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地方》 第一章 教授之死 “此事定有蹊跷。”白乐天凝神低语道。 风之语教授去世了,死亡报告就搁在他面前的长茶几上。 作为风教授的学生兼助手,白乐天了解他的身体状况----精力旺盛、身体强健,走路如风,很少听说他生病。 据医生介绍,六十岁左右的男士,由于工作压力大、身体的逐渐衰老,心肌梗塞的发生几率很高,此病与个人健壮程度并不成正比。 这件事料定是个重磅**,将掀起舆论圈的狂风,因为风之语教授是世界知名的气象学家,在气候变化研究方面卓有建树,他的去世是气象学界的重大损失。 白乐天长叹了口气,后背靠在沙发上,抿了抿厚厚的嘴唇,眼睛盯着悬在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陷入了沉思。 白乐天,身材中等,稍微偏瘦,一双浅灰色的眼睛,两眼无神,神情落寞,皮肤微微泛着棕色,显然与他的姓氏不符,尖尖的鼻子,给人一种精明干练的感觉。 他上大学时,就经常听授课老师谈起过风教授,说他是气象学界的名人,他的研究领先世界水平,在国际上拥有巨大的影响力,气象学子都想投身于的他门下,得到他的指导。 无疑,白乐天是幸运的,在众多学子中,风教授接受了他的简历,三年来,白乐天在风教授的关心、指导下,业务能力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取得不俗的学术成就,成为气象学者中的佼佼者。 风教授博闻强记,在诸多学科领域中都堪称翘楚,尤其在全球气候变化研究方面有极高的造诣,他不但是国内的首席科学家,也是联合国气象组织特聘专家。近期,他将赴哥本哈根出席全球气候变化论坛,并报告他的最新研究成果。 白乐天还记得:三年前,他向风教授报到时,风教授正站在办公室的东墙边,面对着一大张卫星地图,手里拿着放大镜,寻找一个名叫“莱卡山谷”的地方,其严谨的态度不亚于一个认真的小学生,与他印象中的著名教授一点也不一样。 风声端着一杯热咖啡,来到客厅里,放在白乐天面前的茶几上,又走回了厨房。 风声是风之语教授的管家,此时的他,神情郁闷,灰白的头发,散乱地盖住额头,一张棕色的长脸,现在也变成了悲伤的灰脸。 三年前,风之语教授作为高级访问学者,从德国来到华国时,风声就跟随而来,据说他是亚裔尼泊尔人,风教授把他看作亲人一般,还给他起了个中文名字----风声,他寡言少语,做事麻利,把家务打理得井井有条,是一个称职的管家,而且对风教授忠心耿耿,心无旁骛,风教授常常对他赞不绝口。 每次见到风声时,白乐天都看见他在工作,好像从来不用休息一样,即使别人好心提醒他,他只是微笑着点点头,继续做自己的工作。 看样子,风教授的猝然离世,对风声的打击很大。 “坐下休息一会儿吧。”白乐天拍拍沙发背,扭头望向厨房里的风声,此时,他也正转身往外,眼神里充满悲伤。 “额。”风声端着咖啡壶走过来,给白乐天倒了一杯热咖啡,然后,坐在他的对面,轻轻叹气。 “还是节哀顺变吧,事情总会过去的。” “额。我会慢慢调整的,但现在…….”他没有说完,泪珠就滑落下来。他伸手拿了一张纸巾,拭去脸上的泪。 “那您以后有什么打算?”说出口,白乐天又觉得这话问得有些唐突。 “还能怎么办?”风声放下纸巾,嘴角抖动了一下,闭上眼睛,“主人都不在了。” “其实,您也可以留、留…….” “额,没这个必要了,我想。”没等白乐天说完,风声说,“此事太突然了,我想是换个环境的时候了。” “我也很难过,这三年,风教授把我当成了自己的亲人,这是我遇到的最好的老师。”白乐天不无难过地说。 “额,上帝啊,您为什么要这样对待一位善良的老人。” “要是不出这个意外,风教授过几天就应该在哥本哈根发表他的最新研究成果,太可惜了,这是气象科学领域的一大损失。”白乐天叹息道。 “是呀,太可惜了。”风声抬头看着他,“他的研究成果也许会从此遗失了吧。” “当然了,部分资料应该移交给他的家人来处理。” “家人?”风声抽了抽鼻子,伸手摸了摸下巴,“真的有吗?他从来没说起过自己的家人。” “只能试一下了,就看能不能联系上。我已经按照所领导的要求,找到了风教授档案,给他在德国巴伐利亚州的家里发了电子邮件。” “额,希望会有好的结果,善良的人应该得到善终。”风声默然点点头,指了指咖啡杯,意思是让他趁热喝咖啡。 他接着说道,“书房里还需要收拾一下,白博士先休息一会儿,我去书房啦。”然后他站起身,走向楼梯,消失在白乐天的面前。 此时,钟表敲响了十下,客厅里沉寂下来,白乐天能听得见自己的呼吸声。 一楼客厅的双扇门突然被推开,一个长得高高大大的男人,风风火火地闯进来,满脸是汗,气喘吁吁。 第二章 意外访客 “抱歉,不请自入了。” 径直闯进来的是柳青警官,他穿着一身浅蓝色的便服,剑一样的浓眉,眼睛大大的,也许经常熬夜的原因,就连眼圈也泛着淡淡的黑色,活像大熊猫的眼,他揩了揩脸上的汗,转身关上门。 柳青警官走进客厅,来到白乐天坐的沙发前,笑着给白乐天打了个招呼。然后,把眼镜摘下来,用柔软的棉布擦拭着上面的雾气。 白乐天和柳青警官相熟多日,只不过由于工作性质不同,平时少有来往。柳青是警官院校毕业,学的就是刑侦专业,平时难免有些傲气,在工作中也常提出一些匪夷所思的观点,引来别人的笑话。柳青是典型的汉东大汉,身高一米八以上,身材魁梧,体格健壮,走起路来腰板挺得笔直,白皙的脸颊上是高耸的鼻梁,嘴角常带着微笑,并没有警察常有的威严。 柳青看到只有白乐天在客厅里,调侃地问道:“你自己吗,风风火火的风管家忙啥呢?” “他啊,忙的很,在书房里整理东西呢。”白乐天答道,“柳警官为何事而来啊?” “顺路,顺便来看望你们。再说,出这么大的事,我也为你们感到难过。” 这时,楼梯上响起沉重的脚步声,风声正沿着楼梯走下来,手里拿着几本书,表情凝重。 看到身穿警服的柳青站在客厅中间,风声迟疑了几秒,旋又继续往下走。 “你好,风先生,我是柳青。”柳青笑笑,向他伸出手。 “你好,柳警官。”他快走两步,将书本放在茶几上,礼貌性地握住柳青的手,很快又撒开,“喝杯咖啡?” 没等柳青回答,他滑过柳青的身边,走向厨房,去忙着热咖啡。 柳青也许没有喝咖啡的意思,“哎”了一声,忙摆手表示拒绝,但是风声没有看见,因为他已经走进了厨房。 不过两分钟,一阵儿“嘶嘶”的响声从厨房里传出来,风声走了出来,手里端着咖啡,依然面无表情。 风声给柳青倒满一杯热咖啡,坐在了他的对面,双手平放在膝头,一脸的凝重。 柳青搅动着杯中的咖啡,很快,房间里充满了咖啡的香味。 “发生这种事,我也很难过,希望风管家节哀顺变,多保重身体。”柳青双手交叉搁在大腿上,身体前倾,望着风声,眼神中透着同情。 “额,我会的。”风声咬着嘴唇,胸脯一上一下,鼻孔里喘出粗气,心情显然还没平静下来。 柳青抬头看看吊灯,一副漫无目的的样子,低声问道:“你跟着风教授很长时间了吧?” “五年。” “那你有家人吗?” “没有,感谢柳警官的关心。”风声搅着杯子的手抖了一下,也许柳青提了一个很少人说起过的问题。 “别介意,随便问问而已。” “我没有亲人,风教授就是我唯一的亲人。”风声接着说,声音有些沙哑,眼圈泛红。 白乐天看了一眼柳青,眼里有些责怪的神情。 柳青没有看见白乐天的眼神,接着问道:“近期,风教授的身体怎么样啊?” “曾经患过哮喘病,不过,有一段时间没犯过了。”风声答道。 “嗯,有时候哮喘会引发心脏病的。” “你是说哮喘病引起的?”白乐天问道。 “只是我个人的猜测,医生的诊断应该是权威的。”柳青又问道:“风教授突发疾病的现场是哪儿?” “二楼的书房。”白乐天说。 “能去看看吗?” “当然。”风声接过话。 柳青跟在两人的身后,顺着棕色的木制楼梯,来到了二楼的书房。 进门的左侧是一个挂衣架,上面挂着一个灰色的高领长风衣,一张深红色的书桌靠着北墙,桌上摆着灰色的笔筒和一个青色的瓷杯,书桌后面是一把同颜色的红木椅子,椅背特别高,一大溜儿书橱紧挨着东墙,里面摆满了各色书籍,摆列得整整齐齐。 显然,现场已经被风声整理完了,也许他是无意的,这也很正常。在柳青看来,这个现场已没有任何勘查的价值了。 走回一搂的客厅,三人重又坐回沙发中。 柳青顺手拿起茶几上书,这是风声刚刚搁在那儿的,“这些报告很专业啊,我可是一点也看不懂。”说完,他抬头看了一眼风声。 “额,我也看不懂,看到这些,感觉风教授还在身边,权当作纪念品了。”风声叹了口气。 “近期,谁来拜访过教授没有?或者有没有特别的人来过?” “特别的?”白乐天和风声齐声问道。 “随便问问而已。风教授作为知名人士,国外的朋友肯定也不少,是吧?” “家里面没来过什么人。” “工作中接触的都是同事,没有‘特别’的人。”白乐天看了柳青一眼。 “嗯,风教授的逝世,对我国的气象事业是一大损失啊。”柳青摸摸后脑勺,“当然,心脏病,我们都知道,致死率很高,再说,风教授也是六十多岁了,还有哮喘病,突发心肌梗死也不奇怪。” “额,你说的有道理,我只是难以接受。”风声点点头。 柳青端起咖啡,喝了一大口,放下杯子,往后倚靠在沙发背上,微微扭头,看着白乐天,“你是住在大气所附近的罗马假日小区吧,方便搭你的车吗?” “当然,我正想回去呢。” 和风声说过“再见”后,两人步出一楼的客厅,顺着院子里鹅卵石铺成的小径,往外走去,穿过别墅的院门,走向不远处的停车场。 一辆银灰色的吉利suv,正静静地躲在一个角落里,那就是白乐天的汽车。很奇怪,它的旁边是一辆八成新的警车,挡泥板有些破损,通体白色,喷着蓝字,车顶安着红蓝色的警灯。 白乐天按开车锁,拉开车门,坐到驾驶室里时,柳青并没有上车的意思,他弯腰趴在白乐天的车窗前,望着驾驶室里的白乐天,表情凝重: “风教授的尸体失踪了!” “啊!”白乐天的心咯噔了一下,就像一块大石头砸在了头上,眼珠瞪得溜圆,原本红润的脸颊变成了一张苍白的羊皮纸,嘴巴活像一个大大的o字。 第三章 扑朔迷离 “这怎么可能?” “确实匪夷所思。”柳青说,“今天,大夫到太平间查看时,无意之中发现的。风教授的尸体不翼而飞了,被换成了一具塑料人模,你说奇怪不?” “你们查到尸体的下落了吗?” “怎么可能这么快找到。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已经将此案列为‘3.20’重大专案了。尸体怎么能离奇被盗呢,我甚至怀疑风教授的去世都是不寻常的。” “你们怀疑我?” “一点也不。”柳青盯着他,“你的情况我们都了解,履历就像清水一样,所以向你透露了这件事,此事非同寻常,一旦泄露,会在国际上上掀起轩然大波,上级要求严格保密。” “嗯,我明白。”白乐天说,“我也隐隐感觉到风教授的猝然去世很蹊跷。” “理由呢?” “直觉!” “侦破案件需要的是证据,直觉----呵呵。”柳青接着说,“听说风教授发病前给你打了个电话,说说当时的情况吧。” “前天晚上-----也就是3月18日二十二点五分左右,我正在整理研究报告,突然听到了手机的铃声,我拿起来一看,电话是风教授打来的,就赶忙接通了。” “他说了些什么?” “他说‘他心痛得受不了,四肢麻木,手脚不听使唤。’后面是**声,声音是断断续续的。手机里传来喘息的声音,呼吸急促,能感觉到他当时很痛苦。后来,我听到‘哗啦’一声,应该是他从椅子上滑落到地板上的声音,随后再听不到任何声响了。” “就这些,还有没有?” “嗯,大概就这些。” “你再仔细想想,千万别漏掉细节,这很重要。” “然后,我拨通了120,让他们快速赶到风教授的家,去接急诊。” 柳青仰头看看夜空,沉思了一会儿,“你想过没有,风教授为什么第一时间没找他的管家,而是给你打电话,这不符合常理啊。” “也许给他打了,没有听到而已,你们可以查一下风教授的通话记录,就很清楚了。” “嗯,我一会儿就去查。”柳青接着问道,“你是什么时候到风教授家的?” “大概晚上十点三十分的样子。一打完电话,我就迅速跑下楼,驱车赶往他家,大约用了十几分钟的样子。” “你到风教授家的时候,风声在做什么?” “我跑到楼上的书房时,看见医生正跪在地板上,为风教授做胸部按压和人工呼吸,风声就站在旁边,急得搓着双手,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后来呢?” “十几分钟后,大夫停止了抢救,将风教授抬上担架,登上了救护车。” “你和风声都去了医院?” “对,我们都上了急救车,去了医院。” “说说到医院后的情况。” “我们俩一直站在急救室门口,焦急地等着,直到半个小时后,医生打开急救室的门,很遗憾地告诉我们,他们已经尽力了,没能抢救过来。” “风声是什么表情?” “他当然很痛苦了。后来,还是他在报告上签字确认的。” “你怀疑他?” 柳青没有正面回答,接着说,“我查了风声的资料,他是跟随风教授从德国来的,个人经历无,家人无。越是简单的档案,越让人怀疑。” “既然风教授的尸体失踪了,为什么不去查是谁盗走的,却来怀疑风声呢?” “放心吧,当然会去查的!但是,我感觉这个案子绝对不是那么的简单,也许有太多的隐情。当然,案件调查的话,还是要全面些,如果风教授的死亡与风声有关系,我们正好可以顺藤摸瓜,说不定既弄清了风教授死亡的真正原因,又顺便找到了风教授的尸体,我这是反其道而行之,从原因着手,而不是从结果出发。你说是不是?” “也许没你想的这么复杂吧,会不会就是个恶作剧,为了制造轰动效应,才去盗走了风教授的尸体,或者是通过这种方式,索要一些金钱,也是有可能的。” 柳青拍拍他的肩膀,“我和你想的一样,不排除这这些可能,证据,我们需要的是证据,白博士。”说着他绕过白乐天的吉利车,拉开警车的车门,一头钻进去,插进车钥匙,开动了警车。 一阵儿轰鸣后,警灯闪烁,汽车迅速离开,很快就融了茫茫夜色中。 白乐天坐在车里,既难过又惊讶,一头雾水,百思不得其解。 “到底是谁盗走了风教授的尸体呢?” 第四章 一团乱麻 古槐路北首,一辆汽车飞速驶来,直奔罗马假日小区而去,这里是白乐天的单身公寓所在之地。 通过大门的起落杆,白乐天转动方向盘,顺着新铺的沥青路面,驶入长长的地下车库,将车辆倒入车位,熄火下车,在听见一声“啾”的一声后,把车钥匙揣进裤兜,沿着漆成绿色的地面走向电梯间。 他走出电梯间,掏出钥匙,插进锁孔,拧了几圈,没有开门,而是在门廊里站了一小会儿。 透过走廊处的玻璃窗,他望着夜空,雾霭迷蒙,就像他此时的心情一样。 几分钟后,他拔下钥匙,拉开防盗门,走进去屋内,打开房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依然如在梦中。 他换上拖鞋,走进卧室,打开床头的台灯,脱掉衣服,走到洗澡间的淋浴头下,旋开热水开关,随着热水喷涌而出,瞬间水流淌遍全身。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直到热水转凉,他才抓起毛巾,擦干身上的水珠,套上干净的内衣和睡衣,然后,走进厨房,拉开冰箱的上层,拿出两罐冰凉的青岛啤酒。 他来到窗前,拉开浅蓝色窗帘,推开窗玻璃,让晚风吹拂着脸庞,猛喝了一口啤酒,右手一把捏瘪易拉罐,狠狠地扔进垃圾桶。 到底是何方神圣盗走了尸体?为什么要这么做?难道仅仅是恶作剧或者故意造成重大影响? 好像没这么简单! 另外,柳警官为什么不去追查尸体的下落,却对风声产生了怀疑,难道他露出了什么马脚? 想到这些,他又把回忆放在了眼前,一帧一帧地查看,以期找到可疑之处。 “第一次走进风教授家,风声正修剪草坪,慢慢抬起头,棕色的长脸上目光冰冷,眼神里写着冷漠,一点也不热情,不像别人家的管家那样,他说话很慢,磕磕巴巴,想来汉语不是他的母语。” “有一次,我去取文件,走上二楼,突然发现他正在书房里,翻阅着风教授的资料,看得很投入。见到我进来,他神情有些惊慌,表情异样。后来他解释说,他去打扫卫生,看到资料很乱,只是随便看看而已。现在想想,他的表现是有些奇怪,因为他在人前,宣称读书很少,也从来不碰任何研究资料。但是单凭这些疑点,也不足于怀疑风教授的死与他有关系。” 就在白乐天站在窗边,望着第二天的东方晨曦时,柳青正迎着春天清晨的第一缕霞光,匆忙赶往刑警队。 当柳青走进市公安局大院时,听到三楼刑警队会议室里传出王猛队长生气的吼声时,早晨的第一缕阳光刚好照在他的脸上。 他整整警服,急忙穿过一楼大厅,甚至没来得及与擦肩而过的老张打个招呼,就蹿上了楼梯,快速奔向三楼。 他轻轻推开会议室那扇棕褐色的木门,会议室里很安静,能听清绣花针下落的声音。 一张长条形的会议桌的两边,王猛队长和痕检科的小刘面对面地坐着,大眼瞪小眼,神情严肃。 王队长生的五大三粗,标准的北方汉子,头发有些灰白,发际线已退后,他的右手搁在桌面上,微微发抖,那张长脸也涨得通红,眼睛瞪得滚圆。 “从太平间把尸体轻松盗走,却没留下蛛丝马迹,可能吗?难道嫌疑人是神仙不成?是不是你们出勘得不仔细,有遗漏的地方?” 小刘很难为情地说道:“昨天就把现场封闭了,我们再去勘验一次,看看有没有新的发现。” 王队长扭头看见柳青站在门口,气不打一处来,“昨天安排你去医院调监控,你跑哪去了?” “我去风教授家了,有新的发现……” 没等他咕哝完,王队长一拍桌子道:“找到尸体了?没有吧!我们现在要围绕尸体的下落做文章,跟着这条线自然就能把嫌疑人挖出来,案情才能大白。我的思路是找到尸体,再调查怎么死的。不要以为你是科班出身的,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来,要服从命令,要听从指挥,懂不?别给我耍花枪!” 王队长接着说道:“按照既定方案,你们继续去侦查,如有必要,也可以叫着法医科的同志一块去,有情况及时向我汇报。” 说完,王队长往后靠在椅子背上,眼睛瞪得像牛眼,牙齿紧紧咬着下嘴唇,眼睛斜往上四十五度角盯着天花板,一声不吭,那张长脸拉得长城一样长。 柳青和小刘明白会议结束了,连忙站起来,撇了撇嘴,打了个招呼,夹着自己的公文包,推开门,默然走出去。 “我们还是重新开始吧,毕竟这件事影响太大了,领导说得也有道理。”小刘边走边说道。 “我本来想走个捷径,似乎也有了一些发现,但是……先放放吧,一切还有待以后核实。”柳青的声音很轻,几乎是在自言自语。 来到院子里时,小刘拍拍脑袋,说道:“不好意思,搭你的便车呗,我的车趴窝了。” “客气啥,正好聊聊,刚才被队长凶了一头疙瘩,正闷呢。” 小刘跑到旁边的一辆警车后面,打开后背箱,提出一个银色长方形的工具箱,走向柳青的汽车。 待小刘坐上副驾驶座后,柳青启动引擎,踩下离合,挂挡起步,警车绝尘而去,方向-----市附属医院。 第五章 发现疑点 警车开出大院后,迅速向右拐,驶上了四车道的琵琶山路,然后,一路直行。 十字路口车辆挤成疙瘩,原来是交通信号灯停电了,交警吹着口哨,指挥人流和车辆,手忙脚乱,汗珠挂满额头,但是效果并不明显,依然拥挤不堪。柳青摇下车窗玻璃,伸手打了个招呼,同情地看着这位满脸是汗的好同志。 好不容易挤出车流,再往左转,是狭窄的运河路,自行车混迹于车流之中,街头小贩推着车沿街叫卖桔子,接孩子的家长使劲按着汽车喇叭,嘴里骂骂咧咧。柳青的警车插进这片混乱,那刺耳的警笛,像刀子一样把车流划开。离附属医院很近了,他已清晰看见二十层大楼上“附属医院”白色牌子了。 穿过附属医院的大门后,顺着新修的油漆路,往左直行,直到看见“地下车库”四个字,从它入口处的下坡路,缓缓驶进,里面有些黑暗,于是他打开大灯,照亮黑黢黢的环形路,继续开往负二层的地下车库。 即使是负二层,车位也不富裕,到处挤满汽车,一眼看不到头。他们在里面找了很长时间,才在供热设备间旁边停了下来。两人跳下车,迅速拿好自己的东西,顺着地面上的指示标志,一路小跑,奔向电梯间。 电梯间很宽敞,像个长方形的盒子,大约有八十个平房米左右,地面铺着灰色的防滑瓷砖。两人面对电梯,站在电梯间的中央,相互看了一眼对方,苦笑着没有说话,眼睛望着电梯指示灯。通道里没有一丝风,似闷热的蒸笼,让人烦躁不安。 当“-2”的指示灯亮起时,电梯门徐徐打开,一位身穿浅蓝色工作服的女士走出来,她又矮又胖,衣服好像要被撑破了似的,胳膊露在外面,肉乎乎的圆脸上长着一个泛红的肉鼻头,跟胡萝卜没啥两样,眼睛越过两人的肩膀望向远处的车辆,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电梯上行,请注意安全,请问去几楼?”她面无表情,声音干涩,淡如白水,毫无感情可言。 “-1,4。”柳青答道。 她看了看两人,慵懒地摁下数字键,然后伸出右手,扶着电梯门,看它徐徐关闭,方才垂下手臂。 电梯门很快在负一层打开,小刘提着工具箱,像兔子一样窜出去,左手在屁股后面,摆了摆,算是给柳青打了个招呼。 电梯到一层,一股人流涌进电梯,胖胖的女服务员大声叫道:“满了!别挤了,等下一班,”她厌恶囔囔鼻子,“切”了一声,将电梯门关闭。 柳青被挤高了十公分,紧紧贴在电梯墙壁上,像一只竖立的壁虎,只能眼睛看着顶板,小声地喘气。 四楼到了,他像一颗玻璃球,被弹出了电梯间,滚进了四楼的走廊,汗水浸透了他的衬衫。他带着额头的汗珠,直接走向监控室。 走廊的尽头,是“监控室”的防盗门,他敲了敲门,走了进去,房内面积很大,比想象的要大得多,显示屏幕镶嵌在东墙上,大约有四十平米左右,下面是一排白色的电脑桌,摆放着几台主机的显示器,电脑桌后面是几把可旋转的白色椅子,一个值班人员正坐在那儿,他身穿浅蓝色制服,弓着脊背,左手握着下巴,盯着桌上的显示器,全神贯注,全然没有注意到有人走进来。 柳青弯下身子,轻轻拍拍他的肩膀,又从上衣口袋里掏出警官证,打开给他看了一眼。 他猛一抬头,嘴巴差点碰上警官证,问道:“警察?” “不好意思,我是柳青,负责调查风教授尸体失踪的案件,来调看监控视频的。” “太好了,柳警官,我是魏国,负责这里的监控设备维护,我正在看这几天的视频录像,没有发现尸体失踪的视频,难道是飞了不成?” “这不可能吧,难道是你们的设备出故障了?” “没有,柳警官,设备运行正常,按照规定巡检的,一切正常。” “什么时候发现尸体失踪的?”说着,柳青拉过旁边一把椅子坐他的身边。 “昨天下午三点十分,值班医生张大夫到太平间巡检,不经意间发现的,风教授的尸体已被换成了一个塑料模特。” “不经意间?” “对,哪个缺德的会干这种事,听都没听说过,所以没人关注。” “报案可是晚上了,什么原因?” “第一我们不相信,大家都认为是记错了床位,慌慌张张地拿着档案,又找了很长时间,确定无疑后才逐级上报的。至于什么时候报的案,那是领导拍脑袋决定的,与小兵们无关。” “嗯,明白了。现在最重要的是,我们要通过视频,找到尸体失踪的确切时间。” “是的,我也是这么想的,但是视频文件太多了,只能快进看,就这样干,我还没看完呢。” “这样吧,我们分工合作,我看第一天的,你看第二天的,最后我们一起看第三天的。”柳青说道。 “好,好,这是个好办法。”魏国点点头。 魏国打开旁边的一台主机,调出了第一天的录像,点击播放后,坐回自己的椅子,回过头来,查看第二天的录像。 柳青以十倍播放速度查看,没有发现可疑之处。然后,他又设置成五倍速度播放,还是没有重大发现。他低头思考了一会儿,认为尸体被盗时间,应该是午夜以后,也就是夜深人静、值班员容易瞌睡的时候。想到这里,他设置成三倍播速,从零点开始仔细查看。 果然,午夜两点时,两个身影一闪而过,转瞬就消失在画面中。柳青急忙将视频调回一段,放慢播速,屏住呼吸,眼睛紧盯着屏幕。 “有情况,快来看!”柳青兴奋地叫了一声。 第六章 午夜魅影 魏国扭过头来,眼睛盯着屏幕,一脸的惊讶。 屏幕上------ 午夜两点,两个女人骤然出现,身穿白色护士服,头戴白色护士帽,发梢露在外面,隐约可见,大半个脸藏在口罩后面。她们胸部丰满坚挺,肩膀宽阔,腿部粗壮,显得异常壮硕。推着一张病床,她们走得飞快,病床上盖着白布,从电梯口到太平间,仅仅用了十几秒。 “啪”的一声,密码锁开了,前面的女人推开门。不过五秒,一张病床冲出太平间,同时,门“砰”地关上了。她们一飘而过,瞬间就消失在探头里。 “就是她们,就是她们!哈哈。”魏国用力一拍桌子。 柳青说道:“快,快找电梯间或负二层探头的录像。” “好的,好的,马上。”魏国手指快速敲击着键盘。 电梯口的摄像头看到了当时的一切:冲出电梯间,她们火速跑进地下车库,迅疾来到一辆车后。那是一辆棕黄色的中巴车,没有悬挂牌照,后盖已被掀起,一张木板搭在地面和后车箱之间。顷刻间,病床被推上了中巴车。两人拉下后盖,跳上驾驶室,关上车门,没有熄火的汽车疾驰而去,一声“吱扭”的声音后,汽车弹射出去,就像香槟酒瓶塞拔出时一样,仿佛能闻见一股车胎橡胶的焦糊味。 “嫌疑人,没错,就是她们!一会儿,去问一下地下车库的值班员,看看他们有什么发现?” “应该没有,这个时间点,不出意外的话,他们正在睡梦中。” “对了,大门口有没有探头?” “有,正对着大门。” 找到了,中巴消失在通向石泉山的路上。 石泉山,位于城区东部,另一侧是安泰市,是一处开放式的国家森林公园,林木繁盛,山高径幽,景色佳美,因涓涓山泉从山顶潺潺流下而得名。 “拷贝给我。”柳青丢下一个移动硬盘,对魏国说道。 正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了,是王队长打来的。 “小柳,什么情况?刚才接到群众报告,发现一辆无牌照的棕黄色中巴车,停在石泉山的凤凰岭路口,你马上赶到现场!”王队长声音沙哑,听得出他很疲倦。 “太好了,对,对,我正在找它。”柳青忙不迭地说道,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找谁?你马上到那儿去,注意保密,我也赶过去。” “这台车可能是…….”柳青还没有说完,就发现对方手机已经挂断了。 柳青抓起移动硬盘,跑下楼,冲进地下车库,跳上车,将油门踩到底。 警灯闪烁,警笛呜呜,沿着两车道的水泥路,经过琵琶山路,再次左拐,警车驶进了石泉山森林公园。 根据王队长的指示,柳青驱车进入一道葱翠的山谷中。 这里,山路狭窄,斗折蛇行,高树林立,鸟鸣其间,路旁绿草繁茂,野花星布其中,粉白杏黄,花香四溢。 前方山路右侧,几辆警车停在那儿,警灯闪烁,几位警察来回走动,几个看热闹的村民,一边翘首望着里面,一边窃窃私语。 他靠边停好,跳下车,走过去。一圈蓝白相间的警戒线,圈在道路右侧,线内是一辆棕黄色的中巴车,其右侧的两个轮子压在路肩外面,车身微微倾斜。 柳青亮过过证件后,站在警戒线外的警察挥挥手,示意他过去。 此时,后车门大开,两位同事正蹲在后车厢内,戴着口罩和白色手套,手里拿着指勘察器具,眼睛盯着里面,仔细搜寻着。 柳青站在后车厢口,探头向里看了几眼,没有上车,发现其中一个是痕检科的小刘。 小刘打开提包,拿出一个银色木盒,取出一个毛刷,掏出一枚瓶子,里面装着黑色的粉末。他紧紧乳胶手套,将粉末撒在车厢的侧壁上,然后,用毛刷轻轻刷去,用来收集残留的指纹痕迹。 几分钟后,他们跳下车厢,走到车前,从车门、把手开始,到车内的方向盘和座椅等,再次进行刷显,并拍照留证。然后,小刘拿出笔记本,作了简单的记录。 趁他们走下车,站在旁边讨论时,柳青问道:“有没有物证,找到尸体痕迹吗?” “毛都没有!清洁如新,真令人失望。”小刘露出失望的表情,双手自然垂下来,眼睛越过汽车,望向远处。 负责搜寻物证的警察,来来回回地走动,在路面上、草丛中、栗子树皮上、中巴车的轮胎上、挡风玻璃上、挡泥板上等进行着仔细勘测。无一例外,他们的脸上都写着失望,就是那种带有极大的预期却考了很差的成绩的神情。 一丝失望迅速蔓延到全身,柳青仰头看天,若有所思。突然,他说了一声:“我怎么没想到呢?” 匆忙给同事打了个招呼,柳青跑向自己的汽车,飞驰而去。 第七章 飞来证据 柳青打开车门,插进车钥匙,点火启动,右手猛地将方向盘搂了个大圈,汽车调过头,朝来时的方向驶去。 山路蜿蜒,沿山坡蛇行。警车缓缓前行,透过挡风玻璃,柳青紧盯前上方,寻找着摄像探头。 穿过狭窄的林间小道,汽车拐向大路的方向,失望的阴霾再次袭上他的心头。 靠近森林公园的入口处,也就是在林间小道与大路的交叉口,柳青猛然发现一组摄像头,正对着大路。他欣喜万分,打通了管理处的电话,谢天谢地,得知此探头还在正常使用中。 按照路边标志牌上的指示,柳青将方向盘往右一转,汽车径直驶向石泉山管理处。 这是一条水泥路,双向双车道,路两旁是桂树,桂树的外侧是小溪,溪水潺潺,愈往里去,风景更似画卷,但是,他却无心欣赏。 经过一片树林,通过一座小石桥,穿过一座停车场后,柳青看见了管理处的牌子。 柳青一踩油门,拐进了大门。把车停好后,他夹着公文包,跑向办公楼的三楼。 来到监控室门口,柳青伸手,敲了两下,没人应声,只好推门而进。 监控室里摆设很简单,靠南面的窗户下,是一张白色的电脑桌,一把塑料椅摆在电脑桌后面,已经颜色斑驳,桌上有一台电脑显示器,上面落满了灰尘。一个中年男人正坐在椅子上,他身穿灰色制服,背对着门口,头靠着椅背,右脚踝搭在左腿膝盖上,似乎睡着了,发出轻微的鼾声。 柳青走上前去,将中年男人拍醒,手里举着警官证。 中年男人一惊,揉揉眼睛,回到了现实,迅速打开了电脑,滑动鼠标,寻找路口摄像头拍摄的视频。 幸运!视频找到了。 三月十八日,午夜两点三十三分,一辆棕黄色中巴车穿过摄像头下方,速度很快,无车牌,车灯偏暗,前排只有驾驶员,戴着口罩和帽子。车内视线模糊,仅从外观上分析,柳青基本确定,就是从附属医院驶出的那辆车。 柳青拉开公文包的拉链,拿出移动硬盘,插到主机的usb上,拷贝了近期的视频文件。 就在柳青拉好公文包拉链,站起身来,向中年男人说了声“谢谢”时,他的手机响了。 “小柳,你又窜哪去了,我在现场没见你啊?”王队长生气地说。 “队长,我正在石泉山管理处,有新的发现。我马上去找你,欧了!” “切!不用过来了,你直接回刑警队会议室吧,现场勘查结束了。郑局长要调度案件的进展情况,我们会议室见!。”王队长“啪”地合上了手机。 他一定又生气了,柳青心中暗道,也许自己又要挨剋了。 郑局长是副局长,分管刑侦工作,在警界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实战经验丰富,侦破了许多复杂案件。他精力充沛,头脑灵活,思路清晰,看问题一针见血,深得大家的敬重。 郑局长常说,世界上不会找到完全一样的指纹,也不会发生完全一样的案件,侦破案件的思路有千百万,但最简捷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努力的方向,这也是白乐天喜欢他的缘故,这一点王队长就和他决然不同。 他跳上车,顺着来时的路,向刑警队驶去,想到王队长的长脸,他便忐忑不安起来。 第八章 真假难辨 柳青走进刑警队三楼会议室时,郑局长正坐在长条会议桌的中间位置上,面对着挂在东墙上的屏幕,两边桌子旁坐着科室的人员,王队长紧挨着郑局长,脸上是毫无感情的讪笑,痕检科的小刘则站在屏幕下面,用激光笔指着屏幕上的图片汇报侦查情况,他赶忙找了一个空位置坐下来。 “在附属医院,我对电梯间和太平间,尤其是电梯按键、太平间的门锁和移动病床,都进行了仔细勘查,很遗憾,没有发现指纹和脚印,或者没有发现有价值痕迹,也没有提取到可用于dna鉴定的检材,这说明嫌疑人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 “那电梯间和地下车库呢?”郑局长问道。 “因为我们的勘查是在两天以后,医院又是人员密集场所,即使留有痕迹,也早就被破坏掉了。” “在石泉山中巴车的现场,车厢内没有任何可疑线索,车好像是被刚刚清洁过一样,”小刘接着说,“值得庆幸的是,在驾驶室内提取到指纹一枚,还要输入数据库,进行比对,才可确定能不能比对成功,如果以前此指纹未输入库,那就没有使用价值了。” 听到提取到指纹,王队长仿佛脑袋开窍一样,“一定是嫌疑人留下的,错不了!” 郑局长摆摆手,脸上的表情告诉他先不要插嘴。 “我们在路肩和草地上各提取了一枚脚印,大概是四十二号皮鞋留下的。从脚印的深浅程度,来判断身高、体重,初步可以确定是位男士,身高约一米七左右,体重约六十公斤,汇报完毕。”然后,小刘关掉了激光笔,走下来。 技术科的孟勇,走过去,拿起激光笔,把屏幕上的图片切换成了中巴车,由他汇报石泉山现场的情况。 “现场遗弃的车辆型号是丰田考斯特,颜色棕黄,乘坐十二座,架子号和发动机号分别是……”随着他手里激光笔的移动,屏幕上显示出两串很长的数字和字母的组合。 小刘接着说道:“我们可以通过车架号和发动机号,查到此车的销售店、所挂的户主,进而追踪到驾驶人。中巴车外观没有发现异常情况。” 柳青站起来,走过去,把移动硬盘插入电脑接口,调出了附属医院里的视频文件。 随着视频的播放,他介绍道:“从附属医院的电梯中、负一层走廊、负二层地下车库以及医院大门口的探头获得信息表明:三月十八日午夜两点,嫌疑人两位女人,身穿护士服,戴口罩和帽子,嫌疑车是一辆棕黄色中巴,未悬挂车牌。车辆从医院大门开出后,向石泉山森林公园方向驶去。两位嫌疑人在太平间作案用时三十秒,说明嫌疑人经过精心准备,并做过专门训练,作案工具专业,而且对作案地点极为熟悉。” “也就是说,没有嫌疑人的具体信息,只是通过视频推测出来的?”王队长问道。 “是的,队长。由于视频环境比较昏暗,很多影像都较为模糊。”柳青答道。 “太平间没有上锁吗?”郑局长问道。 “这也是让人疑惑之处,仅看到其中一位右手轻轻一碰太平间的智能锁,门就被打开了,难道她有钥匙?” 柳青接着说,“我看过石泉山现场后,迅速沿途查找视频探头,核实遗弃车与嫌疑车辆是否一致。很可惜,只在进入森林公园处交叉路口有一个探头。” “拿到视频了吗?”郑局长坐直了身子,头往前探,看着柳青,急切地问道。 “这就是我刚从森林公园管理处拷贝的视频,”柳青重新打开了一个视频,“三月十八日,午夜两点三十三分,一辆棕黄色的中巴车通过,方向石泉山公园,车型12座的丰田考斯特,与附属医院的嫌疑车一致。这足以说明,从医院地下车库开出的那辆车,确实通过了森林公园进口处的探头,与被遗弃车辆也很可能是同一辆车。” 讲完这些后,柳青放下激光笔,瞄了一眼郑局长,嘴角上翘,似乎对自己的推断极为满意。 郑局长沉思了一会儿,大声说道:“推断很不科学,漏洞太多,经不起推敲。” 众人目光齐转向郑局长,看着他的眼睛,等待他的下文。 第九章 管家遁逃 郑局长看了一眼大家,接着说: “女人!你确定?护士服、长发和模糊的身体特征,就能确定是女人,你们仔细观察了吗?肩部、背部、小腿、喉结等细节,难道不可以男扮女装?” “再来说说车辆,仅从森林公园入口探头看到类似的车辆在同一时段进入到同一条路段,就认定为是同一台车,这也太不严谨了吧。” “正如小刘所说,石泉山现场,中巴车厢内,一尘不染,就像刚刚清洗过一样。现在,我们可以想象一下:两个嫌疑人作案后,驾驶着汽车从医院驶出,来到遗弃现场,把移动病床推下车,再消除所有的痕迹,紧接着清洗了这台车。同志们,你们想一下,这可能吗?如果真是那样,现场就会留下相当多的痕迹,包括指纹、脚印、移动病床的车胎印,包括草地上,肯定也会有痕迹吧,恰恰相反,这些都没有。另外,清洗车辆,需要一些专门的工具,都没留下任何痕迹。为什么?” 郑局长讲完后,大家都露出钦佩的表情,王队长坐在旁边,连连点头,好似一只磕头虫。 郑局长稍微一停,端起茶杯,啜了一口茶水,接着说: “鉴于这个案件错综复杂,社会影响很大,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靠证据说话,要让证据链环成一体,真正办成铁案。不能靠靠想象,要靠实证。” “我们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一是柳青继续全面收集、分析视频文件,锁定近期到现场活动频繁的可疑人员,对嫌疑车与石泉山现场车的细节进行甄别,特别是驾驶员,要注重细节,必要时使用专业鉴定工具,确定是否为同一辆车。另外对嫌疑车沿途经过的路,全面摸排,从起点到终点,追踪到底,包括邻市的安泰市,争取找到所有视频资料。” “二是迅速比对指纹,如果数据能比对成功,将会事半功倍。三是分析脚印,确定鞋的品牌与型号,成立三个摸排小组,找到销售店家,顺藤摸瓜,争取尽快找到嫌疑人。四是根据汽车的架子号和发动机号,以及其他信息,利用交警信息网络,找到车辆户主和驾驶人员。” 最后,郑局长看了看王队长,问他是否还有需要补充的。 王队长清了清嗓子,说道:“刚才郑局长讲的很重要,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按照郑局长讲的,做好下一步的工作……” 正在这时,柳青低头看了一眼手机,惊得他张大了嘴巴,是白乐天发来的信息,手机上赫然写到: “柳警官,风声失踪了!” 没等王队长嘟哝完,柳青情不自禁地说道:“啊,风声失踪了!” “什么风声?”郑局长奇怪地问道。 “风教授的管家!” “嗯,越来越好玩了,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郑局长从容一笑,一幅胸有成竹的样子,说,“散会,你们抓紧行动吧” 柳青跳进汽车,火速赶往风教授家。 柳青走进院子,透过玻璃门,看见白乐天手里拿着一张纸条,正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神情木然。 柳青推开门,步入客厅时,白乐天才反应过来,忙站起来,将纸条递给他。 “柳警官,纸条在这儿。” “白博士,你什么时候发现风声失踪的?” “一个小时前吧。我进来时,发现门没有锁,就感到很奇怪,敲了敲门,结果没人应声。然后呢,发现了这张纸条,就搁在茶几上,就迅速给你发了信息。” “除了这个,还有别的发现吗?” “书橱里有被翻动的痕迹,在院子的东南角,有一堆焚烧纸张的灰。” 两人来到二楼的书房,推门走进去。 书橱紧靠着东墙,漂亮的深红色橡木,镶嵌着透明玻璃,里面摆满了书籍,整整齐齐的。 白乐天走近书橱,弯下腰,拉开两扇小门,“柳警官,你看这儿。”白乐天指着里面说道。 柳青蹲下身子,眼睛望向里面,果然有明显翻动的痕迹。原本摆放整齐的书籍、纸张,还有成摞的信封,都被胡乱地堆在里面。 “丢了什么?” “不知道。”白乐天站起来,手扶着书橱,一边说道。 “呵呵,没想到这么迅速,我本来就对他有些怀疑的。”柳青不无遗憾地说道。 “也许,他走得急,没有拿走太多的东西。”白乐天好像是在安慰自己。 在院子东南角,一堆纸灰堆在那里,还有少量的没燃烧完的白纸,字迹模糊,看不出任何信息。 柳青把纸条平放在茶几上,只有短短几行字。 尊敬的白博士: 主人突然离世,使我深受打击,不能自已。你品德高尚,深得主人信任,愿你继承教授衣钵,取得更高成就。教授之死,与我何干?奈何人微言轻,如跳身入黄河,不得清白。博士,我走了,不必寻我。有缘必能聚首,愿上帝保佑你! 风声 2019年3月21日 “畏罪潜逃!”柳青呸了一声,“天涯海角,也要抓到你。” “难道真的是他?”白乐天问道。 柳青猛地一拍茶几,说道:“他一定会乘飞机溜的,也许还未逃出国境。” 第十章 金蝉脱壳 柳青马不停蹄地回到刑警队办公室,通过内部系统查找到风声的资料,接着与航管部门取得联系,要求他们马上核实3月21日此人是否乘坐了航班。 大约十五分钟后,航管部门来电答复,确实有一位名叫风声的乘客购买了3月21日的飞机票,该航班号是ca3322,飞往锡藏的,正在飞往其首府腊萨的途中,预计还有一个小时到达,其他信息的核实还需要一些时间。 “太棒了,谢谢!”柳青兴奋地打了个响指,他放下电话,跑向王队长的办公室。 现在是下午三点钟,如果顺利的话,今晚风声就能被抓到。 “队长,风声乘坐了ca3322----飞往锡藏的航班,我们要尽快联系腊萨警方,请求协助控制风声。”柳青说道。 “核实清楚了吗?”王队长抬头看了他一眼,满心狐疑地说。 “没问题,确定是这次航班,这次他逃不掉了。”柳青笃定地说道。 王队长将信将疑地摸出一本内部通信录,放在桌面上,翻开几页,找到腊萨警方的联系电话。打通电话后,他把情况进行了简单介绍,请求对方给予协助抓捕嫌疑人。腊萨警方答复马上安排警力落实。 走出王队长的办公室,柳青一阵儿轻松,自信心又像气球一样膨胀了。 柳青走进办公室,刷好杯子,搁了些绿茶,倒上开水,坐在了那张久违的椅子上。 窗外,阳光明媚,春风拂柳,一只青灰色的小鸟轻轻飞过去。 柳青从公文包里掏出移动硬盘,把视频文件拷贝到电脑上,按照时间顺序,他打开视频,边喝茶边盯着屏幕看。 在附属医院负一层,他发现三月十八日上午十点钟左右,一个男子反复出现在视频中,戴着墨镜和口罩,并多次经过太平间门口,行为颇为反常。 他马上摸起手机,拨通了附属医院监控室的电话,让他们迅速核实那位男子的信息。不大一会儿,监控室那边回答说,经核实该男子不是医院职工。 柳青反复观看其他视频,发现该男子曾经驾驶一辆无牌照的棕黄色中巴车,穿过大门,驶入地下车库,并乘电梯从负二层直接到负一层,时间是晚上十时许。 的确匪夷所思,嫌疑人提前知道风教授会在晚上突发心脏病,这不符常理啊,唯一的答案-----风教授的死是有预谋的! 把石泉山现场车辆的照片拿出来,摊在办公桌上,然后,柳青打开视频,仔细两辆车的区别,看是否能看出些端倪来。由于视频拍摄时段在夜里,肉眼很难分辨清楚,也许通过技术手段比对更准确些。 正在他面对着满桌子的照片一筹莫展时,门被粗暴地推开,王队长大踏步闯进来,一脸铁青,怒目而视。 柳青抬头时,正与王队长的目光相对,吓他一跳。 “你搞搞清楚,再讲好不好?” “啥,怎么啦,领导?” “腊萨警方按照我们提供的航班信息,对每一位乘客进行了核实,连风声的影子都没见到。好嘛,被人家一通的笑话,这次你可给我们长脸了!”王队长气得脸长得可以折叠起来了,眼珠子里看不到一点黑。 “这怎么可能?” “你问我,我问谁?”王队长拍着桌子生气地说。 “他是购买了ca3322的机票啊。”柳青自言自语道。 “买了票,就一定乘了飞机吗?王队长看了眼柳青,“锡藏的同事没明说我们是猪脑子,就问了我这一句,搞得我很难堪,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这个老狐狸,把我给耍了!” “嘴上没毛,办事不牢,你还嫩点!”王队长点了点他的脑壳,转身走了出去,活像一只生气的公鸡。 柳青坐在椅子上,失败的挫折感塞满了大脑,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购票却没有乘车,故意扰乱视线,拖延侦查的时间,真是一只狡猾的狐狸。 他突然想到,不单是乘飞机,就是高铁和汽车,也需要出示身份证,说不定能找到些信息。 他马上翻出铁道和交通管理部门的电话,请求核实风声的乘车情况。 铁道管理部门回复:有人持风声的身份信息,购买了早五点开往辛疆的g1877889高铁二等座。由于人员数量大,购票人是否乘车,铁道部门难以核实,况且,本次列车已经到达目的地。 交通管理部门回复:无人持风声的身份信息购买汽车票。 查无可查,如泥牛入海,无影无踪。即使知道从辛疆下车,茫茫人海,又如何查找,线索再次中断。 春天的腊萨,凉意许许,一位身穿灰色西服、戴着墨镜的男人从腊萨长途汽车站里走出来,一脸的轻松,他掏出一张飞机票、一张高铁票,还有一张他多花了二十元钱用别人的身份证购买的长途汽车票,捏在手里,看了看,撕碎后,随手丢进了旁边的垃圾桶。 “风声完全可以一走了之,为何留字条给白博士?如果风声没有卷入风教授事件,他何必不告而别,这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 “附属医院的尸体失踪,是否与风声有关系,按照常理分析,这不大可能,也许他是因害怕被牵连而逃,如果与风声无关,又有谁对风教授的尸体感兴趣呢?” “中巴车又怎么解释呢?如果不是同一辆车,怎么会有那么多巧合?如果是同一辆车,那么多的巧合,却又让人感觉不可思议,简直是设计得无懈可击,堪称完美!” 他坐在椅子上,轻揉着太阳穴,一头雾水,百思不得其解,总觉得哪里出现了问题,但又说不出来。 这时,桌上的电话铃响了,“马上赶到会议室,有新情况!”王队长说道。 第十一章 曙光初露 柳青刚坐下,王队长对孟勇说道:“开始吧。” “我们通过中巴车的架子号和发动机号,查到该车属于我市的达天下汽车租赁公司,该公司的主要业务是汽车租赁。”孟勇说道。 “安排人去达天下公司了吗?”王队长忙问道。 “王刚和刘伟已经去了。刚才打电话说,在三月十八日早晨,这辆中巴车被一个名叫高义的人租赁,他们查到了高义的资料,根据他的身份信息,找到了他的家庭住址,现在正将高义带回刑警队调查。” “马上将人带到队里。”王队长又转向柳青,“你那边什么情况?找到嫌疑人线索了吗?” “找到一个可疑人员。在三月十八日上午十点,该可疑男子戴着口罩和墨镜进入附属医院负一层的走廊,并多次窥探太平间的情况,该男子具有很大的疑点。通过这个男子的走路姿势、身材、身高与午夜盗走尸体的一个嫌疑犯比较,有很多相似点。” “那中巴车有新发现吗?” “从视频上看,两辆中巴车特征一致,细节方面需要技术部门进行甄别。” 随后,柳青将三月十八日上午十点钟的视频投放到屏幕上,向在座的同事分析自己的结论。为了便于比较,他将中巴车的视频和图片同时在屏幕上显示出来。 “现在的问题是,高义是不是嫌疑人之一?”王队长问道。 “风声有可能卷入了风之语教授之死…….”柳青没有直接回答王队长的问题。 王队长一听到风声的名字,脸色一变,打断了他的发言,“我问的是高义?” “我感觉风教授之死和尸体被盗有必然的联系,说不定解决了任何一个问题,另外一个问题就会迎刃而解的。”柳青看了一眼王队长,坚持着自己的观点。 “证据,我们需要的是证据,不是猜测。风声都被你搞跑了,既没有物证也没有了人证,你还是把精力放到常规思路上来吧。”王队长敲着桌子说道,脸上露出明显不快。 说到这里,柳青心里没有了底气。确实是这样,风声跑了,他的观点都是推测而来,没有任何证据的支持。 这时候,痕检科的小刘说道:“我们把现场提取到的指纹和脚印,输入到数据库里进行了比对,没有比对成功。如果能提取到高义的指纹,就可以与检材作进一步比对,来确定高义是否到过森林公园的现场。” “是的,如果比对成功,我们就解决了车辆的问题。”王队长眉毛一挑,点头表示同意。 “如果高义驾车进入了附属医院地下车库,我们就能顺藤摸瓜,找到盗走尸体的嫌疑人。”孟勇补充道。 王队长的脸上逐渐阴转晴,仿佛看到了胜利的曙光,暂时忘记了锡藏警方电话内容造成的不快。 孟勇手机的响声打断了大家的讨论。 “孟哥,一切顺利,正赶往队里,一会儿在二楼的审讯室会面,你给王队汇报一声。”免提的手机里传来王刚的声音。 王队长把椅子往后一挪,站起来,眼露光泽,兴奋异常,向大家一挥手。 “菜来了,同志们,走吧!” 第十二章 暗度陈仓 审讯室外间的玻璃墙后,王队长、柳青、小刘等并排站在那里,望着里面正在进行中的审讯。 两人坐在审讯桌后面,孟勇瞪大眼睛,盯着高义,一会儿拍拍桌子,一会儿指着高义的鼻子,说着些什么,王刚的手里拿着一支笔,在记录纸上写下什么。 离审讯桌五米远的地方,嫌疑人高义坐在一把审讯椅里,斜睨着两人,头高高昂起,一脸的不屑。他上身穿着一件条纹衬衣,胡乱地束在裤子里,头发焗成红黄两色,中间往上束成尖顶,既像喇嘛的头饰,又像一束燃烧的火焰,左耳上扎着一只银色的耳钉,格外扎眼。 “为什么带我到这里来?我犯法了吗?警官,现在可是法制社会。”高义拍打着面前的平板,发出“啪啪”的声音。 “安静!犯不犯法你说了不算。”孟勇吼道,敲着桌子。 “诬陷好人,你们要负责任的,我会告你们的!”高义身体往前弓起,眼里冒着怒火,活像一只好斗的公鸡。 “毁坏公物要赔偿,按照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留置你二十四小时,你有的是时间去吼。”孟勇说,“省省力气吧,配合点,少啰嗦,我问你答。” 高义的头扭向旁边,呸了一声,一副不服气的表情,然后就是沉默。 过了大概十分钟,孟勇看他心情平静了些,开始了问询。 “姓名?” “你知道。”高义懒懒地答道。 “不老实,我们会通知你单位的领导和父母。”孟勇指着他的鼻子说道。 “别,别啊!老子怕丢人。”高义坐回了椅子。 “姓名?” “高义。” “家庭住址?” “市中区枣店阁社区都花园小区三号楼一单元三楼西。”高义挑衅似的一口气说出来,“够具体的吧?” “工作单位?” “无业游民。” “以什么为生?” “在网上兜售电子产品,赚点差价。” “平时有什么爱好?” “这是我个人隐私,拒绝回答!” “说!” “好吧,警官,爱打网游,k歌,泡妞,你也喜欢,对吧?”高义脸上露出得意洋洋的神情。 “三月十八日早晨,你是否从达天下公司租赁了一辆丰田考斯特棕黄色中巴车。” “是啊。花钱租车,不可以吗?犯法吗?” “用途?” “玩!” “说实话!这辆车牵扯一宗人命案件,要追究法律责任的,我劝你还是严肃点。”孟勇警告道。 “人命?不可能吧,我是给一个网友租赁的。” “网友?” “我打网游时认识的,经常在网上组队打游戏,是个美女。她前几天说,三月十八日要来旅游,怕外地人租车不方便,时间也来不及,就让我用身份证帮她租辆车。” “你确定是个美女?” “应该是,都是打字聊天,照片很漂亮,你欣赏一下不?” 王队长通过耳麦呼叫孟勇,马上让高义马上提供对方游戏注册名和网名。待高义写在纸上后,王刚马上送出来,王队长安排刘伟速去排查,务必查清情况。 “你自己出的钱?” “也不是。她给了我两万块的游戏币,两清了。” “她怎么取车?” “这可就有点奇怪了。她说让我三月十八日傍晚,租车后,最好把车牌拆下来,搁在主驾驶的座位底下,她怕违章被拍。开车从南外环往东,一直走到与安泰市交界处,然后掉头往西,进入石泉山森林公园的山路。行驶到凤凰岭后,停车熄火,把钥匙放在座位上。然后,我搭个便车回家,她使用完后,自己把车还回达天下公司。就是这样喽。” “还说什么没?” “对了。她说,停车时,一定将车头往东,停在路肩上,尽量靠边。” “然后呢?” “然后,我就在这儿了。” “设计够缜密的。”柳青站在外间叹道。 这时,刘伟回到了审讯室。他说,已经通过技术手段查询了,使用虚假信息注册的,无法确定人员信息。 痕检科的小刘将高义的脚印、指纹与现场所留的进行了比对,是一致的。 线索又一次中断了。 但是,在附属医院出现的嫌疑人,又是何方神圣呢? 第十三章 似梦伊人 2019年2月10日中午,美国纽约,美奇酒吧。 保罗,一位年轻的博士,正坐在酒吧的一角,眼睛望着门口,似乎在等待着什么人。 他,清新帅气,纯澈的蓝色眼睛,白皙的皮肤,高挺的鼻子,穿着一件笔挺的灰色西装,黑亮的鹿皮鞋,足以让站在它上面的苍蝇溜冰。 手腕上的伯爵表指针指向了十一时半,他坐在靠门的第二个卡座里,嘴里咬着一根骆驼牌香烟,烟圈缓缓升起。 酒吧里播放着柔和的轻音乐,如缓缓流过的小河水,拂过他的肌肤。 酒吧里的人不多,几个顾客一边啜着酒,一边闲聊,声音时大时小,偶尔发出波纹一样轻的笑声。靠近吧台的高脚凳上,坐着一个矮矮胖胖的黑皮肤男人,一头秋叶般发黄的头发,屁股正努力地挤进座位里。 身穿白色制服的侍应生,站在吧台里面,手里擦着一只玻璃杯,脸上挂着数学公式一样的笑容,像极了吧台上黑色瓷瓶里的塑料假花。 他看了看手腕上的伯爵手表,这个素未谋面的网友已经迟到了半小时,当然,约会中女人的迟到是上帝允许的。 一个挂着浅笑的侍应生飘过来,轻轻瞥了一眼他的高脚杯,就在此时,一位梦一样的女人走进来。 那一瞬间,整个酒吧凝滞了,闲聊的客人停止了说话,刚才还在忙碌的侍应生们,僵在那里,一动不动,这场景就像乐队指挥刚刚在乐谱架上打完拍子,正举起双臂悬在空中的那一刻。 她身材高挑,丰满性感,头发呈迷人的浅金色,双眸是罕见的孔雀蓝,睫毛长而色淡,明澈的眼中闪着冰蓝色的微光。 周围的一切,顿时黯然失色。 她走到保罗斜对过的一张桌子边,放下手中的提包。她坐下,整理一下提包,微笑那么温柔,那么纯洁优雅,他差一点就要失去知觉了。 保罗呼吸凝滞了,眼睛盯着她看。她察觉到了他的目光,目光微微上移,越过他的肩膀,望向远处,似乎在寻找某个人。紧接着,她从包里掏出手机,轻轻划开屏幕,食指点着上面。 几乎就在那一瞬间,保罗的手机响了,他们相视一笑。保罗好像有窒息的感觉,幸福来得太快,让他有点消受不起。他赶忙站起来,将香烟屁股按在烟缸里,端起桌上的酒杯,走向那位梦一样的女人,旁边桌上顾客的目光,齐刷刷投射过来,仿佛是无数把刀子。 他坐在她的对面,放下威士忌,微微一笑,露出三颗牙齿。她也没有说话,右手手指比了一个ok。 恍若前世的情人,默契十足,一切尽在不言中, 保罗抿了一口威士忌,嘴唇有些哆嗦,“嗨!我是保罗,‘圣斗士’。” 她再次露出迷人的微笑,“我,珍妮,‘沙漠里的玫瑰’。”她的声音含着玫瑰的味道。 几句话后,气氛逐渐融洽,保罗眼皮一挑,说道:“我,我,我想和你交个朋友!”说完后,他轻松地喘了口气,看着珍妮的眼睛,仿佛完成了一件困难的工作。 “现在不是朋友吗?” “对,对,看我这智商。”保罗挠了挠头,头上的红发活似一只公鸡鲜艳的羽毛。 “哈佛大学的高材生哟。奥莱(olei)公司可是世界著名公司啊。”珍妮露出羡慕的神情,“你这样的人才,每个公司都欢迎。”她接着说,“我们莫格(mog)医疗集团的规模可就差远了。” “我只不过是个刚入职的新人而已。”保罗谦虚道。 “机会就是给新人准备的,就看怎么把握了,尤其是你这样年轻英俊而志向远大的。”珍妮轻声说道,水一样温柔,脸上泛起一丝红晕,像一朵三月的桃花。她轻啜了一口红葡萄酒,仿佛在掩盖着些什么。 “我会好好把握的!”保罗语气坚定地说道,似乎想给别人一个承诺。 “说说你们公司的业务吧,说不定我可以跟你们合作呢。”珍妮笑着说。 “我们公司主要是生物制剂的研发、生物标本的修复和销售、各种细胞因子的生产研发等,但主要还是和著名的rand公司技术合作。”保罗笑着介绍道,“太专业了,恐怕你听不懂。” “小看人啊?我可生气了。”珍妮嘟起了嘴,眼睛望向门口。 “对不起,收回刚才的话!”保罗陪着笑说道。 “我们公司对生物制剂有大量的需求,这就是合作的机会啊。”珍妮洋洋得意地敲着桌面说。 “太好了!”保罗不禁兴奋起来,他知道珍妮对自己还是有兴趣的。 珍妮的手机响了,在桌子上振动着。 她看了一眼保罗,摸起手机,接通了电话,“hello,m sma y。hasou ag eeme tbee sig edyet?(你好,玛丽夫人。我们的协议已经签了吗?)”她一边问,一边喝着红葡萄酒,“g eat.theag eeme tiswithyou。i''llbe ightthe e.(太好了,已经签好了,我去找你。)” 珍妮给对方说再见后,放下手机,双手合在一起,搁在桌子上,眼睛看着保罗,说道:“不好意思,帅哥。我要去拿一个协议了,我好期待下次的约会哟。” 她又拨通了电话,像是打给司机的。她声音细柔,仿佛一缕三月的风。 保罗已经听到了电话里的内容,双手一伸,肩膀一耸,做了个无可奈何动作,露出无限珍惜的神情。 珍妮拿起酒杯与保罗的碰了一下,一口喝干,将手机放进手包,整整自己的衣服,准备站起来。 这时,酒吧门口响起了几声汽车的喇叭声,一辆黑色的加长凯迪拉克悄无声息地停在了门口。 第十四章 坠入情网 珍妮站起来,绕过桌子,与保罗轻轻拥抱,这足够他回味到死了。 保罗跟着珍妮来到门口,与她依依惜别,目送她推门而出。 身穿格子衫的司机,嘴里衔着一根骆驼牌长香烟,坐在驾驶座上,双手放在方向盘上,正探头望向酒吧的玻璃门。 在珍妮拉开车门,坐到副驾驶的位置上,汽车引擎轰鸣起来,一溜烟儿跑得无影无踪了。 侍应生们呆呆地站在那里,舔着嘴唇,望着凯迪拉克开走的方向,露出美梦还没有醒的样子。 保罗把酒一饮而尽,仿佛那是杯底的最后一滴。 翌日早晨,当保罗双手插在深色高领风衣的口袋里,缓步走进奥莱公司大楼时,古德曼正在一楼大厅里打扫卫生,他似乎有些不那么讨厌她了。 蓝色的保洁制服套在她水桶一样的身上,裙子被绷得紧紧的,臀部包裹成一个大圆球,把黝黑的头发扎成球形,又黑又圆的眼珠就像黑葡萄挂在棕黑色的脸颊上,又黑又粗的鼻子,铁铸的一样,只有牙齿是白的,但有几颗也染上了黑斑。 她看见他走过来,一如往常地絮絮叨叨,继续说着他早就听过的故事。邻居家的黄狗闯进了她的院子,把院子里的草坪搞得一塌糊涂,还差点咬伤她的黑腿。她气得像爆炸了一样,跑去邻居家理论,要求赔礼道歉,但是邻居只是训斥了黄狗几句话,并没有道歉,还表露出对她多此一举的厌烦。她只好报警,警察到来后,拿着记录仪,嘴里叼着烟卷,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对邻居采取措施,只是点头。然后呢,警察开车走了,就没有然后了。“这些狗娘养的!”她接着呸了一口。 保罗按开电梯门,走进电梯时,古德曼还在他屁股后面嘟哝着,一点也没发觉他嫌弃的感觉。 当电梯排键上“26”亮起来,电梯门打开了,他迎面碰到托丽女士。她正快步走着,双手抱在胸前,一叠文件紧紧贴在胸口。她是董事长办公室的秘书,一贯信息灵通。 托丽看到保罗,笑靥如花,跑到他面前,悄悄地说道:“恭喜了。” 保罗双肩一抖,脸上露出不解的神情。 “你设计的病毒分子分置数值模式,被各位董事高度评价,市场前景很好,估计会与rand公司进行合作开发的。”托丽讨好似地凑近保罗说道。 “ye!太好了。”保罗眼睛一亮。 托丽继续靠近保罗,左右看了看,没有人经过,低声说道:“还说让你做技术主管,负责病毒分子计算模式的研发。”她看着保罗的眼睛,俏皮地说,“我在董事长面前,也为你说了好话的啊。” “谢谢。有空请你喝一杯!”保罗在她额头上吻了一下,公式化的一吻,心里想的却是珍妮。 托丽笑着跑开了,很开心、很满意的样子,高跟鞋敲打着地板,发出“咔咔”声音。 保罗走到走廊的尽头,在靠南的一扇门前停住,摸出钥匙,插进锁孔,轻轻转动几圈,右手扭动把手,门开了。他关上门,脱下风衣,挂在衣架上,走到办公桌前,放下公文包,又把玻璃窗推开,一股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 他坐下后,弯腰把电脑的开关摁开。不一会儿,电脑屏幕上由蓝色变成彩色,鼠标的箭头也闪动在上面。他又打开工作界面,几个颜色不同的螺旋形球状模型排列开来,但是所有的画面上好像都是珍妮的脸颊,在他看来。 正在他百无聊赖时,门被粗鲁地推开了,一个身高不过一米七,脸长却有三十多公分的男人走进来,原本浅灰色的脸庞涨得像通红,嘴里嘟嘟囔囔,手里拿着一叠文件,一副气得死过几回却没找到原因的窝囊样子。 第十五章 木秀于林 进来的长脸是培戈先生,现在的技术主管,也是保罗的顶头上司,一个长着一双绿豆大小眼睛,心眼比他的眼睛还小的猥琐男人。 培戈一直从事病毒模型的研究,可是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对于刚刚入职,却迅速拿出成果的保罗,他像吞了一只苍蝇,满心想吐出来,却又担心失去苍蝇的营养。 看到培戈的表情,保罗知道,他发这种莫名的火气,一定是被上司刚刚修理过,故而,微笑着站起来,等着皮球瘪下去。 “你个臭小子,你引用的数据,居然没有标明出处。这是科学研究的大忌,心思都到哪儿去了?”培戈一把将文件摔到保罗面前的桌子上。 保罗默默地拿起文件,仔细翻看,在最后一页找到一行字,拿起铅笔作了个标记,轻轻将文件推向培戈。 “结论一点都不明确,我看了三遍都不明白。这报告要大改,要根据我的思路修改,否则我不会让它通过的!”培戈看也没看,又把文件推回来,愠怒扭曲着长脸。 “ok,培戈先生。我完全按照您的意见进行修改,我会尽快传给你的。”保罗明白,培戈是个“眼小嘴大”的家伙,一向刚愎自用,说一不二,何必与小人一般见识呢。 “小子,别耍滑头!”培戈说,“我吃过的米比你走过的路还多,我丢过的人比你见过的人还多!” 培戈使劲敲了敲桌子,瞪了他一眼,走了。那眼神冷的像冰,意味深长。 直到门被关上,保罗才长吁了一口气,擦了擦额头,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水。 极目远眺,远山如影,朦胧缥缈,苍茫之处是大海,轻风送来大海咸腥的味道,令人作呕。 保罗想起了他的导师-----约瑟夫.简说过的话:在人类进化的数百万年间,病毒与生命如影随形,既给人类带来过毁灭性的灾难,也使人类通过不断战胜、利用病毒,提升了人类的免疫力水平,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人类只有通过对病毒机理的研究,了解其产生、繁殖、异化的原理,达到掌握病毒、改造病毒,创造新的医疗手段和利用方法,造福全人类的目的。就像对于核技术的研究,用于和平、发展,可以解决人类能源短缺的问题,维护全球生态,如果被别有用心的邪恶势力掌握,将会把全人类拖入地狱。 电脑屏幕的右下角,是whatsapp聊天软件的彩色头像在闪动。保罗赶忙坐下,移动鼠标,点开了头像。 是珍妮的笑脸,还有她发来的图片——都是夏威夷的风景照片。 碧蓝如洗的苍穹下,是浩瀚蔚蓝的大海,几艘汽艇拖着滑水板,划破海湾的水面,向翻腾的浪花里冲去,拖出一道长长的雪白水花;金黄色洁净的威尔基海滩上,穿着比基尼的女郎躺在热沙上晒着太阳;夕阳下,三三两两穿着短装赤脚的人,在蕉林椰树之中悠然漫步…… 保罗在键盘上快速敲击,“hello,你发的图片真漂亮,如果我们现在漫步在夏威夷的海滩上,是多么的让人兴奋!”然后,他拇指一碰回车键,仿佛神经在燃烧,全身灼热。 对方却显示暂时离开,只有一条自动回复的信息,“研究报告中,请稍后。” 保罗失望地看着屏幕,脑袋靠在椅子背上,双手交叉在脑后,陷入了沉思。 保罗与珍妮在网上聊天大约有两个多月了,也算是各老朋友了,她很少谈及自己的工作,现在才知道,她也是一位研发人员,只不过也偶尔从事谈判实务,可能是公司规模较小或者别的原因。 这时,珍妮的头像突然亮起来,她上线了! 第十六章 在所难辞 “嗨!”保罗打了个招呼,“还在准备研究报告吗?” “是哟。想去休假了,和帅哥一起。可是我们经理要求必须先完成这份报告,才能走啊。”珍妮说道,顺便发了个委屈的笑脸,仿佛能看见她梨花带雨的脸颊。 “太可惜了!”保罗说道,一个拥抱的图片显示在聊天窗口里,“我希望与你在海滩度假,你的报告什么时候可以完成?” “太难了。我估计要很长时间的。”珍妮发了个哭脸。 “嗯,遇见难题了吧。需要我帮忙吗?” “你帮不上的,研究方向不一样。” “那可说不准,我们是大型公司,涵盖专业面很广的,很多方面与你们医疗专业有关。” “真的吗?我需要一些研究数据,通过网上查询不到,没有这些数据,我的推导公司就无法做,报告也就没有有力的支撑,更谈不上满意的结论。” “什么方面的研究数据?说说看吧。” “呼吸类病毒基因重置模型的数据,主要是推导出人类呼吸方面免疫力极限。” “是吗?”保罗口气一下子软了下来。这正是他们部门现在的重点研究课题,已经获得了部分实验数据,但这是公司的绝密,一般人根本接触不到,更不要说拿到手了。 “我知道,你是做不到的。我再想别的办法吧。”珍妮说道。 珍妮的话,就像一把刀刺进保罗的心脏。“奥莱公司好像有这部分数据,但是很难得到,再说这样做是违反联邦法律的。”保罗说道。 就在这时,保罗是手机响了。他抓起一看,是珍妮的电话,马上接通了。 “嗨,在电脑上打字太慢,而且会留下痕迹。我需要你的帮助,需要那些数据。”珍妮温柔地说道。 “但是,太难了,技术档案室密级很高。”保罗对着手机说道。 “你肯定会有办法的!我爱你。很多公司都在做这种研究,不会知道是你们公司的数据的。我用完后,马上将数据文件还给你,保证不留存的。” “好吧!让我想想办法。”保罗似乎下定决心,要冒一次风险。 “太好了,亲爱的,我等你的好消息。”珍妮满意地挂断了手机。 这可是世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属于公司的绝密,一旦被公开,对公司将是毁灭性打击,对自己更是如此。 保罗想到这里,不禁有些后怕了。 也许不会有问题的,为了稳妥起见,我把其中的几个重要数据删除,即使被公开,所造成的影响也不大,也没人会怀疑是我们公司失密的。 保罗静静地坐在那里,手里攥着手机,直到汗水浸湿了它。 一个计划悄悄在脑海中孕育,冒险而又刺激。 第十七章 投其所好 三天后的早晨,阳光灿烂,和煦温暖,保罗站在培戈先生办公室门外,手里拿着一份打印好的报告。 报告有些明显的错误,分别在第一页和最后一页,以培戈先生的水平,不出意外的话,能够被发现,这是保罗故意留下的。对于愚蠢的人,往往需要些虚幻的面子。 保罗轻轻地敲了几下门,在得到培戈先生的回应后,他扭动把手,推门走进去。 一张宽大的老板椅上,培戈先生正闭目养神,嘴里叼着一根香烟,右腿搭在左腿膝盖上。他斜靠在椅子上,穿着一身土灰色的衣服,与他的灰色长脸极为相配。电脑上正播放着体育新闻,激动的解说员声音高亢,语速极快,仿佛是一架发射着子弹的高射炮。 看到保罗走进来,他一动也没动,只是用舌头将烟卷在嘴里滚动了一下,暗灰色的眼珠依旧盯着屏幕。 “培戈先生,这是您要的报告,请您过目。”保罗将报告放在他面前,恭敬地弯了弯腰。 “好,先放哪儿吧,我看一下。”培戈调低了电脑的音量,右手伸过来,摸起报告,随意地翻开。 果不其然,随着他的眉毛一挑,他指着其中的一处,说道:“怎么能出现这么简单的错误?” 保罗把头凑过去,低下头,“对不起,是我的失误。还是您的水平高!谢谢。” 随后,培戈先生又发现了几处错误-----都是保罗有意犯下的,他的神情更加得意,更加趾高气扬,一副居高临下的架势。 还有几处错误,被漏掉了,但足以达到了预期效果,因为保罗看到培戈的脸上是无云晴好。 保罗低头颔首,努力听完他的高论后,说道:“培戈先生,我想请您帮个忙。” 培戈一愣,也许他没有想到,一直心高气傲的博士能求他,立即露出虚假关心的样子,“好说,我一贯关心青年人。” 保罗接着说道:“我现在做的科研项目,遇到了一些小小的困难,想请您多给些指导,”保罗停顿了几秒,“如果您能做主持人,那就最好了,我作为您的助手,心里就更有底气了。” “我怎么能……”他还没说完,又觉得有些不妥,眼神中露出畏难的神情,但更多的是欣喜。 “项目基本做完了,主要是心里没底,就差您给把把关了。”保罗忙说道。 “嗯,这样说的话,还是很有道理的。”培戈刚刚紧皱的眉头又舒展开来,一丝微笑挂在嘴角。 “稍微还有些缺憾。” “什么缺憾?” “还需要补充一些实验数据,咱公司都有,但是不知道能不能拿到?” “我主持的项目都拿不到数据,还有谁?” “谢谢,您水平真高,有您的领导真幸福。”保罗说完,有些想吐的感觉。 “什么实验数据?” “就是关于肿瘤异化基因模型的。” “哦,还真是有点难度呢,这些绝密资料存放到地库了。” “没事,培戈先生,实在拿不到,就留点缺憾吧,或者我去找一下经理,也许他有好办法。” 听到这里,培戈一拍桌面,“找啥经理,这事我能行!” “那太好了,我就知道您能行。”保罗高兴地说道,其实,他压根也没想去找经理。 一般情况下,经过审批后,只有各部门的技术主管才可以进入地库中的档案室,查询密级的资料,作为绝密级的资料,即使是培戈也没有权力查阅。 前两天,保罗破解了绝密级档案的密钥,查询到呼吸类病毒基因重置模型的数据档案,它与肿瘤异化基因模型的实验数据,放在同一方位的档案柜中。肿瘤异化基因实验数据的密级较低,培戈的申请,应该能够得到批准。保罗只要能进入地库,就可以来到肿瘤异化资料的存放地点,能不能找到呼吸类病毒基因重置模型的数据档案,那就看他的水平了。待珍妮使用完之后,再以同样的手段,悄悄放回去,以后即使发现问题,由于时间久远,也不好追查原因了。 保罗正在思考中,培戈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进入地库的程序是很复杂的,我给你介绍一下吧。” 第十八章 孤注一掷 五天后,早上九点,技术委员会批准了培戈先生的申请。 第一条规定:不允许独自进入地库档案室。 培戈先生趁机推荐保罗同行。 培戈的黑色道奇轿车缓缓开来,保罗拉开前门,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培戈一踩油门,道奇车顺着一条新铺的油漆路,驶向公司后院的深处。 大概十分钟的车程后,道奇车拐上一道斜坡后,又驶过草坪中的水泥路,然后缓缓而下,直抵一栋绿树掩映中建筑。 这栋建筑大约有三层楼高,墙面漆成深绿色,四周青翠欲滴的常春藤攀着墙面翩然而上,远远看去,浑然一体,以为是一片茂密的树林。 保罗和培戈走下车,走向档案楼的前厅。站在前厅墨绿色的门前,两人依次刷脸通过,进入大厅。 大厅天花板上悬挂着水晶吊灯,简洁而大气,墙上安装着数不清的摄像头,地上铺着雪青色的大理石,一个身材健硕的中年黑人,匆匆走来,眼睛盯着他们。 他身穿棕榈色制服,头发呈烟灰色,一双犀利的眼睛散放着冰一样的寒光,仿佛能轻易看穿别人内心最深处的想法,左手攥着一把五十公分长的黑色橡胶棒。 中年黑人仔细盘问了身份,检查了证件,进行了全身的搜查,还重申了一遍规定,最后,领着俩人走进前厅侧面的房间里。 房间里摆满了安检设备,一台显示器搁在角落里一张桌子上,后面是一个女里女气的男人,肉鼻子肉眼,耳朵上挂着一副金色的耳环,身穿棕榈色制服,带着一顶很不合适的帽子,大拇指摸着嘴角,微微露出舌尖,正用暧昧的眼神盯着二人。 保罗看了他一眼,胃里有些发酸、上顶,想吐出来的感觉,越来越明显。 这时,培戈身上响起了警报声。 培戈掏光了口袋,就差没把内裤脱下来,警报声还是不停。他无奈地耸耸肩,带着一丝苦笑。 这时女人版的男人,娘气地举起手指,朝培戈的嘴里指了指。 培戈张开大嘴,一颗硕大的金牙,金光闪闪,隐藏在最里面。 那位鼻子扁扁的检查人员,抬起大脑袋,不可思议地看着培戈,他迟疑的眼神里,写满了怀疑。 在忐忑中,保罗和培戈跟着检查人员来到电梯旁,按下了按键-----“-3”。电梯门打开后,他们一同走进去。 走出电梯,来到地下三层的一间房内。一个肥头大耳男人正坐在一张宽大的椅子上,肥硕的身体将椅子塞得满满的。他魁梧强壮,衣服里面是大块的肌肉,在起伏抖动,眼里射出凶狠的目光。 检查人员走过去,趴在他脑袋旁,小声耳语了几句。然后,检查人员走了,面无表情,消失在走廊里。 “两位先生,请脱掉所有的衣服,换上工作服。请你们配合!”大耳男人语气坚定,给人一种不容商量的感觉。 “完了!”保罗心里说道。他原本藏了几根加工过的牙签,就放在袖口处的褶皱处。便于在翻阅档案时,用来裁剪打印纸。在裤带边沿,他剪开了一条细缝,可以塞进纸条。 这下完了,打乱了自己计划,保罗紧张起来,心脏砰砰直跳,额头上渗出了汗珠,脸色开始泛白。 保罗移开自己的眼神,越过大耳男人,看着远处的物品,心里不停安慰着自己,没有后路可退,唯有向前了,不要怕,一定还会有办法的! 培戈表示完全同意,带着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情。 两人脱光后,换上一身纯白色、没有口袋的紧身工作服,经过一道铁门,穿过一道长长的走廊,来到档案库的门前。 两人同时伸出食指,按在门两侧黑色面板上,经过指纹确认无误后。黑色的铁门,缓缓地打开了。 保罗长出了一口气,露出一丝微笑------别人难以觉察到的。 第十九章 火中取栗 谁也不会想到,地下十几米的深处,居然深藏着这样一座档案室。 宽厚的混凝土墙------能经得起九级地震的考验,漆成青灰色。最先映入眼帘的是励志格言,往后是总裁威尔逊的头像,目光犀利,仿佛能刺穿你的内心。 水青色的强化钢质大门,设置了至少三道暗锁,还不包括指纹解码锁。库房大概有一千平米左右,按照专业范围被分割成不同的区域,密级不同的档案柜被漆成不同的颜色,站立在鸭青色的地面上,小树林一样,一眼望不到头。 拐过一个锐角,顺着地面上的黄色标记,他们来到一个角落,这里光线昏暗。 保罗不动声色,双手抱在胸前,从容镇定地左右看了看,他发现,所有的探头都对着另外的方向,真的是天赐良机。 “就是这儿。”培戈指着一排浅蓝色的柜子说道。 “好的,培戈先生。”保罗看过去,顺着他暗灰色的手指。 保罗装出兴奋的样子,快步走过去,眼睛却盯着旁边柜子上的标签。 保罗伸出手指,抚摸着标签,嘴里自言自语,好像是在核实,然后,抽出两个棕黄色的档案盒,解开上面的红色丝带,拿出一摞铜版纸,那上面是密密麻麻的数据,他轻轻翻开。 培戈站在他身边,眼神虚空,百无聊赖地盯着天花板,一副没有睡醒的样子。 看了一会儿,保罗指着其中一段说:“培戈先生,您看,这几个数据好像不对啊?” “是吗?不可能吧。”培戈一惊,接过去资料,揉揉眼睛,往上一举,对着灯光,瞪大眼睛,看着那几行数据,陷入了思考。 就在这时,保罗伸出手,迅速抽出旁边的一个档案盒,拿出里面的资料,找到其中一张----珍妮梦想的数据,翘起右手小拇指的指甲,被打磨成利刃一般,轻轻一划。他把纸条叠成最小的球形,揉进浓密的头发中,别人看不出有任何异样。 “应该没错啊?”培戈一边看,一边用手指着,自言自语道。 “哦,不好意思,也许是我看错了。”保罗靠近培戈,伸手接过来,满脸认真,仔细看着资料。 保罗一拍脑袋,恍然大悟似地说道:“还是培戈先生细心啊,果然是我看错了!” 档案库出口处,摆着一张灰色的桌子,还有两把同颜色的椅子,一个身材瘦长、面无表情,眼白颇多的男人坐在那里,手里拿着一把签字笔,在指尖转来转去。 看到两人走出来,眼白男眼皮一翻,敲敲桌子,指着桌上的纸和笔,“公司保密规定,原始档案资料不能带出库房,需要的数据可以自己抄写。”他的声音沙哑干涩,仿佛是石子摩擦在水泥路面上一样。 培戈看了眼白男一眼,嘴角一撇,指了指椅子,示意保罗坐下来,把数据抄写在纸上。 保罗松了口气,幸亏自己早有准备,否则就错失良机、无功而返了。他坐在椅子上,快速抄写了几个简单的数据,放下签字笔,把那张纸折叠起来,握在手里,心情格外轻松。 回到家,保罗取出纸条,放在桌面上捋平,又拍拍头发,大功告成的感觉涌上心头。 铜版纸上密密麻麻写满了数据,为了提高保密程度,字体是奥莱公司独创的卵形字,并且申请了专利,除了奥莱公司的缮写员,没人掌握这个技术,每个字都是缮写员抄写上去的,绝不是打印出来的。 卵形字类似于密码,要想了解内容,还需要进行解密,好在保罗作为高级技术人员了解卵形字,他能很轻松地翻译出其中的内容。 保罗打开复印机,将纸条的内容复印出来。出于对自己的保护,他将复印出的字条上的部分数据,用涂改液删除了,其余的还可以看清。然后,把他翻译过来的内容,附在后面。他拉开写字台抽屉,把原始字条藏在最里面,锁好并拔下钥匙。他心里想到,待机会合适,他会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它放回档案库。 这些工作做完后,保罗长出了一口气,靠在椅子上,感觉到无比的疲惫。 过了一会儿,保罗找到外套,从口袋里摸出了手机。 第二十章 舍身为情 手机关机了!保罗失望地说道。 “亲爱的珍妮,你所需要的资料,联邦快递给你,请注意查收!爱你的保罗。” “叮”的一声,手机信息发走了。 半小时后,一条信息在闪烁。 保罗划开手机,“谢谢!”然后是一个飞吻和拥抱的图片。 保罗走进厨房,拉开电冰箱的门,拿出一罐五百毫升装的兰德尔黑啤酒。 “呯”的一声,一股淡黄色的啤酒沫冒出来,顺着外壁流下来,他仰头喝了一大口,一股清凉顺着嗓子冲下去。 他脱光衣服,走进浴室,站在花洒下面,将热水旋至最大,一股热流从发梢流到脚跟。 直到热水变凉,他摸起一块干毛巾,擦干身体,穿上睡衣和拖鞋,走到卧室里,躺在床上,心里依然是又惊又怕,不敢相信自己所做的一切。 接下来的几天,保罗都神情恍惚,忐忑不安。 保罗正欣赏着珍妮几天前发来的图片,梦想着去休假的事,他的手机响了。 “一定是珍妮打来的!”保罗高兴地说,“珍妮,你的报告写完了吧?” 一声粗哑的声音传来,把保罗吓了一跳,“嘿,哥们!珍妮在我们手里,想和你谈谈。” “你是谁?珍妮怎么啦?”保罗惊讶地问道。 “我是谁?小宝贝,这你不需要知道。珍妮很好,在我们手里。”对方笑道,“警告你不要报警,否则珍妮马上变成死人!听见没有?” “请不要伤害珍妮!求你了,你们想要多少钱?”保罗的哀求道。 “我们不要钱,只要合作,需要你乖乖地与我们合作,小宝贝!”对方接着说道,“今晚九点,皇后区格兰特大街雷丁酒吧。希望你能准时来啊,否则,你明白的,哼!” 说完,对方关机了。 保罗站在那里,不知所措,脑子里一片空白,浑身发冷,仿佛一下子坠入了无底深渊。 他希望是个恶作剧,理智告诉自己,它不是。 保罗抓起手机,刚按下“911”,又马上放下了。这样做,会害了珍妮的。 不!他需要冷静。 保罗速速下楼,启动引擎,驱车回家。 摸出一根香烟,叼在嘴里,打火机冒出蓝色的火焰。他眉头紧蹙,陷入了思考。 现实比戏剧还要荒诞,他是一个没有剧本的主角。 选择逃避,那是懦夫。保罗拿定了注意。 保罗套上宽松的白丝绸衬衣,穿上束身的灰色牛仔裤,登上一双弹性好的休闲鞋。他压压腿,伸伸腰,活动了一下筋骨。 然后,保罗走进卧室,拉开床头橱的抽屉,翻到最下层,找到一支柯尔特自动手枪,揣进裤袋。 道奇车驶出地下车库时,夜色已浓,街灯阑珊。 保罗行驶大约五英里,看见街边竖起的一个牌子-----写着“格兰特大街”。 保罗的心怦怦直跳,深深呼吸,手心里浸满了汗水。 他把车速降下来,沿着格兰特大街,一直往前开。那条路沿着山脚,一会儿向上,一会儿向下,绕来绕去,直到进入偏远的郊区。 皇后区的边缘地带,他看到了雷丁酒吧的广告牌,位于一个破败不堪、废弃工厂的旁边。 这是一栋老旧的三层建筑,外墙壁部分已经剥落,窗玻璃上有几个破洞,到处散发着一股霉味。保罗从未到过这样廉价的酒吧。 保罗将车停在路肩上,摸了摸裤袋里的手枪,钻出汽车,走下人行道,走向雷丁酒吧。 第二十一章 渐入彀中 酒吧门前,霓虹灯闪烁,依稀看见“beer”,两扇玻璃门紧紧关闭,脏兮兮的像从垃圾堆里捡的,贴满了各种小广告。 保罗推开玻璃门,沿着一条狭窄灰暗的走廊,迎着一缕昏暗的亮光,往前走去。 走廊的尽头,是腐朽不堪的木楼梯,萤火虫般灯光,踩在上面,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扶手上全是油腻的灰尘。 三楼走廊,是酒吧的入口,幽暗深邃,里面传出隐隐约约的歌声和喝彩声。 保罗走进入口,站在那里,努力使眼睛适应着环境。 最里面的幕布下,一位男歌手正卖力唱着一首西部乡村歌曲,他的眉毛浓得像油漆,刚刚染过的红发,活似一把火焰,嘴张得很夸张,感觉正要把麦克吞下去。 吧台靠近门口,里面站着一个女人,身穿花色体恤,嘴里叼着烟卷,正在吧台上算账,眼睛不时地瞄着门口走进来的客人。一个胸口有纹身的黑人,斜靠在吧台上,棕色的大手里,攥着一大杯啤酒,舌头轻舔着嘴唇,视线一直没从那个女人身上离开。 端着托盘,负责送酒的服务员,在里面快速游动,仿佛是一条鲶鱼,眼睛总能发现缺酒的杯子。一位浓妆艳抹的女人,烟卷夹在拇指与食指之间,正忙着与客人搭讪,她身穿绿色裙子,戴着大号的廉价项链,裙子后面的开衩之低,足可看见不该看到的地方。 这里昏暗且烟气腾腾,保罗站在门口,左右张望,试图找到合适的位置。 当他发现墙角的空台子,正欲走过去时,一个长着一张亚裔脸型的男人向招手,脸上挂满笑容,好像是很熟悉的样子。 保罗迟疑了几秒,向他走去,坐在他的对面。 向他招手的男人,中等身高,一头黑色卷毛,眉毛浓得像画上去的一样,耳朵下面有一道疤痕,上身穿着格子纹的衬衣,手臂上有蓝色刺青,图案神奇难解,看起来像小孩的涂鸦。 看到保罗坐下来,他半起身,向服务员招招手,“你好!保罗先生,我是格雷斯。想喝点什么?”声音、语调完全像是一位老朋友。 “苏打水加威士忌,谢谢。”保罗说道,他立刻明白,对方一定看过了自己的照片。“珍妮在哪儿?” “不要着急,先看看这个。”格雷斯端起杯子,碰了碰保罗的杯子,一口喝干,放下杯子,一副轻松的表情。然后,他转身拿过提包,掏出一张纸,放在桌子上,轻轻推给保罗。 保罗拿起那张纸,借着暗淡的灯光,看了一眼。他立刻惊呆了,这就是他快递给珍妮的绝密数据。 看到保罗的表情,格雷斯一点也不惊讶,“好玩么?” 保罗盯着格雷斯,愤怒地低声吼道:“你他妈的,到底想干什么?” “我想你和交个朋友。”格雷斯说道。 “你这个垃圾!” “垃圾!哈哈,我不是一般的垃圾。”格雷斯眉毛一挑,“如果交给检察官,按照联邦法律,你将会吃不低于十年的牢饭。”他砸吧砸吧嘴唇,接着说道,“交给奥莱公司,你马上就会被开除。哈哈,你才垃圾。” “我情愿去坐牢,也不和垃圾合作。” “没人逼你,宝贝!好好考虑一下,老子没有太大的耐性。”格雷斯说道,“想想珍妮吧,她说很爱你,现在是生不如死。惹恼了老子,咔咔。”格雷斯的手掌在自己脖子上锯了两下。 听到珍妮的名字,保罗的心里就像被扎进了一把刀。 “这是我名片,想好了,可以随时与我联系。”格雷斯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从桌子上甩给保罗。 保罗怒不可遏,脸涨得通红,猛地站起来,抓起名片,拂袖而去。 第二十二章 自投罗网 午夜的风,散乱的红发,满地的烟屁股,沮丧的保罗。 手机铃声响起。保罗摸出手机,看了一眼,是珍妮的手机号,一定又是讨厌的格雷斯,他烦躁地想砸掉它。 “保罗!……”是珍妮哭喊声,撕心裂肺般。 “珍妮?”保罗一愣。 “救我!” “我,我,我不能…….”保罗痛苦地摇头。 “爱你,保罗!……他们要杀了我!” 哭声时断时续,仿佛锋利的刀子插进保罗的心脏,不停地搅动。 保罗眼前闪现出珍妮,她披头散发,受尽折磨。他的泪水夺眶而出,接着是一阵儿低沉的呜咽。 “放开她!我答应你们!”保罗吼道。 “砰”的一声,手机摔在地上,变成了碎片,保罗跌坐在地上,双手捂住脸颊。 保罗整日精神恍惚,就像大病初愈。直到有一天,他收到一个包裹-------里面是一台新的苹果手机。 一条信息闪烁着:“蒙哥马利大街8号,星巴克咖啡馆。格雷斯。” 走进星巴克,保罗一眼看见了格雷斯,瘟神一般坐在角落里,一脸的奸笑。 格雷斯向他打了个响指,招招手。保罗走过去,没有坐下,只是冷冷地看着他。 “你们不讲信用,我决定不和你们合作。”保罗说道。 “没关系,宝贝,珍妮很快就会死掉,丢进臭水沟,而且是自己跌落进去的。哈哈,哈哈。”格雷斯像疯狗一样龇着牙。 “你们不能这样。”保罗的声音明显降低了,仿佛被人掐住了脖子一般。 “乖一点。先看看这个吧。”格雷斯掏出一张纸,沿着桌面推向他。 那是一张地图,不是美国的,重点位置作了标注。 “这儿,”格雷斯指着一个圆圈,“有一具尸体,要运回美国,时间:三月中旬的某一天。” “尸体,谁的?” “一个气象学家。” “我做不到!” “必须做到!想想珍妮吧,就这一次。” “我没有办法。” “替你想好了,找个借口到华国去。” “?”保罗看了一眼格雷斯,不明白他的意思。 “你们公司与华国有仿真人体标本的贸易,这明白了吧?我配合你。” “太危险了,我们会露馅的。” “博士,发挥你的优势吧。美女在等你!”格雷斯拍拍他的肩膀。 “我想一下。” “你有的是时间,宝贝!” “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好像不是你该问的。” “呸,狗屎!”保罗骂道,抓起那张纸,站起身。 “这就对了么。”格雷斯伸出手,去捏保罗的脸颊。 保罗推开了他的手,瞥了他一眼,那厌恶的眼神,活似看到了一只在臭水沟里蠕动的老鼠。 第二十三章 幽灵现身 3月22日。纽约,月华岛。 月华岛状如琥珀,蓝水环绕,白沙似月,巉岩陡峭,绿树掩映,位于纽约正东二十英里,是度假的天堂。 一座白色建筑矗立在岛上,约有三层楼高,北墙依崖而筑,壁立海中,与岩石融为一体,陡峭险峻,南面宽敞阔达,面对大海,建筑表面均为白色大理石,熠熠生辉,名曰月华宫。 一楼大厅,铺着酒红色的地毯,门把手金光闪闪,天花板上吊着长长的水晶灯,极尽奢华。一张长方形木桌,摆在正中央,中间镶嵌着玫瑰色大理石,边上是水纹状的银饰。 一位老者,正端坐在一把楠木椅上。他大约六十多岁,矮胖壮硕,头发灰白,皮肤白皙,目光深邃,鹰钩鼻子颇为显眼,身穿柏色高领内衣和深蓝色西服。 他伸出右手,按住桌面上一个铜色按钮,眼睛盯着大厅门的方向,一言不发。 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身穿一身黑色西服,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走到桌子前面,微微弯下腰,恭敬地看着这位老者,很快就明白了他意思。 他快步向门口走去,像风一样,伸手按下解锁键,拉开宽厚的玻璃门。 匆匆走进来一个人,一头的黑色卷毛甩来甩去,原来是格雷斯。他来到桌子前面,将头稍微低下,双手垂于两腿外沿,毕恭毕敬地说道: “汤姆森先生,您好!” “‘货’到了吗?”被称为汤姆森的男人问道。 “是的。交给乔治了,被安置在月光岛上了。”格雷斯答道。 “做得很好!”汤姆森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顺利吗?没留下尾巴吧?” “是的,先生!正如伟大的您所言,非常顺利。”格雷斯说,“保罗很聪明,没有留下尾巴。” “很聪明?”汤姆森饶有兴趣摸着下巴。 “是的,先生。保罗是一个难得的人才,但是,现在思想上还不稳定,需要您的教化。” “再暴烈的马也怕鞭子。”汤姆森右手手指旋转了一圈,“我有的是鞭子,退下吧。” “是,先生。随时听候您的召唤!”格雷斯垂眉低声道,转身走向门口。 望着格雷斯的身影,汤姆森往后一靠,脑袋倚在椅背上,脸上露出一丝微笑,沉浸在美好憧憬中。 久违的肾上腺素,刺激着每一个细胞,汤姆森的心里充满了攫取的欲望和梦想。 他摁下了桌边一个红色按钮。接着,对面的墙壁上,一个身穿白色大褂的男人影像,悄然出现。 这是一个中年男子,看样子是个大夫,憔悴又瘦弱,苍白的皮肤微微发红,脸上露出一丝怯意。 “很高兴与你通话,乔治。”汤姆森说道。 “您好,汤姆森先生。愿意为您效劳。”乔治躬身答道。 “‘货’还好吧?” “一切正常,恢复得很好。” “把他带过来。” “好的,先生。我马上安排。” “谢谢。” “很荣幸为您效劳,汤姆森先生。再见!”乔治微笑着回答。 一艘汽艇,好似白色的风帆,从远处劈波而来。 听见汽艇尖利的汽笛声,汤姆森从椅子上站起身来,双手背在身后,踏着酒红色的地毯,在大厅中央来回踱步,眼睛直盯着窗外。 他在焦急地等待着那位神秘的客人。到底是谁呢? 第二十四章 斗智斗勇 一条弯曲的鹅卵石小径,镶嵌在翠绿的草坪之中,三个人穿过小径,正往这边走来。 走在中间的那位,中等身材,身穿青灰色西服,脸上蒙着黑色眼罩,他的手臂被绑在身后,走得很慢。 三人走到一楼门口时,大门自动打开了,一个全身黑色西装的守卫,站在门口,警惕的双眼,紧盯着三人,面无表情。 穿过玻璃门,三人走进大厅,沿着酒红色地毯,来到汤姆森的面前。 汤姆森正斜靠在桌子边,站在那里,双手交叉抱在胸前,一只手搁在桌面上,轻轻敲击着,发出轻微的声响,表情轻松自然,好像要与老朋友见面一样。 “客人到了,先生。”走在前面的西服男说道。 汤姆森伸出右手食指,在空中左右晃动了几下,眼睛一撇,示意把“客人”的手臂松开,眼罩拿下来。 解开棕黄色的麻绳,摘下黑色眼罩,两个西服男站到旁边,眼睛望着汤姆森。 “客人”站在大厅中央,眼睛眨巴了几下,渐渐适应了这个明亮的环境。 “欢迎来到月华岛,我最亲爱的风之语教授。”汤姆森看着他,伸出右手,一脸的笑容。 被称风之语教授的男人,好像还在梦中,对于突然出现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没有一点心理准备,呆呆看着汤姆森,好大一会儿没有说话。 风之语倒退了两步,满脸狐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吃惊地问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汤姆森。” “没想到这么快,老朋友又见面了,是不是?哈哈。” “告诉我,到底怎么回事?”风之语满脸通红,急得大叫起来。 “别急,老朋友。你总是具有令人佩服的钻研精神,时时都能表现出来。这里是‘未来联盟’的总部,欢迎你的加入,祝贺你!”汤姆森又一次伸出右手。 风之语没有理会他伸出的手,眼睛直视着汤姆森,继续问道:“‘futu eallia ce(未来联盟)’是个什么组织?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 “这是个秘密组织,你当然不会知道。它将是未来世界的统治者,是地球重生之后,未来世界秩序的建构者,是伟大的未来之王。是地球滑入深渊,陷入完全的混沌状态之后的统治者,是明日之王。” “你疯了,汤姆森。我不想了解什么‘futu eallia ce(未来联盟)’,更不会加入你们的组织,快把我送回去。否则,我会控告你的!”风之语气得声音急促,浑身打战。 汤姆森嘴里发出“啧啧”的声音,“风之语先生,你好像对你的现状还不明白。醒醒吧,你已经是一个‘死人’了,世界上再无‘风之语’教授了。”说完,汤姆森发出一阵儿狂笑,魔鬼一样的声音,回荡在大厅的角落。 风之语双手握成拳头,咬紧牙关,脸色更加苍白。他咆哮着,猛然冲向汤姆森,挥舞着拳头。他旁边的西服男,抢前一步,一把将他拉住,牢牢地按住他的手。他一个趔趄,摇晃着站在那儿,嘴里不停地叫喊着“无耻、骗子”,怒目圆睁,气愤至极。 过了好大一会儿,风之语的怒气渐渐消散一些,呼吸平稳了。他问道: “汤姆森先生,我实在不能理解,你们到底想做什么?你和我也是老朋友了,都是世界知名的气象专家,都肩负着伟大的使命,我们的研究成果将会促进人类的发展和进步,我们应该具有博大的宇宙观和发展观,为人类的幸福做更大的贡献。” “是的,风之语先生,我们是人类的优秀代表,站在科研的最前沿,从事着意义非凡的研究工作。我们经常一起参加国际性的气候变化论坛,研究范围与方向基本一致,是当今气候变化研究方面最权威的两个人。我们对气候变化进行了长达几十年的研究,采集了南极、北极、北冰洋乃至喜马拉雅山麓等深层冰样品,创造了无数的气候变化的数理模型,对地球的上万年的气候变化趋势和变化速度等方面都有了清晰的认识。气候变化对地球的影响,对人类发展的影响,甚至说地球最后的归宿和人类最后结局,我们内心很清楚,只不过没有把结论发表出来而已,不是吗?”汤姆森一改刚才桀骜口气,脸上露出学者应有的面容。 风之语叹了口气,“汤姆森先生,你说的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作为气象科学家,我们应该及时把研究成果提供给社会,减缓甚至扭转气候变化的速度,尽量减少气候变化对地球和人类的影响,从我的研究来看,这是可行的!” “哈,哈,哈!”汤姆森大声笑起来,夸张地鼓起掌,“漂亮!风之语先生,你讲的很漂亮,你自己相信吗?说白了,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人最清楚,这个趋势是不可逆转的,而且还在进一步加快,极端气候事件将会层出不穷,气候崩溃不可避免,世界必将重生!” “你们到底要做什么?地球属于全人类,我们只有保护的权利,没有毁灭的权利。” “我最亲爱的风之语先生,为了我们的友谊和共同的事业,你不妨听我说完。” 汤姆森走回桌子后面,坐在椅子上,坐直身子,两眼望着风之语,似乎有话要讲。 第二十五章 唇枪舌剑 大厅的一侧,摆放着一把黑色椅子。汤姆森示意风之语,坐在那张椅子上,接着说道: “每一次结束,都是新的开始。我已经判断出,气候变化的不可逆性,未来地球将更加脆弱不堪,毁灭与崩溃指日可待,世界进行新的无序时代,将是不可避免的,目光所及,一切将重回宇宙洪荒时的黑暗与混沌状态之中。” “气候变化的不可逆性,或者说快速进入崩溃状态的观点,我不认可,只要我们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保持这种动态的稳定,来减缓这种恶化的趋势,达到顶峰之后,必然是下降,也就是说扭转了气候变化趋势的方向,然后大的环境向好发展,而且,减缓恶化发展的速度,是能够实现的。据我所知,地球崩溃后的理论研究并没有人涉及,更没有取得理论上的突破。”风之语说完,把手握成拳头,眉头紧缩。 汤姆森并没有受到风之语的影响,接着阐述他的观点:“当我明白,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地球的重生、当今世界的毁灭将不可避免时,我转而研究如何构建世界毁灭后的新秩序,在遥无边际的暗黑世界中,新的能量源在哪里?幸存的人类如何生存?我们的研究已经取得了突破,不但可以收集黑暗中微光能量,而且找到了聚集月亮能量的方法,现在是万事俱备,只等东风了。” 汤姆森端起杯子,抿了一口水,双手交叉竖立在桌上,看着风之语,接着说道: “‘未来联盟’,目的是帮助在新世界的人们,找到新的能源,快速适应新的环境,建设新的家园。当然,‘futu eallia ce(未来联盟)’作为未来世界的救世主,我们也将成为‘未来之王’,也包括你—风之语先生。” “卑鄙无耻,贪天之功,你们必将遭受失败!”风之语气愤地说。 “迈入未来世界,必然要将这旧的世界毁灭。我知道,风先生,在你的研究成果里,已经隐晦的表明,你已经破解了由气候突变的阈值,和地球重生的时间和事件。我现在需要知道,气候变化数值模型中的阈值,以及如何加速达到这一阈值。” “你们不会得逞的,千千万万的科学家都会反对你们,都会誓死保卫自己的家园,世界不可能被毁灭,因气候变化而导致地球环境崩溃的阈值是不存在的!” “风之语先生,既然这个结果不可避免,何必逆地球之大势呢,还要抱残守缺,牢牢不放呢?加入我们吧!让我们敞开怀抱,拥抱新世界的到来。” “不可能!我不会放弃自己的原则,我不会放弃保卫地球的!更不会与你们这些无耻小人为伍的,不永远不会!”风之语的拳头狠狠地砸在椅子上,怒不可遏。 “‘未来联盟’有多么强大,你不会想到的,我们已经在多个方面拥有了话语权和影响力,未来我们将更加强大,更加不可战胜。用不多久,你一定会加入我们的。” “你们披着华丽的外衣,内心却毒如蛇蝎,为了个人利益,去毁灭全人类,真的不可饶恕。” “我不否认你的说法,但是,在世界陷入混沌后,我们的组织将给地球带来新生,而且,只有我们能做到!o ly!所有的,all,必须臣服于我们。没有人能阻止我们!”汤姆森吼道,好像被针刺了一般,直直地跳起来。。 “我不想和你讨论这问题了,我不会放弃我的信仰的,把我杀了或者送回监狱吧!”风之语将头高高昂起,一副视死如归的神情。 “我最亲爱的风之语先生,你会慢慢改变的,我有足够的耐心。难道你对如何来到这个地方,一点也不好奇吗?”汤姆森换了个轻柔的口吻问道。 “死人还有好奇心吗?”风之语嘲讽地说道,一脸的蔑视。 第二十六章 病得蹊跷 汤姆森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水后,搁在桌子上,手掌抚摸着额头,整整上衣,挺直了身体。 虽然刚才他还暴跳如雷,此刻却冷静得出奇,开始用平稳的语调讲述起来。 在这里,我们不妨将他所说的,稍作整理,向大家展示一个故事。 2018年12月1日,德国慕尼黑。 郎格月大酒店,三楼大会议室里,灯火辉煌,近千名专家学者、**首脑和其他相关人员云集,世界气候变化峰会如期举行。 该论坛旨在减缓全球气候变化方面达成共识,并将取得的共识变为可行性的计划,促进人类社会的共同繁荣与富强。 主席台的左侧,是一张发言台,大约一米高,漆成暗红色。主席台后面是投幕,电脑ppt内容则同步显示在投幕上。m国总统菲普发表完冗长而空洞的讲话后,各国气象科学家按照顺序,走上发言席,介绍自己近年来关于气候变化方面的研究成果。 作为世界气象组织高级专家,汤姆森坐在台下第三排,靠近过道的位置上,与风之语教授仅仅相隔一个位次。他对m国首脑的发言,不感兴趣,却急切想了解到风之语教授最新成果,所以,他不时地抬起头,眼睛瞄向风之语教授。 大屏幕上打出“风之语”名字时,会议主持人拿着话筒,站起身来,介绍风之语的情况,会场上响起热烈的掌声,如潮水一般,大家翘首以盼。 汤姆森看到,风之语非常兴奋,脸微微发红,手里拿着一叠纸,从座位上站起来,仿佛要完成一件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就在风之语绕过座位,走过汤姆森背后,来到过道上时候,脑袋一斜,脚步趔趄,忙伸手撑在桌子上,一手捂住心口窝,几乎跌倒在地上,手里的纸洒落在地毯上。接着,他脸色苍白,呼吸急促,额头挂着汗珠,浑身开始抽搐。 大家都惊呆了,不知所措。汤姆森看到这一幕,吃了一惊,但很快镇定下来。他一下跳起来,扶住风之语的胳膊,向主持人招手示意,并回头喊了一声,安保人员马上跑了过来。 两位安保人员飞速跑来,一人伸手架住风之语,另外一人则抓起腰间的对话机,向场外医护人员呼救。 见惯了大场面的主持人,把头转向另外一个方向,聊起了有关人类与环境的话题,以便给安保人员留出处理的时间。 在等待的时候,汤姆森扶住他的胳膊,掏出手绢,擦拭着他嘴角的吐沫。 汤姆森扭头,往他位置方向一瞥,发现杯子旁边有一包自制茶叶包,他若有所思地想了想。 医护人员架着担架,跑步入场。四个带着白色口罩、身穿草绿色衣服的医生,迅速跑进大厅,来到风之语身边,掰开他的眼皮,看了看,按了按人中穴,然后将他平放在担架上,跪下来,做起了人工呼吸,待风之语的呼吸稍微平稳后,四个人急忙抬起担架,顺着会议室一侧的台阶,快步走了出去。 汤姆森弯下腰,把散落在过道上的纸张捡起来,放进自己手提包里,探过身去,顺手把风之语的茶叶包,拿过来,揣进口袋,也跟着医护人员走了出去。 急救车驶向慕尼黑医疗中心,一路拉着刺耳的笛声,闪着红灯,旁边的车辆和行人纷纷避让。 风之语被送进icu了,汤姆森坐在病房外面椅子上,将包里的报告拿出来,仔细研究起来。让他惊讶的是,报告中的结论却是空白,也许没有结论,只是个猜想,所以风教授没有明确提出结论,这也符合他沉稳、严谨的性格。 汤姆森失望之余,望着沉寂的走廊,陷入了沉思。 大约半小时后,风之语被从icu中推出来。他躺在一张病床上,身上盖着浅绿色的薄被子,他清醒过来,脸色恢复了正常,双手露在外面。当他看到汤姆森时,嘴角挂着一丝微笑,露出感激的神情。 汤姆森抓住风之语的手,扶着病床,一路跟随进入病房。也许是年龄的原因,风之语有些疲惫,医护人员建议他多休息。 于是,汤姆森与医护简单交流了几句话后,就趴在风之语教授耳边,说了声再见,走出了病房。 走在病房的走廊里,汤姆森好像想到了什么,突然站在那里,望着沉寂的走廊,一动不动。 第二十七章 有心插柳 汤姆森走到护士站,询问护士后,一路找寻风之语教授的治疗大夫,然后敲门走进他的办公室。 罗素大夫坐在一把白色椅子上,一副金丝边眼镜架在鼻梁上,手里正拿着一张胸透照片,仔细端详着,嘴里还不住地说着些什么。看到推门而进的汤姆森,他抬起头,问道:“你好!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吗?” “罗素大夫,您好!我是汤姆森,风之语先生的朋友。想了解一下风之语先生现在的情况。”汤姆森说着,坐在罗素大夫面前的椅子上。 “风之语先生暂时没什么问题了,需要住院观察几天。”罗素大夫答道。 “从在会场的情况看,风之语先生还是挺严重的啊,查到原因没有?” “据我分析,这应该是一种罕见的过敏源造成的急性心肌梗塞,还好的是,送医很及时,否则后果会很严重的…….”这时,罗素大夫手机响起来,他拿起手机开门走出去,估计是会议那边打来的。 汤姆森站起来,走到罗素大夫的椅子旁边,看到桌上有一份诊疗报告-----是风之语的。他迅速翻开报告,拿起手机,调整到照相功能,将报告内容悉数拍摄,然后,又慢慢坐回自己的椅子上,眼睛漫无目的地看着窗外。 几分钟之后,门开了,罗素大夫走了进来。 汤姆森和罗素大夫,说了几句客气话后,借口还有其他的事,然后与罗素说了声再见,推门走了出去,消失在走廊的尽头。 12月3日的上午,纽约,第五大道,一座一百层高的办公楼。 当电梯在十八层打开时,汤姆森步出电梯间,沿着贴满各种医疗广告的走廊,来到走廊的尽头,这是一间普通的写字间,黑色的玻璃门,关得严严的,就像一间禁闭室一样。 他按了按门铃,然后,站在门外静静地等着,双手插在外衣的口袋里,眼睛向走廊的另一侧张望着。 “嗞”的一声,门铃的话筒被打开了,“请问是哪位?”通过话筒,一个尖声尖气的声音问道。 “汤姆森。” 从话筒里传出一阵儿慌乱的声音,似乎是慌忙从椅子上站起来把桌子上的杯子打翻的声音。 “嗨,汤姆森先生,我马上来了。” 不过一分钟,透过玻璃门,汤姆森听到从远处走来的脚步声。 门打开了,一个中年***在门内,他身穿白色大褂,中等身材,土色的头发梳向一边,脸色苍白如纸,眼珠左右转动,鼻子上架着一副黑框的眼镜,脖子上挂着一个听诊器,牙齿像发霉的玉米粒。他站在那里,手有些抖动,一副慌乱不知所措的样子。 “汤、汤、汤姆森先生,欢迎您到这儿来。” “我最亲爱的乔治博士,近来可好?愿上帝保佑您!”汤姆森走进来,一边伸出苍白的手,露出虚伪的笑容。 被称为乔治的男人忙伸出双手,握住汤姆森的右手,说道:“一切按照先生的指示进行,呼吸类病毒基因重置模型的研究取得了很好的进展。” 汤姆森拍拍他的肩膀,没有言语。 穿过一间摆放着沙发和茶几的会客厅,走进最里面的一间小办公室,这是乔治博士的办公室。 汤姆森就像走进自己的办公室,径直走到办公桌的后面,坐进一张黑色的真皮靠椅上,头靠着后背,右腿搭在左腿的膝盖上,右手手指轻敲着桌面,眼睛看着墙上的油画。 乔治博士站在桌子前面,微微弓着腰,双手垂在两边,眼睛怯怯地望着汤姆森,一动不动。 汤姆森的眼睛呈四十五度角向上看着乔治博士,长出了一口气,说道:“好,很好!乔治博士。我们需要你的研究成果。呼吸类病毒研究,呵呵,找到免疫力的极限,我们将战无不胜!” “是的,先生,一定会成功的。” “靠你了,博士!” “不胜荣幸。” 汤姆森向他招招手,示意靠近些。汤姆森从包里拿出一摞纸,放在桌上,“风之语教授在世界气候变化大会上突然发病,原因不明,这是他的诊疗报告。这个人对我们很重要,你必须搞清楚他发病的原因。” “是,先生,我会尽全力的!” “不,博士,不是尽力。你要必须搞清楚,要不惜一切代价。” “嗯,对了,”汤姆森接着说道,“与这个东西也许有关系-----我猜。”汤姆森拉开提包的侧面拉锁,从里面掏出一个用布包着的东西,放在诊疗报告旁边,把布一层层揭开,原来是风之语的茶叶包。 “这需要大量的化验工作……” 汤姆森打断了他的话,“那是你的问题,我需要一份详细而透彻的报告,一周内。”然后,手掌重重地拍了下桌子,站起来,走向了门口。 第二十八章 天衣无缝 12月8日,月华岛,月华宫。 一份病情分析报告-----风之语教授的,整齐地放在一楼大厅的桌子上,汤姆森先生坐在椅子上,手托着下巴,思考着报告中的内容。 “风之语教授,患有一种非典型呼吸性疾病,这种疾病极其罕见,经过查询典藏资料后得知,这是一种喜马拉雅地区的地方病症,发病严重时,可以诱发心肌梗死,而金晶蒿就是重要的诱发物品。” “这种呼吸病平时没有任何症状,一般由过敏源诱发。” “通过高精度分析仪分析,茶叶包中材料99.99%由绿茶组成,0.01%是混入的金晶蒿。极可能是金晶蒿作为过敏源引起了风之语教授的呼吸疾病。” “金晶蒿”,汤姆森嘴里不停地重复着,他眼光一闪,一个绝妙计谋在脑海中生成。 他的手按住桌上的按钮,说声,“呼叫乔治博士。” 几秒钟后,投屏上出现了乔治博士的影像-----一张苍白的脸、土黄色的头发,神情怯怯。 “先生,有何吩咐?” “我需要你去做个实验。” “请您指示。” “患有风之语这类呼吸疾病的,加入不同的剂量金晶蒿,测试病人的反应程度。” “测试实验需要一段时间,短时间不可能完成。” “给你三个月的时间。” “对比试验需要找到类似的病人,这很难做到,先生。” “我不管。” “这种实验极具危险性,可能使人丧命。” “我不管,要的是结果!”汤姆森接着说,“我需要一个精确的数据-------患者吸入金晶蒿数量,可以诱使其因心肌梗塞,进入一种假死状态-----因呼吸急促和血压快速降低,但是我们可以通过非常规手段,再次恢复他的生命体征,明白吗?” “是,先生。我马上去做。” 随着乔治声音的变小,他的影像也消失了。 汤姆森双手背在身后,踱来踱去,站在窗前,透过宽大的玻璃窗,他看到,远方海面上掀起了巨浪,仿佛有许多小船开始摇晃起来。 2019年2月5日,纽约,m国气象科学研究所。 2018年“佛罗伦斯”飓风的过程总结会刚结束,汤姆森教授接到了乔治博士的电话。 回到办公室,他将门紧紧锁上,解开浅蓝色的棉麻衬衣最上头的一颗纽扣,眉头微蹙,叉开手指捏住下巴,在椅子上坐了很长时间。 终于,他站起身来,走到一个高大的保险柜边,掏出钥匙,打开柜子,从最里面抽出一份研究报告,是他最新的研究成果。 然后,他一页一页地翻开,看到重点的地方,手指放在上面,眼神闪着光泽,脸上露出笑容。 太阳照在玻璃窗上,熠熠生辉,照在窗台的绿绿萝的叶上,一片生机盎然。 作为一个资深科学家,他明白将自己多年来的研究成果和收集的基础资料,毫无保留地提供给对手,意味着什么,但是,为了伟大的目标,一切牺牲都是值得的。 他拉开办公桌下面的抽屉,找到几张王子牌的浅灰色铜版纸,平放在桌子上,伸手从笔筒里拿出一只钢笔。对照着研究报告和电脑上的数据,他开始撰写起来,不一会儿,就写满了一张纸。 三个小时后,汤姆森放下钢笔,扭了扭的脖子,站起身来,走到窗边,继续望着茫茫的大海。 他走回办公桌,将撰写好的稿纸,连同一份研究报告,塞进一个纸质档案袋,轻轻拍了拍封好,写上:华国科学院大气科学研究所风之语教授收。 他拉开抽屉,掏出事先准备好的一包1.5克的“金晶蒿”,倒在一个水杯中,小心翼翼地放入清水摇匀,然后拿出一只棉签,将混合物均匀地涂在稿纸上,最后,又看了看侧面的订针,双手避开它,才放心地合在一起,拿出一个大信封,将文件封好。 订针上涂抹了微量的琥珀酰胆碱------一种肌肉弛缓缓药,实质上是一种人造的更有效力的箭毒马钱子。它使肌肉,包括隔膜停止运转,使人无法呼吸、说话、行动,心脏很快进入缺氧状态,实际上是一种严重的诱发性心脏病,受用人感觉会很不舒服,不过呢,控制好用量,就会进入一种假猝死状态,也是汤姆森想要得到的效果。最让他满意的是,琥珀酰胆碱会在体内新陈代谢,虽然不充分,但也只有顶尖的病理学家通过毒理学扫描才能发现,安全性很高。 汤姆森寄出了邮件,就像在大海里放入了一只漂流瓶,等待着它命中的有缘人。 第二十九章 暗箭难防 2019年3月10日,汤姆森正坐在办公桌前,研究最新的大气洋流资料时,接到了风之语教授的电话。 “嘿,汤姆森教授,非常感谢您的研究报告,给我提供了新的研究思路。” “不客气,风之语教授,数据量有些大,阅读的还顺利吧?” “还好,已经拜读十页了。” “您身体还好吧?” “谢谢老朋友的关心,还好。就是偶尔有些胸闷气喘,可能受了点风寒。” “那就好,我在盼望着和交流最新研究成果呢。” “我也是。”风之语说道。 “ok!我们会很快见面的,再见,我的老朋友。”合上手机,汤姆森笑了,仿佛是自言自语,声音轻得只有自己听见,“会很快见面的。” 掌握了风之语的研究成果,就等于将地球生死的开关握在了自己的手里,就是掌握了地球的未来,随时可以按下暂停键,号令天下,这就是最好的办法! 汤姆森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水,看着风之语教授。 “我最亲爱朋友,故事讲完了,你应该明白了吧,你就是这样来到此处的。” 风教授本能地摸摸自己的食指,明白了,确实有订针刺破了手指,由于不太疼,就像被蚊子叮了一下,也就没在意,原来秘密在这里,太狡猾了,把自己伪装成心脏猝死的假象,来欺骗医院的大夫,使他们认为自己死于心脏猝死。 “在这个世界上,风之语已经消失了!”汤姆森对着风之语摆摆手,一脸的严肃,“你接受这个事实吧,作为朋友,我不会亏待你的,我会和你共享世界的。” “无耻!”风之语涨红了脸,额头青筋暴起,吼道,“我绝不与你们合作。” 汤姆森哈哈冷笑了几声,猫头鹰一样的眼睛,闪闪发光,啪啪地拍了拍手掌,手一挥说道:“真是个书呆子,不识时务!带他回去清醒一下,直到他明白为止。” 旁边的黑衣人,快步走上来,按住风之语,给他戴上黑色眼罩,架起他的胳膊往外走,穿过大门,沿着鹅卵石小径,走向停在码头上的汽艇。 天空,澄净蔚蓝。风,从大海的深处吹来。阳光很好,海风却很冷,冷得入骨。 汤姆森站在大厅里,抬头看向窗外的大海,默然沉思着。 现在的他,对世界末日理论,深信不疑,一直进行着更深入的研究,为达到目的,他付出了太多了努力,建立了庞大的组织,构建了金字塔一样的联盟体系,所有的人都处于狂热的幻想之中,为新世界的到来而奋斗。 大厅的门打开了,一个皮肤白皙、身穿桃红上衣的女人飘然而来,像只红蝴蝶。 珍妮! 一个绝妙的计划,在汤姆森的脑海中闪现,她是最好的人选。汤姆森靠近珍妮,耳语了一番。 很快,珍妮走了出去,面带微笑。 第三十章 剥茧抽丝 2019年3月23日的上午,这一天是“世界气象日”,文化广场上不少身穿白底浅蓝色运动装的青年,手拿宣传品,向市民宣传着气象科普知识。靠近广场西北角,空中飘着两只硕大的气球,条幅上印着:“太阳、地球与天气”------“世界气象日”的宣传主题。 刚刚结束了一场气象科普报告,白乐天悠然走过广场中央,望着洋溢着青春活力的气象职工,和市民关切的目光,他的心中满是自豪与光荣。 就在他快要走出广场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他划开手机手机屏幕,接通了电话。 “白博士吗?我是柳青,你在哪儿?” “柳警官,你好!我在文化广场,正要回单位呢。风教授案子有进展了吗?” “正想和你说说呢,这样吧,中午我请客,喝一杯解解闷,愁死我了。中午12点,‘珊瑚村酒家’见!不见不散。” 没等白乐天回答,柳青就挂断了电话。白乐天“唉”了一声,摇摇头,笑了笑,将手机揣进口袋。 “珊瑚村酒家”,是一家微山湖风味的饭店,位于金宇路南侧,靠近一所不太知名的学院。 12点还差10分钟时,白乐天把汽车驶进饭店门外的停车位,拉开车门,走下汽车,发现柳青正望着他,在玻璃窗内不停地挥着手,眼睛像一双黑葡萄,一脸笑容。 走进门厅,一个身穿红花上衣服务员,笑靥如花地对他躬身点头,从两片薄薄的嘴唇里发出水一样的声音,然后领着他走向里面。 靠近玻璃窗的一个隔间,服务员掀开了垂在门上的帘子。 柳青正坐在里面,身穿靛青色的上衣,袖子卷在肘部以上,正拿起茶壶倒茶。 桌上已经摆上了四盘菜,冒着热气,香气四溢。 看到白乐天走进来,柳青忙让他坐在对面,将倒好的茶水放在他面前,抓过一瓶牛栏山二锅头,扭开上面的盖子,满满倒上了两杯白酒。 白乐天急忙摆摆手,说道:“我们俩都开车来的,不能喝酒的。” “这不简单,找个代驾呗。能和博士喝两杯,是多大的荣幸啊,来,给个面吧。”说着,柳青端起酒杯,碰了碰白乐天面前的酒杯。 白乐天无奈地笑了笑,也伸手端起杯子,放到唇边,深深地抿了一口。他了解柳青的性格,是个说一不二的主,顺毛驴,呛着不如顺着。 随着柳青的喉咙一动,白酒缓缓而下,他砸吧了一下嘴唇,露出很惬意的神情。他拿起筷子,招呼道:“不知道你的口味,随便点了几个菜,别见外啊。” 白乐天放下杯子,夹了几根京酱肉丝,送入嘴里,说道:“菜点的不错,味道很好,让警官破费了。” “来,来,再走一个。”柳青嚼着菜又说道,伸手又端起了杯子。 “喝太快,我会醉的,可不敢跟你比。” “文人就是谦虚,说话都像娘们。哈哈。”柳青大笑起来,猛喝一口,几乎喝干了。 柳青“啪”的把杯子放在桌上,酒洒在桌面上,像一条线。他抹了抹嘴巴,喷着酒气说, “风教授的案子,真让人窝心,到现在还是外甥打灯笼----照旧。” “一点进展也没有吗?”白乐天放下筷子问道。 “很少。经过技术分析,从身高、走姿以及隐约可见的喉结,可以确认进入太平间的是男扮女装,别的没啥进展。” 白乐天盯着他,奇怪地问道,“为什么告诉我这些,不是案情需要保密吗?” “问得好,果然让郑局说准了,他说你很聪明,考虑问题很周到。局里已经研究过了,想邀请你参加我们专案组,作为技术顾问,毕竟我们对气象知识很不了解。所以,今天也是来征求你的意见的。” “风教授是我对敬重的导师,待我如亲人,能为案情做点贡献,我会全力以赴的。”说着,白乐天手抖动了一下,眼圈有些泛红。 “有些疑点,帮我分析一下吧。”柳青停顿了几秒钟说道。 “什么?” “从地下车库进入太平间,到两个嫌疑人打开门锁,找到尸体,运走尸体,驶离医院,用了极短的时间,为什么?难道有内线向他们提供信息,或者案子就是医院内部人所为?” 柳青又接着说,“如果是内部人所为,出发点是什么?难道真如王队长所说,想讹钱或者是对社会不满的人想制造社会影响?” “制造恶劣的社会影响有可能,讹钱的话,可能性不大,因为没有接到信息或者电话。” “嗯,有道理,接着说。”柳青点点头,表示同意。 “不知道你们分析开锁的动作没有,我在国外的网站上看到过,有些计算机高手,能用万维电子密钥***破解密码锁,解码后,配电子钥匙,轻松得就像现在喝一杯小酒。” “果然厉害哦。可是太平间里面也很大,那么迅速地找到尸体的位置,并做调换,也不容易啊。可是对内部人的筛查已经进行了三轮,没有发现可疑人员。” “我们也可以大胆设想一下,”白乐天仿佛受到了鼓舞,继续说道,“一个计算机高手,黑进医院的网络系统,查到太平间所在位置,找到尸体的编号和存放地点,很难吗?不难!再说,现在的网络防火墙和防病毒措施,都是漏洞百出,作为计算机高手,如入无人之境啊。” “嗯,这就对上了。医院的网管发现,前几天,他们的计算机系统确实遭到了攻击。因为时间短,而且没有造成网络瘫痪,他们以为是偶发情况,所以没有上报,但做了记录,我也看了,是来自国外的黑客攻击了系统。” “我明白了!” 柳青一拍脑袋,大声叫道,仿佛是忽然间大彻大悟了一样。 第三十一章 拨云见日 “明白什么?”白乐天问道。 柳青拿起酒瓶,又把酒倒满,接着说道,“这帮家伙,肯定也攻击了我市的交通监控系统,他们早就掌握了视频监控,巧妙避开了我们的视频监控。高义的车辆就是个幌子,他们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我们中了他们的调虎离山之计了。当我们费近心机,找到高义时,他们早就逃之夭夭了。” “你的思路启发了我。昨天,我去了邻近的安泰市,找了有关的视频监控,确实有一辆和嫌疑车极为相似的考斯特,活动轨迹貌似正常,当时,我是百思不得其解,现在明白了。” “什么?”白乐天端起水杯问道。 “这台车辆,在3月18日夜间从安泰市与金宁市交界处失去踪影,午夜两点后,又从两市交界处的一个大路口出现,这一段时间,正是案发时间段,也就是说,这台车作案的嫌疑非常大了。” “查清车辆情况没有?”白乐天口气像个侦探一样地问道。 柳青看了一眼他,没有回答,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盒“泰山”香烟,手指轻轻一弹盒子底部,一颗香烟倏地探出头来,他递向白乐天。 白乐天摆摆手,他对抽烟没兴趣,只想听他继续讲下去。 柳青“啪”地打开打火机,淡蓝色的火焰舔着香烟,他吐出长长的一股白烟,将香烟在手指间转来转去。 “你说奇怪不?这台车居然是挂在m国奥莱生物公司驻华国办事处名下,也许是个巧合。可是除了这台车,我想不出任何一台能与附属医院的嫌疑车能靠上的了。” “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风教授是国际名人,国际形势风云变幻,尤其是气候变化是热点,各国**都极为重视,这样看来,其复杂程度超出了我们的想象。或者说,风教授的研究取得了重大突破,某些国家为打击华国在此学科领域的研究,而采用的非常手段。暗杀核心科学家,阻击别国的科技进步,这在国际竞争中,不乏先例哟。波谲云诡啊!” “可是风声有重大嫌疑啊?”柳青说道。 “所谓的重大嫌疑,都是需要证据的支撑,说不定他是被吓跑的,他只是个管家而已。我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如果说与m国奥莱公司有牵扯,那么动机呢?按照刑事案件的理论来讲,出现没有动机的意外案件,这种偶发性,连百分之一都不到,也不符合常理。”柳青露出不理解的神情。 “也许有动机,只不过我们不知道而已,会不会奥莱公司的背后是m国,国家不好出手的时候,都是安排类似的公司来做,好多小说上都介绍过的。” “好像有点道理,你的联想真丰富,哈哈。”柳青笑道,又狠狠吸了一口烟。 “奥莱公司是做什么业务的?”白乐天问道,看样子,他对奥莱公司产生了兴趣。 “世界著名的公司,营收排名前几位,主要以生物制品研发,也有金融、贸易等业务。” “那么,他们设在华国的办事处,主要业务是什么呢?”白乐天接着问道。 柳青云淡风轻地说道:“嗯,与生物制剂有关的贸易,偶尔也从华国进口一些仿真人体标本。”他还没说完,马上捂上了自己的嘴。 两人同时喊道:“仿真人体标本!” “对,假如风教授的尸体,混入了仿真人体标本,会出现什么情况呢?”柳青说。 “一块偷运出境了。” “偷运尸体,这有啥用啊,博士?” “我也不知道,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我想。” 柳青再次端起杯子,“博士,今天和你聊天,收获很多。我回去一定向王队长和郑局汇报,调整侦查方向,重点是奥莱公司驻华国的办事处。不过,要是对国外公司进行调查,难度很大,所费时间也会很长。没个一两年,不会有成效的。唉,那就难喽。” “那黄瓜菜也凉喽。”白乐天戏谑道。 “那你说咋办?”柳青将烟蒂摁熄在烟灰缸里,又使劲拧了拧,一脸的无奈。 “凉拌喽!”白乐天说,“警方都没辙,我一枚小老百姓就更没办法了。” 酒瓶见底后,菜还剩下许多,柳青已经显露酒意,他极力控制着情绪,不使自己在白乐天面前失态。 柳青对着服务员招了招手,桌面上又摆了几个空啤酒瓶后,两人已经相互搀扶着走出饭店,下午三点钟的太阳照在他们的脸上,红红的脸庞和太阳的色彩一样。 第三十二章 神秘来客 回到宿舍,白乐天就躺在了床上,鞋子都没有脱下,直到第二天的阳光,透过窗户将他的眼睛刺痛,他才揉了揉眼睛,努力睁开。 他趿拉着拖鞋,走进浴室,脱光衣服,冲了个淋浴,面对着镜子,抓起黑色的电动剃须刀,刮掉髭须,像割掉草坪上疯长的青草一样。 他拉开衣柜,套上一件柏色的衬衣,穿上一件深青色的西裤,登上一双软质皮鞋,锁好防盗门,将钥匙放进公文包,迎着初春的太阳,驱车前往办公室。 走进办公楼,来到三楼时,白乐天特意来到风之语教授的办公室门前,他看了又看,多么希望能听到,从里面传出风教授的声音,然而,还是沉寂,令人失望的沉寂,只有他的皮鞋碰在地板上的声音。 他走进办公室,泡上一杯茶,坐在办公桌前,打开电脑,看看有没有最新的通知。 对于白乐天来说,风之语教授就像一个谜-----著名的气象学家,精通汉文,博学多才,尤好中国历史,有长时间的外国经历,简历记录极为简单,甚至没有家人的信息。 更让他好奇的是风声,比风之语教授还简单,只是知道几年前,跟随风之语教授来到中国,少言寡语,汉语很是蹩脚,据他自己介绍,几乎没上过学,但是从他的眼神中,可以隐约感觉到他对气象知识很了解,只是从不参与讨论,仅仅偶尔有意无意地听上几句,笑笑就走开了。 风声的逃跑,难道仅仅是怕牵连到自己,再说,如果心里没鬼,何必怕鬼敲门,这一跑,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也许,他已经不关注这个问题了,作为一个有经验的管家,换个环境一样生存,只不过是换个主人而已。嗯,有道理。 也许自己想多了,事情可能远没有那么复杂,就像王队长说的。 但是,他总好像有种冥冥的感觉,感觉自己身处在台风眼里的片刻宁静中,而自己却对即将到来风暴一无所知。 白乐天打开几张高空和地面的资料图,把ec和t639模式系统激活,开始自己的研究。 他看到气候变化的资料,风之语的脸庞映照在眼前,想起喜马拉雅的经纬度和冰雪覆盖的山麓。 桌上红色的电话机响了几声,他摸起听筒。电话那边传来办公室刘主任急速的声音,就像豆子洒在水泥地上。 “白博士,你好。张所长让我给你下个通知。” “是我,刘主任好。” “今天下午三点,风之语教授的女儿乘坐zm2343航班到达,主要来料理风之语教授的后事,你负责接待,车辆已经安排好了,住精品大酒店,稍后把信息发你手机上。” “啊!风之语教授的女儿?” “嗯,有问题吗,白博士?” “没,没,没问题。” “好的,白博士,有问题电话给我。再见!”干练的刘主任,说话就像机关枪扫射一样,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白乐天呆呆地坐在那里,自言自语道,“风教授的女儿。”可是从没听汪教授讲起过,也许是真的,不过是风教授不愿意提起而已。 白乐天拿起手机,拨通了柳青的电话,将这一最新情况告诉他。 柳青说,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接待,留心观察异常情况,随时保持联系。 下午三点钟,宽敞明亮的金阜机场b2航站楼内,人来人往,白乐天站在出口处,翘首看向里面,手里举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weealisa(欢迎爱丽莎)”。 又过了十分钟,大厅里响起航班广播,“女士们,先生们,zm2343从德国慕尼黑飞往金宁的飞机已经到达本地。” 最先走出来的是一对年轻夫妻和他们的女儿,男士拉着一个大行李箱,小女孩则紧紧抓住妈妈的胳膊,眼睛好奇地四下张望。 越来越多的人往外涌出,仿佛水流一样。一位左手拉着行李箱的漂亮女士,在人群中格外显眼,活似长在灰突突土壤中的一朵鲜花。 她走得很慢,步子迟疑,一双钴蓝色的眼眸打量着周围,眼神中透出悲伤和疲惫。她身材修长,身姿挺拔,穿着一身浅青色的衣裙。粉黄色帽子下面是浅金色的头发,嘴唇抹着淡淡的唇膏,洁白的牙齿在她的唇间闪耀。 白乐天把牌子高高举起,眼睛瞄向这位美丽的女士,唯恐错过了机会,心里砰砰直跳。 显然看到了高高举起的牌子,那位女士眼睛一亮,脸上露出微笑,只不过那微笑就像失去光泽的树叶,望着白乐天,举起手挥了挥,不禁加快了步子,走向出口处。 应该是她!一位漂亮的女士。 第三十三章 欲说不休 “hello,missalisa.my ameisbailetia .”白乐天接过行李箱,对爱丽莎说道。 “你好,白博士。”爱丽莎操着蹩脚的中文说道,优雅地伸出了右手,身上散发着淡淡的玫瑰香味。 “太好了,爱丽莎女士,你居然会说中文。”白乐天高兴地叫道。 “我当然会一些,跟我的爸爸学的。”爱丽莎认真地说道。 “不好意思,我忘了这个茬。风教授的中文造诣很深,很博学,是一个受人爱戴的科学家。”白乐天接着说 说到风教授,爱丽莎低下了头,悲伤如水一般,流淌在她精致的脸上,泪珠在眼眶里打转,好像是饱满的露珠挂在草叶上。 白乐天一下子停住了嘴,知道自己说得太多了,勾起了爱丽莎的悲伤,抱歉地望着她。他明白,爱丽莎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还需要一段时间,而他也需要了解爱丽莎。 在前往宾馆的车上,爱丽莎说,十年前她的父母协议离婚,从那时起,她就没有再见到爸爸,她和妈妈一直生活在美国,而爸爸则主要在德国搞科学研究。昨天,她接到爸爸好朋友的电话,才知道爸爸出事了,就急忙赶来了,她现在来就是料理爸爸的后事。 爱丽莎说话的声音很轻快,美国口音依然很明显,一定是在美国生活了多年的原因,白乐天心里想到。 车窗外,风起来了,吹动银杏的叶子,发出微微的声响。 白乐天只好将话岔开,问道:“请问你现在从事什么行业?” “我学的是经济贸易,现在在一个外贸公司,做技术咨询工作。” “喜欢华国吗?” “非常喜欢,小时候来过几次,变化太大了。” “华国有很多美丽的地方,我可以做你的向导。”白乐天尽量放松地说道。 “那当然好了,处理完事情,可以去放松一下心情。” 随着车窗外风景变换,经过一大段崇文大道和呈祥路,中间还经过了像湿地公园似的煤矿塌陷地,大概四十分钟后,司机将汽车拐进了精品酒店大厅前面的门廊里。 白乐天领着爱丽莎,拉着行李箱,穿过铺着杏黄色地毯的大厅,走到酒店前台,办理好住宿登记,送她到18楼的1818房间,一身疲惫的爱丽莎确实需要好好休息一会儿。这时是下午四点半,白乐天和爱丽莎约好下午六点,到酒店一楼自助餐厅吃晚餐。 看着爱丽莎轻轻关上门,白乐天松了一口气,说声再见,走向电梯间,乘坐电梯来到一楼大厅,走到摆放在大厅左侧的黄色长沙发,坐进里面,茶几上的硕大塑料花夸张地笑着,颜色红得像血。。 白乐天明白,无论如何,总要让爱丽莎理解事实真相,这是她作为一个女儿的权利,也是她应该承担的悲伤,虽然他不敢想象,会出现什么样场面。 到底该从何说起,具体到何种程度,白乐天陷入了沉思,涉及到刑事案件,他真的不好把握。不知不觉中,他眯上了双眼,沉沉睡去。 当他从迷糊中抬起头时,挂在前台后面墙上的挂钟显示,现在是下午六点差五分。他站起来,伸伸腰,揉揉酸涩的眼睛,望着电梯的方向。 “叮”的一声,电梯门打开时,爱丽莎走出来。她换了一身绣着紫罗兰的衣裙,将浅金色的头发束起,手里提着一个带金色拉链的手包。 白乐天紧走几步,向前迎过去,打了个招呼,两人一起往一楼的餐厅走去。 他们选了一个靠近里面的卡座,铺着红色皮革的卡座能容四人。因为自助餐厅刚刚开始,进餐的人大多集中在外面地方,这里比较安静。 两人面对面坐着,边吃边聊,气氛渐渐融洽,轻松了许多。 “我想,明天早上去附属医院,看看我爸爸。”爱丽莎说道。 爱丽莎接着说道:“到时候,还辛苦你帮助我找一个墓地安葬,最好是交通便利、风景好的地方。” 听到这些,白乐天感觉,暴风雨就要来到了。 “对不起,爱丽莎,我很抱歉,风教授的尸体在医院失踪了。”白乐天看着桌面上的餐盘说道,故意避开了爱丽莎的眼神。 “啊”的一声,爱丽莎瞪着大大的蓝色眼睛,看着白乐天,很快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带着疑惑的神色死死盯住白乐天。 “这怎么可能?”爱丽莎又一次问道,瞪大眼睛。 “很抱歉,是的,这是真的。”白乐天的睫毛低了下来,低声说道,小到只有自己能听见。 在看到确定的眼神后,爱丽莎满脸通红,眼睛睁得大大的,嘴唇紧闭,泪水安静地顺着她平滑的面颊流下来,抽搐似的剧烈喘息,喉部上下抖动。 白乐天抽出几张餐巾纸,递给她。他双手交叉,低着头,悄悄地看着对方,不知如何安慰这个陷入无比悲伤的女人。 爱丽莎无声地抽搐着,肩膀不停抖动,双手紧紧捂住眼睛,泪水顺着白皙的手指流下来。 她好像倏然间没有了主意,十几分钟后,只是不停地说,“我该怎么办?我到底该怎么办?” 待爱丽莎渐渐平静下来,白乐天说道:“我们都很抱歉,居然出现这种情况,警方正在全力破案,一定会找到的。”他说得很轻,仿佛自己都没信心一样。 “我现在还能做什么?难道就是等着?只是等着?”爱丽莎眼中泛着泪光,自言自语道。 “明天,我陪你到风教授的办公室去看看,还有,我们到家里看一下,那里有风教授留下的东西。” 爱丽莎默默地点点头,愁容满面,痛苦不堪。 第三十四章 另有所图 3月25日,早晨九点,太阳蒙上了一层细纱,远远望去,氤氲朦胧,神秘莫测。 白乐天推开玻璃旋转门,走进酒店一楼大厅时,看见爱丽莎正坐在大厅左侧的沙发上看杂志,她穿着鸭青色的休闲装,一个青灰色的背包搁在旁边。 “嗨,爱丽莎,昨天休息的还好吧?” “我还好,谢谢你,白博士。”爱丽莎站起身来,手里抓着背包,“现在去大气所吗?” “是的,我们先去风教授的办公室吧。” 不过十几分钟的车程,汽车便拐进了一个绿树成荫的院子,迎面是一座古朴的三层建筑,红瓦白墙、檐角高高翘起。 白乐天从驾驶室下来,给爱丽莎拉开车门,顺着一条青砖铺成的小路,两人走进办公楼的一楼。 靠近右侧的一楼门厅里,摆放着一张长方形桌子,漆成深黄色,一个身穿黑色制服的红脸保安坐在后面的椅子上,大沿帽歪向一边,嘴角耷拉着,昏昏欲睡。 桌子的正中间搁着一本翻开的本子,上面写满了来客信息。白乐天拿起旁边的签字笔,把爱丽莎的信息登记在上面,这时,保安一惊,眼睛砸吧了几下,醒了过来。 沿着棕红色的木制楼梯,两人径直走上三楼,来到三楼的最东头的房间,上面写着“风之语办公室”。 一位烫着爆炸式头发的女人,从他们身边经过,脸上露出诧异的神情,和莫名其妙的笑容。 白乐天掏出钥匙,插进锁里,转了几圈,推开门,走到窗前,拉开窗帘。 办公室里一片沉寂,死一般的沉寂,让人感觉沉闷异常。 墙上贴着地形图和天气图,茶几上的杯子,摆放得整整齐齐,墙角衣架上挂着深灰色的礼帽。 “看看吧,这就是风教授的办公室。”白乐天无限悲楚地说道。 爱丽莎没有说话,默默地走到办公桌前,仔细看了一遍,摸了摸笔筒里的钢笔,好像要把这一切装进大脑中一样。 爱丽莎的表情肃穆,动作很慢,极怕惊醒了别人似的。她走到天气图前面,手指轻轻抚摸。她拉开靠在东墙上的书柜,里面排列着各种书籍,都是风教授精心收集而来的。 “白博士,我妈妈说,让我带回一些爸爸的私人书籍,可以吗?”爱丽莎回头问道。 “既然是风教授的私人物品,你是他的女儿,当然可以。” “谢谢,你先休息一下,我可能要花一些时间的。”爱丽莎指着沙发说道。 “好吧,你请便。”白乐天说着,走到沙发旁,坐进里面。 爱丽莎站在书橱前,非常专注,仔细翻阅每一本书,即使是很薄的记录本,也不放过。她把所有的抽屉也都打开,里面的物品都看了又看,一副唯恐漏掉什么东西的神情。 大约一个小时后,爱丽莎从书橱里捡了几本论文集,放进背包又走到办公桌后面,拉开抽屉看了看,里面除了几包咖啡,什么也没有。 白乐天按照柳青的交代,偷偷地记下了爱丽莎翻动并拿走的物品。 “白博士,我爸爸的资料就这些吗?”爱丽莎说道,脸上有一丝的失望。 “好像就这些吧。嗯,他没有别的办公室。”白乐天答道。 “白博士,你是否知道,我爸爸一个月前收到来自美国的一封信,信里装着技术研究报告。”爱丽莎说,脸上露出不自然的表情。 “听风教授说起过,好像是汤姆森教授的研究成果。他很喜欢,看了好多遍。” “那你知道信放在哪儿了吗?”爱丽莎眼中闪着光泽。 “很抱歉,我不清楚。” “嗯,那好吧。”爱丽莎脸上难掩失望之情。 “很重要吗?我以后找到,给你寄过去吧。” “也不是太重要,算了吧。”爱丽莎说道,她躲过白乐天的眼神,审视着房间。 突然,她好像发现新大陆一样,走到办公桌后面。 搬开在一盆很高的绿植,后面露出有一个浅灰色的保险柜,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白博士,你有钥匙吗?可否打开?” “我没有钥匙,估计警方可以打开,我可以帮您联系。” 听到“警方”两个字,爱丽莎双眼闪出一丝惊惧的光芒,眨眼间就消失了,忙说,“那就算了吧。” 从办公楼走出来,太阳正灿烂,照在爱丽莎背包金色的拉链上,闪闪发光。 “白博士,我爸爸的家,离这儿远吗?” “不太远,我们去吧。”白乐天说着,向停着的汽车走去,爱丽莎走在他身后,一声不吭,好像满腹心事一样。 第三十五章 醉翁之意 待爱丽莎坐进车里,白乐天扭动车钥匙,引擎发出轻轻的转动声。 白乐天瞄了一眼爱丽莎,挂挡踩下油门,汽车快速驶出大气所的院门,拐上一条四车道的油漆路。 阳光透过树叶,将斑驳的光影印在地面,宛若老人的眼睛,黯淡无光,睁睁合合。 穿过金宇路和吴泰闸路,又经过三个交叉路口,汽车驶离大路,拐进一条两车道的水泥路,两边载满了碧绿的灌木,修剪得就像小学生的头发,灌木后面是大叶相思树,绿意盎然。 一路上,爱丽莎默不作声,冰河一般的沉默,只是看着路边的景色。 小区门口的两边是漂亮的大理石石柱,看到驾驶室的白乐天,一个身穿宝蓝色制服、一口黄牙的保安笑了笑,摁下了钥匙,起落杆缓缓抬起,白乐天径直开进了小区的停车场。 一条黑褐色卵石铺成的小径,弯弯曲曲,幽深而狭长,无数的鲜花正在怒放。 顺着这条安静的小径,两人一前一后,往里面走去。 “马上就到了。” “嗯。” 白乐天打开一扇黑色镂空铁艺的门,是一个大约80平方米的小院子,走过院子中央花砖铺成的小路,花香扑鼻,迎面就是一座三层的小别墅。 爱丽莎掏出手绢,在鼻尖挥动几下,似乎对花香过敏。 “这座楼大概300平方米。”白乐天掏出钥匙,插进锁中,转动了两圈,推开一楼大厅棕红色的双扇门,阳光扑进大厅,明亮了许多。 “嗯。”爱丽莎依然只说了一个字。 几天没有打开门窗,空气稍显污浊。白乐天推开窗子,春风掀动窗帘的边角,空气清新了许多。 “这里面好大啊!”爱丽莎惊叹道。 “上下三层,从外面看不算大,里面的空间还是蛮大的。”白乐天指着室内木制楼梯说道。 “书房在几层?”爱丽莎问,显然她对书房更感兴趣。 “书房在二层。”白乐天说着,就沿着楼梯往上走,爱丽莎随着走上去。 来到二楼的东侧,白乐天打开门锁,推开书房的门,摁开房间的灯光。 也许为了书房的安全,靠南面的整张墙,覆盖着厚厚的装饰板,屋内一点阳光也没有。一张又长又宽、深红色的写字台摆在靠南的墙边,桌子北侧是一把同颜色的楠木椅子,桌子正中间是一台电脑的显示器,主机隐藏在桌子下面,左上侧的台灯,罩着浅黄色灯罩,旁边是一个镶着深蓝花的带盖的瓷杯,厚厚的一摞打印好的资料搁在桌子的右侧。 爱丽莎走进房后,从每个角度,先是细细打量了一遍,又从包里拿出相机,拍了几张照片,说是留个纪念,拿回去给她妈妈看一看。 她只是看了看书桌里的东西,没有动,又走到靠在北墙上的书橱。 绛色的书橱被装修在整面墙上,又长又高,一把雕刻精美的宝剑挂在一个把手上,宝剑下面坠着金黄色的缨子,书橱上面是镶嵌着透明玻璃的书窗,里面整整齐齐地摆放着数不清的书本和资料,下面是可以拉开的柜子,里面也塞满了书籍,书橱两边垂直排列着抽屉,抽屉里散乱地放着些气象图片。 白乐天坐在椅子上,拄着下巴,看着爱丽莎把书橱一层层打开,右手手指抠着左手的指甲,手掌翻来翻去,百无聊赖。 用了将近三个小时,爱丽莎才停下她手里工作,两手张开站在书橱前,脸上依然是淡淡的失望,脚边放着两本极普通的线装工具书。 白乐天站起身,走了过去,瞟了一眼,他认出这不过是几本常用的气象科普书籍。 “嘿,白博士。我想我已经把妈妈交代的任务完成了,就把这些东西能留作纪念吧。”爱丽莎看着白乐天,眨眨眼睛,好像是在征求他的意见。 “嗯,还不错。”白乐天答道,其实在他心里,感觉爱丽莎挑选的东西没有任何收藏价值。 爱丽莎拍拍手,将挑选出来的线装书塞进包里,将包提在手里。 白乐天转身关上房灯,锁好书房的门,与爱丽莎一起走下楼梯,来到一楼的会客厅。 白乐天坐在沙发上,双手交叉抱着脑袋往后靠着,再次望着熟悉的地方,仅仅几天的时间,就发生了那么多的事情,真的物是人非啊,多么令人感慨。 “白博士,我想明天就回德国了,从德国停留几天,处理一些事情后,然后返回美国。”爱丽莎说道。 “那么着急啊,我还想陪你到处走走呢。”白乐天脸上显出遗憾的神情。 “不好意思,我工作上还有很多事,而且心情有些郁闷,以后会有机会的,谢谢你了。” “那好吧,现在就回宾馆。” “谢谢,辛苦你了,我会记住你的。”爱丽莎露出一丝微笑,浅浅的,似湖面的波纹。 第三十六章 蒙在鼓里 迎着清晨8点钟的阳光,白乐天驱车来到精品酒店。 白乐天特意穿了一身白色的西服,配上枣红色的衬衫,里面搭了一条金黄色的领带,脚上的黑色皮鞋,又亮又括,瘦削的脸颊上带着一副金边的眼镜,人显得很精神。 白乐天整了整衣服,弹了弹上衣上根本就不存在的灰尘,迈步往前走去。 当他穿过玻璃旋转门,走进一楼大厅时,看见爱丽莎已经办妥退房手续,行李箱放在脚边,正站在前台旁边和身穿黄色制服的男服务员闲聊。 爱丽莎穿着粉黄色的衣裙,露出粉白的细长胳膊,手上戴着一副绣着蕾丝边的浅灰色手套,白皙的脸上扑着粉红色脂粉,嘴唇上抹着玫瑰红的唇膏。 “嗨,爱丽莎。”白乐天走向前台。 “早晨好,白博士。”爱丽莎眼睛眨巴了两下,长长的睫毛俏皮地弯下来。 “退房手续都办好了?” “是的,已经办好了。” “飞机票定好了吗?” “已经订好了,早上9点的航班。” “可以走了吗?” 爱丽莎点点头,露出不舍的神情。 白乐天接过她手上的行李箱,踏着杏黄色的地毯,往门外走去,一直走到楼外不远处的停车场,拉开后备箱,将行李箱塞进去,又合上盖子。引擎发动,发出轻微的震动,汽车缓缓起步,白乐天慢慢加速,好像还在等待着什么人一样。 沿着崇文大道和呈祥大道,行驶了大约40分钟后,白乐天将方向盘一转,驶进了金阜机场的停车场。 穿过一片刚刚修剪过的碧绿草坪,他们看见不远处的大门上面写着白色的大字“候机厅”,几个身穿黑色制服的安检人员手持仪器,正站在里面。爱丽莎在走到候机厅时,接过白乐天手中的行李箱,摘下右手的手套,优雅地伸向白乐天。她的手指颀长白皙,温软似水一般。 白乐天忙伸出右手,轻轻握住手指,显示出男人应有的风度。 “你真是个好人。如果你在美国,说不定我会爱上你。”爱丽莎俏皮地说道,那双眼睛依旧清澈湛蓝。 “我也这么认为,那我会搭乘下一个到美国的航班,赶在你还没有走出候机厅,迎面跑向你。”说完两人哈哈笑起来。 白乐天站在门外,望着爱丽莎走进安检处,在安检人员的示意下,经过安检通道,走进候机大厅,头也没回,他怅然若失,心里涌现说不出的感觉。 两天后的一个上午,整个天空笼罩在雨雾中,灰蒙蒙的一片,阴郁的就像白乐天此时的心情。 坐在计算机旁,望着上面的气象数据和天气形势图片,他的心却像风雨中的海面,汹涌不停。 他推开椅子,站起身来,走到窗前,打开窗户,面对着窗外闪着银色光泽的细雨,陷入了沉思。 风声为什么不辞而别?仅仅因为害怕牵扯到自己,好像这个理由并不能站住脚。据柳青说,风教授的尸体被盗,极有可能与美国的一家公司有关系,这绝对是有点匪夷所思。 爱丽莎来这里,好像重点不是处理风教授的后事,而是寻找一封信。这封神秘的信有何特别的意义? 白乐天揉了揉太阳穴,绷紧嘴唇,努力思考着,却像一只陷入蛛网里的昆虫,左突右冲,总找不到解脱的办法。 这时,门上响起敲门声。随着白乐天说“请进”,一个身穿藏青色警服的男子走进来。 “我就知道,你在这儿,博士大人。”柳青头还没探进来,洪亮的声音就传进白乐天的耳朵。 “贵客哟,柳警官咋到我这里来了?”白乐天拉过一把椅子,向柳青努了努嘴。 “爱丽莎女士漂亮吗?你不会中了美人计吧,伙计?” “太小瞧我了吧。爱丽莎两天前已经走了,我送的航班。正想跟警官您汇报呢。” “走了好啊。”柳青笑得有点莫名其妙,“那我请你看场戏,怎么样?” “看戏?”白乐天一头雾水,就像窗外的天气一样。 第三十七章 不出所料 “对,看戏!”柳青一脸认真地说道。 “到声远舞台吗?”白乐天问道。 “不,这地方,还是你带我去吧。”柳青继续说,“你很熟悉的地方——风教授的办公室。” “我还是不明白。”白乐天自言自语道。 “你会明白的,我的大博士。” 当白乐天推开风教授办公室门时,他没有发现任何异样,和前几天一模一样。 柳青走到窗前,拉开窗帘,看到房内依然昏暗,很熟练地走到门后,按开房灯。 他的动作很熟练,就像一个老熟人到了朋友家一样,让白乐天感觉很奇怪。 “奇怪不?博士。”柳青笑着说,“这里面的东西,我比你还了解。哪里被翻动了,我都一清二楚,呵呵。” “这怎么可能?从没见你进来过啊。” “我是警察,勘查现场,好像不需要你的批准吧?”柳青脸上露出得意神情,“我敢跟你打赌,风教授的保险箱被打开了,你信吗?” “这不可能,前两天还锁得好好的。” “来吧,这是见证奇迹的时刻。”柳青打了个手势,就像刘谦一样,走向那个保险箱---隐藏在办公桌后面的。 柳青蹲下身子,伸出右手,轻轻拨弄了一下锁盘,没有使用钥匙,锁被轻易打开了。 “啊,这么简单?” “根本没上锁!”柳青笑道。 “可是,可是.......”白乐天还没说完,柳青就接过话说,“可是,前两天爱丽莎试图打开,却没成功。你是想说这吧,博士?” “对,对,对。”白乐天连续说了三个“对”字。 柳青从里面掏出几本被撕碎的儿童画报,几个儿童玩具,放在办公桌上。 这一幕,更让白乐天如坠入雾中,说道:“这不可能,怎么会有这些东西。” “我借用儿子的。”柳青说,“太可惜了,被搞坏了,回家又得挨骂。” “这是怎么回事,柳警官?”白乐天使劲锤了一下柳青的胸口。 “莫急,博士,这是第一幕,请随我去观看第二幕。”柳青神秘地说道,做了一个古典“请”的姿势。 两人急忙走下楼梯,走出办公楼,跳上柳青的警车。 柳青坐进驾驶室,掏出钥匙,发动引擎,随着一阵儿发动机的轰鸣声,警车就像长着花纹的猎豹,窜出了院子。 空气中的雾气更浓了,雨刷轻轻在挡风玻璃上滑动,路上的行人纷纷披上了雨衣,红绿灯也像蒙上了一层纱。 他们经过了三条大街,又通过了两个狭窄的小巷,在自行车和人流中慢慢行进,直到看见一个偌大的院子,门口竖着一个金黄色的牌子,牌子上面写着“长城宾馆”。 警车停在门口,一个身穿蓝色制服的矮胖保安从门卫室里走出来,探头瞥了眼警车,按下了腰带上的钥匙,大门口的自动伸缩门打开了。 将警车停好后,两人跳下车,穿过宽敞的院子,径直走向一楼大厅内的前台。 透过大厅的玻璃门,他们看到两位服务员,身穿紫色的服装,正站在紫红色吧台里面,小声地聊天,眼睛不时望向外面。 两人走进大厅,一前一后,来到前台。服务员带着职业的微笑看着他们,洁白的牙齿露出了四颗。 柳青站在那儿,掏出警官证放在前台上,问道:“有没有客人遗留在房间的物品?” “您怎么知道?”那个圆脸大眼睛的服务员露出疑惑的眼神。 “拿出来吧。”柳青把手往前一摊,笑着说。 另外一个服务员---两个酒窝格外显眼,走向后面的内间,出来时手里拿着一个纸包。她把纸包搁在前台上,“先生,您说的是这个吗?” “没猜错的话,应该是这个。”柳青将纸包打开,里面是几本普通的书本。 “来,博士,看一下这是什么?”柳青侧了侧脸,对白乐天说道。 走近柳青,看到这些书后,白乐天大吃一惊。 “不好意思,美女,让你空手而归了。”柳青拍了拍白乐天肩膀,望着门外说道。 第三十八章 原来如此 白乐天一脸的懵圈,不知所以然,“风教授的东西怎么会在这儿?” “走吧,一会儿满足你的好奇心,博士。”说着,柳青给服务员打了个招呼,说声再见,将书本重又包好,就拉着白乐天离开了长城宾馆。 警车绕过正在施工的任兴路,顺着琵琶山路往前行驶,来到新世纪广场停车场,将车停放妥当后,两人走下车。 新世纪广场占地约三百亩,南靠洸河路,北接吴泰闸路,西边这是金宁车流拥挤的琵琶山路,整个广场铺着方形的青石板,最南面站立着六根汉白玉的华表,上面雕刻着精美的图案,广场中栽植着大叶石楠、银杏和流苏,绿意盎然,精心设计的花坛中鲜花盛开,广场正中的喷泉随着音乐声调的变化,喷出高低不同的水花,引得散步的人驻足欣赏。 “到底是怎么回事?柳警官,我已经糊涂了。”白乐天问道。 柳青将外套脱下,搭在手臂上,“风教授的书怎么会在长城宾馆呢?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你的美女妹妹----爱丽莎留下的。” “这不可能,她已经走了。” “是的,你把她送走了。” “对,亲眼看着她走进候机大厅的,错不了。” “你亲眼看到登机了吗?” “那倒是没有。” “亲爱的博士啊,你相信魔术是真的吗?” “不相信啊。” “没看见爱丽莎登机,你确信她走了吗?” “难道她又回来了?” “不是‘难道’,是确定回来了。” “为什么?” “她没有找到她需要东西,必须回来啊。” “难道是那封信!” “聪明!”柳青说,“应该就是那封信。” “嗯,爱丽莎也问起过我关于那封信,不过是一封塞着研究报告的信。” “谁的信,知道吗?” “m国气象学家汤姆森的,和风教授一样享誉世界的科学家。” “嗯,明白了。总是和m国有关系。” “风教授办公室保险箱里的儿童画报是怎么回事?”白乐天站住脚,继续问道。 “没有找到想要的东西,当看到保险柜时,她确信东西应该在那里面,所以,晚上又潜回了风教授的办公室,打开了保险柜。幸亏在这之前,我把东西都清理出来了,放进了一些儿童画报和儿童玩具,哈哈,肯定把爱丽莎气死了。” 细雨停了,乌云渐渐退去,天也渐渐明亮起来。 “你怎么知道爱丽莎没走了呢?” “太简单了,查一下航班乘客信息就明白了。她是乘坐昨天航班,直接飞往m国去了。”柳青说,“我去你们办公楼查询监控了,前天夜里,全楼意外停电,没有录像信息。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你怎么知道她住在长城宾馆,又会留下些东西呢?” “不需要的东西,当然会丢掉。至于她住在长城宾馆的问题,不值得回答,太简单了。你说呢?博士。” “佩服!你早就知道爱丽莎是假的?” “当然。接到你的信息后,我把这个情况向王队长和郑局长进行了汇报。通过公安部技术部门的大数据查询,风教授有女儿的可能性很小,所以认定这是个冒牌货。为了不打草惊蛇,摸清其意图,所以就让你按照真女儿来接待了。”柳青拍了拍白乐天的肩膀。 柳青接着说,“现在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爱丽莎来自m国,来的目的是寻找一封信,信却消失了。” “信会不会在风教授家里,说不定爱丽莎夜里也去了家里。” “不可能。我去看过了,比她翻看得还仔细,这些我早就照相比对了。” “厉害。”白乐天瞥了瞥嘴。 “所有的一切都会搞明白的,虽然现在是一团乱麻。”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尽管说,我现在好像喜欢上了这个工作。” “抽空我把风教授保险柜里的东西给你,我看不懂,你拿去研究一下,看看对破案是否有帮助。” “好嘞!”白乐天高兴地说道,“义不容辞,全力以赴!” 第三十九章 突遭搜查 电话铃在白乐天枕边响起来,把他吵醒了。他睁开眼睛,脚碰到地面,又收回来,翻了个身,环视着房间,恍若在梦中。他扣掉了电话,闭上了眼睛,松弛了下来。 电话铃声依然不肯罢休,他眯着眼睛拿起手机,又是房产中介打来的,他看了一眼时间,手机上显示是早晨8点18分。 白乐天打了个哈欠,仰躺着伸展四肢,盯着天花板。然后,他在床上坐起来,双手朝外伸了个懒腰,又打了个哈欠。 白乐天趿拉着一双黑色的塑料拖鞋,走进盥洗室,打开水龙头,双手捧起冷水浇在脸上,瞬间就像吃了一根冰激凌,精神好多了。 白乐天接了一杯冷水,拿起牙膏盒,挤出像两粒黄豆大牙膏,平放在牙刷上,正要放入嘴里的时候,门口响起敲门声。 白乐天放下牙刷,答应一声,走向门口。从猫眼里往外看,有两位穿着警服的男子站在门外,手里提着一个黑色的公文包。 “请稍等几分钟,我换换衣服。”白乐天抱歉地喊道。 站在门口的警察没有回答,塑像一样。白乐天跑向卧室,穿上袜子,套上一件草绿色的t恤,蹬上一条灰色的牛仔裤。 白乐天打开门,两位警察走进屋内,腰板挺得直直的,面无表情。白乐天还以为是送东西来的,因为柳青说过,让他研究一下风教授保险柜里面的东西。 “请进,二位,让我看看是什么东西?”白乐天说道。 两位警察相互看了看,露出不解的眼神,其中一位高个瘦脸的警察,从公文包里掏出一张纸,说道:“你是白乐天吗?我们奉命对你的住处和办公场所进行搜查,这是搜查令,请你配合我们的工作。” 瘦脸把一张写着字的白纸竖在白乐天的面前,依然面无表情,声音干涩得像一个月没下过雨的旱地。 “我,我,我和你们是一伙的!”白乐天又惊又怒地说道。 “搞笑,谁和你是一伙的?你现在是犯罪嫌疑人,我们是人民警察。”另外那个圆脸的警察义正辞严地说道。 “犯罪嫌疑人”这几个字,一下子把白乐天打蒙了,昨天还是专案组的技术顾问,今天咋变成了翻作嫌疑人,这反转也太快了吧,让他难以置信。 “我是冤枉的,我要找柳青警官。”白乐天喊道。他的脸色因气愤而暗沉,狠狠地抿起了嘴唇,下颌因此变得僵硬且紧绷。 “到局里去说吧,不过今天不行。”瘦脸的音调一丝不变,“现在请坐在沙发上,不要动。” 另外一个肤色黝黑的圆脸则掏出一副手铐,抓住白乐天的手腕,咔嚓一声把他的双手拷在一起。 白乐天立即跳起来,“怎么会这样?”他眼睛通红,怒不可遏,像一头暴怒的狮子,在沙发上大叫着。 他们把所有的书橱都打开,把书本都搬出来,把衣柜也拉开,衣服和被子被放在床上,把抽屉都拽开,地上摆满了零零碎碎的东西,就像农村集市上的一个大卖场一样 最后,警察们找到一个装着旧衣服的纸箱,把能找到的信件全部放进去,所有散着的研究报告也被塞进去,直到纸箱装满。 他们把战场简单打扫后,对白乐天说:“好了,白博士,你带路,我们去你的办公室看看。” 很显然,白乐天的办公室也被他们翻了个底朝天,就连小角落,他们也没有放过。 搜查结束后,一辆印着蓝字的白色警车呼啸而过,车上坐着两位警察和白乐天。 对白乐天来说,依然还在梦中一样。 第四十章 蒙冤受审 二十分钟后,警车拐进一个竖着大牌子的大院,白乐天知道这里是金宁市公安局。 白乐天从车后座走下来,跟着两位警察走上十几级的石头台阶,进入公安局一楼大厅,大厅门口站着两位穿警服的保卫人员。 电梯灯亮时,三人走进去,圆脸的警察按亮了三楼的按键。 三楼走廊的西侧,是一间装着黑色铁门的房间,圆脸掏出钥匙打开门,推门走进去时,伸手摁开了房间的灯光。 长方形的房间面积很大,被隔成两间,外面放着一张办公桌和几把包着灰色布料的椅子,隔墙中央镶嵌着一块正方形的玻璃,隔着玻璃,外面的人可以清楚看到里面的情况,但里面的人却不能看到外面,隔墙左侧挂着一块大显示屏,通过几个摄像头,显示着内间的全部场景。 三人走进屋内,圆脸抓起办公桌上红色的内部电话,摁了四个数字,电话接通后,白乐天听到圆脸叫了一声“王队长”。 放下电话,圆脸走到隔墙右侧的门口,用指纹打开了内间,向瘦脸一挥手,三人走进乐内间。 内间的门关上后,白乐天发现这是一个全封闭的空间,天花板上的灯光亮得刺人眼,不禁举手遮住眼睛,但是发现手铐限制了他的动作。 瘦脸打开白乐天的手铐,让他坐进一张前面带平板的椅子,把椅子两侧铁板的扣死。 离白乐天坐的椅子三米远的地方,是一张棕红色的桌子,两位警察这时已经坐在桌子的后面。 “姓名?”瘦脸问道。旁边的圆脸则拿起桌上笔,在纸上负责记录。 “白乐天。” “年龄?” “28。” “单位?” “大气所。” “住址?” “罗马假日小区。” “好,现在问你,你要如实回答。”瘦脸接着说,“信放在哪儿了?” “什么信?”白乐天反问道。 “别装糊涂!从美国寄给风教授的那封----最新气象研究成果的信。” “呸,柳青给我下套了,不得好死的家伙!” “不许骂人!回答问题。” “我也在找信啊,警官。” “老实点,你和风教授接触最多,信失踪了,你不知道,骗谁呢?” “你们的智商真高。”白乐天嘴里发出啧啧的声音,全是鄙夷的味道。 “不许胡说,老实交代。”瘦脸猛地一拍桌子,脸色气白了。 “风声和风教授最多,你们怎么不怀疑他啊?警官。”白乐天嘴角都快撇上了天。 “风声早跑了。” “跑了,不是更值得怀疑吗?咦,他跑了,你们就怀疑我?”白乐天抖动着膝盖,一脸的不屑,“切,着什么逻辑,坐三路车到戴庄康复医院去看看吧,呵呵。” “你先搞搞清楚,博士同志!你现在是犯罪嫌疑人。”圆脸忍不住插话道,把“犯罪嫌疑人”说得语气很重。 “好啊,欺负我不懂法律吧。那把我抓起来吧,请拿出证据来,警察同志。”白乐天说,“我没干这事,你们没有证据的,别虚张声势了,还是把精力放在侦破案件上吧。”白乐天的不屑,足以让一个正直警察冲过去,把他狠狠地揍一顿,直到把他撇上天的嘴角扭过来。 “别以为我不敢打你,博士。” “你还真不敢,警官。”白乐天说道,“我再说一遍,我不知道信在哪儿。你要想和我练练口才,请便。” 瘦脸站起来,走到白乐天的面前,手指抚摸着下巴,盯着他的脸。 白乐天眼睛直直地看着瘦脸,上牙碰着下牙,故意发出咯咯响声,示威似的。 “你信不信,我把你关起来。”瘦脸把脸凑近白乐天说道。 “警官,俺还真不信。”白乐天笑了,笑得很蔑视。 就在两人就像公鸡打架似的互相挑逗时,内间的门被推开了,一个身穿警服的人走进来。 白乐天扭头一看,不禁骂起来,“狗东西!”接着往地上啐了一口。 第四十一章 翘首以待 走进来的是柳青,他先是与瘦脸耳语了几句,然后走到白乐天身边,打开了椅子扣。 白乐天扭头望向另外一边,坐在那里,根本没看柳青,气哼哼的样子像头犟牛,鼻子里喘着粗气。 “走吧,博士,还生我气呢?”柳青拍拍白乐天的肩膀。 白乐天屁股动也没动,坚如磐石,气得脑袋里活像燃烧了一把火,眼珠直盯着柳青。 “别生气了,出去我再给你解释。你要是不听我的,我可不管了。”说着,柳青就往外走。 白乐天站起来,跟着走了出来。他摸了摸手腕上的勒痕,向着柳青冲过去,对着他的肩膀狠狠地打了两拳,直到柳青大声叫疼。 两人走下楼,来到大楼前的院子里,向汽车走去。 “我请你喝杯酒,权当做道歉,好不好?” “滚!又给我下套。” “和一个犯罪嫌疑人喝酒,多大的笑话啊。”白乐天说,“不跟我讲明白,我就告你们去。” “你是个文人,何必与我们这些粗人一样见识呢。再说,警察根据案情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查,也很正常。是吧?”柳青笑着说。 “是你个头。你不是说我是专案组的技术顾问吗?怎么转眼就变成了犯罪嫌疑人,你给我说清楚。”白乐天指着柳青的鼻子叫道。 “其实吧,当时郑局说,你是个不错的技术顾问,会上没有明确宣布,我呢,就把你当成专案组的技术顾问了。怨我,怨我啊,我道歉。” “原来都是假的,你个死骗子。”白乐天又捶了一下柳青的胸脯。 “跟你说实话吧,这次请你来局里,是王队长一人决定的,郑局出差了,是他找另外的领导签发的搜查令。其实,我也是刚知道,这不就火速来救场了。” “这个王,这样做的理由是什么?就因为我是风教授的学生?”白乐天生气地质问道。 “我咋知道,我的大博士。他是我的领导,就是考虑得再简单,我不也得说很完美吗。哈哈。”柳青的笑声中带着些许戏谑。 “不生气了吧?这是个美丽的误会,我保证以后不会再出现这种事情了。” “美你个头,气死我了。我以后怎么回单位,怎么见同事?我可是被铐上被带走的!” “没问题,我到你们单位给你正名,说你是个好人,小小的误会而已,不过我们的程序也没错。” “反正我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同事们一定怀疑我对风教授干了坏事,以后我可怎么在气象圈混哟。”白乐天叹了口气。 “多大点事,为了查清案情,这点委屈算什么,再说了,风教授不是的恩师吗,我们还得继续努力啊。” “你这不会又是套吧?我可是怕你了。”说道风教授,白乐天心里涌起了无限的感慨。 “对了,博士,风教授保险柜里的东西,存放在技侦室,你跟我去看看吧。” “那好吧。”白乐天答道。 两人扭头而回,走回了大楼,乘电梯来到五楼,敲门后,走进写着“技侦室”的房子。 一张长方形的操作台前,一个男人正站在那里,他身穿白色大褂,双手带着白色手套,右手拿着一个大约十公分长的试管,对着灯光仔细地看着。 “刘科长,这位就是风教授的得意弟子----白乐天博士。”柳青对着白大褂介绍道。 刘科长把试管放在操作台的一个架子上,摘下手套,伸出右手说,“你好,白博士。” 白乐天伸手与他握手,说,“你好,领导。” “风教授留下的东西太专业了,我们实在搞不清有什么含义,请博士给指点下迷津。” “您太过奖了。”白乐天的脸上隐现红晕,浮出一丝羞涩。 刘科长转身走到东墙,面对着一个白色柜子,掏出钥匙打开柜子门,从里面拿出一件物品,双手托着走回来,放在操作台上。 柳青和白乐天都瞪大了眼睛,翘首以待,想知道他手里到底是什么。 第四十二章 谜之难题 那是个打磨光滑的木盒,有鞋盒那么大,配着精美的合页。木头是深紫色的,发着黯淡的光,上面有粗线条的纹理。是紫檀木,盒盖上镶嵌着一朵美丽的云朵图案。 刘科长拉开抽屉,拿出两副手套,递给白乐天和柳青,两人戴上手套后,站在操作台边,眼睛望着刘科长。 刘科长将绸布包裹的东西,一层层地被打开,随着绸布变薄,白乐天的心情就像大海中的波涛,一浪紧似一浪,激动得不能自已。 当打开最后一层时,两件物品呈现在眼前。 白乐天深吸了一口气,走过去,像鸭子一样探出头,凑近仔细看。 一张泛黄的羊皮纸,上面是用毛笔画的一幅画,由于时间久远,画面已经模糊不清。 另外的,是一枚已经泛黄的五角星,直径大约十公分,质地应该是上好的和田玉,其中心镂空,是不规则的椭圆形。五角星的外围磨成了光滑如鹅卵石一样。 刘科长说,这就是风之语教授的遗物。 “这枚五角星,应该没有特别之处,”刘科长说道,“至于这幅图画,我仔细看过,好像是与气象有点关系。” “是不是古代的地图呢?”柳青挠挠头。 “有这种可能性,由于时代久远,看不出这是标注的地域。”刘科长答道。 “会不会是一幅山水画?”白乐天盯着那张羊皮纸自言自语道。 “那也是不一般的山水画!”柳青说,“否则怎么会被风教授当成宝贝呢。” “应该不一般吧?”刘科长反问道。 “羊皮画,说明什么问题呢?”白乐天问道。 刘科长和柳青都摇摇头,表示很无解。 “也许我们现在不知道,但绝不会是普通的物品。”白乐天接着说。 “如果能搞明白这些事,说不定能对破案提供线索呢。”柳青惋惜道。 “会不会与气象有关系?原因嘛,风教授是知名的气象学家。”刘科长揉搓着手说,“所以呢,白博士要发挥一下专业之长了。” “也许会让你失望的,呵呵。”白乐天说,“我有个请求,不知道合适不?” “什么?”刘科长问道。 “能不能把东西带回家?” “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你一会儿办个手续-------签个安全保密协议,在登记薄上做个记录,另外呢,还需要领导的审批。”刘科长答道。 “你把手续办一下,等领导审批下来,我给你送家去,好不好?”柳青说。 “当然好,那今天的事,我就原谅你了。”白乐天撅着嘴说。 第四十三章 雪上加霜 翌日早晨,阳光驱散了雾霾,照在挂着雨珠的绿树叶上,闪着亮光。 白乐天在走向办公室,刚好路过一扇虚掩着的房门,这里是天气会商室,里面有几位气象分析师正在值班,在他就要走过去时,耳朵里听到“白乐天”三个字,他立即放慢了脚步,停在那里,竖起了耳朵。 “大家知道吗?我们单位出大事了,白乐天被警察抓走了,听说是涉及风教授的案子。”一个闷声闷气的声音说道。 “可不是吗,我亲眼所见,两个身穿警服的警察带走的,手上还带着手铐。”另外一个尖声尖气的女士声音附和道。白乐天知道,这位是姓耿的女士,一贯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心态,喜欢到处传播各种小道消息。 “我的天,真没想到啊。白乐天居然是这种人,风教授可是他的恩师,也能下得去手。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啧啧,我早就看他不像个好人。”这是平时与白乐天关系不错的小黄,他发出假的不能再假的无限惋惜的声音。 “切,真的是知人知面不知心。”白乐天在心里说道,小黄在背地里也不是好东西 “看他以后怎么在这里混吧。”另一个沙哑声音传来,即使看不到,明显也是幸灾乐祸的神情。 “大家不要乱说了,散了吧。小白不错,平时对大家都很尊重,不像坏人,我看有可能就是个误会。”预报组赵组长说道。他的声音浑厚有力,白乐天一听就知道是他。 白乐天的心情降到了冰点一下,低着头轻挪脚步,往自己的办公室走去。 走到办公室门口,他掏出钥匙,打开门锁,推门而进后,将公文包放在桌子上,拉开椅子坐进去,头靠在后背上,长叹一口气。 只有在关键时候,才能深切感受到,人情的凉薄,世间的冷暖。 有些信任,是多么的脆弱,稍经风雨,便花落满地,零落成泥。 白乐天看着被警察翻得凌乱的办公室,心里就像高架桥上的拥挤的车流,堵得死死的。 想到万一一会儿再来人,看到这一幕,说不定又会生出些风言风语,他忙站起来,走到房间中央,蹲下身子,开始收拾起地上的书本和资料。 办公室里所有的来信与来函,全部被收走了,有些有关气候变化的研究报告,也被带走了。 在无意识当中,他好像掉入了一个陷阱里,这个陷阱大得无边无际,深得无穷无尽。他自己就像一只弱小的小羊,周围全是眼中闪着绿光的饿狼,大概率的被吓死。 就在他忙碌无暇时,门上响了几声敲门声,随着“吱呀”一声,一个四周长满灰白头发,眼珠乱转的家伙探进来,他穿得光洁如菜市的海鲜,周身闪着光泽。 原来是办公室的牛主任,他整天跟在领导的屁股后面跑,一般不会光顾这种小地方的,所谓贵人无事不到贫贱之地。 蹲在地上的白乐天抬起头,停住了手里的活,看着牛主任,“牛主任好!” “小白啊,忙啥子呢?”牛主任走进门,仰着头,看着房灯,腆着肚皮,用余光看着白乐天。 “收拾一下,房间里太乱了。” “嗯,是有点乱啊。”牛主任不紧不慢地说,“有个事,想跟你说一下。” 白乐天站起来,拉开一把椅子,想请牛主任坐下来,“领导有什么指示,请尽管说。” 牛主任看了眼椅子,没有坐下来的意思,“刚才张所长跟我讲,让我通知你,近期你也很辛苦,最好在家休息几天,等过了这个风头,再上班也挺好的。毕竟从单位上,被警察带走,影响不太好,是不是?” “牛主任,警察都给我澄清了,这就是个误会。”白乐天脸上露出气愤的神色。 “当然,当然,我也认为绝对是个误会。可是,你也不能跟每个人去解释啊,对不对?现在大家都对这个事议论纷纷的,影响也不好,我相信你是讲大局的。”牛主任的舌头舔着嘴唇,声音抑扬顿挫,好像做报告一样。 白乐天脸涨得通红,“我怎么管得了别人……..” 没等白乐天说完,牛主任一摆手,“就这么定了,按张所长说的办,你先回家休息一周。” 说完,牛主任转身走出门去,昂着他那骄傲的头颅,阔步走远,像一只打了胜仗的公鸡一样,留下白乐天呆呆地站在那里。 第四十四章 计上心来 虽然夕阳不舍,但暗夜如约而来。 打开房间的灯光,白乐天换上一件短袖,从冰箱里拿出两瓶泰山原浆啤酒,切开两根火腿肠,撕开一袋大容量的榨菜,边喝边吃。 他的心情掉入了谷底,看不到一丝光亮的谷底,深不见底的谷底。 他喝完最后一瓶啤酒,收拾完餐桌,抽出纸巾擦擦嘴,走到洗手间把手洗了,走到书房,打开书桌上的台灯,坐在桌子后面的椅子上,拉开书桌左下方的第三层抽屉,从里面慢慢拿出柳青送来的东西搁在桌子上。 他戴上专用手套,一层一层地取开,把东西平放在桌子上,又拿出一个放大镜。 白乐天把五角星放到一边,把那张发黄的羊皮纸拿过来,眼睛凑近放大镜。 这是一张类似方形的羊皮纸,颜色呈不均匀的暗黄色,上面墨迹洇入羊皮中,形成不规则的斑点,左侧的边上掉了一块,上面的边沿也是参差不齐,露出羊皮里的丝缕。 白乐天把台灯的亮度调到最高,将羊皮纸对着灯罩下的灯泡,他的鼻尖几乎碰到了羊皮纸。 可以看出,这不像是山水画,刘科长说得对,应该与古代的气象观测有关。 到底是什么呢? 白乐天将羊皮纸重又放在桌子上,自己站起来,双手伏在桌面上,通过放大镜细细思考,这到底是何方神圣。 看了半个小时后,白乐天初步认定这是一幅远古冰川的画像,而且描述的是正在融化断裂的冰川,冰川之间的裂谷清晰可见,画像中间有两片类似树叶的东西,呈对称状在画像中。 白乐天放下手中的放大镜,往后靠在椅子上,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中。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的景象呢? 很少人接触冰川的变化,能解开这消融冰川画像之谜的,必须是研究冰川的气象学家。 以白乐天的学识和专业素养,肯定无法完成这个任务,怎么办? “胡成芳。”这个名字在白乐天脑海中闪过,她最合适。 胡成芳是汉东省气象台台长,是国内研究海冰与气候变化方面的专家。 她精明干练,巾帼不让须眉,多次代表中国参加联合国世界气象组织高峰论坛,屡获殊荣。 白乐天与胡台长业务上有接触,还曾多次在气象论坛上进行过交流,对于胡台长的业务水平,白乐天是极为佩服。 打定注意后,白乐天将东西包好,拉开抽屉,藏在书桌最下层。 “看起来,有必要去趟金南了。” 白乐天敲着桌面,轻声说道。 第四十五章 狗眼看人 第二天早晨8点钟的太阳透过窗玻璃,刺痛了白乐天的眼睛,他翻了个身,拉过被子盖住头,再次进入梦乡。 在手机闹铃无休止的吵闹中,他再次拉下被子,露出脑袋,让阳光扑上白皙的脸颊。他将身体往上移动,直到头靠在床背上,待了大约十分钟,才把身体挪到床沿上,蹬上拖鞋,走向洗手间。 洗漱以后,他拿出剃须刀,刮掉髭须,换上干净的衣服。从冰箱里找到面包片和火腿肠,在微波炉里加热后,坐在餐桌旁边吃边翻看手机里的通讯录,想找到汉东省气象台胡成芳台长的号码。 桌上的面包片和火腿肠已经被吃光了,通讯录也被白乐天翻阅了三遍,没有找到胡成芳台长的号码,他急得满头大汗,把手机猛地搁在桌子上。 这该怎么办呢?他挠挠头皮,双手交叉放在桌子上,眼睛望着前面。 他忽然想到,在他办公桌的玻璃板下面压着一张胡台长的名牌,上面有她的联系方式。 想到这里,他又有些犹豫,昨天牛主任的话还如苍蝇的叫声一样萦绕在耳边,今天再去办公室的话,会不会让别人说闲话。 管不了那么多了,干大事哪能婆婆妈妈的,再说了,自己悄悄地走到办公室,拿了名片就走,也不会有问题的。 想到这里,白乐天站起身来,将手机揣进口袋,拿起公文包和车钥匙,关上房门锁好,来到电梯口。 不到二十分钟,白乐天就来到了大气所的院子里了。他从车窗玻璃往外看了看,没人!他赶忙走出汽车,跑向办公楼。 他蹑手蹑脚地走进一楼大厅,对着保安招招手笑了笑,没有说话,保安心有灵犀般地回了一个假笑,露出几颗参差不齐的黄牙。 白乐天顺着楼梯,右手抓住扶手,脚手同时用力,走得飞快,如燕子搬轻巧,迅速来到五楼走廊。长长的走廊,空无一人,他松了一口气,继续放轻脚步,走向自己的办公室。 走廊里铺着深红色的木地板,即使再小心,脚跟与地板碰击也会发出轻微的声响。 就在走过将近一大半走廊时,白乐天看到前面会商室的门打开着,阳光从房内映照到走廊里,形成一团光圈,里面没有动静,值班人员正在安心工作。他放下心来,加快脚步,没敢抬头往里看,就从会商室门口飘然而过。 白乐天走过会商室,右手抚摸着胸口,猛吐了一口气,拿出钥匙,轻轻打开锁,推开门走进自己的办公室。他拉开椅子,俯下身子,两手先托起桌面上透明玻璃板,然后左手撑住,右手手指放平伸进去,将靠近里面一张淡蓝色的名片摸出来,名片上印着胡成芳的名字、联系方式、职称、工作单位和地址。 白乐天又看了一眼名片,确实无误是胡成芳台长的,捏在手指间,高兴地甩了甩,放进裤子口袋里。然后,他退步出来,关上门锁好,依然像哄一个婴儿般小心。 白乐天双手插在裤兜里,脚步像踩在棉花上,万分小心地走在走廊里。一旦悄无声息地走到院子里,今天的任务就很ok了。 在离会商室的门大约五米远的地方,他仿佛听到会商室里有人说到“白乐天”这这三个字。于是,好奇心占据了他的大脑,他放慢了脚步,竖起耳朵,慢慢靠近会商室那扇开着门。 “刚才我好像看到白乐天从门口走过去了,你们注意到没?”一个女里女气的娘娘腔说道。 “似乎有一个身影一闪而过。白乐天刚刚被领导撵走,怎么好意思再回来呢,肯定不是他。”另外一个粗声粗气的女人答道。 “可不能这样说,现在的小年轻脸皮厚着呢,不比城墙薄,只有咱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出,哈哈。”一个沙哑嗓子的女人说,嘴里还发出“啵啵”的声响。 即使白乐天没有看到她的面容,也能想到她的嘴角已经撇上了眉梢,他的牙齿咬得紧紧的,拳头攥得紧紧的,眼睛睁得圆圆的。 “这倒霉孩子干了坏事,心还挺大,脸皮还真可以哟。我看就是家教不严,他爹也不是个好东西。”一个男人慢条斯理地说道,口气好像一个不被别人承认的圣人的一样。 听到这里,白乐天如一头暴怒的雄狮,怒吼一声,一头扑进会商室里。 那场面你也许能想像得到。 第四十六章 忍无可忍 那位感觉自己是圣人的人,正端着一杯开水,准备送进嘴里,看到扑面而来的白乐天,吓得呆在那里,一动不动。 白乐天抡起右拳,照着那位小人的头打将过去,拳头与头颅碰撞发出咣的一声响,好像一块石头掉在地板上发出的声音。 小人手里的杯子咔擦掉在地上,摔得粉碎。随着杯子的自由落体运动,小人喊了一声“哎哟”,他的身躯像条死狗一样倒在地板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白乐天蹲下身子,左手抓住他的手,右手手掌对着脸颊,猛扇几下,骂道:“你这个狗眼看人低的东西,我替你爹先教教你。”说着,又抡起手掌,啪啪扇起来,就像两眼冒火的狮子般狂暴。 小人的脸上又红又肿,眼泪滚出来,鼻子歪向一边,舌头伸出嘴巴,鼻血流在嘴唇和下巴上,让人恶心不已,一个黑框的眼镜掉在地上,他像死狗一样哀号,**不止。 正坐在椅子上的人,就像被火烧着了屁股,大声叫着跳起来,把椅子也带倒了,桌上的打印纸滑落到地上。其中一个人跌跌撞撞地跑过来,试图抓住白乐天的右手,被白乐天反手一推,倒在地上,腰硌在椅子腿上,上衣刮破了出个口子,拼命地叫着疼。 “这小子疯了,要杀人了!快报警啊。”另外一个吓得抱着头的女人叫道,她浑身惊颤,跳来跳去,像一只不小心跌落到热锅里的小老鼠,全然没有了刚才的淑女形象。 房间内人仰马翻,一边狼藉,到处是玻璃碎片和打印纸,躺在地上的人哀号着、**着、咒骂着。 呆站在房间角落里的男人,一边嘟哝着只有自己听得清的话,哆嗦着从裤兜里掏出手机,费了好大劲才拨通了110的电话。 白乐天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用脚照着躺着的男人的屁股狠狠踢了两下。 “nnd,给老子记住,以后把你的臭嘴管好。”白乐天弯下腰,指着他的鼻子说。 倒在地上的男人,满脸是血,紧闭着双眼,痛苦地嘟囔着,但是绝没敢再咒骂。 “对不起了,各位!我就是白乐天。”白乐天弹弹袖口的土,抱拳说道。 白乐天明白,这次肯定闯了大祸,大不了被开除,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天下之大,必有容身之处,是骏马就能找到一片广阔的草原,是雄鹰就会有一方翱翔的蓝天。 白乐天昂起头,走出会商室,没有理会别人的目光,没有再刻意放轻脚步。走在楼梯上时,他听到院子里响起几声尖锐的警笛声。 坐在仙营街道派出所里,面对警察的问询,白乐天已经见怪不怪了。 前面的问询内容,没等坐在他前面的那个小眼睛、尖鼻子警察问询,白乐天就主动将自己的情况说了一遍。 白乐天斜坐在椅子上,双手抱在胸前,一副宛如湖面般平静的面孔,一丝微澜也无。 “要说,你也是个文人,还是高学历的博士,怎么就动起粗来了,这不科学啊?”尖鼻子的警察盯着白乐天的脸问道,一副极疑惑的神情。 “领导,你正走在街上时,突然听到有人大声骂你爹,而且骂得很难听,你会怎么办?”白乐天没有回答问题,反而撇着眼珠问了警察一句。 尖鼻子警察还没来的及说话,和他一起坐在桌子旁边负责记录的警察插话道:“我就先打他一顿再说!” 白乐天双手往前一伸,笑着说:“我也是这么想的,呵呵。” “严肃点,小子!虽然没够不成轻伤,但是你还是要负责任的,这点,你明白吗?”尖鼻子警察指着白乐天说道。 “明白!男子汉顶天立地,该承担的,怕个球,我绝不孬种。”白乐天说出这话,心里畅快了许多。 “还是个好汉啊,你们单位会对你处理的,医疗费是免不了的。”尖鼻子说完站起来,走过去,给白乐天松开锁。 那位负责记录的警察,微笑着,对着白乐天晃了晃大拇指,没有说话。 走出派出所的大门,春天的阳光正艳,刺得眼睛发花,望着大街上川流不息的车流,白乐天就像一只落单的大雁,不知道自己的方向在哪里。 站在路边过了约十分钟,白乐天举起右手,对着行驶的红色大众出租车招招手。 一辆出租车缓缓停在路肩旁,白乐天拉开车门,坐进车里,把地址告诉司机,随后,汽车沿街向前驶去,车后冒出一股白烟。 第四十七章 祸不单行 白乐天打开家门,推门走进去,换了拖鞋,准备喝两杯啤酒,放松一下。 这时,墙上的钟表指针刚划过下午两点,对面住家的男人正在阳台上忙着晾晒衣服,身上系着围裙,绝对的绝世好男人一枚。 放在桌子上的手机闪动着,响了起来。 “小白啊,你可是给咱领导添了**烦了。”电话那头传来办公室牛主任失望的声音。 白乐天眼前浮现出牛主任那张哭丧的脸颊,脸色苍灰,眼眉低垂,声音嘶哑。 “小白啊,领导为你操碎了心。让我通知你,经过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你本月的工资用于付医疗费,给你的处分是赔礼道歉后留用察看,继续在家休息,等复工通知,工资发80%。”牛主任接着说道。 “谢谢领导。”白乐天的话像白水一样无味,没等牛主任再说话,他就挂断了手机。 白乐天啪地把手机摔在桌子上,“让我道歉,做梦吧。这种鸟人,见一次,打一次。”他气哼哼地说。 白乐天打开一罐青岛啤酒,边喝边走进书房,准备收拾一下东西,赶往汉东省气象台,拜访胡成芳台长,天大的事也不如风教授的事重要。 白乐天打开衣柜,上下翻了翻,找到一个酱红色的长方形橡木盒子,风教授的两样东西恰好可以放进去。 白乐天仰头把啤酒一饮而尽,顺手将啤酒罐扔进垃圾桶,走进洗手间,放开冷水管,洗了几把脸,走回卧室,换了一身干净衣服。 他把盒子塞进一个绿色的手提袋,把车钥匙揣进衣兜,关上门锁好,走到电梯口,按下下键。 白乐天的车从地下二层顺着地下车库的坡道开出去,大门口的保安瞄了一眼,抬起了大门口的起落杆。 春天的下午,风和日丽。他看看表,刚过下午三点,金宁市离汉东省气象台所在的金南市大约三个小时的车程,走高速的话更快一些。 想到很快可以离开这郁闷之地,一抹愉悦的光芒闪进他的双眼。白乐天拍拍搁在副驾驶座上的红色木盒,踩下了油门,沿着崇文大道向高速口驶去,西去的阳光透过稀疏的树叶,在白乐天脸上打上斑驳的暗影。 就在白乐天已经看到高速入口收费站时,放在挡风玻璃下面平台上的手机响了,他轻点刹车,左手握紧方向盘,伸出右手拿到眼前,原来是妈妈的电话。 白乐天赶忙往左打方向盘,靠近路肩,将车停下来,拉上手刹,接通了手机。 “乐天,你现在忙吗?给你打电话不耽误你工作吧?”妈妈说道。 “不忙,妈妈,有什么事吗?”白乐天苦笑道。 白乐天的家在金阜市石门山下的山村里,家里还有爷爷奶奶和弟弟妹妹,几亩山地贫瘠得像秃子的头发,父母常年打工养家,日子过得很清苦。 “你先别害怕,儿子。今天,你爸爸在山上修道馆时,从架子上摔下来了,把腿摔折了,我们正在去往人民医院的路上。”妈妈的语气很急躁,能听得出极度的担心与害怕。 “妈妈,别急,我马上赶回去,一切有我。”白乐天拍了一下方向,急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他抹了一把眼睛说道。 “你爸爸不让告诉你,说你工作忙,我实在是没辙了,儿子。”妈妈喘着粗气说道。 “爸爸情况怎么样?很严重吗?” “腿肯定是断了,我真担心啊。” “好的,妈妈,我知道了。”白乐天不知道如何去安慰妈妈了,“包工头在吗?他应该负责的。” “就在身边,是你张叔叔,可是他也是刚刚承包的工程,手里也没有钱啊,他也难。” 白乐天能听见妈妈试图掩饰的抽泣声,他的眼泪刷地流下来,宛似泉水冲下山涧,“妈妈,我直接去人民医院,下午就到,已经开车在路上了。” “路上小心点,儿子。我们等你。”妈妈叹了口气说道。 白乐天扣掉手机时,听见妈妈的一声长哭,响彻在车里,很无助的感觉。 在白乐天的记忆中,他从小身体羸弱,给人一种弱不禁风的感觉,小伙伴们经常欺负他,父母为了抚养他吃尽了苦头。尤其是他上学期间,无论家庭多么困难,都坚持供他求学,以至于后来,因为家里实在没钱,弟弟妹妹都辍学了,父母还是咬牙让他继续读书,直到把博士读完。 白乐天静静地坐了两分钟,抽出车上的纸巾,擦掉脸上的泪水,掉转车头,开往一条通向金阜市的不限速乡间小路。 第四十八章 间不容发 白乐天头上像燃烧着一把火苗,把油门踩到底,汽车就像一头追赶猎物的花斑豹,一路咆哮着穿过田埂与绿油油的庄稼地。 原本需要两个多小时的车程,仅仅一个小时二十分钟后,白乐天的汽车就已经拐进了金阜市人民医院的停车场。汽车刚停下,白乐天就跳下去,按照地面上的指示标记,飞速跑向急救室。 电梯太慢,白乐天顺着楼梯,一路小跑,奔向一楼大厅左侧的急救室。 在他走进人流拥挤的一楼大厅,看见急救室的蓝色牌子时,远远望见门口站着一群人,神情焦灼,转来转去,不停地透过门缝向里面张望。 白乐天拨开人群,快速走过去,穿着一身沾满泥土衣服的妈妈,正踮起脚尖往里瞧。 白乐天走到门口,妈妈回头看见他时,泪水立即涌出她的眼睛,跑过来与他抱在一起,一阵儿呜咽。 “儿子,你可来了,吓死妈妈了,现在可怎么办啊?”妈妈哽咽着说道。 白乐天抱着妈妈,泪水滴在她的灰白头发上,“里面什么情况,妈妈不要怕,有我呢。” “从六米高的台子上摔下来的,正在做手术,以后可怎么办呢,你爷爷奶奶靠谁呀。”妈妈哭着说。 “都怨我,孩子,本来说好的系上安全绳,老白说干活碍事。唉,早知道这样,干慢点就干慢点呗。”旁边一个胡子拉碴的中年男人叹着气说道。 “这是你张叔叔。”妈妈指着那个男人说道。 白乐天知道,这就是同村的包工头,看到他一脸愁容,可是又能怎么说呢。 “老白的伤,我一定给他瞧,就是砸锅卖铁,咱不会当孬种的,放心吧,嫂子。”老张摸着他棕色的下巴说道。 白乐天叹了口气,没有说话,看着门框上面的牌子显示着“手术中”三个字,嘴唇蹦得紧紧的,仿佛看到了爸爸躺在手术床上痛苦的模样。 “这可咋办,这个咋办啊。”另外一个披着灰色上衣、腰带扎在外面的老头不停地嘟哝着,看样子应该是和白乐天爸爸一起干活的同事。 就在大家都愁眉不展时,手术室的门打开了,一个身穿绿色手术服、头戴手术帽的大夫走出门,手里拿着一张纸,站在门口喊道:“哪位是白胜利的家属?” “我是!”白乐天和妈妈同时应道。几个人都围了上去,看着大夫,急切地问道:“手术完了吗?” “还没结束。因为膝盖是粉碎性骨折,胸部肋骨骨裂,危险性很大,需要家属签署术前确认书。”这位瘦削脸庞的大夫翻着眼皮说道,就像背诵数学公式。 “有很大危险吗?”白乐天的妈妈哆嗦着问道,扶着白乐天胳膊的那只手不停地抖动。 “我们肯定会尽最大的努力,避免出现类似的问题,但是家属必须签字认可的。”大夫拿着纸,继续解释道。 “好的,我明白了,谢谢大夫。”白乐天拿过纸和笔,在签字处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家属到交费处先交上三万元的费用。”大夫说完,拿起签字书,走回手术室。 妈妈目送大夫离开后,转身看着老张,又向缴费处看了看。 老张的脸窘得通红,两手把上衣口袋翻出来,拍了又拍,吭哧吭哧地说道:“嫂子,乐天,刚才交了五千元的押金,我现在真的没有钱了,回去一定去借。”说完,他一屁股蹲在地上,双手抱住头,手指插在头发里,一言不发了。 “这可怎么办啊?”妈妈哭着喊道。 白乐天咬着牙,双手不停地搓着,厌恶地看了一眼蹲在地上的老张,最后一跺脚,说道:“我去交钱,先救命。” 妈妈一把拉住他的胳膊,“你那来这么多钱?咱可不办坏事啊,你才刚刚工作。” “放心吧,妈妈,不是偷的,我先刷透支卡,下个月再还,不犯错误的。”白乐天拍拍妈妈的肩膀安慰道。 “下个月,你也没有那么多钱啊。”妈妈看着白乐天,一脸的疑惑。 “先救命,其余的不考虑。”白乐天目光坚定地说道。 “大侄子就是主意多,不亏是见过世面的。”那位老人眼中露出欣赏的目光。 这时蹲在地上的老张猛然站起身,双手握住白乐天的手,不停地摇晃着,“你能帮叔渡过这个难关,太、太、太感谢了,我全家都感谢你。”老张的嘴巴哆嗦着说道,脸上挂满泪痕,牙齿把嘴唇咬得通红。 白乐天唉了一声,抽出自己的手,走向走廊尽头的交费处,摸摸裤兜里的透支卡,排在一群人的后面,眼睛望着缴费处里面的人。 第四十九章 血浓于水 白乐天从交费处回到急救室时,门框上面显示的字消失,红灯也灭了,接着门又一次被打开,一个医生和两个护士推着病人走出来。 “白胜利的家属在吗?来接病号!”走在前面的医生喊道。 原本分散站着的几个人,又一次围拢上来,就像一群小鸡看见了谷米一样。 “让开前面的路,家属跟后面啊,我们送病人到十楼的病房。”后面推病床的一个圆脸、大眼睛、白皮肤的护士吆喝道。 白乐天和妈妈拨开众人人,扑向盖着浅蓝色被子的病床。这时,白胜利紧闭着双眼,下巴露在被子外面,面色苍白,精神疲惫,他听到老婆和儿子的叫声,勉强睁开眼睛,嘴角挤出一丝微笑,被子一侧蠕动了一下,但是被子下面的手却没能伸出来。 “刚做完手术,病人很累,让他休息一会儿。”大眼睛护士看着娘俩说道,继续推着病床往前走。 妈妈扶着病床,眼泪又哗哗地流下来,“老白啊,咱这是咋整的啊,受这么大的罪。” 白乐天伏在病床的另外一侧,看着瘦得额头凸显的爸爸,咬着牙,强忍住就要流下来的泪水。 病床随着电梯来到十楼,一路被推进手足外科三病室。来到十五病床前,几个人团团围住病人,在护士的指挥下,大家齐心协力,将病人抬到病床上。 护士插好留置针,挂上输液瓶,打开输液管,将监控仪器调试好,跟家属交代后,就推着病床离开了。 爸爸的脸色稍微红润了一些,呼吸更均匀了,慢慢进入了一种浅睡眠状态,他太累了。 这时,一位大夫推门走进来,身穿白大褂、眼睛亮晶晶的。他来到十五床跟前,看了看白乐天,带着露出征询的目光,“你是病人的儿子吧?” “对,对,大夫,太感谢你们了。”白乐天忙不迭地说道。 “我跟你说啊,病人退步是粉碎性骨折和胸部肋骨骨裂,幸亏送医及时,否则后果不敢想象。第一期的手术很成功,要保证病人的营养啊。”大夫说道。 “是,是,谢谢大夫。”白乐天和妈妈都说道。 “刚才您说第一期手术,还有第二期吗?”白乐天问道。 “嗯,因为病人腿部是粉碎性骨折,我们只能先做保守性治疗,等伤情稳定后,还要做更换半月板的手术,否则病人以后只能坐轮椅了。另外,胸部肋骨骨裂需要进一步观察,如有必要,还要进一步手术,因为保守治疗的疗效不太好。” 妈妈啊了一声,“那还需要多少钱?” “半月板国产的八万,进口的还要更贵一些。到时候,由你们自己选择。”大夫答道,然后走了出去。 “这么多钱,我们到哪里去找啊。”妈妈摇晃着着白乐天的手说道。 “大嫂,我回去筹集筹集,看看能有多钱。”老张说。 “我给我老婆商量一下,看我们家能出多少钱?”披着灰色上衣的老头安慰道。 “啊?这么多钱!咱不治了。”这时,白胜利就像突然从梦中醒来一样,大声嚷道。 “有病不治吗?你个老东西,你想死啊,也不想想我们。”妈妈点着他的头说道。 “把咱家卖了,也不值这个钱啊,明天就出院!”白胜利拍着床的扶手说道,语气急促,上气不接下气的。 “你放心瞧病吧,有儿子呢,他会有办法的。”妈妈劝说着,抹了一把眼泪。 “要是难为乐天,我情愿不治了,这孩子不容易啊,你又不是不知道。”白胜利瞪了一眼妈妈,气哼哼地说道。 “办法总会有的,我是大人了,这是我该承担的,我不当孬种。再说,弟弟妹妹都在外打工,指望不上的。”白乐天看着愁眉苦脸的父母,安慰道。 送走老张和那位老头后,太阳正在西沉,暮色渐渐笼罩了大地。在昏黄街灯的光影下,白乐天走到医院大门口南面的街上,买了三份饭,沿原路返回,通过电梯回到十楼,将饭递给父母。 吃过晚饭后,挂在墙上的电子钟指针正对着9点。白胜利手臂上的吊瓶,滴完瓶中的最后一滴,护士将输液瓶取走时,三人都疲乏不堪了。 早晨五点,手机上的闹铃声在白乐天的耳边响起,他从一张宽约五十公分、长约一米五的凳子上爬起来,看见妈妈坐在一个马扎上,双手搁在病床上,趴在那儿,正磕头打盹。 白乐天坐起来,双手搓搓眼睛,使劲瞪了瞪,伸了个腰,拿着毛巾,走向走廊左侧的公用洗刷间。 当他擦着脸走回房间时,妈妈已经睡醒了,正给爸爸轻轻按摩胳膊和头部,爸爸安静地躺在那里,一动不动。 白乐天从裤兜里掏出一千元现金递给妈妈,给妈妈说这是这几天的生活费,他先回家看看爷爷奶奶,告诉他们这边的情况,好让他们放心。 白乐天起身要走时,白胜利喊道:“儿子,没钱咱可以不治了,你可别干傻事啊。” 白乐天点点头,走了出去。他心事重重,一脸倦容,就像丢了魂一样。 第五十章 往事如烟 汽车从医院驶出不久,白乐天方向盘往右一打,踩下刹车,停在了路边。 从兜里掏出手机,找到通讯录,仔细地往下滑动,直到他看见吴四毛的名字,拨通了电话。 吴四毛是他小时候最好的伙伴,因为家里男孩少,极为溺宠,所以取了个贱名,寓意好养活。 “四毛,我是乐天,你搁哪儿呢?”手机一通,白乐天马上问道。 “哎哟哟喂,我们的大博士,太阳疯了,从西边爬上来了开始跳舞了,咋想起了我来了。” 白乐天听到手机那头,声音嘈杂混乱,“哎呀,有正事,正经点,哥们。” “我在工地上呢。”吴四毛大声说道。 “干啥大事呢?说,今天能不能回村子一趟,我有事找你帮忙。” “啥大事,俺不过是个包工头。没问题,咱是兄弟,有事你说话。我回到村里后,给你联系。我这边太吵了,挂了啊。” 白家村位于石门山的南麓,依山傍水,风景秀丽,一弯溪水绕村而过。 白乐天的家就在溪水岸边,门前的水塘里,生着高高低低青色的苇子,水塘边两棵高大的柳树,正垂下万千绿叶,映在浅绿色的水面上。 将汽车停在屋后的小路上,白乐天走下土坡,来到已经油漆剥落的铁门前,推开门走进了院子。 拴在鸡窝旁边的黑狗,听到外面的声响,从地上爬起来,奔向大门的方向,眼睛放着光,龇着牙,高声吠叫,拴在脖子上黑色麻绳绷成了一根直线,马上就要被拉断的感觉。 “谁来了?”坐在堂屋里的爷爷问道。 爷爷戴着一副很有年头的老花镜,灰白的胡子耷拉在胸前,上身穿着一件满是褶皱的灰色衣服,身下是一把褪了色的竹椅子,人一动,它就发出吱扭声。 黑狗看见是白乐天,不再凶猛地吼叫,只是闷声地哼哼着,尾巴耷拉着,眼神温柔得像个婴儿,撒娇一样地看着他,舌头不停地舔着嘴唇。 白乐天几步走过院子,迈进屋里,蹲下身子,握住爷爷的手,说道:“爷爷,是我,乐天。” “好啊,是我大孙子回来了。还想着你爷爷啊,几年没回了?”爷爷半是生气地问道。 白乐天知道爷爷有点老年痴呆了,最近老是健忘,“爷爷,我半年没回家了。” “那可不对,我好几年没看见你了。”爷爷继续说道。 “外面是谁啊?”奶奶正仰卧在东间的床上,她探头往外看。 白乐天赶忙站起身来,穿过隔间的小门,走进东间屋的床前,坐在床沿上,一把抓起奶奶的手,放在自己的脸上。 “奶奶,我是乐天啊。”白乐天撒娇地说道。 “是我大孙子,可想死奶奶了。”奶奶不住地抚摸着白乐天的脸颊。 “奶奶,我也想你们。”白乐天说着,眼圈一红。 “我去做烧野菜汤,你小时候最爱喝了。”奶奶说着,披上外套,伸手拉开被子,准备下床去。 白乐天按住奶奶的手,说道:“奶奶,我刚吃完饭。一会儿,我要出去有点儿事,明天也来的急。” “你们都忙,就我们是闲人。你爸爸妈妈没回来,不知道又忙什么呢?”奶奶叹了口气,浑浊的眼里泛着泪花。 “爸爸的脚扭伤了,要在医院里观察几天,妈妈陪着他呢。”白乐天说完,抹了一下眼睛。 “你爸做活就是不小心,没事吧?这小兔崽子,就是不让俺省心。”奶奶生气地说道。 “没大事,休息几天就好了。爸爸说,让你们照顾好自己。” “我们死不了,就是担心胜利哟,唉。”奶奶说完闭上了眼睛,头往后靠在床背上,左手紧紧抓着白乐天的胳膊。 白乐天走出东间屋子,来到外堂,给爷爷倒了一杯茶,放在他旁边的方桌上,走到院子里。 黑狗趴在地上,眼睛直直地看着他,身上的皮毛黑得发亮,尾巴摇来摇去。 白乐天走过去,蹲在它身边,伸手抚摸着它的脊背,黑狗抬起头,伸出舌头舔着白乐天的手指,一股温热的感觉爬上手背,就像小虫子爬来爬去。 石榴树的叶子有的绿得发暗,有的嫩如小草,鲜红的花朵点缀其间,粉黄色的花蕊引得蜜蜂飞来飞去。 他小时候,爸爸经常摘石榴树的嫩叶泡茶,将滚烫的开水倒入一个大搪瓷缸,茶水颜色微黄,味道有点涩,据说消火去肿助消化,但是他不喜欢喝,不如汽水爽口。 白乐天走到院子中间,那里栽植着几棵榆树,榆树叶泛着黄晕,树皮里爬着几只泛白的虫子,白乐天五六岁时经常拿开水围剿虫子和蚂蚁,看着它们狼狈逃窜的样子,他高兴得手舞足蹈,这是他童年最美好的记忆了。 打秋千,也是他童年磨灭不了的记忆,榆树的树干上还存留着深深勒痕,在这儿磨断了几根粗草绳,那都是妈妈用青麻熬夜编成的。 手机的铃声响了,白乐天掏出来一看,是吴四毛打来的,他忙接通了电话。 “喂!四毛,搁哪儿呢?” 第五十一章 久别重逢 “喂,乐天,我是四毛。晚上,张伟给你接风啊,地点就是村委会门口‘大家饭店’。他现在可是村主任了,宰他一顿也应该的,别不好意思。” “好几年没见了,让他请客不好吧,要不我请客。” “客气啥,我们都是光屁股长大的伙计。就这样定了,晚上六点,我喊着咱赵老黑一块聚聚。我开着车呢,挂了啊。”吴四妮说完挂断了手机。 还是五六岁时,白乐天、张伟和吴四妮三人都跟着赵老黑学武术,因为他脸黑得像张飞,胡子拉碴,外号叫赵老黑,其实本名是赵建喜。 赵建喜小时候住在后山上的道观里,跟着一个长着白胡子的老道士学习武术,老道士精通大小洪拳和形意拳,是远近闻名的高手,赵建喜也练就了一身好武艺。 回家后,赵建喜不爱做农活,经常背着土枪到后山里打野味赚点零花钱,后来跟着耍把式的出外卖艺,在村里也算是个走南闯北的能人了。年纪大了,回村开了个武馆,教附近的孩子们习武健身,白乐天就是其中的一个。 太阳渐落,马上就快到六点了,白乐天给爷爷奶奶说了一声,就匆匆穿过院子,走到斑驳的铁门拉开门。 微风从水面吹来,岸边的芦苇微微摇动,一股青草与淡淡的鱼腥味扑面而来,白乐天的鼻子有些发痒,不禁打了个喷嚏。 他走上土坡,顺着蜿蜒的土路,经过两边的青石房子,朝村委会的方向走去。 村委会靠近一片竹林,竹林爬满了山坡,就像绿色的海洋,山坡再往北就是莽莽苍苍的石门山。 挨着村委会的大门,是两扇沾满油污的玻璃门,门口挂着一个大牌子,上面写着“大家饭店”四个红色的大字,异常醒目,房顶上竖着一根黢黑的烟囱,正冒着一股黑烟,逐渐飘散在高空中。 白乐天站在门口,抬头看了一眼,伸手拉开玻璃门,走了进去。 靠门左侧是一个高约一米五的吧台,吧台后面的多宝阁上摆满了各种价值低廉的白酒,一个身穿大红褂子的女人正坐在吧台里面,磕着瓜子,露出又黑又黄的几颗牙齿。 看见白乐天推门而进,女人放下瓜子,站起身来,脸上露出大方的笑容,“是找吴四毛的呗?” “对!哪一桌?” “往前走,最里面的石门山厅,他们都来了,快去吧。” “这么积极,我还是最后一个了。”白乐天笑着说,往里面走去。 “他们都是馋猫,哈哈。”看起来,吴四毛已经给老板娘吩咐过了。 地上全是油乎乎、黑乎乎的,到处都是炒菜的味道,鞋底明显发粘,他一抬脚就发出“嗞”的一声。 白乐天走到最里面,看见一间镶着窗棂的屋子,门上写着“石门川”的房间,应该是“山”字的下面一横掉了。他轻轻推开,探头进去。 房间的天花板上吊着一个大灯泡,照得屋内雪亮,房间正中是一张能围坐六个人的圆桌,桌面的深黄色已经被油污盖住了,看不出原先的颜色了,桌上摆着一个高嘴的茶壶,壶嘴已被碰掉了半个,三个人正围坐在桌子旁边,边喝茶边聊天。 “乐天来了!”看见白乐天探头进来,吴四毛站起来。他穿着一件橘黄色的短袖,上面印着估计连他自己也不懂的英文字母,左胳膊上纹了一只狼狗的刺青,浓黑的头发往后梳,上面喷了很多摩丝,像刺猬一样耸着,黑葡萄一样的眼睛闪闪发亮。 白乐天笑着走进去,跟每一个人握手、拥抱、打招呼,然后坐下来。 坐在上首的是赵老师,也就是赵老黑,穿着藏青色的褂子,最上面的两个扣子松开,头发颜色像烧透的煤灰,灰中隐隐发白,蓄着一脸浓密而微微泛红的络腮胡,胡子呈灰白色,嘴里叼着一根香烟,牙齿稀疏不整,不住地咳嗽着。 张伟依然壮实得像一头牛,大脸像个面盆,脸色活像半熟的山楂,眼睛得像水牛眼,身上肌肉把上衣撑得鼓鼓的,短袖的口袋里插着一只黑色的钢笔,说话粗声粗气。 “乐天是我们村的第一个博士,我们都光荣着呢。”张伟拍着白乐天的肩膀说道。 “你这村主任也了不起啊,父母官。”白乐天笑着说道,“赵老师,好长时间没来看你了,你身体还好吧?” “现在老了,身体不行了,过去那可是杠杠滴。”赵老黑吐了一口烟说道。 “老赵身体还是如牛啊,现在翻俩跟头也很轻松的。”吴四毛调侃道,“要不再耍两把,老黑。” 赵老黑敲了一下吴四毛的头,“调皮,从小就跟老师乱,大了也没改。呵呵。” 这时,门开了,一个头戴厨师帽、身穿围裙的胖男人手里托着托盘走进来,喊着“菜来了”,一边将菜摆上桌子。 张伟手里拿着筷子,指着桌上的菜,介绍道:“咱是小山村,没啥高级菜,都是土味野菜,”他脸上露出笑容,“山珍炖鸡、地皮炒肉丝、萝卜野兔、红烧块鱼,都是山里、溪里的。” 吴四毛抓过一瓶白酒,张开嘴,咬开瓶盖,倒满四个茶碗,酒香瞬间溢满屋子。 张伟撸了撸胳膊,扫视了一圈,端起茶碗,看了一眼里面白酒,“难得博士有空回来,今天我和四毛给乐天接风,尊敬的赵老师作陪,无尚光荣啊。还是老规矩吧,我先干为敬!”他给每个人的杯子碰了一下,仰头一口喝光,嘴里发出吸溜一声。 “过瘾!”吴四毛说道,一口喝干,从屁股后面的口袋里,掏出一包烟,抽出一根递给白乐天,白乐天摆摆手。他揪出两根,放在赵老黑和张伟的面前,“啪”地打开火机,将嘴里的香烟点燃,一股白烟从他嘴里冒出。 赵老黑眼睛一眯,嘴唇一鼓,喉咙响了一声,酒顺着脖子滑下去,说:“乐天现在在哪里工作啊?” 白乐天的眼圈一红,猛一仰头,把酒灌进了口中,叹了一口气,一副欲说还休的神情。 其余的人,都惊愕地看着他。 第五十二章 一语惊心 吴四毛拿过酒瓶,把酒倒满,问道:“乐天,你说让我帮个忙,是什么事啊?” 张伟拿起筷子,夹了一块兔肉,放在白乐天面前,又给赵老黑夹了一块鸡肉。他听到这里,手拿筷子,停在空中,等着吴四毛说下去。 “唉,实在不好意思。我想把汽车卖了,要快点,你给找个主,要现金。车是两年前我分期贷款买的,买价是10万。”白乐天挠挠头说道。 “卖车?”三个人同时叫道,直盯盯地看着白乐天,等着他进一步解释。 白乐天说完,抿了一口酒,低下头,没再说话,眉头拧成一团。 “为什么?”吴四毛接着又问。 “我爸爸摔伤了,需要很多费用,我没有那么多钱。”他搓搓手说道。 “我们几个给你凑凑,到不了卖车的地步吧。”张伟端起酒杯干了,边吃菜边说。 “大不了,老家伙还有一点,给你添把柴,度过难关,娃子。”赵老黑喝了一大口酒,呛得咳嗽了两声,手掌抚摸着胸口,舔舔嘴唇说。 白乐天抬起头,绷了绷嘴唇,眼睛里闪着异样的光,端起酒,“我敬各位一杯,本不该说这些的,我已经长大了,要承担起家庭的责任,困难只是暂时的。不想给你们添麻烦了。” 说完,白乐天一口干了杯中的酒,抽出一颗烟,点燃塞进嘴里,使劲吸了一大口,呛得连连咳嗽不止。 “明天吧,我先去看看车,尽快找个合适的人,把车出手。”吴四毛说道。 随着几杯酒下肚,四人脸上都泛着红晕,言语渐畅快起来。 赵老黑六十多了,酒量当然不能与青年人一般,脑袋开始左右摇晃,脸色黄中泛红,舌头根渐硬,说话时嘴唇开始哆嗦。 “乐天真是个好孩子,你被胜利刚抱回来时,身体弱得很,像只小猫,还以为养不活呢,你看看,现在是多棒的大小伙子了,还有担当,有福啊,白胜利。”赵老黑眯着眼睛嘟哝道。 三人正喝得兴致很高,听到赵老黑的嘟哝,不禁都愣住了。白乐天神情一呆,眼珠快速转动一下,拿筷子的手指微微一抖。 这时,厨师端着菜推门走进来,也听到了赵老黑的说话声,狠狠瞪了他一眼,“又喝多了吧,整天乱说话,小心烂你舌头根。” 赵老黑右手拍了拍嘴,“你看我张臭嘴,喝点酒,就不知道东西南北了,都是醉话啊。”他讪讪笑着,打着哈哈说道,嘴角不自然地卷起,一副欲盖弥彰的神情。 各种菜肴摆满了桌子,觥筹交错间,三瓶白酒快见到底了。白乐天心中有愁事,更是敞开了喝酒,似乎只有陷入沉醉,才能暂时忘记眼前的烦恼一样。 午夜时分,饭店的老板娘早已躺在床上鼾声如天,穿着厨师服的男人,换上了短袖,正双手趴在吧台上,睡眼惺忪。四个人方才打着饱嗝,浑身酒气,相互搀扶着,走出了饭店的大门。 夜空繁星点点,空气中透着凉意,蟋蟀叫声或高或低,不断传入耳中。 赵老黑的家离村委会不远,就在山前竹林的南面,三人扶着赵老黑,走到一处院子门,推门走进去,摸黑将他放在东屋的床上,脱掉他沾满泥土的布鞋,盖上一层被子,他还兴奋地高声说话。 迎着春夜的凉风,顺着铺着石子的蜿蜒土路,穿过一片小树林,三人在一条小路上分了手,各自回家。 白乐天推开大门,家里的灯早已熄灭,只听到两位老人的轻轻咳嗽声。他走进房内,没有开灯,一头扑在床上,脚一蹬,脚上套着一只鞋就爬上了床,穿着衣服,很快进入了梦乡,夜里几次黑狗的吠叫声,也没能惊醒他。 第二天的太阳,透过窗棂外石榴树的叶子,照进屋子,屋里明亮了许多,黑狗的吠叫与公鸡鸣叫交汇在一起,把白乐天从梦中吵醒。 白乐天翻了个身,揉揉酸涩的眼睛,又睡了一会儿,才翻身起床。跳到门口,他找到另外一只皮鞋,弯腰将鞋子穿上。 白乐天从橱子里找到一副牙具,端起一个杯子,走到院子里的水缸旁,拿起舀子舀了一杯水,来到种着生菜院子南墙边,喝了一口水,然后开始刷牙。 “大孙子,咸汤烧好了,快来喝吧。”奶奶在厨房里喊道。 “好嘞,奶奶。”白乐天应道。他喝了几大口水,仰起头,又低头吐出来。 水缸旁的脸盆里正好有半盆水,他把水盆搁在一个小凳子上,捧起冷水撩洗着面颊。 他把脸浸在水盆里,好大一会儿后,昨夜的酒意才渐渐消散。 他突然想起了和吴四毛的约定,没顾得上走进厨房,就跑出院子,奔向房子后面的汽车。 还没走到汽车,他不禁大吃一惊,惊出了一身冷汗。 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第五十三章 节外生枝 被盗了! 红色木盒不翼而飞!汽车的玻璃破了个洞。 除了木盒,不到一百元的零钱和一盒抽纸,也都不翼而飞。 天塌了! 白乐天血气上冲,脸色涨红。他锤头顿足,后悔之极。 意外将他差点击倒,不知道如何面对,一切都被打乱了。丢失了警方的重要证物,责任重大,形势严峻,他多么希望躲在一个无人的地方,痛苦地大哭一场。 现在怎么办? 他蹲在地上,周身发冷,牙齿打颤,就像坠进了幽深的冰窟。 这时,手机响了,吴四毛打来的。 “乐天,你在家吗?我快走到你那儿了,先瞧瞧车况,下午去寻个合适的买家。”吴四毛哼着小曲说道。 “我在屋后的路上,你来吧,有个更棘手的事,想给你商量。”白乐天叹了口气说道。 “啊!又怎么啦,我的大博士?” “唉,都怨我不小心,丢了一件很重要的东西,愁死我了。” 吴四毛身穿卡其色的上衣,一路小跑,气喘吁吁,“啥事啊,这么吓人,这里是张伟的势力范围,怕个球。” “比球要严重!看看吧。”白乐天领着他走到汽车右侧,指着窗玻璃说道。 “这也不叫事啊,修呗,我负责,就这么大球吗?还是能卖个好价钱的,放心吧。” “哪是这么简单。”白乐天叹了口气,“丢东西了,那东西非常重要,找不到,要吃牢饭的。” “很值钱吧,咱抓紧报警,让警察来解决,行不行?”吴四毛眼睛一眨说道。 “不行,不能报警。” “为什么?” “那是警方的证物,很重要,我签了协议的,让警方知道我丢了的话,我死定了。” 吴四毛从白乐天的眼神中,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说道:“可是不报警,又能怎么办呢?” “只能悄悄找到,我研究完再还给警方,就当这个事没发生过。” “也是,只能这样了,可是到哪里去找呢?” “你是谁?咱村的能人啊,你不行,谁行,是朋友不?” “真会说话,博士,我不帮还不行了。”吴四毛笑着说。 “当然!”白乐天锤了一下吴四妮的胸口。 “让我想想啊。”吴四毛说,“到底会是谁呢?” “跑不远,说不定是咱村的呢。”白乐天气愤地说道。 “咱村不可能有这种人,我了解。”吴四毛摸着下巴沉思着,“对,不会远。” “附近村子的你了解吗?会不会是…….” 白乐天还没有说完,吴四毛猛拍了一下大腿,“我想起来了。” “谁?” “石门山东边有个虎山村,经济很差,多数人家都很穷,有几个小青年可是挂了号的,经常干点偷坟掘墓和小偷小摸的事,他们常夜里活动,明白不?说不定昨夜就活动到你家后面了,顺便砸了你的车。” “你认识他们?” “我见过他们。” “太好了,应该就是他们干的,这么偏僻的地方,也就是他们会惦记着。”白乐天高兴地说道,仿佛看到了自己丢失的东西一样。 “我去找找看,等我消息吧。” “谢了,兄弟!”白乐天拍了拍他的肩膀。 望着吴四毛的背影,消失在竹林掩映的小路上,白乐天松了口气,转身往家里走去。 第二天的下午,太阳斜挂在半空,石榴花开得正艳,花香满院。 吴四毛戴着一副墨镜,吹着口哨走进来。 “找到了?” “差不多了。” “什么意思?” “我通过熟人打听,应该是一个叫朱六做的,这个家伙平时就手脚不干净。” “找到他没有?” “没有,这家伙藏起来了。我已经发动了所有的兄弟,掘地三尺也要找到他,亮他也插翅难飞了。” “唉,就看你水平了,老天爷保佑啊。”白乐天叹了口气,双手合十,不住地祈祷。 正在这时,吴四毛的手机响了。 “嘘!”吴四毛看了眼手机,神秘地竖着手指。 第五十四章 终露端倪 “喂,老四,找到没?”吴四毛问道。 “找到了,就是朱六干的,这小子把东西藏起来了,现在咋办?大哥。” “这狗日的,狠狠扁他一顿,让他交出东西,就算两清了,否则卸他一条腿!”吴四毛骂道。 “好嘞,大哥,你听好喽。” 白乐天听到这里,心里一惊,他知道,鱼有鱼道,虾有虾道,每个人都有自己解决问题的办法。 手机里传来一阵痛苦的**声,哭喊声,求饶声,还有人倒在地上的声音,接着又是一阵儿骂声,一阵儿拳打脚踢的声音。 “听到了么,大哥,这小子够倔的,不见棺材不落泪啊,我给他上点料。”那位被称为老四的说道。 接着手机里传来皮鞭抽在身上的声音,一个男人在地上打滚嚎叫的声音。 “大哥,他说了!” “搁哪儿了?快去找到东西。” “他说,东西被许强拿走了。” “是魏村的许强吗?”吴四毛问道,脸上马上紧绷起来,眉毛拧成一团。 “是,大哥,那可是个狠角色,刚从里面出来,怎么办?” “你能联系到许强吗?给他说,给我个面子,把东西还给我兄弟,算我欠他个人情。” “我给他打个电话,摸摸情况,你等消息吧,大哥。”老四挂掉了电话。 “许强?”白乐天问道。 吴四毛挠挠头,“黑道大哥,挺猛的。” “那怎么办?”白乐天叹了口气,“给你说实话吧,那既是警方物证,也是我老师的遗物,找不到的话,我真的没法交代。” “你是我兄弟,必须给你办喽。”吴四毛说的声音很大,像给自己壮胆一样。 一片云彩遮住太阳,天空暗下来了。 吴四毛把墨镜攥在手里,手指捏着镜腿,不停地转来转去。 两人时而说话,时而看着远方,连空气都是凝滞的。又过了半个小时后,吴四毛的手机再次响起。 “大哥,我和他谈完了。”老四说,“这小子,也不知搭错了哪根筋,居然说给大哥你个面子,东西他留下了,给我们一万元,算是他买下了,就这样了结。” “这怎么行,不是钱的事,我给他一万元也可以,必须要回来!”吴四妮吼道。 “大哥,人家说了,不要钱的话,让我们报警吧,干脆我们拿钱算了。”老四怯怯地说,“许强断定这东西是价值不菲的文物,而且来路不正,说不定从盗墓中得来的,他量我们不敢报警,才这样说的。” “老四,你知道许强家的具体地址吗?微信给我个定位,挂了啊,辛苦兄弟了。”说完,吴四毛把电话挂断了。 “不要了吗?”白乐天看着他说道。 “白天要不到了。” “什么意思?”白乐天露出疑惑的眼神。 吴四毛走近白乐天,拍拍他的肩膀,“你平时还练功吗?” “偶尔吧。”白乐天愈加的不明白他的话。 “我们只能晚上到他家去要了。” “去偷吗?” “抢!” “抢?”白乐天惊诧地说,“他报警怎么办?” “傻瓜,他怎么敢报警,他是黑道的。我们给他来个黑吃黑,拿回自己的东西。”吴四毛说,“你怕吗?” “有点紧张。” “想拿回东西,只能这样了。呸!”吴四毛吐了一口水,抹了一把嘴唇,动作极为夸张。 “你得罪了他,以后在这儿怎么混?”白乐天担心地问道。 “无所谓了,事情总会过去的。”吴四毛笑笑说道,用牙齿咬了咬墨镜,声音轻的似乎只有自己听得见,“晚上别睡沉了,我过来叫你,成败就在今晚了。” “好吧,我都听你的,只要能拿回东西就成。”白乐天说。 吴四毛勉强地笑笑,看得出他也有点紧张,与白乐天道别后走了出去。 这时,残阳如血,红得吓人。 看着吴四毛装作很轻松的样子走出家门,白乐天心里既难过又歉疚,由于自己的粗心大意,把儿时的伙伴也拖入了危险的境地。 没有办法回避时,只有勇敢地面对,这世界的恶,不会因为你的怯懦,而变成善良,只要心里有光明,就能刺穿所有的黑暗。 春夜,月光白亮,像泼在地上的水银。 白乐天坐在一把竹椅上,仰头望着月亮,赵老黑在酒桌上不经意的一句话,勾起了他思考。 自己不是白家的孩子,是抱养来的! 这简直就是一个惊天霹雳,他还从没想过这种事会落到自己头上,电视上的故事,出现在了自己的身上。 父亲比他大三十四岁,在盛行早婚的农村,这是有点奇怪的。父母平时对弟弟妹妹很严厉,独对他宽容娇惯,从不让他吃一点苦。弟弟妹妹都没能考上大学,似乎在学习上的智商比白乐天要差一大截,别人开玩笑说:简直不像同一个父母的孩子一样。这时,白乐天还想起了另外一个细节,就是每次电视上播放寻亲节目时,父母都刻意避开,转换成别的节目。 头靠在椅背上,身上盖着黑色的外套,白乐天渐渐眯上了双眼。 院子的铁门发出轻微的吱呀声,随后一个身穿黑色紧身衣、戴着黑色口罩的男人走进院子,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 第五十五章 夜赴朱庄 “睡着了?”黑衣男人走到白乐天身边,拍拍他的肩膀说道。 “啊!”白乐天一个激灵,“四毛,咋穿成这样了?” “这样方便,我给你也找了一套,快换上吧。”吴四妮摘下口罩说道,把手里的袋子递给白乐天。 白乐天接过袋子,走进房间。吴四毛考虑很周全,除了黑色的紧身衣、黑色的口罩,还给他拿来了一双灰色的软底运动鞋。 白乐天换完衣服重又走回院子里,活动了一下手脚,双脚在地上跳了跳,衣服和鞋子都很合适。 “今天晚上,你要听从我的安排。咱拿回东西即可,不想伤人,除非那小子不识抬举。”吴四毛伸手揪揪白乐天衣服上的褶皱,一边说道。 “对,对,咱就这一个目的,拿回东西就万事大吉了。”白乐天点头说道。 “这小子贼的狠,老四发给我的地址,我又找别人核实了一下,他得了这个宝贝后,这几天就没在家住,根据可靠消息,说是住在朱庄村东北角,他朋友的一座房子里。”吴四毛将一个黑色的腰包系在腰间,摁了摁。 “我们能找得到吗?” “我朋友已经把位置从微信里发给我了,应该问题不大。”吴四毛拉开腰包,把里面的东西检查了一遍。 白乐天把竹椅搬回屋内,拿着车钥匙,轻轻地关上门,跟着吴四毛走出自家院子后,又把铁门掩上。 两人顺着土坡,来到屋后小路上汽车旁。吴四毛从腰包里掏出一条白色的双面胶纸,撕下其中的一面,在月光的照耀下,把汽车前后的车牌都贴上了。 “好了,我们可以出发了。”吴四毛拍拍手说道。 白乐天按动钥匙上的按钮,汽车灯闪了几下,发出一声嘀声,他拉开车门,坐进驾驶室,把钥匙插进去。 吴四毛小心地拉开副驾驶的车门,弯下身子仔细看了看,从手提袋里拿出一块折叠起来的棉布,铺在座位上,以防还有没打扫干净的玻璃碎渣伤到他。 吴四毛坐好关好车门后,掏出手机,打开导航,找到朱庄的名字设置好,将手机搁在挡风玻璃下的平台上,屏幕就对着白乐天的脸。 白乐天抬头看了看手机导航,扭动车钥匙,汽车的引擎发出声音。 这时,没有一丝风,没有灯光,世界都陷入了一片沉寂。 “走吧,看我们运气了。”吴四毛双手交叉抱在胸前,直直地坐在那里。 “我还是有点怕。”白乐天长出了一口气,踩下了离合,挂挡起步,汽车徐徐驶上缓坡,顺着两边栽植着竹林的山间小路,从石门山南麓向东开去。 “咱都是练家子,怕啥?有我呢。”吴四毛脸上故意挤出轻松的微笑。 月光下的石门山,葳蕤蓊郁,山间小路或隐或现,人在其中,仿佛掉入了一个永远也走不出的世界。 按照导航语音的指示,沿着蜿蜒山路,白乐天不停地转动着方向盘,缓坡、竹林和路边的大树不停地从眼前穿过。 经过一个很大的上坡后,汽车驶过一片栗子树林,缓缓地驶上石头砌成的山路,轮胎在石头上发出咔咔的声音,敲击着两人的心房。 车窗外,在洒下的银色月光下,一片茂密的森林绵延不绝,伴着轻轻的微风,树的枝叶发出一阵阵窸窣的响声,汇聚成一片熠熠生辉、波涛汹涌的海洋。 汽车穿过一道又长又窄叫做孟家洼的峡谷,峡谷两边的山坡上长满了枝叶茂盛的灌木,峡谷顶上的小房子窗户里透出灯光,那里应该是护林人的居所。汽车引擎的声音惊醒了山坡上野兔的美梦,“噌”的一下,它从汽车挡泥板前面窜过,红红的眼睛在车灯照耀下,发出宝石般的光泽。 冲出孟家洼峡谷,汽车转上一条被称为野驴坡水泥弯道,一路往上开,几乎到了坡顶。 这条路一边是防备山洪的高堤,另一边沿着陡坡建了数不清的房屋,都散布在缓坡之间,每栋之间间隔很远,屋顶不比路面高多少。 “开慢点,快到了。”吴四毛盯着手机上的导航轻声说道。 “好嘞。”白乐天伸手将档位换成一挡。 跟随导航的指引,汽车驶下一个高坡后,转向东北方向,来到一栋掩映在灌木林后面的院子旁。 在离院子还有一百米远的地方,吴四毛示意白乐天停下汽车。白乐天将车停在路的右边、一棵大槐树底下,把车灯熄灭,关掉引擎。 吴四毛“嘘”了一声,抓起挡风玻璃后面的手机,揣进腰包里,轻推开车门,走下后又轻轻关上,尽量不发出声响。 白乐天锁好车后,整整衣服,戴上黑色口罩,紧紧跟在吴四毛的身后,披着一身的月光。 两人走下陡峭的小径,沿着狭窄的碎石路走向尽头的院子。 “就是这儿了。”吴四毛指着前面的大门轻声说道。 第五十六章 深入虎穴 顺着吴四毛的手指方向,白乐天望过去。 月光下,一个四方的院子周围是红砖的围墙,围墙约有两米高,顶上插满了碎玻璃,就像竹子上的竹叶一样,以防别人爬墙而过,南面围墙的中央是一座带门楼的双扇黑色铁门,铁门关得紧紧的,门楼上面盖着长方形的水泥板,上面贴满了红色带花纹的瓷砖。 “这么高,怎么过去呢?”白乐天看着围墙和紧闭的大门悄声说道。 “好办!”吴四毛压低声音说,指了指大门。 白乐天抬头打量着大门,脸上露出疑惑的神情,盯着吴四毛的眼睛没说话。 吴四毛再次看了看腰包里的东西,然后把白乐天拉到门楼下面,按住他的肩膀,示意他蹲下来。 白乐天马上就明白了,他靠着门楼的侧墙弯下身子,憋住气。 吴四毛一手扶着侧墙一手压在白乐天的头上,“我要上了,你蹲稳当喽。”他的脚顺次踩在白乐天的双肩上,手指紧扒住墙缝。 白乐天深吸了一口气,膝盖用力往上,腰部紧绷,上牙和下牙紧紧咬合,晃晃悠悠地直起身体。 随着白乐天挺直腰板,吴四毛的双手搭上门楼的上檐。只见吴四毛双臂使力,肩头上耸,腰部一曲,双脚一蹬白乐天的双肩,蹿上了门楼的平台。落下时,右脚脚尖着地,张开手掌按在那里,就像猫从树上跳下来,没发出一丝声音。 白乐天被他的双脚一蹬,打了个趔趄,嘴里叫了声“哎哟”。 院子里传来两声“汪汪”的狗叫声,吴四毛轻声说了声“操”,急忙伏在门楼平台上,仔细观察院内的情况。 一只黑狗从偏房的厨房里窜出来,对着大门叫起来。 白乐天站在门外,一动也不敢动,心中暗自叫苦。 就在吴四毛悄悄拉开腰包时,对面房间里的灯光突然被打开了,里面人似乎有所察觉。 吴四毛的脸紧紧贴在水泥平台上,气也不敢喘,额头上渗出大颗的汗珠,牙齿把下嘴唇咬出了血印。 吴四毛拉下口罩,尖起嗓子,“喵喵瞄”地叫了几声。 透过房子的窗户,一个男人的身影在灯光下晃来晃去,后来走到客厅,打开房门,探出头往外看了看,没有发现可疑之处,训斥了黑狗两句话,右手拍拍嘴,打着哈哈,又走进去关上门后,关掉房灯。 将近半小时,月亮也困了,两人几乎没动,手脚都麻了。 黑狗没有再吠叫,一直在院子跑来跑去,鼻子到处嗅,偶尔伏在地上,用爪子扒个不停,看着大门的方向,眼睛里射出凶光。 吴四毛掏出一个挂着红丝的袖镖,对着黑狗的方向,右腕一甩,“嗖”的一下飞向黑狗,它径直倒在地上,没有发出一丝声音。 吴四毛转身往下看,对白乐天招招手,然后俯下身子,朝他伸出右手。 白乐天一手紧抓住吴四毛的右手,一手扣住墙缝,双**替蹬住墙缝,努力往上攀。 两人蹲在上面,观察了几分钟,确定没问题后,双手抱住院内的树干,慢慢溜下去。 “切,你把大门打开,我进来多好,手都磨破了。”白乐天趴在吴四毛的耳朵上说道。 “笨蛋,打开铁门,声音很大哦,书呆子一个。”吴四妮敲敲白乐天的头,小声说道。 吴四毛蹑手蹑脚走到黑狗身边,用脚踢了踢狗头,黑狗一动不动,好像已经死掉了。 “可惜了,这么好的一条狗。”白乐天低头看了一眼说。 “镖上是**,死不了的,瞎操心。”吴四妮瞪了他一样。 吴四毛走到窗边,站立了一会儿,屋内传出男人均匀的鼾声。 吴四毛转身走进白乐天,对着他的耳朵说道:“从现在开始,不要乱说话,小心你的舌头。”然后又使劲捏了捏白乐天的肩膀,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口罩。 吴四毛掏出一把折叠尖刀,拉出刀刃,走到客厅门外,划开靠近门锁的玻璃,轻轻取下一块巴掌大的玻璃,搁在门口的右侧,右手伸进去,摸到门锁的拉手,往右一拽,门被打开了。 吴四毛将门推成半开,手里攥着一根绳子,探身走进去。白乐天紧随其后,迈进客厅的门。 月光照在室内地面的灰色瓷砖上,泛着青色的光泽。 两人轻迈脚步,循着鼾声往前走,双手伸向前面,唯恐碰落东西发出声响,惊醒卧室里的酣睡之人。 就在白乐天迈步走进卧室时,左脚踢在一张椅子上,发出“啪”的一声。 这声音在空荡的房间格外刺耳。睡在床上的男人一骨碌爬起来,大声叫道:“谁?” 第五十七章 突袭许强 关键的时候掉链子!白乐天恨死自己了。 吴四毛一步跳进卧室,对着门口的开关,一拳打下去,挂在天花板上的方形顶灯,啪的一声,瞬间闪亮,把卧室照得像白昼一样。 一个上身**、光脑壳、满脸横肉的家伙坐在床上,眼睛大睁,呆呆地看着两个人,就像梦游一样。 正是许强! 也就是两秒钟,许强“啊”了一声,猛然反应过来,伸手摸向枕头底下。 吴四毛一个健步冲过去,将绳子勒在徐强的双臂上。 许强看到甩来的绳子,右手反手一挡,绳子被挡在一边,他迅速伸手往枕头下摸去。 吴四毛看到形势不妙,对着徐强的胖脸,挥拳打过去,徐强的脸一斜,口水像一条直线一样飞出去,鲜血从他的嘴唇上涌了出来,顺着嘴角往下流。 许强抹了一下嘴角,骂了声“狗日的,敢暗算老子!”他抡起拳头打在吴四毛的肩上,发出“嘭”的一声,接着又打出第二拳。 吴四毛趁势抓住那手腕,使劲一扭,许强哀号着跪了下去,但他不甘失败,左拳直捅过去,吴四毛只得往后一退,徐强往前一扑,张开双臂,死死搂住吴四毛的腰。 吴四毛被许强抱住腰,左右摇动身体,却不能摆脱出来,手里的绳子滑落到地上,赶忙对白乐天喊道:“快,快把他捆上!” 白乐天抢前一步,伸手拾起绳子,套住许强的脖子。 “往下!笨蛋。”吴四毛骂道。 白乐天迅速将绳子往下拽,直到捆住许强的双臂,但是许强的手还紧紧勒住吴四毛的腰。 白乐天跳上床,站在上面,将绳子往下死命一拉,许强“哎呀”叫了一声,双手松开吴四毛,倒在床上,上身不住地摇晃着,牙齿龇在外面,像一条急红眼了的狗。 两人合力把绳子缠绕在他身上,白乐天拼命压住他的腿,直到他不能反抗为止。 两分钟后,许强看到反抗已经没有意义,眼睛瞪得溜圆,说道:“老子是徐强,敢问兄弟是哪个道上的?” “我们不是道上的。”吴四毛尖着嗓子说道。 “既然没有瓜葛,今夜找俺有啥事?”许强抬起头问道。 “找你借点东西。”吴四毛继续答道。 “借东西?只有我借别人的,这方圆几十里,敢跟我借东西的人还没出生吧!”许强仿佛明白了什么,立即摆出一副无赖的嘴脸。 “草,死猪不怕开水烫啊。”吴四毛上去照着徐强的嘴巴,又是重重一拳,他的脸颊瞬间红肿起来。 “哎哟!”许强叫了起来,嘴角边流出鲜血,伸出舌头舔舔嘴角,“你敢打老子!我就是不借,你杀了我吧!” 白乐天看着他俩,心里突突在跳,大气也不敢喘。 吴四毛被彻底激怒了,他猛地从腰包里掏出折叠刀,按住刀柄中间的按钮,“啪”的一声,闪着寒光的刀刃弹出来。 白乐天一看要出大事,急忙上前想抓住吴四毛的手,吴四毛情急之下一扭胳膊,将白乐天摔在地上,刀刃划过了白乐天的手掌心,划出一道浅浅的口子,鲜血瞬间流出。 吴四毛看了一眼白乐天,气得要死,“没大事吧?笨蛋!” 白乐天摇摇头,顺手抓起床头桌上的一条小毛巾,递给吴四毛。 吴四毛将刀咬在嘴上,将毛巾缠绕在白乐天的手掌上,又双手使劲系上手背上。 许强看到这一幕,惨白的脸上渗出了汗珠,嘴角抖动起来。 “借不借?”吴四毛右手拿刀,指着许强再次问道。 许强想了想,牙齿使劲咬着嘴唇,眼睛眯着,看得出他内心里的极度挣扎,他再次摇摇头,胳膊却不自觉地有些颤抖。 吴四毛弯下腰,靠近许强的脸颊,折叠刀在他手里不停地甩来甩去。 吴四毛提高了声音问道:“最后问你一遍,借不?”左手伸过去,拿着许强的下巴,把刀刃贴在徐强的脸上。 白乐天怕吴四毛控制不住情绪,真做出不可收拾的大事,往前一步,看着吴四毛。 吴四毛扭头狠狠地了他一眼,发疯似地说,“滚远点!”像一只暴怒的豹子盯着猎物。 许强长吁了一口气,将眼睛死死闭上,昂起头,一言不发。 吴四毛“呸”了一口,右手将刀往下,倏地插向许强的大腿。 折叠刀没入徐强粗壮的大腿上约两厘米,鲜血立即喷溅出来,将徐强的短裤洇成了深红色。 许强嘴里不停地骂着粗话,疼得脸部扭曲,头扭来扭去,大腿苍白得像菜市场里肥猪肉。 “藏哪儿了,说!”吴四毛猛地将刀拔出,刀刃向着许强的左大腿徐徐前进。 “草,狗娘养的,居然给老子来真的。”许强疼得龇牙咧嘴,瞬间像泄了气的气球,“放下刀,我说。” 吴四毛拽过枕巾,压在许强流血的大腿上,把折叠刀刀刃竖在他左大腿上,双眼紧盯着许强的眼睛,“说实话,把朱二毛给你的东西藏哪里了?” 许强的眼皮耷拉了几秒,像一只斗败的公鸡,睁眼望向房间靠北墙的衣橱,始终不言语。 白乐天一个健步,猛冲过去,一把拉开了衣橱门。 第五十八章 物归原主 衣橱被打开,上面的木杆上,挂满了夏季衣服,下面堆着毛衣、棉裤和内衣,也许很长时间没被打开过,里面飘出一股霉味和汗味。 白乐天双手伸进去,将所有衣服扒拉开,直到里面空空如也,没有!啥有没有,更没有那个红色的木盒! 吴四毛怒了,眼睛泛红,目露凶光,大声叫道:“你个鳖孙!骗老子,老子今天玩死你。”说着拿起折叠刀,对准徐强的左腿插将下去。 就在刀刃刚刚插进大腿时,许强哭了,哭着说:“在这里,在这里,别杀我!”他的头向前,拱向脚边,嘴唇努着床尾的被子。 吴四毛把刀放在他腿上,走到床尾,一把揭开被子,一股脚臭味扑面而来,红色的木盒赫然出现在眼前。 吴四毛探身,一把抓过来,递给白乐天,“是不是这个?” 白乐天接过木盒,打开一看,东西原封未动,激动得接连点头,“是,是,就是这个。” 吴四毛绑紧许强的手臂,转身在屋内看了看,找到一截外皮是白色的电缆线,把许强的腿绑在一块,抓起枕头底下散发着脚臭的袜子,团成一团,塞进他的嘴里,然后用折叠刀的刀刃拍拍他的脸颊,“许老大,乖乖的啊,好好享受一下你袜子的美味。” 许强嘴里塞着臭袜子,一个劲儿地摇头,发出闷哼声,脸涨得通红,像一块新鲜猪肝一样。 吴四毛向白乐天一摆手,关上房顶灯,径直走出屋子,留下许强在床上扭来扭去,像一头泥水坑里的肥猪,眼珠瞪得要凸出来了。 两人往汽车走去,云彩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月亮亮如白昼,两人前行的路豁然开朗了。 白乐天紧紧抱住红色的木盒,就像失而复得的生命一样,连手掌的伤口都顾不得了,“要是没人管,许老大会不会死啊?”白乐天担心地问道。 “放心吧,他手臂上的绳结是个活扣,用牙咬开的话,大概需要三四个小时,他精得很,死不了的。”吴四毛边走边说。 “万一许老大知道是你干的,会不会报复你吧?” “会,我不怕。”吴四毛说道,似乎是一脸的轻松。 “给你添麻烦了,兄弟。”白乐天抱歉地说。 “说这话,就不是兄弟了。”吴四毛拍了拍白乐天的肩膀。 当两人回到家时,东方已经泛白,公鸡也开始练嗓子了,一声儿接着一声儿。 与吴四毛道别后,白乐天悄悄推门进家,换上衣服,躺在床上,带着兴奋与疲惫,很快进入了梦乡。 第五十九章 欲语还羞 白乐天起床时,墙上钟表的指针正指向十二点五分。 他走到院子里,望着榆树上鸟窝里的黑色小鸟,伸伸懒腰,吹了声口哨。 搁在旁边的手机响了,是张伟打来的,白乐天抓起手机,按下了接通键。 “喂,乐天,告诉你个好消息。” “好消息?” “我去镇**问了,年初,镇**为所有打工的人都买了意外保险,你爸爸的医疗费可以报销80%,你不用愁钱了。”张伟兴奋地说道。 “太好了,谢谢兄弟,给我解决难题喽。”白乐天拿着手机,几乎高兴地跳了起来。 与爷爷奶奶告别后,白乐天将失而复得的红色木盒放进后备箱,开着那辆车窗被打破的汽车,顺着蜿蜒的山路,一直往南,直奔城里的人民医院而去。 在去医院的路上,正巧路过一个门头的很小的汽车修理厂,白乐天更换了新的车窗玻璃,然后顺着春秋路继续往西行驶。 汽车拐进医院停车场,白乐天将车停放妥当,锁好后又转了一圈,用手拉拉后备箱,确定锁紧后,走进电梯间,来到十楼,往手足外科的三病室走去。 白乐天站在门外,透过门上的玻璃往里看,妈妈正坐在一张凳子上,眼睛红肿,神色疲惫,双手放在爸爸的左小腿,轻柔地按摩着,爸爸安详地躺在病床上,上身罩着一件带蓝色条纹的白色病号服,右腿上打着长长的石膏,双眼微睁,面色红润,左手插着留置针,挂在输液架上的输液瓶里的淡黄色液体正顺着导管慢慢滴入针头中。看起来,一切都很正常,白乐天的心情稍微平复了些。 当白乐天推门走进去时,妈妈转头看过来。 “乐天,你的手怎么啦?”妈妈一眼就看到了白乐天手上缠绕的白色纱布。 “没事的,妈妈,不小心划破了个小口子。爸爸恢复得怎么样了?”白乐天举起手掌摇晃了两下。 “大夫说都很好,只要保证营养,按时手术就行。”妈妈脸上露出欣慰的神色,但很快阴郁起来,“可是,我们到哪里去找手术的钱啊?老天爷。”妈妈叹了口气。 白乐天走过去,双手搁在妈妈的肩上,说,“放心吧,妈妈。张伟问过镇里了,爸爸有意外保险,是镇里统一给办的,可以报销80%的,我们应该可以负担得起。” “不会骗我吧,我咋不知道?”妈妈的脸上露出疑惑的表情。 “张伟还能骗咱,错不了。” “那敢情好,我和你爸也不愁了,就怕你为了钱犯错误。”说着,妈妈看了一眼爸爸的腿。 白乐天走到白色的床头桌边,伸手提起地板上的暖瓶,拔掉塞子,给桌上的玻璃杯倒满水。 倒水的声音惊醒了爸爸,他扭头看了一眼白乐天,高兴极了,嘴角抿了起来,“儿子来了,没累着吧?” “没,没。”白乐天忙说道,有句话在他心里琢磨了很久,却总不知道从何说起。 白乐天想了半天,抬起头看着爸爸,又瞧瞧妈妈,终于鼓起勇气。 他平复了一下心情,走近了父母身边,张开了嘴巴。 第六十章 一吐为快 “得亏有我这个好儿子,看起来你弟弟妹妹都指不上喽。”妈妈脸上露出幸福的微笑。 白乐天把话咽下,忙说道:“是我该为家里做点事情了。” 爸爸望着窗外,轻轻地说:“有这么个好儿子,也是祖上积了阴德,我,我白胜利啊,命好!” 声音很轻,却像铁锤重重砸在白乐天的胸口上。 白乐天“云淡风轻”地说,他见过了张伟、吴四毛和赵老黑。 听到“赵老黑”三个字,爸爸眼里闪过一丝异样的光,嘴角微微一抖,这一细节没有瞒过白乐天的眼睛。 白乐天掏出透支卡,递给妈妈,告诉她如何使用,然后在白纸上写下了密码,接着说道:“赵老黑的酒量可不比以前了,才喝了半斤白酒,就开始说酒话了。” “他就这毛病,喝点猫尿就胡吣?”妈妈笑着说。 “他还说起了我小时候的事……..”白乐天还没有说完,妈妈就打断了他的话。 “别听他胡说,以后少和他来往,整天胡咧咧。”妈妈说。 “就是,我看他越老越糊涂了。”爸爸有点紧张,眼睛睁得很大。 看到他们的反应,白乐天更加怀疑了,却没有勇气开口了。 谜底是一把刀,会刺穿当事人的心脏,但是逃避,就像拿纸包住火,到头来,所有的人都会被烧成灰烬。 想到这里,白乐天下定了决心,抬起头,认真地说道:“赵老黑说我是……” 话没说完,妈妈打断了他,她满脸通红,脱口而出,“不是的,你不是的!” 说完后,妈妈突觉愕然,不明白自己怎么会突然说出这句话来。 但白乐天来说,这句话就像妈妈揣在怀里的**,一不留神,掏了出来。 妈妈呆住了,就像别人还没问问题,她却像知道了答案一样,连她自己都懵了。 空气就像凝滞了一样,静得可怕,三个人活像冰人,一动不动。 “好吧,儿子。”爸爸说。 妈妈看着爸爸,嘴唇动了动,没有发出声音,似乎想阻止爸爸做某件事,却又没有底气。 白乐天感觉太尴尬,脸上硬挤出一丝微笑,提起暖瓶,推门走出去,往热水房的方向走去。 白乐天心里的疑点,已经被揭开,对于是否继续追问自己的身世之谜,他实在不忍心了。 当他走回到三病室门前时,透过门上的玻璃,看到爸爸躺在床上一言不发,眼睛紧闭,两手不停地相互搓着,妈妈则用手抹着眼泪,长吁短叹。 白乐天内心极为矛盾,像塞了一团乱麻在里面,既想弄明白关于自己的一切,又怕爸爸妈妈伤心,他们为自己的成长,付出了所有的爱,是天底下最可敬的父母。 是从此回避呢,还是勇敢地面对?白乐天如果有一枚硬币,他一定会抛向空中,让上天来帮他确定。 看到白乐天走进病房,妈妈赶忙将眼窝的泪水拭去,走到病床旁的小桌,一会儿拿起杯子,一会儿拉开抽屉,漫无目的地收拾东西。 白乐天恢复了平静,拿起一块半旧的满是汗渍的毛巾,展开放在手心,给爸爸擦了把脸。 “儿子,有件事一直想告诉你。”爸爸鼓起勇气说道,他用黝黑的手指,指了指床前的凳子,示意他坐下来。 白乐天放好毛巾,坐在凳子上,看着爸爸。 “儿子,本来我和妈妈想再过几年告诉你的。”说着爸爸看了眼妈妈,妈妈正盯着二人,小心地呼吸着,抿着嘴,怕惊动了二人一样。 爸爸接着说道:“你已经是大人了,我们不想再瞒着你了。你确实不是爸爸妈妈亲生的孩子,这是真的,你是我从外地抱来的。” 白乐天听到这,嘴巴猛地张开,仿佛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虽然无数次地做了心理准备,他还是像被雷击了一样,呆坐在那里。 “可是,我们一直把你当成亲儿子来养的。”说完这句话,爸爸松了一口气,眼圈泛红,鼻子有些抽泣,仿佛在等着白乐天的回应。 “是啊,儿子,对不住了,咱家穷点…….。”妈妈眼中流出大颗的泪珠,掉落在衣服上。 “别说了,妈妈。你们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爸爸妈妈,你们永远都是我的亲爸亲妈。这都是假的,我不是抱养来的!”白乐天大声叫道,手握成拳头,不停地捶着扶手。 白乐天得到了答案,却冷如冰块,既是意料之中,好像也是意料之外。 白乐天眼中的泪水,再也控制不住,就像雨珠打在房檐上。他双手捂脸,无声地抽泣着,任由泪水顺着手指流下来。 “我是从哪儿来的?” 第六十一章 一语成谶 爸爸抽了一张纸,递给白乐天,直了直身子,缓缓地说道: “农村没有挣钱的门路,为了挣钱,男人都出外打工。九二年的春天,我和王洪亮结伴,来到了成都,找了一份建筑工地上的活。” “成都?” “嗯,我们是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去的。那时的成都高楼大厦不多,马路也不像现在的那么宽,路边到处是卖麻辣烫的小摊,当然茶摊也很多,还有掏耳朵的手艺人,挑着担子的商贩,沿街叫卖的声音,就像唱着曲儿一样。” 爸爸抿了口水,接着说,“工地在人民南路三段附近,王洪亮做泥瓦工,我做木匠活。我记得很清楚,那是四月十八日,整个白天都是飘着细雨,雨雾蒙蒙的。下午收工时,小雨逐渐停了,街道上湿漉漉的,我和王洪亮到小天竺街,要了份川味面,喝了杯白酒,然后沿着锦江岸边闲逛,这是我们消磨时间的最好方式。” 爸爸停下来,看了一眼白乐天,又看看窗外。 “晚上十点多,我们边走边聊,快要走到九眼桥位置时,一个身穿黑色上衣,戴着同色口罩的男人,跌跌撞撞地从身后跑过去。在昏黄的街灯下,他跑得很着急,差点撞到我们身上,一个趔趄斜着身子跑了,王洪亮还小声骂了一句‘着急去死啊’,那人并没理会,继续往前跑。” “那人是谁?”白乐天小声问道。 爸爸没有回答,继续讲道: “过了没两分钟,黑衣男子转身又跑回来了,站在我们面前。他的眼睛瞪得很大,对着我们大声嘟哝着,喘着粗气,双手不停比划着,可是我们一句也没听懂。他说的好像是少数名族的语言,这也正常,成都的街头常常有许多少数民族的人。我仔细一看,吓了一跳,发现他袖子里有一股鲜血流出来,流到了手背上,顺着手指滴在了地上,一会儿就染红了地面,显然他受伤了。他的怀里抱着一个婴儿,婴儿外面包着小棉被,用灰色的棉带紧紧缠绕在上身。正在我们疑惑间,他突然解开身上的带子,将婴儿放在我的手上,再次跌跌撞撞地往前跑掉了。” “那孩子就是我?” “是的。我抱着孩子,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还是王洪亮出门多,见多识广,他忙把我拉到河边,远离那条路。不过十分钟,十几个身穿藏青色衣服的男子急匆匆跑过去,手里拿着明晃晃的尖刀,显然是去追刚才跑掉的男子。好在孩子在熟睡中,没被这些人发现。我又等了半个小时,那人还没有回来,我们只好沿着河边的小路,返回到工地。” “我一个大老爷们,不会带孩子啊,正好工地上有一个做饭的大嫂,我就拜托她帮忙照顾这个孩子---也就是你喽。” “后来呢?”白乐天问道。 “后来,我和洪亮抱着你,也去过九眼桥附近,但是没有人来找孩子,我们也很留意报纸和墙上贴的小卡片,都没有这方面的消息。” “后来,就把你抱回家了。”妈妈插话道。 “嗯,就像你妈说的那样。我们是外地人,交给**又怕说不清楚,实在没办法,王洪亮说我和你妈结婚五年没有孩子,说不定你就是上天赐给我们的礼物,干脆就带家去吧。我想想只有这样了,辞去木匠活,带着你坐火车回到了汉东省。” “是啊,绝对的福星!你到我们家后,很快就添了弟弟妹妹,你爷爷奶奶多稀罕你不。”妈妈自豪地说道。 “难道我不是汉族?”白乐天自言自语道,“少数民族的语言。” “我不知道,这就是你的来历。你长大了,你会弄清楚的,我们没有文化,帮不上你了,儿子。” “有没有线索帮助我,搞清楚自己的身份?” “也没啥东西啊,小孩的衣服旧了,穿烂了,被我们扔掉了。奥,对了,还有个棉麻的包被,一个小孩的玩具。”妈妈答道。 “在哪儿放着呢?我想看一下。”白乐天问道。 “藏在我陪嫁来的柜子了,就是那个漆成深红色、放在墙角的那个柜子。”妈妈接着说道。 “我能看看吗?”白乐天看着他俩问道。 “当然行,这本来都是你的东西。”爸爸答道,“以后,你也不能忘了我们啊。” “怎么会呢,你们永远是我的亲爹娘,我会给你们养老送终的。”白乐天点点头说道。 “等你工作不忙时,有机会的话,你还是去找找亲生父母吧。”爸爸叹了口气说道。 说到工作,白乐天又想起了风教授的案子,说道:“差点忙昏了头,寻亲的事以后再说吧,确实工作上还有些棘手的事需要去处理。” 第六十二章 直奔金南 从医院出来后,白乐天驱车直奔家里,找到那个油漆剥落的深红色柜子,打开盖子,从最底层角落里摸到一个褪色红布包着的包裹。 白乐天把包裹搁在桌子上,一层层地打开,一个藏青色的棉麻布小被子展露出来,布的颜色斑驳不堪,还破了几个小洞。白乐天把手指探进小洞,扣了扣,手指甲缝夹带着几根如毛发般的细丝,他对着阳光看了看,像是棉花的动物毛发。他找到打火机,将细丝放在火焰上,瞬间变成灰烬,这证明细丝不是棉花,放到鼻子下一嗅,确实是动物皮毛烧焦的味道。待藏青色的被子一层层全部打开,一个银制的心形工艺品赫然出现,很小,长度大概不超两厘米,上面的图案依稀可辩,是一个体态雄伟的老虎,双眼如铃,牙齿龇在外面,孔里穿着着一根酱红色的丝线。 白乐天看了半天,百思不得其解,用手机全部拍照留存。被子放回原处,他将银心搁在手里掂了掂,摸了几下,使劲拽拽红绳,绳子还算结实,干脆把它挂在了脖子上,放在内衣里,贴在胸口上。 四月三日的早晨,石门山峰峦叠翠,绿风浮动,阳光洒遍小院。 急需找到胡成芳台长! 走京沪高速到金南市,大约需要两个小时。白乐天简单收拾了行装,告别了爷爷奶奶,便驱车赶往汉东省气象台。 越过苍莽的泰沂山脉,穿过丘陵和平原,白乐天无心领略大自然的瑰丽景致,一路前行。 从金南市北驶下高速,进入了双向四车道的黄王路,然后右转到五公里长的高架路,车流如织。 汽车从高架路下来,往北直行,驶上有樱山路。一公里后,白乐天便看见一座外墙装修成灰银色的十层高楼,位于大路的右侧-----汉东省气象台所在地。 经过三个小路口后,路左侧是富顺水饺馆,对面是一个斜坡,斜坡上就是挂着牌子的大门,安装着漆成蓝色的电动推拉门,大门右侧靠墙的位置,是一个天蓝色圆筒形的保安亭,一个身穿深蓝色制服、脸色黝黑的保安,正趴在亭子里的办公桌上打盹。 白乐天把方向盘向右一转,顺着斜坡往上开,停在大门口,直起身子,往保安亭的方向看了看,手掌在喇叭处一拍,汽车立即发出刺耳的鸣叫声。 趴在桌上的保安一惊,抬起头看了看,揉了揉眼睛,脸上露出不快的表情,一边嘟囔着,一边抓起桌上的登记薄,走出保安亭,往白乐天走来。 白乐天摇下车窗,探出头来,向着一脸倦容的保安笑了笑,表示歉意。 “哪个单位的,找谁?”保安不耐烦地问道。 “气象部门的,来拜访胡成芳台长!” “进去后,车辆停到楼前广场两侧的停车位上,不要乱停啊。”保安说着,伸手把登记薄递给白乐天。 白乐天接过登记薄,拿起系在登记薄细绳上的签字笔,写下了自己的单位、姓名、手机号和拜访人,然后从车窗递回给保安。 保安转身时,白乐天发现他的头顶上,光秃秃得像一枚鹅蛋,后背有点驼,制服上满是褶皱。 白乐天顺着坡形水泥路往东行驶,大约二百米后,在路段左侧是一个长方形的青石板铺成的小广场,紧靠着广场的北沿是一座灰银色的大楼,楼顶竖着四个巨大广告牌,上面是白底蓝字:汉东气象,颇有气势。 白乐天将车停放在楼前广场的左侧,打开后备箱,把红色木盒放入一个灰色手提袋中,穿过青石板的广场,登上七级青石台阶,来到一楼前厅。 前厅空间很大,高度直达二楼,宽大的落地窗,挂着烟灰色的窗帘,地面铺着雪青色的大理石,打扫得一尘不染。走到一楼东北角的电梯间,待其打开后,白乐天走进去,按下了八楼的按钮。 电梯徐徐上升,在八楼停下后又打开。白乐天走出电梯间,步入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里摆放着几盆高大的绿植,绿意盎然,生机勃勃。 白乐天走到走廊尽头的接待室,推开镶着暗纹玻璃的双扇门,探头看了看,里面只有很少几个人,一位身穿暗红色制服、脸颊圆圆的女服务员正站在一个吧台里面,右手手掌托着下巴,低头看着一本《读者》杂志。 看到白乐天走进来,圆脸服务员抬起头,微笑走过去,问道:“请问您找哪位?” “麻烦您联系一下胡成芳台长办公室,我叫白乐天。” “您预约了吗?”圆脸又问道。 白乐天迟疑了几秒,答道:“嗯。” 白乐天走到靠窗户的一张圆桌旁,拉开椅子坐进去,把装着红色木盒的手提袋搁在桌子上,然后,头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叉搁在胸前,眼睛盯着进来时的玻璃门。 服务员从吧台里拿出一个玻璃杯,走到白乐天桌旁,给他倒了一杯红茶,然后走回吧台,拿起一个红色的电话,拨通了胡台长办公室的内部电话。 “喂!胡台长吗?有人找您,他叫…….” 第六十三章 析毫剖厘 白乐天坐在椅子上,喝了几口红茶,大概十分钟后,门外走廊里传来咔嗒咔嗒的声音, “谁找我啊?难不成真是小白来了?”人还在走廊里,声音就飘过来了。 白乐天赶忙站起来,向玻璃门的方向走去。 门一开,一个高挑的身影飘进来,她一袭白色的连衣裙,上面绣着浅紫色的杜鹃花,脚上穿着一双米白色的高跟鞋,鞋带是薰衣草的颜色,一头乌发飘在身后,眉毛是柳叶状,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眼睛宛若两颗亮闪闪的宝石,高鼻梁,白皙的脸颊呈瓜子形,语速很快,就像豆子洒在铜盆里。 她就是大名鼎鼎气象学家胡成芳,为我国著名的冷流降雪专家,提出了渤海海效应暴雪的多尺度作用机制,建立了系统的冷流降雪、内陆暴雪和降水相态的概念模型与预报技术指标体系。此外,她对气候变化与地球相态演变的关系,也有深入的研究。 胡台长一进门就看了白乐天,径直走过来,“哎呀,还真是小白啊,是那阵儿风把气象界的青年翘楚给吹来了,真是蓬荜生辉啊!”她夸张地声音,引得其他人都看过来,白乐天的脸颊顿时红了。 “胡台长的赞扬,让我醉了,哈哈。”白乐天笑起来。 两人握手后,分坐在桌子旁边。 “胡台长,想咨询您一个学术问题。”白乐天说道。 “可以啊,就怕我解释不全面,但我们可以一块讨论。”一说起学术问题,胡台长立马来了精神,眼里闪着光泽。 白乐天拿起桌上的手提袋,掏出里面的红色木盒,平放在桌上。 胡台长看到红色木盒,不明白他想做什么,不禁一愣,脸上露出疑惑的神色。 “这是风之语教授的遗物。” “哦,风教授的事我听说了,真没想到啊,确实让人惋惜。”胡台长双手合十,满脸肃穆,看着白乐天。 白乐天把盒子打开,把东西取出来,摆在她的面前。然后,拿出一副白色手套,递给胡台长。 胡台长戴上手套,抓起那件和田玉的五角星,小心翼翼地放在眼前,观察了几分钟,摇摇头,表示看不懂。 她把五角星放回原处,伸手拿过那张泛黄的羊皮纸,放在桌面展开捋平,低下头,眼睛几乎靠在了羊皮纸上。 “这好像与气象不搭边啊?”胡台长看着白乐天。 白乐天把放大镜递给胡台长,“您是权威,再看看。” 胡台长摘下金丝眼镜,手里拿着放大镜,抿着嘴唇,低头看着羊皮纸上的内容。 她抬起头说道,“据我判断,图画描绘的是中国古代冰川,位置大概在中国与尼泊尔交界处、喜马拉雅山的南麓。” 她长出了口气,继续说,“可贵之处是,形象地描绘了古代冰川的渐变过程,这是一个动态演变,而非静态的。” 白乐天一动不动,认真地听着。 “结合旁边的类似树叶状的图画,如果从更深的层次来分析,那么就是气候变化与冰川溶解的辩证关系。” “很有道理。难道仅仅是载明古人在气象观测方面的记录吗?”白乐天自言自语道,他心里又暗自想到,这会不会是否是风教授的无意之中的收藏呢。 “有这种可能。”胡台长答道,她的手指轻轻地摩挲着纸上“树叶”。 “难道这是一枚普通的五角星?”白乐天拿起那枚玉制品,自言自语道。 “也许吧。”胡台长低语道。 “会不会有特殊的含义?” 胡台长双手交叉搁在桌面,没有回答白乐天的问题,陷入了沉思。 “五芒星!”胡台长轻声说。 “五芒星?” “对,它们的形状是一样的。”胡台长继续说道,“不过呢…….”,她又停住了,一副欲言又止的神情。 白乐天看着胡台长,眼里满是期望。 停了几秒钟,胡台长接着说道: “五角星在古代也被成为五芒星,在占星学中,五芒星的五个角,代表金、木、水、火、土五个星球,其中金星代表上位,因为每四年金星在空中的运行轨迹是一个正五角形。五芒星有八种画法,代表水、火、风、地四种元素的‘召唤’、‘驱逐‘的用途。” “这么复杂啊,真没想到。”白乐天惊叹道。 “嗯。这是世界上最早的一个符号,被当作护身符,除魔避鬼,保佑平安,公元前四千年以前开始使用。有些宗教,也认为五芒星具有神奇魔力,能封印恶魔,防止恶灵的侵犯,他们把五芒星视为圣物。” “领教了。”白乐天竖起了大拇指。 “五芒星,在许多文化中被看作是神圣而神奇的,五芒星中线段的比率都符合黄金分割率,这使得它成为黄金分割的首要代表。正是这个原因,五芒星总是被视为美丽与完美的象征。” “这么神奇啊。”白乐天说。 “当然,我说的这些,都是猜测,”胡台长说,“也许这只是一枚普通的五角星,又有谁知道呢,也许只有风教授能说清楚,可是他已经过世了。”她叹了口气。 “可是这中心的镂空-----像心形的部分,又代表什么呢?” “我不知道。也许,只是为了提高艺术性。”胡台长说。 “疑点犹存,总会弄清楚的。”白乐天轻声说道。 第六十四章 茫然无绪 在返回金宁市的路上,白乐天再次陷入到疑惑之中。 胡成芳台长的分析、判断,看似匪夷所思,但又存在合理的内在逻辑关系,不可轻易放弃。 在这个世界上,眼见的不一定为实,就像魔术表演一样,同样,越是不可接受的,却极有可能被证明是正确的。 如果再与风教授的研究联系在一起,可信度就能提升一个档次。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是喜马拉雅的冰川,而不是世界上其他的冰川或其他物品? 难道真的存在一位古代的智者,对气候变化有如此独到的见解和预判?如果有,这位智者生前应该就生活在喜马拉雅地区!白乐天不禁对自己的推断沾沾自喜了几分。 又一个细节倏然跃入他的脑海,第一次见到风教授时,就是他帮忙在地图上找到这个位置。呵呵,这难道是巧合吗? 白乐天断定:“喜马拉雅”必定是个极不寻常的地方!有机会的话,一定前去探访,寻个究竟。 汽车驶下高速,通过收费站卡口后,往右转上任城大道,大道两旁栽着高大的杨树,树叶闪着绿光。 一阵儿手机铃声,打断了白乐天的思绪。 “白博士呗?我是柳青啊,你现在在哪儿?” “我马上就到单位宿舍了,啥事?” “风教授遗留证物的鉴定结果出来了,你来吧,我在市刑警队等着你。” 一听到鉴定结果出来了,白乐天立即就像打了鸡血一样,两眼放光,双手紧握方向盘,脚下一踩油门,汽车屁股冒出一股白烟,像猎豹一样飞驰而去。 “什么情况?”一见到柳青,白乐天就急切地问道。 “你看吧。”柳青将一叠装订好的打印纸递给白乐天。 白乐天翻开报告书,先找到结论:货真价实的文物,都是千年左右的宝贝,既有收藏价值,也有学术研究价值。 除此之外,没有对案件有利的结论。 白乐天将两件证物交还给刘科长,办理相关手续后,才放下心来。 柳青打开办公室,白乐天坐进深黄色的单人沙发里,柳青给他倒了杯茶水。 白乐天端起杯子,抿了口茶水,“柳警官,你们调查的怎么样了?” “线索都指向美国的一家公司,只有摸清他们的情况,才能还原案情,彻底侦破案子。” “那就去美国调查啊。” “谈何容易,跨国侦查案件,哪是我们能做主呀。”柳青边说边把一支笔放在手指间转动,一圈接着一圈。 “你的意思是这变成了悬案,挂起来喽?” “对,现在也没有破案方向。”他用签字笔敲敲牙齿说道,发出啪啪的声音。 “那你们的鉴定结果有个毛用?”白乐天气愤地看了一眼柳青,带着极不满意的神情,“也就是满足一下好奇心而已吧。” “郑局长也很着急,相信他会有好办法的。”柳青舔舔嘴唇,吞了口口水,喉结一动。 白乐天内心思虑道,也许自己需要去趟喜马拉雅地区,亲自考察那边的地理气候情况,看是否与胡台长分析的那般情况一致。 这时,办公桌上的红色电话响了,柳青走过去拿起来听筒,“好的,郑局,我马上过去开会。” 从市刑警队出来后,白乐天的肚子又叫了,才发现他已经很长时间没吃饭了,便转了几把方向,绕过站在洸河路小学门口接孩子的家长们,向粉莲街方向驶去。 对,“肆味抹茶店”! “肆味抹茶店”,靠近实验小学,闻名远近,尤以微山湖的熏鱼做的经典。 车停在了路右侧、靠近路肩的停车位上,白乐天按下了门锁,左右看了眼,向“肆味抹茶店”走去。 好在实验小学还没放学,街上的人不算太多,只有三三俩俩的家长在闲谈,街道两旁门脸里的服务生,手里做着活计,眼睛瞟着街上,老板们则坐在门口的椅子上,一脸倦容,好像还没有从昨日的睡梦中醒来。 “肆味抹茶店”的玻璃门上贴满了颜色鲜艳的卡通图片,店名写在门楣的上面,黄底红字、标准的隶书,透过宽大洁净的落地玻璃窗,可以看到里面忙碌的服务生。 白乐天推门走进里面,店里摆放着五张桌子,桌面是翡翠绿的厚玻璃,每张桌子旁边搁着四张棕色的藤椅,雪白的东墙上挂着一块浅黄色装潢精美的价目栏,上面排列着各色菜品的价格,靠西面的玻璃柜台内则是一溜菜的样品,外面罩着透明塑料薄膜。 白乐天抬头看了看价目表,走到玻璃柜前,对站在里面微笑着的女服务员说道:“嘿,美女!来一份微山湖熏鱼、一份孔府豆腐、一杯锡兰红茶和一份鱼籽馅的煎饼。谢谢。” 付完账后,白乐天坐在一张靠窗的旁,拿起桌上一份晚报,随意翻阅着,眼睛随意地望着窗外的行人。 一则消息闪入眼中,惊得他“啊”了一声。 第六十五章 茅塞顿开 头版,一行粗黑大字写着:《著名气象学家离奇死亡背后原因扑朔迷离》。 主要内容:著名气象学家风之语教授心脏病突发,经医院抢救无效宣布死亡,当夜,尸体在医院太平间离奇失踪,经警方多次调查,没有找到尸体下落。据悉,风之语教授平素身体健康,从未出现过心脏病的征兆。关于该案件社会上传言甚多,风教授失联多年的女儿神秘出现,目的不详,引人注意,其学生白乐天可能涉案,已被警方控制,虽然警方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调查,但案件仍未有任何进展。 如果案件不能尽快侦破,拖得时间越久,社会上的传言就会满天飞,而且对风教授的名誉造成很坏的影响,必须协助警方尽快破案,这是支撑他坚持下去的唯一希望,白乐天暗自说道。 白乐天把报纸搁在桌上,抿了口红茶,双手十指交叉,后背靠在椅背上,眼睛微眯。 “一份鱼籽煎饼。” 一个甜美的声音在白乐天的耳边响起,他扭头向后面望过去。 一位女孩正站在吧台前点餐,她身穿一身雪青色连衣裙,皮肤白皙,一袭黑发垂下肩头,好像瀑布一般。 “你们千万要细心些,不要再混入虾籽了。” “不会吧,我们一直很小心的,美女。” “我妈妈对虾籽过敏,上次吃了你们的煎饼,心脏病犯了,可是把我们都吓坏了。” “啊,阿姨现在没事吧?实在不好意思了,我们一定会多加注意的。” “很严重的,心脏骤停,休克了几十分钟。好在我们家就在医院附近,医生抢救及时,才没出大事。妈妈特别喜欢吃你们的鱼籽煎饼,我也真没办法喽。” “过敏,心脏骤停,休克。”白乐天听到这几个词,一个激灵,难道……. 难道风教授是过敏造成的心脏骤停,他的死只是暂时性的休克。被盗后,几个小时内,也可以采用非常规手段,使其复活过来。 难道会发生这么神奇的事? 他猛地想起了一个梦:在梦中,他看到风教授正坐在某间屋子里,戴着他的玳瑁眼镜,郁郁寡欢,旁边站着两个凶神恶煞的男子。 也许这只是一个预感。 有时候,预感也很准。 “千万不要忽视预感,它是指引你走出黑暗的明灯,80%的预感都是对的。”风教授曾多次对白乐天说过。 也就是说,存在这种可能-----风教授还活着! 他还活着!一定在世界上的某个地方。 想到这里,白乐天满脸通红,一拳打在桌子上,高兴地叫了一声“好”。 服务生和其他顾客吓了一跳,全都看着他,带着奇怪的眼光。 只有千分之一的可能性,却给了他万分的希望。一定要找到风教授,他在心里默念道。 白乐天端起杯子,猛喝了几口很烫的红茶,却没有感觉到一丝的热。 第二天早晨,六点十分,白乐天刚刚睁开眼,搁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就响了,他抓起手机一看,是柳青打来的。 “白博士,有重要事给你商量,早饭后到我办公室来吧。”柳青说,“很重要的事,务必把别的工作先推掉。” “嘿嘿,我也没别的工作了,还不是你们搞的!”白乐天戏谑道。 “等你啊。” “好的,不见不散!” 白乐天把手机放在枕边,翻身又躺了一会儿,待头脑清醒了些,起身下床,趿拉着拖鞋走进盥洗室。 他拧开水龙头,捧了几捧水泼在脸上,双手搓了搓,刷牙漱口后,摘下挂在墙壁上的干燥毛巾,一边擦脸一边走向厨房。 他打开冰箱,取出两片吐司、一片培根、一枚鸡蛋、一盒牛奶,按开微波炉和电磁炉的开关,迅速把早餐做好。 难道风教授的案件有了眉目,柳青这么火急火燎的叫自己过去,白乐天边吃边心想。 吃过早餐,白乐天换上一身浅色的休闲服,穿上软底的棕色皮鞋,拿过车钥匙和公文包,把门锁好,乘坐电梯来到地下车位。 汽车徐徐驶出地下车库,拐上古槐路,驶向市刑警支队。 白乐天熟门熟路地走进市刑警支队的大楼,推开办公室的门,发现柳青正坐在椅子上,右手拿着一支签字笔,不停地在手指间转动。 “你可来了,我太想你了。”柳青一见白乐天,忙站起来,拍着他的肩膀说道。 “啊?别!我是男的,呵呵。”白乐天笑道,摆出避让、想跑的姿势。 “严肃点,风教授的案子。”柳青让白乐天坐在靠墙的单人沙发上,走到墙角的净水机前,拿过一个一次性的纸杯,倒了一杯水递给他。 “有重大进展了吧?”白乐天接过杯子,急切地问道。 第六十六章 柳暗花明 “你猜?” 柳青站在白乐天面前,斜靠在办公桌角上,双手抱在胸前,右脚在地板上踢打着,脸上一副让人难以琢磨的神情。 “昨天,郑局召开了一个案情分析会,认为案子进入了一个瓶颈期,所有线索都中断了,很多的观点都是建立在假设和猜测的基础上,老这样拖着,早晚会变成积案、死案,影响不好,也更加的被动。” 白乐天失望地看着他,“我还以为有好消息呢。” 柳青没有理会白乐天,继续说道, “郑局长要求我们主动出击。” “主动出击?” “对,主动出击。与其被动的守株待兔,不如主动进攻。”柳青手指敲在桌面上,发出“啪”的一声响。 “进攻谁?” “信!”柳青继续分析道。 “信?”白乐天一脸茫然。 “就是爱丽莎来中国找的那封信,它身上一定蕴含着不为人知的神秘信息,否则爱丽莎不会假扮风教授的女儿,千里迢迢的甘冒风险来寻找。” “有道理。”白乐天点头表示同意,“可是信没有找到啊,说不定是风声偷走了。” “风声会不会偷渡出境,从别的国家绕道去美国,把信带到那里。”柳青接着说。 “为什么是美国呢?” “因为一切的线索都指向美国,包括偷运尸体的目的地,我们分析可能与美国的气象学家汤姆森有关系。” “汤姆森?” “对,就是他。那封信就是他寄给风之语教授的,气候变化导致减排的国际谈判难度加大,关于气候变化的交锋愈演愈烈,不排除站在他的身后是某些国家。” “够复杂的,你们想象力真丰富。” “可能远比想象的更复杂。”柳青狠狠瞪了一眼白乐天。 “这已经涉及到了国家利益了吧?”白乐天一脸的认真。 “对,涉及到国家利益,再小的事都是大事,况且这不是小事。” “那我们怎么办啊?”白乐天急得拍着沙发扶手喊道。 “要亲自去会会汤姆森教授了,这是郑局长强调的。” “太好了,要派专案组去了吧。” “不,为了不打草惊蛇,局里安排我们俩人到美国去。” “我们?”白乐天脸色一白,忙摇摇头,“这怎么能行,再说我么如何轻易去得了美国。” “怕了吧?还说要为风教授案子出力呢,我和你一块去。”柳青走过去看着白乐天,“只有找到汤姆森,我们才能了解其中的蹊跷之处,否则都是猜测。” “有那么容易?”白乐天摇摇头。 “我们跟踪他一段时间,再通过各种手段,摸清他的社会网络,以及他研究的重点,以及他写信的最终目的。” 风教授说过,能打败自己的,不是别人,是自己!最难打败的也是自己。 “我们怎么去?” “我们得到一个信息,将在m国举办2018年台风论坛,据说汤姆森教授会参加,可以借此机会接触汤姆森教授。” “可是,我现在是停职,单位不会安排我去的。” “为了保密,我们是代表减灾中心参加这次会议的,而且,特别要求大气所不得派员参会,以防你和同事碰面,露了马脚,这样就没问题喽。”柳青胸有成竹地说。 “考虑得挺周到的,应该没问题了。” “为安全起见,你化名叫‘赵江枫’,我是‘孔宇’,作为你的助手出现。至于如何通过学术方面的交流,与汤姆森教授建立起关系,是你要考虑的。” 柳青走到白乐天身边,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郑局长说,这项工作涉及国家利益,而且是侦破风教授的案子关键环节,你是最适合的人选,要求我俩务必完成任务。” 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自己,白乐天瞬间感觉肩上担子如大山般沉重,能否完成任务,心里没有一点把握,但是开弓没有回头箭,既然已身处其中,只能义无反顾了。 “m国不比国内,是可以持枪的社会,这项工作困难重重,一切都要靠我们自己解决,而且生命也会受到威胁,稍不留神,就可能掉了小命,你可要想好了。” “什么时候走?”白乐天问道。 “说不准,因为办签证手续复杂,你好好准备吧,等我的通知。” 第六十七章 动魄惊心 4月20日。 m国纽约,jfk机场。 一架白色的印有“华国航空公司”的波音757客机,徐徐降落在长长的水泥机场内。 一位身穿深红色棉质亚光制服女乘务员,走到机舱门口,用力推开舱门,耀眼的阳光照在飞机青灰色的地毯上。 两位来自华国的年轻人,相视一笑,随着下机的人流,从登机梯上走下来,向不远处一辆绿色的摆渡车走去。 他们就是化名为“赵江枫”和“孔宇”的白乐天和柳青。白乐天上身穿一件浅灰色梭织棉质高领短袖衫,下身是卡其色运动裤,一米七五的身高,背着橄榄色的背包。柳青身材高而壮硕,皮肤白皙,头发乌黑,戴着一副朋克墨镜,上身是白色棉衬衣,裤子是细格纹的黑灰色西裤,手里拿着带拉链的黑色公文包。 从摆渡车下来后,两人随着人群进入机场大厅,在大厅的左侧是一个白色的门廊,门廊一边的牌子上印着“a ivalhall”,已经有许多人在那里排队了。 “全靠你了。”柳青拍拍白乐天的肩膀说。 “啊?” “我最擅长中文,在这里,我就是个睁眼瞎,兄弟。” “好吧,我尽量。前面是入境大厅,需要检查证件,可以把签证、机票、行程单等拿出来了。” 白乐天看了眼前面的牌子,“柳警官,我还是有点心虚。” 柳青瞪了他一眼,伸出食指竖在嘴唇上,“嘘”了一声,“你啊你,找死啊。我是孔宇,你的助手。” 白乐天猛拍了一下自己的嘴巴,“我真该死,对不起。我是赵江枫。”他又重复了几遍,好像再次确定一样。 据说,m国的海关警察很狡猾,常常问一些不好回答的问题,搞不好就此打道回府。柳青把墨镜收起来,从公文包里拿出一叠打印纸,上面是打印出来的海关人员常问的几个问题,需要用英语流利地回答出来。因为柳青的英语就像一条腿的公鸡,路都不会走,所以心里不禁有些打怵。 “嘿,小伙子,是从华国来的吗?华国是个神奇而美丽的国家。”排在柳青前面的中年男人看着他,他除了牙白全身像黑炭一样,用一口流利的英语问道。 柳青听到声音,抬头一看,但是一句也没听懂,为了掩饰尴尬,露出了轻松的微笑,好像是完全明白的意思,继而扭头看向白乐天。 白乐天迅速答道,“是的,我们来参加学术会议。”非常流畅的美式英语。 黑脸老外看着两人,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伸出食指在空中摇了摇,“你像是个学者,但这位先生身上有警察的气质。”他眼睛盯着柳青,头摇了两下。 白乐天忙说,“他是我的生活助手,参与科研工作少一些。” “嗯,祝你们在m国期间快乐!”黑老外双手一伸,吐吐舌头,耸耸肩膀说。 “谢谢,中国欢迎你。” 当黑脸老外转过身去后,两人额头冒出了汗珠。 一条长蛇似的队伍,蠕动前行,速度慢得活像打瞌睡的蜗牛爬行。看着前面数不清的人,很多人渐渐失去了耐心,开始抱怨起来。有几个国内来旅游的人,踮起脚尖,透过无数的人头往前看,对美国人办事效率,不禁撇撇嘴,冷嘲热讽起来。 就在两人默然无语等待队伍前行的时候,队伍突然往前挪动得快起来,前边一位头戴太阳帽、身穿格子纹衬衫的中年男人“呸”了一声,骂道:“m国佬就是势利眼,你们看,对待白皮肤的就不一样,一下子全通过了,其他的连指甲缝里都查得那么仔细,老美真不地道。” 就这样磨磨蹭蹭,又过了两个小时十分钟,两人终于看到了入境管理处的入口,两扇灰色的木门紧闭着,每隔一段时间,安装在门廊外的喇叭,便会响起一阵儿声音,门也会被打开,站在门口的人们便走进去。 随着更加靠近入口,柳青有些忐忑,自己的英文实在蹩脚,好在白乐天反应快,说自己是他的生活助手,但是对于海关入境检查人员,应该不是那么好糊弄的。 当柳青前面一个人也没有时,他扭头看了眼白乐天,好像是寻求支持一样,白乐天则用坚定的目光回应了他。 电喇叭传来一位女士的声音,门自动打开了,柳青手里捏着申报资料走了进去。 一男一女两位海关检查人员,坐在一张长长的灰色办公桌后面,男人是白皮肤、高鼻子,女人眼睛细成一道缝,嘴巴大得可以吞下自己的拳头,身上都穿着配有肩章的深黑色制服,脸色冷漠得好像是北极圈里的死鱼眼。 根据他们的示意,柳青坐在两人的对面,将申报资料从桌子上方递过去。 那位高鼻子白皮肤的男子瞥了一眼张晓铭,嘴里开始嘟哝起来。柳青竖起耳朵,仔细倾听后,知道是他准备的几个问题之一,只不过打乱了顺序而已。 柳青长出了一口气,很熟练地回答了问题。坐在旁边的女人,则把他的申报资料摊开在桌上,一页一页地看着。 三个问题回答结束后,高鼻子男人看了一眼大嘴巴女人,点点头,表示可以通过。 看到高鼻子的眼神后,大嘴巴拿过桌上的印章,“啪、啪、啪”盖上了打印,抬起右手指向右侧的单扇门。 柳青接过申报资料,连声说着“tha ks”,抬起屁股,拔腿走向右侧的门。在他将要走出房间时,转身看了看身后,白乐天正从正门走进房内,他不禁放下心来。 柳青走出单扇门,看到的是机场大厅,大厅左侧是取行李的地方,很多人围城一圈,等着行李从转盘上转到自己身边。他等了几分钟,总看不到自己的包裹,也许还没有转运出来。 闲着没事,柳青悄悄走回入境处的单扇门,闭上一只眼睛,通过门缝望向里面。 这一看,吓了柳青一跳。高鼻子双手搁在桌上,仰头看着白乐天,从侧面看过去,他的嘴巴不停地翻动,抬起手指指着白乐天的鼻子,应该是问了不少问题。白乐天一脸紧张,不停地擦拭着额头。 然后,高鼻子伸手按了一下桌上的按钮,从高鼻子后面的门里走来两个壮硕的警察,他们快速走到白乐天身后,抓起他的胳膊,架起白乐天,三人一起走了进去。 怎么回事?难道出了纰漏! 第六十八章 虚惊一场 看到这一幕,柳青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一下子慌乱起来。 难道白乐天没有通过审核,是不是他的资料出现了问题,如果他不能入境,自己连英文都不会讲,这次任务就基本泡汤了。 想到这里,柳青的心情沮丧到了极点,只好再次走向取行李处,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看自己的运气吧,总要一搏的。 柳青望着行李转盘,转了一圈又一圈,大脑里空空如也。 就在柳青郁闷不已时,他的肩头被人拍了拍,急忙转身一看,原来是白乐天站在他身后。 “哈!吓死我了,还以为你被扣下了呢。” “我也紧张得要死,他们问个不停,就像审讯罪犯一样。” “你后来被带走了,为什么?” “他们检查了我随身带的东西,居然问我‘你妹妹为什么叫江雪?你却姓赵,在中国你们应该都姓赵。’” 白乐天擦了一把脸上的汗,接着说,“一下子就把我问住了,也怪我当初拿到资料时,没有细心琢磨,好在我反应快,看到母亲姓江时,接着回答说,我妹妹随母亲的姓,现在中国比较普遍。” “你真棒!他们相信了?” “两个警察互相看了一眼,似乎同意了我的说法,然后,又问了我几个研究方面的问题,我回答得很好,就让我通过了。” “谢天谢地,有惊无险,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柳青仰头轻声说道。 说话间,两人的行李转到眼前,两人提下行李,跟随人群,走向出口处。 他们经安检后,穿过一条长长的大理石通道,看到前面是一个宽大的出口。 “会不会有人来接机啊?哥们。” “不可能,老美哪像我们这般好客啊。我来过几次,都是自己去的酒店。”白乐天嘟囔道。 “还不如我们‘好客汉东’呢,礼仪之邦就是好,我都想家啦,呵呵。”柳青调侃道。 “你拉倒吧,一会儿见了美国美女,你就拉不动腿了,矫情的柳......”还没说完,白乐天猛拍了一下嘴巴,说,“打我这张不记事的破嘴,对不住了孔宇先生。” 随着熙攘的人流,两人拉着行李,边聊边走,直到快走出两边用白色栏杆和蓝白相间的布带竖起的警示线。 “赵先生,赵江枫先生!”两人听到几声银铃般的喊声,抬头往前看去。 一位美女正站在栏杆外面,身穿杏黄色连衣裙,惦着脚尖往里张望,双手举着一张粉黄色大纸,上面打印着“赵江枫”三个大字。 白乐天刚开始没有反应过来,后来意识到这是接自己的,忙举手对着美女挥动起来。 “你看吧,说曹操,曹操到,美女来了吧。”白乐天对着柳青笑着说。 柳青一愣,抬眼看过去。 这位美女中等身材,大约二十多岁,丰满细挑,黄色皮肤,眼睛黑亮似宝石,头发像黑色瀑布垂下来,鼻梁高耸,嘴巴微翘,典型的亚裔美女。 两人拖着行李,跟随人流,步出了警戒线。 看到白乐天挥手回应,那位美女高兴地跳了起来,将手里的粉黄纸拼命左右摆动。 看到两人向自己走来,美女跑上前来,操着一口流利的中文,“是赵先生吧?我是台风论坛的义工-----李烟岚。”说着她仰头看着白乐天,伸出了右手,一脸迷人的笑容。 “谢谢,我是赵江枫,这是我的助手孔宇。”白乐天指着柳青说道。 “嗨,你好,孔宇,我是李烟岚,、认识你很高兴。” “嗨!我也是。” “你是华裔吗?”白乐天一边走一边问道。 “我是留学生义工,来自yn国,也算是半个老乡喽,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呵呵。”她调皮做了个流泪的样子。 两人都被她滑稽的动作逗笑了。 柳青问道:“赵先生骗我啦,说这儿没人接机呢。” “对,一般没人接的,都是客人自行到酒店,我看到你们的资料,说是来自华国汉东省,我去过那里,就自己主动来找你们了。” “嗯,原来是这样啊,我们太幸运了。”张晓铭说。 两人跟着李烟岚走出机场大厅,来到航站楼外的廊道上,道上排满了接机的出租车。 李烟岚向一辆出租车招招手,出租车缓缓驶过来,停在三人跟前。 三人走下去,司机已经将后备箱打开,把行李搁在里面。李烟岚对司机说了几句英语,大概就是到哪个酒店的意思,但是柳青一句也没有听懂。 两人坐进后面,李烟岚坐在副驾驶座上,司机发动引擎,车辆驶下航站楼的廊道,经过一长段下坡水泥路,进入一条八车道的宽阔油漆路。 司机扭头对李烟岚说了几句话,看样子是问去的目的地。李烟岚嘟哝了两句,脸上露出尴尬的神情,然后迅速掏出手机,划开了屏幕。 “小姑娘是不是要接很多专家啊?我们住的皇后区第59大道格菲尔大酒店。”白乐天笑着说。 “哈哈,不好意思,让您说中了。”一丝红晕飞上李烟岚的脸颊,更显得她娇羞妩媚。 车辆堵在高架桥上,前面是一眼望不到头的车流,汽车的喇叭声此起彼伏。 司机按下车窗,探出头看了看,摇摇头,抿起嘴唇。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盒香烟,手指一敲,弹出一颗细长的绿摩尔雪茄,塞在嘴里,左手拿出打火机一甩,冒出一缕浅蓝色的火焰,一股白色的烟雾从司机的牙缝里冒出来。 李烟岚右手扇了扇飘来的烟雾,“赵先生,您老家是哪儿的?我有个同学,他老家是金阜市鼓楼区的。”她随口问道。 白乐天高兴地一拍大腿,“我老家也是金阜市的,这么巧。” 柳青听到这里,悄悄伸出左手,狠狠地拧着白乐天的大腿。 白乐天疼得一咧嘴,马上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 第六十九章 一路绿灯 “后来,我家搬到了安泰市,你不说,我都要忘记了自己的老家是金阜市了,呵呵。”白乐天轻松地说,声音没有任何异样。 “同学说那里很美,他离开来家很多年了,很想知道变成什么样子了。”李烟岚遗憾地说。 白乐天刚想搭话,又被柳青狠狠捏了一把,他马上闭上了嘴。 “汉东不大,高速公路又方便,等你到华国的时候,我陪你到处转转。”柳青接过话来。 “那太好了。我是美国通,这几天我可以给你们做向导,不要客气哟。” 司机一共抽了三颗香烟,按了数不清次数的喇叭,汽车又经过几条两旁栽着高大红枫树的柏油路,穿过一片山坡上的黑树林,绕过几栋刺入云天的银色大厦,往海边的方向驶去,空气中夹杂着一丝海腥味。 汽车继续往前方驶去,从山坡的水泥路上拐下来,驶上一条四车道的滨海大道,左侧是蔚蓝的大海,右侧是遍布着灌木和芦苇的湿地。 司机把嘴里的烟屁股丢出车窗外,吹起来欢快的口哨,沿着滨海路前行大约二十分钟后,他双手把方向盘往右转了两圈,汽车驶下滨海大道,开上一条镶嵌着鹅卵石的小道。小道的尽头,是一座漂亮的大门,两边竖着高高白色石柱,院墙大约两米高,用红砖垒成。 司机一踩油门,汽车冲进院子,发出刺耳的轰鸣声。别看大门不大,院子里却别有洞天,几栋三层高外面装着青黑色大理石的小楼,分散式的矗立着,楼前的草坪刚被修剪完,空气中充溢着青草的味道,正对着大门的是一座正在喷起水花的池子,里面是玲珑镂空的假山,假山的北面是三层高的青色楼房,楼顶上竖着印有酒店名字大牌子。 汽车穿过一条两边都是草坪的水泥路,经过一段青石铺成的缓坡,驶进酒店大厅外面的门廊内,司机一踩刹车,汽车停在那里。 李烟岚递给司机一张钞票后,三人打开车门走下来。站在门厅口的男服务生飞快跑过来,像一只兔子,拉开后备箱,帮助他们拿下行李。 服务生身穿红色的制服,袖口绣着金色的字母,大概是酒店的名字,他的皮肤白得像纸,眼珠转得飞快,眼神犀利,像一把匕首,能看穿客人兜里的钱包,他将行李搁在一辆小拖车上,拉着走向大厅里面。 正对着大厅的门,是一个高约一米半的吧台,里面站着两位身穿天蓝色制服的女服务生,就像两尊雕像一样,头发挽起,眼睛看着他们走进来,面带塑料花一般的微笑。 李烟岚来到吧台前,双手搁在台面上,对着两位服务生说了几句话,又转身对着张晓铭和白乐天说,“你们把资料给服务生登记一下吧。” 两人一边说“好的”,一边从包里掏出资料,从吧台上面递给服务生。 服务生接过资料后,低头对着电脑,双手敲着键盘,开始输入资料,大概十几分钟后,又拉开旁边的抽屉,找到两张门禁卡,递给两人。 “走吧,两位先生。”李烟岚笑着说。 “ok!”柳青打了个响指,脸上露出轻松愉快的表情,心说这么容易就搞定了。 两人跟随李烟岚,走向大厅右侧的电梯间,后面是拉着小拖车的服务生。 四人通过电梯,来到三楼的走廊,走廊里铺着紫红色的地毯,房门是棕黄色的橡木做成的。 来到301房间门口,李烟岚将小费递给男服务生,他捏着钞票,看了一眼,嘴里说着“谢谢”,走回电梯的方向。 白乐天没去打开303,三人都走进了301,摁开房间的灯,将行李搁在行李架上。 房间面积大约二十个平方,一张宽大的单人床摆放在中间,电视屏幕挂在床的对面墙上,屏幕下方是一个长方形的桌子,被漆成紫红色。 李烟岚走到窗户前,拉开橘黄色的窗帘,推开窗子,一股海风吹进来。 “谢谢美女老乡了,一路绿灯啊,这么快就住进了酒店。”白乐天坐在一张椅子上说道。 “apieceofcake。” “她说什么?”柳青轻声问白乐天。 “小事一桩。” “你们好好休息吧,下面有自助餐,有事可以给我打手机,这是我的号码。”李烟岚将一张写有数字的纸条递给白乐天。 把李烟岚送走后,柳青走进洗漱间,接了一杯纯净水,放在热水器底盘上,又从包里翻出水杯,掏出一包日照绿茶,放在桌子上。 “我们可以考虑下一步的计划啦。”柳青说道。 第七十章 初试锋芒 四月纽约,阳光明媚,风和日丽。 格菲尔大酒店,海风习习,绿草如茵,八栋别有特色的建筑似星星般散布在院内,典雅的欧式风格,外墙贴着青色的大理石,像八位身着青衣、身材曼妙的美少女站在海岸边。 从a座的一楼自助餐厅用餐后,柳青和白乐天根据会议须知的提示,各自夹着公文包,走出一楼大厅,向三层楼高的椭圆形c座建筑走去。 白乐天竖立头发上的摩丝闪闪发亮,他今天特意穿了一身浅色的衣服,青白色的衬衫,领子上绣着金丝线,显得他更加青春活力。 柳青则是一身宽松的灰色休闲服,比较随意,就像一只暖阳下打瞌睡的猫咪,很难引来别人的目光。 为了参加这次论坛,白乐天把汤姆森教授早期发表的论文全部进行了研究,尤其是他最新发表的论点,进行了重点关注,以期能和他在学术上有所交流,成为他的朋友。 二人拾级而上,登上岩黄色的五级台阶,走进两扇高大的玻璃门厅。 宽阔的门庭内铺着酒红色的地毯,房顶悬挂着金色水晶灯,正对玻璃门的地面上摆放着一个写有欢迎词的红色导引标示牌。 两人跟着参加会议的人群,顺着深红色的木制楼梯,来到三楼的学术报告厅。 推开厚重的枣红色橡木门,两人怀着激动的心情,走进学术报告厅。 报告厅大约两千平米,铺着深黄色的松木地板,摆放着大约二十多排的棕色座椅和桌子,可容纳一千多人,最前方是一个半弧形的主席台,主席台后面是宽大的投影屏幕,左侧摆放一个高约一米半褐红色的发言台,台上搁着一台已经打开的手提电脑。 厅内人头攒动,眼睛左顾右盼,纷纷寻找自己的座位。 柳青走在前面,一眼看到两人的位置非常靠后,他从座位两边的走道,一溜儿小跑到那里,一把抓起自己的座签,没等白乐天明白过来,快速往前走,来到靠前的地方,将别人的座签替换下来。 “对不起,先生,这些座次不能随调整的。”一位细高挑的服务人员走来。 “他耳朵聋,后面听不到。”柳青指着白乐天,一边比划,一边让白乐天翻译过去。 在他一再坚持下,服务人员做出了让步,把白乐天的位置调到前面,正对报告席的地方,他则走回后面靠角落的地方坐下,找出一本中文杂志,摆在桌上,准备靠它消磨时光。 一阵儿悦耳的音乐之后,一位身穿茶绿色精纺棉麻套装的大眼睛女主持人走上主席台中央,手拿麦克,依次介绍主报告人,会场上不时响起雷鸣般的掌声,柳青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只是随着别人不停地鼓掌。 柳青伸直脖子,往前看了看,白乐天正挺直腰板,面朝主席台,认真地边听边做记录。 随后,报告的ppt投射到主席台后的屏幕上,各位报告人按照顺序开始了报告,柳青打了个哈欠,继续阅读杂志,坐在他旁边的青年人不解地偷偷瞄了瞄他,一副疑惑的神情。 今天,白乐天能否引起汤姆森教授的注意,让柳青很担心,毕竟白乐天没有这方面的经验,这对他来说,是个不小的挑战,如果白乐天不能顺利完成今天的计划,那么两人就要重新思考下一步的工作。 就在柳青思考时,听众爆发出更加响亮的掌声,他知道,肯定是汤姆森教授要做报告了。 对于汤姆森教授的形象,柳青早已烂熟于心,不亚于儿时背过的李白的《静夜思》。 汤姆森教授身穿宝蓝色细格纹西服,打着一条湖蓝色涤丝领带,显得异常精神,他的脸颊苍灰,眉头几道皱纹,头发灰白,龇须刮得干干净净。 报告开始了,大屏幕上不断呈现大段英文,以及天气图片,他的声音铿锵有力,富有沧桑感。 柳青激动得手指不停敲击着桌面,眼睛在汤姆森教授和白乐天之间移动。 大约两个小时后,汤姆森教授抬起头,望着大家,屏幕上的内容停留在是“tha kyoufo liste i g”。 麦克在手里转动,大眼睛美女主持人快步来到主席台前,开始了现场提问环节。 柳青紧盯着她的一举一动,希望白乐天抓住机会,与汤姆森教授直接对话。 随着提问的开始,白乐天愈加焦灼,头抬得很高,像个长颈鹿,紧绷着面孔,牙齿不住地咬着嘴唇,右手高高举起。 按照惯例,提问环节结束后,汤姆森教授的报告也就结束了,柳青的心跳达到了创纪录的次数。 大眼睛主持人在会场上走来走去,将话筒递给提问人,独没有关注到白乐天的举手。 就在主持人的目光最后一次扫向会场,准备说出结束的时候,白乐天突然站起身,走出座位,一步窜到过道上,跑向主持人,一把抢过话筒。 白乐天把别人吓了一跳,尤其是大眼睛主持人,她看着白乐天,目瞪口呆。 白乐天抓过话筒,眼睛看着汤姆森教授,镇定地开始了他的提问。 会场上所有的人都笑了,包括汤姆森教授,他应该对小伙子的勇敢与鲁莽表示赞赏。 柳青看到这一幕,心里的巨石落了地,不禁对白乐天举起了大拇哥。这下,汤姆森教授对白乐天的印象够深的了吧,他心中默念道。 汤姆森回答完白乐天的问题后,一脸的微笑,对他投去赞许的目光。 上午的报告会结束了,人们纷纷离席,木地板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直到报告厅的门被紧紧关上。 人们从椭圆形的建筑里倾泻而出,一头扎进明媚的阳光中。 柳青紧走几步,越过几个不同的发型,试图追上白乐天,却发现他跑了起来,目标是夹着包、昂首前行的汤姆森教授。 柳青笑了------为白乐天的进步。 “白乐天!”一个声音在柳青的耳畔响起,惊得他差点跳起来。 第七十一章 不期而遇 柳青扭头一看: 一个套着蓝绿条纹上衣的中年男人,边走边对着白乐天大声喊道。他头发稀疏,头顶光得宛似盆地,两颊苍灰,细眼尖鼻,门牙泛黄,腰背微微驼着。 柳青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哪有什么白乐天?你是谁?” “我,我是大气所的牛主任。我怎么可能认错人,他就是白乐天,我闭着眼也能认得他!” “我们是减灾中心的,你们大气所根本没人来,你认错人了。再喊,小心我打断的你鼻梁骨。” “我正好来m国出差,顺便来听听讲座,不是单位派来的,难道不行吗?你又是哪根葱?”牛主任一甩胳膊,抬起那光秃秃的盆地问道。。 牛主任的争辩,引起了旁边人侧目,以至于走在前面的汤姆森教授也回过头,想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管我是谁,再叫打死你!”柳青的拳头顶住他的腰眼,怒火中烧,两眼圆睁,压低声音吼道。 牛主任看到柳青要吃人的样子后,立即闭上了嘴,一脸疑惑,眼珠转来转去,仿佛在努力搜寻着问题的答案。 人群的喧嚣盖过了这小插曲,柳青用刀子一样的眼光,恶狠狠地瞪了牛主任一眼,快步走到他的前面,挡住了汤姆森教授的目光。 看起来,汤姆森教授和白乐天的交流,没有受到干扰,他们以为只是小的插曲,但确实将柳青吓了一跳。 顺着曲折的小径,穿过一片草坪,他们很快来到b座建筑旁边,汤姆森教授给白乐天道声“再见”,与他的助手进入b座建筑的一楼大厅。 看着消失在门口的汤姆森教授的身影,柳青跑到白乐天身边,“聪明啊,博士,这么快就与汤姆森教授搭上了关系,怎么做到的?” “汤姆森教授报告的主题是台风对中期气候的影响和气候变化对台风生成、发展的影响,我的问题他很感兴趣。” “我听不懂,但我想听你说说,呵呵。” “我的问题是:气候变化的方向与地球的终极发展。” 柳青摇摇头,表示不明白。 白乐天接着说,“就是人类以这种状态发展下去,气候变化与地球将会变成什么样子,最关键的是产生突变的因素与时间节点。” 柳青拍拍他的肩膀,笑了笑,“算了,我还是不明白,我的任务是找出案子的真相,不是搞什么气候变化。” “我已经引起了汤姆森教授的注意,这是最重要的,下一步怎么办?” “取得他的联系方式和办公地点。” “联系方式已经拿到了。” “最好是能到他身边工作几天,这样才能找到他是否与风教授失踪案有关。” “这太难了吧,没有合适的机会啊。” “刚才怎么回事?我好像看到了我们单位的牛主任。” “对,就是这老小子,差点坏了事。” “你们不是都安排好了吗?大气所不参加这次会议的吧。” “他正巧来出差,私自参加的会议,差点坏了我们的大事,回去再收拾他。” “还是个如影随形的衰星呢,好在汤姆森教授没有产生怀疑。” 两人走进房间,继续着话题。 “看样子,汤姆森教授不像个坏人,应该是个不错的学者,你们是不是搞错了?” “博士,不要光看表面,好不好?欲望会使一个人疯狂,同样也会让人变成恶魔,那就看欲望的吸引力了。”柳青斜坐在椅子上,掏出一根烟点上,圆形的烟圈缓缓上升。 “那会是什么样的欲望,能使一个知名学者做出匪夷所思的事情?”白乐天幽然望着窗外,大海深处一片水茫茫,仿佛藏着万千秘密。 “金钱、美女、权力。”柳青答道,“两匹狼为了一块肉,都可以拼个你死我活,何况是人呢。如果是他参与了案件,那一定有不为常人所知的秘密。” 桌上的手机发出尖锐的铃声,何人打来的呢? 柳青投过去奇怪的目光,坐着没有动,脸上露出些许迟疑。 “是我的手机,号码是美国的。”白乐天走过抓起手机,“很奇怪,我在这里没有一个朋友啊。”他轻声说。 “我们还是谨慎些。”张晓铭说。 铃声越来越大,响彻在房内的每一个角落。 两人的心蹦蹦地跳起来,默然无语。 第七十二章 鸿门之宴 就这样,响了大约四十秒,手机归于平静。 “到底怎么办?”白乐天一拳打在桌子上,郁闷地拍拍脑袋。 “真担心是警察打来的。”柳青狠狠吐了一口烟,“有福不是祸,有祸躲不过。再打,你就接,哥们。” 柳青的话音刚落,“叮铃,叮铃”的手机又响起来。 “它又来了!”白乐天就像屁股上扎了一根刺,紧张地跳了起来。 “接!”柳青吼道,手指着手机,仿佛那是一枚**。 “赵先生,我是李烟岚。今晚,我请二位老乡吃晚饭,给二位接风,还请赏光哟。” “让您破费,多不好意思。” “能在这里碰见老乡,是多么幸运的事,别客气啦。今晚六点,到唐人街十八号‘汉东之家’,那里的水饺很正宗的,曼哈顿区的勿街中间位置。”手机里传来李烟岚银铃般的声音,“一定叫上孔先生啊,他可是一个大帅哥。” “好,好的,不见不散。”白乐天转身对着柳青,“不要疑神疑鬼了,弄得我快要抑郁了。一切都很顺利,不是吗?还是享受一下异国的情调吧,别老是那副嘴脸,好像全世界的人都是恶魔一样。” “还是小心点好,这是郑局长特意交代的。”柳青低声嘀咕道。 地铁到达勿街站,人流涌出地铁,井喷似地冒出地面,街上即刻变得熙熙攘攘。 几个身穿黑色警服的高大壮硕警察,散布在街心花园的角落,他们的肚子圆滚滚的,嘴里嚼着口香糖,腰上挎着枪袋,一根黑色的橡胶辊,在左右手中倒来倒去,漫不经心地看着街上的人。 这里是纽约最大的唐人街,街口立着汉白玉的牌坊,上面镌刻着“唐人街”三个红色大字,地面铺着长方形的青石板,两边的中式建筑,古色古香,大部分是挂着显眼招牌的酒店,也有文玩店、中国商品店和汉语培训机构,来这里的人大都是华人面孔,当然也有想享受中餐的外国人。 在两人看来,这里与上海的豫园没啥不一样,心中涌起一丝温暖。 两人一边闲聊,一边欣赏着街景。 街道两边挂满了红灯笼的街灯,像一团团火焰,有种“东风夜放花千树”的感觉。街边路肩下,星星点点地摆着小摊,小摊上的物品大多数是小物件,穿着像学生的人站在那里,大声招徕着顾客,手里攥着一叠钞票。几个骑自行车的游客从他们身边滑过,瞬间融化在人群中。 走过了大约一华里,一座深红色、典雅的中式建筑映入眼帘。 店门口两边蹲着两只石狮子,栩栩如生,威猛中透着顽皮,临街二楼的栏杆上悬着十个大红灯笼,上面贴着金黄色的店名,寓意十全十美、富贵吉祥,在一楼最高处挂着一幅牌匾,上书“汉东之家”,字体似行云流水,又遒劲有力。 两人正抬头观望时,一个女人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原来是李烟岚在二楼的栏杆内,向他们挥手致意。 两人微笑着,挥手回应后,踏上大理石台阶,走进酒店。 门口的服务生说着“欢迎光临”迎进二位,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路过吧台和大厅,走上柏色的木制楼梯,来到二楼写着“孔府”的雅间。 服务生推开门后,站在门外,活似一条细长的凤尾竹,右手轻轻往下一摆,做了个“请进”的动作。 房间对面还有一个小木门,直通向竖着栏杆处的露台。李烟岚穿过木门走回房内,招呼着两人。 “太好了,能给二位老乡接风。俗话说,做菜容易,请客难。感谢赏光啦。”她笑嘻嘻地说。 “咱们还常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白乐天拉着长咉说,故意做出一副要擦泪的样子,引得她哈哈大笑起来。 她走到酒柜旁,拿过一个深黄色的木盒,打开上盖,取出里面的陶瓷酒瓶。 “这是我的家人带来的家乡酒,两位帅哥不要客气哟。”显然,李烟岚极重视今天的接风宴。 看到酱红色酒瓶后,柳青惊呼道:“果然是正宗家乡酒----52度府藏孔府家酒,好酒!” “真难得,在异国他乡喝上了孔府家酒,哈哈,谢谢美女啦。”白乐天也是一脸兴奋,敲着桌子叫道。 不一会儿,各色菜肴陆续上来。据服务生介绍,这里的厨师都是从汉东省请来的,菜极正宗,比如:微山湖的香辣鲤鱼,金南的把子肉、九转大肠,金宁的甏肉、飘香鱼丸,金阜的金钩银条和孔府豆腐等等。 听着介绍,两人对李烟岚的用心招待,不禁感动万分,不住地表示感谢。 李烟岚打开酒,拿过三个酒杯,给柳青和白乐天满满倒上,自己的杯子里则刚没过杯底。 待四个热菜上来,她举起酒杯, “很高兴给两位老乡接风,别的话我也不会说,敬杯酒了。” 说着,她一仰头,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两位男士相互看了一眼,虽然感觉一口喝干有点困难,但是怎能在女人面前示弱呢,都仰头喝干了杯中酒,然后不约而同地吐了口气。 大家品尝着美味的家乡菜,越说越热络,气氛渐渐融洽起来。 第七十三章 酒后失言 窗外,夜色正浓,灯火阑珊。 几颗躁动的星星,眨着眼睛,似乎有话要说。 控干酒瓶底的最后一滴,李烟岚打开了第二瓶。 说起家乡的喝酒猜拳,三人的兴致瞬间高涨。 “我们来玩猜拳游戏吧?”李烟岚脸上露出一丝红晕,拿过酒瓶给自己也斟满一杯。 “好啊,好啊。”白乐天带着酒意拍手说道。 柳青点头表示同意,“什么规矩,美女?” “复杂的划拳我不会,干脆来石头剪子布吧。” 柳青心想太没意思了,总比喝闷酒强得多,“好吧,我同意。” “三人同时出手,剪刀剪布,布包石头,石子磨剪刀。就玩这种吧。”李烟岚喊道。 三人都把手放在背后,笑着看着其他两人,从别人眼中猜测着,开始一片安静,俨然大战前夕的气氛。随着一声“出”,三人同时把手放在桌面之上,看到结果后,三人同时爆发出一阵儿大笑声。 白乐天喝完半杯后,三人继续玩猜拳,几个回合后,白乐天输得很惨,几乎没赢过。 在李烟岚的提议下,三人同时喝了一杯,看样子,李烟岚的酒量不在白乐天之下,也许是女孩含蓄的原因。 几轮下来,白乐天已是醉眼惺忪,嘴里开始含混不清,柳青稍微清醒些,但也已显露酒意,醉眼朦胧。 李烟岚端起杯子,碰了一下柳青的酒杯,一口喝干,慢慢趴在桌上。 柳青陪着喝了一杯,四瓶白酒已经快见底了。 “其实,我们在m国的留学生生活很不容易。”李烟岚抬起头,叹了口气,“m国是个排外的国家,尤其是看不起有色民族。” “对啊,对啊。”白乐天眯着眼说,似乎听到了李烟岚的自言自语。 这是酒醉后的心里话,柳青点点头,心中涌起莫名的同情感。 “同样的工作,我们亚裔人拿的工资比白种人低很多,还整天受欺负。” “回家吧,回家吧。”白乐天嘟哝着,嘴里像含了颗枣核。 “融入这个社会很难,难于上青天,我们始终都是外乡人,真难啊。”李烟岚说着,眼圈泛红,一颗泪珠在眼眶中打转。 “是,你们也挺不容易的。”柳青不知如何劝慰,拿起酒杯抿了一口。 拍了拍头,李烟岚说,“我咋说起这些了,对不起了,影响大家情绪了,换个话题。” 看得出来,李烟岚的内心也很愁闷,生活在异国他乡,表面上风光无限,其实也有不为人知的痛苦,柳青心想。 李烟岚抓起酒杯,抿了口酒,紧接着咳嗽几声,盯着柳青的脸,“大帅哥,可不像是科学家,倒像是个警察。”说完,她笑起来。 柳青忙道:“我是赵博士的助手,正在跟他实习呢。” “你还骗人,你就是个警察。”白乐天眼神迷离,嘴里含混着说道。 李烟岚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仿佛没有听到一样。 “他喝多了,净说胡话。”柳青打诨道,左脚狠狠踩了白乐天一下。 李烟岚眼珠定定的,目光呆滞,全然是喝醉了。 三人相拥走出酒店。 夜已深,街上寂寥无声,大红灯笼昏然欲睡。 不远处有一辆等客的出租车,李烟岚招招手,司机拉开车门,跳进驾驶室,启动引擎,汽车徐徐开过来。 李烟岚对两人说,你们先走,我等下一辆出租车回家。 白乐天说着胡话,扭来扭去,无论如何都站不稳,柳青只好双手将他扶进后座,自己坐在他的旁边,搂住他的脖子。 柳青伸出左手,从兜里掏出一张酒店的名片和一张钞票,递给司机,司机扭头接过去,笑着说“tha kyou”,接着踩下油门,汽车发出一声轰鸣,留下正在招手说再见的李烟岚。 白乐天喉咙发出呜咽的声音,酒精击垮了这个汉东大汉,上身晃动,腹部不停地蠕动。 恍如半个世纪,汽车停下来,司机跳下车,拉开后车门,对着柳青一阵儿嘟囔,意思是到地点了。 柳青先下车,绕过车后,走到另外一边,拉开后车门,扶下白乐天。 院内路灯昏暗,大树像黑色的巨人,露出狰狞的面孔,像要吃人一样。 柳青拖拽着白乐天往大厅的方向走,摇摇晃晃,像个学走路孩童。走了几步,白乐天喉咙里发出一阵儿咕噜声,一把推开柳青,把头低到草坪上,哇哇吐了几口,长出了一口气。他蹲在地上,一动不动,头要垂到地面上,活似一斗败的公鸡,任由柳青拍打着他的后背。 就这样,过了十几分钟后,白乐天清醒了许多,抬起头问道:“这是哪儿?” “酒店院子里,你喝多了,也说多了。” “实在不好意思,我太难受了。”说着,白乐天又吐了几口。 柳青掏出纸巾递给他,“你啊你,要我怎么说你好呢。走吧,回房间休息。” 白乐天摆摆手,“我不能上床,还会吐的。你陪我到海边转转吧。” “哎呀,你个不省心的家伙。走吧,走吧,我好人做到底。” 柳青搀起白乐天,走出院子大门,走向海边。 第七十四章 美女有诈 沙滩与海面连在一起,防波堤上漆黑一片,海风徐徐吹来,树叶哗哗作响。 两人坐在路边的石头上,望着大海,目光所及,一望无际的黑黢黢天地。 阵阵儿冷风吹过脸颊,白乐天的酒意醒了大半,心中暗自后悔自己的失态。 白乐天说起山村里的趣事,尤其是赵老黑传授他武艺的故事,眉飞色舞,手舞足蹈,引得柳青哈哈大笑。 讲到兴奋之处,白乐天耍起了把式,在海堤上跳来跳去,还真有点练武人的感觉。 柳青本就是个活泼的大男孩,自小生活在城市,也把曾经干过的恶作剧,统统告诉了白乐天,包括在学校里把女老师的鞋子藏起来,在男老师背上画王八的事,把女同学的长发系在课桌上,把男女厕所的牌子倒换过来,让上级来检查的领导跑错了厕所等等。 两人说累了就默默地望着大海,然后继续说话,好像一对久未见面的老朋友一样。 不觉间,东方的天空开始泛灰,又渐渐泛青,直到染上一缕浅紫色,一轮红日喷薄而出。 两人拍拍身上的尘土,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沐浴着晨曦,往宾馆的方向走去。 走下海堤,两人沿着一条蜿蜒的小径继续往前,这条路不是昨晚来时的路,但方向指向宾馆。路面铺着砂石,曲折难行,看样子平时很少人走这条路。 沿着湿地中的小路,穿过一片矮矮的灌木林,脚下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走到小径的尽头,面前就是宾馆围墙的侧门。 双扇铁门漆成黑色,上面竖着尖头,颜色有些剥落,大约两米高,关得很严实,只能从中间门缝里看到里面。白乐天推了推,锁得很紧,里面上了锁,他把手伸进门缝,试图打开,没有成功。 柳青左右走了几步,望望来时的路,再返回去,实在很麻烦。 “这可怎么办呢?”白乐天叹了口气。 “凉拌(办)!”柳青后退几步,迅速启动脚步,跑到铁门旁的围墙,往上一跃,双脚蹬在半空,双手扒住墙头,双臂用力,身体往上窜,然后,一只脚蹬在铁门与墙的缝中。等他双脚都踩在墙头上,向白乐天伸出一只手,“快,抓住我的手,脚蹬在门缝里,爬上来。” “好咧!” 两人蹲在墙上,看了看里面,估计安保还在睡梦中,诺大的院子不见人影。 两人跳下墙头,沿着草坪中曲折小径,往a座走去。 早晨的阳光照在葱绿的草坪上,绿草上方氤氲着一层水雾,空气中是新修草坪后的青草味道。 两人装作早起散步的客人,悠闲地走进一楼,穿过大厅,径直走向电梯间。 各自回房后,白乐天一头扎进床上,把鞋子蹬掉,扯过被子蒙上头,准备好好睡一觉。 也就是十分钟,白乐天刚刚进入梦乡,房门被咚咚敲响,很急促的敲门声,伴着几声低而焦躁的喊声。 “谁啊?” “是我,柳青!快开门,有急事。” “哎呀,刚睡着,就被你吵醒了。茅房失火了吗?这么着急。”白乐天嘟哝着从床上爬起来,走到门口,打开房门。 “快,快,快看看你的物品是否被人翻动过。”柳青一边推门而进,一边低声向白乐天吼道。 “不可能吧,门锁得好好的,除非服务员来过。” “快看看,我的证件有被动的痕迹,我仔细看过了,这有点不寻常。” “我的东西也被翻动了,细心才能发现。” 两人惊出一身冷汗,相互对视了几秒,还是张晓铭反应快,“不可能是服务员干的!快提上小包,跟我走,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怎么回事?” “回头再给你解释,没事最好,我们先躲躲看。” 白乐天被柳青拽着,莫名其妙地跟在后面。他们没有乘坐电梯,一路小跑冲向一楼,然后,放慢脚步,继续装作如无其事的样子,慢慢走出一楼大厅。 白乐天刚想迈步朝大门走,被柳青一把拽住,转向院子的侧门。 两人沿着小路,穿过草坪,轻车熟路地越过侧门,从湿地中的路,飞奔往前。 跑到海堤上,两人站住,已是气喘吁吁,回头望望宾馆,已经离得很远了。 “到底怎么回事?” “我怀疑我们被警察盯上了。” “为什么?我们没露出任何马脚啊。” “说实话,我早就怀疑李烟岚了。我来时问过,一般没人接站,这位的接站半个老乡,热情得也让人怀疑。” “也许是巧了呢。” 柳青接着说,“甚至说,我们在机场入关时,你被留下盘问了很长时间,说不定,那时已经怀疑我们了,只是没有证据而已。” “那与李烟岚有啥关系?” “有些外国留学生可能被收买了,我见过这种案例。” “你说的好像有点道理。”白乐天点点头。 “昨天,你喝多了,说我是警察。当时,虽然李烟岚表情没变,但我看到她的眼里闪现一丝惊异,瞬间就消失了,这只有专业警察才能看得出来。” “啊!我居然浑到这种程度。” “我们可以验证一下,我希望分析的都是错的。” “怎么验证?” “跟我走吧。”说着,柳青抓起小背包,看了一眼白乐天。 第七十五章 料事如神 两人沿着海堤往前走,然后往右拐上一条离宾馆大约一公里的水泥路上,站在水路的上刚好可以看到宾馆的大门。 两人静静地站在路边灌木林后,双眼紧盯着宾馆大门前的小路。 突然,几辆警车出现在通向宾馆的小路上,警灯闪烁,但没有拉响警笛,它们冲进院子,驶向a座建筑。 “没错了,这是冲我们来的。” “你说对了,可我还是不明白。” “昨天,造访我们的一定是李烟岚。” “她?” “对。对我们产生怀疑后,她坐出租车来到宾馆,利用万能门卡,打开我们的房间,查看了证件,也一定进行了拍照。” “可我们没在房内。” “对,她能想到,我们可能喝多了,正在院内散步。”柳青接着分析,“资料传给警方后,经分析,认定我们是可疑分子,这不,来抓我们了。” “他们以为我们还在大睡吧。” 柳青笑了笑,没说话。 “那以后怎么办?”白乐天像突然从梦中醒来似地问道。 “让我好好想想。”柳青挠挠头,右手捏着下巴,看着远处的大海。 大海深处一片白茫茫,海雾迷蒙。 “找不到我们,他们就会把这儿翻个底朝天的。”白乐天着急地说。 “有了。”柳青掏出一把小刀,蹲下身子,割开裤脚,拿出一个小纸条。“这是郑局长给我的,说是遇有紧急情况时,打开看看,我还以为用不到呢。” “快看看。” 柳青打开纸条,捋平放在掌心,“唐人街18号,摩格书店,暗号:鲁迅的《朝花夕拾》,密码:2233311。” “啥意思?” “管他呢,快走,去唐人街18号。”柳青拉起白乐天的手喊道。 这时,一辆出租车恰好开过来,柳青兴奋地向它招招手。 在驶向唐人街的路上,他们看到好多辆警车往格菲尔大酒店方向飞驰而去,警灯闪烁,警笛狂鸣。 坐在车后座的两人,相视一笑。 唐人街,一如往常,人流如织,熙熙攘攘。 两人装作游客,悠闲漫步,欣赏着路边的景物,眼睛看着两边门牌号码。 忽然,一个身穿黑色警服的男人跑过来,手里的警棍指向他们。 吓得白乐天胸口一紧,心想,坏了,一定是被发现了,眼睛看着柳青。 柳青轻轻摇头,示意他淡定,不要紧张。 眼看警察马上就要跑到他们身边了,白乐天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腿开始发抖。 警察看了他们一眼,没有停下脚步,径直朝一个兜售玩具的黑人跑去,边跑边大声呵斥,意思是这里不允许做生意。 白乐天松了一口气。柳青向他撇撇嘴,一副鄙视的神情。 穿过人群,他们紧张地寻找18号的摩格书店,很好奇,那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神秘地方。 “找到啦。”两人不约而同地低声叫道,兴奋不已。 在一家古朴典雅的古玩店左边,有一个不太起眼的门店,两扇透明的玻璃门,上面贴满了新书信息,门楣上挂着书写着“摩格书店”的牌匾。 两人走到门口,四下张望了一番,见没有可疑人员。然后,柳青推开了玻璃门,白乐天紧随其后走进去。 书店里面远比想象的要大,摆放着高低不同的深黄色书柜,书柜分为几层,搁着印刷精美的书籍。书柜的侧面贴着标签,全是英文的,大概是对书籍的分类提示。房顶安装着几个白色的吸顶灯,发出明亮的灯光。 也许是上班时间,书店里的顾客不多,稀疏地分散在店里,既有站着的也有坐在椅子上的,手里拿着自己心仪的书本,低头阅读。 柳青先是走到一个中文书架前,从中挑选出几本,饶有兴趣地看了几眼,又放了回去。 白乐天站在他的旁边,眼神焦灼。 在默然等待中,白乐天绕过柳青,向书店门口的收款台走去。 柳青快步上前,一把拽住白乐天的胳膊,递给他一本外文书,手指死命掐了他一下。 柳青轻迈脚步,眼神飘忽,气定神闲地游走在书架之中。 白乐天本就是个急性子,看到这一幕,早在心里咒了他千万遍,也只好静观其变了。 短短几分钟,却对白乐天来说,漫长的恍若过了几个世纪,好不容易看到柳青走向收款台时,他赶紧走过去。 收款台高约一米半,漆成淡黄色,上面搁着一台电脑和扫码器。一个黄色皮肤、身穿米色马甲的年轻男人,正坐在里面的椅子上,翘着二郎腿,一面剪指甲,一面眼睛盯着电脑屏幕。 “请问,这里有没有鲁迅的《朝花夕拾》?”柳青瞄了一眼门外,手指轻敲了几下吧台,眼光越过电脑屏幕,轻声问道。 年轻男子放下指甲钳,抬头望着柳青,没有说话,一副没听清楚的样子。 柳青轻声重复了一遍。 “没有!”年轻人答道。 “怎么可能没有?”白乐天气愤地说道。 “就是没有啊。”年轻人一脸懵。 两人的对话,引起了店内其他人的好奇。 柳青赶忙按住白乐天的肩头,示意他小声点,脸上露出紧张的神情。 第七十六章 别有洞天 不好意思,他太想买到这本书了。”柳青拱拱手,抱歉地对年轻人笑了笑。 年轻人摇摇头,重又坐下,翘起二郎腿,拿起指甲钳。 白乐天的心情沮丧到了极点,犹如跌进了万丈深渊,一时没有了方向。 靠近窗户放着几把椅子,是供顾客休息的。 两人坐进椅子中,眼神茫然,相互看着。 难道找错了地方?或者纸条就是一个玩笑。白乐天百思不得其解。 这时,一位头发灰白、留着胡须的男人走过来,拍拍柳青的肩膀,“真的需要鲁迅的《朝花夕拾》吗?” “嗯,嗯。”柳青使劲点点头,轻声答道。 “跟我来吧。” 两人对视了一下,确认了眼神,无论如何都要尝试一下了,没敢迟疑,跟在老人的后面,往书店的后面走去。 他们脚步很轻,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穿过一排排的书架,走到一条长廊里,地上铺着松木地板,墙上挂满了各种书籍的宣传品,廊顶上的灯光黯淡昏黄。 长廊的尽头,堆放着许多废弃的书架,上面沾满了蜘蛛网和尘土。 老人回头望望,看到长廊里没有人注意,他一边挥手拂去蜘蛛网,一边把几个书架推开。 两人上前伸手帮忙,被老人摆摆手制止了,他很快整理出通往里面的一条小道,飞扬的尘土使他咳嗽不止。 往里走了三米左右,靠右边的墙上,是一道铁制的防盗门,上面的灰漆已然剥落,锈迹斑斑,门把手上满是灰尘。 老人上前一步,转动把手,把门打开,然后,退后两步,示意两人进去。 白乐天看到老人闪在一旁,仅让他们进去,心里咯噔一下,脚步有些迟疑,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也许是太容易就相信了这位陌生人。 看到柳青迈步走进去,白乐天只好跟在他身后,满心狐疑,不停发抖。 两人刚走入里面,就听见防盗门“咔嗒”一声关上了,随后就是老人渐行渐远的脚步声。 里面是个封闭的空间,就像一个大木箱子,漆黑一片。 “完了,我们上当了。他一定是去报告警察了。”白乐天喊道。 “我们没得选择,死活都要闯一闯。” “原来,你也不确定啊,切。出事你负责啊。” “抱怨个球,快打开手机上的电筒,看看啥情况。”柳青打了他一拳吼道。 两台手机发出两束光圈,两人拿着手机,上下左右照了个遍,发现两人被困在了这个小空间里了,如果找不到出去的办法,将会是死路一条。 “老头,快开门!”白乐天拼命拍打防盗门,“一看这老家伙就不是好人,我们不该相信他的,” 静,外面死一般的静。 柳青低下头,仔细观察里面的角落。 白乐天像狮子一样咆哮着。 “怎么会这样呢?”柳青再也忍受不住,一脚踢在墙壁上。 “咔嗒”一声,墙壁上弹出一个闪光的面板,他好像触动了某个机关。 长方形的面板,闪着微光,上面是数字和字母,出现在两人面前。 白乐天尖叫一声,跳起来,以为是个暗器呢。 “别一惊一乍的,淡定。”柳青喊道,“这是对我们的考验,看我的!” 白乐天看到柳青那张微微泛蓝的脸,面对着面板,露出一丝微笑。 柳青伸出手指,按下了几个数字,也就是纸条上的密码。 木箱似的东西,瞬间下沉,两个人靠在一起,能听得见彼此的心跳。 原来是部电梯,经过了精心改造,只不过两人太紧张,没有发现而已。 电梯下降了大概十米左右后,停了下来,电梯门自动打开了,外面依然是漆黑一片。 “这是什么鬼地方?”白乐天走出电梯。 “我也不知道啊,打开手机电筒,继续探险吧。” “我可没你这好心情,我饿了。”白乐天拍拍肚子说。 两人手里拿着手机,凑着手机电筒的光亮,往前挪动,小心翼翼地,生怕弄出动静。 在一面墙壁上,白乐天发现了灯光开关,手指一摁,房顶的两盏白炽灯亮了,灯光昏黄不堪,只能勉强看清眼前的景物。 白乐天揉揉眼睛,好奇地看着眼前的一切。 这似乎是一个偌大的地下仓库,墙壁已经泛黑,长着灰色的绒毛,上面布满水渍,散发着霉味,宽度约三十米,往里暂时看不到头,摆满了黑色的瓷缸,一股酸咸味冲入鼻孔,原来这里储存着大量的咸菜,一定是某个中国餐馆的地下仓库。 两人放慢脚步,继续探身往前走,边走边观察着周围的一切。 往前走了五十多米,里面的空间突然变大,灯光依然昏暗,大量的废弃机器零件堆放在这里,还有数不清的破旧书架,上面搁着成排的旧纸箱子,都是空的,拿手一碰,就会掉下来。 再往前,就是一面墙壁了,到头了。 “这是什么地方,难道让我们在这里躲几天?”白乐天自言自语道。 “是啊,这里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柳青走到墙壁前,伸手推推,敲了几下,没发现有何不同,这就是一面普通的墙壁。 白乐天气得一脚踢向旁边的旧书架。 书架哗啦倒下去,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又把旁边的书架砸倒了,发出轰隆声。 “小心点,别砸伤你!”柳青一把抓过白乐天,把他推到路中央。 书架后面还有很大的空间,两人踩着倒下的书架,走到书架后面的墙壁前。 “看,快看。”白乐天指着墙壁叫道。 “什么?” “这里好像是隐藏的门。” 柳青抬头看着白乐天手指的地方,伸手轻轻一推,“吱呀”一声,门开了。 两人不明所以,吓得一下子跳开了。 第七十七章 后会有期 静,依然死一般的静,无一丝灯光,这也许是一间废旧的房间。 “进去看看?”柳青说。 “你先进。” 柳青把门全部推开,走进去,找到门口的开关,往下一按,两盏壁灯亮了。 房间只有三平米,空气一点也不污浊,这得益于房顶上一个正在转动的排风扇,靠墙放着一张黑色的桌子,桌子前面搁着一把同颜色的椅子,桌上放着一个黑色物品----白乐天从没有见过。 柳青走到桌子边,拍着那个黑色的物品,激动地大叫:“太棒了,这是卫星电话,紧急时可以给国内联系。” “卫星电话,这怎么可能。” 柳青坐在椅子上,低头拉开桌子下面的几个抽屉。“哈哈,快看,这是什么?” 白乐天顺着他的手看过去,原来是几包火腿肠,几盒压缩饼干,数不清的方便面,还有几十瓶矿泉水。 “我明白了。”柳青拍拍脑袋说。 “什么意思?” “这就是传说中的‘安全屋’。” “‘安全屋’?” “对,‘安全屋’。为特工准备的,里面会有一些必要的生活物资,但是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很多‘安全屋’只能用一次,也是为了人员的安全。” “那是不是我们要在这里过几天?” “也许吧,看样子是避避风头再说喽。”柳青脑袋靠在椅子背上,双手交叉在脑袋后面。 白乐天斜靠在桌子,后背倚着墙上,脚后跟抖动着,嘴唇绷紧,心里暗想,难道真要困在这里吗? 柳青左手无意碰到桌子下面的一个按钮,“啪”地弹出一个小抽屉,打在他的手上,惊得他大叫一声。 白乐天探头过来,一个深黄色的牛皮纸信封赫然入目。 柳青伸手拿出信封,搁在桌面上,把上面的密封线撕开,白乐天的眼珠紧紧盯着他的动作。 柳青把里面的东西掏出来,摆在桌面上,一个绿色的签证,一摞美钞,一个扁平的小瓶子,一个肉色的薄膜,一部手机,还有几个证明身份的资料。 “这是做什么的?”白乐天问道。 “稍安勿躁,研究一下就知道了。”柳青答道,“签证和护照上的名字是‘张西’。搞不懂,这是啥意思?” “怎么只有一个人的?” “对啊。难道是…….”柳青抬头看着白乐天,没有说完。 “难道什么?快说!” “我们两个都已经暴露了,原先的证件作废了,必须改变身份才能出去,只有一个签证,意味着我们两个只能有一人去执行任务了。” “嗯,原来是这样。” “你是能接触到汤姆森教授的最佳人选,应该是你继续执行任务,我可能会被安排新的角色。” “我对自己没信心,有点害怕。” “怕什么,我会随时出现在你身边的,放心吧,张西先生。”柳青俏皮地说道。 柳青拿过扁平的小瓶子,仔细看了看,眼睛斜向上四十五度角盯着房顶,突然一拍大腿,“明白了,这是指纹液,涂上它,能对一个人的指纹进行再造,形成新的指纹。” “这么神奇,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有这玩意。” 柳青放下瓶子,拿起肉色面膜对着灯光,仰头看着,白乐天也凑过来,盯着那张面膜。 “看起来,也没啥了不起的。”白乐天指着面膜说。 “不要小瞧它哟,它就是大名鼎鼎的‘易容面膜’,是运用最新的纳米技术研制的,一般的仪器是发现不了的。” 柳青拿着面膜,对着白乐天的脸颊,“来,试试吧,保证会让你‘面目全非’的。” 白乐天一边将面膜敷在脸上,一边问道:“难道从此我就是这幅面孔了?” 看到白乐天新的面孔后,柳青笑了,说他的鼻子变粗了,皮肤变白了,眉毛更黑了,睫毛加长了,嘴巴上翘了,就连耳朵都增厚了,不变的是他的眼神。 “兄弟,你在汤姆森教授面前,一定是原先的脸孔,因为他对‘赵江枫’是熟悉,对你现在的形象不了解,记住了。” “嗯,明白了。也就是说,见到汤姆森教授时,我要把面膜取下来。” “是的,一定要小心,他们都是老狐狸。” “我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你吧,就是太急躁,以后自己要稳住,千万不要慌,一慌就容易出问题。考虑问题要全面些,不要老是带着个人情绪。”柳青说着,居然眼圈红了,好像是要生离死别一样。 “我真的心慌,不会事情没办好,又被他们逮住,给杀了吧。” “怎么可能!你会顺利的。这里有个国内的手机号,是郑局长的,你要用脑子记住,万不得已时才能拨打。记住,一旦拨打了这个手机号,美国警察马上就会启动调查,意味着你很快就会暴露。” 白乐天坐在椅子上,柳青站在他的身后,双手按在他的肩膀上,眼盯着前方,语气和缓地说,“还有,你自己要照顾好自己,你身边全是龇牙的猛兽,千万不要轻易相信别人,尤其是美女,呵呵,世上没有后悔药。” 第七十八章 仇人相见 当白乐天背着背包走出摩格书店的大门时,早晨的阳光正把大街照得分外明亮。 忐忑的心情始终伴随着他,以至于忘记了如何迈步向前,差点从台阶上跌落下去,也忘记了如何正常呼吸,张着嘴巴望着街道上的人群,像一个大傻子一样。 他茫然站在街头,脚步失去了方向,第一次享受到完全的自由,却让他不知所措。 靠近街心一尊少女塑像的地方,围着一群孩子,蹦蹦跳跳地看着里面,一定有好玩的东西吸引着他们。 白乐天走过去,站在孩子们的身后,探头看过去,活像立在一群小羊中的骆驼。 孩子中间,一个身穿小丑服装的男人正在一边耍着把戏,一边制作洋葱圈,每做出一个就被孩子们抢走了,换回来他们手里的钞票。 小丑时不时做出滑稽的动作,引来孩子们的欢呼声,白乐天居然也拍手叫好、跳跃,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个学有所成的博士了。 白乐天手里拿着一包洋葱圈,边吃边慢慢走过街头,看到警察时,他故意在其身边逗留了很长时间,让他满意的是,警察没有表现出任何异样,口香糖依然在牙缝间转动,说明“易容面膜”没有露出破绽。 穿过三条街道,顺着两旁栽满高树的油漆路,白乐天一路往前,至于终点在哪里,他本人并不清楚。 拐过一个弯,是个缓坡,从缓坡上走下来,就是一条清澈的小河,透过岸边树叶的空隙,可以看到河边有零星散步的人。 看见岸边的长椅,白乐天走下护坡,坐在椅子上,头靠在椅背上,望着缓缓流淌的小河,双手交叉在脑袋后面,眯起眼睛。 正在他半醒半睡中,一个熟悉的声音传进耳朵,让他一惊,唯恐遇见认识他的人,但转念一想,他已不是“他”了,不必害怕了,于是睁开了眼睛。 一个身穿雪青色职业装的女人,正缓步走来,手里拿着放在耳朵上,边走边用脚轻轻踢着河堤上的小草,与电话那头的人紧张地讨论着什么。 她的眼睛瞟着河对岸,对着手机说话,声音忽大忽小,好像很着急的样子,一点也没注意到坐在长椅上的男人。 白乐天这一看,差点把嘴巴惊掉,真是踏遍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居然是李烟岚,只不过装束完全变了个样子。 白乐天竖起耳朵,仔细听她说话的内容。 “我确定他们就是华国的警察,而且身负特殊任务。怎么可能让他们逃掉,嗯,明白,我近期的调查重点是唐人街,一定要把他们挖出来。好的,先生,重点是那个赵江枫,没问题的。” 白乐天听到这里,肺都要气炸了,牙齿蹦在一起,手指紧紧握在一起,脸颊涨得通红。 “嗯,近期还有可疑人员入境,我会关注的。等把这两人抓住后,我会调整方向的,相信我,先生。” 白乐天再也忍受不住了,他绝不能允许这个打着留学生幌子的yn国的骗子,继续做无耻的买卖,他跳起来,冲向李烟岚,大吼一声:“去死吧!你这条毒蛇。” 听到吼声,李烟岚呆住了,没有想到长椅上居然有人,愣愣地看着白乐天冲向自己,手里拿着手机一动不动,呆住了一般。 一瞬间,她马上反映过来,尖叫一声,转身欲逃。 想逃,哪有那么容易!也就是一霎那,白乐天冲到她面前,抬起腿,狠狠向她踹过去。 这一脚揣在她的腹部,她没来及再叫一声,就扑通一声栽进了河里。 “去死吧!”白乐天站在岸边吼道,双拳紧握。 河里的李烟岚双手扑腾着,头发飘散在水面。她似乎会游泳,但由于紧张过度,逐渐往下沉,直到水面没过头顶。 白乐天没敢久留,迅速跑掉了。 他抓起背包,冲上河岸的缓坡,急速跑上公路,拼命往前冲,不敢往后看。 直到半个小时后,他才气喘吁吁地停在一条小路边,弯下腰,一只手扶着树干,心跳得厉害,心里乱如一团麻。 他从未对一位女士如此无礼过,心里既有内疚也很矛盾,但是李烟岚确实做出了无耻的行为,他又想到柳青的嘱托:“千万不要相信任何人,尤其是美女。” 这下,他心里才释然了些,拍拍身上的尘土,整理整理衣服,就把这件事情忘了吧。 再往前走,是一条市内小铁路,轨道到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一辆大约十节长的运送货物漂亮的电动机车呼啸而过,机车鸣笛的声音传到几里路远。 与道路交叉口处,机车往往会减速慢行,像一条五彩的蜈蚣爬行一样,遇有红灯时,甚至会停下来。白乐天看见一位身穿蓝色工装的矮矮胖胖的驾驶员坐在驾驶室里,一边盯着红灯,一边从嘴里吐出白色的烟圈。 双向单轨的火车线通向远方,长得看不到头,最后隐没在茫茫的绿色之中。 一个身穿警服的男人,从车轨旁边的小路上向白乐天所在的位置走过来,手里拿着对讲机,边走边说边点头。 那位男人长得又高又胖,皮肤黑得像块焦炭,他走得很快,浑圆的屁股左右扭动,就像两个硕大的篮球,一边讲话一边喘着粗气,好像一头笨重的犀牛一样。 白乐天心里一哆嗦,真是怕曹操,曹操却来到,他告诫自己一定要冷静,也许警察只是路过而已,并不针对自己而来,此时撒腿就跑,反而会引起他的注意,不如以不变应万变,淡定处理。 白乐天抓紧背包,眼神斜向另外的方向,故意不与警察目光相对,用眼角余光盯着警察的一举一动。 在距离白乐天十几米远时,警察突然放下对讲机,眼睛瞪得溜圆,盯着白乐天。他突然手里抄起警棍,嘴里大声叫喊着,朝白乐天跑过来。 白乐天惊魂未定,一种不祥的预兆涌上脑海,浑身发冷。 第七十九章 虎口逃生 警察朝白乐天走过来,白乐天站在那里,脸色苍白,不知所措,心想,这也许是个误会。 警察跑到白乐天身边,死死抓住白乐天的胳膊,嘴角的白沫清晰可见,“证件!交出你的证件!” “嗯。”白乐天应道,尽量保持平静,作出掏证件的动作,一边想着:这是不是例行检查呢。 “你,是不是刚才把一位漂亮的女士推进了河里?”警察大声问道。 白乐天装出一脸无辜的样子,忙摇摇头,“no,no。”他知道一旦证件被扣,一切都完了,再加上那个李烟岚也可能去指证,就没有任何侥幸的机会了,必须想办法逃走。 白乐天蹲在地上,慢腾腾地拉开背包,在里面翻找着证件。 警察弯腰看着他,眼睛盯着包里的东西,手里的警棍耷拉着,脚跟不停地抖着,全然一副放松的状态, 白乐天脚往地上压了压,以便保持最大的张力,大腿和小腿刚好使得上力气,应该是最佳的攻击角度,这是赵老黑教他的。 白乐天暗中使力,快速拉上背包拉链,犹如快速弹起的弹簧,迅疾起身,一头撞在警察的下巴上。 警察哎哟一声,用手捂住下巴,一边大骂一边抄起警棍,朝着白乐天脑袋轮过来。 白乐天抡起背包,打在警察的胳膊上,警察的胳膊一沉,警棍偏离了方向。 警察另外一只手,向外形成半圆,欲搂住白乐天,对他锁喉。 白乐天左脚蹬地,右脚飞踹过去,一下子跺到警察的肥胖肚子上,就像蹬在一个皮球上,警察一个趔趄往后倒去。 白乐天顺势往前,双拳直捅过去,连续打在他的胸口上,就像打在一团棉花上,软绵绵的。 就在警察想站直时,白乐天迅速转身,将胳膊肘捣向警察的脖子,发出一声闷响。 警察脚下一滑,手里的警棍掉落在地,摔在路肩的青石上,后脑发出一声“咕咚”声,没了声响。 白乐天走过去一看,踢了踢警察的脚,他已经被撞晕在地上,死猪一样躺在那里。 下一步怎么办? 现在他又袭警了,假证、袭击李烟岚,哪一个事,抓住的话,都够喝一壶的。 警察发出**声,看样子一会就会醒来。 就在白乐天沉思之时,一辆电车沿着轨道,开过来了,正缓缓通过他站的位置。 白乐天抓起背包,猛跑几步,跳起来,蹿上电车的最后一节,右手紧紧抓住车厢的栏杆,身子挂在车厢边上。 通过交叉口后,电车逐渐加速,铁轨旁边的绿树一晃而过。 白乐天轻轻一推厢门,发现门没有锁死,他走进里面,四下看了看。 整个车厢都被商品挤得满满的,仅容一人收起肚子通过。他掏出小刀,打开一箱,全是培根,包装精美,味道肯定也不错。 他撕开一包,放在嘴里嚼起来,粉红色的块状物,咯吱咯吱的响,味道不错,只是稍微有点泛甜,像妈妈做的甜饼。 电车鸣起长时间的笛声,白乐天明白,马上就要进入终点站了。 白乐天站起身,走到门口,推开漆成绿色的门,双手抓住乳白色的栏杆,探头向外望,以期找到合适的跳车地点。 车速慢慢下降,车轮与轨道之间发出呲呲的声响,已经能看清路边树叶的形状。 就在车速再次降低时,白乐天双手放开栏杆,跳出电车,一下滚到在铁轨外面的地上,他打了个滚,又爬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土。 白乐天跑下护坡,沿着一条行人踏出来的小路,穿过一片茂密的小树林,来到一条两边都是门店的街道,门店都很破烂,建筑物的外墙皮也已经剥落,这里大概是郊区,富人不常来的地方。 夕阳的光辉照在青灰色的尖顶建筑上,把建筑物变成了一只古铜色飞翔的苍鹰。 白乐天找到一个离街区稍远点的地方,坐在台阶上,掏出背包里矿泉水,拧开盖子,喝了一口,又拧上。 只能在这里休息一会儿了,等到晚上,去街上买件衣服,找点吃的,幸运的话,说不定能寻到一家管理不严的小旅店,对付一个晚上。 白乐天太累了,趴在自己膝盖上,很快就进入了梦乡。等他抬头四下张望的时候,街灯已经亮了,发出昏黄的光。他看了看手腕上的表,指针正指向晚间十一点零五分。 该行动了!他对自己说道。 白乐天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身体,走下台阶,向不太繁华的街道走去。 他边走边四下张望着,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周围。 除了几条狗耷拉着尾巴,在街边游荡,几乎没看见行人,偶尔有辆出租车驶过,扬起一阵儿尘土,这真是个奇怪的地方。 街灯将白乐天的影子拉得很长,像一个皮影人似的。他走了半个小时,看到右前方有一家旅店,窗户里透出灯光,大门虚掩着。 白乐天观察了一会儿,慢慢靠近,思考着是否该敲门而进。 最后,他鼓起勇气,敲了敲门,没有人回应,只好推门而进。 大门里面又分成几家店,既有旅店也有酒吧,人影晃动,声音嘈杂。 他看了一眼,迈步走向里面那间挂着旅店牌子的小门。 突然,从酒吧的门里冲出一个男人,穿着花条纹的衬衫,酒气熏天,跌跌撞撞,双手抱住了白乐天,整个身体趴在了他的身上。 第八十章 萍水相逢 白乐天侧身躲开,没想到这家伙力气很大,速度又快,死死搂住不放,手指就像钢勾一样。 他使劲掰开他的手指,但是毫无意义,这家伙就像粘在他身上一样。 就在他无计可施的时候,酒吧里接着又冲出一个人,他身着警服----应该是站场子的,大喊道: “跑哪去了?没埋单就想溜,看我不搞死他!” 警察一眼看到他们奇怪的动作,“你是谁?” “我,我,我是他朋友。”白乐天急中生智地说道,唯恐他继续盘问自己。 “嗯,那就太好了,既然是朋友,你把账付了吧。否则,哼哼,你明白。”警察双手抱在胸前,恶狠狠地说。 花钱消灾吧,真tmd的倒霉! “好,好的,没问题。”白乐天掏出一张钞票,递给警察,“不用找了,谢谢。” 警察一把夺过钞票,在眼前晃了晃,右手拿着它打在左手掌上,“哼”了声,满意地推门走进酒吧。 “喂,哥们,请你松松手。”白乐天拍着那家伙的脑袋说。 那醉汉头也没抬,继续搂住白乐天,嘴里喘着粗气,一声不吭。 这可咋办呢? 不行,必须甩开这家伙,这里有警察,要迅速离开。想到这里,白乐天拖着醉汉走出大门,来到门外的台阶上。 两人蹲在台阶上,白乐天再次试图掰开他的双手,依然无果。 说不定,冷风一吹,这小子就清醒了,等一会再说吧。 “回家,我要回家。”醉汉吼道,口水喷在了白乐天的脸上。 白乐天抹了一把脸,“我不认识你,不要缠着我!”他抖动身体,想抽身而出。没想到,醉汉抱得更紧了。 “回家。”醉汉不停地嘟哝着,像一条水蛇一样缠住白乐天。 “好吧,好吧,算我倒霉。我送你回家。”白乐天不耐烦地说,“告诉我你的住址。” 醉汉眯着眼睛,轻声说道:“林肯大街56号,十楼东户。”然后,他疲惫地合上了眼睛。 一阵儿汽车轰鸣声传来,一辆出租车驶过门前的街道,白乐天挣脱开醉汉的手臂,跑向街心,向出租车招招手。 清晨,下起了小雨,窗外烟雨朦胧。 墙上钟表显示此时是七点三十分,白乐天洗漱后,烧了一壶开水,冲泡上一杯咖啡,坐在靠窗的椅子上,拿起一张报纸,随意浏览着。 醉汉正躺在床上,头发散乱,鼻息粗重,一条腿耷拉在床沿上,被子盖在胸部以下,身上还穿着昨晚的衣服,上面满是黄色酒渍,房间里的酒味还没消散。 白乐天站在窗边,听到“嗨”的一声,转身看过去。 醉汉趿拉着拖鞋,满脸怒容盯着他,“你是谁?怎么在这里?” “我,我是......” 没等白乐天说完,醉汉吼道:“你侵入私宅。我马上报警,把你赶出去!”他转头去找手机。 “别,朋友,是你叫我来的!” “怎么回事?” “哥们,你还记得吗?你昨晚喝多了,我替你买的单,是我把你送回来的,否则,你现在还在街上躺着呢。想想吧。” “是吗?我好像喝太多了。”醉汉揉揉太阳穴。 “是你缠住我,不是我想来的。” “让我好好想想。”说着,醉汉走进洗漱间,捧了冷水泼在脸上,再次走出来。 “朋友,那你是谁?”醉汉的声音明显降低了些。 “我叫张西,来自华国,访问学者,正在度假中。”白乐天向他伸出了右手。 “保罗。”醉汉握手后,说:“先稍等一会儿。”他再次走进洗漱间,关上玻璃门。。 白乐天听到他洗漱的声音后,看到他走进卧室,出来时,换了一身干净的烟灰色衣服。 “早餐喜欢吃什么?”保罗问道,然后朝厨房走去。 “随便吧,我帮你。” “不用了,马上就好。” 接着,传出冰箱开关的声音,然后是微波炉启动、停止的“叮”声。 几分钟后,保罗招呼道:“来吧,哥们,享受早晨。” 白乐天走进靠着厨房的一间小餐厅,一张四方形的白色桌子上摆放着一盘水果沙拉,两盘培根,两块抹了黄油的面包,两个煎成金黄色的鸡蛋,他正打开冰箱,往外拿啤酒。 白乐天坐进桌子旁边的椅子上,拿起刀叉,尝了尝鸡蛋,味道稍淡些。 保罗拿出两罐啤酒,搁在桌上,坐在白乐天对面,“来吧,哥们,先喝一杯。”说着,递给白乐天一罐,然后启开另一罐。 保罗仰头喝了一大口,盯着白乐天,“到底怎么回事?我他妈的全忘掉了。” “好吧,事情是这样的…...” 第八十一章 不出所料 白乐天绘声绘色地把昨天晚上的事情,给保罗讲述了一遍,引得他哈哈大笑起来。 “男人买醉,好人受累!”白乐天喝了一口啤酒,调侃道。 “我失去了女朋友,她很爱我。”保罗一口喝干酒,“啪”地搁在桌上,摸摸心口窝,撇撇嘴。 “她死了?” “不,被人绑架了。” “报警啊!” “不行的,我现在进退两难,正被他们要挟。” “英雄救美,你要挺身而出!” “我已经按照他们的要求做了,这帮孙子却食言了,把我耍了,给我玩起了失踪。”保罗拍了一下桌子,脸涨得通红,“你帮帮我吧,哥们。” 白乐天心道,“我正流离失所,无处着身,不如顺水推舟,说不定有机会能碰到汤姆森教授呢。” “好吧,既然你这么相信我,我帮你救美人。” “谢谢,干一杯!”保罗举起啤酒,“为我们成为好朋友。” “干!”白乐天一仰头。 “以后你就住在这里吧。” “忘了告诉你,昨天就住在你家了,在你的隔壁,哈哈。” 早餐后,泡上两杯咖啡,两人坐在客厅里闲聊。 雨滴打在窗玻璃上,形成几股水流,顺着玻璃爬下去,外面的景色更加黯淡、模糊。 保罗拿起金色心形的勺子,放进咖啡杯里,轻轻搅动着,他端起杯子,抿了口咖啡,“你是位学者,主要研究什么呢?” “我啊,气象学家,主要研究气候变化对地球以及人类的影响。” “气象学家?” “对,你了解这个领域?” “不,你让我想起来一件事。” “什么?” “唉,我做了一件坏事,不可饶恕,当然也是为了珍妮。” “看起来,你为了珍妮,可以赴汤蹈火啊。” “嗯。但是,这件事让我的良心受到了责备,阿门。”他在胸口画了个十字,保罗蓝色的眼睛里透出一丝内疚。 “希望上帝宽恕你。” “我帮助过一个邪恶组织,将一具气象学家的尸体偷偷运到了m国。” “啊!”白乐天一下子惊住了,放下杯子,看着保罗的眼睛,“这怎么可能?” “真的,不骗你。” “我很好奇,你们是怎么做到的。”白乐天心想,“难道是他们盗走了风教授的尸体,不会这么巧吧。”他平复了一下激动的心情。 窗外,乌云密布,天色阴郁,风渐渐变大。 保罗看了一眼窗外,接着说道。 “格雷斯-----也就是控制珍妮的坏人----找到我,逼我答应他们的条件,否则将会杀死珍妮。” “什么条件?” “刚才说了,从华国将一具气象学家的尸体偷偷运到m国。” “嗯,真是邪恶!” “我吗?” “不,我说的是格雷斯那帮坏人。”白乐天摇摇头,“你们是怎么做到的?” “我所在的‘奥莱公司‘与华国有商业往来,而且是进口仿真人体标本。” “奥莱公司?” “对。三月下旬,我向公司申请,作为技术顾问到了华国,进行学习考察,并监督一批仿真人体标本的贸易。我在数量上做了手脚,将偷运的尸体混在里面。” “你真聪明。”白乐天说话时,气得牙根痒痒的,但是没有露出一丝不快。 “去华国之前,我详细研究了当地的交通状况,把包括医院在内的摄像探头的位置,和必经的道路上的全部标注出来了。奥莱公司的华国办事处,有一辆考斯特中巴车,我想办法控制在了手里。” “就是避开道路的视频监控吧?” “对!我的计划比你想象的更周密,为了以假乱真,我让华国金宁市的网友租了一辆同型号中巴车,并把牌子拆卸下来。在一个午夜,我和格雷斯拆掉办事处中巴车上的车牌,假扮成女人,将车停进了医院的地下停车场。” “还扮成了女人,真搞笑。”白乐天不禁佩服起他的高智商来。 “接到任务后,我黑进了附属医院的计算机系统,搞清楚太平间目标尸体的具体位置。另外,为了确定太平间的门上是否电子密码锁,我让格雷斯提前去了一次。让他拿着一个万维电子密钥***,这样我们就可以拿到密码锁的电子信息,并配置出电子钥匙。” 保罗没有注意到白乐天愤怒的表情,继续说道:“我们将从太平间偷出尸体,塞进中巴车里,开出医院后,拐向石泉山森林。在我们经过森林公园的第一个十字路口后,驶上了一条通往安泰市的小路,那山路上没有一个摄像探头,接着,我们直接开往安泰市的港口,把尸体运上了货船。” “那以后,租赁的中巴车是不是要发挥作用了?” “对。我们将车牌安装好,继续行驶。倒霉蛋驾驶着租赁的中巴车经过金宁市的东外环,从另一个方向进入石泉山森林公园,在某一个合适的位置,掉头后靠在路肩上,然后拆掉车牌放在车内。” “简直是天衣无缝,租赁的中巴车起到迷惑的作用,让人以为是租赁的车辆进入了医院并盗走了尸体,警察肯定会对租赁的中巴车产生怀疑,并进行调查,等他们发现上当时,你们已经远走高飞了。” “这是你们老祖宗发明的‘调虎离山’之计。”保罗接着说,“当警方找到遗弃的中巴车时,我们已经到达安泰市,然后与‘货物’一起飘洋过海了。” “那后来呢?”白乐天追问道。 第八十二章 巧施妙计 “后来,我把尸体交给了他们。” “他们?” “‘他们’是一个组织,正在策划一个惊天阴谋,具体内容我也不清楚,他们要挟我,逼我加入组织,否则就会杀死珍妮。”保罗叹了口气。 “从分析来看,这种可能性很大。”白乐天忧虑地说。 “一想到珍妮现在可能生不如死,受尽折磨,我的心好像在滴血。” “我很同情你,希望能帮得到你,朋友。”白乐天接着说,“珍妮是被格雷斯一伙控制了,只有找到他,我们才能寻找珍妮的下落。” 其实,白乐天没有说出来,如果找到格雷斯,也许风教授的去向,也就清楚了。 保罗点点头,表示同意。 “你可以试试珍妮的手机通不通?” “已经试过无数次了,都是关机,真让人担心啊。”说着,保罗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再次拨通了珍妮的手机。 “啪”的一声,保罗将手机摔在桌子上,脸涨得通红,胸脯一起一伏。 显然,珍妮的手机依然是关机状态。 “你还好吧?”白乐天走过去,轻轻拍了拍保罗的肩膀,以示安慰。 “我们现在还能做什么?难道只是坐着?我可受不了。” “不如我们主动出击。” “主动出击?”保罗抬头看着白乐天。 “对,你可以发短信,说有重要的信息告诉格雷斯,他肯定会感兴趣的。” “然后呢?” 白乐天走近保罗,在他耳朵边小声说出了计划。 保罗听后,连连点头,竖起大拇指,脸上渐渐由阴转晴。 正如白乐天预测的那样,保罗将信息发出后的第二天,就接到了格雷斯的电话。 喧闹的白昼结束了,灯红酒绿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保罗递给白乐天一张纸条,上面写有格兰特大街雷丁酒吧的地址。 白乐天将纸条揣进口袋,向保罗轻轻挥挥手,微笑着关上门,走进电梯间。 来到保罗的道奇车旁,白乐天左右看了看,周围没有人,走到车后,蹲下身子,把车牌拆下来放进后备箱。 晚上八点,白乐天准时来到了格兰特大街。 当白乐天熄灭引擎,把车靠近路肩停下来,街上的路灯正发出昏黄的光,湿漉漉的地面,黏黏的,脚下是软绵绵的,空气中充盈着雨水的味道。 这是一条靠近郊区的街道,街上的行人稀少,有些路面被车轧得坑坑洼洼,部分路灯由于年久失修,或没有了灯罩,或烧断了灯芯,就像瞎子的眼睛,只是摆在那里,许多建筑的外墙剥落了,露出不规则的斑点,活像一匹匹斑马站在那里。 白乐天跳下车,关上车门锁好,靠在车门上,盯着雷丁酒吧的玻璃门。 酒吧门前有个霓虹灯招牌上写着“beer”,里面灯光幽暗,它的斜对面是一家门面很窄的店铺。 白乐天长出了一口气,迈步走过去,推开贴满宣传画的玻璃门,走进那座破旧的三层建筑。 他走进一条昏暗的走廊,沿着破旧的木楼梯,径直向三楼走去,踩得旧木板咯吱咯吱的响。 “嗨,哥们,你的眼呢?”一个醉醺醺的额头上带着刀疤的黑皮肤的男人叫道。 明明是他撞到了白乐天,却站在楼梯上,嘴里喷着酒气,手里捏着一只点燃的香烟,恶狠狠地看着白乐天,眼露凶光。 白乐天不想节外生枝,连声说着“对不起”,陪着笑脸让开路。 待醉汉摇摇晃晃地走下去,白乐天爬上楼梯,穿过三楼的走廊,他看到了酒吧的小门,正虚掩着,里面很安静。 白乐天推开门,往里面探头看了一眼,走了进去。 第八十三章 午夜追踪 朦胧的暗红灯光,照亮了酒吧里的每一个角落,轻柔的音乐飘进耳朵,几个男人坐在角落的桌子边,他们抽着香烟,大罐的啤酒放在面前。 身穿石榴红马夹的男服务生站在吧台里,马夹里面是白色的高领衬衣,嘴里哼着小曲,利索地擦拭着台面和酒杯,眼睛瞟着从门口走进来的每一个人。 白乐天站在门口往里看,等眼睛适应了酒吧暗淡的光线,走向靠近窗边的一张桌子。 服务生看到有客人坐下,殷勤地小跑过来,手里端着一个就托盘,上面摆着啤酒、红酒和白酒,另外手里拿着一个透明的酒杯。 服务生看着白乐天,弯下腰,手里的托盘几乎要碰上了他的鼻子,唯恐他看不清楚,眼里是询问的目光。 白乐天看到这是一位大约二十岁左右的青年,白皙的皮肤,深蓝色的眼睛,耳朵上戴着一枚银耳钉,他伸手指着啤酒,示意他倒一杯啤酒,接着将一张钞票作为小费搁在托盘上。 服务生倒上一大杯啤酒,轻轻放在白乐天的面前,啤酒沫像浪花一样挤在一起。他转身飘开,脸上带着满意的笑容,活像一朵三月的桃花。 白乐天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翘起二郎腿,头靠在椅背上,手指随着音乐的旋律敲击着桌面。 大约半小时后,一个高大的身影走进来,穿着鼠灰色亚麻矮圆领上衣,是保罗。他快速扫视了一遍酒吧,像一个夜间的探照灯一样,直到看到白乐天的位置。 保罗走过来,坐在白乐天前面的桌子旁,背对着白乐天,伸出手向吧台的方向打了个响指。 面朝里面,正在调酒的服务生听到声音,迅速转过身来,抓起一个大酒杯,托着托盘走过来,脸上带着一丝歉意。 保罗要了一杯紫红色的鸡尾酒,他握着酒杯的细长柄,将酒放在鼻子下面,嗅了嗅,然后轻啜了一小口儿,慢慢咽下去。 酒吧里的人渐渐多起来,灯光也稍亮了些,音乐换成了更加轻快的流行曲,三个衣着暴露、浓妆艳抹的妙龄女郎,站在远处的台子上,随着音乐轻摇身姿。 就在白乐天将啤酒大口喝干时,才发现一个一头黑色卷毛的男人已经坐上了保罗的桌子上,和白乐天正对面,白乐天只可看到保罗的脑袋在晃动。。 他应该就是格雷斯! 此人中等身材,眉毛浓黑,棕色皮肤,穿着青色条纹的衬衫,眼睛时不时向四周看,似乎警惕着什么。 白乐天看到,格雷斯双手搁在桌子上,身子前倾,仔细听着保罗讲话,鼻尖几乎要碰在桌上的红酒杯子了。 保罗边说边用手比划着,声音很低,偶尔挺直腰板,轻轻点头。 白乐天用余光看着格雷斯,把他的样貌深记在心里,端起酒杯喝光了最后一滴,起身从后面绕过保罗他们,走向吧台,手里捏着两张钞票。 在吧台服务生的注视下,白乐天悄然离开了酒吧,来到街上。 在幽暗的街灯下,几辆汽车停在路边,白乐天基本可以确定,这里面有一辆是属于格雷斯的。 白乐天走到树下的灌木后,静静地站在那里,从这里可以透过树叶的缝隙看到酒吧的门口,也可以看到路边的汽车。 酒吧的门被推开了,一个身影投射到酒吧前的台阶上,格雷斯快步走下来,叼根香烟,右手甩着一把车钥匙,向一辆加长的银灰色劳斯莱斯走去。 格雷斯拉开车门,启动引擎,顺着街道往前驶去,车灯亮如白昼。 白乐天拨开树叶,从灌木后面跳出来,飞奔到汽车边,一把拽开车门,发动汽车,紧跟着那辆银灰色的劳斯拉斯驶去,车灯却没有打开。 白乐天远远跟随着,始终保持在劳斯拉斯后面大约几百码的距离处,像一头悄悄走近猎物的豹子,他双手紧紧握住方向盘,轻点油门,告诫自己不要急躁。 有一段街道窄得像条小巷子,拐来拐去。 劳斯莱斯开得飞快,穿过破旧的街道,将披着破烂衣服的建筑远远甩在身后,拐上一条两旁栽满橡树的油漆路,路灯更加稀少,车轮发出轻微的沙沙声。 夜空高远,几个星星闪着微光。 路面上躺着几枚树叶,已被车轮轧变了形,淡淡的橡树花味儿飘进鼻孔。 白乐天想到了风教授,想起了爱丽莎,想起了自己的身世,想起了母亲的泪水,他打了个激灵,看了看东方,明白此行自己肩负的使命。 恍惚之间,汽车冲上一个陡坡,劳斯莱斯却突然消失不见了。 第八十四章 鬼魅重现 陡坡往下是两条路,通往不同的方向,劳斯莱斯到底开往了那个方向? 白乐天将车停靠在路旁,打开车灯,跳下车,借着车灯的光亮,走到路中间。 他蹲下身子,仔细观察路面上的车胎印痕。两条道上都布满了车胎印,很难辨别出劳斯莱斯驶去的方向。 白乐天额头急出了汗,抱怨自己思想开了小差。难道就此放弃吗? 他跑回车里,找到一把卷尺,复又回到路中间,找到潮湿路面上的轮胎印,扯出卷尺。 找到了!他轻声喝道,这个印痕最深、最宽的一定是劳斯莱斯留下的,在这个偏远的公路上,同时两辆劳斯莱斯驶过,可能性很小。 白乐天拉开车门,将卷尺扔进车里,跳进驾驶室,关闭车灯,拉下手刹,双手将方向盘向左一搂,猛踩下油门,道奇车忽地窜出去。 山坡上是一片黑压压的灌木,再往上应该是生着庞大树盖的松木林,道路两旁的高树已经消失了,白乐天瞪大眼睛,顺着黑暗中依稀可见的公路,往前狂奔。 大约二十分钟后,在远处夜色中,隐约出现了一丝光亮,白乐天心中重又升腾起希望。 汽车绕过蜿蜒的山坡,逐渐靠近前面那辆车,白乐天又兴奋起来,终于跟上了。 穿过一条幽深的隧道后,靠近幽暗的山坡时,白乐天闻到了海草的味道,大海的波涛声隐隐传来。 一丝亮白映入眼帘,汽车驶上了一条沿海的水泥路,左边是高低不一的灌木和芦苇,右边就是遍布礁石、沙滩的大海。 劳斯莱斯再次失去踪迹,白乐天放慢车速,轻轻往前滑动,眼睛左右望着,唯恐它从岔道溜走。 除了海浪拍打在礁石的声音,周围一片静寂,山坡上几只夜鸟扑啦啦地飞过,隐入沉沉暗夜。 失踪了!白乐天的心被一只大手揪起来,捏成了球。 在这条滨海道路上滑行了几百米后,道路右侧有微微闪烁的灯光,白乐天将车停在路边,走下汽车,轻轻关上车门。 他沿着道路,向灯光的方向走去,他走得很慢。 灯光闪烁的地方是个小广场,广场连着小码头,码头伸进海里,劳斯莱斯正静静地停在广场的一侧,这里看不到一个人影。 白乐天看了看劳斯莱斯,又快步走到码头上,海水不断涌向码头,极目远眺,似乎有一条快艇正向远处驶去,快艇上的灯光在海面上明灭。 看着快艇消失的方向,他掏出笔记本和笔,画了一个草图,又揣进了口袋。 白乐天看了看手表,时间是零点,顺着一条很窄的水泥路走回汽车,掉转车头,沿着来时的路,踩下了油门。 道奇车经过雷丁酒吧门口时,从玻璃门缝里透出幽暗的光,有人走下台阶,嘴里哼着小曲,步履蹒跚。 白乐天瞄了一眼,脚下加大油门,继续向市区驶去。 夜空幽深晦暗,天上的星星又跑掉了几颗,大地广袤无垠,风中夹杂着紫丁香花的味道。 虽然有些失望,白乐天却感觉到内心的躁动,这是靠近猎物的惊悸,这是接近胜利的震颤,这是走在黎明前黑暗中的忐忑。 他手心里沾满了汗水,以至于方向盘变得有些粘腻,要下车窗,让夜风吹进车厢,他把灯光调成远光,像一束探照灯发出的光亮,刺穿了整个夜空。 经过一条两边长满高树的公路,汽车行进在横跨一条河流之上的大桥上,路面宽阔平整,粗大的钢绳斜拉着桥体,桥面上空无一人,他将油门踩到最低,高声唱起了歌。 道奇车活似生了翅膀,迅猛速如飞,白乐天沉浸在歌曲中。 一个头戴警帽的人出现在车窗外,如幽灵一般,在白乐天转头看到时,心里一惊。 “你已超速,请停车接受检查!” 这声音不断重复着,白乐天心想,坏了,自己没证,是经不起检查的。 在他慌乱之时,警察一手摘掉了帽子,露出了真容,面如焦炭,身体像水桶,嘴里嚼着口香糖,牙齿布满黄斑。 白乐天看到这双鬼魅一般的眼睛,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他努力回想着。 是的!那倒在铁道旁的警察,就是这双眼睛,他至今记忆犹新。 警察也认出了白乐天,高声嘶喊着,脸色通红,示意他迅速停车,警用摩托的车把,几乎要靠在汽车窗上了。 本已经把车速降低了的白乐天,再次狠狠将油门踩了下去,道奇车瞬间加速,往前开去,胖警察的身影消失在后视镜中。 胖警察骂了一句,重又套上帽子,弓下身子,拧紧油门车,警车暴怒起来,向道奇车冲过去。 警车再次赶上了他,咆哮着来到了他的左侧。胖警察挥舞着拳头,指指点点,大喊大叫,示意他马上停车。警用摩托直冲到他的前面,一个急转弯,想斜插入他的车道,逼他驶上路肩。 白乐天更加的紧张了,轻转方向盘,往右打方向,继续往前冲。 正好前面是个岔口,白乐天拐下了大桥,冲进一条沙泥遍布的小道,坑坑洼洼,起伏不平,小路两旁是窄窄的水渠,里面有些水,他心中不禁暗暗叫苦。 汽车摇摇晃晃,速度更慢了,摩托车上的警察冲到车窗外,面部快要贴在车窗上了,像一张鬼脸一样。 白乐天一边倒吸着凉气,一边惊恐地猛踩油门,把方向盘拐来拐去,胖警察也不停地扭动身体,高声咒骂着,眼睛里的凶光足以杀死一个壮汉。 恍然间,白乐天突然看到前面的路上有一个深深的水坑,里面积满了雨水,于是,他心生一计,脚下暗暗使劲。 第八十五章 破釜沉舟 扑通一声,汽车冲进了水坑。 脏水就像一片水幕飞溅到胖警察的脸上、身上。胖警察立即就像浇上了菜汁,洗上了泥浴,浑身上下全是泥水。 胖警察本能地伸手去擦脸上的泥水的时,摩托车瞬间失去了控制,一头扎进了路边的水渠中,倒在那里面,他的四肢不断扑腾着,像头落水的肥猪一样。 白乐天见状,赶忙调转车头,向保罗家驶去。 他推门而进时,保罗已经熟睡在床。 翌日清晨,两人坐在餐桌旁,边吃边聊。 “你和格雷斯谈得怎样?”白乐天问道。 “很好啊,和我们预计的差不多,他对我的说法很感兴趣。” “什么说法?” “就是呼吸类病毒基因重置模型方面的研究,我们公司取得了突破。” “真的吗?” “假的。我骗他的,捡他感兴趣的话题聊而已。事实证明,他听了之后,确实深信不疑,极为兴奋。” “他没怀疑你吧?” “怎么会!我提出条件是,尽快见到珍妮,所以他丝毫没怀疑。” “聪明!”白乐天打了个响指,“那就好,一切都在我们的预料中啊。” “你那边的情况如何?”保罗问道。 “那家伙狡猾的很,绕来绕去的,差点跟丢。”白乐天挠挠头,“最后,他居然逃进了大海。” “去海里了?” “对,坐快艇走的,从一个不起眼的码头。” “这就有点匪夷所思了。”保罗放下手里的面包,走到卫生间,洗洗手,又走回了客厅。 白乐天抬头时,看到保罗手里多了一份地图,墙上的电视里正播放着新闻。 地图平放在桌子上,两人弯下腰,直盯着它,保罗的手指在上面滑来滑去,好像在找什么地方。 根据白乐天的叙述,保罗基本确定了小码头的位置。从小码头出发,附近的小岛只有月华岛,月华岛的旁边是日落岛,但它是个无人居住的荒凉之地。 两人确定,格雷斯应该是去了月华岛,也就是说,他们组织的老巢在月华岛。 “你啥时候回来的,我是不是睡熟了?还顺利吧。” “对,你睡得很香,把你架走,你也不会醒的。一切都很顺利。”白乐天没说回来路上发生的事情,他担心保罗会退缩。 电视中正在播新闻,画面中是一个身穿白色上衣的女主持人,正在进行外景采访,站在他对面的是一个又高又胖水桶一般的警察,脸上带着一片淤青,像只斑点狗。 “这倒霉蛋,居然掉沟里去了,哈哈。”保罗将双臂抱在胸前,眼睛盯着电视屏幕。 “嗯,啊?”白乐天抬头一看,愣住了,深吸了一口气,身体前倾,紧张地望着电视上的倒霉蛋。 胖警察一脸紫涨,一本正经地叙说着昨天晚上的情况,引来女主持人的一阵儿唏嘘声。末了,胖警察咬牙切齿地说,他绝不会放过这个家伙的,哪怕他跑到天涯海角,也要找到他,像踩死一只蟑螂一样把他干掉,他脸上露出一丝狞笑,好像在给自己打气。 “你见过他?” “怎么可能。” “嗯,那个小伙子还真有两下子,干掉了警察,佩服。”保罗笑着说。 “我们什么时候去月华岛?” “很快!”保罗把地图搁在桌上铺平,慢慢折叠起来,然后昂着头,走进书房,一副胸有成竹的神情。 白乐天继续看着电视,差点笑出来,“这蠢警察,就是会吹牛。” 太阳将西方云彩染成金黄色,透过云层的光辉照在对面高楼上的玻璃幕墙上,反射到白乐天所在的客厅内,屋内一片明晃晃。 “准备一下吧!”保罗走过来,对着白乐天说道。 “准备什么?” “给。”保罗将手里防水包递给白乐天。 “这是什么?” “打开看看。” 白乐天将防水包放在椅子上,拉开拉链,露出一包用塑料袋包装着的黑色布品。他把布品拿出来,慢慢打开,原来是一身黑色的轻便泳衣,质地柔软,布料细密。包里还有一双黑色软质手套,一根拇指粗的黑色麻绳,一把锋利的折叠式弹簧刀,一副黑色透明潜水眼睛。 “哇,真棒!”白乐天朝保罗举起了大拇指。 准备妥当后,两人重又坐下来,冲上一杯热咖啡。 电视上的新闻节目已经结束了,一部又长又臭的电视连续剧正在上演,剧情很老套,演员都是新的。 当夜幕垂下、天空渐暗时,两人悄然关门走出楼道,进入电梯间,来到地下车库道奇车旁。 道奇车沿着一条双向六车道的油漆路,往东驶去,路上的夜灯发出白黄色光,照在黑亮的路面上,像水面一样。 日落时分,码头上的灯光开始亮起。挨着码头的四方型停车场,四个角竖立着几十米高的白色灯杆,上面安装的银色射灯,是一只飞翔的海鸥,整个停车场亮如白昼。 保罗将车停放在停车场的一角,一般人不会注意到的地方。 背上背包,两人步出停车场,眼望着黑黢黢的大海,走向灯光闪烁的码头。 第八十六章 夜探小岛 码头沿着海边,大约三百米长,用水泥和石块砌成,每隔十米竖着一根铸铁的黑色柱子,上面缠绕着棕色的粗麻绳,绳子的另一头系着漆成白色的快艇,随海水的起伏上下波动,远处停靠着几艘庞大的游船,上面灯光闪烁,人影晃动。 奔涌的浪涛拍打着海岸,激起一排排的浪花,码头上的海水退去又上来。 几个身穿工作服的男人在码头上走来走去,收拾着东西,看样子是准备下班回家了。 保罗掏出一只香烟,在打火机浅蓝色火焰上点燃,吐出一股烟雾,靠着一艘快艇,站在那儿看海,一脸的轻松。 工作人员陆续离开,就连码头的灯光也熄灭了几盏,码头显得落寞了许多。 保罗走向最后一名工作人员,他皮肤黑黝,像煤炉底层的碳灰一样,身穿灰蓝色的工作服,正蹲在地上,检查缠绕在柱子上的麻绳,看是否结实可靠。 “哥们,拉我们出去转一圈?”保罗询问道。 蹲在地上的黑脸男人,伸出手指,在空中左右摇摇,连头也没有抬。 保罗不慌不忙地从口袋掏出一摞钞票,蹲下身子,靠着黑脸的肩膀,悄悄塞进他的手里。 黑脸的拇指和食指动了动,用力捏捏钞票,站起身来,左右看了看,吐了一口气,低声问道:“你们是做什么的?” “游客。” “游客?”黑脸的眉毛用力拧在一起,活像个问号,也像一根纠结的麻绳,“干私活,老板知道会炒我鱿鱼的。” “爱玩的游客,放心吧,哥们,不会给你惹麻烦的。”保罗拍拍他的肩膀,转身向站在远处的白乐天招招手。“不会的,只是到海里玩一圈而已。”他继续安慰道。 其他的工人收拾完手里的活,已早早离开了码头,海水拍打着码头,形成一簇簇白色水花,快艇上下颠簸,好似热情的双手,欢迎着他们。 “快,快上船,别耽误时间,我还想回家呢,可不想被老婆骂。上帝啊,看在钞票的份上,我答应你们,谁让老子手头紧呢。”黑脸一边解开绳索,一边对两人嘟囔道。 待两人登上快艇,黑脸将绳索扔上船舷,双脚一跃,嘭地跳上快艇。他拴好绳索,按下开关,右手使劲一拉,引擎轰鸣起来。 “去哪个方向?”黑脸问道。 “那儿!”保罗手指着月华岛的方向说道。 “那可是私人岛屿哟,最好不要靠近,还是小心点儿好。” 快艇掉头冲进大海,像一只利箭,悄无声息地隐入黑暗之中。白乐天转身望向岸边,岸上的灯光像散落的钻石,串连成一条珠宝项链,它们在浪尖晕成一片橘黄色的柔光。 海面上漂浮着一层冷雾,就像闯进了混沌的世界,快艇劈开海浪,穿过黑黢黢的海面,朝着东方驶去,船后面留下一道水花。 大约半小时后,一座小岛在海雾中隐现,像一个卧伏在大海中的黑色巨人,绵延数公里。海鸥在空中打着转,发出轻微的声响。 小岛南面是一个简易的码头,码头上安装着几盏射灯,灯光照不停在海面上扫来扫去,以防外人靠近。 在灯光之外,黑脸绕了一个接近六十度的角,船头对准小岛,然后熄灭了引擎,让快艇静静停在起伏的海面上。 “哥们,你们只能远观了,这是私人领地,不能侵入。” 保罗站起身,扶着船舷,靠近黑脸,将一摞钞票塞进他手里,“这里面有个朋友,需要我们的帮忙,必须进去!帮帮忙吧,朋友。” 黑脸将钞票搁在手掌上,掂了掂,放在鼻子下,嗅了嗅,“上帝啊!它再次击溃了我的内心,看在它的份上。”他咬了咬嘴唇,伸手拍拍操作台,再次发动引擎,绕开南面的码头,继续往东驶去。 快艇绕到小岛的北面,远远地停在那里。 远远看去,小岛北面是几个巨大的礁石,礁石后面是高树,树冠蓬大,再往后就是用水泥砌成的高墙,与壁立的山石融为一体,十几米的高墙上面就是建筑物的后墙,其上有两台射灯,不停地转动,灯光照在几百米外的夜空和汹涌的海面上。 黑脸观察了十几分钟,发现两台射灯所照的角度之间,还是有空隙的。他将引擎的轰鸣声调至最低,低到隐没在海浪声中。 沿着两台射灯之间的狭小夹角,而形成的细小缝隙,快艇在暗处,悄悄靠近小岛,直到靠上那座大而突兀的黑褐色礁石。 “就是这里啦,你们在这里下船,我在远处等你们,到时你们游过来,但是速度要快,晚了,我可就独自回家喝咖啡了。” “好的,放心吧。”保罗打了个响指,拍拍船舷,对白乐天做了个手势。 两人换上被背包里的衣服,戴上头套、手套,蹬上一双黑色软底运动鞋,只露出两只眼睛,两人相视一笑,仿佛两个水鬼。 黑脸努力将船头掉转,海水轻拍着快艇的底部。 两人跳下快艇,背起背包,走在砂石遍布的沙滩上,沿着一条黑暗的弯曲小路,向那座黑黝黝的高墙摸过去。 穿过高矮不一的灌木丛,白乐天的脸上被刮了几道血印,用手摸了摸,火辣辣的疼。 “真他妈刺激,还有这种玩法。”保罗看着远处的高墙,轻声说道。 就在他们走到墙下时,一道亮光照过来,差点照在他们的身上,两人迅速趴在旁边的灌木丛下,大气也不敢喘。 第八十七章 戒备森严 “正常,头!”一个男人的声音传过来,嗓音沙哑浑浊。 白乐天轻轻扒开树叶,抬头往上看,楼房一侧的墙上站着一个人,脸朝着大海,手里一手拿着对讲机,一手握着明晃晃的手电筒,腰间的枪匣若隐若现。 等墙上的男人走向另一侧时,两人默契地看了对方一眼,弓着腰,手扶着黏滑的黯黑墙面,踏着脚下的荆棘,悄无声息地往前走。 保罗边走边往上看,仔细观察着高墙,寻找合适的位置。 白乐天跟在他的身后,心中暗自佩服,保罗的智商很高,计划周密,发生在金宁市医院的尸体被盗案,骗过了所有人,直到今天如果不是他揭开秘密,谁也不会想到他的计划是如此完美。 “看起来不容易进去。”保罗说。 “看起来是戒备森严啊” “这就更说明问题了。”保罗的语气稍显沉重了些,“我们到前面看一看,有没有可以攀登的地方。” 海风吹拂着两人的头发,吹得灌木叶子沙沙的响,脚下的卵石硌得脚底生疼,空气中充满着淡淡的海腥味,头上的灯光不停地转动。 来到一处稍微矮些的墙边,射灯正好照不到,上面没有哨兵的声音,保罗伸手摸摸潮湿的水泥墙面,又黏又滑,长满了黑色的苔藓。 白乐天走上前,伸手拍拍,手掌上全是腥臭味,久不见阳光的缘故,有点让他反胃,他吐了口水。 保罗拿出射钉枪,挂上一根黑色绳子,左右望望,抬头找到一处水泥的缝隙,双手紧握射钉枪,对准那里,右手一扣机关,啪的一声,钢钉被射入了缝隙,绳子沿着墙面,垂直悬挂在上面,他把射钉枪收好,一脚踩在墙面上,右手用力拉拉绳子,看样子足以承担他的重量。 “只有这儿了。”保罗对白乐天说道。 白乐天抓着绳子使使劲,应该没什么问题,他对保罗竖了竖大拇指,点点头。 保罗把手套套紧,双手使劲拉住绳子,脚跟蹬在墙面上,慢慢往上爬。 几分钟后,白乐天看到保罗已经爬上去了,转身将绳子甩给他,招招手。 白乐天抓住绳子,双脚离开地面,身体失去平衡,有些摇晃,他努力稳住身子,双臂用力,脚紧蹬住墙面,往上攀去。 白乐天攀上墙头时,保罗正准备往墙的另一侧走去。 “别动!”白乐天急忙说道。 “怎么啦?” 白乐天指指他的前面,吐吐舌头,做了个表示危险的动作。 保罗仔细一看,原来自己面前横着几道极细的高压电线,呈垂直排列,不仔细观察,难以注意到,一旦触碰到,就会被高压电击倒。 “到处是机关啊。”白乐天轻声说道。 保罗掏出一把铰钳,伸向高压电线。 “慢!”白乐天叫道。 保罗疑惑地回头看着他,“又怎么啦。” “剪断它,马上就会响起报警声的。”白乐天一把夺过铰钳,蹲下身子,拍拍墙面,示意保罗趴在地上,他则用铰钳轻轻夹住高压线,慢慢往上抬起,直到它的高度,能让保罗通过。 保罗脸贴着冰冷的地面,顺利穿过了高压线。在保罗的帮助下,白乐天也站到了高压线的另一侧。 两人站在高墙上,小心地往里面看。 左边大约一百米是一座白色建筑,后墙与两人所站的墙体合二为一,厚重而牢固,再往前是一座黑黢黢的院子,地面的草坪上安着地灯,发出幽幽的黄光。 两人沿着墙面,往右走,找寻合适的攀爬地点。离左边的建筑物越来越远,靠近高墙有一株大树,树叶被海风中吹得沙沙响。 “就是这儿了。”保罗说道。 这是一株高大的椰子树,表皮光滑,树冠庞大,由于常年海风的吹拂,向高墙倾斜着。 保罗掏出射钉枪,再次把绳子钉在树干上,双手抓住绳子,借力飞向椰子树,而后,又将绳子的末端抛给白乐天。 往下一看,下面大约五六米深,黑乎乎一片,白乐天心跳加速,呼吸变得急促,身躯僵硬。他拉住绳子,猛然一条,整个身体荡向椰子树。由于紧张,一脚踩到保罗的脸上,保罗禁不住啊了一声,两人差点滚下去。白乐天的手掌撞在树干的凸起上,手掌上渗出了血。 保罗伸手擦擦嘴,骂了白乐天一句,嘴里满是白乐天脚底的泥沙。他收好工具,两人一前一后,顺着树干,溜到地面上。 地上长着杂草,有些湿滑,空气中的水汽快饱和了,鼻孔里是海水的咸腥味。 “我们去哪个方向?”白乐天问道。 “当然是到那栋楼里啦,笨蛋!”保罗笑了,拉上背包的拉链。 “格雷斯会在里面吗?” “我猜会的。”这时,保罗已开始往前走,鞋底踩在草上,发出轻微的沙沙声。 白乐天跟在他的身后,向着那座发出光亮的建筑走去,心里忐忑不已。 第八十八章 柳暗花明 除了海浪拍打在礁石上发出的哗啦声,周围一片静寂,空气中充满紧张的气氛。 黑暗中,白乐天的小腿似乎抽筋了,一阵儿抽搐,一股莫名的疼痛传遍全身,他咬着牙齿,拖着腿往前走。 找到这个线索不容易,就算是龙潭虎穴,这一次要闯一闯。想到风教授下落不明,一阵儿苦楚涌上心头,白乐天咬紧牙关,继续前行。 “慢!”保罗轻声说道,他指着前面,停了下来。 白乐天看到,一只手电筒发出的强光,仿佛一道夏日闪电,在前面大约两百米处。 两人忙跑到墙边,紧贴在那儿,弯下身子,一动不动,直到远处恢复平静与黑暗。 两人长长地松了一口气,相互看了一眼,黑色的头罩将脸盖得严严的,只露出两只眼睛,在黑暗中转动,像黑夜中发出幽光的狼的眼珠。 在靠近建筑物后,两人倏地闪进旁边的灌木中,仅露出眼睛,倾听大厅外的声音,从叶子的缝隙中,看着远处晃动的人影。 院子里,几个巡逻的男人,穿着黑色的衣服,手里拿着手电筒,腰带上套着抢匣,四处走动。 三层的白色建筑,典型的欧式建筑,矗立在院子的最北边,后墙与隔离墙连在一起,南面正中是一楼大厅的正门,两边是昏暗的灯光,门外站着两个警卫,警惕地望着周围,即使一只苍蝇也不会逃过他们的眼睛。 戒备森严,也许会无功而返,也算是有所收获。 “还进去吗?”白乐天轻声问道。 “嗯。”保罗撇撇嘴,看样子他也有退缩的想法。 正在这时,一楼大厅的铸铁双扇门大开,里面银白色灯光倾泻出来,两个警卫站得笔直,就像两尊黑色的塑像一样。 在这海汽氤氲的夜色中,两个人慢慢走出来,边走边聊,似乎在讨论着什么问题。 “格雷斯!”保罗惊叫道。 “啊,汤姆森!”白乐天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太让他惊诧了。这怎么可能,走在格雷斯身边居然是汤姆森教授,上身穿天青色的短袖衫,宽松的黑色休闲裤,嘴巴里叼着烟斗,烟斗上火星一闪一闪的,他的鹰钩鼻子,是那么的突兀。 “可惜没有珍妮。”保罗叹道。 “应该被他们控制起来了。”白乐天劝慰道,“和格雷斯说话的那位是汤姆森教授。” “你认识?” “一位德高望重的气象学家,我在杂志上见过。”白乐天答道。 “格雷斯,他旁边的是一位气象学家,这么乱呢,这就有点匪夷所思了。”保罗挠挠头,不解地说。 “还有你的珍妮。”白乐天补充道,“这些人如何纠缠在一起的。” “我的珍妮是受害者。”保罗辩解道。 从远处看,格雷斯垂头附耳,对汤姆森教授毕恭毕敬,一副极谦卑的模样,只有下属对上司才这个样子。 “也许珍妮被关在这个地方。”保罗气愤地说道,“要想办法救出她,欧,天呢,她一定很痛苦。”他双手握紧了拳头。 “也许......”白乐天没有说出风教授的名字。 格雷斯和汤姆森转身往南走去,那边是闪烁着灯光的码头。 保罗拉着白乐天的手,转身顺着来时的路,走向那棵高大的椰子树。 按照约定的位置,两人穿过长满灌木的小路,避开射灯的灯光,跳进冰凉的大海,游向快艇的方向。 快艇像条鲨鱼,劈开海波,冲向来时的码头。 黑脸跳下快艇,手里拿着那根粗麻绳,将绳子缠绕在铸铁的柱子上,又打上了结。 快艇停稳后,保罗和白乐天也走过船头,跳上码头。 “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保罗对黑脸说道,又掏出几张钞票递给他。 黑脸露出了三颗黄板牙,对着钞票吹了口气,“当然,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我向上帝发誓。” 道奇车的引擎轰鸣起来,保罗一边转动方向盘,一边对白乐天说道:“真不敢相信气象学家汤姆森也卷入此事,不敢想象这是个什么样的组织。” “是啊。汤姆森教授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呢?” “也许是个误会吧。是不是恰好遇见了格雷斯呢?” “我看不是的。”白乐天一脸的笃定。 “何以见得?” “格雷斯对汤姆森很尊敬,绝不是朋友关系!” “嗯,有道理。汤姆森一定是他们组织内的人。”保罗点点头,“我们一定要去探个究竟,况且,还没找到珍妮呢。” 事情到此,白乐天有一个直觉,同样是气象学家的汤姆森,肯定参与了风教授的案件,而且在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夜空灰蓝,星光闪烁。 车开得飞快,两人陷入了沉思。 也许是个艰难的开始,但明天的阳光应该是灿烂的。 第八十九章 恍然开悟 五月八日,风和日丽,天朗气清,距离从月华岛上回来,已经过去了三天。 白乐天住在保罗的家里,上上网,查查资料,以期能找到关于月华岛的信息,结果让他很失望,网络上关于月华岛的资料少之又少。 于是,他把重点放在了汤姆森教授身上,收集了汤姆森近几年的研究成果和公开活动的报道。经过他的分析,认为汤姆森近来研究方向出现重大变化,从保护地球生态,维持气候稳定,转变为气候崩溃后的地球重建方面,虽然他是间接提出了这个观点,但受到了大多数学者的抨击,以后他发表的研究成果有所改变,但是又有谁能想到他真实的目的是什么呢? 他想到了风教授的研究,风教授出于对地球的保护,也提出了关于气候变化的阈值问题,但是提出的措施和观点,确与汤姆森的截然不同。 可是,风教授已然逝世了,盗运一具尸体又有何用呢? 难道,仅仅是搞掉一个竞争对手,或者给华国制造坏的影响,这好像都不是最终目的。 白乐天端起咖啡,走到窗边,拉开白色的窗纱,透过玻璃,望着蓝天上的白云,心里似乎更加压抑了,仿佛压了一个大石头,他迫切想弄明白这其中隐藏的秘密。 他摸了摸戴在胸口上的银饰,温暖如玉,几乎和身体融为了一体。 这时,保罗推门而进,双手抱着一大摞资料,快步走到客厅的桌子旁,将资料搁在桌子上。 “可把我累坏了。”他放下资料后,擦拭了额头上的汗滴。 “这是什么?”白乐天问道,一头雾水。 “宝贝啊。”保罗卖了个关子,微笑着说,“你仔细研究一下,用处大啦。” 白乐天翻开其中的装订成黑色封皮的一本,里面图文并茂,介绍的是“枫之岛”。 “‘枫之岛’就是‘月华岛’。”保罗说。 “啊!真的么?” “对。二战之后,更名为‘月华岛’。”保罗伸出右手,用力拍拍那一摞资料,“所以,我们从网络上找不到关于月华岛太多的资料,只是知道那是一个私人岛屿而已。” “是,想找到‘月华岛’的资料,简直像登天一样难。”白乐天点点头,表示同意保罗的观点。 “我还有个重大发现。”保罗抽出下面的、包着烟灰色塑料封皮的十六开的一本书,翻到第六十八页,“你看,这里面说,‘枫之岛’在二战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为防备希特勒的飞机轰炸美国本土,岛内修筑了大量的工事,尤其是地下连廊众多,必要时用于军事指挥场所,甚至当时的罗斯福总统还亲自到‘枫之岛’视察,并来到地下的设施里,进行了亲身体验。” “果然讲到了这一段历史,只不过,没人会把‘枫之岛’与‘月华岛’联系到一块,所以‘枫之岛’就像消失了一样。”白乐天嘴里发出“啧啧”声。 “这是今年刚刚解密的资料,我是从美国图书馆找到的,这几天的功夫总算没白费。”保罗又拿起一本三十二开的泛黄的小册子,上面全是手绘的各种工程图,“你看,这就是‘枫之岛’地下设施图纸,非常详细,这在当时可是绝密资料啊。” 白乐天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果然是个高智商的人才。 “拜托你好好研究一下,我还要去工作。”保罗说着,耸耸肩,拍拍白乐天的肩膀,端起桌上的咖啡抿了一口。 保罗推开门,走了。 保罗的身影消失在门口,白乐天重又坐回到桌子旁,顺手拿起其中的一本,翻开第一页。 由于时间久远,保存不善,书页纸张灰黄不堪,部分页码残缺,字迹有些模糊不清,需要仔细辨认,方能大致明白。 白乐天喝掉了一壶咖啡,到窗口看了两次外面的风景,坐在椅子上思考了很长时间,把资料上的主要内容深深地印在了脑海中。 最让他感兴趣的是,还是那本小册子,上面画满了各种工程图,就像嚼苦涩的坚果,他从网络收集各种图示,边学边画,最终弄清了岛上地下的设施布局。 经过仔细比对,白乐天有了惊人的发现,他找到了月华岛的地下设施与大海的暗道,这是一个暗藏在礁石旁的洞口,通过暗道可以进入岛内的地下网路,这让他欣喜万分,也许了解这个秘密的人早已经作古了。 保罗回来后,两人坐在桌子旁边,交流了对月华岛情况的理解。一致认为,月华岛隐藏着太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有必要深入虎穴,一探究竟,两人居然忘记了危险,激动得忘乎所以了。 风起了,没有谁能挡得住。 第九十章 发现秘洞 凌晨,道奇车悄然驶入岩滩码头,这里与月华岛隔海相对。 保罗事先租赁了一艘白色的快艇,马力强劲,就停放在码头的一侧,靠近一艘废弃的游轮,在海岸边上下漂浮。 两人带好随身物品,跳上快艇,保罗蹲在船头,解开系在铁柱上的麻绳。 快艇掉转船头,离开闪烁着昏黄灯光的码头,向月华岛的方向驶去。 大约四十分钟后,黑黢黢中,两人看见了模糊的月华岛的样子。保罗将引擎的声音调低,关掉船上的灯光,快艇缓缓靠近岛屿。 绕过照灯的亮光,快艇无声息地靠近了月华岛北面的黑褐色的礁石,大大小小的突兀在岸边。 海水拍打着礁石,哗啦哗啦地响,激起的水沫溅在脸上,有一股咸腥味。 两人跳下船,将它拽向礁石,把绳子紧紧系在礁石上,从岸上砍了些灌木的枝叶盖在船上。 白乐天掏出画好的图纸,看了一眼,然后又放回口袋中。两人将背包背好,沿着礁石旁边的灌木丛往前走去。 “你确定有这个地方?”保罗问道。 “我确定。就怕后来被认为掩盖了,那也说不定。”白乐天边走边细心观察地形和方位。 “愿上帝保佑!”保罗轻声说。 脚下的卵石棋布星罗,加上灌木密布,两人走走停停,保罗不时伸手拨开枝叶。 高墙上的灯光不时在头顶闪烁,甚至能听到岗哨皮靴的踢踏声,白乐天明白,差不多快到暗道的位置了。 “慢!”白乐天伸手抓住保罗的衣服,他从灌木丛里探出头来,来到沙滩与礁石的交界处,蹲下身子,伸手在那里扒拉着。 保罗也走过来,低头看着那里,没有一丝异样。 白乐天抬头看看高墙,再往前大量了一下,前面是个狭窄的水湾。 “应该就是这里了。”白乐天说,“是不是被沙子掩埋了?” 保罗掏出一把小刀,递给白乐天,说,“张先生,试试这个。” 白乐天一愣,马上反应过来,他现在的名字是“张东”,而且容貌也发生了变化。 白乐天接过尖刀,跪在一块黑褐色的大礁石旁边,把尖刀插向礁石下面的沙地里,不断往外掏出沙子,堆在身后边。 突然,一道亮光照向他们,“有人吗?谁在哪儿?”离他们几十米远的高墙上射来手电筒的光。 两人吓了一跳,赶忙躲到礁石后面,一声不吭,直到亮光离开,听不到哨兵的声音。 “会不会被发现了?”白乐天摸着胸口说。 “吓唬人的,不要怕。你确定是这儿吗?”保罗脸上露出疑惑的目光。 白乐天掏出图纸,平铺在礁石下的沙上,打开迷你手电,用手罩住亮光,俯下身子,几乎把脸贴在图纸上了。 保罗贴着他的肩膀,眼睛也紧盯着图纸。 “对不起,哥们,我看错了,要绕过前面的水湾才是。” 保罗狠狠锤了一下他的胸脯,呸了一口,撇撇嘴,提起背包,径直往前走了。 两人绕过礁石,穿过高高低低的灌木,踩着砂石,趟过一片深及膝盖的水湾,来到礁石遍布的岸边。 几块礁石交叠在一起,上面长满了苔藓,滑滑腻腻的,岩石缝里还有几只螃蟹。 “应该就是这里了。”白乐天摸着礁石说道。 保罗拿出手电筒,小心地转了两圈,没看出暗道在哪里。 白乐天拿起一块卵石,边走边轻敲礁石,时而趴在上面倾听一会儿,想找到回声空荡的地方。 白乐天把怀疑的地方,指给保罗,保罗选了一块趁手的卵石,敲打着。 “不是,不是,不是的。”保罗心情越来越焦躁,“会不会搞错了,或者根本就不存在这个洞口?” 白乐天心里也在打鼓,毕竟只是从资料上查到的,谁也不能保证。 保罗有些累了,一屁股坐在沙石上,低下头,“也许我们错了。” 白乐天坐在他身边,低下头,一脸的沮丧。“难道真的错了。” “今天要无功而返喽。”保罗抬头看着雾蒙蒙的天空,吸了一下鼻子。 白乐天转身狠狠捶了后面的礁石,听到一声“咚”的声响,空洞而悠远。 两人呆住了,一下跳起来,“难道是这里!”异口同声地说道,保罗的眼里闪着光泽。 那块褐色礁石,与旁边的没有什么不同,借着手电的亮光,还是能分辨出来一些异样。 礁石是由三块大石头连接而成,中间的痕迹已经消失不见了,只能看到凹下的部分,表面是湿漉漉深绿色的苔藓,与褐色礁石融为一体,散发着海鲜腐烂的腥臭味。 白乐天伸出手掌,对着礁石的表面,轻轻拍打,时而俯身倾听回声的不同,最后,露出了微笑。他掏出一把小铁锤,对着作出记号的地方,使劲砸下去。 随着礁石表面的脱落,地上堆满了水泥一样的硬块,不过几分钟,中间的礁石上居然出现了一个圆洞,可容一人进入。 保罗抓起白乐天的手,“走吧!” 第九十一章 秘洞探险 “等等!”白乐天阻止道,“再等几分钟,看看里面有没有氧气。”白乐天掏出打火机,点燃了一根蜡烛,举着它,探头进去。 礁石与岸边的沙坡连在一起,工程人员巧妙地把洞口隐藏在两块礁石中间,几十年来,这个秘密一直被埋藏在这里,直到两人的到来。 洞里面的空间比他们想象的要大得多,高约两米,左右可容三人并排通过,地面铺满了鹅卵石,污水满地,潮湿而闷热,墙壁是水泥的,每隔十米墙上镶嵌着一盏壁灯,灯罩已经破烂不堪,露出里面满是灰尘的日光灯,铸铁的擎臂锈迹斑斑,脱落下来。 白乐天举着蜡烛走在前面,蜡烛的火焰只是稍小些,说明不是完全封闭的,这里面存在着氧气,洞与外部是相通的。 两人沿着隧洞,小心观察着周围,小声讨论着,一直往前,遇到交叉口,根据白乐天的记忆,用水彩笔标出路线,以免迷路。 “啊!啊!”保罗突然尖叫起来,接着跳个不停,像踩上了钉子一样。 白乐天心中一惊,转身去看他,手臂一抖,差点将蜡烛弄灭,急忙用另一只手罩住。保罗正边跳边用手电的光照射着墙角,脸色惨白,大口呼吸着空气,手指向那个方向。 一只硕大的老鼠,大约有十几斤,黑灰色的皮毛,尖尖的牙齿,眼睛转动着,闪着亮光,胡须很长,鼻子嗅来嗅去。 保罗吓得发出“咻咻”的声音,身子直立,双手抱在胸前,他可能没见过这么大的老鼠。 而对于白乐天就不同了,他的家在山坡下,从小就生活在山里,各种山里的小动物见得多了,这种老鼠也碰到过,他走过去,抬起脚,踢向大老鼠,大老鼠“吱”地叫了一声,飞快地消失在黑暗中。 “还有多远到出口?”保罗摸了一把额头的汗问道。 “不好说。图纸上标注的不太清楚,况且过去了这么长的时间,可能情况会有变化的。” 保罗没说话,耸耸肩,双手向外一伸,一副无可奈何的神情。 隧洞黑暗幽深,看不到尽头,洞顶上滴下水珠,两人不停擦拭着脸颊,空气中充满霉酸味道,地面上积水不时地溅起,硕大的老鼠跳出来,在他们脚边嗅来嗅去,还有灰色的蝙蝠倏地从某个角落飞起,响起一阵儿“扑啦啦”的声音。 “这到底还要走多远啊?”保罗沮丧地再次问道。 白乐天停下脚步,掏出图纸,借着手里蜡烛的光亮,仔细看着图纸,“快了!前面会有一个交叉口,一定要做好路标,然后我们往左拐,就是通往月华宫地下室的道路了。” “地下室?” “对。过去曾经用来关押过犯人,现在估计空着呢。”白乐天端着蜡烛边走边解释道。 两人小声说着话,沿着隧洞往前走,不时有老鼠从旁边跳出来,但他们已经习惯了这黑暗中的朋友们。 大约半小时后,又拐过了三道弯,隧洞顶上的水珠滴在额头上,两人的脚底下沾满了湿黏的污泥,腐败的酸味直冲嘴巴,只好紧闭嘴唇,用哑语表达意思。 两人眼前一亮,面前的空间瞬间变大,大约有四十个平米,墙壁上画着世界、美国和纽约地图,颜色已模糊不清了,一侧放置着两张黑色的铁桌子,灰尘遍布,油漆剥落,锈迹斑斑,周边的墙壁上挂满了电灯,死气沉沉地趴在那里,电线被牢固地镶嵌在墙角上,四个方向都有铁门,没有上锁,没有关闭,门上分别写着:指挥部,物资中心,出口,备用出口。两人正站在标注着“出口”的门下。 白乐天举起手里的蜡烛,抬头望着墙上挂着标识牌,边走边嘟哝着,眼珠快速地转动。保罗则用手电筒,照来照去,满眼惊奇,嘴里不住地赞叹。 “这里真棒!是个探险的好地方。”保罗嘴里啧啧道。 “切,我可不喜欢,简直糟透了,我宁愿待在大海里。” 白乐天走进每个门洞里,看了又看,用笔作了明显的记号,“对,这里是隧洞的周转枢纽,和地图上标注的一模一样。” “往哪走?”保罗问道。 “当然是指挥所了,就是现在的月华宫喽。”白乐天眉毛一挑,露出轻松而胜利的神色。 保罗紧紧背上的包,伸出手指,比了个“ok”的手势。 通向指挥所的隧洞,里面干燥多了,墙壁稍显潮湿,漂浮在空气中灰尘,使两人的鼻孔发痒,有种想打喷嚏的感觉,两人努力憋住的表情很滑稽,有股臭而微甜的味道飘散过来,好像是几十年前的压缩食品腐烂了一样。 保罗拉了拉墙上壁灯的拉绳,“啪嗒”作响,居然还能使用,就连白乐天不禁也从心里佩服起老美了。 走着走着,路已经到了尽头,没有出去的门,更没有洞口,两边是隧洞的墙壁,下面是硬邦邦的水泥地面,上面也是水泥的。 两人相互看了一眼,眼里是疑惑的目光,齐声问道。 “怎么办?” 第九十二章 别有天地 “这是怎么回事?应该有门才对啊。”白乐天摸着冰凉的墙壁说道。 “不会走错了吧?”保罗一脚踢在墙上,发出“咚”的一声。 “不会的。”白乐天攥起拳头,敲着墙壁答道,“可能被封死了,我们要想办法找到封死的位置才行。” “万一打不开,怎么办?保罗撇撇嘴。 “听天由命了,希望我们的运气不会这么差!”白乐天擎着蜡烛,趴在地上,缓慢地移动,而后又顺着墙壁移动,观察蜡烛的火焰是否被微风吹动,看有没有细小的缝隙,那也许就是被封起门的位置。 “这办法太笨了!”保罗说,他从背包里拿出一把折叠刀,拉开它,在墙上划起来,“几十年了,即使留了缝隙,也难免被灰尘掩盖的。” 白乐天点点头,放下蜡烛,站在那里,看着黑乎乎的隧洞,一言不发。 果然,如保罗所言,蜡烛的火焰斜向着洞内的方向,这说明有风吹进来,那里就是缝隙的位置。 “哈,哈,哈哈。”保罗眉毛一挑,蓝色的眼睛瞪得溜圆,得意地笑起来。 保罗跑回四面都是门的中心位置,捡起地上遗弃的带尖铁片,沿着模糊的缝隙痕迹,一点点地往里撬。 不大一会儿,一个轮廓展现在两人面前,大约一平米的四方形,下线离地面大约半米高。 “就是这儿啦。”保罗放下铁片,拍拍手上的灰尘。 “太棒了。”白乐天兴奋地说,“我们还是小心些,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情况。” “怕什么,大不了给他们干一架。”保罗握紧拳头,眼里喷出愤怒的火苗,大声叫道,“我早就等着这一天了。” 他的声音回荡在幽深的隧洞里,越传越远。 “咔啦,咔啦”的声音响个不停,地面上堆积起从墙上掉落的水泥渣子,两人累得“呼呼”大口喘气,灰头土脸的,汗珠不断滴落在地面上。 四周的缝隙深有约十厘米了,使劲一推,墙面有些晃动了,差不多了。 管不了对面的情况了,是死是活,听天由命了。 两人弓起身子,两条腿一前一后,双手撑在墙壁上,后腿施力,喊着号子,往前推动墙壁。 只听得“嘭”的一声,那块墙壁直向里面倒去,掉在里面,两人差点由于惯性摔倒。 里面昏黄的透射过来,照在两人身上,他们紧张地站在那里,屏住呼吸,一动不动。 白乐熄灭掉地上的蜡烛,眼睛渐渐适应了里面光线,他通过缺口,探头进去看了看。 这是个大约两平米的房间,暗淡的壁灯镶嵌在一侧的墙壁上,地面上铺着黑色的带有花纹的瓷砖,墙上贴着同颜色的瓷砖,一根银灰色的淋浴花洒靠着墙壁,花洒的附近是一个乳白色的抽水马桶,显然,这里是洗手间,也可以淋浴。 “墨迹啥?快进去,哥们!”保罗推推白乐天的后背,嘟哝道。 白乐天抓住缺口一侧,抬起脚,手臂使力,跃上墙的缺口,轻轻跳进去,尽量不发出声音,保罗也紧随其后,来到了里面。 地上有些滑,还能看见水渍,也许有人刚刚冲完凉,空气里飘着微微的玫瑰味,那人用的应该是斑马牌的洗浴液,保罗说。 两人站在房间中央,发现对面墙壁的左侧,有一扇很小的门,上面是很厚的磨砂玻璃,下面是深灰色的铝合金板,通过门缝有一丝光线透过来。 没有任何声音,静寂的如死一样。 保罗吐了口水,“这是个卫生间。” 白乐天走向那扇小门,那道昏黄的光线打在他的脸上,眼前猛然一亮。他贴近门,眯起眼睛,透过门缝,望向那里面。 房顶吊着一盏圆形的白炽灯,将屋内照得雪亮,靠近墙角有一张黑灰色的单人床,床上铺着白色的床单,床头斜放着一个白色的枕头,浅灰色的被子散乱地堆在床上。里面很安静,似乎没有人。 白乐天转身向保罗招招手,又把手指竖在嘴唇上,轻轻“嘘”了一声,然后,拉开那扇门。 白乐天没有直接走进去,而是先把半个头探进去,眼睛不停地转动。 这是一间小卧室,有一扇灰色的铁门关着,对着单人床的墙边,摆着一张棕色书桌,桌上放着纸和笔,一把同颜色的椅子搁在旁边。书桌旁边还有一个深黄色的衣柜,半开着,露出里面的衣架和几件衣服。 “看,那里有一个探头。”保罗轻声说道,他的脑袋紧靠着白乐天的胳膊。 “嗯,门框上面还有一个呢。”白乐天努努嘴,指向那边。 “这儿人去哪儿了呢?” “管他呢。就是刀山火海,我也要进去看看。”保罗说,“能救出珍妮最好了。” “走到那扇门,我们就会暴露在摄像头下,马上就会被发现的。”白乐天摇摇头,“我们被抓住的概率是100%。” 保罗盯着白乐天的脸,一本正经地说:“我们以最快的速度跑过去,怎么样?” “不好!只要监控人员盯着,就会看到我们。”白乐天瞥了他一眼。 “有了!”保罗戳了一下白乐天,“短路。” 看白乐天一时没反应过来,保罗将手电筒打开,递到白乐天手里,又从包里掏出一把小钳子,转身走向那盏发出昏黄灯光的壁灯。 “明白了。你真聪明。”白乐天也走了过去。 “估计他们找到原因也要好一会呢。”保罗走近壁灯,伸出钳子,一把绞断了壁灯的电线,揪出嵌在墙上的两根电线,将电线的金属丝接在一起。 “啪”的一声响,屋内的灯光霎时间全部熄灭了,周围顿时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两人迅速跑进屋内,凭着记忆,奔向那扇铁门,用力拉开,跑进一条漆黑的走廊,跌跌撞撞似吓懵的小鹿儿。 两人站在那里,急促地喘气,左右张望,不知道该往哪里去。 倏地,几束强光----在走廊左侧的远处晃来晃去,照在走廊的天花板、墙壁和地板上,夹杂着粗声粗气的骂声,“咚咚”的脚步声传进耳朵,两人能听见自己“砰砰”的心跳声。 脚步声越来越近。 “怎么办?” “跑呗!”白乐天抓起保罗的手,向走廊的右侧拼命跑去。 “谁在哪儿?” 走廊那头的人似乎发现了他们,迅速向这边奔来,脚跟撞击着地板,发出“咣咣”的声音,手电的灯光乱射。 第九十三章 万分危急 “站住,别跑!” 几声大喊后,接着就有人追来,声音杂乱。 “狗娘养的,再跑老子开枪了!” 管他呢,两人甩开臂膀,死命往前跑,跌跌撞撞,乱作一团,差点相互碰在一起。 跑了几分钟,两人一头扑在一面墙上,发出“咚”的声响。两人转过身来,发现这是个t字路口,前方是一面墙,左右各一条路,通往黑黢黢的远方。 两人看到两个身穿制服的黑人冲过来,一高一矮,身材健硕,像熊一样气喘吁吁,沉重的皮鞋手电筒和乌黑的五佳****晃来晃去。 相差不过五米了,两个黑人狞笑着,一脸横肉,不停地把左轮从左手换到右手上,挑衅似地慢慢踱过来,眼露凶光,仿佛恶狼看见了久违的羔羊。 已经没有退路,白乐天看了一眼保罗,说声“上”,挥手用力,将手里的手电筒直直地抛向矮个黑人。 保罗一个转身,倏地把手里钳子扔向那高一些的黑人的面门。 手电筒正好打在黑人的嘴巴上,他“啊”了一声,随即抬手捂住脸,嘴角流出鲜血。 高个看到钳子飞过来,骂了一声,扭头躲过,像恼怒的公牛冲向保罗。他仿佛一堵墙竖在保罗面前,挥手用**打向保罗。 **打在保罗的左臂上,力量巨大,保罗一个趔趄,差点倒在地上,但他迅速站稳,背靠后墙,抬脚踢向黑人裤裆,高个黑人“哎呀”一声,一手摸着裤裆,将手电筒慢慢放在地上,把枪揣进枪袋,牙齿咬得咯咯响,大叫一声,猛扑过来,双手抓住保罗的身体,向下一蹲,双臂用力,保罗被他举过头顶。 高个黑人将保罗举国头顶,转了两圈,狠狠地摔向墙壁。 保罗从墙壁上滑下来,摊在地上,疼得脸孔都扭曲了,龇牙咧嘴,急促地喘气。 白乐天一个鹰击长空,扑向矮个黑人,趁他捂嘴时,左手抓住他手里的左轮,使劲一扽,右手手肘捣向他的眼窝。这一招是跟着他的武术老师----赵老黑学的,没想到今天用上了。 矮个惨叫一声,双手拂面,手电筒掉在地上,手枪已被白乐天攥在手里。 白乐天第一次见左轮,更不会使用,他双手握住枪,慌作一团,对着矮个黑人乱指一通,也许是叩响了扳机,只听到一声清脆的枪响,一颗子弹打在黑人的左腿,他一下子倒在地上,只剩下痛苦的**。 高个听到枪响,迅速转身,看到白乐天后,摸了摸下巴,“呸”地吐了口水,说声“妈的”,狞笑一声,一步一步逼向他。 白乐天双手握枪,抖个不停,朝向高个。 高个并没有停下来,径直走过来。 白乐天再次扣动扳机,可是没有子弹射出来,他晃了晃,还是不行,心里一怕,往后退了两步。 高个几步就冲到白乐天的眼前,他一个直勾拳贯向白乐天,白乐天往后一让,躲过了这一拳。 紧接着,高个探左手,一把抓住白乐天的领子,用力卡紧他的脖子,然后往上拎起,直到他的脚跟离开地面。 白乐天的脖子被紧紧卡死,急促喘气,脸憋得通红,舌头吐出半条,双脚使劲摆动,像一条吊起的带鱼。 “去你的吧!”高个吼道,右拳直捅向白乐天的心窝。 白乐天被推出几米远,一下子摔倒地上,正好压在矮个的腿上,矮个又嚎叫起来。 高个抬脚踢向白乐天的屁股,白乐天哀叫一声,抱头滚了两圈,一动不动,心口窝像被砸开一样疼。他的鼻子撞在地上,血流出来,就像被撬棍打了一般,传来一阵阵灼烧的刺痛。 高个继续走到白乐天身边,一脚踩到他的头上,使劲拧着。 这时,保罗挣扎着坐起来,爬向手电筒,将它握在手里,对着高个的脑袋,用尽全力掷过去。“咣”的一声,手电筒正好打在他的后脑勺上,瞬间摔成碎片。 高个被打晕了,晃晃悠悠转过身,挪动脚步,在黑暗中寻找着保罗。 保罗猛然跃起,扑向高个,抱住他的腰部,张嘴咬住他的小臂,死命一咬,他疼得“哇哇”大叫,用胳膊夹住保罗的脑袋,另外一只手握成拳头,雨点般捶向保罗。 保罗就是不松口,慌乱之余,他的双手在高个背后抓来抓去,右手竟摸到了枪袋,他忍着剧痛,掏出了高个的左轮,对着高个的后背,扣响了扳机。 一声枪响后,高个呆住了,鲜血从后背上洇出来,他慢慢松开了手,望向保罗,右手想抬起来,但没有成功,身子一斜,像一座山一样倒下去。 保罗站在那儿,就像一只立在水中、恍然梦中的水鸟一样。他静静地站了一会儿,待脑袋清醒一些,穿过黑暗,走向白乐天。 白乐天正瘫坐在那里,感觉到有人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将他慢慢搀起来。 “是保罗吗?” “要是别人你就完蛋了,哈哈。” 两人摸到左轮后,一把揣进兜里,就往左侧走去,没人知道那是通往那里的。 再黑的路也要往前走,没有退路的人是最勇敢的。 第九十四章 螳螂扑蝉 大约二十分钟后,两人终于走到了走廊的尽头,道路陡然往下,原来是一段下行的楼梯-----木质的、很窄,两边竖着冰凉的金属扶手。 由于刚才的打斗,两人身心疲惫,走得很慢,即使那样,也差点踉跄着摔倒在黑暗中。 白乐天扭了扭脖子,像断掉一样,痛不可忍,不禁骂了几句高个黑人,顺便也对他的八辈祖宗进行了“祝福”。 “真他妈刺激。”就连保罗这样高学历的文明人也说了粗话,“也许会坐牢的”。 “当然,有生以来第一次。”白乐天应道。 “我的父母都是医生,他们把死人救活,”保罗说,“我们正好做了相反的事,爸爸、妈妈知道这事肯定会骂死我的。” “不会的。如果他们知道我们杀的是坏人,会同意我们的做法的。” “张先生,你的身手不错,学过格斗吧?” “我从小在山村里长大,跟一位武术老师学过一段时间,也就是三脚猫的功夫。” “三脚猫,断了一条腿吗?” “哈哈,就是说我的功夫很一般啦。”白乐天笑道。 在黑暗的楼梯中,两人不知不觉走过了大约三层楼的高度,走进一条长长的廊道。 廊道两侧、靠近地面的墙壁上,银灰色的小壁灯发出柔和的光晕,空气很潮湿,大理石地面有些滑,到处充盈着桔子的味道,白乐天的舌头舔了舔嘴唇。 “不好!”白乐天大喊一声,“空气中有毒!” 就在保罗一脸懵逼时,白乐天迅速从包里找到两块毛巾,一块自己蒙住口鼻,将另外一块递给保罗,指着他的口鼻做了一个动作。 保罗瞬间就明白了。 白乐天听师傅讲过,这种带有香味的空气,十有八九含有致幻的作用,使人失去意识,严重的可以夺取性命。这就更说明,这是一个神秘的地方,拒绝陌生人进入的区域。 白乐天刚刚放松的心,再一次提到半空中。 沿着迷离的光线,两人继续前行,直到看到远处有一个转弯,灯光也明亮了许多。 两人看了对方一眼,放轻脚步,蹑手蹑脚地走过去,背靠着墙壁,瞪大眼睛,慢慢探出头。 前方十几米处,矗立着一座大门,大门是黑色的,上面是黑色的动物图案,门楣上雕刻着黑色圆圈,两边站着两个守门人,他们穿着青色的长外套,头上戴着黑色的兜帽,斜靠在门两边,困得几乎要睡着一样。 白乐天取下毛巾,张开大口呼吸,他惊奇地发现,空气之中的香味已经消失不见了。 那座门里会有什么秘密? 进去看看才能知道! 两人缩回头,小声交流着:最好的办法是趁他们昏昏欲睡时跑过去,拿毛巾捂住嘴,用左轮将其敲晕,然后拉到一处隐蔽的地方。 商量好后,两人再次探出头去,却发现事情出现了变化。 两人的窃窃私语,好像惊醒了其中一人。他伸了伸胳膊,站直身体,整了整黑色兜帽,露出眼睛,警惕地往两边的走廊看了看,然后伸手推了推对面的那人。对面是个胖家伙,脑袋将兜帽撑得溜圆,一双粗腿交叉在一起,他不耐烦地砸砸嘴唇,嘟哝了几句,也瞬间打起了精神,左右张望。 两人门卫说了几句话,拔出腰间的手枪,迈步向白乐天他们所处的位置走过来。 门卫皮鞋踏在地板上,发出沙沙的声音,渐渐传进两人的耳朵。 白乐天紧贴住拐角处的墙壁,屏住了呼吸,随着脚步声的来临,恐惧占据了他的内心。他努力抑制着心中的恐惧,强迫身体保持静止,躲在墙壁后面。 显然,保罗也是恐惧的,他的手抖个不停,急促地喘气,不知道如何面对这两个家伙,如何解决眼前的危机。 两人躲在拐角后面,蹲在地上,眼睛盯着前面的走廊,一旦两个门卫出现,也就意味着另一场厮杀开始。 但是,脚步声却再次慢慢远去,似乎两人调转方向,往走廊那边走去。 白乐天悄悄露出脑袋,谢天谢地,果不其然,两个家伙越走越远,边走边聊,似乎没有发现他们,也许只是例行的巡查。 但是,要想靠近或者进入那座神秘的大门,必须要解决掉那两个讨厌的门卫。 “怎么办?”白乐天问道,“他们这样来回的巡逻,我们没有机会靠近门的。” “干掉他们!”保罗掏出左轮。 “可是他们也有枪,”白乐天说,“而且他们经过训练,我们能行吗?” “不试怎么知道,我的速度也许更快。”保罗答道,“等他们再次走过那座门,继续往远处走时,我会迅速跑过去,紧靠在门上。” 保罗接着说,“他们转身走回来时,你负责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在他们冲向你、跑过我所在的位置时,我在他们身后开枪,就有把握干掉他们,你保护好自己就行。明白吗?” “这主意有点意思啊。”白乐天点点头,表示同意。 保罗整整行装,压压腿,轻轻跳了跳,就像在做百米比赛前的准备工作。 两人附耳墙壁,随着脚步声的再次远去,探出头去,眼睛盯着那两个守门人。 待两个守门人越踱越远,走过了那座门,有一段长距离后,保罗弓起腰,仿佛装了马达一样,双脚弹起来,像一只飞出去的箭,仅仅三秒钟的时间,他已经将身体贴在了大门上,四肢张开,像一只巨大的蝙蝠一样。 但是保罗的脚步声还是惊动了守门人,两人掏出手枪,迅速转身,眼睛瞪得硕大,就像游戏中受惊的浣熊一般。 在守门人转身的一霎那,白乐天站在拐角处,嘴里大声唱着歌曲,手舞足蹈,俨然一个精神错乱的病人。 守门人嚎叫着,拿着枪狂奔过来,脚步发出咚咚的响声,眼睛直勾勾盯着白乐天,丝毫没有看见紧贴在门上的保罗。 白乐天看到冲过来的人后,就转身躲回了拐角另一边。紧接着,他听到了两声枪响,还有守门人倒下去、痛苦的低低哀号声。 第九十五章 毛骨悚然 白乐天探头看了看,向大门处走去。 在大门的右侧,两个守门横躺在地上,手脚胡乱交叉在一起,其中一人眼睛圆睁,痛苦地**着,显然没有射中他的要害,只是让他暂时失去了意识,另外的一个大胖子,牙齿露在外面,嘴里吐出白沫,极力伸手往前,不停地抖动着,**的声音越来越小,他的右肩靠近后背的地方,正不断冒出鲜血,地面上洇着一大滩血迹,形成一片地图一样的图形。 保罗蹲在旁边,拍拍两人的嘴巴,拿手指搁在鼻孔上,试试是否还有气息,接着拨弄着两人的身体,仔细察看他们受伤的情况。 “都死了?”白乐天低下头,看着保罗问道,脸上露出惊惧之色。 “怎么可能?就是流血多点而已,等他们的同伙来救他们吧。”保罗轻声说道,在胸前划了个十字,吐吐舌头,扮了个鬼脸。 两人没有说话,快步来到大门处。大门由一整块不知何种材料的东西构成,颜色黝黑,显得压抑、沉重,门中间是露出獠牙的动物图案,四只爪子尖利突出,周围是血红的光晕,一圈连着一圈,更加深了这种阴森、恐怖的气氛。 大门里面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呢? 两人反复看了几次,都没能找到进门的地方。担心门上隐藏着摄像头,两人又退回到走廊里。 保罗走回守门人,把他们的口袋和腰间都翻了个底朝天,没能找到类似钥匙或着卡片一样的东西,只好垂头丧气地回到白乐天身边,斜着脑袋陷入了沉思之中。 “肯定隐藏在我们没看到的地方。”白乐天自言自语道。 “呃,有道理。”保罗仿佛受到了启发,再次走回大门前。 白乐天站在他的旁边,就像雷达扫描一样,对大门以及旁边每一个细节都细细揣摩。 看得二人脖子都酸了,眼睛也花了,还是一无所获。 这时,保罗紧盯着大门中间、那个凶猛的野兽的眼睛一动不动,忽然,他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双手一击,叫道:“明白了!” 白乐天赶忙看过去,眼睛直盯着他手指的地方,却没发现有一丝异样。 “你看这儿。”保罗指着那双眼睛,尤其是血红的眼珠,“这里可能隐藏着指纹识别系统,这就是进门的钥匙,哈哈。” “啊!真的吗?” “不仔细看,不可能发现的,太狡猾了。” “你的意思是------” 保罗回头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守门人,“还要麻烦他们一下。” “ok!明白了。” 两人走到守门人身边,将两人拖到走廊一侧,脱下他们的衣服,迅速套在自己身上,又互相看了对方一眼,不禁相视一笑。 然后,保罗双手抱住那个身材较为瘦小的守门人,一使劲将他扛在肩上,步履蹒跚地向大门走去,白乐天则紧随其后。 两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瘦子的左右手指分别按在了门心上动物的眼睛上。 随着大门发出轻微的“吱呀”声,徐徐向一侧滑动,不一会儿,大门打开了。 一股潮湿、腻臭的味道冲进两人的鼻孔,他们甚至有些作呕,里面昏暗不堪,一眼看不到头,好像有某种哭声飘荡在角落里,惊悚的气息充斥着每一个毛孔。 白乐天低下头,戴好兜帽,盖住眼睛,向保罗示意进去。 两人迈步走进去,先是下了三级黑色的石头台阶,再往里走,就是长廊,两边是房间的门,都是黑色的铁门,上面都挂着一把大铁锁,锁得死死的。 白乐天心里直打鼓,不知道闯进这是非之地,会是什么结果,但是已经没有退路了。 随着往前走得越远,保罗的神情也越来越沉重,想来他也害怕了吧。 越往前走,腐臭味道越浓烈,灯光也更加暗淡,两人的脚步声回荡在走廊里,越发让白乐天感到惊惧。 两人默然往前走,尽量放轻了脚步声。 猝然间,一声惊叫在耳边炸响,恍若鬼哭一般。 吓得两人呆若木鸡,活像被枪打中了一样,一动不动站在那里。 第九十六章 人间炼狱 白乐天站在那儿,定睛一看。 走廊的左侧,是一间间牢房,一个身穿污迹遍布衣服的人猛然冲向他们,撞在竖起的铁栏杆上,发出“咣咣”的声音,他双手握住栏杆,嘴里嘶喊着,声音尖利恐怖。 这是个用铁栅栏围成的牢房,里面有一张小床,地上搁着两个沾满污垢的瓷碗,碗里有些吃剩的饭,地面上污水横流,令人作呕。 另一个人双手抓住铁栅栏,眼睛凸出,脚脖上拴着铁链,他狂躁不安,不停拍打着,脑袋伸进缝隙间,嘴里大声叫着,但是听不清他在说什么。他的衣服肮脏污秽,头发乱蓬蓬的,盖住了一只眼睛,污手垢面,口角挂着白沫。 恐惧像子弹一样击中了白乐天,痛苦、战栗占据了内心,他抓起保罗的手,向前猛跑,直到那惊恐的叫声远去,才停下来喘口气。 正在两人庆幸跑过了这污秽之地,身旁传来此起彼伏的哀号声和**声,令人毛骨悚然,两边的房间里的囚犯个个披头散发,疯狂拍打着栏杆,身上伤痕累累,血迹斑斑,囚衣破烂不堪,散发着腐臭味道。 白乐天边喘气边寻思,关在里面的人,会不会风教授呢?他心里隐隐作痛起来,像有无数只蚂蚁在筮咬,有点想呕吐。 一个阴森森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放我出去,我把所有的金钱都给你。”那人直勾勾地盯着他,身子靠在铁栅栏上,一动不动,只有那幽灵般的眼睛里闪着寒光。 “果然是个邪恶的地方,”保罗说,“这岛应该叫做邪恶岛才对。” “对。这里的人都涉嫌违法犯罪了,我们所做的都是对的。”白乐天咬牙切齿地说道。 穿过这一段昏暗的走廊,犹如走过漫无边际的苦海,两边的牢房不时传出痛苦的呼号,更增加了两人的怒火,但又无可奈何,只好掩面,匆匆跑过去。 不多会儿,两人来到一个十字路口,通道突然宽阔,地面铺着灰色的瓷砖,靛蓝色的壁灯发出幽蓝的光,前方则是无尽的黑暗,只有暗淡的昏黄光亮飘过来。 两人先是面面相觑,后来从眼睛里读懂了对方,径直往前走去。 无疑,选择是痛苦的,但,选择无可避免,无论对错,就如人生。 在沉闷无比的廊道中,脚步丈量着长度,皮肤感知着黏滑的湿度,扑进口鼻的是咸酸的糟鱼味道。从彼此的急促呼吸声中,两人感觉到,恐惧始终徘徊在身边。 绕过前面的拐弯,走廊更加宽敞,灯光渐渐明亮,空气新鲜多了,说明这里离地面很近,或者新风系统运行得很好。 走廊的地面铺着薄薄的黑色地毯,绣着花纹,墙上的壁灯发出幽暗的光,天花板上间隔几米是大大水晶吊灯,两侧摆放着绿植,高高的、长长的一溜儿,白乐天感觉似乎到了研究所的办公楼里。 走廊里没有一个人,异常安静,只能听到自己的脚步声。保罗双手插兜,放开脚步,越往前走,空气越新鲜。 白乐天读过很多侦探小说,不论是古代的还是现代的,也曾深深地融入到了小说中,不曾想,自己陷入了比小说还要离奇的境遇之中,以后,足以让他炫耀一阵子了。 保罗突然拍拍他的肩膀,“嘘”了一声,指指前方。 白乐天停下来。前方大约十几米处,是一座双扇门----虚掩着,漆黑的颜色,上面镶嵌着凸起的圆形金属,同样也是墨色,门内透出微光,洒在走廊的地面上,形成一片光影。 两人一前一后,顺着走廊一侧,踮起脚尖,轻走过去,眼睛瞄着大门,没有发现不同。 白乐天站在保罗身后,也探头往里看,里面是黑乎乎一片,看不清楚里面的情况。 也许是白乐天没站稳,一下子倒向保罗的后背,保罗的手推开了那扇虚掩的黑色大门。 “吱呀”一声,门开了。 两人大惊。 两个身穿黑色罩袍,头戴兜帽的走了出来,一脸怒气,横眉竖对。 第九十七章 险象环生 “你们是谁?”前脑门光秃,长着三角脸,生着鹰勾鼻子,面色苍白的家伙恶狠狠地问道。 “外面的警卫。”保罗往下拉拉兜帽,急中生智地说道。 白乐天也点点头,裹紧衣服,眼睛不敢直视前面,一副卑微的神情。 “怎么到这而来了?不允许乱跑的,不明白吗?” 白乐天手摸向口袋,那里藏着左轮,心砰砰跳,血液快速流动,脸有些发烫,强忍住呼吸。 “明白!有特殊情况汇报。”保罗继续说道。 “好吧,去告诉头吧。不过今天是个盛大的日子,里面正在举行**的仪式,便宜你俩小子了,却让老子当看门狗,哼哼。” “非常感谢,抽空请你们喝两杯。” 两个门卫站在两旁,两人抬起头,装作很熟悉的样子往里走,但是心里直打鼓,没有一点底气,尤其是白乐天还像徘徊在梦中一样。 “还有盛典?”保罗边走边轻声对白乐天嘟囔道。 “对,我刚才也听到了,好像是他们的节日一样,希望我们能混进去。” “上帝会保佑我们的,鬼才想见到他们的大人物呢,我最想知道珍妮在哪儿。” “最好不要遇到岔路口,我还会懵圈的,我本来就是个路痴。” “我早就懵圈了,哥们。”保罗抬脚踢飞地上的石子,石子撞到墙壁上又落下来,掉在地面上。 “我小时候,经常和邻居到地洞玩。”保罗说,“我们住在一个大工厂附近,顺着墙外的一个地洞,我们钻进里面去,运气好的时候,我们会通过下水道摸进工厂里面的地下室,那里好像是一个值班室,趁着没人,我们会偷拿他们的饼干,回家大吃一顿。不过,迷路的时候居多,常常被里面的黑暗吓哭,原路返回到家时,早就过了爸爸妈妈规定的时间,我屁股上伤疤还在呢,那都是百爸爸的木板所赐。” “我家在大山边上,最喜欢的事就是和小伙伴们赶着羊群进山,山里面的小路弯弯曲曲的,两边都是一米多高的野草,看不见天日,走在里面就像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也常常有野兽出现,不过都是小动物,不会伤害人,我们大声喊一嗓子,它们跑得比兔子还快,我也很怀念那时的生活。” 保罗伸手抚抚头上的兜帽:“我们今天所经历的,足以炫耀一辈子了,甚至可以传给后世子孙。” 白乐天点点头,心里一阵儿悸动,说不清是啥感觉,因为他的秘密暂时还不能告诉保罗,故而脸上一红,像做错了事情一样。 也许大部分都去参加所谓的盛典去了,走廊里不见一个人影,只有孤独的灯光在闪烁。 走了十分钟,拐过一道圆弧一样的弯,两人可以看到走廊的尽头就在不远处,那里的灯光有些昏暗模糊,也许是个死胡同,只能去碰碰运气了。 保罗猛地站定,警惕地往左右看看,然后往前走去,而白乐天则紧跟在他的屁股后面,眼睛不住地四下张望,仿佛黑暗的角落会跳出人似的。 越往里走,越接近尽头,灯光越暗,事物越模糊,直到灯光都熄灭了,仿佛再次走进了黑夜中。 两人来到走廊尽头,站了一会儿,好让眼睛适应面前的黑暗,以便再往里走,看看尽头到底是什么。 正在二人站在那里,小声说话时,四周忽地一片雪亮,灯光突然被打开,照得两人禁不住用手罩在眼前。 “什么人?” 保罗慢慢把手放下来,“我们是监区的警卫,有要事汇报。” “难道不知道这是禁地吗?” 白乐天透过兜帽下的缝隙,看了看这位忽然闪现的陌生守卫。 和他俩一样,穿着一身黑色罩袍,头上带着一个尖尖的黑色兜帽,右手里握着一根黑色的木棒,左手摸着腰间,那里应该别有一把手枪,他的额头和下巴都圆得像鹅卵石,眼眶突出,眼睛沉陷在里面,发出恶光。 “要事?” “对,很重要的事。” “口令?” 一听到“口令”两个字,两个人立即傻了,猛地一愣,保罗说道:“我记得是…..”他一边拖延时间,一边往后退。 “被我猜中了,果然是刺客。”说着,守卫举起木棒打向一侧的白乐天。 白乐天猝不及防,肩头被猛击了一下,发出“哐”的一声,接着就痛苦地叫了一声,闪向旁边,抱住头,蹲下去。 守卫又一个箭步,挥起木棒,朝保罗冲去,左手掏着腰间的手枪。他的动作极其利索,速度又快,像一阵儿旋风一样,来到保罗的面前。 又是一场恶战。 守卫一棒挥向保罗的脖子,“嗖”的一声,快如闪电,一看就是练过格斗的高手,同时“嗨”了一声,左腿迅即上抬,弯曲弓起,径直向前,撞向他的腹部,力道之大,难以想象。 保罗猝不及防,“咔”的一下,打在他的脖子上,他左手捂住痛处,嘴里不住地哎哟,面部明显扭曲变形,接着,腹部被使劲一顶,一个趔趄往后倒去,脑袋摔在地上,只剩下痛苦的叫声。 “还想骗老子,哼哼。” 白乐天在守卫攻击保罗时,快速站起来,对着刚转过身,盯着自己的守卫,猛地挥出右拳,又狠又准地打中了他的下巴,他咳嗽了两声,泪水盈满眼眶,他的嘴巴左右动了动,左手放下口袋里的手枪,哼了一声,挥拳打中了白乐天的太阳穴。 白乐天被打得弯下了腰,感觉自己仿佛站在舞台中间,在不停地旋转。他闭上眼睛,脑子一片混乱,极度恐惧。 当白乐天还在不停地旋转时,守卫顺势将他狠狠地扔了出去,结结实实地摔在地上。 白乐天感到鼻子一阵儿剧痛,他下意识地捂住脸,一股温热的鲜血从鼻子里汩汩地流了出来。 白乐天挣扎着站起来,可是头晕目眩,眼前一片漆黑,“嘭”的一声又摔倒在地,只模模糊糊地听到保罗在喊叫。 守卫拍拍手,弹掉身上的灰尘,看着倒在地上陌生来客,“老实交代你们的来历,否则有你们受的,哼哼。” 看到两人没有言语,“装死,对吧。”他抬起脚,踢在两人的头上。然后,一把拉住他们的脚,一手一个,拽向另外的方向,想看清他们的面孔。 守卫蹲下身子,扒拉开保罗的头罩,露出他的面颊。 保罗的眼睛闭着,面容苍白,只有往外的呼气,仿佛死掉了一样。 守卫伸手搁在保罗的鼻孔上,察看他的真假。 就在守卫低头的瞬间,保罗就像一头跃起的美洲豹,额头撞在他的面门上,发出一声巨响,好像两人的脑袋都被打碎了一般。 第九十八章 危在旦夕 “啊!”守卫朝后倒去,用力将头左右摇摆,想从迷糊中清醒中过来,却总是达不到目的的神情,眼睛紧闭,呼呼地喘粗气。 守卫倒在白乐天的脚边,他翻了个身,吃力地爬起来,身子摇摇晃晃的,衣服上沾满了灰尘,扑在守卫的身上,双手扼住他的脖子,用尽全力往下压去。 保罗往后倒在地上,双手掩面,一声不吭,全身抖动,嘴角流出了口水。 守卫大张着嘴巴,能闻到他气息中的黑啤酒的味道,脸变成了深紫色,本能地举起手,下半身不停地扭动,右腿弓起,双手死命撑住白乐天的脖子,指甲刺进了肉里,就像铁蒺藜似的,嘴里不知嘟囔着什么,大概是骂声。 白乐天拼尽全力,大腿顶在他的胸部,死死压住,一直坚持到守卫慢慢弯下手臂,全身瘫软下去,方才松开,趴在他的旁边,双手伸直,一条大腿还平放在他的胸口,大口喘气。 守卫昏死过去了,一时半会不会找麻烦了。 过了好大一会儿,白乐天捏捏青肿的下巴,咧咧嘴,长出了一口气,费劲地爬起来,来到保罗的身边,弯下身子,拍拍他的脸颊。 “哥们,好点了么?” “额,太他妈的疼了,我要死了。” “你就要见到珍妮了。” “要知道会这样,打死也不来了,别说珍妮了。” “这可不是你的真心话啊。” “好吧,你赢了。臭小子,拉我一把。”保罗扭动身子,向白乐天伸出手臂。 白乐天拉住他的手,牙齿咬得咯咯响,使劲拽起他的身体。 两人合力把躺在地上的守卫挪到一处角落里,就像拖拽一个塑料的人体模特,找了些植物叶子盖在他身上,看起来就像一对垃圾一样。 来到走廊的尽头,两人抬眼看上去,这里并没有异样,只是一堵普通的墙壁挡住了去路而已。墙壁的颜色和走廊里的天花板一样,和蓝天一样。 白乐天伸出双手,用力推着面前的墙壁,纹丝不动,稳如泰山。 保罗站在他的旁边,看到这一幕,也把手掌放在墙面上,咬牙一推,依然如故,不禁骂了一声,收回了手掌,背靠在墙上。 “难道就是一堵墙?”白乐天悻悻地道。 “绝不可能。”保罗一指远处,“让一个高手守着一堵墙,你信吗,哥们?” “嗯,有道理,只是我们没找到开门的方法而已。” “咣当”一声,吓了两人一跳,也许是保罗碰到了某个机关,两人身后的天花板上一道钢板从天而降,把他们关在里面,像个密闭的集装箱一样。 两人使劲用拳头敲打,用脚踢打,只是发出闷响。他们趴下来,手指扣住钢板下沿,试图将其拉起,没有丝毫作用。 他们累得气喘吁吁,瘫坐在地板上,脸上写满了无奈与惊惧。 “这是个陷阱,这可咋办,难道困死在这里不成?”保罗拍着地板喊道。 “人生没有绝路,英雄没有末路。” “什么意思?” “一定有出路的。”白乐天指指脑袋,意思是开动脑筋。 正在两人无计可施、小声吵吵时,墙壁上灯光一闪,出现了一幅画面,既有乌云、暴雨、雷电,也有好多颜色的花朵混乱地参插在其间,好像是儿童的涂鸦画作。 白乐天跳起来,站在画前,一头雾水,伸手摸了摸上面的乌云。 “啊,啊!”保罗在他身后叫起来,指指头上。 白乐天抬头一看,天花板上齐刷刷地探出一排尖刀,银光铮亮,大约有半米长。他一紧张,手指再次触碰到画面。只见上面的尖刀,往下前进了几十厘米,离他们的头顶更近了,照这个速度,很快就能将他们插在地板上。 “哇,这就是你想出来的办法吗?人才啊,人才。”保罗气得跳来跳去,像个青蛙一样。 白乐天脸一红,没有言语,僵在那里,再不敢冒然造次,活似个雕像,但是,他的眼珠还在快速转动,琢磨着其中的门道。 “这肯定有密码。” “废话,傻子都知道,关键是密码是什么。” “给我点时间,我再试试。” “我可以给,就怕尖刀不愿意。”保罗调侃道。 “不仔细看,这就是一幅涂鸦。”白乐天左右走动,眼睛盯着墙壁,自言自语道,“仔细研究的话,画中描述的很像夏季的飓风。你看吧,这是飓风眼,风平浪静,静若处子;这是飓风的外围云系,掀起了狂风巨浪;这里呢,是飓风的影响结果,雷电、暴雨、狂风等。” “你说这些与密码有啥关系呢?” “对啊!我不正研究着吗?” “快,快,快,请你在尖刀插入我脑袋之前,拿出你的研究成果。切!” 时间滴答过去,白乐天手摸着下巴,在墙壁前踱来踱去,时而抬头看头顶的尖刀,时而低头沉思。 保罗平坐在地上,脑袋随着他的走动而左右晃动,直到看见白乐天双手一拍,大声叫道:“有了!” 第九十九章 潜入魔窟 白乐天站在墙壁前,双手握成拳头,挥了挥,“嗨”了一声,似乎在给自己打气,或者是明知前面危险重重,却又要迎难而上。 他站在那儿,闭目安静了几分钟,长出了几口气,平复着激动的心情。 最后,他终于伸出右手,用手指依次按向画面上绿色、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的图案,心情有些忐忑,像被一把锤子一样不停地敲打着,手指有些抖动,但是依然慢慢地、小心翼翼地按了下去。 一声轻微的“哗啦”声,整个地面瞬间往下坠落,就像地震了一样,只不过不是山崩地裂般的剧烈。 他们就像笼子里的动物,眼看着笼子下落,却只能在心中默然祈祷,毫无办法。 短短几十秒,地板平稳落地,和电梯一样,面前的墙壁打开了,两人头顶的一排尖刀也不知去向了。 在走出“笼子”的时候,保罗简直不敢相信这一切,悄声问道:“怎么回事?” “密码其实很简单,就是找到飓风的五个预警信号的颜色,需要按照从低到高按下去,不过,需要动动脑筋才能发现。” “真烧脑,不知道哪个有才的神仙设计的,差点搞死我们俩。” 眼前豁然开朗,一个宽大的空间渐渐在黑暗中显露出来,这是一个圆拱形的大厅,地面是用黛色大理石建成,天花板上描绘着波纹一样黑白相间的图案,高高拱起的天花板像是一片黑暗的穹窿,整个大厅笼罩在墓穴般的气氛里。 大厅里人头攒动,都穿着黑色的罩袍,套着黑色的兜帽。他们仰面朝前,双手高高举过头顶,闭目高声颂唱,声音嘈杂,谁也没有人注意到有陌生人到来。 看了看乌泱泱的人群,两人眼光对视后,往下拉低兜帽,嘴里高声唱和着,唱的内容只有自己知道,低头混进人群中,悄悄往前面挤去。 过了大概十分钟,正前方灯光一闪,照亮了前面大约五分之一的区域,人们慢慢睁大眼睛,以适应倏然而来的强光,嘈杂的声音戛然而止,人们放下手臂,垂于两侧。 白乐天看到前方是一个突起的高台,高近一米,台子中央站着一个身穿黑色长袍的男人,兜帽搁在脑袋后面,大约六十多岁,个子不算高,面向台下的人群。台子的左侧站着四个人,都身穿黑色罩袍、头戴兜帽,高矮不一,右侧有三个人,中间的身穿灰色西服,头发花白,他的两边站在两个瘦高的男人,穿着和左侧的人一模一样,就像两束黑色玫瑰插在地板上。 台下旋即爆发出一阵儿狂热的叫声,他们向台上的人致敬、欢呼,像海啸一般,双脚有节奏地踏向地面,形成一股巨大的声浪,回荡在这个圆形的建筑内。 在山呼海啸般“教主万岁”的喧嚣中,从众多肩膀与身体之间,两人低头挤过人群,往前慢慢挪动,偶尔有人看上他们两眼,但没人在意他们是谁,想来干什么。 一直挪动到靠近高台的地方,他们才停下来,缓缓抬头看向前方的台子。 在人头攒动中,所有人的目光,热切看着正前方的高台,以及高台上的人的一举一动,目光中流露出敬仰与爱戴的神情,不时大声高呼口号,双手使劲鼓掌,形成海浪般的声波。 从直觉上讲,白乐天认为这里在举办一个宗教仪式,下面的是虔诚的信徒,台上的应该是教主或者宗教领袖,他们在宣扬本教的信仰,灌输宗教思想的神力,才使这些人如此狂热,如此投入,以至于勾起了白乐天的好奇心,他抬头看过去,十分想见识一下台上之人的尊容。 等台下稍微安静下来,站在台子中央的男人向台下的众人挥手致意。他目光炯炯,具有穿透一切的魔力,讲起话来,声音洪亮,余音回荡在大厅的每一个角落,又充满磁性和蛊惑力,让听者不得不认同他的观点,语调抑扬顿挫,好像朗诵诗歌一样,有时像涓涓细流,有时似气势如排山倒海一般,既蓬勃有力又有极强的逻辑性。 无限的崇拜与敬仰,在白乐天的心中油然而生,过去,他常常对一些宗教信徒的狂热行为不能理解,现在,他明白了,人的潜力是无限的,只要能触及到人的精神深处,触及到他们的灵魂,一切皆有可能,这就是信仰的力量。 就在白乐天抬头看向教主,两人四目相对时,白乐天惊讶地发现,教主居然是他! 居然是他! 第一百章 痴人妄语 他的眼睛好似一湾蓝色的水潭,他目光深邃,宛若尖刀,能洞穿人的内心世界,是白乐天熟悉的目光-----他就是汤姆森教授。 白乐天差点跳起来,他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幕,难道大名鼎鼎、温文尔雅、博学多才的汤姆森教授,居然是笼罩着神秘光环的黑衣教主。 黑衣教主看着台下,继续挥手致意,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好像没有看到白乐天一样,难道是只自己看错了人,这不是汤姆森教授,只是长得相似而已,世上还有如此相像的两个人,白乐天心中暗道。 这时,白乐天忽然意识到,现在的“自己”不是原来的“自己”了,因为他易容了,就连名字都变了。 “今天是个盛大的节日,”汤姆森大声说道,“历史将会记住这一天,世界将从今天走向重生,走向辉煌,将从现在跨入未来,你们将拥有无限的荣光,将拥有无上的权力,在座的各位,未来属于你们,世界属于你们,地球上一草一木都属于你们,我最亲爱的孩子们!” 台上和台下立即响起欢呼声,声音激昂、高亢,人人高举手臂,高呼“教主万岁”。 汤姆森双手往下一按,示意安静,继续说道: “孩子们!权力绝不会从天而降,公平正义只是理想,世界是残酷的、无情的,是崇尚暴力的。人的本能是自私,和原始人一样。这世界是优胜劣汰,是延续达尔文的进化论,善良只是会被耻笑,正义迟迟不能实现,我们的目标就是改变这一切,我们要改变这邪恶的世界,我们要控制这不伦的世界,按照我们的规则去改造它,让它重生吧!” **又起,“改变,改变!”“重生,重生!”像旋风一般的声音响彻在耳边。 这种情形,让白乐天想起了电视上传销的场面,他机械地随着人们高举手臂,大声欢呼,心里却对他们的无知与愚昧感到好笑。 “改变是最好的目标,控制是最好的手段,牺牲是最好的救赎,未来联盟是我们自己的家,地球需要我们去拯救,需要我们去控制,未来联盟将是它唯一的主人,我给你们一切,你们的一切都属于我,我是你们的教主,唯一的教主!” 他的眼睛闪烁着光泽,声音突然变得尖利,像恶狼的嚎叫,白乐天感到周身发冷,头发都竖了起来。 “教主万岁!”“教主万岁!”“教主万岁!” “地球重生是不可逆转的,不可逆转的,是宇宙往复的自然规律!谁阻止我们,谁就是我们的敌人,我们就要勇敢出击,就要杀死他!” “杀死他!”“杀死他!”“杀死他!”声音像暴风一样袭来,人们挥动右手,高喊着,吼叫着,白乐天好似一棵风中的小树,随风摇摆。 “要重建文明,必须摧毁现在的世界,推翻邪恶势力,我们是未来文明的代表。相信我,孩子们,你们是明天的代表,你们是未来的主人,世界是未来联盟的。” 教主停顿了几秒,转身看了看那个唯一没有穿黑色罩袍的人,“地球已经濒临崩溃,气候恶化,灾害频发,火山加剧,海面上升,难民如潮,地球重生的机会到了!…….” 抬上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只有那位没穿黑色罩袍的人无动于衷,微微抬头,看着圆拱形的天花板,流露出不屑的神情,显得那么的与众不同。 听到这里,白乐天可以断定这位口若悬河的教主就是汤姆森,他研究的课题与他的理想是契合的。白乐天现在不明白,汤姆森到底想干什么,但是肯定是一个惊天阴谋,毁灭人类的恶毒计划。无论如何都要阻止他,阻止实施他的计划,油然间,白乐天热血贲张,体内升起一股力量,双手握拳,真想冲上去,扭断他的脖子,但是内心告诫他,一定要冷静,要冷静,冲动是魔鬼,不能成事,只会坏事,这也是风教授常说的。对不起了,风教授,我一定要阻止这个恶魔,不能去寻找您的下落了,您的恩情我来生再报吧。 “孩子们!今天是你们见证奇迹的时刻,再过两个时辰,让我们从这里出发,去开始一场神圣的仪式,见证地球的重生!” “你休想!”一个高亢的声音如炸雷般响起。 人们都惊呆了,顿时安静下来,只有汤姆森高昂着头,轻蔑地看着发出声音人,夸张地拍拍手掌,一副丝毫看不起别人、尽在自己掌握的神情。 “那人是谁?”白乐天循着声音看过去。 他的出现,让白乐天瞠目结舌,悲喜交加! 第一百零一章 义正辞严 “哈哈,我的老朋友,你终于开口了。”汤姆森边鼓掌边笑道。 那人生着棕色脸庞,灰白的头发有些散乱,面容憔悴。他双眼如潭,怒目而视,没有丝毫的怯意。 白乐天倒吸了一口气,“这,这,这位昂首挺胸的老人,这位义正词严的老人,就是他在梦里无数次想起的‘风之语’教授!一定是他,自己不会认错的,他的眼神依然是那样。” 突然看到这一幕,倒让白乐天的内心慌乱起来,这种感觉就像脱离了现实,走进了梦境,他已不能确定,他深深呼吸着,让大脑清醒过来。 虽然第六感常常告诉自己,风教授可能还活着,但是这一幕出现在眼前时,还是把他惊呆了。他感觉到四周安静的就像深夜里的坟地,自己的腿在不停地抖动,也许是太兴奋了。他悄悄伸出手,狠狠地在大腿上拧了一下,疼痛传到脑中,说明自己还活着,这是一个真实的世界,他看到的是真实的场景。 太棒了,风教授还活着,他还活着! 白乐天强压住内心的激动,忍住跑过去的冲动,他知道,现在最重要的是不露声色,最重要的是冷静,冷静。他的眼眶中泛出了泪光, “嗨,哥们,你怕了吗?”保罗轻轻碰了碰他肩膀。 “谢谢,怎么会呢。” “汤姆森,你变了,变成了魔鬼,不折不扣的魔鬼。” “错!人人心中都有魔鬼,你不过是虚伪,不承认内心的魔鬼而已。是吧,我最亲爱的风教授?” “汤姆森,你这套蛊惑人心的把戏,我早就领教过了,”风之语凛然而立,“不可否认,每个人心中都存在极少的私心与恶念,但并不是每一个都像你一样,处心积虑地把邪恶的想法,变成了现实。人只为人,是因为在人的内心,善良是最大公约数,世界之所以美好,与人人向善,与人人遵守公德有关,你只不过是放大了微小的恶,借以诱发善良人内心的私念,控制他们的行动,达到你不可告人的目的。” “够了,风之语!”汤姆森大一声,“不要把世界想得那么美好,它的邪恶,它的混乱不堪,你不能视而不见。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看不到新生的力量,不能接受新的世界,固执而愚蠢,你会为此付出代价的。” 风教授上前一步,直盯着汤姆森的眼睛,双手有些发抖。他两边的人也往前走,试图去控制风教授,但被汤姆森摆手制止了。 台下,有些沉静了,人们的躁狂,就像浇了一勺冷水。 “放弃吧,汤姆森,不要做历史的罪人,现在还来得及,不要做无耻的毁灭者。” “罪人?”汤姆森露出恶狠狠的目光,右手一挥,“那些导致地球生态濒临崩溃的人不是罪人,那些为一国、一方势力控制资源的不是罪人,那些为所欲为使气候持续恶化的人不是罪人?我现在的控制,是为了地球的重生,是为了地球的永生。你懂不懂,风之语?” “你疯了!真让人难以理解,一个受人尊重的科学家,你研究的目的,不是为了毁灭,不是为了造成更大的灾难。想想吧,汤姆森,你如今变成了一个变态狂,一个控制狂,一个权力的奴隶。”风之语叹了口气。 汤姆森稍稍平静了几秒钟,仰头往上看了看,长出了一口气。 “控制,对,就是控制,要将一切控制在我的手里,包括地球,包括人类。我不会再懦弱,不会再受别人制约,绝不会的!” 整个大厅,鸦雀无声,人们的目光朝向汤姆森,包括白乐天。 风之语两手下垂,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汤姆森,好像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汤姆森接着说,“好吧,科学家总是具有好奇心,想探究原因,不是吗?” 他看了一眼风教授,又往台下扫视了一圈,“既然这样,风教授,我想给你讲个故事,听完后,你会闭上嘴的。” 没等风之语回答,汤姆森往他身边走了两步,双手交叉在胸前,开始讲起他的故事。 第一百零二章 丧尽天良 六十年前,也就是一九五九年的冬天,内华达州刚刚下过一场罕见的大雪,大地覆盖着皑皑积雪,就连远山也消失在白茫茫之中,一辆破旧的马车行驶在一条结冰的河流之上,车轱辘发出“吱呀”声,车厢上的布幔在冷风中摆动。 驾车人抬头看看乌云密布的天空,拼命挥动马鞭,使劲抽向两匹黑色瘦马的屁股,向犹他州方向赶去,他回头瞟了一眼后面的车厢,焦急的神情中透着一丝欣喜,嘴角略带一丝窃笑。如果不是这倒霉的天气,原本可以雇一辆汽车的,哪会像现在这样慢,慢得像蜗牛一样。 车厢中的一位老人微眯着眼睛,灰白的头发胡乱地盖住额头,脑袋摇晃着-----随着车轱辘转动的节奏,套着掉了扣子的褐色外套,上面污迹斑斑,脚上的皮鞋裂开了嘴,像调皮的鸭子一样。 坐在他身边的少女,头戴一顶粉红色的圆帽,海蓝色的眼睛无神地看着老人,白皙的脸颊上挂满泪痕。 “嗨,老约翰!我知道你没有睡。” “哦,我好像做了个梦。” “你不会的,你在想着赶紧拿到那笔钱,好继续去赌,我说的对不对?” 被叫做老约翰的男人摆摆手,讪笑着,“没,没有的事。” “我还是要祝贺你,你已经输得只剩下裤衩了,今天你又成功地卖掉了自己的女儿。早知道有今天,我就会像妈妈一样逃掉的,我太善良了,心疼你,因为你是我的爸爸。没想到,你却做出如此无耻之事。” 老约翰似乎有些感动了,抹了一把眼睛,“这贝利人不错,还有些钱,你以后能吃上饭了,也能穿上漂亮的衣服了。他还答应再给爸爸一笔钱,也算是个好人了,啧啧。” “把十八岁的女儿嫁给五十岁老男人,亏你想得出。” 坐在前面的贝利拍拍胸口窝,得意地笑了,露出了一口黄牙。里面是一份协议书,主要内容是:布兰妮嫁给驾车人,老约翰就可以得到一千美元。 老约翰太需要这一千美元了,这样他不但可以还上他的赌债-----九百美元,不用再每天东躲西藏,提心吊胆地过日了,甚至能拿剩余的一百美元,再去赌一把了。想到这里,老约翰说道: “布兰妮,不要恨爸爸了。如果还不上赌债,他们会打死我的。” “呸!卑鄙,你早该死了。你不配做我的爸爸,我再也不愿见到你。” 一阵儿冷风吹进车厢,布兰妮拢了一下额头的头发,眼圈越发地泛红,不再说话。 布兰妮明白,他们要在天黑之前,赶到火车站,然后,一行三人乘下午六点半的火车,火车票就在贝利的口袋里,从奥斯汀到普罗沃,最后,从普罗沃车站坐小火车到一个破败的小镇,它的名字叫奥斯,她和贝利将在那里举行婚礼。 老约翰打了个寒噤,将脖子缩进领子,看了看布兰妮,心虚地低下了头。他默默祈祷,把布兰妮安全送到奥斯,然后呢,把剩余的欠款一百美元揣进口袋,顺便捞点好处。 “他们出老千,合伙骗我的钱,他们不得好死。” “你们都该死!”布兰妮恨恨地说道。 “是,布兰妮,我该死。可我不还钱的话,他们不会饶过我的,就是跑到天边,也会抓住我。他们打死我,就像碾死个蟑螂一样容易,这世界都被他们控制了。喔,我的上帝,这真是个邪恶的世界。”老约翰攥起拳头,象征性地挥舞着,没有一丝的愧疚。 “善良无罪!”布兰妮好像被勒住了脖子,紧得让她喘不过气来。 贝利吹了声口哨,漂亮地甩了个响鞭,打在马屁股上。马嘶鸣着,尥开蹶子往前跑,车轮在河道里轧出两道深深的雪印,好似两道泪痕。 “试一下,也许能成功。”布兰妮默念道,两手紧紧握在一起。 看不到车厢外面,她能感觉到车厢左右摇晃,上下颠簸,似乎要走出河道了。 马在嘶鸣,马蹄“哒哒”地踏在地面。贝利站起身,握紧缰绳,大声吆喝着。这时,车厢渐渐后仰,两匹黑马喘着粗气,马蹄使劲往前,马车在努力爬上河堤。 机不可失! 布兰妮趁马车渐慢、贝利手忙脚乱时,猛地拉开车厢门,跳下车,拼命往来时的方向跑。 河面上铺着一层积雪,下面是冰,跑在上面,布兰妮就像踩在湿滑的棉花上,连续摔了几个跟头,她顾不得疼痛,径直往前跑去,她只想逃离。 很快,老约翰发现布兰妮逃跑了。他站起身,拼命拍打着车厢的隔板,示意贝利,但是贝利正死命驱赶着黑马,想尽快通过这段难走的上坡路,根本没有听见老约翰的叫声。 老约翰只好跳下车厢,赶快跑到前面,对着贝利大声喊道: “跑了,她逃跑了!” 老约翰一边喊,一边指着布兰妮逃跑的方向。 第一百零三章 身陷绝境 贝利扭头看见老约翰,停下手里的鞭子,问道:“要死啊,老头?” 老约翰指着后面,大声叫道:“快,快,她逃跑了!” 贝利瞬间明白了,他跳下车,对着老约翰的屁股,狠狠来了一下,“该死的老头,连个人都看不住!” 老约翰吓得不敢吭声,手指着布兰妮的逃跑的方向,脸上是惊恐万分。 贝利气愤极了,一张灰脸涨成了猪肝色。他放下缰绳,“呸”了一口,望着布兰妮逃跑的方向,目露凶光,恶狠狠地说:“等我抓到你,有你好看!” 贝利一把推开老约翰,拿起马鞭,“快跟我去追,笨蛋!” 这时,天空渐暗,布兰妮已经消失在视野当中。贝利更加恼火,不停咒骂着,老约翰跟在他的身后,吓得一声不吭,唯恐招来一顿臭骂。 沿着河道,迎着不断吹来的冷风,顺着布兰妮留下的脚印,贝利和老约翰一路下去。 转身往后,已经看不到马车的踪影了,布兰妮一屁股蹲下去,瘫软在雪地里,两手抱住面颊,低声抽泣。 她抬起头,面色苍白,精神恍惚,泪痕挂满脸颊,蓝色的眼睛里闪烁着惊恐。 裙子被刮破了,像个灰色的破旗子,随风摇摆,她把布条系在一起,以免绊倒自己。膝盖磕在石头上,鲜血渗出皮肤,顺着小腿,流到雪地上,形成一道血痕,惊惧再次袭上了她的心头,不禁浑身抖动。 就在她站起来,左右四顾,准备再次往前走时,她隐约听到贝利和老约翰的叫声和逐渐清晰的身影。 如果被抓住,一定会被打死的。 她慌忙往左转,试图改变方向,并尽量放轻脚步。但是,她忘了,脚下的血痕,已经出卖了她。 “你逃不掉的,该死的,快站住!”贝利气急败坏地叫道,手里的马鞭在空中挥舞着。 “布兰妮,别跑了,可怜一下你的爸爸吧。”老约翰站在远处,双手叉腰,上气不接下气地喘着。 他们已经发现了布兰妮,大踏步走过来,高兴地手舞足蹈,好像一头狮子看到了猎物一样。 布兰妮回头,看见两人向自己走来,一边喊着“别过来”,一边继续往前跑去。 但是,贝利和老约翰走得更快,他们一前一后,眼里闪着光,不一会儿,就来到了布兰妮面前。 布兰妮边摆手,边继续往后退,帽子掉在了地上,嘴里不住地叫喊着。 突然,“哗啦”一声,她失足跌进一个雪坑中---大约两米多深,里面满是积雪和石块,她的下半身没入了雪中。她蜷缩在里面,瑟瑟发抖,像一只待宰的羔羊。 贝利走过来,站在上面,手里扬着马鞭,“臭女人!看你怎么跑?” “快爬上来吧,布兰妮。”老约翰喊道。 布兰妮跌坐在雪坑里,她左右看了看,索性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贝利蹲在雪坑边沿,看着里面的布兰妮,就像欣赏一幅杰作,嘴里发出“啧啧”声,然后,将马鞭递过去。布兰妮转过脸去,根本没有理睬。 “上来吧,女儿。我们还要去赶火车呢。”老约翰诚恳地说道,带着哭腔,双手打着拱。 “我情愿去死!”布兰妮脸颊冻得通红,看也不看他。 “怎么办?”贝利看了一眼布兰妮,又看了一眼老约翰,目光冰冷。 老约翰躲闪着贝利的目光,如同不愿面对一把尖刀一样。 “你去把她抓上来。”贝利一把抓住老约翰的领子,像提着一只公鸡一样。 “不,不,我不行。”老约翰露出求饶的神情。 “去你的吧!”贝利咬牙切齿地说,一把将老约翰推进雪坑,然后,把一根绳子丢到他旁边,“快把她捆起来。” “对不起了,布兰妮,这次你做的确实不对,你不该逃跑的。”老约翰捡起绳子,走向布兰妮。 “你不要过来,你不要过来!”布兰妮叫道,惊恐地往后退去。 几分钟后,老约翰脸上多了几道血手印,外套领子也被撕去一半,浑身沾满了雪,头发散乱的像一把枯草。 布兰妮不停地挣扎着,咒骂着,试图摆脱老约翰套上的绳子。 将布兰妮捆好后,老约翰一屁股坐在地上,喘着粗气,摸着脸上的火辣辣的抓痕,看着布兰妮。 “老笨蛋,把绳子扔上来。”贝利在上面叫道。 老约翰把绳子的一头甩上去,贝利双手抓牢后,他把头搁在布兰妮的小腿下面,往上推,而贝利则大叫一声,一把将布兰妮拽了上去。 看到布兰妮上去了,老约翰脸上露出了笑容,仿佛看到钞票在招手。他看着贝利手里的马鞭,伸出手,眼里是热切的目光。 贝利看了一眼老约翰,说了声:“你个鳖孙,还想好事,你去死吧。”然后,一手抓住绳子,拉着布兰妮,径直走开了。 老约翰瞬间明白了,这一定是上帝的惩罚。 这是一个丧失良知的人-----老约翰同志最好的归宿了。 第一百零四章 又入狼窝 贝利装作没有听见老约翰的叫骂声,一脸狞笑着,揪着布兰妮的头发,穿过白雪皑皑的河道,往马车的方向走去。 两人赶到马车所在的位置时,发现马车还在,但是马儿却已不见了。 贝利将布兰妮丢在地上,爬到河堤上,四下仔细观察,只找到一溜儿马蹄印,延伸到远方,没有看到马的踪影。 “一定是哪个该死的盗贼,把马偷走了。”贝利边骂道,边走过去,踢了布兰妮一脚,“都是因为你,臭女人!” 布兰妮蜷缩在地上,浑身沾满雪泥,腿就像断了一样,疼痛和寒冷使她说不出话来,她闭上眼睛,呼吸也渐微弱了。 马跑了---或者说被偷走了,火车指定赶不上了,看起来,婚礼也得推迟了,想到这里,贝利气不打一处来,他看看渐渐暗下来的天空,又回头望了一眼布兰妮,高声咒骂起来。 布兰妮身体本就虚弱,经过这一折腾,又疼又饿,气急攻心,突然瘫软在地,一下昏死过去了。 当布兰妮苏醒过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破旧的床上,身上盖着一床污迹斑斑、破洞遍布的被子,绳子已经不见了踪影。 这是一间简陋的房子,没有一丝声响,灯光幽暗,墙面发黄,窗户的油漆已然斑驳脱落,墙角布满蜘蛛网,空荡荡的房子里,摆着几件破烂不堪的家具。 布兰妮轻轻抬起头,看到不远处有一张矮桌,旁边摆着两张小凳子,桌上搁着两个盘子,里面是吃剩的残羹剩菜,两个酒瓶子都是空的,胡乱地放在地上,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酒味、菜味。 布兰妮的大脑清醒了许多,她掀开被子,试图下床,想弄明白这到底是哪儿。她动动腿,感觉到浑身酸疼,一点力气也没有。 布兰妮咬咬牙,忍住疼痛,抬腿下床,穿上鞋子,整整头发和衣服,前后左右看了看,屋里只有她自己。 她走过房子中间的饭桌,来到门口,轻轻推开门。她探头看了看,外面已是漆黑一片,鸦雀无声,像一潭墨色的湖水,只有几个星星在夜空中闪烁。 布兰妮走出房门,还是没有听到任何声响,心里不觉奇怪起来。后来,她顺着房子,往右边走去,因为那里似乎传来微弱的灯光。 走到房子尽头,她往右拐,顺着山墙看过去,大概几十米处,有一间房子里透出灯光,像萤火虫一样。 布兰妮站在那里,思考一会儿,即使现在逃出去,在冬雪覆地的野外,她又能去哪里呢,不如把事情弄个明白,说不定会碰上个好心人呢。 她拿定了主意,拖着沉重的脚步,一步步地,继续往前,眼睛盯着那间房子。 在空旷院子的西北角,那座矮小的旧房子孤零零地站在那里,没有窗户,房顶盖着绿色的油漆布,覆盖着一层白雪。 离那间房子更近了,呵斥声、求饶声和哭泣声,间或击打声,传入她的耳中,恍如梦中。 布兰妮放慢脚步,屏住呼吸,蹑手蹑脚地走过去,唯恐弄出动静,惊动了房间里面的人。 她站在门口的台阶上,竖耳倾听,睁大眼睛,透过门缝,朝里面看去,她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房顶上吊着一个白炽灯,发出昏黄的灯光。一个大约三十多岁男人,醉醺醺地站在房子中央,他生着一张黑色的圆脸,一个鹰钩鼻子挺立着,目光凶狠、贪婪,穿着一身破旧的工装,皮鞋上沾满了泥水,嘴里叼着一根黑色的粗雪茄,手里攥着一根马鞭,指着对面的男人,不停斥骂着。 布兰妮仔细一看,对面的男人是贝利,他正被捆在一根木头柱子上,双手靠在背后,脸色泛白,目光痴呆,嘴角渗出鲜血,一直流到胸口的衣服上,口里不断地讨饶。 “好汉饶命,好汉饶命啊。” “你以为只有你最聪明,错了,老东西。”那男人吐了一口烟,“每到冬天,就有一些不知死活家伙,为了抄近路,从结冰的河道里通过,哪有这么容易的事,我在夏天就把上河堤的路破坏掉了,哈哈,哈哈。” 男人接着说,“方圆几十里,这儿没有人家,你们只能乖乖地来找我,跪在我的面前,把东西交到我手里,求我绕你们的狗命。” 贝利小心翼翼地抬起头,看了一眼那个男人,“上帝保佑你,绕了我吧。” “我从来不相信上帝,”那个指指自己胸口,傲气地说,“我只相信自己。落在我手里的人多了,你就是一只瘦鸡而已,没点油水!” “马匹、钱,还有女人,都是你的,饶了我的狗命吧。”贝利看了一眼旁边的黑马。 男人“呸”了一口,马鞭连续抽在贝利的身上,就像打在棉花包上,“老东西,这些本来就不是你的,尤其是那个女人,你这个又老又丑的癞蛤蟆!” 布兰妮打了个寒噤,心怦怦直跳,明白他们口中的女人是谁。 贝利脸上多了几道血印,他痛苦地**,浑身扭动,挣扎着。 “放了我吧,英雄,我会把所有的钱都给你。” “放了你,然后,你跑去报警,让他们来抓我,你想得美。” “你是善良的人,你不会杀我的,对吧?”贝利的眼里闪着泪光,哀怜地看着男人,布兰妮看到了他在死亡的边缘中那种对于求生的欲望。 “哈哈,哈哈,”男人笑得很恐怖,声音回荡在房间里,“善良!你相信善良?真是个傻子。” “我可以为做任何事,只要你不杀我。”贝利发出呜咽的抽泣声。 男人转身看了一眼门口,没有说话。 布兰妮迅速闪到一侧,捂住自己的嘴巴,大气不敢喘,唯恐让他听见自己的动静。 透过门缝,布兰妮看到男人将雪茄丢在地上,抬脚狠狠地摁熄了烟屁股,然后,走向房间的西墙,墙上挂着一把尖刀。 布兰妮大吃一惊,浑身打战,她倒退几步,慌忙离开,向远处的大门口走去。在她转身逃离时,房内传来贝利的痛苦的尖叫声和咒骂声,随后,声音越来越小,直到消失。 布兰妮跑到门口,拉开大门,顾不得浑身疼痛,往外面跑去。 就在她跨出大门的瞬间,“哗啦”一声,只觉得天旋地转,布兰妮跌进了一个深坑,她再次失去了知觉。 第一百零五章 以仇报怨 毫无疑问,布兰妮没有逃出魔掌。 那个又黑、又丑的黑人叫博比,是五十公里外沃特金矿的矿工,独自一人生活在这里。 布兰妮被所在一间屋子里,没有窗户,看不到太阳,只有博比回来时,她才被放出来,到院子里做活。 博比是个酒鬼,每次开着那辆破旧的黑色敞篷汽车回来时,都是酒气熏天,满嘴胡话,经常拿布兰妮撒气,打得她浑身是伤。 第二年,也就是一九六零年的冬天,一个瘦弱的小男孩呱呱坠地了。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个小男孩,就是你,汤姆森教授。”风之语教授高声说道。 其他的人发出一阵儿嘘声,吃惊地看着汤姆森教授。 “是的,你没有猜错。”汤姆森教授答道,他接着往下说。 这个粗壮的男人并没有因为男孩的降生,而有所收敛,他埋怨布兰妮带来厄运,经常打孩子母亲,当儿子试图保护她时,他连儿子一起打。 在担惊受怕中,小男孩长到了九岁。 他的名字当时还不叫塞拉斯,虽然他也记不起父母给他起的名字。他的醉鬼父亲,一个粗壮的码头工人,看到这个白化病儿子的降生很恼火, 一个冬天的晚上,博比赌博又输了一大笔钱,进家时,他两眼通红,骂骂咧咧,手里提着一个瓶子,里面的酒已经空了。 “去,给老子买酒去!”博比指着布兰妮的鼻子吼道。 和往常一样,他们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汤姆森站在角落里瑟瑟发抖。 “没有钱,没有钱,怎么办?好办,我把你卖掉,还能换些钱,也够再赌几把的了,哈哈。”博比大笑起来。 母亲最恨赌博了,她的爸爸就是因为欠了赌债,才把自己卖给贝利的,这个男人居然说,卖掉自己还钱。 母亲瞬间就像疯了一样,抄起一只黄色的酒瓶,猛地打在博比的头上。 博比蒙住了,他没有想到平时懦弱的布兰妮,居然敢打自己。一股鲜血从他头上流下来,顺着他的脸颊,一直滴到地面上。 博比就像一只被激怒的狮子,挥拳向布兰妮打去,就像击打一棵树桩,直到她鼻青脸肿,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博比还不解气,抓起布兰妮的身体,扔出了门外。 “啪嗒”一声,母亲被摔在院子里,她永久地躺下了,再也没有发出声息,他站在死去的母亲旁边,感到一种无法遏制的内疚感升腾起来,因为他觉得自己没能阻止这一切发生。 好像有个恶魔在他体内控制着他,汤姆森慢慢走进厨房里,出来时,他手里握着一把锋利的切肉刀,精神恍惚地走到醉得不省人事的父亲身边,一句话也没说,照着父亲的背部捅去,直到房内寂静无声。 “博比也死了。”汤姆森说道,他面容平静,就像讲起别人的故事。 汤姆森看了一眼台下的人群,大声说道:“布兰妮为什么会死?就是因为她太善良了!” 人群中发出窃窃私语声,白乐天没有说话,但他并不赞同汤姆森的观点。 后来,汤姆森被送进了孤儿院。在那里,我受尽了别人的白眼、欺凌与侮辱,甚至被关进黑屋,脸上吐满口水。有一次,他实在忍无可忍,恐惧和仇恨的记忆像海怪一样从海底浮现出来,十四岁的汤姆森扭断了一个霸凌者的脖子。 风之语教授微微叹了口气。 这孩子逃离了孤儿院,但发现纽约的街头同样不友好。他被迫住在一个工厂破旧的地下室里,腐烂的大白菜的臭气,人尿和粪便的恶臭,老鼠的爬动,是永远的记忆。他唯一的伙伴就是那些从垃圾堆里捡来的破烂杂志和破旧书本,他通过自学来阅读这些东西,消磨着时光,时间一天天过去,他的脑海中塞满了书籍。 因为争抢地盘,汤姆森又一次被流浪者殴打了,他浑身是血,走到了教堂的门口,希望有人能帮帮他,可是没找到。最后,他身体太虚弱了,倒在那里,失去了知觉。 “暴力,控制就是这个世界的王道。懦弱,只会像一只蚂蚁一样,被别人碾死。”汤姆森说道,继续讲述他的故事。 当汤姆森醒来时,他的床像云朵一般柔软,周围的空气散发出蜡烛的甜香味。 一个身穿黑色长袍的男人,正凝望着他,脸上是温柔的微笑。 “别担心。我叫詹森,是上天派来的,为了拯救你,拯救全世界的。” “我这是在哪儿?”汤姆森声音低沉地问。 “‘未来联盟’,按照上天的旨意建立的宗教,地球未来唯一的希望所在。” 詹森先生告诉他,用武力威胁别人的定会受到武力的回击,坚定不移的回击。为信仰而牺牲的,值得赞美、敬重。 詹森先生去世后,汤姆森成为了教主,继承了‘未来联盟’的一切,包括狂热的支持者和庞大的经济基础。 汤姆森扫视了一圈,提高了声音的分贝,逐渐挣脱那一股把他的思绪拉回过去力量的控制。 他振臂高呼,“亲爱的孩子们,今夜,地球将重生,这是上天的意志。” 所有人欢呼起来,经久不息,充斥着拱顶建筑的每一个角落。除了三个人,静静地站在那里,一语不发。 第一百零六章 神异‘墨能\’ 汤姆森转向右边的黑衣人,“啪、啪、啪”地拍了拍巴掌,接着说道: “孩子们,你们是千万‘未来联盟’的杰出代表,今天你们将见证历史,见证伟大的时刻到来。从今天起,你们将不在是未来的主人,而是今日世界的主人,我们也将被称为‘今日联盟’。” “你无权这么做!”风之语教授上前一步,说道,“我不会给你研究成果的。” “哈,哈,哈。”汤姆森大笑了几声,“风教授,你太高看自己了,你的研究成果只是我的其中一个选项而已,没有你的配合,我一样达到目的。今天,你有幸成为一个见证者,应该感谢我。” 台下响起一片嬉笑声,还有人吹起了口哨,以此嘲笑风教授。 白乐天眉头一皱,心中大惊,难道汤姆森还有其他毁灭世界的手段,这个庞大而又邪恶的组织,建立时间久远,既有金钱也有人才,在他没有翻开底牌时,不会有人知道他到底想怎么做,现在唯有等待,见机行事,好在还有保罗和风教授。 一个黑衣人端着一个托盘走到舞台的中央,托盘上面盖着一块黑色丝绒布,来到汤姆森教授的面前。 汤姆森教授看着欢呼的人群,双手下压,示意大家安静,他讲宣布重要的事情。 整个大厅安静下来,大家伸长脖子,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舞台中央的汤姆森教授。 汤姆森身手揭开托盘上黑色丝绒布,露出里面的两根玻璃试管,一个里面装着半管宝石红的液体,另外一管是象牙黑色的液体。 他双手小心翼翼拿起宝石红液体的试管,一边向大家展示,一边大声说道: “亲爱的孩子们,不要小看这小小的一管液体,它的名字叫‘能极’,是我们的科学家史密斯先生研制成功的,只要将它倒入火山口中,它的能量将会在熔岩的高温下,无限增大,它的体积也将会无限膨胀,进一步激发火山熔岩活跃度,火山就会在瞬间大爆发,导致地心内部的巨大震荡、崩裂,这足以使太阳蒙上眼睛,天空布满灰尘,大海变成巨石,江河不再流动,动物无法呼吸,植物失去了色彩,整个世界陷入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从此,地球就会进入了新的冰河期。” “哇哦!”所有人都骚动起来,脸上露出惊恐的神色,包括白乐天,没想到汤姆森的做法居然如此邪恶。 汤姆森将试管搁在托盘上,又拿起了另外一根装着象牙黑色液体的试管。 “不要害怕,不要担心,孩子们,你们看这是什么?”汤姆森举起试管,给大家展示看。 “这个是‘黑暗之神’,它能在黑暗世界里,快速聚集能量----一种被叫做‘墨能’的,当‘墨能’达到一定当量后,它就会发出耀眼的光芒,代替现在的太阳,而这难得光亮,将属于在座的各位,其余的人,都将会在黑暗中,痛苦地死去。” 人们高呼着“教主伟大”!兴奋地挥动双手。就在这时,白乐天看到站在舞台左侧的风之语教授,奋力挣脱开两边的守卫,猛地跑向汤姆森,眼睛盯着他手里的试管,不顾自己的安危。 汤姆森看到飞奔过来的风之语,大声叫喊“抓住他”,吓得脸色变得苍白,慌忙转身,紧紧抓住试管,高高举起,试图躲避风之语的抢夺。 右侧的黑衣人似乎早有防备,立刻冲向过去,冲向飞奔而来的风之语,手里拿着武器,嘴里大声叫喊着。 舞台下面顿时乱作一团,白乐天的心脏“怦怦”直跳,几乎不能呼吸,心想,这次风之语教授可能会凶多吉少了,他伸手摸向口袋里的武器。 就在白乐天马上冲出去时,保罗一把抓住了他,眼神示意他不要轻举妄动。 黑衣人一把抓住风之语教授,拿起武器对准他的头。 “不要伤害他!”汤姆森举手制止道,“他是个科学家,以后还有用。” 黑衣人把风教授的双手置于背后,高声呵斥着,拉到舞台一边,双手紧紧抓住他,而风教授则高昂着头,身体紧绷,怒目而视。 汤姆森将试管放回托盘中,黑衣人躬身后退,走回了后台。 “没有人能阻止我们,”汤姆森高举右手喊道,“现在,就是现在,让我们一起到布莱特去,一起去见证伟大的时刻!” “到布莱特去,到布莱特去!”全场响起掌声和呐喊声,脚掌撞击着地面,发出整齐的“啪嗒”声,很是震撼。 听到“布莱特”,白乐天心头一紧,立时脸色发白。 第一百零七章 生死之交 布莱特火山是全球最著名的火山,位于大西洋中的布莱特岛上,距离月华岛大约一百海里,过去上千年一直处于休眠状态,近几年突然活跃,大量岩浆喷出山谷,形成了一座巨大的锥形火山口。 难道汤姆森要去布莱特火山吗?如果他成功了,后果将不堪设想,世界将会因为他的冲动而毁灭,无数的人都将流离失所,无家可归,甚至失去生命。一定要阻止他,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会这么做的。白乐天咬紧牙齿,握紧拳头,心中暗道。 “孩子们!月华岛码头的轮船,正整装待发,已经为你们准备好了。”汤姆森回头看了眼风之语教授,对他身边的黑衣人说道:“看好他,随我们一起去布莱特,让他也见证一下这伟大的时刻。” “出发!”汤姆森挥手喊道。 汤姆森和台上的所有黑衣人,包括风之语教授,走下舞台的台阶,台下的人自动让出一条走道,通向出口,就像劈开海面一样。 人们紧随其后,往外走去,形成一个浩浩荡荡的队伍。白乐天往下拉拉兜帽,和保罗交换了个眼神,跟着周围的黑衣人,走进队伍中。 “风教授是谁?”保罗一脸疑惑地悄声问道。 白乐天沉思了一会儿,他在考量是否要把真实情况告诉保罗。 “哦,你还记得偷运回来的‘尸体’吗?” “当然!” “那具‘尸体’就是风教授。” “啊,这怎么可能?”保罗张大了嘴巴,一脸惊愕。 “是真的。汤姆森一伙使用药物使风教授猝死,把所谓的‘尸体’运到美国后,采用特殊手段,将其复活。他们绑架风教授,就是为了获得气候变化的研究成果,达到毁灭地球的目的。” “明白了,这也太不可思议了,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啊。” “那你知道我是谁吗?”白乐天一脸认真地看着保罗,轻声问道。 “张西呀,烧成灰也认得!” “不好意思,跟你说实话吧。我其实叫‘白乐天’,从华国来,是风之语教授的学生兼助手,此行的目的就是为了寻找风教授的下落。” “你欺骗了我?” “不,我一定会帮你找到珍妮的,我答应过你的。”白乐天盯着保罗的眼睛,诚恳地说道。 “快走,要不然掉队了。”一个长着老鼠一样小眼睛的黑衣人走过来,拍拍白乐天的肩膀说道,他的声音尖利、刺耳。 白乐天迟疑了几秒,“好,谢谢,我会的。” “看你这么眼生啊,哪个队的?”黑衣人继续问道。 白乐天一惊,吞吞吐吐地说,“嗯,我,新来的,是研究人员,还请您多指教。” “哈哈,我就知道是个生蛋子。便宜你了,能见证伟大的时刻。”黑衣人边笑边去催促别的人去了。 白乐天讪讪地笑着,抹了一把额头的汗珠,长出了一口气。 “我想请你帮个忙,哥们。”白乐天对保罗说道。 “说吧,我们现在站是一条船上。” “到布莱特岛上后,我负责阻止汤姆森的计划。” “放心吧,我会帮你的。”保罗拍拍胸口说。 “也许,我可能会死掉。如果是这样的话,请你解救出风之语教授,帮我完成这个任务,这对地球、对人类都很重要。” “好吧,我答应你。当然,你最好不能死。”保罗点头应道,语气沉重,一幅若有所思的神情。 “既然想救出风教授,我们应该到前面去,盯住汤姆森,保护好风教授。”保罗说。 “嗯,ok,有道理,我们走。” 白乐天挤过人群,快速往前走去,保罗紧紧跟在他的身后。 走出月华宫,队伍排了几十米远,犹如一条长龙,沿着岛上的铺满鹅卵石的道路,往码头匆匆而去。 两人悄悄加快步伐,不断超越前面的人群,不一会,就看到了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汤姆森教授,风之语被两个黑衣人挟住胳膊,走在他的后面。 突然,走在前面的汤姆森,举起右手,示意大家停住脚步。 人群停止了前进,乌泱泱的一大片,站在原地,吵吵嚷嚷的,等着汤姆森教授的命令。 透过人群,白乐天看到一艘中型的轮船,泊在前面的码头里,海水拍打着船舷,船上灯光忽明忽暗,等着人们上船。 此时,月光正好,海面似乎铺上了一层银色。 第一百零八章 极端突发 汤姆森一行穿过码头广场,登上从船上垂下的悬梯,抓住扶手,慢慢走上轮船的甲板,风之语教授跟在他的身后,被两个黑衣夹逼、催促着。 后面的人群相互拥挤在一起,摩肩擦踵,争先恐后地跑向悬梯,唯恐落在别人的后面。 轮船鸣笛三声后,夜灯被打开,海面上一片明亮。硕大的轮船迎着海风,往大海的深处,往西劈波而去。 白乐天和保罗被挤在潮水一般的人群中间,涌上了轮船的甲板。白乐天越过人头,看到了风之语教授,他站在甲板的一侧,眼望着大海的深处,双手扶着栏杆,神情落寞。 看到这一幕,白乐天心中涌起一股悲凉,眼泪在打转,内心痛苦得像刀割一般。面前的风教授,和记忆中的已然是大相径庭,没有了健步如飞,没有了口若悬河,没有了精神矍铄,眼里也没有了慈祥与温暖,有的是痛苦、无助和无奈,此时的白乐天,真想跑过去,和他拥抱在一起,痛哭一场,诉说分别后的磨砺,但是,他知道,不能冲动,要想把风教授救出去,需要等待机会。 正在此时,甲板上一阵儿喧闹声,一位身穿黑衣的人被扭送到甲板中央,跪在汤姆森的面前。 “怎么啦?”汤姆森问道,一脸愠色。 “回禀尊敬的教主,抓到一个女刺客,”卫士答道,“她想刺杀教主,被我们发现了。” “刺客?”保罗一惊亦一喜,心里暗道,“难道是珍妮?” “刺客!”汤姆森往后一退,疑惑地看着眼前的黑衣人,“抬起头来,叫什么名字?” 人群中引起一阵儿骚动,传出窃窃私语。 跪在甲板上的女人,被旁边的黑衣人,抓住头发,抬起来她的面孔。她生着一张书卷气的白皙面颊,戴着一幅角质架的眼镜,看起来度数很深,蓝色的眼睛露出凶光,一副视死如归的神情,一言不发,双目冷冷地看着汤姆森。 保罗有些失望,她不是珍妮,他情愿跪在前面的是珍妮,他会毫不犹豫地扑过去,哪怕献出自己的生命。 旁边的黑衣人踢了那女人一脚,说道:“回禀教主,这个女人是混进来的,从身上搜出一把尖刀和这个。” 说着,黑衣人走向前去,将一把闪着寒光的尖刀和一面铜制令牌交给汤姆森。 “火神教!”汤姆森惊呼道,“你居然是火神教派来的?” 白乐天听说过火神教,没有过深的了解,此教人员以火为神圣之物,崇拜与火有关的物品,人员遍及全世界。 “是又怎么样?‘布莱特火山’是我们的圣地,机居然想毁灭此地,火神教必须诛杀你。”跪在甲板上的女人咬牙切齿地吼道,然后,一跃而起,扑向汤姆森,被旁边的黑衣人一把拽住,当胸一拳,打倒在甲板上,痛苦地**着。 “封锁甲板,保护教主,擅动者,格杀勿论!”如炸雷般响起一声吼叫。 吼声传进白乐天的耳朵,居然有些熟悉,他想了半天,才记起这很像是格雷斯发出的。 果然是格雷斯,他脱下兜帽,掏出武器,往前一站,露出凶煞的眼珠,对其他的黑衣人下了命令。 站在对面的人群,退后一步,全都惊呆了,伸长脖子,直直地站着,眼睛盯着格雷斯。 格雷斯扫视了一圈,厉声喊道:“刺客必有同伙,我们务必小心,现在把他揪出来。大家排好队,我们要对每个人验证身份。” 人群中传出应声:“揪出来!杀掉他,杀掉他!” 这声音格外刺耳,足以让白乐天心惊肉跳。这意外来得太突然,打乱了自己的计划,万一查出自己是假的,就一切都完蛋了。他深吸了一口气,在心里盘算对策,习惯如何应付突发事件,将是他必须面对的。 几个类似队长的黑衣人,迅速站出来,招呼大家排好队,对行动迟缓的大声斥骂,举手推搡着。 保罗的心脏快要跳出来了,手抖个不停,他和格雷斯在酒吧见过面,一旦格雷斯看到自己,暴露是必然的,面对这么多高手,连万分之一的胜算都没有的,怎么办呢?他望向不远处的白乐天。 此时的白乐天,也正看着他,眼神中饱含深意,示意他要稳住。 几个黑衣人手拿花名册,清点着人员,被叫到走出队伍,从身上掏出腰牌,证明自己的身份。 随着队伍中人数的减少,白乐天和保罗也越来越着急,开始焦躁不安起来,但又不敢轻举妄动。 就在此时,从队伍中突然跃出一人,他块头硕大,体格健壮,就像一块岩石,他的兜帽置于脑后,罩袍紧紧系在腰部,手里举着一把利剑,冲出人群,一个箭步奔向汤姆森的方向,一副拼命的样子。 在大家惊愕之时,只见一人大吼一声,就像突然冒出来一样,飞奔过去,冲向那黑衣之人。 第一百零九章 匪夷所思 保罗没有看错,扑向那黑衣人的就是白乐天。 白乐天以百米赛跑的速度,斜冲向那黑衣人。那黑衣人眼睛盯着汤姆森,目光中有仇恨在燃烧,让人感到刺骨的冰冷,他没有发觉有人向他扑过来,依然直直地向前飞奔。白乐天撞向那黑衣人的腰部,就像撞击着一块坚硬的石头,不料自己的头随后从黑衣人的腰部滑向甲板,一头撞向那里,两眼冒出火花。黑衣人被斜向的力量一冲,也扑倒在地,手里还紧握着那把利剑,但他又迅速踉踉跄跄地站起来。白乐天双手抓住黑衣人的双腿,两人滚在一起,扭打着在甲板上滑动。白乐天狠狠地捶打他的头部,而黑衣人则用利剑不停刺向白乐天,刹那间,鲜血溅得满地都是,白乐天的左臂立刻僵硬麻木起来,一股钻心的疼痛传遍全身。 格雷斯和其他黑衣人蜂拥而上,死死地按住了那个欲行刺教主的人,他还在咒骂着,不停地挣扎着,脸上的表情由于极度懊恼而扭曲,他应该是和刚才昏死过去的女人是一伙的。 “说,你到底是谁?”格雷斯踩在那人脸上,弯下身子,大声问道。 那人的脸颊被压在甲板上,变了形,就像滑稽的橡皮人脸一样。 按住他的黑衣人突然喊道:“他自杀了!” 只见那人嘴角流出了鲜血,皮肤变成了深紫色,舌头伸在嘴巴外面,随即眼球外翻,像一对突出的白色大理石球,全身松软瘫在地上。 格雷斯生气地踢了他一脚,转身走向汤姆森,“禀教主,他咬舌自尽了。” 汤姆森远远地站着,冷冷地说道:“他一定是吞毒而死,他的牙齿上有毒药!” 汤姆森回过神来,脸色渐缓,走到白乐天的身体,蹲下身子,轻拍着他的肩膀,“好样的,孩子,你会得到保佑的。” 人群中爆发处一阵掌声,大家都为白乐天的勇敢、无畏感到骄傲。 白乐天被人扶起来,坐在甲板上。 在被黑衣人包扎伤口时,白乐天松了一口气,心里明白,一场灾祸被他以特殊的方式解决掉了。 过了几分钟,他动动左臂,转动自如,问题不大,只是受了些皮外伤,没有伤到筋骨,以他的身子骨,应该很快痊愈的。 他挣扎着想站起来。 格雷斯向站着的黑衣人摆摆手,眼睛盯着那刺客。他们瞬间明白了,上来两人,抓住刺客的身体,连拖带拽,走向轮船的栏杆处,喊了一声号子,用力将刺客丢进了深黑色的大海之中,随即传来一声“扑通”的响声。 汤姆森向白乐天伸出右手,将他一把拉起来,旋即举起他的右手,看着其余的人,喊道:“英雄,英雄,英雄!” 整个甲板沸腾了,响起震耳欲聋的呼声,在黑魆魆的大海里飘荡,只有一个人冷眼看着白乐天,脸上是厌恶的表情,他就是风之语教授。 望着眼前狂躁的人群,风之语教授叹了一口气,失望地摇摇头,他为人类的未来而感到绝望,想必无论如何,他不会想到站在他眼前的人是白乐天。 汤姆森紧紧揽住白乐天的肩膀,让他和自己站在一起,这是无尚的荣耀,很少人能得到这位疑心极重的教主如此的青睐,就连格雷斯也投去羡慕的目光。 白乐天曾经在酒吧里见过格雷斯,那时候,格雷斯与保罗坐在另外的桌子上,他对格雷斯的样子,还是很熟悉的。当格雷斯靠近自己时,他不禁有些心慌起来。 格雷斯看了一眼白乐天,还以为他没从刚才的惊吓中走出来,拍拍肩膀以示安慰,但他的眼神,却让白乐天更加惊惧。 “哦,风教授,没想到吧,今天这个场面,是我们坚定信仰的最好证据。”汤姆森指着白乐天,对风之语教授说道。 “一丘之貉!”风之语教授看了一眼白乐天,嘴唇因为愤怒而紧绷,眉头紧锁。 白乐天脸上露出尴尬的神情,将头转向别处,强压住内心的激动。 格雷斯突然喊道:“布莱特!前面就是布莱特。” 人们的目光越过船舷的栏杆,朝轮船的正前方望去。 大约几公里之外,一团若隐若现的红色物体映入白乐天的眼帘,在漆黑的大海中闪现,仿佛是一盏航灯。那大概就是布莱特岛上的火山了。 海浪拍打着船舷,轮船朝着布莱特方向劈波而去,目的地已经尽在眼前了。 第一百一十章 走向火山 随着越来越近的岛屿影子和传来海浪哗哗的声响,轮船拉响三声尖厉的汽笛声,开始出现颠簸,慢慢靠近布莱特码头。 一声“咚”的响声后,轮船猛一摇晃,白乐天感觉轮船靠在了码头上。 在轮船摇曳的灯光中,汤姆森和他的随从,走向甲板的右侧,顺着悬梯,走下码头。 这是一个临时修建的简易码头,水泥地面坑洼不平,布满了海沙和砾石,走在上面,有些硌脚,白乐天的左臂晃来晃去,有些疼痛。 远处是黑黢黢的山,山顶上不断冒出火焰和白烟,空气中弥漫着硫磺的味道,雾霭蒙蒙的,白乐天的嘴里有些发干、发涩。 “前面就是布莱特火山。”汤姆森指着远处冒出火焰的地方,给白乐天说道,“布莱特将被写入历史。今天是一个伟大的日子。” 白乐天点点头,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布莱特火山海拔不高,远远看上去,就像一具熊熊燃烧的火把插在大海深处。 走在最前面的格雷斯,手里举着一把户外夜灯,沿着曲折的山路,往火焰升腾的方向走。上山的队伍,跟在灯光的后面,像一条长龙,蜿蜒数百米。 山坡上是密密麻麻的灌木,也有参天高树,树干粗壮,一棵一棵紧挨在一起,头顶上的树冠枝叶茂盛。他们在隐没于山林中路上穿行,枝叶拍打在白乐天脸上。地上铺满的厚厚树叶和落下的枝条,在他身下噼啪作响。 白乐天弯下腰躲避一根低矮的树枝,差一点儿跌倒,在身体摇摆时,他向风之语教授伸出了手,重新找回了平衡。 两边是悬崖,风之语教授本能地伸手,扶了他一把,使他不至于摔下去,但很快又放开了手,叹了口气,快步往前走去---头也不回地。 白乐天看着风教授熟悉的背影,他心里一阵儿激动,但对风教授对自己误解,又感觉到无奈与痛苦,心里便涌起一股酸涩的味道,想想现在自己是另外一副陌生的面孔,心里便也释然了。 如何才能将风教授救出去?如何才能阻止他们计划的实施?望着眼前庞大的队伍,白乐天陷入了沉思。 单靠个人的力量,比登天都难,即使加上保罗,也无异于以卵击石,几乎没有成功的可能。也许可以伺机挟持汤姆森,来号令他的手下,这应该是一个以少胜多的好办法。问题在于,也许挟持汤姆森不是难事,之后呢,如何躲开组织严密的“未来联盟”,安全离开这里,绝不是很容易的事。 白乐天摸了摸口袋里的武器,盯着前方的山路,快速转动脑筋,想找出两全其美的好办法,由于紧张,他的胸脯一上一下,呼吸颇为急促。 “很激动,对吧?”格雷斯扭头看了他一眼,兴奋地说,“转过前面的峡谷,就能看到火山口了。” “应该是很宏大的场面吧?我们有时间逃离吗?”白乐天问道。 “当然,结果不会有任何差错的,这都是经过我们的科学家精心计算过的。为了确保安全,我们已经准备了‘量子面罩’。” “量子面罩?” “对。它的制作工艺极为复杂,采用最新研制的材料,完全可以抵挡住火山灰的侵袭,可以保护组织内的每个人的安全。”格雷斯接着说,“量子面罩是克雷先生发明的,能享受这种待遇的,全世界也只有我们了。其余的人只会在痛苦中死去了,哈哈。”他尖声笑起来,发出金属摩擦一样的声音,表情自信而傲慢。 “无论如何都要试一把。”白乐天心想,“必要的风险还是要冒的。”他向前方看了一眼,发现前面有一处狭窄的山谷,旁人难以靠近,适于自己控制住汤姆森,至于控制之后怎么办,他还没理出个头绪来。 穿过一个宽阔的山谷,沿着两边长满茂密矮树的山路,拐过一个山坳,再走过一侧站立着巨石的树林,爬上一个四面光秃秃的小山顶,冲上高空的白烟与红彤彤的火焰,映入眼帘。 看到胜利在望,人们忘记了疲惫,激动地欢呼起来,声音回荡在山谷之中。 白乐天趁此机会,悄然往前走去,慢慢靠近汤姆森的身边,只等走到前面狭窄的山谷处,便可开始自己的冒险计划,希望能一举成功,控制住汤姆森。 离白乐天中意的山谷越来越近,他再次伸手摸摸口袋里的手枪,看看离他只有一肩之隔的汤姆森,心脏快要跳了出来,开始焦躁不安起来。 走进灌木掩映的山谷,除了星星点点几处夜灯,发出萤火虫一般的光亮,到处一片黑暗。看到有一处山口,两边是巨石当道,是下手的好地方。 于是,白乐天右手探进口袋,往前紧走两步,迅速贴近汤姆森,心也被揪了起来。 第一百一十一章 不归之路 就在这时候,白乐天听到汤姆森的喊声,赶忙将手里的家伙放下,失望地看向别处。 “格雷斯,你看那是多么理想的场所啊?”汤姆森仰头看过去,指着布莱特火山口旁边的平台,激动地说。 格雷斯提着夜灯,灯光来回晃动,悄无声息地走过来,像个死神,双眼闪烁着光泽。 “教主,确实是这样。那平台仿佛就是为我们准备的,既适于举办仪式,又便于当场将“黑暗之神”还回它应该去的地方。”格雷斯举起夜灯,指着那个平台。 白乐天马上明白了,他们准备在靠近火山口的平台上实施罪恶的计划。 “一定要阻止他们,一定!”白乐天双手紧握,暗暗下了决心。 穿过狭窄的山谷,他们沿着环山路,继续往上爬。还有最后一段路了,绕过一个山丘,就是火山口了,已经能感觉到熔岩的温度,空气中辐射着灼人的热量,只有长着针状树叶的植物爬满山坡,地面上裸露着褐色的砂石和光秃秃的石块,连呼吸都感觉到有点困难了,白乐天的额头开始冒出汗珠。 绕过山丘,经过几棵表皮光秃的大树,红光倾泻而来。照在每一个人的脸上,红得就像八月的石榴,风裹着热气扑面而来,好似热腾腾的浪花一般。 众人簇拥着汤姆森,就像一群黑色的魅影,穿过巨石林立的山坡,来到一处大约数百个平方的宽大平台。 平台的地面布满小的砂石,似乎是经过修整的,也许是科学家或者火山爱好者所为,它的后面一座山丘,光秃秃的,没有一点植物,前面就是悬崖,悬崖下面就是火山口,不断有光和热冒出来,自然在人的脑海中勾勒出熔岩流出来的景象。 汤姆森快步走到平台中央,面对着排成扇形的众人,头高高扬起。背对着山丘的黑衣人们,就像一尊尊火炉中的塑像,此时的他们眼里只有汤姆森,嘴里高声呼喊着。 白乐天和风之语教授站在前面,旁边是格雷斯,他热切而恭敬地看着汤姆森,嘴角上扬,双手下垂,感觉过了今天,他便会成为世界的主人了,也许这是他早就梦寐以求的。 白乐天和风之语教授虽然近在咫尺,但是却不能说上一句话,只能默默地注视着他。 此时,东方露出了一丝微光,周围的一切慢慢变成了模糊的紫蓝色,所谓的仪式马上就要开始了。白乐天一阵儿紧张,仿佛就要走上战场一样,也许会搭上自己的性命,即使那样也是值得的,好在保罗已经答应过他,会尽力救出风教授的,他不禁扭头往后面看去,但是没有发现保罗的影子,真是有点奇怪。白乐天感到呼吸仿佛凝固了,哽在了他的咽喉。 所有的人都满怀期待-----除了少部分还心存正义的,放下手臂,静静地看着汤姆森,期待着仪式之后的盛况,既惶恐世界陷入混沌,又渴望在新的世界里获得重生与权力。 汤姆森布道结束后,他高举双手,仰头面向天空,似乎在祈祷。几分钟后,他高声喊道:“恭请圣物!” 其余的人都一起高喊:“恭请圣物!” 白乐天望着汤姆森,右手已经伸向口袋里,紧张地吞了口唾液,喉结猛然一动。 一阵儿静寂之后,一个身穿黑色衣服的人双手捧着装满“能极”的粗大试管,走过去,越过汤姆森后,转身面向大家,高举双手,向大家展示。 由于靠近火山口的温度很高,黑衣人将脑袋往后一甩,把兜帽甩向背后,露出了面容。 虽然相隔十几米,在晨曦中,白乐天惊讶地发现,她居然是个女人。她身材高挑,丰满性感,浅金色的头发,双眸是罕见的孔雀蓝,冰蓝色的眼里冒着火光。 “爱丽莎?”白乐天惊呼道,“难道真的是她,这怎么可能呢?”他的眼睛瞪得很大,似乎在看一个怪物一样。但是,她那大而蓝色的眼睛,白皙的皮肤,嘴角的微笑,一直都深深地在他的心里,不可能会错的。 “孩子们,这位就是珍妮,我们‘未来使者’,她曾经历经艰险,到华国寻找风教授的研究成果。” “珍妮?”白乐天心说,“明白了,她是冒名的,真名是珍妮。” 站在他身边的珍妮,微微探头,脸上露出冷峻的微笑。 汤姆森接着说道:“她还曾经让一个傻瓜帮我们运回了风教授的尸体,获得了最新的病毒研究成果,使我们的研究人员,快速获得了一种使人类的呼吸免疫力将至冰点的‘火之霜’。当然,我们今天成功了,也就不需要‘火之霜’的飞翔了,哈哈!今天,就让我们的‘未来使者’,将‘能极’投入到布莱特火山口里,让世界重生吧!” 珍妮微微点头,现出无限荣幸的表情,高举着“能极”试管,准备转身走向几步之外的火山口。 就在白乐天猛吸一口气,右手紧握口袋里的手枪,探头冲过去时,突然传来一声大喝,“住手!” 第一百一十二章 意外结局 所有人都惊呆了,包括白乐天,大家找寻着声音的方向。 “珍妮,你肯定是被逼的!你不可以做这个事情。” 一个高大的身影,快步走上前去,背朝大家,面对着珍妮。 “是保罗,没错,是他!”白乐天心里一惊,瞬间就明白了,“她”不仅是“爱丽莎”,还是保罗的心上人----“珍妮”。 格雷斯抓起武器,就要进前,但汤姆森用眼神制止了他的行动,他只好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保罗走过去。 “珍妮,是不是他们逼你做的?”保罗大声叱问道。 珍妮看到保罗,一脸的懵,眼睛直盯着保罗,似乎在努力回想起,这个人曾经在哪里见过一样。 仅仅几秒钟,珍妮眼中闪过一丝光泽,眼珠一转,脸色接着变得平和起来,似乎想起来,站在她面前这位帅哥的来历了。 珍妮将试管抱在胸前,“保罗,怎么是你?你如何来到这里的?” “珍妮,我一直在寻找你,一定是他们绑架了你,你是被逼无奈的。” “哼哼。”珍妮脸上挂上一丝冰冷,目光好似寒刀。 “你不会做傻事的,我们一起冲出去!” “咯咯。”珍妮咬咬牙,笑得很尖历,空气中弥漫着阴郁的冷。“你真是个傻瓜!居然以为我会爱上你。哈哈,哈哈。”她大声笑起来,笑得呼吸都紧促了。 “难道你利用我?” “你以为呢?你在我眼里连一只狗都不如,还想坏我的大事。”珍妮冷笑道,“快拿下他!” 保罗的脸色苍白如纸,嘴里发出绝望的吼声,就像一头失群了的雄狮,冲向珍妮。 珍妮高高举起“能极”试管,扭头往平台的边缘跑去。 珍妮的话音刚落,一个黑衣人冲出队伍,手拿一把锋利的腰刀,奔向保罗,同时,格雷斯举起了手枪。 一声清脆的枪声后,保罗左腿一软,倒在地上。保罗左手撑在地上,不至于马上倒下,右手将匕首狠狠甩向那位飞奔而来的黑衣人。匕首不偏不倚,正中黑衣人的腹部。 黑衣人左手捂住腹部,脚下一个踉跄,摔倒在那里,手里的腰刀恰好掉在保罗的手边。 保罗右手迅速捡起腰刀,向珍妮的背影砍去,发出“咔嚓”一声响。 腰刀砍在珍妮的脚踝,她一个趔趄,大声哀号着,蹲在地上,地面变成了殷红色。在众人的惊呼声中,虽然她倒在地上,但是还极力保持着身体的平衡,试管还牢牢抓在手里,就像一尊扭曲的塑像。 在众人还没来得及反应时,保罗躲过格雷斯的子弹,扭动身躯,飞快爬向珍妮,像一只受伤的蜥蜴一般。 珍妮死死抱住试管,身体扭来扭去,拼命躲开爬过来的保罗。保罗拖着左腿,爬到珍妮身边,发疯似的怒吼着,抢夺她手里的东西。 珍妮一边大喊,一边拼命往悬崖边爬。保罗左手抓住试管,右手对准她的脑袋死命一击。只听到“嘭”的一声,珍妮**了起来,双手松开了试管。 在格雷斯和其他人再次举起手枪瞄准时,保罗将手里的试管狠狠地抛向了众人身后的山丘。 试管划出一个漂亮的弧线,在众人的惊叫声中,重重地摔在山丘上,然后跌落下来,撞在一块褐色的大石头上,撞击出一丝火花,瞬间摔成了数不清的碎片。碎片落在山丘上,“能极”液体洒在山坡上,冒出一股白烟,然后是一股火焰升腾起来。 房间里所有人都注视着保罗,一动不动,全都吓呆了尤其是汤姆森,他大张着嘴巴,呆在那里,不知所措。 在众人垂头顿足,哀叹不已,无暇顾及保罗时,他拽起珍妮,一瘸一拐地拖着左腿,爬向平台的边沿----布莱特火山口。 白乐天看到这一幕,明白保罗的意思,他摆动右臂,大声喊着“不要”,跑向保罗。 第一百一十三章 穷凶到底 很可惜,就在白乐天即将抓住他时,保罗向他摇摇头,带着满意的微笑,紧紧抱住珍妮,滚下了山崖,落入了火山口里,瞬间就被熔岩吞没了,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白乐天感到双脚仿佛被冻成了冰块,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令人恐惧的一幕在他面前发生,无助极了。他的肾上腺素在身体里涌动,心里如刀割一样,胃里一阵翻滚,眼看着朝夕相处的朋友,就这样消失在眼前了,他的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 这时候,格雷斯也来到了平台的边沿,他探头往里看了一眼,又迅速缩回了脖子,恼怒地骂道;“蠢货!”然后失望地走向汤姆森。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格雷斯?”汤姆森怒道。他还沉浸在刚才失去“能极”的痛苦之中,几年的心血毁于一旦,使他失去了理智,肝火大动,怒不可遏。 “禀教主,保罗就是那位傻瓜。” “他是怎么混进来的,你是如何负责保卫的?” 听到这里,格雷斯的脸色泛白了,他明白教主说这话的潜台词是什么,忙不迭地说,“属下无能,属下该死。” “好,来人,把他扔进火山口,去陪傻瓜吧,我们不需要无能的傻瓜。”汤姆森指着格雷斯的鼻子吼道。 两个黑衣人走出队伍,抓住格雷斯的胳膊,将他拖向悬崖边。 格雷斯没想到汤姆森真的会杀他,气急败坏地哀求道:“教主,饶命啊!我可是衷心对你的啊,你不能这样对待我呀。”他跪倒在地,停了下来,胸膛一起一伏,发出沉重的吸气声。 汤姆森看了格雷斯一眼,摆摆手,转身看着“能极”消失的山丘。 “汤姆森,你这个忘恩负义的人,我到地狱也饶不了你的,你这个……” 没等格雷斯骂完,两个黑衣人用力一甩,就像扔出一件破衣服一样,格雷斯被抛进了烈焰之中,他的身体、他的声音,都瞬间消失了,一切都归于沉静之中,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白乐天松了一口气,虽然失去了好朋友---保罗,但是总算阻止了汤姆森的计划,把“能极”毁于一旦,地球暂时安全了,人类暂时安全了。 白乐天看向风之语教授,他的脸色不再苍白,双手倒背在身后,头抬了起来,眼睛越过火山,望着大海的深处,露出了些许笑容,想必他此时的心情和白乐天一样吧。 “今天是个伟大的日子,‘未来联盟’是不会失败的!”汤姆森手臂一挥,眼神中冒着火苗,咬牙切齿地说,“看起来,有必要动用我们的‘火之霜’了。”汤姆森面对陷入失望的人群,高声说道。 “‘火之霜’?”白乐天一愣,他没想到汤姆森要启动备用计划,他明白,“火之霜”计划比“黑暗之神”还要恶毒万分,心一下子就提了起来,眉头紧紧锁住。 想必风之语教授也听到了汤姆森的话,他马上转身盯着汤姆森的面孔,双手颤抖,呼吸也变得急促了,面颊涨得通红,指着汤姆森的鼻孔,气得说不出话来。 “孩子们!‘未来联盟’是世界的希望,它永不言败。” 人群安静下来,都注视着汤姆森,忘掉了刚才的恐惧与失望。 汤姆森十指交叉,放在胸前,头微微上扬,高声喝道:“我宣布,启动备用计划‘火之霜’。” 看到别人不解的神情,他接着说,“‘火之霜’,美女一样的词。肺为金火,意味着生命如火焰,燃烧不息。我们的‘火之霜’就是要浇灭这生命之火,就是要把肺的免疫力降至冰点,达到毁灭全人类的目的。”他的声音尖利而沙哑,仿佛是从恶魔的喉咙里发出来的一样。 “‘火之霜’融入海水后,会和海水发生反应,形成更多的‘火之霜’,它将随着洋流,到达世界的每一个地方,凡是接触到‘火之霜’的人,都会患上一种称之为‘角火症’的病,肺部的免疫力迅速下降至冰点,极易死亡。” 众人的情绪再次引燃,欢呼声、嘈杂声和脚跟撞击地面的声音,回荡在山间。 就在白乐天挤进人群中,找寻风教授时,却突然发现汤姆森和风教授一行失去了踪迹,只留下一群狂热的黑衣人,在山间的平台上呼喊乱舞,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就像中了魔法一样。 他们到底去了哪儿!? 第一百一十四章 目标消失 白乐天心急如焚,急忙到处找寻。 白乐天他失望地发现,他们仿佛从人间蒸发了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白乐天站在人群之外,望着远方,陷入了沉思。最后,他眼神一闪,“他们去实施‘火之霜’计划了。一定还有小路,他们抄近路走了。” 白乐天避开人群,绕道山丘的一侧,来到一处僻静的地方,从林立的灌木之间,仔细查看。果然,在一棵粗大的高树后面,隐藏着一条小道,通向远方的山谷,直至消失在大海的岸边。 白乐天明白了,他们一定是通过这条路,携带着“火之霜”,避开众人,奔向海边去了,去实施他们的罪恶计划。 白乐天喘了口气,左右看了一眼,发现没有人注意到他,于是,快速绕过那棵大树,匆匆走进那条隐藏在灌木丛中的小路。 小路很隐蔽,不仔细观察,根本找不到,两边是高矮不一的灌木,叶子上面覆着一层火山灰,潮湿而闷热,就像蒸笼一样,黑色的罩袍黏在皮肤上,砂石遍地,走起来很不舒服,脚底又酸又疼。 穿过一条蜿蜒的山谷,白乐天走上一个山丘,爬上一块不规则的青灰色巨石,极目远眺。 太阳从蔚蓝的海面上升起,阳光照在山坡上,原本是苍灰色的山野,染上了一层浅金色。 一股潮湿的海风扑面而来,淡淡的咸腥味一直闯进喉咙里,白乐天吐了一口口水,跳下大石头,走下山丘,沿着那条唯一的小路,继续往大海边赶去。 大概又走了半个小时,白乐天的脚板火辣辣的疼,两条腿仿佛脱离了身体,像两根僵硬的木棒,甩来甩去,左臂的伤口似乎已经结疤,不再有钻心的疼痛感。 从一片茂密的灌木林里钻出来,他疲惫倒在沙滩上,背靠着一块青褐色的礁石,狠狠吐了几口,仿佛是湿黏的火山灰,然后大口地呼吸,直到胸脯高高挺起。 几分钟之后,阳光开始刺痛白乐天的眼睛,才想起来汤姆森和风教授。他爬了起来,拍拍身上,边张望边往海边走去。 在离大海很近的沙滩上,他看到几处绳索拖拽的沟痕,附近是一大片深浅不一的脚印。他蹲下来,仔细查看,应该是一艘快艇,不久前从沙滩上被拖进了大海。 据此,白乐天判断,他们是从这片沙滩上出发,乘坐一艘快艇去了某一个地方。 已经没有挽救的办法了,既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更找不到离开这个孤岛的工具,现在,只能听天由命了。 地球与人类的毁灭,也是个定数,没有人能阻止汤姆森了,除非出现奇迹。 望着无边的大海,白乐天失望地倒在沙滩上,拍着自己的脑袋,嘴里嘟囔个不停,后悔没能看紧汤姆森这个老狐狸,让他轻易溜走了。 这时,一个名字在他大脑中闪过-----“月光岛”,对,他们一定去了月光岛。 月光岛与月华岛,被同一个买家买下,同样神秘莫测,同样不向私人开放,只有翻阅历史资料,才知道它的存在。 月光岛------面积不到一平方公里,海拔不足十米,岛上山丘林立,濒临公海,也可以说,它的一侧就是公海,几乎不受任何国家的管制,是他们实施“火之霜”计划的最佳之地。 白乐天躺在沙滩上,看着天上的白云,懊恼不已,即使知道了地点,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自己就是一个废物,不能保护保罗,不能解救风教授,也许来美国就是个错误。 就在他昏昏欲睡时,耳边响起巨大的轰鸣声,震得耳膜生疼,龙卷一样的暴风扫过沙滩,卷起几股沙尘,扑进他的嘴里,舌头顿时沾满了细沙。 白乐天忙一骨碌爬起来,揉揉眼睛,往巨声传来的方向看过去。 一架白色的直升机出现在视野里,就像是幻觉一样。 不远处的沙滩上,一架白色的直升机正在降落,驾驶舱里坐着一个驾驶员,头戴着绿色的头盔,眼睛盯着他面前的沙滩,正准备放下起落架。它的马达发出巨大的轰鸣声,螺旋桨飞速地旋转,形成一股旋风,附近的细沙被卷起来,就像一股巨大的沙尘暴一样。 突然出现的直升机,让白乐天感到很愕然,总比在这片寂寞的沙滩上,一个人独自欣赏大海要好些。 震耳欲聋的轰鸣声逐渐变小,螺旋桨停止了转动,直升机稳稳地停在了不远处的沙滩上。 总要试一下,白乐天没有迟疑,立即跳起来,跑向那架直升机。 第一百一十五章 “机”不可失 白乐天跑到飞机旁时,驾驶员依然坐在驾驶舱里,他身穿海蓝色飞行员服装,体型瘦小,嘴里嚼着口香糖,眯着眼睛,一点也没注意到有人站在外面。 白乐天拍拍机门,高声叫喊着,打着手势,示意驾驶员。 驾驶员被惊醒了,抬头看见手舞足蹈的白乐天,脸色一变,但看到白乐天穿着一身黑色的罩袍,又放松了警惕。他从座位上站起来,伸手打开了他右侧的舱门。 白乐天欣喜万分,顺着飞机的台阶,爬进了机舱。 “怎么只有你一个?汤姆森先生呢?” “汤姆森先生在后面,让我先来跟你接头的。” “是吗?你属于哪个小组,我从没见过你。出示一下你通行证,否则你会死得很难看。”驾驶员的目光冷得像冰一样。 “好的,马上出示通行证。”白乐天一脸的轻松,讲右手伸进了口袋里。 只有短短两秒钟,驾驶员脸上的肌肉就变僵硬了,一个硬邦邦的家伙抵在了他的腰部,他瞬间明白了。 “你想干什么?” “马上去‘月光岛’,马上!”白乐天吼道。 驾驶员微微侧了一下身子,左手手暗暗伸向下方,似乎想拿什么东西,或者是打开舱门。 白乐天将枪口转向他身后,一声清脆的枪响传进耳朵,“不要耍滑头!” “油不够了,飞机到不了‘月光岛’。”驾驶员甩出一个难题,他看着白乐天的表情。 白乐天盯着他的脸,面无表情,再次扣动了扳机,“砰”的一声,一颗子弹射穿了机舱,“马上开动飞机,我数到三,否则子弹就打爆你的脑袋。”他露出无容置疑的表情,好像没有听到驾驶员刚才的话。 驾驶员吓得浑身打战,不敢再做小动作了,也许他做梦也没想到,会遇到这么一个不要命的人。他只好按照白乐天说的,启动了飞机引擎。 直升机再次发出巨大的轰鸣声,螺旋桨转动起来,它快速升入高空,打了个旋,掉头朝月亮岛的方向飞去。 布莱特岛渐渐变小,直到模糊成一个点儿,大海的涛声也消失在耳边,阳光照在机舱玻璃上,发出耀眼的光。 白乐天右手握紧手枪,对着驾驶员,左手慢慢伸进左侧最里面的口袋,摸出一个手机,打开电源,按了几个按键,拨出了电话-----那个烂熟于心的保命电话。他已经对阻止汤姆森的计划,失去了信心,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能把风教授解救出来,顺利回到华国。 驾驶员还算老实,他的眼睛盯着前面,一动不动,始终没敢说话,只是紧张地操控着飞机。他是聪明人,生命是最可贵的,管他球的汤姆森,先保住命再说。 穿过一道漫长的淡黄色的海岸线,越过几个碧绿的珍珠般的小岛,直升机一头扎进大海的怀抱,旋转着巨大的翅膀,伴着巨大的轰鸣声,朝着月光岛的方向飞去。 “先生,你确定必须去月光岛。”驾驶员微微转头,看向右侧的白乐天。 “没错!” “这很危险。”驾驶员继续说道。 “没错,我喜欢危险!” “先生,最先死的一般都是头犟驴。” “我只知道,最先死的是不听话的人。”白乐天把右手抬了抬。 “能告诉我为什么去月光岛吗?” “我要是说,想到那儿去看月光,你信吗?”白乐天笑着说。 驾驶员摇摇头,眼睛盯着前方,没再说话,一副一筹莫展的表情。 半个小时,对于白乐天来说,漫长的就像半个世纪,他渴望现在就站在月光岛上,而汤姆森的计划还没有实施。 “前面的小岛就是月光岛。”驾驶员抬起手指,望着大海深处的方向。 一个卵形的小岛,隐约出现在前方,就像浮在海面上一片树叶。 白乐天眺望着前方,激动得心跳加速,呼吸加快,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 就在这时,驾驶舱内突然响起了警报声,急促而尖利。 “怎么回事?”白乐天脸色遽变,大声问道。 第一百一十六章 搏命前行 “油箱报警,燃油不足!”驾驶员紧张地说。 “然后呢?” “然后,就是发动机停止工作,旋翼停止旋转,整个飞机失去平衡,急速下降,”驾驶员手忙脚乱地按着台面上的按钮,试图恢复飞机的平衡,“最后,就是我们坠入大海,被大鱼撕成碎片、吞掉。” 突发的变化,让白乐天措手不及,额头冒出了汗珠,眼睁睁看着,却帮不上忙。 机舱内警报急促、尖利,红灯频闪,飞机左右摇晃,急速下坠,然后再上升。白乐天头昏脑涨,极力忍住呕吐。 飞机滑过海面,略过一艘渔船的白帆,在大海上上下翻滚,左右摇摆。 驾驶员经过多番努力,仍然难以控制局面。他悄悄打开安全扣,大声喊了一声:“对不起了,我警告过你了,再见!”他推开舱门,跳入了大海,也许,那艘渔船将是他的救命恩人了。 白乐天一惊,来不及阻拦,看着驾驶员一跃而下,心中更加慌张。 一定要冷静! 白乐天飞快解开安全搭扣,往左一跃,坐在驾驶员位置上。 在紧急情况下,死马当成活马医,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况且有时人的潜力,是无法想象的牛。 白乐天随便按了几个按钮,没有任何作用,慌乱之间,他使劲拉起手边的方向舵,这时,水平尾翼翘起,飞机瞬间上升。他马上明白了其中的原理,在右侧翻滚时,他马上往左推方向舵。几个回合下来,他居然能掌握了直升机的驾驶。 飞机的发动机,时转时停,发出轰鸣声。飞机剧烈摇摆,就像发高烧的病人一样,浑身打颤。 白乐天努力稳住情绪,按照自己的理解,往月光岛的方向扑去,实在不行,学习那位勇士----跳入大海,游到岛上去。 很幸运,飞机已经接近岛屿。岛上的岩石和树木,清晰可见。 机舱内的红灯闪个不停,发动机就像久病的老人,喘个不停。白乐天对着岸边的沙滩,深吸一口气,咬住牙关,双手使力,大喊一声,冲了过去。 当白乐天醒过来时,发现自己挂在大树的枝杈上,浑身疼得要死,脊椎似乎断了。他动了动,好幸运,都是皮外伤。他往左右一看,直升机的碎片散落在岩石和沙滩上,机头挂在旁边的树上,挡风玻璃全碎了,自己应该是从舱门处冲出来的。 幸运之神再次亲吻了他! 白乐天定定神,抱住树干,慢慢滑下来。站在一块岩石上,感觉左臂有些麻木,脚跟酸疼,手掌别树枝划伤的地方,渗出了血液,逐渐凝固成暗黑色。 太狼狈了,伤痕累累,到处挂花,黑色的罩袍下面撕成的碎条,他只好拉起来,系在腰间,就像一个怪物一样。 他曾详细查过月光岛的地形,西侧是岩石林立,树木葱茏,南边是壁立的悬崖,易守难攻,北部----也就是他所在的位置,是一片礁石和砂砾混在的山丘,沙滩面积很小,只有最东面,是大片的金色沙滩,一条长长的平台探进大海,就像一把利剑一样。 是的,平台!就是哪儿了。 即使看不到一个人,到了那儿,也算是了个心事。 白乐天打了个响指,爬下岩石,顺着遍布砂砾的小路,穿过灌木丛和褐色的礁石,沿着海边,往最东边的平台方向走去。 海浪击打着礁石,形成雪白的泡沫,空气中弥漫着大海的味道,太阳照在海面上,金光闪闪,白乐天眯起了眼睛。 白乐天沿着海边,往东行进,一瘸一拐,已经接近身体极限了,一想起风教授,便有无穷的力量。 拐过东北角的岩石,沿着卵形岛的尖角,白乐天来到月光岛的正东,那个利剑一般的平台旁。 果然,和他预测的一样,除了大海的涛声,这里空无一人,长长的平台上,连一只海鸟都没有。 白乐天失望地走来走去,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也许自己从开始就猜错了,这里根本不是汤姆森选定的地点。 走到山坡边的一块巨石边,白乐天坐了下来,托着下巴,眺望着大海,不知道该怎么办。 恍惚间,他发现一艘快艇,出现在大海的深处,逐渐变得清晰起来,似乎能听到马达的声响。 难道有奇迹出现? 第一百一十七章 与魔对视 白乐天急忙爬起来,跑上几十米外的山坡,躲到岩石后面,探出半个脑袋,望着快艇驶来的方向。 从时间上算,快艇应该早就到了。一股失望,重又涌上他的心头。 白乐天忽然灵光一闪,想到自己是乘坐直升机而来,想必速度要比快艇快得多,不可否认,奇迹会再次出现。 在波浪之间,一艘白色的快艇,马达轰鸣,劈浪而来,直冲向海边的沙滩上。 白乐天定睛一看,差点跳起来,果然是汤姆森和风教授一行,只有六个人,他们从快艇上走下来,往海边的平台走去。 白乐天看着他们的身影,摸了摸口袋里的柯尔特,准备站起身,悄悄走过去,打他们个措手不及,应该还是有胜算的。 正在这时,他看到,走在汤姆森旁边的人,突然停住脚步,向汤姆森指了指白乐天所在的位置,嘴里在说些什么,然后径直走向这边。 白乐天吃了一惊,趴在那儿,一动不动,难道是走来的黑衣人发现了他,不可能这么倒霉吧。 随着黑衣人的靠近,白乐天悄悄离开,躲到更远的石头后面,头也不敢探出来吗,唯恐被他发现。 黑衣人似乎没有发现他的存在,径直走到他刚在躲起来的地方,将背上的包取下,放在岩石上面,拍拍身上的尘土,然后摘下兜帽。露出一头秀发,原来是一个面目清秀的女人,她摸出一把梳子,将头发抿了抿,继而将背包拉链拉开,从里面掏出一根长约三十厘米的试管,里面装着暗红色的液体,闪烁着艳丽的光泽,就像一条火焰一般。她仔细检查了一遍,确定试管完好后,又把它放回背包。最后,她拿出一个化妆盒,开始补妆。 “火之霜!”白乐天倒吸了一口气,“这就是汤姆森准备倒入太平洋中的火之霜,这就是欲置全人类死亡的火之霜。”他掏出了柯尔特,蹑手蹑脚地走过去。 黑衣女人还在认真化妆中,丝毫没有发现有人走过来。白乐天举起柯尔特,“啪”地敲在她的后脑勺上,然后迅速紧紧握住她的嘴巴。黑衣女看了他一眼,没有发出一丝声音,晕倒在他的怀里。 白乐天打开试管,将里面的“火之霜”,统统倒入岩石的缝隙里,直到一滴都不剩,岩石瞬间被烧成了焦黑色。 白乐天换上她的外套,把空的试管放入背包,拉好拉链,然后,从岩石后面走出来,走向平台的方向,那里汤姆森正在认真地举行着**的仪式。 走过一段长长的沙滩,白乐天踏上平台的一端,心里忐忑不已,唯恐提前露出破绽,被汤姆森发现。 当白乐天走到平台另一端时,汤姆森恰好仪式结束,没有发现任何异样。他转身看着白乐天,伸出双手,一脸的肃穆。 白乐天低下头,伸出双手,把试管递给汤姆森。站在他身边的风教授,几欲冲出阻拦,均被身旁的黑衣人挡住。 汤姆森接过试管,走到平台的边沿,仰头望着大海,口中念念有词,然后,他拔开了试管塞,向着大海里,开始倾倒里面的液体。 “不!”风教授大叫一声,声嘶力竭,痛不欲生。 汤姆森扭头望了他一眼,把试管竖起来,很奇怪,里面居然没有一滴溶液,他再次转过头,看着白乐天。 “为什么这样?” 此时的白乐天,已经将兜帽摘下,露出了面容。 “怎么是你?” “为什么不呢?”白乐天笑道。 “我明白了,当时你为了不被暴露,才铤而走险扑向了‘火神教’的人。”汤姆森说道。 “果然聪明。” “抓住他!”汤姆森喊道。 站在汤姆森旁边的黑衣人,边伸手摸口袋里的武器,边跑向白乐天。 第一百一十八章 神兵天降 “啪!”的一声,白乐天袖子里的枪响了,冲向他的黑衣人,身子一僵,倒在了地上。 白乐天举起柯尔特,挥了挥,对着其余的人,示意大家不要轻举妄动。 大家都惊呆了,包括风教授,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幕。 “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这么做?”汤姆森盯着白乐天,追问道。 “好吧,我来揭晓答案。”白乐天举起左手,用左手的拇指和中指,扣住耳朵后的皮肤,慢慢把易容面膜揭下来,露出了他原始的面容。 “原来是你!”汤姆森叫道,“你早就……”汤姆森幽灵般的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他认出了白乐天,这是曾经出现在报告会上的一个人。 “白乐天,怎么是你?” 当白乐天尖尖的鼻子,棕色的面颊和熟悉的面孔呈现在眼前时,风教授惊呆了,无论如何,他也想不到,自己的学生此时出现在他的眼前。 此时的风教授,脸色苍白,满目憔悴,眼睛肿胀。 “教授,我是来救您的,您受苦了…….”白乐天哽咽着说道,眼圈泛红,眼泪不由自主地涌了上来,但他竭力控制着。 “你们早就认识?”汤姆森问道。 “他是我的学生,一个有良知的科学家,不像你!”风教授走到白乐天身边,抚摸着他的肩头,欣慰地看着他。 其余的两个黑衣人,呆呆地站在那里,盯着白乐天手里的柯尔特,不知所措。 “杀死他们!”汤姆森恶狠狠地命令道。 一个黑衣人走向白乐天,眼睛望着手里的柯尔特,面无表情。当白乐天举起手枪,对着他大喊“退后”时,另外一个迅速冲向他的背后,刹那间,撞在了白乐天的后背。 白乐天向前扑了一下,脑袋撞到平台的地上,摔在那里,眼前闪现一阵儿火星,痛得他大叫一声。 混乱中,白乐天爬起来,摇晃着身子,举起了枪,但他前面的黑衣人抓起一个背包,猛力甩过来,击中了白乐天的脑袋,他**了一声,往后退了两步,倒在地上,手里的枪也掉下来了。 汤姆森跑过去,把枪踢开,手里拿着自己的武器,脸上露出轻蔑的笑容,走向白乐天,“呵呵,我还以为你有多厉害呢。” 风教授看到汤姆森走到白乐天的身边,不顾一切地扑过去,趴在白乐天的身上。 “亲爱的风教授,你想和他一块去见上帝吗?”他摇摇手指,说道:“no,no。我可没那么傻,快把他拉开!” 一个黑衣跑过来,伸手拽起风教授,把他拖向平台的另一边。 汤姆森干笑了几声,大声说道:“你小子坏了我的大事,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汤姆森一脸怒气,将手枪对准白乐天的头部,手指扣住扳机,脸上露出了狞笑。 风教授痛苦地喊道:“不,不,不要伤害他,我愿意交出数据,愿意告诉你需要的阈值。” “那好吧,就留下一条狗命,但是我要让他长点记性。”说着,汤姆森把手枪对准了白乐天的大腿。 白乐天侧身躺在地上,大口喘着气,艰难地呼吸着。空气仿佛凝滞了,他闭上了眼睛,等待着枪声响起。 没有感觉到大腿的疼痛,白乐天却听到了汤姆森“啊”的一声惨叫,枪声突然混乱起来,平台的地面上到处冒出火星,一个黑衣人倒在了地上,**着爬动。 一艘深蓝色的快艇,从海面上飞速驶来,上面的人正举枪射向这边,“嗖嗖”的子弹传进耳里,白乐天刚忙趴在地上。 汤姆森看到来人火力太猛,不能硬拼,大声喊叫着,跳来跳去,躲避着飞来的子弹,像疯了一样,神情告诉别人,他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另外一个黑衣人丢下风教授,丢下受伤的黑衣人,跑向汤姆森,牵起他的手,跌跌撞撞地顺着平台,仓皇逃向来时快艇的方向。 一阵儿枪声过后,蓝色的快艇冲过来,溅起的水花洒在平台上,然后靠在平台一边,两个身穿蓝灰色套装的男人,边把手枪放进口袋,边跳下快艇,爬到平台上,走向目瞪口呆的师徒二人。 其中一个身材高大男人,快步走来的同时,热情地张开了双臂,作出拥抱的动作。 “柳青!”白乐天兴奋地喊道,“怎么是你?” 柳青跑向白乐天,和他紧紧拥抱在一起,就像久别的亲人重逢一样,两眼闪着泪光。 柳青捶了一下他的胸脯,“你的电话,就是紧急招募令!我一直在等着这一天呢。傻瓜!” 柳青看了一眼旁边的风教授,问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位就是大名鼎鼎地风之语教授喽?” “让你们受累了,谢谢!”风教授热泪盈眶,伸出右手,与柳青紧紧握在一起。 “我们上船吧,详细情况我们边走边聊。”柳青和另外的人,带着白乐天和风教授,跳上了快艇。 快艇再次轰鸣起来,掉转船头,冲向一艘停在公海中的巨大的油轮,上面是插着一面鲜红的国旗,正迎风飘扬,上面的人都是黄皮肤、黑眼睛,脸上洋溢着胜利的微笑。 哦耶,要回家了! 第一百一十九章 溜之大吉 三月的高原,白云伸手可触,天空澄净、湛蓝,白云如絮,似水晶般纯洁。 站在街头,夹杂在藏族服饰的人中,雪山映入眼帘,凉风徐徐,夹带着喜马拉雅的味道。 走在腊萨街头,踏着青石路,望着许多身穿藏族服装的人和川流不息的汽车,风声一身的轻松。 终于可以做回自己了,“风声”的名字,权且在留下几天,等一切大功告成后,他就可以堂堂正正地回归到从前了。 为了完成等待千年的复仇计划,他竭尽全力接近风之语教授,试图从风之语的身上,获取更多的信息。随着风之语的猝然离世,他的计划也就只能终止了,虽然没有完全达到目的,但是已经掌握了许多很有价值的信息,这些信息足以帮助风声极其族人完成复仇计划。他拍了拍自己的背包,里面的宝贝,就是自己近几年来辛苦的结晶。 他带着刻骨的仇恨,了解、接近风之语教授,这与生俱来的仇恨,仿佛让他感觉,他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完成祖先留下的任务。 为了获得风之语教授的信任,他忍气吞声,装傻充憨,楞把自己变了一个对气象科学不感兴趣的文盲,实在让他憋闷的要死。 其实,对于风之语教授,他的内心是纠结的,在长时间与风之语教授的接触中,他对其人品和学识,都产生了深深的敬仰,很多时候,甚至忘记了自己的使命,但是根植于脑海中的复仇计划,则会跳出来,时刻提醒自己,要保持头脑清醒,要牢记家族的仇恨,忘记个人的恩怨情仇。 让人好笑的是,风之语教授到死也不知道,与他朝夕相处的人,居然是他仇人,一个欲将其灭门的人。 对于接近风之语教授的计划,他早有打算,一直在寻找机会。就在他要接近成功的时候,风之语却猝然死亡,让他功亏一篑。 确切地讲,风之语的哮喘是风声设计的。两年前,他将少量金晶蒿粉末,放入风之语教授的茶叶中,诱发了他的哮喘,因为量比较少,医院根本查不出来。时间长了,就连风教授自己也接受了患上哮喘病的现实。他明白,随着金晶蒿粉末量的增加,他的症状会越来越明显。最后结果就是,大脑由于长期缺血,部分脑功能缺失。当风之语教授感到力不从心时,就会把他所有的研究成果,一丝不漏地告诉他的身边人------风声。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就在他的计划将要变成现实时,风之语教授突然因心肌梗塞去世了,不能不让他感觉到有些遗憾。 “莱卡山谷!” 风声望着高耸的喜马拉雅山,心里暗道,对,就是那儿-----下一步的目的地。也许在那里,一个深藏了千年的计划,将得以解决。 现在,他不能确定是否已被警方通缉,所以,万事还是小心为好。 风声走到街边,把背包放在石头路面上,拉开拉链,掏出一个红色的小盒子。他按住开关,打开了小盒子,从里面拿出一张泛黄的纸条,上面写着“汉东路,枫杨客栈,林经理。” 但是,鬼才知道,还有没有“枫杨客栈”。 枫杨客栈,如果还在,那它就已经历经了数百年的风风雨雨,见证了两大家族的血雨腥风。在很小的时候,风声就知道了“枫杨客栈”,那里是本家族的中转客栈,可以为自己提供必要的帮助。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找到那个消失了近千年的家族,然后,去斩草除根,报仇雪恨。 靠近长途汽车旁,有一个“老牛面馆”,它的门外就是公交站牌,上面的103路公交车可以到达汉东路,但是那里却没有“枫杨客栈”,也许应该去碰碰运气。 看到挂在面馆门上的招牌,风声这才感觉有些饿了,于是,他决定先解决了肚子的问题,再去汉东路,碰碰运气,慢慢打听,也许能有转机。 这是一家陕西面馆,里面摆着八张长方形的桌子,上面搁着筷筒和餐巾纸盒,里面只有稀少的几个人,他们一边吃饭,一边小声地说着话。风声找了个靠墙角的桌子,坐在那里,将背包拿下来,搁在另外一张椅子上。 一个中年妇女-----看样子像是老板娘,从吧台里走出来,手里拿着一张菜谱,满脸堆笑。 “先生,想吃点啥?”老板娘操着一口陕西腔问道,边把菜谱递给风声。 没等风声开口,她接着说道:“葫芦鸡、岐山臊子面?都美得很!” 想到自己还有重要的事情,风声答道:“就要一碗臊子面吧。” 老板娘露出眼白,轻轻哼了一声,眼中满是鄙夷的目光,大声喊道:“一碗岐山臊子面!只有一碗面!”然后,伸手抓过那张菜谱,扭动肥硕的屁股,走回到吧台里面。 十分钟后,一大腕臊子面端了上来,重重地放在风声的面前。风声笑了笑,抽出一双筷子,抄起面条,赶快吃进肚子,他太饿了。 风声放下碗,抽了一张餐巾纸,然后站起身来,拿出钱包,掏出一张钞票,走到吧台边去结账。 老板娘头也没抬,接过钞票,从吧台里面拿出几张小额的,递给风声,似乎还是不太高兴。 风声现在想的,就是赶快赶到枫杨客栈,找到林经理,然后去莱卡山谷,所以,他转身走回那张桌子,去取自己的背包。 背包不翼而飞了!椅子上空空如也。 风声的大脑一片空白,仿佛坠入了深渊! 第一百二十章 张网以待 一种绝望的感觉,袭上他的心头,这背包对他太重要了啊! 背包里几乎是他全部的家当,相当于他的身家性命。最重要的是,能证明他身份的铜心月,也在背包里。枫杨客栈只认信物,如果丢掉了,他将无路可走。 看到风声气急败坏的样子,老板娘心生同情,指着门外,“刚跑出去,快去追啊!”又轻轻说道:“真是个瓜皮。” “蹬蹬蹬”地跑出去,风声站在门外,往远处张望,隐约看到一个身穿灰色卡克的小伙子,正朝远处飞奔,他急忙追过去。 穿过人群,风声边跑边喊,但是没有人能听懂他,只是奇怪地站住看着他在飞奔。 追过几百米后,风声已经看到逃跑的人了,他身上的卡克大得夸张,在身上甩来甩去,就像在打秋千,以至于他跑起来活像个袋鼠,并不很快。 转过大路,小伙子拐到一条小巷中,两边都是石头垒成房子,全是上坡路。风声虽然不是他的长相那般老,但毕竟年龄大了,他开始上气不接下气地喘,站在那里,眼看着小伙子往前面跑,几乎要失去了踪影。 就在风声呼呼喘息时,小伙子也站住了,手捂着胸口,大口喘气,回头望着他,背上是风声的背包。 风声喘息片刻,再次向他追去,那小伙子看到风声,也飞快地向前跑,再次拐入了一条下坡路,路更窄,全用疙疙瘩瘩的石头铺成。 奇怪的是,小伙子总是与风声拉开几百米的距离,而风声能看得见他,却追不上他。风声心急如焚,眼里只有背包,哪管奇怪不奇怪,拼尽了老命,往前跑。 就在风声就差几步,快要抓住小伙子时,他突然跑向左侧的小路。 风声心里大喜,也往左转,一个飞身,几乎就要搭上了小伙子的肩膀,可双脚突然之间被某种看不见的东西缠住了,整个身体猛然前倾,冲到了半空。 现在,他落回地面……说得确切些,是砂石路面。 风声俯冲下来,肺被冲撞得剧烈紧缩。一口气还没喘上来,他努力抬起头,迷惑地看着周围,发现自己的双脚被一根绳子悬在了半空中,嘴巴几乎就要碰上路面了,旁边站着几个人,将双手抱在胸前,看着他在那里荡着秋千。 风声猛地反应过来了,这就是个圈套,那小伙子故意跑得慢,将自己引到这边来的,后悔也来不及了,没想到自己见惯了大风大浪,却在阴沟里翻了船。 “货在哪里?”一个男人蹲下身问道,他身穿棕色的高领棉外套,中等偏瘦,有点龅牙,嘴巴快要碰上风声的脸颊了。 风声向上伸手,想抓住绳子,直起身来,但是怎么也够不到,只好闭上眼睛,往下垂着脑袋,“你说的什么?” “装蒜!”龅牙男抬脚踢向风声的腰部,发出“嘭”的一声,接着是风声痛苦的哎呀声。 “真不知道,你说的什么‘货’?” “嘴够硬的!呵呵,也正常,谁也不愿意吐出肥肉啊。”接着,龅牙男对准风声,用坚硬的皮鞋,再次发动攻击。 风声一看,这样下去,肯定会被这瘪三打死的,英雄末路,不得不服,忙说:“有货,有货,你快把我放下来。” “这才叫懂事么。”龅牙男伸手拍拍风声的脸颊说道。“快把他放下来。” 站在后面的一个身材壮硕的小伙子,扭动着身体,走到右面的石头墙边,开始解开那根绳子。 不一会儿,绳子被松开了,风声一下子掉落下来在,腰部狠狠地撞在砂石地面上,硌得他哎哟一声尖叫。 风声弓起身子,坐在地上,奇怪地看着那三个人,心里还是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龅牙男蹲在他面前,伸出手掌,看着风声的脸,问道:“货呢?” “没有啊。” “还他妈的装,你一出汽车站,就被我们盯上了。”龅牙男接着问道:“你是本地人吗?” “不是。” “那你是来旅游的?” 风声想了想,“也算是吧?” 龅牙男怒了,一拳打在风声的肚子上,“快交出来,老子没时间给你逗着玩!” “我放在一个朋友那里了。” “哪个朋友?” “枫杨客栈的林经理。” 龅牙突然发出一阵儿大笑声,旁边的两个家伙也情不自禁地笑起来,笑得很滑稽。 第一百二十一章 不明所以 “呵!这谎话你也敢说,骗老子头上来,打他!”随着龅牙男一声高呼,其他的两个人跑上前来,对着风声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拳头像雨点一样落下来,风声只好抱住脑袋,在地上滚来滚去,不住地求饶,他不明白这小子怎么就变成了一条疯狗。 “把这老小子关上几天,给他点苦头尝尝,乖乖地交代。”穿灰色卡克的小伙子说道。 “那就老地方?” “好嘞!大哥。”两个人答应一声。 那位身材壮硕的男人,将风声一把拽起来,抓紧他的双臂,反扭到身后。然后,掏出一根绳子,紧紧缠在风声的手腕上。 有生硬的绳子缠在手腕上,风声意识到自己被牢牢捆上了。惊恐万分的他想要挣脱,手腕却越来越紧,如针扎般剧痛。他高喊救命,左右扭动,试图挣扎。 龅牙男挥拳打在他的腹部,他的胃里一阵儿泛酸,几乎要呕吐出来。 接着,灰色卡克男掏出一团破布塞进了他的嘴里,一股又酸又臭的味道涌进大脑,估计很长时间没清洗过了,让他恶心不已。 最后,一个黑色的头罩,从上往下套在他的脸上。几乎就在那一瞬间,风声失去了方向,周围一切变得黑暗起来。 风声被推推搡搡地往前走,先是走了一段上坡路,然后,拐了几道弯,走过几百米坑坑洼洼的石头路。最后,他感觉被塞进了一辆汽车,接着是一阵儿引擎的轰鸣声,汽车就像大喘气似地开起来,一会儿快,一会儿慢,他想吐,但是嘴里塞着一团布,吐不出来。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风声被拽下了汽车。他的手腕被人抓住,使劲往前拉,以至于他脚步跟不上,差点摔倒在地上。他气得不停地咒骂,换来一阵儿敲打。 风声听见一阵儿开锁的声音,然后就是门被拉开的声音,接着,头上的套布被摘掉了,他被推进了一间房内。 门锁哗啦一声,房子被锁上了,接着是一阵儿人的说话声,还有几个人渐行渐远的脚步声。 风声捂住双眼,避开突然出现的光线,等眼睛适应了,他看见:这是一间狭**仄如大箱子一样的房间,一盏日光灯吊在房顶,四边墙壁上都没有窗户。 就在他盯着关得严严的房门时,一声有气无力的问候,吓得他魂儿都快没了。 “你好。” 风声倒抽了一口气,瞪大眼睛,望着声音传来的方向。 一个身材矮小、皮肤白皙、小眼睛的男人,身穿一身灰色的牛仔服,正蹲在里面的墙角看着他。 “你好,你是谁?”风声问道。 “和你一样!”小个子答道,一脸的无奈。 “什么意思?” “别装了,你躲不过去的,交给他们吧,说不定少挨点打。” “交什么?我是真不明白,就被糊里糊涂地带这儿来了。” 小个子看风声的样子,也不像骗他,看了他一眼,站起身来说道:“每年有很多内地人来这儿,就是买盗猎的野生动物,或者非法购买文物,回到内地进行倒卖,赚取暴利。这一拨人,就是黑吃黑的,料定我们不敢报警。” “额。”风声应道。 小个子生气地说:“难道你还不明白?” “他们把我当成贩子了?”风声问道。 “难道你不是?” “千真万确的不是!”风声指天誓言道。 “那你们这儿干什么?装得就像个贩子似的,算你倒霉。”小个子嘟囔道,又走回了墙角。 “我,我来找个朋友的。”风声小声说道,连他自己都有些心虚了。 “切,找朋友!不出点血,你就等着吃苦头吧。”小个子脸上露出不屑,不再言语了。 风声心里一紧,不知道他们又想干什么,就像坠入了一个冰洞,周身发冷。 第一百二十二章 谁的铜牌? 风声斜靠在墙上,定了定神,心里反而轻松了,最多打上一顿,出去后,一定要去找到枫杨客栈,不能因为这些小插曲,坏了自己的大事。 龅牙男翻遍了风声的背包,也没发现值钱的物件,都是些打印的资料和书籍,也许是这老家伙真的是无辜的,不是来“觅食”的,唯一能看上眼的,就是在背包的夹层里发现了一枚心月形的铜像,被摩挲得锃亮。 龅牙男气哼哼地把背包甩到汽车后座上,手里拿着那枚温热的铜像,启动了发动机,越野车拐出这个偏僻的小院,开到一条两边都是山坡的小路。顺着小路,他猛踩油门,汽车很快驶上一条宽阔的大路,新铺的油漆路面,在高原的阳光照射下,闪闪发光。 越野车驶进一条热闹的大街,两边是装潢漂亮的门头,既有旅馆也有饭馆,街上人来人往,车流不息。 靠近街中央的右侧,沿街是一栋三层的白色小楼,白楼的左侧有一个双扇大门,正关闭着。 越野车停在门前,龅牙男按了两下喇叭,大门打开了,汽车开进了院子里。 白楼和后面的红楼之间是院子,能停得下十几辆汽车。龅牙男将车停好,跳下驾驶室,手里摇着车钥匙,走向二层高的红楼。 一楼客厅里,一位身穿灰色外套、身材瘦削的中年男子,正坐在一张深红色的宽大楠木椅子上,抚摸着手指上的玉扳指,眼睛透过玻璃门,望着外面,神情安详。 龅牙男推开玻璃门,叫了声“父亲”,坐在中年男人旁边的椅子上,抬手擦擦额头的汗,端起桌上的茶杯,猛喝了两口。 “真倒霉,搞了一杯‘清水’。” “走眼了,林风?” “嗯。实在不行,让他把钱吐出来。” “那样不好,性质就变了,抢钱是犯法的,但是拿他的‘货’,是天经地义的,因为他做的是非法生意,国法不容,我们也算是替天行道了。” 中年男子看了一眼林风,悠悠地说道:“我们林家,立足于此地已经几百年了,靠的是什么,是谨慎、不冒任何风险,只做有把握的事。” “胆子太小,不会有大出息的,形势变了,父亲。” “世界之大,到处是家。我早就跟你说过,我们林家独自守在这里几百年,经历了风风雨雨,和无数的历史变迁,为什么?因为我们的肩头,担负着责任,就为了我们祖先的一诺千金。” 林风放下茶杯,“我们为了自己诺言,已经承受了不该承受的牺牲,就为了守着这个破地方,我看不值!” “在报恩上,不可以说值不值的,你还年轻,不懂。” “父亲,几百年前的老皇历,是不是可以放下了,我们也该过自己想过的生活了吧?” “是的,你说的有道理。我数了数,我们林家到我这一代,一共接待了两批客人,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再接待最后一拨,我们的历史使命就完成了,到那时候,我们就自由了。” “我早就盼望着那一天了,不知道你那位神秘的客人什么时候,才能现出来,哈哈。” 中年人接着说,“既然不是拿货的,还是把他放了吧。” “放了?也太便宜他了,费了那么大劲儿,才得到这么一个破玩意。” “嘡啷”一声,一枚铜像滚在桌面上,马上又被林风伸手盖在那里。 中年男人接过铜像,脸色瞬间就变了,急忙问道:“此人现在何处?” 第一百二十三章 惊天谜底 “老地方----郊区的鹤鸣坡。” “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个糟老头子,穿得像个有钱人,一毛不拔,装憨卖呆的,我真想一拳打死他。”林风挥拳比划着。 “也许是他无意中的得来的。”中年男人摸着下巴,小声说道。 “什么?”林风看着他父亲,奇怪地问道。 中年男人爱不释手地攥着那枚心月形铜像,“这不是一般的玩物,你看-----”他指着中间,告诉林风:“中心有一个字,一般人不会注意,再加上时间久远,字也有些模糊了。” 林风接过来,放在眼前,瞪大眼睛,“哈!果然有字。” “什么字?” “雨。”林风答道。 “这就对了。”他接着说:“这是‘雨氏’的信物,也就是身份的象征。据我所知,有方形的,有椭圆形的,也有梅花形的,共同的特点就是中心都刻有‘雨’字,而拥有心月形的‘雨字牌’的人,绝非‘雨氏’的旁系子孙,而是嫡系的核心人物,甚至是……” “啊?”林风张大了嘴巴,“您的意思是,这就是那位神秘的客人或者说是咱们的主人。” “信物是真的,我确信,人也许是假的,不好说啊。”中年男人叹了口气,“这么重要的信物,怎么可能丢失呢。” “我们为什么舍命对待雨氏?” “我也说不清楚,这是祖上传下来的规矩:就在这儿扎根,要像亲人一样对待雨氏的人。”中年男子点燃了一颗香烟,好像要放下一件极沉重的东西一样,一股香烟飘然而散。 林风看着父亲,眼里是期待的目光。 “风儿,据说,大理国建国时,雨部属于三十七个部族之一,位于滇东,是古老的部族,由雨氏家族创建。而我们林家,一直追随雨氏家族,得到了雨氏部族土司的厚爱,也许是这个原因吧。” 林越接着说道:“一切源于一场惨烈的战争,也就是公元1253年10月的即历史上有名的“元跨革囊”。那次战争后,我们的祖先就和雨氏的人分开了,以后,我慢慢给你说。” 林风像突然想到一样,说道:“这老头说要找‘枫杨客栈’的林经理,我以为他胡说的。父亲您一直深居简出的,没有几个朋友,况且您的朋友,我都认识,看他胡言乱语,甚是不恭敬的样子,我们就把他狠狠地教训了一顿。” “啊?”中年男子大叫一声,“你不早说!” “为什么?” “你很可能戳了个大篓子。”被称作林越的男子说,“看起来,我必须当面会会这个神秘的客人啦,验验真伪。走吧,风儿。” “这么着急?”龅牙男问道,“飞不了他的。” “当然,越快越好。”林越站起身,整整衣袖,往外走去,手里拿着那枚铜牌----心月形、中心刻着雨字。 越野车穿过街巷和人群,疾驰出城,顺着蜿蜒的山路,直奔腊萨城西北而去。 林越坐在副驾驶座上,透过挡风玻璃,看着眼前的一切,他心潮涌动。 几百年前,他的祖先为躲避战乱,从遥远的滇东,一路逃奔到高原之城,想必当时雨氏一族也东奔西逃了。让他不能理解的是,祖先定下了铁的的规矩,就是守在这里,为雨氏提供服务。就算是林家的一切,都是雨氏给与的,可是已经数百年过去了,这账也该还清了。他无奈地摇摇头,也许这就是宿命。 穿过一段两旁堆满山石的山路,越野车不停地上下颠簸,直到林越江看到了前方那座院子,大门紧闭,门上挂着一把铜制大锁。 林越跳下汽车,走向院门,就像要揭开最后的谜底一样,他的心怦怦直跳。 这位神秘来客到底是谁? 第一百二十四章 如此邂逅 看着紧闭的房门,风声一言不发,陷入了沉思。 这是一次冒险之旅,应该还有办法,找到去目的地的办法。 不成想,突遭意外,逼他贸然说出了最后的底牌。江湖险恶,现在是万分的后悔,作为他来讲,很希望龅牙男没有听到他说的话。 已历经了数百年,他很担心,这个地点,这个家族,早就消失了。据说,几十年前,曾经有人来过此地,但无果而返了。 听老人讲起过,一切变化源于那场战争---洱海之战,改变了国家的命运,也改变了家族的命运。战争之惨烈,超乎人们的想象,雨部军队遭到了灭顶之灾,几乎全军覆灭,只有数个人逃了出去。 逃出去的人,无疑是幸运的,但是,他们的人生目标,却从此发生了变化,数百年来,这一目标都没有变化,也一直深埋在风声的心底。 这时,隐约听到外面汽车停下的声音传来,然后是小声的说话声,和逐渐变大的脚步声。 蹲在墙角的小个子,显然也听到了,他站起身来,靠在墙上,眼睛望着房门,盼望着转机的来临,或者那帮家伙良心发现,放他出去。 就在两人盯着房门的时候,果然听见门锁开启的声音,紧接着房门打开了,两人走进来,一前一后。 风声看到,除了那个面无表情的龅牙男,还有一位中年男子走进来,他身材瘦削,身穿灰色外套,目光坚定,眼神犀利。 中年男人走进房间,四下望了望,仿佛没有看见风声一样,径直走到墙角的小个子面前,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黄飞。”小个子怯生生地答道。 “名字不错!货呢?藏哪儿啦?” “我真的不是来拿货的。”小个子的声音里带着哭腔,“我来找个熟人,一块做生意的。” “是吗?嗯,那你为什么到山南去见‘黑头’?” “我,我......”小个子一时语塞了,脸颊涨得通红。 “黑头是做什么的,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不说,也好啊,做个男子汉。”中年男子转过头,对龅牙男说道: “一会儿,把这小子的左腿打断,丢到一百里的野狼坡,能不能活下来,就看他的造化了。”他的声音没有任何起伏,就像轻松地聊天一样。 “饶命,饶命!我说,我全说,货我藏起来了,地址在.....”小个子吓得跪在地上,一边磕头一边交代。 中年男子看着风声,双手背在背后,踱来踱去,脚跟碰在铺在地面的石块上,发出轻轻的“啪啪”声,气氛顿时更加紧张起来。 十几分钟,中年男子没有说话,只是在风声的旁边走来走去,眼睛似乎想刺穿他的身体。 中年男子忽然站在风声面前,摸着下巴,问道:“这位先生尊姓大名?” 风声看了他一眼,眼睛越过他的肩头,望向房门的方向,没有回答。 “老家伙活腻了?!”龅牙男走过来,照着他的胸脯,就是一记重拳。 风声被打得往后倒退了几步,站在那儿,还是没有言语,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一样。 “风儿,不要这样粗鲁。”中年男子忙阻止道。他往前走了两步,眼睛直盯着风声的脸颊,“难道不方便透露?” “风声。”风声不耐烦地答道。 “这就对了么。”中年男子拍拍手掌,脸上露出笑容,“货呢?” “我不明白你说的,我是来找个朋友的。”风声答道。 中年男子看了一眼蹲在墙角,浑身打颤的小个子,厉声喝道:“你们商量好的吧!能不能换个理由?” 中年男子接着说道:“看你的意思是,和他一样,共赴野狼坡,与狼共舞去?” 风声心里一紧,但也一时没有更好的办法,他已经不敢随便说出“枫杨客栈”的名字了,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再说自己还是会点武功的,大不了拼一次。 “风儿,带他出去。我要和风声先生单独谈谈。”中年男子指着小个子说道。 风声明白,中年男子诡计多端,下一步对他肯定不利,也许会有更多的花样。 房门被“哐啷”一声关上了,房间里只剩下中年男子和风声。 中年直盯着风声的眼睛,大声说道:“你确实不是来拿货的,但你也不叫‘风声’,你姓‘雨’!” 第一百二十五章 千古之缘 风声脸色陡然一变,神情一怔,但又转瞬即逝,恢复了平静,就像一潭深水,不再有任何波澜。 “我是风声,不明白你说什么。” “你怎么知道‘枫杨客栈’的林经理的?” 风声深吸了一口气,“我随便说的。” “骗谁呢?骗娃娃吧?”中年男子直盯着风声,双手搓在一起。 “真的不敢。”风声小说解释道,他喜欢这个奇怪男人能相信他,放他一马,反正也没有油水可捞。 “好吧,就算我相信你的话。”中年男子说道。 风声松了一口气,总算有所转机了。 “那给我说说那块铜牌吧。”中年男子轻描淡写地说道。 “额,很普通的玩物,不值一提。” “真的吗?”中年男子继续问道:“从哪儿得来的?” “捡的。” 中年男子突然发怒了,猛然高声喝道:“你真的想找死啊,老家伙?” 风声低下头,不再说话,眼睛瞪得溜圆,绷紧嘴唇,仿佛在等着暴风雨的到来,一副任人宰割也绝不低头的神情。 中年男子走到门口,往外看了一眼,再次走回到风声身边。他的手伸向上衣口袋,摸出一个东西,攥在手里。然后,在风声的面前打开手掌,露出一枚深红色的长方形、系着黄色丝带的铜牌,他把铜牌递给风声。 “你的铜牌中央有一个‘雨’字,已经模糊了,不仔细看,发现不了。”中年男子平静地说道。 “哦。”接过铜牌,风声一愣,感觉眼前男子显然有备而来。 “你仔细看一下,我的铜牌中央是什么字?” “‘林’字!”风声叫道,他的手有些颤抖。 “对!”中年男子说道,“我姓‘林’,名‘越’,‘枫杨客栈’的,也许就是你要找的人。” “啊!”风声长大了嘴巴,露出欣喜的神情,但马上又暗暗告诫自己,要谨慎,于是,他很快平静下来。 中年男子简单介绍了自己的情况,脸色是谦卑的神色,和刚进来时绝然不同。 风声放下心来,叹了口气,“林经理,我是‘雨氏’的人,要完成一件极为重要的任务,这是最后的机会,快接近成功了,为这一天的到来,我等了几十年了,祖先们等了几百年了,希望您能助我一臂之力。” “能拥有刻着‘雨’字圆形铜牌的人,据说,身份殊为尊贵,敢问怎么称呼您?” 林经理的声音很轻,但是却极为清晰地传入了风声的耳朵。 风声沉思了一会儿,说道:“你还是叫我‘风声’吧,这样安全些。” “很抱歉,风先生,让您受委屈了,都是我们的不对。”林越握住风声的手,很不好意思地说道。 “也许这就是缘分,呵呵。” “对,如果不是这样,你找不到‘枫杨客栈’的,因为早就改名了。” “为什么?” “说来话长,我们还是回酒店再慢慢细说吧。” 林越拉开房门,两人一起走到院子里。小个子正蹲在汽车旁边,浑身发抖,他的身边就是那个龅牙男,手里拿着车钥匙,嘴里哼着流行歌曲。 “把他先关进去。”林越指着小个子说道。 “野狼坡”,这个名字,想想就让人惊惧。小个子走回房子,经过风声身边时,轻轻叹了口气,露出惋惜的神情,好像哀叹风声的不幸,而庆幸自己的好运一样。 越野车启动后,林越江把自己的儿子介绍给风声,林风扭头看了看后面的风声,一脸的诧异。 也许,林风没有想到,就是他和哥们的一时起意,居然碰上了他父亲再找的人,还是以这样尴尬的方式,这世上的巧事,让人哭笑不得。 汽车驶上汉东路,穿过一条小路,来到一个人流熙攘的小巷,两边都是商场、酒店,显然,这是一条繁华的商业街。 汽车拐进一栋三层小楼旁边的大门,楼顶立着“如风酒店”的牌子,停在了两栋楼之间的停车场里。 突然,风声想家了。这感觉袭上他的心头,越来越强烈,让他不能自持。 第一百二十六章 警察驾到 家是什么?家在何方? 对于风声来讲,这个概念很模糊,就像遥远的地方飘来的悠远的笛声,若隐若现。 他离开家,已经很长时间了,只有夜深人静时,他才能想起家人,找到自己,但转瞬之间,父亲的嘱托又在耳边响起,为家族而生,为家族而战!这个信念支撑着自己,一步一步地走来,直到走向最终的胜利。 林越的话在风声的脑海里,一遍遍地飞过。他可以确定-----找到了“枫杨客栈”的林经理,但是物是人非,任何事情都会变化的,再说,仅仅为了数百年前的承诺,这事还是要小心加谨慎为好。 林越领着风声,从后门走进前面的“如风酒店”,没有在前台登记,径直走上三楼,打开了一间靠近东边的房间。 这是一间单人标间,大约二十平米,设施齐全,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在窗台的绿植上。 林越打开窗子,下面就是热闹的街道,人来人往,汽车的笛声传进耳中,还有商贩的叫卖声,时高时低。 “越是公开的地方,也是越安全的地方。”林越江看了一眼风声,笑着说道。 “希望是这样啊。”风声应道,走到窗口,望着外面。 看到林越坐在一张椅子上,林风识趣地关门走了出去,留下二人在房间里。 “风先生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去‘莱卡山谷’。” “‘莱卡山谷’?”林越江一脸疑惑,“在哪里?” “我也不知道。地图上没有,手机导航搜不到。” “那如何去啊?” “我只知道,大概的位置在喜马拉雅山南麓、尼泊尔的北面,其他的资料没有。”风声说道。 “那就难办了。地点不明确,路线不清楚,你一个人很难到那儿的,山路艰险,气候多变,太危险了。” “再难,我也要进入那个地方,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几十年了。”风声目光坚毅,带着毋庸置疑的表情,“还麻烦林经理提供些帮助。” “可是,现实的困难太多了。” “钱的问题,我自己想办法。”风声说,脸上露出明显的失望。 “您多虑了,不是钱的事。既然,您决心去,我们就好好考虑一下,我一定会全力支持您的,这也是我的责任。”林越说道。 “一个人肯定不行,您是一个陌生人,需要一个助手-----熟悉这里地形和各种情况的人,互相有个商量,也能照顾您的安全。” “有道理。”风声点点头。 说到这里,林越站起身来,走到门口,打开房门,“你进来吧!” 话音未落,林风走了进来,关上了房门。 直到这时,风声才正眼看了他一眼。 林风,身高不到一米七,穿着一件灰色翻毛薄外套,下身是青色紧身牛仔裤,脸颊泛红---应该是高原的风长时间亲吻的结果,一双圆眼四下转动,牙齿微微凸出上唇,让人极易想到在山间站立、四下张望的野兔。他双手插在裤袋里,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风先生,我想了一下,也只有林风合适了。”林越江看了一眼林风, “他熟悉山区的气候和地形,了解少数民族的风俗,在山路上驾驶汽车,他是一把好手。最重要的是,他自有练过武术,身手还可以,你也见过了,能帮你抵挡坏人和野兽的袭击。” “那你舍得吗?”风声笑着说。 没等林越回答,林风喊了一声:“唉,唉,两位!有没有征求我的意见啊。” “这不是在征求吗?”林越拍拍他的肩膀说道。 “有啥好玩的?去哪里?” “去探险,山南地区!有很多美女哟。”风声答道。 “啥时候走?” “越快越好!”风声说。 “那好吧,既然风先生去意已决,我和风儿今晚就去准备。” 今晚的月光明亮如水,透过窗玻璃,照在风声的脸上。 在林氏父子的款待下,他酒意十足,躺在床上,没有盖被子,双手搁在脑后,浮想联翩。 小时候的影像,就像电影一样,跳入了他的脑海:靠近森林的院子,课桌上摆着几本泛黄的厚书,里面记载着本族的历史和文字。从附近镇上请的教师,眼镜架在高鼻梁上,越过镜片望着他,教授现代的文学和科学,实在是乏味无比。坐在院子里的老人,不厌其烦地讲述着千年前的血腥战争场面,这场面已经深深地印在了他的脑海里,最后,无疑都是复仇的叮嘱。 一股疲惫感袭上心头,风声侧侧身,拉过被子盖到身上,逐渐进入了梦乡。 就在风声熟睡时,一阵儿嘈杂声和杂乱的脚步声传进耳朵,他还以为在梦中,转身蒙上头。 突然,他听见了房门被打开,紧接着天花板上的灯亮了。当他拉开被子,努力睁开眼睛时,发现两个身穿警服的人正站在他的床前。 他一下子就被惊醒了! 第一百二十七章 离奇车祸 “检查!快起来!”一个圆脸、白白胖胖的警察吼道,他手里还拿着一个蓝色的手电筒。 风声坐起来,揉揉眼睛,想弄清楚发生的状况,“发生了什么?” “例行检查----扫黄查赌、追查逃犯.....,哪有你问话的份,快拿你的身份证出来。”另外一个像圆规一样瘦高的警察说道,他居高临下,活似一盏探照灯。 风声心里一凉,马上反应过来了,一定是林氏父子出卖了他。他立即懊悔起来,不该这么相信初次见面的人,是自己的错,大意失荆州啊。 “墨迹啥?”圆规说道,把风声的被子拽起来,丢到一边。 风声趿拉着拖鞋,走到西墙的柜子边,拉开柜子,拽出自己的背包,从里面掏出自己的身份证明,递给站在他身后的白胖警察。 “风声?”白胖警察打开身份证明,说道,然后又看了一样圆规。 “风先生,有些事,我们还想核实一下,请跟我们走一趟吧。”圆规立刻明白了胖警察的意思,他抓住风声的手说道,“请穿好衣服,收拾一下你的东西。” “不要冤枉好人,你们这样做是违法的。” “违法?”圆规看了他一眼,“你确定你是清白的。” “当然!我不能跟你们走,你们无权强制公民。” “找你核实一下情况,违什么法?我们就是做这项工作的,不要乱来啊。乱来,你就违法了,就妨碍执行公务了,嘿嘿。”圆规撇撇嘴,双手交叉搓在一起。 风声只好套上外套,把背包收拾好,心里打起了鼓。他怀疑因风教授的事,追查到了这里,那么他极有可能被带回内地,协助调查风教授尸体失踪的案件。 但是,在两位警察虎视眈眈下,他无计可施,只好乖乖地跟着他们往外走,心里不住地骂林氏父子,忘恩负义,卑鄙无耻。 风声被推上一辆中巴警车,里面已经有四个人蹲在车厢里。 两个男子身穿睡衣,手里拿着衣服和腰带,战战兢兢,求饶的目光望向坐在旁边椅子上那位胖警察。还有两位浓妆艳抹的女人,衣着暴露,紧挨着男人,蹲在那里,身上散发出浓郁的香水味道,面无表情,毫无怯意,好像是熟门熟路一样。 风声叹了口气,四下看了看,没想到,自己居然落到了如此地步,和风尘女子肩手并靠,蹲在车厢里,像个十足的罪犯,以后想起这段经历,也许会笑掉大牙的。 坐在侧边椅子上的胖警察,紧绷着嘴唇,眼睛盯着五个人,手里拿着一根黑色的橡胶棒,不时地转动一下,仿佛示威一样。 风声蹲在那里,背靠着车厢,手里抓着背包,随着汽车的颠簸,晃来晃去,加上酒劲还没下去,他的头昏昏沉沉,眼皮越来越沉重。 大约过了二十分钟,风声正在昏昏欲睡的时候,他感觉警车在走下坡路,摇摇晃晃。 突然,一个急刹车,“嘭”的一声,巨大的声响传来,几乎就在同时,警车猛地向一侧倾斜,里面的人就像石子一样冲向对面,狠狠地撞在一起,又翻滚了几圈,尖叫声四起,然后,就是沉寂。 “撞车了!”风声刚说出口,他被甩出去,撞在胖警察的脑袋上,瞬间就晕过去了。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风声感觉到有人在拍他的脸,此时,他浑身酸疼,努力睁开眼睛,看到车厢里的人包括胖警察,都横七竖八地躺在那里,一动不动,警车的车厢门已被拉开,外面的光亮照了进来,一双有力的手,正把他向车厢外面拽去。 风声手里拿着背包,被那双手拽出了车厢,一下子蹲在地上,他长出了一口气,看了看周围。 一辆白色的越野车横在警车的前面,它的前车盖被撞开了,前灯罩吊在车前。警车的前挡风玻璃已经被撞碎,玻璃洒了一地,就连驾驶室里的气囊都弹了出来,那个负责驾车的圆规一样的警察,此刻正趴在方向盘上,晕了过去。 此时,风声看清了他眼前的人,反而让他更加迷惑了。 第一百二十八章 送君千里 站在风声面前的是林风,他不由分说,架起风声的胳膊,绕过警车,一步三摇地往路边走去。 “是你?到底是怎么回事?”风声问道。 “一会儿给你解释。” 林风扶着风声,跳下路边的浅沟,顺着一条小路,穿过一片矮矮的灌木林,往一条土路走去,风声隐约可以看到一辆灰色的越野车,正停在路中央,一个身穿黑色外衣的男人,站在车的旁边。 看到他们走向越野车,那个男人快步迎了过来,原来是林越。 “不好意思,风先生,没想到晚上会有警察突击检查。实在没办法了,我们才出此下策,让您受惊了。”林越脸上露出抱歉的神情。 “啊?哦。”风声说,“原来如此,我还以为......” “您肯定以为是我们告发的吧,怎么会呢。”林越江说道。 “好了,风先生,我不能再送您了,只能再次一别,待以后等你凯旋后再相聚了。”林越说道。 “谢谢林经理,已经给您添太多麻烦了。” 林越转身看着林风说:“风儿,你负责一路送风先生到目的地,事成之后再返回,路上一定注意安全。” 林越接着说:“风先生,您需要的东西,我已经给您准备好了,都在车上,这辆车就交给您了,儿子也交给您了。”说完,他的眼圈有些泛红了。 “谢谢,谢谢,那您怎么回家?” “我还要到那边收拾残局呢?”林越指了指风声走来的方向。 风声立刻明白了,林越要去车祸现场了,他感激地双手握住林越,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哦”了两声,眼圈有些泛红。 说完“儿子要小心”,林越看了一眼林风,说不下去了,摆摆手,转身往警车的方向走去,那里正一片狼藉。 看着林越逐渐走远,消失在眼前,林风跳上驾驶室,紧接着,风声坐到了副驾驶座上,拉上安全带。 林风打开手机导航,可是由于信号太弱,无法识别路线,只好作罢。他扭头从后座拿过来一瓶水,递给风声,然后,启动了越野车的引擎,他空踩了几下油门,汽车发出一阵儿轰鸣声,就像一只老虎的吼叫声。 “风先生,你说的那个位置,我们要走g318线,这是最好的选择。”林风看着风声说道。 “哦,都听你的,方向盘在你那儿。” “我很好奇,你为什么要到那里去-----山高路远的?” “去完成一个心愿。” “还愿吗?” “也算是吧。” 林风顺着一条布满砾石的山路,往前行驶,“先生能适应高原的气候吗?” “还行吧,我过去生活的地方,也算是高原。”说完,风声看着车外的景色,仿佛陷入了思考。 林风哼起了小曲,专心开车,稚嫩的脸上浮现轻浅的笑容。 早晨的阳光,照在高原上,仿佛洒下一片金子。白云触手可及,如片片白羽,悠然飘过。 驱驰在环山路上,风声透过车窗玻璃,看到一泊湖水,四周环绕的雪山倒映其中,沙鸥、白鹤浮游湖面,湖水呈天蓝色,水天相融,浑然一体,宛如人间仙境。 几只藏羚羊-----背部是淡黄褐色,腹部长着白色的绒毛,站在公路旁边,鼻孔喷着热气,细长如鞭的羚角,乌黑发亮。它们抬起头看着飞驰而来的汽车,机警地转动着眼睛,准备随时跑向远处。 一望无际的高原公路,蜿蜒曲折,斗转蛇行,仿佛一条褐色丝带镶嵌在高原。 世界一片寥廓与空远,除了风扫过山脊发出的声响,周围异常沉寂。 越野车奔驰在公路上,后面扬起一股沙尘,路旁的藏羚羊惊慌失措地扭头就跑,发出一阵儿的“嘚哒”声。 “看,那是什么?”林风叫道,指着前面。 风声透过挡风玻璃,望向那个方向,灰色的头发都立了起来。 第一百二十九章 路遇丹巴 林风手指的方向,有一个人正站在公路的中央,面对他们,大声高喊,双手左右挥舞。 在这个渺无人烟、寒冷荒凉的地方,怎么有人独自站在公路上,高声呼救呢? 他是谁? 很快,汽车来到了那个年轻人的身边。他体型健硕,穿着一件褐色翻毛外套,手上戴着一副黑皮手套,头发又黑又卷,像黑绵羊的毛一样,他眼珠中带有浅浅的深灰色,嘴角留着一撮小胡子。 林风踩了一下刹车,汽车摇晃了一下,停在那里,他把车窗玻璃降下来,看着那个年轻人,眼里是询问的目光。 年轻人弯下身子,头探向车窗,焦急地说道:“先生,请帮个忙吧,我要到前面的县城去。” 林风砸吧了下眼睛,没有说话,看样子,他不理解年轻人为何在这个地方。 “我本来是乘坐前面的长途汽车的,结果在我下来方便的时候,司机把我忘记了,然后,汽车开走了,都怪我这几天拉肚子。”年轻人懊恼地说道。 风声听到这里,哈哈大笑起来,没想到还真有这种事情发生。 “拉上他吧。”风声看着林风说。 林风舔了舔嘴唇,手里握紧方向盘,“不好意思,我的车出了点小毛病,再上一个人,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你等后面的车吧。” 林风把车窗玻璃升起来,再次启动汽车,准备开车离开了。 风声看着林风,不明白他的举动,但是眼神中带着恳求,多希望在漫长的旅途中,多一个旅伴。 看到汽车往前缓慢开动,那个年轻人猛地跑到车前,站在那里,高声喊道:“就算行行好吧,我已经等了几个小时了,请不要这样。” 年轻人言语肯定,带着哀求的腔调。他的双手搁在汽车前面的引擎盖上,一点也没退让的意思。 林风发现,不带上他,那是不可能的事了。他看了看风声,风声的眼神中,也写着“同意”,但是,他总觉得不妥当,而且他也不想节外生枝,所以满心的不同意,从年轻人的举动来看,必要搭上他的车了。 林风只好将车停下,降下车窗,探头出去,伸手指了指后面的座位,说道:“你坐后面吧。” 年轻人连声说着“谢谢”,然后走到汽车的一侧,拉开后车门,跳上车,一屁股坐在里面,长出了一口气。 年轻人的眼里闪出一丝狡黠的光,被林风从后视镜里看到,他没有声张,继续踩下油门,越野车往前方县城的方向而去。 当西方的山峦吞噬了太阳最后一丝光亮,暮色降临了高原,周围渐渐暗了下来。 林风打开了汽车的大灯,就像散开的光柱一样,照亮了公路两边。 随着夜色来临,周围的温度也逐渐下降,风声裹紧衣服,回头看看那个年轻人,问道:“小伙子,叫什么名字?” “丹巴。”年轻人忙答道,“老人家,您很善良,祝您幸福。” 丹巴的眼睛看着前排的风声,声音有些急促和激动,仿佛心中有事一样。 “我们大约几点能到水曲县城,林风?”风声问道。 “那可说不定,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大概后半夜能到。”林风瞄了一眼丹巴说道,“现在是晚上十点,视线不大好,我建议到前面的九嘎村,下公路找个地方休息一下。” 听到林风的建议,丹巴插话道:“九嘎村的住宿条件太差,过了这一段雾区,有一个察巴村,我们经常在那里休息,条件要好些,仅供参考啊,呵呵。” “丹巴说的有道理啊。”风声附和道。 “嗯。”林风吸了一口气,他的心情很矛盾,但也不明确,只好说:“那好吧。” 绕过一个斜坡,汽车顺着山脊,往下驶去,穿过了九嘎村的标志。 后面的丹巴没有一丝声响,看到风声发出轻微的鼾声,林风有些疲惫。他摸过香烟盒,抽出一支“泰山”牌香烟,放入嘴巴,然后,右手拿起点烟器,香烟冒出一股白烟。涩涩的香烟味道,从气管往下,慢慢到达肺里,刺激了他的神经,瞬间就来精神了。 “真是一趟苦差事,如果有好玩的,也不枉受这份苦了。”林风自言自语道。 漆黑的夜里,一片沉寂,冷风拂过山丘,只有汽车的灯光和马达的轰鸣声,在山野间传得很远。 林风双手握紧方向盘,沿着蛇形公路,往前行驶。恍然间,他发现前面有灯光,在黑黢黢中闪烁,似乎是汽车的四角灯。 他打了个寒噤,总是遇见怪异的事,今天这是什么日子呀! 第一百三十章 劫匪突现 林风急忙踩下刹车,猛按喇叭,提示前面的车辆。待他减慢车速,冲向前面时,他看见公路中央横着一辆白色的皮卡车,四角灯在不停地闪烁,三个***在车旁,抽着烟卷,看着车来的方向,神情镇定。 车停下来,没有熄火,林风把门锁锁死,透过挡风玻璃,看着前面的人。 这时,风声已在刺耳的喇叭声中醒来,揉揉眼睛,不知所以地望着眼前的一切。 三个男人往这边走来,身影投射在地面上,一步一步地靠近。 车内的空气,瞬间凝滞了,林风和风声相互看着,不知所措。 “怎么办?”林风手心里渗出了汗。 “能不能冲过去?”风声小声问道。 “不行,他们的车挡住了路,旁边应该是沟壑。”林风挂上倒挡,汽车缓缓往后退。 正在这时,三个人离车越来越近,其中一个高声叫嚷着,意思是他们的车坏了,需要帮忙。 就在林风的迟疑之间,他看到其中一个,从身后抽出了一个铁棒,快速跑过来,另外的两人做着同样的动作。 “不好,遇见歹人了。”林风大声叫道,踩下油门,急速往后倒车。 “快掉头!快掉头!”风声也嘶喊道,嗓音尖利。 林风手忙脚乱地准备猛打方向,掉转车头。 “晚了,朋友们!”就在这时,一声低吼,恰似闷雷响起,把二人吓了一跳,他们这才想起坐在后面的人。 林风听到传来的声音,脸色瞬间变白,扭头看到丹巴正站起身子,双手伸过来,他马上明白了,丹巴就是个卧底。 在汽车快速往后倒时,风声看到,丹巴双手伸向前面,使劲勒住林风的脖子。 林风被丹巴的双手,紧紧箍住,死死勒在靠椅上,憋得满脸通红,眼珠凸出,张开口喘着粗气,但他死命握住方向盘,踩下油门,汽车嚎叫着往后疾驰,向龙一样左右扭动着。 风声看到这一幕,迅速转身爬起来,双腿跪在座位上,伸手扼住丹巴的手,往前拽,好使林风的脖子得以解脱,但是丹巴的手就像铁钳一样,不断收缩。 风声看到效果不好,便低头照着他的胳膊,狠狠咬了一口。丹巴疼得叫了一声,稍微松开些,却又把右胳膊往前一伸,用胳膊勒住林风的脖子,胳膊肘对着风声,继续使力。 手拿凶器的三个人,嚎叫着扑向汽车,饿狼一般,只听“嘭”的一声,铁棒打在前挡风玻璃上,出现一个波纹状的漏斗似的洞。 林风死命往前探头,想摆脱丹巴的控制,但是很难。他灵机一动,右手快速把档位调整为前进挡,拼命踩下油门,轮胎与路面擦出了火花,汽车发出一声怒吼,往前飞去。 “哐当”,一个试图抓住前门把手的家伙,被撞出了几米远,摔在路边。另外一个手拿铁棒的,顺势爬上汽车的引擎盖,挥起铁棒对着前挡风玻璃,一顿暴打。 风声顺手从口袋里摸出他的铜牌,对准丹巴的眼睛,猛戳过去,感觉就像刺在菠萝上。 鲜血从丹巴的眼窝里流出来,他满脸是血,惊慌地喊叫,把手收回来,试图抹去鲜血,疼痛和失明让他失去了理智,倒在后座上,滚来滚去,不停嘶喊。 林风脖子一松,脑袋撞在方向盘上,又弹回去,他瞪大眼睛,猛踩油门,汽车疯狂往前,引擎盖上顶着一个肥胖的歹徒。 眼看飞驰的汽车,马上就要撞上横在公路中央的汽车,林风双手往左猛打方向盘,越野车一个趔趄,旋起两个轮子,扫着路中央的汽车一侧,发出“刺刺剌剌”的声响,将双手抓着挡风玻璃的家伙,甩出去几米远,正好避开了左侧的沟壑,顺着公路往前开去。 林风的脑袋一片空白,双手紧握方向盘,眼睛死死盯住前方,右脚将油门踩到最低,越野车像箭射出去,留下哀号声,在后面隐约传来。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林风和风声才想起,在后座上痛苦嚎叫、翻滚的丹巴。 林风靠边停下了车,他跳下车,拉开后车门,一把抓住丹巴的胳膊,使劲往下拽。 风声也从车里跳下来,拉开另一侧后车门,把丹巴往下推。 两人合力将手舞足蹈的丹巴弄下车,林风气得一脚踢在他的屁股上,将他推下了路边的堆满石块的沟里,听到丹巴在沟里爬来爬去,不停地咒骂。 两人迅速跳上车,林风再次踩下油门,向着远方隐约可见的、散发着光晕的村落开去。 第一百三十一章 诡异身影 “对不起,我错了,给你添麻烦了。”风声看着林风,无限歉意地说道。 林风没有说话,狠狠地踩着油门,直到开出去很远的距离,才把汽车停在路边。 林风靠在靠背上,衣服领子被扯破了,耷拉在一边,脖子上的勒痕和抓痕,已经变成了青紫色,肿得发胀,感到一阵儿烧灼般的疼痛,以至于呼吸都紧促了。 再看风声,情况也好不到哪去,手上的伤口,流出了很多血,现在凝固成黑色的斑块,脸上也挂了彩。 林风拉开车门,走到引擎盖前,手里拿着一块毛巾,将碎玻璃打扫下去,然后,跳上车,按开车顶灯,尽量把碎屑包起来,丢出车窗外。 “其实,我们是在劫难逃的。”林风咽了口吐沫,疼得脸颊都扭曲了。 “为什么?” “那个丹巴趴在汽车引擎盖上,摆明了就是要么轧死我,要么要我搭车。”林风说,“那时,我已经发现不对头,但是只能见机行事了。” “哎哟,我真笨!竟然没有发现异常。” “怨不得你,我们早就听说过这种事,有心理准备的。他们先找一个扮演搭车的,随后在车上和他们里应外合,搞定路过的车辆,谋取钱财。” “难道没人管?” “不好管啊,好在我们只是受了点轻伤,没受到大的损失,就是汽车需要修理一下了。” 风声看着年轻的林风,心里多了份佩服,没想到,年纪轻轻就这么沉稳成熟,遇事不乱,说明林越江推荐的人,还是挺靠谱的。 三月的高原,夜深时的温度低于零度,寒风穿过前挡风玻璃上的破洞,扑在两人的身上,他们惊惧过后,发现脸颊都冻得麻木了。 东方晨曦微露时,林风开着那辆到处破烂的越野车,迎着路边昏黄的路灯,驶下了公路,向不远处的察巴村驶去。 靠近村头,是一家石头垒砌的圆房子,上面挂着一个牌子-----看起来,这是旅人经常歇脚的地方。一条黑狗牙眦在外面,凶得像一只狮子,其余的人家,散落在山坡上,如一颗颗灰色珍珠一样。 将汽车停放在路边,两人走下车,来到房前。 黑狗的叫声,吵醒了主人,“吱呀”一声,门开了。主人一边大声呵斥着,一边走过来,招呼着两人。 主人很热情,给他们提供了最好的条件,就像对待亲人一样,接待他们。 两人疲惫不堪,走进房内,一头倒在床上,盖上被子,呼呼睡去,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高原的晨风,吹动窗户上的布条,也将阳光泄进了房内。 风声揉揉眼睛,渐渐从梦中醒来,感觉头疼得厉害,他缓缓翻身,靠在枕头上,看着窗户上布条,一起一落。 他这才发现,这间房子是用不规则的石头砌成的,石头采自附近的山里,全是黄褐色的,地面上铺着小石块,靠墙摆着两张灰不溜秋的小桌子,上面蒙着红花波浪纹的塑料桌布,桌子旁边是几把木椅子,已经被磨得铮亮,浓郁的奶茶味道直冲进鼻孔,奶腥味使他的鼻子发痒。 林风睡在他的旁边,被子蒙着头,呼吸均匀有力,一只脚露在外面,胳膊肘将被子撑得老高。 风声望着窗子,竭力控制自己,想象着开阔平原上的景致,想象着家乡海浪般起伏的高草,想象着梦中多次出现的远处地平线上的山峦。 “谁?” 随着风声惊叫一声,一张模糊的面孔,从窗前一闪而过,面颊上戴着黑色面罩,只有一双眼睛露在外面。 “谁在外面窥视?”风声心头一紧,都抽了一口凉气。 第一百三十二章 修车被宰 他爬起来,悄然下床,趿拉着鞋子,快步走向门口,猛地拉开那扇木门,径直走出房外,左右张望着。 没有人,连个影都没有。只有昨晚上的那条狂吠的黑狗,站在门外的一块大石头旁,黑亮的眼睛瞪着他,它脖子上拴着一条黑色的铁链子。 早上明亮的阳光,刺得他眯缝起眼睛,风声再次揉揉眼睛,眨吧了几下,难道是自己看错了不成? 他目光朝向远处,望着白雪覆盖的山峦顶峰划出的天际线,望着纯净的白雪于湛蓝的天空交相辉映。 他突然想起了什么,快速跑向不远处停放的汽车,以至于鞋子掉了一只,也没顾得上。 越野车在昨天被摧残得千疮百孔,不忍卒读,前挡风玻璃破了两个洞,引擎盖上凹陷下去个坑,一个后视镜的玻璃出现了裂纹,车内散落着没有清理干净的碎片。 风声没有心思细看汽车,他跑到车旁,拉开车门,找到自己的背包。 由于车辆损毁严重,车门没有锁死----看到玻璃上的破洞,锁上也没有任何意义。他翻开背包,仔细查看里面的东西,发现没有丢失,他才放下心来。 静下来,风声发现,虽然东西没有丢失,但有被翻动的痕迹,因为他特意做了些记号,一般人不会注意到的。 风声提着背包,站在车旁,一脸的茫然:到底是谁翻看了他的背包? 更茫然的是林风,他正站在门口,眼睛直直地看着风声。黑狗拉紧了铁索,向着门口,盯着林风,依然露出了犬牙,发出闷哼声,好像对他的龅牙,厌恶至极,始终不能接受一样。 风声走回门口,把自己看到的一切,告诉了林风。林风笑着摇摇头,他不相信有这么离奇的事,况且没有丢任何东西,不可能这世界一夜之间变得眼花缭乱,大概率是风声看走了眼。 听到两人的对话,主人从山坡后走过来,手里提着一只山兔,灰褐色的皮毛,中间夹杂着几条白纹。 主人生的高大威猛,棕灰色的皮肤,与山峦极为相配,想来是长时间形成的适应环境的保护色,一双圆眼,格外有神,嘴唇很厚,长着一撮小胡子,穿着一件白色的藏袍,外面是灰色的半皮夹袄,袖子卷在胳膊肘以上,露出粗壮有力的手臂,戴着一顶黑色的帽子。他走路带风,面带憨厚的微笑。 “休息的还好吧,尊贵的客人?” “非常感谢您的照顾,一切很好!”林风答道。 “您们先等一会儿吧,我去准备早餐。”说着主人拎着山兔,向不远处另外一栋石头房子走去。 阳光倾斜在高原,天空与大地,是如此的明净与清澈,仿佛滤尽了一切尘埃,包括人的内心,使人感觉到自己是如此的渺小。天是钢蓝,草是碧绿,远山白雪覆顶,银光闪闪,格桑花儿遍布山野,那是世间最美的花儿。 手抓羊肉、萝卜炖山兔,一盆咖喱米饭,一小盘突巴(面食),外加酥油茶,被风卷残云般干掉,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文雅和谦让,两人饥饿之感,很快就消失了。 林风付了费用,两人与好客的主人告别后,开上那辆越野车,继续他们的冒险之旅。 行驶了两个小时,有一片散落在高原的村落,林风说那里就是水曲县城。 这里交通闭塞,靠山临水,以往是坐牛皮船与外界沟通,现在才通了公路。自然环境优美,风景迷人,大小湖泊较多,形成了唯一古老而独特的藏族渔文化。 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修车厂,位于县城中心,牌子上用藏汉两种文字写成。 一位牙齿焦黄的老师傅,嘴里叼着一根又黑又粗的烟卷,一头乌发像黑色的菜花,身后跟着一个黑瘦小伙子,穿着一身黑色的工装,上面满是深黑色的油泥,眼珠就像黑葡萄一样,手里拿着一把扳手,转来转去。 “这车要修好,得花大价钱哟。”老师傅绕着车转了一圈,拍拍车身说道。 “嗯,只要能修好,钱我们给够。”林风答道。 “巴扎,看看下面。”老师傅敲敲挡泥板,回头给黑瘦的小伙子说。 小伙子“嗯”了一声,跪在地上,把头伸进车厢下面,喊道:“师傅,下面也有撞坏的地方,保险杠碎了。” “看见没,你们的车基本趴窝了,走保险不?”老师傅擤了一下鼻涕,咳嗽两声。 “不走保险了,我们还要赶路。”林风说。 “好,两万。”老师傅眨巴眨巴眼,云淡风轻地说。 “这么贵?”风声终于忍不住了,大声说道。 “这个不贵!”小伙子拿起扳手敲敲旁边的自行车,瞪了风声一眼。 “我们不修了,到前面街上找个出租车吧。”风声故意逗他们,对着林风说道。 只听到“咔擦”一声,小伙子突然发怒了,把扳手猛地砸在旁边的自行车上,没有说话,但是样子很吓人。 风声和林风心里咯噔一下,登时愣住了。 第一百三十三章 走进狄日 “别耍横!”老师傅对小伙子说,“这样吧,你们拿一万八千元吧,这边进货很不方便,我们要拿别人的配件回来。” 风声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在演戏,但林风很痛快地答应了,也许他想尽快离开这个地方。 简单吃过饭后,汽车也刚刚修好,林风仔细检查了一遍,虽然活有些粗糙,总起来还可以,能应付一阵子了,等到了繁华的城市,可以再进行大修。 他们开车穿过一条大街,刚铺的青色水泥路面,藏波罗花已经结出了骨朵,紫红中透着粉白,等待着盛夏时节的怒放。 穿着各色藏袍的男女,棕红色脸庞上挂着朴实的微笑,站在路两边的货摊前,他们叫卖着藏地特产,主要是虫草、红景天、贝母和雪莲花,风声几次想买点,但还是忍住了欲望。 风声掏出手机,查了查导航,他们的下一站是日客则,这座城市处于华国、印度和尼泊尔的交界处。 林风双手搁在方向盘上,看了一眼风声,问道:“风先生,你说的‘莱卡山谷’,我怎么没听说过?” “对啊,确切地点我也不清楚,地图上都没有,呵呵。” “那我们怎么去,我可是不想耽误太多时间,我还要和朋友去爬雪山呢。”林风小声嘟哝道,掏出一支香烟,点燃后塞进嘴里,一股烟顺着他的嘴角冒出来。 “放心吧,你只要把我送到边界处,就算交差了。” “你一个人能行吗?” “放心吧,小伙子,我喜欢冒险。”风声本能地看了一眼后面的背包。 “您说的位置大概是与尼泊尔的交界处吧?” “我分析的话,应该差不多。” “要是出境的话,我们需要过章木口岸,那是唯一的关口,您的签证办好了吗?” “额,嗯……,咳、咳。”风声咳嗽了两声,把套在身上的羽绒服搂紧,眼睛盯着车窗外。 公路的左侧,顺着渐渐由黄变绿的山丘,往前看,一汪深蓝色湖泊出现在眼前,宛似镶嵌在大地上的琥珀,几只青灰色的水鸟在湖面翩翩起舞,然后又扑打着翅膀向远方飞去。 山路刺入山谷后,经过铺满山花与绿草的山丘,穿过雄险的高山,越过三五成群、驻足藏野驴,跨过汹涌奔腾的河流,一路向前。 为了节省时间,通过日客则后,他们沿路继续往狄日县方向而去。日客则边境线一千七百多公里,离尼泊尔最近的是狄日县,走到那里,也就快接近风声的目的地了。 随着海拔超过四千五百米,温度也逐渐下降,这里年平均气温只有二到三度,风呼啸而来,扬起路上的沙尘,天是如此之低,站在路边,能把白云握在手指间,就像把玩一团棉絮。皑皑雪山,横空出世,仿佛尽在咫尺。 珠穆朗玛峰就在不远处,能够见到珠峰山顶有一团乳白色的烟云,像一面白色的旗帜飘扬在珠峰上空,这就是珠峰的一大奇观---世界上最高的旗云! 风声开始出现了高原反应,头晕、头痛,呼吸困难,面色苍白,一切都可以克服,因为目标就在前面,成功指日可待,想到这里,他脸上露出了笑容。 风声明白,这些反应都是暂时的,他很快就能适应,因为他的基因中存在这种优势,只不过很多年没有登上高原了,故而出现了高原反应。 就在两人神情疲惫时,前方出现了成片的楼房,它们坐落在一片山谷之中,确切地说,县城蹲在喜马拉雅山的一只脚上,只要喜马拉雅打个喷嚏,狄日县城也许会飞到九霄云外。 “狄日,我们来了!”林风大喊一声,声音在山谷中回荡。 “任务即将完成,哦耶!” 第一百三十四章 分别在即 冷,荒凉,空寂,人烟稀少,与繁华毫不搭边。 这里,与想象中的差别很大:灰突突的荒山,砂石遍布的土路,灰黄的灌木,稀稀拉拉地散布在山坡上,二三层高小楼沿着山坡吃力地爬行,皆由大小不一的石块垒砌而成,外面涂抹着白灰,白灰有些脱落了,露出斑驳的色彩,给人一种历史的沧桑感。 穿过一条介于两个山坡之间的坑洼不平的土路,越野车驶出吃奶的劲,才喘着粗气,爬上一个山坡,那里拥挤地排列着不少房子。 停下车,好不容易找到一处旅舍,说是旅舍,其实就是一座简陋的院子,里面有几间土黄色的平房,房前挂着的一面国旗,被风吹得呼啦啦地响,里面设施极为简单,没有卫生间,没有洗漱间,没有衣柜,靠墙是一溜大通铺,被子可能十来年没洗过了,硬邦邦的好似一块大青石板。老板是个藏族小伙,笑容总是阳光又透着些许腼腆。 高原的天,从夕阳余晖到黑云压城、晦暗如夜,也就是眨眼之间。 晦暗的雪云,从西边天空飘来,天色飞快地暗了下来。在昏黄的灯光下,极度疲惫的两人喝了点热水,吃了点方便面,就躺在那张巨大的床铺上,在寒冷中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的早晨,从锈迹斑斑的窗户吹进来的高原冷风,将两人从睡梦中唤醒。 虽然条件很差,林风还是难掩兴奋之情,他的任务即将完成,不久就可以打道回府了。 “回去有什么打算?”风声看着面带笑容的林风,边穿衣服边随口问道。 “很多事啦,比如和朋友去爬雪山,然后打猎,还有陪女朋友逛街、购物,找几个伙伴大喝一场酒。”林风眉飞色舞,手舞足蹈,好像面前就是酒肉和美女。 “吃过饭后,我们是不是就出发去章木口岸?”林风问道。 “是的,把我送到章木附近就可以了,我自己去‘莱卡山谷’。” “终于解放了,压力瞬间减小,哈哈。” 风声钦佩地看着林风,轻轻拍着他的肩膀说着“谢谢”。 走出这个所谓的旅舍,两人漫步于所谓的县城之中。这里的房子都是沿着山坡而建,以平方居多,当然也有二层或者三层的小楼,好似凤毛麟角,但由于风沙的原因,都是灰头土脸的,就像经过长途跋涉又很长时间没洗过脸的人。 “你们也去登峰吗?我们可以一块去前面的珠峰大本营。”一个身穿紫色加厚羽绒服、头戴红色绒帽的小伙子跑过来,笑嘻嘻地问道。 “不,我们不去。”风声答道。 “哦,来这儿不去登珠峰的,我还是第一次碰到呢。”小伙子一脸遗憾地走了,背着一个军绿色的大背包,将手里的墨镜戴在眼上。 看到小伙子的背包,风声也像受了启发一样,自己也该准备一些物品了。 恰好,拐过一道弯,一个商店出现在眼前,挂着一个红色的牌子,上面是“登峰商店”几个字,门口站着两个面色黝黑、身穿白色藏袍的男人,他们在讨论着什么,神情激动,双手不停比划着。 两人越过正在大声说话的男人,推开门口挂着厚厚布帘子的木门,走进商店。 一个穿得就像猫熊一样的小姑娘,站在收银台前,正向手心里哈着气,鼻子红彤彤的,活似一根胡萝卜,她看到有人走进来,忙站直身子,放下手臂,望向门口。 商店里的商品让人眼花缭乱,几乎都是为登珠峰准备的,小到缝衣针,大到宿营帐篷,应有尽有。 在林风的参与下,风声选定了:打火石、折叠刀、细牛皮带、水壶、羽绒背心、旅行鞋、迷你铁锹、细麻绳和仿生胶皮。 “仿生胶皮?”林风不解地问道。 “对,到时候就有用了。”风声答道。 最后,风声还买了些红景天,林风看了一眼,说道:“看起来,您很了解高原啊,红景天也被叫作九死还魂草,克服高原反应,很管用呢。” 东西购置完后,两人走出了商店,那两位正在争辩的男人,声音更高了,一会儿指天,一会儿指地,面红耳赤,就像喝了二两一样。 经过打听,他们终于找到一个饭店,是个川味饭店,里面正冲出一股辣乎乎的热气,就像靠近一个盛满热腾腾辣椒的大锅。 “来了两位!”一声吆喝传进耳朵。 第一百三十五章 难得清闲 一个身穿厨师服、头戴厨师帽的黑胖男人,肉鼻子圆得像个洋葱,笑嘻嘻地推开门,显然他从里面就看到了两人。 饭店不大,但很干净,一点也不像厨师的脸---上面全是油腻腻的,墙上是新刷的白漆,贴着几张喜马拉雅山的风景画,八张桌子摆在里面,铺着新桌布,筷筒里竖着一把竹筷子,洁净。 两人捡了一张靠近角落的桌子坐下,然后点了几个可口的川菜。 “风先生,今天我请客。家父交代了,这顿饭既是给你饯别,也是给我送行。如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还请先生多多谅解。今天一别,后会有期!” “太客气了,你们给我那么多帮助,理应我请。”风声言辞恳切地说。 “我这顿饭,包含历史的意义。” “为什么?”风声一愣,问道。 “家父说了,我们久在腊萨,生意场上得罪了不少人,很多道上的,八我们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欲除之而后快,另外,也被警方盯住很长时间了,随时有可能‘进去’吃饭的,需要换个环境了。再说,把您送到目的地,我们林家几百年的驻守,也该结束了吧?哈哈。”林风笑着说。 风声长吁了一口气,“当然,这是最后一次了,历史的欠账,你们早就还上了,我也会了结这段历史积怨,从此轻松地踏入尘世。” “菜来喽!”厨师端着托盘,踩着碎步,一路小跑,来到桌旁,把热腾腾的菜搁在桌上。 “来两瓶高度白酒!”林风看了一眼厨师说道。 厨师说了一句“好嘞”,继续踏着碎步,向后厨走去,脸上的笑容,仿佛留在了这张桌子上。 “你还要开车,喝酒没事吧?” “没事,我们平时都这样。这一路,为了您的安全,我遵照家父的规定,非常小心,滴酒未沾啊。再说,这里既没有交警,到章木口岸也只有十几公里,放心吧,风先生,没问题的。” 胖厨师一手拿两个酒杯,一手提两瓶高度“孔府家酒”,黑陶瓷瓶宛如一个小炮弹,放下后,又屁颠屁颠地走了回去。 林风拿过酒瓶,伸手拧开盖子,抓过酒杯,摆在面前,将酒倒满,放在自己和风声面前。 “风先生,我先敬你一杯,祝您此去一切顺利!”说罢,林风右手端起杯子,一饮而尽。 “感谢你和林越江先生的帮助,为我们两家千年的友谊干杯!” 两人吃了些菜,林风再次将酒杯斟满。 “以后,要是用得着我们林家,先生您尽管开口,晚辈再敬您一杯。” 风声推辞不过,只好端起酒杯,再次将酒倒进口中,随着“咕咚”一声,酒杯见底。 随着酒杯不断倒满和见底,两人的脸上像开满了桃花,尤其是林风,本来稍显沉闷的小伙子,变成了一只欢快的喜鹊。 酒意渐浓,林风说话也渐渐随意了许多。他突然把酒杯放下,双眼直直地看着风声。 “风先生,跟你接触了这么长时间,我很好奇,有些问题不知道当问不当问?” 风声一愣,转而脸上恢复了平静,“哦,我明白你想问什么-----为什么我要去‘莱卡山谷’?对不对?” “对,我很好奇,因为连我都不知道存在这个地方,你是如何知道的,这个问题闷在我心里好长时间了。” “好吧,满足你的好奇心,反正,我完成这个任务,也就没必要保密了。” 说罢,风声将酒杯搁在桌子的一角,抿了口茶水,润润嗓子,双手交叉放在桌面,一本正经地看着林风。 “这是一段历史,比故事还要精彩,当然,在浩如烟海的史河中,这种狗血故事一再重复,毫无新意,听我慢慢给你讲起。” 第一百三十六章 历史一幕 1253年,深秋,洱海。 傍晚的洱海,夕阳渐落,残存的余晖,照在辽阔的水面上,把湛蓝的湖水染成了血红色。洱海边的后山,秋风吹落了仅存的黄叶,一片肃杀之气。 彼时,大元皇帝忽必烈挥动上帝之鞭,横扫天下,势如破竹,所到之处,莫不俯首称臣,偶有怨言,其结局必以屠城为代价。 山清水秀,物阜民康,如梦一般的大理国,早就被忽必烈牢牢盯住,他坐在马背上,扬起马鞭,指向南方,大声高呼:“今年,吾必泛舟洱海!”手下发出地动山摇的欢呼声。 而远在云南洱海一带的大理国皇帝---段兴智,睡梦中依然依稀听到了忽必烈的高呼,他颤巍巍地爬上龙椅,望着朝中一筹莫展的大臣们,老泪纵横。 “难道建国三百余年的大理,就此灭于我的手中,苍天啊,谁能遏住蒙古人的铁蹄?” “吾皇莫心焦,臣有一计,可保大理社稷安定。”站在朝堂角落里的一位年轻人,站了出来,跪在了天定贤王段兴智的面前。 皇帝抹了一把鼻涕,露出了笑容,“别婆婆妈妈的,快快讲来!” “需要滇东三十七部星夜勤王,他们世受皇恩,享荣华富贵数百年,这些都因皇恩浩荡,得主隆恩。现在国难当头,他们理应挺身而出,倾尽全力,为大理而战,为吾皇解忧。” “好,好,甚好。你们这些大笨蛋,远不如一个年轻人思虑周全。”皇帝“呸”了一口,看着那些耷拉着脑袋、胆战心惊的大臣们骂道。 年轻人接着奏道:“三十七部之中,‘风部’和‘雨部’实力最强,应该以这两部为先头部队,迎头抗击蒙古铁骑。” “好,好,甚好。就按你说的办,马上拟圣旨,由你持圣旨到‘风部’和‘雨部’宣召。对了,忘了问你叫什么名字了,倒也无所谓了,呵呵。”皇帝说完这段话后,累得闭上了眼睛,往后靠在龙椅上。 当大理国灭国之时,皇帝带领文武大臣纳头称臣时,他惊奇地发现,站在他们面前受奖的是那位给他献上良计的年轻人,当这位皇帝明白过来,一切都已为时过晚,也许这就是无间道的榜样,这是后话,早已湮灭在历史的长河中,无人知晓了。 夕阳消失在西山之后,洱海、后山逐渐陷入沉沉的黑暗,除了两者之间的数不清的帐篷,里面灯光闪烁,人影攒动。帐篷外,无数的士兵在收拾灶火,规整物品,牵着马匹去饮水,一派忙碌。 这是风部的驻地,他们将根据皇帝的旨意,在此迎击劳师远来的蒙古兵团。 而远在洱海二十里地的雨部驻地,则是另一幅景象。 一位身穿银色铠甲,手握银色长枪的中年男子,骑在一匹白色骏马上,他就是雨部首领----雨龙,他接到朝廷密令:风部已派人秘密联络蒙古骑兵,准备与蒙古兵团里应外合,灭国大理。 雨龙骑在马上,面对着数以千计的士兵,他们或骑在马上,或站在地上,个个精神抖擞,身穿铠装,手握兵刃,战马双唇之间吐出热气,马蹄不停扒拉着地面,就等首领一声令下,即可开赴洱海,灭掉风部,消除内贼。 雨龙望着夜空,他眼神坚定,目光坚毅,双手下压,示意大家稍安勿躁。 毫无疑问,午夜是最佳的攻击时刻,也就是金星(启明星)逐渐升起的时候。 再过两个时辰,就要看到金星的寒辉了。 雨龙振臂一挥,大喊一声,“出发!” 大军开拔,悄无声息,犹如一条长龙,浩浩荡荡,目标:洱海。 第一百三十七章 血染疆场 快到洱海边时,雨龙令大军原地隐蔽,派出一队斥候,前往风部驻地,侦察情况。 不大一会儿,斥候来报:前方无异常,各帐篷内灯火昏暗,士兵都在休息,岗哨不多,而且位置明显,易于下手。 雨龙听后大喜,令一队步兵,随斥候前去,解决掉哨兵。然后,转身对大队骑兵压低声音道:“各位将候,我们世受皇恩,报效朝廷的机会到了。只可前进,不许后退,违令者,斩!” 雨龙带领大队人马,赶到洱海边,发现确如斥候所讲,整个驻地,空寂安静,数不清的帐篷里,灯火暗淡,士兵都在睡梦中。 雨龙拉住马缰,转身低声吼道:“杀!”接着,手握银色长枪,脚猛踢马肚,冲向洱海边上的帐篷。 后面的骑兵和步兵,跟随着雨龙,潮水般涌向风部的大本营。 当他们冲进大营时,发现帐篷里灯火闪烁,却空无一人。士兵寻遍各处,都没有发现人影。 雨龙嘶吼一声:“上当了,快撤!” 已经来不及了,混乱的士兵正如热锅上的蚂蚁,身后的山顶上火光冲天,万千士兵声如雷鸣,接着,箭如雨下,士兵和马匹纷纷中箭倒地,马的嘶鸣声和人痛苦的哀嚎声混杂在一起。 雨龙挥起长枪,左挡右闪,将射来的箭打飞在地,怎奈箭飞来的越来越多。 突然,一支箭射入雨龙的左臂,他哎呀一声,掉落马下,他的坐骑也半蹲在地上。旁边的护卫赶忙来救,结果又有几人中箭倒地。 这时,弓箭手停下了射箭,从山上冲下无数士兵,挥舞着兵刃,一路高呼,杀向雨龙的部队,瞬间就将他们团团围住。 雨龙的儿子雨欢,将雨龙的手臂搭在自己肩头,拉起父亲,向外突围。 眼看风部士兵,左突右冲,砍倒无数雨部士兵,雨龙看了一眼自己的伤口,他发现,腹部又中一箭,鲜血浸透了他的铠甲,自己已经无力回天了。 “欢儿,你走吧,不要管我,能出去一个算一个。你要记住,就算雨部只剩下最后一个人,也要报仇,否则就不配为雨部的子孙!”说罢,滑下雨欢的肩头,将他猛地推出去,自己则拿起长枪,咬着牙,冲向风部的士兵。只见他挥舞着银色长枪,在火把的照耀下,左冲右突,连续刺倒几名高喊着冲上来的士兵,最后还是寡不敌众,被砍翻在地,刺了几刀,接着被乱马踏在蹄下,可怜一代名将---雨部首领,就此结束了生命。 再说雨欢,被父亲推开后,抹了一把眼泪,含恨站起,抄起一把砍刀,叫了几名士兵,向包围圈最薄弱的地方冲去。 那一夜,秋风呜咽,苍山垂泪,洱海悲戚。在数番冲杀之后,洱海之边,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将洱海染成了洇红色。 雨欢无暇顾及父亲的尸体,身后跟着数位随从,冲出重围,带着一身的血迹,隐入洱海边的后山之中,顺着小路,星夜兼程,返回了滇东雨部。 大部分雨部子弟,战死沙场,听到噩耗,全族男女老少一片哀嚎,恸哭动天。 雨欢明白,从此世间不再有大理,不再有滇东三十七部,蒙古的铁蹄必定会踏遍每一寸土地,要想免受灭族之祸,唯有离开家园,从此浪迹天涯,到一个蒙古铁蹄不到的地方,等待机会,复国雪恨。 于是,在这一个大雁南飞,秋风悲鸣的深夜,雨部烧掉营寨,遣散了部属,毁掉庄稼,扶老携幼,拖家带口,离开世代居住的家园,踏上了一条不归路,他们一步三回头,泪水洒遍了山川、河流。 值得一提的是,林氏一族因一直受到雨部的庇护和恩惠,愿至死追随雨部主人,但是,雨欢明白,此去必定是九死一生,不能连累他们,说可以在腊萨建立联系点,雨部有难时,一定会去找他们的,这也应该就是腊萨枫杨客栈的来历了。 路再难,也是人走出来的,况且,只有前进,总会有路可走。 这一走,他们就走了数百年。 “你要记住,就算雨部只剩下最后一个人,也要报仇,否则就不配为雨部的子孙!” 从此,一颗仇恨的种子种在了每一个活着的雨部人的心中。 第一百三十八章 生死不明 残存的雨部子孙,沿着怒江一路前行,进入青藏高原后,过林芝,越山南,翻越雪山,跨过雅鲁藏布江,最后经喜马拉雅山南麓进入了尼泊尔境内,那时是谷地马拉王朝。他们来到一个偏僻的山村,在那里停下了脚步,从此繁衍生息,绵延不绝。 安顿下来的雨部,从没有忘记历史的使命,雨龙的遗言被刻在了家庙的石碑上,也刻在了活着的雨部人的心里。 每隔一段时间,雨欢就会派出不同年龄的男丁,到各地寻找风部人的下落,他相信,只要风部还在这个世界上,哪怕是天涯海角,哪怕只是个影子,他就一定寻找到他们。 就这样,将近千年,雨部派出了无数的探子,却从未发现风部人的痕迹,得到的信息是,风部已被蒙古族的铁蹄踏成了碎片,这个结果,的确让所有的雨部人感到奇怪。 此时的林风,仿佛沉浸在历史的记忆中,一动不动地看着风声。 风声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放下后,继续讲述。 直到十年前,风声在欧洲的一所大学学习,从隐秘的渠道获知,来自于德国巴伐利亚州风之语,就是风部仅存的几个嫡系子孙之一。 讲到这里时,林风看了一眼风声,神情中透着迷惑不解。这一细节,被风声看到了,他没有解释,只是笑了笑,继续往下说。 风声找到一个合适的机会,成为了风之语的管家,就在他准备对风之语下手的时候,他从风之语的言谈和行为之中,意外得到一个信息,那就是:华国和尼泊尔交界处的“莱卡山谷”,极有可能是大理国灭国后,风部子孙最后落脚的地方,直到今天,他们还在那里繁衍生息。 就是掘地三尺,也要找到他们!除掉他们! 所以,这就是他---风声,今天坐在喜马拉雅山东坡的一个小酒店里的原因。 “哇,精彩!”林风叹道,“大开眼界,也让我明白了,林家一直留在腊萨的缘由。”他端起酒杯,连喝了两杯,好像要压惊一样,也仿佛放下了心里的包袱,很舒坦地长出了一口气。 菜过五味,酒过三巡,该走的客套程序,也走完了,该说的留恋之情,也已述说完了,两人酒意渐浓,林风结账后,在老板的目送下,他们晃晃悠悠,勾肩搭背,忘记了年龄差距,走出了饭店,走向住宿的地方。 收拾妥当,两人再次跳上越野车—那辆刚刚大修过的汽车。 此时,清冷的高原,朔风渐起,呼啦啦吹动彩色的经幡,把藏人的祝福随风送往天上。远处的喜马拉山,白雪艳艳,像一朵冰中盛开的莲花。 汽车的引擎启动了,顺着这条砂石遍布的路,向章木方向飞驰而去。 林风嘴里衔着一根香烟,哼着小曲,双手伏在方向盘上,把油门狠狠地踩下去,汽车就像飞起跑向野兔的猎狗,一路狂奔,车后扬起一股沙尘,逐渐飘散在风中。 经过登山大本营后,汽车继续往前,驶上了一条两边都是野草的砂石路,黄中泛绿的野草,像地毯一样铺在山坡上,延伸到两边的沟壑中。 在“孔府家酒”的作用下,风声昏昏欲睡,上眼皮压在下眼皮上,像系上了千斤重担。而林风则显得有些兴奋,在这条荒无人烟的山路上,四周一片沉静,没有行人,没有红绿灯,除了偶尔跑过的野生动物,就是天上的苍鹰了,他握住方向盘,不断踩下油门,汽车不断发出轰鸣声,车速也不断加快。 这是一条下坡路,两旁是低矮的灌木、野草和圆溜溜的石头,直直地通向前方,直到山谷的深处。 就在林风将油门踩到最低时,前面突然出现一个100度的急转弯,需要降低车速,绕过一块横在路上的山丘,才能顺利通过。 “完了!”林风嘶声吼道。 汽车对着青石构成的山丘,直冲过去,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一样。 慌乱之中,林风急踩刹车,他发现刹车已经失灵,一定是大修时没有考虑更换刹车片。 汽车失去了控制,就在林风声嘶力竭地叫了一声“完了”后,冲出了公路,飞下了悬崖。 第一百三十九章 侥幸逃生 “咔啦”一声巨响,犹如炮弹落地爆炸一般。接着,又是几声巨响和巨大的震动。 林风来不及叫醒熟睡中的风声,他眼前一亮,瞬间又变模糊,景物在变暗的光线里摇晃,逐渐消失,脑袋里的血液涌动的轰轰声,带来刺骨的疼痛,他好像听到父亲在遥远的地方呼唤他。 一股令人昏眩的黑暗夹着火热的红色淹没了林风的世界,周围变得沉寂无声,没有任何动静,一丝也没有,连血液也凝固了。林风感觉,他好像飘荡在空中,能看见汽车的碎片沿着悬崖抛洒下去,却没有声音。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自己越走越远,前方是一片光明,身后是无尽的黑暗,再也不能回头了。 风声在睡梦中,听到了林风的尖叫声,听到了似乎是汽车撞在山崖的巨大响声。就在他努力睁开眼睛,想确定发生了什么时,他的眼前一黑,便失去了知觉,身子却如一片羽毛,随风飘荡。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风声感觉到脑袋就像炸掉一样,变成了细碎的颗粒,身体仿佛被抽拉成一根细丝,即使一只瘦小的蜘蛛,也能从头吞掉,恍然间,周身发冷,就像躺在一个冰窟中。 一种“啪、啪、啪”的声音,在风声的脑海中回荡,像闹钟的指针在转动,一圈接着一圈,又像宇宙中飘落的雨滴,打在光滑的地面上,这声音越来越响,越来越清晰。 风声的眼皮微微上翻,眼珠微微转动,想努力睁开眼睛。他的舌头在嘴里动了几下,尝到了血的味道。 风声深深第、难受地、大声地喘着气,胸脯快速地一上一下。一丝亮光照进了瞳孔,他的眼睛疲惫地看着上方那一线湛蓝色天空。 一个小时过去了,风声大口喘着粗气,眼睛无力地望着上空,眼神空洞。灵魂仿佛游离于身体之外,在不远处用奇怪的眼光看着躺在那里的自己,好像在看着别人一样。 他努力地抬抬胳膊,却只有手指弯曲了几下,腿也是一样,能动一下的是脚尖。 终于,他的脑袋可以转动了,接着嘴巴张开又合上,随后,手指握在一起,胳膊稍微自由地活动,脑袋的刺痛感和浑身肌肉被刀割的感觉,向他猛然袭来。 风声的脸颊扭曲到变形,出于本能,他开始呼喊,只有喉咙抖动,根本说不出话,只能感觉到剧痛。他用左胳膊支撑着坐起来,右胳膊能稍微弯曲一下,可根本无法承重。每动一下,剧烈的疼痛就像一道闪电,从脖子传向脊背。 直到这时,风声才慢慢恢复了意识,他长吁了一口气,向四周张望。 惊骇、战栗、震惊! 此时的风声,正躺在一棵云杉树的巨型树冠上,树冠面积约有三百平方米。云杉树探出于半空中,树根却牢牢地扎在旁边的悬崖岩石中。 云杉树的外面,则是深不见底的悬崖,黑暗幽深,足有几千米之多,让他心惊胆战。 沿着悬崖峭壁,他探头往下看:悬崖中突出岩石和土坡上,零零星星地散落着一些物品,像疮疤一样,想来应该是多次事故中,汽车和人员的掉落物。 风声居然看到了残缺的肢体,散落在峭壁中,他突然想到了林风。 对!林风在哪儿? 第一百四十章 坠入幽谷 “林风!林风!”风声极尽全力、声嘶力竭地喊道。 没有回应的声音,除了他自己的喊声回荡在深谷中,再就是偶尔掉落的石块,碰在峭壁上,发出的恐怖声响。 风声抓住粗一些的树枝,勉强站起来,望向深谷下面。那里深不可测,犹如一个幽深的黑洞,瞪着大眼,准备吞噬一切掉落的东西。 风声倒吸了一口凉气,再次用沙哑的嗓音,呼唤着林风的名字。 死一般的沉寂! 风声绝望地坐在树冠上,大脑空白一片,一筹莫展,沮丧到了极点。 永远失去了林风! 林风也许跌入了深渊,连同汽车的残骸,也许他被棚架在了某个地方---就像幸运的风声一样,一切未可知,一切不敢想像。 风声不敢想,以后将如何面对林越江,林越一定会悲痛欲绝,一定无法面对丧子之痛,也一定会迁怒于风声,如果不是他,林风不会到这里来,更不会丢掉生命, 风声无法面对突如其来的一切,更没有心思考虑下一步的计划,他静静地坐在那里,希望能听到林风的回应,哪怕只是微弱的**声,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去解救林风。 还是沉寂,静如死海。 风声不想再等了,他要下去看看,顺着悬崖往下,直到找到林风,或者直到自己无能为力。 他叹了口气,再次爬起来,踩着松软的树冠,四下里张望。 天哪!幸运之神再次眷顾了他,他看见了自己的背包,就在不远的树杈上挂着! 风声激动地咬得牙齿咯咯直响,双手交搓,不顾肌肉的疼痛,脚底踩着树冠和枝杈,躬身慢慢爬向背包的方向。 他咬着牙齿,绷紧嘴唇,双手一前一后,紧紧抓住枝杈,逐步靠近背包,直到一把抓住,搁在心口窝里,唯恐它掉落到深渊里。 将背包背在后背上,他小心翼翼地爬下树冠,蹲在云杉树中部最大的三个树枝交叉处,然后,拉开背包的拉链,掏出薄皮手套和一根棕色的细长麻绳。 风声套上手套,松开麻绳的一头,然后,将它双起来,套在最大的树枝上,左右手各紧抓着一头,接着把背包背好,双手尽量抱住直大约三米的树干,慢慢往下滑。 不大一会儿,风声的脚底踩在了峭壁上,双手还抱在大树上,他左手松开绳子,右手使劲往回拉,直到将绳子收回来。接着,他站起来,看着周围。 往上看,直直的峭壁约有数百米,光滑异常,绝没有攀登上去的可能。阳光从峡谷的上方照下来,穿过岩石、灌木和树冠,在峡谷中留下斑驳的光影。这个峡谷隐藏在悬崖之下,上面散布着不规则的岩石与树冠,很像是精心设置好的一个深深的陷阱。 这棵云杉树深深扎根在峭壁的宽大的裂缝中,枝桠密集,巨大的树冠就像一只巨掌探进峡谷之中,幸福的他,就是被这“手掌”给接住了。 风声往外看了看,峡谷深不见底,他捡起一块石头,丢进去,很长时间也没听到回声,即使如此,他依然决定,顺着峭壁的边沿往下,去寻找林风。 风声在裂缝中,找到一块凸起的巨石,将麻绳套在上面,就像在云杉树上一样,一手抓住一头,背对着峡谷,双**替踩着崖壁的突出处,每下一步,就轻轻松开手腕处的绳子的一段距离。 由于常年处于半封闭的空间,岩石表面长满了青苔,又湿又滑,散发着浓浓草腥味。 就这样,风声顺着崖壁,往下走了大约一百米,他扭头往脚下看,依然幽深莫测,就在他身后崖壁的岩石上,他看到了恐怖的一幕。 第一百四十一章 被困深洞 一只白色运动鞋,挂在岩石上,那是林风的鞋! 岩石上血迹斑斑,触目惊心,显然是林风的身体撞在岩石上留下来的。看到这一幕,风声的眼泪,哗哗流下来,心如刀绞。 风声抬头一看,绳子到头,如果继续往下,那么只能依靠自己了。他找到一处凹进峭壁的地方,把双脚伸进去,左手牢牢抓住石壁上的一根藤条,然后松开绳子的一头,右手慢慢往下拉,将绳子顺着崖壁收回来。 他四处看了看,没找到合适的地方,看起来,只能把绳子穿在那根藤条上了,虽然不很牢固,但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风声使劲拽拽藤条,确信没问题后,他再次如法炮制,沿着崖壁,往下滑去。 峡谷越往下,光线越差,视线变得迷糊起来。崖壁上挂满了水珠,踩碎的青苔散发出微微的霉味,偶尔还有昆虫从眼前飞过,翅膀扇动发出的“嗡嗡”传进耳朵。 借着某些昆虫发出的微弱光亮,风声像梦游人一般穿过黑黢黢第世界,肺叶间满溢令人恶心的腐烂味道。 风声就像爬在墙上的壁虎,慢慢下滑,只不过他爬墙的水平与壁虎不可同日而语。 就在他扭头下看时,他的右脚陡然一滑,左脚一时经不住全身的重量,手腕上的绳子蓦地一紧,双手上力量失去了平衡,套在绳子上的灌木发出“咔嚓”一声,瞬间断裂。风声就像断了线的风筝,急速下坠,在崖壁上发出哗啦的声响。 风声不知所措,来不及反应,双手试图抓住壁上的藤蔓,但是由于下滑速度过快,他的多次努力没有奏效。 只听到“嘭”的一声,很幸运,上帝再次伸出了手臂,风声摔在一个伸出崖壁的平台上,后背着地,他倒在背包上,绳子落在了他的身上。 过了好大一会儿,风声终于爬起来,把麻绳收好放进背包,坐在地上,喘着粗气,揉着生疼的胳膊,手套已被磨破了,像件破衣服一样。 风声惊魂未定,小心翼翼地四处看了看。 这个平台仿佛就是为了挽救他的生命而量身打造的,它从光滑的崖壁水平伸出,就像一张土床一样。站在“土床”的边沿,风声往上看,天空已经很高远,只能看到崖壁上的藤蔓和灌木,往下看,依然幽深黑暗,深不见底。 风声望向对面的崖壁,目光所及,令他惊惧不已。一只墨镜---林风的墨镜,镜片碎了一个,就挂在对面不远处的灌木枝条上,一滩血迹溅在崖壁的岩石上,顺着血迹往下看,更加让他不忍直视,居然有残缺的肢体,零落在崖壁角落里。 搭上性命,继续往下寻找林风,已没有任何意义,找不到,也许是最后的结局。 风声大声哭喊起来,一声声地叫着“林风”的名字,似一声声长啸,歇斯底里的表现,连他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议。 冷静之后,还是想想自己处境吧。 风声转身走回平台,他发现平台往前又是一条狭长的峡谷,这条峡谷与他坠落下来的那条,形成了一个“t”字形。这条峡谷深藏于数百米以下,阳光昏暗,影影绰绰,看不分明。 四周异常的寂静,冷风扑面吹来,让风声感到一丝凉意。接着,耳边响起呼呼的风声,他仿佛听到了马的悲鸣声,亦或是那些不甘心沉眠于此的人,在恸哭哀号。 风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仿佛是墓园里的石雕像,他的眼神空洞、无神、绝望,没有一丝生机。 风声走回跌下来的地方,想顺着崖壁爬上去,回到来时的地方。此时的他,已经有些后悔滑入深洞,如果那时往上爬,也许会是另一个结果。 在做了无数次尝试之后,他一屁股蹲在平台上,绝望了,根本没有这种可能性。 风声转过身,顺着平台继续往前走,这里和峡谷连在一起,里面昏暗潮湿,充溢着菌类的杏仁般的鲜香味道,道路狭窄,遍布大大小小的石头,崎岖难行,高矮灌木枝条交错横生,挡住了他的视线,让他分不清方向----其实这里也没有方向可言。有些地方,他不得不弯下腰来,手脚并用地爬行。 风声置身于这片阴暗的峡谷中,旁边悬崖上,全是交错缠绕的粗大树干,无数巨大的枝桠和树冠,将光亮挡在了外面,这里仿佛是另外一个世界,阴暗潮湿,静寂无声。 风声曾坐在风之语的书房里,精心研究过这一区域的情况,包括地形、地势、气候和风俗人情,但是,对于他现在所处的地方,却如一团乱麻,毫无头绪。 这是一个狭窄隐秘的地方,就像一个无人知晓的走廊,幽深狭窄,昏暗湿漉,既有腐烂的霉味,也有荒草重生的腥味。看不见太阳,就连天空也被悬崖和巨树遮挡,模模糊糊的。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呢? 第一百四十二章 神秘峡谷 百思不得其解! 无解,也许就是一种解。 荆棘遍布,别无他路,唯有继续向前! 风声解下背包,拉开拉链,掏出一把折叠刀,接着把衣服收拾一下,同时,平复了下紧张的心情,踏过地面的尖利石块,右手挥舞着折叠刀,砍掉一些枝桠,硬硬地开出了一条小道,穿过无数的灌木和荆棘,顺着峡谷,一直往前走去。 风声就像一只艰难跋涉于沼泽中的巨蜥,气喘吁吁,脚步沉重,步履蹒跚。 他站在一块黑色石头上,抹了一把额头上汗珠,伸出折叠刀,拨开挡在他眼前的灌木树叶,他惊奇地发现: 前面突然亮了许多,空间也豁然开朗,越过眼前的悬崖,远处山坡底部是少许绿黄夹杂的树林,再往上,大树上冰雪覆盖,冰挂悬垂,山顶上白雪皑皑。风声低头看了眼脚下,却有无数的小草,钻出了地面,生出了嫩绿的叶子。 风声看看附近悬崖上积冰,再看看脚下的小草,他像突然想到了什么,蹲在地上,把手掌贴上地面,手心感觉到一股微热。 “地热!地热!这里居然有地热。”风声自言自语道。现在他明白了,为什么在这个峡谷中,温暖如春,而在这之外,却是冰冻三尺,寒冷异常。他不明白的是,这里明明是高原,不应该有地热的,他摇摇头,脸上露出诧异的神情。 令他更诧异的是,沿着左边的褐色悬崖,一股泉水淙淙而下,发出哗哗的流水声,泉水清冷纯净。风声拿出水壶,走到泉水边,放在泉流中,不一会儿,水壶里就接了满满一壶。他饱饮了一通,甘甜清冽,也许是太口渴了,感觉这是他喝过的最好喝的泉水了。 风声往上方的天空看了看,由于旁边的山峦和悬崖,再加上峡谷两旁和谷底的数不清的大树的树冠,一切都是朦朦胧胧的,光影斑驳,看不分明。 前面是一块空地,地面上长着绿草,几株挂着紫色浆果的灌木,显得很诱人,一棵大树竖立在空地中央,棕色的树干约有两人的腰粗,上面布满一个个的树瘤,树冠犹如一把巨伞,将天空牢牢遮盖住。 风声感觉到肚子饥饿时熟悉的咕咕声,他向那棵大树走去。 他走到巨大的树根处,将背包放在地上,接着坐在隆起的树根上,打开背包,取出一些面包和饼干,撕开包装,一边喝泉水,一边啃着食物。 吃完后,他看了看天,想弄清楚时间,这很难,好像在这个封闭的世界里,没有时间概念一样。他从背包里掏出手机,很失望,早就没电了,只好放回背包了。他摸了摸左手腕,才想起,手表已经掉在峡谷里了。 阳光透过树叶,照进峡谷中,在地面上形成斑驳光影,光影里有几只体型硕大的蚂蚁在爬行,它们身上背着食物,就像一只队伍,从地面顺着树干往上爬。 坐了一会儿,一股困意袭来,浑身的疼痛,愈加明显了,风声从背包里掏出一张灰色的薄毯,盖在自己身上,背靠在树干上,身体渐渐被羊毛毯的温暖包裹其中,他很快合上了眼睛。 睡梦中的风声,好像还没有从惊惧中走出来,他的手在薄毯下,会不时地抖动一下。他的神智似乎处于混沌状态,大量的回忆画面,随机跳出脑海,出现在他的眼前,就像一幕幕电影片段,既不连续,也无规律。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风声辗转身子,想舒缓一下肩膀的疼痛,他的鼻孔里却嗅到了一丝腥臭味,耳朵里听到轻微的摩擦声,这声响顺着耳膜,传进大脑深处。 风声努力睁开眼,眼前的一幕,让他大吃一惊、魂飞魄散! 第一百四十三章 路遇巨蛇 在他面前五六米的地面上,一条长约三米、身上长满土黄色花纹的蛇,正高昂着偏平的头,保持着警惕,不停地伸缩着舌头,探测周围的环境,嘴里发出“嘶嘶”的声音,它的暗红色的眼睛,盯着风声,慢慢向他所在的方向扭动着。 周围的空气就像凝滞了一样,死一般的安静。 大蛇的舌头一伸一缩,探索着,感知着。在圆盘中央,蛇尾巴开始前后震动,发出阵阵儿咔嗒声,仿佛是一个运动的节拍器。 风声屏住呼吸,眼睛看着大蛇,牙齿紧咬住嘴唇,不敢有一丝动作,希望大蛇能掉转方向,弃他而去。 有时候,不能奢望天上会掉馅饼,谁能保证掉下来的不是石头呢? 大蛇显然没有考虑风声的心情,它继续昂着头,眼里闪着红光,吐着蛇信子,缓缓地朝风声爬来。 随着蛇的靠近,蛇身上的腥臭味,愈加浓烈,直冲进风声的鼻子,他恶心地想呕吐。 大蛇的长扁头、土黄色、暗红眼睛和抖动的尾巴,都让风声战栗不止。慌忙之中,他藏在毯子里的双手,开始摸索那把折叠刀,如果手里有把刀,也许能抵挡一阵子。可惜,折叠刀被他装进了背包,背包放在脚踝处,根本够不着。他叹了口气,心里非常懊悔自己的大意。 大蛇停了下来,脑袋左右转动,好像在观察周围的环境,并再次确认眼前的猎物,以便伺机。很快,大蛇再次游动,蜿蜒前行并突然加速,速度快得惊人,径直朝他扑来。 风声想要翻身闪开,但大蛇的速度惊人,而且身子在快速游动中,脑袋弹射过来,它嘴巴大张,露出滴着毒液的尖牙,身体划过空中,直奔风声的面门。 风声尖叫一声,情急之下,双手抓起毯子,挡住了大蛇的去路,并顺势将大蛇裹进了薄毯之中。他把大蛇使劲按在地上,双膝跪在那里,把全身的力量都压在毯子上,他的双手能感觉到,大蛇在毯子里左右摆动,极力挣扎,试图摆脱困境。 风声怎敢大意,使劲浑身解数,手脚并用,胳膊肘死命捣向毯子。也许是大蛇身上有粘液,或者风声太紧张,大蛇的尾巴从毯子的一侧滑了出来,在空中甩动,不停地打在风声的脸颊上,像着了火一样的生疼。 风声顾不得大蛇的尾巴,他看到了毯子一边的一块卵石,急速伸出右手,摸过卵石,对着毯子下的大蛇,一顿猛砸,直到大蛇没有了任何动静,尾巴也静静地搁在地上。 风声左手接过卵石,对大蛇脑袋所在的位置,再次砸了一通。确定大蛇没有生命迹象后,风声掀开了薄毯,他看到大蛇已经血肉模糊,面目全非,变成一滩红红花花的肉泥。 风声再也忍不住了,他站起身,跑到旁边,扶着一棵灌木树干,翻江倒海般呕吐起来。 吐完后,风声走回大树旁,闭着眼睛,把大蛇卷到毯子里,双手拽着毯子,拖到一个水沟旁,将毯子丢进去,盖上些泥土,也算是把大蛇埋葬了。然后,找到一处水流,鞠一捧泉水,擦把脸,洗洗手。 一切都结束了,风声拍拍手,松了口气,惊惧之后,他感觉幸运之神再次亲吻了他。 收拾好东西,风声赶紧离开,这一惊一乍的,着实考验了他的心脏。 风声决定继续前进,先走出这沉闷的峡谷,摆脱这阴郁无比的环境,然后,去寻找最后的目标----“莱卡山谷”。 “莱卡山谷”到底在什么地方呢? 第一百四十四章 世外桃源 一阵儿水流的声音,隐约传来,越往前行,声响越大。 穿过狭窄的一条土路,风声拨开挡在面前的灌木,发现空间变得更宽敞了,参差不齐的树木,组成了一片茂密的原始森林。 瀑布! 风声惊讶地喊了一声。 不远处,一道瀑布从天而降,犹如一道银练,在崖壁上溅起雪白的水花,就像一串盛夏的花朵,还散发着浓郁的花香。 瀑布落在峡谷中,形成了一条奔腾的小河,湍急的河水清澈见底,河底的卵石洁白光滑,河水顺着峡谷,往下游而去。 就在风声醉心于这高原的瀑布时,他看到远处的天空,乌云骤然积聚,并快速移动,好似草原的奔马,将朦胧的太阳牢牢遮住。 “不好,是雪云!”风声惊呼一声,他感觉强冷空气马上就要袭来,看起来一场暴雪难免了。他了解高原暴雪的残暴,迅速裹紧衣服,四下张望,想找到一处躲避暴风雪的地方。 天空很快暗下来,就像拉上了黑色的幕布,大树上树叶开始摆动,发出哗哗的声响。 不大一会儿,天空更黑了,树梢猛烈地摇晃,地面上落满了枝丫和树叶。 风声赶紧躲到一块岩石下面,眼睛望着天空,祈祷雪不要下得太大,不要影响自己赶路。 躲在岩石下面的风声,等来的不是羽毛般的雪花,而是一阵儿暴雨,如怒射的机关枪一样,打在峡谷的地面上,发出“啪啪”的声响。 悬崖上空升起一层如烟如云的水雾,水流从悬崖上倾泻而下,形成了大大小小的瀑布,顺着崖壁,流进峡谷,汇入小河里。 这让他惊诧,原本应该是大雪纷飞,却变成了暴雨如注,一定有其内在的原因,他窝在岩石下面,暗自说道。 “对!是地热。”风声就像揭开了重要谜底一样的兴奋。他明白了,是地热的原因造成的,地热蒸腾起峡谷内的水汽,就像在峡谷上方罩上了一层保护膜,纵使外面寒风凛冽,风雪交加,峡谷内却是温暖如春,绿树成荫。另外,印度洋的暖湿气流的一路北上,与高原寒流的交汇,也会形成充沛的降水。 暴雨来得快,走得也快。风停雨止后,乌云散去,太阳重又出现在天空。 风声从岩石下走了出来,他看了看雾霭迷蒙的峡谷,掏出背包里的折叠刀,顺着湍急的小河边,一边开路,一边往前走。 如果不是远处高山顶上的皑皑白雪,和银光闪烁的冰川,风声一定以为来到了风光旖旎的暮春江南。 不,这里是隐秘的世外桃源! 放眼望去,峡谷笼罩在一片淡淡的朦胧之中,目极之处,尽是无边无际的森林,潮湿的空气中,夹杂着泥土的腥味和落叶腐木厚重的香味,峡谷里绿树成荫,繁花似锦。叶松昂首云天,长叶云杉枝桠柔细,如同垂柳,鲜艳夺目的野罂粟,灿若云霞,无数的灰椋鸟和黑颈鹤,一飞冲天,都让风声留恋不已。 从踏入这条神秘的峡谷,风声感觉到,他一直往下走,逐步进入峡谷深处,植物越来越茂密,温度越来越高,气候也从典型的高原山地气候,过渡到温带气候,甚至呈现出一些非典型的亚热带气候特征。 如果不是有重要的任务在身,他一定会认真做一番科学考察的。 风声沿着山坡,走到所能攀登的最高处,这里雪峰高耸云霄,冰川闪耀,山高林密,沟谷幽深。由于受印度洋暖流的影响,山上长满着五颜六色的灌木丛,黄色、棕色的悬崖峭壁,就像一幅高原风光画。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让他叹为观止。 山坡外,无路可走,风声走回峡谷,顺着峡谷的走向,继续前行。 就在风声沿着河边,望着天空不断掠过的青鸟,踏过无数的卵石,穿过一片灌木林,走入茂密的原始森林时,他隐约听到了一阵儿痛苦的哀号声。 风声迅速停住脚步,跳到一棵大榕树的后面,竖立耳朵,仔细倾听。 “是谁在哀号?” 第一百四十五章 出手救人 风声的心骤然提起,一阵儿狂跳。他靠在树干上,好大一会儿,屏息敛气,大气也不敢喘,更不敢探出头来。 除了遇到一条蛇,瞅见了几只鸟,看见了几条小鱼儿,在这杳无人烟的峡谷里,他还没有遇到其他的动物呢。 没有遇到,不等于不存在啊! “到底是什么野兽呢?” 风声清楚,这里气候湿润,植物茂盛,那么,一定会有野生动物出没,想到这里,他更加心慌意乱,惊魂难定。 “也许是遭遇不测的探险者,也许情况不会太糟。”他不停地劝说自己,让自己平静下来,并树立起新的希望。 这就像赌博,想看到最后的底牌,想扭转不利的局势,但又怕输掉全部的赌注,不敢掀开它,不安、忐忑、恐惧,甚至还有些希冀。 这就像把头颅插进沙里,并不能掩盖屁股撅在外面的事实一样,风声缩在树干后面,也不能消除他所面临的危险。 唯有面对,才有转机,才有希望! 风声长出了一口气,沿着粗大的树干,慢慢探出头,向哀号声传来的方向望去。 大约一百米外,是一道缓坡,坡上是矮矮的绿色灌木,旁边生着几棵巨大的杉树,地面树根处,乱七八糟地放着三个东西。 风声从大树后面走出来,一边往前走,一边小心翼翼地观察,保持着遇到危险、随时逃跑的姿势。 他突然站住了,发现其中一个棕灰色的东西,居然在缓慢地蠕动,就像盘踞在地面的大蛇一样,不停地扭动着身体。 几分钟后,在确定没有太大危险时,风声蹑手蹑脚,继续向那个蠕动的东西走去, 待走近时,风声看了看,他不能确定那到底是什么东西。 乌色的毛发,铺散在山坡上,褐色的血迹浸透了灰色的粗布,像个头颅一样的东西,左右晃动,但是只能在地面上摩擦着,还有一部分被灌木和野草盖住。 风声扭头看了看,从旁边找到一根树枝,握在手心里,走到那个奇怪的东西旁边,蹲下身子,用树枝捅了捅,那东西微微一动。 风声站起来,向另外两个东西走过去。他惊讶的发现,一个身穿灰色衣服的男人,仰面躺在山坡上,早已失去了生命的迹象,他的头发蓬乱,皮肤呈灰黑色,半边头皮被撕开,耷拉在一侧,脖子被剖开,肌肉被撕裂,食道裸露出来,身上的衣服给撕成了碎片,一条胳膊露出了白骨。 他到底遭遇了什么? 风声很快找到了答案,在这位可怜的男人不远处,一只体型巨大的黑熊,伏在灌木丛中,腰部呈扭曲状。它长着又长又密的黑毛,胸部生着一块新月形的白斑,舌头耷拉在嘴唇外边,又黑又厚,像块生锈的铁板,嘴角淌着一股白沫,发出难闻的气味,一双蓝黑色的眼珠圆睁着,还余威犹存,它的心口窝插着一把锋利的尖刀,流出来的鲜血将旁边的土壤染成了深黑色,它的后背上扎着几只黑色羽箭,已深深没入了它的身体。 回过神来的风声,猛然想到了什么,他迅速转身,跑向第一个“东西”---那应该是一个人! 风声努力克服着恐惧,跑到那人身边,跪在地上,试图把他扶起来,但没有成功。 这个人趴在地上,脸颊紧贴着地面的草丛,下半身藏在落叶中,他的脖子想竭力抬起来,也许是头颅太沉重,或者他受伤太严重,只能微微上抬,他的身体不停地蠕动,意味着他还有生命的特征。 风声轻轻转过他的身体,将背包垫在脖子下面,才看清了他的面孔。 他的乌发散乱地盖住半边脸颊,棕色的脸上,眼睛紧闭着,呼吸断续而急促,上衣被扯烂成碎片,胸口被熊爪抓出了几道深沟,肩胛骨处还有鲜血洇出来,好在这些都不是致命伤,应该还有救。 “呜,呜,呜。”他发出几声**声,显然是疼痛折磨后的本能风反应。。 “他活过来了!”风声高兴地叫道。 第一百四十六章 遭遇黑熊 风声俯下身子,把耳朵靠近他的嘴巴,但是除了“呜呜”的声音,和呼哧呼哧的喘息声,没有其他。 即使如此,风声依然很高兴,等这个人清醒过来后,他就能弄明白自己身处何处了。 风声赶紧找出毛巾和水壶,跑到河边,将毛巾打湿,水壶里灌满河水,接着以最快的速度跑回来。 风声搽干净受伤男人的面颊,清理了他身上的伤口,涂上了一些云南白药和消炎粉末,用一条白色的布带,将伤口紧紧包扎起来。 男人渐渐平静下来,昏睡过去,不再胡言乱语,不再舞动手臂。 风声一屁股坐在旁边的岩石边,后背倚靠在后面,双手搁在膝盖上,望着天上飞过的鸟雀,幻想着自己也有一双翅膀,从这幽深的峡谷里飞出去。 既来之,则安之吧。否则,他还能怎么样呢。 风声打开背包,拿出一个瓷碗,将水壶里的水倒进去。然后,他找到几块小石头,垫在瓷碗的下面,用打火石把一绺干草引燃,又把几块树皮放在干草的火焰上。 不一会儿,瓷碗里的水沸腾起来,他端到男人身边,一勺一勺地喂进他的嘴里,直到瓷碗见了底,才把它放在旁边,静静地看着他的嘴巴。 光是白开水,显然没有营养,尤其是对一个受伤严重的人来说,恢复身体,蛋白质才是最重要的。 风声拿起折叠刀,再次来到黑熊的身边,忍着难闻的气味,割下来几块胸肉,剁碎后搁在瓷碗里,再放些河水,煮成一碗肉糜。 肉糜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徐徐进入了男人的胃里,当然,守着这么一头肥美的大熊,风声也没有亏待自己,好好地把这一段消瘦的身体,补了又补,直到打个饱嗝就能冒出肉味来。 风声的努力没有白费,第二天太阳升起时,男人睁开了眼睛,闪烁着光泽。 彼时,静静的晨光下,风声正趴在他的身边,疲惫地熟睡。 处于本能,男人开始呼喊,全然忘记了自己的喉咙根本说不出话,只能感觉到剧痛。他用右胳膊支撑着坐起来,可根本无法承重。每动一下,剧烈的疼痛就像一道闪电,从脑袋传向小腿。他觉得浑身紧绷,低头望去,胸口帮着带子,右胳膊上、脖子和小腿上,都是被包扎起来,身上的血迹也被清洗干净。 一定是趴在身边的那人救了自己,这位男人感激地望着风声,眼眶里泛着泪花。 这位可怜的男人终于恢复了清醒,他的名字叫“风起”,那位死去的同伴是“风和”,两人在此设了一个陷阱,来抓取野猪、野兔或者獐子。在扒拉开陷阱后,他们惊讶地发现,陷阱里居然是一头凶猛的黑熊,黑熊暴怒之下,咆哮着窜出了陷阱。两人见势不妙,急忙扭头就跑,但怎么能跑得过黑熊呢。 愤怒的大黑熊扒拉开灌木,嘴里发出的嗥叫声像隆隆雷声,又像大树倒下的声响,声音低沉,身体紧绷,肌肉无比发达。 被逼无奈,两人转过身,手持弓箭和尖刀,与黑熊展开了殊死搏斗。 结果显而易见,虽然风和射中了黑熊的后背,但他被黑熊一掌拍倒。黑熊张开硕大的嘴巴,用尖利的牙齿,撕扯着他的身体,脖子被剖开,头皮被撕下来,就像一片破布,在黑熊的大嘴里甩来甩去,最后被丢在山坡上。 看到这一幕,惊惧的他,转身就跑,但黑熊跑得更快,发出骇人的咚咚声。 实在没办法了,他握紧尖刀,转身看着黑熊,准备拼死一搏。黑熊跑到距离他五六米的地方,扬起前腿,变成站姿,举起凶猛的前爪,咆哮着扑过来。 熊爪打下来,利爪深深划进他的脖子和胸口,他顿时感觉一阵儿剧痛,向后倒去,就在黑熊扑在他的身上,开始撕咬时,他拼尽全力,把尖刀插进了黑熊的心口窝,然后,他就昏死过去了。 想到这里,风起还心有余悸,大口喘着粗气,似乎没有从惊惧之中恢复过来。 这时,风声发出了一声低沉而慵懒的声音,接着他抬起头,揉了揉眼睛,睡眼惺忪地看着风起,半天没有说话。 第一百四十七章 他是风起 “哦,你醒过来了,太好了,谢天谢地。”风声大声笑着说道。 风起双眼大睁,脸上写满了感激,他试图回答风声,但是喉咙里只发出了几声呼噜声,脖子上伤口的疼痛感,再次袭上了他的心头,疼得他龇牙咧嘴。 风声立即明白了风起的意思,伸手轻拍着他的肩膀,以示安慰。 风起受伤很严重,但他天生健壮,恢复得出奇快,大大出乎风声的意料。几个小时后,他就能拄着风声砍的一根竹子,慢慢站起来了。 风声领着他,走到不远处的山坡上,在那里,风起看到了风和的尸体,他不停地抽泣着,大颗的泪珠从眼眶中滚落下来。 在风起手势的指挥下,风声在一片竹林处,挖了一个一米深的土坑,接着,风声把风和的尸体放进去,然后填上土,土堆上插了一块尖尖的石头,算是个墓碑,也算是个记号。 石块插好后,风起站在那里,神情落寞,泪眼婆娑,久久不愿离开,也许他不愿接受同伴死去的现实。 完成了这些工作后,两人再次来到黑熊身边,蹲在地上,把黑熊身上有价值的东西,统统割下来,放进风起的布袋里,沉甸甸的。 风起抓过熊爪,仔细看了看,忍着疼痛,搁到自己上衣口袋里,也许他想留个纪念。 终于找到一个向导,风声心情顿时轻松起来,跟着风起走,一定能走出这峡谷,摆脱目前的困境。 风起试探着张开嘴巴,竭力让气流穿过声带。这个动作让他感到剧痛,喉咙里只能发出“啊,呀,咦”等简单的语言,即使这样,风声也很满意了,毕竟风起的神智是清醒的。 风声搀扶着风起,走出这片原始森林,走到湍急的小河边,沿着河右岸卵石遍布的小路,往小河的下游走去。 河水发出哗哗的声响,河底的石头冒出水面,被河水冲击得格外光滑,就像极了秃了顶的中年男人的头颅,不时有水鸟快速刺入河里,飞起时嘴里多了一条极力挣扎的小鱼。 太阳照在身边的灌木上,翠绿的叶子上的水珠,闪耀着光泽。 站在灌木旁,风起拨开叶子,下面露出几颗紫色的浆果,他摘下了它们,放在嘴里,不停地吮吸着,神情很是享受。 风声也急忙蹲下身子,翻开灌木的叶子,拽下紫色的浆果,塞进嘴里。果然,紫色的浆果,皮薄汁多,酸甜可口,带着一股浓浓的古香味道,有点像咖啡的余香。 前面是一片舒缓的洼地,洼地上长着灰黄的茅草和低矮的杂草,有点像风声曾经旅游去过的湿地。 他们坐下来休息,感觉到肚子有些饿了。 风声在沙地上,挖出一个深坑,捡了几块卵石,搁在四周,接着走到灌木林中,找了些干草,和晒干的树枝。他把树枝折断后,放进深坑里,下面垫了些干草。他掏出瓷碗,走到河边,蹲下身子,将瓷碗里灌满水,放进一些剁碎的熊肉,最后把瓷碗搁在卵石上。 打火石引燃了干草,干草的火焰将干树枝点燃。不大一会儿,瓷碗里的河水开始沸腾起来,熊肉在万历上下翻滚,熊肉的香味弥漫开来。两人的嘴角动了动,舌头舔了舔嘴唇。 风起指着口袋“啊”了两声,他的眼神示意风声,打开它。风声打开口袋,发现了几块暗黄色荞麦饼,拿出来递给风起,自己留了两块,塞进了嘴巴。 两人以惊人的速度,风卷残云般,吃掉了荞麦饼,喝光了熊肉汤,逐步恢复了体力。 背起背包和口袋,风声扶着风起,沿着河岸边的小树林,继续往前走。 风起走走停停,不时地驻足休息。他们走得很慢,太阳西斜时,他们才走了大概几公里的样子。 举目望去,眼前是柔和草地和起伏的山丘,两边的山峰勾画出山谷的轮廓,狭窄的河流从山谷中穿过。阳光洒在河面上,河里金光闪闪,波光粼粼,好似一条金色的绸带,随风起舞。 小河床在前面陡然下沉,形成一个陡峭的断崖,河水直冲下去,冲击着下面的岩石,发出巨大的声响,一挂瀑布耀然出现。再往下,河面忽地变宽,河水不再湍急,平静得像一面镜子。 看到不远处的高高水草,风起激动地叫起来,手里拄着的竹棍,敲得地面啪啪响,手指指向水草深处,仿佛那里藏着什么秘密似的。 风声放开风起的胳膊,快步走过去,拨开又高又粗的水草,走进那片沿河的湿地。 “木筏,是一只木筏。”风声高兴地跳了起来。 第一百四十八章 神秘部落 一只木头和竹竿组成的木筏,出现在风声的眼前,它用棕色的麻绳牢牢地系在一起,能乘坐两人,想必是风起和同伴来到此处的工具。 风声走到木筏边,抓起上面绳子,使劲将它拽到小河的浅水处。 把风起扶到木筏上后,风声跳到上面,坐在风起的对面,手里抓过一根竹竿,双手一前一**紧,插到河底的沙地里,猛一使劲。 顺着河面,两人坐在木筏上,往下游漂去,仿佛一枚风中的树叶。 风声惊奇地发现,他仿佛进入了一个玄幻的世界。 天空澄净湛蓝,阳光温暖和煦,白云洁白如玉,微风摇动树梢,发出轻轻的沙沙声。 河水清澈见底,似一湾碧波,水中鱼儿肥美硕大,河面上几只水鸟展翅而飞,激起几多波纹,慢慢消失在水面。 一个棕色皮肤的男人,站在岸边的高石上,双手并拢朝前,身子一弓,弹射入河中,转瞬又钻出水面,浑身亮闪闪的像一条大银鱼,脸上挂着笑容,手里捏着一条银白色的鱼---当地人叫做“银仙”鱼,活蹦乱跳的。 岸边巨树,一望无垠,高耸入云,树干粗得吓人,数人不能合围过来,树冠把天空都遮住了,面积比足球场还要大几分,掉落在地面的树叶,能给一个人当被子盖。 大约两个时辰后,太阳西沉,照得河水像一缕火焰,在风起的指挥下,木筏穿过河面,向对面对岸靠过去,那里有一个看起来像码头的地方,几根死树桩呆呆地矗立在河边。 靠近树桩后,风声先跳下木筏,手里拽着系在筏上的麻绳,使劲把木筏向河边拉,然后,招呼着风起走下木筏。最后,把木筏系在一根树桩上,沿着一条土路,越过起伏的山丘,穿过一片低矮的灌木林,听着不断传来的鸟叫声,走进巨树林立的森林。 太阳已经完全消失了,月亮挂在高空,月光如水银般,倾泻到林中。 不大一会儿,风声背着口袋,扶着步履蹒跚的风起,来到了大树之间的空地上。两人站在那里,一动没动,风起四下张望着,似乎在找什么东西。 “风起回来啦?” 一声沉闷的声音传进风声的耳朵,就像一声炸雷,紧接着,一个身穿灰色衣服的男人,就像从哪里冒出来一样,猝然出现在面前,吓了风声一跳,浑身一抖。 灰衣男子生的异常健硕,圆鼓鼓的肌肉块在衣服里若隐若现,一双灰色的圆眼睁得溜圆,头发扎在脑后,像个笤帚把,嘴唇厚厚的,耳朵大的惊人。 “回来啦!回来啦!”随后,又是一声尖利的声音,就像一把锋利的小刀削去一片嫩树叶。 灰衣男子看着两人,脸上露出惊讶的神情,指着风声问道:“他是谁?” 没等风起回答,尖利的声音再次传来。 “是谁?是谁?” 正在风声惊愕间,扑啦啦一声,一只巨大的凤头鹦鹉落在他们面前的地上,它的脑袋是天青色,尖尖的嘴巴是鲜红的血液,背部是翠绿色小草,腹部是喜马拉雅山顶的白雪。 尖利的声音,就是那只像五彩卡通一样的鹦鹉发出的,它嘴里叼着一只拇指长的蚂蚁,蚂蚁通体碧绿,蚂蚁正挣扎着试图逃离。凤头鹦鹉看着两人,脑袋偶尔动一下,红色的眼珠转来转去,神情极为认真、严肃,就像审问犯人一样。 风起嘴巴大张,面孔憋得通红,只能发出简单的“啊啊”声音。他伸出手指,指着身旁风声,打着手势,向灰衣男子介绍风声。 但是灰衣男子,听了半天,仍然不能领会他的意思。暴躁的灰衣男子,快速走近风起,一把将他扛在肩头,噔噔几步,走到前面的大树旁,眨眼的功夫,像个猿猴一样,蹦跳着窜上了大树,两人瞬间就消失在风声的视线里。 除了巨大而茂密的树叶,风声没有看到他们到底去了哪里。 几分钟后,就在风声惊诧时,树上传来无力而又坚定的声音,“谢谢这位勇士!让您受累了。” 眼前的凤头鹦鹉也说道:“受累了,受累了。” 风声抬起头,望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是风起消失的大树上传来的,却没看到任何人。 “今天我累了,勇士就先吃些东西,好好休息吧。” 风声看到最大树杈处的树叶,微微一动,接着是一阵儿沙沙声,就再也没有动静了。 鹦鹉突然一惊,翅膀啪啦啦一声,飞到一棵树上去了。还没等风声反应过来,他感觉到两边的臂膀,被紧紧夹住,不由自主地往左侧的大树走去。 “怎么回事?”他大声问道,可是没有人理他。 第一百四十九章 “莱卡山谷” 三人走到大树下,等风声定神看时,他已经身在树上了。 其中一人伸手拨开门帘子一样的树叶,将风声送入一间房子,然后,两人转身就不见了。 风声站在房内,一脸茫然,四下看了看,想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很显然,这间房子造在大树上。风声伸手摸了摸四周的墙壁,框架是用木头和竹竿搭建的,宽大的树叶挂满了墙壁,与进门相对的是一间小窗户,四周点缀着绿色的悬铃木叶子,窗户下面摆放着一张简易的低矮木桌,桌上搁着一盏油灯,灯芯的火苗一跳一跳的,发出昏黄的光,挨着矮桌的是一张床,床上搁着一个木头枕头和一床灰色的薄被子,虽然简陋,但是还算是干净。 就在风声站在那里,恍然不知所措时,树叶做的门帘哗啦一响。他转身一看,一个穿着蓝色上衣、青色裙子的少女站在门口,她左手端着棕黄色的水瓢,瓢中盛着些清水,右手手里拿着一个土色的大腕,手腕上挂着一个草编的袋子,眼睛就像两枚黑色的宝石,闪闪发光,脸上挂着羞怯的笑容,就像看着一个怪物一样。 少女把水瓢搁在一个木架子上,然后,走到窗口的木桌旁,放下土碗,里面是炖熟的野菜和肉块,散发出诱人的香味,袋子里是姜黄的荞麦饼。 “这是哪儿?”风声问道。 “不知道。”少女微微一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轻声答道。 “不知道?” “嗯。”少女一脸平静,并不像骗他,“确实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我从未走出过这里。” “那你叫什么名字?” “风霜。” 风声听后一惊,忙问道:“我救起的那位男人是谁?” “哦,他是‘风起’,负责打猎的。您救了他,我们很感激。” 少女走后,风声洗把脸后,坐在矮桌旁,边吃东西,边思考发生的一切。 风起,风霜,两人都是风姓,怎么那么的巧,难道这儿就是传说中的‘莱卡山谷’,可是风霜居然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真可笑。 也对!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风声恍然大悟似地说道,住在这里的人不知道这儿的名字,这很正常啊,‘莱卡山谷’是外面人给起的名字。 如果不是呢,那就休整几天,继续前行。 如果是‘莱卡山谷’,自己还是要万般小心,摸清情况,实施自己的计划,也了却了这笔历史的血债。 吃过东西后,风声躺在床上,盯着窗口的树叶在风中摆动,一股极度的疲惫感袭上全身,全身的肌肉酸疼无比,很快进入了睡梦中。 第二天的清晨,当他睁开眼睛时,耳边响起几声尖利的叫声。 “懒鬼,起床了。懒鬼,起床了。” 风声揉揉眼睛,看到昨天那只凤头鹦鹉正站在窗口,对着他大叫,翅膀不时地扑扇几下,发出啪啪的声音。 风声坐了起来,对着鹦鹉挥舞了一下胳膊,表示出讨厌的意思。就在他坐起身子时,一只金黄色的小松鼠,扑地一下从他的床头,逃向窗口,爪子钩住窗边,回头向他看去,大尾巴甩来甩去,嘴巴嗅着树叶,一边发出“嘶嘶”的声音。 风声站起身来,走到窗口,鹦鹉飞走了,瞬间消失不见了,小松鼠也顺着树枝,钻进了树叶之中,他推开树叶做成的窗户,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阳光照进屋内,暖洋洋的感觉,经过一夜的沉睡,他的身体得到了很好的恢复。 门帘响了一下,身穿青色裙子的风霜走进来,脸上依然带着微笑,“勇士,我们首领要见您,请跟我来吧。” “首领?”风声自语道,“我的天呢,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风霜没有回答,露出奇怪的神色,也许她也不知道如何回答。 穿过绿叶组成的门帘,走出房门,风声往下看,是十几米高光滑而粗大的树干,就在他不知如何是好时,身旁的少女,抓住他的胳膊,轻轻一拽,两人顺着树干,跳、转、腾、跃,飞身来到树下的空地上。 远处的地上,几个光着屁股的小孩,在追逐着、打闹着,就像猴子一样爬上高树。树下,一位身穿灰色衣服的老太太,头发已经灰白,正蹲在地上,手里做着针线活。 “喏,在那儿。”风霜指着一棵大树说道,昨天风起就是被带上了那棵大树。 风声抬头看去,在太阳的照耀下,那是一棵巨大无比的铁杉树,高耸入云,大约有一百米,树皮就像灰喜鹊的羽毛,五六个人拉起手才能围住树干,树叶掩映里,是用生长着的树枝和树叶建成的房子,不仔细看,根本分辨不出来。 风霜牵着风声的手,眨眼间,就飞上了像手掌一样的树枝上。 “进来吧!勇士。” 一声有气无力地声音传来,是昨天那个人的嗓音。 第一百五十章 得偿所愿 风霜掀开绿叶做成的门帘,风声跟着她走进去。 椭圆形的房子极宽敞,约有几十平米,像古代的议事厅,靠里面是一张楠木的八仙桌,两边摆放着红色的长条凳子,墙上挂着几把刀剑,刀鞘已经褪色,看起来很有年头了。墙角竖着一个鹦鹉站架,凤头鹦鹉正双爪抓住桁架,眼睛盯着风声。 一位老者坐在八仙桌旁的一张红木椅子上,眼睛望着风声走来的门口,他带着一定灰黑色的高帽子,帽子上绣着金色的花纹,他的皮肤发灰且干燥,就像几百年的老树皮一样,眼窝深陷,几乎看不到眼珠,也许平素吸食了太多的烟叶,牙齿上布满星星点点的黑斑、黄斑,身体缩在宽大的衣服里面。 老者的身旁站着一个灰衣壮汉,就是昨天给风起打招呼的那一位,他像门神一样站在那里,圆圆的面孔,黑红黑红的,一双圆眼迥然有神,滚圆的肌肉快要把衣服撑破了。 “请坐吧,勇士。老朽是‘风格’,欢迎您的光临。”这位自称为“风格”的老者说道,颤巍巍的手指向他面前的长条凳。 “谢谢。”风声坐在长条凳上,面对着风格。 “是你救了‘风起’?” 风声确定了他所救的人名叫“风起”,他点点头,向风格笑了笑。 “你不属于峡谷,你是几百年来,第一个来到这里的生人。”风格把“生人”两字说得很重,恐怕风声听不清楚。 风声“啊”了一声,脸上露出惊诧的神色。 “敢问您的尊姓大名?”风格认真地问道。 风声一个激灵,脑筋快速转动,然后答道:“我叫刘风。” “好名字,把风留住,这是我们风族的贵人啊!”风格一拍桌子,咳嗽了两声,高兴地说道。 “风族!”风声听到这里,心中暗然一惊,莫不是真的进入了“莱卡山谷”,那就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您是怎么进入这峡谷中的?”风格问道。 风声正在愣神,恍然回神答道:“是我们的汽车失控了,掉进了峡谷之中。” “汽车?” “就是可以载着人,跑得很快的工具。”风声解释道。 “那是马车!” “嗯。”风声一看他无法明白自己所说的,只好同意他的说法。 “以后怎么打算呢?” “等我养好身体,回到我来的地方去。” “几百年了,还没有人能自己走出这里。”风格叹了口气,“那好吧,希望你能成功。” “怎么会这样?”风声心里念道,没有说出口。 风格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茶,手指着长条凳旁边杯子,示意风声喝口水,接着说,“等你身体恢复了,你可以试着走出去,这一段时间,风霜陪你看一看我们的寨子,看一看我们庄稼和猎场。” “那太好了,我还真想考察一番呢。”风声脸上露出欣喜的神情。 “我们风族来到此地,已经近千年了,老天爷保佑,香火依然连绵不绝。”风格说道,满脸自豪。 “果然是个风水宝地啊。”风声赞叹道。 “嗯,真巧,为了祈盼感恩上苍的垂怜,我们风族每十年要举办一次大型的祭天、祭祖活动,再过半个月,也就是六月一日,我们全族人都会参加仪式,并大摆筵席,这是我们的盛会。到时,您一定要参加啊。”风格深陷的眼睛,闪烁着光彩。 “太荣幸了,求之不得。”风声说道,听到全族人都要参加,他心里开始盘算起自己的计划来。 “可是,没有永远的世外桃源,这世代隐居的峡谷,已经出现一些预兆,让我们寝食难安......”风格欲言又止,看了一眼风声,拿过桌上的烟袋,将一支光滑的白玉烟杆,塞进嘴里,眼神望向那只五彩的凤头鹦鹉,鹦鹉一眼不眨地看着他的烟杆,发出“呲呲”的声音。 “好了,风霜带客人出去吧,一定照顾好这位勇士,我累了。”风格对站在门口的风霜说道。 风声与风格老人道别后,随着风霜走出了“议事厅”,他站在门外的粗大树杈上,向远处望去。 远处树林中,隐约传来狗的吠声,马的嘶鸣声,群鸟飞起又飞落处,炊烟袅袅...... 第一百五十一章 神女突临 “果然是一处绝好的世外桃源!”风声由衷地赞叹道。 “你看到地方还很小,好地方多着呢。”风霜笑着说。 由于喜马拉雅山脉的阻隔,这里绝世而立,气候温暖丰润,树木繁盛,水草肥美,飞鸟走兽举目皆是,山珍河鲜俯首可得,风部能来到这天赐的福地,也是上苍的恩惠,焉能不让人感激涕零。 这里是风部子孙最后的地方! “你要记住,就算雨部只剩下最后一个人,也要报仇,否则就不配为雨部的子孙!” 深埋在内心的声音,再次响起,使风声周身发冷而战栗不止。 也许,这是最后的战斗,了却历史的积怨,也是最后的机会。 风声看了一眼走在前面的风霜,她既是向导,也是派来监视的,毕竟这里从未来过陌生人,他的出现一定让风部感到不寻常,从风格的眼神中,他已经觉察到了。 这里,果然异与平常人间。 被叫做“阿素”的小黑狗,跟在两人的身后,跑来跳去,就像一只被火烧的跳蚤一样。它通体黢黑,就像黑炭,只有尾巴处长有几根白毛,黑色皮毛,散发着光泽,枣红色的舌头耷拉在嘴唇外面,一双招风耳朵直立着,眼睛好似两块亮晶晶的黑宝石。最让风声惊奇的是,阿素跑起来,就像离弦的箭一样,瞬间就能消失在眼前,爬树的本领也是一流,风霜吹一声口哨,它飞驰到树下,屁股往下一蹲,前爪扑向树干,只需要一纵一窜,十几米高的大树,转瞬间就爬上去了,站在树杈上,瞪着一双黑亮的眼珠,望着下面。 顺着森林中的小路,风声跟在风霜的背后,来到小河边,不时有鱼飞出水面,一个由于风吹日晒而皮肤棕红的男子,手拿一把明晃晃的鱼叉,轻轻一甩,一条脊黑腹白大鲤鱼,就被抓在了手里,他吹一声口哨,就把鲤鱼丢进了背袋里。 此情此景,让风声想起了他的家乡。 他离开家乡,十几年一晃而过,别看他的容貌像个老人,实际年龄只有自己清楚,这一切都是为了家族的复仇大业,有时候,人活着不仅仅是为了自己,而是背负着太多的历史责任。 风声清楚地记得:为了复仇,每隔十年,雨部都会从偏远的尼泊尔小镇,派出一个子弟,到世界各地寻找风部的下落,却从未打探到确切信息。只有他----风声在十年之前,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弄清楚了风之语身世,风之语有可能是风部的子孙,果然根据风之语留下的资料,他找到了‘莱卡山谷’,找到了风部子孙的大本营,这也是上苍垂怜,给了这么一次绝妙的机会。 风声看了看此时的地形,与他脑海中的地图,进行了比较,这里离他的家乡不过百里之遥,咫尺之间,却素未谋面,上天也给两个势不两立的部族,开了一个国际玩笑。 风声没走一个地方,都细心记在心里,等他回到住的地方,会详细地在笔记本上,画出路线和地形图,以备不时之需。 风霜兴高采烈地带着风声,又来到了后山。 “这是一座神山,名叫‘定风山’,祖先给它起这个名字,就是希望神山可以护佑风部子孙,香火鼎盛,绵延万年。” 风声“哦”了一声,望着面前郁郁葱葱的大山,它高耸如云,直插云霄,巨树遍布,蓊郁繁茂,山丘上种满了庄稼,就像给山坡织了一层锦缎。 “据说,我们的祖先,就是穿过神山的大门而来,待风部子孙安定下来后,神山的大门就永远的关闭了,没有人能自己走出这峡谷,除非......” “除非什么?”风声问道。 风霜捂住了嘴巴,自知失言,讪讪地笑道:“除非,神山再次打开大门啊。” 风声望着她躲闪的眼神,点了点头,没再追问下去。 风声回到住的大树上,走进那间覆满树叶的屋子,他坐在窗下的矮凳上,从背包里掏出笔记本和笔,根据自己的印象,开始画整个莱卡山谷的平面图、路线图和地形图。 就在他望着窗外的风景,听着不停传来的鸟鸣声,身后的门帘微微一动,发出了极小的声响,风声急忙转身。 一位少女,一袭白纱,衣袂飘飘,伫立在绿意盈盈之中,艳若一朵盛开的白莲花。 她是谁!? 第一百五十二章 故人相遇 她,眉目流波,面若桃花,玉树临风,望着风声,宛若仙女下凡,姿态婀娜,衣袂飘飘,仿佛是一缕春风,从幽深碧林中徐徐吹来。 她是谁? 风声看着她,张口问道:“你是谁?” “哈哈,我不告诉你。”少女宛然一笑,“我知道你是谁,你是那个,那个......” 少女就像数数一样,手指着风声,“你是雨虹!” “‘雨虹’?”风声一愣,是的,他的名字就叫“雨虹”,但是已经十几年没人提起过了,他自己都忘了。 风声一下子跳起来,本能地叫道:“不,我不是,我是‘风声’,不!我是‘刘风’。” “哈哈,你自己都搞不清楚了吧。”少女认真地说,“你就是‘雨虹’。” 其实,风声心里很清楚,他的名字就叫“雨虹”,意思是雨后彩虹,会给雨部的子孙带来希望,带来光明,但是这位少女,他实在摸不清底细,故而坚决否认。 “你不是‘雨虹’,为什么你的背包里有雨部的令牌,而且上面刻着‘雨’字的铜牌,那是雨部的子孙才能拥有的,你一定是个小偷,我现在就杀了你。” 少女的手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把匕首,她轻挪脚步,风一样冲过来,匕首正对着风声的咽喉。 风声举起矮凳,慌忙侧身躲过,“你到底是谁?你就是偷看了我背包的那个人,是不是?” 少女停住脚步,哈哈一笑,“是我,在察巴村看到了你包里的东西,那又怎么样。” “快拿命来吧!”眨眼间,少女手中的匕首,寒光闪闪,迅速逼近风声的咽喉。 风声双手执矮凳,欲拿它挡住少女,少女一个飞跃,转身闪到风声的背后,左胳膊勒住了他的脖子。 风声脖子感到了丝丝冰凉,一把雪亮的匕首正横在他的下巴的下面。 “小偷,去死吧,我要拿回自己的东西了。”少女低声说道,右手里的匕首往下压。 听到少女这样说,风声急中生智,“我是‘雨虹’!你是谁?” “哈哈,承认了吧,你还嘴硬。我早看出来了,吓你的,你的耳朵上面有个肉瘤,家父告诉我的,你就是‘雨虹’!”少女突然把匕首丢在地上,笑得前仰后合,就像恶作剧得逞一样。 风声的左耳上面生着一个肉瘤,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只有家人知道,他心里一惊,忙问道:“你到底是谁?” 少女走到他的面前,双手抱在胸前,眼睛眨了眨,调皮地说:“家父名叫‘雨幕’。” “啊,‘雨幕’!我的哥哥,你是‘雨凰’?” “嗯,受侄女一拜。”被称为“雨凰”的少女轻轻躬身。 风声其实名叫“雨虹”,是雨部的王子,他还有一个哥哥,就是这位少女的父亲---“雨幕”,意思是为雨部拉起安全的幕帘。 “为什么要来找我?” “来帮你啊。” “帮我?” “对呀!家父接到你的信息后,甚为欣喜,让我来助叔叔完成任务的。” “你怎么来的,难道你会飞?” “当然!叔叔不记得了吗,我出生时,窗口站着一只五彩斑斓的凤凰,久久不愿离去,所以,给我取名叫‘雨凰’。后来,凤凰就在院子里的大树上安家了,每天都和我一起玩,于是,我也能和凤凰一样飞翔。” 风声“哦”了一声,好像想起了这回事,只不过,他离开家乡时,雨凰还小,已经慢慢淡忘了,没想到在这里相遇了。 “叔叔,有什么任务?好玩吗?”雨凰说着,挥动手臂上的白纱,在屋内轻轻飞了起来,活像一只洁白的蝴蝶,在翩翩起舞。 “你父亲没有告诉你吗?” “没有哦,他只是说,一切听叔叔的安排,你一定有好玩的东西给我。我已经在家闷透了,出来真好啊。” 风声看了一眼这位天真到傻的侄女,叹了一口气,不知从何说起。 第一百五十三章 回到祖国 浩瀚的太平洋,烟波浩渺,一望无际。 在东方的水天相接之处,一轮红日喷薄而出,金色的阳光照在一艘巨大的油轮上,油轮通体被漆成深蓝色,上面鲜红的国旗,正迎风飘扬。 海面上涌起层层波浪,举目远望,成群结队的海鸥,正在天海之间翱翔。 风之语教授望着大海的深处,双手扶在白色的栏杆上,仔细听柳青讲述着一切,他不时地点头,偶尔也发出一阵儿惊讶声,仿佛在听别人的传奇故事。他深沉的目光,严肃的表情,偶尔咬紧的嘴唇,使他的内心看起来,就像眼前的大海一样,深不可测。 白乐天手里端着一杯咖啡,从船舱中走出来,沿着栏杆走向这边,他站在风教授的身边,把杯子轻轻递给他。 风教授接过咖啡,望着这位年轻的学生,目光中包含着喜爱与感激。 白乐天身穿雪青色的衬衫,显得极有精神,棕色面颊上,一双黑眼珠,清澈明亮,个子不高,却健壮结实,就像一块硬邦邦的石头。 白乐天主动来到m国,冒着生命危险,潜入月华岛和月光岛,历经千辛万苦,发挥聪明才智,搭救了自己,让他对白乐天刮目相看。看起来,自己没有看错人,这是一位值得培养的热血青年,也许应该告诉他更多的内幕,或者交给他更多的任务,包括自己背负的历史责任。 穿过太平洋,带着海浪的颠簸,油轮鸣起尖利的汽笛声,靠上了安泰市的沿海码头,三人依次顺着悬梯,走下了油轮。 终于回到了华国,三人不禁高兴地欢呼起来。 接他们银灰色中巴汽车,早就停在了停车场里,司机正抽着烟卷,望着他们走来的方向,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焦急地踱着步,手里拿着一部手机,不时地看着手机上的时间。 “柳青!”粗壮男人看到三人后,兴奋地喊起来,双手举起,左右挥舞着。 “太好了!王队长来接我们了。”柳青看到那张熟悉的长脸后,高兴地对两人说。 王队长还是那样粗犷,说话粗声粗气,感情不易外露的他,居然有些哽咽,居然眼眶泛红,似有千言万语,却又不知从何说起的感觉,他们互相拍着肩膀,握手、拥抱,表示敬意,柳青流下泪水,也许是为胜利完成任务,也许他有太多的感慨。 “别像小姑娘一样,娘里娘气的。”王队长捶了柳青的胸脯一下,笑着说道。 “对了,风教授让您受苦了,郑局长让我代表他向您表示慰问,感谢您。”王队长看着风教授,认真地说道。 “王队长,您太客气了。需要感谢的是您们,柳青和白博士。” 白乐天一脸歉疚,好像很多任务没有做好一样,一个劲儿的地摆手。 他们坐上车,驶向金宁市时,天空湛蓝,清风送爽,一片宜人景色。 在王队长的引导下,中巴车的行驶路线,完全按照当时风教授被劫持走的路线,重新演练了一遍。 “这是郑局长安排的,这样的话,风教授就明白了自己是如何从金宁市来到了安泰市,又如何从安泰市漂洋过海,到达了太平洋彼岸的m国。”王队长笑着对他们说。 “还是郑局长想得周到,这样,也解了我的心中疑惑。”风教授望着车窗外的风景说道。 “我猜到了一大半!哈哈。”白乐天笑着对柳青说。 “也有我的功劳啊。”柳青眼睛一眨,附和道。 这时,只有王队长反而沉闷了,也许他为自己的保守而有些后悔,或者他压根没有听到别人的谈话,只是绷着嘴唇,望着司机手里的方向盘。 中巴车穿过崎岖的山路,经过石泉山的溪流,他们看见了安泰市和金宁市的界标。 4月13日,阳光灿烂,风和日暖,这是个好日子,值得纪念的日子,风教授终于回到了金宁市,回到了自己工作的地方。 中巴顺着琵琶山路,绕过共青团路,经过金宇路上的密集车流,拐进了市公安局大院,停在了院子左侧的车位上。 一行人穿过办公楼的一楼大厅,经过身份登记后,直奔三楼----刑警队会议室,那里,郑局长正在等着几位的光临。 当他们走进会议室时,郑局长与风教授的手,紧紧握在一起,两人都百感交集。 问候的话讲完后,郑局长问道:“风教授以后有什么打算?” 风教授往前直了直身子,看着郑局长,“经过了那么多的波折,说明我研究的问题,关乎地球与人类的未来,其重大意义不言而喻,我将继续深入进行气候变化方面的研究,以期为人类找到好的出路。” 本来面带微笑的郑局长,突然变得很严肃,“我想给您提点建议,”他把手搁在桌子上,极认真地看着风教授,接着说, “据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汤姆森教授没有死,他还在想办法找到您,获取他想得到的资料......” 郑局长的话还没有说完,几个人面面相觑,仿佛呆住了一般。 第一百五十四章 波谲云诡 “他没死?” 他们明明看到汤姆森掉进了海里,没有想到他居然大难不死。一想起汤姆森的凶残,白乐天和风教授就感觉浑身发冷,面孔像石膏一样白。 “对,汤姆森没死,他现在已经不再公开露面了,但是一直没有放弃他凶残的计划。” “你们可以抓他吗?”白乐天一脸忧虑,仿佛还沉浸在往日的恐惧之中。 “哈哈,白博士你还以为在国内啊,他可是m国的公民,我们是鞭长莫及哟。” “那怎么办?”风教授叹了口气,“难道让我成天躲起来不成?” “对!我就是这个意思。风教授先不要公开露面,这样,汤姆森知道您还活着,却不知道您的行踪,他肯定会按捺不住的,会主动跳出来找您。” 柳青接过话来,“我明白了,汤姆森主动跳出来时,就会暴露他的,也就给我们提供目标靶子。” “聪明!”郑局长看了一眼柳青说道,“就是这个策略。” “也就是说,我们暂且保密,不让任何人知道风教授已经回来了。”王队长轻轻一拍桌子,恍然大悟地说,一副后知后觉却表现出很聪明的样子。 风教授抬头看着天花板,沉思了一会儿,“也好,趁此机会,我去做科学考察,了解一下理论与实际的差距,也好弥补理论的不足。小白,你陪我去吧?” “太好了,我很荣幸!”白乐天双手一拍,兴奋地说道。 两人悄悄回到风教授的别墅,就连打盹的保安都没有发现。 两人打开门锁,蹑手蹑脚地走进房间,由于许久没人打扫,屋内一股尘土味道,扑鼻而来。 白乐天把窗户打开后,先把沙发打扫干净,让风教授坐下休息,然后,找到工具,先从一搂的厨房,开始打扫卫生,然后依次是一搂和二楼,直到三楼。在白乐天忙活时,风教授走进书房,不停翻看、检查着自己的资料,神情紧张。 “我的信!”风教授喊了一声。 白乐天听到风教授的喊声,忙跑上楼,“什么信?” “就是汤姆森写的研究报告。”虽然温度不高,风教授的额头却渗出了汗珠。 “是不是您那个假女儿---爱丽莎,千方百计想找到的那封神秘的信?” “对,就是的,你看见了吗?” “没有,当时我和柳青也想找到,可是始终没有找到。”白乐天站在书房里,手里拿着一把扫帚,脸上露出惋惜的神情。 “会不会是风声拿走了?”白乐天小声说道。 “风声?那会害了他的,哎呀。”风教授气得一拳打在书桌上,桌上的杯子盖被震得滑落下来,摔在地上,发出一声啪嚓的声音。 “害了他?”白乐天很疑惑,不就是一封信么,不至于吧。 “真封信会危及他的生命,唉,不说了,他自己好自为之吧。”风教授叹了口气说。 “其实,我一直不明白,风声只是一个管家,应该对气候变化的研究没有兴趣,他又何必带走那封信呢?会不会因为3月18日那天,教授您突然发病,人员来往比较多,那封信被遗落在某个地方了呢?” “也许吧,最好是这样。”风教授吁了一口气,他接着说,“可是,风声也没必要离开啊,又不是他的责任。” “对,我也是这么想的,可是,他真的失踪了,而且消失得无影无踪,走的方式也让人匪夷所思,好像不想让别人知道他的去向一样。” “为什么?” “他买了去锡藏的航班,却没有登机,您说怪不怪?” 风教授面色突变,忙问道:“去哪里?” “锡藏腊萨。” “怎么会这样!?” 风声的面孔瞬间变成石膏一样白,双拳紧握。 第一百五十五章 目标高原 “没事吧,教授?”白乐天看到这一幕,心里一惊。 风教授站在那里,一言不发,整整几分钟过去后,才像从梦中醒来一样,问道:“乐天,你刚才说什么?” “没,没说什么。您身体是不是有些不舒服?” “哦,还好。” “水已经开了,您下去喝杯热茶吧。” 看到风教授好像有些头晕,险些要倒下去,好像受到了某种沉重的打击一样,白乐天急忙伸手扶住了他的胳膊。 风教授坐在一楼的沙发上,双手抚摸着灰白的头发,眼睛微眯,一动不动。 白乐天把冒着热气的茶水,轻轻放在茶几上,坐在风教授对面的沙发上,安静地看着日渐苍老的风教授,十分的心疼。 ”除了那封信,还有一些研究资料也不见了。我不相信是风声拿走了它们,因为他根本就看不懂,在他手里相当于废纸。确实,让人难以置信,到底是谁拿走了这些东西。” “这些东西对您很重要吗?教授。”白乐天轻声问道。 突然,风教授站起身,很紧张地左右看了看,“坏了,出大事了!” “怎么啦?” “我,我,我办公室保险柜里的东西也一定丢了吧。”风教授懊悔地说道。 白乐天一愣,忽然想到,保险柜里的东西存放在刑警队里了,忙说:“教授别着急,我想起来了,东西没丢,存在刑警队了。” “哦,太好了。”风教授松了一口气,重又坐下来,端起杯子,喝了一口热茶。 “我要尽快拿回来。” “我明天帮你拿回来吧,教授。” “不,今天就要,我亲自去拿。你抓紧联系一下柳青吧。”风教授用无容置疑的口吻说道,眼睛看着白乐天,一副极严肃的神情。 两个小时后,白乐天和风教授回到了别墅,手里拿着风教授的东西。 风教授将东西小心翼翼摆在茶几上,反复观看,爱不释手,他一言不发,双眼发出久违的光彩,好像进入了一种忘我的境界。 “这是冰川吧?教授。”白乐天指着那张羊皮纸问道。 “看样子是,我还没研究透,这里面到底蕴藏着什么秘密,我想,总会弄清楚的。” “这是哪里的冰川呢?” “我会带你去实地考察的。” “这块和田玉的五角星是不是文物?” “也可以说是个文物,但它是身份的象征,以后有机会,我会慢慢给你解释的。” “就这个问题,我专门请教过汉东省气象台的胡成芳台长,她的解释很复杂,说也可以看作是‘五芒星’,具有神奇的魔力......” “你把东西给胡台长看过了?” “对不起,教授,没经过您的同意,我自作主张,去了趟金南,找到了胡台长,把五角星给她看了。” “其实不应该这样做,那时我生死不明,你的做法也可以理解。” “谢谢教授的理解,我当时也是有病乱投医,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风教授把他心爱的东西放入一个背包,拉上拉链,又拉开,掏出来再看一眼,最后拍了拍背包,吐出一口长气,就像看着一个柔弱的婴儿一样。 “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风教授轻声说道。 “啊?”白乐天一脸惊愕,望着风教授。 “乐天,我们应该尽快出发,去实地调研,也符合郑局长的要求,依然处于失踪状态。” “您太累了,应该休息几天的。”白乐天看着风教授一脸倦容,心中升起一股说不清楚的感觉,是心疼还是怜惜,也许两者都有吧。 “我拉了一个清单,你抓紧采购这些物品,我们明天就出发。” “明天?这么快。去哪里?” “锡藏,腊萨!”风教授目光坚毅,一字一顿地说道。 第一百五十六章 焦虑如麻 风教授取出一张地图,铺在长茶几上,掏出上衣口袋里的铅笔,在喜马拉雅山的南麓,画了一个圈,说道: “就是这里----莱卡山谷!” “莱卡山谷?”白乐天低头看着地图上的圆圈,疑惑地问道。 “对,就是这里,我们要到这里进行科学考察。” “为什么选择这里?” “这里是全球气候变化的关键点,我称之为‘凤凰之眼’,这里起到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对导致全球气候变化的某些因素起到放大作用,换句话说,这里存在气候变化的‘催化剂’。” “我有点明白了,就是摸清楚这个关键点,也就扭住了气候变化的牛鼻子,然后,再对症下药,对不,教授?” “是这么回事。当然,到这个地方去,我还有其它的理由,合适的机会,我会告诉你的。”风教授脑袋往后一仰,靠在沙发的靠背上,眼睛看着天花板,一副满腹心事的样子。 “好的,教授,我都听您的。” 白乐天走出去了,身形瘦削的他,背有点微驼。 “难为这孩子了!”风之语望着消失在门外的背影,自言自语道。 风之语关好房门,走进厨房,倒了一杯开水,重又走回茶几旁,坐在沙发上,他的思绪回到了久远的过往。 他依稀记得,幼儿时生活的地方,在一个水秀山峻的峡谷之中,那里气候温暖湿润,鲜有自然灾害,土地肥沃而丰裕,庄稼茂盛而丰产,轻轻采之,不盈倾筐,家畜膘肥而海量,皎皎白驹,数不胜数,河流清澈见底,桃花流水鱼虾肥美。 后来,远处高山上的积雪开始消融,狂烈的冷风开始侵入了峡谷,树木的叶子开始凋零,肥沃的土壤渐渐贫瘠,河流开始浑浊,鱼虾开始失去踪影,瘟疫与疾病开始流行,人们脸上的笑容慢慢被愁容替代。 “孩子,去吧!为风氏部族找一个活路!” 一位须发银白的老人说道,他双眼浑浊,却目光坚定,他步履蹒跚,却健步如飞,没有人知道他的年龄,只从峡谷存在,他就在这里了。 说同样话还有部族的首领,也就是他的父亲,一个身穿灰色衣服的老头,眼含泪光,将他拥进怀中,嘴唇吻着他的额头。 就像做了一个梦,当他醒来时,已经身处一张小床上,那是德国的巴伐利亚州的一个小镇的家庭,那里靠近高山与密林。 几年后,他到柏林求学,牢记嘱托,很少与小镇的家联系,也渐渐忘记了那家中仅有的十几个成员的模样,直到风声找到他,他已是声名鹊起的气象学家,风声说,瘟疫给家庭带来了灭顶之灾,这世界上,只有他俩是相依为命的亲人了。他依稀记得,确实有一个名叫风声的,曾经在那个小镇中照顾过他。 于是,风声成了他的管家,他鞠躬尽瘁,不辞劳苦,为自己提供了良好的生活。 风声不仅仅是他的管家,还是他的亲人。故而,他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风声会背叛他,也许风声真是被吓跑的,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还给白乐天留下了书信,这就是证明啊。 为了部族的前途与命运,他没有成家,殚精竭虑,精研细思,一心寻求类似于幼时峡谷变化产生的原因,找到解决的办法。 很可惜,他已经忘记了那个美丽的地方----他幼时生活过的地方,他只能通过各种资料的分析研究,确定了大概的位置。 既然心中有梦,既然那个地方还在心中,那往前走吧,走向梦中的故乡。 天暗下来了,夜晚悄然来临,一切都沉寂了,宛如陷入了无边的空明之中。 就在他凝神望着门口时,“吱呀”一声,门被轻轻地推开了,一个黑色的身影一晃,闪身而进,他全身穿着黑色衣服、戴着黑色的兜帽。 陌生男人走进客厅,摘掉兜帽,露出灰白头发,他的面部肌肉僵硬而丑陋,目光如冰一般冷,仿佛一把匕首,刺向风之语,他手里握着一把尖刀,寒光闪闪。 陌生男人冷笑着,面无表情,举起手中尖刀,走向风之语。 风之语想大声呼救,喉咙里却像塞进了一团棉花,一丝声音也发不出来。 第一百五十七章 心照不宣 随着陌生男人的靠近,风之语终于看清了来人的面目,原来是汤姆森,他狞笑着,嘴里嘟囔着什么,继续走向风之语。 风之语想站起来,可是身上就像捆上了千斤重担,牢牢地瘫在沙发上,一动也不能动。他左右晃动躯体,身体纹丝不动。 当汤姆森来到他的面前,举起尖刀挥向自己时,他竭力躲过尖刀。 他的目光与汤姆森正面相对,他怒视着这个无耻的小人,却发现来人不是汤姆森,而是风声。 “怎么是你?”他终于大声喊了出来,胳膊挥舞着,怒气冲冲地站了起来。 他从梦中惊醒! 原来做了一个噩梦,他意识到汤姆森和风声都是想象出的情节。 依旧坐在沙发上,他的手从喉咙摸到脸颊和胸口,感觉到出过大汗后粘稠咸湿的汗水,胸口的皮肤由于浸透了冷汗,就像在冰水里泡过一样,仿佛一块又滑又湿的绸布。 风之语扶着沙发扶手,直起身子,猛呼了几口气,脑袋清醒了许多,他顺势站了起来,往门口走去。 他轻轻拉开房门,走到院子里,除了小区的几盏路灯,发出昏黄的灯光,没有任何声响。 风之语走回卧室,关上房灯,躺在床上,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当风之语醒来时,阳光正透过窗户玻璃,照进了卧室中,楼下正传来白乐天的声音。 风之语突然从床上跳下来,没来及穿上拖鞋,披着睡衣,赤脚跑到一楼,气喘吁吁地说: “快,快!乐天,把所有的茶叶找出来!” 白乐天一愣,看到风教授异乎寻常的样子,他一脸惊愕,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站在那里一动未动。 两人把所有的茶叶找到,摆在茶几上,接着,风教授找来一张a3的白色打印纸,铺在茶几的另一端。 风教授把每一种茶叶倒出一部分,依照顺序搁在打印纸上,并轻轻摊开,然后从书房里拿出一个放大镜,他坐在沙发上,右手拿着放大镜,身子几乎要伏在茶几上一样,仔细观察着茶叶。 白乐天站在茶几旁,看着风教授诡异的动作,摸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嗯,对,这就是‘金晶蒿’,我从网络上查过,色泽、形状和质地都对得上,就是量比较小,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风教授左手摸索着茶叶,一边自言自语道。 “怎么啦,教授?” “这还是汤姆森那个老家伙告诉我的,我平时喝的茶叶里混进了微量的‘金晶蒿’。” “‘金晶蒿’?是什么东西?” 风教授抬起头,看了一眼白乐天,接着说道:“‘金晶蒿’加剧了我的哮喘,是导致我心脏病突发的因素之一,当然,汤姆森的‘琥珀酰胆碱’起到了决定作用。” 白乐天一脸茫然,微微摇头,表示听不懂风教授在说些什么。 “算了,太复杂了。”风教授放下放大镜,双手交叉,搁在胸前,继续说道:“我平时喝的茶叶里都混进了微量的‘金晶蒿’,这导致了我的哮喘病频繁发生。” “太巧了吧。”白乐天说道。 “更巧的是,风声喝的那罐茶叶里却没有。” “难道是……” 没等白乐天说完,风教授叹了口气,接过话来,“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宁愿认为这只是个偶然。” “也许是个偶然。可是,‘金晶蒿’来自何方呢?” “这方面,我了解一些,只有喜玛拉雅山南麓有野生的‘金晶蒿’。” “锡藏!”白乐天惊呼一声。他的眼神恰与风教授相对。 两人没有说话,此刻眼神说明了一切,彼此有种心照不宣的感觉。 “必须尽快赶到锡藏!”风教授说道,语气坚定而有力。 “是的,教授,我同意!”白乐天答道,双手握拳,声音洪亮。 第一百五十八章 来到蜡萨 5月15日上午,晴,惠风和畅,空气清爽。 当白乐天驾驶着他的汽车,通过小区的大门口时,坐在副驾驶座上的风教授,将一个信封交给白乐天,信封里装着家门钥匙,让他下车后递给门卫,请门卫代为保管。 风教授身穿高领灰色风衣,带着口罩,眼神凝重,他的态度决然,无一丝的迟疑。 当一架漆成蓝白两色的波音757客机降落到腊萨机场后,白乐天和风教授随着人流,沿着悬梯,走下了飞机。 两人从摆渡车下来后,从大厅里取了行李,走出了阔达的腊萨机场大厅。 早有两个身穿黑色便衣的警察等在出口处,一个身材瘦高,面目白皙,细长眼睛,棱角分明,另外一个健壮矮胖,皮肤黝黑,额头带着一个明显的疤痕,嘴唇很厚,目光犀利。他们面带一丝淡淡的微笑,两人一出现就被认了出来---想必看过了他们的照片。 警察接过两人的行李,小声地问候,相视了几秒,确定无疑后,引领着二人,顺着一条刚刚划完标志线的油漆路,走向不远处的停车场。 “哇,真漂亮!”白乐天看到一辆墨绿色的吉普,正停在远处,这应该是为他们准备的旅行车。 警察没有理会白乐天,径直走向墨绿色吉普旁的一辆暗灰色的“牧马人”牌的汽车,那辆车表面破旧不堪,好像一个灰头土脸的纸箱子一样。 警察把他们的行李装进“牧马人”的后备箱,转身对风教授说道:“教授,这辆车就是为你们准备的,虽然外观寒惨点,但是里面的器件都是特制的,绝对保证高原行驶的安全,不惹人关注。” “非常谢谢,还是你们考虑的周到。”风教授感谢道。 “我还是喜欢旁边的那辆。”白乐天小声嘟囔道,眼睛撇向那辆漂亮帅气的大吉普。 “行了,乐天,我们不是来旅游的。”教授看了他一眼。 警察将钥匙交给白乐天后,登上旁边的大吉普,风驰电掣地驶离了停车场。 两人坐进汽车后,发现里面放着很多高原探险必备的物品,还有几个电话号码,以备不时之需。汽车里的空间很大,各种配备齐全,坐在里面很舒服,一点也不像看起来那样不堪,白乐天竖了竖大拇指,闷声赞了一句。 “我们去哪里?教授。” “到‘未来酒店’,”风教授说,“我查过地图了,那里是市中心,酒店的条件也很好,我们好好玩一玩,明天就要踏上新的征程了。” “好嘞!”白乐天掏出手机,设定好导航,然后,启动了汽车引擎。 一阵儿马达的轰鸣声后,暗灰色的“牧马人”沿着机场辅道,往市中心驶去。 汽车驶下缓坡后,是一条青灰色的宽阔的水泥路,道路两旁是碧绿的大叶女贞树,间或栽植暗红树叶的红叶石楠树,“朵森格路”的标识牌一闪而过,接着,白乐天根据导航的提示,绕过一个光秃秃的山丘,驶上了“金珠中路”,这是一条新修的油漆路,在阳光的照射下,路面像一汪水一样。 越靠近市中心,车流渐密集,路上也多了各色人群,乌泱泱尽是人头,挤得水泄不通,他们大都穿着藏族服饰,皮肤棕红而干燥,眼睛黑亮,散发着温暖且善良的光泽。既有高大魁梧、头缠鲜红英雄穗的康巴汉子,他们将手伸进对方袖子里,通过手势来讨价还价,也有身材瘦小、皮肤白皙的南方生意人,他们操着一口生硬的普通话,大声叫卖着自己手上的物品,还有身材高大、红鼻子蓝眼睛的外国人,悠闲地享受着人生。 “未来酒店”位于八角街上,八角街原本只是一条转经道,藏族人称“圣路”,后来逐渐扩展为著名的商业中心,也是腊萨繁华的地区。 白乐天缓缓驾驶汽车,经过了街道两旁商铺店面,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进入了日吉小巷,小巷狭窄而幽长,铺着干净的青石板,是一条闹事中的安静之地。 很快,一栋雪青色的小楼映入眼帘,那就是“未来酒店”,犹如一位站在山坡上月亮般美丽的少女,清雅脱俗,衣袂飘飘。 白乐天把车停放在附近的停车场后,两人拿着行李包,走向那栋雪青色的小楼。 在前台办理完住宿手续后,两人顺着木制楼梯,来到了三楼301房间,把行李放进了房间。 “出去转转,喝点小酒,轻松一下?”风教授眼皮一挑,对白乐天说道。 “求之不得,万分荣幸,尊敬的、英明的教授。”白乐天作出一个顶礼膜拜的动作,引得风教授哈哈大笑起来。 两人换上一身休闲服,慢悠悠地走出了“未来酒店”,沿着台阶漫步而下,融入了喧闹的街市。 夕阳正西下,余晖把小楼染成了金黄的雕塑。淡淡清风扑面而来,撞进眼帘的是藏族人家的住宅、远处的雪山、蓝的天、薄的云、金的阳光。 随着熙熙攘攘的人流,二人信步来到了八角街西南角,他们看到一座别具风格的一幢藏式酒馆,一位身穿藏裙的美丽女子正站在门口,招徕游客,她的藏裙就像五彩的云彩,绚丽无比。 两个小时后,深蓝色的夜空中,闪烁着无数明亮的星星,街上的路灯已然开启,两人从酒馆中走出来,步履蹒跚,面孔通红,交谈的声音忽大忽小,渐显酒意。 街上游人如织,或独自悠闲漫步,或三两成群,摩肩擦踵,仿佛一瞬间冒出来一样,撒满了街巷。 夜色阑珊中,不一会儿,两人拐过一个弯,走进了堆吉巷中,就在两人欣赏着这迷人的高原夜色时,一阵儿锣鼓的喧闹声传入耳中。 “这么热闹啊,去看看!” 两人齐声说道,眼睛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 第一百五十九章 叹为观止 两人定睛一看,前面不远处,前面是片大空场,场地中央搭着一个高高的平台,台上竖杆上,挂着几盏明亮的灯,照得就像白昼一般,里里外外围了数层人,不时传来叫好的声音。 白乐天跑得快,几步就窜到了人群边,他挤进人群,踮起脚尖往里看。 椭圆形的平台大约上百平米,上面铺着绛红色的地毯,中央站着一男一女,身着彩色演出服,正表演高难度的杂技。平台两侧摆着两把柏色的椅子,上面坐着两个中年男人,身穿素朴布衣,双手平放在大腿上,面无表情,眼睛不停地扫视着人群。 随着演员做出令人叹为观止的动作,人群中爆发出潮水般的喝彩声,白乐天也禁不住大声叫好,举起双手鼓掌,他看到风教授已然站在自己的旁边。风教授虽然目露惊奇之色,却没有欢呼雀跃,显得含蓄镇定,极有自制力。 突然,竖杆上射灯熄灭了,周围一片黑暗,只有天上的星星在闪烁,站台下面的人一阵儿骚动,不禁窃窃私语起来。 只有短短几秒,站台中央燃起了焰火,直冲向云霄,巨大的烟花在空中骤然绽放,璀璨了整个天际,花瓣如雨,流星般从天空直落,令人眼花缭乱。 人们发出惊呼声,掌声如雷。焰火消失后,接着,一个冷艳少女背后系着弹绳,从高达几十米的竖杆上,一冲而下,在脑袋快要触及平台时,又倏然回弹向上,白乐天的心就像被使劲揪住一样,喘不过气来。 少女身穿金黄色紧身衣服,生的一双丹凤眼,宛如黑色的宝石,闪闪发亮,皮肤白得好似凝脂一般,朱唇紧咬,噙着一根金红色的丝线,恰似仙女下凡一样。 刹那间,竖杆上的几盏射灯,瞬间闪亮,照亮了整个场地,其中最亮的一盏,就像一只偷窥的眼珠,快速转动着,不断盯视着人们。 耳畔此起彼伏,尽是惊叹声,就在白乐天和风教授并肩,望着台上惊险刺激的表演时,射灯照在了他们的脸上,而坐在平台两侧的中年人,则在平台的边沿逡巡,瞪着一双鹰隼一样的利眼,摄人心魄。 不知不觉,两个小时过去了,周围的观众散去了一部分,风教授挤过人群,走到前面的台子边,在一个赭色的陶瓷盆里,放进了一张钞票。 “回去吧,明天要出远门咯。”风教授拍拍白乐天的肩膀。 “好吧,以后有的耍。”白乐天回头看了眼,眼睛盯着台上的美女,意犹未尽地说。 两人顺着来时的小巷,往“未来酒店”的方向走去,明天就出发,走向新的世界。 此时,白乐天仰望夜空,长夜未央,银河低垂,繁星满天。 商铺大都关上了门,街道两旁的地上摆着数不清的酥油灯,犹如一道红彤彤的溪流,灯火明亮而温暖。往远处看,白乐天发现,高高低低的山丘上,也闪烁着萤火虫一般的酥油灯,每一点微弱的光晕,都是最坚定的信仰。 回到酒店后,风教授感觉有点累,喝了些白水,就上床休息了,而白乐天毕竟年轻,好像有些意犹未尽,他把房间的大灯关上,将壁灯旋开,悄悄关上门,走向一楼大厅里,那里前台的服务员正在闲聊。 过了一会儿,白乐天急匆匆地跑回三楼,打开房灯,走到风教授身边,把他轻轻摇醒。 “怎么啦?乐天。”风教授揉着眼皮,睡眼惺忪地问道。 “教授,你猜我在一楼看到是啦?” “谁啊?”风教授坐直了身子,看着白乐天惊愕的神情,也是倏然一惊。 第一百六十章 诡异身影 “班头,就是我们看到的杂技团的班头,他们居然也住在了这里。” “你是怎么知道是他们?” “咦,班头那鹰隼一样的眼睛,太有特色了,我怎么可能认错,再说啦,他们松树一般的身材,还有那高耸的额头,像个蒙古包一样,还能搞错?” “我相信你,聪明的小伙子。”风教授笑着说。 “我刚才在一楼聊天时,看到他们推门走了进来,来到了前台,办理住宿手续,看到了我在那里,脸上还露出了奇怪的表情,好像从前认识过一样。” “这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我希望,他们团里的美女,也住进了这个酒店,说不定明天能碰到呢。太漂亮了,啧啧。”白乐天脸上露出极兴奋的神情。 “你啊,你,真贪玩,我还以为多大的事呢,休息吧,我累了。”风教授抬手,指了指白乐天的鼻子,调侃道。 白乐天本来还想与风教授讨论一番,看到教授对美女不感兴趣,只好爬上了另一张床,强行闭上双眼,以便尽快进入梦乡。 睡至半夜,白乐天口渴难耐,胸中像着了火,辗转反侧,他揉揉眼睛,一骨碌爬起身,坐直身子,靠在床背上。 当白乐天睁开眼睛时,他倏然一惊,发现房门是开着的,恍惚中,看到门口正站着一个模糊的人影。 “谁?”白乐天喝道。 没有人回答,四周一片静寂,只能听到风教授轻微的呼吸声。 白乐天努力睁大眼睛,渐渐适应了房内的黑暗。 此时,窗外夜色未央,月亮隐入了云彩之后,深灰的苍穹之上,几颗星星闪烁着微弱的光。 没有人!一个人也没有! 白乐天看到门敞开着,却不见了刚才的人影,难道在做梦,难道是看错了。 白乐天起身下床,趿拉上鞋子,在浓雾一般的黑暗中,走向房门。他扶住门框,站在门口,探出脑袋,左右看了看,除了走廊里壁灯发出的黯淡光晕,没有一个人影,安静得能听见绣花针掉落在地上的声音。 白乐天长出了一口气,怀疑自己产生了幻视与幻听,也许是太兴奋,或者近期太疲劳造成了,他重又关好房门,走回床,躺在床上。 “不对!”白乐天猝然坐起,他自言自语道,“昨晚,我分明仔细检查的房门,关得好好的,怎么可能是敞开的,一定有人打开了房门,那会是谁呢?” “难道是风教授,不可能!风教授睡得很香,自己在迷迷糊糊中,没有听到他起床的声音。” 没有人!但是白乐天却隐约感觉,有人在盯视着他,那是一种被躲藏在暗处狩猎者,紧紧盯住的感觉,无处不在,却又不知道在何处。 惊怕的感觉,如同从头顶浇下了一股冰水,沿着脊背,往下滑动,直到全身每一寸肌肤。 这时,白乐天浑然不觉口渴了,只有悚然心跳,茫茫然,不知所以然。 第二天早晨,手表指针刚指向五点,太阳还没有出来,窗外依然一片青灰色,白乐天轻轻下床,走进卫生间,打开灯光,刷牙洗脸,然后,从墙上的挂钩上扯下一条洁白的毛巾,将脸颊擦干净。 白乐天走回房间,爬到床上,上身直立,双手交握,双腿盘坐,面对着对面床上的风教授,他侧卧在床上,脸颊对着墙面,发出均匀的呼吸声,还在睡梦之中没有醒来。 白乐天眼睛微眯,心里依然琢磨着夜里的怪事,也很想马上问问风教授,是不是他打开的房门。 “啊,你怎么啦?” 白乐天恍然间,听到风教授的惊呼声,他抬头一看,风教授正怔怔地盯着他,满面惊愕的神情。 “没事,没事,教授,我在练功。”情急之下,白乐天说了这么一句答话。 没等风教授平静下来,白乐天急不可耐地问道:“教授,您昨夜是否打开了房门?” “啥?” 第一百六十一章 怪事连连 风教授露出更加疑惑的神情,似乎听清楚白乐天的问话。 “夜里,我们的房门被人打开了。”白乐天瞪大了眼睛,认真地说,其神情就像个小学三年级的学生一样。 “你确定?” “嗯。” “这事很奇怪,”风教授接着说,“若论我们近期碰到的诡异之事,这不算什么,也许是风把门刮开了,或者我们根本没有栓死......” “可是,我明明插好了销子的。”白乐天低声嘟哝道。 “好了,别说了,我们一切小心为是,”风教授安慰道,“以后,也许会遇到更离奇的事。” 只不过,后面的一句话说得很轻,几乎听不到,好像风教授说给自己听的一样。 仔细检查了随身物品,没发现丢失,两人也就把此事放下了。 风教授换上一身深灰色的休闲服,因为高原寒凉,上衣戴着一个兜帽,穿一双青灰色的旅游鞋,他的龇须刮得很干净,人显得年轻了几岁。 白乐天则穿着咖啡色外套,头发在左侧梳向两边,额上戴着一副亚光的墨镜,以便掩盖自己疲倦的眼神和黑色眼圈。 两人吃过早餐后,收拾好行李,走下三楼,来到一楼大厅,准备退房走人。 从楼梯上走下来时,白乐天惊奇地发现,昨天见到的班头,正坐在一楼大厅右侧的一个长沙发上,虽然他坐得很靠里,而且面孔隐在阴影里,一般人不会注意到,但是他的棕色的头发和又高又尖的鼻子很特别,被白乐天一眼就认了出来。 白乐天站在吧台前,等待办理手续时,他转身去找风教授,却发现那个长着鹰隼一样眼睛的班头,正偷偷瞄向自己这边,当他看到白乐天时,再次低下了头,好像在躲避一样。 办完退房手续后,白乐天和风教授穿过大厅的玻璃门,经过一个宽敞的院子,沿着石板铺成的路,走向停车场,他们边走边说笑着。 “真搞笑!” “怎么啦?” “我又看见那个班头了,丑得很,却没见到美女,遗憾啊。”白乐天惋惜地说。 “在哪儿看到的?” “就在刚才一楼大厅里,我们退房时,他正坐在右侧的长沙发上呢。” “哦,这么巧,看起来很有缘分呢。” “就是,就是,也不知道他是何方神圣。” “我们还是小心为妙,尽量少接触陌生人。” 他们走进停车场,找到那辆“牧马人”汽车,打开后备箱,将行李放进去,接着,两人坐进了汽车的前排座位。 白乐天轻按了一下喇叭,汽车通过一个起落杆后,驶出了停车场,驶向了大街。 街市上行人熙熙攘攘,人声鼎沸。长街上的店铺都大门敞开,市井生气扑面。 街上的生意人和游人,渐渐增多,他们的汽车就像一艘小船,缓缓驶入拥挤的水道。 好不容易从八角街上出来,驶上了一条宽阔的油漆路,两边栽满红叶石楠树,树叶上闪耀着碧色的光泽,枣红的嫩叶隐在其中,就像数不清的斑斓蝴蝶一样。 出了腊萨城,汽车拐上了蜿蜒的公路,朝西南方向飞驰而去,方向西南,目标喜马拉雅山之南。 白乐天第一次来锡藏,就像一只新生的燕雀,飞翔在湛蓝的天空,一切都让他新奇、兴奋。 这里,阳光纯净,天高云淡,空气清新,一望无垠。它就像一张瑰丽的明信片,用任何语言来形容都是苍白和无力的。 公路边状如琥珀的湖泊,清澈碧蓝,远处是巍峨雄伟的山峦,高低起伏的山坡,绿草、牧民的牛毛帐篷,组成一幅交相辉映的动人画面,宛如人间仙境一般。 对于风之语教授来讲,他对风物自然关注少,而对山间、湖边、江畔的一座座以石块和石板垒成的不同形状的祭坛---玛尼堆,更感兴趣,他对无论是在热闹的市区,还是隐秘的深谷,处处可见的寺庙,更感兴趣,那是人们寄托灵魂的载体。 汽车顺着起伏的山间公路,风驰电掣地冲上了一道山口,白乐天激动地指着前面向教授高喊。 原来是插在山间岩石缝隙中的风马旗,数不清的风马旗,那是人们向山神的敬意,就像彩色的海洋,白的像纯洁的雪山,黄的似金秋的大地,红的如燃烧的火焰,绿的恰似滚滚而去江河,蓝的仿佛是高原的天空。 风教授笑着点点头,没有说话,眼睛继续朝无限的远处望去,漫无目的,却又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驶过山口后,高原的天气,说变就变,就像虚伪的正人君子一样,乌云涌向天空,四周渐暗,朔风吹过山口,发出哨子般的声音。 狂风裹着风沙,打在汽车前挡风玻璃上,啪啪的响,能见度迅速下降,白乐天瞪大眼睛,紧咬嘴唇,望着公路的方向,降低车速,努力把住方向盘,缓缓朝前开去。 风教授往往乌黑的天空,也一脸紧张,帮着白乐天盯着方向,指挥他左右转动方向。 只是暮然间,白昼如墨,恍如末世! 汽车缓缓向前,就像黑暗中行进在大海的小舟,风雨中飘摇。 只听到“咔擦”一声,接着是白乐天“啊”的惊呼,汽车好像碰到了公路边的岩石上,往前一步也不能走了,他沮丧地使劲拍打着方向盘,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 风教授轻轻拍了拍白乐天的肩膀,说道:“我们此行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也许还有更大的挑战在前面,不要沮丧,振作起来,我们下车吧,先找个地方躲躲风雨,明天再说下一步。” 好吧!路再难走,也要走下去,ok! 第一百六十二章 古庙奇遇 “呸,呸,呸!”白乐天好像吐掉霉运一样,跟着风教授一块下车,绕到车后,打开后备箱,拿出他们的随身物品,将汽车锁好,然后,顺着山坡,避开迎面而来的狂风,低着头,走向背风的方向,希冀能寻找个落脚过夜的地方。 两人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山谷里走去,狂风被山脊一挡,变小了许多,不再扯着嗓子干嚎,天空中乌云密布,似乎一场暴雨就要来临。 他们找到一块平坦的巨石,坐在上面,准备在此凑合一夜,此时,白乐天看了看手表,指针正指向晚上八点十五分。 “不如在此凑合一夜吧,乐天。” “就怕一会来场大雨哦。” “我们是做什么的,气象学家啊,这种天气,云来快,走得也快,没有冷暖空气的交汇,哪来的暴雨啊,只不过是高原冷空气过境而已,放心吧。” “晚上温度下降很快,就怕您的身子受不住,教授。不如,我们回到汽车里去吧。” “不好,汽车封闭太紧,里面的尾气易聚集,不易排出,我们会窒息的,安全第一,孩子。”风教授看着白乐天,目光凝重。 “好吧,全听教授安排。”白乐天说着,一边站在巨石上,登高远眺。 “教授,灯、灯光!”白乐天惊呼道,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一般。 “什么?”坐在巨石上的教授,抬起头问道。 “远处有灯光,肯定又住的人家,我们可以到那里借宿一晚了,哦耶!” “真是个孩子!”风教授紧蹙的眉头一松,也忙站起身来,看向白乐天手指的方向。 果然,不远处的浓黑中,隐隐散发着一丝光亮,仿佛是立在浓雾中之中的一根蜡烛,火焰时大时小。 “好吧,这次听你的,我们去碰碰运气。”教授拍拍白乐天的肩膀,伸手抓起背包,跳下了岩石,走向那发出光亮的方向。 真巧,居然有一条小路通向那里,也许是住在那边的人家修葺的。 白乐天的手电筒,将小路照亮,这条小路隐藏在灌木之间,铺着大小不一的石块,这些石块都是就近捡来的。 乌云渐散,月色晦暗,山峦峰顶都被笼罩在黯淡的夜色中,一束白茫茫的光芒在沉黯的山林中穿梭。 顺着灌木之中的小径,十几分钟后,他们走近了那灯光所在的地方。 “怎么会这样呢?”白乐天失望地说道,他站在那里,用手电将面前的建筑,上下照了个遍。 这是一座早已废弃多年的寺庙,依山坡而建,建筑墙壁已然倒坍了大半,露出庙顶的木头,经风吹日晒,变成了灰黑色朽木,在风中战栗。如果没有猜错的话,那亮光应该是好心人放在里面的长明灯发出的。 “很正常啊,这显然是座破败的寺庙,我们可以凑合一晚。”风教授安慰地说道。 白乐天点点头,穿过寺庙前荒草丛生的空地,走到寺庙那两扇歪歪斜斜的门前,伸手轻轻推开,随着门慢慢打开,上面缓缓飘下来一些灰尘,飞扬在手电的光束中,就像无数飞起的小昆虫一样。 白乐天伸出手掌,在面前扇了扇,囔着鼻子,绷紧嘴巴,走进寺庙里,风教授紧紧跟在他的身后。 在残壁的一角,放着一张石头桌子,上面搁着一盏长明灯,灯芯插在一个灰黑色的铜碗里,铜碗里灌满了油,灯芯上火苗随风跳动。靠着墙壁的地方,站立几个泥塑的雕塑,颜色剥落大半,还有两个倒在地上,胳膊和腿断成了几截,只有那泥塑的宝剑还握在手里,色彩斑驳。 “那破画有啥看头?” 就在风教授和白乐天接着手电的光亮,仔细观察墙壁上的图画时,一声慵懒的声音,从黑暗处传来,惊得两人齐声“啊”地就起来。 到底是谁!? 第一百六十三章 夜宿古庙 “谁?”两人倏地转过身,朝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 “别怕,二位。是我---张晓铭!” “你怎么在这里?”风教授问道。 一个黑影从黑暗的角落走出来,走到中间的大厅中,石桌上的油灯发出的昏黄的光照在他的身上。 他大约三十岁左右,中等个子,身穿一身灰色的牛仔服,头发浓黑且密,圆圆的面孔,有点黑,戴着一副黑框的眼镜,眼圈周围有点泛灰,也许是休息不好的原因造成的。 白乐天和风教授看到这位不速之客,呆站在那里,望着这位年轻人,保持着高度的警惕。 “我是一位爱好探险的驴友,相逢就是缘分,认识就是朋友,况且在这荒野古庙,多好的缘分啊,呵呵。” 自称张晓铭的年轻人,颇有点自来熟的感觉,笑嘻嘻地朝两人走过来,伸出了右手。 握手后,白乐天见他不像坏人,也放松下来。 “驴友?看样子,你就是一头孤独的驴了,连个驴棚也没有,只能露宿在这山野荒岭里。”白乐天戏虐道。 “这样不好!”风教授看白乐天的玩笑有点过,忙制止道。 “没事,老先生。我就是一头在大自然里闲逛的驴,另外一头正在赶来的路上,我们准备在此汇合呢,嘻嘻。”张晓铭一脸轻松,一点也没生气,反而为自己的称号而骄傲不已。 “二位贵客,看样子,今天也准备在此凑合一晚喽。”张晓铭打着哈哈说道。 “对,对,我们是这样想的。”风教授答道。 “你们不会也是驴友吧?”张晓铭看着风教授的白发问道。 “怎么可能,我们是到喜马拉雅山做科普考察的。”白乐天接过话来。 “科普考察?那你们是科学家吧?”张晓铭脸上露出艳羡的眼神。 “当然,我们是光荣的气象学家。”白乐天一脸傲娇。 “真牛!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掐指一算,能预知风雨,脑袋一晃,能掌控人间冷暖。”张晓铭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信息,一套一套的。 白乐天更加的兴奋,接着说,“我叫白乐天,气象学博士,这位是风……” 没等白乐天说完,风教授瞪了他一眼,抢过话来,说道:“外面的风好大啊,是吧,小伙子?” “对,对,老先生,不是风大,咱怎么能这里碰面呢。” 靠近墙壁的角落里,放着张晓铭的行李,旁边铺着一张绿色的行军毯,下面堆着一些树枝和干草,一件灰色的薄羽绒服搁在背包上,估计准备用来做枕头用的。 白乐天和风教授跟着张晓铭走过去,把自己的行李也放在干草上,接着坐下来,准备休息。 白乐天往下一躺,双臂展开,手碰到一个一米左右的架子,“这是什么武器?亲爱的张驴友。” “白博士,那是三脚架,拍照用的。” “哦,一定很好玩,让俺仔细瞧瞧。”白乐天一骨碌坐起来,把三脚架抓在手里。 由于光线昏暗,他只能用手感知,上下摩挲,白乐天的好奇心被激发了。于是,他爬起来,拿着三脚架,走向不远处的油灯,想看个仔细。 张晓铭只好也爬起来,跟着他走过去,准备给他介绍一番自己的宝贝。 两人一前一后,走到大厅中,就着那石桌上的油灯光亮,白乐天把扛在肩头的三脚架放下来。 “慢点,慢点。”张晓铭轻声说道,好像怕惊动了庙里的神仙一样。 张晓铭接过黑色透亮的三脚架,缓缓放在地上,然后,从脖子上取下照相机,把它搁在架子的顶端,把钢扣一摁,只听“啪”的一声,那部装着长焦镜头的照相机,就被安装好了。 接着,张晓铭把照相机取下来,递给白乐天,“你可以试试,挺好玩的。” “感谢哥们满足好奇心啊!” 白乐天兴奋地接过照相机,挂在脖子上,把三脚架抬起来,拿在手上,他想从头来一遍。 就在白乐天把横在手里的三脚架,转个方向时,一不小心,三脚架打在了石桌上的油灯,将铜宛和灯芯扫落在地面,发出“啪啦”一声响,紧接着,殿里瞬间黢黑一片。 白乐天惊呆了,没想到把长明灯,给打翻了,征在那里。 “哎呀,博士,你咋这么不小心呢。完喽,完喽,长明灯灭了,这绝对不是个好兆头啊。”张晓铭无限惋惜地说道。 “唉,都怨我,真对不起了,张驴友同志。” “切,还博士呢,笨得像头牛一样。”张晓铭嘲笑道,语气轻佻。 大殿内漆黑一片,只有寥寥寒星,透过大殿顶上的破洞,照进了微弱星芒。 此时,一个黑影从门口一闪而过,如鬼魅一般,虽然速度极快,但还是被白乐天和张晓铭看到了。 两人惊呼: “谁!?” 第一百六十四章 杀人无形 两人摸黑跑到门口,吱呀一声,拉开殿门,走到大殿外面。 外面一片灰黑,静寂无声,哪有人的生息,只有山风吹过树叶,发出的微弱沙沙声。 “难道我们眼花了?”张晓铭揉揉眼睛,左右看了看,自言自语道。 “难道我第二次眼花了?”白乐天想起了酒店里的情形,“真是见鬼!” “鬼在哪里?” “我说着玩的。” “人吓人,吓死人啊。” 白乐天拍拍手,“走吧,该休息了,肯定是看错了,这荒山野岭哪来的人啊。” 当白乐天惊魂未定,叙说刚才发生的诡异事件时,风教授此时没有感到任何的意外,在他印象中,不论是小时候还是青年,直到今天,发生在他身边的怪事,实在是数不胜数,即使多年以后,回想起他和白乐天在这荒野古庙中的经历,他都能清晰地说出事情的每一个细节。 风教授感到鼻子发痒,呼吸有些急促时,身旁的白乐天和张晓铭正发出轻轻的鼾声,也许在经历了惊吓后,两人才刚刚放松了紧张的神经,进入了熟睡状态。 风教授看了看夜光手表,此时指针指向凌晨三点半,大殿内乌黑一片,伸手不见,凉风从墙壁缝里钻进来,就像游进大海里的鳗鱼,把冰凉的身躯摆来摆去,遍及每一个角落。 风教授觉得身周发冷,他裹了裹身上的衣服,慢慢坐了起来。他想起了儿时的情景,想起了汤姆森教授,想起了风声,一切都像过眼烟云一般,转眼间,自己就从一个懵懂少年,变成了一个须发苍白的老者,而背负的历史责任,却像一个深深的烙印,深刻在内心之中,溶于灵魂之中。 鼻子的痒似乎更甚,胸中有些憋闷,似乎有股淡淡的香味沁入心脾,风教授披上外套,站起身来,缓缓朝大殿的门口走去。 大殿内灰黑一片,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异样的香味,似曾相识的感觉,却又难以记起,墙壁上传来昆虫的声响,星的光透过殿顶裂缝,照进里面,四周显得灰黑而朦胧。 风教授看了看熟睡中的年轻人,悄然穿过大殿,走向门口,拉开歪斜的破门,走出大殿,外面正是月隐星稀,万籁俱寂,只听得山风吹过树林,鸟雀掠过夜空。 不远处,是一片小山丘,几块巨石横在那里,巨石的后面是一片小树林,像座黑压压的森立,幽深而寂静。 风教授望了望天空中的寒星,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胸中一阵儿轻松,他轻轻活动着腰肢,慢慢走向巨石的方向。 他来到巨石旁,漫无目的地望着周围,心中琢磨着白乐天的话,一再发生诡异事件,到底是何方神圣逡巡在自己周围,难道是汤姆森阴魂不散,派来了他的人马。 就在他苦思冥想的时候,他忽然发现,树林中有两个人影,朦胧而隐晦,正在窃窃私语,偶尔小声争论,虽听不分明,但能隐约分辨出来。 风教授心下一惊,何人在寂静深夜,隐于幽静荒野密林之中,定是在筹划着见不得人事情。 风教授屏住呼吸,睁大眼睛,沿着巨石的边沿,放轻脚步,蹑步向前,而树林中人影,似乎没有觉察到他的靠近,依然小声讨论着。 月光晦暗,高山静默,山间灌木林立,地上枯草无语。 “你确定里面是‘风之语’吗?老大。”一个矮胖身材,脑袋圆滚滚的那男人,粗声粗气地问道。 “我确定,他照片我们早已烂熟于心了,放心吧,老二。”另外一个身形瘦削,身高颀长,头颅瘦小的男子答道,声音尖利嘶哑,犹如钢刷扫过铜盆一般。 “再说,我们在广场的平台上,已经看到他了,看起来,在那里搞个演出,让尽量多的人出现,是非常的正确,你老二的功劳很大。” 风教授不禁愕然了,原来他和白乐天看演出时,就已经被盯上了,但是为什么呢,不会是汤姆森派来的吧。 “对,对,老大,况且我们跟踪他们到了‘未来酒店’,晚上我还特意到他们的房间里,转了一圈,一切都摸清楚了。” 真是狡猾,原来打开酒店房门的是他们,那个神秘的黑影也是他们,他和白乐天的一举一动,都被监视了,恐惧袭上了风教授的心头,这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差不多了吧?老大。” “再等等!我们要确保成功,回去给宗主复命。” “宗主?”这个词传入风教授的耳朵,让他感觉到,这伙人不是汤姆森派来的,而是另有其人! “难道你还怀疑金晶蒿和断魂草的作用?”水桶一样的男人小声嘟囔着。 “我想再过两个时辰,里面没有声音后,就差不多了,你再忍忍吧,老二。” 风教授猛然一惊,原来那股异香,居然是使他曾经受过伤害的金晶蒿,这东西的毒性,汤姆森给他介绍过,想到这里,他感到周身发冷。 风之语站在树的背后,一动不动,他想知道,这两个家伙是什么来头。 第一百六十五章 难以置信 “大哥,我有一事不明。” “说!” “既然,宗主派我们来,那又为何让‘雨凰’插一手,难道是不信任我哥俩?” “你多虑了,老二。‘雨凰’那个傻丫头,哪是做大事的人,是宗主溺爱,让她出来放放风,来玩的,宗主也没指望她,看中的是我们。”瘦高个拍拍胸脯,极自豪地说。 “雨凰?”这又是哪位神圣,风教授彻底蒙了,好像坠入了另一个世界。 不管她了,救人要紧,风之语突然意识到。 风之语没有继续听下去,他轻挪脚步,退回巨石旁,沿着其边沿,猫着腰迅速走到庙前的空地,快速冲进大殿内,跑到两个熟睡中的家伙身边,找到两个毛巾,拿出矿泉水瓶子,倒出水来,浸湿毛巾,紧紧捂在他们的鼻孔上。 在冷水的刺激下,两人顷刻惊醒,风教授把二人拉起来,一边解释一边往外冲,三人穿过大殿,冲过破门,从另外一个方向进入一片灌木林时,前后只用了一分钟,也许是风教授的极限了。 三人站在灌木丛中,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风教授弯腰扶着树杈,另一只手敲着后背,轻轻咳嗽着。 过了好大一会儿,三人才平静下来,坐在灌木下的草地上。 “为什么发生这么多奇怪的事情?”白乐天问道,显然以他的智商能够猜到,这些事情发生的背后,一定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真的耶,我作为一名资深的‘野驴’,也觉得很离奇呢。”张晓铭斜睨着眼睛,望着天空说。 风之语此时处于极度的矛盾之中,不知不觉间,他已经将白乐天拖入了一个巨大的漩涡之中,而这些突然冒出来的人,一定与他听说过的故事有关,那是一段让人痛不欲生的历史,也是尘封已久的历史悬案。 既然白乐天处于漩涡中心,让他清楚事情的缘由,对他是公平的,也是对他的保护,可是,张晓铭呢?他只是一个意外闯入的陌生人啊,是否有资格了解那段隐秘的历史呢。 沉思良久后,风教授终于拿定了主意,他缓缓说道: “小张啊,我给你们讲个故事,来说明今天事情发生的原因,但是,我有一个要求。” 张晓铭眉毛一挑说,“别说一个要求,就是一百个要求,我都答应,只要能满足我的好奇心,我这个人就是好奇心重。” “希望你能保守这个秘密,使它永远埋藏在你的心中。” 张晓铭看着风教授,举起右手,郑重地说,“好的,我发誓:以我的人品担保,严守秘密,否则,再也做不成驴友,成为一个闷在家中的死驴。” 听到张晓铭以人品作保,白乐天噗呲一声笑了,“你的人品,我们如何鉴别啊,驴同志?” 张晓铭白了白乐天一眼,“呸”了一口口水,哼声说道:“就你嘴臭,切!” 风教授没有理会二人的插科打诨,眼望着喜马拉雅山顶的方向,目光坚毅,神情峻严,仿佛要说出一个深压在心底的秘密一样。 此刻,天空灰蓝,星芒渐微,山风拂过山峦,灰黑的树叶轻轻摇动。 风来了,天快亮了,通往远处的路,也渐渐清晰起来。 “这涉及到我的身世,我一直保守着这个秘密,希望你们能理解我的心情。” “啊?哦!”白乐天看到风教授严肃的神情,刹那间明白事情的复杂性,只有张晓铭乐呵呵看着两人,急切地想听到下面的故事。 “这个故事要从公元1253年的秋天讲起,那时正是大元朝开疆拓土的时候,9月,忽必烈---也就是后来被尊称为“薛禅汗”的大元皇帝,受蒙哥之命令,和大将兀良合台亲率中路大军,发动了对大理国的大规模征伐,1253年10月过大渡河,抵金沙江,多位酋长归附,献计用革囊渡江,蒙古军遂用皮筏渡江,到达丽江,即历史上有名的"元跨革囊"。” “大理王国顿时陷入了风雨飘摇之中,腥风血雨,马踏洱海指日可待。当时执掌朝政的是外号“南帝”的段兴智,由于他耽于朝政,一心事佛,国力渐微,大理王国顷刻之间处于分崩离析。” 风教授喝了口矿泉水,停顿下来,仿佛不愿回忆那段历史一样。 “然后呢?”白乐天和张晓铭齐声问道。 第一百六十六章 千年秘密 风教授看了一眼两人,接着说道: “当时大理王国,尤以滇东三十七部实力雄厚,而其中的‘风部’和‘雨部’人多马强,最为南帝所看重。由于世受皇恩,当‘风部’当时的宗主(酋长)---风月接到勤王圣旨时,立即召集部族商议对策,一致认为,大厦将覆,岂有完卵,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大理不在,世间也将没有‘风部’,出兵!” 白乐天和张晓铭脸上露出惊讶之色,紧张地看着风教授,他们也许没有想到,居然还有这样的历史的背景,禁不住对风教授刮目相看了。 “来送密旨的年轻人,随后对风月耳语了一番,风月随即脸色大变,后来才知道,皇帝接到密报,三十七部的中的‘雨部’,已经秘密与蒙古大军接触,准备投降,且制定了一个秘密计划,那就是夜袭‘风部’,消灭‘风部’,为大理王国的覆灭添一把柴火。那位身材修长、面目白皙的年轻人宣召后,迅速离开‘风部’驻地,回朝复命去了。” “把钦差大人恭送后,风月召集谋士,商量如何处理接下来的战争。有点人说,‘既然接到皇帝的密报,‘雨部’将要谋反,并进攻我们‘风部’,为了争取主动,不如我们调集精兵主动发难,一举消灭‘雨部’。” “哦,这是个好主意。”张晓铭自言自语道。 “也不见得,太草率了。”白乐天摇摇头。 “对,确实有些草率。”风教授接着讲道,“一位身穿铠甲的名叫‘风华’的将军站了出来,双手礼毕后说,“我们接到的是密报,如果主动出击,其他部族并不了解内情,以为我们在帮着蒙古人打自己人,就会在道义上失分,让天下人耻笑,不是良策。” “‘那你有何良策?’风月往前探探身子,看着‘风华’问道。” “鄙将却有一策,可确保道义上站得住脚,还能保存实力,打败‘雨部’,保我大理王国万年基业。” “‘奥考!’风月一拍大腿,惊呼道,我‘风部’果然有人才,‘快快献上你的计策!’”讲到此处,风教授的脸颊涨红了,声音也大了许多。 “什么好计策?”白乐天和张晓铭也兴奋起来。 “在群臣的注目下,只见风华上前一步,俯首在风月的耳边,私语了片刻,风月则频频点头,口中连连称是。” 风教授变换了一下坐姿,把上衣最上面的扣子解开,平复了心情后,接着说: “1253年深秋的一个夜晚,月光如水,山风飒飒,风月集合起‘风部’精兵,沿着崎岖的山路,穿过茂密竹海,趟过山涧溪流,向洱海边进发。经过几个昼夜的强行军,终于来到了洱海边。” “然后呢?”白乐天伸长了脖子,瞪大了眼睛,就像一只被人吊起的鸭子一样。 “然后,故事的**马上就要开始了。”风教授答道,嘴唇绷住,一脸严肃。 “真的吗?太好了,我喜欢。”张晓铭拍着手掌叫道。 “嗯。大军开拔到洱海之边,马上就大张旗鼓地安营扎寨,搭建帐篷,劈树修路,建灶生火,训练兵士,准备在此迎击蒙古铁蹄的攻击。” “准备和蒙古大军打仗了吧?”白乐天挠挠头,问道。 风教授没有回答,继续讲述道,“在夕阳隐于西山之下,夜晚来临后,风月召集众将军到大帐,‘各位将军,听我的命令!’众人抱拳齐声呼应,风月接着说,‘今夜,把营帐中的灯火点亮,灯火通明,马匹至于账外,锅灶一字排开,安排少数士兵巡逻。午夜十分,除少量巡逻士兵外,集合所有人马隐藏到营地旁边的苍山之中,听我的号令,等‘雨部’的人马冲进大营后,立即包围斩杀之,我们诱敌深入,唱一出‘空城计’。” “空城计?高!”白乐天似乎明白了,点点头说道。 “正如他们预料的那样,午夜时分,‘雨部’人马杀入了‘风部’大营,当他们发现这是一座空城时,为时已晚,风月已经率领‘风部’的精锐之师,以逸待劳,犹如猛虎下山,杀向一头雾水的‘雨部’士兵。在风月带领的人马冲杀下,‘雨部’很快就被杀了个人仰马翻,精锐之师尽被斩杀,就连‘雨部’首领‘雨龙’也饮恨而亡,哈哈,风月率领的‘风部’取得了绝对胜利。当然,从此‘风部’和‘雨部’也结下了世仇,这仇怨绵延了数百年。据我所知,‘雨部’一直没有放弃复仇,同时,我们‘风部’也一直保持高度警惕。” “那后来呢?”张晓铭问道。 “后来,事情的发展绝对超出了我们的想象!”风教授一字一顿地说,神情更加的严肃了,没有一点开玩笑的意思。 “啊!怎么啦?”两个年轻人张大了嘴巴,好像中了邪一样,等待着风教授说下去。 第一百六十七章 黄雀在后 “还没来得及庆贺胜利,就在大家放松警惕,兴高采烈地打扫战场时,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一队蒙古骑兵就像旋风一般,风驰电掣般疾驰而来,犹如天降神兵,对‘风部’人马进行了暴风骤雨一样的攻击。‘风部’毫无反抗之力,如被血洗一般,遭受了灭顶之灾,能逃出蒙古军团的屈指可数。”风教授痛苦地呼吸着,声音有些嘶哑。 “怎么会这样?”白乐天疑惑地问道。 “我也很奇怪,感觉不可思议。我翻阅了很多历史资料,才分析出这里面的原因。”风教授活动了一下手脚说道。 “什么原因?”白乐天接着问道。 “这只是个猜测,由于历史久远,已然不能考证了。问题出在那个年轻的钦差大臣,他极可能是多面间谍,既给皇帝提供了计谋,又在给‘风部‘和’雨部’颁发诏书时,传达了不一样的信息,使‘风部’和‘雨部’自相残杀,最后,由蒙古军队来收拾残局,消灭最后的幸存者。” “那,那个年轻人实际上蒙古安插的间谍!”张晓铭好像发现新大陆一样,惊呼道。 “对,我猜想是这样的。”风教授点头表示同意。 “那与您有啥关系啊?这不就是个历史故事吗?”张晓铭接着问道。 “稍安勿躁,听我继续给你门讲,”风教授说,“被冲杀血洗后的‘风部’残余人马,偷偷绕山路,返回‘风部’山寨。他们明白,一旦蒙古军队灭了大理王国,‘风部’也将遭受屠城之祸。于是,在他们继任首领---风度的带领下,远走他乡避祸。” “我明白了,没有猜错的话,您就是‘风部’的子孙。”白乐天看着风教授的眼睛说。 “没错,你很聪明,是这样的。”风教授答道。 “那跟今天投毒的家伙有啥关系啊?”张晓铭仰头看天,仿佛在思考,他突然一拍脑袋,“原来是这样,害我们的坏人,一定是‘雨部’的子孙!” “对,你说的不错。‘洱海之战’后,‘风部’和‘雨部’都不知去向了,但是,据我所知,‘雨部’始终没有放弃对‘风部’的复仇,直到现在。”风教授再次停顿了几秒,“既然,猜到了他们的身份,他们的动机,我们以后还是多加小心吧,毕竟我们在明处,他们在暗处。” “那教授您为什么现在和我在一起?”白乐天鼓起勇气,再次问道。 “至于这个问题,复杂程度程度超出了你的想象,我想,会有机会告诉你的,孩子!”风教授眼中露出怜爱之光。 “这么有趣!教授,我也想知道,求求你喽。”张晓铭伸手握住风教授的手,不断地摇动,就像一个撒娇的孩子一样。 “哦,小伙子好奇心蛮重的吗?你不知道太好奇也不好啊?” “不怕,不怕啦。”张晓铭作揖打拱,脸上显出祈求之色。 “好吧,我答应你!” “欧耶!谢谢风教授。” “不过不是现在,以后我会写一本书,名字我都想好了---《最后的地方》,会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个清清楚楚,等着吧,小伙子。” 东方,朝阳如新开的牡丹,娇艳靓丽,喷薄欲出。清风拂过山岗,栗树的叶子一碧如洗,满山灌木郁郁葱葱,远处的道路愈加清晰,能听得见往来汽车的喇叭声了。 黑夜已经走远,白昼降临了,该向远方出发了。 “未来必来,希望永在!”风教授站起来,“我们走吧,孩子们。” 取回在古庙中的行李,三人回到公路上,找到自己的汽车,一切还好,“牧马人”只是前面的挡泥板撞坏了,没有大碍。 刚巧有一辆长途车经过,张晓铭和风教授、白乐天道别后,要搭乘长途汽车去下一个目的地,他使劲招手离开时,大声喊着:“风教授,我等着读您的新书哟!” 长途大巴后面扬起一阵儿沙尘,就像一条马尾一样。 第一百六十八章 美女诱饵 目送张晓铭离开后,白乐天走回汽车旁,前后左右仔细检查了一遍,他把撞碎的前挡泥板,使劲一掰,丢进了公路一侧的沟里,然后拍拍手,登上了驾驶室。 坐在副驾座上的风教授,虽然神情略显疲惫,但仍目光刚毅,眉宇之间英气充盈,仿佛经过了一次磨难,年轻了几岁。 白乐天边发动汽车边问道:“教授,昨天的歹徒会不会还没有走远?” 风教授“嗯”了一声,望着远处的喜马拉雅山,不知可否,陷入了沉思之中。 公路穿行于高峻迤逦是山脉之中,两旁是陡峭深切是沟峡及冰川,景致各异的湖泊错落镶嵌于群山莽原之间,湖水深蓝清澈,水鸟翻飞起舞,雪山倒映其中,风光绰约,光影幻化,恍如仙境。 转眼太阳已经正南偏西,肚子有些饿了,但是离下一个目的地,还有数百公里。 穿过一片无边无际的茂密原始森林,白乐天将汽车停放在一个崖壁下面,从后备箱中拿出一块防水布,铺在草地上,接着,掏出做饭的工具,烧了些开水,泡了两碗红烧牛肉方便面。 “教授,‘莱卡山谷’真的对全球气候变化意义重大吗?”白乐天坐在防水布上,一边摆弄着炊具,一边问道。 “从我的研究成果看,‘莱卡山谷’确实在全球气候变化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风教授看着喜马拉雅山的方向说,“任何事物的变化,都存在着时间的关键点,或者量变的关键点,一旦突破,将会产生质变,走向单向变化,也可以说是走向不可挽回的局面。” “可是,‘莱卡山谷’的位置,地图上也不明确,我们如何找得到呢?” “一切都看缘分吧。” “缘分?” “对!很多事情,远不止我们想象那么简单,既然走到了这一步,我们能担负起这个责任----我想。” “那我们就顺着这条公路,一直往前,走到喜马拉雅山南麓,进入那里的原始森林中,应该隐藏在那里,我们会找到的。”风教授抽了一下鼻子,好像有些激动,但是在极力压抑着的感觉。 趁着风教授坐在那里休息,白乐天往旁边走去,他绕过一座壁立的岩壁,泉水从山顶潺潺而下,穿过一片松柏杂间的小树林,豁然开朗,在高山与树林之间出现一块平缓的草地,草色葱青,有野花赫赫地开着,惊艳且浮夸,使人眼前一亮。 白乐天伸手拨开树林中灌木的枝叶,踏着地上松软的黄黑色的落叶,闻着落叶在潮湿土壤中发出的腐味,往前面的草地走过去。 就在他就要走出树林时,两个人的说话声传进他的耳朵,他瞬间收回脚步,站在那里,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竖起了耳朵。 从左前方的山坡上,走来三个人---摇摇晃晃地,好像喝醉酒一般,也很正常,高原的酒性子烈,就像草原上骏马一样,难于驾驭,他见过好多醉酒的旅人。 那不是醉酒的人儿! 分明是,分明是什么? 白乐天瞪大眼睛,蹙起了眉头,仔细看着三个奇怪的人。 中间的是一位少女,身材高挑,一头黑发飘散在背后,身穿一袭雪青色的长裙,走势不稳,双手被两侧的男人牢牢架住,仿佛陷入昏迷了一样。 他们是什么人,要做什么?少女为何神志不清,这到底发生了什么? 走在两侧的男人,架着少女往前走,就像抓住一个玩偶一样。左侧的男人,身材矮小,皮肤黝黑,身穿藏青色的牛仔服,头戴一顶灰色的卷舌帽---已经褪色泛白,后背上背着一个黑色的拉链背包。走在少女右侧的男人,则是身材高大,健硕异常,块头很大,虎背熊腰,他一手挽起少女的胳膊,一手提着一个大黑色布袋,鼓鼓囊囊的,好像里面装满了东西,他一头的墨色卷发,在阳光的照射下,泛着微光。 白乐天直直地盯着三人,脑袋快速转动,意图从自己了解的知识中,搜索类似的场景。 三人蹒跚着来到草地的中央,将少女放在地上后,身材矮小的男人解下背包,搁在少女的身旁,从里面掏出一团灰色的东西,好像是渔网一样的纱布,展开在草地上,嘴里哼着小曲,显然很愉快的感觉。健壮的男人走到一旁,迅速从布袋里掏出一把铝合金的板子---不断反射着阳光,逐渐展开,原来是折叠的组合件。 短短两分钟,他们居然在少女的上方,搭起了一个简易纱棚,怎么看,都像是一个巨大的捕鸟的设备。 他们把少女摆放在纱网的正下方,背后垫着矮瘦男人的背包。少女双腿盘坐在那里,双手搁在大腿上,双目紧闭,脑袋耷拉着,黑发散落在面颊上,好像一直处于昏迷中一样。 健壮卷发男人,又从裤兜里掏出一个黑色的圆金属盒,他扣开盒盖,用右手食指抹了抹,接着,双手搓动,动作很像在涂抹润肤膏。他收好金属盒后,小心翼翼地蹲在少女身边,把手掌上的东西抹在她的手心里。 健壮卷发男人把少女规整好后,站起身,拍拍手,抬头望了望天空,又朝附近的高山看了看,然后,迅速拉起矮瘦男人,走出那个像捕鸟笼一样的东西。 他们穿过那片草地,居然向白乐天的方向走来,白乐天一阵儿紧张,难道被他们发现了? 随着两人越来越近,白乐天慌忙转身,蹑手蹑脚地顺着来时的路,向风教授休息的地方走去,心里的问号却愈来愈大,愈来愈沉重,塞满了他的内心。 第一百六十九章 不可思议 白乐天迅疾穿过树林,跑过几块挡在面前的巨石,气喘吁吁地来到风教授身边,此时,风教授正坐在那里,手里拿着一本当地的资料,饶有兴趣地翻阅着,并没有注意到白乐天的到来。 “教、教、教授,大事不好了!” 风教授抬头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他的表情告诉白乐天,不需要这么紧张,天塌不下来。 “怎么啦?慢慢说。” “教、教、教授,有人绑架!” “绑架?” “对,对,我刚才看到两个男人绑架了一个少女。” “你确定是绑架,不是救助?” “嗯,我确定,是绑架!”白乐天使劲点点头,声音带着哭腔,唯恐风教授不相信他的话。 “在哪儿?带我去看看!”风教授丢下书本,噌地站起来,眼睛瞪得老大,一脸惊讶。 “离这儿不远,穿过一片树林就是,他们会不会带着武器呢?” “也许吧,我们在m国都见识过了,还怕这小儿科。”风教授云淡风轻地答道。 “哦,也是,有教授在,我啥也不怕,打败邪恶是我们的责任。” “你这孩子,我们快去看看吧,到底是什么情况。” 两人悄悄穿过树林,两双眼睛在树叶缝隙间出现时,正看到那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向身穿雪青色长裙的少女。 那巨大的捕鸟笼下,一只金色凤凰正偎依在少女的身边,火红的凰冠,闪闪发光光的翅膀,五彩斑斓的羽毛,恰似一只从天上而来的神鸟,它在轻轻地啄食着少女的手掌,好像是亲人一样。 看到陌生人走过来,金凤凰慌乱地扇动翅膀,想振翅而逃,但是它摇摇晃晃地刚飞起来,就被罩在上面的灰纱挡住了,掉落在草地上。 卷毛男人忙跑过去,按住金凤凰,用一个黑布,把凤凰的头罩住,然后,矮瘦个子的男人也来帮忙,抓住它的身体,把它塞进一个黑色布袋里,接着扎紧了口子。 白乐天和风教授站在树林里,看到那个长长的黑布袋扭来扭去,一定是金凤凰在拼命痛苦挣扎。 那位少女依然怔怔地坐在那里,脑袋下垂,长发散乱,迷乱如初。 “我去阻止他们!”白乐天说着,就要冲出树林。 风教授一把拽住了他的胳膊,把他拉回来,“不要冲动!先观察一下。” 风教授接着说,“看样子,那位少女像中了蛊一样。” “蛊?” “是的,南方少数民族常用的一种巫术,多于端午日制之,可以役使别人,也可以掌控人的生死,大致分为十三类,这位少女中的应该是‘迷蛊’,此蛊使人精神委顿,嗜睡昏迷,受人摆布而无反抗之力。” “有解药吗?” “这是最轻微的蛊毒,放心吧,一般来讲施蛊之人,必有解药,除非……”风教授蹙了蹙眉头,没再说下去。 “除非什么,教授?” “除非施蛊之人,想致人于死地,否则,一旦目的达到,就会解蛊的。” 风教授又说,“甚为奇怪的是,为何有凤凰主动投网。” “这么漂亮的凤凰,被装进了口袋,太可惜了。那现在怎么办,教授?” “你沿着树林的边沿,悄悄到离他们最近的位置,观察一下他们动向,了解目的,切记不可轻举妄动。” 白乐天说声“好嘞”,就从松树、柏树和灌木之中,沿着树林的边沿,半弓着身子,悄手悄脚,绕过了近半个弧状,逐渐靠近三人所在的位置。 正对着三人的树林边,恰好耸立着几块黑褐色的大石头,白乐天隐身于大石之后,仅露出眼睛,盯着前面。 两个人正边收拾东西,边说着话,白乐天处于他们的下风方,微风把两人的谈话内容送入了白乐天的耳朵。 白乐天的眉毛拧成了一道麻绳,双手握成拳头,有种想冲过去,与两个坏家伙打一架的冲动,但最终理智战胜了冲动。 他们是谁?为何让白乐天感到匪夷所思? 第一百七十章 迷蛊之毒 “山中哥,你太牛了,居然会施蛊。”矮瘦的男人放下背包,脸上露出艳羡的神情。 “学着点吧,阿呆。俗话说,艺多不压身,说不定就能用上,你说是吧?”被称为山中的卷毛头也没抬,解开钉在地上的麻绳。 “对,对,我跟你学一辈子,也到不了你的一个手指头。”说着,阿呆举起了自己的小拇指,对着山中晃了晃,“山中哥,你抹在傻妞手掌上的是什么啊?味道有点甜腻啊。” “当然,这是凤凰最喜欢的味道,我在里面掺了些迷魂药,凤凰只要食用一点,就足以头昏脑胀了,再也逃不出我们的手心。哈哈。”山中趾高气扬地说,仿佛他是这世界上最聪明的人了。 “山中哥,这下咱发财了。这傻妞居然有特异功能,能招来凤凰,咱只要带着她,要多少凤凰,就有多少凤凰,太棒了!” “嘘,别嚷,别人听见就不好了,毕竟这事咱做的不光彩。”山中竖起一根手指搁在嘴唇上,左右望了望。 “切,大哥,你也太小心了吧,在这鸟不拉屎的高原荒岭,还能有别人。哈哈,谁在这里,快给我滚出来。”阿呆把手握成喇叭状,放在嘴巴上,夸张地喊道,声音传得很远,“哈哈,屁没有!山中哥,放心吧,老天让谁发财,躲都躲不掉的。耶,老天啊,快落下馅饼吧,把我砸死吧。”阿呆仰望着蓝天,双臂展开,高声叫道。 白乐天躲在岩石后,听到这些话后,肺都要气炸了,要不是风教授有言在先,他早冲出去,给这两个伤天害理的家伙一顿胖揍。 两人收拾好东西,架着那位可怜的少女,沿着来时的山路,往远处走去,一会儿就消失在白乐天的视线中。 白乐天从岩石后面走出来,走到草地中央时,风教授也从树林中走到他的身边。 风教授蹲在草地查看留下的痕迹,空气中还残留着一丝甜腻的味道,这就是迷晕凤凰的药。 “他们是什么人?”风教授问道。 “两个坏人绑架了少女,用来捕获凤凰牟利,我们不能坐视,教授!” “少女能招来凤凰,我还是第一次听到。”风教授轻轻摇着头,露出疑惑的神情。 “他们说,少女具有特异功能,身上有异香,方圆几里的凤凰都趋之若鹜,纷至沓来。” “好吧,听你的,我们暂且把考察的事放一放,先解救这位可怜的少女。”风教授把手里的绿草,狠狠一丢,站起身来,看着白乐天说道。 “乐天,他们带着昏迷的少女,走得慢,你快去追,我回去收拾一下东西,放回汽车上,再回来找你,莫忘了在走过的山路上做些记号,方便我找到你。”风教授语气坚定,没有丝毫的犹豫,接着,掏出他一个白色的纸包,递给白乐天,里面是黑色的颜料。 白乐天接过纸包,看了一眼风教授,说了声“一会儿见”,就向那两个男人消失的方向跑去。 穿过松软的草地,沿着一条不甚明显的小径---地上有脚印踏过的痕迹,钻进一片灌木林中,灌木大约两三米高,除了肥厚浓绿的圆树叶,树枝上还稀疏地生着小刺,稍不留神,就会刺破皮肤,淡淡的香味残留在空气中,和草地上的香味几近一样,是引诱凤凰的香味,或者是少女身上的异香。 白乐天一边撒下黑色的颜料,一边顺着山路往前走。穿过灌木林后,是一段下坡路,两边遍是树木,路也分成了三岔,白乐天来回看了几遍,拿不准到底往哪个方向走。 几声凄厉的鸟叫声,传入耳朵,那是从最左侧的岔路的方向传来的。 错不了了!就是那个方向。 他撒下一把颜料,匆匆朝那个方向跑去。 接下来的事,远比他想象的更离谱、更诡异。 第一百七十一章 悄然追踪 白乐天向左拐去,沿着那条砂石遍地的小路,小心翼翼地继续往前走,他竖起耳朵,仔细听着隐约传来的声音。 山路缓缓下行,穿行在一个峡谷之中,两边是高树和灌木,不规则黄褐色的岩石,站立在小路旁边,上面长满了青苔,散发着绿草的味道。 绕过几块横亘在路上的岩石,不大一会儿,三个人的身影闪现在白乐天的目光中。果然,是阿呆、山中和可怜的神奇少女。 三个人走得很慢,走走停停,就像蜗牛爬行一样。尤其是中间的那位少女,意识恍惚,就像一个木偶一样,被别人提着往前走似的。旁边的男人,边走边聊,声音时高时低,但是他们的兴奋与愉悦,就是个傻子都能看得出来。 白乐天静静地躲在路边的灌木枝叶后面,透过缝隙,观察着前面的人,不敢发出一丁点声音。 阿呆显然累了,朝地上吐了一口水,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放开抓着少女的手,靠在路边的树干上,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就像一条追了很远的兔子,站在沟渠上累极的黑狗一样。山中只好停下来,放下背上的布袋,手指指着阿呆的鼻子,大声训斥着他,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而阿呆只是讪讪地笑着,没有反驳。 就在白乐天隐在灌木之后,默然远视时,一个人手掌拍了拍他的肩膀,惊骇异常,吓得他差点挑起来,接着,看见风教授把手指竖在嘴唇上,“嘘”了一声,示意他安静。 那位叫山中的壮硕大汉,警惕性很高,不时地停下来,左右张望,或者忽然向后转身。 白乐天和风教授跟在三人后面,当离得的远一些时,两人就悄悄走在小路上,当在对方视线范围之内时,两人便走进茂密的灌木丛,用手轻轻拨开枝叶,艰难地往前走。 就这样像捉迷藏一样,白乐天和风教授跟在后面,走了大约半个小时,直到前面出现一个开阔的场地,几块石头立在路上,就像几头卧地吃草的水牛一样。 阿呆再次停了下来,坐在石头上,手搭凉棚看了看湛蓝的天空,然后从包里掏出一个军绿色的水壶,喝了几口水,又递给了山中,山中不耐烦地摆摆手,只好扶着少女一块坐在石头上,少女身体僵硬,动作呆板,面无表情,就像木头做的一样,一看就是那种饱受惊吓后神情。 山中将手伸进布袋里,逗弄了一下凤凰,布袋猛地撑开又缩回,几声尖叫声传得很远,证明凤凰还活着,山中满意地扎好布袋口,拍拍手又搓了几下。 阿呆直盯着少女的眼睛,一动不动,想从她的眼睛里攫取到秘密,少女突然尖叫一声,就像刀子重重划过铜盆一样,眼中满是惊惧,吓得阿呆往后跳了几步,嘴里嘟哝着什么。 看到他们回头观望,白乐天和风教授倏地躲在拐弯处的树干后面,用眼神交换着信息,确定是否冲过去解救那位少女。 山中站起身来,用脚后跟狠狠踢了阿呆几脚,似乎小声对他交待事情,一脸严肃。阿呆一个激灵,一骨碌爬起来,伸长了脖子,向远处看去,像个被提起脑袋的鸭子一样。 就在白乐天和风教授疑惑之时,山中突然裹紧衣服,跳上身后的大石头,看着两人躲藏的方向,目光犀利,高声喝道: “是英雄就站出来吧,跟了我们一路,辛苦你们了!” 气氛骤然紧张,周围空气就像凝滞了一样,安静得能听见蝴蝶翅膀扇动的声音,能听见蚂蚁啃食树皮的声音。 白乐天和风教授霎时呆住了,原来山中一直都知道有人跟踪。 “对,不要做狗熊,我已经看见你们了。狗熊,狗熊!”阿呆叉着腰,也厉声叫声,眼睛直直盯着这边,活像一个骂街的老娘们一般。 白乐天瞬间涨红了脸,好像被人扒掉了内裤一样,长出了一口气,挺挺身子,拔腿就要往外走,却被风教授一把抓住,死死摁住胳膊,向他摆摆手,意思是不要冲动。 就在两人僵持不下的时候,两个身影从他们前面大约五十米处的大树后面,闪了出来,身穿一身灰色,气宇轩昂,步履矫健,挺拔如竹。 他们是谁? 第一百七十二章 杀气腾腾 “放开那个姑娘,有事冲我来!”稍高一些的陌生人喝道,伸手指着阿呆。 “冲,冲,冲你来。真是笑话,姑娘可以招来凤凰,你他妈的连个麻雀也招不来吧,哼。”阿呆对着来人哼了一声,哧了一下鼻子,不屑地说道。 “少废话,放开那个姑娘,饶你们的狗命,否则,哼哼。”矮点的来人,搓着拳头,边走近边冷笑道。 山中从石头上跳下来,“敢问你们是哪条道的?我们各发各财,没挡你们的财路啊。”显然,山中不想把事情搞砸,他想息事宁人,毕竟发财才是唯一的目标,何必多一道子呢。 “虾有虾道,鱼有鱼路,只要昼夜分明,太阳永远不会和月亮碰面。你们交出那位姑娘,我们就此消失,不会耽误你们发财的。”来人鹰眼逼视,不卑不亢,步步紧逼,没有丝毫退让的意思。 “交出姑娘。山、山中哥,这小子想断咱的财路,那怎、怎么行,命可以不要,财可不能放,搞他!”看着越来越近的陌生人,阿呆往后退了一小步,对着山中说道,但是口气明显减弱了许多。 “算了,阿呆,不能为了一个女人,而伤了和气。”山中叹了口气,右手伸向裤子口袋。 “那我们欠你个人情,有情后补了。”走在前面的来人双手打拱,笑着说道。 “啊!我知道他们是谁了。”白乐天揉揉眼睛,对风教授悄声说道。 “谁?”风教授一愣,忙问道。 “就是在‘未来酒店’偷窥我们,在破庙里给我们下毒的歹人。” “你确定?” “嗯,确定。刚才其中一人回头时,我看到了那鹰隼一样的眼睛,还有松树一般的身材,还有那高耸的额头,像个蒙古包一样,不可能搞错的。” “这就让人很烧脑了。”风教授眯着眼睛,轻轻说道,眼神迷沉,犹如一潭深泉。 “走,我悄悄靠近些,看看到底是黑吃黑,还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风教授拍拍白乐天的肩膀,指着前面说。 白乐天点点头,在前面开路,继续穿过大树后面的灌木林,逐渐向前面走去,风教授则跟在他的身后。 就在陌生人离山中只有三四米远时,山中猛然扬手,对着来人的面颊,撒出一团东西,好像是石灰,瞬间抛向正走来的人。 走在前面的人,蓦然一惊,慌忙侧身躲过,但是也有部分打在面颊上,后面的那位就没那么幸运了,瞬间飞来的粉状物正中他的面颊,然后又散开,就像一个炮弹爆炸了一样,空气中弥漫着烟粉状的物质,后面的人慌忙双手捂住眼睛,一边跳一边大声地尖叫,试图搓掉眼里的东西,但是看样子效果并不好。 此时,山中手里已经多了一把三十厘米长的尖刀---这种刀平时是用来剥掉动物的皮毛的,他挥舞着冲向前面的来人,那人侧身躲过后,来不及抹掉脸上的粉尘,看到山中像大熊一样撞过来,敏捷地往旁边一挑,就像一个花脸的猴子一样。 阿呆看到山中扬手后,很快明白了目前的形势,他举起手里的背包,砸向后面的陌生人,此时那位倒霉的家伙正痛苦地满地打转,双手在脸上划来划去。 满面粉尘的家伙被突入起来的背包重重只砸中面颊,他“啊”了一声,开始对着背包飞来的方向,拳打脚踢,打中的却只是空气,但他凭着自己的耳朵,摇摇晃晃地,朝阿呆所在的位置跑过来。 “花脸猴”闪过山中的身体后,迅速转身,飞身起脚,恰好踹在山中的后背上,随着惯性的作用,山中往前直扑过去,和“粉尘男”撞在一起,手里的尖刀直插进了他的胳膊,“粉尘男”“哎哟”一声,手臂上鲜血流下来,他发出痛苦的哀号声,站在那里直直地看着山中,山中也瞬间僵住,手握着尖刀看着“粉尘男”,不知所措。 “杀人了!” 一声尖叫,女人惊惧的尖叫,传进所有人的耳朵,大家都惊呆了。 第一百七十三章 “渔翁”出手 白乐天惊奇地发现,这声音居然是从那位少女口里发出的,难道她清醒过来了。 没有!少女发出尖叫后,又仰靠在岩石上,浑身瘫软,双眼迷离,神志不清,也许只是受了惊吓,本能地叫了一声而已。 山中拔出尖刀,用脑袋对着“粉尘男”的面颊狠狠一碰,发出“砰”的声音,就连离得很远的白乐天都听得一清二楚,“粉尘男”叫声更凄厉了,仿佛鬼嚎一般。接着,山中转身向“花面猴”扑去。 此时,“花面猴”正死死摁住阿呆,抓住他的头猛撞地面,几乎快把他的脖子扭断了。 瘦小的阿呆被压在岩石上,雨点般的拳手落在他的身上,在壮硕的“花面猴”手里,就像一只小鸡落在老鹰爪下,他毫无反抗之力,只能被动挨打,嘴角流出了一道血流,整个人瘫倒在地。 山中看到阿呆被打得死去活来,怒不可遏,举刀扑向“花面猴”。刀离后背只有几厘米时,“花面猴”扭头看到这惊险的一幕,他放开了阿呆,急忙缩头俯身,又迅速起身,飞起左脚,整个人原地转了一圈,脚跟回旋横扫,踢中了山中的腹部。 山中“哎呦”一声,被踹出几米远,手里的尖刀掉在了地上,他急忙弯腰试图捡起刀来。“花面猴”哪会放过这绝好的反击机会,收腿站立后,咆哮着就要扑过来,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阿呆爬起来,冲向“花面猴”,一把抱住他的双腿,两人一块倒在地上,“花面猴”恼羞成怒,扭头对着阿呆的脑袋,一顿胖揍,阿呆脸上就像开满了鲜花于洋,血流满面,昏死过去。 “花面猴”一脚踢开阿呆的手,从地上爬起来,摇摇晃晃地继续朝山中奔来。 这时,山中已经把尖刀牢牢握在了手里,他怒火中烧,像一头暴怒的豹子,双眼圆睁,大步向“画面猴”走去,就像一块巨大的岩石一般。 这是强者的对决,这是勇士的搏斗,这是猛虎和雄狮的决战,两人都健壮无比,就像两座小山一样。 “花面猴”一边望着山中,一边从腰间抽出一条黑色鞭子,他扬手在空中一甩,发出“啪”的一声脆响。 山中一看不妙,右手一旋,手中尖刀直奔“花面猴”的面门而去。“花面猴”微微一笑,嘴角一撇,抬手一扬长鞭,“哐当”一声响,尖刀被击落在岩石上。 山中顺手抄起一个木棍---阿呆用来做拐棍的,在右手里左右一转,虎虎生风,把玩自如,一看就有武术的底子,然后,一个单脚直立,接着,把木棍打在地上,发出节奏感很强的敲击声。 “花面猴”也不示弱,右手左右转动,长鞭在空中舞动,就像一条黑色的长蛇,在吐着信子,发出嘶嘶的叫声。 好似久别的恋人重逢一样,两人迅疾跑向对方,手里各自拿着武器,凶神恶煞,嘴里吼叫着。 在奔跑过程中,山中抡起木棍,在空中划了个弧线,直奔“花面猴”的面门而去,眼见就要打到他的脑袋,“花面猴”突然收住步伐,往后一侧身,接着把长鞭往木棍的方向甩去,黑色的长鞭紧紧缠绕在木棍上。然后,“花面猴”紧握长鞭的一头,死命往回一拽,山中猝不及防,木棍差点脱手而出,他陡然而立,双手将木棍回拉,两人渐成角力之势。 “花面猴”见不占优势,手中长鞭一松,借势飞身跃起,单脚斜摆,奔向山中的胸脯。山中使力太猛,一个趔趄,差点倒地,见对方长腿扫来,急蹲地躲过,并顺势来一个扫裆腿,在地上划个半圆,扫向“花面猴”站立着的单腿。 “花面猴”见势不妙,想收回空中的右腿,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左脚跟被山中“啪”地打中,失去平衡倒在地上,不亏是见过世面的高手,他忙丢开长鞭,借势一滚,来个鲤鱼打挺,拔地而起,瞬间在空中站立。 山中见“花面猴”倒地,急站起身,挥棒猛打,缠绕在棍上的长鞭,脱离木棍,飞向“花面猴”的脖子,“花面猴”躲闪不及,黑色的长鞭打在他的下巴上,鲜血顺脖而下。 几个回合下来,两人不分伯仲,对打继续! “花面猴”一把抓住长鞭,抬脚踢向山中的手腕,木棍倏地飞出很远,“花面猴”大喜,将长鞭一摆,缠住了山中的脖子,他双手往左右一拉,死死勒住山中的脖子,山中不住地摇摆,试图挣脱出去,两人抱在一起,滚在地上。 “花面猴”青筋突出,双手使力,越勒越紧。山中的面色泛青,舌头吐在外面,双脚不停地在地上滑动。就在山中将要昏死过去时,慌乱之中,他的右手在地上摸到一块石头,他用尽最后一丝气力,举起石头,从后面对准“花面猴”的后脑勺,狠狠一击,“花面猴”双手一松,猝然倒地,像一座山一样压在山中的身上。 站在树木后面的风教授和白乐天,远远地观察着局势的变化。风教授看到两人倒地手,拍拍白乐天的肩膀,大声喊道: “快去救人!快去救人!” 第一百七十四章 智救少女 两人飞速跃出,直奔那打斗激烈的现场。 “粉面男”正蹲在检查山中身上的东西,猛然看到有人飞奔而来,急忙站起身来,抄起岩石旁的木棍,迎着二人站立,双脚抖动,站立不稳,他胳膊上的伤口正滴下鲜血。 事实证明,这时的“粉面男”就是一个纸老虎,狐假虎威而已,被白乐天一脚踹翻在地,木棍也滚到一旁,再也不能爬起来。 风教授看了一眼一片狼藉的场面,横七竖八地躺着几个人,**声不绝于耳,地上洒满点点血迹,只有那位少女,呆坐在岩石旁边,目光呆滞,眼神迷离,自言自语。 白乐天找到布袋,平放在地上,松开扎口,将里面的凤凰放出来。 白乐天眼前一亮。 这是一只凤凰,虽然有些羽毛蓬乱不堪,甚至被折断了,但是它依然头颅高挺,气宇轩昂,透出一股高贵雅致之气。 它通体金黄,粉黄的尾羽中,隐含着几缕粉紫光环,头顶上是一撮洁白的顶冠,比喜玛拉山顶的雪还要白几分,胸脯上坠着火焰一般的两根红羽,仿佛是夕阳落下时留下的余晖,眼睛是碧绿的琥珀,就像高山中的深潭一样,既庄重又典雅。它在地上走了两圈,看着瘫坐在地上的少女,不停地鸣叫着,似乎是很难过的感觉,然后,它仰头长鸣一声,扑扇着翅膀,飞向了天空,化成一缕五彩的云彩,消失在白乐天的视线中。 “快,快,快救人!”风教授催促道。 白乐天回过神来,他走到少女的身边,蹲下身子,风教授把少女扶到他的后背上,然后,白乐天慢慢起身,避开躺在地上的人,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 少女就像羽毛一样轻飘,白乐天丝毫没有感觉到沉重,他跑得飞快,以至于风教授跟在后面,气喘吁吁,还被他落下了很远的距离。 少女身上散发着一股淡淡的香味,犹如从花田里吹来的轻风,像夜间紫罗兰含苞欲放的味道,像雨后山丘上的栀子花的味道,像碧波荡漾的湖面上的清荷的味道,轻轻飘入白乐天的鼻中,心脾清新了许多,仿佛刚刚从开满百合的花园中经过。 少女的头俯在白乐天的肩膀上,她呼出的气息,均匀、柔和、温暖,充溢着百合的清香,打在了白乐天面颊上,这是白乐天从未感受过的感觉,脸上飞起一片儿红晕。 三人来到汽车旁边,白乐天先把少女放在路边,然后打开汽车的后门,两人把少女扶到后排座位上,白乐天看到风教授喘着粗气坐到副驾驶座位后,迅速发动引擎,踩下油门,驶离了这是非之地。 汽车如呼啸的旋风,刮过了几十公里。 白乐天停下车,靠在路肩上,双手握住方向盘,趴在了上面,他感到疲惫至极,仿佛在艰辛之中度过了几十年的光阴。 “这就是一场噩梦啊。”他喃喃地说道,扭头望着风教授。 “人生总是在美梦与噩梦之间穿梭,很正常的,乐天。”风教授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 “那现在怎么办?”白乐天向后撇撇嘴,问道。 “你先打110报案,然后呢,把这个可怜的姑娘送到医院去吧。” 白乐天摸出手机,拨通了110报警台,“110吗?我要报案,这里有人聚众斗殴,都快打死人了。” “110接到,请报出你所在位置。”110电话那边传来甜美的声音。 白乐天马上将山里的位置告诉了对方,对方愕然的声音飘进了他的耳朵,“在那个人迹罕至的地方,聚众斗殴,搞错没有?我就想知道他们是怎样约架成功的?”接线员差点要笑出声来,但还是很认真地记下了他的报案。 “教授,我还是不能相信发生的一切,感觉就像做了一个梦一样。” “想听一下我的看法吗?”风教授说道。 “当然!” 风教授拿起矿泉水瓶子,拧开盖子,喝了一口,透过挡风玻璃,望着远处的喜马拉雅山,开始了他很特别的一堂课。 第一百七十五章 醍醐灌顶 “我们的见解与思维,建立在经验基础上,或者从学习中得来,举个简单的例子,你所学到的是一个圆圈,通过这个圆圈里知识,你分析、理解与融汇,形成自己的思想与看法,但是基于人思维习惯,绝大部分人形成的个人观念,都不会突破这个圆圈,只有极少数人在多次尝试中,偶尔会有一些创新---也就是达到了圈外的区域,这样讲,你能明白吗?” “明白教授,这是很正常的,我能理解。” “我们惯常的思维是,以我们看到的、观察到的、感触到的,作为理解的基础,作为接受的底线,随着科学的发展,我们慢慢突破了这一传统思维,比如电、磁、能量、热量、当量等,我们通过实验,借助于设备,也能‘观察’到,我都能接受它们的存在,你说是不是?” “对,对,教授,我同意这个观点。”白乐天点头称是,但是感觉这好像不是他想听到的。 风教授显然观察到了白乐天的表情变化,但是没有改变思路,继续讲述自己的观点。 “我们对点、线,定义为一维,对平面的视图,定义为二维,对立体的物体,定义为三维。” “嗯,是的,教授。” “那么,乐天,如果你打破你的惯性思维,再想一下,会有什么收获。” 白乐天努力思考着,牙咬着手指,表情严肃,然后摇摇头。 风教授笑了笑,继续说,“第一个问题,我们把量词定义为‘维’,这是很偶然的,就像给孩子起个名字一样简单,完全可以定义任何一个词;第二个问题,我以观察为基础,明确了‘一维’、‘二维’、和‘三维’,你有没有想到还可能有‘四维’、‘五维’乃至于‘无限维’,我们不能因为我们没有观察到或者感知到,而说它们是不存在的,对不对?” “对啊,教授,我明白了,我们现在局限于人类的认知基础,否定了很多东西,空间的维数很可能超乎我们的想象。” “对,乐天,你的思维正在朝正确的方向前进。继续刚才的话题,既然我们可以假定空间、物体是无限维的,反过来讲,为什么不能是另外的定义?” “怎么讲?” “也就是说,物体维度的定义,是人为的,物质也可以是无形状的,或者线性的、弯曲的、万融性的,或者根本无法定义,人类现在所做的定义,都只是了解到大海中的一滴水而已,也许根本就没有维和度的概念,也就是无所不在,无可定义,只是叫存在。开放,是科学的本质,不固守惯性思维,包容是科学的要义,要善于接纳新思想,不排斥超常规理念。” “我越来越糊涂了,教授。” “如若阐述清楚这个观点,也许要用很长的时间,因为这涉及到哲学的范畴,简而言之,人类的认知程度,必定会随着科学的发展,逐渐更深、更广、更透彻,但是很难达到完全的程度,我们去观察一些现象,就是要找到它背后的缘由,但是最基本的前提,就是接受它的存在,然后去分析、去解构。” “我大致明白您的意思,对任何现象,都要坦然面对,积极应对,总会明白其中的道理。” “嗯,我以后会和你分享一些个人的观点,无关对错,抱着科学的态度面对、讨论。” “好嘞,教授,我很荣幸。” 就在白乐天望着远处的山峦,陷入沉思之时,一声长长的叹息传入了他的耳朵。 “她醒了!她醒了!教授。”白乐天兴奋地叫道,扭头看向后座的少女。 第一百七十六章 神奇“雨凰” 浑身酸疼,想动一下,手脚却不听使唤,始终处于一种似梦非梦的状态之中,而这梦荒诞不经、极为怪异,就像双脚踏进了淤泥中,动弹不得,只能眼睛是睁开的,眼珠却不受控制,连转动一下都费劲,好在使尽全力,喊出了一嗓子,雨凰努力着回忆发生的一切。 父亲说,不要相信陌生人的话,一切都听雨虹的,可是雨虹实在太闷,不幽默、不风趣,无聊透顶,呆在那个峡谷之中,没有好玩的,早晚会憋死,既然雨虹也没说让自己做什么,还不如到处自由地玩耍,于是,她跨过潺潺的溪水,顺着峡谷,舞动水袖,翩翩而舞,和一群五彩斑斓的凤凰、青鸟飞向喜马拉雅山,仿佛是一缕随风飘舞的彩云。 喜马拉雅山南麓,雪山之巅融化而来的雪水,顺着褐色的岩石、峭壁的缝隙,穿过山间的树林与灌木,从一片緑丝绒一般的草原中流过,形成了一道飘动的碧蓝丝带---也就是著名的枫蓝措,雨凰与凤凰、青鸟落在青青草原上,嬉戏休息。 雨凰懂得凤凰的语言,在她身上有种天然的纽带,与凤凰联系在一起,同样,凤凰也把雨凰当成了同类,她们心心相惜,心灵相通。 她们在草地上奔跑、雀跃,追逐翩然而舞的蝴蝶,到澄净的河水中饮水,雨凰拿出包里的山果,与它们分享。 蓝天、雪山、碧水,这是如梦如画,如诗般仙境,就在她们享受着恰如江南的美景。 一辆汽车顺着远处的公路,悄然而至,驶进了如碧毯一样的草原中,汽车中的人显然也看到了枫蓝措边的鸟群,那是人间难以见到的美丽的凤凰。 凤凰和青鸟听到了汽车的轰鸣声,立即惊叫来回奔跑,展开巨大的翅膀,想要逃离这里。 雨凰看到,汽车远远地停下了,从汽车里走下了两个男人,满脸堆笑,向她轻轻招手,看样子极像来打听路的,这在人烟稀少的高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雨凰嘴里发出轻微的呼喝声,她安慰着鸟儿们,发出安全的信息。好大一会儿,它们才重又安静下来,拍打着翅膀,依附在她的身边,她伸出手,温柔地抚摸着它们的羽毛。 一高一矮、胖瘦各异的两个男人来到雨凰的身边,突然变了脸色,脸上的肌肉拧成了一块,发出令人胆寒的狞笑,高个子抓过雨凰,将手里东西按在她的鼻孔上,而那个小个子则瞬间把背后的网子盖在凤凰和青鸟上,将它们悉数捕获。 雨凰一阵儿恍惚,几乎要跌倒,但被高个男人一把扶住,她想大声呼救,却不能发声,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小个子将凤凰和青鸟装进了布袋里,然后扛在肩膀上,她的泪珠滚落下来,就像一颗颗的珍珠一样。 她长到这么大,从来没有被人如此的粗暴对待过,委屈、难过、后怕涌上她的心头,她想起了父母和家。 喜马拉雅山南麓、位于尼泊尔境内的一个小镇儿,在一片辽阔的山坡上,星星点点分布着无数的民居,这里就是雨部的地盘,由于山高路险,与世隔绝,少有**人员关注这儿,小镇儿成了一个自生自灭的世外桃源,近千年来,一直保持着古有的传统与生活习惯,雨凰作为宗主—雨幕的掌上明珠,打小受到溺宠,与外界鲜有接触,情商就如埋在土里的竹笋,仅仅冒出点嫩芽。这次独自一人离家,也是雨幕拗不过她的一再恳求,当然也希望她能得到锻炼,理解人世间的险恶,为了万无一失,雨幕也安排了两个族人,暗中保护。 高个男人揪着雨凰来到了汽车旁,将她一把塞进了后边的座位里,一股腥臭味从后备箱里冲进了她的鼻孔,她很恶心,呕吐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她想打开车门逃出去,但是手臂却不受她的控制,大脑中有一个声音愈来愈清晰、分明---听话,一定要听话,否则你会死得很难看,两种不同的声音不停在大脑中斗争,恐惧使她变得乖巧且服从命令,一种难以克服的呆滞,时刻伴随着她,她不再是她,变成了一个任人摆布的玩偶,变成了一个吸引凤凰的诱饵。 她痛恨劫持她的人,看着他们一次次将凤凰装进布袋中,她的心都碎了,她更加确信,父亲说得对,不要相信任何人,这世界上坏人太多。 再次被塞进汽车的后座中,她确信,她被另外一拨坏人抢了过来,继续去做诱饵,继续去吸引凤凰和青鸟。 就在迷迷糊糊之中,她的眼前闪过一道亮光,犹如一道闪电,穿过她的脑海,她的意识竟然清醒了许多,眼前出现了模糊的身影。 到底发生了什么? 第一百七十七章 命运多舛 “不可能!看样子,她中了蛊毒,只是间歇性的清醒一点而已。” “那怎么办?” “最重要的是找到解药。” “可是我们没有啊。”白乐天往后看了一眼,面颊通红。 “是的,解药应该在那两个人身上,我们跑得急,忘了这茬事了。” “有什么办法没?教授。” “只有一个无奈之举了,就是先送到最近的医院,观察一下,不至于出现意外。”风教授眉间一蹙,叹声道。 “好吧,教授,救人要紧。”说着,白乐天走下车,拉开后车门,探头进去,仔细看了看少女,轻轻把她拉起来,靠在椅背上,给她盖上自己的外套。 就在白乐天低头把外套盖上时,他挂在胸前的银制心形牌,从他衣服里露了出来,在少女眼前不停地晃荡,他赶忙伸手抓住它,重又塞回了衣服里面,贴在心口的皮肤上,居然有些温热,就像一块经过阳光照射后的蓝田玉。 这光,如闪电,刺破乌云,似流星,划过夜空,耀眼、夺目,在雨凰的眼前闪烁,又消失。 这是什么光?有一种魔幻之力,如山涧的潺潺泉水,召唤着勃勃生机,呼唤内心的力量。 刹那间,雨凰感觉到有一股神奇的力量在她的身体里蔓延开来,那是一种无法用语言描述的感觉,那力量从头部一直贯穿到脚,使她浑身发热。 雨凰眯着眼睛,悄悄看了看手腕处,那根明显的绿色血管,里面的血液只有不到三分之一了,也许是中了毒,能量被快速消耗殆尽,只能等到能量充盈、体力恢复,再寻机逃离出去,不要相信任何人,尤其是陌生人,雨凰在心里默念道。 几年前,雨凰发现手腕处突然生出一根绿色的血管,这绿色的血管似乎和自己的生命能量有关系,每当这段血管里的血液充盈时,一股罡气会在身体内游动,总有用不完的气力,双臂一展就能飞起来,每当绿色血管里的血液减少时,她就会疲惫不堪,无精打采。 白乐天走回到驾驶座上,查看手机上的导航,“教授,最近的医院还有两百公里,看样子,也不是大医院,我们怎么办?” “中蛊的人很危险,极有可能出现神经错乱,发生杀人或自残行为,我们必须赶快去医院。”风教授急切地说。 白乐天说声“好嘞”,快速发动引擎,将油门踩到最低。汽车发出巨大的轰鸣声,风驰电掣地飞驰而去,车后扬起一股沙尘,慢慢飘散在空中。 在风教授的不断催促下,白乐天快速转动方向盘,不停地踩下油门和刹车,汽车就像穿行在蜿蜒山路上的子弹,车窗外传来风刮过的声音。 导航提示,拐过前面的山坳,驶下公路,通过一条小路,目的地---阿亚医院就到了。白乐天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心情轻松了许多,嘴里哼起了歌,风教授双手交叉,不停地搓来搓去,似乎还很担心,而仰卧在后座上少女,此时安静下来,鼻中发出均匀的呼吸,好像进入了睡梦中。 他们拐下了公路,驶上那条颠簸的小路,阿亚医院的三层白色建筑,如洁白的哈达,已经隐约可见。 “不好!”白乐天叫了一声。 风教授听到他的叫声,猛一抬头,发现几块巨大的石头立在路中央,把小路堵得死死的,显然石头是从旁边的山上滚落下来的。 白乐天急忙停下车,从驾驶座上跳下来,走近几块褐色的石头旁,仔细查看路况。 “教授,车过不去了,”白乐天回头喊道,“石头把路堵死了,路两边的沟太深,车根本过去。” “还真的是。”风教授走了过来,“只能把车先搁在这里了,我们走过去吧。” “唉,真倒霉,只能如此了。”白乐天看看路上的石头,“那姑娘怎么办?” “我们扶她去医院吧。” 白乐天走到汽车旁,拉开后车门,探进身子,把少女扶下汽车,风教授正好走过来,也一把搀住她的手臂。 少女被白乐天从浅睡中惊醒,她双眼无神,目光凝滞,木偶一样从汽车后座上下来。 三个人慢慢绕过路上的石头,往阿亚医院的方向走。 白乐天突然感觉到一阵儿风在耳边刮起,就在他感到奇怪时,他看见一个巨大的全身长满乌黑的毛发、生着硕大的头颅、鲜红的舌头耷拉在下巴上,骇人的尖牙龇在外面的藏獒,正扑向他们。 此时,九霄云外,也找不到白乐天的魂了。 第一百七十八章 藏獒突袭 一头状如雄狮的藏獒一跃而起,扑向他们,白乐天本能地放开少女,挺身而前,挡住藏獒。 少女看到藏獒的身影,似乎受到了极大刺激,发出一声尖利的呼号,挣开风教授的手,转身往后跑去,速度快得惊人,留下风教授一人,站在那里,惊恐得不知所措。 顷刻间,藏獒咆哮着,怒吼着,飞奔到了白乐天的面前,前爪将其瞬间扑倒,摔在地上,但是藏獒并没有停下来,它从白乐天的身上跃过,继续冲向少女,好像少女身上有某种东西刺激到了它。 风教授想要拦住藏獒的去路,也被它撞翻在地,眼睁睁地看着藏獒冲向少女。 少女如快速飞奔的青鸟,展开双臂,似一对青色的翅膀,边跑边发出凄厉的尖叫,她纵身一跃,越过路边的壕沟,紧接着跑到了山坡前的一块高耸的岩石前,在藏獒扑向她的瞬间,她飞身一纵,飘然而上,落在高耸的岩石顶上。 藏獒在她身后,也四肢飞起,沿着岩石往上追去,就在藏獒将要爬上岩石顶上时,在白乐天和风教授的惊呼声中,藏獒脖子上黑色铁链,被岩石上凸起的灌木挂住了,铁链被櫈直了,藏獒摔了下来,它站在地上,高高扬起头,对着岩石上的少女,疯狂嘶吼着。 几声“咻、咻”传来,一个身穿黑色藏袍的男人,气喘吁吁地跑过来,手里攥着一根棍子,满脸紧张。他跑到藏獒的身边,挥起手里的棍子,打在藏獒的脊背上,发出啪啪声,藏獒达拉下尾巴,低声呜咽着,眼睛依然盯着岩石上的少女,不时地吼叫几声,一副不甘心的样子。 身穿藏袍的男人,狠狠抽打着藏獒,俯身捡起铁链子,口里呵斥着藏獒,使劲往回拽着链子,看见白乐天和风教授,立即露出抱歉的表情。 白乐天看到藏獒被拉走后,赶忙从旁边爬上那块高耸的岩石,眼前的一幕把吓了一跳。 少女瘫倒在岩石上,面色苍白,两眼紧闭,呼吸衰微,左胳膊下有一摊血迹,她的胳膊撞上了岩石的角。 “不好!教授,她受伤了,流了好多的血。”白乐天站在上面对着下面的风教授喊道。 风教授听到他的喊声,急忙跑上来,“哎呀,不好,她会因失血过多出现意外的,我们快走。” 风教授掏出口袋里的一条细长布带,把少女受伤的伤口扎紧,防止继续流血。白乐天将少女背起来,往下走,风教授不顾年龄和身体,紧跟在后面,他们小跑着,方向是不远处的阿亚医院。 这是一座小医院,坐落在山坡上,大门对着小路,一座白色的三层建筑上面竖着大牌子,上面写着:阿亚医院。 白乐天背着少女匆匆跑进去,一楼大厅空荡荡的,左侧是一排玻璃封起来的小窗口,上面分别写着:取药处、挂号收费处、住院处。在挂号取药处的玻璃窗口后面,隐约看到一个头戴护士帽的中年妇女,她正坐在里面,看着桌子上的电脑屏幕,一声不吭,神情很是集中。 白乐天一脚迈进大厅,就急忙喊道:“快找大夫,这儿有急症,有生命危险!” 白乐天声嘶力竭的喊声,惊动了里面的护士,她迅速站起身来,推开旁边的小门,走了出来,棕红色的脸上写满了惊诧。 护士看到两人后,瞬间明白了情况,她大声叫道:“康大夫,康博大夫,快、快来,有急症病人!”她的声音,因为着急,变得尖利而高亢。 护士边喊边引领着白乐天,穿过大厅,走向建筑物的后面,他们来到了位于一楼的102房间,双扇门玻璃上贴着“急症室”。他们推门而入,白乐天把少女放在房间中央的一张病床上,上面铺着白色的被单,头上还有一个装着白色枕套的小枕头。 风教授接着也走了进来,他已经气喘如牛,就汗流浃背了。 护士站在门外,不停地张望,急得直跺脚,嘴里嘟嘟囔囔。 白乐天焦急地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少女,她的脸色愈发苍白了,鼻息渐微弱,伤口渗出的血液,浸湿了青色的衣裙。 一个身穿白色大夫服装的瘦高个,与站在门口护士一同走进来,他瘦削的脸颊上,戴着一副细细的金边眼镜,镜片后面是圆而有神的眼睛,脖子上挂着一副听诊器,他把双手从口袋里抽出,两步就跨到了病床前。 “哎呀,失血这么严重,”康博大夫低头看了一眼,“可是我们这儿是个小医院,血库里已经没有血了。” “那怎么办?”白乐天和风教授齐声问道。 第一百七十九章 巧之又巧 护士也忽闪着大眼睛,走来走去,焦急万分,额头上近处了汗珠。 “最好是转院。”康博大夫说。 “转院!去哪儿?”白乐天问道。 “我们的上一级医院---丰泰医院。”护士插话道。 “用你们的急救车吧,这样速度快点。”看到康博有些犹豫,风教授说。 康博把手指搭在少女的手腕上,绷住嘴唇,大约过了一两分钟,“也不好,”他说,“丰泰医院离这里三百公里,山路崎岖难行,我恐怕她撑不到那里。” 白乐天突然叫道:“我们这些人的血型可以吗?或者附近的居民,有没有合适的?求你了,大夫,救人要紧啊。” “对啊,我们可以配一下血型。”护士也恍然大悟地说。 没有多少时间可以挥霍了,说干就干,康博按住少女的手腕,抽出了三管血液,然后,一路小跑,方向是化验室。 半个小时后,康博急匆匆地走回到急症室,手里拿着一张打印纸,上面是各种化验数据,脸上的失望显而易见。 “rh阴型血。”康博把化验单递给风教授。 “什么意思?”白乐天把头凑过来,看着化验单问道。 “这是一种稀有血型,俗称‘熊猫血’,很难匹配成功,康博无奈地答道。 “啊!这么倒霉。”白乐天看了一眼病床上的少女,无限惋惜地说。 “无论如何都要试试,我们尽心而为吧。”风教授叹了口气,伸出了自己的手腕。 医院所有人的血样都被采集了,用于确定是否有少女合适的血型,这时候,白乐天才知道,那位文质彬彬的康博大夫就是院长,是从内地医学院毕业后来援藏的。 在这段漫长等待结果的时间里,白乐天的心理七上八下的,他不敢相信如此美丽的一位少女,就此陷入生命危险之中,况且,到现在他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呢。 神奇的少女,浑身异香,凤凰与青鸟,振翅而飞,灿若烟霞,这一切,在白乐天的心里,都是待解的秘密,他忽然想让她赶快醒过来,这是一种说不清这种感觉,就像冬日里升起的暖阳,还带着薰衣草的香味。 “这么巧啊,简直是天生一对嘞。”护士兴奋地走进来,口气大声嘟囔着,好像碰到了天大的奇事。 护士扬了扬手里的化验单,对风教授说,“也许这就是天意。” “怎么了?”风教授一脸愕然。 “白博士的血型居然配上了,你说这是不是天意啊?” “啊,太棒了。”风教授高兴地说道,一把抢过化验单,平放在眼前,就像一个刚拿到成绩的孩子一样。 “真的吗?”白乐天一下子跳了起来。 “还能有假!”护士一噘嘴,瞪了他一眼。 “哦,太好了。”白乐天看了我一眼躺在病床上的少女,心脏砰砰急跳了两下,脸上居然显出了一丝红晕。 当面色苍白的白乐天,站在病床前,望着血袋里自己的鲜血,随着输液管,慢慢滴进少女的手腕,她的脸颊渐渐变红润,眼皮眨了眨,能看得见清澈的眼睛开始转动,一种满足感在他心里油然而生。 “她动了!她动了!”护士从旁边的椅子上跳了起来,高兴地叫道。 “谢天谢地。”风教授也从另外一把椅子上,站了起来,走到病床前,长出了一口气,仿佛卸下了一个难以承受的重担。 “看样子问题不大了,”康博大夫走了进来,他伸手掰开她的眼皮看了看,又把手指搭在她的手腕处,“但是她的身体还很虚弱,需要静养、恢复体能,另外,她身上还有一些皮外伤,注意不要感染。去登个记吧,她叫什么名字?” “她叫......”风教授竟一时语塞,他确实不知道她的名字。 “她叫漫霜!”白乐天脱口而出,面孔绯红,心脏突突直跳,也许他喜欢漫山的银霜,也许他喜欢霜的晶莹、霜的无暇、霜的神奇。 康博瞥了一眼白乐天,眨了眨眼,“是不是她还没有姓?” “对,对,对,她没有姓,就叫漫霜。”白乐天忙答道。 “我想她应该姓‘白’吧。”康博调侃道。 接着,护士和风教授哄堂大笑起来,白乐天的脸颊像一片红布一样。 “做好事,不留名。才子佳人,意外邂逅,我们经常遇到,她就叫‘漫霜’吧!”康博扭头对护士说,“输完血,把‘漫霜’推到病房去吧,药我已经开好了,除了按时吃药,还要输液。” 白天的输液结束了,漫霜吃了一些流食,情况有所好转,但神智依然不清。在白乐天的坚持下,风教授先去休息了,由他值夜班,陪护漫霜。 春夜深沉,月光清冷。 看着漫霜渐入睡梦之中,疲乏的白乐天关上了房间大灯,躺在一张长椅上,双手枕在脑后,鼻息渐重,很快就沉沉睡去。 午夜时分,白乐天感觉周身发冷,猛地想来,发觉自己斜躺在长椅上,盖在身上的绿色军大衣掉落在地上,就连挂在胸口上的铜牌,也坠落出来,露在外面,他赶紧将它塞回内衣中,拾起地上的大衣,顺头看了一眼病床上的漫霜,惊得他马上从长椅上跳了起来,差点背过气去。 病床上空空如也,漫霜消失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 第一百八十章 大病初愈 白乐天忙打开灯,床上床下找了一通,没有!甚至拉开衣橱的门,看了看,依然没有! 这时,白乐天看到房门开了一道缝,正虚掩着,她一定是通过门,走了出去,难道她恢复正常了? 白乐天走到门口,探头出去,走廊里一片静寂,只有廊顶上的灯,发出昏黄黯淡的光,他顺着走廊往外走,然后走进一楼大厅中。 站在大厅的中央,透过玻璃门,他看到院子里发出幽幽的光,外面影影绰绰,似乎有人走动,他忙悄悄来到玻璃门后,顺着门缝往外看去。 此时,月至中天,冰轮如镜,月光凛凛,院子里宛如清水如许的冰面一般。 映着冰蓝月轮,在银色的光芒之中,一个衣冠如雪的窈窕女子,正在翩翩起舞,她双臂伸展,上下摆动,舞动衣裙,翩若惊鸿,宛如柔丝,腰肢婀娜,状若飞天。她不停地舞着,仿佛沉浸在其中,时而飞步朝前,急如飘风,时而上下游动,恍如水蛇穿行。 这难道是漫霜? 白乐天揉揉眼睛,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掐了掐自己的大腿,疼得一咧嘴,说明不是在梦中。 漫霜轻柔似水,缓舞轻踏,忽而,脚尖直立,身体如折柳般弯曲,身边落下细碎的雪花,忽又伸开双臂,往前疾奔,双臂带动衣袂,好像是一只凤凰展翅欲飞。 “飞起来了,飞起来了,她居然离开了地面一米多,好像一只青鸟一样。”白乐天站在门口,小声惊呼道,又迅速捂住了嘴巴,唯恐惊动了舞者。 “啪哒”一声,她摔倒在地上,似乎力不从心,她恼怒地右手拍拍地面。 有一瞬间,白乐天想冲过去,将她扶起来,理智告诉自己,那不可以,会把漫霜吓坏的,他在书上曾看到,中了蛊的人,恰如梦游一般,若有人将其惊醒,也许她会瞬间死掉的。 漫霜坐在地上,怔怔地望着如轮的月亮,过了很长时间,然后慢慢爬起来,四肢僵硬地走向大厅的玻璃门,好像瞬间变了一个人一样,恢复到原来的病态。 漫霜直立着,双臂下垂,下颌微微上扬,呆呆地看着大厅的方向,直直地走过来。 白乐天立时惊骇了,一个神志不清地人,朝他走过来,他忙闪身退后,躲到一侧角落里,屏住呼吸,不敢发出半声响动。 漫霜飘然穿过玻璃门,快得让白乐天几乎没有看清,她直直地穿过大厅,目光向前,没有丝毫游移,那种神态让白乐天惊惧不已,只是悄悄地尾随着她,暗中保护。 漫霜穿过大厅,拐了一个弯,走到走廊里,白乐天悄然跟随在她身后几米远的地方。突然,她站住了,脑袋机械地转动着,呆滞地停了几秒钟,然后继续往前走。 来到病房的门口,她呆征了一会儿,轻轻一推门,走了进去,来到病床前,一头倒在上面,接着就呼呼大睡起来。 白乐天紧紧跟在她的身后,看到了所发生的一切,感到很不可思议。 第二天的清晨,天已破晓,旭日的光芒穿透高原的袅袅薄雾,透过医院一楼房间的玻璃窗,照进病房里,病房里白亮如银。 阳光照在病床的一角,躺在病床上的少女睁开了眼睛。这几日,对于她来说,仿佛做了一场噩梦,直到现在,她依然昏昏沉沉,记忆混乱。 中蛊了,浑身犹如被万蚁咬噬,千虫侵袭,既痛又痒,浑身乏力,脑袋昏昏沉沉,是那两个邪恶之人下的手,这是毋庸置疑的。她曾经听老人说起过关于‘蛊’的故事,其症状完全符合。在她的印象中,老人也郑重地告诉过她,只有施蛊之人才可以解蛊,因为蛊的种类有千千万,稍有不慎,就会丢掉性命,可是她居然慢慢清醒了,尤其是昨天夜里,她看到手臂上绿色血管里的血液,重又满溢,也感觉到身体中充满了活力,就悄然来到了院子里,试图飞离这个地方,但是后来摔倒在地,后面的事情就记不得了。 轻轻转头,少女瞥见了躺在长椅上的人,他眼睛紧闭,胸口一起一伏,正在睡梦之中。 她猛吸了一口气,突然意识到,难道是这个原因?! 第一百八十一章 蛊毒消失 她死死盯住他的胸口,她已经回忆起了,昨天夜里,曾经有一束明亮而温暖的光芒,照在她的脸上,照在她的身上,一股元气从她的脚底直冲向头颅,浑身充满了力量,神智不再恍惚,蛊毒好像慢慢消失,而那束光芒就来自于他胸口处的某样物品。 那到底是什么呢? 这时,她感觉到有些胸闷,脑袋再次陷入了混乱,两种力量在体内交锋,皮肤上还有虫子蠕动的感觉,说明蛊毒还顽强地存留在她身上,只不过暂时被某种神奇的力量压制住了。 白乐天翻了个身,差点从长椅上掉下来,他猛地坐起来,使劲摇摇脑袋,揉了揉眼睛,他似乎想到些什么,但又难以确定,似乎发生在很遥远的地方,印象很模糊,他不停地眨巴着眼睛,让大脑快速转动起来,很可惜,就像做了一个梦,醒来后却大部分忘记了的感觉,难道是幻想! “咦,已经醒过来了。”风教授的声音随着脚步声传入白乐天的耳朵。 “啊?我吗?”白乐天猛抬头,看到风教授推门走了进来。 风教授轻轻指了指病床,努了努嘴唇。 白乐天转头看向病床,他惊奇地发现,少女已经坐了起来,后背靠着床背,头往前倨,下巴顶在胸口上,双腿弓起,双手紧紧抓住被子,放在脖子下面,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白乐天。 白乐天吓了一跳,走到她跟前,伸手在她眼前左右晃了晃,她只是怔怔地看着他,眼睛像失去了光泽的珍珠,了无神采,白皙的脸上,面无表情。 “我这是在哪里?”少女长出了一口气,幽幽地问道,声音低沉而无力。 “阿亚医院。”风教授走到她身边,轻声说,“你叫什么名字?” “我的名字?”少女露出疑惑的神情,好像这是个很难的问题,好大一会儿没有说话,“我没有名字。” “你的家在哪里?”白乐天盯着她的眼睛,急忙问道。 “家?哦,我不知道,我好像没有家。” “别问了,她失忆了。”风教授无限惋惜地说道。 “是中蛊的原因吗?教授。” “应该是,‘迷蛊’常常会导致人的神智不清,严重时也有可能使人失忆。” “那可怎么办?她连自己来自哪里都忘了,肯定找不到回家的路。”白乐天一脸恳切地看着风教授。 风教授当即明白了他的心思,“可是,我们此去考察,会遇到很多的苦难,甚至是想象不到的危险,我担心会连累到她。” 白乐天忙说:“教授,也许她现在是个累赘,可是万一她恢复正常了,指不定能给我们帮忙呢,您说是不是?” 风教授看着白乐天的眼睛,思考了一会儿,“你说的有道理,这是位神秘的姑娘。” “好嘞,教授,一切都听从您的安排。”白乐天笑了。 “可是,我们找不到解蛊的药,这是最大的问题。”风教授叹了口气。 “解什么蛊,这世界上就没有所谓的‘蛊’,啥时候了,你们还这么迷信。”脚步随着声音穿门而来,原来是康博大夫。 白乐天愣住了,他说的也有道理啊,这不正中自己的心意吗。 “我们要相信现在医学,你们还是科学家呢,不要传播迷信思想。”康博一脸正气凛然,“带上她,到山川、森林,到高原湖措里转一圈,呼吸一下清新的空气,身体自然好了,这是闷出来的病,懂不?” 风教授没有解释,只好对着这个书呆子点点头,讪讪地笑了笑,牙齿咬了咬嘴唇。 “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康博一脸傲娇地走了出去。 两天后,天空阴云蒙蒙,窗外正滴着小雨,淅淅沥沥的,风不断将雨水吹向玻璃,雨水顺着玻璃形成一股股的水流,流到窗台上。 看上去,少女恢复了许多,面色变得红晕,犹如三月的桃花,黑宝石般的眸子里闪着光泽,虽然还是失忆,但是神智正常了。 “你还能想起自己的名字吗?”白乐天把一个削好苹果递给她。 “不能,头疼。”她接过白乐天手里的苹果,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白乐天站在病床前,不停搓着手,最后鼓起勇气说:“我给你起个名字,怎么样?”说完,他的脸颊微微泛红。 “你为什么要给我起名字?” “我,我,我觉得你需要一个称呼。”白乐天不敢直视她漂亮的眸子,好像是自言自语地说。 “他早就给你起好了,叫‘白漫霜’!”护士笑嘻嘻地走进来,大声说道,“大老爷们,费这个劲儿哟,丢人。” “白漫霜!”少女惊呼一声,接着拍拍手,“哦,太好了,我有名字了,我喜欢这个名字。” “哟,这么热闹。”风教授踱步进来,手里拿着一张单子,“你们两个恢复都很好,康大夫说可以出院了。我已经把帐结完了,雨停了,咱就可以继续考察了。” “为什么是两个人?”白漫霜问道。 “因为,白博士给你输了很多的血,身体也很虚弱啊。”护士接过话来答道。 “啊?哦!嗯。”白漫霜看了眼白乐天,脸颊微微一红,低下了头。 这时,一个身穿黑色工作服的红脸的小伙子闯了进来,手里摇晃着一把车钥匙,“车给你们修好了,钱是康博大夫给的,他不让我告诉你们。” “孩子们!雨停了,我们真该走喽。”风教授指了指早已经收拾好的行李。 天晴雨歇,风光正好。 前路漫漫,蜿蜒曲折,恰如人生。 第一百八十二章 狭路相逢 与阿亚医院的护士和大夫道别后,三人登上院子里的“牧马人”汽车,驶出了医院,开到了曾经行驶的公路上,方向喜马拉雅山南麓。 沿着蜿蜒曲折的公路,他们穿行在高原与山川之中,此时的天空,澄净碧蓝,没有一丝云彩。 “教授,我们这是去哪儿呀?”坐在后座位上的白漫霜,把两手搁在前面两个座位的背上,向副驾驶座上的风教授问道。 “到喜马拉雅山南麓的峡谷中-----科学考察。”风教授指着前挡风玻璃外答道,远处就是高耸的喜马拉雅山顶,上面隐约可见皑皑白雪。 “我们要到‘莱卡山谷’,那是个好玩的地方。”白乐天双手握住方向盘,扭头往后,对白漫霜笑了笑。 “我最喜欢玩了,哦,对了,我就是因为贪玩,才从家里出来的。”白漫霜明眸一闭,伸手揉着太阳穴,囔着鼻子说道,好像一努力回忆,她的脑袋就很疼一样。 “别累着脑子,你慢慢会好起来的,说不定,我们能幸运地找到解药呢。”白乐天心疼地看着白漫霜,轻声说道。 “那样就太好了。”说着白漫霜眉心微蹙,轻声咳嗽了几声,手掌罩着朱唇。 风教授似乎没有关注两人的谈话,往后紧靠着座位背,双手搁在脑袋后面,眼睛望着车窗外的蓝天白云,望着远处巍峨的喜马拉雅山,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 汽车行进在一片葱绿的草原之上,远处是白雪皑皑的高山,零星的湖、措镶嵌在草原之中,宛如星星,不时有奔跑的野马,鸣叫着飞奔而去,天空之中,灰色的鸟儿,排成长长的队伍,向着自己的目标飞翔。 “啪、啪、啪”,三声清脆的枪响,传进他们的耳朵。白乐天一惊,难道遇到了劫匪。 紧接着,白漫霜也像发疯了似地尖叫起来,她发出“啊,啊”的叫声,声音刺耳且凄厉,躬身站在车里,手舞足蹈,使劲拍打着前面的椅背,仿佛回到了从前病重的时候。 白乐天急忙停下车,拉上手刹。风教授拉开车门,跳下汽车,一把拽开后面的车门,探头进去,伸手拍拍白漫霜的肩膀,轻声安慰着她。 三人都下了车,站在车外。白漫霜歇斯底里地喊叫着,手指着远方,急得说不出话来,只能发出“咳咳”的声音。 白乐天顺着白漫霜手指的方向望去,除了草地、山坡的树木,就是一片白茫茫,别无他物了。他灵机一动,跑到汽车前面,爬上前引擎盖,接着往上爬,直到站上汽车的顶端,他手搭凉棚,往那个方向望去,依然如故。 接着,又传来几声枪响,震得耳朵嗡嗡响,仿佛不是太远。白漫霜瞬间又似疯掉了一样,喘着粗气,跺着脚跟。 “我们去看看吧,教授?”白乐天看着风教授。 “也行,但要注意安全,好像是枪的响声。”风教授点点头,爱怜地看着白漫霜。 白漫霜听到后,平静了许多,看起来,这就是她的想法了,她慢慢恢复了些理智。 将汽车隐藏好后,三人拿着背包,穿过草原,悄悄向枪声传来的方向走去。 经过二十分钟左右,穿过一片广阔的绿色草原,踩着湿漉漉的草地,鼻孔充满了野草和花香的味道,来到一个平缓的山坡与湖措交接处。 看到前面的一幕,白漫霜禁不住“啊”了一声,又猛地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白乐天和风教授也惊呆了,他们真的没有想到啊! 他们到底看到了什么? 第一百八十三章 仇人相见 三人赶紧蹲下身子,隐藏在山坡上的一片灌木之中。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白乐天轻声说道。 “果然。”风教授眯着眼睛,看着远处的人。 那是两个不甚清晰的身影,在湖边跑来跑去,身后有几个大的布袋,他们手里都握着一杆土枪。他们时而卧倒,举枪瞄准湖边的水鸟和野兽,时而飞奔追逐着受伤的鸟儿,溅起片片水花。 从他们身材和样子,白乐天和白漫霜绝不会忘记,就是曾经绑架白漫霜的两个歹人----卷毛的山中和矮瘦的阿呆,看起来,他们再次重操旧业了。 白漫霜眼睛睁得大大的,牙齿咬得“咯咯”响,脸颊涨得通红,呼吸急促,胸口一起一伏,双拳紧紧握在一起。 “教授,我们冲过去吧,他们还在残害生灵。”白乐天握紧拳头,用低沉而坚定的嗓音说道。 “不行,他们手里有枪,太危险了。” “那怎么办?难道视而不见,这好像不是我们正直人的做法,尤其像你这样的教授。” “少来,乐天,你看我像那种人吗?”风教授瞥了一眼白乐天。 “教授,他们身上肯定有解蛊的药,我一定要拼一把,就算为了白漫霜。” “不能放过坏人。”白漫霜恢复了神志,看着风教授,眼眶中挂着泪珠。 这时,远处又传来一阵儿喧闹声,山中和阿呆正追逐着受伤的水鸟,他们兴奋地跑来跑去,试图抓住每一个受伤的水鸟。水鸟们拼命在长满水草的岸边逃奔,扑扇着翅膀,在水面上划过一道道水花,它们悲惨而凄厉的尖叫声,传得很远。 “我们要想个好办法,”风教授说,“鲁莽,只会坏事,做不成事,你们说是不是?” 风教授把两人叫到身边,耳语了一番,两人都频频点头称是,脸上的表情也舒缓了许多。 白乐天放下背包,拉开拉链,从侧面掏出一根长长的绿色麻绳,大约有小拇指那般粗细,上面有暗色的花纹,他蹬了蹬,试试劲道,露出满意的神情。 三人躬下身子,尽量往前走,直到靠近山中和阿呆近一些的地方,接着把麻绳取开,白乐天和白漫霜,一人手拿一头,向两边的灌木走去,在草地上面大约半米高度,死死系在灌木的树干上,咋一看,由于麻绳的颜色和绿草相似,几乎分辨不出来。为了以防万一,他们连续拉了三道麻绳,确保有人飞奔过来时,给他来个狗啃泥。 为了即将来到的战斗,手套、木棍、铁锤、绳子、铁丝,白乐天和风教授又小声讨论了几句,白乐天挥挥手,木棍发出“嗖嗖”声。 一切准备妥当后,风教授挥挥手,对白漫霜说:“计划开始,你可以出发了!” 说完这句话,风教授和白乐天分别躲进绳子两头的灌木后面。 白漫霜轻轻清了清嗓子,整整衣服,长长地喘了一口气,似乎再次确认任务一样,她挺直了身体,慢慢走了出去,昂着头。 她穿过绿油油的草地,沿着一条不甚明显的路,径直走向山中和阿呆的方向,手里挥着一条鲜红的丝巾。 此时,山中和阿呆正忙着收获,手里的土枪也放在了地上,在受伤的水鸟和野物的惨叫声中,他们一点也没有注意到有一位身穿青色衣裙、手拿红色丝巾的美女走过来。 在离他们大约百米左右的地方,白漫霜不敢往前走了,她站在那里,面对着两人,使劲左右挥舞着手里的丝巾,嘴里发出极为高亢的叫声,仿佛是凤凰在鸣叫。 听到白漫霜的喊叫声后,山中首先放下了手里水鸟,站直了身体,一边走向搁土枪的地方,一边招呼着傻傻的阿呆。 过了一分钟,阿呆惊喜地喊起来:“哈哈哈,山、山、山中哥,好像是那个傻妞!” “哪个?” “就、就、就、就是那个逃跑的,能给我们招、招、招凤凰的傻妞。” “啊?原来是她,是不是看上你小子了,舍不得走,来找我们的,哈哈哈。” “也、也、也许是呢。”阿呆一激动,就结巴,这一次尤其厉害,他不停地嘴唇哆嗦着。 “滚你的蛋吧!看上我,也不会看上你个傻帽,一定是中了蛊的原因,离不开我们。” “对、对、对,哥。” “那还等什么?走!去迎接美女归队。”山中拍拍手,指着白漫霜说道。 两人走向白漫霜,大大咧咧,摇头晃脑,就像得胜的将军,去检阅自己的战利品一样。这是上天送来的,这是送上门的猎物,再也不能让她逃掉了。 看到山中和阿呆逐渐走近自己,白漫霜心中涌起惊惧,胃里开始翻腾,生出绞痛,她没有迟疑,转身就逃,方向是白乐天和风教授所在的位置。 两人一愣,没有想到白漫霜居然会逃,于是,两人对视了一下眼神,目露凶光,撒开脚丫子,甩开臂膀,跑向白漫霜。 第一百八十四章 请君入瓮 其实,对于风教授来讲,这是一步险棋,这样做,极有可能将白漫霜推入凶险境地。白漫霜奔跑的速度,能不能赛过两人,他没有把握,所以,站在远处的他,看到两个凶恶的男人,逐渐逼近白漫霜,他的心瞬间揪了起来。他已经和白乐天商量好了,如果出现白漫霜跌倒在半路,或者被两人追上的情况,他和白乐天就会启动第二方案---冲出去,拼命! 听到两人追来的声音,白漫霜不禁花容失色,愈加放开了脚步,像一只翩翩而飞的蝴蝶。 不一会儿,山中和阿呆就气喘吁吁了,他们没有想到白漫霜居然会逃跑,而且跑得飞快。 白漫霜转头看到两人停下了,站在那里就像夏天太阳下的猎犬一样,呼哧呼哧喘着粗气,她也停下来,再次挥舞着红色的丝巾,嘴里发出凤凰一样的鸣叫声,这叫声瞬间刺激了山中和阿呆的神经,两人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嚎叫着冲向几十米外的白漫霜。 就这样,跑跑停停,白漫霜引诱着两人,向白乐天和风教授设好的圈套靠近。 山中和阿呆一点也没发现这是个圈套,脸上露出攫取的笑容,跌跌撞撞地直奔白漫霜而来。 就在快要到白乐天他们所在的位置时,白漫霜故意让二人离自己的距离最近,白乐天的心都提上了天,真想冲出去,抓住两个坏家伙。 两人得意的嚎叫声在白漫霜的耳边炸响,那又脏又黑的手指几乎就要抓到她的肩膀上了,她甚至都闻到了他们身上散发出的汗臭味。 就在那一刹那,白漫霜看着前面的麻绳,纵身一跃,她居然飞了起来,就像一只浅青色的凤凰一般,她轻松地从几道麻绳上飞了过去。 山中和阿呆在快要抓住白漫霜肩膀时,心中大喜,以为猎物到手了,他们绝然没有想到白漫霜飞了过去,他们沿着巨大的惯性,撞上了绿色的麻绳,被拦翻在草地上,接连滚了起来。 白乐天和风教授紧盯着跑过来的三个人,屏住了呼吸,弯着身子,一手抓着系在灌木上的麻绳,一手拿着一根木棍。 看到两人被麻绳绊倒在地,白乐天和风教授抄起手里的“武器”,倏地冲出来,快如闪电,奔向翻滚在地上的人。 就在山中和阿呆还在发懵时,他们抬头发现两个人冲了过来,手里拿着木棍和绳子,瞬间明白了所处的情况。 按照商定的,白乐天扑向壮硕的山中,他挥起木棒,对着地上山中的脑袋,狠狠打过去,发出“呯”的一声,山中抱着脑袋“啊”地叫起来,接着,他用尽全身的力量压住山中,膝盖顶在山中的脖子上,举起木棍猛打他的肚子、胸口、手臂,打得他左右扭动身体,像野兽般哀号。 山中也不是吃素的,虽然被暴打一顿,但很快恢复了理智,他腰部一挺,伸手抓着白乐天的右臂,死死扼住,白乐天一时不能动弹,他猛抬头,撞向白乐天的胸口,白乐天往后一仰,差点倒在地上。 山中大吼一声,活似一个拥有巨大力量的猛兽,他嘴里嘟囔着,双手发力,五指像钢爪一般抓向白乐天,钢铁般的膝盖猛地撞在白乐天的后脑勺上,白乐天一下子就摔在地上。山中一下子跳起来,用脚猛踹白乐天的喉咙,伸出左手抓住他的头发,在草地上拖行,然后单腿跪在地上,右手顺手拽过来麻绳,一把套在白乐天的脖子上,转了两圈,死死勒住白乐天的脖子,掐得他几乎无法呼吸,直到他脸色惨白,口吐白沫,一个劲儿地翻白眼,他准备置白乐天于死地。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时,一块石头狠狠砸在山中的脑袋上,一股如注的鲜血从他头上流下来,他试图扭头看一下,发生了什么,却很快翻着白眼,瘫倒在地上,全身抽搐扭曲,嘴里发出痛苦的哀号声。 白乐天把绳子从脖子上拉下来,摸着脖颈,使劲“咳咳”几声,大口喘着粗气,缺氧使他的面孔变成了一张白纸,一阵儿反胃,几乎要让他呕吐起来,趴在地上摇着脑袋。 等白乐天和白漫霜喘了几口气,回身再看风教授,他们不禁大吃一惊。 第一百八十五章 一半解药 风教授正处于极度危险之中,阿呆与风教授紧紧搂抱在一起,在草地上滚动着,阿呆毕竟年轻,在滚动中,他抽出右手,猛烈击打着风教授的身体,风教授双眼紧闭,额头上渗出了鲜血,身上沾满了泥土和野草,他紧紧箍住阿呆的身体,试图让其无法发力。 白漫霜和白乐天站起来,迅疾跑向正在草地上翻滚的风教授和阿呆,两人都想拼命压制住对方,但是都不能遂愿。 白乐天几步赶到,抓住阿呆的拳头,死死摁住他的脑袋,掰开的另一只手----那只手正环绕着风教授的身体,白漫霜则按住阿呆的小腿,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将两人分开。 风教授躺在草地上,浑身都湿透了,额头上的鲜血,流到了脖子里,染红了他的皮肤,他喘着粗气,显然力气已经全透支完了。 白乐天照着阿呆的脸,就是一顿狂扇,本来是黑瘦的脸颊,变成了一个胖猪头。 阿呆瘫倒在草地上,嘴里不住地求饶,双手打拱,就差跪在那里了,一副三孙子的模样,白乐天看了都想笑,真的是得势时趾高气扬,失势时狗屎不如。 “说,解药在哪儿?”白乐天蹲在阿呆身边,伸出一只手指,指着阿呆的鼻子,厉声喝道。 “什么解药?我不明白。” “好,那我就让你明白明白!”白乐天从包里掏出一个袖珍的螺丝刀,对着阿呆大腿,猛扎下去。 阿呆“哎哟”一声,脸扭曲成一团,疼得他急促地喘气,牙齿咬得咯咯响。 鲜血从阿呆的腿上流出来,白漫霜也一声惊呼,正要举手制止白乐天,白乐天却似没有看见,再次举起螺丝刀刷刷地扎下去,就像插在馒头上一样。 “我今天就废了你这个王八蛋!nnd。”博士也说了粗话。 “好汉饶命,我说,我说,”阿呆叫道,“蛊是山中哥下的,解药在他那儿,都是他的主意,我是个好人,放了我吧。” “你是好人!哼哼。”白乐天冷哼了一声,满脸鄙夷。 白乐天和白漫霜将山中和阿呆牢牢捆上,系在一起,把他们的双手交叉绑在一块。 这时候,风教授已经坐了起来,他抹去脸上的血痕。白漫霜赶忙拿出急救包,给他止血、包扎,擦去脸上的泥土。 白乐天翻遍了山中的口袋,只在上衣的内口袋里,找到一粒用暗红色油纸包裹着的淡黄色药丸,这应该就是解药了。 “找到了,解药!教授。”白乐天举起手里的药丸,高兴地对着风教授喊道。 “嗯,太好了,有解药,白漫霜就有救了,”风教授脸上露出欣慰的神色,“这样,白漫霜恢复记忆后,就可以自己回家了。” 听到风教授这样说,本来极兴奋的白乐天,却莫名地有些感伤、焦虑和不安了,为什么会突然产生这样奇怪的感觉,自己也说不清楚,他转头凝视着白漫霜。 白漫霜瞬间跳了起来,她的眼中闪烁着光泽,终于可以摆脱蛊毒的痛苦了,皮肤上再也不会有千虫蠕爬、体内有万虫筮咬的感觉了,终于可以恢复正常了,终于可以再次与凤凰一仰飞翔了,但是她看到白乐天略有感伤的神情时,心里也不禁有些不舍了,仿佛是很怕再也见不到自己渴望见到的人了。 山中还在迷糊之中,白乐天蹲在他身边,使劲拍拍他的脸颊,大声问道:“这是不是解药?” “是。” “一共是几丸?” “两丸。” “怎么只找到一丸?” “丢了。” “丢了!你怎么搞的?”白乐天气得狠狠踢了他几脚。他转头看着风教授,“您听到了吗?那可怎么办啊,教授?” “先吃一粒吧,也能对治疗蛊毒有好处,总比没有强。”风教授说道。 白乐天与白漫霜相视一看,然后又迅速低下了头。那短暂片刻,他们相对无言,仿佛有一股温暖包围着他们,仿佛这高原上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 白漫霜服下解药后的那一刹那,顿时荣光焕发,神采飞扬,露出灿烂的笑容,整个人立刻生气蓬**来。 “对症下药,起作用了。”风教授双手交叉在一起,走到白漫霜的身边,双眼盯着神采奕奕的白漫霜。 白漫霜像鸟儿一样,欢快地跑向山中丢下的布袋----里面装满了受伤的水鸟和哀声不已的小兽,她迅速解开布袋,动物们鱼贯而出。它们看着白漫霜,眼里流露着感激的神情,快速向湖畔走去。 “把你们丢在这里,饿死你们,你们这些蛇蝎心肠的人。”白乐天狠狠踢了山中和阿呆几脚。 山中和阿呆坐在地上,“哎哟”了两声,露出一副可怜相,就像两条被打残的癞皮狗一样。 “别,别,还是把他们扔到公路上上吧,希望有路过的救起他们。”白漫霜忙说,“他们虽然坏,还不至于判死刑。” “还是你善良,你两个狗崽子,还不快谢谢你姑奶奶。” “好吧,就按漫霜说的办吧,气归气,咱也不能做违法的事。”风教授说。 第一百八十六章 再遭劫持 处理好两个“狗崽子”后,三个人登上汽车,继续沿着公路,朝喜马拉雅山南麓的方向,疾驰而去。 汽车穿梭逡巡在山川之中,经过了大约八个小时后,太阳渐渐落下了西山,周围慢慢变得昏暗起来,明亮的星星挂在深蓝的天空中。 按照导航的提示,公路左侧的不远处,就是一个县城----聂木县,一个位于喜马拉雅山南麓、靠近中尼边境的小城,这里风光如仙境,静谧如画,荡涤人心。 他们从一处刚刚修葺完的桥边,拐下了公路,顺着一条山间路,驶向县城的方向,那里隐约闪烁着点点灯光,就像夜空中的流萤一般。 这里的县城,和内地的截然不同,建筑零散地分布在山坡上,占地面积很大,居民却不多---还不如内地的一个城镇的居民数量。 他们驱车来到“迎客酒店”,酒店的牌子竖在楼顶,用浅红色的霓虹灯照射着,极为醒目。这是一栋白色的二层小楼房,外墙上的颜色已经有些斑驳脱落了,严重的地方就像斑点狗的皮肤一样。 将汽车停在楼前的院子里,三人带着行李,进入一楼门厅,靠近左侧的吧台里,正站着一位身穿深咖啡色的女服务员,她皮肤和衣服很搭,眼睛很圆,嘴唇很厚,脖子很粗,她双手搁在吧台上,咕嘟着嘴唇看着门口,面无表情,好像对三人的出现视而不见一样。 住房手续很快就办完了,白乐天和风教授住在202,而白漫霜是203,女服务员手里拿着一串钥匙,继续嘟囔着嘴唇,把他们领上了二楼。 难怪住宿的客人不多,这里的条件确实很一般,整个楼只有一个洗澡间,还在一楼的最西头,也许这里热水不多,老板不愿意提供这种服务。 吃过晚饭后,白漫霜回到自己的房间,整理东西---这些都是白乐天给自己买的,她已记不清原来的放在何处了。想到白乐天,她的脸颊微微泛红,温暖的光环环绕着自己,心跳也加速了许多。呵!这个陌生的男人,居然为自己做了那么多,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她坐在床边,偶然碰到了左手手腕上的玉镯,翡翠一般的颜色,质地温润,带着自己的体温,遗憾的是,她却忘记了这玉镯的来历。 其实失忆给她带来的苦恼,远不止于此,她遇到了太多诡异的事和奇怪的人,有劫持她的人,有解救她的人,也有帮助、拼命救她的人,就连自己通鸟语,吸引凤凰,她自己都感觉到极为神奇,还有她手臂上的绿色血管,更让她感到不可思议,到底自己是从哪儿来,又是什么人呢? 白漫霜仰卧在床上,眯了一会儿,才想起去冲澡的事情。她从床上跳了下来,把收拾好的衣服,搁在一个手提袋里,接着关好房门,穿过窄窄的走廊,顺着一个暗红色的老旧木楼梯,发出一阵儿“嘎吱”声,走到了一楼大厅,然后穿过大厅,从吧台的一侧,往前继续走去。 她向服务员撇撇嘴,沿着一楼灯光昏暗的走廊,她走到最西头的那间浴室,这是一间不分男女的混用浴室,如果别人先占用了,她就只能在外面等了。 此时,浴室的门关得严严的,门上的玻璃贴着带花纹的纸张,把里面挡得严严实实。氤氲的热气从门缝里飘散出来,还有隐约的音乐声,表明里面有人在里面洗澡,她只好站在门的一侧,静静地等着。 过了很长时间,她实在忍不住了,走到门口,轻轻地敲敲门,想提醒里面的人千万不要睡着了,那是容易缺氧的。 没有人应声,她只好踮起脚跟,从玻璃门上面的缝里,往里面瞧了一眼,接着,她的面颊红成了一块布。 在雾气氤氲之中,她看到了一个男人的上半身背影,不甚高大,却肌肉健硕突出,皮肤棕红,让她想起了一头健壮小水牛的后背,他的脑袋似乎有些熟悉。 “啊!”那男人好像是白乐天! 白漫霜抓着手提包,半闭着眼睛,低头跑过走廊,心里好像藏了一头小鹿,怦怦直跳。她跑过大厅,穿过一楼的门,直到跑到院子里,冷风吹在她的面颊,依然像被火烧过一样,胸口也一起一伏,急促喘气。 就在她面红耳赤、望着一楼浴室的窗户时,她两边的胳膊被牢牢钳住,两个身穿黑衣的男人死命架住她,向院子外面猛跑。 她一下子惊呆了,眼睛成了两个惊恐的空洞,一股寒冷般的恐惧,瞬间顺着脊背蔓延到了全身。 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一百八十七章 难分所以 白漫霜拼命扭动身体,极力摆脱,把装着换洗衣服的提包砸向旁边的黑衣人,她惊声尖叫起来,不过,她的嗓子刚刚发出一丝叫声,就被其中一个人捂住了,剩下的声音好像被咽了下去一样。 “嘘!雨凰别叫,我们是‘雨部’派来救你的,快跟我们走。”一个黑衣人趴在她的耳边说道。 白漫霜一阵儿迷糊,心中暗道:“什么‘雨部’,跟我有什么关系。”但是,她为了迷惑两人,很认真地使劲点了点头。 “这就对了吗,我们送你回家,这儿太危险了。”另外一个黑衣人放下捂在她嘴上的手掌,轻声说道。 白漫霜长吸了一口气,趁二人不备,极力喊叫起来,“救命啊,有人绑架!” 白漫霜的声音又尖又细,仿佛一把利刃,刺破夜晚,冲进了楼宇,飞进了人们的耳膜,所有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两个黑衣人一惊,慌忙再次捂住白漫霜的嘴巴,匆忙向院子外面冲去,而白漫霜则死命往后挣脱。 正在吧台上趴着打盹的服务员,一个激灵站起来,“抓坏人啊,来人啊!”她声如洪钟,把楼道震得轰轰响。接着,她抄起一把笤组,绕过吧台的一边,跑向院子,边跑边大声叫喊。 正在浴室穿衣服的白乐天,也听到了喊声,他来不及套上上衣,就**着上身,打开房门,穿过走廊,飞奔而出。 当白乐天跑到院子里时,两个黑衣人夹着白漫霜,已经逃出了大门,他看到服务员正和黑衣人纠缠。 服务员挥舞着手里的笤组,拼命扑打黑衣人的脑袋和身体,然后撕扯他们的衣服。黑衣人一边架住白漫霜,一边回身用脚踢打着服务员。 白乐天大吼一声,捡起门厅中的一根木棒,疾奔过去。他几步就跨到了纠缠中的几人身边,他举起木棒击向其中一人,那人闪身躲过,迅速从口袋里摸出一个铁制暗器,手指一弹,正好打在白乐天的胸口,然后他拽着白漫霜,继续往前跑。 白乐天一个趔趄,“哎呀”一声,胸口被打了一个青黑的印迹,一股巨大的震动,使他的五脏六腑猛然一紧,一口热血就要喷涌而出。白乐天仿佛定住了一般,木棒停留在空中,但他迅疾浑身一抖,恢复了运动能力,把木棒往下一扫,正好打在了另外一个黑衣人的大腿上,他“哎呀”一声,松开了白漫霜,手掌抚摸着受伤的大腿,痛得面容扭曲。 喊声、打斗声惊动了更多的人,两个黑衣人见识不妙,互相看了一眼,说声“快走”,丢下白漫霜,疾步往山坡下奔去,一瘸一拐的,瞬间不见了踪影。 服务员一把扶住白漫霜,她惊慌失措、瑟瑟发抖,缩成一团,就像一个刚刚摆脱猎狗围剿的小兔子。 白乐天右手捂住胸口,他低头看了一眼,万幸的是,挂在脖子下面的铜心月,当时恰好挡住了飞来的暗器,他只是受了些皮外伤。 白漫霜看到白乐天嘴角流出的鲜血,一阵儿难受,眼泪哗地流了出来,她仰起头,看着他坚毅的目光,举起手,用袖子擦去了他嘴角的血。她看到白乐天**的上身时,面颊又开始泛红了,但是看到白乐天手掌捂住胸口、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时。她心里一紧,忘记了羞涩,伸手把白乐天的手掌,轻轻移开。 月轮如盘,月光皎洁,四周亮如白昼。一块青黑色印记,赫然出现在白乐天的胸口。 白漫霜定睛细看,忽然毫无预警地尖叫起来。 她眼前亮起一道刺眼的闪光,照到她的脸上,炎热似夏日的阳光,直直地射穿了的身体,又好像震耳欲聋的雷声在脑海中炸响,每一阵儿雷声都会引发一阵儿刺痛,脑海中不断爆出一波又一波的闪电,她身体往后一缩,退后半步,双手遮住眼睛。她一阵儿恍惚,一阵儿晕眩,接着闭上了双眼,身体一瘫,站立不住,失去了知觉,倒在了白乐天的身上。 看到白漫霜昏倒过去,白乐天和服务员惊呼一声,赶忙扶住了昏然倒地的白漫霜。 她也许是被吓晕了! 第一百八十八章 遭遇地震 白漫霜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了床上,床前站着几个人,正焦急万分地看着她。 接着,她又闭上了眼睛,此时的她,好像刚刚从一场噩梦中醒来。她清晰地记得,她被两个黑衣人挟持到了院子外面,经过几个人的混战后,两个歹人落荒而逃,而她看到了**上身的白乐天胸口的伤,对了,就是那时,一块铜心月闪耀着巨光,仿佛一道闪电击中她,她浑身发热,脑袋奇痛无比,她恍惚着倒了下去,正是那一道闪电,使她恢复了记忆。 她是“雨部”的公主,名字叫“雨凰”,拥有凤凰一样,展翅飞翔的能力,曾经到过喜马拉雅山的南麓,好像也认出了挟持她的人,他们是雨部的本族人,是来救自己的。 想到这里,一种压抑的沉重感,袭上了她的心头,她完全恢复了正常,意味着她将离开白乐天和风教授,这让她有些不舍,这一段的生死相依,患难与共,居然让她这个不谙世事、快乐如兔的姑娘,对陌生人有了好感,产生了依赖。 走还是留,这个问题在她的脑海中,一遍遍地闪过,让她难以抉择。 最后,她终于拿定了主意,慢慢睁开了眼睛,看着身边的几个人。 “醒过来了,太好了,太好了!”白乐天激动地叫道,引得他捂住胸口,接连“吭吭”咳嗽起来。 “我就知道她是被吓晕的,”胖服务员说。“幸亏我追得紧,要不是他们逃得快,我一定能抓住他们的。呵!抓坏人,我还是有一套的。”她的胖手在空中一抓,好像黑衣人就在她眼前一样。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真是个多灾多难的孩子啊。”风教授长出了一口气说,脸上的皱纹逐渐舒展开了。 “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白乐天一脸茫然,“太奇怪了。” “也许我是个灾星吧。”白漫霜轻声说道。 “我不许你这样说,你是个幸运儿,能逢凶化吉,遇难成祥的。”白乐天恼怒地说道。 “我会连累你们的。”白漫霜继续说,脸上是抱歉的表情,声音有些紧张,唯恐别人会丢下自己。 “不能这么说,孩子,遇见就是缘分,或许你能帮助到我们的。”风教授拍拍她的肩膀,安慰道。 此刻的白漫霜,内心极为纠结,好像突然掉进了一个温暖的沙窝,明知道会越陷越深,却贪恋这温暖的感觉,始终不愿意离开。 好在白乐天仅受了些皮外伤,年轻人恢复得很快,昨日还是萎靡不振,第二天就变成了一头精力旺盛的狮子。 转眼就到了5月25日,高原的早晨还有些许寒意,晨曦初放,天空清朗,三人已经准备妥当,按照原计划,继续前行。 走出酒店的大厅,风教授看了看腕上的手表,棕色的脸上露出一丝淡淡的微笑。白漫霜身穿一身鹅黄色的裙子,腰间是一圈鸭青色的流苏,脚上蹬一双嫩柳色旅游鞋,背着一个苹果绿的背包,身姿婀娜,仿佛青青草原上的一朵迎风舒展的粉黄的花儿。 白乐天利落地走下台阶,跑到院子里,绕过汽车前引擎盖,来到驾驶座一侧,打开车门,坐了进去,然后发动引擎,透过车窗望着走来的两人。 汽车缓缓驶出酒店的院子,慢慢驶向街道,接着白乐天踩下油门加速,然后经过一个拐弯,顺着来时的路,向国道公路的方向疾驰。 这里,一片又一片的牧草地,融在高原的山坡中,被晨光笼罩着。 太阳渐渐升起,高原的温度提升的快,车内有些闷热,风教授仰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叉搁在胸前,眯上了双眼,白漫霜坐在后车座上,昏昏欲睡。 白乐天按下按键,将车窗缓缓降下,清风拂面,一阵儿清爽。 白乐天一阵儿轻松,他们已经到达了喜马拉雅山的南麓,也许离风教授所说的地方不远了。 翻过一座山后,白乐天发现天空突然变得昏黄,太阳失去了光泽,云彩被撕成了碎条状,从远处的山峦之上,吹来强劲的朔风,将山坡上的枯草和砂石,扬起在空中,漫天飞舞。 汽车停在路上,三人惊恐地看着刚刚还艳阳丽日的白昼,就在一刹那的时间,变成了无边的黑暗世界,这诡异的突变,让他们惊诧不已,无语地盯着车外。 白乐天打开车灯,两道灯光照向前面,但就像被黑暗吞噬了一般,融化在墨色之中。 猛然间,一阵儿惊天动地的轰鸣声传来,透过前挡风玻璃,白乐天隐约发现,大地一阵儿剧烈的震颤,黑暗中的远处山峰,轰然倒塌,无数的巨石如洪流般滚滚而来,汽车仿佛一叶扁舟,在山坡上飘动,左右摇摆,白乐天本能地举手试图挡住一块从远处山上滚来的巨石。 “是地震!” “喀嚓”一声巨响。 汽车翻滚着,奔向山谷之中,三个人瞬间失去了知觉。 第一百八十九章 束手无策 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白乐天醒来时,发现他们三人躺在峡谷中的草地上,汽车在离他们几十米远的地方,七零八落的,摔成了碎片。 这是一个狭长的山谷,看不到尽头,斜坡上长着高矮不一的树木和灌木,焦黄的砂石和褐色的土壤交织在一起。 白乐天扭动脖子,努力睁开眼睛,直起身子,仔细检查了自己的身体,并无大碍,只是轻微的皮外伤,看起来,是汽车翻下山谷时自己晕过去了。 在白乐天爬起来,走向风教授时,他睁开了眼睛,正抚弄了一下头发,试图坐起来。他朝白乐天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让白乐天先去察看白漫霜。 让白乐天没有想到的是,白漫霜居然一下子跳了起来,就像一只鸟儿一样,到处逡巡,查看周围的情况,居然没有一丝惊恐。 真的是万幸,汽车碎成了片,人居然没有受伤,似乎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在保护着他们。 山坡上散落着汽车碎片,大大小小,零零散散,就像开了一个杂货铺一样,空气中残存着汽油的刺鼻味道,一些枯草被烧得黑不溜秋,仿佛火灾现场冲出的一副受伤的烟熏火燎的面孔。 白乐天站在峡谷底部往两边看,两边都是壁立千仞,巉言峭壁,想要从两边爬上去,犹如登天,绝无可能。峡谷里,烟瘴遮天,卵石遍地,灌木丛生,荆棘随处可见,几无可走之路。 三人寻回自己的行李,坐在一出堆石旁边,有些失望,甚至绝望,不知道如何摆脱面前的困境。 此时,一股猎风呼号而来,山岩上的沙土,簌簌而下,树叶开始左右晃动,梗让人恐怖的是,几声野兽的咆哮,随风而来。 “不好!要变天了。”风教授脸色一凛,格外紧张地说道。 白漫霜裹紧了衣服,站在那里,面色一寒,似乎感到了冷风。白乐天脱下自己的灰色外套,递给白漫霜。 白漫霜面颊微微一红,没有拒绝,接过衣服,披在了身上。 “我们怎么办,教授?”白乐天说,“要不找个地方,先避避凤头。” “那也只是个权益之计啊。”风教授叹声道,眼睛望着远处的天,天空开始布满乌云,一场风雨正在路上。 “毕竟比站在这个风口强,”白乐天也抬头望着天,“等风雨过去,我们再想办法了。” “也只能如此了,那就让漫霜跟着我们吃苦了。”风教授苦笑着说,使劲按了按白漫霜的肩膀。 白漫霜看到乌云压顶的天空,忽觉内心燥热难耐,这是危险来临之前的预兆,这是一种本能,她看了看手臂上绿色的血管,那里血液充盈,说明能量充沛,“不能再等了,必须逃离这个地方,否则后果不可预料。”她心里暗道,“可是,以她现在的能力,也许只能够自己飞出去,但是,这样做,她的良心会受到谴责的。” 天色越来越黑,不能在等了! “教授,我也许能带你们出去。” 风教授一脸愕然,看着白漫霜,以为她被摔晕了脑袋,说的是胡话。 “相信我,我真的可以。”白漫霜转向白乐天,认真地说道,“有一个山谷,我不知道名字,我曾经去过的。” “不可能是‘莱卡山谷’,那是一个很隐秘的地方,世人难以到达。”风教授小声说。 白乐天眨眨眼,想起发生在白漫霜身上的灵异之事,点点头,“我们可以一试,反正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只要能逃出这个鬼地方就行,教授。” 风更大了,天空如墨,呼啸声从远处传来。 风教授点点头,不过,脸上带着狐疑之色。 白漫霜将披在身上的衣服,还给白乐天,转身跑向一个巨大的岩石,瞬间跳了上去,迎着风来的风向,昂首挺胸,将两臂伸展开,就像一只展翅欲飞的凤凰一样。 白乐天和风教授惊呆了,在白漫霜的招呼下,赶忙也跑过去,费力爬上了岩石。 褐色的岩石上面像个镜子,耸立在峡谷之中,能轻松容三人站立在上面,恰似飞机起飞的平台一般。 “你们各抓住我的一条胳膊,闭上眼睛,屏住气息,绝不可以说话。”白漫霜说道。 此情此景,让风教授似曾相识,今天形势迫人,容不得他多想,但他不觉得白漫霜是在开玩笑了。 三人静静地站立在岩石上,白漫霜嘴里不停小声嘟囔着,似乎在念着别人听不懂的咒语。 她的语速愈来愈快,声音也愈来愈大,好像在运起功力一样,两只胳膊出现了轻微的震动,发出嗡嗡的声音,这让白乐天白乐天想起了蜜蜂飞起的样子。 过了好大一会儿,白漫霜放下了双臂,长出了一口气,牙齿紧紧咬住嘴唇,很累、很辛苦的样子,脸上写满了失望。 白乐天明白,她失败了。 第一百九十章 否极泰来 “怎么会这样?我需要再试一次。”白漫霜望着隐约可见的山顶和一望无际的峡谷,它们已经消融在黑暗之中,周围变成了一个陌生而恐怖的世界。 白漫霜再次伸展双臂,白乐天和风教授分站在她的两边,手搭在她的胳膊上,双眼紧闭。 白漫霜念起咒语,声音愈来愈急,胳膊变得僵直,硬邦邦的像个木头,突突直跳,然后浑身燥热,身边方圆两米热气氤氲。 白乐天感觉自己的手好像被紧紧粘在了她的胳膊上,她的胳膊逐渐变热发烫,他的手掌发麻,好像中毒后的肿胀一样,接着全身泛痒,一股暖流在身体里快速涌动,试图找到一个出口,这股暖流越来越强劲,越来越灼热,似乎要把自己融化一样,他想大声叫喊,但是极力忍住了,把这股罡气死死压在喉咙以下。 白乐天感觉自己处于一个热气腾腾的蒸笼中,额头的汗珠不停落下,衣服能拧出水来,他屏住呼吸,颔首低眉。 虽然闭着眼,白乐天仍能感觉到一道闪光从眼前飞过,接着是更多的光亮,周围明晃晃一片,整个身体慢慢旋转起来,越转越快,转瞬又腾空而起,漂浮在空中。 随着一道金光,他们穿过朦胧的峡谷,飞越山峦,直向远方而去…… 阳光透过茂密树林,穿过稀疏的宽大叶子,照在地面上,照在风声的脸上,形成斑驳的光影,他从树上的木屋上爬下来,正要准备穿过树林,绕过不远处的一片山丘,再经过布满卵石的一条小路,到那条波光粼粼的河边。 随着时间的推移,离6月1日没几天了,风声的心就像被揪了起来,越来越紧。他盼望着这一天的到来,久久盘旋在他脑海中的计划,就要逐步实施了,一切的恩怨情仇,都将化成历史长河中的尘埃。 对了,风霜是位好姑娘,多日来,负责照顾他的起居和生活,如果让她一起陪葬,未免有些可惜,为了伟大的目标,风声也难以求全责备了。 他曾经细细观察过‘风霜’,这位姑娘,大大咧咧,快言快语,肚子里搁不住秘密,就像一张透明的玻璃,一眼可以看穿,“可用而不可信也,”很多信息都是她无意之中透露给自己的,这也印证了他的判断。 看样子,族长风格很喜欢风声,每天都让风声到他的住处聊天,很喜欢听到外面世界的情况。这次,他还极力邀请风声参加6月1日的全族祭祀盛会,说风声最好能在这次盛会上为全族人讲述他的经历。风声不动声色,暗中准备,将计就计,利用这次全族人聚集的盛会,将他们一网打尽,一血千古之耻。 “金晶蒿”,是一种慢性致命药粉,人只要服用或者吸入微量,就可以引起哮喘,再多一点,就能让人丢掉性命,好在自己背包里的“金晶蒿”没有丢失,他微微颔首,脸上露出一丝快意。 “金晶蒿”,这是风声的杀手锏,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能轻易出手,而且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让风声忐忑的是,参加祭祀的人太多,一包“金晶蒿”,是难以圆满完成任务的。故而,他连续几天,走村串寨,以科学考察的名义,到处寻访,以期找到备用方案。 幸亏遇到了风羊,一位矮墩墩、胖乎乎的一位厨师。脑袋尖尖的,头发稀疏,两眼小小的,眼白特多,且不可思议地往中间凑,嘴唇薄得像一张纸,两颗微黄的牙齿露在外面。他平时侍候族长的生活,在祭祀时负责组织、指挥宴席的准备工作,虽然权力不大,但在风声看来,却是实施计划的最好帮手。 知彼知己,方能百战不殆,尤其是与风羊达成一片,绝对是上策---“上兵伐谋”。风声拍了拍口袋,里面硬邦邦的,是一块价值不菲的玉盘,是准备送给风羊的,钓鱼吗,就应该舍得下饵。 风声心中虽急,却故意放慢了脚步,慢悠悠迈着方步,偶尔回头,看是否被人跟踪。族长风格,是否完全相信了自己,这不能看表面。 每天的这个时辰,风羊都会来到河边,清洗鲜鱼或者淘涤谷米。经过几次接触,风声确定,风羊是个爱贪小便宜的人,他做梦都想走出峡谷,到外面的世界去,再加上风声的描述,外面的繁华世界,美女遍地,各种新奇、刺激的物品琳琅满目,更增加了他偷偷溜出去的决心。 不知不觉间,哗哗流淌的水声,传入了风声的耳中。他快步从卵石小道上走过,越过一道长满青草的河堤,来到那条清澈见底的河边。 一个尖脑袋、胖胖的身影,跃入了他的眼帘。 第一百九十一章 早有预料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风格作为族长,数十年来掌管着风部,也曾遇到几次人祸和天灾,差点使风部陷入覆顶之灾,由于他见识广,从父辈那里学到了丰富的经验,再加上他经常把祖先传下来的宝典放在身上,时常加以温习,更重要的是他的睿智和敏感性,避祸于前。 其实,风格心理清楚,能保持风部的物阜民康,繁荣稳定,不受外界侵袭,基本赖于那位神仙般的智者---乌荣智者。 乌荣智者,没有人能说清楚他的年龄,据风格的祖辈讲,从风部的祖先无意间闯入峡谷之中之前,乌荣智者就生活在这里,也可以称为是原住民。 近千年来,乌荣智者一直是黑色长袍,头戴灰色斗笠,脚上蹬着一双草黄色的草鞋,他眼窝深陷,眼珠灰黑,犹如看不到底的深潭,脸颊上褶皱犹如深谷,皮肤恰似千年的树皮一般粗糙,常年住在一棵高达上百米的大树上,没有人到过他的住处,从下面遥望,隐约可见一个由树干和树叶自然形成的窝棚,那里是风部的圣地。他无所不知,无所不晓,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能遥知域外之事,能预测世间变幻,遇到大事,风格总是先想到乌荣智者,智者也仿佛能预测到一样,每次都会在大树下等待着风格的到来,等待着他的请教,而智者对他所问到的问题,早已了然于胸,给风格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 近几十年来,乌荣智者忧思不断,脸上经常布满愁云,他仿佛感觉到了什么一样,所以每次都派一个王子到外面的世界,按照他的说法,就是为风部寻找一个出路。 乌荣智者的忧虑,一部分得到了验证,峡谷近几十年来,自然灾害越来越多,高温、干旱、暴雨和狂风,不时蹂躏着峡谷而且,气候出现恶化的趋势,并且在加剧。乌荣智者试图找到掌管气候变化的机关,来拯救峡谷中的风部,但是收效甚微,都以失败而告终,直到几年前一天,他再次进入了祭祀山洞之中,消失在那里,再也没有被别人找到。族人纷云道,乌荣智者是神仙,他一定是通过山洞里的密道,去寻找解救风部子孙的方法去了。 想到这里,风格叹了口气,感觉到身上的重担有千斤,压在他老迈而瘦弱的身上,唯有小心维持,等待智者的回归。 对于族长风格,掌管着方圆八十公里的底盘,有河流一道,人口大约有数千人,马匹几百,数不尽的山林和庄稼,山间数百年,他已记不得自己的确切岁数了,他的脑袋聪慧、睿智,具有极强的敏锐性,尤其是对外来人,有天生的排斥心理,这是他数十年来的习惯,那就是不相信任何人,谨慎、小心,如履薄冰,然后,还是小心、谨慎。 风格站在树上的房内,双手背在身后,眼睛透过爬满藤蔓的碧色窗棂,望着远山。 “近来,刘风做了些什么?” “回禀宗主,没有任何异常,只是到处走走,看看山,玩玩水,做些科学考察,并记录在本子上。”低头站在他身后的风霜轻声答道。 “玩玩水,玩玩水……”双爪勾住一根木棍的凤头鹦鹉起哄道,声音又尖又亮。 “本子上东西,你看了吗?” “看过了,画了一些线,我猜想是他准备走出去的路线吧。”风霜走到风格身旁,伸出手指,比划了几下。 “呵呵,还想出去,想得太美了吧。”风格干咳了几声,胸口一起一伏,猛喘了几口气。 “宗主,你的意思是,把他留在这儿。” “对!他要是离开峡谷,必定会给我们带来祸患,外面的人太可怕了。能从这儿出去的人,只能是自己人!” “嗯,宗主您又在想您的儿子了吧?” “是,我无时无刻不想他,他在七岁时,被乌荣智者送到了外面。还有我可怜的孙儿,刚刚出生,也被他送走了。”风格抹了一把从眼窝中流出的浑浊的泪珠,“这一切都是值得的,他们是为了我们风部的生存,去寻找出路去了。”风格双手握拳,朝空中挥着。 “宗主,乌荣智者的话,是可信的吗?” “智者不容怀疑,绝对可信。” “可信,可信……”凤头鹦鹉站在木棍的边沿,斜着脑袋看着两人,一脸的认真,重复着主人的话。 “刘风还做了些什么?” “也没别的,就是经常和风羊聊聊天。” “风羊?” “是的,宗主。” “你还是多留心些,风羊可是个爱占小便宜的墙头草,会把我们峡谷的秘密说出去的。” “好的,宗主。可是,即使到了后山,没有乌荣智者的神力,任何人也不可能离开这儿的。” “那是本族神圣之地,不容外人亵渎!绝不!” “谨遵圣命。”风霜低头转身,走向门口,顺着树干,往下一跃,跳到地面上,一溜烟儿就消失不见了。 第一百九十二章 找到同谋 风羊正蹲在一块灰白色的石头上,石头狭窄的一头直直没进河水里,雪白的水花不停地落在他的脚边,他手里抓着一条银白色的鱼----鱼儿扭动身躯、奋力挣扎着,旁边的箩筐里装着几条鱼和青菜。 “嗨!风羊。”风声喊道,他站在离风羊几米的岸边。 “刘风?”风羊手里捏紧鱼,回头看见风声,脸上露出欣喜神色。 “我来帮你吧。”风声紧走几步,跳到那块石头上,蹲在风羊的身边,看着箩筐里的食材。 “马上结束喽。”风羊拿起一把刀子,在鱼身上刮了几下,接着,伸手把鱼放到河水里,左右使劲摆动着,直到鱼身上的鳞片洗净。 “您再给我讲讲外面的事情吧,太有趣了。”风羊坐在石头上,一脸羡慕滴看着风声。 “如果你随我出去,好玩的事情多着呢,就怕你的眼睛不够用的了。”风声拍拍他的肩膀。 “那可不敢想,这辈子,我还能走出这憋屈的峡谷?” “怎么不能,只要跟着我,一定能行。”风声仰起头,看着天上的白云。 “您可能不知道,过去也曾有闯进来的陌生人,都死在了这儿,没人能走得出。”风羊瞬间低下了头,就像一只泄了气的球一样。 “啊?”风声惊呼道,眼睛睁得很大,心中思忖着,原来是宗主风格骗了自己,说自己是第一个来峡谷的陌生人,这只老狐狸。 风声恢复了平静,他从口袋里掏出那块精美的玉璧,递给风羊。 “哇,这么漂亮的玉璧,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送给你的,外面多的是。”风声把玉璧夸张地塞进他的手里。 “那多不好意思,再说宗主不让要您的东西。”风羊一边说一边把玉璧快速揣进口袋里。 “过几天就是祭祀日了,”风声说,“我从来没参加过这么盛大的祭祀,来的人多不多啊?” “那海了去了,全族的人都来,扶老携幼,都想看看十年一度的盛会。” “那需要准备宴席的人也很多吧?” “那当然,几十个呢,都听我的指挥哟。”风羊傲娇地说,似乎是对风声眼光的佐证。 “那里面有你的朋友吗?” “当然,我弟弟就是副指挥,牛吧。”风羊的声音提高了几个分贝。 “你弟弟?” “是啊,风牛。” “哦,那太好了了,能见见他吗,我有礼物要送给他。” “小事情,您是我的朋友,也是我弟的朋友喽。”风羊云淡风轻地说。 “祭祀盛会后,我们就可以偷偷溜走喽。”风声将双手抱在头后,后仰身体,看着风羊。 “实不相瞒,刘先生,确实过去来此地的陌生人,都没能走出去,都死在了这里,也许我们找不到出去的道路的。”风羊无限惋惜地说。 “为什么呢?难道他们不去尝试一下?”风声惊奇地问道。 “也许是宗主根本不允许任何人走掉的。”风羊左右看了看,怯怯地说道,“周围都有人守着,根本出不去,据说,插翅也难飞呢。” “啊?哦,原来如此,”风声倒吸了一口冷气,也无限惋惜地说,“本来还想带你出去呢,看起来,没有希望了。” 风声从来就没有放弃过希望,只要祭祀大会一过,宗主和风部就消失了,谁人能阻拦他的行程呢,呵呵,那也只有上天了。 看到风声失望的样子,风羊站起身,手搭凉棚吧,往远处看了看,接着,蹲下来,靠近他,把嘴巴凑近他的耳朵,轻声说道: “我听说有一个地方,有可能出得去,咱们可以一试。” “真的吗?哪里?” “后山圣窟!”风羊把手罩在嘴巴上,悄声说道。 “后山圣窟?!” 第一百九十三章 “后山圣窟” 风羊接着说道: “大部分知道后山祖庙,也就是我们风部的祖庙,祭祀的地方,祖庙的后面是‘后山圣窟’。” “有什么神奇之处?”风声呼了一口气,接着问道。 “我们这儿曾经有一个神仙,大家都叫他‘乌荣智者’,他具有神力,能把人送到外面世界去。” “怎么送走的?” “他和要走的人,通过祖庙,进入后面连在一起的圣窟,在那儿做法,通过秘道,将人送走,我们宗主的儿子就被送走了,啧啧。” “这么神圣的地方,一定有人严密看守,我们可能进不去。”风声双手交叉在一起,微微低头。 “当然,有高手护卫。”风羊笑嘻嘻地说,“不过呢,刘先生,我通过仔细观察,发现了一个密洞,能绕过前面的圣庙,可以直接进去圣窟。” “哦,那太好了了,你真是个聪明人。”风声眉毛一挑,眼睛一眨。 “你要小心宗主哟,他表面上很慈祥,可是个狠人,我自小跟着他,对他是了解的,所以想离开这个地方。” 听到这句话,风声心里一阵儿高兴,说明风羊把自己当成了一家人,真心想走出峡谷,“这怎么可能呢!”他是风部的子孙,呵呵。 “谢谢你,以后我们要携手同行了。”风声伸出右手,与风羊的右手握在一起,“作为科学考察的一部分,想知道峡谷里有没有剧毒的植物。” “当然有啦,您看这个,”风羊从口袋里摸出一束苍黄色草,“这种植物,我们叫它‘销魂草’,就是剧毒的,服用少量,三步即倒,五步丢魂。” 看到风羊递过来的草,风声吓得急忙后退,脖子缩成一团。 “怕什么?”风羊居然拿起‘销魂草’,放在嘴里咀嚼起来,神情释然。 “你怎么、怎么这样?”风声忙不迭地叫道,手指哆嗦地指着他的嘴角。 风羊咯咯笑起来,“‘销魂草’,当然能销魂了,只有在煮沸的水里,才能变成剧毒的草,现在是让人销魂的宝物。” “真是不可思议,哪里才能找到这种草,若是能带回去研究,肯定很有意思。” “好找!沿河的岸边,靠近山坡上,有的是。‘销魂草’,在砂石土壤里生长,大约两巴掌的高度,青绿色的锯齿卵型叶子,草茎细,颜色是棕黄色,花极漂亮,喇叭形的,有粉紫色的,也有猩红色的,格外艳丽,远远的,就能闻到一股异香。” “你懂得真多,朋友。”风声拱手说道,他又心中暗道,“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 风羊嘴角一翘,得意地说,“我也算得上宗主的身边人了,还有很多秘密,都在心里呢,吼吼。”他的声音细而尖,像一把小刀划过岩石。 风声将下巴搁在手掌上,另一只手抚摸着岩石粗糙的表面,“我和商量个事,风羊。” “嗯,客气啥。” “明天晚上,我们到后山圣窟去探探路,等6月1日的祭祀活动一结束,趁人杂混乱时,我们偷偷溜进后山圣窟里,从此远走高飞。” “嗯,也行吧,就是有点危险。”风羊似乎有点底气不足,露出惊恐的神色。 “那就说定了,为我们的远走高飞,为你脱离苦海---不怕危险。”风声使劲捏了捏风羊的胳膊,直直看着他的小眼珠,仿佛要给他注入力量似的。 时间:明日凌晨,地点:后山前的树林中。 风声站起身,双手拍拍衣服上粘的细河沙,轻快地把岩石上的一块小石子踢进了河里,嘴里哼着小曲。 风羊把箩筐收拾好,背在身上,与风声一道顺着岩石的边沿,跳到河岸上。 风声与他道别后,转身走向来时的小路,就在他爬上河堤时,突然看到一个模糊的身影一闪而过,消失在不远处的树林中。 风声一惊,难道有人跟踪,他呆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他(她)是谁!? 第一百九十四章 依计而行 风声站了一会儿,揉揉眼睛,没有人啊,难道是自己花了眼,也许吧,近几天神经兮兮的,太紧张了,眼花也是可能的。 风声吐了口气,眉头皱了皱,扭头看看周围,除了风羊远去的背影,没有别人,他苦笑了一声,继续往前走去。 回到树上的小屋,风声把近几天的情况,细细回想了一下,自己应该是很小心的,不会露出破绽,与自己接触比较多的是风霜,这个傻妮子心很粗,只是来照顾自己的生活,不像是卧底,不要一惊一乍的了,也许是自己吓自己。 凌晨时辰,明月如盘,月光似水,透过窗棂流泻进来。风声坐在矮凳上,双手交叉放在膝上,眼睛望着外面,竖起耳朵仔细听着远处传来犬吠声,还有树冠上发出的轻微的窸窸窣窣的声音。 过了一会儿,周围慢慢静寂下来,只有不知疲倦的昆虫还在唱歌,风声悄悄站起身,来到门口,探头出去,看到大树下面周遭,已经悄无声息,他关上门,顺着树干上的软梯,脚步踏在了松软的地面上。 根据印象中的路线图,风声沿着树林中的一条小路,往后山的方向走去。 巨树林立,夜风潇潇,偶有夜鸟惊叫一声,掠过树梢,飞向夜空。 不一会儿,风声穿过一片岩石林立的缓坡,绕过几处还亮着灯火的木屋,来到了后山的前面。 这是一片诺大的树林,大部分是阔叶树,也有一些松树和柏树,林间空隙很大,地面上铺满砂石,透过稀疏的叶子,月光洒在地面上,就像铺了一层水银。 风声站在边沿处的一棵大树后面,探出头去。离他几十米的地方,有一个身穿短上衣的矮胖家伙正紧贴在树干上,像一只极力隐藏的壁虎一样,眼睛往四处探看,风声一样就认出,那是风羊。 风声向风羊的方向走过去,边走边向风羊挥手致意。就在风羊看到他时,风羊像风一样疾跑过来,一把抓住他的手,迅速跑向旁边的大树后面。 风羊戴着黑色的面罩,只露出两个小眼睛,他喘了几口气,“嘘”了一声,把手罩在嘴巴上,轻声说道:“你真是粗心,这里一定有守卫,一不留神,就会丢命的,我们一定要小心些。” 风声点点头,心中暗道,“果然不出所料,宗主非一般人物啊。” “你答应过我的,一定带我出去,君子言而有信啊。”风羊盯着他的眼睛,一本正经地说。 月光下,看不出风声的脸色,他再次点点头,轻声“嗯”了声,眼睛却越过他的头顶,看向远处的山顶。 “跟我来吧。”风羊一挥手,示意跟着他,往左边跑去,他脚步轻盈,没发出一丝声音。 风声紧随其后,沿着树林的边沿,时而隐藏在树干后面,时而趴在岩石的后面,一步步地接近后山。 两人来到树林的尽头,往北看,这是一片大约几百平米的平地,略显长方形,地上铺满鹅卵石,在月光下,亮晶晶的,就像一个个磨砂的珍珠一样,风羊说这里被称为圣地广场,也就是几天后举行祭祀大典的地方。 广场的北面,紧靠着后山陡峭的山坡,是一座老旧的庙宇,面南背北,前水后山,水往西流,山向天望,双阳均占,此处为风水宝地,应该经高人点化。庙宇正门阔达,廊下四根雕龙木柱,肃然而立,四角檐起,**灵动,檐角挂着铜铃,微风轻摇,铃音清越。 透过两边的窗棂,风声可以看到,大殿内烛影摇曳,昏黄光晕,若隐若现,似乎还有人影晃动,应该是守夜的护卫。夜色里,古木崇阜,深苍荫浓,整方空间肃穆静谧,俨然宛若一个独立的世界。 就在风声沉浸其中,神情呆怔之时,风羊拽住他的胳膊,绕过广场,从右侧的岩石后面,往古庙的方向走去。岩石后面,竖立着无数的石柱,上面雕刻着各种动物的画像,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风羊没有停留,带着风声,就像穿越迷阵一般,蹑手蹑脚地往正北而去,直到经过古庙,走到北山的山坡高处。 风羊熟门熟路,走得很快,就像一只小心翼翼的野兔一样。不一会儿,风声就气喘吁吁了。风羊来到一块大石头旁边,双手扒住一侧,双手使力,接着上身一耸,一条腿先搁在石头上,然后,另外一条腿也跟着上去。风羊蹲站在上面,向下面的风声伸出双手。 两人跃下岩石,来到一块隐秘的空地上,这里周围全是岩石,外面根本看不到里面的情况。风羊跪在两块岩石的根部,伸手揭开一片枯草,露出下面的碎石,他把碎石一点一点移开,往下是两块更大的青石板,他把手伸进石板下面,使劲往上抬,并用眼神示意风声帮忙。 青石板移开后,露出一个洞口,里面黑咕隆咚的,幽深莫测。 “我们从这里进去!”风羊轻声说。 第一百九十五章 生死攸关 “你确定?”风声露出狐疑的神色。 “确定!我进去过几次,从这条地洞,可以不经过古庙,直接进入后面的‘后山圣窟’,我是无意间发现这个秘洞的。” “你看到了什么?” “走到尽头,是很大的空间,我担心被人发现,没有继续前行,但是,我的确听说,‘乌荣智者’是从这里到达外面世界的。”风羊笃定地说道,唯恐风声不相信自己的话。 “什么人挖的这个密道呢?”风声双手交叉,绷着嘴唇,自言自语道。 “也许是古人吧,或者神仙。”风羊拍着洞口说,“我们要抓紧了,时间紧迫,还要回到这里呢,现在不是讨论的时候。” “好吧,就是刀山火海,我们也要闯一闯啦。” 风羊的头先伸进洞口,接着两只胳膊也左右扭动,挤进了密道,只留下先半身在洞外,然后,他的双腿使劲摇晃,双脚蹬地,很快,全身都进入了密道,就像一个蠕动的虫子一样。 洞中传来喊声:“快进来吧。”风声也像风羊一样,钻进了密道。 里面黑黢黢的,伸手不见五指,一股发霉的味道冲入鼻孔,让风声呼吸困难,手指所及,无不潮湿腻滑,头也不能高高扬起,只能爬行,这时,风声产生了回头的冲动。 越往里爬,空间似乎阔达了些,肺里的氧气也充裕了些,能让风声蹲在里面,稍微活动一下脖子。他的手指能感觉到风羊的脚跟,让他明白,不是一个人在探险。 “啪、啪、啪”的几声脆响后,接着,风羊手里多了一块燃烧的松香,他把打火石又揣进了口袋。 光亮飘散在里面,洞中亮堂了很多。 风声看到,密道不是直的,根据土质,逼仄而行。越过风羊的身体,风声发现前面空间骤然变大,好像一个溶洞。 爬到溶洞处,两人已经可以站起身来,洞顶有水珠不断低下,发出叮咚的声音,脚下有汩汩水流,流到低矮处。几个乳白色石灰岩的石柱,竖立在中间。风羊举着手里的松香,围着石柱看,几只白色的小虫子在蠕动,风声握起手指,使劲一敲,石柱发出浑厚的回声。 “这已经形成数千年了吧,真是别有洞天啊。”风声赞叹道。 风羊手举松香,顺着密道,继续往前走,风声跟在他的身后,好奇地左右张望,忘了这其中的危险。 “蛇!蛇!”走在前面的风羊,猛然大叫一声,惊慌失措地倒退了几步,撞在风声的身上,两人差点摔倒在地上。 风声一把扶住风羊,才使他手里燃烧着的松香,没有掉落下去。 风声看向他手指的方向,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浑身上下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一条粗硕的巨蛇,正盘踞在洞中央,挡住了他们的去路。浑身都是黑白相间的斑纹,粗大的蛇头,高高扬起,鲜红色蛇信子,不停地吐出又收回,发出沙沙的声音,一股粘稠的白色液体,从它的嘴角流出,滴在地面上,散发出一股腥臭味。 风声一阵儿恶心,极力控制住呕吐的欲望。他稳了稳情绪,紧紧抓住风羊的胳膊,似乎要把信心和力量,注入到他身体一样。 巨蛇盘旋着,往两人的方向,缓缓爬来,边爬边嗅着空气中的气味。 “我们还是回去吧,会被吃掉的!”风羊带着哭腔哀求道。 “恐怕来不及了吧,它的速度比我们快。”风声盯着巨蛇,往后缓退,大脑迅速转动,试图找到脱身之法。 巨蛇似乎嗅到了人的气味,加速往两人所在的方向游动而来,蛇眼快速转动,闪烁着惊悚的光,蛇头左右摆动。 风羊几乎被吓呆了,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全身缩成一团,急速地喘着气,胸口一起一伏,手里的松香抖个不停。 风声毕竟见过大场面,经历过生死考验,他悄悄蹲下身子,拾起一块石头,握在手里,另外一只手,拉住风羊,往回撤。 巨蛇变得异常兴奋,嘴里发出“咻咻”的声音,加快了往前移动的速度,空气中漫散着浓重的腥臭味,它的躯体与地上的石头快速摩擦着,“沙沙”声传入风声的耳朵,刺激着他的神经,惊惧如数不清的虫子,在身体里游动,使他浑身战栗不止,大脑一片空白,几乎要瘫倒。 退无可退,只能面对! 就在风声陷于崩溃时,巨蛇已然追到了两米远处,它高昂起脑袋,露出一口黄色的獠牙,上面滴着粘液,它眼珠似铜铃,闪烁着凶狠、诡异的光泽,在刹那间,发起了剧烈攻击! 巨蛇如凌厉的子弹,瞬间爆发,快如闪电! 第一百九十六章 逃出生天 风声没来得及尖叫一声,巨蛇已扑过来,不得已,他推开风羊,举起手中的石块,对着巨蛇的脑袋,狠狠击打过去。 只听“邦”的一声巨响,石块打在巨蛇的脑袋上,巨蛇似乎没有感觉,一口撕咬住他的胳膊,盘踞在地上,猛地一晃,一股剧烈的疼痛瞬间传遍全身,手里的石块掉落在地上。 巨蛇咬住风声的脖子,把他衔起,在空中甩动,就像挥舞一片旗子一样。风声感觉,眼前一片火红,天旋地转,五脏六腑好似翻江倒海一般,他开始呕吐不止。 慌乱之中,风声碰到了内衣口袋里的一件硬物---“铜制雨字牌”---他身份的象征,他极力挣扎着,伸进口袋,摸出铜牌,想刺进巨蛇的眼睛。 就在他掏出的一瞬间,眼前闪过一道金光,巨蛇发出一声惨叫声,他从空中跌落下来,摔在地上,但手里还紧紧握着那块铜牌。 让他惊奇的是,倏地一声,巨蛇消失了,无影无踪,洞中恢复了平静,死一般的静寂,仿佛它不曾来过一样,只留下浓重的腥臭味。 风羊已经被吓晕了,倒在一侧,手里还拿着只剩下一丝火星的松香。 风声这才感觉嘴里发涩,嘴角残留着呕吐物,他小心翼翼地朝四周看看,双手撑地,努力坐起来,心脏几乎要跳出胸腔,惊魂未定的他,满脸惊惧。 风声爬到风羊身边,拍拍他的脸颊,“唉,醒醒,没事了!” 过了一会儿,风羊慢慢睁开眼睛,眼神直勾勾的,表情冰冷僵硬,好像刚从梦中醒来一样,“刚才发生了什么?” “一条巨蛇,来了,又消失了。” “对,我想起来了,一条巨蛇扑过来,然后,我就晕过去了,太可怕了,是你把他打死了?” “我也说不清楚,它后来自己消失的。” “自己消失的,那怎么可能?” “对啊,那怎么可能。”风声自言自语道,恍然大悟似地举起右手,手里还攥着那个铜牌,似乎有些发烫的感觉。“难道是它?不可能吧,一个铜牌而已。可是,我举起铜牌时,分明看到眼前闪过一道金光,这也太神奇了吧。” 风声看了一眼风羊,理智了许多,“也许巨蛇是自己跑的,我们还是继续走吧。” 风声扶起风羊,帮助他燃起松香。 “啊,你受伤了?”风羊惊叫道,眼睛盯着风声的胳膊。 因为惊恐忘记了疼痛的风声,这才看到上衣被巨蛇撕破了,胳膊上流出鲜血,他不禁长出了几口气,疼得龇牙咧嘴。 风羊努着鼻子,从口袋里摸出几片树叶,放在嘴里嚼,然后,把嚼成糊状的东西,涂在风声的胳膊上,“这是‘神仙草’,能快速止血、杀菌,涂上它,你的伤口很快就会好的。” 风声觉得一阵儿清凉,胳膊的疼痛也减轻了许多,忙说道:“谢谢,谢谢”。 虽然心有余悸,但是还要继续前行。 两人沿着石洞中的路,举着手里的松香,根据风羊记忆中的路线,一边小声讨论,一边往前走。 很快,洞中的空间再次变得狭小,“就快到尽头了。”风羊眼睛一亮,小声嘟囔道,他把松香熄灭,放进口袋中。 风羊“嘘”了一声,洞中再次变得漆黑一片,安静得听见两人的呼吸声。 风羊走到密道的尽头,用手慢慢扣动壁上的石块,不一会儿,石壁上出现一个小缝隙,一丝昏黄的光线,穿过缝隙,照进密道,照在风羊的脸上,就像一把长刀打上了他的脸上。 “这里面就是‘后山圣窟’。”随着风羊把石壁上堆砌的石块搬下来,缝隙变得越来越大,几乎可以探出头去了。 风声站在旁边,往里面看,里面的空间很大,远处有几盏油灯,搁在一张长条桌上,发出微弱的光晕,倾泻到每个角落。 “哇,这就是神秘的‘后山圣窟’,太棒了。我们进去吧!”风羊轻声说道,他指了指里面,向风声一挥手。 两人确认过了眼神,风声点点头。 风羊手执松香,率先跨过缺口,走进里面的大厅---“后山圣窟”,风声则紧随其后。 第一百九十七章 机关重重 里面一片沉寂,就连油灯里松香燃烧的声音,都听得清清楚楚。风羊说,也许看守的人偷懒,早跑到前面的古庙里睡觉去了。 熄灭松香后,风羊和风声借着条案上的千年油灯的光亮,四下查看着,他们面带惊奇。 “后山圣窟”的大厅,凿山而建,宽约二十米,高约十五米,上面是半圆的拱顶,拱顶上雕刻着奇怪的图案,褪色的严重,斑驳不堪,空气中弥漫着淡香,有点像落败的栀子花的味道。大厅的左侧是一座双扇木门,正虚掩着,应该是通向前面的古庙。 大厅的正中央,紧靠北面的石壁前,是一张长长的条案,上面摆着七份贡品,有水果和烧制好的野兽,贡品前面是三盏松油灯,黑色陶碗里的松油几乎是满的,说明有人专门照看,灯芯的上部发出昏黄的光亮,由于沾满了灰烬,灯光不停地跳动,在这个空旷静谧的大厅里,营造了诡异的氛围。 让风声惊奇的是,条案上方供奉的神灵,却是一条椭圆形的船,船帆是半圆形的金属,由于历经岁月,已经锈蚀斑斑。船头站立着一个男人,身材矮小,脑袋也小得与身体不成比例,戴着一顶船型的宽檐帽,手拿一把短剑,短剑上镌刻着一枚古铜色的五角星,他高昂着头,眼睛斜向上45度角,那里是拱顶所在的位置。 “哎呀!” 惊恐的尖叫声传来。风声转身一看,风羊重又燃起松香,正站在最右侧的一个角落里,一手捂住嘴巴。 风声绕过条案,急忙走向大厅的最右侧,风羊正呆站在那里,嘴巴大张。 风声看向他手指的方向,也吓得浑身战栗不止。 在那个偏僻而黑暗的角落,是一大堆苍白色的骷髅头,它们码放整齐,骷髅叠骷髅,就像柴火,大约有上千只。 风声对这种惊恐也难以招架,他屏住呼吸,抓紧风羊的胳膊,朝另外的方向挪去。 “吓死我了。”风羊长出了一口气,轻拍着胸脯,小声嘟囔道。 “到底哪里是出口呢?”风声四下查看,边自言自语,“一定有一个暗门。” “我听说,就是在这里,‘乌荣智者’把人送到了外界,可他有神力,我们怎么办呢?” “也许会有办法的。”风声走到神灵塑像的左侧,仔细查看。 “这艘船的造型真奇特,太漂亮了。”风羊说着,越过条案,伸出手,轻轻抚摸船上的风帆。 只听得“哐啷”一声,紧接着是风羊惊恐的尖叫声。风声回身一看,风羊所站的地方---条案的前面,突然出现了一个深坑,风羊直直地跌落进去,瞬间上面的拱顶一处被打开,无数的利箭,齐齐射向风羊,他还没来得及呼救,就被穿成了刺猬,立时气绝身亡。 风声正惊骇之时,大厅内一阵儿刺耳的铃声响起,紧接着,前面的古庙里,传来人们的呼喊声,“有人擅闯圣窟!有人擅闯圣窟!”然后是一阵儿急促的脚步声,还有武器之间丁丁当当的碰撞声。 慌乱之中,风声已无法顾及风羊的生死,只好绕过深坑,跑向来时的地方。就在他穿过厅堂,经过深坑时,身后又有无数的利箭从天而降,“嗖嗖”的声音不绝于耳,虚掩着的门外,有火把的光亮晃动和影影绰绰的人影。 “蹬蹬”几步,风声就窜到石壁的缺口处,他纵身一跃,跳进了密道,急忙抱起几块石头,胡乱地堵在缺口处,接着就沿着密道,迅疾跑进去,就像一头扎进一片黑暗的河流里。 风声躺在树上木屋的床上,望着窗外的月光,抚摸着胳膊上的伤口,惊魂未定。 就在同一时间,宗主风格的面前,站着一位少女,轻声回禀道:“果然如宗主所料,他们行动了,风羊已经挂了。” “可惜了一位好厨子,以后没有好菜吃了。风羊活该,好奇心会害了自己的。”风格轻轻弹了弹衣服上的灰尘,又拍拍手说道,一脸的无奈与惋惜。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那位少女就是风霜! 第一百九十八章 成功穿越 眼前闪过数道光芒,接着是急速的旋转,然后,耳边不停响起“嗖嗖”的风声,身体刚开始是加速度的超重,最后是令人感觉些许恶心的失重。 等风之语再次睁开眼睛时,已经重又站在地面上,他的眼睛一亮,他眨眨眼,试图适应新的环境。 漫霜站在他的身边,有气无力地整理着裙子,满脸疲惫,不过,心情却是轻松愉快的。 “我们成功了!”白乐天高兴地喊道,他好奇地左看看、右看看,嘴里发出“啧啧”声,眼睛仿佛不够用的一样,就像新生的婴儿刚刚来到世界似的。 此刻,他们正站在一片山丘上,背后是高入云端的雪山,皑皑白雪,隐约可见,左侧是无边的茂密的森林,巨树林立,树叶如盖,右侧部分是灌木与果树夹杂,部分是一眼看不到头的庄稼,碧绿、金黄,而他面对的是一条河流,水声潺潺,碧波荡漾,却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这是哪儿?”白乐天转了个圈,眼睛看着漫霜。 “我不知道,可好像是你们说的地方,是吧,教授?”漫霜笑嘻嘻地对风教授说道。 风教授没有吭声,只是四下打量,脸上先是严肃,接着是惊奇,最后居然倒吸了几口凉气,显出愈加不可思议的神色。 太像了,深埋记忆中的场景,慢慢浮现出来。风教授感到喉咙发干,双手握起、伸开、又握起,心情就像微风吹拂湖面,涌起一阵儿波澜,但他克制住了自己的情感。 “这儿很奇怪啊,教授。”白乐天皱起眉头,“从气象学的角度来讲,这里地处高纬度的高原,不应该是这种气候的。” “应该是气候寒冷,植被稀少,而且树木矮小,或者多是灌木林,不应该巨树林立,河水潺潺,植物茂盛,对不对?”风之语教授说道。 “对,对,您说的对。这里气候湿润,沃野千里,宛如世外桃源,着实让人不可思议。”白乐天忙不迭地点头道。 “你说的是一般情况,这里很特殊,高耸的喜马拉雅山脉既阻挡了北面吹来的寒流,不至于温度下降得厉害,同时也把印度洋来的暖湿气流留在了这个峡谷里,而且,我观察到,这里的地面异乎寻常的温暖,说明地下有丰富的地热资源,由于这些气象因素,造成了峡谷呈现近似亚热带的气候特征。” 听完风教授的解释后,白乐天和漫霜都恍然而明了,一个劲儿地点头称是。 一阵儿风吹来,树叶沙沙作响,接着是一阵儿杂乱的脚步声和说话声。 “就在那边,跑不远的,有陌生人!” “怎么会呢?你不会看错了吧?” “一定要抓住他们,带他们去见宗主。”…… 就在三人惊诧时,从树林里急匆匆跑出五六个男人,都身穿灰色的短袖,身体健硕,手里拿着刀枪或鱼叉。 “何人如此大胆,敢擅闯峡谷?”为首的一个壮汉,站立在三人面前喝道,他上衣短小,露出半个肚皮,好像西瓜皮一样,手拿一把掉了流苏的宽头砍刀,一副威风凛凛的模样。 白乐天和漫霜靠在一起,眉头紧蹙,不知所措,露出惊恐的目光。 “快、快、快、快说,你们从哪里蹦、蹦、蹦出来的?否则的话,我们的‘瓜、瓜、瓜皮哥’也不是好惹的,哼哼。”站在“瓜皮哥”旁边的水桶身材的胖子说道,他结巴的程度,让人替他着急。 “我们是气象科学家,来科学考察的,误入此地,纯属偶然,绝无恶意。”风之语教授双手打拱,做了个抱歉的动作,一脸轻松,丝毫没有怯意。 只听得“哐啷”一声,另外一人叫道;“你这老儿,此话也只能骗骗小娃,谁信你们的?” “对、对、对,谁信、信、信你的鬼、鬼、鬼话。”结巴哥也不甘示弱地嗫嚅道。 “信不信,见了你们宗主,自然有分晓。”风之语凛然道,面带一丝微笑,坚定而自信。 “呵呵,你居然小瞧我们宗主,是不是不想活了?”“瓜皮哥”挥舞着手里砍刀,目露凶光。 “少给他废话,瓜皮哥,把他们绑了,去见宗主,让宗主发落他们,”一个皮肤白净的细高个上前一步,“上刀山、下油锅,就随他们选喽。” “兄弟们,把这几个不知死活的家伙绑了!”“瓜皮哥”一挥手,示意手下。 此时,白乐天已经悄悄从怀里,摸出了一把弹簧刀,搁在手里,准备拼死一搏,但风之语教授用眼神阻止了他的行动。 三人被绑了起来,一路推推搡搡,走下了山坡,沿着树林中的小路,穿过茂密的丛林,向峡谷的深处走去。 第一百九十九章 认祖归宗 随着一路前进,如桶的树干,如盖的树叶,鲜嫩的苔藓,穿林而过红嘴巴的青鸟,浑身透绿的硕大蚂蚁,这一切,都在风之语的记忆中鲜活起来。 可是,这个峡谷与“莱卡山谷”所在的经纬度,极其吻合,难道这里就是控制地球气候变化的关键之处----凤凰之眼、地球之锚吗? 也许,只是个巧合,甚至记忆深处的场景,也是个巧合,他们只是闯入了一个未知的世界而已。 三个人排成一列,身上捆着绳子,走在几个手拿武器的男人之中,阳光透过稀疏的树叶,照在他们的脸上,形成斑驳的光影,恰如此时三人的心情。 三十分后,跌跌撞撞的一行人,来到巨树遍布一片平地,一个凤头鹦鹉扑啦啦盘旋在他们头顶,“坏人,抓坏人。”鹦鹉尖利的声音,在头顶响起。然后,鹦鹉又扑啦啦地飞过头顶,向远处一棵最粗、最高直入云霄的大树飞去,最后消失在树叶之中。 众人来到大树前面的空地上,走在最前面“瓜皮哥”喝住了他们,他转身面向北面的大树,把一只手掌伏在胸口,躬身朝向大树,大声禀道:“回禀宗主,擅闯峡谷者,已被我等捉住,如何处置?” “先去审问清楚,然后关起来,待祭祀大典之后,再作处理,去吧!” 声音从大树上面传来,无力而又坚定,仿佛是从远处吹来的夏风。 这声音,传入风之语的耳中,却似一声炸雷,惊得他嘴巴大张,他不自觉地哭喊道:“阿唸,是您吗?我是阿语---你的儿子!” 站在风之语旁边的人,一下子愣住了,尤其是“瓜皮哥”,眼睛瞪得溜圆,看着风之语,就像看着一个外星人一样。 “他,他,他,他是谁?”结巴哥指着风之语,磕磕巴巴地说。 白乐天和漫霜脸上露出惊奇的神色,就像不认识的一个陌生人一样。 风之语仰望着大树,眼眶中饱含泪珠,这声音无数次出现在他的梦中,他不会忘记的。 此时,站在大树上木屋中的宗主风格,听到树下传来的声音,浑身一颤,仿佛冷风吹过他的脸颊,他已经半个多世纪没有听到这样叫喊声,“阿唸”是儿子对自己的尊称。他大吃一惊,难道是自己的儿子回来了,他急忙掀开绿叶做成的门帘, “你是谁?为何叫我阿唸?” “阿唸,我是您的阿语,五十五年前从这里走出去的阿语啊!”只见风之语教授,手里举着那块玉做的五角星---那是他身份的象征! 果然是阿语的声音,虽然沧桑了许多,但声音中还能听得出他童年的味道。风格浑身一抖,“是阿语的声音,是阿语回来了!”他的眼泪夺眶而出,就像从灰黑色深潭里滚出来的露珠一样。 在空气仿佛凝滞,众人呆怔在空地上时,风格从大树上飘然而下,转瞬之间,落在众人面前,直直站在风之语的面前,双眼盯着他的面颊,接着浑身打量着风之语。 此刻的风之语,身穿灰色上衣,外面罩一件藏青色的马甲,头发大部分已经灰白,身材瘦削,脸上的皱纹愈加明显。 风之语看到风格,一眼就认出了他,还是那个模样,只是苍老了许多,头发灰白,两眼无神,就是自己心心念念的“阿唸”啊。风之语一把抱住风格,把头埋在他的怀里,失声痛哭起来,“阿唸,五十五年了,我终于回来了。” “太好了,这是上天的旨意,让我的儿子又回到了我的身边。”风格拍拍风之语的肩膀,“这些年,为了我们‘风部’,让你吃苦了,孩子!” “阿唸、风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白乐天一头雾水,自言自语道,这个世界变化太快,他的智商跟不上这迅疾的变化了。 “拜见少宗主,多有得罪,我等罪该万死。”瓜皮哥一脸囧相,忙不迭地跪在地上,把头磕在地上。 “罪、罪、罪该万、万、万死。”结巴哥看到跪在地上的瓜皮哥,马上明白了,也跪下来磕头。 风格对着他们的屁股,狠狠踢了几脚,吼道:“你们几个有眼无珠的蠢货,还不赶快松绑!” 风格右手一挥,对着四面的大树,高声喝道:“各位父老们,我的儿子---你们的少宗主回来了!速速摆上桌椅!” 就像从地里冒出来一样,呼啦啦地空地上多出了许多人,有老有少,大多穿着灰色的衣服,脸上洋溢着微笑。 少顷,空地上摆起了几张桌子和几十把椅子,风格和他们都坐下来,接着,有人拿来黑陶瓷的茶碗,倒上了热气氤氲的绿茶。 那只凤头鹦鹉从树上冲下来,落在风格的肩膀上,大叫一声:“少宗主好!”转头盯了漫霜一眼,“美女好!”引得漫霜大笑不止。 这时,风格站起身来,手里端着一杯茶,平视着众人,手指着他身边的风之语, “众位,这就是五十五年前,被‘乌荣智者’送走的风语---我的儿子,那时他只有七岁。” 众人包括白乐天和漫霜,都发出一阵儿啧啧声,眼睛望着风之语教授。 “原来教授的名字叫‘风语’啊。”白乐天小声对漫霜说。 “为什么要把他送到外面的世界,据‘乌荣智者’说,我们所在的峡谷,已经开始出现裂变,就如同大家看到的那样,各种灾害频发,收成一年不如一年,所以,必须要为风部子孙,寻找新的落脚点,新的家园。这个牺牲,只有我来做,献出自己的儿子!” “‘乌荣智者’现在何处?”风之语小声问道。 “‘乌荣智者’是我们的救星,自从一千年前,我们风部来到峡谷,‘乌荣智者’就已经生活在此了,他给予了我们风部莫大的帮助,五年前,‘乌荣智者’向我道别后,走入了‘后山圣窟’,消失在那里,再也没有回来。” 第二百章 旧事重提 众人中出现一阵儿轻微的骚乱,再次发出惋惜声。 “请少宗主讲讲吧,我们想听。”坐在风之语对面的一个老者,对风格说。就连站在树下的人们,也发出附和声。 风格微笑着,坐了下来,抬手拍拍风之语的肩膀。 风之语站起身,眼睛扫描了一圈,目光落在白乐天和漫霜身上。 “各位乡亲,我先介绍这两位,这位年轻的小伙子,是我的学生,是个气象学家,就是研究下雨、打雷的……” 听到这里,大家都笑起来,“让他看看,今天下雨不?哈哈哈!”瓜皮哥喊道。 “看、看、看看,下雨不、不?”结巴哥不失时机地补刀道。 风之语没有理会他们的调侃,看了一眼漫霜,接着说,“这位漂亮的美女,名叫漫霜,我们是在旅途中相遇,能回到我的家乡,全靠她的帮忙!” 一阵儿掌声响起,漫霜的脸颊微微发红了。 “好漂亮啊!”凤头鹦鹉斜着脑袋,直盯着漫霜,眼珠转个不停,从风格的一边肩膀,跳到靠近漫霜的另一边。爱美之心,尽皆有之啊。 “我记得,七岁时的一天,我正在河边玩耍,‘乌荣智者’来到我的身边,说他已经预测到,峡谷将遇到灾祸,很快就会遭遇灭顶之灾,必须有人去寻找新的出路,或者找到解决的办法,我是最合适的人选。” 周围的人都伸长了脖子,像一只只被提起来的鸭子,眼望着风之语,等着他继续讲下去。 风之语教授端起杯子,抿了一口茶水,“我点了点头,没有明白啥意思,在迷迷瞪瞪之中,跟随他来到了‘后山圣窟’。我们穿过古庙前广场,进入了古庙,接着,从古庙的后门出去,来到一个幽深黑漆漆的走廊,再推开两扇木门,来到了‘后山圣窟’的大厅。他让我站在大厅中央,闭上眼睛,然后,他开始念起咒语,咒语在我耳边回荡,萦绕在整个大厅。此时,我感觉身体变轻,并开始顺时针旋转,就像个**一样,越转越快,身体越变越轻,只听到‘哐啷’一声,眼前闪过数道金光,我似乎脱离了地面,穿越了‘后山圣窟’的拱顶,升入了空中。” “哇哦!”有人发出惊叹声。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当我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小床上,旁边围着几个人,正叽叽喳喳地小声讨论着,看到我清醒过来,他们发出一阵儿欢呼声。” “那是什么地方?”风格关切地问道。 “阿唸,说来话长啊。我后来才知道,那是德国的巴伐利亚州的一个小镇的家庭,附近是高山与密林,那里人烟稀少。据我后来考证,这个小镇大部分居民,都是是风部的子孙。” 没等风之语往下说,人们开始小声议论起来,“怎会这样呢?” 风之语接着说,“原来,这些风部的子孙,也是在1253年的深秋,在被蒙古铁军打败后,从洱海之畔一路奔逃。他们沿青藏高原向西,跨过雅鲁藏布江,受到了藏军的伏击,与另外的一部分风部子孙失散,他们一路前行,跨千山,穿万水,最后落脚到德国的巴伐利亚州的一个偏远的小镇。其实,这些人与我们是同宗同族,都是‘滇东三十七部’中的‘风部’。” “原来如此,也就是说,‘乌荣智者’把你送到了我们的本家那里,受不一样的教育,去寻找新的出路。”白乐天插话道,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应该是出于这个考虑,”风之语说道,我的名字改为‘风之语’,一个名叫‘风声’的人,负责照顾我,直到几年后,我去柏林读书。” “风声?”白乐天一惊。 “对!就是风声,你认识的那位管家。” “在成为了气象学家后,风声再次找到了我,从此,我们就没有分开,直到今年的三月份,唉,世事难料啊!‘乌荣智者’的话一直埋在我心里,我没有放弃拯救峡谷的使命。” “你找到办法了吗?现在峡谷早已显露出灭亡的迹象,天灾不断,瘟疫不断。”旁边的一位老者,捋着胡子,轻声问道。 “嗯,也算是找到了吧。”风之语仰头看了看高耸的喜马拉雅山顶,紧蹙眉头微微放松了些。 “太好了!少宗主真棒。”人群中迸发出赞扬声,此起彼伏。 风之语伸出双手,往下一压,示意大家安静,他接着说: “峡谷面临的危险,不是单方面的,而是综合因素造成的,这是由于全球气候变化的一部分,现在全球气温上升,极端气候事件频发,自然灾害层出不穷。” “我们关心峡谷的安危,你说的那些东西,我们都听不懂,阿语!”风格说,“你说说解决办法吧。” “通过我的研究,发现全球气候异化的问题,乐天注意,我将气候变化界定为‘异化’,说明问题已经达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只有解决全球气候异化,峡谷作为影响因子活跃的地区,它的问题也会逐步解决。我通过大量的气象数据统计与分析,关键点在于,地球某一点存在制约气候异化的‘钥匙’,我称之为:地球之锚,它是维持地球稳定的定盘星,正因为地球之锚发生了改变,导致了地球颤动、气候异化等问题。” “哦,我明白了,教授,解决了地球之锚的问题,也就解决了峡谷面临的问题,也就解救了风部的子孙。”白乐天拍拍脑袋,长出了一口气。 “那你找到地球之锚了吗?”风格再次问道,脸上的皱纹更深了。 “真的是太巧了,经过对比经纬度和卫星定位,峡谷中的某个位置就是地球之锚。”风之语眼里闪烁着光彩,手指着附近的山川,就像发现了宝藏一样。 “那下一步我们要做什么?”漫霜也似乎听明白了,也关切地问道。 “我们要找到地球之锚所在的精确位置!” “这太难了吧?” “我带着仪器呢。”风教授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亮闪闪的镀铬设备,类似于高倍望远镜,“它就是能找到位置的宝贝。” “哇哦,好漂亮!”就连凤头鹦鹉也忍不住惊叹了,嘴巴大张着,看着风教授手里的设备。 “宗主,以后我、我、我陪他们吧,这、这里的,我熟。”结巴哥眨眨眼说,看着风格,满眼热切。 “拯救峡谷,全靠你了,阿语。”风格拍拍风之语的肩膀,“好吧,既然结巴主动做向导,那就从明天开始,你们去寻找地球之锚吧。” “太、太、太好了!谢谢谢宗主。”结巴哥兴奋地站起来,向宗主打拱感谢。 “切!”凤头鹦鹉撇了撇嘴,斜着脑袋看着宗主,像一座雕塑,似乎想说他不合适,“我也想去!”它蹦出来一句话。 “哈哈,这小东西。”风格转头对风之语说,“这小东西叫‘阿凤’,它也想跟你们转转。” “哈哟!”凤头鹦鹉尖叫了一声,兴奋地扑扇着翅膀,飞进了阳光中,消隐在树叶里。 风格站在一张高凳上,向周围的人群,高声喊道:“各位乡亲,今天我的儿子回来了,这是我们风部的喜事,明天给各家多发两石粮食。大家现在散了吧,我要和阿语好好说说话。” 人群中发出一阵儿欢呼声,犹如地动山摇般,接着,人们渐渐散去,广场的空地上,只留下了几个人。 风格安排好白乐天和漫霜的事宜后,牵着风之语的手,走向广场旁边那棵巨树。 此时,惠风和畅,阳光正好。 第二百零一章 无独有偶 清风拂过山岭,阳光透过茂密的树叶,洒下婆娑的光斑。 白乐天、漫霜在结巴哥的带领下,走在丛林之中。结巴哥特意与漫霜靠得很近,几乎要碰上了她肩膀,漫霜囔囔鼻子,露出鄙夷的目光,走开了。 “真没想到,真没想到啊!”白乐天抬手摘了一片灌木叶子,顺手丢进了旁边的小溪。 “没想到什么?”漫霜的脸颊微微一红道。 “我的导师---风之语教授,居然有如此离奇的经历,居然是‘莱卡山谷’中的人,还是宗主的儿子,也就是太子喽。” “哦,确实离奇,多么像神话故事。”漫霜走近白乐天,男人身上的气味飘进了她的鼻孔。 漫霜的黑发,恰如瀑布,流泻在她的身后。一片苍黄的树叶,随风而下,落在她的长发上,白乐天伸手替她摘下来。 结巴哥用手指使劲揉了揉鼻子,抬脚把路边的石子踢得很远,故意大声说道:“唉,唉,前面是我们栗子树,每年能收获很多的栗子,可香呢!” 白乐天面色一红,讪讪地笑着,眼睛从漫霜的头发上离开,望向远处的喜马拉雅山顶,那里在日光的照射下,格外明亮,就像插向天空的利剑一样,寒光凛凛。 白乐天正色道:“我追随教授,一路艰险,差点丢了性命,就是为了拯救人类,就是为找寻气候变化的畸变点,现在终于看到了希望。” “希望你们成功。”漫霜轻声说道。 “我们?”白乐天扭头看了一眼漫霜,“你也是其中一员啊。” “我?”漫霜噗呲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我哪敢与你们相提呢,我只是喜欢玩。” “不是你的帮助,我们怎么会来到峡谷呢?再说,我觉得你……”但是,白乐天最后的声音很小,连他自己也没听清楚说了些什么。 漫霜忽然一阵儿恍惚,心头有些失落,不知道该说什么,总觉有些话堵在心里,她的喉咙动了动,没有发出声音,只是咽了口口水,润了润嗓子。 漫霜明白自己的使命,面对眼前的一切,她的内心一下子纠结成一团乱麻,此刻的她,却想逃离这里。 漫霜仰头发出一声啸叫,似一支竹笛发出的清音,越过山川和河流,传向远方。 不一会儿,天上飞来几只青鸟,在枝丫上跳来跳去,兴奋地看着他们。 结巴哥一下子惊呆了,没有想到,这位美女能招来青鸟。漫霜看了一眼青鸟,挥挥衣袖,它们像箭一般,嗖地展翅飞向远处,结巴哥嘴巴大张,傻了一般。 “美女!”突然从树上传来尖利的声音,接着,凤头鹦鹉翩然而下,落到了白乐天的肩膀上。 从森林的深处,从不受侵扰的寂静中,浮起淡淡的薄雾,把大树、山顶笼罩起来,透过氤氲的雾气,白乐天仿佛看到了海市蜃楼,美不胜收。 此时,在薄雾之中,在森林的另一侧,风声正走向后山圣窟。 随着祭祀大典日子的来临,他的心情更加的紧张,故加快了考察的速度,今天趁风霜没有跟着自己,他再次来到了后山圣窟的附近。 一切都已计划妥当,虽然失去了风羊,但是风羊的弟弟风牛,也是一位厨师,在祭祀大典时,参与宴席食材的提供,也可以给自己提供必要的帮助,想到这里,他的心情稍微平静了些。 不知不觉间,风声穿过雾气氤氲的树林,来到了古庙前面广场的一侧,祖庙的正中央用白色的石灰水,画了几个方框,方框里码放着一大堆棕色的粗大木材,上面用鲜红色的涂料,标着不同的数字,极有可能是用来搭建平台的。 他站在一棵大树后面,探头望向祖庙的大门,此时,深红色的大门虚掩着,里面香烟缭绕,似乎能听见阵阵儿吟诵声,看起来,都在为几天后的祭祀大典作准备。 从风声所在的位置,到古庙的大门约有200米的距离,从里面穿过祖庙的后门,经过一条廊道,进入到后山圣窟之中,如果顺利的话,仅需要几分钟就足够了,唯一担心的是,祖庙后门和圣窟的大门是否上锁,如果6月1日举行大典,应该是敞开的。风声从兜里掏出纸和笔,将图示标记出来,详细数据写在上面。 风声向四周张望一番,慢慢地,蹑手蹑脚地,走向广场的中央,来到木材后面,这里是偷窥古庙的最佳位置。 在他露出眼睛时,祖庙的大门“吱呀”一声,被全部打开,从里面走出来两个男人,身穿灰色的衣服,头戴灰色的罩帽。他们懒散地伸伸腰,打了个哈欠,在广场中走来走去。 风声忙将脑袋缩回来,紧紧靠在木材的后面,大气也不敢喘,唯恐被发现。 真是屋漏又下雨。 一阵说话声,从树林中传来,显然有人从林中小路上走来,风声立即陷入了两难境地,背后是祖庙里出来的守卫,面前则是穿林而来的人们。 随着说话声越来越大,风声探头一看,两名守卫显然也已经听到了声音,他们也看向这边,另外的一个守卫,开始迈步走过来。 时机稍纵即逝,已经没有时间供风声考虑了,必须迅速行动。 风声离开木材堆,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使劲抛向广场左侧的那棵大树,石头打在树干上,发出“啪啦”一声响,守卫的眼神被吸引到了那棵树上。 趁此机会,风声紧紧衣服,猫起腰,就像一支利箭,嗖地奔向广场的右侧,一头扎进了小树林中,朝风羊领他去过的盗洞而去。 刚刚走出树林的白乐天,望着前面的古庙,就在他眨眼之间,不远处,有个人影从眼前一晃而过,在雾气中,犹如鬼魅一般。 白乐天脑海中闪过一个人名:“风……”,他不禁脱口而出。 漫霜显然也看到了,她大声喊道:“雨……” 最终,两人都没有说出名字,只是吃惊地站在那里,望着风声消失的方向。 “你们真搞笑,什么‘风啊’、‘雨啊’的,不就是雾气大点嘛,前、前、前面就是我们的祖庙了,过几天,要在这里举办祭祀大典,全、全、全族的人都要参与哟。”结巴哥说道。 “有人!有人!”凤头鹦鹉从白乐天肩上,扑啦飞起来,盘旋在空中。 白乐天马上平静了下来,这是不可能的,风声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呢?绝对不可能,也许是是自己眼花了,保不准跑过去的也许是个野兽呢。 但是,白乐天看到漫霜一脸狐疑,眼睛盯着风声消失的方向,走过去拍拍她的肩膀,“我们可能看错了。” “你、你们看到什、什么啦?我咋没看到。”结巴哥揉揉眼睛问道。 “笨蛋!瞎子!”风头鹦鹉眼珠瞪得溜圆,看着结巴哥。 “没有,啥也没看到,说着玩呢。”白乐天笑着答道,眼睛看向跑来的守卫。 “什么人到此?”其中一个水桶身材的守卫指着他们喝道。 “我、我、我们是……”结巴哥忙答道,直到憋得脖子通红,也没说出来。 “宗主儿子,”风头鹦鹉叫道,“朋友!是朋友!” “朋友!有没有通行证?”另外一个龅牙的男人质问道,手里举着一把明晃晃的砍刀,一条腿在地面上抖动,动作甚是嚣张。 “算了,我们就是随便转转,又不进去,不用这么紧张。”白乐天看了一眼祖庙,也没发现有新奇之处。 “宗、宗主,让我带他们转、转、转……”结巴哥越急越结巴,一个劲儿地咽口水。 “我明白了,不就是吗?”水桶身材的男子拍拍手上的灰尘,“只要不进祖庙,各位请便。”说罢,他转过身,盯着刚才发出声响的那棵树,不再说话。 “今、今天差不多了,我明天再带你们逛逛吧。”结巴哥挠挠头,表示了歉意,好像他还有其他的事。 结巴哥领着两人,绕过了祖庙,从后山圣窟的一侧走过,顺着一条卵石铺成的小路,经过一陇一陇的庄稼地,朝宗主的木屋走去,一路上,漫霜高兴地蹦蹦跳跳。 风教授正坐在一张矮凳上,边喝茶边和自己的父亲交谈,叙说这几十年来的经历。 他的父亲---风格手里拿着一支长长的烟杆,烟嘴里塞满了深黄色的烟叶,他的嘴巴一吸,接着就有一股白烟,从他的牙缝里冒出来,极享受的样子。 他们身边是一座水井,井沿是用山上的岩石砌成,水井的旁边,是一座石头堆砌的小屋,里面摆满了东西,有腊肉、盐肠、面粉、谷物和新鲜的蔬菜。 漫霜从远处跑过来,像一只小鸟,一下子跳到风教授的背后,把从田地里采摘的一朵鲜花,放在他的头上,然后,笑得前仰后合的。 看到白乐天他们回来后,风格站起身,拍拍手,吐了一口烟气,“好了,阿语,今天我有些累了,你们接着聊吧。” 风教授忙站起身,伸手扶住风格,“好的,阿唸,您去休息吧,我扶您过去。” “不用了,我能行。”说罢,风格收起长烟杆,咳嗽了两声,健步走向旁边的那棵大树,转眼间,就飞上去了,消失在树叶之中。 “教授,你猜我看到谁了?”白乐天还没走到风教授跟前,就大声对他说道。 “谁?” “您肯定想不到!”白乐天把嘴凑到风教授的耳边,小声说出了名字。 风教授脸色一变,“这怎么可能呢?” 第二百零二章 歪打正着 “风声!?这绝不可能吧。”风教授一脸疑惑。 自从他和风声分别后,就以为再也不会见到他了,说来,还有些心酸,毕竟和自己都是风部的子孙,却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天各一方了。 “很像他的样子,很像。”白乐天自言自语道,因为只是一闪而过,故而他也不敢太确定。 “要是风声就好了,”风教授喃喃自语道,“这几天,我有些想他了,他对我的照顾很周到,也很尽心尽力,况且,我们是有血缘亲情的。”他抹了一把眼眶,似乎有泪水流出来。 “真的希望还能见到他!”风教授看了一眼白乐天,长吁了一口气,再次绷紧了嘴唇。 这个时候,漫霜悄悄从白乐天身边走开,走过这片空地,走上了一条小路,她要去揭开一个谜团。 风声逃回了小木屋,躺在床上,盯着窗外的湛蓝天空,心里忐忑不安。 他窜出去的一瞬间,似乎看到了白乐天和雨凰,这怎么可能呢?白乐天为何到了这里,又怎么和雨凰走在了一起?这确实有点匪夷所思,他感觉到了一丝危险,就像野兽在森林中嗅到了猎人的气味。 这时,他听到树叶做成的门帘挑动的声音,他直直地从床上跳起来,站在床前,眼睛盯着门口。 果然是雨凰,她身穿翠色的衣裙,一头乌发高高盘起,宛如山脉,手里捏着一朵野花,眼波流动,微微一笑。 “哈哈,刚才在祖庙前溜走的是不是您啊?” “是的。雨凰这一段,你到哪里去了?” “我啊,出去玩了。” “站在你身边的那个那人是谁?” “你说的白博士吗?他叫白乐天,气象学家,来科学考察的。” “你怎么和他走到一起的?”风声一惊,忙问道,他没有想到果然是白乐天。 “雨凰,他是如何到这里的?”风声的声音有些颤抖,向雨凰走近了一步,眼睛直盯着她。 “随我飞过来的啊。不是‘他’,是‘他们’。” “他们!还有谁?”风声声音变得有些尖利,提高了分贝。 “还有教授。” “是风之语教授吗?他还活着?”风声的声音有些颤抖,双手握拳,不停喘着粗气,脸颊变成了苍白的鱼腹。 “活着?他好好的啊。”漫霜(雨凰)奇怪地问道,“他不像个死人啊。” “哦,我明白了。”风声若有所悟地低语道,“也许他根本没有死,也许这就是一个全套,太狡猾了吧。” “圈套?什么圈套?” “呵,没有什么圈套,我说着玩呢。” 风声转头看着窗外,一只硕大的黑色蜘蛛,饱满得像一颗葡萄,正沾在窗边的一片树叶上,随风左右摇摆,眼睛盯着附近的猎物。 “教授还说了些什么?一定有好玩的事情。” “原来他就是这里宗主的儿子,您说多离奇,还有就是,他的管家和他走散了,他很想念管家。” “管家,他说名字了吗?” “他说,管家名叫‘风声’,和教授是同宗同祖,是个好人。” “风声!”他的心跳像雷鸣一般在胸膛内轰响,他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又是一口,强使自己保持冷静,“还有呢。” “对了,教授还讲起了关于他们的历史,他们是‘风部’的子孙。现在,‘风部’遇到了灾祸,好像是灭族之灾,所以,他在很小的时候,就被送到了外面的世界,寻找拯救峡谷的办法。”漫霜面露惋惜,“真是个可怜的人,真是个可怜的部族,可惜,我帮不上他们。” “嗯,你是个好姑娘。”接着,风声一时无语,像为什么事情而纠结,她能从他的双眼中看出这种情绪。 “傻孩子,有些事你可能无法理解,但确实存在的,我可能给你说不清楚。”风声无奈地双手搓在一起,“你能认识他们挺好的。” 漫霜(雨凰)说,“尤其是那个白博士,有趣也好玩。”她双手交叠,欢快地搁在脖子上。 “你父亲说,让你过来帮我,一切都听我的,对吧?”风声满脸严肃,一本正经地说。 “对啊,我主要是玩,然后呢,父亲说一切都听您的。” 风声挠了挠头,沉思了一会儿,“嗯,我想和你做个游戏,你看怎么样?” “做游戏?我喜欢。”漫霜(雨凰)拍拍手,高兴地答道,“什么游戏?” “比赛耐性,就是我们认识的事情,只有我们俩人知道,在别人面前,我们就是陌生人,没有特殊情况,绝不联系,你能做到吗?” “这也叫游戏,太没意思了吧!” “你来这儿,一切都要听我的,是不是?” “好吧,好吧,真没意思,游戏什么时候开始?” “你从这儿走出去,意味着游戏开始,你能做到吗,小姑娘?”风声说,“我现在的名字叫‘刘风’,或者叫其他的名字,但绝对不是‘雨虹’,你明白吧。” “这么复杂,你是说,以后我和你是陌生人,对不对?我管你叫啥名呢。”漫霜(雨凰)冷哼了一声,露出不屑一顾的神色,说罢头一仰,掀开翠色的门帘,走了出去,沿着巨大的枝杈,消失在面前。 风声望着雨凰(漫霜)的背影,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仿佛心底放下了千斤重担,这个傻丫头,太让人担心了,一不留神,就会将他的真实身份泄露出去,岂不坏了大事,好在自己思虑周全。 安排完雨凰的事情,风声重又想起了风之语,事情的发展超出了自己的预料,本想解决掉风教授,没有想到,他居然死而复生,阴差阳错间,竟然进入了峡谷,这应该责怪雨凰多事、好玩,更让他匪夷所思的是,风之语居然是宗主风格的儿子,这真的是万万想不到啊。 策划周详的计划,不能改变,现在万事俱备,只等东风了。等祭祀大典那天,他就会联合风牛,在宴席的食材中,加入金晶蒿和断魂草的粉末,等众人食用、出现中毒症状后,他就会迅速杀死风牛,径直进入祖庙,穿过后门,跑进后山圣窟之中,去找回到外部的路径。 至于雨凰(风霜),这个傻丫头,呵呵,也只能长眠于此了,既然喜欢白博士,就和他白头在此吧! 脑袋昏昏沉沉的,不一会儿,风声躺在床上,陷入了梦境。等他再次醒来时,发现日头已经西沉,那只令人讨厌的凤头鹦鹉正挂在窗口,不停地聒噪。 风声只好从床上爬起来,穿上鞋子,走到窗口,对着鹦鹉虚伪地笑了笑,挥手将其赶跑。 他套上一件灰色的马甲,走到洗脸盆前,弯腰捧起冷水,扑在脸上,立即清醒了许多,有点后悔对鹦鹉的粗鲁了。 风声掀开门帘,走出木屋,一股山风扑面而来,他沿着粗大枝干,来到树干处,顺着一个木制的软梯,一步一步地退到地面上。 注定今天是个不平凡的日子,该来的,一定不会爽约,该面对的,就要勇敢向前。 也许会偶遇,戏一定要演足,毕竟风之语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一定不要露出破绽。 夕阳映照重峦,霞光流泻,山间洒满金色。风之语教授、白乐天和漫霜,迎着晚霞,沿着一片橡树林,一边闲聊,一边欣赏。 一阵儿喧闹声从前方传来,漫霜素来喜爱热闹,抓起白乐天的手喊道:“这么热闹,发生什么事了,我们快去悄悄?” 白乐天看了一眼风教授,风教授笑了笑,挥挥挥手,示意他们先去。 漫霜与白乐天牵着手,蹦蹦跳跳地往声音传来的方向跑去。 从前面的树林中,冲出几头壮硕的牛,皆是高高的金色牛角,上面系着鲜红的绸布,身上覆盖着湖蓝色的牛皮,嘴里喷着气体,鼻子上套着银色的圆圈。 让俩人惊骇的是,中间那头牛背上,坐着一个身穿黑色罩衣的老年女人,很瘦,弯腰驼背的,眼睛下有两个大眼袋,鹰钩鼻子,薄薄的嘴唇,一口黄黑的牙齿,显然是长时间吸食烟叶的结果。 老年女人嘴里发出“嘘嘘”的声音,接着是一串让人难以听懂的咒语,她驱使着几头牛,奋力向前。 俩人闪身退后,躲开莽撞的公牛,站在一旁的土坡上,等着风教授的到来。 漫霜的脚跟恰好踩到了一块卵石上,一下子倒在了白乐天的肩膀上,白乐天伸出双手,扶住了漫霜,她的脸颊微微一红,站直了身子。 看着逐渐走远的公牛队和那个奇怪的老女人,白乐天轻声问道:“漫霜,你以后有什么打算啊?” 漫霜瞄了一眼白乐天,眼睛望向远处,伸手拂了拂渐乱的秀发,“还没有想好呢。”接着,白了一眼白乐天,好像在等着他的反应。 “教授,好奇怪的公牛队啊。”白乐天看到风教授走过来,立即大声问道。 “应该是为几天后的祭祀大典准备的,用来献祭的。” “那些牛会不会被杀掉啊?”漫霜抬眼看着公牛远去的方向。 “不一定的,也有可能仅仅是举行个仪式,毕竟公牛对族人来说太重要了。” 正在这时,随着一队装饰着五彩鞍鞯的骏马走过,其中一个穿着灰色马甲的男人,引起了白乐天的注意,他对着风教授大声喊道: “教授,您看那人是谁?” 第二百零三章 又见风声 风教授扭头一看,不禁惊呆了。 在五彩骏马之间,有一个老年男人走在队伍之中,他身上的灰色马甲格外显眼,其他的都是年轻的男子,身着绚丽的华服,脚蹬黑色的长靴,头戴插着彩色羽毛的头饰,眼睛又黑又亮,嘴里嘟囔着咒语或者祈福语。 那位老人,中等身材,皮肤棕红,头发花白,眼睛是深棕色,好奇地跟在队伍之中。 只是看了一眼,风教授马上就认出了来人,是“风声”!就是“风声”! 风教授失声尖叫一声:“风声!”就像一阵儿风一样,跑向风声。 风教授的阻挡,惊得行进中的马匹,扬起了前蹄,站立在原地咴咴嘶鸣,赶马的年轻人嚢起鼻子,用手里的马鞭指着风教授喝道:“何人如此大胆,敢拦住‘圣马’,难道不怕死吗?” 风教授没有理会那个气愤得有些夸张的年轻人,绕过马匹前面,径直奔向风声,一把就把惊诧之中的风声,拥进怀里,泪如泉涌。 风声本能地往后一闪,随即眼睛一眨,也朝前一步,紧紧抱住了风教授,脑袋放在风教授的肩膀上,只是几秒钟,他的眼泪打湿了风教授的衣服。 白漫霜看到这一幕,立时傻了,这要比戏剧更荒唐,这要比神话更怪异,风教授居然和“雨虹”紧紧拥抱在一起,这是她做白日梦也不会想到的一幕,如坠入了迷雾之中。转念一想,发生了太多奇奇怪怪的事情了,对“雨虹”给她说的所谓“游戏”,有了更深的认识,现在闭嘴是最好的选择,“雨虹”就是一个陌生人,她在心里默念道。 “果然是他!”白乐天轻声喊道,“这怎么可能呢,在这里生死未卜的故人相遇了,也许很多深埋在心里的疑点会得到答案喽。” 激动的风教授紧紧抓住风声的手,唯恐一松手,他再逃掉一样。 等马匹和队伍走过去后,几个人穿过树林,经过一条小径,来到了河边,沿着河边满是鹅卵石的路,迎着夕阳的方向往前走。 “真没想到,教授您还活着?我还以为……”风声没有说完,抬手抹了抹眼睛,似乎有泪花开在了眼窝。 “风声啊,说来话长,我确实曾经‘去世’了,但这是个意外,也可以说是个‘阴谋’,”风教授拍拍他的肩膀,叹了口气。 “阴谋?”风声眼神猛一躲闪,瞬间又恢复了平静。 “对,这就是个不折不扣的‘阴谋’。m国的气象学家汤姆森教授是这起绑架案的背后主谋,他为了获得我的关于气候变化的研究成果,从去年开始策划,意图将我绑架到m国,他们动用了多种手段,把我从国内运送到了境外,多亏了乐天和柳青警官,才把我解救回来。”风教授说完,看了一眼白乐天。 “柳青!那个眼神犀利的警官?” “对。”白乐天接着说,“风管家,您咋从内地走了,我们找了你很长时间呢。” “一言难尽,教授失踪后,我感觉犹如天塌地陷一般,生无可恋了。尤其让我胆战心惊的是,柳青多次找我问询,弄得神经兮兮的,也许警方怀疑我做了坏事吧,我左思右想,最后留下了一封信,从此云游四方,四海为家,以慰此生。” “哈哈,您还怕柳青?那小子就是个纸老虎,其实人很好的。” “那你是怎么来到峡谷的,这可是个极偏僻的地方,就连导航都找不到,除非是专业的地图上,才有标注的。”风教授问道,其实这个疑问同样存在白乐天的心中。 “我来到蜡萨后,租了一辆私家车,顺着国道,往喜马拉雅山的方向走,我的本意是到珠峰大本营后,再找些驴友,一块登顶的,没想到啊,后来就发生了一些事。” “后来怎么样了?”白漫霜丢掉手里的卵石,饶有兴趣地探过脑袋问道。 “太惨了!”风声仰面看了看天空,鼻子抽动了几下,“交通事故!我们在喜马拉雅山的南麓,冲出了环山路,掉进了一个幽深狭长的深洞。” “然后呢?” 风声定了定神,接着说道,“我们太惨了,连人带车冲进了一个深不见底的山洞,汽车被摔得稀碎,我还算幸运,被壁上的藤蔓挂住了,悬在了半空中。” “司机呢,司机怎么样啦?” 风声似乎有些心有余悸,“那种血腥的场景,无法向你们形容,他被摔得支离破碎,洞中的岩石上、石壁上,全是迸溅的血液和躯体,不想再回忆了,那简直就是一个驱之不去的噩梦啊。” 众人发出一阵儿唏嘘声,就连河水流动的声音也变小了。 “我冒着丢掉性命的危险,利用一根麻绳和岩石缝中的藤蔓,沿着从石壁上往下滑落,直到脚跟落到洞中央的一个平台上。此时,无路可走,只能沿着平台与峡谷中小路,往前走,走了很长时间,然后就来到了此处,被峡谷里族人收留了,直到见到你们的到来,这也许是个缘分吧。” 众人又发出几声惊叹。 一阵儿风吹来,风教授掩着嘴,大声咳嗽了几声。 听到风教授的咳声,风声脸色一凛,又微微笑了,就像没有发生过一样,风声独独没有问起漫霜的来历,但这些细节没有逃过风教授的眼睛。 最为奇怪的,应该就是白漫霜了,听完风声的讲述,她基本糊涂了,搞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本来以为熟悉的人,变得如此陌生,她想起了一句话:最好的办法是装傻,最好的方法是沉默。 好像是要故意缓和一下紧张的气氛,风教授高声说道: “风声,你知道峡谷是什么地方吗?” 风声摇摇头,露出一丝惊讶。 “据我判断,这个峡谷应该就是‘莱卡山谷’。由于高原无路,再加上冰川阻隔,这里遗世而立,不为外人所知,故而这里的人都过着自给自足的日子。” “原来如此,就是您研究成果中曾经提到过的‘莱卡山谷’吧?” “对!‘莱卡山谷’,是地球的命门所在,也就是‘地球之锚’,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地球正走向崩溃的边沿,而扭转这一趋势的关键,就是找到‘地球之锚’的具体位置,并研究出阻止这一趋势发展的方法,这一位置就存在于‘莱卡山谷’之中!” “要是找不到,会发生什么呢?”风声问道。 风教授看了一眼其他人,脸色一凛,“地球将突破气候变化的阈值,走向不可挽回的深渊,这也就是汤姆森教授他们想看到的一幕----地球崩溃,人类毁灭,他们在地球重生中获得绝对的权力。现在,‘莱卡山谷’遇到了灾难,不就得将来,就会面临覆顶之灾,这是大气候变化造成的,我们必须尽快找到‘地球之锚’!” “啊?还有如此险恶之人,真可恨!”白漫霜恨恨地说道。 听到这里,风声内心却生起一丝兴奋,棕色的眼睛里隐藏着不为人知的东西,更深的黑暗。 “风声啊,我们终于找到了家,找到血缘之根。”风教授撩了撩些许散乱的头发,带着一丝自豪说道。 “我不明白,教授。” 风教授眼望着即将落下去的夕阳,双手合十,无限感恩地说:“这是上天赐予我俩的恩惠,让我们用不同方法,找到了回家的路,来到了峡谷,这里就是我们的家,我们风部所在的地方---历经千年而生于斯、长于斯的家园,只不过,你们的祖先在千年前,流落到到了德国,而我们是同宗同族,同一个祖先,都来自于‘滇东三十七部’的风部,你说是不是很神奇?” “哦,简直不可想象。”风声眼中闪过一丝难以琢磨的光泽。 “而我,风之语,原名叫‘风语’,我的阿唸(父亲)就是宗主风格。我是五十五年前,被‘乌荣智者’从峡谷中送出去的,就是为了找到峡谷的重生之路,挽救风部子孙。” “原来如此!”风声惊呼道,“世间还有如此巧合之事,我终于找到自己的根了。” 白漫霜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她需要静一下,平复一下自己的心情,怎么会是这样?这怎么可能呢,风声是教授的管家,也是风部的子孙,那“雨虹”又是谁?“雨虹”又去了哪里?我又是谁?她的脑袋像炸了一般,又像在心底压了一块大石头,憋闷得难受。 “教授,我们什么时候开始行动?”白乐天现出急不可耐的神情。 “呵呵,我们已经开始了啊,考察是多方面的,也许需要很长的时间,我们大规模的侦测,我想就放在祭祀大典后吧,那时候,阿唸也能派人协助我们,现在他们忙得很啊。”风教授抬起手,指了指牛队和马队远去的方向,笑了笑。 “我们会成功的!” 黄昏下的风教授,身上披着一层金灿灿的余晖,目光坚毅,神情肃穆。 第二百零四章 火烧大棚 6月1日清晨,莱卡山谷。 晨曦微露,朝气勃发,巍峨的喜马拉雅山,遍体金色,盛大的祭祖大典就要开始了! 靠近山坡的祖庙,从内到外,装饰一新,挂满了金色的绸布和灯笼,庙内经诵不绝,烛光摇曳,香烟缭绕,一派肃穆、**景色。 祖庙前的广场,边上摆满了桌子和椅子,上面搁着各种山珍干果,几头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公牛和骏马,拴在几棵大树上,正中央则早早搭起了一个高约十米的平台,四周竖起了高高的木杆,木杆上挂着各种颜色的装饰物,正迎风飘扬。平台上的一把褪色严重的椅子上,坐着一个老年女人,身穿黑色罩衣,瘦骨嶙峋,弯腰驼背,两个大眼袋就像两个布满褶皱的灰碗,一口黄黑的牙齿,张开大嘴时,人们看到的是幽深的黑洞,她正襟危坐,喃喃自语,好像是念着什么符咒,手里拿着一根拂尘,不时地挥动几下。 “就是那个丑陋的老妇人!”白乐天指着平台上的女人喊道。 他们几人正坐在平台对面的椅子上,面前的四方木桌上也摆满了各种吃食,宗主风格坐在中间,头微微上扬,眼睛盯着那位念咒的女人。 听到白乐天的喊声后,风格狠狠瞪了他一眼,“那是我们尊敬的阿方,能与上天对话,保佑风部子孙,躲灾少难,风调雨顺,万世无忧。” 白乐天吓得捂住了嘴巴,不敢出声,白漫霜笑嘻嘻地看了他一眼,伸出右手手指,悄悄掐了他的胳膊一下,疼得白乐天一咧嘴,差点再次叫出声来。 风声瞄了一眼众人,眼睛望向祖庙,他关心的是“后山圣窟”,他关心的是今天的计划,能否成功,接着,他的胳膊肘悄悄靠近了白漫霜,示意她可以行动了。 白漫霜猛一转头,看到了风声的眼神,突然想到了自己的任务。 就在昨天夜里,星光熹微,四周沉寂时,白漫霜听到门帘轻微一响,她坐起身,从床上走下来,发现一个男人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包东西。 来人正是风声,也就是雨虹,他来到她的面前,压低声音说:“明天就是祭祖大典了,整个风部的人都会参加的,你要帮我办一件事。” “什么事?你说吧。” “有一样东西,你帮我交给‘风牛’。” “谁是‘风牛’?我怎样才能找到他。” “他是一个厨师,明天会在广场附近的棚子里,和其他人一块准备宴席的食材。” “那是什么东西?” “一包神奇的调料!可以让大家快怀畅饮,过一个与众不同的祭祖大典。”风声咬牙切齿地说,眼里闪出一丝恶狠狠地目光。 “为什么让我去?我又不认识‘风牛’。” “雨凰,你哪来那么多的问题,你说过的,一切都听我的,难道你忘了?”风声越发生气了,眼睛盯着白漫霜, “哦,那好吧,听你的就是了,有啥了不起的,就算我没问,切!”白漫霜(雨凰)冷哼一声,给了他一个白脸。 风声蹑手蹑脚地走出木屋,飘然而下,瞬间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想到这里,白漫霜轻声说道:“白博士,让一让,我出去一下。” “要我陪你吗?”白乐天站起身,挪动了一下椅子,给白漫霜让出了走道。 “不用了。”白漫霜的脸颊微微一红。 “哦,好的,我明白了。现在人比较拥挤,你自己小心点,记得回来的路哟。”白乐天调侃道。 白漫霜挤过人群,从熙攘的人中,拨开一条路,往树林外面的一片棕色棚子的方向走去。 离棚子还有一段距离时,白漫霜远远看见袅袅白烟升起,逐渐消失在空中,浓浓的香味飘散在空气中。 一溜儿棕色的棚子分布在树林边沿,棚子外面拴着几头灰色的山羊,正低头吃草,还有几头肥头大耳的黑猪,脖子上系着黑色的绳子,哼哼唧唧地躺在地上,不时有人来回走动,都穿着棕色的围裙,手里拿着蔬菜和肉食。 白漫霜故意装着走错路的样子,混进了棚子里。里面有几十个厨师正忙活着,有的切菜,有的剁肉,还有的把锅底的火烧旺,锅里炖着的肉汤,不断翻滚着,冒出香气。 “哪位是风牛哥?”白漫霜挤进去,走过几个厨师后,甜甜地问道。 听到她的喊声,一位身材矮小、长着尖尖脑袋的男人,转过身,看着她,他手里正拿着一把长长的勺子,搅动着大锅中稀粥。 那位男人放下长勺,双手在围裙上擦拭着,走到白漫霜的身边说道:“你找我,有事吗?” “有东西交给你!” “我不认识你啊。” “‘刘风’让我来的。” “刘风?”风牛左右看了看,没有发现别人注意到他们的谈话,然后,领着白漫霜从长长的棚子里,走了出去,来到了一处无人的地方。 “什么东西?”风牛左右张望着,压低声音问道。 “他说是调料,让我交给你。” “好吧,你抓紧走吧,就当你不认识我,不要让别人看见你来过这儿。”风牛神色紧张地说道,伸手接过白漫霜递过来的一个纸包,顺手揣进了怀里,一溜烟儿走回到棚子里。 白漫霜走回到白乐天身边,平台上的老太婆结束她的嘟嘟囔囔,走下了平台。进入了献祭仪式后,湖蓝色皮肤的公牛和身披彩衣的骏马,在几个身穿华服的年轻小伙的带领下,依次走过广场,走到祖庙的门前,站立不动。 接着,风格率领众人,走到公牛和骏马的前面,一个身穿棕红上衣的老者,快步走到他们面前,面对着广大的族人,将手里的纸卷打开,开始诵读祭文。接着,在几声号角声中,场外的所有族人,都走到广场上,行叩拜礼。 过了一个时辰,甬长的的祭文终于念完了,由老者带领,风格作为主祭人,率先踏入铺着红布的祖庙,然后是风之语和风声,白乐天和白漫霜作为外姓,则留在门外。 正午的太阳正艳,照在白乐天的脸上,他摸着自己的肚皮说:“既然是祭祀大典,绝不会少了饕餮盛宴吧,我已经饿了,何时才能开饭呢?” “呵呵,你这个馋猫,等着吧,说不定要到晚上喽!”白漫霜笑嘻嘻地说。 说到盛宴,白漫霜想起了风牛,想起了交给他那包调料,心中暗道:“不好!那肯定是一包毒药,而风牛是雨虹的同伙,这是他计划的一部分,想把风部所有人杀死,完成他的夙愿。” 估计宴席的饭菜准备好了,再去阻止依然晚矣。白漫霜后悔现在才想到这个问题,她的额头急得冒出了汗珠。 白漫霜四下张望,还不敢给白乐天说实话,不知如何是好,她灵机一动,“你有火石吗?借我用一下呗。” 白乐天一愣,他知道白漫霜素来爱玩,鬼点子多,不知道又想耍什么花样,笑着说:“又想做什么,没有!” “我现在就要,马上给我!快!”白漫霜说着挠向白乐天胳肢窝。 白乐天笑个不停,引得旁边的人怒目而视,只好从口袋里掏出了火石,递给她。 白漫霜一把抢过火石,挤过跪着的人群,蹬蹬地跑向远处。 白乐天笑着叹了口气,望着白漫霜的背影,“这个妹妹啊,真是贪玩。” 刚参加完祭祀的骏马,身披五彩鞍鞯,被拴在广场边的树干上。主人都去到前面参加祭祀了,他们正身穿华服,跪在祖庙前,犹如一群公鸡中的凤凰,格外惹眼。 白漫霜冲出人群,看见了拴在树干上的骏马,便疾奔而去。她来到马的周围,张望了四周,没有人关注到她,于是,她溜到马前,伸手轻轻抚摸了马头,“嘘”了一声,便转身解开缰绳,双手抓牢缰绳,抬起左脚搁在马蹬上,深吸一口气,往上一耸身,就窜上了马背,然后,她双腿使劲一夹马肚,脚跟狠狠一叩,那匹枣红色的骏马,长嘶一声,前腿高高扬起,差点将她摔在马下,往前猛冲。 白漫霜伏在马背上,使劲踢打着马肚,枣红马似一道闪电向风牛所处的厨师大棚冲去。 此时,大棚内的饭菜基本准备完毕,就等祭祀盛典结束了。按照风声的交待,风牛已经将拿到的“金晶蒿”和“断魂草”的粉末,悄悄避过众人,均匀搅拌在汤里和菜里。只要宴席开场,众人食用后,风牛就迅速与风声联系,再然后呢,那就是两人远走高飞,开启新的人生了,想想都美的事,居然让自己碰到了,风牛眯着眼,盼望着宴席开始啰声响起。 白漫霜驾驭着枣红马,穿过稀疏的人群,绕过几块岩石形成的路障,把大棚外面的羊和猪,惊得狼奔豕突,几乎挣脱开了绳子,乱作一团,几个蹲在地上的厨师,被突如其来的状况惊呆了,差点被撞翻在地,气得骂骂咧咧地跑开了。 快要冲进棚子时,白漫霜已经掏出了火石,引燃了枣红马身上的丝布。丝绸布迅速被点燃,火苗窜起很高,枣红马被火烧痛了,“咴咴”嘶鸣,拼命往前。 枣红马就像一道火焰,更似一枚子弹,射向大棚。 站在棚外的人们,全都惊呆了! 第二百零五章 走进圣窟 在枣红马冲进大棚的一瞬间,白漫霜一个鹞子翻身,飞下了枣红马,滚落在旁边的草丛里。 枣红马在烈火中,就像疯了一般,冲进了大棚里,只听到里面传出多人的哭嚎声、怒骂声,痛苦的**声,还有锅碗瓢盆的掉落在地上的响声,各种菜、汤的香味弥散在空气中。 待枣红马再次冲出时,大棚已是狼烟滚滚,火苗不断窜升到空中,不断有人从大棚里跑出来,连滚带爬,狼狈不堪。 “完了!全完了!”一个年龄大约六十多岁,脸上布满褶皱的老人哭喊道,“宴席怎么办?宴席怎么办啊!” 冲出来的几个年轻人,一边向大棚泼水,一边试图冲进去,抢救为宴席准备的饭菜,但是,在枣红马的横冲直撞、一通践踏后,早已经是一片狼藉。 祖庙前的祭祀大典,正在进行,众人跪在门外,风格、风之语和风声则在庙内的大厅中,焚香叩拜。 远处的大棚浓烟滚滚,加之众人的喊叫声,此起彼伏,犹如刚刚结束了一场战斗,混乱不堪,引得祖庙前的人,回头张望。 白乐天站起身,看见了远处的大棚,正狼烟滚滚,突然想到,刚才白漫霜要了火石,匆匆离去,心中暗道:“坏了,一定又是她贪玩闯下了大祸!” 随着远处烟火不断,跪在大门外的族人,终于忍受不住了,他们纷纷站起来,夺路而去,到处找水救火。 听到外面的嘈杂声,风格眉头一皱,草草行完大礼,转身看去,发现外面的人,早已跑个精光,他怒吼道:“人呢?都不想活了吗?” 风格怒气冲冲地跨出祖庙,抬眼看到远处大棚火光冲天,人声鼎沸,不断有人提着水桶,跑过去救火,他大喊道:“到底怎么回事?” 一个小伙子从连滚带爬地跑过来,跪倒在风格面前,带着哭腔答道:“禀告宗主,大棚失火了,我们的宴席泡汤了。” 不大一会儿,大棚的火熄灭了,人们纷纷走回祖庙前,那里,风格正气哼哼地坐在一把椅子上,双手握拳,双目如刀,面色严毅,风之语、风声和白乐天则站在他的身边。 “谁能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风格拍打着面前的桌子,发出“啪啪”的声响,所有人的心都揪成了团。 “禀告宗主,就在刚才我们准备宴席时,突然飞奔过来一匹马---也许是受了惊,它身上燃烧着火苗,直直地冲进了大棚,把所有的饭菜都踏在了地上。哦,对了,好像马背上有一个姑娘。” “一定是她故意的!把她带上来,我一定要让她生不如死!”风格脸色惨白,浑身战栗,搅乱了盛大的祭祖仪式,使他怒不可遏。 在众目睽睽中,两个身穿华服的小伙子,架着一位身穿青色衣裙的少女走过来,他们把少女狠狠丢在风格的面前,“就是她,偷骑我们的骏马,点燃了马背上的丝绸,闯进了大棚,踏坏了菜食,搞砸了宴席。” 白乐天仔细一看,不禁深吸了一口气,果然是白漫霜,她这次可是闯了大祸。他瞄了一眼身边的风之语教授,风教授两眼大睁,好像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一样,一脸惊愕。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是不是有人指使的,故意来破坏我们的祭祖大典?”风格逼视着白漫霜,双手握紧拳头,脸上的肌肉抽动着。 “我,我不是故意的,我是觉得好玩。”白漫霜怯怯地答道,她跪在地上,头低着。 “呵呵,好玩!你可是闯了大祸了。”风格站起身,面对着众人,“大家说,怎么处理她。” “杀了她!杀了她!”众人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声音,回荡在整个山谷。 “按照我们的法律,破坏祭祖仪式,理应当杀,否则对不起祖宗。”风格的鼻子抽动了一下,半闭着眼睛,有些生气,有些激动。 最生气的莫过于风声了,他没想到居然会发生如此意外,瞬间打乱了他的计划,本来是天衣无缝的完美计划,一下子全泡汤了,他的牙齿咬得咯咯响,真恨不得亲手杀了这个傻姑娘,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眼看风格就要挥手下达指令,此时白漫霜命悬一线,整个广场安静异常,所有人的目光都盯着宗主风格。 白乐天从风教授走过,来到风格的面前,“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紧挨着白漫霜,“对不起宗主大人,都是我的错,火石是我给白漫霜的,无关她的事,要杀就杀了我吧。” “你的意思是你指使的,对不对?” “就算是吧,无关她的事,放了她吧。”白乐天继续说道。 白漫霜看到白乐天跪在身边,听到他的一席话,面色微红,没想到白乐天会为了自己,而挺身而出,不怕杀头,忙说:“不是白博士的事,是我自己想做的,我就是贪玩,闯了祸,杀我吧。” “什么乱七八糟的,给我推出去,全杀掉!”风格猛拍一下桌面,大声吼道。 这时,风之语教授闪身而出,也跪在了地上,“他们两个,一个是我的学生,一个是少不更事的小孩,是我教育不好,罪责在我身上,还望阿唸念及亲情,饶了他们吧,以后我一定好好教育的。”说罢,风之语俯身在地上,不再言语。 风格长叹了一口气,“罢了,罢了,福兮祸所倚。儿子回来了,这是天大的喜事,祭祖还有机会,祖宗们宅心仁厚,德薄云天,相信祖宗不会怪罪的,都起来吧!” 风声看到这一幕,心中有些失望,他本想让他们之间自相残杀,然后再寻找反击机会,他没有想到,风格居然这么容易原谅他们了,让他不可思议的是,白漫霜为何要这么做,看似无意,其实有意地破坏了他的计划。 白乐天往下一跪,白漫霜大吃一惊,他们本是萍水相逢,就像彩虹与湖水交融、天空与大地的拥抱一样,她绝没想到白博士会这样做,会为了一个素昧平生的姑娘,甘愿受罚,甚至现出生命。在凉风略过面颊时,白漫霜心中顿时涌起一股暖流,流到身体中的每一个细胞,立时从头到脚,产生麻酥酥的感觉,那种感觉是此生未曾有过的---心跳加速,浑身充盈幸福,她不禁与白博士靠得更近了些,似乎能听到他砰砰的心跳声,似乎能感受到他的呼吸,她第一次嗅到了男人的味道! 人群中发出一阵儿低语声,有人在窃窃私语,面露不解神情。 “善良是风部的传统,接受是上苍的安排,面对是最好的选择,追随自然的变化,走好我们自己的路,总会找到更好的归宿。”风格伸出双手,昂头向天,“意外是上苍给我们的警示,我们会更加尊重自然。好了,一切都会过去的,我们继续进行祭祀大典吧。” 风格衣袖一挥,带领众人重又跨入祖庙,绕过香案和祭祀排位,从侧面走到祖庙的**,顺着已经打开的后面,沿着一条木顶架成的廊道,来到了一座双扇木门前,饱经风霜的木门,颜色有些剥落,在摇曳的灯光下,呈现斑驳陆离的色彩,宛如一幅远古时的山水画。 “吱呀”一声,风格推开大门,抬脚迈了进去,众人紧随其后。 走在风教授身边的风声,心里咯噔一下,这不就是“后山圣窟”吗?想起上次的离奇经历,让他差点丢了性命,把风羊也搭了进去,他的好奇心顿时膨胀起来。 “这就我们最神圣的‘后山圣窟’,圣窟早在我们风部到来之前就已经存在了,是‘乌荣智者’引领着我们风部子孙,闯过了无数灾难,一路向前。这里属于禁地,没有‘乌荣智者’的允许,任何人不得踏入此地半步。几年前,‘乌荣智者’离我们远去了,为了缅怀他的英明,我斗胆带领大家,来此祭奠他。” “就是在这里,‘乌荣智者’将我送到了外面的世界。”风教授恍然大悟地低声道。 “对,‘乌荣智者’说,你坐在一只巨大的飞鸟翅膀上,飞离了这儿。从此与我的阿语,天各一方啊。”风格叹道。 “‘乌荣智者’到底去了哪里?”白漫霜把脸凑过来,好奇地问道。 “没有人知道,他消失了,无影无踪,也许是去寻找拯救峡谷的办法了,总之再也没回来。”一位面带微笑的老者插话道。 “后山圣窟”的上面是拱形的圆顶,大厅的正中央摆放着一张长长的条案,上面摆着七份贡品,贡品前面是三盏松油灯。 条案上方供奉的是一条椭圆形的船,船帆是半圆形的金属,船头站立着一个男人,身材矮小,脑袋也小得与身体不成比例,戴着一顶船型的宽檐帽,手拿一把短剑,短剑上镌刻着一枚古铜色的五角星,他高昂着头,眼睛斜向上45度角,那里是拱顶中央所在的位置。 几声“滴滴”的警报声,打破了圣窟的静谧,声音是从风教授身上发出来的。 “到底是怎么回事?” 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地投向风教授。 第二百零六章 天机重现 看到众人的目光后,风教授一愣,才发现问题出在自己身上,“滴滴”声是从他的口袋里发出的。 风教授急忙把手伸向口袋,从里面掏出一个折叠式的探测仪器,银色的仪器上面的指示灯还在快速闪动,并发出尖利的声音。 “难道就在此地!”风教授脸色一沉,瞬间变得严肃认真。 “什么意思?”白乐天上前一步,接过探测仪器,上面的警示灯在忽明忽暗地闪烁。 其他人都直盯盯地看着风教授,仿佛答案就在他的眼睛里,世界陷入了沉寂之中。 “如果一切正常,那么,‘地球之锚’就在此地!”风教授的话,铿锵有力,仿佛一记重拳砸在地上,惊得众人发出阵阵儿惊呼声,似乎不敢相信他说的话。 “啊,这怎么可能?”风声脱口而出,马上感觉到失态,伸手捂住了嘴巴。 “一切皆有可能!”风教授看了风声一眼,继续说道:“找到‘地球之锚’,也就找到了‘地球之核’,也就能扭住全球气候变化的牛鼻子,拯救地球将成为可能,从此,‘风部’子孙也将万事无忧了,终于找到它了!呵呵呵。”风教授笑得很开心。 “锚在哪里?难道是整个‘后山圣窟’?”白乐天迷惑地问道。 “肯定另有玄机,让我们一起找找看吧。”风教授拿回探测仪器,高高举起,边走边看,仔细地观察警示灯的亮度大小和警报声的强弱。 这时,风声忽然心生一计,他故意走在后面,因为大厅中央的机关,他曾经领教过,如果陷阱重现,万箭齐发,把这帮家伙统统杀死,也不失为一条妙计。 可是,结果让他很失望,来来往往的人,不断走过大厅中央,没有出现箭如飞蝗、地陷人翻的惨状。 风教授小心翼翼地举着探测器,在大厅里慢慢移动,别人都跟在他的身后,大气也不敢喘,唯恐惊扰了他。 经过多次测试,根据声音和警示灯的变化,风教授站在条案前面、大厅的中央,脸上露出疑惑,他昂头看向拱顶。 白乐天顺着风教授的目光往上,看着拱顶。 没有任何异样! 但是,探测器指向那个方向,回波最强,说明那个方向,确有神奇之处。 白乐天扭头一看,立即轻声说道:“教授,您看这儿!”他的手指指向后面的金属船。 船头站立着一个男人,他高昂着头,眼睛斜向上45度角,那里正是拱顶中央所在的位置,也就是探测器直向的位置。 一定有玄妙之处! “快拿高梯来,快拿高梯来!”风教授吼道。 “快拿高梯来,快拿高梯来!”风格再次喊道,旁边的人忙不迭地传话下去,就像回荡再山谷中的声音一样,慢慢消失在廊道中。 风教授走到条案旁,仰头看向船头的男人塑像,的确如白乐天所说,他的眼睛直视着拱顶的正中央,以一种奇怪的眼神,其中必定暗藏玄机,风教授点点头。 高梯拿来了,两个人扶着梯脚,风教授拍拍白乐天的肩膀,“辛苦你爬上去,别人我不放心!” “好嘞,教授,你就放心吧。” 白乐天双手抓住高梯两边的扶手,左右**替往上爬,直到达到最顶端,靠近拱顶的地方。 风教授指着白乐天头顶的一块岩石,“用手指敲一敲,听听里面是否有空音!” 白乐天伸手敲了敲,发出闷声,说明里面是实心的,他转头看向风教授,然后摇摇头。 “你再敲一下旁边刻有五角星的那块!” 白乐天握起拳头,对着刻有五角星的岩石打去,“咚咚”的声音传来。 “就是它,你看能不能起开它。” “不行,打不开!” 风声掏出一把小刀,走到高梯下面,往上爬了几步,递给白乐天,“博士试试这个!” 白乐天回身接过小刀,复又爬到高梯顶端,用刀尖沿着岩石的边沿划动,刀尖与岩石刮擦着,不断发出“吱吱”声,岩石的周圈显出凹痕,接着,他将刀尖插入岩石壁的下面,轻轻一撬,岩壁裂开了。 “就是这里,教授!”白乐天将那块刻有五角星的岩石撬下来,放在手里,“教授,这里有东西。”他高兴地喊道。 “快拿下来,那一定是个秘密。” 白乐天小心翼翼地从高梯上走下来,手里拿着小刀、岩石壁和一个紫红色的东西。 这是个用紫色丝绸包成的迷你型四方包,很小,握在手心里,几乎看不到。 风教授把四方包搁在长条案上,让拿松香灯火的人站在他的旁边,他轻轻地一层层打开,原来里面是一张泛黄的羊皮纸,上面隐约写着几行字。 风教授双手展开羊皮纸,对着烛火仔细辨认,字是用繁体字写成的,字迹有些模糊。 白乐天探头过来,轻声念了出来。 “毫翼拨动,冰融海旋。混元之锚,金火之源。符咒可解,神钥难现。天光顿开,后有机玄。” 风教授默默重复了两遍,眉心拧成了麻花,“这是什么意思?” “是不是一个谜语?让我们来破解的,里面应该蕴含着神秘的内容。”白乐天自言自语道。 “毫翼拨动,冰融海旋。”风教授咬着嘴唇,一边沉思一边默念道。 白乐天眼睛一眨,双手拍在一起,“教授,还得你那张羊皮纸吗?” “羊皮纸?” “对,就是上面画了冰川消融的那张,场面和诗中所述极为一致啊!您还记得吗?” 风教授长吁一口气,眼神瞬间闪着光彩,“怎么会不记得,一丝一毫都在心里呢。对,一点不差,和诗中记述一致。” “再往下看!”白乐天吟诵道:“混元之锚,金火之源。” “这个容易理解,”风教授插话道,“‘混元’在古代指的是天地,而‘金火’呢,说的是世间万物。” “明白了,”风声说,“也就是说,此处是‘天地之锚’的位置,它的固若金汤,世间万物也就风调雨顺了,对不对?” “应该是这个意思。”风教授点头道。 旁边的人包括风格,都听得惊呆了,眼睛紧紧盯着他们,没想到,这小小的纸上,居然隐藏这天大的机密。 “那下面的两句,又是什么意思?”白乐天挠挠头。 “哈哈,我猜是找到这个地方容易,要想揭开谜团,还需要一把钥匙。”白漫霜笑嘻嘻地说道。 “等于没说!”风声白了她一眼。 “漫霜说的有道理。”风教授对风声摆摆手,“她说的是,除了我们了解到存在的‘地球之锚’,要想打开‘地球之锚’,揭开其中的秘密,世间还存在一把神奇的钥匙,应该被称为‘地锚之钥’吧。” “‘地锚之钥’?”白乐天一愣,“打开地球气候变化的钥匙,这个名字好!” “钥匙在哪里?”风格看着自己的儿子,“你能找到吗?” “试试吧,这是我的使命,必须要找到!”就像立下誓言一样,风教授语气坚定地说道。 “大家快去找钥匙,找到重奖稻米两筐!”风格对众人喊道。 于是,众人就像一窝蜂似地四散开,跑到“后山圣窟”的角角落落,好像寻宝一样,找寻所谓的“地锚之钥”。 看着众人的样子,风教授再次紧缩了眉头,对白乐天说:“也许在这里,根本找不到‘地锚之钥’。” “为什么?” “你来看这句话:‘符咒可解,神钥难现。’也许就是这个意思。” “那可怎么办?难道是个死结不成?”白乐天苦着脸问道。 风教授在大厅里踱步,双手背在身后,眉头紧蹙,众人紧随其后。 “不会的,上帝关上一扇门时,必定会打开一扇窗。”风教授喃喃自语,眼睛偶尔朝上看一眼拱顶,“这是世纪难题,不会轻易被破解的,坚持,一定要坚持!” “天光顿开,后有机玄。”白乐天说,“问题会不会就在这两句上,难道只能在风雨交加、电闪雷鸣时,才能找到钥匙。” “不能这么肤浅地理解,这只是字面意思。”风教授摆摆手,“‘后有机玄’呢,怎么理解?” 风教授边说边踱步到船的后面,抬眼仔细观察船头上男人的塑像。 这个男人身材矮小,脑袋奇大,一顶船型的宽檐帽,盖住了宽宽的额头,手里的短剑,却无岁月峥嵘的痕迹,依然纹理精美,蕴含天地之灵气,尤其短剑上的古铜色五角星,锋芒暗敛,持成厚重,与船与人浑然一体。 这种高超的镂刻与铸造艺术,让人叹为观止,特别是人物造型,应该取材于古代或者远古代,但是那时候,又没有出现这种工艺,的确匪夷所思。 风教授抚摸着塑像,他的手在它身上滑动,直到手指碰到塑像后背上的一个微小的凸起,他立即明白了“后有机玄”的意思。 “找到了!” 风教授激动地喊道。 第二百零七章 早有天定 “啊?” “哇!” 众人迅速围过来,站在风教授的身后。 风教授的手指,由于激动,而轻微抖动,“应该是这里,‘后’指的是塑像的后背,肯定有机关,大家要小心啊。” 风教授手指按在凸起上,扫视了一圈,看大家站定后,说道:“大家看好了,这是见证伟大历史的时刻!” 风教授旋即按下了手指,塑像后背上凸起,凹了下去。 没有轰鸣的声响,没有明光忽现,没有任何变化! 大家“吁”了一声,松了口气,眼神疑惑,再次看向风教授。 风教授囔囔鼻子,左手按住船头,半个身子往前倾,右手往下猛摁了几下。 就在大家左右张望,焦急等待时,只听到震耳欲聋的哗啦声,“后山圣窟”的拱顶在正中央----就是船头男人眼睛叮视的方向---也就是白乐天撬下岩石壁的位置,向四个方向缓缓打开,露出了湛蓝的天空,最后形成了一朵盛开的莲花。 大厅瞬间沐浴在阳光中,众人发出阵阵儿欢呼声。 接着,大厅的地面发出巨大的“轰隆”声,剧烈的晃动随之而来,震得众人的脚跟发麻。 “不好!有危险,快退后!”风教授大喊一声,迅疾招呼众人躲到大厅的最右侧,也就是进门的地方,众人围成一团,伸长脖子,惊恐地看着大厅的地面。 地面坍塌了,形成一个巨大的土坑,一艘十米长的银色双桅帆船,缓缓升起,跃入眼帘。 “船,船,有船!”众人惊呼道。 这条孤独的银船,也许在此沉睡了数千年,虽然上面落满了灰尘,仍然难以掩盖它银色的光辉。 一股远古的味道,飘散在空中。 风教授竭力保持镇定,他的手臂有些微微颤抖。 银色帆船在阳光的照耀下,发出水银般柔和的光泽,恰似瀑布从高山上滑落的水花,高高的船帆就像覆盖着白雪的山峦,桅杆是天蓝色的金属,方向舵是金色的。卵型的船身,弧度自然、完美。 银色帆船稳稳停在大家面前,风格走在前面,来到了船舷边,伸手抚摸,“货真价实的好船,我这辈子也没有见过啊。” 众人也纷纷点头,有的用手敲击着船舷,有的弓起身子,试图推动船体,嘴里都发出“啧啧”的赞叹声,有一位老者甚至激动地流下了两行浑浊的老泪,他弯腰驼背,脑袋低垂,喃喃说道,可开了眼了,这一定是上天的恩赐。 “船,教授,是不是让我们坐船去找‘地锚之钥’?”白乐天问道。 “有这个可能。” “然后呢?”风声问道。 “然后,带着钥匙返回此地,打开地球之锚,扭转地球走向崩溃的趋势。” 这时,一个年轻人双手扒住船舷,双脚跃起,试图跳上银船,但是无论他如何努力,都无法登上去,只是一次次地被弹回地面,而船内就像是另外一个世界,难以进入。 发现这个奇怪的现象后,大家从船的不同位置和方向,尝试着登上去,都无功而返,甚至有人搬来了高梯,想从上面越过船舷,直接跳上去,仿佛隔着一层看不见保护膜,结果都被弹回了地面,摔成了王八,这真是个可望不可即的世界。 “这不符合物理原理啊,教授。”白乐天搓着双手说,“难道连万有引力也失效了。” “只能说明,未知世界太大,我们了解到的知识太少。”风教授答道,“好事多磨,一定会有办法的。” “风教授,这儿有字,我不认识!”在靠近船头的位置,白漫霜激动地喊道,她对着风教授和白乐天边招手边跳。 “啊?太好了,一定有玄机!快去看看。”风教授急忙走向白漫霜,白乐天紧随其后。 果然,如漫霜所言,在船头的一侧,靠近方向舵的船舷上,有两个小字:“门开---是古繁体字。” 历经沧桑岁月,颜色已斑驳,稍显模糊了。 “哈哈,虽然我不认识这两字,但我知道了,肯定还有机关,让我找找看。”白漫霜说着,低下脑袋,面颊几乎贴在了船壁上。 白乐天听到她的声音后,赶紧走过来,站在她手指抚摸位置的前面,眼睛睁得大大的,看着船里面的场景,尽量避开旁边嘈杂的声音,侧耳倾听,试图能发现些什么。 白乐天感到唇干舌燥,似乎有火在胸中慢慢燃烧,他艰难地吞咽着口水。 就在此时,白乐天听到一声岩石裂开的声响,他赶紧推开白漫霜,呼吸紧促,四下张望。 “你看下面,有机关!”白漫霜尖声惊叫道。 白乐天低头一看,他的双脚所站的位置,恰好是一双足印---深陷在地面的足印,足印应该是个机关,他触动了它。他试图挪动双脚,结果只是徒劳,就像固定在地面上一样,不能移动分毫。 这时,风教授走了过来,看着惊慌失措的白乐天,和一脸惊愕的白漫霜。 “不用害怕,再等等!”风教授站在白乐天的身边,鼓励道。 “快看这里,教授!”白漫霜再次惊呼道,几乎要跳起来。 在面对的船舷上,一个凹下去的图案出现在他们眼前,很显然,它是刚刚出现的。 “嘘”了一声,风教授挺直腰杆,眯起眼睛,嘴唇紧绷,小心翼翼地看着那个奇怪的图案。 “这是一个五角星,金属镂刻而成,做工精美,线条柔和流畅,”风教授自言自语道,“可是有什么作用呢?” 这颗古金色的五角星,发出淡淡的亚光,呈现在大家眼前,就像久违的朋友重新出现,就像一颗散发温暖火焰的烛光,照进人们的心中,给人以满足感、成就感、安全感,让人如此着迷,以至于只想静静地面对它,不说一句话。 “阿语,这图形好熟悉啊!”宗主风格打破了沉静。 “熟悉?不会吧。”风教授仿佛从美梦中被惊醒一样,眼神慵懒,意犹未尽地答道。 “教授,我想起来了,你曾经有个玉制的五角星,可能与您的身份有关,你还带着吗?”经风格提醒,白乐天恍然大悟地喊道。 “对!教授,我也曾见过。”风声补充道。 “哦,让我想想,莫不是?”风教授伸手向怀里掏去,“莫不是这个?” 风教授掏出来的一瞬间,大厅内闪过耀眼的光亮,比照进来的日光更明亮,以至于大家下意识地举手遮住眼睛。 “就是它!”风教授激动地说,“也许它就是打开船舱门的钥匙。” 风教授双手握住五角星,靠近船壁,慢慢贴上去,只听到“啪”一声清脆声音,如裂石流泉一般。 “一定是它了,这是我们祖传的宝贝,是风部宗祠的身份啊。”风格喃喃说道。 就像是天造地设一般,风教授手里的五角星,契合在船壁上,完美无瑕,精彩绝伦。 可是,除了沉寂还是沉寂,没有出现任何异样。 风教授摊开手掌,搁在图案上,细细摩挲,“一定还有神奇之处!” 五角星的中间,有一个椭圆形的镂空,就像一个平放着的心形,难道还差一把钥匙不成? 风教授仰起头,眼睛越过众人的肩头,飘向远处,好像答案就在远方一样。 白漫霜凑过来,葡萄一般的大眼睛,盯着那个图案,过了几秒钟,她又扭头看着白乐天,白乐天的脸颊霎时绯红了,不明白她的用意。 白漫霜的眼光从白乐天的脸颊往下,落在他的胸口上。她突然伸出手,一把扯开白乐天的上衣,把他吓得一个激灵,不知道她想做什么,转身想躲开,却没成功。 一个古铜色的心形,被白漫霜抓在手中,她轻轻地把绳子从他的脖子上拿下来,“我想试试这个,它具有神奇的力量,我曾经见识过。”说完,白漫霜的脸颊通红。 空气中飘过一丝声音,这声音就像风一样,飘入大家的耳朵,直到进入他们的内心,如丝如缕,如梦似幻,大家眼前忽明忽暗,只有那枚铜制的心形,仿佛一颗夜明珠,在白漫霜的手心里,发出灿灿的光。 “你怎么会有它?”风格一声吼叫,仿佛被激怒了一样,没等白漫霜把它靠进图案。 “我,我,我……”白乐天竟一时语塞,说不出话来。 “这也是我们风部的神圣之物,怎么会在你的手里,快说,你是如何偷来的?” “阿唸,我要糊涂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风教授 “阿语啊,这枚铜心是供奉在家庙里的神圣之物,是镇山之宝,多年未曾移动过。” “那怎么会在乐天的身上?”风教授看着白乐天。 “我,我,我说不清楚。”白乐天脸颊涨得通红,然后低头不语。 风格继续说道:“阿语,二十多年前,‘乌荣智者’看你阿语没有任何信息,考虑到我们峡谷的安危,不容有任何闪失,为保险起见,经过我们的同意,将你大哥的儿子---风翊群,也送出了峡谷,他随身带着的就是一枚同样的物件。难道我看错了,不是我们的祖传之物。” 大家都惊呆了,莫非……。 第二百零八章 凤舞翊群 风翊群? 风翊群!风翊群!! 白乐天第一次知道了自己的身世,知道了自己的名字,他的眼圈泛红,咽喉上下抖动,很多话压在心里,却说不出来。 “是的,是的,我就是风翊群!”白乐天大声喊道,声音之大,连他自己也吓了一跳,就像淤积了多年的火山喷发一样。 白乐天的眼泪如珠子一样滑落,他一头扑在风教授的怀里,“呜呜”地哭了出来,像个孩子一样。 风教授轻轻拍着他的肩膀,小声劝解着,安慰着,直到他不再抽泣,心情渐渐平稳下来。 白乐天平静下来后,把自己的经历述说了一遍,果然是风翊群又回来了。 “苍天有眼啊!”风格双手伸开,仰头看着太阳,“我的儿子和孙子都回到了家乡,他们找到了拯救峡谷的办法,这是上天对我们风部的眷顾和垂怜。” “大家听好了,以后,白乐天就是风翊群了。”风教授高兴地说,“他不但是我的助手,还是我的侄子。” 众人发出一阵儿欢呼声,庆祝两个人的回来。 白漫霜深吸一口气,手拿铜心,叩进了五角星的中央。至此,图案变得完整了。 “哗啦啦”一声响,船舷处---风翊群站立的地方,向左右分开,从船上徐徐滑下一架蓝白相间的金属梯子,人蹬着梯子,就应该可以进入船舱了。 “希望号”,三个金色的大字徐徐出现,就像刻在帆船的船帆上,闪耀着淡淡的光辉。 “地球面临的困境,亟需我们付出努力,乃至生命。”风教授看了一眼打开的船舱,“需要我们勠力同行,共克艰险,是我们做出选择的时候了。” 说罢,风教授与风格紧紧拥抱在一起,接着,义无反顾地踏上旋梯,走上了帆船,坐在了位置上。 “我至死都要追随教授,我们同宗同族同一个祖先,他的目标就是我的追求。” 风声揉了揉眼睛,嘴角抖动了几下,左右看看,也许此时跟随风教授是最好的选择。他在脸上挤出了几丝僵硬的微笑,向大家挥挥手,也走上了帆船,紧挨着风教授,坐在了靠近方向舵的位置上。 风翊群看着白漫霜,眼神热烈,充满期待。他看着风教授,向白漫霜伸出手。 “希望你能和我们一起。”风翊群认真地说。 白漫霜后退了两步,看了一眼船舱中的风声,“你们有自己的使命,我有自己的家。有时候,远方的风景再好,却总是虚无缥缈,我只喜欢飞来的凤凰。” 失望爬上了风翊群的面容,瞬间使他的眼神黯淡无光,面色苍白,仿佛一颗渐渐枯萎的蓝色风信子。 就在风翊群踏上旋梯的一瞬,他转身走向白漫霜,手里拿着一个信封,“希望你健康、快乐!”说完,将信封递给白漫霜,接着,头也不回地走进了船舱。 他们坐定后,帆船发出一声轰鸣,旋梯收回,舱门关闭。众人慌忙退后,伸直脖子望着帆船。 帆船的颜色快速变幻,银色、金色、湖蓝、湛蓝、粉红,不同颜色瞬间转换,两架桅杆分别往左右两侧倾斜,慢慢放平,风帆打开,宛如两扇翅膀,分立在帆船上。 风翊群双手搁在方向舵上,就像开汽车一样,启动了引擎,拉起了档位。 轰鸣声刹那间变大,帆船两侧的气流将地面的尘土扬起。 在大家惊诧的目光中,帆船腾空而起,穿过“后山圣窟”拱顶中间的空隙,直升入蓝天上,消失在阳光与白云之间。 白漫霜怔怔地看着他们消失在天空,再也控制不住,泪如雨下,失声痛哭起来。 泪花之中,往日情景,倏忽闪现在眼前,更让她情不自禁。 她身陷牢笼时,是他挺身而出,奋不顾身,救她于危难之间;她虚弱不堪时,是他伸出胳膊,汩汩血液,流入了她的血管;在她弱不禁风、卧躺病床时,是他夙夜陪同;在她高兴时,他也兴奋,在她沮丧时,他曾痛哭不堪,在她伤心落泪时,他默默递上手绢…… 风翊群的心思,她明白。 她的心意,希望风翊群能体会。她似乎听到风中隐约传来风翊群的声音:我身纵远,我心依然! 白漫霜走进一片茂密的树林,凉风扑面而来,砭人肌骨,她感到到处都是风翊群的影子,挥之不去,无论她走到哪里,他的目光都紧紧相随。 风教授有大爱,胸怀宽广,为了目标,奋勇向前,值得尊重。 风声,也就是雨虹,闯入了她的脑海,她纠结不已。看似无意,其实是有意,她破坏了雨虹的计划。她说不出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是一种本能,是下意识的,也许在与风教授和风翊群相处的时间里,人与人之间建立了一种信任,一种互相关爱的情感,这无关历史恩怨,这无关部族仇恨。 她靠在一棵巨大的桉树旁,掌心拖住腮,泪水潸然而下,肩膀轻轻起伏,接着,她捂住脸庞,开始嚎啕大哭。 最后,哭声停止,她把手里的信封撕开,里面是一张纸,纸上是一首诗,字迹端正有力,每一个字都像风翊群的面孔在跳跃。 给你最美的 愿你是夏日盛开的莲 烟雨一般清灿 淡香如墨 氤氲了岁月的悠远 愿你是奔涌而下的泉 海一般欢畅 乱石如雨 成就你灵雅的水蓝 愿你放飞一只青鸟 带你的清灿 带你的蓝 飞过时光的早晚 愿岁月可期 总有人 不惧风雨 在下一个路口 为你撑起一把伞 我,在等一朵儿开 你,在等一把伞来 白漫霜折叠起信纸,塞进信封,把信封搁在靠近心口窝的口袋里,又伸开手掌,轻轻拍了拍。她叹了口气,眉心紧蹙。 情诗从指尖滑落到心头,她默然说道: “风翊群:我和你之间的距离,只有一张纸的厚度。这世界,我的眼里除了你,空空如也。原来,你不姓‘白’,那是喜马拉雅山的颜色,你姓‘风’,带走了我的所有,也许我的名字应该叫‘风漫霜’吧!” 第二百零九章 降落密林 随着帆船闪耀着光芒,穿过拱顶中央的空隙,升入明亮的空中,风翊群双手紧紧抓住座位两旁的扶手,扭头看着站在大厅中的白漫霜,仿佛一把刀子在心中不停搅动,五味杂陈,神情恍惚。 也许,只是她的过客,匆匆而来,匆匆而去,不会留下一丝痕迹。也许,她转身就会忘了自己,因为转身就会有更好的遇见。也许,回眸之间,世间几多轮回,只不过多了一个痴情男儿。也许,天涯高远,人间几多风雨,松开的双手,再也不会紧握。 转身就是天涯,回眸已是往生。前路漫漫,几多风霜,愿你凤舞飞天,灿若烟霞,愿你如露曼妙,杳然漫霜。 忐忑,也许是风声此时心情最好的写照了。无论自己如何解释,从风教授叔侄的眼神中,他读出了几丝怀疑,尤其是当他发现,白漫霜与他们走在了一起,更让他感到惴惴不安。 风声明白,自己的说辞存在太多漏洞,仔细探究,连自己都难以说服,更不要说聪明绝顶的风翊群了,自己还能得到他们的信任吗? 既然上了船,哪有退却的理由。拿到地锚之钥,也就掌握了风部的命运,就是自己翻身的一天。风声本能地握紧了拳头,长吁了一口气,让白漫霜见鬼去吧,让风部见鬼去吧!他瞥了一眼身旁的两人,心中暗道。 此时的风之语,眼睛微眯,脑海中却波涛汹涌。再见风声,已是熟悉中暗含着陌生,温暖中透着一丝危险,对他有怀疑,但没有任何证据,只是感觉他的行为有些古怪,也许是发生了太多意外,惊吓过度造成的。白乐天就是风翊群,就是自己的侄子,冥冥之中,是不是早已注定,也许从他一眼选中白乐天做助手,上天之眼已经转动,命运之神垂青了他。此去,必定危险重重,如鱼游釜中、夜深临渊,但与部族的危难,与人类的前途相较,自己不过是沧海一粟,大海一滴,已经做好了牺牲的准备,可惜了风翊群,韶华岁月,身处险境,前途堪忧。 “教授,您们是如何遇到白漫霜的呢?”风声首先打破了沉寂,他要试探一下,风教授是否从白漫霜的口中,探知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风声啊,我觉得‘白漫霜’应该改名叫‘风漫霜’了,因为这个名字就是乐天给她起的,既然‘白乐天’现在叫‘风翊群’了,那‘白漫霜’也应该改了吧,呵呵。”风教授戏谑道。 “嗯,是我错了,也许是叫习惯了。”风声轻拍了一下嘴巴,带着歉意和调侃的意味。 风翊群满脸通红,双手用力捏着方向舵,用眼角的余光瞄着风教授。 “其实,我们和她的相遇,很离奇,小说中才能见到。”风教授微笑着说,“这也许就是平时所说的缘分吧,呵呵。” “对!离奇的很。”风翊群附和道,“她被两个歹人绑架,禁闭在一个大笼子里,用来诱引凤凰和美丽的青鸟,恰好被路过的我们遇到。” “她能诱引凤凰?为什么?她说原因了吗?”风声心中一惊,眼神中闪过一丝恐惧,连问了三个问题,目光在两人身上游移。 “没有,她只记得是天生异秉,与生俱来的,真是个神奇的女孩。”风教授惊叹道。 “她来自哪里?什么家世?我很好奇。”风声稳定了一下情绪,唯恐被他们看穿自己的心事。 “她中了蛊毒,失忆了,住院要登记,没办法,所以我给她起了个名字,哈哈。”风翊群眉毛一挑,眼神中含着笑意。 “哦,失忆了,真不幸。”风声放下心来,这表明,自己暂时没有暴露,他俩没有产生怀疑,还是安全的。“你们到峡谷中,应该也是风漫霜的功劳吧。” “当然!”风翊群抢答道,“她,宛若仙女一样,腾云驾雾似的,我们就到了峡谷中。秀雅轻灵,衣袂飘飘,衣袂飘飘啊!”风翊群仰头看着天空,仿佛沉浸其中。 “白茅纯束,有女如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风教授双手轻拍,似乎勾起了往事。 风声和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才子佳人,天作之合。” “没有啦,您们想多啦,不是您们想的那样。”风翊群扭过面孔,望着天边的云彩,脸色与云彩融合在一起。 巍峨的喜马拉雅山,变成了一缕灰色的印记,渐渐消失得无影无踪。 夕阳在西方的地平线上微微跳动,就像一个跳动的音符,天空的云彩染上了一抹金色,边缘泛着金黄的光芒,照在三个人的身上,银色的帆船就像涂上了艳丽的色彩,接着是灿烂的红色,然后是褐色,最后是暗黄,也就是一瞬间,太阳没了踪影,整个天空黯淡下来。 突然,帆船微微倾斜,掠下云端,轰鸣声盖住了三人的声音,就像一只硕大的鸟,振翅高飞,更像一颗流星,在暗夜中甩下一个谣言的尾巴。 胸口有些发闷,耳朵发出嗡嗡声,嘴巴干涩,“失重!注意抓好扶手!”风翊群紧紧抓住方向舵,急忙转身向后,对着风教授和风声喊道。 帆船在空中打旋,逐步下降,好像在寻找合适的着陆地地点。三人死死抓住扶手,控制身体的摇晃,竭力遏制住呕吐的感觉。风刮过帆船,发出尖锐的呼啸声,传入三人耳中。 天空中,太阳早已消逝,月亮也无踪影,找不到一颗闪着微光星星,整个世界黢黑一片,就像缓慢流动的暗河,恍若末世来临。 随着高度下降,周围温度陡然上升,皮肤变得潮湿黏滑,汗珠从额头渗出,掉落在衣服上,衣服紧紧贴在皮肤上,就像覆盖了一层密不透风的外壳。 难道这里就是目的地,这到底是哪儿?风教授本想掏出定位仪,由于帆船开始剧烈颠簸,不停摇晃,几次努力,都告以失败。 帆船开始坠落,重重地撞向地面,底部发出“哐当”的声响,接着是几次上下摇晃和左右摇摆,然后,是几声嘎吱作响,风翊群一只手捂住嘴巴,皱起眉头,咬紧牙关,竭力咽下上冲的酸水。 三人紧紧抓住扶手,屏住呼吸,眼睛盯着外面,竭力保持身体平衡,恐惧就像笼罩着他们,就像挥之不去的烟雾。 “不要怕,不要怕,一切都很好。”风翊群默念道,轻轻闭上眼睛,竭力地呼气、吸气,尽量保持放松,等着帆船平稳下来。 帆船滑行了一段距离后,停下了,周围是茂密的丛林。恐怖的寂静笼罩着丛林,只有树叶在窸窣作响,整个世界仿佛处于虚无之中,他们则漂浮在黑暗中,无边无际的黑暗。 “教授,难道就是这里了?”随着银帆船不再运动,船帆从两侧重新竖起,变成了真正的双桅杆,周围逐渐安静下来,风翊群睁开了眼睛。 “这简直就是荒野求生啊!我看着不像,会不会是帆船出现了故障-----抛锚了,或者它的记忆板中的程序紊乱了?”风声喷着粗气,一脸茫然。 “也许吧,‘地锚之钥’只能存在地球上原生态的地方,否则早就会被人类破坏或者挖走了。这里山高林密,人迹罕至,甚至日夜颠倒,绝对是个探险的宝地。” “‘地球之锚’会是什么样子的呢?”风翊群挠挠头,“难道就是一把硕大的钥匙?” “这,我也不清楚。”教授答道。 “那又如何去寻找,难道让我们去猜不成,老天爷啊,给我们的考验可真多。”风声拍着两边的扶手,脑袋上下摇动,一脸无奈,额头上的汗珠掉落下来。 风教授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接着说: “既来之,则安之。办法总比困难多,我们要有信心啊,找不到‘地锚之钥’,决不收兵。” “信心我有的是,都快把我的脑袋撑破了,问题是如何去找?”风翊群笑着说。 “我们可以先分析一下,理理思路……” 没等风教授说完,风翊群插话道:“教授,心中有一个迷惑,很想请教一下,可否?” “嗯,什么?问吧!” “就是关于气候变化阈值的问题。大家都知道,您一直从事气候变化的研究,关于阈值您从未发表过研究成果,即使在m国,面对汤姆森教授的追问,甚至面临生命危险,您也没有吐露最终研究成果。今天,我们来到了这个杳无人烟的密林,而且只有我们三人,都是同宗同祖,为了同一个目的而来,所以,我很想知道气候变化的阈值是多少,以解我多年来的心中迷惑。” 听到“阈值”两个字,风声立即变得精神百倍,眼睛瞪得大大的,似乎也急于听到答案。 风教授仰头看了看天空,慢悠悠地说:“其实吧,这个结果已经不重要了。” “为什么?”两人齐声问道,满脸愕然。 “因为根据我的研究,综合人类发展和各种排放量,早已经突破了气候变化的阈值,气候变化进入了一种不可逆转趋势。”风教授叹了口气,露出无可奈何的表情。 “啊?那您为什么不把研究结果公布出来?” “我对社会还抱有希望,只要全人类努力,可以尽力延缓崩溃的时间。” “那崩溃的时间点?”两人齐声叫道。 第二百一十章 诡异目光 “随时!” “啊!”又是几声惊呼和尖叫。 风教授伸手,拍拍二人的肩膀,安慰道:“这就是后来汤姆森教授不再追问结果,依他的学术水平,他也会意识到这一点,只不过,他想把进程加快,尽快进入新的气候模式而已。” 风教授再次提高了声音,“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寻找‘地球之锚’和‘地锚之钥’,就是想另辟蹊径,找到拯救地球,恢复气候平衡的方法。” “哦,我明白了,教授,我会尽力而为的。”风翊群双手紧握,目光坚定。 “哎呀!吓死我了,魂都没了。”一声尖利的声音从帆船后部传来,就像在黑暗中划过一道闪电,击中了三人的心脏。 风翊群浑身一抖,打了个激灵,颤抖着问道:“谁在哪儿?” “我!”接着是一阵儿翅膀扇动空气的声音,只见一只凤头鹦鹉扑啦啦地飞过来,直接落在风教授的肩膀上。 “咦!原来是‘小凤’啊,你怎么也跟来了?”风翊群瞥了它一眼,嘲笑道。 “就是爱给别人起名字,羞、羞、羞!我想跟着你们玩。”凤头鹦鹉斜着脑袋,看着风翊群,很正经的神情。 凤头鹦鹉的话一下子戳中了风翊群的痛处,他大声喊道:“以后,就叫你‘小凤’,就叫你‘小凤’,气死你。” 凤头鹦鹉“哼”了一声,头转向风声,“你为什么要来?” 风声一惊,脸涨得通红,像两片枫叶,忙道:“要你管!你个死鸟!” 凤头鹦鹉尖声叫道:“我是小凤,你才是死鸟,死鸟。” 风教授伸手抚了抚小凤的羽毛,“嘘”了一声,示意它安静。 “各位,到站了,这就是我们寻找‘地锚之钥’的地方了,估计会有危险,我们还是要万分小心的。”说着,风教授抓起手边的背包,走到帆船的船舷处。 帆船的船舷徐徐打开一扇门,接着一个扶梯伸了出来,一直深入到黑暗处,也许那就是地面。 风教授顺着扶梯走下去时,小凤一直站在他的肩膀上,一动不动,一言不发。 教授的身后,是银帆船,不过,此时就像巨大的黑色铸铁,张着黑色的大嘴巴,风翊群和风声从嘴巴里,慢腾腾地走出来。 “教授,我建议在天亮之前,我们最好呆在船上,这样的情况下,走下去,能有什么好处呢?”风声看着教授走下去,忙喊道,表达自己的意见。 “天亮?要是一直这样呢,总要出去看看吧,船上是没有‘地锚之钥’的,来吧,风声!”风教授转身对他喊道,没有一丝的迟疑。 来到一片黑暗之中,就像来到末世世界一样,没有光亮,没有方向,有的只是忐忑不安。 空气中饱含着水汽,如果丢进去几条鱼,一定可以生存的很愉快,这让风翊群想起了热气腾腾的桑拿间。这时吹起了一阵儿微风,树丛沙沙作响,那声音很诡异,有点毛骨悚然。 三人排成一列,风教授走在最前面,左手拿着一根手电筒,光亮就像探照灯一样,照来照去,右手里是一根捡来的木棍,他到处扫打,嘴里发出“嘘”声,估计是怕有毒蛇或者野兽出现。 借着教授手里的手电筒的光亮,风翊群看到,这是一片繁茂的森林,灌木丛生,稠密得几乎像一道墙,人走在里面,渺小的就像一粒砂子。 枝条像无数只手---鬼魂的、僵硬的手,不断刮扯着三人,每走一步,都感觉困难重重,呼吸急促,心中充满惊惧,就连小凤也闭上了嘴巴。 密林中,除了黑暗,还有死亡的味道。 往上看,是无尽的黑暗,如墨色的浪潮涌动;地上粘稠湿滑,加上石块遍布,就像尖刀一样,硌得脚底生疼,仿佛踩在火红的炭火上。 正在风翊群心中暗自叫苦,心生疑惑时,突然听到风声一声惊呼,仿佛是一把尖刀刺中了他的心脏,声音尖利,神情惊恐,他的手指指着不远处的一棵大树。 风翊群忙抬头望去,透过影影绰绰的枝桠,在黑黢黢的大树上,一对光点发出绿莹莹的光,圆圆的,就像一对闪烁幽光的猫眼,不过,这绿光是冰冷的,是夺人心魄的,是一把闪着寒光的匕首,仿佛是北冰洋中吹来的冷风一样。 风翊群看到这一幕,立即呆住了,这诡异的光斑,将他的心脏紧紧攫住,让他难以呼吸,有一瞬间,他甚至产生了幻觉,以为进入了墓地,那似乎是多年尸骨在黑暗中发出的光。 风声“啊、啊”的惊叫声,带着惊恐的颤抖,把走在最前面,手拿电筒的风教授惊动了,他手一挥,猛然将手电筒对准风声手指的方向。 让风翊群惊骇的是,大树上空无一物,只听见一声轻微的震动音,旁边的枝叶浅浅一动。 除了黑暗,还是黑暗,幽深、诡异的黑暗。 此时,小凤“嘎”的一声,从风教授肩上飞起,盘旋在空中。 一定有异物! 第六感告诉他们,有东西在黑暗中悄然移动,并监视着他们。 “快跑!”风教授大喊一声,招呼着二人,朝旁边的方向跑去。 手电筒的亮光,胡乱地照着灌木林,接着是沙沙声,是衣服快速摩擦枝叶的声音。风翊群感觉到衣服被树枝刮破了,把里面的皮肉割开了口子,流出了鲜血,但他已经顾不得了,只是跟着前面的两人,没命地向前冲。 沿着风教授开辟的小道,三人穿过茂密的灌木林,顺着巨大橡木之间的缝隙,翻过一道起伏的山丘,越过巨大岩石组成的石林,三人来到了一处山崖前,再往前,已经很难跨越,加之都已气喘吁吁、精疲力竭了,此处是做好的扎营地了。 风教授弯下腰,手扶着山石,不停地咳嗽,大口吐着口水,手电筒的亮光照着地面,映出一个诡异的圆圈,里面是地上的野草,像直立的黑色头发。 三人大口喘息了一会儿,倒在山石下面,望着一望无际的黑暗,渐渐安静下来。 “教授,刚才的光斑是什么呢?吓死我了。”风翊群抹了一把额头的汗珠,试探着问道。 没等风教授回答,风声也说道:“真的呢,我从没见过如此惊骇的光斑,难道是厉鬼的眼睛,或者是幽灵的眼睛。” “不要迷信,如果我没分析错的话,此地应该是热带雨林,气候温暖潮湿,常年是夏季,雨量充沛,所以,我们看到了应该巨蟒的眼睛,或者是热带丛林中河猫的眼睛。”风教授放平了双腿,坐在地上,由于刚才的疾跑,声音还有些不稳。 “河猫?没听说过,危险吗?”风翊群接着问道,脸上露出不安的神情。 “是野生动物就有危险,巨蟒,大家都很清楚,能将人整个吞下去,那河猫呢,我们平时没听说过,它的皮肤一般情况下是土黄色,既能在从林里捕食小型动物,比如猴子、鸟类、毒蛇和獾等,也能在河流里生活,河鱼、龟和水獭都是它喜欢的食物。” “河猫吃人吗?”风声急切地问道。 “当然!不过,由于热带雨林中野生动物种类繁多,我们也不能确定就是河猫。对了,河猫还有个特点,就是身上的皮毛能随着周围环境,变化成各种颜色,所以,刚才我说,一般情况下,它身上的颜色是土黄色。” “哦,我明白了,教授。” “明白什么?” “我们只看到了它眼睛,就是因为它的皮毛颜色变成了黑色,对不对?”风翊群恍然大悟,把双手交叉在脑后,往后靠着岩石的边缘。 “聪明!不过,万事不可绝对,只能说大概率是河猫而已。” 话虽这样说,但在这黑暗、幽闭、潮湿的密林中,出现幽灵般的动物,着实让人胆战心惊、周遭发冷。 “教授,我们也许会沉溺于这黑暗之中,再也走不出了。”风翊群叹了口气,带着些许诙谐,“早晚,我们也会变成夜行动物的,嗖嗖地乱窜,长着幽灵般的眼睛。” “不会的,有黑夜就一定有白昼,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放心吧,我是吓你们的,睡一觉,等着迎接明天的朝阳吧。”说着,风教授把手电筒摁熄,将外套拉过来,盖在身上。 “教授,要不要我去找点树枝垫在下面,这样容易着凉,您有哮喘病,还是注意点好。”风声探过头,询问道。 风教授没有回答,慢慢闭上了眼睛,他太疲惫了。 风翊群正要说话,一丝淡淡异香----似乎是茉莉的香味,飘入鼻孔,还有些许微微的酸味,他的舌尖发干,嗓子里像起了火,神情开始恍惚,浑身疲乏,整个身体就抽走了筋骨,慢慢也瘫倒在地,渐渐失去了知觉。 黑暗消失,东方露出雪青色,然后慢慢变亮,变成玫瑰紫,变成浪花白。 当东方第一缕阳光照在风翊群的眼睛时,他摇摇昏沉的脑袋,努力睁开眼睛,眼前的一切还有些模糊,他伸手欲揉揉眼眶,却发现双手被紧紧绑在一起,不能动弹。 “发生了什么!?到底怎么回事!?” 第二百一十一章 遇到野人 风翊群想大声呼喊,声音只能在喉咙里转动,像闷在水面下的轮盘一样,却不能发出一丝,原来嘴巴里被塞上了一团脏兮兮的破布,将嘴巴撑得鼓鼓的,呕吐的感觉瞬间占据了大脑。 风翊群眉头紧蹙,猛地睁大眼睛,阳光刺得眼睛生疼,他努力适应环境的变化。 风翊群发现一个一个硕大的脑袋,正面对着自己,晃来晃去,看到自己醒来,立即停在面前。 这是一个壮硕的男人,就像一根粗大的树桩,上身**,在腰间挂了一圈宽大的绿树叶,胳膊上的肌肉,圆鼓鼓的。 风翊群摇摇脑袋,竭力使神智清醒,仔细分辨着,他的面孔又大又圆,头发用野草系在中央,就像一个拖布头,皮肤是棕色的,眼眶下面画着三道鲜红的直线,一个圆葱一样的肉鼻子,直直地立着,上面的毛孔清晰可见,就像一只只的苍蝇,眼窝很深,眼睛深陷,嘴巴大得惊人,把人的拳头放进去,应该是轻松的,牙齿黑黄,露在唇外,就像放在潮湿地上两年的馒头的颜色,面颊两侧的耳朵,仿佛是《西游记》中的二师兄的招风耳。 “大脑袋”伸手把塞在他嘴里的破布,拽了出来,他猛喘了几口气。 随着硕大面孔凑近自己,风翊群闻到了一股令人作呕的汗味,就像酸臭的咸菜,放在猪圈里,被遗忘了数月。 “孟各隆涅(叫什么名字)?”丑八怪嘟囔了一声,眼睛直直盯着风翊群。 听到这句话,风翊群的脑筋快速转动,试图领会他的意思,但是很可惜,风翊群搜遍了大脑,也没弄清楚这是哪族的语言。 “孟各隆涅(叫什么名字)?”丑八怪的声音提高了许多,脸上露出生气的表情。 风翊群扭头看向风教授和风声,发现两人也被捆绑起来,仍然处于昏睡之中,他明白了,昨晚的那股异香,肯定是迷魂草的味道,可惜自己太大意了。 丑八怪的身后,还站着几个野蛮的人,装束与他无异,手里拿着一根长矛,茅尖上闪着寒光,都翘首看着风翊群,兴奋地嚎叫着,好像捡到了一个宝贝一样。 “食人族!”这个词在风翊群的脑海中,一闪而过,接着把他自己骇住了,这次一定在劫难逃了,他深深叹了口气。 就在风翊群眯上眼,准备安静一下时,听到了风声的尖叫声。 “哎呀,哎呀!”风声大声叫起来,却引来野蛮人的一阵儿嘲笑。 三个人都被拽起来,在嘈杂的呵斥声中,往前几步走,站立成一排,面对着几个野蛮人。风翊群往右瞄了一眼,风声一脸茫然,眉头皱成一团,似乎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由于恐惧,双手微微抖动,风教授则一脸坦然,绷着嘴唇,好像这些奇怪的事情,都在他的意料之中一样。 “那格叻(你们是什么人)?”为首那位野蛮人走到三人面前,伸出手指,顺次指着他们的鼻子,大声叫道,他黑长的舌头,露在外面,臭得难以置信------像从未打扫过的男厕所,烈日下爆晒着的死鸡。 “他在叫喊什么?”风翊群别过脸去,故意不看他的面孔,小声嘟哝着,眼睛瞥向风教授。 风教授茫然的眼神,告诉风翊群,没有人明白,这个一脸怒气的野蛮人,到底说些什么。 “或嘟(闭嘴)!”那人再次大吼,意思是让其闭嘴。 风翊群赶紧闭上了嘴巴,因为他看到另外一个野蛮人,正走向他,手里拿着长矛,两片嘴唇往后咧着,露出两排又黑又黄的尖牙,想要吃人的感觉。 顺着一条两边开满野花的小路,三人被推推搡搡地往前走,此时的太阳光,透过头顶茂密的树叶,照在每个人的身上,形成斑驳的光影,就像被打上了黑色的印记一样。 山石陡峭,灌木丛生。 空气中弥漫着杉树的味道,能听到风穿过树林,与树枝、树叶对话的声音,他们继续往前走,三人就像被捕获的猎物一样,走在一行人的中间。 “野人!” 一声尖利、清脆的声音传入人们耳中,风翊群抬眼一看,原来是小凤,它站在附近的一棵大树上,斜眼看着他们,嘴里发出咕咕的声音,也许是它看到了野蛮人,感觉到很奇怪,于是就大声叫起来。 风翊群笑了,就连鹦鹉都嫌他们丑。 听到鹦鹉的叫声后,野蛮人喝令大家停下来。其中一人吞了一口口水,喉咙一动,悄悄取下背上的弓,顺手从箭袋里掏出了一只带着绿色羽毛的箭,慢慢搭在弓弦上,缓缓往上抬,直到箭矢对着小凤的方向。 这一切都被风翊群看在了眼里,他大喊一声:“小凤快跑!”接着,他挣脱旁边野蛮人的手,拼命撞向那位手拿弓箭的野蛮人。 手拿弓箭的野蛮人,没有料到会有人撞向他的胸脯,正聚精会神地瞄向小凤。他被风翊群猛地一撞,一个趔趄,脑袋往后仰,差点倒在地上,右手一松,搭在弦上的箭,倏地射了出去,“啪”的一声,正中小凤站立的那棵大树干上,小凤嗖地展开双翅飞走了,鸟嘴里骂了一句“坏蛋!” 那个野蛮人棕色的脸颊,因为愤怒涨得发紫,就像一头暴怒的公牛一样,向风翊群挥起了拳头。 几个野蛮人瞬间围住风翊群,将他按在地上,来了一顿暴揍,打得他鼻青脸肿,哀叫好叫不绝,直到风教授扑过来,挡在他的身边,野蛮人才停住了手脚,悻悻地站在旁边。 风翊群的脑袋重重地撞在地上,跪在那里,眼冒金星,他的嘴巴和鼻孔里沾满了土,一股腥味泛起在他的舌尖。等他们停住了,风翊群双手撑地,蹒跚着站起来,走到风教授身边,风声用身体顶住他,他依然摇摇欲坠,像朵风中的花儿。 看到风翊群倒在地上,野蛮人嘴唇向后咧着,露出了牙齿,眼睛放光,脸上挂着白痴般的笑容。 健壮的野蛮人紧紧抓住风翊群的脖子,就像拎着一只弱小的公鸡,继续顺着那条隐藏在灌木林中的小路,往山丘的高处走,沿途都是巨大的树木,树叶宽大得像个帐篷,把太阳遮掩得几乎看不到,树叶上不停滴下水珠,打在下面的灌木上,落在他们的身上,衣服紧紧贴在身上,就像不透风的紧身衣一样。 大约一个时辰后,他们终于走出了密不透风的灌木林,来到了一条河流的岸边,河里的水流平缓,只是在水流遇到河边的岩石时,才激起白色的浪花。 为首的野蛮人咕噜了一声,做了个手势,其余的人都停下了脚步,站在河岸边,旁边是稀疏的茅草和低矮的灌木。他侧着身子走下去,把脚插入肥沃松软的泥土,把手上的东西挂在脖子上,伸展双臂保持平衡,然后慢慢向河中心走去,不一会儿,河水就淹没到了他的胸口,只剩下脖子往上的部分在水面上移动。 其他四个野蛮人,有的把风翊群他们的背包和物品,顶在头上,有的把物品系在脖子上,收拾妥当后,吆喝着往河里走。 风翊群、风教授和风声走在野蛮人的中间,也像他们一样,挺直身体,脑袋45度角往上仰,伸展开双臂,竭力保持身体平衡,小心翼翼地往前走,每走一步都要停下来喘口气。 河水慢慢隐藏了他们的下半身,然后继续往上,风教授努力伸长脖子,避免河水呛到嘴巴里。他们走走停停,好不容易来到了河中央,水面几乎将他们淹没,只留下脑袋飘在水面上。风教授轻轻转过脑袋,看了一眼身后的风翊群,他的眼睛眨巴了几下,看到这眼神,风翊群马上心领神会了。 突然,“哎哟”一声,风教授脚下一滑,一个趔趄,脑袋浸入了河水中,水面上冒出几个气泡,他的双手伸在空中,拼命地摇晃着。 “教授落水了!教授落水了!”风声大喊一声,双手前后摆动,走向风教授的位置。 野蛮人看到这一幕,乱作一团,都迅速划水,伸手去拉教授,由于他们的脑袋上、脖子上都有东西,所以也无能为力。 本已经走到河对岸的野蛮人,听到叫声后,高声嚷着,把东西丢在岸上,重又迅速跳回水中,折返回来,像一条鱼一样游过来。 他双手划水,一起一伏,迅速游到风教授落水的位置,探头进去,当他再次起身露出河面时,教授被举出了水,他嘴巴里不断往外吐水,脸色苍白如纸,眼睛紧闭,胳膊耷拉着,似乎状况不佳。 他们慌忙走向岸边,踏过岸上的沙土,走到河堤,接着把教授搁在地上,使他的脑袋往下,好把灌进胃里的河水空出来。 过了一会儿,风教授吐出好多水,他的脸色渐渐转红润,眼睛眨巴了几下,痛苦地低声嘟哝,眉头拧成一团。 突然,为首的野蛮人,大声叫喊,抬脚踢向其中一人的屁股,指着风声和风教授。 风翊群不见了! 慌乱之间,他消失了,无影无踪! 第二百一十二章 心生幻象 为首的野蛮人怒不可遏,把其他的野蛮人狠狠收拾了一顿,接着,他们把风教授和风声绑在河边的一棵杉树上,就快速分散开,像鱼一样投入河中,往下游游去,寻找风翊群的下落。 大约一个时辰后,野蛮人从河里和对岸,纷纷返回。当他们就像挂着水珠的大鱼一样,从河水里走出来,脸上都带着失望和惊恐的神色,也许一次让他们难忘的惩罚是免不了的了。 小时候学到的技能发挥了作用,此时,风翊群正躲在河流下游一公里外的一块岩石后面,他蹲在一个角落里,随时准备落荒而逃。 感觉已经平安了,野蛮人不会再来了,风翊群弓着身子,从岩石后面,急速跑到河岸上的小树林里。不停用手拨开树枝,一直往前,直到他上气不接下气,他才靠着一棵大树停下来,双手紧紧抱在一起,心里突突直跳,浑身战栗,好像还沉浸在恐惧之中。 平静下来,风翊群陷入了沉思。 茂密的原始森林,密不透风的灌木林,遮天蔽日的宽大树叶,隐藏在密林中的小路,各种杂乱的鸟叫声,随时出现的蟒蛇,还有手持长矛的野人,他,独自一人,将面对这一切。 他背靠着树干,头倚在后面,双目无神,瘫坐在地上,双手抱住脑袋,任泪水流下来。 他双手撑地,半坐着,扶着树干,慢慢站起来,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使劲拧干里面的水,然后,把衣服晾在灌木的枝条上。 喉咙里就像生起了火苗,渴得难受,嘴巴干涩,就像一个沙漠里快要渴死的人一样。急需要补充些淡水,他想去河边,河水清澈,应该是个好主意,但转念一想,野蛮人也应该想到了,说不定正埋伏在河边,正等着自己自投罗网呢。 不行!还是呆在丛林中吧。 先找水!他走入灌木丛中,摘下几片树叶,把宽大的树叶交叠平放在地上,然后,慢慢卷起来,做成一个桶,右手抓紧“桶壁”,左手掌包住“桶底”。他把“水桶”靠近灌木的叶子,轻轻摇动,接住上,上面掉落的水珠,但是用这个办法,收集水太慢,半天也没接到一口。 他抬头一看,太好了,站在山丘上,能够够到大树上的叶子,树叶里聚集了好多的雨水。 先学会野外生存,才能解救风教授和风声,穿好衣服后,风翊群走进密林,寻找能填饱肚子的食物。 果然,只要努力寻找,总会有所收获。他看到一种矮树,树干约有四指粗,微微泛蓝色的叶子,盛开着粉黄色的小花,有些掉落花朵的树枝上,挂着深红色的浆果,就像一枚枚的小番茄。 他走过去,伸手摘下几个,搁在嘴里,轻轻一咬,“呲”的一下,随着果皮被牙齿咬破,一股汁液喷了出来。舌尖上有股甜味,随着更多的浆果通过食道进入胃里,他的舌头开始发涩,到最后,舌头几乎不能自由运动,就像抹上了一层黏黏的胶油。 几棵树上的浆果都被撸光了,肚子里不再感觉到饥渴,从长时间看,还是要找些蛋白质补充能量,否则会产生腹水的。 风翊群坐在一块石头上,感觉嘴巴有点肿胀,伸手一摸,与面颊相较,居然肿起来了,从手感上得知,应该像个猪嘴了,此时胃里一阵儿上顶,喉咙里泛酸。他趴在石头上,头扭向一侧,“呼啦”一声,一股东西从嘴里冲出,往前喷溅出5米远。 风翊群的脑袋有些胀、有些痛、有些晕,眼前的大树开始从绿色变成黑色,再变成金黄色,最后眼前就像出现了一个万花筒,花花绿绿,目不暇接,他竭力控制想再次呕吐的欲望,此时的天空,好像转到了自己的脚下,而脚下的草地,则瞬间在头顶旋转。 怎么回事!? 他努力思考,却百思不得其解。就在他抱住脑袋,拼命稳住即将崩溃的情绪时,惊人的一幕出现了。 就在他面前两三米处,一条五米长的黑花青蛇正高昂着头,吐着血红的信子,发出“咻咻”的声音,缓缓向他爬来。青蛇的皮肤颜色与身旁的翠竹无异,蛇头像黑色瓷碗,上面还画了些紫色的暗纹,尖尖的蛇牙露在外面,蛇信子快速运动,感知着它身边的环境,嘴角两边流着淡黄色的粘沫,散发着令人作呕的味道,青蛇的腹部是白色的,就像河里鲫鱼的肚子,像一条装满物品的布袋-----鼓鼓的,里面一定藏着很多动物的冤魂。 风翊群双眼圆睁,屏住呼吸,双手按住石块的表面,屁股左右扭动,慢慢往后挪动,尽量不惊动青蛇,以防青蛇突然发起攻击。 此时,抓起身上的衣服,使劲一扭,汗水就会哗哗地流下来。 当他的双腿转换了方向后,他猛地站起来,就像一个弹簧一样-----他想象的,但是由于他身体没有恢复,只是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往另外的方向跑去。 他越过岩石,跑向一棵大树时,他听到了青蛇的声音,它发起攻击了,一股冷风瞬间而来,一种湿滑的感觉压在脖子上,一股腐烂的酸臭味道,冲入到他的鼻子里,他甚至感知了青蛇的尖牙刺入的疼痛,那是一种痛彻心扉的痛,让他难以忍受,就像风漫霜的离开时的心情一样。 青蛇缠住了他的躯体,使他无法迈步,无法呼吸,无法前进,他眼前闪过无数道光环,全身开始抽搐,接着,他闷哼了一声,眼前一黑,就像坠入了深渊,身体越来越轻,渐渐失去了知觉。 乌云从远处滚滚而来,将蓝天与太阳遮住,天空渐渐变暗、变黑,几道闪电过后,隆隆雷声传来。 一阵儿电闪雷鸣后,狂风将树叶摇动,飞鸟与走兽慌忙躲避起来,唯恐这突如其来的暴雨,将它们淹没。 接着,暴雨哗哗地下起来,顺着树叶流到了树干上,然后顺着树干往下,流到树干下面的躺着的风翊群脸上。 雨水打在风翊群的脸颊上,他的头发散乱地贴着头皮,就像画上去的一样,眼睛紧闭,脸色苍白如纸。 一个惊雷后,风翊群猝然惊醒,茫然地看着周围,伸手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坐了起来,他的眼神,就像刚刚从梦中醒来一样。 蛇! 对,他记得被一条青蛇缠住了身体,蛇牙刺入了脖颈。 他伸手摸了摸脖子,没有发现伤口,低头看了看上衣,也没有血迹,难道被雨水冲刷掉了,嘴上的肿胀,还有,但小多了。 他扭头看见了小凤,正缩着脖子站在他身边,发现了风翊群的醒来,立即“嘎嘎”叫了两声,扑扇着翅膀走了过来,变得精神抖擞。 雨林的天气,变化很快,不大一会儿,乌云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蓝天白云重现。 简直不可思议,是死里逃生,还是另有缘由? 他抚摸着小凤的羽毛,叹了口气,“我现在是死了,还是活着呢?” “活着!”小凤叫道,声音依然尖利高亢。 “这一定是台风外围系统影响带来的狂风暴雨,风急雨骤,来的快,走的也快。” 密林,落雨了,这无可厚非,只是风翊群难以接受,就像他的人生经历一样。 就在他茫然间,有东西在手掌处蠕动,他一惊,忙低头看去,那是一枚绿色的果实----卵形的,果实的另一端,是小凤尖尖的嘴巴,一定是小凤看到自己饿了,从远处衔来的。风翊群眼眶一红,伸手接过果实,放进了嘴巴。 他又忽地像想起了某件事,就像被针刺到了一般,眼睛一眨,跳了起来,飞快地拿出了果实,连续吐了几口口水,唯恐汁液流进了嘴里。 他想到了昏迷之前吃的浆果,遇到的青蛇,和青蛇尖尖的牙齿,以及令人作呕的毒液。 高温扑面而来,像毛毯一样把他紧紧裹住,空气中的水分,将他的睫毛黏在一起,让他难以招架。 他站在大树下,望着远处氤氲朦胧的密林,左手摸着下巴,思考着下一步的计划。 一股微凉的风,吹拂到后脑勺上,他感觉到舒适、安全,就像回到了家中,面对母亲的目光一样,这不合符合常识,让他颇感意外,除非…… 除非那是一股神奇的力量。 风翊群转身望去,却没有任何发现。随着大树上的叶子微微一动,他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 一个通体长着绿色毛发的猴子,正蹲在大树的枝杈中间,睁着两只深蓝色的眼睛,望着自己,那双眼睛,让他想起了他和风教授在夜里看到的光斑,一定是它! 这目光,充满温馨,带着希望,就像冬日的暖阳,就像母亲嘴角的微笑,就像在绝望中看到了转机,就像在黑暗中看到了烛光。 此时,风翊群的心里产生了奇怪的感觉,他读懂了这目光中的语言。 它说:“果实可以吃,你需要它!” 毫不迟疑,风翊群重又拿起果实,放进了嘴巴,大口嚼了起来。 第二百一十三章 灵异绿猴 待风翊群吃完果实后,绿猴子跳下了树干,走到了风翊群的身边,眼睛直盯着风翊群。 它身上是深绿色的绒毛,在深蓝色眼睛就像蓝色的琥珀,眼睛周围是浅白色的一圈毛发,它的睫毛很长,鼻尖上隐隐泛着淡黑色,脖子上套着一个金色的圆环,深埋在毛发里,牙齿露出唇外,上面生着绿色的苔藓,手掌就像一片绿色的小树叶,由于长时间的摩擦,露出淡红色的皮肤。 让风翊群奇怪的是,无需言语,仅仅通过目光的交流,就知道双方所要表达的内容,它好像能读懂自己的内心想法,只要自己想说的话,它全部能明白,而且可以通过眼神告诉自己。 它的眼神告诉自己,它无所不通,无所不知。 于是,风翊群用眼神问道:“我是如何从青蛇的毒牙下侥幸逃生的?是不是青蛇在最后一刻放弃了?” 绿猴子用眼神答道: “哈哈,你错了,根本就没有什么青蛇,都是你的幻觉。还记得吃过的浆果吗?浆果中含有墨斯卡灵生物碱,具有致幻作用,食用后,可令人产生幻觉、精神混乱。你就是中了毒,脑海中产生了幻象。” “你是什么动物?为何能深入我的心灵,读懂我的想法?” “孩子,不是所有的事情,你都能理解,总有些现象,超出了你的认知范围,以后你会明白的。” “你无所不懂,是吗?” “怎么可能呢,那是你的臆想。” “你为什么帮助我,你认识我吗?” “这也许是定数。海宇循环,万象轮回,我们走过的路,是你们正在走的,我们的困难,你们早晚会遇到。” “我们,你们?”风翊群眼神中透着困惑,眼前的绿猴子,竟然如此的深奥。 “对!” “你有名字吗?” “就叫我‘金子’吧。” “‘金子’,这名字好土啊,呵呵。”风翊群笑起来,“唉,现在我都自身难保了,怎么去救教授他们呢。” “只要你有心去做,总会成功的。困难是什么?你的垫脚石!”金子眯了眯眼睛,嘴里发出咯咯的声音。 从金子的眼神里,风翊群看到的是希望、坚强。 在密林深处,两个人被推搡着前进,一路跌跌撞撞,几个野蛮人手里挥舞着武器,嘴里骂骂咧咧,时不时地向风声的屁股踢一脚。 越往里走,景色愈加不凡。 灌木的树干,翠绿光滑,上面布满深绿的暗纹,就像南方的竹子,顶端盛开着火红的花朵,宛似一簇簇熊熊燃烧的火焰,散发处浓郁的栀子花香。巨大的树木,高约数千米,直插入云霄,上面一定住着神仙。生着五彩羽毛的大鸟,停在远处的岩石上,眼睛仿佛是闪烁着光芒的紫色琥珀,嘴里叼着绿油油的硕大昆虫。 他们走过一片枫叶红的树林,跨过一道潺潺的溪流,穿过一片由高高低低的岩石林,遇到了几堆还冒着火星的灰烬,一条身上生着黑花的猎狗,尾巴直直地竖着,从他们身旁跑过,看到风教授和风声,狂吠了几声,几个野蛮人的脸上露出兴奋的表情。 顺着一条大树中间的路,再往前走几十米,就看见了一座木门,是用棕色的松木做成的,门是关闭的。 门前竖着两个木桩,野蛮人将两人绑在上面,就走到门前,将木门推开,走了进去。 “教授,这是什么地方啊?”风声看到野蛮人走进门去,再次关上木门,他扭头看着风教授。 “从气候和地理位置分析,这里应该是缅甸的原始森林,属于热带雨林气候。由于地处偏远,山高林密,外人很少进入,所以,还保持着最原始的生态。”风教授答道。 “哦,那这些野蛮人?”风声抬头看着木门处,眉心拧成一团,显然,他还心有余悸。 “我从资料上看过,也许他们就是被称为‘幸族’的原始人,常年生活在密林里,不为外人知,以渔猎为生,攻击性强。” “我们会不会被吃掉?” “会!” “那怎么办?” “只能伺机而动。” 木门嘎吱一响,打开了,熟悉的野蛮人走了出来,脸上带着些许愠怒,一定是被k了一顿。 野蛮人来到风声跟前,狠狠地对着他的胸脯,来了两拳,打得风声一阵儿咳嗽,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 他们把教授和风声解开,推搡着走向木门。木门的里面,两个上身**的男人,牙齿露在唇外,眼珠子瞪得溜圆,头顶插着几根彩色的羽毛,手拿一根长矛,矛下面坠着一圈流苏,涂成红色。 这是一个偌大的院子,周围的矮墙用褐色的石头堆砌而成,由于时间久远,上面已经长出了青草,就像点缀了绿色的花环。 穿过树荫遮蔽的土路,迎面而来的是一座石头垒成的屋子,屋子上面用树干架起,盖着枯黄的树叶。 没等他们走到门口,一个皮肤黝黑的老年男子,走了出来,手里攥着一根竹管,还冒着白色的轻烟。岁月在他的额头犁出了一道道深深的皱纹,他的头发稀疏,被染成鲜红色----鲜血一样的颜色,像掉了毛的扫把,牙齿黢黑,张开嘴巴时,仿佛是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脸颊的皮肤皱成一团,让风教授想起了曾将见过的沙皮狗。 这应该是“幸族”的族长了,他的腰有些弯,从远处看,就像一只黑鸟一样。他瞪着浑浊的眼睛,仰看着天空,下巴对着两人,一脸的傲慢,“孟各隆涅(叫什么名字)?”他大声问道。 族长的目光直视着二人,大声喊了几遍同样的问题。一个野蛮人小步走到族长身边,一手罩在族长的耳边,耳语了几句,族长点了点头,似乎明白了他的意思。 野蛮人将从两人身上搜到的物品,双手奉上,交给了族长。 族长伸手接过来,拿近眼睛。他细瘦的双臂布满了青筋,就像两条又长又结实的绳索,各拴着一只皱巴巴的黑手。 他举起物件,抬头对着阳光看了看,然后搁进嘴巴里,用他那黑黄的牙齿,使劲咬了咬,脸上露出痛苦表情,接着狠狠地朝地上吐了一口口水,恼怒地叫道:“翁戈(混蛋)!” 旁边的野蛮人朝风声的胸脯捶了一拳,脸上讪笑着,讨好似地看着族长。 族长来到两人面前,伸手抓住风声的下巴,捏了捏,似乎很满意,像钢钩一样的爪子,几乎刺进了风声的皮肤,“亢巴剩可嗖(味道应该不错)。” 风声厌恶地使劲扭过头去,但是族长双手抓住他的下巴,硬掰过来,双眼直视着风声,嘴角一撇,脸上露出阴险的笑容。 族长挺直身体,双手平展,眼望着高空,高声喊道:“班加力(陌生人),忙毕细(吃了他)!” 听到族长的话,其余几个野蛮人,立即兴奋起来,双脚有节奏地撞在地上,嘶吼着:“忙毕细(吃了他)!” 声音传出院子,外面也高声叫喊起来,喊着同样的话语,风教授明白,这一定不是好事。 “坏了风声,我猜要完蛋,看他们的嘴巴,都快流出口水,是不是要吃掉我们啊?”风教授看着风声说道。 “哎呀,教授,那可怎么办,咱不能把命丢在这儿啊,还有重要任何呢。” “等等看吧,说不定他们会改变主意呢。”风教授安慰道。 “或嘟(闭嘴)!”一个满脸横肉的野蛮人走到风声后面,照着他屁股就是一脚,风声往前冲了两步,疼得龇牙咧嘴,再次大声叫骂起来。 他们把两人推出院子,来到一棵粗大的杉树旁,掏出一根草绳,将两人沿着树干背对着绑在上面,然后,一个污泥一般棕色皮肤的家伙,从背后拿出一个竹筒,猛地拧开盖子,抓起两人的下巴,粗暴地喂了些凉水,最后,笑嘻嘻地拍了拍他们的脸颊,径直走进了阳光中。 “完了,教授,他们是真的要吃掉我们了,”风声竭力扭过脸颊,对风教授喊道,“我希望能洗个澡,身上都粘了,一股臭味,太脏了,会影响口感的。” “是的,风声,我也是这样想的!”风教授耸了耸肩,做了个无可奈何的动作,大声回答道,说完两人大声笑了起来。 笑完后,两人莫名悲伤起来,一股冰冷的恐惧渗透全身,以至于周围的闷热空气,变得刺骨的凉。 人为刀殂,我为鱼肉,奈何! 周围一下子陷入了诡异的寂静之中,世界变得凝滞了一般,灌木丛中有某种动物飞奔而过,传来了沙沙的声音。 风翊群在金子的带领下,也在灌木丛中匆匆而行,目标就是“野马寨”-----也就是风教授所在的位置。 金子在林中窜来窜去,有时倒挂在枝杈上,有时蹲立在树干上,手搭凉棚,往后看着风翊群艰难地穿过灌木林,他身上的衣服已经湿透,紧紧裹在身上。 小凤站在远处的树上,一条腿压在另一条腿上,斜着眼睛看风翊群,对他的行进速度,显然不屑一顾。 第二百一十四章 黑熊帮忙 火一样的落日,染红了密林。 黑暗,如静静窥视的幽灵,伺机出现。 当黑暗悄然来临,周围陷入了诡异的泥沼。一个五官挤成一团的野蛮人,胳膊上长满汗毛,手拿一根火把,来到了风教授和风声身边,身后跟着两个五短身材、健壮的像公牛一样的野蛮人。 他们骂骂咧咧,走到两人身边,一拳打在风声的胸脯上,惊得风声一声大叫,他们发出一阵儿幸灾乐祸的吆喝声。一只大鸟,从树上飞起,“乌拉”叫了一声,消失在黑暗中。 手拿火把的野蛮人,靠近风教授,盯着他的眼珠看,嘴巴几乎贴上了他的面颊,嘴里呼出的臭气,令他恶心不已。 接着,他们把捆在两人身上的绳子,一圈圈地解开,用一根绳子把两人的手臂绑在一块,牵着两人走上一条小路,两边站立着数不清的岩石,在黑暗中,就像一个个屈死的鬼魂,再往外,就是虚无的黑暗,无边无际。 走在前面的野蛮人,手里挥舞着火把,快乐地唱着歌谣,时不时地回头看看两人,眼里闪着攫取的光,仿佛怕猎物逃掉一样。 看到野蛮人后背上插着的明晃晃的尖刀,风声满脸愁容,他悄声对风教授说道:“教授,我们死定了,也许会被一块块地分割开,然后放入滚烫的开水中,直到煮熟,说不定,为了口味好些,还要放些调料呢。” 风教授囔囔鼻子,没有回应,眼神越过风声的肩膀,虚无地望向远处,其实,那里除了黑暗,一无所有。 地锚之钥,肯定会在密林的某个地方,成功的路上会遇到各种艰难险阻和妖魔鬼怪,这都很正常,哪有随随便便的成功可言。 想到这里,风教授的眼神变得坚定而深邃,居然加快了步子。 大约半个小时后,几个人走过一片花香四溢的树林,那是一种淡淡的木瓜的味道,透过树干和树叶的间隙,有影影绰绰的光影映入眼帘,还有隐约的嘈杂声传入耳畔。 当他们探身而入时,风教授发现这是一片石林,似曾相识感觉,巨大的褐色石块,仿佛是目光冷峻的卫兵,站立在密林中。 石林中间有块空地,周围插满了火把,火光映得旁边的野蛮人的脸颊,就像烧红的木炭一般,他们正兴奋地拍手、跺脚,节奏明快,嘴里唱着欢快的歌谣,好像在等着宴席的开张。 空地的中央,摆着几个木桩搭成的架子,在架子的横梁上,挂着几头野猪,正睁着死气沉沉的双眼,四脚朝天,尾巴耷拉着,有气无力地哼叫着,野猪下面的地上,堆着许多树枝,树枝下面是几十厘米厚的枯草,枯草里冒出白色的轻烟,随风飘散,但没有火焰。在哼哼唧唧的野猪前面,是一个巨大的石臼----极可能是天然形成的,石臼下面的木头正剧烈燃烧,火星四溅,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石臼里面的水不停冒出气泡,沸腾不止。 一声吆喝声炸响,带领两人的野蛮人,露出唯唯诺诺的神情,把风教授和风声驱赶到两个木桩前,把他们紧紧绑在上面,面对着吆喝声传来的方向。 风教授面对的方向,是一座又高又大的木椅子,摆在码放整齐的石块上,椅子上坐着的是族长,他**着上身,依然面色苍黑,牙齿黢黑,老态龙钟,双手搁在两边的扶手上,他那极富特色的几绺红色头发,在火光的照射下,就像熊熊燃烧的羽毛一样,飘动在微风中。 “教授,这下完蛋了,跑不脱了,我们有可能被水煮,也有可能被红烧,”风声对绑在他旁边的风教授说,“没想到,会落到如此地步。” “不要这么悲观,按照他们的习俗,应该还要举行仪式,然后,才能对我们下手,我可以再想想办法。”风教授乐观地说,他不相信会这么容易死掉的,因为还有工作需要他去解决,世界需要他活着。 一阵儿尖利的乐声响起,几个野蛮人手拿竹子和树叶制成的乐器,或双手拍打,或放在嘴边,发出了貌似音乐的声音。 接着,六个面部涂成红色的少女,摇摆着胯部,从一边的石头后面,款款走到空地的中央,她们跟着“乐师”拍打的节奏,双手左右挥动,脑袋在脖子上自由滑动,仿佛是一个圆盘,几乎能360度的转动,她们脖子上的挂着的一串黑色珠子,随着身体的舞动,发出“刷刷”的响声,有时像水蛇一样,任意游动,有时像凤凰一样,舞姿曼妙。 在风声的惊呼声中,风教授抬眼望去,不知何时,六只天蓝色的狐狸加入了少女们的队伍,它们通体蓝色,像天空一般,眼珠是湖绿色,宛似纯净的琥珀,一条蓬松的尾巴,是渐变的瓦蓝,仿佛是一棵喜马拉雅山千年的水蓝色雪莲,闪烁着摄人魂魄的冰蓝幽光,让二人几乎沉浸于其中,而不能自拔。 蓝狐狸们穿插在少女们之中,踏着节拍,舞动身体和四肢,舞姿轻盈、灵动,时而回旋,时而摇摆,如一束束摇曳的蓝色妖姬,勾魂摄魄的同时,给人一种妖媚诡异的感觉。 看着这惊人的一幕,风声哭丧着脸,用几乎轻得听不清的声音,叹道:“这回,我们可能叫天也不灵了,您看,他们的巫术太骇人了,就连狐狸都能跳舞了。”由于惊惧,他的脸色更加苍白,嘴角抖动不已,虽然极力掩饰,但绝望的眼神出卖了他。 “其实,也没有什么。有些部族,尤其是久居深山老林的,他们经过长时间摸索、研究,能驯化不同的动物,只不过,我们是初次见识而已。不要悲观,不是风翊群还在外面吗,他说不定能想办法救我们呢。”风教授活动了一下酸疼的脖子,轻描淡写地答道。 是的,此时,风翊群正竭力赶往这里,意图很明显----救人! 每次与金子对视,它的充满暖意的眼神,都传递不同信息与指令,使小凤明白了自己的任务,它不断升入高空,飞向远方,探知风教授和风声所在的位置。 金子、小凤在树枝间闪跃,变换着位置,指引着地面上的风翊群,他则徒步穿行在湿漉漉的丛林之中,灌木的叶子打在他的身上、脸上,割出了鲜红的血印,他不停地伸手抹掉额头的汗水,偶尔停在那里,双手叉腰。走着,走着,他感觉体力已经严重透支,浑身绵软,双腿已经不听使唤,脑袋发涨,实在走不动了,他瘫倒在一棵树下,大口喘着粗气。 “笨蛋!笨蛋!快起来,快起来!”小凤站在他身边的树杈上,高声叫起来。 风翊群努力睁开眼睛,痛苦看着小凤,抬起胳膊,摇了摇,表示自己实在不行了。 金子身上颜色几乎和树叶相同,如果不仔细看,很难分辨得出来,这真是一只奇怪的猴子,通晓其他动物的心思,其智商绝对高于人类,就是一只神猴啊。 金子从树上跳下来,蹦跳着来到风翊群的身边,伸出绿色的爪子,把他的眼皮往上翻。风翊群无精打采的眼珠,看着金子,从它的眼神中,已读不出任何的信息。 金子凑近风翊群的脸颊,嗅了嗅,似乎明白了,它的嘴巴上下翕合,眼珠不停地快速转动,然后,从喉间发出响亮的“嘎嘎嘎嘎”的声音,在丛林里传出很远。 不大一会儿,密林深处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夹杂着灌木叶子发出的沙沙响和沉重的踏步声。 当一股酸臭味充斥着风翊群鼻孔时,他再次极力睁开眼睛,却差点把他吓死过去,让他明白了什么是魂飞魄散。 一头巨大的黑熊,蹲在风翊群的面前,一双充满血丝的棕色眼珠,正直直盯视着他,一对尖牙露在唇外,嘴角流淌着淡黄色的唾沫,快速闻嗅着,发出“呲呲”的声音,硕大的熊掌试图搭在他的肩头。 就在风翊群慌乱不已,不知所措的时候,金子来到大熊的身边,拍拍它的肩膀,挠挠它的脖颈,示意它温柔。 风翊群再次读懂了金子的眼神,“别怕,大熊是它的好朋友,不会伤害自己,它是来帮忙的。” 金子拍拍大熊的后背,让它伏下身子,又走到风翊群身边,搀扶起他,慢慢挪到大熊的身后,示意他爬上去,抱紧大熊的脖子。 看到风翊群贴在了大熊的身上,抱紧了它的脖子,金子看着大熊的眼珠,对着大熊的嘴巴,“嘎嘎”叫了两声。 大熊一下子心领神会,“嗷嗷”两声,挺直脖子,四肢用力,站立起来,眼睛望着前面,顺着大树之间的空隙,像一匹驰骋在草原上的骏马,背着风翊群,穿林过隙。 半个时辰后,贴在大熊背上的风翊群,发现他们来到了一条河边,水波荡漾,在黑暗中,就像一条黑黢黢的长龙,上下起伏。 第二百一十五章 食人部族 面对河流,小凤和金子没有迟疑,各显其能。一眨眼功夫,已经到了河对岸,它们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烁,就像萤火虫一样。 大熊踏过岸边的砂石,躬身向前,前爪慢慢没入河水中,风翊群在它背上一动不动。 突然,一道亮光闪过,照在树冠上,照在河面上,最后照到了大熊的身上。 接着,“嘭”一声枪响,回荡在河谷之间,接着,传来打枪人得意的欢呼声:“打中了,打中了!”接着,是刺破夜空的狞笑声,还有跑过来的脚步声。 风翊群一惊,伸手一摸,手上沾满了黏黏的液体,大熊受伤了! 大熊的身体猛地一动,前肢一滑,打了个趔趄。刹那间,就像疯了一样,胡乱地摇晃四肢,向河里猛冲过去,歪歪斜斜地插进了河水里,它带着风翊群顺水而下,淹没在波涛汹涌的河水里。 大熊在河水中扑腾了几下,便浑身瘫软,逐渐下沉,斜斜地落入了河底,顺着水流往下游而去。 风翊群一下子失去了支撑,瞬间从大熊的身上滑了下来,落入到河水中,他奋力挥动双手,扭动躯体,保持身体的平衡,以免被水流卷入水底。 但是,由于体力不支,他很快就精疲力竭了,身体越来越沉重,双臂几乎停止了摆动,嘴巴里呛进了几口河水,呼吸也变得急促了。他尽量憋住呼吸,却是无能为力了。 他一个恍惚,沉入了河水中,顺水而下,就像一片飘零的树叶一样。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当他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河岸边,身边是金子和小凤,它们正焦急地看着他。 “金子,大熊没事吧?”风翊群吐了口河水,急忙问道。 金子的眼神有些游移和闪烁,湛蓝的眼睛里,满是内疚和歉意,晶莹的泪水从眼眶中滑落。 “找不到了,死了!”小凤啄了一下身上的羽毛,转动着眼珠。 “对不起!”风翊群轻声说道,叹了口气,“太可惜了,怨我。” 金子嘴里发出“嘎嘎”声,猴掌抚摸着风翊群的脸颊,眼神示意他站起来,继续前进。 风翊群双手撑地,慢慢爬起来,接过小凤衔来的紫色浆果,放进嘴巴。 风翊群握紧右拳,故作轻松地说了声:“继续前进!” 天空依然黑沉沉的,周围一片黑暗,幽深难测,能听得见河水流过的声音和夜鸟的哀鸣。 河岸上是石子和大颗的沙砾,硌得脚生疼,风翊群往离河远一点的地方走去,那里的地面不凹陷,一溜儿长着无数的大树,就像一个个黑巨人一样,伸展着张牙舞爪的“手臂”,露出狰狞的面孔,轻风掠过时,发出怪异的响声,常常让风翊群想起夜幕下的坟茔堆中传出的诡异声音。 不经意间,黑色的大鸟,扇动巨大的翅膀,“哇欧”地叫着,融入茫茫的黑暗之中。有时,脚边会突然窜出一道黑影,快如闪电,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只能听见灌木的叶子发出的沙沙声音。 随着金子的引领,风翊群离开河岸,绕过一片乌泱泱的沼泽地,穿过一片茂密的森林,跨过几根腐朽的巨木搭成的小桥,再次走入更加黑暗的密林。 远处的天空,光晕变幻,不再是墨色,而是淡褐色、深黄色,似乎是火焰映红了它。 一定有情况!风翊群放慢了脚步。 继续前行了几百米,风翊群躲在了大树的后面,远处的火光映天,嘈杂的声音不断传来,既有打击的乐声,也有男女高声唱歌的声音,还有动物们的哀号声。 金子窜上了一棵大树,爪子勾住树干,眨眼间爬到树顶,用爪子抓住树枝,摇晃起身体,刹那间从一棵树上转移到另外的树上,或者倒挂起身体,向远处瞭望。 “躲起来,躲起来!”小凤扑啦一下,飞到风翊群的肩头,小声叫道,想来它也意识到了危险。 不大一会儿,金子从树上跳下来,径直走到风翊群的身边,与他眼神对视了一下,然后,领着他小心翼翼地从一棵大树的背后,转移到另外的大树背后,直到靠近烟火缭绕的地方。 风翊群悄然探出头去,几十米外,火把幢幢,将光亮倾斜到周围,几个上身**的野蛮人走来走去,在火光的照射下,就像一尊尊满身涂满油彩的神像,更远处,是熊熊燃烧的火焰,还有跳舞的人群,但是看起来朦胧模糊。 金子抓起风翊群的手臂,轻轻一提,风翊群的身体就腾空而起,霎那间,他已经站在了高高的树杈上,他满脸惊奇地看着金子,感觉很不可思议。 金子用眼角的余光,看到了风翊群的神情,它挠挠头,眼神中透出调皮的神色,接着,抓起风翊群的胳膊,力量之微,轻如羽毛。 很快,他们从空中悄然来到了临近空地的大树上,风翊群蹲在大树的树杈上,双手紧紧抱着树干,面对着下面。在几十米高的地方,他俯瞰下面的场景,而下面的人却毫无察觉,沉浸在节日般的气氛中。 空地的周围,插满了燃烧的火把,空气中充斥着松油的味道,节奏欢快的鼓点声,飘荡在密林的上空,一溜儿粗大的木架搭在空地中央,上面挂着几头黑毛的野猪,已经放弃了挣扎,像麻袋一样吊在那里,几个身上披满树叶的少女,随着鼓点的节奏,嘴里唱着他听不懂的歌谣,在扭动腰肢,步调一致地舞动着,在她们中间,居然还有几只海蓝色的狐狸,边舞边叫。 风翊群的转动脑袋,目光稍稍移动,“看到了,是风教授!终于找到了。”说完,他马上伸手捂住了嘴巴,唯恐被树下的野蛮人听到。 在离不停沸腾的石臼不远处,风教授和风声被绑在木桩上,双手缚在身后,眼睛盯着正前方。 正前方堆砌的板石上,摆放着一座木椅,一个红头发的老年野蛮人,应该是他们的族长,端坐在上面,双手扶在两边的扶手上,手指轻轻敲击着扶手,欣赏着舞蹈,偶尔附和着鼓点,大喝一声,引来站在空地周围的野蛮人的阵阵欢呼声。 突然,那位族长从座椅上站起身来,走下石阶,大声吆喝着,伸出右手,手指着风教授和风声,向站在两人旁边的野蛮人发出了指令。 风翊群心头一紧,他看见野蛮人走到两人身边,解开了绑在身上的绳子,推搡着向冒着热气的石臼走去,风教授和风声极力挣扎,试图摆脱控制,但是一切都是徒劳的,只是身上多挨了些击打而已。 当风教授和风声被推到石臼旁时,从更远处走来两个身强力壮的野蛮人,他们手里拿着明晃晃的尖刀。 “难道他们要动手了?”危机一触即发,风教授和风声危在旦夕,风翊群呼吸瞬时急促,手心里全是汗,心脏怦怦直跳,他在迅速思考着,是否马上滑下树干,冲向他们,拼个你死我活。 就在他热血喷涌、眼珠发红,不顾金子阻止的眼神,急欲顺着树干往下滑时,族长喝止了那两个手拿尖刀,走向风教授的野蛮人。 因为这时,两个身穿短袖,头戴太阳帽,额头上顶着墨镜的男人,从旁边的大树后,急匆匆地走到老野蛮人的身边,他们身后背着背包,鼓鼓囊囊的,好像装满了东西。 其中那个身材矮小、瘦削的男人,走到族长面前,躬身敬了个礼,从背包里掏出些物品,递给了老野蛮人,然后说了几句话。 族长接过东西,借着火把的光亮,看了看,放到嘴边,用牙齿咬了咬,点点头,脸上绽放夸张的笑容,似乎很满意的样子。 接着,矮小的男人转过头,把后面的男人引荐给老野蛮人。后面的男人,中等身材,大约五六十岁的样子,快速走到老野蛮人面前,右臂贴在胸前,眼眉低垂,躬身行礼,谦卑恭敬。 后来,矮小的男人走近二人,站在两人的旁边,远远看过去,风翊群分析出,矮小的男人充当了翻译的角色,他左右看着两人,有时说话,有时用手掌比划。 突然间,族长似乎受到了刺激,面对着中等个的男人,激动地举起了右手,指着天空,大声咆哮起来,站在外围的野蛮人,都伸直了脖子,手里紧紧握着武器,眼睛直盯着他们,音乐停止了,舞蹈暂歇了,周围的空气仿佛凝固了。 族长暴怒了,嘴里大声吼叫着,伸手推搡中等身材的男人,矮个男人则一脸无奈,忙向前不停嘟囔着解释,旁边的野蛮人渐渐围拢上来,气氛骤然紧张,一场冲突似乎不可避免,一触即发。 趁着野蛮人走向他们的族长,风翊群顺着树干,滑到了地面上,躲在树后,瞪大眼睛,看着前面的人们。 这时,中等身材的男人,猛然从背包里,拔出一把短筒枪,大声嚷叫着,接着,左手抓紧**,右手上下一划,顺势扣响了扳机,“砰砰”两声,巨大的声响震得耳膜发痒,树上的叶子飘落下来。 所有人都惊住了,站在原地,怔怔地看着那个手拿短筒的那人,一动不动,呆若木鸡。 第二百一十六章 恶人重现 听到枪声后,风翊群忽然明白了,一定是他,在河边袭击了大熊,杀死了大熊。 风翊群的脸颊涨得通红,怒气塞满了胸膛,他要替大熊报仇! 闪转腾挪,趁势而进,风翊群看准机会,从大树后面,来到靠近他们的一块石头后面。 经过短暂的静寂后,族长似乎妥协了,他渐渐低下高昂的头颅,转身走向他的座椅,留下那两个侵入者,站在空地中央。 其余的野蛮看到族长走回座椅,也都放下了手中武器,站在那里,观察着侵入者的后续动作。 手拿短筒的男人,猛地推开挡在他面前的野蛮人,左右看了看,然后走向风教授和风声,一副狂妄不可一世的神情。 走进风教授后,那个男人似乎兴奋起来,他把短筒插在腰间,双手猛拍,“啪啪”的声音传得很远。 风翊群再次向前,躲在更近的地方,甚至都能看清风教授的面孔。 由于疲惫和惊恐,风教授的脸色更加苍白,眼睛半闭着,脑袋微微低垂,头发散乱地贴在额头,就像几绺杂乱的枯草,随意地倒在地上。 风声的状态稍微好些,但也是精神萎靡,勉强站在那儿,即使一阵儿风吹来,也会倒下去。 “我最亲爱的风教授,您还好吗!?”那个男人高声说道。 这声音如此熟悉! 风翊群仔细一看,居然是他! “怎么会是你!”风教授听到声音后,猛地抬起头,质问道。 “大名鼎鼎的风教授,著名的气象学家,居然混到了如此地步,真令人感慨,真令人不可思议啊。” “你怎么会到这个地方的,难道你没死?”风教授继续追问道。 “呵呵,只能说地球太小,我太喜欢你,所以,你绝不会逃出我的手心的。至于,为什么我没有说死掉,是因为我去见过了上帝,他对我说,‘孩子,回去吧,还有大事要你做。’于是,我就回来喽。” “汤姆森!”风翊群惊叫道,眼珠几乎蹦出了眼眶,“难道看错了。” 风翊群再次确认了自己的判断,的确是汤姆森,那个瘟神一般的科学家,满脑子邪恶思想,一心想毁灭地球,实现自己的地球霸权。 风教授恢复了精神,怒视着汤姆森,“败类!能告诉我你为什么到这儿吗?” 风声茫然地看着二人,不明所以。 “哈哈,果然是正直的风教授,这个年纪了,还有如此的好奇心。”汤姆森走近风教授,站到一处石级上,接着说, “风之语,我是不会死的!从月光岛死里逃生后,我系统研究了你的所有学术报告和气象资料分析材料,我断定,此处定是全球气候变化的关键点,你看------”汤姆森抬头看了看天空和远处,“亚洲的台风生成于太平洋之中,一般情况下,登陆后能量会不断衰减,破坏力下降,却独在中南半岛的某处登陆后,一直向前,能量不断增强,台风外围的风力不断加大。” “汤姆森,你果然是个一流的科学家,如果用在正道,将是人类之幸啊。”风教授叹了口气。 居然是这样,风翊群深吸了一口气,暗自说道。 汤姆森继续说道:“其实,我所说的情况,你----风之语早就了解了,你死都不肯告诉我,对不对?” “是的,汤姆森,你说的都对,希望你不要恣意妄行!”风教授怒喝道,“地球是属于全人类的!” 汤姆森拍拍手,脸上露出得意的神情,走到风教授身边,提高了声音,“台风来到此处,不断加大的风力和能量,突然受到了遏制,转而趋小趋弱,你说怪不怪?”他目光一转,“这说明,此处定有玄机,一定存在某种神奇的力量,削减了台风之力,这就像‘凤凰之眼’的虹膜一样,找到它,毁灭它,那么,台风将会继续加强,强大到足以摧毁整个地球。” 原来如此!明白了。 虽然风翊群对汤姆森恨之入骨,却对他透彻的分析,非常得佩服。 “这是我新的助手----阿甘,精通多种语言,忠诚可靠。一旦地球毁灭,再次重生后,我们将掌握绝对权力,将是地球新的主人。”汤姆森指着他身旁的矮个说道。 被称作“阿甘”的矮个子,弯腰向汤姆森行礼,接着举起手打个招呼,墨镜差点从额头掉落,脸上带着讪笑。 汤姆森伸手把腰间的短筒枪拔出来,向天上开了一枪,狞笑着,“这就是权杖,谁不服从我们,这就是下场!” 汤姆森转头对阿甘说:“去!给那个坐在椅子上的老家伙翻译一下,原话告诉他,不听话的,要吃枪子的,‘轰’!”他拿短筒抢比划了一下,脸上露出猖狂而得意的笑容。 等阿甘走向老野蛮人,汤姆森重又把枪别再腰间,双手交叉,摇晃着脑袋,走近风教授, “风之语,我知道你已经研究出气候畸变的阈值,也分析出了‘凤凰之眼’的虹膜所在的位置,否则,你不会千里迢迢地来到这里,我想,你还不会无聊地告诉我,你是来欣赏热带雨林风光的吧!”他恶狠狠地叫道,右手紧握拳头。 听到此处,风声似乎明白了些什么,他抬头看着汤姆森,眼睛微微一转,若有所思。 不知何时,风翊群发现,金子此时也蹲伏在自己的身边,它的爪子很自然地搭在风翊群的手臂上,湛蓝的眼睛闪烁着幽光。 阿甘走到族长椅子下面,行了个礼,头往上仰成45度角,嘴角上翻,向他说了几句话。 听完阿甘的话后,风翊群看到,族长眉头拧成了麻花,双手猛拍扶手,突然从椅子上跳起来,手指狠狠指向阿甘,浑身抖动,嘴巴一张一合,大声呵斥,暴怒使他的脸色涨成紫色,与红色的头发相映,就像一把燃烧的火炬一样。 看到族长的反应后,几个年轻的野蛮人迅速抽出腰刀,慢慢靠近汤姆森,目光如火,眼神如炬。 周围瞬时安静了,静得就像虚无了似的,空气如冰一般的冷,蓝色的狐狸们,缩着脑袋,躲在人们的身后。 年轻人手拿腰刀,点着脚尖,继续往汤姆森身边靠近,刀尖明晃晃的,在火把的照耀下,闪烁着寒光,令人不寒而栗。 就在两人进入到攻击范围时,他们站定了,用眼角的余光,瞄着族长,等候着他的命令。 族长大喝一声,挥手指向汤姆森。几个年轻人高举着腰刀,嘴里喊着口号,直冲向汤姆森。 早就准备好的汤姆森,微微一笑,举枪点射。几声枪响后,几个年轻人一头栽在地上,腰刀掉落下来,口中冒出鲜血,手向前指,嘴巴里嘟囔着,似有不甘,但是,不大一会儿,就耷拉下脑袋,瘫倒在地上,就像一堆烂泥一样。 汤姆森没有迟疑,转身向后,顺手将族长击倒,然后,对着他身边的野蛮人,举枪便射。 地面上不断冒出火星,周围的野蛮人嚎叫着,惊恐地狂奔乱跑,互相碰撞在一起,踩踏在一起,倒在地上,翻滚着、怒骂着,吊着野猪的木架被撞翻在火堆里,野猪挣扎着,嘶叫着,急欲逃离炙热的火堆,空地边沿插着的火把,被掀翻在地,踩在地上,一片混乱。 风翊群站起身来,走到石头的前面,睁大眼睛,望着眼前混乱的一幕,他透过拼命奔逃的人群,想看到风教授和风声,可是,任凭他左右张望,却发现他们已经不见了,消失得无影无踪,汤姆森和阿甘,也像蒸发了一样,杳然无形了。 风翊群走进混乱的人群中,到处寻找他们的踪影,可是,很不幸,确实消失了。 狼奔豕突,鬼哭狼嚎,一片狼藉,惨不忍睹。风翊群的脑海中突现了很多形容词,但都不足以描绘此时的惨状。 到处都没有风教授和风声,他们一定被汤姆森和阿甘带走了,怎么办? 风翊群转身去看金子,此刻它正蹲在自己的身后,爪子挠着肚皮,似乎已经明白风翊群的心思,一副很着急的样子。 汤姆森和阿甘挟持着风教授和风声,走向一条隐藏在密林中的小路,两边都是几人高的灌木丛,人一走进里面,就像进入了另外的空间,难以被发现。 他们穿过一大片灌木林,来到一片岩石和大树交杂的地方,汤姆森把风教授和风声,赶到一块巨石下面,然后放下了背上的包,长出了一口气。 烟火和嘈杂声已经几不可闻,汤姆森对阿甘努努嘴,示意他把风声揪起来,推到另外一个方向,一棵大树下面。 汤姆森笑嘻嘻地举起手中的短筒抢,瞄准了风声,“这是一个累赘,不如现在就解决了他!” 阿甘挠挠头,眼睛翻了翻,点头表示同意。 风教授扭动着身体,双手想摆脱捆绑的绳子,大声叫道:“不,不要!” “哈哈,高傲的风教授也会求饶了,可惜,啧啧,我们不需要这个废物,欧耶!”说着汤姆森右手手指搁在扳机上。 就在此时,风声喊道:“汤姆森先生,我可以帮您,我知道风教授的很多秘密,放过我吧,我永生追随您,绝不背叛!” 第二百一十七章 风声叛变 “哈哈,风声先生,您此刻的话,深深打动了我,我喜欢!”汤姆森把手指从扳机上放下来,眼睛直视着风声,“不过呢,您如果胆敢欺骗我,这就是下场。” 汤姆森举起短筒抢,对着旁边的石头,突突几枪,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岩石表面火星四射,石屑乱飞。 风声走回汤姆森的身边,毫无怯意地说:“怎么会呢,汤姆森先生。我想,您一定对风教授为何会患有慢性哮喘感兴趣吧?” “哦,ok,是的,我想知道原因。”汤姆森瞪大了眼睛,放射着好奇的光彩。 “是我,在风教授的茶叶中,加入了一定量的‘金晶蒿’,此种高原野草,可以诱发慢性哮喘,直至导致心脏病的突发,也间接使您的移花接木、暗度陈仓的计划,得以顺利实施。您说,我是不是您的暗中追随着?” “哈哈,漂亮!果然是个人才,我感觉,此时我要是个女人,我会爱上您的,风声先生!”汤姆森夸张地鼓掌,回头眼望着风教授,“没想到吧,我最亲爱的风教授,您的身边,确是我的追随着,这是多大讽刺啊,哈哈!” 阿甘献媚似地跟着笑起来,声音尖细刺耳,像个占了便宜的娘们一样。 “你,你,你,你怎么现在会变成这样子,就为了活命吗?编假话,人格在哪里?”风教授双眼冒火,怒不可遏,牙齿咬得咯咯响。 “错!教授,我一直都是这样,我一直在骗你,我很想杀了你,杀了你的全家,只不过,我的计划没有得到实施。本来,我准备在祭祖大典上,杀死你们整个‘风部’子孙的,可惜,被那个臭女人搞砸了。” “我们风部!?那你是谁?风声,你也是风部的子孙的啊。” “我是不是风部的子孙,这个问题,以后您会明白的,您只需要明白,我和您的人生理念,截然不同,我一直处心积虑地想杀死您,ok?” 汤姆森不耐烦地挥手打断了风声,“既然,您说能帮助我,说说看。”他双手摊开,等着风声的回答。 “汤姆森先生,如果您相信我,就请松开绳子。”风声说道。 “他会逃跑的!汤姆森先生。”阿甘看了一眼汤姆森,脸上露出询问和怀疑的表情。 “不可能!”汤姆森再次举起手中的短筒抢,扳机哗啦啦地一阵儿响,“除非,他想留下这儿,变成野兽肚子里的粪便。”汤姆森囔囔鼻子,似乎闻到粪便的味道,他朝阿甘挥了挥手,示意他松开风声身上的绳子。 绳子被解开了,风声浑身动了动,长出了一口粗气,看了一眼风教授,不动声色地伸手摸进上衣的内袋,摸索了几秒,拿出来一个塑料袋,打开易撕口,抖动了几下,从里面掉出来一张折叠平整的纸条。 风声双手展开纸条,上面的内容,展现在众人面前。上面画着地形图和路线图,还有几行字,作为说明。 风声走到汤姆森身边,把纸条递给他,表情很奇怪,高深莫测。 “这是什么?”汤姆森接过纸条,放在眼前。 风教授和阿甘,也是一头雾水,一脸茫然,看着风声的古怪行为。 分析风教授的眼神,也许,此时的风教授还固执地认为,风声的一切行为,都是权益之计,都是为了暂时保住性命,而欺骗汤姆森的。 “这是风教授偷偷画的寻找‘地锚之钥’的路线图,被我发现了,呵呵,我记在了脑海中,原样复制了一份而已。”风声高声说道。 “还有此事?”阿甘插话道。 风声接着说道: “这份路线图的宝贵之处在于,风教授画出原图之后,他默默地审视了很长时间,在确保记住的情况下,为了保密,他把原图烧掉了。如果没有您手上的图纸,就只能求助于风教授的脑子了。汤姆森先生,您说这份图纸,是不是很珍贵啊?” 没等风声说完,风教授大声呵斥道:“风声,你居然跟踪我,偷窥我的行动,你真无耻,真是个败类!” 看到风教授怒不可遏的样子,汤姆森笑了,“我最亲爱的风教授,没想到,您的眼光真差,居然和瞎子差不多,身边的人,却是我的卧底,这是上帝的旨意,无人可以违背!”他在胸口画了个十字,脸上露出虔诚的神色。 风教授气得满脸通红,说不出话来,只是猛烈地喘着粗气,几乎要把牙齿咬碎了,眼中的怒火,足以烧掉眼前的一切,看起来,风声已经伤透了他的心。 “好,阿甘,我们又多了一位同盟。”汤姆森拍拍阿甘的肩膀,露出满意的表情,“风声,我选择相信你,来吧,我们一起共赴前程,共同拥有控制世界的权力。” 汤姆森向风声伸出右手,然后,两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我好感动哦!”阿甘脑袋一甩,抹了抹眼眶,似乎流出了激动的泪水,风教授“呸”了一声,将口水吐向他们,一脸的鄙视。 “太棒了,有了这份图纸,我们何愁找不到那把神奇的‘钥匙’。”汤姆森洋洋得意地说。 “汤姆森先生,既然我们有了图纸,还要这老家伙干嘛?干脆……咔!”阿甘看着风教授,将手放在脖子上一拉,做了个砍头的动作。 “你懂个屁!”汤姆森吼道,“我们不能出一点意外,必须确保万无一失,再留老家伙几天,等我们成功了,就‘嘣’…..哈哈!”他接着大笑起来,手指放在太阳穴上,做了个扣动扳机的动作。 接着,两人大笑起来,笑声和动作都极尽夸张,就像两个赌徒刚刚赢得了一大注久违的筹码一样。 风翊群站在空地中央,东张西望,试图找到风教授和风声的踪影。但是,作为一个陌生人,他被几个冷静的野蛮人盯上了,他们默默地从旁边走近风翊群,手里拿着尖刀。 就在野蛮人举起尖刀,冲向包围在中间的风翊群时,金子跳进包围圈,将正在懵懂之中的风翊群抓到空中,然后,推着风翊群的后背,冲进树后面的密林中,把凶神恶煞的野蛮人甩在身后,只听见他们嚎叫着从后面追来。 拨开树叶,风翊群和金子不辨方向,拼命往前冲,越过壕沟,穿过一片竹林,绕过巨石林立的山坡,直到他们靠在一棵挨着山崖的大树底下。 他们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浑身疲惫不堪,现在好了,风教授和风声再次被跟丢了,自己也暴露了,随时都有被追杀的危险。 树上的叶子微微一动,接着,“嘭”的一声,一个手拿砍刀的野蛮人,就像一只猴子一样,从树上跳下来,举着砍刀,冲向风翊群和金子。 风翊群听到一声响,接着是一阵儿冷风,吹向自己的脖子,他马上跳起来,拉起金子,向大树的背后----山崖的方向跑去。 野蛮人跳下大树,手拿砍刀,奔向风翊群,他的砍刀剁在地上,发出“咔”的一声巨响,地面上闪过一道火星。他发现风翊群逃掉了,气得“哇哇”一阵儿乱叫。 当风翊群和金子跑到几十米远处时,野蛮人半蹲在地上,抽出背上的弓,从腰间掏出箭,搭在弓弦上,使劲拉了个满弓,对准风翊群的后背,松开了右手,只听得“嗖”的一声,弓箭从弓弦上飞出,直射向风翊群。 风翊群大叫一声“哎呀”,接着往前倒去,恰好他们跑到悬崖边,随着惯性,两人直直地从悬崖上跌落下去。 野蛮人收起弓箭,快速跑到悬崖边,站在边沿,探头往山崖外面看去,下面深不见底,已经不见了两人的踪影。他跺跺脚,又看了两眼,然后,转身向后,心有不甘地走掉了。 风翊群和金子从山崖上跌落下去,一路被山崖缝隙中长出的灌木碰撞、拖拽、磕碰,沿着山崖的边沿,往下掉落,身上多处擦伤、刮破。 最后,风翊群躺在山脚下的坡上,他痛苦地睁开眼睛,发现身上的衣服都刮破了,到处都是血口子,滴着鲜血,感觉后背上一股剧烈的疼痛传来,刺激着神经,犹如被利刃刺中,焦心难忍的疼痛传遍全身,面颊拧成一团,面孔由红变紫变白,浑身抖动,汗珠不断地从额头滴下来。 他伸手向后,摸到一根箭正插在自己的后背上,直直地竖着,那剧烈的疼痛就来自于后背,他忍住疼痛,竭力伸手向后,紧紧抓住箭的一头,猛地使劲,试图拔出箭来,可是,几次努力后,他绝望地放弃了,仰卧在地上,手臂耷拉下来,眼睛慢慢地闭上。 此时,风翊群感觉自己的身体,仿佛在不断上升,升入到空中,而他的魂魄好像游离了自己的躯体,从高处远远地往下看,就像盯着搁在地上的一件与己无关的物品一样,冷漠而无视,毫无感觉,他继续飞升,大脑变得异常冷静,好像到了虚空的世界一样,然后,眼前逐渐变黑,整个身体坠入到无限广大的幽暗深渊之中。 第二百一十八章 夺命沼泽 汤姆森拍拍风声的肩膀,得意洋洋地说道:“你一切都很ok,我对你还是了解的。” “汤姆森先生,您说了解我,是吗?”风声脸上露出疑惑的神情。 “哈哈,是的,其实,几年前,我已经安排人,把风之语教授的所有情况,都统统收集完了,进行了系统分析,包括你这个管家,”汤姆森眉毛一挑,“但是,我没有想到的是,你居然不喜欢他,甚至想杀死他,这真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教授是个死脑筋,我可不想和他一样,死得不明不白,所以,我选择站在汤姆森先生这一边。”风声献媚道。 “你的聪明与灵活,超出我的想象,我喜欢!”汤姆森夸赞说。他走回自己背包处,打开拉链,取出一个银色金属罩包裹的试管,里面装着象牙黑色的液体。 汤姆森手拿试管,走到风声的身边,递到他的手里。 “你这个恶魔,居然还有它?”风教授嘶声吼道,气得双手发抖。 汤姆森没有理会风教授的反应,继续说道: “风声,这个是‘黑暗之神’,它能在黑暗世界里,快速聚集能量----一种被叫做‘墨能’的,当‘墨能’达到一定当量后,它就会发出耀眼的光芒,代替现在的太阳。你手里的试管,可不是一般的试管,里面是神液。我们掌握了它,也就掌握了世界的未来,懂吗?” 听到汤姆森的话后,风声的手一抖,好像被烫了一下一样,几乎要将试管掉落下去。他拿到眼前,反复看着,就像拿着一个宝物一样。 汤姆森一边拿回试管,一边说道:“现在,我们的当务之急,是找到那把钥匙,并且破坏它,没有了这‘定锚神针’,这样,世界就进入了一个不可逆转的状态,一个气候加速走向崩溃的状态,待这个地球毁灭后,我们将承担地球重生的重任,那是上帝赋予的职责,无尚光荣的事业。”他在胸前画了个十字,面露虔诚之色。 汤姆森收好试管,重又打开纸条,捋平放在手掌上,另外一只手,伸进怀里,掏出一块类似怀表的仪器。他看了看纸上的路线图,又举起仪器,高举在空中,口中念念有词,似乎在快速口算。 然后,汤姆森定定地盯着某个方向,接着,伸手一指,大声喊道:“就是这儿,从这里往前方走,经过一片橡树林,趟过两公里的沼泽地,再跨过一条小河,就会看到一座隐藏在热带雨林中的圣山,爬上圣山,就会找到钥匙了,太ok了。” 阿甘听后,满脸佩服,仰头看着汤姆森的眼睛,不住地点头,就像个磕头虫一样。 汤姆森收起图纸,大手一挥,“出发!” 三个人背起行李,在汤姆森的指引下,带着风教授,沿着图纸上指示的路线,绕开这片树林,往前直行。 风教授走在三人之中,事情的发展超出了他的认知范围。直到现在,他依然不能相信风声的话,虽然他一直对风声有一丝的怀疑,但是作为他唯一相处与信任的人,这种怀疑都是一闪而过。此时,失望与沮丧,几乎要将他击溃了,风声刚才的话,就像一只只利箭,箭箭穿心,千疮万孔,孔孔泣血,让他体会到了背叛的滋味。 风教授想起了五年前的一天,一个身材中等、瘦削,头发花白的中年人,敲开了自己位于德国柏林的办公室的门,他和自己一样,也拥有棕色的皮肤,深邃的眼睛,面带无奈的神情。 来人介绍道,他来自于巴伐利亚州的小镇-----也就是风之语小时候寄居的地方,小时候曾与风之语在一起玩耍,他们属于同族的‘风部’,也许时间久远,风教授可能不曾留有印象了。说着,来人的眼窝泛红了,几滴泪水滑落下来,接着说道,前一段时间,小镇突然遭到了瘟疫的袭击,绝大部分人都因染上疫情,而丧失了生命,风部的人只剩下了他自己,听说风之语已经是著名的气象学家,故而,他多方打探,远道而来,投奔与他。说完,来人双手捂住脸颊,不断地抽泣,绝望至极。 彼时,风之语的事业蒸蒸日上,在国际上声名鹊起,但是,他对自己的身份一直没有忘记,对寻找拯救风部和峡谷的使命一直没有忘记,所以,他没有组成家庭,把精力完全投入到事业之中。既然,来人是风部遗存于峡谷之外的唯一的子孙,而且无处可投,于是,风之语给来人取了新的名字-----风声,寓意是能为风部探听到希望之声,寻找到希望的信息。从此,风声作为自己的管家,一直追随着他,竭心尽力,任劳任怨,未出现任何失误。作为峡谷之外,他唯一的亲人,他对风声也是极为信任,几乎没有对风声隐瞒任何信息,除了研究成果之外。 此时,风教授还抱有期望,那就是,风声的所作所为,都是权宜之计,都是不得已而为之,他绝没有伤害自己的企图,他说的都是谎话,都是用来欺骗汤姆森的,他还是原来的风声。 风教授看了一眼风声,他正和汤姆森小声地说着话,不住点头,表示同意,偶尔轻声表达自己的观点,好像他们已经认识了很长时间一样。 大约一个时辰后,四人的脚底磨出了血泡,身上的衣服紧紧贴在身上。阿甘靠在一棵树上,不停地喊疼,呲牙咧嘴,哼哼唧唧。风教授干脆蹲在地上,不再站起来,双手抚摸着红肿的脚跟。 汤姆森看到这一幕,回转过头,走到树边,狠狠地踢了阿甘一脚,说道:“笨蛋,快起来,别误了大事,否则,我的枪可不是吃素的。” 然后,汤姆森对风声喊道:“快去,把教授扶起来,继续往前走,我已经看到了光明,看到了希望,谁也别想阻止我,哼哼。”他冷哼了两声,目露凶光,手里的短筒枪,掂了掂。 风声赶忙走到风教授身边,蹲下身子,伸手搀住他的胳膊,试图拉起他来。 风教授“切”了声,厌恶地甩了风声的手,自己慢慢爬起来,眼里全是鄙夷的目光。 迎着雨林中湿热的风,沿着一条泥泞的水沟,四个人继续前行。 不知道又走了多长时间,在汤姆森的吆喝声中,他们终于走出了水沟,踏上荆棘遍布的山坡,周围不断传来各种动物的声音,空气中也充斥着浓重的腥味,天空渐渐泛白,汤姆森收起了自己的手电筒,双手叉腰,手搭凉棚,往远处看去。 借助微弱的天光,他把图纸搁在一块石头上,铺平展开,手指抚在上面,顺着线路,一直往下指,边看图纸,边小声嘟囔着。 “这有点奇怪,不远处就是沼泽地了,必须要经过它,才能继续往前,明明沼泽的旁边,有一条沿着山坡的路,为什么图纸上标注的路线却是沼泽地中间的小路,这不科学啊?”汤姆森转头看着倚靠在岩石下面的风教授,喊了一声:“老家伙,说说看,你为什么选择从沼泽中间的小路,而不是旁边的山路,沼泽里危险重重,这不符合常理啊。” 风教授眯起眼睛,听了汤姆森的话,立即睁大眼珠,大得吓人,嘴巴微微张开,旋即闭上了眼睛,紧绷着嘴巴。 在汤姆森的再三追问下,风教授漠然答道:“我全忘了。”然后,就闭口不言了,就像一个木头人一样。 看到汤姆森对着图纸,嘟嘟囔囔说个不停,风声从远处跑过来,脸上略显紧张,看了一眼图纸,说道:“汤姆森先生,您别问风教授了,他这样选择,肯定有他的道理,而且,他绝不会告诉你为什么的,难道他能未卜先知,知道您能拿到这份图纸?” 汤姆森听后,点点头,“嗯,风声,你说的有道理,我们就按照图纸上的路线走,ok!” 他们越过山坡,顺着雾气氤氲的小路,穿行于野草与灌木之间。 不一会儿,就来到了沼泽地的边缘,泥泞不堪。在黯淡的天光下,他们能隐约看到里面浅浅的水面之下,是浆糊一样的淤泥,水面上冒着水泡,浓郁的泥腥味和臭鸡蛋的味道,飘进每个人的鼻孔,让人作呕,在往远处的地方,竖立着许多芦苇一样的植物,就像一根根黑色长矛,偶有水鸟被惊飞,掠过水面,发出“哗啦”的声音。 仔细看,在这片雾气弥漫的沼泽地里,确实有一条不甚明显的小路,直深入泥沼之中,隐没在远处,窄得仅容一人行走,两边就是杂草蔓生的泥水。 汤姆森折了一根树枝,走到小路上,探出手去,将树枝直直插入到泥水中,稍稍往下用力,树枝居然全部没入进去,着实让人惊骇不已。 汤姆森走回岸边,看了一眼风声。 风声的眼神一闪,忙道:“最好让阿甘走最前面,他年轻灵活性好,能给我们探路,再说,他的眼神也好,肯定没问题的。” 第二百一十九章 阿甘殒命 阿甘看着泥沼里气泡,嘴角一抖,又看了看汤姆森,脸上写着“不乐意”,就连眼神也是拒绝的。 汤姆森狠狠瞪了阿甘一眼,右手一挥,“风声说的有道理,这是对你的信任,我把功劳先给你记下。”他接着走一株小树旁,右手抓住一个树枝,使劲往下一拽,“劈啪”一声响,树枝折断了。接着,汤姆森把树枝递给阿甘,“好孩子,这就是你的武器,可以探探路。” 阿甘满心的不愿意,眉头皱成一团,但是看到汤姆森手里的枪,还是勉为其难的同意了。 沿着黏糊糊的小路,四个人踏上了沼泽地之旅。阿甘走在最前面,手里拿着一根树枝,嘴里胡乱地叫着,给自己壮胆,小心翼翼地往前行走,探头探脑,一副猥琐之象。阿甘的后面是风声,他机警地左右张望,唯恐从两边窜出不明生物来。风教授走在风声的后面,满面沧桑,一脸正气。汤姆森殿后,手里紧紧握着短筒枪,打开了保险,手指扣在扳机上,以备不测。 天空逐渐放亮,一股潮湿的热气,扑面而来,水面上不断有气泡冒出,裂开在水面上,发出“汩汩”的声音,水面之下似乎神秘莫测,也许隐藏着万千幽灵一般。 稍远处,目光所及,在黯淡中,仿佛有无数双鳄鱼的眼睛,炯炯地盯着他们,嘴巴一张一合,随时准备攻击。 周围一片静寂,即使气泡炸裂的微小声音,也深深地撞击着阿甘的神经,他精神高度紧张,哪怕一丝意外,也会瞬间崩溃。 就这样,四人默然行进于沼泽之中,脸色都很凝重,似乎各怀心思。 风声跟在阿甘的后面,头往后仰,好像要和阿甘划清界限一样,他身体略显僵直,脚步沉重,距离阿甘越来越远。 突然,阿甘一声撕心裂肺的哀号,传进他们的耳朵。 风声站在远处,猛抬头,看向前面的阿甘,他略显紧张,但是却好像又有所预料一样。 阿甘已经倒在小路上,从小路的两侧,窜上来几条巨大的黑色大鱼,张开巨大的嘴巴,里面长满了尖尖牙齿,身上是圆形的鳞片,尾巴左右摇摆,打在地上,发出令人恐惧的声响,腹下四根爪子,快速地爬动,正敏捷地冲向阿甘。 阿甘拼命爬起来,惊惧地叫喊着,满脸惶恐,往风声的方向跑,由于恐惧,他几次跌倒在地上,浑身沾满了泥泞,但是求生的强烈欲望,使他两眼圆睁,嘶吼着滚爬向前。 “快跑!”风声扭头往后,向风教授和汤姆森高喊道,由于惊恐,他的声音嘶哑,就像一个濒死的鸟惨叫一样。 三人齐往后撤,由于紧张,他们也不断跌倒。 眼看阿甘就追到了风声的后面,他的手掌几乎碰到了风声的后背。 风声迅速转身,对着阿甘就是一脚,踹在阿甘的胸口上,阿甘惨叫一声,倒在地上,他的双手死死抱住了风声的小腿,风声一惊,转身用拳头猛烈敲击他的脑袋,直至他的手慢慢松开,风声一溜烟跑远了。 望着跑远的风声,脸上露出惊惧和不可思议的神情,眼睛里闪烁着恐惧的光芒,他双手伸向风声的方向,哀求着,不要放弃他。 估摸阿甘难以再追上自己,风声站在远处,转身看向阿甘,而汤姆森和风教授则早已躲到远处的黑暗之中。 一条黑色大鱼已经爬到了阿甘身边,发出“咝咝”的声音,它张开大嘴撕咬着阿甘的大腿,他的大腿瞬间冒出鲜血,就像水流一样,淌在了小路上,接着,大鱼猛烈摆动脑袋,把阿甘的大腿撕成碎片,阿甘发出野兽般的哀嚎,他五官扭曲,面色苍灰。 接着,又有几条大鱼冲到了阿甘身边,它们兴奋地张开大嘴,咬住阿甘的躯体,拼命摆动嘴巴,疯狂地将阿甘摔打在路面,立时血肉纷飞,伴随着阿甘撕心裂肺的喊声。惨叫声不绝于耳,刺破了静寂的夜空,芦苇上的水鸟,不断飞起,惊恐地扇动翅膀,飞入高空。 阿甘的一条腿,已经被拽了下来,他的声音越来越微弱。这时,一条更大的黑鱼,紧紧咬住他的胳膊,使劲一拽,皮肤肌肉与骨骼分离开,它把阿甘拉进了小路一侧的沼泽里。仅仅几秒,阿甘躯体掉入沼泽,刚开始还能看见他的手臂在空中摇晃,就像一个濒死之人的脑袋,微微晃着。很快,他全身都没入了沼泽里,接着,水面上冒出了几个大气泡,然后,听到几声扑通,其余的大黑鱼,也奔着食物下沉到水面以下。 很快,沼泽地恢复了平静,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切都变得静谧、空旷,只有小路泥泞中的血迹和水面上漂浮着的残肢,还诉说着刚刚发生的惨剧。 仅仅几分钟,活灵活现的阿甘,就消失在沼泽里,变成了大黑鱼口中的食物,这哪里说理去啊! 空留下他们三个,在远处瑟瑟发抖,心有余悸。风声除了恐惧,他悄悄长出了一口气,仿佛完成了一件任务一样。 汤姆森叹了口气,恨恨地说道:“怎么会这样呢?老家伙,你肯定计算错了,把阿甘葬送了,太可惜了。” 风教授漠然看了他一眼,还是没有说话,又看了眼风声,目光中带着疑惑的眼神。 他怒视了风教授一眼,短筒枪一指,“这说明此路不通,我们必须回到岸边,走旁边的山路!” 三人转回岸边,来到一处缓坡,汤姆森掏出图纸,狠狠地点了点,吼道:“就走这里,一定可以的!” 风翊群醒来时,脑袋中响着蜂鸣声,震耳欲聋的噪音在不住地叫嚣,几乎将他的神经击溃,舌头就像刚刚品尝了拿铁咖啡,除了苦涩还是苦涩,鼻孔里充斥着一股血腥味,他猛然伸手向后,剧烈的疼痛,瞬间从胳膊冲向全身的每一根神经,他不禁叫了一声“哎哟”。 很奇怪,风翊群清楚地记得,他的后背中了一箭,箭矢直插进后背中,鲜血曾浸湿了衣服,现在,右手所及,没有弓箭,难道又出现了幻觉? 在疑惑时,金子来到了他的身边,手掌中托着一个竹筒,里面的泉水不停溢出来。 风翊群这才发现,自己口渴得厉害,胸中就像着了火一样,他忙接过竹筒,张开嘴巴,大口喝起来,随着喉咙的运动,甘甜的泉水进入了他的体内。 从金子的眼神中,风翊群明白了,他中了毒箭,从悬崖上跌落下来,已经昏迷了一天一夜,是它和小凤找来了止血草与接骨叶,医治好了他的伤口,现在已无大碍,可以继续去寻找风教授了。 风翊群感激地抓住金子的手臂,不住地摇晃。金子的目光中居然透着一丝羞涩,这着实让风翊群觉得不可思议。 “闪电,闪电!”小凤的尖叫声传来,不知何时,它正站在旁边的岩石顶上,斜着眼睛看着风翊群,嘴里叼着一只硕大的绿色虫子。 “闪电?”风翊群重复道,“什么意思呢?” 金子用爪子挠挠脖子,湛蓝色的眼珠盯着风翊群的脖子下面,似乎那里隐藏着什么秘密。 风翊群马上明白了,他伸手掏出挂在胸前的玉璧,搁在手心里,一定又是它救了自己。他的目光与金子相视,金子的动作,默认了自己的判断。 风翊群摸摸后背,还能感知到愈合的伤口,还能感知到隐隐的疼痛。他突然想到了风教授,探口气道:“不知道风教授现在在哪里了?我好担心他。” “沼泽地,沼泽地。”小凤叫道,嘴里的虫子掉落到地上,蠕动着往前逃命,恰如此时的风翊群。 “沼泽地,在哪里?”风翊群问道。然后,看着金子的眼睛。 金子的眼神告诉他,小凤这两天一直跟踪风教授的去向,它了解风教授的情况,你不必担心,他和汤姆森、风声在一起,一切还好,他们现在正在穿过一片沼泽地。 “我一定要找到风教授,一定要救出他!”风翊群忽又恢复了斗志,他的脸颊亮晶晶的,混杂着泪水和汗水,他用坚定的目光告诉金子,自己是认真的,并期望得到它的帮助。 风翊群喝光了竹筒里的泉水,慢慢从地上爬起来,这时,金子走过来,手里拿着一根竹杖,并递给他,小凤兴奋地呼啦飞起来,又落下来,嘴里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 小凤飞在前面引路,金子则蹦跳在风翊群的身边,嘴里发出“嘶嘶”的声音,用以驱走附近的虫蛇。 毕竟风翊群年轻些,虽然受了些皮外伤,接骨叶和止血草的功效强大,他恢复得很快,只是看起来一瘸一拐,像个跛脚的鸭子一样。 “出发!目标:沼泽地。” 风翊群抹了一把湿漉漉的脸颊,右手拄着竹杖,咬紧牙关,他睁大眼睛,正对着枝叶间倾撒下来的阳光,不由得眯了眯眼,紧紧跟随者小凤的身影,走入了神秘莫测的密林之中。 第二百二十章 阴阳分明 树叶遮天,瘴气弥漫,静寂中,各种奇怪的声音,隐约传来,仿佛来自于天外,又诡异得刺人神经。 他们一头扎进浓密的树林中,沿着几乎看不清的小路,穿过荆棘和灌木,坚硬的枝叶,割破了风翊群的皮肉,受伤的皮肤,火烧火燎,让他难以忍受。 风翊群拄着竹杖,大口喘着粗气,两条腿如同灌了铅一般,全靠意念支撑,挣扎着往前行走。他望着遮天蔽日的树林,想起了风教授。 现在生死未卜,他一定受了不少罪,还有那个可恶的汤姆森,心肠歹毒,思想邪恶,什么坏事都能干得出来,希望自己早一天找到风教授,共同去完成拯救峡谷的事业。想到这里,风翊群不禁叹了口气,心中浮现出风教授的面容。 此时的风教授,在汤姆森的驱赶下,正远离沼泽中的小径,夺路狂奔,气喘吁吁。 他们左转进入了灌木林,沿着沼泽地外围,一直朝北而行,始终处于惊惧的阴影之下,就像惊弓之鸟,慌不择路。 汤姆森始终难以理解,到底问题出在哪里,差点让他丢了性命。他手里握紧短筒抢,死死盯着风声,风声眼目低垂,神情沮丧,表情没有任何突兀的变化。他转头瞄向风教授,试图从他身上找到答案,可是,风教授一如往常,小声自言自语,一副置身事外、不计生死的模样。 “也许真的是意外。”汤姆森小声嘟囔着,“只要拿到钥匙,一切就ok了。”他本能地摸了摸身后背包里试管,那里面就是伟大的黑暗之神,就是他全部的希望,地球重生就靠它了。 汤姆森拿出图纸,审视了一遍,叠好放回背包中,接着,把挂在脖子上的定位仪,掏了出来,对着天空看了看,又低头沉思了几秒钟。 他们在沼泽地的左侧,一个峡谷和密林的十字路口,向东急转,朝着一个深不见底的峡谷走去。 峡谷里,雾气弥漫,朦胧氤氲,长满了高高的野草,开着五色花,几十米高的两侧悬壁,爬满了藤蔓和高耸的树木,地面上多是圆滑的卵石,大大小小,洁白如玉,或湛蓝似海,宛如史前恐龙蛋。 阳光只能透过浓蔽的大树枝叶,照进峡谷,照在他们身上,形成斑驳的光影。天空中有鸟儿飞过,给他们带来生的希望。 汤姆森不再担心风教授会逃跑,因为没有他的导引,他将迷失在无边无际的峡谷之中,只能成为动物的食量,至于风声,更是如此。 汤姆森手里拿着一根树枝,走在最前面,不断扫打着身边的荒草,以免有毒蛇突然窜出。 就这样,三人在野草丛生的峡谷里行进,直到他们走到峡谷的尽头,这里往前已无道路,三面都是峭壁。 汤姆森拿出定位仪,确定了方向,思考了一会儿,然后,转身对风教授和风声说道:“你们往后退十米,等我爬上去,会想办法拉上你们的,听话,别打坏主意!” 汤姆森担心让他俩任何一人先上去,都会对自己不利,只能是他捷足先登。 风教授和风声无所谓地后退了几步,看着汤姆森走到左侧的崖壁前。 相比于其他两侧,左侧的崖壁最好攀登,看起来,汤姆森的智商很高。 汤姆森看到两人后退后,把定位仪收好,把短筒抢放进背包里,活动了一下手脚。 迅雷不及掩耳,他突然转身,双臂上探,手指弯曲,扣住崖壁中的缝隙,用力上拉,两脚蹬住崖壁的凸起部分,同时膝盖配合着往上爬,经过半个小时的努力,他终于登上了峡谷左侧的顶端。 汤姆森拽了几根藤蔓,绑在一起,做成了绳子,探头往下,喊道:“快抓住绳子,慢慢爬上来,留在谷底,只能是死路一条,风之语,你先上来!”说着,汤姆森把绳子丢下来,然后,把顶上的一端,捆在了上面的一棵树干上,接着,他把短筒抢拿出来,对着谷底的两人,目光逼视着两人。 风教授瞥了一眼风声,叹了口气,无奈地走到崖壁前,伸手抓住汤姆森丢下来的绳子,一步一步地往上攀登。 在风教授爬上来后,汤姆森曾经有一瞬间,想放弃风声了,但是他琢磨了几秒,认为风声还有利用价值,不能丢掉这个助手。 穿过一片金黄的沙地,五色的石子,星星点点地撒在上面,宛如天上的星星,暖暖的感觉,通过脚底,上升到全身的每个细胞。 再往前走,仿佛到了一个异域世界,映入眼帘的是两条路,顺着路看过去,一条路通向阳光明媚的世界,那里有和煦的春风吹来,那里金光灿烂,仿佛盛世佛国,温暖明亮,清音缭绕。另外一条路,则路面泥泞不堪,天上闪着骇人的雷电,不停落下冰雹和雨点,前途黯淡,冷风肆虐,越往远处看,更加漆黑一片,几乎不能分辨方向。 在这个交叉口,是人生的分界线,要么生,要么死,更是世界的分界线,要么生生不息,要么万劫不复。 汤姆森站定后,再次拿出图纸,顺着路线图,手指慢慢滑过,不停地摩挲着,随后,右手紧紧抓住下巴,手指轻轻张合,他陷入了深深思考之中。 风教授看了看前面,他希望与汤姆森同归于尽,把地球生的希望留给风翊群。 “怎么会是‘黑暗之路’?”汤姆森轻声说道,声音小得只有自己能听得到,“难道这老家伙又标错了?” 汤姆森仰着头,眯着眼睛,不停喘着粗气,太难做出决定了。 风声走了过来,说道:“汤姆森先生,既然图纸上标注的‘黑暗之路’,我们还有什么犹豫的?” 没等汤姆森回答,风教授脸色一变,厉声喝道:“风声,你真无耻,我待你不薄,何至于此?” “风教授,人各有志,何必勉强,况且,我也不是风部的奴隶。”风声答道。 汤姆森脸上露出了笑容,拍拍风声的肩膀,“谢谢,我明白了,以后我们共分世界,有福同享。” 汤姆森收好东西,对风教授说:“已经到这个地方了,你往哪里走,请便,我和风声,就遵从你的图纸路线了,呵呵。”说着,他大手一挥,眉毛一挑,“走喽!” 汤姆森率先冲进了黑暗之路,那里正风急雨骤,雷电交加,路上一片泥泞。接着,风声、风教授也义无反顾地紧随其后,走进了同一条道路,留下那个万里无云、风和日丽的世界在身后。 天空黑暗如墨,竟无一丝光亮,借着电闪雷鸣,方能挪步前行。冷风呼啸,打在他们的脸上,就像刀子一样,把皮肉割得生疼,几乎将他们吹翻在地。地上的砂石被扬起在空中,就像雨点一样落在他们的身上,每个人的脑袋,都流出了鲜血。 实在没有办法,三个人相拥而行。越往前行,越黑暗,冷风越大,暴雨越骤,地上越泥泞,几乎迈不动脚步。 三人几乎要崩溃了,内心已经开始怀疑,这种选择是否正确,要不要放弃。 忽然间,天开云散,太阳挂在上空,白云悠悠,暖风舒爽,道路干净平整,就像换了一个世界,刚才的一切,仿佛是一场噩梦,转瞬即逝了。 三人呆呆地站在那里,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汤姆森大声笑起来,嚣张且张狂,一种赌徒大赢了一把的感觉,“上帝保佑!我赢了!” 明明是美好的开始,却得到了邪恶的结局,往往看到了开始,却猜不透结局。 阴霾从汤姆森的脸上一扫而光,继之以来的是手舞足蹈、乐不可支。他借着日光,反复看着图纸,激动得手指松开、握紧又松开,嘴角抖动,眼睛里都带着笑意,似乎已经胜券在握。 汤姆森指着前面的岔路口,大声说:“前面就是金银岔口了,左边是金路,通往光明与炎热,右边的是银路,通往阴暗与严寒。不用猜,我们一定走金路,金路的尽头就是‘金山’,地锚之钥,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就镶嵌在‘金山’的某个地方,风教授,我说的对不对?” 风教授看了他一眼,未置可否,但他的眼神说明,汤姆森的判断是对的。 “为什么叫‘金山’呢?”风声问道。 汤姆森听后,笑道:“估计,那里到处都是金子吧,哈哈!” “金子,那不就发大财了?”风声夸张地比划着,就像一个傻子一样,得到了风教授更多的白眼。 在汤姆森的驱使下,三人加快了脚步,很快就来到了他所说的金银岔口。 正如其名字,这里一边金碧辉煌,光彩夺目,一边宛如银河恣肆,素白似练。 一切都如图纸上所言,汤姆森对风教授竖起了大拇指,表示佩服,风教授默然低下了头,也许他未曾料想到,会出现如此的结局。 第二百二十一章 来自金星 从密林中钻出来,风翊群全身湿透了,衣服几乎能拧出汗水来,他腰酸背痛,气喘吁吁。 呈现在他面前的是,一个看不到边际的沼泽地,一层浅水浮在泥泞之上,不时冒出气泡,暗示下面生存着不明生物,里面芦苇丛生,高高低低,随风飘摇,几只黑色水鸟,振翅远飞,叫声凄厉幽怨,仿佛从坟茔中飘来的虫鸣。 左侧是一条沿湿地的山路,隐藏在灌木丛中,正中间有一条弯曲的小径,直插入遥不可见边际的沼泽之中。 风翊群走近沼泽,一股阴风吹来,将暑气吹散,远处似有黯淡黑云涌动。他心底升起一团莫名的恐惧,脑袋有些昏沉,产生了些眩晕,他不甘就范,昂起头,竭力保持清醒。水面上波纹微皱,好像下面暗流涌动,靠近芦苇的地方,颜色稍深一些,曾暗红色,就像死人的血液凝固了一般。 金子也来到了沼泽边,它看着中间的小路,又看了看小凤,用眼神问道:“小凤,你确定风教授他们走的就是中间的小路?” “对,确定,就是中间的!”小凤叫道,跳到风翊群的肩头。 “可是……”金子的眼神更加疑惑。 “可是什么?”风翊群问道。 “沼泽深不可测,里面危险重重,据说还有骇人的‘食人黑鱼’,恐怕他们凶多吉少。”金子嗅了嗅空气,眨了眨眼,睫毛抖动。 “那我们更要快追,风教授是我的亲人,很担心他的安危。”风翊群急忙说道。 金子看着风翊群的眼睛,似乎在思考,也好像在等待风翊群作出最后的决定。 看到风翊群坚定的目光,金子沿着沼泽中间的小路,往前跑去,两眼惊恐地扫视着周围的水面。 风翊群走在金子的身后,他的肩头站着小凤,它正咕咕地叫着。 无边无际的沼泽,雾气腾腾,幽深莫测,犹如一张巨大的嘴巴,试图吞没眼前的一切。水面不时传来几声闷响,冒出串串气泡,好像有巨大生物在下面游动、窥视。 无形的眼睛在窥视,莫名的生物在游荡,在寻找着猎物,然后,张开大口,伺机将其撕成碎片。 一股莫名的恐惧油然而生,刺激着风翊群的神经,他小心翼翼地跟在金子的后面。 走了将近一个时辰,沼泽里雾气更浓,几乎看不清几米外的景物,水里的芦苇,偶然晃动几下,水面漂浮着油状的水花,仿佛开满了暗红的花朵,空气中充斥着腐败的肉味,令人作呕。 金子回头,用眼神告诉风翊群,要小心食人黑鱼的出现,此种生物已在此生活了数千年,嗜血如命,凶猛异常。 就在金子目视风翊群的时候,小路两侧的水面,响起哗啦声,接着出现几朵水花,几条食人黑鱼,冲出了沼泽,跳上了小路,张开嘴巴,露出里面的尖牙,奔向走在最前面的金子。 食人鱼黑色的眼珠,闪烁着兴奋的光泽,尖利的爪子,快速运动,四肢迅速扭动,身上的黑色鳞片,往下滴淌着泥水。 风翊群还没来得及叫出声来,黑鱼们已经冲到了金子的身边,张开嘴巴,就要咬住金子的身体。 金子感觉到危险后,急忙往风翊群的方向跳去,但是,路面泥泞,它的努力,根本没有作用,它急得牙齿咯咯响,嘴里发出“嘶嘶”尖叫声,绝望地看着风翊群。 风翊群没有迟疑,拼命冲向金子。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一条黑鱼爬到金子身边,咬住了金子的后腿,另外一条黑鱼则冲到金子的左侧,尖利的牙齿刺入了金子的前肢,鲜血瞬间流了出来。 金子的眼珠,几乎要瞪了出来,嘴巴大张,脸上拧成一团,痛苦使它抽搐起来。 风翊群猛扑过去,双手抓住金子的另一只胳膊,往回拽,双脚踩在泥泞中,使劲往回拽。 小凤盘旋在空中,往下俯冲,对着大黑鱼的眼珠,不断啄去,大黑鱼乱了阵脚,有的摇摆着尾巴,逃回了沼泽里。 风翊群、金子和黑鱼拼命搏斗,在泥泞的路上,滚成一团,浑身泥泞,变成了泥人一样。 最后,在风翊群的努力下,金子脱险了,他们后撤,脱离了黑鱼的攻击范围。 可是,金子的半条后腿不见了,整个前胳膊也被生生地咬掉了,还在一条大黑鱼的嘴巴里,上下翻动。 黑鱼们扭动着身躯,嘴里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慢慢爬向小路的边沿,纵身一跃,游进了沼泽里,消失在雾蒙蒙里,水面恢复了平静。 风翊群抱起浑身流血的金子,拼命往回跑,直到靠近岸边的地方。 风翊群将金子放在岸边一块岩石上,心疼得几乎流出了眼泪,虽然不是同类,但是他们之间的友谊,远远超出了人类的感情。 金子的左臂已经没有了,后腿也受伤了,情况太糟糕了,风翊群沮丧地叹了口气,蹲在地上,双手抱住脑袋。 金子竭力忍住剧痛,看了一眼受伤的身体,用右手抚摸着失去左臂的伤口,喘着粗气。 当风翊群抬头时,正好看到金子的目光,依然温暖、安全,没有了丝毫惊恐与不安。金子的右手里握着一个金子的项圈,闪耀着光芒。那是挂在它脖子上的圆环,不知何时,被它取了下来,握在右手掌里。 金子的眼神,深邃而安定,似有话说。 金子把金色的项圈,递给风翊群,它的眼神说: “金色的项圈,具有神奇的法力,它能保护你,让你安全追上风教授他们,这是我能给与你最后的帮助了,朋友!” “为什么,难道你要放弃了?”风翊群不安地问道。 “我的生命将尽,就像蜡烛一样,很快要熄灭了。纵有此心,已无力完成帮助的任务了。” “你为什么要帮助我,总觉得你身上有神奇的力量。” “因为,我们的缘分,早就注定了,这也是我在此等你们的原因。” 风翊群越来越迷惑了,“缘分?我们!?” “对,你还记得飞船吗,你还记得飞船上的雕塑吗?”金子继续说道。 “当然!具有神奇魔力的飞船,是一条椭圆形的银色的帆船,船帆是半圆形的金属,带我们从峡谷,飞到了这里,寻找‘地锚之钥’,去拯救峡谷和地球。至于,飞船上的雕塑,好像是一个男人,身材矮小,脑袋也小得与身体不成比例,戴着一顶船型的宽檐帽,手拿一把短剑,短剑上镌刻着一枚古铜色的五角星,他高昂着头,潇洒帅气。” “对,金星就是五角星,也叫五芒星!那是我们的船长!他的名字叫金辉,可惜已经死掉了。” “你们是谁?”听到了“五芒星”,风翊群突然想到了气象台胡台长的话,正好与此相合。 “我们来自于金星,数千年前,金辉受金星上国王的指派,指挥着飞船,带领我们来到了地球。呵呵,你们乘坐的飞船,就是我们来地球的交通工具。” “来地球做什么,是入侵人类吗?” “不,不,我们是来寻求地球人的帮助,因为金星遇到灾难,很快也要崩溃了,毁灭好像是不可避免的。” “不明白你说的,具体说说。”风翊群挠挠头,露出好奇的神色。 “由于金星经历数万年,发展给气候带来了灾难,频繁出现极端的天气和自然灾难,气候畸变的趋势已经形成,我们却无能为力,只能等着金星的毁灭,为了寻求解决的办法,我们来到了地球。我们认为,以地球人的智慧和胸怀,一定能找到好的解决方式,况且,地球现在也确实正经历着金星同样的情况。” 风翊群的脸颊立即涨红了,其实,我们人类的智慧和格局,并不像金子说的那样,大部分人,还在漠然以对,甚至还有汤姆森一样的坏人,试图摧毁地球,谋取个人私利。 金子眼含泪珠,接着说道:“我也许很快就会死掉,希望你能帮助金星,渡过难关,恢复它的生机与活力。拜托了!” 推脱的话,似乎难以启齿,风翊群默默地点了点头,“我尽力而为吧。”说着,接过金色的项圈,套在了自己脖子上,注视着远方。 金色的项圈,闪耀着光芒,这光仿佛能穿透时光的阴霾,具有神奇的力量。 金子躺在岩石上,阳光照在它的身上,血液在绿色的绒毛上结成痂,变成了暗黑色,它的眼睛微闭,嘴巴轻轻地一张一合,绿色的牙齿,露在唇外,就像几根倔强的小草一样,它向风翊群摆摆上臂------那仅存的右臂。 风翊群摸了摸脖子上的金项圈,还带着金子的体温,温暖柔和,眼睛望着金子,心中涌起无限的痛楚。 虽然它来自金星,不是人类,却像朋友一样关心、帮助着自己,为了自己,不惜献出它的生命,多么伟大的友谊! 虽是异类,胜似同类,善莫大焉! 第二百二十二章 金山遇险 站在金银岔口,望着左右迥异的场景,汤姆森拿出一个喷漆筒,作了个十字的记号,脸上始终挂着胜利的微笑。 风教授漠然而立,眼睛微微闭着,似乎含着泪珠,饱经沧桑的脸上,写满了失落和遗憾,他的头发,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银光。 风声站在汤姆森的身后,仔细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小心翼翼地记在心里,眼睛时不时地看着汤姆森的短筒枪和装满黑色液体的试管。 汤姆森完成他的动作后,看了看风教授和风声,将上衣袖子撸到肘部以上,捋捋散乱的头发,握了握拳头,猛地一挥,“上帝保佑,出发!”然后,大踏步地往金色道路上走去。 这是一条通往上山的路,转过一道巨大的金光闪闪的岩石,上面是一匹骏马的雕塑,正奔腾飞驰,马背上坐着一个人,此人与风声在帆船上见过的一模一样。 风声一惊,他想起了“后山圣窟”,想起了五角星,难道这种惊人的相似的背后,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道路两边生着高高的树木,金色的叶子,闪耀着金光,在微风吹拂下,发出沙沙的声音。 路上的石子,闪着金光,好像是一枚枚金子。风声看到后,兴奋地跑过去,低头捡起一块。 “危险,快放下!”风教授大叫一声,忙制止道。 在风声一愣,左手里的石块掉落在地,发出“啪”的一声,但是,已经晚了,他低头看向左手,手掌变成了紫黑色,发出一股难闻的焦糊味,好像被烈火灼烧过一样。 “啊,啊,疼!这是怎么回事?”风声甩着左手,疼得跳了起来。大口喘着粗气。 “在贪婪的眼里,火炭就是金子,因为,他们已经迷失了双眼,分不清黑白与对错。”风教授斜睨着风声,脸上露出惋惜和不屑的神色。 风声收敛了轻佻,安顿了贪婪,表情刹那间发生了转换,重又恢复了理智,苍老的面孔变得决绝。 不论演技如何,风声注定是个演员,几乎忘记了自己,活着,从来都不是为了自己。 “快走!不要磨磨唧唧,我需要钥匙,我需要世界,哈哈!”汤姆森手里拿着短筒抢,在空中晃来晃去,大声吆喝道,眼中闪烁着贪婪、攫取的光。 无心欣赏风景,他们快步向前,地面变得硬实,冷冰冰的。 汤姆森抓起风教授的胳膊,拽着他踏过坑洼不平的路面,绕过闪着金光的水面,那是一个个看似美好的陷阱,远处传来隐约歌声,蛊惑着他们的内心。 快速穿过一片树林,迎面而来的是一座山门,两边则是巉岩峭石,峭石的外面是万丈深渊,深不见底,一股阴冷的气息正慢慢上升。 他们走到边沿,探头往下,一阵儿晕眩。回头一看,来时的路隐没在金黄色的雾气之中,几乎不可见。 若向前,只此一条路。 “去,把大门打开!”汤姆森拉着风教授,后退了两步,对风声吼道,“这是你表现忠诚的时候。” 风声回头看了看两人,又看看两边的深渊,倒抽了一口气,犹豫了一下,看到汤姆森手里冷冰冰的短筒抢后,他鼓起勇气,往大门前走去。 这是一座金色的大门,高约数米,宽则两米左右,古朴中正,两侧雕刻着精美的云朵,门内也许是另一番天地。 发生从侧面走到大门的旁边,捡起一块石头,狠狠砸向门鼻。 “哐啷”,石头被弹了回来,金门纹丝不动,里面也没任何声音。 风声小心翼翼地走到门口,正对着大门,双脚站定,伸出双手,使劲推动大门。 “吱呀”一声,大门微微一动,但没有被推开。 在三人疑惑时,风声脚下的地面,突然裂开,瞬间下陷,风声没来及呼喊,身体在跌跌撞撞,不断磕碰中,坠入了黑黢黢的洞中,伸手难见,阴风嗖嗖,恐惧袭上了他的心头,他浑身一缩,左右张望,却是无一丝声响,只有自己的呼吸声。 冷静下来,风声发现手臂生疼,他能感觉到血顺着前臂往下流,汇聚在掌心里,黏黏的。 不到一分钟,不远处传来碰撞、摔倒的声音,呼救声不绝于耳,接着是抱怨和咒骂,是汤姆森的声音,显然,他俩也落入了黑洞中。 循着汤姆森的声音,风声往前摸去,三人汇合,才能保证安全。 汤姆森的声音回荡在洞中,听到“啪”的一声,手电筒被打开了,就像探照灯一样,上下照射,直到照在风声的身上。 “快,快滚过来,气死我,怎么会这样呢?”汤姆森大喊一声,用光亮指着风声。 “我们当务之急是出去,汤姆森先生。”风声走到汤姆森身边说道。 “笨蛋,难道我不明白,怎么出去?都怪你,引发了机关,地面下下陷的。”汤姆森说。 “怎么能怪我呢,是先生您让我开门的。”风声争辩道。 “还敢还嘴,还敢还嘴!”汤姆森气得抓起短筒抢,狠狠敲击着风声的胸脯,直到他不住地求饶。 “你们安静一下好不好,不知死活的家伙!”风教授吼道。 风教授夺过手电,对四周照了照,“有没有蜡烛,根据火焰的方向,防止窒息,找到出口。” 汤姆森回过神来,摸索了半天,找到蜡烛和打火机。他将短筒抢挂在脖子上,摁开打火机,点燃了蜡烛,一股浅黄色的火焰,出现在他们面前。 借着烛光,风声发现,这是一个四通八达的地下岩洞,他们正身处其中央,无数个黑乎乎的洞口,对着他们,就像无数张巨大的黑色嘴巴。洞顶往下滴着水,滴在他们的头上、脸上,伸手一摸,黏糊糊的,带着些腥味,地面上潮乎乎的,几乎要将鞋底粘住,壁上生着黑色的菌类生物,就像黑色的眼睛,盯着他们。 风教授举着蜡烛,走在最前面,风声紧随其后,汤姆森手握着枪,走在后面,边走边东张西望。 整座洞窟泛着一种诡异的微红光芒,烛光照在壁上,如同藤蔓的卷须,张牙舞爪,这一切,让风声想到了传说中的地狱。 风教授一手端着蜡烛,另外一只手张开,护住蜡烛,细心观察蜡烛火焰的摆动方向,以确定他们行进的方向。 岩洞越来越窄,几乎要碰到了头顶,仅容一人通过,有时还要趴下来,才能通过,三人龟速前进。 汤姆森像个长舌妇,骂声不断,对于发生的一切,他耿耿于怀,似乎是风声的愚蠢造成的。 风教授站住了,左右张望,手里举着的蜡烛,火焰稳定不动,这里没有气流流动,意味着往前是死路一条,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突然,风声尖叫起来,在他的身后,有一个生物在蠕动,牙齿咬住了他的脚趾,他回身一摸,摸到了温热、软绵绵的皮肤,上面沾满了粘液。 身后传来牙齿的咯咯响,还有呼呲呼呲的喘气声,空气中充斥着一股腐腥味。 一定是蟒蛇! 风声吓坏了,拼命往前挤,惊恐使他全身的每个细胞都战栗起来,他双腿急速摆动,试图逃脱不明生物的魔爪。 风声的叫声,像一把尖刀刺入了汤姆森的心脏,他跳起来,往前猛冲,把风教授撞到在地,蜡烛也掉落在地上,瞬间熄灭了。 洞中恢复了黑暗,惊惧造成的恐慌,就像瘟疫一样,三人神经质似的连滚带爬,向前撞去,虽然前面已是死路一条,也像无头的苍蝇,拼命冲上去。 巨大的冲力,使风教授的脑袋撞向前面的岩石,他眼前闪过一道亮光,痛得他眼冒金星,接着,发出“哐啷”的一声,前面的岩石被撞开了,三人冲了出去。 外面阳光灿烂,原来这是悬崖的中部,高约数百米,三人翻滚着,直直地落入了下面的汹涌的河流之中,就像三枚树叶一般。 三人顺水而下,在河流的急转弯处,三人被湍急的河水冲上了河岸,就像三条缺氧的鱼,直挺挺地躺在岸边。 趴在河岸上,风声猛吐了一阵儿,把灌进胃里的河水倒了出来,然后,翻了个身,躺在地上,疲惫的眼睛望着蓝天,似乎还在回味刚才发生的一切。脚趾隐隐作痛,他低头看去,发现两个脚趾皮肉绽开,露出了里面的白骨,钻心的疼痛,如万千虫子噬咬着神经,剧痛从脚趾向全身发散,他咬紧牙关,不让自己哼出声来。 风教授坐在地上,眼神疲惫,脑袋放在膝盖上,头发散乱地盖在上面,就像一把枯草,双手垂下大腿,全身都湿透了,往下滴着水。 汤姆森掏出地图,甩了甩上面的河水,搁在一块石头铺平,一边咒骂,一边把手指放在上面,顺着路线往下滑动,眼睛眨巴着,试图将睫毛上的水珠抖掉。 “fk!真倒霉,又回到了山下,回到了原点。”汤姆森狠狠地捶了图纸一下,“通”地一声响。 第二百二十三章 千年魔咒 汤姆森收起图纸,穿着湿透的衣服,吆喝起风教授和风声,沿着河岸的方向,向金山脚下走去。 汹涌的河水向下游奔流而去,夹杂着凉爽的山风,还带着一股阴冷之气,让人不寒而栗。 沿着河岸,生长着黑色的树木,上面开满紫色的花朵,散发着浓郁的魔香,蛊惑着人心,使人陶醉其中。长着硕大黑色的翅膀的蝴蝶,翩翩起舞,它的眼睛明亮、鲜艳,能刺穿人的内心。 深黄色树干、开着深红色小花的树木,遍布山脚下,就连河流也染成了淡黄色。从山崖上垂下无数的藤蔓植物,全都开着鲜艳的大花朵,花朵上滴着粘稠的汁液。 三人来到山脚下,汤姆森看了看陡峭的岩石,伸手抓住覆盖在上面的藤蔓,使劲拽了拽,足以支撑一个人的重量,他满意地点点头。 “成败在此一举了。”汤姆森说道,回头看着风教授和风声。 风教授依然面无表情,眼眉低垂,似乎与他无关一样。 汤姆森双手拽住藤蔓,双脚一前一后,蹬住崖壁的缝隙或凸起处,他双手使力,接着腰部一弓,向上一跃,整个身子爬上了悬崖。 就这样,风教授和风声紧跟在汤姆森身后,顺着山崖,沿着藤蔓的枝干,往上面攀去。 并没有想象的困难,三人手攀藤蔓,沿着一处陡峭的山崖,很快就登上了山顶。 汤姆森先一跃而上,他转身回头,探手出去,帮助风教授来到了山顶一处平地。 这是接近山顶的一块平地,大约几十平米,地面上是高高低低的石块,石块的缝隙中生着绿色的小草。 高空少云,阳光刺眼。汤姆森手搭凉棚,眯着眼睛,往山顶望去。 “胜利在望!”汤姆森兴奋地喊道,“金色的钥匙,应该就在前面的山顶。”他拍拍风声的肩膀。 沿着蜿蜒的山路------其实没有山路,他们避开刺人的荆棘,踏着大小不一的山石,衣服被扯成了碎快,到处都是血道子,就像三个衣不蔽体的逃兵一样。 终于到了山顶,金色的阳光下,一座露天的穹顶建筑曾现在眼前,下面是一个供台,由于岁月的洗礼,已经残破不堪,供台上方是一块凹进去的岩石,里面镶嵌着一把闪着金光的钥匙----长约几十厘米,上面雕刻着精美的花纹,在阳光的照耀下,发出不同颜色的光泽。 风声走到山崖的边缘,往四周看去。金山似一柱擎天,壁立于广袤原始森林之中,岿然不动,安如磐石。周围苍翠郁葱,犹如绿色的海洋,而金山,闪耀着光芒,犹如燃烧的火焰。山高如宇,蓝天似海,白云缭绕,祥和安宁,似有清音徐徐而来,传入他们的耳膜,给人一种无欲无求、遁入虚空的感觉。 “太漂亮了!那就是‘地锚之钥’,地球的‘虹膜’。”汤姆森指着前面,惊叹道。 风教授眼前一亮,这就是自己梦寐以求的‘地锚之钥’,它承载着人类的希望,他心中涌现出感慨,这是自己毕生山顶追求,也是自己的历史使命。“绝不能让汤姆森,将钥匙毁掉,即使赌上自己的性命!”他暗暗说道。 风声站在最后面,冷静地看着眼前的一切,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汤姆森刚要进前,突然想到了风声的遭遇,“不可能这么顺利的,”他轻声说“一定还会有陷阱。”他双手指尖相抵,形成尖塔状,望着几米外金钥匙,思索对策。 汤姆森本来想让风声去取金钥匙,但是,又怕风声拿到钥匙后,趁机要挟自己。而且,取出金钥匙,就等于扣掉了地球眼珠上虹膜,也许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这风险,只能由风之语来承担。 汤姆森料到,风教授将金钥匙视若生命,绝对不会放过这个绝佳机会的。等风教授拿到金钥匙后,哼哼,汤姆森看了看手中枪,脸上露出一丝冷笑。 汤姆森走到风教授身边,客气地说道:“这次要麻烦风教授了,您去是最合适的,因为这是您的研究成果,最后的荣耀应该属于您---尊敬的风之语教授。” 风声没有说话,看了一眼汤姆森手里的短筒枪,眼神飘向别处,只是用眼角的余光,望着他们。 风教授盯视着金钥匙,心中充满了渴望,他明知道汤姆森的阴险,但他早已无惧生死,金钥匙是人类的希望、地球的希望,他将与之生死与共。 风教授瞄了一眼汤姆森,没有说话,眼神中带着蔑视。他伸手抚了抚额头散乱的头发,面带微笑,怀着虔诚的敬意,昂首走到供台前面,双手合一,深深施了一礼,然后,向供台走去,眼睛直视着镶嵌在岩石中的金钥匙。 此时,汤姆森和风声的眼睛紧紧盯着风教授的一举一动,唯恐漏掉了哪个细微动作。 风教授嘴里念叨着什么,缓步踏上石阶,来到了供台一侧,看了一眼风烛残年的供台,接着,他绕过供台,站在那块褐色的巨大岩石前面。它立在天地间,根植于大地之心,直插云霄。 风教授徐徐抬起右手,沿着岩石的表面,伸向岩石之中的金钥匙。 金钥匙完美地镶嵌在岩石凹陷之中,雕刻精美,闪耀着光芒,这光芒,如春天的微风,似冬日寒夜中的炉火,温暖、宁静,好似人生的归宿,完美无暇。 风教授手指碰到了金钥匙,却发现在它温暖的光芒之下,它通体冰凉,似北极的寒冰,一股寒气,迎面扑来,这冷,好像带着太古的气息,清冷如沐白雪,圣洁、肃穆。 接着,金光消失,变成了深蓝的光晕,远古的场景不断闪现,犹如海市蜃楼一般,摄人心魄,令人浑身战栗,不能自持,恍然欲倒。 风教授竭力安定神智,站稳脚跟,“这一定是强烈的致幻,不能倒下。”他轻声对自己说。 风教授没有迟疑,手指扣动金钥匙,然后,使劲一掰,“喀拉”一声,金钥匙从凹陷处弹了出来,被握在了风教授的手里。 就在风教授庆幸时,忽然面前的岩石发出隆隆巨响,轰然崩塌,溅起砂石尘土,金光闪闪的岩壁,变成了尘埃一片。巨大的气流,将风教授推回到汤姆森的身边。 三人错愕间,山顶摇晃,尘土、山石纷纷从崖壁滑落,犹如天崩地裂,天空乌云密布,太阳消隐,电闪雷鸣,整个世界暗如末世。 紧接着,远处传来隆隆巨响,狂风裹挟着闪电,滚滚而来。 “好像是台风来了!”风教授吼道,一脸疑惑。 “哈哈,我已经预料到,台风会来的。拿掉了地球之心,全世界都会颤抖的。” “为什么?”风声问道。 “这把金钥匙,就是扼住台风进入大陆的关键,就像是台风眼上‘虹膜’,没有了它,台风会‘疯’的,哈哈。我要的就是这个结果,加快气候畸变的速率,迎接地球末日的到来吧!”汤姆森狂笑道。 闪电照在汤姆森的脸上,在他扭曲面孔上,闪着诡异的白光,就像一个发出狞笑的恶魔一样。 “想得美,我不会让你毁掉金钥匙的!”风教授离开汤姆森两步,双手抱住金钥匙,紧紧放在胸前,义正词严地喊道。 “彻底毁掉金钥匙,整个地球才能重生,风声!我和你才能掌控地球的未来,去!把金钥匙夺回来,它是属于我们的!”汤姆森握紧短筒枪,对风声吼道,眼里闪着凶狠的目光。 风声好像没有听到,也许是雷声吓住了他,他站在原地,只是看着二人。 汤姆森跑向风教授,一把抓住风教授手里的金钥匙,拼命抢夺。风教授被他撞到在地,边高声呼喊,边拼尽全力,紧紧护住,不让汤姆森得逞。 两人抱在一起,在地上翻滚着,扭打着,嘴巴里沾满了泥土。汤姆森紧紧扼住风教授的脖子,滚动中,右手数次拖拽,试图抢在自己手里,但风教授已经集中的全部气力。风教授抽出手掌捶打风教授的脸颊,双脚使劲蹬住汤姆森的腹部,只听哎哟一声,汤姆森的身体离开风教授,滚到一旁。 风声面无表情,冷冷地看着两人在地上翻滚,似有所思。 汤姆森爬起来,脸上带着血印,嘴角上沾满了泥土,他一脸愤懑,手里握着短筒枪,冷笑着站在那里,看着蹲在地上的风教授。 汤姆森看着风教授手里的金钥匙,冷哼了一声,接着,举起了手里的枪。 一声清脆的枪响,子弹擦过风教授的肩膀,打在他身后的石头上,冒出火星,他惊恐地看着汤姆森,但是,双手抓得更紧了。 此时,雷声轰鸣,闪电交加,预示着一场狂风暴雨的来临。 又是一声枪响,风教授痛苦地叫了一声,左胳膊上冒出了鲜血,浸透了上衣,流到了地面上,他的手一松,瘫倒在地上。 第二百二十四章 多面风声 汤姆森走过去,踢了风教授一脚,蹲下身子,把手伸向金钥匙,往后猛地一拽,拽到了自己的怀里。 汤姆森站起来,顺势踢了风教授一脚,手里握着金钥匙,仰天狂笑,仿佛握住了世界的命脉,手中掌握着地球未来的权杖。 天空稍亮了些,雷声渐小,电闪慢慢退去,乌云停在的远方。 “这是上帝的旨意,地球必将重生,我就是‘未来之神’!”汤姆森双手向上,仰天喊道。 “不!‘地锚之钥’只能握在正义之人手中,你不过是小小的尘埃,时光中的一瞬,怎能如此狂妄?”声音从天空中传来,裹着一阵儿狂风。 “谁,是谁在说话?”汤姆森惊恐左右张望,四处寻找声音的来源。 “孩子,我是‘乌荣智者’,现在回头,还来得及,苍生会宽宥你的。” 三人抬头看向天空,一个披着黑色斗篷的老年男子,正漂浮在空中,斗篷就像巨大翅膀,他戴着黑色高高的帽子,长着长长的鸟喙状鼻子,一双鹰眼,怒视着汤姆森,好像燃烧着两团火焰。 “‘乌荣智者’?!”风教授惊异地喊了一声,这就是送自己出峡谷的‘乌荣智者’,太好了。 “交出来吧,孩子!”乌荣智者俯视着汤姆森,伸出双手,轻声喊道。 汤姆森咬了咬牙齿,“我才是世界的强者,混蛋,快滚!”他举枪你就射,几粒子弹射向乌荣智者,从空中飘下几片黑色的衣缕。 乌荣智者叹了口气,翅膀扇动,转身飞走了,消失在空中,留下几声淡淡的冷笑,慢慢飘散。 “不要走!”风教授伸手向空中,眼神中透着绝望,哀求道,“求您了,‘乌荣智者’。” “不堪一击!都是骗人的,我才是地球之王!哈哈。”汤姆森看着消失的乌荣智者,狂笑道。 汤姆森转身看向风声,却感觉到手臂隐隐一麻,似乎被虫子或蚂蚁咬了一口,接着,一阵儿心悸,浑身颤抖,嘴角上撇,呼吸急促起来。 一直沉默的风声,靠近汤姆森的耳边,轻声说道:“我才是地球之王,最后的胜者,尊敬的汤姆森先生,没想到吧。” “风声,你,你,想干什么?”汤姆森惊诧地问道。 “干什么?哈哈,”风声笑起来,笑得夸张、诡异,“你只不过是我的棋子,还自称是‘地球之王’真是笑话。”他一把抓过汤姆森的短筒枪,拽下汤姆森的背包,掏出黑色的试管,在手里把玩着,脸上露出胜利者的微笑。 汤姆森试图反抗,可是浑身瘫软,不停使唤,就像一滩烂泥一样,慢慢倒在地上。 风教授看着风声,好像这是一个从未见过的陌生人一样。 “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是谁?”汤姆森嘶声问道。 “果然是越聪明的人,越有强烈的好奇心。”风声收起短筒枪,拍拍手,“我是风声啊,风教授的管家,我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地委身于你,向您投降呢,只是骗骗你,没想到你居然相信了。我有我的理想,那是历史的使命与责任!你是不是手臂有些麻,慢慢开始抽搐呢?” 汤姆森没有说话,他的痛苦的表情承认了这一切,而风教授则更加迷惑不解了。 风声手一挥,手里拿着一叠纸,接着说道:“汤姆森先生,想必你对这个东西,应该很熟悉吧?”他走到汤姆森的身边,低了低头,把手里的东西放在他的眼前。 “这是什么?”太什么惊异地问道。 “一份关于气候变化的研究报告,确切地说,是您邮寄给风教授的。” 听到“研究报告”几个字,汤姆森的面孔更加苍白了,好像明白了什么一样。 “装订报告的钉子上,涂抹了‘金晶蒿’和‘****’,这也是您对付风教授的办法,我一直带着这封信,现在给您用上了,也算是一报还一报了,呵呵。” “‘金晶蒿’和‘****’?”汤姆森脸上露出惊恐的神色,由于心脏的骤然收缩,他的面颊苍白如纸,他伸手向左臂摸去,可是右手已经抬不起来了,“你,你,你……” “刚才您的左臂是不是有些麻?哈哈。”风声冷笑道,“这就对了。” “既然东西都到了我的手上,就不给你废话了,汤姆森先生,祝您好梦!”风声扣动了扳机,子弹打在汤姆森的胸口上。鲜血浸透了汤姆森的上衣,他捂住心口窝,痛苦地**着,一口血喷出了嘴巴,浑身猛然一僵,接着又瘫软在地上,慢慢闭上了眼睛。 “风声,我就知道你不会与汤姆森同流合污的。”风教授勉强做起来,脸上露出一丝微笑,“我们一起回峡谷,让‘地锚之钥’回到它该去的地方。” “风之语,你还是那么幼稚、可笑,你说,为什么我就不能成为世界之王,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风声厉声喝道,“我不是你的奴隶!” 风教授立时呆住了,一直在他面前小心翼翼、谨言慎行的风声,今天居然说出了如此不可思议的话。 “诚如汤姆森所言,如果毁掉了‘地球之锚’,又拥有了‘黑暗之神’,谁都想成为‘地球之王’,谁都想拥有地球重生后的绝对权力,况且,我还可以借机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哈哈,何乐而不为之呢?” 风教授凛然道:“风声,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放下手中的枪,我们一起回家!” “我没兴趣给你解释!”风声喝道,他举起了手里的短筒抢,手搁在扳机上,对准了风教授。 风教授抬起头,面对着黑洞洞的枪口,他有些哽咽,泪珠滴落,也许是太伤心,他苍灰的面孔,掩盖不住他的愤怒,在黯淡的天光下,他的双眼像在水中燃烧的火焰。 两人相互逼视着,似乎是千年的敌人,带着宿命般的仇怨一样。 风声看到风教授目光的一瞬,他心中一抖,枪口朝下放,他的内心就像重击了一下,差点要放弃了。无数的画面在脑海中闪过,大都是关于雨部子孙,颠沛流离,寄居他乡的种种磨难。他为了这一天,等了数十年,绝不能就此罢休! 短短几分钟,风声好似过了几十年,他终于再次坚定了内心的执念,将枪口直直地对准了风教授。 “拿命来吧,风之语,解决了你,我就可以乘飞船回到峡谷了。我要当着风部全族人的面,毁掉‘地锚之钥’,让他们生不如死。最后的权力属于我!” 千钧一发!危在旦夕! “住手!”洪亮的声音,炸响在山顶的平台上。 风声手一抖,循着声音的方向看过去,呵呵,这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啊。 风翊群从山崖的边沿,攀爬而上,走了过来,手无纯铁,只有小凤----那个一脸倦色的凤头鹦鹉,掉了不少羽毛,站立在他的肩头。 风翊群身上的衣服沾满了泥泞,裤子被灌木的刺条撕成了碎片,就像一面破碎的旗子,脚上的鞋子已不知去向,脚跟流着鲜血,身上伤痕累累,只有那一头桀骜不驯的头发,还显示着他的个性。 “哈哈。”风声看到风翊群的狼狈样,不禁笑起来,“原来是风翊群,博士别来无恙啊?” “为什么这样对待风教授,难道你疯了吗?”风翊群气愤地问道。 “疯了,疯了,你是疯子!”小凤站在风翊群的肩头,直着嗓子叫道。 “哟哟,这可是你自己送上门的,不要怪我赶尽杀绝啊,对不住了,风部的子孙们。”风声得意地说道。 “你是谁?”风教授显然听出了弦外之音,厉声喝道,“你难道不是风声?” “今天你们都要死!既然如此,就不妨让你们死个明白吧。” 风声往前走了两步,沉默了几分钟,好像在琢磨从何处讲起一阿姨那个,举枪对着他们,继续说道:“这个故事,要从千年前说起,也可以说是个历史的恩怨。” “历史恩怨?”风翊群不明所以地问道。 “我想,这段历史,风之语应该很清楚,也就是大理国时期,发生在洱海一段血腥的部族战争历史。”风声盯着风教授。 “难道是1253年的深秋,滇东三十七部中,风部和雨部的那场恶战?”风教授问道。 “对!就是那场恶战,抗击元朝的主力部队-----雨部,在奉旨剿灭大理国的叛徒---与风部的战争中,精锐损失殆尽。就是因为,风部事先设伏,诱我雨部深入,然后进行围歼,致使雨部兵马从此一蹶不振,退出了历史舞台。此历史事件的结果,就是大理国被元朝的铁骑征服,河山流血,百姓被涂炭。这是不是历史的血债?” 风教授坐直了身子,抬头看着风声,“不论你站在何方立场,实际的情况,并非史书上记载的那样。因为,我专门收集了一些地方史志和民间史料,并到实地进行了多方考察,终于澄清了这一历史的误会,和你刚才提到的决然不同!” “奥,我倒要听听你的高见,历史到底错在了哪里?”风声跨进一步,继续追问道。 第二百二十五章 完美结局 风教授没有理会风声不屑的眼神,他继续说道: “据我考证,风部和雨部都是护佑大理王国的忠臣,他们都是奉旨而行,都是受害者,他们中了元朝的离间计。” “离间计,还有这样的故事?”风翊群眼神一亮。 风教授接着讲,“这不是故事,而是一段慷慨悲壮的历史。据我们风部的历史资料讲,在同一天,风部的统帅接到皇帝的钦差大臣带来的谕旨,内容是雨部恐惧大元的铁骑,已经秘密与大元进行了秘密接洽,准备在那个深秋投降,但是,作为一件投名状,就是偷袭风部大营。根据皇帝的旨意,我们风部设计了一个空城计,以试探雨部是否会来偷袭,是否真的准备投降。结果,在那个启明星高高升起的夜晚,雨部果然深夜来袭,被风部士兵击溃。” “是的,就是那一夜,雨部子孙开始流离失所,远走他乡的,踏上了一条不归路,至今漂泊在外国边陲。雨部的统帅立下誓言:‘你要记住,就算雨部只剩下最后一个人,也要报仇,否则就不配为雨部的子孙!’从此,一颗仇恨的种子种在了每一个活着的雨部人的心中。”风声补充道。 “这只是历史的一部分,”风教授说,“当风部击溃了雨部后,还没来得及庆祝胜利时,元朝的铁骑如旋风一般,飞奔而至,风部遭到了覆顶之灾,几无还者。” “啊,这是怎么回事?”风翊群倒抽一口气。 “史书上忘记了一个人,就是那位年轻的钦差大臣,就是他----一个双面间谍,他卖国求荣,早已投靠了元朝,作了奸细。他假传圣旨,使风部和雨部自相残杀,将大理国的精锐消耗掉,最后,元朝的士兵倾巢而出,灭掉风部残余和其他的部族的抵抗力量。这就是历史的真相!”风教授气愤地说道。 “真无耻!”风翊群怒斥道。 “哈哈,讲得真精彩,可惜啊,我不相信。以我对您风教授的了解,现场编一个精彩的故事,易如反掌,再说,我已经手握地球的命门,为什么要放弃!况且,我的祖先立下誓言:‘你要记住,就算雨部只剩下最后一个人,也要报仇,否则就不配为雨部的子孙!’” “你的祖先?!”风教授一惊,“难道你不是风声?” “对!我不是风声。”风声昂首答道,“风声早就死了,不但是风声,包括德国巴伐利亚州森林小镇中的所有风部子孙,尽数已魂归故里了。” “为什么会这样,到底是谁干的?”风教授声嘶力竭地问道,脸颊涨得通红。 “这会用问,是我干的。是我潜入了小镇,通过投毒的方式,把所有人统统解决掉了,哈哈,你没想到吧。”风声放肆地笑着,他浑身颤抖着。 “你的目的是什么?”风翊群吼道。 “目的,就是由我来扮演风声----你的管家,这样,我就有机会接近风之语,找机会干掉他,最好,连同风部子孙全部干掉。” “那你是谁?”风教授问道。 “我---阿虹,你的学生曾经跟你学习了四年气象学的阿虹,你还记得我吗?” “阿虹!原来是你。” “因为我为的目的是接近你,才跟随你学习的,否则,我为什么要时刻跟着你,所以我早就了解你的生活习惯,我作为后来的风声---你的管家,还算合格吧。”说着,风声把短筒枪插在腰间,双手抚在耳后,接着往下一扣,然后慢慢往前,直到把脸上的假脸揭下来,露出了他本来的面目。 “易容术!”风翊群惊叹道。 一张假脸皮,握在阿虹的手里,就像一张凹凸不平的彩塑。此刻,终于露出了他的真容,略显棕色的年轻俊秀脸庞,高耸的鼻梁,眼睛似乎恢复了往日的神采,但却是诡异的目光,饱含着恶毒的成分。 “果然是阿虹,我还是不明白。”风教授直视着风声(阿虹),“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因为,阿虹也不是我的真名,我叫‘雨虹’,是你们的仇家‘雨部’的一个嫡系子孙,也可以说是‘雨部’的王子。” “啊!?”风教授和风翊群同时张大了嘴巴,呆在那里,“居然是这样。” “对!”雨虹吼道,“所以,你们必须都要死,即使你刚才编的故事再有趣,我也不会改变主意的。” “你会后悔的!”风教授之中雨虹说。 “绝不!”雨虹吼道,面容扭曲,他将短筒枪抬起来,端在手里,右手手指扣在扳机上,对准风教授和风翊群,毫不迟疑地扣动了它。 几声清脆的枪响,在耳边响起,风教授和风翊群闭上了眼睛,但是却没有击中他们,子弹飞向了空中。 等他们睁开眼时,发现身穿黑色长袍的乌荣智者,正站在雨虹的面前,钢勾一样的黑色手指,紧紧扼住雨虹的脖子,他大声说:“我警告过你们的!你却执迷不悟,已经无药可治了。” 雨虹的眼珠往外翻,面孔憋成了一块红布,舌头露在唇外,就像一条濒死的狗一样。 乌荣智者另外一只手拽下雨虹手里的金钥匙,接着,他手臂一扬,只见雨虹就像一片破布一样,被甩出了山崖,坠落到山间,然后,几声惨叫声传来,慢慢消失在空中。 “孩子们,是我把你们送出去的,现在我们一起回家!”乌荣智者向风教授和风翊群伸出长长的手臂,就像一条机械臂一样,伸到他们的面前。 “还有我们!” 一声清澈动听的声音传来,那么的熟悉。风翊群抬头一看,居然是风漫霜,亭亭站立在平台的边沿,笑意盈盈,她的身边站在失去了一条胳膊的金子。 不多时,一艘银色的飞船,穿云破雾,飞向峡谷的方向,船上的金色钥匙,闪耀着光芒。 也许,不久的将来,这艘飞船还会飞向太空,飞向金星,完成金子---金星使者,来到地球的使命----去拯救金星!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