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了就是你的》 第一章 第一章 玄英城。金陵国都,方内谓“天京”、“帝京”,本地人则惯称“京城”。 玄英城位于金陵北方、四季分明的永隆区,虽然距离西北的渠胥国与东北的穹桑国也有千里之遥,但永隆区终究是整个国境唯一与两大邻国接壤的地区,两大战线就在永隆区的西北与东北,以永隆区虽有大山大水却不算复杂的地形来说,万一哪天前线被击溃,不多日敌军就能兵临城下。 就各方考虑来看,金陵的四大地区中,没有与邻国接攘的调露、长安、宝应三区更适合设立国都,怎样都好过把自己的国都搁在离敌国这么近的地区吧? 这就不得不提及金陵开国君主的性格了。当时金陵国内有三座城,在各方面都适合当国都,一座是北方永隆区的玄英城,一座是中部调露区的青阳城,还有一座是西南方长安区的白藏城。 三座城一列出来,大臣们几乎一面倒地选青阳城或白藏城,毕竟离国境十万八千里远,万一哪天战争开打,窝在国都还能醉生梦死个好几年。 而开国君主听完了所有大臣与堪舆师的谏言后,就说了一句话: 倘若没有勇气先于百姓与入侵者对峙,就不用坐在高位上了。 换言之,怕死的,就给朕滚回乡下种田去吧! 国都于是设于玄英城。 开国君主的自负也有其缘由,玄英城虽然最接近邻国,地形上却是易守难攻。就算敌人兵临城下,还得耗上多少时日才能拿下来,饶是最足智多谋的军师都不敢断言,而拿不下玄英城,敌军要挥军南进可就更吃力不讨好。 自然,守护京畿的禁军实力也马虎不得。 要说金陵国最骁猛的军力,非驻守西北方,骁骑大将军凌阵所率领,让尚武好战的渠胥国也不敢妄动的“天威军”莫属。但皇帝当然也不会让负责国都与帝居安危的军队只有二流货色,京畿的“神策军”据传实力和天威军不相上下。 呃……至少,传言是这么说的啦。 “让开让开!别妨碍公务!” 穿着藏青戎装的队伍浩浩荡荡而来,街道两旁原本做生意的店家,有模着鼻子赶紧收拾店门口,免得一会儿不知要糟什么殃;也有啐了一声,使劲把店门关上。而路上行人能闪的都闪到一边去了。 也有人咕哝了几声,捧着在面摊吃了一半的面,暂避到别的店家铺子里,然后冷眼看着这群明明没打过仗,架子却比天还大的神策军。 藏青劲装,银灰锁子甲,虎头护月复,腰佩金锏,与良莠不齐的府军相比,至少看上去一个个倒真是器宇轩昂。 神策军只挑选体格精壮,身手不凡的良民,薪饷和地位远高过一般的府军,自然不难让人理解那些年轻人一个个飞扬跋扈的气势与作风。其实这群青衣神策军倒不曾欺凌百姓,就是态度不客气了点,行为粗鲁了些,但这种有事没事摆官兵架子又没见几回动真格的少爷兵,在京城百姓眼里就是吃饱闲着耍气派。 这时,街道另一头又来了另一队人马,雪白劲装,朱漆山字甲,狮头护月复,腰佩宝剑,而且一个个骑着高大雄壮的战马,本来还算宽敞的街道必须全部净空才能容纳这队人马。 啧!今天是什么鬼日子?更多店家关上了大门,面吃到一半的也不吃了,把碗还给忙着收拾的面摊老板,捧着满肚子牢骚回家去。 本地人面对这阵仗,都不由得叹口气,店家暂且先不做生意,行人则是换条路走。 那些一脸兴奋,还忙不迭让街头卖随身画像的画师衬着这背景把自个儿模样画下来的,肯定都是外地来的乡巴佬。 “竟然能同时见识到传说中英勇神武的神策狮军与虎军,真是走运!就用这当背景,把我画的英俊一点,我要把这画拿回家贴在墙上,跟邻居老王和三叔公、七婶婆他们炫耀!”说着便当街摆出了当代人像画最风行的“勿忘画中人”如痴如醉的远望姿态…… “还画什么像啊,乡巴佬!别说我没提醒你,再不走一会儿就欲哭无泪了你!”好事者看不下去地道。 “什么乡巴佬?我家住安宁城,帝京的陪都安宁城!都是在京畿混的,可不是什么鸟不生蛋的地方!”被讥乡巴佬的外地人,脸红脖子粗地辩道。 “安宁城?哪儿?出了京城,都是不毛之地。”什么安宁城安胎城他们不清楚,连在哪个方向都没概念──大概是南部吧!乡下人十之八九都南部来的,京城人只知道城内和城外。 对他们高贵的天京人来说,天京人以外的国人,都是每天骑山猪乱跑的乡巴佬!也就乡巴佬会对这种他们司空见惯、巴不得闪得老远的阵仗大惊小敝。 在高贵的天京人鄙夷的视线下,连画师都赶忙收拾画具准备离开了。 好事的本地人态度虽高傲,却是良心建议。 大名鼎鼎的神策军,又分为狮军与虎军,朱漆山字甲佩宝剑为狮军,银灰锁子甲佩金锏为虎军。 因为职责不同,狮虎二军碰到一块儿确实难得一见,而且只要这两支少爷兵狭路相逢就没好事,因为…… “今天吹的什么风?狮军不用守护皇城,出来遛马吗?”虎军头头,声如宏钟,虎背熊腰的中尉熊猛,对狮军明显来者不善的挡道行为只是回以一贯的爽朗大笑,但是虎军除了他,每个人都是一脸被捋了虎须的阎王脸。 狮军领队者,却不是狮军头头,而是狮军的两位副尉,徐信与徐义,除了狮军弟兄,外人很难分辨这对孪生兄弟,他们脸上跩得二五八万的不屑之情也一模一样。 事实上,这群骑在马上的狮军,每一个都是一脸的鄙视。 大概是,骑着马,**疼,所以才老端着臭脸吧!熊猛总是告诫弟兄,要和这群狮军袍泽和睦相处,别把他们经常用鼻孔看人的臭脸放心上。 “哼!”不知是徐信还是徐义讥诮地开口,“熊中尉也知道我们狮军身负守护皇城的重责大任,如今竟然还得替你们的不济事善后!三日前,『万有楼』那场大乱闹得整个京城人心惶惶,熊中尉身为守护京城的虎军首领,该不会已经把虎军这么严重的失职给忘得一乾二净了吧?” “你胡说八道什么?万有楼的江湖人作乱,凭什么算到我们头上?”虎军当中脾气较冲的兄弟怒道,熊猛不得不抬手制止弟兄们的躁动之举。 “当然没忘,你瞧我们这不是连日加强巡逻了吗?”熊猛依旧微笑解释。 另一位徐副尉脸上的讽意更深,尖锐地斥道:“不算你们头上,难道虎军守卫京城是守假的吗?就凭你们这种猴子逛大街似的举止,难怪宵小有胆子在天子脚下猖狂了!这般大阵仗,是给自己壮胆呢?还是通知宵小换地方作乱?我原以为你们只是没教养而已,想不到还是一群没脑袋的草包!” “听你这娘娘腔放屁!咱台面下有什么别的安排,用得着向你交代吗?”虎军之中又有人骂道。 被骂娘娘腔的徐义脸颊一颤,咬着牙道:“虎军军纪竟然散漫至此,一个小小的士兵都能无视主帅命令口出狂言,早该禀明圣上废除虎军,巡守京城的工作,就是让府军来执行,都不至于落得如此不堪!” 熊猛又瞪了一眼身后乱放话的弟兄,才笑着道:“这里不是前线,军纪至上难免扰民,神策军首要职责是为君主分忧,勤于巡守京城才是优先,但弟兄们的失言确实是熊某的大意,就让熊某向徐副尉赔罪吧!徐副尉就是一状告到凌校尉那儿,熊某也会一肩担下所有责任,必定当着凌校尉的面给你一个交代!” 见熊猛抬出了半年前奉圣上之命管理狮虎二军的骠骑校尉凌曦,徐义不置可否地冷哼一声。 身为贵族──没错,这群狮军之所以如此趾高气昂,正是因为他们来头都不小。有实力者方能进入神策军,但得有背景才能进狮军。比起来,虎军根本只是一群武功好一点的草莽匹夫,这些人怎么配和血统尊贵的他们平起平坐?因此就算徐信徐义在官阶上还低于熊猛,两人态度可一点也不客气。 然而,出身显贵,也有等级之分,徐信徐义因有个在朝中举足轻重的老爹才能当上狮军副尉,而那凌曦,他可是皇亲国戚,原本被今上赐了个中常侍的闲职,不负责朝中任何要职却能自由出入禁中,就已经可以明白今上有多宠信这个表弟,如今还让凌曦管理神策军。 虽然只负责管理,实际上无法调动狮虎二军,但神策军原本就是皇帝的直属军队,凌曦一个人的权力就相当于整个兵部。也就是神策军上下有什么毛病,包括方才徐义所说,撤不撤虎军,都只管找凌曦。 半年来狮虎二军多次的纷争,凌曦都公正处置,并没有特别偏私哪一方,这或许让熊猛觉得能拿他来当挡箭牌吧!徐义正不以为然地想着,身后存心要在今日给虎军难看的狮军弟兄却有了动作── 徐义身下的马突然惊恐地扬蹄嘶鸣,接着不顾徐义气急败坏的制止,甚至把背上的徐义都给甩到地上,发了狂地往前冲,幸亏虎军领头的几个身手不错,闪得飞快,后头动作稍慢的也赶紧滚到一边去。 然而受到惊吓的马儿不管街上有没有障碍物,拚了命地横冲直撞,一些收拾得慢一点的小贩有许多都遭殃了。(快捷键 ←)./ 上一章 ./ 本书目录 588540.html 下一章(快捷键 →) 第二章 “小裴!”熊猛一声令下,他身旁原本还安静认命地,彷佛等待小表们吵完架的副尉裴锦之,已经像疾飞的大雁一样飞身而出。 狮军当中有人比裴锦之的身手更快!两道黑影一前一后地冲向受惊狂奔的战马。 不,与其说狮军的人身手更快,不如说,两人一开始的目标就不同。裴锦之没理会前方频频回头挑衅的对手,抓紧时机一跃到马背上。 “乖孩子,别怕!”裴锦之试着安抚受惊的马儿,高大的战马几次有惊无险地要将裴锦之甩下马背,裴锦之却始终骑在马背上,一边试图安抚马儿。 少爷兵们平时堵人爱挡路,看热闹时轻功倒不错。这会儿只见楼房上方跳出一个个聚精会神追着裴锦之和战马的青色与红色身影──当然,和对手擦肩而过时,故意绊一脚或使一记肘拐子也是必要的,躲在屋子里从窗口或门缝看热闹的百姓见状,都忍不住翻了翻白眼。 马背上的裴锦之看似游刃有余,实际上却冒出了一身冷汗。她家里虽然养马,她也确实像许多养马人家的孩子一样,还跑不太稳就习惯骑在马背上,但长安区产的都是农耕用的矮马,北方的战马可是高大不少。 不过,马儿在她的安抚下渐渐平静下来,但很快的,裴锦之发现狮军率先追出来的那人根本就没打算等马儿平静,狂奔的马儿载着她来到街道尽头,那人已经拔出利刃在那儿等着,裴锦之瞧见他眼里狂妄的笑意,他知道这样的距离,马儿肯定无法立刻停下脚步,连后头眼看大势不妙的熊猛都来不及开口要狮军停手。 裴锦之伏在马背上,对马儿低语,在众人以为大势已去之际,那匹马一个回转,而马背上的裴锦之一手握住缰绳,任回转的力道将自己甩离马背,另一手则抽出金锏挡下那人挥向战马的一剑! 回转的力道,再加上裴锦之那一挡也用尽全力,让原本想连人带马一并砍倒的狮军高手向后踉跄了好几步,而从左侧被甩离马背的裴锦之摆荡了一圈,灵巧地从右侧回到了马背上,坐得稳稳当当的。 不论是狮军或虎军,一个个都看得目瞪口呆。 骑术最高超的炫技也不过如此! 直到裴锦之勒停已经平静下来的战马,然后她跃下马背,温柔地安抚着战马,所有人都还回不了神。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神经一向粗大的熊猛,他拍了拍身旁牙都快被咬碎的徐信,“不好意思啊!我们家副尉家里养马的,小露了一手,也没什么,他家乡三岁小孩都会的把戏,让徐副尉见笑了!炳哈哈哈……”虽然这么说,但那笑声里的洋洋得意却是再明显不过。 哈你个头!谁家三岁小孩要是这么玩,乡里的人不吓坏了才怪!裴锦之垂下眼睫,额上却青筋毕露,对上司的夸大其辞只在心里月复诽,毕竟总要给头儿一点面子。 徐信忿忿地拍掉熊猛的手,阴恻恻地指控道:“想不到虎军如此厚颜无耻,在下不过基于尽忠职守出言告诫,你们竟然耍阴招偷袭我弟弟的马!” 这句指控让熊猛得意的笑声戛然而止。 “你别血口喷人,哪只眼睛看到我们偷袭了?”一名虎军弟兄怒道。 “难道我们自己人会偷袭自己人吗?”徐信相信这个道理无人能反驳。 “这倒是只有你们自己清楚了。”始终沉默的裴锦之总算开了口,她的注意力一直都在马儿身上,直到听了徐信的话才忍不住道。 “什么意思?你想说我们狮军跟你们一样,是一群不知事态轻重缓急的无赖,在这节骨眼对自己人下手吗?”这时才从后头追上来的徐义质问道。 裴锦之只是沉着地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到马儿的后方,“虎军与狮军狭路相逢,虎军的人就算要使出任何阴招,也不可能是从马的后方来吧?”她很快地在马**上找到一根金针,在她说话的同时,一只手始终在马儿的身上轻抚,因此当她拔出金针时,马儿只是一阵嘶鸣。 她举高金针,细如发的金针在艳阳下光芒闪了又闪。马儿虽然高大,却相当敏感,连比牠们矮小的人随意靠近牠们都会让牠们紧张,更何况突如其来刺入肉里的一根针呢? “当时徐副尉后头是谁呢?我们的人与狮军面对面对峙,金针却是自你身后射来,三岁小孩都知道这不可能吧?” 徐信、徐义脸色都是一变,而狮军弟兄面面相觑,有推诿,有鄙夷,有深思,却不见愧色与疑惑。 他们其实很清楚,比起虽然鲁莽却上下一心的虎军,狮军从来不是一条心,私底下找机会互扯后腿也不是什么秘密,更不用说徐信徐义在弟兄们的心目中,可不是什么值得追随的将领,让徐氏兄弟出糗,顺道让虎军的失职再添一笔,就算没有这一针,其他的人也是跃跃欲试。 “一定是有乱党躲在暗处偷袭!”徐义怎可能乖乖被逼到劣势?立刻便道:“若非虎军失职,叛党怎有机会?狮军听令,我等身为金陵国精英部队,保卫京城只能靠狮军!”徐义慷慨激昂地说完,看向熊猛的神情宛如看着地沟里的耗子,“狮军必定会在三日之内让京城恢复宁静,你们这群乌合之众还是快滚回去想想怎么向上头交代再三的失职吧!” 我操!虎军部众个个气得双眼喷火,却只能在熊猛示意安分的手势下,咬牙切齿地看着那群真正的少爷兵,洋洋得意地自面前扬长而去。 难怪陛下要将管理神策军的职权交给凌校尉,难怪京城百姓看到狮虎两军碰头,跑得跟飞的一样快,真是讲到京城神策军,天就黑一边啊! 不管有事没事,无论好事坏事,下了岗位,吆喝着一块儿到运河南岸,庚午里坊的“大圆饱”喝一杯,是虎军弟兄们最重要的消遣。 玄英城内除了皇城,共划分为十区一百二十里坊,每区十二里坊,每一里坊有几十户到数百户不等,天干为区号,合地支为里坊号。 其中大运河与金碧大道两边的戊、己、庚、辛四区,同时是四座市集所在──金陵虽不实施市坊分离制度,但四座市集历史悠久,这里的里坊往往高达三、四百户,甚至含盖了运河上那些河房,可以说是商业发展到极致的结果。 像今天这样在狮军面前扬眉吐气,虽然那不要脸的徐义能把白的说成黑的,但这并不影响他们喝酒庆祝的心情。 “走啊走啊!今天老子请客!”熊猛吆喝道。 十几个今晚不用站哨也不用巡逻的弟兄大吼着,今晚不醉不归! 裴锦之在队上向来都是冷静旁观大伙儿玩闹的那一个,比如今天这样的事,换作别的弟兄,回到军营里,一定少不了和弟兄们各种哥儿们间的吵闹与打气,但裴锦之从不这么做,因为她失踪的兄长是虎军敬重的上一任头头,虎军弟兄们对裴锦之向来有几分疼惜,总是体谅他的洁癖与别扭,最多只是拍拍他的肩头表示赞赏和佩服,对后进来说他更是受到弟兄们信任的副尉,不敢有任何冒犯之举。 但是一块儿到老地方吃顿饭,她倒不会推辞。 大圆饱的店铺并不大,甚至有点老旧,小小的店铺挤进他们一群人,别人的生意也不用做了。幸而掌勺的罗老爹是看着熊猛长大的老邻居,不介意只做他们的生意。 店里除了掌勺,只有一个身材壮硕却笑咪咪的罗小二,既负责掌柜,也负责跑堂,等得较久的弟兄们一反平日的性急和大剌剌,丝毫不敢催促。 “老爹,我要烤咸鱼,两份!”他们甚至熟门熟路地径自向后头点菜,反正罗小二正忙着给每一桌上酒呢! “鱼都卖完了。”罗老爹低沉却中气十足的声音自帘后传来。 “啊?不是前两天才进货吗?”他在巡逻时,看到罗小二从运河的码头扛了一箩筐新鲜鱼货,罗小二块头大,又天生神力,那一箩筐鲜鱼若晒成咸鱼,少说也能卖上几个月。 “进货当天早上有个客人,把所有的鱼都吃光了。万有楼出事后,港口进出都有限制,这两天完全没办法进新货。” “哪个饭桶这么会吃?”虽然遗憾,也只能模模鼻子换点别的菜。 可不是他们终于懂得客气,而是在这里,他们不敢不客气!(快捷键 ←)588539.html 上一章 ./ 本书目录 588541.html 下一章(快捷键 →) 第三章 一直到大伙儿酒喝多了,吵吵闹闹到连街上行人都侧目,裴锦之却是滴酒不沾地全身而退。 这时外头已是万家灯火,晚市都开始了,两旁店铺里新点上的、路上行人手上的灯笼,让夜色下的京城浸yin在缤纷却迷蒙的光影当中。 她在店里头写了信,用一文钱当跑腿费,拿给了流窜在这附近专偷外地人荷包的小乞儿,要他送到丙卯里坊虎军总部虎贲营里,营里留守的弟兄会来把酒醉的人带走。小乞儿欠裴锦之好几次人情,知道裴锦之随时能把他抓到牢里,自然不敢怠慢。 裴锦之没有立刻回到她的住所。这几天晚上,包括万有楼出事的那一夜,她都悄悄地来到庚戌里坊的贫民窟,藏身在废弃已久的猪舍内,守株待兔。 运河南方的庚、辛二区内,临近城墙的几处里坊,是京城最黑暗复杂的贫民区,其中庚戌和庚亥里坊两年前发生一场大火,官府不知为何只整治了南边的庚亥里坊,导致这里成为乞丐们的老巢,直到半年前频频有闹鬼的风声传出,现在连乞丐都不敢在此逗留。 据小乞儿给她的情报,她要找的人有时会在子夜前,在这座猪舍后方不远处的树下与一个蒙面人会面,每次会面的时间不定,因此她只能夜夜来此埋伏。 此人握有她兄长失踪的重大线索,为了找到兄长,再辛苦她都不以为意。 当蒙面人像幽魂一般突然出现时,裴锦之的信心动摇了。 目标出现后的情况她在脑海里预演过无数次,最差的情况正如眼前,这个蒙面人实力远在她之上,她绝对无法同时对付他们二人! 只能在两人会面结束后跟踪她的目标了。 裴锦之更小心地隐去所有气息。 当她等待的人姗姗来迟,裴锦之握拳的手指甲掐进掌心,提醒自己千万要沉住气。 两人似乎没发现她,谈了一些裴锦之原本无心探听的事。 除了和大哥的下落有关的消息,她不想多管别的闲事,并非她冷血,而是知道自己的斤两。 可是她渐渐发现自己听到的秘密太过惊人…… “公爵对结果非常不满,神役司明明答应无论如何会让我们拿回『黑冰』,因为万有楼和朝廷都有你们的人,公爵才答应与你们合作,否则在万有楼内出手,对『藏浪山庄』原本就不利……” 当裴锦之听到了神役司,又听到了万有楼──万有楼在三天前的夜里才发生了骇人的屠杀案,隶属于朝廷的神役司难道和那场屠杀案有关?裴锦之原本小心隐去的气息,因为震惊与疑惑而有一瞬间的松懈。 “谁?” 糟了!裴锦之第一个反应是拔腿就跑。 杀气自身后袭来,裴锦之只能豁出去先设法逃生,但蒙面人的速度超出了她的想象,她被抓住衣襟,一个喘息之间,蒙面人已经单手勒住她颈子,将她钉在墙上。 “呵呵……我就说她一定会上钩的,不是吗?” 蒙面人身后的男人缓步走来,当他走出了阴影遮掩的范围,裴锦之瞪大眼看着男人在月色下,撕下了自己脸上的人皮面具,露出一张似曾相识,她却一时想不起在哪见过的脸孔。 怎么回事?裴锦之被勒得喘不过气,面对这急转直下的境遇完全模不着头绪。 蒙面人贴向裴锦之,用力地吸了口气,彷佛确认着她的气味。“没有错,是那个人的气味!即便过了快七十年,我也不会忘记……” 七十年?七十年前她还没出生呢!裴锦之想开口,但恐怕她得先想法子喘上一口气。 “希望这个礼物,能平息失去黑冰后公爵的怒气,也希望你能传达神役司与公爵合作的初衷没有任何改变。”扯下人皮面具的男人道。 蒙面人只是哼的一声,对神役司竟然得知公爵想生擒裴锦之的消息,进而利用裴锦之来化解失去黑冰后双方的信任危机感到不屑,对他们来说就算没有神役司,一个小小的禁军副尉,他们轻而易举就能活捉! 裴锦之奋力地想挣月兑箝制,奈何蒙面人对她拚尽吃女乃力气的挣扎不为所动。 “小泵娘,我劝妳安分点。”化作裴锦之的目标诱捕她的男人道,“妳应该庆幸,公爵下令要活捉妳,妳还是乖乖跟着这殭尸……咳,这位壮士一块儿离开吧。” 裴锦之终于想起来了!这个人皮面具男是万有楼的管事之一。 但是,为何他们提到了神役司? 裴锦之悄悄地模出藏在袖子里的匕首,出其不意地朝蒙面人的双眼划去,奈何蒙面人反应实在快得惊人,她的手在中途被蒙面人另一手拦劫住。 这举动却惹恼了蒙面人,“臭女人!”他握住裴锦之手腕的掌一使力,令裴锦之吃痛地松开了匕首。 蒙面人抡起拳头就要让她吃吃苦头── “喂!” 不该存在的……或者说,饶是武功深不可测的蒙面人都没察觉。 一个男人,容貌极为俊美,却一派吊儿郎当的男人,黑色劲装却外罩一件鲜艳至极的鲤鱼荷叶纹的半臂,在深夜里本当格外醒目,但这男人竟神不知鬼不觉地,双手抱胸,神态慵懒地立于他们身后──三步近的地方! 简直难以置信的存在,蒙面人与万有楼的伙计脑袋甚至因惊诧出现短暂的空白,直到这男人一脸不爽地指着他们道。 “你们踩死了我的旺财!要怎么赔给我?” “……” 虽然时机不对,但万有楼的伙计脸上表情差点令裴锦之笑出声。蒙面人虽看不到表情,估计也差不到哪去。 两人还当真低头看自己脚下。 就着稀薄月光,蒙面人倒是一眼就看见了……他刚才还真的不小心踩死了一只小雨蛙。 不对!这地方哪来雨蛙? 不等蒙面人和他的同伴作出反应,男人立刻又道:“这样好了,就把那女人赔给我当奴隶,爷就不跟你们计较踩死我爱蛙的血海深仇。” “哪来装疯卖傻的浑小子?”万有楼的伙计率先回过神来,“你是她虎军的同伙?” “啊?”来人一脸重听又迷糊,却让人咬牙切齿的装傻神情。 尽避这男人看似疯癫不正经,蒙面人却一点也不敢轻敌。 能够接近他三步以内却不让他察觉的活人,这男人是第一个。 他一手仍然掐住裴锦之,另一手却袭向男人。 又是那快得让寻常人难以招架的速度,可这个突然出现的男人却更快地以剑鞘尖端直击蒙面人掐住裴锦之那只手的虎口,剑柄则滑出剑鞘一寸,那一寸的剑锋不偏不倚划过蒙面人探向男子的右手腕。 仅仅如此,蒙面人便知道这男子绝不是他贪心地咬住裴锦之不放还能对付的角色;他原来傲慢地相信自己就算箝制住裴锦之,也能靠单手杀死这男人。 若是换作一般人,光是被男人用剑鞘敲击虎口,整只手只怕都要废掉。 倾注内力攻击必要穴道,却不伤及其他部位,需要极为迅速精准的攻击技巧,和诡妙深厚的内力。 更何况他是在电光石火间做出那一击! 而被剑刃划过的手腕,换成凡人,自然也要血流如注。 但,他不是凡人,穴道对他根本没有意义。蒙面人冷笑,将裴锦之丢给万有楼的伙计,“这女人要是跑了,就算在你们神役司头上。” “什么?”万有楼的伙计跳脚,情急之下立刻抄出铁扇抵住裴锦之。 本以为会乘隙逃跑的裴锦之,却意外地有些怔忡,让万有楼的伙计不费吹灰之力就以铁扇限制了她的行动。 就在万有楼的伙计松了口气,一边擦着额头的汗,一边没好气地看守裴锦之时,裴锦之的心绪已经千回百转。 这个大路痴为何在此? 其实早在凌隆开口时,她立刻便认出了那声音。毕竟那种以慵懒的口吻理所当然地挑衅和欺负人的嗓音,她可是从小听到大,当她终于能看清楚凌隆的样貌,证明自己果然没听错。 这样的巧合让裴锦之错愕得脑海一片空白,直到她想起,凌隆虽然偶尔会回青阳城小住,但是他在京城确实还有一位堂弟,而很巧的,就是她顶头上司的上司,骠骑校尉凌曦──裴锦之可不曾向那位有皇室血统的凌校尉攀关系,认真说起来就这么一点牵强的关系还硬要装熟,这种难为情的事她可做不来──所以会在这里遇见这个大路痴,也就不是什么难以置信的事。 “喂!踩死我家旺财还恼羞成怒?我劝你们不要小看失去宠物的主人悲愤的心情啊……” 间不容发的激烈对决,但这男人偏偏还有心思胡言乱语。裴锦之一脸无语,却不得不承认那让她有点怀念。 还有,她记得,旺财是凌隆家里养的牧羊犬名字,旺财到处乱跑不回家时,她也会帮忙喂食,毕竟她本来就很喜欢动物,但这个男人有对着任何动物都喊旺财的莫名其妙习惯。 算了,眼前她该专心的是,让这个竟以为靠一柄铁扇就能箝制她的草包知道轻敌的下场!(快捷键 ←)588540.html 上一章 ./ 本书目录 ./ 下一章(快捷键 →) 第四章 第二章 世间的巧合有两种,一种是真的巧合,另一种是故意的巧合。 凌隆是负责护送堂哥的女朋友兼员工白蓉,以及一个叫胡小胖的小表到天京,才会出现在此地,托他的路痴和胡小胖的精明,他们抵达天京刚好就是万有楼出事的那天晌午。 但是呢,很可惜万有楼的大乱跟他完全没关系,因为他一踏进天京就和白蓉与胡小胖走散了。 真不愧是路痴。 拜凌家有两个大路痴之赐,凌家人多年来发展出一套“笨蛋走失的标准寻人程序”。这套程序和路痴本人完全不相干,对他们而言自己并没有迷路,而是在找路回家的途中,不可避免地绕着圈子罢了。 反正,他们无论如何都饿不死,能喂饱自己的方式太多了。 所以,当凌曦得知凌隆已到京城,却无暇亲自找人时,立刻就将寻找迷路大王的标准程序吩咐给公主府的总管——一头白发,身板高瘦笔挺,沉默寡言却面容慈详,大内密探出身的洪福。 “要寻找失踪的隆少爷,第一步从吃的地方找起,尤其是散发出诱人香味的食馆或摊贩;其次,隆少爷为了让家人方便寻找,在平常惯穿的劲装之外,会搭上一件花梢且显眼至极的半臂,在人群中应当很好认。” 洪福可不是第一次替主子寻找堂哥了,因此一接下任务就指挥若定地做了布置,“顺道一提,隆少爷偏爱烤鱼和腌鱼类的食物。” 最后他们在是庚午里坊的大圆饱找到凌隆,当天大圆饱刚进了一箩筐新鲜的鱼,凌隆从码头上一路跟着进货的罗小二来到大圆饱。 是夜,也就是万有楼血战的隔天晚上,凌曦在自己院落招待凌隆。 “爷爷通知我你会跟着小白蓉一起来天京。”三个人花了正常人赶路两倍多的时间才到达天京,并且在进京城后立刻走散,凌曦并不意外,反而佩服胡小胖一个小表能把两个笨蛋平安带到京城。“正巧,我原本打算差人到青阳城把你带到京城。” “带我来天京做什么?”凌隆酒足饭饱,开始打呵欠。 凌曦把今上令他管理神策军之事说了,接着才是重点,“裴锦之是你的青梅竹马吧?” 意外地在这时从堂弟口中听到这名字,凌隆脑袋有短暂的空白,但是紧接着他神色里那种亟欲掩饰的紧张,让凌曦觉得有趣极了。 “她怎么了?”裴家那小妮子三年前跑来京城,裴家两老找过他几次,都是希望他央请在京城的亲人拂照裴锦之。 就算裴家两老没有开口,他也会有所行动,那时凌曦答应他会派人照看这个小妮子。既然凌曦答应他,凌隆相信堂弟绝不会食言。 凌曦拿着合上的折扇搔了搔太阳穴,这是他思考时,或苦恼着该怎么起头时的习惯动作。 “当初她一来到京城,就想尽办法以弟弟裴友之的身分进神策军。我答应过你关照她,在我能力所及范围内,也就想法子让她得偿所愿了,这三年来她的表现倒是不错。”半年前他接手管理神策军,要关照她又更方便了。 其实当初凌隆并不希望凌曦帮裴锦之进神策军,但以裴锦之的性子,她会百折不挠地直到自己达成目的为止,与其让她一个人胡搅蛮缠,不如让凌曦想法子掩护她。 裴锦之进神策军是为了什么,凌隆心里很清楚,凌曦也能猜到一二。裴锦之的大哥,同时也是凌隆从小到大的死党、虎军前任中尉裴悯之,在一次执行任务后失踪了。 凌隆自然也请凌曦帮忙打听过裴悯之的下落。 裴悯之是为了调查闇血族才失踪的。而且他执行的是机密任务,知道这件事的原只有身为虎军直属上司的皇帝,在裴悯之失踪后,今上苦恼之下向凌曦吐露了这件事,因此之后凌隆请他打听裴悯之的消息时,让他不由得感叹,巧合总是不能在遗憾发生之前到来。 凌曦发现裴锦之想进神策军,便猜到必定是和裴悯之有关了。为了不让裴锦之涉险,能带走的证据,他全都取走了,虎军上下也都深信他们的大裴是去执行另一个剿减盗匪的任务而遇险。 知道裴锦之找不到任何跟兄长失踪有关的线索,待在神策军里也等于有了神策军保护,凌隆心想,如此一来不出几年,这蠢丫头应该就会乖乖回五棱镇,另想别的法子了吧? 当然啦,其实这三年来他经常想来看看这蠢丫头,不过他三次动身,只有这次成功到达天京,前两次在外面飘了几个月后,就被凌家人找到并带回青阳城了。 “裴悯之会失踪,就是因为陛下对藏浪山庄起了疑心,但这件事,陛下暂且采纳了我的谏言,会从另一个方面着手调查。” 早在八年前,从闇血族手中救回凌囡囡的夫婿、月狩宫宫主任苍夜后,凌家几个有当家头脑的,对闇血族就进行了多方调查与防范,凌曦自然也和在京城的兰玺连手。 月狩宫前紫剑殿殿主兰玺经营的“胧月坊”,是月狩宫在天京的眼线,凌曦与兰玺在台面下是多年合作的伙伴,台面上则是点头之交。 “但是,我和兰先生得到的最新情报却有些匪夷所思,藏浪山庄的真正领袖,瓦西里公爵,似乎动员了所有的闇血族,要他们活捉裴锦之,虽然不能确定这个命令和消失的裴悯之有没有关系,但我和兰先生都认为,既然瓦西里想捉拿裴锦之,她暂且就是我们重要的人质,虽然眼前她算是在虎军的羽翼下,我仍是得设法让她身边有更多的守护。” “我答应。” “我还没说要你做什么。” “要我当保母不是吗?”照顾蠢丫头,他最有心得了。 “……是保镖。”虽然路痴不太适合当保镖,但如果是凌隆这个熟悉的青梅竹马突然出现,裴锦之不至于会有所怀疑,毕竟让这丫头再追着裴悯之消失的线索而自投罗网,可不是他们乐见的。 “我会把你的住所安排在她就近处,另外明日就安插你进虎军。” “我有个要求。” “什么?” “我的官阶要比那蠢丫头高。”凌隆笑得像只狐狸。 “……” 狮虎二军在街上闹了那么一出,很快地就有人一状告到凌曦那儿,眼前这个多事之秋,整治狮虎二军得慢慢来,他只得先想法子转移狮军的注意力。 “看来管理神策军的工作是个屎缺啊。”凌隆说道。 “是不容易,但是我很庆幸陛下交给我,而不是交给朝中一些对阵哥的军功眼红之人。”前线若有紧急变异,神策军是能最快前往支持的兵力之一,如果神策军不顾事情轻重只想抢天威军的功劳,或陷天威军于不义,是很有机会的。 凌隆也很清楚,他大哥凌阵的脾气完全不是在官场打滚的料,若不是凌曦在朝中帮衬着,长辈们才勉为其难答应让凌阵待在军中,否则就算要逼大哥诈死,也要把他送到海外去,让他跟三叔去大海上放浪,也好过不懂官场辨则的他功高震主,下场堪虑。 “需要帮忙的话,尽避跟我说就是了。”凌隆也收起了玩笑的态度。 凌曦看了看外头渐暗的天色,“我派到裴锦之身边的人说,最近每天晚上,裴锦之都过了子夜才回到她的住所,但最近她并不负责晚市的巡逻,我想你最好在她离开虎贲营以前找到她。” 蠢丫头深夜在外头游荡?真不象话! 凌曦让下领着凌隆来到虎贲营后,凌隆并没有直接现身,毕竟他想知道蠢丫头每天晚上都去了哪,因此尾随熊猛等人的凌隆在他们进入大圆饱后,也在大圆饱对面的茶楼随意点了几道菜,直到裴锦之走出大圆饱…… 这就是“巧合”的真相。 蒙面人出手后,凌隆原本希望让裴锦之吃上一点教训,他再出手,如此这蠢丫头以后应该会安分点,不过他终究在蠢丫头就要受伤之前有了动作。 当蒙面人把裴锦之丢给那个油头粉面的人皮面具男,并且杀气腾腾地朝他袭来时,凌隆便明白如果他没有在这里杀了蒙面人,就算带走裴锦之也没有用。 “天气很热,还是速战速决吧。”冷光一闪,他的长剑终于出鞘。 凌隆不太记得上一次使出全力打斗是什么时候? 啊!应该是几个月前,他和小阳为了争夺最后一碗美味的烧肉饭大打出手那一次,他们兄弟俩都拼尽了全力,谁都不肯让步。 美味当前,亲兄弟只是仇人! 直到他们家旺财咬着大块肥美烧肉,尾巴摇摆,脚步欢腾地经过打得不可开交的他们俩身边,跑向山里去找它的小伙伴了! 原来那最后一碗烧肉饭,他娘的被他们姊姊凌萝拿去喂旺财了!那条狗吃饱后,还不忘和平时一块儿玩耍的小伙伴分享。因为这原因,两兄弟的打斗最后在凌萝各赏一记飞踢和拳头之下结束,胜负并没有分出结果。 蒙面人的速度很快,但比不上凌阳;力量很惊人,但当时他被凌阳的怪力撞断一根肋骨,而他身后半面山壁都给撞崩了,相比之下蒙面人这点力量,他家稍有一点力气的男孩子都做得到。 蒙面人见凌隆长剑终于出鞘,“咯咯咯”地嗜血狂笑,可他一口气没来得及吐尽,前一刻明明才刚出鞘的剑刃已经刺进他胸口。 不是凭空杀至,而是切进他手臂里,顺着筋脉,闪电般劈至前胸,在风激电骇的速度下,血浪同时迸射,宛如他的左半身,瞬间开出了殷红的彼岸花…… 血红彼岸花绽放之时,冰冷剑刃已经穿透他心窝,那竟是他长达两百多年的生命里,最后一眼看到的景象。 “好……美……” 过去对付闇血族的经验,让凌隆迅速挥出第二剑斩断蒙面人的头颅。 这些闇血族的鲜血,在流出体外的瞬间,是艳红得异常的赤红色,但在落地以前却已经变得暗黑如墨。 凌隆将剑尖朝下,直到剑刃上秾稠的黑血流尽,才将剑收进剑鞘。 第五章 “凌……大哥?”同样也打退对手的裴锦之,到现在还觉得这样的巧合有些不可思议。 “三更半夜不回家,在外头游荡,你变太妹了吗?蠢丫头!” 太妹?那是什么?不过凌家人偶尔会说出一些难以理解的怪辞来,她早已惯了。 “我是在执行任务!”就像以前一样,她不肯示弱地辩解道,只是这回气势明显疲弱。 原以为能找出兄长下落的线索,似乎只是个令人费解的陷阱,这让裴锦之有些丧气。可上天竟然在此时让她遇见这家伙……这算是安慰吗? “啊?”凌隆气恼得差点忍不住揭穿这谎言,质问的脸孔也暴出了青筋,“什么任务让你一个女孩子大半夜的跑到这连乞丐都不想逗留的鬼地方?” 这家伙跟以前一样,也管太多了吧!裴锦之一方面心虚,一方面觉得自己面对许久未见,又出手救了她的儿时玩伴,态度未免也太不客气,只好转移话题道:“我送你回昭宁公主府吧。”丢下他不管的话,他一定找不到路回去的。 来这招! 但凌隆也知道逼问她不会有结果,而且还可能让自己跟踪她的事露出马脚,只能没好气地道:“本大爷还用不着你担心,你先给我回家去!” 不用担心才怪!这下裴锦之反倒苦恼了,难道要把他带回住处吗? 只是一晚而已,打个地铺应该不碍事吧?裴锦之认真考虑着。 猜到裴锦之大概不放心丢下他,凌隆尴尬地干咳一声,拿出每到京城,凌曦都会给他的法宝——狼烟、凌曦的令牌。 “我只要放出狼烟,就会有人来找我,你不用担心。”狼烟有好几束,万一都放完了却没人来,就把令牌拿出来,找个看来像官差的人请他带路就行了。 这想必是凌曦为堂哥想的方法,裴锦之对凌曦为了这个路痴兄弟这么费尽心思有些莞尔。“那我等公主府的人来接你再走吧。” 到底谁才是那个三更半夜不回家,让人担心的小表啊?“这样吧,我看着你进家门后,就在你住的地方放狼烟。” 这倒是个两全齐美的法子,裴锦之答应了。 好几年没回家,裴锦之自然很期待凌隆能告诉她家里的一切。 虽然凌隆能回答的,和裴锦之在家书里知道的也差不多,毕竟在裴悯之失踪后,他几乎都在外地奔波,但是能讲的他都尽量巨细靡遗地讲了,连裴友之写情书给镇长的女儿、双胞胎裴笃之和裴悦之为了养猫还是养狗吵架的芝麻小事也说了。 对他们来说,像这样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熟悉到令人有些怀念。 为了不失去任何找到线索的机会,三年来裴锦之未曾回五棱山,尽避很想念家人,连作梦都会梦见五棱山的一草一木,但是比起这些,带着爹娘也很想念的大哥一起回去,才是最完美的。 裴锦之从以前就觉得非常奇妙,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凌隆是大哥好友的关系,以前有好几次她回家晚了,或在山里迷路,都是凌隆找到她——凌隆的路痴,似乎只有在城镇里,至少在五棱山的山林里,他对于怎么找出目标可比最老练的猎人更精准迅速;因此,当她听说凌隆又没回家吃饭时,也会帮忙寻找在镇上或邻镇迷路的凌隆,找到他后,回程时总是这样,她走在前头,凌隆走在后头。 裴锦之住在庚卯里坊。当初因为女扮男装的关系,而特地选了离虎贲营较远的里坊找房子,后来才知道虎军当中一些本地人也住褒区,包括熊猛。横竖要在街上避开虎军同僚本就不容易,她只好在回复女装出门时都戴上皂纱帽了。 快到她的住所时,裴锦之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凌大哥要在京城待多久?” “你要请我吃饭吗?”凌隆不甚正经地问。 虽然知道他吊儿郎当的性子,总爱随口开玩笑,裴锦之仍是道:“那有什么问题!”她知道一些不错的店家,卖的腌鱼和烤鱼很好吃。 想不到还真的成功捞到一顿饭。凌隆在她身后微笑,但开口时还是那副懒洋洋、赶着回家睡大头觉的口吻,“好啦,夜深了,小女孩快回家吧!” “我住这里。”她指着一座红砖墙后,看起来像小康人家住的砖瓦房。 “你自己找的?”这里环境好吗?安全吗?凌隆还爬到墙上往里探。 裴锦之对他这种不顾场合的举止觉得很丢脸,张望着四下无人就赶紧把他拉下来,“这里离御街上虎军的军巡铺很近,附近也都是做小生意的单纯人家。” 她无奈地解释。 如此,管家公可以放心了吧? 是这样吗?凌隆还想偷看隔壁人家,但被裴锦之气虎虎地制止了。 好吧!反正也只有今晚,明天一早凌曦就会安排好一切。 狼烟才放没多久,公主府的人就到了。实际上他们特地等了一会儿,毕竟早就知道两人会回到此处。 凌隆原本还要说些什么,这时一个老妇人打开了大门,“您回来了。” 裴锦之对于房东婆婆总是为她等门感到过意不去,频频道歉,接着才替两人做了介绍,“这位是把家里空出来的厢房租给我的房东婆婆;这位是我家乡的邻居。” “什么邻居?是非常熟悉,亲近到会睡对方家里的那种……”凌隆不满的强调被裴锦之狠狠地踩了脚背而打断。 凌隆认出房东婆婆其实是凌曦手下训练密探的大娘,实际年龄可比看起来更轻一些。 房东婆婆只是朝他看了一眼,然后拉着裴锦之,贴在她耳边小心翼翼地道:“可是你房间只有一床棉被,这样给邻居看见了也不太好……” 果然误会了!“不!这家……凌大哥只是确定我平安回到家而已,他一会儿就会离开了。”裴锦之涨红了脸解释道,这模样在凌隆看来觉得很好玩。 “这样啊。”房东婆婆这才讪笑着道了歉,可她还是将裴锦之迎进门,看起来活像个神经兮兮,怕邻居说闲话的大婶,但这种不着痕迹的保护举止,让凌隆暗暗露出了笑意。 阿曦门下养了许多怪人啊!凌隆打趣地想,这才放心地跟着公主府的人离去。 金陵作为一个还算开放、改革了不少迂腐陋习的国家,官阶与身分并没有绝对的关系。 比如今上的么弟,皇城内上至皇帝,下至守门的小兵听了都会暗暗叹气的皇室败家子,就被他的皇帝哥哥封了个九品翰林院侍召——本来皇帝是气到想把么弟丢下乡去当个亭长,可太皇太后一听不得了啊!皇孙怎么能去当亭长? 十万火急地向皇帝祭出了亲情攻势与长辈说教,皇帝心里真是又恼火又无奈,太皇太后直说品秩大小无所谓,她的宝贝小皇孙吃不了苦啊!他年纪小不懂事,就让他多念点书啊!当兄长的怎么能这么残酷…… 在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拉扯下,皇帝只好很无奈的让翰林院接收他的么弟。若在重文轻武的国家,把一个不学无术的败家子丢到翰林院,那根本是羞辱,幸好金陵国不吃这一套。 当然,就算是九品,仍是小王爷,翰林院没人敢让他做事,就是每天都得窝在翰林院,连他的靠山——太皇太后都要他乖乖待在翰林院,没事做就多念书,让金尊玉贵的小玉爷闷到极点了。 又例如凌曦官拜三品骠骑校尉,手下一个四品狮军卫尉与从四品虎军中尉。 同样是禁军首领,狮军卫尉列四品,虎军中尉列从四品,那一点点微妙的差别,说大不大,但是也足够安抚某些贵族易碎的自尊心了。 比中尉小,比虎军副尉大的武官职位并不难办,但要安插一个神策军编制以来没有过的职位进虎军,更不用说这家伙连军功都没有,凌曦不能说不苦恼,幸而最终仍是说服了陛下,给凌隆封了个从五品的副参将。 “神策军哪来的副参将?”参将与副参将这个武官职在金陵,一直都是前线才有,底下果然出现质疑的声音。 “今天有了。”凌曦连向底下人交代的理由都懒得想,虎军这群莽汉再怎么容易冲动生事,对他倒还不敢放肆,他当下完全是随机应变编了个理由:“狮虎二军在京城屡屡造成百姓困扰,陛下既命我整治神策军,这就是第一步。” “那么狮军也会有参将吗?”有人问道。 并没有!但他既然编了这个理由,再加上整治狮虎二军,安插能为他所用的人也是必要的。“会,但人选还在和陛下商议。”要身分尊贵得足以镇住那群自视不凡的少爷兵,又能好好地与他合作的人选相当有限啊! 凌曦心里浮现某个人选——呵呵!非常乱来,肯定会让满朝文武跳脚,可是却相当有趣,有趣到他心情大好。 虎军弟兄们面面相亲。 反正狮军的参将,肯定也会是那些眼高于顶的贵族,跟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 但是,虎军的副参将跟他们可就大有关系! “校尉大人要安排副参将自然是没问题。”终于有人在虎军弟兄们的期待下开口了,正是虎军当中武功最高的黄峰。“但是,天下皆知神策军只收战力卓绝的高手,即便是凌校尉您在接管神策军时,也公开接受狮虎二军的众位高手挑战,凭实力让弟兄们心服口服。您安排的副参将总不能例外吧?” “就是!就是这道理!” “咱也是这么想的!” “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进虎军的啊!” 看着底下躁动不休的虎军弟兄,连向来冷静的裴锦之也一脸的迟疑。 今曰一早,凌曦就指示有要事吩咐,裴锦之在见到凌隆随着凌曦来到时,自然是诧异的,等听了凌曦的安排心里虽然有些疑惑……但她有什么好怀疑的?狮虎二军需要整顿也是事实,凌曦理当安排自己信得过的人。 黄峰的话却让她有些紧张。 不是担心凌隆的实力,这是最不需要担心的。事实上,裴锦之的担心与凌曦此刻的无奈,是同样的理由。 凌隆的实力无庸置疑,但也要他大爷心情好,肯认真比试。 不认真比试也还不打紧,最怕的是…… “好吧。”凌曦点点头,“就到校武场去……谁想上来挑战?” “我来!” “我也要!” 除了熊猛与裴锦之,整个虎贲营里的弟兄都举手了。 “黄峰,南宫豹,齐天鸿,陈骊,出列!”凌曦毫不迟疑地点了四名好手, “你们四个先上,挑自己最上手的武器吧。” “四个打一个?”黄峰一脸屈辱。 凌曦笑道:“你们自己商量吧。我的意思是,如果你们四人打不过瘾,还有人想挑战的,随时欢迎。” “……”裴锦之开始怀疑凌曦根本想看好戏吧?她看向彷佛没睡饱,一脸困顿,百无聊赖的凌隆,只希望除了被点名的四人,可不要有人因为他那模样而轻易地上前挑战。 第六章 所谓校武场,其实只是虎贲营里一处较大的院子,在凌曦一声令下,简易的擂台很快地搭好,几乎所有待在营里的弟兄都围在院子旁的走廊上,也有爬到二楼或屋顶等着看热闹。 莫名其妙被推上擂台,凌隆搔了搔脑袋,没好气地问道:“输赢怎算?” 凌曦想了想,若说点到为止——凌隆从小苞武学天才的阵哥和怪力小阳打架打惯了,他们家的点到为止和别人家的点到为止恐怕定义不同。 若是其中一方求饶,结果会更惨。 “只要一方掉到擂台外便算。”凌曦只好道。 “哦。”那容易。 黄峰第一个自告奋勇,对这么简单的规则感到有点不屑。但在凌曦宣布比试开始时,他眼前的凌隆便不见踪影。 怎么回事?这家伙孬种弃权了吗? 当人处在紧绷与亢奋时,总觉得时间流逝缓慢,在黄峰敏锐地察觉到身后的威胁时,台下的虎军弟兄才觉得眼睛一花…… “砰”的一声,黄峰被一脚踹飞撞上墙,直接出局。 鸦雀无声。而黄峰震惊到无法言语。 “这样就行了吧?”好像根本没移动过的凌隆懒洋洋地双手叉腰道。 “那是什么妖术?”纷扰之声渐渐在围观的弟兄间扩大,眼力跟得上凌隆的人默然不语,跟不上的自然是惊疑连连。 “还有三个对手呢。”凌曦提醒他,然后故意道:“如果你们觉得他使诈,可以一起上去。” 剩下三人面面相亲,其中实力在虎军中排行第二,以剑术见长的南宫豹举起手道:“我弃权。”然后沉默地走下擂台。 南宫豹的弃权让不少人议论纷纷,不只南宫豹,就连被一招打败的黄峰都一脸凝重地不再开口。 实力差距太大了,在京畿他们或许有技惊四座的实力,也有自信教训那些在京中作乱、败坏治安的武林人士。 但是这人恐怕不是寻常带剑走江湖的武林中人,这样的高手,在京中他们也认识两个……只是凌隆比那两位年轻许多。 剩下的陈骊与齐天鸿决定一起上擂台,他们两人四只眼睛盯着,就不信这一脸懒散的家伙还能使诈! 陈骊立于凌隆身前,齐天鸿索性背对台下,站在擂台的其中一个角落,遥遥与陈骊面对面,打算相互支持。 一会儿只要凌隆接近他,他都能立刻做出反击,绝不会被踹下去! 才这么想着,下一瞬,凌隆已经出现在他身前,“你站这里,看来是等着我第一个请你下去。” 齐天鸿只知道自己视野瞬间被一张狐狸笑脸给填满——这家伙就这么贴着人说话! 然后就见凌隆伸出剑指戳了他一下,外人看不出个所以然,齐天鸿却瞬间因为剧痛摔下了擂台。 虽然很不够义气,可那一幕实在有些滑稽,台下响起三三两两的窃笑声。 这群热血笨蛋别的没有,义气最多,当下和齐天鸿较好的弟兄沈胖看不下去,风风火火地冲上台,“我来会一会你!” “沈胖!”熊猛阻止手下的躁进,“你得等擂台打完才可以……” 一旁的凌曦却笑着制止了熊猛,“想上去的弟兄,现在就可以上。” 那怎么行?恐怕只有裴锦之敏锐地察觉到凌曦那张笑脸,有几分唯恐天下不乱! 要是让众多搞不清楚状况的弟兄上前,会不会出现伤兵就难说了。裴锦之当下再顾不得其它,抢在沈胖之前喝道:“我来!”她甚至抽出腰际的金锏,气势万钧地抢在沈胖之前攻向凌隆。 凌隆不慌不忙地闪过,顺势握住她手肘,一手轻轻托住她的腰,让她闪过沈胖收势不及就要撞上来的势子。“你凑什么热闹?”然后他放开手,让裴锦之滑出他双臂之外,彷佛方才两人短兵相接又各自退开。 裴锦之不理会他。她最好能在这家伙激怒所有弟兄之前逼他露几手真功夫。 她就是担心这点!他也许不是有意,偏偏天分卓绝,最拿手的就是让对手觉得自己被当成笨蛋! 向来冷静的裴锦之难得动怒,擂台上其它人互看了一眼,决定暂且让一边去,免得妨碍了他们副尉大显身手。 裴锦之知道,凌隆不会像方才对付黄峰、齐天鸿那样对她,他可能会觉得苦恼,觉得无奈,但这么一来,他就只能认真陪她过招。 裴锦之对凌隆的理解倒是分毫不差。当下凌隆叹口气,总算抽出腰间长剑,却依旧没让剑出鞘,游刃有余地接下裴锦之每一次攻击。 “不错啊,看来待在神策军这些年,你也没偷懒。”凌隆赞赏道,干脆好心地当起了陪练的指导,“重心再往下比较好。” 裴锦之暗暗地有些挫败。 何止没有偷懒?在任务之外,她是最勤于锻錬武艺的,可是她从来就不是凌隆的对手。 裴锦之看到的是遥不可及的实力差距,在旁人眼里却不然。她本身实力本就不俗,凌隆这一番半指导半引导的实力展现,也足够教围观的弟兄大开眼界了。 凌隆难得专心对着招,但是从小一块儿长大的理解也不是假的,他知道锦之这倔强的丫头开始不服输了,本来只是逼他出招,这会儿倒像赌气似的,非要让他服气不可。当下凌隆有点无奈,与对其他人完全不同,他并不打算让她认输,也不打算打击她,最后他只好…… “啊!”一个滑稽的假动作摔下擂台,“我输了。”他双手一摊,表示哥哥打不赢你,不陪你玩儿了! 这么明显的放水,裴锦之怎会看不出来?她站在擂台上,垂下俏脸,周身却是一股风雨欲来的气势,“你少看不起人了!”她一火大,也不管规则,提着金锏就跳下擂台追着他打,“我才不要你让我!混蛋!” “我没有让你啊,真的脚滑啦!”凌隆只好让她追着打,两人绕着校武场跑,所到之处,原本看热闹的弟兄纷纷做鸟兽散。 “你以为我不知道你这家伙吗?从小被你欺负到大难道是我的幻觉吗?你跟大哥一样就爱捉弄我!” “天地良心!我跟悯之最疼你了,偷摘果子跟鸡腿吃时一定也偷你的份!偷溜出学堂上庙会时一定带着你,有一次我和悯之还把庙会祭典上的仙桃偷来给你……” “闭嘴!明明每次都是被我捉赃想办法糊弄我!那什么仙桃害我拉了三天肚子!去死!” “我怎么知那仙桃只是做做样子,不是拿来吃的?”眼看裴锦之在气头上,凌隆只好逃到堂弟背后,“阿曦救我啊!” 凌曦看戏般一脸愉悦,似乎没有救援的打算,还是熊猛一脸紧张地担心裴锦之真的对凌曦动手,立刻挡到凌曦身前,“小裴!” 裴锦之这才冷静下来,却羞得涨红了脸。她本来只是气凌隆笔意让她,哪知道他哪壶不开提哪壶,把他们儿时的糗事都抖出来了。 “看来裴副尉对凌副参将的实力相当不信任啊!”凌曦那口吻和神情,完全不掩饰看热闹的心思。 熊猛愣了半晌,问道:“校尉大人请来的副将也姓凌吗?” “是啊,我堂哥凌隆。” 凌曦除了是昭宁公主与绥靖大将军之子,他另一个响彻武林的身世,虎军弟兄们倒也略有耳闻,毕竟凌家另一个子孙可是金陵国的大英雄,天威军的首领,骁骑大将军凌阵。每当提起这堂兄弟俩,自然会有好事的江湖人告诉他们,凌家堂兄弟的祖父可是有本事号令天下群雄的武林盟主呢! 凌曦的堂哥,也就是武林盟主的另一个孙子,怪不得武功这么好。 熊猛搓着下巴,与其说新来的副参将姓凌让他讶异,不如说那让他突然被勾起的记忆因此有些紊乱,慢了好一会儿才突然击掌道:“你该不会是……大裴常常提起的那个阿隆吧?” 刚才凌隆和裴锦之的对话引起虎军弟兄的好奇,显然两人认识,熊猛也想起大裴常提起的,家乡的死党,只是他只记得大裴喊死党阿隆,哪想得到这个阿隆竟然是自己上司的堂兄。 “那个肌肉暴露狂说了我什么?”凌隆挑眉。 提起他们崇敬的前任头头令人翻白眼的癖好,众兄弟有一脸怀念,有一脸感伤,也有一脸忍俊不住,这癖好因为有损虎军威望一虽然在本地人心目中早就荡然无存,但也不好张扬,因此一直只有在虎贲营里时,弟兄们得忍受身为虎军头头的裴悯之伤眼的失序之举。 熊猛大笑,“哈哈哈……太好了!没想到是自己人!” 其它弟兄也总算懈下心防,裴悯之家乡死党的身分,在这群虎军弟兄之间似乎出乎意料的受用,至少凌曦和凌隆有些意外。 “大裴的兄弟就是我的兄弟!”熊猛豪爽地拍了拍凌隆的肩膀,“凌校尉安排的副参将是你,真是太好了!这么开心的好事当然要喝一杯,有谁要跟的?我请客!” “虽然全营上下没有芥蒂的一条心是好事,不过,”若不是熊猛一向尊敬凌曦,在闹烘烘的此刻他这么悠哉地开口,恐怕没有谁会当一回事,“虎军应该没有谁是大清早不用执勤的吧?” 熊猛果然很敬重这位唯一会关照他们这些平民下属的上司,立刻就打哈哈,“当然是下岗后,下岗后!” 第七章 第三章 裴锦之曾想过要告诉凌曦关于神役司的事。 但她要说什么?昨夜蒙面人与面具男虽然提及神役司,但这并无法证明他们是神役司的人。 神役司是先皇在位时设立的组织,创立的缘由是层出不穷的吸血僵尸凶案。 千百年来,鬼神妖异传说不曾消失在人间,朝廷多半不会为了偶然出现在民间的怪力乱神事件做出特殊的因应,就算有,多半也是举行法会或祭典一类。 直到吸血僵尸的凶案波及朝廷与贵族,已逝之人现身吸尽生者鲜血索命,连先皇都受到威胁,神役司于是诞生。 但是,吸血僵尸的存在影响着国家安全,朝廷不可能公开承认。对一般百姓来说,神役司只是朝廷负责祭祀法会的官署。神役司的一切都是神秘的,哪怕是身为虎军副尉的裴锦之所知道的也相当有限。 神役司相当于朝廷的特殊部队,管理神役司的长官也是贵族,底下则是朝廷从民间与国外网罗来对付吸血僵尸的能人异士。她没有任何确切证据,仅凭片面之词就指控神役司和万有楼的血案有关,谁会相信她? 在熊猛一伙人围着凌隆问东问西,无暇注意她的举动之时,裴锦之小心地试探凌曦道:“校尉大人在神役司有认识的人吗?” 凌曦看着这个能让懒散的堂兄瞬间露出猛兽般神情的女人,面上完美地维持他平易近人的贵公子微笑,“是有一些点头之交。”然后他隐讳地柔声道:“但是,你为何好奇神役司呢?那可都是一些……若想要无灾无难地过日子,就最好别打交道的人。” 不知错觉否,裴锦之感觉眼前的上司其实只是披着人皮,人皮底下,彷佛有条毒蛇正嘶嘶地吐信。 她摇了摇头,觉得自己产生了可笑的妄想,在她眼里凌曦是有着纨裤子弟的玩心,但绝不是坏人,但她同时也明白了向凌曦打探神役司恐怕不是明智之举。 “属下只是……听说神役司里有不少奇人,好奇而已。”这理由之牵强,让她脸颊都红了。 “哦……”凌曦依旧维持着轻柔的,愉悦的语气,“好奇问清楚也无妨,我也不会吃人。不过,好奇地提问和好奇地轻举妄动是不同的,为了想念你的家人着想,我建议你有任何疑问都先提出来会更好。” 这显然是话中有话,裴锦之只好打了退堂鼓。 虎军弟兄再次把大圆饱闹得屋顶差点掀翻,裴锦之就像过去一样,在离去前写了短信让虎贲营留守的弟兄来带人,而她在大圆饱外却怎么也找不到小乞儿,这让她更加怀疑小乞儿是否早知道给她的情报是个陷阱? 最后是罗小二自告奋勇替她送信,店门则暂且拉上。 今晚凌隆也跟着她离开了大圆饱。 “真可惜,这家店的烤鱼很好吃。”今晚半条鱼都没吃到,是因为京城人不爱吃鱼吗? “而且,京城真是卧虎藏龙!”还没见过大圆饱掌勺的罗老爹,但是那罗小二,脸上挂着人畜无害的微笑,不过凌隆相信有点眼力的江湖人士都不会想在店里惹事。思及此,凌隆搓着下巴忍不住道:“我听说神策军的任务之一,是阻止江湖人士在京城闹事,不过我看你们队上在遇到真正的强手时,能够一战的最多就五个。” “……”尽避明白这种受伤很多余,这话还是让裴锦之有些困窘。 但以这男人的毒舌,没有说他们之中能够一战的不到半个,已属难得。 她的实力差不多就排在虎军前五,这男人没这么顾虑她的吧? “这要看是什么样的高手了……”要是像他们家兄弟那样,还真不知上哪去找对手,“就算天威军,也不是人人都像凌阵大哥那样的奇才啊。” 天威军与神策军,是金陵的特种部队,待遇与征召方式都不同于一般屯驻在各地的府军。 说起来,天威军和凌家的渊源不只凌阵。会特别成立天威军这样的部队,可以算是凌家上一代催生出来的……和凌隆的出生也有关系。 某一年,东北的穹桑与西北的渠胥联合南进,金陵国面临空前危机,武林盟主祁枫的五个儿子,有两个在前线,老四凌和明与老么凌和义。 祁枫的长子凌和静当时号召了武林群雄,协守西北对抗渠胥国,另一方面让二弟凌和恭、三弟凌和宽潜入穹桑国,帮助逃出王宫流亡在外的穹桑国王,并且率领穹桑国义军反抗与渠胥国合谋的叛军。 因为武林群雄的协防而有了后来的天威军,而因为天威军,皇帝身边当然也要有一支特种部队,神策军便因应而生。 更重要的是因为凌和恭潜入穹桑国,才有令穹桑国武林人士跳脚的“金陵国恶棍诱拐穹桑国圣女”的逸闻,也才有凌阵、凌萝与两个路痴弟弟…… 是的,他可是有一半穹桑国血统呢,呵呵! 说话间,两人已经回到裴锦之住处外。 “好了,你快放狼烟吧,我想早点休息。”她打算等凌隆离开后,去找误导她守株待兔的小乞儿。 凌隆偏偏一手压在门板上,将她困在他与门板之间,以身高压迫裴锦之,刻意冲着她露出一脸yin邪微笑,“可是我还不想休息。” 裴锦之额冒青筋,知道凌隆又在闹她,正想警告他,身后的门却从里头打开。 向来反应敏捷的凌隆一脸诧异地往裴锦之身上趴,反倒是三年来日夜提防女儿身被揭穿的裴锦之反射性地朝他肾脏部位击出一拳! “唔……”虽然很想夸她这一击真是完美,但毫无防备的他此刻可是痛得说不出话来了。 “哎呀!你们一起回来啦,不愧是青梅竹马,感情真好!”房东婆婆彷佛没看到凌隆吃瘪的模样,笑咪咪地道。 “一起?”裴锦之对房东婆婆的说法感到莫名。 “是啊!”抱着肚子的凌隆一手搭在裴锦之肩上,最后干脆没骨头似地靠在她身上,“你快让我们进屋吧,我刚被母夜叉袭击,现在痛得站不住了。” “谁是母夜叉?”裴锦之忍住将他摔出去的冲动,“让他进屋子的话,邻居会说闲话的!”她以昨夜房东婆婆的话回拒道。 房东婆婆掩嘴笑了起来,小声地道:“可是,锦之你出了这道门后,从来都是扮男装吧?” 裴锦之一愣。这倒是事实,连邻居都不知她是女儿身。 “所以啊,正好你隔壁还有空房,”房东婆婆一边说,一边将两人拉进屋内,关上门后才小声地道:“因为你女扮男装,另一个房间我一直不好再租人,现在好啦,你的青梅竹马也在找地方住,另一间空房总算能租出去了。” 不是说另一间不打算租人的吗?但婆婆这么说,裴锦之倒不好反驳了。也许本来就是为了她所以才说不租人,这么一来她更是对婆婆过意不去。 “你不打算住鲍主府吗?”她问凌隆。 凌曦既然安排好一切,说辞当然也早套好了。“他要安插自己人进虎军,也不能这么招摇吧?天天从公主府去虎贲营,人家会说闲话的。” 现在才避嫌,有点多此一举吧? 裴锦之不禁怀疑起凌隆打算盯着她,却没有怀疑到凌曦头上。毕竟,凌隆从以前就非常爱管她的大小事。 不这么做就不是管家公了!虽然有点恼人,但她可以在每天上岗和回住处时都带着他,也不用担心他迷路。 只是这么一来,她要怎么瞒着凌隆去找小乞儿?更不用说往后一切的调查,要避开这管家公的监视简直是天大考验。 裴锦之就怀着这样的困扰,心事重重地梳洗完毕,假装在窗边看书,却是不时瞥向隔着一道篱笆的隔壁厢房。 大概人定时分,裴锦之也昏昏欲睡之时,凌隆房里的灯总算熄了。 她知道凌隆是那种才躺上床,别人还在翻身,他已经睡到打呼的人。 裴锦之换上夜行衣,吹熄房里的灯,还特地拿枕头塞到被子里做出自己正熟睡的假象,没多久就翻墙而出。 自万有楼出事后,朝廷就出现要实施宵禁的声音,但对每夜惯于灯红酒绿的贵族来说,若是实施宵禁,漫漫长夜他们上哪儿找乐子去?所以不少贵族大力反对宵禁,最后在赞成与反对两方的对峙下,跟贵族一点也扯不上边、下九流的百姓专门销赃的“鬼市”就倒霉了。 原本这个时间在鬼市一定能找到小乞儿,但自鬼市被禁,裴锦之只能一一搜索小乞儿过去待过的地方。好不容易在夜市的一角发现小乞儿,那小乞儿也机灵,一发现裴锦之出现,脚底抹油就开溜了。 “别跑!”裴锦之虽然能靠轻功飞檐走壁,但在人群中,她难以追踪对这一带熟悉到闭着眼都能到处钻的小乞儿。 而且,她还因此引来了暗处里,魑魅魍魉的觊觎! 裴锦之在察觉自己被至少两名高手前后夹击时,后悔也来不及了。 往人多的地方退回去吧!正这么想的时候,她口鼻被一只大掌捣住,一条铁臂拦腰擒住她,偷袭者横抱起她在夜色下极快速地移动,没一会儿便甩开了追兵。 裴锦之只有初时挣扎了一瞬,因为这人的味道很熟悉,当他抱起她时就证明她果然没认错。 又或者真正被证明的只有,要在这管家公眼皮子底下偷鸡模狗,当真难如登天! 第八章 两人从巷子里若无其事地走进人来人往的市集里。 路痴回不了家,但在确认追兵能耐以前他也暂不打算回家,在街角发现一家客栈,便拉着裴锦之避了进去。 “给我们僻静一点的厢房。” 小二领着他们上三楼。 “给我来一斤白酒,两盘烤鱼;给她一碗水木瓜和花吉团。”凌隆懒洋洋地道。 “……”净给她点小孩子吃的玩意儿!“我也要一斤白酒,不要水木瓜!” 凌隆睨了她一眼,一脸对小孩子没辙的无奈,然后对小二道:“给她雪花酒。”他瞥了一眼墙上的水牌,选了较淡却也较昂贵的薄酒。 裴锦之有些气闷。 她是成年人了,想去哪就去哪,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干嘛觉得心虚? 直到酒菜送上来前,裴锦之都故意看着窗外,本以为凌隆会开口质问她,但烤鱼和白酒一端上来,他就自顚自地喝他的酒,吃他的鱼,好像她暗自生闷气是傻瓜一样。 裴锦之瞪着面前的雪花酒和甜食,最后她自己觉得过意不去,语气有些僵硬地开口道:“你不问我去哪儿吗?” “你打算说吗?”他没再逗她,万一她又气虎虎地跑出去,可就麻烦了,要跑至少等他打完牙祭再跑。 裴锦之心里挣扎半晌。 干嘛瞒着他呢?瞒着虎军弟兄是不想把他们卷进危险当中,而凌隆不只武功高强,家族势力雄厚,更重要的是,他必定也很想知道大哥的下落…… 不如,就请他帮忙吧! “我认为大哥没死,我想找到他。你肯帮我吗?” 凌隆原以为,这丫头会继续对自己的明查暗访保密,他反正也不介意再跟她玩几回猫捉老鼠的游戏,却没想到向来骄傲的她直截了当地开口向他求助。 他向来散慢的神情有短暂的空白,然后出乎裴锦之意料地,果断回道:“不帮。” “为什么?难道大哥是生是死,你一点也不在乎吗?” 看着眼前激动得宛如他是负心绝情的人渣,只差没掀桌的裴锦之,凌隆很想笑。 这丫头就是有着实心眼又骄傲的矛盾性格,他才会对逗弄她这么乐此不疲。 他不想找到裴悯之吗? 这世间除了裴悯之的家人外,就属他最想找到他! 和裴锦之不同,凌隆不是第一次和闇血族交手,更甚者,他还是翡翠山庄里与闇血族交手过最多次的人。 身为凌家的大闲人与重要武力,这些年来少不了要受到大堂哥凌云,或堂弟凌曦的请托,追查金陵各地的闇血族。 说起来其实丢脸,凌家这一代的三大闲人,凌霄,凌隆,凌阳一第三代八个男孩子,有三个是吃闲饭的,祖宗要是地下有知,祖坟恐怕要冒黑烟了。 凌霄为了心上人浪迹天涯四年,好不容易找到了白蓉双双安定下来,基于失忆的白蓉曾经激怒瓦西里而陷入九死一生的危机,让她与闇血族交手有打草惊蛇之虞,这四年来,凌云和凌曦有志一同地没让他们涉入闇血族的调查。 但是两个月前,月狩宫宫主任苍夜来到翡翠山庄,正是为了翡翠山庄与月狩宫的正式连手,凌云大堂哥也只能尊重任苍夜的决定一比起始终瞒着某些人,倒不如让翡翠山庄与月狩宫全员做好万全的准备。 裴悯之失踪后,凌隆对于调查藏浪山庄的任务更是积极争取,也因此他就算再怎么想到京城来找这蠢丫头,可三年来只有三次成行一前两次还迷路,身为路痴真是很坎坷啊! 以凌隆饼去的经验,他相信失踪的裴悯之只有两种下场: 一是死透了。 二是因为拥有强大的战力,被同化为闇血族。 被同化的闇血族,几乎不可避免地嗜杀与嗜血,甚至失去自我意志。若是好友成了闇血族,陷入疯狂滥杀无辜,他下得了手杀他吗? 只有一点是千真万确,好友肯定也不想见到裴锦之涉险。 如果他此刻老实地对裴锦之说“你只会碍手碍脚”,或“我和悯之都不希望你有危险”,只会引来反效果。 这丫头啊,不只牛脾气,又有着高傲的自尊心! 传授裴悯之与裴锦之功夫的,是凌隆案亲的拜把兄弟,红发阎王宋础,这位年少时祸害武林的大魔头门下弟子不光是裴家几个小表,还有一些五棱镇的孩子。 凌隆还记得小时候有一回,他瞥见宋础要求门下弟子练马步,这是每天必练的基本功之一,当时每天都在想怎么恶作剧的凌隆偷偷把计时用的线香掉包,换成了跟原来计时的线香比起来,要花四倍时间才会烧完的线香。 然后这个无聊的坏心鬼就偷偷躲在暗处,窃笑地看着门庭前,一个个弟子,都在平常早该烧完时忍不住满月复牢骚地放弃了——反正师父也没盯着! 有一些弟子坚持住,可是到了超过两倍,甚至三倍时间时,就只剩裴锦之不服输地死命撑着,直到线香终于烧完,终于回来的宋础发现线香被掉包——也许老头其实早就知道,只是讶异竟然有弟子撑到最后。 只有裴锦之,在宋础的弟子中年纪是倒数前几名的小,但她也在线香烧完后晕了过去。 这丫头就是这么固执! 这只是凌隆这坏心鬼从小到大数不清的恶作剧之一,但因为害得裴锦之晕厥,宋础只好上山去请玄药姬出马管教儿子,然后凌隆就经历了一连串他一点也不頼再回想的可怕处罚…… 凌隆默默地抚平手臂上因为不好的回忆窜上来的鸡皮疙瘩。 总之,不能用任何会引起类似“激将法”效果的理由,但除了老实告诉她“你真是螳臂挡车”外,一时间凌隆还真的想不出别的说辞能让这丫头打退堂鼓。 他双臂抱胸,脸上是那种对她没辙,又没办法不认真应付的无力神情,“我是不知道你有什么是连阿曦手下几百名密探都查不到的线索,但不管你手上的线索是什么,我都可以老实告诉你,这和我已经承诺过别人的事是冲突的,所以我不可能答应你。” 裴锦之看着他难得认真的神情——至少以她对凌隆的了解,他难得认真应付她时,就是一副头痛无力又认命的模样一想起了几年前,他曾经大张旗鼓地经营的“事业”…… “大哥委托了你什么吗?”她记得大哥不只一次捎信回五棱镇给凌隆。 “啊?”凌隆指的是裴家两老请他照看裴锦之的请求——凌曦的任务可不在他能透露的范围里,但话说回来,裴悯之确实在离开五棱镇那年,交代过要他照看一家老小,所以他点点头。 “原来如此。”裴锦之平静下来,“虽然我不知道大哥委托你什么,但基于那是你的工作,你不能违背我也可以理解。”虽然当年曾觉得这家伙所谓的“事业”有点不伦不类,但工作就是工作,职业道德与责任都是相当重要的。这家伙再怎么懒散,至少对工作有着道德心与责任感,这让裴锦之对他多了几分敬佩。 工作?理解?凌隆突然觉得两人可能在某一句话的解释上出现了分歧,但却莫名顺理成章地促成了她的理解。 这是好现象,他最好顺着这趋势不要随便打岔。 “那么,如果我也成为你的委托人呢?” “嗯?”凌隆脑袋和表情出现滑稽的空白。 “大哥委托了你……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委托,也许跟我有关吧?你因为对工作的责任心不能答应我的要求,那么现在换我委托你呢?你那个接受委托的事务所叫什么?”裴锦之托住腮,出神地回想。 啊!凌隆总算搞懂了。 裴锦之比他这个当事人更把他当年要好好经营“事业”的豪语放在心上。 这美丽误会的前因后果是这样的:有一年他闲着无聊,打算做个专门帮委托人解决疑难杂症的生意——没错!他堂哥凌霄是学他的,不过事实上,真正提供这点子的人是他们那满脑子稀奇古怪想法的爷爷。 不过,凌隆不像凌霄还大费周章地置办了一栋办公处,毕竟凌和恭在五棱镇就有好几处房产,让四名儿女各住一处都还绰绰有余。但那时正好陪着凌南烟在长安区的深山古林里寻找奇药、拜访奇人的祁枫,却神通广大地送来了一块牌匾给孙子充门面…… “对了,是不是叫……”裴锦之说出这名字以前,有一瞬间的犹豫,在神情隐隐地浮现一抹羞耻的红晕后,才小声地问道:“犀利大侠万事搞定?” 凌隆则是因为想起这名字而露出了死鱼眼。 是的,她不提,他都忘了,而且是彻彻底底地忘了。 后来他看着堂哥凌霄开在青阳城的“威猛大侠有求必应”时,简直不知该不该吐槽自家爷爷把脑力都放在这种无聊又羞耻到极点的事情上了! 和堂哥那不知羞耻为何物的鲁直坦荡不同,当年凌隆在收到牌匾的当下,连翻白眼都懒,假装没看见那上头的文字,直接把那块牌匾拿来当桌子用了。那时裴悯之还没上京城,有一回和裴锦之来玩时看见那块牌匾,裴悯之直说这名字真威风,却抱着肚子笑了老半天。 实际上,他的“犀利大侠万事搞定”,自裴悯之失踪后便没再接任何委托,裴悯之兄妹相继离开五棱镇后,他若不是在找路的漫漫路途上,就是好不容易被带回五棱镇或青阳城,懒散地当一段时日的废人,直到凌云堂哥或凌曦有任务给他为止。 锦之小妹妹以为他是个对工作有责任又有道德的人,真是天大的误会,他压根儿就忘了自己曾有这么一个轰轰烈烈的事业来着。 但是,他当然不会承认。“嗯……但是啊,你请不起我的。”他摆出了存心刁难的态度。 “你收多少委托金?我一定赚来给你!”裴锦之信誓旦旦地道。 这和激起她的不服输有什么不同?就算真的对这丫头开出天价,凌隆包担心她为了他的刁难死命去赚钱呢!这蠢丫头并不是特别坚持奉公守法,但她有她自已的道德要求,去偷去抢绝不是她做得到的。 既然不能开高价,那就…… 只能耍流氓了。 “爷不缺钱。”这倒是事实。他当初说要帮人解决疑难杂症,本来就只是闲着无聊罢了。 “钱以外的也可以。”裴锦之想起他曾经为了一篓新鲜的鱼接下委托人的工作。 她可以每天帮他弄到新鲜的鱼!现在港口实施禁令,但她身为虎军副尉,有通行特权。 见她不死心的模样,凌隆把手搁在桌上支着颊,跷起了二郎腿,“我很贵,你付不起,还是把花吉团吃了,乖乖回家睡觉吧。” “贵也是一种价,你得先开出来,由我决定我付不付得起。” 不愧是牛脾气蠢丫头,他简直没招了,当下只好笑得一脸阴沉,恶意逼向她,“爷我只想要一个奴隶,看不上眼的不要,不喜欢的不要,你给得起吗?小丫头!”他还故意邪肆孟浪地勾住她下巴。 “那是什么?”她眨着大眼好奇提问。 凌隆的装腔作势差一点破功,“陪睡的,暖床的,伺候爷舒服爽快的。” “……”裴锦之俏脸涨红,连脖子和耳朵都红透了,凌隆这才放开她,姿态依然像个痞子山大王。 裴锦之低着头,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凌隆一派慵懒地倒酒喝,等着她知难而退。 好半晌,裴锦之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我可以!” “噗——”凌隆一口酒喷了出来,幸好裴锦之闪得快。 “可以什么?”他顾不了呛咳,傻眼地问。 “当……当你的……”裴锦之头垂得不能再低,“……奴隶。” 凌隆有些啼笑皆非,但他内心某种黑暗的情感因此蠢动起来,可他一如既往地将它踢回深渊。他回复了平时吊儿郎当的懒散神情,果断道:“我不要。” “你竟敢不要!”简直媲美河东狮吼,裴锦之又拍桌了,这反应逗得凌隆很乐。 凌隆笔意露出一个受不了的表情,“我不是什么都能吃的……”他双手贴在自己胸前,接着他一脸遗憾地看着裴锦之平坦的胸口,“你看你就是晚上不睡觉还到处乱跑,所以长不大。你没听过『一暝大一寸』吗?小女孩快回家去睡觉吧!虽然已经有点太迟,但多睡一点看看能不能救救你的荷包蛋……”未尽的话被裴锦之一拳打断。 裴锦之接着一脚踩在椅子上……,双手揪住他的衣领,“什么荷包蛋!我是故意绑起来的!”吼完又觉得自己竟然为了这种事辩解感到气愤,只能故作冷静地退开,还嫌恶地拍了拍双手,宛如自己方才碰到了脏东西。 “就这么说定了,我会买一头母牛给你。”裴锦之佯装不在意,却气虎虎地甩头而去。 “喂!”什么母牛啊?凌隆只得追上去。 晚市里熙来攘往,但凌隆始终走在裴锦之身后,维持着从少年时至今不变的距离——大概是她转身小跑几步就能赏他一拳,而他在危机到来时能瞬间把她藏到身后的距离。 单单从背影,他都能明显地看出她非常不开心。 真的是……他无奈又好笑地叹了口气。 算啦!只要她别再乱跑招惹危险就行! 第九章 那天晚上,凌隆睡在他没多少私人用品的房间里,双手枕在脑后,盯着天花板,想到那丫头竟然直截了当地“自荐”……呵!到现在还是让他嘴角一勾,心里半是觉得有趣,另一半则是,黑暗的妖魔又从深渊底层翻涌而出…… 唉,睡觉啦!他翻了个身,不理会内心妖魔肆虐。 原本差一点要睡着的凌隆,在耳尖地听见隔壁房间开门的声响,尽避心里觉得无言,仍是飞快地起身。 这丫头实在欠揍! 他在黑暗中盯着她好一会儿,见她服装整齐,也不像是要上茅房的模样,便又跟在她身后。 不过,想必有人的想法和凌隆一样,又或者是发现了裴锦之竟然偷溜出门,不得不做出防范。 裴锦之在院子里遇见了就着微弱灯光拣豆子的房东婆婆。 “婆婆又想念在远方的儿子吗?”裴锦之一点讶异也无地坐在房东婆婆身边。 “唉,老啰,心里一起挂念就睡不着。吵到你了吗?” 裴锦之摇头,“我也睡不着……” 暗处的凌隆瞪着死鱼眼,心想,哪个老人家会半夜不睡觉在院子里拣豆子? 根本是乡野怪谭里妖魔鬼怪骗人才会出现的手段!这丫头有够好骗! 但是看样子,房东婆婆借口睡不着而在院子里守夜也不是第一次。 要守夜也不会挑个有趣点的活儿,拣什么豆子?对眼睛不好啊!凌隆见裴锦之坐下来帮忙挑拣,月复诽个没停,又担心暗处有人埋伏,也不晓得阿曦在这附近有多少人马,当下只好藏在暗处守护。 两个女人似乎聊起了女人家的体已话,凌隆也没细听,因为他除了专心注意方圆百里有无可疑人士入侵之外,还得听声辨位捏蚊子! 可恶!早知道就带个驱蚊香包出来,房东婆婆身旁搁着一座香炉,有驱蚊功效,所以蚊子都往他这边来了。 而院子里两个女人不知聊起了什么,房东婆婆忍不住笑了起来。 裴锦之被取笑得满脸通红,“我……我要回去了。” “别恼别恼!只要是女人都会在意,不必觉得丢脸!说到咱们女人这『法宝』要变大也不是没有方法……” 变大什么?凌隆漏夹了一只飞蚊,手臂被叮了一口。 “多吃点木瓜吧。” “木瓜?难怪他帮我点水木瓜!”裴锦之的口吻听起来有点气恼,直骂凌隆。 凌隆这厢内心一阵无语。 该不会……是指他在客栈帮她点水木瓜吧? 天大的冤枉啊!那只是因为客栈水牌上只有那道凉饮适合在晚上给小孩子喝好呗! 婆婆又是一阵窃笑,“其实还有个更有效的方法。” “什么方法?”裴锦之双颊酡红,一脸期待。而暗处的凌隆拉长了耳朵…… “就是啊……” 房东婆婆的秘诀让裴锦之捂住月兑口而出的惊呼,而凌隆则是脸色一黑。 不要教坏他们家蠢丫头好吗?她那么好骗,一定会信以为真的啊! 凌隆实在搞不懂这丫头在想什么。 他的确是故意让她跳脚——不然他还能怎么着?为了让她放弃,他连自己的形象都不顿了,虽然他本来就没什么形象。 他更不懂的是,既然生气了,那干嘛找房东婆婆问什么会让女人变大的方法?更可恶的是那个不良大娘,阿曦到底哪里找来这种会带坏小女孩的大娘?乱教一通,害他纠结到整晚都没睡。 数不清第几次,把一双长腿搁在桌上,看似懒散地直打呵欠的凌隆,在瞥见另一头有男人接近裴锦之,近到有可能进行房东婆婆所谓的“变大教学”时,抄起一支笔“咻”地丢了过去,毛笔险险擦过裴锦之身边的男人,竟牢牢插进柱子里。 “抱歉,手滑。”凌隆懒洋洋地躺回椅子上。 “我……我们先告辞了!”原本向裴锦之请益的弟兄争先恐后地跑出这间虎军高层使用的木造办公处,这已经是今日第十三起“意外”,而意外的共通点都是因为太接近裴副尉所导致,再不跑的人是瞎子啊! 裴锦之怒气冲冲的美眸扫向凌隆,这痞子却已经双手枕在脑后,向后仰躺,坐没坐相地把椅子前面两只椅脚往后跷起,后面两只椅脚撑在地上摇啊摇的。 这家伙是来捣蛋的吗?裴锦之仍是决定不理他,径自出了办公处,他大爷吃饱闲着找麻烦,她可是还想好好工作。 这时,带着弟兄去巡检万有楼的熊猛从外头回来。 自从万有楼血案发生后,那一带的虎军巡查每天从早到晚,不间断地轮上三班,虽然是亡羊补牢,但他们毕竟也要向上级交代,不这么做交不了差。 “小裴!正好我有事找你。”熊猛说着猿臂就朝她招呼过来,还没走远的两名弟兄想出声警告,可刚结束巡逻的几名弟兄已经簇拥着裴锦之和熊猛走进办公处。 会出人命吗?两名弟兄忍不住悄悄靠近窗边…… 才走进办公处的众人眼前一花,他们头儿已经被压制在桌上,而凌隆一脚踩在熊猛背上,一手抓住熊猛方才勾住裴锦之肩膀的手,腰间的长剑像断头鲗一样贴着熊猛的右臂。 “你用哪只手替她变大的?这只吗?那就好好告别吧!希望你会慢慢习惯只靠左手撸枪的日子,久了总是会习惯的。”凌隆脸上的神情,说笑不像笑,说怒也不像怒,口吻一如平常那般的慵懒,可每个看到他脸色的虎军弟兄都有一股战栗之感从脚底窜到脑门上。 根本搞不清楚状况的熊猛和其它虎军弟兄都反应不及,裴锦之已经揪住凌隆衣领往外拉,“下一班巡逻我和凌副参将代班!”她只这么交代,便拖着凌隆往外跑,留下惊魂未定和丈二金刚模不着头脑的弟兄们。 前一刻还丧心病狂地想砍人手臂,此刻倒是人畜无害,任由裴副尉拖着走。 直到离开虎贲营,拉着凌隆闭进一条少有人经过的死巷里,裴锦之才火大地道:“你有什么毛病?哪根筋不对?是不是要搞得我待不下去?” 一开口就是连珠炮似的炮轰,看来这回她火气非比寻常。 “我才想问你,是不是我不帮你调查,你就色诱到有男人肯帮你为止?”酸气冲天的话吐出时,他自己都觉得这样的质问莫名其妙,更不用说裴锦之了。 “什么?”她一脸呆愣。 好吧,是他一时没想清楚,“你该不会真的想找男人帮你……那个……”他又想起昨晚房东婆婆说的“变大方法”,脸上出现可疑红晕,“那种旁门左道,你该不会真的相信吧?” 找男人帮她追查裴悯之的下落,与找男人帮她“变大”,显然是两回事,但是对凌隆来说,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他都不能忍受! 帮她追查裴悯之的下落有什么好不能忍受的?第一,万一她找了个蹩脚的男人去送死就算了,若害得她处境更艰险就绝不能容许;第二,谁知道那些变态男人会不会趁机对她做尽卑鄙无耻下流之事? 裴锦之把今天早上以来的一些片段在脑海里拼凑起来,当下有了猜想, “你……你偷听我和房东婆婆说话?”她涨红了脸问道。 “我起床解手时不小心听到的。”凌隆没打算否认,可扯谎时还摆出一脸无辜。 才怪!裴锦之根本不信。 但是他的反应却让她发现了自己拥有的谈判条件。 房东婆婆传授的“变大”秘诀和调查兄长失踪的线索当然是两回事,她对凌隆混为一谈感到好笑,但这背后微妙而强烈的情感却让她胸口因为喜悦而悸动。 可是,爹娘和弟弟妹妹们对大哥的失踪有多么担心和忧伤,祖母临终前也念着要大哥回家,她来到京城,不是为了自己的儿女情长! 裴锦之立刻冷静下来,故意顺着他的谬误道:“既然你不帮我追查大哥的下落,我只能想别的方法,你凭什么阻止我?” 凌隆额上青筋一跳。这丫头还真是不死心! “我帮!”他简直杀气腾腾地道,“不管是悯之的事,还是『变大』的事,你都不许再找别人帮手!” 裴锦之没让胜利的微笑浮现在脸上,“你现在是这么说,但要是你反悔呢?”她可不是才认识这家伙一两天。 凌隆取下自己脖子上,自小就戴在胸前,镇邪避煞用的白虎玉佩,然后挂在她脖子上,“这是信物。照昨天说的条件,从现在起,你从头发到脚趾都是要付给我的订金,谁都不准乱模,更不能让它少半根寒毛!否则我就……” “就怎样?”她好气又好笑地挑衅问道。 “就不帮你了。”还有,哪个王八蛋敢乱碰她,他就把他的手砍下来! 第十章 第四章 京城既是国都,也是商业、军事中枢,再加上每年六月十五在万有楼举行的黑市拍卖,武林各大门派自然也想方设法在帝京设分部。来自各地的江湖豪杰,再加上地头蛇,嘈嘈杂杂地聚在一个地方,怎么可能没有任何龌龊摩擦? 所以虎军平日最主要的任务,就是阻止江湖人士在京城里大动干戈——也就是只准禁军打架,不许流氓生事。有牌的恶棍不是混假的。 虽然凌隆懒得穿锁子甲那么麻烦的东西,但可不会有人错认那身青色装束,这种巡逻任务其实警示作用大于侦查作用。 凌隆在路经卖面具的摊贩时,买了张猫脸面具要给裴锦之戴上。 “我在执勤!”她把面具挂回摊子上。 “我先说清楚,既然你要雇我帮你,那么牵涉到这个任务时就得听我的。虽然不知道万有楼在哪儿,但前天晚上的那个男人没死,他的同伙随时都可能出现,你要嘛不再负责巡逻,要嘛就把面具戴上。”凌隆一副没得商量的口吻。 裴锦之虽然觉得他强人所难,但他的顾虑也没有错,她不得已决定回虎贲营拿笠帽。虎军配给每个人的常规装备中有一顶笠帽,作为雨天巡逻与出勤之用,不过本**美又怕晒的裴锦之在日头炽烈时也会拿出来戴。 在裴锦之几次因为日头过炽而中暑之后,虎军弟兄们从一开始觉得好笑,到现在也见怪不怪了。 才回到虎贲营,熊猛一见到她就道:“小裴啊,我刚要告诉你……”原本要像过去那样对她搭肩又拍背的熊猛,在见到凌隆后,手臂就讪讪地缩了回来,“我要说的是,你这阵子还是别巡逻的好。” “为什么?” “刚刚我和大熊到万有楼去,”和熊猛一块儿负责清早巡逻的黄峰道,“一位管事说虎军的副尉打伤了万有楼的管事,又拿走了他们的东西,如果我们不给交代,就要告到上头去。” 和狮军不同,虎军到目前为止只有一位副尉。 “小裴,我相信你不会做这种事。我要他拿出证据来,何况万有楼出事那天你轮休,要栽赃也不是这么栽赃法的。我看你这阵子就待在营里别出去乱晃。”熊猛道。 裴锦之看了凌隆一眼,立刻想到的是万有楼是否打算逼虎军交出她? 凌隆心里倒不这么想。虎军现在管事的是凌曦,如果这一状告到凌曦那儿,凌曦反而可以惩处为由限制这丫头的行动,至少他和凌曦会乐见其成;若是虎军偏要护短,裴锦之就有可能如他所愿不再负责巡逻任务。 万有楼究竟站在哪一边?恐怕一时还难以断定,毕竟万有楼并不是一个组织,据凌隆的了解,它是天京政商界的巨头们合资所建,可以说是天京的商会所在地,几位巨头合作,自然免不了会各有各的立场,凌曦恐怕也入了不少股呢! 见熊猛已经把巡逻的人力重新分配过,对于暂时不再负责较为辛苦的巡逻工作,裴锦之相当过意不去,“把我巡逻的班全换到夜间留守吧。”夜间留守与巡逻是较辛苦的两项工作。 “啊?那把我也排上吧。”凌隆苞着道。 除了熊猛,几个弟兄脸色都有些古怪,只是其它人在熊猛的暗示下干咳着转身走开,而熊猛一脸讪笑地拍了拍凌隆的肩膀,“副参将想一起排班留守当然好。”说罢他低声道:“兄弟,我要解释清楚,我这个人没有那种癖好!” “啊?”凌隆一脸莫名。 熊猛有些尴尬地看了一眼裴锦之,然后神神秘秘地勾着凌隆的肩到角落,“我真的没有!我喜欢女人!” “真巧,我也是。”真是同道中人! 两人身后的裴锦之眯起眼。 熊猛嘿嘿笑,不知身后的裴锦之忍住了抄起桌上的纸镇与砚台往他俩头上砸的冲动,继续道:“我知道你是担心友之……他那张脸是危险了点,但你真的可以对咱虎军上下的弟兄放一百二十万个心!大伙儿早知道他那模样在京城这是非之地可是危机重重,对他只有保护,你一定不知道这些年我们帮友之排巡逻班,一定会避开那些小倌馆和之徒流连的场所不让他接近,所以就算有阴险变态的男人,弟兄们也绝不会放过这种王八蛋,一定把他揪出来打到他老娘都认不出来!” “那太好了,看来我和弟兄们在这点上早就是一条心啊。” 凌隆这个人,总是吊儿郎当,爱开玩笑,但裴锦之很清楚,他的玩笑端视他把对象视为敌人或朋友,再来决定到底是玩笑或动真格。 至少眼前对熊猛这二百五,凌隆也表现出了二百五的一面与他惺惺相惜。 尤其,两人还有相同的喜好,真是臭气相投啊! 看着两个笨蛋笑得像白痴似地握手言和,裴锦之只觉得无语。 “对了,你和友之今晚有空吗?”工作的分配重新敲定,熊猛转了个话题问道。 “是没别的事,怎么了吗?”凌隆回道。 熊猛笑得有些腼腆,抓着后脑勺道:“是这样的,我义母知道你是大裴和小裴的儿时玩伴,也是离乡背井到京城来,所以想请你跟小裴到我家吃顿饭。以前我都让大裴把我家当他第二个家……”提到生死未卜的好友,熊猛不免一阵伤感,但他很快又回复开朗地道:“这几天小裴都没出现,我义母和妹妹们天天都念着。” “啊,上次答应了崔姨要去吃她亲手做的红豆汤,这阵子太忙都忘了。”裴锦之击掌道,然后有些期待地对凌隆说:“崔姨是好人,也是大美人哦!晚上就去大熊家吃饭吧!我来到京城后照顚我最多的,除了房东婆婆,就是崔姨了。” 凌隆见她开心的模样,也笑了,“当然好,那就今晚去叨扰了。”悯之和锦之在京城能有这样的好朋友,至少是令人欣慰的。 交班以前,裴锦之大略地向凌隆介绍熊猛的家人。 熊猛是五个兄弟姊妹当中的老大,这点和裴悯之一模一样,这两人真的有很多共通点,难怪会成为知交。熊猛的生父生母原本是运河工人,多年前一场灾难让五个孩子失去了父母,邻居林长歌与崔红袖夫妇便收养了五个孩子。 “崔姨在庚巳里坊开了一家南北什货商行,熊家兄弟的武功都是林叔教的,熊猛学得较晚,不过已经有能力领导虎军了,老二熊壮就进了天威军,老三熊勇和两个妹妹,满意和宝贝都留在家里帮忙商行的生意。” 林长歌。这名字好像在哪听过?不过对凡事漫不经心的凌隆来说,这个疑问他并没有放在心上。 当天交班下岗,裴锦之和凌隆就跟着熊猛一块儿回家。 “福满堂”不是一家规模很大的商行,可是街头巷尾的老邻居只要酱油没了,厕纸用光了,门栓坏了,屋瓦破了,就会拿着几文钱叫家里的小表跑一趟福满堂。 而且街坊邻居都知道,家里小孩哭闹不休需要收惊、男人诸事不顺需要趋吉避凶、妇人怀疑家中有鬼魅作祟,到福满堂找崔红袖就对了。 凌隆一进到福满堂,就知道为何裴悯之和裴锦之兄妹会喜欢这家人。 因为对离乡千里的他们来说,福满堂就好像他们在五棱镇的家一样。 还没见着林长歌,不过崔红袖看上去只有三十多岁,虽然作荆钗布裙打扮,可就如裴锦之所说,幸好易容术不错,那样的容貌才能避掉许多麻烦。 福满堂是一排老旧楼房中的一栋,店门并没有时时开着,反正老邻居有急事自会拍门板,崔红袖让满心欢喜的孩子们把客人带到饭厅去,并且让熊猛去喊林长歌回家吃饭,自己则慢吞吞地在门庭前收拾。 在外人眼里,他们看见的是个头发半白的妇人在门前打扫,而实际上盘起的发仍乌黑的崔红袖素手一翻一捻,凭空捉住了一只小纸人,那小纸人宛如有生命似地在崔红袖手中扭转着拼命想挣月兑,崔红袖口中默念术法,“敕!”纸人瞬间烧成灰烧。 是阿猛那孩子惹上了什么麻烦吗?崔红袖暗忖。 不对!若是阿猛惹上的,纸人应该是跟着熊猛去找长歌才对,那么是友之和他的朋友惹上的了? 崔红袖回到屋内,默默设下了结界。 第十一章 屋里,熊满意和熊宝贝围着裴锦之问东问西,熊勇则好奇凌隆腰间那把剑,崔红袖道:“因为小裴太久没来,我一高兴煮了好大一锅鸡汤,看来只有阿隆能替我端过来了,你能来帮我吗?” 凌隆当然不会拒绝,而且他直觉这位大姊有话对他说。 两人穿过天井来到后方,崔红袖才打趣道:“看来我们家阿猛没机会了!” 凌隆没有表现出心里的讶异,毕竟这位大姊顶着这么一张倾国倾城的祸水脸蛋,却能在市井中过着平凡的日子,肯定不简单。 “别紧张,”崔红袖笑着挥了挥手,“这只是我自己的期待罢了,阿猛压根儿没发现友之是女儿身,而且友之也不是阿猛喜欢的那一型。” 他知道啊,熊猛喜欢艳丽型熟女嘛! “倒是我们家满意和宝贝对友之倾慕不已,我想这两丫头迟早要失望,如果最后友之成了他们大嫂也不错。” “……”大姊,你这一相情愿也太牵强。 “好啦,闲话不多说。”崔红袖正色道,“我本来很担心友之这孩子追着悯之的死追查到底会惹来危险,现在看到你……你是来阻止她的吧?”她虽然懂武,身手却只是一般,不过真正的绝世高手是什么样子,她多半不会看错,毕竟她身边就有一个。 这会儿凌隆心里的震惊已经掩饰不住了,“你知道多少?” 崔红袖叹了口气,“不多。我本行是修道的,多年来和丈夫在京城只想过平凡的日子,所知道的也只有我卜卦算到的——悯之没死,但是和死相差无几,而围绕着他生死的谜团当中有太多寻常人不可能应付的危险,我不希望友之卷入,你会阻止她吧?” “尽力而为,若是阻止不了,也绝不会让她有危险。”凌隆说。 “那就好。”崔红袖顿了顿,又道:“我替友之卜过卦,她是吉人天相,果然不错。但悯之就没那么幸运了……”她算过裴悯之有大劫,却阻止未果,这一直让她很难受,所以无论如何都要阻止裴友之步入兄长后尘。 “我没学过道术,不过,生死本是天命吧?”凌隆认为,一个因为义子的好友离乡背井而想要照顾他的人,心肠想必很柔软。心肠柔软的人在自己空有能力却帮不上忙时,往往难以释怀。 “是啊。”崔红袖也只能道。 这时,应是晚市开张、白天工作的人赶着回家吃饭的时辰,本来就热闹的街上远远地传来男人清澈宏亮的歌声:“子之汤兮,宛丘之上兮。洵有情兮……” 崔红袖原本抑郁的脸上浮现了忍俊不住和羞赧,“嗳,让你见笑,外子回来了,你先帮我把这锅汤端到外头桌上吧。” “好。” 光是从歌声就能听出男人醉得不轻,不过歌喉倒是相当吸引人,那歌声由远而近,断断续续,就是嗓子太好,让人忍不住凝神听了起来。 因为客人还没入座,孩子们也只是围在饭桌旁聊天,然而外头的歌声不绝,他们等了好一会儿却不见林长歌入内来。 “义父该不会又醉得找不到大门了吧?”熊宝贝没好气道。 凌隆却神色一凛,“全都待在屋子里,别出来。”接着他飞快地闪身出去。 时间回到不久前,道士操纵的纸人在崔红袖手中化为烟尘。 数里之外,古刹高塔之内,操纵纸人的道士懊恼地咒骂着,扫掉周身满地的符纸泄恨。 他所在之处是一座高塔最顶端的大房间,四面轩窗只有面向城内的那一面大敞,写满符咒的纸片因此在偌大的房间内狂乱飞舞。 “碰壁了吧?”另一名倚在窗边的人道,“什么阴阳五行修真之术,什么巫觋降妖通灵之法,都是些虚幻不可捉模的东西,还是公爵赐予的力量实际,不是吗?” 大窗朝东,而此时日已西斜,窗边的男人因而能肆无忌惮地立于昏昧的光照下,白得发青的肤色在光照下有一股不属于生者的妖异光泽。 咒阵中的男人哼了一声,“我可是从这里大老远地操纵式神在城里追人,公爵有通天本领,还不是得派你们这些喽啰替他跑腿?我可不怕在大太阳底下乱跑!”他讽道。 窗边那人对这样的讥讽不以为意,“热死人的阳光有什么好令人不舍的?反倒是先皇为了对付公爵把天下高手同化为闇血族的强大军团,成立了这个可笑的神役司,这么多年来,说是从国内外网罗来的各派高手——不管是修真的道士们,还是据说收伏了妖怪为自己所用,却在前朝被道士追杀所剩寥寥可数的巫士们,全都在这些年来对付公爵时被修理得惨兮兮,要不是有个聪明的家伙脑筋动得快,自己上门和公爵谈判,自愿成为闇血族,此后藏浪山庄定期给你们一些我们不再感兴趣的败类收拾,这才结束了你们在外出生入死,在朝中却摇尾乞怜的命运……我真不懂你还在坚持什么?” 原本势不两立的道士与巫士,在面对神役司内自甘堕落的人类叛徒,不得不团结合作。如今神役司内有两大派系在暗中角力,一派就是暗中效忠了瓦西里的闇血族;另一派,勉强可以说自己是人类的良心吧!但他们终究隐瞒了神役司与公爵合作的事实,每天还得无奈地面对又有同伴弃明投暗,放弃自己的修为,自愿成为闇血族。 道士沉默了半晌,才道:“我……我还想和心仪的姑娘成亲生子呢!”谁要变成什么闇血族啊! “把她也变成闇血族不就得了?终会老化,再美的姑娘都会变成老太婆……唯有信公爵,得永生!”窗边那人张开手臂,提起公爵就一脸崇拜。 “可恶!”道士抱着头,“再让我考虑一下!” “慢慢想吧。公爵对于目前慢慢地和神役司玩游戏还挺有兴致,可不要等到公爵玩腻了这个游戏,下令肃清神役司,到时你连选择的机会都没有了。”他转身,“看在过去的交情上,我这就去替你收拾善后,你好好地看着公爵赐与的力量有多强大!” “不!等等!”道士喊住就要从窗口往外跳的那人。 “怎么,你想通了?” 道士有些纠结,“不,我是想警告你,我的式神是在福满堂被消减的。” “感谢你告诉我位置,虽然我可以自己找到。” “你不懂!京城里有两个地方你最好别叫板,一个是大圆饱,一个是福满堂,那两个人……比许多武林高手都恐怖!” 窗边那人闻言一脸讥诮,但他转念一想,却笑了起来,“你是指有两名绝世高手吗?那再好不过,公爵最喜欢的就是将绝世高手同化为自己人了!你等我的好消息吧,公爵虽然失去了麾下九大高手之一的宗宣禾,但自大狂妄的宗老头被打败殒命正合我意!说不定我很快就能替公爵找到更强的爱将!” 说着,人影已化为一股黑烟飞散,留下道士徒劳地喊着—— “别自找死路啊!” “……洵有情兮,而无望兮。坎其击鼓……嗝!”左手拎着喝空了的葫芦,右手扛着剑,模样像个流浪剑客的男子摇摆酒醉的身影,是住在邻近里坊的本地人再熟悉不过的日常,所以几乎没有任何人理会他地自顾自做自己的事。 林长歌拿长剑撑住自己,弯腰吐了好一会儿后,才起身拔起葫芦栓,却发现酒早就一滴不剩。 但是不怕!他有先见之明,叫熊猛先去酒坊扛一瓮好酒回家。 今晚家里有客人,没有酒岂不失礼? “……坎其击鼓,宛丘之下。无冬无夏,值其鹭羽……”他继续摇摇晃晃边走边唱,却在接近家门时,停下脚步,虽然嘴里仍旧唱着歌,可身形不晃了,眼神也不再迷蒙。 他扛着剑,好似莫名其妙在街心立定不动,下一瞬却不见踪影,只有歌声在夜风中飘荡…… “锵”的一声,刺客发现自己泄漏行踪时已经来不及。 有两把剑同时向他杀来,若不是他感觉到歌声突然飘近,身形微偏,这会儿可要被刺成串烧了! 竟然有人能挡住他的剑势?林长歌站在屋顶上,莫名其妙地看向来人。 “啊?”竟然有人跟他的剑速一样快?凌隆对自己差一步就要逮住刺客,却莫名受到拦阻而额冒青筋。 怎么回事?刺客一阵心惊,公爵派人来支援他吗?看起来不像啊!他是不是该暂时撤退?哪知刺客才往后退一步,原本遥遥在两边的屋顶对峙的林长歌与凌隆同时有了动作。 锵!锵锵锵……一阵短兵相接,打算撤退的刺客却被挡住去路。 现在是怎样?哪一个是敌人?哪一个是公爵派来帮他的? “你跟这家伙是一伙的?”林长歌眯起眼,指着刺客问向凌隆。 “你看我像吗?”这家伙一身酒味,该不会是崔红袖的丈夫吧?凌隆对于自已被当成刺客同伙有点不爽。 林长歌搓了搓下巴,认出了那身藏青劲装,“原来是阿猛的客人!”说着,他步法一换,身形飘忽地提剑挡住了刺客的去路,“客人就回去好好地等吃饭,清除家里冒出来的老鼠是主人的责任。” 哐哐哐!林长歌与凌隆眨眼间又拆解十数招,没有一招是对付刺客,偏偏把两人之间的刺客挡得无路可退,刺客往左边闪,双剑闪电般厮杀,往右边退,剑花铺天盖地而来,原本信心满满的刺客成了杵在两大剑客中间进退维谷的小老鼠,在双强对决中只能团团转。 一直仗恃自己身法神鬼莫测的刺客简直不敢置信,这两人总是能在他行动的同时堵住他的下一步动作! “那可不行啊!”难得遇到对手,不管是林长歌或凌隆都来了精神,“我虽然不爱念书,但也知道要敬老尊闲,大叔,你还是旁边喝茶免得闪到腰啊!” “大叔?在哪?”林长歌一脸不爽,“你看过这么英俊潇洒的大叔?” “很稀罕吗?我们家一大堆。”从帅大叔到帅老伯,应有尽有。“我帮你们办个老人联谊,介绍你们认识认识,怎么样?” “……”这到底是谁家的痞子? 这两人到底想怎样?刺客恼羞成怒。 最后是跑出屋外一探究竟的崔红袖,摇头叹气,双手结印,策动她布在福满堂周围的阵式,前一刻还一心想突破重围的刺客突然双眼发直,神情空白,定定地站住不动。 察觉到不寻常的两人同时收了手,林长歌看向手叉腰一脸警告的妻子,只好笑容讨好地将长剑入鞘。 “怎么回事?”凌隆还有些戒备地看着彷佛丢了三魂七魄的刺客。 林长歌提起刺客衣领道:“下去说。”接着就单手拎着毫无反应的刺客飞身回到地面上。 崔红袖神情严肃地看着虽然能站立,却神情呆滞的刺客道:“我只能暂时把他的意识困在虚无之中,还是得把他捆起来送官府才行。” 熊勇和熊满意从屋内拿出了绳索,兄妹俩与裴锦之合力将刺客五花大绑。 这是巫术还是道术?凌隆虽然出身金陵国曾经巫术最盛行的长安区,对这类玄之又玄的术法却是半信半疑,这也不能怪他,因为他们五棱镇出了不少招摇撞骗的神棍……他姊就是一个! “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交给我吧。”凌隆道。 “你打算怎么做?”崔红袖有些不放心。 凌隆也不知道他们对闇血族了解多少,只道:“我堂弟希望能活捉几个……这种家伙,研究他们的弱点。”他说着,放出了狼烟。 “研究吸血僵尸吗?”崔红袖上前翻开刺客的上唇,果然尖牙森森。 吸血僵尸比什么血族听起来有特色多了,至少对猎杀了不少闇血族的凌隆来说,猎杀吸血僵尸,与猎杀什么血族,听起来当然前者比较帅嘛! 熊猛提过,凌隆是顶头上司特别安插进来整治虎军的亲信,而“凌”这个姓不常见,崔红袖当下便猜到那位有胆识想研究吸血僵尸的,正是凌曦。 若真是凌曦,确实可能有人脉和实力做这种事。 “等我一下。”崔红袖进屋去一阵翻箱倒柜,再出来时手里拿着一条沾着药水的布巾,她将布巾绑在刺客口鼻上。 就过去经验来看,点穴对这些吸血僵尸无用,但蒙汗药倒是有效果,果不其然,刺客顷刻便身子软倒。 “我的结界范围只有方圆一里之内。”毕竟这只是平常防宵小用的小阵术。 “一旦离开结界,迷魂阵就不再作用,不过让他吸入蒙汗药的话,一个时辰内可以保证他不会醒来。” 第十二章 熊猛扛着酒回来时,凌曦的人正好把刺客带走。 “咦?怎么全站在外头?是大老远就闻到我特地买了上好的羊羔酒吗?”熊猛嘿嘿笑道。他可是跟熟悉的酒作师传软磨硬泡半天,才让师传把私藏的羊羔酒拿出来卖他! “今天可是托你们的福,有好酒喝了。”既然如此,他就不计较臭小表喊他大叔的事了。 “不是吧,大叔,你刚吐了一地,还要喝啊?”凌隆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你懂什么?我那是在开嗓子!吐光了才更要喝……” “羊羔酒很烈的啊,一会儿我先干为敬,大叔您就随意啦!” “好个狂妄的臭小子!今晚不分出胜负别想下桌!” 一坛羊羔酒直到见底,两个不知为何初次见面就拼命一较高下的男人没醉,买酒回来的那个却已经醉得一塌胡涂。 最后是崔红袖提醒凌隆得和裴锦之平安回到住处一他们家随时欢迎孩子们的朋友留下来过夜,但裴锦之的女儿身是个大问题,崔红袖想过让熊满意和熊宝贝早点知道真相也好,但两个丫头不擅于保守秘密。 “要不要我送你们回去啊?”林长歌跟着妻子送两个年轻人到门口。 “不用啦!这时候老人家都该困了,而且我爷爷说妨碍老男人抱老婆会折福的!” 林长歌一阵无语。这小子的家庭到底怎生模样?他真想见识见识! 夫妻俩目送小两口离去后,崔红袖放出了纸莺,和神役司道士的术法相同,纸莺会在凌隆与裴锦之平安抵达住处后回来向她报告。 也许是夫妻俩心里都挂念着,所以尽避凌隆和裴锦之早已消失在街口转角,两人仍然立于廊外等着纸莺的信息。 “那臭小子,不知为何,一直让我想到一个臭痞子。”一样的痞,一样的无赖,一样的武功高强和好酒量,虽然长他十岁,两人颇有惺惺相惜之情,只是身为穹桑人——尽避他现在归顺了妻子的国家,不过只要是穹桑人,都不应该原谅那家伙! 那个诱拐了穹桑国圣女的臭痞子! 崔红袖决定不告诉丈夫事实。林长歌早就不再过问武林事,所以也不知道阿猛的上司跟他口中的臭痞子可是叔侄关系,更不可能知道凌隆应该就是圣女和他口中臭痞子的儿子。 不过,凌隆长得还真有点神似他父亲,丈夫一提起臭痞子时她就想到了,哪天要是认出来也不奇怪。 “对了,他姓什么?” “回来了。”崔红袖假装没听到丈夫的问话,伸出手心,化作淡金色幻光的纸莺再次躺回她手中,然后她若有所思片刻,才道:“看来,凌公子果然不是全无防备。”这么一来,她可以放心了。 “凌公子?”林长歌眯起眼,妻子向来称阿猛的上司凌公子,“阿猛上司也姓凌?怎么凌这姓在金陵很常见吗?” “应该是吧。”她转身关门,不置可否。 回到屋内,熊猛喝了醒酒茶后,已经能自己行动,“阿隆苞友之回去了?” “两人都平安回到住处了。”崔红袖道,这话让林长歌与熊猛都放心了。 林长歌想到稍早的刺客,忍不住话家常那般地问道:“最近工作还好吧?” “还过得去……”熊猛伸了伸懒腰,“就是万有楼那件事麻烦了点。” 万有楼的复杂背景,尽避他不问江湖事许久也能知道。林长歌只道:“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不用顾虑家里,顾好你自己就好。” 从熊猛进虎军后,林长歌不只一次告诉他,不用担心家里会被地痞找麻烦。 事实上,在京城,谁敢找林长歌麻烦?又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熊猛脸颊一热,明明只长他十来岁,但林长歌夫妇就像爹娘一样照顾他们。 “我知道,我也会当心的。” 裴锦之觉得,她花了比市价还便宜两成的租金向房东婆婆租下这间有院子的厢房,实在占了太多便宜了,尤其每当她回到住处时,房东婆婆早已备好一桶热水让她能梳洗,这对爱美的裴锦之来说更是不胜感激的事。 可房东婆婆不肯再多收房租,她也只好每次巡逻时,看到什么好吃的好用的,就给房东婆婆买回来,例如今天崔姨熬的鸡汤,她就向崔姨多要了一点带回来。 回到房间,果然又有一桶热水等着她。裴锦之梳洗过后,罩上了中衣,站在铜镜前为自己打气。 接下来可能得好几天都要夜间留守,所以……今晚是“付订金”的好时机,为了这原因,她还偷喝了两杯那上好的羊羔酒,这会儿人有点酥茫,正好壮胆! 她吹熄自己屋内的灯,才去敲凌隆的房门,几乎在同时凌隆便开了门。 这家伙果然无时不刻都在注意她的动静!裴锦之的没好气在看见凌隆的模样便忘得一干二净了。 他显然同样才梳洗完毕,身上随便罩了件单衣,胸膛还淌着水滴呢!裴锦之瞪大眼看着他…… “你再看下去,我会以为你要把我吞了。”慵懒的调侃自头顶响起,裴锦之这才用力摇头,却仍是偷偷咽了口唾沫。 一定是太紧张的关系!她心跳得好快啊! “我……”才开口,她惊觉自己脸烫得不象话,有股冲动想捣着脸冲回自己房间。 不行!裴锦之!想想大哥!想想等着你带着大哥回去一家团圆的爹娘与弟弟妹妹!她深呼吸,重新抬起的脸蛋,神情简直誓死如归,“我来付订金的!”她还双手叉腰,展现她的气魄。 不知情的,还以为她是来讨债的哩! 凌隆双臂抱胸,倚在门边,此情此景,不嘴贱地逗她玩儿,他就不是凌隆! 但是,想想今日在福满堂遇到的刺客,显然神役司或藏浪山庄会更积极地对裴锦之出手,他正愁想不到法子把这丫头拴在裤头上呢! 眼前不正是个好机会?还是她自己送上门来。 不管有没有掺杂私心,凌隆还真想不到除了时时刻刻把她揣在怀里,还有什么法子能安心? 要逗以后有的是机会,他伸手将她拉进屋里,裴锦之紧张地一脚绊到门坎,整个人撞进他怀里,但凌隆也仅仅是扶好她,把门栓上。 这家伙怎么没笑话她?太阳要打西边出来了吗? “床在那边,你睡里面吧。”他转身去收拾浴桶。 床!裴锦之的决心因为这个字眼而躁动。 她真的要跟他一起睡吗?虽然小时候也不是没做过这种事…… 裴锦之动作笨拙地来到床边,然后安慰自己,反正小时候曾一起睡过,就当回到小时候好了!于是她飞快地滚进床的内侧,背抵着墙,像警戒的小老鼠一样,抓起被子把自己包起来,然后看着凌隆优闲收拾的动作…… 唔,被褥上有他熟悉的气味,就像刚刚她撞进他怀里的那一瞬间,也闻到了属于他的,混合着澡豆香气的男子味道。 明明以前让她感到安心的味道,现在却让她心绪浮动躁乱。 烛光不只勾勒出他高大削瘦的身形,也穿透薄透的单衣,显现他精壮却优雅的身形。 裴锦之想起刚进虎军那时,弟兄们少不了要打赤膊操练,因为天气太热,几乎所有人都月兑了上衣操练,而她不敢月兑上衣,只好硬撑着在太阳底下训练,有一回她就因此热晕了,虎军的驻营大夫说她天生体质怕热,建议让她在屋子里做操练。 那次之后,裴锦之怀疑,大夫恐怕知道她是女儿身了吧?但大夫不只没揭穿她,还因此免除了她的酷刑,每一次她身体不适,例如月事到来时,大夫也总是要她待在虎军专属的医所好好休息。 重点是,从那时她就知道,像凌隆这样好看的身子,还真不是人人都有。 为何她会知道凌隆的身体好看呢?当然是因为这家伙从小在她面前露到大啊! 当凌隆收拾完毕,慢悠悠地朝她走来时,裴锦之的回想立刻中断,整个人贴紧了墙,故作冷静,却又瞠大了眼看着他朝她走来。 不知为何,她觉得他似笑非笑的神情,很不怀好意。 话说回来,她现在本就是砧上的肉,任他宰割了。 其实,凌隆很努力地不让自己失笑。 一个小丫头,把自己尽可能地贴着墙,睁大了眼睛,却双颊泛红,眼神晶亮,也不知她到底是害怕还是期待——应该两者都有吧。 那模样实在太好笑了啊! 他坐上床,单脚弓起,一手搁在膝上地看着她,裴锦之一动也不敢动。 内心紧缚的,黑暗的情感蠢动。凌隆丙断地决定暂且放她一马。 他其实有点醉,就怕到时连自己都控制不住。 “你放心吧,我对荷包蛋没什么兴趣。” “什么荷包蛋!”裴锦之像被烧着尾巴的猫儿一样跳了起来。 那股凄凉啊!那股哀伤啊!那股悲摧啊……她默默地又躺了回去,这回面向墙壁,背影惨淡,无声胜有声。 凌隆简直快笑死了,费了好大的劲才没笑出声,“好啦,早点睡,说不定会再长大的,乖。”他还拍了拍她的头,然后转身弹指熄减烛火。 面墙暗自饮泣的裴锦之越想越不甘心。 …… 隔日清早,某个蠢丫头神清气爽、得意地对他说:“陪睡很简单嘛!”看来以后她会做的得心应手! 那时,凌隆真是一口血梗在咽喉,差点吐出来。 第十三章 第五章 凌隆和裴锦之留守的第一夜,房东婆婆披上黑斗篷,乘上停在后门巷弄里的马车,随即马车直直奔向巷底的灰墙,连马带车融入灰墙中,消失了。 谁也不知这座不起眼的小庄园,原来大有玄机,多少个暗夜里,神役司的道士役使的式神,在夜空中、在街头巷尾绕着圈子寻找裴锦之未果,竟是早有高人防范于未然。 不多时,马车在皇城左翼的甲子里坊某座豪宅后的巷弄再度出现。 皇城左右翼的甲乙两区,住的不是皇亲国戚就是达官贵人,每一里坊都不到百户,毕竟这些富丽堂皇的庄园同时也占地广阔。 下了马车,黑斗篷下苍老的脸孔已恢复为年轻的脸庞,她走上台阶,张开右手掌在门板上画了几画,直到门板上闪现一道朱砂色符纹,门板才由内打开。 走进门内的同时,她拉下斗篷,让暗处的守卫确认她的容貌,身后,凡人肉眼看不见的式神关上了后门,接着她走进藏在这座后院假山内的暗道之中。 暗道并不是直达目的地,有许多岔路,但她的脚步并没有迟疑地在忽上忽下的密道内行进,直到来到一座两边架着火炬的麒辚兽影壁之前。 影壁后的守卫依旧目不斜视,她径自进入了影壁后的大厅。 大厅呈圆形拱顶,以特殊白色岩石所打造,加上十二根石柱全镶上硕大的稀世夜明珠,这座地底要塞才不那么阴森。厅内二十七张石椅围成一个圆,每张石椅椅背上与扶手刻着对应二十八宿的动物图腾,其中朱雀七宿的位置空着,玄武七宿加上她到了两个,白虎与青龙则全数到齐。 她显然是最后一个到的,但是没有任何人多说一句废话,她也径直在土蝠之位上就座。 在她到来之后,凌曦没多久也到了。 “抱歉啦,陪某位下棋下得久了。”他总是这么随兴且面露微笑。 凌曦坐在大厅里的石台之上,石台下是二十八宿缺少的第二十八张石椅原本该存在的空位,毕竟从这二十八宿创立以来,代表玄武七宿之首的木懈就是主子身边的护卫,即便这种场合也不会特别离开主子身边,因此洪福一如既往的立于凌曦身后,雪白的发往后梳拢,毫无余肉的结实身板站得笔挺,神态从容而慈样。 这二十八宿,是凌曦的外祖母,当今太皇太后的孪生妹妹,当年为了掌握国内外商业与军事的第一手讯息而创的。凌曦的外祖母嫁给开国主嫡系孙今川王,当年不只辅佐先帝顺利登基,也是孪生姊姊能稳坐后位的最佳帮手,身后将二十八宿交给手腕圆滑而机敏的长女昭宁,昭宁只生了凌曦一个儿子,二十八宿自然也成了他的下属。 坦白说,凌曦对于手下坚持以某种颜色或动物代表自己,感觉有点……呃,就像爷爷说的,中二!中二味十足啊! 但是呢,他又不得不承认,这么认人和分配任务十分方便。 可不是吗?二十八宿,代表的是二十八支密探队伍,当初外婆还定下每支队伍都是双队长制,两位队长得轮流回京接受召唤。 二十八的双倍是五十六,二十八支队伍又各在天南和地北,当主子的难道还能拿本名册逐页翻找,看着某个下属的脸半天想不出他姓啥名谁,还不一定记得他负责哪一区、上次见面时又分配了什么工作给他,这不是自扫威信吗? 所以这种代号其实非常方便,尤其又分为朱雀,青龙,白虎,玄武四组,看斗篷颜色就一目了然,对不擅长记小事的主事者来说真是相当贴心的设想。 刚接管二十八宿时,凌曦还是小表,但是已经展现一个心机重又爱看热闹的死小表本性,他重整二十八宿,依照他们的专长重新分配职务,再把他们分派到国内外各重要定点去,靠着贩卖消息赚了不少黑心钱和黑心人情。 既然是分派到国内外各处,有些地方相对的就优闲许多。例如朱雀七宿中的三宿,负责的是宝应区和与其隔着卫海的广延国,几十年来广延国因为与金陵隔着大漠与卫海,自身也物产丰饶,没有什么利益冲突,反而是双方跨海贸易做得如火如荼,凌曦当然也从中获利不少,所以尽避这几年需要更多人手对付藏浪山庄,他也没把驻扎在朱明城与广延国的朱雀三宿调到别处去。 毕竟,做任何大事,资金都是很重要的。 这次被召回的,主要是负责调查藏浪山庄的青龙七宿,以及奉命支持青龙七宿、并且深入长安区做特别调查的白虎七宿。至于一直留在帝京侍奉凌曦的玄武三宿,也因各自任务需要在场。 余下的玄武四宿、朱雀七宿,则是负责别的任务,不在召唤之列。 “这一次召你们回来是为了裴锦之……”凌曦看向白虎七宿。 披着白斗篷,坐在木狼位置上的男人随即起身,单膝下跪道:“禀主上,我们调查裴锦之的家人,仅仅得知裴氏夫妇来自北海的白京岛,裴悯之与裴锦之是在他们定居五棱镇以前便出生了,另外三个孩子则都是在五棱镇出生。” “白京岛?”这个陌生又遥远的地方第一次被凌曦所注意,是在过去的调查中得知,二十多年前,藏浪山庄攻下了北海上这座没有太多利用价值的海盗之岛。 “是,就在藏浪山庄拿下了白京岛之后,裴氏夫妇便来到五棱镇。” “这和瓦西里想活捉裴锦之有关系吗?”若是为了捉拿不愿归顺而逃亡的战俘,未免也太大费周章。 “主上恕罪,目前并没有查到更多。” “看来答案可能在裴氏夫妇身上。”问题是,裴氏夫妇偏偏住在五棱镇——一方面是好事,因为有二伯和他那群朋友在,藏浪山庄难以对裴氏夫妇出手;另一方面也是坏事,正因为有二伯和他那群朋友在,想要从裴氏夫妇口中得到任何线索,就最好客气一点。 “必要的话,我会请堂哥带着裴锦之回五棱镇,顺道把一切查清楚,在这之前你们要全力保护裴氏夫妇与那三个孩子。”绝不能让瓦西里有机会拿裴锦之的家人做出威胁。 “遵命!” “藏浪山庄那边,裴悯之可曾与你们有任何交涉?”凌曦看向青龙七宿。 “回主上……”青龙七宿个个神色凝重,火虎在一阵迟疑后才开口道:“依照主上吩咐,我们一开始便设法与裴悯之接触,但是每一个与裴悯之接触的兄弟……都死了,而且全都死无全尸。” 到底都是见过大风大浪,这样的消息只引来沉重的死寂,凌曦拧着眉,“总共接触多少次?在哪里接触?死了多少弟兄?” 火虎如实禀明后,他身边的月狐道:“火虎的人和我手下的式神一起搭档,瓦西里手下的道士和我们打成平手,据我们的式神回报,这些弟兄确确实实是裴悯之亲手杀死的,许多弟兄甚至连表明身分都来不及,就被发狂的裴悯之一刀毙命,最后将尸体破坏得残缺不堪。” 凌曦站了起来,步下台阶,“裴悯之在沦为瓦西里爪牙以前,已是神策军第一高手,所以深得陛下信任,令他执行机密任务。而据传只要成为闇血族,力量与速度超越一般人,功力会精进数倍,这也是为什么瓦西里偏爱将武功高强的好手同化为闇血族的原因。 “三年前遇害的裴悯之,以及不久前在万有楼被白蓉击毙的宗宣禾,都是瓦西里爱将,并列为九大高手,同时另一些不以武功见长的能人异士则被称为十二煞,地位在九大高手之下……试想,闇血族不老不死,他们有更多的时间来精进自己的武功,甚至学习道术,假若那些闇血族,不只武功高强,还深谙道术,那天下岂有对手?但是自瓦西里来到金陵近七十年以来,他手下使用道术的闇血族能力始终在九大高手之下,为什么?是因为专精学习其中一样会更好吗?” 挑起的眉峰尽显凌曦的不以为然,“我曾经和兰玺讨论过,他告诉我一件有趣的事,他们月獠一族在修习道术上也屡屡遭遇挫败,最后唯有放弃化身能力的族人才能在道术上突飞猛进。我猜想这一点在闇血族身上也许是同样的,闇血族要修炼道术,恐怕需要犠牲其它能力。” “确实,神役司内被同化为闇血族的道士,身体几乎赢弱得无法再习武。” “那么,与妖怪订契的巫士呢?”有人问道。 说到巫士,那是比道士更神秘的存在。据说两百年前,道士们大举消减妖怪,禁止人类与妖怪订契,巫士们自此不是深藏身与名,便是弃巫从道,二十八宿中唯一的巫士年事已高,继任者只修习武术,没有任何巫力,老巫士给凌曦的建议是往金陵国内保留最多巫颐传统的长安区去找能手,白虎七宿的任务也包括了寻找巫士,但也只是顺便,事实上凌曦怀疑金陵能与妖怪结契的巫士已经不存在。 不说神役司内的巫士几乎沦为耍猴戏讨贵族欢心的滑稽角色,就连瓦西里麾下那号称巫力强大的巫士都没人见过真面目呢! “寻找巫士的任务还是得继续,到目前为止并不知道闇血族的巫士是否需要牺牲自己的体能,如果不需要,恐怕对我们会造成更大的威胁。” “那么,裴悯之呢?” 凌曦在空着的石椅后站定,双手按在椅背上,显然已经有了定见。“当初我们没有太多范本能了解成为闇血族后究竟还有多少理智,所以裴悯之才值得我们冒险,如今看来最好暂且别轻举妄动,如果瓦西里对裴锦之志在必得,那么早晚裴悯之会自己找上我们,对裴锦之的守护此时来说更加重要。” 凌曦心里其实隐约有另一个想法。 这么多年来,瓦西里一直致力于网罗天下高手,以裴悯之都无法从他手中叛逃来看,将二十八宿同化为闇血族是更有利的做法吧? 尸体残缺,便无法成为闇血族,在此之前更是“仁慈”地一刀了结对手性命,这是否证明裴悯之仍拥有理智,只是还不足以反抗瓦西里?他是不是应该赌赌看,让裴悯之去见裴锦之和凌隆? 前提是,除了裴悯之,他得确定瓦西里其它的爪牙都有人牵制住。 “神役司方面呢?”他看向玄武七宿中,被他派去监视神役司的金牛。 “回主上,瓦西里派了人积极游说神役司内的练阵高手姚冲成为闇血族,虽然姚冲目前没有答应,但他早就帮助过藏浪山庄,日前更派出式神追拿裴锦之。” 神役司内究竟还剩多少活人?凌曦从来不认为成立神役司会是个好主意,但要拔掉神役司却非一朝一夕之事。“目前留在京城的牛宿、女宿人马,若与神役司内投靠瓦西里的道士对决的话,赢面多少?” “我们绝无输的可能。” “那么,暂时这样就够了。”凌曦喃喃道。 但就怕藏浪山庄派出强力支持!金牛道:“神役司最近向京兆尹提出了一项可疑的要求,主上可知?” “关于七月一日庆典的事吗?”凌曦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笑,他当然知道,而且是他拼命敲边鼓,京兆尹才核准。“我倒是很想知道会发生什么事。”那唯恐天下不乱的兴奋眼神,让手下们面面相亲,只能在心里叹息。 凌曦接着跳到另一张空着的石椅上坐下,兴致高昂地道:“比起这个,我打算再会一会何世叹。” 这令人头疼的主子,想看热闹就算了,亲自涉险怎么行?底下立刻有人反对道:“万有楼出事那晚,不只禁军最后没找到他的人,隔天他就毫发无伤地出现在京城,此人实在可疑!请主上三思!” 更不用说,凌曦动用了二十八宿,甚至是请堂兄凌霄出马都查不出何世叹的来历,万一他是瓦西里的同路人呢? 凌曦搓着下巴,眯起的眼像慵懒的猫儿,“万有楼出事那天,有一件事让我在意很久——白蓉说,她巧遇何世叹时,因为何世叹告诉她自己是昭宁公主府的食客,因而取得白蓉的信任。” 这话让除了洪福以外的二十八宿大惊失色,偏偏凌曦笑得开心极了,“这代表什么呢?他知道白蓉的目的地是我家,恐怕还知道白蓉是黑冰的主人,也许对闇血族与月獠族的恩怨也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会不会白蓉当年潜入藏浪山庄以黑冰摧毁紫剑令时,他刚好在场呢?” “那么主上更不该冒险了!” 凌曦抬起食指让所有异议平静下来。 “你们一定猜想,何世叹是藏浪山庄的人吧?但是,别忘了他可是把跟着白蓉一同坠海而消失多年的黑冰拿到拍卖会上的卖家!假设藏浪山庄刻意拿黑冰引诱宿仇月獠族出手,拍卖会那天不会只派出宗宣禾和十二煞之一,不是吗?”确实如此。 第十四章 在拍卖会开始之前,凌曦就认为黑冰即便是藏浪山庄拿出来的诱饵,也是极为无趣而且没有效率的一步棋——对付不了狼王任苍夜都没有冒险的价值。 他一开始就赌何世叹不是藏浪山庄的同路人,当然也未必跟月獠族同路。 与必须为族人打算的任苍夜和兰玺相比,凌曦多了几分赌徒性格。在万有楼的那场赌注当中,任苍夜与兰玺图的是月獠族在最坏的情况下伤害能降到最低。 凌曦却只想知道何世叹到底什么来头,如果他真是藏浪山庄的人,即便这结果会令他感到无趣,他也只好认赔,终归他尽了该尽的责任,阻止今上参加那晚的拍卖会。 虽然他很坏心眼地建议让某个同样矜贵的倒霉鬼代替今上参加拍卖会,反正就算因为倒霉鬼爱乱跑而救援不及,这也是他自找的,世间还能少一个碍眼的家伙。 可惜那家伙现在还活得好好的,真遗憾。 认真说起来,他唯一觉得愧疚的是,因为太想知道何世叹的身分而没要白蓉离开万有楼,本以为白蓉就算在最坏的情况下也足以自保,但他漏算了胡小胖,不过也因为胡小胖,白蓉才能够击毙宗宣禾。 总的来说,凌曦还是觉得,这场赌局真有趣!他等不及再与何世叹会面,用各种方法试探他了。 土蝠自昭宁公主府后巷离开时,已是四更天,她并没有召来马车,而是用了同样的伎俩,在四下无人时穿透巷子对面的墙壁,走阴阳两界之间的道路,最后在稍远的丙卯里坊虎贲营附近现身。 今晚的虎贲营四周,同样出现了道士才看得见的结界,强度虽然不及她设在裴锦之租屋处四周的,但也严密无破绽,土蝠赞赏地点头微笑,然后派出了式神进入营内召她的徒儿过来。 顷刻,一身虎军青色劲装的年轻人同样以行走阴阳道的方式来到土蝠面前,“师尊!” “裴副尉和凌公子在吗?” “都在。” “很好。这几天只要他们留守,你们师兄弟就在虎贲营四周设下结界,主上有令,眼前保护裴锦之为重,明天开始青龙七宿的人也会安插四名道士进虎军,到时会告诉你们该怎么配合。” “遵命。” 裴锦之与凌隆在五更后结束守营任务,在外头吃了点清粥暖暖胃,回到住处时已是早市热闹滚滚的时分。 温热的水依然备在房里,裴锦之真不知该怎么感谢房东婆婆了。 土蝠却在凌隆准备梳洗前来敲他房门。 见到这位凌曦手下神秘莫测的密探头子,凌隆只犹豫了片刻,看了一眼毫无动静的裴锦之房门,仍是让土蝠进到房里。 “呵呵,担心小青梅吃醋吗?”土蝠打趣道,凌隆露出了死鱼眼,忍住了吐槽的冲动。 你现在可是老太婆的模样啊,大姊! “其实只是要告诉你们可以放心休息,必要的话我会设下结界让你们好好睡一觉,但更重要的是……”土蝠说到这儿,顿了顿,嘴角掩饰不住地扬起饶富兴味的笑。 玄武七宿历来都在京城侍奉主上,凌曦主事后,将其中的玄武四宿安排到东北方的父亲身边,只留下三宿供自己随时调用。而自凌曦答应堂哥照应裴锦之后,土蝠就被安排就近照顾裴锦之。 不只如此,朱雀七宿中的四宿就在西北边防供凌阵差遣。 虽然主上总是有许多唯恐天下不乱的捣蛋之举,对于父兄倒还是相当维护的,这样的主上不是很可爱吗?呵呵…… 关于裴锦之,基于她是凌隆的人,凌曦让土蝠私下对他禀报,当土蝠提到她小小的恶作剧,凌隆竟然没有因此对裴锦之出手时,土蝠的口吻简直是戏谑了。 那晚正因为发现凌隆偷听她和裴锦之谈话,土蝠才会故意说那些让人脸红心跳的“秘诀”,想不到这小子竟不懂好好利用,枉费她一番苦心。 明姊还是这么坏心眼。凌曦当时笑道,但是,你的做法也没错,我也奇怪堂哥在矜持什么,比起放任裴锦之乱跑,将她牢牢拴在身边才是更明智的做法。凌曦以扇柄敲着下巴,然后露出一个绝对不安好心的笑,久忍伤身啊,这节骨眼,保持他的战力是很重要的,也许是柴火不够熟烈,道几天再加把劲吧!顺水推舟牵红线这种事可是会有福报的。 柴火是吗?这不就来了! “隆鲍子应该知道,我们阴阳道术之中,有不少针对处子的邪术。”当然,那些都是走偏的旁门左道,是无法成就正道的。 凌隆为这句话有短暂的怔忡。 比起巫术,对于曾经合作多次,精通阴阳道术的二十八宿他倒没有那么多怀疑。至于土蝠所说针对处子的邪术,也曾经在坊间有所耳闻,因此凌隆只是警戒地问:“有听过,怎么?” “我的结界虽然坚固,但对手的邪术恐怕也有防不胜防之时,尤其是那些追踪处子之血的邪术,据说瓦西里手下不少人深谙此道。”见凌隆变了神色,土蝠知道他已经信了她的说法,她掩去狡狯的笑意道:“同样是女人,假若是我不爱的男人,我可不会追着他,想尽办法要变成他喜欢的模样。” 土蝠说的,凌隆也不是不明白。 是他自己贪心罢了。 “你放心吧,这事,今天之内会解决。”他开口时,沉定到有几分的肃杀之气。 土蝠心里忍不住靶叹,这凡事吊儿郎当的男人,在感情方面还真是意外地较真呢!因此离去前,她忍不住鸡婆地送了他一个小小的礼物…… 凌隆与裴锦之共享的院子,霎时繁花盛开,然而在结界外的人是完全看不到的,只有结界内的人感受到了不同于盛夏的春光旖旎。 虽然没有月下,但也有花前了,她这媒人如此仁至义尽,这男人就别再那边纠结老半天啦! 这种不甘心连凌隆自己都觉得难以言说,继而想到那些杂碎的邪术正对着裴锦之虎视耽耽,他也只能很快地将自己从头到脚梳洗干净,连头发都洗过,然后下半身围上一条长布巾就走出房门。 院子里,晨曦下的樱花纷飞,紫阳花绚烂,让他有些傻眼,对于土蝠特意创造了这春意盎然的幻境有些没好气。 他可是打死都不会来什么花前月下那一套!凌隆别扭地扭转脚步去敲裴锦之房门。 裴锦之打开门时,看到的,是浅棕色的柔软长发有些凌乱,发梢和胸膛还淌着几滴水珠,全身上下只围着一条布巾的凌隆。 虽然有一瞬间的错愕,但裴锦之得承认,这男人简直……得天独厚到令她呕血! 她多怕晒黑啊!当然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这三年也尽可能在日头正炽时,把自己包得密不透风。 但这个据说是大路痴,理当成天在大太阳底下迷路的男人,几天没晒太阳就白得无瑕,再配上那张祸水脸孔,垂下长睫,神色复杂地看着她的模样,她都不知自己是自怜多一点,或不由自主的迷恋多一点。 她故作矜持地眨了眨眼,掩饰瞪得几乎发直的窘态,还偷偷咽了口唾沫,结巴地道:“干……嘛?”澡豆没了?水不够热?还是,需要奴婢?” 凌隆推着她进屋,然后反手把门锁上,“来取我的订金。” 在裴锦之错愕的当儿,他已经弯下腰将她横抱而起,大步走向她的床,裴锦之后知后觉地捧住脸颊,贴着他刚沐浴饼后散发着热气的身体,晕眩与狂野的心悸几乎淹没了她。 当她被放在熟悉的床上,总算找回了一点理智,可凌隆已经不由分说地,仗着自己高大的身子欺上她,柔软的唇堵住了她的一切挣扎。 是他疯魔了,或她陷入了梦境?为何她闻到樱花的香气? 裴锦之只觉头昏脑胀,胸臆间澎湃的情潮,有着浓浓的羞涩。至少这一刻她只能专心而笨拙的回应,不用去承认多少次在幻想中,在春梦里,她只想着一个人。 只想着这个总是可恶地取笑她,捉弄她,一再地推拒她,却又独断而霸道地保护着她的男人。 那些令她暗怪自己太软弱的旖旎梦境,跟这一刻比起来,原来平淡而单薄。 …… 裴锦之不清楚自己是不是不小心睡着了。也许差一点就要沉睡,却突然醒来,因为身后空空如也。 没心思感到羞怯,她第一个反应是套上衣服和鞋袜,有些慌张地出了房间…… 眼前的景象却让她怀疑自己陷入另一场卞丽的幻梦。 凌隆实在是不得不逼自己离开。 他只能来到院子里吹吹冷风。 拜结界之赐,他想怎么吹风就怎么吹风! 裴锦之打开房门时,他转过头,见这丫头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伞扒罩住了大半院子的樱花树,和满园子的花团锦簇,怔忡着走进这一片樱花纷飞中,张手抓住了一片花瓣在手心,半晌回不了神。 “我……这是梦里吗?”但花瓣的触感为何这么真实? 凌隆好笑地走过来,两手捏着她的粉颊,“听说作梦不痛的?嗯?” “会痛!”她气虎虎地拍掉他的手,凌隆笑着,趁她没有防备,捧住她的脸,低下头吻住她的唇。 他只是突然觉得她呆萌又气虎虎的样子很可爱罢了,绝对不是想来个什么花前月下、深情款款…… 这到底是不是梦?明明脸被捏了会痛,他的吻却让她轻飘飘的,彷佛脚都踩不到地了。 当凌隆退开来,原本温柔的神情又回复一贯吊儿郎当和邪恶的微笑,裴锦之赶忙要自己清醒一点。 话说,从刚刚裴锦之就一直觉得有个地方不太对劲,但是这微妙的不对劲被满园子不属于盛夏的奇景,和凌隆温柔得令她脸红的吻给暂且抛到脑后…… 若这是梦境的话,不就代表这是她想象出来的?裴锦之又惊又羞地捧住脸,“不!我才没有幻想那个大路痴亲我!绝对没有!”她尖叫着躲进房里,“砰”地关上门,留下凌隆被她的反应逗得捧月复大笑。 好,他要回去,请大娘把结界收了,然后假装这一切是蠢丫头做了场不得了的春梦!炳哈哈哈…… 第十五章 第六章 话说那天裴锦之回房,缩头乌龟似地躲在被子里,希望自己快点醒过来,结果反而不知不觉睡着了,醒来时院子和平常没两样,她开始相信那一切只是个梦境,因此连正眼也不敢看向凌隆。 恐怕他们之间的夫妻之实都没这么让她羞怯呢! 至于凌隆,只要看到她懊恼地涨红脸正襟危坐,正经八百地掩饰心虚的模样,就偷偷笑到肚子疼。 这阵子房东大娘每晚都帮他们熬养肝补气的补汤,这才没让夜间留守虎贲营的两人太过劳累。裴锦之的感谢就不用说了,凌隆虽然明白大娘是奉命行事,却也对大娘和堂弟的周到感到窝心。 裴锦之作为队长以上的将官,留守时多半在办公堂内,有紧急状况才需要出动发号施令。规矩上每天晚上至少要有一到两名队长以上的将官留守在营里,而且半夜人不多,外头又安静,常让她有整个营里就剩她和凌隆的错觉。 裴锦之又想到那个羞耻的梦境,当下假装喉嗤不舒服,躲到办公堂后头喝茶水与小憩的房间。 她想一会儿还是到处走走好了,反正堂上有凌隆这副参将在,虎贲营那么大,她作为副尉不时巡逻一下也是应该的。正这么想,凌隆竟然也走进小间里,裴锦之佯装若无其事就要退出去,凌隆却快一步以手臂按在墙上挡住她的去路。 “怎么,有什么心虚的事不好意思跟我独处吗?”他故意道。 “什……什么心虚?”裴锦之不甘示弱,可被他困在墙角,他人高马大轻易就让她气焰尽失。 但是,她心虚什么?就算那是她的梦境好了,他也不可能知晓。裴锦之虚张声势地把下巴抬高,“不就是……付订金给你吗?”她可是诚实交易!有什么好心虚的! 或许就是,他的诡计迫使她把自己当订金,让他心里不太爽快吧?听到她这么满不在乎地说出口,更让他觉得刺耳。 可他又有什么理由怪罪她? 默默压下不爽,他决定今晚欺负她欺负定了!呵呵…… “是吗?可我看你也一直用眼睛揩我的油呢!”他故意轻佻地捏了捏她的下巴。 “什么用眼睛揩你的油?”听起来是这家伙觉得自己俊美到天天被她用眼睛轻薄……且不说她可能真的不小心在偷看他时被发现,更不说他也确实是很俊,俊得路上姑娘总是频频回视,但是本人这么理所当然地说出口,未免脸皮太厚!啊!她差点忘了,他的脸皮本来就天下第一厚! “没有吗?”凌隆笑得邪恶又轻佻,“难道你没有偷偷地在以为我没发现时盯着我看?难道每次我沐浴饼后就猛盯着我身子看的人不是你?”他又啧啧两声,“我都怀疑你是不是连晚上作梦,都梦见我对你调情呢?” 裴锦之刷地涨红脸,“你……”镇定!她打死不承认的话,就当他往自己脸上贴金吧!“我干嘛要妄想你这个嘴巴坏心眼也坏的大路痴跟我调情?”说完她又心虚了,“我……我还怕长针眼呢!”她总算拍掉害得她想缩起肩膀的贼手。 “别乱说话啊,当心真的长了针眼。”他逼近她,好像故意观察她是否真长了针眼那般,“就凭你偷看我的次数……唉,我怕你眼睛长成了针包,我会心疼的。” 什么眼睛长成针包? 可是他这么一说,她竟然也担心了。 “又……又不是我自己要看……”要是真的看一次就要长针眼,她会痛死吧?长成了针包,那还能见人吗? 这丫头总是在奇怪的地方特别认真,害得他差点又失笑,却故意坏心眼地将她整个人圈在怀里,“我听说,要看光别人却不长针眼的法子也是有的。” “什么?” “让我看回来啰!”他的手已经探向她腰带。 “你……鬼扯!”她才没那么好骗! “是真的。要不你以为为何偷看别人会长针眼,可夫妻每晚要行房,你听过哪对夫妻因为行房长针眼的吗?”这种鬼话,他从小说到大,简直像喝水一样容易。 “……”好像真的没有。 “是不是?因为他们彼此互看,就扯平了。”他扯下她的腰带,在营里不会穿上锁子甲,正好方便他上下其手。 “等……等一下!现在不行!”裴锦之小声抗议。 “当然要趁现在,打完更后他们才会巡逻回来,快让我看看,免得你眼睛要肿成针包。” …… 在某些事情上一旦踩了裴锦之的底线,可是要吃苦头的。 “公务在身时,别再做这种事。”当她冷静而懊悔地穿上衣裳却不再看他时,凌隆知道自己肯定踩到了那条底线。 他也许可以混帐地取笑她,身体比嘴巴还诚实。不过,反过来说,认为身体比嘴巴还诚实重要过一切,所以可以胡来的他,岂不是比一个小妮子还不如?连小丫头片子都比他一个男人重视公私分明,他算什么? 他没有回嘴,只是看着她穿好衣服,头也不回地离开,可是也拉不下脸来道歉。 然后她就跟他冷战了三天,除了没有拒绝他依旧亦步亦趋地守护,也没有丢下他让他迷路以外,拒绝任何眼神交集与对话。 呜——三天!甭单寂寞觉得冷的三天,连陪睡的福利都没了! 当然,他也想过,祭出他们凌家家传绝学,男人跟自己婆娘道歉的绝招——猛虎落地式!此招名称威风凛凛,实则深含大义——男子汉大丈夫,当如猛虎骁勇,必要时也当如“萌虎”柔软,四肢贴伏在地上磕头认错也就是了。 但是,对不住,这太可耻,他就是拉不下脸来。 当朝所有吃公家饭的基本上都是十天一休,然而不知道凌曦怎么得知了他和裴锦之冷战的消息,第四天时,他发下一张公文说两人过阵子有机要任务得参与,所以给三天假让他们养精蓄锐。 凌隆再也忍不住了,两人回到住所后,他就来敲裴锦之房门。 如果她态度没有软化,就会找借口拒绝开门。但裴锦之终究开了房门,平静地看着他。 “那个……”凌隆眼神左右飘移,还伸手搔了搔脑袋,“我想你应该会喜欢……”他捧着个用方巾包住的柔软包裹,裴锦之狐疑地接过,非常轻盈,像布料,一手掀开布巾来看,连原本打定主意故作冷静的裴锦之都轻呼出声。 裴锦之来到京城后,平日几乎只能穿着虎军的青色劲装,回到家多半换上轻便的常服——当然她还是只挑好看的穿。对爱美的她来说女扮男装其实有很多无奈,过去三年每到休假,她就戴上纱帽,穿上她最喜欢的漂亮衣服,出门买更多她穿不完也穿不到的漂亮衣服与首饰,京城市集里女孩子家穿的用的,品项可比五棱镇多太多了,简直看得眼花缭乱,只可惜她一个月也就穿三天过过瘾。 加上要把一部分的钱寄回家,若不是省吃俭用存钱买,就是只能干瞪着铺子里的名贵衣裳兴叹,还不时得提醒正在巡逻的自己,别看得太明显,大男人老是对女人家的东西有兴趣会被侧目的。 躺在布巾里的,正是这阵子她总会在回家时绕过去看两眼的一套对襟齐腰襦裙。 不知是哪家织坊起的头,让布料染后呈现深浅或色泽变化,染不好或颜色差了,可会乏人问津,但这家织坊染出来的织料色泽就是特别好看。再加上他们的绣工比别家精致,一套好看的衣服可能刚放上去就被买走了。 这件襦裙叫“天水碧”,顾名思义,四片裙呈现湖水倒映着天空的深浅色泽,深色的裙摆尾端染出了形似水波流动的浓淡,衬里的部分在裙角绣上了菖蒲,是夏装时兴的图样。 上襦也是夏装时兴的轻纱,飘逸的虏袖上绣着彩蝶与流云,搭配彩霞一样的粉色披帛与浅金色绢带,都不知道让裴锦之眼巴巴地观赏过多少回了。 除了衣裳,还有一支鎏金点翠蝴蝶步摇,是她没见过的样式,却也让她眼睛一亮。 配上这套襦裙,一定很好看! “我想……应该很适合。”凌隆道。 说起来,凌隆其实很有挑礼物的眼光,而这要拜他们那老顽童爷爷之赐,每年总有一次孝亲大会考,目的除了考核凌家男儿的武艺与行走江湖的能耐,还有就是考他们对家人的观察与体贴入微,除了路痴毛病难以克服外,他的考核成续向来都是名列前茅。 “谢谢。”裴锦之有些别扭,低着头道:“我还是坚持你不应该在工作时那么做……其它情况下,你高兴就好。” 这丫头也太好收买。这不是告诉他只要工作以外的时间,他想干嘛就干嘛吗?虽然在心里吐槽,但也让他瞬间蠢动。凌隆装模作样地清了清喉咙,“接下来三天休假,要不要到处走走?”才刚被原谅,他表现得极有分寸,连裴锦之都上了当,心想他真的是认错了。 其实就只是以退为进的手段罢了,跟他相处久了,就不应该有“他很乖”的错觉啊! 裴锦之当然期待难得的休假,就算是过去,十天一休也是她难得能穿回女装好好逛市集的时候,即便纱帽几乎不能拿下来。 “还是算了,在家休息就好。”她一个人戴上纱帽,小心避开虎军同僚勉强可行,有他跟在身边,纱帽作用实在不大。 难不成两人都得戴上纱帽吗? 他是不介意在家休息啦,两个人可以在家做的事多着! 对任何人他都不会有愧疚感,可独独对这丫头不行,因此当下,凌隆终究还是道:“如果你是怕会被认出来,我倒是知道个好地方,你连帽子都不用戴。” “要出城吗?”三天的话,出城走走倒不错。 “阿曦家很大。”他笑着否决她的提议。 “……”裴锦之瞪着他,半晌才道:“不太好吧……”虽然他们是堂兄弟,如果不是为了她,他本来就应该住在昭宁公主府,但哪有休假时把她带到堂弟家里闲晃的道理? “没有什么不好,阿曦也答应了,他会在家里安排节目,你待在公主府穿回女装不会被发现。”重点是,待在公主府比较安全。 第十六章 裴锦之的犹豫没有让凌隆澳变主意,她终究在隔日换回女装,跟着凌隆乘上马车,到公主府做客。 可以的话,她想三天都换不同衣裳。 难得的休假啊!难得能换回女装啊!这三年来她别的开销能省则省,只有衣服首饰买了不少,还有好些都没穿过呢! 但是到公主府做客,她又羞于带太多行李,总不好表现得像要去长住似的,最后只好遗憾地拣了几件贴身细软带着了。 “欢迎。”凌曦一身绛红雨丝锦常服迎客,“把这里当自己家,不用客气,也不用担心有外人,这座公主府除了奴仆之外,就只住了我一个镇日无所事事的纨裤子弟,加上你们两个也仅仅是从非常冷清变成很冷清罢了,所以千万不用拘谨。” 凌曦说的是事实。 有时凌隆忍不住想,这小子爱凑热闹,贪冒险的性子,大概是太寂寞了吧。 父亲长年镇守东北,凌曦成年后这座公主府几乎只有他一个主人,换作别的贵族老早纳了好几房小妾一母亲那边的亲戚,还会管他的除了舅舅今川王,就是太皇太后了,这两位长辈想尽镑种方法塞女人给他,但他总是有办法泥鳅似地推掉。 问他为什么?他说若要找女人,才智当然要匹配得上他,庸脂俗粉只会扯后腿;性格也要出众特立,才能陪他一块儿兴风作浪啊! 更重要的是,他的二十八宿与好友兰玺的下属,就有不少在达官贵人身边伪装成小妾的眼线,女人能搞的破坏太多了,他可不会笨到自找麻烦。 父亲那边的长辈不管他,只希望他真能找到心灵相依的伴侣,凌家比较常做的就是让他回翡翠山庄走走,或让家里的人来陪他住上一段时曰。 “让你回青阳城得三催四请,到北方去跟四叔住你又嫌闷。”凌隆忍不住吐槽道。 “你不懂啊,京城才有热闹看,青阳城等我养老时再搬也不迟。”至于回东北的将军府跟父亲住就算了,无聊会杀死他! 凌曦笑咪咪地道:“好啦,我不当电灯泡了,今晚我有个饭局,会在外面吃,但你们院落可以开小灶,不合胃口的话尽避再叫大厨房上菜,整座宅邸你们都能随便逛,但是逛到我院子要小心了,机关很多,呵呵!” 电灯泡?裴锦之曾在凌隆嘴里听过这个词,以为只是凌隆胡扯,怎么连凌曦也月兑口而出? “我已经吩咐商号的人过来。”凌曦笑得有些暧昧,“皇商的货不只是最上乘,外头千金难买,锦之看上了就尽避开口要吧,反正堂哥的田产多到他管不动,凭他的懒散也是迟早要荒废,你替他多花一点还更实际。” 在裴锦之的错愕与无语当中,商号的总管已经领着人进到公主府,照凌曦的吩咐,将号子和仓库里所有女人家的饰品衣服布料,全都搬出来——诺大的前院与偏厅都摆满大箱子,后头还有马车在卸货,这些还不是全部。 “慢慢看,反正有三天的时间,一件件仔细看也没关系,绝不会有人催你,或是要你别挡着他们做生意。” 裴锦之涨红脸,怀疑她过去逛那些铺子,却窘迫地碰了一鼻子灰时,都被看在眼里。 凌曦这招让凌隆有些佩服。 他相信光是这些货,锦之这丫头在看完前都不会想出城去招惹瓦西里的眼线。 商号总管眼色好,知道凌隆是贵客,总是鼓吹裴锦之看上眼的就试穿,还让人取来一面玻璃镜,唤来四个手脚利落的穿衣与梳头婢女,帮她更快换好一套衣服并且做出搭配,这简直大大满足裴锦之爱美的心思——不管她有没有钱买,更不打算如凌曦所说,理所当然地花凌隆的钱,只是看着镜子里久违的,自己扮得美美的模样,很少有女人不开心。 当然这也让凌隆在百般无聊中好歹能一饱眼福。 嗯,虽然他觉得这丫头最好看是在他身下时……呵呵! 身为男人,在这种场合多半觉得无聊,不过为了裴锦之能乖乖待在安全的地方,更重要的是她真的很高兴,这也就够了,他只负责观察这丫头对正在看的东西喜不喜欢,然后给总管一个眼色,让他记在帐上就够了。 到了用饭时,裴锦之总算觉得过意不去,讪讪地表示她看够了,劳烦大伙人花大把时间却只是陪她看这些女人家的玩意儿,让她过意不去。 若不是真的太兴奋,她早就该适可而止。 “我是无所谓,”凌隆包怕她想跑出去,就当自己在欣赏风景也不错。“不过人家也是大老远地把仓库和店铺里的货搬过来,你也不用客气。”他这金主都没在客气了。 “是啊!”商号总管连忙道,“姑娘若想晚上或明后天再看也行的,主子给我们的任务就是这三天都待在公主府由两位贵客差遣,下人房和食堂也早都备好了三天的份,除非宫里的娘娘们召唤,否则我们也是在这儿待满三天才走。” 凌曦的大方真让裴锦之有些受宠若惊,毕竟她不知道这三年来,她其实一直都被默默护在羽翼之下。“可是……即便是这样,我也没有钱买,这样让你们白忙实在过意不去。” 总管看了一眼凌隆,后者轻轻摇头,他便会意了,笑道:“您这是哪的话呢?我们皇商做生意,和外边那些只求利润的市井商人不同,目的是为皇亲国戚和贵人们服务,有些货其实在仓库里也放了一段时日了,姑娘您不穿穿看试试看,我们也是得一件一件搬出来检视,总不能进到了宫里,让娘娘们发现货有瑕疵吧?您这也是帮了忙的。” 眼色不够利,怎当得上皇商商号的总管事?光从贵客的几句话和行为,就得揣度出她的性子与想法,然后不着痕迹地让她放下心防。裴锦之算是非常好应付的,宫里那些娘娘聚在一起看货时还明枪暗箭,你来我往一番,万一不小心说错话可要大难临头。 “这样啊……”她不了解皇商生意,不过倒是放心了一点。只是想起凌隆在一旁也无聊,便道:“那明天一早再帮你们看好了,你可以尽避挑那些放在仓库里久一点的。” “好的。姑娘,您真是体贴入微又出得了厅堂,将来娶了您的可有福气了。” 一番话夸得裴锦之双颊泛红,偷偷看了一眼凌隆,见他只是百无聊赖地支着脸颊发呆,心里有些失落,却佯装若无其事地道:“我先把衣服换下来……”虽然很舍不得,但过过瘾也就够了。 “不用不用!”总管又忙不迭道:“这件衣裳的布料来自广延国,您瞧上头的金流苏和披帛上繁复的金线绣珍珠,都是虏延国宫廷时兴的样式,其实宫里的娘娘们看了几回,新奇归新奇却还挺犹豫的,说是这天气穿久了不知道舒不舒适,在御花园里活动会不会不方便……不如您就帮我们试试,晚上再换回来,顺道告诉我们您试穿的心得,如果真的不好,我们也好教织坊的人想法子改进,好的话才能和娘娘们推荐。” 凌隆还真佩服这位商号总管,立刻就编出很有那么一回事的理由来,但也替他省了不少麻烦。如果他直接说这衣裳他早买下来了,丫头肯定又会跟他推拒老半天。 看上眼的漂亮衣裳能穿一整天,裴锦之当然欢喜,还能帮上忙,也就答应了。 “隆少爷和姑娘想在哪边用膳?”公主府二总管见裴锦之打算休息了,上前来问道。 每餐在不同地方用饭,对豪园只住了自己一位主人的公子爷来说也是理所当然,凌隆也不知该替堂弟觉得心酸,还是觉得他没事找事。“哪边凉快舒服,就在哪边用膳。” “鳞湖的荷花已经开了,银光水榭能尽览朱华园与鳞湖的景致;如果嫌水榭旁的瀑布吵的话,碧竹环绕的晴风轩也清幽舒适。” 虽然凌隆喜欢晴风轩,那儿真是夏季午后打瞌睡的好地方,不过稍嫌无聊了点,“就银光水榭吧。” 二总管立刻交代下去,然后道:“那就请隆少爷和姑娘随我来。”昭宁公主府的二总管,是洪福一手带上来的徒弟,也是玄武七宿当中,负责护卫主上安全的斗宿一员。 斗宿队长,代号木懈的洪福随主上赴宴,徒弟自然要留下来招待主上的贵客,想当然耳也很清楚凌隆的路痴小毛病。 二总管领着他们稍微绕了一点远路,走南侧梧栖园,穿越绿树成荫的静心斋前庭,来到木槿花盛开的文魁楼,再从鳞湖东侧进入朱华园。 并非二总管存心让他们绕圈子绕到头昏眼花,一来是让底下人有时间把银光水榭布置好,二来也是特地挑了有凉荫的路走,偶尔还是有几处没有谅荫的地方,则早有婢子等着帮忙撑伞,尽避凌隆不撑伞,他仍是接过婢女手中的伞,替走在身旁的裴锦之遮阳。 大概是为了缓解她的紧张,进到公主府后他一反常态地一直走在她身侧,前头的二总管也走得悠哉,不时替他们介绍府内一些有趣的看点,或告诉他们途中经过的地方是做什么用,让他们下午可以过来打发时间。凌隆当然清楚公主府内能有什么消遣,不过一来他自己不会走,二来主要是介绍给裴锦之。 在他们到达银光水榭时,一切布置就绪,就等他俩就座用餐了。 仅仅走这么一遭,裴锦之可谓大开眼界。 一路上弯弯绕绕且不说,这朱华园根本看不到尽头。她惊讶的是一直觉得拥挤的京城竟有这样的豪园,原本以为像凌隆家那样占山为王的土财主,在京城难得一见,原来只是她见识太少。 天子脚下的富豪与地方上的土财主,摆阔的方式不一样罢了。 裴锦之真难想象,凌隆说过他们凌家祖厝——青阳城的翡翠山庄,比他在五棱镇的家还大……凌家人到底多有钱啊?每天省吃俭用才买得起漂亮衣裳的裴锦之决定还是别想这个问题比较不会心升感叹。 关于寝房,凌曦将裴锦之与凌隆安排在凌家人每到公主府时使用的无拘苑,原本是公主府最宽阔的主院,但在昭宁公主薨逝后,凌和明也不愿久住京城,凌曦自己又住边了清凉阁,当家后索性便将主院拆了重建,主院该有的一应俱全,就是房间更多,加盖了几栋楼房和校武场,而京城里一般的富豪之家也不过就是一个无拘苑的规格。 裴锦之的房间就在凌隆棒壁,要他安分个一晚倒也无妨,但这么一来他今晚肯定睡不着,于是也懒得惺惺作态,把自己从头到脚洗干净,披上一件单衣,便去敲裴锦之房门。 裴锦之都开始怀疑这家伙不会有穿着整齐来敲她房门的时候了。 凌隆一手压在门板上,吊儿郎当地道:“我来确认我的奴隶这几天少了几斤肉和几根寒毛。” “……”裴锦之额冒青筋,忍住没赏他一记拳头,终究让他进屋。毕竟条件老早说好了。 裴锦之显然已经梳洗完毕正准备就寝,凌隆大致看了一下这间房,许多东西是新添上的,并不是从凌家女眷住饼的屋子里挪过来。 裴锦之坐在床边,“我先睡了,你负责熄灯。”她一派冷静地上了床,不着痕迹地缩向床铺内侧,面向墙壁,因此没看见凌隆狐狸似的贼笑。 “还这么早,”毫无预警地,凌隆已经爬到她身后,高大的身躯将她包覆在怀里,“你已经想睡了吗?” 怀里纤细的身躯明显地一颤,虽然想故作冷静,可迅速红透了的耳朵与脖子泄漏了她的紧张。 …… 第十七章 第七章 托凌曦的福,两人过了很滋润的三天,而且言归于好。 凌曦既然打算让裴锦之回五棱镇,凌隆也答应裴锦之帮忙寻找裴悯之,那么裴锦之是否还有必要留在虎军?凌曦作为一直以来负责监视藏浪山庄的首脑,凌隆多半尊重他的决定,但尽避凌曦心中早有定见,却仍是询问了凌隆的想法。 “那丫头高兴就好。”这就是他的意见。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吗?”凌曦取笑道,“我听说你可是连她何时就寝都会干涉的管家公呢!” 凌隆只是睨了堂弟一眼。不要看他统领二十八宿运筹帷幄,其实和本性酷爱八卦月兑不了关系。 “跟她的安危有关的我当然不能不管,但是她是人,不是谁的所有物,尽避是借裴友之的身分进入虎军,但她一直很认真地对待自己的工作,我不知道她升副尉是否受过你的帮助,但虎军上下对她的信任,是她自己挣来的。”他们凭什么不问过她就要她离开虎军? “那倒是。”要是让堂姊们知道他有这种想法,他会知道厉害的!凌曦坐正身子掩饰突然窜起的冷颤,“不过我只在她进虎军时帮过她一把,之后便是安插人手替她掩护女儿身,她的副尉是在我接手管理虎军以前升的,和我可没关系。” 她的心思缜密与熊猛的大而化之是完美的互补,加上又是虎军上下少数会动脑的人,身手也名列前茅,升副尉并不意外。 反正裴锦之继续留在虎军,也是他所乐见,而且比起让凌隆带裴锦之回五棱镇,他认为最好能说服裴氏夫妇举家北上。替他们安排好一切,包括旅途所需,以及到京城后住的地方、靠什么营生,他花点小钱就能解决的都是小事,真正麻烦的是要说服他们,并且在路途上防备瓦西里的爪牙。 不过在此之前,更重要的应该是搞清楚瓦西里为何下令擒拿裴锦之,最可行的办法就是等裴悯之找上他们了。 而不出凌曦所料,捉个区区虎军副尉却屡屡碰壁,瓦西里果然派出了裴悯之。 那是鬼月祭典的前一天,距离万有楼大乱未满半个月,京城许多地方仍在禁制之中,但是只要不是战乱年代,官府多半不会强制禁止这类民间重大仪式,越接近鬼门开之日,市井和庙宇庆典的气氛越浓厚。 结束休假后第一天下岗,同样是大清早,裴锦之与凌隆从虎贲营漫步回到住处,途中经过庚区的市集,却不得不绕路才能回到住处,原因是庚市的城隍庙为了今年的庆典,不知去哪订做了一尊三层楼高的铁阎王像,引来大批路人围观,巡逻的虎军同僚还频频抱怨庙方给他们找麻烦。 “这种东西可以进城啊?”凌隆啧啧称奇,他们青阳城与五棱镇,庆典时也有这类巨像,但都是原地搭建,无法移动,庆典结束后就地拆除。 “京城大小庙宇现在都归神役司管辖,神役司核准了,京兆尹也只能放行。”裴锦之拧起眉,对这个政策也觉得不妥。 应该说,她觉得神役司对朝政干涉太多,实在不是好事,偏偏神役司这几年总能捉到几个犯下重大案件的吸血僵尸,朝中部分权臣也开始倚仗神役司的保护,相比起真正维护京城治安的虎军,那些大臣倒是动辄要减军饷,废虎军,虽然虎军确实常惹事,这点让裴锦之有些感慨。 两人只能绕过庚市走别条路回去,这时凌隆却感觉到一股不寻常的视线,他不着痕迹地往察觉到视线的方向搜索,立刻在人潮拥挤的牌坊下,看见了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一张脸,遥遥与他相望…… “怎么了?” 凌隆在裴锦之有机会发现异状以前挡住她的视线,“这条路人太多,我们不能换条路走吗?”他感觉到视线仍在,可牌坊下裴悯之的身影已消失。 “走这儿吧。” 他们掉转方向的同时,有人撞了他一下。以凌隆的警觉性,当然可以立刻逮住那人,但他没有,因为那人往他手上塞了一张纸笺。 那应该是裴悯之给他的讯息,他不动声色地收进怀里,那难以捉模的、被监视之感同时消失。 直到回到住处,裴锦之回自己房间梳洗,凌隆才拿出纸笺。 今晚亥时,百灵谷,镇北门。 是裴悯之的字迹没错,但是约他这个路痴在京城外的百灵谷见面,分明有诈,偏偏这是好不容易才等到关于裴悯之的消息,他只好把字条拿给土蝠,要她立刻转交凌曦,他想凌曦会有应变之法。 “主上说过,瓦西里会派出裴悯之,”这时间和地点实在匪夷所思,会不会是裴悯之的警告?“我立刻去见主上,别让锦之知道这件事。” 再次穿越阴阳道的土蝠,没多久就见到了凌曦,似乎才入睡就被叫醒,身上只着单衣,随手罩了件银鼠灰连珠锦大袖衫,连长发都披散在肩上,斜倚榻上看着那张纸条,一边笑,一边忍不住打着呵欠,眼角下方明显有昨夜狂欢无度的痕迹,在白玉似的脸上显得格外萎靡。 “这巧合的让人觉得,要是真的踩下去就是笨蛋啊。”凌曦哈哈大笑,“你知道吗?我回府时正好接到何世叹的拜帖,也是约我今天晚上亥时,万有楼北楼之顶会面。” “主上三思!”土蝠一脸忧心忡忡,她知道就算阻止,凌曦也不可能听她的。 “你觉得不应该去对吗?但是今天晚上,就算我和堂哥都不赴约,也一定会有大事发生,对方棋子和阵式都摆开了,你以为躲开了陷阱就没事吗?” 这到底是他唯恐天下不乱的借口?还是果真避不了一战?土蝠也疑惑了。 “如果你是瓦西里,难道不会想到对手很可能躲起来以不变应万变?那么你会怎么做?必定会让对手躲起来也没用。”而“躲”从来不是他的作风。“对手都把阵式摆出来了,我们也该摆出应对的阵式,你们练阵的道士面对敌人时不正是如此吗?” 土蝠沉默了。她既不想主上冒险,但又无可反驳。 凌曦挥了挥手,“回去告诉堂哥,今晚他和裴锦之到了虎贲营时就知道我的安排,劝他好好养精蓄锐才是当务之急。” 要凌曦改变主意已是不可能,土蝠只能领命而去。 凌隆和裴锦之傍晚出门时,某些庆典已经开始,一些里坊白天已经完成了祭拜仪式,正在摆流水席;晚市则比平时更加热闹,而且越接近子时,大小庙宇也将展开祭典,整个京城会热闹到天亮。 一进到虎贲营,立刻有人告诉裴锦之有特别的任务。 “简直没事找事!”传话的那人抱怨道,“今晚人手都不够了,王少尹大人还要我们派一队人马到少尹府,因为他要为祖母祈福!祈个福有需要调动虎军?” 凌隆默然不语,裴锦之却拧起眉,对滥用职权的高官向来没什么好感。 “别抱怨了,少尹府就在虎贲营隔壁,再怎么样都是官,当心你开罪了大人。”有人回道,“守卫朝中官员府邸安宁确实是我们的职责之一,要怪就怪今天早上王少尹突然收到神秘人的黑函,有了黑函,虎军就得出动,可不算滥用职权。” “没人去查少尹府请来祈福的道士和戏班吗?”寻常百姓不可能威胁少尹府,最可疑的自然是今晚能进入少尹府的道士和戏班了。 “查了,是凌校尉亲自出马,为了让王少尹放心,还特地换了道士和戏班。”那人说到这里可来了兴致,口沫横飞道:“这种日子,道士和戏班哪能说找就找得到?整个京城根本找不到临时能接手的,幸好大熊回家拜托他义父和义母,林叔虽然说很久没上台了,但他的本事你们也知道;本来林叔夫妻俩今晚要在城隍庙口摆摊做生意,凌校尉还为了补偿他们今晚无法做生意的损失,代王少尹付了优渥的报酬,所以今晚给王少尹祖母祈福的是大熊的义母,唱武戏的是大熊的义父。你们就当作是去保护大熊的义父义母,别那么多抱怨啦!” 好一张黑函!把京城第一高手林长歌调到虎贲营隔壁。果不其然,负责带队进少尹府的正是裴锦之,凌隆一看这安排也就放心了。 凌曦曾说过,当初安排裴锦之住在庚市附近,正是因为整个京城里只有庚市没有武林人士敢去找碴。 裴锦之出发后,两名虎军弟兄来到凌隆身边,“校尉大人命我们为您带路。” 既然裴锦之身边有林长歌夫妇在,凌隆也不再犹豫,随着两名凌曦安排进虎军的道术高手前往百灵谷。 第十八章 百灵谷黎幽宫。自金陵开国以来,这座冰冷孤寂的离宫囚禁过开国君的皇后,后来又用来软禁皇族,接着又成了“招待”国外重要贵客的行宫。 到了上一代皇帝,这里成了神役司的大本营,今上虽然有意收回神役司使用这座离宫的权力,但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实质动作。 裴悯之约在此,也可以看出如今的神役司有多么有恃无恐,闇血族只要对朝中官员发黑函,神役司那些狩猎吸血僵尸的“高手”就成了贪生怕死的高官争相巴结的对象,让他们横着走都没问题,哪里还需要遮遮掩掩? 是夜无月,仍有银河横跨天际,出了京城后更见群星璀灿,星空倒映在百灵谷内的湖面上,倒显得湖中央孤岛上只有寥寥数把火炬的黎幽宫诡闇异常。 朔月之夜一向对闇血族的行动更有利,凌隆出发前,凌曦的手下交给他两张符纸。 “这张是替身符,万一你就要被咬,它可以替你一次。” 要说道士四大系中哪一系凌隆觉得最有趣,就是练符了。因为和二十八宿合作多次,替身符他以前也用过,规则是以符替人,使用时将符纸沾上自己的唾液再丢出,符纸唤出的式神会与丢符的人原来的位置相替换。上次他丢出的符纸替他唤出一根木头来,让追着他咬的闇血族咬得很带劲,牙齿还卡在木头里拔不出,害他在一旁笑了老半天。 “这张是引路符,如果替你带路的人不见了,就用它吧。” “不见了”当然有各种意思。从他们踏进百灵谷,二十八宿与神役司之间的战役就开始了,暗处里道士与道士门法,他们只管凭各自的本事在山林里赶路,凌隆在森林里靠的向来是野性的本能,东南西北虽然没什么概念,但这世间还没有能困住他的山林——能困住他的城镇倒是数不清。 至于他的领路人则完全靠道术在暗夜里的山林移动,因此行进的速度对凌隆来说有点缓慢。 “那道门就是镇北门。” 黎幽宫位在湖中央的岛上,南北两边的宫门同时也连接着石桥,在水量丰沛的季节,石桥与湖面也有数尺的距离,桥下有足够设下埋伏的空间,但前提是这些埋伏得躲过凌隆敏锐的感知。 “谢啦,我看你们接下来找地方躲好比较妥当。”凌隆说着已经拔出了腰间的剑。 那人只是笑了笑,“放心吧,就算我死了,还有别人能替你带路。”说着便融入黑暗之中。 凌隆剑尖朝地,沉定地往看来空无一人的镇北门走去,除了闪烁的湖面与星空,大地上只剩黑暗,但他的敌人仍是小心翼翼地藏起踪迹。 说起来金陵有资格自称是猎杀吸血僵尸高手的,只有他了。为此,扣除二十八宿替他牵制住的绝大多数杂鱼,依然有四名闇血族伺机而动,此刻的凌隆表面上冷静,实际上也没有露出一丁点破绽。 当暗处一名闇血族准备动手之际,凌隆也早就准备接招,这时桥的另一端却突然出现一道人影。 原本要动手的闇血族又退了回去,而凌隆握剑的手,关节泛白且青筋毕露。 不像白日需要戴上笠帽遮掩日光,男人银白的发比湖水还明亮,尽避露出来的臂膀像过去一样黝黑而肌肉结实,却已经没有生者的血色。 当凌隆来到他十步之外,桥上的裴悯之才睁开眼。 血色瞳眸没有一点与挚友重逢的情绪波动。 天知道,凌隆多想冲上前去赏他一拳,质问他到底知不知道有多少人担心他?甚至痛恨起让他去执行机密任务的皇帝,可是他看着眼前既陌生又熟悉的好友,终究只是吊儿郎当地道:“哟!这么久不见,瞧瞧你这臭小子变成什么鬼模样?你女乃女乃要是地下有知,我看她老人家的棺材板都要压不住了。” 裴悯之脸颊一颤,看不出是否笑了,只是抽出自己的长剑,“公爵一向爱才,所以你才没有在一踏进百灵谷就成为主要狙击目标。”他的话,让凌隆身后的闇血族收回了手中抹了毒的暗器。 但同时也惹恼了凌隆,“你这臭小子脑袋也给门夹了吗?说什么鬼话?” “是不是鬼话,试过不就知道了。”话语未落,人已消失。 凌隆神速回避,以为自己躲掉了他得意的一击,第二次攻击紧接着从他料想不到的右后方击来。 裴悯之的第一击,让藏身暗处的闇血族同伙被劈成两半。 比起其它人,裴悯之确实有资格名列瓦西里麾下九大高手。 “还像以前一样没个正经的话,你今晚恐怕回不了玄英城。”从小一起长大,裴悯之模透了凌隆的剑招,他的步步进逼让凌隆不得不退到挢的范围之外。 “是啊,回不去,真令人担心……”才耍起嘴皮子,凌隆肮部就中了裴锦之一脚,身子向树林里飞撞得老远,直到河谷边缘。 “你还是改不了耍嘴皮子的老毛病。”裴悯之缓步而来的身影,虽然优闲,却有着足以让凡人战栗的气魄,不远处,两名闇血族伏击者也伺机而动。 凌隆抹去嘴角的血沫,才爬起身,人已消失,裴悯之回身横挡来自左手边的杀气,却只砍断一根树枝,同时凌隆出现在他右后方,剑气斜斩四方,除了瞬间伏低身体闪过那一击的裴悯之,方圆一丈以内的树木岩石被剑气斩出利落缺口,两名伏击者身首异处。 这让裴悯之神色出现异状,他弯子以长剑支地,手臂青筋毕露地扶着额头半晌,紧接着发了狂似地举剑朝凌隆袭来,在凌隆举剑格挡的同时,一脚狠狠地将他踹向水流湍急的河谷…… 另一边,在两人动手之际,潜伏在暗处的闇血族道士以道术将“展开正式攻击”的讯息,传达给了玄英城内外待命的同伙。 亥时一刻,鬼门尚未开启,万鬼已来袭—— “义母要是知道我们自己出来摆摊,会不会生气啊?”熊宝贝看着姊姊将平安符放进红包袋里拿给来买符的客人。 作为国都城隍庙,在鬼门即将开亩的今夜,热闹滚滚不在话下,加上庙宇位在庚市之中,今晚更是集结了各式各样的晚市摊贩。 “有什么好生气的啊?摊子都租了,反正我们晚上也没事。” “可是你刚刚还替客人卜……” 不待熊宝贝说完,熊满意就捂住妹妹的嘴,“笨蛋,你不说我不说,谁知道我是唬人的?” 义母知道啊!熊宝贝真的很受不了姊姊,“你这样是神棍耶!” “我也觉得,卖平安符就好,骗人生意别乱做。”熊勇在一旁道,“小心天谴。” “臭小子,出去发传单,别再这里乌鸦嘴!”熊满意赏了熊勇一颗爆栗子。 “发就发!”他还宁愿出去发传单,至少能逛逛晚市,在这里顚摊子多无聊! 熊勇抄起一迭传单离开,三姊弟完全没发现隔壁摊的陌生人,在熊勇离开的同时也悄悄地跟了上去。 熊勇决定去看看那尊三层楼高的阎王像!实在太惊人了,今天的晚市好多人都是冲着那尊阎王像来的,可惜他们摊位离得太远,他正愁没机会跑去看个仔细呢! 往阎王像而去的熊勇,大概这辈子也忘不了那一幕。 巨大的炮击声从阎王像所在的左前方传来,顷刻间,右前方的屋子已经灰飞烟减,炮击所经之处,血肉在夜空中像烟花一样四散。 尖叫声像水面上的涟漪,由炮击的中心处向外扩散,熊勇在差一点被人群撞倒的同时被一只手臂捞住,接着他双脚悬空,这才发现有个壮汉抱住他施展了轻功跳向一旁楼房的屋顶。 要不是这人,他恐怕要被踩扁了吧? “呃,谢谢。” 那人没理他,因为第二声炮击又响起,这次幸运地不是往他们的方向发射,壮汉快速地施展轻功往熊家姊弟摆摊处移动。 望火楼的警钟敲得十万火急,虎军的潜火队正由京城各处的水龙局赶来,但是在人潮汹涌的庚市里,这样的兵荒马乱却是一场灾难,熊勇光是听到此起彼落的哀号哭叫就脸色惨白。 “姊!宝贝!”他大吼。 壮汉抱着他突然掉转了方向,熊勇大急,“放开我!我姊和我妹还在顾摊子!” “她们被带走了。”壮汉只是冷冷地道,持续地朝人少的地方前进。 壮汉没有骗他。熊家两姊妹在第一声炮击响起时,就被隔壁摊的两名陌生男子带走了,她们被带到此刻相对安全的壬区一家无人作坊的屋顶上。 “谢谢。你们是?”熊满意红着脸,呐呐地问向出事的瞬间就抱起她避难的年轻男子。 那人只是笑咪咪地道:“因为我们主子有事请林大侠和林夫人帮忙,基于这个原因,今晚我们奉命保护三位。” 其实凌曦是不想在事后开罪林长歌夫妇,他借故将林长歌安排到裴锦之身边,难保不会被崔红袖识破。再说他也没冷血到明知对自己忠心耿耿的部下可能家破人亡,却不做出任何防范。 “是凌公子吗?”熊满意知道义父义母今晚临时接受了凌曦的请托。 年轻男子点了点头。 前方庚区仍然不停传来炮击声,哭喊与尖叫更是一声声教人肝胆俱裂。 “炮击从哪来的?这样下去光是潜火队出动也没用,得先想法子让所有人前往安全的地方吧?”熊宝贝始终盯着火光冲天的庚市方向。 “应该有不少受伤的人,医所有足够的人手和空间吗?”熊勇也担心了。 三名负责保护熊家姊弟的二十八宿同样面色凝重。照主子的布置来看,他虽然预料今晚的京城不平静,也要求所有医所在今晚都必须留下人力,但是眼前的灾情似乎比主子预料的更加严重。 “如果城内医所不够,暂且先让没受伤的人往城外避难吧?至少先净空庚市再说!”熊满意道。 “我会通知其它人想法子把人疏散到城外,先带你们到安全的地方吧。”年轻男子道。 “不,我们都学过外伤包扎,轻功也还可以,我们三个到医所帮忙吧。”熊满意道。 熊家姊妹这几年跟着林氏夫妇习医或习武,林长歌说过,功夫不如人不打紧,逃命的本事一定要好,所以就算这三名陌生人不救他们,他们还是有法子自已逃命的。 这时从城墙的方向又来了一名女子,似乎和这三名陌生人相识,“千万别出城!城门已经关闭了。” “为什么?” 女子咬牙道:“城外埋伏了练尸的道士,虽然那些僵尸行动不快,但封锁所有城门是迟早的事!” 练尸?熊家三姊弟面面相觑。 他们也向崔红袖学过一点道术基本,知道道士有练阵、练符、练尸一或称练鬼,以及练丹四大系,这四系的学习不只需要天分,更需要刻苦的修行,而且一位道士通常一生只精修一系。但是这四系的基础宝夫,包括卜卦、召唤式神、 通灵、医学及药草知识,却多半可以兼修,他们三姊弟也是因此而学习医术。 其中的练鬼术……据说金陵已经很少道士精修此系,其恐怖和神秘,三姊弟可是好奇已久。 当然,眼前可不是好奇的时候。 “那就只能先把人疏散到城内医所,等虎军封住褒区了。”熊满意道,“我们去通知还能走的人走到癸区和丙、丁、戊、已区的医所去,邻近的壬区和辛区医所留给不能走的伤员!” “我去请辛区的土地庙和药王庙开庙庭收容今晚无处可去的居民。”熊勇道,这几间庙的庙祝和崔红袖熟识,必定会帮忙。 “我们和你们一起行动吧,我们有式神作联系,对你们也比较方便。”除非凌曦另有指示,否则今晚他们三人的任务内容不会更改,更重要的是随时和二十八宿的同伴保持联繋,也是明智之举。 第十九章 时间回到炮击之前,亥时整,凌曦准时出现在万有楼北楼之顶,只身一人。 万有楼北楼顶部,是一座盖在高楼之顶的塔型了望台,是整个京城除了皇城以外最高的建筑。 容貌始终有几分病气的何世叹,比起半个月前总算换上了一身合时宜的凉爽夏衣,但仍是外罩一件绛红云锦织金大袖衫,凌曦一踏上塔楼就听见那药罐子似的咳嗽声,不由得道:“何先生既然身体有恙,我们是否移驾到屋内?” 了望台上,只有何世叹一人,但是摆上了一张圆桌,两张椅子,桌上搁了一张棋盘与未动过的两盒棋子。 何世叹好不容易停下了咳嗽,却摇摇头,“我不喜欢屋子里,太闷。”他借着掩住咳嗽,同时也掩去了唇边的笑意。 虽然看起来只身一人,但可是有四名道术高手与武术高手守在能立刻杀进了望台的近处,保护着这个天之骄子的小表呢! “也是,这京城里恐怕没有任何一个地方,能欣赏到这样的美景。”凌曦一身月白浣花锦箭袖直裾,唯一的装饰是束发的麒辚银冠和腰间的团花白玉革带,连手上的折扇都是素白的乌木骨白锦扇,在这个随便出手都是稀世珍宝的何老板面前,反倒比平常素雅一些,却更显少年侠士的俊逸挺拔。 “大名鼎鼎、身分尊贵的凌公子想见区区在下,真是受宠若惊。” “何先生客气了,您毕竟也是开国主嫡系子孙,按照中山王的那份族谱来看,您还大我一辈,我该喊你一声世叔。同为开国主嫡系血脉,您早年却在海外飘泊,想来必有一番曲折。” 何世叹不理会凌曦的试探,“今晚虽然霁空万里,却不表示不会突然风云变色,凌公子还是抓紧时间,直接说明来意吧。” “呵呵,何先生想不到是个豪爽之人。”凌曦脸上笑得更热情亲切了,“为人臣子,总是要替圣上分忧,我作为神策军管理人总得弄清楚,您这样身分尊贵却又……神秘的大人物突然出现在京城,究竟是为了什么?” 何世叹仅仅以眼角余光看了一眼凌曦,心里好笑又感慨,真是个爱耍官腔又表里不一的小表。然而他脸上表现出的只有淡淡的感伤,看向底下华灯万顷,云蒸霞蔚的京城,“为了什么?”他沉默了片刻,看起来好像认真地思考着这个问题,再开口时恍如梦呓,“因为想念吧。” “想念?”是对故乡的想念,或者对人的想念?虽然不承认,但凌曦确实对别人的秘密有着莫大的兴致。 何世叹再看向凌曦时,已不见方才那迷惘又失魂落魄的模样,脸上又端起那种让凌曦讨厌的笑。 凌曦脸上笑意未曾改变,心里可是月复诽连连。 他要看跟自己一样的假笑,回家看镜子还比较顺眼! “凌公子难道不担心,我和你的敌人同路吗?” 凌曦不动声色,淡淡地问:“你是吗?”话落,庚市的方向,传来一声惊天动地的炮击之声,庚市瞬间陷入火海,望火楼的警钟惊心动魄地响遍京城。 何世叹定定地看着即便如此,依旧瞬也不瞬地与他赌着气魄,不肯流露半点情绪的凌曦。 是麻木不仁,还是赌上了性命要赢?如果是前者,他会非常失望,如果是后者,或许他可以给他一点小小的奖励。 “我很好奇,如果我的答案非你所愿,你要作何打算?” “没有预想最坏的结果并事先作出防范,是愚勇。”凌曦依然冷静地,甚至有些冷硬地道。 “所以你有对付最坏结果的杀手锏吗?如果瓦西里一一破解了你的布局……应该反过来说,你的布局对瓦西里完全无用,你真的还留有最后胜利的手段吗?” 凌曦看起来完全不为所动,反而笑道:“拿我最后的杀手锏,来换你真正的立场如何?” 何世叹笑了起来,“我们下盘棋吧。”他走到放着黑子棋盒的位置上坐下,凌曦握着扇子的手几乎暴出青筋,却面带微笑,风度翩翩地入座。 风里夹杂着烟硝味,还有血腥。 在达官贵人的府邸担任守卫,对今晚虎军的工作量来说,其实是特别轻松的,也因此裴锦之有些怏怏不快,若非职责所在,她根本不想理会这种害得队上人力更吃紧的额外任务。 望火楼的警钟响起时,裴锦之立刻就找上王少尹。 “请大人允许属下带着弟兄帮忙救火!” 今晚的少尹府,实际上没有任何一个人是真正王少尹府上的人。 假冒的少尹一脸为难,他身边冒充少尹府总管的土蝠立刻道:“熊中尉必定已做好安排,如果虎贲营需要裴副尉,自会派人来通知,何况正是这种时刻才更该提防对少尹府不利的奸人趁乱行凶。” 这么说也没错,裴锦之只能压下了不安与无奈。 勉强劝退了裴锦之的土蝠,接着以道术设下结界,崔红袖仍在作法祈福,戏台上的林长歌依旧唱着王府女眷们点的台戏,她趁着这时候让外头的干扰降至最低,也因此府内几乎没听到后来的几声炮击声。 令土蝠如临大敌的是,隔壁的虎贲营因为庚市的大乱,几乎已经全员出动。 也就是对手成功地将一整营的兵力全都调走,下一步恐怕就是捉拿裴锦之的敌人直接上门来! 崔红袖虽然说是作法祈福,其实也只是念念经。这座少尹府实在太神秘,请她来为老祖母祈福,却连要祈福的人都没见着一呵,当然啦,钟鼎高门的贵人岂是她这种升斗小民说见就能见的?她也很习以为常了。 但当土蝠张开结界后,她便察觉了不对劲。 虽然说,堂堂少尹府家中有道士也没什么好奇怪,这年头京城里一些高官家里都会有些道法精深的道士权充保镖。但如果少尹府家里已经有道士,请她来做什么?祈福而已,随便一个道士都会吧? 念经念到一个段落,她谎称解手,不着痕迹地找到最可能设下结界的土蝠。 “是你吗?为什么设下这道结界?外头发生什么事?”她从没听过望火楼的警钟敲得那样急,恐怕出了大事,但这家伙却利用结界,营造出灾难已解除的假象。 土蝠早知道难以瞒住她,“请林夫人担待!实在是有不得已的苦衷要请您和林大侠在此保护裴副尉,凌公子也已经派了人在今夜保护府上的千金与公子,请您相信我一次吧!” “什么意思?”崔红袖才问完,就发现土蝠的结界,被另一道更强的结界给压了过去,四周瞬间阴风惨惨。 “红袖!带其它人离开!”前院的林长歌突然大吼。 土蝠心下一惊,“对方的目标是裴副尉!林夫人,裴副尉一旦落入他们手里,下场会和裴悯之一样!” 好吧,崔红袖大概能明白凌曦这么安排的用意了,“友之人呢?” “跟我来!” 丙卯里坊的虎贲营,位在朱雀桥对面,紧临着作为玄英城中轴的御街。此刻,虎军绝大多数的人力都赶往庚市,随着远方阵阵的炮击声,以及望火楼一声急过一声的警钟,留在营里的仅剩下二十员兵力。 与丙区隔着护城河与朱雀桥的皇城,早就在凌曦的吩咐下,由牛宿的道士张开结界,目的在让瓦西里手下的道士于虎贲营展开攻击时,不至于波及皇城与甲乙二区——虽然皇城和达官贵人不是今晚遭受攻击的目标,但是凌曦很清楚就算能熬过今晚,他这个骠骑校尉要想安全下庄,这是必要的手段。 隔着朱雀桥与御街,整个丙区陷入一片死寂。 终究放弃了对人性的最后一点坚持,姚冲张开这个足以笼罩整个丙区的结界,他的法力比过去飞升了不少,代价是羸弱得需要四名闇血族保镖守护的。 “我可以做得更多!可以让整个京城都陷入这个地狱!”圆形符文阵中,姚冲颤抖着身子狂笑,尽避笑得越猖狂,就咳出越多血,“但是为了让他们都逃不出去,我缩小了它,也加强了它的力道,嘿嘿嘿……”听到公爵的计划,姚冲就自荐将整个丙区包围在他的法阵当中,这当然是为了报自己的私仇。 “贱女人!竟敢拒绝我!我要让你跟你的家人生不如死,你们这些婊子谁也别想逃出我的『幽冥阵』!炳哈……咳咳咳……” 背对着符文阵,守护姚冲的一名女闇血族默默地露出了一脸嫌恶。 为什么她得负责这种任务?但她也不愿意离开这个房间,天知道外面已经变成多可怕的景象? 如今丙区内只要不是闇血族,都会受到不断冒出来的魑魅魍魉攻击,而且阵内的景色会渐渐化为一团灰色迷雾,没有人能走出幽冥阵,直到天亮,或最后一个活人死绝为止。 至于活捉裴锦之呢?这个肯定会得到公爵盛大奖励的任务,当然是落在公爵的爱将,九大高手之一的于一诺手上。 女闇血族默默地盘算起这个任务结束后,她是不是能调到九大高手的手下去?十二煞的地位再怎么样也不可能比九大高手突出,更何况是这个才刚顶替在万有楼被杀的李斯特,成为新任十二煞的姚冲。 当幽冥阵笼罩住丙区,于一诺带着十几名闇血族直接攻进虎贲营,然后得知了裴锦之在隔壁的少尹府里。 突然诡变的天色与迅速弥漫的黑雾,就算是没学过道术的林长歌,也能知道事态不妙。 但真正让他全神戒备,顾不得其它地大吼着要妻子快离开的,却是轻松跃过虎贲营与少尹府的围墙,悠哉悠哉地出现在他面前的于一诺。 从来没有想过,他会在遥远的金陵国帝京,见到这个……“师父”。 原本对这个任务有些提不起劲的于一诺,在见到林长歌后,红色的眼瞳闪过一丝嗜血的亢奋。 “这不是我那号称穹桑第一剑客的好徒儿吗?”相比起当年差点被穹桑国义军乱棍打死的落魄模样,于一诺竟是年轻许多,看上去几乎比林长歌更年轻。 “我虽然拜你为师,但你随后就加入叛军,传授我剑技的是师叔祖。”林长歌撇清道。 “都一样啦。”于一诺笑道,“既是师出同门,你若是乖乖尊师重道闪一边去,看在同是天涯沦落人的份上,我可以放你一马。” “谁跟你同是天涯沦落人?我可没叛国,更没有成为吸血僵尸的爪牙。” 于一诺冷笑。 与此同时,他带来的闇血族手下,不知何时被安排在少尹府内的女宿与心宿道士以道术一个个引开,但他并不在意,这个幽冥阵内所有活人都逃不出去,这些人只是在做垂死的挣扎罢了。 “叛国?”于一诺哈哈大笑,“我直到成为闇血族,哪怕是现在,都是穹桑人。你呢?” “我也是穹桑人,现在还是金陵女媢。穹桑和金陵已经停战多年——” 林长歌的话被于一诺不耐烦地打断,“是!你现在不只跪穹桑国王,还跪金陵皇帝。当年那些自称义军的人不过是为了粉饰自己人打自己人的事实,把我们冠上叛军的罪名。再说了,我只是做了从古到今,哪怕到了几千年后的人都会做的事!人类就是永远都会在强权之前下跪,你向金陵皇帝和穹桑国王下跪,而我向永生不死且拥有强大力量的公爵下跪!在我看来你简直像傻子一样,宁可去跪软弱的凡人,还一脸义正辞严地教训我?” 林长歌揉了揉太阳穴,“就像师叔祖说的,你永远不会认为自己有错,所以死在你剑下的,哪怕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弱妇孺,你也只会相信他们该死。但是我希望你别搞错了,我对你跪得漂不漂亮并没有任何意见,但我对你用师门的剑法杀害无辜非常有意见!” 于一诺摇头笑了起来,“啧啧,真不得了,越来越会说教了。”他拔出长剑,“徒儿啊,为师可能没教你一招半式,但至少有一点是可以教你的,江湖上从来不是靠嘴论输赢,就让我看看你是不是真的够格拿走穹桑第一剑客的头衔吧!” 京城内的双强对决箭在弦上,京城外的双雄对决则陷入僵局。 河谷内,其余的闇血族早已无法追上凌隆与裴悯之的身影,可尽避凌隆始终不愿对好友下重手,裴悯之仍是步步进逼。 “喂!你这臭小子该不会真的乖乖地当瓦西里的牵线傀儡吧?这还是那个把夫子和师尊的话都当放屁的裴悯之吗?” 裴悯之额头浮起数条青筋,双眼发出红光,每一招都残暴而野蛮,却也失去了准头,彷佛死命挣扎的兽。这让凌隆沉下脸来,数次只是快速地回避好友的攻击,导致两人离镇北门越来越遥远…… 第二十章 第八章 土蝠手下的女宿编制,除她之外另有一名负责情报的副队长和大夫,余下则有二十名男女道士,及二十名女刺客。而凌曦从青龙七宿又调了二十名道士与二十名刺客,在今晚全由她指挥。 当幽冥阵发动,她便知道这次的调度出了问题,因为手下道士被她要求在第一时间牵制住闇血族,因此留在裴锦之身边伪装成虎军以及少尹府仆役的都是不懂道术的刺客。 因此当土蝠与崔红袖赶到后院时,只见到令两人错愕不已的一幕。 原本派来暗中保护裴锦之的十名刺客,全都躲在裴锦之身后。而张牙舞爪的鬼魅化作人首蜈蚣身的巨大魔兽与裴锦之对峙,却不知为何总不敢碰触裴锦之。 撞见这一幕的土蝠与崔红袖立刻默念伏魔术,两人剑指同时一挥,白光与烈焰瞬间将魔兽烧得神形俱减。 “队长……”女宿刺客们见魔兽被消减,原来是队长到来,一个个愧疚地低下头来。 她们的武器对魔兽完全不管用啊! “这是我的调度失误,不怪你们。”土蝠只得道。 崔红袖立刻上前查看裴锦之,“你没事吧?” 裴锦之摇头,“不知道为什么,那只……”她忍住作呕的冲动,“妖怪轻易就能将其它人咬死,却一直不敢靠近我。”她沉痛地看向蜈蚣怪出现后,第一个冲向它的虎军同伴,头颅被大蜈蚣一口咬掉,脖子出现一片焦黑痕迹地趴倒在地。 崔红袖想了想,“你身上戴了什么吗?”裴锦之也不是阳气特别重的人,而且就算是阳气重,也未必能让这些魑魅魍魉如此恐惧。 裴锦之想了想,掏出了藏在衣服里的白虎玉佩,“是这个吗?” “很好,你就好好戴着,别搞丢了。”不仅仅是玉佩本身,崔红袖心想此玉必是出自极有修为者之手,是以灵气逼人。 “这玉是凌哥哥给我的,他给了我,那他怎么办?”裴锦之还不知道凌隆前往百灵谷之事。 “他命带双魁罡,寻常邪煞本就不敢近身,你戴比他戴有用多了。”崔红袖在第一次见面时也问了凌隆的八字,替他卜了卦。即便知道有些事是命中注定,她还是希望能帮多少就帮多少。 这倒让土蝠安心许多,“现在的问题是,黑雾会越来越浓,再过一会儿可能我们连自己在哪儿都分不出,在此之前必须尽快找到布阵人的所在!” “还不知道这个阵究竟有多大。”崔红袖话才说完,远方就传来一声声的惨叫,三人霎时都明白这个阵恐怕已经波及许多无辜。 “师尊!”一名女宿道士突破重围找到土蝠,“这个阵威力太强,所有阵内的弟兄必须同时对付闇血族与妖魔鬼怪,再这样下去,我们只会出现越来越多伤员,对手受到的攻击却有限。” 作为队长,土蝠也经历过不少大风大浪,当下重新在脑海中做了布置,“手伸出来。”她拉起一名女刺客的左手,掏出随身的朱砂印,以食指沾朱砂印在部下掌心昼了个简单的退魔符。 崔红袖和土蝠的徒弟见状,也拉着其它的女刺客在她们掌心上画符。 “但是这个符撑不了多久。”崔红袖画完最后一位女刺客后道。 “只要撑到她们找到队友就行。”土蝠说着拿出一迭符纸,化作四十只金芒闪耀的蝴蝶,“女宿、心宿听令!所有队员,道士与刺客两两一组,这些式神会引你们去找自己的队友。” “是!” 其中二十九只金蝶先行飞开去找没有搭档的队员,并且传达土蝠的指令,余下的十一只金蝶在十一位女刺客和道士身上停留了片刻,才各自飞开,女刺客们旋即追着自己的蝴蝶而去。 “林夫人,裴副尉,要请二位跟我一起寻找布阵之人。” “分开找吗?”裴锦之以为她既然戴着玉佩,就算不会道术也没有关系吧? “不。”崔红袖知道土蝠不晓得怎么开口,率先道,“我会让我的式神先分头去找,我们三个人一起行动,首先找找看其它无法自卫的人,我带在身上的符纸大概可以做几张法力稍强的退魔符给他们防身用。” “符纸我这边也有,等我的式神回来也能派出去找。”土蝠道。 “好,我会保护你们俩找到其它无辜的人。”裴锦之毕竟不清楚崔红袖与土蝠的实力如何,她的话让两人一阵好笑,但实际上论武功,裴锦之确实比她们强。 崔红袖放出五只鸥鸮,分东西南北四个方位巡视,最后一只负责侦察幽冥阵的大小。 式神本身能力有强有弱,一名道士能操纵式神的灵力有限,操纵十只低阶式神相当于操纵一只中低阶式神。 式神阶级也影响了能力,低阶式神如金蝶,只能引路;中低阶式神如鸟,可作侦察,至于中阶式神如鸥鸮,甚至有一定的护身法力与攻击能力,要穿透迷雾与建筑物侦察灵力高的敌人,鸥鸮是最优秀的式神。 能够召唤五只中阶式神,相当于练符道士的能力,土蝠记得崔红袖跟她一样精通练阵。但是道士之中总会有一些人天陚异禀,除了自己精修的系别外,别的系也有不差的成就。 裴锦之原打算先寻找少尹府有无受困之人,土蝠正不知怎么解释今晚的少尹府家眷全是她手下假扮,崔红袖已经开口道:“少尹府今天本来就有不少道士被派来保护王少尹,我想真正危险的是外头那些没有道士保护的人。” 说的也是,裴锦之这才决定从外头找起,土蝠则给了崔红袖一个感激的眼神。 以崔红袖与土蝠的修为,在幽冥阵内遇到魑魅魍魉,差不多是见一个烧一个,来两个烧一双,即便被大量魔兽与鬼怪包围,也能立刻施展极小型却威力强大的法阵瞬间解决一群,而裴锦之虽然对付不了那些妖魔鬼怪,妖魔鬼怪却也近不了她的身,只要看到被攻击和被包围的普通人,这丫头立刻就冲上去,每每让后头的崔红袖和土蝠一阵好气又好笑,一般人怕这些魑魅魍魉怕得要死,这丫头大概天生愚胆,又或者责任心作祟,既然自己不怕那些妖怪,当然要冲第一保护怕的人。 幸好有她们俩跟着,当裴锦之的逼近令鬼怪与魔兽吓得往后退时,土蝠与崔红袖便迅速将这些妖怪击杀。 崔红袖的式神回报,这个幽冥阵范围足足含盖了整个丙区时,三人心头都是一沉,而这时雾也越来越浓,能见度只有十步以内,她们手上的符纸也所剩不多。 与此同时,一只鸥鸮找到布阵者的位置,土蝠的金蝶也一一完成带路的任务回到她身边。 “既然我的手下都已经找到队友,保护丙区的工作就交给他们,我们直接把布阵的人找出来吧!” “但是我的式神回报,布阵者身边有四名吸血僵尸保护。” “四名……”土蝠知道民间是怎么称呼那些闇血族,她沉吟着,“我跟你应该能以道术控制住其中两名的行动,那么就剩下布阵者与另外两名吸血僵尸……我可以对付其中一只。” “另一只交给我,布阵者就交给崔姨吧。”裴锦之道。 “此计可行!” 四人立刻朝布阵者所在的方向移动,同时制定奇袭计昼。 谨慎起见,土蝠和崔红袖在接近布阵者所在的里坊时,替三人设下了灵隐咒,此咒可以藏起修道者的灵气以及生者的气息。 布阵者所在的房间虽然门窗紧闭,但要破窗而入并不难。 三人的计划是,由裴锦之先出现以引开敌人的注意力。 裴锦之陈述这个计划时,让土蝠有些懊悔。她一直以为裴锦之不知道闇血族要捉拿她的事,但是裴锦之从一开始因为小乞儿给的假线索落入陷阱后,知道公爵要抓她,虽然那时百思不得其解,然而在经历了在崔红袖家遇到闇血族刺客,再加上今天的阵仗,她大胆地建议以自己为饵引开敌人注意力,土蝠当然不赞成,但是最后她并没有想出更可行的办法。 当裴锦之直接破门而入时,土蝠已经准备好万一里头的闇血族凶性大发,她就将这些惧光的闇血族困进明光阵中。 但是裴锦之反应很快,在一名闇血族有所动作前便道:“我是裴锦之,你们不是要抓我吗?” 姚冲与四名保镖都是一愣。确实,他们都看过神役司的道士以灵显符显示的裴锦之长相,此人确实是他们要抓的人。 “公爵不是要活捉我吗?现在我自己送上门,你们可以捉我去领赏。” “你怎么找到这里的?”姚冲并没有相信她。 “当然是……”说话间,屋顶和窗外的土蝠与崔红袖各自策动梦魔阵与离魂阵,四名保镖中有两名意识瞬间陷入梦魇与虚无之中,裴锦之接着喊出了暗号,“打死你这个王八蛋!” 土蝠从天而降,袖子里的暗器射出坚韧结实的丝线与铁钩,直接勾住一名闇血族保镖的脖子;崔红袖破窗而入,她收起五只鹃鸮,重新召唤的高阶式神瞬间出现在姚冲身后。高阶式神绝大多数都拥有人形与兽的特征,崔红袖的高阶式神是人头鸟身的半神半妖,鸟爪般尖利的手捉住了姚冲,并且以化作剑刃的铁羽翅困得他动弹不得。 “住手,否则我就杀了他!”崔红袖几乎不用自己动手,她唯一做的事就是贴住姚冲的嘴巴不让他念咒。 第二十一章 这会儿,裴锦之已制伏其中一名意识仍清醒的闇血族,剩下的最后一个见自己孤掌难鸣,只得举手投降。 土蝠二话不说,拿出蒙汗药,将两名闇血族迷昏。 剩下她们三人与姚冲对峙,可惜这家伙果真是王八蛋,在崔红袖撕了他嘴上的符纸后,只是丧心病狂地笑道:“就算杀了我,这个阵也不会消失!” 式神的铁羽翅迅雷不及掩耳地搧了他两个耳刮子,打得他两颊肿胀。 裴锦之忍不住在心里赞叹,崔姨的道术真好用,不知她现在学来不来得及? “那就杀了你,等天亮吧,幽冥阵最大的弱点就是见不得光。”土蝠道。 姚冲却咯咯咯笑了起来,“对,但是你们都知道死咒吧?凭我的修为,对这个阵下死咒,那么天光将永远穿不透这个幽冥阵,这里将会成为死城!” “阵法除了本身的弱点,还有阵眼,把你丢到城外无人处,你想怎么祭出死咒都随便你!”崔红袖道。 姚冲也不知是虚张声势或果真早就有所应对,他冷笑道:“你们以为我没想过自己会被找到吗?告诉你们,阵眼不在我身上,我既然要布阵,就会布下一个让你逃到天涯海角都逃不出的阵!再得意啊,臭婊子!” 式神这回直接将他揍晕了。 “真的有什么阵是逃到天涯海角都逃不出的吗?”裴锦之觉得不可思议。 “当然不可能。”土蝠根本不相信他的鬼话,但是因为姚冲的这句话,三人心里却都有了同样的猜想。 “你们说的阵眼是什么?”裴锦之问道。 因为心里的猜想,土蝠不愿解说,崔红袖迟疑了半晌,只好道:“阵眼就是作为法阵的中心,绝大多数法阵是以道士自身为阵眼,例如防御型法阵;攻击型法阵则能反过来以敌人为阵眼……” “他们要抓的人既然是我,阵眼也许在我身上。”裴锦之道。 “我不同意!让你逃不出幽冥阵有什么意义?”土蝠就是不想裴锦之冒险。 她的任务是保护裴锦之,身为二十八宿,就算豁出性命也要完成主上交代的任务。 更何况她和裴锦之也相处了三年,是人都会有感情,尽避裴锦之并没有认出她。 “让我投降啊。”阵眼怎么想都不可能在别人身上,“成为阵眼有什么条件吗?” 崔红袖也不想回答了。以姚冲的能耐,只要见过裴锦之即可,当然以这么强大的法阵来看,有她的血液或毛发会是更可靠的做法,“如果他根本不曾接近过你,很可能就只是虚张声势。” “我曾经差点落到他们手上过。”裴锦之道,“那时也受了点皮肉伤,不过凌哥哥出现救了我。” 裴锦之见崔红袖动摇了,猜到她们不希望她冒险,她只好加把劲劝说道:“不管怎样总可以一试,反正这些妖魔鬼怪也拿我没办法不是吗?但是这个阵持续越久,无辜受害的人只会越多,一个丙区有多大、有多少人你们想过吗?那些闇血族不会被攻击,只有活人会被攻击,这表示我们眼下或许可以勉强应付,但时间拖长了,我们只会处于劣势,至少试着把这个阵移到城外再说。” 崔红袖不得不想到丈夫。他会要她离开,必定是遇到了强敌,然而在幽冥阵里,他不只要面对强敌,还有那些妖魔鬼怪。 “要不,崔姨替我卜一卦吧,我会往东边的开元门走,那是离丙区最近的城门,城外也只有坟冢,如果可行也能让伤害降至最低,不行也没有损失。只要卦象是好的,你们就别再阻止我。”裴锦之实在拿这两位大姊没辙。崔姨担心她就算了,这个少尹府总管怎么也这么婆妈? 土蝠默然不语,而挂念丈夫的崔红袖终究拿出了卜卦的钱币与龟壳。 裴锦之说的没错,她的卜卦很少出错,如果卦象不好,她也可以劝退她。 土蝠当下心里想的也是如此。 崔红袖请出一块地方,为裴锦之卜卦。 卦象排出来,土蝠与崔红袖都沉默了。 “是好的吗?” 土蝠背过身去不想说话,崔红袖只得道:“地泽临,利行。” “也就是好的意思啰!”裴锦之受到莫大鼓舞。 “我和你一起走吧。”土蝠只得道。 “你们可以留下来救其它人。”比起她,裴锦之认为丙区的居民更需要她们的力量。 崔红袖想了一下,“雾越来越大,你会需要有人替你指路,我也一起走吧。”裴锦之是因为她的卦而坚持要走,那么至少她有责任护送她。 出发前,三人将姚冲以及四名闇血族保镖分别捆绑或迷昏。 为了避免在越来越浓黑的雾中走散,土蝠以自身为阵眼创造了明光阵,大小罢好将三人笼罩其中,幽冥阵内的魑魅魍魉原就惧光,更不敢接近,明光阵中可以看见永远挂在东方的旭日幻象,三人借此往东方疾行而去。 血肉烧焦的气味混合着烟硝味,呛鼻且令人作呕,炽红火光将诡夜里的京城染成血色。 虎军出动了一整营的兵力救火,可是在庚市里救援的虎军甚至还搞不清敌人的身分就受到难以招架的袭击。 “哈哈哈哈……这就是你们轻蔑对待我毕生研究的下场!”藏身铁阎王像内的矮小老头疯狂大笑,铁阎王像内架设的火炮与火铳已经造成无数伤亡。 这个国家在多年以前,因为一个来自世外的异人——他定居青阳城,娶了姓凌的妻子,还让孩子全都随母姓一这名异人告诉先帝,在他的世界,曾经有个国家明明有着惊人的文化成就,却故步自封,重文而轻科学,导致最后被海外列强瓜分欺凌的惨剧。 先帝引以为戒,在当年成立了金陵国第一座科学研究院。 可惜的是,对靠着文举进仕的朝中要员来说,这个老是花大钱做一些可笑“研究”的科学研究院,根本只是国家的米虫,加上研究院里的院生全是一群只知埋头做研究,不懂官场辨则的怪人,才成立十年研究院就宣告解散。 当年倾家荡产只为了研究机关学的科学研究院院长董夔,最后落得一无所有,妻离子散,沦落街头。他只好靠着自己做的小型机关人偶,在街头表演勉强糊口,直到有一天他流浪到岩涛城,一个穿着西大陆贵族服饰的男子对他的表演极感兴趣,他被邀请至藏浪山庄为高贵的公爵表演他的机关术。 是的!瓦西里公爵是他的恩人,是他唯一臣服的王,唯一信仰的主!尽避十二煞的地位始终不及九大高手,但那根本不重要! 只有公爵看得起他,不只给他金钱让他继续最热爱的机关学研究,甚至给他机会一展长才!现在他要利用他多年的研究,让可恨的金陵国看清楚他们的傲慢和愚蠢! 从第一道炮击响起至今,铁阎王已经发射八枚炮弹。这种大型炮弹威力惊人,唯一的缺点是炮管冷却的时间稍长,所以他在铁阎王像内装了八根炮管。 这些炮管一开始当然不在阎王像内,京兆尹检查过阎王像,他们解释内里的中空只是为了减轻重量,而铁阎王像内部与传统攻城机具构造差异甚大,就这么瞒骟过那些愚蠢的狗官。 所有今晚用来攻击的火器,都是很早就分批运进京,铁阎王像只是多余的即兴设计——这是他对金陵的报复,他当然要设计出最吸引人的华丽道具,炮管可以随后架在阎王像内,并且只靠底部两个人踩踏板就能移动阎王像,而他在顶部靠转盘操控铁阎王像移动的方向。 那些饱读诗书的金陵国知识分子,从来就看不起这些小小的齿轮。他们愚蠢腐烂的脑袋根本想象不到,小小的齿轮只要靠得当的配置与计算,可以用极少的人力让笨重的物体移动。 铁阎王像,就是他华丽复仇的登场之作!他要让整个天京沦为人间炼狱! 当然,这个铁阎王像有个极大的缺点。 那就是盛夏时待在里头,加上发射过的炮管,简直能烤鸡蛋。两名苦命的闇血族拼命踩着踏板,热到得把身上月兑得只剩兜裆布。 除了铁阎王像,还有数十名手持特殊火器的闇血族在庚市里大开杀戒。那些特殊机具当然都是来自董夔的发明。 确切的说,董夔只是将旧型火器加以改良。 例如突火枪与飞火枪,东西大陆上现有的规格在填充子窠上都极为麻烦,而他做了可以及时简易填充子窠的设计。 又例如弓火药箭,几百年前就已出现在东大陆的战场上,旧型规格是羽箭绑着火药,一位弓兵能带的弓火箭并不多。他改良的是发射羽箭的机具,可以连续发射多达三十支的羽箭,虽然重了点,但对力量强大的闇血族来说,扛一两具弓火箭机具在战场上跑根本不是问题。 还有轻型的短铳火枪,虽然只能发射两到三枚子窠,但作为强大的暗器已足以让敌人防不胜防。 公爵不只赞赏他的创新,还将他的设计高价卖给了渠胥国,这对他来说不啻是最高的赞美!饼不了多久,这个国家最强大的武力部队,将会面临他发明的强大火器奇袭而溃不成军!想到这里,董夔简直兴奋到难以自持了。他抄起了霹雳炮,爬到铁阎王像顶部,对着逃命的人死命地砸。 “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哈哈哈哈哈——” 虎军的伤亡可想而知,更何况是平民。 虎军在疏散完庚市里大多数的民众后,抬来了原本放在仓库,每当京畿一带的运河与百灵河泛滥时用来挡水的沙包,将庚市的所有路口堵住,甚至抬出了备来守城,但还不曾使用的塞门刀车与钩撞车,尽可能布置在所有路口。 而在无法进入庚市的情况下,潜火队只能想办法在外围断火路。 只是敌人手中各种怪异的火器仍然让他们束手无策,直到在二十八宿的道士协助下,让手持火器的闇血族失去行动能力,虎军才得以勉强将其围剿。 但对于那尊制造了这场大火的铁阎王像却完全没有办法,尽避不再发出炮击,内部依然不时射出威力强大的箭矢或子窠,几乎没有人能靠近。 “太久了!”一名被请来与潜火队商量怎么断火路的火作师传,遥遥望着那尊铁阎王像,突然道:“再不想法子解决那尊铁阎王像,火炮炮管一旦冷却,他们就会再次炮击,你们布置的这些沙包与钩撞车会不堪一击!” 火作师传话才说完,一名壮汉突然越过人群,对着熊猛道:“这个能不能借我用?”他指着装有两片铁板的钩撞车问道。 众人傻眼的当儿,熊猛有些结巴地道:“你要做什么?” 罗小二只是笑咪咪地问:“可以用吗?” “呃……好吧。”反正解决不了铁阎王像也会成为废铁,熊猛也懒得想之后上头究责的问题了。 谁知道罗小二一得到首肯,走上前,一脚踩在车轮上,双手握住背撞车的铁板,也没见他怎么使力,钩撞车上其中一片铁板就被拔了下来,让周围的人一度质疑兵造局到底有多不济事? “喂!”所有人都惊呆了,罗小二却接着一个大跳跃,跳过沙包与塞门刀车进入禁制区内。 第二十二章 “他要干什么?” 在许多虎军都还没反应过来时,几名二十八宿的道士立刻跳到屋顶上,在罗小二冲向铁阎王像的同时,以术法控制住近处几名想阻止他的闇血族行动。 子窠与箭矢狂暴地打在钩撞车的铁板上,但他的移动速度一如他蛮牛似的体型,就像暴冲的野兽,所有人就这样看着罗小二冲向铁阎王像,顷刻间,他已经立于铁阎王像下。 “哪里来的疯子?”董夔跳着脚,“还愣着干什么?拿神火枪射他!” “他贴得太近了!”伸出去的枪管可没办法转弯射击。 “别让他进来!”只要他进不了铁阎王像,他安然地躲在里面,这疯子又能拿他们奈何?“填火炮!直接烫死他!” 董夔跳到阎王像底部,搬起沉重的炮弹打算亲自装填进炮管里,这时却听到一声低吼,伴随着铁阎王像发出金属受外力扭曲时的刺耳吱嘎声…… “喝啊——” 紧接着,董夔感觉到脚下和视线所及都倾斜了,重达数斤的炮管甚至滚得东倒西歪,压伤董夔和两名闇血族。 “你想干什么?”董夔大喊。 路口的虎军以及二十八宿的道士,甚至是那些因为术法而动弹不得的闇血族们,此时此刻,一个个目瞪口呆。 罗小二双手抓住铁阎王像底部,竟然就这么将它抬离地面,他站稳马步,一声惊天动地的大吼,将铁阎王像朝身后狠狠地摔了出去。 就像他平常把不长眼到店里闹事的武林人士摔出去一样。 轰—— 董夔华丽的报复,被摔个稀巴烂,加上内部承载重达数斤的炮管,经这么一摔,整座阎王像分崩离析。 “你这个……该死的!”董夔被炮管压得动弹不得,惊恐且愤恨地看着罗小二。 “我不该死。”罗小二搓着下巴,“我每天都很认真工作,跟这里的所有人一样,他们都是认真讨生活的老实人,该死的是轻易践踏他们生命的人。” 干嘛对那种谩骂认真回应啊?路口的虎军弟兄一个个在心里紧张地吐槽。 这话却让董夔一阵恼羞,“那些脑袋愚蠢腐烂殆尽的猪猡!贱踏他们的生命又怎样?” 罗小二严肃地看着他,然后将手指折得格格作响,“你太坏了,这里不欢迎你。” 他走向董夔,惹得董夔大惊,忙举起手中的火折子,“这个国家从来就没有欢迎过我!既然如此,我就把这里夷为平地!”远处的虎军来不及制止,董夔已经点燃倒落在他身旁的一桶火药,“这桶火药足够把整个庚市都炸成灰烬!我们黄泉路上见吧!炳哈哈哈……” 周围看见这一幕的人忙不迭地想跑,而罗小二看着在引信上爬行的火舌,果断地冲上前抓起那桶火药,聚足气劲,扭转腰身,全身肌肉鼓起,又一声惊天大吼—— “喝——”他将火药往天上丢。 “不行啊!爆炸的火药落下来会引来更多祝融!”火作师父大吼。 “水龙咒!”不远处,一名少女大喊。 那是极为短暂的片刻,火药桶被罗小二以蛮力丢到高空爆炸,几名道士听见少女的呼喊反应过来,有策动水龙阵,有祭出冰雨符,尽避他们知道凭自己的力量,恐怕是杯水车薪…… 惊心动魄的大爆炸,宛如在子夜燃烧的太阳。 爆炸的碎片坠落后,果然立刻就在木造屋顶上烧了起来。 然而所有在庚市的道士见到策动水龙咒的同伴,也立刻祭出自己的术法,虽然内心绝望,但没有人愿意就此撒手不理。 不知是否因为人多力量大,在火药的碎片落下,开始引起更多火灾时,分散而零星的雨越来越大,最后天空竟响起阵阵雷鸣,顷刻大雨便像无数条鞭子击打在地面上,雨声比擂鼓更响,丰沛而惊人的雨水一下子就将所有人淋得狼狈不堪,可是几乎所有人都喜极而泣。 “潜火队打起精神!务必确保火势完全消减!”潜火队长鼓足中气在雨中撕吼道。 罗小二看着因为被压断腿而动弹不得,同时被这场大雨淋得茫然失魂的董夔,摇摇头叹了口气,转身要离开之际,四名挣月兑道士控制的闇血族飞快地袭向他—— 砰!咔咔咔…… 尽避雨声盖过了一切,但假使有人刚好看见那一幕,恐怕耳朵都会跟着出现骨头碎裂的幻听。 四名闇血族不是被一拳打得头颅变形,就是两人的脑袋被抓起来硬撞成一块,头破血流躺平在地。三招解决四名闇血族的罗小二单手拎着凹了好几处,而且被熏得焦黑的铁板回到熊猛身边,一脸愧疚,“抱歉,这装回去应该还能用吧?” 熊猛脸颊颤动,“呃……我会请兵造局的师传修好它。” 罗小二槌了一下熊猛的胸口,“很好,下回你到店里,我请客。”说罢笑嘻嘻地放下焦黑的铁板离去,留下熊猛捣着胸口怀疑自己会不会内伤。 万有楼之顶,黑子与白子已占满棋盘,胜负却未分。 这时,庚市的上空,突如其来的大爆炸,让天空瞬间亮如白昼,始终守在了望台屋顶的洪福在爆炸的瞬间便出现在凌曦身后,以斗篷挡住随着风飞进了望台里的烟屑。 “打扰了少爷与贵客的棋兴,请见谅。”洪福一手举着斗篷护住主子,一手放在胸前致歉。 何世叹微微一笑,“无妨,我也要感谢你替我挡了风。”说罢又咳了起来。 “少爷,起风了,是否和贵客一起移驾屋内?” “何先生觉得如何?”凌曦依然气度翩翩地问道。 “好吧。” 凌曦与何世叹回到下一层的茶室时,正巧电闪雷鸣,顷刻便大雨如泻,但茶室内已备好舒适的矮榻与引枕,几上搁着温茶与点心,两人的棋盘也一个棋子不少地被移了下来。 大雨令空气谅冷,洪福不只为主子披上大袖衫,也为何世叹备了一件暖氅。 “哪天小少爷的贴身保镖要是想引退,介不介意我挖角?”何世叹开玩笑道,这句“小少爷”明显有几分调侃。 凌曦只是不咸不淡地瞥了他一眼,“洪福伺候了我家三代,他若想安享天年,我也不会亏待他,用不着被你挖角。” 何世叹掩着嘴笑了起来,洪福行了礼后默默地告退。 茶室的窗子全都降下竹帘,雨声竟让这一室宛如与世隔绝。 其实已经没有下棋的兴致,何世叹道:“比起分出胜负,更在意怎么咬住敌人的对手过招,想不到还挺累的呢。” “彼此彼此。” 何世叹脸上仍是淡淡的微笑。其实他只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罢了,这位小少爷对他的兴趣真是令他不胜惶恐啊。 “虽然我不喜欢自以为是的小表,但是看在你还有不少优点的份上,我决定送你一点情报,以弥补你今晚的损失。” 他能有什么损失?凌曦不太开心地想。 而且,谁是自以为是的小表? 何世叹拿起茶壶,替不动声色的凌曦斟满他桌前的空杯子,然后才替自己的杯子倒满,“凌公子应该听过两百年前,人类道士追杀妖怪与巫士的故事?” “听过。” “万物追求道性是本能,但不管在哪个世界,人类总喜欢独占这项资源。虽然在两百年前,巫与道算是分出胜负,人类道士因为利益而团结一心地消减了绝大多数的妖怪,当时的大妖怪自然也会群起反抗,却敌不过人类道士的阴谋,他们有计划性的将最强大的几只妖怪封印在地底,并且建造宏大的城市为封印,让大妖怪们只能在城市底下沉眠,没了大妖怪当靠山,剩下的小妖怪成不了气候,没几年就被人类道士消减得几乎不见踪影。” 这到底算故事还是情报?“你的意思是,我们脚底下睡着大妖怪?” “『脚底下』可不足以形容道士们法阵的强大。”何世叹并不意外这小表的反应,“也许你可以回家问问擅于布阵的手下,玄英城的格局够不够格封印大妖怪。” “然后呢?这算什么情报?”好吧,其实他还真的在找法力强大的巫士,但只有妖怪有什么用?他可驾驭不了那些大妖怪。 “还没完呢,目前已知封印了妖怪的四大城当中,有两座城的情况非常特殊,一座是我们所在的玄英城,另一座,”他顿了顿,才诡笑道:“是青阳城。” 见凌曦拧起眉,何世叹才继续道:“被封印的妖怪,可以说两百年来都处于沉睡状态,但是玄英城的这只不知道为什么,几年前就失去了神识一应该未死,只是不明原因法力尽失,本体应该还被封印住;至于青阳城的情况就有趣了……” 他故意卖关子,喝口茶润润喉,凌曦却道:“玄英城底下睡死的那只该不会是你吧?” “……”还好他没把茶喷出,“神识既然消失,我又怎么会出现在你面前?” “所以你是青阳城的那只?封印破除,跑出来闲晃?” “答对了一半。有人解开了青阳城的封印,但我不是妖怪。” 不是吗?明明就妖里妖气! “猜猜看,解开青阳城封印的是谁?又为什么这么做?” “是我爷爷吗?”他老人家总是做些奇怪的事。 “不,这是近几年才发生的事,约莫就在……七年前吧。”何世叹微笑地看着凌曦陷入沉思的模样,显然七年这个时间点让他联想起什么来。“我不得不佩服此人能知道这些秘密,并且利用它来保护青阳城,因为青阳城的封印破除后,大妖怪似乎与某人订下了契,并没有因此报复人类,反而还布下结界保护整座青阳城,包括了翡翠山庄。” “保护?” “你没发现吧?这些大妖怪的修行至少都是上千年,当年出动了人类所有道士合作才完成封印,就是现存的最强道士在青阳城也无法施展法术,瓦西里手下的道士就更不用说了,很可能就连瓦西里控制手下的能力,在青阳城也会失效。” “你怎么知道?”话落,凌曦觉得自己似乎问了蠢问题。 “瓦西里的能力在青阳城不管用只是我的猜测,至于你也用不着管我怎么知道,我想和你做个交易,如果你完成了,我可以告诉你一件你想知道的事。” “什么交易?” “解开玄英城的封印。” “玄英城底下那只不是睡死了吗?” “我要亲自看过才知道。”而且神识消失和睡死是有差的一虽然小少爷所谓的睡死应该是开玩笑。 封印在玄英城底下的这只本来就特别难搞,难保不是做了什么蠢事。 “为何你不自己解开封印?”他才不相信他没有一点妖法或道法。 “我的法力并没有恢复到足以解开封印。”更不知道未来是否能完全恢复。 否则的话,所有的外来者,不管是夜神或狼神,甚至是因为时空错乱而出现在这个世界的不该出现之人,早被他一一剔除。 只是事到如今,这些因为时空错乱而降生于这个世界的人,恐怕是他唯一能托付的对象,他们身上存在着一股特殊的力量,总是能越来越强大,要压制闇血族与月獠族,甚至有可能再次杀尽妖怪的人类道士,也许真的非他们不可。 “我想再问一个跟你无关的问题。”凌曦见他似乎想离开,立刻道。 “什么问题?” “你刚刚说瓦西里的能力,是什么?” “你不知道吗?”何世叹一脸讶异,让凌曦有些不爽。 “夜神——他们的故事自称为天神,”何世叹冷笑,“果真是狂妄自大的族类。他以自己的元神与精血创造的五名使者,分别拥有他的一种能力,瓦西里在西大陆是『统治者』之意,就如同他的名字,接受了他的恩典成为闇血族的人,都会被他所统治,没有任何人例外。” 原来如此,看来今晚真是意外收获丰盛呢! “我想你知道这些也该足够了。”何世叹起身,“如果对于怎么解开封印有疑问的话,回去问问你堂哥凌云,他当年是怎么办到的?或许七年前他带回翡翠山庄的少女是某种关键?” 见何世叹转身离开,凌曦又道:“你不问我,我今晚的杀手锏是什么吗?” 他可是还有好多问题想问呢! 何世叹没转身,只是侧过头,笑容里的促狭让凌曦感受到明显的轻视与戏谑,“不用了,我想我猜得到。我自己离开就行,不劳小少爷相送。”然后他掀开茶室的布帘,走出作为影壁用的屏风,当凌曦追出去时,不管是楼梯或下着雨的露台,已经没有任何人影。 第二十三章 第九章 朝东行的裴锦之等三人来到城门之下,却发现城门紧闭,而且因为幽冥阵的原因,城门内外不见任何人的踪影。 “我的式神刚刚回报,幽冥阵果然渐渐移往城外。”崔红袖道,如此一来丈夫也能全心应敌,让她安心不少。 她们三人决定爬上城墙,以轻功和术法越过城墙来到城外。 就在此时,庚市上空发生了剧烈的大爆炸,崔红袖想起稍早时望火楼的警达,不免担心起在庚市的义子女们。 “庚市今晚到底怎么回事?满意她们要不要紧?”裴锦之也同样担心。 土蝠则是愧疚地不敢开口,如果熊家四个孩子有任何差池,她难辞其咎。 “先离开京城再说吧。”崔红袖道,不管如何先让京城远离幽冥阵的威胁,到时她与土蝠合力,应该有办法解除裴锦之身上幽冥阵的阵眼。 这时九天雷动,大雨突如其来,黑雾竟然也缓缓散去。 “怎么,原来这些黑雾怕雨吗?”裴锦之有些喜出望外。 崔红袖与土蝠却都感觉到这场雨不寻常,但是黑雾散去之后的景象却让两人如临大敌。 “哈哈哈哈……公爵果然神机妙算,于一诺那老家伙也真不济事,竟然让裴锦之逃出来了。” 开元门外,大雨滂沱之中立了无数道黑影,仔细一看都是一些身体腐烂,形神呆滞的尸体。 “这处坟冢让我的丧尸要多少有多少,看来这回能立下大功的是我!”藏身于黑暗之中的练尸道士诡笑道。 土蝠低咒着拔出了腰间的两柄短剑,“崔红袖,这回你的卜卦可失灵了!” 神情同样紧张的崔红袖则再次召唤出高阶式神,三人呈扇形阵式以确保背后没有敌人。 “你的丧尸最多只能当炮灰。”暗夜的雨幕中缓缓浮现一名高大得不可思议的巨汉,“就算没有绝世武功,练丹术也能让我拥有堪比绝世高手的实力!看来于一诺那老贼也牺牲了,只要我擒住这小妮子,就能递补成为九大高手吧?” 于一诺这名字已经让崔红袖连懊悔自己卜卦失灵都没心思了。 于一诺,不只是林长歌的挂名师父,也是在林长歌成名之前的穹桑第一剑客,若非加入叛军,在当年的王城战役中中了埋伏与剧毒,于一诺的实力可是穹桑国有史以来公认最强的剑客。丈夫若是对上于一诺,一开始专心应战或许有胜算,但她们方才耗去太多时间,只希望如今幽冥阵解除得不算太迟。 巨汉缓步朝三人走来,那股恐怖的压迫感让三人丝毫不敢大意,他耀武扬威似地一拳将丧尸打得飞出数百尺外,槌击地面甚至能令人差点站不住脚。“练阵术?练尸术?练符术?” 巨汉见到崔红袖身边的高阶式神,以为她是练符的道士,“今晚正好让各位同修见识见识,练丹术才是道术最强的一系!” 巨汉的模样太过诡异,恐怕不知吃了多少丹药才能变形成人不人鬼不鬼的怪模怪样,是以崔红袖与土蝠都不敢轻举妄动。 然而,此时裴锦之突然萌生一股极为怀念而且熟悉的感应,当下她拉住了崔红袖与土蝠,二话不说往旁边退开数尺—— 那巨汉见状正想嘲笑,冷不防的,在场没有人知道事情是怎么发生的,巨汉高壮的身子,纸片一般飞撞向城墙,瞬间把城墙给撞出一个大窟荫。 城外的雨势在此时稍减,城墙坍塌后只剩毛毛细雨,众人惊疑未定之时,好不容易毁坏的城墙不再滚落巨石与砖瓦,她们才渐渐看清楚那巨汉竟然趴倒在瓦砾堆当中,动也不动。 怎么回事?他自己撞向城墙,把自己撞晕了吗?玄英城的城墙可是补了钢钉与装甲,而且以巨石堆炮,厚度不是一般城墙比得上的,武功再如何高强,硬是撞上去也要受伤的,更何况是把墙都撞出一个洞来。 但,所有人同时也看到坍塌的瓦砾堆前,有一道穿着斗篷的削减肥影,他先是拍了拍身上的瓦砾与尘土,然后搔了搔脑袋,对眼前堆积如小山的瓦砾堆似乎有些困扰,接着左右张望,很快地找到撞击时滚出他怀里的包裹,捡起包裹后还仔细确认里头的便当有没有被压扁。 还好没有,他很珍惜地拍掉包裹上的尘土,小心地收进怀里。 那真是再熟悉不过的一幕,让裴锦之好怀念,尤其以前被撞飞的人常常是凌隆,又更让她怀念了。 裴锦之几乎笑了出来,“崔姨,你的卜卦真的很准!” “什么?”土蝠与崔红袖都是一脸不明所以。 这时,几里之外,懒得快马加鞭赶路,优闲地驾着马车和妻子徐徐而行的武林盟主,千里传音道: 小阳啊!要是你又把人家城墙给撞塌了,赔偿要从你的零用钱里扣哦! 斗篷下的秀气脸蛋闻言一脸震惊,裴锦之忍着笑意,忍不住同情起凌阳了。 倒在巨石堆中的巨汉半天都没反应,藏身树林里的练尸道士没了主意,而这时原本被瓦西里派来支持开元门的九大高手之一的公孙奉陵,认出了祁枫的声音,他朝着夜空发出一声尖锐且恐怖的鸣啸,离得较近的裴锦之等人都不由得捣住耳朵,连几里外的祁枫与妻子也听到了。 “女乃女乃的,三更半夜鬼哭神号想吓唬谁啊?”驱车赶路的祁枫不爽地啐道,回头掀开车帘对妻子道:“没吓到吧?” 凌南烟摇头,“小阳不知赶上了没有?” “一定赶得上啦!苞他说小曦会请他吃大餐,谁也拦不住他。”要不是因为担心孙子,两人这时本来应该在驿站里过夜的。 祁枫从来就不喜欢让妻子太劳累,每每两人出行,他必定精准安排沿路休息的地方,然后以刚刚好的车速优闲地前进。今晚若不是凌南烟挂心凌曦信里说的,京城今夜恐有大事,她为此卜了一卦,卦象显示,此行若延迟将有变量,因此前一晚便要丈夫和孙子提早出发。 在不让妻子操劳,也不想她挂心的前提下,当晚他们在离京城大老远的另一个城镇里换马时,祁枫便对路痴孙子道:“小阳啊,小曦说今晚请你吃大餐,不过照我们的速度到了京城都三更半夜了,从这条路直直跑的话,可以一路跑到京城,但是记得看到城门要停下来啊!” 话才说完,一心想着吃大餐的凌阳已经跑远了,祁枫这才慢悠悠地带着妻子上路。 “你是什么意思?”被派来支持的广延人娑摩,一脸不悦地质问发出撤退讯息的公孙奉陵。 “看到那个一路从东方跑来,在我们发现以前便撞死孔武的人吗?”公孙奉陵问。 “看到了,那又怎样?孔武就是不想好好练武,妄想靠丹药就能与勤练武艺的高手匹敌,他会被一下撞死也是刚好而已。”娑摩的语气尽显她的不屑,同样是靠特殊能力成为十二煞,她可不曾荒废武艺。 “我跟那人大概可以打成平手,但是他们的援军不只他,刚刚那句话是武林盟主祁枫在离这里几里外传的,过不了多久,东大陆第一高手就会到达开元门,而在此之前,裴锦之身旁那两个道士完全可以牵制住你的虫群和仇元修的丧尸。” “没有实际交手过,你怎么能肯定?”娑摩根本不信。 “公爵要求姚冲,万一他布阵时藏身处被找到,就想办法将裴锦之诱骗到城夕卜,尽避裴锦之身旁可能会有人保护,我们也不见得没有胜算,所以公爵才派出我们来支持。但最难以应付的情况便是祁枫的到来,而且练阵的道士正好就是你和仇元修的克星,你们的丧尸与虫群对上她们的阵法根本毫无胜算。” 娑摩确实见过道士的练阵术如何将她的虫群瞬间消减,当下虽然不甘,但也只能同意撤退。 公孙奉陵的鸣啸,以凡人的耳力,约莫数里之外能听闻。但对于闇血族来说却能在更远处收到讯息,包括了百灵谷内的裴悯之。 甩开了所有的闇血族手下,凌隆缓缓地耗尽裴悯之的体力,虽然他并不知道这个战术能不能奏效,但至少是眼前最好的办法。 瓦西里能把他从裴锦之身边调开,想必今晚的京城不会平静,他既然无法回去,唯一能做的就是牵制住裴悯之,到目前为止裴悯之都没能成功月兑离瓦西里的掌控,让他回京城帮助闇血族伤害他最不愿伤害的人,那对他们双方都是最大的凌迟。 感知一向敏锐的凌隆隐约听到那声尖啸,而裴悯之则抬起头看着京城的方向,冷硬的脸上露出松了一口气的神情。 “怎么回事?”凌隆察觉他神色有异,问道。 “带锦之回青阳城。”裴悯之道,“只有那里才能保护她……说服我爹娘也带着弟妹一起……”好不容易抓紧撤退前短暂的机会吐露情报,裴悯之飞快地说完,又扶住头,“我把她交给你了……带她走!” “为什么?那你也一起去青阳城不行吗?”青阳城既然能保护裴锦之,虽然他不清楚为什么,那么应该也能保护他吧? “如果我控制不住,去了青阳城只是让锦之更危险。”他说着往后跳开,凌隆想追上前,却被他一掌打飞。“别跟过来!我快要支持不住了,趁现在他们打算撒退,快回去!”他可以死命地与公爵的能力对抗至今,是因为对手是凌隆,他得离开让凌隆召唤能替他带路的人,否则他怕自己克制不住,把带路的人也给杀了。 裴悯之飞快地往撤退的方向行进。他猜想经过这一次,公爵不会再让他接近凌隆或锦之,因为他反抗的力量变强了,这对他或许比较轻松。 只是下一次,他恐怕会六亲不认地杀了某个凌隆的兄弟或伙伴。 京城外,至交兄弟分道扬镳。 京城内,师徒恩怨一刀两断。 林长歌在幽冥阵未解除以前一直居于下风,幽冥阵解除后形势逆转,身上不知挂了多少彩的林长歌,最后仅靠着一击斩飞了于一诺的头颜。 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败下阵来的于一诺,在头颅掉到地上时甚至还能说话,那一剑快得连他的眼睛都追不上,“哈……好吧……”当年那些所谓义军攻入王宫时,他对于自己堂堂穹桑第一剑客却要死在一堆蝼蚁下贱的伎俩下愤恨不已。 也许,死在下一位穹桑第一剑客的手上,也不算辱没,只是临死前仍然不改叛逆本性地道:“还是不甘心啊……你这个不干不脆,什么都放不下的……家伙,为什么……可以变那么强?” 死人还那么多废话!林长歌抹去脸上的鲜血,抬起头,看见妻子的式神在上空盘旋,一颗心才终于放下。结束战门后第一件事是去找一口水井,把自己一身狼狈洗干净,免得一会儿又要被叨念。 而且,他也不希望红袖看见一身是血的自己,那心碎的神情总是让他没辙。 就是因为什么都放不下,才不得不变强啊。但是对那种心目中只有自己的人,讲到嘴干他也听不懂吧。 第二十四章 扣!扣!扣扣扣…… 收到各方捷报,确认瓦西里的爪牙已撤退,形势大抵都在掌控之中的凌曦, 懒洋洋地瘫坐在万有楼楼顶的茶室,弹着棋盘上的黑子玩。 一旁的洪福依旧站得笔挺,彷佛永远不会流露一丝破绽与老态,面容慈祥而包容地等着小少爷使完性子。 唉,是的。 因为被取笑是臭小表,所以他家少爷生气了,幼稚地拿对方的棋子出气,看着小少爷长大的老总管只好默默地等他消气,然后估计他差不多玩腻了的时候,静静地呈上一盅莲藕茶。 “少爷,吃点夜宵吧。” 还真的有点口渴,凌曦一口喝干莲藕茶,重重放下茶杯。 不老不死的僵尸有比较了不起吗?千年大妖怪了不起吗?跟他们比起来,他确实是小表没错,小表怕打架打输,写信回家告诉长辈,这就是他的杀手锏,猜得到又怎的?哼! 夜已深,今夜之后,作为神策军的管理者,凌曦还有很长的仗要打,洪福自然不頼见到小主子花力气在赌气上,只得道:“老太爷和太夫人应该再不久就到了,两位舟车劳顿又深夜赶路,想必会希望尽快休息。”虽然幼稚,却也是个期待爷爷女乃女乃顺道来京城陪他小住,甚至开心地计昼要带爷爷女乃女乃到处走走的小少爷,即便不顾自己的身子,却肯定会顾念长辈的劳累啊! “也对,回家吧。”扇子刷地张开,大少爷总算甘愿回家,洪福在凌曦起身的同时立刻为他披上雪白披风,前一刻还幼稚地使性子的大少爷立刻回复成外人眼里风度翩翩、气质高贵的京城贵公子。 七月一日,原本是依例不早朝,但皇帝的御书房在宫门一开就吵闹不休,想参凌曦和京兆尹一本的官员多到得排队。 到了隔天的早朝,京兆尹跟凌曦为了救灾,已经两夜没有合眼。凌曦自万有楼归后就没喘上一口气,然而尽避眼底下一片黑痕,看起来也仅仅是多了一股萎靡之气,贵公子风范可没一点折损。 令人讶异的是,七月二日的早朝,凌曦原本准备的辩词一句都没用上,原因是朝中向来最不掩饰对凌曦不满的宰相姬鸣凤头一个站出来把矛头指向神役司。 确实,京兆尹呈上来的所有证据都显示,造成庚市大乱的那批火器,几乎都是借由神役司的特权才能瞒过虎军的禁制运进京里,这下朝臣反而不好针对救灾救了整晚的凌曦与京兆尹。 最后大批被瓦西里恐吓过的朝臣仍旧反对解散神役司,今上则退了一步,只收回神役司管理京城庙宇与使用离宫的权力,并且撤换神役司的长官。 这些算是后话了。 话说回七月一日子时离开万有楼后,凌曦安顿好两老,紧接着就是把虎军分成两班,一班救灾,一班休息,毕竟接下来善后的工作得持续好几曰。 至于虎军日常的巡逻工作则改由府军接手,一部分的府军也将加入救灾行列,府军的调度还是在当天早上,群臣都围在御书房外等着告状时,今上让大内总管悄悄把圣旨带给凌曦,还吩咐了许公公传他的话: 好好想想明早该怎么说,别让朕太为难。 结果那个平日老是拿些鸡毛蒜皮小事参他的姬老头倒是替凌曦省了不少口水。 姬鸣凤是那种一板一眼的忠臣,看不惯凌曦这种贵族公子爷恃宠而骄又高调的作风,但和那些眼红凌曦受宠的官员不同,姬老关心的是国家社稷,该就事论事就不会落井下石。 凌曦将裴锦之与凌隆排在一早就休息的那一班。毕竟接下来他得忙上数日,他想让堂哥和裴锦之替他陪大老速来替他吓跑敌人的两老。 城外的丧尸退去后,裴锦之等凌曦到了开元门,确定凌阳有人带路后,便回到城内加入救灾的行列,尽避她也想知道凌隆在哪一区,只是在把所有人都压榨到筋疲力尽的救援工作中,她并没能分出太多心神。 凌隆当然也早就被带回城内,但那当下他几乎是逃避面对裴锦之,于是也二话不说地加入救灾行列,至少那让他有事做,也不用思考。 天灰蒙蒙地亮起时,凌曦发布了分班的命令,凌隆总算来到裴锦之身边,“早点回去歇着,下午好回来替他们。” 尽避忙了一夜快累瘫了,但要离开满目疮夷的庚市,心里还是会萌生出愧疚与压力,但是每个人都只能告诉自己必须尽快恢复体力好回来接手。 两人于是一路无语。 因为破坏最严重的地方在庚市,许多第一班休息的虎军弟兄选择回虎贲营,那里有足够的地方能打地铺。裴锦之则因为想起房东婆婆而坚持回住处一趟,幸好同样在医所忙了一夜的土蝠料到裴锦之会担心,早了一步回到住处,演技精湛地扮演整夜吓得没合眼的老太太。 “真是吓死我了!”因为他们的住所紧临御街,离庚市稍远,昨夜除了大爆炸时有几处房子差点酿成大火,眼前倒无大碍。 “您没事就好。”裴锦之总算放下心中一颗大石。 回到房间后,裴锦之很快地做了梳洗,然而躺上床后却发现自己几乎没什么睡意。这也难怪了,这种时候能够睡着的,往往是身体都累到了极限,看来她长年习武也是有坏处的。 正苦笑的当儿,凌隆便来敲她房门。 他太常在这时来敲她房门,裴锦之竟也习惯了,开门时见他一脸疲累,心一软便让他进屋。 她想他应该没什么心思乱来吧?于是在他坐上床时也没说什么,把房门关上就回到床边。 “很累吧?”她从来没见过他这么没精打彩又疲累的模样。 凌隆其实还没想好面对她时该说什么,又该如何毫无愧疚地隐瞒昨夜见了裴悯之,却放任他回到瓦西里身边的事。但他还是想见她,想听她的声音,至少知道她就在身边也好。 于是他就来了。比起身体,真正累的是心,正不知该怎么起头,她却又一次地让他发现……难怪自己就是吃定了她。 因为她就是这么心软又好吃!镑种意义上的好吃。 “借我靠一下。”他整个人贴上去,然后四肢并用地把她抱在怀里,像孩子累了,抱着心爱的玩具一样,霸道任性而且不容拒绝。 裴锦之从开门见到他颓丧的模样时就心软了,因此任由他整个身子罩住她,还不住蹭着,好像仅仅抱着还不够,还要让他和她每一寸都能贴在一块儿那般。 有点烦人,但是她忍住,拍了拍他埋在她颈窝的头颜,包容他难得的撒娇。 但是,她终究低估了这男人的体力。 两三天不睡对他本来就不算什么,和裴悯之的战门虽然耗体力,但还在他能负荷的范围,要知道他从小到大打架的对象不只裴悯之,还有不知疲累为何物的哥哥与小阳,昨夜那种程度的缠门对他们来说,大概刚好可以暖身罢了。 他讨拍拍只是因为他想讨拍拍,爷觉得心很累! …… 尽避凌曦原本希望爷爷女乃女乃来到京城可以尽兴地游玩,可他大概一时忘了自家女乃女乃是什么性子,第一天因为从西边的开元门进城,没见到太多惨状。第二天见孙子忙,两老一向很会自己安排节目,再说他们在京城也有老朋友,一大清早便叫了车访友去了。 然而凌南烟一见庚市的惨状,医所的伤员甚至多到得借用庙庭安置,当下哪还有心思游山玩水?于是在孙子忙着救灾那几日,她也前往老友开的医所帮忙看诊,而祁枫一如既往,妻子看诊时,他就充当跑腿小厮,打杂和张罗吃喝的事。 反正他很闲。后来凌隆还请他跟着虎军帮忙处理庚市那些断垣残壁。 那会儿几乎没有人知道,那一头银灰发,模样四十开外,身子比年轻人不知精壮结实多少倍的帅老伯,原来是武林盟主哪! 就这么约莫过了七八天,庚市的善后只剩下清理,这些都能交给府军处理,虎军总算回归日常工作,凌曦便对凌隆提起带裴锦之回青阳城之事。 “悯之也要我带她回青阳城,为什么?” 凌曦整个人看起来瘦了一大圈,派头倒是十足,“这就要问大堂哥了。”他把那日何世叹说的话说了一遍。 “你是说……”根本不信有妖怪这回事的凌隆挑眉,“大堂哥收伏了一只妖怪?”是谁?凌玻珀吗?那丫头与其说像妖怪,根本是野兽吧。 凌云在七年前不知从长安区哪座深山,带回了一个连话都不会说,还见人就咬的野丫头,取名玻珀,据说丫头的亲生父母将她丢在山林里,不知身世为何,因此跟他们姓凌。 那时,凌云已经接管了不少翡翠山庄内的大小事,算是半个作主的人了,他要养一头野兽……不对,是小女孩,山庄内还真没人有分量反对。 “何世叹没说收伏妖怪的是大堂哥。”凌曦也曾怀疑过凌玻珀,但是跟凌隆一样,要他相信凌玻珀是大妖怪,还不如相信她是野兽化身还比较合理一他绝对不是在记恨她当年才见面就咬得他血流如注! 虽然去年见到那丫头时,她已经会正常说话了,但还是很没礼貌就是了。 “至少可以肯定,这只大妖怪对我们没有恶意,如果锦之回到青阳城,我们也不用提防瓦西里手下的道士会对她下手,另外再把锦之的爹娘弟妹接到青阳城,就算是帮悯之照顾他的家人吧!我在那天就让白虎七宿带着我的信送给二伯,如果顺利的话,今年中秋大伙儿回青阳城过节时,二伯就能顺道护送锦之的家人一起过来。” 第二十五章 第十章 知道裴锦之会想与众人好好道别,凌曦让她自己选择,最迟八月初与祁枫夫妇、凌曦与凌隆、凌阳一块儿回去,有这么多保镖护卫着,也不怕瓦西里麾下什么九大高手……噢,对了,现在剩七大高手。 但裴锦之得知京城这场翻天覆地的大乱竟是因她而起,无论心里多舍不得三年来照顾她的人,为了不牵连他们,她决定早早离开京城,免得瓦西里重整旗鼓又卷土而来。 因此裴锦之选在七月中就离开,虽然仅能匆匆地与虎军弟兄与林长歌夫妇道别,但能见到家人也是极大的安慰。 凌曦挑选的护卫除了凌隆,还有凌阳与土蝠。在确定要离开京城后,得到凌曦的首肯,土蝠总算以真面目和裴锦之相认。 裴锦之也明白鬼门开那天土蝠的反应是为何了,尽避知道一切是凌曦的安排,裴锦之还是感激土蝠照顾她的心思。 想想她的运气真的很好,只身来到京城,却有那么多好人照顚她。但愿有朝一曰不必再提防瓦西里,她能够好好地与这些朋友兼恩人相聚。 “小阳,对不起,你才刚到京城没多久,又要你回去。”同样是青梅竹马,明明凌阳还大她一岁,可就是让人忍不住把他当弟弟照顚。 其实不只裴锦之,凌阳一向很得“大姊姊”们的疼爱,姨婆大娘们更是经常把食物送给他。 凌阳往嘴里塞红豆包子的手顿住,然后摇摇头,大半张脸被遮在兜帽下看不清神情,但也懒得开口说话,反正他相信裴锦之会明白他的意思,所以一点也没有解释的打算,只是又往嘴里塞进一颗包子。 他只要有吃的,根本不在意别的。回青阳城也同样有大餐,何况这几天每个人都在忙,只有他天天吃好料,也不算可惜。凌阳脸颊塞得鼓鼓的,因为脸蛋小,皮睿白细又眉清目秀,他偏爱穿有兜帽的上裳或斗篷,至少盖住了半张脸,只露出脸上最阳刚的嘴唇与挺直的鼻,看起来还是挺威武的。 这种彷佛他和裴锦之心有灵犀,所以不必言语的反应,看得一旁的凌隆很不是滋味。 “就知道吃!”凌隆迅雷不及掩耳地扬手朝弟弟后脑勺挥了过去。 凌阳却像后脑长了眼睛似地瞬间移开,然后转身,依然看不清兜帽下的神情,嘴角却勾起挑衅的笑。 凌隆手更快地抄走他怀里的包子,“有东西吃也不知道孝敬我?欠揍!” 竟然抢他包子!凌阳扑了上去,一个二十七岁,一个二十五岁的大男人,在马车上就扭打起来了。 这已经是旅途上数不清第几次了。老实说当凌曦要凌阳跟着他们一起回青阳城时,裴锦之就觉得不妙。 这两兄弟总会为了各种幼稚的理由打架,而当他们打起来时,天底下没有多少人制止得了他们。凌家三兄弟闹腾起来,可是每每让整个五棱镇头疼不已呢! 当他们才出了京城,两兄弟就在草地上扭打成一团一有时他们动真格的,以武功过招,但也很有可能打着打着就变成小表打架,勒脖子、咬手臂样样来,裴锦之在那当下真的很希望凌萝也在。 也许是因为玄药姬几乎都住在五棱山上,而凌和恭不是待在山上黏着妻子,就是不在家。从裴锦之有记忆以来,都是凌萝在管教凌家兄弟…… 呃,她也没怎么管教,但凌萝是裴锦之唯一见过敢在凌家野兽打架时,二话不说冲上去一人踩一脚,并且成功制止那些幼稚打闹的人。 裴锦之曾经问过武功不及她的凌萝究竟是怎么办到的?凌萝说: 冲上去,开揍就对了。 裴锦之后来想了想,那恐怕是因为凌萝身为长姊与生俱来的专横才有办法办到吧?加上凌阵也不敢对妹妹动手。因为她自己也是三个弟弟妹妹的姊姊,上头也有一个哥哥,这点她很清楚。可惜她拿凌隆和凌阳一点办法也没有。 不过身为堂兄弟,凌曦怎么可能不清楚凌隆与凌阳凑在一块儿会有多幼稚? 所以他才安排了土蝠同行啊! 在凌阳扑向凌隆时,土蝠立刻策动道术,兄弟俩就这么维持着凌隆躺平抬起脚一本来要踹凌阳一而凌阳扑在哥哥身上的姿势,然后静止不动。 裴锦之在一旁看着那让人想入非非的动作,掩嘴而笑,“就这么到下个休憩点再解开道术好了!” “好主意。”两个女人一脸贼笑,很好心地替他俩摆弄出更舒服,但也更相亲相爱的姿势,还把一边的位置让给他们两兄弟去“翻滚”,“有缘当手足,就应该兄友弟恭才对啊。” 作为金陵的四大城市之一,青阳城比起天京多了一股优闲,城里四处可看到一些人家家门口或后院辟了一小块菜园,穿越城内的小河不作运输用,却清澈得可以让孩童开心戏水,河岸边没有拥挤的河房,只有游赏用的画舫与捕鱼的小竹筏。 这里也没有像御街或金碧大道那样,寛大到足以让八驾四匹马的马车并驰的大道,但是街道两旁每隔几步就有一株树龄悠久的紫薇或枫树,路面干净整齐,除了固定的市集外没有什么摊贩,倒也显得寛敞舒适。 难怪凌曦说,以后会考虑搬回青阳城养老。 进了青阳城,还要好一会儿才会到达翡翠山庄。 青阳城和玄英城因为位在国土北方,山脉都是绵延千里的巨岳,不像他们生长的五棱镇,顾名思义,在镇上就能看到围绕在周围的五座奇险却秀丽的小山,就像五柄长宽大小不一的剑插在大地上,山上有许多地方若是不靠轻功是无法攀爬上去的,所以凌家兄弟可以说从小就得学会比灵猴还敏捷地在山上行动。 而青阳城呢?从看见石造的大门与刻着“翡翠山庄”四个大字的牌碑开始,马车持续前进,整座山庄基本上没有围墙,因为大到要建围墙也费事,横竖一来踏进山庄的范围里,有大片山林当围墙,外人若想不迷路还得看运气;二来想要在翡翠山庄偷鸡模狗的宵小,也得有不凡的实力。 天下第一庄,确实非比寻常。 在经过第一片群聚的庄园和楼房时,凌隆道:“大堂哥给你们安排的住所在这里,要下山比较方便,这里除了你们外,还住了一些不方便住山上的客人。不过在裴叔叔他们到来以前,你还是和我住上面吧。” 裴锦之掀开马车帘。 这片已经堪比一座小镇的庄园,竟然只是翡翠山庄的一部分? 不知又经过几处那样庞大的房舍聚落,到达山月复处的正大厅时已过晌午,车上却只剩凌隆与裴锦之两人。 凌阳老早在进到山庄时就下了马车直奔大食堂,只要冲着食物的香气直奔,他是不会迷路的。 而土蝠作为二十八宿,自然也不是第一次造访翡翠山庄,该在哪下榻她一清二楚,因此在山腰处的其中一处庄园下了马车,说是要拜访一位退休后在翡翠山庄当园丁的前二十八宿老长官。 就像拜访公主府那天,裴锦之难免有些紧张,担心会有什么她应付不来的大场面等着她,结果证明只是她太拘谨,正大厅里只有同辈的凌云与凌囡囡、任苍夜夫妇。 “小曦说你会带女朋友回来。”凌囡囡眯起眼,其实她该喊凌隆和凌曦一声堂哥,但这丫头从小就没大没小,凌霄以下的堂哥她都当同年直呼名字。“我就想看看哪个傻姑娘会神智不清被你骗到手……啧啧!看起来一脸精明啊,你是被灌了迷汤吗?” 裴锦之正有些尴尬,凌隆却道:“她只是看起来聪明而已,其实很傻的。” 还伸手拍了拍裴锦之发顶,让后者气虎虎地瞪了他一眼。 “裴姑娘。”凌云出声打断妹妹与堂弟的玩笑,“在下凌云。家父与家母担心他们在场会造成你的压力,所以仅由我代表山庄上下欢迎你,希望你把山庄当成自己的家,不用拘谨。” 尽避裴锦之从小就知道自己对凌隆的心意,可这会儿也不免因为眼前说话的人而一阵脸红和晕眩。 怎么回事?她怎么可以这么花痴!裴锦之暗怪自己,殊不知这是山庄里所有女人,除了凌云生母与凌囡囡之外都会有的反应,更不用说青阳城里那一大票凌云的痴心追随者了,事实上常常连男人都会看着凌云看得痴了呢。 “谢谢你。”她呐呐地道。 但是,凌家人真的长得很好看也是事实。她原以为凌阵、凌隆、凌阳都是美男子了,却不知他们的美色在凌家,恐怕只能算中上之姿罢了。 “我是小隆的大堂哥,你可以跟他一样喊我大堂哥。”凌云的微笑有些意味深长,“这位是么妹凌囡囡与么妹婿,月狩宫宫主任苍夜。”凌云依次介绍,裴锦之看向厅上另一个俊美的男人。 又是一个堪称倾国倾城的美男子。但是裴锦之还是觉得,同样是难得一见的美男子,凌云身上有一股不寻常的魅力。 “其它的家人,晚膳前若有见到,让小隆为你介绍。你住的院子就在他隔壁,茶水点心也都准备好了,有任何需要直接开口就行。” 作为第三代当家,凌云是特意等着裴锦之,以当家的身分欢迎她,之后凌隆便带她下去休息。 第二十六章 比起大气森森、富丽堂皇的昭宁公主府,翡翠山庄并没有处处威严气派,除了正大厅所在的那栋建筑外,其它地方都是适合好好休养生息的秀丽山林。 凌隆住的是二房一家子的南风园,也是一大片前后有好几座院子与亭台楼阁的大庄园,从正大厅过来得走上好久。 难怪凌隆说他在翡翠山庄里通常得用轻功移动。 虽然说她住在凌隆棒壁的院子……但根本就在他卧房隔壁而已吧!裴锦之不禁怀疑凌隆又骗了她,不过凌家待客周道,这个她暂住的房间就像公主府临时为她准备的一样,比她曾住饼的、自己的卧房都要奢华而且应有尽有,花插上插着新鲜的花卉,随处装点着她爱不释手的精致装饰。 何况,她也已经习惯凌隆每天晚上沐浴饼后就来敲她房门,在她房里睡下。 不管他有没有乱来,这家伙跟她睡已经习惯了,每晚非要来跟她挤一张床不可。 在翡翠山庄的日子是相当优闲的,第一天她差不多就遇见凌家目前住在山庄的所有人——凌大庄主夫妇、凌云的弟弟凌霄,以及凌霄的未婚妻白蓉、凌家第三代里最小的两个男孩子凌晶和凌砾,另外还有任苍夜与凌囡囡的两个儿子,四岁的任明月和两岁的任星雨。 至于凌云身边那个不爱说话,一径用猫儿似的大眼睛打量她的小女孩,则是凌云的义妹,凌玻珀。 因为山庄非常大,一天里未必会撞见半个凌家人,据说她到来的第一天,其实是为了她,才特地聚在正大厅一块儿用晚饭,毕竟有些小表就是特别孤僻,例如凌晶和凌琥珀,宁可待在自己院子里吃饭,没有长辈特别吩咐根本不会踏出院子一步。 为了等待家人到来,这段日子对裴锦之来说优闲之外也有些心急。凌隆多半陪着她,但是和在京城时比起来,因为是在自家地盘,他比较放心让她一个人在山庄里闲晃。 所以也就有了像今天这样的奇遇。 来到翡翠山庄后,裴锦之才发现自己有多怀念山光水色的环绕!她在五棱镇的老家,可是在傍着一大片山林的坡地上,屋前有一大片草原,隔着弯弯绕绕的小河与大大小小的湖泊,可以遥望五棱镇,所以她可是在山的怀抱中长大的。 京城只有熙来攘往,哪来闲云野鹤呢?就算没有凌隆的陪伴,她也会怡然自得地到处走走逛逛,有时还下山去找土蝠闲聊呢。 回到山上时,她却在一片被树林包围的碧绿草原中看到这不可思议的一幕—— 其实一开始她觉得没什么,只是看到可爱的小猫小狈在花草丛中互相追逐,觉得好可爱而莞尔。 但是当她再仔细一瞧—— 不对!那似乎不是猫也不是狗!她不敢置信地上前,仔细看清楚。 其中两团银灰色小毛球看来虽然像狗,但和狗不太一样,像是狼的幼崽,她见过狼,近一点看的话可以分辨出差别。 但她很肯定,追着两只小狼崽的橘色毛球绝对不是猫!那圆滚滚的大头和胖呼呼的四肢,根本是小老虎啊! 她眼花了吧?裴锦之揉了揉眼睛,发现一只小老虎和两只小狼崽,不只欢腾地玩耍,接着三只还一起往附近一座庄园跑去,那步伐之欢快,连她都看得出来。 她决定追上前去看个仔细。 然后就来到这座静谧而优美的庄园。 山庄里大多数的庄园,只以树林或流淌着山泉的山沟作为围篱,少数的围墙多是装饰用,因此裴锦之也就不知不觉地追进了园内。 因为有数十座庄园,不同庄园间也有不小差异,比如她今早经过凌曦住的东风园,果然和昭宁公主府一样,堪称是山庄内最金碧辉煌的一座庄园。 而眼前这座,不只雅致清幽,林园的布置也极具巧思,裴锦之虽然是在牧场长大的孩子,富贵人家有什么名堂看不出来,但这园林里每绕到一处,都有不同风景,即便是她也感受得到主人的用心。 但是她发现自己追丢了小狼崽和小老虎。 难道那真是她的幻觉吗?正疑惑的当儿,她感觉到身后转角处有人。 “抱歉,我擅自跑了进来。”她决定先出声向主人道歉,跟着走出藤花架的掩蔽处。 然后她便看清了站在花架外的凉亭上,原本似乎在写字的男人,竟是凌云。 在这种地方出现的凌云,简直要让人怀疑自己误闯了仙境,冒犯了天人。 裴锦之对自己擅闯主人的地盘感到羞愧,“抱歉,我不知道……” “裴姑娘不用客气。”凌云只是微微一笑,“这座花园原本是家母的书房,她近年来极少使用,现在并没有特定的主人,你没有冒犯到谁。” 原来是庄主夫人的书房。 只是一座书房,还在楼宇外布置花园,真是阔绰。 “其实你可以光明正大拜访山庄里所有院子,不会有任何人觉得被冒犯。” 凌云依旧微笑道。 同样是温文儒雅的微笑,比起凌曦总让她感觉背脊发毛,在少庄主脸上就是让人觉得如沐春风啊!裴锦之又默默觉得这样诋毁对她相当照顾的前上司未免太忘恩负义,对凌曦也很不公平,连忙找个借口向凌云道别,差不多是夹着尾巴开溜了。 直到裴锦之走远,凌云雪白的大袖衫一阵飘动,一颗橘色毛茸茸脑袋从他脚边钻出,接着两颗银灰色毛茸茸头颜也自他身后探出,三只小家伙互看了一眼,竟是露出贼笑,小狼崽刷地一声跑出凉亭,小老虎却在伸出前爪时就被凌云弯一把捞起,抱在怀里,“不准调皮。” 他温润低沉的嗓音,温柔却有几份强势。 吼!为什么只抓她?小老虎气虎虎地看着没义气的两颗小毛球已经丢下她逃得老速,四肢挥得可卖力了,好像这么在空中奔跑就能让自己月兑离凌云的箝制。 任明月!任星雨!等等我,不要跑—— 但凌云根本不理会怀里小家伙的挣扎,像抱着猫儿一般将它抱在怀里,转身进了他的书房。 凌隆回到山庄的第一件事,便是向大堂哥询问大妖怪的事。 “那是真的吗?”凌隆其实对于大妖怪是否存在更好奇。对于坚信妖怪的存在只是神棍唬人伎俩的他来说,还颇想亲眼见识真正的妖怪长啥模样。 凌云抚着怀里睡得吐出舌头,脚爪子还伸出他手臂外的小老虎。 然后凌隆就无语了。 好,仔细想想,他坚持妖怪不存在也许是一种盲点。 月獠族能化身为狼,他们算妖怪吗? 会不会所谓妖怪,也只是某一支拥有特殊能力的族类呢? “我可以问他愿不愿意见你。”半晌,凌云道。 “他?” 凌云点头,“与我结契的妖怪。” 凌隆听得瞠目结舌,“所以……你在我们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成为了一名巫士?” “算是吧。”他并不知道结契后会成为巫士,而实际上结契后,他确实多了许多过去没有的能力。 说是妖力也不为过。 “那只妖怪该不会是……”凌隆看向他怀里,在他的轻抚下睡到翻白肚的小老虎。 “不是。”凌云否认得十分果断,还以袖子将小老虎盖住,彷佛怕它着凉,也防着任何人的觊觎。 没几日,就在裴锦之撞见小老虎与任明月、任星雨在山庄里玩耍的隔天,凌隆要裴锦之下午陪着他和大堂哥去见一个人。 裴锦之只大概听说,这个人是让她能待在翡翠山庄,不被瓦西里的爪牙追踪的恩人。 “我不能带你们去见他的本体,但是他愿意以幻化的形象在隐密的安全处跟你们聊聊。”凌云说着,施展轻功往后山移动。 凌云武功虽不弱,但在凌家这一代的男儿里只排在中间,但比起喜欢穿箭袖劲装的弟弟与堂弟们,他总是穿着较为正式的直裾与大袖衫,举手投足间却总是飘逸出尘,彷佛他身上再多的累赘都是仙人的装饰,不曾阻碍过他的行动。 这该不会是因为,大堂哥有妖力的关系吧?凌隆不禁想。 自家大堂哥竟然能与妖怪结契,原来他们凌家人也能有妖力——嗯,他姊老是说她也有妖力,但是他敢打包票,凌萝完全是神棍一枚! 凌云带着凌隆与裴锦之,不知在山里跑了多远,来到一处被蓊郁林木环抱的瀑布,接着他们以轻功攀上瀑布上方源头处,在生着青苔的崖壁间移动许久,最后终于来到一座被藤蔓包覆,顶上却天光流泄的巨大岩洞。 一名银白发,一身白衣的男人已等在那儿。 还真的不是凌琥珀。凌隆不得不说他有些失望。 但这男人转身面对他们时,凌隆和裴锦之都有些怔忡。 该怎么形容他的容貌呢?似男又似女,面容姣好,但也不到绝世容姿,可当他转过身来时,两人却都感觉一阵心悸与晕眩。 这……和某人每次笑起来时的感觉真像啊!仔细想想,凌云年少时是美男子没错,但真正让人感觉他彷佛仙气笼罩,令人心旌神摇的,是在这几年才有的。 “你就是好心地保护青阳城的大妖怪?”既然这么好心,那他打个招呼也是应该。 “并不是好心,而是放我出来又和我结契的人做了要求,在我也不觉得勉强的情况下就答应了,反正我也不喜欢那些外来者在我的地盘上撒野。” “你真的是妖怪吗?”除了拥有不寻常的魅力之外,男人看起来就像凡人啊! 男人笑了起来,接着如烟雾一般变得淡薄,在完全化为烟雾后,他们眼前出现一条巨大到足以盘据整个洞穴的白蛇。 虽然说是白蛇,可模样一点也不恐怖,甚至非常美丽,银白的鳞片在暗影处反射着紫光,在光照处则流转七彩光辉,而且它的背脊与眉骨甚至生着冰晶一般的鳍,金色眼瞳反射着三人的形影。 太惊人了!凌隆简直说不出话来,接着他突然想到,“青阳城有拜白蛇的习俗,跟你有关吗?”这个习俗,据说不管千百年来朝代如何更迭,一直被保留至今。 白蛇笑了起来。至少他们听见了笑声。 可以这么说,事实上也因为我拥有人类信众,才会答应云的要求。就我所知,在玄英城、朱明城与白藏城的那三位,因为当年道士的追杀,极为痛恨人类,我却因为信众的保护,在沉睡的这两百年间持续地受到香火供养。我听说你们打算解开玄英城的封印? “凌曦和那个神秘的何世叹做了交易,眼下这似乎是对付瓦西里的最好武器。”凌云道。 “你知道何世叹到底是什么来头吗?”凌隆忍不住问。 白蛇沉默了一会儿,才道:如果他没有亲口对你们表明身分,我也不会泄漏更多。 “好吧,但听你所言,解开玄英城的封印对我们有害?” 这我不能断言。如果只是玄英城的话,那位向来任性又胡闹,很难断定他会怎么做。再者他的神识为何消失,到目前也还不能确定原因是什么。 所以何世叹才说想亲眼看,是吗? 第二十七章 “为何你会想见我们呢?” 为何?因为云希望我见你们。白蛇悠哉地在巨大的岩洞中徐行,而且我也想证实我的猜测。白蛇停在裴锦之身前,金色的眼注视着她,你就是…… 瓦西里想得到的那名女子吧? “是。你知道为什么吗?”裴锦之到现在还是觉得自己的处境简直莫名其妙。 你身上有不属于凡人的味道。白蛇顿了顿,凌云也有片刻怔忡,彷佛他们俩正以某种感应交换意见,接着白蛇继续道:我很满意现在的生活,优闲地居于市井之中,云也承诺会保护我不受打扰,既然如此,我和他就有着共同的利害依存。 我在这片大地上生活了数千年,也许将近万年之久,依稀记得那些外来者来到这个世界时,九霄飞来天火,引起大地震荡的情景,那时我还是只有几百年修行的小妖,可不想和他们打交道。但是我知道那个在入夜后拥有无边神通的男人,将自己的能力分给了他的五个化身…… 那些外来者称他为“天神”。但在我们看来其实有些可笑,在白昼时他的能力可是虚弱许多,怎么能自称天神?我们称他为“夜神”。 夜神的五名化身里,有两名女性。他们不老不死而且畏惧阳光,原本理当永远孤独地活着,但女性化身似乎能选择生育来放弃永生,其中一名就这么做了,她选择与心爱的男人生下孩子,而她的女儿们、孙女们,乃至所有女性后代,或多或少继承了她的能力。 我们曾经担心她的能力会成为我族最大的敌人,但这名女子并无意与万物为敌,这对我们来说也许才是最大的幸运吧?据说瓦西里的能力是统治所有被他同化的闇血族,但在我看来跟这名女子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她的能力是聆听万物之音,并且与万物结契,不只妖怪,九天之上,九泉之下,万物皆能为她所役使,她的名字是“月神”。如果五名使者是夜神的儿女,月神便是夜神最宠爱的长女,但她终究放弃了夜神对狼神的复仇之路。 他们静静听着白蛇的回忆,默默猜想这和裴锦之身上不属于凡人的味道有什么关联?难道…… 你身上有属于月神的味道。但是我沉睡了两百年,不清楚为何会如此。 这恐怕是瓦西里想得到你的原因,因为另一名女性化身已经陷入长眠,而你身上有让他觊觎的种种可能性。 “只要是女儿的话,那么悦之也会有危险!”裴锦之着急地道。 “不。”凌云道,“我认为有什么秘密是你不知道的,只能问令尊和令堂。因为比起带走你,带走裴悦之会容易许多,可是五棱镇并没有受到任何攻击。” 他和凌曦早就防范过瓦西里可能对裴家人出手,五棱镇虽然有二叔在,但比起在京城有更多人力能守护,捉裴悦之似乎更为划算。 “那么……”凌隆犹豫了半晌,仍是问道:“你知道被同化为闇血族的人,有办法恢复吗?或者,至少月兑离瓦西里的掌控?” 白蛇沉默片刻,才道:我从未见过被同化后能恢复回凡身的人类。他的话让凌隆的眼神一片黯淡。但是,白蛇接着道,月兑离瓦西里掌控的,却不是没有。 “真的吗?他们怎么办到的?现在人在哪里?”凌隆的激动让裴锦之心里有了疑惑,当下也有了让她心头一沉的猜想。 我只知道这些人最后都选择离开金陵……但也只是离开,却未必所有离开的人都能月兑离瓦西里的掌控。 但是,至少他知道不是完全不可能!凌隆握紧了拳头。 “以你的结界办得到吗?”凌云问。 恐怕有困难。但是,假若是有我的修行,并且又远在西大陆的话,倒是可以一试……只是我很满意现在的生活。白蛇又强调。 “我会实践我的承诺,何况我也希望你继续保护青阳城。”凌云说道。 难怪我会喜欢你。呵呵……虽然我本来就喜欢美人,和我结契之人必定得是美人,否则我不会甩他们的,毕竟和我结契之后的副作用,得要是美人才有意思啊。 副作用?凌隆默默地想起凌云身上那股谜样的魅惑,如果是那样的副作用,在凌云身上,难怪相辅相成啊。 凌云脸上可没有半点被表白或被夸赞的喜悦,“你可以变回来了。”整个视野里都是白光,让人眼睛都花了。 这才是我原本的样子!白蛇不满地嚷嚷,但仍是变回人形。 “最近有个姑娘对我极好,我也觉得她颇可爱,你说我该不该接受她?”变回了人形,男人竟然自顾自地和凌云聊了起来。 “如果她不介意你是条蛇,而且还可以再活几千年的话。”凌云淡然答道。 “那可真遗憾,看着心爱的人死去的痛苦我不想再经历第二次。”男人喃喃道,“看来我得换个身分和模样,这次我想做生意,你帮我准备吧?” “如果不想再为情所困,我建议你变成秃头痴肥的老头子,相信你的本性不会让正常的女子毫不计较容貌地爱上你。”凌云说出这种和他的形象完全不搭的恶劣戏语,让裴锦之有些讶异,凌隆却是一脸习以为常。 其实大堂哥和凌曦一样,肚子里黑到发亮。 “我才不要!我喜欢美人啊!”男人跳脚。 凌云却不理他,“如果没别的问题要问,我们该回去了。” “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裴锦之好奇地问。 男人眨了眨眼,微笑道:“我现在叫白远,但是真名不能告诉和我结契的人类以外的人。” “没关系,”裴锦之感激地笑道,“白远先生,谢谢你。” 白远看着裴锦之的眼神变得温柔,“果然和月神一样,是个好女人呢。真令人怀念……” 聆听万物之音的能力?裴锦之可不觉得自己身上拥有这样的异能。 事实上也许是她不知不觉罢了,裴锦之对照顾动物一向很拿手,甚至只要看到路上的猫狗一眼,就能知道它们想要什么或害怕什么。然而这样的能力在儿时被当成童言童语,长大后也没有多少影响,即便默默拿出食物喂流浪猫狗,或尾随它们找到受伤的母猫,在旁人眼里也没什么大不了,她说她感觉到小猫一脸忧伤所以跟着去一探究竟,听起来倒像是傻话,谁会当真呢? 好比她抬头看着晴朗的天色,默默想可能会下雨吧?当大雨倾盆时,她也只庆幸自己刚好想到要带伞罢了。 这样想起来,以前家里人要出门时总会问她,今天会下雨吗?会不会其实家人早就察觉了呢? 也许是因为继承能力本就有强弱的关系,这些能力并没有影响到她的前半生。 白远的结界涵盖青阳城与邻近郊区,裴锦之也就大胆地在凌隆忙碌时下山到城内走走,终于不用女扮男装,她当然又想买新衣服啦!青阳城不知道时兴什么样的打扮?她不免满心期待。 知道她要出门,一名小厮自告奋勇要当车夫接送,裴锦之虽然不想麻烦别人,可是小厮一脸为难地提起少庄主和隆少爷吩咐过,她要出门,身边至少要有一人跟随时,她也只好答应。 老实说,多带一名壮丁替她提东西是对的!凌曦以朝廷向来优待神策军退役将官为由,给了她一大笔钱,所以她一下山,看到喜欢的东西,自制力薄如纸地大买特买,等回过神时,小厮手里捧着的包裹都已经让他看不见前方的路了。 “我们……还是回去吧。”裴锦之一脸愧疚地干笑道,将小厮手上一些东西取下来自己拿着,两人转身折回马车停放处。 这时前方不远处一家酒楼,跑出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咦!是隆少爷……”小厮开心地喊道,没发现凌隆差不多是滚出酒楼,模样有些狼狈。 酒楼内跑出另一名丰满艳丽的女子,直接骑坐到滚躺在地的凌隆身上,“不准走!要是不给我一个交代,我让你天涯海角无路可逃!”说话的同时,已经往他被抓花的脸连揍两拳。 凌隆额冒青筋,正想把她甩开,眼角却瞥见一道熟悉的人影。 “呃……”小厮一脸尴尬地看向面无表情的裴锦之,“那个……”肯定有什么误会! “走吧。”裴锦之甩头就走。 抱着大包小包东西的小厮同情地看了一眼躺在地上,被狠狠揍了好几拳的凌隆,随即飞快追上裴锦之。 走在裴锦之右后方,敏感地察觉到她冰山似的冷脸上有着风雨欲来的狂怒,小厮也只能胆怯地不发一语。 不能怪他不为主子说情,实在是他也明白他家少爷们一个个桃花泛滥啊! 裴锦之回到山庄,就把自己关在房里,连晚饭也没出去吃。 凌隆稍晚回到山庄时,小厮拼命给他使眼色,他只是臭着脸不发一语地回到自己的院落。 听到他回来的声响,裴锦之房内的灯就熄了。 她会生气是好事,下午他其实有点开心,可是她没有冲上来质问他,也让他郁闷。 为什么不直接问他?为什么宁可生闷气,也不肯用占有的态度来质问他? 难道就因为,她还把自己当他的订金吗? 凌隆伸手敲裴锦之的房门,她好半天没有应门。 “我知道你还没睡,给我开门!”他拍着门板。 “我想睡了。”裴锦之吼回去。 “想睡也得给我开门,不要以为你不开门我就没办法进去!”凌隆一点也不退缩地落下警告。 没多久,裴锦之总算臭着脸来开门,见到他刚回来完全没梳洗,拧着眉,“没洗身子没换衣服,别上我的床,要不我打地铺也行。”说着转身就进屋去,彷佛他爱来不来,她都照样睡她的。 凌隆心头火起,拉住了她的手,“你要闹脾气,直接来问我啊!这样算什么?难道我还得自己用热脸贴你的冷屁|股才算有诚意?” 这话说得裴锦之心头一酸,不争气地红了眼眶,声音颤抖道:“我没有要你来!我有什么资格问?” 原本只是细碎的控诉,说到最后越来越火大,简直祭出了河东狮吼,吼得凌隆都愣住了。 好奇怪,即便是眼前这样的窘境,他竟然还是觉得,怒气冲冲,掉着眼泪大吼着骂他的女人,真是太可爱了。 凌隆伸手盖住额头和眼睛,对自己病入膏盲一样的喜爱感到有些无力。 但真正的无力是,这个女人显然除了生闷气,不打算承认对他有一点爱意。 “你好像搞错了。”放下手的时候,他恢复了平日爱欺负人的模样,“所谓的订金,是你要让我睡的次数,不是你本身。” “什么?”这种情境下,这句话似乎有些羞辱,裴锦之不敢置信,硬装作强势,却软弱地涌上眼眶的泪水,让她看不清凌隆对她没辙又心疼的神情。 “你不是订金。”凌隆为了掩饰害羞地抱紧她,“不认输好像真的不行啊?我只是想要你……也爱着我,哪怕不能比我更爱你也无所谓,只要你察觉到一点点爱意,然后向我走来,表示一点点占有的渴望,我就满足了……为什么你不肯呢?”他将脸埋在她颈间。 裴锦之怔忡着,缓慢地消化他的表白,直到感觉到有些湿热滑过肩头。 她终究心软得无法自抑,双手环住他的肩膀,“对不起。” 凌隆身子开始颤抖,让她有些慌了,“才不是你以为的那样!我当然很在意!在意得要死,尤其那女人胸部真的很大……我想你非常喜欢吧?”她说着,口吻黯然而自卑。 “我……我喜欢凌哥哥。可是现在我有求于你,本来就没资格过问你要去哪里,尽避心里很在意也要假装不在意,虽然我真的很希望……你可以只看着我。” 他一直都只看着她啊。 “还有呢?”凌隆闷闷的声音传来。 裴锦之努力地想,“……我也喜欢你啦!才没有什么一点点的爱意……其实我……”哎哟!好害羞哦! “其实你什么?”他继续闷闷地,忧郁地问道。 “我好喜欢你啦!虽然你很爱欺负我,可是我还是喜欢你。”天啊!她说了!她要去躲起来! “只有喜欢,没有爱意吗?” “一样吧……”好吧,可能有点不一样,“有啦!我想我很爱你,不然怎么会一直被你欺负还不想走开?”她都觉得自己有点悲惨了。 凌隆总算直起身,脸上一点泪痕也没有,眼里是裴锦之熟悉到咬牙切齿的促狭笑意,“原来如此。”呵呵…… 原来如此什么?裴锦之眯起眼,粉拳悄悄握紧。 “我可不会以让自己的女人吃醋为乐。”虽然他会很开心啦!但确切地收到她的心意,他需要的就是别的、更实际的奖赏。“你仔细看看我的脸上,像是跟女人厮混吗?” 就着月光,裴锦之清楚地看到他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甚至还有抓到破皮流血的爪痕,很是精采。 “怎么了?”因为始乱终弃被痛揍吗? “那女人是阿曦手下的密探头子之一,不要看她那样,已经快五十岁了!她手下的人跟我执行任务时没能全身而退,我明白她的心情,所以就乖乖不还手让她打了。如果你不信的话,明天我带你去见她。”只是到时他可能又要被打一次就是了。 “……我信。”他眼睛都被打到瘀血了! “所以我今晚可以睡你了?”他笑得像得意的狐狸。 裴锦之涨红脸,“去洗干净再来!” “好。”他转身要回自己屋内,但在她合上门之前又伸手按住门板。 “干嘛?”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他笑看着她情绪恢复神速,已经没事似地睁大眼听着他说话的模样,“我的白虎玉佩,是我娘给我们兄弟和我姊一人一块,”他话还没说完,裴锦之已经伸手要拿起玉佩还他,他却按住她的手,“目的是将来要送给自己的媳妇儿或丈夫……我没说的是,我一送给你,你就不能退回来了。”他嘿嘿地笑,在她傻愣住的当儿,快乐地回自己屋内准备把自己从头到脚洗干净,然后去享受他的“福利”。 尾声 每年八月十五的中秋,是凌家人齐聚翡翠山庄之日,会订在这一日,除了因为是凌南烟的寿辰,也因为年节时有许多人因朝廷在年节祭拜或年宴的惯例无法回来,也可以让一些到了年底比较没事的人就住到过年后再回去。 这一年凌和恭夫妇与裴锦之的家人一块儿北上,为了让裴锦之早点和家人团圆,他们在中秋前三日就抵达青阳城。 裴锦之三年没见家人,在凌云安排给裴家一家子住的庄园里,终于见到了好久不见的爹娘与弟弟妹妹,又想起自己终究没能带回哥哥,哭得止不住抽噎。 “别哭别哭,平安无事就好。”裴母虽然这么说,却也哽咽了,最后一家人哭成一团。 知道他们一家子必定有很多话要说,凌隆和凌萝就自告奋勇从大食堂把做好的饭菜送下山,让他们能聚在一起好好地说话。翡翠山庄的大食堂每天供应几百人吃饭,自然随时都有热腾腾的饭菜和点心能吃。 “咱们家的牧场怎么办?”裴锦之听说爹娘首肯北上,第一个就想到父亲毕生的心血,他们的牧场。 向来沉默的裴老爹没有说什么,裴母则笑道:“牧场就卖给你李叔。”李允是裴家牧场的长工,对牧场有深厚的感情,卖给他裴氏夫妇也较无牵挂。 “多亏了凌家,我们这一路上都很顺利。”只带上随身细软和没有多少的家当,一路上受到凌家人诸多照料,裴氏夫妇有些愧疚。“真不知道该怎么报答才好。其实我和你爹也不是第一次离开故居故土,只要是为了一家人能平安团聚,没有什么是不能舍下的,不过凌家真的帮了我们很多。” 若非如此,光是旅途上的花销,恐怕就将卖掉牧场的老本花个一干二净了。 不是第一次离开故居故土?裴锦之原想深问,裴老爹却咳了两声,说是肚子饿了,先吃饭再聊,她只好暂且压下心里的疑问。 五棱镇是乡下地方,最不缺地,但起初牧场没有太多人手,即便家里有大片土地,裴家孩子的房间却只是几片木板钉起来,男孩儿们一间房,女孩儿们一间房,想要自己住一间,就得自个儿盖,结果最后谁也没自己动手,毕竟就是难得有读书、练武和帮忙牧场活儿之外的空闲,当然要玩耍了,谁要做工啊? 凌云给他们一家子安排的住处却刚刚好,四个孩子一人一间房之外,还有一间书房和一间绣房。就算他们打算给裴悯之留一间房也绰绰有余,院子甚至能辟个菜园种菜,双胞胎养的橘猫活动空间也更大。庄园隔壁则住了同样才从黄田村来到青阳城拜师的胡小胖和他女乃女乃,胡女乃女乃就在他们的院子里种了玉米,说是要做饴糖用。 至于来到青阳城后靠什么营生,凌曦也写了信让大堂哥差人打探,最后问到旧城区边缘有一座酪农场,虽然小了点旧了点,但因为主人年事已高,不堪酪农场堡作的辛苦操劳,有意愿顶让。第一天裴锦之就和家人去看过,觉得很满意,便开始谈买卖事宜。 虽然是寄人篱下,但和凌和恭也是老邻居了,这也是为何凌曦能够成功说服裴氏夫妇搬家的原因之一。裴锦之听见父亲喃喃念着,买下来的这座酪农场也可以兼做居所,就明白如果他们有能力,父亲并不希望欠凌家那么多恩情。但是考虑到孩子都大了,再加上某些他们这些孩子不明白的原因,父亲终究没有这么做,而是接受了翡翠山庄的庇护。 中秋节前一日,凌曦也跟着祁枫与凌南烟从天京回来了,翡翠山庄一片喜庆。裴锦之原本对弟弟妹妹有许多愧疚,毕竟他们得离开自己生长的家乡,离开学堂的朋友,裴友之对镇长女儿的单恋也宣告无果……但山庄内和青阳城连续几曰的中秋庆典,却让三个弟妹几乎忘了有生以来第一次的离愁。 “我觉得,青阳城肯定比白藏城更大也更热闹!”裴笃之道。 裴家孩子一年里最期待的就是年节前去一趟白藏城,长安区第一大城的繁华总是让他们满心向往,想不到青阳城在他们心里得到这么高的评价,裴锦之不禁莞尔。 凌曦的到来,同时也为裴锦之解开许多谜团。 这天,凌曦请人下山来问裴氏夫妇晚上能否上去吃顿饭,他有些事想请教。 裴氏夫妇当然答应了。 虽然说住在山庄里,不过一家人初来乍到,还是有点拘谨,除了下山的那条路之外,裴氏夫妇还不曾拜访山庄内其它地方一当然他们拜访了附近一起住在山庄内的邻居,尤其是胡女乃女乃,双胞胎现在天天想着要吃胡女乃女乃做的饴糖。 裴锦之的弟弟妹妹就不同了,中秋那天主厅外有许多节目,三个孩子跟胡小胖一起搭着凌霄的驴车上去玩了整个晚上,才让白蓉送下山来。 因此当凌曦提出邀请,裴氏夫妇可是慎而重之地换上自己最正式的衣裳,孩子们也都特地打点好,才乘上凌曦派来接他们的马车上山去。 凌和恭在五棱镇就是大财主,然而直到今天他们才明白,大财主背后的大财主,才真正是富可敌国啊。 因为不想裴家人觉得拘谨而没有明说,但凌南烟就是打算正式和亲家见面吃饭,裴氏夫妇坐主桌,主人座上除了祁枫夫妇,还有凌和静夫妇、凌和恭夫妇,以及凌隆、裴锦之;不能喝酒的小表则自己在外头坐一桌,甜点特别丰富,因此就见一桌萝卜头中混进了来抢甜食吃的白蓉。 虽然凌曦特别向二伯提醒过,他今晚有要事要和裴氏夫妇商议,可凌和恭作为准公公,对象又是老邻居,仍是一个劲地灌裴老爹酒。 “你们今晚就睡在山上吧,现在下山太晚了。”凌南烟道。 凌曦这便顺理成章地邀请裴氏夫妇今晚下榻他的东风园。 凌曦让人在花厅里奉茶,遣开了闲杂人等,厅内只有裴氏夫妇,凌隆和裴锦之。 因为猜到凌曦可能有裴悯之的消息,裴氏夫妇与裴锦之有些坐立不安。 谁知凌曦一坐下,拿出了一盒黄金,“这是我跟陛下讨来的。”裴悯之的抚恤金。 裴氏夫妇面面相亲,“这是?” 凌曦手执合起的白扇搔了搔太阳穴,“在我解释之前,我想问你们一个问题,为了悯之,我希望两位长辈能毫无保留地对我说实话。” 这话似乎让裴老爹心里有了谱,“您问吧。” “两位在五棱镇长居以前,在哪些地方待过?又是为了什么原因离开那个地方?” 裴母一脸为难,裴老爹却毫无犹豫地道:“说起来惭愧,其实我家祖上三代都是海贼,当年我们藏龙岛,原本叫白京岛,既不属于邻近的穹桑或新罗,也不属于南方的扶桑或金陵,我们专抢这几个国家的商船。至于拙荆家里,原本在白京岛蓄养牛和羊,毕竟海盗也要吃饭,可整个白京岛的人仍是靠掠劫邻近海域国家的商船为主要营生。” “但是在我和拙荆新婚,一群我从未见识过的可怕敌人袭击了白京岛。”裴老爹说到这里顿了顿,握紧的拳头与僵硬的脸色,显见当年那群入侵者带给他的恐惧已经深深烙印在心里。 “这些年金陵有不少吸血僵尸伤人的凶案,我猜想也是那群人吧?”他深吸了一口气,整理了思绪,继续道,“我的祖父,原本是扶桑女海盗羽月的手下,他告诉我,当年羽月为了替失去藏浪山庄的义子出气,带了实力正值巅峰的墨月海盗,狠狠地教训了窃据藏浪山庄的恶人,藏龙岛自那以后与藏浪山庄保持了五十年敌对却不相往来的关系。” “然而,羽月的敌人不老不死,羽月、她的后人和她的义子却不然,或许知道当年能够对付他的所有人都已离世,就在二十三年前,藏浪山庄下令肃清藏龙岛,许多人面对实力悬殊的敌人都投降了,我与妻子却受到了恩人的托付……” 裴老爹看向裴锦之,脸上有一丝愧疚,“对我们夫妻来说,五个孩子都是心头肉,所以我和你娘绝口不提过去,一来希望我们只要记得彼此是家人就好,二来……实在不愿意想起过去。恩人是羽月之后,自知能力不如来袭的敌人,而他的一双儿女极可能沦为藏浪山庄报复的对象,他请我们夫妇带着当时只有三岁的儿子和一岁的女儿逃离藏龙岛……” 突然揭开的身世之谜,对裴锦之来说自然难以接受,但看着父亲泛泪的眼,她便原谅了他们所有的苦衷。 “这三年来我一直很煎熬。”裴老爹终于对裴锦之坦白道,“你大哥失踪后,我和你娘更不愿意你有任何差池,但我们都迷惑于这样的心情究竟是不是因为自私?悯之的失踪我们同样心痛,但是阻止你去找你的亲大哥,我们又该怎么向恩人在天之灵交代?又怎么对得起失去唯一血亲的你?” 因此,当凌曦请凌和恭来说服他们举家北上,因为裴锦之遇到的敌人只有青阳城能提供保护,裴氏夫妇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原本一直以为家人期待她带着大哥回家,怎知自己以身犯险也同样让他们心急如焚?“对不起,让你们担心了。” 想不到不小心挖到了别人家的秘密呢!凌曦手中扇子捂住唇,“其实我今天来,是为了替裴悯之带话给你们。” 这话一出,连凌隆都震惊了,“你也见过悯之了?” 凌曦又拿着扇子搔了搔太阳穴,“实际上,比你写信告诉我应该有可能让悯之月兑离瓦西里掌控更早。”他看着一脸心急的裴氏夫妇与裴锦之,清了清喉嗤才道:“不知道你们对悯之的处境了解多少?” 裴母看向裴老爹,他沉吟半晌才道:“我们确实担心过悯之遭遇了藏浪山庄的人,但把他强留在我们身边不见得对他就最安全……实际上,一直到和恭告诉我锦之可能被吸血僵尸盯上,我才明白我们一直在自欺欺人。” “藏浪山庄动作频频是最近几年的事,在此之前待在哪其实都一样。”凌曦开口道,“那么我就老实说了,因为执行任务,悯之落到瓦西里一也就是藏浪山庄真正的幕后首脑的手上,但他武功高强而免于一死,却被瓦西里控制着。其实就在锦之离开京城后没多久,他便找上了我。” 那天他大半夜才从京兆尹府离开,裴悯之在无人的街上拦下他的车,让他身边护卫的二十八宿如临大敌。 只能说裴悯之赌对了,凌曦就是那种只要有解开谜题的诱惑,即便要冒生命危险也会兴致勃勃的性子,他答应和裴悯之单独见面,在护卫的二十八宿跳脚又莫可奈何之下,凌曦让裴悯之在裴锦之原本的租屋处和他会谈。 原来那几日,瓦西里有贵客,这位神秘的贵客让公爵离开了藏浪山庄数日,裴悯之知道那是他唯一的机会。 “他告诉我,他打算离开金陵,甚至离开东大陆,不知道能不能回来,但是他会用接下来的所有时间与瓦西里的控制能力对抗。” 如果在见到白远以前,裴锦之可能无法理解哥哥的选择,但如今她却暗暗庆幸哥哥有机会这么做。 “所以,悯之还活着?”裴母有些激动地问。 凌曦点头。没说的是,其实裴悯之当时说的是他恐怕不会再回金陵了……但对着裴家人,他说不出口。 裴老爹点了点头,虽然眼里噙着泪,但彷佛要说服自己和妻子那般地道:“只要活下来就好,能逃得远远的也是好事,那孩子很坚强,在异地一定也能好好的照顾自己。” 裴母也只能擦干眼泪,破涕为笑。 “我给了他一匹马和一些盘缠,应该够他西行之用。”凌曦原本不想邀功,只是觉得说出来,或许能让裴家人少一点担心。“至于这些黄金,是陛下的一点心意。悯之毕竟是神策军的中尉,按例退伍时会有一笔田产,悯之也希望自己能为家里做点什么,所以你们就收下吧。” 其实神策军中尉退伍分配到的田产可没有这么丰厚,但今上对裴悯之有愧疚之意,凌曦当然要仗着他受今上的宠信,多讨一点抚恤金来给他们。 有了这笔钱,裴家人要在青阳城安身立命,就完全不是问题了。 “我们裴家欠您的,真的太多了。”裴老爹嗓音沙哑地道。 “这也没什么,我是神策军的长官,体恤下属是我分内之事。”受到了感谢,凌曦忍不住打起官腔来掩饰自己的别扭。 “就算是如此,凌家依旧是我们一家的恩人。”裴母说。 “那好办,赶快把锦之嫁进我们家,就算报恩了。”凌曦嘻皮笑脸地道。 裴锦之涨红脸,凌隆虽然对堂弟的贫嘴有些没好气,却仍是打从心底赞他真是干得太好了! 注:01、关于白蓉(雪影)与凌霄的故事,请看《大侠也会失身》。 02、关于凌囡囡与任苍夜的故事,请看《喜拍卖》。 03、关于瓦西里与闇血族的由来,请看《强吻太子的男人》。 全书完 后记 金吉 “神策军”三个字取自大唐神策军,但是与大唐的神策军完全是两码子事,虏义来说功能比较接近清国的禁旅八旗(当然,金陵没有分什么旗的〕。 虽然我在故事里也说明神策与天威是金陵专属的特种部队,但是为免同学们混淆,或历史控眉头一拧,觉得案情很不单纯,还是稍微解释一下,毕竟同样是禁军,各朝制度不同,以大唐为例,禁军分为南北衙,南衙为府军——就是每隔几个月要从全国各地调来调去,光行军就走到“粗饱”的可怜府军所组成,屯驻皇宫南方,由宰相管辖。 北衙则包括了后来大名鼎鼎的神策军〔以上省略上千字已经让作者呈现死鱼眼的数据转贴)。 当初在参考各朝兵制时,几乎每一朝都让已经自诩为欧巴桑的作者本人白眼翻到冥王星。 (所以不知不觉,我的岁数已经不适合装可爱自称金小吉了一议我嚎哭半小时再回来写后记好呗……〉 (半小时后——) 可不是吗?为了防止叛变,历代皇帝可真是费煞苦心啊! 想想,万一不幸你出身军户(某些朝代),你男人死在沙场上,你不管生几个儿子都是要去当兵的啊! 你的孙子也是要去当兵的啊!有没有这么悲情啊! 那幸运点生在太平年代,每几个月你儿子还要番上宿卫,住得远一点的可能走上几个月,就为了走到京城去替皇帝爷爷看家,光走路就饱了啊! 军队沿路要不要吃饭?饭会自己跑出来给兵爷们吃吗?根本扰民啊!〔学菜市场欧巴桑拿大葱拍桌〉 当然啦,这些都是妇人之见,人性毕竟是脆弱又禁不起考验滴,现实考虑要这么劳师动众也没有办法。 在故事里,金陵国的神策军比较接近被大唐皇帝留在手边的北门屯兵,而实际功能则参考自清国的禁旅八旗,分为护卫皇帝与内廷的郎卫,以及护卫京师的兵卫两种。 同学们睡着了吗?再让我补充一点点! 故事里的弓火药箭、突火枪、霹雳炮……等,约莫在宋朝之后陆续出现在中国的战场上。 人类就是这么微妙的生物,当敌人越强,越是危机环绕,战争技术就越是突飞猛进,课本里被强敌压着打的宋国确实开始出现了火器。 当然,当时的火器毕竟不像我故事中写的这么神奇,只是做为常常被各种古文明传说吸引的创作者,难免会想象,如果那些古老的智慧与技术不曾迭失,也许会有更多惊人的发明诞生也说不定啊! 至于塞门刀车、钩撞车,都是冷兵器时期就有的东西,我就不多做说明啦! 其实关于故事中只是出来领个便当,顺便搞个超大破坏(顺道让作者发更多便当给路人)的天才科学家,原本想写一篇小小的番外,不过考虑到这篇番外可能泄漏后面的剧情而作罢。 虽然在故事中我写了他败阵的下场,甚至还有一点战文组与理组的味道xd,不过天地良心啊……我也是很同情他的啊! 所以安排了他死后的去处(但是考虑到他的戏份,特别写一篇番外似乎有点多余xddd更何况,这篇番外还要把我还没安排xx的xxx给泄漏,我也很为难有没有?〉 你想知道这个可能你根本记不住名字的配角下场吗?(没人想啦!〉可能以后会写到吧切 文理组都很重要的啊!大家要和平相处不要吵架——xd 最后,其实一开始我设计的最认真的舞台,是五棱镇。(作者orz中……) 结果我发现写完京城篇,且不说篇幅够不够我写,重点是让裴锦之跟凌路痴大老速回到五棱镇,再大老远回到青阳城——我跟那些让阿兵哥走来走去走到“粗饱”的皇帝有什么两样啊!(再拍桌)(他们有马车可搭!) 考虑到这实在太多此一举,最后便没写到裴锦之的归乡之旅(可怜的孩子),连带的,本来就要被后妈赐死在自己故乡的裴悯之也活了下来啦!可喜可贺!(大裴,还不快谢恩!) 对了,可能有些读者对角色关系有点混乱,在这里做个解说。 月神的女儿之一,就是羽月。羽月何许人也?当年的bl作品《强吻太子的男人》中男二墨东臣的生母,在当初已经说明,墨东臣本来就有闇血族的血统。可以说,裴锦之和裴悯之是他的甥孙辈。 最后的最后,不知道读者看到最后,是会心一笑,还是翻了个白眼os:金小吉,你又来这招——(翻白眼也没关系,但是,请不要叫我金老吉……大哭!〕 〔没人会这么喊好吗?你又不是卖饮料的……〕(差一顶帽子和两撇胡子呢!) 是der!翡翠山庄简直快变成可爱动物园了啊!(另类的可爱动物园)很疗愈有没有!下一回,咱们可爱动物园见啦切xddd 注:相关书籍推荐: 1、武林萌主之一《大侠也会失身》; 2、武林萌主之二《睡了就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