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头富贵命(上)》 第 1 页 楔子 一步错步步错 漫天飞雪,程馥双一动也不动的站在刑台前,清冷的目光一一扫过刑台上的亲人们,父亲、大伯父、三叔父、弟弟、堂哥、堂弟……一抹叹息重重逸出,记忆一幕幕跃上脑海,那些难堪的、卑微的、自贱的过往,像火似的烧燎着她的心。 刽子手高举的刀斧瞬间落下,鲜血飞溅,大伯父程伯儒的头颅滚落刑台,双目依旧大瞠,彷佛满怀怨恨,忿忿地看着人间,引起围观百姓一阵惊呼。 怨?程家会有今日的遭遇,不正是他一手造成的吗?程馥双柳眉微蹙,心想着大伯父至死尚不知觉悟,死有余辜。 接着她望向三叔父程季儒,他是整个事件当中最无辜的人,却选择认命,闭着双眼的苍白脸庞,带着从容与祥和,彷佛在等待生命最后一刻的到来。 人真奇怪,该承担的却不忿承担,不该承担的却安于命运安排,可是话说回来,世间不都如此?如果认命能让自己心静,即使委屈,又有何妨? 程馥双缓缓垂眸,轻叹了口气,自己不也是这般,认这个字不就代表着言忍、心认,此生不计,但求来世。 刽子手再次举刀,刀落,头断。 她在心中低语:三叔父,一路好走。 刽子手向前一步,双脚打开,刀子在父亲程仲儒头上高举。 程仲儒原本闭着双眼,此时倏地瞠大,与围观百姓对视,他要看这世间最后一眼,意外的,他的视线在人群中与女儿相遇,然而女儿的表情没有丝毫哀伤不忍,唯有淡然。 她恨他? 也是,怎能不恨,他对她母亲做的……他不是个男人,他的罪孽罄竹难书。 今日跪在刑场,颈对刀尖,理所当然,他做出错误决定,就得承担后果,他不恨任何人,只是他曾自诩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地,始终相信此生他未曾负欠任何人,但他无法否认,他确实欠了女儿,欠了凌湘。 对不起……勾起唇角,微微一哂,程仲儒无声的用唇形对女儿这么说。 程馥双看见了父亲的歉意,不禁怔愣住,随即胸中一阵波涛汹涌。 父亲不是应该因为她的冷漠而恼恨,因为她的仇恨而嗔怒,怎么竟然笑了?甚至还向她道歉?这是为什么? 她紧闭双唇,眉头皱得死紧,一直以来她都在等父亲说出这三个字,没想到好不容易等到了,父亲的生命也即将走到终点,她缩在衣袖中的双手紧握成拳,紧咬的牙根渗出淡淡的血腥甜味,随即一抹讽刺滑入眼底。 “喝!” 随着这声喊声,刽子手的大刀挥下,父亲的头颅骨碌碌地滚到她身前。 猩红的鲜血溅上她的雪白披风,一点一点,彷佛朵朵红梅盛开,她感觉到一股温热,但不是父亲的血,而是她的泪。 程馥双以为泪已干、心成冻,但此时望着父亲的面容,她封冻的心正一寸寸消融。 娘,你看见了吗?这个男人终于知道自己错待了我们…… 只是又能够如何?她已经成为夏家人,而娘的尸骨已寒。 “二奶奶,我们回去吧。” 小青轻扯着程馥双的衣袖,周遭弥漫的血腥味教人反胃,她早就想离开了,只是……她皱起眉望向程馥双。 程馥双勾起一抹苦涩笑意,眉睫微垂。她又要再回到那个牢笼吗?再望了一眼父亲,她才抬起头望向远方,喃喃自问:“人死了,会去哪里?” 小青挨了板子,罪名是私自陪少奶奶到刑场。 程馥双告诉自己别在乎,小青本就是夏家派到她身边监视她的,况且心硬方能存活,环境早已将她的心磨出厚厚的茧子,她再不是当年那个天真女子,如今的她,冷情无心,不需要在乎任何人,更不必把别人的错算到自己头上。 如果小青因此而亡,错的是夏祖山、是夏夫人,不是她程馥双。 温热的参茶送到手边,她轻轻端起,慢慢啜饮。 这是第十七杯,程馥双自问,还要再喝几天,才会走入幽冥? 自从程家罪名确立,新帝下令抄家灭族,每天便有这么一盏参茶端到自己手边。 夏家人不知道的是,她有锐敏的舌头,也有个当御医的父亲,对于这点小伎俩,她心知肚明,若非心甘情愿,这种东西怎能入得了她的口? “小青状况还好吗?”放下喝空的杯盏,程馥双问道,然而话出口的同时,她不禁苦笑,她终究还是做不到无心无肺、无视别人。 她人生的悲哀,就是这样一点一点形成的吧,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若非她的性格懦弱,何尝会被欺侮至此? “还下不了床。”小翠的语气有着无法掩饰的愤怒。 昨儿个她力劝小青,程家倒台了,二奶奶已是夏家的弃子,千万要好好看守主子,别让她出门一步,可惜小青性子软,到最后还是…… 这不是自讨苦吃吗?万一捱不过怎么办? 程馥双笑望着小翠,她无礼、现实,知道往哪面墙靠,方能保自己性命无忧,是个聪明丫头,如果自己有她一半聪明,或许不会落得今日下场。 算了,都到这个时候了,还装什么心硬?心再硬,也改变不了宿命,就做自己吧,一天也好,三天也罢,她不想再武装了,也不想再让自己这般疲累,反正她的性情,早已注定了她人生的结局。 想通了之后,程馥双从匣子里掏出千两银票和两对玉镯摆在桌上,推到小翠面前,轻言道:“镯子你与小青各一对,至于银票,帮我转交给小青吧,主仆一场,终究是我亏待了你们。” 小翠惊疑不定,那两对镯子是二奶奶的嫁妆中最昂贵的,若不是喜庆节日,二奶奶也舍不得拿出来,怎么会突然要送给她和小青,更别说她方才还顶撞了二奶奶,难道二奶奶知道自己没有多久可活了? 想到这里,小翠直觉地望向已经空了的杯盏。 望着小翠复杂的表情,程馥双不免失笑,她知道小翠在想些什么,但其实她并非施恩,只是夏家从新帝那里已经得到够多的好处,这点嫁妆何必再便宜夏家? 程馥双轻声道:“收下吧,日子该怎么过就怎么过,若是可以,赎了自己。” 她曾经许诺过纸儿、笔儿,待自己在夏家立足后,便还她们身契,除去贱籍,然而悲哀的是,她们还没等到自由,便已惨死棒下。 既然帮不了纸儿、笔儿,就帮帮小青、小翠吧,她们两人好歹跟了她两年,就当是积德,但愿来世,她也能自在自得。 小翠颤抖着双手,把东西收进怀里,她满脸愧疚,猛地双膝跪地,不断磕头。“谢二奶奶大恩,谢二奶奶大恩!” 不是二奶奶亏待下人,是她们从未忠心主子。 “下去吧。”程馥双挥挥手,让她退下。 小翠离开后,程馥双来到软榻前坐下,拿起书册,逐字逐句阅读。 这是说书人的话本,夏宜秋从外面掏摸回来的,讲述的是神捕傅子杉的一世英勇,她已经看过无数遍。 夏宜秋是她的丈夫,公公夏祖山是户部尚书,当年与程家结亲,是为着两家联盟,共同扶持二皇子,不料最终大皇子死于乱箭,二皇子死于两军对垒。 云贵妃落败,皇后娘娘失势,两个斗了一辈子的女人,双双死于冷宫,最后成就大业的,是没有背后势力相助、不受群臣百官看好的五皇子。 有趣吧!人生起起落落,谁知下一刻会如何? 她与夏宜秋成亲三年。 第一年,夫妻情深,如胶似漆,程、夏两家往来频繁,感情深厚。 但是第二年开始,一切全变了样,她不理解夏宜秋为何突然对自己冷淡,不理解他为什么要广纳妾室,更不明白的是,夏家为什么要打掉她腹中的胎儿,那是个男胎,是夏宜秋的嫡子啊! 程馥双哀伤无助,却无法改变事实,只能照单全收,没有其他出路。 然而,随着陪嫁丫鬟一个个死于非命,随着自己被禁锢,随着她在夏家的地位没落,原本参不透的事儿,一件件豁然开朗。 那次的流产导致她终生不孕,她的身子败坏,夏家召来御医,用最昂贵的药材为她续命,并允诺妾室通房产子,通通记在她名下,以保障她的正妻位置。 这样的情分,足以让程家相信,两家的结盟根基依旧稳固。 而夏家不让她生下夏姓子弟,是在向新帝表态,夏家忠心耿耿,这门联姻只是为着稳住程家人。 待程馥双终于想清楚时,却也来不及了,程家已经成为新皇上位的祭品。 门打开,是许久不见的夏宜秋,他身后跟着一个眼生的丫鬟,看那副打扮,应该是某个通房丫头吧。 夏宜秋的姨娘、通房为数众多,她又是个深居简出、不爱立规矩的主子,怎记得清那些女人的模样? 夏宜秋大步进屋,用眼神示意,那名丫鬟马上走到程馥双面前,双膝跪地,两手高举托盘,迎向程馥双。 第 2 页 “她肚子里有货了,你喝下这杯茶,定了她的身分吧。”夏宜秋说。 程馥双坐直身子,端过茶盏,轻啜一口,眉头微蹙。这是今日的第二杯,但配方改了,难道夏家已经迫不及待为她发丧? 程馥双无视跪在身前的丫鬟,微微一笑,直直望向夏宜秋。“皇上已经决定召夫君为驸马,对不?” 闻言,夏宜秋脸色凛然,与她对视的眸光中带着诧异。 “无妨,人往高处爬,这是天性。”程馥双依旧笑着,语气清淡得像是在谈论邻家夫妻的闲事。 “我不明白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他撇开脸,不敢与她对视。 程馥双微微举起手中的茶盏。“这是今天的第二杯,要是妾身没猜错的话,夏家不打算让妾身活过今晚。”她轻轻一叹,又道:“夫君就当是怜悯妾身,既然逃不过一死,至少让妾身当个明白鬼,好教妾身在黄泉路上不恨、不冤。” 不知道是她的态度太平和、口气太温柔,还是她美丽的脸庞散发出的光芒带着慈悲与宽容,夏宜秋竟似被她说动了,与她对视半晌后,挥退了丫鬟,在梨花木圆凳上坐下,问道:“你想知道什么?” 凝睇着她精致秀美的容颜,他回想起洞房花烛夜,喜帕掀开的那一瞬间,他曾为她心动惊艳,也曾想过要一辈子爱护她、疼惜她,无奈两人的身分迫使他们无法厮守到老。 “我想知道,当初夏、程两家结亲,是新皇的意思还是先帝的命令?”程馥双问。 大伯父把程家女儿一个个嫁给皇子权贵,为二皇子拢络朝臣、结党攀势,盼宁熙靳登基为帝后,一朝天子一朝臣,程家能够封侯拜相,荣耀家族。 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大伯父机关算尽,却算掉了程家一门七十六口的性命,更没料到的是,先帝会在遗诏中大刀阔斧,斩除拥护大皇子、二皇子的四大势力—— 马氏、宋氏、程氏、毛氏。 是因为终生被外戚钳制,不愿子孙遭受同样的辛苦?还是因为淑妃始终是先帝心中的珍爱,所以先帝才会为了爱情拚尽最后一分力气,为挚爱铺造锦绣未来? 程馥双猜不透先帝的心思,只是连日来思考,她将过往几年的大小事逐一串起,串出那么一点点线索,她猜,五皇子的登基,绝不是临时起意,而是多年筹划。 想来程家几个姊妹们如今的处境,也与自己相似吧? “是先帝。”夏宜秋老实回道。 她微微勾唇,她猜对了第一步,新皇登基是先帝谋划出来的结局。 “换言之,林家、郁家、王家、张家,通通是新帝的棋子,埋在二皇子党身边,目的是刺探军情,瓦解势力?” 她点名的几家,都是与程家结亲,却没有因为京城叛变,沦为阶下囚的臣官,包括夏家。 “是。”他从头到尾都没参与政争,却还是在回答时感到羞惭,毕竟男人的事与女子无关,她并没有做错任何事,不该落得如此下场。 程馥双在心中暗叹口气,唉,这就是大伯父百思不得其解的原因了,还以为掌握住京畿大臣和军中势力,此次叛变定能成功,殊不知自己的计划早在别人囊中。 她接着又问:“公公的拥戴之功,能让他的官位再升两级吧。” 程馥双转而望着窗外寒梅,她回想那年初春嫁与夏宜秋时,她还沾沾自喜,能得此一良人,终生有靠,孰知……不过是假凤戏凰,夏家无真心,夏宜秋无真意,所有的假象,不过是为着让她大伯父误以为夏家乐于和程家站在同一边。 新婚那年,大伯父频频招她回府,问程家待她如何? 当时她与夏宜秋刚新婚,浓情密意,理所当然为夏家说尽好话,大伯父信了她、信了夏家,于是一步错步步错,陷入罗网尚不自知。 “时势如此,谁也怨不得谁。”夏宜秋叹道。 程馥双点点头,他这话说得好,时势如此,是大伯父对权势野心太大,害得程家满门抄斩;是父亲目光短浅,害己害人;是祖父猜错帝心选错边,以至于……算了,都已经错了。 “新皇要让哪位公主下嫁?是华翎公主吗?” 去年明月湖畔相遇,公主数度上门,那目光、那神情,她是女人,自然看得分明。 夏宜秋犹豫了一下,轻轻点头。 “恭喜夫君,夫君不喜仕途,能与公主结缘,也是个好前途。” 一番对话,从头到尾,她或许有些哀愁自伤,却无讥讽,因为她心头清楚,不管是夏家或程家,都只是皇帝手中的棋子。 透过皇帝的手,早在若干年前,胜负已定。 “你恨我,对不?”这个问题问出口后,他才觉得一点意义也没有,恨如何?不恨又如何?恨与不恨都无法改变两人的命运。 “夫君希望妾身怨恨吗?”她与夏宜秋对视,目光是一贯的温柔。 老实说,她曾经怨过,因为她深爱着他,因为他是唯一给过她温暖的男子,因为她在他身上有过无数幻想,因为她在他身上追求的,是一生一世。 那一年,她是如此的快活幸福,她曾经立誓,要用自己的一生,缔造他的快乐,谁知道…… 枉她在舞台上自喜自欢,幕落,方才发现,从头到尾不过是一场虚伪。 “我不敢妄想……双儿不恨。”夏宜秋深情款款地凝视着她。 双儿?他又喊她双儿了?在她将死之际? “那年夫君待妾身的好,有无真心?”程馥双不答反问。 他点头,真切回道:“我是夏家的异类,从不参与朝堂事,那年我真心喜欢双儿,我想与双儿一生一世一双人,殊不知……” “造化弄人?”她苦笑着接下他的话,“夫君,双儿不恨。” 她本不是个怨妒之人,祖父常道她善解人意、心地纯善,说她像极了她娘。 但是她并不这么认为,娘亲不怨父亲,但她却无法不恨,若非父亲临终前那句道歉,若非数日来的冥思,若非想通一切,她怎能解套自己的恨? 她想透彻了,自己并非全然无辜,当初若非异想天开,想为母亲在程家争得一席之地,她怎会甘心进入程家?又怎会得此结局? “当真不恨?”她的答案令夏宜秋感到讶异。 程馥双微哂。“不管是双儿或夫君,不过都是当权者手下的一颗棋子罢了,你我都是无法自泥淖中脱身的可怜虫。”举起毒茶,她洒脱的道:“愿夫君一世安康。”语毕,她将茶水一饮而尽。 她始终在笑,对着此世的夫君,心中却想着,但愿来世与此人再无半分瓜葛,但愿来世一身自由,无虑无忧。 顷刻间,鲜红的血从程馥双的眼睛、耳朵、嘴角、鼻孔慢慢渗出,一道道蜿蜒的血河,成了夏宜秋怵目惊心的恶梦。 第一章 爷儿就是讨厌女人(1) 拿起桌上的信件,这些信都封上蜡印,是隐卫刚送过来的,将所有信件打开,细读一遍后,六爷拿起毛笔,一番思量,写下几行字。 他的字力透纸背,遒劲有力,一笔一划像极了他的人。 他身形挺拔,剑眉斜飞入鬓,鼻梁挺直,下巴像刀斧雕出来似的,一双丹凤眼散发着勾魂魅力,玉冠束发,神情肃然,不苟言笑的模样不怒自威。 倘若仔细看,会发现他的眼珠子是蓝色的,那是承自他的娘亲,他的娘亲是嫁入中原的异族女子,艳色夺人,倾国倾城。 封好信,一弹指,一名黑衣男子从暗处走出。 六爷将信交给他,吩咐道:“吴大人看过信后,务必亲眼看他将信给毁了。” “是,主子。”霍平应道。 “我不在的这段期间,那些人还闹腾吗?” “是,可五爷回京了。” 意思是,那两帮人马依旧自相残杀,但主子请放心,五爷在呢,有他镇场,飞石流弹射不到旁人。 霍平向来沉默寡言,就算非得要说话,也相当言简意赅,幸好他这个当主子的和霍平有默契,否则怎能从霍平的七字箴言解读出这么多讯息。 “传个信儿给五爷,让他出来一见。” “是。” 事情交代完毕,六爷挥挥手,霍平退下。 一见霍平走出书房大门,守在外头的阿乔像有几百只虫子在他身上挠挠儿似的,他再也忍不住快步奔上前,一脚跨进,另一脚却绊到门槛,一拐、一翻,直接滚到六爷跟前,痛得龇牙咧嘴,但很快的他便抬起头,一对上六爷那似笑非笑的目光,他马上跳起来,拍拍屁股,假装没事,眉弯眼笑地凑上前,低声问:“六爷,您快说说,您怎么就知道张屠户是杀人犯?” 阿乔心头搁不得事儿,一整个早上心头发痒,思来想去就是弄不通,主子怎么会三言两语就破了案? 事情是这样的,今儿个早上六爷路经衙门,看见一群人围着衙门看县老爷断案,六爷见着热闹也凑上前去,这才知道白寡妇在家中被人杀害,县官抓了几个人问话后,就把白寡妇的姘头给抓进衙门,严刑逼供。 第 3 页 白寡妇的姘头名叫李泰康,年近三十岁,是个鳏夫,个子并不高大,模样斯文,开了间布庄。 他手上有几个钱,但身子骨弱,又有个厉害的娘亲,虽然托媒人到处找媳妇,但好人家的女儿哪里肯将就,一个个都怕嫁不了几年就变成寡妇。 死掉的白寡妇是个极爱漂亮的,三不五时就到李家布庄逛逛,一来二去的、两人看对了眼,私底下往来频繁。 据说,若不是李泰康的母亲拦着,说白寡妇命硬、克夫,李泰康早就把人给娶进门了。 县老爷恩威并施,还是无法撬开李泰康的嘴,逼他认罪,于是县老爷一个恼火,打他十大板,想把他打得头脑不清,认下罪状。 没想到,李泰康只剩下半条命了,嘴巴都吐着血沫子,还频频喊冤,打死不肯认罪。 围观百姓看李泰康可怜,耳语纷纷,县老爷脸上无光,拿起惊堂木连拍数下,发下狠话,要再打他二十板子,他就不信李泰康还能坚持。 就在这个时候,六爷扬声大喊,“糊涂官!” 这一喊,惹得百姓们惊诧不已,连在一旁号哭不停的李老夫人也被吓得一时忘了哭泣。 县老爷怒问:“是谁在公堂上喧哗?来人,给我拿下!” 六爷也不等人来抓,挺起胸膛,长腿一迈,往衙门里一站,寒声问道:“敢问县老爷是索了谁的好处,非要屈打成招?这无凭无据的,光因为往来频繁,就认定李泰康是凶手,是什么道理?” 县老爷恼羞成怒,指着他道:“把人给我轰出去!” 六爷抢先一步蹲下身,拉开地上的白布,露出白寡妇的尸身,那尸体已经放置了两、三天,传出令人难忍的恶臭,本要上前抓人的衙役也忍不住倒退两步。 尸身上有十几、二十处见骨的刀痕,一颗头都快被切断了,且白寡妇死不瞑目,一双眼睛瞪得大大的,凄厉的表情教人怵目惊心。 六爷看过尸体后,又抓起白寡妇的手,仔细观察她的指甲,她掉了两片指甲,指尖留有深色的血迹,而后他也不把白布盖上,站到桌案前说道:“白寡妇指甲缝里有肉屑,可见她抓了凶手好几下,大人不妨验验李康泰身上有没有抓痕。” 县老爷再眼拙也看出六爷不是一般人,马上命衙役脱了李康泰的衣服察看。 果然,李康泰的身子白白净净的,除了因为挨了板子,屁股肉掀翻,溅出点点血渍,哪来的抓痕? 这么一来,百姓们更是议论不休—— “果然是个糊涂官。” “李家摊上这事儿还真倒霉。” “摊上这种大老爷,咱们百姓才真倒霉。” 这些话,一句句全钻进县老爷耳里,他面子挂不住,怒问,“你是谁?” 六爷微微笑道:“傅子杉。” “你可知捣乱公堂有罪?” “县老爷言重了,我哪里是捣乱公堂,分明就是来帮青天大老爷断案的。” 他把青天大老爷五个字说得分外清楚,惹得百姓一阵窃笑。 六爷不理会县老爷一张脸青红交加,扬声又道:“照证人与李泰康的说法,他与白寡妇情投意合,若非李母阻挡,白寡妇早成了李家人,这么恩爱的两个人,怎会翻脸无情,置对方于死地? “若以动机论,李母不想让白寡妇嫁入李家大门,有可能买凶杀她;白家人不想媳妇另嫁,也有可能杀她;见白寡妇貌美,想染指不成、怨恨在心之人,也有可能杀死她……” 闻言,李老夫人急忙放声喊冤,白寡妇夫家人也大哭冤枉。 但六爷看也不看他们,只朝门前的人群望过一眼,接着缓言道:“照我看来,想杀她的人很多,独独没有李康泰。” 县老爷不满的道:“你怎知道不是两人一言不合,大打出手?” 六爷睨了县老爷一眼,他脑子里全是豆腐渣吗?都亲眼看见李康泰身上没有抓痕,还硬要赖他?看来回头他得好好查查,县老爷这官是考来的还是买来的,说不定顺藤摸瓜,还能让他摸到惊喜,只是……会摸到老大还是老二?值得期待! 六爷大笑几声后道:“白寡妇身上的伤,可不是一般菜刀砍出来的,至少得是把锐利的屠刀,而李泰康这身板儿,怕是要把屠刀举起来都有困难,怎么能杀人,又怎能刀刀见骨?要砍出这样的伤口,身高至少要……” 他话还没说完,眼角余光便瞥见人群中有一名男子匆匆转身,他反应极快,一纵一跃,三两下功夫就把人给拎进公堂,往地上一丢,把人给摔得七荤八素。 六爷一扬手,把对方的衣服撕开,几道深深的抓痕露了出来。 有百姓认出他,吃惊喊道:“是张屠户!” 张屠户回过神后,趴在地上拚命磕头喊冤。 六爷也不斥喝他,只道:“甭装了,有人看到那天你进了白寡妇的家,你若是从实招来,指不定还可以减点刑罚,要是等证人指证,恐怕……”嘿嘿两声,他在张屠户耳边说了几句话。 张屠户猛然转头,对上白寡妇那张惨白的死脸和张得大大的灰白眼睛,顿时吓得屁滚尿流,什么都招了。 原来是张屠户垂涎白寡妇美色,几次求欢被拒,又发现她与李泰康有所往来,于是心生嫉妒。 那日张屠户刚帮人宰了头大肥猪,主家给了内脏和几刀肉,又赏下一坛好酒,几杯黄汤下肚,他随身带着刀具和猪肉上门,本想向白寡妇炫耀自己一身技艺,不料白寡妇与李康泰刚行完鱼水之欢,浑身的慵懒,空气里还散发着淡淡欢爱气息。 他又妒嫉又刺激,拉着白寡妇也要行那事儿,谁知白寡妇抵死不从,狠狠抓了他几下,他一怒之下,就把人给杀了。 “爷,您快说说吧,我想得脑袋都快破了,还是想不出来。” 六爷看了阿乔一眼,当初阿乔家里遭逢大难,他路见不平帮了一把,从此阿乔就死心塌地的跟着他。 他会留下阿乔,是因为阿乔脑子机灵,他不必开口多说,阿乔就能猜出他的心思,把他伺候得妥妥贴贴,偏偏阿乔有一个缺点,就是话很多,从早到晚讲个不停,不让他讲,好似还委屈了他。 唉,他怎么就收了这堆怪人,如果能把阿乔和霍平揉一揉、捏一捏,平衡平衡就好了。 “是张屠户自己露出破绽,在衙门口时,我看见他的颈侧有一道很深的抓痕,且在县老爷断案的过程中,他神情紧张、眼神闪烁,听见县老爷要再打李泰康二十大板时,他吐了口气,表情顿时变得轻松。” 倘若李泰康熬不过,糊涂县官定会就此结案。 “原来六爷是先找到凶手才断的案,要是张屠户没有凑在人群里看情况,六爷也抓不到人,对不?” 六爷暗叹了口气,阿乔怎会这般小瞧他,就算张屠户当时没有跟着凑到衙门那儿,他还是能把人给揪出来,只不过要多费点心思罢了,白寡妇身上的伤这么明显,往她家附近捱个儿搜,总会把张屠户给搜出来。 “六爷,您当时在张屠户耳畔说了什么?” “我说,白寡妇正看着他,对他说话,问他有没有听见。” “噗!”阿乔忍不住笑出声,主子这一招可真阴损,明明就是主子把白寡妇的脸给往侧边扳的。 这时,守在大门的人高声喊道:“苏小姐来访。”口气急切,显然是挡不住对方的来势汹汹,需要主子快点发话,是拦、是放。 “苏姑娘怎么会来?”阿乔一急,连忙道:“主子别恼,阿乔马上撵了守门的。” “撵守门的?”六爷冷笑两声,他岂会看不出阿乔那单纯的心思,想祸水东移?他可不是个蠢主子。 当初他会买下这幢不显眼、小小的二进屋子,是为着在外头行事方便,虽然进进出出的人不少,但各个身怀武艺,怎会被人给跟上了还浑然不觉,只有……他一双锐利的眼眸上下打量着阿乔,也只有这个不会武功的蠢蛋,才会被人跟踪。 阿乔一看主子的眼神就知道主子猜出自己的念头,身子一弯,先跪先赢。“主子,阿乔错了。” 当然是他的错! 苏红樱是苏将军府的嫡三小姐,聪明颖慧却性格阴沉,苏家是拿她当皇后教养大的,她深谙的筹算智诈之道,手段算计多了去,怎会让阿乔胡诌几句,就相信他已离开京城? 她几次递话,想见他一面,他不愿意,是不想节外生枝,更不想让她生出不该有的心思,何况上头对她的终生大事已做出决定。 只是如今她人都找到这里来了,他不能不见,五哥需要苏将军的势力,他必须帮忙拉拢苏家,万不能得罪。 “回头,在宅子外头贴上售字。” “爷要卖了宅子?!”不会吧,当初这宅子可是找了好久爷才定下的,隐秘又安静,邻居不多,重点是连暗道都挖好了。 “谁说要卖?”六爷瞪了阿乔一眼。 第 4 页 这四个字一出口,阿乔就通了窍。哦……是假卖不是真卖,目的是让苏姑娘熄了心思,不往这里跑。 “行,我马上去寻新宅子,这两、三个月,主子暂时换个地方议事儿。” 六爷还算满意的点点头,这就是阿乔的好处,举一反三。“还不把苏姑娘给请进来。” “是,主子。”阿乔松口气,赶忙起身,以为事情就此揭过,没想到他的脚都还没跨过门槛,就听见主子凉凉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她一刻钟之内没离开,你就东西收一收,哪儿凉快哪儿去。” 阿乔猛地倒抽一口气,却不能不回声应是,随即又急着要去迎接苏大小姐,怎料他的脚又绊上门槛,一个踉跄,再摔、再滚,他诅咒了门槛两声,发誓要将它给削平,再抬头,就见眼前一双红色绣花鞋,视线往上飘,果不其然正巧迎上苏红樱凌厉的目光。 阿乔心中一凛,激出满身鸡皮疙瘩,他知道,自己被苏姑娘给记恨上了,谁让他说谎,可是这是主子的命令,他岂能违抗?唉,她怎么不替他想想,当奴才容易吗? “乔管事好大的礼。”苏红樱讥讽道。 他只能假装听不见,赶紧起身道:“苏姑娘,六爷有请。” 苏红樱肤白如雪,眸如点漆,粉铸脂凝,娇波流慧,似嗔如笑,整个人雪雕玉琢,容貌娇美,风姿绰约,再加上一身霓裳霞裙,罗袜朱履,娉娉婷婷,细柳生姿,媚丽欲绝。 她站在桌案前,定眼望向六爷,似笑非笑。 好个忠心耿耿的弟弟! 苏红樱很清楚,一向对女子敬而远之的六爷,为何没将她驱逐门外,为何强忍满面不耐,与自己虚与委蛇?正是因为她背后的将军府。 她的祖父忠心侍主,与皇帝亦师亦友,祖父知晓皇帝所有的秘密,知道皇帝对大皇子、二皇子的好,其实是捧杀,皇帝真正属意的是五皇子,因此爹娘想尽办法拉拢她与五皇子。 从五岁开始,她就知晓自己日后将会进入后宫,成为大辕朝皇帝的女人,她负有使命,必须为家族父兄争荣,可是自从十岁那年意外遇见六爷,她便喜欢上他了。 人人皆畏惧他那双蓝色的眼睛,可她却觉得他的蓝眸像是会魅惑人心,就那么一眼,她的心便不顾一切的沦陷。 她很清楚,自己应该照长辈的意愿去做,只是……她喜欢他啊! 即使知道他的异族血统使他无法继承大统,即使知道他的身分无法满足父兄对于权利的想望,即使知道他无法让自己坐上女子至尊至高的宝座,但她还是喜欢他。 长辈总是教导她,想要什么就得去争、去抢,没有人会平白无故把她喜欢的双手奉上,所以她该为自己的想望争抢吗? 六爷极力压抑皱眉的欲望,他快受不了了,苏红樱身上传来的脂粉味儿,让他想吐,她每靠近一寸,他就想往后退三尺。 这也是他痛恨后宫的理由,所有女人都一样,总喜欢把自己弄得香气冲天,可是对他人来说是香味,对他而言却是难耐的恶臭。 这气味,让他分外想念母妃,想念她身上淡淡的青草香,母妃曾同他说过,那是草原的味道。 母妃是草原女子,应该活在蓝天下,应该在马背上欢唱生命歌谣,但是为了家族,她进入尔虞我诈的宫墙,没了自由的滋养,母妃的快乐一天天枯竭,直到她身上的青草香消失,直到脂粉味儿染上,她的生命告罄。 第一章 爷儿就是讨厌女人(2) “六爷,红樱冒昧来访,是为着一件事,我想……该让你知道。” 苏红樱比谁都清楚,他一心一意扶持宁熙研上位,在他眼中,女人远远不及兄弟重要,想勾起他的注意,与其用才情丽色,不如给他他想要的。 “苏姑娘请说。” “二皇子让慈慧大师卜了一卦,大师解卦,道二皇子每造一次杀孽,登基之路便会变得更加遥迢艰难,于是让人四处搜罗毒经药典。” 慈慧大师解挂后,暴虐的宁熙靳一把揪住大师的衣襟,恨不得剐了他,可是他终究不敢逆天。 慈慧大师是个良善人,用自己的性命与箴言来牵制宁熙靳造杀孽。 依她看,索性让宁熙靳多杀一些人,引起臣官百姓对他的反感,日后皇上才有足够的理由灭了他。 她的话,在六爷心底翻过几番。所以宁熙靳信了慈慧大师?他要找什么药,让他能够行恶,却不伤人命? 他可以问得更清楚的,她定会乐意告诉自己,但是这种小事,他自己就查得出来。 见他无意延续这个话题,苏红樱眼底难掩失望,却舍不得就此离去,于是又迳自续道:“六爷不想知道二皇子为何搜罗毒经药典?” “苏姑娘还有其他事吗?”六爷问得客气。 他这是在下逐客令?她心头微微一抽,她不懂,任何男子见到她,都会为她倾心,怎么偏偏只有他总是无动于衷? 苏红樱又前进了几步,再靠他更近一些,她想汲取他身上的味道,却假装读着纸笺上的字句。 “夫地利者,生民之命脉。自后稷教民稼穑……农民只知恒守古法,不思变通,垦荒不力,水利不修,遂致劳多而获少,民食日艰……水道河渠,昔之所以利农田者,今转而为农田之害矣。” 她低语细念,心道:他全心全意为着百姓,倘若能成为新帝,定是百姓之福,只可惜…… 逐字读过的时候,苏红樱有意无意的用纤指拂过他的手背。 六爷没想到她竟然这么大胆,他有些不悦的板起脸,假装没发现她的轻触,不动声色地缩回手,心中却暗骂阿乔,一刻钟早该过了吧! 她抬眸,微笑瞅着他。他越是这样,她越想降服他,就算两人无法结为连理,她也要住进他心里。 这时,该死的阿乔终于出声了,他敲敲门板,低声道:“六爷,五爷已经到达街口,霍平前去迎接。” “知道了,我马上出去。”六爷松了口气,对苏红樱道:“苏姑娘要不要一起见见五哥?” 苏红樱不自觉地轻皱起眉头。这么恰巧?是真、是假?可就算是假的,她也不能冒险,在五皇子面前,她必须是个完美无瑕的端丽女子,怎能私会男人? 她微微一笑,说道:“不了,还请六爷把话带给五爷,近日防着点。” 她不肯与五哥照面,表示就算她喜欢自己,也没打算放弃家族为她铺就的道路?换言之,她想要那个高高在上的位置,却又舍不得心之所欲? 鱼与熊掌岂能兼得?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 六爷似笑非笑地望着她,见她不疾不徐,屈膝为礼,俨然是个家教良好的大家闺秀,只是哪家的闺秀会像她这般,心这么大? “多谢苏姑娘,我定会把话给带上。” “明日将军府办赏菊宴,倘若六爷不嫌弃,还望六爷前往将军府作客,那些菊花是红樱亲手侍弄的。” 除了菊花,她还亲手做了什么迎接自己?他犯傻才会去踩机关。 门关上的瞬间,六爷低头看向被苏红樱抚过的手背,一块鲜明的红疹浮上来,微微的痒一阵阵透心,惹得他紧紧蹙眉。 他讨厌女人! 阿乔飞快进屋,本想讨赏,问主子一句“小的差事办得不坏吧”,可是在看见主子手背上那块红疹时,想死的心都有了。该死,还是慢了一步! 这时,隔壁宅子里突然传出一声惊人的大喊声—— “救命啊……我不要穿越!” 她穿越了,二十一世纪的凌双双穿越到古代,成为十三岁的程馥双,甜美可爱小女警成为小家碧玉,已经整整半年,如今她慢慢适应了这个新身分,但回想初初穿越那天,她大喊救命,吓得满屋子人以为她发疯。 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哪里是发疯,根本是不想、不愿、不肯啊! 没有人提供她关于穿越的任何必备知识,没有人给她足够的生存线索,她只能暗自摸索,幸好程馥双的家人待她很好,幸好她拥有程馥双的完整记忆,没错,是完整的。 从程馥双三岁记事起,到她死前的最后一秒钟,甚至是毒发身亡时的痛苦,她彷佛也能依稀感受到。 她不确定程馥双是不是自己的前世,但她似乎能够理解程馥双的委屈和想法,只是,唉…… 统合程馥双和她老母的一生,只有两句话可以形容——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 程馥双……呃、不对,到目前为止原主还是从母姓,叫做凌馥双。 这是怎么一回事?应该从……好吧,从原主母亲凌湘很委屈的婚姻说起—— 凌湘出身江南商家,是独生女,更是父母亲捧在掌心的珍珠,自小被认真教导,学习琴棋书画、诗书礼仪,是当地颇有名气的小才女。 那年江南爆发时疫,在太医院任职的程仲儒奉诏,与数位太医至江南除疫,遇见青春美丽、温柔可人的凌湘,两人一见倾心,二见诉衷曲,爱得难舍难离。 第 5 页 可这时,凌家父母染病,临终前将女儿及全部家当托付给程仲儒,万望女婿保女儿一世平安。 疫情控制住后,夫妻俩北上返京,程仲儒卖掉凌家所有财产,得了二十几万银票,本想着凌湘有这样丰厚的身家,家人定会欢欢喜喜替两人操办婚事。 没想到两人还在半路,就传来程家出大事的坏消息。 程老爷子惹上政敌,当年贪墨之事被人给捅了出来,皇帝念在程老爷子过去功劳,只让他把银子吐出来,卸甲归田,不罪及子女。 问题是那笔钱财太大,总不能卖房卖宅卖祖产吧? 于是程仲儒带着凌湘急急赶回京城,用她的嫁妆解除程家危困。 照理说,未进门就对婆家尽心尽力的媳妇,应该得到善待,谁知道早在程仲儒下江南时,为稳固程氏一族在朝堂上的地位,程老爷子便替二儿子订下一门亲事,是二品大员柳敬国的嫡次女柳涵烟。 程老爷子贪墨一事爆发后,柳家在皇帝面前使了不少力气,才让这事儿高高拿起,轻轻放下,如今安然度过,总不能过河拆桥。 多方考量之下,程老爷子决定让二儿子先娶柳涵烟为正妻,待三、五个月之后,再让凌湘以侧室身分进门。 这个决定,多少是欺负凌湘没有娘家可以依靠,就是她想向程家追讨二十几万两银子,孤身女子哪有这个能力。 屋漏偏逢连夜雨,身无分文已经够惨,她又发现自己怀有身孕,因此即使感伤委屈,也只能忍受,乖乖顺从程家长辈的安排。 程家在外置办宅子,买了几个下人,便将凌湘安置在那儿。 凌湘是个极其温柔的女子,她耐着性子等待程仲儒来迎娶自己,没想到几个月过去了,她始终没等到他的人,就连孩子都生了,仍只有程老爷子派人来看过一眼,替娃儿取名为馥双,却无法入程家族谱。 前两年,程仲儒还对凌湘百般安慰,道是柳家得皇帝看重,此时程家有求柳家,不能令柳涵烟心寒,让凌湘再等等。 穿越至今,她不曾听过娘亲提及父亲之事,不过娘经常会抚着她的头发,幽幽的道—— “没有个好身分,娘怎么替你寻一门好亲事?” “鱼煎得不错吧!”凌馥双笑咪咪的向张婶邀功。 “小姐做菜是越来越上手了。”张婶呵呵笑道。 “这倒是。”凌馥双娇俏地朝张婶眨眨眼,把张婶逗得更乐了。 这个家里除了她和娘之外,还有两个年纪和她差不多大的丫鬟,笔儿和纸儿,以及张婶、张叔。 笔儿、纸儿负责做家事,张婶管厨房,张叔本来是马夫兼长工,后来马卖掉了,他就变成专职长工。 为啥卖马?因为半年前原主大病一场,程家虽然每个月会给他们十两银子,但再多就没有了,他们只好把马和车子给卖了,换得银子替原主抓药,她就是在那个时候穿越过来的。 原主为了替娘亲挣脸、挣身分,每天跟在娘亲身边勤奋学习名门闺秀的必备功夫,每天都在幻想父亲将自己接回程家,届时她要用一身才艺,引得长辈们看重自己,然后将娘亲接回程府。 想到这里,凌馥双忍不住仰天长叹,原主当自己是紫薇吗,问一句“是否记得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就能把没良心的男人变出良心来?况且就算问了又如何,不过是赚得男人两滴泪水,夏雨荷终究是死啦。 然而原主真是傻得彻底,在程家接回她之后,她尽心尽力,让长辈们看见自己有多优秀,顺便利用她与高门贵户联姻,替程家争取更高的利益,但是她的母亲呢? 柳氏都有本事把对程家劳苦功高的凌湘晾在外头十几年,怎会没办法用一条绳子挂了她,让她再冤,也无人看见? 所以她才不要犯傻,与其学那些没用的琴棋书画,不如学学做菜种菜、养鸡养鸭,替自己在这个时代增加一些生存筹码。 “小姐,昨儿个我在后头的水塘边找到两颗鸭蛋,咱们的鸭子长大了。”纸儿兴匆匆的道,圆圆的小脸笑出两眉弯月亮。 自从小姐让张叔在后院挖了水塘,开始养鱼、养鸭,也养了几只鸡,现在的餐桌上,每隔个几天就会有鱼、有蛋,再加上小姐成天到晚琢磨吃的,日子过得比过去有滋味儿多了。 “太好了,把蛋攒着,等孵出一窝小鸭子,毛茸茸的,肯定可爱得紧。” 凌馥双想着年底的团圆桌上,鸡鸭鱼肉样样不缺,实在太有成就,穿越半年,生活能够改善成这样,小眼睛小鼻子的小双双已经别无所求。 “来不及了,夫人让我把蛋给煮啦。”张婶笑着把菜放进锅里炒。 “为啥?鸡蛋不是还有吗?”凌馥双还想弄个北平烤鸭呢,这会儿烤鸭梦碎。 “小姐忘啦,今儿个是你十三岁的生辰,夫人置办不起酒席,就学咱们乡下人家,一只鸡蛋、一只鸭蛋,就当吃过席面。”张婶道。 置办不起酒席?讲到这个,凌馥双心底就闷得慌。那年娘亲怀抱巨款北上,到头来连个名分都捞不到,每个月还得像乞丐似的向程家伸手讨个十两银子,也亏得程家敢给,这样的家族,不倾倒,才是愧对老天。 想起最后一刻原主竟然还原谅了程仲儒,她就忍不住想飙脏话。 “张婶,如果明儿个鸭子还下蛋,千万别煮,我可是盼团圆饭里有烤鸭呢!” “烤鸭?那是大菜,听说富贵楼里,光一只烤鸭就要卖上二两银子。” “真的假的?倘若咱们小姐的手艺比富贵楼的大厨好,能挣多少银子?”纸儿光是想像就忍不住乐了。 张婶伸手往纸儿的后脑拍去,骂道:“你当咱们姑娘是厨子啊,这话千万别给夫人听见,那些营生买卖是下等人干的事,夫人一心一意要给姑娘谋桩好亲事呢。” “张婶这话就说错了,职业无分贵贱,能吃饱穿暖才是王道,如果咱们口袋满满,张叔何必每个月跑到程家求人施舍?”凌馥双不认同的回道。 “话是这么说,可是夫人……”张嫂已劝过夫人多次,让她精打细算着过日子,偏偏夫人对银钱事总是不上心。 “娘从小被这样教导,一时改不过来也很正常,慢慢来吧。”凌馥双说是这样说,但她也清楚娘就是个千金小姐,怎么可能改得过来。 见小姐皱着眉头,张婶舍不得,连忙道:“好啦、好啦,不说这个了,快把菜端到前头,今儿个小姐生辰,大家都乐一乐。” 餐桌前,一屋子人说说笑笑,吃得欢快,只有凌湘一语不发,静静吃着饭,她倒不是生气,而是从小她便养成食不语的习惯。 若不是女儿之前生了一场大病,让她事事依着女儿,她也不会让下人坐上餐桌,于她而言,再穷困,主仆分际还是得守的,只是……她看一眼笑得两颊生绯的女儿,这样似乎也不错,至少女儿多了几分生气,身子似乎也强健不少。 用完膳,张婶张罗着大家收拾。 凌湘从怀里拿出一枚玉佩,挂在女儿胸前。“这是你爹给我买的,本想留着给你当嫁妆,可如今你长大了,也该想着打扮了。” 凌馥双抚摸着玉佩,她不懂玉,不知道价钱贵贱,不过这块玉雕工还算细致,上面那个捧瓜的娃娃,表情活灵活现,可爱极了。 突然间,一道灵光闪过,她倏地抬头,惊愕的望向母亲的笑脸。 她想起来了!午时过后,程老爷子会派来几个嬷嬷把原主带回程家,娘为此还兴奋不已,以为终于盼到出头日。 她记得娘替原主换上新衣服,还殷殷叮嘱,要讨得老爷子、老夫人的欢心,要原主别抓住那些年的气恨不放,娘是这么说的—— 过去的,便让它过去。 原主一一应下,并在心底发誓,要受人看重,要让娘母凭女贵。 然后原主进了程家,被记在柳氏名下,与六个年纪差不多的堂姊妹们一起上课、学习宫廷礼仪,这些全是为了两、三年后的选秀做准备。 那次选秀,比自己大两岁的程馥玫嫁给二皇子当侧妃,而她,差一点点被五皇子挑中。 所以大伯父联姻结党、扩大势力的计划,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完蛋了,要是历史没有改变的话,就是今天了! 怎么办,她要怎么说服娘别让她进程家?但这是娘亲心心念念的大事,她根本无法在短时间内说服娘亲改变心意,不,更准确一点来说,就算给她几个月的时间她都不一定有把握能游说成功。 来不及了,看来她只能先避开。 主意一定,凌馥双猛地起身道:“娘,我还有两张大字还没写呢,我回屋里去。” 自从女儿大病初愈,几乎把那些功课全给丢下,如今见女儿自动自发,凌湘甚感安慰的道:“好孩子,你总算把娘的话听进去了,这才是正道,做菜、养鸡鸭,都不是正经闺秀该做的事儿,你年纪小,自然贪玩些,但再过两年就要议亲了,可不能再这样毛毛躁躁的。” 第 6 页 “是,双儿明白。我先扶娘回房歇息。”凌馥双边说,视线却忍不住往外飘去,暗自祈祷程家人不要太早出现。 凌湘起身,看着女儿,满心安慰。 第二章 我发誓我不是凶手(1) 娘亲方歇下,凌馥双就偷偷摸摸的从后门溜了出去。 她并不确定穿越加重生后,会不会改变历史,程家是否会在今天找上门来,但有备无患总强过有患无备,她先开溜就对了,之后的事之后再说。 悄悄关上后门,她用后脑抵着门板,思索着究竟该往哪个方向走,想了老半天,她决定到大街上找家当铺问问,娘给她的玉佩价值多少银子。 说真的,凌馥双有点后悔,人无远忧,必有近虑,她明知道接下来要面对什么问题,怎么就没早点筹划?成天混吃等死,只琢磨着把日子给过舒服、肚皮喂饱就心满意足了,真真是没有远见呐。 可是这似乎也不能怪她,她就是个没远见的,同期进来当警察的,多少人都升到警官了,只有她,还在派出所里当个苦巴巴的小可怜。 不行,这个坏毛病得改改。 想想每个月向程家拿那十两银子的卑微;想想路过酒楼时,想进去饱餐一顿的冲动;想想就算没lv,也想试试上好绫罗绸缎的渴望……这些事情,没有银子都做不了。 看来她得好好运用二十一世纪的智慧,让自己变成个小地主,好歹自给自足,不必去蹚程家那淌浑水,好歹别让母亲、笔儿和纸儿落入那种不堪的下场,好歹不必嫁入夏家,陪人家演戏…… 凌馥双深吸一口气,对自己信心喊话,她必须振作起来,加油、加油!她握紧双拳,鼓足了勇气后,一旋身—— 她还没来得及迈开脚步呢,就撞到一个走路歪斜不稳、身高至少比她高了三十公分以上的男人,两人双双摔倒在地。 痛啊痛啊痛……凌馥双闷哼一声,一时间疼得站不起来,她翻转一圈,先远离那男人五十公分再说,接着她揉揉脚,再揉揉可怜的小屁股,这才慢慢站起身。 她看向男人,有些困惑的微微蹙起眉。奇啦,这位大哥怎么赖在地上不动呢,可是看起来又不像是昏倒了,毕竟他的两只眼睛还瞪得老大,犹豫半晌后,她蹲下身,细细观察对方。 目测他的身高约一八五,体重嘛,应该差不多七十公斤,年纪约二十岁上(下,剑眉凤眼、五官深邃,有“魔戒”电影里精灵王子的fu,而且身材壮硕,是肌肉男一枚,他的发色黑得不纯粹,但发质柔顺,眼球微蓝,哇,遇见混血儿了? 看起来人模人样,有几分英气,但不确定是好人坏人,她才不会以貌取人呢,在她侦办过的案子里,不乏英俊帅气的杀人凶手。 “你怎么不起来,喝醉了?”凌馥双才刚说完,马上自行推翻这样的假设,因为她闻到他身上传来淡淡的血腥味,她将视线从他的脸上往下移,这才发现他的手捂着腹部,指间有血渗出,但流量不多。 “扶我起来!”男人沉声下令。 她彷佛没听到他说话,一股脑的沉浸在自己的幻想里。嗯,他的声音性感醇厚,不晓得歌喉如何?唱两句给姊听听……随即她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就算他的歌艺再好,她也没办法在这个时代把他捧成偶像歌手,当经纪人发家的想法还是省省吧。 “扶、我、起、来!”他紧咬着牙,口气硬了几分,脸色难看到了极点。 “哇咧,你以为你姓皇名帝、字寡人吗?要不要喊两句朕来听听?”凌馥双看不惯他那颐指气使的模样,没好气的堵了回去。 男人心一惊,顿生警戒,她是什么身分,竟敢开皇帝的玩笑? 她本来不想理会他,打算拍拍屁股走人的,但是见他眼神开始涣散,表情也渐渐变得迷离,她那警察魂瞬间又燃烧了起来,她可是人民保母,老百姓有难,她岂能置之不理?于是她拉起他的一只手,用自己纤细的小肩膀,奋力把他撑了起来—— 夭寿骨,吃这么壮做什么,打泰拳吗! 凌馥双虽然腹诽不断,但还是很有良心的问道:“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他没回答她,抽回自己的手,使出最后一分力气往前走。 五步?他是她的隔壁邻居?起初的错愕过后,她马上追上前扶着他的腰,跟着他往他家后门走。 门没锁,只是虚掩上,凌馥双把门推开,把他扶进宅子里。 穿越到这里半年了,她完全不晓得隔壁有住人,这里许多房子都是空的,当初程仲儒就是看准这里邻居少,三姑六婆把程家丑事传出去的机率低,才在这里置外宅的吧。 而且令她意外的是,他居然还有力气领着她往前走,虽然脚步缓慢,但好歹是自己走,否则她哪扛得重他啊! 他们慢慢走到一间屋子前面,他往里头指了指。 这次她依旧用双手轻轻一推就把门给推开了,屌了,他以为这里是尧舜时代,夜不闭户,路不拾遗?门都不带锁的。 终于把人给扶躺上床,摆平,呼……凌馥双吐了好大一口气,接着只要找到他的家人,让他家人照顾他,就没她的事了。 “有人在吗?”凌馥双快步穿梭在为数不多的房间,同时高声喊着,但始终没有人回应,而后她又前院后院巡了一遍。“有人在吗?” 最后,她发现了一个事实—— 他是独居少年。 算了,反正她已经把他送回家了,剩下的不关她的事,对,不关她的事、不关她的事、不关她的事……她像念咒似的,一面往后门走去,在经过独居少年的房间时,她还加快脚步,刻意把脸转向另一边。 她谨记教训,善良是一种糟糕的德行,人善只会被人欺,原主的经历充分教导她,善良和愚蠢是同义词! 不关她的事、不关她的事……咒语在凌馥双拉开后门的瞬间戛然而止,她用力跺了一下脚,用力骂自己,“凌馥双,你这个白痴!” 对,她就是白痴,她已经不当警察了,干么还当人民保母,她是白痴、白痴、大白痴! 在一声声白痴的骂声中,她关上了后门,转回身去找木盆、烧开水、找剪刀、找烈酒、找…… 当凌馥双再次站在昏迷的独居少年跟前时,她恨死自己了,但她还是认命的拿起剪刀,把他的衣服剪开,剪刀开阖之间,该看的、不该看的风景慢慢展露,在初遇他胸前的小红莓时,她的手顿了一下。 “该死,我会长针眼!先说好,我非常不乐意看,你醒来千万不要叫我负责任,本人在下我,是未成年儿童。”她深呼吸了一口气后才继续往下剪。 她嘴巴说不乐意看,但是那腹肌、那人鱼线……啧啧,这位小鲜肉真不是普通的诱人,要不是姊阅人无数,肯定会着迷。 “身材练得不错嘛,该不会是什么武林盟主吧?有意思的话,下回给你介绍女朋友,喜欢机灵的挑黄蓉,喜欢美丽的挑王语嫣,深情的有阿朱,调皮的有钟灵……”凌馥双的一张小嘴碎碎念个不停。 她承认,在陌生朝代,替一个快死的男人处理伤口,她确实害怕,谁晓得待会儿会不会有人跳出来,指着她大喊凶手,好心顿时成为驴肝肺。 终于剪到重点部分,她往横向剪,上横下横中一竖,工字型剪法,她拿他当成实验蛙,等剪完最后一刀,翻开里外两件衣服,再拿起棉布巾,沾上温水,替他擦掉血渍后,她看到了—— “左下腹伤口,长十公分,深一公分,未伤及内脏,推测为二十公分左右的利刃所伤,伤口由上往下。” 凌馥双再翻起他的身子,从衣服缝里往他的背看去,很好,背部没有受伤,再剪开他的两条裤腿,小小探两下。 “上半身及下半身都没有其他伤口,可以推断造成腹部伤口的人,是身高一百公分左右的……五岁小童?不会吧,你是做了多恶毒的事啊?” 检查过后,她拿出烈酒倒在棉布巾上,擦拭他的伤口当做消毒,接着从腰包里掏出针线,拿他当尸体缝了起来。 她不疾不徐,慢慢处理。 无妨,昏倒的人,对痛觉敏感度低嘛。 等把他的伤口缝完,凌馥双才意识到不对劲。“不对,这么小的伤口不会造成昏迷休克,所以……嘴唇暗紫,代表有缺氧现象,指甲发黑,是中毒?此毒专攻心肺,导至缺氧,脏器萎缩了吗?不会这么快吧,如果是真的,这么狠的毒药,是什么呢?” 她不知小鲜肉中什么毒,但她知道自己完蛋了,救了一个必死男,这里可没有科学办案,要是不快点离开,被第三人撞见,她肯定会被诬赖到死。 凌馥双歪着脖子,悲悯的盯住他好半晌,下定了决心,高举双手道:“对不起,我只能帮到这里了,我不是毒物科专家,接下来……”她重重叹气,将他的伤口包扎好,再将棉被拉高,盖住他赤裸的身子。“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你别太执着,说不定你运气好,这边死一死又到别的地方穿越重生。拜拜,祝福你!” 第 7 页 说完临别赠言,她便打算离去,不料一转身,竟看见门口站着两个大男人,前面那位白衣飘飘,除尘若仙,眸光深邃幽远,内敛沉静;后面那个穿着墨色夜行衣,五官坚毅沉稳、英气逼人,一副少年大器、精锐张扬的模样,且两人正用似笑非笑的表情直勾勾地望着自己。 一黑一白,会不会是无常兄弟?死了死了,她要被当成凶手一号了! 凌馥双高举双手,郑重表明立场,“人不是我杀的。” 就算到阎王爷面前,她也要坚持事实,好心人和凶手该待的地狱层级可不一样。 白无常微哂,像是她说了什么笑话似的,不再多看她一眼,经过她身边后来到床前,从怀里掏出青瓷瓶,倒出两颗红色丹药,随手将瓷瓶放到一旁的几上,再扶起受伤男子,将丹药喂进他嘴里。“水。” 凌馥双马上转头看向黑无常,重复道:“水。”既然是熟人,自家地盘,他应该更清楚水在哪里。 “没听见吗?水!”黑无常扬起两道黑眉毛,整个人顿时鲜活起来。 点点头,她有听见啊,但……下一瞬她马上反应过来,人家是叫她倒水。“哦、水,马上来!” 唉,如今她被两个如此高大的无常兄弟给压迫,也只能低头了。 凌馥双乖乖走到桌边,倒了一杯水,再回到床边递给白无常。 这时候,她发现刚刚躺在床上、进入弥留状态的病人,竟然……张开眼睛了?! 哇!了不起,中国古代医术竟然如此精良,西医拿什么比……不对不对,药才吞进去三秒钟,怎么可能这么快就发挥药效,见血封喉都没这么迅速。 他肯定是装晕,那他肯定也知道她像解剖青蛙似的,用一把利剪,把他的衣服从领口一路剪到男性特有器官上方? 天哪,真是尴尬死了,就算要解剖青蛙,她也会顾及青蛙尊严,先把人家给弄晕啊…… 不过片刻功夫,小鲜肉的嘴唇恢复正常色泽,脸上的苍白慢慢退去。 “六弟,感觉如何?”白无常问道。 “好多了。”小鲜肉虚弱的朝兄长点点头。“这次是我大意。” “受过教训,下次行事才会谨慎。” 黑无常凑近,摸摸小鲜肉的头说:“六哥,你还成吗?我运气助你解毒,好不?” “行!” 凌馥双难掩惊讶,她本以为小鲜肉没死也只剩半条命了,没想到两颗红丹药下肚,他居然能闲话家常,那究竟是什么神奇小药丸啊? 按捺不住好奇心,她轻轻挪移脚步,悄悄来到几边,想研究一下瓷瓶里头的丹药,没想到一只手才刚伸出去,指尖都还没碰到瓶身呢,黑无常便早一步将瓷瓶给抢走。 “还不去烧水!”黑无常斥喝一声。 “烧水?”凌馥双困惑的指指自己,不太确定黑无常是在对自己说话。 “怀疑?”黑无常微扬起眉。 她不满的瞅着他,忍不住腹诽,他那对眉毛真的很有戏,如果他吞下哑巴药,光靠那对眉毛,也能跟外界沟通。 “我是救命恩人又不是仆人。”她闷声道,可是没有勇气造反,还是乖乖跑去烧水。 直到她走远,宁熙研才淡淡开口,“脚步虚浮,大病初愈,未曾好生调养,不是个有武功的。” “六哥,你在哪里捡到这个娃儿的?”黑无常问。 “不是捡到,是撞到的,方才体力不支,在路上撞到她,是她扶我回屋,帮我治伤。”是个逃家丫头吧,想起她作贼似的动作,小鲜肉忍不住发笑。 “六弟也听见她的分析了,你真是被五岁小童所伤?” 小鲜肉点点头,回道:“是。” “不会吧,六哥到底是做了多恶毒的事啊?”黑无常调侃道。 “去!”小鲜肉没好气的踹了黑无常一脚。 白无常微笑,六弟能踹人,表示伤口确实不严重。 “那孩子是银裳观音的儿子。”小鲜肉也知道自己确实小瞧了那个不过五岁的孩子,更没想到那把小小匕首竟会淬了毒,果然,有其母必有其子。 “银裳观音有孩子?”黑无常难掩错愕,他曾和对方交手过,她明明只是个还没长开的小丫头。 “意外吧,银裳观音的样貌不过十三、四岁,怎么能有一个五岁儿子?我本也不信,后来在她的住处找到一本册子,里头记录了她采阳返少的秘方。”小鲜肉吐了一口气,可惜没抓到银裳观音,否则就可以证明云贵妃有罪。 “别担心,作恶多端者逃不过下场。”白无常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 黑无常摩挲着下巴,半晌后说道:“那丫头模样虽然不差,可看起来就是个傻的,何况才十来岁年纪,怎么能分析得这么精准?” “我也讶异,好像她亲眼看见似的。”重点是,她居然不害怕、不避讳,剪了衣服就给治伤,正常姑娘逃都来不及了,她居然敢对着男人的裸身大放厥词? 想起她说的话,一抹笑意悄悄漫上小鲜肉的眼底。 第二章 我发誓我不是凶手(2) 白无常看着他的表情,微诧,下一刻抓起他的手细细检查。 “五哥,怎么了?”小鲜肉不解的问。 “六弟,那丫头摸过你的手吗?” “摸过。”何止手,他全身大概都被她摸透了。 “可是你并没有起疹子。” 是吗?小鲜肉直觉抬起手一看,果真……他惊奇的望向五哥,只见五哥对他点点头,笑了。 “七弟,帮个忙,查查那个小丫头的来历。”小鲜肉急道。 “没问题,我会尽快给六哥消息。”黑无常成竹在胸的拍拍胸口。 凌馥双看了一眼紧闭的房门,犹豫了老半天,在阶前坐了下来。 一刻钟前,她偷偷打开小鲜肉家的前门,探头一望,居然真看见程家马车停在自家门前,她赶紧把头给缩回来。 历史没有改变,程家还是在她十三岁这天上门,娘亲还是期盼她能够认祖归宗,成为程家的女儿。 那么,逃得过今日,能够逃得了明天,甚至是一辈子吗? 她可以不理会程家的逼迫,却无法不理会娘亲的执着,一个把女儿前程摆在第一位的母亲,她无法狠下心与之作对,但程家是狼窝虎穴,一旦进入,甭想脱身。 她到底要用什么方法才说服娘亲对程家和父亲死心呢? 来到这个时代,最辛苦的不是对抗恶劣的环境,不是没有脸书可以刷、网路可以连,而是应对与自己格格不入的生活态度与价值观。 她无法向娘亲解释,人生而平等,女儿当自强,也无法让所有人相信,女人除了嫁人、生孩子,还有别的用途。 想到这里,凌馥双一对好看的细眉越锁越紧,下意识轻轻咬着食指。 突地,房门被打开来,白无常和黑无常一前一后走了出来,发现她还坐在门前,黑无常没好气的问:“你怎么还不走,等着领赏吗?” 她蓦地抬头与黑无常对视的那一瞬间,灵机一动,一个绝妙的主意跃入脑海,惹得她笑得眉眼生辉,整个人突然漂亮起来。 她站了起来,微弯了弯身子,朝房内望去,病人已经躺平,哥哥、弟弟准备离开,意思是,死人复活记已经成局?她的目光再次回到黑无常身上。 “不要这样看我,你以为我是烧鸡吗?”黑无常恶狠狠的瞪着她。 凌馥双一点也不害怕,她学过一点心理学,他的眼神很凶,但颊边透着笑意,肩膀放松,手也随意地背在身后,那不是对自己心存恶意的模样。 “公子真能干,一下子就猜中了,不过不是烧鸡,是烧鸭。”她故意开个小玩笑,与他套近乎,笑得眼睛都要眯成一条线了。 “你把本公子比做鸭?”黑无常怒眉一横,威力大了一点点。 她还真不知道,在这个年代,鸭也有某种程度的暗示,真是越急越容易出错,她抱歉一笑,不管有没有踩到地雷,先道歉先赢,伸手不打笑脸人嘛,何况尽快进入主题才是正道。 “对不住、对不住,小丫头是饿得凶了,胡口乱言,无常公子千万不要放在心上。” 无常公子?宁熙青的脸色难看了几分,这丫头老是绕着弯儿骂人,他跟她有仇吗? 宁熙研看看自己的一身白与七弟的一身黑,顿时想明白了,忍不住噗哧一笑,但很快的他便止住笑意,问道:“小姑娘,你没离开,莫非是有事,希望我们能够效劳?” 凌馥双扬眉笑开,和聪明人说话真轻松,比起黑无常那个笨蛋……莫怨莫怪,人的脑细胞量是无法勉强的。 “请问里面躺着的那位……”实验蛙。 “傅子杉,那是他的名字。”宁熙研接过话。 “哦……傅子杉。”等等,傅子杉?!她的双眼瞬间睁得比牛眼还大。 前世原主经常捧在手中看的《辕朝神捕傅子杉》话本,里头的主角就是他吗?!据说那话本是真人真事真实演出…… “怎么了?”宁熙研看着她惊诧的反应问道。 第 8 页 凌馥双指指房里,再确定一眼,没想到小鲜肉居然突然转头,恰巧与她四目相望,他那凌厉的眼神,害她的小心肝狠狠震颤两秒。 她连忙把头缩回来,把门给掩上,再打量眼前的两个人,目前看来,三人当中,白无常最良善无害,于是她对着他小心翼翼的问:“他就是大名鼎鼎的辕朝神捕傅子杉?” 大名鼎鼎?神捕?宁熙研和宁熙青同时皱起眉头,互视一眼,心里有着同样的想法,自家兄弟什么时候闯出这个名号了? 光是替被诬告者讲几句话,帮忙抓几个江洋大盗,就变成神捕?那京城里的神捕不就多如过江之鲫?不过话说回来,倘若六弟隐在这个身分后面,确实可以做不少事。 宁熙研眼里出现一抹光彩,表情神秘地朝她点点头。 “天!我居然救到神捕大人,这算不算建功于朝廷,立福于万民?”凌馥双拍拍胸口,一脸得意。 真真了不起,这种了不起的际遇,只有穿越女才可以享有。 看着自鸣得意的她,宁熙研不禁失笑。“姑娘还没说,在下能够为姑娘效劳什么?” “哦,方才听你们的对答,我猜,傅神捕若非两位公子的亲戚,定也是知交好友,对不?” “是。” “既然如此,虽然不是人人都有受人点滴、涌泉以报的情操,但看在你们身为亲朋好友,而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分上,公子是不是可以稍稍的帮助一下可怜、无助、茫然的小女子我?” “可怜?无助?茫然?”宁熙青忍不住嗤笑出声,他还真看不出来她哪里可怜无助茫然了。 宁熙研被她勾起了兴趣。“有任何困难,小姑娘尽管开口,只要在下能力所及,定倾力相助。” “可以的、可以的,只要公子买下我们一家六口。” “什么?!”宁熙研和宁熙青同时惊呼一声。 “救命之恩,何劳他人还报,五哥,让小丫头进来吧。”傅子杉的声音从房里传了出来。 凌馥双心头一震,是实验蛙在讲话? 小说里刚解完毒的人不是会累得昏睡三天三夜,他的精力怎么这么旺盛?难道身为神捕,身体机能与正常人不一样? 宁熙青一笑,眉毛扬出一道不可思议的弧度。“进去吧,有傅神捕亲自报恩,看来你这个小丫头的福分大得很。” 话落,宁熙研和宁熙青相偕离去,留下她傻立在原地。 凌馥双看着虚掩的房门,心头一阵不安,要是她二度走进这间房,等着她的是生门还是死路? 这年代的男人自尊心强烈,他被她剪剪又剥剥,心中的羞愤会不会强过对恩人的感激? 她是俗辣,禁不起吓的,看来她还是另寻蹊径吧,要是真的不行,她可以试着说服张婶、张叔迷昏娘,大伙儿再手牵手、心连心,一起远走高飞。 想到这里,凌馥双脚跟儿一旋,就要往后门走,没想到一颗“石头”撞开房门而来,从她颊边呼啸而过,带起一阵风,随即落到地上。 惊吓过后,她定眼细看,眼前不远处……不会吧,这个败家的,竟然用银子偷袭她? 那银子、根据她穿越不久的经验,至少有十两,是程家一个月给的钱。 想也不想,她弯腰低身把银子捡了起来,迅速塞进怀里,对着房里的人道:“这十两银子就当傅神捕已经报过救命之恩,从此山水迢迢,两不相见。”说完,她迈开小短腿急急往外跑。 开玩笑,原主是他的头号粉丝,她可不是! “信不信,下一锭银子会直接命中你的后脑正中央。” 飞奔的脚步突然一顿,凌馥双很肯定她这是被恐吓了,现在这种局面,她要往前还是往后? “还不进来?要我数到三吗?”傅子杉沉声道。 “不必、不必,我进来了。” 她不确定实验蛙为什么非要见救命恩人一面,不过她又不是国际巨星,没那么尊贵的,给人家见见,无妨。 于是,他还没有开始数数,她已经飞快出现在他面前,巴结讨好的冲着他笑。 不过她的笑,大有深意—— 意思是,您别杀我,虽然小女子救人的手法不地道,总归是好心肠。 意思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您不爱当浮屠没关系,小女子也没想过踩着您的头往上爬。 “说!为什么要把自己一家六口给卖了?缺银子?” 他的口气还是维持在零下五度,表情还是不够香,但是会这么问,代表—— 一,他听见她和黑白无常的对话;二,他有报恩的意图。 这念头让凌馥双松了一口气,考虑了一会儿后道:“不是真的买卖,只要找个人假扮人牙子到我家里,吓吓我娘,让她愿意跟着我离开,就成了。” “为什么要这么做?” “故事很长,傅神捕身上还有伤,不如……” “那就长话短说。” 看着他坚持的目光,凌馥双轻叹,这人还挺霸道的,不过也没差,反正这种破烂事讲出去,顶多是没面子,不会伤筋动骨。 于是她开始讲故事,从老妈倒霉的一生讲起,说自己不愿意进程家,说想要远走高飞的想望,也说自己想编个谎话,让娘亲相信程家没良心,她必须让娘亲对程家彻底死心,必须脱离程家……说着说着,她的眼底不自觉流露出一抹哀伤。 才多大的孩子,竟得背负这些,不知不觉间,傅子杉的臭脸出现一条裂缝,从中透出一丝温和,他放软语气问道:“这么做你甘心吗?程家拿走的,是属于你的身家。” “银子可以再赚,但要是人生走岔了,就再也回不了头了,有的时候认赔出场,比陷在泥淖中进退不得、翻腾挣扎,更聪明。” 他反覆咀嚼她的话,认赔出场,会是更聪明的做法? 傅子杉深沉的目光落在她身上,看着她清彻的眼神,沉稳冷静的姿态,依照她的年纪,不该有这样的体悟。 “倘若回到程家,你或许有机会挣回该得的,也能替你娘讨回应得的名分。” 凌馥双摇摇头,原主前世经历过的悔恨痛苦她可没忘记,若她以为能够因为自己是穿越女的身分而改变历史,她就不仅仅是笨了。 她垂眸想了想,轻声道:“我觉得……” “觉得怎样?” “我觉得人不是莲花,无法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人会被环境污染,心思会因为环境而变坏,没有人喜欢去伤害他人,但被环境逼迫到某个点,就会给自己找到合理的借口去伤人。我不想变成这种人,不喜欢自己的心在不知不觉间变得晦暗,我喜欢干净、正直的自己。”说完,她抬起眼眸与他对视。 傅子杉看着她淡淡的神情,彷佛看见慈悲。“知道了,回去候着吧。” 凌馥双不解的微挑了下眉,他这话是什么意思?要帮忙还是不帮忙? 回去候着,会候出好消息还是烂结局?万一他的动作比程家慢,她会不会还是脱离不了轮回? 她看看实验蛙,再想想自己,算了,靠山山会倒,怎么也没有靠自己来得稳妥。 她没有吱声,闷闷的起身走出房间,从后门离开。 凌馥双并不知道,这时候的实验蛙已经有足够的力气坐起身,他仔细检查自己的身体,再次感到讶异,他的身子被那个丫头从上摸到下,从左摸到右,在她帮他裹伤的同时,分身还不小心被她拂到两、三次,可是他都没有起红疹…… 第三章 我卖了我自己(1) 刚踏进自家大门,凌馥双就被笔儿一把抓住。 笔儿急急的把小姐拉到门边,低声道:“小姐,你跑哪儿去了?夫人在生气呢!” 凌馥双能够理解娘亲为什么会不高兴,程家下人回府后,必定把她这个外室生的野丫头说得不堪入耳,倘若他们有本事讲得程家熄了这份心思,倒是桩好事,怕就怕程伯儒野心大,半点机会都不肯放过。 “纸笔没了,我出去买一些。”凌馥双扬扬手上的布包。 她心细,知道说谎得说得够真,否则就得一个接着一个瞎掰,所以当真跑了趟纸铺,自然,还特地找了间当铺,估估玉佩的价值,可惜老板说这块玉的成色不好,只肯给五两银子,也不知道是当铺没良心,还是程仲儒可恶,二十几万两白花花的银子,竟然只换回一块破玉佩。 程家真敢!程仲儒真敢! “这种事让张叔去做就成了。” “顺便逛逛嘛。” “夫人气的就是这个顺便。”笔儿满脸无奈,也不晓得小姐的性子怎么突然变野了,总喜欢溜出门乱逛。 这半年来,夫人为这种事生过小姐多少次气,罚跪罚得多了,小姐没被罚怕,反倒跪出心得。 “行了,别唠叨了,早一刻见到娘,便让娘少生一刻气,这叫孝顺,懂不?” 凌馥双嘻皮笑脸的把布包交给笔儿,自个儿往大厅走去,但进门前,还是不由得吐了口长气。 第 9 页 她一走进厅里,乖乖的马上往地上一跪。“娘,双儿错了。” 凌湘看女儿的样子,又气又心疼,她明白女儿性子倔,这会儿认错,不代表以后不会再犯。 在她面前,罚女儿两下也就过去,如果女儿进了程家大门,柳涵烟是个刻薄寡情的,原就为自己的存在忿忿不平,若女儿在她跟前犯错,她岂能轻轻放过? 望着女儿,凌湘满心忧愁。 “娘……” “起来吧,别跪了。” “娘,双儿做错,该罚。” “惩罚是为了改过,可娘罚了你,你就能真心改过吗?” 凌馥双一听,站了起身,娘还真了解她,接着她看一眼门外的张叔、张婶、笔儿和纸儿,心微暖,大家都担心她被罚,想掐个适当的时间点进来替自己说话。 这才叫做亲人,会担心你、爱你,只想着你好,不让你吃半分苦,她绝对不要舍弃亲人,进入虎穴,与那些早晚遭报应的男男女女虚以委蛇。 看见小姐乖乖走到夫人跟前,乖乖搬了张小杌子坐在夫人身边,众人这才松了口气,全散了。 凌馥双轻声唤道:“娘……” 凌湘没让女儿把说完便道:“今儿个程家来人了。” 凌馥双早就有心理准备娘亲要与自己谈论这事儿,她抬起下巴,认真说道:“娘,我不会离开你的,除非程家连你也一起接回去。” 凌湘顺了顺女儿的秀发,柔声道:“傻瓜,娘这辈子就是这样了,回不回程家有什么打紧,只要你好好的,能够寻得一门好亲事,娘就算现在闭眼,也安心了。” “娘怎么认为程家会为女儿寻一门好亲事,而不是把女儿推入火坑?” “不会的,程家终归是官家,这些年,大老爷和你爹的官越做越大,越是这样的人家,越讲究面子,他们更怕旁人说长道短,绝对不会为了气恨娘,给你寻门恶亲。”便是柳涵烟想这么做,双儿的爹也不会允许吧。 “娘,婚姻这种事,何为善、何为恶,并没有绝对,多少光鲜亮丽的亲事背后,其实藏污纳垢,多少门当户对的婚姻,其实是现实利益互换。当初外祖父将你许给爹,期待的不就是你一生幸福平安,可是你现在的处境却如此不堪。”凌馥双不想把话说重,但不这么做,娘亲似乎不会清醒。 凌湘皱起眉头,握住女儿的手。“双儿,娘同你讲过很多次了,要记恩,别记怨,要想着亲情,别满脑子仇恨,你父亲之所以如此,自有他的苦衷,身在高门大户,无法事事顺心遂意。” 凌馥双咬牙,她最受不了这种言论,原主就是这么想,才会年纪轻轻便香消玉殡,想到原主因为程仲儒的一句道歉,就一切不论,光是回忆,她都觉得憋屈。 “娘,我们可以记恩不记怨,可那得是在咱们过得幸福富足的情况之下。没道理别人拿着我们的银子吃香喝辣,我们却过得苦巴巴,一个月为了十两银子,看人脸色不说,我病了还得卖马、卖车。圣人不是这样当的,以怨报德,何以报直?如果天底下的奸佞小人都得到好下场,所有的善人都要受害遭恶报,请问,我们为什么要善良?” “心存怨恨,就不会快乐。” “所以我们现在非常幸福快乐?” 凌湘一时语塞,只能微睁大眼瞅着女儿。 凌馥双叹了口气,放缓语气道:“娘,你要我不恨,可以,请娘带我远离这个充满仇恨的地方吧,只要我过得好、过得快乐,我自然可以轻易忘记程家对我们做的一切。” “娘便是要你过得好,才让你回程家。” “娘,话不是这样说的……”凌馥双偷偷翻了个大白眼,古人都是这样固执的吗?她深呼吸一口气、稳下情绪后才又续道:“我现在不是记恨,只是单纯分析,娘,你还记得程家是怎么对待你的吗?我们以旁人的眼光来看,程家上下所做的事,是不是叫做卑鄙无耻?算不算寡廉无义?你怎能相信这样的人家、这样的门风?你怎认为那一窝蛇鼠,会真心替女儿的终身设想? “娘,他们不会的,他们只会在女儿身上寻求利益,就像当初在你身上挖取的一样,他们不会考虑对方好不好,只会想到与之联姻,可以为程家带来什么好处。” “不会的,你还有爹……” “爹?这真正是个笑话了。试问,十几年来,他什么时候抱过我、爱过我?他可曾当过一天的爹?亲情是培养出来的,张婶、张叔牵着我的手,教我学走路,时时刻刻担心我跌倒;你在我生病的时候,忧心得彻夜无眠,纸儿、笔儿在我受罚的时候,陪我一起罚跪……这才叫做家人、才算亲情,而程仲儒什么都没做,这声爹,我喊不出来。 “娘,我敢保证,一旦我进入程家,就会沦为别人的棋子,况且柳涵烟天天看着我在跟前晃,看着我比她的女儿优秀,她会不会怨恨?会不会又想办法来折辱你?” “不……” “一定会!”凌馥双说得斩钉截铁,因为那是原主的亲身经历。 这一瞬间,她深刻感受到,原主分明心痛,却还要说服自己,母亲是思念难平,才会\''选择上吊自杀,并非柳氏的手段;感受在程家生活的那种压抑与沉重;感受她的无助与哀愁……不管原主是善良还是愚蠢,她绝对不会重蹈原主的覆辙。 “你总是忘记娘的教导,总是把人想得太坏……” “娘,你是可怜的好人,双儿不想学你,我宁可当个快乐的坏人,也不要让自己变得悲哀。我绝对不会回程家,如果娘心疼我,请相信女儿一次,咱们离开这里吧,重新开始属于我们自己的日子。” “傻孩子,咱们孤儿寡母的,世间哪容得下我们?” “娘,没这么困难的,只要你鼓起勇气,女儿就敢陪你一起闯天涯。” 凌湘深深的望着女儿,女儿长大了,有自己的想法了,可饶是女儿再聪慧,仍旧是个半大的孩子,还是太天真了。 纸儿把洗脸水端进房里后,站在一旁,欲言又止。 凌馥双不习惯别人伺候,拿起布巾,自己动手净脸,而后瞥了纸儿一眼,道:“有什么话尽管说。” 纸儿支吾一会儿,鼓起勇气道:“夫人已经三天都不与小姐说话,是不是……” “是不是顺着娘的意思,乖乖回程家?”凌馥双接下纸儿的话,视线与她对上。 一屋子的实诚人,一个个都相信程家是大户,断没有欺她这个小孩子的道理,相信程仲儒好歹是个父亲,虎毒不食子,可他们哪里知道,若非前世闷亏吃尽,这辈子她哪需要战战兢兢,避免落入同样命运? “小姐,夫人是为你好,能够当程家的姑娘……” 凌馥双重重一叹,每次提到这种事,她都有种孤军奋战的无力感,她将布巾丢回盆里,拉过纸儿坐到桌前。“是张婶让你来劝我的,对吧?张婶、张叔是那年家乡瘟疫,家人全走了,才进这个门,你和笔儿也是第一次卖身,便来到咱们家里,你们都不曾待过高门大户,自然不晓得里头肮脏污秽、危机重重。” “危机重重?小姐只是在吓唬纸儿吧,夫人说过,程家家风……” “家风?那是用金银珠宝、势力权位给精雕细琢出来的,当不得真。你可知道,几年前程家大房有个女儿嫁给杨国公当继室,杨国公的年纪比程大姑娘大了三十几岁,孙子与大姑娘年纪差不多,你说,这样的婚姻是坏是好?” 前辈子程伯儒常拿这门婚事说嘴。 确实,在老女婿的帮助之下,程伯儒的官位节节高升,但是他连对自己的亲生女儿都如此残忍,对她们几个还能客气? “程家真的……” 纸儿话没说完,就看见笔儿慌慌张张的奔了进来,笔儿紧紧扯住小姐的衣袖道:“小姐,不好了,出事了!” 凌馥双心头一悚,不会吧,程家又来人了?不过表面上她仍极力保持冷静。“发生什么事了?” “有人拿着卖身契上门,是柳氏签的字,她把咱们全卖了。” 凌馥双闻言,心中一喜,难道是傅子杉的杰作?“不急、不急,我去看看。”说完,她马上起身,飞快往前厅而去。 来到厅里,凌馥双就见娘以帕掩面,泣不成声,又听见张叔对来人说道—— “夫人、小姐是自由身,怎么能够买卖?你们要买,也只能买我们几个下人。” “当年为了进程家,凌氏自愿签下卖身契,以奴婢身分嫁与程二老爷当姨娘,既然凌夫人是奴,凌姑娘自然就是家生子,要买、要卖,都操纵在程夫人手里。” 那是一个十七、八岁左右的男子,长得白净斯文,一双眼睛黑得发亮,两道眉毛浓得像墨似的,横在额头上方,让人一见就印象深刻。 凌馥双一听,突然不敢确定这是不是傅子杉所为,如果是傅子杉派来的人,怎么会这么清楚她们家的事?可如果不是,也未免太凑巧。 第 10 页 男子走向凌馥双问道:“你是凌馥双?” 他的气质不像人牙子,他带着兴味的目光正上下打量着她。是个聪明灵巧的漂亮丫头,只是年纪还太小,不过假以时日……六爷还真是捡到宝了。 “我是凌馥双,你说柳氏把我娘和我给卖了?” “不止,程夫人连这四个下人也一并卖给我。” “是你买下我们的吗?还是背后另有主子?”她试探的问。 男子浓眉一挑,皮笑肉不笑的道:“是我,你觉得不像?” 像不像是其次,重点是……“不知大爷买下我们一屋子老弱妇孺要做什么?” 这年代不盛行买一送五,柳氏不至于痛恨娘恨到与娘沾上边的都想处理掉。 “爷在城郊有座庄子,旁边有上百亩田,爷要你去帮忙管理庄子。” 有田、有庄子,还让个小丫头去当管事?凌馥双顿时松了口气,再确定不过了,这是傅子杉在偿还自己的救命之恩,不错嘛,他虽然看起来讨厌,但心地还算善良。 突然间,她对神捕大人生出几分好感。 至于她凭什么这么肯定? 第一,柳氏若有这份心思,几年前就可以动手,不必拖到今天,拖到程家上门,拖到她认识神捕傅子衫。 第二,柳氏再爱惜名声不过,在这时间点搞这个,程家上下当然会认定她容不下人,且程氏是高门夫人,一句话就会有人牙子把人弄走,她又何必亲自接洽买家? 接下来这宅子会出点意外吧,是火烧屋还是强盗入侵?总之,会把柳氏卖人的事给埋了。 心口一松,凌馥双堆起满脸笑,讨好的道:“爷打算……” “一天够不够?明儿个早上,马车会上门来接人。” 她连忙点头。“敢问大爷姓名。” 他瞄她一眼,回道:“乔丰。” 闻言,凌馥双差点岔气。乔峰?好端端的,就认识一个丐帮帮主?面对他疑惑的目光,她连忙笑得无辜,极力装镇定。 乔丰又觑她一眼,方才离去。 平平稳稳地走出凌家大门后,他加快速度,一来是装沉稳装得很辛苦,快要憋不住了,二来是他有满肚子话得告诉主子,那丫头好像猜出几分因由。 其实乔丰是他的本名,主子都唤他阿乔,此时的他满心纳闷,明明就是个小丫头,可那双眼再精明不过,好像他怎么演,都骗不过她。 第三章 我卖了我自己(2) 另一头,直到大门关上,凌馥双才收拾起脸上的欢快,转过身,看见张婶还在安慰娘,她感到有些抱歉,快步走到母亲面前。 凌湘一把抱住女儿,难过的道:“都是娘害了你……” 凌馥双深吸口气,接下来的话太残忍,但她必须让母亲彻底死心。 她轻轻推开母亲,双膝跪地,假装哽咽的道:“娘,你看清楚了吗?这样的程家,你还要我回去?” “是娘的错,我马上去程家,与他们争争道理,他们要卖我,我认了,可你是程家的血脉,他们不该这样待你!”从不与人争端的凌湘,咬紧牙关,鼓起勇气,她必须为女儿出头。 “娘,你傻了啊!” “我是傻,傻到相信你爹说的每一句话,傻得等他给你我一个正式的名分,谁知等到最后,竟是让我的女儿成奴成婢,他还有没有良心啊!” 凌湘再也抑不住伤心,她已经一退再退了,她只求给女儿一个好前程,怎料程家逼人太甚! 这是凌馥双第一次听到娘亲对程仲儒口出怨恨,这让她有种成功在望的预感,她马上乘胜追击道:“娘,你总该看出来了,爹心里何尝有过你?如果他有一点点的在乎,怎会放任亲人夺走你的一切,放任我们在外头受人欺辱?你总说他是我的亲爹,可他为我做的,比起张叔,远远不及。” “昨天程家人明明还上门来说要接你回去,怎么会……”她以为女儿的好日子就要来临,谁知情况会急转直下。 凌馥双不免叹息,娘是外祖的掌上明珠,从小被人呵疼着长大,心思单纯,不晓得何谓宅斗,可程家哪是个善荏儿,程府那块地,脏得都能闻到血腥味儿。 “娘,天底下有哪个女人乐意与人分享丈夫?这些年来,父亲没有任何(通房姨娘,由此可知,柳氏眼里容不下一粒沙,她根本不允许任何女人觊觎她的丈夫,可是当初是你的嫁妆救了程氏一族,没有你,如今就没有程家的存在,柳氏再恨,也不敢动手,毕竟程家三房媳妇相处得并不融洽,到时候她忘恩负义的消息只消往外透露一点,她还要不要在京城立足? “幸而这些年你忍辱吞声,不吵不争,也不在她跟前烦心,她还可以试着忽略,恰恰是昨儿个的事,提醒了她,这世间还有一个凌湘,一个和自己分丈夫的女人,这口气,她岂能囫囵吞下? “再说了,哪个善心人士会一口气买下咱们六口人,没猜错的话,柳氏真正卖的只有娘和我,剩下的全是附赠,赶明儿个咱们离开,这宅子定会起一把大火,烧得连灰都不剩,届时,谁知道咱们被卖掉?” “柳氏她……竟是如此恶毒。” “不,娘,你错了,整个程家如果还有一个干净人,那就是柳氏,至少她是正直的,她宁可光明正大表现自己的善妒,也不愿意使阴招。” 凌馥双会这么说,倒不是真的认为柳涵烟正直良善,而是想藉此突显别人的恶,利用她让娘对程仲儒死心。 她看了娘一眼,续道:“如果她真是个狠的,大可先把我带进府里,再使计弄死娘,再发卖张叔他们,把我养上几年后,看哪家给的聘礼多、哪家可以帮她亲儿子升官,就把我给嫁出去。娘怎能相信一个憎恨你的女人,会为你的女儿寻个好归宿?” “可你爹……” “爹能让咱们依靠吗?如果爹可以,十几年了,我们不会过这种日子。一个月十两银子?哼,哪怕是柳氏用来打赏下人都超过这个数儿。在爹眼中,我们不过是个甩不掉的尾巴,能敷衍便敷衍着。 “昨儿个程家之所以找上门,说穿了,就是上回女儿陪张叔到程家要月银,见到大伯父一面,他觉得女儿样貌不差、进退有度,或许能够借着联姻,帮程家谋得些许好处。容女儿说句大逆不道的话,程家就是一窝子豺狼虎豹,我敢打赌,不出五年,程家恶事做尽,定会遭到报应。” 受传统教养长大的凌湘急急捂住女儿的嘴,咒骂亲人长辈、忤逆不孝,才是会遭报应的。“那可是你的……” 凌馥双打断娘亲的话,非要把话说绝,“娘,别再对我说那是我的爹、我的长辈,在他们做尽坏事后,在我心里,他们就是狼子野心、就是土匪强盗,必须远离才能得到百年平安的魔鬼。聪明人不会与魔鬼共舞,只会敬鬼神而远之。 “依我看,柳氏发卖我们,非但不是坏事,还值得庆幸,远远离开那片龌龊地,我们才有机会重生。” “你在胡说什么,从今以后,你我就是奴籍,是一辈子的下人。” “娘,你就相信女儿一次吧,我会好好做事,会努力攒银子,会想尽办法帮你和张叔张婶、笔儿纸儿赎身,我发誓,绝对不会让你们当一辈子下人!” 凌湘震惊的看向女儿,女儿向来乖巧听话、温柔体贴,没有什么主见,可如今怎么变得这般勇敢坚毅?是长大了,懂得心疼娘、想要保护娘了?还是被逼到底,无法不反抗?她说不出胸口里装得满满的,是心疼、心喜,还是歉意。 无论如何,事实已定,再争执也不会改变现状,再一次,凌湘向命运低头,她抱住女儿,喃喃道:“好,娘信你,不只信你一次,以后你讲的每句话,娘都相信。” 凌馥双见终于说服了娘亲,心中的大石总算放下了,她相信团结就是力量,只要他们一家齐心,绝对能够挣脱困境。 趁着众人整理行囊之际,凌馥双从后门溜出去,绕到傅子杉家的后门。 门依旧虚掩,看来这位神捕对这里的治安还真有信心。 从后门进屋,往前面绕,经过中庭时,她发现前几天要死不活的男人已经站在树下练拳。 恢复得这么快?那两颗是神仙药吗?这么好用的东西,如果可以大量生产……她有了中乐透的快感。 凌馥双站在不远处,耐心的等他把一套拳打完。 他的动作很流畅,像跳舞似的,她不晓得原来练武这么帅,rain拿什么比? 打完拳,傅子杉拿起挂在树干上的布巾擦拭汗水。 她连忙跟上前,带着感激的表情,小心翼翼地靠近他。 但他像没看见她似的,迈开长腿,快步往屋里走。 凌馥双只好小跑步想要跟上……砰!她撞上他的后背。 不是她的错,是他突然停下脚步,不过、不过……哇,好浓郁的……不是汗臭啦,是男性荷尔蒙,让人忍不住想要多吸几口。 第 11 页 幸好现在她的性腺尚未发达,对于男性,还是纯欣赏居多,否则那些a片镜头还存在她的海马回里,呵呵,会令人脸红心跳呐。 傅子杉猛地转身,居高临下的睨着她,觉得很想笑,这丫头到底在想什么,怎么一副饥饿的嘴脸,口水好像就要滴下来了。 两人以这种尴尬姿势立着,待回过神时,她发现自己的视线正对着人家的下胸口,唉呦,原主怎么矮成这样儿,长大后会不会变成哈比人后裔? 不行,小短短挺伤自尊的,回家之后,记得让张叔给她弄一条跳绳,希望经过青春期的洗礼和后天努力,可以多长高几公分。 凌魏双抬起头,微笑,巴结乘以五加上谄媚的n次方,甜甜唤道:“神捕大人……” 闻言,傅子杉脸色一沉,寒声回道:“谁告诉你我是神捕的?” 她没被吓到,直觉反问道:“你还不是吗?”然而话一出口,她才发现自己说了什么,急忙捂住嘴巴,连退了五小步。 她努力回想,那本话本是在原主和夏宜秋新婚第一年,夏宜秋带回来给原主的,当时神捕名声大噪,换言之,神捕成名是在她十五岁左右时发生的事,现在……呃,尴尬了。 凌馥双很努力的笑,笑得近乎傻气,脑子转过三百圈,还转不出一个合理逻辑,如果他是个会做人的,应该自动转移话题,交个朋友嘛,不必计较太多。 但许是傅子杉没打算交她这个朋友,也许他对神捕两个字感到万分兴趣,他向前两大步,慵懒的目光停滞在她脸上,时间长到让她误以为自己是万人迷。 重点是他的神态明明就很慵懒,看起来没什么杀伤力,微微勾起的嘴角很迷人,但为什么会让她有心惊胆颤的刺激感? “你方才说,你“还”不是,既然如此,你应该知道我什么时候会变成神捕。”他不放弃的追问道。 他很想知道那时听到的“我不要穿越”是不是她说的,未卜先知是她穿越之前的能力,还是穿越之后才出现的? 他是个好奇心强的男人,对于不清楚的事,习惯追根究底,如果她是砂锅,现在已经四分五裂了。 凌馥双连连摇头、摆手,他想问到底,她就否认到底。“你听错了,我是说“你竟然不是吗”。”她用力拍两下手,又道:“对对对,我就是说你竟然不是?你怎么可能不是?你应该是的啊!你的脸看起来很像神捕,气质很神捕,英明睿智得很神捕,如果你这种人不是神补,谁能当神捕?何况你要不是神捕,昨天怎么会被江洋大盗所伤。” 说完,她悄悄舒口气,夭寿,能掩饰得过去吗?应该是……不能,因为他的眸光依旧钉在她身上。 “江洋大盗?”傅子杉好笑的瞅着她,她睁眼说瞎话的功夫还挺纯熟的。 “当然,若非江湖上顶级厉害人物,怎能使出这么厉害的毒,说吧说吧,是蜀中唐门下的手?是星宿老怪丁春秋?西毒欧阳锋?五毒教主何惕守?还是蓝凤凰?”她屁话一串接过一串,想屁得他头昏脑胀,忘记自己无聊的追究。 偏偏他的反应不如她预期,他反倒更好奇了,他定睛望着她,心中琢磨着,一个深居简出的小姑娘分析得出他受的刀伤,已经很了不起,居然还这么熟悉江湖各教派?而且这些教派他连听都没有听过,是胡诌?是她懂得比旁人多?还是……穿越的功劳? 凌馥双见他没说话,以为头过身就过,正要放松心情之际,却见他扬起剑眉,笑着问道—— “那个江洋大盗身高大概只到我的腰,惯用左手,最重要的是,他年仅五岁。”傅子杉弯下腰,帅脸不断凑近她。很好,没有让人厌恶的脂粉香,只有淡淡的……肉香?说不清楚那是什么味道,但是,他喜欢。 剑眉弯了,蓝眼睛笑了,精灵王子的箭直直射入她的心房,天哪,不要这样看姊啊,姊会心律不整。 但她恨死自己了,喃喃自语的习惯很糟糕,非改不行,可是接下来要怎么收场?张开嘴巴老半天,她还是发不出半点声音。 “说话!”他又催促道。 “我是过来谢谢傅神……傅公子的,谢谢你帮我的忙,日后有机会,小女子定会倾全力报答。”凌馥双给他来一个话题大转移。 望着她红得快要滴出血来的粉嫩小脸庞,从不曾出现过的同情心,在这一刻倾巢而出,让傅子杉不由自主的让步,接下她转移的话题,“我帮了你的忙?什么时候?” 是疑问句?卖身契的事与他无关? 惊恐、惊惶、大惊惧!不是吧,难道乔峰大爷不是丐帮帮主,而是诈骗集团首脑?这可不行,如果不是神捕大人出的手,那么是谁要坑害他们一家六口? “乔丰不是傅公子的人吗?不是你派他到我家里,向我娘亲说明……”凌馥双强忍着不哭,声音却忍不住带了几分哽咽。 求求老天爷,千万别让她出了狼窟又进入虎穴,千万别让她荣登穿越不幸排行榜。 “他是我的人。” 一句肯定,让她的小心脏瞬间从嗓子眼钻回心窝处,呼……他知不知道人吓人比鬼吓人更惊悚!她拍拍胸口,稳住情绪,诚挚的向他行九十度鞠躬礼。“谢谢傅公子帮忙。”如果不是身体柔软度不佳,她很乐意让自己的头直接贴在小腿骨上。 “不过是买几个下人,哪儿谈得上帮忙,何况我买的人,好像还颇有几分用处。”傅子杉似笑非笑地瞅着她。 凌馥双抬起头,对上他的眸光后,再一次出现心惊胆颤的不安,她好像有一点点了解他的意思了。“买?傅公子的意思是,你真、真的……” “买下凌湘、凌馥双等六人,没错,要欣赏一下自己的卖身契吗?” 又不是什么知名画家的名画,有必要用到欣赏这个词吗?不死心,她又问道:“意思是,现在我们是货真、价实的……” 傅子杉笑觑着她,接话道:“奴才?没错,从现在起,爷是你们货真、价实的主子!” 但其实他心里想的却是,她是货真、价实的笨蛋!买卖下人得到官府用印,如果他没有从柳氏手里拿回他们的卖身契,他们这辈子都别想在柳氏掌心底下重见天日。 青天霹雳!凌馥双的腰骨软了,腿骨酥了,几乎无法站立。好端端的,她怎么把自己从小姐变成奴才了? 她不过是在他跟前客串一下奴婢,没打算一路坚持下去啊,难道这里有“一日为奴,终生为奴”的规定? 穿越这回事儿,不都是要渐入佳境吗,她怎会每况愈下? 第四章 一家六口新生活(1) 凌馥双爱国爱家爱土地,她愿意花大钱买有机蔬果,衣服只穿有机棉,洗碗洗衣的清洁剂只用无化学成分的水晶系列,她崇尚自然、努力追求无毒生活,“老鹰想飞”这部纪录片还连续看了三次……总而言之,她是非常认同“我们只有一个地球”这个观念的现代人,所以痛恨污染环境的各项文明。 但是在马车上摇晃了一个半时辰之后,她放弃了,污染就污染吧,她想要坐地铁、火车、汽车、机车,还想要核电厂……老天爷不公平,为什么人类可以穿越,二十一世纪文明不能跟着穿? 她快颠死、吐死、热死了!她快要从活人变成一缕幽魂,请相信她,“一缕幽魂”听起来好像很凄美,但在转变的过程中,一点也不唯美浪漫。 “小姐再忍耐一下,就要到了!” 这是第三十六个谎言,自从她开始出现晕马车现象之后,纸儿、笔儿就轮流在她耳边说谎。 “有没有听过一个故事?”凌馥双有气无力地瞄了纸儿一眼,并感觉到马车停了下来,但她一点也不觉得高兴,在官道上,碰到地位比较高的、比较有钱的、马车比较漂亮的,都要乖乖闪边儿,让对方先过。 在上过无数次当之后,她不再相信马车停下就代表目的地到达。 “什么故事?”笔儿问。 “放羊的孩子。” 凌馥双话落的同时,车帘被掀开来,丐帮帮主的大眼睛出现,他看到凌馥双狼狈的模样,没有先安慰个两句,反倒凉凉的道:“没听过,讲讲。” 讲讲?在她这么虚弱的状况下?可见得良心这种东西,不是每个人都有的。 “有个放羊的死小孩很无聊,大喊狼来了,村人上山发现没有狼,根本是那个死小孩在恶作剧,这样的情况发生了一次、两次,到了第三次狼真来了,小孩怎么喊却都没有人理会,最后他的羊全被狼给吃光了。这故事告诫我们,做人不要说谎。” 他是买下他们的主子爷?屁咧!还不是跟他们一样是奴才身,装模作样。 对,她在迁怒,自从知道他们是货真价实的被贩卖之后。 第 12 页 乔丰一笑,没听出她的暗喻,只瞧着她那副凄惨模样,还真可怜。“到庄子了,下车吧。” 真到了?谢天谢地、谢谢太上老君,把她从炼丹炉里放出来,她不是石头里蹦出来的狲猴子,且脂肪燃点低,她可不想融化成一滩油。 纸儿率先跳下马车,把小姐给扶下来。 双脚终于踩到平地,凌馥双以为没事了,没想到呕吐感再现,她狂奔到旁边的泥地大吐特吐,连胆汁都吐出来了。 她吐到无力,虚弱的等着纸儿和笔儿过来扶她,却不知道人都在乔丰的眼神示意下进入庄院,独独留下她用一种不雅的姿势蹲在路旁。 她喘了半天,迟迟等不到人来搀扶,她困惑的转身,却看见神捕先生。 他来做啥,迎接新婢女?这么体恤? 傅子杉看着她的惨状,心微微的……不爽,他朝她走近,抓起她的手往内关穴或轻或重地揉压。 没几下功夫,那股恶心感缓解,喘过几口气后,凌馥双抽回手,冷冷的道:“多谢。” 这是避讳?才几岁的小丫头,也学起男女大防?没意思,他臭着脸,从怀里掏出一个油纸包递给她。 抽回手当然不是避讳,而是讨厌!否则有小鲜肉可以啃,哪是坏事。 凌馥双打开油纸包,黑压压的一片,但闻着味道,唾液快速分泌,她认识它,是乌梅,晕车良药!二话不说,她抓了一颗就往嘴里塞,那股酸味,让她的五腑六脏都舒畅了。 看着她一脸满足,傅子杉嘴角微挑。有这么好吃吗?他好奇的也拈起一颗放进嘴里,舌尖才沾了味道,就急忙把梅子吐出来。这是什么东西,这么酸,能吃吗? 他的糗状让她恶劣的心情总算稍稍平反,她挑衅的当着他的面再吃一颗,笑得欢快。 她这幼稚的举动逗乐了他,不过他面上不显,依旧淡淡的道:“进去吧。” 凌馥双急急包妥油纸包塞进怀里,跟着他往庄子里走去。 这座村子有十几户人家,大大小小加起来约有一百人,庄子的位置偏左,前方是一畦畦的稻田,现在已是绿油油的一片。 庄子左边的田地无人耕种,长了些杂草,庄子右边是一大片竹林,庄子后面临山,山上有河道往下。 傅子衫把河水引进庄子里,挖了湖,因此庄子用水挺方便的。 打开大门,那是幢二进宅子,屋子不多,连同大厅十二、三间,对他们一家子来说已经非常足够,且屋子看起来才刚翻修过,挺舒适的,不过最让人满意的是后院,占地广阔,还有一座种着莲花的池塘。 看见池塘,凌馥双的精神全来了,连忙招呼张叔、张婶,把从家里带来的鸭子给放下去,接着她又对着纸儿、笔儿比划。“这里,圈一块养鸡,水塘边圈一块养鸭、养鹅,这两天让张叔出去多买几笼鸡鸭回来养……” 闻言,傅子杉瞬间印堂发黑。 当初买下这处庄子,是因为前有水、后有山,风光明媚,闲暇之余可以过来住个几天,没想到她一来,想的不是鸡就是鸭,敢情她把这里当成农户了,会不会哪天她连猪、牛都给养上了? “俗气。”他闷闷的批评道。 凌馥双耳朵尖,转头冲着他笑道:“这世间啊,吃饱了才能不俗气,肚子饿的时候,看见竹子,哪会想到志节清高,只会想到竹笋若是有肉丝可炒才美味;看见鸳鸯,不会想到忠贞不渝、一生一世一双人,只会想着做成串烧该沾什么酱。 “奴婢和主子的命不同,这辈子肯定脱俗不了了,主子要是看不过眼,倒是可以考虑把卖身契还给奴婢,奴婢保证这辈子都不会在主子眼前碍事儿。” 搞清楚,她复姓“救命”,名叫“恩人”,有人像他这样对待恩人的吗?以怨报德到这等程度,人神共愤啊! 傅子杉见自己不过讲了两个字,她倒有一大篇话可以说,哪有半分奴婢的样儿,不过他倒是看出来小丫头火气大着呢,想来还在记恨他,他也不生气,朝她伸出一手,微眯起眼道:“你要卖身契?行!一百两银子。” 凌馥双狠狠倒抽一口气,但不是被他锐利的目光吓到,而是他开出的价码,她不满的微扬高声调,“一百两?!现在的行情价,大户人家调教出来的大丫鬟也不过六、七两银子,像我和娘这种生手,了不起值个三、五两,傅公子这是坑人吗?” “我买的可不是一般丫鬟,而是程御医的女儿、程家的后人,你想想,若是你回到程家,程家让你去联姻,程家能因此挣得多少利益,所以一百两银子,不贵。” 她怔怔的望着他半晌,明白了一个道理,形势比人强,她不低头,难不成还和屋檐较量? 呼……垂头,她认了。 “傅公子让我来这里管理庄子,就不怕我把庄子给管倒了?” 对于她态度变化之快,傅子杉不禁感到好笑,而且听听她说的话,他怎么可能让一个小丫头来管庄子,又不是疯了,不过是寻个由头让她离开京城,离开让她害怕的程氏家族,他这是实实在在的报恩,可是想起她的能耐,他存了心思,打算试她一试。 “我听田庄头说,这庄子一年约莫出产三十两到五十两的农货,你如果管理得当,田里出息多了,只要上缴四十两,其余的全算你的,如果你有本事攒足银子,随时可以把你的卖身契买回去。” 凌馥双有些惊讶的望向他,他居然允她自赎?而且上缴四十两,老实说,这个要求并不苛,虽然农产品价贱,但制为成品,就能翻上两、三倍。 她强调有机养生,在整个世界变成一座大型化学工厂的年代,为了替自己的健康把关,她耗了不少时间在厨房,或许她可以试着从这方面着手。 “行,我先试做一年看看。”凌馥双不敢夸口,毕竟农事她并没有亲自接触过,还是为自己留一条后路比较好。 傅子杉虽然早就猜到她会应承,却没想到她答应得这么爽快,他心思微动,很好奇她会怎么做。 “我每隔一段时间会来这里小住,到时你是我的贴身丫鬟,必须在我跟前伺候。” 她偷偷在心里叹了口气,唉,做奴婢的经验比下乡务农更少,可是她能不答应吗?于是她撇撇嘴道:“是。” “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没有。”凌馥双嘴上这么说,但其实不明白的事情多了去了。 比方说,她怎么会莫名其妙变成穿越人士?又好比说,好端端的,她干么大小姐不当,跑来当奴婢?就算她不想嫁给夏宜秋,毒死他也是一条路啊,何必把自己搞得这么狼狈? 不明白啊不明白,她怎么把原主的人生越走越悲惨? 傅子杉见她的表情显得有些沮丧,摆明跟她说出口的话不一样,不过他并没有追问,而是又吩咐道:“把最好的屋子留着,我随时会来小住,而你这个贴身丫鬟的屋子,最好和我住的相邻。” 凌馥双轻叹,再次低头。“是,主子。” 不过她是个懂得感激的,至少,他允她自赎了,或许他只肯帮愿意人助自助的,也许他更欣赏独立自主。 也好,从这里出发,拿这个庄子练练手,说不定她会成为大辕王朝最出色的农家……农家?她忍不住抖了抖,还真是大志向啊!再抬头,突然发觉他顺眼了许多,她很自然的朝他嫣然一笑,向他传达善意。 然而她不知道的是,她这一笑,直攻傅子杉的心,让他整个人从脚底到头顶,染上一层薄薄的红晕。 这种感觉是……害羞?怎么能?他可是堂堂正正的大男人! 咻地,他突然施展轻功,纵身飞掠,瞬间消失在她眼前。 凌馥双被他突如其来的举动惊呆了,藤了好几次嘴唇才把口水吸干净。他、他、他那是轻功吗?未免太帅了吧…… 送走傅子衫,择定居处,各自打理好屋子后,全家人聚在厅里用晚饭。 屋子小,好处就显现出来了,才一个下午,里里外外就一副井然有序的新气象,张婶还有时间烧了满桌好菜,就当是乔迁志喜。 晚餐桌上,凌馥双向众人转达了傅子杉的话。 一听到赎回卖身契要百两银子,众人不免一阵惊呼,这是天价啊,一时间,你一言、我一语,纷纷咒骂柳氏没心肝。 凌馥双的目的不是在吓唬大家,而是为了凝聚向心力,齐心合力挣银子赎身,是他们未来五年的目标。 “一百两?可能吗?”凌湘轻咬下唇,皱起的眉间挤出一个川字。 她还不到三十岁,却已经被生活磨出老态,在过去,她压根不会把一百两放在眼里,可是这些年吃了太多苦,她多少也意识到现实的残酷。 “不试试怎么知道能不能?娘,再坏,都不会比现在更坏了。”凌馥双鼓励道。 “是啊,夫人,只要咱们合力,肯定能够攒够银子,您也知道小姐有多聪明,更何况老张对农活可在行了。”张婶笑道。 第 13 页 小姐的立场就是她的立场,小姐怎么说,她怎么做,她没孩子,所以把小姐当成自己的女儿来疼。 “夫人,别担心,有老张在。”老张拍拍胸脯保证道。 一屋子就他一个男人,他认定自己该扛起这个家。 “还喊什么夫人,咱们现在都是下人,身分一样,往后你们就喊我的名字吧。” “这可不行,喊不惯的,还是夫人听着顺耳。”张婶连连摆手。 凌馥双见娘亲虽然眉间依然不郁,但能够放下身段、认清处境,已属不易,她握住娘亲的手,柔声道:“娘,相信双儿吧,咱们的日子会越过越好的。” 凌湘点点头,轻笑道:“娘相信双儿。” 凌馥双扬眉道:“虽然一百两听起来挺可怕的,但傅爷也说了,咱们每年只要上缴四十两银子,其余的全归咱们,所以那几十亩地得好好规划,张叔,这方面你有经验,我想听你说说。” 张叔想了想,回道:“方才我到外头逛了一下,也与乔管事接过头,知道这里总共有九十三亩地,有九十亩佃给附近的农户,每年收的租银就是傅爷说的,三十到五十两左右,但如果遇到荒年,颗粒无收,傅爷就不会向佃户收取租银。” “倘若遇上荒年,这四十两银子还得从咱们这里垫出去?”凌湘问。 凌馥双点头,依她和傅子杉立下的契约,确实是这样。 凌湘没多说什么,只是轻轻叹口气。 张叔见状,马上安慰道:“夫人别担心,今年雨水多,定会迎上大丰年。” “是啊,娘别慌。”凌馥双向娘亲说完,又转头问张叔,“张叔,为什么还有三亩地没人承租?” “我去转过了,那是沙地,几亩地就临着咱们庄子。沙地用来种菜、种稻不合适,倒是可以试着种瓜,明儿个我再过去看看仔细。” “张叔,咱们屋后那片山林应该有不少产出吧?”凌馥双又问。 “我也是这么想,可是我问过附近的农家,他们都说那片林子是傅爷的,一般人不能随意进出。” “既然是傅爷的,咱们就去逛逛。” “可傅爷在契书上不是只提到这庄子和田地里的收成吗?”笔儿性子实诚,契书中没提到山林,连靠近些她都觉得不妥。 “不就是逛逛吗?如果寻到野果、野菜,下回傅爷过来,还可以给他添点新菜色。”凌馥双倒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没错,要是傅爷吃得心情大好,大笔一挥,一百两成了十两,那就更好了!”天性乐观的纸儿乐呵呵的道。 “你哦,老想些有的没的。”笔儿伸出食指戳了戳纸儿的额头。 “有梦最美嘛。”凌馥双笑道:“娘,我盘算过了,后院够大,池塘里有鱼、有莲,再多养些鸡鸭、种些豆苗青菜丝瓜,应付咱们一家六口的嚼用应该没问题。” “何止没问题,往后咱们肯定会吃得比过去好,唉,我要是变成大胖子,这可怎么办才好?”纸儿乐得两道眉毛成了弯月亮。 她从没想过这辈子能不当奴婢,这会儿,小姐说攒够银子就可以不用再当奴才,还有好吃的可以吃,这是天大地大的好事呐。 “肉还没吃着就想变成大胖子,会不会太快了些?”笔儿打趣道。 众人闻言,忍不住都笑了,纸儿当惯了大伙儿的开心果,搔搔头,笑得更欢快。 待笑意稍歇,凌馥双才又道:“佃户缴上来的银子,咱们直接转给傅爷,剩下那三亩田,如果侍弄得好,今年或许能攒下一点银子。” 听着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凌湘突然心头一酸,时至今日,她终于想明白,她早已不是养尊处优的小姐夫人,骨子里的骄傲早该磨去,未来长得很,与其日日埋怨,不如定下心好好过日子。 望着女儿不为困境而忧、神采奕奕的模样,她难掩骄傲,女儿才是个明白人,与女儿相较,自己远远不及。 “你说什么,我们都照做。” 看一眼娘亲努力挤出来的笑容,凌馥双一阵感动,而且有了娘亲的支持,她讲起话来更有底气了,“明儿个,张婶和纸儿进城一趟,买几笼鸡鸭回来,娘和笔儿在家里,看看还有哪里得整理的,我和张叔上山瞧瞧。” “不必进城,明儿个镇上就有市集,听说还挺大的,东西比城里便宜些,离庄子也近,走路约半个时辰就能到。”张叔道。 刚出去一会儿功夫,他已经把该打听的全都打听清楚了。 他心底明白,离开那宅子,没有程家按月给的银两,夫人小姐定是要吃苦的,没想到小姐这么快就决定好下一步,着实教人心喜。 “那太好了,可就算近,也别省那点银两,回程时,提几笼鸡鸭,可不是玩笑的,还是雇辆车子吧。” “知道了。”纸儿连声应和,“我一定会挑最肥最壮的鸡崽。” “鸡崽挑一些,也多买几只母鸡,可以马上下蛋的。” “是,小姐。” 第四章 一家六口新生活(2) “小姐,我见后院有几棵梅子树结实累累,不如我明儿个把梅子全打下来,洗洗晒干,等张婶从市集回来,腌小姐最爱吃的紫苏梅。”笔儿插话道。 张叔对张婶道:“明儿个上市集,如果看见卖斧头、铲子的,帮我买回来。” “行,要不要我也去看看有没有卖种子的?”张婶问道。 张叔提醒道:“看看行,但是先别买,待我弄清楚那田种啥合适再说。” “我那里还有一点首饰,先拿去当了吧,家里要用的锅碗瓢盆也带一些回来。”凌湘道。 张婶道:“这几年夫人给咱们的月银我都攒起来了,有八两多呢,待会儿就拿给夫人。” “我也有,差一点点就一两了。”纸儿从腰包里面掏出银子,递到夫人面前。“夫人收着。” “我也有一两半呢,待会儿送到夫人那儿。”笔儿道。 “这怎么能?” “谁说不能,小姐说过,咱们可是一家人。”张叔道。 众人谈话间,笑声不断,凌馥双看着一屋子家人,也跟着笑了。 这是好事,对于未来,人人心里明知道辛苦,却是一个个兴致高昂,期待着新生活,她真的相信,家人齐心,其利断金。 而也不知道是累着了还是怎地,这一晚,大家都早早上了床,只有纸儿翻来覆去,她着实不习惯独个儿睡一张大床,便抱着被子跑去和笔儿挤。 月亮斜挂,一只慵懒的小猫喵喵的叫了两声后,万籁俱寂。 凌馥双熄了烛火躺上床,侧过脸,望向窗外月亮,微微一笑,在心里对自己说—— 我会努力改变一切! 山上空气好,凌馥双觉得身心都舒畅了,只可惜她脚下穿的是绣花鞋,若能换上一双nike球鞋,她肯定爬得又快又顺。 她和张叔都背了竹蒌子,他们压根儿不晓得会不会有收获,只是预备着。 “这里兔子多,下回设个陷阱,逮几只回去加菜。”张叔走过一段路后这么说道。 凌馥双笑着回道:“我终于明白纸儿为啥这么崇拜你了,只要跟着你,就不怕肚子饿。” “纸儿啊,那就是个吃货,偏偏长不胖,也不知肉都往哪儿搁了。” “她天生是个有口福的。”不像笔儿,才过几天好日子,肚子就肥了一圈,成天嚷嚷着要她别再捣弄吃的。 “那两个丫头能跟着小姐,是她们前世修来的福气。” 才不是!她们“前世”就因为跟着原主,才会凄惨飘零,不过这一世不会了,她发誓,绝对要让她们长命百岁。 “张叔说的不对,才没有谁跟着谁,咱们都是一家人。” 张叔停下脚步,转身望向小姐好半晌,轻轻抚着她的发丝,低声道:“张叔以前也有个闺女。” “是吗?她去哪儿了?” “被人牙子给拐了。你张婶身子不好,丢了女儿,想方设法要再给我生个儿子,可胎儿没保住,却把身子给弄坏了。幸而夫人求了老爷,把咱们买回来,还给张婶雇大夫调养身子,否则……” 拉下他带着老茧的手掌,凌馥双勾住他的手臂,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像个正在撒娇的女儿似的说:“我早把张叔当成亲爹了,双儿会好好孝顺张叔的。” “好孩子。”张叔感动的拍拍她的头,同时暗暗发誓,一定要尽全力帮小姐攒够银子,他的小姐绝对不能当人家一辈子奴才。 两人又走了一段路,凌馥双突然冲着一棵树干兴奋大喊,“张叔,这是木耳,对吧?” 这是她第一次看见还没装盒的木耳,太新奇了。 “是,咱们采一些回去,给张婶入菜。” “果然是宝山,说不定还可以找到更多东西。” “小姐是视而不见,咱们方才经过的地方有不少药草。” “真的吗?有什么?能卖到好价钱吗?” 张叔咯咯笑开,小姐真是钻进钱蒌子里了。“金莲花、还魂草、天麻、三七……种类多得不得了。今儿个先回去问问你张婶,镇上有没有药铺,如果有的话,明儿个再带药锄过来,采几蒌子在后院里晒干,下次拿去市集卖。” 第 14 页 “能发财吗?” “那都是些寻常药草,大概发不了财,不过既然这座山合适药草生长,说不定再往里面走,真能寻到宝。” “那还等什么!”凌馥双的双眼闪闪发亮。 “先摘木耳吧。”说着,张叔动手开始摘起木耳。 一片一片的小耳朵长在树干上,旺盛且壮观,如果不是长得这么肥硕,又且长在一块儿,她大概认不出是木耳。 想想,比较起绣花、绘画,野生植物的认识对生存更为有用。 她依样画葫芦,学着张叔的手势采摘木耳。“张叔怎么就这么厉害,什么都懂,您多教教我吧,这里的草啊树的我全不认得,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傻傻分不清楚。” “张叔从小生长在山里,在林子里钻惯了,才会认得,小姐生活在闺阁,不懂是理所当然的。” “张叔住在山里啊?” “张叔的爷爷是猎户,打会走路起,张叔就跟着爷爷在林间钻来钻去,怎么找水,哪些是好东西,哪些药草能卖银子,怎么设竹笼逮螃蟹,如何设陷阱抓野鹿、兔子,熟得不得了。” “太棒了,那这里可是让张叔的宝刀有用武之地啦。” 张叔被她夸得飘飘然,有些得意的又道:“昨儿个在山下看这片林子的长势,我便猜着里头有不少好东西。” 凌馥双也猜着了,不过她可看不懂什么长势,她只是想,傅子衫没事买这座山,又不允许村人上山,里头肯定藏有宝藏。 “果然,被张叔的慧眼扫过,好东西全现了形。” “别捧了,张叔一乐,会飞天的。” 她大笑,接着又问道:“张叔后来怎么会离开家乡?林子猎不到东西了吗?” “也不是,后来有大户人家募长工,爷爷说家里有七、八个男人当猎户,够了,就让我下山学种田,这一种,种出兴趣来,不只种米、种麦、种果子,连花花草草也学着种,什么新鲜东西都想种种看,要不是发生了那个意外,张叔本来攒了一点银子,打算买块地,开花圃呢。” “不怕,以后双儿给你买地、开花圃。” “小姐有这份心就够了。” 想当年妻子心中抑郁,又坏了身子,刚到夫人、小姐身边时,成日背着人抹泪珠子,幸好小姐一个小小娃儿,见着老婆子就冲着她笑,时不时要她抱,是小姐把妻子的心给救回来的。 “不,有心可不够,张叔,你得信我,我说到做到。” “我信,小姐会领着我们过好日子,张叔等着呢。” 采过木耳,张叔领着她一路往山上走,她认得几种草药和几种可以食用的野菜,每一种都采一点,打算回去试试味道。 “小姐,你看!” 凌馥双顺着张叔的手势抬头望去,那是棵开了不少粉色花朵的大树。 “真漂亮。” “这是野桃子,吃起来有点涩,但用糖腌过之后,味道不比小姐爱吃的紫苏梅差,再过两、三个月,咱们带纸儿和笔儿一起来,采个几篓回去。” “好啊,我就爱吃这些酸酸甜甜的东西。” “你张婶腌桃子的手艺可厉害了,咱们村里不知道有多少人求着向她拜师呢,这次咱们多腌几瓮,肯定可以吃到来年。” “真有这么好吃?甭是张叔老王卖瓜吧。” “张叔没骗你,那是真的好吃,要不是街上卖的桃子太甜,不像野生桃子酸味重,做好之后,老觉得少一味儿,早在京里时,你张婶就琢磨着给小姐做了。” “若张叔没夸张,让张婶腌好,拿到市集上卖。” “穷人家的东西,谁会买?还是给小姐尝尝味儿,再送送街坊邻居得了。” “可不能这么说,便宜的东西只要包装得好,就能卖到好价钱。这么说好了,富贵人家什么好东西没吃过,挑挑拣拣的,不就是想尝个没尝过的新鲜滋味儿。” “小姐怎么知道富贵人家心里想什么?” “讲个故事给张叔听。” “行,小姐的故事都挺有意思的。” “有个叫做乾隆的皇帝,最喜欢游山玩水,有一回到了乡下农家,这时乾隆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农家立刻为他备饭。可乡下农户哪有什么好东西可以呈给皇上,好不容易张罗来几块豆腐、几把菠菜,赶紧用大火把豆腐煎透了,再炒上菠菜。 “乾隆拿起筷子,转眼间就把菜吃得干干净净,吃饱后,乾隆问农家:“这是什么菜,怎么这么好吃?”农家回答:“这是金镶白玉板,红嘴绿鹦哥。”瞧,不过是换个名字,豆腐、菠菜就变得尊贵起来。” “那是皇上饿坏啦。” “也是,不过同样的东西,换个包装、换个名字,就能吸引人。”这是营销的概念啊,名牌不就是这么一回事吗? 张叔笑而不答,显然不以为然,只不过心疼她,舍不得同她争辩。 凌馥双明白,也不做口舌之争,何况桃子腌出来是什么味道,还不确定呢。 “如果小姐想找东西到市集上卖,庄子旁那片竹林里有不少竹笋,我可以挑一些到镇上卖。” “张叔想卖竹笋?那很重耶。” “小事,张叔的身子还结实得很。” “其实我也想过明儿个找几个佃户来帮忙挖笋子,好带回去做笋干。” “笋子不是该吃新鲜的吗?” “可过了这个季节就没有笋子可以吃了,所以有些地方的人会把笋子做成笋干,同猪脚一起卤,那滋味可棒了。” 前辈子她爱吃笋干、爱吃芒果青,却担心外头卖的加了太多人工香料,所以都自己动手做。 “小姐讲得张叔都馋了。” “等咱们挣足银子,我天天给张叔卤……” 话说到一半,凌馥双的视线定在一堆刚从土里冒出来的红色小芽上面。 是它吗?是她大伯父家里种的那个吗?她飞快跑到泥边,蹲下身,看一眼旁边已经干枯的藤蔓,是心形叶片,她指着那些小芽,兴奋得半晌说不出话来。 张叔见小姐举止古怪,快步上前,有些担心的问道:“小姐,你怎么啦?” “这是……” “山芋,穷人家吃的东西,没得吃的时候,大伙儿会上山寻山芋果腹,味道不好,但可以充饥。喏,这边这堆是红的,过去那一片是白色的。”他指向远方。 “味道不好,是因为没有找到对的料理方式,张叔,你知不知道这个又叫做山药,可以健胃益脾、养肾补肺、延年益寿,它的好处说不尽,最重要的是,它的产量很大,容易生长,不需要太多的水,荒年的时候如果大量种植,百姓们就不怕没东西吃了。” “山药?不就是搁在汤里煮熟了吃?” “不止,还可以做成南瓜山药鸡汤、山药莲子排骨汤、山药肉丸子、山药蛤蛎鸡汤,张叔没吃过吗?” “穷人家哪有这么多的鸡肉排骨可以吃,况且要是吃得起肉,谁还会吃山药?” “有道理,那可以做山药松子粥、山药饼、山药馒头,再不然切成薄片,沾紫苏梅酱吃,那也是一绝啊!不行,我越说越兴奋,张叔,咱们挖几根山药回去种吧,你昨儿个不是说有三亩沙地没种东西吗?咱们就来种山药。” “小姐会种山药?” 何止会,她在大伯父家打过工,赚过学费的呢。 “试试喽,既然野生都可以长得这么好,表示它不太需要照顾啊!” “行,昨儿夫人讲过,小姐怎么说,咱们就怎么做!”张叔一哂,蹲下身。 两人合力刨土,把两种颜色的山药都挖出几段,直到篓子装不下了,才兴匆匆的下山。 而直到再也看不见两人的身影,傅子杉才提着阿乔的后领,从树上纵身往下一跃。 “爷,您想知道那丫头要做啥,直接问她就是了,何必躲躲藏藏的?”阿乔不解的问道,凌馥双既然是六爷的奴婢,六爷只要动动口不就得了。 傅子杉睨他一眼,嗤了一声。 那丫头几时把他当成主子了?昨儿个人家一家人在厅里大吃大喝,还图谋着如何挣银子赎身,人家是把他当成过墙梯,利用他脱离程家后,下一步就是脱离自己,主子?那是他往自己脸上贴金。 可是话说回来,如果这山药真像她说的这么好,又能解饥荒,父皇那里是不是该……还是再等等好了,看那丫头能种出什么东西来。 “走!” 见主子走得飞快,阿乔急急追上,这些年来,他旁的没学到,被主子提着衣领扔来扔去不受伤,这是本领一,追着主子跑则是另一门绝活。 阿乔快步跟着,嘴巴却片刻不停,“主子,您听过乾隆这么一位皇帝吗?” 当然没有,可那丫头说得活灵活现的,好像真有这么一号人物。如果故事不是编的,而是发生在某个他不知道的朝代……想到这里,傅子杉不禁笑了,他是不是该到漾漾那里套套话? 阿乔仍径自续道:“红嘴绿鹦哥,形容得真好,那菠菜根,不就是红色的吗?烫一烫,往盘子里一摆,叶子拉开,还真有那么几分样儿,主子,您说……” 第 15 页 第五章 初次摆摊做生意(1) 这天晚上,傅子杉来到宁熙研的皇子府。 他告诉五哥他把凌馥双安排到庄子的事,随后又谈到山药的好处,两人都兴趣盎然,但更让他们觉得有意思的是,她不过是一个小小丫头,遇着这样的事,没有哭天喊地,只一心想着带着所有人脱离困境,执着相信明天会更好,这是怎样的一颗玲珑光明心? “六弟,你说你给丫头按压穴道?” “是,没见过人晕成那样的,又不是乘船。” 想到她的惨状,傅子杉轮廓分明的脸庞挂起一抹笑。 宁熙研有些怔愕的望着他,六弟这是对那个小丫头上了心吗?他从没见过六弟为一个姑娘而笑。 “那你有起疹子吗?” 闻言,傅子杉笑得更欢。“没有。”像证明似地,他把双掌摊开在五哥眼前。 宁熙研这下更加确定了,凌馥双确实与六弟有缘。“如果你喜欢,就好好盯着,别教人给抢了。” 傅子杉扬眉,凝声道:“我明白。” 同一个夜晚,苏红樱坐在妆台前,一颗心随着梓儿的话语起伏不定。 那个凌馥双究竟是打哪儿来的,又有什么能耐,竟能得傅子杉的青睐? 那座庄子是丽妃留给六爷唯一的念想,他居然让个野丫头住进去,一个唐漾就已经教人咬牙,现在又多了个凌馥双。 半年前,她命人跟踪乔丰,找到那座二进宅子后,短短几天,那宅子就贴出红单,转手卖掉,她让人在那宅子外头守了近三个月,始终未曾见到六爷进出,于是她心底隐隐明白,他想避开自己。 为什么?因为她不够好? 不可能,她不相信京城里还有比自己更好的姑娘,她能文能舞,懂诗词,女红、琴棋样样擅长,是京城最美丽的才女,他不可能看不上她,既然如此,是因为他明白她将会母仪天下,他想避开流言蜚语,不让二皇子有可乘之机? 非要走上那条路吗?如果六爷肯对她更温柔、更体贴,怎知她不会为了他放弃权势? 微微的落寞浮上脸庞,苏红樱轻咬下唇,再抬眼,眼底闪过几分狠戾,她在心里发誓,就算嫁不成他,她也不会让他成为别人的囊中物。 “凌馥双是个怎样的女子?”她咬牙问道。 “有几分姿色……”梓儿顿了一下,又道:“但与小姐是云泥之别。” “会琴棋书画或是有任何才艺吗?” 梓儿夸张的噗哧一笑,不屑的回道:“小姐说什么呢,她不过是个粗鄙村姑,满脑子想着养鸡、养鸭和种地。” 梓儿的态度和回答让苏红樱终于稍稍放心了,既然对手这般不堪,她又何必自眨身价与之较量? “伺候本小姐更衣,我要进宫一趟,很久没有问候淑妃娘娘了。” 那天从山里回到庄子后,凌馥双便将篓子一丢,直直往那三亩沙地跑,说是要种山药去。 张叔见她这么急切,便带着笔儿又上山一趟,带回满满两大蒌山药。 凌馥双马上烧来一盆草木灰,拿把镰刀将带回来的薯种切成段,大伯父教过,以六十公克为单位,但这里没有精准的枰,只能量其大约,接着把薯种的剖切面沾满草木灰,在田畦里整齐排列。 张叔看着新奇,没见过这么种薯的。“把它往地上一搁,就算种好了吗?” “当然没这么容易,接下来得育苗、犁田、插种、搭篷架,要做的事还多着呢。”凌馥双也不藏私,朗声回道。 “小姐为何要给山药沾草木灰?” “这是预防山药的切口腐烂,不过还不够,得让阳光再曝晒个七天左右,让切开的伤口愈合,才能进行育苗。” 这一头凌馥双和张叔忙和着,宅子里也不轻松。 在张婶的领导下,洗梅、搓梅、装瓮,还得替刚买回来的鸡鸭架篱芭,免得它们到处乱跑。 这天的晚餐,张婶没时间张罗饭菜,是凌湘亲自下的厨,她的厨艺不好,但饭煮得不错。 看着满满一大锅的饭,张婶不禁笑道:“这是喂猪呐。” 许是体力活做太多,大伙儿都饿得紧,连凌湘也多添了半碗饭,就这样,甭说桌上的菜,就是锅里的饭,也挖得干干净净。 隔天,满宅子的人全动员起来,张叔带着小姐列的采买单子,借了马车进城,订两百根u形铜管,当然一开始他哪知道什么叫做u形,是小姐画图给他看,告诉他名称,他才晓得的,他又买了糖、农具和约三十个大筛子、大锅、粮食、香料、大小瓮回来。 三十文一个早上,凌馥双雇回十来个身强体健的佃农上山挖笋。 张婶则领着纸儿、笔儿把昨儿个摘洗、搓揉过盐巴的梅子从瓮里倒出来,剖出籽儿。 因为小姐说了,今年不做紫苏梅,要做紫苏梅酱,听说这东西沾着山药吃,养颜美容又可以延年益寿。 小姐的山药还没种下呢,纸儿昨儿个夜里已经梦见家里的仓库被山药堆得满坑满谷。 凌馥双上山得早,辰时未过,已经领着人把笋子带回来,还跟佃农们约定好,接连几天都过来帮忙。 佃农们嘴巴应下,心里却觉得怀疑,挖这么多笋吃得完吗?白放着不是可惜了?但付钱的是大爷,小姑娘怎么说,他们照做就是。 紧接着在凌馥双的带领下,张婶、纸儿、笔儿跟着剖笋、煮笋、晾笋,一家子忙得起劲,连凌湘也卷起袖子喂鸡鸭、捡蛋、做饭菜,帮着分担。 午时刚过,张叔就回来了,有他带回的大筛子,张婶连忙把煮透的笋子给摆进筛子里,放在前院晾晒。 张叔匆匆吞了几口饭,就跑到林里砍竹子,搬回家里搭架子,再把笋干一筛筛往架子上摆。 瞧着满院子的笋干,凌馥双满意极了。 好不容易可以稍作休息,一伙人坐在屋前的台阶上,吃着娘亲煮的绿豆汤,听娘亲算帐,把这两天花的银子一一列报。 凌馥双道:“张叔、张婶把该买的东西都买齐了,接下来要用银子的地方不多。” 娘把为数不多的饰品都让张叔带进城里给死当了,加上纸儿、笔儿和张婶供献的,也就七、八十两。 虽然换得的银两不多,但是这一当,当掉的不只是娘对父亲的念想,也当掉了娘对程家的最后一点想望。 这样很好,只要娘不把期待放在程仲儒身上,谁晓得不会碰到更好的男人? 在这个年代,女人再嫁或许有那么点惊世骇俗,可是在凌馥双心里,叫做天经地义。 人一生短短数十年,面子永远比不上里子,人唯有让自己过得舒服,才会想要成就别人的幸福,人之所以会嫉妒、陷害别人,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自己过得不爽,当然希望天地与自己同灭。 “小姐,腌完笋子和梅酱后,咱们要做什么?”笔儿问。 “多着呢,那片山药田得守好,鸡鸭得养得肥胖,这几天有空,张叔会带咱们上山采药草,捕鱼抓虾……” “怎么听起来全是搞吃的呀?”笔儿问。 “健康是财富的本钱,身子不好,怎么赚钱?”凌馥双笑着掐了掐笔儿带着婴儿肥的脸颊。 “可也不能总弄吃的,小姐不是说要挣银子吗?夫人刚刚算了,咱们这两天花掉不少钱。” “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这些天先把山药给种了,再来想下一步,何况张叔采了药草,可以拿到药铺子去卖,那不也是挣钱?” 凌湘柔声道:“别心急,娘可以做点绣活出去卖,娘的绣工可不差。” 过去老爷不让做,说她卖绣活儿会让程家没脸,嘲笑他连个外室也养不起……外室…… 想到这两个字,她不禁心头一沉,她怎么会让自己走入这般不堪的境地?爹娘若是地下有知,会有多伤心啊? “奴婢也可以帮着做一些。”笔儿道。 这些年都是她陪着小姐做绣活的,她的功力不比小姐差,尤其小姐大病初愈后,就不太爱碰针黹,经常是她熬夜替小姐交的差。 “娘,别做那个,伤眼睛。”凌馥双不赞同。 “日里做,夜晚不碰,行不?”凌湘温柔的道。 凌馥双本还要再劝,但也知晓娘是想贡献一份力,况且有事情做,娘才不会(胡思乱想,她便点点头,不再阻止,接着转头对张婶道:“张婶,咱们的鸭子能下蛋了,你攒齐后,就腌一些咸蛋、皮蛋。” “没问题,昨儿个我还特地挑五只能下蛋的母鸭。” 凌馥双考虑了一下,方才对母亲说:“我想下次的市集,去试卖茶叶蛋。” 从小姐变成奴婢,原本用来琴棋书画的两只手,现在却做着农活,她已经大大地考验了母亲的耐性,这会儿又要抛头露面,沿街叫卖,她不确定娘会不会晕过去。 果然,此话一出,所有人同时将目光射向她。 凌馥双暗叹一声,看来不只母亲无法忍受,连张叔、张婶、纸儿、笔儿也觉得不妥,可是她仍定定的与母亲对视,不肯退让。 第 16 页 她很清楚,无论如何都要过了这一关,日后才能正大光明挣银子,不管商人的地位再低,经商是致富最快的方式。 凌湘心中波涛汹涌,她明白女儿的想法,可是她自己就是最好的例子,就算她爹再会挣钱,就算她捧着再多的银票进京,程家什么时候因为她的钱高看她一等,也没有因为她的银子解了程家之困而善待她几分,全是因为她是商人之女,她的身分登不上台面。 为难写在脸上,她想反对女儿的提议,但是不这样做,难道真让女儿当一辈子的奴婢? 几番思量后,她一咬牙道:“双儿,你可知道你外祖父是怎么靠一根扁担发家的吗?娘告诉你……” 她是商家女,很清楚营商得当可以挣得多少身家,既然女儿心意已定,她何不就顺了女儿的意,好歹这么做,女儿能为自己争个自由清白身。 凌馥双听完,惊讶又感动的紧紧搂住母亲道:“娘,谢谢你、谢谢你,我会像外公一样好,双儿会再让您再过上穿金戴银、有人伺候的舒心日子。” 凌湘轻抚着女儿的发丝,不免失笑。她哪里是指望这些,当娘的,真正在乎的只有孩子好不好。 纸儿、笔儿也跟着说:“夫人放心,我们会把小姐护得好好的,绝不让人欺负小姐。” 张婶笑着推推张叔,道:“可不是,咱们这里还有个身强体壮的男人呢,护不了小姐,他都可以断头谢罪啦。” 凌馥双看看母亲,再看看“家人”们,咧嘴笑开。 谁说每况愈下,明明就是渐入佳境,没有共患难,岂能见真情?没有同心协力,怎能共创佳绩? 她会成功的,一定! 经过阳光杀菌七天后,覆土、育苗。 张叔借了牛来犁田,把三亩地犁成一畦一畦的。 第十二天,张叔雇了马车,将u形铜管载回来,在凌馥双的指挥下,在犁好的田亩间,将管子以二十到二十五度的斜角摆定。 她找不到蚌壳粉当介质,只好在管子里面填入米糠和草木灰。 在确定薯种长出苗芽后,凌馥双领着张叔把山药挖出来,挑除腐烂的,将健康苗种一一埋进u形管中,出芽处向上,最后再往u形管上方覆土。 他们在种植山药时,有许多村人纷纷靠过来看,这让凌馥双心底有了较量,要靠山药致富恐怕困难,待明年秋收,大家确定它是高产量作物,很快就会有人跟进,所以要靠山药赚钱,顶多只能赚一年,看来她必须再好好想想,该怎么做才能利用山药赚进人生的第一桶金。 待忙完山药种植之后,市集日即将到来。 状况比馥双想象的还好,刚买的三十只母鸡很给力,短短十几天,居然下了将近两百颗,要不是咸蛋和皮蛋尚未腌制完成,她还想同时推出两样蛋食产品。 这天一大早,凌馥双开始煮茶叶蛋。 这里还没见过有人卖茶叶蛋,制作蛋的技术也不发达,像张婶只会腌咸蛋,皮蛋还是她教会张靖怎么做的。 蛋的料理方法其实大同小异,来来回回就是煎蛋、炒蛋、蛋羹等,既然她决定养鸡,就要把作用发挥到最大。 架起大锅,凌馥双往里头注入冷水、盐巴和鸡蛋。 茶叶蛋要好吃又好看,有一点很重要,就是蛋不要煮太久,煮熟后,还要等到水温降至与掌心温度差不多,才能把蛋取出来敲出裂缝;而卤料一定要炒过,肉桂、八角、姜、辣椒、甘草在经过热炒后,才能释放出香气;最后加入酒、盐与茶叶,再把蛋放进去熬煮。 凌馥双在前一世试着做过几次,发现绿茶与红茶的比例以一比一最为妥当。 火滚,卤上三十分钟,熄火。 待汤汁凉了,再开大火卤三十分钟,再放凉。 这样的步骤重复三到五次,利用热胀冷缩的原理,让蛋入味,之后再浸泡一整夜,方大功告成。 在卤茶叶蛋的同时,凌馥双也动手做“卤大封”。 这是老家妈妈的拿手料理,早期台湾人嫁娶都要上的一道菜。 先把晒好的笋干泡水半个时辰,五花肉先用酱油和酒腌过,然后放入油锅中炸透、捞起,接着将香料与葱姜蒜爆香,再放入炸好的五花肉,以酱油、酒、冰糖等调料之后,卤半个时辰,最后把泡过水的笋子沥干,放进去一起卤,让笋干充分吸收猪肉的油脂与香味,经过半个时辰后,熄火。 开锅的瞬间,纸儿的口水也跟着滴了下来。 这天,香味传得老远,许多村民纷纷在他们家外头逛来逛去,想知道什么东西这样香。 这天晚膳多了一大块封肉,但笋子一人只分得一口,因为其它是明儿个要让人试吃的,张叔还因此熬了一晚上,削出上百根牙签,打算让人试吃时使用。 用完晚膳,纸儿和笔儿还不休息,拿起剪刀裁制油纸袋,张婶也把晒好的笋干挑挑拣拣,绑成一束一束的。 凌馥双则拿着纸笔细细盘算,一颗生蛋卖一文钱,饭馆里做好的鸡蛋,三颗一盘,能卖到十文钱,高级一点的餐馆,卖到五十文都有,茶叶蛋算是个新吃食,卖三文钱,应该没问题,她还打算带着热锅一起去卖,就像现代的便利商店那样,靠香气吸引客人,生意应该不至于太差。 至于笋干嘛,穿越后她就没吃过,就连见多识广的张叔和张婶也不知道笋子可以用这种方式保存,至于她娘,打小在江南长大,也从没见过这道菜,所以她想,在这大辕朝,笋干算得上新鲜吃食,那就卖个四十文吧,能赚多少算多少,反正她的目的不在笋干,而是封肉这道菜,笋干只是拿来吊人胃口的。 做好打算后,一家人早早上床休息。 第五章 初次摆摊做生意(2) 隔天寅时三刻,全家人便都起身了,把东西整理好,连同大锅抬上马车,留下笔儿在家里陪伴夫人,其它人全都前往市集。 进了小镇,挑一块好地方,张婶架起大小两个炉子,开始烧柴火,分别把笋干大封和泡了一夜的茶叶蛋抬上炉子加热。 张叔见一切都准备好了,便背起药材往药铺子方向走去。 卤汁烧热,香气一阵一阵往外传,凌馥双与张婶、纸儿相视一眼,用力点头。 凌馥双扯开嗓子,用她脆生生的声音高喊,“茶叶蛋、茶叶蛋,好吃的茶叶蛋,大家快来买呦!” 纸儿也跟着喊,“笋干!天底下最好吃的笋干,大家来试吃,保证让您垂涎三尺,齿颊生香,快来、快来,试吃不用钱!” 一听到不用钱,果然吸引不少客人围观。 两个年轻姑娘在两旁叫卖,张婶在中间负责收银子,不时跟来买菜的大婶、大妈聊上几句,且张婶一面推销自家的东西,还一边和其它婆婆妈妈们分享烧菜心得。 不多久,摊子前便挤满了人,有人买了一、两颗茶叶蛋,打算带回家尝鲜,也有人买了一颗当场剥来吃,觉得好吃,又再多买了几颗要让家人也吃吃看。 “小丫头,这茶叶蛋是怎么做的,这么香?”一个中年大叔问。 “大哥哥,你这是说笑呢,若是把秘方告诉你,我还怎么赚钱啊?家里还有弟弟妹妹要养呢。” 凌馥双会做人,硬是把大叔喊成大哥,大婶喊成大姊,别说茶叶蛋本来就香气诱人,光是她的甜嘴,就吸引不少买气。 “小姑娘嘴这么巧,我就算会做,也没办法像你这么会卖啊!” “大哥哥真会夸奖人,要不你买六颗,我算你十五文就好。”凌馥双马上趁机推销。 “你都这么说了,我能说不行吗?丫头,包六颗给哥哥!” 听到买六颗能便宜些,其它人也跟着买了六颗。 纸儿那边也不差,试吃的笋子没多久就被吃光了,只不过笋干要卖四十文,不算贵,却也不是特别便宜,幸好纸儿一脸笑盈盈的,专会讨好人。 买笋干和茶叶蛋的顾客不同,多是已成亲的妇人,脸圆的,纸儿就喊夫人、夸人家福气,家里定是金银满钵;瘦的,纸儿就管人家叫姊姊,还说看不出来已经嫁为人妻,天生的小奸商。 短短一个半时辰,笋干卖掉七成,茶叶蛋也剩不到十颗,张婶乐得直数钱,开心的道:“待会儿再买十来只鸡回去下蛋。” 凌馥双较为谨慎。“今儿个大家是图新鲜,往后生意会好还是变差,还不知道呢,多卖个几回,再确定要不要买鸡吧。” “放心啦,咱们的茶叶蛋又香又好吃,大家定是吃完了还想再吃。”纸儿信心满满。 “是啊,咱们家纸儿有张福口,说啥、啥灵。”张婶笑着附和。 见两人一来一往说得乐,凌馥双也很开心。 今天算是个好的开始,但她也明白,光靠这种蝇头小利,要攒到一百两,难上加难,不过风雨生信心,太阳已经露出曙光,她也要为自己和大家打打气。 第 17 页 凌馥双拍拍手道:“张婶说的对,是该多买几只鸡,不过还是先回去多辟些地再说吧,鸡全挤在一起容易生病。” “这倒是,咱们后院没地儿了。”纸儿噘了噘嘴。 张婶想了想,知晓自己是乐过头,接下来生意该怎么做,还是得好好盘算盘算,随即她又想到一件事,说道:“老张去卖药,怎么还不回来?” “说不定张叔正和人讨价还价呢。” “这倒是,你张叔对药材买卖懂得可多啦,想唬他,没那么容易。”张婶看了一眼所剩不多的笋干和茶叶蛋,把腰间的钱袋子解下来,交给小姐。“小姐,我去把夫人和笔儿绣的几方帕子给卖了,再买些丝线回来。”这是出门前夫人特地交代的。 “行。”凌馥双从袋子里拿出一串铜钱给她。 “我有,夫人给了。”张婶拍拍胸口,表示怀里兜着铜钱呢。“你们就待在这里,我马上回来。” “知道了。”纸儿和凌馥双同时应声。 张嬉离开后,两人说说笑笑间,又卖掉几颗茶叶蛋和两束笋干。 就在凌馥双正想问纸儿馋不馋,要不要吃颗茶叶蛋时,就有个身强体壮、穿着绸衣的男子向摊位走来,她直觉他是想来买东西的,便出声招呼。 壮汉却道:“听说你们这里有试吃的,拿来,爷试试。” “大爷,对不住哦,都试吃完了。”纸儿笑盈盈的回答。 “那不是吗?”他指指锅子里的卤肉,问道。 纸儿耐心解释,“大爷,咱们卖的是笋干,试吃的自然是笋,如果哪天改卖猪肉,肯定让您试吃猪肉。” 凌馥双马上心生警戒,这人是特地来挑衅的,她们这种小生意也能惹人眼红?他怎么不招惹隔壁摊的,偏偏寻她们麻烦?难道他觉得小姑娘脸皮薄,他想怎样就怎样? 她板起脸,等着看壮汉会怎么回话。 “小丫头以为爷没钱吗?不过是一块肉,也舍不得教人试试,狗眼看人低!”壮汉说完,竟抓起一束笋干往地上丢,还抬脚用力踩踏。 凌馥双不悦的紧拧细眉,这是哪路神明,就算要收保护费,明讲啊,凭什么糟蹋东西! 她走到壮汉面前,低下身子,捡起地上的笋干,把上面的沙子拍掉,轻声道:“既然大爷这么想试吃,也行,待我把笋干卤一卤,待会儿就让大爷试吃。”说完,她把细绳解开,将整束笋干丢进卤汁里。 她当然知道笋干没泡过卤不透,也晓得这样一搞,卤肉也没办法吃了,但狭路相逢勇者胜,但凡表现出一点点怯懦,她就会被人给吞下肚。 “你竟把踩烂的东西弄给爷吃?”壮汉见状,气愤的一拳头就要往她脸上挥去。 凌馥双险险闪过,一直隐忍的怒火终于爆发了。“小本生意,这一束得四十文钱呢,赚都赚不了多少,难不成要扔掉?小女子知道,爷钱多,可惜都是大银锭,拿不出四十文买笋干回去卤,只能靠试吃来填饱肚子,既是如此,我就卤多一点,让爷吃个够,爷等等啊,两个时辰就能卤得透。” 她装出满脸天真,甜甜的嗓音吸引不少人驻足,所有人全看着这么一个大汉欺负小姑娘,不免议论纷纷。 “小姑娘真大方。”看不过眼的百姓跳出来帮腔。 “不是我大方,实在是我家娘亲教导,做人要慈悲,娘说有一种人,荷包里连两个子儿都没有,却装得人模人样,非要人家喊他爷,这叫做自卑,娘说对这种人,千万别计较,否则会逼得狗急跳墙。”凌馥双眼底毫无惧色,围观的百姓给足她信心,她就不信,光天化日之下壮汉还能强抢民女……的钱! 凌馥双本就长得好,再加上笑盈盈的表情与银铃似的嗓音,说不出的讨喜,围观人群纷纷站到她这边来了。 “也是,小姑娘的娘教得好,这位大爷定是有说不出口的苦衷。” “也不能这么说,这天底下,外表人模人样,肚子里却是一副狗肺心肠的多了去,谁晓得是真苦还是假苦。” 众人的指指点点让壮汉难堪,他恼羞成怒,手一扬,就要砸了摊子,可是奇怪了,他的手举起来之后,竟然落不下来? 他困惑的转过头,就见一名高大俊朗的男子站在身后,正抓握着自个儿的手腕,他顿时心头一惊,这人似乎不简单。 不等壮汉回过神来,傅子杉眸光一凛,手指加重力道,接下来壮汉连话都说不齐全了,额际渗出大颗小颗的汗珠。 他疼啊,骨头都快断了,谁来救救他? 看见傅子杉,凌馥双这才松了口气。 其实方才看到壮汉扬起手的那一刹那,她就后悔了,她本以为光天化日且舆论力量大,壮汉不敢动手,却忘了律法保障的向来不是一般小老百姓,万一他掀了摊子,烫伤了她们,又万一他有权有势,能够安然脱身,她要到哪里找整型医师帮忙换肤? 世代不同,这是个冷暴力的时代啊! 她连骂自己三声蠢,才对着痛到像痔疮发作的大汉说:“爷,您不要试吃了吗?还是这锅笋干和猪肉都卖您,也不多要您的,加上锅子,二两银子就好。” 小姐这是坑人啊!那肉不过三百文,笋干四十文,锅子是旧的,加一加哪值二两银子? 纸儿大惊,扯了扯小姐的衣袖。 凌馥双朝她摇摇头,纸儿马上意会,乖乖闭上嘴。 没错,她就是借傅子杉的势,当他一次救命恩人,她好事没摊到,却让自己成了高价奴婢,她心里不平衡呐! 壮汉的右手还被傅子杉抓着,只能颤抖着用左手解开荷包,往摊子上一丢。 凌馥双打开荷包,算了算,哈哈哈,至少有五两,赚大了,她笑盈盈的问:“大爷,里头不只二两,多的是要赏我们的吗?” 壮汉马上点头,他只求过了这个村,右手还能用。 凌馥双很慷慨的把整锅猪肉端到壮汉面前。“我也不让您亏太多,再送您两斤笋干,如何?” “不必不必,是小的有眼不识泰山,往后再不会来找麻烦。”壮汉疼得眼泪都滑出眼角了。 傅子杉甩开壮汉的手,壮汉连滚带爬的快速逃离。 凌馥双笑咪咪的看着围观的百姓,说道:“谢谢各位叔叔婶婶、大哥大姊仗义,剩下的笋干一束二十文,半买半送,有人要吗?” 她这么一嗓子,三两下就把笋干全卖光了。 那些看热闹的叫做仗义?她脑子是被驴子给踢傻了吗?傅子杉眼也不眨的紧盯着她。 纸儿被他锐利的眸光吓得小心肝怦怦乱跳,赶紧弯下腰,取出柴薪灭火,准备收摊。 凌馥双把银子收妥了,一抬头,视线恰巧与傅子杉对上,细眉不禁微微一拧。怪了,他做啥这样看着她,难不成她脸上长花儿了吗? 他不移开视线,她也依旧直勾勾的瞅着他,两人莫名其妙对畤上了。 “一束笋干。”傅子杉向她伸手。 嗄?站在后方的阿乔听到主子这么说,吓了一大跳,主子什么时候也想吃笋干啦? “卖完了。”凌馥双双手一摊,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 “所以我不够仗义?” 阿乔顿时冷汗直流,主子竟是在计较这个? 凌馥双这才明白他的意思,这男人还真幼稚。她像哄孩子似的道:“够仗义,没有傅爷,我今儿个可要遭殃啦。”说完,她捞出一颗在卤汁中载浮载沉的茶叶蛋,放进油纸袋里递给他。“爷请用,虽比不上您常吃的燕窝鱼翅,但营养价值半点不差。” 傅子杉瞄了一眼油纸袋,却不伸手接过,而是冷声问道:“壳能吃吗?” 她指指蛋,又指指自己,有些难以置信的问道:“你这是要我剥?” “不然贴身奴婢是用来做什么的?” 比奴婢更卑微的是什么?答案就是贴身奴婢!然而凌馥双再怎么不满,还是只能吞忍,毕竟一家六口的卖身契还掐在人家傅大爷手里,她只好识时务的乖乖低下头,把蛋剥干净了,再放进新的油纸袋里。 “对不住哦,小奴婢不知道爷的双手是摆着好看的。”说着,她还故意往他摆着好看的手拍了两下。 阿乔看到她的动作,吓得身子频频颤抖,想当初张家千金把爷缠得厉害,爷二话不说,把人往树上一扔,吓得她抱住树干放声大哭,裙下风光被人看光,名节也败坏了;红袖招的名妓往爷胸口一靠,红袖招的保镖在湖边捞了大半天,才把剩下半口气的头牌给捞上岸。 爷再痛恨女子不过,她居然敢对爷这样讲话,还碰了爷的手,她是嫌自己命太长吗?但是……咦,奇了,爷竟然没发火,不会吧…… “当然不是,没看见我刚才替你打跑坏人了?”傅子杉伸手掐了下她的脸,表示他的手确实有用,而且她的脸,和他想象中的一样嫩。 这样的发现让傅子杉心情大好,他拿走她手中的油纸袋,咬了一口茶叶蛋,果然又香又好吃,他马上又吃了第二口、第三口,三两下蛋全进了他的肚子里,可是这样还是不解馋,他望着那锅卤汁,不禁想着能不能喝。 第 18 页 阿乔细细观察主子的表情,眉没皱、嘴没横,脸上还带着淡淡的笑意。 太太太惊人了!爷居然对这丫头……他下意识往爷的手瞧去,没红没肿没发痒?他像是发现什么大秘密似的,惊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凌馥双见傅子杉吃得满足,她也很有成就感,但尽管如此,她还是忍不住再酸他两句,“奴婢明白,爷的手只能对付小人,对付不了蛋壳,蛋壳太重了嘛。” “你不高兴?” “哪能呢,我不过是个小小的“奴婢”。”最后两个字她还故意加重口气。 她就这么介意这个身分?傅子杉抬起手肘,直接搁在她的头顶心,把她的头当茶几靠着,这样的举动,连他自己都忍不住想笑。她怎么这么矮啊? 凌馥双一咬牙,把他的手扯了下来,皮笑肉不笑地道:“主子爷,我叫做凌馥双,不叫做拐杖,若是爷的腿脚不好使,要不要奴婢去帮你找根棍子?” 闻言,阿乔再也忍不住噗哧一声笑出来,见傅子杉没好气的横眼一瞪,他立即捂住嘴巴,闷闷的道:“阿乔没笑。” 傅子杉站直身子,弯下腰,与她眼对眼,饶富兴味的道:“你一定不知道贴身丫鬟需要做什么。” “爷要赐教?”凌馥双侧过脸与他对望,眼底不见畏惧。 “贴身丫鬟就是爷让你做什么,你就得做什么,甭说拐杖,就算让你当板凳、当枕头,你都得乖乖听话。”说完,傅子杉再次把手肘往她头上一搁,还用拳头撑着自己的下巴。 从小到大,他没有幼稚过,更正确地说,他无权过幼稚生活,如今她闯进了他的生活,让他发现了新乐趣,尤其她这种憋着气不敢发作的模样,更逗得他开怀。 纸儿乖乖的站在一旁,一句话都不敢多说,只是一双眼睛一下子瞄瞄新主子,一下子望望小姐。 奴才守则里没有提过当新旧主子都在场时,奴才应该站在谁那一边,她只好严守沉默是金的定律。 “阿乔,你留下来帮忙收拾摊位。”傅子杉吩咐道。 阿乔愣了一下,但是看着娇俏可人的纸儿,眉头一弯,大声回道:“是,主子。” 第六章 钓到大客户(1) 傅子杉拉着凌馥双往城门口走去。 她不解的问道:“你要做什么?” 迟迟等不到他的响应,她这才意会过来,暗骂自己一声白痴,主子要贴身奴婢做什么,她只能乖乖照办,问这么多也是白搭,唉,她突然有股淡淡的哀伤,她的人权、尊严与骄傲,在成为贴身丫鬟的那一刻开始就被糟蹋殆尽了。 只是她不知道的是,他的不理会,是因为他也觉得自己莫名其妙。 他明明领了皇差要前往北方,昨儿个彻夜与五哥长谈后,定下辰时三刻出发,酉时可以到达鲤鱼镇,在那里与吴将军集合,却在出发时心念一动,非要到庄子走一趟不可。 于是他带上阿乔,快马加鞭的赶到庄子,没想到竟看到这丫头居然到市集做生意,她在外抛头露面就罢了,遇见地痞流氓她非但不躲,还与人家杠上,她难道不懂危险两个字怎么写吗?要是他不出现,她怎么办? 他已经满肚子气了,怎料她就是有办法惹得他更生气,只因她把围观百姓当成仗义者,却视他为旁观者?! 可是说也奇怪,他的熊熊怒火在吃下她送上来的茶叶蛋时,立刻消弭。 御膳房有最顶尖的厨子、最好的食材,什么好东西他没吃过,但是她做出来的茶叶蛋,却有一种让他感动的滋味。 他不知道这是什么样的感触,就像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非要坚持到庄子来一样。 他是喜欢她,他是把她当自己的所有物,但犯不着这么上心吧,竟让他搁下正事只为了见她一面。 走到城门口,凌馥双突然停下脚步。 傅子杉转过身问道:“怎么了?” 她指指马车,“我家的马车在那里。” “你家的马车?” 他有些意外,当铺给的银子应该不够她买马车,更别说她还买了不少农具,银子势必所剩不多。 没错,他派人盯着她的一举一动,定时向他汇报,因为他想知道,从小姐变成奴婢后,她会怎么做,而且他必须确定她没有足够的银子可以赎身,何况……他看看自己“正常”的手,多难得、多惊奇啊,他怎么舍得放她自由? 自由这东西,他不想给,她就永远攒不足赎身银。 想到这里,傅子杉又乐了,暗地里打压她的行为是很幼稚,但面对她时的幼稚,却让他满足了所有的不满足。 “借的,一天五十文。”凌馥双灵机一动,又道:“爷,我看许多庄子的管事都有马车,怎地我没有?” 管事,算得上地方经理吧,就算不配房,也得配辆车才合理啊。 望着她贪婪的模样儿,他忍不住笑开。“知道了,回头让乔丰给添上。” 她有些讶异的瞅着他,他今天怎么这么好说话?既然如此,她应该可以再要求多一点……吧?“爷,那马匹可不可挑年轻点的啊,今儿个咱们到镇上,休息了两次呢。” 傅子杉觉得自己被看轻了,横眼一瞪。“爷会省这点钱?” “那……马车的样式我可不可以自己设计,让乔总管照样儿打造?” 他猜不透她的脑袋瓜子里都在想些什么,不过她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吧,他等着看就行,于是他点点头道:“可以。” 凌馥双的惊讶又多了几分,他今天是吃了什么药,变身成大好人了吗?难怪越看越帅,对啊,鼻子好挺、眼神好迷人,五官真诱惑,如果、如果…… 她那谄媚的模样还真碍眼,傅子杉深吸口气,嗓音一沉,“有话快说。” “爷,今天心情很好?” “还可以。” “爷,今天很好说话?” “所以?” “爷会不会善心大发,突然想起,小丫头我曾经是您的救命恩人,顺手就……” “就?” “就把卖身契还给我?” 傅子杉毫不客气的大翻白眼,完全不犹豫的回道:“并不会。” 凌馥双气闷的鼓起腮帮子,她怎么这么笨,因为这一点小恩小惠就把他当成大善人,哼,她要把刚刚对他的称赞全都收回来! 见她闷声不吭,他问道:“还有别的事?” “有,爷可不可赏点银子给小奴婢?可不可以多买几亩田给小奴婢耕?可不可在镇上买个铺子,给小奴婢做买卖?可不可……” 咚!傅子杉轻弹了下她的额头,瞪着她道:“敲竹杠啊?” “不就是饿怕了吗?” “放心,有爷呢,饿不着你。”他会不知道她现在的日子过得有多美? 凌馥双还来不及回话,突然间感觉到腰部受力,根本还没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发现自己已经上了马背,她从来不晓得马背离地面这么高,吓得她放声尖叫,双手死命抱住马脖子。 她的尖叫声引来不少路人侧目,也让傅子杉觉得丢脸,但是看她闭紧双眼、一副快吓死的模样,他又感到心情大好。 呵,她为什么可以这么可爱? 说不出口的满意,说不出口的开心,他跃身上马,随即一个坏念头升起,他抓起她,让她从正做变成侧坐,连马脖子都抱不了。 “你在干什么啦!我没坐过这么不文明的交通工具,你放我下来啦!”凌馥双吓得大呼小叫。 坐马车已经害她差点去了半条命,现在坐在这么高的马背上,她还能毫发无伤的返回地面吗?谁来救救她啊! 不文明?交通工具?锐利的眉眼微眯,嘴角勾起一抹笑意,傅子杉更确定了一件事。 他抓住她的手臂,让她抱住自己。 凌馥双别无选择,为了保命,只好牢牢圈抱住他的腰。 无预期地,淡淡的竹叶香传进她鼻息间,不是薄荷、不是熏衣草,但她躁动的神经安定下来了。 他的胸口像一堵墙,安安定定地立在那里,不必说话,她就得到很多很多的安全感。 这是很怪异并且缺乏逻辑的事情,但是在他身上,成立。 略略放松不安的神经,她抬起头,望着他的下巴。 他才多大啊,十九还是二十?这年龄的孩子为什么可以像万里长城似的存在?为什么能带给人那么大的安全感? 感觉到她放松身子,傅子杉满意的微勾起嘴角,策马向前。 不是奔驰,而是缓行,即使他心底明白,恐怕要等到子时才到得了鲤鱼镇,不过他不在乎。 “爷要离京一段日子。”话一出口,连他自己也感到不可思议,她又不是他的谁,他何必向她交代行踪,但不知为何,这么做让他觉得心头饱胀,好像她会等待他回家似的。 “喔。”凌馥双虽然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告诉自己这件事,但还是点了点头。 感觉到她的头在胸口蹭了两下,让傅子杉的心更加充实,涨出满满的幸福感。 “回来后,我会到庄子住一段时日。” 第 19 页 “喔。” “我还要吃刚才那个蛋。” “你喜欢?” “嗯。” “家里还有几个,你要不要带在路上吃?” 带在路上吃?这算不算是打理行囊?有个女人替他打理行囊,那股子甜甜的感觉再度漫上,他喜欢这种感觉,而且是越来越喜欢。“好。对了,那个肉还有吗?” “那要趁热才好吃,带上路油腻腻的反而不好。” “知道了。你以后还要到市集卖东西吗?” “当然!”凌馥双倏地抬起头,双眼直盯他瞧。 他要是敢摆出大爷姿态,不允她做生意,她回去立刻在茶叶蛋里下砒礵,让自己变成无主奴婢。 低下头,对上她圆瞠的双眼,那态度、那表情、那固执坚持的模样,让傅子杉不忍心强迫她乖乖待在家里。 “既然你要做生意,日后难免还是会遇到有人来找碴的意外,我会让霍平过来守着院子,往后出门做生意时,带着他一道儿。” 闻言,凌馥双这才收拢了炸开的毛,原来他是为了她的安全着想啊,突然间,她对他的印象又好上两分,也许他不是太坏的男人。 随即她念头一转,两眼发亮的问道:“霍平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吗?” 傅子杉但笑不语。 凌馥双好奇的又问:“他会武功吗?会飞檐走壁,练得一手小李飞刀,或是练过葵花宝典、九阴真经?” 在听见她说九阴真经时,他的目光一凛,却没开口。 她问了这么多问题,他却一个也没回答,她难掩失望的低声道:“原来那个叫霍平的什么都不会啊,好吧,就当多个苦力,让他和张叔学犁田吧。” 这下子傅子杉再也忍不住大笑出声,“放心,以霍平的能耐,足以摆平那些地痞流氓。” 这时,在远方的霍平眼皮猛地抽跳了好几下,不过如果他知道爷对他的评语只是足以摆平地痞流氓,大概会想直接去撞墙了。 接下来的一路上,凌馥双又说了不少没营养的话。 喜欢听的,傅子杉会应个两声;不乐意听到的,他就保持沉默。 她不知道他对自己有什么想法,但她知道,虽然贴身奴婢这个身分还是严重伤害了她的自尊心,可对他的感觉,已经比好一点又多了一点。 喜鹊登梅的落花罩将这间小花厅分成前后两处,前面临窗放了一张贵妃椅,旁边是角门,角门旁边则是多宝格,落花罩旁边是青色呢绒帷帐,帷帐中间有一座绣着雉鸡牡丹的绡纱屏风,透过屏风的留白处,隐隐可见后面靠墙的一张八仙椅,一抹红色身影正坐在椅子上。 一张百两银票平放在地上,赵三也跪在地上,额头都磕出了红印子。当初拍胸脯保证会成的事儿,谁也没想到会杀出个程咬金。 “三小姐,实非奴才不用心,那人武功高强,我不过会几个招式,怎么惹得起武林人物?”他哭丧着脸,当初就不该贪这点小钱为三小姐做这种事。 透过屏风看着跪在地上、不断磕头求绕的赵三,苏红樱的神情越发冷冽。 不过是砸个摊子,让那个丫头吃点苦头,这点小事都办不好,更教她恼火的是,梓儿看得清清楚楚,替凌馥双解围的,是六爷! 想到这里,苏红樱额头青筋微露,抚着青瓷小瓶的手不自觉加重了力气。 他不是对女人不上心吗,为什么独独对一个丫头特殊?是当真喜欢上了,还是仅仅觉得新鲜有趣? 两人的身分摆在那里,凌馥双顶多就是个暖床侍婢,他们不会有什么好结果,既然如此,她何必为这种小事在意?对,她不需要在意。 想通了之后,她又看向赵三,这等无用之辈还留着做什么,也只能试药了,她也想知道,这药是不是像传闻中那么好。 苏红樱打开杯盖,将瓷瓶里的药粉往茶盏里倒出一点儿,轻晃两下,待药粉尽融于茶水之中后,再端起茶盏,凑到鼻前细细嗅闻,有一股淡淡的花香味儿,接着她朝梓儿招招手,待梓儿走近后,她附耳向梓儿交代了几句话。 梓儿点点头,端了茶盏,走到屏风的另一头,对赵三道:“小姐说赵管事这差事儿办得好。” 赵三喜出望外,他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 “小姐与凌馥双那个小丫头不过是一面之缘,争执个几句,说穿了也没什么大仇恨,只不过撞上小姐心情不好,才会想给她一点教训。 “可是昨儿个吩咐你,今儿个早上小姐就后悔了,我去寻你时,赵婆子说你已经出门了,小姐还替凌姑娘担心呐,怕你做得太过,把小姑娘吓得不敢再出门做生意。 “这下子可好,那丫头没被吓着,否则要是没赚钱,一家子活活饿死,可是大罪过,小姐是拜佛之人,岂能造孽。” 他马上顺着话势回道:“三小姐良善。”同时暗自松了口气。 “小姐说,银票你还是收着吧,就当是辛苦你跑一趟,还有这盏茶也是赏给你的,这茶叶可是小姐亲手烘制的,你好福气,小姐只喝了一口,我这贴身丫鬟还没得赏呢,倒是你先得了。”她半怨半嗔的把茶盏递给他。 赵三大乐,三小姐亲手烘制的茶叶,那可是府上贵人才有福气品尝的,今儿个他是走了什么好运道,他连忙接过茶盏,深深吸一口气,真香呐,千金小姐做的茶就是与众不同。 瞧,三小姐的口脂还印在杯缘上呢,心头狂喜,他舍不得一口气喝掉,却不敢让三小姐等太久,还是就着那口脂,一口一口给喝干了。 确定赵三把茶给喝完了,苏红樱便让他退下,从屏风后头走出来,轻浅一笑,望着手里的瓷瓶。 这是离魄散,无味,但有浓浓的玫瑰香,掺在茶水里再好不过,这药不会致人于死,喝下的前三天,没有任何症状,但之后会慢慢变成疯子。 她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才把这药弄到手,本想借着它与六爷再见一面,告诉他,这是二皇子花大把银子制的,让他承自己的情。 是啊,她好久没与他说话了,思念泛滥如潮,却没想到……她的眼底迸射出一抹狠绝。 凌馥双,她该无视于她,还是把她当成危机? 第一次做生意,茶叶蛋卖了四百三十文、绣品一百五十文、笋干四百文、药材三百二十文,如果不加上那笔送上门的意外之财,扣掉本钱后,忙和半个月的结果,是赚了将近一两银子。 好坏都是比较出来的,凌馥双过去觉得程府一个月给十两银子很少,现在方知十两银子,其实已经很多了,但她并不会因此就认为程府厚道,毕竟若是将娘亲当初的嫁妆拿去放利钱,每个月收回来的远远不只十两。 不过凡事起头难,她相信之后会越来越顺利的。 就这样,三个月来,每月两次的赶集,他们次次都不错过。 只是笋子的季节过去,家里只剩下一百斤左右的存货,凌馥双决定留下十斤自己吃,再卖上几次,就得换新产品——腌野桃。 张叔可不是老王卖瓜,张婶腌的桃子果真是酸甜又香脆,让人吃了齿颊留香,欲罢不能。 只是腌桃子的利润不大,她还得想想别的办法。 昨儿个夜里,凌馥双再三思量,倘若运气不好,笋干没有钓来她要的大客户,她是不是应该亲自走一趟京城? 可她一个丫头片子,谁会相信她的手艺?会不会她送出食谱,得不到银子,反倒换来一顿羞辱? 她从张叔、张婶那儿听了不少有钱人欺压穷人的事,想来娘亲当初执意要她回程家,坚持不和她出来独立门户,也是这个原因吧。 认真想想,她是运气好,遇到了傅子杉,而且现在又有霍平罩着,少了不少麻烦。 但这是在小村子里,到了京城,官一个比一个大、人一个比一个坏,霍平要是招惹到大头,谁知道又会是什么下场。 说到霍平,他那张脸大概有半数神经早夭,很难从他嘴里撬出话来,问他十个问题,他顶多回答一个,而且用字相当节省,纸儿在他那儿受了不少挫折,倒是笔儿,每个问题都能切中重点。 乔丰的性子就完全相反,根本是个话唠,她起初还以为他是丐帮帮主呢,没想到他的名字只是同音,且他半点武功都不会,害她因此失望了好几天,幸好他办事勤快,她画了一张改良的马车图,就让他京城、庄子来来回回好几趟,却从未听他抱怨。 再把话题兜回霍平身上,他的身手根本不像傅子杉说得那么简单,他上树摘蜂巢,那树多高啊,他却不用绳子,不靠攀爬,脚东点、西点就跃上去,简直是世界奇观。 只不过她死磨活磨,也没本事让霍平当她一回私人飞机。 如今有了霍平、有了马车,出入方便许多。 现在张婶可以不必跟着到市集做买卖,但她闲不下来,让张叔和霍平在屋子后面盖了猪圈,抱三头猪崽回来养。 第 20 页 想到明年吃肉不必买,又省下一笔,纸儿心头热呼呼的,跟着主子做生意,纸儿都快变成个小财迷了。 几个月下来,凌湘也有了些改变,她慢慢放下身段,会跟着张婶到外头走走,和农夫农妇们聊聊天,也会帮着喂养家里养的动物。 还有,田里的山药长势挺好,霍平和张叔搭起竹架子,眼看藤蔓越长越多,到了七、八月,肯定会长出一道道绿色隧道。 那日全家出动,凌湘也没落下,跟着帮忙把藤蔓绑在竹架上。 许是体力活儿做得多了,吃得多也睡得好,她一张脸红扑扑的,看起来比过去多了几分活力和娇妍。 本就是个清丽女子,还不到三十岁呢,日子不应该过得枯槁。 第六章 钓到大客户(2) 这天又到市集日,凌馥双带着笔儿、纸儿,张叔赶车、霍平护卫,一行人来到镇上。 马车经过改装,分成两个车厢,车厢比一般马车小,但好在可以人货分开,茶叶蛋虽然很香,但闻一路也够呛的。 且马车的两轮中间装了铁制弹簧、减震筒和连杆,虽然粗糙,但为了做出这个装置,凌馥双让乔丰跑了好几趟,才勉强满意。 这一装上,当然远远比不上汽车,但是足够了,这让她的晕车状况大幅改善。 只是她不晓得,图样并不是送到京城铁铺子里打造的,而是送到宁熙研手上。 堂堂的五皇子剽窃别人的智慧财产权,剽窃得理直气壮,而这项技术大大造福了军中兵将,大辕朝有了避震效果绝佳的兵车。 凌馥双更不知道,如果这张图样签了名,送到皇上手里,她要封个郡主都不是难事。 到镇上后,他们找到位置开始摆摊。 老规矩,张叔卖药材、卖绣品、照单子shopping,纸儿、笔儿和凌馥双负责叫卖,霍平则是最称职的门神。 凌馥双嗓子一开,生意开始了。 只是听说再过几日这里会举办庙会,许多大妈们都在家里忙着,没法儿到街上逛逛,因此多数摊位前面停留的客人不多,他们的摊子也一样,纸儿叫喊了老半天,才卖出两束笋干,不免感到担心。 凌馥双不禁调侃道:“生意本来就有好有坏,哪能一帆风顺?” “笋干就算了,茶叶蛋若是卖不掉,会馊的。” “大不了送给佃农吃,咱们到庄子那么久了,还没送过礼呢。”村上有十几户人家,一家送个十颗,很快就能送完了。 “小姐说啥呢,都是佃农给管事送礼,哪有管事给佃户送礼的道理?” “佃户生活不容易,还得给管事送礼?”凌馥双不太认同的皱起眉头。 “咱们庄子的佃户算是好的了,吃饱穿暖,每年还能攒下银子,有些佃户碰到恶管事,那日子才叫难过啊,小姐可知道,有多少人抢着想租爷的地?不少人都向我打听小姐喜欢什么呢。” “千万别……” “知道知道,都是穷苦人,何必相互为难,夫人讲过了。” 笔儿问道:“小姐,笋干卖完后要卖什么?” “我正在想呢,今年摘晒了不少木耳,或许可以卖个凉拌木耳,家里的存量可以撑上两个月,只是利润肯定不多。” “要不,我们多做些绣品吧。” “做绣品伤眼睛,放心,你家小姐我会找到法子的。” 纸儿悄悄觑了霍平一眼,低声道:“要不然咱们让霍平卖艺吧,我见他练剑挺有模有样的。” 纸儿一说完,笔儿马上噗的一声笑出来。 霍平内功深厚,当然把她们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他的肩膀微微一抖,后悔莫及,当初死活都应该跟爷一起离京的,沦到当护院已经够委屈了,现在人家还把主意打到他头上,让他在街头卖艺,这要是传出去,他还要不要做人啊? “你要死啦,笑这么大声,不怕他生气,一剑把你捅成马蜂窝。”纸儿连拍了笔儿好几下。 笔儿缓了口气道:“首先,一剑只会捅一刀,捅不成马蜂窝,再者,霍大哥不是那种人,你别把他形容得像强盗。” “你怎么就不害怕霍平啊?” 纸儿不懂,每次让笔儿给霍平送饭送菜的,她不但一脸无所谓,还能同他搭上几句话,不像她,每次都吓得想跑茅房,真不晓得笔儿的胆子是什么做的。 “为啥害怕?”笔儿戳了纸儿的额头一下。 “你没看见他脸上的刀疤,那么长一道,谁晓得他以前是不是强盗,和人打架才会受伤。” 纸儿把声音压得极小,却不晓得一字一句全落入霍平的耳里,他的眉头倏地拉成一道黑线,面容更添几分狰狞。 “就算他以前是,放下屠刀,立地就能成佛了啊,何况人的心善不善良,不是看脸或身分背景就能分辨的。小姐不是说过,仗义半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从外貌评断一个人太肤浅,何况霍大哥人挺好的,没有他,咱们三个姑娘家在这里做生意,能不被人欺负?” 听到笔儿替自己说话,霍平的表情放软了些,竟也展现出几分俊俏。 这时,一名微胖的中年男子朝摊位走近,他背着手,一派的自在悠闲,虽然脸上笑意盈盈,但一双眼睛却带着精明,他身后还跟着一个穿着灰色布袍的小厮。 凌馥双看着他,微扬起眉,这人,会是她在等的人吗? 她对纸儿低声吩咐道:“好生招呼。” 纸儿点点头,堆起笑脸,连忙用竹签叉起一块笋干,向中年男子道:“大叔,要不要试试咱们的笋干,味道可好了。” 男子没有拒绝,接过笋干放进嘴里,微眯起眼,细细咀嚼,过了一会儿问道:“小丫头,可以再试一块吗?” “当然可以。”纸儿立刻又叉了一块给他。 把第二块笋干放进嘴里,男子用舌头搅了搅,像是在享受什么似的。 纸儿奇怪的朝小姐望去一眼。 凌馥双对她摇摇头,让她有点耐心。 男子终于开口了,却是要求道:“小丫头,大叔可以尝尝肉吗?” 又来了!没想到这人穿得人模人样的,居然和那地痞一样,只想占便宜,纸儿心里不满,鼓起腮帮子,就要骂人。 不料凌馥双走了过来,用叉子割下一小块肉,有肥有瘦,递到男子手上。 小姐这是怎么了,害怕又被人砸场子吗?可是有霍平在啊!纸儿不明白,只好安静的站在笔儿身旁。 凌馥双看着男子用一样的方式品尝,耐心等待着。 男子把肉吞下肚后,说道:“小姑娘,你这道菜是怎么做的,可不可以教教大叔的厨子,大叔会付你银子。” 早在一个月前,贾常慧就听妻舅说这个小市集有姑娘在卖笋干,那滋味是说不出的美妙,可惜他买了几束回去,却怎么都做不出那个味道。 贾常慧觉得奇了,吃笋,图的不就是一个鲜字吗?把笋子晒干了,能有什么好味道?况且把菜晒干了吃,是穷人家的做法,大馆子怎么能学? 但妻舅是他们福满楼的大厨,能得到他一句称赞,东西自然不会太差,重要的是,连他自己都做不出这个绝妙滋味,这让贾常慧更感兴趣了,于是这天一大早他就往镇上赶。 如今他自己试过了,这才明白妻舅所言不假,这笋干和肉真是好吃得没话说。 “大叔说笑了,我得靠这个手艺把我家满地窖的笋干给卖出去呢。”凌馥双欲擒故纵,给自己的手艺抬价儿。 睁眼说瞎话,剩下的也就百十斤,哪来的满地窖?霍平在心里轻嗤一声,不过他可没拆穿她,因为这丫头是爷心尖上的人,阿乔都叮嘱好几次了,要他仔细再仔细。 “小丫头,你想多啦,大伙儿都不会你这种卤法,回去煮个几次,发现不像试吃的这么好吃,回头客就少了,你那满地窖的笋干卖给谁去?不如大叔连你的笋干全买了,行不?” 这下子凌馥双可以确定,大叔确实是开馆子的。 耶!终于让她等到了,谁会卖四十文的笋干,却花三百文的五花肉来作嫁,她等的就是这位大客户啊! 不过她可不能让对方轻易看穿她的意图,于是她故意拧着眉,假装犹豫,许久后才问:“大叔打算出几两银子买我这道菜?” “二十两如何?你家的笋干另计。” 奸商!凌馥双暗骂一声。 她早让张叔去打听过了,酒楼饭馆买下一道菜的食谱,从三十两到一百两都有,虽然那与食材也有关,珍稀的当然贵一点,不过这人居然只喊出二十两的价,是欺她不懂事呢。 凌馥双摇摇头道:“爷爷说过,没有五十两,绝对不能卖。” “你爷爷?” “是啊,我爷爷是宫里御厨,这做法是我和爷爷一起琢磨出来的。” 闻言,霍平心中一悚,这丫头说谎都不必打草稿的吗? “御厨?是哪一位?我和宫里御厨熟得很。”贾常慧热情的道。 他可是京里知名餐馆福满楼的东家,宫里不少御厨还来向他请益呢。 第 21 页 牛皮撑破了吧,看你多会吹!霍平很想看她出糗,但想起阿乔的话,他虽然心不甘情不愿,但还是上前一步替她解围,“祖父姓霍,前年刚从御膳房退出来。” “是霍菱师傅?他老人家身体还好吗?” “不错,现在天天在家里练五禽戏,身子倒比在宫里时好得多。” 凌馥双瞪着一双圆眼瞅着霍平,不会吧,随便乱编都能让她编出真故事,她也太强了。 贾常慧上下打量霍平,见他的眉眼间确实有几分霍师傅的样儿,点点头,难怪丫头能做出这道菜,只是霍家怎会让个小姑娘抛头露面,在外头叫卖,莫非是磨练?霍菱想培养个女御厨? 嗯,有道理,这丫头才多大年纪,就能烧出这样的菜,假以时日,肯定不同凡响,而且霍师傅这不是让孙子在一旁守着吗,哪个没长眼的敢欺负她? “原来是霍师傅的孙子、孙女,行!一口价,六十两银子。” 三倍?果然是奸商!凌馥双再次腹诽。 “小丫头,这茶叶蛋可不可以也请大叔吃一个?” “没问题。”凌馥双剥了蛋壳,用油纸袋包着,递上前。 贾常慧咬了一口,又像方才那样用舌尖细细品味。 凌馥双心想,他的舌头肯定很灵敏,若是在现代,他想必也是个美食家。 不久,贾常慧抬眼道:“小丫头,这茶叶蛋的方子可不可以也用六十两的价儿卖给大叔?” “这可不行,茶叶蛋我要留着自己卖,大叔是开酒楼的吧?” “是,我是福满楼的贾常慧。” “贾老板?贾掌柜?” “你叫我大叔行了。”贾常慧满面堆笑。 凌馥双道:“茶叶蛋适合当小吃,不适合上桌,我有另一道蛋的料理,很适合做冷盘,我做好后,给大叔送去,如果大叔喜欢的话,咱们再谈。” “什么料理?” “三色蛋。” “蛋有三个颜色?”是加肉加菜的蛋羹吗?听着名字倒是新鲜,贾常慧微微一笑道:“行,到福满楼来,咱们琢磨琢磨,别忘记,把你那满地窖的笋干也带来。” 瞧,牛皮又破了吧,霍平鄙夷的睨了凌馥双一眼,不过他心里念归念,还是得跳出来解围,没想到英雄尚未出头,人家小姑娘已经自己出招了—— “不,我还打算用剩下的笋干再琢磨新菜色,顶多只能卖给大叔一百斤。”她故作为难的道。 果然不是为着赚钱,贾常慧理解地点点头。“知道了,琢磨出新菜色后,千万别忘记也让大叔尝尝看。” “只要大叔童叟无欺,合作的机会多得是。” “这倒是实话。给你五天的时间够吗?五天后到店里来签约,大叔请你吃一席。” “五天?可以。” “记得,带你爷爷过来,我许久没见到霍师傅了,许多事想同他讨教呢。”贾常慧说完,不给她机会拒绝,人就走了。 他一离开,霍平似笑非笑地望向她,等着她反应。 凌馥双笑弯了眉眼,反问道:“干么用这种眼神看我,你以为我变不出一个霍爷爷?” “小姐变得出来?”又想偷拐朦骗,她当大家全是傻的? “当然变得出来?” “容在下提醒,那位大叔是福满楼的老板,他见过真正的霍师傅。” “你以为我打算弄出一个假货蒙人?放心,我会请出真正的霍师傅。” “你认识霍师傅?”霍平不信。 “不就是霍大哥的祖父吗?你姓霍,霍师傅也姓霍,刚刚好你又认识他,知道他天天在家里打五禽戏,关系肯定浅不了,再加上刚才贾老板打量霍大哥老半天,才肯定咱们的身分,想必霍大哥和霍师傅长得有几分相似吧。” 这样也能让她推敲出来?看来乔丰没说错,这丫头确实聪明刁钻,不好对付。 “就算是,又如何?” “有霍大哥这层关系,你居中牵个线,霍爷爷肯定很乐意帮我。” “我倒不清楚自己和你有什么关系。”霍平冷冷的拒绝。 “傅爷是我们的主子,我们都是被他压榨的劳工阶级,你不帮我要帮谁?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同是天涯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同是天涯伦落人?被压迫?他就不信她敢当着六爷的面说。 “我家祖父不外借。”霍平再次拒绝。 “谁让你外借了?” “他没有孙女。” “收个干孙女,不过分吧。” “他有九个孙子,干么收干孙女?”这年头,男的比女的矜贵。 “一个聪明伶俐、可爱活泼又会做菜的孙女,谁都想收的,何况又有霍大哥帮忙敲边鼓。” “我为什么要敲边鼓?” “因为霍大哥的主子……”凌馥双狡诈地朝他挤眉弄眼。 上回纸儿可是偷听到,乔丰三叮咛四嘱咐,要他好生照顾自己的,还说主子很看重她。 “主子不会勉强属下做这种事的。”态度摆正,他绝不会把自家爷爷摆出来让人利用。 “看不出来霍大哥原来是小鸡肠肚,你这是嫉妒吧,担心可爱天真活泼聪明伶俐的我,独占你爷爷的宠爱,别,都长这么大了还争宠,很没有男子气概耶,霍大哥这是妈宝还是爷宝啊?”她一句句堵得霍平语塞。 笔儿见状,走到霍平身边,轻扯一下他的衣袖道:“霍大哥,要不你带小姐去见见霍爷爷,收不收干孙女,让霍爷爷自己做决定,如何?” 笔儿这话在理,霍平也认同,说不定凌馥双就投了爷爷的眼缘,可是他为什么要让这个丫头如意? “笔儿,算了啦,霍大哥的爷爷是御厨,可不是咱们这种低三下四的人能够攀上的,人家这是看不起咱们呢。”凌馥双换了一招,既然请将不行,只好激将。 “霍大哥,你是这样想的吗?”笔儿无比澄净的目光望向他。 霍平急急解释,“我没有。” 凌馥双痞痞地勾住笔儿的肩膀,故意又道:“人心隔肚皮,嘴上说没有,心里怎么想的谁知道,否则怎会打死不帮忙,不就是怕咱们丢他的脸吗?行了行了,以后大家保持距离,免得污了霍大爷的眼。” “我没有!”看出笔儿眼底的失望,霍平更急了。 “放弃吧,这丫头巧舌如簧,你讲不赢她的。” 横插一句话,众人同时转头。主子回来了?! 傅子杉站到两人中间,目光往下对上凌馥双的视线,短短三个月,她养出一身奸商气质,厉害,环境果然养人呐。 “主子。”霍平低头退到一旁,和纸儿、笔儿站在一块儿。 纸儿发现霍平站自己身旁,连忙挪脚,和笔儿换位置,此举是趋吉避凶,她就是害怕霍平啊,只是她没注意到自己动作太大,害得笔儿撞上霍平的胸口,顿时,两人的脸都微微泛红。 “回来了?”凌馥双看着傅子杉,直觉问道,可是话一出口,她感觉到心脏猛烈狂跳。 因为她突然发觉,自己居然很高兴他回来,居然很开心看到他的帅脸,居然觉得心窝暖暖的,居然…… 难不成她一直在等他回来?不会吧,不是吧,不可能吧,她超忙的,哪有时间去惦记着他。 就在她急着撇清自己的心情的同时,傅子杉也直觉回答,“是,我回来了。” 庄子不是他的家,他一年难得来一趟,可是这么回答,彷佛这里就是他的家,在外头飞得倦了、跑得累了,他就该回来。 望着她,他的表情依然无波,心却先笑了。 再一次,他对自己说,回来了真好。 北上多日,他赶早赶晚,心急着把差事给办好,没想到事情比预期的更不顺利。 几次反复,令他心情起起伏伏,过去这种状况也不是没碰过,可他心定得很,不受外界半分影响,每次碰到难关,他总会提醒自己,这是种历练。 可是这一回,他从没这样烦躁过,而且差事一办妥,他便连夜赶回京城复命。 按照惯例,父皇心喜,却无法大赏,父皇为五哥安排的所有布局,都不能教人知情。 父皇无赏,他却不能不赏跟着自己出生入死的兄弟,每一次他都会亲手把赏赐送到兄弟手上,但是这回,他却吩咐阿乔去办,因为他心急着要回到庄子,看看这个丫头。 “打算住多久?” “一、二十曰。” “是抓到江洋大盗,有银子进帐,可以放长假?还是四方升平,业绩不佳,想休息休息,以便走更长的路?” 她的形容很有趣,让傅子杉忍不住笑开,更有趣的是,她怎么就认定他是大辕朝神捕? 五哥认为神捕这个身分不错,往后他在外头行走,便用上这个名头,铲奸除恶、拔除贪官,为朝廷立功、为百姓建业,种种功劳全归到来无影、去无踪的神捕身上。 宁熙明和宁熙靳对神捕恨得牙痒,却拿他没有办法,尤其这回的盗用军粮案,神捕亲自查案,逮出一个大头后,顺藤摸瓜,抓住七、八个宁熙明得用的暗棋。 罪证确凿,全给砍了,宁熙明憋了满肚子火气,却无法宣泄,只能日日买醉,让宁熙靳暗暗高兴不已。 第 22 页 不过,要是宁熙靳晓得神捕接下来要做的事,恐怕再也乐不起来,反倒想买条七尺白绫,直接了结自个儿。 这会儿五哥应该已经开始让说书人在各大小馆子里夸大神捕的事迹了吧,不晓得会不会让两派人马人心惶惶? 想着想着,傅子杉望着凌馥双的表情越发温柔,笑容也逐渐扩大。“是前者,放长假。” 这么厉害的家伙,如果是在现代,美国fbi肯定会派他去对付isis. “恭喜恭喜!” “客气客气!” “加油加油!” 虽然傅子杉不明白加油是什么意思,还是回道:“尽力尽力。” 这时,张叔神情慌张的从大街那头领了一对夫妇往这里过来,似乎发生什么大事了。 凌馥双认识他们,他们是庄子的佃户,为人挺热情的,她马上问道:“怎么了?” “王老弟的儿子不见了。”张叔焦急的回道。 第七章 干爷爷请多指教(1) “是狗儿吗?”凌馥双直觉问道。 “对,不知道会跑去哪里。”王叔心急的回道。 “王叔,您放心,狗儿已经十一、二岁了,肯定不会走丢的,也许只是跑去其它地方玩了,你们有没有约在哪里碰面?”如果是虎子才要担心,五岁的娃儿,很容易被人贩子拐走。 “就是十一、二岁才担心,凌姑娘,你有没有见着我们家狗儿从这里经过?”王叔满心焦躁。 她反问,“王叔,麻烦您说清楚一点,为什么十一、二岁才要担心?” 这会儿王叔夫妻俩已经急得讲不出话来,张叔便帮着解释,“这镇上已经有三个十一、二岁的男孩失踪,他们都是在月初的市集里丢掉,再下个月初的市集里被找到,上个月丢掉的那个男孩今天才刚回来,狗儿就失踪了,王老弟自然会害怕。” “有这回事?张叔,你带我去找到孩子的人家里看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蛛丝马迹。” 张叔点点头,小姐心里有主意,不是个胡闹丫头。“好,我带小姐过去看看。” “霍大哥,麻烦你陪王叔去找狗儿,除了大街上,小巷子里也要仔细找,最好大声嚷嚷,让所有人都晓得有第四个孩子丢掉了,如果狗儿还没有被带离开,找到的机会会比较大。” 霍平点点头,领着王家夫妇去寻孩子。 “纸儿、笔儿,你们把摊子收一收,雇个人把东西全搬回马车,先回家。” “是。”纸儿、笔儿应声。 吩咐完,凌馥双就要跟着张叔走,不料手腕被一把抓住,人也被往后一扯,她困惑的转过头,一看见脸色深沉的傅子杉,这才猛然意识到她竟然把主子也在现场这事儿给忘了。 “爷,咱们快去看看吧,若能救人一命,是天大地大的福报啊!”这是前辈子她待的那间分局主管经常挂在嘴边的话。 傅子杉牢牢盯着她,心道,她就这么相信自己有本事救人? 见他还是一动也不动,她放软了嗓音,恳求道:“爷,我知道身为贴身奴婢,现在该回去给风尘仆仆的主子烧水、煮饭菜,可是……拜托、拜托,这不是单纯的掳人事件,今儿个已经是第四起了,若不及时阻止,以后一定会有更多的男孩受害。” 他回想起那时她判断他受伤原因、形塑凶手的精准情形,这才轻轻点了点头。好吧,就看看她这次会怎么做,不过,发号施令的,只能是他。 “张叔,你说说方位,我带馥双过去就行,你去府衙击鼓报案,让大人派衙役帮着手。”傅子杉道。 闻言,凌馥双轻敲了下自己的脑袋。对厚,她怎么没想到要报案,亏她还是人民保母。 很快的,傅子杉和凌馥双来到第三个受害者家里,这是一家粮铺,受害者叫做汪月郎,今年十二岁。 目前粮铺外被一群好事的百姓们挤得水泄不通,凌馥双拚命想往里头钻,却无能无力,见她气喘吁吁的模样,傅子杉觉得好笑,想动手帮一把,却听见她突然扬声大喊—— “让让,大家让让!神捕傅子衫在这儿呢,大伙儿快让让,神捕要来破案了!” 果然,大家探究好奇的目光一同转向声源,众人还自动往两旁退,让出一条路来。 傅子杉眼底闪过一丝笑意。好丫头,他的名头她使得还挺顺手的。 眼前没了障碍物,凌馥双马上走进铺子里,傅子杉也大步跟上。 汪月郎不在前厅,汪老板和汪大娘则是哭成一团,他们听见神捕到,汪老板马上拉着妻子跪到傅子杉跟前,频频磕头哀求,“神捕大人,您一定要把那个恶人绳之以法。” “大人,我们家就这么一根独苗,倘若他和穆家、钱家的儿子一样,变得疯疯癫癫的,让我们怎么活?” 闻言,疑问在凌馥双的心中升起,是精神受创严重,导致精神异常?不对,每个人的精神承受度不同,怎么会每个失踪的孩子都发疯? 没多久,大夫自房里走出来,对着汪氏夫妻摇摇头,叹道:“老夫无能,治不了。”说完,大夫一拱手,连诊金也不拿了,转身离开。 “大夫,请留步。”凌馥双连忙出声唤住他。 “姑娘有事?” “请问大夫,小公子的头部有没有伤痕?” 大夫偏头想了一下,反问道:“姑娘想知道是否因为头部受伤、以致于精神癫狂?” “是。” “没有,他全身上下伤得厉害,头上却无伤口,不过他的脉象有异,老夫诊不出因由。” “多谢大夫。”凌馥双目送大夫离去后,转过身道:“汪大娘,我们可以进去瞧瞧月郎吗?” 这会儿哪有不给瞧的,就算治不好儿子的病,也要把那歹人给抓起来,替儿子报仇! “神捕大人、姑娘,请随我来。” 房间就在粮铺后头,走几步就到了。 推开门进去,汪月郎蜷缩在床角,两手紧紧抱着枕头,呜咽个不停,瘦弱的身子不断颤抖着,而且他的目光焕散,嘴里念念有词。 有个丫鬟跪在床边,手拿着帕子想为他净脸,见有人进来,丫鬟马上起身退到一旁。 凌馥双上前,刻意把声音压低道:“汪月郎,不要害怕,我是来帮你的。” 出乎意料,汪月郎竟然有所反应,缓缓抬起头望向她。 她一看,发现他的眼神根本无法聚焦,可是奇怪的是,她却觉得他(的模样很认真……所以,他不是疯癫,只是表现得很疯癫? “可不可以告诉我,这一个月来,你去了哪里?”凌馥双又问道。 瞬间,汪月郎的眼底迸出恐惧,嘴角却大大勾起,还笑得前仰后合,只是双手紧紧抱住自己的胸口,这一抱,松松的衣袖往后滑,露出他手臂上的伤痕。 她一看,马上知晓这些伤是被人或掐或捏或捆制造出来的,而且看他的反应,他似乎能够听明白她的话,只是却做不出正常反应……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傅子杉像突然发现什么似的,一把抓住汪月郎的两只手,翻过来。 凌馥双看见了,汪月郎的右手内腕处有三个圆圆的、类似指尖压出来的印子。 汪月郎挣扎着,想挣脱傅子杉的钳制,但他一个小孩子哪敌得过傅子杉的力道,傅子杉再将他的手翻转过来,同个高度,手背腕间,有一截大拇指的印子,是旧痕。 什么时候制造出来的?带走他那天,还是带他回来时? 汪月郎被掐住的是右手,若两人同方向前进,代表对方是惯用左手的。 凌馥双想了想,坚定的看向汪月郎,问道:“带走你的那个人,是不是长相斯文,笑起来很亲切,年纪只有十几岁,比你大不了多少的哥哥,你觉得他是大好人,于是没有想太多,便跟着他一道走了?” 她仔细观察汪月郎的反应,就见他双眼倏地瞠大,好似想点头,却怎么也做不到,且他的手脚开始不自觉地抖动,但不像是因为害怕,摆动的幅度太大,如果他的表情可以算数,代表她猜的没错。 凌馥双继续往下推论,“你与他说说笑笑的离开镇上,经过你身边的人,都没有发觉丝毫异样,可是一到人烟少的地方,他的笑脸不见了,突然用力扣住你的手,力气大到你想尖叫,可是却发不出半点声音,他还是个左撇子,对不?” 汪月郎的眼睛张得更大了,激动得舞动四肢,牙齿相扣,发出咯咯的响声。 凌馥双又道:“行,我知道了,你没有疯,只是控制不了自己的语言和动作,对不对?” 汪月郎再次张大眼睛。 “好,你不必勉强自己点头,只要我说的对,你就把眼睛张大;我说错了,你就闭眼睛,好不好?” 汪月郎又张眼。 至此,傅子杉也看出一点门道,不过这丫头是怎么这么快就观察出来的?不简单呐。 “到最后他把你带到一个地方,不让你离开,无论你怎么哭、怎么哀求,他都不为所动,他欺负你了,对吗?” 第 23 页 汪月郎先是睁眼,最后却闭上眼睛。 “我懂了,他把你交给另一个人,带走你的,只是为人办事。” 随着她的话,汪月郎的五官开始纠结,脸色变得越来越惨白,像是想起什么可怕的事,他开始放声号叫,那喊声听起来像是受伤的野兽,让人好不忍。 “月郎,没事了,不要怕……”汪大娘见儿子如此,哭着将儿子一把搂住。 “爷……你可不可以帮我看看……”凌馥双踮起脚尖,在傅子杉耳畔低语。 闻言,他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她发现他耳根微红,敢情是害羞了?呵,这个时代的男人真纯情,她不过是让她检查他身上的伤口分布,重点是“菊花”,他的反应还真可爱。 凌馥双也不等他回应,便领着汪氏夫妇和丫鬟退出房间,把空间留给傅子杉和汪月郎。 没有预期中的尖叫哭喊,不到短短的半刻钟,傅子杉就出来了。 汪大娘不放心,探头一看,发现儿子居然安稳入睡了,望向傅子杉的目光不自禁带着感激。 凌馥双低声问,“伤了?!” 傅子杉表情严肃的点点头。 “厉害吗?” 他再点头,冷酷的眼底出现不忍。 所以,不是普通严重,而是非常严重?凌馥双难掩气愤,应该也狠狠伺候一下这个该死的凶手的菊花,让他的菊花从一月开到十二月! “你怎么会想到这上头去?”傅子杉问道。 “我见过王狗儿,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小男孩,汪月郎也有一副好外貌,因此……”她没有把话说完,只是朝他点点头,言下之意就是,你懂的。 “你又是怎么知道带走汪月郎的是个十几岁、模样斯文的男子,甚至还能推测出整个经过?” “汪家开粮铺,来来往往的人很多,认得汪月郎的人肯定不少,失踪那天又是市集日,他被带走却没人发现,这代表对方是用哄骗的,而非强掳。再者,如果带走他的是年纪很大的男人,多少会让人多看个两眼,甚至问上几句,但如果是年纪相仿的,大家只会认为两人是朋友。 “何况汪月郎已经是第三个受害者,同样的事连续发生三次,还没有人对此感到警觉,代表那人看起来温和、斯文、无害。” 傅子杉点点头,她的分析能力让他深感佩服。 他们走到铺子前,围观百姓尚未离开。 凌馥双对汪老板说:“可不可以说说汪月郎失踪那天的事?” “月郎的舅母生了个娃儿,家里生意好,忙不过来,月郎的娘和我都走不开,只好让月郎带着两块布和一篮鸡蛋走一趟,月郎的娘舅住在京城里,这条路他已经独个儿走过好几次,我们怎么都没想到怎会这回就出了事。” “你们怎么确定他出事的?是时间太晚他还没回家,还是娘舅那边派人来问?” “不是,是我送货出去的时候,经过柳树道,发现我们家的篮子被丢在旁边,蛋都碎了,布也被踩得乱七八糟。” “篮子和布还留着吗?” “留着,我去拿!”丫鬟应声,匆匆走到后院,把篮子和布拿了过来。 凌馥双看了丫鬟一眼,问道:“怎么会想把东西留下?” 丫鬟回道:“那天老爷把篮子带回来,向夫人确定东西是不是少爷带出去的,确定后,夫人就哭惨了,认定少爷肯定是出事了。我本想把东西丢掉,免得夫人看着伤心,可是篮子还能用,布洗一洗也能做衣裳,所以我就把东西拿去柴房里摆着,想等事情过后再去整理整理。” 合理。凌馥双点点头,展开布匹,上面确实有不少印子,她指着边缘处的印子问傅子杉,“这是马蹄印吧?” “是。” “所以他是在柳树道把汪月郎带上马背的。”凌馥双又指向另一块布。“这里有两个比较完整的鞋印,都是右脚,但印子不同,可以确定是两个人。”两个鞋印,一只宽、一只细。 丫鬟指着较宽的那只鞋印说:“这是我们家少爷的。” “你怎么知道?”凌馥双反问。 丫鬟回道:“少爷的鞋子都是奴婢纳的。” 凌馥双想再开口,却听见傅子杉缓缓说道—— “两个鞋印大小相差不多,但宽鞋施力重、泥印深,窄鞋施力轻、泥印浅,可以推论两人的身高相差不多,且带走汪月郎的人比汪月郎瘦,但也有可能是因为汪月郎当时处于惊恐状态,使了全力挣扎。” 凌馥双好想给他拍拍手,说他好棒棒。不错嘛,有这等资质,难怪日后会变成神捕。 “我只是不明白,既然带走他的人身形偏小,为什么会在月郎的腕间留下那么深的指印,都一个月了,还这么清晰。”凌馥双摩挲着下巴道。 何况死命把人给拽走,应该是用整个手掌使尽去抓握才对,没道理只用了四根手指头。 “这是门功夫,那个指印不说一个月,恐怕大半年都不会消,而且汪月郎被扣住的地方是穴道,一旦被制住就会失去力气。”傅子杉解释。 凌馥双的疑问得到解答后,她又继续推论,“有马,代表对方不是贫穷老百姓。” 傅子杉接道:“是官家的马。” “你怎么知道?” “官家的马,所用的铁蹄和一般百姓用的形状略有出入,蹄子下刻有一个圆圈。” 她仔细再观察马蹄印子,确实如他所说,接着她又问:“那皇亲国戚的呢?” “方形。” 凌馥双恍然大悟,不过这可不是她观察力不足,实在是见识浅薄,她还不晓得官家的马与平民百姓的不同。“知道这种事的人,多吗?” “不多。”若非如此,怎能分得清楚半路劫粮的是官还是匪。 “这个鞋印子有凹凸刻痕,用以增加鞋底磨擦力,我记得这是京里某家很有名的鞋铺子卖的,他们的鞋子一双就要五两银子。” 在百姓眼中,刻那些横横斜斜的痕印是浪费人工时间,但凌馥双知道这家铺子时,还大力赞美过这家店,这么早就晓得用增加磨擦力来帮助行走时的稳定度,很有物理概念。 “没错,是漾研鞋铺。”傅子杉忍不住瞄了她一眼。她居然懂?这下子他更确定了。 “如果凶手的靠山够硬,敢这么大胆做出这等坏事,为什么不直接杀人灭口,还把人给送回来?”凌馥双歪着头,就这一点她实在想不通,这不就等于留下线索让人去逮人吗?还是对方有高度自信自己绝对不会被抓到? 她的话给了傅子杉想法,让他陷入长考。 凌馥双扬声问:“各位乡亲,汪月郎被带走时,有人看见吗?” “我看见了。”说话的是个八、九岁的小丫头,目光清澈,一脸聪明相。 凌馥双走上前,微弯下身拍拍小丫头的肩膀,问道:“你能形容一下带走汪月郎的人长什么模样吗?” “那位大哥哥看起来……年纪比月郎哥哥大一点,瘦瘦的,和月郎哥哥一般高,但是长得比月郎哥哥更清秀,皮肤很白,嘴唇好红,眼睛亮极了,比姑娘家更漂亮呢,对了,他的眉毛有一颗红色的朱砂痣。” “是左边的眉毛还是右边的眉毛?” “记不得了,我会特别注意那颗痣,是因为娘说过,眉毛有朱砂痣的人,是神仙投胎转世,我当时想着娘说的真对,只有神仙下凡才能生得那副好模样。” “身高五尺一寸左右、身形偏瘦、眉毛有痣、样貌清秀、身怀武功的十五、六岁少年不多,这附近有这样的人吗?”凌馥双直起身,又高声问。 冷冷一笑,傅子杉知道凶手是谁了,他对汪老板说:“我认识一名大夫,可以治好月郎的病,汪老板,你帮我去问问前面丢掉儿子的两户人家,如果孩子的病也没好,让他们明儿个过来,请大夫一起治治。” “都没好,我知道的,这些日子,我没少往他们家里跑,我明儿个就把他们都给找来。”听见儿子的病能治,汪老板低落的情绪变得高昂,彷佛看到一丝希望。 傅子杉拱手对围观百姓道:“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好面子,孩子被掳走后,回来变成这副模样,却不敢张扬,劳烦各位乡亲做做好事吧,把今儿个这件事到处讲讲,一辈子长得很,总不能让孩子们疯疯癫癫的过个四、五十年。” “是啊,大人说的对,里子哪有面子重要,我们马上去替神捕办这事儿。” “谢谢各位乡亲们的帮忙,只要孩子们病好了,能够回答问话,傅子杉在此发誓,三十日内,必定将凶手绳之以法,绝对不再其它孩子受害。”傅子杉拍胸脯保证,一脸义薄云天、正气凛然。 他的话鼓舞了众人,百姓们立即散去,把神捕的话给往外传。 傅子杉从腰间掏出块玉牌,对汪老板道:“看清楚了,明儿个的大夫得带着这个玉牌,才能让治,其它的人,连碰都不能让他们碰一下。” 第 24 页 汪老板仔仔细细的端详玉牌,连连点头道:“是,我看清楚了。” 傅子杉收妥玉牌后,便领着凌馥双离开了。 凌馥双乖乖跟在傅子杉的身后,两人走了好一段路,她才低声问:“你知道谁是凶手,对不?” 他那副笃定自信的样儿,应该什么都知道了吧。 他扬眉笑开。当然知道,奸了人,大可一刀把人给杀了,为什么要留下证据?这不就是慈慧大师的杰作吗? 宁熙靳不想造杀孽,妄想坐上那把龙椅,却没想到斩草除根,天底下可不是只有他一个聪明人。 至于那个身高五尺一寸左右、身形偏瘦、眉毛有痣、样貌清秀、身怀武功的十五、六岁少年,恰巧,他就认识这样一位,但那人可不只有十五、六岁,而是已经二十八岁了,号称“紫冠罗刹”,练的武功与银裳观音是同一路,毁了不少处子,他们这对师兄妹,勤练些邪功,妄想称霸武林。 半年前他被银裳观音之子所伤,却也断了她的心脉,待他伤愈,花了大半个月将她揪出来正法,事情传出去,江湖一片叫好。 之后,他想尽办法追查紫冠罗刹,却始终没找到人,此次回京,竟发现他冒充太监,在他的“好哥哥”身边伺候着。 后宫确实是个躲人的好地方,他没把人给揪出来,是因为想查查他替二皇兄办了什么好差事,怎地两袖“金”风,原来…… 迟迟等不到响应,凌馥双有些心急的追问道:“说话啊,你知道凶手是谁了,对不对?” “不确定。”傅子杉没对她说实话,就怕她想插一脚,他不希望她因此受到伤害。 “你有怀疑的对象?” “有。” “你故意让乡亲放话,倘若明天来的大夫没有带玉佩,就是凶手或同谋,只要抓到人,你就能破案?” 对一半,错一半。 真正对少男行恶事的元凶还不能逮,父皇得留着宁熙靳和宁熙明对峙,并且勾出更多异心之士,目前,只能先把帐算到紫冠罗刹身上。 不过明天来的会是紫冠罗刹,还是宁熙靳的手下,他还不确定,唯一能肯定的是,紫冠罗刹已经躲太久了,是该让他把这些年的帐清一清了。 他虽然没有响应,但凌馥双光看他骄傲的表情就知道答案了,她的双眼瞬间绽放金光。 第七章 干爷爷请多指教(2) “破案后,爷能拿到多少赏金?” 应该不少,至少紫冠罗刹从宁熙靳那儿得到的,全都可以归他,不过他扬扬眉,很邪恶地瞄她一眼。“与你何干?” “怎么会不相干,我也出力了。”心闷、脸臭,她用力背过身子不看他,如果可以,她也想当赏金猎人,至少比卖茶叶蛋赚得多了。 “你是不是又忘了,奴婢本来就该为主子办事。” 凌馥双咬牙切齿道:“爷,你知不知得罪下人有多不智?” “怎么个不智法?” “我会在饭里添加异物,洗澡水里加入马尿,棉被里藏针,你有没有听过诅咒娃娃,我的针线功夫恰好还不错!”她带着得意又狡诈的笑容,转回身瞅着他。 傅子杉笑着弯下身,额头顶上她的。 他突然靠得这么近,吓了凌馥双一跳,接着她感觉到血压飙升,还有点喘不过气来,甚至忘了要推开他。 “谢谢你的提醒,为了保障安全,往后咱们得同吃一碗饭、同洗一盆水,同床……共枕。”后面四个字,他讲得分外缓慢。 倒抽一口气,眉毛抖啊抖不停,她干么嘴贱啊,这不是给自己挖坑吗? 凌馥双紧咬着牙,一张俏脸越憋越红,也不知道是被他气的,还是他把氧气吸光,害得她血液中的含氧量不足。 无法泄恨,小小的拳头往他身上一捶,她怒道:“天底下没有人比你更可恶!”丢下话,她扭身跑开。 傅子杉笑着大步追上,抓起她的手握住。 她甩开,他又握住。 她又想甩开,但他突然在她耳畔低声道:“别忘记,这世间有种东西叫做卖身契。” 凌馥双横眉竖目的道:“人生而自由平等,买卖人口是犯法的!” 她的表情很有气势,声音也带着浓浓的愤怒,却不敢再把他的手甩开了。唉,这种卑微的穿越人生还要过多久? 傅子杉点点头,笑道:“走,我带你到皇帝跟前说说道理去。” “你最好见得到皇帝。” 如果神捕能列为一品大员的话,或许……可惜,对不起,展昭还得跟在包大人屁股后面跑呢。 “要不要试试?说不定我可以帮你说几句好话,让你进后宫当娘娘。” “哈哈哈,省省吧,脖子上拴了伽锁的凤凰,比野鸡还不如。” 噗!他想大笑,如果皇后知道自己被这么形容,脸色会有多精彩。 “丫头,你想嫁一个怎样的丈夫,爷帮你过过眼。” 凌馥双偷偷翻了个白眼,现在的她才几岁啊,更别说穿越前的她都已经二十八岁了,也从没考虑过婚姻这档子事,不过既然他想知道,她也不是不能告诉他,嘿嘿。 于是她微微偏头,凝视着他。“爷希望我怎么说?选丈夫最好选像爷这种颜值高、赚钱容易的自由户,可以无拘无束,带着我天南地北到处闯的好男子?” “原来爷在你心里有这么多好处,行,哪天丫头嫁不出去,有爷呢,爷绝对不会让你孤单到老。” 他听不出来她是在反讽吗?凌馥双气得跳脚,但是在她还来不及想出如何对付厚颜男子时,他们又上了马,她又被圈入他怀里,然后安全感像潮水般从四方涌来。 她喜欢窝在他怀里,他的怀抱也喜欢有她窝着,她爱上他的心跳声,而他爱上她身上的青草香。 欢喜一点一点漫过彼此,如果能够如此偎靠一辈子,好像也不错…… 傅子杉把凌馥双送回庄子后就离开了,他还有许多事要处理,包括紫冠罗刹,以及安排接下来的事,五哥和父皇那里也得知会一声。 凌馥双看着他骑着马的身影越走越远,直至消失,一股奇怪的失落感从心头冒了出来,照理说她并不喜欢当奴婢,应该很高兴主子不在,可是这种诡异的惆怅究竟是从何而来? 越想越心烦,她决定不要再想了,用双手轻拍了拍脸颊,振作起精神后走进了屋里,把今天做买卖的银子交给娘。 凌湘已经从先行回来的纸儿和笔儿嘴里知道贾常慧的事,一家人为此高兴得不得了,她一把将女儿抱进怀里,喜极而泣道:“双儿,你办到了,娘这里已经攒了十一两,加上卖掉首饰后剩下的,以及贾掌柜那边的六十两,再过几个月,咱们就可以把卖身契给赎回来,要不,把茶叶蛋的方子也卖了,就可以马上……” “是啊,现在娘知道双儿不是空口说白话了吧。”凌馥双笑着应声。 “咱们家小姐最有能耐了。”纸儿凑上来笑说。 “夫人可以放心了,往后咱们这个家有小姐在,一定可以风风光光过日子。”张婶道。 “是啊,再过两年,家里日子好过了,就给双儿招个上门女婿,生两个孩子。”凌湘欣喜的道。爹总担心凌家绝嗣,现在有双儿呢。 “娘,现在说这个太早了,山药还没收……” “小姐傻啦,还心心念念那几亩山药。”张婶调笑道。 “不只山药,张婶、娘,你们有没有想过,咱们可以这么快攒够银子,是因为有房住、有田种,还有山林里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山产,倘若咱们把所有的银子都交出来,往后要住哪里?吃什么?” “听这口气,你似乎不太想离开。”凌湘板起脸孔问。 闻言,凌馥双倏地怔愣住。她不想离开吗?似乎是,因为她舍不得这间宅、这片田,更多的是舍不得那份教人安心的感觉……不是、不是的,她才不是这样的! 她半点都不期待傅子杉,崇拜他的,是那个已经死透的原主,而不是她这个活跳跳的凌馥双。 张婶见状,连忙跳出来打圆场,“夫人,您别跟小姐急,小姐这是深谋远虑,总不能离开这里之后,连一片可以遮风蔽雨的屋瓦都没有。” 凌湘想了想,这才发觉是自己太心急了,只顾虑着要脱离奴籍,却没盘算后往后的日子该怎么走,看着女儿,她难掩心疼,如果她是个能干的娘,女儿怎会面对今日的窘境? 低头,她握住女儿的手道:“对不住,是娘心急了。” 凌馥双回过神来,轻轻摇头。“我是想着,如果可以多攒点钱,把这庄子给买下来最好,再不,在附近买几分地,盖间房子,咱们还是可以养猪养鸭卖茶叶蛋,日子也不至于太难过。” “那得多少钱啊?” “是不少,但今儿个我和贾掌柜略谈了一下,我想,如果合作愉快的话,我多研究几道新菜色,试试能不能在福满楼里掺一股,我们不会做生意,有人替咱们赚钱,再好不过。” 第 25 页 凌馥双这么说,只是为安母亲的心罢了,这个计划的成功机率不高,她会做的菜,有没有多到能让人家乐意分她股份还不好说;可是自己开店嘛,她的专长是犯罪心理,可不是行销经营,何况对这时代的陌生感,还不足以让她了解百姓的消费习惯。 “可能吗?”凌湘微皱着眉头问。 “我也不知道,试看看吧。” 霍平和张叔在天黑后回来了,还是没找到王狗儿。 王家一片愁云惨雾,凌湘让张嫂和笔儿送一些吃食过去,凌馥双也托她们带话,说神捕傅子杉已经介入调查,让他们安心,很快就把狗儿找回来的。 这一天,凌馥双一大早就起床,做好三色蛋与大封肉后,再带上一些茶叶蛋,与霍平一起前往京城。 明天才要签约,今儿个她是专门去认干爷爷的。 为了这件事,昨天乔丰跑了一趟庄子,说霍家已经知道小姐要认亲戚的事,霍爷爷让霍平把人带回家见见。 一个半时辰的路,托避震器的福,这次她没有吐。 霍平下车后,把凌馥双领回家门。 推开霍家大门,立刻听见热闹的切菜、炒菜声。 入眼处是一个相当大的院子,院子里架了门字形的三排棚子,一看就晓得不是临时搭的,因为上面爬满藤蔓,还开了一串串金黄色的小花,风吹过,叶子握动,带出一片清凉。 n字形两边各摆着长桌子,左手边有五个年约十二、三岁的少男正在切菜;右手边的男生较年长,十五、六岁,甚至二十岁的都有。 他们有的在雕花、有的在调酱、有的在翻炒锅子里面的东西,食物的香气一阵阵传过来,香得紧。 门字的上方也摆了一排桌子,桌子摆放各式各样的食材、香料、佐料,还有长短刀子与厨具。 三个留着白胡子的老人站在桌子后方,笑盈盈的看着霍平和凌馥双。 哇,开厨艺学校啊,这么多人?可以见得,御厨肯定是个好职业,才能吸引这么多男子加入,不过这年代强调家学不外传,所以这些人都是霍家子弟?凌馥双凑近霍平,低声问:“你家男人都靠耍刀子维生?” 当护卫的和当厨师的能一样吗?霍平白她一眼后才道:“霍家这一代,有男子三十几人,这里的只有十来个。”意思是,还有不少人靠别的营生蝴口。 他不爱说话的,但是为了不被这个丫头逼疯,他不得一句接着一句说,算她行,主子都没有她这等本事。 “站在上面的是第几代?” “他们是我的大爷爷、二爷爷和三爷爷。” 哇!吃得好就生得多吗?三个变三十几个,这么高的繁殖力,难怪人口数量会在二十一世纪撑爆地球了吧。 “三个爷爷都是御厨吗?” “不,只有我祖父是,大爷爷开布庄,三爷爷是县太爷。” “小丫头,听说你今天要来拜干爷爷?”站在中间的爷爷说话了,他中气十足、满脸红光。 凌馥双勾起笑意,挽着篮子向前走,回道:“是啊,我今儿个要拜霍菱师傅当干爷爷。” “只听过拜师的,没见过拜干爷爷的,怎么,缺爷爷吗?”站右边的爷爷说。 他略瘦,但一把胡子长得真风流,连那两道眉毛都有些仙风道骨的味道。 “凡事都有第一次,如果真没有人拜干爷爷,我就来首开先例。” “行,你想拜哪个爷爷自己挑,不过只给你一次机会,能不能挑中霍菱师傅,就看你的运气啦。”这次是站在左边的爷爷说话。 他的身材和样貌很像霍平,如果现在就挑,她会挑这位爷爷,但谨慎不是坏事,所以她必须好好想想。 “好啊,不过在拜师之前,双儿想爷爷们先尝尝双儿自己做的菜。”她走到长桌后头,拿来几个小盘子,将茶叶蛋拨壳,放入盘中,大封肉和笋干、三色蛋都切成刚好入口的大小,摆盘,再一一送到三位爷爷跟前。 三人一一试过,脸上都透着满意表情。 “怎样,选好人了吗?”留着风流胡子的爷爷问。 凌馥双点点头,指指中间略胖、红光满面的爷爷道:“我要拜您当干爷爷。” 见她一挑就中,众人不禁傻眼,连霍平也颇感吃惊。 他知道六爷事先告诉过爷爷,让爷爷刁难一下凌馥双,他也早就打算好她挑错人后,再出头圆场的,连要讲的话都想好了,没想到她根本没给他机会。 和霍平长得最像的爷爷问:“好丫头,说说,你是怎么猜出来的,我和阿平长得不像吗?”他满心以为她会选自己。 “如果爷爷们没吃东西,我就会猜您,不过……” 凌馥双看了霍平一眼,他马上意会的低声道:“他是三爷爷。” “三爷爷太挑嘴,三色蛋里头的皮蛋一口都不吃,身为厨师,对于新奇的东西才不会拒绝尝试;而大爷爷吃东西很快,囫囵吞枣的,平日肯定生意很忙,连吃东西的时间都没有,所以双儿才没有选大爷爷;至于二爷爷是御厨,身为厨师,他不只用嘴巴吃东西,也用眼睛、鼻子和双手吃东西。 “二爷爷拿起茶叶蛋时,先轻压几下,是在琢磨我的蛋卤了多久功夫,对吧?吃三色蛋时,二爷爷把每种蛋都先挑一点分开吃,再大咬一口,试试它们在嘴里融合在一起的滋味,而吃肉时,先试荀再试肉,送进嘴里后,都在唇舌间停留许久,我若是没猜错,二爷爷是在忖度我用了哪些酱料。” 她敏锐的观察力折服了在场众人。 “过来吧,好孙女,爷爷认下啦!”霍菱呵呵大笑。 这下子可好,三个媳妇全生孙子,他们二房连个会撒娇的小孙女都没有,这会儿有啦,而且还是个聪明伶俐、不输男孩的丫头。 凌馥双笑着,过了第一关,连斩将刀都还没拿出来。她走到霍菱身边,娇娇甜甜地喊了声爷爷。 霍菱拿出一个大盘子给她,说道:“爷爷可是御膳房里退下来的厨子,名声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皇帝、皇后听过爷爷的名号,京里大大小小的茶楼饭馆知道爷爷的也不少,你既然要当我的孙女,可不能没有两下子,去,挑几样食材,给爷爷做几道菜。” “是。”她拿着盘子把食材看过一遍,拿了鸡肉、猪腱子肉、面粉、蛋\''花生、香料、葱酱蒜等等。 最让霍菱讶异的是,她居然拿了西红柿和辣椒。 吃过西红柿的人不多,这些日子才开始有人种植,而大家都认为辣椒有毒,刚开始时,连御厨们也不敢用它入菜,眼下有许多馆子也还不用,没想到这丫头大胆得很。 他对这小丫头越来越感兴趣了,下回进宫,得跟他的“小老弟”说说这事儿。 选定食材后,凌馥双飞快和面、卤腱子肉,再将鸡肉腌起来。 食材切的切、洗的洗,半点都不假手他人,因为等面团发起来需要时间,肉要卤得透也得花功夫,她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做别的事。 当她切小黄瓜时,霍菱在一旁调笑道:“刀工不行啊,丫头。” 她随口应道:“可不是吗,我要是像霍大哥,从小有个好师父,肯定能磨出一身好功夫。” “不一样好吗?”霍平气得直翻白眼,砍人和切菜能一样吗? 这个时候,霍平注意到六爷到了,顺着他的目光,三个爷爷也发现傅子杉的存在,只有一心在料理上头的凌馥双完全没察觉。 众人打算起身相迎,傅子杉摇头,悄悄向凌馥双走近。 她打开锅盖,闻一下卤肉,笑道:“爷爷,这卤汁行吧!” “可以,但八角放多了,味道太野。” 霍平走到阿乔身边,低声问:“那事儿摆平了?紫冠罗刹……” “全摆平了,抓到七个人,没杀,皇上当成狗养着呢,等待恰当时机再放拘咬人,紫冠罗刹被咱们爷一刀毙命,傅神捕的名声再上一层楼,再过几个月都能出书了。” “王狗儿呢?” “他真是好狗运,差一点就让二皇子给吞了,幸好昨儿个五爷抢快一步,把人给救回来。” “其它那三个孩子?” “吞下解毒丹还能不恢复神智吗?该想的、不该想的,全都想起来了,六爷问他们要不要学武功,日后替自己报仇,那三个孩子同仇敌忾,前天就跟着六爷进京了。” 了解情况后,霍平不再发问了,阿乔也难得的不啰唆,众人的注意力全都摆在凌馥双身上。 过了好一会儿,重头戏终于上场了。 凌馥双将切碎的西红柿下锅炒,连同刚刚花大把功夫熬成的西红柿酱一起,酸酸甜甜的味道从锅子里冒出来,嘶的一声,打得均匀的蛋液淋在西红柿上,大油、快火,蛋熟的瞬间,撒上翠绿的葱花,一盘红红绿绿的西红柿炒蛋上场。 霍菱笑道:“小丫头腕力不行,这锅子翻不动啊!” “可不是嘛,我求霍大哥教我砍竹子,他都不理我,害我练不成腕力。” 第 26 页 连这个也告状?霍平皱眉,他错了,早知道她是睚皆必报的性子,他不该老掐她的错处。 凌馥双双手不停,将油倒入热锅,发出嘶的一声,随即将辣椒下锅。 呛人的辣气让看的人猛咳起来,她依旧稳如泰山,爆香了辣椒,再入蒽蒜、腌好的鸡肉,几次翻炒后,肉熟透,加入酱汁与炒香的花生,待酱汁收透,起锅,那香气儿,让人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凌馥双准备的最后一道,其实是用来炫技的——印度甩饼。 她找了个新锅子,翻过来覆在炉火上,光这个举动,就已经勾起所有观众们的兴趣了。 当她开始甩饼时,却有点落漆,之前在家里的厨房已经练过好几次……呃,这么说不太对,应该说是在张婶跟前现过几次,有抓到一点诀窍,但没办法像真正的印度人甩得这么厉害。 霍菱又笑话她,“还是输在腕力,以后得好好练练。” “是,爷爷。”说话间,凌馥双把放凉的腱子肉推到霍平跟前,甜滋滋的道:“霍大哥,帮个忙切成薄片,别用你砍人头的蛮劲儿,小心把肉给弄碎。” 傅子杉失笑,霍平是怎么把她给得罪啦? 霍菱也听出来了,笑道:“小丫头心窄,二爷爷说你一句,你就说阿平两句。” 凌馥双吐吐小舌道:“谁教他不让我拜干爷爷呢,他担心失宠。” 霍平再也忍不住了,长叹一口气,心想,待会儿一定要求爷把他给调回身边,可是这样一来就看不见笔儿了,哎呀,好为难。 在霍平片肉时,凌馥双把甩好的饼放在锅背上烤,而后将肉片、葱、小黄瓜放到烤好的饼上,再抹上调好的酱汁,卷成一卷,切成段,上头再撒上细碎的香菜,大功告成! 把菜端上桌后,她这才看见傅子杉,她像只小狗似的巴到他身边,急问道:“爷,狗儿……” “他已经回家了,别担心。” “那他有没有……”凌馥双踮起脚尖,在他耳边小小声说话。 傅子杉突地面红耳赤,她却自然得像啥都没说过,两人的样子怎么看怎么怪,好像大老爷被小丫头吃了豆腐似的。 他深吸口气,压下害羞,回道:“他很好,没有损伤。” 她拍拍胸口道:“还好,菊花无恙,爷保住一名女子的性福,功德无量。” 女子?王狗儿明明是男儿身……起初傅子杉搞不懂她在胡言乱语什么,但过了一会儿也回过味来,横眼瞪她,身为女子如此不矜持,这些穿越女的脑袋里,到底都装了些什么? 凌馥双视而不见他的白眼,知趣地拿了个盘子,每道菜都夹一点,恭敬的呈到他面前。 有了美食,傅子杉也不忙着瞪人了,马上吃了起来,但就像霍爷爷说的,她的刀工不行、腕力不足、火候掌控也不够精细,但她的调味做得极好,让人想一尝再尝。 众人拿着筷子,一面细品,一边讨论,凌馥双看见傅子杉走到霍爷爷身边,两人谈得挺热络的,不禁困惑的微歪着头,怎么,他们两人很熟吗? 一位霍家小弟走过来,嘴馋的低声问:“姊姊,能不能也给咱们做一点吃吃?”大人有得吃,他们这些小孩只能乖乖切菜,看得到却吃不到,实在太痛苦了。 她微微一笑。“怎么不行,卤肉还多得很,但你们得给我打下手。” “好!这有什么问题!” 一时间,霍家子弟全都围到她身边,等待她的吩咐。 凌馥双嘴上说要他们打下手,实际上是在指导他们怎么做这几道菜。 她的一举一动全看在霍菱眼里,他满意的微笑,她是个不藏私的厚道丫头,今儿个收了她当干孙女,果然是正确的决定。 最后试菜变成餐饭,吃得宾主尽欢,认了干爷爷、收下信物,凌馥双就此和霍家沾亲带故。 霍菱和霍平的爹娘满意极了,直说他们这一房不缺儿子不缺钱,就是少了个女儿。 霍平怎么也没想到,只不过是想帮她圆上吹破的牛皮,竟替自己张罗了个妹子回来,偏偏这个妹子还是他想要的那种乖巧温柔类型,尤其被她用那双贼眼盯着,一口一声甜甜的喊着哥哥,他就全身鸡皮疙瘩冒不停呐。 第八章 命运能否扭转?(1) 傅子杉带凌馥双离开霍家老宅,到外头逛逛。 她忍不住问道:“你和我家爷爷很熟吗?” 这么快就我家爷爷了?他不禁失笑。“对。”这丫头无利不起早,谋了利,就不加掩饰地乐个不停。 “怎么熟的?” “小时候老是吃不饱,霍爷爷心善,常给我做好吃的。”傅子杉避重就轻的带过。 草原上的儿女无法适应金丝笼,母妃在后宫里只活了短短八个年头,灵魂便飞回她的大漠、她的草原。 没有母妃的皇子可怜也可欺,是霍爷爷时不时给他弄吃的,给了他亲人的温暖,也是霍爷爷把他带到父皇跟前,父皇才正眼看他,之后五哥疼他、七弟护他,他才有今天的能耐。 因此他把霍平带在身边,重用他、栽培他,所以凌馥双之前说错了,受人点滴,他一向涌泉以报,只是回报的方式必须由他来定夺。 凌馥双只是八卦问问,却没料到会套出这样的答案,想到他小时候吃不饱,她不免感到心酸,决定回去后多给他张罗些好吃的,但很快的她就发现不对劲。“御厨不必住在宫里吗?”怎么能常做好吃的给他吃? 傅子杉顿了一下才回道:“一来,每个月有两次休沐,二来,霍爷爷那个品级,可以经常进出宫;第三……” “第三是什么?” “当今皇帝是霍爷爷的小老弟,两个人亲得很。” 霍爷爷和父皇建立关系的理由和他相差不多,可见得美食不只是美食,还可以代表更多的东西,像是关心、温暖、善意。 凌馥双心一惊,不会吧,这样一来她岂不是和皇帝也攀上关系了,皇帝会不会脑袋不清楚,给她封个什么公主,让她当公主她是不介意啦,但如果叫她到番外和亲,她不就亏大了。 “还是不对啊,我刚刚听爷爷喊你六爷,这又衍生出两个问题,第一,你的身分不简单吧,否则爷爷那样的身分,怎么会称你一声爷;第二,既然你被唤做六爷,就表示你上头至少还有五个哥哥,能生下这么多孩子,又怎么会穷到吃不饱?” 傅子杉没好气的睨她一眼,她就不能笨一点吗?这点儿小事也要抓出来分析个透彻。 “我上头确实有五位哥哥,我是庶子,霍爷爷喊我六爷,是因为我救过霍平,他现在又跟在我身边办事,这才随着霍平唤。至于吃不饱,程家穷吗,怎就教出你这么个钻进钱眼子的女孩?”说完,他又横她一眼,快步走开。 这辈子他还没向谁解释过什么,怎么这会儿倒要向个小丫头解释这么多。 凌馥双快步追上前,问道:“爷带我上街做什么?” “不想到处逛逛?”傅子杉好笑的睨着她,像她们“这种人”,不是都会很想知道这个时代的模样吗? “想。”她老实回道。 “好好跟着就是了,那么多嘴。”他抬头挺胸,迈开大步往前走。 凌馥双连忙跟在他身后,却嘀咕个不停,他也不想想,他腿长,她腿短,他走一步,她得奔上两、三步,在这种不公道的状况下,她光是跟着他就够费劲儿了,哪能看什么街景? 看吧,没多久功夫,她就正式跟丢了。 非常好,遇到这么瞎的导游,也算是她人生中的特别经历了。 幸好出门时娘给了她几两银子,有钱就有胆,既然跟丢了,干脆自己逛。 凌馥双走到一旁卖首饰的摊位,东西颇粗糙,却有些野趣,有些木头梳子上头雕了花儿、葡萄,做工还算可以。 不过她更感兴趣的是卖菜的摊子,这里的蔬菜品种不多,还有些人卖些见都没见过的野菜,如果能够找到更多的品种,好好规划那几十亩田,再联合几个猎户养猪户,开一家生鲜超市,应该不坏。 逛着逛着,凌馥双看到一间布庄,顿时双眼发亮,娘的生辰快到了,没钱买金银头饰,如果有价钱公道的布,买几匹回去送给娘,娘肯定开心。 她加快脚步往前跑,却没想到不小心擦撞到一位贵家小姐,她必须强调,真的只是轻轻擦撞到,怎晓得对方就一副站不稳、快要跌倒的样子,不过既然是她不对在先,她当然要开口道歉,她才刚抬起头来,就迎来一个大耳刮子。 凌馥双感觉脸颊热辣辣的痛着,错愕的张大双眼盯着对方,不敢相信自己居然莫名其妙挨打。 打人的是个丫鬟,长得普普通通,却有着刻薄的高颧骨,她正指着凌馥双的鼻子痛骂,“你是没长眼睛还是没长脑袋,居然敢撞我家姑娘,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下贱货色,想偷我家姑娘的东西吗?也是,我家姑娘身上随便一个物件,就能让你吃上一辈子!” 第 27 页 这人的想象力会不会太丰富了,也许她应该去当个编剧之类的,凌馥双腹诽完后,视线很自然的往她嘴里的小姐望去,随即忍不住微微抽了一口气,她该怎么形容这位小姐呢,一个字,美;两个字,很美;二、四、五个字,世界美、美到爆表、宇宙无敌美。 好啦,总而言之就是她的错,她打算说声抱歉,走进布庄时,只见美貌姑娘身边的丫鬟不晓得跟她说了什么,美貌姑娘轻启樱桃小口,飘出一句—— “给我打。” 方才打人的丫鬟又冲上前,扬手又是一巴掌,啪的一声,继左脸之后,凌馥双的右颊也一阵热辣辣的。 这下子她不打算再忍了,她抬起手,没打人,但紧紧抓住刻薄丫鬟的手,翻过她的掌心,大喊道:“打得挺用力的,各位乡亲,你们都是人证,这只手和我脸上的手印子是物证。人证物证皆在,姑娘无故打人,咱们上一趟衙门论论理吧!” 打人丫鬟想抽回手,凌馥双却更用力抓住。 “衙门岂是你这种下贱的人可以进去的!”打人丫鬟怒道。 “原来在你眼中衙门只有上等人才能进去,我还以为衙门是为天下老百姓申冤的地方呢,原来是我弄错啦。 “哦,我了解了,江洋大盗、杀人罪犯都是和皇帝、皇后、高官大臣一样的上等人,那他们是什么关系呢,亲戚、朋友,还是同党勾结?哇,这可不得了,姑娘还是跟我走一趟衙门吧,我得问问青天大老爷,什么时候皇帝和江洋大盗是亲戚。”要胡攀乱咬,她也不是不会,要当狗血编剧?哼,八点档她看得肯定比这丫鬟多。 “我几时这样说过,你不要胡乱栽赃!”打人丫鬟慌了。 “哪有,话明明就是从你嘴巴说出来的呀。” 才没多久已经有不少人围观,这会儿,百姓分成两派,有看见漂亮小姐、被美色(勾引的,也有不忿一个小小婢女都如此趾高气扬。 “人家想进衙门就奉陪啊,还怕本小姐保不住你?” 凌馥双看着美貌姑娘走上前来,和自己面对面,且对方的气势张扬,似乎真是什么高贵人家的小姐,可是不知怎地,凌馥双对她有一种不明所以的熟悉感,她们……认识吗? 苏红樱冷眼瞪着凌馥双,方才若不是梓儿提醒,她还不晓得这人就是凌馥双,她确实不美,至少远远不及自己,她的衣着比她家下人都不如,没有首饰增光、没有身分挺着,她凭什么入得了六爷的眼? 明明凌馥双样样不及自己,可那双眼睛透出的慧诘聪颖,那面容上的自信笃定,硬是压着她让她矮了一截。她从来都是高高在上的,这种陌生的感觉让她非常不悦,对凌馥双更为憎恶。 好啊,果然是恶主才养得出恶狗。凌馥双冷笑道:“姑娘是想告诉我,衙门朝南八字开,有理无银莫进来?” “原来你也懂这道理,那还去衙门做啥,是嫌两巴掌不够,想再挨个二十大板吗?”苏红樱一脸轻蔑,等着她低头。 凌馥双当然不可能示软,她义正辞严的回道:“县官尚未断案,姑娘就认定我会被打二十大板,是姑娘饱读诗书、熟识律法,还是姑娘从不把大辕律法放在眼底,什么事您说了算?” “本来就是我家姑娘说了算,我家老爷可是大辕朝鼎鼎大名的苏将军。” 丫鬟这一开口,围观百姓纷纷惊呼,还有人向凌馥双好意低声提醒,让她退一步,和气避祸。 “看来这位苏将军果然厉害,大辕朝的律法在苏家人眼里,比家法还不如。”凌馥双冷笑两声,她就是憋不住气,若连苏家的奴婢都是这种态度,那大辕朝离灭国还远吗? 此时一名三十岁上下的大叔走出人群,来到凌馥双身边。“苏姑娘,这位姑娘年纪尚小,如有冒犯之处,还请大量,原谅她吧。”语毕,他向苏红樱拱手屈身。 凌馥双侧过脸,想看看是谁这么大胆,敢在这种时候替她出头,一看清来人,她不禁愣住了,原本扣着打人丫鬟的手也不自觉松开了。 程季儒,原主的三叔父?!他是个不慕荣利的读书人,满腹经纶,且谦虚自牧、品高德重,在儒林中有极高的声望,只可惜他身在对权势汲汲营营的程家,他不愿意与哥哥们同流合污,因此拒绝入仕,可即便如此,程家满门抄斩,他也只能从容赴死,承担不该属于自己的错。 凌馥双紧盯着三叔父的侧脸,她本以为再不会与程家有关系,没想到世界就是这么小,而且他并不清楚自己是谁,却仍这般仗义,突然间,他就死前的表情像跑马灯似的不断在她脑海里旋转。 程季儒是个好人,更是程家上下唯一对原主好的人。 过去几年,只有他会在逢年过节时,让人送来红封和节礼,只有他把原主母女俩当成亲人。 她记得原主进入程家、受尽委屈时,躲藏在小山洞里,只有他找得到;他知道原主喜欢吃甜食,总是买来糖果糕饼给她;在程伯儒择定原主的亲事时,他握紧原主的手,歉疚的道:对不住,三叔父无法为你做得更多…… 那个时候他就知道夏宜秋非良配? “原谅不难,只要她跪下来磕三个响头,向本姑娘认错,此事便算揭过。”苏红樱冷笑,她就是想撕去凌馥双脸上那看了就碍眼的自信。 闻言,凌馥双陡然回神,一股火气猛地往上窜,正要回话,突然听到一道熟悉醇厚的男嗓从人墙后方传来—— “你在做什么,为什么没跟上?!” 百姓们纷纷回头,就见一个高大俊朗的爷站在那儿,板着一张臭脸。 凌馥双来不及回话,就听苏红樱抢快一步—— “六爷怎么在这里?” 听到这声音,傅子杉眉心一紧,他方才压根没看见苏红樱也在场,彷佛他的视线会主动锁在凌馥双身上,他压抑内心的烦躁,原本板起的脸庞透出两分笑意,朝她们走近,随即将凌馥双拉到身后护着。“我的丫鬟惹事了?” 苏红樱忍不住再瞄一眼凌馥双,她确实不美丽,可为什么向来讨厌女人、从不让女人近身的六爷,会这般对待她?想到这里,苏红樱柳眉紧蹙,危机感升起。 “她是六爷的丫鬟?看起来挺伶俐的,要不,六爷把她送给我,如何?”苏红樱故意这么问,想要测试凌馥双对他的重要性。 “不行。”傅子杉马上回道,连敷衍都懒。 “为什么不行?六爷看上这个小丫头了?那可有意思了,日后是要让她当侍妾还是通房?可不管是哪一种,这丫头的脾气不好,得好好调教,否则定会给六爷招惹麻烦,要不先让红樱把人带回去,让嬷嬷们好生教导。” 他可不是吃素的,怎么可能把属于他的人给让出去,他冷冷的回道:“不劳苏姑娘,若无其它事,我们先行一步。” 第八章 命运能否扭转?(2) 见他拉起凌馥双的手离开,苏红樱的心一番强震,他是连衣角被女人碰着,就会把衣服给丢掉的人啊,如今居然对个小丫头这般亲密?!她感到气愤不堪,几乎咬碎银牙,她紧闭双眼,告诉自己,就随着心意争取一次,一次就好。 倏地,她睁开眼,抢身来到傅子杉跟前,说道:“六爷,红樱有要事相告。” “苏姑娘请说。” “请六爷屏退下人。” “假如苏姑娘的话无法对外人道,还请姑娘别说。”傅子杉说得疏离,暗示她,对她而言,他也是外人,让她别再心存他想。 他这是在折辱她的骄傲吗?苏红樱的眼底透出淡淡的忧伤,她轻启朱唇,柔声道:“如果六爷有心,红樱愿意舍弃那至尊至贵的位置。” “苏姑娘说笑了,苏姑娘打一出生就注定一世尊荣,岂能轻言舍弃?” 苏红樱没料到天底下居然有男人会拒绝她,他的回答无疑在她的自尊心上又狠狠划了一刀,且他那似笑非笑的模样,有轻鄙、有不屑,还有更多的无心。 她用力闭上眼睛,扣紧牙关,再睁眼时,眼底透出一抹坚毅狠绝。 他不要她没有关系,但他也别想要别的女人,尤其是凌馥双,想都别想! 苏红樱愤然离去,打人丫鬟在经过凌馥双身边时,还故意用手肘撞了她一下,凌馥双不满的想推回去,却被傅子杉阻止,她本要骂他做什么,却因他的一个眼神止住了话,并顺着他的眸光看向前方。 只见打人丫鬟在走了十几步后,突然间膝盖一软,整个人跪了下去,面向泥地,重重地摔了个狗吃屎,而且是扎扎实实的狗吃屎,因为她跌倒的地方刚好有一坨狗屎。 傅子杉微微一笑道:“报复,不一定要锣对锣、鼓对鼓,又不是办庙会。” 凌馥双用力点头,笑得飞扬。“是的,爷,奴婢记住了。” 第 28 页 围观的众人嘲笑打人丫鬟一顿后,见没啥好戏可看了,纷纷散去,程季儒也转身打算离开。 凌馥双知道为了与程家保持距离,她不应该喊他的,可是他临死前的那一幕一直在她脑海中播放,她一个咬牙,握紧双拳,快步朝他跑去,直到站在他跟前,她才道:“三叔父,你记得我吗?” “你是……”程季儒满头雾水。 “凌馥双。” 听到她自报姓名,他难掩惊诧。是她?二房的长女,为了这个头衔,大哥派人想把她给接进府里,谁知几个月前,二哥的外宅起了一场大火,把人和宅子都给烧光了。 只是二嫂的那点手段哪能瞒得过大哥,几个奴才抓来一阵毒打拷问,真相就出炉了。原来是二嫂提早一步把凌湘母女给发卖了,以断绝凌湘母女俩进程府的可能。 大哥震怒,因为大哥见过凌馥双,知道凌湘将她教养得很好,若是接回府里,定能替程家联上一门好姻亲。 他得知此事后,向父亲进言,希望能想办法把凌湘母女给买回来,就算凌馥双曾经为奴,坏却名声,再不能为程家联姻,至少要给她们母女一个清白自由身,这是程家该为她们做的。 但为了程家的名声,长辈最终还是选择沉默与包庇,谁让二嫂的娘家是程家倚重的姻亲。 二嫂够狠,但他更怨父亲、大哥和二哥。 凌湘是二哥从江南带回来的妻子,为了前程,十几年来他弃妻女不顾;而父亲和大哥明知道若非凌湘,程家怎能安然度过当年的那场危机,却不晓得感恩。 程家不义,他愧疚于心,无奈人微言轻,无法替她们母女争取更多,这让他每每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总被深深的罪恶感折磨。 “三叔父,可以借一步谈谈吗?” 程季儒看看凌馥双,再看看她身后的男人,问道:“双儿想与三叔父说什么?” 凌馥双向傅子杉投去一眼,见他点点头,她才又低声说:“三叔父,请随我来。” 三人进入一间酒楼的雅房,小二上过酒菜之后,程季儒便迫不及待的问:“双儿,你娘还好吗?” 他对凌湘还有印象,她温婉柔顺,初到程家时,她年方十四,顿失父母的她,茫然无助,本以为程家会是她的支柱,没想到程家对她做的,简直禽兽不如。 “多谢三叔父记挂,双儿与娘过得很好。” “你们现居何处?主子是何人?三叔父想办法帮你们赎身。” “不必了,双儿今儿个喊住三叔父,只是想问三叔父一句话。” “你问。” “身为儒林清流,不知三叔父对程家的作为有何想法?”凌馥双的视线紧锁着他,不允许他逃避。 叔侄对望半晌,程季儒羞愧的低下头。“是程家对不起你们母女。” “三叔父想想,倘若双儿将此事宣扬出去,三叔父还能有如今的好名声吗?程家的仕途会不会受到影响?”她故意恐吓。 程季儒苦笑,站起身走到窗边,双手负在背后,低声道:“任风雪狂妄,覆盖大地,终有春暖花开日、新泥育花时,事实真相早晚会大白于天下,名声不过虚妄一场。” 他的回答让凌馥双松了一口气,她果然没看错人,他是程家唯一的清流,如果他低声下气哀求自己放过程家,她便会直接走人,不再多说。 “三叔父既然有这样的想法,为何不早早脱离程家?” “上有父兄,下有子女,谈何容易?我不愿入仕,将一身才学卖与帝王家,已是不忠,怎还能不孝、不悌、不仁、不爱?”程季儒面带哀伤无奈的坐回桌前,他这辈子注定只能当个废人。 “说得好听,三叔父不过是舍不下程家的富贵,宁可让程家断嗣绝后,也不肯自立罢了。”凌馥双这话说得尖锐,一双晶亮的眼眸定定的望着他。 她那似笑非笑的模样让程季儒心头一震。“双儿……” “三叔父的苦恼双儿略知一二。大伯父攀权附势,妄想从龙之功,日后位极人臣,却忘记效忠帝君、为百姓造福,方是身为臣官的本分。祖父重视大伯父,愿意放手随他一搏,父亲眼下尚未松口,但三叔父心底明白,早晚父亲也会应承大伯父。 “倘若大伯父跟随之人,日后坐上九五之位便罢,倘若失败,程家面临的将是抄家灭族之祸,既然三叔父无法劝阻大伯父,无法为程家做得更多,就该与祖父辟室密谈,无论结局如何,至少为程家留下一脉骨血。” 凌馥双急着在最短的时间内说服程季儒,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这番言论根本不像一个十三岁女娃儿会说出口的,但傅子杉并没有阻止她,只是静静地望着她,嘴边露出一抹了然的笑意。 “双儿,你怎知你大伯父想要……”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大伯父想让双儿回程府,难道没有所图?大伯父这般积极结党,目的又是什么?连我这个小丫头都猜得出来,何况是高高在上的皇帝?大伯父最大的毛病就是不把任何人看在眼里,只当自己是唯一聪明之人,殊不知他的一举一动都在人家眼皮子底下呢。” “不,双儿说得不对,圣上非常倚重大哥……” “三叔父,你可听过一个词儿?捧杀!今日被捧得越高,他日必定摔得越重。眼下皇上捧了许多家,人人都当龙心已有所属,殊不知皇上是在等着那个最出头的,一棒砸下。” 目光一闪,傅子杉微眯起眼,父皇所言所行竟被这个小丫头三言两语道尽,她的聪慧远远超过他的想象。 “双儿,你实话同三叔父讲,你是不是听到了什么消息,要不然你为什么这么笃定程家必败?”程季儒一把抓住凌馥双,急着要她说清楚。 “三叔父说笑了,依双儿的身分,哪能听到什么消息,程家是否必败,我不敢把话说死,但我深信,天道循环,报应不爽,难道程家对不起的人只有我娘吗?三叔父想必看得比我更清楚。” 她目光中的笃定让程季儒一时间说不出话来,过了许久才呐呐的问道:“你恨程家?” “是。”她虽然不是程馥双本人,但她想要为原主和娘出口气,而且她深信,程家最终的结局并不冤枉。 “你希望程家得到报应?”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不会做出陷害程家的事,但也不会被欺负还隐忍着,程家愿意归还欠我母亲的,我会欣然接受,若是不愿意,程家就得有面对结果的觉悟,真相早晚会大白,三叔父难道相信,这天下有不要钱的餐饭?“代价”两字永远存在,是人,都躲不开因果。 “多年来,三叔父默默对母亲及双儿做的,双儿铭记在心,有恩报恩、有仇还仇,今日相见,几句建言,但愿三叔父听得进去。” “二哥是你的亲生父亲,于你有生育之恩……”程季儒不愿见他们父女俩走到这样的地步。 “双儿反问三叔父一句,父亲可曾经一天待我如女?” 这话噎得程季儒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能满怀歉意的望着她。 “三叔父,拿我的话同祖父商量商量吧。” 程家祖父虽心慕权势,却不至于被尚未到手的大饼给砸得分不清东南西北,她的这番话,对祖父多少会起一点作用吧。 离开茶馆后,凌馥双没了逛街的好心情,傅子杉本想领她去霍府,但她却说想回旧家看看。 看见被火烧成一片焦黑的老宅,她不禁面露苦笑。“我就知道会变成这样。” “你是猜出来的,还是亲眼看见的?”他话中有话,他真正想问的是,这样的结果是她在“前世”所见,还是自己推理分析出来的。 凌馥双没听出他的言下之意,直觉回道:“当然是猜出来的,这是去庄子之后我第一次上京。” 他微哂,话锋一转道:“柳氏想以火烧宅子来隐瞒她把你们母女卖掉的事实,但程家大爷并不傻,很快的就找到蛛丝马迹,审了柳氏身边的人。” “程家上下都知道我们母女被卖?” “对,但是只有程季儒想尽办法打听你们母女的消息。” “三叔父是个可造之材,他仁德宽厚、知识渊博,可惜他的政治立场与大伯父和祖父不一样,因此在程家被压抑,一怒之下,他放弃仕途,可惜他死守着愚孝,不知与长辈相抗,否则朝廷会需要他这种人的。” “你这么看好他?” “当然,三叔父不走仕途,是朝廷的损失。” 傅子杉微微一笑,默默地把她的话记住了。 当晚,他们寄住霍家,得到霍家上下的热烈欢迎,凌馥双以为是自己太可爱、太聪明、太得人缘,殊不知,人家要紧的是傅子杉,堂堂皇子入住民宅,岂能不热烈欢迎? 隔天,霍菱领着凌馥双去了一趟福满楼,卖掉两道菜的菜谱,换得一百二十两银子,这笔收入,让她终于认得银票的长相。 第 29 页 这一天,也是她第一次听见说书人讲述神捕傅子杉铲除江洋大盗的故事,她对这个故事很熟悉,因为原主是傅子杉的铁粉,来来回回细读过无数次。 想到这里,她突然有个不好的念头,会发生的事,是不是终究还是会发生?傅子杉慢慢打出名号,成为神捕,那她呢?会不会到最后,又绕回原点,依旧躲不过嫁入夏家的命运? 同一天,她骄傲地把银票晾在傅子杉面前,想买回自己的卖身契。 娘那边可以另说,她也可以请求傅子杉让他们一家六口继续住在庄子,但卖身契这种东西还是拽在自己怀里最为安全可靠。 可她怎么都没想到,他斜着眼,一句话就把她给打发了—— “洛阳纸贵,卖身契涨价了,二百两。” 夭寿,有这种涨法的吗?她追在他身后大骂,“你放高利贷啊!你记不记得我是你的恩人啊,恩将仇报会被雷公打!” 傅子杉完全不理会她的大呼小叫,只是买了一样又一样的东西,往她这个贴身奴婢的怀里塞,她两手提满了东西,连缺乏绅士风度都骂出口了,他依旧我行我素。 可是稍晚当她回到庄子时,这才发现,这些东西全是他买来送给她的。 且凌馥双也完全不知道,没隔几天,茶叶蛋、三色蛋和封肉这三道菜就出现在皇帝的餐桌上。 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霍菱有好吃的,能绕过这个坐在高椅子上的小老弟吗? 皇帝一面吃,一面听着五皇子转述凌馥双对程季儒说的话,对这个丫头更加感兴趣了,其实打从她画出避震器开始,他就想见见这个丫头,只不过六皇子死活拦着,深怕丫头太精,猜出他的真实身分。 皇帝道:“老五,程季儒如果从程家分割出来,你就先用着吧。” “是,父皇。” “我倒想看看,程季儒有没有那个丫头讲的那么能耐。” “父皇就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