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孕王妃(上)》 第 1 页 第一章 假公主代嫁(1) 要问起京城最有名的饭馆,那肯定是「麻辣天香」了。 楼阁三层高,一层二十张桌,用饭时间满桌是常态,端的是滋味好——南北厨子七八人,想吃素桌也能呈上十八道大盘,什么菜都做得道地,附近的人家宴客,常常到麻辣天香订桌,客人吃得高兴,主人也有面子。 酒楼位居城南,有点小钱的人都来过,东家对厨子大方,所以虽然也有新盖的客栈想挖麻辣天香的厨子,但却拿不出相同的条件,自然是挖不走的。 久了,名气更大,商人南来北往的,出城前喜欢在这里吃上一顿,异域来的商人,也会慕名而来。 时值早春,太阳温暖,微风徐徐,让人心生舒畅。 好不容易捱过冰雪寒冬,酒楼一大早就坐得七八分满,都是想来尝一尝新进的白茶,听说跟贡茶是同一座茶园出来的一品白牡丹。 掌柜人好,放了两个穷困的姑娘进来唱曲讨赏钱。 东瑞国富庶,能上酒楼的又都是小康人家,不多时,姑娘已经得了百来枚铜钱跟一些碎银子,谢过客人跟掌柜后,喜孜孜去了,不多时,又有个老头问能不能进来弹琴?掌柜见他牵着个小女娃,破旧的棉衣一身补丁,心生怜悯,也允了。 老头弹琴,赏钱自然没姑娘唱曲多,不过也没人赶,弹得半个时辰,也有七八十枚铜钱跟两颗银珠子。 酒楼的客人喝着白牡丹,吃着厨子煮出来的佳肴,各自闲谈,很是热闹。 就在近中午时,一队马车缓缓经过酒楼前的石板街道——双头马车,紫纹绣帐在春阳的照射下粲然生光,一共有五辆,阵仗不小。 碧眼大胡子的异域商人招过店小二,「这是你们东瑞国的皇族吗?」 店小二哈着腰,「不是的,我们东瑞皇族用的是明黄色,这紫纹是南蛮国的皇族。」 「南蛮国?不就是个十万人小国吗?怎么突然派人入京了?」 店小二精明,看这异域商人一身富贵,知道自己答得好了肯定有赏钱,于是十分仔细地解释,「我们东瑞灭了来扰的南方海贼后,南蛮国的皇帝害怕,所以遣嫡女宣和公主入京联姻,想换得边境安宁。」 异域商人哦了一声,「那南蛮皇帝是拿女儿换平安了?」 「您说这样也是没错的。」 「那嫡公主也不知道美不美,性情如何,万一是个心术不正的,那不是平白给东瑞皇帝添乱吗?俺听说南蛮人规矩不好。」 店小二一个咯噔,心里知道不太好说皇家事,但又实在想要赏银,于是压低声音,「就是怕这南蛮公主心性不好,所以是嫁给敬王为妃,而不是入后宫或者东宫,毕竟在后宫做乱,可能伤害皇家子嗣。」 「敬王肯?」 「敬王是甘皇后的亲儿子,最是孝顺,能给父皇母后分忧,当仁不让,不瞒您说,人家派个嫡公主来求和,我们本着泱泱大国的精神,也不能欺侮人家,让个亲王迎娶,是很给面子了。」 「这倒是,若只是派个大官少爷去迎娶,未免看不起人,若是派个亲王,那也算门当户对,说出去人家只会说东瑞国善待邻国公主,挑不出毛病。」 店小二猛点头,「就是这个道理。」 异域商人听得满意,掏出一个银元宝,「结帐,剩下的赏给你。」 店小二大喜,「多谢客官。」 就见那队紫纹绣帐的马车,摇摇晃晃朝着官驿的方向去了。 * 驿站里,公孙茉舒舒服服洗了个澡,虽然南蛮是小国家,但身为县主,日子还是过得去的,她绞干头发,喝了燕窝——这是入东瑞国驿站后才有的东西。 公孙茉在现代时当然喝过,白兰氏冰糖燕窝,每天一罐,美容养颜,但穿越到南蛮后,却是再没喝过了。 十万人小国,不到信义区人口的一半,在这样小的国家,又位处大陆南端,资源其实很有限,是不用自己动手劳作,要说起多富贵是没有的,她的「好日子」只是相对而言,不是绝对而言。 当然,身为一个县主,过得比别人舒适,责任来时自然得扛——宣和公主出嫁,需要一个陪嫁媵妾,皇后选来选去,选中了她。 全家青天霹雳,却又无可奈何,身为皇族成员,享受着普通人没有的富贵时光,当然也得担起普通人不用担的责任,例如远离家乡,例如终身为妾。 她是媵妾,比起一般的妾室,只是身分高上一点而已,宣和公主即将为敬王妃,公孙茉觉得自己好一点就是侧妃,差一点就是夫人,主要看肚皮争不争气,没办法,穿越到这个古代,道理跟医学是没办法讲的,只能碰运气,生出儿子,母凭子贵,生出女儿,就得赶紧养好身子,生下一胎。 公孙茉也不想过这样的人生,但是她没有扭转命运的能力,她以前想着,低嫁一个丈夫,平平顺顺过完这一辈子,以为这样的要求很低了,没想到还是不能完成,说来说去都是南蛮皇帝太胆小了,十万人的小国,又一向温顺,东瑞国的皇帝连派兵灭都懒,但南蛮皇帝就是怕,所以千方百计要送女入京,然后她这个县主就连带倒楣。 是啊,真倒楣。 一旦入京,就永远不可能回南蛮了。 虽然是穿越,但她也着实被郡王父亲跟郡王妃母亲疼爱长大,无忧无虑了十几年,然后一道雷劈下来。 公孙茉永远记得旨意下来的那天,母亲抱着自己哭了好久,陪嫁人马预备离开南蛮的前一天晚上,母亲又是如何殷殷交代,一定要赶紧生下儿子,一定要拴住敬王的心,哪怕敬王不能只爱她,但也要心里有她。 她知道,那是保全自己最好的做法。 「县主。」郝嬷嬷推门而入,「时间差不多,该睡了。」 「敬王是不是四日后来迎娶?」 「十日后。」郝嬷嬷笑说,「这个东瑞国什么都得看日子,麻烦得很,听说十日后天才是好日子。」 公孙茉觉得好笑,东瑞国遵循礼法,什么都看日子,但在她们南蛮人眼中,这实在太琐碎了。 她躺上床,内心赞了一下,不愧是官驿,用的可是上好棉花,被子可松软了,一时间居然有点梦回现代的感觉,现代才有这样的好东西。 焦虑到睡不着是一个月前的事情,她现在已经调适得很好了——听说敬王最是孝顺,孝顺的人脾气应该都挺温和的,只要人品不太差,公孙茉自问还做得到举案齐眉。 说来也好笑,在前生,她一直想结婚,想生小孩,想当全职妈妈,可是男朋友却不愿意走入家庭,就这样一直到她快三十岁,一场车祸穿越到南蛮,唯一的好事大概就是她真的能结婚生小孩了。 小孩耶,白胖绵软,还有一股子奶味,笑起来的声音是嘤嘤嘤,多可爱。 只要有自己的孩子,她其他的都不会在乎了。 如果能在敬王府生下两三个宝宝,就算敬王以后对她视若无睹,她也可以过得很好,只要有孩子——这一个多月,公孙茉就是这样说服自己,陪嫁给陌生人当妾室没关系,重点是她能怀孕,那就太好啦。 薄切猪肉,蒸白虾,清炒大白菜,绿翠凤尾,酱紫苏,辣黄瓜,美人凉糕,梅花饼——两荤两素两渍菜两甜品,官驿的标准早点。 若说到东瑞国有什么好,就是吃的得到了飞跃的提升,因为她在南蛮的地位是县主,所以得到的也是县主待遇,真没想到东瑞国县主都吃这么好。 白虾自然是已经剥好壳的,公孙茉赞叹一声,厨房真是太懂事了。 夹起一尾白虾放入口中,鲜甜的滋味一下散开,太好吃,公孙茉又喝了一口干贝粥,心想,如果在东瑞国能这样吃好喝好,好像也不亏啊,毕竟她也没什么远大志向,吃吃喝喝养小孩,人生满足。 突然传来急切的敲门声,叩叩叩叩叩叩。 跟敲门声一起传进来的是负责送嫁的丁大人,「朝阳县主起了吗?」 郝嬷嬷放下给她布菜的筷子,打开门笑说:「丁大人怎么这样着急?」 「宣和公主……」丁大人拿着一封信冲进来,一脸灰败,后面跟随着的霍大人直接眼神空洞宛若死人。 公孙茉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田嬷嬷带宣和公主逃了。」 公孙茉觉得自己听错了,「嗄?」 丁大人气急败坏,「田嬷嬷带宣和公主逃了,这是留书。」 公孙茉赶紧接过来看,宣和公主的字迹,表达的意思也很简单,她不愿嫁给陌生人,父皇母后不管她死活,她也不想管南蛮死活,她走了,别找。 看完信,公孙茉看了看霍大人,看他一副心死的样子,又不由自主的看向丁大人——丁大人是一品朝臣,这次除了宣和公主,最大的就是他。 丁大人老脸涨得通红,「宣和公主怎能如此不懂事?东瑞强大,要是东瑞皇帝觉得我们在戏弄他,五千兵马就可以灭了南蛮。」 第 2 页 公孙茉想起自己的郡王爹,郡王妃娘,想起自己饱受疼爱的十几年,还有她的兄弟姊妹,一起相处了十几年,是有感情的,她绝对不忍心看着南蛮灭国。 「丁大人,不如我们快点派人去找。」 丁大人气呼呼的嚷嚷,「公主昨夜就走了,也不到逃往东西南北哪个方向,追不上的,大动作反而会引起关注,何况敬王明日就要娶亲,今日肯定是加强戒备的。」 公孙茉苦恼,「那怎么办?」 霍大人跟着说,「是啊,丁大人,那怎么办?」 丁大人坐了下来,眉毛一动一动的,胸脯激烈喘息。 公孙茉一个眼神,郝嬷嬷连忙倒了茶水,「丁大人,顺顺气。」 丁大人几个深呼吸,「老夫失态,朝阳县主见笑了。」 霍大人道:「丁大人对宣和公主也是爱之深,责之切,想必朝阳县主都懂,也不会责怪的,只是现在我们该怎么办,敬王明日就来,宣和公主却已经逃之夭夭。」 丁大人沉默了一下,「为今之计,只能请朝阳县主跪入皇城,代替公主赎罪,此后在玉佛山落发出家,以换得我们南蛮平安。」 公孙茉张大嘴巴,跪入皇城可以,但出家不可以,她想要宝宝,爱吃肉,对世俗的欲望还很深。 郝嬷嬷一下跪了下来,眼眶马上红了,「丁大人,不可以,宣和公主犯的错,怎么能让我们县主出家呢?」 丁大人叹息,「老夫也知道这对朝阳县主不公平,但想让东瑞皇帝不要生我们的气,只能对朝阳县主狠一点。」 「不行的。」郝嬷嬷哭了出来,「县主才十六岁,大好年华,怎么能出家。」 公孙茉连忙跟着说:「丁大人可得想第二个办法,本县主无论如何不会出家……霍大人,您别只是看,也想想办法哪。」 霍大人犹犹豫豫,「下官不才,办法倒是有,只是……」 郝嬷嬷跪着扑了过去,「求霍大人开口说。」 霍大人还在迟疑。 丁大人一拍桌,「快说。」 霍大人惊吓了一跳,抖着声音说:「便是……让朝阳县主冒充宣和公主出嫁……」 公孙茉睁大眼睛,「让我冒充公主?」 「是啊。」霍大人硬着头皮说,「只要明日花轿来时,我们能交出一个公主就好了,反正敬王也没见过宣和公主,到时候我们就一口咬定您就是正牌公主,以后您嫁入敬王府,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谁也不会知道您是朝阳县主。」 房中四人你看我,我看你,觉得这主意很大胆,大婚之日交不出公主,恐怕会引起两国纷争,但交出一个假公主,万一事情揭穿,还是会引起两国纷争。 虽然有风险,却也没人能提出更好的方法。 静默中,公孙茉开口,「好,就这样决定。」 丁大人觉得有点不妥,「县主,一旦事情暴露,您可是死罪。」 她摇摇头,「让我出家,那跟死也差不多。」 郝嬷嬷连忙说:「老奴大胆,觉得霍大人这主意好,来日县主只要不出敬王府,什么事情都不会有。」 「县主可得多想想。」丁大人继续劝,「老臣听闻玉佛山乃百年寺庙,现在庙中仍有岑太妃在住,您是替宣和公主赎罪,去了也不会过得太差,以后青灯古佛,换得长命百岁,平安得很。」 公孙茉道:「那不如丁大人想第三个方法,可无论如何,都别想着本县主出家,跪可以,吃素不可以。」 丁大人哑然,他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说来说去都是宣和公主不懂事,敬王可是东瑞皇后的亲儿子,太子的亲弟,前途无限,光是食邑就有五千户,可比南蛮皇帝富贵得多,嫁给这样的人当王妃,别人求还求不到呢,琴瑶公主,凤熙公主都想说上这门亲,宣和公主要不是占了嫡女身分,这等好事还未必轮得到她。 居然逃跑,置南蛮全国上下于不顾,简直白养了,忘恩负义。 朝阳县主下跪出家已经是他能想到最好的方法了,可是朝阳县主却不愿意,这一个个皇家贵女,吃着百姓的粮米,却不肯为百姓打算,丁大人气得要命。 霍大人嗫嚅的说:「丁大人,朝阳县主什么错都没有,让她出家未免不公平,反正整个东瑞国也没人见过宣和公主,只要我们送嫁人一口咬定,谁又能出来指认?」 「就是。」公孙茉连忙附和,「我们南蛮小国,送嫁的人也不多,宣和公主带着田嬷嬷跑了,刚好就没人能证明谁是真公主。」 让公孙茉来说,冒充公主可比上山吃素来得好,青灯古佛的长命百岁又有什么意思,这花花世界都还没体会呢,她什么都不想,就想生孩子,想体会一把当妈妈的感觉,想像小孩绵软扑向自己,小脸蛋依偎在自己的肩膀上,光是想想,就觉得整个人快融化,为了这个,她绝对不要出家当尼姑。 丁大人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县主可要想清楚。」 「我已经想得很清楚了。」 「万一哪日事蹟败露……」 霍大人连忙说:「不会的,听说敬王孝顺,孝顺之人必定仁慈,只要县主赶紧生下孩子,看在孩子的分上,最多也就是把县主处死,绝对不至于对我们南蛮大动干戈。」 第一章 假公主代嫁(2) 公孙茉摸摸自己的颈子,觉得霍大人真是不会说话,但现在当务之急,还是说服丁大人,「丁大人,我觉得霍大人说得在理,退后一步说,东瑞京城跟南蛮山高水远,敬王妃又身分尊贵,一般闲杂人不可能靠近,谁能出来指认我不是宣和公主?」 丁大人沉默,冒充公主虽然对东瑞皇室大不敬,但好歹先过了眼前的难关……对了,司宁公主今年十四了,如果今年内也把司宁公主送入东瑞就好了,司宁公主容貌无双,东瑞皇帝只要见到了,势必会动心。 找个什么名义……就说让司宁公主来东瑞学习礼仪,这样在京城待上一两年,总能有机会见到东瑞皇帝,司宁公主被纳入后宫也是迟早的事,只要司宁公主生下皇子,那东瑞跟南蛮的关系就完全稳固。 南蛮不过十万人小国,就算欺瞒,也罪不至死。 丁大人重重叹一口气,「那请朝阳县主万事小心。」 公孙茉知道丁大人这是同意了,欣喜之余也有点紧张——顶替公主可不是小事情,公主跟县主差了好几级,生活教育,完全不同水准。 丁大人又继续说:「县主此番凶险,可得多多当心,老夫僭越,劝县主一定得早日得到敬王宠爱,一来是为了我们南蛮安定,二来也是为了县主自己的生命安全,这大不敬之事也许一辈子就只有我们几人知道,但也许……总要做好万全的准备。」 「我懂得,多谢丁大人相劝。」 丁大人的意思很明显,要靠着宠,靠着孩子,万一将来东窗事发,她公孙茉才可能保命。 公孙茉还挺乐观的,冒充一个人不容易,可是整个京城没人认识宣和公主,冒充起来就没那么难了,就算有什么不对,只要说一句是南蛮之俗,又有谁会揪着不放,南蛮十万人小国,礼仪有所缺失,也没什么好奇怪。 总之无论如何,都不能上山当尼姑,不能生孩子,不能吃肉,这辈子还有什么意思呢。 * 公孙茉当晚就搬去了宣和公主的房间,所幸两人身量相仿,宫服什么的穿上都不违和,就是鞋子,她的脚小了些,得在那些订制的鞋子里塞棉花才能穿上。 一夜好梦。 隔日一大早,公孙茉就被郝嬷嬷挖了起来。 「公主。」郝嬷嬷十分谨慎,自从昨日定下计谋以来,就喊她公主,而且一次都没喊错,「宫里派人来给您梳妆了。」 公孙茉伸了个懒腰,「什么时辰了?」 「五更。」 「好早。」 「敬王是亲王,成亲礼仪繁琐,是得提早准备的。」 公孙茉起床,她昨天睡得不错,就是梦到了好久以前,当时连续三个大学同学结婚,她一年当了三次伴娘,每次陪同学试婚纱,都是说不出的羡慕——她的男朋友不愿意走入婚姻,但自己也没有勇气分手,总觉得跟他分了,以后就再也不会谈恋爱了,前生容貌粗陋,让她非常自卑。 若说穿越到这个南蛮国有什么好,就是成了美人,公孙茉从小就是美人胚子,长大后更是出落得芙蓉一般,也就是长得好,这才被挑中当陪嫁——陪嫁是什么,帮宣和公主固宠用的,要是不够美,根本不能发挥功能。 只是没想到她这个陪嫁会成为正室——虽然是冒充的。 公孙茉起床,梳洗过后坐在玫瑰镜台前,照例欣赏了一番自己的美貌,这才想起一件事情,早饭呢? 「郝嬷嬷?怎么桌子上什么都没有?」 「老奴问过了,说是东瑞规矩,怕新娘子跑净房,所以今日是不给吃的。」 第 3 页 公孙茉瞪大眼睛,新娘子的人权在哪里?这么忙碌的一天居然不给吃的? 「嬷嬷去厨房给我弄点东西来,好歹给张饼。」 「现在官驿里都是宫里人,公主忍着点。」郝嬷嬷劝慰,「不然喝点水?」 公孙茉无法,连喝了两杯水,感觉只饱一瞬,然后又饿了。 叩叩,敲门的声音传来。 「奴婢是宫中的嬷嬷,姓石,不知道公主起床了没?」 郝嬷嬷揉了揉公孙茉的肩膀,然后走过去开门,「已经起来了,老姊姊请进。」 一个胖嬷嬷进来,一脸笑意,「老奴见过公主。」 跟着进来的还有八个人,手上捧着不同的东西,有喜服,有鞋袜,还有凤冠跟盖头,另外还有一个一脸富态的中年太太,石嬷嬷介绍是尚书令夫人,爹娘公婆俱在,膝下儿女双全,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都有,最是好命不过,特别请来梳头的。 公孙茉知道这就是全福夫人了,连忙道:「来得匆忙,没能准备礼物,尚书令夫人莫怪,今日夫人替我梳头,我来日上门拜访道谢。」 尚书令夫人笑说:「是妾身的荣幸。」 她心里想,果然是南蛮小国,公主应该自称「本宫」,怎么会自称「我」,但又想不管怎么样,这南蛮公主都是敬王妃——皇后最偏心的小儿子,太子殿下疼宠的幼弟,今年才二十岁,前途大好。 想着如果能在政治上靠敬王近一点,那等同也靠太子近一点,就算抓不准皇上心思,但靠太子总不会有错,想想,尚书令夫人便笑得由衷。 都是宫里的人,手脚自然俐落,很快的就把公孙茉打扮起来。 喜服里外六层,脸上也抹上厚厚的白粉,然后点了胭脂。 穿鞋时,宫女咦的一声。 石嬷嬷不太高兴,「怎么了?」 那宫女奇怪抬头,「这鞋子太大了。」 公孙茉跟郝嬷嬷互看一眼,然后很快别开头,她跟宣和公主差不多高,但脚却不一样,可不能在这边就给看出端倪。 本来是打算趁人不注意时,让自己人帮她穿鞋,谁知找不到机会。 石嬷嬷推开宫女,「我来。」 然后石嬷嬷也是咦的一声,不是那宫女不会穿,是鞋子真的不合脚——这衣服鞋子都是按照南蛮送来的尺寸做的,没道理会错,除非是量身的时候就错了。 听说南蛮热,穿鞋只穿半鞋,或许是这样,量全脚的时候就不知道怎么量。 石嬷嬷站起来陪笑,「这鞋子不合脚,老奴给公主塞点棉花进去。」 公孙茉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也很意外,「是吗?有劳嬷嬷了。」 鞋子周围塞了一圈棉花,总算把红色绣鞋穿上,鞋面上绣着鸳鸯戏水,象征着夫妻圆满——听说东瑞皇后因为敬王迟迟不婚,很伤脑筋,现在看来是真的,不然亲儿子娶个南蛮小国的公主,正常人只怕都不乐意,哪还有心思祝福新人夫妻圆满呢。 公孙茉知道南蛮在东瑞人眼中是什么,边疆,落后,没水准。 她也不打算辩驳,这就是穿越人的好处了,凭着她在私人企业上班七年的经验,她已经不会去管别人怎么看自己了,他们怎么看,那是他们的事情,与自己无关。 她现在所要做的就是讨好敬王,赶紧生孩子,至于其他人不是那样重要。 官驿外传来一阵鞭炮声。 石嬷嬷喜道:「敬王来了,你们几个,扶公主起来。」 如果有机会回到现代,公孙茉一定要告诉那些编剧,成亲可没那样容易——她在轿子上被颠了两个多小时这才进入敬王府。 八人大轿,颠啊,好像开车在山路上,不到一刻钟她就晕了,不禁庆幸自己早上没吃东西,不然只怕把轿子里吐得到处都是。 身处异国,送嫁的丁大人就代替长辈泼了水,从此她是敬王妃,与南蛮再无相关。 想起南蛮的爹娘,公孙茉是很感伤的,真的对她好,但她已经死了——她既然选择顶替宣和公主,那陪嫁的朝阳县主就只能是途中病死,不然他们变不出第二个人来,事情照样会揭穿。 不知道爹娘知道消息要有多伤心,可是她现在这种情况,也只能选择先保住自己,日后……走一步算一步吧。 八人大轿进入了敬王府的正门,穿堂,然后换小轿子穿越花园。 敬王府很大,花园足足走了一刻钟这才到院落门口,公孙茉被嬷嬷扶进院落,然后进了喜房。 这就是她的新婚之夜,公孙茉有点紧张——敬王孝顺,脾气应该不会差,只是不知道到底有没有担当,是妈宝呢,还是已经有肩膀? 然后又觉得自己想太多,妈宝又怎么样了,现在可不是她有选择的时候啊,不管敬王是不是妈宝,她都要讨好他。 「公主。」郝嬷嬷的声音响起,「喝点水。」 公孙茉从盖头下看到郝嬷嬷双手捧着水杯,折腾了两个多小时,着实也渴了,接过来一口气喝完。 「公主辛苦了。」郝嬷嬷的声音满满心疼。 「嬷嬷也歇会儿。」 「嬷嬷不累,老奴僭越,今日是公主大喜之日,不管敬王什么人品,公主都要好好侍奉,赶紧生下孩子。」 公孙茉知道郝嬷嬷是担心自己,于是温言回答,「我懂得。」 「公主貌美,要得到敬王的欢心不难,老奴一路走来,觉得这敬王府着实冷清,恐怕服侍的人还不多,公主要趁机会,千万别让庶生嫡前,不然就会像四王妃那样,被个妾室压在头上,一辈子不能翻身。」 「嬷嬷放心,我有分寸。」 不用郝嬷嬷说,她也会尽力讨好敬王的——他赏脸,她才有好日子可以过,为了自己,她一定努力让敬王上钩。 以前母亲总说她是个小迷人精,现在小迷人精离家万里,准备发功。 主仆就在喜房中待着,直到晚上,外头传来一阵喧闹,公孙茉一凛,敬王来了,打起精神,好好服侍。 随着外头一声又一声的「参见敬王」,公孙茉握紧拳头,给自己加油,你可以的,如果连林董,汪董那种麻烦得要死的甲方都能应付,没道理不能应付敬王,他再怎么说也只有二十岁,自己前生可是活了三十年呢,嘿。 门推开了,郝嬷嬷连忙行礼,「老奴见过王爷。」 敬王萧随英身边一个红衣娘子塞了个荷包过来,「老姊姊一路辛苦了。」 公孙茉正在给自己心理建设,突然间,盖头被掀开了——映入眼帘的是拿着喜秤的青年男子,这应该就是敬王吧。 公孙茉十分意外,敬王长得可真………真好啊。 这张脸放在现代,妥妥的当红偶像,她突然有种赚到的感觉,没想到夫君长得如此出色,龙眉凤眼,英风盎然,只是气质有些冷淡。 跟个美男举案齐眉,太简单了,只要他不打人骂人,她觉得自己可以很快的进入婚姻状况,看来,老天爷对她还不赖嘛。 两人喝了合卺酒,喜娘笑嘻嘻的说了几句吉祥话,然后把屋子里的丫头仆妇都带下去了。 公孙茉心想,敬王是年轻男子,自己又是个美女,先卖卖可怜一定有用,于是给敬王行了大礼,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乖巧温顺,「宣和初来乍到,若有不周到之处,还请王爷见谅。」 萧随英眼中闪过一丝意外,然后不太自然的说:「你我已经是夫妻,不必如此多礼。」 烛火掩映,但公孙茉还是看到萧随英耳朵一点红,害羞了? 美人计有用。 公孙茉欣喜,于是再装可怜,「宣和离家万里,王爷就是宣和唯一的家人,还请王爷怜惜。」 是夜,行礼如仪。 第二章 心有白月光(1) 公孙茉半梦半醒的,实在困得很,但隐隐约约听见「五更了」,瞬间警觉自己已经大婚,于是奋力睁开眼睛——明黄色的百子绣帐映入眼帘,转过身,她的丈夫,她在东瑞未来的依靠,萧随英正预备起床。 公孙茉连忙让自己看起来乖巧,「王爷早安。」 萧随英点点头,嗯了一声,「本王一向五更起床,王妃若不习惯,可以再睡一会。」 公孙茉心想可以啊,还算体贴,于是连忙用手撑床,把自己支起来,「王爷都起来了,妾身还蒙头大睡,说出去未免不像话。」 床边一个微胖的中年娘子笑意盈盈的过来,可能是奶娘,也可能是管事娘子,还没见过,公孙茉实在猜不透身分,不过能负责喊敬王起床,地位肯定不低的。 胖娘子后面有八个侍女,个个眉清目秀,捧着两人份的梳洗用具,里衣外衣,衣服鞋袜,诸般物品,一应俱全。 两人很快梳洗完毕,侍女过来帮他们梳头。 公孙茉的一把青丝被挽成发髻,插上了珠钗步摇,这是在告诉外人,这个女子可是有良人的,对着黄铜镜,公孙茉觉得自己活生生老了好几岁,不过她不会去争辩什么,入境要随俗,不只东瑞国这样,整个时代都这样,在南蛮,成了亲的女性也要挽发髻的。 第 4 页 萧随英也梳理整齐,回头看了她一眼,「可妥当了?」 公孙茉立刻小兵行礼,「妥当。」 「那跟本王一起用早膳。」 「是。」 公孙茉的幻想里,萧随英应该是牵着她的手,把她牵到花厅,然后屏退下人,两夫妻一起单独吃,让她趁这个机会拉近感情,毕竟她在东瑞的依靠只有他了,非得好好讨好他不可,但事实却是敬王一个人走在前面,她跟在后面,到了花厅,仆妇很快布置好早膳,八荤八素四甜果,一人一碗瘦肉粥。 两人身后各一个丫头,丫头拿着长长的筷子,给他俩布菜。 瓷器用的是上好的青瓷,随便一碰就发出清脆响声,这让她很紧张。 她开始悔恨起自己为什么没有好好学习东瑞礼仪——当时想着简单,自己既然是陪嫁,规矩自然没那样多,学这些干么,早知道有一天她会顶替宣和公主,就算拼着不睡,她也会把东瑞国的礼仪学习明白。 不知道东瑞国吃饭时能不能说话? 想了想,还是别吧,食不言,寝不语,安静点总没错。 一顿饭就这样无声无息的过去,仆妇撤下席面,上了清茶,公孙茉开始不安了——现在是要让下人拜见她这个敬王妃的时候,可是郝嬷嬷不在,她没银子赏人。 奇怪,郝嬷嬷怎么会没起床,她应该比自己更警醒啊。 就见敬王对那个胖娘子点点头,那胖娘子笑着出去,不一会,带了一大串人进来,一站好就全部跪下来了。 「奴才见过王爷,王妃。」 「奴婢见过王爷,王妃。」 二十几人,声音居然整齐一致,光从这一点,公孙茉就知道敬王御下严厉。那胖娘子自我介绍姓康,是敬王正院的管事娘子,昔日是宫中的姑姑,然后一个一个见过,四个一等丫头,八个二等丫头,粗使丫头地位太低,没资格见王爷跟王妃。 然后还有负责厨房的总厨娘,大帐房,花园总管。 公孙茉尴尬得很,她没赏银。 南蛮本就是十万人的小国,资源有限,即使是嫡公主出嫁,恐怕还比不上东瑞富户嫁女,她虽然是县主,但并没有贴身丫头,从出生到陪嫁,身边伺候的就是一个郝嬷嬷。 郝嬷嬷以前有过一个儿子,后来六七岁患病死了,从此以后郝嬷嬷对她就像对待眼珠子一样,最是在意她。 大婚后让下人拜见,是多重要的事情,郝嬷嬷怎么会睡过头? 公孙茉绞着手帕,面对下人的礼仪只能点头,浑身不自在。 一个两个的过来磕头,三个四个过来磕头,终于一十几人行礼完毕,公孙茉有点无措,心想着就算日后再补给荷包,也是落下了话柄…… 敬王府的下人很有礼貌,没人敢用疑问的眼神看她,但她内心知道,他们只怕都觉得奇怪,荷包呢?这王妃是打算不给了吗? 就在公孙茉如坐针毡紧张到最高点的时候,听得萧随英说:「今日每人去帐房那边多领 两个月的月银,是南蛮送嫁丁大人之前便送过来的。」 众仆大喜,「谢王妃赏赐。」 一般荷包也只一两银子,这一下就多了两个月的月银,如何能不高兴。 康姑姑笑着挥挥手,「得了赏就下去。」 众人规规矩矩退下去了。 公孙茉松了一口气,感恩丁大人,赞叹丁大人,不然今日她这个假公主就要表演当场钻地了。 用手印印额头,太紧张,居然在早春出了汗。 萧随英站了起来,「本王该上朝了。」 公孙茉奇怪,「王爷没有婚假吗?」 她还幻想着两人牵手逛花园,说说小时候的事情,说说未来的规划,新婚之夜,他对她应该还是满意的,应该要趁机会拉拢他,毕竟自己是个假公主,步步惊险,早一日获得萧随英的心,也早一日获得免死保障。 「我朝没有,即便是太子哥哥,大婚隔日也是要上朝。」萧随英奇怪,「王妃来我东瑞之前,没学习过朝仪吗?」 「有,但一时紧张,忘了。」公孙茉连忙补救,「妾身送王爷出去。」 「不用了。」 她听得出来不是客气,是真的不用,他的声音太冷淡了。 奇怪,昨天晚上难道是她一个人的错觉吗?他不是也挺投入的,怎么一觉醒来有点翻脸不认人。 但敬王出身富贵,又相貌出众,脾气怪一点好像也能理解,而且他如果个性很好,应该早有娃儿了——东瑞男子一般来说十六七岁就成亲,敬王可是二十岁了啊。 公孙茉回到寝间,整个人趴在铺了锦绣垫子的美人榻上,心里总也不明白,怎么昨天她卖乖有用,今天卖乖没用了?他们是新婚夫妻耶,妻子乖巧的说送他出去,他应该要说好啊,居然回不用了,还是他是有起床气的那种类型,非得到晚上才能恢复成正常人? 她翻了个身,突然想起自己应该去看一下嫁妆——她知道自己带了什么,但不知道南蛮皇后给宣和公主准备了什么。 应该有个册子可以对照吧,昨天有四个小箱笼是搬进新房的,那么重要的东西应该在小箱笼里。 公孙茉一下从美人榻上弹起,开始一个一个箱笼查,不査还好,一查真的是……看来南蛮国也没这么穷,这四个小箱笼里面满满黄金,沉甸甸的,斤两十足,还有一匣子金珠子,明显让她赏人用的,看着看着,主意就有了,这黄金放着也占地方,不如趁丁大人跟霍大人还在京城,让他们帮忙把黄金换成铺子。 与其看着四箱黄金逐渐没有,她宁愿买铺子,每个月二三十两进帐,这样还比较安心…… 「公主,公主。」 公孙茉一喜,郝嬷嬷。 就见郝嬷嬷进来,一脸惭愧,「老奴失态了,竟然睡过头,公主责罚老奴吧。」 「嬷嬷说什么呢,我还担心嬷嬷是不是身子不适,人没事就好。」 见公孙茉没责怪,郝嬷嬷更羞愧,「老奴这是……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这样睡到了刚刚……」 公孙茉笑说:「嬷嬷,不要紧。」 「老奴醒得晚,公主肯定没能给荷包,不如我们找管事娘子,赶紧补发下去,好歹不要太失礼。」 「不用,母后已经准备妥当,丁大人早就送到王爷的库房中。」 郝嬷嬷松了一口气,「这样就好。」 「嬷嬷来得正巧,帮我走一趟官驿,跟丁大人还有霍大人说,这四箱金子是嫁妆,我想换成铺子。」 郝嬷嬷想也不想就说:「老奴这就去。」 郝嬷嬷出去了,很快又进来,带了八个王府的小厮,两人提一箱金子,这便出门了,光天化日之下,又是王府马车,也不用担心有人打劫。 那匣子金珠子留了下来,打赏用,公孙茉一颗一颗装在荷包里,小荷包装两颗,中荷包装五颗,大荷包装十颗。 把匣子的金珠子装好,已经两刻钟过去,公孙茉看久了粲然生光的金子,觉得眼睛有点疫,想回去睡一下,又担心万一有丫头进来,看到她大白天睡觉,传出去不好听,而且现在可不是睡觉的时候,她得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敬王若不能把她放心上,她的命就岌岌可危。 想到这里,她又坐了起来,「来人。」 刚刚拜见过她的一等丫头春雪进来,「奴婢见过王妃。」 「你跟着王爷多久了?」 春雪毕恭毕敬地回答,「三年多,先前是一个春桃姊姊,满二十四岁嫁人了,奴婢这才到敬王府来服侍。」 「有没有谁在王爷身边超过十年的?」 「康姑姑,康姑姑是宫中的女官,照顾殿下很多年了。」 「帮我请康姑姑过来。」说完,她给了春雪一个小荷包。 「是,奴婢这就去。」春雪一边觉得王妃自称「我」很奇怪,但又想着毕竟是南蛮人,比较不懂规矩,可惜了王爷大好男儿,居然娶个番邦公主,但这些话也只敢在心里想,就算是没有感情的婚姻,那也是堂堂敬王妃,不是她一个丫头可以评断的。 春雪走后,公孙茉在心里盘算着要问哪些问题,这些关于敬王的大小事,关乎她能活到几岁,可得好好问个清楚。 康姑姑很快来了,「奴婢见过敬王妃。」 「康姑姑不用客气。」公孙茉指着山水绣墩,「坐吧。」 康姑姑行礼,「多谢王妃赐坐。」 公孙茉犹豫了一下,决定开门见山——宫里的人,什么没见过,与其拐弯抹角,不如坦诚相对,「有几件事情想请教康姑姑,不知道王爷何以大龄未婚?」 康姑姑一噎,不愧是南蛮公主,这在京圈中至少要磨蹭半个时辰才会问出的问题,居然就这样问出来了,可她不能不回答——照顾敬王十几年,康姑姑自然很懂敬王,是,敬王对宣和公主没爱,只是不得不娶,但是他们做下人的不可以因为这样就不尊重她。 王爷爱不爱王妃是一回事,下人敬不敬王妃是另外一回事。 第 5 页 若是让敬王知道他们怠慢,他也不会高兴的。 康姑姑一揖,「便是曾经沧海难为水了。」 她说这话是取巧,笃定了南蛮公主听不懂意思,这样她既回答了问题,又不用背后说敬王隐私,却不知道眼前的敬王妃是穿越而来,真正的南蛮公主不懂,但现代人很懂。 公孙茉点点头,「除却巫山不是云是吗?王爷曾经爱而不得?」 康姑姑一凛,居然懂了?瞬间觉得意外,又替自己感到羞愧,自己何时变得如此自大了? 想想王妃昨日过门,在房中待了两个多时辰都安安静静,今天早上王爷离开后,也没有像一般主母一样大展威风,说来修养是很好的——东瑞崇简,加上王爷爱静,府上人不多,就连下人都很少,若不知道详情,恐怕会觉得自己被怠慢,可是王妃一直平心静气,反倒是自己先看不起人…… 康姑姑自省了一下,心态也摆正了不少,想着反正王爷对柳素馨的情意不是秘密,连客栈的说书人都知道,她不讲,王妃总有一天也会从旁人那里听说,那还不如早点告诉她,让她心里有底。 公孙茉问道:「那个沧海巫山,叫什么名字?」 康姑姑敛眉,「是金声侯的嫡女,柳素馨。」 「她有意中人吗?为什么不嫁给敬王?」 「回王妃,柳小姐生母曾氏过世后,金声侯又娶国公府的嫡女为妻,蔡氏肚皮争气,连生三个儿子,个个健壮活泼,金声侯很欢喜,可是您也知道,当一个家的续弦得到宠爱,绩弦又心思不正时,那对原配的孩子就是不幸的开始,蔡氏不虐待柳小姐,但是她也不照顾柳小姐,柳小姐跟她的同母哥哥在侯府,就像不存在,所有的人与事,都与他们无关,即使后来柳小姐成了公主的伴读,蔡氏依然故我,忽视柳小姐,让她在府中自生自灭。」 「这蔡氏好生可恶,怎能这样对一个孩子,柳小姐何其无辜。」 康姑姑有点意外,王妃居然为柳素馨抱不平,忍不住又觉得自己见识浅薄,再次为自己刚刚试探王妃感到愧疚。 「柳小姐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所以特别好胜,虽然当时还未封王的王爷跟她表明心迹,她还是决定入宫选秀,程皇后病逝数年,后位始终空悬,柳小姐她……」康姑姑低声,「想争大位。」 公孙茉瞪大眼睛,想当皇后? 「这也太傻了吧,嫁给皇子,将来分封了,便是一品王妃,入宫却不知道何时才到头,当皇后哪这么容易呢。」 「这便是柳小姐的心病了,因为被忽略着长大,所以要当最尊贵的女人,柳小姐虽然容姿出众,但在后宫却不是特别的存在,封了一个八品采女,便没下文,后来皇上立了二皇子为太子,二皇子的生母甘淑妃母凭子贵,成了皇后。」 「那柳小姐……」 康姑姑露出惋惜的表情,「依然是个采女。」 东瑞后宫位阶为一后,四妃,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御妻又分为宝林二十七人,御女二十七人,采女二十七人。 采女是什么,比宫女高一级而已。 舍弃了一品敬王妃的身分,想争后位,却只争到一个八品采女,老天爷当真跟柳小姐开了一个大玩笑。 第二章 心有白月光(2) 公孙茉说不上来现在的感觉,她对敬王无爱,自然不会嫉妒,只是觉得有点惋惜吧,一个入宫却没能有好结果,一个在宫外多年不娶,直到南蛮皇帝送女和亲——正常来说,东瑞皇帝应该把这个和亲公主纳入后宫,并且给个妃位,以展气度,但凡事总有例外,不管是东瑞皇帝不愿意,还是甘皇后不愿意,总之南蛮公主不能入宫,未婚的王爷是个和亲好人选。 放眼超过十六岁的王爷中,只有敬王未婚,所以他们就这样成亲了。 二十岁的王爷,十六岁的公主,外人看来应该算是年貌相当,可是公孙茉听了康姑姑的话却愁了起来——敬王心中有着白月光,想来自己得多多努力,就算不能超越,好歹要占有一席之地。 公孙茉又问:「对了,今早拜见的那些,哪几个是通房丫头?」 通房丫头跟一般丫头不一样,得另外再赏上一些。 康姑姑低头回答,「王爷性子拗,没要过通房。」 公孙茉很是诧异,「在宫中没安排吗?」 据她所知,皇子一般来说十四岁上下就会安排通房,十六岁出宫也会把通房带走,将来娶了正妃,这些通房好一点就是贵妾,差一点也是个姨娘,总之前程都不差。 敬王居然没要通房,这是有多喜欢柳素馨啊……唉,慢着,这么说来,他昨天晚上……还真不像第一次……公孙茉定了定神,暗骂自己在想什么,昨天晚上无关情爱,而是他们的身分都要有所交代,宫中的嬷嬷就在门外等着元帕,元帕送入宫中,皇后过了眼,这婚事才算完。 她本以为敬王应该对自己有几分喜欢,毕竟自己是个青春少女,她又特意卖乖,昨天直到两更才真的闭眼睡觉,现在想来或许因为是新婚之夜,外面有人听房,所以他才行礼如仪……是了,一切按照规矩来,敬王对自己可没别的意思。 这么一想,公孙茉就蓦了,美色都不能让他心动,那她该怎么让他心动? * 丁大人跟霍大人的手脚很快,那四箱金子短短几天就成了十六间铺子,都在城中最热闹的地方,一个月收租有一百三十二两,又找了个有信用的管帐娘子,让她每个月代为收租,给二两银子当辛苦钱,郝嬷嬷每个月初五去跟她取一百三十两银子。 公孙茉闻言大喜,一个月一百三十两,一年便是一千五百六十两,钱可好用了,像她这几天因为态度和蔼,不打人,不骂人,又赏钱大方,几个王府大丫头对她都十分热络,春雪春梅最是讨好,春鸳春鸳则是用心服侍,问什么也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譬如说,她已经打听到敬王不太重吃的,但重穿,衣料不好或者不合身,会不高兴,然后他擅长琴棋书画,写得一手好字,喜欢阅读,四书五经喜欢,稗官野史也爱,甚至会看一些民间文人自己出版的书,敬王府有一座书库,上万本书籍,什么都有。 当然也打听到柳素馨,会作诗,算是小有名气的才女,画像她也弄到了,论长相比起来自己可不差,只能说人家有青梅竹马的情分,一个王爷跟一个伴读,无论如何都比她这个中途出现的公主来得感情深厚。 还听说景太师府上的嫡孙女景玉如追敬王追得紧,不过敬王地位高,景太师也不能硬着许亲——春梅说,敬王行情非常好,京圈好多名门贵女都想嫁给王爷。 春雪年纪小,比较口无遮拦,「瑜王妃入门时异常凶狠,说是要给个口头警告,一进门就把所有的大丫头都打了一棍子,入府才六年多,瑜王府已经被打死二十几人,京城说起瑜王妃,都是摇头的。」 春雪嘻嘻一笑,「我们姊妹运气可好了,有王妃您这样的主子,又不打人,又不骂人,几个姊妹谈起都说是老天保佑。」 在春雪,春梅,春鸳,春鸳眼中,王妃是南蛮来的,所以规矩不多——这刚好让公孙茉可以解释自己各种不同于东瑞人的想法习惯,她不喜欢说「本王妃」,不喜欢仗势欺人,不喜欢打人,因为她出身二十一世纪的台湾,讲究男女平权,生命平等,好好说话,不要下跪,任何人的膝盖都很珍贵。 在春雪喜孜孜的眼神中,公孙茉也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幸好这些丫头都不拿乔——以前看古装片,大宅新妇总会遇上刁奴,动不动就说「夫人,这样不可以」,「夫人,我们府里没这规矩」,「还请夫人三思」,万幸敬王府没这样的人。 然后还有一点她要大力赞许的,就是东瑞崇简,这几日因为恶补东瑞相关礼俗文化,她也知道先帝时代还满奢侈的,当时异国公主和亲,得先盖一座公主府,这公主府干么呢,就是让异国公主在京城备嫁用的,说穿了,为了那几天盖一座府邸,浪费,然后皇子婚礼还要席开五百桌,京城的达官贵人都要来,皇城得大闹三天,这才算完。 现任皇帝继位后,深感这样浪费铺张,于是异国公主和亲,改为住在官驿,宴客也仅限于王府前庭内的范围,能摆几张桌子,就请多少客人,先皇时期那种五百桌盛宴习俗就不再得见了。 春鸳跟她说,瑜王妃也是异国公主,来自北迢国,当时因为入京行头夸张,让皇上不太高兴——公孙茉心想,南蛮这穷还真恰到好处了,扣除士兵,一行还不到十人,她入敬王府只带了郝嬷嬷,想必崇简的皇帝对她十分满意。 第 6 页 至于甘皇后为什么没召自己入宫看看——怎么说都是儿媳妇啊,甘皇后只生下两个儿子,照说应该是看重的。 春鸳笑着说,等钦天监算日子呢。 公孙茉嗷的一声,又要看日子,得看甘皇后的八字,得她看公孙茉的八字,找出一个合适的日子,她们婆媳才能相见。 古代人,规矩多。 宫中赐下几箱书,但古时的书没标点,她看得头痛,所以这几日虽然无聊,但也不太爱看,就是让康姑姑来跟她讲东瑞文化——康姑姑对于自己一手拉拔长大的皇子要娶个南蛮公主,自然觉得可惜,但看这南蛮公主也尽力了解东瑞文化,又觉得自己应该从旁帮助,毕竟名分已定,敬王这一辈子的正妻只会是宣和公主。 宣和公主多懂一分礼仪,对敬王的面子就是多一份保障,不要像瑜王妃,都入京多年了,还不会点戏,置瑜王面子于何地。 公孙茉打起精神来学习,记东西还挺快——当然也是占了现代人的便宜,前生看了无数古装片,规矩大同小异。 白天她就跟着郝嬷嬷,春雪,春梅,春鸳,春鸳,以及康姑姑学东瑞礼仪,晚饭前敬王会回来,她就是第一时间迎接——这是她人生中的大腿,一定要抱牢,抱好。 公孙茉的花容月貌还是很有用的,萧随英虽然心里有白月光,却对她的讨好颔首受之,她炖了一个下午的鸡汤,喝,她花了两天做出来的荷包,收。 公孙茉没感觉到什么情意,但已经很满意了——慢慢来,才几天而已,只要敬王不讨厌她,一切好说。 比较伤脑筋的是,除了大婚之夜,为了交出元帕而闹到二更,敬王没再碰她了。 还是同床睡,但就不亲她抱她。 公孙茉觉得没道理,自己花容月貌,他又是二十岁血气方刚……就算不喜欢她,也不至于这么冷淡,人家不是说嘛,对男人来讲,性跟爱可以分开,他怎么会每晚都老僧入定般的睡觉呢? 公孙茉于是努力的挽着他手——这是两性杂志上的教学,如果对方没那兴致,就从简单的肢体接触开始。 第一天萧随英还问:「怎么?」 公孙茉双手抱着他的胳膊,「殿下晚安。」 「放手。」 公孙茉干脆把头靠在他肩膀,又说了一次,「殿下晚安。」 他是成年男子,当然有足够的力气把手抽出来,但是他也没这么做,命丫头吹熄蜡烛,这便睡下。 后来几天都是这样,他没再多问的任她抱着手臂,但她也没招了,总不能她主动吧,现代女子可以主动,古代可不行,她会被贴上不知羞耻的标签。 可恶,她想生孩子啊,他不配合,她要怎么生孩子。 * 御书房。 萧随英从御书房退出来,马上一个小太监往前,「敬王殿下留步,皇后有请。」 他闻言立刻转了脚步,往凤仪宫过去。 后宫有六大宫,左首东宫,右首便是皇后所居的凤仪宫。 他在后宫长大,对宫道自然十分熟悉,穿着一身明黄色的袍子,又有谁敢阻拦,路上迎面而来的宫女太监,都是低头请安。 凤仪宫离御书房不远,不过一刻钟的距离就到了。 他大步走进,在前庭的宫女纷纷行礼,「见过敬王殿下。」 池嬷嬷原本在廊下指挥着不知道什么,见到人连忙上来,「敬王殿下可来了,皇后娘娘念了一个上午。」 「母后这阵子身体可好?」 「好,太子殿下又得一个儿子,皇孙健壮活泼,皇后可开心了,赏赐了不少东西下去,心情好,晚上睡得沉多了。」 后宫出身的人都知道,要睡得沉是多难的一件事情,从皇帝到小宫女,只怕一个月都没几天好觉,要策划的事情太多,要警醒的时刻太多,心思忧虑,一晚上几次醒来是常有的事情,从他有印象以来,母后的眼睛下面就有一层暗青。 这几日睡得沉?那可真是挺好的。 他提起衣袍下袜,跨过门槛进入了大厅。 就见母亲甘皇后居中而坐,旁边陪着说话的是太子妃——也姓甘,是他甘家舅舅的女儿,论关系他要喊一声表姊,不过既然入了宫,就没了表姊,只有太子妃。 他入内,行揖礼,「儿子见过母后,弟弟见过嫂嫂。」 甘皇后笑容满面,「快,坐下来。」 面对自己的母亲,他自然不会客气,宫女搬过了绣墩,这就坐上了。 甘皇后打量他,「母后听说,那南蛮公主品行还可以?」 「少了点规矩,但心性是不错的。」 「英儿可还满意?」 「可以吧。」萧随英想起公孙茉抱着他胳膊睡觉的固执,觉得有点好笑,但不讨厌就是了。 甘皇后露出放心的表情,「你年纪也不小,不要挑挑拣拣,母后听说宣和公主是一个美人,你别对人家冷淡,二十岁了,该生几个孩子,等有孩子你才会知道,人生才要开始。」 「儿子知道。」 太子妃笑着劝,「八弟可别糊弄母后,母后这浅眠之症,好不容易好了些,八弟如果能跟王妃和睦相处,生几个娃儿,也许母后的病症就能不药而愈。」 「就是。」甘皇后道,「皇上立了太子,太子膝下也已经有六男八女,母后现在最大的心病,就是你膝下犹虚。」 身为母亲,自然是懂儿子的——包括懂得他对柳素馨的一片心意。 真没人这么傻的,她的傻儿子…… 柳素馨耽误她的儿子,就别想在后宫有好日子,这后宫只要她掌管凤印的一天,柳素馨的牌子就永远不会送到皇帝面前。 太子妃继续劝,「八弟也替王妃想想,千里入京,只有丈夫一个亲人了,她可什么错都没有,八弟对她好些,感情总能培养起来的,爱情什么的都会消逝,只有变成亲情,那才能稳固。」 甘皇后露出欣慰的样子,「还是太子妃懂本宫,随英,你愿意承担起一个亲王的国家责任,母后很安慰,可是如果只是迎娶一个女子入府,那不叫成家,有孩子的地方才叫家,你今天拜访文先生,明天拜访叶先生,虽然说做学问很好,但既然娶妻,也得承担起丈夫的工作,现在天气这么好,可以骑马打猎,也可以游湖烤鱼,带你的王妃出去走一走,好好处一处,赶紧生下孩子才是正经。」 「儿子知道了,母后也别操烦,太医说了,您常常头疼是因为浅眠,您别想太多,顾好自己的身子最重要。」 太子妃笑说:「八弟要是心疼母后,那便让王妃赶紧有孕,母后现在事事顺心,除了八弟还没孩子这件事情以外。」 第三章 努力怀孩子(1) 萧随英回府,想起母后的期盼,又想起嫂嫂的劝慰,如果自己有后能让母后睡得好一点,那他无论如何也会跟宣和公主生出孩子来。 母后为了在龙潭虎穴般的后宫护着他跟皇兄长大,不知道费了多少心血,当年程皇后执掌凤印,对他们是不太待见的,毕竟朝廷程党甘党分派严明,导致后宫也不太和睦,只有他们兄弟知道,母后是怎么从婕妤一步步爬到淑妃的位置,那时在程皇后的控制之下,又活得多憋屈。 他一定要好好孝顺母后。 生孩子?容易,今日开始他便专心跟宣和公主制造孩子,三年抱两,也许母后日后能够一觉到天亮。 下了双头马车,温长史便迎上,「王爷辛苦了。」 「王妃呢?」 温长史一怔,公孙茉都嫁进门快十天了,萧随英第一次问起她,叫他意外之余又暗骂自己没准备,只好硬着头皮说:「下官立刻派人去问。」 萧随英扬起眉,表情不太满意。 温长史一抖,立刻下跪,「下官失职,请王爷惩罚。」 「看在你没出过错的分上,这次暂且记下,再有一次,就去守门那里领棍子。」 「是,谢王爷饶过这回。」 「起来吧。」 温长史簌簌发抖着起来——前几天他都有先打听好王妃在哪里的,后来见王爷对王妃不是很在意,这两三日也就没当一回事,没想到会有转折……幸好王爷没追究,不然这可是大大的过错。 萧随英大步流星的往起居间走,在他的想法里,王妃当然在起居间,昨日刚下过大雨,花园泥潭,没什么好逛,起居间有几个书架,放了不少画册,她就算不爱读书,看看画册也能打发时间,或者是绣花,下棋。 她给他绣的荷包还可以,碧绿色的池水,黑色的鸳鸳,适合夫妻相赠,比不上内造之物,但也挑不出错,原本以为要娶个粗鲁无文的夷人,现在看来还行,虽然没有大家闺秀的风范,但也不会太失礼。 他的要求也不多——既然不能娶柳素馨,那娶谁都没差了。 说来也是老天的玩笑,柳素馨入宫前,后位空悬,太子之位空悬,谁都可能登上凤座,谁的儿子都可能成为储君,她就想赌那一个机会,没想到就在她入宫后一个月,父皇册立了二哥为太子,母亲理所当然成了皇后——柳素馨想要的东西,一下子都不可能实现了。 第 7 页 母后说起柳素馨,都说活该,如果她当年允了他,那么便是亲王妃了,偏偏要入宫,宫里上百个女子,要出头哪这么容易。 他不想说柳素馨的不是,但有时候也难免觉得造化弄人,如果前金声侯夫人不那样早过世,他们的命运都会不一样,假设柳素馨能在被爱的环境下长大,她绝对不会那样好强,那样倔强,那样用毁灭自己的方式来争出头…… 萧随英一路行来,一路丫头小厮行礼,直到他入了正院,进了花厅跟起居间,都没看到人,他的四个大丫头也都不见踪影。 内心觉得奇怪,他转头问:「来人,王妃呢?」 一个二等丫头连忙上前屈膝,「王妃在厨房。」 他微觉奇怪,「在厨房做什么?」 「听说王妃想家,所以要亲自下厨做一些南蛮小点。」 「去传话,本王……」他原本想叫公孙茉来见他,却想起太子妃说的「她的家人只有你了」,叫他打住了话语。 柳素馨选择入宫跟王妃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不应该把自己的惆怅转嫁到她身上。 好吧,王妃,本王就亲自走一趟。 大厨房离得远,萧随英走了一刻多钟才到,远远的就闻到一股香味,有酸有咸——他不重口腹之欲,不过毕竟出身皇家,吃过的山珍海味着实不少,闻到这陌生香气,不禁意外这天下还有他没吃过的东西,想来就是丫头口中说的南蛮小点了。 自己是不是该给王妃请个南蛮厨子? 想到这里,萧随英又觉得喜不喜欢一个人差真多,当年柳素馨喜欢荷花酥,他可是下令御厨做出咸甜滋味两种,然后派人送去金声侯府,每天都要吩咐御厨一次,直到柳素馨说她腻了,这才做罢。 王妃入府十天,他却没想过要给她找个南蛮厨子。 这叫他有点内疚——即使无情无爱,身为夫君,关怀妻子却是责任,想她来自十万人的小国家,即便身为皇族出嫁也没办法大肆张罗,堂堂一个嫡公主,居然只有一个嬷嬷跟着,说来也很可怜。 他不禁动了恻隐之心。 靠近大厨房,突然间里面传出一阵爆笑,他对公孙茉的声音不熟,但对春梅,春雪,春鸳,春鸳的声音十分耳熟,这笑声中就夹杂着她们的嗓音——什么事情这么乐?春鸳跟春鸳这么内敛的人也会这样大笑吗? 大厨房的门是不关的,他就这样走了进去,映入眼帘的是几人嬉闹的画面。 「王妃,您做的这个南蛮小点可太好吃了,奴婢从来没吃过,面皮上头的酱料又香又稠的,面皮却有嚼劲,老面馒头都还输一截呢。」年纪最小的春梅道,「这叫什么?」 公孙茉说:「叫披萨。」 众人面面相觑,「披萨?」 公孙茉点点头,「义大利披萨。这是一个厨师为了跟我们皇后致敬所做出来的,最早开始上面放的果物肉类,可以拼成国旗的颜色,后来传到各地,可以加的东西就多了,只要能吃的都能往披萨上面加,这王府只有炉灶,等以后作了炭窑,那味道可更好了。」 春梅瞪大眼睛,「还能更好吃,这个羊奶跟柠檬汁做出来的……的……」春梅歪着头,却是怎么也想不起来王妃刚刚说了什么。 公孙茉笑说:「起司。」 「对对对,起司,可真太好吃了,奴婢喝了十几年羊奶,可没想过羊奶能拿来做起司,太香了。」 春鸳跟春鸳沉稳,可是喜欢吃东西是人的天性,任凭谁吃到新鲜的美食总是高兴的,何况这十日跟王妃相处下来,已经被收服,便不再那样拘谨。 众人吃了披萨,又净了手。 公孙茉一伸手,「来,地瓜给我。」 春鸳马上从旁边的篮子里拿出来,心里奇怪,这地瓜是给下人吃的,王妃要做什么,她们虽然是丫头,可不吃地瓜这种普通东西。 公孙茉洗干净地瓜,削皮,切成长条,几个丫头见状连忙帮忙起来,都是很简单的工作,看一眼就学得会,不一会儿地瓜长条就堆成小山。 公孙茉又热了一锅油,把地瓜长条往油锅里一扔,众人就看到油锅开出黄花似的,甜香四溢。 公孙茉拿起捞网把地瓜长条捞起,先在一个青花碗中盛了一点,剩下的全放在干净的大盘中,稍微据凉,就用手捏起来吃了。 几个丫头见状,这回不用招呼,纷纷自己动手——都没想过这么便宜,给下人饱腹的东西切条油炸后这么香。 春鸳爱甜,十分惊艳,「王妃,南蛮的地瓜都是这样吃的吗?」 「是啊,等有空再做汉堡给你们,汉堡配薯条,绝配。」 「汉堡?」春梅瞪大眼睛,「那是什么,听起来就好好吃,王妃行行好,今日一并做给奴婢们开开眼界吧,不然奴婢晚上睡觉,一定想着这个汉堡想得睡不着。」 「汉堡得做面包,可我手边没材料,也不知道京城有没有,等我遣人去市集找找,找到原料再说。」 一大盘薯条一下子去了一半,几个大丫头平时都是很矜持的人,但现在王妃带头用手吃呢,突然间也体会一把用手吃东西的乐趣,几人你推我,我挤你,嘻嘻哈哈。 萧随英看着这样的画面,等回过神来,这才发现自己居然在笑——奇怪,看人煮东西有什么好玩,但他就是觉得心情真的很不错。 瑜王妃暴虐之事他也略有耳闻,瑜王府短短几年就死了二十几个人,他可不希望他的府邸变成那样的所在,因此对于自己的新婚妻子抱持着几分审视的态度……如今一看,虽然用手吃东西有点不太好,但看她笑成那样,莫名又讨厌不起来。 突然间,公孙茉抬头跟他四目交接——他是很坦然的,这是他的王府,他要在哪都可以,厨房门不关,可不是他偷看。 就见他的王妃拿起先盛起来的那个小碗走到他面前,「王爷,尝尝我做的南蛮小点,叫做薯条。」 萧随英低头,他刚刚都看到了,就是地瓜,穷苦人吃的东西,他才不吃……但面对那样笑意盎然的脸,他鬼使神差的也用手拿起了一根放入嘴中。 薯条还是热的,散发着地瓜的甜香,而且经过油炸,不会干,吃起来脆脆的……他不重口腹之欲,但真的还不错。 「王爷,怎么样?」 「还可以。」 「我还做了披萨,也给王爷留起来了,温在锅里。」 一旁,春鸳早就乖觉地取了披萨放在青瓷盘,双手奉上。 萧随英当然也有看到她们怎么吃披萨的,用手吃。 南蛮吃东西怎么都用手? 心底虽然嘀咕,可是看着眼前努力跟自己分享美食的王妃,他不想浇她冷水。 温热的披萨一入口,他便觉得惊奇,这是什么滋味,微酸微咸,还有上面这个牵丝的东西就是春梅说的起司吗? 南蛮的食物怎么味道这样奇特? 很新鲜,很不一样。 时近中午,他本来就饿了,也是看着王妃闪闪发光的眼神,他,敬王爷,就这样站着用手解决了自己的午饭。 见王妃一副很需要夸奖的样子,他点了点头,「还行。」 然后他就看到他的王妃笑了——那个瞬间,彷佛看到芙蓉开花。 她那样开心,好像他的「还行」对她来说是莫大的鼓励,圆圆的眼睛写满了高兴。 他看着他的王妃,忍不住微笑了。 对于萧随英怎么想,公孙茉是完全状况外的,只是当晚她照例搂着他的胳膊要睡觉,他突然挣脱,让她心凉一截,他腻了吗?连应付都不打算应付她了吗? 她脑子胡思乱想都是打击,没想到瞬间却又有意外之喜——他解她衣服了。 公孙茉非常高兴,是好状况啊,他总算回应了。 一想到孩子有望,她努力配合起来,又跟大婚之夜一样,到两更多这才真的沐浴完毕在床上躺平。 公孙茉喜孜孜的,她一直有算日子的习惯,这几日刚好危险期,要是幸运一点,她搞不好过年前就能当妈,哈。 「什么事这么高兴?」 「回禀王爷……妾身……想要孩子。」 「哦。」 公孙茉是现代人,充满现代思维,觉得年轻男子刚刚亲热了三顿,没人会心情不好,于是说话也就不修饰了,「孩子多可爱,白白软软,会喊爹,会喊娘,会慢慢长大,跟自己贴心,妾身嫁到京城,只有王爷一个亲人了,想再多几个亲人。」 萧随英颔首,「本王……也想有孩子。」 「那可好,王爷多跟妾身配合配合,孩子肯定很快就到,说不定过年时,我们就能有小娃儿呢。」 他被她的说法逗乐了,「你就这么有把握?」 「女子容易怀孕的日期是可以算的,妾身这几日刚好遇上好日子,王爷晚上多留点时间给我,保证几个月内肯定有好消息。」 萧随英有点好笑,又有点错愕,觉得她说话大胆,有时候自称「妾身」,有时候又说「我」,但想想规矩不严,也不能算什么大错,每每想起残暴的瑜王妃,他就觉得自己的王妃还是可以的。 第 8 页 公孙茉心里高兴,大婚之夜与其说夫妻亲热,不如说是完成仪式,给甘皇后交代而已,今天才真的有做夫妻的感觉。 经过她十日不懈的示好,敬王总算又碰她了,而且还亲了她脸颊——大婚之夜,他可没亲她。 她可以感觉得到,萧随英现在心情不错,便大着胆子道:「王爷叫什么名字?跟我说说行不行?」 萧随英眼神闪过一丝诧异,很快又恢复如常,「你要嫁我,却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 第三章 努力怀孩子(2) 那有什么办法,我又不是真的宣和公主——公孙茉在心里想,当初陪嫁之事定下来时,南蛮皇后又怕她这个沉鱼落雁的媵妾太懂事,夺了敬王的心,所以很多资讯都不愿意跟他们分享。 她觉得大婚之夜的敬王是在完成任务,但今天好像有要跟她好好过日子的苗头了,她希望两人距离能拉近,成为互相喊名字的关系,不是王爷与王妃,是丈夫与妻子,毕竟她才十六岁,按照古代平均年龄,还要活四十年,可不是一段短日子,她想开开心心的过。 「本王叫萧随英,跟随的随,英姿勃发的英。」 公孙茉心里暗忖,好好听啊,入府十天,她总算知道丈夫的名字了,「那没外人在的时候,我可以叫你随英吗?」 他一怔,没打回票,公孙茉露出笑容,那就是可以了,「随英。」 「没事别乱叫。」 公孙茉将他胳膊搂紧,「哪里是没事呢,这是我第一次喊王爷名字,我觉得我们这样才比较像夫妻了。」 「家乡爹娘怎么喊你?」 公孙茉心想太好了,他们的对话有来有回,不是她一头热,「盈儿。」 公孙盈,宣和公主的名字,她可没忘记自己是个代嫁的。 她靠着丈夫的手臂,心里还因为他刚刚说也想要孩子而雀跃,还有什么比两人有共同的目标更容易增进感情?现在只希望他努力一点,自己肚皮争气一点,要真的这几日能怀上,她就发放府内上下一个月的月银,她公孙茉说到做到。 公孙茉心情很好,「王爷小时候喜欢玩什么?」 「贺太傅很严格,没什么玩,如果骑马课程也算的话,那就骑马吧。」 「我也喜欢骑马,我家里养着一头红棕马,叫做飞驰,跑得可快了,每次跟兄弟们一起跑,没人跑得过飞驰。」 萧随英扬起眉,「家里?」 公孙茉心想糟糕,一不小心露出马脚,「是宫里。」 「刚刚明明说家里。」 「我说错了。」公孙茉觉得大不妙。 所幸萧随英也没追究,「我的马叫做逆风,今年十五岁了,年纪有点大,所以也不骑着跑快,就是去城西山头让它活动筋骨,马师说马儿到这个年纪骨头已经松了,活动活动就好,不要骑快。」 「十五岁,那不就跟着你一块长大的?」 萧随英点点头,「我六岁上骑马课,当时个子小,只能骑小马,武师带来的就是逆风,一身黑毛,当时还不到一岁,脾气最温驯不过,不过逆风认人,除了我以外,谁骑都要给它颠下来。」 公孙茉就看萧随英的脸上闪过一抹得意——是该得意的。 「我的飞驰不认人,只要熟人都能骑,曾经有次出猎,我一个小从妹给了它两颗苹果,它就蹭着要我小从妹骑它,气死我了。」 萧随英莞尔,「京城有秋猎之俗,到时候本王带你一起去。」 「真的?」 「一言既出,迦马难追。」 公孙茉抬起头,在他脸颊亲了一下,「多谢王爷。」 萧随英一怔,有点突然,但感觉也不坏,她是他的妻子,亲他又怎么了? 虽然娶宣和公主主要是解决外交问题,但是经过这些天,他也知道她很努力在融入他的生活——东瑞国的王爷没有和离的前例,哪怕是大哥瑜王对瑜王妃那样不满意,为了外交,也只能维持这样的婚姻。 宣和公主只是礼仪比较不周到,但心地不错,这样就可以。 他自认还是能跟她建立一个家的,到时候生几个孩子,家里有笑声,一方面可以安慰母后,一方面也许自己就不会再那样想起柳素馨了。 * 公孙茉心不在焉——送嫁的丁大人与霍大人,今天要来敬王府跟她辞行。 一大早假装镇定的跟萧随英吃完早膳,又乖乖送他上了入宫的马车,靠着两世为人的经验,她觉得自己应该表现得挺正常。 回到书房,春鸳给她上了四色点心跟皇上赐下的明前龙井,她两样都没动,不断的派郝嬷嬷去看日畧,问什么时辰了,郝嬷嬷也担忧,但看自己从小奶大的小姐这样,只能强装没事拼命劝慰。 终于到了午初时分,小丫头来报,南蛮的丁大人跟霍大人上门。 公孙茉大喜,命丫头把人带到荷花池中央的八角亭上——只有一条小小的曲径,此外四周都是盛开的荷花和池水,没人有办法偷听的。 她心急,居然比丁大人跟霍大人提早到八角亭,又等了一会儿,才见两人在丫头带领下走了过来。 敬王府既然是亲王府,客人又是邻国的大臣,春雪等四个大丫头自然十分慎重,铺迎枕,煮茶,上点心。公孙茉,丁大人,霍大人知道这是规矩,于是只说了一些不着边际的话——两人除了负责送嫁,另外还负责采买,南蛮小国,物资多有缺乏,两位大人这半个月在京城,买足了皇帝跟皇后要的东西,一车一车运回南蛮。 茶过三轮,公孙茉想想时间也差不多,于是挥挥手,四个丫头纷纷退下,亭中只留下公孙茉,丁大人,霍大人,郝嬷嬷。 公孙茉也不客气,开门见山,「可有公主的消息?」 丁大人道:「有人看到往西瑶去了。」 「西瑶?」公孙茉诧异,「那里不是比我们南蛮更穷吗?去哪里做什么?」 在她的想法里,宣和公主应该往北走,北迢国跟北棋国虽然产不出什么蔬菜,牛羊倒是不少,还盛产药材,做家具的高级木材,富庶不在话下,且民风开放,没丈夫的女子在那里生活容易得多。 丁大人一脸气愤,「老臣早说那个异域来的西瑶女说书人不是好东西,偏偏皇后喜欢,留她说了不少话,宣和公主肯定是被那些故事所迷惑,这才一心往西瑶去。」 那些故事公孙茉当然也听过,就是射雕英雄传吧,大漠,帐棚,飞鹰,血一般的夕阳,豪迈的喝酒…… 她跟宣和公主这个从姊不熟,不知道她居然向往大漠生活,那里可没什么水啊,而且夏天还很热,宣和公主受得了吗? 丁大人又怒说:「枉费皇上跟皇后如此疼爱宣和公主,居然在这么重要的时候逃婚,要不是有朝阳县主您陪嫁,我们只能去死了,千里迢迢许亲,公主却没了,我们南蛮成为各国笑柄不说,还平白得罪了武力强大的东瑞国,老臣建议,敬王妃好好过自己日子吧,别再想着宣和公主了。」 公孙茉蹙眉,「可是,总归也是一起长大的……」 霍大人劝慰,「宣和公主逃婚时都没想着您了,您也不用想着宣和公主,退后一步说,现在您才是公主,朝阳县主已经死了。」 公孙茉心里一黯,「那两位大人准备怎么跟我爹娘说。」 丁大人顿了顿,踌躇地道:「老臣会亲自上门,告诉郡王跟郡王妃,朝阳县主中途发热,不幸过世,也因为是送嫁之行,不得耽误,所以已经埋在江南。」 「万一,我娘想给我上坟呢……」她的母亲非常溺爱她,肯定舍不得她死在别处,可能还会想把她移回南蛮,才好祭拜。 「敬王妃不用担心。」霍大人道,「老臣回程时,会把一切安排妥当,包括假墓,假棺都会有,大棺已封,不可能开启,里面放几个石块便是。」 公孙茉想起爹娘难受,眼眶忍不住红了。 虽然是穿越而来,但是四岁到十六岁,她也被照顾了十二年,在她心里,那就是她的爹,她的娘,如果不是南蛮皇帝害怕,献女和亲,自己还想着孝顺他们一辈子,现在别说孝顺,自己还死了,他们会伤心的。 郝嬷嬷给她擦了擦眼泪,劝慰道:「小姐别内疚,这些都是不得已的,将来在菩萨身边见面,再说清楚就好了。」 公孙茉想着就哽咽了,「我娘以前老说,等我生了孩子,要帮我做口水兜……」 丁大人与霍大人默然,郡王跟郡王妃宠爱女儿,他们南蛮人都是知道的,别人是重男轻女,他们夫妻偏偏娇养女儿,严养儿子,可现在女儿不但死了,还死在千山万水外的异乡,连上香都没办法,那得有多心痛,两人都是当爹的人,代入了一下,都不禁沉默。 公孙茉擦擦眼泪,心里难受,但也知道没办法——人都已经嫁进王府了,早没有转圜的余地,这时候要是露出马脚,东瑞皇帝觉得被愚弄,挥军南下是随时的事情。 第 9 页 振作,公孙茉,难得再来一次人生,要好好过下去,她再世为人,相信鬼神,相信总有一天能跟爹娘再聚首,到时候再跟他们解释,他们一定能谅解。 别哭,哭了会倒楣的。 公孙茉深呼吸几口气,「还要谢谢丁大人。」 「公主何出此言?」 「大婚隔日,郝嬷嬷没来得及醒来,下人就已经来磕头,嬷嬷不在,我没荷包可赏人,可是敬王说丁大人已经提前把赏银送到敬王府帐房了,要不是如此,我第一天就要闹笑话。」 丁大人错愕,「老夫没有啊。」 这下换公孙茉意外了,「您没有?」 「这赏人荷包乃皇后亲自准备,是收在田嬷嬷那里的,她带宣和公主逃亡时,想必也把那些银子都拿走了,县主代嫁的荷包,老夫以为那是郝嬷嬷的职责。」 郝嬷嬷一脸讶异,年纪大又熬了夜,隔天那么重要的日子睡过头,当时庆幸丁大人已经先把赏银送达,小姐才不至于闹笑话,可是现在听来又不是那么一回事。 霍大人踌躇,「老臣有个想法……」 丁大人不耐,「快说。」 霍大人一个激灵,不再支吾,赶紧说道:「可能是敬王看县主窘迫,这才说已经提前收到,给县主解围,敬王府由敬王作主,敬王说是,谁敢说不是,帐房也没那么不长眼,不可能到处说没这回事。」 丁大人眉毛一动,「这倒是有道理,敬王会帮县主解围,不就代表对县主很满意?县主可要好好把握,在妾室姨娘进门前,先生下几个孩子,一来巩固我们南蛮跟东瑞的关系,二来也是为了预防万一,假设将来东窗事发,敬王看在孩子的分上,饶县主一命。」 公孙茉现在心思复杂得很,一下因为爹娘而感到心梗,一下又因为原来敬王第一天就维护自己,而感到放心。 他只是表情冷淡点,心不冷淡。 她是假公主,她没忘记这点,唯有赶紧得到敬王的宠爱,生下孩子,让两人的关系断不了,她才能有一些薄弱的保障。 萧随英面如冠玉,个性也不差,讨好起来不太难,她本来还担心柳素馨的问题会让他继续对她抱持公事公办的态度,但目前看来他们之间渐入佳境。 这半个月来,她跟春雪,春梅,春鸳,春鸳混得熟了,从春鸳跟春鸳口中听过关于柳素馨的事情,这两个丫鬟都二十出头,跟着萧随英久了,自然是知道内情的——柳素馨不得金声侯的续弦蔡氏喜欢,这点让她比一般人倔强,又比一般人楚楚可怜,萧随英十四岁前还住在皇宫里时,有什么好东西都遣人送给柳素馨。 但即使这样殷勤多年,还是没办法温暖柳素馨的心。 柳素馨选秀入宫了,被封为柳采女,后宫最低的品级,谁知皇上立了二皇子太子,立了甘淑妃为皇后,隔年,萧随英年满十五岁出宫,封号「敬」,享食邑五千户,又因为是皇后所出,比一般王爷待遇更好,亲王富贵可世袭罔替五世,之后一世一降。 想都知道柳素馨会有多后悔,但这天下没有后悔药,她已经是皇帝的女人,除了死,永世都不能出宫,现在的敬王妃是她,公孙茉,或者说是宣和公主公孙盈。 未来不容易,她得活得好好的,才不枉费再世为人的机会。 「县主。」丁大人一揖,「老臣至今不知道代嫁决定是对是错,您既然不愿意剃度出家,那就请您好好演完这场戏,凡事以南蛮国为优先,南蛮上下十万人,都系在您的身上。」 公孙茉点头,「我明白。」 「县主还有什么要交代的?若是没有,老臣今日便要率队出城。」 公孙茉摇头,「丁大人,霍大人,辛苦。」 「县主身处险境,老臣不敢说辛苦,县主千万保重。」 「两位大人也保重。」 丁大人跟霍大人离开了。 公孙茉直到此刻,才正式认清事情已经回不去了——她得为了将来好好打算,不能像这半个月,糊里糊涂的走一步算一步,这样太危险。 还是赶紧怀孕才重要,培养感情得花很长的时间,怀上孩子却不用,她这几日是危险期,两人又天天同床共枕,努力到半夜,说不定现在已经有了。 至于宣和公主,她为人自私,弃南蛮十万人民不顾——不愿意出嫁,她可以拼死抵抗,而不是口头应好,临到阵前这才反悔,东瑞皇帝如果真的生气灭了南蛮,别说一般皇族,哪怕皇帝皇后都得入京为奴,宣和公主作为恶劣,她公孙茉可没那么好心担心她,只希望她好好在西瑶待着,永远不要再回来了。 第四章 心动一瞬间(1) 大殿。 内侍尖锐的声音响起,「散朝。」 金碧辉煌的殿内,百来个文武大臣躬身等待皇帝率先离开,然后才站起身子。 皇帝的心情不是太好,因为江南水利出了问题,年轻的臣子见识有限,提不出办法,老臣见多识广却也都沉默——治水拨了一千五百万两银子,四万军力,谁说要带这些去治水,都会被怀疑想造反,装死大吉。 萧随英往殿外去了,走下玉阶时,后面突然有个声音,「随英,等等我。」 一回头,见是薛常富,缭骑大将军的儿子,现为正七品的致果校尉,也曾入宫伴读,几人是一起长大的。 两人熟得不能再熟,熟到薛常富直接喊他名字,而不是称呼敬王。 萧随英停住脚步,直到薛常富跟上来,这才继续迈开步子。 「我听说。」薛常富左看又看,压低声音,「景玉如这几天闹绝食。」 景玉如是景太师的嫡孙女,景太史局丞的大女儿,非常喜欢萧随英,从小到大,各种示好,景老夫人甚至还厚着脸皮求到甘皇后那边去了——甘皇后对景玉如的出身颇满意,但知道小儿子脾气倔,也就没许亲。 萧随英好笑,「跟我说这做什么?」 「人家为了你呢,原本景玉如一心期盼敬王妃跟瑜王妃一样野蛮,这样她还有机会入敬王府——王妃不懂事,总要有个懂事的人打理起来,就像金小姐成为瑜王侧妃一样,可是没想到一个月过去了,敬王府什么消息都没传出,那就代表一切正常,她成为侧妃的希望化为乌有哪能平静。」 「要绝食随她去,肚子饿了自然会吃饭。」 薛常富啧啧啧,「好狠的心。」 「也只有景夫人会把她的闹脾气当真,这种事情就不该理她。」 萧随英还不知道景玉如吗?擦过眼泪的帕子还要留起来给他看,告诉他「八皇子,这是小女子昨天擦相思泪的帕子」,真是脑子有病,他不会让喜欢的人哭,但不喜欢的人,哭死也不关他的事。 萧随英大步而行,「你就特别过来讲这件事情?」 「这只是顺便,我主要还是关心关心你,毕竟我们也认识十几年了,虽然身分有异,但我真把你当朋友,看你跟……」薛常富把「柳素馨」咽了下去,「也是担心,我们大伙每个人都有孩子了,就你还孤家寡人。」 「我很好。」 薛常富可不太相信,柳素馨入宫时,随英也说他很好,结果就是一直不成婚,直到二十岁,这次要不是因为外交问题,恐怕也没这么容易让他娶王妃。 不过呢,既然成了婚,婚礼过程也都没问题,代表他想通了,就是嘛,这世上又不只柳素馨一个女子,何必为了她守身如玉呢,男人不用这样遵守男德,这天底下也没男德这种东西。 薛常富搂过萧随英的肩膀,小声说:「我刚买了一批水灵丫头,个个美貌,个个乖巧,都是书香之后,看在我们十几年的交情,让你先挑。」 「我不用。」 「哎,帮忙开枝散叶啊,我都听说了,皇后娘娘前阵子因为又得一个皇孙,好睡了不少,我敢说现在皇后娘娘最担心的就是你的子嗣问题,只要你多生几个,皇后娘娘肯定能一觉到天亮。」薛常富嘻嘻一笑,「我没骗你,那几个丫头是真的挺不错的,我弟弟昨天跟我开口要,我都还舍不得给呢,我们好友一场,我分你一半,你带回去帮忙生孩子,敬王府那么大,也该热闹热闹了。」 萧随英觉得好笑,「谁派你来的?」 「什么,听不懂。」 「我说,谁派你来跟我说这些的?」 薛常富原本还想装蒜,看到萧随英洞悉一切的双眼,摸了摸鼻子,「瞒不过你——是皇后娘娘。」 「从实招来。」 「皇后娘娘前几天宣我入凤仪宫,给了我十五个漂亮的姑娘,让我想办法分一半到你府上,我是臣子,本就该给皇后娘娘分忧,当然得照办。」薛常富一脸为难,「事情经过就是这样,你别怪皇后娘娘手伸得太长,当然更不能怪我,我们都是真心关心你。」 萧随英道:「我知道。」 母后怕直接赏人给他,造成反效果,所以绕一大圈,让儿时朋友给他,他不怪母后手伸得长,要说来是自己不孝,二十岁的年纪,京城好人家的儿子谁不儿女成群,只有他膝下犹虚。 第 10 页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他跟宣和公主有相同的目标:生孩子。 他对宣和公主现在还没什么太多的感情,但是不讨厌,而且他发现没规矩有没规矩的好处,两人不怕没话说。 大哥曾经跟他抱怨过他的王妃,一言不合就摔东西,稍有不顺她的心意就大吼大叫,这几年来,瑜王府换了将近一半的下人,除了家生子没办法之外,能走的都走了。 但宣和公主不同,他不知道她怎么做的,她这一个多月来,收服了主要院落的大小丫头,连康姑姑都对她不错,他甚至觉得春鸳等四人都比较向着她了。 她常下厨做南蛮点心,什么都会给他留一份,除了那天吃的披萨跟薯条,这阵子以来还吃了西班牙海鲜煽饭,火腿通心粉,牛排,寿司,她还利用王府的冰窖做出了香甜可口的甜点,对了,叫做冰淇淋。 他这么不贪吃的人都忍不住吃完,想送进宫孝顺父皇母后,却是才出府就化了,宣和公主得知,主动把方子写下,他命人传入御膳房,这阵子天热,他去凤仪宫看母后时,听嬷嬷说,母后每天下午都会来一杯冰淇淋,消暑了不少。 他跟柳素馨是青梅竹马的情分,他忘不了她,可是他也知道,宣和公主是他的妻子,他要给予一定的尊重跟体面。 宣和公主是为了南蛮的和平,这才离乡背井,孤身入京,在这一点上,他觉得她很了不起——自己跟她同龄的妹妹还在皇宫中,无忧无虑,宣和公主已经负担起一个皇族的责任,他俩之间,现在还没爱情,但是他敬重她。 公孙茉无精打采,癸水来也,宝宝这个月不会驾到了。 亏得他们两人还这么努力——机率这种事情太难说了,就像现代有些人第一次就怀上,有些人却要好几年,她摸摸肚子,又担忧起来,这身体可别不孕吧……不会的,她才嫁到京城不到两个月,说不孕还太早,下个月一定可以的。 早上收到丁大人的信,隐晦的说起南蛮一切安好,大家都在往前行——她的爹娘,想必也接受了女儿在江南亡故的事实。 郝嬷嬷又是一阵安慰,至于公孙茉不是不伤心,但也知道伤心无用,她的人生已经不能回头,还是得往前看,当务之急就是生孩子,最好是个男孩,赶紧立世子,万一哪日她是冒牌货这事情被揭穿,她的儿子能救她一命,就算东瑞皇帝再怎么气愤,也不可能弄死世子的母亲。 生孩子是前生的想望,也是今生的保命符,无论如何都得再接再厉……公孙茉一个失神,绣花针刺到手上。 郝嬷嬷见状,连忙掏出帕子给她捣住。 春鸳道:「奴婢去拿药箱。」 公孙茉连忙阻止,「不用不用,针刺一下而已,一会儿就好。」哪这么娇贵呢。 就在这时候,春梅喜孜孜的进来,「启禀王妃,王爷回来了,带着大行台尚书令苏大人,致果校尉薛大人,在书苑讨论政务,说让王妃过去呢。」 公孙茉大喜。 东瑞国男女非常不平等,男人谈论国事,绝对没有女人插嘴的分,萧随英派人来唤她,这是代表他要把这个王妃介绍出去了。 幸好出嫁以来,她天天打扮,现在穿着喜鹊刺绣纹衣,月华裙,挽起的头发上插着金凤衔珠步摇,耳坠是大东珠,手上左右各一个冰晶玉蠲,脚踩小坠香鞋,这样出去见客,绝对不会失礼。 公孙茉站起来,就见郝嬷嬷跟春鸳也是一脸喜色。 夏日太阳大,春鸳连忙打起伞。 从敬王府正院到书苑还有一段路,公孙茉虽然心里着急,但也不敢走快了,大汗淋漓的见客,可不会留下什么好印象。 石径两旁盛开的紫薇花都无心欣赏了,只想着要好好表现,一定不能失礼,她在这个东瑞国要能存活下来,就靠敬王喜不喜欢她了。 她知道萧随英有白月光,但也许自己可以成为朱砂痣。 加油,公孙茉,你是在社会打滚过的人,难搞的甲方都难不倒你,区区两个大臣,也不会难倒你。 * 与花团锦簇,万紫千红的正院不同,书苑种植的是数十棵的环抱大树,树荫下凉爽,夏风吹拂,倒是去了几分烦闷。 公孙茉打起精神,踏上台阶,夏日,格扇是不关的,直接走了进去,就看到紫檀八仙桌旁坐着三个男子。 第一个面如冠玉,气色俊朗,自然是她的夫君萧随英。第二个约莫二十上下,皮肤黝黑无比,身材魁梧。 第三个大约四十岁,留着一缙胡子,神色严肃,一看就很难商量。 虽然是一品王妃,但在男尊女卑的习俗下,公孙茉还是主动屈膝,「见过王爷,两位大人安好。」 两位客人连忙起身拱手。 年轻的道:「下官致果校尉薛常富,见过王妃。」 中年的道:「下官大行台尚书令苏伯方,见过王妃。」 公孙茉又福了一福,这才在萧随英身后的绣墩坐下——没错,不是共桌而坐,她只能坐在丈夫的身后,放在现代这么不尊重的事,在古代却是大大的抬举,她知道过几天京城就会传出敬王对这个番邦公主很满意的消息。 风,一阵一阵透进来,格扇跟梅花窗都开着,看出去就是种植在书苑四周的老树,树荫极大,书苑在其遮荫之下,虽然是盛暑,但也清凉,公孙茉觉得一路行来的热气都消散了。 萧随英说:「今日殿上议事,不知道你们可有什么想法?」 「回王爷。」薛常富先开口——虽然是幼年时的玩伴,但现在讨论正事,便用正式名称称呼,而不是直呼其名了,「我们东瑞近五十年富庶,的确不太合适使用旧税制,照下官说,直接翻倍,简单明白。」 「直接翻倍太粗暴了。」苏伯方不同意,「下官的意见是,商人扣税两成,其余扣税一成,这样比较合理。」 薛常富不服气了,「苏大人所说,跟我所说,那结果还不是差不多,不如明令地方税务处,直接翻倍,这样不用重新计算,否则照苏大人说的两成一成,还派人重新计算税额,也是一笔开销,这笔开销要算在谁的头上。」 苏伯方想回嘴,但又想起薛常富是敬王的好友,又是链骑大将军嫡长孙,于是硬生生忍下来,「还请敬王定夺。」 萧随英沉吟了一会,「为了国家长远发展,税务肯定是要提的,不过百姓的想法也很重要,不能太过野蛮,总不能因为百姓有钱,所以国家要扣重税,这样国家跟土匪有什么不一样。」 薛常富道:「那怎么能一样呢,我们是为了发展国防,国防做得好,百姓日子才能安康,不然我们东瑞除了东边,邻国十几个,东边也不是因为海域就安全,还有异域盗匪,有些国家明明离得远,却还想着我们东瑞国肥沃的土壤,为了保家安康,这才抽取重税,又不是平白跟老百姓过不去。」 萧随英摇头,「这道理我们都懂,但百姓未必能懂,只要有心人煽动,百姓很容易对朝廷不满,父皇上位后最在意的就是名声,可不能因为税收,而把朝廷的仁名给毁了。」 苏伯方一拱手,「圣上的顾虑也是有其道理,百姓如果对朝廷不满,向心力不强,那不用外族打来,我们自己就散了,所以绝对不能像薛大人口中说的那样,直接命令税收翻倍,这样人民容易堆积不满。」 薛常富傻眼,过了一会儿才开口,「那王爷打算什么回覆圣上?」 「这本王还得再想想,一定有两全其美的法子,只是我们一时还没想出来。」 「如果连王爷都想不出来,那下官更想不出来了。」苏伯方道,「或者我们诚实告诉老百姓是为了国防提税,为了保卫家园,这钱总能出得甘愿一点,就像去年南方异族来犯,虽然才打了半个多月的仗,但也花费了七十万两,军饷,军粮,打胜仗后的封赏,这些百姓总是知道的,为了能安居乐业,再不愿意的事情也得去做,不然北迢国,南蛮国何以要派公主出嫁,嫁得那么远,这辈子都不能再见家人一面。」 公孙茉觉得这苏大人真是白目,她一个南蛮公主坐在这书苑里,他还提她的母国因为害怕送女求和的事情。 不过只能忍了,因为在东瑞国,男人说话的时候,没有女人插嘴的余地,她要是插嘴,就是不给萧随英面子——他可是她的大腿,抱着都来不及,哪里敢让他丢脸。 第四章 心动一瞬间(2) 苏伯方一番慷慨陈词,就见薛常富一脸古怪,才突然想起敬王妃就在厅里,一下也不好意思起来,「下官不是那意思,王妃恕罪。」 「不要紧,本王妃既然已经嫁入东瑞,那就是东瑞的人了,东瑞安好,本王妃才能安好。」 马屁拍得太大,显得没诚意,马屁拍得太小,又不容易察觉,她这马屁拍得恰到好处,顺着萧随英的毛摸,他果然露出一点浅笑,苏伯方也频频点头,她在心里握拳,公孙茉,做得好! 第 11 页 萧随英沉吟片刻后回答,「这问题让本王再考虑一下。」 「是。」苏伯方很快回道,「皇上说让王爷三日后回,也是让王爷多找几个人琢磨的意思,下官听说今年的新科进士有几个出身寒门,王爷不妨招他们相谈,老百姓总是比较知道老百姓的想法。」 「这也是方法,那这问题暂且搁下,关于户部尚书今日所提之事,常富跟苏大人有什么看法?」 公孙茉心想,这皇帝也当得太轻松了,什么都丢给儿子——不过根据她这两个月打听,敬王的确很受皇帝倚重。 当然不是说太子不出色,太子如果不出色,就不会被立为太子,但皇帝心里似乎更偏袒敬王一些,也幸好两人是同母兄弟,才能兄友弟恭,这要是不同母亲所出,不是太子意外身亡,就是敬王意外身亡,总之不可能两个都活着。 哎,女子地位太低了,她好多话想说,身为缴了多年税的现代人,她对税务满满的心得啊。每年五月她就肉痛,那些都是她的血汗钱,虽然知道缴税是国民应尽的义务,但还是非常舍不得。 薛常富一听,马上抢先发言,「这简单,废除军人遗孀的税务,让她们有余裕得以扶养孩子长大。」 苏伯方质疑,「光是不须缴税不够吧,照下官说,还是废除贞节牌坊制度,让这些亡军娘子得以携子再嫁,一来孩子有人养,二来,说句不像话的,军人遗孀多半年轻,若是再婚,还能生几个,人力就是国力,人口充足,我们东瑞才能强大。」 薛常富不同意了,「女人就该守节,男人是为国而死,是光荣,得守着这份荣光直到入棺材,再嫁像什么话,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公孙茉心想,这是在讨论为国捐躯的军人遗孀日后生计,这还要讨论吗,当然是想再嫁的再嫁啊,贞节牌坊是陋习,年纪轻轻凭什么守寡,那个混帐薛常富说什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她听说致果校尉薛常富对色最过不去,年纪二十岁,房中姬妾十几人,一个大色鬼凭什么来对遗孀的人生指手画脚。 退后一步,古代女子谋生手段有限,男尊女卑,不方便出门做生意,这种情况下要养孩子太难了,且古代人生得多,说不定有四五个小娃等着吃饭呢,让做娘的怎么办,这时候如果有人愿意善待这家子,当然是再组家庭,一起得到幸福。 公孙茉忍住,千万别在这时候顶嘴,会完蛋的。 萧随英说:「常富此言差矣,没什么比活着更要紧的,失节事小,饿死事大,这回本王站苏大人这方。」 就见苏伯方挺了挺胸,「王爷仁慈,下官有个远房表妹,死了丈夫后携子再嫁,也是给夫家又生了三个儿子,一家和乐得很,只不过难免有人指指点点,所以一家人不怎么跟外人往来,这是难处。」 「本王想,如果由官媒来媒合呢,有意愿再嫁的军人遗孀,跟愿意接受再嫁女子和家眷的男子,由官媒来介绍认识,这样在邻里之间就不会那样抬不起头,本王不赞成守寡,别的不说,守寡的女人很难养得起孩子。」 公孙茉听了忍不住在心中点头,这才是人话,萧随英很可以啊,古代贵族还懂得尊重人生,知道女子生活不易,也不会古板,光是这点就甩那个薛常富五百个马身,怎么,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左拥右抱,女人只配有一块贞节牌坊是吗? 幸好萧随英能设身处地替那些遗孀想,要是他也来一个「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她真的会很失望的。 这时,康姑姑笑着进来,「奴婢见过王爷,苏大人,薛大人,都已经是申时,该准备晚饭了,三位爷点菜吧,奴婢好让厨房准备。」 苏伯方一下站了起来,一脸着急,「都这时辰,下官就不耽误了,下官的孙子要是看不到下官,要哭的。」说到后来,忍不住变成炫耀神情。 薛常富道:「苏大人不留,那我也不留了,康姑姑,改天再来吃你做的桂花定胜糕,我家厨娘虽然照着方子做,但味道总不如你做得好。」 「是奴婢荣幸,薛大人想吃,派人来说一声就好。」 一阵告辞送别,康姑姑送苏大人跟薛常富出去。 春鸳收拾着紫檀八仙桌面上的水杯跟四果盘,几人讨论正事,茶水喝了几巡,果盘却是动都没动。 公孙茉心想,要不要把自己的现代智慧传给他,她明明有穿越人的优势跟知识,应该利用这些累积的智慧帮助人的……可是他会不会觉得他这个王妃太多管闲事,毕竟他又没问她的高见。 内心还在想,她手已经先伸出去拉了萧随英的袖子。 萧随英还是那个萧随英,没有过多的情绪展现,只是淡淡问她,「怎么?」 「我……有一点小小的想法。」 「是吗?」萧随英不以为意——一个南蛮公主,不出错已经挺好了,他可没期待她能有什么见识。 见萧随英没有反对的意思,公孙茉鼓起勇气,尽量用古代的说法讲起「来电五十」这个节目的流程,「就是刚刚军人遗孀的事情,可以请府尹处举办活动,一次邀请十个想再嫁的遗孀,十个愿意接受再嫁女子和孩子的单身汉,不给知道名字,仅在胸前别上编号,让他们一起烤个肉什么,给个机会聊天,当天傍晚再由官媒征询双方意见配对,这样比起盲婚哑嫁好得多,最好呢都是住在附近的,这样成亲后,再婚的女子也不怕受到歧视,毕竟一个再婚可能受到歧视,但一次有十个再婚,那就可以交朋友了。」 萧随英一怔,继而一喜,「这法子挺好,这样亡军遗孤也可以交朋友,不用怕被笑说是娘亲不守节,而且还是官府举办,要是指责他们,倒像是指责官府,相信一般人也没这胆子。」 公孙茉觉得他真的聪明,一点就通,「就是这意思。」 「这想法挺好,又解决亡军遗孀过多的问题,又解决了单身汉娶不到妻子的问题,重点是两人婚前有相处过,也不算盲婚哑嫁,如果几户再婚都住得近,还能互相照料。」 萧随英解决了一个大问题,内心高兴全写在脸上,「王妃聪慧,是怎么想到这法子的?」 「呃……」公孙茉迟疑的一下,急中生智,「我们南蛮就是这样,小国家,人口重要,所以官府每个月都会举办类似活动。」 「倒是本王小觑了南蛮国,没想到十万人口的小国家,居然有此等智慧。」 公孙茉想,萧随英是真的很爱国,成亲两个月,她第一次看到他高兴成这样,藏都藏不住,这时候的他一点都不冷淡了,反而有点可爱。 「那我们三人刚刚聊的税制,王妃也有听见,可有什么看法?」 公孙茉就乐了,这是肯定她的智慧啊,她当然是不会藏私的,「直接跟百姓说要翻倍计税,是绝对行不通的,这样太野蛮,容易让百姓心生不满,首先得告诉百姓为什么要加税,为了国防,只有提高军人人数,夷族才不敢来侵略我们,知道了原因之后,就告诉他们怎么计算税务,商人多扣,农民少扣,这乍看之下公平,其实并不公平。」 萧随英现在真的是虚心求教了,「还请王妃说明白些。」 「开绣坊被视为商人,假设绣坊一年赚五百两,可能就要支出四百两给绣娘,净利一百两,只因为是商户便要扣上两成税,实在太多了,又说农民,如果是大地主,他有田,但不自己耕种,分租出去,几百顷地年收可能上千两,这样却因为身为农户而扣税少,不是气死开绣坊的吗?」 「王妃言之有理,那要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不要以士农工商来区分,而是要以收入来区分,正确的说法,叫做『所得税』。」 「所得税。」萧随英沉吟,突然茅塞顿开,「依照收入等级来分税,收入高的缴多一点,收入低的缴少一点。」 公孙茉真的震惊了,这萧随英厉害,居然可以举一反三到这种程度,「正确说法是,收入一千两的缴五成税,收入七百两的缴四成税,收入五百两的缴三成税,依次递减,而不是固定比例。」 「这甚好,甚好。」萧随英喜不自胜,「对富有之人提成高,对一般百姓提成低,如果把规矩公布,大部分的百姓见到自己是少缴的那一方,也不太会抱怨什么了,一切都是比较出来的——王妃是如何想出此法的?」 「我们南蛮就是这样。」 萧随英眼中闪过一丝奇异,但很快退去,接着露出少见的轻快,「王妃真是本王的福星。」 公孙茉有点不好意思,自己是占了穿越的便宜啊,这也是世代累积改良的做法,并不是她想出来的,她只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第 12 页 萧随英还处在解决了国家问题的喜悦中,这时看自己这个南蛮王妃完全不一样了——有仁心,懂得替军人遗孀想,有智慧,懂得怎么提税最公平,东瑞女子不读书,多半没见识,可是她不一样,她的胸襟比苏大人薛常富还要宽大。 想来,是他太高看自己,觉得从小饱读诗书,又写得一手好文章,这个婚姻是宣和公主高嫁,自己低娶,却没想到她竟然有这等智慧,这等胸襟,对民生治国更是要她提点自己才能恍然大悟。 刚开始,他只把她当王妃,尊重她,给她该有的脸面,后来因为母妃苦苦相劝,他开始努力想跟她生孩子,但那也只是为了孩子,并不是对她有什么特殊的情感。 可是现在,他却觉得心中开了一朵花,他甚至可以听到花开的声音,看见花瓣的颤动,有什么正在涌动出来,有什么不一样了。 四肢百骸渐渐暖了起来。 夕阳西下,斜阳入窗照在她身上,彷佛一身粲然金光,像梦境一样不太真实。 他的王妃不写诗,但是确有大见识。 瞬间,他感受到一个很久没有的情绪:喜欢。 柳素馨进宫后,他觉得自己心死了,景玉如为他要死要活,他也没感觉,吴小姐为他写信百封,他一封也没回,他以为自己的心就这样被柳素馨带入宫里,再也不见天日。 可是现在…… 黄昏倦鸟归巢,书苑外的大树不断传来鸟鸣,在这鸟鸣声中,还有他心动的声音,怦怦,怦怦。 第五章 点子获赞赏(1) 公孙茉看到萧随英望着自己的眼神温柔起来——内心有点慌乱,又有点高兴。 慌乱的是她对温柔没有招架之力,高兴的是她相信他正在转变对她的看法。 气氛非常奇妙,窗外鸟鸣声混着风吹树梢的声音,室内静悄悄,落针可闻,你看我,我看你,两人眼神嘴角带笑意,都能感觉到有什么不一样了,好像揭开了纱,原本朦胧的一切慢慢清楚起来。 时间慢慢流淌…… 直到一个小丫头打破了这份宁静,「康姑姑,大厨娘在等着菜单呢。」 康姑姑暗骂这小丫头没眼色,刚刚多好的气氛啊,她还在想着怎么不动声色的退下去,小丫头的声音却从外面传进来。 就听得萧随英说:「不点菜了,今晚出去吃。」 公孙茉愕然,想着你不吃我要吃呢,这人怎么这样,刚才还含情脉脉的看她,现在连晚饭都不给她吃了。 「康姑姑。」萧随英吩咐,「去给王妃准备帷帽。」 公孙茉一听大喜,「你要带我出去吃饭啊?」 萧随英点头,「今日附近有市集,外头热闹得很。」 公孙茉一下开心起来。 康姑姑以最快的速度取来帷帽,公孙茉心急,自己摘下步摇,把帷帽戴上——遮住了脸,女子就能上街啦。 萧随英情意已动,现在怎么看公孙茉都可爱,心想远嫁两个多月连大门也没出去过,是闷坏她了。 等康姑姑准备好钱袋,萧随英又点了几个护卫暗中保护,牵起公孙茉的手,这便出门了——市集就在附近,走路当散步,坐马车还得准备,不见得比较快。 公孙茉踏出了侧门,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大门,高高的鉴金牌匾写着:敬王府。 红色高门,门口一对铜狮子,公狮戏球,母狮身下还有一头小狮子,夕阳西下,那黄铜粲然生光,两侧的围墙长长的延伸出去,尽头在很远的地方,白墙红瓦,大树探头,端得是雄伟大器。 萧随英道:「这府邸从我十岁起开始盖,盖了五年,直到我十五岁出皇宫,负责监造的是裘大人,当时我的母亲还是淑妃,费了不少心力派人游说,这府邸才盖得如此巨大,比我大皇兄瑜王的府邸还要阔上十箭之遥。」 公孙茉欣喜,这是萧随英第一次主动跟她说起自己的事情,这代表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有了一定的提升,要是有酒的话,这可太值得喝一杯了。 被他的大手牵着,他的手很不像王爷的手,一点都不养尊处优,不但干燥,且充满老茧,他肯定还有习武,写毛笔可写不出这样的茧子。 公孙茉觉得萧随英本人就很梦幻,长得好,气质好,出身高贵,心地仁慈,而且还允文允武,嫁给他真的大大赚到,跟这样的人相守一辈子有什么难的,根本很简单好吗? 觉得开心,她忍不住就笑了出来,哈的一声,等发现已经来不及。 萧随英莞尔,「出来逛街这么开心吗?」 公孙茉可没忘记自己的身分,「我是跟你在一起才这么开心。」 萧随英被这迷汤一灌,只觉得心里舒畅,内心也暗暗奇怪,下午宣和公主来时,他内心还很一般,但现在却觉得暖洋洋。 他的妻子不是普通女子,有智慧,善解人意,东瑞女子跟她不能比。 心里柔软,他忍不住喊了她,「这市集常常有,以后得空,我就带你出来。」 「真的?」语气里藏不住的喜悦。 「一言既出,迦马难追。」听得出她的声音里满是高兴,萧随英道,「我答应你的事情,绝不反悔,王妃。」 就见他的王妃晃了晃他的手,「王爷真好。」 「那是。」 两人说说笑笑,走不到一刻钟,就到了市集入口,入眼皆是摊贩,真所谓:万街千巷,尽皆繁盛浩闹。 这是公孙茉第一次看到东瑞市集,跟现代夜市差不多,两边卖吃的,喝的,小贩大力吆喝,空气中什么香味都有,可以闻到烤香肠的咸香,也可以闻到糖人的甜蜜。 卖梳子的,卖香粉的,还有不少卖小孩子的玩意,木头老虎,木头孔雀等等,都刻得栩栩如生。 人潮来往,摩肩擦踵,夕阳正在落下,市集却充满蓬勃的生命力。 「射飞镖,射飞镖,首饰珠钗,射到就有咧。」 「套圈圈,文房四宝不用买,花十文银子套回家。」 「捏面人,要捏动物也可以,一次五十文,只要不受潮,可以放上好几个月。」 公孙茉开心极了,夜市,好久没逛了。 两人买了烤串,边走边吃,要在市集摆摊,味道自然是好的,新鲜无比,齿颊留香,又买了蒸玉米,古代的玉米跟现代的多汁黄玉米不一样,没那么甜,但有一种朴实的味道,让人忍不住一咬再咬。 「大爷,给夫人买点首饰,俺的金蠲子成色十足,比金子店的便宜几分。」卖金饰的小贩见两人衣饰华贵,拼了命的招呼。 两人都对金子不感兴趣,隔壁摊子是做糖人的,一个一个精致的糖人插在摊子上,有何仙姑,还有三仙翁,白鹤,老虎等等动物也都有,唯妙唯肖。 公孙茉晃了晃萧随英的手,「我想吃这个。」 两人走到糖人摊子前,老头见人上门,热情招呼,「糖人一支六十文,如果有想要的图案也可以现做。」 公孙茉伸手拿了一只凤凰,萧随英取了一只白鹤,然后拿出一颗银珠子给老头,「不用找了。」 老头大喜,见两人牵手,猜测是夫妻,于是顺口说道:「祝福贵人多子多孙多福气。」 公孙茉有点脸红,萧随英倒是坦然——在今天之前,想要孩子是为了给母后交代,但现在却是真心想要一个跟王妃生下的孩子,扶养过程想必是一件有趣的事情,糖人入口,嗯,很甜。 然后突然听到一阵叫好声。 「好字,好字。」 萧随英爱才,公孙茉是好奇宝宝,一听到都忍不住了。 公孙茉藏不住话,「王爷,我们过去看看。」 正合心意,萧随英道:「好。」 随着众人叫好声过去,又拨开几个人往前站,就见是一个三十余岁文人坐在椅子上,正在卷轴上写字画画,画的山水秀丽,字迹有力,旁边一个板子上写着:高庆十年解元汪顺。 公孙茉奇怪,解元考个进士也不难吧,怎么会沦落到市集给人写字画卷轴,这不是大材小用吗?这汪顺写的字太好看了,骨架苍劲,笔画柔润,她这两个月也看了不少字画书籍,都没这汪顺的字迹好看。 她奇怪,萧随英比她更不解,他爱才,于是放下王爷的身段相询,「汪先生既然是举子首席,何以不继续考进士,好光宗耀祖?」 汪顺巴不得有人这么一问,他的遭遇可怜,每每有人问起,赏银就多了一些,他就靠这个养活自己。 汪顺把身子往外挪了些,拍拍自己的腿,「大爷,请看。」 萧随英跟公孙茉就随着他的眼光看下去,刚刚被遮住了没能看清,汪顺挪出来后就清楚了,他膝盖以下竟然是空荡荡,两腿皆无。 萧随英不解,「这跟考试有什么关系,先生考的是进士,又不是武状元。」 「若考上了进士,得上殿受封,可是鄙人又不能行走,如果让人背,对皇上是大不敬,如果爬着进殿,那也是对皇上大不敬,所以顾大人劝鄙人别考了,鄙人还得养活自己,只能在这市集摆摊写字,庆幸邻里好心,有信件都让鄙人代写,代念,赚些微博的收入,幸好鄙人因为双腿畸形,自小被抛弃,孤家寡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不然都不知道怎么养家。」 第 13 页 萧随英皱眉道:「顾大人?是顾行之吗?」 「是顾行之大人,大爷,您可谨慎些,顾大人是二品大员,一般人不能直呼名字的,否则不敬官府也是一条罪。」 公孙茉心下恻然,只是因为不能行走,就这样断送了大好前程,堂堂一个举子第一名,必须在市集摆摊才能生活。 萧随英也是十分不满,顾行之好大的胆子,父皇又不是不讲道理的暴君,轮得到他拿着鸡毛当令箭?于是道:「汪先生可知道聚宝书苑?」 「自然是知道。」汪顺露出向往的表情,「那是敬王给贫困学子的住处,在那里吃喝都不用钱,专心准备考试就好,要是我考试时有这样一个书苑,也不用如此辛苦了,当时为了缴客栈的费用,两天才喝一碗粥……唉,说远了,不提,不提。」 萧随英喊过一个随身侍卫,在那侍卫耳边低语,那侍卫很快点头去了。 然后他又转过头跟汪顺道:「我在聚宝书苑有些人脉,先生明日便去聚宝书苑住吧,这摊子也别摆了,好好准备两年后的进士考试。」 「可顾大人说我这腿不能上殿啊。」 萧随英不便跟他说身分,只道:「光凭先生这手好字,也不该只在市集摆摊,先生先去聚宝书苑,剩下的我会想办法。」 这说得汪顺都快流眼泪,他何尝不知道自己文采过人,但双腿如此,又能如何,小时候被佛光寺住持捡去,教他读书,要他努力,还给了盘缠让他上京,他却是没能功成名就,也不好回去看住持,在市集摆摊就是十年光阴。 但这位大爷是谁?虽说猜不出对方身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汪顺觉得自己可以相信他——他一身富贵,不会特意开自己玩笑的。 自己真能考进士?真能上殿受封? 汪顺想起住持的慈爱,想起自己的状元梦,一下红了眼眶,「若我汪顺有朝一日能有个前途,愿意给大爷做牛做马报答。」 「先生客气,先生一身文采,应该报效国家。」 汪顺知道自己能进聚宝书苑准备考试,这下子也不摆摊了,这就收拾起来,萧随英又喊过一个护卫,让他暗中跟着汪顺,等到无人之处再给汪顺一些银子——重新准备考试,书籍跟文房四宝都要买,那是一笔开销,他看汪顺的衣服满是补丁,觉得他可能没那个余钱,但在大庭广众之下给钱,为免伤人,于是命护卫偷偷给。 离开市集时,公孙茉给萧随英比了个拇指,「王爷仁慈,给人前途,又给人自尊,妾身很是敬佩。」 萧随英学着她比了个拇指,「这是什么意思?」 「这个叫做『赞』。」 「赞?」 「就是很好的意思,我们南蛮国如果要称赞一个人,最简单的方就是比出大拇指。」 萧随英颔首受之,「王妃的称赞,本王就收下了。」 两人原本说话都是你你我我,现在突然变成王爷王妃,两人都觉得有点装模作样,行得几步,忍不住笑了。 「那你是要找皇上说这汪顺的事情?」 「这事情是顾行之搞鬼,怕是这汪顺文章写太好,碍了顾行之的眼。」 公孙茉奇怪,「顾行之已经是二品大员了,怎么还会碍着他?」 「他多年担任主考,不少举子都会拜在他们下,等考了进士,就变成顾大人提携有方,在朝堂除了甘党程党,另外形成了顾党,这汪顺只怕是不愿意拜在他门庭,文章又有状元之势,所以顾行之报复了一下,谁让汪顺不懂时势。」 「这也太过分了,这可是一个人的一辈子啊……」公孙茉完全不能接受,「就因为他的双腿残缺……」 嗯,说来,东瑞国好像没有轮椅,刚刚汪顺也是坐在长凳上的。 如果她把轮椅做出来,那不就可以造福很多人? 「我想到一个法子让汪顺不用让人背,也不用爬着进殿,不过要有巧手木匠才行,王爷派一个给我行不行?」 经过下午的军人遗孀相亲,所得税之后,萧随英现在完全不敢小瞧自家王妃,「这容易。」 「那你就等着,我一定给你一个惊喜。」 虽然隔着帷帽看不到表情,但她声音满满的把握与得意,萧随英听了忍不住微笑,「好,那本王等着。」 * 金鉴殿。 当萧随英把让军人遗孀与单身汉相亲的方法说出来后,朝臣啧啧称奇。 保守的一派自然觉得不像话,女人就该守贞节,男人死后怎可又跟着第二个男人,但进步改革的一派却觉得大妙。 过去虽然也有遗孀再嫁,但未免都让人看不起,如果由官府主办,至少可以堵住那些愚夫愚妇的嘴。 太常寺吴少卿最是保守不过,连忙阻止,「皇上,微臣反对,女人守节,天经地义,哪有丈夫为国战死,妻子却另外再嫁的道理,说出去四边国家都会嘲笑我东瑞女子不懂礼义廉耻,万万不可。」 苏伯方跟着站出来,「皇上,臣附议敬王,古来男主外,女主内,既然主内,何来养家的本事,丈夫死了,自然得找个新丈夫养活自己跟孩子,想必亡故的将士知道妻小有人照顾,也会瞑目的。」 「那才死不瞑目。」赵大都护年纪一把,气得脸都红了,「要是老臣死了,老妻改嫁,老臣做鬼也不会放过她。」 长生侯道:「非也,那是赵大都护年纪大了,儿子都三十几岁,能自力更生,如果倒退三十年,赵大都护才二十岁,赵夫人十八,几个少爷都两三岁,赵大都护是希望一家饿死,还是再嫁保命?」 赵大都护大声说:「一家饿死也比再嫁强。」 焦侍中摇头,「要死赵大都护自己死,赵夫人跟赵家几位少爷未必愿意。」 殿上百来个文武官员,品级低的不敢发表意见,品级高的你一言,我一语,为了军人遗孀再嫁问题吵得不可开交,保守派有保守派的说法,进步派有进步派的立场,双方各执己见,无法说服对方。 第五章 点子获赞赏(2) 争吵中,皇上开口,「好了。」 简单两个字,大殿瞬间安静下来,刚刚还吵得脸红脖子粗的官员,全部站回原本的位置上。 「随英。」叫唤自己喜爱的儿子时,阴沉的皇帝总算有了一点高兴的样子,「你给他们说说。」 「是。」萧随英站出一步,「于公,遗孀再嫁这是替国家省开支,不然每年要支付将士遗孀二十两银子,有儿子的支付到儿子成亲,要是没儿子就支付到老死,我束瑞国境目前共二十五万将士遗孀,这一年开支就是五百万两,如果拿来兴水利,开官道,可以更有利民生,钱银,应该用在刀口上。」 苏伯方连连点头,「臣附议。」 萧随英继续说,「于私,也是基于仁慈,谁不希望有伴,谁不希望有人知冷知热,让这些将士遗孀孤身撑起一个家,未免苛刻,每年虽然有二十两慰问银,但各位大人扪心自问,这银两真的可以支撑一家老小过一整年吗?只怕半年都过不上,那剩下的日子怎么办?吃米糠?还是等着邻里施舍?如果自愿守寡,本王打从心里敬佩,也觉得该多予慰问银,但如果想要找个知心人过日子,那也不能说错了,大家都是凡夫俗子,没必要为了彰显自己的高风亮节而苛待别人。」 以吴少卿跟赵大都护为首的保守派都噎住了,虽然觉得女人就该守节,但又找不出道理来反驳萧随英——于公于私,遗孀再嫁都只有好处。 皇帝见儿子镇住了这些吵闹的大臣,严肃的脸露出一丝笑意,「好了,此事就照敬王的意思办,既然是由敬王提出来的办法,就由敬王跟宗国强去办吧。」 户部尚书宗国强连忙拱手,「臣领旨。」 解决了一件事情,皇帝的心情显得更好了,「那加税之事,可都商讨好了?」 萧随英道:「已经有了初步结论。」 然后便把昨天公孙茉告诉他的所得税道理讲出来——赚得多的人缴税比例高,赚得少的人缴税比例低,而不再以士农工商分税。 一向很难讨好的许太尉也连连点头,「敬王此法甚妙,而且极为公平,有些虽然是商人但赚得少,有些虽然是农人但赚得多,以职业来分的确有缺失,『所得税』望文生义,甚妙,甚妙。」 萧随英道:「父皇,儿子另外有个建议。」 「哦,说吧。」 「是。」昨天晚上他深思所得税,又想起了一些补充的条例,能让所得税法更完整,「我们除了要扣税,也要补助穷人——年收二十两以下,已经生活得很艰辛,所以不缴税,如果年收只有五两的极度贫户,给予每年五两到十两的补助银,让他们能活下去。」 东瑞没有补助先例,萧随英这意见一出,众臣议论纷纷。 「补助银,那得多大一笔啊,刚刚省下来的五百万两搞不好还不够。」 第 14 页 「不过调整税收后,根据户部估算,我们的年税收可望达到一亿,拿来支付穷人的补助银应该是没问题的。」 「敬王这法子挺好的,不然有些人家实在穷困得可怜,一年十两银子虽然没多少,好歹让他们每天能喝上两碗粥。」 皇帝的眉头皱了又松,「可算过需要多少银子?」 「如果按照我东瑞户部计算,有八万户极贫,每年得费八十万两,但也不是一直给下去,如果家里有身体强健者,官府要帮忙找活计,补助是补助弱小,残废,孤儿寡母,膝下无儿的老者,可不是补助一些好吃懒做的汉子。」 长年茹素的礼部尚书廖大人大喜,「臣附议,敬王此法甚妙,我东瑞国已经是强国,但每年还是有饿死的人,臣于心不忍,今日为这些穷人求皇上恩准。」 皇帝露出微笑,「太子怎么看?」 太子虽然没有萧随英聪慧,但也不是白白在宫中长大,眼色自然有,父皇明明高兴了,此刻就得附和,「儿臣赞同随英意见,遗孀再嫁,所得税,穷人补助,天下只会称赞父王仁德。」 然后再提的又是江南治水之事。 江南水患已经不容忽视,朝廷也知道该派人治水,但这上千万两银子,却不能随便托付,想抽油水的官儿皇帝不够信任,皇帝信任的又没有治水方面的经验,毕竟能力跟忠心不是成正比。 照说太子最有资格,但太子却是左躲右闪——治水得下江南几年,等几年后回朝,朝廷势力已经不是自己可以掌控的。 萧随英愿意倒是愿意,但是他愿意,皇后不愿意——皇后偏宠这小儿子,不忍心他去做这辛苦活。 说了一个多时辰,也没能说出具体的方法,只能将江南治水的问题搁着,先解决军人遗孀再婚,以及所得税问题。 是日早朝散后,皇帝传了几个心腹臣子入御书房,讨论今日议题的种种细节,提大纲固然困难,但提大纲后的小细节也不容忽视,一个不注意,可能就会造成政策矛盾,直说了几天,这才终于定下来,由高庆十六年的状元负责书写成行事纲领。 立秋日,新法颁布,来春实施。 百姓对于多缴税虽然有点不满,但看到富户缴更多,突然又平衡了,而且通知上明明白白,是为了国家安全,要增加军备预算,东瑞的邻国太多,海盗也不少,想过和平日子,这点代价还是愿意付出的。 穷人知道自己可以得到补助,都是山呼万岁。至于想再嫁的军人遗孀,跟娶不到妻子的汉子,都开始期待官府的媒合了。 * 时序入秋,万里无云,碧空如洗,天气变得凉爽舒适。 萧随英从宫中回来,下了马车,就见到王妃一脸喜孜孜——人心真的是偏的,一旦情生意动,就怎么看她怎么可爱,就连她甚少称呼他「王爷」,也甚少自称「妾身」,他都觉得这是真性情,称呼「你」,「我」,感觉更亲近。 「你可回来了。」公孙茉上前拉住了他的手,芙蓉花般的脸蛋,笑容藏不住,「我上个月跟你要木匠做的东西,经过一个多月试做,今天总算完成了。」 萧随英点了点她的额头,「待我看看。」 春鸳笑着说:「那东西可是一做好,王妃就在这等王爷,这都等快半个时辰。」 萧随英就想,他的王妃在这里站了半个时辰,「做好的东西又不会跑,下次在花厅等我就好。」 「我想第一时间让你看。」 萧随英莞尔。 两人朝主院走去,公孙茉一直跟他说,他看到肯定会高兴。 他也被挑起好奇心,他又不是小孩子,木匠做什么会让他开心,喜欢木头玩具的年纪已经过去了。 到了主院,前庭草坪摆着一个大概椅子大小的东西,上面用丝绸盖着,然后地上还有棍状物,用丝绸盖着,最后则是箱子大小,也是丝绸盖着。 就见公孙茉献宝似的说:「看。」然后把桌子大小的丝绸掀开。 是一张木头椅子,但奇怪的是两侧有大轮子。 公孙茉往上面一坐,双手推了轮子,那椅子居然就前进了。 萧随英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明明是椅子,怎么会移动?但公孙茉确确实实靠着双手推轮前进。 公孙茉往前推行了几尺,然后站起来,把他拉过来,撼到那张木头椅子上,「王爷试试看。」 萧随英用公孙茉的方法推轮子,椅子果然前进了。 草坪不太平,不停震动,但是可以靠自己前进。 有了这东西,以后他们东瑞的残障士兵,不只,像汪顺那样天生没双脚的人,都可以行动自如,不用靠人。 萧随英站了起来,大喜之下声音都有点发颤,「这叫什么?」 「这叫轮椅,顾名思义,有轮子的椅子,有了它,像汪顺那样不幸的人就可以靠自己行动了。」 萧随英的眼光完全离不开那个轮椅,「王妃聪慧,是本王之福。」 「可不是我的功劳,是……我们南蛮国的,我只是让木匠照样子作出来而已,只是轮轴转动的方式我说不清楚,这才弄了一个多月。」 「不迟,不迟,待本王把这个送到太医院,命他们画图给东瑞的医馆,好协助我东瑞的不幸之人。」萧随英内心喜悦,说话的声音都不太一样了。 公孙茉跟他相处四月有余,知道他只是外表冷淡,内心最是仁慈不过,胸怀天下,关切苦难之人,现在看自己能帮上忙,也觉得高兴,「王爷稍等,还有一样。」 草坪上,还有丝绸盖住的棍状物品,就见公孙茉走过去,把那丝绸掀开。 萧随英看到上端是一个倒三角,延伸下来是一根长棍子,横杠处缚有几圈棉布,中间的地方还有撑轴,一共两只。 公孙茉拿起,撑在自己的腋下,曲起一只脚,就看她明明只有一只脚,但在那奇怪木棍的帮助下,还是健步如飞。 公孙茉很快的绕了萧随英一圈,「你看,我走得快不快?」 萧随英心里震撼——如果只有一只脚受伤,用这个奇怪的木棍就更方便了,用得熟练了,说不定还能逛市集呢。 他接过木棍,照着使用起来,他比公孙茉高半个头,使用起来不太顺手,但也能知道感觉,只有一只脚也能走的东西。 「这叫楞杖。」公孙茉说,「这要按照身高打造,我看过有人用得顺手的话,用一只也能走得很好。」 「这太好了。」萧随英如获至宝,「轮椅已经很方便,这楞杖又更方便。」 连续两个惊奇,萧随英现在对第三个箱子大小的盖住物十分期待。 公孙茉走过去,三,二,一,掀开。 是一个凹字状的东西,几根木头支撑起来的三折架子,公孙茉走入那个凹处,双手扶着左右杆子,驼起背,走两步,把架子往前移,再撑着走两步,再往前移。 萧随英眼睛一亮,因为长期务农而驼背的老人,或者没力气使用楞杖的老人,就能用这凹字形三折架子,这样他们也能自己行动。 「这叫做助行器,老者无力,不便使用楞杖,就使用这个,左右都有扶手支撑,可以预防跌倒。」 萧随英喜不自胜,「这也是南蛮的发明?」 公孙茉不敢说是自己的主意,连忙点头,「是,你给的木匠很好,助行器跟楞杖都是一两天就弄出来,只有那轮椅,我讲不清楚,试做了好多个,直到今天才真的转起来。」 萧随英抚摸着轮椅,嘴角露出一丝笑容——东瑞邻国极多,长年征战,因此而终身残障的士兵都不知道有多少,有了这轮椅跟楞杖,他们就不用求人了,堂堂军人,却要人伺候进出,说来也是很难堪的。 说来是自己自大,想着南蛮十万人小国,就小觑他们,没想到人家的工艺如此进步,看来他要建议父皇,派一组太医和匠人去南蛮学习学习,这轮椅,楞杖,助行器,实在太惊人了,南蛮不知道还有多少宝藏。 他的王妃真好,此等珍贵知识,却不藏私。 刚开始母后跟他提这门亲事,他真的是基于爱国这才答应的——南蛮许了公主,他们东瑞也不能失礼,但年龄合适的皇子中,只有他未婚了,为了让父皇跟母后都好过一点,他才勉强同意这门亲事。 他还以为自己会娶个没规矩的女子,没料到是自己多想了,宣和公主虽然不到知书达礼,但也绝对不是粗鲁不文,坦白说,他还满喜欢她不怕他,夫妻之间要是战战兢兢,那还有什么意思。 宣和公主很好,知礼但不多礼,重要的是她能懂他为百姓着想。 前庭的气氛是很好的,秋风微凉,秋阳温暖,王妃研究了一个多月的东西,获得王爷大力赞美,王爷唇角微扬,王妃巧笑嫣然,傻子都看得出来王爷看王妃的眼神中是藏不住的欣赏,不知道王府什么时候会有小郡王,小郡主。 第 15 页 伺候的下人们满心期待的想着。 「盈儿想要什么?待我把这三样东西送进太医院,就去跟父皇讨封赏。」 公孙茉一凛,好心情消逝了大半,盈儿,是了,她不是朝阳县主公孙茉,她是宣和公主公孙盈。 这是他第一次喊她名字,喊的却又不是她的名字,她不知道该不该高兴。 萧随英敏感的发现她的情绪变化,「盈儿怎么了,不喜欢我这样喊你?」 「喊我囝囝。」公孙茉道,「名字是钦天监取的,我不喜欢。」 「原来是这样。」萧随英笑了,「囝囝。」 第六章 珍惜眼前人(1) 转眼,公孙茉已经嫁入敬王府半年。 自从那轮椅,楞杖,助行器由太医院发图到民间后,公孙茉能感觉萧随英看自己的眼神越是不同,毕竟前生也活了三十年,二十岁青年人眼中的炙热,还是能分辨出来。 最大的改变,就是他变得温柔了。 两人手牵手逛着花园,跟她说这是什么树,什么花,他也常带她去市集,吃烤肉,吃玉米,吃糖人,顺便还会跟摊贩聊一下,一个卖荷包的大娘很喜悦的说等待明年新政实施——朝廷说了,年收十两以下的家庭有补助,如果一年能拿五两补助,那一天两顿地瓜粥就能变成一天两顿白米饭。 卖金子的摊贩说最近中盘涨价,萧随英隔天马上查,绝对不允许有人囤金图利,又不是战乱时代,金子没有涨价的理由,在东瑞国,任何交易都必须是公平的。 萧随英勤政爱民,对穷苦百姓多有怜悯,对待下人严厉,却不是不讲道理。她虽然不单独上街,但常常招女先儿进来说书,讲讲京城的风向,有一位女先儿还坚持不收荷包呢——因为落马跌断腿的弟弟,终日只能躺床上,意志消沉多年,靠着敬王命令各大医馆做出的轮椅,总算能出门了,晒到太阳,吹到风,人也开朗不少,最近由官府媒合了一个军人遗孀,弟弟不嫌她带着三个孩子,她也不嫌弟弟不能走,两人已经打算成亲,家里人都很高兴。 那女先儿道,家里原本在敬王府前放了一枝菊花当作感谢,没想到自己能被招入敬王府,能给王妃说书,多大的荣幸啊,荷包绝对不能要。 公孙茉终于明白了,这阵子府前那些菊花,是百姓放的——温长史自然有注意到,每天二三十朵,虽然奇怪,但也不能说恶意,便没去管,原因居然是这样。 菊花代表长寿,在古代是祝福的意思。 那女先儿红着眼眶说起弟弟的人生因为敬王而改变,公孙茉是很骄傲的——如果他无心改变现状,又或者懒散度日,那她有再多方法也没用。 而且萧随英也不是只沿用她的方法,他还能举一反三,她提出所得税,他就自己想到了补助贫苦人,让这个社会更公平。 他说,想让东瑞的百姓人人吃得起饭。 他还想去江南给百姓治水,两人屏退下人相处时,他会说一些自己的想法,苦读各方水土志,他居然也想造湖蓄水,那已经是水库的概念了。 萧随英说,如果能造湖蓄水,一来解决了四五月雨水泛滥的问题,二来解决十月十一月干旱的问题,他跟工部尚书提说,是可行的,如果有四万兵力,费时四年即可。 这根本是帝王之志——但这种话她只敢在心里想,就算面对萧随英,她也不敢提,不然很有谋逆的意思,太子已定,又无过错,为了朝廷稳定,基本上不会再改,这时候说太子亲弟有帝王之志,那是陷萧随英于不义,她不会这么做的。 话说回来,这样的人谁不喜欢? 她很喜欢,喜欢他说起贫苦人时怜悯的脸,喜欢他说起推行新政时,那得意的脸。 想起大红花轿进入敬王府那一天,她还想着自己一定要好好演完这场戏,她爱不爱他不要紧,重点是要让他爱上自己,这样万一有朝一日自己假冒公主的身分被识破,至少有保命的机会。 唉,想到这个就很沉重,霍大人信上说,郡王妃去江南了,移朝阳县主的棺木回另外安葬,然后又隐晦表示,他回南蛮的路上,事事安排妥当。 意思是,朝阳县主公孙茉的坟墓,造假得很完美。 好像什么都没说,但什么都说明白了,这信要是中途被人截了,也看不出个端倪,只有她自己知道,在南蛮的母亲为自己千里奔波了一趟。 自己不孝,可是为了保命,她也没第二条路走,她不可能上玉佛山出家,就算在玉佛山能活一百岁,无法实现自己两世的愿望,对她来说也没意思。 「王妃。」春鸳进来说,「欧阳太医来请平安脉了。」 太医院十天派人来一次,看看哪里不舒服,而公孙茉身体棒得很,没有哪里不好,唯一的不好就是她跟萧随英努力半年还没孩子,搞得她都有点发毛了,没道理啊,他们可是每个危险期都在滚床单,可是她的癸水还是每个月都到了,准时得很,一天也不晚。 公孙茉放下手中的暖炉,「请欧阳太医进来。」 萧随英今日回来得很晚——父皇又在朝廷上提江南治水的事情了。 工部尚书说造湖积水可行,不过兵部尚书挪不出四万士兵,四周十几个小国,东边海域还有海盗,东瑞的士兵数量已经很紧迫,实在腾不出人手,除非把当兵年龄再往下降,这样才能征到更多男丁。 皇帝犹豫了,再往下降可不太行,总不能二十岁就当兵,当兵会死的,好歹先留下几个孩子,现在的规矩是二十四岁当兵。 可是眼看就要过年,过年后就是春雨季,江南又要淹水了。 萧随英今日就是跟兵部尚书在御书房讲这件事情,两人在御书房跟皇帝一起用了午膳,下午叫来户部尚书跟工部尚书,又讨论到用晚膳,后来是敬事房的人捧了绿牌子过来,众人这才意识到真的很晚。 萧随英出宫时,夕阳已经到了最低的那条线。 敬王府建造时,当时还是淑妃的甘氏时不时都会插手,所以没有离皇城太远,离皇宫不过两刻钟的距离就到了。 天冷,路上积雪深深,马车走得比夏日慢,萧随英下马车时,天都黑了,只剩下天上一轮明月。 温长史照例在马车棚等他,「王爷今日辛苦了。」 敬王晚回府,自然有太监提早来报,温长史一边奇怪今日真晚,一边仍在翻看今年的送礼清单,直到在街头打探的小厮飞奔进来喊「敬王马车到了」,他才匆匆赶来车棚迎接。 萧随英坦然的让随从替他打伞,「王妃可歇息了?」 「禀王爷,房间的烛火还亮着。」 萧随英心想刚好,王妃聪慧,放眼整个东瑞国只怕还找不出第二个,或者能解决人力的问题。 只要能解决人力问题,那就可能建造人工湖,工部的凌博士,王博士,徐博士都精于算数,已经算出了施工方法,钱嘛,等来春实施新政,自然会有,只要能开挖,江南百姓就不用过着半年涝,半年旱的苦日子。 萧随英人高腿长,走路快,提灯笼跟打伞的小厮都是小跑着才跟上,就这样一路从车棚进入花园,然后正院,绕过抄手游廊到了花厅,隐隐听得琴声悠扬,守门的嬷嬷看是王爷,慌慌张张行礼,连忙推开格扇。 跨过门槛,萧随英就看到一个乐伶坐着献艺,他的王妃则像大老爷一样,摇头晃脑的闭很穗。 乐伶是府里养的,很快停住手指,站起来行礼。 公孙茉一听琴音停了,这才张开眼睛。 萧随英迎来公孙茉一个大大的笑容——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但她看起来好高兴,像一朵芙蓉盛开。 萧随英解开大髦的系绳,公孙茉连忙绕过来接过手,「今日可让我好等。」 他听她半嗔半怨,只觉得心情好,「我有正事。」 随侍的几人早就退下了——王爷跟王妃说话,谁还这么不长眼呢。 公孙茉拉着他,「今日有好消息要告诉你。」 「什么好消息?」萧随英半开玩笑,「你有了?」 「你怎么知道?」 萧随英一呆,「你真有……有了?」 公孙茉红着脸颊点头,「今日欧阳太医来请平安脉,他听出来的,又怕不保险,把专精妇科的金太医又叫来诊了一次,金太医确定的。」清清嗓子,学金太医说话,「素问有云,阴搏阳别,谓之有子,老臣恭喜敬王妃。」 萧随英莞尔,但心情太好了,一时之间恍若在云端飞翔,一时之间又彷佛身处梦境,心里想的都是他要当爹了。 有个孩子,还是囝囝给他生的。 当然,这几个月他常常想有没有孩子,每次入宫,母后也都担心这件事情,可是他怕说出来给囝囝压力,所以从来不提,内心不是不奇怪,他自己去太医院书阁看了医书,按照他们这频率,很多人第一个月就有了。 第 16 页 母后心急,说要赏他秀女,他没收。他现在心里有王妃,容不下别人了。 如今终于有了,孩子!不知道会是儿子,还是女儿,都好,他都喜欢,这敬王府这么大,是该添人口,添笑声了。 心情激动,萧随英拉着公孙茉的手到嘴边一吻,心花怒放。 公孙茉伸手,他将她拥入怀中——将共同孕育一个小生命,他们的关系又更进了一步,以后不只是夫妻,还即将为人父,为人母。 公孙茉亲了亲他的颈子,「我好高兴。」 「本王也是。」 「随英想要男孩还是女孩?」 「先来个男孩吧,母后总担心我年老后无人孝顺,会变成孤寡老人。」 公孙茉噗嗤一笑,「你有我,有银子,怎么会是孤寡老人?」 「母后思想保守,她总觉得要有儿孙承欢膝下,这才算美满的晚年,先生个儿子给母后交代,然后我们再生个小棉袄。」 公孙茉心里暖暖的,原来他把女儿当小棉袄啊,她喜欢这个称呼,「能怀上就好了,我好怕自己不能生。」这是现在怀了,才敢讲出来,不然这半年她可一次也没说出口,就怕一语成谶。 萧随英的大手摩娑着她的腰,摸着摸着,又摸到前头平坦的肚子,「我看我嫂嫂怀孕,诸多不适,囝囝可得辛苦了。」 「我不怕辛苦。」她的手覆上了他的,「只要孩子能平安健康,怎么样我都没关系。」 她是现代人,有更多医学常识,除了肚子变大,行动逐渐不方便外,还会因为胎儿挤压,胃部不舒服,肺部不舒服,正常呼吸会变成喘气,然后膀胱挤压,她会开始频尿,她会变胖,会有赘肉,还有妊娠纹,甚至产生疾病——她知道非常辛苦,但对她而言,这些,都是为人母的勋章。 她前生就想结婚怀孕当妈妈,今生愿望不变,唯一改变的是对象更好——前生的男朋友很大男人,可说是大男人,又凡事都要aa,说凡事也不对,像吹风机坏了,他一毛钱都不肯出,理由是她头发长,一定是她吹坏的。 可是萧随英从来没有跟她计较过钱,虽然说,他的资产还没给她管,但她这个王妃除了每个月三十两月银之外,他还会给她一百两的零花,宫里赐了什么好东西下来都是直接给她,从来不会要帮她「保管」——听说朱国公很小气,太后皇后不管赐什么下来,他都要保管,一个老人家的仓库里有好几箱头面,香料,珍贵布匹,也不知道留着要干么,京城人都说朱国公就是天生小气。 萧随英从不如此,并且从来不过问她把钱花到哪里去,他们去逛市集时,不管她拿了什么,他都很自然的掏出银珠子付帐。 虽然说钱很俗气,但很实际,她现在想来,自己前生谈的恋爱根本不能算恋爱,比较接近各取所需,凑合着过日子,证据就是她提早下班时,并不会特别期待男朋友回来,男朋友出差,她还乐得清静。 可是萧随英每次从外面回来,她都会很期待。 他跟她说起朝政,即使是再生僻的东西她都听得津津有味,她现在也知道东瑞国的官儿分成正九等,正九等后面是流外九等,正九等才有资格上殿,但流外九等虽然小也是官,平民惹不起…… 她对萧随英虽然接近一见钟情,他就长了一张当红偶像的脸,谁会不喜欢,然后随着相处又知道他胸怀天下,又更敬佩了。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男人对女人的爱情中要带着怜爱,女人对男人的爱情中要带着尊敬,这样的婚姻才能长久。 当了人妻的她深以为然,而她即将为人母,她跟萧随英会有一个真正的家,孩子会有一半他的血缘,一半她的血缘,孩子会把他们拴在一起,紧紧相依。 「随英,等你休沐时,带我去一趟观音庙可好?我想求菩萨,给我一个健康的孩子,我没出息,也不求男女了,只要孩子安好,我就心满意足。」 萧随英当然同意,「现在天气太冷,加上你刚有,先安心养胎,等春天的时候再去。」 然后又学孩子的声音,「娘,你说好不好哇?」 公孙茉大爆笑,没想到外人口中不苟言笑的敬王有这么一面,他心情肯定很好,这时候只有她最懂他,「一切听你的。」 「乖。」 * 第六章 珍惜眼前人(2) 薛常富睁大眼睛,「敬王妃有了?」 萧随英得意洋洋,「那是。」 「终于啊,随英……」薛常富拍拍他的肩膀,「我的贵姐儿都五岁了,你这才要当爹,看在这分上,今日我请客。」 在薛常富的想法里,男人就是大爷,不管已婚未婚,大爷想出来溜溜,天经地义,任何人不可过问。 萧随英素日虽然清冷,但此刻也是喜色难掩,「今日不是想找你出来喝酒,是想让你陪我上街。」 薛常富露出暧昧笑容——妻子有孕,府中又无人暖床,男人上什么街?当然是花街啦,妞儿俏,馆儿俊,各有各的好。 他也一阵子没去了,不知道红袖阁的头牌还记不记得自己,自己虽然不上不下七品武官,但可在她身上花了不少银子呢。 「我跟叶重以前几次找你,你都不要,这回终于想开,让大爷带你开开眼界。」薛常富的爹是一品磔骑大将军,这样门第出生的孩子,难免有些看不上南蛮公主,「女人哪,还是温柔得好。」 萧随英点点头,他的王妃是挺温柔,原本就会一些刺绣,有孩子后,她专心给小娃缝起衣服来,每天都展示给他看,连布猪,布兔等可爱的棉花玩具都做了起来,问她怎么知道婴儿服的大小,囝囝害羞说,是问康姑姑的,照着你出生的尺寸做。 薛常富见萧随英点头,更乐,他这兄弟总算开窍,以前守身如玉,这下总算知道女人还是温柔好,虽然想念红袖阁的头牌,但说起温柔,当然是素水楼,里面的姑娘都好似水做的,脾气再大的人,在素水楼也发不了火气。 薛常富伸手钩住萧随英的肩膀,「走,去素水楼。」 「素水楼?」 薛常富暧昧一笑,「这是大爷我跟几个京城子弟所评监的……最温柔的地方。」说到后来,还挑了挑眉毛。 萧随英即使对花街店名不熟,这下也知道了,一阵嫌弃,「那种地方,我不去。」 「唉,怎么不去,不是让我陪着上街吗?」 「是上普通商街,不是花街。」 薛常富摸摸鼻子,原来他这从小到大的好朋友还是没开窍,「你是王爷,要什么吩咐温长史就是了,何必自己上街买。」 「王妃有孕,吾心甚喜,想买个礼物送给她。」 「嗷,原来是这样。」薛常富恍然大悟,又想不愧是萧随英,还是这么恪守男德,「问我就问对了,我妻妾数十名,从来不吵架,我可懂女人了,走,去城中京华街。」最后一句话是对着车夫说的。 萧随英自然不跟他客气,上了马车。 京城阶级严明,薛常富不过七品官,只能坐单头马车,车厢内就不会太宽敞,也无点心柜跟丫头伺候,但萧随英不是娇贵的人,虽然是小了些,普通了些,但想到要去给囝囝买东西,内心就一阵喜悦。 车夫扬鞭,马车辘辘向前,薛常富又开始东家长西家短,毛少夫人因为吃醋打死怀孕的小妾,被丈夫打了十棍子,张夫人因为媳妇顶嘴,气得卧床三天等等,萧随英不得不钦佩,薛常富怎么能如此八卦,几乎掌握了京城人家的大小事。 马车摇摇晃晃,薛常富也跟着摇摇晃晃,「我听说,景老夫人前两天又入宫求甘皇后了,说景玉如不肯好好吃东西,求皇后垂怜,让景玉如入你敬王府当侧妃,景家永感皇后大恩大德,皇后没准。」 萧随英眼中闪过一丝不耐,「景老夫人也是糊涂,景玉如闹,她跟着闹,景玉如绝食不过做做样子,全家还陪着她演戏。」 「没办法,景家几个孙子都没出息,连个秀才都考不上,全盼望景玉如能当上敬王侧妃,抢先生下儿子,立为世子,然后再娶景家女为下一任的敬王妃,这样景家至少还能维持三十年不倒。」 萧随英觉得好笑,「有时候看景家这样闹,我都会想,是母后看起来糊涂,还是我看起来糊涂,景家怎么敢提出这样的要求?侧妃?凭什么景玉如绝食我就得娶她,此例一开,皇家威严何在?」 薛常富耸耸肩,「就说景玉如脑子不好,景老夫人还跟着闹,现在最心烦的应该是景太师,管不动老妻,管不住孙女。」 两人边说着京城大小事,时间也过得快,不多时,马车停了下来,车夫道:「敬王爷,主子,京华街到了。」 两个大男人,自然不需要脚凳,自己跳了下来。 节气大寒,天气冷,一出车厢,冬风迎面袭来,饶是两人都身强体健,也忍不住感到一身寒意。 第 17 页 这是萧随英第一次来京华街,虽然下着雪,但完全不能阻碍挣钱和逛街,街上两侧店铺,还是有人进进出出,不过他从进出之人的衣服也看得出来,这些铺子卖的都不是普通的东西,一个个都穿着貂裘大髦。 「就是这里了。」薛常富一脸献宝,「京城最好的首饰,最好的布料,最好的香粉,都在这条街上。」 「香粉就不用了。」萧随英知道他的囝囝不用香粉,「首饰跟衣料就好。」 「我老实说,这里的首饰再好,也比不上内造之物,这里的衣料再好,也比不上皇后亲赐下来的。」 「我明白,可是我想自己给她买。」 薛常富先是一怔,然后颇有深意的笑了——看来,这个南蛮王妃不简单。 他又仔细看了看好友的眉眼,这几年都没什么表情的五官上尽是喜色,上一次看他这样高兴是什么时候?好像是他们十四岁那年,萧随英在春猎中放走了一对母子鹿,柳素馨称赞他仁德,他也是这样高兴。 当时春猎,几个皇子跟各自的伴读都去了,侍卫加上服侍丫头,浩浩荡荡一群人,那头大鹿是他们一起看见的,萧随英举手就要射,却在瞄准的过程出现了小鹿,董圆圆跟庄雪梦尖叫起来,柳素馨喊着「不要」,萧随英箭在弦上不得不发,闻言连忙转了箭头,咚的一声射入了旁边的大树。 小鹿倚着大鹿,大鹿护着小鹿,瑟瑟发抖。 柳素馨道:「八皇子,放了它们吧。」 萧随英收起弓箭,「听你的。」 柳素馨浅浅一笑,「八皇子仁慈。」 八卦的虞娇看看柳素馨,看看萧随英,暧昧的笑了。 薛常富记得那个瞬间,那个春天特别好,那年他们正值说亲的年纪——高门子女,十四岁订亲,备婚个一年半,也就差不多了。 所有人都觉得萧随英跟柳素馨会有一个好结果,毕竟萧随英从来不掩饰他对柳素馨的喜欢,而柳素馨身为一个失去生母庇护,父亲又不关心的姑娘家,能嫁给八皇子,也是最好的出路。 八皇子府邸就快盖好了,就在皇城不远处,府邸可比瑜王府大上十箭之遥,等明年八皇子满十五岁就会从皇宫迁出,独立居住,他上头还有一个亲哥哥二皇子,将来皇帝仙去,甘淑妃成了甘太妃,会由二皇子提出出宫奉养,那么嫁给八皇子就没有婆媳问题。 东瑞国的皇子不一定会有封号,可是甘淑妃跟皇帝也是自幼相识,三十几年的情分,皇帝给萧随英封号的可能很大,嫁给他,那就是有品阶的王妃。 几乎所有人都觉得柳素馨会嫁给萧随英,只怕连萧随英都这样觉得,所以在十五岁那年,柳素馨毅然决然的入宫选秀,萧随英受到的打击才会这样大,他本来还算外向,突然间变得沉默,那个开朗的八皇子再也不见了。 说来也真好笑,柳素馨入宫是想争空悬已久的后位,想当天下最尊贵的女人,报复她的父亲跟继母,让他们跟自己下跪,没想到人还在储秀宫学规矩时,皇帝立了甘淑妃为后——身为甘国公的嫡孙女,甘司空的亲生女儿,膝下有稳重的二皇子,出色的八皇子,还有一个小公主,这样的女子为后,没人说不是。 随即,二皇子受封太子,萧随英也成了亲王,身分是显而易见的更加尊贵。 薛常富后来跟几个伴读朋友说起,都是觉得命运如此,柳素馨如果不进宫选秀,点头嫁给萧随英,那现在已经是一品敬王妃,从三品的金声侯跟侯爷夫人看到她也是要行礼的,可是她偏偏觉得不够,想要争那虚无缥纵的后位。 柳素馨自恃貌美又琴棋书画皆通,但后宫貌美的女子不知道有多少,甘皇后已经三十多,不若刚入宫的青春秀女,皇帝还常常去看她,难道又是贪图她漂亮吗?当然不是。 柳素馨想得实在太过简单,结果误了自己也误了萧随英。 她入宫五年还是采女,萧随英则是一直没娶正妃——直到南蛮国送了宣和公主来和亲,萧随英挺身而出接下烫手山芋。 薛常富觉得自己的朋友是委屈了——南蛮公主耶,谁知道她会不会用筷子,会不会东瑞语言跟文字,万一跟瑜王妃一样暴戾,一天到晚打死人,那怎么办。 幸好后来没传出什么不好的消息,然后就出现了甘皇后要他分几个漂亮丫头给萧随英的插曲,他也能懂甘皇后,亲生的公主前年病死,甘皇后现在一门心思都在两个儿子身上了,太子殿下已经儿女双全,若是敬王也能来个儿女双全,该有多欣慰?可是没想到送漂亮丫头的计谋被萧随英一眼看穿,他没要,自己也不能强迫。 原本在他看来,萧随英跟南蛮公主顶多就是凑合度日,可是很神奇的,他就看到萧随英的气色越来越好,这一两个月甚至看起来会让他想起柳素馨入宫前的那个萧随英了。 眉开眼笑,神清气爽,有难掩的得意洋洋——虽然挺幼稚,但就是一脸得意。 想来,那南蛮公主已经彻底收服萧随英了。 身为朋友,薛常富替他高兴。 看看萧随英变化多大,他还想着要买礼物送给怀孕的敬王妃,等回头他把这事情跟甘皇后说,甘皇后听了肯定高兴。 * 公孙茉看到盒子中的玉钗,觉得比起仔细看钗子,她更想仔细看她的丈夫。双手捧起萧随英的脸,她微笑问:「是你特地给我买的?」 「我对京城的首饰铺子不太熟悉,问薛常富带我去,不过钗子是我挑的,你不喜奢华,戴这玉钗最好,老板说这是深海玉,百年都难得有一支。」萧随英从盒子中取出,「我给你戴上。」 公孙茉喜孜孜的等着,就见萧随英取下她发髻上的东珠步摇,然后把那支翠鸟玉钗插了上去。 「看看镜子。」 公孙茉走到玫瑰镜台前,看着自己,看着玉钗,看着黄铜镜中反射出的萧随英,一脸温柔,一个大男人还给她换玉钗呢。 公孙茉心想,原来被人宠爱是这种感觉啊——现在想来,前生的恋爱真的不算恋爱,她都没有很欢喜的心情,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理所当然的约会,理所当然的在一起,灵魂上没有任何碰撞,然后对方也不想跟她结婚。 她手放在胸口,感受胸口怦怦的心跳,「等我五十岁大寿,我就要戴这支钗子,老太太戴玉钗一定会有人问,我就可以炫耀说这是我嫁到东瑞后,王爷给我买的第一个礼物。」 萧随英见她说得认真,又好笑,又暖心,她的反馈总是很热烈——他这辈子只给两个女子买过首饰,柳素馨跟囝囝。 柳素馨——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想到她不会再心痛了。 她刚入宫时,他每每想到就心痛如绞,直到囝囝入京前,他都觉得自己没有很快乐,想着自己也许就这样一辈子。 可是现在不一样,他可以平心静气的想起柳素馨,就像想起任何一个伴读女子一样,柳素馨跟庄雪梦,虞娇,董圆圆……都是一样的。 他的妻子是南蛮的宣和公主,公孙盈,小名囝囝。 她怀着他的孩子,虽然不知道是男是女,但对于他来说,小郡王跟小郡主都很好。 囝囝闯入了他的人生,带给他翻天覆地的变化,他觉得自己又像一个活着的人,过去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眼前。 珍惜眼前人。 第七章 婆婆的态度(1) 甘皇后的旨意来得很突然,早上来旨,下午就让公孙茉进宫。 郝嬷嬷拿了一个特大的荷包给了来传话的太监,沉甸甸的,分量十足,那太监很是欢喜,说了甘皇后性子爽利,最讨厌矫揉造作,要是宫女端出水果点心,最好都吃上一些——这些消息在后宫人人知晓,但是对于事发突然的公孙茉来说,可是重要情报,郝嬷嬷大喜之下,又塞了一个大荷包,那太监喜孜孜去了。 在房中伺候的春鸳笑说:「奴婢恭喜王妃。」 公孙茉也很开心——嫁入东瑞以来,皇后婆婆一直没召见,刚开始还说是钦天监要算好日子,后来又说身子不舒服,最近一个月的理由变成快过年了,忙着过年的诸般事务,其实不用说这些她也早明白,皇后嫌弃她是南蛮出身,不想见她,但公孙茉也没什么不平衡,因为甘皇后也没见瑜王妃。 是的,嫌弃。 从她不是入宫,而是嫁给敬王这点就知道,皇帝跟皇后对南蛮有多嫌弃。 南蛮人口是不多,但民风纯朴,她在南蛮过得很开心,到了东瑞生活是精致了,可东瑞阶级森严,异国王妃名义上是一品,但在社交圈中却很没地位,加之她是冒牌货不敢单独出门,谢绝所有宴会,生活就更狭隘了,幸好萧随英每隔几天就带她上市集一趟,看糖人,射飞镖,买点新鲜有趣的异国小玩意,虽然只是逛市集,但对她来说可是最重要的娱乐,只是这个娱乐现在因为她有孕,所以取消了。 第 18 页 可是要说失落感也没有,因为她现在太幸福,怀孕呢,即将有新的家人,金太医说孩子产期大概在八月,而且很有可能是双胞胎,再过一两个月,孩子大一点时就能确认。 太医总是谨慎的,不敢说得笃定,她追问的话,金太医也只会说自己学艺不精,平白给太医增添压力。 公孙茉摸摸肚子,才不到两个月,还扁扁的,可是里面有她跟萧随英的孩子——真神奇,只要想到这个,她的心马上飞起来。 格扇有人推动,公孙茉转头一看,是康姑姑来了。 就见她裹得紧紧,进屋后先脱下斗篷交给小丫头,又在炭盆前把自己周身烤暖了,这才敢靠近公孙茉,公孙茉知道,这是怕过了寒气,康姑姑在保护她。 康姑姑一脸喜色,「奴婢恭喜王妃。」 不用细问,公孙茉便知道她指的是什么,笑着问:「康姑姑可伺候过母后?」 康姑姑微笑,「奴婢十五岁被派去伺候娘娘,一路陪伴,从昭仪至淑妃,直到晋后,因为王爷年满十五要出宫,娘娘不放心,派奴婢跟来照顾。」 主仆这么多年,那肯定是懂甘皇后的,她于是道:「请康姑姑帮我挑衣服跟首饰。」 「奴婢遵命。」康姑姑这年纪又无儿无女的,最喜欢王爷王妃依赖自己,笑着打开了鲜艳服装的抽屉,「王妃乃是王爷正妻,我东瑞国只有明媒正娶的正妻才有资格穿上红色,奴婢建议穿这个绯红兔毛对襟襦裙,再配上纯白的貂毛大蹩,首饰嘛,衣服已经穿了正红,首饰就戴金凤凰,也是只有正妻能戴的,奴婢记得皇后赏赐过一套凤凰头面。」 「有的。」春鸳连忙打开放首饰的抽屉,一下取出了一套十二项的金凤凰头面,端得是大器无比,「王妃还没戴过呢。」 康姑姑笑说:「这金凤凰一来彰显正妻地位,二来也是表示孝道,长辈送的东西,晚辈都好好的珍惜使用。」 郝嬷嬷却道:「老太婆莽撞,问一声康姑姑,听说皇后娘娘在宫中只穿大红,婆媳同色,这样会不会不妥当?」 「不会的,皇后跟王妃都是正妻,穿红色彰显地位是天经地义,皇后娘娘一向浅眠,最大的心病就是怕王爷老了还是孤家寡人,王爷娶妻还可以说是为了孝顺,可是生孩子可是自愿的吧,这就叫皇后娘娘松口气了。要是奴婢想得没错,皇后娘娘是知道王妃有喜了。」 公孙茉奇怪,「金太医说的吗?」 金太医明明说了,孩子未满三个月前不禀的,她这才不到两个月呢。 康姑姑陪笑,「这奴婢猜不出来,许是金太医跟旁人提起,话就这样传出去,宫中是没有什么秘密的,何况王妃怀孕又不是什么禁忌,只不过我朝规定,孩子有一定的月分前不禀报而已。」 公孙茉知道,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资格生孩子,也不是每一个孩子都是被期待的,所谓要等三个月才报告,是给关系人士处理孩子的时间,如果是个宫女有了,打掉就是,不曾禀报,那就不复存在,就没人需要担起责任。 一夫多妻,总有人希望孩子死。 她现在怀孕了,萧随英府中无人,她才能这样逍遥自在,如果有了侧妃还是什么青梅竹马的妾,那就步步惊心了。 接到入宫旨意时是惊疑不定,但现在想起萧随英,她内心又安稳下来。 不用怕,甘皇后最多不喜欢她,不喜欢就不喜欢,难不成还会打她吗?当然,能讨得甘皇后喜欢最好。 想了想,她突然心生一计,有了。 * 皇宫红色的墙长长的延伸,公孙茉几次掀开帘子看前面,都觉得没尽头。 虽然是十二月的大雪天,但甘皇后安排得十分周到——两个贴身姑姑在那里等着引人,一个自称姓顾,一个自称姓林。 公孙茉所乘坐的敬王府马车在侧门停下后,就换了皇宫专用的人力车。 随行的康姑姑马上给了几个宫女太监大红包,人人面露喜色,对敬王妃越发恭敬,拉车的太监也是得到了交代,一路上又平又稳,一点也没颠着公孙茉。 就这样在宫中前进,都不知道过了多久,人力车总算停了下来。 郝嬷嬷连忙放下小凳子,小心翼翼的扶她走下——公孙茉觉得自己彷佛进入了异次元。 这是皇宫,帝后住的地方,可不是横店影视城。 大大的鉴金黑底匾额上写着:凤仪宫,四周镶以金子雕刻的各种吉祥图案,悬在垂花门上,显得十分威严。 她在电视上看过很多次,但亲眼见到完全不一样,瑶台琼室,碧瓦朱姜,一面惊叹,一面在康姑姑的扶持下进入,映入眼帘的是冬天的花园,红色寒梅盛放,冰冷的空气中弥漫幽幽梅香。 有顾姑姑跟林姑姑引路,一路自然畅行无阻。林姑姑敲了敲格扇,「敬王妃来了。」 格扇很快打开,一个宫女躬身迎人,「奴婢翠琴见过敬王妃。」 郝嬷嬷给了荷包,「姑娘吃些点心。」 翠琴含笑收下,很熟练的把荷包藏在袖子中,抬起身子,笑容由衷许多,「太子妃跟甘婕妤也在。」 康姑姑小声跟公孙茉说:「太子妃跟甘婕妤是姊妹,两人都要喊皇后一声姑姑。」 公孙茉觉得有点噎住,她能接受太子娶表妹,但不太能接受皇帝又纳了甘家女子入后宫,算来那甘婕妤之前喊皇帝姑父呢,不觉得别扭吗?古人为了权力跟家族延续,做出的牺牲好大啊。 但想想汉惠帝娶了自己的亲外甥女当皇后,明宪宗纳了大自己十七岁的保姆为贵妃,突然又觉得甘婕妤也还好。 进入雕梁画栋的屋子,一阵温暖袭来,宫女忙着给她脱下了白貂裘大氅,顾姑姑引着她到火炉边烤热身子,这才去面见甘皇后。 就见到一个约莫三十多岁的美貌妇人居中而坐,身着大红色的繁复后服,满头珠翠,装容淡,但装扮富贵已极,应该就是甘皇后了。 然后是二十多岁的太子妃,没有甘皇后美貌,但气质宁静,东宫虽然有不少女子,但太子妃还是生了三子一女,足见太子还是给这个正妻脸面的。 最后一个真的让公孙茉傻眼了,就是甘婕妤吧,才十八岁上下的样子,一脸娇憨,皇帝可是四十多了啊,古代平均寿命五十岁,算算皇帝没几年好活,而她往后三十年左右都要守寡,怎么会愿意进宫呢。 她不懂,真的不懂。 饶是内心问号满满,她还是端正行礼,「儿臣见过母后,见过太子妃。」 对于三品甘婕妤,她这个一品敬王妃是不用主动行礼的。 而甘婕妤笑着说:「见过敬王妃。」 嘴巴上这样说,但屁股却没动,只是一句招呼而已,连行礼都自己免了。 公孙茉心想,形势比人强,甘婕妤有个超品姑姑,有个一品姊姊,靠着这两棵大树,自然不会把一个南蛮来的女子放在眼中。 甘皇后只是看了甘婕妤一眼,没说什么,看到公孙茉时,表情很精彩——摆明着不太喜欢,但是要说不喜欢嘛,又隐隐有着笑意。 「来人。」甘皇后开口,「赐坐。」 宫女很快搬来绣墩,公孙茉谢过后,这便规规矩矩坐了下来,就见甘婕妤招过身后的小宫女,说了几句话,那小宫女点点头去了。 太子妃笑说:「太子殿下最关心随英这个弟弟,原来本宫想着你们大婚之后找一天去看看弟妹的,不过小七黏人,一刻钟不见本宫就要大哭,带着孩子出宫又麻烦,加上宫中事物繁多,想想便算了,弟妹可别怪本宫没去看过。」 公孙茉连忙回话,「太子妃有多少事情要做,当然是以大事为重。」 「听说弟妹有了?」 讲到孩子,公孙茉脸上不由自主浮现温柔,「还不到两个月。」 「金太医可妥当?如果不妥,本宫再派一个专精妇科的太医过去。」 「不用不用,金太医很好,我很信任他。」 就见甘皇后眉头松了又皱,皱了又松——这南蛮女子说她没规矩嘛,行礼还有模有样,但说有规矩,一开口又是「我」,有丈夫的女人,哪还有「我」。 可是哪,她肚子里的可是随英的第一个孩子。 想到这点,甘皇后也有点释怀了,纡尊降贵的问了这个媳妇,「身体可好?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公孙茉自然知道甘皇后看不上自己,一落坐就是太子妃问话便是代表甘皇后不想跟她说话,此刻听到甘皇后开口,还真的满意外的。 「回母后,一切安好。」 「金太医几天去诊一次?」 「现在是五天。」 「春宁。」随着甘皇后语气落下,一个中年宫女过来,躬着身子,就听到皇后继续说,「让金太医跟药僮,还有经验丰富的医女收拾收拾,等过年后就搬去敬王府住,等敬王妃坐完月子这才准他回家。」 公孙茉大喜,「多谢母后。」 第 19 页 其实她也想提出这要求的,但又觉得太没人性,现在皇后下令,她就坦然受之,哈。 太子妃见自己姑母一脸想知道小儿媳怀孕状况,但又不太想放下身段跟个南蛮女子说话的样子,觉得有点好笑,但还是很懂事地说:「弟妹第一次怀孕,可有喜欢吃什么?喜欢酸的,还是喜欢辣的?」 公孙茉心想,古人说酸儿辣女,这是想套她孩子的性别吗,她如果说喜欢吃酸,甘皇后一定高兴,可万一到时候生出了小棉袄怎么办,她不想自己的孩子一出生就有人对她的性别失望,她的孩子无论男女都应该备受期待。 「口味变淡了,不爱酸也不爱辣,现在吃鱼,连盐巴都不放。」 甘皇后皱了皱眉,终于还是忍不住了,「为了孩子得多忍忍,回去让厨子给你多做酸食转胎,每天都要抄写祈子经,本宫再赐下顶天法师加持过的送子观音,你回去便放在房间,早晚诚心参拜。」 嗷,迷信。 公孙茉心里不以为然,但表面还是乖巧,「是。」 甘皇后见她柔顺,眉心终于松开了些。 对于小儿子要娶个蛮族公主,她心里不是没有担忧,毕竟瑜王妃的恶行恶状她是知晓的,就怕儿子娶进一个泼妇。 小儿子的媳妇若是行止不当,她自然要管,至于瑜王又不是她的儿子,她当然懒得教,懒得救,照她说啊,瑜王妃闹得好,谁让许贤妃多年跟自己作对,人到中年,当年做的恶事都报应在儿子身上了,活该。 等以后太子即位,瑜王若是想接生母许贤妃出去奉养,自己这个太后自然是不会准许,母慈子孝,作梦去吧。 甘皇后眼中闪过一丝狠戾,倏地恢复过来,看到装乖的公孙茉,不满意中又有了一点满意,规矩不够好,但是还算听话。 「敬王妃,我对你也没什么特别要求,只有一点,这一胎一定要生个儿子。」 公孙茉顿时觉得压力山大,别的要求还好说,生男生女这是看萧随英啊,可是又无法跟古代人解释染色体,这真是不敢承诺,又不好拒绝。 想想,她转身跟郝嬷嬷伸出手,郝嬷嬷连忙从背后的包袱中取出两个东西递上去。 一番大动作,花厅里众人自然看在眼底,就见公孙茉双手拿着那物品朝着甘皇后呈上,「母后,这是媳妇送您的。」 一只布山羊,一只布兔子。 甘皇后有点愕然,这算什么?但身为皇后不允许她失礼,下意识的接了过来,看这布山羊做工紮实,山羊表情憨憨,触手绵软,想起萧随英不就属羊吗?又不由自主露出一点笑意。 公孙茉道:「王爷现在公务忙碌,可能没办法常常入宫看母后,让这布山羊代替敬王陪伴母后身边,至于布兔子是媳妇即将生的孩子,金太医说八月出生,属兔。」然后用小孩子的声音说:「小兔兔跟着爹爹一起陪皇奶奶。」 甘皇后觉得她这副做派有点不像话,但又忍不住心情好。 「胡闹。」嘴上这样说,但仍然把布山羊跟布兔子牢牢拿在手上。 公孙茉就知道自己这小礼物是送到婆婆心里了——山羊代替儿子,兔子代替即将出生的宝宝,没哪一个长辈会不喜欢,何况她又很懂事,只做了两个代表父子俩,没把代表自己的布猪送上去。 甘皇后面露慈爱的摸了摸布山羊,布兔子,待再看向公孙茉,神色已经温和不少,「婚书上说宣和公主外向,喜欢郊游,更是骑马打猎的好手,连宫中侍卫都不如,可是你现在有孕,为了孩子,那些喜好都收起来,女人最重要的一门功课还是养胎,有了儿子这才能算是一个家。」 「是,媳妇知道。」 「你既然怀孕了,就得给随英张罗暖床人选,储秀宫中还有百来秀女,你等会自己去挑几个,敬王妃年幼,还请顾姑姑陪敬王妃走一趟。」 顾姑姑连忙躬身,「是老奴的荣幸。」 公孙茉就觉得有点胸闷,她不想…… 「回母后,媳妇不挑人。」 第七章 婆婆的态度(2) 甘皇后误会她的意思,「不懂怎么挑听话的是吗?不要紧,顾姑姑会帮着。」 公孙茉想起萧随英的笑脸跟温柔,她绝对不要跟人分享,于是鼓起勇气道:「不是不会挑人,是不想挑人,媳妇听说东瑞有诗句,一生一世一双人,半醉半醒半浮生。媳妇想过这样的日子。」 甘皇后愕然,身为女子,她当然不希望有新人伺候夫君,可是她又觉得这些是理所当然,她的祖母,她的母亲,她的嫂嫂都是这样为自己的丈夫张罗的,历代皇后也是这样安排的,别说女子有孕,十月不能同床,就算是癸水来那几日,也该给夫君找个暖床人,自己已经给了公孙茉半年时间,够好了。 但低头看到手中握着的布山羊,她的思绪又不同了——她曾经以为要孤寡到老的儿子,终于要当爹了,说实话,她真的担心元帕只是交功课,真的担心随英之后不愿意与宣和公主同房,可是现在,宣和公主怀孕了,那代表随英终于不再跟柳素馨死磕。 这是好事。 皇上对柳素馨没印象,女子入宫十年不得宠,是可以求恩典放出宫的,算算柳素馨也熬过了一半。 她不是没想过万一柳素馨出宫,又回头去蛊惑随英怎么办,她想着,若真有这一天,她宁愿暗杀柳素馨让随英恨自己一阵子,也不能让他被笑话一辈子。 现在终于出现一个好像可以拴住随英的人了,她还要横插一脚吗? 先前虽然没召见敬王妃,但身为一个母亲,对儿子的大小事情还是关心的,派出得力助手康姑姑跟着进入敬王府,本就是要一双眼睛替她盯住儿子。 康姑姑每月会派人传口信,于是她知道,随英刚开始对敬王妃没有很满意,证据就是大婚之后只单纯同房,各自安睡,没再碰她,后来也许是敬王妃表现得乖巧不抱怨,随英心生几分怜惜,请苏伯方,薛常富去府上讨论正事时,让宣和公主出去见人了,康姑姑说,不知道王妃说了什么,总之那日之后,王爷跟王妃感情一日千里。 会牵手在花园看花,会去市集买糖人,王妃请了木匠来府中制作不知道什么东西,那木匠听说还是敬王跟工部尚书要来的…… 「母后。」公孙茉一脸诚恳地说,「媳妇怀孕了,代表身体没问题,我以后会生很多孩子给敬王,所以……我不挑秀女。」 甘皇后冷下了脸,南蛮女子就是不受教,但想起小儿子那个拗脾气——自己先前送了十五个美丽的秀女给薛常富,让他想办法送一半给随英,后来薛常富回来禀告,随英看穿了,不收。 算了,先看看宣和公主这胎生男生女再说,如果是小郡王,当然一切好谈,如果是小郡主,她可要再尝试着出手一次,随英既然能接受宣和公主,想必也能接受其他女子,储秀宫那百来位少女,她都看过,有几个是不错的。 甘皇后看看捏在手中的布山羊,布兔子,又看向公孙茉,「那你可得保证给本宫生个小世子。」 「媳妇努力,不管第一胎是小郡王还是小郡主,都再生两个,让家里热闹起来,让随英下朝后想回家。」 甘皇后一怔,是家里,不是府里,是随英,不是王爷。 这个南蛮女子,想跟随英当普通夫妻。 甘皇后想起自己十六岁入东宫,被封为承徽,上面有太子妃跟良娣,下面有昭训跟奉仪,太子虽然才十八岁,但东宫已有女子九人,当时自己总是哭,嫉妒得不得了,可是母亲说,女子命本如此,认命就是。 人人都想独占夫君,但没人敢说出口,一旦心思外显,那就是不贤慧,就是小气,哪怕是个贩夫走卒,有点钱谁不买个姨娘,这敬王妃不知道该说她傻,还是大智若愚,居然敢跟婆婆坦承相对。 甘皇后想起自己少女时候的心思,脸色不由得柔和了一点,「你若想独占宠爱,那就得给本宫生四个孙子,至少四个。」 公孙茉大喜,甘皇后这是让步了,「是,媳妇一定努力生孩子。」 「这句还像话。」甘皇后闭上眼睛,「做什么事情之前想想随英,如果不确定就不要做,过犹不及的道理你如果不知道,就让康姑姑告诉你。」 「媳妇知道,多做多错,不做不错。」 甘皇后内心已经开始无奈,这解释得太差了,但又不能指责她不对,话粗理不粗,「好了,就这样,去吧,回去路上小心点。」 「是。」 * 康姑姑给公孙茉穿好貂毛大蹩,系上系绳,又放了个暖炉在她手上。 春宁开了花厅格扇,一阵风雪迎面席来。 公孙茉一颤,刚刚在室内被炭盆烤得多温暖,现在就多冷,快过年的大寒天气,京城的雪落得纷乱无比。 第 20 页 深吸一口气,她迎难而上。 步出雕梁画栋的凤仪宫,红色的宫道上除了她来时坐的人力车,还有一个约莫二十岁的宫妃跟个衣衫单薄的小宫女,两人都冷得瑟瑟发抖。 宫妃的头饰很普通,斗篷也是杂色兔毛,看起来品级不高,杏眼薄唇,如花似玉,在风雪中又增添了几分楚楚可怜,只是美貌归美貌,但少了精气神,就像木头美人,样。 宫里的人跟康姑姑,郝嬷嬷都是人精了,见状都当作没看到。 康姑姑放了上人力车的脚凳,郝嬷嬷掀开了锦帐,公孙茉准备上车。 那宫妃突然往前,「请问是敬王妃吗?」 康姑姑怒斥,「大胆,区区一个八品采女见到一品王妃还不下跪?」 公孙茉雷达就响了,宫里的八品采女?是柳素馨吗? 下一瞬,那女子跪在积雪上行礼,「采女柳素馨见过敬王妃。」 果然!公孙茉的雷达疯狂运转,萧随英的白月光,跟萧随英一起长大,美好了他的青春的柳素馨……不怕,公孙茉,你可是怀孕的女人。 对,你怀着萧随英的孩子,你是敬王妃,你赢。 给自己心理建设了一番,公孙茉道:「起来说话。」 「谢敬王妃。」 康姑姑道:「区区八品采女,没资格跟王妃说话,王妃还是快快上车,免得在外面受寒,就算不为了自己,也要为了小郡王着想。」 见柳素馨变了脸色,公孙茉爽了,嘿,柳素馨你没想到吧,没人会等你一辈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每个人都在往前。 她暂时还不想上车,她就想亲眼看柳素馨的表情,想知道她来这边做什么,「你怎么知道我要来?」 「妾身……」柳素馨支支吾吾,一脸为难。 公孙茉就想,柳素馨是无宠才变成这样,还是原本就这样,很像电视剧上会讲「有件事情我不知道该不该跟你说」的那种讨厌鬼,如果原本就如此,她真要说萧随英没眼光了,这女的好做作。 她应该转身就走,但基于对丈夫初恋的好奇心,还是忍住了,「现在不说,后面的也不要说。」转身就预备上马车。 柳素馨连忙往前,被康姑姑喝斥退下,顿时一脸委屈,「妾身跟甘婕妤是昔日同窗,甘婕妤怜惜妾身遭遇,答应妾身,如果敬王妃入宫会派人来传。」 原来如此。 公孙茉就想到自己刚进凤仪宫的花厅时,甘婕妤跟后面的小宫女交代过几段话,原来是催着柳素馨来这里等人——这甘婕妤真的一言难尽,自己嫁给姑父,原本看好要嫁给表哥的昔日同窗也嫁给姑父,两人还可以好好往来,古代人为了权力还真疯狂,呕。 公孙茉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有派头,「有什么事情,长话短说。」 「是。」柳素馨低着头,「妾身的亲哥哥去年考中举人,按照我东瑞规矩,已经可以分发,但礼部无好缺,妾身想让父亲替哥哥打点,但却因为继母蔡氏阻挠,父亲不愿出银子给哥哥买个好前程,妾身想求敬王妃带话给敬王爷,看在昔日同窗分上,替妾身的哥哥打点一个好缺,妾身的哥哥如果当官,妾身在后宫也能有所依靠。」 康姑姑扬起手,一个巴掌打下去,「无耻。」 康姑姑力气大,柳素馨被打趴在地上,捣着脸庞,眼泪旋即流下来,「妾身也知道自己大胆,可妾身已经走投无路,求敬王妃垂怜,帮妾身一次。」 公孙茉心里想着甘皇后那句话,过犹不及。 这柳素馨演得实在太过了,一个八品采女求一品王妃带话,不要说一个巴掌,打个半死都算便宜她了,还哭。 自己如果是男人,可能还有点同情心,但自己不但是女人,还是萧随英的妻子,只觉得康姑姑干得好。 公孙茉深呼吸平复了心情才开口,「为什么不找甘婕妤帮忙,甘婕妤既然跟你交好,又是敬王表妹,请她带话不是更容易?」 柳素馨脸色一变——是谁说蛮夷女子愚蠢的,她在后宫听说瑜王妃野蛮愚蠢,以为敬王妃也会是如此,没想到一下就被戳穿心思。 今日来这边,一来是看看敬王妃有没有自己美貌,二来也是想打击敬王妃,不管她带不带话,只要听到自己这番言论,想必会想起萧随英对自己的感情,若能让敬王妃不快,她就能乐上三个月。 后宫实在太无趣了,柳素馨得找个方式让自己过得高兴一点,幻想敬王苦苦等候自己是一个方法,打击敬王妃是一个方法。 可是没想到被打击的是自己,敬王妃怀孕了。 萧随英没能等到自己满十年出宫,而是准备当爹了,以后她的深夜幻想中,就再也没有出宫找萧随英这一条了——如果萧随英不爱敬王妃,那自己还能幻想,可是才短短半年敬王妃就怀孕,可见也不是不满意。 柳素馨好恨,恨自己为什么入宫,恨萧随英为什么没有等自己,恨这个南蛮王妃居然还有点小聪明。 可恶,可恶。 敬王妃应该大惊失色,应该哭泣,应该要颤抖着问她跟萧随英是什么关系,这样她就可以愧疚的说「随英以前对妾身有意」。 是啊,她人生的唯一可取之处,就是萧随英喜欢她而已。 然而公孙茉从容不迫的上了车,没有被打击,没有意外,没有当她是一回事,太监拉着车,开始往宫门口去了。 康姑姑回头,呸了一声,「采女今日鲁莽之事,奴婢一定会禀告甘皇后,采女还是回去等着接禁足的旨意吧。」 柳素馨呆呆望着公孙茉离去的方向,再往前去,转两个弯,那就出宫了——宫外是一片自由天地,想去哪就去哪。 说来,皇帝到底长什么样子,自己只在分封见过一面,当时满心得意,以为自己至少也是正二品的九嫔,没想到只是八品采女,当时自己还以为听错了,怎么会是采女,她可是琴棋书画都精通的才女柳素馨啊。 她被分到宝庄宫,归赖贵妃管辖,皇帝每个月都会来宝庄宫一两次,但赖贵妃从来没有安排她侍寝。 皇宫的规矩很严,她在秀女时代已经充分体验到,当时她因为皇帝立后立太子而大受打击,出了几次神,被教养嬷嬷打了几个巴掌,所以后来只能等,从来不敢擅自行事。 十几年前有个大胆的宝林,趁着皇帝跟程皇后在说话时跑出来自荐枕席,引得保守的皇帝不快,被活活打死。 柳素馨还想留着命——听说萧随英一直没娶妻,这让她存了一丝再续前缘的妄想。 她后悔了。 真的后悔了。 她本来唯一的盼头,就是等十年出宫,再去找萧随英,就算没侍寝过,但也有过采女名分,按照规制,敬王不能封她为妃,但当个妾还是可以的。 柳素馨经历过五年的冷落,她的冀望已经变成出宫找萧随英,虽然届时她已经二十五岁,但还不算晚,她可以给他生儿子,然后萧随英立孩子为世子,即使人生坎坷,但自己还是圆满的,她虽然不是敬王府最尊贵的女人,但能成为最有实权的女人。 可是现在都毁了,一切都不可能了。 大雪纷飞中,载着敬王妃的车在转角处消失了,那个真正最尊贵的女人,真正掌握实权的女人…… 柳素馨的眼泪流了下来。 刚刚是做戏,现在是真的哭了,她深深后悔,但一切已经来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