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恩缘》 序章 一座不知名的山里,一个俊美无俦的男子独自骑着马缓行。 他在这山里已经绕了一天,眼看太阳就要西下,说心里不急是骗人的,若是没在天黑之前走出这山头找家客栈落脚,他今夜就得露宿野外了。 他只有在十四岁时曾独自出过一次远门,那次是去姥爷家。 他所居住的檄州有个习俗,男儿在束发之年以前,得要先有过一个人外出远行的经验,以兹证明其独立自主之能力,意即不再是需要人处处保护的娃儿,已是堂堂半个大人了。 他的二哥十三岁时就自己提出要独行了,目的地是姥爷家;而他当年是拖到十四岁、快接近十五岁了,才不得不出门,选择的目的地当然是跟二哥一样,二哥已经走过的路,自然会告诉他应该怎么走、路上要注意什么,也就是最安全不会出事的路线。 从小二哥就是他最崇拜的人,他一向以二哥马首是瞻,所以照着二哥走的路走,肯定不会有问题的。 那次之后,他就一直都在庞王府里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有事出门一定会有一票随从跟着,他从来都不需要去思考路线该要怎么走的问题。 而现在,他在这山里迷了路,不由得开始有些后悔,不该一时冲动就答应嫂子出来帮她寻人。其实要说后悔,却也怨不得别人,因为是他自己禁不起嫂子的哀求,才贸然答应下来。 他的嫂子深爱他二哥,然而却怀疑二哥心中是不是另有所属,唯一的证据、也算是线索,就是二哥把娘去世前给的遗物,一副对玉中的其中一片送给某一个女人了。 嫂子坚信那受到赠玉之人必然是二哥的最爱,所以无论如何都要知道那个女人究竟是谁。左推右敲,最有可能就是二哥独自远行时所邂逅的对象,于是嫂子求他去帮忙寻访,务必要找出那个女人,以解她心头隐忧。 他觉得嫂子根本庸人自扰,找到那个女人又能怎样呢,现在稳坐正室之位的是她,就算二哥爱的是那不知道人在哪儿的女人又怎样,要是他的话,就会巴不得那个女人最好这辈子都别再出现。 然而嫂子是个很执着的人,她要确定二哥的心是向着她的,即使那女人出现也不能撼动她在二哥心目中的地位,这样她才能安心。 情字真是磨人啊,情总会让人失去理性,做出一些痴傻的事。 而他,又何尝不是深受情字之害呢,若不是他心中私藏着对嫂子的一份微微爱慕,又怎么会答应她出来寻人呢!所以这会儿他才会深陷在这缥缈的山里,不知该何去何从啊。 他叹了口气,看着眼前葱郁的树林,不知道出口在哪儿。他原本的计划是照着二哥当年去姥爷家时所走的路线再走一次,沿途寻访有没有哪户人家的姑娘曾经收过馈赠玉佩的。 虽然这条路线他十四岁时也走过一次,但都已经过了这么多年,记忆早就模糊,路上的一景一物必然已与当年大不相同。 他从王府出来没几天,也不知道是在哪一段走岔了路,莫名其妙地进了这座山,就兜兜转转地出不去了。 他想,横竖今日是没辙了,马儿走了一天也累了,还不如找个可以打地铺的地方,先窝过一夜再说吧,或许明日就会柳暗花明了也说不定。 正估量着,突然发觉马儿脚步一阵停滞,他往马儿看着的方向注意,树林里好似有什么影子在动,那影子缓缓地从枝叶之间露了一点脸儿,他定睛一看,顿时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那是一只目露精光的大虎! 他不觉想起景阳岗武松打虎的故事,以前他读了书、看了画,尚无法完全体会所谓的“吊睛白额大虫”是怎么样的可怕感觉,如今他终于知道了。 那只大虎,跟坊间可见的画像或是虎雕的感觉完全不一样,不需龇牙咧嘴,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与马儿,就足以让他冷汗涔涔,等它完全走出树林,才发现这畜生比他所以为的要大太多了。 大虎持续缓慢地一步一步向他们走近,尾巴时不时微微抽动,身体渐渐伏低,他突然想起以前曾看过猫儿捕雀,那是它们准备狩猎的动作! 不等他举鞭抽马,马儿比他更快感觉到危险逼近,已然转身扬蹄狂奔,他被这突如其来的回身动作吓到,一个措手不及,缰绳差点月兑了手,慌忙趴着抱住马脖子,双腿夹紧马肚,就怕摔下马去。马跑得很快,但大虎似乎跑得更快,他每次回头望,大虎离他们的距离就愈来愈近,他简直绝望! 感觉死期将近,他脑中开始回想自己这短暂的一生,还没娶妻生子就要死在虎口之下,一定是因为他对嫂子有了不该有的念头,所以报应来了! 他在心里呐喊:『二哥!我对不起你!我发誓我只是对嫂子有一点点动心,绝无其它污秽逾矩的想法,我知道她是你的,永远都是你的!老天爷要是让我躲过虎劫,我就……啊啊啊啊!』 他内心的指天立誓还没发完,大虎已经蹬足一跃,扑上来咬住马儿的后腿,马儿痛苦嘶声鸣叫,抬起后腿旋身狂甩,想把大虎甩掉,但还没甩掉大虎,已经先把马鞍上的人甩飞出去。 他被甩出去腾空之后,眼前一黑,就要晕死过去,但紧接着摔跌在地的剧痛又让他整个清醒过来,他回头看马儿正与大虎搏斗、拼命挣扎,但看起来是希望渺茫。 他匍匐爬行,暗暗祈祷大虎不要注意到他,想赶快找个地方躲起来;看到前方有颗大石,看起来是个很好的掩蔽场所,二话不说便快速爬过去;但他只顾着回头注意大虎的动向,没有细看就快速闪身躲到大石后面,却没想到大石之后竟然是个陡峭到近似断崖的斜坡! 他在摔落之前胡乱抓住崖边的藤蔓树枝,但那也撑不了多久,很快就断了。 他在心里呐喊:『二哥!你平常都叫我要好好练武,我没听你的话,我知道错了!我不应该只练了个花拳绣腿就觉得够了,我要是把读书的时间都拿来练武的话,现在就可以像武松那样五七十铁拳,揍得那畜生七孔流血……』 坡谷里只听得惨叫的回声不绝于耳…… 第一章 第一章 弓县,位于檄州西南方,地处偏僻,人口不算多,但是背山靠海,山产鱼产丰沛,是个自给自足的福地。 山脚下有一户人家,灶房里一对母女在忙着准备晚膳。 “余儿,你爹当年在边防服役时,有提过将军大人的事,还记得吗?那将军大人就是当朝的辅舜亲王,他后来娶了驵侩之女当继室王妃。”娘亲一边揉面团一边说着。 “我知道,爹说过很多次了,他老说他那时当御马监,因为养马的关系,跟那王妃娘娘很相熟,我都觉得他是在吹嘘,八成是以为认识了有头有脸的人,就觉得自己也跟着厉害了,但爹只是个养马的小兵而已不是吗,而且征战结束,现在都退役超过十年了,谁还会记得他是谁啊。” “是这样说没错,但你爹跟王妃娘娘的交情似乎还真的挺不错的。” “就凭爹那个熊样儿?娘,没凭没据的,你别让爹给哄了。” “是真的,因为你爹竟然跟王妃娘娘攀到了关系,说要让你跟王妃娘娘的弟弟相个亲,彼此看看有没有谱。” “怎么可能!” “娘本来也觉得不可能,但前几日王妃娘娘的娘家,也就是谷家驵侩,已经大老远请媒婆拿八字帖来了。” “我不要。”余儿二话不说地拒绝。 “听说谷家驵侩现在是王妃娘娘的弟弟在当家了,做得有声有色,而且谷少爷长得一表人才,是个俊扮儿,这是个不可多得的亲事啊。” “娘,别再替我说亲了,我不要。”余儿噘起嘴。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哪有说不要的道理。” “要嫁也是大姊先嫁,怎么就净找我的媒说。” “谁净找你的媒说了,人家媒婆是看哪家有还没出阁的闺女、哪户有还没娶妻的公子,就到处帮忙穿针引线,赚赚媒人礼。你又不是不知道,之前有个媒婆第一次来,刚要踩进咱们家大门,什么话都还没说,你大姊就拿着柴刀插在门板上要人家滚回去,吓得她老人家飞也似地跑了,这风声传出去,谁还敢再来提你大姊的婚事啊。”这为娘的想起来就叹息。 “那就是看我好欺负了?下次再有媒婆来,我就举斧头吓吓她,想必就不会再有人敢来罗唣了。”余儿拿起菜刀,虎虎生风地对空挥着。 “你别好的不学,净挑坏的学。”娘亲皱起眉,不爱女儿开这种玩笑。 “娘,不如就让大姊去跟那个谷家驵侩的少爷相亲吧。” “不成不成,你大姊的八字跟谷少爷的相克。” “所以倒霉事又落到我头上了,我不要,我讨厌相亲,我讨厌像鸡鸭鹅一样摆在摊子上任人挑拣的感觉。” 娘亲看余儿左一句不要,右一句讨厌的任性模样,不觉一怒,拿着菜刀用力往砧板一剁! “都到婚配年纪了,有人说媒时就多少看看听听,别净是推,都还没看过怎么知道不好呢?你以为是人家喜欢你,才巴巴地来说亲的吗?要不是王妃娘娘念在跟你爹的交情,咱们高攀得上人家吗?住在这穷乡僻壤,亲事不用说媒的,难道你以为夫婿会自个儿从天上掉下来吗!” 话才方休,外头突然传来一阵惊天动地的哀嚎声,接着停顿了一下,又听到树枝“啪吱”的断裂声,紧跟着又是一阵呼爹喊娘的喊叫声,再来是重物摔落的声音。 余儿的耳朵竖得直直的。“娘,听那声音……好像是有人摔下来了?” “快去看看,说不定是你的夫婿从天上掉下来了。”娘亲不忘挖苦她。 余儿跑了出去,循着微弱的申吟声,在柴房后头的院子找到那个满身狼狈不堪、灰头土脸、屈着身躺在草堆里,神情十分痛苦的人。 他背后的衣衫整个裂开,背上有刮擦伤口流着血,重点是他双手抱着右腿,看样子腿可能伤得最重。 她看看周遭的情况,推测他是从坡谷滚下来,半途先挂在某棵树上,树枝断了才又摔下来。有树先帮他挡了一次落势,再摔在她家院子的草堆上,算他命大,否则要是直接摔下来,恐怕不死也去掉半条命了。 她回头对着屋里大声喊道:“娘!有个人掉下来了!你快来帮忙!” “死了吗?”她娘也扯着嗓子,大声喊着回问。 “没死!” “快死了吗?” “没那么快死!” “既然不是快死了,你救就好了!我这儿还要顾着炉子的火,离不开身!” 那个躺在草堆里的人听到这对话,内心感叹世情凉薄,这家人也太没同情心了,有个人伤得这么重,躺在这里动弹不得,屋里的人却还只顾着炉子的火…… “喂,站得起来吗?”余儿问道。 他痛苦地摇摇头。 “右腿上没有见血……看样子骨头不是裂了就是断了吧。”她喃喃自语着,接着又问他:“左腿能动吗?” 他又痛苦地点点头。 其实他不是右腿痛而已,一路滚跌下来,身上瘀血片片、伤口处处,其中背上的伤口最大,刺痛得很,全身骨头就像要散了似的。幸好他滚下来时本能地用手抱着头脸,头部的磕碰伤倒是没有太严重。 “来,搭着我,咱们先进屋里再说。”说着,她已经主动拉他的手放到自己肩上,扶着他的背,一个使劲,两人就站起身来了。他意外她个子不高,力气却挺大的。 虽然他有想到男女之别,但在这非常时候,也顾不了那么多了,于是他半身重量靠着她,抓着她小小的肩头,拖着一条腿,一跛一跛地跟她进屋去。 她扶他坐在床榻边缘,小心翼翼地把他的腿放到床上摆直,接着就到外头去打了一盆干净的水来,帮他把背上的伤口拭净后,再把布巾重新洗净拧吧递给他。“先抹个脸吧,我来上药。” 他一边抹脸,她一边帮他的背上药。“等一会儿药干了再穿衣,免得沾了。”她从他手上拿过脏布巾,又拧饼一次水,再度要拿给他时,不觉怔了一下。 他已经把因为滚落坑谷而变得乱七八糟的顶冠束发解下来了,现在的模样是长发披垂如云,遮住半边儿侧脸,显得好……风情万种。 他没发现她的异状,从她手上拿过布巾,又抹了一次脸,还有脖颈、手臂等。全抹完了,才发现她一直傻傻地盯着他看,顿时有些尴尬。 “你做什么盯着我看?” “真美……”她惊叹于他的容貌。 白白净净的脸庞、眉清目秀、长长的眼睫衬着桃花眼,鼻挺唇菱,美中又带着英气,是一种介于男人与女人之间的俊俏。 他为了上药而解下半边衣衫,露出的肩头、锁骨,莫名地很是诱惑人,散落如瀑的乌发为了不沾到背上的药,整把收拢披在胸前,那模样竟带着一点儿妖媚,让她一时看得痴了。 这不是他第一次听到赞辞,所以一点也不觉得稀奇。他是人称檄州第一美男子,拥有不输女子的俊俏容貌,从小到大早已习于听众人夸赞他的外表,听到都没感觉了。 多少女子倾心于他,都是因为他这身皮囊,反而让他觉得俗不可耐,故而至今从未对谁上心过,直到他的嫂子出现。 嫂子爱上的是二哥,而不是他;或许这正是让他觉得嫂子与众不同的原因之一,第一次有女人不为他的容貌所动。输给二哥,他心悦诚服。 他看着她那看着自己的灼灼目光,觉得有些不自在,想必这姑娘也迷上他了吧,他开始找话题,试图转移她的注意力。 “在下庞知瑞,孤身外出远行,不幸旅途上遇到大虎,逃命的时候滚落坡谷,承蒙姑娘相救,不胜感激。” “孤身?你一个人外出啊?难怪你要女扮男装了。”余儿还是直盯着他瞧。 “嗯?女扮男装?”他一时傻了。 “我正在想说为何你要做男子打扮呢,这下我懂了,是为了安全起见对吧,姑娘家一个人外出本来就比较危险,更何况你长得这般如花似玉,假扮成男人的话,行事也比较方便些。” “等等,我是男人,不是姑娘易钗而弁。”他慌忙澄清。 她巧笑道:“哪有男人长得这么美的,咱们都是女人,就别装了。” 他目瞪口呆。他知道自己外貌得天独厚,但被误认为是女子还是第一次,他很无奈地试图辩解:“姑娘,我真的是男人,你看我的身量也知道,上哪儿找这么高大的女人。” “我大姊约莫跟你差不多高吧。” “你听,我的声音可不像姑娘家那般尖细吧。”但也不像一般男人那么低沉就是了,他的声音是不高不低的。 “我大姊比你还低嗓呢。” 他撩起衣袖。“你瞧,我有手毛腿毛的。”但没有很浓密就是了。 “我大姊的手毛比你还浓呢。” “………”他脸色愈来愈难看,思索着。 的确,他从小就长得比较偏阴柔气质,一般男人会有的特征,在他身上都不怎么明显,喉结也若有似无,就连胡须也不怎么长,要不是长大后被鼓噪着去了烟花地“行成人礼”,证明他的雄风没有任何异常,否则他还一度很烦恼自己是不是有什么病呢。 但是被说长得比女人还美,跟真的被当成女人可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啊。 最后他索性把上袍整个一月兑,露出胸膛。“看到没?看看我这平坦的胸,这样你还要说我是女人吗!” “我大姊的胸也很平的。”她微微一笑。 “别再提你大姊了!”他忍不住怒吼。 “你别恼羞成怒,胸部不大的姑娘家很常见的,没什么好丢脸的。听邻里的大婶姑婆们说,以后生了娃儿,女乃孩子的时候,自然就会大一些了。” “我还生什么娃儿……”他为之气结。 “你不用觉得自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好,你虽然没胸,但长得美啊。像我虽然胸比较大,但长相就输你一大截了。”她双手捧着自己的胸说着。 他不由得盯着她的手,还有她手捧着的胸,讷讷道:“是还不至于差到一大截的程度……你也长得挺不错的。” 她好像没听到他说的话,自顾自地继续讲:“我每次听说书的说什么祝英台、花木兰那些故事,都会觉得很纳闷,怎么可能会看不出来她们是女扮男装呢,那些人眼睛是糊到牛粪了吗!” 他在心里叹:『你的眼睛才是糊到牛粪了啊。』 “虽然你打扮得很像真的男人,英俊挺拔,活月兑月兑就是个翩翩公子,但你骗得过别人,可骗不过我这双锐眼,我一看就知道了。” 他内心盘算着:『这姑娘脑子估计是听不进人说话的,他到底要怎样才能证明自己是男人呢?难不成要月兑了裤子给她看吗?』 若是这样做的话,的确是可以证明他是男人,但同时也会证明他是个猥亵、龌龊、无耻、下流、孟浪的登徒子,恐怕会被乱棒打出门去,以他现在已经废了一条腿的情况来看,要再多废一条腿的话,实非良策啊。 “我不管你要怎么想,总之,我是男人就对了。”他叹口气,不想再跟她争无谓的舌上之功。 “你真的很固执,若你是不想让人知道你是女儿身的话,我可以帮你保守秘密的,就只有我们家的人知道你是姑娘,外头的人不会知道的,这样好吗?” “等一下,所谓的保守秘密,应该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才对吧,为何还要跟你家的人说我是女人?”被她当成女人已经够冤了,至少在其他人面前他要当个堂堂正正的男人啊! “你脑子真是不好使。”她叉起腰。 “什么?”他长到这么大,饱读诗书,从来只有被说聪明过人的份儿,而这女人居然说他脑子不好使? “当然要让我家的人知道啊,要不然他们以为你是男人的话,肯定会叫你跟我大哥睡同房的,这样你的闺誉岂不就毁了。所以要让我家的人知道你是姑娘,这样你才能跟我一起睡。” “我跟你一起睡?”他大惊。 “瞧你这伤势,没养上几个月是好不全的,我看你身上也没带家当,多半是从大虎那儿逃命时就全落光了对吧。也罢,你就先住在这儿,安心把伤养好,之后再做打算吧。” “我很感谢你的收留,但……跟你一起睡这件事……不好吧。”他很是为难地推却。 她替他这个男人设想什么见鬼的闺誉,却没想到自己的闺誉吗?不过说到底,她根本就不认为他是个男人啊!当然也就不会想到要避嫌了。 “怎么?你不想跟我睡啊?那跟我大姊睡也是可以的。” 她话才刚说完,房门外跨进一道巨大影子,背着光,还看不大清楚长相,但看那外形是高头大马、方头大耳,十分孔武有力的壮硕模样,头上缠着头巾,手上拖着一把锄头,看上去杀气很重,让人不由得产生三分畏惧,他正想说这人应该是她的大哥时,只听见她喊了一声—— “大姊,你回来啦。” “余儿,我听娘说你的夫婿从天上掉下来了。”大姊眼睛看向那个坐在床榻边,眼睛睁得老大,下颚始终合不上来的人,心中暗忖:『看样子摔得不轻,连下巴都摔月兑了吗?』 “大姊,你别听娘在那儿胡说,这位姑娘是在山上遇到大虎,滚下坡谷,刚好掉在咱们家后院里,伤势还不轻呢,尤其是右腿。” “姑娘?真是可惜了,娘还打趣着说要帮你准备嫁妆了哩。哈哈哈哈!”大姊朗声大笑,这笑声也跟男人一般豪迈。 “你们就是爱欺负我,不理你们了。”余儿转头对他说:“她就是我大姊,怎样?是不是跟我说的一样,所以你也别因为平胸而自卑了,你比我大姊更有女人味呢。” “你大姊根本是男扮女装吧。”他低声喃喃自语。 “你刚刚说什么?”大姊原本把锄头扛上肩,刚要走出去,一听到他好像说了什么,又转身回来问道。 “不不,我什么都没说……”他惊恐地拉起刚刚月兑下的上袍,遮住自己,但其实根本起不了什么保护作用。 “余儿,好好照顾人家,等会儿一起出来吃晚膳,我先去找跌打师傅来看看她的腿伤。” “好。”她高高兴兴地把大姊送出去,等到大姊走远了,他才松了一口气。 “如何?你要跟我睡,还是跟我大姊睡?”余儿再次问道。 他眼光诚恳而真挚的:“请无论如何都要让我跟你一起睡,感激不尽。” 第二章 当晚,他们一家人盛情款待这位天上掉下来的贵客。 他的腿已经让跌打师傅用木片固定捆扎好了,看起来骨头应该是没断,但骨裂恐怕是有的,为了不让裂痕加深,师傅还绑了固定,尽量别动得好。 余儿也削了支长木棍给他暂时充当拐杖用,她替他披上一件斗篷,遮住背上残破的衣衫,连颈子都包起来了。 搀扶着他出来坐在席上后,他看着屋内的这群人,心情很是紧张,而那一桌子菜,多到令人咋舌的程度,不是菜色很多,而是量很多。 主膳是饺子,那饺子堆在中间的大盘子上,成了一座小山,而桌子旁边倒放了一张凳子,上头架着一锅炖汤,那锅子就是灶炉上炒菜用的大锅直接拿过来放的。 而坐在眼前的,有三个长得像熊一样大只的男人……啊不,是两个男人,其中一个是大姊,女的;另外两个身形看起来比较正常的,一个是他的救命恩人,另一个是跟她长得很像的妇人,徐娘半老、风韵犹存,估计应该是她的娘,也就是只顾着灶房里的炉火,对他见死不救的那个。 “我跟大家介绍,她是我救回来的人,是天上掉下来的仙女。”余儿兴致勃勃地道。 “唤什么名儿来着?”说话的是余儿的娘。 “姓庞,知识的知,祥瑞的瑞。不像姑娘家的名字对吧,其实我是——”庞知瑞想接着表明自己是男人,结果被旁边的余儿抢了话。 “姑娘家取男人名的很常有啊,你爹娘一定是觉得你长得太美了,怕你太柔弱,才取了个阳刚点的名字补强。其实『知』跟『瑞』是男女都能用的字,像我就有认识一个叫知秋的,还有一个叫瑞芸的。”余儿滔滔不绝地说着。 “不,我是真的——”他才刚想辩解,对面就响起如雷的笑声,整个盖过他的声音。 “小泵娘,你别紧张,我是这儿的当家、这些孩子的爹,名字再怪都不会比我怪。我叫穹锦彰,我这人老被说很爱穷紧张,人如其名,好笑吧!” “当家的,你那让人听到耳朵长茧的老笑话就不要再拿出来讲了。”余儿她娘横了丈夫一眼,穹锦彰马上紧张起来,闭上了嘴,乖得跟孙子一样。 “你们姓穷?”庞知瑞第一次听到这姓氏,怎么会有人倒霉到姓“穷”呢? “不是贫穷的穷,是苍穹的穹,很少见吧。我们这儿是弓县,弓县自古以来住了很多姓氏里带有『弓』字的人家,所以才会被叫做弓县。”余儿马上了解他的疑惑,毕竟他们常被问,问到都习以为常了。 “老祖宗就姓穹,这没办法改的,所以我们就在名字上下功夫,让名字听起来不那么穷。来,我跟你介绍。”穹锦彰开始一一指着,“这是长子,叫穹多福;长女,穹多娇。” “多娇?”庞知瑞听到大姊的名字,很是惊愕。 “江山如此多娇的『多娇』。”穹锦彰补充。 “我知道,只是……不,没什么。”庞知瑞想想算了,还是别多嘴了,他只是觉得大姊怎么看都跟“娇”字扯不上边儿。 “而我的名字『余』字,是取年年有余的意思。你瞧,我们的名字一点也不穷,都是多多的哩。”余儿甜甜地笑道。 “其实当年余儿出生时,正是刚过完年后不久,我看米缸上贴着『满』字,本来想帮她取名叫『多满』,结果被骂了。”穹锦彰搔着头,又发出如雷笑声,但一看到太座阴着脸瞪他,又马上缩起,闭了嘴。 庞知瑞还发现一点,余儿她娘看似不经意,其实是有在注意他的,那看着他的神情若有所思,大概是在怀疑他的来历,毕竟面对一个来路不明的人,持着保留态度是很正常的;相反的,像余儿那种过分殷勤的热情好客才是该令人担心的,她如果被骗、被卖了,可能还会傻傻地帮对方数银子吧。 “庞姑娘,多吃点,你不快点吃,等会儿饺子就要被我爹、大哥、大姊吃光了,他们一个比一个会吃哩。”余儿催着他动箸。 他看着那座饺子山,实在是提不起什么食欲。在庞王府里,虽然不至于日日山珍海味,但至少膳食都是精致好看的,而不是像这样大锅大盘的粗食,像在喂猪似的。 但是他累了一天,尤其是面临攸关生死的阵仗后,他体力已经全部用罄,饿得大肠撞小肠,就算是猪食也得吃了。 他夹起一个饺子,塞进嘴里一咬,饱满的肉汁马上在他口内扩散起舞……好吃,太好吃了!不用沾什么调酱就非常好吃。他好惊讶,这看起来不怎么样的饺子,怎么会美味成这样!?难道是因为自己太饿了吗? 全家人看到他那满足感动的表情,都笑了,也开始动箸。庞知瑞还在闭目慢慢咀嚼,享受着嘴里那颗饺子的美妙滋味时,下一眨眼,桌上的饺子山竟然已经消失了一半。 他瞪大眼睛,看着这家人狼吞虎咽的速度,顿时感到一股危机,他动作要是再慢一点儿,这有生以来吃过最好吃的饺子就要没了!于是他也赶紧加入大快朵颐的行列,拼命的吃,他向来优雅的吃相,此刻已完全顾不得了。 但是他再怎么快吃,也赶不上在座三头熊那蝗虫过境般的速度,眼看着剩下最后一颗饺子,他虽然嘴里还在嚼,已经本能地伸手先把那颗饺子夹回自己碗里放着了。 他吞下嘴里的饺子后,才惊觉自己有多失礼。这从小到大维持的好礼教,居然在这儿毁之殆尽,他顿觉满面羞惭,人家好心收留他,他竟然做出这么厚脸皮的事…… 就在他低头自我反省时,面前被摆了一个盛着满满热汤的大碗,那双柔荑是余儿的,她对他说:“喝点汤。我娘常说,一个人厨艺好不好,看汤就知道,汤要炖得好可不容易,我娘炖的汤可是很计较火候的。” 庞知瑞看着那碗平凡无奇的冬菇鸡汤,汤面还冒着微微热烟,舀起喝了一口,他再度闭起眼仔细品味着口中的精华…… 他心想:『简直绝品,庞王府的厨子真该全部遣回老家吃自己。难怪余儿她娘会把炉火看得比我的命还重要。』 喝完这碗汤,他肚皮整个圆满了,接着耳边响起此起彼落的饱嗝声,他一点都不意外,肯定是那三头熊发出来的,但他一点也不在意了,礼教在这偏村的平凡人家里,一点都不重要,一顿饱饭才是最重要的。 用过膳后,回了房,余儿准备了一套大姊的衣服过来。 “差不多该歇息了,换套干净的衣服比较好睡,你的身量跟我大姊差不多,在这儿养伤期间,你就凑合着穿我大姊的衣裳吧,只是一般的粗布衫,大姊要下田干活儿的,所以都是裤装居多,因为要耐脏的关系,颜色大多是暗色的,不大花稍,还望你不介意。我看你的衣服是锦缎子的,想必你应该出身不凡吧,你家住哪儿呢?” “我是檄州……”庞知瑞欲言又止。 他原本想坦白自己是檄州庞王府的述国公,但一想到庞王雷厉风行的治国风格,早已令普天下百姓闻之丧胆,虽然他不是庞王,只是旁系封爵的述国公,但若是亮出庞王府的名号,恐怕还是会吓到人家,故而有所踌躇。 “你住在檄州啊?听说檄州民生富庶,但是上位者的治事理政方式很可怕,我记得那个诸侯王好像是叫什么来着……”她搅着脑汁,一时想不起来。 “庞王。”他不假思索地接口。 “啊对!就是庞王。”她笑着一拍手,接着马上注意到一点:“嗯……你也是姓庞呢。” 他的心头猛地一跳,没想到她接着又说:“檄州姓庞的很多吗?就跟我们弓县有很多姓张的一样吗?” “呃……大概吧,我不是很清楚……”他心虚嗫嚅,连忙换了话题:“那个,我要更衣了,你能先回避一下吗?” “你直接换就好了,一样是女人,你下午都袒胸露背给我看了,现在又要我回避,岂不好笑。” 他一听,不觉红了脸;她看她那尴尬的模样,笑了出来。“我去提水来给你,你现在不方便沐浴,就在屋里简单自己抹抹身子净身吧。” 她留了一桶温水放在床边,给了他一条抹身子用的布巾后,就关上房门离去,自己去湢间沐浴了。 第三章 他等了一下,确定她走远后,才开始解衣抹身子。坐在床缘吃力地穿上裤子后,才发现大姊的衣服大小竟然合穿,长度刚好,只是对他而言稍嫌宽大了一些,大姊竟然比他这个男人还壮硕啊。 他环顾四周,她的闺房小小的,收拾得窗明几净,还有种淡淡的、说不上来的香味,但又不像姑娘家在用的脂粉香,他在庞王府的那些侍女都会抹脂搽粉,但余儿姑娘脸上好像什么也没抹。 风儿从窗外吹进来,香味更浓郁了,他不禁吃力地拄着拐杖,单脚跛行到窗边,发现外头窗棂下种了一排玉堂春,女敕白花儿正盛开着,原来香味是打这儿来的,他闻着心旷神怡,听着外头清脆的虫鸣声,夜里显得格外清晰。 他开始想着、整理着自己纷乱的心思。自己离开庞王府已经多少时日了,朝着姥爷家前进,都还没开始寻访,就迷了路、遇上虎劫,现在落在这小村子里动弹不得。 说来,嫂子所说的那个持有二哥所赠玉佩的女人是否真的存在,他至今仍然存疑;而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而出来寻人,他自己也弄不大懂;嫂子已经是二哥的人,他为了嫂子出来找她的情敌?简直是荒谬。 老天爷在看着,祂一定是知道他存有私心,不是为了嫂子,而是为了自己,如果他能找到嫂子的情敌,那么二哥舍嫂子而就情敌时,他就有机会了。 愚蠢、乡愿,明知道不该,内心还存有那么一丝丝希冀,骗得过自己,可瞒不过上天;他自己又何尝不知,他是无法介入二哥与嫂子之间的,或许他这次出来,表面看来是应了嫂子的请求,其实是顺水推舟,有个借口好离开庞王府罢了,这样就看不到他们的浓情蜜意了。 换个念头想想,就当出来游山玩水吧,之后假意寻一下人,也算有个交代,最后再到姥爷家住久一点,一年,或者两年,时间会冲淡一切的,时间会改变很多事情的,包括人的心情与想法。 他知道自己很矛盾,很多似是而非的心情,厘不清、整不明,模糊暧昧的情况下,连自己都不清楚自己到底在干什么,一种自我厌恶感持续地折磨着自己。 有时候真不得不信“人算不如天算”这句话,他现在被迫得暂时寄居在这户人家里,还好他们都是古道热肠的老好人,否则他就算没摔死,也动不了,早被野外的野兽拖去填肚子了吧。唉,人生,真是充满了不定数。 也罢,既来之则安之,可以不用寻人了,这对自己而言或许也是种解月兑,或者该说是刚好有理由可以逃避…… 就在他胡思乱想之际,有人敲响了房门。“庞姑娘,我可以进去了吗?” 是余儿。他慌忙拉回心思。“当然,请进。” 她进了房,看到她倚在窗边,巧笑问道:“被玉堂春吸引了是吗?”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也很喜欢像你这样待在窗边闻着香,很舒服呢。”她也来到窗边,向他介绍着:“这些玉堂春是我自己种的,三月起就是花期,种得好的话,几乎可以开一整年。” “隔壁那间是茅房吗?”他看着离屋子大约五六步远的那间小屋,思索着万一想解手时,该怎么办?他现在连行走都有困难啊。 “哪有茅房那么大的,那是柴房。我爹说柴房不能跟主屋建在一起,万一不慎烧起来,才不会连带全家烧光光。你想解手的话,就用房里的净桶吧,旁边有椅子可以让你当靠手的。” “我府里的茅房就有那么大啊。”他说完才发现这样讲太失礼了,庞王府跟一般人家怎么能比呢? “哗!你家的茅房跟我家的柴房一样大啊?原来传说都是真的。” “传说?”他疑惑。 “听说富贵人家的宅邸都很广大的,像我们弓县里最富有的张员外他家,就有好多传闻呢。比方说,听说就是因为他家太大了、茅房太远了,内急的时候恐怕还来不及走到茅房裤底就已经一大包了。” “既然张员外家底这么深厚,怎么不干脆就近在每栋屋庭旁都建个茅房呢?犯得着把自己弄得那么累吗?” “说得也是,看来张员外没有你聪明呢。” “我看你们只是胡乱传说一些有的没有的事当笑话消遣罢了吧。”他对那些无凭无据就乱传风言风语的无聊乡民很是反感。 “我也是听人家讲的嘛,传闻又不是我起头的,而且只是些无伤大雅的小事,我们又没毁谤人家。”她吐吐舌头,转身把他用完的水桶与布巾收拾出去。 再次回到房内后,她习惯性地落了锁。他看到她落锁的动作,心头震了一下,这斗室之内只剩下孤男寡女,他的心跳不可控制地快了许多。 刚刚用膳时,他错失了向这家人说明他是男人的机会,现在真的要跟她同房睡了,他顿时罪恶感横生,不知该如何是好,现在跑出去喊说自己是男人的话,还来得及吗? 接着她坐到梳妆台前,开始解下发髻,对镜仔细地梳理头发,他看着她乌云般的长发流泻下来,虽隔着一段距离,却好像隐约闻得到发香,让人心旌摇曳;她一手捧着发,一手拿着梳篦一下一下地梳理,垂着眼眸,那眼睫低搧的模样,凭生无限娇怜,他不觉竟看得呆傻住了。 她梳好头,朝他走过来,他一时竟有些退缩,红着脸,心里头有几十头小鹿正在狂奔的事儿可不能教她看出来了。 “庞姑娘,今后我就唤你瑞儿好吗?” “瑞儿?”只有娘在他小时候时会这样叫他,他觉得这样太亲密了。“你唤我知瑞就好,单名的叫法,像小泵娘似的。” “你本来就是姑娘啊。” “就跟你说了我不是姑娘,我是男人!” “真不懂你在坚持什么。”余儿一副拿她没办法的样子 “我才是不懂你在坚持什么。”他气闷。 “那这样你也叫我两个字的名字好了。” “两个字?你不是就叫穹余儿吗?有差吗?” “余儿是乳名,全名才不是穹余儿呢。像我爹娘都换我大姊『娇儿』。” “不是穹余儿?不然全名叫什么?” “看来你脑子真的是很不好使,用膝盖想也猜得出来啊,大哥穹多福、大姊穹多娇,那你觉得我应该叫穹什么余呢?”她又叉起腰了。 “不会是叫穹多余吧?” “是啊。” 他简直不敢相信。“怎么会有人把女儿取名叫『多余』呢?” “这『多』跟『余』都是好的字意呢。” “但是合起来就不是好的词意了,这就是文字的奥妙。”他皱眉。 “也许我爹娘也觉得我是多余的吧,娘生了大哥以后,爹就想要个女儿,生了大姊后,照理说就凑成一个『好』字了,不用再生了。没想到娘后来又有孕了,生出来还是个女儿,所以才叫多余吧。”她毫不以为意地笑道。 “你晚膳时明明说你的『余』是年年有余的意思。”他听到她自嘲的说法,不知为何有些薄怒。 “年年有余是爹说的,总比叫『多满』好吧。” “相信我,你爹娘绝对不觉得你是多余的,他们只是没读什么书,所以取孩子的名字也就不大讲究罢了。” “不觉得我多余的话,娘为什么会急着想把我嫁出去?虽然说女大当嫁,但是大姊都还没嫁,就光是忙着帮我说亲,什么道理嘛。” 他心里暗想:『大概是因为看你大姊那副模样,也知道她肯定是嫁不出去了吧。』但这话可不能说出口。 “话说回来,这是我的事,跟你又没关系,我都不觉得我这名字不好了,你干嘛这么较真?快上床歇息吧。” “一定要睡同一张床吗?男女授受不亲……”他还在做最后的抵抗。 “这房里就一张床,难不成你要睡地上吗?” “也是可以。你跟我这个男人睡了,闺誉就不清白了。” 她开始不耐烦了。“你要真是男人的话,就别那么婆婆妈妈的了。开口男人、闭口男人,像我爹跟大哥那样的才叫男人好吗!” 说着,余儿就主动挽住他的手臂,扶着他坐到床缘后,再自己爬上床的内侧,接着把他放倒侧躺,以免压到他背上的伤。然后自己也躺正,拉好被子盖着他与自己,闭上眼睛,没多久就睡着了。 他看着她均匀的呼吸起伏,知道她真的睡了。她睡了,可是他睡不着啊! 他就这样侧躺,面朝着她,看着她睡,无法躺正,又不方便换边侧躺,因为全身筋骨痛,而且右腿动作困难。稍早出去用膳时有她扶着,还不觉得太吃力,刚刚自己独力撑拐杖走到窗边才几步路,痛的感受就完全不同了。 他被迫看着她的睡容,从这角度看去,她的侧脸轮廓线真是好看!从额头到鼻梁,再到唇儿下巴,脸颊粉女敕女敕的,让人好想模一把,那周身毫无防备的模样,睡得可熟了。她真的完全把他当女人了,要是她知道身边躺了个男人,还能睡得这么安稳吗? 不知过了多久,她翻身了,变成与他面对面,她的脸就近在咫尺,连她的幽兰吐香都感觉得到,他现在专心一看才发现,她其实是个很标致的娇俏姑娘哩。 渐渐的,他的视线不自觉往下移,她雪白颈子下的衣襟有些歪掉,襟口处微开,好像快要看得到什么,但其实什么也看不到的风景,简直让人心痒难耐…… 他猛然惊觉自己起了邪念,赶紧闭上双眼。 天啊!这是什么酷刑?他是个正常男人,正值血气方刚的年纪,一个俏生生的袅娜少女就睡在他身边,但他什么也不能做,这是要逼死他吗? 他现在突然有些后悔了,或许选择跟大姊一起睡才是上策啊!至少他可以确保面对大姊的话,自己肯定会到达老僧入定的虚空禅境,眼前的事物是绝对激起不了他一丁点儿欲念的。 他开始试图使力撑起身体,要翻身成背对她的姿势,否则今夜就甭睡了。 但连翻身这么简单的动作,对现在的他来说却是非常困难的。为了怕吵醒身边人,他用极慢的动作小心翼翼地翻过身,这慢动作反而更加吃力,他每动一寸就全身连带着发疼,咬牙忍住因疼痛而想申吟的冲动,直到摆好了右腿的位置后,他已经满身大汗了。 他想,明日得想个法子,不能再跟余儿同房,就算让他睡柴房也好。这就跟在马面前吊根胡萝卜一样,看得到吃不到,那匹马会一直跑到死啊。 第四章 第二章 庞知瑞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度过那一夜的,只知道内心交战到快天亮才昏昏然睡去,直到睁眼时,已日上三竿,房内空无一人,床边摆了一盆水,应该是要让他漱洗用的。 他艰难地拄着拐杖走出房门,到了厅内,都没看到人,屋内安静得很,感觉好像全都出去了。就留他一个外人在家吗?这家人也太信任他了,难道就不怕他卷了家里值钱的东西逃走吗?还是说他们算准了他现在跑不了? “穹姑娘!”他试着大声喊人。 “你起来了啊?”余儿突然从门外探出头,吓了他一跳,她笑嘻嘻地道:“我刚洗完衣服,正晾着呢。” “我还以为屋里都没人在。” “家里就剩我,其他人都出去干活儿了,傍晚才会回来。你先坐着,我重新帮你热一下稀饭,就可以吃早膳了。”她说着就要往灶房去。 他连忙唤住她:“别忙了,是我自己睡晚了,我就这样吃就好,不好意思再麻烦你。” “说那什么话,你昨天摔成那样,肯定是全身疼得很吧,那要是我,应该就干脆躺在床上不起来了,你就好好休息,起来做什么呢?” “一直躺着不动也是很难过呢,总不能劳烦你连饭都端到房里来喂我吧。”他笑答。 “看你的气质,应该是哪里的名门千金吧,照理说是很习惯被侍候才对呀,这么客气做什么呢。” “我才不是什么名门千金……”他才刚要说,她就已经跑走了,他只好对自己说:“我是名门『公子』。” 过了半晌,她端着热腾腾的稀饭出来了,就在他用膳时,她掀起他的上衣,检视他背上的伤,重新擦过,再涂上新的药。她一边涂一边念着:“希望别留下伤痕才好,姑娘家嘛,有了疤就不好了。” “其实我不介意。”因为他是男人。 “欸,你别以为伤在背上,穿着衣裳没人看见就无所谓。我娘说,将来嫁了人,身子是要给丈夫看的,要是背上有难看的疤,被嫌弃了该怎么办?你看我,小时候跌倒,膝上刮了一道伤口,现在就成了一道疤了。” 说着她抬起左腿踩上他身旁的凳子,把裙摆撩到膝上,露出她左膝头上的疤痕给他看,庞知瑞当场把还没吞下去的稀饭给喷了出来! “你!你怎么可以随便撩裙子给人看……黄花大闺女,这……你还要嫁人吗!”他一时心慌意乱,差点咬到舌头,实在是太惊吓了。 “唉唷,有什么关系嘛,咱们都是女人,我只是跟你分享我的经验谈,这里又没别人在,你反应那么大做什么呢。” “我、我是男人啊!”他有拍桌的冲动。 “又来了!你真的很烦。快点吃一吃,我要收拾了,我还有一堆事情还没做完哩。” 他简直欲哭无泪。这天真烂漫的小娘子实在太不知人间险恶,万一他不是个正人君子的话,恐怕就出事了啊!现在他连她的腿都看过了,是要娶她以示负责吗?但是她本人根本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啊! 当她收完桌子之后,他看她手拿一个大碗走了出去,他忍不住好奇:“你拿那个碗要上哪儿去?不会是要去托钵化缘吧?” 她被他逗笑了。“我是要去捡虫。” “捡虫?” 她把他搀扶到门外,拿张凳子让他坐在屋檐下,自己走到庭外,那儿有一畦菜田,种满了菘菜,只见她蹲在田埂边,拿着竹箸开始专心地在夹东西,夹了就放进碗内。 “种菜就是很容易长菜虫,把菜啃坏了,卖相就差了,所以我闲暇时就会这样把虫都捡掉,捡了的虫还可以喂鸡呢。”她边捡边解释。 他看着她蹲在那儿的模样,娇娇小小的,他脑中浮起了兔子的影像。是的,跟她大哥大姊那像熊一样的存在比起来,她简直就像只可爱的小兔子。 “你那样捡不累吗?” “累啊,但是没办法,虫害严重时,甚至整畦菜田都会被吃光呢,所以要在它们还小的时候先下手为强啊。说起来,我很喜欢蝴蝶的,它们是那么的美丽,但是生的虫却是那么丑陋又惹人厌,好讽刺呢。” “虫长大了就蜕变为蝴蝶,它们是一样的东西,你不能只爱它美好的一面,却嫌弃它不好的一面;就像人一样,总是有长处就有短处的。” “哦?你喜欢虫啊,那我这碗虫就给你吃好了,要是菜都让它们吃光了,那你吃虫也等于吃菜,反正都一样嘛。”她鼓起腮帮子。 “我是在跟你讲道理,干嘛使性子呢?你有没有想过釜底抽薪的方法?”看到她微嗔的模样,他竟然觉得有点可爱。 “釜底抽薪?” “菜虫是蝴蝶生的,只要不让它们靠近菜田不就得了。” “你是说捕蝶吗?怎么捕得完呢?它们可是到处飞的呢,天大地广,你能挡得了它们吗?” 他微微一笑。“所以才要想办法啊。你们这儿有没有细网子之类的东西?” “细网子?鱼网可以吗?南边那头靠海,有打渔人家。” 接着,余儿照着庞知瑞的指示,去附近的渔户讨来了不要的旧葛纱,也就是捞捕鱼苗用的细网目鱼网,然后在菜田周围与中间打了很多细竹桩,再挂上葛纱罩起来,这样蝴蝶就飞不进去了。 一直忙到近傍晚,终于完工后,余儿非常高兴。“没想到你脑筋这么好。” “你才知道,之前还说我脑子不好使呢。” “你怎么这么爱记仇啊。” “我哪有爱记仇?”他自认自己可是一向云淡风轻,行事洒月兑之人啊。 “欸,你坐着怎么腿开开的,姑娘家坐没坐相。”她突然注意到他的坐姿。 “我是男人啊,夹着腿坐着多窝囊。” “你有必要演男人演到这程度吗?我娘平素老嫌我大剌剌的很粗鲁,没想到你比我还粗鲁。” “我粗鲁?”他一向自认优雅有品,而今只是张着腿坐,居然就被说成是粗鲁了?她老拿女人家的标准来审视他,这是哪门子道理?“我到底要怎么做你才愿意相信我是男人?” 她歪着头想了想,刁钻一笑。“你能站着解手吗?男人都是站着解手的。” “我当然可以,但我现在这样连稳稳站着都成问题……” “那就等你能够站着解手时再来跟我说你是男人吧。我要去准备晚膳了。”她摆摆手就要朝后头灶房去。 “晚膳不都是你娘在煮的吗?” “不是,大多是我在煮的,除非是像昨日那样,田里比较不忙时,我娘才会提早回来煮。不过今日开始要收割稻子了,他们肯定要忙到太阳下山才会回来,我得在那之前做好饭菜。” 庞知瑞一听,有点失望,他原本有些期待今晚穹大娘不晓得会煮什么好菜,中午余儿只是简单煮了点清汤面,两人凑合着打发了,虽然也是好吃,但总觉得嘴巴有点淡。 但他又想,这里不是庞王府,对吃食实在不能太要求,人家肯收留他,供他吃住到伤好已经是天大的恩泽了,待他回到庞王府后,一定要好好送份大礼来酬谢这家人才行。 现在剩下他一人坐在庭院前屋檐下,这家人的屋篱笆很矮,可以直接看到外头的景致,他想,这样等于没有围墙,难道不怕偷儿跑进来吗?但又再想,这户人家里住着三头熊,哪个不长眼的偷儿敢闯进来?恐怕会被一掌掐死吧。 弓县,不晓得位在哪儿?其实在山里迷路时,他就已经分不清东西南北了。住在庞王府里本就很少外出游历,地理上的观念他是很模糊的,大城镇的话他是知道,但一些小村小县几乎不会被提起,他也就无从得知了。 从这儿看出去的景致就是乡村田野,所见都是田亩,中间座落着几户人家,充满了一种闲适的悠然感觉,不晓得这里有没有市集?余儿说南边靠海,他还真想去看看啊,大海应该比檄州的蓬莱江要更大更广吧…… 就在他一边享受田园景色、闻着带了花草树木味道的微风,一边心思无限缥缈奔驰之际,突然闻到一阵诱人的香味,咸咸的酱香,很下饭的味道,让他的肚子登时咕噜噜地响了起来,一定是卤肉!不会错,他鼻子一向很灵的。 他坐不住了,一边拄着拐杖,一边扶着墙,慢慢地移动到灶房去。好不容易到了灶房门口,只见灶口上有两个大锅,一个飘着米饭香,一个飘着卤肉香,余儿正坐在炉边挑拣菜叶。 “你怎么过来了,不是要你尽量别走动吗?”看到庞知瑞过来,余儿马上过来搀扶她进屋,让她坐在自己身边。 “一个人坐在外头像只看门狗似的……不,看门狗还可以跑来跑去,或坐或卧,而我只能像尊石狻猊,坐着不能动,好闷啊。”他苦笑。 “希望有人可以说说话对吧,我了解的,因为我也是这样。家人都出去时,就剩我一个人看家,做着家里的杂活儿,连想说句话的对象都没,有时我还会对着养在后院的鸡说话呢。所以你来了,我好开心呢,有人可以陪我,虽然你不能动,但可以跟我谈天解闷,我不是一个人的。” “我还以为你是天生个性外向好客,结果你只是寂寞啊?” “我是个性外向没错啊,但娘说姑娘家不能一天到晚只想野出去玩,我的个头不像大哥大姊那样壮硕,粗重的活儿做不了,至少家务活儿要做好。”她扁着嘴,很是委屈。 他伸手压着她头顶,笑着道:“我看你身量不到六尺五吧。” 余儿拨开她的手嗔道:“我有六尺六!”随即把一小篮扁豆摆到他面前,“帮忙去豆荚边儿,你脚虽然不能动,手可是能动的。” “去豆荚边儿?”他一时傻住,他从未做过厨灶里的活儿啊。 “连去豆荚边儿都不会?你真的是出身好人家的千金,娇生惯养着不用做事的?”她很意外居然有人连这么简单的事都不会。 “你教我。”他倒是挺想试试看,没做过的事,感觉很新鲜。 “像这样把豆荚头儿掐掉一点点,别完全掐断,再顺势一撕,豆荚的硬边儿就撕掉了,反过来尾巴也是一样,这样吃的时候才不会有粗梗感。” 她做了一遍给他看,他照着做,头几个弄不好,之后就抓到窍门了。 “那篮扁豆去好边儿后,这些菘菜挑一挑,把黄叶烂梗挑掉,再将这把葱切一切,全切成葱花。”她使唤得可顺口了。 “我没拿过菜刀……”他不好意思地道。以前练武的时候是拿过长刀,但没用长刀切过葱就是了。 “什么?!”她张大了嘴巴。无奈,只好切几下给她看了,但换她切时,她光是看她拿菜刀那不大顺手的样子就心惊肉跳,“罢了罢了,你还是别切了吧,要是把手指头给切掉了就更麻烦了。” 第五章 日落西山后,穹家人回来了,饭桌上一样是很霸气的,一大锅卤肉,一大锅饭,两样炒菜,一锅双花汤。双花汤是余儿说的,葱花加蛋花,所以叫双花汤。 光是那锅卤肉,就让庞知瑞多添了两碗饭,实在是太美味了,余儿的手艺不输她娘啊。他要是在这儿住到伤好的话,说不定也会变得像熊一样大只吧。今晚,他的肚皮又圆满了。 用完膳后,余儿收拾好碗盘,抹了桌子,接着又要扶庞知瑞进房了,这时他才从美食的大梦中猛醒过来。 “等一下。我不能再跟你一起睡,不管你相不相信,我都不能再让情况这样暧昧不明下去了。我要向你们澄清,我是个男人!我跟余儿姑娘解释过很多次,但她就是很固执地认定我是女人,她误以为我是一介女流孤身在外,才想伪装成男人的样子来保护自己,但并不是那样,我是真的男人啊!如果你们也不相信的话,可以请伯父或是大哥来帮我验明正身!”他一口气大声说了,不再让谁有机会打断他。 他说完后,屋内顿时悄然无声,这种沉默让他脊背发凉,他心想,不会被用竹扫帚打出去吧?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有人出声了,是余儿她娘。“所以你打算怎么对我们家余儿负责?” “负责?”庞知瑞愣了一下。 “你们昨夜同床共寝了。”穹大娘眼光锐利。 “……是这样没错,但我们什么也没……”他很是心中有愧。 “我知道你什么也没做,你伤成这样哪能做什么呢,但是待字闺中的姑娘跟一个大男人同房了,这就说不上清白了;再加上她照顾你时,又扶又抱的那些身体碰触,简而言之就是余儿的闺誉已经蒙尘了。”穹大娘语气平和,却字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娘,我不要紧的……”余儿正想替他说点什么,娘亲却厉色道:“现在是我在说话。”余儿只好认份地闭上嘴。 “只要不说出去的话,外头的人是不会知道的……”庞知瑞说得十分心虚。 “余儿救了你,你不打算回报她吗?你现在两袖清风,一般来讲,无以回报的话,也合该以身相许,更不用提你已经跟她同房过了。”穹大娘说得正经,完全不像是在开玩笑。 “以身相许?”庞知瑞闻言大惊,这是要他娶余儿姑娘的意思吗?这代价未免也太大了,这是趁火打劫吧,这里是土匪窝吗?他哪能这样莫名其妙地就娶了亲,于是他慌忙道:“我、我可以回报的,等我伤好回家后,会马上遣人送大礼过来……” “我怎么知道你回去后还会不会再来,余儿也许是傻的,我可不傻。”穹大娘冷笑道。 “我保证我会再来的!”他这下真的急了。 “就算你会再来好了,惹了事情就从家里搬出银子来摆平,以为所有人都是见钱眼开,可以轻易打发掉,真是典型的纨袴子弟做法啊,说穿了就是没担当。看不起人也该有个程度,别说你不想娶余儿,我也不想让余儿嫁给像你这种没有肩膀、不配称之为男人的男人。”穹大娘语带嘲讽。 庞知瑞被穹大娘一席话说得脸色青一阵白一阵,心底油然升起一股愤怒。“我没有这个意思!我不是不想负责,只是我也不是故意要与她同寝的,我三番两次强调过我是男人,但她死活不相信,我又有伤在身,身体碰触也是不得已,并非有意占她便宜——”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穹大娘打断:“你的意思是,一切都是余儿自找的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庞知瑞大声起来了。 “我不管你是什么意思,总之今夜起你就睡柴房,而且我家不能再让你白吃白住了,不能当自己人,那就一切比照外人来办,我不至于会狠心地把带伤的你赶出去,但你得付出劳力赚你的一日三顿饭,现在脚伤未愈,可以让你先赊着,等你好了再来补,没补完之前休想离开弓县,我不会让你有机会欠债不还的。” “娘,不需要这样……”余儿没想到事情会弄到这般田地。 “余儿,看见了没有?人家不想娶你,你还以为自己很好嫁吗?下次再有说亲的机会时就好好考虑,别再无端拿乔了,到时放到变成老姑娘,嫁不掉可就让邻里看笑话了。” 穹大娘说完就进内屋了,在座的三头熊从头到尾连吭也没吭一声,这会儿,庞知瑞彻底了解到这个家里真正的当家是谁了。 庞知瑞被送进柴房了。 余儿把柴房收拾整齐干净,里头那张简单的木床也铺上了薄被,她的大哥把庞知瑞背过来。是的,直接用背的背过来,放下他之后,大哥就走了,只剩下余儿倚着在门口恋恋不舍。 她看着他,他也看着她,两人很是尴尬,最后他先开口了。“这柴房怎么会有床?” “每当我爹惹我娘生气时,爹就会被赶出来,那时就会睡在柴房,睡的次数多了,他索性就自己钉了张床了。” “………”庞知瑞突然觉得穹伯父有点可怜。 “你好好休息,我明早再来探望你。” “说得好像我是被押在牢里似的。”他自嘲。 “也差不多了,都是我害的……”说着,她轻轻带上门,离开了。 她走了以后,他坐在床上发怔。昨夜才想说宁可睡柴房,结果就真的睡柴房了,老天爷还真是有求必应啊。 床的旁边开了个小窗,他往外头探去,就看到那排玉堂春,昨夜是从余儿房里看到的,今夜却是换了个方向,真讽刺!他抬头望向天空,今夜是满月,月色皎洁明亮,但他的心情却是乌云密布,想着想着就长叹了口气。 他正躺平准备睡下时,那头的窗户打开了,余儿趴在窗前轻轻地唤了声:“庞公子。” 他整个又弹了起来,看到余儿眼睛带水漾儿,好像蓄着泪,他心头不由得一紧。“你哭了?你不用那么自责的,我没有坚持拒绝同房也是有错……” “我没哭,我只是打了呵欠。”她揉了揉眼睛,像个困倦的娃儿。 “……喔。”他顿时面有赧色。 “庞公子,你不要怪我娘,她人不坏,会有这样严厉的个性,也是被生活逼出来的。为了持这个家,她不得不强悍起来,否则会被欺负的。” “被欺负?光是有你爹与大哥大姊在,谁敢欺负你们家?”他嗤笑。 他平生一向知书达礼,从未有过这种嘲讽不恭的态度,但他今日是真的被气到了,不想再保持什么风度了。 “以前,我们家不是这样的。我爹跟我娘凭媒妁之言成亲,家里穷兮兮的,我爹看上了军饷优渥,就去从军了。这一去,一年只能回乡两次,一次顶多待一个月,男人长年不在家,娃儿一个个蹦出来,全靠我娘一个人照顾,你知道那有多辛苦吗?一个妇道人家,拖着三个娃儿,她要是不够强悍,日子要怎么过呢!所以她不得不精打细算,为母则强,为了这一家子,她就算被说是恶婆娘都无所谓的。” 庞知瑞听后,沉默了。 “我娘年轻时甚至还被风言风语讥笑过,说我爹长年不在家,娃儿们肯定不是我爹的种,她都咬牙忍过来了,现在孩子长大了,大哥大姊像极了我爹,我像了我娘,外头才闭了嘴。” “你爹是征战结束后才回来的?” “是啊,那也是十几年前的事了。那之后,我们家生活就好过很多,军饷改善了家计,爹回来,孩子也长大可以干活儿了,买了几亩田……我爹对我娘言听计从,也是其来有自的,因为他亏欠我娘太多了。” “就算你娘是为了你才这样对我的,我还是觉得有些太过了。我这个外人的心情她不在意也就算了,但她就不用考虑你的心情吗?难道你就愿意这样糊里糊涂地嫁给我吗?” “当然是不要啊。别说是你了,外头那些说亲的对象也是一样,我才不要嫁给一个素昧平生的人;我将来要嫁的人,一定要是我跟他相处很久了,知道他是怎样的一个人,确定他会疼我照顾我,而且互相有情意,这样我才要嫁。那些媒婆吹嘘得天花乱坠的话都不能相信的,我只相信自己的眼睛。” “媒婆的话是不能相信,但你的眼睛也是别相信的好,都能把我误当成女人了。”他轻笑道。 “谁叫你长得那么美,正常男人才不会像你那样,你前世一定是女人。” “我前世要是女人的话,那你大姊前世就肯定是男人了。” “其实你要是有坚持立场地说服我的话,我也不会平白让你吃了豆腐。”她现在想起跟他之间的接触,才开始觉得羞耻了。 “我坚持了无数次,是你脑壳硬,不听人说话的;而且我哪有吃你豆腐,明明是我的豆腐被吃,我连衣服都月兑了,只差没月兑裤子给你看,你还想要我怎么样?” 她红着脸,嘴一扁。“总之这两天的事儿你可别说出去,我以后还要嫁人的,要是你说出去了,害我嫁不出去,你就真的得负起责任娶我了。” “我不会恩将仇报的,好歹你是我的救命恩人。” “好了,你快歇息吧,我也要睡了。”她说完就关上窗了。 第六章 翌日早晨,余儿等家人都出门干活儿了,才把饭菜端到柴房来;她打开一道门缝,把饭放在地上,待要关门时,庞知瑞幽幽地出声了:“你这样真的很像牢头在放饭。” 她关门的手停住了,内心有些挣扎。 “唉,昨日之前是那么的温柔体贴,照顾我是那么的无微不至,今日却是这么的冷冰冰,连声招呼也不打,饭丢在地上,是要我用爬的过去吃吗?男人跟女人的身分差别就真的这么大?身为男人就是该死啊……”他故意长吁短叹的。 “有什么办法,男女授受不亲,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就是会惹人非议啊。” 她也不想这样,但要是又被娘知道她跟他太亲近的话,难保他不会被赶出去,她可不希望他带伤流落街头。 “没事,我只是感叹罢了,你走吧,我自己会想办法去拿饭来吃的。” 说着他撑起拐杖,跛行到门口,却不知该怎么蹲下拿饭,于是把拐杖靠墙放,单手撑着墙,小心翼翼地弯下腰,没受伤的腿半屈膝,呈现一种很奇怪的姿势,还没拿到碗,拐杖却从墙上滑落地上…… 余儿看着看着终于受不了了,她打开门,把饭端到他床上放着,再捡起他的拐杖,最后让他搭着她的肩,半扶半架着把他带回木床上坐好。 “所以我又被迫吃了你的豆腐吗?”他苦笑。 “我娘没看见就好,你快些吃早膳。” 说着她就出去了,过了一会儿,她搬来了小桌子、凳子、脸盆架、甚至净桶来放在柴房。在他用膳时,她又开始帮他换背上的药了。 “所以现在是你在吃我豆腐吗?”他嘴上这样说,心里头却暖暖的。 “豆腐、豆腐的,你就满脑子豆腐。好!我晚点就去别家买豆腐回来,晚上你就真的有豆腐吃了。” “别家?” “我们村子里那户姓别的人家,他们家专做跟黄豆相关的东西,尤其是豆腐最好吃。他们家也是三个小孩,跟我们家的年纪相仿,算是一块儿玩着长大的青梅竹马,跟我们关系很好的,所以每次我去买,别大娘常会塞一些发酵豆渣给我带回来喂鸡呢。” “姓别,真是罕见。”他觉得很稀奇。 “就跟你说过了,弓县很多姓氏里有『弓』字的,我们家姓穹已经很惨了,他们姓别呢,我都唤别家老二做『别三』。”只要开始谈天,她的笑容就又回来了,庞知瑞发现自己很喜欢看她笑的模样。 “人家明明是老二,怎么会叫别三呢。” “是他名字真的那样叫嘛,他叫别柏杉,说是八字命里很缺木,要多一些木才行。我跟他说,那还不如叫『森』,一口气就有三棵木了。结果他骂我说:『你眼睛是干什么用的?你没看见『杉』已经写明了是三棵木吗!』之后他就开始叫我『又穷又瞎』,于是我就开始叫他『别三』了。” “看来你眼睛有问题是普世皆知啊。”他不觉笑出声来。 这时,外头忽然有人在大喊:“又穷又瞎!你在吗!” “这是说别三,别三就到吗?” 她慌忙出了柴房,到正门去,别柏杉端着一个小锅子站在那儿张望,一看到她跑出来,又开始扯嗓子大声说话:“我娘说好几天没看到你来,叫我来看看你是不是死了!” “臭别三!讲话一定要这么大声吗?谁死了,你才死了!别大娘才不会那样说话,一定是你自己乱讲的!”余儿也跟着大声回去。 “我娘说今日的豆浆浮了很不错的豆皮,说你爱吃豆皮,叫我拿来给你。”他把小锅子递给她,一脸不自然。 “是吗?感谢别大娘还想到要替我留豆皮,我得亲自去跟她道声谢。”她笑颜逐开。 别柏杉一听到她要去跟他娘说,连忙阻止:“甭了甭了,我自然会跟我娘说,你不用去跟她说。” “反正我今日也打算去买些豆腐的。” “你要买豆腐,我给你送过来就好,要几块?”他急了,一副就是很不希望她去找他娘的样子。 “唷!这是刮什么风?以前叫你有路过时顺便送豆腐过来,你就要我自己去你家拿,今儿个居然说要帮我送?”她眯起眼。 “罗嗦!豆腐要几块?快说!我很忙的!”他愈说愈大声了。 “你很忙的话,我自己去拿就好了嘛。” “我等一下就给你送来,你甭来了!”说着他就跑了。 余儿一脸狐疑地端着豆皮进屋,庞知瑞正好用完膳,一手拄着拐杖,一手端着碗箸准备要拿去灶房。 “你别动,我来就好。”她把那锅豆皮摆在柴房桌上,抢过他的碗箸回灶房去洗了。 他坐在那儿,看着那锅豆皮,想着余儿与别柏杉刚刚的对话,实在是因为别三的嗓门太大,他想不听见都不行。 洗完了碗,她又回到柴房。他打趣着道:“看来这锅豆皮应该不是别大娘要他送来的,是他自己主动想要送来给你的吧!” “他怎么可能那么好心,他成日净是爱欺负我而已。” “男人总是爱欺负喜欢的姑娘的。” “既然喜欢的话,应该是要对她好才是吧,怎么反而是欺负她呢?” “有些男人是很拙于表达情意的,看来你不用担心嫁不出去了。” “我才不要嫁给只会欺负我的,我要嫁一个会疼我的夫婿。” “是吗?看来他这条情路是坎坷了。” “你担心别三的情路做什么,还是先担心你自己的出路吧。等你伤好了,是要干活儿抵债的,你会做什么呢?” 被这么一问,庞知瑞一时傻了,他从未想过自己会做什么,因为他向来什么都不用做啊。在庞王府时,他是会帮着二哥做檄州的赋税财务、户司考课等等政务管理,但……那些都不能跟她说啊。 看他陷入沉思,余儿再问:“你总有些擅长的、喜欢的事吧?” “我喜欢读书。” “嗄?读书?百无一用是书生啊,书生就是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废物。”在她的认知里,读书人就是手无缚鸡之力,拿不起比毛笔重的东西。 “喜欢读书怎么会是废物?我自认满月复经纶,琴棋书画信手拈来,自小就被称为才子。若是进京参加科举,我是有自信中状元的。”他没想到书生在她眼中的评价竟是这么低。 “那你怎么没进京赶考?” “我……”他一时语拙,心里其实想说的是:『我是堂堂檄州诸侯王辖内的述国公,是有封爵的,我干嘛参加科举?那是想要升官发财、出人头地的读书人才需要做的事。』 “就算你家富甲一方,不需要你干活儿挣钱好了,但要继承家业也得有点本事的,否则再多的家产早晚也会坐吃山空啊。” 他哑口无言,现在的他在她眼中似乎变成一个不事生产,只会挥霍家财的败家子了,但事实并不是那样啊。 “读书人要是没有在科举中月兑颖而出,谋个官职,一辈子就真的是庸庸碌碌了,像我们弓县的老夫子就是那样,他知识渊博,可惜只中了举人,连贡生都考不上,回到乡里当个夫子,教我们这些孩子读书识字,教书教了一辈子,直到去年驾鹤西归,弓县就没夫子了,因为没有别的夫子愿意到我们这小地方来……”说着说着,她突然灵光一现:“啊!” 庞知瑞被吓了一跳。 她忘情地抓住他的肩。“不如你来当弓县的夫子吧!” “我?”他从来没想过自己能教人读书。 “我明日就去跟张员外说。” “张员外?” “就是那个家中宅邸大到来不及走到茅房就拉在裤子上的张员外。” “喂,那是你们自己乱传的,人家应该没拉在裤子上……” 余儿兴奋得没听到庞知瑞讲了什么,只是自顾自地一古脑儿地说明。 “弓县的夫子束修一向都是张家在给的,所以穷人家的孩子也不用担心没能力读书识字。张员外虽然家财万贯,但不会为富不仁,反而乐善好施。不过他的个性很凶,很会骂人,明明常做善事,却老说他其实不喜欢做善事,他只是在还债什么的,老是板着一张脸不讨喜,又不爱笑,个性这么别扭,他应该改姓别才对——” 他打断她的连珠炮:“那个张员外到底是何方人物?” “他是个市侩,也就是中间商人。弓县生产的米、菜等作物、渔获等,都是靠张员外收买后转卖到外头的各处城镇,从中间赚取利润。他做生意的手腕可厉害了,但不会剥削弓县的农民、渔民,总是用比外地高的价来收买呢。” “张员外人这么好,你们还说人家拉在裤子上。” “唉唷!那只是说说笑笑嘛,干嘛这么认真呢。” 正说着,外头又传来大声嚷嚷了。“又穷又瞎!你的豆腐来了!快点来拿,别让我端着手酸!” “这人是不能小声点说话吗?我又没聋。”她嘀咕着走出去应门。 庞知瑞低声笑着:“你没聋,只是瞎。” 第七章 第三章 过了几天,穹家门口来了一辆大马车,人未到,吆喝声先到,余儿还来不及出来开门,在屋里已经听到声音了。 “史丫头!敲门!在那边穷张望什么!”一道浑厚的男人声音在骂人。 “我先看看有没有人在,穹家篱笆矮,可以看到里头的……”一个姑娘的声音惶恐回应。 “不管有没有看到人在都要敲门!门是拿来干什么用的?就是要让人敲的!你看见那两个门环没有?敲就对了!做人要光明正大,鬼鬼祟祟的探头探脑多难看,又不是来做贼的,我们是来迎夫子的!”张员外拿着折扇往史丫头的脑壳一阵快速连环敲,不过力道是不重的。 “张员外,甭敲了,我马上给您开门。”余儿狂奔而出,就怕可怜的史丫头又要被骂惨了。 “穹丫头!我听说你们家来了一位夫子是吗?我前几天在外县城办事,今日回来后家丁才告诉我的,说你来替夫子引荐了。咱们弓县没夫子已经很久了,这夫子是打哪儿来的?” “是天上掉下来的。”余儿陪着笑脸。 “嗄?”张员外声音更大了。 “请先进屋里坐,别站着说话。您直接跟夫子谈吧。” 一行人陆续进了屋子,余儿慌忙摆好椅子,接着就到灶房去张罗茶水了。庞知瑞一早就被余儿扶来坐在厅上,面对这阵仗,心里头有些紧张。 他首先看到一个跟余儿差不多年纪的小姑娘跨进门槛,应该是丫鬟吧!接着是几个壮丁,依穿着看起来应该是家丁还是护卫之类的,最后是一个高个子的俊逸青年,衣着明显跟家丁不同,看上去颇称头,推测应该是张员外身边的辅佐职之类的重要人物吧。 庞知瑞继续注意着外头,但已经没人了。张员外呢?他正纳闷着,那个高个子的男人开口喊道:“穹丫头!夫子人在哪儿?” 庞知瑞听了一惊,这声音……是刚刚在外头骂人的那个?所以他是张员外?不会吧?他人看起来应该不超过二十五岁,这么年轻就叫员外了吗?他原本想象的张员外应该是个五十开外、脑满肠肥的富绅模样啊。 “张员外,夫子就在厅上,我正在后头沏茶,你们先聊。”余儿喊着回应。 “厅上没有夫子!只有一个弱不禁风,看起来像个娘儿们的白面书生!” “就是他!”余儿再度喊道。 “什么!”张员外看起来相当震惊。 “在下庞知瑞,见过张员外,请恕小生无礼,因腿伤,无法站起来,只能坐着与您说话。”他拱手道。 “你就是穹丫头说要来当弓县书院夫子的人?”张员外一脸怀疑。 “……是的。”庞知瑞有些腼腆地笑笑。 “你看起来跟我差不多年纪吧!你考过进士没?” “没考过。” “考过贡生没?” “没考过。” “举人呢?” “没考过。” “秀才总该考过了吧?” “也没考过。” 张员外再度对着后头怒吼:“穹丫头!你唬弄本大爷啊!连个秀才都没考过的穷书生,你说他要当夫子?他要拿什么教书啊!” 余儿端着茶水出来,一边忙着给大伙儿奉茶,一边解释:“庞公子说没考过的意思,不是考了没过,而是他没去考科举的意思。他家不需要他去求取功名,谋个一官半职,虽然他还年轻,但他学富五车、满月复才学、博古通今,很有资格讲学的。” “这么年轻就能当夫子?我生鼻子长眼睛从没见过!”张员外吼道。 “彼此彼此,我也没见过这么年轻就能当员外的。”庞知瑞优雅地笑道。 张员外转过头正面打量庞知瑞,语带挑衅地问道:“你又知道员外是怎样的人才能当的了?” “员外者,正员之外也。员外本来是一种官阶之名,定额以外增设的官员,故称『员外』。像是员外常侍、员外侍郎、员外司马等等。随着历代官制改革,员外渐渐成了闲缺,甚至可以用钱捐买,于是地主、商人们开始风行捐买员外来当,故有财有势之徒皆可假借其称,『员外』这词儿就逐渐失去原本的意思,而演变成富绅豪贾的称谓了。” 庞知瑞行云流水地说完,张员外顿时没了声音,过了好半晌,他又说话了:“说得好像商人最喜欢捐个官儿来当当是吗?你又懂我们商人是什么了。” “『商人』,意指商朝之人。古时商朝被周朝灭了,周朝允许商朝遗民做买卖维生,故后人便叫做生意的人为商人,是种带有贬意的称呼。所谓行商坐贾,到处跑着叫卖的谓之『商』,自己开店让人来买的谓之『贾』。商人虽然身家不凡、腰缠万贯,但社会地位还是低下的,故常会借由买官的做法来抬高身家地位,是一种有了钱就想要有权的心态转折。” 张员外冷嗤一声:“哼,我可不想当官,本大爷赚个钵满盆满就痛快了,当官儿是没事拿根稻草搔,吃饱闲着给自己找麻烦来着。” “我听余儿姑娘说,您是县里的大善人,是乡民们崇敬的对象,看来用不着捐官儿,您就已经很有地位了。” “……小子,看来你是懂得不少,反正我们弓县急缺夫子,就暂时先凑合着让你当了吧。” “多谢张员外不嫌弃。”庞知瑞坐着揖身,余儿在旁喜上眉梢。 “我看你腿伤也不方便行走,不如就直接住在书院。我今日先派人打扫打扫,明日你再搬过来吧,我会配个丫头还是小厮照顾你的生活起居,至于束修嘛……”张员外说着一只手就打横伸出去,旁边的史丫头马上把一个荷包递到他手上,他把荷包摆在庞知瑞眼前。“我先给你半年份儿,教得好的话,再续。” 这荷包落到庞知瑞手上,掂着掂着还颇有份量。 接着张员外又把手横伸出去了,他什么都没说,史丫头就马上拿出一张纸放在他手上。 “束修给你了,咱们再打个合同,任期就先订个半年。”张员外摊开纸,上头早已事先写好内容,看来是有备而来,就等着庞知瑞按指印了。 “当夫子还要打合同?”庞知瑞张大嘴巴。 “那当然!我是做生意的,白纸黑字、你情我愿,什么都清楚明白,一式两份,你我各留一份,在这儿按个手印,你就是咱们弓县的夫子了。”说着他手又是一伸,史丫头已经把朱砂印泥递到他手上了。 庞知瑞看完合同内容,按了手印,感觉自己好像在衙门划了押,又像按了卖身契,心里头有各种复杂滋味。 张员外接着喊道:“史丫头!打道回府了!” “是!”史丫头率先往外头走,旁边一行人也跟着走。 “张员外!请留步。尚未请教您尊姓大名呢。”庞知瑞急喊。 “叫我张天赐就行了!”他头也不回地挥挥手,便大摇大摆地出去了。 待他们全都离开后,庞知瑞打开荷包,看着里头的银子发愣。这为数还不少啊,张员外出手还真不悭吝。 虽说他从小到大从没缺过银子花用,但这包银子给他的感觉却是完全不同的,这是他第一次领到的“工钱”,是他干活儿换来的银子,虽然活儿还没开始干,但他已经感受到它与众不同的“重量”了。 这一晚,是庞知瑞最后一次在穹家用晚膳,余儿煮得异常丰盛。 用完膳后,庞知瑞把张天赐给的束修,拿出一半给余儿,让她转递给穹大娘,正式道谢:“这些日子在穹家叨扰,感谢你们的照顾,这点小心意还请不嫌弃。明日开始我就要搬去书院住了。” “听说你跟张员外打了半年约期的合同,要开始在弓县教书了是吗?”穹大娘只拿了最小的一颗碎银。“你在这儿也没有很久,吃不了那么多,其它的收回去,我们穹家可不是趁火打劫之辈,不该拿的我们不会多拿。” “可是我占了余儿的便宜……” “余儿的清白是用银子就能抵的?你当我们余儿是青楼花娘吗?”穹大娘眼神锐利地瞟了他一眼。 “我没有这个意思!我只是不知该如何补偿她……”庞知瑞慌忙辩解。 “娘,不用补偿,我没损失什么,反正也没外人知道,你不要再为难庞公子了,他不是有心的。”余儿忙着替他说话。 “余儿,你就是太善良了,老是吃亏。”穹大娘嗔了她一句,再转头对庞知瑞道:“也罢,庞公子,我要你发誓,那一夜与余儿同房之事、还有她照顾你时的那些手脚接触,绝不可外传。” 庞知瑞马上指天指地:“我发誓,我如果说出去的话,就不得好死!” 那一夜,夜深了,余儿还没睡,她在帮庞知瑞缝补他一开始滚进她家后院时穿着的那套衣衫,她之前就已经洗干净了,只是背上破损得太严重,她一直想着要补,但都没时间,今夜是最后机会了,她秉烛默默地一针一线补缀着,虽然没办法补回原本的完好模样,但至少不会显得太破烂。 隔壁柴房,庞知瑞不知怎么的睡不着;也许是要去新地方了,对未来有些不安。他虽然很爱读书,但从未教过人,到底教书该怎么教呢?不由得开始在心里设想许多可能的情境,做着沙盘演练。 他翻来覆去,最后索性坐起身来,才发现隔壁屋子的小窗隐约还亮着,纳闷:『余儿姑娘怎么这么晚了还没睡?』于是打开窗,压低声音唤了她一声:“余儿姑娘。” 余儿开了窗。“庞公子,你怎么还醒着?” “你不也是还醒着。” “我在补衣衫。” “什么衣衫不能等天亮再补吗?” “等天亮就来不及了,我要让你明日穿着你自己的好衣衫出门。要当夫子了,得体面些。我差不多快补好了,还差一点。” 他一听,这才想到,说是要搬出去,但其实他身上什么也没有,连整理包袱都用不着,想想还真凄凉。 “你对谁都这么尽心尽力吗?”他问。 被这么一问,她也傻了。“我……不知道,我只是做着自己能做的事……没有想太多的。只是,你走了,白日我又变成一个人待在家了。”她露出有些落寞的神情。 “其实我要一个人住书院、教孩子,也有些不知所措。若你有空,可以来……”来做什么呢?他一时也想不出来,要说来探望他吗? 她眼睛亮了起来:“我可以去找你吗?” “嗯。” “好,我没事的时候就去书院溜达溜达。”她甜甜地笑了。 第八章 翌朝,史丫头与一个家丁驾着马车来接人了,家丁帮扶着庞知瑞上马车,余儿送他到门口,有些依依不舍。 史丫头问她要夫子的行李,余儿给她一个小包袱,笑着说:“庞夫子是天上掉下来的,身上什么也没带。这儿有一套我们家的旧衣,就让他先替换着穿。” 史丫头虽不懂她话的意思,还是上了马车,出发了。 经过一路的巅簸,到了书院,庞知瑞被扶下马车时,映入眼帘的是一座由绿竹盖起来的屋子,看起来非常有清凉感,但走进里头才发现不是全都用竹子搭建的屋子,而是在砖墙外面全部密密贴着绿竹。 书院里有非常宽广的空间,放了很多排单独的桌椅,看来是孩子们的座位。家丁扶着他,由史丫头领入竹屋里侧的一间房。 “这间房原本是让夫子放书的小书斋,现在就权充您的寝房了,因为也没别间房了。我已经请人安了床架,该有的家当都有了,您若觉得有缺什么,再跟我说一声。” 庞知瑞看到那应有尽有的小书斋,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对她的准备感到十分赞叹:“你打理得非常舒适,够住了。” 说话间,外头响起了喊人的声音:“史丫头!”是张天赐。 “老爷,我在这儿!”她马上紧张地应声。 “我叫你带人来打扫书院,弄好了没有?” “都弄好了。” “你就只做打扫而已吗?夫子要开始教书了,村子里有孩子的人家都去告知了没有?什么时候要开始讲学?日子订了没有?孩子们的文房四宝呢?算盘呢?书册呢?做事情不会举一反三,一定要像牛一样鞭一下走一步吗!什么都要我讲,我干脆自己做就好了,还要你们这些人干什么——”张天赐碎碎叨叨地直念个不停。 “统统都做好了!”史丫头不禁大声喊道,不然找不到打断他的空隙。 “嗄?”突然被打断,张天赐愣了一下。 “老爷刚刚说的那些都做好了,讲学的日子订在下月初一,已经全部通知完了,离初一还有两天,我已经订了所有会用到的东西,明日就会先送过来了。” “文房四宝一定要用『宝之斋』的,用别家的墨条磨出来的墨汁,可是臭到十里外都闻得到啊!” “就是订宝之斋的,我们从来没订过别家的,不只文房四宝,笔挂、纸镇、笔托……全都订了新的了。”史丫头硬着头皮一口气全说了。 “喔……”张天赐歪着头想着还有什么没说到的。 “老爷,是不是需要帮庞夫子买办一些衣物用度品,方才穹姑娘说,夫子是天上掉下来的,什么傍身的物事都没有。”史丫头战战兢兢地提议。 “天上掉下来的?”张天赐这才想起来:“喔……穹丫头的确打一开始是这么说的。夫子,这是怎么回事?” 庞知瑞简单把自己遇难的经过描述了一遍,最后被穹家所救,当然待在穹家的细节就省略不提了。 “敢情穹丫头是你的救命恩人?”张天赐终于通盘了解了。 “正是。”庞知瑞温文儒雅地笑了笑。 “史丫头!找布庄的人来帮夫子量裁几套衣物!” “是!回头我马上去布庄。” “张员外,小生能否说句话?”庞知瑞非常有礼地询问。 “说!” “不要再骂她是死丫头了,她做得够好了,比我府里的侍女不知道能干多少倍,这么伶俐的姑娘,一个抵三个用,很难得了。” “我什么时候骂她死丫头了?她姓史!我叫她史丫头有什么不对!” “是吗?那是小生失礼了,那也不需要动不动就对她大声嚷嚷,好歹她也是个姑娘家,至少唤她的名字不难吧。”庞知瑞转头对史丫头问道:“史姑娘,请问芳名如何称呼?” “……史莲音,莲花的莲,声音的音。”她有些受宠若惊。 “原来是莲音姑娘,真是好听的名字。”他对她露出一抹很温柔的笑容,让她脸蛋儿热热的。 张天赐看着有些着恼。“我就要叫她史丫头,不行吗?她是我买来的,我爱怎么使唤她都由我高兴!” “买来的?”庞知瑞讶然。 “她十三岁时跪在路边卖身葬父,是我买下她,葬了她的爹,她就得帮我做事,这叫天经地义。” “我看她也到适婚年纪了吧,你不准备帮她寻一门亲事吗?”庞知瑞顿时有些可怜她。 “嗄?把她嫁了,那谁来帮我做事?我买了她都还没用够本哩,你就要我把她嫁了,这是要叫我做赔本生意的意思吗?难不成我还得帮她准备嫁妆啊?”张天赐一副听到天大笑话的表情。 “等到你用够本,恐怕她年纪都老大了,耽误到婚期了。”庞知瑞是就事论事,他平生对女人特别和颜悦色、以礼相待,所以看到史莲音被张天赐这样呼来喝去,实在于心不忍。 “我是请你来当夫子,不是来当媒婆的,我买的丫头嫁不嫁关你什么破事?!她既然有卖身的觉悟,就该认命对我鞠躬尽瘁。”说着转头对她说:“史丫头!该走了!你再叫大申那厮早晚都过来照顾夫子起居,直到他腿好了为止!” “是!” “莲音姑娘。”庞知瑞唤住她,从荷包拿出几锭银子给她。“这是裁制我新衣的份儿,有劳你了。” 史莲音惶恐地回头看着张天赐,犹豫着能不能拿。张天赐瞪了她一眼。“收下!咱们可不能吃亏了,束修归束修,他自个儿的用度算他自个儿的。” “是……”她收下银子,快步跟着张天赐离去。 书院开始讲学了,一屋子坐满了人,除了学子以外,还有学子的爹娘,而大部分来的都是娘。 庞知瑞可以理解他们的心情,毕竟是新夫子,将来要教自己孩子念书的是什么样的人,总是要先看过的,而且依尊师重道之俗例,先来跟夫子打声招呼也是合情合理。 风声很快就传遍了弓县,说来了个年轻又英俊的新夫子,一时蔚为话题。 特别是女人们,不管是嫁了的还是还没嫁的,每一个说到庞夫子都是春风满面、桃花满脸。 第二天、第三天……过了好几天,庞知瑞开始发现这些村民的热情,她们会在午膳时间送各种吃食过来,说是给孩子送饭,顺便招待夫子,而且来的全部是当娘的或姊姊妹妹、姑姑嫂嫂、婆婆婶婶…… 由于他只有一个肚子,所以总是谦辞了,但怎么辞也辞不掉时,他顶多只留下三份,分别作为午膳、晚膳,还有隔日的早膳,再有多的就都给书院里的学子们分着吃了。 所以小萝卜头们都很高兴,每天都有额外的份儿可以吃;庞知瑞也很宽慰,孩子正在成长,是该多吃点。 幸好现在不是夏季,吃食放隔夜还不至于会坏掉,虽然冷了就不好吃了,但至少他不需要烦恼一日三顿要从何而来了。 久了,他就开始想念起余儿姑娘做的饭菜,她煮的不只美味,还包含一种贴心的感觉。虽然住在她家没多久,但她的温柔体贴,凡事仔细到位的习惯,确实让他留下非常好的印象。 该怎么说呢,像是其他人送来的吃食里,有时猪皮鸡皮上会有没拔除的毛、包子馅里混着碎骨头、黄瓜的皮没削干净、饺子皮没捏紧、煎蛋里还有碎蛋壳……等等,这些小疏忽在余儿姑娘的料理里是绝对不会出现的。 而她即使已经知道他是男儿身了,对照料他时所产生的肢体接触也不甚介意,依然细心关怀,只是穹家人回来时就会尽量避着些罢了。 余儿姑娘的温暖总是体现在这些小小的点滴里面,不注意的话是难以察觉的,庞知瑞也是有了比较之后才感觉到了她的那份细腻。 他不禁想:『余儿姑娘说有空会来找我,但是已经过好些日子了,她都不曾出现,看来她真的很忙……』 但他不知道的是,其实余儿姑娘曾经来过,只是她来了,还没进到竹屋,远远地就看到一大群女人像朝贡似地对他猛献殷勤,莺莺燕燕、娇声细语,桌案上堆满了琳琅满目的吃食,他简直疲于推托。 看到他那很是为难的样子,她默默垂下眼睫,连走进去也没,就拿着为他做的饭盒转身又回去了。 『看来庞公子已经不需要我照顾了。』她是这么想的,但心口却像少了什么似的,酸酸涩涩的。 而庞知瑞的讲学,一开始是颇顺利的,孩子们都很正襟危坐地在认真学习,但逐渐熟悉新夫子之后,发现新夫子不像以前的老夫子那般严厉,既不会发怒敲人脑袋,也不会大声叱骂他们,于是小萝卜头们的本性就变得蠢蠢欲动了。 日复一日,调皮捣蛋的有,分心打盹儿的有,课堂变得吵吵闹闹,让他不知该怎么教下去才好。 某日,他看着一屋子孩子玩到尖叫声都能把屋顶掀起来时,他沉默了,支着颚,看着这宛如人间炼狱的画面。没错,他真心觉得这是炼狱,无数个小鬼恰似群魔乱舞,完全不受控制。他心想:『这种生活我还得过半年吗?』 那日整个上午,他完全没有讲学,就坐在堂前看那些孩子们,想说等他们闹够了应该就会安静下来了吧,但事实证明他太天真了,小鬼们根本没有打算要停啊!吵闹到后来,甚至跑到外头去玩了。 直到正午时分,他们的娘陆续送饭来了之后,他们才一个个像见了鬼似的冲回竹屋,瞬间转性,变得非常安静乖巧,简直就像阎罗王一驾到,所有的小鬼都收声敛息了一般。 他暗忖:『原来如此。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恶马自有恶人骑。孩子们都会怕娘亲的吗,想当年我小时候也是对娘唯命是从,虽然娘很疼我,但发起怒时,也是很可怕的。』 第九章 下午,在开始讲学之前,他问孩子们:“在我还没来之前,你们都不用上书院,那平常都在做些什么呢?” “在家,爹娘要我们做什么就得做什么。” “对,有好多活儿得做,还得帮忙下田哩。” “上个月我家萝卜采收,我娘说整亩田的萝卜没拔完不准吃晚膳!” “我家没有井,每天都要去河边提水,要走好多好多趟才能把水缸补满。” “我得帮忙照顾弟妹,最小的弟弟才刚出生几个月,得背着他洗衣服。” 大伙儿一个个抢着说自己在家得干什么苦差事,好像在比较谁比较惨似的。 全听完一轮以后,庞知瑞模模下巴道:“原来是这样子。你们年纪还这么小就得做这么多事啊,真是难为你们了。那开始上书院后,还得做那些活儿吗?” “不用了!早上就来书院,中午娘还会送饭来,傍晚回家后就等吃晚膳了!顶多饭后帮忙洗洗碗就可以睡了。”一个孩子兴高采烈地站起来说。这孩子名唤弼高升,庞知瑞早就看出他是这群孩子的头头。 “这样啊……可是我看这书院应该快不能上了,你们又得回家干活儿了。”庞知瑞故意蹙眉,露出颇为哀伤的神色。 “为什么?”学子们全体大惊! “你们也知道书院是张员外办的,我受雇于他,是有打合同的,要是他发现你们来书院根本就没在学习,只是整天玩闹,那我很快就得卷铺盖回家吃自己了,张员外是生意人,从来不吃亏的。” “别让张员外知道就好了呀!我们全都不会说出去的。”弼高升说完,其他孩子就马上附和鼓噪着:“是啊是啊!” “我也是这么想,可是张员外精明得很,没那么好呼咙的。他看你们学习的成果也知道,字不会写,书不会背,算盘不会拨,他只消随便叫一个出来试试,马上就露馅儿了。”庞知瑞继续佯装出愁眉苦脸的样子。 学子们全都安静下来了,脸色写满了不安。 “你们看看我,我这腿恐怕还得两三个月才能好得完全,走路都要借助拐杖了,若是不能教书,也不能干什么活儿,看样子得喝西北风了。托你们的福,我这些日子天天有饭吃,但之后恐怕要饿死路边了……”庞知瑞再下一道哀兵之策,动摇孩子们天生的善良之心。 “夫子!不会的,我们不会让张员外辞退您的!”弼高升按桌而起。 “高升,我知道你最聪明了,你有什么好主意吗?”庞知瑞故意问道。 “我们只要学习好,张员外就没话说了嘛。”说完弼高升转头对大伙儿喊道:“咱们要认真听讲学了!别害了庞夫子,知道吗!” “好!”众人齐声道。 庞知瑞刻意露出感怀表情,夸大声量道:“你们真是一群好孩子!” 这时,外头有一道孅孅身影已经站在那儿很久了,迟迟没有露面,那是余儿姑娘。她是特地送东西过来给庞知瑞的,但看到他在教孩子们的场面,不知不觉就伫足聆听了,庞知瑞与学子们的对话,从头到尾全进了她的耳朵。 其实她这些日子以来,偶尔都会悄悄地来探望,每次总是偷偷看几眼就回去了。看到学子们不听使唤的情况,她总是在心里替庞知瑞担心;他太没威严了,会被孩子们欺负也是意料中事,但她也不知能帮他什么,只能看着干着急。 今日看到他与学子们进行了这场对话后,大伙儿真的乖乖开始听讲学了,她终于放下心来,不知不觉也跟着听课,听得入了迷,直到脚站得累了,才移动到竹屋外头大榕树下的石墩上坐着休息,继续远远看着他。 看着他,让她心里头有种淡淡的喜悦,是一种赏心悦目吧!他穿着他原本的那套衣服,看起来非常贵气,有种潇洒泰然的气质;坐在堂前讲学,又是风范油然自生,真是个翩翩才子啊,难怪村子里的女人们会趋之若鹜了,这儿从来不曾出过这类型的儒雅男子。 竹屋里,学子们不再吵闹,庞知瑞讲起学来就如鱼得水,不会被打断,洋洋洒洒的一长篇,时间倒是过得很快,直到一个段落,他停下来喝了口水,歇了一下,眼睛不经意地望了外头的景致一眼,这才发现余儿姑娘坐在大树下。 他心头涌上一阵不由自主的雀跃:她来了!她终于来了!他不知道自己这算不算望眼欲穿,但看到她的喜悦之情却是真真实实的。 于是连忙对学子们说:“你们下午表现得非常好,让我的讲学进度超前了很多,虽然还差半个时辰才可以散学,不过今日就先到这儿吧,多余的时间你们可以去外面玩儿,但是记得时间一到一定要立刻回家去。” 大伙儿发出欢呼声,很快地收拾好家当,吱吱喳喳的,像阵风似地跑出去了。余儿看到孩子们跑出来,也跟着站起身,正不知该进去还是不进去时,庞知瑞已经拄着拐杖走出来了。“余儿姑娘。” “你别走动了,腿伤还没好不是吗?少动才好得快啊!”她慌忙迎向前,扶着他进屋里去。 “我几乎是成天都坐着啊。”他才想动一动,又被按着坐下了。 “平常都是谁照顾你呢?” “张员外有派一个小厮,名唤大申,他早晚会过来,帮我做一些杂事,辅助我沐浴、换药等等,做完就又回张家大院,白日是不会在这儿的,反正我也是坐着讲学而已,不需要特别照顾。” “你的伤好得如何了?” “除了腿伤之外,其它的都好得差不多了,身子不再酸疼,背伤的结痂也月兑落得差不多,可以躺着睡了。有请大夫再来看过,这腿伤看情况是愈合得挺顺利的,但是等伤全好了以后,还要再练习走路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恢复原状,毕竟这腿太久没用,会使不上力的。我平常闲暇时会自己抬抬腿、转转膝盖,只要不动到下腿胫就好了。” 她专注地听着他说,心中的担忧渐渐放下,笑容就浮出来了。 “你担心我?”他温柔地看着她。 “当然是会担心的。我以前捡过从巢里摔下来的雏鸟,巢被风雨打坏了,也回不去了,我就养着它们,等到它们学飞了,我看着它们跌跌撞撞地飞出去,一去不回,心里很是挂念,不晓得它们能不能好好觅食,不晓得会不会被其他动物捕了吃了,现在是不是还活着……虽然外面那么多野鸟,就算路上看到了,我也认不出哪只是哪只,但总是会想的,好歹也是自己养过的雏鸟。” “你真的太善良了,连鸟都要担心。” “我曾幻想过,如果哪天它们飞回来,就只是单纯回来让我看看它们过得好好的,那样就够了,我一定会开心死的。” 他不由得也微笑了。“所以我也算是你捡到的鸟了?摔落坑谷的伤鸟。” “啊,说到这个,我是送东西来还给你的。这些,是你的对吧?”她把一直揣在怀里的包袱递给他。 他打开一看,很是惊奇,里头包着他的衣物,是他当时挂在马鞍上的行李。“你怎么会有这些?” “我上山去找的。” “你上山了?!那儿有大虎啊!万一你遇上大虎该怎么办?!”他忘情地抓住她的肩头,内心一阵抽紧,简直不敢想象要是她没顺利回来…… “我没遇上啊。”她睁着大眼,一副他干嘛大惊小怪的模样。 “万一遇上了呢?你太莽撞了,没想过后果吗?!”他又急又怒。 “我觉得应该不会那么倒霉,我运气一向很好的,从小就算有什么不好的事,也都会刚巧的被我避过呢。” “你!”他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回来了吗?我是看你摔下来的地方,推测是在山上的哪个位置,去到那儿时,只看到一具被啃得稀巴烂的马尸体,已经发臭长蛆了,不远处落了个破箱笼,里头的东西都散落出来,我一件一件捡回来,已经都洗干净了,有破的也缝补好了,但没看到财物类的东西……” “我的荷包当时挂在身上,滚落时就不知掉哪儿去了。重点是!这些衣物有没有都不重要,不需要冒险去捡回来!”他真的是为了她不顾自身安全,贸然做出这么危险的事而感到十分气恼。 “可是你没有别的衣服穿……”她还试图解释,他却已经抢白了。 “我有!莲音姑娘有帮我重新请布庄裁制新衣了。” “……是吗。”她眼神顿时变得黯淡。原来是自己多事了,她原本以为他会很高兴地感谢她,看来是白忙一场,他根本就不需要她帮他做什么。她这一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你要是因为这样而出了什么事,你娘一定不会放过我的,虽然不是我叫你去的,但你是为了我而去的,到时我能说一切与我无关吗?这恐怕不是欠债还清就能了事的,是人命关天啊!” 她听了内心不觉揪疼起来,他就这么怕她给他惹麻烦吗?不觉眼眶一酸。“总之,我没出事,你不用担心会被我娘责怪,你也不会再因为什么事而被拖在弓县里走不了……”说着,她就站起身,准备要离去,才一转身背着他,眼泪就不听话地滚下来了。 “你要走了吗?”他还想再多跟她说些话,怎么她就要走了? “我还有别的事要做,不打搅你了。”她带着哽咽的鼻音回答,同时快步走出去。 一听到她的哭腔,他慌了。“你在哭吗?”同时追出去,但拄着拐杖肯定是跟不上她脚步的,他急得下意识想要用跑的,但腿不听话,就摔倒了。 听到他跌倒的声音,她赶紧回头来帮他,他抓住她的手,不让她走。“你为什么要哭?是我惹哭你的吗?我不是在责骂你,是担心你,我不要你出什么事儿,你不要误会……” “我不会再为你做什么事了,免得害到你,往后我就算出什么事也都与你无关,我们只是不相干的过路人。”她咬着唇,把他扶起来,再次架回竹屋里。 “怎么会不相干!你对我而言是很重要的人,是救命恩人。” “除此之外也没别的了。”她负气道。 听到她这么说,他胸口像被揍了一拳。他跟她之间“没别的了”?为什么这句话会让他感到很不是滋味? “我们连故知友人也算不上是吗?”他有些丧气。 “友人……”她突然觉得这词儿好陌生的感觉。 “如果你当我是友人的话,以后可以常来看我吗?我在这儿,除了跟学子讲学以外,没别的人可以谈天。” “不是有大申吗?还有学子们的亲人也会来,说话的对象很多不是吗?” 他有些不自在了,低哑着声音道:“是没错,但我跟你比较熟,该怎么说……比较好说话。不过如果你忙的话,也不用勉强。” 第十章 她看着他,心又软了,两人相对尴尬无言,她便找了个话题问他:“方才我听到你跟学子们说的话,有件事不解。” “什么事?” “让他们知道不认真念书,就得回家干活儿的话,其实就已经收效了;为何你还要多说若他们不念书,会害你被辞退呢?” “假设认真念书的目的有两种,一种是『我不想回家干活儿』,也就是自己想躲懒的私心;另一种是『我不要让夫子被辞退』,这是想帮助他人的崇高情怀,感觉上是不一样的,后者的积极度会比较高,心情上也比较体面。与其培养孩子的私欲心,我比较想让他们有替人着想的心。” “我没注意到有这种差别……”她这才发现原来做事是有心态之分的。 “我想你应该很了解助人的快乐才是啊。” “我不了解。有时助人得到的并不见得是快乐,人家也不见得需要帮助,多事反而惹事。”她才刚有深刻的体会呢。 听她这么说,庞知瑞好像懂了。“你在生气?气我不识好人心?” “气我自己拿热脸去贴人家的石头心。”她撇撇嘴。 “其实我很感动,但是感动之余,我更担心的是你的安危。虽然你这次平安无事地回来了,但若不让你知道事情的严重性,难保你以后不会再傻头傻脑地做出更多无可预料的事。你应该要更懂得保护自己,否则……哪天真的会吃大亏啊。”他语带保留。 “吃什么亏?” “假若我是个登徒子的话,你救了我,我反而欺你天真、利用你的温柔,把你吃干抹净,难道你就真的要嫁给这样一个无赖吗?一辈子就毁了啊。” “可是,你没有……”她怯怯地。 他叹了一口气。“我是没有,我该感谢我娘有生良知给我。” “所以我说我运气很好的,我不会遇到恶人的。” “拜托你要有防人之心啊,像你娘那样,要懂得适时的怀疑别人,没有人会一辈子运气都很好的。” 她被说得心坎儿闷闷的,沉默下来。 “唉,你来者是客,我连杯茶水都没能奉给你。这儿有两个荷叶包饭,你要不要吃?是弼高升他娘拿来的,虽然已经冷了。我本来想留着当晚膳的,若你不嫌弃,就凑合着当点心了。” “你晚上就吃这个?大申没来帮你煮饭吗?”她有些惊讶。 “大申是帮我做些我一个人不方便做的事,哪能还累他做饭呢?每日都有不同的人送吃食给我的,也没饿着。你瞧,我还留了两个馒头,明早吃。” “都冷了。”她看着那放久了,皮都干硬了的馒头。 “饿的时候,冷了也好吃的。自己现在是处处得仰仗人的情况,哪能再奢求什么呢。”说着,他已经打开荷叶包饭,准备开吃了。 “你是不是自从离开我家,就再也没吃过热腾腾的新鲜饭菜了?”她突然觉得很舍不得,心头有些紧扯的感觉。 “热饭是有的。午膳的时候,村民刚拿来时还是热的,但热汤就很久没喝过了。说起这个,还真想念你家煲的汤。哈哈。” “我明日给你送来。” “嗄?可是,热汤提到这儿来,也差不多不热了吧。”他估算余儿姑娘走到书院竹屋来,这段路可不能说短。 “我自然有办法,你明日就等着喝热汤吧。” 翌日近傍晚时分,余儿哼着小曲儿,把晚膳提早做好,然后煮了一份麻油鸡酒,用陶制砂锅装好,拎着食篮,脚步轻盈地往书院去。 当她喜孜孜地推开竹屋的门,正要踩进去,就发现史姑娘已经在里头,她有些愕然,她原本以为孩子们都散学了,应该只剩庞知瑞一人才是。 “穹姑娘,你怎么来了?”史姑娘有如在家接待客人似的,笑着迎了出来。 “我……我送膳来的。史姑娘才是,怎么会在这儿?”余儿内心悄然浮起一些不知该怎么形容的情绪,乱乱的。 “叫我莲音就好。我是代替大申来的,他今早说发了热,大概是染了风寒,没办法上工了,所以我就代他来帮庞夫子料理一些周身事儿。我才刚烧了热水给夫子擦澡,再利用这时间把堂内打扫一遍。” “噢。”余儿抱着食篮,站在那儿,顿时觉得要走进去有点困难,感觉这里已经变成别人的地盘了。 “快进来坐呀,站在那儿做什么呢?”莲音拉着她进去,一边高声喊着:“庞夫子,穹姑娘来了!” “你也叫我余儿就好了。”她把食盒放在桌上,两只手无意识地绞着。 “你看上去很局促不安的样子,怎么了?平时看到你不是这样的。” “你才是,以前偶尔在路上遇见时,你都很畏缩紧张的模样,今日看起来却是一副明朗大方的模样,宛如……这里的女主人似的。” “呵,那是在张员外跟前时才需要紧张啊,你应该多少听过张员外的个性吧,骂起人来可凶了呢。但是庞夫子不是,他人很和善,那天他还为我说项,要张员外对我好一点呢。” 莲音回头想起来倒是觉得好笑,她第一次碰到有人敢跟张员外据理力争的,这还不止,居然还要张员外帮她寻门亲事,差点没把张员外的眉毛给气歪了。 那日回张府宅院后,张员外足足念了她半个时辰,说她要是被庞夫子煽动,思春想嫁了,哪天悄悄跟来路不明的男人跑了,他会把她爹的棺材重新掘出来,改用条破草席捆一捆再填回去。 “庞公子护着你?”余儿脸色有点僵硬,喃喃地,像在说给自己听似的。 莲音没听到她说的话,开始打开余儿带来的食篮,把东西一个个摆好在桌上,准备等会儿让庞夫子吃。她在张家做这类活儿做得很习惯了,不知不觉在这儿也不用等人说,就主动做了。 张天赐最常说,他最讨厌那种不会自动自发,总是等着要人说才会做的懒虫,脑子、眼睛、耳朵是生来做什么的?看到了、听到了就要去想该做什么、能做什么,杵在那儿发呆,银子会从天上掉下来吗! 因此,莲音跟着他这些年来,已经被磨到眼观四面、耳听八方,尽可能在他还没开口之前就把事情办得妥妥贴贴,要是不小心漏了什么没做,免不了又得听他的大嗓门絮絮叨叨数落半天。 莲音才刚打开砂锅盖子,一阵扑鼻的麻油香味就涌了出来,这时庞知瑞刚好出来,香味惹得他情绪高张起来。“好香!是麻油!还有爆姜的香味!” “可不是,看来是麻油鸡酒呢。旁边这碗里还有烫好的干面线,余儿姑娘真是贴心,面线先不放进汤里,免得泡久糊了。”莲音也是懂下厨的。 “她说要做热汤料理给我,我就想说有什么是提到这儿来不会冷掉的呢?结果是麻油鸡酒啊!” “也不见得一定要麻油才行,只要是有油的就行了。她用厚砂锅,再加上汤面有一层麻油盖着,热气不会散逸出去,自然就不容易冷掉了。这是有在下厨的人都懂得的窍门呢。”莲音笑着说明。 余儿站在那儿,看着莲音把她想要讲的话全讲完了,一颗心像铅锤一样沉到谷底,星眸黯淡低垂,直盯着自己脚上的绣花鞋,完全沉默了。 “原来莲音姑娘也会?”他很是惊奇。 “我在张家也是常做菜给老爷吃的,毕竟每个厨子都待不久,就被老爷骂跑了,还没招到新厨子之前,就是我得做了。” “你叫张员外老爷,不会把他叫老了吗?他还是个少爷年纪啊。” “他是张宅里最大的,当家的当然要叫老爷了。”莲音一开始也是叫不习惯呢。 庞知瑞迫不及待地开始吃起麻油鸡酒面线,脸上浮现好久不见的满足表情,整副精神都在碗里,完全没注意到余儿的异样,倒是莲音开始找话和她攀谈。 “余儿姑娘,我过两天要跟老爷一起去檄州办事,听说那儿有很多少见的杂货,你有没有想要的东西,我可以顺便帮你带回来,胭脂水粉簪花之类的。” 余儿还没说话,庞知瑞倒先抢话了:“你要去檄州?” “是啊。” “那你可以帮我带封信吗?” “可以啊,给谁呢?很重要的信吗?” “算家书吧,我出门已一段日子了,现在还得待在这儿大半年,我想说跟家里人说一声,免得他们挂心。” “那是一定要的,原来您老家在檄州啊。等您写好了再给我吧,预定是两天后出发。”莲音二话不说地爽快应承了。 “那就麻烦你了,感谢。”说着,庞知瑞就开始一边吃,一边思考家书要怎么写才好。 绝不能写他受伤的事,否则二哥一定会马上派人来把他接回去,并奉上丰厚谢礼给穹家,这样就应了穹大娘的话,他才不想被当作纨袴子弟看扁了,自己的事自己解决,都已经签了夫子合同,就要教到期满,做人应当要有信用。 不如就写说要住在姥爷家一阵子好了。但要直接把家书给二哥吗?这样莲音姑娘他们就会发现他是庞王府的人,难保不会出什么乱子……那要给谁好呢? 想来想去,他就只能想到一个人,庞王府的辅政官“宣太政”。宣太政跟他是患难之交,把信交给他的话,他自然就会交给二哥了…… 不知不觉,一小砂锅已经全吃完了,他连汤都喝得一滴不剩。在他才刚吃完的当口,余儿动作很快地把锅连着碗箸等收进食篮,一声不吭地准备要走了。 “你要回去了吗?”他都还没跟余儿姑娘说到话,怎么她就要走了? “我还有别的事要做,不打搅『你们』了。”余儿觉得自己真是来错了,看着庞知瑞跟莲音姑娘两个笑语生花,自己连站在这儿都显得“多余”。 “余儿姑娘,你还没说你想要我顺便带些什么杂货呢。”莲音追着她问。 “我什么都不需要。”她头也不回地快步出去,像是要逃离什么似的。 待余儿回到家后,穹家人都已经回来了。 “你上哪儿去了?”穹大娘盯着她手上的食篮,心里已经猜了个十之八九。 “……我去找莲音姑娘,张员外家那个丫头。她过两天要出门办事,我托她顺道买些胭脂水粉。”说完余儿低着头,快步进了灶房,要马上把砂锅洗了。 穹大娘看着她落荒而逃的背影,心想:『看来得加紧脚步帮她找个门当户对的亲事了,女大不中留啊。』 第十一章 第四章 一辆马车正风尘仆仆地前往檄州的路上。 驾车的是一名年轻男子,唇上有着短胡髭,颇显成熟气息,高大的身量英姿勃发;马车里坐着一名年轻女子,虽梳着妇人髻,但难掩青春气息,穿着锦衣华服,打扮得娇娇翠翠。 她揭开马车帘子,有些紧张却带着关怀地对驾车男子道:“老爷,不如换我来驾车吧,您赶了一段路了,也该累了。” “叫我相公!是要讲几遍!咱们现在是假扮成夫妻身分要进城!哪有丈夫让娘子驾车之理?更何况你现在还假扮有孕在身啊!”男子吼道。 “是这样说没错……但这附近并没什么人烟,应该不会教人发现我们是假扮的。”女子畏缩地解释,突然变成享福的身分,她着实很不习惯。 “要假扮就得扮个彻底,趁早开始叫才会习惯,现在就得练习,免得进城了表现不自然,教人给看穿了,就白费我计划好的一出戏了啊!” 男子是张天赐,女子是史莲音,他们这次前进檄州是有目的的。 张天赐看好弓县穹家这次产的糯米品质极好,准备卖到檄州来,但要怎么引起商机呢,他想了个方法,就是散布小道消息。 假扮成外地来的小夫妻,进入檄州时,特意在境内有意无意地提到弓县糯米的好处,引起人们的好奇心与购买,透过传言风声,进而达到推广弓县糯米的目的。 “相……相公,我说,您这计划真的行得通吗?您签下了穹家这一季所有的糯米,那可是很大的数量啊,而且糯米本来就比较贵,恐怕不是那么好卖……”莲音勉为其难地称呼他相公,叫得自己都觉得怪不好意思的。 “你跟着我也有好些年了,难道就没学到一点做生意的窍门吗!买卖的操作,其中最快的方法就是口碑!” “可是还没卖出去,哪来的口碑呢?” “没口碑,我们就让它有口碑啊!没路走咱们就开路走,没饭吃就煮饭吃啊,脑筋这么死是怎么着!” “您的意思是,我们要捏造口碑来骗人吗?”她有些不安。 “谁捏造了!第一个口碑就是咱们弓县来的!那天咱们用穹家的糯米做了好些点心,你没吃到吗?甜年糕、汤圆、粽子、腊八粥……不管做成什么都好吃得不得了,我就是亲自尝过了,知道这是好东西,能卖,才签下去的。要卖高价,当然是要卖给有能力买的人,檄州生活富庶,使钱的能力比起其它地方要来得强很多,加上年关将近,糯米正需要用到,过个年光是做甜年糕就要用掉多少糯米你知不知道啊!卖东西就是要卖对地方、卖对时候!” 张天赐只要一骂将起来,便是滔滔不绝,完全没个缝子。 “那……也不需要扮成夫妻吧……”她被劈头盖脸地骂到讲话都结巴了。 “扮夫妻自是有道理的,戏本都不用想的吗!要怎么说话才会让这话听起来不突兀,听起来像真的,当然是要铺陈的。你以为我干嘛挑你跟我一起来,当然就是因为你最机伶、最知道怎么配合我,其它那些拐瓜劣枣的家伙连走个路都会绊到脚、讲个话都会咬到舌头,怎么有办法跟我一搭一唱呢!没默契的话,这戏是要演个屁!” “一男一女的话,也可以扮作兄妹啊。” “扮兄妹我这段子就写不下去了。你听好,我的设定是这样的:你是我新娶的娘子,刚怀有身孕,害喜挑嘴,吃什么都不喜欢,现在最爱吃的就是糯米做的东西,所以为夫的我就奉承着让你高兴,什么都给你最好的。想吃糯米做的,就给最好的糯米,最好吃的糯米就是弓县的糯米!之后再打算着,兔崽子生出来之后,弥月要做油饭,当然也是要用弓县的糯米。” “这样演一演,檄州的百姓就会相信吗?散布小道消息有这么容易?” “别的地方我不敢说,檄州的话是肯定奏效。檄州的百姓就是出了名的嘴碎,成日最喜欢街头邀巷尾地聚在一起东家长西家短,有什么消息都放不过隔夜的。”张天赐事先都打听好了。 “那……这段子用兄妹关系不能演吗?”她讷讷道。 “怎么演?妹妹怀孕还要为兄的照顾吗?妹夫是死了吗!还是段子改成单纯是妹妹任性挑嘴?那当大哥的一定是骂死她的,哪还会任她予取予求!” “也有那种很疼妹子的大哥的……”她小声地说。 “我没有妹子!我是独生子!不知道怎么照顾妹子,不过我要是有这么难侍候的妹子的话,包准每日敲她几颗爆栗,看她还敢不敢罗哩罗嗦的!” “那娘子难侍候就没关系吗?” “娘子是娶来疼的!帮老子生养娃儿这么辛苦,更是要疼的!” “你又没娶过亲,怎么知道要疼娘子……” “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走路啊!娘子是自己看中意了才娶来的,妹子是不管我想不想要,只要爹想要,娘生了就成了妹子了。娘子可以挑,妹子不能挑啊。我挑的当然就甘心疼,我没得挑被赶鸭子上架硬成了我妹子,还净给我耍大小姐脾气的话,自然是要好好教训的。” “看来当您的娘子比当妹子要好命多了。”莲音听了不禁失笑。真看不出来他是会疼娘子的人。 虽然张天赐平常总是劈哩啪啦地骂人,但莲音知道他不会无的放矢,他骂人都是有道理的,只是那叫嚣的模样会让人吓得退避三舍而已,其他的人受不了他成日这样唾骂就跑了,就只有她跑不了。谁教她卖身葬父呢,这辈子只能在张家做牛做马了。 不过说也奇怪,他那大嗓门听久了也不那么可怕了;倒是他安静下来时才要让人担心他是不是病了呢。日常她还是得小心侍候他的,因为要是惹他唠叨起来,耳朵可有罪受了。 其实要是没有这些缺点的话,他人倒是还不坏啦。好好跟他讲话,他是会采纳的,但因为一开口就凶,人家就先怕了他了,这点是比较吃亏的。 有时她会想,他说不定是故意要用气势来建立威信吧,否则一般人看他年轻,恐怕就会不大信服,甚至小看了他。这回看他为了乔扮,还特地贴了假胡髭,倒还真有点老爷模样了。 而他为了让她扮娘子,还做了好几套新衣裳给她,平常从未穿这么好过,让她一时手脚都不知该怎么放了,就怕弄脏弄坏了。 蓦地,她注意他的斗篷带子松了,风都灌进衣服里去了。他应该会觉得很冷吧,这差不多入冬的天候可不是开玩笑的。 想到这儿,她也没多想地就靠过去要帮他重新系好,双手从背后绕到他颈子前去,马车行进的摇晃很不稳,让她没办法一下就弄好,好不容易模模索索着系好了,这才发现他的脸很红。 “你的脸怎么红成这样,被风沙刮的吗?” “明知道风沙大,还不快回马车里躲着去!”他又大声起来了。 刚刚她帮他系带子,胸前隐约有碰到他的背,距离又近到可以闻到她身上的微微馨香,让他脑子瞬间一片空白。 其实出门前,看她乔装打扮好之后的模样,出乎意料的出色动人,已经让他很刮目相看了,果然佛要金装、人要衣装啊。 现在她这神来一笔的体贴举动又让他更加心猿意马了。他不是没碰过女人,只是没想到当初买下她时还是稚女敕的十三岁小丫头,曾几何时已然悄悄地月兑了女乃娃儿气,彻底蜕变成亭亭玉立的姑娘家了。 庞夫子说得没错,她可以嫁人了,张天赐现在深刻地感受到了。 这时突然听到远远的有敲锣打鼓的喜庆声响,不久前方出现了一列长长的迎亲队伍,张天赐不得不先把马车停下,等他们过去。 莲音再次揭起马车帘子,好奇现在是怎么回事,两人就那样安静地看着那浩荡人龙、满满喜气的吹吹打打。看起来是富贵人家的迎亲,那花轿后头连着好几马车的嫁妆,声势不凡,花轿也是又大又豪华,雕花彩顶、红艳逼人。 她从未看过这么漂亮的花轿,不禁赞叹起来:“排场真大。这新娘子真是有福气,不知道是哪家的媳妇儿呢。” “你羡慕啊?想嫁人了?”他神色一敛。 “不,我不敢想。”她马上退缩。 “不敢想?那就是若可以想的话,就想嫁人了?”他再次进逼。 “不,我没想过……”她慢慢地退回马车帘子里去。 “好歹也想一下啊!那是你自己的未来不是吗?有意中人的时候记得跟我讲一声,我才好替你安排。” 听到他这么一说,莲音反而惊讶了。“可是,您不是跟庞夫子说,把我嫁掉,您就赔本了……吗?” “所以才说你要跟我讲啊!然后我再把你中意的那个人买进来张家当伙计,这样你们夫妻俩就可以一起帮衬我了,一石二鸟啊!” “嗄?可是,万一我中意的不是帮人做事的,而是叫人做事的……”她用马车帘子把自己的脸半遮住,觉得自己说的话很不知分寸。 “你还妄想飞上枝头做凤凰啊!也不想想自己是什么出身,就算运气好被什么王公贵族看上了,顶多也是当小妾的命!你做人就这么没骨气?在大宅院里跟那些夫人小妾们厮斗争宠,很开心吗?” “没……我……那,您以后也会……三妻四妾吗?”她愈问愈小声。 “我又不是脑子坏了才三妻四妾!娶一个老婆要花多少聘金啊!而且不是娶了就没事了,之后还要供她吃穿用度、给丫鬟侍候差使,每日眼睛一睁开就要跟我索白花花的银子用,自己却完全不用干活儿,算算迎一个进门就要花掉多少本金?我还敢多娶几个吗?这算盘怎么拨都不划算啊!” “夫人什么都不用做吗?” “我不是说了娘子是娶来疼的吗!” “那这样娶老婆这宗赔本生意还要做吗?”她想,依他这天生算盘不离手的个性,搞不好会直接放弃娶老婆也说不定。 “娶是要娶的,总是要有个人来帮我张家传宗接代,会下蛋的母鸡一只就够了,不用娶好几只在家里成天咯咯咯的喳呼不停。” “您娶妻的条件是只要会生娃儿就好了吗?” “不然呢?” “男人不都喜欢花容月貌、身段曼妙、会撒娇哄人开心的吗?” “卖相愈好的愈贵啊!你跟着我多久了,这道理你会不懂吗!只要不要丑到让我看了吃不下饭就行了,毕竟是要跟我生娃儿的,要是看着就兴致全失,那我看这娃儿也甭生了。” “您……从未有过中意的姑娘吗?不管她会不会生娃儿,想到跟她在一起就开心、满足,想跟她厮守到老的那种……很喜欢很喜欢的感觉。” 张天赐一听,傻住了。这丫头,居然愈问愈多了。 说来也奇怪,他身边那些下人、伙计,个个都怕他怕得紧,平常一开口,说没两句就要惹他骂人,所以都尽可能闭上嘴,免得平白挨刮;而这丫头却不是,尽管也是对他恭恭敬敬、唯命是从,但该说的还是会勇敢出声,就算被骂也不会退缩,神情就算惶恐,也会把想说的话说出来。 之前有次他要批布疋来卖,带着她去看时,她阻止他买下一批他觉得应该会很好卖的鲜艳花色,而推荐其它一些他觉得不怎么起眼的素花棉布。 他还记得她说,新花色可以进一疋试水温,但不宜一次下太多,风险太高。姑娘家裁衣挑布不是只在意好不好看,还会看是不是好配搭,如果一套衣裳很好看,却找不到能配的簪花、绣花鞋,或是几乎遇不到能穿的场合,那通常不大会有人愿意买的。 他半信半疑地听了她的建议,结果那次她挑的布全部卖光了,就剩他挑的大花布还在仓库里搁着,还好没有进太多,否则就赔大了。 那之后他就常常带着她出去谈生意,偶尔听听她的意见,虽然不是每回都有用,但有个人可以讨论的感觉挺不错的。久了,也会跟她谈一些生意以外的杂事儿,要不然,他能对着说话的人就只剩下做买卖的对象了,家里没人敢主动跟他说话,想来也有点唏嘘。 不过,被问到“有没有喜欢的人”,这还是第一次。他思考了一下,什么叫做“很喜欢”的感觉?他还真的不知道。 他以前也曾经逛过窑子,只是为了解决男人天生的需求,但那些脂粉花娘们并没有让他有再次想去找她们的感觉,反而久了他觉得这笔开销花得颇不值得,便渐渐地不再去了。 “不知道,没遇过,我不知道喜欢上人是什么感觉。”他老实答了。 她看他似乎对这话题没什么兴趣,于是就闭上嘴了。 迎亲队伍过去了,张天赐重新起鞭,马车再度上路。行了一段路后,他突然问她:“你是不是喜欢上庞夫子了?” 她被这一问,吓了一跳,慌忙道:“不,没有。” “没有就好。” “怎么了吗?”她忍不住好奇追问。 “我看村子里的姑娘几乎都为庞夫子发春了,要是你也发春,跟我说你想嫁庞夫子,那我可就伤脑筋了,庞夫子不是你能嫁的人。” “为什么?” “庞夫子身带贵气,虽然不知道他为何会流落到弓县来,但他肯定不是凡夫俗子,不是你高攀得上的人。” “您看了就知道?” “做生意到处跑得多了,看人的眼力还是有的。他不是只有长相姣好而已,谈吐不俗、容姿优雅,举手投足都是大户人家的贵公子才会有的素养,就算穿着粗布衣也掩不住他的光芒。” 说到庞夫子,莲音就想起被交托家书的事。“啊,庞夫子有拜托我顺便帮他送家书,他是檄州人呢。” 张天赐一听,眉头一敛。“他叫你把家书交给谁?” “我看看……”她把怀里的家书拿出来。“上头写着给『宣太政』。” “要送去哪儿?” “他说送到檄州境内最有名的一家卖点心的店,叫『荷塘铺』。拿给掌柜的,他就会帮忙转交给这个叫宣太政的人了。” “为什么不叫你直接送去他家?而是交给铺子掌柜代为转送?” “庞夫子说我们是出来办要事的,不好意思还让我们到处问路花时间找他家,所以直接找有名铺子是最省事的,他的家里人宣太政很喜欢荷塘铺的点心,三天两头就会去买,跟掌柜的很相熟,所以托他转交就成了。” “看样子真的是出身不凡……”张天赐喃喃自语。 “怎么说?” “檄州荷塘铺是有名的点心铺子没错,同时也是有名的贵,寻常人家是不可能三天两头就去买这种层级的点心的。庞夫子家里肯定非富即贵。” “那我们直接跟荷塘铺掌柜的打听一下,不就可以知道庞夫子是哪一号人物了?” “史丫头!庞夫子迂回的不让我们去找他家,正是代表他不想让人知道,刨根究柢地探听人家家里事,这样跟街坊的嘴碎婆娘有什么两样!” “喔……对不起。”莲音扁扁嘴,不晓得他为什么突然生气了,只是问问庞夫子的出身,也没什么大不了吧。 “……娘子,每个人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不想让人知道的事,不管那是什么事,都不应该去问。”他不知怎地突然又软了声调。 她一听到他唤她“娘子”,鸡皮疙瘩都竖了起来,心坎儿噗噗直跳。 “刚才要你唤我相公,结果我自己也不小心月兑口而出唤你史丫头……算扯平了。从现在开始记得彼此要叫对称呼。”他有些不好意思地道。 “其实,也不用叫相公娘子的,我唤您『老爷』也没错啊,很多人家的夫人都称丈夫老爷的;而您可以直接唤我的闺名……” “……莲音。”他生生地开口,有些不自然。 “老爷。” “莲音。” “老爷。” “莲音。” “老爷,可以不用再练习唤名字了。”她脸都红了。 “喔。”他脸也红了。 第十二章 进了檄州,莲音马上被这城镇里的繁华景象给吸引住了,人来人往,各种店铺生意络绎不绝,檄州的富庶,从这儿就看得出来了。 张天赐与莲音进了一家酒楼客栈,店小二马上热络地过来招呼。张天赐不只点了饭菜,也订了今晚下榻的客房。 在等饭菜上桌的时候,他竖起耳朵,听着酒楼内的各种闲谈杂语,这是他一直以来的习惯。听人说话,总是会听出那儿的人们喜好什么,从中听出商机的。 这酒楼生意极好,座无虚席,堂里堂外都是人,几乎是桌儿挨着椅儿,没什么缝隙,连跑堂的端菜走路都要很小心,所以隔壁在聊什么,就算声量不大,也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菜上来以后,张天赐殷勤地帮莲音添茶布菜,嘴里絮叨着:“莲音,多吃点,你现在可不是一个人的身子了,虽然害喜会吃不下饭,但不吃也不是办法。” 史莲音知道他开始“演”了,于是也配合着回话:“老爷,吃了又吐出来,不也等于没吃吗。” “但你不吃就没东西吐了,这样身子骨怎么受得了。”他语气极为温柔,让她一时很不习惯,平常总是大嗓门的嚷嚷,突然变得轻声细语,好像变了个人似的。她完全没想象过他有这一面,而且……那态度还挺让人心动的。 “我想吃粿子饼,上次吃粿子饼我就没吐了,一定是肚子里这娃儿喜欢粿子饼。”她煞有其事地抚着小月复,好像里头真的有娃儿似的。 “什么粿子饼?” “前些日子咱们经过弓县时,那儿的特产粿子饼,用糯米捣的,小年糕似的饼,软女敕弹牙,好吃得不得了。” “那不是跟年糕差不多吗?路上我也在别处买了年糕给你,你又不要。” “那口感完全不一样嘛,不知道为什么,弓县的特别好吃。” “应该是因为糯米不同吧,我之前就有听说了,弓县的糯米做什么都好吃,那儿还有出产血糯米,很少见的。” “血糯米?那是什么?” “就是黑紫色的糯米,又叫『长生米』,你听它名字就知道了。长生米补中益气、补脑健肾,有很高的滋补作用,故有人也叫它『药米』,长期吃,可以补血,所以身体虚弱的,或有孕、刚生了娃儿的妇人,都可用血糯米养身呢。” “那你还不赶快叫人去买个几斗回家放着。” “我当然知道,但这血糯米很稀有,恐怕不容易买到,还得跟农家先预定。弓县的白糯米我倒是之前就先买了几斗,过年你就开心了,年糕、元宵、腊八粥统统都用这最好吃的糯米做。” “还等到过年啊?我回去就要马上做来吃,好解解馋了。” “好了,瞧你兴奋的,先吃饭,这儿没弓县的糯米,一般饭菜还是得吃的,我是没你挑嘴,能填饱肚子就行了。” “不是我天生挑嘴,是有孕了才挑嘴。” “好好好,是我那兔崽子在你肚子里头作乱挑嘴,先吃饭吧。” 张天赐作势安抚莲音吃饭,其实也真的饿了,才正要扒饭,旁边有人搭话了。“这位爷儿,您说的弓县是在哪儿?”是个约莫五、六十岁的老人家。 “弓县就在檄州蓬莱江的上游。” “谢了。”老人家行了礼,离开了。 夜里,张天赐与莲音在客栈上房里准备歇息,她有些手足无措。扮成夫妻,就得同房,但男未婚女未嫁,这该怎生是好? 他看出她的迟疑,于是抢先道:“我睡板凳。”说着就把房里桌边的两张长板凳并起来,从床上拿了一个枕头过来放着。 “老爷,这样不好吧,要睡板凳也该是我睡。”她慌了。 “你觉得我会让你睡板凳吗?我有这么苛刻吗?” “不是。但,我不能让您睡板凳。” “是我要你陪我来檄州扮夫妻的,当然是我要委屈点,怎么可能委屈你。” “要不,我们一起睡床铺……分开点睡就好。” “你的闺誉该怎么办?” “都已经同房了,还差同床吗?更何况,我『现在』是您的妻子。”她心里其实已经打定没了闺誉也没差了,反正都已经卖身张家,这辈子是不可能有机会嫁人了。 张天赐看着她一会儿,转身出去。“我去跟店小二多要一床被子,就说我的娘子怕冷,这天候得盖两床被子才睡得着。” 她在房里绞着手,满屋子走来走去,心里紧张不已,真要豁出去跟他同床共枕了,她还是有着不安。 半晌,店小二抱着被子与张天赐一同进房了,店小二铺好了床,张天赐很慷慨地打赏他,让他眉开眼笑地出去了。 两人上了床,莲音在内,张天赐在外,各盖一床被子,两床被子边儿在两人中间形成一道小小的墙。 “老爷,我有个疑问想问您。”她还是睡不着,只好找点事讲。 “什么?”他倒是已经闭上眼睛。 “稍早我们唱完双簧,不是有个老人家来问说弓县在哪儿吗?您为何没有打铁趁热地跟他多说说弓县糯米的好处?” “说了,就显得刻意了。适可而止,愿者上钩。不只做生意如此,做什么都是如此,讲缘分的。我们可以起个头、丢个引信,有兴趣的自然会靠过来,强压着穷追猛打反而会惹人厌的。” “喔。”她想想也对,心急喝不了热稀饭。 “莲音,你晚膳没吃多少,是配合着演害喜才吃那么少,还是真的不吃?我看你平常在张家也吃得不多,是因为客气还是害怕而不敢多吃?还是怎么着?”他又问了。 “是我本来就吃得不多。我爹娘还在世时,家里就不怎么好过,平素也没能有多少东西吃,大概是因为这样,就习惯小胃口了。” “那你现在大可多吃些,我张家伙食充裕,不怕你吃。你太瘦了,多吃点才有力气干活儿,多吃点身子骨才会强健,将来才好替人生养娃儿。我做生意是精打细算没错,但该给的会给,不会平白占人便宜,不会苛待人的。你在这世上横竖已经没亲人了,就更要对自己好一点。我平常给你的生活用度,别省着,可以像一般姑娘家一样,去买些喜欢的小东西,打扮自己,不够的话,可以跟我说。你打扮起来很好看的,别埋没了。” 她很讶异他平常有在注意她,心里不禁有些感动。“我卖身葬父,就已经是卖给张家了,没道理再领工钱,您平常给我的生活用度,也已经很足够了。” “你要多为自己着想,有朝一日嫁出去了,不晓得会遇上怎样的夫婿,疼你的便罢,不幸遇到不疼你的,至少也要懂得保护自己,替自己争取应该有的。你是个好姑娘,值得人疼的。” 听到这儿,莲音有些红了眼眶,她没想到他是这么替她着想,在她举目无亲的时候,他就像个大哥一样照拂她,供她吃、供她穿,帮她爹找了个风水宝地厚葬……虽然他个性很凶,常常嘴上不饶人,但她知道他本性是温厚善良的。 她用被子把自己裹得密不透风,只剩张脸还露在外面,而旁边的人倒是已经安稳地呼呼大睡。她小心地转过身子,看着他的侧脸,那是一张很有男人味的脸,刚毅的线条、挺直的鼻梁……跟庞夫子那女子般阴柔的美形完全不同。 虽然庞夫子很俊美,但她反而比较喜欢阳刚一点的男人。她的思想很传统,将来若是嫁了丈夫,就是要夫唱妇随的,那自然要选一个值得依靠,可以让她安心跟随的男人了,天塌下来也有男人一掌帮她撑着的那种。 她悄悄闻着他的味道,是一种男人的味道,但不是臭,她挺喜欢的,而且他也不会打鼾。 她记得以前娘曾经跟她说,嫁人是要跟男人一辈子同床共枕的,如果一起睡着会觉得不舒坦,那真的是很难捱,所以若是一觉醒来看到那个男人的脸,还觉得高兴的话,那就是嫁对人了。 女人嫁人只有一次机会,就像赌博,押对宝就是一生好命,押错了就一世呜呼哀哉,连睡觉都不得安宁了。 她就这样看着他,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那夜,她作了一个梦,一个很久很久都不曾再作过的梦…… 那是她十三岁时,山穷水尽地跪在路边,旁边躺着刚病逝的爹,她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求,看有没有善心人士肯帮忙她葬了她爹,她愿意一生卖身为奴、做牛做马。 她跪了两天两夜,末了连自己都又累又饿地昏躺在爹的身边时,有个鸨子过来泼了她一脸水,把她的脸抹净了后,道:“看起来倒颇有姿色,我买啦,到我的百花楼来,以后你就喊我娘,我教你曲艺、教你打扮、教你怎么待客,只要好好帮我侍候男人,包你不愁吃穿。” “侍候男人?”她如梦初醒,这是要她当窑姐儿的意思吗?她之前多少耳闻过,知道花街里所谓的“侍候男人”并不是什么清白的好勾当…… “只要你好好听话,我不会亏待你的,每日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坐着唱唱曲儿、陪陪笑,就有白花花的银子拿,你就不用再吃苦了。” “我……”她不愿意,心底百般不愿,但是,她已经走投无路了,就在她快要被现实逼着低头时,有个浑厚的声音插嘴了。 “丫头,要不要跟着我?跟着我得吃苦,什么苦差事都得做,做不好还得挨骂。我葬了你爹,你就得赔上一辈子当我张家的奴才。这笔买卖,是我利多,不过生意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自个儿掂量掂量,要是觉得我趁火打劫,那一句『不要』就拉倒。” 她抬起头,看着那个居高临下的男人,青衫俊朗、眉目清明,薄唇开口说出来的话一点都不中听,但对她而言却宛如天神降临一般,那是张天赐。 她马上点头如捣蒜,眼泪飙飞。“我要!我什么苦都能吃,我愿意卖给你为奴,效劳一辈子。” 旁边的鸨子不悦地指着他尖声道:“喂!是我先喊声的!” “先喊声就是你的?你窑子里的红牌,难道也是看谁先喊声就是谁的?不是吧,是看谁拿出来的银子多,花娘高兴陪谁才是谁的吧!”张天赐翘高了鼻子,一脸不屑。 “你!”鸨子气到嘴都歪了。 “做生意就是买卖合意、银货两讫。既然这丫头说要卖我了,你就给我闪边儿去凉快!碍事。大申!马上去找寿材店的来帮这丫头的爹量身!” “是!”他身边那个叫大申的小厮飞也似地跑去。 张天赐走到街边的包子摊,买了两个热腾腾的肉包子,递给她。“吃!吃饱了就要开始替我干活儿了!” “是。”她接过手来,那热烫的温暖,直达她的心怀,她咬着又白又软的面皮,和着眼泪吞下去。 那天起,她离开了自己的家乡,跟着张天赐,他的家就是她的家…… 第十三章 隔日清晨,她猛然惊醒,满脸泪痕未干。想到又梦见了前尘往事,不禁伤怀,但看着还躺在身边睡得很熟的张天赐,不觉露出微笑。 他的手已经伸到被子外,一只搁在头顶上,一只伸出床栏边儿了。她把他的手拉回来放进被子里,重新把被子拉好,盖到他脖子下。 自己索性已经醒了,就起身,小心地跨过他,下了床,出去外头跟店小二要了盆温水进来漱洗。 正当她把头梳好时,床上那个人也醒了,他迷迷糊糊地眼睛还睁不大开,先是坐在床上傻傻地呆愣着,眼睛渐渐又眯了起来,不一会儿又歪身倒下去睡了。 她看了,不由得轻笑出声,原来他刚睡醒时是这样子的啊!像个孩子似的。 半晌,他又坐起来了,揉着眼睛,这回是把双脚伸出床边了,但还是坐着出神,眼神朦朦胧胧地没有集中。 她拧了条擦脸巾,递到他面前。“老爷,擦个脸吧。” 他抬眼看着她,突然惊醒。“你怎么会在我房里!” “老爷,这里是客栈。”她笑盈盈地回答。 “啊……”这下他终于完全醒了,慌忙拿过擦脸巾,胡乱抹着,掩饰着他因为觉得不好意思而臊红的脸。 “今日我们要上哪儿去呢?到处逛客店酒楼,继续唱双簧吗?”她问。 “不了,今日到蓬莱江,咱们坐画舫去。”他擦完了脸,开始梳头,她很自然地接过他的梳子,帮他梳起头来。 “坐画舫?”她听了眼睛一亮!她从未坐过画舫游江,想象起来应该很有趣,“画舫会有很多游客,那时也可以顺便放风声对吧?”她声音里有着明显的期待之情。 “不,不用放风声,咱们就是单纯去游江的。” “咦!为什么?” “你在张家干活儿这么多年,从未出游过,别的伙计逢年过节还会请假回老家休息,而你就一年到头都在忙活儿,也差不多闷坏了吧。别说我亏待你,趁此机会,顺便到处走走看看也好,长点见识。” 她听了,帮他梳头的动作都停了……他、他说什么?“您是要专程带我出去玩的意思吗?”她不可置信地再次确认。 “你耳朵到底是长了疮还是什么!我明明是说『顺便出去长见识』!”他又大声起来了! 史莲音一整日笑靥如花,快乐得好像要融掉了似的。虽然不用再唱双簧了,但是在檄州境内还是要保持夫妻的表相,也许是因为这样,张天赐对她温柔体贴、嘘寒问暖、无微不至。 她从未想象过被人哄着、疼着是这么幸福的事。虽然今日之后,离开檄州就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了,但她仍旧很珍惜,拥有一刻是一刻。 在前往蓬莱江那一路上,周边有不少摊贩,她只要在某个摊子前伫足一下,张天赐就会问她是不是想买?她都笑着摇摇头,说只是看看,她有太多没见过的东西了,光是看就觉得很有趣。 最后,她只买了一支糖葫芦。小小的腌渍胭脂果外头裹着鲜红的糖膏,是很普遍的小零嘴儿,但她却从未吃过。自小家贫,吃饭都快成问题了,哪还有余力吃什么零嘴儿。所以她总是很羡慕地看着别的孩子吃,那成了她小小的梦想。 现在这梦想终于实现了,一串三颗,她很舍不得地慢慢吃,一颗含在嘴里就是半天。 她那被红糖膏沾得红通通的唇,益发衬得她娇美明艳,张天赐看着,不知怎地,竟然产生了想要尝一口香的心情。他压下心中那股不该有的念头,转过头去,欣赏着蓬莱江的沿岸景色。 江水映着日光,波光潋滟;岸边花草遍植,芬芳沁鼻,他无法像那些文人一般诗咏美景的风雅,但他知道轻风拂面很舒服、阳光照身很温暖。 只是悠然的漫步,不用去想生意买卖的事,这已经多久不曾有过了?他总是在汲汲营营、满身铜臭,但他只是在做他该做的事,他不曾想过自己还能做什么别的事。 做买卖就像是他的天职,他也做得挺开心的,那就好了。反正他也没特别想要追求什么,也不缺什么……当他这样告诉自己时,有时又会忍不住怀疑,他真的什么都不缺吗? 好不容易等到画舫来了,莲音手上的糖葫芦还剩一颗。他们上了船,今日的客人不多,稀稀落落的,船上空位颇宽敞,这对张天赐而言是好的,他原本还有点担心人太多的话,他可能会觉得很吵嚷而忍不住想骂人。莲音很清楚张天赐喜欢僻静,所以主动坐到船尾去,人最少的地方。 闲来无事,撑篙摇橹的船夫开始向他们搭话:“客官,第一次来檄州吗?” 莲音本来想回话,但马上警觉地看向张天赐,他淡淡地道:“是。” 她双手双脚并拢,正襟危坐地坐在他身边,中间保持一道小小的距离,没有挨得很近。态度就是一副以夫为尊的模样。 “两位是夫妻对吧,我们这儿很多新婚夫妇会来游历,风光十色配上浓情蜜意是最美的良景。听说只要来坐过我们的画舫,回去就马上有孕了,比拜注生娘娘还有用。” 莲音看着张天赐,眼睛眨了眨,漾起了一朵促狭的笑容。她想到的是,这船夫也很懂得招徕生意之道呢。 “不用等坐画舫,我家娘子已经有孕了。” 张天赐其实不是很想搭理船夫,他只想静静地坐船,但可能是长久以来的习惯所致,他在外还是会尽量与人友善客套,毕竟买卖机会无所不在,谁晓得他没搭理的人会不会是一桩隐藏的客源呢。 “那真是恭喜。不好意思,老夫拙眼没看出来。” “才刚有喜,当然是看不出来的。有孕了就挑嘴,你没看她手里那支糖葫芦,搁到现在还没吃完,八成是不想吃了又不好意思说,里头那胭脂果酸得眼皮都要出油了,哪是人吃的东西。” “客官,您有所不知,大多数的女人天生就爱吃酸的,特别是有孕了的妇人,爱吃酸的程度更甚,我家那老婆子当年怀娃儿时,屋里边儿就摆一瓮腌梅子,成日不离手啊。”船夫呵呵笑道。 莲音也忍不住要为糖葫芦平反:“我没吃完不是挑嘴,是因为舍不得太快吃完,而且这里头的胭脂果不会很酸啊,只有一点点酸味,就是要这样酸酸甜甜的才好吃呢。你又没吃过,怎么能说它难吃。” “我小时候就吃过了,就是酸到眼睛都睁不开,吃过一次就不吃了。” “外头有糖膏,很甜的。”她噘起嘴儿。 “外头再甜,里头是酸的就是不行,我做生意最讨厌遇到那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诓人货色。华而不实是买卖大忌。” “它不会酸,不信你吃吃看。”她把糖葫芦递到他面前,他马上把身体歪一边避开。她锲而不舍地继续劝说:“说不定是您小时候吃的那支真的太酸,这支保证不会,我吃过,所以知道,不会骗你的。” “小时候姥姥哄我吃苦瓜时也是这么说的,一点都不会苦,很好吃的。我吃了以后确认姥姥的舌头肯定是有问题的。”他坚决抗拒。 “苦瓜是会苦,但它是一种好吃的苦味,苦中带甘,苦瓜退火解毒,对身体很好,您更应该多吃点。”她想,像张天赐这样动不动就冒火气的,确实很需要降降火。 “甘?看来你的舌头也有问题。苦瓜哪来的甘?你就这么爱吃苦?人生已经够苦了,不需要再为自己找苦头吃了!”他愈说愈大声。 “有些苦,是苦尽甘来,苦中分外有特别滋味的——” 他打断她:“好了!我知道你下一句要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是不是?人上人就不用了,我当个人下人就好了!” 船夫哈哈大笑起来。“你们夫妻俩感情真好。” “我们明明是在吵架!”张天赐吹胡子瞪眼,虽然他那短髭是贴上去的,根本吹不动。 “夫妻啊,总是会吵架的,床头吵床尾和,你们年纪还轻,来日方长,久了就会知道有个人可以拌嘴,日子很好过的。我老婆子跟我吵了一辈子的嘴,现在她不在了,没人跟我吵了,怪寂寞的啊。”船夫看向远方,叹了口气。 张天赐与莲音听了,顿时没了声响。 “欸,别让我这老头子扫了你们的兴。对了,这蓬莱江啊,元宵节时更是热闹,江边的树上会绑上各种花花绿绿的彩灯,你们若有兴趣,可以再来一游。” “我们……应该是不会再来了吧……”莲音讷讷道。 “你不想来吗?”张天赐反问。 “可以再来吗?”她不敢奢求,但心里又有些期盼。 “到时再说。” “噢。”这是“不行”的意思吧,她失落地把最后一颗糖葫芦塞进嘴里,好好品尝这段就快要结束的短暂甜美时光。 第十四章 第五章 这日,弓县境内来了一些外地人,他们到处打听哪里可以买到糯米,特别是血糯米,村民们一致指出,今年有种糯米的只有穹家,于是那些人就循线找到穹家去了。 余儿站在门口,一脸烦恼。“谢谢你们对我们家的糯米如此青睐,但也不是你们说要买,我们就能卖的,我们家的糯米都已经跟市侩打了合同,不能随便私自卖给别人。” “我们也是做买卖的,可以了解,农民卖给市侩,市侩再卖出去,从中获利,这是行之有年的做法。那么请问你们是跟哪一家市侩打的合同?我们会去找他谈。”来者态度十分温和,并无为难之意。 “整个弓县就只有一门市侩,你们可以直接去找张员外谈。张家大院就在这方向的尽头,直接走过去,到底了再问那边的人就知道了,得走上一段路。”余儿伸长了手,指向北边。 “谢谢姑娘不吝告知。另外,在下还有个不情之请。我们大老远来到这里,肚子都还空着,又渴又累,可否借个屋檐下歇息一会儿?若是有吃食的话,可否分给我们一些,我们会付银子的。”买卖人揖了一揖。 “啊……可以是可以,不过一时家里头也没放什么能招待人的东西,要是你们不嫌弃的话,我昨天绑了一些粽子,还剩几颗……”余儿没想到会突然来这么一桩,手边什么准备也没有。 “姑娘,就要那粽子。”买卖人眼睛发出精光。 “好吧,那你们稍待一会儿。” 余儿赶忙进屋里去,先搬了几张板凳出来让他们坐,接着又端了茶水,最后才拿出粽子。其实她本想让他们进屋里去坐的,但想到现在家里只剩她一人,让一群不认识的男人进屋子,实在不大妥当。 “很抱歉,你们临时来的,我也没能先把粽子热过,你们就这样凑合着吃吧,其实我觉得冷了也不难吃。”她交握着手,总觉得对人家很不好意思。 “是我们过分的要求,请姑娘不要放在心上,感谢你慷慨分食。” 一行人剥开粽叶,开始吃了,默默吃完之后,几个人交换了惊喜的眼神,露出微笑。带头的那个对余儿问道:“非常好吃的粽子,冷了也很香。这应该是用你们家的糯米包的吧?” “那是当然的,自己家就种糯米,岂有再去外头买糯米的道理呢。” “姑娘所言甚是。那么,这点碎银,尚请笑纳。” 买卖人真的打算付帐,但余儿并不打算收,她推却了。“几颗粽子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别放在心上。” “是吗,那我们就却之不恭了,感谢姑娘的热心招待,我们这就动身去拜访张员外。”一行人再次躬身道谢后才离开。 余儿送走了他们,心里纳闷:『为什么他们会知道穹家有糯米?我们家的糯米什么时候连外地都有名声了?』 回头她又想起来:『啊!之前听莲音姑娘说她跟张员外去檄州办事了,不晓得回来了没有……也罢,张家那么大,总会有人招呼他们吧。』 其实她原本打算今日中午送粽子去给庞知瑞的,但这下粽子全没了,她又没了去找他的借口了。 自从那天送麻油鸡酒去过之后,她就一直闷闷不乐。看到他跟别的姑娘有说有笑的模样,她就莫名的来气,闷头回家后,气得对自己说再也不去看他了,但是过没两天,却又忍不住浮起想去的念头,她在心里头跟自己拉锯着…… 一方面想着:『不要去,巴巴的去找人干什么?人家有一堆人陪,不寂寞,根本不需要你!』 另一方面又不知不觉地想着各种借口,让自己有冠冕堂皇的理由可以去找他。像是今日她说服自己的理由是…… 『不是我想去,而是这粽子是用穹家新收成的糯米包的,总是要让外人吃吃,看今年的糯米好不好吃,而庞夫子很懂得吃,他一定能给出公道的意见的……我自己是不怎么想去的,但为了多方收集评价,这趟是该走的。』 好不容易想出了这个她自己觉得勉勉强强看似说得过去的借口,结果这会儿粽子全教外地人吃光了,一切都白费了心思。 一直到了傍晚,她开始收晒干的衣服,收着收着,就想起当初庞知瑞搬出去时,她多准备了一套大姊的旧衣要给他替换着穿,而那天他说莲音姑娘已经找来布庄帮他裁了新衣…… 『既然有新衣服了,那就得把我们家的衣服还回来吧!他腿不方便,所以只好我自己去拿回来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我一点也不想去的,但不跑这一趟又不行,明日就去书院找他拿吧。』 她心里打定主意,顿时容光焕发,愉悦全写在脸上,甚至抱着衣篮要回屋里去时,脚步还是轻轻小跳着的。 这时,前头传来小孩子的喊叫声:“穹姐姐!你在吗?” 她放下手中的衣服,过来开门一看,是弼家的儿子,弼高升。 “夫子说要给你的。”弼高升递给她一个摺得整整齐齐的小纸封。 “有劳你特地跑这一趟,谢谢。”她先把小纸封搁进袖里,看弼高升好像没有要离开的意思,又问:“还有什么事吗?” “夫子说要跟你拿回音。” “回音?现在马上要吗?可是天色已晚了,你该回家了吧。” “我每日上书院都会经过穹姐姐家,明早我再来跟你拿。”说完就跑着回去了,余儿一头雾水地把小纸封拿出来,打开一看,上头写着: 日西斜,长松孤影;独憔悴,黄花冷风。 她正着看、倒着看、直着念、横着念,都参不出其中玄机,心下纳闷:『所以他是作了一首新诗要跟我分享吗?要回音的意思是……要我给评语吗?』 那天夜里,她睡不着了,一直想着回音是要回什么好?她不像他那么才学蕴涵、有文底子,就算一首诗写得再好,她也是看不懂的居多,小时候学识字时,那时老夫子只要开始念诗词她就忍不住犯困,脑袋瓜儿因此老是挨敲哩。 翌晨,弼高升如约来了,她在门前低声对他说:“我有空会去书院,到时再自己回夫子。” 打发走弼高升后,她紧张地对里头张望了一下。要去书院的事可不能被娘知道,娘肯定不让她去。 自她之前送过麻油面线后,娘看她的眼神就怪怪的,她不确定娘是不是发现了她会偷偷去书院,希望只是自己心中有愧才疑心生暗鬼。 她知道娘不喜欢她跟庞知瑞走得太近,表面看起来是基于男女礼教分际,其实她知道是因为之前的同床事件,娘的强势与庞知瑞的不肯低头,彼此的关系就僵化了。但,她个人觉得那件事若是就公道来讲的话,是娘太过分了点儿…… 而且,娘某日在用晚膳的时候还说了这么一席话:“娇儿、余儿,将来挑夫婿,可不能光挑俊的,长得俊的男人容易生是非,就算他不去招惹人,也会有狂蜂浪蝶贴过来招惹他。丈夫若不定性,外头那些斩也斩不完的烂桃花就会成为你们烦恼的根源,所以男人还是挑忠厚老实的,可以依靠的,长得丑一点没关系,心地好最重要,就像你们的爹一样。” “娘子,你觉得我长得很丑吗?”穹锦彰不安地问。 “一只熊哪有什么美丑之分,你啊,看久了就好看了,愈老愈可爱。”说着穹大娘就夹了颗蛋放进丈夫的碗里,穹锦彰扒着饭,傻傻地笑了。 “可是,娘,也不见得吧,也有长得很俊,但对妻子专心一意的;而那种长得很丑,却在外面风流不断的男人反而更多吧……”余儿忍不住出声。 “你真以为你有那种运气可以遇到一个又俊又专情的?那比求神拜佛还不靠谱啊!不管长得俊还是丑,只要偷腥的,那种贱骨头早晚会把自己的福气败光,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 总之,余儿觉得娘一定是对庞知瑞有了偏见,所以更加不能让娘知道她会去书院了。 今日她打算等家人都出去农忙了,再偷偷模模地溜出去,但万万没想到,娘今日居然留在家里了! “娘,今日不用去田里吗?”她假装不经意地探问。 “这一期的糯稻都收完了,剩下的全是杂活儿,我最近累得腰都疼了,想歇一阵子,让你爹他们去整理就好。” “喔……要不要叫大夫来给你看看?” “甭了,你过来给我揉揉。” 余儿一边帮娘揉腰,一边心里长吁短叹。这下可好,没办法出门了。 “其实说起来今日也没办法净闲着,有好多事得先准备,明日人家要来提亲了,屋子得先打扫一下,还有要招待人的茶水点心什么的……”穹大娘叨念着。 “提亲?!”余儿顿时睁大了眼睛! ☆☆☆ 书院这一头,庞知瑞原本听到弼高升说余儿姑娘要亲自过来,心下高兴得很,讲学时都会忍不住望向外头,看看佳人何时会出现,但一等就等到日落西山,连个影子都没瞧见,心里整个空荡荡的。 学子们都作鸟兽散了,大申帮他打扫完书院、干完例行的活儿后就回张家大院了,剩他一个人坐在竹屋里,倍觉冷清。 照理说,寂寞时应该是要思乡的,可是不晓得为什么,他来弓县这么久,想起庞王府就只有头一两天,还有就是写家书那一次。发生了太多事,加上又当了夫子,得思考要怎么备课讲学等,他脑子总是忙个不停,所以根本没时间思乡。 现在一切尘埃落定,当夫子也当得很习惯了,闲暇无事时,脑子里第一个浮现的却是余儿姑娘的倩影,而不是嫂子,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他想,救命之恩真的大过一切,一辈子都忘不了的,之前曾在书上读过“蒙一饭之恩,尚杀身为报”,看来并非夸饰。 『也许是她今日刚好有事忙,一时抽不开身吧,或许明日就来了。』他只能这样想了。 但是,隔日也没来,再隔日依然没来。 庞知瑞心中的空虚感愈来愈重。为什么她不来呢?难道是出了什么事?她病了?可是听弼高升说,他来书院经过穹家时,还会看到她在外头打水浇菜,所以应该不是身体有恙…… 他已经很久很久没跟她说到话,那日她送麻油面线来,他连道谢都来不及说,她就跑了,之后就再也没来过了。 他有很多话想跟她说,虽然都是些不重要的事,但不管他发生了什么事,第一个总是先想到要告诉她。 像是最近他的腿伤已经好很多,拄柺杖也拄到很顺手了,能做的事变多了,甚至可以在休息时间跟孩子们玩蹴鞠,虽然他只是站在原地用柺杖打。 还有他在书院后头拔了些叶子比较长的杂草,编了好几只草蛐蛐儿,还做了竹叶船,还有用竹片木头做了些带有机关术的小玩意儿,这些都想让她看看。 大申跟他说,前些日子来了好几个外地人,指定要买穹家的糯米,一时间大发利市,看样子得再跟穹家签一次合同,下一期糯稻也要全部让张员外收购才行……这件事他也想跟她聊聊。 学子们说快过年了,可能十二月会有好几日得暂停讲学,孩子们统统得回家帮忙准备过年的各种杂事,而过年也会休息,所以他会有好些日子都不用讲学,那……他过年的时候该怎么办呢? 所有人都一家团圆庆年节,只有他一个人待在竹屋吗?他要跟谁过年呢?他能想到的,也只有穹家了,毕竟那是他在弓县的第一个“家”,而且,那个家有余儿姑娘,他想跟她一起过节。可是,穹大娘会愿意让他在穹家过年吗? 上次托弼高升拿给她的信,不晓得她看懂了没有?难道是因为看懂了,所以才不来的吗?可是她又说她有空会来……难道他是被婉转地避开了吗?如果她不想来,那就永远都不会“有空”了。 这么说来,她送麻油面线来那一日,态度确实是有些不对劲儿,异常的冷若冰霜,那种距离感,让他很不习惯,之后便再也不来了,这是在躲他的意思吗?当初那个对他关怀备至的温柔人儿,曾几何时竟开始视他为洪水猛兽了?他不懂,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想不出自己曾经做错什么事啊…… 这一夜,他看着月光,心思纷乱,全为一个人。 最后,他秉烛再写了一封信—— 月下吟,形单影只;星伴梦,叹息谁知。 他打算明日让弼高升回家时再顺路帮他送一次信。 第十五章 一夜翻来覆去,几乎不成眠,翌日讲学时,庞知瑞有些精神不振,神思总是恍恍惚惚的,直到中午用膳,几个学子的娘亲送饭来后,还没马上回去,就站在外头闲话家常起来,她们讲的内容,让他神智整个清醒过来了。 “你听说了没有?穹家要嫁女儿了。” “真的吗?什么时候的事?” “还没决定,但听说对方前些日子去提亲了,再来就是准备要下聘了,是别家的儿子。听说男的喜欢女的很久了,终于鼓起勇气去说媒了,可能是要赶在过年前娶过门吧。” “哎呀,那还真不意外,别家跟穹家的孩子是从小一块儿长大的,门第倒也算般配。嫁得近,穹锦彰就不用穷紧张了。” “可不是!”妇人们哄堂一笑后,就各自回家去了。 庞知瑞却一点也笑不出来,他脸色灰白、失魂落魄。原来这就是余儿姑娘不再来找他的原因,她要嫁人了?嫁给别三,他没想到别三竟会有勇于剖白真心的一日…… 下午的讲学,好巧不巧,他原本准备要讲的正是春秋诗经的“周南.关雎”。他缓慢吟道:“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他原本是因为昨夜的情思而想到要讲这首诗的,但现在再看这诗,内心却充满遗憾。 “雎鸠,是一种水鸟。男子因水鸟的鸣声,引起情思,想到那位贤淑善良的姑娘,正是自己理想的佳偶……”他解释到此,突然讲不下去了,呆立着。 “夫子,然后呢?”弼高升催促他。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他再也念不下去了,只好中断。“抱歉,我选这诗对你们而言太难了,不适合你们这个年纪,我们换别的吧。” 那之后,庞知瑞托大申去帮他买了空白的画轴,还有朱砂、石青、藤黄等几种色料回来,只要一得空,就开始作画。他很用心很仔细地画,那是一幅鸾凤和鸣图,他准备送给余儿姑娘做为新嫁娘贺礼的。 他现在身上什么也没有,有的就是这双手,他没能给她什么好东西,至少还能给她一点微薄的心意。 以往他作画时的心境都是闲适悠然,如今这幅画却画得心焦神疲,余儿姑娘在他心里的位置,早已在神不知鬼不觉之中悄悄地生了根,轻轻地却又深深地盘根错节,牢不可分。 『要是当初答应穹大娘娶了余儿姑娘就好了……』这个念头在他脑海中一闪而过,但他马上又知道,如果当初被赶鸭子上架娶了,内心肯定会有所不甘,对余儿姑娘的心情说不定就不会是现在这样了。 人生真的是月兑不了机缘、机遇。运气好时就是天时、地利、人和;运气不好就是路过、错过、难过…… 他的人生截至现今两次动心,一次是嫂子,见面时,嫂子已经是二哥的人了;第二次,见面时,余儿一度要成为他的人了,末了却又打了水漂,变成别三的人。他当时还在心里暗笑别三情路坎坷,结果真正坎坷的其实是他自己啊。 他花了好几天,终于把这幅贺礼完成了,当要在画轴最底端下落款时,才想到他手边连颗印章都没有。 若要刻章,要刻什么名号呢?以往他在庞王府都是落款“述国公”,现在在这儿就不能用了,那要改成什么?他一时竟毫无头绪…… ☆☆☆ 张员外回来了。张府上上下下马上又都一个个全绷紧了精神,严阵以待。 “我一进门就闻到酒味!是谁大白日就在喝酒?好大的胆子,当家的不在,一个个就开始浑水模鱼,喝了酒还用干活儿吗!算盘还拨得清楚吗!传出去了人家就说我张家养的全是酒囊饭袋,醉醺醺的连记个帐都记不好,三十八都会写成王八……”张天赐又开始劈哩啪啦地直骂。 “老爷,这酒好香啊,一闻就知道是上等好酒,家仆们不可能这么阔气的,先问问这酒是哪儿来的好了。”史莲音忙着安抚他。 “是啊,老爷,我们这些寒酸鬼哪有闲钱喝酒,这酒是今早穹家刚送过来的女儿红,开了坛以后,酒香久久不散,馋得我们喉咙都发干了。”家丁趁莲音姑娘帮他们说话,赶忙补了解释。 平常就只有她敢在张员外开骂时出声,所以在张家做事的,有事总是先找史姑娘商量,看能不能请她去跟员外说。有时看她为了帮他们站脚,还会落得自己也一并挨骂,他们都觉得很对不起她,但……只有她敢说话了啊。 “女儿红?” “穹家要嫁女儿了,他们掘出酿了十几年的女儿红,送了两坛过来,感谢老爷长年打他们家的农契。” “快斟一些上来给老爷尝尝。”莲音打蛇随棍上,家仆们手脚很快地备来酒碗,舀了一大碗呈上。 张天赐看了一眼,酒色琥珀透红清澈,酒香馥郁诱人,尝了一口,酒味甘中带着醇厚……令人回味!好酒! 他大喊一声:“这酒能卖!”商机浮上眼前,他精神登时抖擞起来。 “老爷,不能卖,这是人家的女儿红。”莲音提醒他。 “当然能卖!我去叫穹家把那些女儿红全卖给我!有多少我全收了!”说着马上转身就要出门,想着打铁要趁热。 莲音急忙拉住他衣摆。“老爷,那是人家嫁女儿时要用来宴客的酒,没人在卖的,喜事优先啊。” “嗄?这么好的东西不能卖?可惜了!”张天赐很是扼腕。 翌日傍晚,书院都散学后,张天赐带着莲音来到书院,带了一卷大开的宣纸,要请庞夫子题上合婚贺词,再请人拿去做成匾额,作为给穹家的贺礼。 “我从没听说过有人把合婚贺词做成匾额的,顶多就是做成喜幛、锦织或是题字轴。”庞知瑞微微蹙眉。 “是吗?做锦织很费工,恐怕来不及;字轴的话看起来有点寒碜,显不出我张家的诚意……”张天赐喃喃自语着。 “那就折衷做喜幛吧。”莲音插嘴提议。 “好,就做喜幛,所以你快点写!” “您要我写什么?” “写什么还要问我吗?你夫子当假的吗!”张天赐拍桌。 “贺词各式各样,我怎么知道您喜欢哪一种的,像是百年好合、天作之合、天缘巧合、珠联璧合、情投意合、山无陵天地合……”庞知瑞如数家珍。 “怎么全是什么『合』的,没有不合的吗?” “合婚不就是要合吗,要写不合的?好吧。”说着他就开始挥笔了。 “喂!你还真的写不合啊!我说笑的!”张天赐急忙阻止,但庞知瑞已经很快地写完一张。 真正合,乃百年偶有不合;情意合,胜诸般天作不合。 “嗯……”张天赐沉吟半晌,“我觉得太长了,一张喜幛绣不进去。” “怎么会绣不进去?字小一点就好了啊。”庞知瑞不以为然。 “字小了是要给谁看!喜幛就是要高高挂着,大老远就看得到才气派啊!我看就改成百年好合好了,啊,百年太少了,千年好合!” “你不如说万年好合。”庞知瑞偷偷翻了白眼。 “好!就写万年好合!快写,写大字点儿!我让人拿去赶工描绣。”张天赐不耐烦地催促着,莲音已经在旁磨好了墨。 庞知瑞拿起最大楷的毛笔,慎重地一笔一笔慢慢题字,一边问话:“张员外跟穹家交情很深吗?穹家的身分地位,看起来与张家有点悬殊……” “穹家现在是我的摇钱树啊!”张天赐眼睛亮闪闪的,像镶了两颗金元宝。 “庞夫子,您有所不知,这次老爷收购的穹家糯米,已经卖了八成。要是没限定一次最多只能买五斗,恐怕早就卖光了。”莲音笑吟吟的,他们在檄州多逗留了三日,到处游玩赏景,心满意足地一回到张家后,伙计们就忙着报喜。 “为什么要限定?”庞知瑞好奇了。 “夫子,你读书精,做生意就没我精了。限定能买的量,才显得奇货可居啊,而且要是我一次就全卖给同一个人,不就被那人陇断了吗,我又不是傻的,多多卖给不同的人,这口碑才能多方面扩展开来。我对穹家糯米很有信心的。”张天赐抬高了下巴,只差没胡须可捻了。 “老爷现在还打着穹家女儿红的主意呢,可惜人家就只有那几坛嫁女儿用的,再多也没有了。”莲音打趣着。 “女儿红?怎么会没有,再酿就有了吧。”庞知瑞不解。 “你以为女儿红是随随便便就有的东西吗?人家养女儿十几年就等着嫁女儿时派上用场。要是没生女儿的话,就连个屁也没有啊!”张天赐嗤道。 “黄酒随时都能酿啊,谁规定一定要生女儿才能酿?” “嗄?我们现在讲的是女儿红!谁在跟你说黄酒!” “女儿红就是黄酒啊。黄酒的名字很多,从古早以前开始,很多人就会自家酿黄酒了,因为酒的用途不同,就衍生出很多不同的名称。要送人的,就会选外头有雕花的漂亮瓦罐装酒,所以叫『花雕』;生了儿子,要留着儿子求取功名、金榜题名时庆贺用的,就叫『状元红』;生了女儿,要留做女儿嫁人时的宴客酒,就叫『女儿红』。” 张天赐抓住庞知瑞的肩,大喜道:“小子,你懂得很多啊!”张天赐平常是会喝酒,略懂酒的味道,却不知道酒还分了这么多有的没有的。 “不过要酿出好的黄酒可不容易,要用上好的糯米、酒麴,还有好水。再来就是看贮放的时间,看是要三年陈、七年陈,愈陈就愈香——” 庞知瑞话还没说完,张天赐已经对着莲音大吼了。“莲音!快回去跟伙计们说,谁把剩下的那些糯米卖掉,我就让他不用过年了!那些统统都要留下来酿酒啊!我有了最好的糯米,还怕酿不出好酒可以卖吗!哈哈哈哈!” “是!”莲音立刻跑回家去。 “您终于改口唤她莲音了啊。”庞知瑞语带玄机地笑道。 “罗嗦!我爱唤她什么就唤她什么。万年好合写好了就快拿过来!”张天赐一把抽过宣纸,看了又嚷嚷道:“怎么没落款!” “喜幛用的字哪还要落什么款。” “当然要落款!不然人家怎么知道我是专程请夫子写的字?在弓县嫁娶都是要请夫子写贺词的。夫子德高望重,受人景仰,请来主婚都行的,虽然你这个嘴上无毛的家伙只是临时充数的,但姑且也算是个夫子!” “要说嘴上无毛,您自个儿不也是。”庞知瑞不甘示弱地反讽回去。 “我好歹年岁比你大!” “那可不见得,我们两个看上去差不多年纪,我肖羊的。” “我肖马的!哇哈哈哈哈,我赢了!”张天赐狂笑不止。 庞知瑞懒得跟他做那种小孩子似的愚蠢较劲儿,回归正传:“我手边没印章,就甭落什么款了。” “那可不行!” “不行也不能怎样,我自己画的画也没落款。” “画?” “要送给穹家的贺礼。” “拿出来我看看。” “不要。” “哼,一定是画得丑了,才不敢拿出来给人看。”张天赐马上撇嘴激他。 庞知瑞眉头一皱。“我画的画还没让人说过丑!”说着就拿出来了。 画轴一展开,张天赐一时惊讶不已。这画栩栩如生,简直巧夺天工啊!凤凰双羽,一高一低绕成一个阴阳八卦形,底下是牡丹铺地,全幅只用了青黄朱皂四色,简单却显得十分高雅,精细得连羽毛线条都一笔笔清楚勾勒。 张天赐眼睛已然发出亮光,再度有如镶上两颗金元宝也似,他激赏地大喊:“这画能卖啊!” “卖?” “一定要落款!落了款才有价值,才能卖啊。”张天赐捧着画轴,惊喜地发现眼前站着的这家伙也是株上好的摇钱树。 “就说了没得落款,您是有没有在听人讲话!而且这是要送人的,不卖!”庞知瑞开始不耐烦。 “史丫头!找人帮庞夫子刻章!”张天赐捧着画,头也不回地大吼。 “莲音姑娘方才已经被您遣回家了。”庞知瑞好心提醒他。 “大申!找人帮庞夫子刻章!”张天赐再吼。 “大申打扫完书院也回去了。” “………”张天赐一时想不出要喊谁。“啧,我自己去找人帮你刻章!”说着就跑了。 庞知瑞看着张员外那急得像要去上茅房似的背影,竟然想起余儿姑娘之前说过的笑话——张家宅院大到来不及跑到茅房就拉在裤子上的事,此时张员外那急样儿还真有几分像哩。 想起余儿,庞知瑞的神色再度黯淡下来,再看看自己这幅画……心中暗暗祈祷:希望别三娶了余儿之后,可以好好温柔待她,别再净是闹她欺负她了。 第十六章 ☆☆☆ 日子过得很快,腊月一开头,别家就敲锣打鼓地来穹家迎亲了,赶在过年前讨房媳妇儿是自古以来最常见的俗例,在这弓县也不例外。 由于别家与穹家就在村子头与村子尾,也没多远,所以不像外地迎亲那样需要耗上十天半个月。当天花轿一大早就来到穹家,尾随而来的是一大群看热闹的村民。 书院那儿也休息了,张天赐派了马车来到书院,载着庞知瑞,一行人浩浩荡荡地来到穹家。迎亲嘛,夫子是一定要在场说些金玉良言的,而他身为张员外,也一定要亲自到府贺喜的。 “老爷,您进马车厢里坐着吧,马车我来驾就好了。”莲音伸手试图从张天赐手中抢过缰绳。 “两个大男人坐在马车里大眼瞪小眼,多别扭,我才不要。还是你进去坐着好,外头冷,你身子单薄。” “我进马车岂不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这也不大合宜。我原本就是下人身分,还是我来驾马车吧。” “我是老爷,我说了算!你给我进去坐着,难得今日要喝喜酒,你打扮得这一身亮,差点要教人闪了眼睛,我都快分不清楚到底是你要嫁,还是穹家的女儿要嫁了,要是这一身被马喷了屎,可就坏了。” “马哪会喷屎呢!” “马就不会有突然犯肚疼的时候吗?说来说去,这马车应该是要让大申来驾的,结果那厮一早就说他犯肚疼,净窝在茅房出不来,也不知道是昨夜偷吃了什么!我雇了这小子算是赔了,没做多少事,饭倒是吃得不少!吃饱了还不济事,那才是气死人!” “老爷,人吃五谷杂粮,总是会有闹肚子的时候,大申也不想这样啊。” “我要是雇到每一个都像你这样的就好了!饭吃得少,事做得多,全是净赚的。事情做得好,我就省了再找人收拾烂摊子的工,也省了骂人的力气。” “那您之前还叫我多吃点……多吃了,您不就赔了?” “那可不同,你多吃点、身子壮,做的事就更多了;哪像那些个饭桶,光是饭吃得多,吃饱了就开始眼皮子松,一个不好又要闹肚子,吃了都还没长力气就进了茅房……不是有句话说『猪没肥,肥到狗』吗?我养这些家伙是『人没肥,却肥到茅房里的蛆』啊!” 庞知瑞坐在马车里听到这儿,忍不住要插嘴了。“不好意思,我突然很想问一下,听说张家大院又广又深,贵府的茅房有没有多建几间?” “我茅房要是建得不够多,够这些饭桶用吗!八成一个个排队等茅房时就拉在裤子上了!” “看样子拉在裤子上的不是张员外。”庞知瑞诡笑道。 “当然不会是我!” 莲音听到张员外这样大吼,一时竟也忍不住吃吃轻笑出声。 “你笑什么!” “对不起……老爷说的话很好笑,我失态了……” 莲音觉得有时候听老爷骂人,还真的挺有趣的,但那得被骂的不是自己时才笑得出来。她并没有幸灾乐祸的意思,单纯只是觉得老爷的遣词用字有种说不上来的特别之处,其实他是刀子嘴豆腐心,只是语气上好似很严厉罢了。 “我说话好笑?” “老爷的说话方式有时会让我觉得好笑。” “你倒是说说看,我是说过什么好笑的了?” “老爷,您还记得吗?去年我们到某处农家去批菜来转卖时,那时你指着田里还没长大的小条黄瓜,问大申那是什么,大申说那是黄瓜的儿子,结果就被您劈头盖脸地骂了一顿。您说:『还没长大的黄瓜怎么会是黄瓜的儿子呢?史丫头小的时候难道不是叫小丫头,而是叫丫头的儿子吗!』” “所以这样很好笑?”张天赐完全不觉得这有什么好笑的。 “我想到自己若是被唤成『丫头的儿子』,就觉得挺好笑的……对不起,是我这人觉得好笑的点太奇怪了吧……”她说着说着又退怯起来了。 “所以如果唤你『丫头的儿子』,你就会笑是吧?” “嗯?” “那简单,从今以后我就唤你『丫头的儿子』!” “老爷……可以不要吗?”她愁闷着脸。 “怎么不要?我希望看到你笑啊。” “希望看到我笑?”莲音以为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不行吗?去檄州那几日,你成日笑容满面,笑得多好看啊,平常怎么不常笑,是待在我身边太命苦,笑不出来是吗?所以是我亏待了你吗?” “没这回事儿,老爷待我很好……” “那你怎么不笑!” 庞知瑞听到这儿,忍不住又插嘴了。“不好意思,容小生说句话。我认为莲音姑娘不敢笑都是张员外害的。” “我害的?”张天赐嗓门又提高了几度。 “刚刚她笑了,您就骂她笑什么,要她解释到底有什么好笑的,她都快吓坏了,怎么可能还笑得出来呢?” “我只是不晓得自己到底说过什么好笑的事,我想知道什么样的事能够逗笑她,以后才能让她多笑啊!” “光是您这样凶巴巴的吼人,就没人敢笑出来了。莲音姑娘若是有到书院来,我看到她时,她都是笑着的,她其实是爱笑的。” “史丫头!你就光会对着他笑,对着我就哭丧着一张脸!还敢说你没有喜欢上庞夫子!”张天赐更大声了。 “不,我真的没有……”她整个欲哭无泪。 “那你干嘛对着庞夫子笑!” “对着人当然是要笑的,难不成是要哭吗?这是最基本的礼貌。我认为您还是先改改脾气,这样莲音姑娘应该就会多笑了。”庞知瑞护航。 “我还得改什么脾气!” “老爷,您什么都不用改,我笑,我会努力笑给您看的。”说着莲音就挤出一张比哭还难看的僵硬笑脸。 “我在檄州看到的笑脸不是这种鬼样子!你现在这张脸彷佛是死了祖宗八代似的,给你爹送葬时的表情都没这么惨!”张天赐看到她勉强挤出的笑容就更加火冒三丈了。 “祖宗八代当然是已经死光了,若是还活着才吓人吧。”庞知瑞忍不住再倒打张天赐一耙。 “你闭嘴!都是你!我们原本聊得好好的,就因为你没事插嘴,搞得史丫头现在都要哭了,今日咱们是要去给穹家道贺的,现在这如丧考妣的脸是要去给人触霉头的吗!”张天赐炮口转向庞知瑞。 “话不是这么说的,我们话说从头。一开始是我问了贵府茅房的事,莲音姑娘那时还笑了呢;之后她不笑了,是因为您开始质问她,声量愈来愈大,所以根本就是您吓坏她了。”庞知瑞一板一眼地就事论事。 “是!就属你最有本事逗笑她,她对着我就是笑不出来!我就是惹人厌的鬼见愁!”张天赐不禁肝火大动。 “不是这样的,老爷,您别生气……庞夫子,您也少说两句好吗。”莲音这下真的快要急哭了,该怎样才能让斗起来的这两人先熄熄火呢。 “您刚刚说你们去檄州那几日,莲音姑娘一直都是笑容满面的不是吗?那您想想那几日,您是怎么对待她的,那应该就是会让她笑的关键了。”庞知瑞自认好心地提点张天赐。 “我还用得着你教我怎么做吗!”张天赐正要跳起来,莲音就扯着他的袖摆,急声喊道:“老爷,穹家到了!” 说着她就第一个抢先下车,到后头去把要送的礼搬出来,一边搬一边朝着穹家喊:“穹大娘!张员外来了,庞夫子也来了,我们来道贺了!” 莲音心里急着:谁都好,快点出来,转移这两人的注意力,别让他们再吵下去了。她压根儿没想到,怎么会聊着聊着就烧到这步田地,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症结点难道是因为她笑得太难看吗? 穹锦彰第一个出来迎客,他嘴巴都笑到快咧到耳根子去了,虽然嫁女儿是有点舍不得,但想到女儿是嫁在同村子里,日常还是彼此照看得到,他就不觉得太难过了,这是家里的头一桩喜事,他可是打心底兴高采烈的。 “史丫头!快把喜幛挂上去,挂在正中央!我要所有人都看得到我赠予他们的『万年好合』!”张天赐指挥着。 “是!”莲音忙着把喜幛递给穹锦彰,他交给穹多福,正准备拿梯子挂上,莲音又连忙把庞知瑞的“鸾凤和鸣”画轴拿出来。 穹锦彰一打开画轴,倒抽了一口冷气,一脸惊喜,马上喊道:“福儿!等等!喜幛挂旁边,把中央的位置空出来,这幅好画一定要挂在正中央啊!” “嗄?我的万年好合才是该挂在中——”张天赐正要开骂,莲音拽着他的袖摆,低声道:“老爷,喜气喜气,别大声嚷嚷。”逼得张天赐硬把声音吞下去。 整个穹家人满为患,一堆人进进出出的,连声“恭喜”不断,这儿张罗茶水酒,那儿奉上甜点心,就连莲音都下去帮忙招呼客人了,虽然她不是主家,但看到需要帮手时还是会忍不住趋前,也不知是劳碌命还是被使唤惯了。不过今日是喜事,她做得倒是很开心。 庞知瑞被扶过来坐在厅堂中央,看着人来人往忙碌着,他的眼睛不自觉地寻找着余儿,但他知道找也没用,此时的她应该是端坐在闺房里,等着待会儿要被媒婆领出房,上花轿。 张天赐则是盘着手站在那儿,直盯着墙上挂着的各式喜幛,怎么看都觉得最抢眼的是他的“万年好合”,但偏偏在一幅又一幅的红布贺词里头,有一幅鸳鸯戏水……不,是鹤立鸡群……不,是金鸡独立……不!既不是鸳鸯,也不是鹤,更不是鸡……那是凤凰!是鸾凤和鸣!就这样硬生生抢走了所有的风采。 那上头落的款,还是他亲自去催着要师傅马上刻好的篆刻。那之后他好说歹说,庞知瑞那小子就是不肯帮他画一幅,好让他拿去卖。啧,文人就是孤高!能卖的东西不卖,真是暴殄天物! 就在张天赐心里头直犯嘀咕的时候,外头一串鞭炮声响起,显示亲家已经上门,良辰吉时已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