注定无法遗忘,那是已融入骨血的凄惶和茫然,在他少年不知愁滋味的时候狠狠划下的印记。 第二次是皇帝驾崩前一夜。 两次都是生离死别,也是万万生灵逃不开的枷锁。 沈珏坐在台阶上,听厢房里的许明世转世在呼唤妻子的名字,一声迭着一声,唤她闺名。 这世上每个人都有名有姓,除了那个人。 他们相识时,他已是九五之尊,所有人都称呼他皇帝陛下,或者皇上,连他也不例外。他从来没有叫过他的名字,事实上,他连他的名字都想不起来。 沈珏想到这里只觉惊愕非常,愣愣坐在台阶上,回忆他的名姓表字,良久终于承认,确实是想不起来,他不记得他的名字,因他从未唤过他的名。这世上大约除了史家,没人还记得他姓甚名谁。 他只记得那无名帝王脾气倔,临死也不妥协,偏不要早走早安生,犟着一口气躺在幔帐中,直到天明才肯咽下。 他就坐在一旁,守了他一宿。 那晚是无垠黑夜,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天地一片昏暗。 深宫里门窗紧闭,偌大的牡丹烛台上亮着无数烛火,火光朵朵微弱,也像是怕了什么,虽密密麻麻,却始终不够敞亮。他借着并不明朗的光线仔细端详他,看他不知何时布满的皱纹,不知哪天攀爬上去的白发,看他裸露的小臂不知从哪个时辰开始,不再结实光滑。松垮的皮肉耷在骨骼上,蔓延着无数黄斑。他端详的越仔细,心中越是冰凉,他知道他老了,却不知什么时候发生的,他就已经老到要死去的程度。 他印象里总是当年那个轻薄调戏自己的帝王,有一双阴鸷的眼和好看的皮相。 他确实有一张好皮相,且年轻英挺,连发丝都是深宫里养出的尊贵,他随着伊墨走了那么远的路,看过那么多人,只有他的皮相入了他的眼。 ——不过区区人间帝王而已。 当年他蓄意冒犯,铸成他们后几十年纠葛,年轻的帝王为这句话噎的不轻,放着宫里豢养的娇美男女不顾,专心致志和他角力。 他们都在这样的角力里尝到许多乐趣和快活,然而并没有多久,他就头也不回的老去,老成一根人形的干柴棍,老到他此生无法企及的地步,之后十分任性地将他抛在不老不死的岁月里,用一句“来找我”让他受尽磋磨。 他并不想找他,从来都不想,他不是伊墨,一段情来的糊涂,找的也糊涂,折腾几百年才尘埃落定。 他是沈珏,沈清轩养大的小狼崽,一直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他要的从来不是旖旎浪漫,山盟海誓诺言铮铮从来都是他不屑的东西,在一起几十年也从来没说过一句过于狎昵的话,他只欢喜这样平淡如水自由自在的相处,偶尔争执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即使火气上来大吵一架几个月不见面,也不担心他会不见——他总是会在那里,在深宫内院里,在明黄城墙后。 在那个无边无际的深夜里,他守着执拗留着最后一口呼吸的老人,熬着漫漫长夜。 他多希望能和他一并老去,老成两根干柴棍,并排躺着入土为安。 也算成全这几十年的纠葛,省了将来许多麻烦。 身后木门吱呀一声轻响,沈珏醒回神,程老爷从屋内走出来,神情恓惶地看着他们,哆嗦不休的双手上满是鲜血,嘴唇抖的连话都说不出,身后跟着同样面色苍白的灰狐。 程夫人受惊过度,有了小产之兆,看眼前光景,怕是凶多吉少了。 沈珏瞅着眼前失魂落魄的许明世,忍不住生出荒谬之感,他一直知道许明世是什么样的人——血气太盛,脾气又急,隔三岔五便要折腾出事故来。那时沈清轩还在世,有沈清轩帮着出谋划策,替他规避风险。沈清轩死后,没有人替他谋划,再闯出祸事后,总有伊墨帮他收拾,仅仅是赠与他的蛇蜕宝衣,也不知替他挡了多少明枪暗箭。 直到百年历练下来,才渐渐沉稳,不再冒失莽撞。更有了仙家风范。 那时他若是放下红尘成了仙,也是个好仙儿。 没成想他饮过孟婆汤,跨过奈何桥,百年历练全然忘却也罢,修养出的沉稳也一并消失,且愈发糊涂的竟然连人都能找错。 沈珏实在想不明白,他如何就能认错人,他怎么就能找错人。 命里情缘尚能出错,这世上还有什么值得指望。 沈珏想着心思,灰狐打量着他们三人,急急地问章 “你们有什么办法救我娘亲么?她还怀着孩子。” 她情急之下脱口一声“娘亲”,倒是稳住了哆哆嗦嗦的程老爷,定神看她半晌,此时方才想起这两年都是她在身边侍候陪伴,从来也不曾怠慢一天,纵然是只妖,也没有害过程家一草一木,反倒是让她一个妖怪,每日卑躬屈膝伏低做小,给他们磕头请安,端茶奉水的侍候这么久。 她实在没有对不起谁,除了让他的女儿尸骨俱散,一身血肉化为烟尘,在这世间不知飘荡到了哪里。那只是个小女子,平安顺遂活了十几年,没吃过苦,也不曾受过累,骤然成了一缕无家可归的幽魂,两年不知归处。 程老爷不想怨她,也不想看到她,只说章“别喊她娘。你走罢,离开程家。” 灰狐一愣,脸色霎时到了灰败的地步,却也点点头道章“等夫人好了我就走。”又道章“现在先救夫人。” 程老爷看着眼前几只妖,问章“你们谁能救她?” 他也是病急乱投医,连大夫都想不起去请,忙忙地求助这几个妖怪。 沈珏越看他越是糊涂的不像话,他夫人今夜此劫本就是他们造成的,说是凶手也不为过,现在倒向他们来求援,这都是什么道理——可见糊涂这种事,以为找错人已然是极限,谁知还有更大的糊涂在后面,真是好一个糊涂虫许明世。 忍不住道章“你该去请大夫。” 旼焰一旁站着,此时上前一步章“她已血崩,等大夫赶来早已一尸两命,只有我能救她。” 沈珏异样地望他一眼,分明看出几分不怀好意的影子。 而程老爷看他眼神不啻神仙临世,连忙跪下,躬身给他磕头章“求你救救她。” 他跪的那么痛快,让沈珏猛地怔住。他想起那个犯了许多明知是错还为了面子不肯认错的许明世,除了天地君亲师,他从来不会给谁下跪。 这分明是两个人。沈珏想着原来是自己异想天开,总以为转世投胎,也还是原来那个人。 旼焰伸出手,掌心向上,微微红光闪过,手中显现一纸文书,他道章“我可以救她们,用你的命来换。若是答应,便签字画押。” 第26章 沈珏撇开那些杂乱思绪,连忙阻止道章“你这是做什么?他已不是许明世,你要了他的命也不能替我娘报仇。” 他知道他是要报仇的,从他知道程老爷就是当年冲动杀了他娘的许明世伊始,他就起了报仇的心思。只是他不知道,旼焰还会趁火打劫——他不是个傻子么,他不是身为一只妖,还要开堂授课,满嘴挂着仁义礼智信要做一个正经的妖的傻子么。出门都要迷路,酒吃多了便撒酒疯,神神叨叨的莫名其妙。 怎么陡然换了嘴脸。 这晚或许注定是要出点事的,从断尾开始,旼焰就不再是那个旼焰。 他听沈珏说这样的话,反倒是看他是个傻子,挑起眼皮,眼神少有的冷冽,淡淡道章“我没要替你娘报仇。” 又问章“你娘与我何干?” 沈珏道章“既然不为报仇,你为何还要他的命?” 旼焰嗤笑一声,突然恶毒起来章 “你娘的仇你不肯报,那是你忘恩负义。” 见沈珏一下绷起的眼神,他继续道章“我可要替我妹妹讨债。” 他明明白白的字字诛心。沈珏一时怔住,看他都陌生两分。 实在不知该如何回应,沈珏只好重复章“可他已不是许明世。” 旼焰回的也爽利章“他死后魂归地府,看到三生石就是了。” “你不是还要传道授业,做个正经的妖么?”沈珏质问道章“这样趁火打劫的事做出来岂不失德失信?” 旼焰听着觉得十分好笑,亦觉得他这外甥傻的可怜,便笑出了声。 “有什么可笑?” “那些浑话不过是我劝自己的混账话,”旼焰歪了歪头章“我用这话开解自己这么多年,说的时间长了,次数多了,偶尔也就当了真。倒是你,认识我才多久,我说的话,你都当真的么?你可真是傻。” 他们看彼此,都以为对方是天底下少有的傻子,一时也理不清究竟是谁更傻一点,只好四目相对。沈珏想他为自己娘亲的死耿耿于怀那么多年,甚至不惜找来许多理由哄骗自己,哄的时间长了,竟然拿那些借口理由当了真,做了许多许多年的“正经的妖”,实在是傻的可以。旼焰望着沈珏,思量着他也算吃过些苦头,遇到不少人事,却如此愚蠢单纯,倒是和自己妹妹一模一样了,都傻的异想天开。 他们各执一词又沉默对峙,跪在地上的程老爷听的半懂不懂,况且夫人和腹中胎儿命在旦夕,哪里还有心情理会他们的事,趁着两人僵局,上前一把夺了那纸文书就要签字画押,沈珏醒过神连忙要阻止,又被旼焰牵制住,只能眼睁睁看着他签了契约,押了血印。 画押完毕,那张文书又闪过一道红光,消失不见了。 旼焰道章“你的命是我的了。” 沈珏还要再拦,反被程老爷一把拖住,求他道章“让他救我妻儿罢,你别添乱了。” “许明世。”沈珏急急摇头,恨不能咬他两口让他清醒过来,骂道章“你真是个糊涂虫!” “我不是你说的劳什子许明世。” 程老爷见旼焰消失在门后,反倒松了心,竟淡淡笑了一下章“我从来就不是什么许明世,我是程翰之,你们说的那些我都不懂,兴许是我上辈子的事,可上辈子与我程翰之又有何干。我活这一世,便做这一世的人。” 沈珏已料到他会这样说,亲耳听见却依然惊异,看着那张分明许明世的脸,仿佛又看到那年找到的小将军季玖,一遍遍告诉他们,他不是沈清轩,上辈子的事与他季玖无干。 孟婆汤饮下,他只能是季玖,一如许明世只能是程翰之。 沈珏叹了一声,问他章“王家小姐本是在地府里哭哭啼啼等了你百年的小兔子精,你原该偿她的情,现在反而推了她的婚事,也不悔么?” “我悔什么?”程老爷怪异地望着他章“我都不曾见过她一面,倒是她爹,因我退婚的事,伙结了张、李两家酒庄四处挤压我,几次讹的我险些倾家荡产。”说着想起这些年的不顺遂,咬牙切齿地道章“她那老爹实在不是东西,将女儿嫁给李家酒庄,又让小儿子同张家订了姻亲,这些年三家伙同起来挤压我家,我爹娘在世时他们还顾及情面,做的隐晦,后来我爹娘死了,他们行事愈发嚣张,这几年占了我家不少铺子。我就是退了婚又怎样,有这样的爹,能养出什么好女儿!” 他表现的如此激愤,仿佛与王家不共戴天。沈珏再无话可说。 倒是程老爷,停顿片刻稳了情绪,想起他们之前说的话,忍不住好奇地问他章“我听那红衣人的意思,我上辈子真杀了你娘?” 沈珏点点头。 听闻自己上辈子伤了旁人性命,这感觉着实怪异,明明与自己无干的事,好像又落在自己头上,程老爷一时也理不清头绪,只好说章“那你确实该杀我。你上辈子没杀我么?” “没有。” 程老爷更觉莫名其妙,杀亲之仇不共戴天,眼前年青人一身玄黑,仪表堂堂的模样,还是个妖怪,如何就没有在上辈子了结这些恩怨? 沈珏看出他的意思,说道章“内情太复杂,一时也说不清。” 程老爷点点头,想了片刻说道章 “虽然是我上辈子的事,我也并不明朗内情。只是以我来说,若有人杀了我娘,我必然要血债血还。欠债还钱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任何道理也抵不过天道。” 沈珏被他说的哑口无言,一时也不知该怎么同这俗世里的“许明世”讲解清楚,他们之间那些恩恩怨怨,岂能轻易说清。 程翰之还在说章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当日事当日了。你上辈子该杀了我,省的我这辈子受你们连累。” 沈珏只好点点头章 “我只盼你三生石前回顾往事,还能面不改色地说出这样的话来。” 也就不再与他纠缠,抱起已经熟睡在脚边的阿离,等旼焰从门后出来。 旼焰进去的快,出来的更快,不过半柱香功夫便拉开门扉,程老爷立即冲了进去。榻上夫人已经苏醒,先前那些血迹都不见了,褥子上一片干净。仿佛并没有发生任何事,也不曾险些一尸两命。 然而程夫人什么都没忘,一切都记得明明白白,夫妇俩四目相对,妇人家无语泪先流。 “你莫要哭。”他们成婚十六年,始终融洽一如新婚,从来没有让程夫人掉过一滴眼泪。这还是头一遭看到她哭,程老爷手慌脚乱地哄着她道章“可不要哭了,你可从来没哭过。你再哭下去,你爹都要从坟里爬出来剁我了,千万莫要哭了。” 程夫人听他提起父亲,想起之前听那红衣妖怪相骨时说的事,哭的愈发收不住,抽噎着道章“你娶错我了,你本该娶王家小姐,却偏要娶我。我爹要我留在家里招赘,给张家留个后人,结果我叫你娶走了,让我爹伤心死了,你还敢提我爹,我爹一辈子只为给张家争口气,结果张家在我们父女手上绝了后,你怎么好意思提我爹!你怎么对得起我爹!” 程老爷一听这话,顿时消受不住,岳父死的那天是他儿女的满月酒,喜事变了丧事。 他一直知道自己绝了张家的户,这桩事成了他多少年的暗疾,尤其是有了儿女之后,更能体味岳丈的心思——传了多少代的潼水张屠再也后继无人,他翻新的大宅将来会成为无主之屋,荒草蔓生,被官家收回;埋葬了历代张屠的祖坟再无后人祭拜,一个个都成了游魂野鬼,这一切都会在不久的将来成为现实,荒凉景象怎么不叫人悲苦。 第27章 那场满月酒,他的岳丈张屠抱着一双新生婴儿,生出多少心灰意冷犹未可知,只是在回家路上一头栽倒,再也不肯起来。 程翰之知道自己懂的太晚,奈何事情已经发生并无法挽回,他唯一能做的便是好生对待妻子,他疼她宠她,一直只有她一个,从来没有在外面拈花惹草,即使年少气盛,有许多纳妾娶小的机会,也从不曾动过心思,不仅仅为了妻儿,更为了每年给岳丈祭拜时,告诉他一声,虽然我娶了你家女儿让你绝了后,但是我待她很好,也算对得住你。 这是他多少年的一桩心病,往日里藏着掩着从不流露。 今日却叫他疼了十几年的枕边人给捅了个鲜血淋漓,一时疼的他都傻了。 程夫人还在哭,哭着道章 “我对不起我爹,你也对不起我爹,对不起我张家。” 程翰之只觉头晕目眩,耳畔炸裂出火花噼啪作响,胸口仿佛被掏了个窟窿,冷风来回穿梭,终于忍不住,怒叱一句章“真是混账婆娘!” “我为你得罪多少人,挨过打受过多少罪,连命都可以不要,你还有脸说这忘恩负义的话。你爹是你爹,你是你,你是我程家的夫人,是我程家人,遇到事不想着帮我解难,不与我同心同德,反要跟我计较程家张家,那就分了去,你这般无情寡义的妇人,也是我当年瞎了眼,真真娶错了人!” 他们夫妻十六年,这才是头一回吵架,一吵便戳了个对方心血淋漓,一时间空气都冷了下来,静寂中面面相觑,彼此都觉得话已说尽,再无话可说。 窗外传来一声清脆鸟啼,天终于要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