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夫》 第一章 我要逃婚 封月元年,长安城。 自大徐王朝统一中原,携大势席卷天下,驱除鞑虏,平乱各路义军,登极帝位,建都立国,距今已有百年。 百年来,大徐内忧外患,几度风雨飘摇,几乎大厦将倾,许是大徐国运未尽,即使千疮百孔,终究坚持了下来。 但,几次变故,使得大徐皇室人口凋敝,嫡系皇族只剩下三位公主。 徐皇徐谦为了不使帝位旁落,将大公主拔擢储位,入主东宫,震惊天下。 古之先贤大帝,天之骄子,万民共主,皆由男子承袭,岂是女子能够掌御。 遂百官跪拜殿前,谏言皇帝三思,皆言此举有灭国之难。 若陛下一意孤行,百官跪死殿前也在所不惜。 徐帝震怒,知道是某些人在背后推波助澜,给他施压。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一日下达二十七道圣旨。 兵符出宫,边军回防,禁军围城,一连七七四十九日,上百朝廷官员被斩头,抄家,株连九族,有的被收押,流放边关,有的被罢官,永不录用。 此事过后,朝野大换血,对于大公主一事噤若寒蝉,不平之声逐渐消弭。 此去经年,徐皇徐谦积劳成疾,拖着一身疾病,郁郁而终。 东宫太子即位,正式问鼎天下,成为大徐皇朝第一位女帝。 故事发生在三个月后。 叶千歌幽幽醒转,朦胧的视线逐渐清晰起来。 映入眼帘的是一件极大的房子,十分宽广,足有上千平方,装饰极其奢华典雅,处处透露着不凡和大气。 这若说是卧室,不如说宫殿更为恰当。 最醒目的是房中的木梁和窗帷悬挂的红色丝绸,墙壁上贴着剪纸,红烛正旺,熏香缭绕,无一不洋溢着喜庆之气。 “看来是有人成亲,这是新房!”叶千歌若有所思,呢喃道。 突然,他表情一滞,目光逡巡一圈。 这偌大的房子,也就只有身下这一张床。 他好像意识到什么,一把跳下床,心道,这玩笑开大了。 直到他来梳妆台,铜镜之中,一张俊秀的面庞清晰的跃然呈现。 叶千歌如遭雷击,脸色刹那煞白。 这是一张完全陌生的脸蛋,白皙的皮肤,挺拔的鼻梁,剑眉星目,颜如冠玉,俨然是个十足的小白脸。 他下意识的揉了揉,一个念头疯狂的占据脑海。 ——穿越了。 他木然的看着镜中的自己,十七八岁的样子,瘦瘦弱弱的,一副手无缚鸡之力的模样。 脸色带着病态的白,披着一件红袍,长发垂肩,发梢处系着一根红绳。 来不及多想,一段断断续续的记忆陡然涌入脑中。 他双目发黑,双腿一软,坐倒在地,几乎晕厥过去。 半响,他颤颤巍巍的站起身,感到整个世界处处充满了深深的恶意。 从那段记忆中得知,这身体的原主也叫叶千歌,是个完完全全的纨绔,出身显赫,乃大徐贵胄之后。 父亲叶天勇是大徐徐帝徐谦的结义兄弟,被拜为北军统帅,封镇北王,手握重兵,常年戍守北疆。 叶千歌作为一个官二代,吃喝不愁,要什么有什么,整日无所事事,便费尽心思的找刺激。 遂,今日调戏姑娘,明日打砸商铺,闲时领着家将耀武扬威,看着谁不爽,跑过去就一顿胖揍。 整个就一无法无天的主,人称长安鬼见愁,是个彻头彻尾的烂人。 当然,叶千歌没少被父亲管教,有时被吊起来猛抽,若不是母亲姜柔一心护着,早就被叶天勇叫去军营了。 叶千歌心道,这厮稀里糊涂的作死了这么久还活的好好的也算是个奇迹。 他长叹一声,既来之则安之,先想办法解决眼下的事才是关键。 好死不死,今日他大婚。 而大婚的对象,竟是大徐徐帝徐亦婵。 这门婚事早在叶千歌未出生之前,叶父叶天勇和徐帝徐谦的一场烂醉中定下的,俩人还正儿八经的写了婚书。 俗话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叶千歌后来得知,深夜背着行李就要逃,他虽然纨绔,但不代表没脑子。 伴君如伴虎,何况还是一只母老虎。 他的梦想很卑微,就想在父亲的羽翼下,将纨绔子弟这个身份做好,一辈子好吃懒做。 很显然,他失败了,被父亲五花大绑捆回来,押着与徐帝徐婵拜堂成亲,打入洞房后,一下想不开就咽了气,被穿越而来的叶千歌占了身体。 一个被一场婚姻吓死的男人。 叶千歌大喇喇的给前任做了个总结词,目光鬼使神差的瞟向门口处。 这场婚姻简直不要太草率。 他郁闷无比,还没好好享受官二代的各种福利,就把自己嫁了,说好的三妻四妾,浪荡生活,一下子化作泡影。 对于这场婚姻,叶千歌内心是非常抵触的,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有志青年,婚姻自由才是王道。 尽管原主除了帅一无是处,人生态度基本上就是吃喝玩乐,整个人就是一大写加粗的人渣。 但有一点叶千歌是很认同的——逃婚。 娶个皇帝当老婆,这跟绑颗炸弹在身上有什么区别? 他溜达了一圈,看着满房子的镶金嵌玉,各种奇珍异宝,不由痛心疾首,真是腐败啊腐败。 好想拿件宝物远走天涯,一辈子吃喝就不愁了。 他看的眼睛发红,兢兢业业十几年,到头来,竟抵不过这房中的任何一件宝物。 “为了穿后的美好生活,我要逃婚。” 忍住顺手牵羊的冲动,他蹑手蹑脚,轻悄悄的走到门口,探着脑袋巡视,发现四下空荡荡的没有一人。 此时不逃,更待何时? 叶千歌很激动,刚迈出一步,只听见铿的一声,不知从哪个旮沓一下子蹦跶出来十几个人。 面目可憎的盯着叶千歌,好似在挑衅说,想逃,先过我这关。 叶千歌怔住了,悲愤的心绪差点爆表,这架势要将逼婚走到黑啊。 万恶的封建社会! “小王爷,你这是要去哪?”一名女护卫面无表情的问道,但眼中的鄙视却毫不掩饰。 “赏月。”他病恹恹答道。 逃婚没戏了,皇宫之中戒备森严,暗哨繁多,要潜逃出去,几率无限接近零。 崔衣翻个白眼,望了望黑漆漆的苍穹,一阵无语,这个纨绔子弟真不知好歹,能嫁给徐帝,是你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身在福中不知福。 叶千歌垂头丧气的回到房中,深更半夜了,徐亦婵肯定不会来了。 他松了口气,不由想到,对方尽管是大徐皇帝,但本质上却是个芳龄二九的女子,被父亲草率订婚,与一个超级纨绔成亲,想来心中定然十分不爽。 或许有一线生机。 他紧蹙的眉头徐徐平开,迷迷糊糊地揣摩着,如潮的困乏涌上心头,眼皮沉重无比,双目半睁半闭间。 “陛下。” 门外传来两声轻唤,接着,响起轻微的开门声。 恍惚间,叶千歌见到一道模糊的身影,立在珠帘后,正清冷的看着自己。 第二章 家有悍妻,能忍则忍 徐亦婵神色冷厉,看着瞌睡的叶千歌,眸子中划过一道鲜明的厌恶之色。 叶千歌的纨绔之名,于长安城中,可谓人人皆知,谈之色变。 其所作所为,令人发指,大家都会在心中禁不住暗骂人渣。 但奈何家叶家势大,叶天勇又是镇北王,与皇室关系匪浅,是先帝徐谦的拜把子兄弟。 就算徐亦婵,见了叶天勇都要叫一声叶叔叔。 故而,叶千歌即使犯错,也不过小惩小戒,对叶千歌来说,不伤筋动骨,就根本不当回事,该怎样依旧会怎样。 传闻多了,纵是身处深宫的公主,也会耳闻一二。 之前,徐亦婵没有多大关注,只是小小的愤慨,但也完全没放在心上。 等到父皇告知叶千歌将成为她的夫婿,犹如一道晴天霹雳,那个劣迹斑斑,欺男霸女,无恶不作的纨绔形象跃然脑海。 她咬着贝齿,八年前,自己下手应该再重点才对。 那样,这个世界就会少了个祸害。 叶千歌打个冷颤,莫名其妙的发冷,便索性身子一歪,横七横八的趴在床上呼呼大睡起来。 徐亦婵怒了,今日大婚,这厮竟不等自己,更可恶的是,他居然睡在我的床上,还流口水。 叶千歌累极了,一日之内,从死到生,再到生不如死,丰富的人生经历,奇异的生活情节,足以写成一本简史了。 正在梦中徜徉,叶千歌突然身子一轻,嘭地一声,从床上飞了出去,狠狠的落在地上。 叶千歌痛的龇牙咧嘴,脑袋一时发蒙,好好的睡着觉怎么飞到这儿了。 浓浓的睡意顷刻全无,下一秒,他看到了徐亦婵。 这是个怎样的女子? 她宛若一位谪仙子,气质钟灵神秀,绝世而独立,散发着端庄典雅的气息,精致的面庞好比经历雕琢一般,美不可方物。 她身着一袭紫红长裙,逶迤拖地,边角镶嵌着金线,绣着一头奔腾入云的神龙,淡雅出尘处多了几分威严。 肩若削成,腰若约素,肌若凝脂,吐气若兰,她静静伫立着,似水的眸子熠熠生辉,好比星光绽放,清丽而幽冷。 大徐女帝,徐亦婵! 叶千歌万万没料到徐亦婵竟是个绝世大美女。 美女又如何,美女就能搅人清梦,将人踢飞? 叶千歌爬起来,怒目瞪着徐亦婵,咬着牙齿,“陛下好手段!” 徐亦婵冷哼,稍微有点讶异,她发现叶千歌看自己的眼神,除了赞赏之意,毫无半分亵渎,转头收回目光,嫌弃的把被子扔在地上,轻启樱唇,“今晚你睡地上。” “凭什么?”叶千歌气得不轻,见徐亦婵望来,心中不由一颤,这女人不是个善茬。 “算了,当我没问,我去隔壁。”叶千歌耸了耸肩,目前最好别招惹她。 最令叶千歌不解的是,内心深处对徐亦婵有种莫名的恐惧感。 他皱着眉头想半天,也没得出个所以然来。 “站住!”一声娇斥,“若你不想明日整个长安城都传小王爷新婚之夜被朕赶出新房的话,最好不要出去。” “哦。”叶千歌完全无感,反正身上的锅已经够多了,少一个多一个,又有何区别。 于是,继续往前走,这深更半夜的,睡个安稳觉都难。 徐亦婵凝噎,显然小瞧了叶千歌的厚脸皮,一时间不知该如何说了,“你,你回来!” 让我睡地上,门都没有。 叶千歌当没听见,倒是希望徐亦婵一怒,把自己赶出皇宫,那才是最好不过的。 “朕命令你,今晚睡地上,若有违抗,按欺君处置。”徐亦婵冷厉道,语气波澜不惊。 欺君者,杀无赦。 叶千歌吞了吞口水,果然,当皇帝的没一个简单角色。 不过,睡个觉,动不动就砍头,是不是太儿戏了。 家有悍妻,能忍则忍。 “遵命。” 艰难的吐出两个字来,叶千歌悻悻然的抱着被子找个角落躺下,然后沉沉睡去。 黑夜中,徐亦婵辗转反侧,直到听到轻轻的呼声,才肯放心入眠。 翌日,天未亮,叶千歌被徐亦婵唤醒,昨日大婚,今日要归宁。 没错,是归宁。 谁让新娘是女帝,九五之尊,地位尊崇,天底下谁有资格娶她。 “妹的,说来说去,我就是个赘婿。” 也不知道便宜老爹怎么想的,不但把儿子往火坑里推,也让整个叶家的香火往绝路上渐行渐远。 回去得找父亲大人聊聊。 “这下彻底回不去了。” 坐在龙辇上,叶千歌看着窗外的街景,喃喃自语着。 身旁的徐亦婵皱着眉头,端坐着,身子不由自主的挪向一旁,不想离叶千歌太近。 叶千歌无所谓,原主的纨绔形象,已深入人心,且根深蒂固,可不是他一朝一夕就能改变过来的。 长安城很热闹,沿途的建筑,充满古韵,楼台飞阁,檐角雕栏,处处透露着一种祥和的美感。 路上行人很多,来来往往,车水马龙,街道边上摆满了小摊,贩卖各种商品,小贩们正卖力的吆喝着招揽客人。有的商铺门前集结了不少马车,正在装卸货物。 一切欣欣向荣,繁荣景象。 叶千歌看痴了,他喜欢旅行,去过许多古镇古城,其中大多名不副实,只有壳,没有核罢了。 令叶千歌微微诧异的是,他看到许多异国人,身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将自己包裹的一丝不苟,有的则浑身挂满了各种饰品... 侧头想想,倒也正常。 如今这长安城,乃天下第一大城市,人口已过百万,商业和经济高度发达,故而吸引了各国商旅汇集于此交易。 徐亦婵见叶千歌看的入迷,不由有些好奇,好像叶千歌从来未见过一般,忍不住问道:“你在看什么?” “美女!”叶千歌条件反射的回答,下一刻,心头猛地一跳,转头便见徐亦婵面色冰冷的盯着自己。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冷哼一声,偏过头看向窗外。 叶千歌耸耸肩,不由苦笑,时间太仓促,完全没适应丈夫这个角色。 叶府位于长安城东,距离皇宫不远,大概半个小时的样子,龙辇便停了下来。 “皇上驾到!” 刚下龙辇,便见四周跪满了人,叶千歌很不适应,却见徐亦婵面不改色,贵为天子,受子民朝拜,再正常不过了。 “叶天勇、姜柔叩见皇上。” 第三章 又惹事了 “叶叔叔,柔姨无须多礼。”徐亦婵赶紧阻止道。 “还叫叶叔叔,该改口了。”叶天勇哈哈一笑,丝毫不见外。 徐亦婵羞赧低下头,耳根子发烫,微微一福,声音细若蚊呐,“见过父亲、母亲。” “好、好。”叶天勇开怀大笑,姜柔笑着点头,二老显然对这个儿媳相当满意。 叶千歌凌乱了,见三人家长里短的寒暄着,发觉自己有点多余,便百无聊赖的左顾右盼。 “臭小子,而今成家了,以后收点心,莫要胡作非为给陛下丢脸。”叶父虎目一瞪,恶狠狠的训道。 不等叶千歌回应,又回头笑道,“婵儿,这小子顽劣的很,虽尽做一些混账事,但本性不坏,以后你多多担待。” “他若死性不改,你就吊起来抽。” 叶千歌睁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叶天勇,很怀疑自己是不是幻听了。 爹,这样坑儿子真的好吗? 徐亦婵眨巴着眼睛,意味深长的瞄了叶千歌一眼,“父亲放心,我会好好调教他的。” 叶天勇闻言,满意的抚须,一副我心甚慰的样子。 叶千歌怒了,“调教我?” “怎么,你有意见?”叶天勇的脸说变就变,方才平易近人,现今乌云密布,又瞪了过来,“陛下日理万机,能闲暇时候调教你是你的福气,还不赶快谢谢陛下。” “谁爱谢谁去。”叶千歌冷哼着走开了,这事关尊严,必须分土不让。 叶天勇微微一愣,隐隐感觉儿子身上发生了某些变化,今日较之前有所不一样,多了一分稳重,少了一分浮躁。 出了大厅,叶千歌吐了口浊气。 循着残缺的记忆,一个人晃晃荡荡的闲逛起来。 叶府极大,占地面积达数百亩,府中建筑恢弘,楼台凉亭,假山飞石,美轮美奂,错落有致,显然经过精心规划。 时值秋季,应是落叶之际,而王府中却绿树成荫,花草旺盛,一派初春景象。 叶千歌一边漫步,一边感叹。 “先帝御赐之物,果然非同寻常。” 十八年前,叶父为先帝徐谦手下的一名默默无闻的偏将,后因率兵抵御天狼国,不但驱除来犯的敌军,更领军直捣黄龙,杀的天狼国节节溃败,差点分崩离析,几乎灭国。 这场战役展现出叶天勇强悍的军事能力,后来叶天勇屡屡立功,徐帝为表彰叶天勇,将此府邸作为礼物赏给了叶天勇。 这是一处游廊,游廊下面池水悠悠,清可见底,池中荷花盛绽,荷叶青翠,几条游鱼探出叶底,悠闲自得的在水中穿梭,清风徐来,池水漾起涟漪,拂来一阵花香。 “咯咯——” 一阵清脆的笑声传来,紧接着,便见一个小女孩头顶着一片荷叶,正欢笑着蹦跳着跑来。 “小郡主,你慢点,千万别摔着了。”几名婢女焦急万分的追在小女孩身后。 小女孩见到叶千歌,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一亮,张开双手跑向叶千歌,奶声奶气道:“哥哥,你回来啦。” 看着小女孩,叶千歌内心蓦地一软。 小女孩名唤叶菲,是叶千歌的亲妹妹,过了中秋,便要满四岁了。 印象中,叶千歌纵使再纨绔,性子再恶劣,但面对小妹的时候,却是十分宠爱。 小女孩长得跟个瓷娃娃一般,扎着双马尾,大大的眼睛,透露着天真无邪,头顶着一片荷叶,显得调皮可爱。 叶千歌抱起她,刮了刮她的小鼻子,宠溺道,“哥哥不在,甜甜可有调皮?” “甜甜才没有,甜甜可乖了。”甜甜皱了皱鼻子,表示自己的不满,下一瞬泪眼朦胧续道,“爹爹说,哥哥昨日嫁人,以后都不会回来了。” “甜甜听了,可伤心了。” 这个坑儿子的爹! “奴婢拜见小王爷。”几个婢女姗姗来迟,见到叶千歌,立马跪倒在地。 叶千歌皱着眉头道,“以后小心看护着,尽量不要让甜甜靠近水池。” “奴婢该死。”婢女噤若寒蝉,吓得面色惨白,连忙叩头应道。 叶千歌完全不知道轻飘飘的几句话,听在几个婢女耳中分量是多么的沉重。 叶千歌有点傻眼,听到邦邦的声音,都觉得牙疼。 “起来吧。” 叶千歌丢下一句话,抱着小甜甜落荒而逃。 几个婢女有点讶异,心中很庆幸,较之往日,小王爷少不了一顿责罚。 “咯咯——” 一路上,甜甜欢笑不止,叶千歌耐心很好,随口几个童话故事,便逗得甜甜开心不已,趴在叶千歌怀中不肯下来。 兜兜转转,走走停停,小甜甜开始叫饿,叶千歌意识到今天貌似没吃早点,便领着甜甜往厨房走去。 “哥哥,我们去厨房做什么?”甜甜好奇问道。 “今日哥哥亲自下厨,给甜甜做好吃的。” 二人进入厨房,立马又跪倒一大批厨娘。 叶千歌大汗,头痛的摆摆手,“你们继续忙你们的,不用管我。” 言毕,不管一旁不知所措的厨娘,便自顾地挑选食材。 厨房中食材的种类格外丰富,鸡鸭鱼肉,各种时令瓜果,应有尽有。 叶千歌细心的挑选了几样,拿到一旁的水盆里清洗干净后,便拿起菜刀就要下手。 这个举动,吓得一旁的厨娘魂飞魄散。 小王爷什么德行,众所周知。 五指不沾阳春水,向来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厨娘打死不信叶千歌会下厨。 小王爷许是心血来潮才如此的,可若真是伤到了,那厨娘们脱不了干系。 于是,几人鼓起勇气将叶千歌拦下来,视死如归的盯着叶千歌。 叶千歌火了,反了天了你们,大手一挥,喝道,“你们都出去,谁若敢进来,家法伺候。” 众厨娘如见虎豹,勇气一泻千里,慌不择路的落跑了。 这下安静了。 叶千歌不疑有他,拿起刀忙活起来。 被赶出来的厨娘们自然不会坐以待毙,几人拿叶千歌没办法,便只能飞跑着向王爷告状。 “老爷不好了,出大事了。” 叶天勇一听,脸色瞬间阴沉下来,沉声道,“是不是少爷又惹事了?” 说罢,觉得自己言辞有所不妥,便温声细语道:“你切莫急,慢慢道来。” 厨娘一脸老爷料事如神的模样,小鸡啄米般点点头,“少爷带着小郡主去了厨房,说要下厨给小郡主做好吃的。” “混小子!”叶天勇闻了,顿时如临大敌,气哼哼的撸起袖子,也不顾及皇上在场,大步流星的往厨房赶去。 叶千歌什么货色,叶天勇一清二楚,别说下厨,菜刀怎么拿他都不知道。 “老爷,你莫着急,千歌不会乱来的。”姜柔小声道,脚步却丝毫不慢,心中分明对自己的话没有半点信心。 徐亦婵目露异色,一言不发的随着叶天勇夫妇朝厨房而去。 第四章 又被踢飞了 作为一个实实在在的吃货,为了不委屈自己的嘴,叶千歌可没少下功夫。 为此,他特意报了夜校,专门学习厨艺。 一阵刀光闪烁,菜刀好像活了过来,叶千歌下刀速度极快,剁、割、削、雕、剔,刀法犹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刀光掠影间,砧板上的食材便悉数切好了。 坐在边上的小甜甜看的目瞪口呆,而后拍着小手掌,欢声的叫道,“哥哥好厉害——” 叶千歌笑了笑,系上围裙,便熟练的翻炒起来。 顿时,一股浓郁的香味弥漫整个厨房。 小甜甜双眼冒光,直勾勾的盯着锅里,吞咽着口水,贪食的小模样看的叶千歌发笑。 “甜甜等一下,很快就可以吃了。” 这么多食材,叶千歌一时技痒,打算多做几个,便一发不可收拾,接连做了七个。 “来,甜甜尝尝。”叶千歌夹着一块鱼肉,放到甜甜嘴里。 “好好吃,甜甜还要。”甜甜的味蕾完全被征服了,眼睛发绿的盯着几盘已经做好的菜,神情跃跃欲试。 叶千歌见甜甜像只饥饿难耐小猫一样,准备炒完这个就算了。 “好香!”叶天勇三人未靠近厨房,一股勾人心魄的菜香扑鼻而来。 叶天勇耸动鼻翼,露出不可思议之色,但没有多想,迈步进了厨房。 “坏哥哥,甜甜要饿死了。”甜甜嘟着嘴,很不高兴的道。 “甜甜再数十个数就可以了。” “叶千歌,你给我滚过——。”叶天勇喊到一半,声音突然断掉,眼前的景象与自己预估的相差太远了。 徐亦婵和姜柔没好到哪去,全都愣在原地,像见了鬼一样的看着叶千歌。 只见叶千歌化身大厨,左手提着锅子,右手握着铲子,一边颠锅,一边快速翻炒,不徐不疾的样子,竟十分赏心悦目。 一股令人食欲大作的香味从锅中逸散出来。 叶父叶母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感觉眼前的叶千歌是个假儿子。 徐亦婵张着小嘴,也被这一幕惊住了。 那个纨绔何时多了厨艺这个生活技能? “爹、娘!” 小甜甜一声娇呼,令正一心一意炒菜的叶千歌回头看到了叶天勇几人。 “甜甜,准备盘子,出锅了。” 甜甜欢呼,急忙将手中的盘子摆好,目光殷切的看着叶千歌装盘。 搞定收工! “爹、娘,你们怎么来了?” “先别说那么多,这菜是你做的?”叶天勇看着案板上八个菜,依旧不肯相信的问道。 “那是自然。”叶千歌很满意各位的神情。 对于厨艺,他可是职业的,有百分之百的信心。 “臭小子,没点出息,尽学些没用的。”叶天勇冷哼。 “好了,好了,厨艺好怎么没出息了?”姜柔拉开叶天勇,朝外面招呼道,“来人,将这几个菜端到大厅去。” “儿子,累了吧,以后这些事交给下人做就好。”姜柔一面掏出手绢给叶千歌擦拭汗水,一面心疼的道。 叶千歌笑了笑,心底划过一丝暖流。 回到大厅,饭菜已经摆放好,甜甜吵着要叶千歌喂自己。 叶千歌哭笑不得,抱起小甜甜坐在腿上。 “哥哥,我要吃鱼。” “好。”叶千歌夹了一块鱼肉放到小甜甜的小木碗中,细心的将鱼刺拔掉,才放心喂给甜甜吃。 “千歌,介绍一下你这几个菜。”姜柔咳嗽了一下,望着八个精致的不像话的菜肴,有种难以下筷的感觉。 纵使徐亦婵,也是如此,她乃当今圣上,什么美味佳肴没有吃过,但今日见到叶千歌做的八道菜,无论色香味,以及新奇而美观的摆盘,可谓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叶千歌点点头,“这道叫糖醋鲤鱼,做法很简单,先把鲤鱼腌制,上浆,放入烧油中炸脆皮,然后淋上熬制好的糖醋汁即可。” 可惜没有辣椒,不然的话,我可以做出几十种不同做法的鱼。 叶千歌一一介绍后,几人开始吃了一口,顿时收不住筷子,丝毫不顾及形象的狼吞虎咽起来。 这是个全新的体验,是味蕾的丰富享受,几人从来没吃过这种新奇的菜式。 叶千歌见状,脸色一变,忙活了这么久,必须得犒劳一下自己,拿起筷子加入扫荡的大军。 风卷残云,几人吃的靠在椅子上不想动弹,桌上已杯盘狼藉,菜盘中只剩残羹冷炙。 叶千歌微微诧异的看着徐亦婵,看起来苗条纤细,胃口却是不小。 徐亦婵若有所感,面色微微一红,冷哼着斜了叶千歌一眼。 叶千歌莫名其妙的躺枪了,女皇陛下分明在怪他做的菜太好吃了。 “千歌,你向谁学的炒菜?”叶天勇装作很随意的问道。 “一个老道人。”叶千歌一本正经的回答。 这个时代,炒菜还未出现,无论平头百姓,还是皇孙贵族,餐桌上的菜色,除了一些像样的糕点,便只有各种煮食。 “老道人?你说说你们怎么认识的。” “我依稀记得,那是个风雪交加的夜晚,那时狂风呼啸,地动山摇——” 众人额头黑线齐刷刷的往下掉,半睁着眼睛看着叶千歌。 “说重点!”叶天勇此刻很想将他吊起来抽。 “我救了他,他教我炒菜作为报答。” “然后呢?” 叶千歌眨巴眨巴眼睛,摊了摊手,“没啦,这就是重点。” “噗嗤。”徐亦婵忍不住笑了,父子二人的对话,真令人忍俊不禁,想不笑都难。 叶天勇顿时意兴阑珊,怅然若失。 叶千歌哪里不知道父亲的想法,只是不愿说破,“娘,炒菜并不复杂,极易上手,等下我与府中的厨子交代一下即可。” “这样,你那师父会不会介意?”叶母担忧道,毕竟炒菜是老道人传授的。 “没事,炒菜而已,又没有什么技术含量。” 说完,低头一看,怀中的甜甜已经酣睡,便唤来婢女将甜甜抱去床上。 “你还坐着干嘛?”叶天勇又发话了,表情严肃无比。 叶千歌头顶一个大大的问号,一脸茫然。 “还不滚去厨房,若不好好教他们,看我怎么收拾你。” 叶千歌:“......” 回到皇宫,已是傍晚时分。 叶千歌感觉身子被掏空了,在龙辇上昏昏欲睡,回到寝宫,立马瘫倒在床再也起不来了。 一觉睡到深夜,叶千歌迷迷糊糊的醒来,见到桌上趴着一个人儿,正闭目沉睡。 他摇摇头,心头有些许歉意,毕竟占了人家的床。便从床上下来,拿起一块棉毯,小心翼翼的为徐亦婵盖上。 此时,徐亦婵的双眼陡然睁开,她玉手翻转,好似灵蛇吐信,眨眼间扣住叶千歌的手臂,微微一扭,然后轻轻一脚,叶千歌便麻溜的飞了出去。 第五章 固所愿也 五更天,天穹宛如泼墨了一般,不见皎月,不现星辰,整个长安城陷入死一般的沉睡之中,除了清爽的晨风,刮动窗纸的细微声音外,万籁俱寂。 门外灯笼亮起,十几名宫女低着头端着洗漱用品和服饰陆续的进来,为徐亦婵梳洗装扮,开始准备早朝。 叶千歌睡眼朦胧,见窗外漆黑一片,不见一丝天光,不由吐槽太早了些。 一炷香的功夫,徐亦婵已装扮完毕。 一袭金色龙袍,头戴帝冕,精致面庞略施粉黛,青丝发髻,被梳得一丝不苟,她静静伫立,眸光淡漠,不怒自威。 叶千歌暗赞不已,徐亦婵这一身装扮,恰如其分的分散了不少她那绝世容颜所带来的注意力。 被这么一吵,叶千歌没有继续睡下去的打算。 伸了个懒腰,一旁的宫女急忙上前伺候穿衣。 叶千歌很不习惯别人伺候,挥退宫女,叶千歌选了一套干练的劲装,试穿了几次,终于穿好后,照着镜子扎好头发,妥妥的一个花样美男。 叶千歌自恋的点头,对自己的颜值表示很满意,只可惜身体素质差了些。 原主叶千歌向来花天酒地,声色犬马,不知节制,身体早就被酒色掏空了。 “从今天开始好好锻炼。”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健康的身体是从事一切生命活动的基础。 徐亦婵露出一缕惊疑之色,从始至终,叶千歌闹出不少笑话,但依旧坚持不用宫女服侍,尽管笨手笨脚的样子,但却令其刮目相看。 但转眼又见叶千歌自恋的样子,嘴角不由抽搐了几下,便斜睨他一下,神情倨傲的朝外面而去。 收拾利落后,叶千歌步出寝宫,发现沿途的灯塔全部被点亮,昏黄的光线吞没沉沉的黑暗,在昏暗的夜幕下显得格外醒目。 新鲜无污染的空气,平坦而宽阔的地面,美轮美奂的宫廷楼阁,微凉而清爽的晨风,一切祥和而美好。 叶千歌心情大好,深呼吸几下,便慢慢跑了起来。 宫女们和巡逻的侍卫们见状,纷纷面露异样,觉得王爷吃饱了撑着,没事找事。 然而,仅仅几分钟,叶千歌支撑不下去了。 他汗如雨下,头发被打湿,气喘吁吁的样子,仿佛下一秒就会倒下。 叶千歌非常无语,这种强度的慢跑,居然累成狗,自己完全高估了这幅身体的承受能力。 “王爷,你没事吧。”崔衣面无表情道,内心却幸灾乐祸。 她睥睨叶千歌,才跑这么一段路程,就累成这样,简直连个女人都不如。 “死不了。”叶千歌知道此女是徐亦婵的贴身侍卫,貌似对他有挺深的成见,“该干嘛干嘛去,不用管我。” 叶千歌咬牙坚持着,跑步讲究节奏,一旦节奏乱了,那么就很难持续下去。 崔衣瘪瘪嘴,谁稀罕理你,若非陛下命令,我才懒得管你。 断断续续,叶千歌跑了半个小时,累的浑身发酸,坐在地上不断喘着粗气,嗓子快冒火了,整个人狼狈不堪。 “王爷威武,竟然坚持了这么久。” 一边的侍卫面面相觑,他们可是亲眼目睹了叶千歌好几次摔倒,但每次都是爬起来继续跑,单凭这股劲,足以令他们另眼相看了。 崔衣咬了咬嘴唇,身子一晃,便消失在了原地。 洗了个澡,通体舒泰。 徐亦婵忙着处理国事,叶千歌独自吃了早点,便打算出宫逛逛。 “属下莫墨拜见王爷。” 陌陌,约—炮神器? “起来吧。”叶千歌眉头一挑,见来者是个侍卫,腰间悬剑,身着劲装,浑身带着浓郁的煞气,略感意外道,“说吧,来此为何事?” “属下奉陛下口谕,从今日起伴王爷左右,护王爷周全。”莫墨铿锵道。 这波关心房不胜防,女皇陛下在为昨晚之事给我道歉。 叶千歌笑了笑,欣然接受,“走,出宫。” 作为帝夫,叶千歌有自由出入皇宫的权利,这皇宫中,除了他,也就只剩徐亦婵有这个权利了,一路畅行无阻,马车很快便到达朱雀大街。 宫内宫外,是完全不同的景象。 宫内庄严肃穆,气氛凝重,戒备森严,宫外恰恰相反,繁荣喧嚣,热闹无比。 “还是宫外接地气。” 他很有兴致,一路走马观花,不亦乐乎,着实涨了不少见识。 长安城很大,分东南西北四个城区,若一心要逛,恐怕需要花费几天的功夫。 直到晌午,叶千歌才歇下,准备找个地方吃点东西。 “去望月楼。” 望月楼是长安城中最好的酒楼,地处荷花湖畔,环境优美,景色宜人,一代大儒陈秀曾登此高楼,对月而饮,作下传世之作《望月赋》。 此楼因而声名大作,望月楼的名字也因此而来。 “小的拜见王爷。”还未进去,迎面跑来一个胖子。 叶千歌微微点头,继续往里面走,朝顶楼而去。 如果没记错的话,原主在望月楼顶楼,有专属于自己的包间。 王掌柜见状,脸色陡然煞白,额头开始冒汗,赶忙谄媚的笑着挡住叶千歌,嚅嗫着嘴唇吞吞吐吐道,“小王爷,这个——” 叶千歌皱眉,“怎么了?” 王掌柜吞了吞口水,挤出一丝笑容,咬咬牙道,“王爷的包间今日已经被预定出去了。” “你最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叶千歌目光一冷,逼视王掌柜。 这个包间,原主花了大价钱,专属他一人使用,约定无论他在与否,都不能对外开放。 王掌柜暗暗叫苦,这位爷的恶名长安城中谁人不知,若是惹怒了他,后果不堪设想。 王掌柜立马跪倒,哭诉道:“王爷饶命,是蔡公子,他指明要王爷的包间,否则要砸了小店,我也没有办法。” “这不是叶小王爷吗?” 正此时,一个慵懒的声音从上面传来。 叶千歌抬头一看,便见一名年轻男子靠在木栏上,正神情揶揄的看着自己。 此人便是蔡公子蔡贤。 “今日望月楼客满,所以在下临时动用了你的包间,小王爷仁义无双,不会怪罪我等吧。” “我会。”叶千歌斩钉截铁道。 蔡贤一愣,一时不知该如何作答。 叶千歌笑了笑,“开个玩笑而已。” 蔡贤恼怒,这个废物竟耍我,他眼中闪过一丝狠辣,强笑道:“小王爷既然来了,何不上来与我等一起畅饮。” “小王爷的包间位置绝佳,可览尽长安风光,能举杯对饮,何其幸哉!” 叶千歌双目一沉,心中不由冷笑,淡然道,“固所愿也,不敢请耳。” 第六章 身体却很诚实(已签约,求收藏!) 包间坐北朝南,采光极佳,且十分宽敞,占据顶楼大半的面积,装饰恢弘大气,极目远眺,长安风光一览无余。 一进入包间,叶千歌见到几个熟悉的面孔。 “叶小王爷,好久不见。” 除了蔡贤,其余两个也是世家公子。 一个叫李洛,其父乃当朝户部尚书,主大徐财政,掌军费统筹,实实在在的大金主。 另一个叫陈瑜,陈家三朝遗老,历经两次改朝换代,却依旧屹立不倒,反而愈发壮大,势力遍布大徐,成为大徐顶尖世家。 记忆中,原主总是与这几人鬼混,一起花天酒地,纸醉金迷,坏事干尽。 但诧异的是,这几人却安然无恙,毫无污名。 叶千歌冷笑,原主显然被他们当猴耍了,一直被这几人利用,背负不该背负的骂名,还傻乎乎的与他们称兄道弟。 “来来来,坐!”三人暗中对视一眼,便急忙拉着叶千歌入席。 叶千歌佯装未知,如往日一般,大咧咧的指着几个,颐指气使道,“少废话,你们每人先自罚三杯。” 嚣张的模样,令几人暗怒不已。 在叶千歌眼中,他们俨然成了可以呼来喝去的小弟。 蔡贤暗中松了口气,眼前的叶小王爷,依然是那个飞扬跋扈的蠢货。 “未征得王爷的同意,便擅自动用王爷的包间,确实该罚!”几人皮笑肉不笑,极不愿意的喝了三杯。 “王爷新婚,怎赋闲来望月楼了?”陈瑜谄笑道。 叶千歌正埋头啃食羊腿,哪有功夫搭理他,便当做没有听见。 “这羊腿膻味太重,火候也过了,肉的味道完全被破坏了。”叶千歌一边撕咬,一边不满道。 李洛三人想把鞋子扔叶千歌脸上,这么嫌弃,你可以不吃啊。 陈瑜冷哼一声,狠狠瞪着叶千歌。 自己何时受过这等无视的对待。 “稍安勿躁。”边上的李洛劝慰道。“等下有他好看的。” 吃饱喝足,叶千歌擦了擦手,道,“你们怎么不吃啊。 “虽然味道不怎样,但千万不能浪费,你们继续,本王先回宫了。” 几人嘴角抽搐几下,看着桌上杯盘狼藉,已所剩无几,心中狂骂叶千歌。 得了便宜还卖乖,简直太无耻太不要脸了。 蔡贤吸了口气,压下心中怒火,道,“叶小王爷,最近听音阁来了位大家,不但姿色绝佳,而且琴艺超群,王爷若有闲,可与我等一同会见佳人。” 听音阁,汇集大徐诸多才艺卓绝的女子,受到诸多年轻男子的追捧。 阁中佼佼者,更被达官贵族奉为上宾,争相邀请。 这个时代就有人追星了。 叶千歌大汗,有些意动,心道,去去也无妨,听音阁又不是藏污纳垢,烟花糜烂之所,即使女皇陛下得知,也不会砍我的头。 “本王就勉为其难去看看吧。” 几人喜不自胜,心中很鄙视叶千歌,口中说的难听,身体却很诚实。 与叶千歌混久了,叶千歌的脾性,他们早就烂熟于心了。 提及听音阁,叶千歌绝对不会拒绝。 下了楼,几人浩浩荡荡的往听音阁而去。 途中,陈瑜缓缓靠过来,满脸愧疚,一副我对不起你全家的表情,道:“小王爷,当日之事,都怪我们计划不周,所以才使得王爷身陷囹圄。” 叶千歌一阵懵,虽然不知道对方口中所说之事,但不影响他自由发挥。 当下他冷哼一声,袖子一甩,脸色阴沉似水,非常不悦的盯着陈瑜。 “都怪我。”陈瑜低声下气,但眼中却带着一丝戏谑,“听闻,小王爷那晚还遭遇了山贼,幸好殿下无事,否则,我会一生不安,内疚一辈子。” 叶千歌恍然大悟,知道陈瑜所说的,是那晚自己逃婚被抓一事。 如今,细细想来,那晚确实存在许多疑点。 “王爷洪福齐天,自有天佑,区区山贼,怎么会伤得到王爷分毫。”蔡贤和李洛纷纷表态。 叶千歌笑了,自己没着急追究,他们反倒急着跳出来撇清干系。 “罢了,一切都过去了,本王就不再追究了。”叶千歌佯装漠不关心,心里暗暗多了个心眼。 “王爷仁义无双,我等佩服。”几人嘴角一勾,决定趁胜追击,续道,“王爷不追究,但不代表我们就可以心安理得的当做一切都没有发生。” “那为了让你们心安理得,各位把身上的银子全都给我,权当赔礼道歉吧。”叶千歌笑眯眯的道。 几人顿时傻眼了,今天叶千歌怎么不按套路出牌。 下一刻,不管对方答应不答应,莫墨利索的将三位身上的银子和银票一股脑的搜了出来。 “这下你们可以心安了。” 甩了甩手中厚厚的一叠银票,叶千歌估算,至少五万两,这三货妥妥的富二代,每个人身上随随便便带着上万两银票,简直是个移动小金库。 这趟出宫,值了。 我们很心安,我们只是说说而已,你不要当真! 蔡贤他们心头滴血,虽说他们家族殷实,不愁钱用,每月用度不少,但上万两也够伤筋动骨了。 “王爷真贴心。”陈瑜快哭了,好不容易攒了两万多两,如今一下子全没了,这个月休想再去百花苑快活了。 “本王向来如此,你们不用谢我。”叶千歌洒意的挥挥手,心道,就喜欢你们看我不爽,又不能拿我怎样的表情。 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洗劫而空,不但不能生气,还要笑脸相迎,最后还要违心的道谢。 真憋屈。 蔡贤如丧考妣,对叶千歌愈发痛恨。 “小王爷,银两怎么能够表达诚意,今晚我设宴,叫上慕容公子,特意向王爷道歉。” 蔡贤口中的慕容公子,身份极其不简单,乃当朝丞相之子,也是当今太后的亲外甥,贵不可言。 而蔡贤和陈瑜几人,向来唯这位慕容公子马首是瞻。 叶千歌眼神突然凌厉起来。 当初,叶千歌逃婚,算是这几人一手促成了。 他们不断唆使叶千歌,说了与陛下成亲的种种坏处,吓得叶千歌胆战心惊,魂飞魄散。 等到叶千歌决定逃婚后,他们积极出谋划策,送钱送粮,还派人接应,十分殷勤,让原主感动不已。 可是待到原主逃出来后,跑到与他们事先约定好的地方,原主没有见到接应自己的人,却遭到山贼的追杀。 那位慕容公子显然想除掉自己。 有点意思。 叶千歌面不改色,心中却泛起波澜。 虽然想去见识一下这位慕容公子,但他依旧摇摇头,道,“今晚不行。” 蔡贤要劝,被李洛止住,道,“再过几日,便是中秋,适时宫中会举办一年一度的中秋大典,我等都会参加,慕容公子也会参加,大典上我们再一同向王爷好好道歉。” “善。”陈瑜眸光熠熠。 “王爷,听音阁到了。” 第七章 秋江水 听音阁坐满了人,大多为年轻男子,也有一些女子,坐在二楼的小隔间,不方便抛头露面。 “哟,叶小王爷,什么风将您吹来了。”一个穿的花枝招展,拿着一顶羽毛扇的中年女子,笑眯眯的迎了上来。 叶千歌怀疑是不是走错了地方。 “玉娘,蝶衣何时出场。”蔡贤兴奋的问道。 “蔡公子且莫着急,蝶衣马上就出场。”玉娘将叶千歌和陈瑜一干人领到二楼的一处隔间。 “王爷,您先喝茶,我去让蝶衣准备。” 说罢,扭着细腰转身离开,却见一旁李洛伸手啪地一声的落在玉娘的屁股上揉了揉,一脸浪荡的笑着。 玉娘欲拒还迎的推开李洛作怪的手,娇嗔道,“死相。”抛了个媚眼,便出了门去。 叶千歌感觉眼睛好辣,被这一幕雷的不轻,这两人怎么看着都有种母子恋的既视感。 他看了眼李洛,万万没料到这厮居然喜欢玉娘这一款,外表小清新,内心重口味。 人果然不可貌相! 蔡贤和陈瑜端坐一旁,面不改色,显然对李洛的癖好早已心知肚明了。 叶千歌为了表达自己的鄙视之情,朝李洛比了个大拇指。 李洛瞳孔发光,一副神往的表情,痴痴道,“王爷别看玉娘年纪大,但到了床上,那骚浪劲绝对够味!” 你牛,你说的都对。 “蝶衣要出场了——” 此时,舞台上的舞姬纷纷下场,台下许多男子开始激动起来。 “听闻蝶衣今日将以琴会友,谁若琴艺卓绝,可有机会成为蝶衣的首位入幕之宾。” “难怪今日来了这么多才子。” “这有什么稀奇,你看那边,连宗大师都来了。” “他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子来凑什么热闹。” “就是,老不羞!” “以琴会友?”陈瑜喜上眉梢,他自幼学琴,又有名师指点,到如今颇有造诣,他对蝶衣垂涎已久,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蔡贤一脸懊恼,垂头丧气道,“早知今日,我该多花些功夫好好学琴才是。” 李洛完全无感,眼睛却直勾勾的看着台下的玉娘,魂不守舍,蝶衣什么的根本不在乎。 他们可能是真爱。 “蝶衣出来了——” “蝶衣,蝶衣——” 楼下突然炸开,场面瞬间沸腾了起来。 此时,空荡的舞台出现了一个绰约的身影,她盘坐在珠帘后,让人无法见到真容。 “蝶衣在此,多谢各位抬爱,今日蝶衣斗胆以琴会友,若有心者,皆可上来弹奏一曲。” 声音婉转柔和,带有几分娇媚,似水如歌,如空谷幽兰,酥软人心。 叶千歌瞥了一眼珠帘后的身影,嘴角泛起一缕冷笑,为了吸引更多眼球,故作神秘,这种炒作手法,他早就见怪不怪了。 他对蝶衣的容貌没有很大的期待,反正没有徐亦婵好看。 “蝶衣姑娘,有礼了,在下乐丰,特来请教。” “滚,你有资格,我先来。” “你个穷书生,鞋子都破了,瞎凑和什么?” 话音刚落,一些青年才子纷纷尖叫起来,宛如打了鸡血一般,都竞相哄抢着要做第一个上台的。 看热闹的不嫌事大,叶千歌一边嗑瓜子,一边眼睛发光,心道,能干就别瞎哔哔。 眼见事态从口舌之争要升级为群体斗殴,却见一个人悄无声息地上了舞台。 “老头,快滚下来,我保证不会打你。” “切莫乱语,此人是宗铭大师,大徐鼎鼎有名的琴师。” “大师又怎么了,七老八十,不在家带孙子,还来此与我们争,小心今晚驾鹤西去。” 被个老头捷足先登,众才子激愤不已,大家你一句我一句,口无遮拦,肆无忌惮。 “哼,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宗铭气的浑身哆嗦,胡子一翘一翘的,道,“欲要入蝶衣法眼,先赢下老夫再说。” “况且,此次以琴会友,又不无年岁限制,老朽今年五十有六,自觉琴技尚可,听闻蝶衣姑娘的琴艺已出神入化,老朽一时技痒,便不请自来。” “蝶衣见过宗大师。”蝶衣起身一福,道,“大师谬赞了,小女子资质尚浅,还望大师指教一二。” “大师请!” 宗大师微微颔首,不再赘言,徐徐落座后,双手轻轻抚过琴弦,顿时,一阵清脆而动听的琴音缓缓升起。 琴声伶仃悠扬,泛起层层涟漪,犹如一汪泉水,清清冷冷,似夏夜湖面上的一阵清风,令人心旷神怡,耳目清新。 忽然,连宗身子一震,只见他轻抚的双手,快速翻飞变换,琴声从如潺潺细水的小溪,变得如同浩浩荡荡的大海,惊涛骇浪,巨浪奔腾。 时而叮咚,时而壮阔,时而低吟,时而高昂,琴音转变间毫无晦涩之感。 宗铭不愧是琴艺大师,精湛的琴艺,娴熟的技巧,无论节奏的掌控,感情的拿捏,都达到了极其恐怖的地步。 台下众才子纷纷变色,珠玉在前,木椟在后,凭他们的琴艺,上去只会惹人笑话。 “完了!” 陈瑜懊恼不已,本欲一展风华,凭借高超的琴艺冠盖众人,然后取得蝶衣青睐,成为入幕之宾。 如今被宗铭这么一搅和,彻底无望了。 叶千歌暗道可惜,热闹没看成,但这宗铭的琴艺着实了得。 一曲终了,场下爆发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 来此多是看客,宗铭琴艺炉火纯青,让人心悦诚服。 纵是众才子,也无话可说。 “秋江水满洗孤城,弱水三千阻沧客,遥望江湖岁月老,天涯一梦万里云。”蝶衣弯腰一礼,谦逊道,“先生高德,蝶衣受教了。” “既然以琴会友,蝶衣便同先生一般,弹奏一曲秋江水,请君鉴之。” 缓缓坐下后,只见她玉指轻拨,登时一阵天籁之声由远及近,飘飞入耳。 初时轻柔低沉,宛如少女诉说心事,婉转柔和,转而清脆悠扬,仿佛山间清泉,汨汨而流,潺潺东去,而后逐渐紧凑起来,好比盛夏时节大雨滂沱,又似江流汇聚,波涛汹涌。 侧耳聆听,那琴声如梦似幻,每个音韵带着魔力,引人入胜,好像一条江河呈现于眼前,浩浩荡荡,孤帆远影,秋水绵绵,带着无尽的萧条之意。 临了,曲调徐徐回落,琴音陡然变化,其声呜呜然,如怨如慕,如泣如诉,宛如悠悠离歌,在诉说秋水无情,离别之殇。 听音阁中原本嘈杂吵闹的人群此刻安静之极,蝶衣一曲完毕,大家仍旧沉浸在琴声所勾勒的画面之中,久久未曾回味过来。 第八章 读书人心眼真多 蔡贤和陈瑜两位公子呆呆的望着珠帘后的倩影,满脸仰慕之色,即便有恋母情结的李洛,此刻也难以抵挡住蝶衣的魅力,表情痴迷,双目发亮。 宗铭怅然若失,他自恃琴艺不输于人,但今日着实令其惊诧,竟输给了一个比自己少了四十岁的小姑娘,“蝶衣姑娘琴艺已登峰造极,大家之称名副其实!” “今日斗琴,老朽输了。”宗铭很洒脱,直言认输,丝毫不做作,大师风范一展无遗。 蝶衣盈盈起身,道:“宗师技艺精湛,蝶衣自叹不如,小女子取巧而已,胜之不武。” 一个曲子,两种演绎,效果却大相径庭。 宗铭琴艺精湛,精于曲谱的钻研,重技巧和手法,能够精确把握每个音符的准度。 这一点蝶衣稍逊宗铭,但她却将秋江水的意境和情感诠释的淋漓尽致,令人身临其境,流连忘返。 宗铭摇摇头,挤着眉头肃穆道:“赢就是赢,输就是输,何来胜之不武。” 蝶衣苦笑一下,道:“宗大师,承让了” 蝶衣以二九芳龄,赢了琴艺大师宗铭,便如一颗炸弹落入人群。 霎时间,台下一片哗然,人群沸反盈天。 众才子双目赤红,痴痴的望着蝶衣,显然已经粉转死忠粉了。 “蝶衣,我要为你赋诗三百首!” “蝶衣,我愿出一千两,只求你一笑。” “蝶衣,我对你的心日月可鉴,发誓今生非你不娶!” 一群脑残粉。 叶千歌差点将口中的茶水喷出来,不由感叹道,被一首曲子圈粉,贵圈真是无所不能。 蔡贤和陈瑜也不例外,伸着脑袋嘶喊着,义无反顾的加入了脑残粉行列。 叶千歌有种将他们踢飞的冲动。 宗铭自认不敌,寒暄几句,便急匆匆下了台。 “下一位是谁?” 呐喊和尖叫渐渐消弭,喧嚣冷却了下来,气氛略显几分怪异。 众才子你看我,我看你,一个个左顾右盼,目光闪躲,全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神态。 “赵兄,方才你争抢着上台,现在该你了。” “哼,庸俗!”赵兄摇了摇手中的扇子,冷哼道“我辈苦练琴艺,旨为陶冶情操,涵养心境,岂可哗众取宠,与人争斗?” “——” 另一旁。 “兄台,轮到你了。” “你怎么不上?” “君子不夺人所好,这个机会便让与你了,且去且珍惜,莫给为兄丢脸。” “你丫自己不敢上,还怂恿我上。”那人听了,脸都黑了,袖子一甩,唾弃道:“我不屑与尔为伍。” 自己不跳坑,却总想推别人下坑,良心简直大大的坏。 他义愤填膺的走到一边,很不屑这样的做法,但不代表不会这么做,便朝一旁的人挤了挤眉道,“兄台,轮到你了。” “滚,你行你上,别瞎哔哔!” “——” 读书人心眼真多。 还好我读书少。 叶千歌暗自庆幸,感觉自己纯洁的如同一朵天山雪莲。 一时间,众才子推三阻四,没有一人上场,显然都被蝶衣的琴技震慑住了。 此时,谁若上去,无异于自找没趣,不但出不了风头,成为不了蝶衣的入幕之宾,而且若还闹出笑话,失了身份,就弄巧成拙得不偿失了。 “小王爷不去试试?”李洛贱笑。 叶千歌痛心疾首道:“为了顾及尔等感受,本王便不参与了,只是可惜了这个娇滴滴的女子。” 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这混蛋不要脸的水平快突破天际了。 蔡贤和陈瑜眼角急抽搐,好想撸起袖子暴揍叶千歌一顿。 哼,好戏马上开场,看你还能得意到什么时候! 三人暗中点头会意,嘴角不约而同划过一道冷笑,目光投向舞台,心中不由期待起来。 蝶衣见无人上台,便徐徐起身,旁边两名丫鬟掀起珠帘,一张倾国倾城的面孔便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青丝高盘,玉面粉腮,明眸皓齿,琼鼻樱唇,虽是一袭素衣,却光华隐现,行走间如弱柳扶风,顾盼间美目盈盈,端的是个美貌无比的女子。 叶千歌心头猛地一跳,这个蝶衣姑娘长得可真是水灵灵的,与徐亦婵有得一拼,而且眉目间更多了几分妩媚之色。 蝶衣面露微笑,美眸四顾,她的眼中似乎有着一种神秘的魔力,让人看她一眼,便忍不住看她第二眼,看了第二眼还要看第三眼。听音阁中不管男子女子,皆都呆呆的看着她,似被她收摄了心神。 蝶衣掩嘴一笑,轻轻一福,娇声道,“小女子蝶衣,这厢有礼了。” 陈瑜率先反应过来,站在隔间外的护栏上,啪地一声收了扇子,朗声道:“在下陈瑜,见过蝶衣姑娘。” “在下蔡贤,向蝶衣姑娘问好。”见陈瑜开了口,蔡贤迫不及待的大声道。 “在下柳生,问蝶衣姑娘好——” “在下......” 见数十个青年男子争先恐后的向蝶衣献媚,叶千歌禁不住想到动物世界里赵忠祥老师的那句经典台词。 ——春天来了,冰河解冻,万物复苏,这是一个荡漾的季节,空气中弥漫着荷尔蒙的味道。 陈瑜道:“适才听闻蝶衣姑娘一曲,让人如坐云端,如饮甘醴,蝶衣姑娘不仅有仙女之姿,还有天人之技,实在是让陈某仰慕。” 蝶衣轻遮玉唇娇笑道:“陈公子过奖了,蝶衣蒲柳之姿,哪能入得了陈公子法眼,抚琴弄曲这般雕虫小技,更是难登大雅之堂。” 蝶衣神色妩媚,说话间,美眸之中波光流转,说不出的动人。 陈瑜高声道:“蝶儿姑娘太谦虚了,姑娘花容月貌暂且不谈,单就这曲《秋江水》,便是登峰造极完美无瑕,我从未听过这般美妙的曲子,蝶衣姑娘可称得上当世之大家。” “公子谬赞了。”蝶衣欠身道,脸上隐隐有几分自得之色,仅仅琴技而论,她的确可以称得上登峰造极。 陈瑜突然用余光斜睨了叶千歌一眼,眼中闪过一丝狡黠和冷厉,续道:“只是——” 蝶衣蹙了一下眉黛,又立马抚平,自得之色消失无踪,眼光悠悠等待下文。 叶千歌暗呼不好,心中升腾起不祥的预感,根本来不及阻止,就听到陈瑜继续道:“只是我们叶小王爷觉得蝶衣姑娘琴艺不过尔尔,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大家之名多半是给吹捧出来的。” 玛德,一言不合就被这小子坑了! 第九章 高山流水(已签约,求推荐收藏!) 语毕,台下顿时变得鸦雀无声,针落可闻,人群的目光全部激射过来,纷纷看向叶千歌所在的隔间。 安静很快被打破了。 “叶小王爷?他要是懂琴艺,太阳除非打西边出来!” “哼,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纨绔,不学无术,为非作歹,他有何资格评论蝶衣姑娘?” “一个獐头鼠目的淫贼,他居然连蝶衣姑娘都不放过,简直丧心病狂,其心可诛啊。” “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人群再次炸开了锅,一群女子花容失色,不再轻易露面,众才子义愤填膺,毫不客气的纷纷发表了自己对叶千歌的看法。 有愤懑,有揶揄,有痛恨,有嘲讽,也有谩骂。 总之,没有一句好听的话。 陈瑜对于人群的反应非常满意,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冷笑着心道,看你还嚣张。 叶千歌很佩服原主的惹事能力,虽然有蔡贤这几个货色在背后推波助澜,但原主确实干了不少伤天害理的事,罄竹难书。 既然占了这具身体,原主的锅,无论愿不愿意,他都得背。 被人骂,还骂的很难听,无论谁都不会好受。 “莫墨,让他们闭嘴。”叶千歌道。 莫墨闻言,拔剑一扔,便听咻地一声,利剑深深插入了舞台之上,发出一阵嗡鸣,听得人心头拔凉拔凉的。 “再敢言语辱及王爷,杀!” 这句话波澜不惊,却仿佛带着无尽的杀意,幽冷幽冷的,传入众人耳中,宛如一道惊雷轰然炸开。 这逼装的防不胜防。 叶千歌内心震动,微眯双眼,看着舞台中的利剑,不由深吸了口气,这恐怕就是传说中的武功了。 众人噤若寒蝉,赶紧闭口,目中闪过一丝慌乱。 如今的叶小王可不仅仅是镇北王之子,还是当今圣上之夫,身份不知尊崇了多少倍。 从前叶千歌就可以为所欲为,事后又全身而退,而今恐怕会变本加厉,愈加肆无忌惮。 刹那间,众才子面孔惨白,回想起叶千歌的诸多恶行,双腿忍不住发软。 叶千歌睚眦必报,什么事都干得出来,若真追究起来的话,他们简直不敢往细处深想下去。 有的人被叶千歌的凶威震住,开始站不住了,纷纷朝阁外挤去,仓皇而逃。 胆小的人径自跪倒在地,磕头大声疾呼,“小的嘴贱,王爷饶命啊——” 说着,便啪啪啪的使劲猛抽自己的嘴巴。 叶千歌看的牙根痛,挥挥手道,“滚吧。” 几人如临大赦,二话不说便连滚带爬的跑出了听音阁。 “蝶衣见过王爷。” 蝶衣巧笑嫣兮,美眸秋波盈盈,朝叶千歌隔间遥遥道。 叶千歌站起身,伸了个懒腰,叹一口气,兴致阑珊道:“本王今日权当来看热闹,不想太过张扬。” 众人翻个白眼,你都这样了,还不张扬? 蝶衣见到叶千歌,嘴角勾着一缕若有若无的笑意,颇有深意,道:“听闻王爷对小女子的琴艺颇有微词,蝶衣在此,望王爷能够赐教。” 这时候,所有人的目光汇聚而来,眼中尽是期待之色。 叶千歌窘迫的样子,大家都很乐见。 “抚琴弄曲,本王小有涉猎,先生曾经夸赞本王天资卓绝,天赋更是举世无双,是不可多得的天才,若苦练一年半载,便足以与大师比肩,可惜本王志不在此,浅尝辄止,至今也就自娱自乐而已。” 叶千歌缓缓道,一脸倨傲,却又十分认真,让人看不出半分虚假。 蔡贤差点把眼珠子瞪出来,叶千歌有几把刷子,他们可是一清二楚,天资卓绝什么的,纯属瞎扯。 你就继续吹吧,等你上台了,看你还怎么得意。 “王爷,请!”蝶衣划过一丝薄怒,但很快隐匿不见。 “我等预祝王爷旗开得胜,抱得美人归。”陈瑜很激动,被叶千歌抢了上万两银子,他都有杀了叶千歌的心。 哼,这只是前菜,主菜还在后头。 叶千歌被一名丫鬟领到舞台,站在与蝶衣相距数米的位置。 距离拉近,蝶衣身上散发的美丽和娇媚,愈发动人心魄,好似在发光发亮,勾人眼球。 此女美则美矣,但叶千歌没有半分欲念,纯粹以欣赏的目光看着蝶衣。 蝶衣微微诧异,她辗转各地,早就习惯了男人们贪婪的目光,那些才华横溢的公子,或是权势惊人的达官贵族,皆是如此。 反而这个众人眼中荒诞不经的王爷,看她的眼神中没有半点玩弄和亵渎之意。 “王爷要弹奏秋江水?” “秋江水,我不会。”叶千歌道。 台下传来一阵嘲讽的笑声。 《秋江水》乃上古先贤,一代乐圣所作,被人封为经典,被誉为传世之音,凡学习琴艺者,此曲必学。 蝶衣表情一滞,俏脸飘过一丝隐怒,感觉自己被耍了。 “不过,谁说不会秋江水,便不会弹琴了?”叶千歌淡然的坐下,气势陡然一变,不羁纨绔变成了倜傥少年郎一般。 叶千歌深吸口气,伸出了手,放在琴弦之上。 众人以为他要开始演奏了。 谁晓得叶千歌拨了拨琴弦,琴弦嗡鸣顿时发出尖锐的声音。 “本王先试试音。” “——” 所有人都震惊了。 “哼,故作姿态!”蔡贤嘲讽道。 却见叶千歌极其认真,每一根琴弦都拨弄一下,一时之间,或高或低毫无节奏的琴声响了起来。 这感觉...... 敢情你叶千歌对琴艺完全一窍不通啊! 场中,但凡有一丁点常识的人都看出了端倪。 先不说试音,单说叶千歌抚弄琴弦的手法,就毫无章法可言。 所谓弹琴,有抹、挑、勾、剔、打等八种手法,针对不同音域,表现的技法也不同。 可叶千歌呢,这里拨一下,那里拨一下,偏偏还很认真,一脸陶醉和忘我的样子。 “哈哈——” 有人忍不住,笑出声来,顿时引得满堂哄笑。 陈瑜也笑道,“小王爷,鼓捣了这么久,何时让我们欣赏您的琴技啊?” 叶千歌好似感知不到众人讥讽的目光,一脸无所谓的道,“许久没弹了,所以得适应一下。” “咯咯——” 蝶衣终于绷不住了,笑了出来,看到叶千歌望向自己,连忙遮住玉唇,小脸微微泛红。 叶千歌收回目光,心中暗道,这古琴与二十一世纪的琴,并没有差别,音域和音色都相仿。 “《秋江水》不会,本王便弹奏一个我多年之前作的曲儿《高山流水》。” 噗嗤,李洛将口中的茶水喷了出来,一时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丢脸就丢脸,可你还不满足,要弹奏自己的曲子。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其他人也笑了,今日过后,恐怕纨绔王爷之名,又将成为长安城人的饭后谈资。 叶千歌不为外物影响,清澈的眼神柔和似水,双手轻抚琴弦,一阵叶千歌再熟悉不过的曲调悠悠传出。 蝶衣神色一动,心中猛地一跳,眨眼之间,被叶千歌的琴音勾住了心魂。 《高山流水》本是古筝弹奏,曲调悠扬,旋律典雅,韵味隽永。传承千年,后人编写的琴谱,也别有一番风味。 叶千歌沉浸在自己是世界里,他的手法稍显晦涩,甚至笨拙,只能勉强将音符弹出来。 蔡贤和李洛以及陈瑜,对视一眼,脸上满是阴谋得逞的阴笑。 可惜慕容公子不在,否则这一切就完美了。 几个音过后,叶千歌的手法越发娴熟,手指的拨弄加快。 旋律先是在宽广音区不断跳跃,虚微的移指不停变换,曲调时隐时现,犹见高山之巅,云雾缭绕,飘忽不定。 不等众人回味过来,此时高山流水已进入第二段,节奏渐渐活泼起来,清澈的泛音,犹如淙淙铮铮,幽间之寒流,清清冷冷,松根之细流。 息心静听,愉悦之情油然而生。 “不可能,他怎么——” 蔡贤咽了口口水,眼中满是震撼,面色开始变得诡异起来。 陈瑜和李洛也目瞪口呆,一副不敢置信的模样。 然而此刻,无论台上台下,所有人都张着嘴望着叶千歌,沉浸在《高山流水》的曲乐之中。 蝶衣的震动是无以复加的,她惊愕的看着叶千歌,心头掀起波涛海浪。 这曲《高山流水》,旋律悠扬婉转,曲调新奇迥异,无疑是一首旷世之作,可流传千古,传世万代。 最令她不可思议的是,她从未听过这首曲子。 她自幼学琴,听过的曲子不知凡几,而《高山流水》却是第一次听闻。 难道真如他所说,这曲子...... 她瞳孔猛地一缩,倒吸了一口凉气。 琴音的节奏开始变化,起先是流水潺潺的小溪,仿佛转眼溪水汇聚成了江河大海,在怒吼咆哮。 众人的心被提到嗓子眼上,宛然坐危舟过巫峡,惊心动魄,目眩神移。 蝶衣最是精通音律,此时一下子进入忘我浑然的境界,感受到琴音的气氛,心中产生共鸣,生出压迫紧张之感,她屏住呼吸,只觉得压迫感越来越强,如怒涛惊雷,席卷一切。 正当她手心捏起一把香汗时,音势陡然大减,恰如轻舟已过急流地带,进入平缓的水域,时而余波激石,时而清风卷浪,不见高山,不见波涛,直至叮咚的流水声复起,两岸传来鸟语之声。 终于,琴声停了,余音绕梁于耳不绝。 叶千歌站起身,揉了揉发痛的指尖,回头见到众人依旧沉醉,心道,虽然许久没弹了,但貌似水平还在。 半响,人们回过神来,俱都复杂的看着叶千歌。 “王爷高才,小女子输的心服口服。” 蝶衣款款起身,目中神往,显然还沉浸在高山流水的余韵之中无法自拔。 叶千歌摆摆手,踩着矫健的步子,转身朝台下走去。 “王爷赢了,按约定可成蝶衣的入幕之宾!”蝶衣神色复杂,娇媚的俏脸晕开一层桃红。 台下楼上的男子,全都目光赤红,心里嫉妒的发狂,尽管叶千歌琴音了得,但无论如何,他都配不上蝶衣。 蔡贤和陈瑜咬着牙齿,这个结局,他们根本无法接受。 叶千歌不学无术,何时有了如此精湛的琴艺! 更可恶的是,他赢了蝶衣,将成为蝶衣的入幕之宾。 他们只觉得脸火辣辣的痛,从头至尾,原来叶千歌一直看自己的笑话。 闻言,叶千歌回头,见蝶衣娇羞的模样,轻笑道,“本王只是玩玩而已,蝶衣姑娘不必当真。” 蝶衣心下先是一喜,继而一阵失落,心中暗道,难道我长得不够漂亮? “莫墨,回宫!” 第十章 异变的世界 回到寝宫,叶千歌洗了个澡,正百无聊奈之际,便寻思着要了解认识一下这个世界。 最好最直接的办法,便是看书。 “来人,带我去御书房!” “御书房?王爷莫非是要去崇文殿?”婢女眨巴着眼睛,低头想了会儿,道。 叶千歌嘴角抽了一下,大清宫廷剧看多了,御书房三个字脱口而出。 “是的,领路吧。”咳嗽了一下,掩饰尴尬的气氛,叶千歌摸了摸鼻子,自我感觉中了清剧的毒。 一路辗转,走了大约有半柱香的功夫。 叶千歌大汗,幸好有宫女在前面领路,否则仅靠自己转悠,不知道要找到什么时候。 宫内的藏书之地叫崇文殿,是个建筑极其宏伟的宫殿。崇文殿四周树木环绕,郁郁葱葱,格外幽静和寂寥。 挥退宫女,叶千歌便步了进去。 一进去,叶千歌就看到许多宫女和太监,低眉顺目的候在一旁。 “见过王爷!” 叶千歌点点头,皱着眉头继续往里面走,在经过一卷珠帘后,他看到了徐亦婵。 徐亦婵正皱着眉头在批改奏折,认真考虑思索的样子,让她别有一番美感。 都说认真做事的男人最帅,女人认真的时候,又何尝不是最美。 “陛下,王爷来了。” 徐亦婵抬眸,看见叶千歌有点不满道:“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书。”叶千歌耸耸肩。 徐亦婵冷冷的看着叶千歌,心里有些恼火。 你能不能找个合适点的理由,当朕好骗么? 叶千歌有些汗颜,女皇大人显然不相信自己,道:“我是不是来错了地方?” 他不知道,崇文殿分为东西两院,东院对皇室弟子开放,供他们查阅观览。 西院则为皇上书房,平日里,皇上批阅奏折,或与朝中大臣商讨国事,都会在这里。 “那里有书,你自己去看吧。” 徐亦婵暗哼,朕倒要看看你如何装下去。 西院不比东院小,陈列了许多书籍,叶千歌见徐亦婵又低头批阅起奏折来,不再搭理自己,便小声的朝一旁书架走去。 书架上的书籍都经过了分类,摆放的很整齐。 叶千歌径直来到存放历史书籍的书架面前,开始认真挑选起来。 一连挑了七八本,叶千歌寻了个地方坐下来,开始专心致志的阅读起来。 徐亦婵一直在暗中注视叶千歌,嘴角始终挂着一缕嘲笑。 对于叶千歌主动要求看书,徐亦婵保持坚决不信的态度,她非常清楚叶千歌多么的厌学。 从叶千歌学文识字开始,他一共气走了三十九位教书先生,闹得一段时间,长安城内再无先生肯上门教他。 “装模作样。”见叶千歌聚精会神的样子,徐亦婵冷笑,“看你能装多久?” 半柱香,或者连半柱香都不需要。 一边的叶千歌沉浸在历史书中,完全不知道徐亦婵在旁暗中注视自己。 他目光死死钉在书上,呼吸渐渐急促,脸上布满了震惊的神色。 这个世界的历史,像是一个变异了的华夏史。 从商周开始,历史便进入一个转折点。 商朝末年,一颗陨石从天而降,落入商都城外十公里处的位置,而后天呈异象,暗夜降临,连续整整七日。 自那以后,内力出现了。 随着时间飞逝,人们根据内力的特性,归纳总结,又在此基础上摸索创新,出现了无数武学功法,后来逐渐发展起了一个个武林门派。 叶千歌放下《武学史》,心中震撼无比,武学竟然来自域外的陨石。 他深吸口气,平缓心绪后,便又拿起另一本史书认真看起来。 徐亦婵心不在焉,她余光时不时斜睨叶千歌,却每次发现叶千歌姿势不变的沉醉在阅读当中。 都快两个时辰了。 她美眸忽闪,早已没了心思批阅奏折,忽然看到桌上的一个小册子,拿过翻看起来。 “听音阁以琴会友。”徐亦婵嘀咕一声,眼中情不自禁地划过一道不悦。 听音阁,一听便知不是什么好地方。 不错,这个册子,便记录了叶千歌今日在宫外发生的所有事情。 徐亦婵飞快浏览,眼中光芒逐渐旺盛,俏脸上开始漾起惊色。 “竟然抢了蔡贤三人五万多两银子!” “弹奏《高山流水》,琴艺冠绝全场,悍然拒绝蝶衣的入幕之宾——” 徐亦婵脑袋有点发晕,感觉仿佛在看江湖野史一般。 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又出人意料之外,更不可思议的是这一切的主人公竟是叶千歌。 她知道,莫墨不敢乱写,册子的内容十有八九属实。 但即便如此,她也无法相信不学无术的叶千歌,一下子变成了琴艺大师,还作了一曲可流传千古的旷世之作。 又过了一个时辰。 窗外的天光早已暗淡无力,叶千歌终于将几本书读完,他伸了个懒腰,长长吐出口浊气。 基本史书读完,对于历史,他有了比较系统的了解。 商周之后,春秋战国,武学初兴,一度与百家争鸣,但由于底蕴不深,不被主流承认。 直到秦汉时期,武学进入蓬勃发展,门派更如雨后春笋,记录在册的就多达上百个,学武之士多如牛毛,当世盛行侠义之风,故而多有游侠儿。 后来,秦皇扫清六合,席卷八荒,一统天下,因其屡屡遭到武者刺杀,暴怒之下,颁布禁武令,开始大规模的残杀武者,诸多江湖门派毁于一旦。 到了汉朝,武学有抬头的迹象,但好景不长,很快汉武帝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武学大兴又被阻断。 ...... 虽然多了武学这个因素,但历史有着其巨大的惯性,所以变化不大,如孔子、孟子、墨子、诸葛亮等等这些历史巨咖,一个不少都粉墨登场。 但也有些人淹没于历史长河中,不曾出现。便如弹奏《高山流水》的伯牙与钟子期。 直到东汉末年,天下纷争,三国鼎立,司马灭魏,三国归晋,晋朝延续两百多年,从此之后,历史便彻底不同了。 叶千歌暗暗估算,按照历史年代,如今大徐皇朝相当于唐朝时期。 把书本放回书架,叶千歌便见徐亦婵目光幽幽的看着自己,带着好奇与疑惑。 “怎么了?”叶千歌道。 徐亦婵摇摇头,道:“你看完了?” “嗯,想不到天都黑了。”叶千歌瞟了一眼徐亦婵手中的册子,笑了笑道,“你还要继续吗?” 徐亦婵有些慌乱,连忙将册子放到书籍下方,站起身来,“不用了,该用膳了。” 叶千歌点点头,与徐亦婵一同出了崇文殿。 第十一章 弹劾 印象中,凡是涉及到天家的事情,往往都是大场面。 譬如用膳。 一张长长的桌子,上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菜色,密密麻麻,有三十几样。 太铺张浪费了。 叶千歌叹了一句,抓起一块鸡腿欢快的啃起来。 菜色虽多,但味道并不怎样,不咸不辣,还全是煮食,每个盘子都汤汁满溢,吃起来怪怪的。 叶千歌大失所望,草草了事,吃个些糕点,打算回去自己炒几个菜。 徐亦婵吃相很好看,不急不慢,小嘴微微蠕动,每次吃的时候,玉手遮唇,不露皓齿。 单就这一幕,叶千歌决定陪着徐亦婵吃完。 “陛下,王大人求见。” 吃到一半,一个太监低头小跑进来,跪地道。 叶千歌不爽,美景当前,岂能容他人干扰,两眼一瞪,“让他在外面候着。” 说完,叶千歌便感受到两股冷冷的杀气,便连忙认怂道:“您忙,国事要紧。” 徐亦婵放下筷子,用茶水漱了漱口,道:“何事?” 小太监瞟了一眼叶千歌,犹豫不决。 “我吃好了,先走了。”叶千歌很识趣道。 “说吧。”徐亦婵吐出两个字。 叶千歌身子一顿,眼神诧异的看着徐亦婵,心中有些感动。 尽管目前徐亦婵接受不了他,但心里已经认同他这个夫婿的地位了。 “有关宁王——”小太监道。 徐亦婵脸色霍然一沉,变得肃穆萧杀,不等小太监说完,便朝殿外走去。 第一次见到徐亦婵这么严肃,叶千歌有些好奇,这个宁王是何许人也。 原主关于宁王的记忆很少。 只知这宁王是先帝徐谦之兄,封地在江浙一代。 叶千歌哭笑不得,原主活的真是潇洒快意,简单粗暴。 作为镇北王之子,竟然对皇家之事以及朝廷的形势漠不关心。 回到寝宫,叶千歌便朝厨房走去。 寝宫叫飞霜殿,并不是单一的宫殿,而是一整座苑子,有厨房,有后院,有花园,有假山,有池塘...... 此时,厨房早已无人。 叶千歌扫了一眼,发现厨房中的食材所剩无几了。 “夜宵就随便点。” 叶千歌看到一袋面粉不由笑了笑,开始忙碌起来。 拉面的做法稍微繁复了些,工序较平常的吃食也多了很多,揉面,擀面,拉面,每个步骤都十分注重手法和力道。 叶千歌生于江南,但这不妨碍他对面食的喜爱。为此,他还曾专门在一位面食大师手下学习过一段时间。 揉好面,等待面团发酵的功夫,开始准备汤汁和臊子。 汤面的汤底,当然最好用大骨汤了。 好在厨房中剩了一些排骨,叶千歌将肉剔除,把骨头扔进锅中大火煎熬,然后炒臊子。 “咳咳——” 好大的烟。 对于他来说,唯一的难点,便是生火烧火了。 被烟呛得眼泪直流,叶千歌不由得好怀念电磁炉。 忽然,他神色微动,心道,电磁炉就别想了,倒是可以把煤炉做出来,以后做什么吃的,就方便了。 徐亦婵回到飞霜殿,见叶千歌不在,不由问道,“王爷没回来?” “回陛下,王爷去了厨房。”一名宫女道。 “咦,你回来了,事谈完了?”正此时,一个声音传来。 徐亦婵回头一看,不由笑出声来,顿时花枝招展,天地失色,一双美目弯成月牙儿,带着几分少女的可爱。 哎,又被女皇大人给撩了。 怪我毫无心理准备。 叶千歌呆呆的看着徐亦婵,本就美的不像话,这么一笑,更是美不胜收,让人陶醉。 几个呼吸的功夫,徐亦婵恢复如初,睨了叶千歌一眼,冷冷的嗯了一声。 “刚做了两碗面,一起吃。”叶千歌笑道。 徐亦婵这才注意叶千歌端着的托盘,盘中装了两碗面。 来到寝宫内的桌边,把面放好,叶千歌道:“见你晚上没吃多少,就给你也准备了一份。” 徐亦婵见叶千歌忙碌的样子,心里莫名的一酸。 自从父皇去后,便无人这般关心自己了。 “因为不了解你的口味,所以这碗面的味道偏清淡,你先尝尝。”叶千歌道。 浓白的汤底,细细的面条,面条之上撒了一层肉末,边上铺着一个荷包蛋,还有几片绿草叶子。 一碗面都做的这么精致。 徐亦婵心里嘀咕一下,闻着浓浓的香味,饥饿感越发的强烈起来,张着小嘴吃了一口。 不知是不是因为太饿了,还是这碗面太好吃了,她一连吃了十几口才停下来。 见女皇大人吃的正欢,叶千歌拿起筷子也吃了起来。 面吃完,汤喝尽,徐亦婵好久没像这般吃的酣畅淋漓了。 摸了摸微胀的肚子,见叶千歌那张涂满了黑印的脸,好像可以看见叶千歌一个人在厨房一边烧火一边下面条的场景。 记忆中的那个叶千歌好像模糊了一些...... 再看,再看就把你吃掉。 这句话,叶千歌也就只敢在心里叨叨而已。 见徐亦婵紧紧盯着自己,叶千歌满含期待的问道:“是不是突然发现我变帅了?” “变黑了倒是真的。”徐亦婵一本正经道。 黑就黑点,健康些。 叶千歌挑了挑眉,没往别处想,便听到徐亦婵的声音传来,“以后,你去隔壁睡。” 叶千歌闻言,顿时大喜。 穿越来了这么几天,天天打地铺,每天醒来,腰酸背痛的,这哪是帝夫该有的待遇。 “遵命!” 生怕徐亦婵反悔似得,他便屁颠屁颠的跑出了寝宫,直奔隔壁房间,一头扎到在床上,心中油然生出我要与此床同归于尽的想法。 陶醉了一会儿,叶千歌准备洗澡睡觉,突然见到铜镜之中的一张黑不溜秋的脸,顿时吓得尖叫起来。 “咯咯——” 少顷,寝宫中响起一阵欢快的笑声,经久不息。 翌日一大早,叶千歌醒来,穿戴好后开始了每天的晨跑。 锻炼需要耐心,若只是心血来潮,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那肯定不会有什么效果。 出门的时候,见隔壁房间灯火通明,想来徐亦婵在梳洗,忙着准备早朝。 天下着毛毛小雨,打在脸上有丝丝清凉的触感,叶千歌毫不在意,迈开步子跑了起来。 这是一处走廊。 徐亦婵瞥了一眼,远处一个正在不断奔跑的身影,脚步禁不住停了下来。 那身影跑得很慢,看起来十分吃力,却一直坚持着。 “陛下,听宫中的侍卫说,王爷说这叫晨跑,坚持久了可以锻炼身子。”崔衣撇嘴道。 “去给他准备一杯姜茶。” “喏。”崔衣眼中闪过异色,但很快消失不见。 景德宫。 大徐女帝端坐龙椅,俯视下方上百朝臣。 “众爱卿,有本启奏,无本退朝。” “臣有奏。”群臣之中,施施然走出一个人来,跪伏在地,朗声道:“臣户部尚书陈谷忠,弹劾叶千歌!” 第十二章 你整个人都是证据 一夜之间,长安城内突然兴起一首叫《高山流水》的曲子。 此曲曲调迥异,旋律隽永,节奏若行云流水,飘飘乎,如见高山,淙淙呼,似闻潺潺流水。 诸多琴艺大家惊呼天人,纷纷赞誉此曲为传世之作,仙音妙曲,使得《高山流水》再度名扬。 叶千歌作为此曲的作者,自然也被提及。 但换来的不是称赞,而是无数的质疑和不屑。 “笑话,就凭他能做出这等绝世之作!” “若非他作,便是假借他人之手,这与剽窃何异?” “不知天高地厚,大众广庭之下,居然行剽窃之举,卑鄙无耻!” 一群公子哥和青年才俊咬牙切齿,心中嫉妒的抓狂。 昨日叶千歌走后,蝶衣当场宣告,日后要约叶千歌秉烛夜谈,共同探讨《高山流水》之美妙。 众才子感觉胸口被捅了一刀,顿时痛心疾首。 只觉蝶衣太傻太天真,与那厮秉烛夜谈,他只会与你探讨人类的起源以及繁衍的技巧和姿势。 叶千歌回到飞霜殿,换下被雨水打湿的衣服。 “王爷,这是陛下吩咐奴婢泡的姜茶。” 这徐亦婵改性子了? 叶千歌舒心笑了笑,心中一暖道,“知道了,退下吧。” 宫女退下,却见一个人匆忙忙的进来,道:“奴才见过王爷。” 叶千歌喝了一口姜茶,口中尽是苦辣的味道,见是徐亦婵身边的小太监,道:“周公公,你不在陛下身边呆着,跑到我这儿来做什么?” “小的不敢。”周公公谄笑道。“陛下请王爷去崇文殿。” 叶千歌动作一顿,眉宇皱了皱,“可知为何事?” 周公公道,“王爷去了便知。” 叶千歌将杯中的姜茶一口喝尽,便随着周公公朝崇文殿走去。 到了崇文殿,徐亦婵便挥退了左右,殿中只剩下夫妻二人。 徐亦婵眸光幽幽的看着叶千歌,良久才道:“那曲《高山流水》,到底为何人所作?” 叶千歌先是一愣,旋即不由释然,道:“自然是我了。” “据我所知,你从未学过琴艺。”徐亦婵冷笑道:“一个从未学琴之人,却作出这等惊世之作。” “哼,你当朕是三岁小孩吗?” “谁说我没有学过琴。”叶千歌理直气壮,“你不能因为你是皇上就随意污蔑人啊,我可是学了三天!” 叶千歌说完,纵然是他,脸不由的发烧。 这一点,叶千歌的确没有说谎,原主确实学了三日,三日后,就把先生的琴一把火给烧了,自那以后,便再也没有摸过琴了。 “三天!”徐亦婵似笑非笑的道。 “这不是重点。”叶千歌咳嗽几声,“陛下为何一定非要知道此曲的作者?” “你自己看!”徐亦婵指了指案几上一沓奏折道。 叶千歌皱了皱眉,便随手拿起一本看起来。 “贵为帝夫,应为天下表率,万民楷模,当洁身自好,自省其身,却出入烟花之地,流连风月之所,此乃有辱皇族颜面,当罚之!” 叶千歌这才知道,原来自己被弹劾了。 他深吸一口气,拿起另一本,打开一看顿时目光一凝。 “剽窃他人之作而扬名,与文偷何异,此风绝不可姑息,否则礼乐崩坏,世风日下,何以堵天下悠悠之口,臣请重罚之!” 字字诛心! 大徐学风盛行,最忌文偷,一旦被查实,那么,整个家族世世代代不可参加科举,如有功名在身,也将被剥夺。 若被坐实了文偷的名头,那么叶千歌就算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叶千歌面沉似水,见奏折的落款,户部尚书陈谷忠。 陈瑜的父亲! 原来如此。 叶千歌找到症结之所在,便又看了几本,心中不由冷笑了起来。 看来有些人等不及了。 徐亦婵见叶千歌脸色铁青,道:“怎么,怕了?” “我怕什么?”叶千歌云淡风轻道,“他们可有证据证明我剽窃?” 徐亦婵一阵无语,这还需要证据吗? 你整个人就是证据。 “你到底是说还是不说。”徐亦婵的耐心被磨光了,眼睛一横,目如鹰隼,好似一把锋利的刀刃,让人毛骨悚然。 “我说我说。”他哭笑不得,苦着一张脸,心里很委屈,怎么就没人相信我呢? 心里叹口气,他眨巴眨巴眼睛,缩头缩脑道:“其实,我曾经还救过一个和尚——” “你——”徐亦婵睁大了眼睛,气得一时说不出话来,直想把奏折拍叶千歌脸上。 “拜见陛下,王爷。” 恰逢此时,一个老妇人走了进来,叶千歌忍不住松了口气。 徐亦婵瞪了叶千歌一眼,意思很明了,就是等下你别走,我还要找你算账。 叶千歌:“......” “秋嬷嬷,你怎么来了?”徐亦婵连忙拉着秋嬷嬷的手,态度十分亲密。这位秋嬷嬷曾是徐亦婵的奶娘,后来跟在太后身边伺候着。 “太后娘娘要召见陛下和王爷。”秋嬷嬷慈祥的看着徐亦婵,笑了笑道。 “嬷嬷你先回去复命,我与王爷稍后就到。” “喏。”秋嬷嬷退走。 “见到母后,切莫胡言乱语。”徐亦婵叮嘱一声,便率先出了门。 叶千歌怔了怔,这个时候被太后召见,看来今日朝中之事,已惊动了太后。 有人要趁热打铁! 想到这一点,他不由笑了笑,迈步跟在徐亦婵后面。 永乐宫,太后慕容清婉的寝宫。 自从先帝徐谦驾崩,她便搬到了此处。 徐亦婵和叶千歌一路来到殿中,便见到一个长相与徐亦婵有几分相似的女子,她约莫三十来岁,青丝高盘,斜插着玉龙凤钗,一袭锦衣紫袍,上身披着轻纱短衣,手挽绿色拖地纱,尽显雍容华贵,秀雅绝俗。 “儿臣给母后请安。”两人齐声道。 “婵儿,你如今贵为天子,万民共主,切莫因噎废食,太过劳累,你瞧瞧,都清减了许多。”慕容清婉连忙拉着徐亦婵嘘寒问暖。 “儿臣知道了,谢谢母后关心。”徐亦婵笑了笑,抱着慕容清婉的手臂,整个人靠在母后怀里,嘟着嘴撒娇道。 叶千歌心道,或许也只有这个时候,徐亦婵才能放下所有戒心。 “你啊。”慕容清婉满脸慈爱,心中却酸涩无比。“以后少熬夜,这样对身子不好,你父皇——” 说到这,慕容清婉说不下去,眼眶禁不住泛红,小声啜泣起来。 “母后。”徐亦婵摇了摇慕容清婉的手臂,道:“您也注意身子,别太过伤心,父皇在天之灵,是万万不愿见到母后这般难过的。” 慕容清婉贤良淑德,又姿色了得,一直很得宠,与徐谦之间的夫妻感情甚好。徐谦去世三个多月了,她依旧沉浸在巨大的痛苦中无法自拔。 若不是为了帮助徐亦婵稳定朝局,她都有追随徐谦而去的打算。 二女相互慰藉,细细碎碎的说着母女之间的暖心话。 良久后,慕容清婉看向站在一旁的叶千歌,朗声道:“听说今日朝堂之上,数十朝臣联袂弹劾千歌,此为何故?” 第十三章 针锋相对 “回母后,此事皆由千歌作的一首曲子而起。”徐亦婵强笑道。 “哦?”慕容清婉道:“什么曲子,竟有这等能力?” 徐亦婵嚅嗫着嘴唇,一时之间,不知该说什么为好,便微撅着小嘴,生气的瞪着叶千歌。 “姑姑,陛下不好多说,便让侄儿来说。”人未现,声已至。 叶千歌嘴角不着痕迹的一勾,满含深意。 下一秒,便见一名面带儒雅笑容的年轻男子从侧殿缓缓走出来。 “婵儿,好久不见。” “慕容表哥。”徐亦婵笑着叫了一声。 此人便是蔡贤口中的慕容公子,慕容寒。 叶千歌双目微眯,在一旁打量起慕容寒来。 修长的身材,着一身墨色的缎子衣袍,头发以竹簪束起,洒意中带着几分华贵的气息。玉面如刀削,有棱有角,剑眉星目,高挺的鼻梁下方,是一张厚薄适中的红唇。 帅的快赶上本王了。 “如今表哥得改口叫你陛下了。”慕容寒微微一笑,看着徐亦婵姣好的面容,眼中划过一道炽热,稍纵即逝,回头扫了叶千歌一眼,目中尽是不屑和嫉恨。 慕容氏,当今长安城内第一世家。 家主慕容致,乃当朝丞相,位极人臣,太后慕容清婉之长兄,可谓根正苗红的皇亲国戚。 慕容寒作为慕容世家的嫡长子,从小便含着金钥匙长大,不但面容俊逸,而且才华横溢,长安城内声名赫赫的大才子。 慕容寒非常仰慕徐亦婵的姿色,心中一直将徐亦婵视为禁脔,后来徐亦婵入主东宫,封为储君,慕容寒的心思愈发迫切,便向其父慕容致坦白心迹。 若慕容寒能与徐亦婵成亲,慕容氏的声望和实力,必然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对于此事,慕容致自然相当乐见,也在暗中极力奔走。 但令慕容寒万万没想到,叶千歌突然横插进来,将慕容致和慕容寒的计划和心血全部推翻。 慕容寒一朝梦醒,自然心生恨意,一计不成,便暗中支持叶千歌逃婚,为永绝后患,甚至不惜派出杀手,但最终依旧是功亏一篑。 每每想到徐亦婵国色天香的面容,他心如刀割,痛不欲生,如果可以,他恨不得立马杀了叶千歌。 “叶小王爷,别来无恙。” “原来慕容兄一直都在,为何不早些出来?”叶千歌一副熟络的模样,一脸不满的询问道。 慕容寒脸色微变,打了个哈哈,“姑姑与表妹母子谈心,我可不好意思出来打扰二人。” 慕容寒轻飘飘的一句话,却秋风扫落叶,不但将叶千歌的话锋挡了回去,还暗喻叶千歌站在这里是多余的。 “本王还以为你故意偷听我们说话,慕容兄有心了。”你越想回避,我便越是摊开了说。 慕容寒表情一凝,强笑道:“哪里,哪里。” 徐亦婵略感讶异,这两人表面看似和谐,礼仪周到,实际上话中有话,暗中针锋相对。 目前看来,叶千歌还略胜一筹。 寒暄一阵后,慕容清婉道,“寒儿,你既然清楚,便由你来说罢。” “是。”慕容寒低首作揖道。 徐亦婵掠过一道焦急,但见叶千歌无所谓的样子,便只能轻咬贝齿,暗恼不已。 “如婵儿所说,今日朝堂之事确实由一首曲儿引起。”慕容寒眉头一挑,颇有意气风发之感,“此曲名曰《高山流水》,一经流出,风靡整个长安城,被奉为千古奇曲。” 慕容清婉询问道:“这与千歌有何关系?” “姑姑莫急,待寒儿慢慢与你细说。”慕容寒娓娓道来,朗声道,“此曲从叶小王爷手中弹奏出来,叶小王爷宣称此曲为他所作,以致引起诸多臣民怀疑,叶小王爷行了剽窃之举,故而群臣弹劾。” 慕容寒客观的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阐述了一番,并没有添油加醋火上浇油。 因为这根本没有必要,毕竟,谁会相信《高山流水》出自长安第一纨绔叶千歌之手? 慕容清婉面庞阴沉了几分,双眼冷冷的扫了叶千歌一眼。 “千歌,可有此事?” 叶千歌头皮发麻,慕容清婉曾是一代帝后,母仪天下,积威已久,身上散发出来的威严比徐亦婵这个只当了三个月的皇上还要强烈。 他点点头,表示认同慕容寒的说法。 慕容清婉对叶千歌大失所望,她与叶母姜柔形同姐妹,徐谦与叶天勇又是结义兄弟,对于叶千歌的品性,她又怎么会不知晓。 叶千歌虽然品性顽劣,不学无术,但她从未嫌弃过叶千歌,对于叶千歌与徐亦婵二人成婚,她心有芥蒂,但没有横加阻拦。 只希望成亲后,叶千歌能够变好。 可如今看来,是自己想多了。 “叶小王爷,《高山流水》确实为你所作?”慕容寒见到姑姑的表情,心中不由一喜。 “自然。”叶千歌昂头挺胸,徐亦婵看的连翻白眼。 慕容清婉站起身来,“千歌,到如今你还不如实招来?” “群臣弹劾,可不是小事。” 叶千歌从容的摇摇头,道:“母后,儿臣以前性子愚顽不化,做了不少混账事,惹得爹娘生气,但自打我与陛下成婚,便发誓洗心革面,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我心有尺度,自会衡量。” 慕容清婉和徐亦婵眸中闪过一丝亮光,表情漾起惊愕之色,显然被叶千歌的一通话给惊住了。 “好、好!”慕容清婉连说几个好字,不管叶千歌做不做得到,单就这番话,便足以令她开怀了,很是感慨道:“千歌终于长大了。” 慕容寒心中大急,叶千歌突如其来的煽情,打乱了他的阵脚和节奏。 “王爷浪子回头,可喜可贺。”慕容寒目光似箭,绽放一抹炽盛的嫉恨之色,但很快敛去,面上的笑意随之冷了下来。 “但这并不能改变王爷盗用他人琴曲的事实。” 装的太好,也会露出马脚。 叶千歌看到慕容寒眼中一闪而逝的狠辣之色,还有他看向徐亦婵表现出来的痴迷与贪婪,心中亮堂起来。 当初,慕容寒一心急于促成叶千歌逃婚,目的便是取而代之。 如此这般,那晚的山贼,八九不离十是慕容寒派来的杀手。 将大概的来龙去脉梳理一番,叶千歌心里嘀咕道,表哥想娶表妹,这个禽兽,思想太龌龊。 徐亦婵和慕容清婉神色一正,又肃穆的看向叶千歌。 “事实建立在证据之上,没有证据就是揣测。”叶千歌没有半点慌张,一脸云淡风轻道,“慕容兄,昨日之前,你可曾听过《高山流水》?” 慕容寒一滞,面色微微胀红,吞吞吐吐道:“不——” “不曾听过是吧。”叶千歌打断慕容寒的回答,目光幽幽逼视慕容寒道:“所以,你便主观的依据我以往的行为和举止,武断的判定此曲是我剽窃得来的。” 慕容寒不由自主的退了一步,心头恼羞成怒,自己居然被这个废物吓退了,他深吸口气,平息心绪,大声道:“并非我针对于你,而是所有人都这么认为,琴艺一道,需日积月累,且无速成之法,《高山流水》乃传世名曲,非琴艺集大成者不可作为。” 说到此处,慕容寒突然停了下来,眸中光芒一闪,道:“姑姑、婵儿,群臣所弹劾的,无非是叶小王爷的剽窃之举。” 慕容清婉和徐亦婵颔首,慕容寒道:“其实有个很简单的办法,可以证明《高山流水》是否为叶小王爷窃取而来的。” “什么办法?”徐亦婵道。 慕容寒看着叶千歌,眼神陡然一冷,道:“让叶小王爷再作一曲传世之音即可!” 第十四章 醉渔唱晚 徐亦婵和慕容清婉闻了,顿时纷纷变色。 “这根本不可能!”徐亦婵惊讶道,这哪是简单,慕容寒分明在故意刁难叶千歌。 慕容清婉蹙着眉头,也稍显不愉。 慕容清婉母女皆都精于琴道,深知琴曲创作的艰难程度。 这需要的不仅仅是精湛的技艺,还有卓绝的天资和饱满的才情。最重要的是那虚无缥缈、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创作灵感。 更遑论创作一曲传世之音! 自上古流传下来的名曲,有多少出自一人之手? 纵是乐圣,也不过五指之数而已。 “对于常人,确实不易。”慕容寒嘴角弯起一道弧度,道:“但对于能创作出《高山流水》的人来说,却是未必。” “慕容兄将创作想的太简单了些。”叶千歌声音沉重了几分,“佳曲本天成,妙手偶得之,此事可一不可再!” 几人俱是一愣,被叶千歌突如其来的诗句给惊住了。 “千歌果然变了。”慕容清婉笑道。 徐亦婵眼光复杂,只微微低着螓首,轻轻嗯了一声。 这些天,叶千歌总是时不时会做出出人意料之举。 慕容寒表情微凝,心中错愕,似乎眼前的叶千歌真的不一样了。 这个想法,只停留了数息的功夫。 一个废物而已,即便变了,又能如何? “如此看来,明日群臣恐会继续弹劾。”慕容寒长叹一声,作一脸苦涩样。 “会很麻烦吗?”叶千歌突然看向徐亦婵,清澈的目光,深邃的眼眸,温柔的声音,让徐亦婵心头一颤。 她沉吟了片刻,缓缓点点头,挤着眉头道:“有点。” 她新立不久,根基不稳,群臣表面弹劾叶千歌,实际上又何尝不是在给她施压。 “不早说,多大点事,不就是一首曲子么?” 叶千歌画风突变,方才还极力推脱,连诗句都搬出来了,这下却十分爽快,挥挥手,道:“上琴。” 三人目瞪口呆,完全跟不上叶千歌的节奏。 慕容寒面色铁青,阴沉的几乎凝成水,眼中冷芒阵阵,似要喷火。 他与叶千歌争论半天,一边冷嘲热讽,一边迂回激将,人家根本不理他,却因徐亦婵的一句话,瞬间变脸,殷勤无比。 宫女将琴架好,叶千歌缓缓坐下道:“上个月与友泛舟渭水之上,见渔夫醉歌,一时思如泉涌,遂写此曲。” 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徐亦婵翻个白眼,如果她猜得不错,叶千歌口中所说的与友泛舟,应是带着几个婢女去渭河戏水。 慕容寒精芒烁动,虽然心中恼火,但见叶千歌撂下大话,大包大揽,便笑了笑冷眼旁观,眼中的嘲讽之意愈加炽盛。 传世名曲,又岂是那么轻易能够创作出来。 “此曲名曰《醉渔唱晚》!” 叶千歌坐定,双手抚琴,右手轻轻一拨,一段悠悠琴音传入耳中。 慕容清婉和徐亦婵面色微动,继而聚精会神起来,随着叶千歌的弹奏,母女二人心中泛起惊天波澜。 身为长安有名的才子,慕容寒自然听得出此曲的好坏。 他脸色陡然一变,嘴唇开始禁不住哆嗦起来,眼神如同见鬼一般。 叶千歌不知道几人的想法,他全神贯注,双手十指不断切换,或勾,或拨,或切,或剔,一段优美的旋律悠悠扬扬,交织成一曲渔歌。 仿佛暮色苍茫之中,泛着夕阳的河面,漂浮着一叶扁舟,几位醉渔步法踉跄的在放声高歌。 这段曲调极为短小,很快琴音开始高昂起来,变得苍劲有力,时而迸进,时而低回,曲中情绪高涨。 徐亦婵和慕容清婉面色柔和下来,沉浸在琴音之中,宛若泛舟河面,见醉渔豪放不羁,醉眼冷看朝市闹,笑傲烟云的佯狂之态。 慕容寒浑身轻轻颤抖,紧咬着牙关,脸都要扭曲了。 这个时候,就算他不愿承认,也明白叶千歌的音律造诣非同常人,连他都自愧弗如。 他瞥见徐亦婵沉浸在音律之中,目光迷离,以致额前青丝微有凌乱,竟也恍若未觉,一时忌火攻心,脸色惨白如纸。 琴声渐渐回落,变得低沉,曲调缓缓平稳下来,直至尾声,几个急促的泛音后,叶千歌停了下来。 母女俩满脸怅然,心里戚戚。醉渔放纵于歌声,心有出尘意,但最终终究酒醒,面对滚滚红尘。 “烟波老,谁能惹得闲烦恼。”叶千歌感叹一声,神情落寞,他也被曲中的情绪给感染了。 徐亦婵和慕容清婉听罢,顿时眼神微亮。 这句词与《醉渔唱晚》竟契合无比,将此曲之意,此曲之情,阐释的淋漓尽致。 “千歌,快过来,让母后好好看看。” 慕容清婉喜上眉梢,叶千歌的琴艺如此出众,昨日一曲《高山流水》,今日又是一首《醉渔唱晚》。 且皆是旷世之作! 这般才情和琴艺,放眼整个长安,乃至大徐,叶千歌都有资格称得上冠绝古今! 要知道,叶千歌今年才十七岁! 慕容清婉拉着叶千歌,一脸宠溺的神态,颇有种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的样子。 “千歌,你的琴艺何时变得这么好了?” 徐亦婵听了,大大的眸子眨巴着看过来。 “回母后,儿臣曾苦练了很长一段时间。” 三天应该算很长了吧。叶千歌心有戚戚,当做没看见徐亦婵戏谑的目光。 “那些老家伙竟敢污蔑本宫的千歌孩儿,本宫倒要瞧瞧是谁铁了心吃了豹子胆了。”慕容清婉横着眼睛,十分不满的道。 显然,叶千歌的琴艺惊艳到她了,她非常乐见叶千歌的这番变化,要为他打抱不平。 叶千歌心中划过一道暖流,乖乖的坐在慕容清婉的身旁,静静的听着。 慕容清婉看着徐亦婵和叶千歌,男的一表人才,玉树临风,女的花容月貌,国色天香,俨然一对金童玉女,第一次觉得二人是如此的般配。 “婵儿,你如今贵为天子,又与千歌完婚了,应该好好为下一代考虑了,赶紧诞下皇子,莫要懈怠。”拉着俩人手放在一起,谆谆道。 “母后!”徐亦婵嘟着嘴娇嗔道,俏脸粉红晕开,好似三月桃花,娇羞的模样,增添了几分娇媚之色。 叶千歌只觉掌心之中握着一团丝绸,滑嫩而柔软,弹性十足,便忍不住用力捏了捏。 徐亦婵瞪了叶千歌一眼,咬着贝齿,他居然敢占朕的便宜! 叶千歌急忙拿开手,笑了笑道,“母后,亦婵最近政务繁忙,等过了这段时间,我们会好好考虑的。” 说罢,徐亦婵的目光又直直的看了过来,杀意弥漫,凌厉无匹。 谁说了要与你考虑?女皇大人很不满,若不是太后在此,绝对会将他踢飞出去。 此刻,慕容寒的内心是极度崩溃的。 见几人家长里短的聊天,觉得自己完全是多余的。 怎么一下子我就成了局外人? 他悲愤不已,见徐亦婵娇羞的神情好似小家碧玉一般,顿时心如刀绞,喉咙一阵发甜。 他眼中开始发红,儒雅温和的气质顷刻间荡然无存,目光死死的盯着叶千歌。 “不可能,他就是个废物,怎么可能创作出《醉渔唱晚》?”他呢喃着,眼中光芒越来越亮,带着几分疯狂和肆意。 “姑姑,婵儿,你们别被叶千歌骗了,他——” “是不是要说,这曲《醉渔唱晚》也是我剽窃的?”叶千歌再次打断慕容寒,神情从容,早就料定慕容寒会来这么一出。 “对!”慕容寒急忙道,“你叶千歌是什么样的人,大家心里都很清楚,你怎么可能创作出《醉渔唱晚》与《高山流水》!” 慕容寒全然撕破了脸,毫无顾忌。 “哦,如此这般,我倒想听听,在慕容兄心里,我叶千歌是个什么样的人。” “你——”慕容寒突然清醒,心中不禁大汗,自己差点中了叶千歌的圈套。 他深吸口气,见慕容清婉不满的看着自己,不由满嘴苦涩起来。 叶千歌暗道可惜,有些小小的意外,心道,这小子反应挺快的。 他收回目光,又坐到了琴边,笑道:“其实,我还有了一首曲子。” 第十五章 这娘们真狠心 太和门。 一道人影亦步亦趋从宫中走出来,宛如一具走肉行尸,失去了生机一般,双目空洞,表情呆滞。 慕容寒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走出永乐宫的。 他觉得自己永远也忘不了永乐宫中看到一幕。 叶千歌一首接着一首弹奏下去,除了《醉渔唱晚》,竟还弹了两首琴曲,每一个曲子的水准丝毫不下于《醉渔唱晚》。 加上《高山流水》,总共四首传世之作! 难道传世之作这么容易创作吗? 慕容寒遭受的打击是难以想象的,想到叶千歌意气风发的模样,他口中喷出一口血,眼睛一黑,便晕厥了过去。 “公子、公子!” 在皇宫外守候的家仆见了,吓得亡魂大冒,连忙将慕容寒扶上马车,马夫急忙策马,朝慕容府邸赶去。 永乐宫。 “来人。”慕容清婉慵懒的半伏在床上。 “娘娘。” “把这三首曲子递出去,知道怎么办吧。” “娘娘放心,一日之内,奴才会让整个长安都知道,叶小王爷又作了三首传世之作!” “嗯,去吧。” “喏。” 叶千歌和徐亦婵出了永乐宫,叶千歌便发现徐亦婵一直跟在自己身后。 “陛下要去哪?”叶千歌心中惴惴不安,忐忑的问道。 女皇大人虽然美丽无比,但也凶悍异常,比带刺的玫瑰恐怖多了。 今天,叶千歌可没少招惹徐亦婵,更是好几次气的她咬牙瞪眼。 最要命的是,他还吃了徐亦婵的豆腐。 现在想想,他都想给自己一个大嘴巴。 自己当时怎么就鬼迷心窍了?这不存心给女皇大人借口来修理自己吗? 接着,他一阵悲愤,想我堂堂七尺男儿,竟然被一个女人吓成这样,悲乎哀哉。 徐亦婵冷冷一笑,也不说话。 叶千歌最怕这种无言的冷暴力,很想撒腿就跑。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叶千歌很丧气的摇摇头,跟着就跟着吧。 外面下着小雨,淅淅沥沥,落在地面,溅起朵朵小水花,还刮着小风,呼呼的拂得树叶一阵婆娑。 叶千歌脚步不由的快了几分,打算回去就把门窗全关上,吃饭喝水让人送进来。 徐亦婵在后面看的嘴角一弯,显然,她很享受叶千歌被她吓得仓皇失措的感觉。 她忽然抬头一看,眼中闪过一道促狭,身形一晃,往前方掠去。 下一瞬,叶千歌便感觉自己飞了起来。 “啊——” 他一声惊呼,满脸慌乱,眼中尽是恐惧。 “鬼叫什么?”一个冷冷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是徐亦婵。 叶千歌大汗,尖叫道:“你要干嘛,谋杀亲夫啊?” 徐亦婵想撕烂叶千歌的嘴,“再胡说八道,我就松手了。” “别别别,女侠有话好说,我闭嘴还不行吗?”叶千歌往下一看,心肝都开始打颤。该认怂时就认怂,这个可马虎不得,否则女皇大人一怒,小手一松,这半条小命恐怕就得交代在这了。 “再不松开,我就一脚把你踢下去。” 徐亦婵恼怒万分,低头看见叶千歌环在自己腰间的手,还有靠在肩上的头,不由冷冷道。 “条件反射,我不是故意的。” 叶千歌连忙松开,吓得小脸一阵惨白。 此时,他发现自己已经身处于一个高达十三四米的凉亭之上。 “徐亦婵,你这是什么意思?”叶千歌咬着牙道。 “哼,做错了事情就要付出代价。”徐亦婵仰着小脸,高傲而孤冷,理直气壮的道。 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叶千歌悲呼了一声,女皇大人已经无敌了,不但权势滔天,还能抓着他高来高去。 这日子没法过了。 旋即,徐亦婵身姿一轻,便如羽毛一般,轻飘飘的落地了。 叶千歌看的眼睛都红了。 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个武侠梦,叶千歌自然也不例外。 快意恩仇,叱咤江湖,高来高去,仅仅想一下,就足以热血沸腾了。 实际上,叶千歌身为镇北王叶天勇之子,本来习武练体是最基本的,但叶母姜柔极力反对,便不了了之了。 “喂,你走了,我怎么办?”叶千歌立马意识到,扯着嗓子大喊起来。 “一个时辰后,我会考虑放你下来。”徐亦婵的话悠悠传来。 “一个时辰?!”叶千歌不淡定了,咬牙切齿道:“你就不怕我摔死?” “死不了,最多缺胳膊少腿罢了。” 这娘们真狠心。 “没朕的命令,谁也不能让他下来。”言毕,徐亦婵的身影便消失不见了。 叶千歌气的差点抽过去,他怀疑,就算自己想办法提前下去了,恐怕也会被侍卫抓上去。 “不下去就不下去。” 叶千歌懒得观察了,反正要呆满一个时辰,便索性坐了下来。 紧接着,叶千歌打了个哆嗦,亭顶风很大,八月的风,没了初秋的闷热,带有几分冰冷的凉意。 还下着毛毛细雨,虽然不大,但积少成多,一个时辰后,也得成落汤鸡。 叶千歌很无语,徐亦婵显然是故意让他在这里被风吹被雨打。 他溜达了一圈,找到风势弱,雨势小的一面,靠在亭檐蹲了下来。 投目所及之处,美景炫目,烟雨朦胧之下,琼楼玉宇,斗拱交错,雕梁画栋,古色古香,鎏金铜瓦,殿角飞檐,玲珑别致。 叶千歌嘴角一弯,面色露出一丝惬意。 然而,天公不作美。 “轰隆隆——” 突然,一声炸雷响起,天穹深处一道银蛇穿梭而过,天地刹那一亮,紧接着小雨变大雨,大雨变暴雨。 “呼啦啦!” 倾盆大雨好似一根根水柱一般,从苍穹狂泻下来,噼噼啪啪打落在亭顶上,激起朵朵水花。 风也开始变大,呼呼的刮过天际,吹得大雨东倒西歪。 叶千歌避无所避,几个呼吸的功夫,便从头到脚,从里到外,被淋了个透心凉。 叶千歌浑身颤抖,只觉通体发凉,他身体本就虚弱无比,被这么一淋一吹,顿时小脸煞白无比,嘴唇发紫发白。 如此这般,不知淋了多久,暴雨毫无变小的趋势,叶千歌头脑发晕,天旋地转,身子禁不住蜷缩成一团,瑟瑟发抖。 最终,他身子一软,靠在亭檐上昏了过去。 第十六章 对不起 大风依旧呼啸,暴雨持续滂沱。 徐亦婵撑着油纸伞,腾挪到亭顶之上,看见昏厥了的叶千歌,冰冷的俏脸终于浮现一丝紧张之色。 她扔下纸伞,将叶千歌轻轻抱起,朝飞霜殿掠去。 “马上宣太医!” 崔衣见状,立马朝大雨中坠去。 一路飞奔,到了飞霜殿,徐亦婵把叶千歌交给宫女,道:“替王爷更衣。” “喏!” 几名宫女见叶千歌浑身湿淋淋,当即动作麻利的把叶千歌身上的衣服扒了下来,换了身干衣服。 “见过陛下!” 徐亦婵微微颔首,挥了挥手,示意太医去给叶千歌诊断。 见到叶千歌萎靡的模样,太医吓了一跳,当即放下药箱,仔细把脉诊断起来。 半响,太医才停下手中的动作。 “如何?” “回陛下,王爷并无大碍。”太医道。 “那他为何昏迷不醒?” “王爷身子虚弱,今日想必遭了风雨,以致寒邪入体,臣下去配几敷药,熬好后给王爷服下,不出三五日即可痊愈。” 徐亦婵点点头,“退下吧。” 不知过了多久,叶千歌悠悠醒转,发现自己躺在床上,脑袋一偏,便见徐亦婵正在批阅奏折。 他没来由的皱了皱眉,心中憋着一股气,便掀开被子,一步三晃的朝殿外走去。 “你要去哪?”徐亦婵的声音传来。 “与你无关!”叶千歌头也不回道,声音淡漠道。 徐亦婵表情一顿,静静的看着叶千歌的身影从殿中消失。 回到隔壁房间,叶千歌长吁了口气,旋即一阵无力之感如同潮水一般,排山倒海的席卷而来。 下一秒,他身子一软,倒在地面,昏迷了过去。 此时,一个倩影从门外进来,将叶千歌缓缓抱起,放到床上。 “明明病得厉害,却还逞强,幼稚。” 她幽幽道,但见叶千歌面白如纸的憔悴模样,心里闪过一丝歉意。 “把汤药端过来。” 崔衣把熬好的药端了过来,“陛下,我来吧。” “不用。”徐亦婵便一勺一勺的往叶千歌嘴里喂药,有时停下来,用香巾轻轻拭去叶千歌嘴角的药渍。 动作生疏,却格外认真。 此刻的徐亦婵,好似褪去了皇的光环和荣耀,如同一名平凡女子。 崔衣很惊愕,从未见到陛下如此细心的照顾别人。 她瞟了一眼叶千歌,心道,或许陛下是因为内疚吧。 “你们小心伺候着,莫让王爷着凉了。” 将一小碗汤药喂完,徐亦婵叮嘱一声,便起身离开了。 房间归于安静,叶千歌缓缓睁开,眼中掠过一道复杂的光芒。 他被徐亦婵丢在亭顶之上,遭受风吹雨打,最后受凉晕厥过去,他心中怨怼万分,愤怒无比。 他能够包容徐亦婵的小性子,但不代表对方可以肆无忌惮,完全不顾及自己的感受,甚至性命! 但随即想到徐亦婵放下身份,给自己喂药,他内心的怒意莫名的减少了一些。 他长叹一口气,一股困意袭来,便立马陷入了沉睡之中。 相对于宫内的宁静,宫外却是另一番光景。 暴雨让街上的行人变少了,但无法阻止一个惊人的消息在城中快速传播。 “叶小王爷继《高山流水》之后,又呕心沥血创作了三曲传世之音!” 这个消息呈爆炸的趋势,在各大坊间茶楼迅速蔓延开来,一时之间,甚嚣尘上。 “不是说《高山流水》是他剽窃的吗?” “今日早朝,数十位朝臣联名弹劾叶小王爷行剽窃之举,要求严惩叶小王爷。太后听罢十分震怒,速速召见了陛下与小王爷。”一个面白无须的男子正夸夸其谈,声音带着几丝尖锐。 “然后呢?”旁人听了,连忙催促道。 那人喝了口茶,继续道:“叶小王爷品行顽劣,长安城谁人不知,太后自然不信《高山流水》出自小王爷之手,便质询小王爷,小王爷一直坚持己见,但无人肯信,便招来宫女上琴,弹奏了一曲《醉渔唱晚》,一曲弹完,可是——” “可是什么,快说啊,你喝什么茶啊真是。”听众很不满道。 “我有故事,你有酒吗?” “小二,上酒,上好酒。” 小二上了壶上好的玉泉酿,那人小酌一口,继续道:“可是,慕容寒慕容公子依旧心存质疑,叶小王爷便一连又弹奏了两曲,一为《春江花月夜》,一为《梅花三弄》。” “加上《高山流水》,岂不四首了?”人群哗然,传来倒吸冷气的声音。 “想不到叶小王爷琴艺如此了得,四首创世之作,足以流芳百世,冠绝天下!”有人赞扬道。 “难怪叶小王爷玩世不恭,天才总是有些古怪行径令人匪夷所思。” “小王爷藏拙,不飞则已一飞冲天,我们大徐出了个琴艺宗师,将来甚至媲美乐圣那般的人物也不无可能!” “天佑大徐。” 那个白面无须的人见状,微微一笑,悄然退走。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相似的一幕发生在大大小小的茶楼酒楼,甚至青楼妓院。 听音阁。 蝶衣痴痴的看着几张琴谱,心里的震撼无疑是翻江倒海一般,两天之内,四首名曲现世。 而且,这四首全都出自一人之手! “小姐,这几首琴曲,真的有那么好么?”一旁的婢女问道。 “仙音妙曲,绝世佳作!”蝶衣放下琴谱,叹道:“这样的曲子,恐怕我一生也无法作出一首。” 婢女吃惊道:“小姐切莫妄自菲薄,先生可曾赞誉小姐天资艳绝天下。” “你不懂。”蝶衣摇摇头,走到古琴旁,素手一拨,琴音飞腾,一阵悠扬的旋律绕梁回荡。 若叶千歌在场,定会听出这曲调,赫然是《醉渔唱晚》。 当然,得到消息的还有各大世家和朝臣。 陈府。 “不可能,那个废物创作了四首名曲,这简直滑天下之大稽!”陈瑜吞了吞口水,嘴里不断呢喃着。 “父亲,叶千歌是什么人,我最清楚,他绝对不可能创作出名曲。” “哼,假的?”陈谷忠冷哼一声,“琴谱都在这,还能有假么?” 陈瑜一愣,拿起琴谱一看,脸色不由惨白了起来,颓然的坐在椅子上,抿了抿唇,一言不发。 叶千歌再度醒来的时候,已是半夜时分。 他浑身的不适感已经减轻了许多,看来汤药发挥了作用,但依旧浑身无力。 “好饿。” 他一整天没吃东西,睡了这么久,早已饿得不行了。 “你醒了。” “你怎么在这里?”叶千歌很错愕,竟在这个时候看到了徐亦婵。 徐亦婵没有回答,反而转身从桌子上的食盒中端出一晚粥。 “我自己来吧。”叶千歌道。 徐亦婵瞟了他一眼,将碗递到叶千歌手里。 叶千歌真是饿了,一碗粥,三下五除二,便喝了个精光。 “太医说,你不宜吃太多。”徐亦婵冷冷道,无视了叶千歌再来一碗的眼神。 “你刚才一直在这里?”叶千歌问道。 “今日之事,是我疏忽,对不起。” 第十七章 本王有奏 “他起来了吗?”天未亮,昨晚徐亦婵基本上没睡几个时辰,但她自幼习武,身体素质极强,看不出半点疲惫之色。 “没有。”徐亦婵口中的他,自然指叶千歌了,崔衣应道。 徐亦婵点点头,张开双臂,好让宫女方便穿戴,一阵忙碌后,徐亦婵穿戴整齐,一行人出了飞霜殿,往景德宫而去。 景德宫外。 此时,早已有数十上百名朝臣候在这里,等待圣上的宣召。 他们三五成群寒暄的,有的则闭目养神,神游天外。 “陈大人,如今该如何是好啊?”陈谷忠身边围了二三十多人,都面带仓皇之色,紧张兮兮的盯着陈谷忠。 “陈大人,你让我等联名弹劾叶千歌,可如今倒好,踢到了铁板,皇上若追究起来,我们都得吃不了兜着走” “陈大人,你快想想办法,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啊。” 陈谷忠眼光阴翳,脸色铁青。 这些人分明想置身事外。 “哼,什么叫老臣让你们联名的。”陈谷忠冷笑道:“奏折在皇上手中,谁署没署名一目了然。皇上真的怪罪下来,我们一个个的,谁也跑不了。” “陈大人,你这是什么意思?”有人冷声道。 陈谷忠逡巡了一圈,道:“谁都不希望被怪罪。” “废话。”人群中传来揶揄声。 陈谷忠眼中划过一道冷芒,沉吟道:“诸位放心,陛下英明圣武,不会因为小事而降罪于诸位,毕竟陛下登基不久,需要诸位稳定朝局。” 这些人在官场摸爬打滚十几甚至数十年,有些话不需要讲的太过直白便明白其中的厉害关系。 “诸位只需与陈某共进退,便可保诸位平安无事。” 众官员顿时喜上眉梢,纷纷朝陈谷忠拱手道:“我们一切听陈大人吩咐。” 陈谷忠摆了摆手,“哪敢,哪敢,同舟共济罢了。” 说完,陈谷忠目光移到一旁。 一名闭目养神的老者微微睁开双目,轻轻点头后,眼睛又阖上了。 陈谷忠心中松了口气,心情好了许多,便与周围众人交谈起来。 “百官入朝!”一个尖锐的声音响起。 朝臣闻了,便不再言语,纷纷涌向景德宫。 “皇上驾到!” 徐亦婵从侧殿走到龙椅前,缓缓坐下。 “吾皇圣安!”百官跪拜,高声齐呼。 “众卿平身。”徐亦婵右手一提。 百官起身,成排站立。 “众卿,有本启奏!” “臣有奏。”陈谷忠率先走出来,旋即拜倒在地。 “臣有奏。” “臣有......” 一时之间,百官之中,陆陆续续走出来三十七人之多,跪倒在殿前,全是昨日联名弹劾叶千歌的大臣。 徐亦婵眼中光芒幽冷,道:“诸卿这是为何?” “臣有罪。”陈谷忠朗声道了一句,其余的人也照着叫了一声。 “何罪之有?”徐亦婵脸色变得难看起来,她本欲借此机会发难,却没料到陈谷忠会自行认罪,打了她一个措手不及。 “臣不应听信他人之言弹劾叶小王爷,请陛下责罚!” “请陛下责罚!”陈谷忠说罢,身后的三十六位朝臣不约而同地的疾呼道。 听信他人之言,好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徐亦婵冷笑,陈谷忠分明在给自己找台阶下。 她沉吟了片刻,望着下方跪伏在地的三十余个大臣,她没来由的感到一阵无力。 陈谷忠显然是拉着三十多个大臣共进退,在打着法不责众的幌子。 她深吸口气,心中百转千回。 三十多个大臣,若是降罪下去,势必引起朝堂动荡。 但若不了了之,权当无罪,她又岂会甘心。 她贵为一国之君,却处处受到掣肘,她试图改变,但遭到很大的反弹和阻拦。 昨日那场弹劾,是他们在故意示威! 她怒火中烧,小手在衣袖中攥紧拳头,指甲深深嵌入掌心的皮肉之中,却没有感到一丝疼痛。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她满嘴苦涩,最终不得不妥协。 陈谷忠低着头,闻言,嘴角咧开一道弧度,心道,果然不出所料。 他微微偏头,与站在右边第一位大臣对视一眼,但很快又低下头去。 “众卿——” “臣有奏!”正在此时,一个懒洋洋的声音从殿外响起。 众人皱了皱眉,回头一看,便见一个约莫十七八岁的年轻男子不急不慢的走了进来。 “见过王爷!” 众人先是一愣,旋即恭敬道。 徐亦婵翻了个白眼,你不在床上好好躺着,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叶千歌大摇大摆的走到正前方,极不愿意的跪了下来,朗声道:“臣叶千歌弹劾户部尚书陈谷忠、礼部侍郎王金平、刑部尚书葛藤等三十七人,有失察之过,诽谤之实,欺君之罪,辱国之嫌。” 殿中陡然一静,众人吸了口冷气,全都惊骇万分的看着叶千歌。 这小子是要与陈谷忠不死不休啊。 这欺君之罪与辱国之嫌,一旦坐实其一,别说官没做了,就连性命恐怕也保不住了。 陈谷忠和其余三十六名大臣身子猛地一抖,单就听到叶千歌这么一说,就吓得他们浑身颤抖,面色雪白。 叶千歌说完,便从怀中掏出一个奏折,双手捧着。 一名太监将奏折接过,递到徐亦婵手中。 徐亦婵翻开一看,顿时差点暴走。 这哪是奏折,分明一个字都没有写。 徐亦婵强忍住揍人的冲动,狠狠瞪了叶千歌一眼,面不改色道:“王爷,你倒给本皇说说,何来的失察之过,诽谤之实,欺君之罪,辱国之嫌。” 陈谷忠暗呼不好,心中漾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当即磕头疾呼,“圣上,老臣冤枉——” “喊什么喊。”叶千歌扣了扣耳朵,“喊冤也讲究个先来后到是不是,先听本王说完,你再喊不迟。” 众人一阵汗颜,在底下暗笑不已。 叶千歌站起身来,瞟了一眼跪了一片的大臣,大声道:“本王很好奇,你们三十七个大臣弹劾本王,可曾得到证据证明本王剽窃?” “陈尚书,听说你是发起者之一,你来说说。” 陈谷忠冷汗直流,张了张嘴,竟说不出一个字来。 “说,有还是没有!”叶千歌暴喝,整个人突然凶恶起来,双目赤红,好似一头狂躁的野兽。 陈谷忠被吓了一跳,身子往后倒去,脸色一片惨白,“没、没有。” “没有?”叶千歌冷笑道:“作为一个掌管大徐国库、税收以及军费统筹的户部尚书,位高权重,居然无凭无据就拉着三十六名大臣弹劾本王。” “此非失察之过又是什么?!” 第十八章 巧舌如簧 大殿之中,唯有叶千歌的声音,在盘旋回荡。 无凭无据,胆敢联名弹劾一位王爷,这便是失察之过! 官员失察,便是无能。 轻则,削官贬谪,重则,锒铛入狱。 陈谷忠及其三十六名大臣脸色顿时苍白,额头开始冒汗,其中胆小的,更是身子一斜,瘫坐在地,双眼失神。 叶千歌目光斜睨,毫不掩饰自己的嘲讽。 徐亦婵正襟危坐,看到殿中的叶千歌,眸子深处飞过一道异色。 她并不打算阻止,任凭叶千歌说下去,或许会出现转机。 不知什么时候,她开始对叶千歌有所期待了。 “既是失察,所谓的弹劾与指控,便是赤果果的污蔑!”叶千歌话锋一转,一本正经道:“本王天生丽质难自弃,英俊潇洒赛潘安,风流倜傥,一表人才,正所谓花见花开,人见人爱,马车经过要停载,且又乐善好施,尊老爱幼,学富五车,才高八斗,可谓智慧与美貌的化身......” 所有人都惊呆了,全都瞪大了眼睛盯着叶千歌。 见过无耻的,没见过如此无耻的。 徐亦婵也一阵恍惚,嘴角抽了几下,连忙咳嗽了几下,又横眉竖眼的瞪了叶千歌一眼。 说的太溜了,一时没控制住。 叶千歌尴尬的摸了摸鼻子,道:“总之,尔等以不实之言,诋毁本王人格,又以公开弹劾之举,破坏本王名誉,给本王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可挽回的恶劣影响,此乃诽谤之实!” “至于欺君之罪——” 陈谷忠等人吓得脑门汗如雨下,倘若等到叶千歌说完,他们就彻底没戏了。 “陛下,臣等冤枉!”陈谷忠大声道:“臣为官三十余年,一直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不敢有丝毫懈怠。” “昨日弹劾一事,皆因老臣一时糊涂,听信他人之言所致,望陛下明察!” “好一个听信他人之言!”叶千歌咬牙道。 “本王倒很想知道,陈大人口中的他人是何方神圣,仅凭一言,便可让本朝三十七名大臣联名弹劾本王!” 此言一出,所有人脸色突然大变。 甚至端坐在龙椅之上的徐亦婵也肃穆起来,目光幽幽,冷芒绽放。 叶千歌的话,瞬间将事态拉升了一个高度。 陈谷忠脑袋一阵眩晕,他看着叶千歌,如同撞鬼一般,眼中尽是惊慌和恐惧。 他没有想到自己的开脱之词,竟被叶千歌当做利刃,凶狠无情的刺向了自己! “朕也想知道,陈爱卿口中的他人是谁?”徐亦婵语气平淡,但谁都能感受到大殿之中的温度在急速下降。 陈谷忠身子几乎伏在地面,哪有半点云淡风轻之色,神情尽是慌张失措和忐忑不安。 他恨极了叶千歌,恨不能立马将之抽筋剥皮,挫骨扬灰。 若无叶千歌,他早就脱身了。 不至于闹到这般进退失据,被逼至绝境的地步。 慌忙中,他不着痕迹的看向一旁的老者,但见老者一脸淡然,心中更是悲愤交加,咬了咬牙,疾呼道:“回陛下,此人乃王爷臆测,当不得真,老臣素来忠心耿耿,从无二心,请陛下明鉴。” 叶千歌顺着陈谷忠的目光看去,嘴角不由勾了勾,心道,有点意思。 “陈大人莫要顾左右而言他。”叶千歌道:“难道陈大人有什么难言之隐,不敢将此人公之于众?” 陈谷忠气的浑身颤抖,声音低沉的可怕,“王爷,你休要血口喷人,老臣弹劾王爷在先,王爷心生怨怼,也在情理之中,但你不能为了泄恨而冤枉老臣!” “冤枉你?”叶千歌不屑道:“你有什么资格让本王冤枉。” “你——” “你只要回答,那个他究竟是谁!”叶千歌铿锵道。 陈谷忠深吸口气,道:“所谓他人之言,指的是坊间百姓之言!” 叶千歌大笑一声,他知道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从陈谷忠口中听到幕后指使之人,所以他要做的,便是让陈谷忠露出破绽。 旋即,笑声落下,叶千歌怒道:“坊间百姓之言,就能让你们联名起来弹劾本王!” “哼,既然如此,本王听闻,陈大人手握大徐财权,暗地里中饱私囊,克扣军饷,私改税制,意欲谋反!” “本王还听说刑部尚书葛藤葛大人徇私枉法,以公谋私,在江南一带私建牢狱,与富商勾结,攫取大量财物!” “当然,还有关于各位大人的言论,那本王是不是可以弹劾所有大臣?” 两人听了,顿时喉咙一甜,差点喷血。 他们恶狠狠的看着叶千歌,恨不得立马杀之。 “老臣不敢,老臣冤枉!” 叶千歌扫了一遍,道:“借以百姓之言,不清不楚,不查不明,便可弹劾本王,是不是以后,凡是听到这般言论,皆可行弹劾之举?” “此风万不可长!” 其余的朝臣闻了,当即站出身来道。 三十七名大臣如丧考妣,皆失魂落魄的瘫坐在地,满脸绝望。 “以不实之论,上达天听,以荒唐之为,扰乱朝堂,此为欺君之罪!” 三十多个大臣如遭雷击,登时狂躁起来,他们怒目看着陈谷忠、葛藤、李金平等人,面上充满了愤恨。 “陛下,这一切都是陈大人和葛大人指使的,臣等被迫无奈,望陛下开恩,饶臣不死!” “望陛下开恩,饶臣不死!” 欺君罔上之罪,即死罪! 由不得他们不紧张。 “完了!” 陈谷忠猛地吐出一口血,神情委顿,眨眼间,整个人好似苍老了十岁一般,说不出一句话来。 葛藤与李金平也好不到哪去,脸色铁青,嘴唇发紫,俱都狼狈不堪,伏在地上瑟瑟发抖。 这才第三个就认怂了,叶千歌嗤笑一声,但目中很快平静下来。 徐亦婵看到场下一边磕头一边悲呼的大臣们,心中漾起一股报复的快感。 平日里,他们之乎者也,与她说三道四,对她的政令更是横加阻拦,让她恼怒之余,却根本无可奈何。 她看了看叶千歌,嘴角微微翘起一道微小的弧度。 心中的震撼已经麻木了。 她想不到叶千歌单凭一张嘴,便让陈谷忠这群大臣溃不成军,以致人人自危,磕头认罪! 叶千歌你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你? 她突然很好奇,很想弄清楚这个问题。 “陛下——” 就在此时,一个大臣缓缓步了出来。 第十九章 辱我即辱国 见此人出场,陈谷忠几人分明眼神一亮,死气沉沉的样子多了几分生机。 “陈大人等诸位大臣虽然有过,但念其影响甚微,且当下又是用人之际,不宜太过追究,望陛下三思。 “慕容大人!”不等徐亦婵回答,叶千歌先说话了。 此人正是慕容寒之父,大徐丞相,慕容致! “王爷。”慕容致面色谦恭道。 “大人不必多礼。”叶千歌摆摆手,客气道:“如今本王与陛下完婚,与大人自然是一家人,以后本王见了也得叫您一声舅舅。” “王爷客气了。” 慕容致笑了笑,心中却厌恶至极,昨日小儿慕容寒在永乐宫气得吐血,卧床不起,你小子便是始作俑者! “既是一家人,舅舅为何要与本王作对,替这些罪臣开脱?”叶千歌笑容和煦的问道。 “你应该帮本王才是,将这些人打入天牢,免得看了影响本王心情。” 慕容致愣了一下,额头刷刷地掉黑线。 群臣中传来暗笑声。 如此肆无忌惮的拉关系,恐怕也就只有叶千歌敢这么做了。 “职责之所在,恕老臣帮不了王爷。”慕容致依旧面无表情道。 叶千歌叹了口气,一副要你何用的神情。 “大人说,影响甚微,本王不敢苟同。”叶千歌冷笑,他对慕容家的人没有一丝好感。 慕容寒就不用多说了。 而慕容致,恐怕亦好不到哪去。 他作为大徐丞相,百官之长,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三十七名大臣联名弹劾,此事牵涉甚广,他却毫无作为,听之任之。 最令叶千歌怀疑的是,方才陈谷忠频频看向慕容致,慕容致很可能是幕后之人,即便不是,也与此事脱不了干系。 “辱本王,自然影响不大,但辱国呢?”叶千歌朗声道。 慕容致脸色微微一变,但很快平静下来,“王爷何出此言?” 叶千歌笑了笑,走到一位大臣面前,作揖道:“这位大人,本王问你一个问题。” “王爷请问。” “本王是谁?” 那位大臣先是一呆,旋即抚须一笑道:“王爷乃镇北王之子,当今圣上之夫,亦是闻名天下的小乐圣。” “小乐圣?”叶千歌颇感莫名其妙道。 “王爷莫不知情?” 叶千歌点点头。 “王爷一连创作四曲传世妙音,震铄古今,琴艺无双,当世无人可敌,因与乐圣相差一首,故而人称小乐圣。” 叶千歌恍然大悟,心道,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丝顾虑,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出名了。 “谢大人!” 叶千歌转身看着慕容致道:“大人听见了,如今本王关乎的不再是镇北王。” “而是陛下,甚至是大徐江山!” “放肆!”慕容致大喝道。 叶千歌毫不在意,笑笑道:“本王说错了?” “王爷不过是一个赘婿而已,别太把自己当回事!”慕容致道。 叶千歌耸耸肩道:“但不可否认的是,本王是帝夫,辱我,便是辱皇,辱皇,即是辱国!” “强词夺理!”慕容致冷哼,脸色终于变了。 叶千歌不以为意,“夫妻荣辱与共,若是舅母受辱,大人该如何?若是大人受辱,慕容氏又该如何?” “而且,本王很好奇,这三十七个大臣弹劾本王的时候,难道都忘了本王的身份?” 慕容致听了,张了张嘴,不知该说些什么了。 他们越是不愿承认的,叶千歌便如如跗骨之蛆,越是揭破,越是往白里说。 陈谷忠长叹一声,显然已无力回天了。 然而此时,刑部尚书葛藤猛然站了起来,指着叶千歌咬牙切齿道:“即便王爷无剽窃之举,但去听音阁一事,王爷又当如何说。” 叶千歌微微诧异,回光返照的临死一击? 这攻击力可以忽略不计! “本王确实去了。”叶千歌点点头,面不改色道,“这有什么不对吗?” “王爷既为帝夫,去听音阁那等藏污纳垢之所,才是有辱国体!”葛藤笑的有点肆意,宛如看见叶千歌被打入冷宫的情景。 “听音阁中多是舞姬和歌姬,或是卖弄才艺的女子。”叶千歌隐怒道:“人家靠自己的本领吃饭,赚的钱干干净净,何来的藏污纳垢?” “而据本王所知,在场的诸位大臣,可都没少去听音阁。葛大人去的次数,更是不下十次!”叶千歌说着,又从怀里掏出一个册子,“这里详细记录了各位大人去听音阁的次数以及详细时间。” 一名太监将册子拿起,递到徐亦婵手中。 徐亦婵翻开一看,嘴角又禁不住抽搐了几下。 哪有什么记录,分明一个字也没写! 群臣脸色剧变,纷纷跪倒,大呼:“陛下,听音阁绝非藏污纳垢之地,实乃卖艺弄曲之雅处,葛大人之言实在有失偏颇。” 葛藤葛大人万万料想不到叶千歌会有这么一个本子。 看着群臣激愤的模样,他终于忍不住,喷出一口血来,眼睛一黑,便倒地不起,昏迷了过去。 “好一个借刀杀人!”徐亦婵心头暗道,叶千歌分明在借众臣之威势,先是拿出一个本子,让众臣心中揣测,即使心有疑虑,却又不得不成为叶千歌手中的利刃,朝葛藤砍去。 “失察之过,诽谤之实,欺君之罪,辱国之嫌。”叶千歌瞟了一眼慕容致,又扫向地上瘫坐一片的大臣们,“你们有何脸面,让陛下饶你们不死!” “陛下三思!” 见慕容致出声,立马有不少大臣跟随着疾呼起来。 徐亦婵眸光一闪,脸色变得有些阴郁。 叶千歌翻了个白眼,便道:“本王大人大量,且而今又是用人之际,不宜追究所有人。” 三十多个大臣听了,顿时安静下来,目光凄然的看着叶千歌,带着一丝希望。 “本王知道你们当中有许多是被迫无奈,属于胁从的。所以,本王此次只追究主犯!” “陈谷忠、李金平、葛藤、魏大全、蔡壑......”一连叫了七个名字,叶千歌才停下来。 没有被点到名字的大臣,不由的吐了口气,如逃出生天一般,有种再世为人之感。 “王爷,微臣冤枉,微臣也是被迫的。”魏大全和蔡壑等人悲呼道。 叶千歌无视他们,看向其余的三十人,“他们说本王冤枉他们,你们认为呢?” “王爷慧眼如珠,明察秋毫,岂会胡乱冤枉人。” “就是,就是他们几个逼迫我们的。” “对,对,老臣发誓,王爷绝没有无端冤枉他人。” 魏大全和蔡壑几个白眼一翻,差点气抽过去,他指着众臣,身子不停颤抖。 即便他们不是主犯,但现在叶千歌一开口,他们就得坐实了这个罪名,由不得他们不从。 “调皮,本王是不会冤枉你们的。”叶千歌瞥了魏大全和蔡壑一眼,眨巴眨巴眼睛道。 徐亦婵心中翻起惊涛骇浪。 她发现叶千歌并非无的放矢,这七个大臣,都身居要职,譬如户部尚书陈谷忠,刑部尚书葛藤,礼部侍郎李金平,吏部侍郎魏大全,工部侍郎蔡壑... 两名尚书,三个侍郎,一个谏议大臣,一个武器铸造司司长! 她兴奋异常,这些人早就被她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正好趁此机会,将之一网打尽。 “陛下,如今一切水落石出,臣便告退了。”叶千歌摸了摸肚子,一边走一边嘀咕道:“还没吃早点,饿死本王了。” 众人都忍不住翻白眼,但心里却对叶千歌多了几分敬畏。 第二十章 本皇征用你的床 叶千歌走后,景德宫顷刻间安静下来。 徐亦婵站起身来,脆声道:“来人,将陈谷忠、李金平,葛藤、魏大全、蔡壑、贺峥、唐启瑞打入天牢,听候发落!” 话音刚落,便从殿外走进来一行身披铠甲的侍卫,任凭几人咆哮挣扎,将几人拖出了景德宫。 众人噤若寒蝉,屏住呼吸,心中凛冽。 陈谷忠和葛藤几人,叱咤官场多年,兴风作浪,左右逢源,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 可如今,却栽在了叶千歌这个毛头小子手中。 果真世事难料! “至于你们。”徐亦婵一步一步的迈下龙庭,端庄威仪,冷眼横对,皇威浩荡席卷大殿。 “陛下饶命!” “陛下开恩呐!” 三十个大臣吓得涕泗横流,几乎魂飞魄散。一连栽了七个大臣,其中包括两名尚书,有此前车之鉴,更遑论他们这些小角色了。 “尔等虽是胁从,死罪可免,但活罪难饶。”徐亦婵冷冷道:“罚俸一年,以观后效,若再犯,数罪并罚!” “臣谢主隆恩。” “谢皇上不杀之恩!” “臣等必为皇上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三十大臣大喜过望,本以为难逃一死,至少会有牢狱之灾,但就算侥幸存活,官位肯定难保,可结果令他们惊喜万分。 仅仅罚俸一年,这样的处罚,可谓微乎其微,根本不算什么。 徐亦婵嘴角一翘,心情不由大好,经此一番,这三十大臣以后必将为自己所用。 当然,最令其重视的,莫过于陈谷忠七人空下来的官位了。 两大尚书,三个侍郎,一个谏议大臣,一个武器铸造司司长。 每个官位都举足轻重,十分紧要。 徐亦婵自然不会错过这等良机,当即连忙宣布人事安排,将七个位置紧紧握在手中。 有了这股力量,以后便可不受朝臣的掣肘,算是彻底稳定了朝局。 飞霜殿。 叶千歌一回来,便经不住一阵眩晕。 汤药缓解了病情,但没有治愈,依旧残留不少病症。 譬如,咳嗽,发汗,无力。 他嘴角抽了几下,心底禁不住吐槽自己孱弱不堪的身体。 “王爷,药来了。” 吃了早点,宫女便端来了一碗汤药,汤汁黑黝黝的,散发着一阵中药特有的香味。 叶千歌皱了皱眉头,仰头将汤药喝完。 好苦。 叶千歌漱了漱口,望了望东方天际,旭日东升,徐徐冉冉,一束束温和的阳光刺破沉重的夜幕,从苍穹之上飘落下来。 中秋的阳光逐渐失去了温度,不再如夏天那般强热,反而多了一丝柔和与软绵。 昨天暴雨,今日晴好,是个踏青的好日子。 他叹息一声,身体的不适,让他兴致大减。 还是老老实实呆在宫中,享受病员特有的待遇。 飞霜殿后院很大,里面栽种着各种各样的花草树木,还特意掘了一个池塘,池畔杨柳依依,纵是中秋,依然翠绿茂盛。 池中水莲盛绽,颜色各异,有红色、粉色、白色,还有紫色,池水悠悠,清风徐来,荡起圈圈涟漪,缓缓晕开。 叶千歌来到池畔,见池畔两棵大树相隔不远,不由灵机一动,便唤人去拿匹布和一些绳子过来。 很快,宫女们拿着东西回来了,都目光好奇的看着叶千歌。 叶千歌微微一笑,将绳子拿来,按照一定的长度剪成几段,然后又取来布,大抵量了一下两棵树之间的距离,便用剪刀剪裁了大约两米长的布块。 小宫女们在旁看的心疼。 这匹上好的丝绸,价值千金,纵是皇宫之中,存量也不多。 对于这些,叶千歌全然不知,他拿起剪刀,便往布块两端剪出几个洞来,然后将绳子穿过去。 做了一阵子,叶千歌便大汗淋漓,喘着粗气。 “你们来做,我教你们。” 宫女的速度显然比叶千歌快多了,不出半盏茶的功夫,一个吊床便做好了。 叶千歌看了一眼,神情很满意。 两棵树枝繁叶茂,亭亭如盖,遮挡了大部分阳光,树下留下一大片的阴荫。 叶千歌舒服的躺在吊床上,吹着微风,看着美景,闻着花香。一旁的宫女时不时将一些点心和水果望他嘴里送。 叶千歌惬意的几乎要呻吟出声来。 这才是王爷应该过的日子。 他眼珠子转了转,深以为然的点点头。 虽然,身边有一个无敌了的妻子,但只要不惹她,本王还是可以将小日子过得飞起。 远离徐亦婵,过幸福人生。 不知过了多久,叶千歌想着想着,便沉沉睡了过去。 “陛下。” 直到中午时分。 徐亦婵回到飞霜殿,得知叶千歌在后院,便朝后院而来。 徐亦婵见叶千歌睡着了,便小声的挥退了宫女。 她看了看叶千歌身下的吊床,眼中划过一道异色。 做法很简单,但却第一次看到。 看来又是他弄出的新玩意。 想到自己在景德宫忙的要死要活,他倒好,在这里吹着风睡着觉,别提多舒服了。 但见叶千歌憔悴的面孔,心中的小小脾气,便烟消云散了。 她静静的坐下,看着沉睡中的叶千歌,怔怔的有些出神。 今日早朝,叶千歌的所作所为,着实令她刮目相看。 小小的一个弹劾案,硬生生被他说成了欺君之罪,辱国之嫌。 凭着一张嘴,将整个朝堂翻了个底朝天。 更令她诧异的是,叶千歌的足智多谋,以及朝堂上的种种表现,好像经过静心策划一般,一环扣一环,好似连对方所有可能出现的反抗都预估了一般,可以轻而易举的抓住对方的破绽,然后一击即溃。 即便是慕容致,也败在叶千歌的辞令之下。 “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徐亦婵嘴里轻轻呢喃道。 之前,她不屑了解他。 后来,她不得不了解他,了解后对他更加不屑。 可如今,她发现自己根本不了解叶千歌,叶千歌所作所为,与自己印象的完全不一样。 “你怎么又在这里?”叶千歌睁大了眼睛,皱着眉头看着徐亦婵吃惊的问道。 看着他一副嫌弃的表情,徐亦婵一阵气恼。 “这个床看起来不错,本皇征用了。” 说罢,徐亦婵素手一翻,一股力量喷薄而出,叶千歌没来及阻止,便飞出去了。 第二十一章大智若愚 “徐亦婵,你还有没有王法?”看着躺在吊床上的徐亦婵,叶千歌咬了咬牙,狠狠道。 徐亦婵如看白痴一般,笑笑道:“朕的话,就是王法。” 叶千歌微囧,有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切身体会。 “这个床颇为巧妙,构造简单,却十分新奇,以后,此床为御床,只允许本皇使用。”徐亦婵翻了翻身子,惬意道。 叶千歌恨得牙痒痒,硬的不行,来软的。 “我还病着呢。”叶千歌道。 “多喝热水。”徐亦婵吐出几个字来,继续享受吊床的柔软和舒适。 叶千歌如遭雷击,被徐亦婵的神回复雷的不轻。 他悲愤不已,辛辛苦苦做好的吊床,转眼间就被徐亦婵夺走了。 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他摇摇头,准备远离此女,便转身要走。 “你坐下。” 叶千歌挤着眉头,最受不了这种颐指气使的语气。 “你我虽无夫妻之实,但有夫妻之名,我不是你徐亦婵的奴才!” 说罢,头也不回的便离开了。 徐亦婵愣在原地,听到叶千歌冷漠无比的话,心中有些委屈。 她本要谢谢叶千歌,可话一出口,却闹成这般结果。 哎! 她长叹一声,翻了一下身子,整个人埋在吊床中。 随后几天,叶千歌一直呆在宫中,病情终于好转了。 他今天要回镇北王府一趟,因为叶天勇需要赶回北疆戍边。 此次回长安城,也是由于叶千歌与徐亦婵大婚。 如往年,叶天勇几乎大半时间在北疆,极少有时间回来。 来到宫门,叶千歌便见一辆马车停在跟前。 “王爷,陛下等候你多时了。”崔衣道。 叶千歌讶异的瞄了马车一眼,便弯身进去了。 徐亦婵的穿着与往常很不一样。只见她一袭素衣长裙,长发简单的结了几个发髻,插着一只竹簪,发梢处又系着一根红绳。 全然没了往日的威严与出尘,多了几分小家碧玉的随和与婉约。 车内空间极大,两人各坐一边,叶千歌看着窗外,徐亦婵也望着窗外,互相没有说一句话。 不久,马车在叶府门前停下。 叶千歌率先下了马车,吐出一口浊气,苦笑了一下,便迈步走进了叶府。 身后的徐亦婵皱了皱眉,心中划过一道不悦。 这几日,两人就这般互相僵持着。 叶千歌每天躲着她,她自然也不会主动去见叶千歌。 “爹、娘,我回来了。”叶千歌看到叶天勇和姜柔,顿时朗声喊道。 “臭小子,叫唤什么。”叶天勇瞪了叶千歌一眼,极为不满道。 “儿啊,快给为娘看看,怎么你都瘦了?” 叶天勇的反应,叶千歌并不意外,他被姜柔拉着手,听着母亲关切的叮嘱,心中的积郁瞬间消散了大半。 “娘,现在我天天锻炼,虽然瘦了,但身子比以前结实多了。”叶千歌自然不会把自己生病的事说给姜柔听。 儿行千里母担忧,所以报喜不报忧。 “见过陛下。” 此时,徐亦婵走了进来,叶父叶母二老见了,当即一礼。 “父亲、母亲,如今我们是一家人,以后不用如此多礼。”徐亦婵嘟着嘴,装作不满的样子道。 “这——”叶天勇迟疑道。 “听婵儿的。”姜柔拍板道。 “哥哥,你回来啦。” 这时,一个小人儿踉踉跄跄的跑来了,一把搂住叶千歌的腿。 叶千歌眸中满是柔意,弯腰抱起小甜甜,看着她那张小花脸,不由笑道:“又调皮了。” “甜甜才没有。”小甜甜眨巴着大眼睛,若有其事的道。 叶千歌哭笑不得,倒也不说破,抱着小甜甜随父母走到院子。 “爹,这眼瞧着就要中秋了,过了中秋再去也不迟。”叶千歌道。“你多少年没与我们一起过中秋了,母亲和甜甜肯定都希望你留下来。” “对,甜甜希望爹爹留下来。”小甜甜撅着小嘴道,眼睛泛着雾气。 叶天勇心中闪过一丝愧疚,摸了摸甜甜的小鼻子,“马上就秋收了,往年这个时候,天狼国势必犯境抢夺粮食,我作为北军统帅,自然要去督战。” “那件事我也听说了,你做的不错。”叶天勇欣慰的笑了笑,继而神情严肃道:“但想必有人心有不甘,会反扑,你自己小心些。” 叶千歌凝重的点点头,“我会小心的。” “我走后,如果有事,可以找你方叔。”叶天勇口中的方叔,指的是驻扎在长安城外东郊的城防军统领方毅。 “我知道了。” 府中的婢女与家仆在准备叶天勇的行李,姜柔一边在指挥一边在察看,是否还有什么东西遗漏了。 忙的不亦乐乎。 实际上,其中很多东西叶天勇都用不上。 但他并没有阻止姜柔,在一旁傻笑的看着,听到姜柔的叮嘱与唠叨,叶天勇都会点头应下。 “娘,这是什么?”叶千歌拿着一个小罐子,一打开,顿时一股刺鼻的味道喷了出来。 “臭小子,赶紧放下,这是娘特意找太医配置的伤药,宝贵着呢。”姜柔小心翼翼的放下罐子,瞪了叶千歌一眼,便又去忙了。 叶千歌鼻子突然一酸。 记忆中,每次父亲去北疆,母亲都会准备这样一个小罐子。 母亲虽然习惯了父亲的远行,但担忧和记挂却永远也习惯不了,不会少,只会越来越多。 徐亦婵看着二老,心中最柔软的地方猛然一颤。 叶天勇为大徐征战了大半生,这或许也是父皇让我与叶千歌成婚的原因吧。 因为,纵使全世界都背叛了大徐,叶家也绝对不会。 “父亲,此次拜托你了。” “保家卫国是军人的天职,婵儿,你且放心,有我在,天狼国玩不出什么花样。”叶天勇作为镇北王,大半辈子都在抗击天狼国,与天狼国交战的次数不下千次,对天狼国的战术早已了如指掌。 “有爹在,婵儿自然放心。”徐亦婵笑道。 叶天勇微笑着点点头,道:“千歌那小子脾性顽劣,婵儿你多担待,如果他做错了事,你告诉我,我去教训他。” 徐亦婵摇摇头,“最近夫君性子大变,想必父亲也听说了。” 叶天勇沉吟片刻道:“听说了,之前还以为是陛下在幕后推动,看来是那小子歪打正着。” 徐亦婵苦笑,“恐怕不是歪打正着,而是大智若愚。” 叶天勇看向叶千歌,见叶千歌双眼蒙着黑布,正与小甜甜玩捉迷藏,许是听到了小甜甜的笑声,他便突然往前扑去,然后嘭地一声,撞在一根柱子上,发出一阵惨烈的痛嚎。 两人翻了个白眼,嘴角不约而同地抽搐起来。 第二十二章 天狼琉璃印玺 镇北王率重兵回北疆戍边,一时之间,许多朝廷大员纷纷赶来送别。 其中,多的是军中的各级将领。 叶天勇的威望在大徐军中如日升天,宛如军神一般的存在。 这些将军统领,原本都效力于叶天勇帐下,后来立了军功,被叶天勇提拔起来,而今被调往各地,担任要职。 “拜见陛下。” “都起来吧。” 徐亦婵挥挥手,拉着姜柔温声细语的说着什么。 一干大臣见状,自知多余,便与叶天勇匆匆道了几句,便悻悻然而去。 行李很多,足足装了五辆马车。 “大帅,该启程了。” 叶天勇点点头,携众人出了府门。 此时,叶天勇身披鳞甲,头戴铁盔,在阳光下,泛着铮亮的金属光泽。 整个人威风凛凛,气势陡然凌厉无比,宛若一把锐利无匹的剑刃,浑身弥漫着血煞之气。 叶千歌心旌摇曳,一阵恍惚,在他眼中,叶父的身影不断攀升,变得高大伟岸。 “拜见陛下、大帅!” 府门外集结的五千甲兵见到叶天勇和徐亦婵,猛地跪下,朝徐亦婵和叶天勇铿锵道。 徐亦婵眸子划过一道异色,这五千甲兵非同小可,气势恢宏,动作整齐划一,声音响亮,精神抖擞,必然是支训练有素的虎狼之师。 恐怕,纵是禁军也不过如此。 “尔等铁血铮铮,为国为民,朕感激不尽,望尔等沙场杀敌,凯旋归来。”徐亦婵朗声道。 “必不负皇恩!”五千将士喝吼道。 叶千歌感觉整条街在颤抖,这五千甲兵,绝对每个人手中都有几条人命。 “出发!” 叶天勇大手一挥,五千甲兵便率先朝城门而去。 离别在即,姜柔的眼睛不由红了起来。 “你在北疆多注意身体,我给你准备的伤药,你莫要全部给别人,我知道你爱兵如子,但也要为自己考虑,为整个家考虑。” 离城门的这段距离,姜柔一路上不停的叮嘱着,一边暗暗流泪。 “柔娘,你莫担心,我镇北王文武双全,一身功夫了得,在北疆谁也伤不了我。”叶天勇锤了锤胸膛,憨笑道。 “你别逞能,你功夫再如何好,也双拳难敌四手,两军交战,刀剑无眼,你小心些。”姜柔瞪了叶天勇一眼,又泪眼朦胧道。 “全听夫人的,如今我身为主帅,少有上阵杀敌的时候,多在后方指挥调度,安全着呢。”叶天勇安慰姜柔道。 一旁的叶千歌抱着小甜甜,心中也不由的泛起一阵离别愁绪。 战场是个无情的绞肉机,作为将士必然首当其冲。 叶天勇作为主帅,安全系数大了很多,但战场云诡波谲,瞬息万变,谁又能保证绝对的安全。 “哥哥,你能不能让爹爹别去。”小甜甜撒娇道。 叶千歌深吸口气道:“父亲很快就会回来。” “可是,甜甜不想爹爹走。”小甜甜啜泣,说话带着哭腔,然后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颗一颗往下掉。 叶天勇听到甜甜的哭声,连忙把小甜甜抱过来,柔声道:“谁惹本王的宝贝女儿哭了?” “讨厌,是爹爹惹得。”小甜甜小嘴一瘪一瘪,不停抽泣着。 “都哭成小花猫了。”叶天勇擦去小甜甜脸上的泪水,道:“甜甜在家,要听娘亲的话,爹爹过几个月就会回来,给甜甜带很多很多礼物。” 甜甜一听,大眼睛陡然一亮,“真的?” “爹爹说话算数,自然不会骗甜甜。” 不知不觉的,便走到城门处,五千甲兵早已在城外等着。 叶天勇看了叶千歌一眼,沉声道:“我不在,家里就靠你了。” “我会照顾好娘亲和妹妹的。”叶千歌重重的点点头。 叶天勇笑了笑,翻身上马,道:“不用送了,等我回来!” 语毕,马鞭飞扬,战马嘶吼,便如离弦的弓箭猛然蹿了出去,化作一道流光冲出了城门。 城墙之上,看着渐行渐远的军队,最终化作一个黑点消失在天际,姜柔和小甜甜终于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 徐亦婵许是被感染了,眼眶红红的,泛着泪光,却在不断安慰叶母。 小甜甜年小,一会哭一会笑,情绪波动频道,早已筋疲力尽了,哭着哭着,便趴在叶千歌的怀中沉沉睡了过去。 回府的路上,叶千歌突然问道:“天狼国每年都会犯境,为何朝廷不出兵将其灭了。” 叶千歌问完,便觉得自己这个问题有点弱智。 早年间,叶天勇骁勇无敌,率领鼎鼎有名的北军,的确差点灭了天狼国。 但当时江南地区发生洪灾,千里良田化作泱泱泽国,数十万上百万民众流离失所,由于朝廷赈灾不及时,以致流民暴动。 叶天勇不得不鸣金收兵,率兵参与镇压,错失此等千载难逢之良机。 徐亦婵摇摇头,叹口气:“天狼国近几年来实力膨胀了数倍,若要灭之,谈何容易。” “自八年前,上代天狼国主死后,其子即位,便撕毁了两国契约,不断往北疆增兵,若非镇北王坐镇,两国恐怕早已交战!” 叶千歌脸色微变,事态已经严重到了这种地步! “你不要紧张。”徐亦婵道:“若开战,至少在两年后。” “为何?”叶千歌不由好奇问道。 “说起来,这件事全都归功于父亲。”徐亦婵用手将垂至额前的发丝挠到耳后,继续道,“当年,镇北王一路杀至天狼都城,天狼国主为保不灭国,与父亲定下誓约,只要父亲身在北疆,天狼国二十年内不犯大徐。” “哼,誓约有何用?”叶千歌嗤笑,“两国之间,利益至上,怎会被一个誓约束缚住。” 徐亦婵美目盈盈,道:“确是如此,所以父亲将天狼国的天狼琉璃印玺抢了过来。” “印玺?” “此印玺于天狼国主至关重要,相当于一枚兵符,可调动天狼国五大部落数十万士兵。” 叶千歌倒吸了一口凉气,“也就是说,天狼不与大徐正式开战,全是印玺的缘故。” “嗯,但两年后,便要将印玺归还,天狼国主势必率兵来犯。”徐亦婵皱着眉头,眼中划过一道忧虑。 叶千歌脑中闪过一道灵光,不由问道:“那枚印玺在谁手中?” “初时由父亲保管,后来交给了父皇,父皇去世后,便一直放在我这里。”徐亦婵道。 “回宫后,拿给我看看。”叶千歌嘴角一勾,脸上漾起一道意味深长的笑意。 第二十三章 被套路了 从镇北王府回宫,徐亦婵和叶千歌二人的关系明显缓和了一些,没有像之前那般冷淡了。 叶千歌见母亲情绪低落,本计划留下来住几天,但被姜柔严词拒绝了。 说嫁出去的人,泼出去的水,以后能不回来就,就尽量不回来。 叶千歌汗颜,这还是亲妈吗? 哪有这样说自家儿子的? 徐亦婵在一旁看的花枝乱颤,时不时仰着下巴,高傲的像只孔雀。 马车中。 两人各坐一边,依然隔了很远,气氛稍显压抑。 “今天谢谢了。”叶千歌首先开口,打破死一样的沉寂。 徐亦婵先是一愣,表情微微一顿,淡漠道:“不用谢,朕作为一国之君,为去前线的将军送行而已。” 又生气了! 女人怎么说变就变。 叶千歌双眸微抬,张了张嘴,一时摸不着头脑。 沉吟了许久,一个声音悠悠传来,“那日朝堂之上,多谢你帮我解围。” “不用谢,我不过为了给自己找回公道而已。”叶千歌轻轻道。 她视叶天勇与姜柔为父母,故而一早便去送行,又何需叶千歌道谢。 他视徐亦婵为妻子,主动为她排忧解难,又何用她言谢。 “哼!” “哼!” 两人俱是冷哼一声,但眸子中的冷意消失不见,面庞的线条也柔和下来。 “问你几个问题?”解开了心结,徐亦婵便又恢复了一脸的高冷,但语气温和了许多。 “你说。” “三十七名大臣之中,你为何单单只挑出陈谷忠、葛藤等七人?” “这七个人无论官位,还是影响力,在三十七人中属于靠前的。”叶千歌动了动身子,倚在软绵的毛毯之上。 “而且,都属于同一个阵营。” “你如何知道?”徐亦婵吃惊,她做了三个月的皇帝,才隐隐发现这一点。 “问人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原主就是个政治白痴,所以,他只能去问别人了。 “问谁?”徐亦婵很好奇,据他所知,叶千歌一直呆在宫中不曾出去。 “崔衣,还有一些宫女侍卫。” 徐亦婵斜睨他一眼,显然不信。 “旁观者清,他们站的立场不同,看问题的角度自然千差万别,往往有许多出其不意的收获。你作为新皇,朝堂之中,有几名心腹,几人会对你说真话?”叶千歌只觉浑身不舒服,这马车晃得太厉害,身子骨快要散架了。 “对了,不应该说一个阵营,两个差不多。”叶千歌皱了皱眉,脑海之中涌现一个人影。 “哪两个?” “明一个,暗一个。”叶千歌绕着圈子,“以后,你会慢慢发现的。” 徐亦婵抿了抿嘴,狠狠的瞄了叶千歌一眼,低着头冥思起来。 但想了许久,没有半点头绪,不由一阵气恼和颓然 自己的政治觉悟和洞察力,竟然败给了叶千歌。 她咬着贝齿,冷着一张俏脸,“最后一个问题。” 叶千歌半躺在座位上,好似一滩软肉,无精打采道:“问吧。” “你如何得知葛藤葛大人去了听音阁不下十次?” 叶千歌打了个激灵,差点被口水呛住,小脸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慌张,咳嗽了一下,“我猜的。” “猜的?”徐亦婵语气有些森然,但眸子深处却满满的狡黠和玩味。 “自然,我又不常去。” 这个时候,完全是考验演技的时刻,他一本正经道:“葛大人一看便知是个附庸风雅之辈,外表粗狂,却装的满身子书生气,这种人最是喜欢去听音阁了。” 要不是知道叶千歌以前常去听音阁,她都要信以为真了 他那张嘴简直了,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真的能说成假的,假的说成真的,不知以后会有多少人上当受骗。 “你,下车!” 叶千歌很错愕,但转瞬明白过来。 女皇大人分明挖了个坑让自己往里面跳。 套路真多,防不胜防。 被赶出马车,叶千歌伸了个懒腰,便问莫墨,“回宫还要多久?” “回王爷,尚有一段距离。”莫墨答道。 叶千歌看到莫墨身下的骏马,嘿嘿一笑,心中颇为心动。 这年代,交通基本靠走,通信基本靠吼。 马绝对是稀罕资源。 相当于后世的奔驰宝马了。 每个男人都希望自己有个坐骑,车,或者马。 叶千歌自然不例外。 “莫墨,你下来,本王来试试。”他舔了舔唇,跃跃欲试。 莫墨纵身下马,弱弱的问道:“王爷,你会骑吗?” 叶千歌感觉自己被侮辱了,冷哼一声,“当年本王学开车,花了几天的功夫,便开着到处跑。一匹马而已,本王分分钟策马狂奔。” 莫墨摸了摸鼻子,“王爷,属下这匹马性子刚烈,殿下小心些。” 叶千歌兴奋无比,爬了几下,终于来到了马背上,双腿夹紧马背,双手拉住缰绳,用力一扯,骏马前身猛然立起,仰天嘶吼。 然后,伴着一声惊呼,叶千歌从马背上滑落下来。 莫墨眼疾手快,身子一跃,将叶千歌接住,轻轻放到地面。 “哎呀,痛死本王了——” 在莫墨两个眼珠子都要瞪出来的表情里,叶千歌一边惨呼,一边缓缓躺下,一边朝莫墨挤眉弄眼。 莫墨会意后,眼角狠狠的抽了几下,吞了吞口水,硬着头皮,来到马车旁,拱手道:“陛下,方才王爷骑马,一时不慎,从马上坠落,受了伤,不宜走动。” “让他上来吧。”马车中传出一个声音。 “喏。” 下一刻,叶千歌便又躺回到了软绵车厢内。 “哎哟哟,好痛——” 徐亦婵气不打一处,额头黑线刷刷的往下掉,刚才叶千歌骑马,她可看得清清楚楚。 哪是受伤,分明是装的,还一副痛得死去活来的样子,着实可恶! “镇北王之子,居然不会骑马,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徐亦婵冷嘲热讽,“要不要朕教你。” 叶千歌一下子直起身,一脸硬气,道:“本王今日状态不好,可能是昨夜睡眠不足,也可能是心情不好,当然,也不排除早饭没吃饱。” 说完,见徐亦婵一脸玩味和戏谑,叶千歌大惊失色,当即往后一仰,叫唤道:“哎哟哟,痛死了!” 第二十四章 西瓜 中秋越发临近。 作为汉族文明中最重要的几大传统节日之一,自然深受民众的推崇和喜爱。 此时此刻,宫内宫外处处弥漫着欢腾与喜庆之气,吹散了秋天的萧条和肃杀。 皇宫之中,好似一夜之间焕然一新。 处处张灯结彩,披挂红绸与灯笼,摆放各种奇花异草,放眼望去,姹紫嫣红,将皇宫装饰的愈发艳丽多姿。 相对于宫内的奢华大气,宫外却是另一番光景。 为了迎合中秋,街上的小摊上堆满了各种寓意的剪纸,形状各异的灯塔,还有大小不一的天灯。 最引人注目的自然是月饼和蜜饯。 月饼,是中秋的特色糕点,专门为此而制作的。 月饼最初是用来祭奉月神,后来逐渐发展成为赏月之时餐桌上必不可少的食物,寓意家人团圆。 不同地方的月饼,口味与制作方式都会大不相同,长安作为大徐都城,汇聚来自全国各地的人,月饼的种类故而居多。 中秋八月,丹桂飘香,正是桂花口味的蜜饯盛行的季节。 凡赏月,除了月饼和蜜饯,自然是瓜果了。 故而,水果摊贩极多,种类多达十几数十种,绝大部分是从各地运输过来的。 美食在民间,叶千歌深以为然。 他一边吃着桂花糕,一边目光巡视着,如同猎人在寻找猎物一般。 “这个应该不错。” 他来到一个摊子,一股淡淡的荷花香飘入鼻腔,勾动人的食欲。 “客官,今日出炉的荷花酥,香脆着呢,可以尝尝,不好吃可以不要。”摊贩一边忙着招呼别人客人,一边面露微笑道。 “给我来十盒。” 摊贩先是一愣,旋即大喜过望,寻常的客人一般买一盒,最多两三盒,叶千歌一下子买十盒,绝对大手笔。 荷花酥用木盒装的,盒子还镌刻了荷花的图案,很是讨喜。 “拿着。” 身后莫墨等一干侍卫,看着叶千歌不断搜刮街上的各类吃食,然后将买到的东西毫不犹豫的扔给他们,不由苦笑不已。 再拿,我的剑就可以扔了。 众侍卫很无语,从来没发现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功能。 自从陈谷忠几人锒铛入狱,徐亦婵便又派了几个侍卫给叶千歌。 本来,莫墨极力反对叶千歌上街。 毕竟,街上行人太多,擦肩接踵,人山人海,纵是深闺之中的少女也出来了。 故而,很难设防。 于是,莫墨又调了些侍卫,然后,这些侍卫光荣的全都成了叶千歌的搬运工。 叶千歌啃了一口桃子,顿时汁水满齿,甘甜如怡。 “来十斤。” 有钱就是任性,从蔡贤和陈瑜劫来的五万两银票,足够他买下整条街的水果了。 突然,他目光一瞥,几个绿油油的东西引入眼帘。 他双目徐徐睁大,心中震撼无比,呼吸不由急促起来。 不会看错了吧。 他屏住呼吸,径直推开路人,朝那个小摊走去。 “果然是!” 叶千歌身子猛地抖了一下,看着几个圆滚滚的大家伙,狠狠的吞了几口口水,脸上溢满了喜悦之色。 买了买了! “这位客官,你需要什么?” 叶千歌循声看去,发现摊贩是两个胡人,难怪发音如此怪异。 “波斯人?” 叶千歌微微诧异道。 “客官知道波斯?”两个胡人一听,不由双眼一亮。在大徐皇朝,外族人都被称作胡人,很少有人知道波斯。 波斯人便是后世的伊朗人,很容易辨别。 叶千歌笑着点点头,“波斯地处波斯湾沿岸,曾建立强大的波斯帝国,现今应该被阿拉伯覆灭了。” 两个波斯人听了,顿时稀里哗啦的说了一大通。 “那群肮脏的伊斯兰教徒,都是一群渎神者,迟早我们波斯人的荣光会再度照耀波斯大地,杀光所有阿拉伯人......” 这个愿望,你们永远也实现不了。叶千歌心里小小的腹诽一句。 “客官,你的才识真是令人吃惊。” 好一阵子,俩人从国破家亡的愤恨中清醒过来,一脸吃惊的对叶千歌说道。 叶千歌不以为意,指了指地面的西瓜,舔了舔唇道:“这种瓜,你们还有吗?” 没错,就是西瓜。 之前叶千歌以为自己看错了。 因为,西瓜传入中国,是金元时期,比现在晚了几百年! “只剩下这五个了。”摊贩道。 叶千歌暗暗叹息一声,“这种瓜可是从西域运过来的?” 波斯人有点诧异,但随即释然道,“路太远,而且水瓜太大,在大徐不好卖,所以我们只带了这几个。” “我全买了。”叶千歌看着五个圆溜溜的西瓜,心中高兴万分。 付了钱,叶千歌没了继续逛的兴致了,带着一行侍卫浩浩荡荡的往皇宫赶去。 回到飞霜殿,徐亦婵已经回来了,正在认真看书。 见到叶千歌风风火火的捧着几个圆滚滚的东西跑了进来,脸上满是兴奋之色。 紧接着,又是一群宫女络绎不绝的走进来,将叶千歌买的东西放下后,便低头缓缓退了出去。 徐亦婵见堆积如山的物品,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 但随即,又不屑的翻了个白眼。 认为叶千歌纯粹浪费时间和精力,宫中什么吃的没有,需要去外面亲自去买吗。 眸子微微一抬,见叶千歌正撅着屁股,一脸柔情蜜意的抚摸着那几个绿油油的东西,她不禁恶寒不已。 “这是什么东西?”徐亦婵忽闪忽闪眼睛,忍不住出声问道。 “西瓜。”叶千歌脱口而出。 “好奇怪的名字。”徐亦婵呢喃。 “不奇怪,此瓜来自西域,故名西瓜,合情合理。”叶千歌耸耸肩。 怎么合情合理了? 徐亦婵不搭理他,第一次见到,觉得挺新奇的,“这西瓜用来吃的?” “当然,绝对比你想象中的好吃。”叶千歌说罢,便传来宫女去冰窖取些冰来。 西瓜冰镇才是王道! 很快,宫女提了半桶的冰,叶千歌将西瓜浸泡在冰水之中,半个时辰后,便取了出来。 “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 叶千歌手起刀落,西瓜已被切成八瓣,鲜红的瓤肉,饱满的汁水,令人口齿生津。 “尝一口。” 叶千歌拿起一瓣,递到徐亦婵嘴边,徐亦婵俏脸一红,但没有拒绝,张开小嘴轻轻的咬了一口。 顿时,一股清爽的甘甜之意,从口腔飞快蔓延开来。 “怎么样?” “勉强可以入口。” 叶千歌笑了笑,女皇大人又傲娇了,将西瓜递给她,道:“吃的时候,把籽吐了。” 说完,叶千歌拿起一瓣,便埋头啃起来。 西瓜有六七斤,不到半盏茶的功夫,便入了两人的肚中。 “等下让人给太后送一个,母亲和甜甜送一个。”叶千歌看了眼剩下的四个西瓜。 “嗯。”徐亦婵嘟着小嘴,脸上带着几丝遗憾,显然她喜欢上了西瓜的味道,郁郁道:“可惜只有五个。” “是少了点,但我们有种子,可以自己种。” “可以种?”徐亦婵一奇。 “虽然来自西域,但不说明只有西域才可以种。”叶千歌解释道:“大徐绝大部分地区都可以种,但要等到明年初夏时节。” “明年?” “今年也可以,只是麻烦一点。”叶千歌想了想道。 第二十五章 女皇是学霸 时间飞快流逝,两天很快过去,中秋佳节到了。 按照往年的惯例,今日徐亦婵将主持中秋大典,与万民同乐。 礼部几个月前便开始准备了,中秋大典每年一次,无论是皇室和民众都非常重视,所以半点也马虎不得。 叶千歌一大早便被礼部的官吏叫了去。 他作为帝夫,大典上的礼节,必须提前知晓,甚至熟稔于心。 “殿下,中秋大典分为三个环节,分别为祭月、赏月、拜月,而每个环节,所遵守的礼仪各不相同,譬如祭月......” 叶千歌听得脑袋都快炸了。 本以为自己只要安安静静坐在徐亦婵身边喝喝酒吃吃肉,做个欢乐的小吃货就可以了,可如今看来,完全是自己一厢情愿。 “殿下听到‘明月皎皎兮,照我归故里’时,便要与陛下一同叩拜,之后,待到陛下念完祭月词,方可起身焚香......” 叶千歌感觉耳边嗡鸣,脑袋昏昏如也,一摇一晃,差点睡过去。 “殿下,你莫懈怠,中秋大典涉及皇家颜面,一旦出了差错,可是重罪!”礼部官员痛心疾首道。 叶千歌咳嗽了一下,吐出一口浊气,问道:“大人贵姓?” “不敢,在下姓吴,单名一个祥字。”吴祥一愣,随即拱手道。 “吴大人。”叶千歌眨眨眼睛,“祭月之时,大人可在祭坛处?” “本官身为礼部侍郎,如此盛典,自然不敢缺席。”吴祥一脸谦逊。 “你就是新任的礼部侍郎,李金平后来怎么样了?”叶千歌略显诧异。 吴祥汗了一下,语气变得小心翼翼起来,“回殿下,李金平已被陛下贬为鹤水县令。” “没死啊。”叶千歌有点意外,以为徐亦婵会斩草除根,一劳永逸将七人处死。 吴祥心头猛地一颤,脸色血色退去,隐隐泛白。 说起来,他还要感谢叶千歌,若非叶千歌,李金平怎会下台,他又怎会有机会趁势而上。 但,此主可谓凶名赫赫,朝堂之上,凭一张嘴硬生生将七位大员拉下水,而今,谁还把他当做纨绔子弟看待? “话说回来,吴大人既然在祭坛之上,到时候你只要在旁边提点本王即可,何须浪费时间与本王细说这些繁文缛节。”叶千歌不耐烦道。 吴祥张了张嘴,额头莫名的渗出汗水。 “殿下说的有理,可是——” 叶千歌直起身子,拍了拍吴祥的肩膀,语气庄重道:“没有什么可是,本王看好你。” 说完,打了个哈欠,便扬长而去。 徐亦婵作为新皇,第一次主持中秋大典,所要掌握和了解的东西,比叶千歌多得多。 叶千歌回到飞霜殿的时候,便听到一阵轻轻的读书声。 “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徐亦婵深知中秋大典的繁复,可不是短短时间就能够掌握的。 “——” 他头皮发麻,最受不了徐亦婵咄咄逼人的目光,嗫嗫道:“吴大人觉得本王已将所需注意的细节烂熟于心,应付大典绝对绰绰有余,便让我回来了。” “哦,是吗?”徐亦婵似笑非笑,“既然如此,朕便来考究你一下,你若答不出来的话,后果自负。” 我去,又被套了? “君子动口不动手。”叶千歌吓得小腿打颤,吞咽着口水,倔强道。 “朕不动,别人可以动。”叶千歌的辞令,徐亦婵是讨教过的,自然不会自讨没趣。 女皇大人什么时候如此狡诈了? 叶千歌有点傻眼,感觉徐亦婵变了。 “我突然觉得我不应该自满,烂熟于心什么的,完全不能彰显我的聪明才智,倒背如流才是我辈的追求。”叶千歌很自责,一边摇头晃脑,一边朝门口挪去。 徐亦婵嘴角勾起一道笑意,看见叶千歌畏手畏脚的样子,心中没来由的一阵快意。 “你过来,朕教你。”甜美的声音带着一丝柔意,好似一阵春风拂过心间,充斥着难以言喻的触动。 叶千歌顿了一下,盯着徐亦婵。 “再看,小心你的眼。”徐亦婵气结,耳根发烫。 叶千歌收回目光,女皇大人无疑是凶残的,什么事情总想用暴力解决。 “哼。”徐亦婵严肃道:“中秋大典一直以来,是我朝最为重视的盛会,每年都会吸引数十万人前来观礼。” “这不但事关皇族颜面,也涉及国人尊严,所以朕绝不容许出现半点纰漏。” 叶千歌听出了徐亦婵心中的如履薄冰,顿时心有愧疚。 作为新皇,主持这样的大典,确实有很大的压力。 他走到徐亦婵身边,见到桌上的一个册子,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这样不会耽误你记祭月词吗?” 徐亦婵合上册子,“不会,我方才读了一遍,已记住了大半,等教完你之后,再读一遍,便可以了。” 叶千歌咋舌不已,满脸崇拜的看着徐亦婵。 这个瞬间,徐亦婵的身影在他眼中无限拉长,变得伟大。 几千字的祭月词,读两遍,便可轻松记住,并背诵出去。 这若回到现代,妥妥的超级学霸一枚。 叶千歌深感无地自容,他学习成绩向来很好,但面对徐亦婵,铁定要被碾压成渣。 “你先说,你刚才学到了什么?”徐亦婵道。 叶千歌眨了眨眼睛,想了半天,终于挤出了几个字来,“明月皎皎兮,照我归故里。” “然后呢?” “没啦。” 徐亦婵很想拿把刀试试叶千歌的脸皮,他到底有何勇气说出烂熟于心这四个字的。 一个学渣被一个学霸用鄙视的眼光久久凝视,这种无言的打击,杀伤力简直爆表。 叶千歌恨不得立马找个洞钻进去。 徐亦婵沉吟许久,才道:“你花了这么长时间,只记住这一句诗,你是如何做到的?” 叶千歌差点喷血,只觉受到了一万点灵魂暴击。 “你教还是不教?”叶千歌深吸几口气,连忙稳住心神,咬牙切齿道。 “教!”徐亦婵斩钉截铁,目中尽是兴奋之色。 叶千歌被看得发毛,徐亦婵这表情,显然是学霸想弄懂学渣的脑回路结构。 “实际上,当时我睡着了。”叶千歌大汗,觉得有必要为自己的智商辩护一下。 “听不懂的人往往容易睡觉。”徐亦婵果然如此的样子,让叶千歌心头抓狂不已。 “来,跟我念...” “——” 第二十六章 月华殿 月华殿,又名赏月楼,建于徐太祖时期,距今已有百年历史。 百年来,月华殿经过历代君王的修葺和扩建,规模不断增大,到如今,除了皇宫之外,月华殿已是长安城中最为高大宏伟的建筑。 恢弘大气,气势磅礴。 月华殿,依河畔而立,有部分探出水面,遥望之,似独立悠悠河水之上,随波逐流一般。 端的奇妙无比。 晌午时分。 人潮汹涌而来,为了占据有利地势,纷纷朝前挤去。 礼部的官员见怪不怪,早早调了上千的兵力过来维持秩序。 “不要挤,带小孩的看紧了,莫给走丢了!” “狗老二,那边是女子区域,你个男的跑过去作甚,再不出来,老子抽死你!” “那个小鳖孙,你年纪轻轻的,有脸坐在老人区。什么?你说你驻颜有术,其实已经七老八十了。你站住别动,我保证不揍你。” “天气炎热,暑气重,还有几个时辰大典才开始,谁若受不了,可去旁边的棚子里歇歇,喝碗水!” 观礼地域,被划分了八个区段。 两岸各四个,将女子独立出来,男的不可入女子区,女子却可自由出入各大区段。 当然,也有专门的老人区段,距离月华楼最近。 随着时间的临近,来此观礼的人越来越多,陆陆续续,络绎不绝,八大区段已经站满人。 “大人,人实在太多了,现在该怎么办?” “再开放两个区段,从城防军调五百人过来。”吴祥擦了擦汗水,看着密密麻麻的人,头皮一阵发麻。 此次大典盛况空前,来的人比以往每届都多,至少达到二三十万! “其他的人,安排得怎么样了?” “大人放心,船上岸上都安排了,绝对万无一失。” 吴祥舒了口气,“那就好,辛苦刘将军了。” 此时,河面上泊满了船只,有画舫,有楼船,也有小舟,不断有人从船中下来,汇入人群之中。 这时候,一些官员和名士已陆续入场。 其中,有朝臣家属,也有颇具盛名的才子佳人。 但无论是才子与佳人,都会引起一阵骚动,从岸边传来呐喊与欢呼之声。 “蔡公子好帅,本姑娘的心都要化了。” “想不到莲仙子也来了,若能一亲芳泽,少活二十年也心甘情愿。” “慕容寒慕容公子,妾身要给你生猴子!” “......” 若叶千歌在场,定会忍不住吐槽,这哪是才子佳人,分明是一群当红明星在走红毯,满满的既视感。 “慕容兄,几天不见,近来可好?”蔡贤手摇纸扇,风度翩翩道。 慕容寒一袭浅蓝色长袍,微微笑道:“蔡兄,别来无恙。” “听闻兄台近来深居简出,忙于耕读诗词文章,打算在大典之上一展诗才,夺得魁首!”蔡贤道。 慕容寒嘴角抽了抽,他哪是深居简出,分明是被叶千歌气到吐血昏迷,故而卧床不起,在家疗养病体。 他皮笑肉不笑,感觉胸口一闷,“蔡兄言重了,我可不敢小觑天下人。” “怎么不见李洛和陈瑜?”慕容寒不想继续深入这个话题,话锋一转。 “李洛来了,在画舫中没下来。”蔡贤眼中划过一道鄙夷,一脸若无其事。 “李兄性情中人,放浪不羁。”慕容寒面不改色,打了个哈哈。 “陈瑜最近家运不济,不知会不会来。”他叹口气,一副苦大仇深模样。 “哎,我也是后来才得知的。”慕容寒当即长叹一声,抬眸扫了蔡贤一眼,“听说蔡侍郎也受到波及被贬了。” 蔡贤脸色铁青的点点头,狞声道:“都怪叶千歌那小子从中作祟,我一定要让他好看!” 慕容寒拍了拍蔡贤的肩膀,眼中精芒烁动,嘴上却是安慰道:“蔡兄,稍安勿躁,如今叶千歌身份地位,早已今非昔比,若要报仇,三思而后行之!” “慕容兄,可有什么好办法?”此时,一个声音从后面传来。 两人先是一惊,回头一看,来人赫然是陈瑜! 此次朝堂之变,损失最大的,莫过于陈家。 陈谷忠作为户部尚书,手握财政大权,可谓权势浩荡,纵是皇亲国戚,都要礼让三分,不敢往深处得罪。 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陈家也因此蓬勃发展,获得无穷的利益和好处,短短十余年,陈家不断壮大,成为长安顶级世家之一。 可是如今,陈谷忠倒台了,从户部尚书贬至江宁知府,可谓一落千丈。 墙倒众人推,有多少能力,拿多少东西。 少了没事,一旦多了,自然会有人眼红,会扑过来抢夺。 所以,陈家不得不打落了牙齿往肚里咽,让出许多利益。 虽然这些不足以动摇根基,但也使得陈家元气大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以后的发展势必受到阻碍。 “想不到你还是来了。”蔡贤苦笑道。 “中秋大典,我自然不会错过。”陈瑜目光平静无波,说完,便看向了慕容寒。 “陈瑜,你就别为难我了。”慕容寒摊了摊手,一脸无奈状。 “慕容兄何必明人说暗话,我等关系莫逆,家父又与令尊——” “陈瑜,休要胡言乱语!”慕容寒目光一冷,脸色沉郁,当下暴喝一声,打断了陈瑜。 陈瑜嘴角微冷,带着一丝戏谑和嘲弄。 “陈瑜,你先别急。”见事态有些剑拔弩张,蔡贤赶紧劝道。 “哼。”陈瑜瞟了一眼蔡贤,“蔡贤,你与我同病相怜,更应相互照应,守望相助才是,何故偏向他人。” 蔡业被贬,让蔡家少了一个定山石,但蔡家近年来,一直倾力于军中,而且发展良好。 所以,损失并不如陈家那般严重。 “陈瑜,论及痛恨叶千歌,我们三人谁也不输于谁。”慕容寒冷着声音道。 他恨极了叶千歌,在他心中,叶千歌对他可是有夺妻之恨。 陈瑜沉吟了许久,吐出一口浊气,苦笑道:“方才是在下鲁莽了,冲撞了两位兄长,还请原谅则个。” “无妨。”蔡贤收起扇子,丝毫不介意。 “你也是被家事所累,才怒火攻心,失了往日的平和,这怪不得你。”慕容寒道。 “可是,难道我们就这样毫无作为,任由叶千歌随意欺负我们吗?”陈瑜依旧耿耿于怀,他想立刻报仇。 “当然不能。”慕容寒和煦的笑着,“试想,中秋大典之上,众目睽睽之下,若让叶千歌出尽洋相,不知会如何?” “我想,应该会很有意思!”蔡闲与陈瑜咧嘴一笑,眼中冷意盎然。 第二十七章 祭月 夜幕徐徐拉开。 一轮皎月冉冉升起,如一个银盘悬挂在星空中,散发薄纱一样的光辉,软绵似水,丝滑柔和。 夜风吹拂树叶,婆娑作响之余,剩下的微凉,吹散了白天残留的余热。 河水悠悠,平缓的流过,河面上的船只,早已灯火通明,将河面照的波光粼粼,煞是好看。 “要开始了!” 话音未落,只见那赏月楼上,突然亮起一阵五彩华光,好似流萤一般,循环流转变幻,将整个夜空照的如同白昼。 华光未歇,从楼上忽然传来一阵钟响,只见十余丈的楼台上,陡然亮起火光。 火光冲天而起,宛如一条条火龙,要羽化而去,直入云霄。 岸上的人群传来阵阵惊呼,俱都屏住呼吸,睁大了眼睛,不肯错过哪怕一秒的风光。 半盏茶后,火光渐渐熄灭,月华殿布置的篝火和灯笼全部点亮,耀眼的光辉好似一层光晕将月华殿包裹住。 岸边的人看去,此刻的月华殿,宛如一个晶莹剔透的宝塔一般,透露着神秘而圣洁的气息。 众人目光迷离,神色陶醉,痴痴望着月华楼,久久没有回味过来。 “皇上驾到!” “吾皇圣安!” 无论臣民,皆跪地相迎,场面瞬间沉寂下来。 叶千歌跟在徐亦婵身后,望着密密麻麻的人群,没来由的吸了一口冷气。 他吞了一口口水,心中默默念道,不会整个长安城的人都来了吧! 容不得叶千歌不震撼,目光所及之处,皆是数不尽的人影,乌泱泱的将河岸牢牢占据,围得水泄不通。 这许是叶千歌初次亲眼见到如此多人。 月华殿高达十余丈,仅分为上中下三个宽阔场地。 徐亦婵与叶千歌径直来到最上面的地带,方才停住脚步,回头一看,数十万人尽收眼底。 “平身!”徐亦婵波澜不惊,她参加中秋大典不在少数,不过此次人数多了一些而已。 俄而,人海涌动,好似惊天浪潮一般。 叶千歌睥睨,发现中间坐着的,多是朝廷大臣,或是皇亲国戚,人数并不多,约莫数百人而已,都正襟危坐,一脸严肃。 反观下方,多的是文坛新秀,或是才子佳人,大臣家眷子嗣,莺莺燕燕,欢声笑语,气氛活跃多了。 “日出于东,月出于西,阴阳长短,终始相巡,以至天下之和。”吴祥一身祭祀服饰,颇为隆重,手持帛文,朗声道。 “天子春朝日,秋夕月,朝日以朝,夕月以夕。故今,中秋之夜,得太阴之灵,聚九州之承运,袭先贤之高德,佑大徐国运亨昌,万民安泰,永续长久...” 叶千歌盯着面前的食物,早已食指大动,他今日颗粒未尽,饿的快要发慌了。 “赶紧念完收工,本王快饿死了。” 祭月之前,需沐浴更衣,不可食五谷,不能进荤素,以示对月神之敬意。 什么乱七八糟的规矩,过个节,还不让吃东西,简直太没有人性。 叶千歌很不以为然,尔等口中月神不过是个坑坑洼洼,难看的要命的石弹子而已。 他叹了口气,已无力吐槽了,只希望早点结束,然后饱餐一顿。 侧头看见身边的女皇大人,一脸认真毫无半点异色,不由生起一股敬佩之感。 要知道,徐亦婵也是一天没吃任何东西了。 一炷香后,吴祥终于念完了。 叶千歌恨不得把他拉下去胖揍一顿,大爷的,你个开场白也太久了点,月亮都中天了。 吴祥收起帛文,抬头望了望天空,见明月已经高悬正中天,嘴角微微一笑,朝徐亦婵躬身道:“陛下,可以登坛了。” 徐亦婵颔首,便站起身来,朝中场的祭坛走去。 此祭坛,名曰夕月坛,专门用来祭月,位于中间场地的中心地带。 徐亦婵徐徐走上去,叶千歌尾随其后。 夕月坛中,摆满了祭品和祭祀所需之物。 正所谓,祭日以牛,祭月以羊彘。 所以,叶千歌便见到了全猪和全羊,几百斤重,大喇喇的摆在祭坛上。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祭品,包括月饼,水果,鸡、鱼以及各种蜜饯... 夕月坛之上,徐亦婵独立傲世,著一袭奢华典雅之衣裙,头戴金簪玉钗,青丝高盘,眉心处画有一朵花钿,形似凤凰之火一般。 冷艳高贵不可攀,雍容华贵不可言! 月光如银似水飘落下来,恍然间,徐亦婵身披月光制成的银丝薄纱,仿若变成了一个绝世出尘的谪仙子,如梦似幻,看似近在咫尺,活灵活现,却又如远在天边,缥缈而虚妄。 远远观之,徐亦婵好似站在皎月当中,仿佛月中嫦娥一般。 这一刻,无论男女老少,俱都痴迷不已,面上带着一丝神往与陶醉。 台下。 慕容寒看着这一幕,眼中露出一丝狂热和欲念。 他拳头攥紧,咬着牙,额头青筋隐现,内心狂吼,徐亦婵一定是我的,谁也不能抢走她! 他看向夕月坛下的叶千歌,内心的忌火冲天而起。 帅气俊逸的面孔,此刻狰狞的可怕,全无半分儒雅从容之色。 陈瑜瞥了一眼,嘴角挂着一缕冷笑,慕容寒显然到现在都无法接受现实。侧头一想,倒也不奇怪。 只差临门一脚,却输给了一个自己从来没放在眼里的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作为丞相之子,心高气傲的慕容寒又岂会善罢甘休! 叶千歌离徐亦婵最近,故而感受最为深刻。 他心旌摇曳,也是屏气凝神,呆呆的看着这一幕。 但很快,他便感觉背后一冷,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冷颤。 他撇过头,便见无数民众怒目瞪着自己,其中竟包括不少女子。 他深吸口气,大为感叹,徐亦婵的美如今已是男女通吃了! 厉害了我的女皇大人! “封月元年,于夕月坛,携万民拳拳之心,昭告太阴之灵;明月高升,吐冰蟾而玉洁,郁灵桂而芳馨,故能显万载之光芒,覆九州之广大......” 此刻,风停了,水不流了,一切余音都消失了。 漫天星光月辉中,只剩下徐亦婵的声音悠悠传来,飘飞入耳。 祭月词有几千字,叶千歌不敢分心,侧耳专心聆听着,在吴祥诧异的目光中,将自己的该做的一丝不苟的完成了,没有出现半点差错。 吴祥松了口气,胸口的石头终于沉下去了。 “况乃告农家以时令,命沧海以潮声,佑吾国之永祀,庇万民之永昌,向时何缺,此夜何盈?遂朕率万民,咸以至诚,谨奉于太阴之灵,尚飨。” 念毕,万民叩首。 第二十八章 又见蝶衣 祭月词念完,便是一系列繁复的祭祀礼仪。 待徐亦婵和叶千歌回到座位,已是一个时辰之后了。 “饿死了!” 叶千歌感觉自己可以吃下一整头牛,他眼睛冒着绿光,若非数十万人看着,他都要风卷残云,将面前的美酒佳肴全部消灭掉。 此时,场下一阵鼓瑟之音响起,便见一群美姬踩着莲步款款而来,随着音乐翩翩起舞。 然后,叶千歌就见识到了,什么叫武学与舞蹈的完美结合了。 “没天理,一群跳舞的妹子,居然也可以高来高去,简直丧心病狂!” 叶千歌嘟囔一声,狠狠的将嘴中的肉咽了下去,然后又灌了一口酒水,才让内心的不忿平息了一些。 既是赏月,便无太多规矩。 台下的朝臣们,拿着酒杯你来我往的相互劝酒,文雅点的,会轮流吟咏几句劝酒辞,简单粗暴点的,就吆五喝六的一人一碗来。 叶千歌看的目瞪口呆,这哪还是朝廷大臣,分明个个都是酒鬼。 徐亦婵静静的看着,并不觉得意外,她张着小嘴,时不时吃些水果,饮些酒水,但仅仅几口,便停下了,再也没吃什么。 舞姬退去后,一个倩影缓缓挪步而来。 “快看,是蝶衣大家!” “蝶衣姑娘不是从不参与此等宴会吗?” “蝶衣小姐好美,单论相貌,恐与陛下不遑多让!” 人群中早已炸开了,不断有惊呼与欢呼声传来。 叶千歌定睛一看,不由愣住了。 来者赫然是蝶衣! “小女蝶衣见过陛下、王爷、各位大臣!”蝶衣躬身一福,动作优雅,声音悦耳清脆。 徐亦婵先是一愣,感觉这个名字有些熟悉,微微一想,嘴角挂着一缕笑意,看向一旁的叶千歌。 据她所知,叶千歌赢了蝶衣,将成为蝶衣的入幕之宾,但被叶千歌拒绝了。 “如此仙子一般的女子,着实可惜了。”徐亦婵轻轻道。 叶千歌差点将口中的茶水喷出来,显然听出了徐亦婵语中的调侃之意。 他决定当做没听见,依旧埋头苦吃。 “听说《高山流水》,便是因她而作的?”徐亦婵满脸微笑,眼中似有寒芒飞出。 “咳咳——” 叶千歌差点噎死,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话吓得不轻。 “陛下说笑了,《高山流水》取高山巍峨之意,与流水百态之声,怎会因一女子而作?” 徐亦婵轻轻点头,将目光投向蝶衣。 此时,古琴已经架好,琴音未起,蝶衣开口道:“适逢中秋,小女子便弹奏一曲《月满西楼》。” 说罢,一阵琴音缓缓响起。 叶千歌表情微动,几日不见,蝶衣的琴技有所进步啊。 然后,他表情一滞。 我去,那个小妖女,竟对我眉目传情。 叶千歌大汗,蝶衣胆子太大,这若被女皇大人看见了,岂不分分钟送我去见上帝。 然后,他听到一句幽冷幽冷的话传了过来。 “朕还听说,你是此女的入幕之宾。” 叶千歌要哭了。 果然怕什么,就来什么。 他身子猛地一颤,面色一白,整个人都不好了。 “陛下,你从哪听说的?” “哼,少废话。”徐亦婵美目一横,寒着脸,“你只要回答是与不是?” 叶千歌有点傻眼,心里默默的咽了一把泪,好强势的娘子,本王感觉吃不消。 “是...不是...”叶千歌断断续续,一阵呢喃后,他连忙谄笑道。“除此之外,陛下可还有其他的听说?” 徐亦婵看了叶千歌一眼,吐出两个字来,“没了。” 叶千歌的笑容立马冷却,“要不陛下再想想?” 徐亦婵瞪了叶千歌一眼,又瞥了眼蝶衣,“朕倒还听说,此女宣称要你去赴约。” 中间那一段呢? 本王洁身自好,不被美色所惑,严词拒绝了蝶衣入幕之宾的请求。这一段如此重要,你就没听说? 叶千歌觉得女皇大人绝对是故意的。 “本王向来洁身自好,从不风流,也不会因为一场比赛,而毁掉一个女子一生的幸福,况且我如今已非独身,自然不会乱来。” 徐亦婵微微诧异,嘴角翘起一道微不可察的弧度,“她还说,此生非你不嫁?” “当真?” 不管怎么说,被一个至少九十分的美女,说要非他不嫁,叶千歌眼睛一亮,惊喜无比道。 然后下一秒,他就看到一双厉芒窜动的眸子。 当年,叶天勇将他吊起来抽的时候,就是这样的眼神。 叶千歌悔得肠子都青了,又被带沟里去了。 他汗水刷刷的流,刚才怎么就放松了警惕? “狗改不了...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徐亦婵咬着贝齿,一脸森然道。 叶千歌苦着一张脸,默默拿起一个鸡腿,狠狠咬了一口。 就让本王安安静静的做了美男子,谁也别来打搅我。 “你说,是朕更美,还是她更美?”过了良久,徐亦婵的声音又飘了过来。 这个问题简单。 叶千歌连忙放下鸡腿,“自然是陛下您了。” “想都没想,你这是在敷衍朕吗?”徐亦婵的目光又冷了起来。 “那要不,你再问一次?”叶千歌小心翼翼问道。 “是朕更美,还是她更美?” 叶千歌看了看徐亦婵,又看了看蝶衣,沉吟许久道:“是陛下更美。” “看了这么久,难道朕的容貌还需要与她比较这么长时间?”徐亦婵美目冷对。 叶千歌吐血而亡。 他差点从座位上掉下来,套路玩的这么溜,你确定你是土生土长的,不会与本王是老乡吧! 徐亦婵微微仰起下巴,颇为得意,冰冷的俏脸如同春雪融化一般,涌现一抹柔和的浅笑。 一曲结束,蝶衣方要起身,便见一个年轻男子缓缓走了出来。 “陛下,臣弟来长安不久,便听闻王爷琴艺天下无双,接连创作四曲绝世妙音,被誉为小乐圣。”那年轻男子微微一笑,续道:“今中秋大典,何不让王爷弹奏一首,也让我等听听这仙音妙曲,何其幸哉!尔等以为如何?” 场上立时一静,一时之间,竟无一人回应。 第二十九章让他们去洗洗 叶千歌有些好奇,这个看似与其年龄相仿的男子,话中自称臣弟,无疑是皇族徐氏一脉。 但原主记忆中,却没有关于此人的画面。 顿时,所有人的目光全都看了过来。 “不弹,本王忙着呢!”叶千歌意兴阑珊,他现在心情复杂着,被徐亦婵这么一弄,哪有闲情逸致去弹琴。 他又看了一眼蝶衣,身子不禁一颤。 这妞若又故技重施,一旦没防住,被女皇大王发现了,后果不堪设想。 能远点就远点,时机不对,做什么都是错。 语毕,叶千歌侧头问道,“此人是你哪个弟?” “宁王之子!”徐亦婵抿了一口香茗,低垂的眸中划过一道不易察觉的凌厉。 徐子弘表情一滞,但眨眼间恢复如常,反而朝身后的大臣笑道:“各位大人莫不想听听王爷的绝世琴技?” 他说着,依旧满脸笑容,但目光所及之处,群臣俯首,皆不敢与之对视。 “臣斗胆,请王爷弹奏一曲!”良久,一名朝臣战战兢兢走出来,跪倒在地高声疾呼。 俄而,从坐席之中,又下来几人,匍匐在地。 徐亦婵盯着几人,面带冰霜,却始终不发一言。 叶千歌眉头一翘,嘴角勾起几丝戏谑,便操起桌上的果盘,从中拿起一颗桃子,一边吃,一边慢吞吞的往下走去。 “拜见王爷!” 这几个大臣身子猛然一颤,吓得小脸都白了。 最近,朝堂之上,流传这么一句话,宁惹圣上,莫招叶郎。 叶千歌于朝臣中间,可谓凶名赫赫,一日之间,拉下七名大臣,这等战绩,哪个大臣不惧,哪个大臣不躲。 “你想听曲子?”叶千歌咬了一口桃子,低头睥睨几个大臣。 “臣...臣斗...斗胆...”那人低着头,吓得口齿不清,浑身哆嗦。 “斗胆?”叶千歌笑了笑,“大人可听见本王说不弹?” “本王说不弹,你们却硬要本王弹,你们说本王到底是弹还是不弹?” 说着,叶千歌的手一松,那果盘啪地一声,打在那人头上,顿时鲜血从发中流下来,满脸皆是。 无论百官,还是皇亲国戚,此时瞳孔猛地一缩,全都禁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叶千歌胆子太大了,竟然众目睽睽之下行凶,简直肆无忌惮! “臣...臣该死,王爷饶命!”几个大臣拼命磕头,发出砰砰的响音。 “哎呀,不好意思,砸伤大人了,是本王手松了,大人会原谅本王吧。”叶千歌睁大了眼睛,一脸愧疚道。 “没...没关系。” “而今中秋之夜,是个喜庆的日子,几位大人满脸是血,很是不吉利。”叶千歌不疾不徐道,“来人。” “王爷。”当下,立马几个侍卫走了过来拱手道。 叶千歌继续吃着桃子,一边咀嚼,一边道:“请几位大人去河里洗洗,没洗干净就别上来。” “喏!”说着,便押着几个大人朝下面走去。 “王爷饶命,臣不敢了!” “等等!”叶千歌皱了皱眉头。 几个大臣表情一顿,以为叶千歌要开恩,但还没来及的高兴,便听到叶千歌道:“何必如此麻烦,从这里扔下去,免得污了百姓的眼睛。” 侍卫一听,便拉着几个大臣往边上走去。 “且慢!” 徐子弘终于出声了,脸上的笑容早已消失殆尽,他万万没料到叶千歌居然这般蛮横。 “本王让你们停了吗?”叶千歌懒洋洋的瞥过去,侍卫们一个激灵,顿时手脚麻利的将几个大臣从十余丈的月华殿上扔了下去。 隐隐间,只听见下面传来几声扑通之声和救命的呼声。 “对了,去给本王看着,那么多血,没一炷香的工夫,想必洗不干净。” 众人心中一凛,这一炷香,会水的自然还可,但若不会水,那岂不... “王爷,那几个大人不会水,你看——”一个侍卫跑来报告道。 “不会就不会,一些血都洗不干净,死了就死了。”叶千歌冷笑一声,回头看向百官与皇亲国戚,“你们可有人还想听本王弹琴?” 众人噤若寒蝉,全都不敢回话。 “这就对了,中秋节大家吃好喝好玩好,别总逼着别人做不想做的事,当然,如果你有这个能力,本王自然无话可说,但若没有,就老老实实坐着,别出来闹笑话。” 徐子弘脸色发青,叶千歌这番话显然是说给他听的。 “王爷,你这般诛杀朝廷大臣,还有没有王法?”徐子弘心中大怒,此时,他若不站出来,那些跟随他的大臣岂不心寒。 “诛杀?”叶千歌好整以暇的看着徐子弘,“你哪只眼睛看到本王诛杀大臣了,本王只是让他们去洗个澡而已。” “你若没有看清楚,可以问问他人。” 徐子弘一愣,一时不知该说什么,狠狠瞪了叶千歌一眼,朝徐亦婵道:“陛下,李福几位大人何罪,为何受此对待?” 叶千歌瘪嘴,便见一旁的蝶衣正巧笑嫣兮的看着自己,还调皮的朝自己眨了眨眼睛。 叶千歌差点将口里的果肉吐出来。 这小妞如此明目张胆的勾引本王,本王一定不能让她小瞧了,便也挑了挑眉,以示反击。 这下便如天雷勾动地火。 蝶衣见叶千歌回应,顿时轻轻一笑,大大的眸子好似流出了一股犹如实质一般的妩媚,仿佛一汪盈盈秋水,整个人瞬间变得娇媚起来,好似每一处都充满了无比的诱惑。 叶千歌暗呼不好,这小妖精简直太勾人了,仅仅一个微笑,一个眼神,便能让人魂不守舍,沦陷下去。 他连忙左顾右盼,但又止不住内心的好奇,双目斜睨,情不自禁地看过去,便一下子呆住了。 只见蝶衣蹙着眉头,满脸愁绪,眼中是化不开的幽怨。许是见到叶千歌的目光移到自己的身上,便立马一变。 愁绪不见了,幽怨消散了,她嘴角微微一勾,厚薄适中的樱唇轻轻启开,一条香舌缓缓探了出来。 叶千歌倒吸了一口冷气,只觉一阵口干舌燥,心中不忿道,大爷的,本王竟让一个女生给撩了。 “叶千歌,你来说说,到底怎么回事?”徐亦婵开口了,看着叶千歌与蝶衣眉来眼去,她不由得一阵气恼。 叶千歌紧张兮兮的看了女皇大人一眼,满嘴苦涩,瞪了瞪蝶衣,这女人就是一祸水,根本防不住! 第三十章 是风,还是月 “回陛下,这几位大臣,不知怎么突发奇想,要挑战高空跳水,虽想法奇特,但志存高远,本王向来乐于助人,便在后面小小的推了一把,仅此而已。” 叶千歌一本正经说完,其余的人都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他们分明都是被你扔下去的,纵是你巧舌如簧,也休想欺骗我们雪亮的眼睛。 徐子弘睁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叶千歌。 “你胡说!”他胀红了脸,顿时气急败坏道。 “你有证据证明我胡说吗?”叶千歌笑着道。 “大家都亲眼所见,何需证据?”徐子弘掷地有声道。 “大家?”叶千歌扫了一遍,从桌上又操起了一个果盘,“你找个出来本王瞧瞧。” 徐子弘逡巡一圈,一时无人敢应。 那几个大臣还在水里扑腾着,死没死都不知道,谁会选择在这个时候出来? 又看了看叶千歌手中的果盘,面上的畏惧之色愈发强烈。 徐子弘气的七孔喷烟,他本想借以戏弄叶千歌,挫挫徐亦婵的威风,可没想到,自己反被叶千歌给戏弄了。 “陛下,我有人证。”叶千歌不理会徐子弘,从百官中,随意指了一个,“这位大人,本王刚才可有胡言乱语?” 那位大人先是一愣,继而咳嗽一声,一脸正气道:“老臣亲眼所见,确如王爷所言。” 说完,许是怕良心不安遭报应,便连忙坐下了。 叶千歌深以为然点点头,一副深得我心的模样。 徐子弘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天底下怎会有这般不要脸之人。 他冷哼一声,知道再如何说,也是无用,便甩了甩衣袖,回到了座位之上,一双眼睛冷冷的盯着叶千歌。 叶千歌见状,将口中桃核吐出来,大步流星朝上面走去。 “王爷,有个事情,你可忘了?”此时,徐亦婵的声音从上面传了过来。 叶千歌眨巴眨巴眼睛,满脸困惑的看着徐亦婵。 徐亦婵愠怒,瞪着叶千歌道:“王爷昨日还说,今晚要为朕弹奏新曲,不知王爷准备的如何了?” 叶千歌差点喷出一口老血来。 卧槽,我什么时候说过这句话? 弹曲就算了,为何还要新曲? 叶千歌吞了吞口水,弱弱问道:“陛下,臣真的有这般说过?” “你怀疑朕?”徐亦婵双目一瞪,不怒自威。 “我想起来了,我确实那般说过。”叶千歌恍然大悟,一副茅塞顿开的样子,心头早已泪流满面。 女皇大人坑死人不偿命,一点小小的暗示都不给,这坑来的猝不及防。 “王爷还说。”徐亦婵嘴角一勾。 我还说了什么? 叶千歌紧张兮兮的看着徐亦婵,心里漾起一抹不祥的预感。 “新曲暗合今晚之月色,为一曲绝世之作!” 众人一听,顿时炸开了锅。 叶千歌已有四首传世之作,若再多一首,便与乐圣齐平! “这怎么可能,那四曲才出来多久,便又要出第五曲了?” “果然不愧是小乐圣,今晚一过,恐怕小乐圣的小字,就要摘掉了。” “三生有幸,得闻传世之音出世!” 这个消息飞速传来,岸上数十万人,纷纷朝前面涌来,顿时人群沸反盈天,将目光全部汇聚而来。 叶千歌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对对对,难怪本王总觉得少了半句,陛下记得真清楚。”叶千歌很想抽自己一巴掌。 徐亦婵听了,嘴角漾起一缕笑意,目光不由的看向蝶衣,道:“蝶衣姑娘琴艺了得,不如也留下听听,来人,给蝶衣姑娘赐座。” 叶千歌这算是看明白了。 女皇大人显然在与蝶衣较劲。 她对于《高山流水》的由来耿耿于怀,便想着叶千歌专门为她弹奏一曲。 当然,这其中自然少不了女皇大人的怒火作祟。 他方才与蝶衣一番动作,可能入了徐亦婵的眼中,她不弄点幺蛾子出来,叶千歌才不信。 蝶衣入座后,小嘴不由嘟了起来,一副不开心的样子,眼神幽怨的看着叶千歌。 徐亦婵见状,眼中划过一抹快意,但转眼看向叶千歌,面上又闪过一缕忧色,可回想起方才那一幕,她又气的直咬牙。 “哼,登徒子,活该!” 叶千歌退回到场中,虽然被坑的有点突然,但并不代表他毫无还击之力。 “取琴来!” 很快,几个侍卫将古琴架好便退下了。 叶千歌见徐子弘还在猛盯着他,一双眼睛布满血丝,他叹口气道:“你若此刻让本王弹奏,本王决不推辞,方才本王确实忙着吃东西。” “你欺人太甚!” 徐子弘手掌一拍,顿时桌面之上多了一个深深的手掌印。 叶千歌吓了一跳,感觉这个世界危险系数太高,武林高手到处都是,实在太不安全。 收回目光,叶千歌踱步来到古琴处,缓缓坐下,沉默了许久,他才朗声道:“今中秋之夜,与万民共度,梅河之畔,秋月之下,遂作此曲,名曰《梅河秋月》。” 语落,声起。 顿时,一阵轻悠的琴音从月华殿之中飘扬而出,循着夜风朝远方扩散而去。 琴音先是一阵清新明快的曲调,清脆悦耳的叮咚声中,刹那间,数十万民众都安静下来,好似被琴声染化了一般,沉醉在了其中。 他们只觉豁然开朗,看到了波光粼粼的河面,灯火璀璨的画舫与楼船,以及河畔垂柳与远方孤山倒映在水中,呈现隐约依稀可见的一抹浅黛。 景色依旧,但合着琴声,看在眼中的景物却是另一番难以触及的生动与美感。 可是,不等众人继续观赏这水光山色,节奏缓缓低回,旋律逐渐悠扬起来,音色变得舒缓柔和、虚幻缥缈。 众人皆忍不住抬头望月,只见无尽苍穹之中,素月幽静,清辉倾泻,一潭平静的水面,映照着一轮皎洁的秋月,好似天水一色,水月相融一般。 只是旋律微高的那几个刹那,如晚风轻拂,抬头看明月当空,低首见水光渺渺,众人心情微微起伏,如同水中那轮随着微微荡漾的波纹而有些模糊的明月。 几个单独的音符,如同风过之后,微波渐平的水面,众人的心又立时一静,宛若止水。 晚风依旧,琴声已息。 所有人都沉浸在这柔和而美丽夜色中,好似一切在琴声响起那一刻开始,就变得不一样了。 蝶衣感觉整颗心都要跳出来了,俏脸挂着晕红,痴痴傻傻的望着叶千歌。 即便高冷孤傲的徐亦婵,也是一阵失神,呆呆的看着叶千歌,眸中飘过一丝羞涩和嗔怪。 “此次朕便不与你计较,若有下次,朕再也……” 不知是风,还是月,她的声音越来越小,直到自己也听不见。 第三十一章 我就回娘家 旖旎的气氛,很快被回味过来的民众打破。 “一曲奏毕,览尽梅河月夜风光!” “又是一首名曲,今夜何其有幸!” “想不到王爷与陛下如此恩爱,竟以琴曲示爱,羡煞旁人!” 一众闺中少女如见梦中郎君,双眼冒着红心痴痴的望着叶千歌。 恰是情窦初开年龄,最是看不得这般文艺小生了。 “王爷,看这边!” 叶千歌循声望去,顿时,女生区段沸腾了起来,成千上万的女子挥手高呼起来。 “小女子荷香,问王爷好!” “妾身绮罗,这厢有礼了。” “王爷琴艺无双,近来贱妾琴技精进缓慢,望王爷指点一二,若王爷前来,奴家必然扫榻以待!” 有第一个就有第二个,有第二个就有第三个。 一些碍于叶千歌身份,或者本是羞涩赧然的女子见此情形,眼睛陡然一亮,内心的敬畏分崩瓦解,奋不顾身加入呐喊的行列,纷纷向叶千歌挥手娇呼,表露心迹。 或娇羞轻吟,或直白坦率,或娇羞含蓄,或大胆露骨... 不一而足。 叶千歌被眼前这一幕惊呆了。 姑娘们,你们胆子也忒大了,本王可是皇的男人,你们如此明目张胆的勾引本王,将女皇大人置于何地? 不怕被砍头吗? 不等他飘飘然,细细感受一番,便觉周身的空气陡然一冷,有道寒气从背后传来,迅速细枝末节的蔓延全身各处。 叶千歌不用回头便知是徐亦婵在盯着自己。 “多谢各位姑娘的抬爱。”叶千歌打了个哈哈道。 他来到栏杆处,俊朗的面孔让岸边又是一阵骚动,“而今本王已与陛下成婚,自然要厮守一生,本王生是她的人,死是她的死人,你们的心意,本王是无福消受了。” 徐亦婵眸光微闪,划过一道笑意和嗔怪。 反倒是一旁的蝶衣,撅着小嘴闷闷不乐,愁坏了的样子。 “我不听我不听,我就要你——” “放弃吧,你们是不会成功的。”叶千歌敦敦劝道。 “王爷,纵是山无棱,天地合,我们也不会放弃的。” “哎,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把眼光放长远点,看看对岸,多少青年才俊在翘首以待与姑娘邂逅。” “我不听我不听,我只要你——” 叶千歌哭笑不得,无可奈何的摊摊手,道:“你们看上本王哪一点,本王改总行了吧。” “王爷,你就认命吧,有些东西与生俱来,你是无论如何也改不了的。” 台上台下,听到叶千歌与岸上的众女子的对话,皆是忍俊不禁,大笑不已。 即便是徐亦婵也不例外,全然没了抱怨和生气,甚是有趣的看着这一幕。 岸上的单身青年们,见叶千歌与无数貌美如花的女子你来我往的聊的一片火热,心中满满的羡慕嫉妒恨。 李洛和陈瑜三人俱是震撼无比。 他们坐在下方,亲眼见到叶千歌将几个大臣扔进河里,然后轻描淡写的弹了一首名作。 他们曾与叶千歌时常厮混在一起,对叶千歌格外了解。 可是,他们发现此刻的叶千歌性情大变,好似完全变了一个人一般。 与之前那个无知鲁莽,不学无术,只知为非作歹的叶千歌,毫无半点关联一样。 “一个人怎么可能在短短几天之内就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蔡贤呢喃道。 慕容寒摇摇头,道:“也可能他一直如此,从未变过。” “慕容兄的意思是?”李洛眉头一皱道。 “单论琴艺,你们觉得几天之内可以做到叶千歌这种地步?”慕容寒仰头,将杯中之酒饮尽。 “难道他一直以来都是装的?”陈瑜觉得不可思议,细细想来,浑身都禁不住冒起一层冷汗。 “嘶——” 几人禁不住倒吸了口凉气。 “若果真如陈兄所言,这叶千歌城府之深,难以揣度,绝不是我等能够轻易对付得了的。”蔡贤苦笑道。 陈瑜和慕容寒闻了,脸色不由铁青起来。 “哼,蔡兄若是怕了,可以就此离去,全当陈某看错了人!”陈瑜冷着声音,他怒气难消,绝对不会轻易善罢甘休。 “你——”蔡贤直起身子,怒目瞪着陈瑜。 “两位消消气。”慕容寒连忙拉住二人,“我们也不用妄自菲薄。” “叶千歌琴艺再厉害,难不成还能吟诗作对?”慕容寒对于此道信心十足。“纵然能,我们又有何惧之?” 蔡贤闻言,微微点头。 音律一道,叶千歌几乎当世无敌,他们自然不会硬着头皮往上撞。 但诗词一道,却是另一番说法。 这几人俱是满腹才学之人,对于吟诗作赋,颇有心得,自恃不输于人。 “我等见机行事,切莫自作主张,误了大事。”慕容寒说着,特意看了陈瑜一眼。 “慕容兄且放心,陈某定不会胡来。”陈瑜点点头道。 叶千歌安抚好岸上数万女子,便施施然的回到了座位上。 “陛下,刚才的曲子可否满意?”叶千歌微微得意的炫耀道。 徐亦婵瞥了他一眼,“尚可,比不得《高山流水》。” 叶千歌一时凝噎。 这《梅河秋月》由《平湖秋月》而来,虽然意境比不得《高山流水》那般深远,但却很是应和今晚之夜色。 “应景之曲,景不同,心境不同,曲自然不同,怎么可以放在一起比较?”叶千歌瘪了瘪嘴角,嘟囔道。 徐亦婵怎会不知这其中的道理,她只是看不惯叶千歌那贱贱的表情而已。 “朕观王爷方才与一群女子相谈甚欢,答问之间游刃有余,看来王爷十分精于此道。” 叶千歌心头一跳,连忙道:“陛下说笑了,本王心无杂念,自然游刃有余。” 徐亦婵不看他,“心无杂念?哼,那朕问你,为何招惹那么些女子,说要嫁与王爷?” “非我之过,全怪才华与相貌。”叶千歌大言不惭,面上得意洋洋的续道:“所以,从现在开始,陛下要更加珍惜本王,只许对我一个人好,要宠我,不能骗我,答应我的每一件事情都要做到,对我讲的每一句话都要是真心,不许骗我、骂我,要关心我,永远都要觉得我是最帅的...” “若是朕做不到,你要如何?”徐亦婵耐心听完,眸子深处柔光一闪,满脸玩味问道。 叶千歌表情一滞,咬牙切齿道:“我就...我就回娘家。” “咯咯——”女皇陛下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了。 叶千歌捂脸,软软的瘫在座位上,这辈子都逃不出徐亦婵的手掌心了。 第三十二章 祝月诗会 中秋大典不仅仅是个隆重的祭祀活动,也是一个盛大的诗会。 月华殿聚集数百上千的才子佳人,便都是为了这场诗会而来的。 “陛下,时辰到了。” “开始吧。” 话落,一阵绵长的钟声响起。 “祝月诗会开始了!” 人群中传来惊呼,数十万的民众,将目光投向月华殿第一个场地。 “东方先生,有劳了。” “圣上金口已开,老朽只能厚颜了。” 这是个老态龙钟的长者,精瘦异常的身材,满头银丝白发,穿着青色的长衫,颇有几分得道老道的模样。 “太傅大人太谦虚了,这在场诸位,谁比您还有资格,去主持祝月诗会?”一位大臣哈哈笑道,顿时无数人出声应和。 叶千歌微微诧异。 大徐沿袭汉制,但又有诸多不同。 汉制中,太傅为三公之一,为正一品,与丞相平起平坐,位高权重。而大徐制中,太傅只为皇帝之师,或太子之师,并无权柄。 但这并不影响太傅崇高而尊贵的地位。 作为帝师,一言一行上达天听,都会影响圣上对于一些事务的判断。 这其中的厉害关系,不言而喻。 “今年主持祝月诗会的,居然是东方大人!” “太傅老人家出山了,此次祝月诗会,可有得看头了。” “那是自然,当今天下第一鸿儒坐镇,定然非同小可!” 人群哗然,纷纷面露崇敬之色,不敢失态。 东方先生在民众心中,威望极高,其品行,其学问,无可挑剔,被视为天下共师,教化万民。 “见过太傅大人!”众才子佳人神色谦逊,毕恭毕敬道。 东方先生笑了笑,“不用多礼,今晚祝月诗会,与以往大同小异。” 一些才子佳人听了,脸上浮现一抹忧色。 “无需紧张。”东方先生缓缓坐下来,道:“此次魁首,不但可以获得御赐之物,若品学兼优,老朽可将之收为关门弟子。” 关门弟子! 众才俊才女浑身一震,难以置信的看着东方先生。 东方先生甚少收弟子,但凡其弟子者,而今无一不是大徐鼎鼎有名的儒生,影响颇大。 更遑论传以衣钵的关门弟子! 他们连忙稳住心神,免得失了仪态,给东方先生留下不好的印象。 但争强之心,好胜之念,越发强烈起来。 相较于关门弟子,御赐之物反而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大人,这样会不会引起圣上的不满?” 一旁候着的毕温,不由蹙着眉头问道。东方先生此举,颇有喧宾夺主之嫌。 “无碍。”东方先生轻轻一笑,“你去宣布初试。” “喏。”毕温先是一愣,继而苦笑一下,作揖拱手后,便高声道:“今晚祝月诗会,初试题为,风花雪月,择其一,诗词皆可,取最优者三十有六,入第二轮。” 仅仅第一轮的淘汰率,就超过了百分之九十! 众才子才女毫不意外,只轻轻颔首,便各自落座,或冥思苦想,或持笔挥毫。 毕温出的题中规中矩,从古至今,吟诵风花雪月之诗词不知凡几,但出类拔萃言之有物者,数量确是极少。 所以,题目简单,但若泯然众矣,毫无新意,依旧免不了被淘汰的下场。 “香灭则止。” 毕温高喝一声,一旁的考官将点燃的香插入香炉之中。 叶千歌百无聊奈,正盯着头顶的月亮发呆。 中秋佳节,本是团圆之日,他却只能望着月亮,遥思另一个时空的家人。 他鼻子微微发酸,双眼隐隐发红,在心中默默为家人祈祷,愿他们身体安康,幸福长寿。 徐亦婵好似察觉到了,轻轻道:“明日,我们回家陪陪母亲和甜甜。” 叶千歌泛着泪光,咧嘴一笑,点点头,“好,我也挺想她们的。” 他吸了一口气,心情有些凌乱,不再看哪月亮,免得伤怀伤感。 这里也有他的家人,父母、妹妹与妻子,他回不去了,除了祝福,便只有珍惜眼前人。 “陛下。”徐子弘又走了出来,躬身一礼道:“不知陛下的御赐之物可有备好?” “相当。”徐亦婵淡淡回应,小手一挥,便见一名宫女端上来一个盘子,里面摆放了几个物件。 徐子弘投目看去,眼神突然停下,眸子中绽开了一道艳丽的喜悦。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此物果然在这里! 徐子弘嘴角一弯,收回目光,便又道:“陛下,臣弟近来苦读许久,一时技痒,便想与众才子讨教一二,臣弟告退。” 说罢,便领着几个士子,朝下面行去。 “这位宁王之子有点天真可爱。”叶千歌嘿然笑道。 徐子弘的这一番动作,显然在告诉别人,这几件御赐之物,有他迫切需要的东西。 徐亦婵沉吟道:“他不过是宁王的幼子,前面还有两个哥哥,甚是不凡。” “怎么个不凡?”叶千歌有点好奇,徐子弘这个德行,两个兄长能好到哪去。 “以后会见到的。”徐亦婵没有继续往下说。 叶千歌也不在意,朝那个宫女招招手,宫女便将几个物件端了过来。 盘中总共三个物件,一支笔,一方砚,一本书。 叶千歌拿起来细细看了看,并没有发现这三个东西有何特殊,不由问道:“这三个物件你从哪里拿来的?” “书房!”徐亦婵开口道。 叶千歌灵光乍现,“你说说这三个物件原本摆放的位置?” “笔与砚台,自然摆放在案几上。”徐亦婵也瞧了瞧,没发现异样,便轻轻放下了,“此书是我从崇文殿中取得,内容是关于前朝一位大儒的游记。” 叶千歌摇摇头,听不出个所以然来。 如徐亦婵所说,这几个物件并无特殊之处,可为何偏偏引起徐子弘的觊觎。 “既然猜不到,但也绝对不能轻易让与徐子弘。”叶千歌眼珠子沽溜沽溜的转着,“要不偷偷把这几件全部换了?” 文武百官都看了个遍,如何能换? 徐亦婵瞪了叶千歌一眼,继续皱着眉头冥思。 “倒也有个办法可行。”徐亦婵轻吟出声。 “什么办法?”叶千歌很好奇,难道还有比掉包更简单的办法。 “若徐子弘胜,杀之!”徐亦婵幽幽吐出几个字,喷涌的杀意却是让叶千歌一阵心惊胆跳。 叶千歌笑着摇头道:“他若不胜,照样可以拿到他想要的东西。” 徐亦婵疑惑的看着叶千歌,一头雾水。 “财帛动人心。”叶千歌指了指下方,“你能确认获胜的人不是徐子弘的人?” 徐亦婵抿了抿唇,一时说不出话来,无声的沉默着。 “如今,只剩最后一个办法。”叶千歌神色庄重道。 徐亦婵抬起头,眨巴着大眼睛,一脸期待的看着叶千歌。 “我去夺魁首!” 第三十三章 送诗 “你会作诗?” 徐亦婵一脸戏谑,全然没有把叶千歌的话放在心中,依旧皱着眉头在冥思苦想。 “这有何难?”叶千歌站起身来,“无非是天对地,雨对风,大陆对长空,山花对海树,赤日对苍穹。” 徐亦婵划过一道异色,“这是你得出来的?” “诗不都是这样吗,这有何大惊小怪的?” 叶千歌把桌上的酒杯一口饮尽,便往下面走去。 “你果真要去?” 虽然,对于叶千歌突如其来的对韵文颇感诧异,但徐亦婵并不看好叶千歌。 毕竟,参加祝月诗会的才子才女多达数百,其中满腹才学之人,不知凡几,叶千歌此去,恐怕只有当炮灰的份。 “我很快上来。” 叶千歌擦了擦嘴边的酒渍,甩了甩衣袖,便朝下方走去。 徐亦婵也不阻止,任由叶千歌去闹,便随手又拿起那几件东西细细观察起来。 徐子弘要的东西,自然是宁王所需之物。 宁王雄踞江浙一带多年,坐拥天下富庶之地,积累的奇珍异宝数不胜数,可为何偏偏对这几件东西感兴趣。 她沉思许久,却始终看不出端倪。 下边场地又是另一番情景。 “见过王爷。”十几名考官纷纷见礼。 叶千歌微微颔首,一脸谦恭道:“东方先生,小王突来兴致,便也想与我大徐诸位才子争争高低,不知可有唐突?” 东方先生看了叶千歌一眼,抚须笑道:“王爷有此雅兴,老朽自是乐见,王爷请。” 叶千歌拱了拱手,便朝一旁的席位而去。 “大人,这——”考官们急的冒汗,都紧张万分看着东方先生。叶千歌身为帝夫,身份尊贵,他参加祝月诗会,让这些考官该如何公正评审。 “无妨,尔等只需做到本分即可。” 东方先生慧眼如炬,哪不知这些人心思。分明是怕得罪叶千歌,招来无端的罪责。 有了太傅大人这句话,他们不由松了口气。 东方先生乃为帝师,即使圣上都要礼遇,更何况叶千歌。 叶千歌的到来,顿时引起很多人的关注。 “小女子欧阳雪,见过王爷!” “小女子琴琴,问王爷好。” “小女子林爱箩......” 一群才女佳人缓缓靠了过来,声音婉转,莺莺燕燕,将叶千歌的席位围得水泄不通。 “各位小姐好。”叶千歌哈哈一笑。 “王爷要作诗,小女子帮你磨砚。”欧阳雪率先反应过来,当即向前道。 “多谢欧阳姑娘。” “王爷记得小女子的名讳?”欧阳雪小脸一喜道。 “那是自然。”叶千歌指了指一旁的姑娘,“她叫琴琴,她叫林爱箩,她叫...” 几个被道出名字的姑娘顿时一喜,皆都目光灿灿的盯着叶千歌。 而另一边。 蔡贤与慕容寒几人见叶千歌居然也来了,心下不由一喜。 本来想着如何让叶千歌下来,可现在倒好,他不请自来,却是省下了不少麻烦。 “如今唯一要做的,便是让他进入第二轮。”慕容寒瞥了一眼,正与一群佳人打得火热的叶千歌,嘴角勾起一抹狠辣。 “哼,凭叶千歌自己,恐怕连一句都写不出来。”陈瑜冷哼道。 “为何要帮他?”李洛问道。“第一轮将之淘汰,岂不会更好?” “第一轮淘汰,太便宜他了。”陈瑜眼中精芒烁动,“我不但要让他进入第二轮,还要助他进到第三轮。” 陈瑜嘿然道:“进了第三轮,只剩下十人。而此十人,将于百官与陛下面前作诗。” “陈兄的意思是——”李洛睁大的眼睛,倒吸了一口凉气。 慕容寒与蔡贤相视一笑,道:“陈兄的想法,与在下不谋而合!” “哈哈...”陈瑜哈哈一笑,一脸兴奋的表情,好似已经见到叶千歌在众人面前吃瘪的样子。 “那就麻烦慕容兄了。” “这个简单。”慕容寒高兴笑了笑,干劲十足,便提笔挥毫,一首诗作便跃然涌现了。 “慕容兄不愧长安数一数二的大才子,这首诗,隽永深刻,且寓情于景,难得的佳作。”蔡贤眼睛一亮,不由大声夸赞道。 “确实如此。”李洛也连连称赞,至少比自己写的好了太多。 “单凭此诗,过第一轮绰绰有余,甚至可以夺得初试第一!”陈瑜叹口气,“只可惜便宜了叶千歌。” “哼,一首诗而已。”慕容寒将诗作收好,递给李洛,“想办法送到叶千歌手里。” “包在我身上。”李洛点点头,接了过去。 叶千歌与一群才女谈天论地,他思想新奇,谈吐幽默风趣,时不时弄得一群少女咯咯作笑,一阵花枝乱颤,美不胜收。 旁边的青年才俊看的眼睛发直,心中又是羡慕又是嫉妒,恨不得一脚把叶千歌踹开,自己取而代之。 毕温皱了皱眉头,脸色很不好看。祝月诗会是文人墨客比斗诗才之地,被叶千歌这么搅和,显得粗鄙不堪。 “大人,你看这——简直像什么话!” “呵呵,随他去。”东方先生眸光深邃,反而挺有兴致的看着叶千歌。 叶千歌看了看炉中的香,已燃了大半,便想安静下来写诗。 突然,身旁一个女子娇呼一声,身子一斜,便作势倒了下来,恰好落入叶千歌怀中。 顿时,软玉温香,满怀芬芳。 “姑娘,你还好吧。” “讨厌——”女子娇嗔着,拿小拳拳捶叶千歌胸口,一双眸子几乎溢出水来。 叶千歌浑身一麻,被勾的邪火蠢蠢欲动,连忙扶起女子。 那女子幽怨的看了叶千歌一眼,便施施然而去。 叶千歌咳嗽一声,嘴角微微一勾,低头便从胸口处的衣服中,掏出来一个纸条,摊开浏览一遍。 纸条上赫然写着一首诗,名曰《吟风》,只有四句。 “写的不错。” 叶千歌赞了一声,心中暗想,莫非是女皇陛下担心我闹笑话,才特意让人送给我的? 他嘿嘿笑了笑,便也没有多想,拿起笔来,快速誊录一遍。 却不知,一旁的慕容寒几人将这一幕完整的看在了眼中,脸上满是狰狞的笑容。 “停笔。” 少顷,毕温一声高呼,所有人放下笔来,将诗作递给考官。 第三十四章 第一(求支持!) 十几个考官都经验老道,阅卷速度极快,几个呼吸的功夫,即可看出一首诗作的好坏,优良的放一边,淘汰的放一边。 待所有看完后,便又将优良的再细细评论审议一番,进行新一轮的筛选。 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十几个考官身上,气氛稍显凝重。 从数百首,甚至上千首诗作之中,挑选出三十六首,这工作量以及难易程度可想而知。 叶千歌一脸轻松,他深知《吟风》的好坏,进入第二轮,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他目光飘忽,忽然嘴角一勾,看到慕容寒与蔡贤几人。 慕容寒作为皇亲国戚,没有呆在上面,原来跑来了这里。 他又看了看陈瑜和蔡贤,见二人正怒目瞪着自己,恶狠狠的模样,好似要将之剥皮抽筋。 叶千歌权当没看见,反而拿起桌上的酒杯,支起身子走了过去。 “慕容兄,蔡兄,李兄,陈兄,别来无恙。”叶千歌比了比酒杯道。 “哼,叶千歌,枉我当你是兄弟,你却污蔑陈瑜父亲——”李洛一脸不满道。 叶千歌睁大了眼睛,强势打断李洛,“绝无此事,叶某怎么会干出这等不仁不义之事。” “哼,你莫要狡辩,户部尚书陈谷忠陈大人,便是陈瑜之父!” “什么?”叶千歌一脸惊容,“那个死胖子是陈瑜的父亲?” “李兄,你少骗人了,陈瑜仪表堂堂,一表人才,那个死胖子何德何能生出陈瑜这样的儿子。” “那个死胖子就是陈瑜的父亲。”李洛见叶千歌一脸不信,昂着头争辩道。 “那你如何证明那个死胖子就是陈瑜的父亲?”叶千歌呛声道。 “蔡贤可以证明。”李洛拉了拉蔡贤,道:“你快说那个死胖子便是陈瑜之父。” 陈瑜快疯了,听见二人一口一个死胖子,他气的脸色发青,恨不得一巴掌拍死眼前这个猪队友。 蔡贤一时也蒙了,浑浑噩噩的点点头,“我可以证明,那个死胖子确实是陈瑜的父亲。” 陈瑜喉咙一甜,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 “误伤,都是误伤。”叶千歌懊悔道:“若事先得知是陈伯父,我是绝对不会怪罪于他。” “说的好听,那蔡伯父又作何解释?”李洛冷笑道。 “蔡伯父?”叶千歌满脸疑惑。 “蔡业蔡大人!” “是不是满脸黑痣——” “对对对,就是满脸黑痣。”李洛眼睛一亮,“他就是蔡贤的叔父!” 蔡贤的脸不由的黑了几分,看着二人的目光渐渐不善起来。 叶千歌哎哟一声,“我之前确实见过蔡叔父,可他当时脸上黑痣并不多,而如今满脸都是,我哪还认得出来。” 李洛点点头,深以为然。 蔡贤嘴角抽了又抽,好想拿针缝了两人的嘴。 “毕温大人,你看这首如何?”一名考官将一首诗作递给毕温。 毕温仔细一看,眼中先是掠过一道不满,俄而又是一道喜色。 “佳作,难得的佳作。”他十分欣慰,祝月诗会上出现这等佳作,实在难得。“可为初试第一!” “大人,这字——” “此次诗会考究的是诗才,字虽难看了些,但无伤大雅。”毕温苦口婆心道,便把诗递给了东方先生。 东方先生看完,抚须点头道:“能在短短时间内,作出这等佳作,着实不易,可为第一。” 毕温点点头,“下官与先生看法一致,确实是难得的精品。” “我来看看这等佳作到底是哪位才子所作。”毕温将纸张上遮盖名字的纸条撕掉,顿时一个名字跃然眼前。 他如遭雷击,愣在原地,只觉心中一万头野马咆哮着狂奔而过。 东方先生见了,好奇的瞟了一眼,不由展颜一笑,满含深意道:“此子不简单呐。” “先生,这第一要不改改?” “不用。”东方先生摇摇头,“我等取才不屈才,不论男女与身份。” “喏。”毕温长出口气,在纸张上又标注了甲字,纸张上的甲字总共加起来足有十八个之多。 又是一炷香。 “大人,请过目。”毕温将所挑出的诗作递给东方先生,等待最后的评判。 东方先生看的很快,须臾之后,便道:“就按这个次序。” “喏。” 毕温拿起诗作,便对身边的考官道:“唱名吧。” “要公布结果了。” 话音一落,场面立时安静下来,众人的目光全都汇聚而去,面露紧张之色。 “第三十六名,江宁才子彭宇,作《咏落梅》,新叶初冉冉,初蕊新菲菲...” “我是彭宇,我进到第二轮了!”人群中,一个青年兴奋不已,他初来祝月诗会,却想不到入了第二轮,真是莫大的惊喜。 “恭喜彭兄!” “恭喜彭公子!” 立马便有人向前恭祝,数百之众,能入前三十六,足以说明其才学相当不凡。 考官一边念,岸上有人复念,很快,彭宇得三十六名的事情传了开来,包括其诗作和各位考官的点评。 慕容寒见叶千歌一脸淡然,对考官的唱名毫不在意,不由问道:“王爷怎么一点都不紧张?” 叶千歌云淡风轻道:“小小初试而已,本王闭着眼睛都能过,有什么可紧张的。” 几人听了,只觉额头黑线刷刷的往下掉,腹诽叶千歌太不要脸。 但叶千歌上当中计,却乐在其中,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看在慕容寒与陈瑜暗中眼中,尽是嘲弄和狠戾。 让你先得意,等下有你哭的时候。 “第二十一名,长安才子蔡贤,作《菊花残》......” “蔡兄,恭喜恭喜。”叶千歌忍住心头的恶寒,强笑道。 ...... “第三名,长安才子慕容寒,作《咏雪》......” “第二名,金陵才子徐子弘,作《望月》......” 每念出一个名次,场内场外都是一阵骚动。 慕容寒听到自己的名次,微微皱了皱眉头,却是料想不到被徐子弘抢了第二名。 当然,惊讶不止是他,还有叶千歌! 这个徐子弘真有两把刷子,竟然一举夺得第二,很是不凡,若他再往前一步,即可登顶了。 另一边。 徐子弘一脸不悦,神情阴沉,冷道:“怎么只是第二名?” “少爷息怒,可能是这其中有人事先准备好了,不然绝无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赢过属下。”徐子弘身后的一名士子,连忙解释道。 徐子弘眼中厉芒一闪,斜睨那名士子一眼,“哼,这次我且相信你,若是再有下一次,你应该知道怎么办。” “属下明白。” 这时候,考官的声音又响了起来,众人都期盼无比的望着,屏气凝神,到底是谁夺得初试第一。 “此次初试第一,长安才子叶千歌,作《吟风》......” 第三十五章 祝月试 叶千歌! 众人俱是一愣,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月华殿中端坐的徐亦婵也不例外,她美眸烁动,酒杯停在唇边,露出不可思议之色。 “叶公子,总是如此出人意料。”蝶衣灿然一笑,细若蚊呐的嘀咕着。 良久,场中有人发出惊呼,确认此叶千歌便是方才弹奏《梅河秋月》的叶千歌。 “琴艺无双,又夺得祝月诗会初试第一,此等人才,古往今来,鲜少有之!”有人发出赞叹。 叶千歌老脸一红,心中不由发虚,同时也松了口气。 他从未想过夺得第一,只以为可入前三十六,但随着名次的公布,他只觉希望逐渐渺茫起来。 若不是觉得此诗的确难得,他都快要绷不住了。 女皇大人送来的诗,果然给力! “恭喜王爷夺得初试第一!”几人虚伪的给叶千歌送上了祝福。 “第一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叶千歌打了个哈哈,寒暄几句,便回到了位置上。 因为第二轮要开始了。 毕温高声道:“第二轮题为,梅兰竹菊,择其一作诗,前十者,可入下一轮。” 梅兰竹菊,岁寒四友,常为感物喻志的象征,也是咏物诗和文人画中最常见的题材,又号称花中四君子。 又是一道极为简单的题目。 一些人闻了,顿时大喜,也不做思考,拿起笔来便是一番勾勒。 有些人低头苦思,时而大喜,时而摇头,时而叹气,却是苦苦不得其门而入。 不是因为作不出诗来,而是要在三十六人中脱颖而出取得前十,作出来的诗必须足够优秀才行。 女皇大人还会让人送诗来吗? 心头这么想着,他眼睛陡然一亮,便见之前那个女子正款款而来。 他身子坐正,果然又是一声娇呼,那个女子又落入了叶千歌怀里,小拳拳捶他胸口。 “讨厌——” 叶千歌翻了个白眼,故技重施,一点创意都没有。 “拿来吧。” 那女的一愣,表情有些悻悻然,娇媚的撅了撅嘴,便将纸条小心翼翼的递到叶千歌手中后,扬长而去。 “寒竹。”叶千歌小心摊开纸条一看,不由点点头,心中大为赞叹。 女皇大人威武,不愧是骨灰级学霸,这连半柱香的时间都没有,就作出这等妙诗! 叶千歌嘿然一笑,便拿起毛笔欢快的誊抄起来。 等到宣布结果时,已是半个时辰后。 此次,叶千歌没有获得第一。 第一被徐子弘获得,他只得到第二,慕容寒紧随其后,又是第三。 令人惊奇的是,初试三十六名的彭宇,居然挺进了前十,获得第九名,成为今晚除了叶千歌之外,最大的一个黑马。 众人对叶千歌获得第二名,吃惊程度远远小于初试第一,俱是将目光放在徐子弘身上。 很快,徐子弘的身份被民众给认了出来。 宁王之子,今年十七岁,金陵有名的才子。 许多闺中女子皆是眼前一亮,纷纷看向了徐子弘,目中尽是炽热。 徐子弘春风得意,满面笑容,昂首挺胸,被这么多人注视着,内心的荣誉感爆棚了。 等我夺得魁首,将那个东西拿到手,想必父王定会对我刮目相看! 我也不至于一直被两个兄长压着! 他暗暗窃喜,嘴角一勾,便趾高气昂的率先朝上方走去。 叶千歌摇了摇头,果然是初出茅驴的中二少年,一时得意忘形,竟连基本礼仪都给忘了。 东方先生与众考官很不悦,心中暗哼一声,却是没有多说什么。 “你们跟着老朽,面见圣上。” “是。” 其余九人答道,便随着东方先生往上面走去。 这次回到中场,叶千歌是以参赛者的身份上来的。 几乎所有大臣都惊诧万分的看着叶千歌。 他居然杀出重围,作出两首惊艳诗词,一举进入前十! 很多人都晕乎乎的,不敢相信眼前一幕。 这还是那个不学无术,整天只知道在长安城肆意妄为,为非作歹的叶千歌吗? 这种反应也不奇怪。 叶千歌给人的印象,一直停留在,曾接连赶走数十个教书先生,因为厌学差点将自家的书房一把火给烧了,等劣迹斑斑之中。 如今他连爆冷门,接连两首诗作,惊艳全场,从数百上千名才子佳人中拼杀进入前十。就如同一夕之间,从一个不可雕琢的朽木变成了一个之满腹才学之人。 其中反差之大,冲击力之强,着实令人难以接受。 徐亦婵也是一脸惊诧,叶千歌竟然以初试第一,第二轮第二的优异成绩进入了前十。 “叶小王爷,恭喜恭喜。”慕容寒满脸春风,十分诚恳的道。 “同喜。”叶千歌哈哈一笑,并没有哪里不对,他只是有些恍惚,在下面莫名其妙的抄了两首诗就上来了。 还进入了前十。 这样的诗会可以再来一打。 慕容寒表情一滞,但随即又是笑容满面。 “第三轮为祝月试,不知王爷可准备好了。” 既然是祝月试,便是以中秋之月为题,作诗赋词赞美之,吟诵之,歌颂之。 十人之中,取最佳者为魁首。 基本上,每次来参加诗会的人,都会事先准备好祝月诗词,到祝月试时,吟诵出来即可。 叶千歌茫然道:“准备什么?” 慕容寒笑了笑,“祝月诗词。” 叶千歌看到慕容寒的表情,心底蓦然一惊,突然脑中灵光一闪,好似想到了什么。 他回头一看,便见立在一旁的蔡贤与陈瑜几人,正一脸阴谋得逞的阴笑着望着自己。 原来如此! 他恍然大悟,难怪徐亦婵满是吃惊的样子,所谓的《吟风》与《寒竹》,根本不是徐亦婵派人送给他的。 正主另有其人。 “慕容兄好算计。”叶千歌痛心疾首道。 “王爷此言何意?”慕容寒明知故问,装作不知,但眼中却满是讥讽之色。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叶千歌叹道,声音变得气急败坏起来,“尔等这般做,将本王置于何地!” “我们做了什么,请王爷明言。”慕容寒一副吃定叶千歌的样子,毫不客气道。 先不说叶千歌是否有证据,即便有,这等抄袭他人诗词的事情, 叶千歌亦是绝对不会将之公之于众。 “你——”叶千歌脸色阴沉似水,愤恨无比的看着慕容寒,咬牙切齿的模样,让慕容寒与蔡贤几人心中暗爽不已。 “王爷莫气坏了身子,祝月试要开始了,王爷好自为之。”慕容寒说罢,徐亦婵的声音从上方悠悠传来。 “第三轮祝月试,开始!” 第三十六章明月几时有(求支持) “我先来。”一个青年从十人中大步流星走出来,正是一路逆袭的彭宇。 彭宇轻轻一笑,脸上挂满自信,一边踱步一边吟诵。 “皓魄当空宝镜升,云间仙籁寂无声。 平分秋色一轮满,长伴云衢千里明。 狡兔空从弦外落,妖蟆休向眼前生。 灵槎拟约同携手,更待银河彻底清。” 吟咏完毕,百官之中,隐隐传来称赞之声,其余几人面色微变,感到莫大的压力。 “此诗颇为新奇,首联以宝镜喻月之明亮,颔联写广袤无垠的月夜中,光照万里的壮丽景色,颈联与尾联进一步升华,想象约伴遨游宇宙,更使得清辉漫空的月色愈发充满缥缈之意......” 彭宇听完点评,便退了回去,心中甚是满意,此诗他花了不少心血,今日能将之吟咏出来,他便心满意足了。 “下一个!” “小女子幽若兰拜见陛下,各位大人。”却是一个妙龄少女走了出来。 “幽大人,令千金果然了得!” “李大人谬赞了,小女从小痴迷诗词,对诗词一道,确实有些资质。” 幽大人嘴上这般说着,眼中尽是自豪和骄傲。 幽若兰作的是一首词,方一念完,便赢得满堂彩,即便是慕容寒与徐子弘都动容不已。 彭宇苦笑几下,长叹了一口气,面上划过一道失望与落寞。 很显然,他的诗被幽若兰的词给比了下去。 十人之中,七男三女。 幽若兰便是三女之一,且排名颇高,只略低于慕容寒,位于第四名。 “在下肖华,献丑了。” 幽若兰之后,场面一度陷入极为凝重的气氛之中。 珠玉在前,木椟在后。 令其余的人进退两难。 肖华念完,赢得不少掌声,但比起幽若兰来,却是小巫叫大巫,高低立判。 而后,又接连上去四个,所吟诵的诗词,都输给了幽若兰。 一时之间,幽若兰的呼声渐高,有横扫席卷的趋势。 当然,也有人相当不看好幽若兰。 因为,场中,还剩下慕容寒、徐子弘以及叶千歌三人,没有吟诵诗词。 而这三人初试与第二轮的成绩都相当抢眼,排名比幽若兰还高。 慕容寒瞥了瞥叶千歌,目中寒芒窜动,颇有几分幸灾乐祸,他长身而起,拱手作揖道:“在下慕容寒,各位有礼了。” “一点冰蟾,便做出十分秋色,光满处。空山烟敛,晚香飘、风堕遥天潇潇。桂枝香里惊秋半,泛金波,云破chu。最高楼上,凭将薄醉,顿觉壮心苏......” 慕容寒诵毕,场内顿时响起一阵激烈的掌声。 无须东方先生点评,幽若兰便遥遥一福,娇声道:“慕容公子高才,小女子自愧弗如。” “慕容大人教子有方,慕容公子年纪轻轻,便做出这等良作,前途不可限量!” “犬子才疏学浅,当不得大人如此夸耀。”慕容致连忙道。 “大人莫要谦虚,单凭此诗,慕容公子可提前将魁首收入囊中。” 慕容致轻轻一笑,眼中划过一道深意。 慕容寒退回座位,面上尽是兴奋与激动。 这首词,他准备了许久,花了不少心血,还特意找了父亲慕容致润色。 他握了握拳头,心中暗道,魁首非我莫属,谁也休想与我争夺! 他瞥了瞥徐子弘,如今,唯有这个宁王之子,才是他最值得关注的。 至于叶千歌,他已全然不放在心上。 徐子弘看了看叶千歌,见对方没有起来的意思,不由瘪了瘪嘴,便向前而去。 临时不忘扫了慕容寒一眼,目中尽是蔑视。 慕容寒眼中光芒一沉,不由微怒,但同时漾起不好的预感,神色禁不住开始紧张起来。 徐子弘作为第二轮的第一,一出场,便引起许多人的注意。 他微微一礼,丝毫不露怯,动作姿态自然流畅。 “忆对中秋丹桂丛,花也杯中,月也杯中。今宵楼上一尊同,云湿纱窗,雨湿纱窗。” “浑欲乘风问化工,路也难通,信也难通。满堂唯有烛花红,歌且从容,杯且从容。” “好!” 徐子弘刚刚念完,东方先生便忍不住叫好,神情甚是激切,显然见猎心喜,情不自禁。 那个夸赞慕容寒的大人见状,表情猛地一滞,便缩了缩身子,强笑几下,道了一声告辞,便立马退走了。 慕容寒身子一软,差点从座位上掉落下来。 他辛辛苦苦忙活了大半个月,此次魁首志在必得,却输在了半路杀出来的徐子弘手中! 他深吸口气,连忙稳住心绪。 虽然失去了魁首,但并不代表一无所获。 他目光微斜,落在了叶千歌身上。 “叶小王爷,轮到你了。”他高呼一声,顿时所有的目光的被吸引过来。 事到如今,只有叶千歌一人没有吟诵祝月诗词了。 叶千歌面色阴沉似水,怒目瞪着慕容寒,抿了抿唇,不发一言。 慕容寒心中大悦,身体兴奋得都在颤抖,道:“莫非王爷没有准备好?” 叶千歌咬牙切齿,目眦欲裂一般,死死的盯着慕容寒。 蔡贤和陈瑜也是一脸兴奋,他们双目发光,全神贯注的看着叶千歌,好似要将叶千歌怒火冲天,又无可奈何的样子镌刻在心中! 徐子弘冷笑不已,瞄了瞄叶千歌,见其毫无争夺之意,便施施然,径自走向前方,要取得御赐之物。 徐子弘心中激动万分,他盯着那几件东西,伸手朝那本书探去。 “且慢!” 突然一个声音传来,徐子弘的手停在了书本的上方。 他皱了皱眉头,回头一看,便见叶千歌此时已经站起身来,满脸微笑的看着徐子弘。 “胜负未定,弟为何如此着急。” 他的怒火,他的愤恨,他的惊慌与失措,眨眼之间,全部消失了。 此时的叶千歌,浑身上下透露着云淡风轻,以及无比的自信和从容。 他看向慕容寒,笑了笑道:“慕容兄慧眼如炬,本王的确没有任何准备。” 徐子弘有些气急败坏,“那你为何阻拦与我?” 叶千歌安如泰山,“本王突然诗兴大发,临时作了一首,自觉甚妙,望与君共鉴之!” 徐子弘依依不舍的收回手,恶狠狠的瞪了叶千歌一眼,从台上退了下来。 叶千歌深吸口气,望向皎皎明月,心情缓缓趋于平静,又看了眼徐亦婵,一个声音便从嘴中悠悠传出。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第三十七章 魁首 徐子弘嗤笑,满脸讥讽,单单这一句,何来的胆量与我争魁首? 叶千歌不以为意,继续高声朗诵。 “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 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念完上阕,场面已渐渐安静下来,所有人包括徐子弘,全都聚精会神的望着叶千歌。 虽然只是上阕,却已逐见端倪。 东方先生及一些文人雅士,屏气凝神,不敢发生一丝声响,怕是打扰到叶千歌。 坐在上方的徐亦婵,目光幽幽,也被这一幕感染,抿着樱唇,吐露芬芳。 唯有慕容寒与陈瑜几人,脸色陡然相继大变,变得十分难看。 这与他们所设想的结果,完全不一样! 叶千歌应当面对数十万民众,朝廷百官以及陛下,作不出一句诗来,被万民唾骂,因而颜面扫地,丢尽脸面。然后他恼羞成怒,气急败坏,大闹诗会,或者憋屈的接受他们无情的戏弄和嘲笑。 可现在,一切都在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 他们睁大了眼睛,又惊又怒,脸上的肌肉好似痉挛了一般,隐隐间扭曲而狰狞。 一来,他们万万料想不到叶千歌事先准备了诗词,还如此惊艳。二来,便是被叶千歌突如其来的变化给气到了。 细细想来,叶千歌刚才的气急败坏,咬牙切齿的表情,全都是装出来的! 待慕容寒与陈瑜几人明白过来后,顿时气得浑身哆嗦,目眦欲裂。 从始至终,不是他们在戏耍叶千歌,而是叶千歌将计就计,将他们玩弄于股掌之间。 慕容寒额头青筋隐现,突然想到自己还送了叶千歌两首诗,心中止不住怒火攻心,喉咙蓦然一甜。 叶千歌稍稍停顿,少顷,便又开口吟诵起来。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 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叶千歌吟诵完,场内顿时传来一阵阵赞叹之声。 “好一个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 “今夜过后,再无中秋词!” “此词寓意深刻,发人深省,当之无愧的第一!” 叶千歌吐出一口浊气,被词中的意境和所表达情感染化,心头禁不住泛起浓浓思念。 此时,纵是有无数人已心中有数,但依旧目光炯炯的看着东方先生,等待他的点评与评判。 “各位已心中有数,又何用老朽多言。”东方先生朗声道。 但见所有人依旧望着自己,不由哭笑不得,沉吟了许久,才不徐不疾道:“因月而生天上之奇想,因月而感人间之事实,挥洒自如,不假雕琢,一洗绮罗香泽之态,摆脱绸缪宛转之度,使人登高远望,举首而歌,而逸怀浩气,超然乎尘垢之外。” 说道此处,东方先生看了一眼叶千歌,又望着众人,缓缓道:“伫兴之作,格高千古,此词一出,余词尽废!” 众人先是一呆,继而轰然炸开! 格高千古! 此词一出,余词尽废! 众人禁不住倒吸一口凉气,被东方先生如此之高的评语给惊住了。 叶千歌毫不意外,满脸的从容与淡定。 苏大神的词,何止格高千古,此词流传后代,人人皆知,万家传唱,可谓独步中秋词! “魁首,魁首!” 突然,一个声音从人群中响起,继而无数人跟着叫了起来。 慕容寒与陈瑜几人双目赤红,见叶千歌意气风发,夺得魁首,被万人称赞,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叶千歌缓缓踱步过去,嘴角勾勒起一缕和煦的笑意。 来到慕容寒说身边,轻轻道:“多谢慕容兄的两首诗,否则,本王也得不到魁首,如此慷慨大义,本王铭记于心。” 慕容寒一听,心中大恨,脸色一白,顿时一缕血迹溢出嘴角,目光死死地盯着叶千歌。 “叶千歌,你欺人太甚!”陈瑜咬牙切齿,狰狞的看着叶千歌。 他报仇未果,反而被对方倒打一耙。 这其中的滋味,可想而知。 叶千歌瞟了一眼陈瑜,轻轻冷笑,便收回了目光,朝台上而去。 “是不是又突然被我帅到了?”见徐亦婵震惊不已的望着自己,他满面笑容,朝着徐亦婵挑挑眉。 “此词是你作的?”徐亦婵面上的惊色不减分毫。 叶千歌得意洋洋的颔首,满脸傲气,“本王说过要夺魁首,自然不是闹着玩的。” 徐亦婵有些恍惚,内心的震动,久久难以平息。 她盯着叶千歌,一双大大的眼睛,似有秋水荡漾,溢满了好奇和诧异。 “你方才迟迟不肯出来,便是为了确认徐子弘所要之物?”徐亦婵轻轻问道。 叶千歌瞄向那个盘子,点点头道:“他不出手,如何分辨这几样物件,又如何知道他想要的是那本游记。” 徐亦婵心中最为柔软的地方猛地一颤,鼻子蓦然微微一酸。 叶千歌从盘中轻轻拿起那本书,看也没看便收入怀中。 看来此书绝非表面看上去这么简单,其中定有蹊跷。 下边的徐子弘见了,瞳孔猛地一缩,脸色瞬间铁青一片。 本来唾手可得,却被叶千歌半路截获,心头的怨怼满满。 他定定的望着叶千歌,心中戾气横生。 此书,父王寻找了许久,原以为只是传说而已。 但今日有幸,被他突然遇到,本以为是个天大的机遇,可到头来,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宝物落入他人之手! 这种不甘和失落,令他难以接受! “无论如何,我都要将此书弄到手!”他咬牙挤出几个字来,狠狠的瞪了叶千歌一眼,冷幽幽的道。 “速去安排人手!” “少爷,万万不可,这月华殿四周潜伏着上百高手,还有过千的官兵,而我们人手太少,根本毫无胜算!” 徐子弘很不甘心,知道护卫说的是事实,他深吸口气,甩甩衣袖,便领一行人离开了。 “少爷,可要将此事禀告王爷?” 徐子弘摇头,眼中光芒大盛,冷哼道:“先不急,我会想办法得到此书,然后将书呈给父王!” 第三十八章 封地 回到宫中,已是深夜了。 叶千歌一身疲惫,在路上不知不觉的睡了过去。 若不是马车摇晃,恐怕不会轻易醒来。 赏月过后,便是拜月。 自是少不了一番折腾,叶千歌如提线木偶一般,感觉整个身子都不是自己的了。 好累! 他躺倒床上,不想动弹半分,只觉一股眩晕之感占据脑海,眼皮沉重无比,一旦闭上,便不想再睁开。 一旁的徐亦婵却精神奕奕,不见半点疲倦之色。 见到叶千歌倦怠的样子,有些许内疚,便让宫女打好热水,替叶千歌擦洗一番,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开了。 翌日,叶千歌醒来时,太阳已中天了。 他浑身舒泰,虽说,他身子孱弱,但而今才不过十七岁的年龄。 再怎么累,睡一觉便可恢复。 洗了个澡,吃了些东西,叶千歌便准备回家一趟。 若不是昨晚忙到很晚,叶千歌便想抽时间回去。 中秋佳节团圆夜,父亲外出北疆,家中只有母亲和甜甜,说来冷清了些。 “起来了?” 一出门,便见徐亦婵坐在院子中的亭子中,幽幽的看着自己。 “为何不叫醒我?”他抬头看看天空,这都中午了。 “陛下见你太累,特意吩咐下人不去叫醒你。”徐亦婵没说,一旁的崔衣却是开口道。 叶千歌稍有意外的看了徐亦婵一眼。 “准备好了么?”徐亦婵不去看他,淡淡道。 叶千歌点点头。 “那走吧。”徐亦婵率先朝殿外走去。 叶千歌先是一愣,继而灿然一笑。 镇北王府。 “娘,你儿子回来啦。”叶千歌跑到院子中,扯着嗓子尖叫起来。 “小王爷,夫人和小郡主不在。”管家气喘吁吁地跑过来道。 “不在?”叶千歌皱了皱眉。 “今日一早,王妃便带着小郡主去了封地。”管家连忙答道。 “我的封地还是父王的封地?” “小王爷的。” 叶千歌有点纳闷,“可知她们为何去封地?” 老管家摇摇头,表示并不知道。 叶千歌意兴阑珊。 “上来,我们去封地。”这时,徐亦婵的声音从马车内传来。 叶千歌神色一亮,便又如打了鸡血一般,一扫颓然之色,屁颠屁颠的上了马车。 “对了,你可知道我的封地在何处?”叶千歌出声问道。 “你不知道?” 叶千歌咳嗽了一下,小脸隐隐发烫,自己的封地都不知道在何处,说出去真心有点丢人。 “我只知父王的封地在蓝田一带,想必我的封地应是离蓝田不远。”叶千歌嘴硬猜测道。 徐亦婵噗嗤一笑,揶揄道:“是不远,中间只隔了一百多里。” 叶千歌差点没跳车,自己这逼装的,给零分。 泾阳县距长安城只有五十多里路程,坐马车差不多一个时辰。 “这路太不平了,到处坑坑洼洼,难道就没有人修吗?” 叶千歌一路抱怨,马车摇晃的太厉害了,东倒西歪的,若不是马夫技术好,都要翻了。 “这不是官道。”徐亦婵听了,面色有些不好看。 叶千歌沉默不语,很快马车进入泾阳县内。 这是叶千歌第一次真正的离开长安城。 他看到的不再是车水马龙,宽广平坦的街道,没有鳞次栉比,纵横交错的屋舍,也没有人山人海,热闹喧嚣。 他看到许多残破不堪的房屋,屋顶铺着茅草,有些被风吹落,露出空荡荡的房梁。 到了中午时分,一眼望去,那个小小村庄,炊烟袅袅的,只有几家而已。 他心神很触动,静静的看着。 随着马车的继续深入,房屋开始多了起来。 他看到了许多佃户,男女老少都面黄肌瘦,好似只剩一层皮一般。 一些小孩只穿着一条破裤子,没有上衣,穿着一双草鞋,在田野间追逐嬉闹。 许是看到马车,纷纷停下,睁着天真无邪的眼光,带着些许畏惧,虽然好奇,却畏畏缩缩不敢向前。 因为徐亦婵的缘故,随行的侍卫足有几十人,走到哪,都很招人眼球。 “这里都是我的封地?”叶千歌淡淡问道,目光依旧在外面逡巡。 “整个泾阳县都是你的。”徐亦婵点点头,心里微微叹气,谁愿意自己的子民过苦日子。 她看见这些人,心情自然也好不到哪去。 不久,马车停在了一处稍大的宅子门前。 “千歌,婵儿,你们怎么来了?”一下马车,姜柔便候在门口处,看来是有人提前通知了她。 “哥哥,婵儿姐。” 小甜甜从姜柔的怀中探出小脑袋,往叶千歌的身上凑去。 叶千歌一把抱过小甜甜,对母亲道:“昨日中秋,这不父亲也不在,便想着今日回来给你和甜甜补一个。” “你们有这份心就好,都进来吧。” 说着,众人都进了宅子。 “娘,你突然来封地做什么?”叶千歌好奇问道。 姜柔面上划过一道忧色,道:“封地最近有人散播谣言,说你要提高赋税,闹得人心惶惶,一些佃户寝食难安,一怒之下,便要冲击府衙。” 叶千歌笑了,心道,我还没来封地,就有人开始按捺不住了。 “泾阳县令呢?”叶千歌问道。 “听说得了风寒,已卧床几日了。”姜柔担忧道。 叶千歌与徐亦婵对视一眼,眸中皆是一道暗光划过。 “你们去几个人,把这个泾阳县令叫来,如果反抗,就给本王绑了。”叶千歌嘴角冷冷一笑。 他不屑与这些人纠缠,宁愿快刀斩乱麻。 徐亦婵扫了他一眼,“这样做,只能杀鸡儆猴而已,却不能斩草除根。” “慢慢来,先稳定封地局势。”叶千歌笑笑,如何不知这样做的结果。 他只是不想浪费太多的时间在这些琐事上面,若要斩草除根,他有的是办法。 “娘,麻烦你从蓝田给我派个主事的过来,我急用。” “你是要——” 叶千歌喝了口茶,道:“没要做什么,我初来乍到,自然要用自己的人,别人我不放心。” 姜柔点点头,“娘给你多调些人来,免得你手忙脚乱,失了方寸。” “谢谢娘。” 第三十九章 冲击府衙 魏府。 “大人如此雅兴,鄙人敬大人一杯。”一个身宽体胖的中年男子遥遥举杯,面色恭敬,轻轻弯腰,仰头将杯中酒水饮尽。 “余之,勿用客气。”魏大人笑了笑,“各位都是泾阳响当当的大人物,以后本县令自会少不了麻烦各位。” “大人讲哪里话,什么麻烦不麻烦。”林余之谄笑一声,又给自己倒满,“大人的事就是我们的事。” “余之说的在理。”其余人纷纷表态。 魏大人叹了一口气,一脸自责愧疚的样子,道:“吾等身居泾阳多年,自是不愿背井离乡,如今此番,却也是逼不得已。” 林余之见了,眼中划过一道戏谑,但也不戳破,作一副义愤填膺状,“这怪不得大人。” “大人治理泾阳十余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大家都看在眼里,泾阳有今日,全是大人的功劳。” “若无魏大人,我们也没有今日的风光。” “大家也只是为了一口饭吃,大人不必自责。” 魏大人眼中精芒闪烁,念头通达后,不由舒了一口气,“余之,人安排的怎么样了?” “这时候,应该开始了。”林余之望了望亭外的天空。 “成败在此一举。”魏大人咬咬牙道。 说话间,街上不断有人汇集,他们衣衫褴褛,面黄肌瘦,好似风一吹便会倒下去一般。 这是一群佃户。 他们中有的满面怒容,有的一脸绝望,有的拿着各种稀奇古怪的‘武器’,气势汹汹的朝府衙冲来。 不久,便把府衙门口围得水泄不通。 “王爷您大人大量,万万不可再涨税——” “去年收成少,我家三娃子被活活饿死了,若是再高,我们一家全都不用活阿。” “说这些有什么用,当官的都是一个德行,反正都是死,但就算死也要拉上一个人垫背,都跟我往里面冲!” 衙役和侍卫见了,顿时如临大敌,纷纷拔刀将人群放在门外。 要知道,他们身后的府衙中不但有王爷,还有当今圣上,这其中无论哪一个受了伤,他们都难逃其咎。 叶千歌和徐亦婵听到外面一阵吵闹,不由问道:“外面怎么了?” “回王爷,外面突然来了一群佃户,将府衙团团围住,并在不断冲击府衙。”一个侍卫满头大汗的跑进来。 “陛下,此处极不安全,请陛下与王爷从后门速速离开。”崔衣道。 “不用。”徐亦婵看了叶千歌一眼,“你打算怎么处理?” 姜柔的目光也看向叶千歌,脸上尽是忧色。 “想不到来的挺快的。”叶千歌耸耸肩,将小甜甜放下,对母亲道:“娘,些许小事,您不用担心,你且与陛下吃茶聊天,我去去就来。” “你——”姜柔依旧担心道。 “放心,我不会有事的。” 说着,叶千歌便带着众侍卫缓缓步了出去。 甫一出现,叶千歌便吓了一跳,原本以为只有百十号人,这一看,至少有上千人。 外面众佃户,见叶千歌一身锦衣罗缎,气度不凡,一看便知是权贵之后,声音便渐渐小了起来,全都盯着叶千歌。 “若猜得不错,你们要找的人便是本王。”叶千歌淡淡扫了一眼。 此刻,场面变得极其安静,一时之间,竟无一人敢向前回话。 叶千歌笑了笑,“本王在此,不知尔等找本王所为何事?” 又是一阵死一般的沉寂。 恰在此时,只见前方,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一边磕头一边凄声道:“求王爷高抬贵手,莫要再涨佃租,老朽一家八口,而今只剩下五人,全因吃不饱,被活活饿死——” 叶千歌被这突如其来的一番话给震住了。 许是见有人说话了,其余的人纷纷效仿,跪倒在地,大声疾呼。 “王爷开恩呐,这几年佃租已经涨到了八成,再涨的话,还叫我们怎么活啊!” “……我可怜的细伢子,整整五天没有吃东西,娘对不住你——” “......” 叶千歌听到这番话,如见地狱一般。 他鼻子一酸,心突然沉重起来。 被活活饿死...... 这或许是人类最无尊严的死法了! “老人家,请问你们如今的佃租是多少?”叶千歌连忙扶起老人家。 老人家有些畏惧,目光躲躲闪闪,“八分。” “十抽其八?”叶千歌震惊万分。 老人家点点头,一脸麻木。 叶千歌心头泛起惊涛骇浪,一年的收成上缴百分之八十,只留下百分之二十过活,若是遇到荒年天灾,青黄不接的时候,岂不是—— 难怪那么多孩子被活活饿死。 他没来由的生起一股怒火,叫来一个衙役,问道:“泾阳县的佃租一直是这么多吗?” 那个衙役缩了缩脑袋,又看了看周围,小声道,“回王爷的话,之前泾阳的佃租一直都是七分,后来魏大人私自改了税制,便又多了一分。” 七分! 叶千歌嘴角抽了抽,封建皇朝真是够黑的。 后世高利贷什么的,简直就是渣渣。 他眸光微微一闪,哪个时代都少不了贪官污吏,私自改了税制,将佃租提高一分。显而易见,这多出来的一成,绝对是被这个魏大人收入了自己的荷包。 “老人家,我要涨佃租的事,你从哪里听来的?” “别、别人都这么说。”老人家嚅嗫着嘴唇。 这个时候,人群中突然传来尖锐的呐喊声。 “别跟他废话,他是在拖延时间,等到官兵一来,肯定会杀了我们!” “对,他们当官的最喜欢嘴上一套,背后一套,反正我们都要死,何不轰轰烈烈死个痛快!” 叶千歌眸光一闪,冷冷道:“莫墨,把那几个煽风点火的给我绑了,动静别太大。” 莫墨点点头,与几个侍卫一晃身,便潜入了人群之中,俄而,那几个声音便消失了。 叶千歌朗声道:“本王确实说过要调整佃租。” 佃户听到这句话,顿时脸色大变,顷刻间失去血色,双眼逐渐空洞起来。 “但并不是涨,而是减。” 减? 所有人神情一愣,都睁大了眼睛,不可置信的望着叶千歌,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幻听了。 “王爷您的意思是要减少佃租?”那个老人家颤颤巍巍,身子开始哆嗦起来,吞了吞口水,满脸震惊道。 “泾阳是本王的封地,税制如何,本王说了算。”叶千歌朗声道:“即日起,佃户的佃租,从之前的八分,下调至三分!” 三分? 所有人俱是一愣,呼吸开始急促起来。 王爷是不是说错了? 怎么可能只收三成的佃租? 纵是叶千歌身后的侍卫与衙役,也都望着叶千歌,表情尽是吃惊和诧异。 第四十章 刁民 封建时期,地主阶级经济来源,大部分依靠收取而来的佃租。 故而,地主们都会千方百计的涨佃租,借此剥削佃户。 实际上,各地的佃租都大同小异,高的八分,甚至八分五厘,低的也就七分。 但三分的佃租,从古至今,闻所未闻! “三分佃租,王爷,小的是不是听错了。”一旁的衙役小声问道,怕是自己听错了。 “就三分。”叶千歌肯定道。 所有人的心跟着猛然一跳,眼中恢复神采。三分的佃租,他们简直做梦的不敢想。只觉得幸福来得太突然,来的太猛烈。 完全被叶千歌的话惊住了。 “你们还不赶快谢谢王爷!”衙役连忙叫道。 话音刚落,所有人扑通一声跪了下来,脑袋砰砰的往地面磕。 “多谢王爷,小人不应听信谣言,冲击府衙,求王爷降罪!” “冲击府衙,确实是大罪,但念及尔等被谣言所惑,本王便不予追究。”叶千歌抬了抬手道:“你们都起来吧。” “二狗子,你给我起来!”这时,人群中有人暴喝。“王爷宅心仁厚,大人不记小人过,你就能如此心安理得,当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吗?” “要不是你胡说八道,散布谣言,我们会来这里闹事?” 被指出的汉子满脸羞愧,脸色涨红,目光闪烁,低着头。 “二狗子,你忘了你娘是怎么死的吗?她为了多给你省一口粮,自己投的井——” 那个汉子顿时嚎啕大哭,泪如泉涌,“我对不起我娘!” 说着,他一下子站起来,走到叶千歌面前,直直的跪了下去。 “王爷,我二狗一人做事一人当,你砍了我吧。”二狗扯着嗓子吼道。 “还有我。” “我也是。” 人群中接连又走出了十几人,跪在叶千歌面前,视死如归一般。 “王爷体恤我等,佃租不但不涨,反而还减少了,你们这群混蛋,为何要散布谣言,唆使我们前来闹事?” “铁生,你生性胆小,定是有人指使你们这么做的,快说那人是谁!” “你个龟儿子,你老子我还没死,你就干出这等丧尽天良的事来,快给老子说,不然看老子不打死你!” 一时之间,千人口诛笔伐,指着十几个汉子破口大骂起来。 其中,有些亲人见了,情绪更加激动起来,跑上来便是一顿拳打脚踢。 “王爷这般做,犹如再生父母,你们却干出这等荒唐事,陷王爷于不义,简直猪狗不如。” 叶千歌没有制止,有时候,严刑逼供比不过家人的开导劝诫。 一阵暴揍狂抽后,一些汉子倒在地上奄奄一息,有的鼻青脸肿,脸都变形了,凄厉惨叫着。 叶千歌嘴角狠狠的抽了几下,感觉画风眨眼间变了。 本来是风萧萧兮易水寒般的壮烈,转眼就被几个大娘,锅碗瓢盆一顿乱砸,画面太美,简直不忍直视。 虽然方式简单粗暴了些,但效果绝对不可小觑。 其中一个汉子,在经历了父母长时间的男女混合双打之后,深刻认识了家暴的恐怖,终于在木瓢落下的刹那,举手投降开口道:“不要再打了,我说,我说。” “你个龟儿子,还不赶紧给老子说。” “是林余之,他给了我们十两银子,要我们把王爷涨佃租的消息传播出去。” “你个龟蛋,老子怎么生出你这个玩意儿,看我不抽死你!” 那汉子一说完,便又是一顿狂抽,叶千歌在旁看的牙根疼。 适时,街上行来七八人,身后跟着一群侍卫。 “是他,就是他,他就林余之!”其余的汉子见到来人顿时振奋无比,指着那八人之中,体形肥胖的男子道。 魏大人见了,顿觉一股不祥的预感。 他看的情景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之外。 这上千的佃户不但没有冲击府衙,没有呐喊和咆哮,没有不死不休的纠缠与打闹,反而安安静静的跪着,面色带着几丝喜悦和希望。 他吞了吞口水,感觉脑袋有点发蒙。 他做了十几年的县令,深知这群佃户的秉性。 平日里,只要没有把他们往死里逼,他们就会极力忍受。 但若一旦触及他们的底线,他们爆发出来的力量,却是非常惊人,绝不是轻而易举可以平息的。 “还有郑克志,他也给了我二十两银子,让我聚集佃户来府衙闹事。” “他也给了我十两银子,让我去村里拉人。” 林余之与郑克志听到有人指认,顿时吓得面色苍白如纸,额头不断冒冷汗。 “我什么时候给过你们银子,你们休要污蔑我!”林余之立刻反应过来,登时气急败坏道。 “对,你们莫要血口喷人。”郑克志吓得双腿发颤,但见林余之反应迅捷,连忙表态道。 魏大人连吸了几口冷气,心头猛地跳了几下。 “臣泾阳县令魏全,拜见王爷。” 叶千歌装作无恙,满脸笑意道:“起来吧,听说魏大人染了风寒,近来一直卧病在床,不知现在如何,可有好转?” “些许小病而已,多谢王爷挂念。”魏全心中松了半分。 说罢,魏全又扫了一眼外面,继而十分自责道:“让王爷见笑了,这群刁民愚昧无知,目无王法,竟敢聚众冲击府衙,王爷且稍候片刻,老臣立马将他们疏散。” 魏全内心忐忑无比,如今他哪有心情去计较得失,现在唯一要做的,便是立马结束这场闹剧。 “来人,给我把这些刁民全部赶走,若是抵抗不从,立刻捉拿,打入大牢。” “且慢。”叶千歌听到刁民二字,眉头不由的拧在了一起。 身为一个县的父母官,居然称呼治下民众为刁民,单论这一点,便可看出此人的官品之卑劣! “王爷,这——”魏全心头一惊,额间隐隐渗汗。 “此事颇有蹊跷。”叶千歌嘴角一勾,眼中划过一道厉芒,轻哼一声,挥挥手,“将那些煽风点火之人给本王带上来。” 语毕,众侍卫便押着十余个汉子,跪倒在众人面前。 跟随魏全而来的几人,眼睛死死的盯着这些人,顿时吓得面如金纸,浑身哆嗦。 “本王倒想知道,他们受何人指使,胆敢散布谣言,坏本王清誉!” 第四十一章 人命贱如草芥(求支持) 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 泾阳被赐为封地,自然要经历一番权力的变更。 魏全经营泾阳十余年,早已把泾阳当做自家的后院,予取予夺,全在乎一念之间。 他在泾阳如鱼得水,安逸快活,自然舍不得离开。 但皇命难违,若叶千歌一旦入主封地,仅仅一言,便可决断他的去留。 恰在他依依不舍之际。 林余之和郑克志几人找上了门来。 他们的目的很明确,便是想办法让魏全继续留任,掌泾阳大权。 林余之与郑克志几人皆是泾阳县的大户,生意遍布泾阳各地,这些年来发展迅速,攫取大量的财富,其中少不了魏全的帮衬。 当然,这些帮衬绝不是免费的。 魏全这个人贪财好色,在泾阳的商圈中,已是个公开的秘密,若要找他办事,美姬和银票,二者缺其一不可。 遂,官商勾结,互为得利。 故而,林余之和郑克志几人自然也是万分不愿魏全离开。 因为,他们有许多生意,必须要在魏全的掩护之下才能进行。 魏全大喜过望,这真是想瞌睡就有人送枕头,几人一拍即合,磋商许久,才想到这个法子。 泾阳,府衙。 他们竟然被抓了! 完了! 林余之和郑克志几人心底仅存的些许希望,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他们满脸灰败,千算万算,依旧棋差一招。 “王爷,我认得他们。”此时,不待煽风点火之人开口,反倒是那个被父母狂揍的汉子说话了。 见王爷看过来,那对父母憨笑一下,收起了满地的瓢盆,狠狠地瞪了儿子一眼,便退到了一旁。 汉子松了口气,抬起头,顿时吓了叶千歌一跳。 鼻青脸肿已无法形容,面目全非又稍微过了,但绝对足够惊悚。 叶千歌倒吸了口凉气,这真是不把儿子当儿子揍。 “王爷,他叫禾子,是林府的家奴——”他指着其中一人道。 “冤枉啊王爷,在下根本不认识什么禾子,他不可能是在下的家奴,一定是他在故意陷害我,请王爷明察。”林余之跪了下去,咬牙道。 “我没有冤枉你。”汉子尖叫一声,许是扯动了伤口,不由龇牙咧嘴,又道:“去年的租子,便是禾子来我们村收的,我们村很多人都认识他。” “对,就是他!” 这么一提,顿时有人立马站出来声援。 “他是郑克志的家奴——” “他是......” 少顷,十几个人都被一一指认出来,竟然都是林余之与郑克志几人的家奴! 林余之与郑克志七个人匍匐在地,四肢软绵,浑身发凉。 魏全愈发忐忑起来,被眼前这一幕吓住了。 他瞥了瞥林余之等人,心头不由大恨。 若非他们几个怂恿,我又怎会落到今天这种危险境地。 “大人,此十三人,不但煽动民众冲击府衙,还坏了王爷清誉,应该立马处决,免生后患。”此时,一个声音突然传来。 魏全一愣,继而心下一狠,“来人,将此十三人拖出去斩了!” 那十三个家奴闻了,顿时慌了。 为了保全自己,他们这是卸磨杀驴。 “王爷,小人禾子,确实是林府的家奴,这几日,林老爷派小的四处散播王爷涨佃租的事情,还要小的今日见机行事,煽动大家冲击府衙......” “王爷,小人也是,他们不但让我们散布谣言,还让我们杀人.....” “还有魏大人——” 魏全一听,顿时脸色大变,“来人,给我掌嘴!” 几个衙役向前,一把摁住那人,拿起木板便往嘴上扇去,仅仅几下,那人牙齿掉落,满嘴是血。 叶千歌冷冷看着,并没有阻止。 “魏大人,那七人该如何是好?”叶千歌嘴角一勾,带着几丝邪魅的气息,幽冷幽冷的,让魏全禁不住打了个冷颤。 魏全脸色彻底灰败了下来,他瞥了瞥林余之几人,咬牙切齿道:“林余之、郑克志、胡双、孙尧、刘大海、江鹤、方立七人,指使下人散布谣言,聚众冲击府衙,证据确凿,处斩立决!” 林余之和郑克志七人俱都不可思议的看着魏全。 他们居然被抛弃了! “魏全,你要杀我们!”胡双瞪大了眼睛,怒火冲天的喝吼道。 “魏全,我们死了,你也休想活着。” 这一刻,所有人都疯了一般,都怒目盯着魏全,恨不得吃了他一般。 “王爷,小人要举报,魏全为官期间,贪赃枉法,官商勾结,为了帮林余之之子掩盖奸杀女子一事,贪墨了林余之一万两银子!” “胡双,你凭什么说我儿子,你也好不到哪去!”林余之气得眼睛直翻,“你见一个民妇长得标致,不但抢了她,还杀了她的丈夫一家四口,为了平息此事,你不也给了魏全一万两吗?” “还有你,郑克志。”刘大海狠狠的吐了一口泡沫,冷嘲热讽道:“表面看起来是个谦谦君子,却好断袖之风,最喜luan童,为此还专门搜刮十余个luan童供自己玩弄,仅仅一年,十余luan童全部身死,后来事情败露,你还不是花了上万两银子让魏全帮你压住此事。” “哼,方立,你有什么资格说我?”郑克志眸中尽是戏谑,“你是什么货色,大家都知道,当年,你只不过是个穷书生,若不是你妻女长得漂亮,被魏全看中,不然哪有你今天,一个卖妻卖女的畜生!” “老子撕烂你的嘴——” “......” 叶千歌听呆了,感觉自己的耳朵和心灵都受到了很大程度的污染,但同时,一股怒火在心中喷薄而出。 魏全听罢,禁不住摇摇欲坠,只觉脑中轰隆作响,一片空白,双眼一阵眩晕,几乎昏厥过去。 “来、来人,快给我拉出去斩了!” 他踉踉跄跄,好不容易站稳,当即暴喝一声,气急败坏的样子,分明要立马杀人灭口。 这七人与他牵涉太深,每人所掌握的罪证,便足以让他斩头十回! 他现在后悔不已,不应听信几人的话,策动民众冲击府衙,然后出来收拾局势,好让叶千歌刮目相看,继续留任下去。 他应该见好就收,离开泾阳这个名利漩涡。 这些年,他搜刮的财富,足以让他一生无忧,荣华富贵的过完下半辈子。 “慢着!”叶千歌嘴角一弯,无视魏全求饶的目光,“你们七人说的可都是真的?” “小的句句属实,小的有一本账本,上面记录了小的贿赂魏全的每一笔账目。” “我也有。” “还有我......” “王爷,饶命啊!”魏全彻底崩溃了,他双腿一软,瘫坐在地,大声疾呼道。 此时,人群之中传来一阵阵恸哭。 “我的儿啊,你死的好惨啊,郑克志,你还我儿子的命来——” 叶千歌的心突然沉重无比,忽然觉得,这个世界的本质一直没有变过。 弱肉强食。 官商勾结。 人命贱如草芥。 第四十二章 处处人吃人 “来人。” “在。” “即刻带人去魏全、林余之、郑克志八人府上,搜罗证据,并抄没全部家产,控制府上所有人,没有本王的命令,不许有人离开!” “否则,杀无赦!” “是。”众衙役一听,顿时头皮发麻。 这几个平日里在泾阳作威作福的大人物,就这么落马了,简直不敢想象。 说罢,二十多个衙役,兵分几路,很快消失在了街道。 “莫墨,派几个人看着。” “喏。” 莫墨点点头,几个侍卫身形一纵,眨眼之间,消息不见了。 “至于这些人——”叶千歌目光微微一斜,眼中精芒烁动,毫不掩饰自己的杀意。 “王爷饶命啊!”魏全八人吓得屁滚尿流,面无土色,匍匐在地浑身发抖。 “魏全这个狗官,贪赃枉法,官商勾结,祸害一方,王爷,万万留他不得!” “还有林余之,他们为富不仁,不知干了多少天怒人怨之事——” “杀了他们!” 众人先是震惊与意外,简简单单一件事,背后却有如此多的门道,竟然还将泾阳大半的权贵给牵扯了出来。 他们振奋不已,此事演变到最后,泾阳七大富商,甚至包括泾阳县令,全都被斩落马下。 他们何其痛快。 所谓,穷不与富斗,民不与官争。 这些佃户都是社会最底层的人,一无靠山,二无能力,三无钱财,所以遭遇不平,受到欺凌,便只能忍辱负重,夹缝求生,敢怒不敢言。 而今这一幕,恰如得见仇人被血刃一般,心中的畅快难以言表。 府衙外面,人越来越多,沸沸扬扬,只见人影攒动,乌泱泱的一片。 有些人得知来龙去脉后,顿时欢欣鼓舞,加入谩骂者行列中,将这些年来积压在心底的怨恨,全都发泄出来。 其中有人受到魏全与林余之几人多年的欺压,而今有此痛打落水狗之良机,自然不容错过,开始往魏全与林余之众人身上砸鸡蛋和石头以及烂菜叶。 魏全几人哀嚎不已,跪在地面,抱着头,但依旧被砸的头破血流。 由此观来,此八人早已人神共愤! 此情此景,何其快哉! 叶千歌冷眼旁观,冷漠的看着眼前这一幕。 “王爷,账本全部拿到了。”此时,一个衙役跑了过来,将几本册子递给了叶千歌。 叶千歌随意拿起一本翻看起来,脸色顿时变得越来越难看。 他的瞳仁缩成针状,开始变得赤红,呼吸也渐渐急促起来。 这哪是什么账本,分明是一桩桩罄竹难书的权钱交易。 这些交易带着人命与鲜血,好似在诉说人类最卑劣无情的残酷! “莫墨,一个时辰,我要见到这些账本里的所有人!” 叶千歌深吸口气,却难以敛去怒火,依旧怒容满面,杀气昂然,语气中夹杂着凛冬时节的寒意。 “如果人不来,人头也可以!” 莫墨身子一震,眼中露出一丝诧异。 账本中到底写了什么,竟让王爷如此震怒! 他接过账本,打开看了一眼,刹那间,一股浓郁的血煞之气从莫墨身上荡漾开来。 “喏!”他咬了咬牙,不再迟疑,身形一晃,便出现在了一处巷子。 他拿出一个哨子,轻轻一吹,一阵极为尖锐,又非常怪异的声音传出来。 下一瞬,便见无数个身影从四面八方掠来。 几个呼吸的工夫,来的人已超过五十人。 “莫墨,我等正在执行任务,你叫我等来此有何要事?”一个身着劲装的男子皱了皱眉头问道。 “任务先放下。”莫墨瞥了一眼,“王爷有令,命我捉拿人犯。” “哼,此等小事,还需武衙之人出手?”那人嘴角一弯,闪过一道轻蔑。 “人犯太多。”莫墨毫不在意,摊了摊手道。“我一个人可忙不过来。” 那人一愣,“多少。” “一百多个吧,可能更多。” 在场的人不由吸了口冷气。 “什么大案,我们武衙竟毫不知情。” 莫墨笑了笑,“武衙处理江湖事,此事不牵涉门派,你们不知道也很正常。” 说着,莫墨从怀中将账本递给他,“看了之后,想必你会有兴趣的。” 那人迟疑的接过去,打开一看,脸色不由铁青一片,咬牙切齿道:“兄弟们,任务中止,随我去抓人。” “一个时辰内,人不来,头要到。” “放心,一个时辰绰绰有余。” 语毕,巷子归于平静,微风吹过,已了无人影。 叶千歌回到府内。 “处理完了?”徐亦婵轻轻道。 叶千歌摇摇头,强笑几下,“还要再等等。” 徐亦婵微微拧了拧眉头,温声道:“你怎么了?” 叶千歌坐下来,目无焦点的望着前方,喃喃道:“人的性命只有一条,为何那么多人如此漠视生命?” 他闭上眼,账本中记录的事情历历在目。 这个世界从不善良,处处人吃人。 徐亦婵一时语塞,张了张嘴,不知该作何回答。 “你没事吧。”她眸中划过一道忧色。“要不我们先回宫,此事交由刑部处理。” 叶千歌睁开眼,眉宇之间闪过一道坚决,“既然做了,哪能半途而废。” “况且,有些人不死,我心难安。” 徐亦婵深深的看了叶千歌一下,不由有些后悔让叶千歌来封地了。 不知过了多久,半个时辰,或一个时辰。 一道人影走了进来。 “王爷,幸不辱命。”莫墨拱手作揖,铿锵道。“总共一百五十七名人犯,此次抓了一百零九人,其余的四十八人因反抗被就地格杀,人头已全部收回。” 徐亦婵与姜柔一听,顿时心中生出一股寒意,眼中划过一道惊色。 叶千歌面无表情的点头,直起身子,便往外面走去。 刚迈出去几步,他只觉后背一麻,双眼一黑,无力的往后面倒去,落入徐亦婵的怀中。 “陛下,您这是——”莫墨见徐亦婵将王爷弄晕,一时摸不着头脑。 徐亦婵冷冷道:“发生了何事,王爷为何如此震怒?” 莫墨连忙敛去面上的惊色,将怀中的账本递给了徐亦婵,“陛下看了,自会知晓。” 徐亦婵接过一看,眸光忽明忽暗,精芒肆虐,亦是惊怒无比。 区区一个泾阳县,竟发生如此之多的不法之事! 而且,每一件都令人发指! 血淋淋的,充满了浓浓的血腥味道。 徐亦婵的声音比叶千歌来的更加凌厉与森冷。 “将账本交由刑部,所有涉案人员,罪加一等!” “至于外面的一百零九人,处斩立决!” “魏全,满门抄斩......” 第四十三章 欺负与恐吓 “婵儿,千歌这是——”姜柔瞟了瞟昏迷了的叶千歌,满脸忧虑道。 “他身子弱,有些东西尽量不见为好。”徐亦婵叹了一口气,将叶千歌横抱起来,道。“我们先回长安,这里我会派人来处理。” 姜柔点点头,看了怀中已酣睡的小甜甜,不由与徐亦婵相视一笑,往府衙后门而去。 叶千歌醒来的时候,已是傍晚时分。 他只觉背后一阵酸麻,想都不用想,肯定是被徐亦婵给偷袭了。 从床上起来,他伸了个懒腰,四处瞄了瞄,发现自己已从泾阳回到长安,身处镇北王府,自己以前的居室之中。 “王爷,你醒了。” 门一开,便见莫墨守在门外。 “后来怎么样了?”叶千歌沉吟了小许问道。 “陛下下令,将抓回来的一百零九人处斩立决,魏全满门抄斩,其余的涉案人员已交由刑部处理,过几日才会有结果。”莫墨道。 叶千歌叹了口气,微微颔首,迈步朝大厅走去。 “哥哥。” 小甜甜见到叶千歌,便踉踉跄跄的跑了过来,两个小辫子一摇一晃的,嘟着小嘴道:“哥哥大懒虫,比甜甜都贪睡。” 叶千歌摸了摸鼻子,微囧,弯下身去,将甜甜抱在怀中。 “哥哥在梦中梦到了甜甜,所以一下子忘了醒来。” “真的?”小甜甜大眼睛一亮,小嘴荡开一个大大的弧度。 叶千歌哈哈一笑,刮了刮小甜甜的小鼻子,往大厅而去。 “醒了?”刚进去,徐亦婵的声音就飘来了。 叶千歌心中微怒,翻了个白眼,耸了耸肩膀一阵酸痛,没好气道:“下手的时候,能不能提前通知一下。” 徐亦婵一愣,眸中闪过一丝戏谑,“下次我会注意的。” “这还差不多。”叶千歌说完,突然发现哪里不对,便睁大了眼睛道:“你还想有下一次!” “千歌,你莫怪婵儿。”姜柔拉住叶千歌,“她这么也是做为了你好。” “你身子弱,婵儿担心你见到太过血腥的场面会受不了,故而才出此下策。” 叶千歌很是惊讶,便满眼惊疑的看向徐亦婵。 徐亦婵冷哼一声,美眸横了他一眼。 叶千歌脸上有些羞愧,便舔着老脸,坐到徐亦婵身旁,嚅嗫道:“虽然你是好意,但这种粗暴的方法不可取,但念在你好心的份上,我就不与你计较了。” “滚!” 叶千歌吓得差点从座位掉下去。 “娘,你看,她平日就是这么欺负我的。”叶千歌委屈的两眼泪汪汪,转头立马向姜柔诉苦道。 徐亦婵又好气又好笑,一脸无语状,直想把茶水往叶千歌脸上泼。 “然后呢?” “她还仗着自己会武功恐吓我,抓着我高来高去,吓死宝宝了。” “还有吗?” “......” 叶千歌额头掉黑线了,娘,你一脸八卦的样子,到底是闹哪样。 “知道你夫妻和睦,我就放心了。”姜柔满脸笑意,朝着徐亦婵道。 哪里夫妻和睦了,你从哪句话听出来的? 叶千歌快哭了,感觉眼前的娘被人掉包了。 徐亦婵嘴角一弯,眼中尽是笑意,见到叶千歌看过来,精致的下巴微微扬了扬,还狠狠瞪了他一眼。 叶千歌长叹一声,瘫软在座位上,侧着脑袋有气无力道:“娘,我问你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我到底是不是你亲生的?” 姜柔差点一个茶水喷出来,不满斜了叶千歌一下,道:“你这个臭小子。” “哥哥,甜甜饿了。”小甜甜坐在叶千歌怀中眨巴着眼睛道。 叶千歌笑了笑,直起身子,将甜甜放到肩膀上,往大厅外走去,道:“走,哥哥给你做好吃的。” “咯咯——” 大步流星而去,厅内只留下甜甜的一阵清脆的嬉笑声。 晚饭,叶千歌的厨艺无疑又一次将几人的味蕾给征服了。 小甜甜吃的像个小花猫,小脸蛋沾满了各种汤渍,还时不时往叶千歌怀中蹭。 叶千歌哭笑不得,很想给甜甜做个口水巾,挂在脖子上备用。 徐亦婵鲜少有今日的胃口,足足吃了两碗米饭,才放下筷子,然后怒目瞪着叶千歌。 叶千歌一阵无语,感觉有些莫名其妙。 女皇大人的脾性,像云像风又像雾,令人捉摸不透。 “娘,你快看,她又吓我。”叶千歌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要揭露徐亦婵凶悍的本性。 徐亦婵嘴角不由狠狠抽了几下。 这个贱男…… “婵儿,以后他再如此污蔑你,你就吊起来抽。”姜柔翻个白眼,不厌其烦道。 叶千歌表情一滞,感觉整个世界都变了。 “婵儿听母亲的。”徐亦婵睥睨叶千歌,嘴角又开始往上扬了。 叶千歌赶紧低下头去,化悲愤为食欲,拼命的往嘴里塞东西。 吃完晚饭,徐亦婵和叶千歌没有急着离开,陪着母亲喝茶聊天,直到明月中天,才起身回宫。 毫无疑问的,叶千歌想留宿十天半个月的请求,很果断的被姜柔给回绝了。 叶千歌好说歹说,把甜甜都搬出来了,却被姜柔一句话给顶回来了。 留宿可以,婵儿也要留下。 叶千歌瞬间炸毛了。 与徐亦婵同房,被踢飞的概率是百分之分! 于是,两人又坐回到了马车内。 徐亦婵忽闪着眼睛,一脸玩味的表情看着叶千歌。 叶千歌如坐针毡,全身僵硬,哪里敢与徐亦婵对视,便装作若无其事的东看看西瞧瞧,心虚不已。 “你说朕欺负你,朕到底如何欺负你了。”徐亦婵的声音响了起来。 叶千歌心中一突,当即满头雾水道:“我有说过吗?我只是个小人物,陛下怎会欺负我?就算欺负我,也是我的福分。” 叶千歌很想给自己两个大耳刮子。 “哦。”徐亦婵小嘴一翘,眸中划过一道得意,“那你说朕恐吓你,朕又是如何恐吓你的?” 此刻,叶千歌好想跳车,他张了张嘴,“陛下国色天香,人比花娇,美艳不可方物,一举一动,闭月羞花,一颦一笑,倾国倾城,就算恐吓我,那也是莫大的殊荣。” “你的意思是,以后朕欺负你,便是你的福气,朕恐吓你,便是你的殊荣……” 叶千歌愣愣的看着徐亦婵,突然有种想死的冲动。 第四十四章 饥荒 苍穹仿似被泼墨了一般,乌云游走,天空低垂,雨丝好比细线一般,绵绵不绝从空中洒落下来。 很无力,但却带着刺人的凉意。 中秋过后,秋的萧瑟越发浓厚起来。 成片的树林,从墨绿渐渐变成枯黄,一阵秋风拂过,只留下光秃秃的枝丫,远远望去,是死一般的枯寂 皇宫也无法幸免。 每日清早,小宫女们弯着腰,手持扫帚,将满地的落叶清扫干净。 但片刻后,晨风刮过,落叶却又是飘飞而下,遮住清扫过的地面。 飞霜殿庭院中,栽种着几棵银杏,俱都生长数十上百年,高可参天,枝繁叶茂,煞是壮观。 到了秋季,杏叶纷纷转黄,伴着轻风,飘飘洒洒,将整个庭院铺的如同一块金黄色的地毯。 着实另有一番韵味。 阴雨连绵数日,叶千歌一直深居飞霜殿,很少外出。 他原本计划去泾阳,但被徐亦婵阻止了。 泾阳经历一番大清洗,正值多事之秋,此时去十分不宜。 叶千歌从善如流,趁着无事,呆在飞霜殿教厨娘们炒菜。 自从上次从镇北王府回来后,徐亦婵便缠上了叶千歌。 勒令叶千歌承包她的中饭和晚饭,每天必须推陈出新,要极力满足女皇大人的口舌之欲。 否则,她就欺负他,恐吓他。 配合徐亦婵当时森然的语气,叶千歌几乎想都没想就怂了。 之后的每天,叶千歌便按时泡在厨房中,为女皇大人奉上最口味美味的佳肴。 为此,他还专门准备了一份长长的菜单,总结归纳之后,发现徐亦婵的口味偏清淡,喜欢清炒和清蒸,但偶尔的重咸和麻辣,也不忌口。 日复一日,连续七八天。 叶千歌为了避免彻底从王爷沦落为徐亦婵的私厨的命运,果断的耍起小心思,将炒菜的精髓倾囊相授,传给了厨娘们。 然后,他便可以,静看庭前叶飞叶落,坐望天上云卷云舒。 俗称,发呆。 叶千歌很满意这种生活状态,无忧无虑,还吃喝不愁。 倒是徐亦婵近日来,一直神龙见首不见尾,忙得不可开交,没时间搭理他。 有时送过去的饭菜,都一口未动的退了回来。 “陛下又没吃?”见宫女端着完好的食盒,叶千歌不由皱了皱眉头。 宫女拘谨的点点头,立马把头又低下去。 “把食盒给我。” “喏。” 叶千歌一手提着一个食盒,便朝崇文殿而去。 一进入崇文殿,叶千歌便觉一股冷寒之气扑面而来。 崇文殿坐北朝南,四面大树环绕,终年难见阳光,且其又极其宽敞,故而夏季格外凉爽。 但到了秋冬之际,缺点就彰显了出来。 不但潮气重,而且毫无保暖措施,感觉里面比外面还冷。 叶千歌抽了抽鼻子,便见徐亦婵正与几名大臣商谈要事。 他也不打扰,轻悄悄的来到侧殿,耐心等着。 大概一炷香的功夫,徐亦婵挥退了大臣,便又埋头批阅奏折,全然没有发现叶千歌。 叶千歌静静看着,只觉此刻的徐亦婵,浑身散发着令人着迷的气息,深看几眼,便会沉沦下去。 “吃饭了。”叶千歌提着食盒从侧殿出来。 徐亦婵抬眸,被叶千歌打断思绪,神色闪过一道不悦,拧了拧眉头,“你怎么来了?” 叶千歌抬了抬手中的食盒,“给你送饭。” 徐亦婵摇摇头,又从旁边拿起一本奏折,“不吃了,拿回去吧。” 叶千歌恍若未闻,迈步过去,将徐亦婵手中的奏折夺了过来,扔到一边,也不顾徐亦婵森冷的目光道,“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事情是忙不完的,今日我特意做了几个你爱吃的菜,不吃就浪费了。” 一边说着,一边将桌上的东西整理好后,便从食盒中把饭菜一一端了出来。 顿时,浓郁而可口的菜香味在崇文殿中弥漫开来。 徐亦婵扫了几眼,确实都是她平日里最喜欢的菜,嘴角微微上扬,心底不由划过几道暖流。 “吃吧。”叶千歌将筷子递给了徐亦婵。 不看还不觉得饿,这么一看,顿感饿的不行了。 徐亦婵瞪了叶千歌一眼,气呼呼的拿过筷子,便小口小口的吃了起来。 她吃的很慢,吃着吃着,不禁蹙着眉头,似乎陷入了深思,心事重重的样子。 “为了饥荒的事情?”叶千歌往徐亦婵碗中夹菜。 徐亦婵一愣,“你怎么知道?” “方才在侧殿听到的。”叶千歌耸耸肩,摊摊手:“我可不是故意偷听的,你们说话太大声,我不想听见都难。” 徐亦婵斜睨了他一下,没有怪罪他的意思,提及饥荒,她面色稍微阴郁了几分。 “近年来,年年都闹饥荒,此次尤为严重,受灾人数已多达数十万!” “那赶快开仓放粮,朝廷赈灾——”叶千歌脱口而出,却又觉得此话不妥。 这是最基本的方法,若能凑效,徐亦婵也不会愁眉苦脸了。 “粮仓早就没粮。”徐亦婵满嘴苦涩道。“国库也入不敷出,应付完此次,下次又该如何? “这么严重?” 徐亦婵点点头,“这几年,虽无外敌入侵,但数次镇压义军,内耗极大,伤了国本,而后又连年赈灾,国库早已空虚。” 叶千歌低头想了想,道:“如此看来,赈灾治标不治本,主要的问题,出在农事上面。” “农事?”徐亦婵怔了怔。 叶千歌自然不会说,问题出在地主阶级上面。 封建时期都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极其脆弱,一旦遭遇天灾人祸,便立马分崩离析,一夕之间,沦为流民。 叶千歌点点头,“农民靠天吃饭,靠地吃饭,这两点,我们都无法改变。” 徐亦婵翻了个白眼,此话等于没说一般,不由怒目瞪着叶千歌。 “你先别急。”叶千歌自信的笑了笑,“虽然改变不了天时与地利,但却可以从人和这方面着手。” 徐亦婵不由困惑起来,目光炯炯的盯着叶千歌,隐隐间流露几分期待,等待下文。 第四十五章 亩产五十石 “人和,可不止是人事和谐,民心和乐。”叶千歌解释道:“还包涵人事尽善尽美,做到极致的说法。” “重点。”徐学霸咬了咬牙。 “譬如粮食作物。”叶千歌给自己到了口茶,轻轻的抿了一口。 “粮食作物!”徐亦婵垂着睫毛,惊疑不已的看着叶千歌,“这个又岂是我们能够改变的?” 叶千歌不以为意,“当今大徐的主要粮食作物,北方以小麦为主,粟米次之,南方则以水稻为主。” “据我所知,无论哪一种,产量都不高。就好比水稻,亩产不到四石,若是遇到水涝旱灾,可能连三石都没有。” “难道你有办法提高产量?”徐亦婵眼睛陡然一亮,眼中尽是期望道, “没有。”叶千歌很果断的道。 这个年代,生产力低下,农业发展异常缓慢,不但没有一套完整的耕作体系,而且农具和灌溉系统也极其简陋,短时间内提高产量,无异于痴人说梦。 徐亦婵满脸失望,又拿起筷子,夹起一块鱼肉,味同嚼蜡的吃起来。 “虽然提高不了产量,但还有一个办法可行。”叶千歌眉头一翘,意味深长道。 徐亦婵停止咀嚼,眨巴着大眼睛,很是好奇的看了过来。 “什么办法?”她的语调高了几分,神色带有几分紧张。 “换一种粮食作物。”叶千歌嘿然道。 徐亦婵一听,眸光不由暗淡了几分,“你知晓有更高的粮食作物?” 由不得徐亦婵不失望。 粮食作物,可不是说能换就能换的。 且不说能不能找到更高产的粮食作物,就算找到了,适不适合在大徐种植也是个莫大的难题。 “有,而且很多。”叶千歌肯定的点点头。“产量还非常高!” 他从后世而来,高产的粮食作物,可如数家珍一般。 玉米、土豆、红薯、杂交稻...... 无论哪一种,其产量足以碾压大徐任何一种粮食作物。 徐亦婵瞳孔猛地一缩,语气又低沉了几分,“有多高?” “亩产至少五十石!”叶千歌报出一个数字。 “五十石,怎么可能?!” 徐亦婵睁大了眼睛,差点被嘴中的饭菜给呛住,一脸惊恐的盯着叶千歌,面上布满震撼之色。 要知道,水稻的亩产连四石都不到! 亩产五十石是什么概念? 这几乎是个天文数字! 若是大徐可以大面积种植此种粮食作物...... 徐亦婵连想都不敢想。 她的呼吸一下子急促起来,知道叶千歌不会无的放矢,但她心底又难以置信,目光幽幽的望着叶千歌。 心中存在着一丝侥幸和期盼。 “确实很惊人,但此等粮食作物真的存在,而且不止一两种。”叶千歌沉吟了片刻道。 “你见过?”闻此言,徐亦婵心中的希望多了几分。 叶千歌咬了咬牙,点点头,“见过。” “年前,我曾救起一名海客,他为了报答我,当时便给了我一个叫红薯的粮食,那红薯仅仅一个便有数斤之重,一株最多可以长七八个,亩产五十石绰绰有余。” “那个红、红薯,可还在?”徐亦婵紧紧盯着叶千歌问道。 “不在了。”叶千歌摇摇了头,感觉自己说错了话。 “为什么不在了?”徐亦婵的脸顿时凛冽起来。 叶千歌头皮发麻,嘟着嘴弱弱道:“那人说,红薯烤着吃,又甜又糯,我一时没忍住,就给烤了。” 啪。 徐亦婵手中的筷子应声断成了几节。 她猛然站起来,胸口急剧起伏着,满脸怒火的盯着叶千歌,恨不得将之暴揍一顿。 “叶千歌,你——” 她指着叶千歌,浑身都在颤抖。 那可是亩产五十石的粮食! 她心在滴血。 “对了,当时,他还给了我几个叫土豆的东西,拳头大小,一株可以长到十几二十个,产量与红薯相差无几。” 徐亦婵一愣,怒火稍作,继而恢复平静,问道,“那几个土豆,你可还留着?” 叶千歌叹了口气,“也一并给烤了,我觉得还是红薯烤着好吃些。” 现在是讨论红薯和土豆哪种烤着好吃的时候吗? 徐亦婵快要吐血了,她眼睛都红了,身上内力震荡,长发无风自动,很想将眼前之人进行人道毁灭。 叶千歌缩了缩脑袋,立马闭嘴,但见徐亦婵迟迟没有动手,才道:“他还给了我第三种叫玉米的粮食,产量虽比不过红薯和土豆,但耐寒耐旱,亩产三四十石还是有的。” “只可惜,我没要。” “为什么不要?”徐亦婵满脸森然。 “那人说玉米烤着不好吃,要蒸着吃。” 烤你大爷! 徐亦婵若要知道这句话,定然会破口大骂。 她满脸颓废,彻底被叶千歌的智商给击败了。 这世间有手握重宝而不自知的吗? 有。 而且,还是三件重宝。 “滚!” 此人着实太可恨,徐亦婵害怕一时控制不住自己,会如姜柔那般所说,将之吊起来抽。 “去年我还年少,才十六岁。”叶千歌极力为自己辩护,“正值懵懂无知时候,这也不能怪我。” 徐亦婵冷笑道:“朕十六岁,已入主东宫,为先皇分管国事。” 叶千歌老脸一红,早知如此,应该把故事的时间推到十年前了。 失算啊失算。 “这个不是重点。”叶千歌急忙转换话题,“虽然没了,但那名海客却告知了我,何处可以找到这些粮食。” 徐亦婵没有说话,冷冷的看着叶千歌,显然怒火难消。 叶千歌见了,强笑着继续往下说。 “那个地方与大徐隔了一个大洋,往东航行一年,或许两年方可抵达。” 叶千歌暗暗估算了一下大徐目前的航海水平,大抵说了个时间。 徐亦婵倒吸了口冷气,“在船上待一年,甚至两年,这怎么可能办得到?” 叶千歌若有所思的点头,想了想又道:“往东跨越大洋,风险系数极高,而且沿途没有供给之所,凭借如今的造船技术与航海水平,要做到这一点,确实不大可能。” 他忽然抬眸,嘴角蓦然勾起一缕笑意,意味深长道:“往东不行,那就往西。” 第四十六章 给女皇大人讲地理 “往西?”徐亦婵先是一愣,旋即不由冷笑道:“东方之地,岂可西向而行?完全背道而驰!” 叶千歌笑了笑,对于徐亦婵的回答,并不感觉意外。 此时,众人对世界的认知,还停留在浑天说上面。 浑天说虽然比盖天说进步了一些,但本质上没有多大的变化。 依旧以天圆地方为中心。 认为地是平的,天是圆的,天好比一个大碗,将地面牢牢盖住。 这是常识,早已根植于人们思维深处。 按此言论,地处东方,往西而行,只会渐行渐远,确实永远都不可能到达。 叶千歌从桌上拿起毛笔,又摊开一张纸,在上面画了一个圆,笑道:“如果,我们所处的世界是个很大圆球,往东去西域,往西回到东方,又有何难?” 一边说着,他一边用毛笔在圆上画了个圈。 “圆球?”徐亦婵小嘴张开,露出两颗晶莹剔透的贝齿,目中尽是惊色。 但少顷过后,她满脸质疑,不禁哼道:“自古有云,天圆地方,又岂容你胡编乱造?” 叶千歌眉头一挑,信心十足道:“知道你不会轻易相信,实际上,要证明这一点,很简单。” 徐亦婵瘪了瘪嘴,幽冷的看着叶千歌。 “不知陛下可去过海边?” 徐亦婵微微点头,“自然是去过。” “那我且问陛下一个问题,为何远去的帆船,船身会先消失,桅杆会后消失?如果海面是平的,船只会渐渐变小,并不会有如此这般变化。” 徐亦婵表情一滞,却是突然被问住了。 “实际上,你若仔细观察,很容易发现海面呈弧形,并非你想象中是平坦的。” 沉思良久,徐亦婵不由信了几分,但内心依然惊憾无比。 “可若是球的话,为何我们没有掉下去?” 学霸不愧是学霸,瞬间想到了问题之关键所在。 “这便归功于一种引力,这种力具有强大的吸引作用,会将地面的物体拉向自己,不使之离去。比如水往低处流,熟透了的水果会往下掉,而不是往天上飞,诸如此类的例子,数不胜数。” 徐亦婵只觉自己的世界观崩塌了。 叶千歌举的例子,很浅显易懂,且又十分常见,但由小而窥大,细细思之,竟令其无法辩驳。 “这些都是那名海客说的?” 叶千歌点头道:“他说,他从西域出发,一路向西,途径大陆,又跨越大洋,转了一圈来到了大徐。” 大徐往西,便是西域。 转了一圈,又回到原点。 徐亦婵倒吸了一口冷气,直觉心旌摇曳,她万万料想不到自己所处的世界,居然是个偌大的圆球! 听罢,却是不得不信了。 “那人可还与你说了什么?” 叶千歌见徐亦婵怅然若失的样子,很是理解。 毕竟,他所说之事,着实太过惊世骇俗,徐亦婵一时难以接受,亦属正常。 见叶千歌摇头,徐亦婵眼中闪过一丝失望。 “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是——”叶千歌见了,不由笑了笑道,“他走的时候,给了我一张地图。” “什么地图?” “世界地图。” “可带在身上。”徐亦婵眸光一闪,面上有着些许迫切。 “没带,但我现在可以画出来。”作为一个文科学的比理科还好的理科生,画个世界地图,简直小菜一碟。 说着,他从怀中掏出一只炭笔,便埋头画了起来,笔尖触及纸张发出沙沙的声音。 徐亦婵看着叶千歌手中的炭笔,眉间划过一道好奇,但很快敛去,目光移到纸张上面。 叶千歌画的很快,半盏茶的功夫,一张十分精细的世界地图现世了。 “这就是世界地图?”徐亦婵全神贯注的盯着地图,眼中溢满了惊奇。 叶千歌用笔指了指亚洲大陆的东方,“这里便是大徐。” “怎么才这么点大?”徐亦婵很是不满,大徐泱泱大国,而在这地图之中,却显得如此小。 “已经不小了。”叶千歌嘟囔一声,这比后世的天朝大多了。 “不行,还是太小了。” 徐亦婵目光幽幽的看了起来,眼中燃起火焰,看了看大徐周围,眼珠子不由转了起来。 叶千歌有些无语,暗中腹诽道,当皇帝的,果然每一个,都想开疆辟土,扩大领域。 很显然,徐亦婵也不例外。 “哎。” 看了许久,徐亦婵突然叹了口气,咬了咬牙,不甘心的将目光收回来。 依照大徐如今的国力,要发动战争,开疆辟土,无异于自寻死路。 女皇的野心,还没膨胀就熄灭了。 叶千歌有些不忍心,道:“你大可不必只盯着大徐周边,这些地方物资贫乏,耕地稀少,又不适宜人们居住,纵是打下来了,又有何用。” “至少看起来会大一些。”徐亦婵嘟囔道。 叶千歌翻个白眼,女皇大人又开始钻牛角尖了。 他指了指澳洲大陆,“这块大陆比大徐小不了多少,但只居住着几万,或许十几万人,这些人都未开化,依旧过着茹毛饮血的日子。” “这么大地方,才十几万人?”徐亦婵睁大了眼睛。 叶千歌点点头,“这里四面环海,气候适宜,可开垦的耕地不比大徐少多少,更重要的是,这里蕴藏了无数矿产。” 徐亦婵呼吸紧促起来,目中火焰喷涌。 仅仅十几万人,朕只需派一支万人军队,即可横扫无敌! “此处叫非洲大陆,生长着无数种动物,拥有世界上最大的沙漠,生活在上面的人,是一种黑皮肤的人种。” “昆仑奴,朕见过。”徐亦婵轻轻道。 她口中的昆仑奴,指的便是肤色较黑的仆役,大部分是东南亚一带的土著,也有一部分是非洲人,大概是随阿拉伯人而来的。 叶千歌释然,长安作为国际大都市,各种肤色的人满街走,却也见怪不怪了。 “这南北极地,常年冰冻,被冰雪覆盖,温度极低,一年中,有半年白昼,半年黑夜,人迹不可至也。” “好是奇妙。”徐亦婵如听天方夜谭一般,震惊之中带着向往和迷醉。 叶千歌随后看向最后两块大陆,神情不由严肃道:“方才我所说的,几种高产的粮食作物,便俱都出自于此。” 第四十七章 占城稻(求支持) 玉米、土豆、红薯、辣椒...... 这些全都出自于中南美洲一带。 他将后世墨西哥和哥伦比亚所在位置标注了出来。 然后,用笔将大徐航行至南美洲的航线勾勒了出来。 徐亦婵不由倒吸了冷气。 这条线,几乎围着世界转了一圈。 “往西的好处,便是沿途可以补给,无论是水还是食物,都能轻而易举的获取。” 叶千歌画的很详尽,包括一些海岛,也一一注明了位置。 “往东的话,要抵达此处,运气的成分比较大,不可取。” 叶千歌心底暗暗加了一句,几乎不大可能。 在船上呆一两年,这需要的不仅仅是高超的造船技术和航海水平,还需要非凡的生存能力。 “往西来回一趟需要多久?”徐亦婵沉默了半响开口道。 “至少三年。” 叶千歌记得,郑和第五次下西洋之时,最远到达非洲东海岸与红海海岸,便花去了两年多的时间。 “虽然远水救不了近火,但若是成功,必然福荫子孙,恩泽万代。”徐亦婵眼中光彩绽开,“我大徐必将迎来盛世!” 叶千歌嘴角一勾,终于成功了。 他极力促成此事,为的便是能够早点引入这些粮食作物。 后世历史中,土豆、红薯以及玉米,都在明朝中后期传进来的,距今尚有近千年之久。 而这千年间,因为天灾人祸而饿死的人,可谓不计其数。 叶千歌不信,倾一国之力,不能将这些粮食作物提前千年引入华夏! “此事,便交由你全权处理。”徐亦婵轻轻道,但语气中带着坚决不容拒绝的味道。 此事由他促成,他又岂会作壁上观。 他点点头,表示同意。 “朕会下旨,让水军全力配合你。”见叶千歌同意下来,徐亦婵便趁热打铁,将此事定下来。 “那我何时出发?” 大徐水军基地的分布,除了长江流域之外,便是沿海海域,而距离长安最近的,便是渤海海域。 叶千歌话中暗指的便是登州。 徐亦婵皱了皱眉,问道:“你要去登州?” 登州莱州湾,大徐渤海海域水军基地所在地。 “当然。”叶千歌道,“我既然全权处理,自然要去了解下基本情况。” “另外,我还设计了几款船型,必须要与船匠师傅沟通研究一番。” “你还会造船?”徐亦婵诧异的看着叶千歌。 叶千歌叹了口气,满脸哀伤道:“谁让我如此多才多艺,有时候,这也是一种莫大的负担。” 徐亦婵眼角抽了几下,不再去看他,默默将桌上的地图收了起来。 “等一下,你还没有回答我。” 徐亦婵瞪了他一眼,旋即俏脸微微发烧,细声道:“按祖制,你作为帝夫,不可离宫太久,况且又是新婚初年,更是不许。” “还有这规矩?”这下轮到叶千歌吃惊了。 这什么破规矩,居然限制人身自由,太没人性了。 但转眼,他想了想,却又觉得合情合理。 以往,皇帝后宫,嫔妃无数,佳丽三千,若无规矩约束,都出宫游玩,半年几个月不见人影,的确说不过去。 徐亦婵见叶千歌郁郁的模样,不由道:“我会下旨,从登州调来船匠和水军统帅配合你。” 叶千歌耸耸肩,也无异议,目前唯有此法可行了。 “不吃了吗?” 徐亦婵轻轻嗯了一下,便拿起一本奏折细细看了起来。 叶千歌将饭菜收拾好后,脑中突然灵光一闪,小脸上顿时掠过一道喜色。 “怎么忘了这茬?” 叶千歌拍了拍脑袋,满脸振奋的样子。 “怎么了?”徐亦婵螓首微微一抬。 叶千歌急忙道:“先把地图拿出来。” 徐亦婵见其兴奋的样子,颇为不解,将地图递给了他。 叶千歌飞快将地图摊开,眼睛死死的盯着大徐的南边。 ——东南亚。 他用笔将后世的越南、柬埔寨圈了起来。 “如我所知不错,这个地方,应是安南和真腊两国之所在。”叶千歌目光炯炯,语气铿锵道。 徐亦婵白了叶千歌一眼,不满道:“安南早已归附我大徐,而今自成一府,隶于广州。” “至于真腊,虽然没有归附,但年年会派遣使臣朝贡。” 叶千歌老脸一红,被女皇大人给鄙视了。 “这不是重点。”他轻轻咳嗽几下,焕发神采道:“据我所知,真腊国中有一种水稻,叫占城稻。” “此稻既种之后,旱不求水,涝不疏决,既无粪壤,又不耔耘,适应性强,不择地而生,且生长周期短,一年可三熟!” “旱不求水,涝不疏决,还可一年三熟?”徐亦婵脑袋又开始嗡嗡作响了,手中的奏折啪地一声合拢。 叶千歌连忙点头,“而且,此稻比大徐者,穗长而无芒,粒差小,亩产量至少可以提高三成!” “三成!”徐亦婵呢喃一声,三成,且又三熟,加在一起,产量可不仅仅提高三成而已,这么一想,目中的光芒逐渐炽盛起来。 三成,看似不多。 没有玉米、土豆、红薯的产量,听起来那么恐怖。 但是,占城稻唾手可得,一旦确认后,便可立马遍布大江南北,不似土豆红薯那般虚无缥缈,弄不弄得到,还有待另说。 “此稻,果真如你所说这般好?”徐亦婵呼吸微微急促了几分,面上挂着一丝严肃和凝重。 “陛下可立马下旨,着人去真腊一探究竟即可。”叶千歌有恃无恐。 占城稻由占城人专门培育出来的,耐旱耐涝,优点显著,相当于这个时期的良种稻。 徐亦婵沉吟了少许,便娇声道:“召慕容丞相即刻入宫。” “喏!”一名太监应声后,立马退了出去。 此事刻不容缓,越早查明,便可越早准备,待明年春种,即可推广开来。 叶千歌长吐一口气,提着两个食盒,悠哉悠哉的往外面走去。。 “若此事为真,你便有进言献宝之功,朕会答应你一个请求。”走到门口,背后传来一个悠然的声音。 叶千歌身子一顿,嘴角一翘,脚步未停,继续往外而去,转眼消失在了崇文殿门口。 第四十八章 奇怪的请求 翌日清晨。 叶千歌从被窝中起来,便觉一阵冷气迎面扑来,残余的睡意顷刻全无。 洗漱完后,迈步出门,便见庭院之中,不知何时已被白霜覆盖。 晚秋季节,冬意不期而至。 叶千歌紧了紧衣服,迈开双腿跑了起来。 出了飞霜殿,便是一条回廊,回廊四通八达,可通达皇宫各处。 叶千歌慢跑着,早起的侍卫和宫女早已见怪不怪,见到叶千歌纷纷驻足低头,静静退到一边,待叶千歌身影远去,才恢复正常。 跑了好一阵子,直到汗水打湿头发和面颊,叶千歌才气喘吁吁的停下。 虽然跑步的时间尚短,但效果非常显著。 许是年轻精力充沛,恢复能力较强,叶千歌而今已能够轻松跑完半个小时。 这对常人或许不难,但对于叶千歌绝对是个质的飞跃。 回到飞霜殿,泡了个澡,将满是汗水的衣服换掉,此时,天色已渐渐亮堂起来。 外面大雾蒙蒙,遥遥望之,白茫茫一片,远处的景物若隐若现,须臾之间,只可观其轮廓,无法见其真容。 然而下一瞬,白雾流动,朦胧间,便再也见不到了。 十雾九晴。 连绵的阴雨终于结束了,太阳从东方天际冉冉升起,大雾缱绻腾挪,开始徐徐消散。 吃完早饭,叶千歌便上了马车,马不停蹄的往泾阳赶去。 从泾阳回来,已过去了八天。 这八天中,泾阳一直在被清洗。 刑部介入其中,手段更加凌厉,处事愈发雷厉风行。 短短几天之内,又有数十人犯被逮捕。 而后当场宣判,或牢狱之灾,或流放边疆,或抄没家产,更有甚者,处斩立决。 泾阳县几乎被翻了个底朝天。 除了魏全之外,牵扯出来的官绅,大大小小达到十余人。 泾阳县的整个官僚体系,都烂到了根。 刑部提交上来的证据,简直令人发指,触目惊心。 徐亦婵和叶千歌震怒不已,督促刑部严惩这些官绅,继续深挖下去,不能放走一个。 “王爷,到了。” 叶千歌下了马车,伸了个懒腰,看向来时的路,坑坑洼洼,到处都是泥泞,不由皱起了眉头。 几天的雨水,让路况更加不堪了。 “看来要修路了。”叶千歌叹了口气。 “拜见王爷!” 此时,府衙前方跪满了一地。 “都起来吧。”叶千歌抬了抬手,看向一旁的为首的中年男子,道:“你便是我娘派来的?” 那人连忙点头,面色恭敬道:“回王爷,不止在下一人。” “除了在下,还有二十三人。” 叶千歌愣了一下,继而心底划过一道暖流。 如今泾阳县经历一番清洗,正值动荡之际,急需人手稳定局势,而这二十四人,无异于雪中送炭,可助叶千歌尽快接收掌控泾阳。 “其余的人呢?”叶千歌看了看,发现府衙中的人仅有七八人而已。 “他们都被小人调往泾阳各地,无法赶来迎接王爷,还请王爷恕罪。”那人连忙回道。 “无妨。”叶千歌不由瞄了此人一眼,不禁问道:“你与王府刘老管家是何关系?” “王爷慧眼如珠,小人刘华,刘老管家正是小人的叔父。”刘华儒雅一笑道。 叶千歌恍然,难怪如此面善。 “前些天,本王交代下来事情做的怎么样了?” “回王爷,小人已全部办妥。”刘华拱了拱手,从一旁的桌上拿起几本册子,递给了叶千歌。 叶千歌翻开一看,原来是泾阳户籍记录本。 “总共两万两千八百六十三人!”叶千歌呢喃道,带着几丝讶异,“怎么才这么点人?” 在后世,一个县城的人口动不动就数十几万,甚至过百万。 泾阳这么大地方,竟然才区区两万多人。 刘华嚅嗫着嘴唇,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 大徐之中,一个几万人的县城很常见,少的甚至几千人也属正常。 叶千歌皱了皱眉头,又拿起另一本翻看起来。 “这么多?”叶千歌被吓了一跳。 这本子上面赫然记录了,这几日刑部抄家与查获所得的赃款和不义之财。 他作为封地的王,这些东西自然归他所有。 “还是抄家来钱快。” 一个人口不到三万的小县,竟然抄没了价值过百万两的资产! 这其中,还不包括田产! 仅仅魏全一人,便占了将近五分之一。 叶千歌咋舌不已。 真是小官巨贪! 他嘴角冷笑着,将本子合上了,看着刘华问道:“田产可整理好了?” 刘华摇了摇头,欲言又止。 “有话直说。”叶千歌拧着眉头,端起茶杯小酌了一口。 “小的斗胆,小的听说王爷要降低佃租至三成。”刘华作揖道。 叶千歌点头,没有否认。 “王爷,这万万使不——” “不好了,王爷,外面来了好多佃户,说要见王爷!”正待刘华要说话,一个衙役急匆匆跑进来疾呼道。 “还不赶快拦住他们。”此刻,纵是镇定自若的刘华,脸色不禁大变,暴喝着斥退了衙役。 “喏,小的这就去。” “等等,他们又没有冲击府衙,不用如此这般紧张。”叶千歌站起身来,“且随本王一起去看看。” “王爷,你——”刘华作为叶家家臣,自然要为叶千歌的安危着想,不得让其置身险境。 叶千歌不以为意,大步流星往外面而去。 “拜见王爷!” 叶千歌眉头一挑,被恢弘的场面吓了一跳。 来此的佃户比上次多了几倍,目视至少有数千人之多。 “都起来吧。” 话落,但无一人起身,都继续跪着,目光炯炯的看着叶千歌。 叶千歌挠了挠头发,有些不明所以。 他目光逡巡一圈,忽然向前连忙小跑过去,要将最前面的老人家扶起来,“老人家你怎么又来了?” “王爷,小的不起。”老人家执拗道,一脸坚决道。 叶千歌有些傻眼了,摊了摊手,略感无奈道:“你们要怎样才肯起来?” 这时,所有佃户都说话了。 “求王爷涨佃租——” 叶千歌只觉自己听错了,一旁的刘华和莫墨也都呆愣住了。 第四十九章 可爱的人 被一群佃户跪着求着涨佃租,会是怎样一种心情? 叶千歌表示很无语,感觉这几千佃户是不是脑子烧坏了。 别人恨不得自己佃租少一点,每年便可以多一些余粮,不用饥一顿饱一顿的过日子。 他们却是反着来,嫌弃佃租太低,主动要求涨佃租。 “你们是不是说错了?”叶千歌嘴角狠狠的抽了几下,声音弱弱道。 “王爷,我们没有说错。”这几千人双目睁大,面色坚定,字字铿锵,声音尤其响亮。 “王爷英明神武,明察秋毫,不但杀了魏全那个狗贪官,还抓了那些无良官绅和富商,还泾阳一片朗朗乾坤。” “王爷此番行径,对我等恩重如山,我们无以为报,只求王爷涨佃租,以全心意。” 叶千歌一愣,呆呆的看着他们,一时之间,说不出半句话来。 心底深处不由一酸。 这就是大徐子民,这就是华夏子民。 他们要的不多,只要有口饭吃,能够活下去就行。 所以,叶千歌做了这么一些。 他们便觉得叶千歌给了他们太多,所以他们要感恩,要报答,要涨佃租。 淳朴中带着憨傻一般的可爱。 叶千歌望着这几千佃户,俱都面黄肌瘦,这已深秋季节,却都穿着单衣,衣服打着补丁,有的破着洞,跪在白雾之中,瑟瑟发抖,面色发青,却依旧面露坚强之色。 他突然很是心塞。 他做的并不多,而且,这都是他的本分。 他自认为他没有给他们什么,无论几成佃租,对他来说,只是蝇头小利而已。 可是,这些他不放在心上的东西,到了这些佃户眼中,却是重若千钧,无比珍稀。 因为多出来的这些东西,可以让他们吃得饱一些,可以让孩子们不用生活在吃了这顿没下顿的恐惧之中。 甚至,某些时候,可以让他们活命,不至于被饿死。 叶千歌长叹一口气,知道自己若不答应,恐怕这几千人会一直跪在此处。 “好吧,本王应下了,你们先起来。” “谢王爷。”几千佃户欣喜无比,面上满是笑意,纷纷站了起来,而后便又将目光投射了过来,盯着叶千歌。 叶千歌咳嗽一下,朗声道:“既如此,那便将佃租提高至四成。” 然后,便听见啪地一声,几千佃户又整齐划一的跪了下去,一脸悲愤的看着叶千歌。 叶千歌扶额,感觉自己遇到了一群假佃户。 “要不四成五厘?”叶千歌小声问道,但几千佃户恍若未闻一般。 很显然,他们觉得叶千歌没诚意。 莫墨等一些侍卫,以及刘华和一干衙役,都张大了嘴,不可思议的看着这一幕。 他们走南闯北,哪见过这种情形。 佃户求着涨佃租,地主却一脸不情愿的样子。 这一幕无论谁看到,都会惊掉下巴。 “你们不要逼我!”叶千歌咬了咬牙,满脸怒火的样子,几乎都要跳脚了。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 数千佃户依然镇定从容的跪在地上,有种叶千歌若不把佃租涨到他们满意的地步,他们就跪死在府衙门前的气势。 叶千歌不由大汗,一脸无奈,意兴阑珊的摆了摆手,道:“五成,五成总可以了吧。” 话音落下,却如石子落入大海,毫无动静。 遂,两方开始僵持起来,便几千人看叶千歌,叶千歌看几千人,大眼瞪小眼,陷入无语状态。 “都起来吧,王爷说六成。” 不知过了多久,突然一个声音打破了沉寂。 “谢王爷!” 然后,便见数千佃户猛地站起来,欢天喜地的四处溃散,潮涨潮落般,转眼便消失不见了。 叶千歌惊呆了。 尼玛,这是什么情况? “本王方才可有说过六成?”他满脸困惑的问刘华。 刘华吞了吞口水,摇摇头,踟蹰不决道:“应该、或许、可能没有说。” 那就是真没说了。 本王居然被一群佃户给套路了。 看着那些满是欢欣的佃户,叶千歌不由笑了笑,眼眶忍不住泛红。 这群可爱的人啊...... “王爷,那这佃租该如何算?” “本王只说过五成!”叶千歌吐出一口浊气,驻足许久才转身进了府衙。 此事过后,刘华没有继续纠缠佃租不放,尽管他认为,五成的佃租依旧低的令人心痛。 但依照叶千歌的秉性,他是万万不会再涨佃租的了。 刘华笑了笑,有如此善心的主子,泾阳人有福了。 回到府衙中。 叶千歌便问起了另一件事。 “王府的选址,进展的如何了?” 泾阳作为叶千歌的王之封地,自然少不了要建造王府。 “小的按照王爷的吩咐,选了三处地方,只待王爷定夺了。”刘华将泾阳县的地图摊开,摆在叶千歌面前。 “王爷,你看。”刘华指了指一处位置,“此处叫洛华村,如王爷所言,这洛华村风景优美,地势平坦,有良田近千亩,且村前有一条小河,水源丰富,符合王府的选址条件。” 叶千歌看了看,心中暗暗摇了摇头。 此处确实符合王府的选址,但太过偏僻,从长安到洛华村,途中还需越过几座山才行,要花费太多时间。 简单的说,就是交通不便。 刘华见叶千歌没有说话,便又指向另一处。 “这里是天水村,这个村子与池阳县毗邻,三面环山,村外也有上千亩良田,水源较洛华村,还要更为丰富,唯一不好的,便是山太多。” 叶千歌嘴角勾勒一丝弧线。 刘华口中的不好,但在叶千歌看来,却是另外一回事。 有山有水才是好地方。 长安地处渭河平原,一眼望去,难见山峦,叶千歌本是江南人,见惯了崇山峻岭,丘陵盆地,对山情有独钟。 “此山有多高?”叶千歌突然问道。 刘华一愣,立即反应过来,叶千歌迟迟不表态,偏偏就天水村提问,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最高处约莫有一百丈。” 叶千歌眼睛一亮,兴趣盎然道:“立即去天水村,本王要实地考察。” 第五十章 天水村 天水村,距离泾阳县城不过二十余里,坐上马车,不足半个时辰便可抵达。 从县城出来,去天水村的道路,愈发泥泞不堪。 若非马车牢固,应是早就散架了。 “王爷。”行了大半的路程,刘华突然走向前来叫道。 “何事?”叶千歌从座位上爬起来,长吁一口气,只觉浑身酸痛。 刘华又靠前一步,低头道:“王爷,可能需要麻烦你下来走一程。” 叶千歌掀起窗帘看了看,发现道路着实太过狭窄,只是一条羊肠小道,两边杂草丛生,马车难以通行。 叶千歌下了马车,便伸了个懒腰,舒展全身。 “还有多远?” “回王爷,前面那座山便是了。”刘华指了指远处的一座山道。 叶千歌看了看,约莫还有四五里路。 “你们什么人?”莫墨喝道。 “拜见王爷!” 恰此时,一个声音从后面传来。 叶千歌往后一看,便见数十个人跪在地面,一旁的侍卫严阵以待,拔剑将叶千歌围在中间,目光紧紧盯着这一群人。 “把剑都收了。”叶千歌眼睛一亮,便连忙小跑了过去。“老人家,我们又见面了。” “王爷此行不知要去哪里?”老人目中划过一道怯意,微微弯着腰道。 “天水村。”叶千歌笑了笑道。 众佃户俱是一愣,都静静的看着叶千歌。 “天水村?”老人家怔了怔,表情多了一丝紧张之色,连忙道:“小民斗胆,敢问王爷去天水村有何要事?” “大胆,王爷的事情,岂是你区区草民能够知道的?”刘华暴喝,怒目圆瞪道。 老人面色一变,差点被吓倒在地。 叶千歌连忙扶住老人,狠狠瞪了刘华一眼,道:“些许小事而已,又非机密。” 刘华悻悻然,面色恭谨的退到一旁。 “老人家不用紧张,本王此去天水村,为了查勘风水地势,若是合适,便会在此处建府。”叶千歌笑了笑道。 闻此言,在场的众佃户俱是一喜,目光顿时炽盛起来。 “王爷有此考虑,实为我们天水村之福。”老人家目中也是一亮,“小民这就为王爷领路。” 我们? 叶千歌微微一愣,算是明白了过来,原来这群佃户都是来自天水村。 “老人家,这天水村尚有多少户人家?”他瞄了瞄后方数十个佃户。 “有三十二户,总共一百六十八人。” “老人家记得真清楚。”叶千歌略显讶异。 老人家笑了笑,满脸的皱纹拧在一起,口中缺了几颗牙,憨厚道:“王爷勿用怀疑,小老儿为天水村村正,村中有多少人,自然心中有数。” 叶千歌有点惊讶,没想到眼前这个佃户装扮的老人家居然是天水村村正。 大徐的村正,往往由村中德高望重之人担任,深受村民推崇爱戴。 除此,也有官绅委派的。 俩人一路交谈,得知老人家名叫李长通,自幼便长在天水村,至今已有五十八年了。 五里路,也就半盏茶的功夫。 很快,叶千歌一行人便来到天水村。 随着距离的拉近,天水村的全貌逐渐映入眼帘。 这是个宁静而安详的小村庄。 远远望去,零星散落着一些房屋,此刻正值中午,已有炊烟袅袅升腾。 村庄的环境奇好,风景甚是优美。 所谓的三面环山,与实际上出入很大。 山,一半叫竹山,一半叫枫山,当地村民又称之为枫竹山。 因其一半长满竹柳,一半又遍布枫树,故而得名。 叶千歌连连赞叹,惊呼奇观。 此时深秋季节,漫山的枫叶已经转红,遥而望之,山峦好似被染红了一样。 而另一边,竹柳翠绿,依旧生机勃勃,绿意盎然,丝毫不受秋意的影响,将山的另一半映衬成墨绿色。 恰在此时,一阵秋风呼啸而过。 只见竹山之上,竹柳涌动,好似掀起一阵惊天巨浪,此起彼伏,一直蔓延开去。待到枫山后,绿浪消弭平息,剩下的,好似一团火焰在跳跃,在摇曳,在摆动。 叶千歌屏气凝神,睁大了眼睛,不肯错过这每一秒的胜景。 其余的人也呆呆望着,没有发出半丝声响。 直到秋风稍歇,众人才缓缓回过神来,但依旧面露陶醉之色,在心中久久回味。 “好一个枫竹山!” 此情此景,叶千歌有种立马拍板的冲动。 他深吸了口气,平缓心绪,驻足良久,才跟着佃户往村里走去。 天水村村落极小,三十余户人家散落在枫竹山下,见叶千歌众人与村正一同入村,便纷纷涌了过来。 “愣着做什么,还不赶快拜见王爷。”李长通皱着眉头喝道。 众村民先是一愣,却是没想到王爷会屈尊来天水村,随即反应过来,扑通一下,跪倒在地。 “拜见王爷。” 叶千歌抬了抬手,让他们起来。 随和的模样,让村民们很是不适,面色拘谨。 那些佃户回到人群中,将王爷涨佃租至六成的消息相告后,这些村民不但毫无怨言,反而很是欢喜。 看向叶千歌的眼神中多了几丝柔和。 天水村的状况,并没有比其他地方好。 一幢幢破败的房屋,多是木材和竹子搭建而成,许是住了多年,竹子和建木都腐朽不堪。 摇摇欲坠的样子,好似一阵清风便可将之吹倒。 叶千歌收回目光,跟着李长通在村内走了一圈,便又向村外走去。 村外是一望无际的田野,不见山峦,不见丘陵,却有小片小片的树林点缀其中,并没有被砍掉。 这时候,农田中的小麦早已被收割,只剩下空荡荡的田地,一眼望去,满目草黄。 “李村正,今年收成如何?”叶千歌问道。 一说到收成,李长通发自内心的笑了笑,“今年雨水好,收成比去年多了一些。” 说话间,耳边隐隐传来河水奔流之声。 走不到几分钟,便见一条宽敞的河水出现在了视野当中。 河水湍急,流量极大,河面宽处足有十余丈,狭窄处仅有数丈,许是几日的降雨,使得河水有些浑浊,河面水位颇高。 河面漂浮着几艘渔船,几位渔民正在忙碌着,站在岸边,隐约之间,听到一阵似有似无的歌声。 歌声似呢喃,似低吟,飘飞入耳,却别有一番滋味。 “王爷,对岸便是池阳县了。”刘华指了指对面道。 叶千歌瞄了瞄,发现河对面的远处,似有宫殿府邸,许是河边白雾尚未散去,却是看不真切。 第五十一章 王爷,小心 “少爷,据下人汇报,叶千歌去了泾阳的天水村。” 望月楼一间包厢中,徐子弘靠在栏杆上,望着远方,目光幽幽,略有吃惊道:“泾阳?” 常秋书胸有成竹道:“叶千歌作为帝夫,虽未正式封王,但已有王之封地,待满经年,便会赐下封号。” “而这泾阳,便是他的封地。” 徐子弘回到桌边,端起一个酒杯,缓缓道:“这叶家一府二王,可谓皇恩浩荡,圣眷优隆。” “确实如此。”常秋书深以为然,道:“这百年来,大徐的异姓王爷,也不过十指之数。” “其中三位乃开国大将,立国十年间,太祖开疆辟土,便又封了三位,而后的九十年里,不过才封了四位王爷。” “而今,这十位王爷所剩下的不足三个,镇北王叶天勇便是其中一位,其子叶千歌,便将成为大徐第十一位异姓王爷!” “传闻这镇北王与皇叔关系莫逆,有兄弟之谊。”徐子弘抿了一口酒水,道。 常秋书点头道:“镇北王叶天勇可非常人,当年天狼入侵,兵指长安,叶天勇不过先皇帐下一个小将,若非叶千歌异军突起,大徐恐已千疮百孔,大厦倾覆也不无可能。” “战后,叶天勇以军功封王,又曾多次救先皇于危难,二者便于土地庙中结拜,结下深厚情谊。” “这也是为何先皇将重兵交由叶天勇手中,还要赐婚叶千歌的原因。” 徐子弘赞叹道:“镇北王真乃大才。” “是啊。”常秋书毫不掩饰对叶天勇的欣赏,“凭一己之力,镇守北疆十八年,使得天狼国二十年内不敢犯境,此等人才,百年难遇!” “只是可惜不能为我所用!”徐子弘眸光一闪道。 常秋书闻言,没有回应了,却是话锋一转道:“只是这个叶千歌,却也出乎众人意料之外。” 徐子弘嘴角勾了勾,仰头将杯中酒水饮尽,语气慵懒道:“五首名曲成就乐圣之名,又以一首中秋词,惊艳中秋大典。” “虎父无犬子。”常秋书感叹一声。 徐子弘眸光一闪,“确实是我小看了他。” “少爷不必自责。”常秋书苦笑道:“长安第一纨绔,想必都是叶千歌演出来,此人城府颇深,不可小视。” “哼,折损我几位大臣在先,抢夺我重宝在后,纵是他城府如何深,他也必须付出代价。”徐子弘掌心用力,便听一声脆响,手中的酒杯瞬间破碎成渣。 “人都安排好了么?” “只待少爷一声令下。”常秋书应道。 “此次,绝对要万无一失,确保要拿到那本书,否则,打草惊蛇,后果不堪设想。”徐子弘神情严肃道。 “少爷且放心,一切都按少爷的吩咐,绝无半点差池。”常秋书信心十足道。“况且,又有数十高手,抓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王爷,已绰绰有余。” “不要大意。”徐子弘拍了拍手,将掌中的渣滓拍掉,又拿起一块香巾细细的擦了擦,“泾阳距离长安不远,一旦行动,要速战速决,若是被武衙发现,便会前功尽弃。” “喏,小的这就吩咐下去。”常秋书拱了拱手,面色顿时一紧。 武衙,这个词,在武林人士中,几乎是个禁忌一般的存在。 它神秘无比,却又强大无匹,它是一只隐匿在暗中的鬼魅,好似从不存在,却又无处不在。 但若仔细观察,便可发现,江湖中发生的每件大事,似乎都有他们的影子。 “事情做干净点,那个什么天水村,我看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语毕,徐子弘挥了挥手。 “喏。”常秋书面不改色,低着头退出了包厢。 —— 从河边回来,叶千歌便向着枫竹山而去。 枫竹山不高不陡,极易攀爬,众人循着村民多年走出来的小道,慢慢往上爬去。 先到的是枫山。 此时,恰是观赏枫林的季节。 漫山的枫树,密密麻麻,将山野全部占据,偶尔几棵绿树点缀其中,却也不显得突兀,反而恰到好处。 地面枫叶铺地,踩上去,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 叶千歌一行人走的很慢,有时会停留片刻,为看到一棵特别高大的枫树而发出惊叹,也会为了某一处美丽景象而赞叹不已。 一路从山脚爬到山顶,而后又从枫山山顶直接走到竹山。 到了竹山,叶千歌发现周遭的环境,顷刻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好似一下子从红色的海洋走入了绿色的天堂。 世界轮转,在乎一瞬之间。 “走了这么久了,大家都渴了吧。”前面领路的大汉道了一句。 大汉叫李二宝,乃天水村村民,农闲时常来枫竹山打猎,对枫竹山地形了若指掌,故而主动请缨为叶千歌领路。 “难道这山中还有泉水?”刘华神色微动。 李长通不置可否的笑了笑,指了指前方道:“前方不远有处水潭,谭中泉水从未断绝,很是甘甜,二宝带路,既然来了竹山,定是要尝尝这泉水的。” “好勒。”二宝憨笑一声,脚步飞快,几个转身便已越过了好几棵竹柳。 山间很幽静,鸟儿都已南去,故而没有鸟语,没有虫鸣,除了头顶传来柳叶的婆娑声,便无任何声响了。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在竹山中行走,常有这般感触,看似无路,前方迷茫,但几步过后,前路豁然开朗,如此这般,反反复复。 几经辗转后,潺潺流水声传入耳中。 便见一条小溪从上方蜿蜒而下,汨汨而流,叮咚作响,水势还不小。 “上面便是了。”李长通说完,众人很快来到水潭边。 水潭不止一个,而是两个,一大一小,一高一低,中间被巨石隔开。 有点意思。 叶千歌好奇的围着水潭走了一圈,水潭并不深,许有两三米,潭水非常清澈,可见一些小鱼小虾在游动,很是悠闲惬意。 “王爷,过来休息一下,喝口水。”刘华叫道。 叶千歌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坐在离水潭不远的石块上。 “王爷,请喝水。” 不知何时,李二宝砍来一棵竹子,用柴刀砍成一个个竹筒,装了一筒水递给叶千歌。 叶千歌笑了笑,接了过去。 然而就在此时,空中传来一阵嗡鸣,便听咻地一声,一道流光疾掠而来。 站在叶千歌面前的李二宝,身子猛地一顿,一根箭矢从其后背直插进去,从胸前穿刺出来,箭头带出淋漓的鲜血。 李二宝面上的憨笑陡然一滞,嘴角涌出血水,他缓缓低头,又慢慢抬起头,扯了扯嘴角挤出一个笑容,依稀可见几分憨厚,只是鲜血让这个笑容看起来多了一丝惨烈,“王爷,小——心!” 身子一软,倒在地面,再也起不来了…… 第五十二章 传讯晶石 叶千歌完全怔住了,他只觉耳边不停嗡鸣,脑海一片空白。 他睁大眼睛,呆呆的看着躺在地面已无声息的李二宝,表情满是不知所措和惊恐之色。 前世,纵是他如何纵横捭阖,意气风发,但也是个平头百姓,从未见过眼前之人这般惨死当场。 “二宝!” 李长通悲恸不已,作势便要扑过去,被衙役连忙死死拖住。 “不好,有刺客,保护王爷!” 莫墨率先反应过来,身形一晃,抓着叶千歌的肩膀,便要往山下掠去。 然而,未走几步,便从竹林深处飞出一阵箭雨,发出刺耳的破空声。 “咻咻咻!” 侍卫和衙役飞速反应过来,连忙侧着身子,躲在竹柳后面,躲避箭雨。 但依旧有两个衙役,被突如其来的箭矢射中,一个正中胸口,凄厉一叫,便倒在了血泊之中。另一个被射中大腿,伏在地面,不停惨叫。 一旁的侍卫见了,刚要出去营救,便见一根利箭飞来,刺穿了衙役的胸膛。 莫墨急忙刹住脚步,身子轻轻一纵,往旁边挪移,避开呼啸而来的箭雨。 他目如鹰隼,见到竹林深处,人影穿梭,粗略一看,至少有四五十人,俱都从山下急速围来。 “大家快往山上退!”莫墨面色一变,对方人多势众,不宜硬抗,带着叶千歌飞快从山顶掠去。 叶千歌渐渐回过神来。 他吐出一口浊气,从惊恐中挣脱出来,但面上依旧挂着几丝惧色和苍白。 “对方有多少人?”他咽了一口口水。 “至少五十个,可能更多。”莫墨回应道。 叶千歌心头蓦然一凛。 自己一方,仅仅二十人,还不到对方一半。 而且,这二十人中,叶千歌和李长通基本算是个半残,刘华几人不知战力如何。 若也不行,能战之人,才不到十五个! “而且,那数十人,个个身姿矫健,力量内敛,绝非普通,定是江湖好手!” 莫墨的话令叶千歌倒吸了口冷气,侥幸心理瞬间全无。 “全是高手!”他睁大了眼睛,只觉大徐之中,武林高手太泛滥了些。 要么不出现,一出现,便成群结队。 稳住心神后,叶千歌心头百转千回,心底暗暗计较盘算。 派遣数十高手刺杀本王,这么大手笔,幕后之人,能量惊人,绝对非同小可。 他脑中不由闪过几道人影, 慕容寒、陈瑜、蔡贤、李洛..... 这些人与他结仇,都有杀他的动机。 然而,来不及让其多想,数十道人影已逐渐靠了上来。 众人面色俱是一变,对方的人数竟然又增加了,达到了七八十余人! 这还怎么打,一旦胶着缠斗,后果不堪设想。 “王爷,怎么办?”刘华急的满头大汗,他死死的护在叶千歌身旁,目光逡巡,神态戒备。 “对方迟迟不肯出手,便是将我们往山顶赶,不给我们半点喘息的机会,然后再神不知鬼不觉地将我们一网打尽。” 叶千歌心头暗恨,想到死去的李二宝,眸子深处划过一道凶厉。 “莫墨,可有办法突围?”叶千歌侧头看向莫墨。 莫墨面色凝重,苦笑:“王爷,怕是整座山都被对方封锁了,突围下了山又有何用?” 众人闻言,面如重枣。 这么大手笔,到底是谁这么想要自己死? “何羽,叫人!”莫墨呼了一声。 一干衙役和刘华几人纷纷看了过来,目中的绝望消散了些许,多了一丝期许。 “在下来自武衙。”莫墨冷冰冰道:“况且,此地偏僻,纵是发了信号,也不一定会有人发现。” 刘华对莫墨来自武衙,并不觉得吃惊,叶千歌的身份尊贵无比,由武衙之人守卫,实属正常。 “纵是发现了,可能也来及了。”刘华接了一句话,叹了口气,突然他眸光一亮,道:“莫兄,王爷一定不能出事,你带一干侍卫突围,出了村,往池阳方向去,只要过了河就安全了!” “你的意思是——”莫墨瞳孔蓦然一缩。 刘华点点头,“为今之计,只能这样了。” 莫墨沉吟片刻,“我会保王爷安全,若王爷出事,除非我莫墨已死!” “那王爷便拜托你了。”刘华表情坚决,“你们先走,我们断后。” 一干衙役和刘华三人,相视一笑,目露决然。 何羽听令后,身形一晃,便已飞身到了竹柳之上了。 他从怀中掏出一块晶石,掐了个手印,从中输入一道劲气,便将晶石往空中一扔。 只见那晶石升到高空,瞬间湮灭掉了。 “不好,是武衙的传讯晶石!”山下的常秋书抬头望向天空,感受到空中爆裂开来,泛起的内力涟漪,不由面色一变。 “速战速决,叶千歌抓活的,其余的都杀了!”常秋书下令道。 语毕,便见几道人影化作流光坠入竹山中,往山上疾掠而去。 “这就完了?”叶千歌抬头望了望天空,没有响音,也没有火花,不会是个劣质品吧! “王爷,这是武衙的传讯晶石,只有武衙中人才能感受得到晶石散发的光芒。”莫墨道。 “光芒?”难道武衙中人的眼睛构造与常人的不同。 “是的,只不过这光辉由内力激发。”莫墨道。 叶千歌点点头,武学的存在,就已经非常不科学了,多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也很正常。 现在不是纠结这个的时候,赶紧想办法脱离险境才是当务之急。 “不好,对方要动手!”何羽沉声道。 “往枫山走,这边极易被偷袭。”莫墨道。 “来了,小心!”刘华作为叶家家臣,自小学武,拔出剑与衙役站在前面。 “你们究竟是何人,竟敢冒犯大徐帝夫!”他暴喝一声。“你们可知,这是诛九族的大罪!” “哼,少废话,帝夫又如何?” 这些人全都一身劲装,穿着干净利落,俱是一袭黑衣,没有任何遮掩,快速的围了过来。 “将尔等杀光屠尽,又有谁知道?” “那个王爷抓活的,其他人,一个不留,杀!” 语毕,数十人拔剑纵身,朝叶千歌杀来。 第五十三章 武衙金卫 “快带王爷先走!” 刘华和众衙役纷纷拔剑,纵身俯冲下去,拦下对方的第一波冲势。 然而,不等叶千歌与莫墨往枫山冲去,便见二十余人已经扑杀了过来。 “何羽,保护王爷,我去会一会他们!”剑光一闪,莫墨已飞身而上,将二十余人生生挡了下来。 对方都是江湖好手,深谙厮杀之术,纵是面对强敌也丝毫不惧。 莫墨顿时如虎入羊群,宝剑翻飞,化作道道虚影,便不断有人惨叫着倒下,瞬息之间,便斩杀了五人。 “无影剑,你是剑宗的人!”有人大惊失色,被莫墨凌厉的剑法逼得连连后退。 莫墨冷笑:“哼,谁说会无影剑法,便是剑宗之人!” 那人听了色变,“你是那里的人!” 莫墨不置可否,掌中利剑一划,一道劲气犹如实质一般,将剑身包裹起来。 “少废话,杀!” “点子扎手,一起上!” 无影剑法,来无踪去无影,剑法诡异多变,一招一式,宛如游蛇吐信,全攻要害之处。 剩下的十余人使出浑身解数,飞身纵跃间,不停在竹间穿梭,寻找破绽不断袭杀,俱都不与莫墨正面战斗! “哼,雕虫小技!”莫墨恼怒不已,对方不正面与他拼杀,便是为了消耗他的内力。 他嘴角一勾,身形化作一道流鸿,剑光忽然大作,劲气在空中荡起涟漪,涟漪所过之处,竹柳成片折断倒伏。 几名杀手一时不趁,被剑光扫中,击飞了出去,胸前划开一道口子,鲜血淋漓。 “看你们怎么躲!” 莫墨知道事态紧急,也要速战速决,一旦被对方拖住,后果不堪设想。 相对于莫墨的摧枯拉朽,刘华几人与众衙役却是非常惨烈。 一干衙役俱是练家子,身手不凡,对付街上的二流子小毛贼,算是个好手。 但遭遇此等江湖高手,却显得十分不堪,几乎一触即溃,仅仅几个呼吸,便折了几个人手。 其余几个人也都相继挂彩,战力直线下降。 “哼,普通衙役也敢挡我,找死!”有人很是不屑,手中大刀横劈而来。 那衙役目中划过一道流光,身子急忙避开,便见原先之处,竹柳翻飞,被横扫成渣。 衙役直冒冷汗,这若被扫中,定会罹难当场,无法幸免。 “退!” 刘华大喝,拉着一个身受重伤之人,往后面踉跄着退去。 “你们能往哪里退?” 有人暴喝,利剑一劈,便见数根竹柳呼啸而来。 刘华倒吸口冷气,暗中运转内力,咬了咬牙,一掌猛然拍出。 “嘭!” 一声闷响,竹柳炸裂成碎片,刘华闷哼,嘴角溢出一丝血迹。 “哼,这般实力,也敢拦我!” 那人双脚一蹬,飞到竹子上方,利剑在内力的加持下,散发幽冷幽冷的光芒,直直刺向刘华。 刘华瞳孔一缩,眼中的人影逐渐放大,眨眼便到了跟前。 好快! 刘华面色一白,根本来不及躲避。 正待他绝望之际,一道人影从身旁蹿了出去,挡在了刘华面前。 “小旭!”刘华目眦欲裂,身子挪移,剑光一划,那人胸膛多了一道深可见骨的口子。 “大哥,王爷交给你了。” 杨旭与刘华一样,都是叶家家臣,为叶家效忠,其父为叶天勇帐下士兵,后来受伤被叶天勇收为府兵。 刘华悲痛欲绝,泪如泉涌。 二人自小一同长大,宛如手足兄弟一般,却是料想不到对方为了救自己而丧命。 “小旭,别死——”刘华哀嚎一般,带着哭声。 杨旭受伤太重,被刺穿心脉,血流如注,已然回天乏术,仅仅几息过后,双眼闭合,便再也睁不开了。 “混蛋,你竟敢伤我?” 持剑之人受伤严重,顿时暴跳如雷。这些人武功不入流,在他眼中好比蝼蚁。 被眼中的蝼蚁所伤,无异于奇耻大辱! “给我死!”他纵身一跃,凌空而渡,内力激荡,凝成剑光,伴随着利剑刺来。 “哼,好大口气!” 此时,一个声音从上方传来,那人心神一凛,尚未抬头,便被一道冷光击中,身子如同断弦的风筝,横飞出去,撞倒一大片竹子。 “武衙之人!” 那人满嘴是血,目光开始涣散,这一击威力巨大,已伤及他的五脏六腑。 他踉跄着要站起来,但屡屡失败,看着来者,瞳孔缩成针状。 莫墨冷冷的看着他,眼中划过一道不屑。 “你应该就是华山弃徒左宗道吧。” “你怎么知道?”左宗道一脸吃惊。 莫墨冷哼一声,“华山剑术重形不重神,只有华山上代余孽才会这般。” 左宗道闻言,满是血的脸顿时狰狞无比,“剑法本就是杀伐之术,重其形有何错?!” “哼,一群丧家之犬!”莫墨不与他争论,“说,到底是谁派你们来的?” 左宗道连连呕血,满是不甘的瞟了莫墨一眼,脑袋一歪,便再也起不来了。 “能如此轻松将左宗道击毙,想来阁下绝非等闲之辈。” 一道身影飞出,落在莫墨身前。 “毒手蜈蚣!”莫墨见来人,顿时脸色大变。 此人面色发紫,嘴唇呈黑色,好似身中剧毒一般,全无血色,脸上有道疤痕。那疤痕好似一只蜈蚣,沿着额头往下,直到下巴为止,整张脸狰狞可怕无比。 “地狱宵小,竟敢谋刺王爷,若我不死,定要直捣地狱十八层!”莫墨滔天大怒,暗中提了一口气,长发无风自动。 “地狱十八层,就凭你?”毒手蜈蚣冷笑。“报上名来,老子不杀无名之辈!” “武衙金卫莫墨!”莫墨沉声道,掌心剑光大亮,似有剑气掠空,直指毒手。 “你是武衙金卫!”毒手蜈蚣脸色陡然大变,好似见了鬼一般,唯恐避之不及,飞快往后退去,一边大喊道:“上,快一起上!” 然而,他反应终究是满了半拍,被莫墨凌厉的剑气卷中,惨呼一声,一只胳膊应声而断。 毒手蜈蚣,重在用毒,正面拼杀的战力稍弱,但他的毒功阴险毒辣,令江湖闻风丧胆,曾凭一己之力,毒杀一个千人门派,一夜之间,死伤殆尽,不留一个活口。 莫墨面色一白,嘴角流出一丝血迹。 激发剑气,取人首级,防不胜防,但消耗亦是极大。 他暗叹可惜,没能一举击杀毒手蜈蚣。 第五十四章 天下第一奇毒 大战一触即发。 莫墨本已是强弩之末,此番被数十人轮番进攻,纵是他内力再强,也无法长时间坚持下去。 “可恶,杀了他!” 毒手蜈蚣怒不可遏,他驰骋江湖十余年,从未如今日这般狼狈。 大战未起,便丢了一只胳膊。 这若传出去,不知会闹出多大的笑话。更重要的是,回到地狱后,该怎么交差。 他在外围游走,在等待窥伺,一旦有机会,便会给予莫墨最致命的一击。 形势越发危急起来。 叶千歌身旁只剩何羽一人,其余的侍卫都加入了战场,与对方陷入苦战。 “救援怎么还不来?” 何羽心焦万分,对方人多势众,己方劣势明显,若突围不了,只会落得全军覆没的下场。 “——”叶千歌叹口气,他从未把希望放在救援之上。 他皱着眉头,心中暗想。 对方言明不杀他,要活捉他。 要么对方恨自己入骨,要亲自手刃自己,以泄心头之恨。 要么对方想从自己手中获得什么。 他皱了皱眉头,心中不禁浮现一个人名来。 徐子弘。 他眸光一闪,嘴角不由勾了勾。 如此想来,八九不离十,便是徐子弘了。 这么着急,且又如此大动干戈,那本书究竟暗藏了什么秘密? 他排除了慕容寒几人的可能。 纵是他们再傻,如果动手,定然是雷霆一击,格杀叶千歌,万万不会只活捉他,留下尾巴,那样只会夜长梦多,徒增麻烦。 这时,一帮衙役几乎死伤殆尽,只留下最后两个苦苦支撑,但已浑身是伤,衣服染血,神态萎靡不振,好似随时会倒下去一般。 众侍卫亦损失惨重,能战之人,不到五指之数,且战且退,每人都挂彩了,形势不容乐观。 镜头拉回来,看向莫墨这边。 此时,莫墨已身中数剑,身上的衣服被鲜血染红,有自己的,也有别人的。 他乃武衙金卫,内力强悍无匹,且又剑法精妙,若论单打独斗,他不惧场中任何一人。 但是,对方显然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三四十人分成几个组,一个个轮番杀来,丝毫不给莫墨半分喘息和休息的机会。 他们身处江湖,武衙金卫的厉害,可谓如雷贯耳,令他们不敢半分小觑。 不然,毒手蜈蚣亦不会反应如此之大。 但尽管如此,死在莫墨手中的人,数量依旧在不断增加。 强弩之末,也足以碾死蝼蚁。 “哼,武衙金卫又如何,还不是要死在我们手中!”毒手蜈蚣恨极了莫墨,出口揶揄道,他咬着牙齿,面色多了一丝血色,泛着苍白。 莫墨目光一冷,作势要杀将过去,将毒手蜈蚣斩于剑下。 “咻咻!” 毒手蜈蚣眼中尽是狠辣,甩手便是几根银针,划过天际,直刺莫墨面门而来,速度快到了极致。 莫墨利剑一挥,便见银针全部挡住,银针飞转回去,射中对方几人。 那几人浑身一颤,嘴角喷出血水,血水呈黑色,散发着阵阵恶臭。 紧接着,那几人倒在地上大呼救命,但毒手蜈蚣冷冷看着,视若无睹一般,直到几人化作一摊血水,只留下几身衣物。 嘶嘶—— 这一幕,顿时令在场所有人都倒吸了口凉气。 仅仅几根银针,便具有这样恐怖的毒性,简直骇人听闻。 “蚀尸散,毒手蜈蚣,你竟然配置如此歹毒之物!”何羽脸色很不好,当下大声喝道。 蚀尸散,由多年前一个神医无意中配置出来,本以为有伤天和,便将药方给销毁了。 但令所有人意外的是,这个药方被神医的一位徒弟暗中保留了下来。 后来此人反出神医门下,转而专攻毒术,还成了江湖赫赫有名的毒尊。 神医不耻此徒,扬言要清理门户。 师徒二人约战于紫金山,一人用毒,一人解毒。 两战过后,神医以绝对实力,占据优势,取得一胜一平。 毒尊不想输,一旦输了,便要自刎谢罪,故而拿出了神医配置成的蚀尸散,逼迫神医喝下。 神医饮下,使劲挥身解数,将药力压制住。 毒尊面色大变,但输的心服口服,当下跪地三叩,自绝心脉而亡。 毒尊身死后,神医再也压制不住蚀尸散的毒性,七日之后,也死在了紫金山上。 一代神医和毒尊,双双死去,此战没有胜负,没有赢家,令人扼腕感慨。 从此,蚀尸散销声匿迹,再也没有出现。 故而,何羽见到蚀尸散,才会这般吃惊。 叶千歌在一旁咋舌不已。 这蚀尸散的功效与金大大小说中的化骨散有些像。 但化骨散绝对没有蚀尸散这般厉害。 只需在银针上涂抹一些,便可让一个活生生的化作一滩血水。 这样剧烈的药力,举世罕见。 无论是刘华几人,还是对方众人,听到蚀尸散,身子俱是一震。 此毒无药可解,当年神医便是死在此毒手中,可谓天下第一奇毒。 “失传了数十年,此毒药方竟被地狱得了去,看来江湖又要大乱了。” 莫墨脸色愈发阴沉起来,看向毒手蜈蚣的目中杀气浩荡。 地狱,乃天下第一杀手组织,里面高手众多,都深谙暗杀之术,杀伐之道,手段极其残忍,且无所不用其极。 其中杀手按地狱十八层划分,越往高层,越是强悍,据说地狱第十八层者为阎王,有四人坐镇,但多年来,阎王从未现身。 即便是遭到数大门派多次围剿,也不曾逼迫阎王露面。 毒手蜈蚣冷笑一声,毫不在意,“蚀尸散又怎么了,吾乃毒手,什么毒我不能配置?” “何羽,可有把握杀了他?”叶千歌淡淡道,眼中情不自禁飞过一道杀意。 “毒手蜈蚣毒功了得,但而今有断臂之伤,杀之容易。”何羽回答道。 “那就,”叶千歌顿了一下道:“杀了他。” 何羽摇摇头,“恕卑职不能答应,卑职若离开,殿下有什么三长两短,卑职无法向陛下交代。” “放心,本王不会有事。”叶千歌云淡风轻,心道,对方不但不敢杀我,还会想尽一切办法保我安全。 何羽踟蹰了许久,难下决断,但见叶千歌目中冷芒如刺,便咬了咬牙,身子化作一道闪电,俯冲了下去。 第五十五章 赌生死(求推荐) 战场战况瞬息万变。 莫墨似乎一直有暗中关注叶千歌这边,但见何羽冲出,目标直指毒手蜈蚣,便立马会意。 他强撑着身子,几乎油尽灯枯,但依旧咬紧牙关,嘶吼着的冲向对面。 “所有人一起上!” 毒手蜈蚣暴喝,内心很是惊憾,武衙金卫强悍至斯! 莫墨步法踉跄,剑法凌乱,内力断断续续,时有时无,显然是内力难以为继,即将枯竭的征兆。 然而,反观对方,依然来势汹汹,剑光挥斥间,不断有人惨叫着倒下。 莫墨目光微斜,嘴角不着痕迹的划过一道细微的弧度。 紧接着,他脚下顿时一绊,身子往前倒去,一个杀手见状,不由大喜,目中划过一道厉芒,手中长剑直直刺了过来。 剑芒闪烁,尽是幽冷的光。 剑身擦着莫墨的脖子而过,他可以清晰感觉到剑身的冰凉。 莫墨一个翻身,连忙抽身出来,脖颈处留有一道口子,往外渗出鲜血。 他这么一翻身,顿时留下一个很大的破绽,后背全部露了出来,毫无防卫。 毒手蜈蚣眼睛一亮,他旁观许久,等的不就是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吗? 他嘴角一翘,指尖轻轻一送,几根银针轻轻嗡鸣,飞向莫墨的后背。 然而,莫墨的反应有如神助一般。 他猛地回头,掌中剑影翻飞,在空中轻轻一划,便见几根银针往回飞转而去,刺向毒手蜈蚣。 毒手蜈蚣大惊失色,他虽号称毒手,毒功了得,可免疫大部分毒药,无惧其药力。 但面对蚀尸散,他与常人无异,一样畏之如虎,一旦被击中,照样会毒发身亡。 银针弹回,几根直击面目而去,劲道十足,让其无法飞退躲避,几根封住他的右路。 此情形之下,毒手蜈蚣条件反射的往左横飞出去,将飞来的银针全部避开。 就在此时,一道人影猛然窜出,如一头下山猛虎一般,气势汹汹,似乎在窥伺潜伏,蓄势已久,只待此刻。 此人赫然是何羽。 他将速度提升到极致,化作一道流光,人未至,利剑嗡鸣已刺痛耳膜,伴随着一阵耀眼的剑芒! 毒手蜈蚣大骇,尚未看清来者是谁,便觉心口一阵刺痛,好似被什么东西捅穿了一般。 接着,毒手蜈蚣狂喷一大口血。 血水掉落,地面顿时发出滋滋的声音,被腐蚀出一个满是焦土的凹处。 叶千歌看的目瞪口呆,口干舌燥。 这还是血吗? 这根本就是强酸! 何羽一击得手,嘴角不由一勾,掌心微微用力,便见剑身翻转,作势要将毒手蜈蚣的心脏搅碎。 毒手蜈蚣面如金纸,暗中提起一口气,一掌印在何羽胸膛处,将其击飞出去。 何羽在空中稳住身子,徐徐落地后,身形不稳,面色一阵发青,嘴角溢出血迹,显然中毒不浅。 毒手蜈蚣遭受重创,连呕几口血,双腿一软,倒在了地上,心口血流如注,只觉体内的力量在渐渐消退,蓬勃的生机在飞快流逝。 先是断臂之痛,后是碎心之伤。 毒手蜈蚣满脸惊恐,一脸不甘的望着何羽。 他叱咤江湖十余年,杀出赫赫凶名,什么大风大浪没有经历过。 他原以为这只是个简单的任务,却万万料想不到,自己会死在这里! 他怒不可遏,目中似有无限的恨意。 “你们在故意暗算我!”他咬着牙,整张脸变得扭曲狰狞。 莫墨故意露出破绽,然后引诱他出手,使出飞针后,又迫使他不得不往何羽事先埋伏好的地方躲避。 以致被何羽轻易得手,连半点还击的机会都没有。 何羽冷笑,眼中尽是戏谑,“想不到自己会有今天吧!” “哼,你中了我的毒掌,我死了,你也活不了!”毒手蜈蚣只觉眼皮沉重,无力感蔓延全身。 “我活不了又如何?”何羽喉咙一甜,吐出一口血,面色愈发难看起来。“哼,你毒手蜈蚣杀人无算,地狱第十三层杀手,被武衙通缉多年,而今死于我手,我何羽何憾之有?” “你——”毒手蜈蚣气不打一处,此人为了杀我,竟然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了。 他满嘴是血,胸口处有个血洞,在不断往外渗血,鲜血流经之处,不停发出滋滋的声音,化作死地。 他身子一阵痉挛,微微抽搐之后,便彻底没了声息。 何羽颤颤巍巍直起身子,体内运转内力,压制逐渐扩散的毒性。 此时,他的四周,已站了十余个杀手,目光狠狠的盯着他,俱都刀剑相向,从四方一同杀至。 而另一边。 莫墨这么回头挥剑,却留给了对方可趁之机。 几个杀手猛地往前一探,几把利剑横扫而过,或直刺而来,或往下劈砍,带着呼啸的劲风。 莫墨根本避之不及,他脚尖一点,往后挪移,但终究无法避开全部的攻击。 便觉右肩一痛,被剑捅出了一个血窟窿。 众杀手见莫墨受伤,不禁一喜,攻击愈发凌厉了起来。 右肩受伤直接导致的后果,便是莫墨的剑法愈发凌乱了。 这对于一个剑客来说,几乎是致命的。 他的攻击全部落空,反而被对方抓住机会,不停攻击要害,逼得他连连后退,仓皇不已。 终于,在逼退了几波杀手的联手攻击之后。 右肩陡然传来一阵剧痛,他只觉右臂一麻,手掌突然脱力,掌心之剑旋即应声而落。 哐当! 众杀手欣喜若狂,仿佛打了鸡血一般,内力荡体而出,纷纷轰杀而来。 莫墨连忙闪避,躲避大部分的攻击,但依旧被一个杀手一掌印在胸膛,刹那间便如一颗出膛的子弹,狠狠砸落在地。 不待莫墨起身,一道人影横空而来,落在了莫墨的身旁。 莫墨定睛一看,不由一阵苦笑。 此人俨然是何羽! 此刻的二人,哪还有半分武衙金卫和银卫的扮相,皆都狼狈不堪,衣服染血,身上伤痕累累,皮开肉绽。 “莫兄,没能保护好王爷,是在下的失职。”何羽脸色紫青,一看便知毒性发作,正在侵蚀他的身体。 莫墨摇摇头,道:“想来是王爷的命令,否则,你岂又会出手,这怪不得你。” 何羽苦笑着叹道道:“你我都已经这般模样,这下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说话间,数十杀手全部围了上来。 他们暗恨不已,此次损失惨重,折在武衙金卫手中的人数,多达三十余人,几近总数的一半! 其中,还包括一个地狱第十三层的杀手——毒手蜈蚣! “杀!” 一声令下,数十道人影化作流光,猛地向前轰杀而去,要彻底杀死莫墨与何羽。 “住手!” 叶千歌缓缓步了出来,他神情镇定自若,没有半分恐惧和惊慌。 然而,众杀手仿若未闻一般,攻势依旧强劲,不减分毫。 “再不住手,本王便死在你们面前。” 语毕,叶千歌一把匕首架在脖子上,目光冷幽幽的看着众杀手,脸上面不改色,心中却是紧张万分,后背一阵冷汗潸潸而下。 他在赌,赢则活,输则死! 第五十六章 我不是她的对手 一个声音从竹林深处震荡而出。 “慢!” 顿时,众杀手动作一滞,猛地停了下来,手中的刀剑距离莫墨与何羽不足一指之长。 “叶小王爷不愧是镇北王之子,胆识过人,在下佩服!”说话间,一道人影缓缓步了出来。 此人带着一个面具,不露真容,无法分辨。 叶千歌暗中舒了口气,但手中的匕首依然架在脖子上,没有半分松动和拿下来的意思。 他眼睛微眯,“与阁下相比,本王自叹弗如。” “哦,王爷此话怎样?”那人踩着竹叶不疾不徐,不见丝毫紧张之色。 “阁下这般大仗势,召集数十杀手截杀大徐王爷,这等谋逆之心和悖逆之胆,纵观天下,又有几人敢与阁下相提并论。” “谋逆之心,悖逆之胆?”那人哈哈一笑,甚是爽朗道:“王爷言重了,在下只不过想请王爷去寒舍小叙而已。” “请?”叶千歌目光凌厉,看着倒地不起的衙役和侍卫,以及身受重伤的莫墨与何羽,咬牙切齿道:“这便是你口中所谓的请?” 那些死去的衙役和侍卫,一炷香,半柱香,甚至几个呼吸之前,都还是活生生的人。 而现在,他们倒下了,躺在冰冷的地面,没有了呼吸,只剩下一具失去了温度的尸体! 那人耸了耸肩,根本不在意,道:“方式虽然粗鲁了些,但不可否认,效果很是不错。” 他步伐不疾不徐,已经走到叶千歌前方十余丈的位置。 叶千歌道:“我可以跟你走,但是,你必须放了他们。” 那人摇摇头,语气微冷道:“哼,杀了我这么多人,单凭王爷一句话,是不是太过儿戏了些?” “杀人者,人恒杀之,你们作为杀手,应该早就有此准备。”叶千歌往前几步,道:“况且,你们要的是我,杀不杀他们又有何关系,若是我死了,你们回去恐怕也交不了差。” 面具之下,常秋书嘴角徐徐翘起,五指猛地一收。 众杀手见状,狞笑着手起刀落,便要直直砍下去。 跟我玩? 叶千歌嘴角一勾,死死扣在脖子上的匕首微微用力,一条鲜红的口子赫然出现了。 常秋书瞳孔猛地舒张,万万想不到叶千歌对自己这么狠,他倒吸了口凉气,急忙叫道:“停!” “王爷好手段!”常秋书挤出几个字来,对叶千歌的凶狠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叶千歌毫不赘言,冷眼直直的看着常秋书,匕首下的那道口子,已经流出鲜血,滴落在他素白的衣袍上面,显得格外醒目。 “放了他们!” 常秋书很不甘,但同时心中也是一急,若是叶千歌有什么三长两短,这所做的一切便前功尽弃,功亏一篑了。 “王爷!” 莫墨扶着何羽踉跄的来到叶千歌身边,刘华和其余几个侍卫也全都汇聚过来,目光关切的望着叶千歌。 “莫墨,何羽怎样了?”叶千歌见何羽面色发黑,奄奄一息,心头一紧。 “殿下,何羽中了毒手蜈蚣的毒掌,已身中剧毒,若无解药,恐怕——”莫墨皱着眉头道。 “去看看毒手蜈蚣身上是否藏有解药。”叶千歌道。 “喏。” 刘华得令走过去,但被一个杀手挡住去路,但见叶千歌目光看来,常秋书却不得不再次妥协。 任由刘华从毒手蜈蚣身上搜出几个药瓶。 莫墨细细闻了闻,便从中拿起一个瓶子朝何羽嘴中倒去。 “叶小王爷,现在我人已经放了,可以走了吧。”常秋书道。 “等他们下山,安全之后,本王自会跟你走一遭!” 叶千歌心中冷笑,哪不知他们心中打的什么主意。 无非是想赶尽杀绝,出动数十杀手,便是要屠戮殆尽,以免消息走漏,招来祸端。 但如今被叶千歌这么一搅和,他们的算盘彻底落空。 常秋书暗恨不已。 叶千歌竟如此难缠,以死相逼,抓住他的软肋,一阵猛攻之下,他不但不能反抗,还不得不低头妥协。 他深吸了几口气,拳头攥紧,随时都可能暴走。 叶千歌紧紧盯着对方,心底紧张无比,生怕对方一时按捺不住,来个鱼死网破,那就得不偿失了。 “叶小王爷,你休要得寸进尺!”常秋书声音愈发冷冽。 叶千歌道:“你若拿不定主意,可以去跟你主子汇报,本王有的是时间。” “此地不宜久留,再拖延下去,恐生变故。”此时,一个声音传来,常秋书表情一滞。 武衙的传讯晶石爆裂已久,若有武衙之人赶来,后果不堪设想。 “哼,你们走吧。” “王爷,我们不能走。”刘华大急,这帮匪徒个个都是穷凶极恶之人,若王爷孤身一人落入他手,简直九死一生。“我们若走了,您该怎么办?” “你们休想带走王爷!”利剑横于胸口,目光狠戾的看着常秋书。“除非我死!” 叶千歌翻了个白眼,心中虽有感动,但也相当无语。 如此情形之下,你死了又能改变什么? 无非多了一具尸体而已! 叶千歌斜睨刘华一眼,莫墨会意,当下一记手刀击在刘华背上,刘华瞬间晕厥过去,被一旁的侍卫扶住。 “走吧。” “殿下保重!” “下山安全之后,发个信号。” “喏。” 说罢,莫墨带着众伤员朝山下而去,很快消失在了茫茫竹林之中。 “殿下,你的匕首可以拿下了。”常秋书道。 “稍安勿躁,本王确认他们安全之后,自会信守承诺。” 叶千歌没有丝毫松懈,直到听见山下传来一阵尖啸,才嫌弃的将匕首扔在地上,擦了擦脖子上的血迹,伸了个懒腰,信步来到常秋书面前。 “你看,本王还是个很守信用之人,前面带路,本王倒想瞧瞧,尔等幕后主使之人是何方神圣。”叶千歌摊了摊手,模样慵懒而从容。 面具之下,常秋书青筋鼓起,面色阴沉,他嘴角抽了抽,带着一抹残忍的笑意,手一挥,白色粉末扑面而来。 叶千歌没有防备,只觉双目沉重,一阵眩晕,便彻底晕了过去。 “大人,要不要追上去?” “不用。”常秋书看了眼昏迷的叶千歌,心中一阵颓败。 这本是个无衣无缝之计,却硬生生给叶千歌捅出来一个窟窿。 “之前的计划取消,此地不宜久留,撤!” 人影一阵掠动,转眼消失不见,整片竹林陷入死一般的沉寂,一阵风刮过,血腥之气浓烈的让人作呕。 泾阳通往长安的路上。 莫墨几人骑着马飞快奔驰着,绷着脸,眼中尽是紧张和急迫。 突然,从远处飞来一把剑,直直插在地面,没入了大半。 “吁!” 莫墨连忙拉着坐骑,目光死死的望着前方。 一道倩影横渡虚空而来,飘逸出尘,好比仙子一般,她带着面巾,令人无法看到真容,但隐约露出来的轮廓,便知面巾之下,是张精致绝伦的面庞。 “叶千歌呢?” 女子开口说了,她的声音很是好听,带着一股魅惑和妩媚,软绵绵的,令人一听便会血脉贲张,沉沦下去。 但此刻,她的语气带有几分紧张和关切,看到莫墨几人狼狈模样,心里漾起不祥的预感。 莫墨盯着女子沉吟许久,才开口道:“王爷被地狱的人抓走了。” “何处?”女子神色一紧,语气冷了几分。 “泾阳天水村枫竹山!” 女子听了,身形一晃,几个呼吸,便消失在了众人视线之中。 “将殿下之事告知她,是不是太过草率?”此时何羽已经醒来,但依旧面无血色。 莫墨眸光一闪,“此女极不简单,武学修为更是惊人。” 见何羽困惑的看来,莫墨双脚一用力,座下骏马又开始飞奔起来。 “我不是她的对手!” 何羽心旌摇曳,不由一呆,目光不由往女子离去的方向望了望,惊憾无比。 第五十七章 彼岸花 巍峨皇宫,恢弘大气。 崇文殿中,徐亦婵与几个大臣正相谈要事,气氛一扫之前的紧张凝重,却是非常和谐与欢喜。 近日来,朝廷因为赈灾之事,被弄得愁云惨淡,徐亦婵多次震怒,大臣们亦是人心惶惶,心惊胆战。 “圣上,占城稻的优良已经被证实,当下应该大批引进,在大徐大力推广。”慕容致道。 “此稻着实精良,不但高产,还耐旱耐涝,得此水稻,我大徐每年至少可增产四成!” 黎平大喜过望,他本来专管农政,对于农事颇有独到见解,后来户部尚书陈谷忠被贬,他得到徐亦婵的拔擢,到了如今这个位置。 “只是,陛下。”黎平皱了皱眉,敛去兴奋之色,一脸严肃道:“这占城稻生于真腊占城一带,真腊与我大徐地质气候颇有不同,老臣建议,可先开辟一处良田,试验一番,若依旧高产,方可推广。” 橘生于南则为橘,橘生于北则为枳。 这个道理,众人皆知。 “黎大人不愧专于农政,还是你考虑周全。”黎平言罢,在场的所有大臣都点头附议。 毕竟,此事牵涉甚广,一旦出了纰漏,弄巧成拙,适得其反,其损失难以估量。 “黎爱卿,言之有理。”徐亦婵笑了笑,不由想到叶千歌的话,道:“但试验一事,有人已经做了,产量与真腊并没有多大出入。” “凡我大徐可栽种水稻之田,包括江浙与三湘一带的久旱之地,皆可种植此稻。” “天佑大徐!” 黎平跪倒在地,大声疾呼,他原本心存疑虑,如今疑虑尽除,剩下的只有无比的激动。 其余大臣也面露喜色,纷纷效仿,跪地高呼。 徐亦婵舒心一笑,不由想起昨晚答应叶千歌的承诺。 不知他会让自己做什么? 如果是那种无耻下流之事,朕该如何? 她俏脸微微一红,但很快眸子划过一道冷意和娇嗔。 “黎爱卿,着人立即从真腊引进占城稻,此事全权交由你来处理。” “喏!” 此事功在千秋,无论谁也不会拒绝。 “圣上,出大事了!”周公公气喘吁吁的跑了进来。 徐亦婵皱了皱眉黛,清冷道:“何事?” 周公公欺到徐亦婵耳后,忐忑不安道:“王爷被地狱之人抓走了。” 闻言,徐亦婵脸色陡然一变,急忙挥退众大臣。 待大臣走后,徐亦婵将莫墨召进来,沉声道:“到底怎么回事?” 莫墨道:“回陛下,今日王爷本是去天水村勘察地势,决定王府的选址,却突然遭到数十杀人围攻......” 徐亦婵听到数十杀人,面色不由一白。 “地狱竟然敢对我大徐皇室行凶!”徐亦婵面沉似水,“传朕手谕,令武衙不惜一切代价,务必找到王爷,若叶千歌有什么闪失,朕要整个地狱陪葬!” “喏!” 周公公浑身一颤,第一次见徐亦婵这般震怒,当即得令便朝外面跑了出去。 等到所有人都出去后。 徐亦婵眸中光芒肆虐,嘴里挤出两个字来:“宁王!”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 叶千歌出事的消息不胫而走,被许多人得知。 镇北王府。 刘华回到长安,便将此事告知了姜柔。 姜柔被吓得面色苍白,差点昏厥过去,强打精神,将家将全部派出去搜救叶千歌。 望月楼顶层一个包厢。 “慕容兄可听说了,那叶千歌被人掳了去,目前下落不明,生死不知。” 陈瑜的气质较以往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变得愈发阴柔。 “自然。”慕容寒三番两次被叶千歌折辱,得知消息后,几乎欣喜若狂,他饮了一口酒水,“却是不知是何人,胆敢绑架大徐王爷,着实令人大开眼界。” “哼,一个帝夫而已,死了一个再纳一个便是。”蔡贤嘴角一弯,心情不由大好。 自上次中秋大典后,他便一直郁郁寡欢,鲜少有这般好心情。 “死了自是最好,但是没死的话——”陈瑜说到这里,不由看了看慕容寒,不再说下去。 慕容寒面上的笑容一滞。 房中的气氛凝重了几分。 “地狱出手,往往不留活口,他能活下来,是他的本事。”李洛打了个哈欠,萎靡不振的样子。 天水村,枫竹山。 一道倩影从山下急速而来,所过之处,劲风呼啸。 她落在竹山中,见满地伏尸,发现并没有叶千歌,心中不由舒了口气,身形一晃,便消失在了竹林深处。 良久。 刷刷刷! 五道身影出现在了竹林之中。 “哇,夏姐姐,你什么时候回长安的?”这是个年方十五六的女孩,女孩长得煞是可爱,脸上带着婴儿肥,一笑,便露出两个小酒窝。 “上个月我便回来了,灵儿,你怎么也来了?”夏媛也很诧异。 “哼,我才不想来,还不是他们让我来的!”郁灵斜睨身边几个男子,表情很是嫌弃。 “这岂能怪我们?我们只是奉衙主之名。”三个年轻男子很无语,但话中全然没有半点怪罪的意思。 “哼,那个死老头子,回去就把他胡子给拔了!”郁灵气的小脸鼓鼓的,咬着贝齿,十分不悦道。 几个人当做没听见。 能叫武衙之主老头子的,恐怕也就只有眼前这位姑奶奶了。 “既然来了,就先办事。”夏媛道。 其中一名男子来到一个伏尸面前蹲下,卷起袖子,便见胳膊上纹着一朵花。 “彼岸花,果然是地狱杀手。”夏媛道。 “这个就是莫墨说的毒手蜈蚣吧,长得真丑。”郁灵在一旁叫道。 “确实是毒手蜈蚣。”李峰摸了摸下巴,“这家伙终于死了,真是大快人心。” “又不是你杀死的,那么高兴干嘛?”郁灵撇撇嘴,然后又蹦蹦跳跳的跑到另一边去了。 “时间紧迫,走吧。”李峰翻了个白眼,嘴角抽了几下,便道。 众人点头,轻轻点地,便朝竹林深处掠去。 —— 叶千歌醒来时,已是傍晚了,窗外余晖斜照,泛着暗红色。 他目光逡巡一圈,发现自己身处在一个木屋里。屋内装潢简陋,家具破旧,应该是一处农舍。 吱呀—— 一直紧闭的的房门应声被打开了。 第五十八章 信了你的邪 进来的是两名大汉。 “我家主子要见你,请吧!”大汉身子一斜,没有动手脚,但眼中的戏谑却很是明艳。 既来之则安之。 他几乎已经认定,抓他之人必是宁王之子徐子弘。 我倒要瞧瞧,徐子弘要耍什么花招。 “前面带路。” 叶千歌嘴角一勾,满面春风,没有半点被绑架的样子。 两个大汉一怔,不由多看了叶千歌几眼。 他们知道叶千歌的身份。 在他们印象中,越是身份尊贵,越是惜命。但叶千歌的表现却大相径庭,不但毫无惧色,反而云淡风轻。 大汉对视一眼,没再说话,便信步出了门。 走出房间,叶千歌才知道,此处是个院子,大概有八九间房子。 房子建在山顶之上,趁着余晖,依稀可见山下树木参差,山体一面全是石壁,虽然不是很高,但陡峭的很是吓人。 跟着两个大汉,很快来到一处房子。 这个房子很大,叶千歌没来及坐下,便听到一个声音传来。 “叶小王爷,久仰久仰。” 但闻其声,不见其人。 叶千歌侧耳一听,这个声音很陌生,绝不是徐子弘的。 他循着声音看去,原来房子的右侧有个隔间。 隔间与房子中间被一卷纱帘分开,从外面无法清晰分辨里面状况。但可见三道模糊的人影,一个坐着,两个站立。 “阁下既然花了这么大功夫将本王掳来,为何不以真面示人?”叶千歌道。 那人一笑,“王爷想看我的脸?” “难道你的脸本王看不得?” 叶千歌缓缓坐下去,目光微斜,丝毫不在意对方话中的威胁之意。 “不是不能看,只是要付出一点代价。”那人站起身来,迈着步子,朝叶千歌走来,“譬如,命!” 叶千歌颇为不屑,拿起一块糕点扔进嘴里,边吃边说:“阁下抓本王来,难不成还会放了本王?” 那人一愣,本要踏出纱帘的脚又迈回去了。 以死要挟,叶千歌竟然不惧分毫。 “王爷说笑了。”那人颇觉有些狼狈,本来要吓吓叶千歌,却反被叶千歌将了一军。“某请王爷前来,不过是想与殿下联络一下感情。” 叶千歌暗中翻个白眼,道:“阁下联络感情的方式,还真是清新脱俗,与众不同啊。” 敌不动,我不动,敌若动,我谋而后动。 你不急着摊开了说,我又何必着急表态? 叶千歌又拿起一个水果啃了起来。 今天从皇宫出来,便没有吃过东西,早已是饥肠辘辘了,当下,便是敞开了胃,大快朵颐起来。 隔间的几人嘴角不由抽了抽,只觉一阵恍惚错乱。 叶千歌哪有半分慌张之色,倒像是个游人,毫无半点危机感可言。 “王爷就不怕我在你吃的食物里下毒么?”吃了好一会儿,那人忍不住说道。 叶千歌动作一顿,但转瞬恢复过来,继续咀嚼着嘴中的食物,道:“阁下要杀本王,可举手为之,何必下毒而多此一举?” 叶千歌的确怕,所以才让何羽不顾一切杀了毒手蜈蚣。 虽然这并不能完全阻止对方,逼迫自己吞吃什么稀奇古怪的毒药。 但至少可以很大限度的降低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 那人微恼,很想发作,却又不得不忍住,冷哼道:“王爷就不想知道,在下请王爷到此地的目的?” 终于忍不住了。 叶千歌小酌了一口茶水,淡淡道:“联络感情。” 那人不由一滞,面色不由沉了几分。 你这是要把天聊死的节奏啊。 “这只是其一。”那人咬了咬牙,很是不悦,但见叶千歌毫无追问下去的反应,嘴角不由抽了抽,眸中精芒一闪,道:“这其二嘛,便是想从王爷这里讨要一件东西。” 叶千歌眉毛一挑,神色很是警惕,“何物?” “王爷切莫紧张。”那人面色稍霁,“并非贵重宝物,只是一本书而已。” “书?”叶千歌佯装迷茫的样子,满脸疑惑问道。“什么书?” “王爷可还记得,中秋大典之上,王爷凭一首中秋词夺得魁首,因而获得的御赐之物?”那人回答道。 果然是为了那本游记! 叶千歌眸底一道暗芒划过,不动声色问道:“前朝大儒郭沫所写的游记?” “正是此书!” 那人脸上刹那舒展开来,声调猛然提高几分,虽有强忍喜意,但依旧可以听出话中的激动。 “阁下便是为了此书将本王抓来的!”叶千歌咬牙切齿,一脸愠怒。 他猛地站起来,十分不忿,歇斯底里般的咆哮道:“区区一本书而已,你若想要,本王给你便是,何必这般陷本王于如此境地!” 隔间之中,三人俱是一怔,被叶千歌突如其来的爆发给震住了。 由此观之,此书的秘密,叶千歌和徐亦婵并不知情。 一直坐在屋外的徐子弘笑了笑,他可不会因为叶千歌的一句话,便否认自己做的这一切。 “王爷息怒。”那人悻悻然道,“来人,给王爷上茶,上好茶!” 话落,便进来一个汉子,端着茶壶,给叶千歌倒了一杯,便退了出去。 叶千歌怒意难消,依然一副很是不平和憋屈的模样。 “在下并无为难王爷的意思。”那人笑了笑,见叶千歌发怒的模样,心中没来由的一阵快意。“在下只需一观王爷的那本游记,便保证会放了王爷,不伤王爷分毫。” “此话当真?” 叶千歌眸中划过一道喜色,心里却冷笑连连,倘若得了此书,恐怕第一件事情便是杀了本王。 “在下只求书,况且,杀了王爷,于我有何益处?” 叶千歌微微点头,目光看向隔间,道:“本王倒是有些好奇,阁下为何如此看重那本游记?” 那人打了个哈哈,沉吟片刻,长叹一口气道:“说来让王爷见笑。” “前朝大儒郭沫,正是在下先祖,为了不让先祖之物流落在外,在下才这般费尽心思。” 我就信了你的邪了。 叶千歌无趣的翻了个白眼,虽然知道对方不会说真话,但也没想到这么能扯。 第五十九章 终于找到你 “少爷,长安传来消息。”常秋书递过去一个纸条,面色恭谨道。 徐子弘接过,摊开一看,脸色不由一沉,冷笑着看了房中叶千歌一眼,道:“武衙精英尽出,还包括五名金卫,看来陛下挺在意叶千歌的安危。” 常秋书禁不住倒吸了口凉气,吞了口口水,语气微微发颤,道:“武衙中总共不过九大金卫,这一下来了五个,少爷,我们的计划是否要暂缓?” “不用。”徐子弘态度坚决,不容置疑,道:“照计划执行。” “她越是在意,便越会不惜代价。”徐子弘眉头舒展开来,“抓紧时间,以免夜长梦多。” “喏!”常秋书心头一紧,身形一纵,消失在了夕阳中。 徐子弘嘴角一弯,望了望西方天际的晚霞,心中不由豪气万丈,目光逐渐炽热。 近来,他获知更多关于郭沫游记的秘辛。 虽不尽然,但足以令其怦然心动,独占之念愈来愈烈。 “难怪父王苦苦寻觅数十年。”徐子弘喃喃道:“若我得到,两位兄长算什么?父王又算什么?” 他方要站起身来,却好似听到什么一般,身子一顿,便又坐了下去,目光幽幽看向房中。 —— “阁下孝思不匮,感天动地,着实令人敬佩。”叶千歌自然不会戳破,很知趣道。 “只可惜那本游记,本王不曾带在身上,否则,可全阁下之孝心。” “多谢王爷美意。”那人笑了笑,他的任务已经完成,不用再与叶千歌你来我往的套话了。 实际上,他的目的很简单,便是弄清叶千歌和徐亦婵,是否已经知道关于郭沫游记的秘密。 叶千歌眸底划过一道隐晦的光芒,嘴角微微扯开一个细微的弧度,但转眼间,光芒敛去,弧度消失。 反而露出一丝踟蹰之色,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王爷自可畅所欲言。”那人见了,轻轻抬手,立马道。 叶千歌点头道:“虽然本王不能立马将游记交与你,但本王可以将之默写出来。” “王爷此言当真?”那人一惊,顿时直起身子,睁大了眼睛,语调陡然高昂起来。 叶千歌一本正经的赞叹道:“郭沫游记仅仅几千言,却涉及颇多哲理,不但内容极其精彩,而且文法异常老练,读之如置身其中,观大徐之山水,览人间之事故,不愧是大儒之作......” 外面的徐子弘听到叶千歌会默写郭沫游记,不由紧张起来,直到听到此处,不由舒了口气,但依旧侧耳认真聆听。 阁中那人自知失态,便又坐了下来,叹道:“可惜在下不能一睹为快,一览先祖遗作之风采。” 那人心中颇为得意,自己不经意的谎言,叶千歌不但信以为真,还抛出这么极具价值的信息。 叶千歌似是很感动道:“阁下如此殷切,本王倒是可以默写出来一部分。” “若要默写全部,恐怕需要不少时日。” 那人忍不住激动起来,“王爷可记得其中一篇叫——” “咳咳!” 恰此时,一阵咳嗽声从外面传进来。 隔间那人闻了,顿时噤若寒蝉,没有继续说下去。 叶千歌暗道一声可惜。 他往窗外斜睨一眼,很是意味深长。 看来这窗外之人,定是徐子弘无疑了。 虽然没有套出很有价值的信息,但至少有一点可以确定。 徐子弘需要的是郭沫游记中的文章,并非书中暗藏了肉眼难以察觉的机关秘密。 譬如,淋水现字,隔火观字,以及水洗后发现地图之类的尔尔。 “来人,先带王爷下去,好好伺候着,莫要委屈了王爷。” 语毕,两个大汉走进来,将叶千歌带了出去。 出了房子,叶千歌瞄了瞄放在窗外处的一张椅子,嘴角不由笑了笑,大步流星而去。 待到叶千歌回到原来的屋中。 徐子弘已步入房中,隔间那人急忙出来,扑通一声,跪倒在地,额头冷汗涔涔,道:“属下一时糊涂,口不择言,请少爷降罪!” 徐子弘冷冷扫了他一眼,眼中露出一丝杀机。 他收回目光,淡淡道:“你的确该死,但念在你多年来忠心耿耿,本王此次饶你不死。” 地面那人先是一颤,继而大喜,脑袋猛磕几下,直到额头皮开肉绽,才被徐子弘止住。 叶千歌回到屋内不久,门外便传来脚步声和解锁的声音,旋即木门被打开了,进来一个端着盘子的大汉。 盘中装着笔墨纸砚,被大汉一一摆好后,大汉便不发一言的出去了。 “王爷,劳烦你好好默写。”窗外传进来一个声音,仔细一听,正是隔间之人的。“王爷何时默写完,在下便何时放王爷离去。” 叶千歌趴在床上,抬头轻轻嗯了一声,脑袋一歪,整个人都埋在被子里。 他瞥了一眼桌上的笔墨纸砚。 自从中秋大典获得郭沫游记之后,他便不断研读它,想从中找出其暗藏的秘密,故而,每篇文章看了不下数十遍。 结果秘密没找出来,每篇文章却可倒背如流,将之默写出来自然不是什么难事。 吃饱喝足睡一觉,他现在唯一能做的,便是拖延时间,然后等待救援。 皇宫之中。 徐亦婵坐立难安,于大殿之中不断来回徘徊,面上尽是担忧之色。 “崔衣,武衙可传来消息?”她皱着眉头,绝美的俏脸带着几丝憔悴和苍白。 崔衣闻言,却是一脸无奈,有气无力道:“陛下,你已问了十九遍。” 徐亦婵恍若未闻,她目光时不时望向殿外,好似在等待什么一般,神情很是急切。 “什么时辰了?” 崔衣翻了白眼,心中暗自腹诽,第十七遍。 “已是戌时。” “已过去了三个时辰,怎么会还没有消息?”徐亦婵娇斥一声,夹杂着一丝隐怒和焦虑。 崔衣张了张嘴,不知该如何作答,却见周公公慌慌张张的跑了进来。 “陛下,地狱——” 不待周公公说完,徐亦婵身子一晃,夺过周公公手中的信,急忙看了起来。 信的内容很简单,归纳总结后,便是一手交人一手交物。 此物并非一件,包括数十件之多,种类千奇百怪,数量各不相同。 看到信中提及的《郭沫游记》,徐亦婵不由冷笑连连,哪不知对方的醉翁之意。 这数十件的物品,不过是虚晃一枪,为《郭沫游记》打掩护而已! “速速去准备。” “喏。” —— 夜幕徐徐拉开,晚霞褪去颜色和光芒,彻底暗淡下去。 夜晚的山林,是野兽狂欢的乐园。 野兽的嘶吼嚎叫声此起彼伏,震荡于山谷之间,吓得周围村庄的小孩,紧紧的捂住被子,身子瑟瑟发抖,将头埋在被子里面不敢出来。 崇山峻岭中,淡淡月辉下,一道白色的影子飞快穿梭,速度快如闪电,好比一条白色绸缎,在山林之间流动一般。 突然,人影停住,落在一棵树上,目光望向前方的山顶。 那里,屹立着一幢农舍,灯火通透,在夜间显得格外醒目。 “终于找到你了。” 声音带着几分雀跃,但无意间流露出来的妩媚和慵懒,却是十分酥麻醉人。 第六十章 侠以武犯禁 叶千歌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他细细回想今日发生的一切,不由心有余悸,一时之间难以消解。 这个世界危险程度远远超乎他的想象。 他本以为,这个时代没有枪支弹药,加之有强者保护,便无性命之忧,可如今看来,自己完全错估了形势。 侠以武犯禁。 这是无法避免的。 学武之人千差万别,定然良莠不齐,其中自然少不了那些违法乱纪,滥杀无辜之人。 地狱,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他们行事的唯一宗旨,就是拿钱消灾,只要付得起价钱,谁都可以杀,不论目标品行身份,男女老幼皆可杀之。 叶千歌再活一次,虽然赚到了,但不说明他会随意糟践这条命。 他反而更加珍惜这场来之不易的际遇。 他翻转过来,眸子深处掠过一道冷意,嘴角微微一弯。 “倘若此次不死,本王定要造个东西出来防身。”他嘴里嘟囔一声。 “是谁?” “啊——” 门外突然传来异动,不等叶千歌起身,便听得一阵钝器斩击的声音,门便被推开了。 叶千歌大喜,暗赞一声武衙办事得力,这么快就来救自己了。 然而,他一下床,却见一个白衣女子走了进来。 “你是——”叶千歌先是一愣,这个女子遮着面巾,加之光线昏暗,完全无法辨认出来。 “什么人?” 外面传来一阵暴喝,几个大汉大步朝屋子跑了过来。 女子面色一变,不由分说,一把抓起叶千歌,便朝外面飞去。 她的速度奇快,但那帮大汉更快,霎时间,便围上来十七八人。 “不好!” 大汉见女子抓着叶千歌,双目一瞪,当即抽刀拔剑,凶神恶煞的冲杀了过来。 女子右手轻轻一送,叶千歌便被抛飞了出去。 他吓得小脸惨白,在空中不停尖叫。 这至少有六七丈高,若是摔下去,即便不死,也得半死不活。 他亡魂大冒,方要紧闭双目,却发现自己的身子被一股气托着,轻飘飘的往地面落去。 他吞了口口水,反应过来之后,连忙往山下跑去。 “美女,风紧扯呼!”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他很有自知之明,凭他的拳脚,留下来只会成为人家的累赘。 白衣女子嘴角一弯,眼睛看着叶千歌,溢满了笑意和娇嗔。 右手往腰间一抹,一把软剑如蛇一般,在空中游走,吐着信子,所过之处,不断有人惨叫着倒下。 叶千歌回头看一眼,不由抽了一口凉气。 这女子软剑舞的,不但煞是好看,而且威力奇大无比,仅仅几个呼吸的功夫,地面便躺下了八九个大汉。 有的翻滚着哀嚎,有的一命呜呼,倒在血泊之中,了无生息。 白衣女子杀的兴起,但见几个大汉朝叶千歌追去,便没了继续杀下去的兴致,脚尖轻轻一点,宛如一只天鹅翱翔而来。 “救命啊——” 叶千歌吓得半死,被两个大汉追着到处跑。 若不是借着淡淡月光,他好几次差点掉落山下。 “要死啦,要死啦......” 叶千歌突然有点后悔,自己在屋里睡得好好的,怎么就被一个陌生女子抓了出来,然后还不负责任的让别人拿着刀在山上到处追着砍。 叶千歌从未经历过这般惊险刺激的场面,他恨不得多长两条腿,那样自己就可以跑快点。 “有种你别跑!” 很快又有几个大汉加入了进来,追得叶千歌上跳下蹿,像只热锅上的蚂蚁,完全摸不着头脑。 “有种你别追!” 叶千歌翻个白眼,好在是晚上,丛林之中,暗淡的光线,令几名大汉放不开手脚,倘若不然,他早就被逮住了。 几个大汉气得哇哇叫,暗中提了一口气,猛地朝叶千歌扑去。。 叶千歌小脸又白了几分,只是夜里看不出来。 这山上可没有什么路,到处是灌丛荆棘,叶千歌倒想找个地方躲起来。 但奈何追兵一直吊在后面,自己的一举一动,全在对方眼中,让他想躲也躲不了。 这一番乱跑,身上的衣服时不时传来一阵撕裂声。 “大哥,有事好商量,何必动刀动剑?” 叶千歌猫着身子,从一垛低矮的灌丛中穿过,气喘吁吁道。 “小王爷,刀剑无眼,你是自己回去,还是让我们抓你回去?”大汉的声音越发冷厉起来。 “好吧,我投降,你们站住,我自己回去。”叶千歌一下子站住,转身垂头丧气道。 几个大汉停下来,不由咧嘴一笑。 尼玛,追了这小子一路,等到他走过来,定要打断他两条腿。 突然,他们的表情一滞,满面的笑容瞬间化作乌有,因为叶千歌又跑了起来。 “竟敢耍我们!” 几个大汉暴跳如雷,嗷叫着迈开双腿追起来。 “大哥,你们怎么还追啊?”叶千歌撒丫子跑得飞快,“不是说好我自己回去吗,你们就不用送了。” 送你妹。 几个大汉狠狠的瞪了叶千歌一眼,脚下速度更是快了几分。 另一边。 白衣女子方要去解救叶千歌,两道身影从农舍中飞出来,拦住了白衣女子的去路。 “姑娘并非武衙中人,为何要多管闲事?” 说话的是个粗狂男子,他手握大刀,刀身足有半丈之长,泛着冷光,很是彪悍。 “地狱第十四层杀手!”白衣女子瞄了两人一眼,眼中露出一丝凝重。 “姑娘好眼光,居然认识我们二人,想来定非泛泛之辈。”另外一个是名女子,身材娇小,体形婀娜,但浑身弥漫着一股阴冷之气,一看便知是个不好相与之人。 “哼,凭你们,还没有资格知道本姑娘的名字。”白衣女子话音一冷,软剑已经探了出去。 “好大的口气。”两人面色一沉,主动迎了上去。 地狱第十四层杀手,个个都是顶尖的高手,从未被人这般小觑过,即便有,那都已经是死人了。 白衣女子眼中划过一道不屑,她掌心软剑一阵嗡鸣,一道剑光几乎凝成实质,猛地扫向男子。 男子面色一变,大刀横于胸膛。 “当!” 男子只觉虎口发麻,手臂一震,身子不由的退了几步。 身旁的女子见了,不但不惧,嘴角勾勒起一道阴笑,啪地一声,一条鞭子撕裂空气,朝白衣女子卷来。 “雕虫小技!” 白衣女子冷哼,竟也不闪躲,剑花灿灿,与鞭子碰触在了一起。 女杀手面色一沉,暗呼不好,抬眸一看,白衣女子已飞身而来,鞭子的一头被其捏在手中,剑风呼啸,直刺她的面门。 “小心!” 男杀手大喝,抬手将大刀扔了过去。 第六十一章 鬼差 大刀在空中旋转,划出一道铮亮的弧线,刮起一阵呼呼的声音,极速飞来。 白衣女子斜睨,软剑陡然绷直,猛然劈了过去。 “当!” 刀剑撞击,火花四溅。 大刀的攻势没有完全阻断女子的攻击。 她轻轻一拉,女杀手只觉鞭子传来一股巨力,尚未反应过来,身子往前方飞去。 白衣女子嘴角一弯,妩媚的双眸,娇艳欲滴,即便此刻多了一分英气,却依然撩人心魄。 她内力喷涌,一掌狠狠印在女杀手的胸口。 “噗——” 这一掌宛如万钧雷霆,女杀手毫无还击之力,直觉胸口被大山砸中一般,人在空中就狂喷了几口血水,掉落在地面,已奄奄一息。 “地狱十四层,也不怎么样。”白衣女子提剑,瞥了眼女杀手,轻描淡写道。 “你——”男杀手目眦欲裂,嘶吼着冲了上来。“我杀了你!” 他与女杀手互为相好,一同出生入死,完成诸多艰难任务,一步步升至地狱十四层。 而今见到女杀手瘫倒在地,生死不知,他止不住怒不可遏。 “哼,自寻死路!” 白衣女子低吟,绷直的软剑又化作龙蛇,在空中蜿蜒游动,时而迅疾猛攻,时而迂回袭杀,剑势愈发凌厉。 男杀手疲于应付,一阵手忙脚乱,不断被逼退,他本是刀客,此刻却手无寸铁,一身刀技难以施展,故而战力下降得厉害。 他本非女子的对手,如此这般,便愈发不敌了。 农舍的房中。 “你还不出手吗?”徐子弘不由瞟了瞟身旁的中年男子,神色少了几分孤傲和跋扈。 “两个十四层的杀手而已,死了便死了。”中年男子语气淡然,毫不在意那二人的生死。 “此女年纪轻轻,竟有如此内力,着实令人吃惊。” 中年男子声音嘶哑,听在耳中,不由打个冷颤,好似九幽深处传来一般,冷彻骨髓。 “鬼差大人不知她是谁?”徐子弘微微诧异。 中年男子沉吟片刻,迟疑道,“倒听闻过这么个女子,但从未见过。” “哦?”徐子弘投目看向白衣女子。“说来听听。” “飘渺宫,少宫主。”中年男子吐出几个字来。 徐子弘睁大了眼睛,一脸震惊道:“是她!” “八九不离十。”中年男子笑了笑,“此女手中之剑,若我所料不错,便是飘渺宫的蓝灵剑。” “嘶——”徐子弘不由吸了口凉气。“神兵谱第九的神兵!” 神兵谱,顾名思义,上面记录了天下几乎所有的神兵利器,并通过历任所持之人的战绩进行排名。 凡入谱者,皆为利器。 凡前百者,皆为神兵。 而蓝灵剑便是位列神兵谱第九的神兵! 这由不得徐子弘不吃惊! 此时,外面的大战即将落下帷幕。 白衣女子越战越勇,手中软剑突然化作一条蓝色的光带,晶莹剔透,散发着蓝色的荧光。 男杀手心底猛地一跳,只觉一股彻骨的寒意,从剑中不断传来,四周的温度骤降,仿似要冰冻空间一般。 “蓝灵剑!” 男杀手如见鬼魅一般,好似瞬息之间明白了什么,身子猛地往后急退,要逃离战场。 然而,白衣女子并不打算放过他。 “飞雪!” 蓝灵剑一声轻吟,剑光陡然大亮,化作无数剑花,从空中飘然洒落,好似冬季雪花一般,全都涌向男杀手,眨眼间将之淹没。 男杀手几乎毫无抵抗之力,只听到一声凄厉的惨叫,待到剑花稍歇,隐隐可见一个血人倒在地上,已面目全非,毫无人样。 战罢,白衣女子身形一晃,便要朝山下掠去。 “少宫主杀我地狱之人,还想若无其事的离开,是不是太不把我地狱放在眼里了?”中年男子飞了出来。 “鬼差...大人...救...救命...”那男杀手一时竟没有死去,嘴中发出苦苦哀求。 “这个样子,还不如死了痛快。” 中年男子冷笑的瞥了一眼,轻轻走过去,手指微微一勾,一道劲气便刺破了男杀手的喉咙。 白衣女子瞳孔猛地一缩,神情不由凝重了几分。 “你是地狱鬼差?” 中年男子毫不避讳道:“在下赵诺,为鬼书判官座下鬼差。” 白衣女子沉吟道:“地狱十六层!” 赵诺点头,并不否认。 “听闻地狱鬼差十分了得,凡被鬼差勾魂者,必死无疑,今日小女子倒要瞧瞧,是否果真那般厉害!” 白衣女子自知少不了一场大战,不如索性先下手为强,主动出击。 赵诺嘴角一弯,黑袍无风自动,化作一道黑影迎面而上。 —— 叶千歌感觉自己快要虚脱了,他几乎没有停过,后面几个大汉好似打了鸡血,在后面穷追不舍,一边追还一边喊,生怕叶千歌不知道自己的存在一样。 “大哥,你们何必如此执着,你看看天色已晚,正值老婆儿子热炕头,那得多舒服,为何还要漫山遍野追着我跑,遭这个罪......” “你闭嘴!”几个大汉青筋鼓起,看着前面上蹿下跳的身影,很想捉住后暴揍一顿。 “冤冤相报何时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诸位好汉,本王奉劝尔等,莫要再行凶作恶,否则,将来生儿子没小jj。” “嗷,小子,你找死,竟敢咒我!”一个大汉嗷叫一声,化作一道黑色匹练,逢树砍树,遇石碎石,凶悍无比。 但下一秒,他就惨呼一声,“玛德,好多刺。” 叶千歌嘴角抽了抽,谁叫你那么虎,本王可是辛辛苦苦好久,才从那片荆棘中钻出来的。 “果真是报应不爽。” 叶千歌眉头一挑,见那大汉一边小心翼翼的挑开荆棘,一边哇哇的痛呼着,哪有半点武林高手的样子,画面简直辣眼睛。 “瞧瞧,遭报应了吧,各位施主,还不速速放下屠刀,老衲可渡施主出离苦海,立地成佛......” 成你妹! 身后几个大汉,直听得晕头转向,很想撕了叶千歌那张破嘴,那厮分明在幸灾乐祸,还一副得道高僧,不与世争的调调,端的太不要脸! 出了那片荆棘,便是一块开阔地带,地面只留下成片的木桩。 “我去,谁把树给砍了!” 叶千歌气得不行,他本借着山中灌木丛生,荆棘遍地,光线暗淡,才得以与几个大汉纠缠这么久。 他气得牙痒痒,只得疯狂朝前面冲去。 “哈哈哈,这下看你小子往哪里跑,让我们追了这么久,看我不打断你两条腿!” “还诅咒老子生儿子没小jj,我就先让你没有!” 几个大汉狞笑着,几个纵跃,便挡住了叶千歌的去路,凶神恶煞的朝叶千歌抓来。 叶千歌猛地后退,朝另外一个方向跑去。 “各位好汉,切莫动怒,俗话说,气大伤身,我们何不坐下来,把酒言欢,赏花论月,岂不美哉?” 叶千歌吓得小脸惨白,还没来及跑,便被一个大汉拦住,一拳将之击飞了出去。 叶千歌只觉自己被车撞了一般,五脏六腑都在剧烈震动,喉咙一甜,哇的一声吐出一口血来。 “哼,臭小子,看你还怎么得意!” 几个大汉围了过来,目光幽冷的俯视着叶千歌,嘴角挂着一丝揶揄和嘲弄。 “这么能跑,打断了腿,我看你还怎么跑!” 其中一个大汉咬牙切齿,目露凶光,他的衣服几乎成了布条装,上面还挂着荆棘刺条。 语毕,抬起脚狠狠踩向叶千歌的膝盖! 第六十二章 你去哪,我就去哪 这一脚若是踩下去,叶千歌的膝盖势必骨折,甚至粉碎! 然而此刻,叶千歌不但毫无惧色,反而嘴角一弯,扬起一道弧度。 他望着夜空,眼帘之中,一道白影正急速而来。 白影前方,一条蓝色匹练快如霹雳闪电般的掠过夜空。不待大汉踩下来,那条匹练便如一条飞蛇,从几个大汉的脖子相继爬过。 所过之处,皮开肉绽,鲜血喷涌, 几个大汉来不及惨叫,便一命呜呼了。 叶千歌吐出一口浊气,挣扎着站起来,只觉胸口阵痛不已。 那一拳力量之大,令他受了不轻的内伤。 白衣女子落地,步子一阵踉跄,不待叶千歌说话,便抓着叶千歌朝山下掠去。 被人抓着高来高去,叶千歌似乎已经习惯。 他只觉速度太快,耳边风声呼啸,衣袍被刮得猎猎作响。 “你受伤了。” 叶千歌皱了皱眉头,白衣女子的后背赫然多了一道血痕,染红了素白的衣袍。 “小伤而已。”女子轻轻道,但话中的无力之感和疲倦却是相当明显。 “哼,给我追,绝对不能让他们跑了!” 此时,身后传来一阵呵斥声。 叶千歌回头一看,便见一个黑袍男子急速飞来,身后的人影多达数十道,正朝着他们追来。 他眼睛微微眯了起来,发现追击的人中,竟然包括徐子弘! “终于舍得露面了!” 徐子弘很是气愤,不但没有拿下白衣女子,几个大汉连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叶千歌都没有抓住。 简直一群废物。 他原本云淡风轻,成竹在胸,却见事态发展到了如今这个地步! 他气愤不已,不断催促着身边之人,要截下白衣女子,擒下叶千歌。 若是让他们逃了。 他还有什么筹码跟徐亦婵谈条件! “快,若是让叶千歌逃掉,我拿你们是问!” 徐子弘很是愤怒,他以为有鬼差坐镇,便万无一失,却是没想到,白衣女子与鬼差两败俱伤! 谁也奈何不了对方。 所以,才闹出现在这个局面。 叶千歌吞了吞口水,后面之人着实太多了。 而那个黑袍男子的速度极快,不断在缩小距离。 白衣女子不断变换方向,方一下山,却又进入了另一座山,径直往山上掠去。 “快追上来了!” 叶千歌一直将目光放在身后。 “少宫主,你是逃不掉的。” 赵诺嘴角一勾,目中精芒掠动,他受伤不轻,右胸处赫然有个血洞,正在不断冒血。 他狰狞的笑着,他自从升至鬼差,数年来从未受伤,可今日却伤在了一个妙龄女子手中! 着实是个天大的笑话! “少宫主?” 叶千歌侧头看了看女子,奈何女子遮着面巾,无法看清真容,但隐约露出来的轮廓,看在眼里,有种似有似无的熟悉之感。 女子咬着贝齿,调运内力,不断加速,将距离拉开,但不久,便又被赵诺追了上来。 毕竟,她多带了一个叶千歌,若不然,赵诺怎么可能追的上来。 “你放我下来,他们不会拿我怎么样的。” 叶千歌很是不忍,女子显然受伤颇重,若非苦苦支撑,恐怕坚持不了这么久。 “不行。”白衣女子语气很坚决,“方才,他们就想加害与你。” 叶千歌抿了抿唇,苦笑道:“纵是这般,一个人死也好过两个人死。” “况且,我还不一定会死,只是免不了会受一些皮肉之苦而已。” “这也不行。” 女子很执拗,转身挥出一道剑光,身子继续往前掠去。 赵诺冷哼,一掌拍出,一道黑色劲气汹涌澎湃,与剑光不期而遇,在空中闷响一声,便湮灭了。 “哼,我看你能坚持多久!”赵诺冷笑着,发出桀桀的笑声。 叶千歌满脸苦笑,直觉女子的声音有些熟悉,仿似在哪里听过,细细一想,却又是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两人如无头苍蝇般在山林间乱飞,不知转换了多少次的方向,终于在爬上一座山之后。 两人不得不停下了。 因为,在他们前方,出现了一处悬崖。 悬崖深不可见底,幽黑的瘆人,看一眼,便觉毛骨悚然。 二人连忙转身,却见赵诺带着数十个杀手将去路死死拦住,正缓缓逼近。 “二位怎么不逃了?”赵诺笑了笑,满脸狰狞。 叶千歌和白衣女子缓缓朝后面退去。 “若再往前一步,本王就从这里跳下去!”叶千歌拉着白衣女子,将其护在身后。 “现在该怎么办?”白衣女子也慌张了起来,无论她再如何厉害,终究是个女孩。 叶千歌深吸口气,没有回答,逡巡一圈,最终目光定格在了,一个带着面具之人的身上。 “你的目标是我,放了这位姑娘!” 此刻,他的语气带着几分乞求,没有了之前的底气。 “休想!”不等面具之人说话,赵诺却是喝道。 “我不走。”白衣女子拉着叶千歌的手,似是撒娇,似是犟嘴,又似是赌气。 “你去哪,我就去哪。” 叶千歌心中一跳,抿了抿唇,不知该说些什么。 “那你要如何,才能放过她!”叶千歌沉声道。 “传闻缥缈宫中,每个女子都是绝色之姿,而飘渺宫少宫主,更是其中佼佼者。”赵诺嘴角漾起一丝笑意,“放了她,可以,不过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叶千歌脸色阴沉的可怕,道:“什么条件?” “让她陪我一晚!”赵诺目中划过一道炽热。 “哼,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就你这幅模样,看一眼就瘆得慌,还想染指别人,真是丑人多作怪!” 不待白衣女子开口,叶千歌破口大骂起来。 白衣女子先是一愣,继而嘴角一翘,眸中媚意横生,柔波缱绻,痴痴的望着叶千歌。 “你这般说话,他若记恨在心,会变本加厉的对付你——”白衣女子心底虽然欢喜,但却非常担心叶千歌的安危。 “无妨。”叶千歌淡淡道,“大不了一死。” “我可以去陪——”白衣女子低吟着,声音细若蚊呐。 叶千歌身子一颤,转过头,定定的望着她。 这个女子为了自己,竟愿意...... 他内心的震动,已然无以复加。 “方才你说,我去哪,你就跟着去哪。”叶千歌声音一下子变得轻柔起来,他不知白衣女子与自己之前发生了什么事情。 但仅仅今晚发生的事情,便足以说明一切。 白衣女子划过一道羞涩,低下头不与叶千歌对视,只嗯了一声。 “我可以看看你吗?”叶千歌很坦然道。 白衣女子咬了咬贝齿,犹豫了一下,抬起头,星眸闪烁,散发熠熠星辉,纤手将面巾取了下来。 叶千歌一震,目光陡然放大。 “你——” 他惊讶的不是女子的花容月貌,而是此女的模样与蝶衣竟有七分相似,但却又不是蝶衣。 “小女子苏蝶衣,见过王爷。”女子巧笑嫣兮,微微一福道。 叶千歌只觉脑海中响起炸雷,愣愣的看着蝶衣,一时忘了该说什么是好。 “这才是真的你。”叶千歌苦笑道,任他千猜万想,也猜不出来此女会是蝶衣。 在他的印象中,蝶衣只是个琴技精湛的琴师,一个娇滴滴的女子,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 而今,这个弱不禁风的女孩,却将自己从农舍中救出来,在山上进进出出杀了好几个来回,还拉着自己飞了几个山头,简直凶悍的不像话。 “蝶衣不是故意欺瞒王爷——”白衣女子急忙解释道。 赵诺听了叶千歌的一番话,顿时暴跳如雷,当即咬牙切齿道:“别以为你是王爷,我就不敢杀你,就算不杀你,我也有数百种方法让你生不如死!” 但随后,众人见蝶衣将面巾摘下来,不由一呆,目光迷离起来。 纵是是徐子弘,眼中不禁划过一道炽热,被蝶衣惊艳到了。 反观赵诺的面色却愈发阴沉了,“你居然将面巾取下了,你可知他是帝夫,是大徐女帝之夫,你这样是不会——” “我愿意!”苏蝶衣冷冷道。 赵诺面色一滞,目光死死地盯着叶千歌,恨不能将之生吞活剥了一般。 “你该死,我一定会杀了你!” 叶千歌斜睨他一眼,又瞄了瞄徐子弘,嘴角勾起一道冷笑,淡漠的摇摇头,“你不会有这个机会了。” 说完,他望了望悬崖,轻轻道:“蝶衣,你说这底下有没有水?” “我希望有。” “我也是。” “你去哪,我就去哪。” “好,我去哪,你就去哪。” 两人相视一笑,毅然决然的冲了出去,往悬崖深处坠去...... 第六十三章 他肯定死了 他们真的跳下去了! 看着空荡荡的山崖,众人俱是一愣,满脸不可思议的表情。 徐子弘怔了半响,将面具摔在地上,怒不可遏的大叫道:“他跳了,他真的跳了。” “这下怎么办!”徐子弘来到赵诺面前,赤红着双眼,声嘶力竭的吼道:“怎么办?” 赵诺面色铁青,叶千歌与苏蝶衣的举动,着实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他以为叶千歌会服软,会苟且偷生,会为了活命而不惜一切。 他遇到太多这样的例子,为了活命,人强烈的求生欲,会展露无遗,会放大百倍,会放纵肆意。 出卖朋友,手足相残,夫妻相杀,甚至父子反目...... 所以,他胸有成竹,胜券在握。 然而,叶千歌和苏蝶衣的举动,却是狠狠的扇了他一耳光。 他们不但没有服软,甚至连讨饶的话都没有说一句,便绝然的跳了下去。 赵诺一手锁住徐子弘的喉咙,神情不满,冷冷道:“徐公子,你若再这般对我无礼,我就把你也扔下去!” 徐子弘小脸涨得通红,不停挣扎着。 “少爷!”常秋书等一干手下,面色骤变,“鬼差大人,少爷只是一时冲动,你莫要动气——” 赵诺冷哼一声,松开了徐子弘。 徐子弘使劲的咳嗽,喉咙火辣辣,差点窒息了一般,瞥见赵诺的目光中,充斥着莫大的恐惧和无尽的愤懑。 谦谦公子状,此刻荡然无存。 —— 叶千歌和苏蝶衣跳崖一幕,同时却也被夏媛一行人看在了眼中。 “夏姐姐,刚才跳下去的不会就是叶千歌吧!”郁灵眨巴眨巴眼睛,张了张小嘴道。 “不好,我们来晚了!”李峰疾呼,化作一道流光冲向山顶。 夏媛眼中划过一道惊色,跳崖之人若真是叶千歌,大徐恐怕又要震荡了。“留个活口,别杀光了!” “好!”杨杰紧随其后,目中光芒闪烁,从腰间拿下两把弯刀,奋力扔去。 弯刀飞快旋转,化作一道黑色闪电,飞向了众杀手! “啊——” 一声惨叫打破了夜色的沉寂。 “弯刀!” “是武衙金卫!” 众杀手面色大变,瞬间惨白起来。 此刻,即便是赵诺,眼中划过一道慌张,几乎二话不说,一把抓起徐子弘,趁乱朝山下坠去,落入茫茫丛林之中。 一帮杀手见鬼差大人逃遁,顿时方寸大乱,彻底失去了斗志,都张皇失措各自逃命。 然而,不待他们四散开来,五个武衙金卫已齐齐杀至。 这是一场毫无悬念的战斗。 几乎是一面倒的屠杀。 这一瞬,数十个穷凶极恶之人,平日里杀人无算,冷血无情的杀手,此时却好似成了手无缚鸡之力的妇孺儿童一般,被五大金卫一击即溃。 短短半盏茶的功夫,数十个杀手便死伤殆尽,只留下来三个。 “别杀...我,别杀我!” 三个杀手好似经历世间最残酷的厮杀。 往常,他们以杀人为生,以杀人为乐。 而今这一幕却在自己身上上演,多么可笑与讽刺。 “说,方才跳下去的二人是谁?”杨杰冷冷道。 三个杀手对视几眼,吞吞吐吐,不敢发一言。 一旁的李峰嘴角一弯,利剑一划,一个杀手的脑袋便飞了出去,血洒长空。 “李峰,你能不能不要那么恶心。”郁灵嘟了嘟嘴,狠狠的瞪了李峰一眼,不由后退了一步,生怕血水溅到衣服上。 李峰眉头微微一挑,额头不停掉黑线。 刚才就属你杀的人最多了,却是反过来说我恶心。 “若再吞吞吐吐,这个人就是你们的下场。”杨杰的弯刀铮铮发光,在月光下,泛着幽冷的光泽。 两个杀手面如金纸,蜷缩在一起瑟瑟发抖。 “我说,我说。”一个杀手连忙道。 杨杰嘴角一勾,于是另一个杀手的喉咙被割开了,鲜血喷溅,软软瘫倒下去。 “既然有人开口了,你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剩下的杀手面色发紫,吓得吞了吞口水,急忙道:“刚才跳下去的二人,是一男一女,男的是大徐帝夫叶千歌,女的是飘渺宫少宫主。” “真是叶千歌!”郁灵忽闪着大眼睛。“他竟然敢跳崖,勇气可嘉。” 夏媛瞪了她一眼,便又问道:“你们幕后的金主是谁?” “是——” 话没说完,并听见咻地一声,从丛林中飞来一直利箭,射穿了杀手的喉咙。 “谁?”杨杰大怒,弯刀遽然飞出,循着箭矢飞来的方向而去,随后便听到一句惨叫,便没了声息。 杨杰纵身一跃,坠入山林之中,但很快又回来了。 “是个杀手,被我击中了,还没问话,就吞药自尽了,真晦气。”杨杰一脸不爽。 “这下麻烦大了。”李峰吐出一口气,“陛下新婚初月,帝夫就跳崖死了,这若传出去,不知闹出多大的乱子。” “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夏媛拧着眉头,“杨杰,把消息传回去。” 杨杰点点头,叹了口气,长途奔袭了几个时辰,却一无所获,只带回去一个噩耗。 “罗毅,立刻叫人去下面仔细搜查,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是。”罗毅应下,身子坠入山林中,便消失不见了。 “夏姐姐,你说飘渺宫少宫主怎么会来救叶千歌。”郁灵目中光芒大亮,“她跟叶千歌是不是有一腿?” 夏媛媛敲了郁灵的小脑袋瓜子一下,“小孩子,瞎问什么,什么有一腿没一腿的,少胡说八道。” 郁灵撅着小嘴,哼哼唧唧道:“我十六岁了,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叶千歌那个花心大萝卜,作为帝夫还不安分,死了一了百了。” 夏媛懒得理她,她皱着眉头,走到悬崖边上,往下方望了望,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么高跳下去,叶千歌肯定死了。”郁灵撇撇嘴,很肯定的道。 皇宫崇文殿。 随着时间流逝,徐亦婵越发焦躁不安,道:“对方还没有要求交易吗?” 崔衣摇头,“回陛下,还没有。” “陛下,会不会是武衙之人救出了王爷,所以对方取消——” “陛下,不好了。”这时候,周公公跑了进来,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低着头,身子发抖。 见此情形,徐亦婵面色一白,一股不祥的预感席卷而来,她深吸口气,强忍着内心的惊慌道:“说,出什么事了。” “请陛下节哀!”周公公哀嚎道。 徐亦婵双目发黑,浑身一软,差点晕厥过去,她撑着案几,嘴唇哆嗦,语音发颤道:“你...你说什么?” “武衙来信,信中说,王爷被地狱之人追至悬崖,王爷不肯束手就擒,最后跳入深渊......” 徐亦婵如遭雷击,眼中光彩渐渐失色,双耳嗡嗡作响。 “他不会死,去给朕搜!” 周公公道:“武衙已派人去搜了,想必很快就会有结果。” 徐亦婵呆呆坐着,目光渐渐阴冷起来。 地狱! 宁王! 她的呼吸变得急促,掌下的案几发出一阵卡擦的声音,布满了裂痕。 “陛下,镇北王妃那边——” “封锁消息,若谁敢多嘴,诛九族!” 第六十四章 小手握大手 四周是死一般的沉寂,除了水流之声,便是夜风刮过岩壁留下的呼啸。 叶千歌又喜又悲。 喜的是,底下确实是一汪清潭。 所以,他和苏蝶衣都幸存了下来。 悲的是,他掉落潭中时,小腿被锐石擦伤了,留下一个深可见骨的口子,痛的叶千歌双眼直发黑。 而苏蝶衣更是不堪,呛水直接晕了过去。 叶千歌有些汗颜。 苏蝶衣武功高强,不但能够高来高去,杀的众杀手七零八落,英姿飒爽的样子,颇有几分巾帼女将的味道。 但令其诧异的是,她竟不会水。 好在叶千歌及时找到苏蝶衣,若是晚了,后果不堪设想。 好不容易将苏蝶衣拖上了岸。 叶千歌便倒在岸边,只觉浑身酸痛,脑袋一阵眩晕。 趁着淡淡的月光,他看见腿部伤口,依旧鲜血淋漓,丝毫没有停下来的趋势。 他狠狠从衣服上撕下一块布,连忙缠绑起来,算是止血。 躺了半响,待身体逐渐恢复力量,他深吸口气,挣扎着站起身来,此地不宜久留,水潭在侧,距离太近,若晚上突然涨水,那就糟了。 要尽快找个安全的地方落脚才行。 他抱起苏蝶衣,步履蹒跚的往一边而去。 没走多久,叶千歌来到一处岩洞。 洞中干净且干燥,生长了一些杂草,几块巨大的岩石横在洞中,正好可以作为临时的床铺。 叶千歌小心翼翼的将蝶衣放下,便忍住腿部传来的剧痛开始准备生火。 这底下的温度极低,他浑身湿透,被冻得瑟瑟发抖。 “冷...冷...” “蝶衣,蝶衣!” 一阵呓语,蝶衣面色发青,嘴唇发白,不由的搂紧躯体,梦呓般的低吟着。 他摸了摸苏蝶衣的额头,掌心传来一阵滚烫的触感。 “不好,你发烧了。” “当务之急,先把火生起。” 发烧,更不能着凉。 叶千歌稳住心神,让自己先别慌,急忙跑到外面去,找生火所需的材料。 他不敢离岩洞太远。 毕竟,他初来乍到,对此地极其陌生,谁知道这里有没有野兽出没。 更重要的是,他可以随时看到洞口,避免野兽进入其中。 生火的材料很快找齐。 东西并不多,干燥的树叶枯草和枝条,以及一根细长的藤蔓。 他还刮了一些树脂,放入枯草中,用来引火。 “妹的,早知这样,当初那把匕首就不应该扔了。” 叶千歌很无语,做个钻木取火的小装置,就花了好些时间。 装置很简易,用一根稍微弯曲的棍子,用藤蔓绑住首尾,然后用藤蔓缠住另一根木条,一手拉动棍子,一手扶住木条,木条便会飞快旋转。 只需将木条的末端放在另一根木条上,上面铺好枯草,撒上树脂。 木条旋转摩擦,便会发热,只要足够的热量,就会点燃枯草和树脂。 叶千歌见过很多次,但从未尝试。 然后,他失败了一次又一次。 大爷的,我就不信了。 终于,在失败了二十多次后,叶千歌终于把火生起来了。 他已气喘吁吁,满头大汗,来不及歇息,赶紧将火移到洞中,架好木柴,火势渐渐旺了起来。 然后,他在火堆旁边,插了几根树枝当做烘衣架子,急忙将湿淋淋的衣服和裤子挂在上面。 回头看见蜷缩成一团的蝶衣,叶千歌开始犯难了。 毕竟,男女授受不亲。 他唤了唤蝶衣,蝶衣毫无回应,依旧陷入沉沉的昏迷之中。 他犹豫良久,最后咬了咬牙,将蝶衣的外套脱了下来,剩下一件短衫,遮住了大部分春光。 但隐隐流露出来的景色,却足以让每个男人陷入无限的遐想之中。 但此刻,叶千歌眼中尽是澄澈,没有掀起半点波澜。 没有轻浮,没有欲望,没有贪念。 多的却是满满的担忧。 因为,他发现蝶衣后背的那道伤依旧在不停淌血,连石床都染红了。 “难怪会发烧!”叶千歌暗叹一口气,“要尽快止血才行。” 然后,他又犯难了,开始新一轮的发呆。 蝶衣后背的伤,从右肩延伸到左边腰间,若要包扎,恐怕要—— 事不宜迟,再拖下去,蝶衣的病情恐怕会加重。 他将蝶衣轻轻翻过身去,解开了她最后那件短衫。 暗黄的火光下,叶千歌却只觉满眼的白皙。 春光艳丽,看一眼,便会方寸大乱。 纵是叶千歌无心,但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面对这般诱惑,谁都难免会燥热难耐,心跳怦然,然后条件反射......(额,此处不多写) 叶千歌连忙移开眼睛,深吸了几口气,将撕好的布条缓缓缠绕包扎起来。 这是个美好的过程。 这也是个艰难的过程。 待到叶千歌将蝶衣的伤口包扎好,他已浑身湿透了,好似经历了一场心理大战一般。 他连忙一跛一跛的走到一旁,细心的保护火堆,不让其熄灭。 不久,衣服都被烘干了。 叶千歌吸了口气,又开始一番心理大战,极力忍住内心的绮念,耐心的给蝶衣穿好衣服。 然后又把自己的长衫给蝶衣盖上,加上火光驱散了洞内的寒冷,蝶衣不再呢喃着叫冷。 忙完后,叶千歌无力的靠在石床边上,看着蝶衣,心中涌动着一股感动。 此时的蝶衣,与之前在听音阁见到的蝶衣,有七分相似。 两者俱是美艳绝伦,但现在的蝶衣多了几分出尘,少了几分魅惑。 “我何德何能,让你如此拼死保护,舍命相救。” 叶千歌喃喃自语,他与蝶衣只见过两次,一次在听音阁,一次在中秋大典。 这两次之中,二人不过只字片语,鲜少交谈,却是换来这般的美人恩重。 “痛...蝶衣...好痛...” 蝶衣一阵梦呓,皱着眉头,嘴中喃喃有声,轻吟细语,俏脸上挂着一丝痛苦之色。 叶千歌闻了,顿时心头一紧,若不是自己没有包扎好? 他伸手过去,方一碰到蝶衣,一只小手便紧紧握住了。 蝶衣的梦呓霎时止住,面上的痛苦之色徐徐消失了。 叶千歌舒了口气,伸手将蝶衣紧蹙的眉宇抚平,任由她的小手握住自己的大手。 不知过了多久,叶千歌终于抵不住泛袭而来的倦意和眩晕,靠在石床边上沉沉睡了过去。 第六十五章 好看吗 “围剿地狱,凡地狱分舵所在,全部拔除,凡地狱杀手者,杀无赦!” 相对于崖底的安静祥和,大徐武衙却飞快运转,各地武衙分支得令,集结人手和士兵,一举将地狱大大小小三十余个据点全部摧毁。 地狱杀手死伤惨重,普通杀手不知死了多少,单论鬼差,就死了十二个,甚至还损失了一名判官! 四大阎王,每位阎王分治一个判官,判官座下是鬼差,每个判官设有十个鬼差。 每个鬼差俱是精英杀手,不但武功高强,而且精通暗杀之术,凡地狱十六层者,任务完成率高的可怕。 几乎少有失手。 而地狱判官,则位列地狱十七层,阎王神秘莫测,从不露面,所有命令皆自判官之手。 判官一死,由底下鬼差争夺。 十人之中,九死一生者,方可晋升判官。 等级森严,晋升难度极大,但这无一不彰显了地狱的残忍和冷酷。 “吩咐下去,各地严防死守,防止地狱反扑。” 莫墨受伤严重,便深居武衙之内疗伤,作为九大金卫之一,他权势颇大。 叶千歌坠崖的消息,尚未传开,但他已经获知。 他大怒不已,内心十分愧疚和自责。 甫一接到圣上手谕,便雷厉风行的下达命令。调派各地银卫,与当地守军联手,一同杀敌。 “是!” 一名武衙银卫得令,只听见衣服猎猎作响,便消失不见了。 这一夜注定腥风血雨,无数人将难以安眠。 翌日。 天未亮,便听得一阵雷鸣之声,响彻山谷,一道道闪电如金龙银蛇一般,使得天地间,时而大亮,时而昏暗。 须臾,大雨倾盆而下,整个山谷仿似在咆哮,一时之间,风声雨声雷鸣声,声声入耳。 苏蝶衣嘤咛一声,皱了皱眉头,闪过一道厌烦之色,终于抵不住雨声和雷声的侵袭,紧闭的双目徐徐睁开了。 入目的是个岩洞。 她意识渐渐清晰,继而划过一道慌色。 他去哪了? 她侧头,便见一道身影,正趴在她身旁安静沉睡着。 轻轻的呼声,熟悉的面孔,让她舒了口气的同时,眼中柔意盈盈,嘴角一勾,便是一个灿灿的微笑。 然后,她看到盖在自己身上的衣服,看到了自己的小手与叶千歌十指紧扣着,看到了不远处的火堆正在燃烧着,火势很弱,但依旧散发着热度和光芒。 她眼中的柔波似要凝结成水。 她紧紧小手,感受大手传来的温度,让其以为的梦幻,变得如此真实。 她微微转身,欲将身上的衣服给叶千歌披上,却从背后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痛感,不由面色一白,便再也无力动弹。 她面上划过一道不着痕迹的痛苦之色,不由一声痛哼。 少顷,她面色陡然一滞,感觉身体传来异样,便用手摸了摸包扎的布条,顿时俏脸霞飞双颊,桃红晕开,羞人答答的样子,似有万种风情。 他竟然—— 她娇羞不已,娇嗔的望着叶千歌,如怨如慕,眸子好似要滴出水来。 叶千歌心有所感一般。 迷迷糊糊之中,听到蝶衣的痛哼,便悠悠醒转了。 方一抬头,便见蝶衣秋水盈盈的望着自己,面上挂满羞红。 许是见叶千歌看来,蝶衣忙不迭的收回目光,害羞的撇过头去,不去看他。 叶千歌大囧,老脸也不由发烫。 “蝶衣,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是闭着眼睛帮你包扎的,绝对没有偷看——”叶千歌连忙解释,以此减轻两人的尴尬。 “好看吗?” “焉能只用好看来形容,简直——” 叶千歌脱口而出,说到一半时,便见蝶衣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还带着一丝羞怒的神色。 他怔了怔,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嘴巴。 “哼!”蝶衣瞪了他一眼,撅着小嘴,满满的幽怨。 叶千歌快哭了,居然被套路了。 他咳嗽一声,“我去外面找些柴火,你再睡一会。” 说罢,跛着脚落荒而逃。 蝶衣扑哧一笑,洞中霎时一亮,她望着叶千歌的背影,心中一道暖意淌过。 “我的面巾为你而取下,身子被你看了又有何关系......” 声音缥缈而细微,顷刻间,就被外面的雨声盖过。 外面大雨磅礴,叶千歌沿着岩壁,遮去大半的雨水。 他每走一步,腿部传来一阵撕裂之痛。 他低头看了看,那包扎的布条,正在往外面渗血。 他咬了咬牙,索性冲进雨里,扎进茂密的树林中。 雨势渐渐变大,丝毫没有停止的趋势。 昨晚的水潭,水面漫出来,岸边早已是汪洋泽国。 叶千歌一不做二不休,连连跑了三四趟,找回许多枝条,足够烧一整天了。 还趁机抓了一些虫子回来,和一些不知名的果子。 回到洞中之时,他已浑身湿透,雨水顺着头发和衣服滴答滴答往下淌。 蝶衣一直很担心,直到看见叶千歌回到洞中才松了口气。 “你的腿怎么回事?”蝶衣一眼便注意到叶千歌的小腿。 叶千歌强笑一声,道:“受了些小伤,不碍事。” 随后,他偏过身子,咬着牙齿,额头青筋隐现,一手掐住膝盖,一手缓缓将包扎的布条卷开。 叶千歌痛的几乎要晕过去。 血液凝固,将皮肉和布条粘合在了一起。 布条每动一下,都会牵动伤口,传来阵阵刺痛。 他动作很轻,不想被蝶衣看到,但背后却隐隐传来抽泣声。 他回眸一看,蝶衣泪眼婆娑的看着他。 “疼吗?” 他轻轻笑道:“有点,别哭,跟你比,我这点伤又算得了什么?” 他用水打湿布条,心下一狠,将布条猛地撕扯了下来。 他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疼痛占据脑海,久久才消减下来,血色所剩无几的面庞瞬间惨白无比。 伤口愈合了一些,但依旧皮开肉绽,血肉模糊,不断在往外冒血。 叶千歌不敢大意,若是感染,后果就严重了。 忍痛将伤口用清水洗去血渍,然后用干爽的布条细细包扎起来。 “你看,这不好了吗?”叶千歌面白如纸,咧嘴一笑,双手抬起小腿,给蝶衣看了看道。 蝶衣抿了抿唇,眼中闪过一道心疼,道:“你快把衣服换了,免得着凉。” “好。”叶千歌接过外套,方要脱衣,便忍不住道:“蝶衣,你能不能转过去。” “不要。”蝶衣赌气一般的嘟着小嘴道:“你看了我,我凭什么不能看你。” 叶千歌一阵无语。 看来这个梗,蝶衣会记一辈子。 第六十六章 鱼汤 换掉湿透的衣服,叶千歌披着外套,坐在石块上,开始忙活起来。 “王爷,你抓虫子作甚?” 蝶衣侧着身子看着叶千歌,见几片树叶上爬满了虫子,不由好奇问道。 “不要叫我王爷。” “那我怎么称呼你?” “千歌,我爹娘都这般叫我。” 蝶衣一喜,连连点头,表示同意,轻轻了唤了一句,“千歌。” 叶千歌笑笑,“你失血过多,身子还很虚弱,必须要吃些东西才行。” “等下,你就知道这些虫子的用处了。” 外面大雨,他与蝶衣都受了重伤,俩人都不可能去外面狩猎。 所以,叶千歌想到一个办法。 ——捕鱼。 他正在制作鱼笼,材料依然是木条和藤蔓。 制作工序并不复杂。 先用藤蔓将七八根木条捆成一个圆桶状。然后用较为纤细,但韧性极佳的树枝,在一端斜着插入,中间留下一个不大不小的口子,使得鱼可以轻松进入,但无法出来。 另一端则密封。 于是,一个简易鱼笼就做好了。 “好了。”看着自己制作的鱼笼,叶千歌豪情万丈,没吃过猪肉,但谁没见过猪跑。 前世,电视上各种求生节目,这些小装置,一看便懂,而且极其容易上手。 外观确实渣了点,但此刻就将就着用吧。 “千歌,这是什么?”蝶衣眨巴着大眼睛,疑惑问道。 “鱼笼。”叶千歌哈哈一笑,“今天,我们就靠它喂饱肚子了。” “它能捉鱼?”蝶衣稍微诧异道。 “当然。”叶千歌一手拿起抓来的虫子,一手提起鱼笼,“我去去就回。” 水潭离岩洞不远,循着岩壁,便可来到水潭边上,将虫子放入鱼笼,再将鱼笼放入潭中,他便坐在一旁耐心等待起来。 水潭中的鱼,出乎意料的多。 叶千歌原本担心,下雨会导致今日颗粒无收,但见水中鱼群游动,朝鱼笼靠去,他不由松了口气。 也不过一炷香的功夫,叶千歌便拽着藤蔓将鱼笼拖上了岸。 听到鱼笼传来的拍打声,叶千歌不由笑了笑。 有七条鱼,四条巴掌大,三条小鱼,只有三指宽,但这已足够两人吃上一顿了。 将鱼全部倒出来,将剩余的虫子放入鱼笼,再把鱼笼放入水中。 叶千歌便开始着手清理鱼了。 没有刀,便找来一块稍微锋利的石块,将鱼鳞去除,然后掏出内脏,清洗完后,叶千歌带着鱼一跛一跛的回到洞中。 “这么多鱼。”蝶衣有些吃惊。 叶千歌颇有些得意道:“当然,我可是求生达人。” 叶千歌把鱼串好,放在火堆旁,任其烘烤,只是时不时翻转一下,让其受热均衡,不至于烤焦。 不久,一股鱼香味道飘散出来,弥漫整个岩洞。 “可惜没有锅,不然可以熬些鱼汤。”叶千歌搜寻一圈,也没有发现可以替代锅的石块,便只能老老实实的烤鱼了。 他瞄了瞄找回来的果子。 叶千歌并不认识这些果子,虽然有鸟儿吃过的痕迹,但依然不能排除这些果子的是否含有剧毒。 而今,食物的问题解决了,他便不需要冒险去吃这些果子了。 “好香,可以吃了吗?”蝶衣眨巴着眼睛,看着火堆上的烤鱼,目中划过一道渴望,好似一只小花猫一般。 “可以了。”叶千歌取下烤鱼。 “我喂你。” 他将蝶衣轻轻扶起,让她靠在自己的肩上,尽量不去碰及她的伤口。 “嗯。”蝶衣轻轻嗯了一声,面上划过一道羞红。 叶千歌的动作很轻柔,将鱼刺全部挑出来,才放心将鱼肉喂到蝶衣嘴中。 “千歌,你说我们会不会就这样在这底下过一辈子?”蝶衣呢喃道。 她希望时间停下来,永远不要往前,她望着叶千歌俊逸的面孔,还有嘴角噙着的那丝温柔,心中很是留恋。 “傻瓜,放心,我们很快就会出去的。” 叶千歌完全没有注意到蝶衣话中暗含的意思,反而以为蝶衣害怕。 蝶衣表情一滞,心中划过一道苦涩。 是啊,我们很快就能出去。 一旦出去了,世界不再只有他们二人了。 他是乐圣,是镇北王之子,是大徐帝夫。 他已成亲。 她是飘渺宫少宫主,一个将来要执掌飘渺宫的女子。 仿似两个格格不入的世界一般。 偶然交触在了一起,但迟早要分离。 这般想着,她心中隐隐作痛,泪水便滴答滴答的往下掉。 直到泪水滴落到叶千歌手心,他才发现,怀中的女子不知何时已哭成了泪人。 “怎么哭了,难道是鱼不好吃?” 叶千歌一阵手忙脚乱,但他却不敢动,只能焦急万分的看着蝶衣,替她擦拭泪水。 “没有,我只是......只是突然想家了。”蝶衣这般说着,眼泪更是止不住了。 叶千歌连忙放下手中的烤鱼,安慰道:“放心,我们很快就会出去,你很快就能回家了。” 这句话犹如火上浇油,原本抽泣的蝶衣,此刻再也忍不住了,整个身子蜷缩进叶千歌的怀中大声哭了起来。 叶千歌傻眼了,完全不知道是自己惹的祸。 他连连安慰,但却收效甚微。 最后不得不小心的搂着她,看着对方泪如泉涌而束手无策。 不知哭了多久,直到哭声渐息,叶千歌低头一看,发现蝶衣已经沉沉睡了过去。 但眼角的泪水依旧悬而未落,面上的泪痕也清晰可见。 他没来由的一阵心疼。 若非为了自己,蝶衣也不会沦落至此,不会受伤,不会生病,也不会这般伤心的哭泣。 他静静的抱着她,直到身子传来酸麻之感,他才轻轻放下她。 她的病情减轻了不少。 但依旧低烧,需要充足的休息和疗养。 叶千歌穿上烘干的衣物,将外套盖在蝶衣身上,拿起一只烤好的鱼,边吃边出了岩洞。 回到洞中,已是两个时辰之后了。 “你怎么又淋湿了。” 蝶衣已经醒转了,见叶千歌又成了落汤鸡,面上闪过一丝担忧。 “看看我找到了什么?”叶千歌举了举手中的东西,满脸兴奋状。 “不就是一块石头么?”蝶衣翻了个白眼,嘟嘴道。 “这是锅,我走了好远才找到的。”叶千歌看了看手中的‘锅’,表情很是满意。“有了这个锅,我就可以熬鱼汤给你喝了。” 轻轻的一句话,听在蝶衣耳中却重若千斤,她心中一软,鼻子没来由的的一酸。 她发现与叶千歌在一起,总会被他突如其来的一句话,或一个动作感动到。 “你找这个石头,就是为了熬鱼汤给我喝?”蝶衣轻轻问道。 叶千歌笑了笑,“你生着病,喝鱼汤对你恢复有帮助。” 蝶衣愣愣的看着他,眼泪差点又要夺眶而出。 “你今天没吃什么烤鱼,肯定饿了吧,先忍耐一下,我很快就弄好。”叶千歌干劲十足,将‘锅’架好,便去水潭中取鱼。 不出所料,又是一场丰收。 迅速将鱼处理好,叶千歌跛着脚回到洞中,便开始熬汤。 蝶衣见他忙碌不停,担心他的伤的同时,却又很是享受他给予的关心和呵护。 火烧的正旺,很快锅里的水开始沸腾,渐渐变成乳白色,一股淡淡的清香充斥整个岩洞。 “好了。”叶千歌站起身来,要给蝶衣端过去。 此时,几道身影轻飘飘的落在洞口,蝶衣眼睛陡然睁大,如见鬼怪一般。 叶千歌方要转身,便觉背后一麻,嘭地一声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第六十七章 我给他我的一切 “师父!”蝶衣惊叫了一声,难以置信的看着洞口几人。 “小姐,你没事就好,小茹还以为……”一个少女跑了过来,泪眼婆娑的看着蝶衣。 “小茹,你们怎么来了?”蝶衣吃惊不已,满脸震撼。 “哼,我们不来,你是不是就要跟这个男人在这里过一辈子?”说话的是个三十来岁的女子。 她叫林悦,是蝶衣的师父,也是缥缈宫主。 蝶衣嚅嗫着嘴唇,一时不知该如何开口。 “小姐,你的面巾......” 小茹瞪大了眼珠子,这才发现蝶衣的面巾不见了,露出她的真容。 “是我自己取下的。”蝶衣静静道,她瞥了瞥昏迷的叶千歌,眼中尽是柔和的光彩。 小茹张大了嘴巴,只觉双耳嗡鸣,顿时呆愣住了。 她很清楚蝶衣此话所代表的含义。 飘渺宫门规,凡飘渺宫弟子,皆不可对男人露出真容。 若当着男人的面取下了面巾,则说明此女已动情,违反门规铁律,将受到门派的严惩。 不但要被废除武功,还要受尽皮肉之苦,若是不死,从此永世不能踏入飘渺宫半步。 林悦眼中闪过一丝愠怒。 “你知道自己都做了什么吗?” 她胸口剧烈起伏,双目冷冷的盯着蝶衣,虽戴着面巾,但依旧能感受到她那滔天的怒火。 “徒儿知道。”蝶衣努力支起身子,忍住后背传来的剧痛,面色坚决道。 她目光看向叶千歌,眼中的柔波似要化成水,将叶千歌包裹住一般,柔声道:“可是徒儿喜欢他,徒儿也没有办法。” 林悦先是一愣,看见蝶衣痴痴的表情,面上划过一道凄然,不由苦涩道。 “为师让你下山历练,安排你入听音阁,便是为了让你认清,这世间的男子是多么薄情寡义,他们只贪慕你的美色,垂涎你的容颜,得到你之前,他们满嘴甜言蜜语,千方百计的讨你欢心,一旦得到,却又弃之如敝履,当初的山盟海誓,海枯石烂都化作泡影,全被抛诸脑后,到最后受伤的只有我们女人!” “师父,男人不都是这样的。”蝶衣摇头,望着昏迷的叶千歌,喃喃道。 “哼,天下乌鸦一般黑,男人都不是好东西!”林悦说着,目中闪过一丝追忆,语气不由冷厉起来。 “至少,他不一样。”蝶衣嘴角一弯,不由想起与叶千歌相处的这短短时间里发生的事情。 “他为了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与我一起跳崖,我生病了,他就去捕鱼给我补身子,他会细心的挑出所有鱼刺,他见我吃的不多,以为我不喜欢烤鱼,所以就冒着大雨去找锅,就是为了熬鱼汤给我喝......” 林悦面色不由一沉,她瞟了一眼地上的叶千歌,心底不禁一阵触动,但随即冷笑道:“这些,不过是他为了得到你而故意做的。” “可若一个男人愿意陪我一起赴死,我给他我的一切,又有何不可?”蝶衣痴痴的道。 “你——”她怒不可遏,万万猜想不到蝶衣竟然陷得这般深。 她一阵恍惚,若是当时那个男子愿意这般,结局是不是就会不一样。 “可是,你知道他是谁吗?”林悦指着叶千歌道:“他是大徐帝夫,当今圣上之夫,你们是不会有结果的!” “我知道。”蝶衣身子一颤,声音略显低沉。“我一直都知道。” “可是我忍不住,我想见他,哪怕一面也行,我每天疯了一样弹奏他的曲子,只想自己可以离他的心近一点。” “所以,你就一个人不要命的去救他。”林悦冷冷道,望着叶千歌,眼中划过一道杀意。 蝶衣眼中泛着泪水,闻言却是轻轻一笑,点点头。 “得知他去了泾阳,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去见他,我没有想后果,我只是去看看他,却未料到他被绑架了。” “我很担心他,我怕他会死,会受伤,所以我就冲了上去。” 林悦深吸口气,“你太让为师失望了。” “你是飘渺宫少宫主,将来会成为执掌飘渺宫的宫主,如今却为了一个男人,一个有妇之夫,违反门规,这样值吗?” “蝶儿让师父失望了。”蝶衣面色愈发苍白,她缓缓挪动身子,跪在石床上,“但蝶衣无怨无悔,任凭师父惩罚。” “小姐你——”小茹急的汗如雨下。 林悦面色微冷,喝道:“带她回宫,以后没有我的命令,不许她出宫半步!” 语毕,几个女子扶起蝶衣,往洞外走去。 “等等。”蝶衣有气无力道。 “小姐。”小茹担心的看着蝶衣。 “扶我过去。”蝶衣指了指叶千歌的方向。“这是他专门为我熬得鱼汤,走之前,我想喝几口。” 小茹见林悦没有阻止,便扶住蝶衣缓缓走过去。 蝶衣拿起叶千歌事先用竹子做好的勺子,小口小口的喝起来,喝着喝着,泪水就止不住一颗颗的往下掉。 落入鱼汤中,溅起乳白的水花。 “千歌,鱼汤很好喝,谢谢。”她将外套轻轻盖在叶千歌身上,一边流泪,一边强颜欢笑。 “走吧。” 众人出了岩洞,林悦望着叶千歌,心中杀意浓浓。 他不死,蝶衣的心怎会死? 她方要出手,一个声音从外面悠悠传来。 “他若死,蝶衣绝不独活!” 林悦表情一滞,长叹一口气,转身出了岩洞。 蝶衣面如死灰,如行尸走肉般,目光却炯炯的盯着林悦。 “放心,为师没有杀他。”林悦心中莫名的一软。 看着蝶衣的神情,她内心触动不已。 此情此景,与自己当年何其相像。 蝶衣,为了不让你重蹈为师覆辙,为师只有这般做。你莫怪为师无情,我只是不想让你承受更大的伤害。 希望时间能够抚平一切。 林悦内心叹道,但却又微微一怔。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的伤抚平了吗? ——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时辰,或许两个时辰。 外面依旧大雨滂沱,电闪雷鸣,好似末日一般。 叶千歌睁开眼,还没爬起身,便向着石床看了去。 石床空荡荡,蝶衣已不知所踪。 他连忙爬起来,脸色大变,扯着嗓子叫道:“蝶衣、蝶衣——” 叫声在洞中回荡,久久不息,但却无人应答。 他颓然的坐到火堆旁,内心很不安。 他不知道蝶衣如今的处境,那群人是什么人,又把她带去了哪里? 突然,他神色微动,见鱼汤之中,一个竹勺静静立着,霍然笑了笑,低吟道:“你没事就好,你就事就好。” 适时,一个娇脆的声音从洞外传来。 “叶千歌,你果然没死……” 第六十八章 公主抱 “夏姐姐,我都说了,祸害遗千年,叶千歌是不会轻易就死的。” 郁灵撅着小嘴,昂着小脑袋,对于自己的预测颇为自得道。 夏媛和李峰瞪了她一眼。 叶千歌可是王爷,你这般直呼其名,不要命啦! “王爷,属下救驾来迟,还请王爷恕罪。”夏媛和李峰拱了拱手道。 叶千歌摆了摆手道:“不用多礼。” “哇,还有鱼汤喝,叶千歌,你也太会过日子了。”郁灵蹦蹦跳跳过来,探着脑袋,眨巴着大眼睛伸手就要去拿竹勺。 “小丫头,这汤不是给你准备的。” “叶千歌,你若再叫我小丫头,我就跟你拼了。” 叶千歌翻了个白眼,嘴角不由抽了抽。 这小丫头也太没心没肺了点。 “王爷,陛下还在等着,可以走了吗?”夏媛连忙开口道。 叶千歌点点头,道:“那就走吧。” 他扫视岩洞一圈,深吸口气,转身出了洞口,便见雨中站满了人,放眼望去,至少上千人。 “拜见王爷。” “出发。” 一路辗转,回到宫中,已是傍晚时分了。 未下马车,叶千歌便见徐亦婵守在殿外,目光悠悠的望着自己。 徐亦婵见到叶千歌,憔悴的面庞多了一丝光采,轻轻道:“回来了?” “嗯,回来了。”叶千歌笑了笑,惨白的面上尽是疲惫。 “没事就好。”徐亦婵一夜没睡,从叶千歌出事,到叶千歌回来,她几乎滴水未进。 叶千歌缓缓挪动步子,要从马车中下来。 他腿伤愈发严重,多次被雨水浸泡,整条小腿都已经红肿起来。 他跛着脚,右脚几乎不敢碰地,一旦触及地面,便会传来一阵绞痛。 正当他下车,前方的骏马忽然往前走了一步,整个马车自是往前移动。 顿时,他重心不稳,直直往地面倒去。 他来不及惊呼,便感觉自己掉入了一个满是芳香软绵的地带。 他匆匆抬头一看,徐亦婵精致的面庞映入眼帘。 他才发现,自己已被徐亦婵抱在怀中。 我去,被女皇大人公主抱了。 他脸不由一红,外面有无数眼睛看着,他嗫嗫道:“你放我下来,我自己走。” “你受伤了。”徐亦婵皱着眉头,她看到叶千歌腿部包扎的布条,此时,已被鲜血染红。 “大家都看着呢。”叶千歌捂脸,感受四面八方而来的目光,心中不由慌起来。 徐亦婵不疾不徐的走着,淡淡道:“朕是天子,你是帝夫,他们看着又如何?” 叶千歌一愣,张了张嘴,便无话可说了。 女皇大人就是霸气,一言一语,令其不可辩驳。 只是他堂堂七尺男儿,被一个纤弱女子横抱在怀中,画面着实让他很是羞涩难耐。 她步履轻快,看不出半点吃力,在众人的诧异的目光中,缓缓朝飞霜殿而去。 “宣太医。” “喏。” 一路上,经历无数宫女和侍卫异样的目光,叶千歌和徐亦婵终于回到了飞霜殿。 进入飞霜殿,便有几个太医候在寝宫院门处。 叶千歌除了腿伤,还有不轻的内伤。 几个太医不敢大意,先给叶千歌处理腿伤。 这是个极其痛苦的过程。 尽管太医手段高明,手法轻巧轻柔,拆开布条时,依旧痛的叶千歌连吸冷气,双眼直发黑。 而当布条全部拆开,倒抽冷气的轮到几位太医和徐亦婵了。 那道伤口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愈发严重。 原本愈合的地方,又被撕裂开来,露出白森森的骨头。 徐亦婵皱着眉头,满是忧心的看着叶千歌。 这么重的伤,他竟硬是一声痛都没有叫出口。 “陛下,殿下的伤口已经红肿,此乃炎症的前兆,需要——”太医说到此处不由一顿,面色犯难。 “需要什么?”徐亦婵道。 “要剔除表面皮肉,方可进行包扎。”太医咬咬牙道。 床上的叶千歌闻了,意识猛地惊醒,差点从床上跳下来将几个太医暴打一顿。 老子不过是伤口轻微感染,用得着这般残忍的手段吗? “没有别的办法了吗?”徐亦婵不忍心的道。 几个太医对视一眼,摇摇头。 他们总不能说,用火去烫。 这个方法,在民间广为流传。 伤口感染,古语称之为伤寒。 很多平民百姓得了伤寒,因为付不起高昂的医药费,便只能自己动手,火处理是常用到的方法。 叶千歌支起身子,狠狠的瞪了几个太医一眼。 他望了望伤口,心底暗中抽了口凉气。 伤口足有小腿的一半长,从膝盖下方延伸至脚踝上方,血淋淋的样子,令人触目惊心。 “陛下,宫中可有烈酒?”叶千歌自是不会坐等几个太医在自己身上动刀,头晕目眩的强撑着对徐亦婵道。 “烈酒?”徐亦婵看向一旁的周公公。 周公公道:“请问殿下需要多烈的酒?” “最烈!” “喏。”周公公连忙退了出去。 “你用酒作甚?”徐亦婵蹙着眉头,“你若怕痛,我可以打晕你。” 叶千歌连翻白眼都力气都没了,对于徐亦婵的话,已经无力吐槽了。 “区区炎症而已,何须这般大动干戈。”叶千歌道。 几位太医听了,顿时不悦道:“殿下切莫大意,一旦患了炎症,皮肉溃烂,恐怕就来不及了。” 这个时代,可没有抗生素。 一旦患了伤寒,若很严重,纵是太医也束手无策,只能等死。 “几位太医稍安勿躁,本王又岂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叶千歌总不能向他们解释,所谓的炎症,便是细菌感染,而所谓的细菌,便是一种肉眼无法看见的微生物。 这般说下去,不知何年马月才说得清,且人家信不信还有待另说。 “太医还是先替本王止血吧。”叶千歌道。 “喏。” 太医叹口气,拿出几根银针,指尖微微一弹,便见银针落入叶千歌的大腿和膝盖。 不待叶千歌反应过来,便见太医手掌一挥,银针便收了回去,流血立刻止住了。 叶千歌仿似看戏法一样,看的目瞪口呆。 卧槽,什么时候针灸这么厉害了? 他觉得不可思议,但随即一想,方才针落之处,有一丝滚烫之意,想必暗中有内力帮衬。 “殿下,烈酒拿来了。”周公公走进来,身后跟着一个侍卫,双手托着一个酒坛。 第六十九章 缝合 “拿过来。”叶千歌虚弱无力道。 徐亦婵轻轻颔首,周公公便拔掉封盖,顿时一股浓郁的酒香弥漫开来。 这酒香太过浓烈,仅仅深嗅几下,便让人禁不住迷醉。 叶千歌眼睛一亮,看着端来的碗中的清酒,心中略有讶异。 他知道,此时的酒大多是浊酒,清酒极少见到。 而且度数不高,可能只有几度,高的不过十余度,但已经算很稀罕了。 而眼前这碗酒,散发的酒香,比后世的白酒,还要强烈几分。 他轻轻抿了一口,霎时间,一股辛辣之味充斥口腔。 居然比白酒还要烈。 至少有六七十度。 他看了看皮肉翻转的伤口,不禁咬了咬牙,心头闪过一丝狠意。 虽然最适合杀菌消毒的是酒精含量为七十五度的酒。 但他是轻微感染,相差几度,效果略差,也无大碍。 他总不能现在就去将这坛酒去蒸馏一遍吧。 他端起碗,深吸口气,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中,将酒水全部淋在伤口之上。 痛! 痛入骨髓般的痛! 眨眼之间,叶千歌的额头便汗如雨下,他咬紧牙关,脖子青筋隐现,在极力忍受。 酒精迅速发挥作用,消灭细菌的同时,但也在灼痛神经,传来阵阵刺痛。 他再也忍不住,痛呼一声,目光天旋地转,身子一软,便倒在了床上,奄奄一息一般。 眼皮沉重万分,几乎要晕厥过去。 徐亦婵与几个太医,被叶千歌突如其来的举动惊住了,纷纷呆愣当场,不知所措。 “你疯了!” 徐亦婵语气责怪,但目中盈满关切,她坐在床沿边,直勾勾的看着叶千歌。 这样的烈酒,淋在伤口之上,所造成的伤痛,绝对是无比巨大的。 刺痛持续了两三分钟。 但叶千歌好似感觉自己经历了漫长一个世纪一般。 每一秒的痛感,都在挑战他的神经。 他本就虚弱,强烈的痛觉令其阵阵发晕,他的呼吸变得有气无力,身子痉挛抽搐,目光空洞的看着床顶。 这是个短暂的过程。 这又是个漫长的过程。 待到刺痛渐渐消减,叶千歌如同从水中浸泡一样,浑身已经湿透。 看到徐亦婵关切的眼神,他微微一笑,泛白的面庞和发白的嘴唇,看的徐亦婵眼眶泛红。 “我没事,你不用担心。” “哼,我才不担心。”徐亦婵撇过头,但眼中透露来的忧虑几乎要溢出眸子。 “只是,你这般做,又有何用?” “酒可以消毒杀菌,不使伤口发炎溃烂。” 叶千歌说罢,徐亦婵看向众太医的目光顿时不善起来。 虽听不懂消毒杀菌,但听到酒可以治疗炎症,几个太医脸色不由一黑,道:“陛下,臣等行医数十载,却从未听闻此法。” 叶千歌不以为意,道:“各位太医未曾听说亦属正常。” 徐亦婵眼神一闪,带着一缕疑惑。 叶千歌指了指酒坛,道:“此法,必须此种烈酒方可行。” 大徐的酒的度数,恐怕连后世的啤酒都不如,若要达到消毒灭菌之功效,简直痴人说梦。 其中一名太医闻言,顿时大喜过望,道:“陛下,若如王爷所言,只需大批酿制此酒,便可大大降低伤寒所造成的死亡!” 要知道每年大徐因为创伤炎症而死的人,至少达数千人人,甚至更多! 这还不包括戍守边疆的将士。 徐亦婵眼睛一亮,但继而又是一阵苦笑。 “此酒仅此一坛,若要酿制何其困难。” 那名太医表情一滞,不由有些落寞。 “此酒,本王有办法酿制。”正待二人失望之际,叶千歌的声音响起。 “殿下真有办法酿制此等烈酒?”一旁的太医紧张兮兮的问道。 纵是徐亦婵都紧紧盯着他。 “这有何难?”叶千歌强打精神,不想就此讨论下去。 大徐酿酒技术极其落后,尚未出现蒸馏之法。 蒸馏酿酒法,有人说出自宋代,有人说出自元初,但都距今至少有数百年。 “周公公,去找针线来。” 他不能耽搁了,虽然用烈酒杀菌消毒了,但伤口太过骇人和严重,必须要尽快处理才行。 针线之物,宫中到处都有,几乎每个宫女都精于女红。 很快,周公公便拿来针线。 “你用针线作甚?” 徐亦婵没有追问酒的事情,叶千歌状态极差,稍有不慎,便会晕死过去。 “缝合伤口!”叶千歌轻轻道。 却不知自己的话落在几人耳中,恍如晴天霹雳,如见鬼怪一般的看着叶千歌。 “伤口也可以用针线缝合?” 这无异于天方夜谭! “针线可以缝补衣物,缝合伤口又有何不可?”叶千歌将针线置于碗中,然后倒满酒水,算是简单的消毒。 而几个太医全都愣愣的望着叶千歌,说不出一句话来。 “况且,用针线缝合,不但可以加速伤口的愈合,也可以减少炎症复发的几率。” 叶千歌这般说着,他也颇为无奈。 主要是这道伤口太严重,虽有烈酒杀菌,但若就此包扎,难免会再次感染。 他可不想再次承受烈酒灼伤的痛苦了。 但论及伤口缝合,叶千歌的声音不由开始发颤了。 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不然,他是万万不会使用这种方法的。 他满嘴苦涩,想不到当初学的急救和清创,有一天会用在自己身上。 “你莫要胡来!” 徐亦婵身子一颤,要制止叶千歌。 针线缝合伤口,从古至今,可谓闻所未闻。 这般做法,太过震撼人心,简直骇人听闻,无论是谁,恐怕一时之间都难以接受。 叶千歌笑笑,“诸位太医以为此法如何?” “这——” 几个太医表情也是惊憾无比,此法粗略一想,便觉粗陋不堪,但若往深处细想,却又觉得此法可行...... 然而,那个先前振奋于酿酒的太医,不禁又激动起来。 “此法甚妙!”那名太医朗声大笑。 “正如王爷所说,缝合伤口不但可以加快愈合,还可防止炎症,更重要的是,可以止血!”那名太医扑通跪在地上,眼眶泛红,“此法若在军队推广,可敌万人之师!” 叶千歌不由多看了太医一眼,能立刻想到将此法用诸军中,眼光着实不凡。 第七十章 要么偏执,要么幼稚 凡古代大战,战死沙场的,多是因为受伤后,无法得到及时的救助和精心的治疗。 当然,也受制于落后的医疗水平和体系。 要么失血过多而死,要么伤口感染溃烂,以致高热不断,器官衰竭而亡! 此类亡者,数不胜数。 徐亦婵沉吟片刻,抿了抿唇,却未开口。 然而,此时,叶千歌却已开始动手了。 他双手微微发抖,目光盯着伤口处,额头不断有汗水滑落,掉在衣服上,晕开一个个深色的湿痕。 徐亦婵心头一颤,面上划过一道紧张,但目光却直直盯着叶千歌的双手。 当针头刺破表皮,叶千歌闷哼一声,他强行忍住剧痛,让细线穿过,而后针头又扎破皮肤,将裂开伤口的缝合。 他一边承受剧痛,一边还需专注精神,然而仅仅一针,穿针走线完后,他已开始摇摇欲坠。 第二针还未落下,他双眼一黑,身子往后倒去,彻底晕死过去。 “千歌!” 徐亦婵一急,她眼泪几乎夺眶而出。 这般用针线穿肉而过,单是目睹,便觉毛骨悚然,何况切身体会,自是刮骨般的疼痛! “陛下,殿下太过劳累,且又剧痛难耐,以致精神怠倦昏迷过去。”太医急忙把脉,道。 徐亦婵鼻子不由一酸。 叶千歌昏睡着,苍白的面色挂满了困倦,仿似数日未睡一般,呼吸渐渐趋于平和。 “萧太医,你来给王爷缝合。” “陛下,老臣从未——” “无需赘言,就按王爷的手法进行缝合。” “喏!” —— 叶千歌平安归来的消息不胫而走。 许多大臣得知后,不由舒了口气。 大徐皇帝新婚初月,帝夫便遭到袭杀,若帝夫亡命,大徐恐怕免不了一番动荡。 单单镇北王,恐怕就不会善罢甘休。 更遑论天子了。 有云,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纵是有些夸张,但少不了流血漂橹。 昨晚袭杀地狱分支,一些与地狱勾结的家族和势力,也被连根拔起,不知死了多少人。 单论长安,便死了上百人。 武衙之名,又一次被传扬开来,进入众人的视野。 有人高兴,自然有人发愁。 这多的是一些在叶千歌身上吃瘪的大臣,以及大臣之子。 “这都死不了,叶千歌真是命大!” 陈瑜咬牙切齿,近来,陈家的日子愈发艰难了。 其父陈谷忠遭贬,家族势力迅速下滑,最近,又有诸多势力缠上来,鲸吞蚕食,勒索威胁,掠夺陈家的利益。 墙倒众人推,走了一批,却又来了一批。 他不怪他父亲,也不怪慕容致,也不怪那些掠夺陈家利益之人。 他独恨叶千歌。 叶千歌是始作俑者,他是这一切的导火索。 “地狱杀手都是废物!” 慕容寒眼中精芒烁动,牙齿咬的咯吱脆响。 “居然连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叶千歌都杀不了!” 他的希望再次破灭。 很显然,他欲登顶帝夫之心不死,依旧想取而代之。 “活该被武衙屠戮!” 蔡贤也愤愤不平,几人苦苦等了一夜,却听来这样的消息。 “别想了,此事过后,叶千歌身边不知会布置多少高手,地狱若再动手,恐怕只会有去无回。” 李洛支起身子,哈欠连连,扫了几人一眼,便施施然出了门。 镇北王府。 “甜甜,随娘入宫。” 姜柔也是一夜未睡,她的心一直悬着,得知叶千歌平安归来,才松了口气,便急匆匆的带着甜甜往宫中而去。 一入宫,姜柔牵着小甜甜往飞霜殿而去。 “柔儿,你来了。” 方踏入寝宫,便见慕容清婉正坐在一旁,眼眶泛着雾气。 “见过太后娘娘。”姜柔轻轻一福道。 “切莫多礼。”慕容清婉拉着姜柔,道:“千歌出事,我一直提心吊胆,好在上天保佑他平安归来。” “娘。”徐亦婵候在叶千歌身边,见姜柔进来,当即轻轻叫道。 姜柔点头,目光看向床上昏睡的叶千歌,眼泪不由夺眶而出。 “千歌怎么了?” 徐亦婵道:“娘,他受了伤,方才太医来过,千歌已无大碍,只需静养一段时日,便可恢复如初。” 姜柔擦了擦泪水,轻轻做到床边,见叶千歌面色苍白,惨无血色,不禁心疼起来。 “那就好,那就好——” “娘,哥哥他怎么睡着了,也不起来陪甜甜玩。”小甜甜爬到叶千歌身边,见其沉睡不醒,不由撅起小嘴不满道。 “哥哥他累了,等他睡醒了,就会陪你玩。”姜柔轻轻道,将小甜甜抱在怀中。 叶千歌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 他睁开沉重的双眼,便见姜柔抱着小甜甜坐在床边上。 “娘,你怎么来了?” “千歌,你醒了,渴不渴,娘去给你倒水。”姜柔答非所问,不待叶千歌回答,便从一旁的茶几上端来一杯水递到叶千歌嘴边。 叶千歌心底划过一道暖流,张开嘴,任水倒入口中。 顿时,睡意和困意不由消散了许多。 “母后,你也来了。” “出了这般大事,母后不来看看,岂会安心。”慕容清婉道。“这些天你好好养伤,莫要出宫,外面乱着呢。” 说这句话时,慕容清婉眼底飞过一道厉芒,似有杀气喷涌。 叶千歌乖乖点头,“儿臣知道了。” “柔儿,你我姐妹多日未见,今晚你便与甜甜留在宫中,陪我谈谈心。”慕容清婉道。 姜柔闻言,犹豫不决。 徐亦婵道:“娘,千歌重伤在身,行动不便,照料一事,我还想向娘请教。” “那好吧。”姜柔点点头,见慕容清婉示意,便领着小甜甜出了寝宫。 这下,房中只剩了叶千歌和徐亦婵。 叶千歌掀开被子,看了看腿部,见已包扎好,不由道:“后来是谁缝合的?” “萧太医。”徐亦婵道。 叶千歌嘴角一弯,用手轻抚了一下,抬起头,眸光深邃道:“那本游记呢?” “还在。”徐亦婵来到叶千歌身边,将被子重新给他盖好。 “想办法送到徐子弘手中。” “给他?”徐亦婵眸光一闪,沉声道:“你想引蛇出洞。” “可若是他将游记献给宁王,那该怎么办?” 叶千歌眼底划过一道冷意和玩味,“他不会,一个野心勃勃,却又志大才疏之人,常年被两个哥哥打压,又不被父亲看好,这样的人往往要么偏执,要么幼稚。” “怎么说?” “偏执,就是想方设法的获得父亲的认可,幼稚,就是想脱离父亲,甚至超越父亲。” “你是说他——”徐亦婵睁大了眼睛,她与徐子弘接触较少,对于徐子弘的为人,她知之甚少,反而一直将目光放在徐子弘的两个哥哥身上。 毕竟,一个才疏学浅,又毫无实权的宁王之子,根本不值得她分心关注。 “若宁王知道此事,又岂会让我这般轻易逃脱。”叶千歌笑笑道。“当然,宁王切不会这般鲁莽行事。” 徐亦婵暗中抽了一口冷气,面露惊讶的呢喃道:“那本郭沫游记,到底暗藏了什么秘密。” 徐子弘竟欲要凭此脱离其父宁王! 第七十一章 喝热水 等到叶千歌再次醒来,已是翌日晌午时分。 他头脑昏沉,面色依旧苍白,他失血过多,且又身负内伤,绝不是睡一觉便可恢复的。 他支起身子,掀开被子查看腿伤,见伤口毫无感染迹象,不由松了口气。 “好些了么?”徐亦婵迈入房中,眸光关切道。 叶千歌笑着点点头,“已无大恙。” 伤口没有感染,便只需静养即可。 “娘和甜甜呢?” “她们见你睡着,便回王府了。” 叶千歌微微颔首,便见几个宫女端来热水,伺候他洗漱。 洗漱完后,吃了些东西,又喝了一碗汤药,便见萧太医急匆匆的赶来了。 他很是迫切,不但检查了叶千歌的内伤和腿伤,还拆开包扎,细细查看了伤口的愈合程度。 他啧啧称奇,“仅仅一晚,便达到如此地步,此法之精妙,超乎想象。” 叶千歌顺势瞟了一眼,见伤口缝合处,甚为干净利落,不由暗赞一声。 徐亦婵在旁静静看着,眸子光彩熠熠,时而划过一道深思。 萧太医再拜,“这伤口缝合之术,虽看似简单,却暗合诸多药理学识,王爷之奇思,着实令人佩服。” 叶千歌微微汗颜,道:“萧太医谬赞了。” 萧太医神色庄严,很是肃穆道:“老臣并无夸大其词,也无屈迎附和之意。” 说罢,他转而跪地高呼,“陛下,这缝合之法,甚是适合在军中推广,一旦战起,可救千军!” 叶千歌有些好奇,道:“萧太医为何如此执着,要将缝合之术在军中推广?” 萧太医先是一愣,继而身子一颤,一股悲伤之意涌入心头,顿时涕泗横流,“老臣少时曾为大徐边军,经历数十场大战,老臣侥幸活了下来,但却目睹了诸多同袍惨死,他们被刀戟所伤,伤口太重,根本无法止血,便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失血过多而死。” “有的人本是小伤,止血包扎后,却患发炎症,以致伤口化脓,毒邪入体,最后便只能默默等死。” “陛下,那些都是一条条人命,他们战死沙场,为国捐躯,死得其所,但却死得太憋屈,走得太痛苦!” 叶千歌和徐亦婵纷纷动容,俱都惊骇不已。 眼睁睁看着自己流血而死,这是一种怎样的感受? 无比的绝望,还有难以形容的恐惧。 仅仅想想,便就毛骨悚然,令人窒息。 “老臣解甲后,便一心学医,欲觅良方,解决此等症结,但苦苦钻研多年,却收效甚微。” “好在上天庇佑,让老臣有生之年,有幸得见缝合之术,王爷创此法,实乃万民之福,大徐之福!” 说到此处,萧太医不见悲伤,不见难过,反而激动振奋,满脸泪水,却眼中尽是欣慰和欢喜。 这是个纯粹的人! 一生只做一件事,虽无所获,但其心可鉴,昭如日月,令人肃然起敬, 叶千歌深受打动,却是想不到萧太医还有这般经历。 徐亦婵赶忙扶起萧太医,诚恳道:“太医拳拳之心,朕替大徐百万将士谢谢太医了。” “臣愧不敢当。”萧太医拱手道。 徐亦婵将目光看向叶千歌,“此法可行?” 毕竟,所谓的伤口缝合之术,自叶千歌手中流出,可否适宜于军中推广,他有绝对的话语权。 “可行。”叶千歌点头,“伤口缝合之术,极易上手,优势极其明显,方才萧太医已经说过,我便不再赘述。” “萧太医,待本王伤好之后,便将此法授予太医署。” “谢王爷!”萧太医眼睛一亮,很是兴奋道。 “至于推广一事,以后可能还要麻烦萧太医。” “臣定不辜负王爷所托,必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萧太医铿锵道。 “下去吧。” “喏。”萧太医徐徐退出寝宫,很快没了身影。 “你竟还会医术,真是令人大开眼界。”徐亦婵似笑非笑道。 “本王只是瞎猫碰到死耗子,纯属巧合。”叶千歌大汗。 他哪会什么医术,伤口缝合在后世属于清创小手术,并不稀奇。 他只会一些日常急救措施,若真让他坐诊把脉,诊病开药,不吃死人就算是好运了。 “是吗?”徐亦婵轻轻坐到叶千歌身边,伸过去手臂,露出手腕,道:“朕近来龙体欠安,你来给朕把脉诊断。” “......”叶千歌嘴角不由狠狠的抽了几下。 他看了看徐亦婵玉藕一样的手臂,白皙中泛着晶莹的光华,很想握在手中细细感受一番。 “难不成,朕不值得你出手?”徐亦婵面色微冷。 叶千歌吞了口口水,好想就此晕过去。 他见徐亦婵直勾勾的盯着自己,不由颤颤巍巍的伸出两根指头,搭在手腕处,装模作样的把脉。 而后收回手指,眨巴眨巴眼睛,沉吟良久,嚅嗫着嘴唇道:“陛下并无大碍,多喝热水即可。” 徐亦婵瞪了叶千歌一眼,语气陡然冷冽道:“你这是在敷衍朕吗?” 叶千歌想死的心都有了。 你让一个不会医术的人给你看病,我只是让你喝水,没让你乱吃药,就已经算不错了。 还有,喝热水是万能的! “陛下,我可是伤员。” 叶千歌泪眼汪汪,他将被子拉过去,身子不由的挪到床的一头,可怜兮兮道。 “伤好之后就不是了。” 这是要秋后算账的节奏。 徐亦婵轻哼,斜睨叶千歌一下,眼中划过一丝得意。 “我刚才可是立了大功。” “又未凑效,何来的功劳?” “这就是。”叶千歌吃力的抬了抬自己的右腿,咬牙道,“你不能这般抹杀我的功劳。” 徐亦婵沉吟片刻,点头道:“朕向来赏罚分明,那就功过相抵。” 叶千歌睁大了眼睛,“大功抵小过,何来的赏罚分明?” 他感觉自己亏大了,莫名其妙的被徐亦婵给算计了。 “你在质疑朕?”徐亦婵眼眸微眯,似有寒光迸射。 “不敢,不敢,你说怎样就怎样。”叶千歌连忙谄笑道,瞬间认怂。 “此事了了。”徐亦婵很满意叶千歌的态度,但眸子的冷厉却不减反增,“朕还有一事要问你。” 叶千歌的心不由一紧,便听到徐亦婵开口道。 “朕听闻,与你携手坠崖的,还有一名女子,女子名苏蝶衣,为飘渺宫少宫主,可有此事?” 第七十二章 答不如不答 房中顿时一静,二人大眼瞪小眼,陷入短暂的沉默中。 叶千歌苦笑不已,他完全低估了徐亦婵。 她这般功过相抵之后,将叶千歌逼至绝境,使他再无理由搪塞此事。 少顷,叶千歌深吸口气,宛如乱麻般的心绪眨眼间平复,眸光似止水无波,点头坦然道:“确有此事。” 他自知是骗不了徐亦婵的。 武衙之人将他从崖底救出,便铁定知晓了苏蝶衣的存在。 “那苏蝶衣——” 徐亦婵深深的睨了叶千歌一下,话音顿时打住,转身便要离开。 叶千歌很诧异,他本以为徐亦婵会究根结底,打破砂锅一直问下去,却不料她浅尝辄止,硬生生的止住了。 “你不问了吗?” 他准备好的说辞和情绪,瞬间化为乌有,不禁有种不上不下的感觉。 徐亦婵不问,但不代表此事就此结束了,叶千歌反而更加忐忑不安起来。 “问什么?”徐亦婵脚步一顿,回眸看他,面无波澜道,“况且,朕若问了,你就会回答吗?” 叶千歌嚅嗫着嘴唇,话到嘴边,却如鲠在喉,再也说不出口了。 “你若问,我必答。”沉吟良久,叶千歌眸光再次恢复平静,深邃的瞳孔,让人看一眼,便会沦陷一般。 “你心不静,言不由衷。”徐亦婵收回目光,继续往外走去,“答了,不如不答。” 叶千歌呆愣了许久,忽而长叹一声,拉过被子将自己深深埋入被中。 —— 武衙。 大徐监管各大门派和江湖武林的暴力机构。 常道,侠以武犯禁。 江湖高手众多,且又经常动荡,杀伐恶斗之事,常有发生。 轻则受伤,重则身死。 甚至家破人亡,毁门灭派,死伤无数。 但又常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故而,江湖事,不能一味的江湖了。 武林高手也得受大徐朝廷管制。 而管制之人,自然不能是普通衙役,必须个个都是武学好手,否则如何监管偌大的江湖和大大小小的门派。 因此,武衙便应运而生。 在前世的诸多武侠小说中,常见武林厮杀,先不论缘由,也不论各方死伤多少,但每次厮杀过后,不管是无辜路人,还是妇孺儿童,好似人死了便死了,无人追究。 这显然不合理。 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放任其民众肆意践踏它的法规和制度。 “崔衣,你怎么来了?”莫墨略有吃惊。 崔衣作为陛下贴身侍卫,自从被调离武衙后,便很少回来。 “武侯可在?”崔衣冷冰冰道。 莫墨苦笑着摇摇头,“自听说郁灵要拔他的胡子,他就不见了踪影。” 崔衣眼角抽了抽,不由撇撇嘴,旋即眼中划过一道柔意,笑道:“灵儿还是那般调皮。” “你找衙主,不知所为何事?” “圣上手谕,武侯既然不在,那就你接吧。” 莫墨一惊,旋即跪地低头,双掌举过头顶去接。 手谕是一卷帛布。 莫墨摊开一看,不禁皱起了眉头。 “陛下此意——” “你无须多问,只需按照手谕吩咐做即可。”崔衣淡淡道,她也一头雾水,纵是莫墨问了,她也回答不了。 “陛下说,此事万不可声张,越少人知道越好。” “喏,我这就去办。” —— 叶千歌只觉百无聊奈,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睡意和困意早就随着与徐亦婵的交谈而消磨殆尽。 他吐出一口浊气,苦着一张小脸,颇为意兴阑珊 他腿伤严重,连翻身都困难重重,更遑论下床行走了。 哎,这日子没法过了。 他唉声叹气,想到这样的状态至少还要持续十天半个月,不由哀嚎一声。 他愁眉苦脸,忽然,他眼睛一亮,脑中灵光一闪,朗声道:“来人,给本王准备笔墨纸砚!” 很快,宫女将东西准备好,端到叶千歌面前。 “绿芷,宫中可有木匠?” 绿芷摇头,“没有。” 叶千歌吃惊道,“偌大的皇宫,多是木头构造,怎么会没有木匠?” 绿芷道:“回王爷,木匠隶属工部司,是不能住在宫中的。” 所谓工部司,又称工部头司,隶于工部,掌营建之政令与庶务。 “你去传唤一个木匠前来,本王要做个物件。” “喏。” 然后,叶千歌便从笔墨纸砚中,抽出一张纸,从旁边拿起炭笔,认真而专注的画了起来。 差不多画完,绿芷便领着一个老汉走了进来。 “王爷,人已经带来了。”绿芷微微一福,脆声道。 “小人曹洪光,拜见王爷。” 来者是个五六十岁的老汉,着一身麻布衣,头发花白,口中牙齿掉落几颗,垂垂老矣,却精神抖擞,面色红润。 “起来吧。” 叶千歌收起笔,吹了吹纸上残留的炭渣,细细看了眼,止不住摇头喟叹,炭笔终究比不得铅笔。 曹洪光表情怯怯,低着头,不敢四处打量,显得十分拘谨。 “本王找你来,是想做两个物件。”叶千歌说着,示意绿芷将图纸递给曹洪光。 曹洪光接过一看,眼珠子顿时瞪大了,目光死死盯着图纸。 “难道做不出来?”见老者呆住了,叶千歌不由皱眉问道。 曹洪光反应过来,急忙道:“做的出,做的出,只是此图——” “此图怎么了,莫非是本王画的不好?” 曹洪光连忙摇头,眼中放光,很是激动道:“王爷画技惊人,小的做了数十年木匠,见过的图纸何止上千,唯有王爷的图纸最是清楚,栩栩如生,一目了然,就好似一个物件黏在纸上一般。” 叶千歌笑笑,并不以为意,他的画法,连素描都算不上,只是简单的勾勒几笔,从几个不同角度将之呈现出来而已。 “需要多久?” “王爷既已将每个部件都画的这般详尽,还标注了尺寸大小。”曹洪光话中带着一股自信,“小的今夜即可将之做好,明日王爷醒来,便可见到画中之物。” “这么快?”叶千歌有点诧异,有些不放心的道。 “王爷大可不必担心,小老儿敢这般说,自有信心为之。”曹洪光怎会听不出叶千歌话中的意思,无非担心欲速则不达,品质无法保障。 一旁的绿芷小声道:“王爷,据说此人的祖上,师从公输子,传承有序,手艺极佳,每年皇宫的修葺和营建,都由他主持。” 公输子鲁班,那可是木匠鼻祖! 叶千歌暗惊不已,便不再多说什么,任由曹洪光去折腾。 第七十三章 飞影流沙 莫墨收起手谕,沉思良久,不禁眸光一闪,迈开双腿朝武衙深处而去。 一路辗转,莫墨停在了一幢宏伟建筑面前。 此处防备森严,门前伫立了数十守卫,皆是全副武装,威风凛凛,手握刀柄,目如鹰隼,严阵以待。 “大人!” “开门!” “喏。” 大门全由黑铁浇筑而成,十分沉重,泛着冰冷而厚重的暗光。 莫墨迈步进入。 光线陡然一暗,好似傍晚昏暗的残阳一般。 一阵阴冷而潮湿的风扑面而来,伴随着一股浓郁的血腥之味,以及食物发霉的腐败气息。 气氛变得压抑而凝重。 “啊——” “你杀了我,杀了我,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说的!” “你滥用私刑,你不得好死,老子咒你全家横死!” 惨叫声,鞭打声,叫骂声,讨饶声..... 不一而足,使得这处空间愈发森冷恐怖。 这是武衙大牢,江湖人称死狱。 凡被武衙捉拿归案,打入大牢者,大多是穷凶极恶,且无恶不作的大奸大恶之辈。 此类人,往往知晓不少秘辛,具备不小的价值。 单单武学秘术,便足以让武衙心动。 这也是武衙令各大门派闻风丧胆,不能与之抗衡的缘由之一。 倘若,两人交战,一人知晓对方的所有武学心法和武技,结果会如何? 心法有短板,武技也有破绽。 这几乎是一场尚未开始便胜负已定的战斗。 武衙成立几十年,所积攒下来的武学秘术,不知凡几。 这也造就武衙英才辈出,单单九大金卫便可势压诸多门派! 莫墨面色如常,目光平静无波,径直往里面走去。 这炼狱一般的大牢,他却恍如未闻一般,从容而镇定的来到一处牢房前。 沿途一些牢房中的囚犯目露凶光,却很是畏惧的看着莫墨。 九大金卫之名,如雷贯耳,对于这些囚犯来说,如同悬于头顶的利刃,稍有不敬,便会身死。 紧随莫墨的狱卒,主动掏出钥匙将牢门打开。 莫墨眉头一挑,一步踏入。 “武衙金卫大驾光临,不知来此,所为何事?” 牢房愈发昏暗,光线只从一个巴掌大小的窗户打进来,无法驱散如水的黑暗。 声音从暗处中传来,带着一股冷意和嘲弄。 “飞影流沙,盗术无双,身法轻功,无敌江湖,十年前窃走少林无上心法而扬名,而后十年间,江湖叫得上号的门派,都被你洗劫,去年你于飘渺宫中,欲要盗取飘渺宫宫主面巾,而被飘渺宫高手追杀,以致重伤,被我武衙捕获。” “飘渺宫那群疯婆子,出手真是狠毒,老子迟早有一天,会将林悦那娘们的面巾取下来。”说着,一个身影从黑暗中缓缓走出来。 狱卒不由吞了口口水。 这厮好似与黑暗融为一体了一般。 他一直坐在眼前,但却根本无法看见,行走之间,也无半点响音,形同鬼魅。 莫墨听了,嘴角不由抽了一下。 此人完全吃饱了撑的,没事竟去飘渺宫,就为了偷缥缈宫宫主的面巾。 面巾对飘渺宫门人来说,重要程度等同性命一般。 真是不知死字怎么写的。 “你以为你还能出得去?”莫墨戏谑道,他眼中寒光凛冽,“你若动手,我必杀你!” 流沙是个中年男子,身材瘦小,面向却很是俊逸,带着一股书卷气,儒雅的样子,任谁都难以想象,他就是鼎鼎大名的飞影流沙,江湖第一大盗。 流沙暗中的手一顿,悻悻然的笑了笑道:“不敢,不敢!” 他扬名已久,精于盗术和轻功,以及机关要术,若论及战力,恐怕十个他都不是莫墨的对手。 莫墨冷哼,旋即对狱卒道:“你去外面候着。” 狱卒喏了一声,便退了出去。 莫墨从怀中掏出一个瓶子,“吃了可活,不吃则死!” 流沙眼中精芒一划,神情凝重了几分。 “吃了,你们就能放了我?”他很迟疑,他的所作所为,纵是死十次都不为过,很难相信武衙会放了自己。 莫墨不说话,只是冷冷看着他。 流沙身子一颤,不敢再问,连忙接了过去,倒出一个药丸,也不敢多想,仰头吞了进去。 他怕自己耽搁久了,对方可能随时都会杀了自己。 莫墨见了,嘴角微微一勾。 而此刻,流沙只觉腹中传来绞痛,当下惨叫一声,倒在地面不断挣扎痉挛,他咬着牙,重重喘息道:“你给我吃了什么?” “冰魄符!” 流沙闻了,顿时脸色大变。 “你想控制我,我流沙纵是死,也不会当你武衙的走狗!” 流沙大口大口呼吸,绞痛从腹中飞快传开。 “那就去死吧。” 莫墨冷笑,转身就要离开。 一步,两步,三步,到了门口…… “慢,别走!” 莫墨嘴角一弯,眼中尽是讥讽。 一个为了活命,还未拷打用刑,便主动吐露了,自己多年来的所作所为。 这种贪生怕死之人,决不会放弃任何一个活命的机会。 “给我解药,给我解药,你让我做什么,我就什么......”流沙嘴角开始溢血,大声求饶道。 莫墨将一颗药丸弹入流沙嘴中,扔下一张纸,道:“按照上面说的去做。” “那解药——” “三个月一次。” —— “殿下,昨晚宫中失窃了。”绿芷小声道,小脸带着几分兴奋。“听说是天下第一大盗飞影流沙所为。” 叶千歌神色微动,问道:“可知道何物被盗了?” “不知道。”绿芷摇头,眼中八卦之火熊熊燃烧,“听闻今日早朝,陛下震怒,将禁卫军统领马有伟停职查办了。” “还着武衙严查此事,务必将失窃之物追缴回来,这失窃之物定然价值不菲,十分宝贵,否则也不会如此大动干戈。” 叶千歌嘴角勾了勾,扬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 “你怎么下床了?” 一个声音由远及近传来,带有一丝责怪和关切。 叶千歌回头一看,便见徐亦婵一身龙袍,带着帝冕,威风飒爽而来,身后随着数十个太监宫女还有侍卫。 不等叶千歌回话,徐亦婵目光一凝,看着叶千歌坐下之物,颇为好奇问道:“此为何物?” 第七十四章 郁灵 此物非车非椅,形似一把椅子,却有四个轮子。前轮较小,后轮很大,看似很是奇怪。 叶千歌笑笑,道:“轮椅。” 这便是昨日叶千歌让曹洪光做的物件之一。 轮椅通体由木料打造,手工精细,品质极佳,而且还雕刻不少精美的图案,极具古风。 叶千歌醒来,便见轮椅放在床边,洗漱后,便匆匆忙忙让绿芷推着自己出来散散心。 躺了那么久,他早已待不住了。 “有轮子的椅子。” 徐亦婵嘴中轻轻呢喃一句,抬眸道:“你重病未愈,为何不好好在房中调养?” “我再躺下去,身子会生锈的。”叶千歌耸了耸肩膀,示意绿芷往前方推。 轮椅的轮子,采用的是一种软木,滚动时,毫无颠簸之感,座位处安置了用棉絮缝合而成的坐垫,很是舒坦。 叶千歌心中暗赞,不愧是公输子的传人。 “听说昨夜宫中失窃了。”叶千歌淡淡道。 “嗯。” “何物?” “上次地狱用你交换之物。” 二人心照不宣,一问一答,令一旁的崔衣和绿芷满头雾水。 “这么快。” “正是时候,以防夜长梦多。” 叶千歌点头,确如徐亦婵所说,目前时机刚刚好。 既然要引蛇出洞,定是不能打草惊蛇。 所以,徐亦婵为了麻痹对方的眼睛,不惜代价设了一个大局。 无论被盗的时间,还是失窃之物,以及后续的事态发展,看在别人眼中,都是那么顺理成章。 无疑,时间越是仓促,越是真实。 叶千歌扬了扬手中的册子,道:“这郭沫游记其中有几篇,无论是文风和叙事手法颇为迥异与怪诞,而且游览之处,地名不详,很是模糊,且常以风景为标识,如山石,如流水,如高树,甚为奇怪。” 徐亦婵眸光微闪,点头道:“确有几篇如你所说那般。” “那——” 徐亦婵摇头,道:“若要查证,非人力可及。” 叶千歌苦笑,凭山石流水和高树,去寻找目的位置,这无异于大海捞针。 “看来如今只有坐等结果了。”叶千歌手中的册子,是郭沫游记的手抄本。 他得知秘密存在文章中,那本郭沫游记原稿,便给了徐子弘也无妨。 “希望徐子弘莫让我失望。” 徐亦婵神色微动,脆声道:“若徐子弘将郭沫游记献给了宁王,你为之奈何?” 叶千歌似笑非笑的看了徐亦婵一眼,忍了这么久,终于还是忍不住问出来了。 徐亦婵面色一红,目光闪躲,急忙抬眸,帝冕的珍珠遮住她面颊,令叶千歌看不真切她的表情。 叶千歌意味深长道:“小蛇懵懂,便引其出洞,大蛇狡诈,就逼其出洞。” “计将安出?” “言之尚早。”叶千歌眉头一挑,并不言明。 徐亦婵面色一冷,眉间漾起一道隐怒,冷哼一声,便大步流星而去,将叶千歌甩在身后。 叶千歌嘿然一笑,将册子让一旁的宫女拿着。 “去宫后苑。” “喏。” —— “听说老头子回来了。”郁灵眉开眼笑,心情大好,大眼睛忽闪忽闪,朝四处打量。 莫墨表情一滞,很是无语。 “在哪呢?”她伸着小脑袋,咬着贝齿道:“上次烧了他的头发,这次一定要拔了他的胡子!” 莫墨眼睛顿时睁大了。 难怪衙主的头发变短了,原来是被郁灵给烧了。 他差点被口水呛住。 这丫头胆子太大了,衙主的头发也敢烧。 武衙衙主,称号武侯,当今天下最强者之一,常年坐镇武衙,拱卫皇宫。 以一人之威,压得天下诸大门派透不过气来。 纵是陛下都得礼让三分。 “灵儿,他可是你师尊。” “师尊又怎么了,每天就知道使唤我,还不让我玩,更可气的是,他居然让我去相亲。” 郁灵今年十六岁,确实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 “衙主他这也是为了你好。”莫墨娓娓劝慰道。 “哼,好什么好。”郁灵的小脸不由鼓起来了,咬牙切齿道:“他跟人打赌输了,才让我跟对方的孙子相亲。” “你说我该不该拔了他的胡子?!” 莫墨张了张嘴,只觉一群野马狂奔而过,这时他也不知该如何为衙主辩护了。 “那你去了吗?” “当然去了。”郁灵小眼睛一眯,莫墨不由心生不祥之感,便听郁灵道:“我将那男的揍了一顿,还为他找了一门婚事。” “婚事?” 揍人一顿并不奇怪,反倒是郁灵口中的婚事,让莫墨的神色又开始紧张起来。 “那男的竟嫌我小,于是我就帮他找了几个三四十岁的美妇。”郁灵扬着精致小下巴,很是得意道。 莫墨不着痕迹的瞟了一眼,心道,姑奶奶,你理解错了,他说的小,不是指年龄! 他在心中为男子默哀几下,不由颤颤巍巍问道:“几个?” “八九个吧,也可能有十几个,当时拿了一千两,要那群女人好好伺候他。放心,只多不少。”郁灵歪着小脑袋,犹豫不定道。 放心个鬼,谁说少了? 莫墨倒吸了口冷气,想到被十几二十个三四十岁的女人...... 画面简直辣眼睛。 他打了个冷颤,觉得事态严重,要赶紧禀报衙主。 能与衙主打赌之人,身份自然不低,若是那几个老怪物,那就麻烦大了。 “不跟你说了,赶紧告诉我老头子在哪里?”郁灵气呼呼的道。 莫墨咳嗽几下,强行镇定道:“衙主今日确实来过,但现在已经走了。” “走了?”郁灵牙齿又开始磨起来,愤愤道:“去哪里了?” “他说要去云游四海。”莫墨耸耸肩。 “哼,身为武侯不在武衙里呆着,就知道到处乱跑,我要去陛下面前揭发他。”郁灵很不开心,一边摩拳擦掌,一边朝外面走去。 “等等。”莫墨叫住郁灵,从袖中拿出一个晶石。 “怎么了?”郁灵嘟着小嘴,想着等下见到陛下该怎么说。 “关于你的调令。”莫墨将晶石扔给她。 “哼,我倒要瞧瞧,老头子又想玩什么花招。” 她小手内力激荡,晶石猛地爆开,几个字浮现在空中,转眼消散不见了。 “臭老头,竟让我去保护叶千歌那个花心大萝卜,别让我逮住机会,我一定要拔了他的胡子!” 第七十五章 小白脸 宫后苑,相当于后世的御花园,栽种着无数的奇花异草,珍稀树种。 尽管晚秋时节,依旧有鲜花绽放,绿草成茵,树叶如华,很是赏心悦目。 叶千歌啧啧称奇,他初次来此,便被眼前的景色迷住,不由挥退了绿芷,让其在苑外守候。 宫后苑极大,很是广阔,占地比宫殿楼阁还要多。 这都归功于大徐第七任帝皇徐放。 据传此人甚爱花草,曾培育出诸多奇花,便将宫后苑扩建了数倍,曾一度占据大半个皇宫。 后来的子孙帝皇,索性将皇宫扩建,这宫后苑便就保留了下来,并没有拆除。 叶千歌不知行了多久,他来到一处小湖。 湖中清水悠悠,湖面云雾蒸腾,将湖畔的景色点缀的好比仙境一般。 叶千歌停了片刻,环视一圈,见到一处游廊蜿蜒着通向湖心,便摇动轮椅缓缓顺着游廊往湖心而去。 —— “少爷,长安来的消息。” 一处院落中,常秋书面色苍白,将一卷未拆的信封递给徐子弘。 “秋书,你且注意身子,先把伤养好,莫要太过劳累。”徐子弘接过信,语气略显诚恳道。 “些许小伤而已,让少爷挂怀了。” 常秋书强笑几声,悬崖之上,因为五大金卫突然杀至,他慌不择路,从一处斜坡滚下,虽逃出生天,但也受了重伤。 徐子弘不再赘言,将信拆开,微微浏览一遍,不由面上划过一道喜色。 “少爷,何事让你这般高兴?” 这两天,徐子弘一直黑着脸,原本触手可及的游记,却眼睁睁的看着它从手中溜走。 他的心情自是好不了,动不动就会大发雷霆。 这几日,陪床的妙龄少女不知死了多少,恐已超过十指之数了。 这是他的习惯,一旦心烦意乱,便以虐杀女子为乐。 “你自己看。” 徐子弘一脸笑意,沉郁了几天的小脸,终于露出一丝亮色。 他原以为自上次失败以后,郭沫游记便再无可能得到。 而今峰回路转,却又出现一丝转机。 “这——” “秋书可畅言。” “少爷,这会不会是叶千歌故意为之?”常秋书亦是惊诧不已,但转眼,他目中闪过一道疑虑。 “他想借此引我们出现,然后一网打尽,以报坠崖之仇。” “哼!”徐子弘冷哼,飞过一道不悦,狠狠道:“叶千歌命大,如此绝壁悬崖,他竟安然无恙!” “早知今日,便应当即刻杀了他!” 如此大费周章,他却毫无所获,还折了不少人手。本以为叶千歌身死,他内心感到宽慰不少,却不料对方不但没死,还活的好好的。 良久,仇恨稍稍平息,他摇摇头,回归正题道:“飞影流沙绝无可能被朝廷收买。” “定是我们与徐亦婵的交易被他听了去,他选择昨晚动手,虽然仓促了点,却打了徐亦婵一个措手不及。” 常秋书依旧疑惑重重,虽然一切看似正常,但正是这一点,透露着一丝诡异。 “况且,徐亦婵也不会为了叶千歌设这么大一个局。”徐子弘冷笑道:“她下令诛杀地狱之人,想必是迫于朝局的压力,也为了安抚镇北王。。” “至于叶千歌,徐亦婵又怎会把他放在心上。” 徐子弘的话音一顿,嘴角微微一勾,“我可听说我这位皇姐,曾有一位心仪之人,若非一纸婚书,她是万万不会纳叶千歌为帝夫的。” “少爷是说,天子亦想叶千歌死?”常秋书不由倒吸了口气,面上满是震撼。 徐子弘摇头,笑道:“谁说得清,我这位皇姐性格颇为古怪,喜怒不形于色,孤高冷傲,拒人于千里之外,如今登基为帝,心思越发难以揣测。” “倒是与我那二皇姐颇有些像。” “傲月公主?” 徐子弘点点头,不再往下说了,话锋一转,“当务之急,是找到飞影流沙。” “既然书在他那里,无论如何,务必把书拿到手!” “喏,我这就去办。” 常秋书低头,眸光一闪,嘴角不由勾起一道弧度,转身而去。 —— 长安城中,风声鹤唳。 街道的行人比过去少了不少,来回巡逻的衙役,却多了很多。 这几日,长安城中可谓大事不断。 先是围剿地狱之人,后是追击飞影流沙。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令长安民众操碎了心,饭后谈资不由的丰富了起来。 而帝夫叶千歌又一次曝光,成了长安城各大酒肆茶楼的话题人物。 叶千歌回宫后,他被绑架一事,便没有再封锁,很快就传遍了长安城的大街小巷。 一夜之间,人尽皆知。 此时,叶千歌的形象,在众人心中已大为改观,之前的斑斑劣迹,已很少被人提及。 但距离有口皆碑,还差很远。 “难怪地狱遭到围剿,狗胆包天居然绑架叶小王爷,活该这般被屠戮!” “也不知叶小王爷怎样了,可受了伤?愁死家人了,妾身今日恐会寝食难安,彻底不眠,好羞涩……” “你个小浪货,叶小王爷是我的!” “你个丑八怪,叶小王爷是我的!” ...... 一目了然的是,自中秋大典后,叶千歌在众女心中,已无异于大众情人,吸粉无数,如日中天。 一位儒雅男子恍若未闻,品酒吃菜,悠然自得,举手投足间,干净利落,从容不迫。 “阁下好雅兴。” 吃得正欢,一个声音从背后传来,不待回头,便见几个男子缓缓行了过来,径自坐在儒雅男子对面。 儒雅男子抬眸,淡淡道:“不请自来,不问就坐,是不是太无礼了些!” “确实有些唐突。”那人自顾自地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仰头饮尽,笑道:“但想来阁下不会与我斤斤计较。” “你错了。” 儒雅男子嘴角一勾,对面那人面色一变,发青发紫,嘴角溢血,瞪着儒雅男子满脸恐惧。 “我最讨厌别人喝我的酒。” 语毕,男子吐出一口血,便趴在桌上,没了声息。 其余几人见了大骇,当即拔刀抽剑,将儒雅男子围了起来。 “啪啪啪!” 常秋书拍着手掌,从隔壁的桌子站起来,笑道:“不愧是飞影流沙,机关要术,杀人于无形之间,在下佩服。” “你们是谁?”流沙皱着眉头,目光陡然一冷,杀气震荡而出。 常秋书笑道:“我们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想与阁下做笔交易。” “交易?”流沙眼睛半睁半眯,道:“你想要什么?” “一本书。” —— 游廊蜿蜒曲折,距离水面只有几尺高,蹲下身去,便可触及。 湖中秋莲依旧青翠,将游廊遮住大半,故而无法一览全景。 几个辗转后,轮椅停了下来,一个凉亭跃然眼帘。 凉亭四面挂着薄纱,微风吹拂间,薄纱舞动,隐隐间,似有一个人影坐在凉亭之中。 “这里怎么会有人?”他撇撇嘴,不由呢喃出声。 “谁?” 一个娇斥声从凉亭中传来,不待叶千歌回话,便见轻纱薄帐中,走出一个曼妙的身影。 “男人?” 女子带着面巾,语气带着几丝讶异,一对眸子逡巡叶千歌,恍然道:“你就是叶千歌,徐亦婵的相公?” “一个小白脸而已,徐亦婵为了当皇帝,还真是不挑,什么货色都娶,看她以后还拿什么与我争!” 那女子眼中毫不掩饰自己的嘲讽,似自言自语,但声音清脆,字字入耳,叶千歌嘴角狠狠抽搐几下。 却不待他反击,女子身子一晃,飞出凉亭,在湖面蜻蜓点水,朝远方飞去,眨眼就消失不见了。 叶千歌好比吃了只苍蝇一般,小脸涨红,咬咬牙,道:“卧槽,蛇精病啊。” 第七十六章 徐子峰 赏景的兴致完全没有了。 叶千歌黑着脸出了宫后苑,回到飞霜殿,不久,便见一个娇小的身影出现在了视野中。 “叶千歌你个花心大萝卜,我是绝对不会做你贴身侍卫的。”身影嘴中嘟囔着,似有无尽的怨念。 叶千歌嘴角又狠狠抽了几下。 今天是个什么日子,尽遇到一些极品。 “本王怎么花心了?” “叶千歌,你走路不带声音的!”郁灵转身,便见叶千歌坐着轮椅,正哭笑不得的看着自己。 “你要做我的侍卫?” 眼前的小姑娘,叶千歌一眼就认出了,崖底之下,一句你果然没死,让叶千歌印象很是深刻。 “我才不要。”郁灵撅着嘴,“你身为帝夫,还招惹飘渺宫少宫主,不是花心大萝卜是什么?” 你要,我还不乐意呢! 叶千歌翻了个白眼,“莫墨呢?” “他还在养伤,最近帮着老头在打理武衙事务。”郁灵说完,又瞪大了眼珠子,水灵灵的,咬咬牙道。 “你看不起我,觉得我不配做你的侍卫?!” 小丫头,你从哪句话听出这个意思的? 叶千歌意兴阑珊道:“你既然不愿意,那就回去吧。” “等莫墨伤好之后,让他来也不迟。” 说罢,就示意绿芷推着自己进入飞霜殿中。 “哼,你让本小姐回去,我就回去,岂不太没面子了。”郁灵嘟着嘴,心中有些纳闷,这个花心大萝卜居然要赶我走! “小丫头,那你想怎样?”叶千歌汗颜道。这妮子有点没心没肺,呆在自己的身边,不知会闹出什么乱子。 “你再叫我小丫头,我就跟你拼了。”郁灵鼓着小脸,恶狠狠的瞪着叶千歌。 然而,她的神情落在叶千歌眼中,不但没有丝毫恶意,反而煞是娇俏可爱。 “本王知道了,小丫头。” 叶千歌挥了挥手,头也不回的进到房中,便听到背后传来娇斥声。 “叶千歌,我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殿中,徐亦婵正手持书本,神色专注的阅读,见叶千歌进来,眸光微斜,轻轻道:“你气她作甚,她还是个孩子。” “一个熊孩子。”叶千歌撇撇嘴,嘴上补了一句,话锋一转道:“可传来消息?” 徐亦婵摇头,“还没有。” 叶千歌笑道:“我倒小看了徐子弘,竟耐得住性子。” “难道被看穿了?”徐亦婵略有心不在焉。 叶千歌漫不经心,从绿芷手中接过茶杯,一口饮尽,摇头道:“无论看穿与否,徐子弘都会铤而走险。” “这样的机会,千载难逢,他绝不会坐失良机。” “陛下,武衙来信。”崔衣走进来,将一卷信封呈上。 叶千歌嘴角一弯,“看来鱼已经上钩了。” 徐亦婵凝目微扫,将信条传给叶千歌。 “一百五十万两!”叶千歌咋舌不已,徐亦婵竟然将郭沫游记以一百五十万两的高价出售给了徐子弘! 这若比较后世,几近相当于十五亿,甚至更多。 他暗吸口气,这许是从古至今,最为珍贵的一本书了。 叶千歌将信条放在桌上,与徐亦婵对视一眼,却无半点高兴之色。 一百五十万两,已算是巨资。 然而,徐子弘痛痛快快掏钱付款,毫不还价讨价,这足以说明郭沫游记的价值远远超过一百五十万两! “蛇已经醒了,就看他什么时候出洞了。 —— “拿到了吗?”徐子弘紧张万分的盯着常秋书,目光激切。 “少爷,幸不辱命,书已经到手了。”常秋书笑了笑,拱手作揖道。 “到手了!” 徐子弘顿时激动万分,虽然花了一百五十万两,着实令他很是心疼,但能换来郭沫游记,一切都是值得的。 他眼中光芒烁动,身子振奋的颤抖了起来。 兜兜转转,这本书终究还是落到了自己手中! “好好好!”他放声大笑。 前天夜里,他备受打击,已觉毫无希望可言,可仅仅不过两天,却峰回路转,希望之火重燃。 他一阵恍惚,觉得这一切是那么的不真实。 “快把书给我!” 他很是急切,面上的激动,转变成偌大的渴望,声音低沉沙哑,带着一丝歇斯底里。 整张脸瞬间扭曲狰狞起来。 然而,常秋书不为所动,竟不由的后退了一步,面无表情的看着徐子弘。 不等徐子弘发作,外面传来几声惨叫声,但很快就安静下来。 气氛突然诡异肃杀起来。 “谁,谁在外面!”徐子弘心底漾起不安,他头脑飞快运转,面色不由一白。 难不成真的中了叶千歌的圈套,外面是武衙守卫! 他心中这般揣测着,目光冷冷的盯着门口,神色紧张。 少顷,一个身影缓缓步了进来。 “三弟,多日不见,别来无恙。” 徐子弘如遭雷击一般,他愣愣的看着面前的男子,苍白的小脸越发难看起来。 “徐子峰,谁让你来的?”他咬牙切齿,拳头不由攥紧,怒意在喷薄,眼中流露一丝恨意。 “怎么,不欢迎我这个二哥?”徐子峰瞥了瞥脸色难看到了极点徐子弘,面上带着一抹戏谑。 徐子峰,宁王次子,年方十九,长相与徐子弘有几分相似,风度翩翩状,儒雅的气息比徐子弘还要浓烈几分。 “二哥来此,欲意何为?”徐子弘的心悬了起来,他敛去怒火,语气稍微平静道。 他深知徐子峰的难缠。 徐子峰年仅十九,便深得父王器重,不但掌握实权,还暗中扶持许多势力,实力不断暴涨。 而今,他更是与大哥分庭抗礼,大有与之争夺宁王世子之位之心。 这种人,徐子弘不得不防。 尽管他与徐子峰为同胞弟兄,但二人的关系向来不好。 徐子弘羡慕嫉妒徐子峰受到宁王的喜爱,徐子峰瞧不上徐子弘的幼稚天真和志大才疏。 两人唯有面见母妃时,才能装作兄弟情深模样。 徐子峰坐到主位上,倒茶饮茶,从容不迫,品了口香茗后,他徐徐道:“不日便是父王诞辰,听说三弟今日得了件宝贝,不知可否让与二哥?” 徐子弘心头一颤,强行压住内心的不安,目光冷冷的锁定徐子峰,冷道:“不知二哥从何处听来的,弟并无宝贝,二哥还是去其别的地方找找。” 徐子峰眸光一闪,嘴角一勾。 一直静静站在一边的常秋书大步走了出来,在徐子弘震惊而又怨怒的目光中,径自走到徐子峰面前,将郭沫游记双手献给了徐子峰。 “我看这本书就挺合适的。”徐子峰看了看,云淡风轻道。 第七十七章 姐夫欺负我 “常秋书,你竟敢背叛我!” 徐子弘目中赤红,布满血丝,他万万料想不到,一直忠心耿耿的常秋书居然临阵倒戈! 他握着双拳,目光幽冷,恨不得立马杀了常秋书。 他本就自卑,如今遭到属下背叛,愈加难以接受。 “小少爷,我并没有背叛你。”常秋书面不改色,站到徐子峰身旁,恭谨道:“常某一直都是二少爷的人。” 徐子弘先是一愣,继而怒不可遏的盯着徐子峰,大吼道:“徐子峰,你胆敢安插人在我身边,你难道不怕我在父王面前揭发你吗?” “揭发我?”徐子峰支起身子,面色陡然冷厉起来,寒声道:“你可以去试试,先不论父王会不会相信你,即便相信了又如何?” “你认为父王会为了一个可有可无之人而降罪于我?” “你还是那么天真,说的难听点,就是愚蠢,以为母妃宠溺于你,你便以为所有人都得让着你,不要太把自己当回事,若非看在母妃的面子上,你不知死了多少回!” 徐子峰目中闪过一道失望,仅仅几句话,落在徐子弘耳中,却好比一支支利箭插入胸膛,直击要害之处。 “你——” 他支支吾吾,面如金纸,眼中尽是羞恼,他的骄傲和自豪,被徐子峰瞬间击溃,化为乌有。 徐子峰蔑视的瞥了瞥自己的弟弟一眼,扬了扬手中的书,道:“有多大的能力,就拿多少的东西,这本书也是你能够染指的?” “愚昧无知,还无自知之明。”徐子峰毫不掩饰自己的讽刺。“有些东西不是你能够争的,你若要争,先做好死的准备!” 他一边说着,一边往外走去。 徐子弘不停颤抖,他直勾勾盯着徐子峰的背影,咬牙切齿,心有不甘。 他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不但死伤无数,还花了一百五十万两的巨资,好不容易从飞影流沙手中得到郭沫游记,却为徐子峰做了嫁衣。 “在你没有准备好之前,回去继续在母妃面前做个孝子,若我得知,你惹了母妃不高兴,后果自负。”徐子峰的声音依旧冷厉。 徐子弘不由打了个冷噤。 若要说,他最畏惧之人,除了父亲宁王,便是徐子峰了。 徐子弘清楚的记得,他每次闯祸,惹了母妃不高兴,徐子峰便会暗地里揍他一顿。 后来为了不挨揍,他就不敢再肆意妄为,特别在母妃面前,表现极佳,俨然成了有口皆碑的孝子。 这或许是宁王唯一看重他的一点。 “徐子峰,我徐子弘与你不共戴天!” 徐子峰脚步顿住,眼中划过一道暗光,但转而继续往外走去。 “少爷,你这般良苦用心,为何不对小少爷言明。”常秋书有些不忍道。 徐子峰淡淡道:“不用。” “我已身处漩涡中,又何必将他拉进来。” “我胜,我保他一世平安。” “我输,大哥也会放了他。” “所以,他越恨我,越是安全......” 常秋书一愣,顿时看着面前的男子,又回头看了眼正怒气冲天的徐子弘,心中不由叹了口气。 —— “这下该怎么办?”隐匿在一旁的杨杰,不由将目光看向了夏媛。 他们完全被徐子峰打乱了阵脚,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是好。 “将消息传回去。”夏媛沉思了少许道。“我们撤。” “不继续跟吗?”杨杰皱着眉头道。 夏媛道:“怎么跟?” 杨杰怔了怔,“但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徐子峰将书带走。” “这已超出任务之外,不是你我可以随意乱来的。”夏媛留下一句话,身轻如燕,几个纵跃便消失不见了。 杨杰不甘的瞥了瞥徐子峰一行人,暗哼一声,紧随夏媛而去。 —— “你怎么又来了?”叶千歌皱着眉头问道。 郁灵闻了,顿时气不打一处,撅着小嘴,不忿道:“叶千歌,你什么意思,不要以为你是帝夫就了不起了,姑奶奶我不伺候了。” 说完,只听见一阵风声,郁灵就消失不见了。 叶千歌咂摸了下嘴巴,感觉自己是不是看错了。 人怎么说不见就不见了。 他低头叹口气,一抬头又看见郁灵活生生的站在面前,横眉冷眼的看着自己。 他吓了一跳,差点从轮椅上掉下来。 “你能不能别这般来去如风,会吓死人的。”叶千歌翻了个白眼,很是不悦道。 “哼。”郁灵哼着扬了扬下巴,然后又不见了。 叶千歌吞了吞口水,感觉这丫头吃饱了撑的。 会轻功就了不起啊,本王做个热气球环游世界,看你怎么得意。 叶千歌不与她一般见识。 收拾零落的心情,来到殿中要与徐亦婵共进午餐。 然后,他就看见郁灵巧笑嫣兮的坐在桌边狼吞虎咽。 “哇,好好吃,这是我吃过最美味的菜!” 郁灵拼命的往嘴里塞东西,筷子早就甩到了一边,双手并用,吃的满嘴是油。 叶千歌感觉自己被雷的不轻。 指了指郁灵,问徐亦婵道:“这小丫头是谁?” 然后,他立刻感到郁灵两道凌厉的目光。 许是因为佳肴在嘴,她便没有反击,但一直恶狠狠的盯着叶千歌。 徐亦婵睨了叶千歌一眼,嗔怪道:“她叫郁灵,武衙九大金卫之一,是武衙衙主的徒弟,也算是朕的小师妹。” 果然,能够和徐亦婵同桌而食的,关系肯定不同寻常。 同时,他内心十分震动,禁不住多看了郁灵几眼。 这小丫头片子看似只有十四五岁,居然是九大金卫之一。 这也太不符合常理。 徐亦婵说完,郁灵眼中划过一道亮色,颇为得意的望着叶千歌。 好似在说,我可是陛下的小师妹,以后你给我悠着点。 叶千歌选择无视,“我可以换侍卫吗?” 郁灵眼珠子一瞪,嘴中飞快咀嚼,将满满的食物咽下后,娇斥道:“凭什么你说换就换!” “因为我是王爷。”叶千歌直截了当道。 “......” “而且,我不喜欢话太多的侍卫。” “你——”郁灵气的胃口都不好了,眼珠子一轮,古灵精怪道:“你不让我做,我偏要做。” 说罢,她就委屈的瘪嘴,泫然欲泣的拉着徐亦婵的手臂,撒娇道:“师姐,姐夫欺负我。” 第七十八章 富可敌国 傍晚时分,夕阳坠入西山,昏黄的余晖越发无力,将天际的云朵染红,但转眼就消退了,化作沉沉夜幕。 夜,越来越长,越来越早了。 叶千歌摇着轮椅进入崇文殿,便见四处点燃了烛火和灯笼,将殿内照的通透明亮。 几个拐弯,他便来到崇文殿正厅,目光移到徐亦婵身上。 “陛下,王爷到了。” 徐亦婵拧着眉头,似在深思,叶千歌到了,她都不曾发觉,直到周公公上前提醒,她才抬眸看向叶千歌。 她沉吟许久,面带几分沉郁,气氛不禁凝重起来。 “事情有变?”叶千歌打破沉寂,心中涌现一个念头。 徐亦婵点头,眼中当下划过一道惊色,示意周公公将桌上的纸条传给叶千歌。 仅仅百余字,几息的功夫,叶千歌便浏览完了。 “宁王次子,徐子峰。”叶千歌将信条放下,微微皱眉,喟叹道:“将人神不知鬼不觉的安插在亲弟弟身边,确实是个人才。” “千算万算,终究棋差一招。” 叶千歌不禁觉得可惜。 他本以为,徐子弘将之掳走,这般鲁莽之举,定是徐子弘的决策,而且十分隐秘,不为外人所知。 可而今看来,这一切都在徐子峰的默许之下。 “这不怪你。”徐亦婵缓缓支起身子,步步生莲般走了过来,语音娇脆道。 “徐子弘机关算尽,恐怕也无法预料会有此结果!” “折了人手,又花了巨资,却被徐子峰抢夺了果实,想来徐子弘定不会好受。” 叶千歌略有讶异的看了看徐亦婵,心中不由淌过一道暖流。 徐亦婵这番漫不经心的话,分明在安慰叶千歌,让其不必自责。 叶千歌嘴角一勾,摇摇头语气微冷道:“我在乎的不是计划被打乱。” “我要的是徐子弘的命!” “徐子弘虽然吃了大亏,却阴差阳错捡了条性命,实属大幸。” 叶千歌的本意,旨在一箭双雕。 一则获知郭沫游记的秘密,二则借机杀了徐子弘。 纵是不能手刃徐子弘,宁王得知徐子弘私自谋取游记之秘,恐怕亦不会轻饶了他。 谁料,突然半路杀出来个徐子峰,使得他的计划彻底化为泡影。 他咬咬牙,眸中寒芒肆虐,杀意喷涌。 徐子弘一手将其和苏蝶衣逼落悬崖,差点罹难当场,一命呜呼。 这般加害之心,不共戴天! 他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大度之人。 有仇不报非君子,何况杀身之仇,他等不了十年之久,只争朝夕。 徐亦婵微微颔首,道:“他的确该死。” “但今日以后,若要再杀他,恐会无比困难。” 叶千歌敛去寒光,嘴角蓦然一笑道:“徐子弘此人乖张跋扈,极不甘屈于两位兄长之下,此次之后,若能收敛,还有活路,若不改秉性,迟早会惹出乱子。” “我唯一担心的是,不能亲自手刃他!” “我倒希望他能韬光养晦,静静蛰伏。” “若有再见之日,我必杀之!” 徐亦婵闻了,眸中不由划过一道惊疑,禁不住瞥望了叶千歌几下,被他的几句话触动不小。 她坐到茶几边,与叶千歌仅隔了一臂之距,啄了一口茶水,道:“事到如今,徐子峰定会将郭沫游记献与宁王。” 叶千歌点头,毕竟,徐子峰不是徐子弘。 徐子峰掌有实权,深知自己的一切都依附于父亲宁王,与之休戚相关,荣辱与共。 宁王强,则他强。 宁王弱,则他弱。 这是个他根本逃避不了的死结。 “若是朕所料不错,十日之后,便是宁王寿辰,徐子峰定会趁机奉上游记,取得宁王欢心。” 叶千歌牛饮一口,将杯中茶水全部倒入口中,毫不在乎道:“无妨。” 徐亦婵面色微沉,手中动作一滞,美眸似水,凝望着叶千歌,等待下文。 “虽然计划出了差池,有些可惜,但并非没有补救之法。”叶千歌神态镇定,好似天塌不惊的泰然从容。 徐亦婵满头雾水,她之前便有此顾虑,曾特意询问叶千歌挽救之法,但被叶千歌搪塞了过去。 而今事情实实在在的发生了,她反而不着急了。 “何解?” 叶千歌笑道:“这么大一个秘密,怎能让宁王一人专据独占?” “你是要——” 徐亦婵冰雪聪明,自然一点即通。她轻启樱唇,带着一抹惊色和震动。 叶千歌不置可否道:“水至清则无鱼,有时人多了,才好浑水摸鱼。” 徐亦婵禁不住抽了口冷气。 她曾想过诸多应对之法,却从未如此大胆往这个方向深思。 “人多,人多是多少?”她内心触动,表情却不动声色,然而声音的顿挫却出卖了她。 “自然是越多越好。”叶千歌眼中划过一道厉芒,嘴角上扬,一股强烈的自信荡体而出。 “十日之后,我要让所有江湖门派,世家贵族,甚至平民百姓,人人都知道郭沫游记藏有惊天之秘。” 他语气一顿,声调铿锵道:“得之,富可敌国!” 徐亦婵倒吸了口凉气,震惊无比的看着眼前的男子。 即使她有心理准备,但听到叶千歌这番话,心中依旧禁不住掀起惊淘骇浪。 她几乎可以想象。 仅仅富可敌国这四个字,将会引发多大的浪潮。 恐怕到时整个大徐都会沸腾。 她的不动声色,她的安如泰山,她的沉稳淡然,此刻再也难以维持,顷刻间分崩离析,睁大了双目紧紧盯着叶千歌。 她的应付之策,多是如何挽回局势,譬如派人截杀徐子峰,抢回郭沫游记。 诸如此类,俱是无论如何都不能让郭沫游记落入宁王之手。 然而,叶千歌却恰恰相反。 他顺势而为,要激发万民之势,借势为之。 此法之精妙,格局之宏大,令其惊赞的同时,也觉有几分黯然。 “只是仅有十天,时间仓促了些。”叶千歌颇觉不满。 徐亦婵闻言,当即胸有成竹道:“十天足矣。” 叶千歌嘴角一弯,眼中划过一道促狭,眉头挑了挑,话锋一转道:“陛下可否与我打个赌?” “什么赌?”徐亦婵一愣,被叶千歌突如其来的话弄得满头雾水。 “十日之内,赚取一千万两银子!” 第七十九章 君无戏言 大徐的一年的税收,还不到两千万两! 一千万两,已超过税收的一半了! 徐亦婵心头猛地一跳,眼中绽放奕奕光彩。 而今,正值国库空虚之际,若能进项一千万两白银,便可大大舒缓财政压力。 一些利国措施,也可得以实施,譬如赈灾、排洪、以及修建防御工事尔尔。 好处颇多,数不胜数。 “你是要卖郭沫游记?”徐亦婵虽心旌摇曳,有些恍惚,但旋即明白了过来。 叶千歌嘴角一瘪,他见徐亦婵略有失神,便想趁机敲一笔,却不料徐亦婵反应这么迅速。 徐亦婵捂嘴浅笑,道:“十日之内,若你赚得一千万两,朕分你一百万两!” “才一成?”叶千歌不乐意了,顿觉兴致阑珊。 一百万两,其实已经够多了。 但这与之初衷相去甚远。 “三成!” “你要那么多银子作甚?” “有大用。” “不行,最多一成。” 徐亦婵话语很坚决,她才登基数月,本就根基尚浅,而今国库空虚,致使她诸多政令胎死腹中,无法颁布下去。 她居然不问问我有何大用? 叶千歌翻个白眼,垂头丧气道:“一成就一成,但若超出一千万两的部分,我要八成!” 超过一千万两,谈何容易! 徐亦婵笑笑,微微颔首,她并不认为郭沫游记可以买得一千万两,更遑论超出一千万两! “陛下可要说话算数。” “君无戏言。” 叶千歌暗中松了口气,眼中光芒烁动,嘴角一弯,便挥挥手道:“传莫墨进宫。” “喏。” 周公公弯腰,便急忙退了出去。 徐亦婵星眸闪烁,品着茶,面上挂满了好奇。 她倒要看看,叶千歌如何将郭沫游记卖到一千万两。 约莫一炷香的功夫,莫墨紧随着周公公走了进来。 莫墨并非一人,身后领着一个儒雅男子。 “属下莫墨,拜见陛下、王爷!” “快请起。”叶千歌满脸欢笑,见到莫墨安然无恙,内心十分高兴。 当初,他遭遇截杀,莫墨全力以赴,不知杀了多少杀手,但同时受伤颇重。 单论外伤,便不下数十处,可谓伤痕累累,皮开肉绽。 “你的伤势如何,可有痊愈?”叶千歌见莫墨的面庞依旧挂着苍白之色,不由拧着眉头关切的问道。 “属下已好些了,再修养月余,便可恢复如初,王爷不必记挂。” 莫墨硬朗的面孔划过一道柔色,内心亦非常激动。 那一战,他本会死于杀手利刃之下,但关键时刻,叶千歌以死相逼,才使得他和何羽保全性命。 “没事就好。” 莫墨轻描淡写,一笔带过,但他的伤势如何,叶千歌怎会不知。 武衙疗伤圣药无数,莫墨的伤,仍需一个月才能恢复,其伤势之严重,不言而喻。 他没有戳破,拍了拍莫墨的肩膀,目光移向另外一人。 “还不快快见过陛下和王爷!”莫墨眸中厉芒一闪,冷冷的低喝道。 “属下流沙,见过陛下和王爷!” “你就是飞影流沙?” 徐亦婵冷眸一扫,一道帝威席卷而去,汹涌澎湃之意,吓得流沙浑身禁不住发抖。 “回陛下,属下正是。” 徐亦婵收回目光,轻轻道:“起来吧。” 流沙吞了吞口水,立马起身,低头立在一旁,满脸拘谨状。 “飞影流沙?” 叶千歌记忆中,似有飞影流沙的印象,但都残缺不全,无法记起。 “天下第一大盗。” 徐亦婵轻轻道,面上不禁的划过一道厌恶之色,但转瞬即逝。 叶千歌眼睛一亮,不由多了流沙一眼,嘴角一勾,心中不由大定。 “王爷叫属下前来,不知所为何事?”莫墨拱手道。 叶千歌道:“本王想让你去做几笔生交易,顺便赚点钱。” 莫墨面色一沉,顿时呆愣住了。 他哪会做什么生意,他从小长于武衙,学了一身武艺和杀伐之术,哪还会其他的。 “不知王爷要跟谁做交易?”他鼓起勇气继续问下去。 他知晓叶千歌的脾性,虽每每语出惊人,但绝不会无口无遮拦的无的放矢,定有所指才会说出口。 “谁有钱,本王就跟谁做交易。”叶千歌笑笑道。 这下莫墨就傻眼了。 他嚅嗫着嘴唇,道:“赎属下驽钝,属下不知王爷口中的有钱人是为何人。” 一旁端坐的徐亦婵,禁不住翻个白眼,暗中斜睨了叶千歌一眼。 叶千歌不以为意,指了指莫墨身后之人,道:“你不知道,亦属正常,但他,定然知晓谁有没有钱。” 莫墨回头一看,顿时恍然大悟。 若论及这一点,恐怕当今天下,非飞影流沙莫属了。 他乃天下第一大盗,劫掠天下宝物,出入门派和世家,巧取秘籍和奇珍,更是知晓无数藏宝秘辛。 飞影流沙先是一愣,继而眸中飞过一道得意之色。 “王爷且放心,属下定倾尽全力,协助莫大人将此事办好。” 叶千歌颇为满意的点点头,“此次以赚钱为目的,最少赚取一千万两,二位可有信心?” 话音一落,飞影流沙面色一滞,眼中的得意瞬间消散,与莫墨皆都目瞪口呆的看着叶千歌。 “王爷,一千万两是不是有点多?” 飞影流沙缩了缩脑袋,感觉自己的话说的太早太满了些。 他行盗多年,所累积的财富,也远远不足一千万两! 莫墨深吸口凉气,神态有些许恍惚,少顷,他回神过来,问道:“不知王爷拿什么与之做交易?” 此言一出,二人的目光不由一亮,俱都神采奕奕起来。 能卖出一千万两的宝物,定是绝世奇珍! 徐亦婵在旁,嘴角抽了抽,便见叶千歌从怀中掏出一本书来。 “就是它!” 莫墨接过一看,拧着眉头,略微失望道:“这不正是徐子弘用一百五十万两从流沙手中换取的郭沫游记吗?” 他怀疑叶千歌是不是拿错了。 叶千歌眉头一挑,煞有其事点头,不置可否道:“不是徐子弘,是宁王。” “也不是一百五十万两,而是五百万两。” “王爷的意思是——”一边的飞影流沙立马会意,睁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盯着叶千歌。 “宁王甘愿花五百万两银子买的书,总会有人愿意花五十万,一百万,甚至三百万两购买。” 莫墨完全惊愣住了。 他呆呆的看着叶千歌,心底泛起波涛。 把徐子弘换成宁王,把一百五十万改成五百万! 看似只有几个字的变化,但所造成的影响,绝不可同日而语。 徐子弘与宁王,根本不在一个层级! 宁王甘愿用五百万两购得的书,这其中的深意,令人揣摩和遐想。 飞影流沙眼珠子炽盛无比,定定的看着叶千歌手中的书。 而今,这本毫无价值的书,此刻价值何止千万两! “王爷,交易对象可有要求?” 叶千歌摇头,“江湖门派,世家贵族,甚至邪教乱军,皆可。” “毕竟,赚谁的钱不是赚。” “既如此,属下愿为王爷分忧。”飞影流沙大喜过望,他掌握许多资讯,若无禁忌,区区一千万两,根本不在乎下。 叶千歌笑道:“十日之内,不论手段,保底一千万,不设上限,多多益善。” “此事以流沙为主,莫墨为辅,武衙倾力配合。” “喏!” 待二人走后,徐亦婵的声音传了过来。 “八成太多了,最多五成。” “君无戏言。” “说此话时,我只是个弱女子。” “......” 第八十章 有些人 走出崇文殿。 莫墨只觉脑袋晕乎乎的,不知今夕何夕。 他调兵遣将,处理江湖纷争,手到擒来,很是游刃有余,但这般与人谋利,却从来未曾有过。 “此事若成,三年期满,我可解去你身上的冰魄符,放你离去。” “此话当真?” 飞影流沙自由惯了,自扬名以来,便有许多门派伸出橄榄枝,欲要将之纳入门下,却全都遭到他严词拒绝。 而今,他被迫隶于武衙,好处有之,便是无需被追捕,不用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尽管如此,他憧憬的依旧是无拘无束,将自己的性命握在手中的日子! 莫墨冷冷的瞥了他一眼,迈开双腿大步而去。 —— 回到飞霜殿,已是深夜了。 叶千歌早就困得不行了,回来的路上,便眼皮沉重,差点沉睡过去。 一夜无话。 翌日清早,萧太医早早就来了,背着医药箱,候在侧殿门外。 直到千歌洗漱完毕,吃了早餐,他便急匆匆进来,为他检查伤口,口中赞叹连连。 欲言又止的样子,恨不得立马让叶千歌传授他伤口缝合之术。 叶千歌哭笑不得,颇有不忍道:“五日后,待本王的伤好些了,你便召集太医署,本王将此法授予尔等。” “谢殿下!” 萧太医激动不已,虽不是立马,有些遗憾,但五日忍忍就过去了。 他在心底这般安慰自己,背着医药箱屁颠屁颠的走了。 喝了汤药,叶千歌突然发现自己无事可干,便想了想,要不昏睡一日,他昨夜辗转许久,久久无法入眠。 脑海中,不断浮现一些支离破碎的记忆片段,令他不胜其烦。 好似要记起什么,但每每关键时刻,却突然垮掉。 今日就不出门了。 他让绿芷将自己推到杏树下。 然后就静静的坐在轮椅上发呆。 “哥哥,哥哥——”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声音从殿外传来,接着便见一个小小的身影小跑过来,步子踉踉跄跄,好似随时都会摔跤。 叶千歌差点睡过去。 听到这个声音,顿时一个激灵,彻底没了睡意。 “甜甜别跑,小心摔着。”姜柔在身后叮嘱道。 小甜甜恍若未闻,眉开眼笑的扑到叶千歌怀中,咯咯直笑。 “娘。”叶千歌笑着唤了一句。 姜柔看了看叶千歌,面色依旧苍白,但精神却好了一些,不由暗松了口气。 “怎么到外面来了。”姜柔话中带着几分责怪,“你身子本就弱,又受了伤,莫要吹风受寒,快进屋里去。” 叶千歌笑笑点头,甜甜是不会轻易下来的,将小小的身子埋在叶千歌怀中,只露出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 “哥哥,这是什么?”小甜甜忽闪的眼睛,盯着被绿芷推动的轮椅,不禁好奇问道。 “这是轮椅。” “甜甜也要。” 叶千歌飒然一笑,小孩子的性子,凡见到新奇之物,都想据为己有。 “这个不行。”叶千歌揉了揉甜甜的小脑袋,道:“轮椅专门为了腿脚不便之人打造。” “等哥哥腿伤好了,再给甜甜做个更好玩的东西。” “好吧。”小甜甜眸光有些暗淡,但想到叶千歌的承诺,便又开心道:“那哥哥要给甜甜做什么啊?” “秘密,现在不能说。”说这话,几人便进到屋内。 姜柔在旁看着,见甜甜毛毛躁躁,生怕她碰到叶千歌的伤口。 “娘给你炖了鸡汤,你快过来喝了。” 姜柔连忙从婢女手中接过汤罐,将鸡汤倒到碗中,娓娓道:“太医说你身子虚乏,气血亏损厉害,不宜大补,娘特地从萧太医那里要来一个方子。” “还热乎着呢。” 叶千歌内心感动不已,低头便见鸡汤之中,隐有枸杞党参之类的补药,便端起碗大口大口喝起来。 实际上,这几日,类似这样的鸡汤,他没少喝。 萧太医恨不得他立马好转,使尽浑身解数,各种食补之物,餐前餐后各一小碗。 原本叶千歌还担心会补过头,但他完全低估了萧太医的医术。 接连喝了几碗,叶千歌顿时面红耳赤,汗水涔涔,鼻子似有东西流出来。 我去,补过头了。 叶千歌连忙擦去鼻血,不让母亲看到,不敢继续喝下去,强笑道:“娘,以后入宫,你就不用带鸡汤了,怪麻烦的。” “有什么麻烦的,只要你快点好起来,娘什么都愿意做。”姜柔关切道,在一旁喂小甜甜。 叶千歌表情一滞,鼻子当下一酸,差点流下泪来。 “以后宫中的鸡汤尽量少喝点。”他苦笑不已,心中这般想着。 其实鸡汤的量并不大,换作常人,纵是两倍三倍都能喝下,而且,绝无过补的现象。 所谓虚不受补,说的便是此时的叶千歌。 姜柔和甜甜一直待到中午,与叶千歌共进午餐后才回去。 叶千歌哪敢让母亲多呆,几碗鸡汤下去,他不停冒汗,鼻血虽被止住,但体内虚火过旺,让他越发虚弱。 其实问题不大,他只是不想姜柔知道而已。 免得她自责伤心。 一边的绿芷吓了一大跳,不顾叶千歌的制止,将徐亦婵和萧太医都叫了来。 “王爷今早还好好的,怎么成了这般模样?”徐亦婵语气微冷,将目光看向绿芷。 “不用怪她。”叶千歌头发都湿了,笑道:“只是喝了几碗鸡汤而已。” “回陛下,是镇北王妃炖的鸡汤。”绿芷面色苍白的跪在地面。 萧太医把完脉后,道:“好在王妃是依照老臣的方子,炖的鸡汤药力有限,老臣即刻下去熬药,服下后即可好转。” “都下去吧。” “喏。” 徐亦婵拿起香帕,细细替叶千歌擦去汗水,呢喃道:“为了不让娘失望,喝下几碗鸡汤,你是不是傻,你不是能说会道,巧舌如簧么?” “怎么这个时候突然就不会了?” 叶千歌一愣,继而笑道:“有些人,我不需要那般极力去应付,我只是跟着我的心走而已。” 徐亦婵面色一滞,手中的动作一顿,沉吟片刻道:“原来,朕还不是你口中的有些人。” “……” 房中归于沉寂,徐亦婵转身离去,只剩下叶千歌呆呆的望着床顶。 此时,屋外一阵秋风呼啸而过,一声叹息盘旋升腾,随着风声飘向远方。 第八十一章 太医署(求推荐) 时间飞逝如东去之流水,五日匆匆而过。 太医署。 叶千歌的伤口缝合之术,已令众太医心悦诚服,一大早,众太医便候在太医署,等待叶千歌驾临。 “萧太医,不知殿下何时来?这都已经等了两个时辰。” 萧太医苦笑道:“且候着吧,王爷既说了会来,便定会来。” —— 叶千歌确实会去,但被郁灵给拦住了。 “叶千歌,你什么意思?” “我没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是什么意思?” 叶千歌翻个白眼,一时语结。 “你能不能别挡住我的路?”叶千歌皱着眉头,觉得很晦气,刚出门就撞见了郁灵。 “不行,你不把话说清楚,你休想离开。”郁灵气鼓鼓的道。 叶千歌耸耸肩道:“我的话全写在纸上,你慢慢悟就行。” “一个字也没有,你让我怎么悟?” 郁灵将纸扔到叶千歌身上,叶千歌没来得及去拿住,纸张便朝后飘飞而去。 “是你悟性不够,怪不得本王。”叶千歌摊摊手云淡风轻道。 “我悟性不够?”郁灵指了指自己,眼中酝酿怒火,娇斥道:“本姑娘十四岁,便从数百银卫脱颖而出,跻身九大金卫,武学精进一日千里,即便是师尊,都称我是百年一遇的练武奇才,不但资质罕见,而且悟性更是万里挑一。” “你这分明是在故意刁难我!” 叶千歌不由一惊,暗中咋舌不已,很是诧异的瞟了瞟郁灵。 十四岁就成了金卫! 放眼天下,恐怕都很难再挑出这般天资卓绝之人来。 他咳嗽一声,嘟囔道:“你的悟性全用在了武学上面,其他方面弱一些也在常理之中。” 郁灵挤着眉头,却觉得有些道理,撅着小嘴道:“那你说说,这什么意思?” “很简单。”叶千歌嘴角一弯,这小丫头还挺好忽悠的,道:“一字不写,表示我已对你无话可说。” “你——” 郁灵咬着贝齿,雄厚的内力激荡而出,衣服秀发无风自动,恶狠狠的表情,大有痛揍叶千歌一顿的样子。 “这纸上不写一字,也可理解为,他对你无甚要求,你只需做好自己即可。” 一个娇脆的声音传来,徐亦婵素手捏着一张纸,徐徐挪步过来。 郁灵眼睛一亮,侧着小脑袋想了想,顿时眉开眼笑,拍着小手得意洋洋的睥睨着叶千歌。 “原来是这样,王爷请放心,我会做好自己的。”她微眯着双目,眼中寒芒烁动,划过几道狡黠,似乎在谋划什么一般。 叶千歌不禁打个寒颤,不满的瞥了徐亦婵一眼。 徐亦婵视若无睹,继续落井下石道:“他无要求,选择不写,但不代表你不可以写。” 说着,便要将那张纸递给郁灵。 叶千歌面色大变,女皇大人这是要坑死人不偿命啊! 他眼疾手快,将那张纸抢了回来,若无其事道:“她一个小小侍卫,能有什么要求,多看多做少说话就行。” “我反对——” “反对无效。” “无效就无效。”郁灵冷哼一声,脆声道:“师姐,我定会看住他,他若再去外面招蜂引蝶,我会第一时间将此事汇报于你。” 徐亦婵笑笑,满面柔和的线条,但不经意的瞄向叶千歌的目光,意味深长,令其浑身难受。 叶千歌倒吸口凉气。 他不惧郁灵汇报,这种事情,恐怕莫墨也没少做。 怕的是这妮子有的没的乱写一通,到时候,他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师姐,我且先回去收拾行李。” 语毕,她便蹦蹦跳跳的往外面走去,好似突然忘了什么,顿时停下来,冷冷看向叶千歌,皱着鼻子,重哼一声,便欢天喜地的撒丫子跑了。 徐亦婵咯咯直笑。 叶千歌一阵无语,不禁仰天长叹。 “陛下,在下有个请求。” “朕金口已开,君无戏言。” 叶千歌嘴角抽了抽,稍有玩味的问道:“陛下说那话时,不知以何种身份。” 徐亦婵面色微微一红,有些恼怒的瞪了叶千歌一眼,脆声道:“大徐天子。” 你是女皇,你说的都对。 “绿芷,太医署。” “喏。” “你怎么跟来了?”见徐亦婵跟在旁边,没有离开的意思,叶千歌禁不住问道。 “伤口缝合之术,滋事体大,关乎万千边军的性命,朕自然要去观摩。”徐亦婵不疾不徐道。 “你的伤可好些了?” 自那晚后,两人鲜少见面,不知是心有芥蒂,故意躲避,还是徐亦婵太忙,没有时间。 “已好多了,再过些日子,便不需继续坐这轮椅了。” 轮椅的确方便,但每天坐着,却是乏味至极。 “若是太过劳累,切莫牵强。” “嗯。”突然起来的嘱咐,令叶千歌平静无波的目光有些细微的变化。 几个辗转,一幢苑子出现在了视野,尚未靠近,一股浓郁的中药味扑鼻而来。 “拜见陛下、王爷!” 众太医候在门口处,见到徐亦婵和叶千歌,纷纷跪下叩拜。 “众卿无需多礼,都起来吧。”徐亦婵抬手,语气稍微缓和道。 “谢陛下!” 众太医将叶千歌和徐亦婵迎入太医署,方一进去,便见一个极为宽敞的庭院。 庭院中,摆放了许多簸箕,簸箕中铺满了各种各样的药草,置于阳光下曝晒,有的放在阴凉处,任其自然风干。 药草种类繁多,数不胜数,散发出来的清香,令人精神不由一震。 穿过院子,便进入正厅。 众人毫无赘言,直接进入正题。 众太医的目光全都看向叶千歌,厅中顿时安静下来。 叶千歌笑了笑,道:“伤口缝合之术,看似不可思议,有违常理,道理却很是简单,就好比包扎。” “包扎便是为了拢合伤口,减小伤口暴露,一则可以止血,减轻痛感,二则避免伤口化脓,三则加快伤口的愈合。” 众太医点头,表示认可,他们都深谙于医道,岂会不知包扎的目的。 即便一旁的徐亦婵都禁不住轻轻颔首。 “包扎确有其优势,但亦有诸多限制。” “小伤尚可,若一旦遇到重创,包扎的效果便会大打折扣,譬如止血效果不佳,容易染上炎症,伤口极易再度撕裂等等。” “确如王爷所言!”众太医深以为然,言道:“特别在夏日,包扎于炎症毫无作用。” 夏季本就闷热,将伤口用厚厚的布条包扎,不透气不散热,不发炎化脓才奇怪。 “故而,伤口缝合之术,恰可弥补这一缺憾。” 第八十二章 示范(求推荐) 叶千歌洋洋洒洒,将伤口缝合的几种手法和技巧,包括该注意的事项,纤细介绍了一番,听得众太医双耳嗡鸣,云里雾里,不禁云游天外,搔首挠腮。 “殿下,要不您亲手示范几遍。”萧太医小声问道。 “示范?”叶千歌话音顿住,不知对方口中的示范是何意。 “来人!” 萧太医轻喝一声,便见几个士兵脚步如风而来,单膝跪地,铿锵有力道:“拜见陛下、王爷!” 徐亦婵微微颔首,几名士兵支起身子。 而后,便见两个士兵站出来,其中一个迅速褪去上衣,露出精壮的身躯,另一名士兵抽出大刀,幽冷幽冷泛着寒光。 叶千歌心头一跳,一股不好的预感油然心底。 这是要—— 不待他阻止,士兵已手起刀落,一声闷哼,精壮男子背后出现一道又长又深的口子,正不断往外渗血。 叶千歌俊脸蓦然苍白,被眼前这一幕惊住了。 “你们这是为何!” 他回神过来,顿时暴跳如雷,为了示范,故意用刀将人砍伤。 而且,此人还是为士兵! 这令他根本无法容忍。 几名士兵急忙将伤员抬到桌上,叶千歌连忙摇动轮椅过去,低头查看伤势。 他语气凌厉,冷冷扫了萧太医一眼,“为何要找将士,何不从大牢之中抓几个死囚来?” 萧太医表情一滞,硬着头皮道:“王爷息怒,近来王爷的缝合之术,早已在禁军中传扬开来,众将士听后,纷纷主动请缨,要亲自为王爷验证此术之精妙,若非老臣阻拦,恐怕禁军早已围了太医署。” “老臣无奈,只得从中挑选几位。” 叶千歌闻了,不由动容。 “王爷,切莫怪罪萧太医,确如他所言,我们都是心甘情愿而来的,那些死囚,死则死矣,怎么配得上这等救人之术!” 伤员趴在桌上,疼痛让其咬牙苦苦支撑,说话间断断续续,但依旧十分嘹亮有力。 叶千歌深吸口气,“你且先忍耐一下,很快就好。” “王爷莫急,我没事。” 叶千歌鼻子一酸,朝众太医喝道,“还不赶紧过来,难不成你们还想让本王多教你们几次?!” 众太医冷若寒蝉,纷纷围了上去。 伤员的背部有几道旧伤,疤痕看上去十分狰狞。 这是个经历过大战的兵士! 叶千歌屏气凝神,将伤口清洗、消毒后,便拿起蒸得发烫的布巾擦了擦手,便开始着手缝合。 他一边缝合,一边向众太医讲解要点,动作不徐不疾,但非常干净利落。 他深知,于皮肉之间穿针走线,是多么的疼痛,若拖拖拉拉,只会放大且延长痛苦。 不知过了多久,叶千歌将线打好结,用剪刀将之剪断,伤员背部的伤已缝合完毕。 此时,他已汗水淋漓,做这种精细的活,最是消耗体力和精力。 他吐出一口浊气,面色有些萎靡不振。 “方才王爷用的可是简单缝合之法?”一个太医皱着眉头问道。 “正是。”叶千歌点头。 所谓简单缝合之法,便是缝合时,将缝线呈单个的环,将两个组织部分连接在一起。 这是最普遍也是最容易的缝合手法。 “不知王爷可否示范一下锁定缝合之法?”一个太医拱手请求道。 此话一落,剩下几个兵士中,二话不说,走出两个人来,一阵刀光闪过,鲜血飞溅,桌上便又多了个伤员。 叶千歌张了张嘴,却是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叶千歌面色略显铁青,看了看龇牙咧嘴,痛的连抽冷气的士兵,眼中却无半点恐惧之意,多的是欢喜雀跃之感。 他一阵错觉,撇撇嘴道,“被砍了一刀,流了这么多血,还这般高兴,你是不是脑子有病?” 这种事,唯恐避之不及才是,为何还要自告奋勇的迎面而上,这不是自己找虐吗? “回王爷的话,小人脑子没病。”那人痛哼一声,又道:“太医说了,这种法子若在军中普及,大战起时,可以救治无数将士。” “王爷,你慢慢来,可以在我身上多试几种法子,小的皮厚血多,不怕。” “多试几种,你就死了,少废话,趴着别动。” 叶千歌心旌摇曳,内心的触动已然无以复加。 他斜睨了徐亦婵一眼,见其也震动不已,收回目光,淡淡叹道:“这世间最不能辜负的,便是这群为国出生入死的将士了。” 徐亦婵抿了抿唇,眸中光华隐现,神色颇为凝重。 叶千歌聚精会神,又开始了新一轮的缝合。 不同的缝合之法,投注的精力和体力大不相同。 锁定缝合之法,又称锁边缝合,手法比简单缝合多了一个步骤,效果亦比后者好一些。 无论是止血,还是稳定伤势,都有较为显著的改善。 待到缝合完毕,叶千歌舒了口气,面色愈发苍白,呼吸开始有些紊乱,他有气无力的挥挥手,“去替他包扎吧。” 不等他休息片刻,几人中又出来两名士兵,手起刀落后,桌上便又躺了一个伤员。 叶千歌一阵苦笑,当初不该说有几种缝合之法,这般下去,不知自己能不能撑下去。 徐亦婵见其状态不好,拧着眉头道:“你先休息一下,让太医来做吧。” 叶千歌摇头,道:“此人伤口太大,他们缝合,我不放心,若是中途出了差池,那就更麻烦了。” 他强打精神,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发散的目光再度聚焦,深吸口气,又投入繁复的伤口缝合中去了。 这一次,他的速度显然变慢了,并非他技法生疏,也非缝合法多么复杂,而是他太过疲惫。 时间仿佛被拉长了一般。 他的精力和体力正在飞快流失。 叶千歌只觉手中的针线越发沉重,好似随时都会拿捏不住。 他呼吸的节奏已经彻底紊乱,凭靠不断深呼吸,要让自己清醒,但长此下去,效果已逐渐减弱。 …… 终于好了! 他嘴角一勾,伸手去拿剪刀时,紧绷的心弦一松,便觉无尽的黑暗将自己淹没,他双眼一黑,便直直往后倒去。 第八十三章 与君论(求推荐收藏评论) 叶千歌再度醒来,已是第二天了。 他满嘴苦涩,感觉几日的鸡汤全白喝了。 他的内伤不难治愈,但愈后的恢复,却颇为麻烦,需耗些时日,静心疗养。 而今这般反复,不是过补上火,就是过劳晕厥,恢复起来愈发困难。 “王爷,该喝药了。”绿芷端着草药,轻挪着小步,小心翼翼的样子,生怕洒了。 叶千歌笑了笑,三两口便将苦涩的汤药全部喝完,浑身禁不住打了个激灵。 “走,去外面逛逛。” “喏。” 外面天色阴沉,风很大,吹得院落中的杏叶四处散落,铺满一地。 一夜之间,温度骤降,说话间,能见雾气喷涌。 “王爷,你稍等一下,奴婢去拿裘袍。”绿芷说罢,转身匆匆跑回殿中。 “这么冷的天,你出来作甚?”一道身影从正殿中迈出。 不等叶千歌回头,便觉一件厚厚的衣袍,将自己紧紧包裹住。 顿时,冷风不侵,隔绝了外面的酷寒,体表的温度飞速回升。 恰此时,绿芷跑回来,见状,吐了吐舌头,便轻悄悄的退了回去。 叶千歌微微一笑,“早知道这么冷就不出来了。” 随即,他又瞥了眼搭在身上的衣袍,道:“现在不冷了,走走也无妨。” 徐亦婵嘴角一弯,漾起一抹浅笑,道:“闲来无事,朕与你一起。” “好。” 遂,徐亦婵推着轮椅,不缓不慢的择了一个方向,优哉游哉而去。 这一幕,落在宫廷侍卫和宫女眼中,都觉不可思议,纷纷面露讶异之色,暗地里异常吃惊。 叶千歌不得宠之事,在宫中早就不是秘密。 天子新婚数日,帝夫就被赶出正殿,长期住在侧殿之中,自那以后,二人便从未同居一室。 本以为关系冷漠,而今由此观之,却是有不小缓和。 众人嘴角一弯,不由开心一笑,俱都转身离去,不去打扰二人的温馨时光。 “这般寒冷,不日便要初雪了。”徐亦婵轻轻道。 照往年,九月未央,长安便会迎来初雪。 叶千歌点头,并不觉得意外,反倒觉得后世的气候变化太快。 犹记得小时候,江南的冬天,往往会大雪飘扬,池塘会冷冻成一大块冰镜模样,冷的人不敢往外跑。 而十年二十年后,江南的冬天,彻底变了样子,冬日没了严寒,没了雪,没了冷风,艳阳高照之下,往往不知今夕何夕。 而在这一千多年前的大徐。 冬天的气息却十分强烈,冷风飕飕,刮在脸上,似是刀割一般,天光变得亮堂,带着一丝苍白,却始终不见太阳。 “这么冷的天,却不知今年又要冻死多少人。”徐亦婵望着远方,目光发散的望着穹顶。 每个冬天,都是一场严酷的挑战。 饥寒交迫之下,死去的人不知凡几。 “莫要感怀。”叶千歌忍不住开口道:“有些事,即便你是天子,也无法改变。” “譬如温饱,即使过了数百上千年,可能也无法彻底解决。” 徐亦婵长叹一口气,“父皇在世之时,朕还曾进言,要将北疆之人南迁,以避严寒,减少伤亡。” “父皇闻后,仅仅一笑,却再未提及,后来朕得知,冻死之人,多在南方各地,北疆虽有,但却少了许多。” “而今想想,当时朕多么可笑。” 叶千歌摇头道:“陛下年少,不入民间,不查民情,不知亦是情有可原。” “南方之所以多于北方,恐非天灾,而是人祸。” 徐亦婵低头,看向叶千歌的眼中,尽是熠熠光辉,趣味昂然道:“为何这般说?” “南方素来为天下之粮仓,有鱼米之乡之美称,多为富庶之地。”叶千歌徐徐道,“本应仓廪实而知礼节,丰衣足食才是。” “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富庶之地,便成了香饽饽,谁都想扑上去咬一口。” “于是,世家来了,贵族来了,门派也来了。” “自肥之后,剩下的糟粕,便成了催命符的养分,糟粕少一分,催命符就强一分,糟粕没了,催命符就来了。” “这也是为何南方容易滋生邪教和乱军的缘由。” 徐亦婵张了张嘴,叶千歌一番话,字字珠玑,仅仅三言两语,竟分析的这般透彻,令她内心震动不已。 “你是如何得知的?” “我生于民间,长于民间,耳濡目染就知道了。” 徐亦婵翻了个白眼,也不深究,长叹道:“你说的没错,确实是人祸。” “父皇曾要派兵南下,却遭到朝臣极力反对,亦有诸多门派横加阻拦,使得父皇屡屡失败,最后不了了之。” 叶千歌嘴角一弯,并不觉得意外。 南方偌大的蛋糕,必然势力盘杂,且早已根深蒂固,牵一发而动全身。 这其中牵涉的人,上至皇亲国戚,下至三教九流,恐怕大有人在。 而先皇之举止,无疑损及了这些人的利益,故才联合起来加以阻挠。 “幸好不了了之,如若不然,又要天下大乱了。”叶千歌毫不客气的道。 “你——”徐亦婵气结,薄怒道:“一群跳梁小丑而已,有什么能力让天下大乱!” “那些人都该死,搜刮民脂民膏,自肥己身,罔顾他人性命,总有一日,朕定要挥军南下,将一群乌合之众,全部枭首示众!” 论及此处,徐亦婵声音愈发凛冽,带着满满的杀意,冷眸横扫,竟胜过寒风之凌厉。 “他们的确该死。”叶千歌不以为意,反而深以为然颔首,情不自禁地裹紧衣袍,续道:“先皇不了了之,乃形势所迫。” “倘若他一意孤行,无疑将南方的门派、世家和贵族逼入绝路。” “这个情况下,陛下认为他们会怎么做?” 徐亦婵面色一变,目光复杂,抿唇苦笑道:“投向乱军,拼死一搏。” “若我没记错,当时大徐除了镇北军,便只有城防军可用。” “镇北军戍守北疆,城防军守卫皇城,都不会轻易离开驻地,而若无朝臣支持,南方各部形同虚设,所谓挥军南下,不过是个噱头而已。” 第八十四章 既然如此(求推荐) 叶千歌剖析的很到位,令其无言反驳。 “这便是为何父皇,每每震怒,却又徒呼奈何的原因么?”徐亦婵身子一震,喃喃自语道。 叶千歌点头,喟叹道:“十之八九,便是如此了。” “况且,南方还有一人,作壁上观,欲观蚌鹤相争,坐收渔利,先皇纵有决心,却也害怕局势糜烂,动摇国本。” “宁王。”徐亦婵轻吟道,眸中寒芒窜动。 叶千歌耸耸肩,不置可否。 “先皇太过仁慈,纵是顾及手足之情,但亦不可熟视无睹,任其坐拥一方。”叶千歌缓缓道。 实际上,他知道的并不多,多是旁击侧敲,道听途说而来的。 据传,当初先皇徐谦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皇子,一无势力扶持,二无朝臣投靠,三无父皇恩宠。 因此,从未有人看好他,诸多皇兄皇弟,也从未将其放在眼中。 宁王却恰恰相反,他风华正茂,礼贤下士,性行温良,能文能武,且颇有政见,频频谏言,都被天子采纳。 久而久之,他得到父皇的重视和刮目相看,逐渐掌权,可入朝议政。 一时之间,宁王脱颖而出,冠盖众皇子,适时,无论庙堂之上,还是江湖之中,他的声望无人能及,已然成为入主东宫的不二人选。 遂,数十朝臣投奔,诸多势力依附,宁王之威名,如日中天,令其余的皇子黯然失色,失去与之争夺帝位的勇气。 但此时,皇上却迟迟不肯下诏,敕封宁王为太子。 宁王一脉,日益壮大,皆以为大局已定,认为皇上不过在考验宁王,只需安心静观,坐等传召即可。 然而不久,皇上突发大病,接连三年,卧床不起,其余的皇子忙着拉帮结派,丰满党羽,唯独皇子徐谦在旁服侍,端茶倒水,任劳任怨。 三年后,皇上病愈,封徐谦为太子,宁王出长安,迁入封地,如无宣召,不可入宫。 此令一出,天下震动。 原以为东宫之主非宁王莫属,却被一个不起眼的皇子夺了去。 一场长达十余年的权力斗争,终于落下帷幕,结果出乎众人意料之外,却好像很早之前就已有定论。 届时,天子以孝治国,奉行孝悌之道,最忌皇子结党营私,拉拢朝臣,发展党羽。 仅仅这般,宁王就被父皇排除在外了。 “并非如此。”徐亦婵眸光复杂,她长叹一声,“父皇岂会不知宁王之心。” “这么多年来,父皇早已对宁王恨之入骨。” 徐亦婵喃喃道:“你可知,父皇的子嗣为何只有朕与两位公主?” 叶千歌先是一愣,旋即心头一跳,双眼顿时睁大。 “朕之前还有三位兄长,一个无故夭折,一个落水而亡,还有一个坠楼而死。”徐亦婵说着,身子不由一颤,话语之中,带着一股滔天恨意。 叶千歌瞳孔缩成针状,不由自主的深抽一口冷气。 皇族嫡系三个皇子,全部罹难,若说意外而亡,无论谁都不会相信。 “自那以后,父皇便屡遭刺杀,一次皇家狩猎中,父皇一时不慎,遭受重创,即便痊愈,却也落下病根,无法人道,从此再无子嗣降生,故才传朕帝位。” 叶千歌大为震撼。 此段话,简直骇人听闻。 先是杀死诸皇子,让徐谦无后继之人。 而后派人行刺杀之举。 一旦成功,宁王便可携大势直取长安,入主皇宫。 此等欲登九五之心,昭然若揭。 “宁王这般心狠手辣,先皇何为不动手将之铲除?”叶千歌很是费解,宁王这般肆无忌惮,真令人匪夷所思,好似有恃无恐一般。 杀害皇子,行刺皇上,无论哪一种,都是弥天大罪,满门抄斩都不为过。 然而,宁王不但没死,还活的好好的。 他依旧不可一世,雄踞江南富庶之地,不断壮大势力,暗中窥伺长安,欲取大位。 徐亦婵吐出一口浊气,苦笑道:“当年皇爷爷将帝位传于父皇,便言明不欲见兄弟阋墙,手足相残,还让父皇发誓,若宁王不反,便不能动他分毫。” “如此行径,这不反,与反有何区别?”叶千歌叹息道。 叶千歌心底有些佩服先皇徐谦,但更多的是哀叹。 堂堂天子,见皇子一个个殒命,且自己又落得无法人道的地步,这等屈辱,他竟然生生给忍了下来。 而理由,仅仅是一个承诺! 君子重诺,乃德。 天子重诺,不智。 而今徐谦一去,留给徐亦婵一个烂摊子,和一个可与之博弈的宁王,单论这一点,他就是个不合格的父亲和帝皇。 为后继者碾平道路,铲除异己,才是先皇徐谦该做的。 可能他唯一值得称赞的,便是将军权交由镇北王把持。 徐亦婵闻言,不禁久久沉默。 良久,她才道:“确无区别。” “那为何不出手?” 徐亦婵摇头,道:“是因为没有证据。” 叶千歌听了,不由翻了个白眼。 这可是皇权斗争,不是官府办案,玩得这么斯文儒雅作甚? “找不到证据,便可以制造证据。”叶千歌语不惊人死不休,大言不惭道:“譬如,从宁王府中找到了龙袍和玉玺,或是私造兵器,暗中招兵买马尔尔。” “无论哪一种,都可让其坐实造反的罪名!” 徐亦婵听得一阵哑然,眨巴着大眼睛定定的看着叶千歌。 “这么无耻的办法,你是如何想到的?” “......”叶千歌嘴角抽了抽,道:“无需在意过程,结果如何才是最重要的。” “只可惜,先皇太信守承诺,登基之初,趁宁王势弱,便应将之拔除。” “而今宁王势大,若要杀之,恐怕无比艰难。” 徐亦婵不禁颔首,深以为然。 “父皇念情,后来守诺,皆错失诛杀宁王之良机。” “既然如此,便由朕来杀。” 说此话时,徐亦婵语气很低沉,没有凛冽的寒意,没有凌厉的杀气,也没有滔天的怒火,只轻描淡写,声音很轻,落入叶千歌耳中,却不禁令他心神一震。 “既然如此,我便助你杀他。” “嗯。” 第八十四章 稳赚不赔(求推荐) “殿下,刘总管到了,正在侧殿候着。”方与徐亦婵回到飞霜殿,绿芷便迎面而来。 “让他过来吧。”叶千歌微怔,旋即挥挥手道。 “喏。” 须臾,一道身影低着头,弓着身子缓缓步了进来。 “小民刘华叩见陛下、王爷!” “起来吧。”徐亦婵睨了一眼,便收回了目光。 “刘华,你伤势尚未痊愈,怎么就入宫了?” 叶千歌拧着眉头,刘华面色苍白,走姿僵硬古怪,显然伤情未愈。 “回殿下,小的伤势已好了七八分,昨日王妃招呼小的一声,小的不敢怠慢,便径自入宫了。” 刘华恭谨道,面色带有几分激动之色。 入宫面圣,这可是莫大的荣耀。 “来人,赐座。” “谢殿下。” 叶千歌苦笑,昨日,他与母亲提及,待刘华伤势痊愈后,让其入宫,他有要事交代。 却是没料到,刘华今日便来了。 刘华的伤势,他可是一清二楚,绝非短短数日,便可恢复七八成的。 刘华坐定后,便目光如炬的看向叶千歌,默默等待下文。 “那日伤亡之人,可有妥善安排?”叶千歌面色一肃,神情略显凝重。 刘华点头,朗声道:“王爷且宽心,属下都已经安排好了。” “说来本王听听。” 刘华拱手作揖道:“凡受伤之人,皆由王府出资治疗,若有伤残,则补偿五十两白银。” “而亡者,一则补偿一百两白银,二则从其家中招纳一人入王府做工。” 一旁的徐亦婵闻了,不由暗中微微颔首。 这样优厚的抚恤,恐怕也就只有镇北王府才会这般慷慨大义。 然而,叶千歌皱了皱眉,不悦道:“太少了。” 少了? 刘华和徐亦婵俱是一愣,目光再度移到叶千歌身上。 “凡伤者,除却王府出资治疗,另加补至五十两!” “凡重残者,王府每月补偿三两白银,二十年期满即可,另免三十年的佃租。” “而死者,一次性补偿五百两,有孩子的,皆归王府抚养,男孩直至十八岁,女孩直至出嫁,包括嫁妆,全由王府提供,另免五十年佃租。” “先就这样,若有特殊情况,以后再议。” “嘶!”刘华不由倒吸了口凉气。 “王爷,这是不是太多了?”他吞了口口水,心绪难平道。 叶千歌摇头,态度诚恳,语气坚决道:“既然有人愿意为本王卖命,出了事,本王又岂能置之不顾。” “以后,凡为王府出生入死者,若有伤亡,皆按照此类标准进行抚恤补偿。” “喏。” 刘华张了张嘴,心疼的同时,不由暗道,此事若传开,不知有多少人愿意为王爷赴汤蹈火。 他拿起笔,立马将叶千歌的话记录下来。 叶千歌不去打扰他,反而眼眸一转,嘴角一弯,看向了一旁的徐亦婵。 “陛下,在下有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不知可有兴趣?” “什么买卖可以稳赚不赔?”徐亦婵撇撇嘴,很是不信。 “先别问是什么买卖,倘若这单买卖做成了,至少可赚得几百万两,甚至更多。”叶千歌神秘笑道。 几百万两? 徐亦婵眸光微闪,敛去疑色,面上漾起好奇。“此话当真?” 叶千歌连连点头,道:“当然。” “陛下可出资一百万两,分四成红利。” “才四成?”徐亦婵不满道。 “我与镇北王府各出资一百万两,占六成股,陛下若嫌少,可以继续追加,出资越多,占股越多,所分得的红利自然越多。” “既稳赚不赔,那朕出资三百万两,占六成,倘若赔了,便从郭沫游记,你所得的部分中扣除。” 叶千歌嘴角抽了几下。 女皇大人好算盘。 难得见她这么爽快,这么相信自己,原来梗在这里。 叶千歌耸耸肩,却无多大的压力。 回头见刘华已搁笔,静静端坐着,便道:“至于第二件事情。” 叶千歌顿了一下,沉声道:“十日之内,将长安城周围大大小小石炭矿山全部买下来,本王前期会投入五百万两,以后还会继续追加。” “石炭?” 徐亦婵和刘华惊叫出声,俱都面露不可思议之色。 “这不会就是你口中稳赚不赔的买卖吧?”徐亦婵眼中划过一道薄怒。 叶千歌点头,不以为意道:“正是。” “......” 徐亦婵抿了抿唇,道:“朕要撤资。” “你确定?” 徐亦婵划过一道踟蹰,眼珠子一转,轻哼一声,娇脆道:“反正赔了,朕又无损失,为何要撤资。” 叶千歌哂然一笑,“放心,绝对亏不了。” 石炭又称煤炭,是后世主要的传统能源之一。 这个时期,普通民众的日常燃料和取暖所需之物,多为松木柴火,鲜少用到煤炭,反而多见于冶炼武器和烧制陶瓷。 至于原因,多是因为开采技术与交通条件不够发达,所以导致石炭价格一直居高不下。 而民众早已习惯燃烧柴草树木,自然不愿意花钱去买煤炭。 “王爷,石炭矿山并不昂贵,大部分都很廉价,一百万两便可将长安周边的石炭矿山全部拿下,并不需要五百万两这么多。”刘华忍住内心的惊讶道。 “这么便宜。” 叶千歌呢喃一句,侧头想想,却也在情理之中。 没有市场,石炭矿山便如荒山一般,无法产生价值,自然而然就廉价了。 “剩下的四百万两,你可去山西一带,尽量拿下多的石炭矿山,成色好,储量大的优先。” “三个月内,五百万两务必用完。” 说到煤矿,最多的地方,自然是山西了。 大同煤田,长平煤田,沁水煤田,宁武煤田…… 诸如此类,叶千歌可数出十几个来,而这仅仅只是山西众多煤矿的一小部分! 叶千歌眼睛发亮,虽然五百万两的确有些多,可能短时间内无法收回成本,更别说盈利。 但论及长远,这些煤矿的价值难以估量。 绝非金钱能够衡量的。 刘华虎躯又是一震。 五百万两银子,三个月内花完,这何止花钱如流水,简直似瀑布! 他麻木的点点头,双耳嗡鸣,脑袋发蒙。 “那就先到这里,你下去吧。” “喏。” 刘华不知自己是怎么走出飞霜殿的,他一直处于晕乎乎的状态中无法自拔。 直到出了宫门,他才发现自己已身处朱雀大街。 “刘总管,你撞邪了?” “少废话,速回王府,召集人员,我有要事要宣布!” “是。” 马鞭划过长空,啪的一声,落在骏马身上,骏马嘶吼,风驰电掣般狂奔而去,飞快消失在了朱雀大街的尽头。 第八十五章 受之无愧 接连数日,天气越发寒冷,白霜铺地,池水凝冰。 天穹阴云低垂,寒风凛凛,飕飕的拂过宫殿,留下一阵阵呼呼的声音。 寝宫中,已经开始燃起炭盆,驱散室内的寒冷。 叶千歌穿起厚厚的衣物,听到外面的尖啸的风声,他都不想出门了。 他看了看炭盆,虽说寝宫很大,但若木炭烧久了,免不了会中毒。 今早起时,他便头脑脑胀,四肢乏力,除却身子缘由,想必也有木炭未完全燃烧而释放的气体在作祟。 “不行,这样太危险了。”他摇摇头,嘟囔一声。 趁现在尚未完全入冬,倒可以将房子改造一番。 他眉头一挑,朗声道:“绿芷,去召二十个工匠来。” “二十个工匠,王爷又要作甚?”绿芷偏了偏脑袋,吃惊的问道。 “拆房子!” “啊?” “快去吧。” 叶千歌嘿然一笑,挥手将绿芷打发了,顺手拿起纸笔开始作图。 不知等了多久,绿芷便带着一大群人来到飞霜殿。 “王爷,人都带来了。” “拜见王爷。” 叶千歌点头,便摇动轮椅,道:“你们中谁能识字认图?” “小人可以。”一个年约二十来岁的青年走出来道。 叶千歌扫了汉子一眼,眸中划过一道诧异。 这般年轻,便被编入工部头司,着实很是罕见。 “小人魏光,年少时曾念过两年私塾,后来家道中落,便拜入公输门下,现今已有十个年头了。” 叶千歌点头,本来随口问问,却不料真有人识字。 魏光口中的公输,无疑便是公输子鲁班。 鲁班不但是木匠鼻祖,亦是土木建筑之鼻祖。 凡工匠,都自称公输门下。 叶千歌将图纸递给魏光,道:“你先看看,如若不懂,可以问本王。” 魏光接过去一看,神情不由凝重了几分,眼睛炯炯发光,却再也离不开了。 “小的斗胆,敢问王爷此为何物?”良久,魏光面色激动,话音微微发颤。 “炕。”叶千歌笑笑,不以为意道。 魏光闻了,嘴里喃喃有声道,“此图甚妙,不过——” 叶千歌皱了皱眉,“但说无妨。” “喏。”魏光拱手再拜,道:“若按图纸,恐怕需要对侧殿重新测量,并要拆除改建。” “不止侧殿,还有正殿。”叶千歌道,一旁的绿芷禁不住睁大了眼睛。 王爷不但要拆侧殿,连天子的正殿都不放过,她忽闪着大眼睛,想着要不要开溜,去打小报告。 “三日之内,可否完工?” 叶千歌怎会不知要拆除一部分墙体进行改建,工程量虽大,但只要有足够的人手,便可大大缩短工期。 魏光迟疑的摇头,道:“若单论侧殿,三日之内,的确可以完成,但论及正殿,却无可能。” “为何?”叶千歌不禁问道。 一边的绿芷小声道:“王爷,正殿比侧殿大了数倍。” 叶千歌一愣,不由哑然失语。 “本王再调拨三十名工匠,由你来安排,正殿侧殿一起开工,不知要多久才能完工?” “十日。” “再加二十名。” “七日!” “再加二十名。” “......” 魏光擦了擦额头的汗水,道:“王爷,并非人越多,便能越快,许多事情,必须只能由一人完成,七日完工,不能再快了。” 叶千歌微微一怔,确是这个道理,不由哭笑不得,看来是自己的着急了。 “七日便七日吧。” “小的请问王爷,何时动工?” “即刻。” “喏!” 绿芷推着叶千歌出门,背后便传来一阵敲打声,不断有宫女将殿内的物什搬出,情景立时热闹异常。 “王爷,此事可要禀报陛下吗?”绿芷不放心的看了看飞霜殿,很是忧心的问道。 “不用。”叶千歌摆摆手,道:“去太医署。” 他的腿伤已好了许多,自缝合已经过去八九天了,伤口愈合飞速,痛感减轻了,反倒是痒的难受。 叶千歌知道,这是伤口愈合的征兆。 相对于外面的冷寂,太医署中却是热火朝天。 “啊——你们这群疯子,老子跟你拼了!” “来人,将其打晕了,不然不好动针。” “我感觉我快死了,求求你饶了我吧!” “放心,只是在你身上开几个口子,然后又帮你缝起来,流点血而已,死不了。” “那还不如死了,你在我身上开了多少口子,你杀了我吧!” “来人,把这个也敲晕了。” ...... 叶千歌在门外听到阵阵惨叫,头皮不由发麻,迟迟不敢进去。。 无需多看便知,众太医正在里面练习缝合之术。 而练习的对象,必然是大牢之中的死囚。 “拜见王爷!”不待叶千歌进入,从外面回来的一个太医高声呼道。 叶千歌面色一变,便见众太医从里面涌出来,俱都拱手一拜,纷纷目光炽盛的盯着叶千歌。 叶千歌有些毛骨悚然,强自镇定道:“本王听闻萧太医今日便要启程去北疆,特来送别。” 萧太医一愣,继而激动道:“多谢王爷。” “太医宅心仁厚,心系边军,此去路途遥远,加之入冬转寒,还需多加小心。” 对于萧太医的为人,叶千歌是由衷的敬佩。 萧太医点头,眼中闪过一道感动,跪地拜道:“此去北疆,老臣必不负陛下与王爷所托,将缝合之术传扬军中,将之发扬光大。” 叶千歌连忙扶起萧太医,诚恳道:“太医年事已高,还需多注意身子,子孙后继者颇多,莫要事事躬亲。” 萧太医哈哈一笑,颇为爽朗,“殿下可别小瞧了老臣,老臣曾是大徐边军!” 叶千歌一愣,深吸口气,不由拱手深深一拜。 “王爷,这如何使得,老臣如何受得起王爷大礼。”萧太医见了,顿时吓了一跳,连忙阻止。 叶千歌朗声道:“为万民,为边军,本王这一拜,太医受之无愧!” 萧太医动作一滞,眼中似有泪光烁动,激动的抿了抿唇,却不知该说些什么。 叶千歌笑笑,“待明年太医回京,本王设宴为太医接风洗尘。” “多谢殿下!” 萧太医已语无伦次,这等荣耀,大徐百年间,太医署唯他一人尔。 第八十六章 众生门 湘楚之地,武衙分部。 “还剩两日,下家是谁,可有想好?”莫墨瞥了流沙一眼,语气低沉道。 “不急。”流沙嘴角一勾,眼中绽放炽盛的光芒,舔了舔唇道:“而今我们手中的银票,约莫已达两千万两。” “一千八百六十万两!” 莫墨也很振奋,冷冷的面孔多了一丝柔和。 仅仅八天,他们就卖出了十一本郭沫游记。 数量不多,但利润却很惊人,达到一千八百六十万两。 距离两千万两,只差一百四十万两! “可惜时间有限,否则,三千万两都不在话下。”流沙叹口气道。 莫墨点头,深以为然。 他很难想象,这一本游记竟蕴藏的价值如此之大,而且还十分抢手。 无论是世家贵族,还是江湖门派,几乎毫不还价,便用巨资爽快将游记买下。 令他吃惊的是,有些看似潦倒没落的家族,居然轻轻松松掏出上百万两银票。 有些门派亦是如此,不显山不露水,却底蕴惊人。 他不由瞟了瞟流沙,若非这厮,此行恐怕不会这般顺利。 而且,他还深知各势力间的利益纠葛,知道如何避免游记的秘密短时间内不被外人知晓。 “这十日,不过只是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恐怕也少不了。” 叶千歌说过,十日后,要让天下沸腾,人尽皆知晓郭沫游记。 得此书者,可富可敌国。 仅仅这四个字,便价值千万! 流沙略有些兴奋,这几日,经由他手的银票,已超过千万两,竟让他有种视金钱为粪土的错觉。 但一提及赚钱,表情不由一亮,他沉吟片刻,眼中划过一道暗光,嘴角一翘,道:“我想到下家该去哪里了?” “哪里?”莫墨偏过头,好奇问道。 流沙睨了莫墨一眼,满含深意道:“王爷说过百无禁忌!” “你是要——” 莫墨大吃一惊,声量陡然变大,面上满是惊悚。 “论有钱,当属邪教和乱军。”流沙冷笑道。 莫墨拧着眉头,“你可有把握?” 流沙拍着胸脯,信心十足道:“当然。” “我之前可没少与他们合作。” “你知道他们的总部在何处?”顿时,莫墨目如鹰隼,瞬息之间变得凌厉起来。 流沙面上划过一道踟蹰之色,缓缓点头却又摇头,苦笑道:“邪教众生门,其总部飘忽不定,不定期便会转移。” “年前,我曾于洪州一带,见到过众生门圣女。” 莫墨瞳孔一缩,内心腹诽,难怪武衙搜遍鄂州,都没有发现众生门的影子,原来他们早已暗地里将总部迁至洪州! “至于乱军。” 莫墨神情一凝,目光幽冷幽冷的盯着流沙。 流沙吐出一口浊气,顿了顿,喉咙略感发干,吐出两个字来。 “金陵!” “怎么可能?” 莫墨眼睛陡然睁大,表情上尽是吃惊和难以置信的神色。 “确实匪夷所思,但我曾亲眼目睹楚军深夜入城。”飞影流沙道。 莫墨深吸口气道:“牢狱之中,为何不把这些说出来?” 飞影流沙耸耸肩,眸中划过一道嘲讽,道:“说出来,你们就能放了我?” “......” “我只想做个小毛贼,并不想牵扯进来。”流沙喃喃道,俄而长叹一声,“而今我既然受命于武衙,自然倾尽全力。” 莫墨表情错愕,微微颔首,心中却掀起惊天波澜。 乱军的大本营竟设在金陵! 而金陵却又是宁王的王城! 这两者—— 莫墨不敢往深处想。 这个消息太过重大,必须尽快禀报衙主,甚至陛下! 宁王本就势大,雄踞南方,已有与天子争鼎的实力,若再与乱军结盟,实力再度暴涨之下,后果不堪设想。 “便照你说的去办。”莫墨道。 “那我这就去联系众生门。”飞影流沙说着,便支起身子,脚步一蹬,便消失在了房中。 流沙走后,莫墨静静端坐,脑中千转百回,不断在衡量思考,眸子中光芒隐现,忽而明亮,忽而暗淡。 良久,他长叹一声,“此事牵扯太大,不知衙主可回了武衙,如若不然,只有先告知陛下了。” —— “哪个天杀的,给老子开了口子忘了缝了,要死了要死了,救命啊——” 送别萧太医,众人尚未从依依不舍的离别之情脱离出来,便听见一阵尖叫声从太医署传出。 叶千歌嘴角狠狠的抽了几下。 其中有个太医脸色有点不好看,扯着嗓子朝里面吼了几句,“流点血又不会死。” 吼完,太医回过头,对着叶千歌谄笑道:“王爷,可要进去观摩指导一番,小可尚有诸多疑点,还望王爷能够指点一二。” 流点血是不会死,但会生不如死。 叶千歌打了个寒颤,摇摇头,道:“本王还有要事缠身,便不打扰了,如有空闲,再与诸位太医共同探讨。” 说罢,甩甩衣袖,转身大步而去。 “王爷,以后少来这个地方,怪吓人的。”刚走远,绿芷不禁嘟着小嘴不满道。 叶千歌嘴角噙着一丝笑意,并没有回应。 相对于后世一些国家和组织来说,这简直不值一提。 一路辗转。 “王爷,可找到你了。”周公公跑过来喘着气道。 “何事?” “陛下召你去悠然殿。” 悠然殿距离飞霜殿不远,半盏茶的功夫便到了。 “这个地方不错,接下来几日,便住这里了。”叶千歌细细看了一番,发现此处极为幽静,比之飞霜殿多了几分淡薄之意。 “哼!”徐亦婵冷着一张脸,站在庭院中,咬咬牙,道:“叶千歌,为何拆了朕的寝宫?” 叶千歌呼吸一滞。 徐亦婵近来帝威愈发浓郁,一旦发怒,一股威压不由自主的荡体而出,压得人透不过气来。 身后的绿芷早已匍匐在地,娇小的身子瑟瑟发抖。 徐亦婵自退朝回来,便见原本好好的寝宫,转眼就被拆的支离破粹,这令她如何不怒 “陛下息怒,只是拆除一部分进行改建而已。”叶千歌摊摊手道。 “你可知,飞霜殿自小便是朕的寝宫。”徐亦婵迈步过来,眸子散发冷光。 “要不,我让工匠将寝宫还原。”叶千歌缩了缩头,弱弱道。 “不行,拆了就是拆了,它在朕的心中永远都不再完整。”徐亦婵冷道。 “......” 叶千歌嘴角一抽,早知这样,我就拆悠然殿了。 “那陛下要怎样?” “赔偿。” 叶千歌一听,不由心中一跳。 难道女皇大人又要耍赖了? 徐亦婵睥睨他,怎会不知他的想法,冷冷道:“朕思来想去,发现你别无长物,便许你下个月与朕一起去观音庙。” “什么观音庙?”叶千歌满头雾水,被突然乱入的观音庙,听得不由一愣。 “问那么多作甚,到时与朕一同去即可。”徐亦婵冷哼一声,转过头去,俏脸禁不住的划过一抹桃红。 第八十七章 门外众生,满肩红尘 德云当铺。 一个身着黑色斗篷,将面孔遮去大半之人,缓缓步了进去,嘴角兀自一勾,声音略显沙哑道:“掌柜的,当家的可在?” “客官要当何物,老夫可全权负责。”掌柜眸中划过一道异色,却毫不动声色道。 “门外众生,满肩红尘。” 掌柜的一闻,面色突变,盯着来者,小声道:“门外高僧,一身云雪。” 掌柜答毕,又道:“九楼里,何处相逢?” “烟云九寨,人生何处不相逢。”来者淡然道。 “贵客驾临,有失远迎,当家的在后院,请。”掌柜笑了笑,弓了弓腰,将来者迎了进去。 “云鹏,将门关了,今日当铺不营业。” “是。” 当铺后院,别有洞天。 正是一处很是别致的庭院,掌柜的不敢怠慢,脚步飞快,将来人引入大厅。 “上茶!”掌柜喝道,便又作揖道:“贵客稍待,当家的即刻就到。” 那人微微颔首,静静坐着。 不过半盏茶的功夫,门外走进来一个中年男子。 “让阁下久等了。” “无妨。” “阁下远道而来,不知所为何事?是门内事,还是门外事。” “门外事。”那人端起茶杯饮了一口,大咧咧的将斗篷取下,道:“张兄,别来无恙。” “飞影流沙!”张彦吉略有吃惊的道,继而眼中划过一道揶揄之色,“前些日子,听闻流沙兄去了飘渺宫,怎么而今有空来我众生门?” 流沙咬咬牙道:“那群疯婆子,张兄莫要再提!” 张彦吉嘴角一弯,怎会不知飞影流沙被飘渺宫追杀一事。 “今日,我特来此,要与张兄做笔买卖。”流沙怒火稍歇,平和道。 “哦?”张彦吉眼中划过一道暗光,摇头晃脑叹息道:“近来正值多事之秋,门中余资匮乏,只要流沙兄不要出价太高,弟可做主,将之吞下。” 流沙眼中划过一道不着痕迹的讥讽,抱拳道:“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叨扰了。” 说着,起身便欲要离开。 “流沙兄且慢。”张彦吉面色一变,连忙阻止道。 “怎么,你想拦我?”流沙眸子顿时冷厉起来。 “岂敢。”张彦吉暗怒,却一脸赔笑道:“流沙兄既然来了,何不将宝物拿出来瞧瞧,至于价格,一切好说。” 流沙嘴角一瘪,冷道:“某与贵门没少来往,贵门何时吃过亏?” 张彦吉舒了口气,连连点头道:“那是,那是。” 他嘴角抽了抽,本想借机压价,却不料对方毫不在乎。 流沙坐下身来,从怀中掏出一本书来,道:“此书,三百万两!” 张彦吉面色一滞,笑容敛去,皱着眉头冷冷道:“阁下开玩笑的吧,区区一本书,如何值三百万两银子?” 流沙不以为意道:“众生门徒遍布天下,消息灵通,想来知晓,不久前武衙屠戮地狱之事!” “此事,江湖之中,人尽皆知。”张彦吉喝了口茶水,“地狱刺杀帝夫,得此苦果,咎由自取。” “并非刺杀,而是绑架。”流沙道。 张彦吉眸子深处划过几道暗光,“为了这本书?” 飞影流沙点头,“正是。” “此事,你又如何得知?”张彦吉露出一丝疑色。“况且,我又如何分辨,你说的是真是假?” “我是飞影流沙!”流沙昂着脑袋,字句清晰道。 仅仅飞影流沙四个字,便足以说明一切。 十年来,飞影流沙为了销赃,无论名门正派,还是魔道邪教,都与其有过往来。 飞影流沙从不卖假货赝品,已成流沙的代名词。 张彦吉一愣,继而满含歉意笑道,“倒是在下多虑了。” “只是此书,如何值得三百万两?” “值不值,我并不知道。”流沙慢条斯理,云淡风轻道。 张彦吉面上多了一丝怒火,“阁下是在消遣张某吗?” “但我知道,但有人知道!”流沙依旧面无波澜道。 “谁?” “宁王。” “宁王?!”张彦吉猛地站起身来,半眯着眼睛道:“阁下还知道什么?” “宁王买下此书,花了五百万两!”流沙瞥了张彦吉一眼,轻道,“听闻此书藏有大秘密,得之可富可敌国!” 张彦吉倒吸了口凉气,眼中绽放光辉,再看向郭沫游记时,已多了一份炽热和贪婪。 流沙嘴角微微上扬,他知道,又将有一笔巨资要入账了。 —— 悠然殿。 火盆中的炭火正旺,驱散殿中的寒冷,一入其中,一阵热浪扑面而来。 “再过两日,便十日期满了。” 徐亦婵呢喃道,眼睛不由瞥了瞥叶千歌,但见后者毫无反应,不由一恼,道:“你就不担心徐子峰?” 叶千歌耸耸肩,从容道:“有何担心的?” “倒令我好奇的是,宁王寿辰,陛下送去了何物?” 徐亦婵白了叶千歌一眼,知道对方在转移话题,也不说破,道:“与往年一样,金银玉器,奇珍异宝,异国美姬。” 叶千歌煞有其事的点点头,便又没了声息。 良久,叶千歌叹口气,他如何不知徐亦婵的担心,开口道:“陛下且放心,好戏尚在后头。” “树欲静而风不止。” “既然风起,岂能任凭一人操弄。” “小风小浪,宁王尚可掌握,但狂风骤雨,我看他如何面对。” “即便不成,倒也可看看这宁王到底有几斤几两。” “于陛下而言,又有何损失?” “为今之计,陛下高坐钓鱼台,只需静观即可。” 徐亦婵沉吟良久,咬了咬唇,点头道:“若能试探宁王的底蕴,自是再好不过。” “但想来,绝非那般容易。” 叶千歌哂笑,“陛下低估了江湖门派,世家贵族的能力。”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宁王势大,但也抵不过众多势力的联合侵扰。” 徐亦婵皱眉,“你确定他们会为了几个字而选择与宁王作对?” “明里不行,暗中可以。”叶千歌嘴角噙着一丝笑意,道:“毕竟,有谁能够抵抗得住富可敌国的诱惑。” “哪怕是陛下。” 第八十五章 稳赚不赔(求推荐) “殿下,刘总管到了,正在侧殿候着。”方与徐亦婵回到飞霜殿,绿芷便迎面而来。 “让他过来吧。”叶千歌微怔,旋即挥挥手道。 “喏。” 须臾,一道身影低着头,弓着身子缓缓步了进来。 “小民刘华叩见陛下、王爷!” “起来吧。”徐亦婵睨了一眼,便收回了目光。 “刘华,你伤势尚未痊愈,怎么就入宫了?” 叶千歌拧着眉头,刘华面色苍白,走姿僵硬古怪,显然伤情未愈。 “回殿下,小的伤势已好了七八分,昨日王妃招呼小的一声,小的不敢怠慢,便径自入宫了。” 刘华恭谨道,面色带有几分激动之色。 入宫面圣,这可是莫大的荣耀。 “来人,赐座。” “谢殿下。” 叶千歌苦笑,昨日,他与母亲提及,待刘华伤势痊愈后,让其入宫,他有要事交代。 却是没料到,刘华今日便来了。 刘华的伤势,他可是一清二楚,绝非短短数日,便可恢复七八成的。 刘华坐定后,便目光如炬的看向叶千歌,默默等待下文。 “那日伤亡之人,可有妥善安排?”叶千歌面色一肃,神情略显凝重。 刘华点头,朗声道:“王爷且宽心,属下都已经安排好了。” “说来本王听听。” 刘华拱手作揖道:“凡受伤之人,皆由王府出资治疗,若有伤残,则补偿五十两白银。” “而亡者,一则补偿一百两白银,二则从其家中招纳一人入王府做工。” 一旁的徐亦婵闻了,不由暗中微微颔首。 这样优厚的抚恤,恐怕也就只有镇北王府才会这般慷慨大义。 然而,叶千歌皱了皱眉,不悦道:“太少了。” 少了? 刘华和徐亦婵俱是一愣,目光再度移到叶千歌身上。 “凡伤者,除却王府出资治疗,另加补至五十两!” “凡重残者,王府每月补偿三两白银,二十年期满即可,另免三十年的佃租。” “而死者,一次性补偿五百两,有孩子的,皆归王府抚养,男孩直至十八岁,女孩直至出嫁,包括嫁妆,全由王府提供,另免五十年佃租。” “先就这样,若有特殊情况,以后再议。” “嘶!”刘华不由倒吸了口凉气。 “王爷,这是不是太多了?”他吞了口口水,心绪难平道。 叶千歌摇头,态度诚恳,语气坚决道:“既然有人愿意为本王卖命,出了事,本王又岂能置之不顾。” “以后,凡为王府出生入死者,若有伤亡,皆按照此类标准进行抚恤补偿。” “喏。” 刘华张了张嘴,心疼的同时,不由暗道,此事若传开,不知有多少人愿意为王爷赴汤蹈火。 他拿起笔,立马将叶千歌的话记录下来。 叶千歌不去打扰他,反而眼眸一转,嘴角一弯,看向了一旁的徐亦婵。 “陛下,在下有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不知可有兴趣?” “什么买卖可以稳赚不赔?”徐亦婵撇撇嘴,很是不信。 “先别问是什么买卖,倘若这单买卖做成了,至少可赚得几百万两,甚至更多。”叶千歌神秘笑道。 几百万两? 徐亦婵眸光微闪,敛去疑色,面上漾起好奇。“此话当真?” 叶千歌连连点头,道:“当然。” “陛下可出资一百万两,分四成红利。” “才四成?”徐亦婵不满道。 “我与镇北王府各出资一百万两,占六成股,陛下若嫌少,可以继续追加,出资越多,占股越多,所分得的红利自然越多。” “既稳赚不赔,那朕出资三百万两,占六成,倘若赔了,便从郭沫游记,你所得的部分中扣除。” 叶千歌嘴角抽了几下。 女皇大人好算盘。 难得见她这么爽快,这么相信自己,原来梗在这里。 叶千歌耸耸肩,却无多大的压力。 回头见刘华已搁笔,静静端坐着,便道:“至于第二件事情。” 叶千歌顿了一下,沉声道:“十日之内,将长安城周围大大小小石炭矿山全部买下来,本王前期会投入五百万两,以后还会继续追加。” “石炭?” 徐亦婵和刘华惊叫出声,俱都面露不可思议之色。 “这不会就是你口中稳赚不赔的买卖吧?”徐亦婵眼中划过一道薄怒。 叶千歌点头,不以为意道:“正是。” “......” 徐亦婵抿了抿唇,道:“朕要撤资。” “你确定?” 徐亦婵划过一道踟蹰,眼珠子一转,轻哼一声,娇脆道:“反正赔了,朕又无损失,为何要撤资。” 叶千歌哂然一笑,“放心,绝对亏不了。” 石炭又称煤炭,是后世主要的传统能源之一。 这个时期,普通民众的日常燃料和取暖所需之物,多为松木柴火,鲜少用到煤炭,反而多见于冶炼武器和烧制陶瓷。 至于原因,多是因为开采技术与交通条件不够发达,所以导致石炭价格一直居高不下。 而民众早已习惯燃烧柴草树木,自然不愿意花钱去买煤炭。 “王爷,石炭矿山并不昂贵,大部分都很廉价,一百万两便可将长安周边的石炭矿山全部拿下,并不需要五百万两这么多。”刘华忍住内心的惊讶道。 “这么便宜。” 叶千歌呢喃一句,侧头想想,却也在情理之中。 没有市场,石炭矿山便如荒山一般,无法产生价值,自然而然就廉价了。 “剩下的四百万两,你可去山西一带,尽量拿下多的石炭矿山,成色好,储量大的优先。” “三个月内,五百万两务必用完。” 说到煤矿,最多的地方,自然是山西了。 大同煤田,长平煤田,沁水煤田,宁武煤田…… 诸如此类,叶千歌可数出十几个来,而这仅仅只是山西众多煤矿的一小部分! 叶千歌眼睛发亮,虽然五百万两的确有些多,可能短时间内无法收回成本,更别说盈利。 但论及长远,这些煤矿的价值难以估量。 绝非金钱能够衡量的。 刘华虎躯又是一震。 五百万两银子,三个月内花完,这何止花钱如流水,简直似瀑布! 他麻木的点点头,双耳嗡鸣,脑袋发蒙。 “那就先到这里,你下去吧。” “喏。” 刘华不知自己是怎么走出飞霜殿的,他一直处于晕乎乎的状态中无法自拔。 直到出了宫门,他才发现自己已身处朱雀大街。 “刘总管,你撞邪了?” “少废话,速回王府,召集人员,我有要事要宣布!” “是。” 马鞭划过长空,啪的一声,落在骏马身上,骏马嘶吼,风驰电掣般狂奔而去,飞快消失在了朱雀大街的尽头。 第八十六章 受之无愧 接连数日,天气越发寒冷,白霜铺地,池水凝冰。 天穹阴云低垂,寒风凛凛,飕飕的拂过宫殿,留下一阵阵呼呼的声音。 寝宫中,已经开始燃起炭盆,驱散室内的寒冷。 叶千歌穿起厚厚的衣物,听到外面的尖啸的风声,他都不想出门了。 他看了看炭盆,虽说寝宫很大,但若木炭烧久了,免不了会中毒。 今早起时,他便头晕脑胀,四肢乏力,除却身子缘由,想必也有木炭未完全燃烧而释放的有害气体在作祟。 “不行,这样太危险了。”他摇摇头,嘟囔一声。 趁现在尚未完全入冬,倒可以将房子改造一番。 他眉头一挑,朗声道:“绿芷,去召二十个工匠来。” “二十个工匠,王爷又要作甚?”绿芷偏了偏脑袋,吃惊的问道。 “拆房子!” “啊?” “快去吧。” 叶千歌嘿然一笑,挥手将绿芷打发了,顺手拿起纸笔开始作图。 不知等了多久,绿芷便带着一大群人来到飞霜殿。 “王爷,人都带来了。” “拜见王爷。” 叶千歌点头,便摇动轮椅,道:“你们中谁能识字认图?” “小人可以。”一个年约二十来岁的青年走出来道。 叶千歌扫了汉子一眼,眸中划过一道诧异。 这般年轻,便被编入工部头司,着实很是罕见。 “小人魏光,年少时曾念过两年私塾,后来家道中落,便拜入公输门下,现今已有十个年头了。” 叶千歌点头,本来随口问问,却不料真有人识字。 魏光口中的公输,无疑便是公输子鲁班。 鲁班不但是木匠鼻祖,亦是土木建筑之鼻祖。 凡工匠,都自称公输门下。 叶千歌将图纸递给魏光,道:“你先看看,如若不懂,可以问本王。” 魏光接过去一看,神情不由凝重了几分,眼睛炯炯发光,却再也离不开了。 “小的斗胆,敢问王爷此为何物?”良久,魏光面色激动,话音微微发颤。 “炕。”叶千歌笑笑,不以为意道。 魏光闻了,嘴里喃喃有声道,“此图甚妙,不过——” 叶千歌皱了皱眉,“但说无妨。” “喏。”魏光拱手再拜,道:“若按图纸,恐怕需要对侧殿重新测量,并要拆除改建。” “不止侧殿,还有正殿。”叶千歌道,一旁的绿芷禁不住睁大了眼睛。 王爷不但要拆侧殿,连天子的正殿都不放过,她忽闪着大眼睛,想着要不要开溜,去打小报告。 “三日之内,可否完工?” 叶千歌怎会不知要拆除一部分墙体进行改建,工程量虽大,但只要有足够的人手,便可大大缩短工期。 魏光迟疑的摇头,道:“若单论侧殿,三日之内,的确可以完成,但论及正殿,却无可能。” “为何?”叶千歌不禁问道。 一边的绿芷小声道:“王爷,正殿比侧殿大了数倍。” 叶千歌一愣,不由哑然失语。 “本王再调拨三十名工匠,由你来安排,正殿侧殿一起开工,不知要多久才能完工?” “十日。” “再加二十名。” “七日!” “再加二十名。” “......” 魏光擦了擦额头的汗水,道:“王爷,并非人越多,便能越快,许多事情,必须只能由一人完成,七日完工,不能再快了。” 叶千歌微微一怔,确是这个道理,不由哭笑不得,看来是自己的着急了。 “七日便七日吧。” “小的请问王爷,何时动工?” “即刻。” “喏!” 绿芷推着叶千歌出门,背后便传来一阵敲打声,不断有宫女将殿内的物什搬出,情景立时热闹异常。 “王爷,此事可要禀报陛下吗?”绿芷不放心的看了看飞霜殿,很是忧心的问道。 “不用。”叶千歌摆摆手,道:“去太医署。” 他的腿伤已好了许多,自缝合已经过去八九天了,伤口愈合飞速,痛感减轻了,反倒是痒的难受。 叶千歌知道,这是伤口愈合的征兆。 相对于外面的冷寂,太医署中却是热火朝天。 “啊——你们这群疯子,老子跟你拼了!” “来人,将其打晕了,不然不好动针。” “我感觉我快死了,求求你饶了我吧!” “放心,只是在你身上开几个口子,然后又帮你缝起来,流点血而已,死不了。” “那还不如死了,你在我身上开了多少口子,你杀了我吧!” “来人,把这个也敲晕了。” ...... 叶千歌在门外听到阵阵惨叫,头皮不由发麻,迟迟不敢进去。 无需多看便知,众太医正在里面练习缝合之术。 而练习的对象,必然是大牢之中的死囚。 “拜见王爷!”不待叶千歌进入,从外面回来的一个太医高声呼道。 叶千歌面色一变,便见众太医从里面涌出来,俱都拱手一拜,纷纷目光炽盛的盯着叶千歌。 叶千歌有些毛骨悚然,强自镇定道:“本王听闻萧太医今日便要启程去北疆,特来送别。” 萧太医一愣,继而激动道:“多谢王爷。” “太医宅心仁厚,心系边军,此去路途遥远,加之入冬转寒,还需多加小心。” 对于萧太医的为人,叶千歌是由衷的敬佩。 萧太医点头,眼中闪过一道感动,跪地拜道:“此去北疆,老臣必不负陛下与王爷所托,将缝合之术传扬军中,将之发扬光大。” 叶千歌连忙扶起萧太医,诚恳道:“太医年事已高,还需多注意身子,子孙后继者颇多,莫要事事躬亲。” 萧太医哈哈一笑,颇为爽朗,“殿下可别小瞧了老臣,老臣曾是大徐边军!” 叶千歌一愣,深吸口气,不由拱手深深一拜。 “王爷,这如何使得,老臣如何受得起王爷大礼。”萧太医见了,顿时吓了一跳,连忙阻止。 叶千歌朗声道:“为万民,为边军,本王这一拜,太医受之无愧!” 萧太医动作一滞,眼中似有泪光烁动,激动的抿了抿唇,却不知该说些什么。 叶千歌笑笑,“待明年太医回京,本王设宴为太医接风洗尘。” “多谢殿下!” 萧太医已语无伦次,这等荣耀,大徐百年间,太医署唯他一人尔。 第八十七章 众生门 湘楚之地,武衙分部。 “还剩两日,下家是谁,可有想好?”莫墨瞥了流沙一眼,语气低沉道。 “不急。”流沙嘴角一勾,眼中绽放炽盛的光芒,舔了舔唇道:“而今我们手中的银票,约莫已达两千万两。” “一千八百六十万两!” 莫墨也很振奋,冷冷的面孔多了一丝柔和。 仅仅八天,他们就卖出了十一本郭沫游记。 数量不多,但利润却很惊人,达到一千八百六十万两。 距离两千万两,只差一百四十万两! “可惜时间有限,否则,三千万两都不在话下。”流沙叹口气道。 莫墨点头,深以为然。 他很难想象,这一本游记竟蕴藏的价值如此之大,而且还十分抢手。 无论是世家贵族,还是江湖门派,几乎毫不还价,便用巨资爽快将游记买下。 令他吃惊的是,有些看似潦倒没落的家族,居然轻轻松松掏出上百万两银票。 有些门派亦是如此,不显山不露水,却底蕴惊人。 他不由瞟了瞟流沙,若非这厮,此行恐怕不会这般顺利。 而且,他还深知各势力间的利益纠葛,知道如何避免游记的秘密短时间内不被外人知晓。 “这十日,不过只是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恐怕也少不了。” 叶千歌说过,十日后,要让天下沸腾,人尽皆知晓郭沫游记。 得此书者,可富可敌国。 仅仅这四个字,便价值千万! 流沙略有些兴奋,这几日,经由他手的银票,已超过千万两,竟让他有种视金钱为粪土的错觉。 但一提及赚钱,表情不由一亮,他沉吟片刻,眼中划过一道暗光,嘴角一翘,道:“我想到下家该去哪里了?” “哪里?”莫墨偏过头,好奇问道。 流沙睨了莫墨一眼,满含深意道:“王爷说过百无禁忌!” “你是要——” 莫墨大吃一惊,声量陡然变大,面上满是惊悚。 “论有钱,当属邪教和乱军。”流沙冷笑道。 莫墨拧着眉头,“你可有把握?” 流沙拍着胸脯,信心十足道:“当然。” “我之前可没少与他们合作。” “你知道他们的总部在何处?”顿时,莫墨目如鹰隼,瞬息之间变得凌厉起来。 流沙面上划过一道踟蹰之色,缓缓点头却又摇头,苦笑道:“邪教众生门,其总部飘忽不定,不定期便会转移。” “年前,我曾于洪州一带,见到过众生门圣女。” 莫墨瞳孔一缩,内心腹诽,难怪武衙搜遍鄂州,都没有发现众生门的影子,原来他们早已暗地里将总部迁至洪州! “至于乱军。” 莫墨神情一凝,目光幽冷幽冷的盯着流沙。 流沙吐出一口浊气,顿了顿,喉咙略感发干,吐出两个字来。 “金陵!” “怎么可能?” 莫墨眼睛陡然睁大,表情上尽是吃惊和难以置信的神色。 “确实匪夷所思,但我曾亲眼目睹楚军深夜入城。”飞影流沙道。 莫墨深吸口气道:“牢狱之中,为何不把这些说出来?” 飞影流沙耸耸肩,眸中划过一道嘲讽,道:“说出来,你们就能放了我?” “......” “我只想做个小毛贼,并不想牵扯进来。”流沙喃喃道,俄而长叹一声,“而今我既然受命于武衙,自然倾尽全力。” 莫墨表情错愕,微微颔首,心中却掀起惊天波澜。 乱军的大本营竟设在金陵! 而金陵却又是宁王的王城! 这两者—— 莫墨不敢往深处想。 这个消息太过重大,必须尽快禀报衙主,甚至陛下! 宁王本就势大,雄踞南方,已有与天子争鼎的实力,若再与乱军结盟,实力再度暴涨之下,后果不堪设想。 “便照你说的去办。”莫墨道。 “那我这就去联系众生门。”飞影流沙说着,便支起身子,脚步一蹬,便消失在了房中。 流沙走后,莫墨静静端坐,脑中千转百回,不断在衡量思考,眸子中光芒隐现,忽而明亮,忽而暗淡。 良久,他长叹一声,“此事牵扯太大,不知衙主可回了武衙,如若不然,只有先告知陛下了。” —— “哪个天杀的,给老子开了口子忘了缝了,要死了要死了,救命啊——” 送别萧太医,众人尚未从依依不舍的离别之情脱离出来,便听见一阵尖叫声从太医署传出。 叶千歌嘴角狠狠的抽了几下。 其中有个太医脸色有点不好看,扯着嗓子朝里面吼了几句,“流点血又不会死。” 吼完,太医回过头,对着叶千歌谄笑道:“王爷,可要进去观摩指导一番,小可尚有诸多疑点,还望王爷能够指点一二。” 流点血是不会死,但会生不如死。 叶千歌打了个寒颤,摇摇头,道:“本王还有要事缠身,便不打扰了,如有空闲,再与诸位太医共同探讨。” 说罢,甩甩衣袖,转身大步而去。 “王爷,以后少来这个地方,怪吓人的。”刚走远,绿芷不禁嘟着小嘴不满道。 叶千歌嘴角噙着一丝笑意,并没有回应。 相对于后世一些国家和组织来说,这简直不值一提。 一路辗转。 “王爷,可找到你了。”周公公跑过来喘着气道。 “何事?” “陛下召你去悠然殿。” 悠然殿距离飞霜殿不远,半盏茶的功夫便到了。 “这个地方不错,接下来几日,便住这里了。”叶千歌细细看了一番,发现此处极为幽静,比之飞霜殿多了几分淡薄之意。 “哼!”徐亦婵冷着一张脸,站在庭院中,咬咬牙,道:“叶千歌,为何拆了朕的寝宫?” 叶千歌呼吸一滞。 徐亦婵近来帝威愈发浓郁,一旦发怒,一股威压不由自主的荡体而出,压得人透不过气来。 身后的绿芷早已匍匐在地,娇小的身子瑟瑟发抖。 徐亦婵自退朝回来,便见原本好好的寝宫,转眼就被拆的支离破粹,这令她如何不怒 “陛下息怒,只是拆除一部分进行改建而已。”叶千歌摊摊手道。 “你可知,飞霜殿自小便是朕的寝宫。”徐亦婵迈步过来,眸子散发冷光。 “要不,我让工匠将寝宫还原。”叶千歌缩了缩头,弱弱道。 “不行,拆了就是拆了,它在朕的心中永远都不再完整。”徐亦婵冷道。 “......” 叶千歌嘴角一抽,早知这样,我就拆悠然殿了。 “那陛下要怎样?” “赔偿。” 叶千歌一听,不由心中一跳。 难道女皇大人又要耍赖了? 徐亦婵睥睨他,怎会不知他的想法,冷冷道:“朕思来想去,发现你别无长物,便许你下个月与朕一起去观音庙。” “什么观音庙?”叶千歌满头雾水,被突然乱入的观音庙,听得不由一愣。 “问那么多作甚,到时与朕一同去即可。”徐亦婵冷哼一声,转过头去,俏脸禁不住的划过一抹桃红。 第八十八章 门外众生,满肩红尘 德云当铺。 一个身着黑色斗篷,将面孔遮去大半之人,缓缓步了进去,嘴角兀自一勾,声音略显沙哑道:“掌柜的,当家的可在?” “客官要当何物,老夫可全权负责。”掌柜眸中划过一道异色,却毫不动声色道。 “门外众生,满肩红尘。” 掌柜的一闻,面色突变,盯着来者,小声道:“门里高僧,一身云雪。” 掌柜答毕,又道:“九楼里,何处相逢?” “烟云九寨,人生何处不相逢。”来者淡然道。 “贵客驾临,有失远迎,当家的在后院,请。”掌柜笑了笑,弓了弓腰,将来者迎了进去。 “云鹏,将门关了,今日当铺不营业。” “是。” 当铺后院,别有洞天。 正是一处很是别致的庭院,掌柜的不敢怠慢,脚步飞快,将来人引入大厅。 “上茶!”掌柜喝道,便又作揖道:“贵客稍待,当家的即刻就到。” 那人微微颔首,静静坐着。 不过半盏茶的功夫,门外走进来一个中年男子。 “让阁下久等了。” “无妨。” “阁下远道而来,不知所为何事?是门内事,还是门外事。” “门外事。”那人端起茶杯饮了一口,大咧咧的将斗篷取下,道:“张兄,别来无恙。” “飞影流沙!”张彦吉略有吃惊的道,继而眼中划过一道揶揄之色,“前些日子,听闻流沙兄去了飘渺宫,怎么而今有空来我众生门?” 流沙咬咬牙道:“那群疯婆子,张兄莫要再提!” 张彦吉嘴角一弯,怎会不知飞影流沙被飘渺宫追杀一事。 “今日,我特来此,要与张兄做笔买卖。”流沙怒火稍歇,平和道。 “哦?”张彦吉眼中划过一道暗光,摇头晃脑叹息道:“近来正值多事之秋,门中余资匮乏,只要流沙兄不要出价太高,弟可做主,将之吞下。” 流沙眼中划过一道不着痕迹的讥讽,抱拳道:“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叨扰了。” 说着,起身便欲要离开。 “流沙兄且慢。”张彦吉面色一变,连忙阻止道。 “怎么,你想拦我?”流沙眸子顿时冷厉起来。 “岂敢。”张彦吉暗怒,却一脸赔笑道:“流沙兄既然来了,何不将宝物拿出来瞧瞧,至于价格,一切好说。” 流沙嘴角一瘪,冷道:“某与贵门没少来往,贵门何时吃过亏?” 张彦吉舒了口气,连连点头道:“那是,那是。” 他嘴角抽了抽,本想借机压价,却不料对方毫不在乎。 流沙坐下身来,从怀中掏出一本书来,道:“此书,三百万两!” 张彦吉面色一滞,笑容敛去,皱着眉头冷冷道:“阁下开玩笑的吧,区区一本书,如何值三百万两银子?” 流沙不以为意道:“众生门徒遍布天下,消息灵通,想来知晓,不久前武衙屠戮地狱之事!” “此事,江湖之中,人尽皆知。”张彦吉喝了口茶水,“地狱刺杀帝夫,得此苦果,咎由自取。” “并非刺杀,而是绑架。”流沙道。 张彦吉眸子深处划过几道暗光,“为了这本书?” 飞影流沙点头,“正是。” “此事,你又如何得知?”张彦吉露出一丝疑色。“况且,我又如何分辨,你说的是真是假?” “我是飞影流沙!”流沙昂着脑袋,字句清晰道。 仅仅飞影流沙四个字,便足以说明一切。 十年来,飞影流沙为了销赃,无论名门正派,还是魔道邪教,都与其有过往来。 飞影流沙从不卖假货赝品,已成流沙的代名词。 张彦吉一愣,继而满含歉意笑道,“倒是在下多虑了。” “只是此书,如何值得三百万两?” “值不值,我并不知道。”流沙慢条斯理,云淡风轻道。 张彦吉面上多了一丝怒火,“阁下是在消遣张某吗?” “我不知道,但有人知道!”流沙依旧面无波澜道。 “谁?” “宁王。” “宁王?!”张彦吉猛地站起身来,半眯着眼睛道:“阁下还知道什么?” “宁王买下此书,花了五百万两!”流沙瞥了张彦吉一眼,轻道,“听闻此书藏有大秘密,得之可富可敌国!” 张彦吉倒吸了口凉气,眼中绽放光辉,再看向郭沫游记时,已多了一份炽热和贪婪。 流沙嘴角微微上扬,他知道,又将有一笔巨资要入账了。 —— 悠然殿。 火盆中的炭火正旺,驱散殿中的寒冷,一入其中,一阵热浪扑面而来。 “再过两日,便十日期满了。” 徐亦婵呢喃道,眼睛不由瞥了瞥叶千歌,但见后者毫无反应,不由一恼,道:“你就不担心徐子峰?” 叶千歌耸耸肩,从容道:“有何担心的?” “倒令我好奇的是,宁王寿辰,陛下送去了何物?” 徐亦婵白了叶千歌一眼,知道对方在转移话题,也不说破,道:“与往年一样,金银玉器,奇珍异宝,异国美姬。” 叶千歌煞有其事的点点头,便又没了声息。 良久,叶千歌叹口气,他如何不知徐亦婵的担心,开口道:“陛下且放心,好戏尚在后头。” “树欲静而风不止。” “既然风起,岂能任凭一人操弄。” “小风小浪,宁王尚可掌握,但狂风骤雨,我看他如何面对。” “即便不成,倒也可看看这宁王到底有几斤几两。” “于陛下而言,又有何损失?” “为今之计,陛下高坐钓鱼台,只需静观即可。” 徐亦婵沉吟良久,咬了咬唇,点头道:“若能试探宁王的底蕴,自是再好不过。” “但想来,绝非那般容易。” 叶千歌哂笑,“陛下低估了江湖门派,世家贵族的能力。”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宁王势大,但也抵不过众多势力的联合侵扰。” 徐亦婵皱眉,“你确定他们会为了几个字而选择与宁王作对?” “明里不行,暗中可以。”叶千歌嘴角噙着一丝笑意,道:“毕竟,有谁能够抵抗得住富可敌国的诱惑。” “哪怕是陛下。” 第八十九章 宁王 金陵城,宁王府。 宁王大寿,早已成为万民关注的焦点。 近日来,不论达官贵族,还是江湖门派,都派出重要人物,携重礼而来。 可谓盛况空前。 数千民众聚集于王府前,翘首以盼,望眼欲穿。 直到一声脆响。 一名管家模样的男子,趾高气昂的步了出来。 他神色倨傲,目光睥睨,嘴角噙着一缕冷笑,扫了扫众人,朗声道:“今宁王大寿,承天地之气运,受黎民之福祉,故与万民同乐。” “尔等既受宁王之恩泽,莫要忘记王爷的一片苦心。” “宁王万岁,我等绝不敢忘。” 人群中有人这般喊道,顿时引来无数人效仿。 男子嘴角一勾,大手立一挥,身后堆积如山的铜钱,便朝下方洒去。 人群哗然,俱都向前方涌去。 相对于内外的喧嚣杂乱,门内却是另一番光景。 这是一处庭院,庭院很是宽广,而今已铺陈案几酒桌,数十个美姬来回穿梭,助兴伺候。 “肖帮主,你也来了?” “你虎帮能来,我青湖帮又怎不可?” 二人虎目圆瞪,杀气汹汹,剑拔弩张之状,煞有动手之意。 “两位莫要冲动,今宁王大寿,可不愿见血,若是惹怒了王爷,二位自知后果如何。” 两位帮主闻言,目中不约而同划过一道恐惧,相互冷哼一声,悻悻然坐下,不敢再放肆。 劝导之人,嘴角一勾,便甩了甩衣袖,往王府深处扬长而去。 此处多是三教九流,小帮小派,上不得台面。通过各种关系,才得了这入门之法。 目的便是趁机依附于王府,谋求发展的契机。 但要入王爷之眼,何其困难。 就算入了,也只有当炮灰的资格,何需他周安亲自接待。 几个辗转,又是一处庭院展现于眼前。 此处极为幽静,风景极美,假山花卉,小桥流水,甚至有曲水流觞,舞榭歌台。 仅仅是美姬的姿色,比之前院,就不可同日而语。 中庭的人较之前院,少了许多,仅仅只有百余人。 这其中多是达官贵胄,武林高手,亦有文坛巨搫,世家大族之长。 “长门兄,自上次一别,已有经年之久,别来无恙。” “献之难得下山,此次定要把酒言欢,一醉方休。” 华山李长门,崇山卫献之,都是当今武林大名鼎鼎的高手! 除此二人,还可见到诸多其他门派的强者。 “小臣见过瞿大人。” “赖大人,你我身处王府,便无尊卑之分,都是为王爷办事,不必多礼。” “诺。” 赖大人眸中幽光一闪,似有深意道:“此后,还多需大人多多关照才是。” “好说,好说。” 周安瞥见这一幕幕,眼中光芒烁动,走到台前,朗声道:“让诸位久等了,王爷稍后即到,大家吃好喝好,切莫客气,若有怠慢之处,还请海涵。” “周大人言重了。” “王爷深谙待客之道,我等岂有不满之理?” 周安弯腰一拜,便不久待,迈开双腿,向王府内院而去。 内院大殿。 “儿臣恭祝父王,洪福齐天,万寿无疆!” 一人身着蟒袍,端坐于王座之上,剑眉星目,须髯若神,而今五十大寿,却不见苍老之态。 此人正是宁王! “哈哈,都快快起来吧。” 宁王爽朗大笑,抚须点头,看向下方四个子女,心中甚慰。 “父王,芸儿特意为您准备了一件贺礼。” 一个娇俏女子起身后,蹦蹦跳跳向前去,拉着宁王的手臂娇声道。 “那为父的倒要瞧瞧,芸儿准备的贺礼。” “来人。” 说罢,便见婢女捧着一个木盒,挪着步子,缓缓行来。 徐子芸接过后,从盒中拿出一卷布帛,而后,细细摊开。 便见布帛之上,绣着一幅人像。 众人定睛一看,人像赫然是宁王。 宁王欺身一看,见细微处一丝不苟,纵使颜色的处理与尺寸的掌控都恰到好处,无可挑剔,不由大喜道,“芸儿女红精进不少,此像颇为难得,为父甚喜。” “父王喜欢就好。”徐子芸灿然一笑。 “以后莫再舞刀弄枪,你也不小了,都该嫁人了。” “芸儿才不嫁人,芸儿要守着父王母妃一辈子。”徐子芸嘟着嘴道。 “你呀——”宁王眼中满是宠溺,摇头叹道。 徐子芸吐了吐舌头,退到一旁,挨着母妃坐下。 “父王,儿臣也准备了一件贺礼。” 一个青年男子挺身而出,他丰神俊逸,身材修长,眉宇之间,有一道不可一世的风范和傲气。 他便是宁王长子,徐子逸! 说着,徐子逸从身旁的木盒中拿出一把剑来。 “轻羽剑!” 宁王瞳孔一缩,吃惊的站起身子,大步流星过来,将轻羽剑握在手心,细细摩挲,喜爱之意,溢出言表。 轻羽剑,位列神兵谱第三的神兵! 殿中之人,无不惊叹! 即便是早有准备的徐子峰,也禁不住面露诧异之色。 神兵谱前五的神兵,有的已经失落,有的被封藏,而有的则被绝世高手把持。 而这天下第三的轻羽剑,便是随着一个绝世强者的陨落而失落多年。 却是想不到,竟被徐子逸找到! “好剑,不愧是天下第三神兵!” 铮地一声,宝剑轻鸣,出鞘之时,只见一抹雪白,散发凌厉的锋芒,好似一根羽毛一般。 “古人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父王剑术精湛,自然需要神兵陪衬,有此神剑,父王势必如虎添翼。” “逸儿有心了。” 宁王将轻羽剑收下,返回王座,将剑摆在身旁。 由此可见,其对此剑的重视。 徐子逸拱手一拜,便正色道,“听闻二弟专门去了一趟京城,特地为父王置办贺礼,为兄甚是好奇,何物竟值得二弟这般兴师动众?” “哦,还有此事?” 宁王也止不住侧目,目光移到徐子峰身上。 徐子峰嘴角略微一翘,便转瞬敛去,面色如常,拱手低头道,“回父王,正如大哥所言,确实如此。” 身侧的徐子弘听了,嘴角狠狠抽搐几下,他暗中盯着徐子峰,内心的恨意汹涌澎湃。 徐子峰扫了徐子逸一眼,目中划过一道暗光,徐徐从怀中掏出一本书来。 徐子逸瞳孔缩成针状,面色猛地一变。 他离徐子峰不远,书本封面之字,清晰可见。 他吞了口口水,面上尽是震撼之色。 “二哥,你的贺礼就是一本书吗?” 徐子芸眨巴眨巴眼睛,噘着嘴问道。 徐子峰不以为意,反是满眼柔意的看了看徐子芸,“小妹说的不错。” “父王,此书便是儿臣为您置办的贺礼。” “书名曰,郭沫游记!” 第九十章 初雪(求推荐) 相对于金陵城的喧嚣热闹,长安城显得宁静祥和。 “哥哥,快起床,外面下雪了。” 小甜甜一大早随母亲姜柔进宫,叶千歌尚在床上沉睡,便感觉一个小小的小猫般的人儿,压在自己的胸口。 听到叫唤,叶千歌睁开惺忪的双目,见小甜甜大眼睛兴奋的看着自己,他不由苦笑几下,继而将甜甜抱在怀中,宠溺道:“甜甜怎么起这么早?” “今日初雪,娘要去尘光寺为父王祈福,她不让甜甜去,甜甜讨厌娘。”小甜甜嘟着嘴,小脑袋偏向一旁,煞有其事的哼了一声。 叶千歌颔首,确实如此。 每年初雪,母亲都会去尘光寺,为父亲焚香祈福,望上天庇佑北疆不发生战事。 然而,实际上,北疆多年来,战争从未间断。 虽然规模不大,多是小股骑兵犯境作乱,烧杀淫掠,造成的伤亡却触目惊心。 如此这般,大徐自然不会坐视。 镇北王叶天勇更不会熟视无睹,频频出击,杀敌众多,有几年,甚至以牙还牙,率部杀入天狼国境内,覆灭十余个大大小小的部落! 叶千歌笑了笑,支起身子,刮了刮小甜甜白嫩的鼻子,道:“娘这般做,是怕甜甜冷着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穿戴衣物,旋即缓缓从床上下来 洗漱后,叶千歌便领着小甜甜出了门。 果然如小甜甜所说,外面已是白雪皑皑。 漫天的雪花从空中洋洋洒洒飘落,将视线压缩在短短数丈之内。 远处的景观模糊一片,只可观其轮廓,看不真切。 叶千歌嘴角一勾,对于生长于南方的他来说,九月未央,便见大雪漱漱而下,实在罕见。 “甜甜,待用了早膳,哥哥同你一起堆雪人怎么样?” 怀中的小甜甜眼睛蓦然一亮,连连点着小脑袋,道:“好呀,好呀,甜甜还从未堆过雪人呢。” “去正厅。” “喏。” 悠然殿的正厅,正对前院,坐在厅中,便能看见雪花飘舞的情形,轻盈婉转,似有百种姿态。 “陛下不用上早朝?” 一入正厅,就看见徐亦婵着日常的服饰,端坐在桌旁,小口小口的吃着粥。 “初雪,不用。” 徐亦婵将嘴中的粥喝完,用香帕擦了擦嘴,才回道,见叶千歌点头,便又螓首喝了起来。 “用不用哥哥喂?”叶千歌看着小甜甜目中发光的盯着碗里的粥,不放心的问道。 “甜甜已经四岁了,又不是三岁小孩子,会自己吃饭。” 小甜甜瘪瘪嘴,一本正经的拿起勺子,便往嘴里送。 叶千歌一阵无语,嘴角狠狠抽搐了几下。 一边的徐亦婵更是不堪,扑哧一笑,差点将嘴中的粥喷出来。 但见叶千歌和甜甜都看过来,便笑容满面的摸了摸甜甜的小脑袋,道:“甜甜真乖。” 小甜甜受了鼓励,鼓着小脸蛋,舀了满满一勺粥放入嘴中,眼睛笑眯眯的半睁着。 小孩子对于大人的鼓励,还是很受用的。 “婵儿姐姐,哥哥说,等下用完早膳,要与甜甜去做雪人,婵儿姐姐一起吧。”甜甜眼中尽是渴望,忽闪忽闪的令人不忍拒绝。 徐亦婵面露难色,动作一顿,张了张嘴,却听叶千歌道:“甜甜,婵儿姐有事要办,有哥哥陪你就够了。” 徐亦婵舒了口气,但同时又是一恼。 瞥了叶千歌一眼,嘴角一弯,柔声道:“甜甜,姐姐无事,便与甜甜一起去堆雪人儿。” “那哥哥为何说姐姐有事?”小甜甜歪着小脑袋,看了一眼叶千歌,又朝徐亦婵奶声奶气的问道。 “他骗甜甜的。” 然后叶千歌便见小甜甜气鼓鼓的看着自己,哼哼唧唧道:“哥哥居然骗甜甜,甜甜不理你了,婵儿姐姐最好了,甜甜最喜欢婵儿姐姐了。” 叶千歌摸了摸鼻子,投目看徐亦婵,便见对方正冷眸相对。 叶千歌哭笑不得,不知哪里又得罪了她,想之不通,索性埋头苦吃起来。 不久,用完早膳,甜甜便欢呼雀跃的从座位上爬下来,迈开两只小短腿,外门外跑去。 然而,没跑两步,就摔在地上,半天也爬不起来。 叶千歌看的一阵好笑。 姜柔怕她着凉受冻,小小的身子裹着厚厚的衣物,远远看去,似是个圆球一般。 徐亦婵瞪了叶千歌一眼,连忙跑过去抱起小甜甜,关切问道:“可有摔到哪里?” 小甜甜摇头,“婵儿姐姐,甜甜没事,就是衣物太多了。” 徐亦婵禁不住嘴角一弯,几乎笑出声来,道:“走吧,去堆雪人。” 三人来到庭院,因为要堆雪人,便没有让宫女太监扫雪,故而,庭院中的积雪依旧完好无恙,厚厚的柔柔的,踩上去,发出咯吱的声音。 因为腿伤,叶千歌注定不能亲自动手滚雪球堆雪人。 “陛下,你这雪球滚得太抽象了,咱能不能具体点?” “陛下,我们要的是球,是圆的,不是方形的,这方形的雪块,你是如何弄出来的?” “陛下,对,就是这个姿势,保持下去,哎,功亏一篑,甜甜做的都比你好,甜甜加油,你是最棒的。” “......” 动不了手,便只能动口了。 叶千歌泡沫横飞,徐亦婵听得紧咬银牙贝齿。 她恨不得用雪球将他那张嘴给堵了。 “甜甜,你看哥哥坐在轮椅上多无聊,我们来扔雪球如何?”徐亦婵小声建议道,眼中不由划过一道冷意。 “好呀。”小甜甜眼睛一亮,堆了这么久,也没堆出人样来,小姑娘的兴致大减,听到扔雪球,顿时精神一振,跃跃欲试。 小妮子咯咯一笑,小手抓起一小块积雪,用力压了压,便撒丫子朝叶千歌跑去。 “哥哥,我们来扔雪球!” 叶千歌面色一变,方要阻止,便见小妮子绊倒了,倒在积雪中,来回滚动,哎呀哎呀的叫唤着。 叶千歌嘴角一笑,却不料耳边传来劲风,抬眸一看,便见一个偌大的雪球呼啸的掠过长空,飞快的砸来。 他坐在轮椅上,躲无可躲,便中正额头,顿时一阵眩晕。 他怒火中烧,定睛一看,便见徐亦婵正满脸讥诮的望着自己,掌心一颗雪球上下抛落,嘴角微微上扬,带着几丝玩味。 “陛下——” 话没开口,他便觉一个雪球砸在了脸上。 “咯咯,我砸中了,甜甜砸中了!” 叶千歌快哭了,用手抹去雪花,尚未擦干净,又一个雪球飞来。 “打雪仗,谁怕谁?” 叶千歌怒吼一声,弯腰掬一把积雪,一颗雪球快速成型,用力一挥,便朝徐亦婵飞去。 徐亦婵冷冷瞥一眼,素手一挥,一道劲气迸射而去,将雪球击个粉碎。 叶千歌看的眼睛都要瞪出来了。 还有这操作? 他深吸口气,十指舒张,开始与徐亦婵正面交锋。 然后,叶千歌就深刻体会到了,人生打雪仗的第一次惨败。 他狼狈不堪,被砸了无数次,头发,衣服,轮椅上,堆满了厚厚的残雪。 一旁的甜甜看不下去,本是帮着徐亦婵,而今迈着小短腿,开始追击徐亦婵。 但她大部分时间,都在雪堆里打滚,站起来的时间太少,便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叶千歌被虐。 有时看到精彩处,还会躺在雪中拍着小手掌,为徐亦婵加油。 叶千歌汗颜不已,感觉自己这个妹妹,太没立场,投敌在乎一念之间,完全看心情。 指望不上甜甜,便只能靠自己了。 “母后,你怎么来了?” 他动作突然一顿,目光紧紧盯着徐亦婵的后方,面带惊诧之色。 徐亦婵不疑有他,停住舞动的身子,往后一看,哪有母后的身影,便知上当了,方要回头,一颗雪球却已砸在她的脖颈处。 “哈哈,我终于砸到了。” 叶千歌兴奋大笑,却突然觉得光线一暗,抬头一看,便见一个巨大无比的雪球从天而降。 我去,要被活埋了! 第九十一章 童言无忌 然后,叶千歌就真的被活埋了。 叶千歌觉得女皇大人太凶悍了,扔雪球,有这么扔的吗? 他悻悻然的从雪堆里钻出来,长舒了口气,举着双手,尖叫道:“陛下,我认输。” 再被这么砸下去,小命都得交代在这里。 徐亦婵冷哼一声,睥睨他,神情带有几分得意之色。 “咯咯!”小甜甜放声大笑,蠕动小身子,终于爬了起来,步子踉跄的跑到叶千歌身边,撅着嘴娇嗔道:“哥哥变雪人了。” 叶千歌瞥了她一眼,嘴角一抽,小没良心的。 他抱起小甜甜,将她身上的雪花拍落,道:“哥哥来教你堆雪人。” 叶千歌觉得自己还是应该做点文雅温和的事情,凡是暴力和粗鲁的行为都不适合自己。 徐亦婵嘴角微撅,暗哼一声,内力一震,一股劲风凝成,形成一个漩涡状,顿时,雪花飞舞,纷纷飞向漩涡中心。 眨眼之间,空中出现一个雪球,雪球越聚越大,直径长达一丈。 叶千歌深吸口气,嘟囔道:“陛下,堆雪人不能用内力,要亲手堆才有乐趣。” “哼。” 徐亦婵不悦,嘴角瘪了瘪,便长袖一挥,空中雪球炸裂,化作漫天的雪花四溅而去。 “婵儿姐姐快来,甜甜的腿拔不出来了。” 甜甜撅着屁股,慢吞吞的滚着雪球,小短腿踩在积雪中,只露出半个身子。 叶千歌咧着嘴直发笑。 “甜甜加油,哥哥相信你会做到的。” 徐亦婵翻了个白眼,连忙走过去,将小甜甜抱了出来。 一大一小两个女生折腾了半天,终于堆了三个雪人。 “这个是哥哥,这个是婵儿姐姐,这个小的就是甜甜。” 甜甜水灵灵的大眼睛发光,对自己的杰作表示高度的肯定。 叶千歌捂脸,这哪是人,分明就是两坨奇形怪状的雪堆,上下拼凑在一起而已。 叶千歌实在看不下去了。 “绿芷,去厨房拿把刀来。” “殿下,你要作甚?”绿芷满脸惊恐状,声音打颤道。 叶千歌没好气道:“让你去你就去。” 难不成我拿了菜刀就能赢了徐亦婵? “喏。” 绿芷嘟了嘟嘴,转身往厨房而去。 须臾。 “王爷,菜刀拿来了。” 叶千歌轻嗯一句,便摇着轮椅走到几个雪人跟前,挥起菜刀便要往下砍去。 “哥哥,你为何要砍婵儿姐姐?”小甜甜眨巴着眼睛问道。 徐亦婵闻言,面色不由一冷,目光开始变得凛冽。 叶千歌动作一滞,冷汗又开始涔涔的冒了。 一时之间,不由大囧。 这两个长得一样,谁知道哪个是谁? 他咳嗽一声,掩饰去尴尬之色,转而挥向另一个雪人。 “哥哥,你为何要砍自己?” 童言无忌。 叶千歌心无旁骛,手中菜刀飞快转动,只见闪过一阵阵刀光,不久,一个憨态可掬的雪人便渐渐成形了。 叶千歌将准备好的东西,给雪人装扮上,一个有眼有鼻有嘴巴的雪人出现了。 “哇,好漂亮!”小甜甜双眼冒红心,扑在叶千歌的脚边,撒娇道:“哥哥,甜甜也要。” 她指了指旁边的一个矮小的雪堆,顿时无比嫌弃,与哥哥的比起来,完全不在一个档次。 “好!” 叶千歌兴致大增,好一阵忙活后,一个天真可爱的小雪人竖起来。 “甜甜好可爱。” 小甜甜赞叹道,都舍不得用手去摸它,好似害怕自己的轻轻一拨,会破坏掉雪人的美感一般。 “哥哥,还有婵儿姐姐的。” 叶千歌掌心一翻,刀光再起,不出半盏茶的功夫,又一尊漂亮的雪人立了起来。 “婵儿姐姐好漂——。” 小甜甜蹦蹦跳跳,拍着小手掌,下一瞬,似是没站稳,整个人又埋在了积雪中。 “陛下以为如何?” 叶千歌眉头一挑,对自己的刀法还是有些自信,只可惜是雪不是冰,质地松散,不宜雕琢。 “好丑。” 徐亦婵见不得对方小人得志的表情,冷哼一声,但眸子中的喜爱之意却溢于言表,她站在叶千歌身后,让叶千歌看到她的神情。 叶千歌连忙将小甜甜抱起。 看着甜甜浑身是雪的模样,一阵哭笑不得。 好似她大部分时间都在与积雪作斗争,不在里面躺着,就在上面打滚。 听到徐亦婵的话,叶千歌不以为意,喃喃道:“我觉得挺漂亮的。” 徐亦婵面色微微一红,转身朝殿中走去。 “雪人堆好了,我们进屋去,小心冻着了。” 见徐亦婵入屋,叶千歌便领着小甜甜往殿中而去。 外面大雪纷飞,漱漱而下,发着悉悉索索的声音,院中的脚印很快失去踪迹,被大雪掩盖。 小甜甜精神抖擞,神色依旧振奋,依依不舍的看着三个雪人,一步三回头的样子,看的叶千歌微微有些心酸。 这是个娱乐资源极其匮乏的年代。 “待雪停了,哥哥带甜甜去城外看雪景。”叶千歌将之抱入怀中,小声安慰道。 小甜甜闷闷的点点头,目光看着大雪之中的几个雪人,眨巴眨巴眼睛,依旧流露几分不舍。 进了正殿,叶千歌便将甜甜的外套换下来。 折腾一番,小甜甜便缩在叶千歌怀中沉沉睡了过去。 叶千歌嘴角一翘。 小孩子就这样,玩的兴起的时候,不知疲倦,一旦放松下来,说睡便睡。 “绿芷,抱小郡主去床上。” “喏。” 绿芷小心的接过小甜甜,往内殿而去。 “你不去换衣物?”徐亦婵问道。 叶千歌这才看了看自己,发现衣裳潮气很重,他瞥了徐亦婵一眼,都是被她砸的。 他苦笑几下,推着轮椅往侧殿而去。 换好衣服,便见徐亦婵抱着小甜甜走了进来。 “怎么了?” “甜甜不见你,不肯睡。”徐亦婵瘪了瘪嘴角,很是不悦道。 “我来吧。”叶千歌哈哈一笑,接了过来,便见小妮子嘤咛一声,半睁开眼睛,许是见到叶千歌,不由灿然一笑,便放心睡了过去。 “今日宁王大寿,怎不见莫墨和流沙的动静?”徐亦婵坐下来,没有立马离开的样子。 “最迟明日,一切自见分晓!” 第九十二章 天下震动! 翌日,一个消息陡然传出,并以惊人的速度传遍大街小巷,蔓延速度令人瞠目结舌。 不论是南方诸城,还是西北边陲,都无一幸免。 更令人震撼的是,这个消息的内容。 郭沫游记,前朝大儒郭沫所著,竟然暗藏宝藏之秘,得之可富可敌国! 当然,为了逼真,让人相信。 莫墨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他将这个消息包装,将叶千歌被绑一事,地狱遭到追杀,飞影流沙入宫行窃,天子震怒,再到宁王以五百万两的高价购得郭沫游记,一一串联起来,绘声绘色的将来龙去脉梳理一遍。 有前因,有后果,更有诸多真实事迹佐证,令人不得不信。 郭沫游记! 富可敌国! 一时之间,天下震动! 凡听闻此事者,俱是呼吸一滞,眼睛变得炽热起来。 无数帮派世家,飞速运转起来,要查验消息的真实性,但很快,他们就得到消息,许多势力暗地里早已从飞影流沙手中取得了郭沫游记。 “想办法联系飞影流沙,我虎帮要购取郭沫游记!” “这宝藏必是我青湖帮的,谁也别想拿走,即便是宁王!” “我肖家败落多年,这是个崛起的机会,一定要抓住,来人,速速找寻飞影流沙,郭沫游记,肖某志在必得!” “......” 洛阳城,武衙分部。 “大人,今日收到上百个交易请求,该如何答复!” “才百余个?” “都是经过删选后留下的。” 莫墨点头,难怪这般少。 从对方手中接过一个本子,目光一凝,竟看到许多与宁王勾结的势力,他嘴角一勾,人的贪念果然无穷的。 这样也好。 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 但若蚍蜉足够多,大树也难以抵挡。 内部人心涣散,外有强敌窥伺,足以让宁王头痛了。 “交易吧!” “喏。” 人一走,一个声音传了过来。 “百余个,有钱的人真不少。” 莫墨冷瞥一眼,喟叹道:“看来王爷低估了富可敌国四个字。” 一个人影从黑暗中徐徐走出来,正是飞影流沙,他漫不经心的坐到莫墨对面,“聚沙成塔,积水成河,这百余个小势力汇聚起来的财富,就足以抵过我们前些日子的收获!” 莫墨颔首,“确是如此。” “今日过后,剩下的小门小派,便也答应了,三日后,所有书屋一同抛售郭沫游记。” “只是,你飞影流沙的名号——” 飞影流沙耸耸肩,冷嘲热讽道:“臭了便臭了,我这些年积累的银两,足以我后半辈子逍遥快活,即便做不了大盗,也可做个无忧无虑的老爷,妻妾成群,子孙满堂,倒也是一桩美事。” 莫墨面上划过一道诧异,道:“此次,你功劳最大,回京面圣之时,若你进谏,求陛下不追究你的过往,天子仁德,想必不会为难于你。” 飞影流沙摇头苦笑,道:“我自知并非善类,所做之事罄竹难书,单单武衙的记录,便足以株连九族。” “之前本想这般过一辈子,江湖险恶,潇洒快活一日便是一日,哪日死了便死了,虽然效忠武衙,乃被迫而为,但短短几日里,我沉下心细想,许是换种生活也无不好,人生总是要有点希望的。” “你我说好三年,便是三年,或许三年后,我不想离开了,还需大人收留。” “哈哈,三年用以洗罪,若你还活着,武衙大门随时为你敞开。”莫墨爽朗一笑,继而喟叹道:“只是从此以后,江湖第一大盗销声匿迹,江湖该多寂寞。” 飞影流沙眼中划过一道追忆与留恋,但转瞬便消失不见。 虽有颇多名誉,但名誉背后承载的重量,不是常人能够想象的。 “坐下喝一杯。”莫墨举杯道。 飞影流沙解开心结,沉郁许久的面孔,漾起一道亮色,“我敬大人一杯,若非大人看得起在下,恐怕我已身首异处,哪有现在的自在。” 说罢,不待莫墨回应,仰头喝尽杯中酒。 莫墨摇头,笑道:“要谢就谢王爷和陛下。” “若无王爷吩咐,我也不会挑选你。” 飞影流沙点头,深以为然道:“陛下与王爷的恩情,在下没齿不忘。” “来,喝酒。” 莫墨举杯,碰杯,一口闷,道:“稍后我们继续赶路,十日之期已过,要尽早回去复命。” “这么急?”流沙一顿,问道:“钱不要了?” 莫墨沉吟片刻,道:“不等了,武衙大有人在,不需我亲自坐镇。” —— 金陵。 宁王府。 内殿之中,宁王端坐王座,下方候着徐子逸、徐子峰,以及徐子弘三兄弟。 父子四人沉默不语,气氛很是凝重压抑。 宁王面色阴沉无比,昨日大寿,他欣喜无比,不是因为儿孙满堂,也非高朋满座,胜友如云,而是他得到了多年寻觅未果的郭沫游记! 可仅仅一日功夫。 不等他继续流连,一个消息传来,令他措手不及。 “二弟,此书,你果真花了五百万两?”徐子逸低着头,嘴角一翘,眸子深处掠过一道幸灾乐祸。 昨日寿辰献礼,他输了徐子峰一筹,令他很是不满。 如今风云变幻,大有峰回路转之势。 “父王,是儿臣的疏忽!”徐子峰转而朝宁王拱手道。“儿臣不该——” 宁王长叹一口气,摆了摆手道:“错不在你,飞影流沙做出这等事来,任谁都料想不到。” 徐子弘站在徐子峰身旁,心中大为畅快。 飞影流沙的做法,令他恼羞成怒,但见徐子峰吃瘪,他内心的怒火不由消减了几分。 他站出身来,拱手一拜道:“父王,儿臣以为,二哥做事不够干净,当初若能斩草除根,何来今日之麻烦?” 徐子逸听了,面上划过一道嘲讽。 这同胞兄弟,真是手足相残! 宁王闻了,顿时目中精芒烁动,整张脸都黑了下来,“确实是不够干净。” 听罢,徐子弘冷冷瞥了徐子峰一眼,说不尽的得意洋洋。 “但为父听闻,与飞影流沙交易的是你,而非子峰,你该作何解释?”宁王面色一寒,声音变得凛冽起来。 徐子弘面色一滞,眼中顿时写满惊恐之色,他吞了吞口水,只觉脑海一片空白! “为父还听说,若非子峰截下,你都要独占游记,为父倒是小瞧了你,你竟有这等胆量!” 宁王缓缓挪步过来,目如鹰隼般盯着徐子弘。 徐子峰眸光一暗,他斜睨徐子弘一眼,后者此刻已面色苍白,浑身发抖,双腿一软,跪了下去。 徐子峰心中禁不住喟叹,小弟,你太小看为王了。 即便是先皇徐谦,都不曾敢小觑父王,你初出茅庐,太不自量力了。 第九十三章 别人会,他不会 “父王,你莫要听徐子峰胡言,儿臣绝不敢有二心,请父王明察。”徐子弘无比惊慌,他认定是徐子峰暗中告状,否则父王怎会知晓! 他目光狠狠的盯着徐子峰,咬牙切齿,目眦欲裂,俊逸的面孔,此刻无比狰狞。 宁王冷哼,目中说不尽的失望,叹道:“子峰并没有与为父说什么。” “子峰这么做,不但保全你的性命,还让你悬崖勒马,不犯大错,你非但不感激,反而不知好歹,还处心积虑的污蔑他,你们本是同胞弟兄,何故走到今日这种地步?” 徐子峰跪了下来,俯首拜道:“父王,兄弟不睦,儿臣作为兄长,都是儿臣的错,子宏尚幼,一时糊涂,望父王莫要怪罪!” 徐子弘眼睛赤红,他盯着徐子峰,凶狠的指着他,歇斯底里的尖啸道:“徐子峰,我用不着你这般虚情假意,若非你,我又岂会落得如此田地!” 宁王脸色愈发难看起来,喝道:“不知悔改,来人,将他带下去,若无本王命令,不许他踏出王府半步!” “喏!” “父王,儿臣知错了,儿臣知错了——” “哼!” 徐子峰暗中舒了口气,回望一眼,本以为徐子弘会安分守己,却不料他作茧自缚,伤人不成,反而害己。 为兄能在你身边安插人手,父王又岂不会? 他深吸口气,默默收回目光,或许,这就是最好的结果。 “父王,切莫因为三弟之事而动怒,伤了身子。”徐子逸正色道。 宁王敛去怒容,沉吟片刻,才道:“而今,该如何解决眼下之危局,才是重中之重。” “儿臣听闻,飞影流沙兜售郭沫游记时,都会言明父王花了五百万两才从他手中购得此书,还道父王知晓游记的宝藏之秘,甚至还说——” “还说什么了?” “谁若能得之,便能富可敌国!”徐子逸低头道。“飞影流沙凭此,大肆敛财,据传回来的消息,他至少赚取了两千万两银子!” “相当于大徐一年的税收啊!”宁王喟叹,他眼中精芒烁动,目光望向西北方向,喃喃道:“一环接一环,精彩绝伦。” “亦婵长大了,终于要对皇叔动手了!” “如果仅仅这样,也太不把我这个皇叔放在眼里了。” 听到宁王的话,徐子逸和徐子峰身子俱都一颤,目中不由划过一道惊色。 —— 事态继续发酵,消息传播的速度不减反增,隐隐有沸反盈天之态。 郭沫游记无疑是今年,最畅销,也是最昂贵的书籍。 每天,武衙都会收到许多求购请求。 每一笔交易带来的利润,都相当可观。 随着郭沫游记的畅销,一个人逐渐成了所有人关注的焦点。 此人赫然便是当今圣上的皇叔——宁王! 一时之间,无数人的目光全部投注过去。 数十上百的势力,纷纷派出精英弟子,前往金陵,要去窥探游记的秘密,纵是无法独占,也要分的一杯羹! 富可敌国的财富,仅仅一杯羹,便就是一笔天文数字的收入! 这如何叫人不眼红? 洪州。 “派人盯着宁王府的一举一动,若有异样,立刻汇报。” 一幢大楼之中,一名女子眸光微扫,脆声道。 相对于其他女子,她的着装极其暴露,即便是天气严寒,她依旧着轻纱短衣,露出两只玉藕一般的臂膊。下身是一件小短裙,裙摆尚不到膝盖处,穿着一双长靴,但依旧有不少白嫩肌肤露出在外。 “是!”话音未落,大楼之中,便仅剩三个人了。 “小姐,门主问你何时回鄂州?” “待洪州这边的事情处理完了,我自会回去。”女子神态有几分慵懒,漫不经心的瞟了几人一眼,道:“鄂州那边如何了?” “回圣女,两日前,武衙便撤去了大部分侍卫,鄂州已然无恙了。”其中一个男子连忙低头,面色恭谨道。 “这么快?” 此女便是众生门圣女,名唤许薇,乃众生门主之徒,年不过十八岁,便已为众生门立下赫赫功劳。 许薇皱着眉头,按往常来说,武衙搜寻众生门徒,会持续月余之久,若不掘地三尺,绝不罢休。 此次这么快退走,不由的令她心生怀疑。 “难道武衙已暗中知道圣门将搬迁至此?”许薇细若蚊呐的自言自语,但旋即又摇摇头。 圣门此次搬迁,只有少数人知晓。 绝大部分门徒,都撤出鄂州,分散在大徐各地。 华山。 “长门师弟,你领众弟子即刻下山前往金陵,宁王势大,你莫要莽撞,可与人联合,共谋宝藏!” “遵命!”李长门握拳铿锵道。 华山掌门拍了拍李长门的肩膀,语重深长道:“师弟,师兄唯有拜托你了。” “自我华山内斗之后,实力大跌,已不复当年之盛况,此次机会千载难逢,绝不容有失。” 李长门道:“掌门且放心,师弟必倾尽全力,取得宝藏,恢复我华山剑盟之威名!” 一阵叮嘱,李长门领着数十弟子,沿着蜿蜒的山路,往金陵方向而去。 飘渺宫。 “宫主,少宫主到了。”一个娇俏女子脆声道。 林悦点头,“你先下去吧。” “是。” 偌大的殿中,便只剩下师徒二人。 望着蝶衣清冷的模样,林悦眼中划过一道心疼,道:“你又瘦了。” 自回宫以后,蝶衣便被林悦关押在后山,面壁思过。 蝶衣的样子很是憔悴,她着飘渺宫宫装,白衣胜雪,轻纱翻飞,本应出尘绝世,美艳绝伦,却是低垂着眼睑,眉黛之间,夹杂着挥之不去的忧愁。 “徒儿见过师父。”蝶衣语气淡淡道,听到林悦的话,她面无波澜,空洞的目光依旧生气全无。 “蝶衣,你——” 见她这幅神情,林悦不由怒火中烧。 她曾是个多么令其骄傲的存在,她闭月羞花,美艳不可方物,不但资质绝佳,年纪轻轻,便可与门中长老一争高低。 而且,还才略惊人,才情绝世,近几年,飘渺宫威名渐长,实力水涨船高,蝶衣功不可没。 她甚至被称为飘渺宫百年来,最具天赋的少宫主。 林悦爱之心切,为了让蝶衣认清男人嘴脸,好趁早脱身而出,便苦心孤诣的安排她入听音阁。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 蝶衣却因一首曲子沦陷。 为情所困,何苦来哉? 林悦深吸口气,道:“你这般作践自己,那个男人看得到吗?他会为你伤心,为你流泪吗?” “我告诉你,他不会!” “男人都是这样,他们朝三暮四,喜新厌旧,决不会为了一个女人痴痴苦等,他们很快就会把你忘得一干二净,转而喜欢上另外一个女人......” 苏蝶衣的眼中多了一丝亮光,她张了张嘴,嘴角微微扬起一个弧度,似是浅笑,“别人会,他不会。” 林悦面色一滞,心中的怒火蓦然被浇灭。 她定定的盯着蝶衣,道:“你如何这般肯定?” 蝶衣摇摇头,抿了抿唇,没有回答。 林悦长叹一口气,沉吟许久道:“为师今日叫你来,是有要事交由你去处理。” 蝶衣眸光一闪,划过一道诧异和疑惑。 她摘去面巾,以真容示人,已犯了宫中大忌,而今仍是戴罪之身。 “众长老本要依门规严惩于你,但念你初犯,且有挽回的余地,便将责罚延后。” “此事非同小可,你若成功,便可将功补过,既往不咎。” 蝶衣很是好奇,到底什么事情,竟可让门中一群老顽固网开一面。 林悦一番嘱咐,不久,苏蝶衣便领着一群弟子,往山下而去...... 第九十四章 天狼国犯境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大雪洋洋洒洒飘落了三天,早已是白雪银装,素裹天下。 投目远眺,皆是白雪皑皑。 无论楼台飞阁,还是瓦房柳巷,都铺满了厚厚的积雪,难见飞檐瓦缝,雕栏玉砌。 徐亦婵退朝回来,便冷着俏脸,拧着眉头,静静端坐着,不发一言。 殿内的宫女太监,不由神色一紧,纷纷低头俯首,恭谨的候在一旁。 午膳时,叶千歌踏入殿中,瞥见徐亦婵的脸色,便知朝堂之上,恐生了事端。 他倒有些好奇。 平日里,鲜少见她动怒,今日这般情形,想来非比寻常。 他朝周公公招招手,仔细询问一番,得知后,叶千歌的神情不禁凝重起来。 ——天狼国犯境! 实际上,这并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每年的晚秋初冬之际,天狼国都会南下抢夺粮食。 只是,今年不同的是,敌军的规模较之往年,足足提高了十余倍! 据前线传回来的消息,此次犯境敌众已超过万余人! 往年这个时候,天狼国只会派遣小股骑兵入境掠夺,人数通常不过千。 此次,对方长途奔袭,跨越金山,一举攻破灵州几处城镇,掠走数千民众。 待援军赶来,敌军已撤回天狼腹地,只留下残垣断壁,以及满地的尸首。 “都下去吧。” “喏。” 殿中的宫女太监舒了口气,都挪步退了出去。 “事情已经发生,再如何置气,也无济于事。”叶千歌为徐亦婵盛了一碗汤,淡淡道。 徐亦婵抿了抿唇,扫了叶千歌一眼,脆声道:“朕并非与谁置气?” “那陛下——” “灵州向来是我大徐西北要塞,有重兵把守,天狼国率众兵南犯,隐隐有宣战之势。此般蠢蠢欲动,待天狼琉璃印玺交付后,恐怕少不了一场大战。” 叶千歌沉吟片刻,道:“灵州既为西北要塞,担负边防重任,为何会被轻易攻破?” 徐亦婵抬眸,道:“你身为镇北王世子,对我大徐边防之事,竟这般无知?” “灵州广袤无边,岂会处处设防,所谓的攻破灵州三座城镇,不过是边境上的贸易聚集之地。” 徐亦婵眉头微蹙,“往年,天狼国决然不会掠夺此处,因为一旦被毁,大徐与天狼国的贸易中断,弊大于利,此次如此不计后果,不得不让人忧虑。” 叶千歌摸了摸鼻子,感觉自己问了一个很白痴的问题。 据他所知,大徐的边防,依据的并非城池堡垒,而是一座座军镇。 从西北灵州,到北方朔州,形成一道牢固的防线。 叶千歌瘪了瘪嘴,道:“无非大战将起,无所顾忌。” 徐亦婵微微颔首,不置可否。 “快用膳吧,天寒地冻,饭菜都要凉了。”叶千歌见徐亦婵依然皱眉深思,不由开口催促道。 徐亦婵瞪了他一眼,心不在焉的拿起筷子,小口小口的吃起来。 叶千歌一阵哭笑不得,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天狼国尚未宣战,陛下何必如此担心。” “况且,攘外必先安内,若不扫除乱军,大战一起,腹背受敌,恐生诸多变故。” 徐亦婵动作一顿,目光渐渐聚焦,津津有味的吃起来。 甫一放下筷子,周公公便疾步进来。 “陛下,武衙金卫莫墨莫大人求见。” “宣!” 徐亦婵和叶千歌眼中不约而同的划过一道亮色。 “喏!” 须臾,便见莫墨与飞影流沙快步进来,跪地拜道:“臣莫墨(流沙),拜见陛下、王爷。” “平身。” “谢陛下。” “莫墨,你何时回京的?”叶千歌不禁问道。 “回王爷,小人昼夜赶路,不敢耽搁分毫,今日回京便入宫来了。”莫墨铿锵道。 叶千歌摆摆手,道:“不用如此着急,你重伤未愈,还是要多注意身子。” 莫墨内心淌过一丝暖流,却是摇头道:“臣有要事汇报,不可不急!” 叶千歌和徐亦婵对视一眼,面上不由划过一道诧异。 莫墨斜睨流沙几下,流沙会意,将手中的小盒子递给叶千歌道:“王爷,里面便是这十日之内所赚取的银票,总共两千四百五十万两!” “再过几日,还有数千万两入账。” 嘶—— 此刻,即便是坐拥天下的女皇大人,都禁不住倒抽了一口凉气。 “这么多?” 叶千歌瞪圆了双目,满脸不可思议,他咽了口口水,连忙打开木盒,便见一沓厚厚的银票,每一张都面值十万两银子。 足足两百四十五张! 而这仅仅是十日之内赚到的。 “若王爷将十日之期延长些许,小人有把握,可再多赚几百万两!”流沙很是心疼,想到入宝山却空手而归,不由很是嗟叹。 “看来是本王低估天下有钱人了。”叶千歌嘴角一翘道。 徐亦婵很有同感的点点头。 单单这两千四百五十万两,就很令她吃惊了。 这可比大徐一年的税收还要多! 想到接下来还有一笔,不少这个数字的收入,俏脸禁不住划过一道喜色。 “此事,你们做的不错。”徐亦婵轻启小嘴,不由赞叹道。 “回陛下,这都是流沙之功。”莫墨道。 “莫大人言重了,若非莫大人相助,仅凭小臣一人,决计做不到这一步!”流沙连忙拱手道。 “此是功劳,又非罪责,你们二人不用相互推诿。”叶千歌笑了笑道,便从其中拿出十张银票,递给莫墨,道:“这些日子,你们也辛苦了,拿去好好犒劳一下自己,至于如何分配,你们自己看着办。” “这——” 莫墨怔了怔,踟蹰了半响,不知该不该接。 “拿着吧。”徐亦婵斜睨了叶千歌几下,嘴角微微一翘,道。 “喏。” 十张,便是一百万两银子! 莫墨喉咙干涩,毕恭毕敬的接了过去。 此事一了。 “你口中的要事,是为何事?”徐亦婵眸光一闪,忍不住质询道。 莫墨面色一肃,单膝跪地,沉声道,“回陛下,小臣得到消息,有人亲见乱军出入金陵,如入无人之境,窃以为,乱军与宁王暗中勾结,所图甚大!” 第九十五章 乱军 “此事当真?” 徐亦婵的眸子陡然睁大,身子蓦然而起,面上溢满惊怒之色。 乱军由来已久,至今已存乎百年。 他们自称楚军,为前朝遗族,以反徐复楚为口号,四处征伐。 大徐曾无数次派重兵镇压围剿,但都无法将其彻底剿灭。 每次沉寂数年,甚至十数年后,便又会崛起,在各地辗转,攻城拔寨,弄得大徐民不聊生,当政者亦是苦不堪言。 “回陛下,小人确实亲眼所见。”飞影流沙沉声一拜,挺身而出道。 莫墨之言,显然不想将之拉下水。 但此事牵涉甚大,若仅凭人言,无人证物证,而上达天听,恐有欺君之嫌。 徐亦婵的眼光移到流沙身上。 流沙低头,道:“半年前,小人曾在金陵城外,见乱军星夜换装,入了金陵城,而城中守军,不但毫不阻拦,反而相谈甚欢,看似关系匪浅。” “当时,小人若没有看错,其中一人,便是乱军统领赵奕怀!” “赵奕怀!”徐亦婵又是一惊,面色无比动容。 流沙点头,便再也没有说话。 “你们先下去吧。” 徐亦婵沉吟许久,挥手让莫墨与流沙退下。 “想不到宁王竟这般肆无忌惮,居然与乱军勾结!”叶千歌喟叹一声,这是他万万料想不到的。 徐亦婵眼中划过一道恨意,“乱军为祸大徐已久,犯下累累滔天大罪,若宁王果真与乱军牵扯不清,朕无论如何,都要将之覆灭!” 乱军的口号,便是反徐复楚,即推翻大徐,重建楚国,复兴楚国之荣光。 无论与谁合作,终究逃不过复国二字。 宁王本是大徐皇室宗亲,他与徐亦婵博弈,即便刀剑相向,反戈而战,不过是大徐内斗,纵是徐亦婵败落,大徐之国号,依旧存乎世间。 如今他与反贼合流,这与掘老祖宗坟墓有何分别? 一着不慎,便是国灭家亡,大徐倾覆也不无可能! 叶千歌叹道,“宁王狼子野心,这么不择手段,与乱军为伍,无异于与虎谋皮。” 乱军生命力极为顽强,历经朝廷多次围剿而不灭。 究其根本,便是没有抓住乱军的核心人物,故而导致乱军屡屡死灰复燃。 赵奕怀自称楚国太子,在先皇徐谦之时,便发兵攻打蜀地,短短月余,便攻占巴蜀全境,而后一路攻城拔寨,半年的功夫,便兵临潭州城,大有席卷江南之势。 楚军所过之处,哀鸿遍野,饿殍遍地,朝廷屡战屡败,乱军声势渐高,日益壮大。 先皇大骇,不得不下旨,让叶天勇从天狼国抽身而出,率兵镇压。 这也是为何当年错失灭亡天狼国的良机之所在。 赵奕怀有这般能耐,绝不甘为人下,宁王要借势与朝廷对抗,却不知能不能压住赵奕怀,若是被反咬一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徐亦婵脸色阴沉,眸子冷芒窜动,道:“如此看来,却是可以解释,为何宁王要着急得到郭沫游记了。” 叶千歌表情微微一怔,继而点头,道:“恐怕不是宁王着急,而是赵奕怀着急!” 二人相视一眼,神情不由凝重了几分。 郭沫游记,乃前朝大儒郭沫所著,知之者甚少。 即便当今天子,都不曾知晓游记之中暗藏的秘密。 更遑论宁王! 倘若,郭沫游记当真暗藏宝藏,那也是前朝之秘,应是只有楚国皇室之人才会知道。 由此推论,宁王与赵奕怀早就安通款曲了。 徐亦婵瞥望了叶千歌一眼,兴致阑珊道:“宁王本就势大,如今又有乱军相助,只怕愈加难以对付了。” 十余年前,镇北王率兵镇压乱军,使得乱军的攻势彻底瓦解,不断败退,单单斩首者,便不止十万众,从潭州城,沿路追至巴蜀,使得赵奕怀复国之梦彻底破灭。 如今乱军似有复燃之迹象,但依旧蛰伏在暗中,鲜少露面,实力几何,也无人知晓。 但无论如何,大徐当政者从未掉以轻心。 赵奕怀一日不死,前朝余孽一日尚存于世,便如鲠在喉,似那眼中钉,肉中刺,徐亦婵必定会想方设法将之拔除! 叶千歌歪着脑袋,想了片刻,道:“既然知道赵奕怀与宁王狼狈为奸,那就顺藤摸瓜查明赵奕怀的去处。” “若能先剪除赵奕怀,便是断宁王一臂,以后应付起来,也会轻松许多。” 徐亦婵不由苦笑道:“赵奕怀老奸巨猾,狡兔三窟,搜捕围剿等寻常之法,收效甚微,欲要除之而后快,势要好好筹谋一番。” 古往今来,能举兵而败,却又不死者,少之又少。 而赵奕怀便是其中一人。 徐亦婵款款坐下,眸子光辉流转,不知在思索什么。 叶千歌见了,不去打搅她,良久,见后者已然回神,便道:“对方狡兔三窟,极难追查,但赵奕怀定会按捺不住,为了郭沫游记再临金陵城。” “你的意思是——” 叶千歌嘴角一弯,“守株待兔。” 徐亦婵眼眸一亮。 叶千歌的方法,并不复杂,但如今唯有此法可行,赵奕怀太过狡诈,不会轻易露面。 但郭沫游记,足以令其心动。 “......不过,如今郭沫游记随处可见,他大可不必去金陵,只需将宁王置之不顾,便可独享之。”徐亦婵随即道。 叶千歌摇了摇头,面上漾起一丝迟疑之色,而后道:“他绝对不会选择这个时候抛弃盟友。” “况且,宁王又岂是好相与之人?” “二者都是雄心壮志,野心勃勃,这种人利益至上,常以自我为中心,不会轻易相信他人。赵奕怀定不会将游记之秘,全盘托出,势必有所保留,使得宁王有所顾忌。” “而宁王的实力,也会让赵奕怀不敢轻举妄动。” “如此,在解开游记之秘之前,他们绝然不会决裂。” 徐亦婵颔首,眸子划过一道亮光。 俄而,她有些许恍惚,如今的她,好似越来越离不开叶千歌了。 若没有他,就没有这数千万两的巨资,也没有如今这渐渐明朗的局势。 让她不至于六神无主,不知该从何处下手。 这般想着,她不由面色一红,暗中啐了一下,抬眸便见叶千歌深邃的目光盯着自己。 她禁不住一阵慌乱,耳根发烫,不知是炭火太旺,还是羞意太浓,她的俏脸飘过几朵桃红,甚为娇美,楚楚动人。 不待她说话,叶千歌却开口了。 “陛下,咱俩可以分赃了。” “滚!” 第九十六章 杀戮开端 金陵城,人间客栈。 “姐,你说父亲何故让我们二人来金陵?”一个年约十八九岁的男子靠在窗边,目光远眺,隐隐可见宁王府。 女子冷眸一扫,道:“如今金陵鱼龙混杂,武林中人多如牛毛,大小势力盘根错节,宁王府的一举一动,都落在人眼中,父亲若亲自前来,动静太大,人多眼杂,难免会走漏风声。” “我们也可以不来呀,郭沫游记我们也有。”男子面色划过一道不悦,敲了敲手中的书本,道:“这宝藏本来就是我赵家的,为何要与别人分?” 女子眸光微斜,而后继续摆弄案几上的茶壶,叹道:“今非昔比,不得已而为之。” “父亲与宁王不过相互利用,待取了宝藏,便会分道扬镳。” “来,过来尝尝。” 女子茶艺精湛,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将第一泡茶与第二泡茶混合,顿时一股清新的茶香飘散出来,弥漫整个房间。 男子瘪了瘪嘴,漫步过来,端起茶杯,细细嗅了几下,抿了一口,不由啧啧称赞道:“香气幽雅清高,汤底碧绿黄莹,滋味甘鲜醇和,姐的茶艺又精进了。” 女子不动声色,素手端起茶水,小嘴轻轻啄了一口,道:“自上次兵败,父亲众叛亲离,许多誓死效忠父亲的势力,纷纷出走,自立门户,致使我军实力大跌。” “如今大徐女皇当天,正值朝局动荡之际,父亲蛰伏十余年,此时复出,便欲再举兵讨伐大徐,复立我大楚国号。” “然而,无论是招兵买马,还是养兵千日,消耗都是无比巨大,若无庞大的财资,根本难以支撑。” 女子站起身来,美眸盈盈,光芒烁动,道:“故而,父亲才逼不得已,选择与宁王苟合,但只要取得了这江山,该是我们的,终究是我们的,谁也抢不走!” 男子叹口气,依旧很是不甘的咬牙道:“只是便宜了宁王!” “赵硕,日后见了宁王,莫要口无遮拦,胡言乱语,我们还需宁王相助,不要坏了父亲的计划。”女子冷冷道。 “知道了。”赵硕闷闷道。 —— 从悠然殿出来,叶千歌咧嘴笑个不停,甩了甩手中厚厚的一沓银票,听到银票甩动的声音,心情不由大好。 两千四百五十万两,除去赏赐莫墨的一百万两。 还剩两千三百五十万两。 按照与女皇大人事先约定的比例,起步一千万,可分一成,多出来的,可分得五成。 最终,叶千歌分得七百七十万两,徐亦婵分得一千五百八十万两! 而这仅仅是第一笔收入! 殿内的女皇大人没好气的瞪了叶千歌一眼,嘴角狠狠的抽搐了几下。 最是见不得他爱财如命的贱模样,便大手一挥,将某贱男喝退了。 叶千歌毫不在意,嘿嘿一笑,眉角一挑,便摇动轮椅出了门去。 待叶千歌走后,徐亦婵望着桌上静静躺着的银票,嘴角不由一弯,一抹灿烂的笑意溢出眼眶。 一千五百八十万两,足够她做很多事情了。 “来人,宣户部尚书黎平进宫!” “喏。” 叶千歌回到侧殿,依旧沉浸在一夜暴富的喜悦之中无法自拔。 严格意义上,这是他穿越而来所赚取的第一桶金。 实际上,他吃喝不愁,开支不大,用钱的时候不多。 但尽管如此,谁会嫌弃钱多? 俗话说,钱可以壮胆。 有了这笔巨资,叶千歌确实可以完成之前许多无法完成的事情。 譬如,建设封地,修建王府,还有打造一些可以防身的东西。 自上次被掳,叶千歌就深刻意识到这个世界的危险。 虽说没有热武器,但多了武学内力这个杀伤力极强的力量。 他必须要有一些防护手段,不能全然依靠侍卫,将性命握在自己手中才是最踏实的。 练武一事,暂且不提。 况且,练武又不能速成,需要天资和时间的累积,非一朝一夕可练成的,也不是短短数年,就可见成效的。 所以,叶千歌只有走捷径。 他从后世而来,所见所闻,以及所积累的知识,超越整个时代。 “即便我是帝夫,都无法保障我的安全,那么,有些东西的出现,便给了我足够的理由!” 他逐渐敛去笑意,眼中不由划过一道冷意。 —— 金陵城。 寒风呼啸,天穹低垂,虽无雨雪,但冷意无孔不入,使得街上的行人少了很多。 但奇怪的是,无论是茶肆酒楼,还是花街柳巷,都住满了人,从这些人的穿着服饰上来看,便知他们来自各大门派和势力。 随着时间的流逝,四天悄然而过,越来越多的势力进驻金陵,他们的目标很一致,便是夺取游记之秘。 “我们今晚就动手,只要抓住了宁王,说与不说,一切都由不得他。” “至于王府其他人,杀无赦!” “只要得了宝藏,老子就不用在刀尖上过日子,立马远走他乡,潇洒快活一辈子!” 房间中足有二十余人,个个凶神恶煞,有男有女,有老有少,都面露凶光,提及宝藏时,眼中不约而同的掠过一道炽热。 这些人无门无派,都是江湖中的赏金猎人,暗地里接一些世家门派见不得光的任务而赚取高额报酬。 他们什么都干,无论好事坏事,不论烧杀淫掠,只要能赚钱,就算为死人披麻戴孝哭丧也无不可。 卿玉楼。 “你们都下去吧。” “大人,奴家还想陪大人再喝几杯。” “漫漫长夜,何需急于一时,待我谈完正事,再与你喝过。” 男子邪魅一笑,手却极不老实的在女子身上的丰满位置狠狠的捏了一把,而后将女子打发了出去。 “公子,人已安排好了,只待公子一声令下,三十个死士便会杀入王府。” 男子点点头,嘴角一勾,“过了这么些天,大家都毫无动静,不如我带个头,浇些油,让火烧旺些,不然就不好玩了。” “只是,这三十个死士……”下人闻了,不由怔了怔,满是惊愕的道。 “死了便死了,你以为区区三十个死士能够将宁王捉住,你也太小瞧宁王了。”男子望了望窗外,道:“月黑天高夜,不流些血就没意思了。” 下人一愣,便悄无声息的出了门。 而此类情形,在各个酒楼客栈中上演。 宁静的金陵城暗潮涌动,酷寒的空气中,弥漫着肃杀的气息。 今晚,注定是一个血夜,一个杀戮开端。 第九十七章 幼稚 七日一过,叶千歌与徐亦婵用完早膳,两人便往飞霜殿而去。 外面的大雪已经停了,但天色依旧阴沉,天光惨淡,与皑皑积雪相得映彰。 冷意延续,冻风肆虐。 几个拐弯,飞霜殿便映入眼帘。 依照叶千歌的图纸,飞霜殿变化不大,不过就是多了一个供热系统。 而这个系统,还大部分用墙体遮盖,故而,表面看不出多少改动。 “小人魏光,拜见陛下、王爷。” 魏光大早,便候在飞霜殿门处,见徐亦婵与叶千歌走来,当下跪地拜道。 徐亦婵扫了魏光一眼,没有说话,径自往殿内走去。 她对于叶千歌擅自拆除飞霜殿,一直耿耿于怀,而对于这些助纣为虐者,她照样不会有多少好感。 “起来吧。” 叶千歌摸了摸鼻子,便紧随徐亦婵往殿中而去。 一进去,一股热浪便扑面而来。 这是纯粹的温暖,没有燃烧炭火时的特有味道,不刺鼻,也没有烟尘。 “怎么样?” 叶千歌略有些忐忑不安,但见改建效果甚好,不由嘴角一弯,颇为得意的看向徐亦婵。 “怎不见炭火?” 徐亦婵眨巴眨巴眼睛,目光逡巡一圈,巡视殿内各处,都没有发现炭盆,忍不住好奇问道。 “在你看不见的地方。” 叶千歌眉头一挑,望向内殿的寝宫,见墙体恢复原状,完全看不出有拆除的痕迹,禁不住为众工匠的手艺点了个赞。 “这边。” 叶千歌迈开步子跨入内殿。 正殿比侧殿大了数倍,若要供暖,改建的工程量大了许多。 故而,叶千歌便设计了几个供暖点,其中一个便安置在内殿之中。 较以往,内殿多了一张怪模怪样的床,全是石砖结构,但被修整的很平滑,上面还镌刻了许多古色古香图案。 简直精致的不像话。 叶千歌嘴角抽搐几下,魏光口中的七日,至少有一天,花费在雕刻这张炕上面。 叶千歌用手触摸一下,便觉一阵热量从指尖传来。 叶千歌从轮椅中支起身子,挪动身子坐在了炕上。 炕上面摆放着一张小茶几,叶千歌倒了两杯茶,道:“陛下,可否赏脸与我共饮?” “谁要同你共饮?”徐亦婵眸子一瞪,俏脸划过一道红晕,哼道:“你若再口无遮拦,朕必不轻饶你!” “口误,绝对是口误。”叶千歌大汗,尴尬一笑,话锋一转,“陛下何不上来试试。” “你先下去。”徐亦婵嘟囔道。 “为什么?”叶千歌睁大了眼睛,被徐亦婵莫名其妙的话怔住了。 徐亦婵偏过头去,哼了一声,倨傲的样子像一只高贵的天鹅。 女皇大人又傲娇了。 叶千歌噘着嘴,慢吞吞的从炕上挪下来,便见徐亦婵按捺不住好奇,已然坐了上去。 “这叫什么?” “炕。” “好难听的名字。”徐亦婵嫌弃的道,感受炕上传来的热度,便知热量从中散发出来的。“还不如叫暖床。” “那就叫暖床吧。”叶千歌张了张嘴,不由哭笑不得。 徐亦婵点头,朝叶千歌投过去一个赞赏的目光,好似在说‘你表现不错,朕看好你’的样子。 叶千歌哭笑不得,不禁道:“陛下可否满意?” 徐亦婵敛去面上的柔意,冰冷道:“勉强尚可。” “此次朕便既往不咎,如若还有下次,朕就——哼!” 哼是什么意思? 叶千歌眨巴着眼睛,满头雾水,虽不理解这个字的意思,但顺着女皇大人的性子,绝非什么好事。 “下次本王就拆悠然殿。”叶千歌小声嘟囔一声,抬头便见徐亦婵冷眸盯着自己。 “悠然殿也不行。” 叶千歌立马闭嘴,眼神中止不住有些幽怨。 好男不跟女斗。 “绿芷,去太医署!” “喏。” 应了一声,绿芷便推着叶千歌要走。 “你去太医署作甚?”徐亦婵忽闪着眼睛,颇为好奇道。 “拆线。” 叶千歌抬了抬腿,如今差不多已过去半个月,是时候将缝合伤口的线拆除了。 徐亦婵扫了一眼,道:“腿伤已经痊愈了?” 叶千歌摇头,“哪有那么快,拆除后,还要疗养一段时日,但应该不需用到这轮椅了。” 他本是想用拐杖,但天寒地冻,地面湿滑,结着冰霜,他好几次摔倒,吓得绿芷面色惨白,惊慌失措的跑去禀告徐亦婵。徐亦婵闻风而来,厉声禁止叶千歌使用拐杖了,若不听劝告,就要关叶千歌禁闭,腿伤不好,不可出门。 所幸的是,几次摔倒,他并没有受伤,也没有撕裂伤口。 可惜的是,之前让曹洪光一同制作的拐杖,从那以后,便彻底不见了。 想来定是女皇大人怕他作死,让人给烧了,或扔了。 叶千歌没办法,只得服从。 “宣太医吧,何用亲自去太医署。”徐亦婵皱了皱眉头道。 绿芷眼睛一亮,连连点头,她是万万不想愿去太医署的。 只觉那群太医拿人动刀子做试验,太过惊悚可怕了些。 而徐亦婵便是怕太医又纠缠叶千歌,上次叶千歌累晕,便是前车之鉴。 叶千歌侧头一想,忆起当日情景,心中腹诽,太医署这种地方,还是少去为妙,便点头,道:“那就宣太医吧。” 而后,绿芷便推着叶千歌回到侧殿。 方出正殿,候在殿外的魏光便被徐亦婵宣召了进去。 叶千歌身子一顿,便听到里面隐隐传来声音。 大意是指让魏光去永乐宫和镇北王府建造暖床。 叶千歌嘴角一勾,心中道,分明很满意,却嘴硬不肯说出来。 回到侧殿,不久,便见几名太医兴冲冲的赶来了。 “拜见王爷。” “起来吧。” 叶千歌漾起一阵不祥的预感,皱眉道:“只是拆线而已,一人即可,其余的人都退下吧。” “王爷,拆线一事,便让小臣来吧。”一个太医眼珠子转溜,便率先走了出来道。 “刘老头,说好此事让我来的,你怎么出尔反尔,说话不算数!”身后的太医不爽了,当即喝道。 “我有说过吗?老夫虽六十高龄,但尚未头晕眼花,健忘失神,你莫要胡搅蛮缠,诓骗于我!”刘太医反击道。 “你个老不要脸的,老夫羞与你为伍,哼。” “哎哎,你怎么跑我前面了,说我不要脸,你的脸呢?” “......” 叶千歌一脸懵,我去,谁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不过拆个线而已,用不着这般争先恐后吧。 他头皮发麻,似是感觉,这二人要拿自己做试验一般,便指着静静立在一旁,不知所措之人,道:“你来吧。” “王爷,小人初入太医署,这——” “可有练习缝合之术?” “犹豫什么,王爷让你去你就去。”刘太医眼睛一瞪,沉声低喝,微微弓腰对叶千歌道:“此子名张治,家族世代从医,虽年纪轻轻,但医术炉火纯青,伤口缝合之术,也不在我等之下,王爷大可放心。” 张治深深一拜,便步了出来,开始着手处理起来。 揭开包扎,叶千歌投目看去,伤口处早已结疤,许是涂抹的伤药发挥了作用,疤痕很浅,只是缝线看起来很是狰狞。 “王爷,等会有些痛,你且忍耐一下。”张治细细看了看,腿伤恢复的不错,确实该拆线了。 叶千歌深吸口气,点点头,将目光移向别处,便见殿外走进来一道身影。 是徐亦婵。 “嘶——” 他方要示意,一阵痛感突然袭来,令他禁不住打了个冷噤,腿条件反射的痉挛了一下。 此处伤口太长,拆除缝线会麻烦一些,但好在张治技术不错,但许是因为紧张,却花去了不少时间, 叶千歌疼的直咬牙,额头汗水大冒,但始终坚持着。 “哼!” “拜见陛下!” 徐亦婵见叶千歌极力忍受痛苦的样子,眼中划过一道忧色,冷冷的盯着几个太医,兴师问罪道:“为何让一个如此年轻之人出手!” 几位太医面色一滞,嚅嗫着嘴唇,不知该说什么,只匍匐在地,瑟瑟发抖。 “是我指定此人的,不用怪他们。”叶千歌强笑道,却见张治手下一抖,一股剧痛从伤口处漫上头皮,脸色跟着白了几分。 徐亦婵恍若未闻,道:“王爷胡来,你们也跟着胡闹,若是出了差池,你们可担待得起?” “陛下恕罪!” 徐亦婵眼中尽是愠怒,道:“还不快去帮衬着。” “喏。” 几个太医连忙起身,一番忙碌后,终于将缝线悉数拆下。 “伤口如何了?” “回陛下,伤口愈合的非常好,也无裂开的迹象,再包扎两三日即可痊愈。” 徐亦婵点头,便不再说话了。 待到太医包扎后,便被徐亦婵挥退了。 徐亦婵迈步过来,看见叶千歌满头大汗的虚弱模样,用香巾细细擦拭去汗水,道:“这么大人的了,痛了不会叫么?” “陛下在此,我怕失了风度。”叶千歌一愣,感受对方的关心,心头没来由的一阵暖意。 “幼稚。”徐亦婵的声音带着一股娇嗔,俏脸桃红晕开,似有些许羞意,似有些许喜悦。 叶千歌定定的望着她,感觉从未离她如此之近。 第九十八章 主辱臣死之 宁王府。 清早,天尚未亮,暗暗沉沉,一声惊叫打破沉寂。 一个丫鬟亡魂大冒,惊恐失色的望着庭院中,双腿一软,倒伏在地,不断挣扎的往后退去,如见厉鬼一般。 本来井然有序,美不胜收的庭院,而今却如同修罗场一般。 尸首层层堆叠,残肢断腿,五脏六腑,凌乱的洒落四处,鲜血四溅,脑浆喷洒,掺杂在一起,染红一方土地,散发着浓浓的血腥味。 其中有黑衣蒙面杀手,亦有不少府中的奴仆和侍卫。 粗略一看,至少有上百人。 昨晚发生了什么? 丫鬟面色惨白,惊骇欲绝的望着这一幕,面色呆滞,显然被吓出魂来了。 “怎么了?” 闻讯而来的几个丫鬟,顿时见了,禁不住一声声尖叫。 胆大的尚可支撑小许,胃液翻涌,便低头呕吐起来。 胆小的面色一白,双目一闭便晕了过去, 周安满脸疲倦的大步走来,后面随着几十个家仆。 “动作快些,收拾干净了。” “是。” 周安深吸口气,面色阴沉无比,他往庭院之中瞥了一眼,即便见多了杀戮,但眼前的景象,仍然令他无比震撼。 要知道,这可是宁王府! 宁王深耕金陵多年,威震四方,竟遭遇如此大规模的袭杀! 简直悖逆不道! 昨晚一波接一波的高手袭来,杀得王府措手不及,使得王府损失惨重。 单论王府守卫,便死了五十多个,还有不少坐镇王府的高手陨落。 此役,使得王府风声鹤唳,人人自危。 周安吩咐后,便迈步走入内殿。 大殿中,坐着十余人,除了宁王、徐子逸和徐子峰,父子三人,其余的都是宁王座下重要成员。 “王爷,事情都处理好了。”周安进来,拱手作揖道。 “辛苦了。”宁王沉声道。“昨晚忙碌了一宿,你且先下去休息吧。” “喏。”周安低头,缓缓退了下去。 “王爷,此事绝对不能轻易了之。”说话的是个彪形大汉,面相粗犷,胡须杂乱,声音极其响亮。“冲击王府,这可是大罪,无论是谁,都不能轻饶。” 场中气氛稍显凝重,对于昨晚之事,众人讳莫如深之际,不由的愤怒异常。 好似宁王府一夜之间成了众矢之的,谁都可以攻伐,谁都能够袭杀,丝毫不将宁王放在眼中。 常道,主忧臣辱之,主辱臣死之。 如此这般,宁王与受辱何异? “父王,此风万万不可姑息,若不阻绝,恐怕以后王府再无宁日。”徐子逸面色沉重,道。 这几日来,金陵城混入大大小小数十上百个势力,使得金陵风声鹤唳,暗潮涌动,宁王府岂会听不到风声。 只是,出乎众人意料之外的是,他们居然这么肆无忌惮,派出死士和杀手直接杀入王府。 很显然,他们的目的便是游记之秘! “财帛动心人,本王低估了这帮人。”宁王长身而起,不由叹息道。 “殿下,臣已点兵三千,今日便可调往金陵,为保王府安宁。” “有劳将军了。”宁王拧着眉头,眼中划过一道冷芒。“子逸,赵奕怀何时会来金陵?” 徐子逸摇头,道:“回父王,赵奕怀此次并不会来金陵。” “不来?”宁王侧头问道,语气带有几分凛冽。 徐子逸点头,眼中划过一道戏谑,道:“他许是害怕走漏消息,倒是派了他的两个儿女来金陵。” 宁王冷哼一声,“赵奕怀这个老狐狸,自己贪生怕死,躲在深山老林之中不肯出来,竟让儿女在前方冲锋陷阵,为他卖命。” “这样也好,待取了宝藏,便将之一网打尽,窥伺我大徐者,岂能让其苟活于世!” “尽快联系他们,若长此耽搁下去,怕夜长梦多。” “是。”徐子逸道。“父王,眼下之事该如何处理?” “我宁王府沉寂许久,是时候该动动筋骨,亮亮獠牙了。” 殿中之人眼睛一亮,不由带着几分喜色。 “父王,杀鸡儆猴即可,若将此事闹大,恐怕不易脱身。”徐子峰皱着眉头道。 “二弟,人家都欺负到我们头上了,我们不还手,难道任由他们胡作非为,这将王府置于何地,将父王置于何地?”徐子逸闻了,顿时出来反对。 宁王眸光一凝,嘴角微微一翘,意味深长道:“无需如此麻烦,否则,有人会失望的。” —— 拆完线,叶千歌欲要下地,但被徐亦婵遏制了,并勒令他,还需静养两三天才可,便又将轮椅推至床畔,眸光幽冷的盯着叶千歌。 叶千歌眨巴着眼睛,露出可怜兮兮的样子,然而徐亦婵从始至终无动于衷,依旧冷冰冰的睥睨他。 我认输。 叶千歌根本不是徐亦婵的对手,仅仅几个呼吸的功夫,就败下阵来,悻悻然的又坐回了轮椅。 反正坐了这么多天,再多坐两日,也无不可。 心中这般安慰自己,叶千歌觉得徐亦婵近日来,无论大小事,凡关于他的,她都要一一过问,还常常越过他,帮他做主张。 这让他很是别扭的同时,又有些许异样的感觉。 用完午膳,徐亦婵便着手处理奏折,但见叶千歌无所事事,便扔了一本书给他,道:“你便留在这里看书罢。” 然后不待叶千歌拒绝,徐亦婵便低头认真批阅起来。 叶千歌嘴角抽了抽,看了看手中的书,名曰《中庸》,差点风中凌乱。 随手翻开,便满篇见之乎者也矣,便觉脑仁都忍不住发疼。 文言文有其妙处,字字珠玑,句句箴言,若静心看,常常会为了几个字所表达出来的意境赞叹不已。 这便是古文吸引人的地方。 缺点就是读起来太费劲,极难理解,不但需要咬文爵字,还时不时穿插一些典故,若非熟读古书,常觉如坠云雾之中,不知所云。 叶千歌的古文基础尚可,中庸只有三千余字,篇幅不大,但要将之读懂读透,绝非一朝一夕之功。 他看的很慢,一字一句,推敲斟酌,渐渐便投入进去,微低着头,时而啧啧称赞,为书中所表露的哲理而折服,时而冥思苦想,为文中字词之意而绞尽脑汁。 徐亦婵抬眸看去,见他安静的呆在一旁看书,嘴角微微一翘,心中没来由的一片宁静祥和。 “若是哪里不懂,可以问朕,朕来教你。” 叶千歌抬头看去,便见徐亦婵忽闪着漂亮的大眼睛,颇为趣味的盯着自己。 叶千歌心头警戒,好似又看到了女皇大人当初一字一句教自己的情景。 禁不住的吞了口口水,连忙摇头,道:“此文较为简单易懂,无需陛下费心教导。” “哦?”徐亦婵面上不由划过一道细微的笑意,道:“既如此,朕便考校考校你。” 第九十九章 考校又考校 闻言,叶千歌面色一变,喉咙不由发干,女皇大人这是故技重施啊。 他挤出一丝笑意,摸了摸鼻子,“此文看似简单,但处处蕴含深意,有些很是晦涩难懂,人道是,读书百遍其义自见,待我读了百遍,陛下再考校我也不迟。” 既然知道徐亦婵的算盘,叶千歌自然不会坐以待毙。 徐亦婵眼中的光芒黯淡了些许,小嘴微微一撅,本皇教你是你的福分,你还推三阻四,简直不知好歹。 “你若读了百遍,不知浪费多少时间,还是朕来教你吧。” 叶千歌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女皇大人教我之心不死啊。 绝对不能让她得逞! “于陛下而言,一寸光阴一寸金,自是不可挥霍浪费,而对于我,则恰恰相反,多的是悠闲时光,蹉跎蹉跎岁月,也无大碍。” 徐亦婵脸色一沉,眸子开始冷光泛滥,盯得叶千歌寒毛直竖,头皮发麻。 “你是自己过来,还是朕过去?” 声音幽冷,语调低沉,平铺直述,却带有一股震慑人心的力量。 女皇大人又开始蛮横了。 叶千歌快哭了,咱就不能好好说话吗? 能不能温声细语些,不要动不动就威胁我,你看我像是个受人威胁的人么? “哼。” 一声冷哼,徐亦婵身子微动,见状是要起身。 叶千歌吓得小脸都白了,声音打着颤,“陛下,且慢!” 徐亦婵嘴角微微上扬,带着一丝玩味,便直勾勾的看着叶千歌。 叶千歌觉得自己还是可以抢救一下,便心下一狠,咬咬牙,“既然陛下要考校在下,那便开始吧。” 徐亦婵略有讶异,但不以为意,反而眸子光芒一亮,冰冷的面庞顿时变得兴趣昂然。 叶千歌心底一颤,这眼神好熟悉,绝对不是欣赏,也不是好奇,倒像是学霸观看学渣的拙劣表演时的目光。 叶千歌紧张兮兮的看着徐亦婵,这种紧绷的情绪,感觉自己好似要经历一次高考一般。 “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虽愚必明,虽柔必强。” 《中庸》属四书之一,是一部儒家学说经典论著。 凡士子,不但读之学之,还必倒背如流。 徐亦婵也不例外,不用看书,便开口摘出文中的一段句子。 “此话何解?”徐亦婵说罢,便等待叶千歌的回答。 叶千歌眼睛一亮,内心稍稍松了口气,好在这句话并不难,颇有自信,“此话之意便是,别人一次便学通了,我若花上百次的功夫,一定能掌握,别人十次就学通了,我若花上千次的功夫,也肯定会掌握。” “如果能够依照这样子去做,即便再笨的人也会变得聪明,再柔弱的人也会变得坚强。” 语毕,叶千歌顿了一下,续道:“积跬步而致千里,此话旨在突出勤学专注的重要性。” 徐亦婵微微颔首,俏脸划过一道惊讶,但很快敛去了。 这一问,确实没有难度,叶千歌能够回答出来,并不出乎徐亦婵的意料,令她吃惊的是,叶千歌竟然能够如此快速流利。 叶千歌眉头一挑,颇为有些得意,但见徐亦婵眸光烁动,便心头一紧,连忙正襟危坐,等待第二问。 “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有弗学,学之弗能,弗措也;有弗问,问之弗知,弗措也;有弗思,思之弗得,弗措也;有弗辨,辨之弗明,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笃,弗措也。” 叶千歌连忙收心,微有些诧异,这第二问竟也不难,徐亦婵显然故意手下留情了。 他嘴角一弯,昂首挺胸道:“广泛地学习各种知识,并认真向人请教,慎重地进行思考,明确的分辨是非,一心一意的实行;要么不学,学了还不会,便决不罢休......” 答毕。 徐亦婵侧着螓首,小嘴微张,便吐出一行字来,“其次致曲,曲能友诚,诚则形;形则著,著则明,名则动,动则变,变则化。” 语罢,叶千歌就蒙了。 说好的手下留情呢? 方才还只是简单模式,怎么一下子就成了深渊地狱模式? 此刻,叶千歌的内心无疑是崩溃的,他怔怔的看着徐亦婵,悲愤欲绝。 女皇大人分明在故意戏弄他,先让你放松警惕,苟延残喘一会儿,而后将之狠狠打入深渊,彻底绝望。 叶千歌嚅嗫着嘴唇,此句联系上下文,他只能懂大概的意思,但若字字释义,他就束手无策了。 徐亦婵眼中化作一道狡黠,睥睨他冷冷道:“此句颇为简单,还不速速解答,莫要浪费本皇时间。” 哪里简单了? 叶千歌快疯了,你时间宝贵,可以不用考校我啊。 “莫不是不会了?” 幸灾乐祸的语气,好比一把剑,直往叶千歌的胸口插去。 “过来。”徐亦婵满面微笑的朝叶千歌招招手。 叶千歌深吸口气,唉声叹气的摇着轮椅缓缓过去,躲是躲不过去了。 又开始要被学霸虐了。 来到徐亦婵身边,一股淡淡的芬芳飘飞入鼻,清新而沁人心脾,恍如一枝红艳露凝香,令人嗅一下,便心弦拨动。 “来,跟朕读——” “......” 多么熟悉的一幕,叶千歌额头黑线直掉,只能提线木偶般跟着徐亦婵朗诵起来,这就是作为学渣的悲哀。 “陛下,东方先生求见。” 恰此时,周公公进来了,弯腰一拜道。 叶千歌面色一亮,心中暗赞东方先生来得太是时候了,这不正好救我于水深火热之中么? “宣。” 少顷,一个老态龙钟的长者徐徐走了进来。 “小老儿见过陛下、王爷。” “太傅莫要多礼,若先皇在世,还需礼拜先生。”徐亦婵连忙止住东方先生的动作,满脸恭谨道。 “谦儿文才武略,一代圣君,不到五十便薨逝,着实令人心痛。”东方太傅叹口气,神色萎靡,甚是悲恸。 徐谦自入主东宫,便随在东方先生左右学习为君之道,权衡之术,直至薨逝,仅仅二十余年,师徒之情,堪比父子。 徐谦先一步而走,东方先生如何不心痛? “先生年事已高,切莫伤痛,父皇泉下有知,定不愿见先生如此这般。”徐亦婵支起身子,往前而去,扶着东方先生坐下。 东方先生点头,眸中似有泪光闪动。 “见过先生。” 对于这位德才兼备的长者,叶千歌打心底的景仰,万万不敢有丝毫怠慢,弯腰拱手作揖,动作姿势表情,全发乎于心,很是诚恳。 东方先生抚须点头,并没有阻止,反而眸子划过一道亮色,道:“方入殿中,见陛下与王爷似在念书,不知是何书?” “中庸。” 叶千歌答道。 东方先生颔首,喟叹一声,“中庸一书,枝枝相对,叶叶相当,不知怎生做得一个文字整齐。说下学处少,说上达处多,善读中庸者,只得读此一卷书,终身用不尽也。” 徐亦婵在旁暗暗点头,作一副学生状,侧耳聆听,很是认真。 “中庸之言,放之则弥六合,卷之则退藏于密。中庸始言一理,中散为万事,末合为一理。读之受益无穷!” 果真不愧是天下第一鸿儒,仅仅几句话,便将《中庸》之书,概括的头头是道,精辟而透彻,发人深省。 “多谢先生指教。” “既如此,老夫便来考校考校你。” “......” 第一百章 母仪天下 叶千歌表情陡然一僵,这句话落入耳中,不下于晴天霹雳。 徐亦婵捂嘴一笑,差点笑出声来,便美目盈盈似是一翦秋水,煞有兴致的看着他,看他如何应付。 叶千歌眼珠子转了转,打了个哈哈,忙道:“先生,小王浅尝须臾,并无多少心得,待熟读后,再向先生请教也不迟。” 他就无语了,怎么来个人就要考我? 考也算了,为何偏偏是古文? 东方先生沉声道:“中庸属四书,你身为堂堂帝夫,连四书五经都不熟读,这成何体统?” “这——” 叶千歌摸了摸鼻子,这下就尴尬了。 撇撇嘴,心道,本王连蒙学书籍都不曾熟读,这该是大逆不道了吧。 “帝夫便要有帝夫的模样,虽不可参与朝政,但亦不可松懈怠慢,更应勤学苦读,修身养性,德才兼备,方可母仪天下!” 叶千歌眼睛一下子瞪圆了,差点被口水呛住。 我是不是幻听了? 母仪天下? 开玩笑,本王是个纯爷们! 边上的徐亦婵又开始没心没肺的笑了,捂着嘴,花枝乱颤,为了不失君主威仪,所以没有发出声音来。 叶千歌翻了个白眼,他感觉自己若不开口,这个母仪天下就要坐实了。 “咳咳!”他咳嗽一声,打断了东方先生的长篇大论,一本正经地道:“先生,本王是个男子,无法为天下女子做出表率。” 东方先生眸光一沉,道:“天子为天下男子之表率,你身为帝夫,实为后宫之主,自然是为天下女子之楷模。” 叶千歌想了想,好似是这个道理。 按以往,确实如此。 天子君临天下,威震四方,帝后母仪天下,主后宫之事,二者各司其职,为天下万民之表范。 可是,他为帝夫,并非帝后,古制于他而言,完全没有依循的必要。 但是,这有关人格尊严,他为铮铮汉子,为一群女子作表率,难不成去学女红,每日不可抛头露面,呆在深宅大院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样的日子还不如不过。 他略有些嗤之以鼻,目光渐渐冷漠了起来。 “后宫之主?”叶千歌嘴角一弯,带着几许寒意,道:“难不成陛下还要再纳夫婿不成?” 叶千歌淡淡的扫了徐亦婵一眼,目光之中从未有过的平淡,却夹杂一股慑人的力量。 徐亦婵心中不由一颤,竟有些许悸动。 东方先生迟疑一会儿,皱着眉头,道:“壮大皇族血脉,此乃天子之责,再纳夫婿也无不可?” “陛下以为如何?”叶千歌敛去冷意,反而满面春风的看向徐亦婵,和煦的问道。 徐亦婵眼中划过一道慌乱。 她虽为天子,但本质是个女子,自小读女德,相夫教子,忠贞不二,怎能一女嫁二夫,此事何等荒谬! “祖制便是如此,为保江山永固,子嗣后代繁盛之下,方可永续!”东方先生低喝道。 叶千歌恍若未闻,依旧紧紧盯着徐亦婵。 “朕不会再纳夫婿。”徐亦婵目光幽幽的与叶千歌对视,脆声道。 叶千歌舒了口气,表面上看似无所谓,但心中却是无比的紧张。 他在等徐亦婵的回答,这个答案,直接关系到他的去留。 “陛下,你这——”东方先生面色一沉,似要劝说。 “勿用多说,朕虽贵为天子,但也是个女子。”徐亦婵一肃,语气庄重道。 “倘若陛下与帝夫无子嗣,又该当如何?”东方先生大有纠缠到底的趋势。 叶千歌心底很不爽,对东方太傅的好感已经消磨殆尽了。 二人成婚堪堪月余功夫,就这般假设,凡听在耳中,任谁都会心生恼怒之意。 他没有立即反驳,倒是煞有兴趣的等待徐亦婵的回应。 徐亦婵笑了笑,“除朕之外,还有傲月公主与玄月公主,朕若无后,便从两位公主子孙中挑一个出来。” 叶千歌先是一愣,旋即心底一暖,禁不住很是感动。 “这万万不可!” 东方先生猛地拍桌而起,话中带有一丝愠怒。 “有何不可?” “这帝王之位,承继之事,从古至今,便有制可循,若是这般胡来,名不正言不顺,势必天下大乱。” “太傅言重了,暂且不论假设是否成真。”徐亦婵不以为意,但眼中不禁划过一道不耐烦,朗声道,“先皇能让朕登九五大位,朕又有何不可?” “即便那人并非朕的子孙!” 叶千歌呼吸一滞,被徐亦婵的话给震慑住了。 三年前,先皇为了让徐亦婵入主东宫,可谓将整个朝堂掀了个底朝天,单论大臣便不知杀了多少。 从满朝文武百官联名反对,到以死相逼,再到最后的噤若寒蝉,先皇徐谦几乎无所不用其极,硬是用鲜血与杀戮,将徐亦婵送入东宫。 东方先生表情一怔,竟一时说不出话来。 想到当年情景,即便是他,也禁不住打了个寒颤。 公主入东宫,自古未有之。 他为儒学宗师,本是墨守成规之人,男尊女卑,早已根深蒂固。 当初还专门质问先皇,并劝阻徐谦莫要破坏祖制。 若非他为帝师,先皇徐谦必杀之。 “陛下——”东方先生面色胀红,须发抖动,显然气的不轻。 叶千歌连忙道:“先生莫怒,此是假设而已,何必如此当真。” “哼!” 东方先生并不领情,侧身过去,不让叶千歌扶自己,低声喝道,“若是发生了,你作为帝夫,应当劝陛下再纳夫婿,不应怀嫉妒之心。” “江山社稷为大,个人私情是小,莫要本末倒置,耽误了大事。” 叶千歌皱着眉头,面上的恭谨全都消失了。 “小王并不认同先生之言。”叶千歌冷冷道,东方太傅早已被儒家思想洗脑。 儒家,有其精华,亦有其糟粕,于泱泱华夏,传承数千年,源远流长,便知其博大精深。 但,究其根本,无非是帝王统治万民的工具罢了。 它提出三纲五常,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将人划分三六九等,极力倡导忠君思想,为臣不忠,当死,言而不当,亦当死。以仁义礼智信为人与人相处的道德规范,甚至高于法条之上。 “我且问先生,何以母仪天下?” 第一百零一章 关门弟子 “外修仪容,致举止端庄,礼仪周全,内修德才,致温良贤淑,识大体,顾大局,可调和后宫诸妃,可妥洽处理宗亲女眷之事......” 东方先生洋洋洒洒,长篇大论脱口而出。 “心怀圣上,敬畏先祖,上要孝养父母,下要诫训诸子,需胸怀宽广,不应有妒人之心,不可参议朝政......” 待东方太傅说罢,叶千歌已听得昏昏欲睡。 仅仅一炷香的功夫,他居然没有停顿过,字字句句,抑扬顿挫,颇有节奏感。 “先生之论,如醍醐灌顶,但于小王而言,并不适宜。”叶千歌打了个哈欠,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嘴角直抽搐。 “如何不适宜?” “我乃帝夫,并非帝后。”叶千歌皱着眉头。 什么举止端庄,温良贤淑,仅仅一听,便觉浑身不自在。 “我是个男人,做不到先生说的条条框框,做不到母仪天下,也做不到胸怀宽广,这后宫之中,永远不会再有别人,有一个,我就杀一个!”叶千歌嘴角一弯,云淡风轻中,却带着一股令人心寒的杀意。 “你——简直岂有此理!” 太傅的从容顷刻间瓦解,他怒不可遏,怒目圆睁,死死的盯着叶千歌,皱纹横生的面庞满是激愤之色。 叶千歌不以为意,摇动轮椅走了一段距离,漫不经心道:“我虽为帝夫,但不代表我可以接受以往帝后的种种规矩!” “我无法给别人做出表率,我只想安逸的生活,力所能及之事,我不会推拒,但若超乎我心意之外,除了我的家人,无人能逼迫我委曲求全!” 徐亦婵在旁听着,先是蹙紧眉头,继而慢慢平开。 叶千歌的话着实大胆,甚至大逆不道。 但是,她只有些许不悦而已,但眨眼间就消失了,心中反而生出几许异样的情绪来。 “此乃帝夫之责,不是你要如何便如何的!” 东方睿喝道,面上尽是恼怒,他从未见过这般无理之人,滴水不进,且又十分难缠。 叶千歌之名,他岂会没有听闻过。 镇北王之子,长安第一纨绔,不学无术,为非作歹,可谓臭名昭著。 近来,叶千歌的诸多作为,屡屡刷新人们的认知,使得民众对他的印象大大改观。 中秋大典之上,叶千歌出尽风头,凭一首中秋词,一举夺得魁首。 他本以为叶千歌是个可塑之才,是块可以雕琢的玉石,而今此番看来,却并非心中所料想的那般。 叶千歌见东方先生气急败坏的样子,眉头一挑,道:“天子为千古第一女帝,小王为千古第一帝夫,从古至今,未尝有也。” “帝夫之责,若延续帝后之责,太过草率,亦有诸多不当,不可照搬照抄,悉数接收。” 叶千歌有些不忍,但依旧面色强硬。 “哼,无论帝夫帝后,都有祖制可循,岂是你一人说了算?”东方睿哼一声,转而对徐亦婵道:“陛下,老夫以为,帝夫需德才兼备,不可肆意妄为,视祖制于无物,应当悉心苦习祖制,勤练皇宫礼仪,研学四书五经,修心养性,方可尽帝夫之责!” 徐亦婵瞥了瞥叶千歌,轻启小嘴道:“他性子惫懒,向来不精于学习,也不喜于约束,一时改变甚是困难,还需慢慢引导,循循善诱才可。” 叶千歌嘴角扯了一下,你是学霸你说了算。 东方睿一拜道:“陛下若有此顾虑,老夫可将帝夫收归门下,传其毕生所学,授其衣钵,使其懂规矩,知礼仪,识大体,外可母仪天下,内可守望陛下,让陛下无后顾之忧。” 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 中秋大殿之上,他曾承诺,谁若夺得魁首,他便收谁为关门弟子。 此言既出,如覆水难收。 然而令其想不到的是,最后夺得魁首的竟是当今帝夫。 他很是惊愕,不知是喜是忧,本以为叶千歌会亲自上府拜师,如今过了大半个月,却依然杳无音讯,他作为帝师,自然有些落不下情面。 但又不能失了承诺,便入了宫来。 叶千歌顿时傻眼了。 要收我为徒? 他怎会不知中秋大典之事,但他完全没有放在心上。 他不想拜师,如今这番争论后,这种抵触心理愈发强烈了。 即便东方睿为当世第一鸿儒,才华惊人,仅仅这一点,着实值得叶千歌拜师学艺。 但是,他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以及思维方式,处世态度,与东方睿截然不同,甚至格格不入。 二人若成了师徒,不知会闹成什么样子。 他毕竟从后世而来,一举一动,都离不开前世的种种影响。 所作所为,标新立异,但落在东方睿眼中,恐怕成了离经叛道,朽木不可雕也。 况且,两人性子执拗,固执己见,都不肯轻易向谁低头。 如此这般,他是无论如何,也不愿拜师的! 徐亦婵闻了,不由看向叶千歌,见其拧着眉头,便知其不乐意,摇头道:“太傅已年逾古稀,本应极天伦之乐,此番拳拳盛意,朕却是万万不会答应的。” 古稀,即是七十高龄。 叶千歌暗暗算了一番,东方睿为太傅时,差不多四十多岁,正是风华正茂之际,着实才华横溢。 叶千歌嘴角一勾,向徐亦婵投以感激的目光。 关键时刻,女皇大人还是挺靠谱的。 东方睿长叹一口气,道:“确实岁月不饶人,而今转眼已白头。” “老夫而立之年,便入了朝堂,至今已过了四十二个春秋,现今本是赋闲之人,子孙满堂,儿孙绕膝,确是惬意,但老夫不愿一生所学付诸东流,也不愿见帝夫顽劣而影响朝堂,故请陛下三思。” 徐亦婵和叶千歌闻言,纷纷动容。 即便是叶千歌也无法淡定了。 东方睿虽然墨守成规,且又十分固执,但其出发点无疑是为了大徐,仅仅这样,便足以令人肃然起敬。 四十二个春秋,他的一生,几乎大半时间,都贡献给了大徐。 徐亦婵复杂的看了叶千歌一眼,面上划过一道坚定之色。 叶千歌暗呼不好,不待他开口阻止,便听徐亦婵道,“那便依太傅所言,帝夫入太傅门下,为关门弟子。” 第一百零二章 哎哟哟 女皇大人经不起夸赞,人家分明在故意煽情,你竟想都没想就把我给卖了。 叶千歌张了张嘴,苦着一张脸,作无语凝噎状。 徐亦婵皱了皱眉,但见叶千歌哭丧着一张脸,道:“不过,师徒一事,需两厢情愿才可。” “千歌,你可愿拜入先生门下?” 叶千歌眼睛一亮,本以为盖棺定论了,居然峰回路转,还有回旋的余地。 他自然不愿拜师了。 其一,他可不想每日被逼着诵读四书五经,之乎者也,想想就头疼。 其二,单论德才,叶千歌心悦诚服,但他与东方先生两者观念冲突太严重。 其三,他不想太过招摇。 东方先生乃当世名儒,又为帝师,倘若成为其关门弟子,必然名扬天下。 对别人而言,几乎不用多想,早已跪地磕头敬酒,将师徒之名坐实了。 但对于叶千歌,却是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他摇摇头,道:“多谢先生美意,小王心领了。” 徐亦婵美眸一扫,微微皱眉,旋即瞥着叶千歌,道:“你不用多考虑一下?” 叶千歌嘴角一弯,耸了耸肩膀,道:“二位都忘了,小王本就是一个纨绔子弟,不学无术,自小便厌学至极,若要我静心读书,还不如杀了我。 徐亦婵欲言又止,近日来,没少见你念书,却也没见你如何。 就会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但她也没有戳破,抿了抿唇,斜着眼睛瞪了他一眼。 “况且,小王发现,纨绔子弟的身份甚是好用,弃之可惜。”叶千歌笑道。 东方睿长叹一口气,略有阑珊之意,“你既然不愿,老夫自不会强求。” 说罢,他沉吟许久,眼中划过一道暗芒,道:“看来是老夫眼拙,你本已是雕琢之璞玉,何需再经历打磨。” “收你入门下,确实不妥,是老夫执念太深了。”他面露落寞之意,朝徐亦婵拱了拱手,便缓缓离去。 叶千歌先是一愣,继而嘴角一勾。 我非璞玉,我只想低调,他心中这般说道。 他有些诧异,本以为东方先生会极力劝谏,将其收归门下。 却不料对方轻轻放下,风淡风轻一般,说不尽的洒脱。 徐亦婵怔了怔,被突变的画风惊住了。 她斜睨叶千歌一眼,上下逡巡,仔细打量,不由嘟了嘟嘴,小声道:“分明是朽木,怎成了璞玉?” “陛下,我听见了。” 叶千歌翻个白眼,说人坏话,能不能别这么光明正大? 徐亦婵俏脸微微一红,仰着下巴,趾高气昂道:“听见了又如何?” 叶千歌大汗,心中叹口气,若不是我坐着轮椅,看我怎么收拾你! 他摸了摸鼻子,摇动轮椅,便往殿外而去。 “你要去哪里?” 徐亦婵的声音传来。 “出恭。”叶千歌眼珠子一转溜,嘿然道。 “回来后,朕教你研读《大学》。”徐亦婵表情一滞,面露羞怒之色。 叶千歌敛去笑意,整张脸都垮了,《中庸》尚未学完,就要学《大学》。 女皇大人不会将四书五经来个遍吧! 他心有戚戚,不敢往深处想。 但转念,他侧头冥思,这算不算红袖添香? 下一瞬,他浑身一个冷噤,哼哼唧唧,分明是女学霸的虚荣心在作祟。 哎,至少比东方太傅好吧。 心中这般安慰自己,逃课的心思瞬间没了,便悻悻然的返回原处,老老实实的听徐亦婵耐心的讲课。 反正不是初一,就是十五,不是和尚,就是庙,逃与不逃,完全没有意义。 徐亦婵面上划过一道促狭,“不去了?” “憋回去了。”叶千歌兴致缺缺的样子。 徐亦婵眉头一挑,冷哼一声,道:“既然你不愿先生教你,那么,以后朕亲自教你。” “我可以说不吗?” “不行。” “......” “先翻开书,这个字怎么念?” “陛下,你再羞辱我——” “不会就不会,朕又不会取笑于你。” 叶千歌气的脸都红了,咬牙切齿的挤出发出一个字音来,“一!” “朕说过不会取笑就不会取笑,咯咯——” “......” 时间悄然流逝,很快,一个下午便过去了。 叶千歌伸了个懒腰,只觉脑袋沉重无比。 研读古文绝对是枯燥乏味的。 若非徐亦婵在旁看着,叶千歌早就睡过去了。 用完晚膳,叶千歌便逃回隔壁侧殿之中,不肯再出来了。 如今,徐亦婵的恐怖在他的心中又上了一个等次。 这些日子,能不见最好不见,待她好为人师的兴趣过了再说。 然而,有些人有些事,是注定躲不过去的。 更遑论,两个生活在同一处宫殿之中的夫妻。 翌日,为了减少与徐亦婵见面的机会,凡早中晚三餐,都让绿芷带入侧殿中。 他被徐亦婵打击的够呛,一本中庸,她竟能找到几十处槽点,然后以无所不用其极的方式,一次次挑战他的底限,领他防不胜防。 为了不重蹈覆辙,叶千歌便开启了飚戏模式。 先撑过这两日,后天,待我从轮椅中挣脱出来,便可自由行动了。 区区皇宫根本拴不住本王的心。 这般想着,他的眼睛陡然一亮,突然目光中出现一个身影,他脑袋一歪,便软绵绵的倒在被褥上,迅速将被子拉上来,盖住身子。 “你怎么了?” “没事,只是不舒服罢了,可能是昨日书念多了。”叶千歌有气无力,时不时还咳嗽一两下。 徐亦婵嘴角抽了抽,中庸才三千余字,一个下午还未念完,这个多字,你是如何说出口的? “以后习惯就好!” 叶千歌浑身一僵,女皇大人果然是凶残的,见我这幅模样,居然无动于衷,还丝毫不露恻隐之心。 然而,他发现自己终究还是低估了徐亦婵。 “你躺着无事,便多看些书罢。” 下一瞬,便见徐亦婵扔给他一本书。 《大学》! 两个字,触目惊心。 叶千歌的心连着胆都在打颤。 “哎哟哟,头好痛,痛死宝宝啦!” “头痛为何捂着肚子。” 叶千歌话音一顿,场面一度很尴尬,他吞了口口水,慢悠悠的收回手臂,抱着头,再度哀嚎起来:“哎哟哟,要死啦——” 徐亦婵嘴角狠狠抽了几下,捂着额头,天底下怎会有这么不要脸的人! 一百零二章感言 本来想写个百章感言,因为忙就忘了,这其实是篇一百零二章感言,哈哈…… 不知不觉就一百零二章了,数字达到二十二万以上,对于一枚萌新来说,真的不敢想象,我不是个很有恒心的人,码字是个很枯燥的过程,若无灵感,则更甚之。 关于小说,因为初次写网文,所以比较生涩,不论情节设置,人物描写,还是语言文字,可能都有些欠缺,这应该是我目前所能达到的水平,但我会尽量把整个故事脉络梳理清楚,人物性格值得推敲,不让人诟病。 关于更新。好吧,更新确实不给力,自签约后,就基本没有断更过,少一更,多三更,原因,有工作忙,有手残,也有偷懒o(╯□╰)o,但不管怎样,书不会断更,除非重大事件,哈哈,希望不会有…… 关于成绩。哎,说多了都是泪,此书发了两章就签约了,轻歌当初小小激动了一阵子,但除了个小推荐之后,编辑便再也没想起过我,泪流满面,但不管了,磕磕绊绊,摸爬滚打也到了这个阶段,我都有点好佩服自己,当然,若没有各位的支持,我可能早就入宫了,所以感谢各位的支持,不论打赏,收藏,评论,点击,走过路过的各位读者大大,轻歌谢啦!! 关于以后,额,怎么说呢,努力更新,将故事写好,写出新意来,各位也可以留言,我基本每条评论都会看,这其中不乏一些很有建设性的意见,我会采纳,后面可能会写到。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嘿嘿,谨以此章,感谢各位的支持,也为自己加油打气! 吼吼,码字去…… 《帝夫》一百零二章感言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零三章 勒索 如此拙劣的演技,徐亦婵冰雪聪明,慧目如珠,一眼便瞧出了真伪,嘴角一弯,“方才莫墨入宫了。” 叶千歌神色一动,脑中千回百转,不会是来送钱的吧。 他口中的惨叫一顿,觉是女皇大人使诈,还是小心为妙,继续捧着脑袋,左右翻转,尖声惨嚎。 此情此景,一旁的绿芷都看不下去,连忙偏过头去,肩膀微微耸动,显然是憋坏了。 你能不能走点心? 徐亦婵额头黑线刷刷的往下掉,轻启小嘴,冷冷道:“送来三千八百七十三万两银子。” “这么多?”叶千歌满脸惊容,一下子坐起身来,这一笔比上一笔多了一半! 两笔加起来,已经高达六千三百二十三万两! 这比大徐三年的税收还要多! 他倒抽了口凉气,心旌摇曳,震撼得无以复加,他虽早有心理准备,但这个数字远远超乎了他的想象。 他原本以为,市面上很快便会出现盗版,郭沫游记的吸金程度会大打折扣,赚取的银两也会日渐下降。 令其惊喜的是,这第二笔财资竟如此巨大! 武衙势必有所动作,否则,哪会这般顺利! 毕竟,这么大的利润,任谁看了都会眼红,谁不想上来啃上一口。 徐亦婵眼中精芒一闪,不动声色,从周公公手中接过木盒,旋即从中拿出一沓厚厚的银票。 叶千歌呼吸一紧,按照比例,他可分得这其中的五成。 他掀起被子,慌不迭的跳下床去,动作干净利索,目光炽热的看着这一笔横财,俨然一副爱财如命的样子。 五成,就是一千九百万,零头就算了。 几十万两银子,小钱而已。 他搓了搓手,依依不舍的盯着银票,迫切道:“陛下,又到了分赃的时候啦。” “赶紧分,分了我还得继续装病,忙着呢!” 此话一出,叶千歌便觉得一股冷意从上方传来,继而细枝末节的蔓延全身各处。 感觉方才好像说错了话。 他咽了口口水,扭头,便见一对冰冷的眸子正在凝视着自己,他浑身打了个冷噤,瞬间回过神来,便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嘴巴。 “装病?”徐亦婵似笑非笑的道,但眼中的锋芒却愈发凌厉起来。 “我刚才说了什么,是不是说胡话了?” 叶千歌面上闪过一道慌乱,继而满脸茫然状,连忙长叹一口气,道:“哎,可能是头痛的缘故,如果说了什么,陛下切莫当真!” 徐亦婵冷眼旁观,嘴角噙着一缕冷笑。 边上的绿芷和周公公,以及崔衣,都禁不住狂汗,这个理由太牵强了些,即便三岁小孩都不会相信。 “周公公,王爷装病蒙骗朕,该当何罪?” “欺君之罪!” “以何论处?” “以死罪论处!” 叶千歌听得俊脸一白,心肝肺都颤抖了起来。 很显然,他的话没有骗过徐亦婵。 装病装出来个死罪,他这也算是前无古人了。 他仰天长叹,自己刚才怎么就没忍住呢? 不过也就是一千九百万两银子而已! 好多! 仅仅一想,叶千歌便忍不住舔了舔嘴唇,看向那一沓厚厚的银票。 不是每个人都见钱眼开,但若是几亿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的钱,谁会忍得住内心的欲念。 “陛下要怎样?”他满脸苦笑,知道徐亦婵不会真的杀了他,但绝不会轻易善罢甘休。 徐亦婵慢悠悠的坐下去,冷然道:“欺君之罪,你说朕要如何?” 欺君之罪听了不少,虽有些免疫,但每次入耳,依旧禁不住一震。 叶千歌苦着一张小脸,道:“难不成要杀了在下?” “好提议。”徐亦婵高冷道。 叶千歌眼珠子都瞪出来了,他连忙摆手,“在下胡说八道,陛下权当没听见。” 徐亦婵冷哼一声,道:“可偏偏朕就听见了。” 这是要把天聊死的节奏啊。 “那在我临死之前,能不能先把钱给分了?” “人都死了,要钱作甚?” “陪葬!”叶千歌咬牙切齿道。 徐亦婵嘴角抽了一下,道:“朕可以不杀你,不过——” 叶千歌瘪了瘪嘴角,什么叫你可以不杀我,你本来就不会杀我。 正题来了。 他很配合道:“不过什么?” 徐亦婵颇为赞赏的瞄了叶千歌一眼,伸手纤细的手指,指了指那一沓银票,道:“你来分吧。” 叶千歌不疑有他,按照比例,很快便将银票平均分成两份。 一份一千九百万两,一份一千九百七十三万两! “剩下的七十三万两,便不用分了。”叶千歌豪爽道,钱囊又一次鼓了起来,心情不由大好。 当初若能分得八成,不知多了多少。但仅仅五成,也够用了。 人不能太贪心。 叶千歌很无耻的这般想道,加上第一笔的七百七百七十万,他的身家达到两千六百七十万两银子! 他内心激动不已,若论挣钱的速度,天下无人出其左右! 可惜的是,此事可一,不可再。 郭沫游记只有一本,不可能再有第二本了! 但叶千歌已经很知足,他所得的,已经远远超乎了想象。 “看来你终究难逃一死。”徐亦婵脸色依旧寒霜密布。 叶千歌的笑容一僵,慢慢散去,便见徐亦婵美眸盯着自己手中的银票。 意思显而易见。 这是要我拿钱买命啊。 叶千歌脸色突然垮了下来,心中一阵哀叹,原来,女皇大人从始至终,便是冲着这些银票来的。 他颤颤巍巍的从手中抽出一张银票,放到另一沓银票上面,心头禁不住滴血。 一张银票便是十万两! 然而,徐亦婵不为所动,端起茶杯轻轻品了起来。 叶千歌无奈,便只能一张接一张的往上放。 于是,手中的越来越薄,桌上的那份越来越厚。 数了十张,也就是一百万两,叶千歌弱弱问道:“可以了吗?” “凌迟处死,变成了车裂,再接再厉,本皇看好你。” 车裂,就是五马分尸! 叶千歌汗毛竖起,额头冒出冷汗,手一抖,便又数了十张。 “现在呢?” “腰斩。” 叶千歌的心好累,女皇大人分明是在勒索! 又十张。 “缢首。” 再十张。 “活埋。” “怎么越来越重了?” “那就斩首。” “这才差不多。” ...... 第一百零四章 补刀 徐亦婵心满意足的出了侧殿,背后顿时传来一阵惨叫。 “我的五百万两!” 徐亦婵嘴角一勾,目中划过一道倨傲,让你骗朕,这就是代价! 叶千歌瘫在床上,双目无神,感觉整个身体都被掏空了。 他的心在淌血,躺在床上装病,就被徐亦婵勒索去了五百万两银子! 我招谁惹谁了? “王爷,你怎么了?”绿芷愁死了,见叶千歌伤痛欲绝的样子,小脸满是忧色。 “睡觉。”叶千歌翻个身子,拿起被子,将整个身体裹住,“灭烛。” “喏。” 绿芷俏皮的吐了吐小舌头,心中舒了口气,便将房中的烛火灭去,轻悄悄的退了出去。 一夜无话。 翌日。 终于可以告别轮椅了。 坐了大半个月的轮椅,叶千歌早就坐腻了,若非徐亦婵将拐杖弄没了,他都可以拄着拐杖四处浪。 下床走几步,感知伤口处,并没有传来疼痛之感,不由长出了口气。 宫中太医配置的伤药,药效极佳。 他嘴角一弯,大步流星的出了侧殿。 洗漱完,用了早膳,叶千歌便打算出宫。 在宫中呆了这么久,早就闷坏了。 天气已放晴,但丝毫感觉不到热度,依旧冷彻心扉,冻风肆虐,挂在脸上犹如刀割。 叶千歌全副武装,穿着厚厚的衣服,不但裹了层棉袄,外面还披了件貂皮大衣,绒绒的,将严寒抵御在外。 “出宫。” 绿芷面上划过一道踟蹰,道:“王爷,陛下吩咐,要您少出宫,外面危险,恐会遭遇不测。” 郭沫游记都出手了,谁还会自找麻烦来刺杀我? 叶千歌摆摆手,道:“无妨。” 语毕,便迈开双腿往宫外而去。 叶千歌见绿芷畏畏缩缩的样子,不由皱了皱眉头,这丫头最近动不动就是陛下,每句话都离不开女皇大人。 眼中全然没了自己这个王爷。 实际上,他并不在乎,徐亦婵的小性子,但若这般任其闹下去,恐怕自己这个王爷,就真的在这皇宫之中失去了存在感。 边走边想,不出半盏茶的功夫,叶千歌便出了宫门。 “叶千歌,你的病就好了?” 叶千歌被眼前突然出现的人影吓了一跳,不由翻了个白眼,不悦道:“知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的!” “你这不是没死吗?”郁灵大大咧咧的,嘟着嘴道:“你个大男人,胆子也太小了点。” 叶千歌嘴角抽了抽,不欲与其争论下去,便迈步出了宫去。 马车早已候在宫外,叶千歌弯腰上去,还未坐定,一个娇小的人儿,就跟了进来。 “你怎么进来了?” 叶千歌皱着眉头。 “马车这么大,多坐个人又如何,你个大男人,也太小气了点。”郁灵嘟着小嘴,眨巴着大眼睛,冷哼着偏过头去。 叶千歌狂汗,这小丫头片子,开口句句都要伤人。 他不与她计较,才十六岁的小姑娘,放在后世,不过是个高中生。 “你怎么不说话?” 沉默良久,郁灵忍不住了,扭过脑袋问道。 “真是的,不就坐了你的马车吗,这样就生气不理人,小心眼。” 叶千歌正闭目养神,冷不丁的听到这句话,禁不住睁开双目,道:“不说话,我不会当你是哑巴。” 他感觉答应郁灵当自己的侍卫就是个错误,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让人半刻休息不得。 “哼。” 话音一落,小姑娘的小脑袋又偏过去了。 车内陷入长时间的沉默。 “王爷,镇北王府到了。” 外面传来一个声音,叶千歌睁开眼,吐出一口浊气,车内已剩他一人。 一下车,便见郁灵兴冲冲的跑了进去,还大呼小叫着,“小甜甜,灵儿姐姐来啦。” 叶千歌无语,这丫头也太自来熟了! 摇头晃脑踏步门中,便见郁灵抱着小甜甜,在庭院之中,高来高去,时而飞到屋顶,折一根冰凌,时而飞到假山上,掬一把积雪,时而落在树上,弄得上面的积雪漱漱而下。 小甜甜没心没肺的咯咯笑着,叶千歌却看的胆战心惊,俊脸陡然一白,恨不得立马将小甜甜抢回来。 “啪!” 一个小雪球落在他的脸上。 “耶,我打中了。”小甜甜欢呼雀跃,趴在郁灵怀中,挥舞着两只小手。 小没良心的。 叶千歌嘴角一抽,见郁灵幸灾乐祸的样子,心中的火气不由大了几分。 “下来。” “我不,你上来。” 叶千歌咬咬牙,恨不得立马造把枪。 “千歌,你的伤好了?”恰此时,叶母姜柔走过来,见叶千歌归来,喜滋滋的道。 叶千歌点头,道:“已经无恙了。” 说着,还特意蹦跳了几下。 许是太过剧烈,伤口处竟传来一阵阵刺痛。 他不动声色,生生忍住,装作已然痊愈的样子。 “小心些,你腿伤才好,不宜多动。”姜柔拉着叶千歌便往大厅走去。 “娘,那疯丫头,你认识?”叶千歌指了指树上的郁灵。 “她是衙主之徒,与我叶家颇有渊源。”姜柔点头,抬头道:“灵儿,快下来。” “柔姨,几日不见,你又变年轻了。”郁灵一个纵身,便轻飘飘的落地,身子轻盈的好比一根鸿羽。 “就你嘴甜。”姜柔笑了笑。 郁灵嘻嘻的笑着,道:“灵儿说的是真的。” 姜柔道:“你啊,也不小了,是时候嫁人了,以后莫要打打杀杀,早日离了武衙,柔姨好为你寻门亲事。” “柔姨,灵儿还小,才十六岁。”郁灵强笑几下,扯着姜柔的手臂,撒娇道。 “不小了,十六岁都可以生娃了。”叶千歌笑着补了一刀。 “千歌说的不错。”姜柔深以为然道。 郁灵作凶恶状,暗地里比了比拳头。 “街头那个卖油饼的翠花,已经有两个儿子了,人家也才十六岁。”叶千歌恍若未闻,继续补刀。 “再不嫁,就嫁不出去了。” 郁灵恨得牙痒痒,本姑娘天生丽质,怎会愁嫁?“当今天子,我的师姐,你的妻子,不就是十八岁与你成婚的吗?” “这嫁人的早和晚,得分人。”叶千歌瞥了她一眼,高谈阔论道。 “怎么分?” “譬如,姿色,财富,权利。”叶千歌好整以暇道,“而这些,你统统都没有。” “你唯有的,就是年轻,时间还得及,赶紧嫁了,不然就晚了,想想晚年时候,孤苦伶仃,形单影只,无依无靠,一人吃饭,一人睡觉,一人度过每个春夏秋冬,酸甜苦辣,喜怒哀乐,全由一人品尝,这样凄惨的日子,你可想好要独自一人过?” “你——”郁灵胀红了脸,本姑娘花容月貌,怎么就没有姿色了?她张了张嘴,目中竟划过一道浓浓的慌张。 “对了,你都十六岁,也不年轻了。”叶千歌恨不得郁灵赶紧把自己嫁了,他就可以立马换人了。 “谁说我嫁不出去,我现在就去嫁人,叶千歌,你给我等着。”郁灵冷哼一声,身子一纵,便消失不见了。 第一百零五名 流民 “你激她作甚,她还是个孩子。”姜柔没好气的瞥了叶千歌一眼,不放心的望了望门外。 叶千歌噘着嘴,“您方才还说她该嫁人了,已经不小了。” 他莞尔一笑,这疯丫头想一出是一出,即便下一秒捉个男子来,说是她夫婿,他都不带吃惊的。 “哥哥,抱。” 郁灵来去如风,瞬间消失不见,这可愁坏了小甜甜,她还兴犹未尽,想继续飞来飞去。 那树顶上有个鸟窝,刚才忘记让灵儿姐姐带我上去了。 她苦着一张脸,闷闷不乐,眼珠子一转溜,便咿咿呀呀的跑来抱住叶千歌的腿开始撒娇。 叶千歌见她浑身包裹的好似一颗小圆球,禁不住笑了笑,弯腰将之抱了起来。 “娘,府上的炕建成了吗?” 自从搬入飞霜殿,徐亦婵便命令魏光,按照暖床的设计,将永乐宫和镇北王府进行改建了一番。 不待姜柔回答,怀中的小甜甜眼睛一亮,便呀呀道:“哥哥说的是暖床吗?” 叶千歌点头。 “已经建好了,小甜甜房中也有,晚上睡觉暖暖的,一点也不冷,好舒服的。”小甜甜说着,便催促着叶千歌去她的房间。 小甜甜的苑子和叶千歌的苑子相隔不远,几个辗转便到了。 刚到门口,小妮子便吵着要下来,为叶千歌领路。 叶千歌哭笑不得,这都到了,还领什么路。 但他没有拂了小甜甜的好意,亦步亦趋的跟在她身后。 “哥哥快看,这就是暖床。” 因为穿的太多,她使劲的往床上爬,小短腿始终够不着床畔,便只能呼哧呼哧的将小半个身子搭在窗床沿上。 叶千歌忍俊不禁,连忙抱起小甜甜,将之轻轻放到床上。 房中温度不是很高,应该有十几度,炕上的温度有二十多度的样子,比较适宜。 他仔细检查了一边,发现做工很细致,便放下心来。 这炕的结构,并非从厨房铺设的管道,而是直接烧煤,将热量输送至此,若是有裂缝,难免会有有毒气体逸散。 “娘,北疆之事,您可知晓?”叶千歌皱着眉头。 “你父王有写信回来。”姜柔紧蹙眉头,叹口气,道:“北疆战事,已迫在眉睫,不出一两年,大战将起。” 叶千歌见姜柔无恙,不由舒了口气。 北疆犯境,父亲作为主帅,势必有所动作,母亲向来关注北疆,一有风吹草动,便忧心忡忡,甚至茶饭不思。 “今已入冬,大雪连下了数日,金山的山路被封,若要翻越金山,势必付出惨重代价,此举颇为不智,北疆战事,今年不会再起。” 叶千歌分析的头头是道,免得姜柔多想。 姜柔面上愁色稍稍敛去了些,道:“终究少不了一战。” 叶千歌苦笑,这是无法避免的事情。 天狼国屡屡犯境,虽然规模不大,但狼子野心,人人皆知。 即便大徐不想战,也不得不战。 你越退,敌越进。 国与国之间,没有丝毫善意可言。 利益驱使之下,什么事情都可以干得出来。 天狼国如此,大徐亦是如此。 母子间寒暄了片刻,刘管家进来,弯腰笑道:“夫人,小王爷,刘华来了。” “让他进来。” “是。” 刘管家退下,少顷,刘华便大步进来了。 “臣刘华拜见王妃,小王爷。” “起来吧。” 叶千歌笑了笑,道:“吩咐你的事办得如何了?” “回王爷,长安城周围大大小小的石炭矿山,除了成色极差的,都已经被小的买下了,除此,山西那边,小的已经着人去了,正在大肆收购,再有月余功夫,便可完成。” 叶千歌颇为满意,这才短短数日,便能做到这一步,已经很不错了。 “至于王爷吩咐的另外一件事,小的已准备的差不多了,只等王爷一声令下,便可迅速在长安各大坊市售卖。” 叶千歌眼睛陡然一亮,心中不由惊叹了。 这办事效率绝对称得上神速。 “走,一起去看看。” “喏。” “哥哥,我也要去。” “你知道要去哪里吗?” “哥哥去哪里,小甜甜就去哪里。” 叶千歌看了看姜柔,姜柔笑笑道:“去吧。” 叶千歌便抱着小甜甜,往王府外走去。 上了马车,马夫便趋马往城外而去。 行不久,马车突然停了下来。 “怎么了?” 听到外面传来声音,叶千歌不由问道。 “王爷,是一些流民。”刘华的声音才外面传来。 叶千歌掀起帷幕往外看去,便见街道两旁,还有马车前方被一群衣衫褴褛的流民拦住了去路,正在乞讨。 有孩子,有老人,有妇孺,也有男子。 粗略一看,至少上千人。 “怎么会有这么多流民?”叶千歌皱了皱眉头。 “哎,连下了几天的大雪,不知压塌了多少房子,死了多少人,这些人能撑到现在已经算命大了。”刘华叹口气。“城外不知已经冻死多少人了。” 这才入冬之际,天寒地冻,才刚刚开始,接下来几个月,都会如此,甚至会更加酷寒,若无居住之所,定会冻死! “大人,赏几个钱吧,我家老幺,已经两天没吃饭了,再不吃东西,就要饿死了,求求你——” “我可怜的娃啊,娘对不住你,对不住你——” 叶千歌闻声望去,便见一个妇女抱着一个孩子,但那孩子静静躺在她怀中,对于母亲的悲怆的哭喊没有半点反应。 孩子面色发紫发青,又穿着一件单衣,显然是被活活冻死的。 叶千歌心如刀绞,望了望这上千的流民,每个都衣衫褴褛,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眼中溢满了绝望之色。 围上来的多是一些成人和老人,一些孩子畏畏缩缩,瞥见叶千歌的样子,不禁后退几步,许是被吓住了,许是因为腿脚冻麻了,便一屁股坐在积雪中,挣扎了许久都站不起来。 叶千歌长叹一声,他的心肠终究硬不起来。 若无人施以援手,这上千人不是死在今晚,便会死在明晚,绝对撑不过这个冬天。 他长身而起,方要下车,便被小甜甜拉住了。 “哥哥,他们好可怜。” 是啊,他们可怜,但他们绝对不可恨。 他们只是一群受害者,一群因为一场大雪,就随时可能会丢掉性命的的可怜人。 他们的生命如此脆弱,如此不堪。 好比风中的烛火,风大风小,总会有些烛火熄灭。 “那哥哥去救他们好不好?” “嗯。” 第一百零六章 救与不救 将小甜甜留在车内,叶千歌独立一人下了车。 她尚幼,不宜过早接触生死,目睹人生的凄惨。 “王爷。”刘华埋首恭敬道。 叶千歌深吸口气,目光逡巡,将流民尽收眼底。 他看的不只是一个个麻木而绝望的人,还有一具具被积雪掩盖的尸体。 有些只笼盖了一半,露出凝冰结霜而僵硬的面孔,定格了临死前的痛苦表情。 这其中,男女老幼,不下数十个。 叶千歌心狠狠颤了一下,他看到了一些幼童,许是只有三四岁,小甜甜般的年纪,面上充满了稚气和童真,睁大着眼睛,带着一丝懵懂和天真。 好似到死都不知自己怎么了。 他鼻子一酸,差点掉下泪来。 花骨朵一般的生命,尚未开放,就彻底凋零了。 随行的侍卫连忙将叶千歌紧紧围住,拔剑出鞘,凶神恶煞的看着众流民。 众人见了,面露惧色,不由后退几步,有些胆小的,便作鸟兽散,往街边退去,不敢再围拢过来。 “把剑都收了。”叶千歌皱着眉头,低喝道。 侍卫听罢,便将剑入鞘,但依旧紧紧守在叶千歌两边,以防发生意外。 “刘华,将人都聚集过来。” “喏。” 刘华一个跃身,站在了马背上,登高一呼,道:“凡雪灾难民都聚过来,这位贵人可解救诸位于饥寒交迫,生死关头。” 众人先是一愣,继而看向被侍卫环绕的俊逸公子,不疑有他,便纷纷涌了过来。 “是帝夫,当世乐圣!” “果真是叶家小王爷,小的有幸,曾于中秋大典亲眼见过叶小王爷!” “老天有眼,这下终于有救啦!” 流民中,有人认出叶千歌来,顿时欢呼雀跃,绝望的面庞上多了几分神采和灵动。 街上的行人见状,蜂拥而来,越聚越多,但见叶千歌的身影,议论之声此起彼伏。 “叶小王爷难道要救这些流民?” “这里至少有上千人,城外更是多达四五千人,若要救助,不知要花费多少银钱。” “哎,这年岁,每年冬天都要死上数千上万人,若叶小王爷能出手相救,这便是一桩莫大的功德。” 不出一会儿的功夫,所有流民全都聚拢了过来。 下一瞬,不论老叟老妪,还是幼儿稚童,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不顾地面厚厚的积雪,面带激切与渴求的望着叶千歌。 叶千歌望着这一张张面孔,感受四面而来的目光,心中不由一震,这是对生命的渴望和希冀。 若非陷入绝境,哪怕有一丝生的希望,他们都会毫不犹豫的抓住,然后任劳任怨的活下去。 尽管生活艰难,岁月惨淡,死亡的恐惧高悬头顶。 但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乎? 他深吸口气,喉咙略微发干,道:“快快起来,雪地冻骨,莫要染了风寒。” 语罢,上千流民无动于衷,依旧直直的跪着。 有些小孩坚持不住,要起身来,却被父母死死的按在雪地中,许是受不住酷寒,便哇哇大哭起来。 那父母面色一沉,扬起手掌,便扇了下去,啪地一声,孩子哭声不减反增,愈发响亮。 叶千歌见状,立马跑了过去,不顾孩子脏兮兮的衣服,一把将孩子抱了起来。 “孩子何错之有,打他作甚?” 那对夫妻面色一白,张了张嘴,不知该说什么,低头便猛磕起来。 孩子瘦骨嶙峋,看似只有五六岁,但瘦骨嶙峋的样子,抱在怀中,轻飘飘的,感觉不到重量一般。 “这个给你。”叶千歌手一翻,一块糕点便出现在了手中。 和小甜甜一起,他身上随时都带着几种零嘴。 小孩哭声骤歇,泪汪汪的眼睛不由一亮,露出无比的渴望,却始终怯怯的,不敢伸手去接。 “拿着吧。”叶千歌将糕点递到孩子手中,便不去看他了,免得他害怕。 果然,方移开目光,小孩便小心翼翼的将糕点放入嘴中,还将黑乎乎的手掌舔舐了一番。 叶千歌笑了笑,将小孩放下,轻声道:“莫要再打他,他只是冷了而已。” 那对夫妻连连点头,将孩子搂在怀中,便不作声了。 叶千歌叹口气,继而朗声道,“本王叶千歌,今日起,将在城外搭灶施粥,凡雪灾流民者,不论多少,一日三餐,管饱。” 话音一落,场面陡然一静。 不论是流民,还是围观的行人,纷纷惊愕不已的望着叶千歌! 不论多少,一日三餐,管饱! 众人禁不住吐了口口水,目瞪口呆。 这个消息若传播出去,不知会招来多少流民! 至少上万,甚至数万! 这每日的花销,便是一笔不菲的银子,若长此以往,花费更是惊人。 “王爷万岁!” “多谢王爷救命之恩——” “王爷大恩大德,小人以后必为王爷立牌,日日为王爷祈福——” 沉寂之后,是一片哗然。 上千流民大声欢呼,劫后余生一般,有的喜极而泣,有的不停磕谢恩,有的则与家人抱成一团,或哭泣,或大笑,或尖叫,或激动。 不一而足。 “王爷,这若日日施粥,恐怕并非长久之计?”刘华皱着眉头,担忧道。 叶千歌又怎会不知,这个冬天还长着呢,若是一直这么下去,即便腰缠万贯的他,也免不了元气大伤。 他嘴角一勾,压了压手,众人见了,声浪缓缓平息,所有目光全都聚焦过来。 “施粥会持续一个月。” 他一顿,顿时四周便传来一阵阵嗟叹声。 “施粥一个月有何用,一个月以后,这些人还是难逃一死——” “哎,虽说能活一个月算一个月,但这救与不救有何区别?” “叶小王爷也就是心血来潮而已,终究当不得真。” 而众流民表情一滞,立时心如死灰,方还在天际,如今直坠地面,还未从喜悦中回过神来,便又得面临死亡的威胁。 叶千歌恍若未闻,续道:“一个月内,本王至少会招用一万人,甚至更多的人,流民优先,包食宿,月钱——” 说着,他偏头问刘华道:“月钱一般是多少?” 刘华道:“百钱到三百钱左右。” “这么少?”叶千歌皱了皱眉头,便抬头高声道:“月钱一两至三两不等。” 他竟将月钱生生提高了十倍! 第一百零七章 雪包 月钱一两至三两! 这如同一颗炸弹落入池中,人群顿时炸开了锅。 一两银子便足以五口之家,过上一个月富足的日子! 若省吃俭用,还能剩余不少。 这时,不论是流民,还是围观群众,纷纷面露错愕之色。 继而爆发惊天浪潮般的欢呼。 流民俱都俯首跪拜,一边磕头,一边谢恩。 只要撑过这个冬天,他们就会幸免于难! 有些行人面露羡慕之色的看着流民,这般高的月钱,放眼整个长安城都极其少见。 若他们也能被招用,这个冬天便不用如此拮据了,也能填补家用。 “刘华,着人去城外搭棚搭灶,熬粥施粥。” “喏!” 刘华应道,便向身旁几人吩咐一声。 “你们现在可去城外,不久便会有人在那里施粥。” 叶千歌说罢,便弯身入了马车,立时,一个小小的人儿便挤进了自己的怀中。 “刘华,让他们将路边的尸首全部移到城外掩埋了。” 叶千歌心情很低落,他不愿意在外面久呆,不论是流民,还是那一个个触目惊心雪包,都让他的心理承受极大的压抑。 “喏。” 刘华深吸口气,从流民中叫出百余个壮硕男子,旋即从一个个雪包之中,扒出一具具尸体,整整七十八具! 其中,甚至不乏刚出生的婴儿! 此情此景,惨绝人寰。 叶千歌放下帷幕,收回眼光,吐出两个字来,“走吧。” 人群立时散开,马车缓缓往城外而去。 上千的流民紧紧随在后面,还有那七十八具冰冷,已经失去温度的尸体。 此时,除了马蹄哒哒的声音,万籁俱寂。 所有的静默,不知是为了叶千歌的善举,还是为了这七十八个受难者。 所有的目光全都聚焦过来,叶千歌的队伍越来越壮大,沿途闻讯而来的流民,越积越多,尚未出城,便已达两千余人。 王府的人来的很快,叶千歌出城,便见有人已经在城外搭建木棚,忙碌了起来。 一些流民主动加入其中,不出一炷香的功夫,一个个木棚耸立而起,一个个炉灶从无到有,不久,几缕炊烟袅袅而起,一袋袋的粮食倒入锅中,不久,一股淡淡的香味弥漫开来。 所有流民静静候着,小孩老人站在前方,后面才是中年女子和男子。 竟都没有往前冲挤的迹象,都安分守己的等待着,尽管饥寒交迫,但尊老爱幼之心,却万万失不得一分。 叶千歌心中触动。 这个时代,物质条件匮乏,人们生活艰难,朝不保夕,但孝悌之道,礼仪规矩,却已深入人心。 停留了半响,马车便哒哒的驶向城外。 城外流民更多,一路上,随处可见衣衫褴褛,面黄肌瘦之人,有的拖家带口,有的踽踽而行,面目茫然而绝望。 有的人走着走着,坚持不了了,便往后倒下去,再也爬不起来,一夜之后,便是一个个小雪包。 叶千歌的心不停抽动。 人如蝼蚁,命如草芥。 “将沿路的尸首都掩埋了吧。”叶千歌掀起帷幕,将一幕幕看在眼中,心绪继续往下沉。 这只是一个冬天而已。 而这样的场景,每年都会轮番上演。 更遑论饥荒天灾了! 死的人恐怕是现在的十倍,甚至数十上百倍。 马车走走停停,刘华不断让人将路边的死尸掩埋,还不断催使让那些流民去城门外聚集。 “城门处有人施粥,可让你们填饱肚子。” 无需多么华丽的语言,仅仅施粥两个字,便足以调动流民的欲望。 消息扩散的速度,比想象中的快,至少比马车快。 不用刘华继续宣传,迎面而来的流民越来越多,面上带着几丝激切和欢喜,漫无目的的步伐有了方向,俱都往城门外而去。 而叶千歌依旧在忙着将沿路的尸首,挖坑掩埋。 阳光很亮,但只是亮而已。 映照着遍野的饿殍和冻尸,温度一降再降。 短短十余里路,竟花去了两个时辰。 他们不知道,已从多少雪包中扒出多少死尸,能做的,唯有将一个接一个的死尸掩埋。 “王爷,到了。” 抱着小甜甜下了车,叶千歌平息心绪,投目看去,马车停在一座石炭矿山前。 离矿山不远处,搭建了一间大大的厂棚。 厂棚四周竖立着大大小小的茅屋,正是晌午时候,已有炊烟从茅屋中升腾而起。 “小的汪长道,拜见王爷!” 未入厂棚,从中迎来一个人,见来者,面色一变,跪地而拜。 叶千歌微微颔首,迈步往厂棚走去。 入了厂棚,里面的景象映入眼帘。 “哇,这是什么?” 不待叶千歌说话,怀中的小甜甜,水汪汪的大眼睛睁大,小嘴发出惊叹声来。 “这叫蜂窝煤。” 叶千歌将小甜甜放下来,微弓着身子,牵着她的小手,随她慢慢走去。 厂棚的地面正遍布着,一个个密密麻麻的圆形煤团。 煤团中间有十二个孔,远远看去,好似一个个蜂窝一般,故而得名。 “这里的蜂窝煤有多少?” “回陛下,已有一万七千多。”汪长道立马道。 “为何才这么点?”叶千歌皱着眉头。 “回王爷,多是因为人手不足,且时日尚短,这上万的蜂窝煤,也是日夜赶工做出来的。”汪长道拱手道。 叶千歌点头,道:“煤炉做了多少个?” “一千三百六十个。” 叶千歌有些不解了,蜂窝煤应是更多,煤炉应是更少才对。 “殿下,煤炉由专门的泥瓦匠打造,冬季闲来无事,便全都交由他们了。”刘华道。 “都是王府的人?” “是的,全从老爷封地征调过来的。” 叶千歌点头,“去矿山看看。” 弯腰抱起小甜甜,一行人出了厂棚,便沿着开辟的山路,往矿山而去。 矿山不高,只有二三十丈,形似一只大鳖,附近的人,便将此山称作鳖山。 半盏茶的功夫,便来到了山顶。 鳖山的煤矿很丰富,地面往下三尺,便可见黑色的煤块,成色极好。 叶千歌嘴角一弯,这座矿山,便足以让整个长安消耗数年。 当然,若是以后民众燃煤的习惯养成了,那就支撑不了多久了。 路漫漫兮其修远,吾将上下而求索。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一步迈出,积跬步,亦可致千里。 叶千歌心道,改变便从这里开始。 第一百零八章 这就是你的大徐 “刘华,明日从流民中,招用一千人,将矿山通往官道的路修好,再者,让他们加快制造蜂窝煤的速度。”叶千歌沉声道。 “喏。”刘华面色闪过一丝踟蹰,道:“王爷,月钱都是一两至三两么?” 叶千歌点头,叹口气,道:“先过完这个冬天吧。” 救人要量力而行,叶千歌并非逞一时之快。 这才入冬,若月钱太少,根本养不活这些流民。 “这蜂窝煤的成本几何?” 蜂窝煤的原材料,除了煤矿,还有黄泥,石灰,木屑等等,都廉价至极,有的甚至不用钱,便可取用。 汪长道答道:“回陛下,成本微乎其微,支出多用在工人的月钱上。” “一文钱五个,可有赚头?”叶千歌问道。 “有有有。”汪长道连忙点头,道:“比之烧柴烧炭,还要便宜许多,这蜂窝煤定会大卖。” 叶千歌沉吟片刻,道:“这蜂窝煤上市,定会对以卖柴为生的人造成冲击,你多多注意,可将这些人优先招用。” “是。”刘华答了一声,“王爷,这煤炉和蜂窝煤何时入市?” 叶千歌想了想,道:“就明日吧。” “喏。” 叶千歌没有久呆,这里属于郊外,风大,小甜甜穿得多,但依旧蜷缩成一团,挂在叶千歌的胸口,不肯下来。 “回府。” 马车飞扬,哒哒的往长安城而去。 沿途的流民依然不减,全都朝着城门方向汇聚而去。 还未到城门处,掀开窗帘往外望去,便见黑压压的一片,人山人海,粗略一看,至少有四五千人。 这才仅仅一个上午的功夫而已。 他深吸口气,放下帷幕,暗道,过了今日,恐怕人会越来越多。 流民之中,一些有心人见了,一眼认出是叶千歌的马车,便纷纷跑到官道两旁,跪地叩拜,高声疾呼着感恩戴德之类的谢词。 一些受恩的流民也纷纷效仿,匍匐在地,面上满是感激之色。 马车继续前行,片刻便消失在了城外,入了城门。 回到镇北王府,母亲姜柔便听闻了叶千歌施粥一事,将小甜甜接过去,蹙着眉头道:“如此多的流民,你要招用万人,何来那么多的产业?” “娘,我自有分寸,你就放心好了。” 招用万人,确实有点多,但若好好规划,也不是不能消化得了的。 姜柔依旧忧心忡忡的道:“你回宫后与婵儿好好商量一下,莫要胡来。” 叶千歌面庞抽搐几下,撇撇嘴道:“不用,些许小事而已,哪用得着惊动她。” 不靠谱的印象还是这么深入人心,纵是母亲,也不相信自己。 叶千歌摸了摸鼻子,一脸无奈状。 “娘,甜甜饿了。” 姜柔还要继续劝告,但听小甜甜叫饿,便低头笑道:“菜饭早已准备好,就等你们俩了。” 说着,便抱着小甜甜往大厅走去。 自叶千歌将厨艺传授给王府厨娘后,王府的伙食水平大幅度提升,而且还自创了不少新的菜品。 酒足饭饱后,叶千歌便被姜柔给赶走了。 叶千歌唉声叹气,满脸忧郁的斜望着天空,自穿越而来,他还未留在王府中过夜。 他装可怜,将腿伤都给搬出来了,本以为姜柔会心软,但换来的依旧是狠心的拒绝。 垂头丧气的回到马车上,便闷闷不乐的往皇宫而去。 本来,他打算去一趟封地,但据说积雪太厚,马车无法通行,若要去的话,最好早一些。 否则,晚上便要留宿村中。 他的王府尚未规划,更遑论落成了。 数十个侍卫跟着,去了村子,恐怕留宿的地方都没有。 何苦来哉,便只能作罢。 回到宫中,叶千歌便钻进侧殿内,拿起久违的炭笔,皱着眉头开始画了起来。 现在人手够了,钱也有了,有些事情便可着手开始处理了。 他断断续续忙活了一个下午,主要是记忆模糊,上学得来的知识,早已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还给了各位老师。 呼—— 良久,他拿起纸张,再细细浏览一遍,发现没有遗漏,便长出了口气。 再怎么说,我也是个理科生。 他眉头一挑,在心中感谢各位老师,以及诸多历史网络作家。 不然,能不能记得这般清楚,还将之还原出来,真是有点悬。 有了这个东西,王府便可以开始设计了。 收好纸笔,再望窗外,已是漆黑一片了。 “殿下,该用膳了。”绿芷连忙道。 “将晚膳送进来吧。” “王爷,陛下还在等您。” 徐亦婵等他用膳? 这个时辰,该是早就过了晚膳的时候了。 他略有惊讶,微微颔首,出了门,便转向正殿而去。 推门进去,便见徐亦婵半躺在炕上,借着烛火,在低头看书。 “王爷。” 周公公小声唤了一声。 “去准备晚膳。” “喏。” “忙完了?”徐亦婵将目光从书中移开,撇看他一眼道。 叶千歌耸耸肩,道:“你可以不用等我。” “无妨,朕只是不饿而已。”徐亦婵从炕上支起身子,“听说,你今天出城了。” 叶千歌翻个白眼,心道,我的事情,你一清二楚,还用这般多此一举吗? 他轻轻点头,眸光一闪,沉声道:“此次出宫,见到许多流民,至少有数千之众,为何朝廷没有拨款赈灾?” 他的话语中带有一丝质问的意味,冷冰冰的,夹杂冷漠的情绪。 徐亦婵一愣,面上划过一道不悦,但稍纵即逝,拧着眉头,道:“每年朝廷都会拨款救济流民,只是近年来,因为国库空虚,才导致款项越来越少。” “所以,你就任由那些流民自生自灭,饿死冻死,抛尸路边吗?”叶千歌的声音陡然大了几分。 他的脑海禁不住浮现今日看的一幕幕画面。 那些挣扎在生死边缘的人们,还有那些死于饥寒的妇孺儿童。 他内心的沉郁,和积压的情绪,在此刻突然爆发出来。 他从不恨天,不恨这场连下了数日的大雪。 他恨的只是当政者的无所作为。 自那日,徐亦婵与他谈论之后,他便以为朝廷会有所动作,会采取措施,会尽力挽救这些流民。 可是,这只是他的一厢情愿而已。 “你有没有看到,数十上百,甚至数百具尸体,倒在路边,被雪覆盖成一个个雪包。”叶千歌双目赤红,凶狠的盯着徐亦婵,咬牙切齿道:“你可知道,冻死之人的脸上,是何表情吗?” 徐亦婵从未见过叶千歌这般震怒,恍若九天雷霆,凶神恶煞的样子,好似要将她吞噬一般。 她能感知他的怒火,此刻的叶千歌好比一座火山,正在喷涌无尽的愤怒。 “不是痛苦,也不是狰狞。” “而是微笑!” “哼,多么可笑,死了竟比活着还要快乐,这就是你的大徐!” 第一百零九章 蜂窝煤 叶千歌的愤怒突如其来。 即便是他,都无法抑制住自己的情绪,他也没打算去刻意抑制。 徐亦婵面色越发难看起来。 叶千歌最后那句,这就是你的大徐,无疑挑战了她的底线。 这是对大徐皇室莫大的否定和嘲讽。 “大胆!”她娇叱道,一双凤眼冷眸以对,似酝酿着无尽的杀意和汹涌的帝威。 若是以往,叶千歌早就怂了,然后落荒而逃。 然而此次,叶千歌却好不退让,无所畏惧般,亦怒目圆瞪,与她狠狠对视着。 殿中的气氛瞬间凝固,温度好似也在下降。 恰此时,门被轻轻打开,端菜进来的宫女和周公公,见状面色豁然一变,便跪倒在地,大气都不敢出。 “滚出去!” 徐亦婵一瞪,宫女与太监们身子一颤,便慌不择路的退了出去。 将冷幽的目光再度移到叶千歌身上,徐亦婵冷冷道:“你以为朕愿意看着大徐的百姓自生自灭吗?” “你以为朕就这么冷血无情吗?”徐亦婵咬着贝齿,说着,她内心不由涌现一股委屈。 她登基仅仅数月,她从先皇手中得到的,不是盛世强国,而是一个烂摊子,一个风雨飘摇的帝国罢了。 它危机四伏,内有反贼,外有强敌,还有一个宁王在旁窥伺。 它虚弱无匹,国库空虚,财政糜烂,还有无数宗门势力在侵吞大徐的根基。 她登基了,她才发现,很多事情,并非她想象的那般简单。 即便她是高高在上的天子,手握权柄的皇上,但仍有太多事情,令她束手无策,只能徒然叹息而已。 “你是否冷血无情,自会有人知晓,与我无关!”叶千歌冷笑的瞥看她一下,甩甩衣袖,大步出了正殿。 徐亦婵的处境,他怎会不知道。 他痛恨的是,这一切明明可以防范,她却毫无作为。 数万流民流离失所,饿死冻死在路旁。 岂能被她轻轻的一句话给绕过去? 说是国库空虚,那数日前得到的一千多万两银子,为何不拿出一部分赈济灾民? 哪怕每日施粥一次,那些流民或许就不会那么轻易的死去! 出了门,一阵冻风吹来,使得禁不住打了个激灵,他的头脑稍稍清醒了许多,怒火也消减不少。 他叹了口气,望了望如墨的天际。 些许柳絮般的雪片洋洋洒洒飘落了下来,悄然无声。 又下雪了! 叶千歌吐出一口浊气,迈开双腿步入庭院,望向城门方向,喃喃道:“今晚过后,路边的雪包会有多少......” 他静静的站着,任由雪花沾身,冻风刮拂。 雪渐渐变大,方才还是柳絮,现在已成飞花,落在地面发出簌簌的声音。 很快,叶千歌便成了一个雪人。 绿芷满脸焦急,赶紧从侧殿拿来一把油纸伞,跑到庭院中,为叶千歌挡住大雪。 “绿芷,你说为何会有那么多人死于一场大雪?”叶千歌伸出手,便有雪花落入掌中,雪花立时褪去白色,化作一片水珠。 绿芷一脸茫然,抿了抿唇,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徐亦婵隔着窗纸看着庭院中的主仆二人,一时静默不语。 直到叶千歌回到侧殿,徐亦婵叹口气,萧索的回到炕上。 “都撤了吧。” 周公公心中喟叹一声,挥挥手,让宫女将饭菜全部收拾了。 雪下了一晚,直至天光微亮,才渐渐停歇下来。 长安作为当今世上第一大都市,人口超过百万,每日凌晨天还未亮,各大坊市便已热闹喧嚣起来。 人来人往,车水马龙。 昨夜大雪,好似丝毫不影响商贩的热忱,一大早,数以百计的马车,不断从各大坊市进进出出,装卸货物。 瓜果蔬菜,鸡鸭鱼肉,应有尽有。 除此,亦有布匹香料,奇珍异宝,凡日常所见之物,皆可见到。 然而,今日坊市中却多一样,以往从未见过的东西。 朱雀坊。 因临近朱雀大街,故而得名,于长安城中,乃数一数二的大坊市。 朱雀坊的货物数不胜数,凡长安城中,若找不到自己所需之物,来朱雀坊势必能让你称心如意,满意而归。 坊市中心地带,连着七个铺面,上书齐云阁,三个大字,金光闪闪,威风凛凛,很是夺人眼球。 齐云阁在整个朱雀坊鼎鼎有名,除了阁中货物物美价廉,还喜欢贩卖各种稀奇古怪之物。 “李掌柜,你又弄来什么古怪玩意了?” 此时,一个车队停在齐云阁前方空地,马车足有十余辆,上面都装载着一些黑不溜秋的东西。 “嘿嘿,好东西。”齐云阁掌柜是一个五十余岁的男子,名唤李庆来,身子微微发福,红光满面,着一身锦衣,与旁人寒暄,应答之间,游刃有余,显然是个老油条了。 “刘总管,你怎么亲自来了?” “此事,小王爷颇为重视,我自然不能怠慢。”刘华说着,便喝道:“大家都快点,马上便要开市了,不要耽误了时间。” “是!” 数十个汉子应道,便加快手中动作,将一车车货物卸下来。 “刘总管,小人已备好了茶水,里面请。” 刘华皱了皱眉,而后笑笑,道:“正好有些事要交代你。” 说着,二人便进了齐云阁。 十余车货物,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在数十个汉子的努力下,不到一炷香的功夫便全部卸了下来。 “咚咚咚!” “开市了!” 一声钝器敲打的声音响起,朱雀坊开市了。 早已候在坊市外的人们,纷纷涌入坊市中,开始挑选自己满意的商品。 有的人提着竹篮,有的大户人家便径直赶着马车进来采购。 齐云阁的生意向来极好,有许多老顾客光临,方一开市,便有许多马车停在了齐云阁外面。 “老李,老规矩!” “好呢,德才,你叫几个人,去帮陈管家拿货。” “是。” “老李,看你门口摆满了黑漆漆的石炭团子,难不成是用来卖的?”陈管家双手捞在身后,踱着步子绕了一圈。 李庆来一听,面上划过一道亮色,道:“陈管家,这可不是普通的石炭团子。” “这东西叫蜂窝煤,烧起来,比石炭团子好太多了,不但无烟无味,一个蜂窝煤至少可烧两三个时辰!” “老李,骗人的吧,这分明就是石炭做的,怎么可能没有烟尘?”陈管家一脸不信。 “你自己看。”李庆来将陈管家带到一旁,指着一个火炉道。 火炉中,蜂窝煤烧的正旺,没有半丝烟尘,也没有刺鼻的味道,比之柴炭可好多了。 “真的能烧两三个时辰?”陈管家踟蹰道。 “这炉中的火也才刚刚燃起来的,你若不信,可在我这等上两三个时辰,看我老李有没有骗你。”李庆来毫不在乎,大咧咧道。 “这...蜂...蜂什么煤,作价几何?” “一文五个!” 陈管家表情一愣,惊讶道:“一文五个?” 这不是贵,而是太便宜了! 第一百一十章 齐云阁 坊市中的木柴,一担约莫七八文钱,而木炭则更贵,品相略好的,一百斤至少要五十文钱! 相比之下,蜂窝煤的确不贵。 若蜂窝煤果真如李庆来所说,不但火旺,可供取暖,亦可用来烧菜做饭,还无烟无味,燃烧时辰久,便无不可买些回去试试。 若好用,府上可大量采购,说不定还是大功一件。 若不好用,也无大碍,几文钱的事而已,无关痛痒。 沉吟片刻,陈管家大手一挥,朗声道:“李掌柜言重了,些许小钱而已,李掌柜岂会放在眼里,既如此,便给我装一百个。” “爽快!” 一百个,虽然不多,但至少算是开张了。 李庆来笑道:“您是前一百名买蜂窝煤的,便附送您一个火炉。” “还有此等好事!”陈管家眼睛一亮,面上的笑容却是更盛了,觉得这二十文钱花的太值了。 随后,李庆来便与陈管家细细讲解一番,关于如何调节通风口,达到控火的目的,还有取暖时该注意的事项。 一一道明后,陈管家便坐上马车,扬长而去。 有了第一个顾客,便会有第二个,有了第二个,便会第三第四...... 不但因为蜂窝煤价格便宜,且又非常耐烧,比之柴炭,有其不可比拟的优势。 再加之诸多优惠,譬如,前一百名者,无论买多少蜂窝煤,都会赠送一个火炉等等,诸如此类,甚是诱人。 多管齐下,前来询问蜂窝煤的人渐渐地多了起来。 但终归是新鲜事物,问的人多,买的人少,一日过后,一万七千多的蜂窝煤,只卖出一小半。 刘华不以为意。 倒是一旁的李掌柜颇为无奈,心中很是着急。 “李掌柜稍安勿躁,这蜂窝煤是好是坏,想必用过的人都心中有数,今日暂且不论,明日才是重点。”刘华丝毫不急。 叶千歌本来想用一些营销手段,但细想之下,便偃旗息鼓,作罢了。 物美价廉者,终将会被市场所接受。 唯一考虑的,便是接受过程的时间长短。 而今恰是寒冬,正是取暖之际,蜂窝煤此时入市,时机刚刚好,叶千歌有绝对的信心,不出数日,蜂窝煤定会大行其道! 李庆来点点头,这才舒了口气。 实际上,齐云阁是镇北王府的产业。 蜂窝煤是小王爷极其重视之物,销量不佳,他难辞其咎,本怀有忐忑不安,听刘华这般说,便放下心来。 —— 彭府。 陈管家回到府中,便招呼人来搬东西。 “今日的菜色看似很新鲜。”家仆一边搬东西,一边称赞道。 “那是自然,齐云阁的货品向来如此,少废话,赶紧搬。”陈管家笑骂一声,连忙指挥人手将车上之物卸下来。 “陈叔,这么早就回来了。”府中的几个丫鬟纷纷围过来,眨巴着眼睛往马车上看了看,好似在寻找什么。 “找什么?”陈管家低喝道,面上露出一丝严肃,但眼中却挂着一缕笑意。 几个姑娘身子一颤,赶紧低下头,但目光时不时望向马车,一个胆子稍大的女孩嚅嗫着嘴唇,小声道:“陈叔,奴的胭脂呢?” 陈管家嘴角抽了抽,瞪了女孩一眼,没好气道:“忘不了,都在车上,自己去拿。” 几个女孩欢呼一声,便全都跑了过去,低着头,四处翻看。 “找到了!” 没找多久,几个女孩得偿所愿,终于翻出一个盒子,打开一看,便见里面装着十几个小盒子。 一阵香味扑鼻而来。 古时的婢女,可没有出入府苑的权力,若擅自出府,轻则杖责,重则杖毙。 所以,她们日常所需的之物,常常托付别人去购买。 “翠儿,这是你的。” “香儿,这是你的。” “这个,是我的。” ...... 每个丫鬟拿到自己如愿的胭脂水粉,俱都欣喜不已,爱不释手,把玩片刻后,便连忙将之收好,莫不小心摔破了。 “陈叔,车上的黑团子用来作甚?”一名丫鬟伸着脑袋,蹙着眉头,很是迷茫的道。 “你不说,我还真给忘了。”陈管家拍了拍脑袋,连忙走过去,扯着嗓子高呼道:“阿德。” “陈叔。”一个家仆跑过来,笑嘻嘻的叫道。 “把这些全都搬下来。”陈管家指了指蜂窝煤和火炉道。 “得嘞。” 阿德纵身一跃,跳上马车,几个来回,便将一百个蜂窝煤搬了下来。 “陈叔,你还没说这是什么呢?”一个小丫鬟嘟着嘴道。 “这是石炭团子!”另一个小丫鬟张嘴道,继而皱了皱眉头,“只是这上面多了一些孔。” 陈管家嘿嘿道,“这可不是石炭团子,而是蜂窝煤,是个新鲜玩意。” “阿德,去弄些木炭过来。” 阿德也正好奇,闻言,便撒丫子往厨房跑去,不久,便拎着一个装满木炭的竹篓跑了回来。 木炭很快被点燃。 陈管家按照李庆来的嘱咐,将燃炭倒入火炉中,再将蜂窝煤放在燃炭之上。 过了半响,黑乎乎的蜂窝煤被点燃了,发着火光,不断向外喷涌的热量。 “居然没有烟尘,也没有声响——” 围观的家仆和婢女很惊讶,看着这个小小的火炉,眼中闪着惊愕的光芒。 “陈叔,这三个蜂窝煤可以烧多久?” “短则两个时辰,长则三个时辰。”陈管家满意的点点头。 这蜂窝煤买值了。 “阿德,将火炉送去老爷书房。”陈管家眼睛贼亮,“这天寒地冻的,老爷房中的炭盆不抵用,赶紧撤了,换成火炉。” 这可是大功一件,陈管家心中美滋滋的想到,明日,再去齐云阁多买些火炉回来,府中夫人有七八个,还有十几个少爷小姐,林林总总加起来,约莫需要二十余个火炉。 当然,自己家中也要置办几个才行,今年的冬天,终于要好过了些。。 这般想着,他脑中灵光一闪,嘴中喃喃有声,“明日得早点才行,否则,这火炉与蜂窝煤定会被一扫而空。” 他暗中记下此事,打算明日五更起来便去坊市外侯着,待一开市,就去齐云阁扫货。 彭府中发生的这一幕,也在其他府苑中上演。 第二天,依旧天未亮。 朱雀坊市外面,便已停了许多马车,较之往日,多出了不少。 一些人见了,只稍露异色,便再无去留意。 但不久,众人相互寒暄议论后,才得知,这些多出来的马车,大多数都是冲着一种新奇的火炉和石炭团子去的。 众人好奇,何物竟有如此大的魅力,让这么达官贵族的管家甘愿候在坊市外。 咚咚咚—— 脆响之后。 官兵将坊市的大门推开,候在外面的人纷纷涌了进去,其中至少有三成的马车径直冲向齐云阁而去。 第一百一十一章 偏偏 仅仅数个时辰,不但蜂窝煤,连着火炉都被一扫而空。 除此,齐云阁还承接了许多订单,少则数百,多则上万! 对于蜂窝煤的大卖,叶千歌并不感到吃惊和意外。 “如今鳖山矿场一日产出的蜂窝煤有多少?” “约莫十万。”刘华道。 “这么少?”叶千歌皱着眉头,昨日可录用了一千流民,怎么说也不止这个数字。 刘华道:“王爷,新招用的千人,小的分配了五百人修路。” 叶千歌恍然大悟,怎么忘了这一茬。 “日产十万太少了。”叶千歌沉吟片刻道。 长安人口过百万,有钱人数不胜数,更有无数的商贩,于大徐各地之间往来穿梭。 先不论其他各处,日产十万,根本无法满足长安城的日常需求。 “待路修好之后,五百人全部投入矿场,产量也会水涨船高。”刘华娓娓道。 蜂窝煤的畅销,令他防不胜防,仅仅一两天,便达到日销过十万,这样的速度,简直令人瞠目结舌。 “不用。”叶千歌沉思良久,道:“不如再开辟一个矿山,从流民中,再招千人,将日产量提高至五十万,甚至更多!” “日产五十万?”刘华倒吸了口凉气,略有恍惚的问道:“殿下,这是不是多了些?” 叶千歌摇头,道:“不多。” “如今大部分石炭矿山都在本王手中,便不用担心有人与本王抢食。” “除去长安日需消耗,其余的分销外地,五十万只是个开始,以后的产量只会越来越高!” 五十万确实不多。 虽说如今是冬季,对于蜂窝煤的销售大有裨益,待民众养成烧煤的习惯,产量定会再度暴涨。 刘华微微颔首,道:“相比之下,火炉的产量亦已捉襟见肘。” “那就扩大生产,将厂棚迁入封地,从封地招人。” “喏,小的这就去安排。” “且慢。”叶千歌从怀中拿出几张纸来,递给刘华道:“从王府和工部征调能工巧匠,尽快将图中之物弄出来。” “此物兹事体大,凡参与者,务必保密,切忌不可走漏了风声。” 刘华闻了,不由面色一肃,当即重重点头,心中不由紧绷起来。 殿下这般说了,此物必是珍贵至极,由不得他不紧张,当下二话不说,赶紧将图纸贴身收好。 “去吧。” “喏。” 刘华走后,叶千歌便在城中四处闲逛起来。 今晨出来,未用早膳,便走走停停,沿路寻了一家面片小摊,便与众侍卫吃了起来。 “哼。” 吃到一半,一声冷哼便从对面传了过来。 叶千歌抬头一看,差点没被呛住。 “你怎么来了?”叶千歌没好气的瞪了对方一眼,继而嘴角一勾,调侃道:“你的夫婿呢?” 郁灵最是看不得叶千歌得意洋洋的样子,不由咬着贝齿,道:“要你管!” “哎,果然不出所料,又没嫁成。”叶千歌一阵头疼,才安静两天,这丫头居然又出现了。 “面片儿都堵不上你的嘴!”郁灵恶狠狠的道,只觉叶千歌的话,似一把利刃直插胸口,顿时闷得慌。 “忠言逆耳,良药苦口,本王这都是为了你好。”叶千歌喝了一大口汤水,道:“你都十六岁了,不小了。” “你再说,老娘就跟你拼了。”小丫头气的牙痒痒,很想端起眼前的面片儿往叶千歌头上泼去。 哪壶不开提哪壶! 世上怎有这般专往人伤口撒盐之人! 一旁的侍卫低着头,大气都不敢出,虽无露出异样,但目光时不时看着这边,生怕眼前这位姑奶奶一时冲动,做出大逆不道之事来。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叶千歌长叹一声,夹起一大块面片往嘴中塞去。 “什么老人言,你才大我一岁而已,少占我便宜!”郁灵嘟着嘴不悦道,扭头便招呼摊主,给自己也上一碗面片儿,多放肉。 叶千歌看她没有走的打算,道:“其实,你勉强算得上中上之姿,为何嫁不出去,你可知晓其中的缘由?” “谁说我嫁不出去了?” 郁灵的火气蹭蹭的往上涨,小手一翻,一把剑哐地一声,砸在桌面上,发出嗡鸣,震得叶千歌心中发憷。 “本姑娘只是...只是不愿意便宜了你们这些臭男人!”郁灵昂着小脑袋,傲娇道。 叶千歌嘴角抽了抽,恍若未闻般大口朵颐起来,吃的津津有味。 郁灵冷哼一声,恰此时,摊主端来一碗面片,道:“客官请慢用。” 说罢,看了桌面上的剑一眼,浑身打个机灵,便撒丫子招呼别人去了。 但见叶千歌没说话,她便拿起筷子,低头小吃了一口,心神顿时全都被面片儿占据了。 “说到底,还是嫁不出去。” 正吃的高兴,一个声音从对面直愣愣的打下来,郁灵咳咳几声,被呛得小脸涨红。 “叶千歌,老娘跟你拼了!”小丫头擦去嘴角的汤渍,抽出剑,剑光一闪,便要与叶千歌大战三百回合。 当然,这三回合只是叶千歌的一厢情愿而已。 他能坚持一个回合,就相当不错了。 “大人切莫冲动。” 数十个侍卫时时关注这边,见势不对,立马起身拦住郁灵。 “你们让开,姑奶奶今日要为民除害!”郁灵大喇喇的道,冷眸盯着叶千歌,张牙舞爪,怒意全在脸上。 叶千歌心中一惊,这丫头疯了,真敢动手。 他戚戚然这般想着,心中更换侍卫的想法更加坚定了。 谁愿意,一个动不动就朝主子拔剑的侍卫。 叶千歌需要的是保卫自己人生安全的侍卫,而不是将一枚炸弹绑在自己身边。 他放下筷子,冷冷道:“你们让开,本王倒想看看,她要能拿本王如何?” 众侍卫闻了,却依旧死死拦着郁灵。 “让开!”叶千歌沉声喝道。 这下,侍卫才缓缓让开,但目光依旧死死盯着郁灵,生怕后者发难。 郁灵手持利剑,目光幽幽的盯着叶千歌,一时之间,却又开始犹豫了起来。 “现在没人拦你,你可随意动手。”叶千歌冷笑的看着她。 “你莫要以为你是王爷,我便拿你没有办法!”郁灵面色沉郁,剑光一闪,一股强劲的内力澎涌而出,使得一旁的侍卫心头一紧,额头开始冒汗。 不愧是武衙金卫,这般深厚的内力,世所罕见! “哦,我倒好奇,你有何办法?!”叶千歌好整以暇的站起身来,一步步的走过去,将她的剑放在自己的脖子上,道:“你能杀了本王?” “王爷!” 众侍卫吓得面如土色,感觉王爷玩的太大,一招不慎,便会丢了性命。 郁灵小手一颤,面色顿时惨白如纸,她愣愣的望着叶千歌,心中的怒火陡然消失不见,双目中雾水盈盈,道:“叶千歌,你为何这般对我?” 叶千歌先是一愣,不徐不疾道:“本王不喜欢一个没规没矩的人跟在身边,更不喜欢一个随时都会向主子挥剑的侍卫!” “你若不口无遮拦,我又岂会如此!” “呵呵。”叶千歌冷笑几声,道:“你秉性如此,何用我来激你。” “况且,本王说的句句属实,又何来口无遮拦?” “你——”小姑娘眼睛一眯,顿时语塞。 “你说你不喜我做你的侍卫,本姑娘偏偏做成了你的侍卫,你说我十六岁嫁不出去,待到十八二十更是如此,本姑娘偏偏要在你身边,待到十八二十岁,然后将自己嫁出去!” 还在找"帝夫"免费? 网上直接搜索:"(阅)(读)(悦)"20万本热门免费看,阅读悦,阅读悦精彩! (.=) 第一百一十二章 玻璃 说罢,郁灵将剑收回,铮地一声,剑便入了鞘,兀自坐下去,小口小口吃起面片儿来,不再搭理叶千歌。 叶千歌整个人都呆愣住了。 郁灵的一番话,犹在耳边回荡,令他难以置信。 他本以为她会一路走到黑,却不料她突然罢手,还杀了个回马枪,霎时间,使得叶千歌措手不及,不知作何回应。 这小丫头片子怎么突然转性子了? 他嘴角抽搐几下,很是无语。 待到十八二十,那便至少要两年! 他颇为汗颜,不论迂回激将,还是直言劝说,效果却适得其反,徒费口舌而已。 他耸耸肩,事已至此,多说无益,却为之奈何,便只能暂且作罢。 吃完面片儿,叶千歌便顺着朱雀街而去,而郁灵便一直紧紧跟在身后,不发一言,冷眼旁观。 只是会时不时抛过去一个鄙夷的眼神和一声颇为不屑的冷哼。 叶千歌权当不知,却是煞有兴致的欣赏沿途风景。 街边的摊贩极多,寒冬没有减少民众的热忱,往日该有的,都不见少,反倒多了些冬季的特产。 叶千歌无甚爱好,唯有美食不可辜负。 都说吃货有两个胃,一个为了饱腹之用,一个为了口舌之欲。 方吃了一碗面片,叶千歌毫无所感,但见街边小吃,便禁不住迈开步子靠了上去。 众侍卫早已见怪不怪,俱都候在叶千歌身后,为之保驾护航。 郁灵一阵无语,无趣的翻了个白眼,暗叹自己为何摊上这么个王爷。 不知不觉,众人便来到朱雀坊市。 此时,已临近晌午时分。 朱雀坊市依旧人满为患,人声鼎沸,无数马车进进出出,一派热闹喧嚣景象。 这里货物非常齐全,货源不但来自大徐各地,还有大徐周边的国家,甚至西域各国。 故而,放眼望去,到处可见一些着奇装异服的异域人士。 忽然,他眼睛一亮,嘴角一弯,便信步过去。 此处是个不大不小的门面,掌柜的是个胡人,面相颇像西域之人。 甫一进去,叶千歌便径直来到货架旁,目光幽幽的盯着某个物件,甚为出神。 “这位贵客好眼光,一眼便相中了本店的镇店之宝。”胡人掌柜口齿流利,不夹杂丝毫的口音,连忙前来,为叶千歌介绍道:“此为波斯颇黎,甚是珍贵,由最珍稀的物料烧制而成,工艺繁杂,且出炉率极低,乃当世难得的宝贝。” 我就静静的看着你装-逼,从来都不会打断你。 叶千歌嘴角一抽,眉头掉下几缕黑线,心中很是不屑。 这所谓的波斯颇黎,不过就是玻璃而已。 而生产玻璃的主要原料,不过是纯碱、石英以及石灰石。 每一种都廉价至极,哪是什么珍稀物料烧制而成的。 此话也就只能骗骗不懂行的人。 “哇,好漂亮。” 郁灵双眼冒着红心,将货架上的物件,一把拿在手心,细细摩挲,眨巴着眸子,小心端详着,面上溢满了喜爱之意。 叶千歌瘪了瘪嘴,果然,女孩子除了毛茸茸的萌宠,最是喜欢亮晶晶的物件了。 他拿起另外一个玻璃制品,是个杯子形状。 显然,此时的波斯,无论是提炼玻璃的水平,还是打磨玻璃的技术,都不到家。 这玻璃制品不但杂质多,影响透明度,而且十分粗糙,质感比之后世的玻璃,相距甚远。 “这分明是透明的琉璃!”郁灵嘟囔一声,依旧爱不释手。 琉璃常见,但透明的琉璃就太过稀少了。 “不是琉璃,而是颇黎。”胡人掌柜摇头道。 他见叶千歌贵人装扮,岂会放过机会,道:“客官可要入手一些,此乃紧俏货,若是错过,便鲜少有机会遇到。” 叶千歌灵机一动,扬了扬手中的杯子,不由问道,“此物作价几何?” “只需五百两!”胡人掌柜笑道,报出一个惊心动魄的数字。 卧槽,这个破杯子要五百两? 叶千歌差点骂娘,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由一些沙子炼制出来的廉价货,居然一只杯子作价五百两,这与抢钱何异? 这绝对是暴利! “这么便宜?”不待叶千歌发表感言,郁灵的眸子不由亮了起来,兴高采烈道。“我买了。” “......” 叶千歌眼角狠狠跳动几下,便见郁灵动作麻利的掏出一张银票,与胡人掌柜银货两讫,捧着那只玻璃簪子,笑容满面。 叶千歌狂汗,这玻璃制品,就这么紧俏? 仅仅一个破簪子,也敢叫价五百两! 他思忖片刻,在胡人掌柜扼腕的目光出了店铺。 他脑海中不由浮现那尊天狼琉璃印玺,忽而,他深邃的眸子掠过一道暗芒,嘴角的弧度渐渐扩大。 这么一本万利的生意,叶千歌自然不会错过,也绝对不会让与波斯人。 提炼玻璃,不论是技术,还是工艺水平,都可以轻松达到,并将之付诸实践。 但目前唯一的掣肘,便是时机不对。 他还需要沉淀一下,待明年的计划实施完毕后,方可着手处理此事。 “如此低廉,你为何不买?”郁灵手持簪子,却迟迟不肯戴上头去。 “还不够低廉。”叶千歌淡淡回道。 “你可知,去年一个颇黎瓶子,卖了多少银子?”郁灵没好气的道,在她眼中,此物甚是廉价。 “多少?”叶千歌饶有兴致问道。 “足足二十万两!” 叶千歌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地。 大爷的,二十万两银子买个瓶子,这比五百两银子买个簪子,还要丧心病狂得多得多...... 波斯人会不会以为此处人傻钱多? 他恨不得立马回宫,将制造玻璃的流程图画出来。 还卖什么蜂窝煤,与玻璃相比,简直渣到不行。 究其根本,即是物以稀为贵。 他叹口气,收拾零落的情绪,迈步往坊市中心而去。 坊市中心地带,不论是沿路的摊贩,还是两旁的商铺,逐渐多了起来。 所卖的商品种类,也大大增加。 齐云阁的位置极其醒目,一眼便可见其金灿灿的招牌。 齐云阁,原主没少来,但几乎每次都是为了支取现银,供自己挥霍。 “小人拜见王爷!” 还在找"帝夫"免费? 网上直接搜索:"(阅)(读)(悦)"20万本热门免费看,阅读悦,阅读悦精彩! (.=) 第一百一十三章 奴市 看清来者,李庆来赶紧小跑着迎上来。 “无需多礼,本王恰好路过,进来瞧瞧。”叶千歌道。 他深知,自己极不受齐云阁待见。 年初,他三番五次来此支取银子,一度使得齐云阁陷入资金周转困难的境地。 最后,李掌柜不得不去王府诉苦。 因为此事,叶千歌被叶天勇吊起来狠狠抽了一顿。 事后,叶千歌心不甘情不愿,便去找齐云阁麻烦,带着一群家将,吆五喝六的去齐云阁闹事,正好被叶天勇撞上,然后又是一顿猛抽。 原主是个犟脾气,绝非吃一堑便能长一智的主,两次铩羽而归,却不长半点记性,依旧我行我素,大有此仇不报,决不罢休的势头。 于是,便有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 然后,叶天勇便抽了他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 五次之后,叶千歌终于知道痛了,便再也没有去过齐云阁。 这齐云阁已成了叶千歌的伤心地,每次想起,便觉得一阵肉疼。 即便是现在,叶千歌身处齐云阁,心中竟无端生出一股暴戾。 四次报复,四次遭遇叶天勇,这显然是有人提前告知了叶父。 叶千歌哭笑不得,扶额长叹一声,为原主的智商捉急。 齐云阁很大,七个门面连成一片,足有几千个平方,所贩卖的商品,多是民生用品,有的价格低廉,也有的极其奢侈。 转悠了一圈,发觉没什么可看的,便在众店员的注目下,优哉游哉的出了齐云阁。 李庆来禁不住松了口气,谨慎小心的样子,瞬间消失不见。 年初的事,他历历在目。 当时,叶千歌恶少的形象深入人心,若非王爷拦着,李庆来不知死了多少回。 要知道,叶千歌领来的人,都拿刀拿剑,凶神恶煞,俱是骁勇善战之辈,倘若叶千歌一路畅通无阻,他还真无法保全性命。 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幸好小王爷大人不记小人过,将此事抛诸脑后,并无秋后算账之迹象。 出了齐云阁,叶千歌见时日尚早,逛完朱雀坊,正好可去望月楼吃午饭。 继续深入,卖的东西,渐渐从物变成了人。 这里是人市,又称奴市。 特指专门贩卖人奴之所。 大大小小的木笼子里,装满了人,男女老幼皆有之。 这里的人,大多是良籍和商籍,破家之后,走投无路,被迫无奈成为奴籍。 良籍,便是普通老百姓,商籍,顾名思义,便是行商之人。 除此,也有一些人是罪臣之后。 故而,若在此处,见到往日高高在上的小姐少爷,亦属正常。 大徐没有禁奴,但禁止逼迫民众入奴籍。 一旦发现,便是死罪。 但是,高额利润的诱惑之下,必有人铤而走险。 单论这些笼子中,定有很多人是被胁迫的。 一入奴籍,便是奴隶身份,基本上一辈子都难以摆脱这个身份。 除非主家舍得花费一大笔银子,去官府消去奴籍,颁发释奴文书。 但这样的人,几乎少之又少。 叶千歌淡淡收回目光,不疾不徐的走着,一边的人贩极力叫卖着。 “公子,可来此处看看,今日刚进了一批货,绝对包你满意!” “这位少爷,小店昨日收了数十胡姬,能歌善舞,身材妖娆,乃供人取阅之极品也——” “公子不知需要那种货色,小店应有尽有,绝不坐地起价!” “......” 叶千歌一入奴市,便吸引了众多的目光。 随身数十个侍卫守护,一看便知非富即贵。 不论是人贩,还是笼中的人奴,俱都开始叫唤起来。 “公子,奴会烧菜做饭,也能操持家务,买我......”一个脏兮兮的少女殷切道。 “少爷,鄙人能识文断字,亦会珠算,可为少爷记账。”说话的是个中年男子,很是瘦弱,衣衫褴褛,头发凌乱。 “这位贵人,小的会些粗浅功夫,若公子买我,小的定为公子赴汤蹈火,刀山火海,我自坦然面对!”这是个铮铮汉子,面向粗狂,双目炯炯有神。 “......” 场面顿时变得沸反盈天。 叶千歌深吸口气,强行收回目光,恍若未闻的往前走。 每经过一处小店,一个木笼子。 那些人贩便甩着鞭子抽打笼子里面的人奴,恶狠狠的骂道:“再卖不出去,今天没饭吃,饿死你们这群赔钱货!” 人奴发出惨叫哀嚎,拼命求饶和闪躲,却不敢叫骂与抵抗,否则,会被生生打死。 “叶千歌,你怎么不救他们?”郁灵微撅着小嘴,好奇问道。 这几天,她一直未曾离开,在暗中偷偷保护叶千歌。 叶千歌大发善心,拯救流民之举,她亲眼目睹。 本以为叶千歌会再度同情泛滥,花巨资将人奴买下,救他们于水深火热之中,却不料对方无动于衷,毫无表示。 “本王救不了他们。”叶千歌淡淡道。 郁灵歪着秀首,眨巴着眼睛,道:“流民能救,他们为何不能救?” “流民不救则死,他们至少能活。”叶千歌撇撇嘴。 他深刻的知晓,他救不了所有人,也没有那个圣母心,去挽救所有不幸的人。 大徐一日不禁奴,奴市便会一直存在,眼前的景象,亦不会消失。 郁灵瞥了一眼木笼之中的人奴,小脑袋微微点了点,虽然凄惨,但至少能活。 “前面发生了何事,怎有那么多人围观?”叶千歌问道。 “王爷,前方便是朱雀坊奴市中最大的门店,唤作万奴阁,此时正在拍卖人奴,故而引起围观。”不久,一个侍卫跑来答道。 “走,过去看看。”见过拍卖古董器物,却从未见过拍卖人奴,叶千歌一听,不由来了兴致,便率先往前方而去。 万奴阁,乃长安城最大的人奴贩卖场所。 据传,万奴阁阁主能力通天,不但与刑部牵扯较深,还与边军关系匪浅。 每年边军抓到的胡人,六七成被万奴阁消耗,剩余的三四成,被其余的人贩分销。 除此之外,还有每年新入奴籍的人奴,也是先经由万奴阁挑选,才可允许其他门店介入。 由此,万奴阁蒸蒸日上,一举夺得行业魁首,成为龙头。 还在找"帝夫"免费? 网上直接搜索:"(阅)(读)(悦)"20万本热门免费看,阅读悦,阅读悦精彩! (.=) 第一百一十四章 秀才剑 拍卖场是个露天的舞台,四周摆满了桌子,桌子坐满了人,多是达官贵族的公子,或富商大贾的少爷,俱都锦衣绸缎,面带红光。 侍卫在前开路,叶千歌轻而易举的进入内场,占据一大片桌子。 “你谁啊,竟敢抢我的位子!” “大爷的,你不要命啦,连少爷我敢踹,来人,给我打!” “家父乃当今朝堂四品大员,谁敢放肆!” “......” 叶千歌嘴角一弯,噙着一缕邪魅的笑容,不疾不徐的迈着步子进去。 顿时,那些公子少爷,眼珠子陡然睁大,面上尽是惊惧之色,口中的污秽之词,尚未到嘴边,便生生的咽了下去。 当下,双腿一软,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叶千歌斜睨了这些公子几眼,低喝道:“滚!” 几人如临大赦,二话不说,撒腿挤开人群,转眼便消失不见了。 “竟是叶小王爷!”台下之中,很快有人认出叶千歌来,顿时惊呼出声,便惹来无数的目光移到叶千歌身上。 “果真是乐圣!” 当初,中秋大典之后,叶千歌之名广为流传,但得见其真容者,终究是小部分。 “拜见王爷。” 一时之间,诸多公子和少爷,纷纷前来作揖见礼,弓腰谄笑,犹如家奴,哪还有半分不可一世的样子。 叶千歌笑笑道:“无需多礼,各位继续。” 说罢,便将目光移向舞台。 此时,正在拍卖的是几个胡姬。 每个胡姬面容姣好,金发碧眼,身材火辣,穿着薄纱轻帐般的衣裳,露出白皙的皮肤,凹凸之处若隐若现,引人遐想,似有无尽的魅惑力。 台下的公子少爷们,早已按捺不住,蠢蠢欲动,面上溢满激动,眼中充斥的欲火和淫-邪。 一群尤物! 叶千歌鉴定完毕。 他端起茶杯,细细抿了一口。 “七个美艳无双的胡姬,底价五百两!” 话音一落,台下一片哗然。 “一千两,我要了!”一个阴鸷公子,眼睛死死盯着几个胡姬,恨不能将之吞下去一般。 “杨公子,一千两就想将七个胡姬拿下,白日做梦,本公子一千五百两!” 一些本想出手的人闻了,顿时眸光一暗,暗自摇头。 一千五百两,足以买下十余个、甚至数十个胡姬了。 这七个胡姬确实标致,是难得的尤物,但终究只是个玩物而已,值不得花这么多银子。 说到底,终究是家底不够。 “一千八百两!” “......” 长安有的是有钱人,虽然有人因为价高放弃,但依旧有大批人叫价。 “五千两!” 正待价格蹭蹭往上涨之际,一个声音悠悠传来,将涨势硬硬打断。 叶千歌眉头一拧,嘴角不由翘起一个弧度。 这个声音颇为熟悉,眸光循着声音的方向,微微斜睨,便见几个熟悉的身影,正坐在自己的右前方。 赫然是李洛、陈瑜、蔡贤以及慕容寒四人。 而叫价的,正是李洛。 许是感知叶千歌的目光,慕容寒和蔡贤几人,面色一沉,眼中划过一道寒光,稍稍对视一眼,便偏过头去,没有搭理叶千歌。 中秋大典之后,几人便再没见过叶千歌。 原本,几人听闻叶千歌被掳,雀跃了好一阵子,却不料叶千歌平安归来,只受了些许小伤,于皇宫之中,静心养病,而今出宫,必然是伤势已然痊愈了。 “他果然无恙!”蔡贤眼中飞过一道厉芒,很是可惜道。 陈瑜暗中睨了叶千歌几下,道:“他胆子够大,伤势刚好,便出宫了,难道就不怕地狱抵死报复?” “哼,若要伤他,谈何容易?”慕容寒若无其事的看着舞台。 陈瑜皱着眉头,道:“区区数十个侍卫而已,若武林高手亲临,要杀要剐,一样悉听尊便!” 慕容寒摇头,苦笑道:“高手亲临,也无济于事。” “看见坐在叶千歌身旁的女子没有?” 三人闻声,目光一扫,便见一个娇俏女子,坐在叶千歌左手边。 “倒是个美人胚子,只可惜嫩了点。”李洛长叹一口气。 慕容寒嘴角抽了抽。 此话若被女子听了去,不知会闹出多大的乱子来。 “慕容兄认识此女?”蔡贤惊疑道。 “此女名为郁灵,武衙之主的关门弟子,也是当今九大金卫之一!”慕容寒淡淡道。 “什么?!” 三人都吓了一跳,面庞尽是惊愕之色,再望向女子的眼中,已充满了震撼。 “慕容兄开玩笑的吧,此女年纪轻轻,恐不超过十六,怎会是金卫!”李洛喉咙发干,不可思议的道。 “金卫之名,大名鼎鼎,而九大金卫,却常年神龙见首不见尾,难见真人,很是神秘,年初之际,鄙人恰好陪同家父入武衙,寻求武侯相助,才有幸得见此女一面。”慕容寒娓娓道来。 听罢,众人不得不信。 “这叶千歌居然得金卫守卫,简直暴殄天物!”蔡贤咬牙切齿道,心中嫉妒的发疯。 李洛道:“蔡兄,叶千歌早已今非昔比,他不仅仅是镇北王之子,还是当今帝夫,区区一个金卫而已,纵是两个三个,也不足为奇!” 慕容寒表情一顿,“九大金卫镇压武林,纵是每隔几年,九大金卫会有轮换,但也只会更强,此女年仅十六,便跻身九人之列,其不凡之处,不言而喻。” “故而,有此女在,叶千歌便可万无一失。” —— “恭喜李公子抱得美人归,以五千两银子,拍得七个胡姬!” 随后,七个胡姬便被带了下去。 不久,一个男子被带上了台上。 “是他!”郁灵惊讶出声道,大眼睛盯着台上的男子,俏脸上溢满了难以置信的神色。 男子三十来岁,模样很清秀,剑眉星目,许是遭了拷打,浑身满是累累伤痕,手脚戴着铁链,每走一步,都会发出钝器与地面摩擦的声音。 “你认识?”叶千歌问道。“江湖中人?” 郁灵点头,道:“还是个高手。” “有多高?” “比莫墨高。” “这么高!”叶千歌心神一动,不由多看了男子几眼。 要知道,莫墨可是九大金卫之一! “此人,乃江湖之中,大名鼎鼎的秀才剑,秦墨!”主持是个娇滴滴的女子,言语之中,透露着慵懒和魅惑,仅一言,便令人心生幻想。 然而,此刻,众人的注意力,全部投注在秦墨身上。 “他就是那个,差点杀了嵩山掌门的剑客?”台下有人大声问道。 “正是此人。”女子娇笑着点点头,继续介绍道:“秦墨,年二十九,曾于二七年华通过秀才科,自那以后,秦墨醉心于剑道,十年后剑成出关,因为功名在身,故人称秀才剑。” 还在找"帝夫"免费? 网上直接搜索:"(阅)(读)(悦)"20万本热门免费看,阅读悦,阅读悦精彩! (.=) 第一百一十五章 拍卖 “刺杀嵩山掌门,还差点成功了!” 叶千歌听完后,心中不由一惊,凡是各大门派的掌门,大多都是绝世强者,内力深厚无匹,而嵩山掌门更是其中佼佼者。 而此人竟差点成功将嵩山掌门斩于剑下,其强悍程度,可想而知! 难怪郁灵点评,此人的武力值,比莫墨还高! 令其更吃惊的是,此人还通过了秀才科! 大徐沿袭前朝的科举制度,但并不成熟。 秀才科、举人科以及进士科,虽说三科并重。 然而,实际上,举人科尚处于摸索阶段,而秀才科已大行其道多年,其难度和名望,几近超越进士科。 故而,凡通过秀才科之人,俱是才学惊人,名满天下。 别看天下才子之多,但通过秀才科的人,却少之又少。 譬如慕容寒、陈瑜、蔡贤几个长安城有名的才子,便都没有通过秀才科。 而大徐的纳才制度,目前多处于推官阶段,由德高望重,或身居高位之人,举荐有才之士入朝为官。 学而优,以科举入仕者,比之推官入朝者,少了太多。 “有意思,竟然连江湖高手都能抓来拍卖!”叶千歌喟叹一声,“万奴阁就不惧此人脱困之后,前来报复吗?” 郁灵摇摇头,道:“万奴阁从未拍卖过此等高手,一旦超出他们的承受范围,他们也不得不三思而行。” “往年,万奴阁也拍卖了不少武林好手,但多是一些二流三流高手,偶尔出现几个一流高手,但像秦墨这等绝世强者,他是第一个。” 叶千歌眉头一翘,“武林之中,高手如何划分,何为一流、二流、三流,甚至绝世!” 郁灵瞥了瞥叶千歌一眼,道:“并没有具体的标准,多是由此人的战绩来核定。” “不是按照内力的深厚?”叶千歌问道。 前世的武侠,凡内力强悍者,往往破坏力惊人,一招一式,可轻松碾压内力弱者。 郁灵摇头,道:“并非只有内力。” 她指了指台上的秦墨,道:“此人内力并不深厚,比莫墨还弱,却可以击败嵩山掌门,其仰仗的便是他的剑法!” “相传,他的剑法从经文中悟得,师出无门,古怪异常,十分难缠。” “以一流强者的内力,跻身绝世高手之列,此类人,不在少数。” 叶千歌深吸口气,此时,台上的女子又说话了。 “此人刺杀未果,转而逃遁,嵩山掌门大怒,联合五大绝世强者,怒而追击百里,终在太行山将其擒下。” “五大绝世强者!”话音未落,人群中有人惊呼出声来。 往日里,绝世强者隐匿深山,或坐镇门派,终年难见一面,别说五个,连一个都鲜少见到。 而此人,竟惹来五大绝世强者的围剿,其强悍程度,越发震撼人心。 即便是郁灵都张着小嘴,面上露出惊色。 有些人色变,绝世强者有其强者的傲气和风骨,若出钱买下,与侮辱何异。 高手一怒,溅血五步! 强者一怒,流血漂橹! 他们可不敢随意入手,白白浪费银子不说,若是丢了小命,那就悲乎哀哉了。 台上女子见状,心下暗呼不好,立马道:“此人被擒后,嵩山掌门将之的右手筋脉挑断,从此不能用剑。” “秀才剑不能用剑,这与废物有何区别?”一个世家公子开口道,面上的敬畏之色淡化了许多。 “何兄所言极是。”另一个公子手持羽扇,倨傲道:“浪费我等时间,赶紧撤下此人,将压轴之人带上来,这大冷天的,谁愿意挨冻?” 围观群众听了,嘴角微微一扯,你还知道是大冷天,为何还要摇羽扇? “公子莫急。”台上女子不以为意,颇为妩媚的笑了笑道:“此人虽不能用剑,但一身内力尚在,不亚于一流高手。” “此人,底价一千两,每次加价不少于一百两!”女子一气呵成,说完,手板一敲,新一轮的竞价开始了。 场面陡然冷寂下来。 众人噤若寒蝉,迟迟不肯叫价。 “三千两!” 半盏茶的功夫后,终于一个声音打破安静,叫出一个数字来。 叫价的是个黑衣人,带着斗篷,令人看不清此人真容。 “一流高手,作价三千两,也太便宜了些,七千两!”这是个世家子弟,家族武道昌盛,不惧一流高手的反制。 “一万两!” “一万一千两!” “......” 沉寂之后,叫价者此起彼伏,叶千歌这才发现,这台下亦是卧虎藏龙,坐着许多极不简单的人物。 “五万两!” 叶千歌不用看便知这个声音来自慕容寒。 一流高手极其罕见,更遑论此人还曾一个绝世强者。 尽管如今跌落,但绝世强者的名头,使得秦墨增色不少。 绝世强者不好压制,但一流高手,就简单了许多! 一流高手与绝世强者之间,相距的不止一条鸿沟,而是一道天堑。 一个绝世强者可轻易斩杀十余个一流高手! 慕容寒报出五万两,使得场中又陷入沉寂之中。 其中,有人碍于慕容寒的身份,丞相之子,又是慕容氏的嫡长子,多少要给点面子。 慕容寒嘴角一弯,对于此景,甚是满意。 “恭喜慕容兄夺得此人,有此臂力相助,慕容兄势必如虎添翼。” 陈瑜无不羡慕道,心底暗叹可惜,若非族中正值多事之秋,他铁定要与慕容寒争夺一番。 “慕容公子叫价五万两,还有谁叫价?”女子巧笑嫣兮,五万两已超乎她的预期,她已很满意了。 正当她要敲响手板之际,一个声音响了起来。 “六万两。” 慕容寒面色一沉,谁这么不知好歹,竟大众广庭之下,拂了他的面子,扭头一看,面色愈发沉郁起来。 “慕容公子,别来无恙。” “魏兄下山来京城,何不告知在下,在下好设宴为魏兄接风洗尘。” “区区只是个凡夫俗子,岂能劳慕容公子屈尊降贵。” “魏兄切莫妄自菲薄,你为天一门弟子,且又是天一门难得的天才人物,在下如何屈尊也不为过。” “......” 二人隔着几丈的距离,遥遥对话,话语之中,颇有礼仪和谦虚之意,外人一听,还以为两人是多年未见的亲友。 仁义无双,礼仪周全。 但看在有心人眼中,却全然不是那么回事。 二人从始至终,都为曾离开过自己的座位,虽笑容满面,但眼中的寒意却很是凌厉。 还在找"帝夫"免费? 网上直接搜索:"(阅)(读)(悦)"20万本热门免费看,阅读悦,阅读悦精彩! (.=) 上架感言 迷迷糊糊就上架了,且不论成绩如何,但能走到这一步,就已经出乎我的意料! 帝夫这本书发书至今,得多谢大家的支持,若无你们,轻歌真的早已入宫。 ——这是实话! 本来此书只是一时兴起之作,本想写写停停,消磨闲暇时间,却不知能签约上架,还得到诸多读者的追看。 轻歌惶恐,不敢再持懈怠之心,唯有码字更新以报。 但轻歌手残,初次写作,更新不力,实属无奈,多次承诺,多次推迟,许多人无语,轻歌也很纳闷。 但多亏你们的包容和谅解,轻歌再谢! 帝夫能签约上架,首先得谢过编辑徐徐,谢啦!(要是来几个推荐就更好了,嘿嘿……) 上架了,代表此书正式收费,也代表会有大量的读者流失!(大量?轻歌不要脸!)这是无法避免的事实,但仍然得谢谢你们陪着帝夫走到上架这一天! 上架了,轻歌打算拼一次,哈哈,努力更新,订阅的话,自然多多益善,谁不想自己的书得到更多读者认可? 轻歌也不例外,只是个凡夫俗子,有虚荣心,也想订阅好看点,至少别是二位数(捂脸,好丢人,哈哈……) 先定个小目标,均订过一百,加更十章! 哈哈,就说这么多,求订阅!! 《帝夫》上架感言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一十六章 天一门 “天一门?!”郁灵拧着眉头,颇为凝重的嘀咕一声。“他们怎么也来了?” 叶千歌方要询问,便听人群中传来议论声。 “武林第一门派,天一门,居然驾临奴市,真是活久见。” “此人名为魏烨舒,乃天一门大长老之孙,不但身份了得,而且天资卓绝,年纪轻轻,已入一流,在门中排在前五的天才弟子!” “......” 侧耳聆听,叶千歌脑海之中,有关天一门的记忆碎片,似有黏合的迹象。 这个天一门极其不简单。 单单宗门之名,便可知其不凡。 如今,皇权当道,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皇威浩荡,席卷宇内八荒,横扫六合之内。 皇帝即天子,取秉承天意,君权神授,为天之骄子之意。 故而,天一门以天字命名,大有凌驾天子之上的意思,此举无异于亵渎皇权,冒犯天子。 虽然如此,但天一门从古至今,却已屹立百年,从未衰败与没落,反而日益壮大,根基牢固。 相传,百年前,徐太祖以武立国。 当时,徐太祖本无胜算,除却徐太祖的大军,其中还有一股神秘而巨大的力量,在暗中帮衬,徐太祖才得以击败前朝大军,奠定大徐国本。 后来才得知这股力量,便是如今的天一门。 徐太祖登基之后,论功行赏,亲自题字,写下天一二字,隐含天下第一之意,可见其对天一门的重视和赏识。 慕容寒与魏烨舒二人你来我往,相谈了好一会儿,最终以慕容寒落败而结束。 “你可以将此人买下。” 叶千歌正看得入迷,突然听到郁灵这般说道。 “因为他是一流高手?”叶千歌皱着眉头。 郁灵目中划过一道促狭,道:“是,又不是,我只是建议而已。” 叶千歌翻个白眼,他没有参与拍卖的打算,来此,完全是为了图个新鲜。 “一流高手可遇不可求,买下来当侍卫也行。”郁灵见其没有兴趣,在旁继续蛊惑道,“况且,若能将之筋脉治愈,一流高手瞬间变成绝世强者,这个买卖,无论如何都不亏。” 叶千歌撇撇嘴角,道:“筋脉之伤,要修复难于登天。” 叶千歌虽不是江湖中人,但也知晓一些江湖之事。 绝不会因为郁灵三言两语,便花巨资买下秦墨。 “难是难了点,若非如此,嵩山掌门也不会轻易饶过他的性命。”郁灵不置可否,但见叶千歌依然不为所动,撅嘴道:“此人的剑法很是精妙,对武衙有大用。” 叶千歌恍然大悟,道:“你是想——” 郁灵颔首,武衙搜集天下武学心法,早已是公开的秘密,没有什么好遮掩的。 “那你怎么不买?”叶千歌嘴角抽了几下。 “没钱!”郁灵很干脆的道。“哪像你,一本破书就赚了几千万两!” 叶千歌嘴角一勾,将对方满满的酸意,照单全收。 “魏公子出价六万两,不知是否还有人出价?”台上女子娇声道,美眸刻意扫了慕容寒一眼,见对方品茶谈天,便知其无争夺之心了。 魏烨舒轻描淡写,以将秦墨视为囊中之物。 “六万一百两!” 恰此时,一个慵懒随性的声音响了起来。 众人循声望去,不由俱是一愣。 叫价者,竟是叶小王爷叶千歌! 他们方还想说,谁这么不知好歹,敢触魏烨舒的霉头,但见是叶千歌,便没了吃惊的神色。 “叶小王爷叫价六万一百两,还有人叫价吗?” 说完,所有人的目光全部看向魏烨舒,等待他喊价。 “叶小王爷,不知可否将此人让与在下。”魏烨舒站起身来,遥遥一拜,比之与慕容寒之间,礼仪可周到得多。 “在下必谨记于心,若他日王爷有所吩咐,在下必当全力以赴。” 慕容寒闻了,一对拳头在桌下暗暗攥紧,满脸悲愤的望着魏烨舒,对方不肯卖自己面子,转而低三下四的去求叶千歌,这绝对是赤果果的打脸。 对方以礼相待,叶千歌自然不会自恃清高,也站起身来,笑笑道:“阁下之意,本王已知晓。” “此人于本王无甚大用,本王只是代人将之买下。” “在下斗胆,可否知晓,王爷所代之人是何人?”魏烨舒面色凝重,继而拱拱手道:“若此人不可说,王爷权当在下没有问便可。” 叶千歌摆了摆手,笑笑道:“无妨,是武衙衙主。” 场中之人一听,神色蓦然一肃。 一些江湖中人,听到武衙二字,脑袋不禁缩了缩,额头冒汗。 魏烨舒表情一滞,眼中飞过一道暗芒,深深一拜,道:“既如此,此人便归王爷了。” 遂,叶千歌花了六万一百两银子,将秦墨买下了。 秦墨被带了下去,待拍卖结束后,方可交付。 此轮过后,场面立时安静下来。 “不知今日压轴之人是什么货色?” “本少爷可省吃俭用了大半年,就等今日!” 渐渐的,四周传来细细的议论声。 叶千歌颇为好奇,什么人,竟惹来这般大的吸引力。 不久,一名女子便被带了上来。 女子带着面巾,身材颀长,凹凸有致,静静站立在舞台之中,不言不语,目光空洞,好似眼前发生的一切都与她无关一般。 “为何此女带着面巾,这让我等如何参与叫价?” “快将面巾摘了,否则我们拒绝叫价!” “......” 台下翘首以待的公子少爷们,见女子戴着面巾,顿时很是不满的嚷嚷起来。 哪有拍卖之人,连面貌都不让人看的。 叶千歌皱了皱眉,面上扬起些许迷惘,此女身上的气质,竟让他感到一丝熟悉感。 他摇摇头,肯定不是她。 不论身高胖瘦,都与所想之人相差甚远。 “此女名为紫鸢,乃飘渺宫弃徒。”台上女主持娇笑道。 “什么?” “飘渺宫弃徒!” 此言一出,台下顿时炸开了锅! 难怪此女的面巾没有取下来! 之前,那些还在纠缠不休的公子少爷,登时偃旗息鼓,眼中溢满了邪念和兴趣。 飘渺宫弟子,个个都是倾世容颜,绝世之姿,面巾之下,绝对是一张美艳不可方物的面庞…… 还在找"帝夫"免费? 百度直接搜索:"阅读悦"15万本热门免费看,阅读悦,阅读悦精彩! (.=) 第一百一十七章 紫鸢 面纱对于飘渺宫弟子的含义,在场许多人知晓。 面纱尚在,说明此女子仍然是完璧之身。 只要将之买下,取了面巾,除非此女杀了自己,否则,一辈子都得跟着他! 江湖之中,流传这么一句话。 佳人易得,面纱难取。 能得飘渺宫弟子相伴,绝对算得上三生有幸,这也是江湖中无数青年才俊梦寐以求的。 然而,这么多年来,成功从飘渺宫中得一女子者,屈指可数。 要么武功惊世,令飘渺宫束手无策。 要么浪迹天涯,被飘渺宫倾力追杀。 飘渺宫门规森严,万不会坐视门中弟子被臭男人蒙骗蛊惑。 纵然已成事实,也不会轻易饶恕二人,会追杀至天涯海角。 绝不会放任任何一个违反门规的弟子存在。 那是污点,必须抹除! 而有一种人,飘渺宫是不会管的,任其自生自灭,那便是弃徒。 每个宗派都有弃徒,缘由各种各样,但大多无外乎三种。 内斗失势。 病入膏肓。 违反门规,受重刑而不死。 叶千歌眨巴着眼睛,很是好奇,台上的紫鸢是以上哪种缘由而成为弃徒的? 议论声渐渐变小,直至消失。 舞台女子详细介绍道:“紫鸢双十年华,乃飘渺宫宫主座下弟子,实力达到一流水准,台下哪位公子少爷,若能将此女买下,不但可美人在怀,还得了个一流高手,可谓一举两得!” 这般说着,台下众公子的眼睛愈发亮堂起来。 “底价一万两,每次加价不低于一千两!” 手板一响,台下立马报出叫价声。 “五万两!”一个公子赤红着眼睛,大喊道,将价格的生生拉升了四万两,然而,不到一个呼吸的功夫,他的声音便被压了下去。 “五万一千两。” “五万七千两!” 价格不断上涨,叫价声此起彼伏,半盏茶的功夫,价位水涨船高,已突破十万两的大关! “十一万两!” “十一万三千两!” 过了十万两,叫价的人慢慢少了起来。 有些公子和少爷愤怒不已,按往常,五六万两银子便足以拿下压轴之人,今次竟然提高了不止一倍! 而且,还在不停往上涨! “你不出手?” 郁灵看的煞有味道,一边吃着点心,一边喝着茶水,数次跃跃欲试,但奈何囊中羞涩,便只能干看着。 叶千歌淡淡一笑,没有说话,抬眸扫了一眼。 价格已经突破十八万两,场中叫价之人,仅剩三个人了! “十八万五千两!”叫价的是慕容寒,没买到秦墨,他郁闷了好一阵子,但见紫鸢,颇有一种得之东隅,失之桑榆的感触。 与之竞价的两人,一个是巨贾富商之子,一个是武道世家的少爷,都很不凡。 “十八万六千两!” 世家少爷叫道,不忘瞥了瞥慕容寒与另外一人,眉头不由皱了皱。 “十八万七千两!” 富商之子吞了口口水,双目布满血丝,心中开始松动起来。 “十八万八千两!”慕容寒冷眼扫了二人一眼。 “十九万两!” 场面陷入胶着,三人虽都不是缺钱的主,但到了这个份上,亦开始紧张起来。 毕竟,十几二十万两的银子,对谁也说,都不是个小数字。 到后面,三人都一千两一千两的往上加,在苦苦支撑。 叶千歌嘴角抽了几下,连一旁的郁灵都觉无味,打着哈欠,摇摇头,用胳膊撑着小脑袋,昏昏欲睡。 其余的看客,也是如此,感觉到的,不是紧张刺激,而是寡然无趣。 “二十五万两!” 正此时,一个声音突兀的打断了三人的循环叫价,将价位叫到了二十五万两! 众人精神一振,惺忪之意,顷刻全无, “谁叫的价?” 此刻,纵是舞台的主持,一时之间,未回过神来,见众人的目光集聚在一个人身上,这才知叫价者是叶千歌! “叶小王爷叫价二十五万两,三位公子可否继续加价?”她依旧笑容满面,嘴角却禁不住瘪了瘪,主持多年,从未这般无聊过。 三人俱是色变,商贾之子与世家少爷,长叹一声,向叶千歌遥遥一拜,便没了争夺之意。 二十五万两,已然超出了二人的预算,不是无心,而是无力。 慕容寒面色彻底阴沉下来,好似凝成水滴一般。 他本有望胜出,却不料半路突然杀出来个程咬金。 他厉芒一闪,咬咬牙道:“二十五万五千两!” 叶千歌一愣,继而笑了笑,淡淡瞥了慕容寒一眼,“二十六万两。” “二十七万两。”慕容寒冷笑不已,他眼中升腾起报复的快感。 场中所有人打起精神,将目光汇聚二人身上,而台上女主持开始振奋起来,张开小嘴,极力鼓动场内的气氛。 纵是天寒地冻,她硬是凭借一张嘴,使得众人的情绪陡然高涨起来。 叶千歌眼中划过一道寒芒,慕容寒显然是在与自己较劲。 与本王争,你有这个资本吗? “二十万八两!” “三十万两!”慕容寒阴鸷一笑,面孔扭曲,显得很狰狞,心道,果然如此,叶千歌会一直加价。 “慕容兄,你何故与叶千歌争,他家大业大,你是争不过他的。” “是啊,此非明智之举,莫要再叫了。” 李洛和蔡贤三人连忙劝道,近三十万两的银子,足以令他们伤筋动骨,心惊胆战。 “放心,我自有分寸。”慕容寒胸有成竹道。 然而,良久,叶千歌迟迟没有叫价。 慕容寒心头一紧,方寸大乱,额头冷汗直流。 他竟然没有继续加价! 舞台上的女子开始第二遍询问,但见叶千歌无动于衷,慕容寒彻底急了起来。 “叶小王爷不叫价了?” 叶千歌摇头叹气,道:“本王今日所带的银两不多,与你竞价,不过徒然无功而已,便只能忍痛割爱了。” 慕容寒咬咬牙,你都叫到二十八万两了,加上之前的六万一千两两,总共三十四万一千两银子,何来的不多之说? 他挤出一丝笑意,道:“既然小王爷如此钟爱,我又岂能做小人?” “哦,你的意思是?” “王爷只需叫价便可。” “算了,还是让与你吧。” “王爷客气了,我说过不与王爷争,说到做到,绝不食言。” “” 台下众人都凌乱了,方才还气势汹汹,相互竞价,如今笑容满面,互相谦让,画风陡变,令人措手不及。 “盛情难却,本王就不客气了。” 与慕容寒虚情假意好一会儿,叶千歌差点都吐了,最后以三十万一千两,将紫鸢买下。 百度直接搜索:““15万本热门免费看,,精彩! 《帝夫》更多最快最新章节,请关注18!(.)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第一百一十八章 妖孽 拍卖结束,叶千歌付钱提人,拿到二人的奴籍文书和卖身契,便优哉游哉的出了奴市。 此时,队伍中多了秦墨与紫鸢二人。 买下秦墨,全因郁灵的一番话。 而买下紫鸢,多是因为她与蝶衣为同门师姐妹。 叶千歌颇为好奇,紫鸢何故成为了弃徒? 但见她行尸走肉一般,目光空洞,步履僵硬,好似一只提线木偶,失去了灵魂,便没了主动询问的想法。 秦墨一直冷着脸,他目光冷厉,好似一把利刃,锋芒毕露,丝毫不露怯意。 “王爷将你买下来,还不赶快跪下谢恩!”一旁的侍卫大喝道。 秦墨无动于衷,目光冷瞥,丝毫不为所动,浑身一股内力喷涌,衣袍猎猎作响,凌厉的杀机锁定侍卫,令后者面色一白,不由自主地后退几步。 恰此时,郁灵轻轻走了过来,横在二人中间,轻描淡写,将秦墨的气势化解。 秦墨瞳孔一缩,他竟从这个女孩身上感到危机! 而且,这股危机感,比之嵩山掌门还要强烈几分。 怎么可能? 她才多大,纵是从小学武,也达不到绝世强者的地步! 他作为一名剑客,对于危机的感应力,十分敏感,深信自己不会出错,内心不由非常震动。 纵是他全盛时期,境界没有跌落,也不是此女的对手。 一边的紫鸢似有所感,目光恢复几分神采和灵动,幽幽的看向郁灵,流露出来不可思议之色。 他们二人都是一流高手,深知突破绝世强者的不易。 有些一流高手,迟迟突破不了,可能是十余年,也可能是数十年,甚至一辈子! 二人闯荡江湖多年,阅历广泛,却从未见过这般年轻的绝世强者! 秦墨眉头一拧,惊疑道:“你是武衙金卫!” 郁灵略有惊讶道:“你认识我?” 秦墨摇头,满嘴苦涩道:“江湖之中,曾传言,武衙之中,出了一个绝世妖孽,年仅十四便可与武侯过上百招而不败。” “传言一出,但无人相信,武侯乃天下一等一的强者,能百招而不败,至少是个绝世强者,如今看来,所谓妖孽便是你了。” 紫鸢眼眸一闪,划过一道讶异,十四岁便臻至绝世,简直天方夜谭。 她本以为自己的小师妹,如今的少宫主,已是天下天赋最佳之人,与郁灵相比,终究差了一筹。 对于郁灵的厉害,叶千歌早有感触,而今听了秦墨一番话,体会更深了几分,附和的点点头,“确实妖孽!” 郁灵不高兴了,被两人一口一个妖孽的叫着,心中极其不舒服,双手叉腰,嘟着嘴斥道:“你才是妖孽,你全家都是妖孽。” 秦墨表情一滞,收回冷厉的目光,面上的线条变得柔和起来。 强者有强者的风度和傲骨,能让强者低头和俯首的,唯有更强者。 显然,郁灵做的了这一点。 “秦墨见过王爷。” “紫鸢见过王爷。” 叶千歌舒心一笑,道:“无须多礼。” 一边走着,一边问道:“秦墨,你为何去刺杀嵩山掌门?” 虽不是江湖人,但喜闻江湖事。 对于八卦,叶千歌喜闻乐见。 秦墨面色一沉,眸子一道精芒疾掠而过,咬牙切齿道:“因为他该死!” 有故事! 叶千歌兴致来了。 暗中猜测,莫非是仇杀? 郁灵皱眉道:“据我所知,嵩山掌门重君子之道,乃武林中少有的有德之士。” 秦墨顿了顿,冷哼一声道:“嵩山掌门人面兽心,所谓的君子之道,不过全都是伪装出来的而已。” “你身为武衙金卫,想必知晓,十五前的秦家庄惨案吧。” 郁灵微微颔首,忽而眸光大亮,“你是说——” 秦墨瞬间化作一头野兽,充满了戾气,愤恨道:“十五年前,我方还十四岁,犹记得那日,朝廷放榜,我通过秀才科,本兴高采烈回庄子报喜,却看到一群黑衣人,正在大肆屠戮我的族人!” “我恨啊,我秦家庄,整整一千八百七十五人,最后活下来的,只有我一个!” 秦墨声泪俱下,铮铮汉子,竟涕泗横流,身子打颤,全然没了半分高手风度。 叶千歌震动,一千八百多人的庄子,已是个大庄,居然几近被屠戮殆尽! 这等手段,残忍到了极点。 “男女老幼,一个不留,我那还在襁褓之中的侄女都无法幸免,被乱刀砍死,还有未满周岁的侄子......” “那群畜生!” 秦墨深吸口气,擦去面上的泪痕,道:“秦家庄一夜覆灭,我也遭到追杀,后来不得不蛰伏起来,一边习武,一边暗查凶手!” “整整十年,我才学成出山,得知凶手正是当今嵩山掌门!” “所以,你就去了嵩山。”郁灵听得入迷,却是想不到,这其中还有这等秘辛。 当年,秦家庄惨遭灭门一事,震动一时,连先皇都得知了,还亲自过问,着武衙追查。 但凶手做的太过干净,没有留下丝毫蛛丝马迹,武衙倾尽全力,也没有查出来,最后只能不了了之,成为一桩悬案。 “那个老匹夫,不知从何处得来的消息,知我要上山行刺,便事先邀来几大强者埋伏在嵩山之上,待到现身,便围杀过来,使得我功亏一篑!” “据传,嵩山掌门受伤颇重,可是事实?”叶千歌道。 秦墨嘴角一弯道:“知我为何选择那个时候动手吗?” 众人摇头,表示不知。 “那老匹夫不知从哪里得来一本秘籍,颇为古怪邪异,每隔半年,便会陷入半个月的虚弱期,实力大减,故而被我偷袭成功,若非那几个强者,他早已被我斩杀!” 郁灵皱着眉头,道:“你与他交过手,可知是何功法?” 秦墨颇为凝重道,“从未见过,他的内力,时而霸道,时而柔和,还夹杂一种神秘力量,可以扰乱人的心智。” 郁灵颔首,便不再发声,将此事暗暗记下,打算回到武衙再做调查。 “错失了这次机会,若要复仇,不知要待到什么时候了。” 秦墨喟叹一声,很是悲愤,蛰伏十年,追查五年,到今日,依旧大仇未报,而且希望越发渺茫,令其非常沮丧。 “报仇之事,以后再说,先好好养伤吧。”叶千歌道。 秦墨拱拱手,便退到一边,不再言语。 叶千歌侧头对郁灵道:“秦家庄一案,可否能够重启调查?” 郁灵踟蹰片刻,“很难,一则时日已久,追查起来太麻烦,而且不一定查得到,二则凶手做事太干净,除却秦墨,再无人证。” “而秦墨又是秦家庄人,无法佐证此事,况且,如今嵩山掌门乃江湖之中大名鼎鼎的强者,即便定罪了,武衙也无法将之捉拿归案!” 第一百一十九章 天寒剑 “小的见过叶小王爷。”未入望月楼,王掌柜便迎了上来。 叶千歌微微颔首,斜睨了王掌柜一眼。 “王爷,请。” 王掌柜心有戚戚,上次擅自将叶千歌的专属包厢给了蔡贤几人使用,被叶千歌抓了个正着,令其担心忧虑了好一阵子。 而今见叶千歌冷淡模样,面上的肥肉,不由颤抖了几下。 叶千歌自不会与之计较,不疾不徐的随在王掌柜身后,来到望月楼顶层包厢。 “王爷稍待,马上就上菜。”说着,亲自操起茶壶为叶千歌几人斟茶,不敢丝毫大意。 叶千歌权势滔天,若要追究起来,何用他亲自出手,一言既出,便可定人生死。 “都坐吧。” 叶千歌示意紫鸢和秦墨坐下,郁灵向来主动,根本不用招呼,便已在邻座坐下。 “这——” 秦墨和紫鸢犹豫了。 他们二人已是叶千歌的家奴,哪有家奴和主人同桌而食的道理? “紫鸢姐姐,你还不知道吧。”郁灵嚷嚷着,拉着紫鸢坐下,道:“你这位主子,可与你们飘渺宫少宫主关系不一般。” “蝶衣!”紫鸢刹那间眸子瞪大了,虽戴着面巾,看不清容颜,但话语之中的惊讶却很明显。“此话当真?” “那是自然,蝶衣还曾为了他——” “咳咳!” 叶千歌不悦的瞪了郁灵一眼,转而笑道:“紫鸢姑娘,莫听她胡言乱语,小孩子口无遮拦,莫要见怪!” “谁是小孩子?!”郁灵撅着小嘴,呀呀的又有暴走的迹象,但被紫鸢扯了一下袖子,便哼哼的坐下去,偏着脑袋,不去理叶千歌。 “秦墨,你也坐。”叶千歌哭笑不得,抬眸对秦墨道。 秦墨微微颔首,便直直坐下。 “快快快。”王掌柜满头大汗,催促着小二往包厢上菜,陆陆续续,进进出出,不出几个呼吸,各种美味佳肴便摆满了桌子。 “王爷请享用,小的便不打扰了。”语毕,王掌柜弓腰一拜,小心翼翼退了出去。 郁灵一把从烤乳猪揪下一只猪腿,大口大口的啃咬起来,还时不时瞪叶千歌,发出哼哼唧唧的声音。 叶千歌不理她,兀自吃了起来。 楼上的风景极佳,透过窗外,可见山水,可见草木,可见楼台街道,远处的荒野积雪尚在,皑皑一片,煞是美妙壮观。 吃到一半,郁灵满嘴是油,转溜着眼珠子,脆声问道:“紫鸢姐姐,你是怎么成了弃徒?” 此话一出,众人的目光全部投注过来,纷纷看向了紫鸢。 紫鸢一愣,放下筷子,只轻轻一瞥,便道:“我是自己出来的。” “叛逃?” 紫鸢目中流露凄楚,摇摇头,道:“算不上,我只是不想继续呆在飘渺宫而已。” “为何?”郁灵好似没见紫鸢眉间的愁色,继续问道。 紫鸢释然一笑道:“飘渺宫门规森严,不是所有弟子都能够适应得了的。” 郁灵似懂非懂的点点头,便低头没心没肺的吞咽嘴中食物。 叶千歌沉吟片刻,面不改色的对付碗中的美食。 紫鸢分明有难言之苦衷,轻轻几句,不过为了敷衍郁灵而已。 她不说,叶千歌便也不打算追问。 待酒足饭饱,叶千歌便将二人的奴籍文书和卖身契轻轻放在桌上。 “王爷此为何意?”秦墨微微一怔。 “本王救你,为的是你的剑法。”叶千歌笑笑道,很直接坦然,“待你将剑法抄录一份给郁灵,即可拿回卖身契与奴籍文书,本王还会给你一笔银子,去官府消去奴籍,恢复自由身。” 秦墨先是一怔,旋即沉默不语,叶千歌的坦率,令他措手不及,沉吟许久,才道:“多谢王爷好意。” “我的右手已废,剑法留着亦无用处,可以抄录一份给武衙,只是这卖身契与文书,王爷还是收回去吧。”秦墨没有去拿文书和契约。 “为何?” 叶千歌有些诧异,对方竟然拒绝了他的好意。 秦墨道:“王爷好心,我本不应拒绝,但人在江湖,终究要讲江湖道义,王爷花了巨资,将我买下,我岂能不顾恩情,脱困后拍拍屁股就走。” “本王也并非一无所获,单单你的剑法,便不止六万一千两!”叶千歌眉头一挑,这秦墨还是个耿直男。 “叶千歌,你还是将他留下吧。”郁灵嘴中含糊道,指了指秦墨道:“他刺杀嵩山派掌门,虽不知为何嵩山掌门没有杀他,但想来定不会让他好过。” “你若让他离去,嵩山掌门势必会有所动作。” 叶千歌一怔,道:“嵩山掌门既然留他一命,没理由还会派人来追杀他。” “这个,你就要问他了。”郁灵不抬头,嘴中喃喃有声。 秦墨抿了抿唇,道:“当时与嵩山掌门联合四个强者中,有三人是东海三老,而我恰好知道东海盟的一些秘密,作为交换,我才得以活命。” “怎么又跑出来个东海盟?” 叶千歌咋舌,感觉江湖之大,远超想象,各种组织,各种门派,各种联盟,听得晕头转向,不明所以。 “东海盟,指的是东海诸岛的上的江湖势力。”紫鸢在旁解释道。 “什么秘密?”郁灵抬眸,不由问起来,能够将秦墨保全下来,这个秘密价值不凡。 秦墨笑道,“想来你们武衙也有兴趣。” 他端起酒杯,将酒饮尽,“初代东海盟盟主之剑!” “天寒剑!” 此时,不论是郁灵,还是紫鸢,陡然站起身来,瞪大了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秦墨。 “正是。”秦墨云淡风轻,对于二位的神情,不觉丝毫意外。 江湖之中,无论是谁,听到这个名字,都无法保持淡定。 “你知道天寒剑的下落?”郁灵无比严肃,露出少见的凝重。 秦墨苦笑道:“你太高估我了。” “天寒剑作为神兵谱第一神兵,我若知晓其下落,还会告知别人?” “我只知道,天寒剑在何处失落?” “哪里?”郁灵与紫鸢不约而同地问道。 秦墨瞥了瞥二人,吐出两个字。 “神渊!” 第一百二十章 神渊(求订阅) 神渊! 这两个字眼,叶千歌曾在史书上见过。 商朝年间,一颗陨石从天而降,坠落入商都城外十公里外的位置。 这便是大变之始。 从那以后,武学大兴。 而陨石坠落之地,化作一道深渊,终年白雾茫茫,深不见底,不知其内变化。 当时,陨石波及商都,地震使得商都房屋倒塌,死伤无数,纣王被吓得祭天十日,曾一度迁去外地避难。 商都遭逢大难,卜官观天象,知未来,却毫无预警,故被纣王下令,斩杀数十之多。 而此天象,被周候姬昌夸大,曰其乃不祥之兆,宣扬商朝国运已尽,暗中集结兵力,蓄势待发。 适逢此时,商纣王暴戾凶残,荒淫无度,且穷兵黩武,使得商朝民不聊生,国内民众积愤已久。 周候姬昌趁势而为,以纣王无道,天亡殷商为口号,帐下点将,发兵商都,开始一场轰轰烈烈的大战。 最终,以周候姬昌大胜立国,商纣王帝辛**于鹿台而落下帷幕。 姬昌登大位,在位五十年,史称周文王。 姬昌称王后,每年都会派人深入陨石深渊,但每次,人一进去,便再也没有出来。 直到第四十五个年头,进去五百人,终于出来了一人。 那人回到周都城,入宫面见文王,不久,那人便也一命呜呼。 从此,文王下令,将陨石坑封为神渊,为周朝廷禁地,世人不可进入神渊,也不可探查,违者,诛九族。 神渊之名,便由此而来。 自那以后,神渊便也无人进去侦查。 直到秦王嬴政,灭六国,横扫八荒,统一华夏,携大势登帝位,成为史上第一位皇帝! 嬴政登基初年,便派三千人入神渊,全军覆没。 三年后,派五千人入神渊,无一人生还。 五年后,一万人入神渊,二十九人出来,并带出一块陨石。 自那以后,神渊再度化为禁地,始皇帝发配十万人,以巨石修建高墙,将神渊与人烟隔绝。 而那块陨石,被秦始皇用来打造神兵。 史书上曾这般记载。 ——始皇帝收天下之兵,铸以为金人十二,后得神石,为铸神兵,熔其三,化作金铁一石,与神石融合。 当初,叶千歌看此段文录时,犹如在看只神话玄幻一般。 收天下之兵,铸十二金人,为炼神兵,熔化三个金人,这简直如天方夜谭! 史书详细记载,金人坐高三丈,钟小者皆千石也。 也就是说,金人中,最小的达六万斤,三个金人,至少达十八万斤! 十八万斤的金人,最后熔炼打磨成约莫五六十斤的金铁! 这根本难以想象。 然而,未等到神兵出世,秦始皇就驾崩西去了。 秦二世即位,数年后,史上第一支起义军揭竿而起,天下再度大乱,不久,楚汉两军相继登场。 而那把神兵,却再也无人提起,好似被淹没在了历史长河之中。 直到数百年后,东汉年间,一名剑客从蜀地而来,凭借一把剑,搅动整个江湖...... “神渊?!”郁灵和紫鸢眸中光芒一暗,脸上漾起一道萧索。 神渊是禁地,哪怕是绝世强者入其内,都难以幸免,天寒剑落入神渊,与失落何异? 根本进不去,更别说将之找到了。 秦墨耸耸肩,道:“我所学功法,与东海盟初代盟主,颇有些渊源,而关于天寒剑的下落,便是我从一段经文中得知的。” “当年,东海诸岛,门派林立,各自为战,连年厮杀,一名少年得宝剑,凭一己之力,整合东海诸岛,创建东海盟,少年便成为东海盟首位盟主。” “二十年间,东海盟盟主打遍天下无敌手,已成天下第一人,达到武学最顶峰,便欲寻找突破的契机,便孤身一人,手持宝剑入神渊,便再也没有出来。” “其所持之剑,便是天寒剑!” 郁灵一阵失神,她年纪轻轻,便已达到绝世,若照此下去,有生之年,必将达到武学最顶峰。 “到那时,我是否也会下神渊,去寻觅突破的机会?” 她心中这般想着,禁不住恍惚起来。 紫鸢喟叹一声,眼中流露出向往的神色。 江湖中人,练武习武,都渴望突破,臻至巅峰,但这么多年来,走到这一步的人,只是凤毛麟角,实在太过稀少。 “恐怕我一辈子,都突破不了绝世,更不用说巅峰了!” 她苦笑着摇摇头,散去脑中的杂念,道:“当年剑神出蜀山,一剑将东汉武林捅了个窟窿,挑战整个中原武林,未尝一败,而后回到蜀山,创立剑宗,百年后,留下天寒剑,孤身如神渊,便也再未出来。” “二人经历何其相似!” 紫鸢喃喃道,多的不是叹息,不是可惜,反而是莫大的敬佩之心。 “还有一位。”郁灵开口道。 “天寒剑不是只有两位主人吗?”紫鸢皱着眉头,好奇问道。 “不止。”秦墨淡淡道,不为郁灵的话而吃惊,显然,他也知道一些秘辛之事。 郁灵道:“其第一位主人,可以说是霸王。” “霸王?”叶千歌在旁听得入迷,待听到霸王,不由一愣,道:“楚霸王项羽用的武器不是戟吗?” 郁灵点头,“是戟。” “而霸王戟,便是天寒剑的雏形。” “这——”紫鸢睁大了眼睛,如遭雷击一般,咽了咽口水,难以置信。 “羽之神勇,千古无二。”秦墨怅然若失一般,叹道:“霸王除却一身高深莫测的武力之外,能打下大片疆土,霸王戟的帮衬极大。” “若他不争霸天下,恐怕与剑神和东海盟盟主的下场不会有什么不同。” 叶千歌始终张着嘴,他看过史书,已被各种离奇的事,轮番轰炸了一遍。 而今,听到三人攀谈的内容,心中依旧震动不已。 “到底是怎样的一把神兵,每个主人,不是枭雄,便是武林传奇!”叶千歌很神往。 天寒剑,就好比一个变态外挂一般,无论是谁,只要得到它,便会开启一段传奇之路,无敌之路,而后,以无敌之姿,入神渊探索武学之秘! “神兵谱神兵一百,利器无数,但若真正论起来,只有天寒剑配的上神兵二字。”秦墨沉声道。 “得之,可无敌。” “得之,可成武林之主。” “得之,可探武学之尽头。” “得之,可超脱......” 第一百二十一章 让你欺负我(求订阅) 叶千歌心生向往,但终究只是在心中想想而已。 如今,他是帝夫,可不能只身入江湖,全凭一双拳头,行侠义之举,恩怨情仇,这些听听就好,热血可以,但当不得真。 只是,他对天寒剑的兴趣,很浓。 这把剑由神渊之中的陨石打造,十分不凡。 毕竟,这武学的源头,便在于那颗陨石。 “有机会去神渊边上走一遭,长长见识。”叶千歌心中这般嘀咕道。 秦墨作势要留下,一是为了报恩,二来,可以躲避追杀。 毕竟,嵩山派,可是当今武林大派,绝世强者不多,但一流高手一大批,杀一个一流高手,不是什么难事。 场面沉寂了许久久,三人显然还沉浸在神渊与天寒剑上面。 良久后,叶千歌打破沉默,道:“紫鸢姑娘作何打算?” 紫鸢抿了抿唇,表情又迷茫起来,声音略显低沉道:“小女子出了飘渺宫,居无定所,也无任何打算,便也留下来,还请王爷收留。” 叶千歌强笑几下道:“收留就不必了,本王常住宫中,不宜带女子入宫。” “你与秦墨可选择入武衙,也可暂住镇北王府,待本王王府建成,便可随本王入驻封地。” 他本不想将紫鸢留下,但转而想到,紫鸢毕竟是蝶衣的师姐,即便是弃徒,但为同门师姐妹,想来关系不一般,将之留下,蝶衣或许会开心吧。 “小女子多谢王爷,便依王爷所言,暂住镇北王府。”紫鸢娇声道。 叶千歌颔首,旋即看向秦墨。 秦墨沉吟片刻,长出一口气,道:“一入江湖岁月催,刀光剑影的日子过多了,或许停下来,也未必不是一个好选择,我便与紫鸢姑娘一同入镇北王王府,日后,还得王爷关照。” 叶千歌笑着点点头。 得了两个一流高手,总归是一件令人值得高兴的事情。 “来,举杯,日后也少不了二人的帮衬。” 叶千歌举杯,秦墨和紫鸢一愣,便笑着举杯,微微一礼,便率先将杯中之酒饮尽。 酒足饭饱之后,叶千歌便领着众人下了楼,往镇北王府而去。 一路优哉游哉的闲逛着,半个时辰后,便到了镇北王府。 “你这孩子,怎么又回来了?” 一进门,一声娘还没叫出口,便听见姜柔这么一句话。 叶千歌如吃了一只苍蝇。 “娘,我可是你儿子。”叶千歌很委屈,哪有亲娘这么嫌弃儿子的? 叶千歌嘴角抽了几下,很桑心有木有! 身后的郁灵开始叉腰大笑起来,指着叶千歌道,“你也有今天——” “......” 叶千歌很想一脚踹飞她。 即便是略显高冷的紫鸢,眉间划过一道欢乐,被母子二人的对话弄笑了。 秦墨亦是如此,但生生忍了下来,一张脸憋得通红。 “你都嫁人了。”姜柔苦口婆心,瞪了叶千歌一眼,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已是婵儿的人了,不要无事就出宫来,免得落人口实,被宵小利用,让婵儿难堪。” “娘,你总帮着外人作甚,我才是你亲儿子啊。”叶千歌格外悲愤,很不满意姜柔处处为徐亦婵着想,而忽略了他的感受。 “你这臭小子,婵儿怎会是外人。”姜柔拍了他一下,“你也老大不小了,无事在宫中多陪陪婵儿,尽早诞生皇子,才是正事。” 叶千歌很委屈,这生孩子又不是一个人的事。 我倒是愿意,就怕女皇大人不答应。 他的脸垮了下来,咳嗽几声,掩饰满满的尴尬。 当即话锋一转道,“甜甜呢?” “在房中睡觉呢。” 叶千歌摸了摸鼻子,方要说话,便见郁灵一个大步而来,横在他与姜柔中间,诉苦道:“柔姨,叶千歌他欺负我!” 叶千歌眉角落下几丝黑线,打算不理她,便感到两道冷冷的目光激射而来。 “你个臭小子,郁灵好心好意护你周全,你怎能做出这等事来,你可是个有家室的人,一举一动,代表天子,可不能胡来。” 姜柔拉着郁灵的小手,低沉的声音责骂道。 怎么听,怎么不对。 叶千歌冷汗直流,母亲大人,你是不是误会了? 她只是个小丫头片子,我能怎么欺负她? 此刻,纵是古灵精怪的郁灵,不由满脸羞红,嘟着小嘴不知该作何回应。 姜柔继续道:“你先前与飘渺宫少宫主纠缠不清,现在又欺负灵儿,千歌,做人不能如此花心,你要学你父亲,只有为娘一人。” 叶千歌嘴角一抽,心道,若非娘您太凶悍,管的太严,父亲不知纳了多少妾。 这句话,心里想想就好,终究不能说出口。 “灵儿,你且放心,我会入宫与婵儿说道说道,定会让千歌负责。” 叶千歌快哭了,什么跟什么啊,这跑题跑得不着边际了。 “娘,她只是个小丫头片子,要脸蛋没脸蛋,要身材没身材,我怎么会做出这等事来,您误会了。”叶千歌忍不住道。 然后,他便感到一股杀气弥漫周身,身子禁不住一颤,打了个哆嗦。 “叶千歌,我杀了你!”郁灵猛虎一跃扑来,张牙舞爪杀来,一把扯住叶千歌的衣服,用小拳拳敲他胸口,“你说谁要脸蛋没脸蛋,要身材没身材了,” “本姑娘才看不上你呢。”小姑娘好似一头愤怒的麋鹿,暴躁不安。 “哼,你个花心大萝卜,嫁给了师姐,还去招惹蝶衣,你还是个大纨绔,为非作歹,调戏良家女子,本姑娘就算死,也不会便宜了你!” “谢谢姑娘开恩,本王也没有便宜你的打算。” 叶千歌倒吸一口冷气,虽然郁灵没有使用内力,但常年练武,体质异于常人,别看拳头小,但落在胸口,传来一阵阵剧痛。 “你——”郁灵凝噎,这人太可气了,本姑娘哪里不好了,要脸蛋有脸蛋,要身材.....哼,这个以后会有的,她愤愤不平,道:“叶千歌,我要与你单挑!” “单挑?” 叶千歌痛得不行,面上呈现一丝苍白,这丫头存心的,这拳头速度极快,且灵敏异常,叶千歌根本挡不住,便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小拳头敲击自己胸口。 好痛! 姜柔满脸笑意的看着二人打闹,方知是自己误会了,便舒了口气,没有出言阻止,年轻人的事,就让他们自己处理吧。 “单挑之前,你能不能不要再敲了,再敲就要骨折了!” “凭什么你说不敲就不敲。”郁灵不依,继续敲打,发出一阵阵闷响。 我去,这丫头的力气又增大了一分,这是要敲断我肋骨的节奏啊。 他双手拼命的推搡阻止,但在一个绝世强者面前,这些抵抗,显得多么幼稚可笑。 郁灵嘴角一弯,抬着头,眸中划过一道促狭和得意。 让你欺负我,让你说我,让你得意,让你污蔑我,让你母亲误会我,让你...... 叶千歌一怒,顾不得三七二十一,双臂一展,将郁灵紧紧搂在怀中。 第一百二十二章 姑姑 场面顿时一静,所有人表情一愣,呆呆的看着二人。 叶千歌紧紧抱着郁灵,双臂将之搂住。 此时的郁灵,浑身一僵,头脑一片空白,哪还知道反抗。 她只觉自己投入了一个充满阳刚之气的男子的怀中,一呼一吸,都带着一种令她怦然心跳,惴惴不安的气息。 她整个人都怔住了,平日学到的招数和内力,此刻完全不听使唤,就这般迷糊而恍惚的将娇小的身子贴在叶千歌的胸膛上。 她从未有过这般经历,虽然十六岁了,但依然处于懵懂的年纪。 她身处武衙,见识广博,人性的黑暗不少见到,但依旧童心未泯。 她能十四岁迈入绝世强者之列,这不但说明其天资卓绝,更表明其不染尘埃,一心一意修炼武学的本性。 武衙之中,女子极少,与之接触的大部分是男子。 但这些年来,没有一个男子敢对她这样无礼。 她内力深厚,武功高强,且又是衙主的关门弟子,无论哪一点,寻常男子根本不敢靠近她,更不用说追求她了。 就算有这个想法,也不敢表露心迹。 毕竟,命比女人贵重多了。 不知过了多久,叶千歌就这般抱着郁灵,生怕她挣脱出去,不然少不了一阵敲打,他仍感觉胸膛发痛,肋骨没有断,但少不了一片淤青。 这丫头,出拳没轻没重。 不知过了多久,叶千歌觉得不对劲,这么久了,这丫头竟毫无反应,低头一看,便见郁灵软绵绵的伏在自己的怀中。 郁灵似乎有所感,抬起秀首,俏脸漫上一层桃红,眸子似有秋水波动。 “咳咳咳!” 两人对视一眼,便被突如其来的咳嗽声打断了。 下一瞬,叶千歌便觉箍筋的双臂,感受一股巨力,没有半点抵抗的余力,便被撑开。 “你们——” 姜柔呆立当场,面色变得不好看起来。 郁灵俏脸晕红,好似晚霞火烧云一样,红通通的,煞是可爱。 她狠狠地咬了咬牙,轻飘飘的瞥了叶千歌一眼,心中却是没来由的一颤,身子一晃,便消失不见了。 叶千歌抬了抬手,你走什么啊,你走了,我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还是,你刚才那幽怨的表情是什么意思? 你这是故意让人误会么? 叶千歌很无语,方未来得及说话,便觉得耳朵发痛。 姜柔一手揪住他的耳朵,往大厅走去。 “娘,疼疼疼,要被你揪下来了,轻点轻点。”叶千歌踮脚,惨嚎不已。 “你个臭小子,你果真对灵儿不怀好心。”姜柔阴沉着脸。 “娘,我没有。”叶千歌讪讪道。 “娘都看见了,你还犟嘴!”姜柔气不打一处,手中的力度加了几分,痛的叶千歌直跳脚。 他越发肯定,这个娘不是亲娘。 手劲也太大了点,这可是冬天啊,本来就冻得难受,被姜柔这么一揪,痛感十足。 “那只是个误会。”叶千歌很悲愤,想把郁灵抓回来给自己证明。 “误会?”姜柔放开叶千歌,然后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把戒尺,道:“方才可不是我一人在场,他和她都在。” 姜柔指了指秦墨和紫鸢。 “你们说说,方才你们看见了什么?”姜柔拿着戒尺,紧绷面孔道。 我去,娘这是要动真格啊。 叶千歌打了个寒颤,身子往一旁挪动,小眼睛四处转溜,寻找最佳逃亡路线。 紫鸢和秦墨一脸懵,他们竟从姜柔身上感知到一股深厚的内力,令他们胆寒。 镇北王乃军中第一高手,号称军神一样的存在,据传与武衙衙主关系非比寻常,而今见其王妃身手不凡,实属再正常不过。 叶千歌眨巴着眼睛,拼命朝二人使眼色。 然而,二人表情一肃,一本正经道:“回王妃,我们方才看到叶小王爷和郁灵抱在一起,一看就知道不一般。” 我擦! 叶千歌差点跳脚了。 你们还是我买回来的家奴吗? 你们有没有将你们的主子放在眼里? 纵是你们不说违心话,但为何还要加上后面那句话? 你们怎么看出我和那小丫头关系不一般了,这不是存心火上浇油吗? 叶千歌傻眼了,感觉二人倒戈倒的毫不犹豫。 还是一流高手呢,没原则,没立场,我信了你的邪! 姜柔满意的点头,道:“你瞧瞧,不是为娘冤枉你,而是你太不像话!” “娘,我发誓,我绝对没有对郁灵有任何非分之想!”叶千歌满脸虔诚道。 感觉有些莫名其妙,本来好好的,怎么突然就跟郁灵那小姑娘牵扯不清了! “你发誓有何用?”姜柔冷笑道:“你还曾发誓,要妻妾成群,至少要娶五十个美姬!” 叶千歌心头一跳,对原主由衷的佩服起来。 原主果然有是个作死的人,这么宏大的誓言竟也敢发,就不怕吃不消,死在女人肚皮上面。 “娘,那都是我年少不懂事。”叶千歌叹口气,迷迷糊糊又背了个锅。 “年少?就在年前而已!”姜柔娓娓道来,“娘与你说,灵儿的师父与你父亲的师父同出一门,你父亲若知你对灵儿动了心思,肯定会将你吊起来抽。” “什么?”叶千歌翻个白眼,旋即大惊失色,“这么说来,郁灵那小妮子算得上是父亲的师妹了?” 姜柔道:“当然,若按照辈分,你还得叫她一声姑姑。” 叶千歌狂汗,万万想不到叶家与郁灵还有这种关系。 至于姑姑什么的,这绝对是不可能的。 “若你父亲知道,他儿子与他师妹走到了一起,你说他会作何感想?”姜柔恨铁不成钢,戒尺敲在桌子上,发出阵阵嗡鸣,道:“绝对会将你吊起来抽,而且不止一次。” 娘,这里还有外人,能不能给你儿子留点面子。 不要动不动就揭人老底,被吊起来抽,又不是一件很光荣的事。 叶千歌腹诽着,道:“娘,你真的想多了,你儿子我已经洗心革面,重新做人,除了女皇陛下,再也没有位置给其他女人了。” “此话当真?” “比珍珠还真!” 叶千歌说罢,突觉气氛有些不对,转身便见一道倩影静静立在门口处,正高冷的望着自己。 第一百二十三章 发乎于心 “你怎么来了?”叶千歌皱了皱眉,满脸惊讶道。 这个倩影正是女皇陛下徐亦婵! 徐亦婵嘴角勾起一抹笑意,没成想一来,便听到叶千歌这番话。 “你能来,朕为何不能来?”徐亦婵斜睨他一眼,便脚踩莲步,来到姜柔身边,与其寒暄起来。 秦墨和紫鸢愣在原地,顿时惊为天人。 女皇遮天,却是个如此风华绝伦的女子! 徐亦婵的容颜姿态,都是一等一的,放诸天下,都称得上绝美至极。 即便是以美女著称的飘渺宫,也难寻出与徐亦婵媲美的女子来。 或许也只有蝶衣能与之抗衡了。紫鸢心头暗暗道,看了看叶千歌,眉间不由漫上忧愁。 姜柔的一番话,她可听得清清楚楚。 叶千歌显然与少宫主蝶衣,有诸多纠葛,否则,也不会三番五次被提及。 她叹了口气,蝶衣的性子,她再清楚不过了。 若是真的心系于人,恐怕飘渺宫又要大乱了。 俄而,她嘴角微微一勾。 那个宗门早该覆灭了,本来就是一个疯女人创立的,留着有何用,无非让更多人变成疯子罢了! 只是蝶衣—— 她与蝶衣一样,都在飘渺宫中长大。 只是,她从婴儿时期,便入了宗门,直到五岁时,师父从将蝶衣带来了。 那时,蝶衣两岁。 她犹记得那天,蝶衣穿着小棉袄,见到自己,叫自己姐姐的样子。 或许留在这里,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她微微释然,彻底定下心来,虽然依旧不知目的是什么,但总觉得这个决定是正确的。 “小女子紫鸢见过陛下!” “秦墨见过陛下。” 二人回神后,便拱手一拜。 江湖之中,行礼方式,多是作揖,少有跪拜之礼。 曾有武不下膝说法,即学武之人,傲骨长存,可拜日月、天地、父母,以及强者。 但不向权贵和财富落跪。 当然,有的人并不遵守,嗤之以鼻,有的人则心存风骨,除非心悦诚服。 徐亦婵扫了二人一眼,皱了皱眉头,“你们是?” “回陛下,他们俱是王爷方才从奴市中买下来的家奴。”一边的侍卫出来解释道。 徐亦婵一愣,不由端详了二人几下,便看向叶千歌道:“你倒是会挑人。” 一男一女,两个都是一流高手,男子锐气十足,好比一把利刃,目如鹰隼,应是一名剑客,女子带着面纱,看不清面貌,但隐隐露出的轮廓,美到了极点,浑身上下散发一股成熟女子才有的魅惑和美感。 能在奴市买下二人,着实很难得。 叶千歌耸耸肩道:“运气而已。” 还在心里默默补了一句。 钱多,任性。 叶千歌自那次发怒之后,便鲜少与徐亦婵碰面,更不用交谈了。 无论用膳,还是闲逛,叶千歌都会有意无意的避开徐亦婵,而徐亦婵大有不在乎之意,依旧我行我素,上朝退朝打理国事。 两人一人正殿,一人侧殿,虽是比邻而居,但几日来,关系急剧下降,已低至冰点。 所以,当叶千歌见到徐亦婵,才会那么吃惊。 说完之后,气氛稍显沉闷。 姜柔见状,才知二人原来是吵架了。 而今看来,好像还是陛下放下架子与千歌求和。 她笑了笑,便也没有说破,道:“你们谈,娘去看看甜甜醒来没有。” 说罢,便将众人挥退了出去,包括秦墨和紫鸢。 大厅之中,便只剩下徐亦婵和叶千歌了。 叶千歌苦笑。 娘还真是火眼金睛,这就看出了端倪。 大厅之中,顷刻之间,陷入莫大的沉寂。 叶千歌好整以暇,始终云淡风轻。 他有他的坚持,不会轻易妥协,也不会因为徐亦婵拉下架子,他便可以不在乎,不去计较。 “你刚才的话可是真心话?”徐亦婵眸子发光,面上的寒意逐渐消减。 叶千歌一愣,眼中划过一道复杂的神色。 方才那句话,不过是敷衍之词,为了洗脱与郁灵的嫌疑。 他很难定义与徐亦婵之间感情,虽有夫妻之名,但无夫妻之实。 况且,二人成亲不足两个月,从相识到相爱,再到相知,绝不是两个月做得到的。 再者说来,叶千歌心里一直对这段婚姻有些许抵触。 他与徐亦婵的结合,无非是一场政治婚姻。 说白了,就是一场利益交换。 先皇徐谦,以此换的叶千歌的耿耿忠心,叶天勇换的叶府一时繁荣,以及当今无可撼动的地位。 虽然,他不太承认,但事实就是如此。 说到抵触心理,徐亦婵可能不下于自己。 她将自己保护的更加严密,不给任何人走进她的内心的机会,给自己裹上一层厚厚铠甲,拒人于千里之外,不吐露心声,不表明心迹,令人摸不着头脑。 “真的如何,假的又如何?” 叶千歌的声音很轻,抬眸望向徐亦婵,深邃而幽亮的眼神,好似闪动着一阵耀眼的光芒。 她心头不由一慌,眸光微微一暗,强装镇定。 叶千歌的话,令她表情一滞,咬了咬红唇,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她一阵失神。 若是真的,朕应该会高兴吧。 她暗暗想到,忽亮忽暗的眸光陡然平静无波,道:“若是真的,你要朕如何,假的,朕又该如何?” 叶千歌满嘴苦笑,摇摇头,道:“陛下发乎于心即可,况且我说了又有何用?” 果然,她的壁垒牢不可破。 所想所感,从不肯的轻易说出来,即便面对的是他, 徐亦婵暗中叹口气,神色有点没落,又有一丝迷惘。 发乎于心? 她怔住了,从小,母妃就告知她,女孩子笑不可露齿,不可随意出宫,要遵循宫廷的规矩,要为皇妹做表率,一举一动,要符合天家公主的身份,不可失了礼仪,丢了皇家的威仪。 后来,她入主东宫,父皇教导她,要处变不惊,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要从容镇定,不能轻易表露心迹,以及喜怒哀乐。 做任何决定,说任何话,都要三思而行,不可发乎于心,也不可止乎礼,要为大局考虑,不能顾小失大...... 第一百二十四章 壮举 叶千歌叹了口气,支起身子,迈步走出了大厅,徐亦婵张了张嘴,眸光渐渐暗淡下来,神色漫上一层萧索和落寞。 方出门,便见姜柔抱着甜甜,甜甜趴在姜柔的怀中,小脑袋伏在母亲的肩上,有气无力,昏昏欲睡,显然睡意尚存,没有完全散去。 “哥哥!”许是瞥见了叶千歌,甜甜大眼睛一亮,便抬头张开双臂往叶千歌怀中钻去。 “你啊,就知道粘着你哥哥。”姜柔笑着拍了拍甜甜的脸蛋,眼中满是宠溺。 “谁让母亲经常骂甜甜的?”甜甜嘟着嘴,呢喃了一声,便将小脑袋伸到叶千歌的耳畔,细细控诉起来。 叶千歌哭笑不得。 所谓的控诉,是因为甜甜擅自去后院的池塘上玩耍,被姜柔逮了个正着,狠狠的教训了一顿。 那池塘虽已冰封,但她一个小孩子,偷偷跑上去,蹦跳走跑,又无旁人照料,若是一着不慎,掉入池中,后果不堪设想。 姜柔吓得脸都白了,这小兔崽子,怎么比她哥哥还作死,便二话不说,飞身上去,就是一顿说落,还将甜甜的婢女和侍卫惩处了一番。 除此,还有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他听得呵呵直笑。 小甜甜不乐意了,哥哥应该为我打抱不平才是,而不应该幸灾乐祸,若无其事的大笑,便哼了一声,将脑袋搭在叶千歌的肩膀上,打算不理他了。 叶千歌和母亲见了,俱是释然的笑笑。 “与婵儿吵架了?”母子二人沿着游廊往王府深处而去,一边走着一边说道。 叶千歌摇摇头,道:“只是有些意见不合而已。” “那就是吵架。”姜柔白了白叶千歌,娓娓道:“这夫妻俩过日子,本就是吵吵闹闹过来的,没有哪两个人天生就是一对,也没有哪一对夫妻不吵不闹的过完一辈子。” “你和父亲就没有吵架。”叶千歌记忆中,还真没有父母吵架的画面。 “谁说没有。”姜柔的面色一沉,咬咬牙道:“当年,你父亲从边疆回来,带回一个女子,说要纳妾,我就将把他们赶出了家门。” “父亲还有这壮举?”叶千歌睁大了眼睛,平日里,父亲在家时日少,但向来唯母亲马首是瞻,是个实打实的妻管严。 虽然,他曾提过纳妾,但只是口头上说说而已,从未付诸实践,被母亲双眼一瞪,便没了下文。 姜柔白了白叶千歌,对其点评,很有意见。 叶千歌讪讪一笑,果断的变换立场,同仇敌忾道:“父亲大人太混账了,怎能如此花心,有母亲大人一人即可,居然做出这等事情来,作为儿子,我表示坚决的抵制。” 说罢,他的头便被拍了一下,他有点蒙,我哪里有说错吗? “混账也是你能说的?!”姜柔笑骂一声,瞪了叶千歌一眼,道:“所谓有其父必有其子,你也好不到哪去?” 怎么又说到我身上来了? 叶千歌挠了挠面颊,八卦道:“父亲被赶出家门,后来又如何了?” 母亲大人威武,居然将堂堂镇北王赶出家门,这事若说出去,不知会惊掉多少人的下巴。 “还能如何?”姜柔面上划过一道得瑟,道:“你父亲带着那女子,身无分文,最后便只能乖乖的回来认错,并将那女子给打发了。” 叶千歌皱着眉头,“父亲可是镇北王,怎会被区区些许银两难住?” “这长安城中与我叶家交好的门阀和世家大有人在,父亲只要开口,便会有人乖乖的送来大把大把的银子才是。” 姜柔深以为然的点头,旋即满面春风的笑道:“事实虽是如此,但若我没开口,我看这长安城中谁敢?” 叶千歌眼睛一亮,好想此刻为母亲点一万个赞。 难怪母亲将叶天勇压制的死死的,这根本就不是一个重量级的。 “说远了,你和婵儿是怎么回事?”姜柔恍然回神过来,眸光幽幽的看着叶千歌,道:“你与婵儿自幼便认识,虽是多年不见,但至少儿时的情分还在——” “等等。”叶千歌皱着眉头,好奇道:“我和她自幼就认识?” 他的记忆中,可完全没有与徐亦婵相识的画面。 “当然。”姜柔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表情略有些怪异,“你不记得了?” 叶千歌满脸茫然,“不记得了。” “不记得也好,反正不是什么好事。”姜柔嘴中细若蚊呐的道,但却被叶千歌听在了耳中。 “什么不好的事?” 叶千歌心中一寒,按照原主的个性,不会小时候就调戏过徐亦婵吧! 他浑身打个机灵,这种事情也不是不会发生,而且概率极大。 不然为何从未听徐亦婵提及? “你自己去问婵儿吧。”姜柔咳嗽一声,道:“婵儿为当今天子,身份特殊,且平日里,又需全心打理国事,你作为她的夫君,要怀有包容和大度之心。” “她自幼身处宫墙,后又入了天一门习武,性子如太后一般,孤傲高冷,看似不近人情,实为面冷心热,你与之相处月余,应该有所体会。” “天一门?” 叶千歌面露异色,这已是今日第二次听到了。 姜柔听出了叶千歌话中的讶异,道:“天一门,乃当今武林第一大门派,从太祖起,便有了将皇室弟子派去天一门习武的规定,先皇时期,便派去封月公主,还有傲月公主入天一门中。” 叶千歌恍然大悟,姜柔口中的封月公主便是徐亦婵。 而封月,便被徐亦婵当成了年号。 “玄月公主呢,她也在天一门?” 入宫这么久,即便是中秋大典,叶千歌都不曾见过傲月公主和玄月公主,傲月公主去了天一门,那玄月公主又去了哪里? 他很肯定,玄月公主不在宫内。 姜柔面上划过一道复杂的神色,欲言又止,叹口气道:“她不在。” “她十五岁便出宫立府了,而且,她的封地与你封地相邻,以后,你应该会见到她。” 叶千歌侧目,十五岁便出宫立府了! 这于大徐皇室基本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更何况是位公主! 第一百二十五章 你要亲朕 傍晚时分,四人在一起吃了晚饭,徐亦婵才与叶千歌一同离开王府。 而秦墨与紫鸢,则被叶千歌安置在王府之中,叶千歌还特地叮嘱府内侍卫,要时刻盯住二人的动向。 毕竟,将两个完全陌生的人留在府中,终究欠妥。 但好在王府高手众多,不必担心二人暗中作祟。 龙辇中。 二人小眼瞪大眼,沉默不语。 叶千歌摸了摸鼻子,扭过头看窗外的万家灯火。 此时,天早已暗下来了,不现皎月,不现星辰,若非街道商户门前挂着的灯笼,以及居民房中透过窗户照射出来的微弱烛光,根本看不清去路。 大徐没有解除宵禁,一到晚上,街道上行人便少了许多,待到宵禁的时间,更是一个人影也看不到,只有巡逻的官兵在城中穿梭。 一年之中,只有几个重大节日,才没有宵禁,如中秋大典,元旦、乞巧节等等。 故而,寻常夜里,是看不到灯火夜市的。 看了一会儿,便觉索然无味,将帷幕拉下来,便见徐亦婵正眸光悠悠的盯着自己。 他不以为,身子往后一倒,倚在软绵的靠垫,抬眸见徐亦婵还在锲而不舍的望着自己,嘴角微微一抽,大言不惭道:“陛下,这样盯着一个帅气的男子,是很不礼貌的行为。” “你是朕的人,朕要如何看便如何看。”徐亦婵的话依旧带着一股毋庸置疑的霸气。 叶千歌不以为忤,笑道:“如此说来,你是我的娘子,我想怎样看,便也能怎样看了?” 徐亦婵蹙眉,沉吟片刻,微微颔首,“看自然可以。” 叶千歌嘴角一勾,身子猛地前倾,飞快靠近徐亦婵,下一瞬,一张俊逸的面孔,离徐亦婵的俏脸只有一指的距离。 徐亦婵完全愣住了。 她俏脸一红,眼睛微微睁圆,整个人完全呆住了。 他竟敢如此! 叶千歌也愣住了,他嘴角的笑意缓缓散去,眸子中的玩味之意也渐渐消失。 他盯着她的眼睛,好比两颗璀璨的星辰,散发着星辉,眼瞳之上蒙着一层雾水,盈盈的泛着波光。 眸光徐徐往下,一张俏脸映入眼帘,精致绝伦,肌肤剔透,吹弹可破,他可以看见徐亦婵长长的睫毛,随着眼睑,上下扇动,可以看见她面上的桃红,从面颊徐徐晕开,铺满整张俏脸。 可以感知她的呼吸,从轻而无力,再到急促紧凑,最后变得绵长而轻缓,他可以闻到一股清新的方向从对方身上散发出来,不似胭脂水粉般浓烈,也不似花香般淡雅,仅仅一嗅,心旷神怡。 他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观察她,好像在欣赏一件绝美的艺术品一般,目光继续往下,他看见了一张饱满的红唇,唇角带有几丝光亮,樱唇轻启间,露出些许皓齿,诱惑中夹杂可爱。 叶千歌吞了吞口水,口干舌燥,只觉心头一股火焰熊熊燃烧起来。 徐亦婵心中划过一道慌乱,她屏住呼吸,但屡屡失败,反而越发急促凌乱起来,她感受到了叶千歌的目光,从幽深清澈,平静无波,慢慢炽热狂躁起来,好似要将之占据。 她的心如同一只受到惊吓的小鹿,惴惴不安,怦然跳动起来,她很慌乱,很羞恼,却莫名的有一丝期许。 很复杂的感觉。 叶千歌鬼使神差的继续贴近,方要攫住对方的樱唇之际,却听得徐亦婵幽幽道:“你要亲朕?” 叶千歌动作一顿,被突如其来的话拉回现实。 他抬眸一看,便见徐亦婵羞红面颊恢复冷色,顿时所有兴致一扫而光。 他怅然若失,耸耸肩,道:“看看而已。” 徐亦婵皱了皱眉头,心中划过一道不悦和气恼,便狠狠瞪了叶千歌一眼。 她舒了口气的同时,心中略有些许失望。 霎时间,她心中一惊,这种失望感令她很惶恐不安,很不知所措。 她的脑海浮现一道人影,此人玉树临风,风度翩翩,无论是相貌,还是气质,都胜过叶千歌许多。 他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还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通晓古今,可与大儒论辩,可与佃农磋商农事,可与武林高手比斗,还可与将军论述兵法布阵杀敌。 她失神了。 那个原本深刻的身影,逐渐模糊起来,变得不再清晰,不再深刻,不再难以忘记。 她以为,她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他。 纵是结婚生子,年华老去,她都会在岁月流逝中,在心底深处留有一份空白,来装载与他的回忆。 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短短月余功夫,她不知不觉中,已开始将之遗忘了。 取而代之,另有其人。 她苦笑着,不知是喜是忧。 或许,他更适合傲月。 否则当年,他就不会迟迟不肯下决心。 “怕了?”徐亦婵嘴角一勾,似笑非笑。 “怕?”叶千歌反问一声,“我只是不想占你便宜而已。” 不怕才怪。 她脾性古怪,即便是他,也难以揣度她的心思。 他可不想为了一个意外之吻,而再次受伤。 他也不屑于这么做。 “又不是没占过。”徐亦婵细若蚊呐的道了一句,撅着小嘴,偏过头,不去看他。 “你说什么?”龙辇摇晃,车轮转动,马蹄哒哒,使得叶千歌无法听清徐亦婵的细语。 徐亦婵一惊,才知自己说错了话,面色不由一红,但好在叶千歌没听见,便摇摇头,急忙道:“没什么。” 叶千歌突然想起母亲姜柔的话来,便坐正了身子,好奇问道:“陛下,你们少时,可曾见过?” 问完,叶千歌就后悔了,莫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 徐亦婵抿了抿唇,俏脸一阵红,一阵白,吞吞吐吐,目光闪躲起来,害羞道:“你记起来了?” “我娘与我说的。”叶千歌摊摊手,讪讪一笑。 徐亦婵的变化,让他煞有兴趣,这其中莫非还发生了一些事情? “当年那事不能怪朕一人,若非你亲......亲朕,朕也不会将你从楼上击飞下去。” 叶千歌目瞪口呆。 第一百二十六章 初吻 叶千歌捂脸,喟然长叹,感觉脸都丢光了。 要知道,那可是十年前。 他七岁,徐亦婵也不过才八岁而已。 原主果然率性洒脱,凡是漂亮女子,都要轻薄一番,看来这个习惯,从小就养成了。 这个锅背的,太冤了点! 而且,居然连半点记忆都不留下! 徐亦婵说罢,便低着头,红着脸,眸光灿灿的偷瞄他。 这一幕看的叶千歌直呼活久见。 好似这一瞬的徐亦婵,变成了一位初长成的邻家姑娘一般,完全没有了往日帝皇的威严和盛气凌人。 反而浑身上下透露着平易近人和温婉贤淑。 叶千歌咋舌不已,一时之间,哭笑不得,虽觉新鲜,却很不习惯这样的徐亦婵。 他讪讪一笑,“如此说来,我与你还颇有缘分。” 徐亦婵抿了抿唇,忆起当年的情形,嘴角不由勾起一缕浅笑,旋即面色冷了下来,道:“你果真不记得了?” 叶千歌很肯定的点头,记忆中完全没有关于那一幕的画面。 “哼!”徐亦婵咬着贝齿,噘着嘴,满是不乐意的转向一边。 叶千歌摸了摸鼻子,不知徐亦婵为何生气。 “你可知那是朕的初吻?”沉默许久,一个幽幽的声音传来。 这个时代也有初吻这个说法? 叶千歌傻眼了,咳嗽几声,掩饰自己的窘迫,道:“陛下,那时我们都还小,算不得数的。” 徐亦婵眸子一冷,道:“果然,你们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吃干抹净,就不认人了!” 叶千歌快吐血,感觉徐亦婵的画风大变,让他完全摸不着头脑,讪讪道:“陛下言重了,儿时懵懂,做出了些许出格的事来,也情有可原,你又何必耿耿于怀。” 果然,这件事就不应该提及。 瞧瞧,这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么? “哼,得了便宜还卖乖,可耻!” 徐亦婵微撅着小嘴,俏脸上始终挂着一抹嫣红,在火光之下,另有一番风味。 叶千歌苦笑,摊摊手,“那也是我初吻。” “真的?”徐亦婵颇为好奇,直勾勾的看着叶千歌。 鬼知道是不是初吻。 叶千歌侧头想了想,顿时面色一变。 我去,原主果然不让人失望。 从六岁开始,这货便将府中年轻漂亮的丫鬟亲了个遍,还一度被叶天勇关禁闭。 但这厮死性不改,府中不让,就去府外,去书院启蒙之时,更是将班上的女娃轮番亲了数遍,谁不让就给谁买好吃的,哄得班上的姑娘们每日排着队给他亲。 丧心病狂啊! 叶千歌嘴角抽了抽,深吸口气,认真的点点头,道:“真的。” 难怪原主要亲徐亦婵,这完全是亲习惯了,已成了条件反射! 徐亦婵眼中划过一道释然,没有继续追问。 叶千歌吐出口气,便决定闭嘴,不再开口,免得祸从口出。 遂,车内又陷入莫大的沉寂。 不久,龙辇停下。 “陛下,王爷,已到了。” 徐亦婵和叶千歌下了龙辇,便朝飞霜殿走去。 各自入殿,一夜无话。 接下来数日,叶千歌都没有出宫,呆在皇宫之中,闲来便躺在炕上有气无力的翻来覆去的打滚,鲜少下来,除非吃喝拉撒。 他感觉这样的日子,特别是冬天,简直不要太爽。 外面阳光正好,冰雪消融,但却更冷了。 每天一早,便能见到屋檐下,瓦缝间垂下无数的冰凌,长而细,看似锋利至极。 一晃十余天就过去了。 叶千歌百无聊赖,发现很多事情,根本用不着自己动手,只要一开口,便只需静静等待结果即可。 他半靠在炕上,几个宫女弯着腰正在为他垂肩按摩,忙的不亦乐乎,绿芷便不停的往他嘴里塞各种点心和瓜果。 他长叹一声,太腐败了,太奢靡了。 “咦,这个糕点不错,再来一块。”说完,便张开嘴,一块又香又脆的糕点入了口来。 忽然,他开始皱眉反思这段时间里的人生。 发现自己完全沉浸在享乐之中,斗志被消磨殆尽了,他眨巴眨巴眼睛,大手一挥,“都下去吧。” “不行,得给自己找点事做。” 叶千歌支起身子,跳下炕,便拿来几张宣纸和笔,开始画了起来。 “王爷,这是什么?” 绿芷没有退下,见宣纸被剪成大小一致的小方形,很好奇这是用来做什么的。 “等下就知道了。” 叶千歌是个追求完美的人,足足一个时辰才停下来。 “好了,去叫几个机灵点的宫女来。” “喏。” 叶千歌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杰作,无聊总不能躺在床上,能将时间打发的同时,还能使自己身心愉悦,这才是正道。 “王爷,人来了。” “你还有绿芷,都过来。”叶千歌随手指了指其中一个宫女,道:“本王今日来教你玩纸牌。” 叶千歌指着桌上的一沓纸张,心中暗道,这应该是世上第一幅扑克了。 “纸牌?” 叶千歌点头,道:“这次就教第一种打法,名叫斗地主。” “斗地主?”绿芷眨巴着眼睛,道:“为何叫这个名字?” “难道是要打——,王爷,你也是个地主呢,这样不好,绿芷不敢!” “......” 叶千歌嘴角抽了几下,你的想象力是不是太丰富点了? “少废话。”谁知道斗地主为何叫斗地主,想必是某个受到了地主压迫的佃户,为了泄私愤,才发明了这种打法,鬼知道呢? “本王先讲解斗地主的规则,再试几次,打法很简单,很快就能学会。” 遂,叶千歌开始讲解起来,不到半个时辰,几人便你来我往的厮杀起来。 “绿芷,你怎么这么笨,方才你若炸了,不就赢了么?”叶千歌叹口气,道:“功亏一篑。” “你们都连输了五十把,怎么脑子就不开窍呢?” “再来一盘,这一次我一定要赢。”几个宫女兴致盎然,这扑克是个新鲜玩意,一玩起来,便停不下来。 “你们水平太差,再学十年也赢不了我的。”叶千歌睥睨她们,心中的兴趣大减。 就好比玩一个游戏,通关了地狱深渊模式,突然转过身来玩简易模式。 “你们在做什么?” “拜见陛下!” 几个宫女见徐亦婵,立马慌乱的跪倒在地,低着头,不敢丝毫无礼。 “回陛下,奴婢在玩斗地主。”绿芷嚅嗫嘴唇,小声道。 徐亦婵看了看桌子,见一沓方形的纸片堆叠在一起,便看向叶千歌,好似在问,这又是你鼓捣出来的玩意。 叶千歌耸耸肩,打了个哈欠,道:“这不闲来无聊,做点东西出来解解闷,谁知道这几个笨蛋,教了这么多次,还不会,这都快天黑了。” “这般说来,这斗地主还能测验一个人的聪明才智不成?” “当然。”叶千歌胸有成竹道。 “既如此,朕倒想学学,你来教朕。” “好呀好呀。”叶千歌一听,不由来了兴致,向来只有徐亦婵教他的份,今天身份反转,得好好找回些场子。 “来,跟我念,勾——” 徐亦婵丝毫不以为意,学的很认真。 几分钟不到,叶千歌便发现已无什么可教了。 女皇大人的学习能力果然是恐怖的,完爆一群宫女。 加上绿芷,三人开始实战。 才打几把,叶千歌便开始冒汗了,徐亦婵不但掌握了所有规则,连对方手中的牌都揣测的一清二楚。 到第四把,叶千歌还没出一个牌,就被徐亦婵打了个春天。 他很不服气,“运气好而已。” 徐亦婵睥睨他一眼,没有说话,于是,叶千歌的噩梦开始了,从那一把开始,他就基本没有赢过,偶尔赢一把,还是因为手中的牌太好了,就算是个二傻子都会赢。 在输了三十把之后,徐亦婵摇摇头,将手中的纸牌放下,一本正经的道:“果然与聪明才智有关。” 说罢,便欲转身离开。 叶千歌脸都青了,咬咬牙道:“再来一局,我就不信赢不了你!” “没用的,有些事情是改变不了的,再努力也没用。” 言至此,徐亦婵已消失不见了。 叶千歌仰天长叹,只觉胸口被徐亦婵狠狠捅了几刀。 第一百二十七章 帝夫不可议政 已临近十月。 天气越发寒冷,大雪消融的速度很快,虽不见了积雪,但凡池塘河面,都结成厚厚的冰块, 叶千歌龟缩在房中,不肯轻易出门,直到月末几日,天空突然放晴,阳光和煦,他才伸个懒腰,吆五喝六的往宫外而去。 还未出宫,叶千歌便见几名大臣,慌慌张张的往崇文殿的方向小跑而去。 领路的是周公公。 他则愈发不堪,喘着气,白着脸,也是一脸紧张而惶恐。 叶千歌拧着眉头,朝绿芷道:“去问一下,发生了何事?” “喏。” 绿芷应道,便转身大步跟了上去。 半盏茶的功夫,绿芷小跑了回来,气喘吁吁道:“回王爷,据说是关于金陵宁王的事,好似发生了变故,陛下正在崇文殿召见大臣。” 宁王? 叶千歌眉头一挑,这些日子来,他鲜少关注此事,徐亦婵没有主动提及,他便没有过问。 生了变故? 他双目微微眯了眯,神色稍显凝重。 郭沫游记暗含宝藏之事,正在慢慢发酵,这都差不多一个月了,应该会有所收获才是。 他摸了摸鼻子,脑中闪过几个想法,便迈步往崇文殿方向而去。 “殿下,不出宫了?”绿芷问道。 叶千歌轻嗯一声,大步流星而去。 待他来到崇文殿,便听到里面传来徐亦婵的呵斥声,声音凛冽而凌厉,使得门外的叶千歌都能感受到其熊熊怒火。 “查,给朕好好查,若有遗漏疏失,朕拿你们是问!”徐亦婵冷冷道,旋即袖子一挥,“滚!” “喏!” 随后,几个大臣面色苍白的从崇文殿中退了出来,方舒了口气,抬头看见叶千歌便要弯腰作礼。 叶千歌挥了挥手,将几人挥退,便迈开步子,踏入了崇文殿中。 徐亦婵怒气还留在脸上,冷着脸,眸光盯着案几上,不知在想什么。 “来人,召慕容丞相入宫。” 周公公方要应下,但被叶千歌止住了。 徐亦婵见无人应答,眸光一冷,便见叶千歌站在面前。 “你何时来的?” “刚才。”叶千歌耸耸肩,寻了一个座位坐下,道:“听闻金陵有变,便来看看。” 徐亦婵微微颔首,揉了揉额头,长出口气,道:“如你所料,这个月以来,金陵动荡不安,宁王确实焦头烂额。” “宁王府更是死伤惨重,每日清晨,运往城外的尸首便不下百具。” “直至十日前,金陵城不知从哪里杀出一队异军,大肆围捕各大势力,而且,这些人武功高强,极其残忍,竟杀得许多门派退出金陵,不敢入城!” 叶千歌倒吸口凉气,道:“可查出这些人是何身份?” 徐亦婵摇头,“这些人来无踪去无影,杀人之后,便立即远遁,即便身死,也会将尸首毁去,根本无从查起。” “会不会是地狱?” 叶千歌蹙着眉,地狱精通杀人之术,与这人颇有些相似,徐子弘可以招来数十上百的地狱杀手绑架他,二者绝非雇佣关系那么简单。 徐亦婵道:“不清楚。” 沉吟一阵,叶千歌摊摊手道:“他要杀就杀,宁王不是什么好人,那些宗门势力也好不到哪去。” “最好两败俱伤,我们坐着看戏就成。” 徐亦婵不知道,叶千歌就更无从知晓了。 但是,这并不影响大局。 宗门势力与世家大族,都是大徐的毒瘤。 每个门派势力,都是一个超级的大地主,不但拥有无数良田,也把持许多行业,有些甚至割据一方,不遵法纪,私立刑狱。 虽处于大徐疆土之内,实则跑马圈地,与各大势力协商领地,互不侵犯,便为所欲为,甚至丝毫不将朝廷放在眼中。 徐亦婵叹口气,道:“并非你想的那么简单。” “宁王的反击,看似捉拿刺客,实则杀了金陵众多与之对抗的势力,连武衙分部都难以幸免,遭受大难。” “除此之外,除了金陵,江浙一带,朕派去的大臣,包括守将,也是死的死,伤的伤。” 叶千歌心神震动,惊道,“宁王这是顺势而为!” “一举双雕,厉害。!”叶千歌喟叹一声,眼中迸发光芒,道:“一则借机打压宗派势力,二则铲除异己,然后,将此罪责,悉数推到江湖武林势力身上。” 徐亦婵点头,表示正如叶千歌猜测。 “将人全都撤回来吧,看戏就认真看戏,暂时不要卷进去。” 叶千歌沉吟一会儿,宁王的此番举动,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 心思缜密,不肯轻易吃亏,下手果断而凌厉,而且还干净利落,城府极深! “撤回来?”徐亦婵目光一凝,“若将人撤走,江浙一带,便彻底沦为宁王的管辖之地,以后朝廷若要将之收回,恐会难上加难。” 叶千歌嘴角一弯,“陛下还真是高瞻远瞩。” “纵使你派人去,也不过送死而已,宁王显然已经知晓,郭沫游记出自陛下之手,杀朝廷大臣,不过泄愤,以示抵抗!” “再者说了,你派不派人,江浙一带仍旧是宁王的管辖之地,于大局毫无益处,不如将人转到暗处。” “若真要派人,至少要等到郭沫游记事了之后!” 徐亦收回眸光,咬牙不甘道:“难道宁王诛杀朝廷大臣和守将,就这么轻易带过?” 叶千歌笑了笑,“陛下若气不过,可以效仿之!” “你的意思是——”徐亦婵迟疑道。 “就是陛下的意思。”叶千歌支起身子,道:“下手别太狠,连本带利就行,否则,容易激起宁王的大举报复。” “这样太便宜他了!” 徐亦婵咬着贝齿,依旧愤愤不平,诛杀朝廷大臣,这无异于视朝廷于无物,丝毫不将她放在眼中。 叶千歌道:“目前不宜与宁王面对面交手,江湖门派遭受打压,势必会卷土重来。” “金陵是宁王的王城,我们只需从中做好引导即可,或顺手牵羊,或借刀杀人,可肆意为之。” “已经过去一个月了,宁王也该有所动作了。” “要不,此事交由你来处理?”徐亦婵道。 “帝夫不可议政。”叶千歌表情一滞,望了望窗外的天色,打了个哈欠,道:“而且,最近我很忙。” “忙着睡觉?”徐亦婵挤出几个字来,眸光划过几丝隐怒。 叶千歌俊脸一红,咳嗽几下,摸了摸脑袋。突然一惊道:“哎呀,突然想起还有一件事情要办,陛下,我就先撤了,就不劳陛下相送了。” 然后,不等徐亦婵开口,叶千歌便撒丫子跑出了崇文殿。 第一百二十八章 水泥 出了宫,叶千歌便径自往泾阳方向而去。 马车行了一两个时辰才徐徐停下。 下了马车,叶千歌便见原来的府衙,已重新改建装饰了一番,变得愈发宽敞大气,里面的装饰和摆设,也焕然一新,古色古香,韵味十足。 这里已成了封地的办事处,刘华暂领总事,统管泾阳大小事宜。 “拜见王爷!” 刘华领着十余人,高声跪拜道。 “都起来吧。”叶千歌挥挥手,率先迈入大厅内。 “刘华,本王交代你的事办得怎样了?” 刘华一愣,继而恢复如初,道,“回王爷,事情刚开始时,进展神速,但这些日子——” “怎么了?” 叶千歌皱着眉,他的图纸已经很详细,涵盖几乎所有细节和步骤,只要按照图纸所画的那般,便可将之生产出来。 刘华张了张嘴,断断续续的说了一通,听得叶千歌一阵晕乎,便道:“去看看吧。” “喏。” “厂棚搭建在何处?” “距此不远的经堂镇,半个时辰的脚程。” “那便不用坐马车了。” 阳光正好,照在身上,有种暖暖的感觉,冬天的阳光格外珍稀,多晒一下也是一桩美事。 半个时辰,便是一个小时。 好在通往厂棚的路,翻修了一遍,没有坑坑洼洼,也没有坎坷不平,宽度与官道无异,路面被修整的很平坦,踩上去,没有颠簸之感。 经堂镇,虽这般叫,但住户也不多,街上的行人零零散散,两旁的商铺门可罗雀,街边的摊贩亦星星点点,有气无力的叫卖着。 叶千歌看在眼中,不由皱起了眉头。 泾阳离京城不过一两个时辰的路程而已,地理位置极佳,本应是大兴之地,却落得这般贫穷,不但往来商贩极少,连京城通往北疆的商贩都选择绕过泾阳,不在此地停留住宿。 叶千歌边走边看,心中暗暗规划,待一切准备就绪,便可以着手建设封地了。 “王爷,那处厂棚便是了。” 刘华指了指不远处的厂棚,放眼望去,可见几根大大的烟囱,正滚滚的冒烟。 厂棚周围围满了护卫,约莫有百十来个,见叶千歌到来,纷纷行礼。 “叩见王爷!” 叶千歌挥挥手,让他们继续巡逻,便迈步进了厂棚内。 厂棚内熙熙攘攘,比护卫还多,根本数不过来。 “王爷在此,还不快快拜见!”刘华喝道。 “拜见王爷!” 工匠们闻了,面色一变,便低眉顺目的拜倒在地。 “都起来吧。”叶千歌抬抬手,道:“你们之中,谁是主事?” “小的田云,为工部头司司长,见过王爷。”工匠之中走出一个中年男子,大约三十来岁。 叶千歌微微点头,便往厂棚内缓缓走去,问道:“进展到哪一步了?” “回王爷,一切进展顺利,只是不知王爷需要的是不是——”田云犹豫的道。 “进展顺利?”叶千歌不由看了看刘华,眼中划过一道玩味。 刘华脑袋缩了缩,拉着田云,细声道:“昨日不是说问题尚未解决吗?” “回大人,都解决了,后来发现是热度不够,所以今日便加大了火候,还得多亏了大人送来的石炭。”田云讪讪笑道。 “既然顺利,那便看看结果如何!” 叶千歌还是很期待的,这才半个多月,就将东西生产了出来,着实令人吃惊。 “这或许就是强权之下的速度!” 叶千歌心头暗暗想道,随着田云往深处而去。 厂棚内的温度极高,越靠近火炉,一股热浪便扑面而来。 “王爷,这便是最后得到的东西。”田云忐忑不安的指着一对青灰色的石块状物体,道。 毕竟,他们也不知是否成功。 他们只是执行者,只是按照图纸所画出来的流程一步一步的做,最后所得到的结果并不知晓。 故而,田云才会惴惴不安。 叶千歌蹲下去,拿起一块,细细看了起来。 少顷,他的目光越来越亮,嘴角的弧度也越来越大。 “正是此物!”叶千歌哈哈一笑,“拿把锤子给我!” “王爷,给!”一个侍卫从工匠手中接过来,再递到叶千歌手中。 “都让开。”叶千歌很是雀跃,抡起锤子,便狠狠抡了几下。 嘭地一声,石块状的物体应声碎成几小块。 然而,叶千歌并没有停下来,又继续抡起锤子砸起来,大有乐此不彼之感。 抡了十几下,感觉砸无可砸了,便拿来扫帚,将地面的碎砾扫起来,便拿到一旁开始研磨起来。 他忙的不亦乐乎,而边上的侍卫和工匠,完全大眼瞪小眼,不明所以,也不敢擅自上前打搅他。 一炷香的功夫,叶千歌终于将几块石块状物体,全部研磨成了粉末颗粒状,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心满意足的笑笑。 “来人,找点水来。” 粉末的颜色稍微古怪了点,青灰色并不纯正,掺杂着些许异色,但短短二十来天,能做出来便足以惊人了。 “王爷,水来了。”侍卫提来一个水桶,放到叶千歌身旁。 叶千歌拿起水,淋到粉末上,继而拿起铁锹搅拌几下,保证粉末充分湿透,形成泥浆一样的状态。 旋即,叶千歌便将泥浆涂抹在两块石头的缝隙之间。 待弄完后,叶千歌便停下动作,静静等待。 “王爷,您这是——?” 田云很好奇,他们亲亲苦苦二十来天,连家都不能回,被安置在此处,还有上百的护卫将此处隔离开来。 便料定此物定是非常珍贵,但最终见到此物,不由傻眼了,还以为某个环节出错了,但见叶千歌欣喜若狂的样子,不由舒了口气。 但眼中的好奇之色,却是更浓了。 若此物是宝贝,观感却毫无宝贝的模样,反倒是石头一般,毫无价值可言。 “稍等一下,便可见端倪。” 泥浆冷凝需要一些时间,叶千歌便往厂棚内走去。 “此地石灰和黏土多吗?”叶千歌问道。 刘华闻了,拱手答道,“回王爷,旁边便有几座石灰矿山,可供开采,黏土也可在附近取用。” “既然如此,便尽力将此地规模扩大,人手的话,便从流民中,或从封地招用。”叶千歌点头,便道:“此物暂且保密,不可对外宣扬,若有违者,重罚之。” “喏。” 逡巡一圈,便与田云谈论了一番,指出生产过程中几个需要注意的细节,以提高产物的纯度。 大约过了一个时辰,叶千歌便大步流星往外走去。 “成了!” 叶千歌眸光灿灿,见两块石头紧紧的粘合在了一起,一股莫大的喜悦占据整个心绪。 作为资深的工匠,田云一眼便看出了异样。 他惊得目瞪口呆,难以置信的看着,那已如同一体的两块石头,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 他吞了吞口水,同铁锤敲了敲,竟无法将两块石头分开,好比融合在了一起。 “这——” 周围的工匠亦是如此,发出惊叹声,目光直勾勾的盯着地面的石头。 “这就是我们弄出来的东西!” 田云细细看了看石头之间粘合的砂砾,本是泥浆,现在水分挥发,已成了固体,且无比的坚硬,好比磐石! 叶千歌满意的点点头,眼中光芒大盛。 “王爷,此物是?” 田云内心震动,神态迫切的问道。 叶千歌笑笑,吐出两个字来。 “水泥。” 第一百二十九章 欲速则不达 水泥的出现,绝对是划时代的产物。 水泥的作用是无尽的,在后世,水泥的产量,一度可以用以衡量一个国家的强弱。 叶千歌很振奋,虽然没有电,也没有蒸汽机,生产全部依托人力,产量势必增长缓慢,但仅仅这样,他就已经很满足了。 “再调一千官兵,将此地隔离,在那一片修建居民区,招用的流民,最好是能够定居泾阳。” 反正,泾阳地广人稀,一个偌大的地区,才仅有两三万人,许多耕地资源没有开发出来,还有许多地理上的优势,更是有待发掘。 他有个宏大的计划。 泾阳依托长安,优势极为明显,又勾通北疆和西域,是个交通枢纽之地,内有几条河流蜿蜒直达长安,无论是水路还是陆路,皆是畅通无阻,十分便利。 “刘华,着人将剩下的水泥研磨成粉末,本王要带入宫中。” “喏。” 叶千歌心满意足的出了厂棚,便往旁边的石灰矿山转悠了一圈。 他本欲去天水村,但想想还是算了,此地停留太久,去到天水村,都要下午了,晚上能不能返回长安都难得一说。 “刘华,这些工匠,每人奖励一百两,田云作为司长,奖白银一千两,” “多谢王爷!” 这一百两可是巨资,他们之中,有些是镇北王府治下谋生的匠人,有些则是工部中人,但月钱不过数百文而已。 而今,在此呆了不足一个月,虽苦了些,也不能与外面接触,但能得来这么一大笔收入,一切都是值得的。 “只要你们一心一意为王爷做事,王爷是绝不会亏待你们的......” 刘华趁机宣扬一番,将叶千歌的威名吹得天下少有,差点就快赶上徐亦婵了。 叶千歌在旁听得直抽搐,最后实在听不下去了,便捂脸扬长而去。 来时没马车,回时依旧步行。 冬日的阳光,没有夏日的炎热,纵是是晌午,艳阳高照,但落在身上,只有淡淡的暖意,恰好抵御空气中的冰凉。 轻风吹拂,道路两旁,是成片的荒野,一眼好似望不到尽头,偶尔几座山包落入眼帘。 “这可都是耕地!” 叶千歌叹口气。 很多人奇怪,古代地广人稀,可用来翻种的土地极多,地主占据天下七分已开辟的田地,但依旧有很多荒地,可供耕种,但为何鲜少有人开荒。 实际上,这其中的缘由,并不难想出来。 荒地虽多,但开辟起来,困难程度较大,而且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 灌溉! 因为水利工程和灌溉系统,太过落后,使得农事收成,完全依赖天气,大雨成灾,无雨亦成灾。 纵是许多靠近大江大河的农田,也免不了会遭受旱灾。 若是完全仰仗人力,根本无法做到缓解干旱带来的损失。 而一旦发掘极其肥沃,容易灌溉的田地,很快就会被地主盯上,将之买下。 这般反反复复,农民自然不会再花心思开荒,好不容易将荒地打理成良田,但仍旧躲不过地主们的剥削。 这是个很无解很无情的事情。 敛去脑中的胡思乱想,半个时辰后,叶千歌便回到县城中的办事处。 “王爷这就要回长安了?”刘华问道。 “还有什么事?”叶千歌看向刘华,颇为好奇。 “回王爷,之前您吩咐小的统计封地内的耕地,小的已全部办好了。”刘华拿来一本册子,道。 “还包括魏全,以及被查抄的商贾官绅,所抄没的田产全部登记在册。” 叶千歌拿起账本,翻开一看,便倒吸了一口凉气。 上次泾阳清扫,泾阳大半的官绅和商贾,都被抄没了家产,有的流放边关,甚至斩首示众。 入目的是一个个惊心怵目的数字。 单单魏全,这个原泾阳县令,其名下的田产,便高达七千多亩,其中五千六百亩良田,其余的多是肥沃的土地,处于泾河周边。 除此,一些大商巨贾则更甚。 譬如林余之和郑克志之类的人,名下的田产更是多达上万亩! 地契也有数十处,且都是位置极佳之所。 他粗略心算了一番,林林总总加起来,大约十万亩! “泾阳总共有多少耕地?”叶千歌揉了揉眉间,放下账本。 “约莫二十六万亩!” 耕地,包括田产和土地。 “耕田多少?” “十四万亩。” 卧槽,总共十四万亩的耕田,魏全一行人便占了十万亩! 简直丧心病狂! “即日起,凡登记在册的耕地,按市面上的价格,全部收回来,从此,耕地收归本王所有,不允许买卖和置换,年初,本王会统一将耕地按照每家每户的人数进行分配。” “王爷,这恐怕不妥。”刘华大惊失色,连忙阻止道。 “为何?” “若要收回耕地,定会引起民愤,而且,纵是王爷出资购买,也会有许多人抵制,绝不会轻易将手中的田产卖出。”刘华叹口气。 常曰,家中有田,万事心安。 这个时代,只要有几亩田地,虽不能大富大贵,也不能餐餐果腹,日子依然会紧巴拮据,但至少可以活下去。 如无天灾,无人祸,五口之家,可勉强度日。 大徐数千万人口,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从事农耕,靠天吃饭,以地谋生。 这若是没了田产,没有他们赖以生存的基础,这不是逼他们去死吗? 叶千歌悻悻然笑了笑。 看来是自己想得太多了。 他想将后世的一些制度搬到大徐来。 很显然,有些事情不是他能够操控得了的。 而且,此一时彼一时,所有政策法规,都要因时制宜,要符合此时的大环境。 饭要一口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 心中急迫,欲速则不达,说不好还弄巧成拙。 “那就先通告泾阳各地,不允许个人之间进行土地买卖,若有人愿意将土地卖出,可大肆收购,不许强迫。” “将每户的耕地情况,田产多少,耕地的优劣,还有每年收成,全都统一记录在册,开春之际,本王要重新调整田亩制度。” “喏!”刘华道。 叶千歌喟叹,做事要循序渐进,不能冒进,且一步一步来,待到天时地利人和,一切自会水到渠成。 “回宫!” 第一百三十章 洗髓功 回到宫中,叶千歌便将之前早已准备好的图纸给拿了出来。 既然有了水泥,王府是时候该动手建了。 水泥研制出来,厂棚中的工匠,可以从中抽调大半,参与王府的修建工程。 而至于帮闲的工人,无论从泾阳本地居民,还是流民,都可轻而易举的招来。 或许,今年过后,明年开春,便可入住王府! 从泾阳赶回来,叶千歌都没有吃过东西。 此刻,肚中已饥肠辘辘,便命人去厨房端来些吃食。 美美的吃饱之后,叶千歌便优哉游哉的往正殿而去。 “陛下在么?” “回王爷,陛下不在。” “待陛下回来了,让她来我殿中。” 叶千歌打个哈欠,伸了个懒腰,外面的阳光,照的人直想入眠,便慢吞吞的回到殿中,倒在炕上,便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不知睡了多久,方睁开眼,便觉殿中昏黄一片,烛火熊熊,显然已经入夜了。 “咦,你怎么在这?” 叶千歌醒来,睡意正浓,脑子还很混乱,见徐亦婵坐在桌边,正拿着一本书,一边看着,素手一边比划着。 徐亦婵动作一顿,将书闭合,便侧目瞄向叶千歌,道:“不是你叫朕来的么?” 叶千歌拍了拍额头,莞尔一笑,道:“差点忘了。” 他支起身子,从床上跳下来,自顾自的坐到桌边,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咕噜咕噜几下,一口饮尽。 “你在习武?”叶千歌问道。 徐亦婵颔首,轻嗯一声,将书本放到桌上。 叶千歌好奇心很强,便一手操起书本,随意翻看几下,吃惊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武功秘籍?” “这有何大惊小怪?” 徐亦婵白了白他,对他的反应的,深感莫名其妙。 大徐武学大兴,凡富家弟子,贵族世家,都会些许武功,最不济也会一些粗浅的拳脚功夫。 叶千歌不以为意,他穿越而来,几近两个月了,还是第一次见到武功秘籍。 镇北王府,作为大徐顶级的贵族,府中收藏的秘籍,有数十上百本之多。 当初,叶天勇为了让叶千歌习武,曾特意着人去搜集秘籍,连大徐宝库和武衙传功殿都没放过。 原主见得多,他可是实打实第一次见。 他摩挲着秘籍,心中习武的念头愈发强烈。 谁不想仗剑走江湖,快意恩仇? 谁不想高来高去,天下之大,任君遨游? “陛下,你看我还能习武吗?”叶千歌睁大了眼睛,兴致盎然道。 “能。”徐亦婵不假思索的点头,眸光古怪道:“你要习武?” “当然。” 听罢,叶千歌的眸光大盛,哪个少年没有武侠梦?他欣喜若狂,大笑数声,道:“那要多久才能高来高去?” “看资质。”徐亦婵嘴角抽了几下。 “哈哈,我这么帅,资质定是差不到哪去。”叶千歌昂头挺胸,颇为自信。 他打算沉心好好习武。 作为一个穿越者,还是一个没有金手指的穿越者,叶千歌表示很羞愧。 想想,他的同行们,不是成仙成祖,就是各种强悍,一剑截断一条大江,一掌击碎一个星球,凶悍的简直不像话。 他的要求很低,只要能够高来高去就心满意足了。 打不赢至少可以跑。 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 嘿嘿,这贼老天让我穿越而来,怎么说也得给我一点福利,不然也太说不过去了。 或许,这个福利,就是我的练武资质! 说不定,本人还是个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 这般想着,他越发肯定了这个想法。 一日感知气感,二日入三流,三日入二流,七日入一流,十日入绝世! 到那时,谁若行刺本王,本王就拿剑削死他! 他畅快意淫着,心里乐翻天,喉咙之中,发生阵阵笑意,应和着他的目光。 表情有多浪荡便有多浪荡,神情有多猥琐就有多猥琐。 徐亦婵见微知著,很显然,知道叶千歌在胡思乱想,眉角一挑,很想将茶壶里面的茶水洒他脸上。 “流口水了。” 一句话把叶千歌拉回现实,才发现,徐亦婵正一脸嫌弃的看着自己。 他抹了抹嘴,发现哪有口水,对于徐亦婵的小心思,也不以为意,道:“陛下,这资质的好与坏,如何评定?” “你真要习武?”徐亦婵眨巴的眼睛,再次问道。 “闲来无事,练着玩,说不好,我练着练着就成了绝世强者。”叶千歌信心爆棚道。 徐亦婵对于叶千歌的迷之自信,很是无语,嘴角瘪了瘪,心道,你能入三流,就可以烧高香了。 还妄想踏入绝世强者之列! 简直痴人说梦。 徐亦婵眼中划过一道戏谑,没有戳破,反而玩味的拿出另一本秘籍,上书:洗髓功。 “这是一本内功心法,也是一本吐纳之术,三日之内,你若能感知气感,说明你确实是个练武之才。” “若感知不到又如何?”叶千歌问道。 “感知不到,便是庸才。” 能不能换个词,天才终究是小部分,庸才才是主流,叶千歌张了张嘴,没有反驳。 “但十日之内,你若可以,倒也勉强算得上适合练武,此类人,终其一生,几乎难以踏入绝世之列。” “那十日以后呢?”叶千歌咂舌,觉得资质决定成就,可信度不高。 “庸才之下,你说还有习武的必要吗?”徐亦婵昂着秀首,戏谑的问道。 “不知陛下几日感知气感的?” “三个时辰。” 徐亦婵仰着下巴,神色淡然,但叶千歌分明从话中听出莫大的自豪和骄傲,甚至炫耀。 但这并不妨碍叶千歌对徐亦婵的崇拜。 这么一通话说下来,所谓的资质,便是感知气感时间的长短。 越短,资质越好,反之,则越差! 徐亦婵很满意叶千歌的态度,“你年龄大了些,身子亦已长成,若十日以内,能感知气感便已不错了。” 叶千歌嗤之以鼻,本王可有主角光环,十日以内,岂不丢穿越者的脸? 他哼哼唧唧的想着,拿起洗髓功,略有些嫌弃的道:“陛下,有没有厉害点的秘籍?” “你想要什么秘籍?” “易筋经。” “朕从未听过。” “九阳神功。” “没有。” “九阴真经?” “没有。” “葵花宝典。” “这个有,你要练?” “......” 第一百三十一章 杀伤力 洗髓功,名字浅显易懂,却是一门极其难得而高深的内功心法。 否则,徐亦婵也不会时刻带在身上。 徐亦婵见多识广,天下各大门派的心法功法,皇宫宝库内,都有抄本。 但其唯独带着洗髓功,便可知晓它的厉害之处。 叶千歌撇撇嘴,不情不愿的将洗髓功收下。 “陛下,可有厉害一点的功法?” “你要什么功法?” “降龙十八掌!” “没有。” “那少林七十二绝技总该有吧,” “少林有七十二绝技,朕怎么没听过?” “六脉神剑呢?” “没有。” ...... 果然,金大大的中的武学,全是杜撰的,没有一个存乎世间的。 “你先感知气感,生出内力来,莫要好高骛远,若无内力,一切都是虚妄,谈之何用?”徐亦婵冷瞥他。 叶千歌大言不惭道:“本王只是有备无患。” 他对于自己练出内力有着盲目的自信。 此事说罢,徐亦婵问道:“你让朕来此,所为何事?” 叶千歌摸了摸鼻子,嘿嘿笑道:“最近不小心弄了个东西出来,感觉挺有用,便带来些,让你看看。” 徐亦婵兴致高涨,目中划过一道疑色和期待。 她知道,叶千歌不会无的放矢。 但凡是他弄出来的东西,绝对是一个新鲜玩意。 而若是,他主动献上此物,便定是有大用。 “这就是你弄出来的东西?” 徐亦婵指着地面布袋中装的一带粉末,还有一块看不出名堂的石头,微噘着嘴,大失所望道。 叶千歌恍如听不出徐亦婵话语中的失望,反而弯腰将石块拿起来,放到徐亦婵面前,道:“你再看看。” 徐亦婵蹙眉,难道这其中有所蹊跷不成? 便沉心细细打量起来,对比一下袋中之物,道,“颜色一致,莫非这粉末便是石头淹没而成的?” “说反了。”叶千歌耸耸肩。 反了? 徐亦婵眼睛一亮,“这石头由此粉末制成的?!” 叶千歌眉头一翘,不置可否。 徐亦婵表情一滞,陷入深思。 “此物有多少?” “取之不尽。” “成本几何?” “石灰与黏土,还有石炭。” 二人一问一答,徐亦婵的眸光渐渐炽盛起来。 “此乃国之重器!” 徐亦婵沉吟许久,吐出一行字来。 她悠悠的望着叶千歌,眼中绽放夺目的光彩。 “之前,你抽调工部工匠便是为了此物?” 叶千歌点头。 “这可是好东西,无论是修路搭桥,还是修建要塞,都是不可或缺之物。”叶千歌好不掩饰自己对水泥的推崇。 徐亦婵神情中闪过一道悦色,这绝对是利器。 这粉末遇水之后,再度凝结,坚硬度居然堪比磐石! 用此来修建要塞和城墙,根本不用担心墙体的牢固程度,而且,还极大程度的降低了修建难度! “此物叫什么?” “水泥。” 徐亦婵蹙眉,划过一道嫌弃,她对于叶千歌命名的天分很无语,但也没有太过在意,她抿了抿唇,欲言又止。 叶千歌嘴角一勾,从怀中掏出一张图纸,放到徐亦婵的面前,“这是水泥的生产流程图。工部头司许多工匠都会。” 徐亦婵先是一愣,目中划过一道异色,踟蹰一阵子,便小心翼翼的将图纸收好,小声道:“谢谢。” 她深知这张图纸的价值! 若论起来,绝不下于郭沫游记,甚至是郭沫游记的无数倍! 只要秘方不透漏出去,他便可以垄断水泥的生产,价高价低,全在他的一念之间。 而赚取的银两,绝对是个天文数字! 但见叶千歌的图纸,她便知叶千歌从始至终,便无将水泥捏在自己手中的打算。 她心头很是触动,或者说是感动。 若非她的丈夫,他绝对不会将此图纸贡献出来,即便她是天子! 毕竟,单单倚仗镇北王的权势,他便可以将水泥生产牢牢占据。 “朕不会白白拿你的东西,你有什么要求,尽管提,朕绝不会推辞。”徐亦婵道。 叶千歌嘿然道:“要不让我亲一下?” 徐亦婵满脸错愕,旋即俏脸一红,“你、你不要得寸进尺!” “哎,那我就吃点亏,让你亲我一下。” “你——不要太过分了!” 你亲我,你怎么就吃亏了? 徐亦婵嘴角抽了几下,咬牙启齿道。 叶千歌嘟着嘴很委屈,道:“是你说让我提要求,而且决不推辞。” “我提了,你却出尔反尔,还说我过分,你是天子,也不能这般变幻无常。” 徐亦婵咬了咬唇,她确实这般说的,但是—— 谁会想到,你会如此不要脸的提这么无耻的要求。 她是天子,谁敢这般大不敬,提出这样要求,恐怕天底下,也就只有他了。 “哼。”徐亦婵张了张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便冷冷一哼,道:“除此之外,朕绝不推辞!” “你确定?”叶千歌嘴角一弯。 徐亦婵迟疑的点点头。 叶千歌眼中划过一道得逞的光芒,话锋一转,道:“你打算让工部生产水泥?” 工部统管武器军械的研发和生产,还包括城防建设,屯田、水利、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官办工业等。 徐亦婵颔首,表示肯定。 “你将图纸交给工部,不出一个月,水泥的制造之法,定会泄露出去。”叶千歌笑道。 水泥的烧制之法,短时间,必须掌握在朝廷手中,不宜外泄。 这也是为何叶千歌如此小心翼翼,不惜派重兵将厂棚隔离。 朝堂的每个部门,都是诸多势力盘根错节之所。 有皇亲国戚,也有世家贵族。 有利可图,自然会有人眼红觊觎。 徐亦婵皱了皱,目光一冷道:“谁若泄密,便杀无赦。” “朕倒要看看,有谁不怕死!” 叶千歌一愣,少顷莞尔一笑,“快刀斩乱麻,短期有效,但日子一长,水泥的庞大利润,免不了有人铤而走险。” “再杀便是!” 徐亦婵淡漠道。 叶千歌咳嗽一声,摇头道:“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你又打什么歪主意?”徐亦婵绝不信叶千歌会好意为自己排忧解难。 “陛下说哪里话。”叶千歌摸了摸鼻子,“我对你的心日月可鉴。” “哼,再口无遮拦,朕——”徐亦婵撅着小嘴,煞是可爱道,面上毫无怒意。“立马就走。” 好有杀伤力的一句话。 第一百三十二章 三策 叶千歌嘿然一笑,不将徐亦婵的威胁放心上,道:“我有个不成熟的想法。” “陛下何不创办一家由皇室直辖的水泥厂?” 这个想法,并不新奇。 皇室,偌大的一个家族,手中产业无数,虽明面上,知之甚少,但暗中渗透各行各业。 皇家经商,难免有与民争利的嫌疑。 但,众人心照不宣,便也默许了。 毕竟,皇家没有撕破脸,将此事摊开了说,没有大举垄断某个行业。 当然,除了盐、铁之外。 盐铁专卖,都是明文规定的,由不得哪个势力反对,但多年来,私盐泛滥,私铁开采,也屡禁不止,朝廷亦束手无策,灭了一茬又一茬,总是难以根治。 “皇家水泥厂?”徐亦婵皱着眉头,旋即摇摇头。“此事不妥。” “若昭告天下,岂不是坐实了与民争利的名头?” “况且,这也会引起朝堂之中,众臣的反对!” 叶千歌冷笑,“众臣反对,便是害怕陛下抢了他们的利益而已!” 徐亦婵不得不承认,确是这么一回事。 “而所谓的与民争利,说的可不止当政者,还有食禄者。”叶千歌噙着一缕戏谑和嘲讽。 朝廷国库空虚,宫中用度紧衣缩食,而各大大臣却富得流油。 心安理得的拿着朝廷的俸禄,依仗朝廷给予的权势,一边大肆攫取暴利,一边作壁上观朝廷陷入财政危机,还生怕朝廷经商,触及自己的利益。 徐亦婵何尝不知,抿抿唇,叹口气摇头道:“时机不宜,可将水泥厂如石炭厂一般,先挂名镇北王府名下,朕从中分利即可。” “......” 叶千歌怎么会想不到这一招。 只是,创办皇家企业是迟早的事情。 他只不过想将此事提前落实了。 他摇摇头,道:“不行。” “这水泥虽好,但镇北王府有自知之明,倘若百无禁忌,我可代我父王应下,若陛下严明水泥研制之法不可泄露,王府绝不会将之承接下来。” 他倒是不惧别人惦记,而是怕成为众矢之的。 如果,水泥没有献上,他可将水泥挂名镇北王府,将之垄断。 而一旦徐亦婵下旨,事态变得不可控了。 徐亦婵见叶千歌一口拒绝,不由抬眸看了他一眼,“那便将此法交由工部,到时候,朕会颁布指令,将水泥与盐铁一样,收为国办。” “你这是破罐子破摔。”叶千歌哭笑不得,便伸手道:“将图纸给我,你就当不知道水泥这事。” “你要专营水泥?”徐亦婵道。 “不然,给别人?” 叶千歌叹口气,耸耸肩,朝廷哪个部门,不是权贵扎堆,将图纸交由工部,这无非是将数百上千万两银子拱手让人吗? “你能守得住?” “能守几年是几年。”叶千歌长叹一声,他不是没有办法,只是看不惯徐亦婵向一群权贵妥协。 你可是世上最大的权贵! 怎能坐视一群小弟蚕食自己? 徐亦婵闻言,嘴角不由一弯,分明看出叶千歌在演戏。 “有话明说,别藏着掩着。” 叶千歌讪讪一笑,本王掩饰的这么好,居然被徐亦婵一眼看破了,便站起身来,此刻,唯独缺一把羽扇。 “某有上中下三策,不知陛下要从何听起?”叶千歌眉头一挑,甩甩衣袖,颇风度翩翩。 装逼的样子,看的徐亦婵眸中尽是玩味之色。 “下策。”徐亦婵不扫他的兴,很是配合的道,心头倒也想听听他的策法。 “下策,便是如今这般,水泥由镇北王府独占,严防死守,将之彻底垄断,谋取暴利。” 说罢,徐亦婵不动声色,继续做聆听状。 “中策,陛下可重启征收商税一事,逼迫众臣不得觊觎水泥。”叶千歌笑了笑,煞有其事道。 “征收商税?”徐亦婵先是一愣,却是料想不到叶千歌会提及此事。“先皇曾征收商税,受到朝堂众臣的反对,若要重启,势必受到阻挠。” 叶千歌哪会不知。 征纳商税,几乎是每个朝代最头疼的事情。 当然,商税一直都存在,但只征收特定商品和行业的税款。 在前世,征收商税,从宋代开始,很快,商税便成为宋朝最重要的财政收入,但仍旧受到诸多约束。 而大徐则更甚,税率低的可怕,征收的商税少得可怜,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故而,大徐财政收入的大头,还得从农业课税中得来的。 大徐建国不久,便有帝皇将商税一事纳入朝议,但每每遭受抵制。先皇徐谦也极力推进此事,也遭到极大的反弹,最后也不了了之。 天下七分行业,被权贵宗派把持,征收商税无疑损及了他们的利益。 “阻挠是一定的。”叶千歌毫不在意,“可以此为条件,与众臣交换。” “再者说来,征收商税势在必行,待以后时机成熟,我会让众臣心甘情愿缴纳商税。” 叶千歌眸光忽亮忽暗。 “当真,你有何办法?”此时,徐亦婵的注意力完全转移到了征收商税的事情上了。 征收商税,可不仅仅是大徐一件头痛的事,也是诸多朝代深感无奈的事情。 若能解决此道,大徐的财政收入,必会再次充盈,国库也不会时不时陷入空虚,使得许多法制和指令无法传达。 “时机尚不成熟,留待以后再说。” 叶千歌嘿嘿一笑,他并不敷衍徐亦婵,而是实打实的认真思考过。 大徐商业极其发达,然而,这一切与大徐的财政收入毫无关联,无论兴盛与否,收取的课税依旧一样多。 每年不到两千万的税收,简直杯水车薪。 也就是三分之一本郭沫游记的价格而已。 而那些宗派和权贵,此次彰显出来的财力,几乎比国库还充裕,动不动几百万,连眼睛都不带眨的。 这其中一部分原因,便是商税太低的缘故。 肥了权贵,饿死朝廷。 这还算是个正常的国家吗? 难怪每朝每代,每个帝皇都要屡屡重启商税一事。 这其中的暴利,即便是当政者,也不敢小觑。 与其说与民争利,还不如说与权贵宗派争利! 徐亦婵见他不说,便轻轻颔首,没有追问下去,尽管心中颇为好奇,但叶千歌既然这般说了,便想必有所顾忌。 “那上策又是什么?” 第一百三十三章 所言极是 “分利。”叶千歌很是心疼的挤出两个字来。 “你是想让其他人参股?”徐亦婵一听,便知叶千歌的意思。 叶千歌叹口气,“虽然有些心疼,但也没办法。” 这是一件很无奈的事情。 但叶千歌的抵触心理并不大,细细想来,虽然让利出去,有些可惜,但长久观之,利大于弊。 毕竟,大徐的经济命脉,大多掌握在诸多权贵手中。 如果全部得罪,于大局不利。 “我会分出四成利,剩下的,皇室独占四成,王府占两成。” 这是叶千歌提前就想好的。 “这么多?” 四成无疑是很多了,徐亦婵本以为叶千歌只是分出小部分的利润,最多不超过两成。 而今看来,他是认真的。 “是有点多。”叶千歌心在滴血。 四成,将来若换算成收入,至少上千万两白银。 甚至更多! “但不管怎样,先狠狠捞一把!”叶千歌狠狠道。 实际上,惧怕水泥研制之法泄露,多是怕敌国获得,反而形成掣肘。 这是一件利器,利用的好,利国利民,出其不意。 “怎么捞?”徐亦婵对于让利四成,心中很不舒服。 “这个,你等着看好戏就成。”叶千歌嘿嘿道,“对了,赚的钱,捞到的银两,我会用来修路,你就别惦记了,也不用财政拨款。” 这样的好事,徐亦婵怎会拒绝,忽然,她眸光一闪,“你是要招用流民?” 叶千歌暗赞一句,女皇大人才思敏捷,脑子转的太快了点。 “就我那些银子,可养不活上万的流民!” 这个月快过完了,城外的流民还有两三万! 每日施粥,便是一笔巨大的支出。 叶千歌虽有上千万两,但入不敷出,长此以往,也禁不住这般消耗。 好在如今,蜂窝煤渐渐盈利,鳖山的矿场已扩大了数倍,招用了三千人! 还另外开辟了三处矿山,每日生产的蜂窝煤达到了一个惊人的数字,而且还在不断增长。 为此,叶千歌还着人去江南一带,疯狂收购石炭矿山,虽不至于垄断,但胜在物美价廉。 实际上,蜂窝煤刚兴起不久,市面上便出现了仿品,但都比叶府的蜂窝煤贵。 叶千歌主张薄利多销,况且,他投入大量银两,将厂棚设施,都进行了改良,还专门让能工巧匠,设计专属的简易机械,提高效率,使得成本一降再降。 一文钱五个蜂窝煤,这是其他商贩难以达到的。 之前,许多商贩以为叶府为了抢占市场,不惜血本,却不知叶府丝毫没有涨价的势头,故此,许多商贩撑不下去,只得另谋他路。 说到这一点,徐亦婵抿了抿唇,不再多言。 沉吟良久,徐亦婵道:“朕可再让利一分,扩大水泥厂规模,明年,朕要重修灵州以及洪州边防要塞,包括城墙。” 叶千歌笑了笑,摆摆手,颇有点意外,道:“不必了。” “父亲身处北疆,作为儿子,我怎会忘了他。” “况且,仅仅修建要塞和城墙,也要不了多少水泥。” 大徐拒敌,凭靠是一个个军镇,但要塞的防御力,不可忽视,有着天然的优势。 “对了,七日后,要去尘光寺,你准备一下。” 叶千歌轻轻颔首。 旋即,二人寒暄一番,徐亦婵便缓缓出了门去。 叶千歌伸个懒腰,便觉肚饿,大手一挥,唤来一桌美味佳肴,摆满整整一桌。 已经到了深夜,吃完之后,叶千歌便打着哈欠,心满意足的躺回床上。 时间飞快流逝,转眼七日悠悠而过。 今日,当今天子要同帝夫去尘光寺一事,传的沸沸扬扬。 不论是宫内宫外,都热闹非凡。 叶千歌一早便被绿芷叫醒来,然后,便麻木的接受十几名宫女装扮,穿衣的穿衣,穿鞋的穿鞋,甚至还要化妆。 端来胭脂水粉,就往叶千歌娇嫩的肌肤上抹去。 叶千歌吓了一大跳,哥们才十七岁,正是颜值巅峰之际,哪还用得上这些东西,便果断拒绝了。 忙了一个时辰左右,叶千歌站在铜镜面前,左看看右看看,指了指镜中之人,道:“哎,你果然是最帅的。” “这么帅,还这么多金,你还让不让其他男人活了——” 噗,一旁的宫女太监闻了,忍不住大笑起来,连半点礼仪都不守了,绿芷更是笑得花枝乱颤,热泪盈眶。 昂头挺胸出门去,便见徐亦婵早已梳洗好,穿着的不是龙袍,而是一件墨绿色的长袍,上身披着一件大衣,青丝平开,垂至腰间,两缕长发从耳际垂下,没有金钗玉簪,也没有金饰银饰,显得淡雅而朴素。 叶千歌的装扮,完全是为了映衬徐亦婵的,是一身米白色的长衣,青丝长发束着玉冠,继而披洒双肩,显得极为干净利落。 俊逸的面孔,少了几分锋芒,多了一分儒雅和从容。 这哪还是一个纨绔子弟,分明是个风度翩翩的公子哥。 徐亦婵细细打量了他一番,眼中划过一道异色,嘴角微微一翘,便率先往前而去。 方出了飞霜殿,迎面而来一行人。 “儿臣见过母后。” “都起来吧。” 慕容清婉满脸慈祥,笑容满面的看了看徐亦婵,又瞟了瞟叶千歌,不住的点点头,连连称赞,道:“婵儿娇媚美艳,千歌丰神俊逸,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徐亦婵闻了,面上划过一道羞意,偷偷瞟了叶千歌一眼,见其目光投来,便匆忙扭过头去。 “母后目光如炬,所言极是。”叶千歌笑嘻嘻道,很是大言不惭。 徐亦婵嘴角一抽,白了他一眼。 慕容清婉佯装不悦,道:“千歌,近来你鲜少来永乐宫请安,可还将哀家放眼里。” 叶千歌表情一愣,连忙弯腰,正气凛然,道:“儿臣岂敢只将母后放在眼中,而是放在心里。” 徐亦婵轻吸了口气,这么肉麻的话,他是如何说出口的。 慕容清婉绷不住了,忍不住笑骂一声,“一大早,嘴上抹了蜂蜜一般,就知道说好听的哄骗母后。” “这宫中,傲月和玄月常年在外,难得回宫,婵儿每日国事繁忙,你若无事,便多来永乐宫,陪母后聊聊天,消解寂寞,母后正好有些事情要交代与你。” “喏,儿臣记下了。”叶千歌连忙道。 “母后,婵儿以后多来永乐宫,与母后聊天解闷。”徐亦婵心头一颤,知道父皇去后,母后一度寻死,而今过去不足半年,更应陪伴左右。 她不禁愧疚起来,忙于国事,却忽略了亲人,便暗自告诫自己,要多关心母后。 “你有这份心就够了,国事为重,莫要为了母后耽搁了。”慕容清婉不徐不疾道,心中深感宽慰。 有时候,母亲要的就是子女的一句话,一个态度。 第一百三十四章 士俗不可医 几人寒暄着,往宫外走去,未到宫门处,便见母亲姜柔牵着小甜甜,正往这边来。 “哥哥!” 甜甜看见叶千歌,欢呼一声,便迈着两条小短腿,一摇一摆的跑来。 叶千歌抱起甜甜,向姜柔唤了一句,慕容清婉便拉着姜柔在一旁细细谈论起来。 二老时不时看向徐亦婵和叶千歌,眉目之间,洋溢着喜色,叶千歌听了一耳朵,便听不下去了,一心逗弄怀中的甜甜。 徐亦婵却是满脸羞红,时不时娇嗔一声,拉着慕容清婉的衣袖,作少女含羞状。 “这么多人!” 天子仪仗,规模无疑是巨大的。 单单宫娥和太监,便足足数百上千,再加上侍卫和将士,更是多达五六千人! 叶千歌又震惊了。 去寺庙烧香拜佛而已,用得着这般大的仗势吗? 撇撇嘴,绿芷在身后催促,该上龙辇了。 上了龙辇,前方有将士开路,长安城街道两旁,早已人山人海,酒楼客栈也挤满了人,目光炽热的看热闹。 一路畅通无阻,很快出了长安城,一路往西而去。 尘光寺位于长安城西郊,约莫四十余里路,一个时辰不到便可抵达。 小甜甜呆在龙辇上,玩的不亦乐乎。 她第一次坐龙辇,本觉得新鲜,便撅着屁股,眨巴着大眼睛,四处观察,时不时还问出一些天真烂漫的问题,问的徐亦婵和叶千歌忍俊不禁。 出城不久,一抹阳光从东方天际洒下,驱走厚重的冷意,洒下微暖的和煦之意,大地在飞快回温。 天气晴好,队伍行进的速度快了几分。 途中,叶千歌可看见三五成群的民众,多是往尘光寺而去的香客,但见天子仪仗,纷纷跪拜,直到仪仗超过自己,方才起身继续前行。 不知过了多久,一座连绵的山脉映入眼帘。 叶千歌知道,尘光寺便在山中。 原主每年都会陪母亲姜柔来尘光寺,为父亲祈福。 这一来二去,便轻车熟路。 行不久,队伍在山脚停下,没有上山。 这也是为了表示对佛祖的尊敬,如果这么多人上山,难免会搅乱寺中清净。 下了龙辇,山脚下的香客早已匍匐在地。 “尘光寺住持玄慧,见过太后,陛下,王爷,镇北王妃。” “住持不用多礼。”慕容清婉摆摆手,道:“今日还得叨扰主持。” “太后言重了,此乃蔽寺之大幸,何来叨扰一说。”玄慧双手合十,念了一句佛号,“老衲早已安排天子礼佛事宜,请。” 说罢,众人便循着青石小道往山上而去。 山中很是幽静,沿途的香客,都面色肃穆,目光虔诚,不发一言,默默的踩着台阶一步步拾级而上,丝毫不敢嬉闹。 徐亦婵和太后,以及姜柔亦是如此,不疾不徐的迈着步子。 许是受到影响,小甜甜特别安分,拉着叶千歌的手,一步一步吃力的攀登。 台阶蜿蜒曲折,好似游龙走蛇,常常山重水复,偏偏柳暗花明,煞是神奇。 此是严冬之际。 山上栽种了许多常青树,虽有萧条之意,但也有生机盎然之景。 慢慢的,叶千歌便发现一片竹林映入眼帘。 “终于要到了。” 小甜甜嘟囔一声,已是满头大汗,她呼哧呼哧着喘气,还咿咿呀呀的继续努力攀登。 这一个个台阶,大人可轻松迈过,但对于一个四岁的小孩子,可不是那么简单。 转转悠悠,差不多半个时辰。 别说小孩子,就算是大人,也会觉得疲惫。 叶千歌就很疲惫,恨不得将大衣褪去,但为了不染感冒,才没有脱下,但额头的汗水早已滴滴答答的往下掉了。 “来,哥哥抱。” 叶千歌很是心疼,连忙将小甜甜抱起来,为了不掉队,咬咬牙,继续跟在徐亦婵身旁。 竹海广袤。 连绵成一片,比天水村的竹山还要宽广数倍。 恰此时,一道钟声从深处悠悠传来。 “苍苍竹中寺,杳杳钟声晚。”叶千歌赞叹出声来,脑中灵光一闪,“好地方。” “此句诗句颇为应景,可有下阙?”徐亦婵听了,不由侧头问道,一旁的慕容清婉和姜柔也看了过来。 叶千歌摇摇头,“暂时没有。” 但见徐亦婵再问,便转移话题问玄慧住持道:“这竹山应是前人特意栽种而成的吧。” “王爷好眼光,这竹山确实是蔽寺先人所栽种而成,而今已达数千上万亩。”玄慧眼中划过一道惊色,笑着答道。 “千歌,你是如何看出来的?”姜柔问道,她可看不出来这竹山是种出来的。 上万亩! 叶千歌轻吸口凉气,旋即笑了笑,指着身旁不远处的一棵竹子,道:“这是南方的青皮竹,还有箭竹,那是蜀地的悬竹......” 叶千歌一连指出十几种的异地的竹子,看的几个女人目瞪口呆,即便是玄慧住持也是如此。 说罢,几个女子便全都看向玄慧住持。 “王爷见识广博,居然知晓如此多种竹子,老衲佩服。”玄慧住持高呼一声,很是肃穆道。 “哪里,恰好本王喜竹而已。”叶千歌笑笑,他说的那些竹子,特征很明显,一眼便可看破。 “常言道,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居于此,如沐春风,确是一处难得的雅处。” “你喜竹,娘怎么不知?”姜柔撇撇嘴,颇为不解道。 叶千歌嘴角抽几下,道:“娘,我的王府,便建在竹山下,待建成后,你可去长住,那里适合养生。” “难得你有这番孝心。”姜柔笑道,心中的疑色顿时全消,心中很是慰藉。 “哥哥,甜甜也要去。”小甜甜闻到,也喃喃道。 “好,哥哥专门为甜甜建一幢房子,甜甜想住就住,不住就空着。” “嗯。” “不可居无竹,也是你写的?”徐亦婵的注意力,还留在那一首颇为简单的诗句上面。 叶千歌面色一红,颇不愿意的点头,心中暗道,苏大大,你的诗又被我笑纳了。 “怎么不写完?” 叶千歌也不拖泥带水,高声吟诵道,“人瘦尚可肥,士俗不可医。” 第一百三十五章 尘光寺 一路蜿蜒,不停辗转,待到竹林深处,隐隐传来诵念佛经声,抬头方见竹海中,露出飞檐流阁。 那便是尘光寺了。 尘光寺历史悠久,建寺至今,已有数百年之久。 长安城内外,寺庙颇多,大大小小,至少数十个。 但论其最有名的,便就属尘光寺了。 不论大徐皇族,还是达官贵族,虔诚焚香,祈福礼佛,都会选择尘光寺。 继续往深处走,不到一炷香的功夫,几幢建筑耸立眼前,高大宏伟,庄严肃穆,内部装饰却极其简易。 没有金碧辉煌,没有镶金嵌玉,也没有扑面而来的商业气息。 旭日东升,香客已络绎不绝,源源不断的沿着台阶往尘光寺赶来,尚未靠近,便见香烟袅袅升腾而来。 一呼一吸,除了檀香的淡淡香味,还有山野中竹柳的芬芳。 不久,侍卫将香客全部驱离,偌大的尘光寺,除了寺中的和沙弥和尚,便只剩下徐亦婵叶千歌一行人。 其余的香客,全都围在尘光寺外面, “陛下,可以开始了。”住持玄慧低吟一句。 徐亦婵轻轻颔首,便迈步入寺。 叶千歌紧随其后,一路径自来到寺中正殿,又称大雄宝殿。 大殿前院,放置着一个大鼎,比平日中所见的香炉大了数倍。 此时,鼎中竖立着几根硕大的檀香。每一根足有半丈长,香头火光忽亮忽暗,香烟缭绕,盘旋缱绻,将尘光寺渲染得愈发安详幽静。 迈入大雄宝殿,入目的便是一尊大佛像。 正是释迦牟尼佛像,乃坐佛,一副慈眼视众生的模样,足有两三丈之高。 佛像前方,是一个香坛,坛中早已插满了熏香,正烟雾缭绕,弥漫整个大殿。 诸人不以为意,在玄慧住持的主持之下,开始焚香礼佛。 寺中的僧人不多,只有数十来人,都沉默不语,大有六根清净的样子,即便面对徐亦婵,也丝毫不露异色。 礼佛事宜早已安排好。 随着徐亦婵轻轻颔首,玄慧住持高呼一声,阿弥陀佛,数十僧人应声而下,坐于蒲团之上。 “请!” 俄而,徐亦婵便率先落座,太后、姜柔以及小甜甜一一效仿,叶千歌紧挨着徐亦婵坐下。 “嘣!” 玄慧住持敲响木鱼,对面僧人整齐划一的吟诵经文。 经文晦涩难懂,且带有古怪的节奏和腔调,叶千歌云里雾里,字字句句全然听不懂。 但这不阻碍诵经念佛,在潜移默化的发挥作用。 他只觉心绪缓缓平静,变得静如止水一半,脑海中的杂念,犹如抽丝剥茧,在飞速消散,变得祥和无波。 他的呼吸、心跳、乃至思维,好似都停顿了下来,不断往下沉积。 他昏昏沉沉,却觉耳目清晰,所见所闻,直入心间,好似万物在此刻,被赋予了不同的意义和表象。 这是一种升华。 这也是一种洗礼。 叶千歌暗呼神奇,他走南闯北,如尘光寺般的古寺,可没少去。 也曾切身参加过类似的仪式,但从未有过这般强烈的感触和体会。 好像冥冥之中,有妙力在影响心境,在洗涤灵魂。 他侧目看了看徐亦婵。 徐亦婵亦是满脸安详,也被殿中的气氛感染,全神贯注的感知经文中的力量,少了几分英气,多了几分柔和, 纵是小甜甜,也一脸认真,眨巴着眼睛,直勾勾的望着对面的僧人,撅着小嘴,兴致盎然,虽很无趣,但依旧安静的盘坐着,一动不动,甚至乖巧。 木鱼敲击,佛经念诵,香火萦绕,佛祖在侧。 这是一个洗心的过程。 也称之为静心。 如此这般,约莫过了半个时辰才结束。 木鱼停下,僧人退避,玄慧住持不疾不徐退到佛祖像旁,双手合十,眉目低垂,嘴中低吟梵文。 一名高僧在旁指引,几人纷纷起身,开始焚香。 过程并不繁复。 合掌、低头、鞠躬、焚香...... 与常人无异,唯一不同的是,有高僧在旁指导,有住持在边上念经,规格高了一些。 这是皇家的待遇,但也没有极为特殊。 毕竟,此处为佛寺,不可平白生出来一些繁文缛节,专门用以皇家礼佛,这与礼佛的初心相违背,万不可取。 大雄宝殿告一段落,玄慧住持便引路,出了正殿,继续深处。 尘光寺殿宇不多,但分布极广,每个大殿之间,隔着一个很大的院落。 院中或耸立佛塔,或栽种着竹柳和杏树,或有游廊石亭,甚至假山和池塘,但都极其幽静和干净。 好似日日擦拭过一般,一尘不染。 一转辗转,叶千歌牵着小甜甜,落在人群后,目光逡巡,四处打量。 这才是古寺该有的氛围。 曲径通幽处,幽处禅房深,房深客自来,自来拂拭尘。 入目点点滴滴,皆有佛性, 给人带来的,不仅仅是心灵的慰藉,还有观念的疏解和冲击。 至少,这里没有僧人搞促销,住持光着膀子登高狂呼,佛珠大甩卖,开光佛像十元一件,吃斋喝粥百元一人,体会最真实的寺庙一日游。 香客来此,持以虔诚之心,信仰之念,为祈福,为祝愿,为消厄,为解烦恼,为消忧愁,跪拜诸佛。 便是为了远离尘世的纷纷扰扰,求一时心安、 而后世的诸多寺庙,恰是反其道而行之,名利遮佛眼,商业气息太浓,寺庙成为敛财的工具。 与此时对比,更甚数倍。 叶千歌心平气和,默默感受。 他是个无神论者,但从不对佛教、道教抱以偏见,反而有些敬畏心理。 并非存在即合理,才如此。 而是,千百年来,佛理和道教,所秉持的理念,亦如儒学一样,早已随着时间,随着先人的传承,与为人处世的道理和经验,糅合交汇,碰撞激荡,凝结成华夏最朴素,也是最有力量的文化。 几个拐弯,行了许久,众人在一处殿宇前停下。 “陛下,王爷,请。”玄慧抬手,率先迈入殿中。 “甜甜,到娘这里来。” 姜柔招手,小甜甜便踉跄着跑过去。 徐亦婵眼珠瞟动,若有若无的瞥了叶千歌一眼,一抹羞意从眼中溢出,瞬间蔓延双颊,如红霞泅渡一般,煞是娇媚。 叶千歌不明所以,待到行至殿门处,抬头见殿中的一尊立佛,不由呆在了原地。 第一百三十六章 送子观音 立佛俨然是一尊观音像。 叶千歌这才知道,此殿乃观音殿。 而令其惊讶的是,观音菩萨像的不同之处。 莲花生大士,莲花台上,观音大士静静屹立,其臂膀中,竟躺着一个稚童,稚童一看便知其是男孩,煞是胖墩可爱。 这分明是送子观音! 叶千歌哭笑不得。 难怪徐亦婵作含羞状,二人尚未圆房,竟来跪拜送子观音,满满的违和感。 信徒拜送子观音,目的很纯粹,为求一子。 多是长久不孕,或多生女儿,膝下无子之人,才会求菩萨降下福祉。 叶千歌一脸懵。 “还不快进去。”姜柔在一旁催促道。 叶千歌翻了个白眼,悻悻然的跟了上去。 慕容清婉和姜柔尾随而至,笑嘻嘻的看着二人。 “快,焚香祈福,求菩萨保佑婵儿早日诞下龙子。”慕容清婉完全没有感到徐亦婵的窘迫和羞涩,忙不迭的道。 徐亦婵和叶千歌对视一眼,咬了咬唇,眸中秋波似剪,仿似有涟漪晕开。 实际上,此番来尘光寺,便是慕容清婉的主意。 当日,她召来徐亦婵,便吐露了想法,连日子都定下了,由不得她拒绝,这才有了今日的行程。 “夫妻同心,其利断金,最好是两人一起,这样才能彰显诚意。” 姜柔在旁添油加醋,时而点评和补充慕容清婉的意见。 “还是柔妹想的周全。”慕容清婉赞一声。 叶千歌嘴角抽一下,就是拜个菩萨而已,谈何而来的其利断金? “拜菩萨就要心诚,断不可轻心怠慢,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菩萨本是悯世心肠,定会保佑千歌和婵儿。” “太后言之有理,千歌,婵儿,你们一同叩拜,莫要丝毫懈怠。” 两人你来我往,不亦乐乎。 “娘,哥哥要和婵儿姐姐生小弟弟吗?”小甜甜见状,也加入了进来。 “谁告诉小弟弟是生出来的?”姜柔好奇道,她可从未告知她这些东西。 “哥哥说的。”小甜甜毫不知情的就把叶千歌卖了。 古代,人们对于生孩子一事,三缄其口,很少说明。 小孩问起,要么转移注意力,搪塞过去,要么随便编个理由,混淆视听,譬如,你是从外面捡回来的,你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诸如此类尔尔。 姜柔和徐亦婵目光诡异,很是不满的瞪了叶千歌几下。 “他是瞎说的。”姜柔抱起小甜甜,“以后,离你哥哥远点,莫要被他带坏了。” “嗯,甜甜知道了。” 此时,叶千歌在几人眼中,俨然成了一个诲人不倦的的坏哥哥。 他面庞的肉抽动几下,很是汗颜。 摊摊手,感觉自己冤枉大了。 既来之,则安之。 便随慕容清婉和姜柔的嘱咐,二人一同焚香,一同弯腰鞠躬,一同将熏香插入香坛之中。 礼毕,众人便出了观音殿,往其他的佛殿而去。 但未再煞有其事的焚香礼佛,反倒是慕容清婉和姜柔,每遇一处殿宇,必会燃香礼拜,甚是虔诚。 兜兜转转,尘光寺的殿宇走了大半。 阳光普照,很是温暖和煦,有些被竹柳摇碎,落在地面,形成斑驳的光影。 “陛下,斋饭也备好了,请。”已到了晌午时分,玄慧住持前来低声道。 徐亦婵轻轻颔首,也不赘言,跟着玄慧往一旁的院子而去。 院子很清雅,院门处,立着一块巨石,上书明镜。 “心是菩提树,身为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徐亦婵笑了笑,道:“此院名为明镜,颇具禅意。” “是啊,这明镜院曾住过不少先贤,有文人墨客,大儒豪侠,也有将军大臣,甚至帝皇一流。”慕容清婉笑道,“今日有暇,能居于此处,却是难得的一件美事。” “太后谬赞了。”玄慧住持笑道,但心中却划过一道自豪。 这明镜院来头颇大,数百年前,有得道高僧,于此搭棚感悟至深佛法,便在此处建庙立寺,成了如今的尘光寺。 而高僧搭棚顿悟处,便是明镜院的位置。 叶千歌笑笑道,“我倒听过另一首禅诗,亦颇具禅意和佛理,与陛下口中的禅诗,有异曲同工之妙。” 说罢,众人的目光看了过来,隐隐流露着一丝期待。 “王爷自可一吐为快。” 玄慧住持嘴角扬起一丝笑意,目中波澜不惊。 禅诗不多,暗含禅意佛理的好诗,更是稀少,这千百年来,佛教几度衰败,又几度兴盛,比之武道,还要坎坷,时而受到攻讦与打压,致使禅诗和禅文数量极少。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 叶千歌一字一句,抑扬顿挫,几息功夫,便将这首于后世广为流传的禅诗吟诵了出来。 吟罢,众人皆是一愣,表情俱是一滞。 此诗确实与徐亦婵口中的禅诗,大同小异,前两句,更是极为相似,但蕴含的禅意,却是不可同日而语。 “妙哉!” 玄慧住持率先反应过来,毫不掩饰自己对于此诗的喜爱之意。 “阿弥陀佛,万万想不到,王爷竟还精通佛理,恕老衲眼拙,一时不察。”玄慧住持打了个佛号。 “此诗,并非本王所作,本王只是道听途说,代为口述而已。” 叶千歌打了个哈哈,他可不知什么佛理,最多记得几首禅诗,还有几则禅意小故事罢了。 “王爷可知此诗为何人所著?” “一名高僧。” “可知其法号?” “慧能。” 玄慧住持皱着眉头,想了半天,喟然长叹,能作出这等诗作之人,老衲竟没听过,实在惭愧。 他点头,神情落寞,略有阑珊之色,但点评此诗之意依旧炽盛。 “陛下吟诵之诗,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神秀大师以此修心,明心见性,言明心要像明镜一般,时时养性,时时拂拭,不为表象所迷惑。” “而王爷的诗,则直指本性,剖析佛理之根本,便是空,万物皆空,何来尘埃?” “如说前者是初悟,后者便是彻悟,超悟。” ...... 几人一边走,一边听,徐亦婵眸光微斜,扫了叶千歌一眼,眸光灿灿,大有深意。 “慧能是谁?” “一个高僧。”叶千歌翻了个白眼,不由大汗。 这首诗确实是慧能所写,本王可没有骗你。 “你们怎么认识的?” 叶千歌语塞,鬼才认识他,他长叹一声,面色冷寂,语气沧桑道,“他曾于一个破庙中救了我......” 第一百三十七章 几万万两 斋菜无荤,不见半点油腥,只有米粥,馒头,米饭,还有绿菜,豆腐,以及几盘精致的糕点。 这些餐点,很是简单寻常,并无半点稀奇之处。 但几人吃的畅快淋漓,环境影响食欲,此处幽静庄严,斋饭吃的甚是欢实,即便是小甜甜,也嚷嚷着好吃。 吃完后,几人便闲逛起来,消消食,优哉游哉,很是悠闲自在。 尘光寺恢复正常,香客源源不断的从山路而来,焚香祈福,却少有喧嚣之声。 今晚是要留宿尘光寺中,故而,无需仓促赶回宫中。 闲来无事,便与徐亦婵一同陪着慕容清婉和姜柔,将其余的佛殿转悠了一圈。 最后,众人停在竹林深处的一幢竹屋之中。 竹林中,搭建了不少竹屋和竹亭,与竹林相互衬托,很是安详幽静。 几人端坐着休憩,一旁有下人端来沏好的茶水和糕点,便一边品茗一边谈天说笑。 小甜甜则四处跑着,时不时钻进屋子,咯咯笑着,从另一边钻出,没心没肺的嬉笑着,还做着鬼脸。 她鲜少外出,几乎从未这般来过山野,所以,一切都是那么新奇,需要耐心探索和体会。 “千歌,你的王府何时动手?”说话的是慕容清婉。 “三日后。” 如今万事俱备,只等他一声令下了。 但不管怎样,动土那一日,他必须在场,这也是个不小的习俗。 凡建房动土,需择吉日,据刘华所说,三日后,乃是良辰,宜动土、祭祀、求嗣、出行,忌嫁娶、做灶、入宅。 “这么快?” 姜柔吃惊的问了一声。 之前,她还特意问过,叶千歌曾答道,需要一段不小时日,而今才堪堪月余,他便准备动手了。 “王爷建府,本是朝堂之事,你便不用管了,只要提供图纸,一切用度,皆从国库支出。”慕容清婉道。 实际上,这是实情。 但凡王爷建府,所有费用,全是朝廷报销。 譬如,镇北王府。 虽是御赐之物,但入住之前,凡是修葺和扩建,包括新建,所有的花销,全部从户部支取。 叶千歌一听,心下不由一喜。 按照他的图纸。 他所要建的王府开支可不小,至少上百万两! 徐亦婵嘴角抽了几下,才不会如了他的愿,道:“母后,他有的是钱,就不用你操心了。” 姜柔不由好奇问道。“从泾阳抄家得来的银两?” “不止。”徐亦婵玩味的瞄了叶千歌一眼,“他现在可比我还要富有。” 慕容清婉隐隐猜到什么,眸中划过一道光彩,但也夹杂一抹惊疑。 姜柔闻了,顿时一愣,便睁大了眼珠子,直勾勾的看着叶千歌。 “娘,别听她瞎说,她可是陛下,富有四海,我那些银两,哪放在她眼中。”叶千歌打了个哈哈,瘪了瘪嘴角,看来王府的开支还得自己来。 徐亦婵撇撇嘴,不满的瞪他一眼。 “你现今身上有多少银两?”姜柔很是好奇,她本是打算拿出百十万两给他,而今看来,却是用不到了。 “不多,也就两千多万两。” “嘶——” 此刻,不论是姜柔还是慕容清婉,都禁不住倒抽了一口凉气。 要知道,镇北王府深耕长安多年,加上蓝田的封地的收益,也远远达不到这个数字。 “臭小子,两千万两还不多?!” 姜柔狠狠瞪他,嘴中这么说,但眼中满是喜色。 “真不多,她赚了四千万两了。”叶千歌瞥了瞥徐亦婵。 “这么多?” 姜柔和慕容清婉再度震惊。 两人加起来,足足六千多万两,比大徐三年的税收还要多! “婵儿,这么多银两,你们是如何赚到的?”尽管心中有所猜想,但依旧难以肯定,毕竟,数字实在太大,大的吓人。 “你来说。” 叶千歌耸耸肩,“其实,也没做什么,就是卖了一本书而已。” “臭小子,莫要乱语,什么书能卖出六千万两?”叶母笑骂他一下。 “就是如今市面上泛滥成灾的那本书。”叶千歌不以为意。 “郭沫游记!”姜柔瞬间想起来,惊呼出来。 叶千歌笑笑,不置可否。 如今,市面上,郭沫游记的价格一降再降,已经跌破一两银子一本了,而且还滞销。 因为,但凡稍微有点余资的人,都已是人手一本了。 先不论其暗含秘密,仅仅是大儒所著,其文采和笔触,便引来许多士子的追捧。 之前,那些花费数十万、甚至数百万两从飞影流沙手中购得郭沫游记的人,脸都青的发紫了。 显然,他们成了飞影流沙敛财的对象! 一些势力很是不忿,不善罢甘休,扬言要追杀飞影流沙。 有的势力,更是直接万金悬赏,开出来的价格,连飞影流沙自己都心动不已。 但无论如何,在遭到几起暗杀之后,飞影流沙终于认怂了。 至今,还龟缩在武衙之中不敢外出。 他深知,自己已将整个江湖得罪遍了,以后若要行走,恐怕少不了被人喊打喊杀。 想想,就肝胆发颤。 “外面疯传,郭沫游记暗藏宝藏之秘,得之,可富可敌国,这都是你弄出来的噱头吧。” 慕容清婉很是触动,但吃惊程度比姜柔小了许多。 “儿臣可没有说谎,郭沫游记确实暗含秘密,而且价值巨大,否则,也不是儿臣一句话,便能赚来这么多银子。” 目前,他尚没有操纵舆论的实力。 故而,一些事情,不能一味的假,要经得起推敲,真假难辨,虚虚实实,才能勾起人们心中的好奇。 “价值巨大,有多大?”姜柔忽然这般问道。 叶千歌狂汗,母亲的盘问,越来越接地气了。 “谁知道哦呢?可能是几千万两,也可能是几万万两。” 叶千歌想着,宁王殿下真是沉得住气,这么久了,府上的侍卫死了一拨又一拨,高手灭了一茬又一茬,也该是时候见分晓了才是。 “几万万两?!” 这个数字太惊人,三个女人全都呆住了,抿了抿唇,说不出话来。 “你们这么做,终究风险太大,宁王此人,阴险狡诈,手段极其狠辣,你们与之博弈,万不可轻敌,无需顾忌皇家宗亲血脉,也莫要心慈手软,一击得手,不留性命。” “儿臣省得。” 徐亦婵和叶千歌齐声道。 第一百三十八章 好久不见 显然,慕容清婉已经知晓了,徐亦婵和叶千歌这般做的目的。 她恨宁王的心,比先皇徐谦还要更盛几分。 她为先皇徐谦诞下了一位皇子,一位公主。 皇子乃嫡长子,若不夭折,势必入主东宫,将来登临帝位。 但却无故夭折,死的很是蹊跷。 经过多方查探,才知是宁王所为,尽管没有证据,但宁王篡位之心不死,昭然若揭,根本无需刻意证明。 杀子之仇,不共戴天。 先皇临死之际,还忧愤难填。 她不愿那样,至死都不能手刃凶手! 她表现的很隐晦,但叶千歌能清楚的感知慕容清婉的杀意。 沉吟良久,继而话题一转,便扯到徐亦婵和叶千歌身上来了。 “婵儿,而今,你与千歌成婚已满两个月,感情甚是不错,是时候该好好考虑子嗣了。” 慕容清婉深居永乐宫,哪会不知徐亦婵和叶千歌分房而居。 但她并没有催促。 徐亦婵的脾性,她很是了解,一旦认定一件事,一个人,便很难做出改变。 当初,徐谦立她为太子,她便拒绝过,要让给傲月或玄月,若非徐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她不会轻易应下。 帝位,她都不曾放心上,而在帝位之上,再继续加码,难免会引起她的厌恶心理。 况且,即便是她催促,徐亦婵也不会答应的。 “母后,儿臣会考虑的。”徐亦婵面上划过一道羞意,淡淡道了一句。 慕容清婉嘴角微微一勾,很有深意的瞄了瞄叶千歌。 这小子—— 两个月,便让婵儿失去了抵触心理,还算有点本事。 顺其自然吧。 她叹口气,皇族血脉的延续至关重要,但此事全在乎二人,多说无益。 “千歌,你以后若是无事,便多在宫中陪着婵儿,莫常出宫。”一边歇下,一边又起,姜柔一本正经道。 叶千歌逃婚,她还记忆犹新,他性子乖张,向来叛逆不羁,与徐亦婵成婚,本就心有芥蒂,更要多陪伴,交流感情。 “娘,这事,就不用您操心了。”叶千歌苦笑道。 姜柔冷瞥他一眼,“你们俩要互相担待,婵儿国事繁忙,难免冷落了你,你作为男人,丈夫,要多体贴包容……” 叶千歌翻了个白眼,不是说要相互担待吗,怎么一直在说要我担待她? 叶千歌很无语,没有回话,乖乖的听着,像打了霜的茄子。 “哎,年轻人的事就交由他们自己处理吧。” 良久,慕容清婉作总结词,摆摆手,笑了笑,颇为大气道。 姜柔这才停下来,但依旧兴犹未尽补充道,“我可急着抱孙子呢,你不急么?” “我怎会不急?”慕容清婉一愣,继而眉目一沉,很是严肃道:“你们务必抓紧了,莫要拖太久。” 徐亦婵:“……” 叶千歌:“……” 从竹林出来,已是傍晚时分。 晚饭,依旧是全素的斋菜。 几人吃过后,便各自回到房中。 徐亦婵和叶千歌依旧如故,各自一间,互不干扰。 叶千歌分到的房间,靠近后院,其余的人,都住在前院,与之相隔些许距离。 甜甜吵闹着,要跟着叶千歌睡,说要听故事,死抱着叶千歌的脖子不撒手。 “娘,我隔壁还有一个房间,甜甜今晚就睡那里吧。”叶千歌睨了小甜甜一眼,无奈的笑道。 “好吧。”姜柔见甜甜嘟着小嘴,紧张兮兮的望着她,生怕不许一般。 “你啊,就知道粘着你哥哥,都快被宠坏了!”姜柔瞪了小甜甜一眼,颇为不忍道。 小甜甜得到允许,不由欢呼起来,挂在叶千歌怀中,小身子乱窜。 “走,哥哥今次给你讲讲狼与羊相爱相杀的故事。” “嗯。” 抱着小甜甜回到房中,叶千歌一连讲了十几个小故事,小甜甜这才依依不舍的闭眼睡下。 叶千歌讲得喉咙冒火,如此无聊的故事,竟丝毫没有起到催眠的效果。 喝了口水,看着倒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小甜甜,他嘴角上扬,将之被子盖好,便吹灭了烛火,轻悄悄的退了出去。 出了门去,抬头一望,一轮皎月当空,无尽的月辉从中倾泻而出,轻飘飘洒落下来,笼罩整座寺庙。 难得的月色。 此时还尚早,被夜风轻轻吹拂,些许睡意顿时大减,便沿着后院的小径漫无目的的走着。 后院极大,有假山清泉,亦有竹柳成荫,在月色下,呈现另一番景象,风味十足。 忽而,他听到一阵若有若无的琴声从山中传来。 他皱了皱眉,抬眸望了望,心头蓦然一跳。 迈开步子,便朝竹林而去。 竹林之中,有青石板铺就的小径,曲曲折折,蜿蜒而上。 竹林茂密,遮掩大半的月光,使得小径忽明忽暗,叶千歌走的很慢,丝毫不敢大意,好几次脚底趔趄,差点摔倒。 随着距离的拉近,琴声已渐渐清晰。 直到一个拐弯。 琴声悠扬,已丝丝入耳。 循着琴声的方向看去,一幢竹屋映入眼帘。 叶千歌吞了吞口水,心跳不由加快了几分。 “没有本王的命令,不许任何人踏入此处!” 少顷,暗处隐隐传来树叶婆娑之声。 叶千歌知道,他的身边时时刻刻,跟着许多侍卫。 来到竹屋面前,他深吸口气,迈步踏入其中。 琴声越发清脆,越发激昂,如见高山,如临峰顶,随着叶千歌的步伐,旋律渐渐迂回,开始低落,似有潺潺流水,叮咛作响,转而又化作惊涛骇浪,在撞击岩壁,在冲击巨石,在咆哮嘶吼。 来到门口处,琴声猛地一顿,咆哮之声蓦然低回,好似要恢复平静,但转瞬之间,水声再度响起,涓涓细流,似暗潮涌动。 这首曲子,叶千歌怎会不知,反而相当熟悉。 正是他弹奏过的高山流水! 他的心猛地一跳,胸腔内好似有某种情绪要喷薄而出。 轻轻推开竹门,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正在素手抚琴的倩影。 “蝶衣——” 叶千歌的声音发颤,眸光微凝。 琴声骤歇,倩影回头,巧笑嫣兮,眸中泛着泪光。 “千歌,好久不见。” 第一百三十九章 似水柔情 好久不见。 叶千歌和煦一笑,眼中划过一道柔光。 这个令他心生怜意的女子,为了救他,曾与他一同跳崖的女子。 生死与共的经历,令他无法释怀,他也不曾想过释怀。 “你怎么来了?” 叶千歌坐在蝶衣身边,轻轻问道。 实际上,当他听见第一个音符,心中便已料定,她来了。 “想你了,就来了。”蝶衣笑着轻声道,带有几丝娇俏,没有丝毫掩饰,直接了当的道。 叶千歌笑了笑,对于蝶衣的直白和坦率,他深有体会,也不以为忤,道:“你在此抚琴,若我没有听见,岂不错过了。” “你不来,我就去。”蝶衣痴痴的看着叶千歌,眸中盈盈秋水,似要溢出来一般。 叶千歌看着蝶衣精致的面孔,略有恍惚。 他之前,并不知晓,面巾于飘渺宫弟子的意义。 而今知晓了,却不知该说什么了。 他的处境,由不得他对于别人轻易许下承诺。 但是,眼前这个女子,他实在狠不下心来。 说不动心,那是骗人的。 一个女子为了救他,以身试险,连命都可以不要,这份情谊之重,胜过人间太多真情。 “太危险了。” 蝶衣武功高强,更是作为飘渺宫少宫主,实力极其强悍,但仅凭一己之力,暗中潜入明镜院,几乎没有半点可能。 “能见到你,就不危险。” 蝶衣温声细语,少有的宁静和温柔,她与叶千歌认识的其他女子很不同。 她们不会轻易表露自己的情感,会矜持,会含蓄,会害羞,似溪流,似细雨,似拂过田野间的微风。 而蝶衣恰恰相反。 她无所顾忌,口中所言,必是心中所想。 所有情感全都吐露出来,面对自己心爱之人,更是毫无保留,将自己最真实的一面展露无遗。 或大胆,或直率,或妩媚,她的感情来的更加狂热,似激流,似骤雨,似席卷而过的狂风。 说罢,蝶衣便将秀首轻轻靠在叶千歌的肩上。 “你的伤可好了?” 叶千歌问完,蝶衣不由一愣,咯咯笑道,“要不你帮我检查一下。” 这磨人的小妖精。 居然又被她撩了。 “好啊。”叶千歌戏谑一笑,满鼻尽是女子身上传来的芬芳,他的心竟毫无波澜,有的只是平宁和温馨之感。 蝶衣娇笑一声,身子一软,便滑落在他怀中,眸光好似星光,媚意横生的望着叶千歌。 此时,她宛如一条美人蛇,缠住叶千歌,气氛陡然变得暧昧萌动起来。 叶千歌低头,心弦拨动,波涛荡漾,看着近在咫尺的樱唇,嘴角一弯,便蜻蜓点水般在上面啄了一口。 蝶衣微微怔了怔,眼中的媚意愈发凝聚,螓首缓缓迎上来,挂住叶千歌的玉璧渐渐用力,呼吸也变得急促紧凑起来。 叶千歌能够感知对方的紧张和害羞,以及生涩。 叶千歌搂住她的腰,往前一提,二人便紧紧贴在了一起。 良久,唇分。 “为何不要了我?” 蝶衣泫然若泣,她眸光似水,柔柔的看过来,面上带有几分幽怨,空气中恍如荡起了一圈圈涟漪。 叶千歌生生止住了,他苦笑一声,口干舌燥,连忙收回目光,面前的人儿,他都不敢多看。 他不是圣人,做不到坐怀不乱,做不到美色当前,心头坦荡。 一番亲昵,他内心躁动,恨不得立马将之就地正法。 但,就在最后一步时,他的头脑反而登时清醒了过来。 叶千歌摇头道:“这样对你不公平。” “我不在乎。”蝶衣知道他的顾忌,反而灿然一笑,紧紧趴在叶千歌的胸口上,尽情展现着自己的魅力和美丽。 “我在乎。” 叶千歌认真的说道。 “你终究还是看不上我。” 蝶衣面上的表情一滞,眸中的光芒顿时一暗,似有泪光烁动,要滴落下来。 叶千歌一慌,连忙道,“你美丽大方,武功高强,温柔多情,天底下,又有谁看不上你。” 蝶衣眸光一亮,再度软绵绵的趴到叶千歌的胸膛上,嘟着嘴道:“你不是因为我曾在听音阁而看不起我?” “傻瓜。”叶千歌抱着蝶衣,“并非我看不起你,而是,目前的我,还配不上你。” “我是帝夫,一个有妇之夫。” 这是事实。 而这个身份,犹如一条天堑横亘在二人之间。 往前一步,便是深渊。 但是,他从未想过要退。 蝶衣没有立马回应。 她从叶千歌的话中听出了更深层次的含义。 “只要你心中有我,我可以做你的情人,不要名分。” 蝶衣的话依旧大胆,带着狂热和义无反顾。 叶千歌心头一震,不由长叹一声。 我叶千歌何德何能,能得你似水柔情! “这样,太委屈你了。” 叶千歌眸中光芒忽明忽暗。 他现在,不可能如刚穿越而来那样,无所顾忌,一走了之,寻一个陌生的地方,开始一段想怎么浪就怎么浪的洒意人生。 短短两个月。 他心中已有羁绊。 他有父母,还有妹妹,还有妻子。 尽管,他与徐亦婵的关系,一直处于朦胧,说不清道不明的阶段,但心中早已认可帝夫这个身份。 至于,其他的,他一点都不在乎。 那些流民,那些朝不保夕的百姓,还有大徐这个国家。 他都不在乎。 他从不认为自己是万能的,可以凭一己之力,颠覆整个时代,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可以一言定人生死。 若心无羁绊,他愿意与蝶衣远走。 怪只怪,我没有在最好的时间,却遇到了最好的你。 “我不委屈。” 蝶衣抬头,唇角勾起一个弧度,似开心,似释然。 叶千歌吻她一下,柔声道:“我不愿你委屈。” 名分,对于每个女孩来说,都是无比重视的。 没有哪个女孩能付之一笑,轻松带过,不珍之重之。 特别是,如今这个时代,则特为尤甚。 “给我一段时间,我会堂堂正正,去飘渺宫迎娶你,无论是谁,都休想阻止我,我会明媒正娶,与你一起拜天地,拜父母,风风光光的将你娶进我叶家!” 蝶衣眼睛徐徐睁大,满脸尽是惊容,旋即被莫大的感动取代,心底深处涌出一股情绪,直达眼眶,化作泪水,一颗一颗的往下掉落。 她万万想不到他会说出这番话来。 而且,语气与表情,都无比的坚决。 “我不要你娶我......” 第一百四十章 软玉温香 “我不要你娶我。” 她的声音细若蚊呐,带有一丝撒娇的意味,其中夹杂了些许落寞。 无论是叶千歌,还是她自己,两者身份都不简单。 他是帝夫,她是飘渺宫少宫主。 而飘渺宫的宫规,禁止女子相恋成婚。 更遑论,让叶千歌不顾及身份,无视飘渺宫门规,迎娶她入门,这无疑是非常困难的,几乎不可能。 “你要相信你的男人。” 叶千歌硬气道,双手搂着女子娇躯,心头蠢蠢欲动, “况且,即便要你,也不应在此种鄙陋之处。”叶千歌怜爱的道。 蝶衣一顿,心下一喜,嘴中轻轻嗯了一声,便埋在叶千歌的怀中,不肯再起来。 两人耳鬓厮磨好一阵子,差点擦枪走火。 叶千歌苦笑,目光喷火,这个惹人的小妖精,勾起人来,直让人受不了。 但毕竟,她是个女子,虽然妩媚动人,身材曼妙,语言大胆露骨,但却是个完完全全的新手,不稍片刻,叶千歌便占据了主动,弄得怀中的女子娇喘不已。 良久,二人停下,汗水淋漓。 蝶衣羞红了脸,不敢抬头看他。 叶千歌笑了笑,沉吟许久才道,“自你离开,我以为你会遭受宗门的责罚,心中甚是不安,后来从紫鸢口中得知,你无大恙,这才松口气。” “紫鸢师姐?”蝶衣惊讶道,见叶千歌点头,嘴唇一嘟,不由闷闷的问道,“你们怎么认识的?” “小脑袋瓜子想什么呢!”叶千歌怎会听不出蝶衣话中的醋意,刮了刮她的鼻尖。 “我才没有。” 被叶千歌戳破的心思,她螓首一低,划过一道慌色,但随即佯装大方,但话中的好奇和不安却是实打实的。 叶千歌笑笑,“前些日子,我在奴市,正好见万奴阁在拍卖紫鸢,见其是你师姐,便将之买下了。” 蝶衣久居长安,怎会不知万奴阁,当即一听,面色不由一沉,“万奴阁竟敢拍卖飘渺宫的弟子,这般行径,将我飘渺宫置于何地?!” “紫鸢是弃徒,所以,他们毫无顾忌。” 叶千歌娓娓道,但见蝶衣霸气侧漏,心中暗暗咋舌,怀中的女子,竟也是个女强人。 他感到了压力。 蝶衣表情一僵,旋即长叹一口气,抿了抿唇,神色漾起萧条之色。 “紫鸢师姐如今身在何处?” “镇北王府。” “你——” “哼——” 蝶衣美眸一瞪,面上娇嗔的神情瞬间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浓浓的醋意,咬咬牙道:“都将人带回了府中,见过了父母,还说你对紫鸢师姐没有非分之想!” 说罢,叶千歌便觉肋下传来一阵绞痛,禁不住重重吸了口凉气。 他一把抓住蝶衣作怪的小手,怎么每个女人都喜欢揪人,而且,还无师自通,无比熟稔。 叶千歌直呼冤枉。 “我完全看在她是你师姐的份上,才花了二十多万两将之买下的。”叶千歌龇牙咧嘴,感觉痛处肯定是紫青一片。 “哼,才不信你。” 蝶衣冷哼,话中带有几丝娇憨,闻言,心中有几分感动。 “师姐那么漂亮,你就没有动过心?” 叶千歌狂汗,“漂亮与否,与我何干,我有了你,就心满意足了。” “再者说了,你师姐已是飘渺宫弃徒,为何还整日戴着面巾,不露真容,至今,我还未见过她的模样。” 蝶衣眼中划过一道欢喜,俄而一愣,道:“师姐的面巾还未取下?” 叶千歌点头。 蝶衣叹口气,道:“师姐自小在飘渺宫中长大,即便脱离宗门,短时间内也无法完全摆脱宗门的影响。” “紫鸢因何成了弃徒?” 叶千歌倒是好奇,曾提及过,但紫鸢没有答复,便不了了之。 “我也不清楚。”蝶衣皱着眉头,很是苦恼道,她与紫鸢姐妹情深,回到宗门,得知此事后,还专门询问师父。 但林悦屡屡闪烁其词,并不言明,令她很是疑惑。 “或许只有见到师姐才知道其中缘由。” 叶千歌颔首,眉头一挑,看来这其中隐情不小,居然连少宫主都不知道。 “你此次下山,为的可是郭沫游记的宝藏?” 叶千歌支起身子,靠在竹墙之上,蝶衣手臂一拖,便也靠了过来,整个人蜷缩在叶千歌怀中,丝毫也不肯离开。 “你怎么知道?”蝶衣好奇。 “你擅自将面巾取下,本应受到宗门严处,而今毫发无伤出现在这里,想必你师父想让你将功补过。” “所谓的功,便是夺取宝藏。” “这并不难猜。” 叶千歌满怀温香软玉,心中泛起涟漪,他毕竟是个十七岁的小伙子,尽管身体孱弱,但精力相对旺盛。 被这么一撩,身子逐渐热燥起来。 “你的手若再乱动,我就吃了你。”叶千歌皱着眉头狠狠道,心头很不爽,竟被一个女子,三番五次的撩拨。 “来啊。” 蝶衣毫无畏惧,但眼中的羞意的却更甚了几分,只是在强装硬气。 叶千歌嘴角一弯,手掌往上一提,握着一团凸处,入手尽是软绵和滑腻。 蝶衣嘤咛一声,媚眼如丝,也无拒绝之意,身子前倾,秀首往前靠了过来,气若幽兰。 这绝对是个尤物。 叶千歌并不讨厌这样亲昵的举动,低头便将女子的樱唇攫住,尽情攫取芬芳。 反反复复不知多少次,二人沉浸在旖旎的气氛中久久难以自拔。 良久,风雨稍歇。 “此次宝藏之争,你作壁上观,切莫参与进去。” 回归正题,叶千歌很认真的道。 “为何?”蝶衣噘着嘴,道:“我还想将宝藏夺下,好避开责罚。” 叶千歌皱着眉头,“那么多武林门派,还有江湖好手,你一介女子,争得过他们?” “此次,我飘渺宫精英尽出,自然不能置身事外,空手而归。”蝶衣闷哼一声,对于叶千歌的话,很是不满。 叶千歌笑笑,“我并非因为你们是女子,而小瞧你们。” “而是,此事牵涉甚广,宝藏若真的存在,你以为天下有几个门派,能够将之夺得,而后,毫发无损的将之吞下?” 第一百四十一章 盖章 蝶衣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如今金陵已经杀的暗无天日,每日明里暗里不知死了多少人。 最近,宁王出手狠辣,招来许多强者,凡见江湖中人,便是一顿搏杀,死伤惨重,即便是飘渺宫也损失了十几个好手。 “当今天下,除却宁王与乱军,还有众生门,再无任何大门大派有资格参与争夺,除非其他宗门合力,组成联盟,若形单影只,妄想独占,几乎不可能。” 叶千歌综合各势力的实力,大门大派,看似威风八面,高手虽多,精英也多,但奈何人数太少。 不像众生门,动不动攻城拔寨,登高一呼,便招来数万十数万的门徒。 若参与进来,一旦高手陨落,精英损失严重,对一个宗派来说,绝对是致命的。 故而,即便有争夺之心,但都无法倾尽全力,各自有所保留。 此番情形之下,各门派的力量再度削弱,要与宁王这样的庞然大物抢夺,简直痴人说梦。 叶千歌的原始计划,便是引动江湖势力,与宁王争锋。 他不在乎那些江湖门派的生死,只在乎能够消耗宁王多少力量。 同时,逼迫宁王尽早露出马尾,让其一窥郭沫游记的秘密。 他可以坐视宁王与武林争夺,但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蝶衣冒险。 这是一场,从一开始,便已注定了结局的游戏。 武林门派犹如一盘散沙,各自为政,不联合起来,力量无法集中,想要独占宝藏,无异于天方夜谭。 他本以为,会有人出来主持大局,将分散的力量糅合汇聚,结成联盟,与大势力抗争。 然而,令他失望的是,这么久了,还没有德高望重之人站出来凝聚力量。 就这么耗吧,人死的越多越好。 他倒不担心宁王,毕竟有几个大势力与之角力,想要轻松渡过,绝非简单。 “你还少说一个。”叶蝶衣呢喃道,“大徐朝廷。” 叶千歌轻轻颔首。 “你还是将人撤回去吧。” 叶千歌劝诫,此时的金陵,好比一个绞肉机,凡是进去的人,非死即伤。 蝶衣闻言,神情一肃,蹙眉深思起来。 “现在还不是时候。”蝶衣摇头,叹了口气。 她怎会不知目前的处境,只是,她临危受命,一旦撤回,势必遭到门中那帮老顽固的打压与刁难。 她本就是戴罪之身,若是撤离,罪加一等,到时候,她面对的恐怕不止是违反门规那么简单了。 “那你有何打算?” “撤出金陵,隐匿暗处,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 叶千歌徐徐点头,“这个方法可行,你切莫出手,前些日子,我听说有绝世强者陨落,你武功高强,但也耐不住一群高手的围攻。” 蝶衣笑笑,心底划过一道暖流。 “我见机行事,不会轻易露面。” 叶千歌这才舒了口气。 金陵的杀戮,单单武衙记录的情况,便看得令人胆战心惊,内心发憷。 “要不你就留在京城。” 叶千歌轻轻说一句,心中还是有点不放心。 “住镇北王府?”蝶衣巧笑嫣兮,眸光烁烁的看着他。 “我怕你会与咱娘打起来。” “哼,莫要乱说,那是你娘,才不是我娘。”蝶衣瞪他一眼,面上飞过一道红晕。 叶千歌哈哈一笑,“迟早的事。” “我才没说要嫁给你。” 叶千歌低头,在她嘴上啄了一下,道:“盖了章,生生世世,你都是我的人,谁也休想抢走你。” 蝶衣嘤咛一声,随即啐了一下,娇嗔的瞪他一眼。 “我是此次任务的领队,岂能轻易离开,你且放心,我会没事的。”她心思通透,怎不知情郎是在担心她。 她很感动,几乎要落下泪来,这么疼她怜她之人,托付一生又有何不可。 即便是违反门规,也在所不惜。 叶千歌喟叹,她这般说,令他心头越发不安。 她的处境,他也相当清楚。 她是少宫主,宫主林悦更是将之抚养长大,还传授飘渺宫至上武学。 此番恩情,如同再造。 蝶衣是个重情之人,万不会轻易割舍这段感情,所以,纵是她违反门规,也未曾想过叛逃宗门,与相爱之人厮守。 她会千方百计的争夺宝藏,用以开脱罪名。 或者,以此为由,脱离飘渺宫。 只是,她想的太简单了些。 郭沫游记的宝藏,早已被徐亦婵盯上了,她又如何夺得走。 “你可知郭沫游记从谁的手中流出?”叶千歌问道。 蝶衣冷哼一声,咬咬牙,“飞影流沙,这已在江湖传的沸沸扬扬,谁人不知。” “说来可恶,他竟将郭沫游记买了几千万两的银子,我飘渺宫也花了八十万两!” “别让我遇到飞影流沙,否则,定要他好看!” 她举了举小拳头,凶狠狠的道。 叶千歌大汗,吞了吞口水,想着,自己还要不要继续往下说。 飞影流沙的背的锅,确实大了点。 据说,武林之中,为了追杀流沙,特意成立了一个叫灭沙联盟的组织,要四处征讨飞影流沙。 这其中,不但包括宁王府,诸大门派,还有众生门,以及各大世家。 若有一个仇恨榜,飞影流沙绝对能够以压倒性的优势,位列第一名。 你这么说,还让我怎么接下去啊。 叶千歌轻吸口气,淡淡道,“飞影流沙所作所为,皆听从我的指挥,而郭沫游记也是从我手中流出去的。” “是你?!” 蝶衣无比惊恐,面上尽是震动和吃惊的神色。 “这一切都是你安排的?” 她立马坐起来,不顾及未着一缕的娇躯,眸子直勾勾的望着叶千歌。 叶千歌点头,耸耸肩苦笑道:“我可不知道,飘渺宫花了八十万两银子买郭沫游记。” 蝶衣只觉头脑晕乎乎,心底掀起惊天巨浪。 这段时间,以一本郭沫游记,大肆攫取财富,经人估算,飞影流沙至少牟取了四千万两银子! 而这仅仅是开端而已。 郭沫游记之秘一出,天下震动。 无数势力纷纷派出精锐,入驻金陵城,围攻宁王府。 这是杀戮的开端。 至今,杀戮还没有停止,大有与宁王不死不休之态。 而这一切,竟都是出自叶千歌之手。 是他在背后推波助澜。 步步为营,环环相扣,将整个武林玩弄于股掌之间。 第一百四十二章 我只在乎你 她深吸口气,神情略有恍惚,半响后,她嘟囔一声,道:“听闻飞影流沙,仅凭一本书,卖出了四千万两的银子,可是真的?” 叶千歌瞟她一眼,见其没有发作的态势,暗中舒口气,摇摇头。“不止四千万两,而是六千万两。” 我就知道,怎能一本书,卖出四千万两银子,简直无稽之谈。 她心头方这般念着,眼睛蓦然睁大,语调再度高昂,“六千万两!” 叶千歌呵呵一笑,“准确来说,是六千三百二十三万两。” “好多银子!” 即便是徐亦婵都会惊呼,更何况是蝶衣了。 “飞影流沙怎地成了你的人了?” “这还的多亏了你那个师父。”叶千歌笑笑,“当初,飞影流沙潜入飘渺宫,要窃取你师父的面巾,被你师父追着打成了重伤,而后被武衙捡了个便宜。” “既如此,你还骗取我飘渺宫八十万两银子,你太坏了,没良心。”蝶衣愤愤的道。 “还有那个飞影流沙,竟如此胆大包天,做这种大逆不道之事,难怪被师父追杀。” “哼,说来难怪,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们主仆二人都不是好东西。” 叶千歌狂汗,身子前倾,将蝶衣搂在怀中,道:“莫生气,要不我将那八十万两银子还给你,如何?” “嘻嘻,我才不要。”蝶衣嘻嘻一笑,嘟着嘴道,“骗了就骗了,就算还了,也落不到我手中。” “只是,你这般做,难道是为了对付宁王?” 蝶衣蕙质兰心,一点即通,很快看出事情的根本。 叶千歌耸耸肩,不知可否。 宁王之心,天下人皆知。 这已不是什么秘密。 “那郭沫游记暗含宝藏之秘,可是真的?” 蝶衣目光幽幽的看着叶千歌,神色认真。 “八九不离十。” 叶千歌没有选择欺骗,而是很坦荡的说,她是个聪明的女子,能循蛛丝马迹而究根结底,能以察言观色而见微知著。 旋即,叶千歌便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详细的说了一番。 从中秋大典,到他遭受徐子弘的绑架,再到计划拟定,以一本书搅动天下风云,谋取暴利,与宁王博弈...... “也就是说,郭沫游记之秘,除了宁王知晓之外,最大可能,便是乱军首领赵奕怀了。”蝶衣神色凝重起来。 “所以,宁王与赵奕怀势必暗中勾结,实力定然大增,你要抢夺,无异于虎口夺食,九死一生。” 叶千歌不忘继续叮嘱。 “而且,武衙的银卫和金卫,大部分都调往金陵,监视宁王的一举一动,若有异动,随时会参战。” “说来说去,明面上是江湖势力与宁王争夺,暗地里,实则是你妻子与宁王之间的博弈。”蝶衣不无醋意的道。 叶千歌讪讪一笑,没有辩驳。 “你这盘棋下的太大。” 蝶衣幽幽道,“以天下武林各大门派,以及诸多世家贵族为棋子,驱虎吞狼,借刀杀人,只是,若是时局失控,宁王取胜,你又该如何自恃?” 叶千歌喃喃道,“宁王取胜是一定的,但绝不会那么简单,势必付出沉重的代价。” “至于我,继续看戏即可。” “你就不怕武林之人死的太多?” “整个武林,我只在乎你。” 蝶衣心底一软,伏在叶千歌的肩头,道,“为了她,你如此尽心尽力,你心中可有她?” 被蝶衣这般突如其来的一问,他神情不由一呆,平静的心绪陡然泛起波澜。 他沉吟片刻,淡淡道,“她是我的妻子,这是一个无法改变的事实。” “我的心中有她与否,我也不确定,但我能确定的是,我心中有你。” 蝶衣咯咯笑着,娇嗔道,“尽喜欢说些好听的骗人家,天子与你久居,长此以往,势必逃不过你的这张嘴。” 如此走心的话,你竟说我骗你? 叶千歌脑海中浮现起徐亦婵的模样,旋即苦笑,她高高在上,高冷孤傲,与之花言蜜语,恐会被当做调戏。 或者,欺君之罪! 想想,就瘆得慌。 “我不知道她逃不逃得了,但我知道你逃不了。” 叶千歌嘴角上扬,勾起蝶衣精致的下巴,凝望她那饱满的樱唇,狠狠的吻了下去。 蝶衣略有惊慌,但片刻后,便沉溺于此。 时间在飞快流逝。 天上的明月已然中天,夜风吹拂,能听见竹柳婆娑的声音,如见竹海波涛,在月色下起起伏伏,绵延不绝。 外面,寒风料峭。 室内,春光大好。 “哼,就知道欺负我。”蝶衣举着小拳拳,敲击他的胸口,面上挂着一丝晕红,眼中更是秋波泛滥。 “谁让你不听话,活该被欺负。”安分了一阵的双手又开始作怪,弄得蝶衣阵阵嘤咛。 蝶衣瞪他,娓娓道:“好啦,好啦,我听你的就是了。” “神仙打架,凡人遭殃,既然事不可为,我岂能罔顾宗门弟子的性命,让她们白白送死。” “我会将人撤回,只是可惜了这个若好的机会。” 宁王与乱军联合,不是缥缈宫能够抵挡的,况且还有天子在暗中窥伺,就更无机会了。 “撤来长安。”叶千歌斩钉截铁道。 “你就这么担心我?” “我只是想你离我近点。”叶千歌自然不会承认,情话绵绵,张口就来。 蝶衣听在心中,不由产生一股依恋和不舍,“我何曾不想与你这般厮守,只是还不是时候。” 她也有羁绊,不是想断掉就能断掉的。 叶千歌道,“我等你。” 蝶衣道,“我也等你。” 叶千歌哈哈一笑,将女子紧紧搂住。 “何时走?” “既然来了长安,自然要去见见紫鸢师姐。” “我陪你。” “好。” —— 一直到后半夜,明月西坠,蝶衣这才飞身而去,消失在茫茫竹海之中。 叶千歌深吸口气,从竹屋内缓缓出来。 “今日之事,不可外露,违者,杀无赦!” “喏。” 黑暗中,传来几声铿锵之声,但始终不见人影。 叶千歌不以为意,循着月光,小心翼翼的踩着石阶,踉踉跄跄的往明镜院而去。 第一百四十三章 欺人太甚 躺下不久,便听到有细微的声音从外面传来。 已是五更天。 外面依旧月色大好,东方天际,毫无旭日东升的迹象。 一些沙弥和武僧已起床,开始早课。 或吟诵经文,或挑水砍柴,或打扫庭院,清扫落叶,或擦拭佛像,拂去积尘,各司其责,有条不紊。 睡至上午时分,叶千歌才从睡梦中,悠悠醒转过来。 睁开眼,便见小甜甜眨巴着大眼睛,趴在床畔边上,正兴致盎然的看着他。 “哥哥,你终于醒啦,甜甜要听故事。” 叶千歌翻个白眼,一大早讲什么故事,待你睡不着再说。 支起身子,叶千歌利索的下床,绿芷便端来洗漱的热水,匆忙洗漱完,便抱起小甜甜往前院而去。 “臭小子,在寺庙中,还睡懒觉,让太后陛下等你一人,太不成体统!” 姜柔面色一沉,眸子一瞪,很是不忿道。 叶千歌摸了摸鼻子,看了看天外,太阳东升,再过个把时辰,就要到晌午了。 “为何不将我叫醒?” 他昨晚四更入睡,睡眠时间严重不足,才会导致今晨晚起。 “无妨,你身子虚弱,多睡睡也好。”慕容清婉落落大方的道、 “让娘和母后久等了。”叶千歌面上满是歉意的道。 “快过来吃些东西。” 叶千歌听罢,便屁颠屁颠的跑过去,端起白米粥,便大口大口的喝起来。 吃完后,玄慧住持便迎了上来。 “玄慧住持,此来多有打扰,还望见谅。”姜柔道。 “王妃言重了,诸位诚心礼佛,岂有打扰之意。” 一番寒暄,几人便沿着山路往山下而去。 玄慧住持一直送至山下,这才堪堪停住。 上了龙辇,周公公一声叫唤,队伍便开始朝长安行进。 龙辇之中,叶千歌昏昏欲睡,昨晚睡得太少,这方一坐下,睡意开始泛袭而来。 “昨晚没睡好?”徐亦婵出声问道。 叶千歌身子一震,讪讪道,“许是认床,初来乍到,睡不习惯。” 徐亦婵不疑有他,没有继续追问,反而问道,“如今七日已过,洗髓功修炼得如何了,可有生出气感?” 叶千歌面色一顿,只觉胸口一痛,睡意顷刻全无。 “没有。”他嚅嗫嘴唇,挤出两个字来,面色难看。 自徐亦婵将洗髓功交给他第二天,他便忍不住修炼起来。 为此,还特意从武衙寻来一名高手在旁指导。 刚开始,他抱有极大的自信,对于生出气感,有着无比的信心。 然而,令他失望的是,三日过去了。 他依然如故,毫无变化,所谓的气感暖流,好似传说一般,近在咫尺,远在天涯,无比缥缈虚幻。 他备受打击,沮丧不已。 感觉贼老天太不公平。 这分明就没有把我当穿越者对待! 瞧瞧其他的穿越者,哪个不是凶悍到了极点,各种强悍的天赋和体质,然后一路升级,一路狂飙。 各种法宝,各种奇遇,还有各种美女,各种越级强杀...... 看得人只有嗟叹不已,羡慕嫉妒恨到了极点。 最后,不是成神成祖,就是化身宇宙,成为掌控者。 厉害的简直不要不要的。 反观自己。 他就想落泪,想泪流满面。 妥妥的区别对待。 说好的主角光环呢? 说好的金手指呢? 说好的套路呢? 叶千歌默默的掀起窗帘,望了望天空,目中尽是饱含沧桑之感,长叹一声,朝老天比了比中指。 他深受打击,能把一个穿越者活成这样,也就没谁了。 “噗嗤。” 徐亦婵观其模样,顿时忍俊不禁。 想到当晚,将心法叫给他的情形,若与今日作对比,强烈的既视感,令人完全忍不住。 叶千歌顿觉空胸口发痛,好似又被捅了几剑。 “你笑是何意?” 他怒不可遏,愤愤然的盯着徐亦婵。 对方显然是在幸灾乐祸。 “无意,只是笑笑。” 徐亦婵不以为意,继续满面春风。 叶千歌翻个白眼,知道对方在看自己笑话。 他颇为无奈,三日没有生出气感,便无迈入绝世强者之列的可能。 好在,他是个务实派。 三日不成,便十日之内。 能成为一流高手,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人总要在现实面前低头。 而今,已过了七日,也就是说,接下来三天,若依旧没有生出气感。 那么,这辈子,他几乎可以与高来高去说永别了。 他倍感压力。 感觉毫无进展,一切都处在原地。 莫说是生出气感,他连筋脉窍穴都弄不清楚,每次听高手解说,都是一脸懵,好比天书一般,听得云里雾里,不明所以。 “朕只是好奇,你身为镇北王之子,足足七日,都生不出气感,若外人得知,会作何感想。”徐亦婵好整以暇,眸中尽是玩味。 “都说虎父无犬子。 镇北王叶天勇乃天纵之姿,不但武功高强,而且兵法如神,是世间少有的奇才。 反观你,呵呵。” 卧槽。 呵呵是什么意思? 叶千歌只觉自己被万箭穿心而过。 遭遇前所未有的打击。 几乎等同灵魂暴击。 顿时血槽见底,几乎一命呜呼。 女皇大人明嘲暗讽,杀伤力极强,令人防不胜防。 他本就沮丧不已,而今遭遇徐亦婵凌厉的补刀,登时,心碎一地,悲愤欲绝。 他怒瞪着徐亦婵,面色阴沉似水,感觉此女太冷酷无情,捉住人的痛处,便不撒手,往死里戳。 夫君遭受打击,她不悉心安慰,反而在旁大泼冷水。 有你这样的妻子吗? 我能休妻吗? 要不,你休了我也成! 徐亦婵兴犹未尽,继续火上浇油,“镇北王妃也是如此,十年前,便迈入了一流高手巅峰之境,与绝世强者,不过一步之遥。” “虽多年来,未曾见其动手,但想必已经突破了。” “父母皆是强者,为何你偏偏资质这般差,朕想之不通,你可知其中缘由?” 听罢,血槽已空—— 鬼才知道其中缘由! 叶千歌额头青筋隐现,怒发冲冠,已然怒不可遏! 哪有这般软土深挖的,简直欺人太甚。 第一百四十四章 吻 “你若再这般得寸进尺,小心我跟你急。” 叶千歌很不爽,徐亦婵分明是赤果果的嘲讽,而且,还变着花样在鄙视他的资质。 这令他情何以堪。 “你答非所问了。” 徐亦婵继续纠缠,全然不将叶千歌的愤怒看在眼中,面上漾起戏谑。 本王根本就没想回答! 叶千歌嘴角抽搐几下,闭上眼睛,感觉不理为好,若是继续纠缠下去,他怕自己忍不住。 “你还是将洗髓功还给朕吧,多练无益,何必自讨苦吃。” 叶千歌拳头攥紧,双眼睁开,再度看向徐亦婵之时,眸子隐隐泛红。 “陛下尽说这等无用之语,是在向我炫耀吗?”叶千歌冷笑。 他信心受挫,但还不至于彻底失去斗志。 实在不行,本王造个热气球,想怎么高就怎么高! “与你有何好炫耀的。”徐亦婵嗤之以鼻,颇为不屑道。“况且,朕早已迈入一流,只需伺机突破即可。” “这还不是没有突破吗?” 叶千歌耸耸肩,冷笑道,“陛下之资,与郁灵相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难以比肩。” “你——” 徐亦婵眼睛一瞪,眸光一沉,“郁灵乃百年难得一遇的练武奇才,天底下有几人可与之并肩。” “你这般说我,你又该与谁比较?” “舞姬、伶人?” “不对,舞姬都会武功,伶人也有内力。” “而你,没有,很可能,将来也没有。” 叶千歌表情一顿,不由想起中秋大典,一群妖娆的舞姬,不但能高来高去,还可挥斥内力,举重若轻。 他吞了吞口水,一时竟不知作何反驳。 叶千歌完全猜不透徐亦婵的心思。 今日,她怎地会有兴致,一而再的纠缠不休? “哼,会武功有什么了不起!”叶千歌犟起来,目光睥睨她,肆无忌惮道,“即便是一流高手,甚至绝世强者,不论数量多少,本王都有把握,以常人之手,将之斩杀!” 徐亦婵将额前的发丝别至而后,“不知所谓,口出狂言。” “就凭你?” 叶千歌轻快的点点头,“对,就凭我。” “你何来的自信?” 徐亦婵嗤笑,但眼中显然多了一丝好奇。 “主要是因为人长得帅,其次,就是聪明,再者,就是才华,最后,还有钱多。” “这么优秀,这么完美,我就是自傲都可以。” 徐亦婵嘴角扯了一下,某男又开始无耻了。 “别不信,我练武只是出于一种好奇,以及男人天生对于力量的渴望与追求。” “但武功再强,也不能长生不老,最多延年益寿,多活几年而已,但这么多年,有几个强者能够善终,死的死,伤的伤,甚至牵连家人。” “无非自以为是,自以为学了微末功夫,便不将天下人放在眼中,常言道,善游者溺,善骑者堕。” “天下承平尚还好,若是大乱,首当其冲的就是武者。” 叶千歌张口就来,尽管说的十分在理,但心中依旧愤愤不平,他的心和斗志,不是说没了就没了。 还剩三天,再怎么也要拼一拼,万一成功了呢。 “说等于没说,你学武不成,终究是难以改变的事实。” 喂,你还会不会聊天,这样你会把天聊死的。 叶千歌哼一声,从怀中掏出一本书,扔给她,“不就是一本洗髓功吗,我镇北王府多的是。” 徐亦婵道,“你不学了?” “你这么喜欢打击我,我怎能不如你的愿呢,那样,我岂太不知好歹了些。” 叶千歌嘴角瘪了瘪,很是洒脱道。 心中暗道,洗髓功超过数千字,他虽然背不了,但指点他的高手都背下了。 “哼,如此轻言放弃,你还能做什么大事。”徐亦婵冷哼,眸子幽冷幽冷。 “我只是一个帝夫,说的好听点,就是你的夫君,说的不好听,就是你的赘婿。” “你是当今天子,一切由你扛着,我要做什么大事,每日吃吃喝喝玩玩睡睡就行。” 叶千歌一脸无所谓,他只觉得好困,想闭眼休息。 “你——你还是不是男人?!” 徐亦婵语气渐渐冷起来。 她贵为天子,但终究是个十八岁的女子。 哪个女子不希望自己的夫君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能文能武,才华横溢,武功高强,甚至内可安邦,外可御敌。 这段时间以来。 叶千歌的表现较之以往,端的是天壤之别。 好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 所作所为,每每出乎她的意料。 有时,仅仅一句话,便足以令人震动,无法镇定。 “你想知道我是不是男人?” 叶千歌嘴角勾起一道邪魅的笑意,身子蓦然往前靠了过去,距离徐亦婵的俏脸仅仅只有尺许。 徐亦婵道,“不想。” 叶千歌表情一滞,旋即嘴角一弯,“这个回答我不满意。” 他的脸继续往前贴近,几乎可以看清徐亦婵长长的睫毛和脸上点点桃红。 “你想要做什么?” 徐亦婵开始慌起来,语气微微颤抖。 多么熟悉的一幕。 叶千歌心头略微颤抖,当时的心境与此刻完全不同。 他看着她姣好的面容,心中似有火焰升腾而起,且愈演愈烈,将要喷薄而出。 “我想让你知道,我到底是不是个男人!” 两人说话,都能感知对方的气息,吐露在自己的面上,温热温热的,带着一丝旖旎的味道。 “放肆,你敢!” 徐亦婵身子往后仰一分,叶千歌便往前一分,直到徐亦婵的背紧紧靠在龙辇上,退无可退。 而叶千歌的身子不断向前,越来越近。 “我放肆起来,可是连我自己都害怕。” 叶千歌不理会徐亦婵嘴中的威胁之意,瞟见徐亦婵的小嘴,继续向前趋近。 “让开,若不然,朕定会让你好看!” 徐亦婵的话不再冰冷,尽管颐指气使,但少了呵斥的意味,反而多了一分哀求和软绵无力。 “此次来尘光寺,礼拜送子观音,却未提前告知于我,你将我叶千歌置于何地?” 叶千歌不依,两人的脸依旧贴在了一起,可以感受彼此的面上的温度。 “你、唔——” 徐亦婵方要开口,便觉自己的嘴已被封住,她眼睛陡然睁大,脑袋全然空白,俏脸上尽是惊慌之色。 第一百四十五章 唔 徐亦婵完全怔住了。 她的脑海,瞬间空白,她的思绪,请客停顿,她的呼吸,立时屏住。 她彻底失去了思考,眸光似发散,似凝聚,一眨不眨,直直的愣在原地。 她的唇被叶千歌紧紧吸住,不待她反抗,她紧闭的皓齿,已经被撬开。 “唔——” 她羞恼不已,他竟敢这般无礼,肆无忌惮,还毫无分寸! 她想推开他,但却发觉自己的龙体,不知何时,已被叶千歌紧紧搂住。 她浑身发软,绵绵无力。 她的香舌被缠住,叶千歌在极力攫取。 她的心跳陡然加快,她几乎可以听见,心脏在胸口跳动的声音,紧凑而剧烈。 她的呼吸时断时续,好似要窒息一般。 她从未有过这种经历。 别说与男子亲吻,纵是与男子牵手,她都未曾有过。 她恍恍惚惚,只觉强悍的内力和多年练就的武功,此刻好似失去的效果,完完全全,任由叶千歌引导。 不知过了多久。 她推开叶千歌,但力量依旧软绵,俏脸霞飞双颊,气喘吁吁,胸口剧烈起伏,眸中秋波晕开,煞是妩媚。 “快放开我——” 她的纤腰,被叶千歌紧紧环住,整个人趴在叶千歌怀中,呼吸之间,一种从叶千歌身上传来的气息,令其紧张而眩晕。 “现在可知道答案了?” 两人依旧紧贴在一起,耳鬓厮磨,很是暧昧。 “若不让开,朕就——唔!” 徐亦婵又愣住了。 因为,他居然又吻她了! 而且,动作娴熟无比,撬开她的贝齿,直取她的香舌,不论她如何抵抗和躲避,但很快就被缠上。 他竟还敢—— 她羞赧万分,右手一转,一道内力凝聚成型,方要动手,动作却是一顿,凝聚的内力霍然溃散。 终究还是下不去手。 她暗叹一口气,脑袋又开始混沌起来,迷迷糊糊,被叶千歌左右。 良久,叶千歌松开她,眸光悠悠的盯着她,眸子泛着绿光,好似要将徐亦婵占有吞噬。 徐亦婵心底一颤,涌现一股别样的感觉。 “你大胆,敢对于朕这般无礼——唔!” 徐亦婵快凌乱了。 他又开始吻她了,防不胜防,令她措手不及,一言不合就动嘴。 此次,叶千歌轻轻一啄便离开了,而后,便直勾勾的望着她。 “看在你刚刚痊愈的份上,朕才没有动手,你——唔!” 此人完全是得寸进尺。必须要给他点颜色瞧瞧才行。 徐亦婵调动内力,感觉自己的唇角,又被他轻轻印了一下,还感到,他的舌头在自己的唇角舔了一下,顿时羞意绵绵,很想将此人一掌拍飞。 叶千歌之举,简直丧心病狂。 朕乃天子,他竟敢违逆朕心,还三番五次的占朕的便宜,就算万死,也难谢罪! “我若动手,你非死即伤,莫要自误。” “这不是我想要的答案。” “唔!” 他的身子再度紧贴,将之娇小的躯体,完全搂在怀中,低头将徐亦婵的红唇攫住。 恰此时,一个声音从外面传来。 “哥哥,甜甜上来了。” 两人顿时一惊,尚未回神过来,便循声看去,龙辇的帷帐已经被卷起,甜甜的小脑袋已经钻了进来。 “哥哥,你抱着婵儿姐姐作甚,为何还要亲她。” 叶千歌嘴角抽了几下。 然而,不等他们分开,两道身影映入眼帘。 竟是叶母姜柔和太后慕容清婉。 两人先是一愣,继而默默的将小甜甜抱了下来。 “你们继续,莫要理会我们。” 纵是脸皮厚如城墙的叶千歌,面上禁不住一阵发烫。 而徐亦婵则更甚了,她满脸羞红愈发明显,好似要凝成水滴,掉落下来一般。 隐隐听见,一阵声音传来。 “恭喜太后,如此看来,不出一年,就可以抱皇孙了。” “同喜同喜,如今年轻人,就是放得开,还在龙辇上,就这般忍不住了,平日里还分房睡,真是弄不懂——” “娘,哥哥为何要亲婵儿姐姐。” “为了大徐的将来。” 叶千歌:“......” 徐亦婵:“......” “还不快放开。” “要不我们从善如流,继续。” “你若再碰我,我就将你吊起来抽,唔!” “哎哟!” “唔!” “啊!” ...... 一番折腾之后,叶千歌已鼻青脸肿的瘫坐在龙辇之中,时不时还倒吸几口凉气。 徐亦婵死死的盯着叶千歌,离他远远地,生怕他再次扑过来强吻她。 “你过来,我要与你大战三百回合。” 叶千歌很不忿,知不知道,打人不能打脸,徐亦婵却是拳拳到肉,招招上脸。 “你卑鄙无耻!” 叶千歌口中的三百回合,就是吻她,不顾一切的吻她,纵是被狂揍,还锲而不舍的吻她。 “你竟说我卑鄙无耻,那便让你见见什么才是光明正大!” 语毕,化作一道下山猛虎,嗷呜一声,便又跑扑了过去。 龙辇只有这么大,无论徐亦婵身法如何精妙,也躲不过,下一瞬,便被叶千歌扑在了怀中。 徐亦婵自然不会坐以待毙,小腿一踢,叶千歌惨叫一声,大腿处传来剧痛。 顿时,化悲愤为力量,吃力的朝着徐亦婵的俏脸凑过去。 “啪!” 一声脆响,叶千歌只觉双耳嗡鸣,有些天旋地转,但很快就清醒过来,继续砥砺前行。 “唔!” 皇天不负有心人,叶千歌终于如愿以偿。 然后,没多久,他就被踹飞了,身子撞在龙辇上,发出震荡声。 龙辇后的马车中。 太后和姜柔相视一下,纷纷咳嗽几下,面露尴尬之色,显然二人都听见了龙辇传来的动静。 “恭喜恭喜。” “同喜同喜。” 叶千歌被击飞后,便双眼紧闭,昏迷了过去,再无声息。 “哼,又想骗朕,朕才不会上当。” 叶千歌之前就这般骗过她,等她过去,便立马扑过来,实在狡猾至极。 然而,等了许久,叶千歌依旧毫无反应,瘫在原地,一动不动。 徐亦婵冷哼一声,拿起一个茶杯,运用内力,便往叶千歌的身上砸去。 “嘭。” 难道真的晕了?! 徐亦婵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慢悠悠的走过去,但眉间漫上一层警觉。 甫一靠近,徐亦婵暗呼不好,便见一道身影化作一道流光扑向了自己。 “唔——” 第一百四十七章 唯恐避之不及 傍晚时分,叶千歌呻吟几下,从沉沉的昏迷之中醒过来。 他苦笑不已。 女皇大人果然是凶残的。 本来,他意气风发,占据上风,大有振兴夫纲的势头。 然而,不等他继续品尝战果,采撷芬芳,徐亦婵轻轻一掌,所有的优势,一切的上风,顷刻之间,化为乌有。 他晃动脖颈,隐隐间传来一阵刺痛。 嘶—— 叶千歌轻轻吸了口凉气,眼中一道亮光划过。 “来人,传赵川。” “喏!” 他越发感觉时间紧迫,十日眨眼已过七日。 而今日,也已悠悠过了大半。 他嘴上虽说不练,但心头却很是念念不忘。 无论如何,终究要搏一搏。 除却今日,还剩短短两天,一切自见分晓。 下了床,叶千歌伸了个懒腰,嘴角一勾,邪魅一笑,便往正殿而去。 “拜见王爷。” “都起来吧,陛下可在?” “回王爷,陛下今晚不住飞霜殿。” 叶千歌表情一滞,皱了皱眉头,“可知陛下去了哪处寝宫?” 婢女摇头,表示不知道。 叶千歌意兴阑珊,嘴角抽了抽,徐亦婵分明是在躲他。 他摸了摸鼻子,悻悻然的退了回去。 “逃得过初一,逃不过十五,待我神功大成之日,便是夫纲大振之时!” 转身回侧殿,赵川已候在门口。 “小的见过王爷。” “勿用多礼。”叶千歌摆摆手,笑道,“认真说来,你也算是本王的师父。” “王爷言重了,小的万万不敢居功。”赵川听罢,神情一肃,低头拱手道,模样异常认真。 叶千歌不以为意,将赵川招进侧殿。 而后,二人便无赘言,直接进入正题,一人教,一人学。 直至烛火通亮,外面夜风吹拂,窗纸被刮得猎猎作响,二人才堪堪停住。 叶千歌长叹一声,苦练许久,依旧徒劳无功。 “难道我真的不适合练武?” 较之以往,他的信心早已被自我怀疑取代。 今日一过,便只剩两天了。 赵川摇头晃脑好一阵子,现况令人担忧,不知是叶千歌的资质真的太差,还是洗髓功太过晦涩难学。 仅仅生出气感,叶千歌就遭遇难关。 迟迟进入不了状态。 赵川皱着眉头,没有想出所以然来,在旁低头侯着,直到叶千歌挥手,他才悄无声息的退出去。 一夜无话。 翌日清早,叶千歌便按照赵川所言,静心打坐,观其心,凝视丹田,望其神,坐忘自身。 在细细依照洗髓功的功法,观想筋脉窍穴,以及五脏六腑,采精气,加以凝练,周转全身,一则洗筋伐髓,二则强身锻体,若有不足,以精血之气补之。 说简单点,就是气感之源,来乎自身,筋脉通畅,窍穴明朗,身子壮硕,精力旺盛,则气感易生。 常言道,穷文富武。 凡练武者,大多是富庶之人。 练武极耗体力和精力,若无大量的肉食和钱财做依仗。 不论那人天资如何,练到最后,也是个废物,终将不会有太大的突破。 毕竟,一个人吃都吃不饱,拿什么来满足日常所需,若无,每过一天,便是不断对自身伤害的加深。 这也是为何,穷人多士子,富人多豪杰。 良久,叶千歌睁开眼,依然毫无进展,他都快要放弃了。 捯饬一番,用了早膳后,叶千歌便准备出宫。 方出了飞霜殿,叶千歌便见偌大的广场中间,一行人正缓缓往另一方向而去。 叶千歌眉头一挑,便大呼一声,撒丫子就追了上去。 “陛下——” 叶千歌跑的飞快,眨眼之间,便追上了队伍,甫一开口,便见徐亦婵腾空而起,化作一道流光,掠过天际,瞬间就消失在众多殿宇之间。 本王又不是洪水猛兽,有必要如此唯恐避之不及的样子吗? 他很气愤,也很无语,甩甩长袖,愤愤然,转身出了宫门。 一路直达镇北王府。 “哥哥,你来啦,甜甜要听故事,就是那个狼与羊的故事。” 小甜甜自上次听了灰大狼与喜羊羊不得不说的故事之后,便彻底着迷了。 一见叶千歌,就缠着他讲故事。 叶千歌嘴角抽抽,抱起她,“那个故事已经过时了,改天,哥哥跟你讲一个两头熊与一个光头伐木工相爱相杀的故事。” …… 好不容易将小甜甜糊弄过去,叶千歌径自来到一处院落。 “紫鸢拜见王爷。” 甫一进去,叶千歌便见紫鸢正在舞剑。 招式并不繁复,反而很简单,挑、劈、扫、削、刺…… 都是最基本的剑式,但被紫鸢舞起来,却煞是好看,很是赏心悦目。 紫鸢感官何其敏锐,立马发现叶千歌,便打了个收式,停了下来。 “紫鸢姑娘近来可还住的习惯?” “多谢王爷挂念,王府虽大,但并不喧嚣,很适合紫鸢。” “如此甚好。” 叶千歌轻轻颔首,望了望此处庭院,确如紫鸢所言,此处古树参差,略显偏僻,确实很是幽静。 “王爷来此所为何事?”紫鸢蕙质兰心,一眼便知叶千歌有事寻她。 “有人想要见你,我来问问你,是否要去。”叶千歌笑笑。 “何人?” “蝶衣。” 紫鸢闻了,面色一亮,“蝶衣师妹来长安了?” 叶千歌点头,“就在望月楼。” “见否?” 紫鸢犹豫了片刻,吐出一口长气,轻轻笑道,“小女子虽与缥缈宫划清了界限,不再是缥缈宫弟子,但姐妹情谊,不是说能断就能断的。” “那就走吧。” 对于紫鸢的决定,他早走预估,紫鸢并非绝情之人,反而很重情谊。 紫鸢颔首,收剑入鞘,便随着叶千歌往望月楼而去。 很快,众人便在望月楼停下,胖掌柜又满面春风的迎了上来。 上次,叶千歌没有刻意刁难他,令他舒了口气,知道叶千歌没有将他放在心上,不由很是释怀和感激。 “小的拜见王爷。” “起来吧。” 叶千歌睥睨他一眼,便径自往包厢走去。 “师姐,果然是你!” 方入门,一个声音便传了过来。 二人循声看去,便见一个娇俏女子倚在窗柩上。 “蝶衣,我已不再是你的师姐了。” 紫鸢颇为洒脱,但见蝶衣,面上不由得涌现一抹笑意,眼中划过一道柔意。 第一百四十七章 猪狗不如 “师姐,无论你是否还在缥缈宫,你都是那个曾陪我一同长大的师姐。” 蝶衣款款走来,亲密的拉起紫鸢的手,眼神认真,同时嘟着小嘴,面上娇憨可掬。 此刻,她褪去了少宫主的光环,不再高高在上,俨然成了一个平易近人的邻家小妹妹,可怜兮兮的在向姐姐撒娇。 紫鸢粲然一笑,眼中涌现一道无奈之色。 她最是受不了蝶衣这幅神情,就好似小时候,蝶衣受了委屈,向她诉说乞求抚慰一般。 见此,心中蓦地一软。 “你啊,真拿你没办法,你想怎么叫就怎么叫吧。” 蝶衣嘴角一翘,这一招对紫鸢师姐屡试不爽,她早已熟稔于心。 解开心结,俩姐妹便热火朝天的谈论起来,全然不理会叶千歌。 叶千歌不以为忤,二女同出一门,情同姐妹,且又一起长大,情比金坚。 而今紫鸢沦为弃徒,身份大变,能继续保持情谊,极为不易。 谈论许久,紫鸢忽然发现异样,惊道,“蝶衣,你的面巾——” 蝶衣表情一顿,面上划过一道羞涩,飘过一朵桃红,目光情不自禁地瞥了叶千歌一眼。 意思不言而喻。 “郁灵说的没错,你们果然有一腿。”紫鸢叹口气,颇有感触道。 “师姐——” 蝶衣不依,感觉师姐变了,如此直白之言,她竟脱口而出。 即便是叶千歌,略有惊诧,目瞪口呆的看着紫鸢。 你是不是被人调包了? “咳咳!” 紫鸢稍微窘迫,但随即轻轻一笑,“你我都是江湖中人,本应率性而为,不受世俗繁文缛节约束,直达本心,明见心性,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以前,身处宗门之中,时时受门规所制,事事可为与不可为,皆有信条,不可逾越。” “不可以真容示人,不可与男子相恋,更不可结婚生子,不可笑露齿,不可言大声,不可行大步,……” “遂,逼得青梅、红瑶、兰妍跳崖而亡,红莲、玉莹……妙觉叛出宗门,但都被宗门格杀。” 蝶衣闻言,脸色突变,“青梅师姐、红瑶师姐和兰妍师姐是跳崖而死的?!” 紫鸢眼中划过一道痛惜,旋即点头苦笑道,“是不是觉得很惊讶?” 蝶衣点头,依旧满脸惊容。 紫鸢面上涌现戏谑,冷冷道,“你身为缥缈宫的少宫主,想不到林悦竟然都没有与你言明。” 蝶衣张了张嘴,师父被紫鸢师姐直呼大名,颇感不适,但转念一想,便也释然了。 毕竟,紫鸢师姐今非昔比,已非缥缈宫弟子。 “青梅师妹几人死后,门中传言是她们练功时不小心掉落悬崖。” 蝶衣皱了皱眉,点点头。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正如我之前所言那般,她们都是跳崖自尽。” “师姐为何知晓此事?”蝶衣听出了紫鸢话中有话,很是隐晦,但细细品味,一点即通。 无非在映射门规的森严和残酷。 紫鸢先是一愣,俄而面色一沉,身子微微颤抖,语气陡然变得尖锐而痛苦,“因为,我亲眼所见!” “我看见她们跪在林悦和几个长老面前,嚎啕大哭,苦苦哀求,不断磕头,满头是血,求林悦开恩,饶恕她们。” 说到此处,紫鸢的愤慨积压不住,隐隐有爆发的态势,“然而,林悦和长老无动于衷,她们高高在上,冷眼睥睨一切。” “就这般冷冷看着青梅师妹、红瑶师妹和兰妍师妹悲愤欲绝的,一个接一个的从悬崖跳下!” “事后,她们回到宗门,装作一副悲天悯人之状,下令搜寻她们的尸首!” “哼,惺惺作态,令人恶心!” 听罢,叶千歌浑身打个寒颤。 如此行径,到底什么仇什么怨! 蝶衣的俏脸已然惨白,紫鸢所说的一切,对她的冲击,以及对师父与众长老的观感,几乎是毁灭性的。 她不相信,师父和长老会逼死弟子。 她深吸口气,暗淡眸光蓦然炽盛了几分。 “这其中定有隐情,师父她绝无可能,平白无故的害了几位师姐的性命。” 紫鸢轻轻颔首,虽带着面巾,但能清楚感受她的怒意和悲怆。 “确非平白无故,只因她们违反了门规。” “她们与男人相恋,并私定终身,还怀了孩子!” 叶千歌虎目圆睁,听闻此言,也是怒不可遏。 男女相恋,本是天性,女子生育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 缥缈宫变态至斯,居然连孕妇都不放过! 他嘴角扬起一道弧度,眼中杀意盎然。 从今日起,在他眼中,缥缈宫已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不可能!” 蝶衣难以接受这个事实。 在她心中,师父和蔼似慈母,众长老虽固执守旧,不通情理,但绝非这般冷酷无情。 紫鸢好似没有听见蝶衣的辩驳,咬牙切齿道,“一尸两命,纵使门规如山,也绝不会向三个怀胎之人痛下杀手。” “男女结合,乃顺应天性,她们何错之有,林悦有什么资格杀她们!” “她们有什么资格逼死青梅师妹,还有她们腹中的孩子!” 紫鸢浑身发抖,语气悲痛,声音歇斯底里,面巾之下,有泪珠滑下,滴滴如珠。 “简直猪狗不如!” “够了!” 蝶衣猛地站起来,尖叫一声,面色愈发苍白,脚下踉跄,好似要摔倒。 她引以为傲的宗门,她视为母亲的师父,长辈的长老…… 随着紫鸢的话,竟在飞速崩解。 她接受不了这种突如其来的打击。 或许,是她抗拒。 叶千歌满是担忧的走去,将之轻轻搂住。 他知道,当一个人的信仰瓦解是多么痛苦。 多么的生不如死。 紫鸢眼中划过一道复杂的神采。 她看了看叶千歌和蝶衣,心中道,既然你选择了他,就应该尽早而果决的做决定,师姐不想你步青梅师妹的后尘。 见蝶衣挣扎的眼神,紫鸢很是不忍。 她知道蝶衣尚在苦苦坚持,不愿相信她说的事实。 她轻轻吸了一口气。 “你可知道,玉莹、红莲她们为何叛出宗门?” 第一百四十八章 你是我的 “你可知道,红莲、玉莹她们为何叛出宗门?” 紫鸢的声音再度响起。 叶千歌拧着眉头,直勾勾的盯着紫鸢,神情不悦。 蝶衣已然如此,为何还要继续说下去?! 他示意她不要多语,然则,紫鸢好似看不见一般,没有理会他。 蝶衣嚅嗫嘴唇,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她们并不是叛徒,没有偷窃宗门至宝,亦非其他宗门的探子。” “她们如青梅一样,如你一样,都与男人相恋。” “得知青梅、兰妍的死讯,她们惶惶不安,寝食难眠,便愈发谨小慎微。” “如此这般,过了数月,她们本以为已事息人宁,却不知从何处听来一个消息。” “当晚,她们八人便一同叛出宗门。” 蝶衣虽然暗伤不已,实则将紫鸢的话悉数听在了耳中。 “什么消息?” 蝶衣吐了吐口水,抱着叶千歌的玉臂紧了紧。 紫鸢眸光瞟动,“青梅、兰妍她们死后,林悦和众长老为免此事泄露,便暗中命人下山,将与青梅、兰妍以及红瑶私定终生的男子,全部杀死,为不留后患,更是将几位男子的全家赶尽杀绝!” 嘶—— 叶千歌再次震动。 缥缈宫的所作所为,简直罄竹难书,罪不容诛! 爱上一个女子,何错之有? 先是妻儿不保,后是连自己的性命都丢了。 还害得全家被戮! “我会着人武衙查明此事,若真,缥缈宫,本王免不了要亲自上去走一遭。” 纵使当着蝶衣的面,他还是说了出来。 他并非愤青,也非圣母。 但,仅仅作为一个平民百姓,听闻了此事,都会义愤填膺,怒火难消。 恨不能,亲手将缥缈宫进行人道主义毁灭! 蝶衣身子一颤,抿着红唇,泫然欲泣。 她知道他的意思。 若是真,缥缈宫将有倾覆的可能。 她无法辩驳,若真如紫鸢师姐所言,缥缈宫着实恶迹斑斑。 紫鸢点头,语气铿锵道,“紫鸢若有半句谎言,愿受天打五雷轰之刑。” 蝶衣见状,心底不由信了几分。 神情愈发憔悴。 眼中溢满了绝望,显得极其空洞。 室内陷入长久的沉默。 众人都没有再说话。 叶千歌很是担心的看着蝶衣,将之紧紧抱住。 良久,蝶衣闷闷道,“千歌,此事我要亲自去查。” “你——” 叶千歌很不忍,但见蝶衣哀求的目光,话到嘴边,硬是说不出来。 “好吧。” 他叹口气,颇为无奈。 蝶衣亲自去查,这需要莫大的勇气。 实际上,她心底已信了几分。 她只是还在挣扎,要为自己的信仰找寻新的证据和理由。 “那你答应我,无论如何,你都要保证自己的安全。” “不要冒进,就算查明了,也要事先通知我,不可轻率举动。” “你要知道,你的一切都不再属于你。” “你是我的,知道吗?” “嗯!”蝶衣轻轻颔首,面上的愁容减了几分。 “师姐,就拜托你了。”蝶衣微微踮脚,细细耳语,“不许打师姐的主意,否则,人家就不理你了。” “我只打你的主意。” 叶千歌笑笑。 蝶衣娇嗔的瞪他一眼,身子一晃,便化作一道流光,飞出包厢,几个纵跃,便消失不见了。 叶千歌望着窗外,略微出神。 “心中明明在乎她,为何还答应她?” 紫鸢的声音传来。 叶千歌收回目光,苦笑道,“本王不想她难过。” “哼,你这么做,可能会害了她。”紫鸢冷哼一声。 “本王岂会不知?”叶千歌吐出一口浊气,端起茶壶,就往口中猛灌。 “蝶衣性子坚韧,素来看重感情,若不亲自去查,恐会一直心心念念,最后终究会忍不住。” 紫鸢皱眉,“所以,你就任她去查?” 叶千歌轻轻点头,笑道,“听你一番言语,本王岂会将蝶衣的安危置于缥缈宫眼下。” “本王会派武衙暗中查探,同时,护蝶衣周全。” 紫鸢这才舒了口气,“如此最好。” “蝶衣为缥缈宫少宫主,林悦应该不会对蝶衣怎么样。”叶千歌迟疑道。 紫鸢定定的看着他,眼中的光芒渐渐凛然。 她伸出素手,轻轻一抹,那遮住面颊的面纱,便取了下来。 “你——” 看到紫鸢这个动作,叶千歌先是一惊,方要言语,但看到紫鸢的面孔,便硬生生吞了下去。 紫鸢的美丽毋庸置疑,明亮的大眼睛,熠熠生辉,白皙的肤色,泛着荧光,吹弹可破,饱满的樱唇,精致的下巴,一颗黑痣生在眼角处。 这便是传说中的泪痣。 一张精致绝伦的脸蛋。 仅仅一眼,叶千歌便鉴定完毕。 果然不负缥缈宫弟子媚颜天下之称! 只是,这张脸蛋多了一处疤痕。 疤痕在右脸,从鬓角延伸到下巴,赫赫在目,略显狰狞可怖。 叶千歌倒吸一口冷气。 “知道此为何人所伤吗?” 紫鸢眼中划过一道慌乱,但心头强行按下,面色从容问。 叶千歌摇摇头,暗中悲乎哀哉,哪个天杀的,面对如此美女,竟也下得去手,简直丧心病狂! “林悦,缥缈宫宫主,她从小将我养大,我曾叫她娘。” 叶千歌一惊。 对于林悦的狠心程度又涨了一分见识。 “看来是本王想多了。”叶千歌苦笑不已,心中愈发担忧起蝶衣的安危了。 能狠心将女儿毁容的女人,那她还有什么人不忍心去伤害? “你的面纱是为了遮挡伤疤?” 紫鸢点头,面上扬起戏谑,“当然,不然,你以为是什么?” 咳咳! 这下就尴尬了。 叶千歌摸了摸鼻子。 当然是以为本王的魅力爆棚,帅的无以复加,招致你的青睐。 他看了看她面上的疤痕,“为何留着此疤?” 能去疤的伤药很多,加之内力疗养,祛除伤疤,极为容易。 “祛除不了。”紫鸢淡淡道,好似很坦然。 叶千歌皱着眉,直愣愣的盯着她。 “这……很丑吗?” 容貌是女人的第二生命,没有哪个女生不在乎自己的容颜。 否则后世,美颜术,整容术,以及化妆术也不会大行其道,肆虐全球。 每个女孩子都想变美,都会在乎自己的容颜。 当然,紫鸢也不例外。 第一百四十九章 寒毒 “只是破坏了美感。” 叶千歌欺身过去,目光直勾勾的凝视紫鸢面上的疤痕。 紫鸢微微一愣,面容稍略发烫。 她很不自然,被男人这般靠近与紧盯,身子条件反射般想要退走。 “别动。” 叶千歌低喝,手指已触摸疤痕。 紫鸢浑身一震,只觉面上温热温热,眼中立时飞过一道红晕。 “此为何种利器所伤?” “剑。”紫鸢的声音细若蚊呐,很轻很轻,若非离得近,恐怕难以听清。 叶千歌皱了皱眉头,好似疑问,好似自言自语,“恐非寻常剑伤,应是受了某种内力所致。” 此处伤疤好似腐蚀伤,无血无肉,细细察看,尤为可怖。 紫鸢轻轻颔首,“是寒毒。” 叶千歌怔了怔,拧着眉头,困惑迷惘,表示不知。 紫鸢解释道,“乃缥缈宫至上功法所凝练的冰寒之力,练至大成,可凝水成冰,六月飞雪。” 叶千歌咋舌,这武功还能影响天气?! 太玄幻了点! 大概有夸大的成分。 叶千歌退回去,“本王回宫去太医署问问,应有消去寒毒的伤药。” 紫鸢闻言,眸光陡然一亮,划过一道喜色。 这天底下,论医术,太医署可能不是最好,但绝对是最成体系。 无论小伤恶疾,还是疑难杂症,都有专门的太医钻研,术业有专攻,专科专治,涵盖诸多科目。 “有劳王爷了,小女子先且谢过。” 紫鸢微微施礼道,将面巾再度遮上。 叶千歌摆摆手。 蝶衣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二人稍呆片刻,便施施然的下了楼去。 一路不做停留,径直回到王府。 尚未入府,便见小甜甜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撅着小嘴正东张西望。 “哥哥。” 她眼睛蓦然一亮,见到叶千歌身影,顿时欢呼一声,便踉踉跄跄的跑来了。 吓得一旁贴身伺候的婢女,面色一阵惨白。 叶千歌抱起甜甜,“外面风大,怎地一个人坐在门口?” “甜甜在等哥哥。” “等我作甚?” “甜甜要听哥哥讲故事。” “……” 近来,兄妹俩的关系越发亲密,甜甜对其的喜爱,亦与日俱增。 原主向来疼爱甜甜,但无耐心,而叶千歌恰好弥补了这一缺憾。 自从叶千歌讲了狼与羊的故事,甜甜便彻底入迷了,自觉十分喜爱,大有叶千歌不讲,便誓不罢休之态。 今早来时,他还与她特地说了一通,如今看来,全然无用。 忽然,他灵光一动,嘴角不由勾起一道弧度。 方要吐言,便见姜柔正迎面走来。 “娘。” 姜柔微微点头,狠狠剐了甜甜一眼,“这丫头在门口坐了一两个时辰,说要听你讲故事,死活不肯入屋,你以后莫要宠溺她,会惯坏她。” “哼,甜甜不喜欢娘了。”甜甜嘟着小嘴,脆哼一声,作十分生气模样。 “哼,你已满四岁,该识文断字了,过些时日,娘请几位教书先生来府上,你若不用心学,如你哥哥那般,看娘怎么收拾你!” “哼,我才不要念书。” “哼,此事由不得你!” …… 母女俩一人一句,冷哼不断,看的叶千歌和紫鸢哭笑不得。 “娘,天天还小,正是童趣时候,识文断字虽很重要,但无需这般紧迫。”叶千歌打个哈哈,连忙劝和。 “哼,此事容不得你插嘴,当年让你念书,你自己做了多少混账事,你可还记得?”姜柔瞪他一眼,“你可不要教坏了她,否则,家法伺候。” 叶千歌身子一颤。 叶府的家法向来简单粗暴,就是将人吊起来抽。 “娘,待我王府建好后,会在封地建设学堂,到时候,再让甜甜入学即可,何必急于一时。” “你要办学?” “当然,十年育树,百年育人,我作为一地之主,自然不可荒废了教育。” “你都这样子,还能办学,莫要害了人家。” 姜柔长叹一口气,面上尽是忧色,好似在担心将来被叶千歌祸害的孩子们。 叶千歌嘴角狠狠抽了几下。 这还是亲娘吗? 有这么看不起儿子的亲娘吗? “娘,我可是当世乐圣。” “抚琴弄曲而已,终究小道尔。” “那我还能吟诗作赋,天下无人能出我左右!” “甜甜,到娘这里来,你哥哥魔怔了,正在胡言乱语,大放厥词。” “……” 噗。 紫鸢在旁看的很是有趣,嘴角一弯,便忍俊不禁,花枝乱颤起来。 “哼,甜甜才不理娘,紫鸢姐姐。” 甜甜哼哼唧唧,张开双臂,便往紫鸢凑去。 甜甜懂事可爱,紫鸢也很是疼爱,这几日,二人早已熟络。 紫鸢轻轻一笑,把甜甜接了过去。 “紫鸢姐姐,你会讲故事吗?” “什么故事?” “就是狼和羊的故事!” “这个紫鸢姐姐不会,但紫鸢姐姐会讲江湖事,甜甜要听吗?” 叶千歌小脸一白,连忙抱过甜甜,瞪了紫鸢一眼,“以后禁止向甜甜讲江湖中的事。” 她才是四岁大的孩子,现在就向她灌输江湖快意恩仇的观念,长大后,不知会成什么样子。 “你怕她将来入江湖进武林?”紫鸢问道。 叶千歌没有回应,继续往前走。 “大徐武道昌盛,女子学武很是正常。” “正常与否,因人而异。”叶千歌道。 “甜甜尚幼,听不得江湖中的血腥厮杀和勾心斗角。” “这个世界本是如此,知道有何不好?”紫鸢继续追问,大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势头。 “这个世界一直很残酷,没有人能幸免,镇北王府震慑天下,但你能保证,镇北王府能屹立百年千年?” 这个问题,直接讲话题提升了好几个层次。 叶千歌大汗,扭头望着紫鸢,沉吟良久,“怎么没有看见秦墨,可知他去了何处?” 紫鸢先是一愣,“他去了武衙,数日前,他从武衙寻来一门剑法,专属左手剑,十分了得。” 秦墨右手被废,无法拿剑,能在武衙寻到适合自己的剑法,她也很替秦墨高兴。 叶千歌轻轻颔首,扭头就走。 “王爷还未回答小女子的问题……” 紫鸢身子一晃,挡住了叶千歌的去路。 第一百五十章 千歌哥哥 叶千歌扯了扯嘴角,他转移话题,便代表他并不想回答。 哪知对方继续纠缠,追问不休。 他吐出一口浊气,眸光幽幽道,“本王不能保证千年后,镇北王府还能存乎世间。” “但是,有本王在,镇北王府百年内,依旧会是大徐的擎天柱。” 谁让本王的妻子是当今的天子,本王的儿子,是大徐未来的天子?! 某男廉不知耻,啃了妻子,还要啃儿子,不但不以为耻,反而以之为荣。 “至于甜甜将来如何,全在乎她的选择,不论你我,都没有资格替她做主。” “哼,你这分明就是在替她做主。”紫鸢闷哼一声,“江湖险恶,但也很精彩,提前知道有何不好?” 叶千歌很好奇紫鸢为何,对于甜甜未来的发展方向抱有如此浓厚的兴趣。 “因为会死人。” 感觉有些莫名其妙,叶千歌还是煞有其事的回答。 “你所说的精彩,是建立在别人的生命和痛苦之上。” “江湖本就是如此。” 紫鸢面不改色,满是理所当然。 她混迹江湖多年,人情冷暖,厮杀争斗,早已习惯了。 “江湖好比一座外表光鲜的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却满门心思的想进去。” 叶千歌不由想起这么一句话来。 紫鸢表情一滞,只觉心底蓦然一软,很是感触。 确实是一座围城。 “江湖并非如此。” 叶千歌摇头,对紫鸢的话满口否定。 紫鸢抬眸,静静凝视他。 “江湖不是是非地,也不是法外之所。” “凡杀戮流血,必得朝廷制裁。” “它可以险恶,但必须在朝廷的监控下。” “甜甜若学武,本王就彻底清洗一番,天下门派皆听从朝廷调遣,违抗者,灭之,不服者,杀之。” “待到甜甜长大,便可任其遨游。” 紫鸢眼睛豁然睁大,被叶千歌一番言论给惊住了。 他为了甜甜,竟要颠覆整个江湖! 她心底掀起惊涛骇浪,无比震动。 她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扬言要尽收天下门派为己用。 这根本是不可能达到的。 千百年来,从未有人做到这一步。 曾有多少大帝,有多少枭雄,有多少传奇人物,欲要统领武林,纳入手中,但古往今来,无一人成功。 遂,这才有大帝下诏禁武,阻武道兴起。 毕竟,哪个皇帝不想将江湖势力收归朝廷? 既然不能取用,那就索性毁去。 这是每个上位者一致的心态。 “你要禁武?” 紫鸢睁大了眸子,不可思议道。 叶千歌嘴角抽了抽。 “你就如此肯定本王不会成功?” “是的!” 叶千歌耸耸肩,“如今武道昌盛,若要禁武,何其困难,势必会引起江湖动荡。” 武道发展这么多年,早已不是商周时期,动不动就禁武,屠杀武者。 大徐若是禁武,遭受的抵制,恐怕比宁王还要可怕。 叶千歌自然不会自取灭亡。 “你的意思是?” “你不觉得,你问的有点多吗?” 叶千歌冷冷瞥她一眼,便不再理会她,一心逗弄怀中的甜甜。 紫鸢一怔,抿了抿唇,虽心有疑惑,但只能生生忍住。 吃过午饭,叶千歌便晃晃悠悠的往皇宫而去。 出了王府不久,叶千歌便见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他眼睛微微一亮,便信步走过去。 “灵儿,听闻朱雀坊开了一家酒楼,叫岁月如歌,名字很是典雅,里面菜色新奇,味道绝佳,此是适逢午膳时候,正好可以去品尝一番。” “宁城,我与你不熟,不要叫得这般亲密。” 宁城不以为意,依旧笑容满面,但眼中不着痕迹的划过一道淫邪之色,“灵儿说笑了,你我乃发小,彼此长辈也颇有渊源,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 叶千歌走近,发现郁灵并非一人,身旁跟着一个儒雅男子,便打消了念头。 他可不想当灯泡。 而且,还是这么帅的一只灯泡。 去了会喧宾夺主的。 拆散了姻缘就大大不好了。 “叶千歌。” 就在他转身的瞬间,一个声音传来。 他当作没听见,继续东张西望,但脚下的步子却是更大了。 “千歌,千歌哥哥,灵儿在这里。” 声音娇媚,甜糯软绵,好似撒娇,宛如娇嗔。 千歌哥哥…… 呵呵! 我去,这是什么情况。 叶千歌一脸懵。 几天不见,这丫头吃错药了。 他继续前行,开始跑起来。 所谓,事出异常必有妖。 郁灵本身就是个大大的妖孽,若再加以异常的举动。 那不是他可以承受得起的。 然而。不等他走几步。 一个软绵的身子便径自投入了他的怀中。 “千歌哥哥,你跑什么,灵儿在这呢。”灵儿娇嗔,嘟着嘴,很是幽怨。 哥哥你妹! 叶千歌的肝胆肺都开始发颤了。 就是因为知道你在这,我才跑的。 “灵儿,好久不见。” 叶千歌强笑一声,因为他的肋下不知何时已多了一只小手。 小手正掐着一块嫩肉,满满的威胁之意。 叶千歌秒懂。 这是要本王陪你飙戏啊! “灵儿,此人是谁?!” 儒雅男子走向前来,面上依旧笑容满面,举止落落大方,轻轻问道。 但其眼睛时不时落在正抱着叶千歌手臂的郁灵,眼中飞过一道狠厉。 “你不要误……嘶!” 叶千歌快哭了,男子若面不改色,但其眼神早已出卖了他,显然,男子已经将他视作情敌。 他方要解释,隐藏在肋下的小手轻轻一扭,他脸上的肉不由抖动了几下。 这丫头…… 你给我等着! 他狂汗,早知如此,还不如在王府多待一下。 “他是灵儿的千歌哥哥,他对灵儿可好了,他不但专门做好吃的给灵儿吃,还时时刻刻为灵儿着想,陪着我,生怕灵儿孤单寂寞……” 你就扯吧,我就静静的听着。 我才没有专门做给你吃,是你自己没脸没皮的蹭吃…… 叶千歌在心底默默的吐槽,目光冷冷睥睨郁灵。 但若郁灵看来,他顿时粲然一笑,很是配合。 他暗中朝男子挤眉弄眼,示意自己与郁灵毫无关系,自己完全是被迫的,让其莫要被郁灵骗了。 然而…… 宁城的观感全然不是那么回事! 他这是在向我耀武扬威吗? 第一百五十一章 思之如狂 宁城的笑意慢慢敛去,逐渐阴沉。 从郁灵的话语,神态,以及亲昵的动作,他能够获知许多信息。 很显然,郁灵与这位突然杀出来的男子,关系非比寻常。 具体地说,二人很可能是恋人! 这是他万万不能忍受的。 他出自武道世家,宁家是个一等一的势力。 可与诸多大门派并肩。 诸如华山、嵩山、缥缈宫之类,实力强悍,不可小觑。 他虽怒不可遏,但并非鲁莽之辈。 他发现叶千歌不是独自一人,其身边随着数十个侍卫。 这些侍卫,俱都不凡。 个个英勇神武,神态俊朗,气势惊人,可隐隐感受一股压迫感震荡而出。 他心头凛然。 这数十人并非乌合之众,反而个个都是高手。 甚至是一流高手! 一流高手不罕见,但如此之众,不得不令人惊异! 此人来历必是不凡,京城向来是卧虎藏龙之地,他初来乍到,不宜贸然开罪。 他深吸口气,眸中冷芒化去,拱拱手,笑笑道,“在下宁城,见过千歌公子。” 郁灵一顿,见其彬彬有礼,谦和温逊,不动怒色,不由一阵气恼。 这与她心中所预想的结果出入太大。 若按套路,他应该恼怒成羞才对。 叶千歌嘴角一勾。 此人有点意思。 本是怒不可遏,隐有待发之势,竟硬生生忍了下来。 还装作儒雅从容之态,着实不易。 他玩味的瞥了郁灵一眼。 这丫头的脾性,他颇为了解。 若是忤逆了心意,连师尊的头发都可以一把火给烧了。 还整日嚷嚷着要拔了武侯的胡子。 这简直大逆不道到了极点。 纵使是他,若是惹怒了她,她也会怒怼回去。 不留半分情面。 说她不懂人情世故也罢,不知进退也罢。 能坚持这一点,叶千歌心中还是挺佩服的。 他善于察言观色,仅仅一眼,便能瞧出一二。 大概是宁城有追美之心,但奈何落花有意流水无情,郁灵对其无感,才急忙拉他过来做挡箭牌。 这怪就怪在。 郁灵居然没有动手,没有简单粗暴的将宁城揍飞,而是选择了智取。 这根本不符合她的人设! 如此,宁城愈发显得不简单了起来。 “宁兄不是京城人士?”叶千歌问道。 “阁下慧眼如炬,在下乃洛阳人士。” 难怪不识本王的大名。 叶千歌绝非自恋。 如今叶千歌在长安城,绝对是家喻户晓,纵使不识君容,也定然晓其大名。 郁灵你来我往,相谈甚欢,顿时急了。 岂有此理,本姑娘是让你来救火的,不是让你来结交朋友的。 “千歌哥哥,你我十几年不见,如今邂逅在此,灵儿心中甚是欢喜,这十几年里,灵儿每每思君,泪流成河,次次念你,辗转难眠……” 郁灵扑在叶千歌的怀中,挤啊挤,钻啊钻,语气痴缠,柔情绵绵,说话间,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似在哽咽,令人动容。 “……” 叶千歌嘴角狠狠抽了抽。 你入戏太深,只可惜智商欠费。 他翻了个白眼,嚅嗫嘴唇,摸了摸鼻子,急忙指正道,“你我不过七八天没见而已,何来的十几年?” 他狂汗,见宁城瞅来异样的眼神,感觉自己的形象又要沦陷了。 十几年前,郁灵才牙牙学语,我也不过是个熊孩子而已。 他表示,这个锅,他绝对不背。 郁灵头都不抬,窝在叶千歌怀中,闷闷道,“一日不见君,如隔三秋矣。如此算来,你我已有二十余年未见了。” 还有些操作? 叶千歌额头掉黑线,木然的点点头,你武功高,你说的都对。 “千歌哥哥,这二十余年里,你可曾想灵儿?” 说罢,叶千歌与宁城不约而同的抽了一下。 “没有。” 叶千歌实话实说,没有丝毫拖泥带水之感。 “哼,你这个负心汉,灵儿再也不要见到你。” 叶千歌眼睛一亮,连连点头,“如此甚好。” 郁灵眼中划过一道寒意,暗中咬了咬牙,满是幽怨的,再次趴到叶千歌的胸膛,柔柔道,“灵儿知你言不由衷,也知你如今处境不易。” “你虽是个有妇之夫,是个赘婿,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还是个瞒着妻子在外面招蜂引蝶的登徒子,但这一切,灵儿都不在乎……” 卧槽! 你不在乎我在乎! 叶千歌的脸色急转直下。 这疯丫头绝对是故意的! 他低头,咬牙切齿,眸子迸**芒。 好想把她吊起来抽。 另一边。 宁城看向叶千歌的眼光渐渐阴冷起来。 原来他只是一个赘婿罢了。 许是凭借不俗的相貌,入了权贵之女的法眼,才得以一步登天。 说白了,左右不过是个小白脸而已! 如此说来,他有何资格,与我争夺郁灵! “灵儿再问千歌哥哥一次。”郁灵的声音再度响起,目光痴痴地望着叶千歌,“灵儿不在的七八日里,你可曾想过我?” “千歌哥哥可要好好回答,不然,灵儿会生气的,灵儿若是生气,后果会很严重的哦!” 叶千歌很是不屑,还想恐吓本王,本王是轻易屈服的人吗? 下一瞬,他便感知肋下的手正在揉搓他的皮肉。 你有种就动口不动手! 他低头,目光宠溺的望着郁灵的眸子,柔情缱绻,“想过。” 郁灵眸子划过一道暗芒,心底深处涌现一抹异样的情绪。 她略有慌乱,脱口而出,“有多想?” 此刻,她无端生出一种立马想知晓叶千歌答案的冲动。 叶千歌嘴角一勾,一把操起她作怪的小手,低头在其手背处轻轻啄了一下,“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郁灵完全懵了,她被叶千歌的突如其来的举动惊住了。 他刚才——亲了我! 她头脑一阵眩晕,比上次他紧抱自己还要强烈。 她俏脸一红,似晚霞晕染,眸子宛如秋水。 “还有么?” 她鬼使神差,彻底不由自主。 “天涯地角有穷时,只有相思无尽处。” 叶千歌轻轻放下她的小手,一边说着,一边身子悄悄往后退去。 第一百五十二章 豆腐 天涯地角有穷时,只有相思无尽处。 郁灵嘴中呢喃,宛如梦呓,又似低吟。 哪个少女不怀春? 更何况这个十三四岁就成婚生子的年代! 她沉浸在诗句中意境,无法自拔。 边上的宁城先是一怒,旋即倒吸一口冷气。 当着我的面,这厮居然轻薄灵儿! 此举将我置于何地? 这分明未把我放在眼里! 他额头青筋隐现,已然忍受到了极点! 区区一个赘婿而已,何德何能,与我竞争? 得知叶千歌的身份后,他满满的优越感。 他宁家在洛阳,可谓首屈一指,地位超然,纵使官府,有时都不敢违逆宁家! 而他,宁城,乃是宁家家主最喜爱的嫡孙。 从小便是含着金钥匙长大的。 不但享受最好最多的武道资源,还即将授予少家主,将来执掌宁家,自是水到渠成。 当然,这一切,都是有条件的。 ——娶得郁灵。 郁灵,本身就是个罕见的练武奇才,仅仅这一点,欲要娶她之人,趋之若鹜。 不可忽视的是,郁灵还有一层身份。 她是武衙之主,当代武侯的关门弟子。 若能与之结亲,益处颇多,任谁都不会拒绝。 “站住!” 他低喝一声,面色阴沉。 此时此刻,他若毫无作为,便是眼睁睁将郁灵拱手让人。 他当然不会坐视不理。 他还要夺得少家主之位,将来执掌宁家。 而娶得郁灵,是目前最可取的方法。 虽然,他得爷爷的重视,但族中并非他一人觊觎家主之位。 叶千歌身子一顿,扭头疑惑的看着宁城。 与此同时,郁灵回过神来,身子一晃抱住叶千歌的臂膀,拧着眉头,“吃了我的豆腐,就想跑,你这个登徒子!” 叶千歌很无语,你吃我的豆腐还少吗? 能不能讲点理,动不动就往我怀里钻,现在抱着我的手是什么意思? 大众广庭之下,咱能不能注意一点影响? 宁城冷哼一声,“灵儿,你莫要被他骗了,他是个有妇之夫,还是个低贱的赘婿,你与他在一起,是不会有结果的!” 他娓娓劝诫,痛心疾首。 正如他所言,赘婿确实低贱,若论地位,恐怕比寻常的奴仆好不了多少。 “我不在乎,只要能跟他在一起,我什么也愿意。” 郁灵嘴角一翘,这才发现,剧情发展慢慢走上正轨。 正在往套路靠近。 “你——” 冥顽不灵,这小姑娘中毒不轻! 若不是为了家主之位,宁城都想撂挑子走人了。 他深吸口气,“你愿意,可他能愿意吗?” 说罢,他便满是戏谑的盯着叶千歌。 他一个要身份没身份,要地位没地位的赘婿,绝不会愿意与郁灵在一起。 否则,若被主家知晓,轻则杖责,赶出府中,从此颠沛流离。 重则杖毙,惨死当场。 “我也愿意。” 我了个擦,这丫头的手怎么又摸到了这里,简直防不胜防! 叶千歌嘴角瘪了瘪,想一脚踹飞她。 什么! 宁城目瞪口呆,一脸震惊的看着叶千歌。 顿时,他面色涨得通红。 这俩人怎么不按常理出牌? 莫非二人是真爱? 他眸子一沉,隐有火焰喷涌。 “灵儿,男人最是喜欢花言巧语,一时的承诺,最是不可信,他虽口中这般说,心中所想实则是另一回事。” 宁城苦口婆心,大有郁灵不回心转意,就誓不罢休的趋势。 叶千歌很感动,同时也很同情宁城。 纵使你说一千道,一万道,郁灵也不可能爱上你。 因为,这是她专门为了摆脱你,而自导自演的一场戏。 我只是临时被拉过来撑场子而已。 “我相信他不会骗我,就算骗了,我也心甘情愿。” 郁灵紧贴着叶千歌,目光痴迷,俨然成了一个坠入爱河的女子。 叶千歌嘴角抽了几下。 你还让人家怎么接? 果然,郁灵说罢,宁城张了张嘴,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 叶千歌舒了口气,终于演完了,好在本王演技精湛,没有露出破绽。 虽然没有走心,但徒有虚表,亦将宁城骗的团团转,还是颇有成就感。 “还不松手?”叶千歌细声道,“回去再找你算账。” “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岂有半途而废的道理。” 郁灵死抱着叶千歌的手臂不放。 整个人都快要吊在上面了。 叶千歌挣扎一下,使劲的抽甩,就要挣脱之际,他表情一顿,面色古怪诡异起来。 他只觉他的手掌覆盖在一处丰满之上…… 他皱了皱眉头,不明所以的捏了捏了。 不大,一手可轻易掌握。 突然,脑中一道灵光划过,他的眼睛陡然睁大。 这才知道掌下之物是什么! “对……对不起,这绝对是误会。” 他吞吞吐吐,说话断断续续,只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郁灵更加不堪。 她俏脸羞红一片,好似被羞红涂抹过一般。 她内心羞意绵绵,好似翻江倒海在冲击她的心灵。 她嘤咛一声,娇小的身子陡然一软,媚眼如丝,便倒在叶千歌的怀中,呼吸急促起来。 叶千歌哭笑不得的同时,亦是目瞪口呆。 这丫头竟如此敏感! 难怪上回抱着她的时候,她不作任何反抗?! 叶千歌的手不知该作何动作。 依旧被郁灵死死的搂住。 而其手掌的位置,还停留在她那尚未发育完全的雪峰之上。 隐隐可感知惊人的弹性。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他咬咬牙,不敢乱动,生怕再弄出令人尴尬的一幕。 “我不是故意的!” 他急忙解释,这是个极其保守的年代。 不论是大家闺秀,还是江湖儿女,都是一样。 贞洁胜过生命。 若有玷污,宁死,也不愿苟活于世! 隐隐间。 叶千歌感知怀中的女孩身子颤抖,传来抽噎声。 低头一看,郁灵已然抽泣起来,小脸哭的好似小花猫一般,泪珠宛如珍珠一颗颗往下掉。 “莫哭,莫哭,是我不对,你若要撒气,尽可打我骂我。”叶千歌慌了,连忙安慰道。 “你欺负我!” “我不是故意的。” “你就是故意的,你故意吃人家豆腐,还摸人家……那里。” “……” “叶千歌,我恨死你了!” “……” 第一百五十三章 我就要哭 这下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叶千歌颇为无奈,哥本纯良,这纯粹是个误会。 郁灵哭的梨花带雨,大眼睛蒙上一层水汽,下一秒,水汽凝聚,化作泪珠顺着面颊滑落。 “叶千歌,我恨死你了!” 此刻,郁灵好似一个深闺怨妇,神色幽怨,语气惆怅。 一面泪如雨下,一面哭声指责。 叶千歌俨然成了一个负心汉,一个吃干抹净就不认人的人渣。 叶千歌哭笑不得,身子不敢动弹,害怕自己坐实了这个名头。 “你能不能先别哭,好多人看着。” 叶千歌耸耸肩,感受四处传来异样的眼神,很是尴尬道。 “不能,我就要哭!” 郁灵小嘴一嘟,赌气道,低头继续泣不成声。 叶千歌扶额,表示服了。 宁城见状,虽不知郁灵为何而哭。 但其神情,分明在昭示始作俑者就是叶千歌! 是可忍,孰不可忍! 简直岂有此理! 宁城目光一亮,是时候轮到自己展现真正的技术了! 他往前迈出一大步,拧着眉头,一把将郁灵从叶千歌的怀中拉离。 “灵儿,我是绝对不会坐视你被别人欺负的!” 他柔意满怀,用平生最温柔的声音说道。 郁灵表情一滞,目中光芒暗淡。 我哭的好好的,你看着就好,谁让你多此一举的! 她先是一愣,哭声顿歇。 叶千歌松了口气,朝宁城递过去一个感激的眼神。 终于摆脱了郁灵。 宁城见郁灵不哭,顿时大受鼓舞,感觉自己与郁灵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了。 有了质的飞跃。 他收回目光,眼神冷冽起来,“阁下欺负一个小女子是何道理?” 叶千歌方想离开,脚步还未迈出,便生生止住了。 叶千歌嘴角一勾,饶有兴趣的瞟了瞟宁城。 这是要替郁灵打抱不平的节奏。 效果虽然比不过英雄救美,但不可否认的是,也颇有成效。 只可惜,用错了对象。 “兄台怎知我欺负了她?”叶千歌反问道。 宁城眼角抽几下,感觉自己被侮辱了。 这显而易见之事,明眼人一看便知。 多此一问,恶意满满。 “哼,惹得灵儿恸哭,莫非阁下还要狡辩?”宁城很生气,对方的从容不迫,令其很是恼火。 叶千歌瞅了郁灵一眼,见其正慢慢挪到宁城身旁,目光凄然的看着他。 楚楚可怜的样子,令人平白生出一股强烈的保护欲。 叶千歌翻个白眼,这丫头方还泪如雨下,好不凄惨,如今这番姿态,显然是想借刀杀人。 叶千歌从不认为自己是刀。 当然,他不愿意,宁城很愿意。 他认为自己就是一把刀,郁灵所指,便刀口相向。 若能博得美人芳心,就再好不过了。 叶千歌摊摊手,“你要为她打抱不平?” “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更何况,阁下以男儿之躯,欺负一个弱女子,在下自然要灵儿讨回公道。” 宁城铿锵道,语调陡然提高,只觉一股浩然正气充斥胸膛,差点感动自己。 他回头,便见郁灵正满脸崇拜的看着自己,作一副花痴状。 心中顿觉豪气万丈,舍我其谁! 这一波稳了,再接再厉,成功近在咫尺。 弱女子? 叶千歌差点喷出来。 这是他穿越而来,听到的最大的一个冷笑话。 郁灵可是绝世强者,若她还弱,这天下就没有正常人了。 “你比她强?”叶千歌好整以暇的问道。 “……” 宁城一愣,嚅嗫嘴唇,一时说不出话来。 郁灵乃武衙九大金卫之一,天底下比她强的人,屈指可数。 他虽天资不凡,但若与郁灵相较,几是云泥之别。 此人怎么回事,怎么总是揭人短处? 你这么问,我还怎么继续耀武扬威,打抱不平? “哼,少废话,灵儿许是对你仍有残念,不忍出手。” 宁城冷哼,跳过叶千歌的问话,爆喝一声。 “灵儿美丽大方,温柔善良,不与你斤斤计较,但在下不能视若无睹,权当旁观。” 噗! 叶千歌差点没绷住,直想大笑。 美丽大方,温柔善良? 这跟郁灵可有半文钱的关系?! 郁灵面色发烧,先是咬牙切齿的瞪了叶千歌一眼,继而狠狠瞅了瞅宁城。 想着,此人好不利索,罗里吧嗦,叽叽歪歪,该动手时就动手,干嘛说这么多。 “你欲要何为?” 叶千歌也没了耐心,听了一大堆空话,真是令人意兴阑珊。 “向灵儿道歉。”宁城冷意稍散,万万没想到叶千歌竟如此配合。 雷声大,雨点小。 郁灵嘴角微微一抽,这就是你的态度? 你的要求应该再过分一点,再恶劣一点,这样才能惹怒叶千歌! 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郁灵长叹一口气。 叶千歌微微一怔,眼角睨了郁灵一眼,见其垂头丧气的样子,心中甚是好笑。 很显然,宁城是个懂得克制的人。 他心底喟叹一声,很是同情的瞄了瞄宁城。 兄弟,就坑你一次吧。 “哼,我凭什么向她道歉!” 叶千歌面色一沉,神态倨傲,好似一个纨绔子弟,目中无人,很是狂傲。 “就凭我是宁城!” 宁城怒了,既然你敬酒不吃,吃罚酒,那就休怪我不客气了。 “今日,阁下若不道歉,就休想离开这里!” 宁城铮地一声,利剑出鞘,作势要吓唬叶千歌。 然而,下一瞬。 几个身影疾掠而来,仅仅几个回合,就把宁城的剑夺了过来。 一名侍卫把剑架在宁城的脖子上,冷喝道,“大胆刁民,光天化日之下,竟敢行刺王爷!” 王爷?! 宁城额头冒汗,脸色苍白如纸,被剑架在脖子上,这种恐惧感,前所未有,灵魂都在发怵。 “你莫乱语,他只是一个赘婿而已,怎会是王爷!” 宁城很羞恼,与人争斗,仅仅几招,就被夺去了武器。 这下丢人丢大发了。 “哼,王爷乃当今天子之夫,大徐帝夫是也,即便是赘婿又如何?也比你尊贵千倍万倍!” 侍卫冷笑道。 宁城头脑轰隆一声炸开。 他眼睛陡然睁大,直勾勾的看向叶千歌。 他竟是大徐帝夫! 第一百五十四章 演技拙劣 飞霜殿。 果然不出所料,依旧不见徐亦婵的身影。 叶千歌摸了摸鼻子,旋即悠哉悠哉的走回侧殿。 “王爷,太后召你去永乐宫。” 甫一迈入侧殿,便有宫女前来禀报。 叶千歌轻轻颔首,皱了皱眉头,转身出了侧殿,往永乐宫而去。 兜兜转转,叶千歌来到永乐宫。 “见过王爷,太后娘娘吩咐,王爷若来了,直接进去即可,不需禀报。” 候在门口处的太监低眉顺目道。 叶千歌闻了,毫无赘言,甩甩衣袖,大步流星入了永乐宫。 永乐宫极大,比飞霜殿大了许多。 叶千歌嫁入皇宫,本应以帝后之姿,入主朝露殿,但奈何徐亦婵长居飞霜殿,才息了迁居的念头。 朝露殿乃三宫六殿之首,无论装潢,还是大小,于宫中无数宫殿之中,都是数一数二的。 叶千歌去过几次。 认为这后宫之中,就他一人,无需入主朝露殿,向群妃彰显地位和尊贵,便没了搬去朝露殿的打算。 路过几座假山,走过几座拱桥,穿过几条林荫小道,永乐宫的正殿便映入眼帘。 一进去,便见慕容清婉正半卧在炕上,读者一卷书。 身旁的茶几上,摆放着一杯茶,热气蒸腾,显然是刚刚沏好的。 “儿臣拜见母后。” “千歌,你来了。” 慕容清婉支起身子,正襟危坐,笑着招招手,“快过来,莫要站着。” “喏。” 叶千歌便坐到炕上。 “母后唤儿臣来此,不知有何要事?” 叶千歌猜了一路,也没猜出个所以然来。 慕容清婉剐他一眼,不满道,“母后无事就不能召你来?” 叶千歌讪讪一笑,“岂敢,儿臣只是一时好奇。” 他才不信,慕容清婉召他来,没有事情吩咐。 慕容清婉笑笑,“其实也非大事。” “今年已过去大半,往年再过二十日,后宫都会举办一次宴会,宴请我朝功臣的家眷……” “……以此彰显帝后威仪,也是为天子收拢臣心……” 叶千歌一边认真听,一边回忆。 好似这个晚宴,宫中每年都会举办。 不仅是功臣家眷,还有皇亲国戚,达官贵族。 而所邀之人全都是女眷! “……往年,都是由皇后主持,你为帝夫,实则后宫之主,今年,便由你来主持晚宴!” 叶千歌睁大了眼睛。 “母后,儿臣虽是后宫之主,行帝后之权,但奈何儿臣是男儿,万不宜参与宴会,更遑论主持了。” 叶千歌连连拒绝。 开玩笑,本王可是个纯爷们,主持一个满是女人的晚宴,不知会闹出怎样的笑话。 “此乃帝后之责,难不成让母后主持?” 慕容清婉斜睨叶千歌一眼。 这个好主意。 叶千歌眸子一亮,方要举双手赞成,便见慕容清婉慢悠悠的躺了下去。 “母后近来深感岁月之无情,步步催人老,这身子骨一天不如一天,胃口与睡眠亦大不如从前,人啊,到了这个岁数,不得不服老。” “……” 叶千歌嘴角狠狠抽了几下。 母后,我已看出来,你的装的了。 说的你好似七老八十了一样,不过三十来岁,何来这番刻苦铭心的感叹?! 装的也太不走心了。 叶千歌很无语。 这晚宴肯定是不能取消的。 就好比慕容清婉所言,晚宴有其主旨和目的,重要无比,不是说不办就不办的。 叶千歌沉吟良久,思百转千回,终究找不到除了自己以外的合适人选。 唯一适合的慕容清婉,正夸张的躺在炕上,演技拙劣的在呼天抢地,感叹时光之冷酷,人生之沧桑。 “便依母后所言,儿臣主持便是了。” 指望不上慕容清婉,叶千歌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慕容清婉闻言,腰肢一扭,立马端坐起来。 “千歌如此体恤哀家,哀家深感慰藉。” 叶千歌强笑一下,我能说我是被逼的吗? “稍后,母后会着人,将晚宴所需准备之物,与注意事项,一一与你细说。” 慕容清婉满面春风,素手端着茶杯笑眯眯道。 叶千歌拱手,“还是母后考虑的周全,儿臣先且谢过母后。” 东西都准备好了,太后这是要彻底撒手不管啊。 “无妨,你初次主持,难免会觉生疏,若是出了漏子,也情有可原,莫要太紧张,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慢慢就会得心应手。” 慕容清婉不疾不徐道。 叶千歌轻轻颔首,总感觉自己答应的太早了些。 这晚宴想来是个烫手馒头。 往年,晚宴由皇后主持,乃顺理成章之事,毕竟,此乃彰显母仪天下之态的最佳时机。 然而,叶千歌为帝夫,整个后宫,仅他一人尔,无需与人争宠,也无需展现自己独特的地位…… 答应就答应了吧,再想也是无用。 叶千歌嘴角一勾,眸中光芒一闪。 区区晚宴而已,岂能令我折腰? 二十天,还长着呢…… 此事已定,二人便嘘寒问暖,寒暄了好一阵子。 “母后听说,你与婵儿吵架了,可有此事?” 慕容清婉好整以暇问道。 叶千歌摇头,否认了此事。 “夫妻吵架有什么不能承认的,何需这般遮着掩着?” 叶千歌哭笑不得,“母后,儿臣与陛下真的没有吵架!” “那为何婵儿独自一人夜宿朝露殿?” 慕容清婉问道。 我能说陛下是怕我吻她么? 叶千歌张了张嘴,不知该作何回答。 “昨日回宫,还见你们你侬我侬,好不亲热,怎地到了晚上,就各居一殿了?!” “这不是吵架还是什么?” 叶千歌低头,悻悻然的听慕容清婉的谆谆教诲。 “皇上驾到。” 恰此时,一个声音从殿外传来,须臾,便见一道倩影款款行来。 徐亦婵见叶千歌,不由一愣,面色顿时飞过一道红晕,眸子闪过惊慌之色。 他怎么在这里? “来,婵儿。”慕容清婉一把拉过徐亦婵,将之玉手与叶千歌的手叠在一起,苦口婆心道,“夫妻俩有什么说不开的,只要相互体谅,便可长长久久……” “……” “……” “近来,母后甚是无聊,学了个新玩意,你们便来陪母后玩几把。” 第一百五十五章 计划 说罢,慕容清婉着人取来一个精致的木盒。 木盒打开,慕容清婉从中拿出一副扑克,道,“闲来无事,与哀家一同斗几盘地主。” 叶千歌:“……” 徐亦婵:“……” 叶千歌自把扑克做出来后,很快就风靡整个皇宫。 而今,隐隐有外传的趋势。 叶千歌哭笑不得的同时,心中蓦然涌现一股感动。 慕容清婉分明是在借机化解二人的尴尬和窘迫。 慕容清婉的提议,二人自然无法拒绝。 遂,三人很快便厮杀起来。 一直玩到夜幕降临。 叶千歌与徐亦婵留在永乐宫用过晚膳后,才拜别慕容清婉。 “陛下可是要回朝露殿?”叶千歌眸光闪闪。 徐亦婵不自觉的想离他远点。 昨日,他的疯狂与肆意,在其心中留下难以磨灭的烙印。 如今忆起,不由的很是羞恼。 “你是如何知晓朕住在朝露殿?” 徐亦婵凝重道,心中暗想,今夜是不是要换一处寝宫? “母后告知我的。” 叶千歌耸耸肩,也不隐瞒,直截了当道。 “据说朝露殿是三宫六殿之首,本王一直道听,却从未去过,不知我可有幸焉,能与陛下一同去朝露殿?” 叶千歌嘴角一勾,颇有兴致道。 “你去朝露殿作甚?” 徐亦婵目露警惕,很是戒备道。 “去看看。” 叶千歌一本正经,见徐亦婵紧张的神色,带有一丝慌乱,感觉很是有趣。 可从未见她如此张皇。 “不行。” 徐亦婵才不信叶千歌的鬼话,当即义正言辞的拒绝。 “为何?” “哼,朕说不行就不行。” 徐亦婵不想与之纠缠,她的心境尚未恢复,在此之前,不想与叶千歌有太多的接触。 叶千歌停下脚步,没有继续跟着。 “后日,我的王府动土起建,你若有暇,可去看看。” “无暇,不去。” 叶千歌嘴角抽了抽。 女皇大人太不给面子,想都不想,拒绝的很干净利索。 一夜无话。 叶千歌一早起来,便出了宫去,身后随着数十个侍卫,浩浩荡荡的往泾阳而去。 路过城门处,叶千歌特意瞟了一眼。 城外用以施粥的棚子,已经拆除,不见炉灶,不见流民,恢复了往日的模样。 他心头粗略算了一番。 当初承诺一个月之内,招用一万流民。 如今一个月过去,招录的流民应是只多不少。 单单石炭厂区,就多达六七千人! 数日前,水泥烧制成功,刘华特意吩咐人,到此招录了数千人。 这个时代,工艺不够发达,技艺不够精湛,导致生产效率极其低下。 水泥作为国之利器,需要的量,绝对难以想象。 所以,叶千歌只能用人拼。 一来可提高效率,二来可救助流民。 待到水泥发挥作用,便是他大肆敛财的时候! 他长舒一口气,面上扬起一道笑意。 这个冬天还长。 经由他的这番举动,这个冬天变得有些不一样了。 有时,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很简单。 对于目前的他而言,改变数千甚至数万人的命运,也不是一件难事。 他身处当世,本质却是后世之人。 对于生命的认知,他比任何人都要敬畏和珍视。 马车飞驰,一路没有停顿,径直往天水村而去。 约莫两个时辰。 骏马嘶鸣,马车停下。 叶千歌跳下马车,才发现自己已经入了天水村。 之前,村外那条羊肠小道,已经被拓宽了十几倍,六七辆马车并行,都可畅通无阻。 “拜见王爷!” 甫一下车,便见黑压压的跪了一地。 “都起来吧。” “谢王爷。” “臣户部尚书黎平、工部尚书李姚庆、礼部侍郎吴祥见过叶小王爷。” “几位大人请起。” 对于几个大臣的到来,叶千歌并不觉得意外。 他是王爷,是帝夫。 所建的王府,必须要按照相关的程序和法规。 “王爷,一切事宜都已筹备完好,只待明日开坛祭祀,便可动土。” 刘华向前朗声道。 叶千歌轻轻点头,抬头扫了扫,“匠人和材料都已备好?” “王爷请放心,水泥生产已步入正轨,这几日,田云带人又寻了一处石灰矿山,厂棚尚在搭建,不日便可产出水泥。” 刘华心思通透,知道叶千歌话中映射的内容,便重点指出了水泥的产出情况。 叶千歌颇为满意的点点头,“可有派兵守卫?” 刘华笑道,“小的从城防兵抽调了一千人。” 还真是滴水不漏。 叶千歌笑了笑,“除却王府的用度,产出的水泥,一半运去北疆,三成用来修路。” “喏!” “其余的,全部用来建房。” “建房?” 刘华懵了一下,很是不解道。 叶千歌点头,“酒香还怕巷子深,水泥再好,也要展示给别人看才行。” 话是这个理,但刘华仍然有些肉疼。 “那王爷的意思,是要建多少房?” 刘华略有忐忑道,生怕听到从叶千歌口中听到一个天文数字。 “先将天水村的房子全部改建,除此,泾阳县城,全部重新规划,道路拓宽,房屋悉数拆除……” 叶千歌滔滔不绝,一旁的刘华听的大汗淋漓。 他头脑转的飞快,衡量叶千歌所言所需花费的银子。 这恐怕又要消耗数十上百万两银子! 天水村很小,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整个村庄不过三十余户人。 刘华并不怎么上心。 只是这泾阳县城…… 按照叶千歌的说法,他是要建一座城池! 一座水泥结构的城池! 叶千歌不在乎花费,他知道,这是投资。 而且还是一本万利的投资! 他的计划远远不止这些! 他还要在长安城大兴土木,向世人彰显水泥的威力。 除此,还有洛阳、潭州、金陵、扬州…… “王爷,这一下子动作太大,而且,恐怕人手不够!” 刘华吞了吞口水,很是震惊。 “人手不够?”叶千歌动作一滞,颇为好奇,“流民呢?” “回王爷,我们已经招录了一万四千余个流民,其余的多是妇孺老人和幼儿。”刘华道。 叶千歌恍然,四五万的流民,不可能每个人都是精壮男子。 “泾阳本地的招录了多少?” “四千三百余个。” 叶千歌瘪瘪嘴,“既如此,那就一步一步来,先修路,再建房!” 第一百五十六章 防不胜防 王府的选址,处于枫竹山下,一处极为幽静,且十分开阔的地带。 按叶千歌之前的图纸,他的王府占地仅有二十亩地。 工部尚书和礼部尚书得知此事后,便急匆匆入宫面圣。 极力道,叶千歌的王府规划尤为不合理。 重点就两个字:太小。 叶千歌额头冒汗,二十亩建个住处,还嫌面积太小,放到后世,会遭千夫所指,万人唾骂的。 据理力争,徒劳无功。 没办法,便依照礼部尚书的要求,将王府扩大四倍,成了八十亩。 本以为就此了了。 却听的徐亦婵说,她每年会去小住一段时日。 礼部尚书听了,于是又开始闹腾起来。 说,陛下居留之所,需按照行宫的规模建设。 于是,毛笔一勾,八十亩成了一百八十亩! 简直丧心病狂,有木有! 叶千歌看的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由此可见,帝夫的待遇,跟天子的待遇完全不在一个级别。 他嘴角抽了抽,只觉满满的恶意。 一百八十亩,较之以往的二十亩,足足增加了九倍! 遂,叶千歌将目光从竹山移向了枫山。 枫竹山一半枫林一半竹林,风景秀丽,很是怡人。 王府占地面积大,也有其好处,便可以览尽枫竹山风光。 叶千歌费尽心思,花了好些功夫,重新绘制了一张图纸。 他很期待,王府建好之后,会达到怎样的效果。 叶千歌转悠了一圈。 对于自己的选址颇为满意。 天水村水系发达,除了农田那边的奔流不息的大河。 枫竹山下亦有一条小河,其发源地是山脉深处。 河水很平缓,亦很清澈,穿过天水村,流向大河。 有山有水,交通便利,这就是极好的住处。 “吴大人,此番又要麻烦你了。” 叶千歌笑了笑,见吴祥正安排人员,在搭建祭坛,忙的汗如雨下,不由感激道。 “王爷言重了,此乃小臣分内之事,何来麻烦一说?” 吴祥很谦逊,低头沉声,不敢露出半分不敬。 叶千歌点点头,见人来人往,各司其职,忍不住叹道,“能将分内之事做好,亦是实属不易。” 吴祥面色一紧,没有说话。 “你们继续,本王去前方看看。” “喏。” 往前走几步,便见工部尚书李姚庆,正在督促下人,在丈量土地,时而让人记下,并做好标记。 见叶千歌到来,李姚庆面色一肃,“小臣见过王爷。” “不必多礼。” 叶千歌摆摆手,“这几日,辛苦大人了。” 叶千歌建府一事,很是匆忙,虽提前选址了,但未透露风声。 而叶千歌决心要建,也是水泥产出后,才将此事吐露出来。 一时间,工部、礼部、户部开始忙碌起来。 疯狂运转。 他们可不敢有丝毫怠慢。 叶千歌在群臣之中,可谓凶名赫赫。 各部生怕惹了叶千歌不高兴,而遭受报复。 两个月前,朝堂之上发生的事情,如今依旧历历在目,记忆犹新。 李姚庆连连摆手,“王爷客气了,工部本就统管城建、土木、水利,也包括皇亲国戚,乃至功臣的府邸营造,而王府非但仅是王爷所住,圣上也会来此小住,小臣是工部尚书,自然要亲力亲为,方可放心。” 叶千歌嘴角抽了几下。 说来说去,本王又占了徐亦婵的光。 哎! 女皇大人不在。 女皇大人又无处不在。 叶千歌强笑道,“待王府建好后,本王定在陛下面前为大人美言几句。” 李姚庆眼睛一亮,再拜道,“多谢王爷。” 叶千歌轻轻点头,甩甩衣袖,朝另一边走去。 对于户部尚书黎平的到来,他还是有些吃惊的。 莫非女皇大人要出资援建王府? 她可是讹了本王五百万两! “臣黎平见过王爷?” 黎平是的五十来岁的小老头,肤色黝黑,很是精瘦,看似一个老农模样,与其他身材臃肿的大臣比较,颇显醒目。 叶千歌初次见他。 “你便是接任陈谷忠之人?” “正是鄙人。” 黎平不卑不亢,见叶千歌目露讶异,不以为忤,笑笑道,“小臣原为户部侍郎,专管农政,常年于乡野间奔波,风吹雨打,艳阳暴晒,便成了这模样,让王爷见笑了。” 叶千歌闻了,不由肃然起敬。 这绝对是个务实派。 叶千歌喜欢跟做的比说的好的人打交道。 这类人心思相对简单,也颇有独到见解。 “哪里,农政一事,乃是国本,大人能行走于阡陌,奔波于田野,实乃我大徐之福。” 大徐是个彻彻底底的农耕大国。 每年所征收的课税,百分之八十以上都来自农田。 叶千歌神态肃穆,极其认真的说道。 黎平表情一滞,眼中划过一道光芒。 “王爷谬赞了。” 叶千歌摇摇头,“本王并非托辞,如今朝堂上下,能如大人这般,肯放下身份与偏见,埋头干实事的人,太少了。” 他有感而发,这并不是大徐特有的症结。 几乎每朝每代都是如此。 朝堂之上,都是不识五谷的书生,满口之乎者也的士人,不体民情,不知天时。 这类人最是没用,尸位素餐也就罢了,还一门心思的剥削百姓,攫取钱财。 这就令人无法忍受! 黎平先是一愣。 仅仅数言,使得他对叶千歌的印象大为改观。 天子圣明,其夫尤其是等闲之辈?! 他目中暗芒闪烁,却不发一言。 “大人来此,不知所为何事?” 叶千歌平息心绪,皱眉问道。 “回王爷。”黎平道,“受陛下吩咐,凡此次建造王府的开支,皆纳入国库处置。” 叶千歌怔了怔。 “陛下真是这么说的?” 他吞了吞口水,半信半疑道。 黎平点点头,便是肯定。 女皇大人怎么了? 这波关心,防不胜防! 这下讹去本王的五百万两,应是要缩水一半了。 他耸耸肩,嘴角一勾。 如此看来,女皇大人良心发现,终于无法昧着良心吞下那么多银子。 他目光一凝,话锋一转,“黎大人,听闻朝廷此次要引进占城稻,不知大人有何高见?” 第一百五十七章 牵你的手 黎平微微怔了怔,没有料想叶千歌会有此一问。 他为户部尚书,兼管农桑,精于农事,虽很惊异,却不匆不忙道,“此乃利国之举,当大力推广。” 叶千歌轻轻颔首,对方的回答中规中矩,并无亮点。 但凡知晓占城稻的优势,每个人都会推崇有加。 “大人可知这占城稻如何培育而成的?” 这才是重点。 黎平沉吟片刻,“应是经过多次选育而成的。” 叶千歌目露异色,“大人知道选育?” “择其优而已,并无复杂。”黎平笑了笑。 叶千歌点头。 “确实如此。” “虽不复杂,但要花去大量时间和精力。” 农作物的选育,自古便有了。 只是,鲜少有人专门从事这方面的工作。 虽关乎民生大计,但即便是当政者也很少过问。 黎平长叹一口气,“确如王爷所言,小臣从事农桑政事,已有数十年之久,这种子的选育颇为繁复。” “单论小麦,小臣已着人选育了十余年,而今才见成效。” 叶千歌侧目,“大人正在选育小麦?” 黎平强笑几下,微微点头。“让王爷见笑了。” 叶千歌摇头,颇为赞叹,道,“大人有心了。” “如今小麦的亩产,约莫三百斤,若选育出来的小麦能达到四五百斤,哪怕是三百五十斤,也是一件莫大的功劳。” 选育的方法很简单,就是挑出最适合自己要求的产物,留下种子,待来年栽种。 而后,又从这一批产物中进行挑选。 如此反复,待到若有种子,发芽长成的作物,全都达到标准,便选育成功了。 这是个极其消耗精力和时间的过程。 往往,选育一种农作物,短则数年十数年,长则数十,甚至更久。 “忠君之事,小臣并无多想。” 黎平谨小慎微,不苟言笑,一字一句,铿锵有力。 叶千歌笑了笑。 心道,自己低估了黎平的为人,虽看似老实巴交,实则心思玲珑。 能官至户部尚书,怎会是个默默无能之辈! 不贪功,不冒进,还能做事,徐亦婵拔擢他,亦无可厚非。 二人寒暄小会儿,叶千歌便扬长而去。 黎平兼管农桑,将来势必要与之交涉,提前认识一下,也是好的。 工部尚书一直忙着丈量土地,还吆三喝四的指挥众人,忙的不亦乐乎。 天水村的村民都被发动起来,在忙着挖掘沟渠,将小河拓宽。 叶千歌看着眼前这幅热闹景象,不由笑了笑。 “王爷,路何时修?” 刘华一直很在意叶千歌身后。 但见叶千歌悠闲下来,这才前来问道。 “要想富,先修路,既如此,便与王府一样,都明日吧。” 叶千歌顿了顿,继而朗声道。 “喏。” 刘华细心记下。 “从城门,沿着官道,先修五十里,然后修建长安至泾阳的路,皆按官道的规格,对了,还有长安至蓝田,也一并修好……” 再如何,也不能忘了老爹的封地! 叶千歌洋洋洒洒,说了一大通,上万的人手,他可不能就这么白吃白喝的养着。 人尽其用才是王道。 刘华连连点头,又是心神巨震,王爷真是大手笔。 长安城,有东南西北四门,按叶千歌的说法,所修建的道路,便超过两百里路。 而这仅仅是开始。 待到明年,规模恐怕会再度扩大。 …… 直到傍晚时分,众人才逐渐散去。 叶千歌没有回宫,他今晚要留宿天水村。 明日王府动土。 他作为主人,自然离开不得。 天水村的晚上极冷,叶千歌用了晚膳,便待在床上,没有再下来。 翌日。 天光阴沉时候,叶千歌就被叫醒。 绿芷道,“王爷,吴大人说,仪式要开始了。” 叶千歌睡眼朦胧,看了看窗外,很是不爽。 天光暗淡,约莫五更时候。 这个时间能做什么? 叶千歌翻了个白眼,吐出一口浊气,极为不悦的爬起来。 他最是不喜礼部那一套繁文缛节。 不但麻烦,而且还无半点意义。 最令人忍受不了的是,若是自己怠慢了,对方会以祖制和先贤典故将你怼得说不出一句话来。 慢悠悠爬起来。 甫一出被窝,便觉一股冷风吹来。 残存的睡意,瞬间全无。 洗漱后,叶千歌便随着几个宫娥往枫竹山而去。 宫娥手持灯笼,后方是数十护卫。 叶千歌走在晨风中,隆重的气氛,令其有种参加中秋大典的错觉。 还未靠近。 叶千歌目光一顿,嘴角不由勾了勾,便迈开步子,直直的往前小跑而去。 “不是说不来的么?” 叶千歌满脸笑意,看着面前的女子,颇为讶异,同时心中生出一抹暖意。 “这是朕的行宫,朕自然要来!” 徐亦婵不看他,目光看向前方的祭坛,显得很是高冷。 叶千歌撇撇嘴,细细嘟囔一声,“天子行宫满天下,也没见哪个皇上亲临……” 徐亦婵冷哼一声,“朕想来,便来了,难不成还要事先告知你?!” 叶千歌讪讪笑笑,“不敢。” 女皇大人言不由衷,他要戳破,就好似要撕去她那裹得严严实实的盔甲。 她岂能轻易如他所愿? 其实,祭坛早就搭建好,目前准备的,无非是一些祭品和临时所需之物。 吴祥在一旁监工,穿戴很规整。 与中秋大典甚是不同,是一身灰土色服饰。 人陆陆续续汇聚而来,很快,空地就熙熙攘攘起来。 但众人都无比肃穆,分散在祭坛周围,静静等待着。 叶千歌嘴角抽了抽,王府动土怎来的比中秋还要庄严? 他坐在徐亦婵身旁,见龙辇搁在一边,不由匪夷所思道:“陛下是星夜赶来的——” 徐亦婵恍若未闻一般,只是眸光微微一闪,已然面不改色。 “回王爷,陛下昨日批改奏折至深夜,过了二更天,才从宫中出发一路赶到——”周公公娓娓道来。 “周公公,朕可有让你说话?” 徐亦婵冷眼瞪了周公公一眼,娇叱道。 “小的该死,求陛下恕罪。” 周公公吓得小脸惨白,嘭地一声,跪在地上疾呼起来。 “下去吧,何必与他计较。”叶千歌摆摆手,将周公公喝退。 然后,他一把抓起徐亦婵的小手,很是温柔道,“没想到你会来,辛苦你了。” “你要作甚?” “牵你的手。” “滚!” 一百五十八章 振夫纲 当第一缕阳光刺破沉沉夜幕,照亮大地,吴祥一声冗长且尖锐的叫声,祭祀便开始了。 所谓动土,就是阳宅建筑时,择吉日,在吉方,锄下第一锄土。 今日便是吉日,所谓吉方,昨日,早就请来堪舆大师,算出来了。 位于竹山下,离小河不远处的一个位置。 那里已做好标记,远远看去,可清晰入目,很是显眼。 待吴祥之乎者也念完,叶千歌向前焚了几炷香,仪式全是圆满完成。 至于徐亦婵,本身有天子加持,只可拜天,不需跪地,全程冷眼旁观。 权当路人观摩。 而后,吴祥便着人拿来一把锄头,让叶千歌在吉方处,锄一下,便可大功告成。 叶千歌眼睛眨啊眨,笑嘻嘻的把锄头递给徐亦婵。 “还是你来吧。” “朕可以?” “这王府有陛下一半,陛下自然可以。” 徐亦婵踟蹰了片刻,便拿着锄头,在吉方轻轻挥下。 “礼毕!” 吴祥朗声,工部尚书一声令下,成千上百的匠人开始运作起来。 接下来,一切都无需叶千歌担心。 他只要耐心等待几个月即可。 “陛下不回宫?” 龙辇上,叶千歌侧头问道,见后面面带倦色,不由关切道。 “今日难得有暇,便去水泥厂看看!” “何必急于一时,你昨晚一宿没睡,还是先回宫好好睡一觉。” 徐亦婵瞟了瞟叶千歌,摇摇头,“无妨,尚无大恙。” 叶千歌张了张嘴,知其性子倔强,多说无益,便不再劝说。 “你修炼的如何了?” 叶千歌满嘴苦涩,哪壶不开提哪壶。 他的心路历程,几经坎坷,如今已是哀莫大于心死。 有种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的感触。 一切顺其自然,既然不能强求,便索性不去多想。 当然,也不能不求,每日的修炼不能停。 过了今日,就是十日期满,若再无突破。 他也只能认命。 这该死的贼老天! “你别难过,纵使生出气感,也无多大用处,天资如此,何必苛求?” 徐亦婵温声细语,颇有些不忍道。 叶千歌只觉得胸口很痛,仿佛看见心在胸膛中碎成渣的样子。 你这是打击人,还是安慰人? 什么叫天资如此,何必苛求? 叶千歌很无语,额头猛掉黑线。 女皇大人一言不合就灵魂暴击,那叫一个狠准稳,直捣黄龙,一击致命。 “陛下,你确定这是在安慰我?” 叶千歌很悲愤。 徐亦婵认真的点点头,“莫要再坚持,纯粹浪费时间。” 叶千歌嘴角抽了抽。 一句比一句伤人。 “哼,死活还剩一天,说不定我就成功了。” 叶千歌咬咬牙,一副被打击的欲要抓狂的样子。 “成功了又能如何?” 徐亦婵大眼睛眨啊眨,很是费解的样子。 “振夫纲。” 叶千歌脱口而出。 徐亦婵脸色微变,眸光定定的看着他,嘴角一勾,很是不屑道,“凭此,永无可能。” “你怎么知道不可能?”叶千歌怒了,还未开始,就被人全盘否定,这滋味着实不好受。“若是有呢?” “朕就将这种可能变成不可能?” 徐亦婵冷冷道,云淡风轻。 叶千歌冷汗涔涔。 吓死宝宝了。 吞了吞口水,女皇大人太凶残了,一言不合就吓唬人。 还有没有王法?! 这个话题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了。 再深入的话,叶千歌除 了被打击就是被恐吓。 为了自己的身心健康,他果断的闭上嘴。 颇有种,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感触。 水泥厂位于经堂镇,距离天水村不远。 很快,骏马一阵嘶鸣,龙辇轻轻停下。 “末将拜见陛下、王爷。” 尚未靠近水泥厂,几个将士叩首一拜。 这些是驻守此处的官兵。 叶千歌和徐亦婵从龙辇下来,轻轻一抬手,几人便支起身子。 “这几日,可有何异样?” “回王爷,尚未发现有外人进犯,多的是一些樵夫,在附近山中砍柴,但都被末将驱离了。” 叶千歌点点头,“前面带路。” “喏。” 遂,一行人便跟在将士身后,往前方而去。 “这就是水泥冻成的路?” 不止徐亦婵,一旁的侍卫和宫女太监,都低着头,目露惊疑之色,在打量脚下的路面。 “回陛下,此路正是水泥铺就而成的。” 一个将士拱拱手道。 徐亦婵手臂一挥,一道气劲喷薄而出,猛地轰击在路面上。 “砰!” 一声脆响,路面留下一个脸盆大小的破洞。 “朕的四成内力只能做到这一步,当真坚若磐石。” 徐亦婵不禁赞叹道。 叶千歌在旁看的直咋舌。 仅仅四成的内力,就可以在水泥地面轰出一个洞来。 若全力施为,恐怕这水泥路要被轰击成渣! 哎,有如此悍妻,基本可以与夫纲说拜拜了。 擦了擦额头的汗水,道,“陛下威武!” 徐亦婵瞪了他一眼,收回目光,兀自道,“这水泥地面确实平坦光滑,坚硬异常,可经风吹雨打,炎日暴晒,着实难得。” 叶千歌笑了笑,“水泥可不仅仅只有此用处。” “还能做什么?” “待王府建成,陛下自然知晓。” 叶千歌卖了个关子,信步往前走去。 沿着水泥路,众人的脚步也轻快了许多。 一些宫女和太监,时不时发出惊叹,蹲下身子,观察地面,或触摸路面,心中充满好奇与新奇。 不久,成片的厂房出现了! 这些厂房并非木材搭建而成,全是砖石结构。 而且,建的异常高大宏伟。 足足有两三丈高。 房子的风格颇为迥异,没了飞檐流阁,也没了瓦缝参差,四四方方,显得干净利落。 “这是——”徐亦婵睁大了眼睛,目中满是震惊道。 叶千歌也懵了一下。 这速度也太快了,不过区区数日,就建成了一幢三层的居民楼。 这也太夸张了点了! “回陛下,这是住房,专门为匠人修建的。” 将士恭谨道。 “可知用了几日?” 叶千歌急忙问道。 “回王爷,不足六日!” 闻言,叶千歌眼珠子猛地睁大。 我去,开挂了吧! 第一百五十八章 百丈高楼 所谓成片的厂房,便不仅仅是一幢而已。 放眼望去,足有六七幢! 四座是居民楼,三座是厂房! 相比居民楼,厂房则更加高大宏伟。 不但异常宽敞,而且占地面积极大。 几根又长又粗的烟囱,高高耸立,好似比大山还要高几分。 正在不断往高空喷涌浓烟。 叶千歌看的目瞪口呆,头脑一阵恍惚。 这段时间,这群工匠都做了什么? 居然一连建筑了七幢房屋! 这速度简直活见鬼了! 纵使后世,有基建狂魔之城的华夏,见此状况,定会汗颜。 要知道,此时的大徐,可没有各种神奇的建筑机械,能事半功倍。 “这些都是这几日建成的?” 他口干舌燥,被眼前的景象惊住了。 “回王爷,正是。”一名官兵恭谨道。 这也太快了吧。 叶千歌满脸疑虑,很是不信。 这根本不科学! 见叶千歌迟疑状,那位将士从容笑了笑,“王爷请随末将来。” 说着,便领着叶千歌一行人往另一个口子而去。 尚未靠近,便听得一阵敲敲打打的声音。 叶千歌眉头稍微抚平,嘴角喂喂喂一勾,正好可以瞧瞧,他们的速度因何而来。 几个拐角,顿时一幕场景映入眼帘。 叶千歌倒吸一口冷气,整个人彻底呆住了。 他苦笑一阵子,怎么忘了这一茬。 入目的,正是一处施工现场。 与叶千歌印象中不同的是,他看到的不是挥汗如雨的搬砖工,也没有专门的木工,房屋的墙体没有护栏,以及任何载人的工具。 他看到许多人,正在高来高去。 有的人在抛砖,那青石砖几乎连成一条线,速度奇快无比。 有的人在搅拌水泥沙浆,坐在一处高台,双手抱着一根巨木,轻松写意的挥动着。 有的人直愣愣的抱着一块几百斤的巨石,飞快的跑着,遇到障碍物,还纵身一跃,灵活程度令叶千歌狂汗无比。 “……” 叶千歌看的脸都僵硬了。 他感觉自己做又长见识了。 一群工匠也能如此厉害,简直太丧心病狂了。 难怪能在短短数日功夫内,建设七幢房屋。 有内力加持,一切都是可以解释的。 叶千歌摸了摸下巴,望着工地上一个个好似超人般的工人们,他的眼睛不由亮了起来。 由此看来,内力的好处颇多,不仅仅可以用来杀人,还可以做一些常人难以完成的工作。 而且,还可以提高工作效率。 他的眸光忽明忽暗,似在酝酿。 这就是生产力! 他的眸子绽放光芒。 叶千歌只觉自己好似打开了一扇崭新的大门。 他的呼吸一热,一个计划在心底缓缓成型。 “尚还早了些,待一切都平定了,或许可以试试。” 他喃喃自语,收回目光时,已波澜不惊了。 他的计划太宏伟,几乎把整个大徐翻了个底朝天。 这样的计划,需要徐亦婵的鼎力相助,即便这样,遭受的阻力,亦会异常巨大。 为了减少变故,只有等平定宁王,甚至天狼国,才能将之和盘托出,付之实践。 他脑海百转千回,回神过来,徐亦婵已往前而去。 她轻轻纵身,身子便轻飘飘的飞到楼上。 旋即,很是好奇的观察起来。 “送本王上去。” 叶千歌见一群工匠都能飞来飞去,心头很不是滋味,暗地里遭受了不小的打击。 崔衣淡漠的扫了他一眼,身子一晃,带着叶千歌置身高空。 眨眼,便落在徐亦婵身边。 “这地板也是异常结实,不像木头那般,若年久失修,经风吹雨打,极易腐朽老化,与水泥相比,优劣立判,不可同日而语。” 徐亦婵喃喃自语,皱着眉头。 叶千歌在楼顶逡巡一圈,发现匠人的技艺颇为老道。 虽是新的建材,但用起来颇为熟稔。 知晓水泥的特性,便可举一反三,许多方面,即便是叶千歌也咋舌不已。 不得不说,术业有专攻。 叶千歌笑了笑,“陛下以为此楼如何?” “丑。” 徐亦婵惜字如金,很是中肯的道。 叶千歌也觉得丑。 但这是后世建房的经典造型。 四四方方,房顶不见青砖瓦片,也没有房梁椽子,少了古香古色,着实失去了些味道。 徐亦婵一针见血,但叶千歌的问题,分明不是针对房楼外观,而是其整体构造。 他哭笑不得,感觉徐亦婵故意这般说的。 “还有呢?” 叶千歌好整以暇,继续追问。 “挺高的。” 徐亦婵抿了抿唇,面色云淡风轻,其实,她内心很震动。 水泥之效用,而今方见一隅,已令她心潮澎湃。 叶千歌一愣,摇头笑道,“实际上,这并不高。” “若设计得当,且有精铁加固,可建百丈高楼,甚至两百丈,也无不可。” 区区八九米的楼房,何用高之一字来形容。 他见过的高楼不计其数,后世,但凡寸土如金的城市,若是新建楼房,动不动就是百米高,甚至数百米高。 若是要建地标,则更甚! “百丈高楼?” 徐亦婵震惊的盯着他,俏脸满是不可思议之色。 这已经超出了她的想象。 “你能建成?” “不能。”叶千歌指了指楼下正在忙碌的工匠,“他们可以。” 开玩笑,本王又不能高来高去,按照他们的方法,不搭木,不结台,没有任何防护措施,若是一脚踩空,本王就死翘翘了。 “你要建百丈高楼?”叶千歌侧头问。 “有何不可?” 叶千歌瘪了瘪嘴,大徐本就地广人稀,建百丈高楼有何用? 当做摆设,或是炫耀的资本,又或是一种威慑? 他耸耸肩,“你开心就好。” 徐亦婵有她的考量,身处高位,一举一动,暗含深意。 叶千歌不想去揣度,他笑了笑,看了看下方的工地。 “如此速度,本王的王府,最多几个月,便可完工。” 他很惊喜,他的王府占地一百八十亩,太过宽广,要修建的楼阁,宫殿以及景观,多达数百处,不但极耗功夫,还需精湛的工艺,制作起来,更是麻烦。 第一百六十章 谢谢你 如今,有了这些内力加持的工匠,一切问题,都可迎刃而解。 而工期,亦会大大缩短。 须臾,二人便飞离了楼顶,往厂房而去。 “小民叩见陛下、王爷。” “都起来吧。” 甫一进入厂区,便黑压压的跪了一地,少说也有几千人。 “臣工部头司司长田云,拜见陛下、王爷。” 叶千歌抬抬手,“不必多礼,听刘华说,你寻了另一处石灰矿山,不知何时可产出水泥?” 田云站起来,低头拱了拱手,“回王爷,再过七日,便可开始生产。” 叶千歌深吸口气,这速度真是令人无语了。 尽管心有准备,但听得这么一说,依旧忍不住震惊。 “此次水泥产出,你功劳最大,待一切步入正轨,本王替你向陛下谋个美差。” “谢王爷。” 田云喜不自胜,当即磕头就拜。 徐亦婵斜睨了叶千歌一眼,没有说话,当做默认。 “陛下,我领你好好参观一下。” 叶千歌嘿然一笑,挥退了旁人,领着徐亦婵便晃晃悠悠的逛了起来。 厂房里面温度极高,而且人来人往,造成诸多不便。 叶千歌见状,就带着徐亦婵往矿山走去。 与上次相比。 矿山更加热闹了许多。 挖矿的,搬运的,筛选的,林林总总,加起来约莫数千人。 “这都是你招用的流民?”徐亦婵眨巴眨巴眼睛,目光在巡视矿场。 叶千歌点头,“这只是一小部分。” 一小部分? 徐亦婵略有吃惊,“你总共招录了多少人?” “一万八千余人。”叶千歌轻描淡写,颇为得意。 之前,他许下承诺,一个月内,要招录一万流民。 起初,他心有戚戚,颇为忐忑,毕竟,一万人,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 而今一个多月去了。 他不仅兑现了自己的承诺,还远远超出这个数字。 “其中,有流民一万四千,泾阳本地人四千余人。” 徐亦婵闻言侧目,不由多看了叶千歌一眼。 他居然办到了。 当时,她以为他只是一时善心,说说而已,却不料真被他做到了。 “朕替这些民众谢谢你。” 徐亦婵深吸口气,语气颇为凝重,神情认真道。 “你的这句话分量太轻。” “你要朕如何?”徐亦婵不以为忤。 确实如叶千歌所言。 她乃天下万民之主,万民休戚与之息息相关。 数万人的救命之恩,不是她轻轻一句话就可以带过的。 即便她是天子。 叶千歌往前一步,猛地往前一凑。 他嘴角一勾,邪魅的笑道,“要不陛下以身相许,如何?” 徐亦婵陡地一惊,被叶千歌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住了。 听得如此轻佻之言,徐亦婵心中划过一抹羞意,同时还生出一股恼意。 她咬了咬牙,面色冰冷,“叶千歌,不要太过分。” 叶千歌小脸一苦,长吁短叹,“哎,我就委屈些,还是让我以身相许吧。” 徐亦婵眼睛精芒乱窜。 你如何委屈了?! 她拳头握了握,见某男可耻的样子,心底不禁生出一股无名怒火。 “你若口无遮拦,朕就将你从此处推下去。” 徐亦婵说着,小手一推,叶千歌脚下趔趄,差点掉落下去。 二人站在矿山边上,距离空处,不过一步之遥而已…… “你这是要谋杀亲夫——” 叶千歌小脸惨白,他望了望下方,虽只有二三十米,但下方全是巨石,若是跌落,绝无幸免之理。 叶千歌气急败坏,最是受不了,别人拿他的性命的开玩笑。 无论是谁,他都无法忍受! 他紧紧拽着徐亦婵的手臂,尚未站稳,便一把搂住徐亦婵。 “你再不放开,朕就真的将你踢下去。” 徐亦婵嘴角一弯,目中划过一道得意。 “我不放,就算把我踢飞我也不放。” 叶千歌哼哼唧唧,好似完全吓破了胆。 “你——”, 徐亦婵一时语塞,很是气恼。 二人的姿势很有意思,本是叶千歌惊慌失措,尖叫着说害怕。 实则他整个人环抱着徐亦婵。 徐亦婵娇小的身子伏在叶千歌的怀中,看似她才是柔弱的那个。 徐亦婵自然不会被叶千歌得逞。 她开始挣扎,要挣脱叶千歌的怀抱。 恰此时,叶千歌突然放开她,转身就跑,一边道,“这就算是你的感谢吧。” “哎,一个拥抱就花了本王几十万两银子,亏大发了。” 徐亦婵看着叶千歌渐行渐远的背影,还有若有若无的呢喃,不由噗嗤一笑。 她眸中涌现一道光芒,深吸口气,收回目光,望了望下方的矿场,又凝望远方成片的楼房。 “谢谢。” 谢谢你,让朕的大徐变得不一样了! 重回龙辇,已是两个时辰之后了。 “陛下,你可先小睡一番,我宽阔的臂膀时刻为你准备着。” 叶千歌拍了拍自己的肩膀,铿锵有力道。 徐亦婵见某男没羞没臊,狠狠瞪了瞪他,便闭目眼神不理他。 叶千歌觉得索然无味,上去没坐多久,就晕乎乎的睡了过去。 今晨五更就被叫醒了,着实太早了些。 徐亦婵见其东倒西歪的晃动着,神情一动,轻轻伸出手,扶住他的脑袋,缓缓放至自己的香肩。 她颇为无语,且无奈。 说是让朕睡你的肩膀上,而今却是睡在了朕的肩上。 她斜睨他一眼,见其面上挂着几分倦色,心头的思绪慢慢趋于平和。 “尽量慢些,不用赶着回宫。” “喏。” 须臾。 龙辇的速度逐渐慢了下来。 随之,龙辇的晃动也不再剧烈。 叶千歌似有所感,梦里不知梦到什么,嘴角一勾,涌现一个邪魅的笑容。 “哼,肯定不是什么好梦!” 徐亦婵冷哼,见其笑容,便猜测起来。 与叶千歌相处久了,她隐隐摸透了他的性子。 但凡他这么笑,都是想着苟且之事。 她面色一冷,方想推开他,不再去管他。 忽地,叶千歌嘴中梦呓,不知在唤着某个人的名字。 她身子一僵,离去的动作微微一滞,便任其在肩上呼呼大睡。 此时,她整个人潜在黑暗中,不知是何表情。 是喜是忧,无人可知。 只是,那个名字…… 第一百六十一章 最后一次修炼 返回途中,叶千歌悠悠醒来,却发现龙辇之中,唯有他一人,徐亦婵已然不见了。 他皱着眉头,问过之后,才得知徐亦婵临时有事,乘坐另一辆马车提前赶回京城了。 他微微释然,不以为意,让马车加快速度。 约莫一个时辰,叶千歌便回到了飞霜殿。 “陛下可回来了?” “回王爷,陛下曾在殿中小憩,半个时辰前,因有大臣拜谒,陛下便去了崇文殿。” 叶千歌轻轻点头,双手捞起,脚步轻快了许多。 他嘴角微微上扬,徐亦婵能回飞霜殿,证明她不会再躲着他。 这般想着,叶千歌心情不由好了几分。 待心思稍稍平复,叶千歌面色一肃,挥退殿中的宫娥和太监,尝试最后一次修炼。 今日,便是第十日。 若今日他依旧不能生出气感。 那么,他今生练武无望,只能如常人一般,学一些拳脚功夫,熬练身体,无法练出内力,更遑论高来高去。 屏气凝神,静心无念。 叶千歌将状态调整至最佳,为此,还特地闭目养神了小会儿。 “开始吧。” 他吐出一口浊气,精气神达到最顶峰。 实际上,他并没有多大把握。 十日内,他尝试了无数次,也失败了无数次。 他一直认为,失败是成功他妈。 只要方向正确,方法得当,一切自然水到渠成。 无数次的失败,不过是为了离成功更近一些。 成功会晚来,但不会不来。 然而,叶千歌发现自己错了。 他感觉他在成功的路上渐行渐远。 从未往前迈过一步。 他原以为,人的天资,太过虚无缥缈。 仅仅以生出气感的时间长短来衡量,太过草率与武断。 他颇不以为然,直至今日,现实令他不得不承认,确有资质天赋一说。 这与智力、勤奋、品性无关! 咂摸咂摸嘴唇,虽哀莫大于心死,他依旧坚持,纵使失败,也要给这十日画上一个句号。 即使结局并非那么美好。 他不是一个半途而废的人,一旦下决心做一件事情,就会全身心投入,哪怕遭遇挫折。 当然,他也懂得取舍。 当某件事,彻底无望,他会毫不犹豫的选择放弃。 故而,尽管他失望透顶,但仍旧坚持,便可看出,他心底还保留一丝丝的希望。 洗髓功的心法口诀早已熟稔于心。 生出气感,不需通背全书,只要记住前半部分即可。 他盘膝打坐,心态逐渐沉稳。 此次,他没有叫来赵川。 赵川的指导,颇为有限。 他是武衙的武师,本身实力惊人,且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 然则,遇到叶千歌这等冥顽不灵之辈,赵川也只能望而长叹。 所谓冥顽不灵,特指叶千歌的资质,已到了让专家无语的地步。 赵川使劲浑身解数,还用内力激发叶千歌的潜力。 然而,并没有任何反应。 遂,赵川的失望,先于叶千歌本人。 尽管如此,赵川还是很负责的为叶千歌,逐字逐句的解释洗髓功的心法。 包括经脉运转,气感生成的感受,窍穴与经脉的位置,以及不同的意义…… 洋洋洒洒,说了好几个时辰! 叶千歌兴趣满满,但成功与否,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 人,失败的次数一旦累积到一定程度。 只会展现以下两个状态。 一则破罐子破摔,一蹶不振,二则反正失败了如此多次,也不差这么一两次。 麻木气馁的同时,其实心有期许。 叶千歌脑海自动浮现洗髓功的心法。 他的呼吸缓缓平和,敛去杂念,面无表情,略显凝重庄严,嘴里念念有词。 这是一个极为枯燥的过程。 绝没有电视中所写所演的那样刺激精彩。 只要稍稍打坐,随后内力蹭蹭的往上涨,不但能高来高去,还能手撕强敌。 若是那般,天下武林,但凡武者,何来强弱之分。 功法念了一遍,他开始按照赵川所言,默默感受筋脉的窍穴的位置。 这至关重要。 所谓的气感,便是人的精气,在筋脉之中运转,在窍穴之中凝聚,最后回归丹田。 这是一个周天。 一旦感应,便可催动功法驱使精气按照特定的经脉运转路线运行周天。 不同的功法,对应不同的路线。 故而。 对于叶千歌而言,最至关重要的,便是感知经脉和窍穴。 这是最令其苦恼和无奈的。 修炼九天,他一直徘徊于此,毫无进展。 好似陷入一个死循环中,始终找不到入口和出口。 经脉。 这是叶千歌最为之迷惑的。 按后世的解释,经脉,便是气血运转的脉络。 但依照赵川的说法。 此经脉与彼经脉是两个不同的东西。 此经脉于武者,乃是内力依附之所,内力运转的通道。 是完全区别于彼经脉的另一套系统。 然后。 叶千歌就彻底懵了。 但不久后,他就释然了。 自从初次见识内力的强悍之后,他就养成了,凡一切无法用科学解释的现象或物体。 都是理所当然的。 而且,无可争议。 释然,并不代表就能理解。 于是,叶千歌的坎坷路程就开始了。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 这句话,叶千歌深有体会。 对于此言,他觉得自己可以写一篇三万字的论文,以及自己的深刻体会。 他就一直被关在门外,始终无法破门而入。 他很苦恼,为此深受打击。 大部分人的失败,都是入门后,半途遭受挫折造成的。 这对于一个无比自恋,还盲目自信的人而言,几乎是致命的。 若非他意志坚毅,且对武学抱有极大的热忱,而今恐怕早就放弃了。 经脉,隐匿于身体深处,肉眼无法分辨。 它连接身体何处窍穴,乃力量之源。 经脉通畅者,天生神力,对于武者而言,更是大有裨益。 叶千歌按照赵川的方法,潜心细细感应经脉。 这个极其枯燥的过程。 而且,极耗心神。 这个过程,需要投入大量的注意和意志力。 至少,对叶千歌来说,是这样的。 不知过了多久。 他的额头开始冒汗,发丝被淋湿,汗珠顺着面颊,滴滴往下掉落。 他皱着眉头,依旧如故。 第一百六十二章 本王成功了 时间在飞快流逝。 叶千歌的坐姿没有一丝改变。 他的身体早就出现不适。 肌肉僵硬,双腿发麻,挺直的腰杆,也隐隐轻微晃动起来。 他好似进入忘我的境地。 这是他以往从未有过的状态。 这是精气神合一时的标志。 汗水依旧淋漓,他的呼吸时而急促,时而平缓,俊脸渐渐苍白起来。 这是体力和精力消耗过多,所造成的现象。 叶千歌眉头拧紧又平开,眼睑颤动,好似要睁开。 他凝聚精神,逐一按照赵川的法子,在感知经脉所在。 赵川提及的方法多达七种。 每一种投注的精神力都截然不同。 对于叶千歌而言。 这无疑是相当痛苦的。 他要提前分配注意力,不能盲目的从一而终。 亦不能浅尝辄止,需要确认方法彻底失去作用,才能改弦更张,换另一种法子继续尝试。 这种手段,很笨拙,很僵硬,很愚钝。 但不可否认,它最有效果。 唯一的难点,便是叶千歌能否撑下去。 “第五种了。” 他内心咬牙苦苦支撑,精力的极速消耗,使得他的眼睑愈发沉重。 他本就紧闭双眼,如此,有一种就此睡过去的冲动。 他感知到了自己的状态。 但,他不愿放弃。 他隐隐感觉,此次定有收获。 而收获的前提,便是自己能否支撑下去。 第五种法子,消耗的精力是第四种的一倍! 需要心无杂念,不但默念心法,还需细细感应身体各处。 气感虚无缥缈,有的短暂,有的漫长,有的剧烈,有的轻微。 这是个稍纵即逝的机会。 抓住了,就是机遇。 对于天资绝佳之人,可能并非那么珍贵。 但对于叶千歌来说,就非同寻常了。 若是失去,可能就是永远了。 一边默念,一边感应。 一心二用,所消耗的精力,绝对是恐怖的。 最直接的表现。 叶千歌的小脸更白了,额头的汗水,已如雨后春笋,淌至下巴,凝成水线一般往下垂落。 心法念了一半,他的身子蓦然一震,似要摔倒下去。 而与此同时,他的眼睛陡然睁开。 眸子深处顿时掠过一道亮光。 我感应到了。 那就是经脉! “哎哟!” 他痛号一声,揉着脑袋,悻悻然的坐起来。 随即,眼睛一亮,便傻呵呵的笑起来。 “终于感应到了!” 他如释重负,长吁了一口气。 这是临门一脚,是质变,是飞跃。 然而,这只是第一步。 感知经脉和窍穴的存在,他已完成了大半。 窍穴是经脉的交汇处,窍穴,往往是经脉盘根错节之所在。 感知了经脉,只要顺藤摸瓜,窍穴自会显露无遗。 他胡乱的擦了擦汗水,准备趁热打铁,再接再厉,一举生出气感! 经脉无形,却真实存在着。 肉眼无法见,只能完全凭神秘的感知力感应它的存在。 很神奇虚幻,若要解释,恐怕没人能给出答案。 有一,便有二。 叶千歌如之前那般,很快进入状态,虽心中振奋,心情迫切,但稍稍凝聚精神,立马就沉下心来了。 随着感知,他似乎能够看见经脉一般。 这是一种很神妙的感觉。 没有多想,他依照赵川所说的那样。 开始依照洗髓功,内力运转的经脉线路图,所涉及的窍穴和经脉。 这是个很繁复的事情。 好在赵川提前指明了各个窍穴的位置。 他只需按照记忆,默默感知一遍即可。 不久,他突出一口长气,双眼睁开。 “第一步已经完成了。” 他看了看窗外,天光暗淡,已然是傍晚时分了。 “王爷,该用膳了。” 殿外传来绿芷的声音。 “本王暂且不饿,若无要事,莫要让人进来。” “喏。” 叶千歌正是突飞猛进之际,岂会半途中断。 他要一鼓作气,在深夜来临之前,顺利生出气感。 摇头晃脑,挥斥去疲倦和困意,叶千歌深吸一口气,再度紧闭双目。 这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修炼。 他心神一动,心法映入脑海。 这一次,叶千歌终于见识了洗髓功的强大。 几乎是眨眼间。 随着心法运转,空空如也的经脉之中,开始出现一丝一缕的雾气。 这是精气。 泛着淡淡的血红色。 雾气在飞快凝聚,从无到有,再到弥漫经脉,这个过程仅仅发生在几个呼吸之间! 叶千歌不知这代表什么。 但若他人知晓,定会惊掉下巴。 功法凝练的精气,速度越快,越是纯粹,代表功法越是神妙! 这仅仅是开始。 血红色的精气,顺着心法的驱使,沿着特定的路线慢慢运转起来。 经脉本阴暗狭窄,精气运行异常缓慢。 然而,在心法的运转下,经脉好似变得宽敞,堵塞处,瞬间变得通畅,精气汇聚于窍穴,经过一次洗练和蜕变,所剩的精气愈发稀薄,颜色浅淡了一些。 叶千歌知道,精气越发纯粹了。 而后,一个周天之后,几丝精气落入丹田。 此时的精气,完全变了模样,没有一丝颜色,好似水一般,在丹田中时而凝聚,时而逸散。 “这——” 叶千歌目瞪口呆。 这就完成了? 这一切,虽不是电光火石,但也就几个呼吸的时间! 他颇有疑虑,历经无数次失败,他堪堪破门而入,本想继续艰苦耕耘。 准备一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却万万想不到,竟这般轻松写意,一举生出气感。 令他措手不及! 人就是这样,习惯了失败,习惯了艰难困阻,一旦突然手到擒来反而觉得不那么真实。 叶千歌就是如此。 他眼睛眨啊眨,很是不相信。 他细细感受一番,丹田内的精气飘扬缱绻,在默默发挥作用。 “是真的!” 他面上的疑色消弭,眼睛陡地一亮,光芒耀人! 十日之内,本王做到了! 他握了握拳头,内心激荡。 他蓦然站起身来,身子一晃,往殿外冲去。 他径自来到正殿。 徐亦婵正在用膳,见叶千歌跑来,她方想说话,便见他飞跑过来,一把将之抱在了怀中,哈哈笑道,“婵儿,本王成功了——” 第一百六十三章 登州来人 他兴奋的无以复加。 多日的耕耘,今日终见成效。 这是失败了无数次后的成功,故而,才显得如此难能可贵。 徐亦婵一阵羞怒,很是不明所以,但闻叶千歌的笑声,应是发生了喜事。 她的身子很轻,被叶千歌环住旋转,丝毫感觉不到重量一般。 她衣袂飘飘,青丝翻飞,在烛光下跳跃。 她眸光定定的望着叶千歌,知其一时兴起,便没了追究的心思,倒有些好奇,何事令他如此振奋。 她任由叶千歌抱着他,身子在空中划过弧度。 “哈哈……” 叶千歌颇有些忘乎所以。 他的高兴全写在脸上,不掩分毫的展露在徐亦婵眼中。 徐亦婵不知为何,许是见他欣喜若狂,或是听他哈哈大笑,被感染一般,嘴角一勾,扬起一个浅浅的弧角。 连眼中都在绽放色彩。 “本王成功生出气感,恰在这十日之期的最后一天!” 叶千歌豪气冲天,依旧沉浸在莫大的喜悦中。 徐亦婵恍然大悟,明眸一扫,小手轻轻一推,身子便轻飘飘的落在桌旁,淡淡道,“区区小事,何足挂齿,用膳。” 叶千歌一愣,滚烫的心瞬间冷却下来。 他嘴角抽了几下,差点落下泪来。 女皇大人太扫兴了。 你可知我这突破何等来之不易? 那可是经历了艰难险阻,十日的鏖战,才得以走到这一步! “陛下,我可是生出了气感。” 他很不忿,本想与之分享喜悦,却发现对方全然不在乎。 这种滋味着实难受。 “哦。” 徐亦婵面不改色,端坐着,一口一口的咀嚼。 哦! “这就完了?” 叶千歌无法接受徐亦婵的冷漠,这应该是的普天同庆的日子。 “你想要朕如何?” 徐亦婵搁下筷子,好整以暇的望着叶千歌。 后者微微一怔,见徐亦婵眸光闪闪,反而不知该说什么了。 这时,他的心绪徐徐沉稳。 不由忆起徐亦婵,生出气感仅仅用去了三个时辰。 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 与徐亦婵相比,叶千歌就很想死。 顿时仰天长叹,心底的狂喜和雀跃眨眼间荡然无存。 他意兴阑珊,垂头丧气的坐到桌边。 “我可是生出气感。” 他喃喃自语,语气较方才已软绵无力,毫无自信。 “最后一日,的确出人意料。” 徐亦婵轻轻道。 叶千歌面色一亮,连连点头。此刻,他需要的是称赞和认可。 徐亦婵见状,神情涌现一抹异色。 眼前的叶千歌,好似已然成了一个孩子,一个极度渴望赞扬的孩子。 她颇有些哭笑不得,心头不由一软。 她从未见他这般模样,觉得很是新奇。 然后呢? 叶千歌正等着下文,却见徐亦婵拾起筷子,分明没有继续说下去的打算。 “……” 叶千歌暗叹几下,庸才指望天才夸他天资好,纵使夸了,恐怕多是应付之词。 他瘪了瘪嘴,愁眉苦脸忽而眉开眼笑起来。 总地来说,能生出气感,终归是个莫大的收获和喜事。 虽得不到别人的认可,但于己而言,已是十分满足了。 “加双筷子,本王要大吃特吃。” “喏。” 筷子未上桌,叶千歌便已撸起袖子,不顾未洗的手,直接撕下一块鸡腿啃了起来。 徐亦婵见其毫无形象,不由拧了拧眉头,不满的瞟了他一眼。 叶千歌视若无睹,他真的是饿了。 方才一番修炼,他体力消耗极为严重,精力凝聚,本是气血的凝练,而今更是饥肠辘辘了。 一番风卷残云,叶千歌望着满桌杯盘狼藉,他微微惊愕。 发觉自己胃口大开,竟吃下了较往日近乎三倍的食量。 他暗暗咋舌,知晓是自己迈入武者行列的缘故。 武者修炼内力,所谓内力,说穿了,就是一种力量。 这种力量并非凭空生成。 天外陨石造就了如今武道昌盛的世界。 它是个导火索,是味引子,是内力出现的前提条件。 然则,内力的蕴养和累积,则是依仗自身的修炼。 而修炼,则是对自身潜能的挖掘。 食量大增只是其中一个改变。 如赵川所言,常人一旦迈入武者行列,体质会逐渐增强。 精气由气血之力蜕变而来,不但可以壮大力量,亦可滋养筋骨皮肉。 随着境界的提升,体质自会水涨船高。 对此,叶千歌很是期待。 他身体本就孱弱不堪,若能弥补不足,他自然无比乐见。 徐亦婵早就放下筷子,但没有离开,坐在原处,直到叶千歌酒足饭饱。 “知道为何朕半途离开吗?” 沉吟许久,徐亦婵支起身子,穿过珍珠卷帘,往内殿走去。 叶千歌喝了一大口水,摇头道,“陛下日理万机,我作为帝夫,只管这后宫事宜,哪知这朝政大事?” 徐亦婵冷瞥他一眼。 这后宫唯你一人尔,所管之事,不就是你自己么? “此事与你关系甚大,朕只是附从而已。” 徐亦婵收回目光,不疾不徐,神态从容。 叶千歌闻了,禁不住蹙眉想了想。 “难不成是登州来人了?” 徐亦婵轻轻颔首。 叶千歌耸耸肩,道,“来了几人?” “够你用了。” 叶千歌笑了笑,“那明日我就去见见他们。” “朕与你一同。” “好。” 回到侧殿,天光完全暗了下来。 叶千歌美美的沐浴一番,便躺在炕上沉沉的睡了过去。 翌日,天气依旧晴好。 听绿芷说,往年这个时候,早已冰封万里了,艳阳十分难得。 较之九月未央的大雪,那才是真正的严冬。 叶千歌浑身打个哆嗦,出门瞥见灿烂阳光,心情不由好了起来。 “王爷,陛下已在崇文殿等候多时了。” 周公公小跑过来,极为谄媚道。 他作为徐亦婵的贴身太监,对徐亦婵的性子极为了解。 近来,叶千歌与徐亦婵的关系突飞猛进,天子对于帝夫的态度,也大有转变。 这一切,他都看在眼中。 “前面带路。” “喏。” 不久,几人便停在崇文殿外。 “王爷稍待,小的这就进去禀报。” “不用。” 叶千歌摆摆手,径直迈入殿中。 第一百六十四章 帆船 入了崇文殿,叶千歌便见徐亦婵端坐首位。 下方盘坐了四人,皆是面色肃穆,毕恭毕敬,显得很拘谨。 “末将拜见王爷。” “臣拜见王爷。” 四人甫一看见叶千歌,便连忙起身,跪倒在地。 “起来吧。” “谢王爷。” 叶千歌朝徐亦婵微微颔首,将目光移到几人身上。 四人中,两人为中年男子,一人身材魁梧,另一人稍微矮小一些。 但二人俱都面相坚毅,目露凶光,浑身上下,透露着一股狠劲。 这两人应是登州水军的将领。 另外二人年纪稍大,满头灰发,面上皱纹横生。 但面色红润,眼神清澈,颇有精神矍铄的样子。 这二老多是船匠了。 叶千歌笑了笑,“召各位来京面圣的缘由,想必陛下向你们已经说明了。” 几人急忙点头。 昨日,他们进京,路上不敢耽搁,径直入了宫来。 想起徐亦婵与自己说的内容。 几人至今尚未完全消化。 每每念起,心潮澎湃,情难自禁。 亩产五十石的粮食作物,简直骇人听闻。 据说还不止一种。 几人如听天方夜谭。只觉头脑轰鸣,不知今夕何夕。 尽管几人心头疑窦丛生,但此言出自天子之口。 金口玉言,不容置疑。 他们也就不敢多问。 叶千歌见他们欲言又止,摆摆手,“本王知你们心有疑虑,但陛下之言,绝无半分虚词。” “你们既然来了,大可畅所欲言,本王亲自为尔一一解惑。” 几人跪地,连呼不敢,但见叶千歌如此直白坦荡,不由舒了一口气。 其中一人踟蹰好一阵子。咬咬牙,拜道,“王爷既说畅所欲言,末将斗胆,陛下所言的亩产五十石的粮食,可否真的存乎于世?” “你身居何职?” 汉子一愣,“末将向飞,为登州水师提督。” 叶千歌眉头一挑,不禁多看了向飞一眼。 水师提督可是三品大员! 水师提督统管一片水域的水师,以及水路。 譬如,向飞为登州水师提督,他管辖的范围不仅仅是登州,还涵盖渤海水域! 叶千歌笑了笑,“那些粮食作物确实存在着,本王曾亲自见过,品尝过。” 向飞闻言,眼睛陡然睁大。 其余三人亦是如此,纷纷面露惊色,呆在原地。 “王爷真的见过?” 向飞吞了吞口水,只觉两耳嗡鸣。 亩产五十石,这个数字太过惊人,是日下盛行的粮食的十几二十倍! “大胆,竟敢质问王爷!” 一旁的周公公面色一沉,迈步向前冷喝道。 “末将该死,请王爷恕罪。” 向飞面色一白,匍匐外地,瑟瑟发抖。 “无妨。” 叶千歌挥退周公公,“起来说话。” “本王没有必要骗你们,况且,如此做法,于本王何益?” 向飞轻轻点头,与几人对视一眼,面上不约而同的涌现一抹激动之色。 “我等愿为陛下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四人嘭地一声跪倒,动作整齐划一,语气落地有声。 此事若为真,只要他们能够成功将这些粮食作物带回大徐。 那么,等待他们的,不仅仅是荣华富贵,锦绣前程,甚至会因此而青史留名。 同时,这也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大事! 几人内心欣喜若狂,觉得陛下能选择他们,是祖宗修来的福分。 福泽天降也莫过如此! 叶千歌见了,待几人心绪平复,敛去笑意,极为凝重道,“此去路途遥远,目的地距离大徐有数万里,绝非一朝一夕可以企及。” 数万里! 几人一听,不由倒吸一口冷气,俱都动容变色。 单单这个距离,即便是陆路,都令人心生畏惧,更遑论是水路,甚至是暗潮涌动,变化多端的海路! 他们的水师,设于登州莱州湾。 他们深知大海的无常和无情。 无风三尺浪,就足以说明大海的恐怖! 每年,登州水师都会进入海域操练,但都在近海,不敢往深海去。 若是遭遇恶劣天气,船体一旦侧翻,甚至崩解,后果不堪设想。 “这——” 此时,一个老人面露难色,嚅嗫嘴唇,似要开口吐言。 叶千歌抬抬手,示意他莫要拘谨,大可畅言。 “王爷,行水数万里,恐怕当前的舟船难以做到。”老人拱了拱手道。 徐亦婵面色一变,沉沉道,“可行多远?” “回陛下,至多行水数千里,还需风平浪静,若遭遇大风大浪,恐无法出海。” 徐亦婵眸光一凝,微微暗淡了几分。 数千与数万,完全不在一个级别。 此事尚未开始,就宣告了失败。 她叹了口气,神情颓然。 叶千歌不以为意,反倒是眼睛一亮,颇有些意外。 这个时代,能一次航行数千里,已经很了不起了。 如此看来,大徐的造船工艺极为了得。 他嘴角微微一翘,信心倍增。 或许有人会问,古时有海上丝绸之路,航行最远达上万公里。 若舟船只能行水数千里,何以远航? 叶千歌摸了摸下巴,“数千里足矣。” “可——” 老人迷糊,很是不解。 “数万里海路,非是一蹴而就,途中若能修缮,岂不是积跬步而致千里之理?” 叶千歌娓娓道,目光戏谑的睨了徐亦婵一眼。 方才某人的落寞表情,他可是看的实实的。 想来是她一时没转过弯来,才会有此疏忽。 “可小人听闻,那南——南美洲处于大徐东方,与大徐隔着一条大洋,中间鲜少有岛屿,如王爷所言,如何在途中修缮?” 叶千歌听罢,不由诧异的看向徐亦婵。 “陛下没有向他们解释?” 徐亦婵剐了他一眼,点头,面色微微发红,“朕当时累了,便不作解释,而今便由你与他们细说罢。” 叶千歌瘪瘪嘴,很无语,没办法,只能耐着性子,跟向飞几人解释,我们生活的世界,并非天圆地方,而是一颗圆滚滚的球体。 当然,这其中少不了惊呼与质疑。 叶千歌满嘴苦涩的将之前对付徐亦婵的那几个例子照搬出来。 良久,解释完毕,叶千歌见几人依旧一脸懵,便慢悠悠的从怀中抽出几张纸。 若凝目一看,可见每张纸上,画着数种风格迥异,大小不一的帆船式样的图案。 第一百六十五章 大师 没有蒸汽机,没有发动机,更没有电动机。 这时候的航船多是帆船,借助风力驱使前进。 但由于造船技术的粗鄙,船匠缺乏创新,以及朝廷的漠不关心。 故而,造船工艺发展缓慢。 大徐创立以来,海航慢慢兴起,较之以往,已颇有建树。 但在叶千歌眼中,还远远不够。 此行关系甚大,他要的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 既然要做,那就做到最好,否则,重头再来,势必又要花费大量时间,以及人力无力。 虽不能保证万无一失,但可尽量降低失败的几率,至于结果如何,便交由上天来决定。 “这是何物?” 徐亦婵眨巴眼睛,面不改色,为自己的一时疏忽并不在意。 叶千歌笑着把图纸递给她。 徐亦婵接过后,便细细看了起来。 她看得很慢,几乎每一张都会认真浏览许久,时不时还会蹙着眉头深思。 渐渐地,她的神情凝重起来,眸中光芒闪烁,似有光彩跳跃。 “这都是你画的?!” 她见过他画的图纸,风格和笔触,俱都异于常人,尽管如此,她仍旧难以置信这些船舰是出自他手! 叶千歌笑了笑,轻轻颔首。 为了画出这几款船型,他可是费尽心思,为此,还专门查阅了相关的书籍。 有用的信息并不多,但往往能够勾起脑海深处的记忆。 如此这般,他断断续续的将几款船型画出来。 徐亦婵张了张小嘴,心底泛起波澜。 之前,叶千歌便对她说过,他设计了几款船型。 当时,她并未放在心上。 船型设计,可是个缜密精细活儿,需具备极为专业的知识,才能做到的。 叶千歌对船舰的认知程度,她了若指掌。 他基本就没有见过大船,更遑论航行大海的船舰了。 他至多见过扁舟,乘过画舫,上过楼船而已! 仅仅这样,他若能设计船舰,如同无中生有,何以取信? “你们看看这几款船型如何?” 徐亦婵极为注重专业,相信术业有专攻。 这几款船型,她看似有模有样,心中已相信了七八分。 周公公拿起图纸递给船匠,向飞几人便也靠拢好奇的看了起来。 “好、好——好船!” “不止是好船,而是宝船!” 不多久,不论是船匠,还是向飞,都目露精芒,面上满是震惊与激动之色。 他们一辈子与船打交道,船匠造船,修船,水师驾驭战船驰骋江河大海,图纸上的船型,轻轻一眼,便可瞧出端倪。 连连称赞后,他们低着头,聚精会神的察看细节。 叶千歌的图纸画的极为详尽。 不止是船型的外表结构,还包括内部构造,桅杆的高度与数量,龙骨的长度和粗细,甚至肋骨的横接与位置都标注的清清楚楚! 四人啧啧称赞,时不时发出赞叹声。 图纸画着五款船型,有大有小,大的长达数十丈,好比一个船坞,可装载上万人! 而小的亦有十余丈,比之当今的大部分战船都要大上许多。 当然,其优势不仅仅在于大小。 更多的是其巧妙的构造和设计。 它解决了许多船匠造船时遇到的难题。 两个船匠如痴如醉,目光紧紧盯着这几张纸。 “此处颇为精妙,看似简单,实则大有用处。” “然也,在我看来,最为奇妙的当属此处了,虽很大胆,但无疑解决了船只平稳的难题——” 二人你一言我一句,从小声讨论,慢慢地,变成了大声感慨。 叶千歌不以为忤,面上始终挂着一抹笑意。 对于两位资深船匠的赞叹,他早已预料到了。 这五款船型,他结合了当今的造船工艺与时下的航海水平,特地挑选了这几款船型。 其中有欧式帆船,亦有后世的战船。 譬如,其中最大的船舶,叶千歌就是按照郑和下西洋所乘船只,照搬照抄过来的。 这如何不使得他们吃惊震动? 若将图纸上的船舶造出来,绝对是造船史上一个极大的飞跃! 徐亦婵将几人的议论和称赞,全部听在了耳中。 果然是真的! 他居然真的设计了五款连船匠都惊呼宝船的船型! 徐亦婵定定的看着叶千歌,见其云淡风轻模样,突然有种极力去了解此人的冲动! 你到底还会什么? 许久,几人从震撼中回过神来。 “王爷,恕小人斗胆,这五款船型不知出自何人之手,王爷若是知晓,请务必引荐,能设计这五款船型的人,定是当今世上绝无仅有的大师——” 名为何烨的船匠,满脸激动,眼中尽是迫切。 何烨语毕,剩余三人禁不住全都看了过来。 能设计这五款船型的人,绝非等闲之辈,他们何尝不想见见这般惊才绝艳之人! 叶千歌面色一红,他嚅嗫嘴唇,摸了摸鼻子,讪讪笑道,“大师称不上,只是略有心得而已。” 另一名船匠唤作袁平安,摇摇头,庄严肃穆道:“王爷陌于船艺,不知这五种船型的精湛与过人之处,也是情理之中,然则,这几种船型设计太过精妙,其构造和图中反应出来的制作手法工艺,更是前无古人……大师之名,乃名至实归,绝无半分夸耀!” 二人情真意切,一字一句,很是诚恳。 就连身旁的向飞也声援道,“陛下,这几种船型若能付诸实践,我大徐水师必然称霸天下,不论是长江黄河,还是近海远海,都可纵横驰骋,便是那远在万里之外的南美洲也可轻松抵达!” 徐亦婵动容,“这几款船型当真有此大用?” 向飞很肯定的点点头,“回陛下,这五款船型本就是战船,并非商船,大的可装载两三万人,远远超过当今世上所有战船的载量。” “如此说来,若要远航,跨越深海,也是轻而易举之事?” 徐亦婵眸光闪烁,不知想到什么,嘴角不由勾了勾。 叶千歌吞了吞口水,见徐亦婵的神情,分明是打海外广袤无边的土地的主意。 女皇大人勃勃的野心又开始萌动蠢蠢欲动了起来。 第一百六十六章 不敢当 哪个帝皇不想开疆拓土、扩大版图,纵使徐亦婵是个女子,但也有着同样的一颗帝皇心。 之前,叶千歌替她讲解世界地图,徐亦婵就表现出了其雄心壮志,欲要开辟疆土的野心。 但因受当下的时局与海航水平的限制,她才颇为不舍的敛去这个想法。 叶千歌知道,她只是一时压制,并非彻底消弭,只要条件允许,恐怕她会立马点将,开启海外殖民之路。 叶千歌耸耸肩,并没有觉得如此有何不好。 只是,女皇大人表现的有些突兀,令其微微动容。 向飞沉吟片刻,拱了拱手,“回陛下,有此船相助,大徐水师便可出入大海,待摸清大海的潮汐和风浪的状况,不出数年,便可跨越深海作战。” 叶千歌不由看了向飞几下。 不愧是水师提督,一语中的,并没有因为几款船型的出现而急功近利。 知晓先练兵,方可形成战力。 懂得循序渐进,步步为营,确是颇为难得。 “先近海,其次深海,最后跨越大洋,路途漫漫,陛下有心,何必急于一时。” 叶千歌笑了笑,淡淡的看了徐亦婵一眼。 他在提醒徐亦婵,当务之急是去南美洲寻找粮食作物,并不是开辟海外战场。 国内尚未安定,安敢言他? 徐亦婵表情一滞,回看了叶千歌一眼,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何大人,这五种船型可否打造出来?” 叶千歌见状,将目光看向何烨,轻轻问道。 何烨与袁平安闻了,拿起图纸又看了一遍,几近一炷香的功夫,何烨纳头拜道,“回王爷,这几种船型,样式俱都新颖,小的从事船艺数十载,亦见所未见,图中虽有诸多标注,但仍有许多地方不解,若能得大师解惑,从旁指点,小的有把握,半年之内,可将五款船悉数打造出来。” “半年就行了?”叶千歌惊呼。 何烨点头,成竹在胸。 叶千歌心头震动,被何烨莫名的信心给震住了。 在他的设想中,单单其中最大的战船,若要将之还原出来,耗时便不止半年,甚至一年! “当然,在此之前,殿下得请出设计船型的大师才行。”边上的袁平安补充道。 说罢,几人便幽幽的望着叶千歌。 俱都很想知道能够设计这五种船型的人是何方神圣? 徐亦婵颇有些玩味的盯着叶千歌。 叶千歌表情一滞,随即笑了笑,“这五款船型,正是本王设计的。” “一时兴起之作,大师不敢当。” 这由不得他不承认。 船舶建造的进度,会对远航南美洲一事造成直接的影响。 他的图纸内容详尽,但无法面面俱到,况且,眼下的造船工艺,他知之甚少。 图纸涉及的方面太少,他虽不懂造船,但若能凭借后世的见闻,帮上一二,也是极好的。 此言既出,几人目瞪口呆的望着叶千歌。 他们千猜万想,心底浮现几位船艺大家,但俱都没有想到,这几款船型的设计者竟是叶千歌! 他们一时难以相信。 他们以为,能设计出这等惊艳绝伦的船型,必然是深谙造船工艺之人,必然是深耕此道十余年,甚至数十年的船艺大家! 然而,叶千歌怎么看,都不似深谙造船工艺之人,更不似耕耘此道数十年之久的人! “王爷,你——” 几人满脸怀疑,叶千歌身为镇北王世子,荣华富贵,锦衣玉食,断不会学习船艺。 而今作为帝夫,身份越发尊贵,更是无可能去接触船艺。 如此种种,使得几人心生疑窦,一脸你别骗我,我读了很多书的样子。 叶千歌嘴角狠狠抽了几下,便将目光看向徐亦婵。 女皇大人,你的夫君正陷于莫大的信任危机之中,求解救。 徐亦婵翻了个白眼,若无其事的低头品茗,权当没有看见。 叶千歌无语,没了人证,便只能靠自己了。 他信步过去,一把操起图纸,在几人惊愕的目光中,洋洋洒洒的说了起来。 “这种船型……” 叶千歌说的很快,将五种船型的优缺点逐一说明,途中,还为何烨与袁平安解惑,听的二人连连点头,眸中熠熠生辉。 “王爷真乃天纵之才,听的方才一番话,胜过建造十年船。”何烨不加掩饰的赞叹。 此时,他哪里还有半点怀疑,神情挂着信服与推崇,大有与叶千歌秉烛夜谈之态。 叶千歌讪讪一笑,心底暗暗擦汗,“大人谬赞了,但凡技艺都出自于长期实践,这船型的设计,看似很是精妙,但实用与否,还得依仗几位大人出手了。” “王爷莫要妄自菲薄,这几款船型,俱是战船,无论攻防,都设计的淋漓尽致,恰到好处,若是还原,必成当世第一。既然王爷交由小臣,小臣定不负所托,必当全力以赴。”何烨道。 叶千歌轻轻颔首,“如此,便拜托各位大人了。” “喏。” 几人再拜,徐亦婵便挥退了他们。 殿中只剩徐亦婵与叶千歌了。 “当世第一,可是真的?”徐亦婵略有恍惚。 叶千歌点点头,单论郑和下西洋的战船,纵使千年后,也是举世第一。 “若无必要,此次不必建造大船,其余的战船,便足以完成任务。” 叶千歌皱了皱眉头,想了想道。 “为何?” 徐亦婵对于大船情有独钟,那是攻伐利器,可远航,可载人数万,是一个移动的军营。 “劳民伤财。”叶千歌眉头一挑,见徐亦婵面色沉重,“待平定宁王,一切步入正轨,陛下可随意为之。” “既如此,那你为何将之提前拿出来?”徐亦婵才不信叶千歌这番鬼话。 叶千歌悻悻然,心中暗道,还不是怕你兴起,心血来潮就要征伐海外。 今日,徐亦婵表露的心志与野心,颇有些令他措手不及。 徐亦婵作为女帝,一直很理智,任何事都会三思而后行,纵使霸道蛮横,独断专行,俱都因其有能力解决后顾之忧。 但女人都是感性的。 以防万一,暂且还得委屈女皇大人收敛野心。 第一百六十七章 造势 近来,民众渐渐发觉,长安城变得有些不一样了。 较之往年,冬季时候,长安城内外,到处充斥着流民。 他们沿途乞讨,甚至偷窃,抢劫,使得城内的治安每况愈下,居民怨声载道。 与此同时,街上可见一具具伏尸,或是饿死,冻死,甚至因抢夺食物而被杀死。 有的流民,为了度过漫长冬季,甚至选择故意犯罪,然后投案自首,进入牢狱之中。 虽少不了皮肉之苦,但身处牢狱,至少可以勉强度日,无性命之忧,不至于饿死冻死。 因此,往往这个时候,官府衙门的监狱中,早已人满为患。 很难想象,往日人们眼中的禁忌之地,却成了生命的庇护所! 然而,诸如此类的乱象,今年好似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长安城,不论内外,大街小巷,不见半个流民的身影。 他们好似人间蒸发了一样,彻底从长安城中消失了。 而令人惊异的是,十几天前,长安城外,还聚集了数万的流民! 长安城恢复了往日的繁华和节奏,依旧故我。 变化不仅仅如此! 不久前,一种叫蜂窝煤的石炭团子突然现身坊市,继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占据整个市场。 与蜂窝煤配套的,还有火炉。 因其价格公道,质量上乘,得到许多人的青睐,很快就摧枯拉朽的取代了木炭和木柴的地位。 如今,长安城每家每户,基本上都用上了火炉和蜂窝煤。 蜂窝煤火势容易控制,且燃烧时间长,无烟无尘,极为干净,可以取暖,亦可用来加热,烧水煮饭,皆无不可。 有的大户人家,为了取暖,甚至备了十余个,乃至数十个火炉。 除此,一些商家和百姓渐渐接受与享受火炉带来的便利。 他们开始用蜂窝煤烧菜煮饭,一些大酒楼和客栈,更是将烧柴的灶台拆除,重新修葺了专门燃烧蜂窝煤的炉灶。 甚至还提出要求,让石炭厂生产较大的蜂窝煤,因为酒楼客栈客流量大,烧菜煮饭,要求火势更大更旺。 刘华喜闻乐见,故而为了迎合酒楼客栈,还专门对机械加以改进。 如此这般,蜂窝煤的需求量日渐剧增。 蜂窝煤和火炉,正在发挥作用,正在潜移默化,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 令叶千歌哭笑不得的是,另一个东西也日渐盛行起来。 那就是炕。 从宫中流传出来,众人皆以暖床称之。 有意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叶千歌颇有些无语。 自从叶千歌擅自改建飞霜殿,炕于宫中已非稀罕之物。 但在宫外,除了镇北王府,再无他人知晓。 曹光得了图纸,却是不敢擅自牟利,炕的兴起,还得多亏了叶母姜柔。 据说一日,镇北王叶天勇坐下将领的女眷拜访姜柔,偶见暖床,惊为天人,便一一效仿。 故而,一传十,十传百,暖床就这样传开了。 而这造成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长安城煤炭的需求量再度暴涨! 叶千歌知晓后,一阵汗颜,他从未想过,自己为因为炕而挣钱。 虽略有惊愕,但他乐见其成。 近几日,长安城的民众发现,城外的几条的官道,全都在进行翻修。 说是翻修,实则大不一样。 往年的翻修,不过是简单的修缮一下。 有坑填坑,若是破损严重,便在路面撒上碎石,甚至黄土,便草草了事。 反观此次。 仅仅人数,便不可同日而语。 再论其规模,也隆重了无数倍! 因为,他们看见其中有许多技艺精湛的工匠。 除此,还有数百官兵在旁保驾护航,不允许马车和行人通过。 加之工匠,人数至少数千! 他们很好奇,翻修几条路而已,何用这般大阵仗? 无所事事,或好奇心过重的人,驻足观看。 发现此次所谓的翻修,极为不简单。 与其说是翻修,不如说是重修更合适。 只见那些匠人,用铁器将原来的官道,全部挖除,使得路径变得异常平坦宽敞。 而后,匠人往上面开始铺上一层厚厚的泥浆。 泥浆呈青色,肉眼可见泥沙和碎石。 泥浆倒上之后,匠人便用工具将泥浆抚平。 数千人协作,场面无疑是壮观的。 恰是冬季,闲人最多。 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很快就挤满道路两旁。人们指指点点,很是好奇。 但见匠人一桶一桶,往路面倾倒泥浆,心头好奇心愈发强烈。 “此为何物?” 人群中传来议论声。 “泥沙,石子……他们是在修路?” “可能是……谁知道呢?” 人们惊疑不定,从未见过如此修路之法。 “不可触碰,亦不可踩踏,若有人违之,领杖责五十!” 一旁的官兵见有人跃跃欲试,当即面色一冷,朗声喝道。 闻了,众人轻轻吸了口气。 杖责五十,可是会要了卿命的。 人群中有人色变,讪讪一笑,便没了动作。 “大人,这本就是道,为何不让人走?”有人不满,大声质询道。 “是啊,这可是官道,若不能踩踏,以后进城入城,何以通达?” “此言有理——” 顿时,引来无数的应和。 官兵冷冷一瞥,嘴角抽了抽,“只是让你们这两三日,不可踩踏,待道路成型,一切照常。” “大人的意思的是,这泥浆会渐渐凝固,成为硬地?!” 人群中不乏有识之士,听得官兵的三言两语,便猜想出一二来。 官兵轻轻一笑,耸耸肩,挎着大刀,继续巡视,不再理会众人。 数千人修路,速度着实惊人。 仅仅六日,长安城西城门外的五十里官道竣工。 这几日,朝廷修路之事,早已传遍了整个长安城,不论是朝廷大员,还是市井小民,无人不知。 得到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甚至徐亦婵早朝时,还有大臣特地讲述了此事。 徐亦婵知道,这定是叶千歌的手笔。 水泥路,她已提前见识过了,但不影响她再去看看的想法。 她知道,叶千歌这么大阵势的目的。 既然要造势,本皇便如你所愿。 “听闻西城门外的官道,今日竣工在即,朕便与众卿去城外看看,这新修之路,到底有何神妙?” “喏!” 地一百六十八章 长长见识 徐亦婵端坐皇位,睥睨众臣,眸子清冷,气势凌人,似有天威浩荡之感。 徐亦婵语毕,便踩着莲步,缓缓下了高座。 领着朝廷文武百官,径直往西城门而去。 天子出行,百官景从,瞬间就引爆了长安城。 这绝对是一场盛事。 天子徐亦婵在民间,特别在长安城,颇受民众拥戴。 才出宫行了一小段路程,汇聚而来的百姓,便已挤满了街道两旁。 徐亦婵不以为忤,坐在三十二人大轿中,嘴角始终噙着一缕笑容。 人越来越多,这可苦了众侍卫与禁卫军。 他们目如鹰隼,眼似利刃,恨不得脑后也长一双眼睛,如此,视野便能更为宽广。 人虽多,但并没有影响行进的速度,不久,西城门已映入眼帘。 “原来,陛下此行,专门为重修的官道而来。” 紧随而来的民众,顿时恍然大悟。 “重修的官道有何不同之处,竟得陛下亲临?” 有人不明所以,很是惊异与好奇。 “兄台莫不是这几日从未来过此处?” “正是。” “待你看过之后,便知其中缘由了。” 那人卖了一个关子,说完之后,便随着人流而去。 须臾,君臣行至西城门处,徐亦婵便下了大轿,独自一人缓缓出了城门。 叶千歌正在巡视官道,与田云低语,嘱咐一些事情,突然觉得城门处人声鼎沸,场面变得喧嚣热闹,不由抬眸看去,便见徐亦婵穿过城门,迎面走来。 “臣叩见皇上!” “小民叩见皇上!” 徐亦婵的穿着,是一身紫金龙袍,头戴帝冕,眉间画着花钿,呈凤凰模样。 英气盎然,不减妩媚。 “陛下怎么来了?” 叶千歌微微一怔,很是吃惊。 “闲来无事,率百官长长见识。” 徐亦婵斜睨他一眼,嘴角一勾,挥挥手,“平身。” 一语落下,人群如潮落潮起,很是壮观。 叶千歌往后瞄了瞄,便见文武百官,微弓着身子,微低着头,成群结队的走来。 他张了张嘴,不由吞了吞口水。 “臣拜见王爷!” 上百大臣见叶千歌,顿时面色一肃,跪地拜道。 “都起来吧。” 叶千歌摆摆手,嘿嘿笑道,“陛下圣明,这些大臣确实该长长见识。” 实际上,他怎不知徐亦婵的目的。 虽不言明,但她的默默为之,令其很是感动。 徐亦婵嘴角微微上翘,看了看脚下的水泥路,“此道修好了?” 叶千歌轻轻点头,笑了笑,“其实早已修好了,这两日一直在养护而已,如今养护完毕,即可通行了。” “如何养护?” “只是洒洒水,使得水泥硬化罢了。” 徐亦婵微微颔首。 “陛下请。” 叶千歌抬抬手。 徐亦婵抬脚,一步迈了出去,踩在重修的官道之上。 “果然不出我所料,那泥浆凝结固化,成了坚若磐石般的硬地!” 人群中有人发声,言语中颇有些嘚瑟。 “如此看来,此道较以往,不知强了多少,路面平坦,无低洼,无凸起,若是大雨不侵,此道定然胜过白银千万两——” “兄台夸大其词了,纵使如你所说,大雨不侵,也如何抵得千万两白银?” “在下并无溢美之词,只是实话实说,千万之数,实为低估,若要较真,其价值恐怕难以估量。” “阁下何出此言?” “此物能将泥沙与石子粘合成硬地,可修路,自然可建桥,可修房屋,可筑堡垒,甚至要塞!” 嘶! 众人一听,不由细细一想,顿时深以为然。 “国之重器,莫过如此!” 那人喟叹一声,不再言语,身子一扭,便消失在了人群中。 “众卿都上来吧。” 徐亦婵淡淡道。 “喏。” 上百的朝廷命官纷纷踩了上来。 这些大臣一上来,便满脸好奇的看了看脚下官道。 有的蹲下身去打量,有的用手触摸,有的径自有脚踢了踢,有的也一脸清高,冷眼旁观,杵在原地,目不斜视。 “砰砰砰!” 有些大臣鼓动内力,开始试验水泥的硬度。 有的武将更是凶猛,握着拳头,砰砰砰砰的一阵猛轰。 有的儒雅一些的文官,拿着一把扇子,邦邦邦的敲击路面。 一时间,路面渣滓飞溅,出现一个个大小不一的破洞。 叶千歌看的嘴角直抽搐。 一旁的田云看的脸都绿了,很是心疼。 这可是刚修好的路! “王爷,要不要阻止——” “不用。” 叶千歌好整以暇的作壁上观,权当看杂技表演。 这水泥路纵使坏了,也是极易修补,任由他们糟蹋也无妨。 好一阵子后,众臣偃旗息鼓,收了手势,不再动作。 “诸卿以为此道如何?”徐亦婵问道。 “回陛下,此道俱是由沙石构造,却坚若磐石,端的神奇无比。”一个大臣作揖道。 徐亦婵不动声色。 “回陛下,此道应是水火不侵,可建于荒漠,亦可修于水泽,大徐地形多样,高山丘陵,沙漠盆地,平原水乡,若此道可通达天下,实乃万民之福。” 徐亦婵眸光一闪,略有惊色。 说话者叶千歌认识,正是户部尚书黎平。 叶千歌眉头一挑,被黎平的话小小惊了一下。 水泥路,确实水火不侵。 但若要通达天下,难度实在太大。 纵使后世有基建狂魔之称的天朝,也难做到。 更遑论千百年前的大徐了! “回陛下,此道应是用了一种可粘合沙石之物。” “如此看来,此物不仅可用于修路,还可用来修缮要塞,建筑军镇,加固城墙,甚至修建水坝——” 工部尚书娓娓道来,说了好一阵子。 不愧是工部尚书,仅仅看了数眼,就能看出这么多门道。 着实厉害! 叶千歌很吃惊,这李姚庆当真有两把刷子,几乎将水泥的用途说尽了! “恭喜陛下,贺喜陛下,得此神物,天佑大徐!” 恰此时,一个身影纳头就拜,高声急呼。 “天佑大徐!” 文武百官见状,纷纷效仿,跪地高呼。 叶千歌嘴角一勾,望着低头叩拜之人。 此人俨然正是丞相慕容致! 倒是个懂得察言观色之人。 第一百六十九章 生且由你 此次造势无疑是非常成功的。 经由徐亦婵携百官亲临,气氛达到顶峰。 整个长安城的目光全都聚焦在这里。 水泥路之名,不胫而走,飞速扩散,不出半日,便弄得全城皆知。 有人慕名而来,也有人怀揣好奇,特地赶往西门观摩。 毕竟,能引来天子的,绝非寻常之物。 这就是名人效应。 恐怕这天底下,也只有徐亦婵能够引来这么多人了。 水泥路造成的轰动,影响极大,一时难以退去。 天子徐亦婵还专门为此题字,翌日,西城门处便竖了一块石碑。 上书,天下第一道! 几个大字金光灿灿,在阳光在下熠熠生辉。 使得西门人潮涌动,围观者越来越多,几乎水泄不通,人山人海。 水泥路竣工,甫一向民众开放,无数百姓兴高采烈的踩上水泥路,感受其不同之处。 有人惊叹,有人称赞,亦有人嗤之以鼻,漠不关心。 但,终究是一件利国利民之事,百姓喜闻乐见。 甚至,有才子为此赋诗作词,将今日之盛况,融于诗句当中,辅以华丽词藻,成就上乘的佳作,流传大江南北。 轰动在继续。 随着日子的飞逝,不断有官道重修完成。 经过一段时日的使用,不论是往来的客商,还是普通的行人,俱都见识到了水泥路的优点。 路面平坦,纵使下雨,也无积水,更无泥泞的现象。 而且,就算遭遇重物碾压,也没有半点损坏的迹象! 这种种表现,使得水泥路声名大作,屡屡成为长安城的头条。 有人开始打听,这水泥究竟是何物,竟能凝结沙石,坚硬程度堪比磐石! 很快,就有消息传出。 水泥俱是从泾阳流出的,泾阳已建造了两处厂子,每日都有大批水泥产出。 一听是泾阳。 许多打歪主意的人,顿时偃旗息鼓,敛去了心头的杂念。 如今的泾阳,可是当今帝夫叶千歌的封地。 水泥厂建于泾阳,便知水泥厂与叶千歌关系匪浅。 他们纵使眼红,也不敢虎口夺食。 况且,叶千歌可不仅仅是一头猛虎那么简单。 猛虎杀人,尚且还需费一番周折,叶千歌若要杀人,一言便可定人生死。 叶千歌命人关注场内的动态,时时向他汇报。 “还挺按捺得住性子的。”叶千歌轻轻笑着。 几日过去了,朝堂风平浪静,竟无人提及水泥,更无人提及他! “运往北疆的水泥可准备好了?” 徐亦婵瞄他一眼,便收回目光,继续放回到书籍上。 “三日前,便已开始往北疆输送水泥了。” 两个水泥厂每日产出的水泥虽然远远无法与后世相比。 但都已突破了千吨大关! 叶千歌对此已经相当满意了,而且,还大大超出了预期。 “只是听闻,近日北疆大雪,许多道路都被雪封了,恐怕运了这一批,便要等到明年才行了。”叶千歌皱了皱眉头。 “无妨。”徐亦婵摆摆手,“与天狼国的战事,尚且还有段时日。” 叶千歌轻轻颔首,“用水泥构建防御工事,颇有奇效,北疆多是草原平地,天狼国以骑兵称雄,若能抵消骑兵的冲势,骑兵便如掉了牙的老虎,不足为虑。” 徐亦婵想了想,“确是如此。” “天狼国的铁骑,号称当世最强,纵使大徐的镇北军,也难以抵挡。” “镇北王虽屡屡大败天狼骑兵,但多是智取,再辅以地形优势,使得天狼国的骑兵无法形成战力,才屡战屡败。” “因而,天狼国从未心服,一心想要与镇北军正面大战。” 叶千歌眉头一挑,心道,便宜老爹竟还是一位谋将。 能够三番五次,以弱胜强,便可知其谋略之深,兵法之强。 叶千歌笑了笑,“如今哪怕正面交战,胜负各方,也是未知之数。” 骑兵的厉害之处,便在于其灵活与冲力。 一匹马的冲力,足够将一个成年男子撞飞,若是万马奔腾,形成的冲击,足以撕裂十万大军的阵势! “仅仅因为水泥?”徐亦婵问道。 “莫要小看水泥,物尽其用,结果往往出人意料。” 叶千歌寻思着,要不要弄点黑火药出来。 只要往战场上扔几个炸弹,那些战马可能就会乱成一锅粥。 一场战事,可能就此结束。 叶千歌绝不是夸大炸弹的威力。 要知道,这个时代,都是冷兵器作战,人命都是一刀一剑拼杀出来的。 若是突然出现一物,可以轻而易举的轰杀数十上百人。 而且,还避无可避,躲无可躲,这造成的恐惧和震慑,无疑是巨大的。 这就好比后世的核武。 二人你一句我一句谈着,叶千歌突然灵光一闪,便问道,“陛下,如今我神功大成,是时候修炼武功技法了。” 徐亦婵淡淡的扫了他一眼,不过是生出气感而已,何来的勇气,说是神功大成? “你要何种武功?” “剑法!” 叶千歌毫不犹豫的吐出两个字。 “你要练剑?” 徐亦婵好整以暇,语气夹杂几丝戏谑。 “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叶千歌觉得徐亦婵的吃惊有些莫名其妙。 “本王最是羡慕仗剑走天涯的洒脱与写意,本王日后必当成为名动江湖的剑客……”叶千歌昂首挺胸。 “你不适合练剑。” 徐亦婵好似没有听见叶千歌的豪言壮语,幽幽的说了一句。 “你怎么知道我不适合练剑?” 叶千歌拧着眉头,略微生气,本王还在憧憬美好未来,展望青锋三尺,一席青衫,浪迹天涯的日子,却被徐亦婵一盆冷水浇下来。 “剑法乃杀人术,江湖中,但凡剑客,都经历了千百场厮杀,你觉得你可以吗?” “我可以!” 叶千歌嘟囔一声,表示不依,好不容易突破了气感,定是不能因为徐亦婵的一句话就放弃自己的初衷。 “你不可以。”见他一脸固执,徐亦婵续道,“你是大徐帝夫,由不得你胡来。” “你嫁给本皇,便是本皇的人,生且由你,死由本皇说了算。” 第一百七十章 风格 叶千歌张了张嘴,不知怎么接下去。 他身为帝夫,周遭有人护卫,鲜少有机会自己出手。 若如徐亦婵所言,要经历厮杀,方可有所成就,着实困难了些。 徐亦婵的一番话虽然霸道了一些,但听在叶千歌耳中,却不觉得刺耳。 反而心头心潮涌动,略有些触动。 这是在向我表露心迹吗? 叶千歌眸光微凝,表情一滞,见徐亦婵神情坚定,心头不由一软。 “真的不能练剑?”叶千歌暗叹一口气。 “不能!” 徐亦婵很肯定的点点头。 “那我适合练什么?” 叶千歌耸耸肩。 “身法。” “轻功?” 徐亦婵点头。 叶千歌的脸色顿时就不好看了。 “未战先怯,兵法大忌。” “可以保命。” 叶千歌嘴角抽了抽,“就因为这个,你便不建议我练剑?” 徐亦婵毫不隐晦,干净利落点点头,“你不适合与敌厮杀,与其送死,不如远远避开,这样至少活着。” 叶千歌鼓着腮帮子,这是何道理。 怎么我与敌厮杀,便成了是我送死了? 他很不服,“若是我避不开,那岂不是只能束手就擒,连一点反击手段都没有。” “那就束手就擒吧。” “你……” 叶千歌冷哼,“本王纵使是死,也不当俘虏。” “你已当过了一回。”徐亦婵补刀。 叶千歌觉得牙根疼。 哪有这样揭人伤疤的。 “你可听过,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守。” 徐亦婵点头。 “既然知道,为何还要阻我?” “听过不代表赞同。朕认为,逃命才是最好的防守,譬如飞影流沙。” 叶千歌汗颜,两人的观念陷入对峙状态。 “天底下又有几个飞影流沙?!”叶千歌愤愤道。 “你若有心,朕可助你。”徐亦婵道。 “陛下的心意,我心领了。”叶千歌摊摊手,“逃跑不是我的风格,我注定要成为大侠一样的人物。” 武侠的世界,怎能缺了我? 既然不能旁观,自然更不能远离。 “你当真不考虑了?” “不用。” “这里有几本剑法,你大可拿去修炼。” 说着,徐亦婵从书架中抽出几本书籍,递给了叶千歌。 “陛下不阻我了?” 叶千歌很是吃惊的道。 “朕本不欲说破,旨为不愿打击你,你的资质不适合练剑,若要有所成,至少十年方可。”徐亦婵娓娓道。 实际上,她极其不愿叶千歌练剑,因为,叶千歌嫉恶如仇,一旦具备战力,恐怕会控制不住自己,与人交恶。 凡是争斗,免不了流血牺牲,如此,不如远离争斗。 “十年?!” 叶千歌吞了吞口水,十年过后,恐怕黄花菜都凉了。 “可有速成之法?” 徐亦婵摇头,“剑法虽倍受推崇,威力极大,且又多变,但却极难修炼,故而进展缓慢。” “除非天资极佳之人,否则,便只能稳扎稳打,一步一个脚印。” 叶千歌拿起几本剑法,没有多看,便塞进了怀中,“说不定我就是那个天资极佳之人。” “呵呵——” “……” 叶千歌心有戚戚,从开始的漫不经心,渐渐已相信了几分。 但是,他是个不肯轻易放弃的人,哪能因为别人的一句话而改变初衷。 无论如何,都要试一试才行。 回到侧殿,叶千歌便将怀中的秘籍拿出来。 剑法总共有四本。 《基础剑法总纲》、《吹雪剑诀》、《惊雷剑》、《基础剑法真解》。 很显然,这几本剑法秘籍都不是至强剑法,反而是基础剑法,极其适合初学者。 叶千歌不以为忤。 徐亦婵此举并无不妥。 剑法繁复,变招极多,若基础不牢,更遑论变化多端的剑招了。 叶千歌翻来基础剑法总纲认真的看了起来。 基础剑法总纲涉及的内容很广,大到剑法的发展史,小到剑招分解后的动作、姿势以及发力。 几乎囊括了所有剑法基础招式。 譬如,刺、劈、扫、挑、削、抽…… 每个动作,辅以图案,旁边还附着标注,一一注明其要点,纵使叶千歌,也能一看即懂。 他看的很入迷,振奋之际,甚至拿来一把木剑照样的舞了一番。 “也没有女皇大人说的那么难。” 叶千歌笑着呢喃了一声。 发现基础剑招极易上手,只要照着书上的示意图比划,便可做的像模像样,有七八分相似。 叶千歌不由信心倍增。 方想继续操练,便见秋嬷嬷领着几个宫娥走了进来。 “见过王爷。” “嬷嬷无需多礼。” 秋嬷嬷闻言笑了笑,“太后有令,让嬷嬷将筵席相关之物交由王爷。” 叶千歌挠了挠头,若无秋嬷嬷提醒,他还真的给忘了。 掐指一算,距离筵席,仅剩不到十天的功夫了。 他讪讪一笑,“还请嬷嬷回宫,替我谢谢太后。” “喏。” 秋嬷嬷施礼,随即从宫娥手中拾起几本册子。 “这是历年宫中举办筵席所宴请之人的名单。” 叶千歌接过后,秋嬷嬷继续道,“这名单每年都会有所改动,往年,都是太后定夺,今年便全权交由王爷了。” 叶千歌表情一滞,“嬷嬷可知,这宴请之人,什么人该宴请,什么人不该宴请,可有何标准?” 秋嬷嬷笑了笑,“老奴知之不详,殿下若有疑虑,可亲去永乐宫问太后娘娘。” 怕就怕太后不说。 “除此,这些是筵席的相关流程,以及礼仪规矩。” 又是好几本册子,叶千歌麻木的接过去,头皮隐隐发麻。 “这还包括筵席的菜色?”叶千歌随手翻看一眼,不由惊讶道。 秋嬷嬷依旧满面春风,点头,“不仅是菜色,筵席的曲目,舞姬,装饰……都要由王爷定夺。” 叶千歌听的天旋地转,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嬷嬷,若是筵席搞砸了会怎样?” 目前,这是叶千歌最担心的问题。 秋嬷嬷一愣,笑了笑,“王爷身为帝夫,纵使搞砸了,想来陛下不会降罪于你。” “至多让王爷抄写宫规。” “多少遍?” “按照以往的惯例,不下于一百遍。” “……” 第一百七十一章 婵歌宴 秋嬷嬷留下几本册子,便领着宫娥扬长而去。 练剑暂且放一边,叶千歌望着几本厚厚的册子,神情略微出神。 他呼出一口气,拿起册子认真阅读起来。 此事,由不得他不重视。 太后数次提及,还记录在册,足可见此次筵席的重要性。 筵席的规定颇多,涉及的内容方方面面,不是寻常的宴请可以比拟的。 此次筵席有其独特性。 毕竟是新皇初立,需要准备和筹措的事情则更多了。 他要彰显的,不仅仅是大徐皇室对各位大臣的重视。 “既然是第一次,总不能给女皇大人丢脸吧。” 他放下册子,嘴角微微一勾,“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到最好!” 两个时辰,叶千歌把所有册子看完,心里已有打算和粗浅的计划。 册子记录了大徐历年筵席的规模与宴请名单。 名单每年都有所变动。 有新贵,自然也有旧族,有人崛起,自然有人没落。 对于宴请之人,叶千歌两眼一抹黑。 但他可以请外援。 在册子之中,可是清楚记录了两年前,参与筵席之人的名单,可是由女皇大人亲自拟定的。 他嘿然一笑,便起身悠哉悠哉的往正殿而去。 甫一踏入正殿,叶千歌便见徐亦婵正在低头批阅奏折。 他嘴角微微扯了一下。 又是奏折! 叶千歌摇摇头,很是无语。 虽由此可见,她勤于政治,励精图治,是个极为负责的君主。 但同时,也反应出她处理朝政的生涩与稚嫩。 他知晓,徐亦婵经常批阅奏折至深夜,甚至通宵达旦,不待休憩片刻,便又忙着早朝。 若非她内力雄厚,体质极佳,精力旺盛,恐怕早就积劳成疾了。 叶千歌蹑手蹑脚,轻声走过去,步至徐亦婵身旁,伸着脖子,目光移至徐亦婵手中的奏折之上。 “……潭州大雨滂沱,经月不歇,致使湘水泛滥,隐有溃堤之势,若汛情糜烂,恐发大灾,臣着人驱散十万黎民,望圣上开仓赈灾,且修葺湘水,保潭州平安……” 徐亦婵蹙着眉头,面色极不好看。 不久前,江南水灾,朝廷已经拨款,致使国库彻底空虚,而今不足两个月,潭州水灾,下臣又催促赈灾! 她登基不足半年,便已遭遇多次大灾,着实令她心力交瘁,心情坏到了极点。 “哎!” 她禁不住叹息一声,缓缓放下奏折。 眸光略微暗淡。 沉吟须臾,徐亦婵执笔点墨,开始着手批注。 “陛下有何良策?” 突然,一个声音从背后传来。 徐亦婵动作一顿,心底微微一惊。 一人立于身后,她居然毫无察觉! “你何时来的?” 叶千歌指了指桌上的奏折,又扬了扬手中的册子,“本欲求助陛下,见你忙着,就不忍打搅你,不小心看了几眼。” 徐亦婵瞪了他一眼,“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叶千歌耸耸肩,讪讪笑道,“只是好奇而已。” 奏折可不是谁都可以看的,更何况叶千歌是帝夫,则特尤为甚。 “你寻朕何事?” 徐亦婵放下毛笔,瞥着叶千歌手上的册子,不由问道。 “数日后,宫中将举办筵席,宴请宗亲与大臣将军的家眷,太后将此事交给了我,我初出茅庐,哪知如何着手,这不想着请陛下指点一二。” “此宴可有取名?” 徐亦婵微微颔首,好整以暇的看了看叶千歌,脆声问道。 叶千歌摇头,眼睛顿时一亮,“若不陛下赐名如何?” 徐亦婵白了白他,“此宴,哪有天子赐名之理。” 叶千歌咂摸嘴唇,神色一振,“既然我为主人,陛下为天子,为新皇,不如从你我名中择一字,歌婵如何?” “为何是歌婵,而不是婵歌?” 徐亦婵闻后,略微不满,对二字的排位耿耿于怀道。 “那便依陛下所言,就叫婵歌宴!” 叶千歌一锤定音,很是干净利落。 徐亦婵表情一滞,冷冷道,“你是故意的。” “什么故意的?陛下此言是何意思?” 叶千歌皱着眉头,一脸茫然,心中却暗暗笑了一声。 筵席的名字不甚重要,但却可见天子对其重视程度。 不日,待消息公布,朝堂之上,免不了有人提及此事。 他可不信,朝堂百官会视若无睹,不发一言。 毕竟,让一男子举办筵席,多少会落人口实,觉得不妥。 如今,多了这么一个噱头,便可震慑宵小。 但想必少不了一番议论。 叶千歌知晓那些吃饱了没事做的谏议大臣。 平日里,不盯着贪官污吏,民生休戚,反而将目光放在皇室宗亲和宫中礼数之上。 叶千歌虽不能议政,但可听说,那些谏议大臣没少弹劾他。 说他出宫频繁,不遵礼数,不守孝悌,坐立行走,毫无帝夫之风,还道他出入坊市奴市,全然不顾皇家的威仪与身份…… 叽叽歪歪,乱七八糟一大堆。 叶千歌听后,杀人的心都有了。 但好在都被徐亦婵压下,他便没有深究了。 此事一了。 叶千歌问道,“陛下对于这邀请之人可有何建议?” “你来便是为了此事?” 叶千歌点头。 “这朝堂之上,虽是波诡云谲,明争暗斗,暗地角力,但明里一派平和,这宴请之人无需顾忌,你为帝夫,大可不必理睬朝堂纷争,只需彰显你帝夫风范即可!” “不用为你笼络人心?” 叶千歌问的很直白,这是筵席的目的,怎么一下子就变了。 徐亦婵摇头,“笼络人心可不是一次宴请就能够做到的。” “这朝堂之上,没有一个是简单的,但凡归心者,俱是因为有利可图,或是生死相依,否则,他们才不会轻易改弦更张。” 叶千歌一顿,笑了笑,“还是陛下看的通透,倒是我想的太简单了。” 正如徐亦婵所说,笼络人心,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那些大臣能走到今天这种地步,绝对都是一些城府极深之人。 这些人比常人还要看重利益,意志也更为坚定,认定的事情不可能轻易更改,除非,涉及生死与富贵…… “除此,可另有其事?” 第一百七十一章 人不可为 女皇大人此言,分明是逐客令。 叶千歌摇摇头。 下一瞬,徐亦婵收回目光,不再理睬他,拾起毛笔,便往奏折上挥毫。 “怎么又是拨款赈灾?” 正写着,一个声音悠悠传出。 “你怎么还没走?” 徐亦婵的声音微微冷厉,刚刚还说下不为例,这才过了多久,某人又顶风作案,还如此明目张胆。 此举将朕置于何地?! “这眼见就要到用膳的时候,便索性用完膳再走。” 叶千歌狂汗,眼珠子转溜几下,见宫娥正在准备膳食,便灵机一动。 “哼!” 徐亦婵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将信将疑的样子,对于叶千歌的理由颇为不信。 叶千歌耸耸肩,在女皇大人凌厉的目光下,心有戚戚。 “方听你语气,似乎对于潭州城水灾,朕拨款赈灾一事颇有不满,如此,不知你有何高见?” “不满算不上,高见不敢当。”叶千歌嘿嘿一笑,“只是有几分拙见罢了。” 徐亦婵敛去面上的冷意,目光幽幽,作认真聆听模样。 “方见陛下批注,是要拨款二十万两赈灾。” 他轻轻一笑,二十万两银子,看似很多,但若用于赈灾,则少之又少,简直杯水车薪。 且不论层层克扣,用于实处,落到灾民手中的银子还有多少。 单单修葺堤坝,修筑防洪排涝的工事,二十万两银子,绝对远远不够。 徐亦婵点头。 “人祸尚可扑灭,天灾人不可为,但凡洪灾旱灾,甚至蝗灾雪灾,朝廷除了拨款赈灾,便别无他法,洪灾尚可抵御一二,但若汛情严重,结果依旧一样。” 她颇为无奈道,对于天灾来临,即便是号称天之骄子的皇上,也爱莫能助,只能作壁上观。 “确实不可为。” 叶千歌深以为然的点点头。 天灾是大自然展现其力量的方式。 它只可预防,然后加以防御,将损失降至最低,却不能阻止。 这确实令人无奈。 纵使后世科技发达,在天灾面前也只能认怂,该撤离还是得撤离,该躲避还得躲避。 “但可做一些事情,降低天灾带来影响和损失。” “江南一代,湘楚一地,本就是水乡泽国,雨量大,江河汛期长,乃洪灾频发之所,既然如此,便应大兴水利,排水泄洪,修筑大坝,蓄水灌溉,即便遭遇大旱,亦可无忧。”叶千歌娓娓道来。 徐亦婵长叹道,“水利,本是百年大计,朝廷向来极为重视,先皇便屡屡增加款项,用以治理长江黄河,虽小有成效,但灾情恶劣之所,依旧如故,难以彻底根治。” 叶千歌神情凝重,若如徐亦婵所说,洪灾怎会频发? 他眼中厉芒闪烁。 有意思,如此看来,定是有人贪墨了朝廷的拨款。 对于此事,他并不惊讶,令他惊讶的是,他们毫无作为,还打着幌子请求朝廷赈灾,而后继续贪墨! 这简直丧心病狂! “如今水灾爆发在即,除去赈灾,别无他法。” 徐亦婵虽有愤怒,但更多的是无奈。 “赈灾是必须的,但是,亦不能坐等水漫堤坝。” 叶千歌皱着眉头,他本想献策,细细一想,恐怕说了,也不一定有效。 即便是徐亦婵采纳,置身江南的一群大臣,也不会接受实施。 他面上划过一道寒光,一群蛀虫,迟早要将之斩尽。 以为山高皇帝远,便能够为所欲为,肆无忌惮,从百姓身上剥削还不够,竟将主意打到皇帝身上来了。 贪得无厌! 胆大包天! “你有何良策?”徐亦婵抬眸问道。 “并非良策,只是大胆之举。”叶千歌笑了笑道。 徐亦婵面上划过一道疑虑。 叶千歌续道,“这洪灾爆发在即,若能减少损失与人员伤亡,自然再好不过。” “眼下当务之急,便是组织人力,构筑防洪堤,或开凿泄洪沟渠。” “人手不够。”徐亦婵摇摇头,略带失望之色道。 “恐怕不是人手不够,而是银子不够。” 叶千歌戳破,一脸玩味。 徐亦婵轻轻点头,语气再度凛然,“再多的银子,也换不来足够的人手。” 叶千歌一惊,“这江南的局势已到了这种地步?” 徐亦婵沉默不语,算是默认。 叶千歌倒抽了一口凉气,只觉路漫漫兮,任重而道远。 “这人手,我倒知道可以从何处寻来,只是不知陛下敢不敢用?” 沉吟良久,叶千歌开口道。 “这天底下,还没有人是朕不敢用的。”徐亦婵颇为好奇。 叶千歌看了看徐亦婵,吐出两个字,“城防军。” “你的意思是要城防军去防洪?!” 徐亦婵的眼睛陡地睁大,满脸吃惊的道。拉兵士修水利,此想法不可谓不大胆。 “不可。” 旋即她摇摇头,皱着眉头深思片刻,坚决道。 “有何不可?” “自古以来,从未有过将士参与防洪一说,如此做法,恐惹非议,不妥。” 叶千歌额头掉黑线。 太草率了,女皇大人拒绝的太干脆了点。 在后世,兵士可不仅仅参与防洪,还包括灾后救援等工作。 “据我所知,三湘一地,便有四营,数万人之多,他们皆是吃皇粮,拿军饷,眼下无仗可打,拉他们修河堤有何不妥?” “况且,江南那些大臣最是不愿掏钱征丁,如今有免费的兵丁可用,陛下只需下旨,想必他们不敢阳奉阴违。” “这——” 徐亦婵开始松动,按照叶千歌的说法,确实大有可为。 “为此还可省下一大批银子。” 叶千歌轻轻道了一句,便不再多言。 徐亦婵挤着眉黛,约莫一盏茶的功夫,方才开口道,“此法颇为大胆,古往今来,历朝历代从未有过这样的例制。” “但不可否认,此法因时制宜,特殊时期,应特别待之,可用之。” 叶千歌笑了笑。 “只是,银子却是省不了的。”徐亦婵望了望叶千歌,从座位上站起身来。 “为何?” “因为,有些人若不继续喂着,他就会饿,饿了,他就会想办法,让你喂——譬如,数万兵丁防洪不及时,溃堤了……” 嘶! 叶千歌猛地抽了一口冷气。 第一百七十三章 例制 时间如梭,白驹过隙。 随着日子渐渐临近,皇宫之中到处弥漫着一种隆重而庄严的气氛。 “绿芷,帖子可都送出去了?” 叶千歌懒洋洋的躺在炕中,有气无力道。 这几日,他可是累坏了。 他作为婵歌宴的主人,虽不必事事躬亲,但也不能撒手不管,做一个甩手掌柜。 “都送出去了。”绿芷微微施礼道。 叶千歌轻轻颔首,小眯了一会儿。 不久,他睁开双目,一个鲤鱼翻身,精神抖擞。 近日来,他发觉自己的体质渐渐好了起来。 不再动不动就感觉疲惫,也没了头脚的沉重感。 反而,精力愈发旺盛,脚步与身子变得轻快灵活。 叶千歌心知,这是精气在慢慢发挥发作,在滋润肉身,磨练筋骨。 他很振奋,他的精气尚未化作内力,还要经过蜕变,才能成为真正的内力。 到那时,内力的威力和效用才会凸显。 叶千歌很期待。 “去朝露殿。” “喏。” 朝露殿,后宫三宫六院之首,无论规模,还是装潢,都不是飞霜殿可以比较的。 它是帝后的寝宫。 朝露殿的位置,处于后宫正中央,占地极广。 此次宴请之人甚众,足有数百人,朝露殿顺理成章的成为了举办地。 飞霜殿距离朝露殿挺远,途中几经辗转迂回,才见朝露殿的殿门。 未走近,便见一群宫娥与太监进进出出,忙忙碌碌,但见叶千歌入殿,纷纷跪地拜道。 “拜见王爷!” 叶千歌点头,手臂一抬,便迈步往里面走去。 而今的朝露殿,与数日前相比,完全变了一番模样。 “小臣拜见王爷。”此人正是田云。 “起来吧。” 叶千歌迈步继续深入,朝露殿前院极大,而今也已焕然一新。 “王爷,按你的吩咐,过了今日,便可全部竣工。” 田云作为工部头司司长,本身就是一个名匠,技艺精湛,倍受推崇。 叶千歌便把他从水泥厂调遣回宫,主管朝露殿改建事宜。 “这么快?”叶千歌吃惊,“中院与后院也弄好了?” 田云点头,笑了笑,“多亏了王爷的图纸,小臣只是按图索骥,要不了多少功夫。” 朝露殿的前中后三院的改建和布置,工程量极大,纵使有图纸在,若要完工,难度极大。 穿过成群的楼台和宫殿,一个比前院还要大几分的院子映入眼帘。 叶千歌细细察看一番,发现果然如田云所云,院子经过重新布置,与他绘制的图纸,模样无二,几乎是一比一的还原,只有大小尺寸的区别。 边上的绿芷时不时发出惊叹,在院子跑来跑去,时而为见到一个新奇物件而惊呼,也为一些精致绝伦之物而驻足观看,眼中尽是红心与痴迷。 “好漂亮——” 她是初次见到,所以才这般大惊小怪。 叶千歌不以为意,对于绿芷的反应很是满意。 徐亦婵说是不在乎,但不意味他就破罐子破摔,全然不放在心上。 他反而越发上心了。 为此,他特地绘制图纸,场地的布置和装饰,大大小小,点点滴滴,几乎面面俱到,一丝不苟。 不仅仅这样,他出入厨房,传了几招给厨娘,差点被众厨娘拉着拜师,还叫来曹光,做了一些物件…… 他满意的点点头,能做到这一步,着实难得。 很快,几人便来到内院。 后院是三院中最大的,风景也是最好的。 这是主场地。 甫一进入,绿芷便呆住了。 她目瞪口呆,愣愣的杵在原地,面上满是不可思议之色。 “这——” 眼前的景象令她心生震撼。 与中院和前院相比,后院的改动是最大的。 几乎是从头至尾,由表及里,彻彻底底的重建了一次! 这里,不再拘泥于一个或几个新奇之物,而是入眼之处,皆是琳琅满目。 绿芷倒吸一口凉气,只觉整颗心都要飞出来了。 “哇,好美啊!” 然后,便东看看西瞧瞧,兴致盎然。 “田大人,你真厉害!” “绿芷姑娘谬赞了,这院内之物,俱都出自王爷之手,小的不过是将之还原而已。” 当初,田云拿到图纸之时,惊为天人,被叶千歌的大胆而新颖的想法而折服。 叶千歌笑了笑,“你莫要谦虚,本王的图纸,本王最是清楚。” “虽是按图索骥,但能将之搬弄出来,着实不易,如今看来,本王没有所托非人。” “谢王爷夸赞。”田云拱手施礼道。 后院还没有竣工,数十名工匠正在敲敲打打,叶千歌逡巡一圈,见进展顺利,与田云交代几声,便迈步出了朝露殿。 此事一了,他不禁舒了口气,大有万事俱备,只待时间一到的轻松之意。 他没有紧张,多的是一种期许。 而三日后,便是婵歌宴开宴的时候。 …… 景德宫。 大殿之上,群臣低头,面色肃穆,沉默不语。 徐亦婵端坐皇位,目光俯视群臣,俏脸幽冷。 “众爱卿可有事要奏?” 殿下沉寂,无人挺身发言。 直至几个呼吸之后,一个身影迈出步子,小步移至前方,跪拜道,“臣谏议大臣薛冬有事要奏。” “薛爱卿起来说话。” “谢皇上。” 薛冬起身,旋即举着奏牍,高声道,“臣听闻,近来宫中要举办筵席,名曰婵歌宴,于朝露殿宴请百官家眷入宫,而此宴主持者乃当今帝夫。” 徐亦婵眸光一闪,面不改色,轻轻点头,“如爱卿所言,确有此事。” 薛冬闻了,头更低了,声音却更加铿锵,“臣以为,此举欠妥。” “哦,爱卿之意是——”徐亦婵好整以暇,似乎早已预料,会发生这一幕。 “回陛下,往年这种筵席,多是由帝后主持,从未有帝夫主持的例制。” “况且,帝夫乃男子,出入女眷之中,且不论礼数是否周全,仅仅风化,恐遭人议论。” 徐亦婵道:“朕乃千古第一女帝,从古至今,亦无例制,薛爱卿可觉有何不妥?” 薛冬听罢,身子猛地一颤,啪地一声跪倒在地,脸色一阵惨白,语气发抖,“臣不敢。” 徐亦婵冷哼一声,“即日起,朕与帝夫所作所为,凡可参照祖制,便依祖制,若合情合理,却无制可循,朕与帝夫便是例制。” 第一百七十四章 自助 对于朝堂发生的事,叶千歌很快得知,心头默默为薛冬默哀几秒。 谏议大臣虽是谏官,凡庶政之得失,万民之休戚,社稷之安危,职官之能否,目之所见,耳之所闻,皆得行于奏牍,纵使直言指责天子,若占据道理,也无不可。 此乃职责所在。 若不失偏颇,徐亦婵自是无话可说。 只是,这薛冬近来屡屡口无遮拦。 只因前不久,徐亦婵颁布一项法令,造成损失与动荡。 百官皆不敢言,唯有薛冬站出来,当着百官的面,数落天子之过,还把罪责一一列举,令朝堂震动。 百官见天子作怒,本以为天子会降罪,却不料徐亦婵面露恭谨,作学子状,神情惭愧。当即下旨废去法令,并对薛冬进行褒奖,赏赐重宝。 自那以后,薛冬意气风发,便日渐目中无人,每每谏言,颇有自视清高的意味。 徐亦婵大失所望。 如今,明知此宴得天子首肯,又是太后亲下懿旨。 薛冬不知变通,开口弹劾叶千歌,这岂不是不把太后与天子放在眼里。 叶千歌本以为,有天子赐名,便无人会谈及他,却不料薛冬一头撞了上来。 果不其然,满头是血。 帖子已经悉数发出。 其后不久,婵歌宴之名渐渐传扬开来,并很快引起轰动。 实际上,这种宴请,宫内每年都有举办,已数见不鲜。只是此次不同的是,主持者叶千歌是个男子。 有人期待赞同。 毕竟,帝夫与帝后同责,虽不至于母仪天下,但若力所能及,自然要尽力而为。 有人批评不屑。 这些人认为,此举有伤风化,帝夫总归是男子,岂可与众女眷同席。 …… 旁观者千千万,众口难调,相较于宴请者,观感颇为一致。 大部分女眷都十分期待此次筵席。 这是叶千歌第一次主办婵歌宴,众人有一种新鲜感。 以往数十年,都是由慕容清婉主持,其风格与模式,都已固化,众人早已失去了新鲜感,每次入宫,不过是走个过场而已。 今非昔比,叶千歌贵为帝夫,身份独特,况且,近来叶千歌声名鹊起,其纨绔性子荡然无存,鲜少有荒唐举动。 反观他的名曲与词赋,业已广为流传,而今,若去茶楼烟花巷陌,每每能听见叶千歌作的曲子。 而这些深院妇女,深闺少女,俱都精于抚琴弄曲,叶千歌的曲子,早已被奉为经典,熟稔于心。 一定程度上,叶千歌已成了一些女子的曲艺偶像。 相对于宫外的喧嚣,皇宫之中,几乎不遑多让。 经过朝堂的一道变故,婵歌宴瞬间成了万众瞩目的焦点。 无数的目光汇聚而来,都想看看叶千歌会办出怎样一个筵席来。 看热闹的人居多,纵使平淡无奇,无甚大错尚可,若是出了岔子,恐怕立马有人泼冷水。 叶千歌大汗,普普通通一场筵席,怎地一下子成了头条? “准备的如何了?” 翌日,两人用膳时,徐亦婵轻轻问道。 “我做事,你放心。” 叶千歌信心满满,看似没心没肺。 徐亦婵抿了抿唇,眼中划过一道忧色,“若力有未逮,莫要勉强。” “至于外面的风言风语,你大可不必理会。” 叶千歌微微一笑,好整以暇的看着徐亦婵,心头划过一道暖流。 “我省得。” 这三个字,显然不能使徐亦婵满意,她放下筷子,“若有什么难处,你可问朕,莫要强撑。” 叶千歌会意,哂然笑道:“陛下不信我?!” “朕只是……只是担心……。”被叶千歌紧盯,徐亦婵神色微慌,声音轻悄,好似蚊呐。 叶千歌道,“婵歌宴,陛下可会去?” 徐亦婵摇摇头,“天子去不得。” “为何?” “祖制如此。” 叶千歌摸了摸鼻子,很想将祖制一把火烧了,怎么事事都要管。 他神态落寞,眼中不经意的掠过一抹失望,准备如此之久,且投入诸多心血,他何尝不想把这一切展现给徐亦婵看。 而今,得知徐亦婵不去,只觉动力瞬间大减,桌上的美酒佳肴,于顷刻之间,失去了味道一般。 徐亦婵见状,心有不忍,张了张嘴,有话如鲠在喉,却始终没有吐露。 ——若你要朕去,朕便去。 叶千歌没说,她也没说…… 两天后。 一清早,无数马车出府,载着贵妇千金,浩浩荡荡的赶往皇宫。 此次,盛况空前。 婵歌宴定于下午开宴,然而,上午时分,便有马车停在了宫门外。 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宫外的马车越来越多,待到晌午时候,马车数量多达近千辆! 将空旷的宫门外的场地挤得满满当当。 而围观者则更多,被禁卫军隔离,距离甚远,但依旧无法阻隔他们的热情。 直到申时,静立的马车,终于出现一丝动静。 帷幕掀开,一个个身着锦衣玉绸的女子下地。 有七老八十的老妇,亦有十三四岁的少女。 有宗亲郡主,亦有权臣千金。 有声名远播的才女,亦有容貌姣好的美姬。 这些女子甫一下地,但见她人,便轻轻一福,旋即便寒暄起来。 关系莫逆的,便欢声笑语,言语之中,溢满真诚。 然后,你会发现,这些女子相互之间,关系俱都莫逆,难辨真假。 忽然,一个妇女下地,她雍容华贵,气质毓秀,其怀中抱着一个瓷娃娃般的女童。 顿时,场中遽然一静。 “贱妾见过镇北王妃,小郡主。” “臣女见过镇北王妃,小郡主!” “各位切莫多礼,婵歌宴即将开宴,你我便一同入宫,莫耽搁了时辰。”姜柔从容笑了笑,落落大方。 “喏。” 众人答道,自动让出前路,走在镇北王妃身后,不疾不徐的入了宫去。 其实,姜柔可驱车直入宫阙,不像其他人,只能步行入宫。 为的便是告诫某些人,叶千歌不仅仅是帝夫,还是镇北王世子! 筵席之上,谁若不开眼,故意刁难,她要遭受的,将不仅仅是天子之怒,还有镇北王之威。 第一百七十四章 追求 这里的女子,都极不简单,镇北王妃的举动,可轻易被解读。 她们心生凛然,神态越发拘谨,纵使皇室宗亲的郡主与夫人,都小心翼翼,面露敬畏之色。 而今,镇北王府如日中天,一府二王,足以称得上大徐第一显族。 况且,镇北王还是手握大徐兵权的王爷! 不论是宗亲,还是国戚,都得对镇北王妃礼让三分。 一入宫门,便见几个青春靓丽的宫娥,信步迎了上来。 “奴婢见过镇北王妃,小郡主,各位夫人,小姐。” 姜柔淡淡抬手,“前边领路。” “喏。” 宫娥闻言,轻轻施礼,便低头踩着莲步往前方走去。 一路行至朝露殿。 途中,一些初次入宫的姑娘,尽管有所收敛,但依然耐不住性子,满是好奇与激动。 她们左顾右盼,时而忍不住惊叫,时而欢呼,待知不妥,便立马捂嘴,神色戚戚。 “玲珑,莫要大呼小叫,失了礼数,若是打搅了贵人,拿你是问!” “婉儿,此乃皇宫,不是府苑,赶紧收起你的性子,冲撞了贵人,看为娘怎么收拾你!” …… 一些夫人见状,面色一白,当即冷喝道。 她们作为新贵,行为举止,更是小心谨慎,不敢逾越半步。 “无妨,她们初来乍到,免不了好奇,这皇宫本就富丽堂皇,世所仅见,当年,我头次入宫,也是这般姿态,由她们去。” 姜柔淡淡笑道,牵着小甜甜的手,语气平和。 “还不快快谢过镇北王妃!” 一群夫人见了,当即讪讪一笑,便低喝道。 “臣女谢过镇北王妃。” 一干千金大小姐连忙施礼,不敢怠慢分毫。 朝露殿。 “镇北王妃,请!” 姜柔微微颔首,踏步而入,其余众女纷纷尾随,迈过殿门,入目的便是前院。 “哇,好美!” “此为何物,怎生的如此精致?” “这又是什么,怎地从未见过?” “……” 此刻,数百上千的女子纷纷惊叹,她们望着前院的布置,停步驻足,望见小郡主踉踉跄跄的跑去,镇北王妃随在身后,便也只身探去,要近距离察看。 这些女子非富即贵,见识广博,若是凡品,定不会这般模样。 “此为何物?”一名少女问道。 “回小姐,王爷说这是雕像。”宫娥如是道。 少女翻了个白眼,决定不再理她。 谁都知道这是个雕像,而且还是木雕,只是这雕像是何物,怎生的这般可爱。 除了雕像,前院还多出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 有些很是新奇,有的之前见过,却被重新定义,弄出了新花样和新玩法。 这数百女人单单在前院便停留了半个时辰。 她们流连忘返,被眼前琳琅满目的饰品和布置所吸引。 纵使迈步离开,嘴上谈及的依旧是那些精致的物件。 途径一个游廊,不久,中院逐渐映入眼帘。 “这——” 下一瞬,等到中院全景徐徐在眼前铺开,众人的惊讶如期而至。 相比前院,中院带给人的视觉冲击更为强烈。 前院或许只是新奇,只是涟漪,只是小风小雨,而中院则是波浪,是狂风骤雨,是真正意义上的创新。 眼前的景象无疑是震撼人心的。 即便是镇北王妃,一些才华横溢的女子,全都目露熠熠光辉。 这里依旧是的院子,只是被重新规划和调整,且加入了许多后世的现代元素。 使得庭院风格迥异,处处透露精致简约,却难掩古香古色。 同时,庭院的装饰和摆设,加入后世的建筑和装饰风格。 因为水泥的出现,使得田云等一干工匠思如泉涌,灵感爆发。 每每设计之物,令叶千歌叹服,专业对口,终究胜过自己半吊子水平。 叶千歌听之任之,他的图纸被改动许多,他丝毫不介意,最后中院呈现出来的效果,出乎意料的满意。 惊讶之余,众人对此次婵歌宴更为期待了。 未入主场,便已惊喜连连,令人振奋,若是主场,绝对更甚。 她们的心不由迫切起来。 她们很想知道,接下来迎接自己的是什么。 离开中院之际,太阳已然西坠,阳光失去力度,微风吹拂,凉意袭来。 凛冬时节,诸位贵妇与千金披上斗篷,抵去凉风与酷寒。 尽管如此,依旧难掩满腹的热忱与激动。 中院与后院,隔着一大片楼宇瑶池,路径两旁,花团锦簇,于寒冬之际,方见万紫千红,震撼的同时,心情不由大好。 女人都是爱花的。 数百贵女,穿着各不相同,颜色各异,风格或神似,或独特,有些甚至透露异域风情。 不一而足,令人眼花缭乱。 大徐女帝当空,虽新立不久,但影响甚大,特别是女权,得到极大的发展和促进。 三从四德,女德女规,低下的社会地位,以及附属身份,较往日,大有松动。 有女子频频挺身而出,做出‘悖逆不道之举’。一次次对于男权发起挑战。 这些女子以贵族为多,其次,便是江湖女侠,再者便是民女商女。 这些现象,令叶千歌很不解,很吃惊。 贵族向来锦衣玉食,养尊处优,鲜少遭遇不平,尽管大环境改变不了,但对于民女商女,已然好了太多。 “人总是要有追求的,既然物质充裕,自然要争取更高层次的东西。那些民女商女,温饱都成问题,朝不保夕,自然无暇他顾。” “论及江湖女子,她们本就疾恶如仇,一切不公与公,都是以武力搏杀出来的,她们天性洒脱,率性而为,不羁于繁文缛节,比贵女更激进,更猛烈,但也更不可取。” 有些女子嫁入豪门,便受不了繁重的家规与严苛的礼数,最后叛出逃匿,有些反目成仇,悲剧收场,有些不了了之,反成了最好的结局。 叶千歌微微释然,认为这是好现象,于法规之内,于正常合理的道德规范之中,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穿自己想穿的衣服,活自己想活的日子。 这是人最基本的追求。 第一百七十六章 开宴 穿过百花回廊,接踵而来是一方池子。 池子波光粼粼,泛袭着圈圈涟漪,斜阳余晖之下,一座小桥依水而立,横穿水池。 “这桥何时落成的?” 一名双十芳华的女子好奇,她去年来过朝露殿,并没有见到这座小桥。 “回夫人,此桥五日前落成,从动工到竣工,总共用去了三天的时间。” “只用了三天?” 众女闻了,顿时惊呼。 这桥不大,但亦有四五丈之长。 且桥体精致,上面雕刻着花纹图案,做工精细,绝非三天能造成的。 “这怎么可能?” 宫娥浅浅一笑,成竹在胸道,“若非亲眼所见,确实难以相信,奴婢岂敢乱语,欺瞒贵人。” 恰此时,众女迈步上去,发觉桥体敦实,精致美观,构造好似整块磐石。 “依小女子之见,此桥应是由水泥浇筑而成的!” 说话的是个妙丽女子,谈笑如风,面上挂着一抹浅笑。 “水泥,莫不就是修建天下第一道所用之物?” 女子点头,笑道,“正是此物,本以为只能用来修路,居然可以建桥,这桥墩浸在水中,竟也能安然无恙,端的神奇无比。” 众女眨巴着眼睛,流露好奇之色。 有些人面露深意,似在思忖什么。 横越小桥,可见前路越发开阔,两旁竖着灯柱。 天光越发暗淡,虽夜幕尚未笼罩,但昏暗已然降临。 灯柱被点燃,在喷涌热量和光芒,使得沿途灯火透亮,远远看去,后院可见一隅。 众人的脚步不由自主地快了几分。 须臾,一个偌大的院子纳入眼底。 后院的布置出乎众人意料。 它并不富丽堂皇,也不庄严肃穆,反而处处透露朴素淡雅,无镶金嵌玉,无万紫千红,却给人的观感与冲击更为强烈。 若细看,院子的装饰和布置,颇为精妙,恰到好处,多一处就显多余,少一处就有缺失。 “……” 众女愣在原地,只觉大受震动。 在她们眼中,院子每一个物件,每一处装饰,都无比新颖,精细到了极点。 正待她们吃惊时候,一声高呼响了起来。 “王爷驾到!” 俄而,众女便见一名风度翩翩的男子信步而来。 他一身蟒袍,长发绑着云冠,面无妆容,却丰神俊逸,面如冠玉,蟒袍宽松,却难掩颀长的身躯,气质从容中透露几分淡然,嘴角的笑容,使得气质多了一丝慵懒。 他的步伐有力,眸光深邃,炯炯有神,许是练武初成,整个人的精神面貌大有提升。 院子一些女子眼睛一亮,芳心萌动,面上似有桃红晕开,目光闪躲,低头不敢直视,却便时而转溜眼珠子偷看。 叶千歌的名声,较往日大有改善,纨绔形象早有消弭的迹象。 反而,才子之名,乐圣之尊,还有善人之举,渐有取代之势。 这般人物,若非帝夫,恐是早已有女上前示好,为表心意。 “哥哥!” 正迈步而来,一个小人儿疾跑着过来。 叶千歌哈哈一笑,弯腰把小甜甜抱起来。 “贱妾拜见王爷!” “臣女拜见王爷!” 叶千歌洒意抬手,朗声道,“诸位夫人、小姐莫要多礼。按旧制,此宴本由帝后主持,但今非昔比,不可同日而语,太后与天子着本王督办此事,本王自是不能怠慢,而今婵歌宴开宴在即,诸位莫要拘谨,既是宴请,自然要宾主尽欢。” “喏!” 数百女子齐声施礼,不见有力,但见柔意,叶千歌抱着小甜甜,来到姜柔面前,“娘,您怎与她们一同来了?” “无妨,只是在宫外候了一些时辰而已。”姜柔笑了笑,续道:“这几个院子改动极大,极具新意,想来都是出自你手罢。” 叶千歌点头,顿时昂头挺胸,“娘目光如炬,一语道破端倪,原来儿臣在娘的心中,已不知不觉变得如此优秀。” 姜柔斜睨了他一眼,长叹一口气,“果然,嫁出去的儿子,泼出去的水,既然有此能耐,怎不见你回王府,将王府好好布置一番。” 叶千歌表情一滞,面膛僵硬,他摸了摸鼻子,讪讪一笑,道“娘,王府浑然一体,独具匠心,风格精于设计,已无可动手之处,你莫看这院子事事新颖,但若置于王府,恐格格不入,弄巧成拙,适得其反。” 姜柔闻了,轻轻颔首,没有过多寒暄,把甜甜抱过去,便催促叶千歌主持开宴。 叶千歌莞尔一笑,见夜幕拉开,余晖悉数消失,一轮皎月斜挂天空,墨云深处,可见点点星光。 满天星辉洒下,月色撩人,不负这盛大的婵歌宴。 “开宴!” 叶千歌坐在高台,可睥睨数百女子,见时辰已至,便轻轻喝道。 当即,无数宫娥鱼贯而入,擎着灯笼,高高挂起。 一时之间,院子亮如白昼。 众女皆已入座,不等屏气凝神,便见几道身影掠空,众人抬头一看,方见头顶多了一面巨伞,挡去了清冷的寒风,却遮不了满天的星光。 下一瞬,无数屏风竖起,偌大的院子眨眼间成了一个宽广无匹的房子,内有假山流水,亦有楼台飞阁,树木参差…… 此情此景,令人震惊万分! 这时,不论是满腹才学才女,还是见多识广的夫人,都难以用言语表达眼前这一幕。 遂,她们只能用表情与动作展现内心的激动。 有人站起,欢呼雀跃,有人捂嘴,目瞪口呆,有人端坐,神色痴迷…… 一时之间,院子气氛热烈。 叶千歌嘴角一勾,瞥了一眼头顶的“大伞”,对于田云这些能工巧匠,由衷的佩服。 “腐败啊腐败。” 叶千歌咂摸嘴唇,望见下方众人,不由舒了口气,只是目光望向远方时,略有暗淡。 “少了你,终究无法完美。” 收回目光,直至人群中嘈杂尽去,他徐徐点头,当下上百宫娥款款而来。 顿时,一股香味飘散弥漫。 众人鼻翼抽动,只觉香气浓郁,令人食指大动,口齿生津。 宫娥缓缓进入,众女定睛一看,见每个宫娥推着一辆木制小车,车上正架着一大盘菜肴,可见菜色精致,好似历经雕琢…… 第一百七十七章 葡萄酿 『→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宫娥络绎不绝,须臾,多达百余种的菜肴与糕点陈列于院子之中。 众人见排成长龙一般的菜品,心头震撼无比。 这规模再度刷新了她们的认知。 旋即,她们深感迷惘,不知为何美食不上桌。 叶千歌微微一笑,从座位上起身,行至下方,菜肴摆放之处,顺手接过宫女递来的盘子,独自挑选了几种美味,道:“今晚宴请与往日不同,此处美酒佳肴,诸位自行挑选。” “自行挑选?” 众女怔了怔,只觉从未见过这种方式。 有些年轻女子却是眼睛一亮,深觉此法颇为新鲜,起身轻轻一福,便离了案几,往前方而去。 有其一,便有其二…… 很快,便有女纷纷效仿,加入自助的行列。 “色香味俱全,皇宫的御膳,果然非同凡响。” “这些应是炒菜,近来朱雀坊新开了一家酒楼,叫做岁月如歌,里面的菜色,虽不如这里的精致,但有异曲同工之妙,味道颇为相似。” “原来这炒菜的源头出自皇宫,难怪如此美味,令人垂涎。” …… 众人议论纷纷,这种自助餐的模式,令人耳目一新,初次体验,满满的猎奇心理。 而菜肴的制作方式,也成了一个不小的焦点。【△網.】 毕竟,炒菜方式新颖独特,不是千篇一律的烹煮。 炒出来的菜肴有种诱人的香味,而且观感极佳,泛着油光,使得菜色尤其赏心悦目。 而若细细品尝,给人的感受更是强烈。 烹煮之物,汤水众多,不论是绿菜,还是荤肉,都被煮烂,好似粥食一般,味道不但不鲜明,也没有层次感。 而炒菜弥补了这一缺憾。 重油爆炒,不但能激出食材原有的香味,还能赋予菜肴以新的味道。 这是烹煮无法达到的效果。 这些女人,俱是出自贵族,自恃尝过许多美食。 而今看来,眼前多达百余种的佳肴,却都是闻所未闻,制作手法精妙绝伦。 有些菜品更是历经雕琢,外观看似宝物一般,令人舍不得动筷。 一些年龄较大的女眷,听得赞叹与欢呼,难以矜持淡定,展颜一笑,便涌入人群中,认真挑选自己喜爱的佳肴。 眨眼之间,原本略显肃穆与凝重的气氛,荡然无存。 取而代之的,是满堂欢闹,欢声笑语。 叶千歌嘴角一勾,这才是筵席的该有氛围。 俄而,他打了一个响指。 随即,一行宫娥款款行来,每个宫娥双手捧着一个酒壶。 “此酒乃葡萄酿,极其适合女子饮用,常饮小许,有活络血脉,美容养颜之效。” 葡萄酿并非稀奇之物,只是诸多果酒中的一种而已。 皇宫窖存的美酒数不胜数,有宫廷酒师酿造的,有从酿酒世家采购的,也有地方进贡的。 美容养颜?! 这四个字的威力无疑是巨大的,哪个女子不希望自己青春永葆,容颜永驻? 她们神色微亮,目光炽热,流露好奇与渴望,同时夹杂一抹踟蹰。 酒酿,向来都是由男子专饮,女子鲜少取用,纵使果酒,亦是如此。 叶千歌不以为忤,举起手中酒杯道,“值此盛宴,当饮一杯。” 说罢,脑袋一仰,杯空酒尽。 众人见状,自然不好怠慢,王爷都喝了,若再犹豫,岂是不知好歹。 当即长袖遮面,将杯中酒酿送入口内。 叶千歌嘴角抽了一下。 这葡萄酿的味道并不好,许是发酵不彻底,带着一股甜味,也有些许涩味,酒精的含量极低,比浊酒还低。 众女子感受恰恰相反,她们觉得葡萄酿甚是好喝,味道刚刚好,酸酸甜甜,随带有苦涩,但苦尽甘来,令人回味。 遂,葡萄酿很快得到追捧,众人你一杯我一杯,你来我往,好不热闹。 恰此时,突然响起琴瑟和鸣,下一瞬,羌管悠悠,笛声清脆,纷纷汇聚在一起,交织成一曲悦耳的声乐。 数十道身影腾空而起,轻若鸿羽一般,在空中盘旋穿插,展现灵动的身躯与绝美的舞姿。 这些女子都是舞姬,不但模样姣好,身材婀娜,而且内力深厚,身法了得。 多达六十多位舞姬,在地面舞动,在空中跃动,动作与姿态,美得无以复加,在曲子的映衬之下,节奏感十足。 叶千歌颇觉赏心悦目,因为内力,使得这些舞姬可以做出许多常人难以展现的舞姿。 “贱妾秦雨荷,携小女绮罗,见过王爷。” 正看得出神,迎面而来两个女子。 叶千歌一顿,便听的一旁的绿芷轻声介绍道:“这位夫人乃是长安府尹刘骞之妻。” 叶千歌微微颔首。 长安城府尹,统管长安民政,只因长安乃皇城,故而,往往历任府尹都是天子心腹之人。 “刘大人好福气,夫人一看便知是个贤良淑德之人,贵女绮罗亭亭玉立,已到了婚嫁的年龄,不知哪位公子有幸,能得垂青。” 叶千歌飒然笑道。 “王爷谬赞了。”刘夫人舒心一笑,侧头对女儿,“还不快快谢过王爷。” “多谢王爷,绮罗敬王爷一杯。” 绮罗话落,举杯喝完。 叶千歌笑了笑,略有错愕,当下摆了摆手,举杯抿了一口。 而后,三人寒暄了几句,秦雨荷与绮罗微微施礼,便退走了。 然而,这一幕,大家都看在眼里。 有人羡慕嫉妒恨。 居然被刘夫人抢了先,当下拿着酒杯,便往叶千歌而去。 “小女子陈苏,见过王爷。” “臣女戴静,给王爷请安。” “……” 一时间,莺莺燕燕,花团锦簇,娇娥佩兰,娇吟浅唱。 叶千歌狂汗,纵使是他,也疲于应付。 绮罗以敬酒开了头,之后的女子照搬照抄,说不到几句话,便抬头就喝。 喝完,还倒举杯子,示意自己诚意满满。 叶千歌望了望四周黑压压的人,头皮一阵发麻。 他吞了吞口水,可不敢一人一杯葡萄酿的回敬。 他不怕醉,但怕撑着。 于是,他强撑着一张笑脸,一杯葡萄酿送走了一个又一个妙龄女子。 不知过了多久,院子的舞姬都退了出去,琴音骤歇,笛声暂停,待到锣鼓喧天,已是一炷香以后了。手机用户请浏览m.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本站重要通知:请使用本站的免费app,无广告、破防盗版、更新快,会员同步书架,请关注()下载免费阅读器!! 第一百七十八章 梁山伯与祝英台 『→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虽然徐亦婵不把此次的筵席放在心上,认为收效甚微,无需投注过多精力。 但既然做了,便不可马虎,至少不可失了皇家颜面。 他心知,宫外不知有多少人在等着看他笑话。 叶千歌目光逡巡一圈,见场中觥筹交错,欢声笑语,俨然一派热闹景象,不由笑了笑。 达不到想要目的,自然要达到其他目的。 如此兴师动众,大张旗鼓,花费巨资与精力,势必不可浪费。 他的目的很纯粹,就是进一步替水泥造势。 千万不要小看这几百贵妇千金的能力。 这些女眷大多掌管一府,甚至一族的账务。 她们不但购买力惊人,而且影响力无比巨大。 男人掌控世界,女人掌控男人。 更何况这些身份地位都不简单的女人。 待到筵席结束之后,长安城必然再度掀起议论狂潮。 虽被美女环绕,莺莺燕燕,叶千歌不厌其烦,颇为游刃有余,时而诙谐幽默,逗得众女花枝乱颤,咯咯直笑,时而严肃认真,侧耳聆听,礼仪周全,使得众女妙目熠熠生辉,时而不羁调笑,语言轻浮,令得众女俏脸羞红,娇嗔不已…… “铮——” 突然,一声清脆的奏曲响起。 众人投目望去,不知何时,院子中搭建了一个舞台。 这时,舞台上,正款款行上来几个人。 几人都是浓妆淡抹,穿着讲究,一眼可看出些许端倪。 曲子陡地一变,随着人物的登场不停变换节奏和曲调,渲染气氛,也铺垫情节。 众人以为是唱大曲,先是不以为意。 毕竟,此开端与唱大曲一般无二。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她们发现自己错了。 此刻,舞台之上,杵着四人,两男两女,女主与男主,其余两个职业打酱油,低眉顺眼望着地面发呆。 男女主初次邂逅,一人惊艳,一人娇羞,二人各自诉说心语,用唱大曲的腔调,再辅以直言独白,使得众人立马知晓故事的起因。 “这颇似大曲,却又有诸多不同。” 在这个娱乐嫉极度缺乏的时代,但凡有一个能消磨时光,打发空闲而无聊的日子,或给人以纯粹的精神享受的法子,这些钱多到没地花的贵妇们,自然趋之若鹜。 唱大曲的地方,长安城很多,如千羽阁,便是长安第一曲园。 有女惊疑,皱着眉头,若有所思道。 “这是哪出大曲,怎地从未看过?” “婉儿姐姐所言正是,我也从未看过。” “莫非是新出的大曲,此是初次面世?” 众人猜测,随即目光一亮。 这台上的几个角儿,仔细一看,不由觉得很是面熟。 “这梁山伯,不就是千羽阁的萧季么?” 很快,院中女子认出台上的角儿,发现他们都是来自千羽阁。 虽引起小小的骚动,但转眼就偃旗息鼓了。 她们聚精会神,眼神清明,直勾勾的望着舞台。 她们忘记了美食,忘记了交谈,忘记了应酬,全都屏气凝神,满脸认真沉浸的状态。 叶千歌长吁一口气,虽说应付这些情窦初开的千金大小姐颇为简单,但人多了,终究会疲惫心累。 这约莫半个时辰,叶千歌几乎没有停过。 这让他不得不叹服,在很多方面,女生的精力是无穷无尽的。 譬如逛街,八卦,聊天…… 叶千歌感觉若继续下去,自己可能真的会被聊死。 他抬眸扫了一眼舞台,嘴角轻轻一弯。 萧季演出的戏本,正是后世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集浪漫爱情、现实批判以及神话志怪于一体的梁山伯与祝英台。 他颇为无趣的瘪了瘪嘴,梁山伯与祝英台能脱颖而出,完整传承下来,可见其不凡。 但历经后世各种狗血言情剧的轰炸之后,再来欣赏梁山伯与祝英台,便以为自己好似看了一篇假的爱情故事。 满满的违和感。 叶千歌就有这种观感。 迈步回到座位,提壶,斟茶,饮茶,干燥的口舌得到甘露浸润,一连喝了五六杯才停下。 顿觉提神醒脑,神清气爽。 突然,他动作一顿,听到下方传来若有若无的啜泣声。 他定睛一看,这才发现场中已哭成了一片。 叶千歌吞了吞口水,往舞台瞟了瞟。 才知剧情已发展到了马文才抢婚…… 叶千歌翻个白眼,这才哪到哪,接下来马文才还会逼疯祝英台,然后嫁祸梁山伯,梁山伯因无法与心爱之人相守,抑郁而伤,病死在床,旋即祝英台跳婚轿,于梁山伯墓前撞死…… 没有最虐,只有更虐…… 都说女人都是水做的,哭起来,眼泪好似河坝溃堤,止也止不住。 泪腺之发达,让人惊叹。 果然不出所料,随着剧情的深入,虐心一波接一波,连擦眼泪的时间都不给。 很快,啜泣声成了抽噎声,隐隐伴随嚎啕大哭。 此情此景,何其壮观。 数百人不约而同地泪流满面,哭声汇成一片,场面着实洋溢着一种异样的气氛。 “马文才阴险狡诈,卑鄙小人,无耻败类,居然硬生生的拆散了梁山伯与祝英台……” “此人该杀,不应存乎世间,搅浑一方天地!” …… 梁山伯与祝英台,所写的本就是古人之事。 后人就算观后感动,也无法感同身受,好似切身体会。 毕竟,隔着千年光阴,他们终究无法感受到古人的最纯粹的真情实意。 哭声与咒骂声交织,使得婵歌宴的画风陡变,时不时,叶千歌还能感知下方一些冷冷的目光,夹杂着恨意,狠狠的落在自己身上。。 叶千歌哭笑不得。 他摸了摸鼻子,一脸无辜。 “好好的一场筵席,被你弄得乌烟瘴气,这梁山伯与祝英台是你故意编排出来的吧?!” 叶母姜柔双眼红肿,面颊泪痕清晰,显然入戏不浅。 她瞪了叶千歌一眼,满脸不悦,怒其不争之意溢于言表。 呃! 叶千歌抬头四处观望,但见母亲依旧紧盯自己,他无奈摊开手,“娘,这只是兴起之作,我也没有想到会这样!” “哼,什么兴起之作,分明是你多年心得,这戏中的马文才,莫不就是以你自己为原型塑造出来的吗?” “害得为娘哭也不是,不哭也不是,你个不孝子。”手机用户请浏览m.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本站重要通知:请使用本站的免费app,无广告、破防盗版、更新快,会员同步书架,请关注()下载免费阅读器!! 说点话 最近更新不力,并非本人懒,也不是成绩不好而松懈,主要是时间太紧,之前轻歌就算熬到凌晨三四点也会写完,但现在,确实做不到,这个状态会持续到下个月。 经常看到读者留言,说要太监,轻歌看后,长叹口气,说不出话来。 这是个很无奈的事情,我总不能全职吧,这本书发的匆忙,本是即兴之作,确实存在许多不足,轻歌本是没有抱多大期望,说什么月入多少,这与初衷不合,若能做到,自是最好,做不到,也不能强求。 我的坚持,有些可笑,说到底,谁写书不想被大家认可,说的云淡风轻,终于难免落入俗套,我就是个凡人,离不开名利。 帝夫成绩不好,轻歌有早点完本的想法,大纲精简了几次,之前设计了许多情节和人物,也被自己砍掉,说不心疼是假的,那可都是自己冥思苦想出来的。 有人劝我早点脱坑,我并不认为帝夫是坑,但我早点脱离的想法,但想到这是轻歌的第一本书,弃之可惜,十分不舍,便坚持继续写。 写书是个劳心劳神的事,并不轻松,特别是新人,我是的书虫,也有五六年的历史了,两千字的章节,几分钟就能看完,但若写,至少要两三个小时。 这就是我的速度,令人汗颜,这也是我经常晚更和欠更得原因。 不说多了,工作忙,还要忙考试,看书去,抱歉了,今晚依旧没更。 祝各位大大身体健康,万事顺心! 《帝夫》说点话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百七十九章 灯火阑珊(一) 『→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叶千歌无语的望着姜柔。 哪有这样说自己儿子的亲娘? 他嘴角狠狠的扯了一下,不满的嘟囔道,“娘,这戏中马文才本就是杜撰虚构的人物,现实中或许有,但怎可能是我?” “你儿子我向来以德服人,本人对于这种强抢民女的卑劣手段极为不齿,马文才生性狡诈,工于算计,而我本性纯良,老实憨厚,与之相提并论,实在太过掉价……娘,你别走,我话还没有说完——” 叶千歌张了张嘴,意犹未尽,被母亲如此无视,令他颇觉意兴阑珊。 舞台上的旋律越发低沉与怨艾,剧情环环相扣,已经到了梁山伯卧病在床,即将一命呜呼,刹那间,悲伤笼罩全场,还夹带着浓浓的怨气与悲愤。 女子本就是感性的生物,容易被戏中的情节感染,俱都梨花带雨,嘤嘤哭泣。 叶千歌狂汗,感觉这婵歌宴的节奏彻底被自己带偏了。 他耸耸肩,偏了就偏了,这可是梁山伯与祝英台的首次演出,她们也算是历史见证者。 不亏。 这么一想,某人不由心安理得起来。 他好整以暇,对于时不时传来的怨怼眼神无动于衷。 他百无聊赖,着绿芷盛了些吃食,便津津有味的吃起来。 宫廷厨娘的厨艺越发精湛,还无师自通,自从学会炒菜,便触类旁通,短短月余功夫,便研究了数十种菜品。 叶千歌大有黔驴技穷之感。 “终于死了。” 吃着吃着,下方的哭声陡然嘹亮。 叶千歌咀嚼的动作一顿,抬眸一看,见台上梁山伯的扮演者萧季奄奄一息躺在床上,双目无神,面上挂着一抹不舍与不甘。 似有对尘世的留恋,对心上人祝英台境况的忧虑,以及上天不公的愤怒…… 他的目光渐渐失去色彩和光辉,每个瞬间,都能清晰的感受他面部细微的变化,直至僵硬。 “好!” 叶千歌情不自禁拍手叫好。 这演技当真是把梁山伯给演活了。 叶千歌摩挲下巴,思索要不要将千羽阁买下来。 这群贵妇千金,个个都身负巨资,富得流油,银子多得没处花,既然如此喜爱戏曲,想来也舍得花银子。 正衡量利弊,叶千歌顿感数百道冷冷的目光激射而来。 他心有戚戚,下一瞬,他面色一肃,露出凄苦,仰天长叹,作苦大仇深模样。 众女不悦的瞪了叶千歌一眼,目中喷火。 如此催人泪下的故事,他竟然无动于衷,太铁石心肠。 等到所有的目光移开,叶千歌不由翻了个白眼。 入戏太深! 忽然,他皱了皱眉头,抬眸望了望屏风之外,总感觉有人正在盯着自己。 自从他生出气感,感知便敏锐了许多。 但见屏风外,黑黝黝的四下无人,便吁了口气。 恰此时,台上鼓乐越发激昂,震耳欲聋。 台下的众女不以为忤,丝毫不受干扰,仍旧聚精会神,面上的悲愤之色愈发浓烈。 舞台上,一队人马正敲锣打鼓,锣鼓喧天,扮演马文才的男子,正骑着骏马趾高气昂,一身红袍大衣,喜气洋洋,身后一台花轿不急不慢的跟随。 “气煞我了,看马文才那阴险狡诈的嘴脸,姑奶奶就想用靴子扔他!” “哼,祸害遗千年,这等乖张之辈,竟能得偿所愿,简直岂有此理!” “天可怜见,可惜有情人不能成眷属,最终只能阴阳永隔!” “……” 众女愤怒,娇叱声不绝于耳,有的人甚至往台上扔瓜果杯盘,更有甚者,直接出言威胁,要撕了马文才。 马文才的扮演者听的小脸泛白,差点从马上跌落下来。 他苦笑不已,见一身狼藉,很是无语。 他可不敢动怒,这些女子身份尊贵,很是不凡,一言可定人生死。 而今唯一所求,便是希望能够早点结束。 于是,他神情一正,纨绔模样再度浮现。 整个故事,叶千歌照搬照抄,没有改动分毫,经典有其魅力所在,原汁原味才是最好。 接下的情节可以预料,祝英台要求迎亲队伍改变路线,途径梁山伯的坟前…… 随着最后一声奏乐响起,大曲落下帷幕。 哗! 场面沸反盈天,变得有些难以控制,一些女子哭的肝肠寸断,特别是妙龄少女,本是情窦初开之际,如今看了这场戏,爱情观遭受重创。 纵使有情,也未必有缘。 她们梨花带雨,哭声呜呜,怎么止也止不住。 这—— 气氛偏的有些厉害。 叶千歌摸了摸鼻子,这大曲也唱完了,是时候出戏了。 叶千歌抬了抬手,往下方压了压,喟叹一声道:“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一句落下,台下蓦然一静。 嘈杂声渐小,哭声亦是一顿,众女被叶千歌突如其来的诗句震撼住了,全都愣在原地。 “这情之一字,最是令人捉摸不透,虽道不尽其美好,但亦说不完其波折,向来情深,奈何缘浅之事,更是数见不鲜……” “都是马文才的错!”有声音传来,语气夹带怨怼。 叶千歌认真的点点头,“确实是马文才的错。”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本就来之不易,更遑论相恋,有人因为门第之见,因为利益往来,因为各种各样原因而无法白头偕老……” 叶千歌夸夸其谈,台下的哭声逐渐消弭,众人的目光全都汇聚于叶千歌身上。 古来,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这马文才确实可恨,硬生生拆散一对有情人。 但若深挖细究,这马文才的象征意义大于其本身的价值。 说着,台下一些贵妇神态渐渐难看起来。 她们心思通透,叶千歌的言下之意,她们怎会不知道。 她们见家中晚辈神色流露坚毅与向往之色,心中不由突了一下。 “王爷,这情之一字,虽是美好,但耐不住时间的消磨,现实的砥砺,一切都是虚妄,若饥不果腹,衣不蔽体,朝不虑夕,更何来的闲情逸致谈情说爱?” 这时候,一个贵妇人冷瞥了自己女儿一眼,高声道。手机用户请浏览m.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本站重要通知:请使用本站的免费app,无广告、破防盗版、更新快,会员同步书架,请关注()下载免费阅读器!! 第一百八十章 灯火阑珊处(二) 时间是无情的,现实是残酷的,越是阅历丰富,越是看的通透。 叶千歌笑了笑,“夫人所言极是。” “若温饱不保,所谓情爱,不过是镜中花水中月,看似美丽烂漫,但终究是虚幻。” 追求爱情,不等于追求幸福。 爱情,是建立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之上。 若朝不保夕,吃了上顿没下顿,每天惶惶不可终日,这样的日子,谁会有心思谈情说爱。 许多年龄女子听了,眸光不由暗淡几分。 这是个等级森严的社会,婚姻讲究门当户对,一切行径,除了律法约束,还有千百年来,祖祖辈辈传下来约定俗成的例制。 要打破现况与传统,仅凭轻轻几句话,于结果而言毫无裨益。 叶千歌从来不高估自己,尽管身为帝夫,手握权柄,但若论及影响大局,撼动大势,还甚是人微言轻。 “王爷之言,小女子不敢苟同。” 一名俏丽女子挪步向前,模样娟秀,透露显贵之气,面色认真,洋溢一抹倔强。 一位贵妇见状,划过一道惊慌,作势施礼,急忙道,“小女不知轻重,请王爷恕罪。” 叶千歌笑了笑,罢了罢手,“无妨,陛下尚且不以言定罪,本王岂会如此,婵歌宴百无禁忌,各位可畅所欲言。” “喏。” 众女应道,神态松懈许多。 “臣女杜莉,见过王爷。”杜莉轻轻一福,脆生生道,“小女认为,男女之情昭昭如雪,绝非王爷说的那般不堪,有人为之痴狂,有人为之不顾一切,甚至有人为之殉情赴死,岂会因为五斗米而弃之?” “正如这场大曲,若非情,梁山伯不会死,祝英台不会撞坟而亡,马文才也不会一而再的破坏梁山伯与祝英台……” 杜莉慷慨激昂,字字珠玑,观点新颖,声音清脆,一开口便得到许多年轻女子的声援。 “若仅凭媒妁之言,两不相识之人,一日之间结成连理,一不相知,二不相恋,怎知对方是不是良配?” “婚姻乃终生大事,半点也马虎不得,任凭父母抉择,甚是不合情理,毕竟,夫妻相处,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妙可言之有理,如若夫妻不睦,吵闹不休,谈何幸福,故而,谈情说爱乃人之常情……” 一阵哗然,众贵妇面色阴沉似水,俱都眼神不善的看着自己的晚辈。 很多人惊诧,平日温顺听话的女儿,此时好似变了一个人,妙语连珠,据理力争。 叶千歌张了张嘴,怎地成了众矢之的? 他哭笑不得,道:“崇尚自由,本就是人的天性,人与生俱来,就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你们向往有情人成眷属,无可厚非,毕竟,谁不愿与恋人花前月下,长相厮守?” 言至此,夫人贵妇们心情愈发沉重。 她们是过来人,怎地不知这个道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古制便是如此,由不得她们胡闹。 年轻姑娘们纵然有心,也不过是杯水车薪,恍似蚍蜉撼树,换来的只会是恶果。 这千百年来,但凡流传下来两情相悦,不顾世俗而抗拒古制的故事,看似振奋人心,勇气可嘉,但结局无一是好的。 非死即伤,黯然收场。 这就是现实。 叶千歌视若无睹,续道,“婚姻嫁娶,乃是关乎一辈子的大事,恰如方才姑娘所言,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仅凭父母之命,便决断二人的一生,于情于理,着实太过草率。” 话音一落,场面顿时一静,气氛变得诡怪起来。 所有人都看着叶千歌,神情复杂。 皇族向来是古制的维护者与倡导者,而今从叶千歌嘴中听的这番言论,着实令人不知所措。 静默良久,有人开口了。 “王爷既然这般以为,那么,殿下与圣上的婚事,殿下又该作何评说?” “大胆,王爷与圣上也是你能够质询多嘴的?” 边上的绿芷恶狠狠的喝道,怒容满面,冷冰冰的,十分慑人。 那夫人脸色一白,双腿一软,便跪倒在地,惊慌道,“臣妇胡言,望王爷恕罪!” “哼——” 绿芷欲要继续呵斥,但被叶千歌制止了。 叶千歌微微拂手,方要说话,便感觉总有人在暗中看着自己。 他抬眸循着似是而非的感觉望去,那是一处阁楼,距离院子很远,光线暗淡,即便视力极佳,叶千歌也根本无法看的清楚。 隐约间,似有一道人影静静伫立,潜在黑暗中,令人难以分辨。 叶千歌皱了皱眉,收回目光,沉吟小许,直言道:“本王与陛下的婚事确实是父母之命。” 这并非秘密,而是早已公诸于世的事情。 他笑了笑,从座位上起身,轻轻道,“不同的是,本王与陛下自幼便相识,虽称不得青梅竹马,但算得上知根知底,双方对这场姻缘俱都没有反对。” 叶母姜柔听罢,嘴角不由自主地扯了一下。 你都收拾行囊逃婚了,若不是你父亲把你绑了回来,都不知你跑哪去了。 “从陌生到相识,可能很简单,从相识到相知,却是很难,这个过程需要时间,不可能一蹴而就,并非朝夕之功。” “本王与陛下亦是如此,相知是个自我审视与改变的过程,这天底下从来没有天生的一对,唯有愿意为对方做出改变而渐渐默契的夫妻。” “成婚前,本王除了美貌与智慧并重,一无是处,放浪形骸,为非作歹,还得了一个长安第一纨绔的名头,品性如何,诸位想必知晓一二,成婚后……” 叶千歌说到此处,台下的众女全都安静下来,目光如炬,眼中时亮时暗,嘴角噙着一缕笑意,面色却很是落寞。 要知道,愿意为妻妾改变的男人不多,女人往往被视作男人的附庸,毫无地位可言。 所谓夫为妻纲,说白了,就是男尊女卑。 叶千歌没有言明,但话中影射的内容,在场的诸位都很清楚。 “……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女人,每个幸福女人背后,又何尝没有一个男人,人本生来平等,男人有择妻休妻之权,女子为何不可自由婚恋?” 第一百八十一章 灯火阑珊处(三) 说罢,叶千歌没了继续说下去的欲望。 这根本就不是三言两语说得清楚的。就算说清楚了,也不见得有什么作用。 瞥了一眼台下的千金小姐们,见她们兴致盎然,颇受鼓舞的样子,他抬抬手,“就不多说了。” 轻轻拍手,几道身影疾掠而出,轻飘飘落地,皆是英姿飒爽的俏丽女子。 她们手持长剑,身影腾挪之间,利剑翻飞,剑影连连,剑光璀璨,格外炫目。 “这剑法招式看似精彩绝伦,实则徒有其表,用以表演娱人尚可,若是与敌争斗,则不堪大用了。”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叶千歌眸光闪烁,他气感初成,又研习剑法基础,能看出些许端倪来。 “好!” 有人喝彩,剑姬舞剑,配合精妙的身法,给人强烈的视觉冲击,极具观赏性。 叶千歌兜转一圈,见依旧有人紧盯着自己,欲言又止。 他很无语,颇觉哭笑不得,索性佯装不知,好整以暇的取来一杯酒,入口温热,酒香萦绕唇齿。 待到剑姬退场,眨眼间,无数对目光汇聚而来,直勾勾的望着叶千歌。 叶千歌翻了翻白眼,有完没完,不就是一场大曲么,有必要如此在意吗? 他举杯扬声道,“本王主持后宫时日尚短,礼制与事务方才接触,若有不当之处,诸位海涵。” “王爷客气了,今次婵歌宴规模之宏大,格调之独特,样式之新颖,所见所闻,俱都无可挑剔,置身于此,实乃幸焉!” “然也,二品诰命夫人所言甚是,王爷有心了——” …… 众人连连称赞,面色认真,语态诚恳,溢美之词张口就来,很显然,她们对于今晚的蝉歌宴很满意。 气氛再度热烈起来,没了噤若寒蝉的冷寂,变得喧闹而喜庆,贵妇们照着叶千歌的样子,手持酒杯,于人群中来回穿梭,与人欢声笑语。 时间在流逝,夜空被遮住,虽望不见苍穹,但可感受其清冷,待到舞台的歌姬退场,已是深夜时候。 然而,大家依旧精神奕奕,丝毫不觉疲惫,兴致盎然的样子,大有通宵达旦之意。 叶千歌嘴角一勾,心头不由舒了口气,此情此景,算是圆满了。 这时,台下人群汇聚,时而传来惊呼声和赞叹声。 “发生了何事?” 叶千歌微微蹙眉,定睛一看,不由问道。 “王爷,此是一群小姐正在吟诗作赋。”绿芷道。 “还有这雅兴。” 叶千歌颇觉有趣,便信步而去,方未靠近,便见一名女子正立在场中吟诵新作。 “相思本是无凭语,莫向花笺费泪行……” 待女子念完,顿时赢来一片叫好。 叶千歌眸光一扫,此处多是妙龄女子,莺莺燕燕,美不胜收。 女子退下,紧接着一个豆蔻女子蹦蹦跳跳出来,娇俏一笑,露出两个酒窝。 “小茹,你上去作甚,赶紧下来。” “我也要作诗。”小茹撅嘴,神情倔强道。 “你可知要作各种诗词?” “情思。” “既已知晓,还不赶快下来,莫要捣乱。” “情思而已,这个简单,无非无病呻吟几句,我也会作。”小姑娘很执拗,小手一拍,便仰头念了起来。 “玉啸唱晚离人归,红妆梳洗岁月催……不见鸿雁寄相思,唯有秋月冷清辉——” 叶千歌眼睛一亮,这小姑娘确有几分才思。 就这么一小会功夫,能信手拈来这般诗作,确实有几分真材实料。 “如何,是不是被本姑娘的才思惊住了?” 小姑娘很满意众人的惊讶反应,昂着小脑袋,神气十足。 “呵呵,小丫头知道思春了,明日,我便让姑姑为你择一良婿。” 女子轻轻一笑,眼中满是玩味与戏谑。 小茹俏脸晕红,低头含羞,扭捏的娇嗔道,“表姐,我还小,不懂爱。” 被唤作表姐的女子轻哼道,“不懂还能作出诗来,还写的如此细致,定是你春心萌动。” “才没有,我只是偷偷看了你与上官岳暗通曲款的信件。”小姑娘一急,顿时口不择言,脱口而出后,立即感觉不妙,眨巴眨巴大眼睛,十分无辜的看着表姐。 那女子先是一愣,继而满脸羞红,狠狠剐了表妹一眼,气急败坏道,“你给我下来,我保证不打你。” “你若打我,我就……我就告诉姨母。” “不用了,我已经听见了,难怪今晚你好似变了个人一般,原来症结在此,上官岳那个混小子,平素里人模狗样,暗地里却偷偷摸摸,还有你,一个姑娘家,不知矜持检点,回去后,看我如何收拾你。” “你笑作甚,既然知晓此事,为何隐瞒不报,亏姨母视你如己出,你就是这样回报姨母的?” …… 叶千歌微微凌乱,只觉画风变得好快。 方才名媛争艳,诗情画意,转眼风云突变,偶像剧成了家庭伦理剧。 事态发酵,继续升级。 当着满场的勋贵,作为母亲,获知女儿与男子有私情,这可是极大的家丑。 之前听闻叶千歌一番言论,她们虽极为不满,但未表露出来。 而今,事已成真,则由不得她们不严肃对待。 上官府上的二少爷,上官岳,于长安城中小有名头,此人不以才学著称,而是颇有将才。 年纪轻轻,已成为城防军的一员裨将,可谓前程似锦。 “那女子是哪个府上的?”叶千歌好奇问道。 “她叫侯玲,是谏议大臣侯志新的长女。”绿芷连忙道。 叶千歌皱眉,“侯家能与上官家联姻,应是大好事,怎地侯夫人如此反对?” “咯咯,王爷莫不知晓?”见叶千歌满头雾水,绿芷嘴角微微上扬,续道,“年前,候大人弹劾上官大人尸位素餐,上官大人极力反驳,扬言候大人血口喷人,二人于景德宫扭打起来,因而被先皇罚俸一年,从此两家便成了死对头。” 好狗血。 叶千歌瘪了瘪嘴,脑海灵光一闪,蓦然一笑。 既然遇到了,自然不能袖手旁观。 他咳嗽一声,迈步踏入场内,道:“侯夫人莫怒,这情爱之事向来由不得人。” “上官岳的为人,本王略有耳闻,不论其品性、家世,都属上上之选,实则良配,侯姑娘既已心有所属,且所托非人,侯夫人应开心才是,为何出言责备?” 侯夫人表情一僵,嚅嗫着嘴唇,不知如何开口。 旁观的知情者饶有兴致的看着这一幕。 上官氏与侯府结怨一事,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而今得知侯府千金与上官少爷暗地里有私情,顿时引起许多人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