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凤衔珠》 01 恩仇录 春天从来是个好季节,不冷不热,用来睡觉正好。其实也说不上有什么冷热之分,于我而言,住在了荒羽岛就意味着四季如春,天天都适合睡觉。 倒不是说我有多懒,只是么,每个有点儿资本的神都会有那么一点点的特殊癖好。比如说,青丘有只九尾狐,化了个粗犷男儿身却偏偏每日一把小镜儿不离手,叫四海八荒的神仙们白白看了笑话。 又比如,南海有位龙女几万年间对人间的折子情有独钟,于是静下心来把人间的折子戏一一看遍,事后觉得不过瘾于是自己写起了天上地下各位仙君的风流史。使得一众仙君会见自己的小情人时总要小心翼翼几番伪装才敢出门,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就成了那位龙女所写的《三界恩仇录》里面某个章节的主角。 再比如,不周山上有只饕餮兽,每天吹笛子吹得动听。使得好些路过的仙子心思恍然朝不周奔去,又在看见一只丑陋凶兽的时候哭得梨花带雨地奔出不周。 唔,相比起这些癖好,我的癖好是多么的人性化啊。睡觉而已,既不会让人笑话又不会叫人惶恐更不会碎了一干仙子的玻璃心。好吧!由此观之,我也没有什么足以自得的资本。 这日我早早的醒来,早早醒来并且出乎意料地再也睡不着了。思来想去,找出了好几年前璧山的若湘送给我解闷的《三界恩仇录》。翻了翻书页,比上一次看时厚了不少,定是那龙女发愤图强,又收集到了不少奇闻。 飞升后我在天宫住了三百年,三百年后仙帝在弥合大会上定我为二品仙君,赐居荒羽岛。这让我很是惶恐了些时日,毕竟,二品仙阶实在算得上是很高,而我何德何能,刚刚修仙成功便得到了好些仙者奋斗了千千万万年还未曾得到的东西。 好吧!或许是我们的仙帝太护短了些,见我在人间救起了他心尖尖上的六子孟泽,不好意思不给我个像样的谢礼。 可是?可是仙帝他老人家不知道积宠于一身就等于积怨于一身么?我至今还记得九重天的金銮殿上,一众仙者掺杂了各种羡慕嫉妒恨的目光落在我的身上,有多么的渗人。 感觉到自己好像不怎么受仙界众人的待见,我作为一名向来很有自知也很有修养的仙子,默默地去了荒羽岛,并再没有踏出过荒羽岛半步。 仙帝说了,我既没有领地也无需管辖些什么?不用朝见。 阿樱曾经抱怨过,说是我飞升过后性子变得太沉静,说是仙界有那么多的好地方,而她一个都没有去过。这些时候我便支支吾吾应一声:“哦,我给你放假,你出岛去玩玩吧。(..info)” 阿樱是我为人时候的侍女,自幼与我一同长大。后来我修仙成功,一个人在荒羽岛住了两个月,实在无聊也实在寂寞,便总提起阿樱的名字。于是两个月后的清晨,阿樱便出现在了我的屋子里头。 若是有人问起我为什么时时念叨着的名字是阿樱而不是其他的阿猫阿狗,我便只好讲出一个悲伤的故事。 那个悲伤的故事,关于我的前尘。 我前世姓王,命数不好,十四岁那年逢着一场瘟疫,王家一百多号人到最后只剩下了我和阿樱两个。 然而我的家里人并不是全部死于瘟疫,瘟疫之前有一场战争,我的父亲,是那场战争之中守卫城池的英雄。 这些都是我后来在史书上头翻到的,事实上,我在十三岁时救了孟泽并且听信了孟泽的谗言,决意随他一道去流破山上修仙。那时我便想要带上阿樱,可是阿樱很纠结,她有心上人,她的心上人叫做初七,二哥的书童。 后来家国破灭的消息终于被我知道,便是因为我听到流破山上所有的草木生灵都在讲,山脚下有个女孩子站了两天,终于支撑不住晕了下去。 从前也有过这样的事情,女主角是各个迷恋孟泽的人啊妖啊仙呀魔呀。不过从来没有一次,她们被这山上所有的生灵都惦记着。 我跑到山脚下,那个女子衣衫破败面黄肌瘦,却仍能看出曾经的眉眼弯弯——她是阿樱。 她能活下来,是因为战争刚刚开始的时候,父亲将她送出了城,让她找到我,告诉我不要回去。那时候我的名字叫做长安,父亲曾经说过,长安长安,是要我一辈子安稳无忧。 个人觉得孟泽在知恩图报这一方面做得很好,说是众仙的楷模也不为过。我不过是在他面前念叨了一两次阿樱,阿樱便被他提到了天上来。 我随手翻着那本《三界恩仇录》,突然手一顿,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阿樱端着茶壶进来:“仙子见着了什么?竟然这么有趣?” “真的……真的很有趣……”我捧着书,朝阿樱眨眼:“《三界恩仇录》,阿樱你猜我在这书上看见了谁的名字?” 阿樱一听这书名就作出嫌弃状:“当时若湘送来时,仙子不是说无趣得紧么?怎么现在又翻了起来?” 我一囧,觉得很受伤。阿樱与我日夜相伴,难道,难道就没发现《三界恩仇录》早已成了某人的失眠必备品么?厚着脸皮锲而不舍地朝阿樱眨了眨眼:“我看见了孟泽的名字。” “哦?”阿樱明显的起了兴趣,凑过头来:“还真是孟泽仙君?!” 我一目十行的看完了这名为《涅槃:上古神祗绝世之恋,仙君与神君之间的爱恋争夺》的篇章,然后忍不住唏嘘又唏嘘:“真没想到孟泽原来是那样的冷面郎君!唉!从前还被他隽秀的样貌迷了这么些年,交友不慎啊交友不慎!” 阿樱丢过一记白眼:“仙子不会真信了吧?” “难道你不信?”我反问。 阿樱:“……” 故事写得挺凄惨,至少,故事里那位叫做青璃的女神君挺凄惨。而我们的孟泽,则在这故事里面扮演一个深情又无耻的郎君。不过文中让我颇感意外的是,高高在上不染风尘的梵央神君,也被牵扯了进去。 梵央的名字如雷贯耳,连我这个从不出门的懒仙都知道。一来,的确因为他神力高超无人可比;二来,却是因为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后的一个上古神君。 听说他的本体是凤凰,被注入了父神的血肉,一化成型便有了一张好看到惊天动地的脸。只是我飞升以来从未见到过他,万年来他独居十八天,全不理会高处不胜寒。 而那个传说中冷冰冰的梵央,在这折小说里头,居然是温情脉脉的男主角!我实在是佩服那龙女的想象力和勇气。 02 听传言 而那个传说中冷冰冰的梵央,在这折小说里头,居然是温情脉脉的男主角!我实在是佩服那龙女的想象力和勇气。(..info好看的小说) 那故事说万余年前仙界有场浩大的仙魔大战,大战中轩辕剑断了,众仙觊觎青璃神君身上的父神神力。便趁着梵央浴血奋战、青璃身受重伤之时,悄悄让青璃神君跳进铸剑池以身祭剑了。 而孟泽之所以与之相关呢,文中的解释是说孟泽仰慕青璃神君而不得,因爱而生恨,因恨而生痴。最终孟泽鼓动众仙下了牺牲青璃神君以保全仙界的决心,导致了这一场爱情悲剧。 “依我看,孟泽仙君不会是这样的人。”阿樱说,“他知恩图报、个性温和,怎么可能有那么狠毒的心肠?” “谁的心肠狠毒?”暖暖一把嗓子,像是今天的天气。我心中一惊,急急收了《恩仇录》,这嗓子的主人,正是仙君孟泽。 “唔,”我略想了想,突然想起若湘前两日向某仙君表白失败在我面前作的哀怨状,“我们是在说若湘仙子呢!那仙君也真是的,若湘这么个大美人儿捧着一片湛湛真心去告白,好歹也该怜怜香惜惜玉嘛!” 阿樱的嘴角不自觉抽搐:“仙子,人家说过要你保密来着。” “啥?”光顾着转移话题了,竟然忘记了当初的承诺,真是该死啊该死。 我脸上强攒出笑来:“没关系,孟泽和若湘也不算生人,他应该一早就知道了,是吗孟泽?” 孟泽点点头,将手里几个小本儿递给我:“的确一早就知道了。” 我:“……” 其实并没有想到若湘和孟泽的关系会这么亲近,他们俩因我而结识,现在却好像已经越过我成了挚友。想到这里有些怅然,难道,难道我就是天生的搭线红娘的命? 还记得在流破山时我曾经遇见过一只小白兔,小白兔日日围在我左右跳啊闹的,让我觉得修仙之路也不那么孤苦。我对她很好,每日都努力地给她找大萝卜。 有一日我照常去山上找萝卜,在半路上看见一只受了伤的大灰兔。当时善心一发就把大灰兔带回了屋子包扎伤口,修习时还嘱咐小白兔帮忙照看养护。 一个月后大灰兔恢复如常,他向我们告别,我试着挽留了一下,无果。于是我看着他很是欣慰地对我的小白兔说:“小白你看看,灰灰是多么有主见又自立自强的一只兔子,你要向他学习。” 结果第二天我的小白兔就不辞而别了,还留下了一张字条,上头写着:“我原本以为谁每天给我大萝卜谁就是爱我,遇见灰灰我才发现爱情不是只有索取还该有给予。谢谢长安这两年对小白这么好,小白听长安的话,去做一只有主见又自立自强的兔子了。再见,勿念。” 事后我向孟泽哭诉,孟泽却一脸笑容:“这是你自食其果,怨不得其他人。” 思绪从小白兔身上转移回孟泽身上:“不过半月就又来了来我这荒羽岛,想是仙帝叫你去调查不周山饕餮兽之事已经办妥了吧。” 孟泽点点头:“那只饕餮兽真的不同寻常,我在它身上感受到仙力。” 我递过一个白眼:“饕餮本来就是神兽,有些仙力也是理所应当的。” “他身上的仙力,像是来自九重天。”孟泽又说,“饕餮兽天上地下只有一只,一只的命数尽了另一只便由天地化生,可是这只饕餮兽自从五百年前化生后便径自去了不周不说,还会吹笛子,你说奇怪不奇怪?” 我呵呵笑起来:“它的笛子还吹得很好听是不是?” “你竟然也会知道?”孟泽诧异。 我:“……” 闲闲地一个上午过去,与孟泽一起摆弄棋子,眼见着要输了,我把棋盘一推:“对了,若湘叫我帮忙抄的经文还没有抄完,先不同你下棋了。这次的棋路先留着,下次再接着来。喂喂,我可不算输哦!” “你又这样,可真没有仙品。”孟泽摇了摇头,却一边儿把棋子各自归入盒中:“我先回去向父君禀告关于那只饕餮兽的事情,就不久留了,过些日子再来看你。” “我原本是人,有人品就够了。”我装模作样铺开纸张,想了想,又放下笔墨将孟泽送出了岛外。 孟泽并不驾云,我也就只好默默跟在他后头。荒羽岛上永远不曾歇过的柔软春风托起孟泽的玄青衣角,他好看的眸子忽地一垂:“若是听见了什么关于我的传言,你会信它还是信我?” “你能有什么传言?”我侧过头,“莫不是做贼心虚,先叫我有个心理准备?” 孟泽的长发被微风托起,仙气十足:“你信我就好。”顿了顿,他又说:“你可曾听说过神君青璃?” 我点点头,联想到一早看的《恩仇录》,觉得孟泽可能在我之前便见着了那关于他的最新章节,现在是想要有所解释,于是我也不再说话,只静静听着。 “青璃神君,她可真是我见过的女子当中最干净漂亮的一个。”孟泽的神色突然变得哀伤起来,“当年她以身祭剑,是为了六界众生,是为了天下安宁。她身上既然流着父神的血脉,就应当为父神所创造的天地做出牺牲,对不对?” 我觉得孟泽与平常有很大的不同,不太敢反驳,只顺着他的意思:“咳,那是她的责任,也是她的宿命。” 孟泽不再说话,驾了朵祥云,在高高的云端望着我,笑得清浅:“故事终究是故事,传了千千万万年,其间真假,原本不是后来人所能了解的。琼落,你要信我。” 他这句话让我想了好一会儿才想通透,感情,感情孟泽是在担心我一不小心听见什么传言而怀疑他的人品!哦不,是仙品。 我望了望高高远远的十八天,四周仙岛漂浮,是人间的星河璀璨。听说,梵央神君已经一个人,住了上万年。又想起《涅槃》里头描写的梵央神君,飘飘黑发飘飘紫衣,不染纤尘。没来由一阵心酸。 一个人呆在一个地方上万年,不会寂寞吗?等一个人那么久都没有等到,不会绝望吗? 03 下凡尘 一个人呆在一个地方上万年,不会寂寞吗?等一个人那么久都没有等到,不会绝望吗? 唔,梵央是神君啊!天上地下唯一一个上古神君,由父神血肉填注的凤凰化生的神君,他的安好与否,哪里用得着我这样卑微的一个仙者记挂? 然而第二天仙界便出了一件大事,且这大事,关于梵央神君。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只不过于日日都过得平淡无奇的众仙而言,很新鲜罢了――梵央神君离开了十八天,到框神殿走了一遭。 框神殿里住着未梳星君,手里掌管着仙界所有仙者前世今生种种行迹的未梳星君。听说梵央神君在框神殿里呆了一个上午,把框神殿里头所有的大小册子都翻了个遍就又匆匆离去了。 是夜仙帝叫上几位颇有威望的仙者一起上十八天想要造访梵央神君,却发现十八天静寂依旧,天门外头设的结界比之前的更强了许多倍。 众位仙者你望望我,我望望你,摇摇头灰溜溜地下了十八天。 更听说自那日梵央造访过框神殿,殿里头就有些小仙娥飘飘然了:“梵央神君真是我见过的男子当中最最俊秀的一个,此生被他看过了一眼,死也值了。” 我听到这些言论时不由自主抹了一把汗,为前些日子自己看了龙女那本书而对梵央生出的一丝丝同情而觉得恶寒。 既然梵央出来乱晃会让一众小仙娥神思恍惚进而导致仙界的正常生活被搅乱,那么他还是安安静静的呆在十八天比较好。 飞升过后日子过得舒缓而平常,连着心境都修得恬淡。刚开始学仙法的时候,觉得做什么都要用上仙法才显得有成就感。而现在万年时光倏忽而终,又觉得凡事还是亲力亲为的好。不然,漫漫长日漫漫长夜,要怎样努力才不会觉得无聊? 半月多以前孟泽来时给我捎的小本儿,是人间的话本儿。我散漫翻着,久了,竟看得有些疲乏。于是想着取了头上红玉簪洗漱一番,好好睡一睡。 阿樱推门进来,将屋子里的插花换作一把艳艳的余容:“又是春天了,想来流破山上的陆莲花应该开得正好,仙子要不要去看看?” 我一只手抵着梳妆台,一只手揉了揉额头:“怎么?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吗?这么快就想要去见那妖花荼蘼了?” “阿樱不敢。”阿樱低了头,纤长白皙的手叠在腹前,屈了双膝,脸上却起了红云。 “我没说你错了。”我摇了摇头,“陆莲虽是妖花,流破却是仙山。你若果真想去赏花,收拾一番去就是了,我又不会拦着你。” “仙子,仙子不去么?阿樱记得仙子在人世时最喜那陆莲开得满山的殷艳模样。”阿樱略一迟疑,缓缓开了口。 “不去了,”略有些无奈,“若湘前日托青鸾传来口信,叫我陪她去第六界散心。” “六界人间,仙子答应了?”阿樱问。 “会有报酬,为什么不去?”我答得自然。第二根红玉簪子取了下来,一头黑发悠悠散落,垂至脚踝。 我望着铜镜里头的自己,一切都很寻常,只是额上一朵余容的花影,平添了几分朦胧几分绰约。 其实答应若湘并不是因为她许诺的报酬。只是因为我在这仙界本就无依无靠,而若湘一家是唯一一户同我往来并待我极好的的仙家。 横竖看来,这一份交好于我而言,也算是恩情。更何况若湘一向把我当作好友,现在她心头难过,我陪一陪她,也是理所当然。 次日便送了阿樱去流破,之后则提了仙剑缠在腰间前往璧山。想着这次是去人间,便早早跟若湘打了招呼,让她在人前叫我长安。 一开始我以为若湘会带我去一个有花有鸟山青水碧的地方,然后拉着我半哭半啼的讲一个妾有情郎无意的故事。 可现在我和她身处十里长街,街上馆店林立人声鼎沸,间或还有金边银绣的小轿被人抬来抬去,骏马嘶着嗓子一溜烟儿跑过掀起一路风尘。 “这,这便是你散心的好去处?”我憋着满腔的讶异,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显得平静。 “是。”若湘用一种比我平静得多的语调回答。 我:“……” “你是不是觉得我应该去个僻静深幽的地儿赏赏花儿逗逗鸟儿什么的?”若湘笑了一笑,明艳得紧。 我毕竟是比她大五千岁,若是承认自己的心思这么简单的就被人猜中,该是一件多么没面子的事。于是我说,“我只是觉着我们两分外的投缘,恰巧我前些天想着要回人世看看风土人情,你就给我带来了这里。” “噗,琼落你可真有趣儿。”若湘撩了撩衣袖,“四海八荒那么多神仙,哪一个不知道琼落仙子自万余年前飞升后便再没离开过荒羽岛?” 若湘这么一说给我造成了一种错觉,让我感觉琼落仙子这个名号在六界之中其实很响亮。于是啜啜开口:“我原本是人,想念人间烟火也是迟早的事。” 我想我着实是有些老朽了,路边的小摊儿一排一排的,却难得有我熟悉的物什。 本来我打算问问若湘货架上都摆的些什么,一回头见着她气定神闲正走的端正。心中便慨慨然生出一份怨念,有拉住若湘哭诉的冲动。 若湘明明比我年幼许多,却为何做出一副比我还要熟谙世事的冷艳模样?想起在天上时,她哪一回不对我撒娇撒痴?莫不是,莫不是这一回表白失败实在是伤透了她的心,竟让她来了个性情大变?! “这位姑娘,莫不是你曾提到过的长安?”一袭白衣的男子冷不丁的出现。 我好奇地朝着声音的来处望去,却是一个好看的后生,一双眼睛深邃像是荒羽岛上的蓝砂石,透着夜空的神秘气息。而眼角眉梢舒展开来,却平添几分桀骜气息。 正好奇他的身份,一旁的若湘竟然有模有样的福了福身:“正是若湘失散多年的表妹,王长安。” “表妹?我不是比你大些么?”我不乐的撅嘴以示对若湘口中“表妹”二字的抗议。 那男子听了我的回答,颇有深意的望了我一眼。 “沈公子见笑了,我这表妹自幼便刁蛮了些,一直觉得年长便更有话语权,心心念念想要做姐姐的。”若湘对那男子说,而后侧脸,不顾我的一双眼睛越睁越大,“长安,以后万不可这般无礼,做妹妹便要有一个做妹妹的样子。” 我咬咬唇正欲辩驳,那男子一声轻笑:“这性子,同三年前的你竟是一般模样。” 我蔫吧了,觉得再辩驳也是无用。只心下暗想道,这次回了仙界可一定得向若湘讨一份大大的谢礼才是,不然,怎么对得起这一声亲亲热热的妹妹? 那公子该是若湘的旧识,二十一二的年纪,身形清俊,面目舒朗,再看去,却是一副温雅模样。 04 有缘人 那公子该是若湘的旧识,二十一二的年纪,身形清俊,面目舒朗,再看去,却是一副温雅模样。 “长安。”男子轻轻念着着两个字,转眼笑若春风,“这可真是个好名字。” 他这么一说让我想起前世的爹爹,那时候,我的爹爹每次出征回来,总在门外就“长安长安”的叫我。然后我会扔下手里头的东西,欢腾的奔出门外扑到他怀里。 一时便有些怅然,想来若湘她娘亲看人的眼光当真不错。那时她带着若湘来“拜访”我这个邻居,见到我第一眼就吃惊地说:“怎么来了个六根不净的仙子?” 我当时还尴尬,什么叫做六根不净啊!人家,人家顶多只是凡心未泯,凡心未泯好么? “今晚先去我家住着吧,你那间客房一直都留着。”白衣人好听的声音传入耳朵里,我看了眼若湘,她微微一笑:“也好。” 突然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若湘这个样子,怎么看都不像是表白失败了来人间散心,倒更像,倒更像是专门来人间勾搭翩翩佳公子的嘛。 那青衣也并不冷落我,拱拱手说道:“长安姑娘若是不介意,可以叫我沈凌。” 千万年来都没有谁在我面前正经的做过自我介绍,尤其,尤其那个做自我介绍的还是一美男子。(..info)我的脸略红了一红:“我不介意。” 沈凌:“……” 沈家的宅子很大很气派,当然,这里的大与气派仅相对我记忆中的王家而言。 “这是沈家别院。”若湘用念力告诉我。 唔,看来这个沈公子家里不是有钱,是很有钱。 有钱的沈公子叫来了几个仆人,吩咐她们收出一间上房来,我急急摆手:“不用不用,我和若湘住同一间屋子里头就够了。” 沈凌也不说话,只探寻的目光望着若湘。若湘又是微微一笑:“听长安的就是。” 其实我并不喜欢与人挤在一张床上,这样的话我睡觉翻身会不方便。然而实在有些地方我想不明白,而若湘能给我解释。 一番折腾下来已是月上柳梢,若湘与沈凌说着话。我想着他们俩之间若站着一个我,可能会有些不方便,于是识趣地早早告退,由一个模样伶俐的小丫鬟领着回房去了。 那小丫鬟一路掌着灯,却不专心,时不时用眼角的余光打量我。我被她看得不好意思:“我困了,走快些吧。” 原以为小丫鬟听了这话会专心走路不再看我,谁知她竟忽然顿了步子:“姑娘可是皇城人?” 我一愣,这个问题可真是刁钻啊刁钻,这样的一个问题,叫我这么一个万年不问世事的人怎么回答,略略沉吟,我故作悲伤状:“其实我并不知道自己家在何处,只记得很小的时候家中出了变故,我被送到了白露山上跟着一位师傅学道法。又过了几年,若湘表姐家里头的人找着了我师傅,这才把我接下山来。” 那小丫鬟的脸瞬间笑得灿烂:“真是这样?那么姑娘一定是我家二公子的有缘人无疑了!” 我:“……” 小丫鬟的灯笼因为她的兴奋而摇摇晃晃:“我刚见到你就觉得你会是公子的有缘人,没想到还真猜中了!小姐既然是若湘小姐的表妹,怎么早前不随若湘小姐一同来沈府,叫我家二公子白白等了这许多年!” 我越发糊涂:“什么有缘人?” “哦。”小丫鬟像是发觉什么,眼神一转又盈盈看我:“是阿桃失礼僭越了,一时高兴竟然背后议论起了主子们的事情,该受罚。” 我:“……” 阿桃的思维太跳跃了。话说到一半就卡住,实在叫我心里难受,于是拐弯抹角想要再问些关于“有缘人”的问题,她却一次一次巧妙地绕过不答。 一阵打整过后阿桃便离去,离去前还千叮咛万嘱咐要我不在沈凌面前说出任何关于那个“有缘人”的话。 其实她不提醒我也不会去问,有些事情本来就是没办法放在台面上去讲的。更何况,我若是想要知道些什么,也不一定非得经过人嘴才能了解。 打量着眼前的房屋,心里没来由腾出一股荒凉。那荒凉,像是当初听见阿樱对我说:“小姐,王家的人,就剩下我和你了。”的绝望。 我时常觉得自己走上修仙之路是被孟泽骗的。试想,我上流破山时不过十三岁,哪里会晓得成仙不成仙会对我以后的生活造成多大的影响? 孟泽当时笑眯眯的只跟我说了一句:“你若是真能修成仙,就可以到天上去住,还不用刺绣不用学琴棋书画不用做家务。哦,对了,天上的男神仙大多都比我长得好看。” 每每想起当年的孟泽我还会咬牙切齿,忍不住想要骂他一句“骗子”。在天上的确不用刺绣不用学琴棋书画不用做家务,但是在天上不做这些会让我无聊到死的。 至于他后面补充的那一点,就更是在扯淡了。天上地下,我不过见着一个长得比孟泽还要好看的男人,梵央。好吧,梵央神君长年累月不出门,我见着的其实是他的画像。 等等,今天见着的沈凌长得很好,与孟泽有得一拼。 我摸了摸被子,棉花被让我觉得很踏实。想来,天上的金蚕丝虽好,却终究少了份安宁。 我的凡心,是不是重了些?摇摇头,拍拍脸,记住了,你现在是荒羽岛上的二品仙君琼落,再不是万年前迷糊的人间小姑娘王长安。 所谓的凡心,所谓的人间烟火,还是想都不要想的好。除非,你想要自己,走到万劫不复的地步。 取下手上的碧玉镯子,任它化为一面幻境。幻境由几个小块组成,每一小块都是一段人生。 这玉镯是孟泽送我的,上面附了仙法,它若化为幻境,每一个小块里会出现我心心念念的那几个人的今生。 我当初的父母兄长,现在已经不是一家人了。他们散落在世界各地,或贫或贵,或坎坷或安乐,都有着自己的生活。他们喝过了那么多碗孟婆汤,应该早就忘了自己曾经有过一个叫做长安的亲人了吧! 而我,看了他们千千万万年,守了他们千千万万年,也是时候和那前生,断了往来才是。 05 花影浓 而我,看了他们千千万万年,守了他们千千万万年,也是时候同那前生,断了往来才是。 本想着待若湘回来时好好将自己不明白的地方问个清楚,谁知道若湘与沈凌会有那么多的话要说,到夜深都不见踪影。 我向来睡意浓重,等了许久不见人来,索性裹了被子径自睡去。 次日早上醒得挺晚,若湘已经在铜镜前头梳妆。恍惚间还以为是在荒羽岛上,于是捏了个诀给她盘了个高鬟望仙髻。 若湘一双美目狠狠瞪来:“你胆子怎么这么大?随随便便就施法术,被人看见了可怎么办?!” 我望了望若湘,又望了望周遭事物,反应过来,歉歉疚疚的说了一句:“唔,原来我们是在人间。” 若湘:“……” 我隐了仙力,怕是自己什么时候犯起迷糊来会用仙法做错事。 若湘倒也坦承,趁着我穿衣收拾的间隙将我的处境解释了一番。 原来,因若湘幼时路过人间,惊叹于它的繁华热闹。便做了个人偶放在人间,以便自己遛下界来时,能有个方便身份。 而若湘在人间安插的人偶,正是沈家世交白府的独女白若湘。而我,则作为白若湘失散多年的表妹王长安出现。 我不禁怔怔:“那白若湘,果然有个叫做王长安的表妹?” 若湘递过一个白眼:“我的表妹我做主!” 我:“……” 被阿桃领着到饭厅时,沈凌已经坐在了椅子上。他今日换了紫衣,衣边用银线绣了花,更衬得一张脸光风霁月,举世无双。 然而我好歹修行了那么几万年,又时时对着孟泽那么个姿容堪比上古司仪女君(传说中最最风华绝代的女神)的妖孽,还是不至于被一个凡人给迷得七荤八素。 好吧,我承认我只是在给自己开脱。事实上,我好不容易收回的目光不知在什么时候又偷偷溜去了沈凌身上。 不知为何,穿着带了银花紫衣的沈凌,总给我一种似曾相识的错觉。 然而我这样的经历,又实在没有机会去认识这样的一个人。 忽然感觉自己被人的推了推,我转过头去,带一分惊疑一分愤怒的望着若湘。若湘笑得奸诈,眼光所指之处,恰是沈凌的方向。 “方才叫了长安姑娘好几次姑娘都不曾回过头来,可是有什么心事?”沈凌大大方方地给了我一个台阶下。 我自然不会不领情,做出一副迟疑的样子:“公子身上这衣服真真好看,长安长在深山十多年,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衣服。这衣边的花也好看,只是不晓得到底是什么,一时想得深了些,便怔住了。叫大家见笑了。” 说罢,我还羞赫的笑了一笑。 “沈公子的衣裳上哪里会有花,不过是用银线层层叠叠绣了云纹罢了。”若湘淡淡笑道。 沈凌的眼里却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光芒:“我这衣裳边上绣的,正是长安额上的余容。” 我面色一凛,脸上的笑慢慢委顿,作出不经意的样子摸了额上的刘海,厚厚的,并没有凌乱。 那沈凌,是怎样看见了我左额的余容花? 那花影自我升仙后便化了出来,且无论我变做什么模样,它都不曾剪灭,固执地不肯隐去。 此回下界,我变了装束,就为了刘海能遮住那余容花影。 却又是沈凌浅浅笑开:“若是长安喜欢余容花,不如过些日子随我一道去皇城,我在皇城有个院子,里头种了一院的余容。” 这突兀的邀请让我颇感惊讶,又默默地看着若湘,直到若湘的声音传到我的心里头,我方对着沈凌甜甜一笑:“那就有劳了。” 下桌后回到屋子里,若湘待我坐好后,便拖了个凳子坐在我跟前。 片刻,我终于被她看得惶恐,将凳子转了个方向拿起青花白瓷的杯子假意抿了两口茶水。 “诶诶,琼落,我并不比你难看到那里去吧?”若湘苦苦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我呵呵干笑两声:“你哪有比我难看?你是天海二十八岛上最好看的仙子啊!” “那是因为其他的仙者没有见过你。”若湘忧郁道:“唉!长安,我是不是很没用啊。天上那位仙君不喜欢我,人间也没人觉得我活泼可爱。” 若湘这样子实在很逗,我尽了十分努力也没能掩盖住自己的真实情绪,于是乎一阵大笑划过静谧的沈家别院:“若湘你快告诉我我这是在做梦,哈哈哈。” “你没有做梦,”若湘冷淡答道,“做梦的是我。”言罢,若湘推了椅子绕过我出门去,我看着那背影,孤单冷寂,忽然就笑不出声来。 有些时候我觉得自己很笨,看不清什么。但事实呢?事实上,我只是放任自己在一种混沌的状态里生活而已。人世不长,仙龄有尽,若活得太过明白,未必是一件好事。 所以也就不愿去斤斤计较,一次次忽略掉若湘看向孟泽的炙热眼神。 天底下,能果断回绝了若湘的人不多,而孟泽,恰是其中的一个。 而这番若湘邀我下界,无非是看中我是天界与孟泽关系最为亲近的仙子罢了。 将杯子放回桌上,我起身,在铜镜边上坐下,将刘海拨开,一朵细小精妙的余容,便出现在了眼前。 有花自生原本是上天作美,只是为什么,偏偏是余容呢? 倒不是我有多么不待见这花中皇后,毕竟,前生的母亲是个爱花成痴的人,尤其是余容。 十二岁那年母亲第一次折下一朵玫红色余容别在我的发间,“余容殿百花,果真不错。我看长安生的这样好,也的的确确只有芍药才衬得起。” 是的,余容有一个不讨我喜欢的名字,叫做芍药。我那时也非倾国倾城,我的左额上,有一粒黑色的胎记。 我至今还记得飞仙前的那场雷劫。我虽然侥幸平安历过,却并非毫发无损。 在我挺过最后一道天雷而接应的仙者又未赶到的片刻里,我已经是神形俱疲,只是因着害怕灰飞烟灭,所以一直强撑着不愿闭眼。 但其实,我的眼睛是朦胧一片,什么也看不见。 朦胧的视线里朦胧的紫衣走进又飘远,只余一个飘渺的声音盘旋在我的脑海里:“我等了你很久,很久。” 06 未央宫 朦胧视线里朦胧紫衣走进又飘远,一个似叹非叹似喜似悲的声音飘进耳里:“我等了你很久,很久。” 然后便被温柔地抱起,孟泽的声音暖暖的,叫人安心:“你终是来了。从前你不曾怨过我什么,但愿以后,你也不会怨我什么。” 一阵清风掺杂花香自面上拂过,我彻底清醒过来,四肢百骸都伸展开了,竟是打娘胎里出来后从未有过的舒畅。 而刚刚获了仙力涤荡而清亮无比的眼睛里,孟泽却是一脸的震惊和不可置信,他抬起右手,却不似平时那样拍我的头上,而是直接摸了摸我的额头。 我好奇又羞涩:“孟泽你,那个,咳咳,感情是需要培养的。我已经成仙了,来日方长,你先不要着急嘛。” 孟泽的手忽地盖上了我的大半张脸,恰好遮住我的眼睛,以至于我只能听到他带着五分无奈五分恨铁不成钢说道:“长安你够了。” 我那时,是真的不知道他看到了什么。 后来路过天池,想要看自己新换的仙人衣装是什么样子,于是半蹲在池边上,却猛然发现自己的左额边上,黑色的胎记竟被嫣红的芍药花给替代了,那花浓淡合宜恰到好处,仿佛是刻意描上去的一样。(..info好看的小说) 我还为此自得,觉得自己便是天生的仙命。幼时父亲给我讲列朝忠武的时候,被我缠得烦了,也会讲出个关于神仙妖兽的故事。 其中便会提到,胎记是神仙特意留给那些受自己护佑的人的标记。因为人世太大,人又太多,神仙们不给那些人留下自己的标记,会认不出谁是该受自己恩惠的人。 而我额上的标记,由丑丑的黑斑变成美美的芍药,不得不说是上天的恩赐。 可怜那时,我还没有听说过所谓的“北有神女,红药覆额。” 幸而明白的时间,不算太迟。 我住进荒羽岛之前,有一套小小的屋子,在孟泽的玉华殿旁边。我给自己的小窝改了名字,叫未央宫。 待我拿着上好的红木去邻居家里找出主人为我的屋子题名时,邻居俊俏的脸上多了几条黑线。邻居指着我给他看的三个字,手颤了半天,终于开口:“未央宫?!” “是啊。”我答得自然又诚恳。 “呃,长安你看,这个名字,是不是太人世化了点儿?”孟泽说道:“未央未央,长乐无央。我们做神仙的应该清心寡欲一些,守护六界安宁的重任在身,还是不要想这些才好。” “可是,可是人家只是想着人间的皇宫就叫未央宫嘛!飞升前跟你清修多年,长安自是不会奢侈浪费,所以只好自娱自乐,图个心理安慰。怎么仙君竟然不答应?!”言罢,我还努力地挤了挤眼睛,想要挤出两滴泪来。 孟泽忽地一笑,眉梢眼角的暖意化开,叫我无端想起桃花红,李花香这样的景象。而孟泽,则在这样的灿烂花丛中,成了丰神俊朗的仙人。 好吧,孟泽本就是仙人。 再看向孟泽,他脸上笑意未减,我径自看下去,仙君姿态,光风霁月,心里默默叹道。 孟泽最终帮我写了那三个字,还主动帮我挂在了门上。我笑嘻嘻的看着他,“今天辛苦你了,下次做了蜜饯请你吃啊。” 现在想来升仙后正儿八经没有烦忧自在轻松的,也只是搬去荒羽岛之前的那三百年。那三百年,作为孟泽的邻居,也算得上是我这一生最美的时光。 不过也不能以孟泽来算。毕竟,我这一生,自十三岁起,便与他有了千丝万缕的关联。我的欢乐我的难过,他都掺合进去了不是么? 在沈府待了十天,终于开始收拾着东西准备第二日上皇城去。 若湘那日离去后不过半天就回来了,手里拿着个盒子,打开,却是两支小钗。 若湘并不扭捏,把冰蓝的那支递给我:“上午是我一时没想通才说那些话,你不记得了吧。” 我点头:“不记得了。” 若湘笑笑:“今日怎么这么乖,竟肯顺着我的话来。” 我咳了一声:“我知道的,你的心理周期又到了嘛!作为比你年长的人,自然要体谅小姑娘伤春悲秋的特殊心理。” 若湘挥舞拳头:“你再叫我小姑娘试试?!” 十日过得极快,沈凌的礼数也还周到。唯一缠人的,是那个叫做阿桃的小小女婢。 她仿佛认定了我是她家二公子的有缘人,每隔一两个时辰便把我骗到沈凌身边去。我虽识破了她的心思,却也懒得拆穿,便由了她,大大方方地坐在沈凌的身边。 沈凌是来别院度假,大多时候却很忙。沈家的各种资料账本一一自皇城送了来,他一一过目批阅了,又送回皇城。 我倒是好奇,他排行老二,上头的哥哥难道是个不管事的? 好奇归好奇,我也没有多问。毕竟,哪日若湘想通了,回到天上一两个月,我们与这沈家,也就再没关联。 夕阳斜沉,屋子里有些闷,若湘早就溜了出去,说是要见一位旧人。 别院后头辟了个小小的花圃,前几日见有不少榴花的苞挂在枝头,想来现在应该开得正好。 如此一想,便悄悄去了那园子。 榴花果然开得很好,加上逢着日落,太阳的万丈金光洒在叶子上,纯金衬火红,当真亮眼得紧。 绕过几棵树冠高大的花树,竟见着了沈凌。他换回了初见时那一身白裳,金光渡眼,光芒万丈。 他的脚步略有些踉跄,我向他身后望去,草地上横七竖八躺着好几个酒壶。 我还从未见过沈凌如此姿态,这些日他从来都是沉静缜密的。原以为他是一丝不苟容不得自己狼狈的主,却不想,原来是爱躲在没人的地方自舔伤口。 “公子怎么在这儿,还喝了这么多酒,要不要长安……” 突如其来的拥抱! 我睁大双眼,感觉实在是不可思议,我堂堂二品仙君,竟叫一个凡人吃了豆腐。这真是,这可真是…… 正欲一把推开紧抱着我的那人,不想耳边的声音带着哽咽,沈凌喃喃:“我等了你很久,很久。” 07 入君梦 正欲一把推开紧抱着我的那人,不想耳边的声音带着哽咽,沈凌喃喃:“我等了你很久,很久。[..info超多好看小说]” 竟是与我飞升历劫时听到的那句话,一模一样! 沈凌忽又变换招数,紧抓住我,嘴里喃喃念的,却又是广清山上的诀。 默默扶额,若湘怎么没告诉过我,沈凌他也曾经修过仙啊! 人一辈子总有作死的时候,仙也不例外。放在我身上,莫过于在一个真正的山人面前说自己是个山人。 虽说万年前我也只是个山人,可那时的修仙和现在是没有办法相提并论的。不过我倒是好奇,沈凌是修仙人,怎么我和若湘都没有看出来? 在我深思的时候,沈凌已经御了把剑,剑在空中摇摇晃晃,我实在担心什么时候这剑一个不稳我和沈凌会一道栽下去。 我倒是不要紧,栽下去也摔不死。可是沈凌毕竟肉体凡胎,栽下去可就成了肉酱。于是施了法,在剑身底下驾了朵云。 唔,我是多么有爱又慈悲的一个神仙啊。 沈凌果然醉得不轻,在半路上竟牵着我睡着了。我不禁叹气又叹气,原本好奇他会带我去哪儿的。现在好了,目的地没到,带路的还睡着了,进也不是退也不是,索性寻了个山神庙暂为安置。 庙里的山神貌似不在家,唔,那我和沈凌,岂不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这要是传了出去,沈凌的名声该怎么办啊! 呃,貌似在折子里,该担心自己贞洁的,是女子才对。 沈凌睡得并不安稳,脸上微微的酡红没有遮住眉间的痛苦神色。我觉着人心果然是这个世上最简单也最难以捉摸的东西,你看不透,也猜不出,便只好默默观望。 沈凌犹自拉住我的手,半分也不肯放松,偶尔嘴里吐出一两句似是而非的话,什么“娘亲”啦“何处”啊等等等等。 又想起阿桃的话,我觉得,现下正是弄明白阿桃话里玄机的好时机。于是也不顾其他,径自入了沈凌的梦境。 首先是一片没有止境的雾海,视线被完全包裹,山水楼阁,都没有半点边缘。我食指在空中一划,雾障竟然未破分毫。 正犹疑不定,雾气却又径自散了去。一片芍药花海在眼中渐次清晰,却又因这大雾尚未完全褪去,花影娇艳不足,脉脉含情的意韵却胜极。 花海边缘有一个巨大的玉树,树上悠悠垂下两条藤蔓在低处合拢,恰好是一架秋千。 秋千架边走来了一对璧人。男子紫衣在身,面目有些模糊,看不真切。女子却是仪态大方,万千清华。 这是,沈凌的心结? 我恍然大悟,原来沈凌,是有心上人儿的呀。 远处突然起了楼阁,楼后有绝佳的山水,我朝那楼中走去,却遇见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娃。小娃娃正在背书,摇头晃脑的样子简直可爱,见了我,到摆出一副主人家的作态:“你是何人?竟敢擅来我广清仙山?” 我忍不住笑出声,唔,沈凌小时候竟是这般可爱? 画面一转却是在一座坟前,坟前倒是有好风景,桃花李花围着开了一圈,还有些别的花木正草叶繁盛。而在坟茔旁边的桃花树下,睡着一个人。 那人俊秀挺拔,肤色明润,脸上的神情安详淡然,竟叫我看出一份温和醇厚。而那人,是沈凌。 楚地美人醉花阴,纵是桃红李白,不忍惊。 唔,美景哀情,看来这是一出虐心的折子。 沈凌的梦境虽然变化多端,却始终安稳平和,按理,他应该睡得很沉才是。那又为何,在面上看着有几分梦魇的正征兆呢 我正百思不得其解,梦境边缘有黑雾袭来,我一惊,急急跃出梦境。 刚刚顺了顺心思,沈凌便睁开了眼睛。一双眼睛清清亮亮,看不出半点酒醉后的癫狂。 沈凌收回紧拽着我衣袖的手,枕在脑后,又打量了四周:“深更半夜,我怎会和长安在这荒郊野岭独自相处?” 我无奈道:“你醉了。” “这样啊。”沈凌低低叹了一声,忽又起身:“随我去一个地方吧。” 我惊奇,这人怎么看着一点歉意也无,好似一切都是理所当然一般? 沈凌也不遮掩他的法术,招了那柄剑过来。待我和他一齐站在云端,沈凌回过身笑笑:“飞得这么高,你怕是不怕?” 我傲气的抬头:“我也是修过仙的人,自然不怕!” 那剑好像与沈凌心意相通,自己做主停在了一座坟前。坟前却也有石榴芍药等花开着,只是因为是在夜里,花精已沉沉睡去,花色都是淡淡的,有些消褪的意味。 这坟茔,正是沈凌梦里的那座。 我看向沈凌,他的神色很平静,见不出悲痛欲绝的前兆。我寻思着安静这东西实在消磨人心,于是开口:“这里栽了这么多花,想是这墓主人一定是为人所深爱的。有花精作伴,她必定不会孤独。沈凌你,看开些吧。” 沈凌眼睛眺向远方,薄唇微启:“为人所深爱,倒也是事实。” 我见他神色转向郁郁,便觉得有必要开解他一番,于是指着那些花影:“呐,这姑娘历人世爱,作花下眠,也算是了无遗憾。倒是你,沈公子,你在这儿种了许多种花,却也该明白人世间百媚千红,若是独爱一种,便会忽略其他万千好颜色。” “长安倒是想得通透。”沈凌忽地一笑:“我觉得你的颜色也还是不错的,要不你来给我开解开解。” “无赖。”我咬牙切齿地吐出两个字,转身走开。这沈凌,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不正经了? 却是沈凌的叹息:“作花下眠的,是我的母亲。这世间深爱她的人,也就只我一个罢了。” 我怔住,慢慢回过头,沈凌在月下长身玉立,脸上浮出一丝掩不住的难过:“我每年都会到这里祭拜她,一般是四月。今年家中事务繁杂,于是晚了些,便到了现在。” “你……你不必说给我听的。”我歉然开口。 “眼前有个知心解意人,我不必有所隐瞒。” 08 酒初醒 “眼前有个知心解意人,我不必有所隐瞒。” 我默然,为他那句知心解意人。既然这里葬的是他的娘亲,那么这知心解意人,该是梦境中与他在秋千架下说悄悄话的女子才是。 “沈公子的酒怕是还没有醒,早些回去才是。”言罢,也不待他有所回应,自己驾了朵云飘然远去。 我向来喜欢看那些品貌上佳的美人,然而那人若是用心不一,即便品貌上佳,也叫我打心底里看不起。若是心尖尖上住了人,却又如何向别的人说那些情真意切的话? 回到院子里已是五更天,若湘并未回来。我拉了帐子躺在床上,睁眼闭眼都是在沈凌梦境中见到的芍药花海中的秋千架。 床的一方突然现了孟泽的身影,我闷闷不乐的问道:“你怎么来了?” “不放心你。”孟泽说。 “有什么不好放心的,难道我还会被妖怪吃掉?” 孟泽若有所思:“唔,那也不是不可能。” 一个枕头向着孟泽砸过去,却落了个空,孟泽笑笑,却实在让我想不起如浴春风这四个字,因为他笑意清浅的说:“哟,琼落仙子恼羞成怒了呢。” 我:“……” “那个叫沈凌的男子不简单,你不要招惹他。”孟泽收敛起玩笑的语气,一本正经道。 “我会怕一个凡人?”不满于孟泽这么小看我,我挑挑眉道。 “沈凌他当真不简单。我之前在天上透过幻境看你,便发觉自己看不出沈凌的生辰,于是去了幽冥司,结果你猜怎么着?”孟泽一脸神秘。 “他是转世?”我讶然。 “是转世我也不必担心了。幽冥司的往生录上,没有半点关于沈凌前世今生的记载!” 幽冥司的往生录上没有半点记载?!那沈凌,岂不是六界以外的人? 孟泽却又继续说道:“现下他也只是身份可疑些,你自己小心。再有,百年一次的弥合大会在即,你长久逗留人间总归不好,把想看的想玩的都看过了,就早些回荒羽岛。” “我晓得。”我笑了一笑:“孟泽你放心,一万年不是白长的,我自有分寸。” “你再怎么长,在我心中,不过是流破山上十多岁的长安罢了。”孟泽伸出了手,像是要拍我的头,却终究没有拍下来:“待我把饕餮兽的事情弄清楚,我就来找你。” 幻影消散,屋子重归宁静,我拉过被子盖在脸上,闭眼睡去。 我并不清楚若湘是在什么时候回来的,一大早睁开眼,若湘已经躺在了我的身边。[..info超多好看小说] 饭食是由阿桃送过来的,她脸上仍是俏皮的笑:“公子说赶路的饭食难免会粗糙些,叫二位小姐多吃一点。” 说罢,还在我耳边轻声道:“阿桃并不能去皇城,我家二公子就拜托长安姑娘了。” 我:“……” 我和若湘走到门前,两辆马车一前一后,装潢古朴也不失雅致。 沈凌站在前头那辆马车边上,我直直盯着他,果然盯不出分毫信息。就像那个梦境,一再切换的画面虽然丰富,确实在叫人没办法将三个片段统一起来。 沈凌朝我伸出手,我看着他,半晌,伸出手去。我弯腰上马车时,却听到沈凌细如蚊蝇的声音:“昨夜酒后失礼,还望姑娘莫要介怀在心。” 我回他一句:“昨夜我一直在房里,什么都不曾听过,也什么都不曾说过。” 沈凌眸色一暗:“也好。” 若湘被沈凌扶上马车以后一直用探寻的目光看着我,那目光简直如刀似箭,以至于我都不能成功的闭上眼补觉。 于是乎大眼瞪小眼,半个多时辰就过去了。若湘终于眨巴了眼睛:“你不会在这短短的十天里面,就勾搭上了沈家的公子吧?” 我眼睛不由得又瞪大了一些,“你的脑子什么时候这么好使了?一两眼就可以看到事情的开始结果起承转合?” “我是猜的。”若湘笑嘻嘻道:“你放心,人仙虽然有别,但沈凌根骨不错,若是他肯为你好好修炼,假以时日,相信他也可以飞升成仙的。” 像是又想起了些什么,若湘拍了拍脑袋:“对了,我还从其他人口中听说,沈凌原先也是修过仙的。” “……” 果然是,流言猛于虎啊!古人诚不我欺也! 人与仙么,我是不赞同的。虽然也有过成功先例。比如仙帝的小女儿和人间一个书生相恋了啊,比如仙帝的外甥女儿和人间一个放牛小伙儿私奔了啊,比如仙帝的表妹…… 是的,这些所谓的比如里头,最最重要的一点是,女主角儿都是仙帝他老人家的亲戚。 由此可见,世事往往如此,在人间偶尔有人有求于人而走后门,在仙界则是要想顺利地谈恋爱,你需要一个足够强大的后台。 更何况,仙界众仙之中,可以自由婚配的,并不包括飞升不到千年的人仙。 唔,我怎的想这么远?难不成还真考虑到了沈凌的修仙路? 犹自打了个激灵,我理理衣襟坐正,又靠在沈凌特意准备的软垫上睡去。 出了沈家别院整整一天我才想起自己没有了解这人间之行的第一站。于是旁敲侧击,终于从若湘的口中知晓了那城叫做离城,是沈凌母亲的故乡。 离城这名字听上去颇为哀怨,正寻思间,若湘叫我的名字:“长安,离城这名字你不必深究。不过是千百年前有个女子在那城里折了白芍药送走了她的情郎,并约定在离城变得河岸等情郎归来。结果那女子悲悲戚戚等了好些年,河岸边的芍药花开了一季又一季,那女子眼睛花了发也白了,她的情郎却是一去不复返。” 我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刘海下的余容花影,那花影浑然天成,与我的肌肤同生共死。 这世间有百媚千红,为什么与我息息相关的,偏是这一种? “痴情女子负心汉,这样的折子,孟泽给你带了不少吧?”若湘低低叹息,“长安,孟泽他,有没有下界来找过你?” 我摇头:“没有。” 若湘的眼里便浮出奇怪的色彩,像是失望又像是欢欣:“真的?” “真的。” 09 迷迭香 若湘的眼里便浮出奇怪的色彩,像是失望又像是欢欣:“真的?” “真的。” 孟泽虽是找过我,却只是一个幻影,与下界沾不上半点关系。好吧,我承认我只是担心若湘会多想乱想而已。 走了两日才走到离城边上。是夜,我们投宿在一户农家。 那农家忙前忙后的只一个妇人。妇人名叫青碧,二十七八年纪。可能因为常年劳作,气色也并不很好,但面目温和,可见几分贤淑气韵。 青碧有两个孩子,大的儿子八岁,叫阿明。小的才六岁,是个女儿,唤做思君。 我看到墙角有一箱子书,于是笑道:“你家相公是个读书人?” 青碧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相公是乡里的秀才。” 若湘俯身拿出一本,翻了翻,忽然嚷嚷道:“不对不对,这书好久都没人翻过了,书页里头的笔墨都有些年头了。” 青碧脸色一沉,却并没有生气,只是无奈:“相公六年前去皇城考进士了,至今没有回来过。” 若湘愕然:“你不曾写过信或是托人给他捎口信吗?” 青碧摇摇头,却不再多说,从端了一边的淘米篓子进了疱房。 “痴情女子负心汉,长安你看,活生生的例子。”若湘说。[..info超多好看小说] 沈凌却不以为然:“若湘这样说可实在不公平。毕竟,我们谁也不晓得那秀才上哪儿去了不是么?” 我却不与他们搭话,抱起角落里的一个大南瓜进了厨房。青碧正在淘米,还淘得很专注,连我进了屋也不曾有半点反应。 我把南瓜放在她身侧的木凳上:“这南瓜金灿灿的,蒸熟了一定很甜。” 青碧侧过头来看我,半晌,“哦”了一声。 那一声“哦”,重重的,拖得很长,却给我意犹未尽的感觉。 我开始清理南瓜,把外头洗干净了,拿起菜刀从正中切开,黄的瓤白的子,都显露无疑。 “我们一行人家在皇城,这次路过,便是要回家。你即是好心让我们投宿,若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告知。”我诚恳言道。 “那公子付了钱,我没有道理不好好招待。”青碧笑了笑,将米倒进锅里,又拿走我面前的南瓜,“姑娘一看就是大家千金,这样的事情还是让农妇来做。不然,脏了姑娘的衣裳可就不好了。” 我听出她言语间的拒绝,也不坚持,只笑了笑:“是长安想多了,长安这就出去。” 刚走至门口,衣襟便被人牵住了。我回过头,是青碧八岁的儿子:“姐姐要去皇城?” 我点点头:“是这样。” “阿明请姐姐帮忙找一找阿明的父亲。”八岁的孩子眼睛里流露出清澈的光彩,“求姐姐帮忙!” “阿明!”却是青碧含了怒意的声音,“母亲平日里是怎么教你的,都忘了么?” 说着,青碧走过来抓起阿明的手:“不好好看顾着灶里的火,一会儿火熄了,你一准儿没有晚饭吃。” 阿明看我一眼,眼睛里尽是恳求。我对他点了点头,示意他听母亲的话。 原以为沈凌自幼便被千金万金包裹着,衣食又精致,是吃不惯这粗茶淡饭的。谁知他拿筷子拈起一块南瓜送进嘴里,神情倒还是很享受。 “甜么?”我问。 “很甜!”沈凌笑笑,还把他碗中的南瓜拨了一块给我。 我若湘见了,把她碗里的南瓜尽数拨给了我:“真的很甜,长安你多吃点儿。” 我欲哭无泪,鄙夷地剜了沈凌一眼,不喜欢就不喜欢,还非得做出一副爱护弱小的样子让我为他分忧解难。真是虚伪啊虚伪! 深夜。我叩开青碧的房门。 被子还叠得整整齐齐的,显然,青碧从未睡过。 她作势要点灯,被我给止住:“这灯一亮,被人看见了岂不起疑?” “还是姑娘想得周到。”青碧轻声说道。 其实点不点灯于我而言没有什么区别,未飞升时我已经把眼睛练得锋利,在夜间视物,也是不在话下。 “你的故事,是要说给我听,还是让我来看?”我问她。 “农妇并不愿多讲,只是若姑娘要用眼睛看,会耗费许多精力吧。”青碧答道。 我笑笑:“还请你先躺下。” 白日里我只是借那南瓜透露了些消息,比如我是白露山上某尊座的关门弟子啊,比如我修行了知人见事的道法啊。然后隐隐先出一张图来,那画面上渔歌唱晚,钓叟莲娃。 那图像是我从若湘拿出来的那本书里头看见的,书的扉页有首诗,恰恰就是这样的图景。写诗的人明显很小心,且诗的下方有歪歪扭扭的笔记,却是别的人重又把那诗摹了一遍又一遍。 好吧,我承认我下界来,一是为了陪若湘。二嘛,荒羽岛的万年我看尽了折子,实在没有什么东西能支撑我坚持不懈的宅下去了。 我要做隐姓埋名的英雄,嘿嘿。 拂手洒出冕池边的迷迭香花粉,我静坐一旁,等待一刻钟的过去。 冕池边上的迷迭香是我养的,我在那土里混了曼陀罗等等有迷幻作用的花枝花叶,又引了幽冥司的忘川水来浇灌。除此之外,我也没少跑到框神殿里去找未梳星君加以指导。是以,这迷迭香,也有着非比寻常的作用。 前三百年我是自己去收养,后来么,则是派阿樱去取。冕池边上的神殿,是孟泽的玉华殿。而孟泽的玉华殿,是我发过誓不会再踏进半步的。 约莫着时间快到了,我推开凳子,房门却也在同一时刻被打开。清冷的月光下,沈凌紫衣飘洒,无尽风华。 “同是修习道法的人,合作一次怎么样?”沈凌问。 “呃……”我略纠结。 “修仙习道之人本该为天下苍生排忧解难,我离开广清已经两年有余。虽不在是修仙之人,却好歹还记着些道理。”沈凌正气凛然,一副我为苍生死而后已的感觉。 我打了个寒战:“你的理想这么崇高,我做的事情不适合你……” “是么?”沈凌挑了挑眉,“难不成你还要杀人殒命?” 我瞪他一眼,沈凌轻轻笑起:“我只是说笑,时间应该差不多了,你再不抓紧,怕是错过良机。” “不用你提醒。”我转身看去,又斜斜回头:“你若跟来,要记得把门关好。”顿了顿,又想起沈凌刚刚轻易就开了门闩:“最好设个结界。” 10 采莲曲 “不用你提醒。”我转身看去,又斜斜回头:“你若跟来,要记得把门关好。”顿了顿,又想起沈凌刚刚轻易就开了门闩:“最好设个结界。” 就在我跳进青碧的心镜之中时,手被人握在掌心之中。 沈凌向前一步,“路滑,你当心。” 那迷迭花粉的功效,就在于能把人心底深处最真最深最难以忘怀的记忆,收集在心镜里头任我观看。那心镜在人的心里,我若想窥看分毫,便要跳进镜中。 青碧心中果然有一方莲池。 “怎么有些热?”我不禁问道。 沈凌打量了一番周围的风景:“看样子,这镜中正是夏天。” 一开始说莲池仿佛有些不恰当,因这池子宽广,一眼望去望不到个头,实实在在是湖泊的规格。荷叶密密的铺在水面上,叫人看不到半点儿水的影子。荷花并不算茂盛,大多数都开过了,剩下饱满鲜嫩的莲蓬。 湖面上有歌声飘荡,是众人而不是一人,声音柔美婉转,该是这湖上的采莲女。 “风光正好啊,八月天;破云见雾哟,正采莲。莲花朵朵乱人眼,湖边君子诶,羞相见……” 一叶莲舟划出一条水道,舟上或站或坐共有四个女子。一个摇橹,另外的则倾身采莲。摇橹的姑娘面目清冷秀致,正是青碧。 我琢磨着青碧的相公应该会在这附近出现,于是扔下沈凌在湖边打转,转了两圈也没见着风流韵致的年轻书生出现,于是死了心,重又去找那艘载了青碧的莲舟。 莲舟停在了莲塘西岸,舟前已是别样风景。 年轻的书生浑身湿漉漉的,半点儿风流韵致的意思都没有。好在面目工整清秀,看着很是舒服。 “这是什么情况?”我问沈凌。 沈凌不答话,只挑眉示意我静观事态发展。 浑身湿漉漉的书生清醒过来,在几个姑娘的嬉笑声中缓缓站,做了一个揖:“小生可是惊扰了姑娘?” “何止惊扰,简直是惊吓!”一个粉衣姑娘笑道。 青碧却一脸正色:“公子是风雅人士,觉得夜宿湖边看风荷是雅事一桩。只是公子,这几月里多雨,水涨岸低,湖边并不适合住人。” 那书生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湿衣衫,笑了笑,直直盯着青碧:“谢姑娘提醒。” “只是不想再听见这湖上又有什么人命消息罢了。”青碧俯身将一支散落在甲板上的莲蓬放在莲蓬堆上,走进小舱里。 心里便有些信息自己浮了上来,像是一早就储存在了我脑海里似的。那书生名为王序,是永镇上一户破落的地主家的独子,青碧遇见王序的这一年,十七岁,而王序,正是及冠之年。 这一年,青碧采莲时第一次见到王序,王序一副潦邋遢模样,浑身湿漉漉的躺倒在湖边,青衣上泥污沾染了许多。四个姑娘乍眼看去,还以为湖边躺的是个死人。 初初相遇时,采莲曲如轻烟般飘荡,青碧看这个男人,只觉得是个附庸风雅没有常识的的庸人。 这般潦倒的相遇,世间又有几人曾经历过呢? 沈凌的手握住我的:“变天了,你拉紧我。” 我笑笑,自入了青碧心镜之后,沈凌总是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来牵我,仿佛我是个什么都不会需要他仔细保护的小姑娘一样。 只是变的可不是天,是时光呢! 清早灰蒙蒙的天空中许多乌云聚拢,转眼间大雨倾盆。我拉紧了沈凌的手:“跟我跑,前头可以躲雨。” 跑了不过十多步,一家茶店在雨雾中显出轮廓,我箭步上前,站在房檐底下,看着沈凌湿漉漉的样子,不禁挪揄道:“王序那一套你还学得挺快,才一刻钟不到你就做给我看了!” 沈凌皱了皱眉:“王序?是刚才的书生?” “是前头巷子里的书生。”我笑道,“仔细看着吧,不然错过了什么可不好了。” 身边的环境已在刹那间由莲塘变成了永镇,王序依旧是青衣在身站在一面矮墙下,撑着一把油纸伞,手里还擎了一柄,像是在等什么人。 有风吹来,我缩了缩肩膀,沈凌侧过身子,恰好挡住这风,以及被风刮到檐下的雨水。我感激地看着他,湿漉漉的样子,唔,这不正是美人出浴图的变异品种美人湿衣图么? 又低头看了看自己,呃,我刚刚并没有使仙力,怎么我的衣裳还是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并没被雨湿了分毫。 我探寻的看着沈凌,沈凌大概是忽略掉我的目光了:“我们进店里面去找个靠窗的位置坐坐吧。” 我仍旧看着他,沈凌面不改色:“总不至于,要你一个姑娘家在这雨里面身形毕现吧!” 我刷的红了脸,先前因他用道法为我遮挡风雨的感动消失得无影无踪:“你你你,说话不会婉约点儿吗?!” 沈凌笑笑:“不会。” 青碧还没有出现,王序还孤站在矮墙边上。而我喝了一杯又一杯清茶,终于叫了小二:“有蜜饯海棠吗?” 小二摇头:“没有。” “金丝蜜枣呢?” 小二还是摇头。 “那……丁香李雪花应子总该有吧?” 小二依旧摇头摇得坚定不移:“这个,真没有。” 我惊道:“这不是茶庄么?怎么什么茶点都没有?” 小二愣了愣,随机反应过来:“姑娘你怎么这么说呢?我们茶庄可是永镇上最大最豪华的,自然有不少茶点!只是姑娘你口味独特,非要在喝清茶时吃那些甜腻腻的蜜饯。” 我……我口味独特么? 沈凌的笑不合时宜的响起:“一碟莲藕酥,一碟莲花酥。再换一壶茶,宋种单枞就好。” 我转头看去,沈凌已换好了干净衣裳,小二临时找来的棉布衣虽比不上他的锦衣华裳,但也朴素干净。 小二答应着下楼,路过沈凌身旁时沈凌递了他一锭白花花的银子:“哪里有卖蜜饯的,帮忙把店里的每一种都买一份过来,剩下的钱归你。” 这是,土豪的节奏?!我咋舌,果然有钱人跟我这种穷人是不能够相提并论的。 沈凌走到窗边,望了望王序,转过头来问我:“青碧和你心意相通,你应该知道她在哪里吧?” 我不否认:“再等等,青碧出来,大概还要半个多时辰。” 11 泪中雨 我不否认:“再等等,青碧出来,大概还要半个多时辰。.info[]” 那小二办事还挺有效率的,一两柱香的时间就把各种蜜饯糕点一盘接一盘的端了进来。 沈凌夹了一块莲花酥递到我跟前:“莲花酥配单枞,再好不过,你试试?” 我看都不看那莲花酥一眼,直勾勾对着一桌的蜜饯,实在是不知道该先从哪一盘开始。 沈凌叹了口气,将莲花酥放回自己的盘子里:“你爱吃蜜饯?” 我点点头:“简直深爱。” “哦?”沈凌挑了挑眉:“怎么没有看见过你有虫牙?” 我:“……” 我爱吃蜜饯,原因在孟泽。 当年我跟着孟泽在流破山上修仙,正是长身体的年纪。换句话说,正是食欲大开的年纪。 小时候我并不嗜甜,也不吃蜜饯。可是孟泽以修仙之人不得食肉的理由,生生断了我的最爱。 很自然的,因为这戒肉令,我迅速地消瘦了下去。孟泽见我每日都吃得很少,终于自己动手摘了瓜果给我做蜜饯。 孟泽一做便是百年,且几百年间做的蜜饯还没有一罐儿是完全重样儿的。这叫我养成了吃零食必须是蜜饯的坏习惯,而且,在我的戒肉令被解除之后,我也没能把蜜饯戒了。 面上却是淡淡的:“青碧应该出来了。”我说。 青碧自巷角转出来,并未撑伞,碧色衣裙紧贴在身上,玲珑身线毕露无遗。 王序见了,忙忙跑上前去把伞撑到青碧的头顶,目光触及青碧的身上,面上掠过一丝尴尬,脱了衣裳披在青碧身上。 青碧的声音冷冷的:“你在这儿,是专门等我?” 王序并不答话:“你晓得的,我的心意从来都没有掩饰过。” “你也该晓得了,我是不祥之人,天生的克夫命。”青碧说,头发上的水滴在脸颊上,像是泪,但滑落的地方又总是违和。 “我不信那些闲言碎语。那个孩子病了两三年,本来就是将死之人。他们找谁冲喜,那孩子都活不下去。” “那孩子的确活不下去,”青碧径自向前走着,“什么时候都是死,他就不该在这世上挨这么多天!” “这下好了,这下好了!他白白受了那么多罪,换来一个我为他守终身!真好,真好!”青碧喃喃念道,脚步却并不停留。 忽然觉得情景有些不对,我放下手中的糖桂花,站起身子,对着窗外大叫了一声青碧。 青碧抬起头,我擒住她的目光,四目交接的刹那,我看清了她眼中的空灵,或者说,空洞。 “怎么了?”沈凌问。 飞快的拉下竹帘,屋子里光线暗了许多,我定了定心神,大喝了一口茶以压住和青碧灵魂相交的瞬间那种铺天盖地而来的绝望:“昨天青碧被套上红嫁衣扔进了轿子里,对方才十岁,是个病秧子,在刚刚见到青碧的时候咽了气。” “青碧被卖给人家冲喜了?”沈凌若有所思,“她今天,是被夫家赶出家门了吧。” 我点点头,并不说话。青碧虽是渔家女出生,心气儿却不低。她家祖上也曾是有名望的大族,只是因为爷爷是庶出,父亲也是庶出。再加上她自幼离家一人生活,没什么本领,就只好靠水吃水,混成了打渔人家。 青碧小时候识过几个字,七岁那年有长门僧打她家门前过,便断言到:“此女面相敦和,眉间却隐有阴骘之色,实在是大吉中横生个不详面貌。可惜,可惜……” 那长门僧许是有意、许是无意,叹了两句可惜后见没人有给他斋饭布施的意思,也就匆匆离开了。 那时的青碧才七岁,晓得提水做饭喂鱼养鸭,帮着爹娘做一切能做的事情。自以为会得到家人喜爱,事实上,这之前她也的确得到了家人的喜爱。 只是那个长门僧的话,多多少少落进了一些人的心里。 凡人信神佛企图得到福佑,却不知道世间的福佑与苦难多在人为。一旦莫须有的东西成了无上权威,那么被牺牲的人,就半点抱怨也不能有。 青碧不详,所以成了信仰的被牺牲者。 家人的疏离是在邻人的疏离与鄙夷出现过一段时间之后慢慢显现出来的。 原因在于有一天,青碧和一群小孩子照常在湖边玩儿,忽的出现一个魁梧男子抓了两个小女孩儿跳到船上。青碧同那壮汉协商,用自己交换了自己的妹妹白荷。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壮汉放下白荷抱起青碧的节骨眼儿上,青碧掏出怀里的竹簪子刺进了壮汉的眼睛里。 小孩子们四下轰散,最终都平安的回到了自己的家里。 夜里村人被叫在一起讨论这件事情,现场的那些孩子也被各自的爹娘带在身旁。 讨论历时略久,而一番讨论中,并没有人说青碧机智勇敢在自救的同时也救了小伙伴。 得出的结果,叫那个小小的姑娘心寒,村长一脸深重地捋了捋长须:“青碧小小年纪就敢以利器伤人,果真戾气深重,是不祥之人。” “这般不祥之人,还是不要住在村子里比较好。”有人提议。 村人原本都不会很大方,这一次却难得的统一,各自出钱出力在村外一里处搭了间小小的茅屋,让十岁的青碧独住。 青碧倒也不闹,安安静静收了东西搬去了小屋里。 我没有做错什么,他们不会对我这样狠。十岁的青碧坐在茅屋里面的床上痴痴地想,他们过几天,就会来接我吧。 如斯天真良善,却遇上偏见无情。 这真是,命中注定一般。 我把这一段故事讲给沈凌听,他听了微微蹙眉:“一句话就定人生,未免太草率了些。更何况,谁知道那长门僧是不是故弄玄虚?”顿了顿沉吟道:“若换做是我的至爱之人受人非议,我定然会把她护在身后,不叫她受半点儿委屈。” 我笑笑:“流言猛于虎,青碧的爹娘可不像你这样远见卓识。” “这哪里算远见卓识,这是人的本心。”沈凌直勾勾看着我,把我看得心烦意乱。叫我无端想起那日山神庙里的梦境中,秋千架边有女子万千清华。 我转身端起那叠蜜饯海棠:“沈公子不介意帮我把这个碟子的钱一并付了吧?” 并没回头,却还是在听到沈凌轻笑的时候,想出这笑在他脸上,是怎样的绝代风华。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言语间倒是颇见几分男儿气概,事实却是,那个叫他魂牵梦萦的女子,都不在他身边不是么? 12 为君故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言语间倒是颇见几分男儿气概,事实却是,那个叫沈凌魂牵梦萦的女子,都不在他身边不是么? 不在身旁,那所谓保护所谓安康,不过是纸上谈兵罢了。(..info好看的小说) 雨已经停了,一寸金光在头顶上空出现,撕裂了厚重的黑云。黑云一裂,万丈霞光倾泻而下,满城生辉。 这一次的场景变换显得较为和缓,水汽腾得慢,永镇变竹屋,也来得慢。 待水汽消散干净,我一眼就看见了荷花塘前的王序。 塘边的竹屋是青碧建的,她一个人在村外的草屋里住了五年,五年后毅然决然离开了村子自谋生路。 王序在这竹屋边守了近一年,青碧每每见了,也不多言语,只是不像最初那样抗拒。偶尔心情好,还会邀王序进屋去喝杯茶吃顿饭什么的。 青碧和我看的那些折子里面的姑娘很不一样,总是做出一副比谁都坚强的清冷样子,仿佛什么样的遭遇都不会叫她觉得害怕。 可是我都知道呢。我知道她在夜里蒙着头哭泣,隐忍的哭声在空荡的小屋里,带着她多年的不甘与孤独;我知道她采莲打渔的时候,偶尔会停下手上的动作,放空心神,遥遥勾勒一个男子的模样。 那男子不必丰神俊朗,不必家财万贯,只要愿意一直在她身边,就够了,就好了。 王序…… 像自己这么个不祥之人,克死了夫君的寡妇,青碧实在想不出什么有什么地方值得王序这样苦苦等待。 这日青碧收网回来,见着王序仍然在她家门口候着,微叹了口气,迎上前去:“你日日都来,就不嫌麻烦?” 王序极自然地起接她身上的负重:“不烦。” “你不烦,我也烦了。”青碧看着王序的脸,眼睛里泛着晶莹的波光:“你今年二十二岁,再不结婚,就不怕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你?” “你今年十九岁,再不结婚,也一样嫁不出去。”王序答道。 “我已经嫁过人了,这辈子也不想再牵扯上过深的人情世故,所以并没有再婚的打算。倒是你,难不成还在我这屋子外头蹲一辈子?我听说有人给你说了李家的女儿,十八岁,长相秀丽,又是个勤快能干的人儿,你莫要再挑了。”青碧打开水塞,给石缸里头放水。 “青碧可曾听过一只叫做《青衿》的曲子?” “不曾。”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来,子宁不嗣音。你不愿主动接纳我,我只好等。” 青碧不作他言,缓缓摇头。 “但为君故,沉吟至今。但为君故,我心盘桓。青碧,你明知道我的心意。”王序似是无奈:“我这样陪着你就好了,别的人再好再巧妙,又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青碧定定看着王序,良久:“可是我觉得厌烦呢!” 沈凌略有些纠结:“这王序就是太遵循礼法了。一言一行,都过于谨慎。要我看,青碧这姑娘最是外强中干,若王序硬气些,直接把青碧强带回家,可能那姑娘就什么话也说不出就跟他拜堂成亲了。” 我看着沈凌:“原来你是个流氓。” 沈凌咳咳两声:“特殊情况特殊待遇,我是商人,投机取巧是必备技能。” 不过沈凌说的确实没错,青碧那姑娘早把王序放进了心里。毕竟,从来没有人这样温柔的对待过她,像是要许给她一个天长地久。 说来也的确无可奈何,青碧的作为从来是勇敢果决,偏偏不敢正面自己的情感。 我也无可奈何,这心镜能让我看到故事的始末,能让我与心镜的主人心意相通想之所想,能让我晓得镜中人在此之前所经历的一切。却偏偏不许我对心镜里发生的一切做任何改变。 我最多,也不过是一个看客。 青碧坐在屋子里,屋内灯火摇曳,暖光四散,散开了,暖意却带了寒。一滴泪毫无征兆的落了出来。 王序啊!终于如自己所愿,要定亲了呢。李家的女儿,也算是百里挑一的一个。真好,真好。 青碧落了泪的脸上绽出明艳得笑来,真好,他终于开始了自己全新的生活,与她无关的生活。 青碧紧捂着自己的心口,心里盘旋的全是虔诚的祈祷。此生三愿,一愿他长命百岁,二愿他妻贤子孝,三愿,三愿此生不想见。 打定主意,要离开永镇,去一个没有人认识自己的地方,丢掉过去的所有,从头开始。反正,爹娘的恩情,自己已经还了,不必觉得有所亏欠。 那日多年不曾相见的娘亲朱氏跪在她身前,哭得凄厉:“青碧你不能这么狠心啊!你爹已经危在旦夕,我们家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给他治病。你帮帮忙,嫁到胡府去吧!我求你!我求你!娘亲求你!” 青碧转过身:“你已经不认我很多年,我也不需要你认我这个女儿。你还有白荷,她比我漂亮能干,一定会更讨胡府那些人的欢心。” 朱氏换上可怖的神情,再不是恳求的语气:“你怎么可以说这样的话?!白荷是你的妹妹,胡府那个小公子是个病秧子,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没了!你是要毁了白荷的一生吗?!” “那你呢?你是要毁掉我的一生吗?”青碧反问道,回过身,看着跪着的朱氏,眼里寒光毕露,“你就从来没考虑过我吧?” “青碧。”朱氏的口气软了下来:“你和白荷,不一样。 “你是大进公认了的不祥之人,没有人会愿意娶你的。你若真的嫁进胡家,他家的万贯家财,好歹可以保你下半辈子衣食无忧。” “我该感谢你为我策划的衣食无忧,是吗?”青碧依旧冷声,“难得你还愿意为我思虑周全。” 青碧最终答应了嫁给那个十岁的孩子,那时,她十七岁还没过完。答应嫁进去并不是被朱氏劝动。朱氏那一回要死要活的求她,而她软硬不吃。 到最后,朱氏咬咬牙站起身:“青碧,做人应该知恩图报。我生你养你十年,你应该报答。” “哦?”青碧微微挑眉,等着朱氏的后话。 “你嫁到胡家,我拿到聘金,从此以后,我们之间一刀两断,再不往来。就当你,把欠我们的,还清了!” 青碧笑起来,欠他们的,欠他们的。一直以来,他们都觉得是自己欠了他们,而不是他们欠了自己这个女儿吗? 青碧答应了朱氏。是夜,竹屋外有了彷徨的人影,是王序。 感觉到屋外有人,青碧推门出去,一阵张望,没有看见什么人,却在门边发现了一个包袱。包袱里面是一张素纸,一把碎银,还有几件男子衣装。 打开纸张,上头的字迹雄健:“愿君安好,天涯海角。” 是王序要她逃。 13 少不宜 是王序要她逃。(..info无弹窗广告) 青碧拿着包裹进了屋,对着那包裹发呆,良久,笑了出来。 月光淡淡的,打在青碧的脸上像清晨的白霜,“风光正好啊,八月天;破云见雾哟,正采莲。莲花朵朵乱人眼,湖边君子诶,羞相见……” 采莲曲头一次在夜里被人唱了出来,青碧一转三折,硬是把这娇羞婉转的歌儿唱出了寂寥意味。 “你不用担心,过了明天,我就自由了。”青碧在月下大声说道,声音因着四周的静寂而越显辽远。 “谢谢你。”却是小得没有人能听得见的声音。 第二日青碧被塞进花轿,王序一路远远的跟着,只看到轿子进了胡府的偏门,又折回那竹屋去呆了一整天。 上轿的时候,青碧在喜帕被风吹乱的片刻,看见荷塘边上,隐约有个公子,青衣寥落,笑容落拓。 三愿此生不相见呢! 一年后,她却比不得王序,有勇气和度量看他穿着大红喜袍,把一个女子迎进家门。 青碧连夜把自己的东西搬到了小船儿上,打算沿沟通这荷塘的离水一路南下。天刚亮不久,长撸微摇,船随水动。(..info无弹窗广告) 刚出塘便听见了喜庆的乐声,锣鼓震天响,生生吵醒一个本该静谧的村庄。青碧停了手上的动作,握着船橹,远处的路上隐约有三十来人的长队吹吹打打而来。 其中一人身骑着高头大马,红衣红纱,正是王序。 青碧眼眶一热,急急搅动水波,船儿转了个方向,扎进藕花深处。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委实有些伤感,沈凌问我:“你猜他二人后来是怎样成亲的?” “这个嘛……”我眨巴着眼睛,很是严肃的想了一阵:“总不会是王序后来为了青碧抛家弃子吧?” “我看不会。”沈凌说,“一个男人,成了亲便担了责任,男人不会轻易抛下自己的责任。” 我看着沈凌:“那可是他心尖尖上的人。” 沈凌却笑:“这世上的大多男子,并不是以情爱为生的。” 沈凌这么说叫我想起孟泽。 孟泽是我认识的神仙当中最像神仙的一个。哪怕是我在沉疴崖底初初见到他时,脏了他玄青衣衫的血污都没能掩去他的卓然风华。 我下到沉疴崖底下,是因为爹爹虽是武将,却最爱兰草的空灵。而有人说,沉疴崖由仙人所化,灵气充足,崖底定有不少好兰。 于是趁着爹爹又一次出征,我骗过家里人便带着阿樱去了沉疴崖。 沉疴崖底山岚缭绕,一眼望去根本看不清虚实。我听到阿樱吞口水的声音:“小姐,我们真的要下去?” 我坚定地点头:“当然!”说罢,打开包袱拿出了里头的绳子挂钩等等物品。 “小姐,阿樱可是听说,从来没有人去过崖底呢!”阿樱扯扯我的袖子:“小姐,咱们还是回府去吧。一会儿公子找不着你,会担心的。” 我看出阿樱的害怕,也不拆穿:“我每日在外面晃惯了,哥哥不会那么快就起疑的。你在这上面等我,若是三个时辰后我还没上来,你就回府去找哥哥带人来接我。” “阿樱不敢放小姐一个人身涉险境!”阿樱说道。 我无奈的摇了摇头:“这是以防万一。你想,若是我们两个都下去了,遇到危险,没有人给家里报信怎么成?” 总之,到最后我一个人顺利地到了崖底。 崖底有一方深潭,潭面上水雾升腾,视线都模糊。我把手放到水中,打了个哆嗦便快速地缩回了手,那潭水,彻骨的寒。 也不晓得沿着潭边走了多久,还没有走回刚下到崖底的那个地方,也没有见到一株兰草的踪影。 倒是潭水在某处略略延伸了进去,微微向外倾泻。且倾泻的地方又开了一个口,透着亮光。而我在那亮光里,看见兰草摇曳的身影。 我走过去,脚下一滑竟差点儿跌进了那水里。于是打起万分的小心,一步步行去。扒着石壁,一个转身,我堪堪愣在那里,半分也不敢动。 又是一个巨大的石室,室里十丈幽兰静开,空气中氤氲着淡雅的香,就像是,躺在这兰草当中的那个人一样。 那个人玄青衣衫染着血迹,如绸青丝微有散乱,却叫人生不出半点不恭之意。 我就那样静静地扒在石壁上看他,良久,想起他身上的血迹,又跑进去蹲在他身旁。 他身上伤口不多,只是右肩像被猛兽袭击了。我想起先前找兰草时有看见过几味止血消痛的草药,于是跑出去把它们挖了来捣碎了,往那人肩上敷去。 我敷得太过专注,以至于直到那人如昆山玉碎的声音进了耳朵,才反应过来他已经醒了。 “你在给我上药?”那人的声音里听不到一丝质询的意思。 我愣愣回过头,那人还是躺着,眼睛却已经睁开。他清雅疏冷的目光,流转如月华如兰香。 “嗯。”我小心翼翼的地答。 那便是我和孟泽的初见。彼时水雾如花,兰香如蝶,一切都飘飘渺渺,像极了玉华殿边荒羽岛上氤氲的半生浮凉。 “长安你记住了,于仙人而言,天大地大大不过六界众生。”流破山上孟泽第一次将修仙的心法交给我时,对我如是说。 哒哒的马蹄声渐渐清晰起来,我抬头看去,小道上骏马扬起飞尘,马背上端坐的人红衣红纱,在看见河面上的小船后跳下马背,直接往河里奔了去。 “总还有一些人是与众不同的。”我笑道。 沈凌笑笑:“这样很好。” 王序没有抛家弃子,只是在到了新娘家门口时突然调转马头,沿着离水南向而去。 王序水性并不好,走了几步便沉了下去。船上的青碧自然心慌意乱地跳进了水里。 两人在水面上消失了一阵,再起来时,却是吻得难分难舍。我用手遮住沈凌的眼睛:“少儿不宜的东西,你看了不好。” 沈凌一个用力把我的手挪开,反遮着我的眼睛:“这的确是少儿不宜。” “唔,你看到了什么?” “鸳鸯戏水。” 14 枝节生 “唔,你看到了什么?” “鸳鸯戏水。(..info无弹窗广告)” 我默然,上万年来本仙君虽一直洁身自好不与人胡来,但人间不是有句话叫做“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吗?上万年折子的浸淫,我就不信在情这一字上沈凌他能比我懂得更多。 至于王序和青碧的后来,简单概括就两个字,私奔。说长点儿,王序和青碧一起从离城北到了离城南,并组建了一个小家庭。 二人打渔樵猎,偶尔喝酒论歌话桑麻,日子虽清苦,倒也算轻松自在。 直到两年后,青碧诞下了第一个孩子阿明。生下阿明是在夜里,王序抱着小脸还未完全舒展开的小小孩子,对青碧说:“月是故乡明。今天月亮圆的正好,我们的孩子,就叫做阿明吧!” 青碧神色间闪过一丝抑郁,淡淡答到:“好。” 阿明三个月大时王序带着青碧和阿明回到永镇。一路上难免有人对他二人指指点点,王序一直微笑着,拉紧了青碧的手:“你是我的妻子,不要怕。” 青碧的心便稍微安了些,只小心的抱着怀里娇嫩的孩子:“我是你的妻子,我不怕。” 可是怕与不怕哪里是一两句话就可以决定了的?尤其,王家的门被敲开过后,出来迎接的人,是白荷。 青碧看见白荷便很疑虑,倒是白荷不闪不躲,大步上前拥住青碧:“姐姐,我就说你一定会有来这里的一天。” 青碧却小心翼翼挣开白荷,拱起身子护着怀里的婴孩:“你怎么在这儿?” 白荷自称自己进王家来“赎罪”的。两年前王序抛下家业与青碧私奔,李家女儿悲从中来,当夜便挽起了三尺白绫想要自尽。所幸被人发现得早,及时送进医馆去保住了性命。 李家自然不会善罢甘休,等女儿身体大好了,便叫上镇上好些有头有脸的人物上王家来讨要说法。王家无奈,赔了好些钱财才平息了李家的怒气。 白荷就是在这时找到了王序的母亲,并自叙了青碧与王序之间的关系。到最后,睁着一双大而无害的眼:“白荷愿意在王家做牛做马替姐姐赎罪。情到深处不由己,还请伯母体谅姐姐。” 李氏是个精明人,见白荷生得乖巧伶俐,又一心歉疚,便把白荷留在了身边。 “我何时需要你帮忙赎罪?”青碧反问道,“不是早就说好了,我跟你们之间已经没有什么关联了吗?” “可是你是我的姐姐啊!你救过我的命,我不能看你犯的错没有人管。”白荷说道。 青碧便不再说话,只冷着脸色跟王序进了门。王序见她一脸阴郁,劝解道:“白荷也是一片好意,你不该这样对她。” 李氏从屋子里跑出来,一见王序便哭哭嚷嚷:“你不是不要这个家了么?现在又回来做什么?你滚啊,我不是只有你这一个儿子的!” 王序的膝盖一弯,堪堪跪了下去。青碧见了,也一并跪在王序的身后。 “你就是青碧?”李氏问道。 “我是青碧,娘亲。”青碧回到。 “谁是你娘亲?”李氏哼了一声,“我没见你和我家序儿拜天地高堂,你就不算我王家的儿媳。”目光触及到青碧怀里的孩儿,又指着那孩子问道:“那孩子……是谁的?” 王序把阿明抱起来递到李氏手上:“这是娘亲的孙儿。” 于是一出问罪的戏码还没开始,就先演了一出皆大欢喜。 李氏抱着阿明高兴得合不拢嘴,中午便叫白荷炖了只鸡来犒劳风尘仆仆的两人。 青碧心下却还是忐忑,并不觉得此后的日子可以太平安宁。 三日后王序被安排去为邻镇的一户结婚人家写对联,写到一半那新娘家来了人,扔了王序的笔墨纸砚并作势要把他赶出门去,对着男方说:“你们家是怎么做事儿的?这人自己结婚的时候跟个不祥之人私奔了,你们还请他来,是欣赏他的做法还是怎样?” 男方听到这话也是一阵忐忑:“亲家还莫生气,我们也是托人引荐的,并不晓得他做过这等没脸的事。我们这就叫他走,这就叫他走……” 是夜李氏便收拾了青碧的衣裳结在包袱里扔出门外,并拖着青碧出门:“我们王家要不起你这样的媳妇!是个打渔女子就算了,还背着不详的名声!你这般缠在序儿身边,成了他一生的污点,可叫他还怎样功成名就?!” 青碧的挣扎也不剧烈,还有笑容浅浅烙在唇边:“那我去抱阿明。” 李氏忽然不再使力,愣愣看着青碧:“你说什么?” “只要把阿明交给我,我随时可以走。”青碧说。 “你休想!”李氏怒道。 屋子里传来孩子响亮的哭声,李氏急急忙忙跑进屋子里,原本睡着的阿明已经醒来,正哭得起劲。 李氏中年丧夫,有两个儿子,一个还小,才十四岁。另一个王序倒是已经二十四岁,却也只有阿明这么一个儿子。李氏已经快五十岁,自然对这个唯一的孙儿疼爱得不得了。 然而这孩儿却并不体谅奶奶的深爱,任李氏怎样哄骗,还是哭个不停。 青碧走进屋子,伸出双手:“让我来。” 阿明在青碧的怀里很快安静下来,青碧和李氏一起坐在凳子上,半晌,幽幽叹了口气:“娘亲,你相信我不会害到王序。” “可是你天生的诡异命格,注定的不祥之命,我不得不为王序考虑周全些啊。” 王序在这时回来,面色冷峻:“娘,你说的是些什么糊涂话啊!” “娘哪里有说糊涂话?娘已经请山人看过了,青碧她八字太重,会克着你的。”李氏一本正经的说道。 “那山人在何处?”王序问。 “山人法力高强,往来无踪,我也不晓得他现在何处。”李氏答道。 “那他既然看出症结所在是青碧八字太重,可曾留下什么好的法子来改变这一点?” “八字乃是天命,自然更改不得。山人只是说,一物降一物,唯有一个法子可以让青碧身上的煞气不对你造成伤害。”李氏笑得灿烂。 “山人说,白荷纯净,身上的气息可以抵挡住青碧魂上的邪魔。你若是和白荷成亲,那青碧要留下,也不是不可以的。” 王序的眉头皱了一皱,把李氏推出门外。闩了门,王序浅浅一笑:“收拾东西吧,我们明天搬到你的地方去。” 15 今别离 王序的眉头皱了一皱,把李氏推出门外。闩了门,王序浅浅一笑:“收拾东西吧,我们明天搬到你的地方去。” 王序口中的“你的地方”,指的自然是那荷塘边的竹屋。 之后的画面便琐碎而零散,两人育幼儿,求生计。王序做了镇上的教书先生,勉勉强强能够应付一家子人的生活开支。 王序隔三差五的回王家,一开始王序会劝着青碧一起过去。青碧同王序回了几次,然而李氏从不给青碧好脸色看,言语间明明暗暗都是要王序离开青碧的意思。甚至,在有些时候安排青碧去做其他事,而把王序和白荷关在一个房间里。 几回来去,青碧终是烦了倦了,王序回王家也就让他一人抱着阿明过去。 青碧大概是很单纯的一个人,若换做是我遇上这么一个视我如肉中刺眼中钉、还一心要让我的夫君与他人成亲的婆婆。我定然不会让我的夫君回家去,更何况,家中还住着一位年轻娇俏的美人! 可是我看到青碧挺着肚子在竹椅上纳鞋底,我看到她嘴角微微的笑在看见门外男子的片刻变得明艳无比:“你回来了?今晚炒一盘青菜好不好?” 她体谅王序为人子的责任与艰辛,也相信他对她的坚持与深情。 我突然感动莫名。 王序却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好半天,终于张口,也只是说:“你歇着,我去就好了。” 青碧把原本放下的鞋底又拿起,微微一笑:“好。” 饭桌上的气氛并不融洽。阿明是早早就睡下了的,王序只是闷头吃饭,完了,把碗筷一推,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青碧。 青碧被他看得不好意思,“成亲三四年了,你还没看够?” 王序摇头:“真没够。” 青碧愣了,半晌,咯咯笑出声来,烛火的阴影投射过来,给青碧的脸镀上纯净的金色。 王序却在这时端起了青碧的脸,端详许久。青碧脸上一抹浮起羞色:“我肚子里有孩子了。” 王序摇摇头,并不将手收回:“让我好好的看看你。” 心头的喜悦化为异样的不安:“你这是怎么了?” “娘亲不喜欢你啊!青碧。”王序叹道。 青碧的心中咯噔一声响,莫不是,王序终于被他的亲亲娘亲劝动了,要弃了她和“身心纯净”的白荷在一起? 想起近日里王序越来越频繁的回王家,又想起王序有意无意间提到的白荷,青碧心里的不安瞬间扩大成恐慌:“娘亲向来不喜欢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半晌,又抬起头:“你是要听娘亲的话了么?” “不会。”王序摇摇头:“和你一起是我此生做得最对的一件事,无论是谁说了什么话做了什么事,都不会让我的心智动摇分毫。只是青碧,娘亲不肯接纳你,自然不会给我们任何财物。我们二人生活又拮据,现在又有了第二个孩子,我不得不另做打算了。” “什么打算?” “进京赶考。” 青碧自然是不舍得的,却又觉得王序本就该走“学而优则仕”的道路,只是因为自己才有了这些年的偏差。于是也就不说话,默默地吃了饭,却在夜里起身为王序收了个包袱。 心怀君恩,感怀君情,所以,不愿你因我,碌碌一生。 “原来是这样。”沈凌低低叹道,“总说离别,原来离别也是一种告白。” 我的眉毛颤了颤:“你这又是哪里来的感触?” “你给我看的这个故事里。” 一股大力将整个画面倾斜,我稳了稳身子,叫起沈凌:“故事是看完了,你回去后还要睡一觉吗?” “你呢?” “恩……我有些困呢。” 想来青碧也是不好受的,开启心镜本就需要镜主又坚强的心智。因为镜子里的往事,很少有甜美的。试想,若是一路走来风和日丽坦荡平和,哪里又需要别人来帮忙找寻问题的答案。 可是这镜中画面恰在王序离开的紧要之处停下,我又要如何去揣度那其间的人心呢? 我仔仔细细的回想着青碧王序二人回到永镇后的细节,只觉得王序虽心有仕途敬畏母上,王却并没有半点儿负心的意思。 想着有些话不太适合在沈凌面前问,于是示意他先出门去,谁知沈凌挑挑眉:“不是说好了一起解决这个事情的吗?这么快就后反悔了?” 我抽抽嘴角:“现在已经太晚了,我不想回去打扰到表姐,所以打算和青碧睡在一处。” 沈凌:“……” 我最终没有忍心叫醒青碧,沈凌出去后我掏出一颗夜明珠看她的面容,很平静,仿佛睡梦中的所见并没有叫她有任何不适。 是因为做了母亲吧。不然,当初那么锋利的姑娘怎么会变成这么一副温和模样? 我并没有睡着,也没打算睡着。是以,青碧只微微翻身,我便转过头对上了她的眼:“怎么这么早就醒了?”我透过窗子望过去,天色尤是未明。 “习惯了。”青碧微微一笑,看我的神色却不似昨日。怔怔半晌,忽又发问:“姑娘可看出了些什么?” 我摇头:“不曾。” 青碧有些失望,却还是挂着笑:“我自己尚且看不清,又怎么来为难别人。倒是辛苦你了。” “你不问我还有没有别的办法?”我抬高了语气。 青碧穿好衣服:“我也并不是一定要找到他,没有他的这六年我和孩子们都还好,没有他也能过得了。” 一瞬间,多年前那个倔强的青碧忽地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拉住她的手:“你放心,我会把他带回你身边。” 青碧叹了口气:“其实,我也并不是一无所知的。王家的人,都在他上京后的第二年被人接进了皇城。包括白荷。” 半晌,青碧又把头别过去:“可是我总是不信的,我不信他放得下这两个孩子。” 我默然不语,感情的事情向来没有定准,再怎么恩爱也有可能横生枝节。 皇城繁华,遍地金银绮罗,身处其间耳濡目染,若真有什么改变,也在所难免。 16 东海行 皇城繁华,遍地金银绮罗,身处其间耳濡目染,若真有什么改变,也在所难免。.info[] 沈凌也起得早,青碧推门出去后我紧随其后,一眼便看见了院子中间的沈凌。 他一身紫衣劲装,干净利落,在小院子里并没有给人格格不入的感觉。 “昨夜可有休息好?”沈凌问我。 “很好。”我答到,而后快步走到若湘住的屋子前头,临推门前又低头侧脸看了看沈凌,或许是注意到了我的眼神,沈凌知趣的背过身,留一个精致的侧脸。 然而若湘不在。我略纠结,若湘自来到人间后便三天两头的失踪,且失踪前还从来不给我打招呼。这叫我每次面对别人的询问时都为要编一个什么样的谎言而愁闷不已。 看了看床上整洁的被单,我叹叹气。身后传来阿樱的声音:“仙子。” 我回过头,低眉颔首粉衣如霞的女子,正是阿樱。往年阿樱看了陆莲花都会直接回荒羽岛的,这次却奇怪,竟来了人间寻我,于是我问道:“流破山上的陆莲花好看么?” “自然是好看的。”阿樱答道,“花期还长,仙子若是想去看看也是可以的。” 我笑笑:“眼下遇见了件事情,一时半会儿怕是走不了。(..info)” “阿樱可以代为处理。”阿樱说得恳切,而我却觉得挺逗:“什么时候你对我也这么尽心尽力了?” “阿樱一直都对仙子忠心耿耿。” 我笑笑:“我也不管你下来是要做什么,你留下可以,只是我不会走。” 阿樱笑笑:“阿樱早猜到仙子的心思,所以并没有做好说动你的打算。” 仙帝总是对我放心不下,我一时半会儿脱离他的视线范围,他便会慌了神叫人劝我回到岛上去。也是这个原因,我自搬到荒羽岛后,都没有出去过。 好吧,这其实是借口。我躲在荒羽岛的真正原因是害怕。那害怕,是背叛是抛弃,是无路可逃。 而这一切不过是因为我的额上生了朵芍药花。 那个叫青璃的女神君不过是喜欢芍药花就被扔进了祭剑池,而我左额上的芍药胭脂般殷艳,更是逃不开了。 《三界恩仇录》上的故事,唯有这一桩,我信得最深。 “轩辕剑裂,仙界倾危。北有神女,红药覆额。覆额奇幻,力能反转。反转乾坤,血锻仙剑。”这便是万年前与青璃神君同跳祭剑池的七七四十九个年轻仙者口中念着的天机书。 北有神女,红药覆额。 外头有人拍门,夹着脆生生的小女孩儿的声音:“姐姐,吃饭了。” 那是思君。 我把手覆在阿樱脸上:“你先扮一会儿若湘吧!” 阿樱该是受了仙帝的旨意来催我回天才是。只是我出来不过半月,天上也只该过了几刻钟,仙帝的耳目变得这么高效率,他老人家应该会很欣慰。 仓促的早饭后便是离别,青碧并不送我们。倒是思君和阿明站在门口望着高大的骏马,“骑这个马到皇城要很久吗?” “不算久,三四天就可以到。” “那你们到了皇城找到爹爹后,爹爹就可以回来了。”思君扳着手指好半天,抬起一张脸对着阿明,笑容正灿:“哥哥,爹爹还有十天就可以回来了。” 我摸了摸思君的头:“恩,还有十天。” 回城时便是一路快马加鞭,沈凌对我的解释是家里生意很忙,不得不让马车颠簸些。而我也不说什么,只是笑着看他的盈盈眉眼。 沈凌派他的心腹去皇城调查王序的时候,我正好去找了若湘回来,所以一个不小心,将他与那心腹之间的对话听了个一清二楚。 若湘在东海三龙子夏祈年身边。 夏祈年我是知道的,是东海龙王众子之中身体最为嬴弱的一个。听说夏祈年生性顺从温和,与人无争,倒是很对老龙王想要安享晚年的心思。也因此,东海龙王很是器重这个三子。 然而这温和顺从的夏祈年长着长着竟变了脾性,竟惹得老龙王大怒大惊又大喜。那是在两千年前的弥合之会上,夏祈年不知为何得罪了一旁喝着酒的若湘,被打了个鼻青脸肿。 若单单是被打,想必老龙王也不会在意。仙界的老一辈大多开明,都年轻过,是以,能理解年轻人的血气方刚。老龙王也一样。 只是老龙王不曾想到的是,自己的儿子被天海二十八岛上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五千岁小女孩儿打了过后不仅没有还手,还巴巴的拿出东海秘药递到那小仙子面前:“姑娘的手若是伤重了,就用这药膏抹在痛处,疗效极好。” 若湘给我讲这些的时候只是当个笑话,说:“那夏祈年就是个呆子,迂腐得很,也无趣得很。” 我挑挑眉:“是么?我可是听说他样貌生得极好,是龙族少有的美男子呢!” “再好看能跟孟泽比?”若湘说,想了想,又补了一句:“太呆。” 我倒是觉得那夏祈年呆得可爱,连真心也不用隐藏,想什么是什么。想必一直以来,也是被保护得很好的。 不过虎父无犬子,想必这句话倒过来也是说得通的。那龙王更是可爱,在夏祈年为了若湘与他一闹再闹后,竟哈哈大笑拍着夏祈年的肩膀夸他有血性。 我素来教养,进东海龙宫前先请一只鱼仙进门通报了一声。是以进去的时候只见到二人略有些衣衫不整,并没有特别露骨的地方。 自觉打扰了别人的好事,我有些不好意思,只好急急向若湘表达来意。若湘却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桃红色衣装在身上绚烂胜过东海里色彩最斑斓的鱼仙:“我不想回去,在人前天天挂着笑脸都笑软了。你又硬要插手那青碧的事情,繁琐又无趣,简直理都理不清。” 我虽是习惯了若湘反复无常的脾性,但心里还是有些郁结的:“你不能一直这么任性,我陪你下来一趟不容易。不把你好好管着,你又惹出什么祸事来,我可怎么向你娘亲交代?” “有夏郎在,他自会护我周全。”若湘淡淡道,“琼落仙子要早些回沈家才对,若是叫沈家的人发现你我二人一起在马车上失踪了,他们会着急的。” 我无奈道:“阿樱也下来了,我叫她先扮着你的样子。” “对啊,不是有阿樱在么?阿樱能扮我一天,自然能扮得了第二天第三天。”若湘眸光一转脉脉含情看着夏祈年,大眼睛眨的得无比妩媚:“夏郎你说呢?” 17 路遇白骨 “对啊,不是有阿樱在么?阿樱能扮我一天,自然能扮得了第二天第三天。.info[]”若湘眸光一转脉脉含情看着夏祈年,大眼睛眨的得无比妩媚:“夏郎你说呢?” “湘儿愿意陪在我左右,求之不得。”夏祈年邪邪一笑,伸手便把若湘揽进了怀里。 心知再说什么也是无用,我默然转身,只用秘术给若湘留了一句话:“夏祈年易生执念,你若对他没有真心,还是不要跟他走得太近。” 若湘回我一句:“你自己也是烂事一堆,就不要再为我操心了。” 我晓得若湘所谓的烂事是什么,九千年前玉华殿,那人温柔言语光风霁月,难得的醉了酒将我拥进怀中。 他迷糊不清的言语里,一会儿是青璃,一会儿,又是长安。 我不能否认自己对孟泽的依赖,以及,那种悬浮在半空之中,触不得也剪不断的情感。 我从十四岁便跟着孟泽到了流破,修仙之路慢慢清苦,是他带我一步一步走过。十四岁那年家破人亡,是他将我日夜守着哄我劝我。 只是他待我如亲友,宠我如亲友。我本不该有什么奢想的。 可是那日他偏偏醉了酒,醉了酒,还跑到冕池边上抱住正在看顾迷迭香的我,他那样一个从来叫人看不出任何负面情绪的仙人,竟然红了眼:“长安,我再也不会放开你。再也不会,永远不会。” 我手里的花锄倏然落地:“孟泽……”像是一种隐秘而又愉悦的感觉从心底生长开来,我回抱住孟泽,拍着他的背:“你骗我那么多次,我好歹也要等到你为那些欺骗付出代价了才会离开啊。” 你骗我离开家人修仙,若是无以为报,就一生伴我左右吧。我抱着孟泽,心中只此一想。 也不晓得那时候到底是不是存了要和孟泽到天长地久的心思。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数百年的相伴相守,孟泽是我心目中独一无二的存在。 就好比我闯了什么祸,孟泽会一边摇着头叹无奈,一边又想着法子帮我收拾烂摊子。 有孟泽在,我什么也不用怕。 那夜我陪着孟泽躺在冕池边看星星。好吧其实没有那么浪漫,孟泽抱着我时顶了颗昏昏沉沉的脑袋。我懒得动孟泽,索性将他仔细放好,而后自己躺在了他身边。 彼时我仙龄尚幼法力有限,只能看到十八天的模糊轮廓,并在那轮廓里,隐约看见一个紫色身影一闪而过。然后心口被一个东西砸得生痛,我低头看去,衣裳上一颗指甲大小的红色珠子,通体透亮,身泛荧光。(..info好看的小说) 我将珠子拿在手中仔细把玩,分明是没有半点杂质也没有半点斑纹的一颗明珠,我却总感觉珠子里面含了些奇怪的东西。 也并未做更多深想,我将那珠子放进荷包里,坐起身来。十八天高远的光越过层云而来,打在孟泽的脸上,尽是安详。 若是能一直如此,也该是三生有幸吧。毕竟,天大地大浩浩众生,我只有孟泽这么一个人可以依靠可以相信而已。 一时想来便有些心酸,总说年少好春光,可知春光深处,日尽天凉。 回到马车上不过是转瞬之间的事情。这次可算是日夜兼程,若不是我提前叫阿樱留了记号,说不定会在回来时找不到路。 进皇城的路上撞见了一件奇事,那是在距皇城约十来里的山路上。一大群人围在山崖边,脸上带着或叹惋或嫉恨或惊恐的表情。 我掀开帘子,沈凌骑着马来到我身边:“有人在山下发现了一截白骨,没什么好看的。”说罢就作势要放下我的帘子。 “哦?那的确没有什么好看的。”我答到。 沈凌眉头一挑:“这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儿,你不感兴趣?” 我点点头:“生老病死人之常情,我怎么去管?再说了,世上那么多的人那么多的新鲜,难不成我每一桩都要好好围观?” “那也是。”沈凌笑笑,对我的回答好像很是满意,“长安果然蕙质兰心见解独特。” 我:“……”见解独特我不否认,可是这跟蕙质兰心有什么关系啊喂?! 几个时辰后马车在一座气势恢宏的宅邸前头停了下来。我下马车,阳光盛得有些刺眼。 沈凌替我和阿樱安排房间是特特问我:“你还要和若湘住一起吗?” 我看着沈凌:“这沈府这么大,客房应该很多才是。” 沈凌听了一笑,叫来一个小厮:“沈毅,给二位姑娘分别安排好房间。”然后又看我:“不如就把你安排在西楼?” 我并不知道西楼在哪儿,只好点点头:“我无所谓。” 阿樱笑笑:“不晓得府里的北楼可修好了。若是好了,不介意让我住进去吧?” “修是修好了,”沈凌答道,“只是北楼挨着白儿的院子,你该晓得他不是个好相与的。” “无所谓,我只是想要住新房子。”阿樱说。 直到我被沈毅带去西楼时迎着一路探寻的目光,才终于明白沈凌那厮的险恶用心。 那西楼并不是是单独的楼阁,而是沈凌的碧云天里面的一座两层楼阁。我住进这西楼,也就住进了沈凌的院子。 进碧云天时,沈毅指着院门上苍劲若游龙的三个大字:“这‘碧云天’可是江诺先生的手书。江诺先生号称沉日大陆第一书法家,向来一字千金的,却从来不为我家公子吝惜笔墨。” 进西楼时,沈毅又指着两根柱子上的“日起东洲,月明西楼”八个字说道:“我家公子十岁那年便画出了这楼阁的样图,到他十六岁方才完工。期间对各种细节的修改调整,不下百千次。” 我正怀疑沈毅的手是不是指错了地方,沈毅又接着说道:“这楼四面开窗,地势又高,清早晨曦便由此入,夜晚月色也从此来。日起东洲,月明西楼,公子说了这楼只能引一个人进去。且那人,必须是举世无双光盖日月。” 沈毅笑得促狭:“长安姑娘,我家公子是不是打算与你定亲?” 我:“……” 从前只以为八卦是女子的特权,遇见沈凌身边的这些侍从我方明白,八卦原是由人的好奇心转化而来的,并不因性别而异。 然而我也并不顾忌那许多,选择性的无视了沈毅的问句,径直进了屋上了楼。 18 王序之魂 然而我也并不顾忌那许多,选择性的无视了沈毅的问句,径直进了屋上了楼。 楼上果然好风光,推开窗子,偌大的沈府尽收眼底,放眼眺去,也可看见皇城好风光。只是我在窗子边上,看见一幅画。 画面上是一个女子的侧脸,仪态大方,万千清华。 我认得她,她是沈凌的梦中人。 沈毅很会察言观色,见我久久盯着那幅画,跑上前来把镇石拿开,收走了画:“大公子收藏的美人图,前些日子拿过来晾,一时忘了取走。还请小姐不要介怀。” 我:“……” 对于沈凌家养的这一帮八卦神人,我实在想不出什么办法来堵住他们的嘴。 幸而这一帮“神人”会的不只是八卦,我不过歇了片刻沐浴更衣打扮停当。就有一个小姑娘来楼中禀告,说是她家主子邀我出城。 这次并没有带上阿樱,也并没有乘上软轿。沈凌牵着枣红色骏马站在沈府门口,远远问道:“长安可会骑马?” 我摇着头走过去,不防沈凌邪邪一笑,将我抱上马背,而后自己也翻上来:“事况紧急,既然长安不会骑马,那就抱紧我好了。” 能与我相关的紧急事项,想来也就青碧王序这一桩。(..info好看的小说)我乖乖坐在马背上:“那你可得注意了,若是摔着了我,可是要付医药钱的。” 沈凌回头:“你放心。” 枣红骏马向着来时方向走着,我问沈凌:“王序没有在皇城做官?” 沈凌点点头:“他从来也没有考中进士,当然不会做官。” 没考上进士啊!我也觉着王序不像是个负心人。想来正是他多年应考不中,心下愧疚,才迟迟没有回乡去见青碧。 世间男子多是如此,自尊心比什么都来得强。 不想沈凌的声音被风声带到耳旁:“王序死去已三年。” 沈凌带我去的地方,恰是上午路过的山崖。天光渐暗,我眺着那带了黛色的远山,又低头看那山崖:“上午被猎人发现的那节骨头,是王序的?” “正是。”沈凌说,良久,又看我:“要我现在派人把消息传去永镇么?” “前因后果尚未理清,我们空口无凭,依青碧那外柔内刚的性子,她定然不会相信。” “也是。”沈凌低头,“我另派了两个人去找王家其他人的下落,想必一两日后也会有结果。.info[]” 而我将食指放在唇边,做了个噤声的动作,示意沈凌屏息凝神。 “不好!”沈凌大喝一声,环着我旋身冲上云霄,手中忽地幻出一柄长剑,古铜剑身几回曲折刺出,停在半空之中。 长长叹了一口气,沈凌凭空画了一张符纸,贴在剑尖所抵之处。空中慢慢幻出个人影儿,长发披散着,却也梳理得整齐。只是肩头插着一柄长剑,神色痛苦之至。 我又细细打量他,赫然发现他的左袖下半截空荡荡的。于是问沈凌:“你可知道今天挖出来的那节骨头是人身上的哪个部位?” 沈凌立马领会了我的意思:“是手骨。” 我原以为王序的手骨是死后脱离人身的,现在看来,他该是生前就被人斩断了手。 向前走了几步,我拔出沈凌的剑,渡了些气给王序。眼见着他的脸色回转过来,我对他微微一笑:“你可还记得莲池边上有个女子叫青碧。” 王序直直盯着我:“你是谁?” “青碧的信使。” 王序的眸光暗了下去:“她怎么还记着我?六年了,按她的性子,早该忘了我才是。” 沈凌念了个诀,揭了符纸,“看你生前不像个坏人,怎么死后化成这么个厉鬼。一出手都是夺人性命的招数。” 王序笑笑:“厉鬼不也败在了你的剑下?”顿了顿,站起身来:“若是每每来你居处的人都想要你性命,你可还会信人?” “自然是不敢轻易再信。”我答,“只是若有人不管你生死何处,都时时将你挂在心上,你可想要见她?” “不想!”斩钉截铁的语气。 我最终没有勉强王序跟我离开那方山崖。每个人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王序虽死了,到底意识还活得很清醒。而我的心镜,对于不愿敞开心扉的灵魂,是起不了任何作用的。 这日正翻着一本史书,讲的是沉日这块大陆上各种远古的传说。我对这种带着揣度意味的书本向来是感兴趣的,人们对自己有十足证据可以证明的历史总是很轻视的,只以极少的笔墨写完一个有始有终有人物有地名的故事而已。与之相对应的,那些因着战乱频繁或时间久远而扑朔迷离的历史,反而赢得了极多的笔墨,且这故事除了框架,更是情节丰满有血有肉。 这书里提到了平北之战,便是让我一夜之间国破家亡的战争。 关于平北之战,很多书上都有写过的,然而这本书和其他书中的写法都不一样。 我看的大多数书里,都是写王家举家殉国的悲壮或是国君无道以致人心背离云云。而这本书则从敌国的方面分析战争发起的原因。 原因那一列里,有关于我的描述。书上说:“王家有女名长安,年十四,通书法,精音律。绝色之姿,举世无双。上以万金聘之,王氏不允。上大怒,故伐之。” 唔,怎么忽然觉得这些史书里的弯弯比我看的那些折子还多?重新翻回书页一阵逡巡,终于在书的左上角看见了“戏说”两个字。 人类的推测能力已经在不知不觉间使神仙都略觉无语了么?我撇下书,沏了一杯菊花茶。菊花在水里浮浮沉沉,很快便舒展开来,我将第一杯茶水倒了,另续上滚烫新鲜的沸水。如此几番,到最后一杯茶入口后,竟是唇齿流香。 做人也是一样。你不能一见面就咄咄逼人要人说出他从出生到死亡的历程。所以对于王序的回避我并不着急,毕竟,而今王序与青碧之间隔着的不是百里路途山高地远,而是一线生死阴阳两面。 我唯一担心的,是那一双稚童。 19 再遇白荷 我唯一担心的,是那一双稚童。(..info) 之前沈凌找到王家人的所在,却并没有将他们找来问这件事的起因结果。不过呢,沈凌留下了一些关于王序的蛛丝马迹,而这蛛丝马迹的指向,正是我现在呆着的破旧屋舍。 我对沈凌的安排很是满意,赞他手段高明。沈凌也不谦虚,收下我那句高明,而后说:“若是真觉得我很高明,那你以后就跟在我身边吧,我可以教你很多事情的。” 我:“……” 小屋的门被敲了敲,我把沈凌推到一边,咳嗽几声,作出虚弱的样子:“小生抱恙在身行动不便,还请客君自己推门进来。” 没有错,现在的我,正是扮成了王序。依着六七天前见着的王序的魂灵,我散着头发,只在发尾处系了一根灰绳。至于衣服,我则参考了这小屋的主人,择了件缝了补丁的灰色麻衣,不过洗得挺干净。 屋主也是个落魄秀才,在皇城旅居十年,十年不得中。我曾问他为何不选择放弃科考回乡另谋生路,他支吾半天,最后说:“我妻子曾经说过,若我不能功成名就衣锦还乡,她是不会再见我的。” 我好奇:“就因她的一句话你就十年客居他乡?!要知道女子口是心非的本事可是大得很呢!” 屋主的手紧捏着衣袖,眼睛眯成一条缝望着远天,眼角的皱纹因此清晰异常。半晌,他终于看向我:“姑娘还年少,自然不能理解功名利禄之中的利害关系。” 我不置可否,心下却是有了比较。忍一时总会有三三两两放不下的东西,那些放不下的东西,便是执念。从古至今,在功利二字上折了腰的人实在太多,多到我都不知道要拿哪一个来作比方。 老实说来,我对热衷功利的人并没有鄙夷之意。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自古如此。再者,大多数的人追逐名利,不过是为了能让自己过得好些变得强大些,强大到拥有保护自己想要保护的一切的力量。 我不鄙夷这样的人,因为我也曾经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至亲至爱的人一个个死去而无能为力。我也想要变得强大,至少,要强大到能够保护自己――青璃神君的路,我不想再走一次。 门被推开,我躺坐在床上,眼前有一方帘帐隔在我和来人中间。 来人是个女子,依身形看,略微丰满。她向前走着,步子却迈得很谨慎小心,犹犹豫豫磨磨蹭蹭终于停在了帘帐边上。 “是你吗,王郎?”我倒吸了一口气,王郎?这叫法,还真是不一般的亲密。 再三提醒自己镇静后,我开口:“你……” 那女子不带我把话说完,一把掀开帘子,见了我,眼睛里泪光闪烁,也不知是惊是喜:“果真是你!” 我打量了眼前的女子一眼,婴儿肥的脸看着虽有些胖,但也俏皮可爱。她穿着粉色衣裙,裙边挂着上好羊脂玉制的玉牌。头上的发饰并不多,但制作精细,也应该不会很便宜。我定定唤她:“白荷。” 一直很肯定会有人找上门来,却不想首先找上门来的人,是白荷。 “是我。”白荷泛泪的眼睛里有闪出笑意:“那人说你死了,我一直不信。你看,我的不信总是真的。” “你现在,过得很好吧?”忽略掉白荷口中的缠绵悱恻之意,我问道。 白荷怔住,低下头看着自己的一双手绞着丝帕:“我……也不能说是很好……最多,好像……我只能说,现在还算是衣食无忧。” “那就好。”我淡淡说道。 白荷却像想起了什么,“你一直都病着么?你是因为得了病才一直不与永镇的人联系也不去找姐姐的是吧?” 我咳嗽两声,并不回答。却不想白荷激动起来,一双手捏住我的肩膀来回摇晃:“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很自私?你知不知道并不是所有人都把名利看得那么重的?你知不知道,姐姐她,为你生了个女儿。” 我因为要随着白荷的摇晃而摇晃,又要做出重病的样子,只好不停地咳嗽,且越咳越大声,谁知白荷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于是我狠狠心,口中一丝腥甜涌过,被子上便有了一滩红到近黑的血迹。 白荷大惊,摇我的手改成抚我的后背,声音里也带了哭腔:“王序你不要吓我!我好不容易才在今天找到你,你是无论如何也要和我一起回永镇的!” 脑袋飞速运转,白荷说的话信息量都挺大的,可是逻辑上比阿桃还要跳跃,叫我难以推测出王序和她之间的关系。于是只好作出悲苦的神色来:“我这身子你也看见了,是经不起半点颠簸的。你又何苦非要带我回那小镇?” 白荷良久无言,正当我以为她不打算做出回答时,她却又说道:“我原以为,按姐姐的性子,你三四年了无音讯,她会忘了你。谁知道三年后,我派出去打听她消息的人每每回报,都说她还是独自带着孩子住在莲池边上。” “你只道她是那样清冷的一个人,却不知道现在的她因着那两个孩子而温和内敛。你只道她勇敢果决,却不知道她撞了南墙也不回头。” “姐夫,你可还记得八年前,你向我承诺过些什么?”白荷问我。 我摇摇头:“生病太久,记不清了。” 白荷冷冷笑道:“记不清了?好,那就让我帮你想起吧。八年前,你几次三番求我把姐姐的船引到莲塘的西岸。我最后同意,是因为你向我承诺过会许她一世欢颜。” 我愣愣看着白荷:“我承诺过?” “当然!”白荷答道:“你不要搪塞我。当初的事情桩桩件件,我都记得清楚得很!” 隐约能看到故事的轮廓,于是我进一步引白荷说话:“我没有想过要敷衍你,我也敷衍不过去。我过去为她做的事情,桩桩件件,也就你一个人知道。” “王郎,回去吧。”白荷看我的眼神很是哀伤,“王郎,我当时这样唤你,是因为年幼,一心一意盼着会有一个人出现在我的生命中,待我就如你待姐姐一样好。” 心里的大石头终于悠悠落下,多好,王序和白荷,还各自清白着。 20 初探陈府 心里的大石头终于悠悠落下,多好,王序和白荷,还各自清白着。 “你从前总因为我这样亲密的唤你而不知所措,现在我已经嫁作他人妇,自然不会再像从前。” 白荷拿起裙边的玉牌,“他将他父亲传下的玉牌都送了我,想来对我也还算真心。我一开始嫁他虽是有所图谋,但日久天长,却也因他的这份真心而有所动容,日益的生出与那人携手白头的愿望。姐夫,我信你给姐姐的真心不会低于他给我的,你怎么就不同她携手白头呢?” 我默然,白荷所知道的,也不过是王序离开永镇之前的点滴。除了让我判定王序对青碧犹存真心之外,别无它用。也可能连这一点也不能判定,毕竟,天下女子何其之多,远不止青碧白荷两个。 我又咳起来,慢慢躺倒身子,缩进被子里:“世人都道王序死了,你就当今天从没有见过我吧。” 不晓得白荷做了些什么,只听得她的声音凄厉:“你怎么这样言而无信!你明明答应过我的……” 却是一声惊叫,我快速转身,王序半只袖子悬在空中,右手中紧握的,赫然是白荷身上的玉牌。 “果然是他?”王序低声喃喃,眼睛里泛着碧绿荧光看向白荷,“送你玉牌的人可是叫做陈渊?” 白荷颤着肩连连后退,目光在我和王序身上来回流连,最终惊叫一声欲要夺门而去。 只是王序并不放过她,一头青丝在顷刻间生长开来,直直缠住白荷的腰身。 白荷无奈,只得回过头,颤巍巍的问话也不知是向着我还是向着王序:“你究竟是谁?” 而我看着现身出来的沈凌:“是你把王序找了来?” 沈凌笑笑:“我只是去山崖边揭下了崖边专为他而贴的不少符纸。” 我讶异:“符纸?” “不错。”沈凌点点头,“一只鬼常年不入轮回又不愿回家,实在是奇怪。所以我又去了那山崖几次,发现山崖边上有好些符纸。那些符纸摆放得很有意思,组合在一起恰好组成个结界,将山崖里的精怪都控制在了其中。” “那你撕破结界岂不犯了大错?” “那山崖边的精怪,只有一个王序。” 上好羊脂玉做的玉牌寸寸失色,王序眼中绿光愈浓,狠声问道:“是不是陈渊把这块牌子送给了你?!” 白荷被吓得呆了,连连点头。 一阵厉风扫过,王序不见了身影,白荷瘫坐在地上。我看了一眼沈凌,他立刻会心的跟了上去。 从床上站起身,我将白荷扶起:“你受惊了。” 白荷依旧惊恐的摇着头:“你是谁?你究竟是谁?!” 意识到现在自己还是扮作王序的样子,我尴尬的笑了笑:“若是你想要王序顺利转世,陈渊安好无恙,就告诉我陈渊在哪儿。” 白荷别过头:“我凭什么信你?” “就凭它。”指尖所指之处,是一块被毁得差不多了的玉牌。 介于陈家的家丁很是尽忠职守,我只好连招呼都不打一声就穿墙而入。 陈府陈旧却庄重,应该是世家大族才对。只是这陈渊的口味可能比我的还独特,屋子里安放的各种金碧辉煌的物品让整个陈府由内而外散发出暴发户的气质。 翻箱,倒柜,移桌,弄椅。我翻遍了这间屋子里所有能翻的东西,希望能在屋子里的一众金玉赏玩之中找出一些与三年前的事情相关的细枝末节。 沈凌的道行用来对付王序这样的一个鬼,实在是绰绰有余。只是王序身上的戾气太重,不得不把他先好好关着。 那日我原本给了白荷一个任务,叫她回到陈府去套陈渊的话。按王序见了那玉牌的激励反应来看,他该与那玉牌的前主人有过很深的恩仇。 十日之期已过去很久,也不知青碧和那两个小人儿会怎么想。白荷迟迟没有从陈渊口中套出话来,更表示没有见着任何可以表明王序陈渊二人曾经相识的东西。 别无他法,我以陈渊的性命为筹码,叫白荷亲自去永镇将青碧一行接过来。而自己,则潜进了陈府。 想来白荷的保密工作还是做得很好的,陈渊看起来对于所发生的一切毫不知情,见我坐在他的卧床上,平静得很:“真是没想到,天上掉馅儿饼的事情有朝一日也会落在我陈渊头上。姑娘如花似玉,可是要许我一场巫山云雨?” “姑娘如花似玉?”我笑笑,飞身上前,一柄长剑比在了陈渊的脖子上。 陈渊脸色一变,身影一倾转到我身侧,一张符纸腾空而来,正对着我的脑门。 我淡淡一笑,伸手接住了符纸,当着陈渊将它撕了个粉碎。 “竟是个老妖!”陈渊低叹,又做出摩拳擦掌的态势,“正好我已经很久都没有遇见过对手了,今日就当过过瘾!” 我轻蔑一笑:“亏你还是个山人,竟是连妖气与仙气也分不清明么?”说时迟,那时快,袖间飞出素色长绫,将陈渊绑了个严严实实。 陈渊还打算有所动作,我对着长绫吐了口气,素绫便随着陈渊的挣扎而越来越紧。 特殊对象特殊待遇,对于陈渊这么个小心谨慎的人,既然连白荷都发现不了他的秘密,他也自然不会对我讲真话。所谓快刀斩乱麻的,这战术用在陈渊身上,再适合不过。 我此前去过一趟幽冥司,并从孟六处打听到了生死册上王序的判词。书中大段是说此人恭谨有礼重孝重义来世当托生富贵人家云云,然而到结语处有句用朱笔加上去的话:亡而不返,乱轮回大道,或末道轮回,或拘之留之。 幽冥司近几千年来因为环境阴郁风景荒凉,官员流失得有些严重,故而一直在对外扩招。只是大多数仙者都有亮堂的仙居,哪里会愿意在幽冥司这么个弹丸之地而奋斗终生? 所以幽冥司司主在看了仙界惨淡的报名数据之下,毅然决然将报名范围扩大到了人间。 拘之留之,幽冥司司主是要王序在阴间做个鬼官。 21 入幽冥司 幽冥司司主打的算盘,是要王序在阴间做个鬼官。(..info) 很显然我不能让幽冥司的算盘顺利地打下去,不然人间的那一溜子事情便无法妥善解决。于是我把朱笔批的那句话悄悄抹了,换成允许王序延迟三年投生。 不待我走出幽冥司,一阵清兰香,孟泽不由分说将我拖到幽冥司司主楼谷面前,“认错!”冷冷的两个字。 楼谷黑衣利落,看了我好半天,终于试探着说:“琼落?” 我有气无力的点了点头。孟泽真是跟他老子一个样,时时刻刻都把我放在眼皮子底下。这不,我放下生死册不过片刻,他就把册子递到了楼谷面前,生怕楼谷会放过我似的。 楼谷倒是很激动,大臂一挥把生死册放到一边熊抱住我:“琼落你可真不够意思的啊!当年结拜的时候你不是信誓旦旦说要跟我生共居死同穴的么?可怜我还巴巴的当了真,你倒好,说隐居就隐居,呆在荒羽岛上近万年除了孟泽谁也不见?!” 我捧出谄媚的笑:“孟泽我也不想见的,是他功力深厚,我的结界挡他不住。” 听了这话楼谷好似心理平衡了一点,抱住我的手转而搭在我肩上:“算了,不跟你计较这些。这个殿里一点儿情调也没有,我们去找个好地方叙叙旧!” 孟泽:“……” 于是事情就从兴师问罪变成了把酒言欢。[..info超多好看小说]推杯换盏之间我把楼谷哄得晕头转向,并趁着他晕头转向之际,叫他按我的意愿改了王序的判词。 孟泽一直黑着脸,我见要办的事情已经办得妥当,也就不再像先前那样避着他,斟好一杯酒端到孟泽面前:“小人有罪,请大人见谅。” 孟泽面色并不放松,也不接我的酒,目光越过我对着身后那一大片碧色荷花:“果然是一世境遇造就一世人么?琼落,我是不是把你教坏了?” “呃……”我放下酒杯,手在孟泽面前晃了晃:“你想多了。” “哦?” “你的教法肯定是六界之中最最出类拔萃的,所以即便我做出什么错事,也只能怪我自己不学好。” 孟泽流光溢彩的眸子合拢来:“如此,我也就不再管你什么。” 我心下不忿,借着酒劲儿,声音大起来:“青丘的上仙艳绝九天,你只要管好她就是了!” 孟泽扇子般的睫毛颤了颤,看我的眼神哀伤又绝望:“你都知道了?” 又是一盏烈酒入腹,我拿手绢儿檫了檫嘴角的酒渍:“若是四海八荒中还有谁不知道仙帝继承人与青丘帝姬的婚事,那他的神仙,不如不做了。” 一池碧荷染秋色,人去风自来。离开时隐约听到一个声音:“长安,若是你不愿,我可以不与帝姬定亲的。”回过头,孟泽的唇正与酒盏相触。 是幻觉。 大概是天气阴沉的缘故,带着陈渊回沈府的路上我的心情一直低落。总觉得自己做的事情很乱没有理由,又觉得,自己是非做不可。 大概,大概我只是见不得那样深情的一个人,在浩渺时光里里枯等一生。比如青碧,比如梵央。 王序被关在碧云天的一间客房里。我避开沈凌找到王序,告诉了他我在幽冥司的所见所为。 王序把玩着一只白瓷茶杯:“你不同我商量就替我做了决定,这样真的好吗?” “不然,你真打算在世间晃荡,做一只孤魂野鬼?” 白瓷茶杯被他递到唇边,轻抿杯中茶水:“如果陈渊死了,那么做个鬼,也没什么不好。” 我愣了愣,皱起眉头:“乱六界轮回的人可是会被处以极刑的。你是个重情的人,我不会让你落得个灰飞烟灭的下场。” “陈渊杀了我,杀人偿命,天道如此,你们不该囚着我。”王序眼中闪过一丝狠毒,又是青丝暴涨,转瞬逼至我身前。 执念太深,果然容易让人失去理智。我站在原地,等到青丝缠上身也未曾出手。 王序斩断头发,发丝兀自作结将我死死困住。我用指尖探了探这头发作成的绳索,坚韧灵活,堪比捆仙之索。 “你的同伴功力高深,我不得不把你带在身边做砝码。”王序口中念念有词,掌中黑烟缭起,结做一张细网将我包裹其中。 “得罪了。”王序绾起头发,一张脸转向我变得越来越大,把我连同那张网一起抓至手中,又把我往右推了推,松了手。 不对不对,并不是王序的脸变得越来越小,而是我被他施了法而变得越来越小。以现在的形势来看,他是把我锁在了发簪之中。 也不知王序是不是真的觉得我很弱。总之,被他擒住带在身边,是我一早就设计好了的事。 王序一直沿着阴暗处行走穿梭,但我觉得很麻烦,于是好心提醒他:“你可以找一把雨伞。” 王序依旧冷着脸,却改变行程钻进一间杂物间,到处翻了翻,果真在角落里翻出一把青色雨伞来。 于是我又好心提醒:“这伞上的尘你要掸干净了,不然别人看你会觉得你很邋遢。还有,你身上的衣服,给换个颜色吧,换成青色的就好,恰好和这把伞相呼应。” 王序半晌不说话,我以为他对我的建议有异议,于是笑笑:“其实白色的衣服也不错,只是前两日隔壁街上死的那位老爷今天办丧事。你若一身白衣,可能会被错认成参加葬礼的宾客。” “……” 王序是个很有主见的人,这一点,从他拒绝我的建议就表露无遗。不过他心狠手辣的砍晕了路边一个提着鸟笼的贵气公子倒叫我刮目相看。 我看见他把极具违和感的木簪子取下,灵魂附在那公子身上,茫然问道:“你打算怎么安置我?” 王序提起鸟笼,指了指里头唱歌唱得正欢畅的画眉。 原本作为一个仙君,要我附身于鸟儿身上实在是不堪啊不堪。可是转念一想,自己为了青碧都做到这个份儿上了,也不介意再牺牲些什么。假意挣扎了两下,我住进了画眉身上。 唔,我是多么仁慈博爱又勇于牺牲的神仙啊。 王序的第一站果然是陈府,只是陈渊在上午就被我抓去了沈府,他这一去自然是要扑空的。 扑了空,王序也不恼。只仔细的在陈渊房里翻出好些金银打了包挂在背上。我打趣道:“你确定你是来劫命的?” “当然。”王序回答,“只是他人不在,我自然劫不到命,所以就先劫一点财,也不枉我来这里一趟。” “……” 劫完金银王序的目标转向了陈渊的书房,我好奇:“你确定陈渊那种人会收藏书画?” 王序并不回答,把我晾在桌上,一排架子一排架子的找了过去。 【二更】 22 比翼双飞 王序并不回答,把我晾在桌上,一排架子一排架子的找了过去。(..info) 我瞧见王序扔过来的画卷里头有一张写了江诺的名字,惊道:“江诺的书画都有,看来陈渊还真不只是个满身铜臭味儿的商人。” 王序却不理我,径自找下去,看那样子,倒像是目标明确。 他在书架子的最底端停下动作,隔着一方珠帘,饶是我视力极好,也看不出他手上拿的是什么。半晌,他走过来,手上的纸张陈旧且微有损耗,我瞥见角落里一枝料峭的碧莲。 王序并没有去打听陈渊的下落。他脚底生风,衣袂在风中飞扬,似浪淘白沙,叶落深林。 在路上看见了白荷,王序却并未停留半分。我想起白荷的去意,瞬间便明白了王序的心思:“你不是说不愿再见青碧吗?” “那不一样。” “嗯?” “现在我是个活人。” 从前王序离不得那山崖半分是因为陈渊设了阵法,后来沈凌解开了阵法而王序仍不愿见青碧却是介怀自己死人的身份。可是人死了哪还有再活一次的道理?我望着王序长长的头发:“你毕竟是死了,这身体,你迟早是要还给人家的。” “以后的事情,我并不想考虑太多。”王序说,眼中显出古怪笑意,似怅惘似心满意足:“关键是,现在我能见到她。” 离城边的小小城镇在夜色里显出轮廓,几家灯火摇曳,几家欢喜无忧,几家无事锁高楼,几家悲苦不堪愁。 飞跃一座城镇,飞跃一场爱恨。莲池边上依旧是悠悠绿水,荷叶鲜嫩已冒头。 “有人吗?”王序敲着小小竹屋发出沉闷声响,半晌,门被打开,我看见青碧温和的眼睑里藏了一丝提防:“深更半夜,不知公子有何贵干?” “在下先前只顾着赶路,却忘记了天色已晚。这不,找不到地方投宿,这湖边只有你这一户人家,所以……”王序作出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装路人还装得挺像。 青碧却是淡淡,作势就要关门:“我这里从来不让独身男子进的。” 王序忙忙把一只手撑在门上:“在下并不是白住的。”说着,取下身上的包裹掂了掂。 青碧的神色分毫不变:“我成了亲,若是我让你住下的事情传道我夫君的耳朵里,你叫他怎么想?” 王序愣住,眼睛一眨不眨盯着青碧已微有变化的容颜,慢慢蒙上了雾气。 “娘亲。”却是思君细细软软的声音:“娘亲让他住下。[..info超多好看小说]” 青碧蹲下身抱着思君:“怎么起来了?夜里雾重,仔细着凉。” “娘亲让他住下。”思君仍然坚持。 青碧抬眼看了看王序,大概是实在没有看出什么特别之处,问思君:“为什么?” 思君的眼睛眨啊眨啊眨:“因为他的鸟儿好看。” 不曾想王序竟是要这样的平淡相处,连自己的身份都不向青碧透露。我透过那一层躯壳看王序的灵魂,却只看到一片混沌。 思君那厮没有睡意看了我半天,终于发问:“鸟儿死了么?” 我在笼子里蹦蹦跳跳,以示自己活得很健康。 思君又问:“鸟儿是哑了吗?” “……” 夜半时我自然挣脱禁锢绕过王序跑了出去,莲池里水波微漾,荷叶平躺,正是清雅得不能再清雅的模样。 和风微漾,鼻尖是清冷荷香。一抹紫色身影穿空而来,矜贵像是凌霄九空的凤凰。那凤凰长袖带风,堪堪将我卷入温暖怀抱之中:“做事情的时候怎么不先知会我一声?就不怕我担心?” 我推开那人,夜色中他的眼睛尤为明亮,像是夜空中最为璀璨的星子:“沈凌!” 想着他这么火急火燎的赶来是担心我的安危,我又不好意思用那样严厉的语气对他:“你这样,可叫我们以后还怎样愉快的玩耍啊!” 沈凌现出一个很厚脸皮的笑:“我怎么了?” “……” 想着沈凌不能平白无故的再次出现在青碧面前,我思前想后,决定让他也变成一只画眉鸟。他倒不介意,一口答应下来:“那,我这算是与长安比翼双飞吗?” 我:“……” 第二日思君提着我在荷塘边上吹风,塘边柳树梢头上多了一只一动不动的画眉鸟。 青碧正在晒渔网,见着思君望着柳梢出神:“思君。”她唤道。 思君听到话,溜溜地跑到青碧跟前指着柳梢:“娘亲,上头有一支一模一样的鸟儿,我叫哥哥把它捉下来好不好?” “可是哥哥这时候在私塾里头呢。”青碧说。 王序从屋子里头走了出来,二话不说凌空一跃,漂亮的一个翻身,柳梢的画眉鸟就到了他手上。 待王序站定,青碧停下手中的动作:“思君。” 思君看着青碧,好半天,依依不舍的把笼子递至王序身前:“这个鸟儿很可爱,所以我先把它提出来了。叔叔不要生气,我有喂它的。” 王序笑笑,将手中的画眉一并放进笼子里,面上尽是温柔满足:“思君实在喜欢,我就把它们送给你可好?” 思君摇了摇头,一双眼睛看着青碧。 或许是察觉到了思君的心思,王序转向青碧:“叨扰一晚,这对画眉就当是谢礼。” 青碧并不反对,微微点了点头,思君便雀跃着提了笼子跑远。笼子一阵摇晃,只一会儿我变头昏脑涨,于是啄了啄沈凌:“我们出去吧。” 沈凌的话音传来:“英雄所见略同。” 隐去了身形,我和沈凌的目光随着青碧的莲舟行远:“你猜王序接下来要做什么?” 沈凌摇了摇头:“不知道。” 于是不抱希望的看着一旁和思君逗鸟儿逗得正高兴的王序,忽然有想要让他活下去的冲动。 然而我不能。 不知王序使用了什么办法,竟让青碧同意了他在这小屋里逗留十日。但照青碧的性子,王序一定是死缠烂打无所不用其极。 我问王序,他却是笑得淡淡的:“我只是说可以指导指导阿明的课业。” “……” 只是他借宿在别人的身体里,身体主人的灵魂自然十分憋屈。而十日又实在太长,只怕那主人不一定熬得过去。 我将这担忧说给沈凌听,沈凌很慎重的给了个意见:“长安,你得和王序谈谈。” 23 折柳送别 我将这担忧说给沈凌听,沈凌很慎重的给了个意见:“长安,你得和王序谈谈。” 计划中的谈话同样在夜深无人时进行。大概是担心我会被人救走,王序并不敢把我放在离他太远的地方。 我央王序放我透透气,他微有迟疑,却做得果决。 夜很黑,五星无月,看着就不像什么好兆头。我看着从宿主体内出来的王序,他的身形依旧清瘦,面色也苍白,半截袖子在空中荡啊荡,眼睛里却是温暖的。 “其实我困不住你的吧?”却是他比我先一步开口。 我笑笑:“这么笃定?” “能去幽冥司更改生死册的人,怎么会普通到对付不了一个只有三年道行的鬼魂?”他叹了口气,还带了些感激:“你这样主动的做我的人质,我很感动。你这样帮着青碧,我更感动。” 我不说话,听着他的独白:“这几天来,我陪着他们,觉得很满足。我想这世上大概再没有什么事情能比这更美好,可是我不能停下来。” 语调低下来:“司主挺看重我的,允许我作鬼官不说,还准我在人间这样胡作非为一次。” “什么?”我大惊:“你是说,这次你择人附身,幽冥司那边是允许的?” “不错,这是我向幽冥司司主求来的恩典。.info[]” 我越发迷惑不解,楼谷?他看着可实在不像是会为个小官就背弃结义之情的君主――即便那小官可能是个人才。 王序飘动了身子,我忙忙跟上去:“你不打算投胎了?你投胎的话,来生说不定还能与青碧修个好结果呢!” 王序摇头:“若是我不记得她,那么我就不是再是我,又怎么会记得要去找她爱她陪伴她?我在京城流落的那三年,一心一意想要考中进士,得一生功成名就,许她一世锦绣繁华。谁知天意弄人,我连考两次都未能得中,还在第三年丢了自己的性命。” “青碧向来是只会认字不会写字,却在第三年开春写了封信叫人送到我手上。信的结尾处是我曾经教她念的《青衿》。我看了信就想啊,什么功成名就,什么锦绣前程,都抵不过她在我身边,轻轻浅浅唤我一声夫君。” “若我做了鬼官,长生不老,音容不改。隔个一年半载,还能请假来人间看她一趟,这是再好不过的事。” 我看着王序在莲池西岸躺倒,神色姿态一如多年前那个夜宿莲池却湿了衣裳的书生,终于忐忑开口:“你究竟,是怎么死了的?” “被陈渊削了左手,一顿毒打后利剑穿心。”王序的口气平淡得像在讲别人的故事。 我惊骇,不忍去问为什么,摘了一片荷叶盖住头顶:“所以你才要杀他?” 王序点点头,半晌,仅有的右手支在头下,又摇了摇头:“生死册上写了我的岁数,谁让我死都是天命,我怪不得那人。只是陈渊欺人太甚,在我还未化魂时便在山崖上布了阵,硬是叫我三年出崖不得。” 似是注意到我悲悯的目光,王序又攒出一丝笑意:“你放心,我已经决定了去幽冥司,就不会胡作非为。” 我犹疑:“可是那肉身的主人……” 王序闭上眼睛:“我不信你没有办法。” 故事的起承转合好似全部浮出了水面。然而疑云尚未完全消散,王序前后态度差异之大,他的死因,都是我无法完全渗透的地方。 然而古往今来,著名的王侯将相留下了多少有开头没结尾的故事在绵长时光里成了无人问津的谜题。而这一桩连风月都算不上的故事里,除去一个不愿转世的鬼魂之外,再无什么独特之处。我没有理由一管到底。 转眼便过了五六日,王序的离期在即。沈凌因皇城事务繁多,早在三日前便回了皇城。临别时他装模作样执着我的手折下一根柳枝,又从我手中把柳枝接下放在心口,面色极诚恳:“折柳送别,长安的心意我会一直记在心间的。”又将唇凑到我耳边:“这边的事情处理好了,就早些回皇城。我若是等得太久,会担心的。” 不知道脸皮的薄厚是不是与见识有关,我算是习惯了沈凌不正经的行事方式,笑了笑,重新折了枝柳枝给他:“你做事太假了。” 沈凌面上现出心满意足的笑,高高兴兴把我递他的柳枝放在袖中:“君赠柳枝,当以怀袖。” 今日则收到沈凌传信,说是他将路上遇见的白荷带回了皇城,问我要怎样处置陈渊。 陈渊这个人,还真不好处置。一来,王序已经不再追究他的性命;二来,他谋取王序性命的事情太过久远,没有证据自然不能送官。想来真是头疼,于是我只好问王序的意见。 王序舒朗一笑:“算了吧,他好歹帮我养了三年的家人。” 我再也没有回到那只画眉鸟身上去,只是捏了个隐身诀到处跑。 并不是说我很关心王序在这段时日里面要以怎样的方式与青碧山人相处,我只是觉得,这毕竟是我第一次化用心镜,一定要小心看过,才能为以后的使用积累经验。 天上一天,地上一年,弥合之会还有两三个月才到,我还要在人间逗留很久。 一想到孟泽要在这一届的弥合之会上与青丘帝姬定下婚事,我就觉得心里不舒坦。为着这不舒坦我迷惑很久,思来想去得出的结果,是那帝姬美则美矣,却衬不起孟泽那般无双玉华。 孟泽那样的人,只把六界苍生看的最重,一颦一笑,都是无人能比得上的淡然慈悲。那帝姬妩媚妖娆,气质上真心与孟泽不搭调。 不管我也好,不管我,我就自己给自己设计一场人生。人间如斯,万丈红尘,有多少人能够无悔无憾圆满一生? 且让我看遍这人世的遗憾残缺,把心镜之术修炼完美。 目光转向一旁认真做着风筝的王序,以及他身边用手撑着脑袋看风筝看得专注的思君,我笑了笑。无论其间的万千转换,能得这么一个安宁的结束,也是莫大的福分。 两个风筝都做好了,王序把一个递给思君,一个留给阿明。荷塘的风缓缓吹来,叶随风动,风筝盘旋于青天高处,能听到思君咯咯的笑声,以及远方飘来的采莲曲: “风光正好啊,八月天;破云见雾哟,正采莲。莲花朵朵乱人眼,湖边君子诶,羞相见……” 24 魂飞魄散 “风光正好啊,八月天;破云见雾哟,正采莲。莲花朵朵乱人眼,湖边君子诶,羞相见……” 这世间不可原谅之人并不多。汪洋大盗也有可能是被逼上梁山,然而有些人,以小人心,度君子腹,偏偏作出让人难以理解更无法原谅的事来。 天上的风筝摇摇晃晃,失了重心,在空中打了几个旋儿后一头栽进了莲池之中。 我看见思君脸上的惊慌神色,莲池中缓缓划回的小舟不再前行,青碧怔怔站在甲板上,又回过神来,长篙划出慌乱水痕。 王序! 顾不得许多,一瞬间我已到了王序身边。他在地上打着滚儿,双眼紧闭,死死咬着唇,像正经历着难以忍受的苦痛。我拿出一颗丹丸递至他口中:“快咽下!” “咽……咽不下了……”却是一句叹息,王序带着三分眷念三分歉疚四份情深看向莲舟上撑篙的人,右手伸出来,像是要抚摸那女子的容颜。 然而他的手一顿,再看去,王序的灵魂已从贵公子身上剥离出来,渐渐变得透明。 这是……灰飞烟灭之兆! 王序的头发瞬间染霜,他将剥落下来的头发交到我手中:“我以三千白发相赠,若是可能,请姑娘得到青碧一缕青丝。相缠同葬,也算是,与她天长地久共白头。.info[]” 我愣了愣:“你不是要去作鬼官?” “那是骗你的。”王序的目光在刹那间涣散,人也化作一缕清风拂过荷塘,恰好撩起青碧的衣角。风中有男子低低的声音: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1 是《青衿》。 那个男子,刚过弱冠之年,对着眉眼清冷的姑娘无奈叹道:“但为君故,沉吟至今。但为君故,我心盘桓。青碧,你明知道我心意。” 我的心意呢!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我将手中白发收好,一回头看见青碧已经上了岸,走上前来,竟把地上躺的那人叫做王序。 我可是记得王序一直以王公子自居,从未暴露过自己的身份。 那公子转瞬已悠悠醒转,张口说的话却没有半点儿新意:“我在哪儿?” 宿主魂已归,王序,大抵是真的不在了吧。 青碧的睫毛颤了颤,眼里似有盈盈水光,低到有些喑哑的声音带着潮湿意味:“可是你?” 那公子怔怔看了青碧一眼:“你是谁?” 青碧把头别到一边,什么话也不说,眼泪却不可抑制的落了下来。[..info超多好看小说] 而我平地身起,飞到半空中,才消了隐身的法术。王序骗我是我早已清楚的事。那夜与他长谈之后,我又去了幽冥司找楼谷问王序的消息。 这一问,才发觉楼谷对王序的印象还仅仅停留在我为他求情这一点。楼谷看我迟疑模样,替我找出了那一录生死册。 白纸黑字,生死册上明明白白写着,王序死后又三年,重入人间轮回道。思及那人所想所言,我央楼谷把王序的判词改成了原来的样子。 想来,王序该是以为自己的灰飞烟灭,是逆天而行的报应吧。 半路上撞上了楼谷,他却是比我还委屈:“琼落你做事怎么就不能靠谱点儿呢?推荐个人来做官,那人却在报到前湮灭了?” “你知道?” “可不是,刚刚叫文书为新择定的官员登记送信,文书说六界之中王序已查无此人。” “问题竟不是出在幽冥司?”我皱了皱眉,迟疑道:“鬼魂怎么会无缘无故就散魂了呢?” “他的尸骨。”楼谷一针见血。 人死后,若没有在幽冥司登记入册,就不能以单独的形体存在。王序死后被困山崖,从无到幽冥司报道的可能,因而也没有让自己的灵魂得以摆脱肉身的桎梏。 这也就意味着,王序的灵魂,将与他的尸骨同生共死。尸骨若安好无损,他则安稳无事。而一旦尸骨被毁损,那他的灵魂,也将遭到重击。是以,他死前被削了左手,就是化成了鬼,也没有把左手长出来。 而天底下能够知道王序的尸身究竟处于什么位置的人,只有陈渊! 匆匆拜别楼谷,我回到皇城沈府。沈凌正在碧云天的书房里察看账目,我并不说话,只看着他的容颜在寂静房间里一寸一寸冷峻起来。 “柏城的利润还在缩减。再这样经营下去,柏城分号怕再也无利可图。”手中书册缓缓敲在桌边,沈凌的眸子里带了些不屑,却在看见门口的我时软了眉眼。 他挽起笑意:“长安回来了?怎么脸色有些差?” 我声色平静:“世间,再无王序了。” 路边荒崖已是一片焦黑,一块石头因着没了草木遮挡而显露了出来,上头刻着两个字:唤郎。 而焦黑之中斜斜坐着一位粉衣女子。似是听到了身后的脚步声,那女子转过头来,原本俏丽的脸上没有半点儿人色,一双眼睛更不知道是望着什么地方。 那是白荷。 她的身侧有些灰烬,手上却抱着半截手骨。我看了沈凌一眼,他的目光,同样锁在白荷抱着的骨头身上。 白荷向来挺关心青碧王序,想来陈渊的所作所为定是叫她伤心不已。一边是亲人,一边是爱人,这样的一杆秤,放在谁心中都不好权衡。 我作势要扶她起来,她却猛地哆嗦了一下,搂紧了那截枯骨。我温言劝道:“你不要害怕,我并无意要抢走你的东西。” 白荷犹自不信,看了看怀中枯骨,又望了望沈凌:“我见过你,你是谁?” 我一怔,想起上次见她时自己化作了王序的样子,而沈凌却没有作伪装,于是牵强笑笑:“我们可以帮你怀中人渡劫。” “渡劫?” “若是你愿将手中的尸骨交给我二人,我们会设法用它召回其余的骸骨,为他重组形体,让他轮回超生。”却是沈凌在作答。 白荷忽然变了脸色,猛地站起身上前两步走到崖边,一双手决绝无比的伸向崖外,我见势不妙,箭步上前拉住她的手臂:“你要寻死?!” 白荷诡秘一笑,凄绝又艳丽,双手一抛竟是把王序的手骨抛下了山崖。 25 白骨化镜 白荷诡秘一笑,凄绝又艳丽,双手一抛竟是把王序的手骨抛下了山崖。 “我既是要在此点火焚骨,便是要王序挫骨扬灰自此湮灭,哪有叫你们再把他救活的道理?”柳眉一竖,白荷眼里竟有着我从不曾预见到的狠厉。 “是你?” “是我。” “为何?” 白荷沉寂良久,再开口却是清冷声调,如多年前的青碧:“我不能因为一个已死之人而失去夫君。” 挫骨扬灰,人之极刑。万物生死轮回的法则在此,即便我再去把生死册改十次百次,也是无济于事。 白荷看我的眼神痴痴的:“若要为王序报仇,你们大可向我而来。” 我苦笑摇头:“你回去吧,没有人会给治你的罪。”言语间,沈凌已上前一步跃下山崖。 我看着白荷:“我真想不到……”又对上白荷镇静下来的眸子:“我以为是陈渊。” “我不能让陈渊死。”白荷答道。 转眼之间沈凌找着那节手骨上了山崖,我看了白荷一眼,想着她也是无奈,想了想,还是说了句祝福的话:“愿你如愿,一世平安。” 竟有两行清泪从她面上滑落。 抱着一节骨头实在有碍观瞻,于是化出一个小小盒子,将王序的骨头放在其间。沈凌脸上掠过一丝讶异:“凭空取物,长安的法术竟然如此高强?” 我皮笑肉不笑:“哪里哪里,只不过是我师父比较擅长瞬移之类的法术而已。” 介于事情的发展演变与我所预料的相去万里,和沈凌一阵商量过后决定缓几天再把所看到的一切告诉青碧。 回到碧云天已略觉疲累,在沈凌的强求下匆匆吃了些饭食,我便躲进了西楼。 装有王序手骨的盒子被我放在桌上,正欲和衣而睡时,忽又想起王序魂灭时托付我去做的事情。 我拿出那一束如冬雪般纯白的发丝,微微叹了口气,小心的将它们缠在了那节手骨之上。 人心难测,至净至纯至污至杂,都在一念之间。终究是我的眼神还不够好,看不出人心里面的种种计算。 譬如爱一个人,却并不只是相爱就好。家族前途身份地位,是大多数人所要仔细考虑的。而这考虑之中一旦出现了得失比较,感情就不能像最初那样干净纯粹,自然会大打折扣。 而若你爱一个人到义无反顾,其他的各个因素就必然受到干扰。若是有一天绵绵爱意终被耗尽,当初那个让你欲生欲死的人,说不一定会变成你的眼中钉。 所以人还是不要想太多比较好,很多事情,你不去计较,它也不会跟你计较。 意识逐渐有些模糊,定是这些天奔波过频,才叫我刚刚躺下就出了入睡之兆。抛开所有思虑,脑中所想终于变成一片漆黑。 然而漆黑之中陡然起了一道亮光,阴暗的光,像是滴着雨的天色。意识在亮光乍现时醒转,我动了动眼,能感觉到双眼仍紧紧闭着。 我这是,在做梦? 亮光快速侵袭四周,终于在我的头顶结成一片。我展眼看去,光线尽处,小村头,岔路口,树老鸦瘦。 那棵槐树生得巨大,满树花开幽静洁白,枝繁叶茂留下一地阴凉,而那顶天立地的枝干,则撑起了这个梦境。 槐树身后的小姑娘梳着可爱的包子头,结发的头绳儿却是稻草作就。小姑娘一双手轻轻扒在树上,黑白分明的眼睛里有无尽的向往与薄凉。 小姑娘的肩被人拍了拍,槐树下先是出现了一只手,而后慢慢出现一个羸弱的少年。少年十四五岁样子,长相并不特别精致,却叫人看着觉得很舒服。 小姑娘回过身来,一脸戒备的望着面前的少年,少年轻轻一笑,恰如五月和风,衣裳底下的手却攒得紧紧地:“你是谁?怎么从来不见你进村子里面去?” 小姑娘摇摇头,退后几步,忽然转过身捂头跑开,少年的呼喊变得绰约而隐秘:“我是永镇王序,你如果不介意,下次我还来这里找你。” 小姑娘的身影却似槐花香一般飘散,那少年低敛了眉目,看着自己拍过那姑娘肩膀的左手:“还是不愿意见人呢。” 我从梦中醒来,顾不得衣衫凌乱便打开了盒子,盒子里面银发紧缠白骨,我看着那炫目的白,忽然便意识到,昨夜的梦,大抵是王序残余的神识。 “你的这些故事,是要讲给谁来听呢?” 一把迷迭香粉倾洒而下,那白骨银丝逐渐交融,慢慢化作一柄镜子的模样,浑白如玉。而一旁还有一枚同样浑白的小小印章,印章底部刻着一盏莲花。 三日后,永镇莲池。 一大早我起身去找阿樱,打算叫她跟着我去见青碧,谁知她面露难色:“沈三公子前几天约了我说今日去郊外踏青,我不好失信于人。 我抽抽嘴角:“人间四月芳菲尽,你确定是去踏青?” 阿樱:“……” 打消了叫阿樱陪伴的念头,我收好那面白色镜子,却在出门时被沈凌逮了个正着:“出门踏青也不叫上我,长安你可真不够厚道。” 我的嘴角抽得更厉害:“你们怎么都把三月的活动拖到四月来做!” 沈凌在侧,我只好收了捏个诀瞬间到永镇的念头。沈凌却拿出了他的仙剑,我不解:“怎么不骑马去?” 沈凌暧昧一笑:“长安不是不会骑马吗?我怕你受不住长路颠簸。” 我:“……” 那贵气公子已然不见了。青碧见了我和沈凌二人倒是笑意盈盈:“不曾想你们竟真的把这事情上了心。”说罢,福了一福,竟是在行礼。 我看了看一旁雀跃的思君,微微叹了口气:“应该的。” 青碧的手一直抚着思君的头发。我对上青碧染着笑意的眼睛,忽觉不好开口。 沈凌碰了碰我的衣袖,朗朗开口:“我们带来的消息,你可确定要听?” 青碧点点头:“总不能辜负你们的一番辛劳。” 沈凌也笑得舒朗,语气间有几分赞叹:“果然是个有主见的人。”又顿了顿,“只是这消息如果不那么好,你还愿听么?” 青碧但笑不语,抚着思君头的手放在了思君腰间,右手却从衣袖里拿出一张纸卷。 我定睛看去,那纸卷陈旧且微有损耗,角落里一枝沾了血迹的料峭碧莲。 26 再入心境 我定睛看去,那纸卷陈旧且微有损耗,角落里一枝沾了血迹的料峭碧莲。.info[] 脑海中一闪而现的,是王序将这纸卷收入怀中。 青碧将纸卷展开,采莲图构局精巧:“我已经晓得了结局,却不晓得过程。” “我想知道,这六年,他怎么想。” 我看了看思君,她澄澈的眸子里写满疑问。我笑着对沈凌说:“你不是有东西要给阿明吗?快叫思君带你去私塾看看。” 沈凌不着痕迹的笑了笑,“你不说我还真忘了。”言罢,牵了思君走出门外。 介于王序的心镜已化为实物,不存在坍塌的危险,我拿出白色镜面,凭空写下一个“开”字。镜面由白转为混沌,终于化出一片天地澄明,我向青碧点了点头,她眼神坚决,示意不会回头。 小村头,岔路口,树老鸦瘦。我拿出沈凌银发白骨变作的小小印章,在青碧的手上烙下一朵风荷。 如此,镜中人便可与心境主人心意相通,心境主人所思所想所见所得,烙了印记的人也会一并知晓无遗。 满树槐花微微荡漾,空中尽是清凉花香。巨大槐树下十四五岁的少年看着自己的左手低低地叹:“还是不愿意见人呢。” 那并不是王序第一次见到青碧,每日去私塾求学,他都会看到那个小姑娘。那个小姑娘,衣衫破旧却洗得干干净净,头发也用简陋的工具扎得一丝不乱。 王序自然是知道青碧的名声的。然而他并不信神佛,相反的,在他看来,以一人之言断他人生平,实在是有失公允。 这个小姑娘,是个可怜人。 便是因着这一份同情,王序注意到了这个小姑娘。又因为这一份注意,他发现了这个姑娘与众不同之处。 他看着她一开始的期盼与仰望在飞速逝去的时光中渐次凋零,那一双澄净的眼睛日益清峻,眉眼间都是冷冽。 他忽然觉得害怕,怕她的眼中,再也看不进什么人。 于是他在洋槐花开的时候伸出自己的手,装作从来都不曾了解过她的样子:“你是谁?怎么从来不见你进村子里面去?” 话一出口又懊恼不已,被逐出村本是她心中隐痛,自己怎么一开口就是这种没有脑子的话? 他看着她后退的步子摇头的模样以及远远跑开的身影,忽然就觉得无可奈何。 一树槐花飘落如雨,似要将天地都淹没。这样的相见虽是有所图谋,但也不失真心赤诚。 槐花摇曳弄影,渐渐变作天边隐晦的暮色,暮色四合,月圆如玉盘。 “你想让我帮你?”粉衣的白荷眉头一挑,“我为什么要帮你?” 王序的眼睛如星光璀璨:“我可以让她不再一个人。” “你保证?” “我保证。” 槐花树下再也没有出现过那个小姑娘的身影,王序在槐花树下张望了好些年,终于改变了策略。从被动等待到主动出击,他思虑了很久,终于决定从白荷身上下手。 白荷是唯一一个不避青碧的人,即便她每次看望青碧时,青碧都不会给她温和颜色。然而青碧不会主动赶她走,这一点于王序的计划而言,已经足够。 按计划躺在莲池西岸的那一晚,王序摘了荷叶作枕席。八月的夜晚已经生凉,而他心中却是燥热无比,头顶明月皎皎化作一张清冷秀致的脸,他忽地一笑,带几分希冀几分如愿以偿。 第二日青碧的答话全在他意料之中,清冷的,淡漠的,却又着眼于关键之处。 水边生长,自是见惯了各种各样死在这水中的人,可是若再见了,还是会难过吗? 真是一个外冷心热的姑娘,他想。这样的一个姑娘,理应被人捧在手心仔细珍重才是。 荷叶重重叠叠,青衣姑娘掀帘的身影,像是一枝微倾身躯的碧莲。“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他看了眼自己湿透了的衣衫,浅浅念道。 要想仔细珍重一个人,其实是很难的一件事。王序所拥有的不过是一腔热烈的爱意与不惧世俗的勇气,然而现实面前,爱意与勇气的力量毕竟太过弱小。更何况,青碧行为做事向来有自己既定的方案,并不是他能够干涉得了的。 所以在得知青碧要嫁去胡家之后,他将自己多年的私存打包好放在她的门前,附着一张小小的纸条:“愿君安好,天涯海角。” 他深知青碧与其他女子的不同,她能够在十五岁时毅然决然的独自过活,也一定能在陌生的环境之中灿然开花。然而青碧毕竟是青碧,从不为自己的作为而懊恼回头。 或者说,即便懊恼,即便想要回头,也不愿被其他人窥见分毫。 王序却不一样,因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他有勇气,所以敢于面对自己的心,以及心里住的那个人。不然,他和青碧的缘分就该止于迎娶李家女儿的那一天。 只是王序的性格比青碧要复杂许多,他放不下的除了这一个心上人,还有孝道与责任。 王序在昏暗的烛火里看见青碧搂着阿明的慈爱模样,他想,二十五年前,母亲也一定这样搂着自己。 得失之间的转换亘古不变,有所得的前提是有所失。王序不懂,以为人夫与人子之间,他可以博得两全。直到母亲一遍一遍的暗示他该要迎娶白荷,并最终将这样的话说给青碧听的时候,他才幡然醒悟。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他不得不带着爱妻稚子自谋生路。 可是哪里有那么好走的路?他在永镇的名声已失,家中人又因为青碧不愿周济,经济上本就是捉襟见肘,更何况,青碧的肚子又一次大了起来。 他想他已经没有路可以走了,曾经对白荷许下的诺是说要保证青碧一世欢颜,到头来,却让她温饱堪忧。 进京赶考,这是他唯一能够想得到的双全法。既能让自己功成名就不看他人脸色过活,又能许给青碧一个安稳未来。 打定主意要去王家找寻入京盘缠的那一晚,月光越窗而来,王序翻下床,静静看着青碧安静的睡颜,忽然就跪下了身子,轻轻吻上她紧闭的眼睑。 27 前因后果 打定主意要去王家找寻入京盘缠的那一晚,月光越窗而来,王序翻下床,静静看着青碧安静的睡颜,忽然就跪下了身子,轻轻吻上她紧闭的眼睑。 王序对自己的学识还是有一定信心的,然而楚国的科考偏偏在这一年改了革,删除了王序所熟悉的明经一类而增添了经义策论。其间所涉及的各种文治武功,王序更是见所未见。 乱世之中样样东西都讲究于国家强盛有益,考卷之中也多询问治国之道,作为受正统教育的士人,王序的答案自然是为政以德,而这一任楚候偏偏喜好武力扩张,将这些主和派的士人纷纷除了名。 楚候一心要做天下霸主,更愿意养一批懂得富国强兵的奇才。而王序,虽作得好文章,却并不是这一类的奇才。 发榜那一日王序并不同他人一样早早就涌至公告处。待到午后,日头正烈,他缓步渡至皇榜前头,一开始并不睁眼去看那上头的信息,而是闭了眼睛。 良久,缓缓睁眼,从下往上逐字逐句看去,看到了头,又从上往下读了一遍。 心中一阵凉意,他愧然转身,望着不远处苍翠的巨树,忽然就难过的不能自已。 那女子青衣窈窕,现下是在做什么呢?她会不会,会不会站在莲池边上翘首以待,待她的郎君,身着墨蓝官袍,骑高头大马去接她? 王序喟然长叹,缓步而去的身影寂寥若冬日里落了叶的红枫。[..info超多好看小说] 之后两年更像是一种循环,做题,做工,应考,落榜。一次次失意,一次次怯懦。要怎样去面对呢?当年的雄心壮志与信誓旦旦,以及,以及那人好不容易软了的眉眼。 湖边公子羞相见,这一日,竟是完全倒转了人称。这公子,哪还有脸去见那轻摇莲舟的姑娘? 羞相见,怕相见,想见几重怨。风低翠叶菡萏现,却道人不似旧年。 王序三年间从未给家里捎过任何信,颇有功业未成则不思还家的意思。只是青碧终于等得慌了。寄来的信里面写了他教她的《青衿》: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是青碧要他回家。 王序突然就落了泪,三年间种种坚持在刹那间分崩离析,功也好名也罢,哪里抵得上那人在身旁? 回家!哪怕回去后依旧生活清贫遭人白眼,哪怕不像离开时承诺的那样从此金玉满堂,可是有她在身旁,有她。 有她的地方是他的心安之处,而他甘愿在心安之处做一个贫贱打渔人。 临走前王序将几年来所做的书画拿在街上摆了个地摊以筹得回家的盘缠。这一摆不要紧,摆出了要他性命的桃花运。 皇城陈家向来有权有势,陈家家主也是朝中要员,然而陈要员的儿女却并不像他那样有着能在政治上与人周旋的头脑。 他膝下有一子一女,长子陈渊成日与一帮所谓的得道仙人鬼混;女儿原本只是不善女工,可在夫君李池死后心性大变,暴戾阴骘,一个不开心将奴仆们打到半死不活也是常有的事。 这一日陈家小姐的轿子停在了王序的书画摊前,摊上的书画全被一锭拳头大小的金子换到了马车上。王序为自己的书画终于有人赏识了而感动得热泪盈眶,连连向那轿中人拱手道谢。 回到住处王序拿着一早就收好了的行李出门,却被人请到了陈府。 陈家小姐长得挺好看,薄唇轻启,却是要他做她的夫君。王序自然不愿,一阵推脱后终于拿出自己小心收藏着的采莲图,指着图上青衣寥落的女子:“这是我的娘子,王某此生只愿与她一人拜天地高堂。” 王序渐渐远去,而画面却仍停留在陈家小姐的房内。陈小姐的面上显出无尽薄凉,喘息着就要晕死过去,一旁的小丫鬟急急拿了个玉瓶儿放在她鼻下,这才缓了过来。 陈渊将陈家小姐抱在怀里,眼睛里是无尽怜惜。陈小姐凉飕飕的声音像一条灵蛇爬进陈渊的耳中:“哥哥,我见不得他的心里住着别的人,我再也不要见着心里住着别人的他。这一次,哥哥,你帮我。” 陈渊重重点头,陈小姐心满意足的闭上眼睛:“夫君只能是我一个人的。若是有别的人抢过了我,我宁愿撕毁不要。” 陈小姐的房子里挂着一副画像,画像上那人的面貌与沈凌七分相似,画像一角的蝇头小楷工整清秀:夫君李池。 陈渊带着一帮家丁赶在了王序前面,陈小姐也换了男装掺杂其间。他们在路上逡巡一阵,终于选了一块人烟稀少的山崖。 山崖旁边草木颓败,一方矮矮的石头上刻的“唤郎”二字微有漫漶,不仔细看决不能辨认出来。 陈小姐看着那块石头,脸上浮起古怪的笑意,又看向四方:“唤郎,这可真是一个好地方。” 王序在亥时到达唤郎崖,以他的脚程来算,该是一路风尘不曾停歇。陈渊拦住他的去路:“你是王序?” 王序不解,眼前人锦衣玉冠正是陈府中有过一面之缘的公子陈渊,于是温言答道:“正是。” 陈渊开门见山,见王序丝毫没有考虑与他妹妹永结同好的意思,长剑一挑挑走他身上的行李。陈小姐面上蒙着黑纱,从行李中找出一副采莲图看着陈渊。陈渊下中一凛,长剑一挥便斩断了王序的左臂。 对上陈小姐不解的眼神,陈渊解释道:“右手作画,左手怀人。”又望了望痛到瘫倒在地的王序,“他今后怕是再也不会上皇城了,让家丁们收拾一顿咱们就回去好吗?” 陈小姐笑笑:“好啊!”于是第一个上了前,其他人见了,自然紧随其后。 密密麻麻的拳脚渐次落下,王序惶恐不已。这一场横祸在他意料之外,即便是在意料之中,他也无力应对这么多剽悍的家丁。 左臂断处血流不止,每一次断臂被人踢到,都会痛到极致。然而他不愿死,从一开始的慌乱中强自镇静下来。痛时会呻.吟,眉头会紧皱,意识却在这疼痛中清醒异常。 目光寸寸向上,陈渊腰间的羊脂白玉牌纯净到能倒映出自己血迹斑斑的身躯。 28 采莲南塘 目光寸寸向上,陈渊腰间的羊脂白玉牌纯净到能倒映出自己血迹斑斑的身躯。(..info)而陈渊拿在手中仔细打量的,正是那一幅采莲图。 那些人的拳脚依旧凶猛,王序却已经感觉不到疼痛。采莲图被陈渊翻转飘落,画上撑着船橹的姑娘面目清冷秀致,瞬间鲜活得像是在尘世之中。 恍惚间好似青碧从画中走了出来轻笑如常,王序遥遥伸出右手,在空中作出抚摸那人脸庞的模样,却又在伸到一半儿时闷哼一声,右手孤零零顿下。 陈渊微怔,看着自己的妹妹,一脸错愕:“你……” 陈小姐面色癫狂,一边笑着一边拔出插在王序心口的长剑:“他是我的夫君!哈……哈哈……” 鲜血四溅,溅在采莲图的边上,也溅在陈渊的羊脂白玉牌上。 王序的唇最后动了动,却是三个字:“对不起。” 对不起让你沾染人情又留你一人面对人事纷繁;对不起没能许你一世欢颜辜负你锦绣华年;对不起此前此后总让你独守长夜漫漫。对不起,从此再不能回到你身边。 “回来……”却是青碧不顾一切的嘶喊,音色带着几分喑哑,“王序,你回来!” 眼泪自青碧眼中渐次落下,青碧的声音变得细微而隐秘,像是给情人告白的少女:“你一直说要功成名就许我安稳无忧,可知在我心中,所谓的功成名就,抵不上与你一起将我们的孩儿养大?” “你还没有见过思君,你还记不记得阿明?阿明长得和你很像,我每次看着他,就像看着你一样。” “夫君,你不在我身边,我很害怕。”青碧蜷着身子,虽是难过不已却并没有做出什么过激反应。只是絮絮叨叨的言语灌入我的耳朵,竟叫我觉得微微心疼。 青碧的抽泣声终于渐渐隐去,万千碧波荡漾,一枝荷叶从水底冒出头来,迅速的生长开来,并由着这一片荷叶开始,高高低低的碧荷在霎那间占领了这一方宽广水域。 而在这层层叠叠的绿叶中间,粉紫花朵随风摇曳,一叶轻舟从藕花深处缓缓划来,舟上或站或坐四个神色不一的姑娘。摇橹的姑娘面目清冷秀致,如荷香般飘忽不定的声音幽幽荡在水上: “风光正好啊,八月天;破云见雾哟,正采莲。莲花朵朵乱人眼;湖边公子诶,羞相见……” 故事的开头和结局,都在这一方莲池。青碧依然蜷着身子,却已经擦干了眼泪。我终是不忍心告诉她王序已然魂灭的事情,于是带她走出了心镜。(..info) 我看着青碧神色郁郁,将那面镜子递给她:“这是王序的白骨青丝化作,你想不想留下?” 青碧缓缓摇头:“不用。” “怎么?”我眉头一皱,“不想留个念想吗?” 青碧扯出一丝勉强笑意:“人是要往前看的,怎么可以频频回头?我还要将思君阿明好好养大,哪里有时间总去想他。” 我悻悻收回镜子:“如此,我也不再说什么了。” 青碧的笑突然变得温暖,顺着她的目光望去,小路上有思君跳跃的身影。莫名其妙的,看着门外阳光洒了一地,而思君一下子扑进青碧的怀里,我也浅浅一笑。 沈凌走进屋子,轻轻问我:“可说清楚了?” 我点点头:“她比我想象中还要坚强许多。” 沈凌拍拍我的肩头:“他们会过得很好的。” 趁天色犹明,我们离开永镇回到皇城。告别时青碧欲言又止,在我们走了几步后拉住我的衣袖:“那个印章,可不可以给我?” 她难得用谨小慎微的语气与人讲话,这一次却小心翼翼的,睫毛微颤着,带着讨好的意思:“或者,镜子也可以。” 我笑笑,将印章镜子统统放在她的手心:“它们本就是你的。” 再坚强刚硬的心,都会有一个地方,用来收藏生命中细微的感动与温暖。于青碧而言,她的前半生,被亲人抛弃,被村人厌恶,嫁过的夫君也先后下了黄泉,不得不说是可怜至极。 可是那又有什么呢?那个人在她原本单薄孤独的生命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叫她晓得了何为被爱何为陪伴何为温暖,她便不会再寂寞了。 只此一眼,地久天长。 回皇城后我也探过一回陈府,陈小姐在三年前就死了,听说是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又扬了好多柳絮,哮喘发作而死。陈渊一切如常,倒是白荷生了重病,且无论如何也不愿进药,看样子倒像是要效仿她的小姑子。 我悄悄潜入陈小姐的屋子,屋子里一切摆设皆如从前,也没有什么灰尘,想来陈渊应该时时都有安排人打扫整理。唯一不一样的是从前挂的李池的画像换成了陈小姐的画像。 又几日,我带着阿樱在茶馆儿里头喝茶时,听见旁桌的人说陈家的夫人死了,陈老爷郁郁寡欢心灰意冷,出家做了和尚。 阿樱是知晓那些前因后果的,她倒了一杯茶,氤氲水雾中她的声音低低:“你说那白荷是何苦?害了人却又来伤己,实在是划不来。如若是我,既然违背了自己的心意去做一件事,那么后果,是无论如何都会好好担着的。” 我不否认,只一口气将杯中茶水喝下肚,看着杯中的茶叶没了水而零零散散贴在杯底:“赖以为生的水都没了,鱼儿又怎么会活得欢畅?” 阿樱疑惑地看着我:“怎么说?” “青碧。” “青碧是水?”阿樱疑惑道:“怎么我没看出来?” 我拿起茶壶给自己重斟上满满一杯:“你不觉得白荷对她这个姐姐就像陈渊对他那个妹妹一样?” 阿樱很嫌弃地瞥了我一眼:“怎么会一样?二者之间分明是云泥之别好么?” 我:“……” 其实对于这四人之间的血脉亲情,我了解并不深。这样的笃定更像是一种直觉,在我看到莲舟上的粉衣姑娘盈盈一笑时,我便察觉到了她的心意。 “何止惊扰,简直是惊吓!”粉衣姑娘盈盈笑道,而眼角余光,却分明瞟着一旁的青衣女子。 只是我并不打算作过多说明,拈了一颗金丝蜜枣送进嘴里,我起身,优哉游哉下了楼去。 渐远的莲舟载了比时光还要厚重的往事,自然不会回头。你若问摇橹的姑娘去向何方,她最多回你一句采莲南塘秋。 所以,我也没有理由回头。 番外 :采采白荷 陈渊天天送药,亲自熬好亲自端来,亲自吹冷了送到她唇边。而她却总在这时别过脸去,或者直接把头缩进锦被里。 陈渊也不恼,只静静坐在床边,等了许久也不见她探出头来,便伸手去拉那锦被。拉开了,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却一丝儿生气也没有。 陈渊心中钝钝一疼,像是最珍贵的东西被人打碎了。他的声音轻而浅,飘飘渺渺像是荡在水上,如三年前的永镇初见:“白荷可是嫌这药苦?你若是觉得苦,我叫人备下了蜜枣。” 她坐起身,苍白面色清冷眼神,足以将他推入万丈深渊。她纤长的手指着陈渊,又指向自己的心口:“比得过这里苦吗?” 这样的戏码日日上演,陈渊不嫌烦,她也不倦。只是两人相对相视,却总以旧药凉去换新药结束。 白日里她大多数时候头脑昏沉,不会想什么事情。夜里众人散去,万籁寂静,她却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下。 药碗依旧放在床头,屋子里头还架了座小火炉,火炉上温着药,门外有两个小丫鬟的身影。陈渊说了,若是夫人有何动静,即刻通知他。 陈渊说这话时她醒着,却假装闭着眼。能感觉到他温柔仔细的为自己掖了掖被角,而后是他起身离去,房门“吱呀”一声被关紧。她睁开眼睛,眼前却已是一片朦胧漆黑,只有房外高悬的灯笼散着诡异的红光。 伸手拿起了那碗药,白色瓷碗褐色汤药,在夜色中犹自泛着冷光。 半晌,药碗重被放回原处,依旧是满满的。她翻转了身子,眼里平静无波,却无端想起三年前划船归来,手里擒着一枝娇嫩白荷,堪堪与陈渊撞了个满怀。 她至今还记得,那丰神俊朗的男子伸手扶住她的动作,有多轻多柔。她略羞涩的跳开,而他收回自己仍在半空中悬着的手:“在下无意冒犯,还请姑娘见谅。” 就像这三年的夫妻之情,她一直以为他是真心相对,却不想真相是那样不堪。三年前他敲开王家大门,一脸哀戚:“可是王序王公子的住处?” 他说王序在赴任琼州的路上被匪徒劫了性命,而他与王序情谊深厚,知王序犹有老母幼弟,愿为赡养。 “那,他有提到一个叫青碧的女子吗?”她睁大眼睛问道。 “不曾。”他摇头。 她将被子掀到一旁,身子微蜷并发着抖。她觉得自己很笨,竟以为跟着王家人到了皇城就有了调查王序的机会。可是有人一手遮天,哪里谈得上机会? 还记得他曾带她去看皇城庙会,斑斓花灯熙攘人群,他提起一盏白色莲花灯,笑颜盈盈看她:“白荷来许个愿好不好?” 她瞪大双眼,心下既忐忑又欢喜,他却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许个愿吧!”话说得诚恳真切,叫她的心头没来由一暖,面色也随之一怔。半晌,却接过花灯向岸边跑去:“公子记得付钱。” 她常以为她的心上只有青碧这一个姐姐,她在很小很小的时候便对着镇上唯一一座寺庙里的佛祖许过愿:她这一生,若是没有见到姐姐过得安好无忧,她也就不求安好无忧。 那一年,自己在大汉手中瑟瑟发抖,是姐姐救下自己,背着自己跑了好远。那一路姐姐都颤着音调:“阿荷不要怕,有姐姐在!姐姐绝对不会叫别人欺你分毫。” 可是一夜之间天旋地转,前一日刚许过诺说是会保护她不叫别人欺她分毫的人,转瞬之间便与自己不同屋檐。 她记得她离开时抱自己的那一下有多用力,她的眼神悲伤而清亮:“阿荷不会讨厌姐姐对不对?阿荷会来看姐姐对不对?” 她用力点头,觉得看望姐姐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却不想村人看管甚严,根本不许她靠近那小屋一步。五年后,她终于机灵到可以避过所有人跑到村口的小屋处时,却只见到了人去楼空的景象。 而她不气馁,四方打探寻到莲池边,见着的姑娘眉清目秀犹是多年前的样子,神色却清峻:“你来做什么?” “我很想你。”她说。 那姑娘的嘴角浮起一抹讥诮的笑:“是么?原来我还有这样贴心的妹妹。不过,”她话锋一转,“我现在已经不需要妹妹了。” 她看着她的清冷模样,恰似莲池中心正迎风摇曳的碧莲,忽然就说不出话来。 有谁不想好好的生活呢?有谁会讨厌阳光的明媚呢?有谁,有谁能够一直不怕寂寞呢? 虽已是五月,夜里还是很冷的,她又穿得单薄,冷得厉害,却依旧把自己晾在被子外头。良久,仿佛想起了什么,她爬起身,跌跌撞撞到妆台旁拿出那块毁损了的羊脂白玉牌。点燃烛火,白玉牌未毁坏的地方仍然泛着莹润光泽,像极了那一日他将它送给她时的眼神。 “这是我家的传世之宝,送给你你可愿要?” “白荷当不起。” “怎会?它是传家宝不错。可是传家宝哪里抵得上我的心头好?” 她的脸上霎时飞上红霞,心头不知所措。正在接受与拒绝之间徘徊时,他将她搂进怀里:“嫁给我,白荷。嫁给我,我会护你一世安好。” 他说,我会护你一世安好。 她将玉牌放在妆台上,从衣橱里翻出三年前入京时穿的衣裳,衣裳略旧,料子朴素,根本无法与她后头拥有那些锦衣绸缎相提并论。 可是她看着旧时布衣,忽然就笑了起来。笑着一场往事,不堪回首。 她为了他背弃了幼时在佛前许下的诺言,叫王序魂飞魄散,终于断了姐姐一生的念想――她记得姐姐和王序在一起时,笑得有多么安详自然。 可是此时,她的心中住了别的人了。那个人,她不舍得放弃,也不能放弃。 时光当真其妙,可以叫姐姐冷了自己爱了王序又终于将王序的影像慢慢剥离。也可以,也可以叫自己,变得不像自己。 唤郎崖边草木皆成飞灰,她身转仓皇,回了陈府,被他带进一间屋子。那间屋子,她从未进去过――陈渊说,那屋子里死过人,不吉利。 屋子干净明亮,应是有人时时照看。一切摆设都表明这里曾经住过一个女子,她四下打量,果然在一面墙上见着了一名妙龄女子的画像。 那女子粉色衣裙,站在一簇佛桑花树下,笑容干净纯粹。而他声音幽幽:“你知道我曾有过一个妹妹吧?我曾有过一个妹妹,却没能保护好她。” 她绝不相信他会无缘无故将自己领到这个屋子里讲故事,于是不觉的望着他。 “你和她,很像。” 她穿上陈旧的布衣,将头发绾成当年的简单样式,镜子里的女子和三年前相比并无多大面容上的更改。可是顾盼间的风采,却差了许多。 她瞥了一眼房门前两个丫鬟蹲坐的身影,想是早已倦倦睡去。 嘴角绽出绝清绝丽的笑,陈渊啊陈渊,你可知,很多事情,人是扛不住的。 她曾将王序作为自己未来夫婿的模板,最后嫁给了陈渊;陈渊想要弥补自己心里对妹妹的歉疚,于是娶了白荷;而王序又因为与李池相像,被陈小姐夺去了性命。 一直以来,谁在替代谁?谁该偿还谁? 她躺倒在床上,拉过被子盖得好好的。 她做了一个梦,梦里是极年幼的时候,姐姐第一次带她去莲池,一簇荷花中独有一朵色白如雪。青碧跃下塘中摘下那朵白荷递到她手边,而她粲然一笑,漆黑眸子里的光彩艳于九天云霞。 第二日,陈渊推门而入,床上那人的眼睛,却再也没有睁开过。 采采白荷,远观识香。 蓁蓁其叶,沉浮在塘。 01 云水禅心 闲闲的过了半月,我叫了云珠陪我上街。云珠是沈凌特意指给我的丫鬟,长得珠圆玉润,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眯成一弯月牙儿,尤其可爱。 我的本意是要出门见见皇城的风土人情,哪知云珠这孩子也是个不爱出门儿的,带着我在大街上绕了两圈便作出困顿的模样。 “姑娘,要不我们去三味居喝茶?” “好。” 云珠笑笑,“姑娘可知道三味居是什么地方?” 我斜斜瞥她一眼:“难道不是个茶馆儿?” 云珠噗嗤一声笑出来:“三味居的掌柜曾放出话来,说沉日大陆上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他三味居的。姑娘,你这一去可得提醒提醒那掌柜,叫他别在没调查清楚之前说大话。” 我作出愠怒的样子:“你以为我听不出来你是在变这样子笑我没见识?” “可不是!”平地而起的声音里有着毫不掩饰的讥诮:“长安何时有过见识?看不清人心也就罢了,偏偏连常识都不晓得。” “若湘小姐!”云珠惊道,又四周张望了一阵:“三公子没有同您一道回来吗?” 若湘脸上闪过一丝诧异,正要开口却被我打断:“三味居的茶水向来为人称道,只是我还没有去过,你有去过吧,若湘?” 若湘点点头:“当然。” 于是我打发了云珠,由若湘领着进了三味居。一路上顺便透露了消息,阿樱在十日前同沈家三公子沈白一道去了鹿台山参拜佛祖,归期是今日午后。 三味居分三层,雕梁画栋精巧细致,却也不失大气磅礴。 我们要了二楼的一个小包厢,若湘点了一壶幸有冷香,而我略微迟疑,想起了沈凌曾经提到过的宋种单枞。 “没想到短短半月,你家的小仙娥就把沈三公子勾跑了。沈凌也是,见了你就像变了个人似的。现在可好,沈家三位公子个个都有了心上人,叫我可怎么办?”若湘边倒茶边说道。 我并不理会她言语间的戏谑意味,将她的茶壶接过来给自己也斟上一盏:“夏祈年不留你?” 若湘的神色忽地一变,端着茶碗的手顿在空中:“我又没有嫁给他,没必要去哪儿都向他禀告!” 我无奈的叹气:“就你这样四处留风流债,终有一天会摊上麻烦的。” 茶杯哐当砸在桌上,若湘眉头紧皱着,凤眼圆睁柳眉倒竖:“我欠下风流债还不是因为你……” “我怎么?”探寻着看向若湘,她的脸快速转红,清了清嗓子,她又一本正经道:“还不是因为你没有好好管我。” 我:“……” 当一个人不愿承认自己错误的时候,我们可以理解那是人的自尊心在作祟;然而当一个人把过错推到旁人身上时,便有了截然相反的两千可能。 一为这人胆小怕事没有担当,二是于那个所谓旁人而言,化解这过错实在再简单不过。 很显然,两者于我和若湘,都不适用。 然而几千年来早已习惯了给若湘收拾烂摊子,就像习惯了她的喜怒无常特立独行,我笑笑:“真该找几个熟习礼仪的仙娥时时跟在你身边。” “才不要!”若湘嘟囔道:“我有娘亲教养,哪里轮得上那些仙婢指指点点?” 我默默低下头,脸上仍挂着笑,青花瓷茶碗里单枞的茶底尚未完全膨胀,汤色清澈黄亮,一口喝下,直苦到心底去了。 “我不是有意的,长安。”若我没看错,若湘的眼里有一丝抱歉与哀戚。 我只放下茶碗煞有其事的赞了句:“单枞果然是好茶!” 若湘脸上的柔软表情瞬间僵化:“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刚刚忘了洗茶。你真的不觉得苦么?” 我:“……” 三味居这名字很有讲究。三楼三味,皆是以下一楼为基础提供更高一级的服务。一楼专供好茶好水,二楼添置诗书古画,至于三楼,则是听曲识美人。 当然,楚国的商业分工明确,绝不会让茶馆作出书苑的架势,也不会由着它胡乱发展成上不了台面的烟花场。是以,这听曲识美人,也就只是单纯的叫个美人儿来唱唱歌儿弹弹小曲儿。 碗中香茗尚未饮尽,若湘忽然拉着我往楼上去,我正诧异,她停在窗边示意我往下看。 大街上人涌如潮,云珠恭敬的跟在一对俊俏男女身后朝三味居走来。那女子巧笑倩兮美目顾盼,一张脸与若湘一模一样。 于是我也加快步子往楼上跑去,走到三楼忽然想到,我们为什么要躲呢?让若湘变成阿樱的样子不就够了吗? 我将这想法讲给若湘听,她表示赞同,长袖掩面再放下,一张脸由艳丽变为清秀。 若湘随意推开一扇门,就要走进去,我问道:“还要躲他们么?” 若湘很嫌弃的望着我:“难道你愿意呆坐在一旁看别人你侬我侬?” “这个嘛……如果主人公不介意的话……我自然不介意” “……” 推开屋子,入目是银红重帘,看样子应是挂了不少霞影纱。掀开这一重帘,屋里风景与屋外,已如隔岸。 屋子里摆有一排书柜,窗边几盆娇嫩的小花开得正好。屋内被霞影纱割成两个部分,被霞影纱遮着的地方有绰约人影端坐于古筝之后,而纱帘边上,却又摆了两盆刺柏。 我笑笑,看来这霞影纱后的人儿,不一定有和这重重纱影一般艳丽美妙的心。 “铮~”重重抚上琴弦而传来的琴音并不美妙,就如同上好的绸缎被撕裂一般突兀刺耳。 “今日听曲儿的竟是两位姑娘。”纱帘之内飘出的声音音色极甜,只是音调太过平静,叫人听不到半点儿情感,“不知二位想听什么曲子?” 我和若湘面面相觑,这姑娘委实诡异非常。于是清清嗓子答道:“《阳关调》不错,还请姑娘弹来听听。” 那姑娘没了声息,透过霞影纱看去,姑娘的手应是搁在琴案上,未动分毫。 “阳关调?”姑娘似在自言自语,三个字被她来回念了几次,忽地一声轻笑如泉水叮咚:“我还是为二位奏一支云水禅心罢!” 02 熹元公主 “阳关调?”姑娘似在自言自语,三个字被她来回念了几次,忽地一声轻笑如泉水叮咚:“我还是为二位奏一支云水禅心罢!” 言罢,也不待我们有所回答,琴音已然琅琅入耳。(..info无弹窗广告) 这曲子我曾经听过。万余年前,玉华殿,孟泽接到西方尊者的邀请,去往西天讲佛参禅。 那时我对西天佛地极感兴趣,天天缠着孟泽叫他去时带上我。孟泽经不起我的死缠烂打,便想了个折衷的法子,叫我以徒弟的身份跟着他去西天。 然而西天并不如我想象中的那么有趣,来的人大多正襟危坐,面色虔诚恭敬,像是一心一意来西天参禅悟佛。 孟泽被奉为尊客,观音邀他为众人讲解《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我作为他名义上的徒儿,自然是坐在了他的身后。 原本想着在这么多有头有脸的大人物面前一定要好好表现不能丢了玉华殿的脸。奈何孟泽的声音实在温润醇厚,像一壶甘醇的酒,我不自觉便在那酒里头醉了,醉前孟泽还在喋喋不休的讲解:“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醒来便对上众人火辣辣的目光,于是乎我的脸也变得火辣辣的。 一旁孟泽的侍童玉竹凑过头来,颇带几分忍无可忍的意思:“我就知道你做事不靠谱,仙君还偏偏答应带你过来。这下可好,不出今日玉华殿定会成为六界间的笑话。” 我被他说得不好意思,却又想要扳回点儿什么:“这没什么可笑的。佛法讲究任心自然,我不过是顺应佛道而为。” 玉竹:“……” 观音化作女儿相貌,笑盈盈打量了我许久:“仙子很有慧根。”言罢又看着孟泽,意味深长说道:“凡有所相,皆是虚妄。仙君这个道理讲得很好,怎么自己却不晓得将它用在现实之中?” 孟泽清浅笑意有片刻僵硬,旋即偏过头去,淡淡说道:“梵央神君奏了一曲《云水禅心》封印在古琴里头。烦请大家稍等片刻,由孟泽请出琴曲。” 说是请,其实不过是我和玉竹起身把琴抱过来了而已。琴长三尺六寸五,梅花状断纹,梧桐木作就,上头绘了一只衔珠凤凰。 四周便有“啧啧”称赞之音:“竟是上古玉琴凤栖梧!” 我并不懂凤栖梧是怎样的一把好琴,只晓得那把琴被孟泽仔细放好之后,琴前便多了一个模糊了面目的紫色身影。 琴声一动,四座皆惊。那是天上地下难以找寻的至纯至净之音。 而今日所听的《云水禅心》,曲调上虽与当年所听的不差分毫,然而琴音带了太多肃杀寥落,并没有那一份高深的禅意。 一曲终了,那姑娘也并不出来见人。若湘正拿着一锭银子诱惑那姑娘现出庐山真面目之时,屋门被人推开,一位身着淡黄云烟衫的姑娘端着酒具满面诧异望着我和若湘二人皱了皱眉头:“小姐说今日不给人弹琴的,怎么改了主意?” 言罢,走拢来将酒具放下,勉勉强强给我们行了个礼:“我家小姐今日困了,还请二位不要打扰。” 竟是在下逐客令!我心中讶然,天底下原来还有这样的待客之道?莫不是,那端坐于重重霞影纱后的女子,是传说中月见楼朝颜姑娘般绝世无双的存在? 若湘站起身,用一种很古怪的眼神盯着那淡黄衣衫的姑娘,忽然就皱了眉头:“我们走。” 若湘说,若是她没猜错,重重霞影纱后的姑娘,是她的旧人。我不以为意,照她那隔三差五来人间玩上一年两年的习惯,有几个故人也不足为怪。 然而若湘的表情却凝重:“你可知道熹元公主?” 我一惊:“你是说……” 若湘点点头,打断我的话:“你猜得没错。” 夜里若湘和阿樱已经调整好了各自的身份,阿樱恹恹的,好像并不太乐意换下白若湘这身份。 我虽是体谅她的一番心意,到底是不能由着她乱了仙界的规矩。于是也不理会她疲倦焦躁的种种迹象,吩咐她睡在我隔壁的房间。 三更,灯火无影,我去了三味居。三味居原本比其他的房屋高大许多,此时在巍巍夜色之下,更显苍劲巍峨。 我径直上了三楼,有重重霞影纱的房间。 房门紧闭是意料之中,然而门上还挂了一把锁。那锁长得小巧玲珑,雕了一只形单影只的凰鸟。黄铜锁身上雕的花却奇怪,乍看去像是朝颜,再看去纹理又不若朝颜那么清楚,倒更像是开在高高云天之上的梧桐花。锁上还有七个小字: 花落梧桐凤别凰。1 我隐身进了屋,那两盆刺柏已被挪走了,霞影纱并未掀开,颇有几分诡异之感。而我穿过层层纱帘,却什么也没有看见。就连古筝都被人给收走了。 又是一出人去楼空么?我不禁有些失望,折返了身子,却在下楼时撞见了一个美人。 楚国第一的美人儿,容颜绝丽胜过月见楼朝颜姑娘几倍不止。只是美人一身素白衣裳,头发也只是随意散着,远山眉下一双眸子黑得发亮,不由得叫人寒意自生。 楚国公主熹元公主,原来长成这般模样。可是按照传说民间的传说,熹元公主不是水一般温顺的女子么? 由此可见,悠悠众口并不一定代表真理。当然,这里还有一种可能,便是这公主在嫁人以后转了性子。 熹元公主在五年前嫁给了楚国第一家族――招摇沈氏家的长子。而招摇沈氏的沈,便是沈凌的沈。 在诸侯割据众国林立下的条件下,沉日大陆上的公主郡主大多是各国国君用来拉拢邻国或是奇才的工具,然而这熹元公主却是个例外。 一来,熹元公主是楚候君无的义女;二来,沈家长子这个夫君,是公主自个儿挑的。 我与沈凌同行已近两个月,却从来没有见过他的哥哥沈沁。自两年前沈凌回到皇城接管了沈家的生意之后,沈沁便带了熹元前往柏城。 然而没见过不等于没听过,在众人口中,这沈家大公子也是生得风流倜傥一表人才。 只是,大公子与他家娘子之间嫌隙颇深,是以,婚后的大公子做出了许多叫人咋舌的事。 1:摘自唐薛涛《别李郎中》 03 说古论今 只是,大公子与他家娘子之间嫌隙颇深,是以,婚后的大公子做出了许多叫人咋舌的事。 我所耳闻的,便有削发为僧,另蓄家室这几桩。 熹元公主已进了屋,我回头看了一眼她素白的身影,不自主打了个寒颤,从前还不太相信沈沁这般胡闹错处在公主。现在看来,倒有必要更正自己的思维。 试想,哪个男人愿意抛弃软香温玉,日日守着一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冷美人? 感情的事一旦出了差错,没有人能够全身而退。而阿樱与沈白的感情一开始就是错的,若再由着他二人走下去,只会是大错特错。 沈凌于我也是一样。紫衣华袍的男子,微微一笑带缱绻深情,可惜我,不能有所回应。 这一夜我回到西楼,辗转难眠。 事实证明佛祖的因果论是世间至理,一夜辗转难眠过后我脸上居然出现了黑眼圈!若湘过来找我时见着我的熊猫眼先是愣了愣,而后格格笑个不停。 我在她的笑声里头还听到一句话。她说:“长安你可真有才!” 我自然不理会她的挪揄,拿起一本书冒充学习积极份子:“人之美在于修内,而非冶外。每个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我对自己的内在要求太高了,所以难免就对这张面皮少了照顾。” 若湘:“……” 午后太阳很好,我找了几策心经叫阿樱读。自己却翻着七国史书。这七国曾经是个统一的国家,那个大一统的王朝有着很吉利的国号:庆。 然而五百年前庆国出了个造反的王爷,那王爷不知用什么法子招来了异兽饕餮将皇帝打了个措手不及。只是那皇帝并不是吃素的,亲自将兵到了前线,在一个叫做湖灌的地方与那造反王爷相遇。 两强相遇叫做硬碰硬,而硬碰硬则往往得一个两败俱伤的结果。湖灌一役烽火漫天血流漂橹,却以王爷和皇帝一起失踪而结束。 国主无后而莫名失踪,自然引起天下大乱。 大乱经过各种波折,终于在五百年后发展成了齐、鲁、晋、卫、楚、幽、青七国争雄的局面。 关于那皇帝和王爷的最终归宿,民间向来有诸多传说。一则说是两兄弟兵戈相向骨肉相残一起下了黄泉;一则说是这战争的引子出来化解了矛盾而使二人放下屠刀放下争斗把酒言欢。 战争的引子是位算不上绝色的美人,庆国礼部尚书的嫡女方静秋。 当然,由于后者比前者多出几分浪漫气息,又是个大团圆结局,为广大百姓喜闻乐见,流传的范围也就比前头那个悲惨结局广些。 就比如眼前这出戏里头,姣好妆容的青衣水袖一甩,咿咿呀呀地唱:“可怜我,尚书之女许藩王……” 藩王便是指后来据冀东十六州为天元国的王爷参日。 此时我和沈凌身处皇城附近的永乐镇中一家小小的客栈里,客栈的老板极会做生意,每三天便请来戏班子唱戏并收取一定的费用。 很明显,我们运气很好的赶上了这三日中对的一日。 戏台上那青衣面若桃花,眉眼顾盼间尽是风情,而我只笑了笑,不置可否。 沈凌一挑眉,手中折扇漂亮的折拢:“长安有什么独到看法?” 我眉头一颤:“并没有。”想了想,又觉得自己还是应该旗帜鲜明的标明自己的立场,于是转而问他:“你觉得这戏里有几分真假?” 沈凌伸出一根手指。 “一分?”我惊道。 沈凌但笑不语,另一只手的食指与先前伸出的那一根交叉重叠,变成了十字。 我看着他笑得高深莫测的一张脸,忽然来了兴致。将手边的糖衣青梅推到一旁,我拿手绢拭了拭嘴角:“看来你的看法才是真的很独特!” 沈凌不否认:“五百年隔得太远,后人若是杜撰我们也没有办法调查清楚。加之明皇奈涅是出了名的贤明君主,为一女子而倾覆天下,不合他的身份。此为只信一分之缘由。” “那十分呢?” “这十分在参日。”沈凌笑笑:“冀王参日是出了名的邪妄不羁,邪妄不羁却又是个十足十的人才。他幼年离宫,跟随母亲去了冀地直到弱冠之年方才回京参加父亲的葬礼。参日在冀地多年,行事虽乖张,却一直在礼法所能容忍的范围内。” “这些我都晓得。”为沈凌满了一杯茶,我说道:“这些事情史书上写得明明白白的,与尚书家的嫡女有什么关系呢?” “冀王便是在两年后再次入京参加明皇生辰时遇见了方静秋,并将她带回了冀地。那年参日已经二十二岁,连一个妾侍也没有,却偏偏带走了她。”沈凌一双有黑的眸子对着我:“你不觉得,这里面有几分蹊跷?” “比如呢?” “比如天意。” 我干笑两声:“沈凌你在逗我?!” 沈凌却面容严肃:“我今年也二十二岁,一房妾侍也没有。如果你愿意,以后也不会有。” 我惊异于他的直白,一时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好。只觉得这一月所历种种皆如飞花繁梦。万年避世,好不容易下凡一趟还开出一朵叫做一见钟情的烂桃花来了不成? “我倒是觉得这戏没有一分可信度。”悠悠开口,没有先前的随性自然:“且不说冀王和明皇因着同父异母自小分离没什么感情。便是有感情,又能抵得过几分权势的诱惑呢?皇天后土,江山美人,自古帝王家便因着这些东西而出不了好兄弟。” 顿了顿,又觉得自己说得有失偏颇,于是缩小了针对范围:“其实你也说得没错,五百年前的事情是什么样子没人能说得清楚,这些所谓真相也大多是人揣度。你说那一战是因为一个女人,说不定明天就有人推翻了这一说法,表明那引子其实是个男人。” “所以,你听着戏子们将一出惊心动魄的战乱硬生生唱成缱绻缠绵的儿女私情,不觉得别扭吗?” 沈凌递给我一杯茶水,看我良久,突然一声叹息:“你究竟,在怕些什么?” 04 花相芍药 沈凌递给我一杯茶,看我良久,突然一声叹息:“你究竟,在怕些什么?” 客栈里头人影憧憧噪杂无比,而我却只听到他那一声叹息:“你究竟,在怕些什么?” 第二日是个晴天,日光洒在身上,暖暖的,并不灼人。 我和沈凌清早便离开了客栈,沈凌告诉我,他在永乐镇的某个小村里有几间田家小屋。我不禁咋舌,果然有钱人的生活不是普通民众可以想象的,走到哪儿都有落脚之处。 沈凌的折扇敲在我的头上:“我名下的房产,不过离城和永乐镇这两处。” 到那处房产不过是一个时辰的事儿,房子是泥胚的,从外头看与普通田家屋舍没什么两样。 事实证明,房子的里头也与普通农房一个样,只是干净整洁,一看就没怎么住过人。 沈凌望着我:“不知道长安能不能住得惯。” 我笑笑:“当年修仙的时候,条件可比现在艰苦许多。” 在小屋里呆了两天,就我与沈凌二人。我与他敲子对弈慎重不已,并不像同孟泽下棋时一般无所顾忌。 然而沈凌还是让了我的,虽然他不说,但我从他的棋路里看出了端倪。 不过,一想到我与棋术被誉为“仙界第二”的孟泽仙君下了近万年的棋,现在还要让一个只活了二十二年的凡人让子于我才勉强赢过,不禁有些汗颜。 孟泽的棋术被称为“仙界第二”,乃是众仙取“某某敢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的意思。” 孟泽却跟我解释说,这称号的由来是因为这世间有一个人的棋,他是无论如何也赢不了的。 那个人,是独住高冷十八天的梵央神君。 原本想着只我和沈凌二人相处有些尴尬。谁知沈凌却优哉游哉颇得其乐。 晚间我琢磨着要好好的露一手,毕竟,总不能叫沈凌那样的九尺男儿下厨房吧。 沈凌却笑笑,穿了灶衣进了厨房。 我在灶前添火,一时间有些恍然,前世今生所历种种一一闪现,而我念念不忘的,不过是流破山上那人青衣飘然,却愿为我腌好一坛又一坛的蜜饯。 他那么宠我,也不过是报恩罢了。他那么在意我,不过是我的的身上,有别的仙子没有的印记罢了。 北有神女,红药覆额。 如果有一人,对我好便只是因为想要对我好,不掺杂其它,该多好。 飘摇云海间,仙心也寂寥。 饭香袭人,我从胡思乱想中出来,惊到:“你做的菜好香。” 沈凌笑笑:“广清山上十五年如一日都是自己照顾自己,自然不能让自己饿死。” 他这一回答让我想起了初初发现他山人身份时候的疑惑:“沈家世代为官经商,你为什么要去广清山上修仙。” 沈凌莞尔一笑,比女子还要多出三分魅惑:“为了等你呀。” 依日程,是要去一处山谷的。沈凌带着我走在蜿蜒的小路上,五月光阳和煦,树木苍翠秀鸟婉啼,众多清丽小花也开在此时。是以,一路上安宁无比,意外的和谐。 转过几回弯,绕过几片林,再穿过一个略显低矮的洞口。眼前豁然开朗,犹带一阵花香。 眼前是成片的余容,一眼望去望不到尽头。花朵大而艳丽,颜色多样,红粉黄白紫绿黑,无一缺漏。 芍药花近闻则香气熏人,我在漫天漫地铺开的花香里头晕脑涨。 “这里的芍药我种了十八年,只为等一个你来。”沈凌说,“我原以为我等不到你。毕竟,世界上哪会有那么幸运的事,能让我在人海茫茫之中,一眼认出我的心上人。” 我用手支着头,有些迷糊:“沈凌……”我唤他,不知为何会觉得身上半分力气也没有。 “沈凌,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最讨厌的花,便是芍药了。”喘息略重,脑袋变得很痛很痛,像是有什么东西想要借机而出。 我想起九千年前我仍然还很喜欢芍药的年岁。 那时,为了孟泽两万岁生辰,我苦求掌管百花的花相仙子百日,直到她答应送我芍药良种。 孟泽提到过,他极爱芍药艳而不妖的品格。 那花种我精心培育了数年,终于赶在孟泽两万岁生辰的前几日长成了窈窕模样。一茎上能有两花三花齐开,花相都说是世间难得良品。 而我捧着世间难得的芍药兴冲冲进了玉华殿,却听得一个声音不怒自威:“你是打算就这样将她养在身边?” 那是仙帝。 我怔了怔,抱着花的双臂有些酸疼,于是轻轻放下花盆,躲在殿外。 “你该知道我的用心良苦。这样的机会可一而不可再,你真愿就这样放弃?”仙帝的语气缓了下来,带着点商量。 “我怕她有朝一日晓得了这一切,会恨我入骨。”却是孟泽。 “她不是青璃神君。真正的青璃神君,在两千年前就为了仙界安宁而祭剑羽化了。”仙帝又道:“但她身负神谕,就该承担重任。” “她是不是青璃神君我心里清楚。”孟泽的声音不似往常温和:“我心里清楚,所以不用你来提醒。若她真是神君青璃,宿命所在,仙界倾危之时我不会护她,她也无须我来保护。” “若不是呢?” “若不是……”孟泽喃喃,“若不是,她的额上幻出了芍药,有朝一日为仙界寂灭,也是天命。” “那样最好。”仙帝心满意足道。 我只觉遍体生凉,那是四百年来从未有过的感觉。像是,绝望。 王家百余人死讯传来之时我难过,我哭泣,我不思茶饭夜夜难眠,可终究,没有感到绝望。 那时我只是想着,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这样的天灾**面前,人力毕竟微渺。我难过,是不舍,不舍十四年的温暖感动与真心相护。 更何况,在那最最难过艰苦的岁月里,那人无双清华将我护在怀中:“长安不要怕,从今往后,就把我当作你的兄长。” 可是现在,又算什么呢? 原来他护我不因疼我怜我,只是为着我有可能是传说中身负反转乾坤之神力的女子。 孟泽从屋内出来,我呆呆看着他的他眉间露出一抹惊诧。 半晌,他缓过神来,却指着我放在旁边的芍药:“一茎两花开,长安种出的芍药真是世间极品。” 05 所谓仙缘 半晌,他缓过神来,却指着我放在旁边的芍药:“一茎两花开,长安种出的芍药真是世间极品。” 我看着他那一张云淡风轻的脸,心头酸酸涩涩,又强忍着不让自己落泪或是其他:“你都不跟我解释么?” 他面色一变,微微笑着,拿出一条锦帕给我擦了擦脸:“你一定跑得很急,出了这么多汗。” 我推开他的手,急急说道:“你给我解释呀!你告诉我你们刚才说的话不是我想的那个样子!”对上孟泽的双眸,我小了声音,哀求道:“或者,或者你告诉我,天上有另外一个女仙,和我一样,额头上生了朵芍药花。” 孟泽的眼睫颤了颤,眼间划过一丝不忍:“你听到的,都是真的。” 其实孟泽对我多好,好到不愿我被欺瞒。可若我有选择权,我更愿他撒出一个谎来骗一骗我,不叫我觉得随他修仙是一个错误的选择。 头越发昏沉,芍药花香遮天盖地,我脚步踉跄,终于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 “你是谁?”我问道。眼前的人一身紫衣卓然风华,好看到人神共愤的一张脸,他轻轻张口:“你不该忘了我啊!长安。” “你是谁?”我坚持问道。眼前却是一黑,种种嘈杂种种颜色纷纷远去。 天地苍茫,独余一袭紫衣在风中飞扬,紫色身影慢慢转过身来,好看到人神共愤的一张脸:“长安。”他对着我笑,温暖干净:“长安,过来。” 像是有什么东西牵引着我前行,我朝那男子走去,嘴角噙着莫名的笑意,所言所行也不全如我愿:“你在等我?” “这么多年你都不在我身边。”紫衣男子遥遥伸手,手里还擒着一只箫,碧玉般通透。“十八天太高太冷,你再不回来,我就等不下去了。” 耳旁忽然响起凄凉箫声,似要刺破耳膜一般破空而来,我惊惶转身,流破山上草木繁盛。孟泽青衣寥落抱紧了我:“不要怕,长安。” 而我看见孟泽的身后,梳着高鬟望仙髻的女子满目萧索:“我就这么好骗么?你为什么总是骗我!你为什么要骗我!” 她的眼睛里腾起烈火,烈火灼烧,流破山火光映天。孟泽的脸也变得和那烈焰一般灼人,倏尔消失不见。我回过头,所见只是火红烈焰,带着灼伤万物的狠绝。 “轩辕剑裂,仙界倾危。北有神女,红药覆额。覆额奇幻,力能反转。反转乾坤,血锻仙剑。”低低的男音不失浑厚,听在耳里却像万虫噬心。 我抱着头躺倒在地上,混沌中隐隐现出一丝灵明。 “小凤凰,小凤凰,你不要怕,我去给你找梧桐枝。父神说了,只要找到九百九十九根梧桐枝,你就可以活过来。”软软糯糯的声音,是谁在说话? “青璃,青璃!”又是谁在喊着谁的名字?沙哑的男声,带着无尽的痛楚与悔恨,“青璃,过来!” 青璃是谁?我是谁?脑海里一片茫然,万千画面一闪而过,最终剩下一只凤头钗,凤嘴里含着一颗晶莹剔透的珠子。男子的身影渐渐行远,只能看到飘飘黑发飘飘紫衣。 凤嘴里的珠子,忽然就落了下来,砸在我的心口,钝钝生疼。 睁眼是夜色混沌,我抚了抚心口,仍然闷闷的,透不过气。想要掀被子,被子却像被什么压住了似的,凝目望去,沈凌伏在床边。 我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条件反射的把头往被子里缩了缩。 可是五月毕竟更深露重,我犹疑一番,悄悄起身,找了件厚衣裳披在他身上。夜色如水,沈凌的睡颜干净无比,不沾半分烟火气息,比九重天上刚出生不久的小仙君还要圣洁。 我躺回床上,看着他的侧脸,一夜未眠。 第二日小雨下得淅沥,慢慢转成了中雨。 我穿好衣衫熬了一锅粥,小炉上银碳散着温暖的光,粥香四溢。我在屋檐下,看着雨水自房顶汇集而来成一道水幕。雨滴落在地上,让原本积在地上的水泛起涟漪。 “往来几度花正好,桃红柳绿,如见佳人笑。今朝落雨惹君恼,细锄长帚,只把颜色扫。” “为什么唱这样的曲子?”我抬头,沈凌的紫衣在雨天也有些晦暗,“可是想起了什么伤心事?” “我没有什么伤心事。”我笑笑:“只是觉得有些东西,纵然在最初的时候有一个绚烂的外表,到最后却免不了黯然魂伤的结局。”抿抿唇,我继续道:“所以,就该将它连根拔起,渣都不留。这样,才可以腾出一颗完整的心来安放其他从头到尾都没有缺憾的事物。” “长安……”他温柔唤我的声音传进耳朵里,第一次觉得不那么别扭刺耳。 “你一会儿不要忘了洗手。”他指了指我伸出去接那檐下落水的手。 我:“……” 一不小心出城已是十日,想想都不好意思。我算了算,这十日里头,有四日里我都昏睡着,叫沈凌照顾得很是辛苦。 离开那一日沈凌又带我去看那片芍药,不过换了个地方。我和他站在高处,芍药花期极长,仍是潋滟娇羞的模样。 我好奇他为什么会如此钟爱芍药,他一本正经答道:“我总是做一个相同的梦,梦里头我还很小,在广清山上念书。有个女子从我面前走过,额上有一朵芍药。” 我愕然,上次入沈凌梦境之时,便有见到他幼时在广清山念书的模样。难不成,那一次并不是我旁观了他的梦,而是,我本就是他的梦中人? 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大跳,我看着沈凌,有些心虚:“你的心上人,是不是常倚在秋千架旁,仪态大方,万千清华?” 沈凌诧异:“你怎么知道?” 我便有些怏怏的,沈凌果然是在捉弄我,这么些日子了,我也该明白,不正经是他的个性,那里是能够当真的? “幼时有山人给我算命,说我此生有仙缘,且只有遇了仙缘才会有尘缘。长安你也是修仙之人,我想,你便是我的仙缘。”沈凌忽然开口。 我干笑两声:“原来如此,你只是需要一个仙缘。” 06 再回皇城 06 我干笑两声:“原来如此,你只是需要一个仙缘。” 那一日阿桃的灯笼晃了两晃,衬得她的脸娇嫩异常:“真是这样?那么姑娘一定是我家二公子的有缘人无疑了!” 前日在这芍药重林中难得的晕了,醒来想起梦中种种,只觉得剪不断理还乱。也记不起梦中所见所闻究竟是些什么,只隐隐记得有人在笑,有人在哭,有远天冰寒,有烈焰灼人。 沈凌手中折扇散开:“你虽是修过仙,但毕竟是个凡人。我并不介意这所谓的仙缘和尘缘在你这里汇合成一体。” 我皱皱眉,不欲再同他说些什么,摘下一朵白芍隔空嗅了嗅,香味淡淡的,恰到好处。 沈凌却又将我手中的白芍夺了过去,反手别再我的头上:“你是不是入过我的梦境?” 我并不否认,点了点头,却还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于情于理,窥人**都是件不道德的事情。 沈凌扶了扶我头上的白芍:“那就怪了。我梦里头那个在芍药花海中与我一道荡着秋千的人,难道不是你?” 飘渺花海,重重雾霭,那女子的样子,我还真没有看清。不过我虽然一向很小白,却也有自知之明,晓得自己并没有那姑娘的出尘气质。(..info无弹窗广告) 回皇城一路马蹄急,我才发现自己有多么不会打算。试想,沈凌长达十余天的假期,全耗在了小小的永乐,实在有些划不来。 我问沈凌是不是也这么想,他一番思虑,让马儿慢了下来:“你不会打算是真的。”他说,“不过嘛,我觉得永乐是个好地方,待久一点也没有关系。只是每次与你出门,都回去得太急。” 我不甚高兴:“这不是因为你的时间金贵要省着用吗?怎么又是我不会打算。” 沈凌笑笑,“这里离皇城那样近,便是信马由缰,也能在一日里回去。由此观之,是你心急。” 我被他猜中了心思,一时有些困窘,脚蹬马腹,枣红骏马一声长嘶,疾驰向前。 阿樱和若湘都在沈府,我怎能不急? 阿樱虽然一向有分寸明事理,却又偏偏坠入情网身陷囹圄。世间女儿家最难过的便是情关,若是她过不了这一关受天规责难,我要怎样保全她? 临走时倒是叫若湘好好看顾阿樱,可若湘本身擅长惹祸,捅的篓子总是一个接着一个,实在是不敢对她抱有太大希望。 阿樱。(..info) 这个姑娘,同我一起长大,同我一起修得仙体,又最终飞升到了仙界与我同居同住。我又怎么可能,只把她当做一个侍女? 想来也的确是奇怪,当日阿樱化作若湘,分明和我一样对沈府无一了解,却点名指出要住进沈白的北楼。而后更是和沈白打得火热,出游读书骑猎蹴鞠,简直是无所不能。 就连我,从前也不知道阿樱竟是这样一个文武双全的妙人儿。可在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的同时,我却总觉得不对劲,好像有什么事情是我应该明白,却又在无意间忽略了的? 阿樱来到人间,更像是有备而来。头痛的是,我不知道她的目的在何处。 回到皇城发现一切比我想象中的发展得好得多。阿樱与沈白结下交情的时候用的是若湘的脸,是以,沈白每日里找寻的人,是若湘而不是阿樱。 若湘见到我时给我眨眼,我立刻心领神会,舒心一笑。 若湘凑过头来:“我日日应付沈白那么辛苦,长安有没有给我带什么好东西回来?” 无奈摇头,我从包袱里拿出几个麦杆编作的精致玩意儿递过去,若湘果然眉开眼笑,一把抱住我:“长安对我真好!” 我用仙力一番探测,阿樱果然不在西楼里头。见若湘正高兴,我试着问道:“接下来有没有什么打算?” 若湘一怔:“还要有什么打算吗?” 我随即一愣:“你没有想过要离开沈府去其他地方游历?” 若湘双手一摊,呆呆望着我:“为什么要离开沈府,这里景好人好管吃管喝还不收取任何费用,你不喜欢吗?” “不是……”我解释,“但是……我只是……” “到底是什么?” “我想到处逛逛。”实在憋不出话来,只好编来一个蹩脚的借口。 “长安,你是因为陪我才来人间的呢!我觉得沈府很好,毕竟他是白家世交,会对我们很照顾,而且,”若湘玩味一笑:“沈家有权有势,办很多事情都很方便。” “办事?”我不解:“你需要办什么事?” “防患未然罢了。”若湘笑笑,“再有,若是你待得烦了,可以叫沈凌带你出门,他一定不会拒绝你的。” 我:“……” 许是见我欲言又止,若湘忽地将先前丢在一旁的麦秆饰品拿在手里把玩:“或者,你也可以先回仙界,孟泽要成亲了,你作为他的徒弟,也有必要帮忙打点打点。” 若湘明显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我也不跟她客气:“好歹我只是多了个师娘,可是有些仙子,却是从此失去了心上人。” 若湘看着我,眼睛里面有盈盈水光。我淡然回视,半晌,与若湘不约而同地大笑起来。 谁都会有成亲的一天,难不成,每一个在乎的人成亲时,我都要难过一番不成?而若湘,我看了一眼她因笑得太夸张而涨红了的脸,抱出了沈凌搁在西楼里的酒。 四千年前,少见人烟的荒羽岛上出现了一个梳着双丫髻的小姑娘。小姑娘玲珑可爱,见了我,眉目间的紧张统统化作释然:“我娘亲说隔壁的姐姐一个人住。”小姑娘灵动的眸子四处张望:“我想来陪陪姐姐。” 初见时若湘便是这样一个柔柔弱弱的小姑娘,看起来永远有一份与年龄不合的老成,眉眼间的韵味却温暖动人。 当然,到后来我同她总是说十句话便有争论,是感情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变体。 软语温劝虽然能让人感觉到温暖,却实在难以将人从迷梦中唤醒。适当的时候,还是应该有那么一个人,以最不留情面的话语告诉你,什么东西是碰都不能碰的禁忌。 这样的一个人,可一而不可再,无人能替换。 07 风带妖魔 07 这样的一个人,可一而不可再,自然无人能替换。 待若湘离去,我出门去寻阿樱,西楼北楼隔着几重深院一方池塘,倒也有些距离。 兜兜转转便是一圈,我已到了沈府大门,却仍未找到阿樱的踪影。 沈府坐北朝南,南门为正门,东边西边南边分别立着三栋高楼,据传是沈家老爷特意为自己的儿媳修的。 这样一想便觉得沈家老爷分外可爱,毕竟,很少会有老一辈的人为自己的媳妇儿考虑周全。 只可惜我对沈老爷虽颇有好感,却没有见过他――自两年前沈凌全面接手沈家生意,沈老爷便以退位让贤为幌子,带着自己心爱的如夫人岚水逍遥江湖去了。 这偌大一个沈府,真正住着的主子,也就沈凌沈白两个。 路过东楼听到细微声响,像是有什么东西被打碎了。我屏息而立,却又没有听到半点动静。 不禁自嘲笑笑,一定是一日的马背颠簸颠坏了脑袋。东楼是熹元公主的地方,而熹元公主已在两年前随沈沁去了柏城。东楼自此一直锁着,又哪里会有什么人? 往前走了几步,忽然起了一阵大风。这风来得疾烈,刮得我面颊生疼。待风势渐小,我睁开眼睛,眼前花残叶落,一派狼藉模样。[..info超多好看小说] 五月的花落并不奇怪,可是五月的树叶,不是才刚刚长成苍翠模样吗? 脑海尚未想个通透,我已跃上了东楼。走近了,那种隐隐约约的声音再度入耳,像是谁在翻箱倒柜,又像是二人正争斗不休。 我推门而入,黑暗之中素白衣裳和月光一个模样,那素衣黑发的女子许是没料到会有人进门,一时停住手上的动作,黑得发亮的眸子里,寒意自生。 “熹元公主?”我惊诧开口,鼻尖略过一阵淡淡梧桐香,素白细纱飘散,遮住我的视线。 待细纱落地,我再看去,整个屋子空空荡荡,并没有身着素白衣裳的姑娘。 可是那双黑得发亮的眸子,我绝不会看错。又想起之前那一阵奇风,不知为何会觉得,这皇城会不太平。 正沉思,沈凌出现在我面前,脸色微见慌乱:“你还好吗?” 我点点头,径自向前走着,走了几步又忍不住回看跟在我身后的沈凌:“你怎么会过来?” 沈凌只把眼神送往那铺了一地的绿叶:“这样不寻常的事都发生了,可见我这沈府以被人看上了。” “你是说……”我迟疑片刻:“你从前可与什么妖怪结过仇?” 沈凌思索:“这个,结的仇太多了点儿,范围太大,不知道告诉你哪一个比较好。.info[]” “很厉害的那种妖怪。” “很厉害?”他轻轻一声呢喃,旋即,又笑了笑:“我捉到的妖怪里面最厉害的是条蛇精,活了千岁,后来被我练成了丹丸。” 我:“……” 我也知道妖怪来找沈凌报仇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却还是忍不住要问他一问。好像问清楚了,自己就能安心似的。 沈府的来客很明显拥有比我更为高强的法力。甚至于,我相信他本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这满院的落叶,也不过是他留下了些记号叫我们思之不得而心痒难耐。 只是,万余年前有场仙魔乱。魔族倾巢而出一路高歌,直打到仙界六重天。幸而关键时刻梵央与青璃两神君站了出来,以自身的强大实力而战胜魔族,并最终将战败的魔族尽数锁在了极西的中曲山系之中。 我活了万年,虽天资不够聪颖,却也算认真刻苦。法力在我之上的妖魔,必然有比我更长的寿命。 莫不是,中曲山系妖魔势长,冲破了两位神君的封印? 我被自己的想法吓住,以至于沈凌走上前来时,不自主往后退了几步。 “怎么了?”沈凌笑得尴尬,递过一方锦帕:“额上那么多汗,擦擦吧。” 我用一种很古怪的眼神看着他:“你究竟是谁?” 他明显一愣,拿着锦帕的手顿在空中:“我是沈凌啊!” 我看着他如星辰般璀璨的眼睛,忽然就说不出话来。 孟泽说,那个叫沈凌的男子不简单,幽冥司的往生录上,没有关于他的半点记载。 阿樱三日未归,我终于站不住阵脚,在第三日的晚上回了荒羽岛。 荒羽岛上轻风润物,草木青青,长别亭上罩着的纱帘随风飘摇,似山岚云雾。 绕过长别亭,我进了宫殿。殿里摆设完好,三层莲花瓣状的香炉里,孟泽特意调给我的安息香清淡素雅。 荒羽岛有人。 我将走时匆匆忙忙晾在一旁的话本儿收好放在桌上,沏了一壶热茶,翻看起来。 有脚步声,轻轻缓缓地,似犹豫似踯躅。我的的目光不动声色移转,落入嘴角的,是一抹青色衣角。青衣镶着银边,绣工精致,天衣无缝。 手中书本放上桌案,我抬眼望去,青衣素雅的男子容颜如玉,目光里似有湿润水泽。 再微微倾身,便看见孟泽身后躲躲藏藏的大红身影。 我瞬间了然,冷了声线:“你可知道,我这荒羽岛,是不让外人进的?!” 那女子明显一滞,仍把脸藏在孟泽身后,纤纤玉手却似是无意般碰了碰孟泽的手臂。 我一向奉行的道理是与人方便得己安宁,只是这姑娘的扭捏作态实在让我忍无可忍:“要藏就藏好一些,我琼落是位女仙,不像有些男仙一样喜欢看美人半隐半现。” 孟泽大概没想到我会把话说得如此难听,面色一沉:“几时不见,怎么变得如此牙尖嘴利?” 我笑笑:“这已经很客气了。要知道从前那些乱闯荒羽岛的人,可都是被我的鸟危剑赶出去的。” 那姑娘的身子明显又是一震,慢慢挪动步子走到我面前。 雅致玉人,梅花新妆,朱唇不点而红,灵蛇髻边侧别了一朵红芍,一身红衣也是妖妖娆娆,果真是个艳丽窈窕的倾国美人。 倾国对我一笑,不知道带不带一分炫耀的意思,又偏头望着孟泽:“你不要怪落儿,是我不好。一时兴起非要你带我来这四季如春的荒羽岛,却忘了落儿向来是个有脾性的人。” 我笑笑,仍旧坐着,并不理会倾国的这一笑有多么明艳动人:“既然知道我有脾性,怎么还不离开?” 08 不辞而别 我笑笑,仍旧坐着,并不理会倾国的这一笑有多么明艳动人:“既然知道我有脾性,怎么还不离开?” 倾国脸上的笑再也挂不住,美目含情对着孟泽,颇有楚楚动人的风韵。 孟泽无奈叹气:“琼落,赤芍好歹是一等品阶的仙君,你尊重些。” “一品仙君?”我玩味着这四个字,忽地拍桌起身:“赤芍仙君可还喜欢这荒羽岛?” 赤芍点点头:“早就听说天海二十八岛风光绮丽,其中又以荒羽岛的春风秋雾最为绰约朦胧。今日一见,方知外间描述,不如实景万分之一。” 荒羽岛本以它并具春秋两景而闻名,又因我闭岛万年,外头人更是将它传得神乎奇乎。这赤芍才来多久,竟能看光这里的草木风光? 我听赤芍夸得厉害,嘴角的笑意加深:“既然赤芍仙君这么中意这荒羽岛,不如琼落将荒羽岛送给仙君,权当仙君大婚之礼。” 赤芍先是一愣,旋即一喜,却又沉思片刻,试探问道:“那,琼落是要搬回未央宫么。?” 我惊诧于赤芍的联想能力,却也实在不觉得自己在众仙心目中的印象会蠢笨如斯,“玉华殿乃历代储君所居之处,那未央宫是玉华殿的宫室,理应由太子妃来安排。”; 赤芍红了脸,颇有些喜不自胜:“既如此……” “既如此?”孟泽却语带恼怒,“琼落只此一个住处。若将荒羽岛赠予他人,又怎样安置自己?” 赤芍尴尬一笑:“我正是有此一问。” “南山昔隹,有山招摇临于西海之上。”我一本正经说道。 “胡闹!”孟泽青色衣袖在空中凌厉划过,“荒羽岛是仙帝赐你的居所,怎可轻易送人?琼落,天命既然将你安排在了荒羽岛,那你此生,就只该在天海浮沉。” 赤芍见孟泽远去,极歉疚的看了我一眼,又回过身,紧紧跟了上去。 我借风声传话:“若是我认命,当初便不会跟你上流破山。”想了想,又添了一句:“你若不想我胡闹,以后就不要再带一些奇奇怪怪的人过来。” 直到一红一青两个身影渐渐远去,我终于忍不住,大声笑起来。我这是,在与谁置气呢? 荒羽岛万年春风吹面,还吹不掉你那一丝丝的依恋? 可是脑海里百转千回的,还是那一年他将我拥在怀中:“不要怕,长安。” 安息香缭缭绕绕,衬得一室安宁祥和。而我在这安宁祥和里头,满心颓然。 颓然的结果有些糟糕,我伏在桌上打盹儿,经不起人推推攘攘,睁开眼晴。 “你还睡得着?”若湘笑问道,“沈凌为了找你将皇城都翻了个底朝天,还派人去了白露山找寻山人,你却在这儿睡大觉?” 我刚从睡梦中醒来,灵台尚未清明:“困了就该休息,我睡一觉又怎么了?” “我的姑奶奶,”若湘一脸哭笑不得:“你在人间睡不好么?要记得天上一天地下一年呐!” 这话让我一个激灵立起身来:“我睡了多久?” “按人间的日程算,约摸半年。” “坏了!”我拂手灭去殿里的香火,拉着若湘向人间奔去。 若湘一脸不解:“你走得这么急做什么?” 我表情凝重,脚底风动烈烈:“半年了,若是阿樱与沈白做出什么要命的事来,可怎么要得?” 若湘面色古怪,迟疑道:“你没有找到阿樱?” 又一次站在皇城门口,门上多了块新匾,“建业”二字笔力遒劲,游龙走凤的笔势看着倒有几分眼熟。 我看了眼若湘:“短短半年,这皇城可是变化不少。” 若湘笑笑:“这就算变化不少的话,那你到了沈府,不知会惊成什么模样。” 我愀然难安,望着匾上“建业”二字,低低叹道:“楚候的心思,也未免摆得太明了。若是其他国家的君主稍起心思,只怕楚国难免一场兵戈之祸。” 若湘却毫不犹豫拆穿我抒发感慨的其实目的:“你有时间还是想想一会儿见了沈凌要怎样解释这半年的行踪。” 我把目光从牌匾上收回,默问自己:若不是阿樱下落不明,那夜的东楼没有诡异风动,你可还会回来沈府? 却没有办法让自己坦坦荡荡做一个否定回答。 烫金大字在阳光下折出诡缘的光,建业建业,建功立业。永远有人做着这么一场迷梦,且还在这梦中沉醉,不知归途。 因与若湘一起回到沈府太易叫人起疑,我与她约定,晚上两个时辰再进沈府大门。 沈府依旧气度巍峨,门前石狮张嘴扬颈,四爪强劲有力,神态盛气凌人。而我透过那一扇大开的门,望了眼沈府内里,夕阳斜斜投影过去,满室煌煌金光。 我刚在门口现了个身,守门的待卫便迎了上来,看清了我的眉目,先是一愣,随即喜道:“是王小姐!” 沈凌对自己担的担子永远一丝不苟。除了各位下人神情古怪,沈府的一切都是井井有条,并不像若湘说的那样有什么大的改动。 我亲自制出一碗芡实番茄蜂蜜大枣饮,将云珠留在屋中,端着瓷碗进了沈凌的书房。 待见了沈凌,我才终于明白若湘所谓的变化在哪儿。沈凌仍是坐在桌前,认真的看着面前的账本等物。只是人清减许多,容颜依旧俊美无匹,却不比从前丰神俊朗。 “放着罢,我会喝的。”这一声话语说得平静无波,说话的人头都未曾抬过一抬。 我站在原处,看着他瘦削的脸庞,忽然觉得歉疚。 许是我看他的眼光太过炽烈,他终于将手里书卷丢开。抬起的眸子里本是悬着无奈,却在对上我的眼睛时突然绽出万千光华。 “回来了?”却是他先开口,一开口又顺便将嘴角翘到好看的弧度。 我被他这一笑唬住,想起云珠在耳边的絮叨,心跳莫名漏了一拍。 云珠说:“姑娘当我们家公子从来就这么平易近人少年心性?公子幼年丧母离家独自生长,本就吃了够多的苦,没什么真心相付的人。偏偏姑娘还闹这么一出不辞而别,这不是摆明了要伤公子的心?还请姑娘多多体谅公子,公子把所有的笑脸都给姑娘了,姑娘切莫辜负。” 她说,公子把所有的笑都留给姑娘了,还请姑娘,莫要辜负! 09 雪落无声 她说:公子把所有的笑都留给姑娘了。还请姑娘,莫要辜负。 我快步上前,将汤饮放在他跟前:“听说你近来精神不佳,我做了一碗大枣饮,用料温和,很是滋补。” 沈凌支着头看我,一双眼睛深如幽井灿如星辰,却并不言语。于是我又端起瓷碗,用瓷勺细细搅拌:“你看,汤饮浓稠,喝起来口感一定不错。” 沈凌还是不说话,我在他的眼睛里看不出任何感情,于是怏怏放下碗:“你可还记得那夜东楼的大风?” 沈凌终于有了反应,点了点头:“记得。” “你也知道那风来得凌厉,定是某个颇有能耐的妖魔在作祟。”我继续胡编乱造:“就在那妖魔来过的第二日,我房里的阿樱就不见了。又过了三日,白露山的师姐深夜来访,说是她知晓了阿樱的下落。” “阿樱如何?”沈凌慵懒问道。 “阿樱……阿樱便是被那妖魔抓了去,我心里着急,就匆匆跟着师姐去了,忘了给你留个消息。” “这么说,你现在回来,阿樱是找到了?”沈凌又问。 我沮丧摇头,“并没有。那妖魔法力高强,我和师姐追了半年也不曾追到它。” “哦,这么说那妖魔还真是个厉害角色,白露山一双弟子出手都没有半点线索。”沈凌魅惑一笑,“长安,你该把故事编得精巧些。白露山的弟子最擅长的便是追踪术。” 谎言被拆穿,我一时尴尬,只望着那一碗汤饮上空袅绕的白色雾气愣愣出神。 “我并不怪你。”沈凌幽幽一声叹息,“只是以后,再遇见什么事儿,无论什么事儿,都请先告诉我一声。不晓得你会在何处,认识什么人,遇上怎样的风险,实在让我忧心。那样的担惊受怕,我不想经历第二次。” 我的目光从那一团白露上挪至沈凌身上,仍旧是愣愣的,带着惊诧也带着不解。沈凌他,究竟是何时,对我起了执念的? 一时也想不通透,只觉错乱如深林失路。半晌,我定下心神,“你可知道,我究竟是谁?” “不知道。”沈凌老实摇头,“你总归,不会只是王长安。” 我点头:“你向来聪明。”又顿了顿,“我不是人。”想了想,觉得这话怎么听怎么别扭,于是又添了一句,“我不是凡人。” 沈凌“扑哧”一声笑开,眼睛弯成新月:“我管你是不是人,只要你是我认识的长安就好了。你若是神仙,我便修道;你若是妖魔,我也不介意入魔。” 我的笑比先前的还要僵硬三分,他这般言语神情,若换了别的女子,只怕早已喜不自禁。 可是我……我连自己的命,都掌控不住,又哪里,敢再搭上别人的一颗真心。 “唔,汤凉了,我去给你换一碗。” 半月相安无事,转瞬已是大雪节气。而这节气也实在精准无比,一大早我推开房门,风带雪花纷扬,正是银装素裹的干净模样。 若湘依旧是四处闲逛,偶尔给她的“爹爹”回一两封书信,表示自己一切安好。更多的时候,是同她各行各界的朋友在一处厮混,一点儿也没有九天仙子的清雅端庄。 只是阿樱,依旧没有下落。 沈白比我想象中的敏感。许是若湘与阿樱本就脾性不同,据说那沈白早前还一再纠缠着若湘,时日一久,却也看出端倪。 一日,若湘扮作男儿与人赌钱,沈白因忧她出事而跟在她身后。若湘上千年的赌技,自然而然的赢了一大笔钱。 若湘开怀大笑,笑容明媚胜过赌坊繁华。而沈白愣愣看着她,半晌,一个字一个字吐出一句话来:“你不是若湘。” 若湘说,她当时就止了笑,觉得赢的钱没有半点儿意思,将桌子上的钱一推,起身便离了赌坊。 我听她转述完这一个情节便唏嘘不已,直表达想要见一见沈家逍遥江湖的老爷子。 若湘不解,“沈老爷年轻的时候长得挺好的,只是现在老了。”想了想,又补充道:“沈老爷太精明,赚了很多钱,是个不折不扣的奸商。” 我没好气的说道:“会赚钱的不是奸商,顶多是经商有道。克扣盘剥他人,为富不仁的人,才是奸商。” “你这么着急作甚?”若湘打趣道:“莫不是,因着沈凌也擅长经商,你担心我把奸商的帽子扣在他的头上?” 许是被她说中心思,我瞪她一眼:“我只是好奇沈家到底有什么样的血统,生下来的男儿个个执拗痴情。” 若湘撇撇嘴:“你又以偏概全,别忘了沈家还有个叫作沈沁的大公子。” 是了,沈家还有个大公子。 我脑海里立时便闪过素衣黑发的女子,远山眉下一双眸子黑得发亮,不由打了个寒颤。 只是,素衣黑发的熹元公主,又何偿不是个线索呢? 房门被敲了敲,云珠抱着捧红梅入了屋。梅上还沾了细小的冰晶雪花,红妆裹素衣,当真娇艳动人。 “公子见北楼后头的梅园里梅花开得正好,便摘了些叫奴婢送来。”云珠一只手扶着一个青花釉里红梅瓶,一只手仔细地为红梅摆弄造型。 “你家公子在哪儿?”却是若湘开口问道。 云珠停了手上的动作,似乎叹了一口气:“在北楼的梅园。” 我对若湘感激一笑,撑了把墨点红梅的油纸伞步入雪中。 一路心情畅快,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样的大雪,像要把天地都盖住似的。大雪纷扬而来,坠地不去,反化做一匹羽缎,绵延万里。 西楼与北楼离得并不远,我站在梅园边上,遥遥望着入口处的“弄影”二字,忽然便悟了之前看见城门上的匾额为何会觉得熟悉无比。 那一笔一画间起落有势,正是与这“弄影”出自一人手笔。而那人,自然是沉日大陆上一流的书画名家,江诺先生。 缓缓走进园子里头,花枝重叠遮人眼,一时间只看得到红白花影,并不见得有什么人。 园子里的梅树生得并不高,花枝繁茂,我撑着伞反而行动不便。于是收起伞来,在树木的空隙处穿梭。 寻了许久也没有看到沈凌,我有些泄气,若不是,云珠骗了我?转念之间又毫不犹豫掐死了这个想法。大概,风雪冷寒,沈凌看过雪中红梅,早早回去了也不一定。 左右看顾,掠落枝上几多晶莹雪。转换方向,入目处花开繁盛,红梅白雪间飘然傲立的玄黑身影,正是沈凌。 天不绝人愿,故使侬见郎。(1) (1):出自《子夜吴歌》。 10 柏城无雪 天不绝人愿,故使侬见郎。 我放轻了步子,手中油纸伞却不小心勾到花枝。梅上积雪纷纷落下,我抬起头,雪花落在脸上又迅速消融,阵阵凉意,畅快无比。 一只手遥遥伸来,骨节分明,莹润修长。我目光向上,沈凌黑袍黑发,立在这皑皑白雪灼灼红梅之中,好似天人谪降:“穿得这么单薄,也不怕着凉。” 语气中有一丝嗔怪,手上的动作却利落。我被他拥在怀中很是尴尬,挣扎着示意他放开。他却双手摁着我的肩,一双眸子里映着白雪红梅,正中却是我的剪影。 “别动。”言罢,沈凌将身上的玄黑斗篷披在我身上,“今年的冬天格外冷。” 我极应景的打了个喷嚏,惹得沈凌轻笑起来:“不是说自己不是人么?怎么连一点儿风寒都抵挡不了?” 我为他前后的言行不一而莫名高兴,作势要把斗篷取下:“你若是信了我不是人界中人,又何必要将这斗篷披在我身上。” “这个嘛。”沈凌的目光在周遭景物中盘旋一阵,又回过头来,“作为一名身心健康的男儿郎,我总不能见你一个小姑娘在雪地里穿得单薄行走跌撞。更何况……” “听说柏城的冬天很暖。”隐约猜到沈凌接下来要说些什么,我急忙截住他的话。 “柏城在江南,冬天不会很冷。”沈凌答道:“我过两日恰好要去柏城办事情,大约两个月才能回来。你可愿与我同去?” “求之不得!” “是么?”沈凌若有所思,折了枝红梅在手中把玩。 “呃……我是说,其实我是一只,怕冷的,”憋了许久也不知道该给自己安个什么身份,挫败的吐出一个字,“人。” “一只人?”沈凌挑眉。 我:“……” 沈凌在两日间把诸多事务交代给了沈白,两日后,我和沈凌便坐上了南下的马车。若湘的意思是,柏城清冷,比不上建业繁华有趣,因而并不与我们一道南下。 前几日走得颇有些煎熬,纷扬了两日的大雪积在地上,使得马匹难以迈步。好在越往南阳光越足,待跨过贡水,行至江南,便见不到半点雪迹。 一路上并没有过多逗留,却还是用上了大半个月,我为此质疑沈凌的判断能力:“你之前说两个月后便可办好事情回建业,是要把大多时间都耗在路上?” 沈凌笑笑:“若是没有你,十日内我定能到柏城。” “……” 柏城甚是繁华。(..info)尽管仲冬,寒风凛冽,路边的高树却依旧枝叶繁茂,大街上也是人头攒动熙熙攘攘。百家货店张灯结彩,生意往来颇为频繁。 由此观之,若湘的判断,又一次错了。 我正为若湘没能来看这满城繁华而觉得可惜,马车忽然猛地摇晃,帘布倾斜,开出一个空子。而我小心扶着窗柩,从那空子里,看到沈凌飞身而去,将一位身着粉紫衣裳的姑娘稳稳接住。 掀开车帘,我跳下马车,那姑娘显然没有反应过来,一双桃花眼痴痴盯着沈凌,盯久了,却又夹了些探询和犹疑。 沈凌的手早早松开,那姑娘却不愿退后半步,无奈,沈凌只得自己退去几步,拱了拱双手,拿出一锭元宝递到那姑娘手上:“劣马惊蹄,险些伤了姑娘。” 那姑娘也不推脱,将元宝握在手中掂了掂,粲然笑道:“公子好大的手笔。” 姑娘长得很好看,干净清爽,像是清早的露珠一般。那粲然一笑不动声色的勾动人心,连我也不禁为之一叹。 “后会有期。”那姑娘收走眼中的眷念,将元宝递给身后的小丫鬟,四个字却是说得志在必得。 看着那姑娘渐渐远去,我不怀好意的看了看沈凌:“这姑娘好像对你有意思。” 沈凌却淡淡的:“怎么,感觉到危险了?”许是被我刹那瞪大的眼睛吓到,沈凌摇了摇手中折扇:“那姑娘是月见楼中的朝颜。” 我不禁又是一惊,早在建业就听过朝颜姑娘的芳名,说是月见楼的头牌清伶,一颦一笑都是万般风情。又说朝颜姑娘心气儿极高,若不是她看顺眼了的,便任他王公贵族千金万金,也是一概不见。 我从前还想着朝颜姑娘会是什么窈窕模样,今日见着,却觉得更像一株清水芙蓉。 柏城的沈家别院虽比不得建业主宅,却比离城的那一座要大上许多。房屋构造精巧,典雅细致,是一等的江南园林。 沈凌将我安排在他的隔壁,差人送来几个暖炉,炉自里是上好的银碳,烧得火红,却半点儿烟都没有。 体谅他一路奔波,我替他斟上一杯茶:“你就这样安排了我的住处,不怕你哥哥不高兴?” “你是我带来的人,自然由我安排。”沈凌接过茶盏吹了吹,轻轻饮下一口,继续说道:“他成日不再家,本就是个不管事的人,你不必担心。” 我眉头一挑,却只接过他喝光了水的茶盏:“你们家真是有钱。没几个人却偏偏到处都有房子。” 沈凌沉思片刻:“你说对了,我们家就是有钱。” “……” 我看着他的眼里有火光微微跳跃,忽然就不忍心把口中的话说出来。 那么多的屋子,那么大的屋子,一两个人住,自是清冷又孤独。 稍晚时候熹元公主差了个侍婢过来,特意吩咐晚间的饭要大家在膳厅共用。我换上一身干净衣裳,亦步亦趋跟在沈凌后头。 白日里熹元公主去慧音寺还愿,我并没有见到她。一想起她素衣黑发跪在佛前,我莫名觉得有些诡异,更有些害怕。 那样的一双眸子,黑得发亮,清冷无波,好似死物。 然而事情却向着我未尝预料到的方向发展着,熹元公主本事坐在堂中,却远远站起身来出门迎接,“二弟一路风尘,可累着了?” 那欢喜的神情叫我不得不用怀疑的目光将她里里外外翻看一遍,却什么结果也得不出。眼前的人女子身着大红曲裾深衣,头发绾成抛家髻,右侧簪了一支錾金衔珠大凤钗。细细的流苏垂下,一步一摇,端地是妩媚妖娆。 熹元,果然是当之无愧的楚国第一美人。 11 倾国倾城 沈凌客气的笑,“公主刚从佛寺回来,本不必如此辛劳。.info[]” 熹元脸上笑意更浓,微微倾了身子:“这么多年来你第一次带了位姑娘上门来,我自然……”熹元对上我的脸,微微怔住,脸色霎那灰败,“自然……是要慎重对待的。” 沈凌将我从身后拉到身前:“这是若湘的表妹,多年间在白露山上修行的王长安。” 熹元的笑颇有些尴尬,看我的眼神也不似先前那般喜气洋洋,只应付道:“原来是若湘的表妹。长安,这可真是个好名字。”又上下逡巡一番,“长得也标致,与二郎正好相配。” 沈凌低低笑开,很是高兴得样子:“连公主也这样说,我便不用担心爹娘那边会有什么意见了。” 我自动忽略了这一段对话,打量熹元的目光也拿捏得精准,她手上绞着的丝帕微微起皱,手心的汗甚至将帕子浸湿了些。 此时数九寒冬,江南再暖,也不至于如此。我断定熹元有秘密,却又在看到她眼里没有掩住的寒意之时颤了颤身子。 “可是冷了?”沈凌关切问道。 我乖巧的点了点头,熹元上前搀住我的右臂:“看我,一时说话高兴了,反将你们晾在这冰寒天地里头冻着。” 而我却感觉到有什么细细尖尖的东西扎进了我的右臂。暗自笑笑,不动声色的将那蠹虫送出体外。 针形蠹虫,巨嘴食脑,我将那蠹虫送走前还探了探,发觉那蠹虫的任务,是啃掉我脑海里关于《云水禅心》和东楼夜风的记忆。 由此观之,熹元不愿致我于死地,并不是心肠恶毒至极的人。 一餐饭尽管菜式丰富香味袭人,我却吃得索然无味,只看着沈凌熹元叔嫂二人不住地客套,从别后岁月到生意状况事无巨细一一谈了过来。到最后,终于谈到一个人――沈沁。 熹元面前的菜食几乎没有动过,谈到沈凌,更是将筷子搁在一旁:“他能有什么事儿,不过是老样子罢了!” 我终于提起些精神,这才想起一直招呼我和沈凌的人,只有一个熹元。刚进沈府的时候我明明看到老管家叫了一个小厮,要他去东门请主子回来。 怎么柏城规模竟如此之大,从东门到沈府走上一整个下午也走不到? 悄悄看了眼熹元,她语气之间虽很是伤感哀怨,眉眼间却没有半点儿愁苦之意。我越发来了兴致,这熹元公主身上疑点重重,说不定从她身上,可以找到那夜大风的由来。 菜渐凉,熹元犹自坐在主位旁边的位置上,并不下桌。我不好意思开口先离去,便陪她一起坐着。沈凌倒是自顾自喝着小酒,偶尔吃那么一两粒酥好了的花生米。 “朵香。”熹元清冷开口,淡黄云烟衫的姑娘从暗处走出来,恭敬地答到:“小姐。”――便是在三味居下逐客令的姑娘。 “安排人把这一桌的菜撤了吧!”语调飘忽不定,像没有根茎般,轻轻的一声喟叹。 “是。”朵香退下,出门招呼那一列原本就立在门外的侍婢家丁。我和沈凌下了桌子,正要表明回寝休息的心意,远远却传来一个好听的声音:“果真是二弟过来了?” 忙碌的仆从一时进退无度,都缓了动作,熹元的眼里有一闪而过的光亮,换了话:“换一桌菜来。” “夜深了,不必再去叨扰那么多人,把桌上的菜热一热就好。”那声音由远及近,仆从们端着各种盘子碟子下去,院子里一时空旷起来,而我在那院子里,看见另一个沈凌。 待那人走进了,又细细打量,才发现先前所见实是错觉。只是来人与沈凌一般高矮一般身形,面目轮廓又有相似之处,远远看着,像是沈凌的双生兄弟。 沈沁一身银白绸衣,衣边用银线绣了排排细竹,腰间一个紫苏木牌垂着蓝白两色的冰丝流苏,椭圆形状,中间雕了一对振翅齐飞的比翼鸟;一头乌发圈在一个白玉冠中,玉冠光泽莹润,定然价值不菲。 这一番仔细打量后我更加确定沈沁与沈凌不会是双生子。沈沁给人的感觉是慵懒却不洒脱,不似沈凌狷狂大气。 总而言之,沈沁更像个白面书生。 很显然,我打量沈沁的同时他也在打量我,半晌,他笑出声:“二弟当真艳福不浅,一出手便猎到个绝色美人。” 这话带着浓重的调戏意味,我皱着眉头望向熹元,她倒是一副不以为意的模样,甚至于,在看到我送过去的怜悯眼光时,还绽出一个倾城绝艳的笑来。 她那一笑极轻极浅,转瞬之间便消失不见。而我则在那刹那间便消失不见的笑容里懂得何为一瞥惊鸿。何以熹元,会得到楚国第一美人的荣称。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1 只可惜,倾城与倾国,错把终身托。 第二日醒得极早,天色仍朦胧,几颗星子挂在天幕上,疏落清冷,像极了一双双薄凉的眼睛。 在院子里走了不久,我遇上了熹元。按人间的规矩,公主无上尊荣,是这府上身份最为贵重的人。我屈了双膝给她行礼,她却好似没有看见一般,从我身边绕了过去。 阴沉天幕下,熹元长长的黑发半掩着素净无妆的脸,凄绝艳绝,比前次她素衣黑发的样子更叫人胆寒。 莫不是,这熹元公主,有梦游的习惯? 我被脑子里突然跳出的想法惊到,然而细细思量,又觉得这推测合情合理。我先前见她两次,次次在夜里。且她夜里与人前的形象差异颇大,若说她是梦游,这一切便更好解释。 只是那蠹虫已经提醒了我,这熹元虽不是什么丧心病狂阴狠毒辣的人,却也绝对,不是个十足的好人。 唯一叫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熹元身上没有半点法力,也没有半点被妖魔上身的痕迹,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凡人。可是那夜我看得分明,一缕轻纱遮了我的眼,轻纱落下,熹元已消失不见。 我回头望着熹元远去的身影,长长黑发相互纠缠,已然打到脚踝。 1:出自汉时李延年《佳人曲》。 12 美人在侧 阴沉天色给人的印象总归不会很好,目送熹元离去后我继续在院子里闲逛,逛了许久发现朦胧的天色仍旧朦胧。方才醒悟过来,今日是个阴天。 我在石桥上站着,桥下是一池枯荷。想来荷花真是个讨喜的事物,无论是富贵人家还是平头百姓都爱着它的清淡素雅。这一方小池弯弯曲曲绕着些亭台土石,水域支离而破碎,倒不像一片真正意义上的湖泊。 假山边上和高树底下的背阴处均有几株山茶花开着,走近看,却是纯白皱边的晨曦,粉红半重瓣的醉杨妃,以及白瓣勾红边的花芙蓉。 花开了一树,也落了一地,我埋下身子捡起一朵花芙蓉,白色花瓣边上的那一线红说不出来的妩媚。鼻尖凑进了些,茶花淡淡的香味浸入五脏六腑,浓淡合宜。 眼底现出一双小巧的银白软缎女鞋,我头也不抬:“熹元公主。” 长长的指甲映入眼中,而后青葱十指缓缓落下,左右晃了一圈,摘下了一朵晨曦。白衣身影靠着山茶后面的高大梧桐,慢慢蹲下身来。 我看见她将那一朵晨曦别再鬓间,单薄的花瓣在晨风中微微颤着,于是摘下一朵醉杨妃:“公主今日打扮得太素净了些,换一朵花别着吧。” “你不觉得我这一身装扮很奇怪?”熹元问道,清冷眸子平静无波,直勾勾看着我。 我打量着她,素衣黑发不施粉黛,正是三味居中的妆容。我面不改色地将手中的粉色花朵递到熹元手中,笑盈盈道:“只要公主愿意,怎样的装扮都无所谓。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白色不吉,失了皇家的郑重庄严。”我一本正经道。 熹元眸间染了一分暖意,颇有些如释重负的样子,反手将醉杨妃别再我鬓间:“好花配美人,这醉杨妃还是该由长安这样的妙人儿来戴。” 每次与熹元接触都感觉在跟人打哑谜,她说里的意思总是晦暗,须得你好好琢磨才能猜出个大概。 比如她今日本只是为了确定那蠹虫有没有成功吞食我那一段关于她的记忆,却拐弯抹角说了好大一通莫名其妙的话。 其实人心,没有那么复杂。 午后我才知道,清早遇到熹元并非偶然,沈沁在五更时分便已离去,而熹元很是体贴,挂着一张笑脸将他送出了门。 墙角嚼着舌根的小丫鬟正投入,我也不好意思打扰,于是安安心心坐在重重假山花木后头,听了个痛快。 小丫鬟声音尖细,正说得得意:“你可不知道,我昨夜正好当值,四更时主子便点了灯穿了衣要出门,公主说尽了好话才叫他勉勉强强留到了五更?” “公主会留人?这真是笑话!要是公主愿意留下人,依公主的身份样貌,留谁留不住?我看啊,是公主点了灯要主子走的。(..info好看的小说)”另一个小丫鬟年幼些,话里话外都有些偏袒她的女主人。 “你新来不久,自是不知道其中的缘由。”小丫鬟压低了声音,却不阻碍我继续闲听:“东门不是有个颜府?颜府里头没住什么达官贵人,只有一位夕颜姑娘。” “夕颜姑娘!”年幼的姑娘一声惊呼:“你的意思是……” “是这样的。”那丫鬟急急打断另一人的话,明显是不想把话说得那么直接:“听说去岁,那姑娘还给主子添了位小公子。” 身后的声音越发小了去,我也无心细听。红衣金钗软言温语的熹元和素衣黑发寒凉眸子的熹元在我脑海里来回晃悠,真真假假一时分不清明。 午后太阳露了脸,不那么冷。我向沈凌借用银两,他坐在书案前兴致勃勃看着我:“你借钱有何用?” 我不好意思告诉他我想要去逛花楼,绞了绞袖边,装出一副天真模样:“听说柏城物产丰富,有许多新奇好玩儿的东西,我想去买一些回来?” “喔?”沈凌眉头挑了挑,没有完全绾进发冠之中的几缕碎发斜斜飘在脸侧:“正好我也很少来柏城,就跟你一起出去逛逛。” “不用的……”我急忙摆手拒绝,很是为难:“我要买的东西,你去了会不方便的。” “没关系。”沈凌笑道:“沈家的生意我好歹打理了两年,底下也有不少店铺是售卖女子专用物品的。我陪你去,他们只会当我是例行检查。” “关键不在这里呀!”我扶额:“关键……”嗫嚅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我只好坦白:“关键……你若与我同去,我的事情,便做不成了。” “如此?”沈凌沉思,翻着书页的右手止了动作:“你能做的事我大都能做得到。除非你说你要去与哪一家的公子幽会?” 我翻了个白眼,小心吐出五个字:“月见楼,朝颜。” 沈凌领会我的意思,手中书本一合,将身子倾过来:“你忘了朝颜姑娘曾说了什么?嗯?” 又朗朗一笑:“朝颜自幼在月见楼里长大,知人识面的本领相当精准。你若变成我的样子去骗她,只怕会被她识破。既如此,不如换我本尊去会会她。” 我尴尬:“不是会一会那么简单的。”眨了眨眼睛,示意沈凌将耳朵凑过来:“你若真心要与我同去,就得不惜血本用尽心力诱一诱她。” “怎么个诱法?”沈凌微一侧脸,薄凉意味十足的红唇与我的脸颊相隔咫尺。 我的老脸不禁热了一热:“色.诱。” “你舍得?”沈凌一脸无辜状。 “呃,你向来有分寸。” “是么?你就不怕朝颜姑娘倾城之姿,我一个把持不住,便从了她?” 我退后一步,对上沈凌洒满星辰的眼睛,提醒道:“你也是极品美男子。” 沈凌撇了撇嘴:“有时候,还真希望你抵不住美色当前的诱惑。” 我:“……” 虽然沈凌替我去跟朝颜周旋了,然而我还是化身成了一个男儿。沈凌找给我易完容,我对着镜子里样貌斯文清秀的少年撇了撇嘴,不甚满意:“怎么不按我说的样子易容?” 沈凌找出一套青色长衫递给我:“没办法,你的身板儿太小了。若给你添上一张壮汉的脸,实在违和。” “……” 14 月见怨魂 姑娘软软翘了一个兰花指戳我的额头:“公子要求倒挺多。”言罢,眸光流转过去:“公子且等着,奴家去去就来。” 我如释重负,缓缓吐了口气,尽可能扬起一个“沈凌式”的笑:“那姑娘的动作可要快些,公子我可不愿久等。” 她一出门,我便跟在她身后,直到见着她转过屋角,方急急回到她那间房里,将自己变成面容粗犷的男子,衣裳也换成玄黑长衫。 临走前又觉得自己这样利用她有些过意不去,便将沈凌留在我这里的银钱留了些在桌上,桃花笺上也写下了两行短短的句子:“三春新柳怨,十年旧梦散。桃花依在却无人,倾城笑嫣然。” 诡秘一笑,我返身回到早些时候探到的怨气集结之地。然而那一团怨气已然消散不少,只飘飘渺渺的一两缕残怨还留在此处。 我将那两缕残怨收集到一处封进口袋里。正欲离开,被一个清脆好听的声音叫住:“你是谁?为什么要带走我的家人?” 我惊诧转身,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飘在空中,眼睛澄澈像是涓涓清流,没有半点儿妖魔化的痕迹。 我四下里望了望,行人各自来去,并没有注意到这里的异样。 “你快放了我的家人!”那小姑娘又叫道,颇带了几分威胁的意思:“你若是不放了她们,小心我今夜要了你的性命!” 我笑笑,这样的小姑娘,还真是可爱:“我可不能放了她们。.info[]不过,我可以让你和她们住在一处。”暗暗提起掌风,那小小的魂灵经不起强**力的牵引,化作一缕青烟,被我锁在空中。 我将她拿在手中,意外的发现她虽也是林月见遗留在世间的残魂,却半点儿怨气也没有。这实在有些难得,我手上都不忍使大力,将她小心翼翼放进另一只口袋里。 御风行至流破山,山上的花木精灵先是恹恹沉睡,鸟兽见到我却闹得欢腾。 “那个女子长得好像长安!” “长安?咦!果真是她!” “长安长安!你的劫历完了?近万年都没有见着你,我们很担心。” 我唇角攒起一抹笑,孟泽永远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我半主动半被动的在荒羽岛隐居万年,他却对我的旧友们说我是历劫。 花精木精渐次苏醒,见了我,也是一脸高兴,却又在高兴得同时现出一抹哀色:“可惜,孟泽仙君要同青丘帝姬赤芍成亲了。” “我知道。”淡淡打断耳边的聒噪,“你们放心,孟泽不来照看你们,还有我。” 流破山是凶山,这些草木鸟兽艰难生长,能存活下来已是万幸,而它们竟能修得神识,不得不说是孟泽悉心照料的结果。 自我修仙成功搬进未央宫后,沈凌下界的次数少了许多,待在流破山的时间也自然不会很长。至于后来,我躲进荒羽岛,便再不知道孟泽是怎样安排他的时间。只是每隔一月半月,我会叫阿樱带着天池水送去流破喂养草木生灵。 孟泽不在山中,我回到从前修行时打坐的洞穴里,将收集到的两瓣残怨拿在手中仔细打量。 第一瓣,浅白带灰丝,我将它放进鸟危剑剑柄上的碧蓝宝石上,宝石耀出清浅单薄的光,那一瓣残怨上的灰丝渐渐消退,变得和那小姑娘一样洁白无瑕。 第二瓣,浅白带深红,我如法炮制,碧蓝宝石却泛起橙色的光,好半天才恢复如初。 小心的将小姑娘拿出来,三瓣残怨变成灵魂化生之初的纯白模样。我念起凝魂聚魄的口诀,想要将三瓣灵魂合为一体。谁知那个未经净化的小姑娘却飘荡得厉害,怎么也不愿与另外两瓣灵魂合为一体。 无奈,我只得暂时停下手上的动作,拿起我的鸟危剑。 手指抚上碧蓝宝石,指尖微微颤动,那两瓣残怨所念念不忘的故事,尽数入了我的脑海。我的脑海里,有着花一般容颜的林月见,将自己锁在心镜之中,同时凋零同时盛开。 忽然便有些怀疑自己多年钻研心镜之术到底值不值得。想来,每用一次法术,我都要看一个故事,让自己的心随着主角的喜怒哀乐而跌宕起伏。 平白无故体会那么多伤心难过。由此观之,我是在找虐。 第一节,记忆是破败的灰色。灰色作底灰色勾边,二十岁左右的姑娘在雨里跪了一夜,面前的大门紧闭着。石狮一侧转出一位灰衣男子,长髯阔脸,手上拿一件长袍,眉目间颇有几分沧桑意味。 “师傅!”女子睁了一夜的眼睛里终于涌起起了波澜:“师傅,这就是你为月见择的良人。” “师傅,你向月见保证过的。你说他人品样貌都是一等一的好,月见跟了他,定不会受半点儿委屈。”林月见的声音有些粗噶,大概是被这一夜的大雨淋坏了。 长髯阔脸的中年男子上前,遮住落在林月见身上的雨,将长袍披在林月见身上:“是师傅错了,师傅对不住你。月儿,跟师傅回家。” “我没有家!。”林月见摇头,头上的水珠飞散:“我的父母都死了,我的夫君不要我。我早就没有家了。” “说什么胡话?你不是还有师傅么。”男子伸出附有薄薄一层粗茧的手:“来,师傅带你回家。” 林月见仰起的脸上忽然绽出笑,在晦暗不明的伞下不那么真切。她忽然撅起嘴角,像个撒娇的小姑娘:“师傅,带月见回家。” 冰凉的手被人握紧,突如其来的暖意叫林月见颤了颤,许是人冻久了,一丁点儿的温暖都会成为灼热火炉:“师傅,你今日将我从李府门前带走,可做好了与李家断绝交情的打算?” “从前是师傅看错了人。他既然如此不珍惜你,我也不必再在同他李家友好下去。”见林月见根本起不了身,男子将伞递给她,自己则俯下身子,将月见打横抱起。 “师傅。” “恩?” “以后,不要再把月见托给他人了。” “不会了。” 林月见安心躺在男子怀中,潇潇雨幕,柏城窄巷,天地间除了泠泠雨声,便只剩下男子的脚步声。 “蹬、蹬、蹬……”一步一响,是这世上最好听的情歌。 15 桃花失色 第二节,记忆是艳烈的红色。深红浅红一片漫漶开去,染成枝头桃花灼灼。 林月见的眼睛掠过重重人群,最终沮丧的埋下头。他不会来的,自己早已声名狼藉,而他犹是为人敬仰的诗词大家。这一来一往,岂不白白坏了他的清名。 “林月见,你可还有什么遗愿?”高高在上的监斩官好似对佳人即将身首异处也有些惋惜,难得温和的问道。 仅有的愿望?林月见自嘲一笑,是要他来吗? 还是,不要再来了吧。若是见了他,只怕自己会走得不安心。 她缓缓摇头,目光穿过千山万水,恍惚间还是多年前,他擒着一根桃花枝:“月见,春有病魔毒瘴,亦有碧柳新桃。你要多关注这些好的东西,其他的,师傅来处理就好。” 她接过桃花枝,咳嗽了两声,却甜甜一笑,苍白的面上浮出一丝红晕,比桃花还要娇艳:“月儿记住了,师傅!” 最后一次打量这个人世,林月见抬起头,湛蓝天空上一对鸿鹄展翅飞过,心头莫名就觉得不甘!原本她也该是那自由高飞的鸟儿,却在他的“好心”安排之下生生断了翅膀。 师傅,你可知道!月见有多不甘心! 转瞬已是血雾飘散,四散的魂魄聚在一处:“碧柳新桃,碧柳新桃,谁倚花枝说春好,谁送相思不成调……” 每一缕魂魄都在轻轻唱和,最后却聚成两个形体。一个澄明若溪,一个妖娆无比。 一人两魂,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奇事。一旁干净的魂魄又动了动,我解了她身上的束缚,又渡了口气给她。小姑娘面上颇有些怒意,狠狠瞪了我一眼,十指变换分明是想要逃跑。 我手持鸟危剑在空中划出一个结界,那姑娘见势不妙,却又无可奈何,回过头来满脸愠色:“你究竟要做什么?!” 我淡笑,手扶在透明的结界上:“你究竟想要做什么?林月见。” 她瞪大双眼:“你知道我是谁?” “若不知道,我又为何要帮你?”我幻出一枝桃花拿在手中,轻轻在她眼前晃了晃:“柏城的桃花,已经好些年没有开过了。” 她的脸色变得落寞,慌乱眨着眼睛,睫毛在眼光的流转之间投下一片光影:“师傅说,等来年柏城桃花开,他就来接我。” 二十八年前的秋天,林月见被问斩的夜晚,柏城桃花尽数绽开,却在第二日,连花带叶尽数落去。 世间再无林月见,自此柏城无桃花。 夕阳渐斜,我独自一人走在柏城的大道上,有风含潮,挽发的发带飘起,委实不符合我现下的粗犷样貌。 林月见遗留在人间的除了浓厚的怨气,还有一缕魂魄。那魂魄只保有年少记忆,从出生起,到她十四岁被送到李家为止。 而她的年少记忆里,独独住了一位长髯阔脸的男子,男子样貌并非上佳,却儒雅得不能再儒雅。 苏以归,楚国百年难遇的诗书奇才,是她的师傅,是她的良人,亦是,她穷尽一生也没能躲开的梦魇。 “那,你治好了城中的桃花,可要记得将我领回去。不然师傅回来找不到我,会担忧的。”十四岁的林月见眼神澄澈如圣洁月光。我不忍拂了她心中的念想,微微点头算是应答。 可是死了二十八年的桃树,早被人伐去做了薪柴,我又哪里有那翻云覆雨手? 路边有人支起摊位,将货物摆上架,我一路走过去,停在一个面具摊前。 摊前摆在最亮眼处的面具做工十分考究,纯银作底,缀了好些白水晶,又在左上方镶了一朵红玉髓雕成的桃花。素净中横生一点妖佻,很是耐看。 我正欲买下这面具,一只骨节分明的手却快过我将面具拿在了手中。我抬眼,面前的人银白绸衣,同沈凌七分相似的脸上浮出一抹歉疚的笑:“内子实在喜欢这面具,还望兄台行个方便。” “我也只是看看。”我客气笑道,眼睛却往他身后看去,夕阳深处立着一位眉眼温顺的姑娘,姑娘润鼻樱唇,目光温软像一汪碧水,直看得我都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那样魅惑人的一双眼睛,生在这样一张干净的脸上,却没有半点儿违和感,实属难得。 “夕颜!”沈沁将那张面具戴到自己脸上,“这张面具倒像是真品!” 夕颜将面具从沈沁脸上揭下仔细翻看,半晌,摇了摇头:“不是这一张。” 沈沁疑惑地看着夕颜,夕颜笑笑:“这张面具也算是仿得很好了,几乎所有的细节都注意到了,用的材料也金贵。只是……”夕颜深深望了沈沁一眼,将红玉髓放在光亮稍强些的地方:“林月见被官兵带走的那一日,将这面具砸向墙角。红玉髓经不起重击,内里生了裂纹。” 沈沁拿过面具细细打量:“果真!还是娘子观察的仔细些。”言罢,将面具搁回远处,陪在夕颜身旁远去。 夕颜身形娇小,在沈沁身边显得格外小鸟依人。我将那张面具拿在手中,丢了一锭元宝给摊主:“可够了?” 摊主欣喜的声音连连传来,“够了,够了。” 我握紧了手中的白银红玉打造而成的桃花面具,轻叹了口气。为把满院春锁住,桃花银铸也不惜。林月见对苏以归,哪里是单纯的师徒之情?而沈沁对熹元,又哪里有半点夫妻情义? 可惜那个长髯阔脸的男子,写了千百首婉约词也不愿回头看他徒儿的心事。以至于他那个原本活泼跳脱的徒儿,在漫长又漫长的等待里,变作了自己笔下那种梦落深庭的怨女。 远远地看见独坐在月见楼边的沈凌。楼前人影憧憧,而他坐在楼前金桂树下单手支头,一动不动的模样,像一尊玉山。 “沈凌。”浑厚的嗓音从嘴里发出来,这才想起自己仍是个男儿身。并且这男儿的脸,还不是沈凌一早画上去的那张。 他仍是一动不动,想来并没有听到我在叫他。我朝月见楼旁边的小巷走去,想要在那里换回原本的样子。 刚走进巷口,手腕被人拉住,一阵大力将我拖进一个一人的怀中。握着我的手有些凉,透骨凉,沈凌好听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长安,你怎么总是这么叫人不省心?” (阿暮冲新书榜,请大家多多支持,求鲜花求收藏。) 16 梦里如她 此刻我的身形并不比沈凌矮,且较他还要更壮实些,被他这样小心的搂在怀里,实在别扭。ww.vm) 我使力将他拽到身侧,将他搂在怀里,居高临下看着他:“爷还想娶个美人儿做妻子呢!你这等有特殊癖好的公子哥儿离我远点儿!” 沈凌先是一愣,随后笑起来:“你以为,就依你现在的样子。柏城里那些有特殊癖好的公子,会看得上你?” “……” 若是要我选出此生最难以忍受的事,那么和沈凌比嘴皮子功夫一定会和不吃蜜饯一样榜上有名。 沈凌站在巷口说要为我遮挡巷外行人可能投射过来的目光。我在他身后思量了片刻,终于走上前去戳了戳他的肩膀。 “怎么?”沈凌见我的样貌并没有变回去,“你害羞?” 我指了指街上那些个来往的女子,均在看见沈凌时顿了的步子:“我觉得,你如果不帮我看这个门,我会自然些。” 回去的路上路过一截少有人烟的路,沈凌硬是解了我的法术,叫我变回了原样。 我追问沈凌是否在朝颜处找到了一些有价值的东西,他思索良久:“当然。” 我离他近了些:“说仔细些呗!” 沈凌支起折扇,雕了芍药花纹的扇坠儿一晃一晃的:“朝颜姑娘才艺双绝,琴棋书画无一不通。我见她跳那一支《凤凰台》惊才绝艳,于不动声色间勾动人心,丝毫不亚于她的胞姐夕颜。” “惊才绝艳。”我撇撇嘴,“我在皇城就听人这样夸过她了……你说……夕颜是朝颜的胞姐?!” 沈凌点点头,“是这样。” “难怪!”我轻轻叹道,难怪见着夕颜的笑会觉得莫名熟悉,原来是与朝颜血脉相连。可是细细推敲其间又有不合情理之处。沈沁与夕颜情谊深厚,不至于叫她的妹妹还在烟花所才是。 难道,这两姐妹对彼此心存芥蒂。是以,做姐姐的宁愿隔岸观火,而不愿向妹妹施以援手? 忽地起了一阵风,吹得路旁的树叶扑簌作响。沈凌将外衣解下披在我身上:“你仔细些,不要被吹坏了。” 我笑笑,按住他的手:“我不怕冷的,你的手才真的凉得吓人。” 沈凌却硬将衣服给我披好,还在我胸前系了个结:“你呀,什么时候能不驳我的话呢?” 我默不作声,低下了头,月光淡淡的,穿过树影落在地上。指尖碰到腰间的冰凉红玉髓,我将桃花面具捧了出来,笑嘻嘻的将面具带到脸上,两只眼睛眨巴着向沈凌炫耀:“听说这面具是按苏以归做给林月见的那一张做的,怎么样?有没有很漂亮?” 按住面具的右手被沈凌按在耳边,他突然倾身向前,右手搂住我的腰身将我往怀里一收,我瞪大眼睛,眼中所见,是他比星辰还要漂亮的眸子。他缓缓埋下头来,眼睫似蝶翼般轻颤。 “沈凌……”我呆呆出声,一时间惊讶得再说不出别的什么话来。 腰间又是一紧,一颗心在胸腔里七上八下,沈凌拨着我右耳边的发丝,忽然将面具揭了下来。 唇上传来冰冷触感,待我从痴傻的状态中回转过来,沈凌已是一脸的心满意足,抬手将面具戴到了自己脸上:“这次倒听话,要是以后都这么听话就好了。” 万年时光之中,从没有谁同我有过这般亲密的接触。一时间只觉又羞又恼又慌又乱,却又实在不知道要拿他怎么办。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唇,分明与先前一模一样,一颗心摇摇晃晃,始终安定不下来。 沈凌轻快地步子停了下来,在我身旁饶了几圈:“你可怨我?” 沈凌的身影在月下有奇异的美感,紫衣黑发,银色面具上的红玉髓妖娆无比,在瞬间开出花来。我看着他欢喜的动作,那小心翼翼的语气传入耳中,竟让我半点责备也生不起来。 摇了摇头,言语间的平淡之意连我自己也不曾料想到:“你也是无意为之,我便饶过你。” “我这可不是无意!”面具遮了他的脸,却也让他的眼睛越显风采烨烨。 我在他的眼睛里看到自己的若有所失,怏怏的神色委实难看,于是牵起嘴角笑笑:“那我以后为了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可一定要和你保持距离才是!” “那一定的距离是多远?”沈凌向我前进了一步,“是这么远?” “或者,是这么远?”又是一大步,他站在我身侧,衣袖与衣袖摩擦发出“嘶嘶”声响。 我突然偏过头问他:“沈凌,你为何会认定我是你的梦中人。” 沈凌的眼底染上笑意,星辰一般的眼睛清亮无比:“因为我不会认错人。” “如果认错了呢?”我不依不饶。 “如果真错了……”沈凌踌躇,我侧身看他,银色面具轮廓分明,叫我根本没有机会去窥探他的心思。 “如果真是错了,你当如何?”我又问了一遍,打定了主意不问出个结果便不住口。 沈凌面容严峻如故,我冷然一笑:“你看你说的独一无二,果然是骗人的。你心心念念的只是你的梦中人,而那梦中人的模样又只有你才清楚。如果你愿意,谁都可以长得像她。” 刚迈出步子,凌厉的罡风自头顶刮起,我下意识要拔出鸟危剑,却是半点力气也没有。身子轻飘飘悬在空中,天地在霎那间旋转,有人拉紧了我的手臂,侧脸看过去,白银红玉髓面具从他脸上浮起来,沈凌好看的脸上满是坚定: “如果真错了,那我便将错就错!” 这答案叫我心满意足,安稳踏实的情绪蔓延开来,我竟然昏沉欲睡。只是拽着我的那只手用力实在霸道,罡风在上也没能叫他把我的手放开。 我微微一笑,天地在一笑之间回归混沌。 隐隐只觉身处烈焰之中,而百步开外之处,遥遥一只骨节分明的手:“青璃,过来!” 我不知道这是我呆在这石室的第几天。一直没有变过的的漆黑和寂静让我辨不清黑白也搞不清状况。只能从冰凉的触感中了解到自己被锁在了一个石室之中。 我应该是被人施了咒,空有一身法力都连照明视物的法术都使不出来。 17 被困冰窖 一片亮光撕裂头顶的巨石,成一个圆形小孔。那孔口越长越大,光线越来越强,一时晃得我连眼睛都不能再睁开。 片刻过后,我微眯双眼,原本刺眼的白光没了,只有一盏欢快跳跃的烛火。端着烛台的熹元素衣黑发,目光凛凛:“我一早就猜到是你。”她微微叹气,“本来不想将你牵扯进来,你却偏偏趟了这滩浑水。” “哦?”我勉强支起一个笑:“这么说,你和林月见,都在为同一个人卖命?” “也算不得卖命,各取所需罢了。”熹元将烛台放在地上,我这才终于有机会好好打量自己待了好几天的环境。 入目一片雪白,寒冰晶莹透明,这地方,原来是一个巨大的冰窖。心间不免一阵恶寒,幸亏自己有个仙身,不然,只怕早冻死在了这冰窖里头。 “把林月见的残魂交给我。”熹元阴冷说道:“我可以放你走。” 我两手一摊,无可奈何道:“真不巧,几日前我已将她送去了流破山。” 熹元明显一愣:“流破山?”看我的眼光更是带了几分怀疑。 我在她满是怀疑的眼睛里笑得明媚:“孟泽仙君的流破山。” 她眉头阴郁之色越见浓厚,却递给我一个包袱。(..info)我将包袱接在手中,沉甸甸的,颇有分量。 熹元额上的黑玉额饰光泽微冷,她回望我的眼神,有些凄凉。 头顶又是白光乍现,我趁机上前紧紧抱住熹元,她许是没料到我会用上这么一招,用力想要将我推开。 只是我哪里舍得这样的机会,前几日厚重的黑暗与永久的寂静逼得我快要受不住,若是再来一次,岂不叫我发狂? 白光之中乍现一道紫色锋芒,剑锋破空而来,速度奇快,堪堪对着熹元的咽喉。熹元埋头一避,剑芒擦着发髻而过,将她一头青丝挑乱。 “放开!”气急败坏的声音,是朝着我吼来的。 我清醒的放了手,紫衣人剑眉星眸,一等一的俊朗。手中挽出道道剑花,直对着熹元的要害之处。 高手对决的时候,没有战斗力的人就该躲远些,免得叫战斗中的人分神看顾,使不出真本事。 我将这样的明智决策视为有自知的表现,它的反面,是不自量力。 沈凌便有些不自量力,熹元一味避让,迟迟不肯出手,分明是不想伤他。他却一根筋似的御剑斗法,剑花翻转极快极烈,终于将熹元逼到冰窖的一角。(..info无弹窗广告) “黎婀!”魅惑的声音不知从何方传来,却飘散在冰窖里的各个角落,“你还想不想我帮你把事情做好?” 熹元一咬牙,伸手握住沈凌的剑,就势将沈凌控在手中,我惊异的看着她的手,明明割破了的手,竟在转瞬之间完好如初。 生死人,肉白骨。普通人怎么会使出这样的法术?! “对不住了!”熹元低低一声,十指变幻,她的脚底生出青烟万缕,漫开了,散出桃木的香气。 而我在桃木的香气中,沉沉睡去。 这一觉睡得很安稳,不似前几日那般总在夜里惊醒或是冻醒。 我抬头看了看头顶的一片黑暗,迟疑不已,并不能确定沈凌与熹元是不是真在这石室中打斗过。这几日在这无尽的黑暗中神思恍惚,总是做一些奇奇怪怪的梦。 缓缓伸了个懒腰,手撞上一个温热的物体,我眨眨眼,向前探了探,那个温暖的物体尚在原处,未有动移。 “沈凌?”我迟疑问道? 并没有人答话,却能听到微微的响动,我将手收回,再探去时,那温暖的物体已然消失不见。 果然是我深思恍惚以至于触觉都不准了么?一双手忽然覆在我的手上,分明是冰凉,我却觉得极暖。 沈凌的自责传入我的耳朵,他的声音浅浅的,像是叹息:“总有一天我会变得强大,到那时,没人能再伤害得了你。” 我并不回应,那罡风能将我震晕,且熹元幕后的那个人封印我的功法力封印得轻而易举,一定是有很大的来头。沈凌打不过,才是正常。 我曾经仔细观察过熹元,她的身上没有任何法力。然而早些时候她与沈凌打斗,却赢得轻松。想来,那幕后之人并无心让熹元堕入妖魔界,只是将自己的法力借了一些给熹元罢了。 我在地上摸索一阵,终于找到熹元递给我的那个包裹,摸索着打开,里面是一些厚棉衣,并着数块干粮。 微微叹了口气,我将包袱递到沈凌身边。他接过,愣愣一声:“她的心地一直不坏。” 我却只回想起那剑花四散,紫色剑芒若游龙走凤,每一剑都是指着熹元的要害之处。 “其实我……”沈凌的声音带了丝苦痛。我闭上眼晴,赶在他欲言又止之时开口:“你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夕颜。” 原来沈凌那夜虽也被罡风刮走,醒来时却是在颜府。夕颜给他熬了碗姜汤过来,明明暗暗都有提到熹元与死在二十八年前的林月见有些关联。 他虽是不太相信,却找不到其它线索,只好跟踪熹元。跟了三日,终于跟到了这里来。 我怅然若失:“原来我已经在这里呆了三天。” 良久无话。我有些懊恼自己的口无遮拦,他甘愿为我入险境,也一定是带了将我救出去的心思。 熹元的又一次探望来得很快,只是前头还站了个银发男子。男子而上戴着张桃花面具,身上泛着白色荧光。 这一次,冰窖上空并没有被打开,面具男带着熹元,凭空降临。 沈凌先我一步站起身,紫色衣袍将我遮在身后,我望着他挺直的脊背,无端想起一个人。 空旷无垠的土地上,堆积如山的梧桐枝被点燃。烈火焚烧百日而不息,百日后,一只火凤腾空而起。 “小凤凰?”软软糯糯的小姑娘声音,“可是你,小凤凰?” 火凤在天空盘旋数圈,落在地上,分明是个紫衣黑发的成年男子。 近日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幻觉,我缓缓站起身。沈凌眼眸低垂,口型动了动,是三个字: 不要怕。 18 怨灵非灵 面具男却发出森冷笑声,递来一个凉凉的眼神:“这姑娘可以自救,我又何必成全你来做救美的英雄?” 沈凌回之一笑:“你想多了。” 我自沈凌的身后走出,面具男手里捧了掌心大小铜器,手炉形状。他看向我时目光一滞:“我还说是谁这么爱管闲事,却不想,又是你。” “又?”我和沈凌均是一愣,熹元的神色也变得古怪。 面具男捧着铜炉的手顿了一顿,眼里划过一丝狡黔的光:“罢了,罢了。看你与我一位故人相像,我也就不为难你。你将林月见的残魂交给我,我便放你们走。” 我双手一摊,颇为无奈:“你们抓我过来,就是为了这事儿?” 熹元和面具男俱是重重点头,我不禁扶额。我原本没有想过要将林月见的残魂抓走,只是觉得流破山灵力充足,于残魂而言,是再好不过的修养所。 面具男却不愿与我们同去,他解了我和沈凌身上的封印,指尖还在铜炉上摩挲,巨大冰窖却在倾刻间消融。 重见天日,我的心稍稍安定下来,打量着周遭荒无一物的伶仃风景,我按住腰间蠢蠢欲动的鸟危剑,强撑起一个笑:“还请在此候上片刻。” 面具男点点头,“我是不愿等太久的。” 我会意,报以一笑:“绝不会。(..info好看的小说)” 长风浩荡,面具男的银发泛着流水般的光泽,他一掌控风,将我们三人送至高空:“对了,若是你见到孟泽,不妨提醒提醒他,与中曲山系里锁着的万千妖灵相比,不周山的饕餮兽,没有半点儿调查的必要。” 我冷了眸子,借风使力,将熹元落在身后。沈凌第一次有些怅惘:“你是九重天上的仙子?” 见我不说话,又沉默了片刻:“中曲山,是流放妖魔之处吧。” 我仍是不说话,抬头看见他手足无措的模样,鼻头没来由一酸,:“沈凌,我害怕。” 他眼里黯淡神色一闪而过,同我对视良久,终于缓缓开口:“我的法术,在中曲山的妖魔面前微不足道。” 我将眼神收回,心间有丝丝痛楚:“那是仙界的事,一般说来,他们不会牵扯到凡人。” “可是,即便我的力量弱小如斯,我也要将你,先护在身后。若有人敢伤你,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我惊诧,又觉得有些莫名其妙。沈凌在我面前向来不装不作,可我也晓得他的性子沉稳有度,从不胡乱开口许诺。 在世间他是会文会武有勇有谋有才有貌的佳公子,人品相貌都没得挑。可就法力这一条,六界之中高过他的人,不在少数。(..info无弹窗广告) 我勉强扯出一丝笑:“就信你一次。” 他微微唅首,很是满足。 万里江山在脚底飞速掠去,我望着这天地浩大,忽然就皱了眉头。 “怕什么?想闯祸随便闯就是,捅出天大的娄子,有我给你顶着!” 突然飘进耳中的话让我不禁分神,四处望了望,熹元和沈凌一前一后,各自揣着心思疾行,并未言语。 林月见被斩首后聚成两个灵体,一为魂魄,一为怨灵。怨灵并无真切的形体,只有怨气在长年累月的积攒过后达到无法排遣的程度,才会凝聚成形。 是以,上次在柏城东门,怨气虽已散去,却还是被我捉了两瓣。 也不知是哪一方的错处,林月见的怨灵里包含了一缕魂魄——便是那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 得了魂魄的怨灵有了依托,极易生出形体,只是构造上不那么严密,极易散开。 想来,我带走了那残魂,使得怨灵更难凝聚,是以,才会惹得面具男这般对待。 只是,林月见的残魂如此干净,当真要将她变做怨灵的载体么? 接到她时她与一山精灵玩得正欢,我走过去,将一株东倒西歪的陆莲扶起。林月见愣愣看我,“你是谁?” 我将鸟危剑拿在手中:“那日将你带到这儿来的人。” 她的眼睛瞬间弯如新月,“原来你是个漂亮的姐姐!” 我微微点头,侧过身示意她看向我身后,熹元素衣黑发,寒凉眸子里一丝暖意:“卿君让我来接你。” 林月见连连退步:“婀儿!”却是有恳求的意思,“婀儿,你明知道和卿君签下交易的不是我。我只是想留在人间等师傅回来,她们却是想要找到师傅而后置他于死地。婀儿,我和她们不一样!” “你的意思是?” “我不想回到卿君身边。”小姑娘的大眼睛眨得甚是无辜,“你不知道他有多恐怖。” 我颇有深意望了望周围的花木鸟兽,它们颇为羞涩的埋下了头,一只黑蝶绕在我耳畔:“真的不是我们让她乐不思归的。” 我:“……” 林月见的话又指向我:“姐姐,柏城的桃花可活过来了?” 我歉疚摇头:“不曾。” 她的脑袋耷拉下去:“也是,卿君都没有办法让柏城的桃花开,更何况是姐姐呢。” 我刻意引她说话:“你不是说这些残怨是你的家人?怎么今日又不愿回去与她们团圆?” 林月见小指绞着衣角,“因为我从前不知道,若是和她们结为一体,会变成怨灵。” “我不愿变为怨灵。”她傻傻笑到:“我不要恨师傅。” “你若不想,卿君也不会勉强你。”却是熹元说道,“你忘了卿君怎么说?” 我好奇转向熹元,林月见涨红了脸,颇为恼怒:“黎婀!都说了我不认识李君同!” “李君同……”沈凌喃喃念道。 我不解,沈凌轻轻开口:“李君同,是林月见的夫君。” 兜兜转转,话题还是回到了三十年前。 我将面具男及中曲山系的事情写在一片陆莲叶片上,让一只灵鸟衔着它飞上了九重天。 我将林月见带到面具男面前时他颇为惊讶:“用了四个时辰,你的速度怎么这么慢?” 我嫌弃地看了看他这寸草不生的荒凉居所:“谁叫你住得这么偏远?” 面具男大笑起来,将林月见引入铜炉之中:“看来,还是有些东西是和从前一样的!” 他笑得委实诡异,我迟疑开口:“你该不会出尔反尔,不放我们走吧?” 面具男笑得越发清脆:“不放你,仙界怎么会乱?” 又招呼了熹元小声说了几句话,只见得熹元面色一滞,转眼却是泪光盈盈:“多谢卿君。” 风声暗起,面具男和铜炉消失在视野里:“对了,我的名字,叫卿尧。” 19 推己及人 柏城已经两日没有出过太阳,一座城在雨中迷蒙。(..info) 沈凌提了笼水晶虾饺到我的房里,我看着那几近透明的饺子皮儿,依旧是没有食欲。摇了摇头,将水晶虾饺推开:“吃不下。” 沈凌仿佛早就料到,不知从何处拿出个小盒,小盒上印着三味居的名号。我迟疑望着他,他眉头一挑:“想来你还不知道,三味居在一楼设了个单卖蜜饯的小铺,做工极好,已经成功拿下了建业的蜜饯市场。” 我将头凑过去,沈凌打开盒子:“丁香李雪花应子,我记得在永镇你曾经提到过。” 我感动,伸手就要把盒子接过来,沈凌却把盒子盖好了放回身后,嘴角弯起,望着那笼水晶虾饺:“先把它给吃了。” 我望了望那虾饺,又望了望那蜜饯,终于狠下心肠,拿起了一旁的筷子。 “这样才乖。”沈凌笑得心满意足,“你这样不吃不喝,很吓人。” 我撇撇嘴:“你还是不相信我是神仙?” “信啊!”沈凌朗朗笑道:“所以才想要对你好一点儿。想来你在天上很少吃肉,不然也不会对蜜饯这么痴迷。.info[]” 我扶额:“我……我什么时候爱吃肉了?” 沈凌愣了愣,旋即露出一副你我心知肚明的表情:“一个人的眼神,是很容易出卖人的。” 见我直直望着他,沈凌双肩颤了颤:“我是推己及人。小时候我对糖葫芦抱有极大的兴趣,可是上了广清山就再也没有吃过它,于是每次吃饭到吃不下去时就把碗里的饭想象成糖葫芦。时日一久,对糖葫芦的感情还在,却不愿再吃了。这大概就是习惯的悲剧。” 想起我爱上蜜饯的原因是孟泽为了教化我,沈凌也算猜得没错。我面上一红心下一囧:“这是推己及人的悲剧。” 不过,沈凌小时候竟然对糖葫芦抱有浓厚兴趣,这着实让我刮目相看。 沈凌那厮却凑过头来,“柏城很流行一个叫‘黑历史’的词。这词内涵深刻可谓包罗万千,我刚刚也算是把自己的黑历史告诉你了。作为交换,你是不是也该曝曝你的黑历史?” 我夹在筷子上的饺子落回了盘里:“你的定义不明确,没听懂。” “……” 沈凌的表情着实叫我为自己刚刚撒的谎有些不好意思,放下筷子,我望着他手里的蜜饯郑重说道:“你猜对了,我小时候就是很爱吃肉!” 沈凌拈了一粒花应子送到我嘴边,我接住:“三味居怎么会卖起蜜饯来?” 沈凌指着三味居标识的上方:“你没注意到这里有个沈字?” “……” 卿尧的事情我并未再提到过。(..info)是以,即便阿樱的下落仍然没有眉目,我也不曾去找过熹元一次。 我怎敢提?玉华殿上孟泽喃喃轻语:“若不是,她的额上幻出了芍药,有朝一日为仙界寂灭,也是天命。” 卿尧啊!可是上古书籍里面的人物——万年前被梵央青璃两位神君剥去魔体,封印魂魄藏进中曲山系的魔君! 我怎敢告诉孟泽?我又怎敢,不告诉孟泽? 没有勇气又不能坐视不理,想起流破山上我曾用陆莲花叶写了封信送给孟泽。于是打定主意,等到孟泽再次下凡来找我,我便把一切和盘托出。 也不知道自己是为什么会对仙界如此不自信,仿佛若是魔族真的全部冲破结界倾巢而动,仙界就一定会走到拿我去祭剑的地步。 终究,还是青璃神君的下场,太惨烈。 一想到这几日可能会是在人间待的最后几日,还是有几分怅惘。怅惘之余就试着自我安慰,原本我一介凡人,运气好点也只该有百岁的命格。上天赐我机缘让我修仙得道多出上万寿命,实在是待我不薄。 只是对不起沈凌,他烈烈的情感,只怕我回报不了。 下午天气渐渐放晴,沈凌去柏城的各个沈家店铺察看营运情况,熹元也跟着一路。我无意出门,在沈府花园里看见阳光斜斜的射进人工湖泊上的小亭子里,便进了那亭子晒太阳。 冬日里的阳光不会有太高温度,却因为天气的寒凉而显得格外温暖。我背靠亭柱坐下,手中不断变幻出细小的石子。石子一粒粒自我手中飞出,在水面上打出好几个圈儿,重重沉了下去。 这是我的绝招,自幼炼成的,从没荒废过。当然,仙帝有明文规定过不得随意往天海里面乱扔垃圾。毕竟,于天海而言,海底就是人间。 仙界吃水果很讲究,一般都是使用之前便将果核剥离开了储存起来。我想着仙界存那么多果核用处不大,于是在各位仙人那儿求了不少收好,无聊了便拿它们打水漂玩儿。 据若湘说,有一年她在人间,身份是个公主,公主成亲,她留下人偶正欲离开,忽听得喜厅里人声大震:“有仙赐果!公主与驸马当真是天作之合!” 若湘回头看了看,新郎官儿手里拿了枚粗壮桃核讷讷无语,却是公主的皇帝老爹激动地从主位上跳下来,将那枚果核抢在手中:“天降祥瑞!天降祥瑞!快来人将仙果种下!” 片刻,那桃核被种进花盆里,片刻便发芽抽枝,开花结果也只在片刻之间。若湘说,她当时一看到桃核,顷刻就想到了我。 我还颇有些不好意思,没有想到自己随便玩玩儿游戏都能玩出个“天降祥瑞”的好名声。 只可惜我的恶劣行径终究被传到了仙帝耳中,他让孟泽转交给我的话是:“如果实在闷得慌,也可以出岛玩玩儿。” 于是便有了这次的下凡。 水漂打得正起劲,面容温婉眼睛勾魂的女子走至我跟前:“王姑娘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吗?” “夕颜?”我疑惑看她,怀中抱着的婴孩已有岁余,白白嫩嫩的,甚是可爱。 她将手中的婴孩递给一旁奶妈打扮的女子,温柔的拨了拨孩子的小脸蛋:“将小少爷带去老爷那里。” 再看向我,微微一笑:“今日是承平周岁生日,沈郎带我们母子二人回来祭祖。” 20 血玉引路 夕颜留给我的印象并不太好,我淡淡应付她:“小公子有这样疼爱他的一双父母,真是福分。ww.vm)” 夕颜笑笑:“王姑娘说反了,承平是夕颜的福分才是。” 我眉头一挑,终于注意到她在姑娘二字前加了“王”姓:“你知道我是谁?” “这是自然。”夕颜手中拿出一块血玉,按在我的手心,笑容里颇有几分挪揄意味:“二郎的婚事始终是我们一大家子人的心事,而今有了王姑娘,也算了却了沈家一桩心病。” “至于这玉……”她沉吟半晌,将我的手指合拢来握住了血玉:“想来以后妯娌之间免不了要打交道,这就算是我送给妹妹的见面礼,还望妹妹不要嫌弃。” 我正欲推脱,远远响起婴儿的啼哭之音,夕颜慌忙起身:“承平总是片刻都离不得我。妹妹见笑了,还请允许夕颜先行离开。” 我看着她的背影愣愣一笑:由王姑娘到妹妹,她这称呼也变得够快。 手中血玉如血嫣红,我细细打量,蓝田好玉,只怕也花了不少价钱。 耳边的婴儿啼哭声却半点没停,我好奇走向夕颜离去的方向,那哭声渐小。回到亭边,却哭声渐大。 心下赫然,眼神不由自主望向这片小湖泊,一簇衰荷尽显颓势,茎叶软软倒在水面上。那啼哭之声越来越烈,我脊背生凉,拔出鸟危剑向那一簇荷花走去。 那哭声,果然是从荷花根部传上来的。 我打了个激灵,转身有想要离开的心思。要知道,若是水下的婴孩长得可爱也就罢了,可若是缺了胳膊少了腿,我的小心肝就实在承受不住。 想起之前夕颜的种种表现,我将血玉扔至一旁的草地上,捂住耳朵,那噪杂哭声果然消失不见。 夕颜的算盘打得这么好,是想要由我,来揭出个什么秘密呢? 冷风拂过,残荷摇曳,颓败的光景更像是风烛残年的老人。我不太愿再淌进浑水之中,转身走出花园。 走出花园,却又撞见沈沁夕颜抱着他二人的宝贝儿子承平。沈沁微笑着同我打招呼,我尴尬笑道:“沈公子待孩子真好。” 沈沁一脸欢欣:“我自己的孩儿,自然是要好好疼爱的。” 此时我们的位置恰在那一日我清早散步遇见熹元处,熹元脸上素净无妆,眸子寒凉不带半分人气。一个正妻,混到长年累月离群索居的地步,也真是难得。 也不知道沈沁是不是故意挑了熹元不在家的一日带着承平夕颜回沈府。总之按着沈沁的要求把承平该走的仪式走完,府里的大多数人都被折腾到了筋疲力尽。 沈沁却自得,掏出数个红包发到府中众人手里,赶在太阳落山之前带着妻儿离开了沈府。 有人称赞沈沁的大方,却也有仆人唾弃道:“主子向来不管事,哪里有这么多银子花?还不是公主日夜操劳,为他攒了钱送去!” 沈家的奴才一向有趣,在这柏城沈府分化得尤其厉害,一派把公主当做世间真理一般崇拜着,另一派则中庸,表示自己对沈沁没有恶意。也就是说,整个沈府那么多号下人,没有一个是讨厌熹元的。 然而对一个女人而言,得不到自己夫君的爱惜,讨到再多人的崇敬欢心,又有什么用? 耳边又是一声幽幽叹息:“若是心儿小姐还在,公主的光景也不至于凄凉如此。” “心儿小姐?”我皱起眉头,迟疑问道。 面前的一双老奴面面相觑,思索片刻,终于开口:“王姑娘是迟早都要进沈家大门的人了。老奴便告诉你,公主早年嫁来沈家是有孩子的。只是那孩子命薄,长到两岁出天花去了。还望姑娘以后说话小心些,别碰到公主的痛处。” 我沉沉点头:“定不会。” 躲回屋子里,我千里传音叫来若湘。她来时身上的厚棉衣还未脱下,见了我,笑盈盈道:“这么快就想我了?” 我点点头:“还是和你一起做事比较靠谱。” 若湘瞬时蔫吧了:“我就知道你一找我,准没好事儿!” 歉疚笑了两声,我一本正经的承诺:“就麻烦你这一次,下次我定陪你去闯十八天。” 十八天一直是若湘的梦想,她说她生来便喜欢仰望高远十八天,只是因为梵央神君的神力整个仙界无人能敌,她这样的小白最多只能在十八天的外围绕上一圈儿。 若湘的眼里果然放出亮光:“你说说是有个什么事儿?” 我绞了绞手指:“想要你,陪我去看一只鬼。” 若湘惊奇不已,将桌上那盒花应子拿起吃了一颗:“你到现在还是怕鬼?!” 我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迎上若湘一脸的无可救药:“其实我也只是怕那么几只而已,你淡定。” 我怕的鬼不多,其中一个便是婴儿。从前在人间生长时,多多少少都听人说过婴煞的传说。是以害怕,也只是自幼被影响。 若湘微微一笑:“还是他们把你保护得太好了。”又拨了拨我左额边微有凌乱的刘海,“若有一天你一个人,又该怎么办?” 来到亭边我先找着了那块血玉,血玉握在手中,婴孩的啼哭声便连绵响起。我将血玉递到若湘耳边,她听了,也是一阵惊怒:“怎么还有这样的事?” 施上障眼法来掩盖这湖上即将发生的事情。我和若湘唱了一支《定魂曲》,《定魂曲》余音不绝,我和若湘对视一笑,吃下分水丸,跳入湖中。 手举明珠视物,莹莹冷光之中入目皆是泥垢。好在分水丸可以护我和若湘不被湖中物干扰分毫,是以走起来还算轻松。 那莲根底下,除了藕根之外别无他物。我拿出血玉,手中夜明珠晃荡了一下坠在水底,我弯腰欲捡,看见对面石壁上有一个小洞,洞里放着一截雪藕。白嫩粗壮,煞是喜人。 血玉散出光芒,我唱着《定魂曲》上前,若湘将那一截雪藕拿起:“可确定是它?” 我晃了晃手中血玉乍现的强烈光芒:“应该错不了。” 21 沈黎之争 若湘点点头,拿着那截雪藕走近我身旁:“要不要我现在将它打开给你看看?” 我远远跳开:“这这这,在湖底待太久叫人发现了可要不得!我们先回去,回去!” 若湘噗嗤一笑,瞅了瞅雪藕:“其实,没那么吓人的。(..info无弹窗广告)” 回到屋中雪藕顶端被切了个小口,我背着身,听见若湘倒抽了口凉气:“乖乖,是谁养出这么多鬼婴儿?!” 我小心翼翼转过身,也倒抽了口凉气。只是这凉气并非是受到了惊吓,而是雪藕里面冒出的团团青烟在若湘设的透明结界里面化作了八个婴孩! 婴孩们长得都还算可爱,年纪在一至三岁之间,并不吓人。只是死灵的阴气略重,八个双眼紧闭的婴孩齐齐整整的躺在一处,面白如纸哭声动地,看得我和若湘面面相觑。 “这是……谁做的?”若湘问我。 我摇头,想了想,拿出鸟危剑一一略过八名婴孩的脸庞,碧蓝宝石折出一块光斑。印在墙上,却是熹元笑容温婉,手中拨浪鼓“咚咚”作响。 若湘皱起眉头:“小时候的熹元便只是个温柔娴淑性子恬静的姑娘。(..info)”又将八名婴孩收回雪藕中封藏:“果然是一步错,步步错。当年我就该料到她会走上一条不归路。” “当年?”我撇嘴,表示对她这种不清不楚的说话方式很是嫌弃。 “她嫁给沈沁的那一年。” 入夜,若湘已经离开,我本想托她去幽冥司请来几个鬼官将这几个婴灵收回去,却又想起熹元与卿尧之间的所谓交易。于是将藏着婴孩魂灵的雪藕送回原处,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一般与几名年纪稍长的家丁闲聊。 正聊到熹元的母家――日渐衰落的柏城黎氏家族,朵香走过来将谈话打断,冷声使唤那几个家丁:“二公子和公主回来了,还不快去备些饭菜!” 家丁们好像很怕这位朵香姑娘,忙不迭应承着走远。朵香将眸光投在我身上:“王姑娘,你那么聪明,不会不晓得好奇心害死猫的道理。朵香先把丑话说在前头,王姑娘毕竟还没有进沈家的门,若是姑娘执意要为难我们公主。这沈家的门,只怕不会那么好进。” 我对她这毫不掩饰的敌意来了兴趣,眉头一挑:“是么?我怎么不知道沈家的大小事务原来是被公主主仆二人操纵着?” 又刻意亮了亮沈凌赠我的那块扇坠儿:“更不巧的是,我和沈凌,已经定了终身。(..info)” 朵香面色一变,看那玉佩的表情很是嫌恶,“素闻姑娘在山野中长大,不知何为伦理道德。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我不理会她的嘲讽,悠悠度着步子回房,末了,还传了句话给她:“你既然知道是非黑白伦理廉耻,就该知道你家主子做的事情是对是错!” “你刚才同朵香的谈话,可是认真的?”前脚刚踏进屋子,沈凌便尾随而来。 我的心猛地一跳,想起刚才对朵香说的话,立马觉得在这时应该开启迷糊模式,将手掌摊开,雕了芍药花纹的扇坠还在我掌心:“玉石店的老板说这是和田白玉,很值钱,自然是真的。” 沈凌表示嫌弃,动动眉头示意我说下去。 我不好意思地埋下头,沈凌笑得清朗:“好啦!我知道你为何那样说。”又拨了拨我手上的扇坠儿,“只怕你今天去的那家玉石殿有一名很水的老板,竟将然连独山玉与和田玉都分不清。” 我扶额:“原来我认错了。” “……” 忽又想起小湖里头掩埋的婴灵,我瞅了瞅沈凌气度自若的样子,想来他并不知晓这一切。 “沈凌。”我将手收回:“你可知道,夕颜与熹元之间的种种纠葛?” 沈凌点头:“是沈家对不住公主。” 我疑惑看向沈凌,他好像并不太愿意提起:“大哥娶了公主,却不愿将她当做妻子,因为公主首先是黎家的女儿。” “沈黎之争,你可听过?” 我点头:“一点点。” 楚国的名门望族之中,除却世代与皇族联姻的孟家,便以沈黎两家名声权势最大。沈黎两家历代以来便有着各方面的利益冲突,两家针锋相对也是世人皆知的事。 直到五年前,被楚候封为熹元公主的黎家长女与沈家长子沈沁共结连理,这争斗才慢慢平息下来。 一来,互为亲家自然要姑息彼此的颜面,把事情做绝对谁都没有好处。更何况,这亲还是楚候颁了圣旨昭告了天下的。 二来,这一代黎家家主子嗣虽封,却只有两个庶出的儿子。庶出的同时因为幼时被宠溺得过了分,长大了竟长成了十足十的纨绔弟子。而黎家家主年事已高,做起事来并不像年轻是那样得心应手。沈黎两家的明争暗斗,也因着后人而立见高下。 “大哥当年来柏城,便是听从族人安排……”又略微沉吟,仿佛有些不齿:“黎家小一辈的人当中,就数黎婀最出挑,族人以为,只要将黎婀收为己用,黎家便难有立足之地。” 我心下了然,却又疑惑:“既如此,沈沁怎么还对公主这般不敬?不怕公主恼羞成怒,一气之下请了圣旨另谋高就?” “这便是缘由了。”沈凌敲了敲折扇:“她错就错在心太软。” 心太软。 我笑了笑,将那湖底雪藕之事尽数告诉沈凌,他好看的眉头一皱:“长安有什么打算?” “静观其变。” 熹元的寝所有一个不甚高雅的名称,叫做梧桐苑。倒不是她那院子里密密麻麻全种了梧桐,而是入她那小院的路只有一条,路旁两列高大梧桐整齐生长直入云霄,使这一条小道显得格外深远。 尤其,我拜访熹元,还是在这样一个冬日的傍晚,夕阳斜斜穿过梧桐光秃秃的枝干洒在我脸上,横生无限寂寥。 院门上了锁,锁上的纹样和三味居见到的那把别无二致,两三粒梧桐花边上七个蝇头小楷竖排列着:花落梧桐凤别凰。 我倚在一棵梧桐身上,寒风见烈,未许柔光。 22 聚魂重生 等了许久才等到熹元,她身着绛紫色浣花锦衣,锦上添花的图案被厚重的紫色压着,失了娇俏,多了稳重。 见着我,她动作有霎时的迟缓,却又提着步子上前,清冷眼里平静无波:“姑娘身上的衣裳都冒着寒气儿,想来在这里站了许久。可是有什么急事?” 我看着她那一张倾国倾城的脸,实在搞不明白沈沁是哪根神经搭错了,竟舍得让这样的美人儿独居多年。微微一笑:“公主,我这里有一个法子,可以让沈心活过来。” 熹元一颤,朵香自她身后走出来:“姑娘在这里说什么浑话?人死了哪还有复生的道理!别以为你在白露山学了些邪术,就可以来糊弄我家公主!” 熹元伸手将朵香拦住,摇了摇头:“她知道。” 朵香怔怔,退下身去,看我的眼神很是复杂。熹元向朵香使了个眼神,朵香会意,沉沉点头离开:“朵香稍后将饭菜亲自送来。” 熹元高高盘起的发髻上别了朵玉簪花,花上挂的珍珠流苏随着步子颤动:“仙子何苦这样步步紧逼?”熹元叹了一口气,“很多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好,不是么?” “你若是做成了,死后会坠入十八层地狱的。.info[]”我温言劝道,“你就不怕吗?” “怕!当然怕!”昏黄阳光洒在熹元白璧无瑕的脸上,她神色由急切转向仓皇:“可是我更怕漫漫长夜心寂如死。仙子还这样单纯,一定没遇过痛事,不晓得什么叫做煎熬。若是有一日,仙子听得更漏长短,将帐上绣的花瓣一片一片数清,从黄昏熬到天明。到那时,仙子,可还会觉得我怕那地狱?” “身处其间,本就如临地狱。”她的声调渐平,脸上绽起一抹笑,恰如飞花流霞。 我不再看熹元,将带在身上的书册递上,她迟疑接过,翻了翻,手中书册坠落在地,剧烈的咳起来。 “卿尧没有告诉过你吧。聚魂重生,是百年才能遇见的机缘。而现在机缘将近,你却没有找到足够多的魂魄,再过百年只怕一切都已成过往云烟。”我轻轻为她顺背,绛紫重影落入眼中,一片明灭光影。 “所以呢?” “所以,不如不犯这个罪孽。” 熹元咳得更加厉害,却又连连笑道:“多谢仙子肯为熹元打算,熹元明白仙子的心意。(..info)” 我无奈叹气,将她扶到门前,熹元从头上拔出一只小钗,并用那小钗开了门。院子里也有两棵梧桐,只是树龄应该不长,较为瘦弱,但也高过了屋檐。 梧桐树下,一柄画着金井梧桐的二十四骨油纸伞安静斜躺。熹元径自走往卧房,雕花红木床边上有个小小的摇篮,长不过三尺,应该是一两岁小童用的事物。 可怜天下父母的心,大抵便是如此吧。孩子在身旁时便日夜守护,不在身边,便日夜想念。 熹元的病是多年顽疾,早就储着药。我帮她就着温水把药吞下便匆匆告辞。霞光已坠,夜色渐浓,那一柄二十四骨的油纸伞被我捡在手中,伞柄上原本飘逸的“沁”字被划得乱七八糟。 于是又把纸伞轻轻放下,正出门,朵香端着饭食进来,看我的眼神依旧充满防备。我冷声提醒:“别忘了什么是真正的对错。” 朵香埋着头走进,也不知是不是将我的话听了进去。只是关门的刹那,我看见她紧紧绷着的脸,像是,极力忍着什么。 魔界的聚魂重生之法极为狠辣,需要十个与重生者构造相似的魂魄为其垫路,同时,还要有一个活着的人为这重生者分出一半的寿命。 若重生者本是魔族中人,凑齐十个死魂即可施法。若重生者来自其他界域,则只有百年一遇的三界乱道之那日,可以施行这术法。 而十二月初二,正是百年一遇三界乱道而行的日子,届时,三界众生皆可聚于连接天庭和幽冥的人界载酒狂欢,唯一的禁忌是远古的诅咒:若在这一日兴出伤亡之事的,无论是谁,都会承受被伤者的痛楚,并以双倍之痛反噬。 而聚魂重生之所以得以在这一天大行其道,便是因为这术法里面虽包含死的因素,却也有生的转机。 以命换命,若不是利益攸关,便只能是血脉相连。 回去时不免又多看了几眼黄历,薄薄的册子上字迹细微:葵巳年冬月廿七,宜嫁娶、冠笄、祭祀、祈福、求嗣、会亲友。大吉的日子。 坐等一件事情发生其实是很无可奈何的事情。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命格,入仙或是堕魔都是他自己的选择。而我,不该干涉他人的命格。 转眼便是十二月初二。熹元大概是犯病了,整日不出小院儿,倒是叫了好几家大夫进进出出。我见她一直没有去另外寻找死魂,应该是断了让沈心复活的心思。 这天清早沈凌端了盒玉石过来,盒子里头各种软玉硬玉看的我眼花缭乱,沈凌从盒子边上拿出把小刀:“我今日教教你如何辨别这些玉石,免得有一天你身上的宝贝被人骗了去,你还以为自己捡了多大的便宜。” 我又羞又恼:“我就这么笨?” 沈凌上下打量我一番,摇了摇头:“你不是笨,你是未经世事,太单纯。” 我袖子一扬牵动长长发丝:“你可知道我活了多少年?” 沈凌笑笑:“人的心智与年龄无关。”又将一块青色玉石递在我手中:“与阅历相关。” 其实沈凌说的都是事实,我空有年岁,性子却仍像个小孩子。说起来万年多么浩淼漫长,可是我在这万年时光里,没有经历过任何一件像样的大事。就连国破家亡,也因为自己的年幼而只剩下个模糊光影。 至于情感,就更是一无所知。为人时的父母亲情已经被时光掩去。唯一的背叛便是玉华殿上撞见的那一场漫谈。 经历不多,何来阅历?没有阅历,自然就是单纯了。然而我们将这个句子仔细推敲一番,再结合察言观色的经验,便不难发现,纯到深处的人,往往自然蠢。 23 无痛无泪 拈着各式玉石跟着沈凌仔细揣摩了一阵,勉勉强强记住了其间的不同。(..info无弹窗广告)ww.vm)沈凌见我困顿的模样,相当善解人意的给我找来了一件衣裳披着:“累了就睡一会儿,公主那边我会看着。” 我顺势趴在桌子上,还没从“纯”与“蠢”的辩证关系中走出来,望了望盒子里的玉石,又望了望沈凌手中的小刀:“你会雕石头么?” 沈凌笑笑,叫来了一个小丫鬟带来两把刻刀。刀锋在玉石上上下游走,不多久,能看出一个人形。我来了兴致:“你在刻我?” “是司命星君。”沈凌摇头,手中动作利落依旧。而我听了答案一阵恍惚,竟有几分失落:“你刻司命做什么?” “谢她给我安排的这一段仙缘。” 言谈之间沈凌已将司命刻好,我拿在手中仔细端详,这一任司命是未梳星君,沈凌刻的像却是很久以前仙帝分散藏于人界的众仙君画像上的司命形象。两相对比,我突然就笑出了声来。 沈凌将小刀递给我:“你也试试?” 我毫不客气的接过工具,选了一块纯白的玉料,小心翼翼的将它雕成了一只小兔子。 待我将成品递给沈凌,他眼里万千光彩并放:“同长安的兔子相比,我那司命倒是过于粗糙了。” 我笑笑:“我在流破山修仙的那些年,一没事儿就拿着树枝石头什么的雕呀刻呀的,技术自然差不到哪儿去。” “你很喜欢做雕刻?”沈凌问道。 我沉思许久,摇了摇头:“你也知道领我修仙的是仙界太子孟泽,他有六界苍生要看顾,所以我经常一个人呆在山上。没有人说话的时候,我就会雕出几个人来陪我说话。” 沈凌微怔,脸上的落寞一闪而过。我觉得刚才的回答太像抱怨诉苦,于是将语气变得轻快:“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刻一只兔子么?我曾经养过一只兔子,她浑身皮毛都是雪白的所以我管她叫小白……” “长安。”沈凌打断我的自言自语:“你可愿等我一等?” “嗯?” “若这一世我顺其自然,我们便只有这一世的缘分。可若我也修得了仙身,便可以同你永生永世。” 我干笑两声:“你父亲可是情圣?怎么我感觉最好听的情话都是从你这儿听到的。” 沈凌头上落下几条黑线:“关键,这之前还有谁讲过情话给你听?” “……” 入夜有雨,更给这天添了几分寒意。[..info超多好看小说]我拿着沈凌送我的司命雕像端详。雕像未经打磨抛光,很是粗糙,我却还是很高兴的将它收在了怀中。 想着已是深夜,我吹灭蜡烛躺在床上。今日恰是三界乱道的日子,熹元若是趁机将那几个婴灵送走,再圆满不过。 夜里被惊醒,“哗哗”水声不绝于耳。我朦胧睁眼,犹是夜深。只是冬日里极少见到这样大的雨,铺天盖地而来,像是要将季节都错乱一般。 正欲推开窗子感受一下这磅礴雨势,一声惊叫自远方传来,紧接着灯火渐次亮起,嘈杂声音不绝于耳。 我微皱眉头,穿好衣裳提了盏灯笼推开门站在屋檐下,隔壁的沈凌也正好打开屋子,手里一把绘了金井梧桐图样的油纸伞。 慌张的朵香跌跌撞撞而来,急急忙忙跪倒在地,响头一个比一个磕得响:“奴婢知道二公子与王姑娘法术高强,还请二位救救我家公主!还请二位救救我家公主!” 我牵起浑身湿透了却仍旧跪在地上的朵香:“你先在这儿歇着,我和二公子过去看看。” 朵香脸上满是泪痕,红肿着眼睛说道:“请无论如何保住公主!” 沈凌将伞递给朵香,“去祠堂带个人到花园。” “带谁?”朵香愣愣不解。 沈凌轻笑:“去了你就知道。” 他牵着我往花园走去,大雨被阻隔在我们身外,溅在地上激起点点水花。 远远看见花园里有红光冲天,园外不少仆人在围观。大雨落地发出泠泠雨声,我清冷开口:“此处妖魔作乱,你们还不离开?一会儿若是被伤了,可没人救得了!” 底下的仆人们面面相觑,渐次散去又频频回头。 我无心去理会他们的去留,和沈凌进了花园。灰黑烟雾四散,将这片小花园衬得如同鬼蜮一般。而那冲天红光,来自那一座小小的亭阁。 熹元的手腕上血痕未干,身上白衣染上血的晕色,眸子泛红,竟是走火入魔的征兆。 “熹元!”我狠声唤道,腰间鸟危剑冲破浓雾,击向那一方案台。熹元身上白纱飞速生长,紧紧勒住鸟危剑尖。我跳下身,由着鸟危剑与熹元纠缠,跑进亭子就要接近案台,熹元狠厉目光直直扫来,红色眸子里迸出骇人的光:“你不要逼我!” 我并不害怕,没有从卿尧那里借来魔力的熹元,不过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凡人。当然,她现在这个样子,更像个妖人。 我念起《安魂曲》,盘旋在案台上的躁动灵魂虽仍旧纠缠一处,却开始安静下来。 “心儿!”熹元的声音悲怆,“心儿,你不要娘亲了么?” 那一团已经喝了熹元鲜血的魂灵猛地颤动,我回身看向亭外悠然自若的沈凌:“你不来帮忙?” “自有人帮忙。”沈凌下来将我的鸟危剑制住,熹元得空,更死死护住哪一方案台。 空中魂灵已隐有实体,我不无忧虑的看着沈凌,他眉头一挑,我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湖岸边浑身湿透的朵香身前,沈沁撑着油纸伞一脸的不忍。 “这才是能帮得了她的人。”沈凌在我耳边轻轻说道。 熹元果然惊惶不已,却又不愿停下手中的动作,坐下身来继续她的聚魂。 从魂魄聚成形体的那一瞬我就决心不再拦她,大错已铸,那八名婴灵已经没有了生的机会,不如就遂了她的愿。 沈沁自亭外走来,映天红光映出他手中油纸伞的金井梧桐图样。熹元抬头看他的眼神里,几多眷念几多愤恨几多不忍。 “娘亲。”白嫩的小姑娘身上穿着件绿衣裳,甜甜叫道。我打量那小姑娘,这才发现她是九个魂灵聚成。而少了的那一个魂灵,熹元选择让他管疼痛和眼泪。 也就是说,沈心这一生,无痛无泪。 24 雨落倾盆 “娘亲。(..info好看的小说)”沈心在一旁甜甜唤道,落在地上行走有些跌撞,扑进熹元怀中。 随后跟来的朵香喜极而泣,一声公主叫得婉转又凄凉。熹元将沈心紧紧搂在怀里,对上沈沁一脸的凛冽:“你怎么来了?” “来看看你!”低低一声叹惋,沈沁手中油纸伞落在地上,躬下身伸出手像是要拉熹元起来。熹元将手递到沈沁手心,正勉力要站起,却重心不稳跌回原处,一口鲜血喷洒,落在素白油纸伞面,如同点点红梅。 沈心一惊,吓得哭喊起来,眼角却是干干的。我看着张皇失措将熹元抱在怀中的沈沁,说不清出于什么目的开了口:“对她好些吧。” 沈沁点点头:“她是我明面上的妻子,我自然以妻子之礼对她。”顿了顿,又看向怀中血迹斑斑的熹元,补了一句:“就像她对我一样。” 微不可查的叹了口气:“也罢,正反是你们两夫妻的事。她只剩一两年的性命,随你怎么对她。” 沈沁身子一震,猛一回头,眼睛里滔天惊怒,不觉间竟已沾染了泪意:“一两年性命?!” “不然?”我看着熹元安静的侧颜:“一命换一命的道理,从来都没有变过。.info[]” 熹元常年自幼体弱,又多年抑郁,用着各种药物将养着才平安到现在。我在梧桐院把药递给她时,便知道她的性命不过三五年。今日这出戏唱成这样,实在伤了元气。 “既如此,”沈沁抱着熹元,似是沉思,片刻,望向沈心:“心儿,跟爹爹走。” 沈心却后退两步,大眼睛里满是不解,扑到朵香怀中:“姨娘,快把娘亲抢过来。” 朵香愣愣的,似是没有反应过来,茫然看着沈心。半晌,伸手摸着沈心的脸,眼泪直直落下来。 “一命换一命。”像是轻笑,朵香贴在脸上的湿发犹有水滴:“姑娘,你可能把我的命换给我家公主?” 我和沈凌俱是一怔。这么多年见过不少忠心的仆人,却也没有遇到愿意送出命给主子的仆人。 我摇了摇头:“长安并不会这么高深的法术。” “姑娘可以学啊!那本书就在梧桐院,公主总是将它藏在梧桐树下的。我去把那书找出来,姑娘你学快点儿就好!”朵香有些语无伦次,声音都颤着。 “我早就提醒过你熹元做的事情不会有十全十美的结果!你自己不听劝,由着主子乱来。.info[]现在事情已经成了这样,沈心虽然不完满,但终究活了过来,也算是圆了她的愿。朵香,人要知足。” “姑娘怎可如此狠心?”朵香恨恨说到。 我不理会她的癫狂,蹲下身示意沈心到我身边来,她清澈眸子里汪汪水意甚是惹人怜,却没有眼泪。 对视良久,沈心走到我身边。 我将沈心抱起,略沉。沈凌见了,将她从我手中接过。 “姑娘~”朵香跪在我身前,还欲哀求,“你就让公主和心儿长久团圆,不好么?” “朵香。”沈沁平静的声音传来:“莫要难为王姑娘,她是修仙之人,婀儿的法术,却是引人入魔的。” “难为?”朵香一声冷笑,“你也知道是难为?你既知道什么是难为,这么多年又为何一直难为公主?” 朵香忽地站起身来,拔出头上的银钗插入沈沁的胸口。她的动作太快,以至于看顾着沈心的我和沈凌都没有来得及阻拦。 钗子从血肉里面缓缓拔出的声音分外吓人,我慌忙用白绫缚住沈心的眼睛。 朵香拿着染血的银钗在亭子里大笑,身形跌撞像是断了线的风筝。 亭外雨下如注,砸在湖上“叮咚”作响,朵香走到亭边望着那冷雨,忽而回过头止了笑声:“我真恨我下不了手!五年前这样,五年后还是这样!” 沈沁仍然紧紧抱着熹元,我看了眼他的伤口,伤口较深,也偏离了要害。于是放下心来:“你们俩带着她们俩先走。” 沈凌担忧的看了我一眼,我摇头示意他放心。他会意:“你要小心。” 沈沁呆愣愣走进雨幕,我拿着那把绘了金井梧桐的油纸伞递上去,伞柄上的“沁”字被摸得光滑:“熹元受了重伤,经不起风寒了。” “哦。”呆愣愣的一声回答。 我手起暖风笼在朵香身上,片刻,她身上全已干了。我将熹元早先设的案台上那个香炉点燃,放进不少银炭后搁在朵香脚边:“还冷么?” 或许是没料到我会如此和颜悦色,也或许是仍旧沉浸在方才的激烈之中。朵香环脚坐在地上,双手抱膝,像个受了委屈的小姑娘。 我也不急,在旁边坐着。大雨在亭子上空的琉璃瓦上汇合成溪,哗哗落下,成了天然的幕帘。 “金井梧桐秋叶黄,”我缓缓念到,“想登秦岭更凄凉。” “安仁纵有诗将赋,一半音词念悼亡。”朵香续道,红肿的眼里又涌起泪水,似是歉疚似是后悔:“是我害了公主。” 我不动声色将案台打整干净,铺了一件眠衣:“你要不要先睡一觉?” 朵香显然没有回过神来:“睡一觉?” 我郑重点头:“反正你都打算把这些故事告诉我了,那么早点迟点都没有关系。我看你今天精神不好,不如你先在这儿歇歇,歇好了再讲给我听。” 朵香愣了愣,看我的眼神里又冒出了怀疑。我扯出一个笑:“我是担心你今天情绪起伏太大,一会儿说到动人之处语无伦次或是记忆淆乱,该多麻烦啊!” “那我回房休息。” “……” 撒出一把迷迭香花粉,我轻松的跳进了朵香的心境之中。在我的各方推阻之下,朵香终于决定了先在亭中小憩一会儿。 打动她的理由,是她回到梧桐院会打扰到沈沁熹元的治疗。 入目是深重梧桐影,荫得一室阴凉。窄窄的小门,深深庭院,坐在梧桐树下刺绣的姑娘十四五岁粉衣娇俏,正是未长大的熹元。 朵香端着一方小椅过来,椅上放了黑白棋盘:“小姐要不要下盘棋歇歇?” 熹元点了点头,放下手中针线。用手遮住眼睛抬头看天,半晌,愣愣埋下头:“娘亲种下的梧桐,又长高了。” 25 江南有雨 这样的场景何以成为朵香心中的念念不忘还没有想清楚,天地便旋转起来。(..info)我只当是场景切换,却不料身旁梧桐渐次倒下,竟是幻境的瘫灭。 逃离幻境也不免惊出一身汗来。我站在亭边,一只手按在鸟危剑上,冷眼看着手拿铜炉的卿尧。 “仙子不必如此惊慌。”卿尧揭下脸上的桃花面具,侧颜俊美无匹,“我只是来把你落下的东西还给你而已。” 言罢,将那桃花面具递给我。我仍是紧紧按着鸟危剑,并不敢放松分毫。 铜炉上袅绕烟雾飘开,卿尧的声音里有嘲讽意味:“仙子以为自己能打得过我?” “打不过。”我如实回答,“但是我总不能不战而败。” “有骨气!”卿尧笑道,慢慢转过身来,我打量着他那一张妖娆的脸,差一点儿就没把持住。使我定下心神的症结,在于卿尧的右脸上,有一条狭长的疤痕从耳畔开到下巴。 许是注意到我看的目光不寻常,卿尧摸了摸他脸上那条伤疤:“啊!我忘了把伤口给藏着了。如果仙子因这伤疤而受到了惊吓,那么仙子就忍一忍,忍一忍就习惯了。” 我无奈擦汗:“这逻辑强悍无比,魔君果然不是凡人。” “唔,我以为仙子的关注点会放在那一句习惯上。” “……” 卿尧的表现实在友好,而我一直拿着剑委实不像话。我试探着问了一句:“你当真是好意来还东西的?” 卿尧点头又摇头:“不全是。” 于是我刚刚放下的心又提了起来,鸟危剑被按得更紧,卿尧却轻轻笑出声来:“黎婀那里放了不少好书,如今她已用不了,我自然该收回去。不然,”卿尧的话语略有停顿,“若是魔界邪书流传于世,六界,岂不乱了套?” 虽然我仍是很怀疑他的目的,但还是很有自知。将鸟危剑藏起,我拿过他手上的面具:“魔族被禁锢万年,仙界却蓬勃生长了万年。魔君若是顾惜六界和平,就不要再犯万年前的错误。中曲山是个好地方,魔君应该懂得知足常乐。” “开口闭口怎么尽是些大道理?”卿尧有些不悦,“我有说过要攻打你们仙界?” 我心虚的埋下头:“我只是担心……” “担心你自己?” 我猛地抬头对上卿尧的眼,从他的眼睛里看到我眼里的冷冽。卿尧笑笑,抬手掀起我的刘海:“这里不是有一朵芍药?万年前我可是听过了那一首歌谣的。(..info好看的小说)” 见我不说话,卿尧更加高兴起来,提了铜壶站起身:“仙子也知道活太久了容易无聊,有好戏看我自然不愿错过。只要天还在,地还在,我还在。六界湮灭又如何呢?过个千千万万年,没有机缘的从此消失,获得机缘的自然重生,不又是一个暂新的六界?” 我被他这一番理论气急,却又无言以对。指着他手中的铜炉:“既然六界的生死都不重要,那你又为何要帮林月见养着魂魄?” “谁说我是给林月见养魂了?”卿尧反问:“我当年刚从中曲山出来,**尚未复原,借了个凡人的身子修养。那凡人自愿与我交易,用他的身子换了林月见的魂魄圆满。” “凡人?” “李君同。” 事情越来越向着扑朔迷离的方向发展,我好奇卿尧为何对我这样友善,他却只淡淡的一句,你像我一位故人。 卿尧脸上的狭长伤疤近在眼前,他笑得邪魅:“我劝仙子自己去九重天见见孟泽。他最近忙着婚事,可能没时间理会仙子派去的小小花精。” 话刚说完,眼前却又空无一物,卿尧突然离开就跟他突然出现一样。雨声响动依旧,亭子里没有半点儿声音。我将朵香扶起,她睡得极沉。 远远是沈凌撑着伞过来,他笑容里有一丝轻松:“送了沈心到梧桐院,我猜你不会直接回房,所以过来看看。” 我轻轻笑起,因卿尧而焦虑的心,瞬间就安定下来。 一夜无眠,一夜好眠。 第二日我躺到了日上三竿。醒时雨已经停了,天空是干净的碧蓝色,白云高悬,竟不像是冬日里的天气。 醒来后打算去找朵香,昨夜里我将她安置在了外间。房门传来三声轻响,我插上最后一朵细小绢花,上前开了门。 却是沈沁。 他憔悴的样子与前几回见到的风流浪子形象相去甚远,以至于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眼前的人就是沈家最懂得生活的大公子。 “大夫说她醒不过来,是被魇在了梦里。我知道姑娘会一种奇术,能穿透人的梦境与现实。还请姑娘帮一个忙,把她救出来。”他脸色苍白,唇上不见血丝,声音轻轻地,像是飘在空中。 我不解:“你不是不在乎她?” 沈沁不作答,只一再重复道:“请姑娘帮忙。” 我无奈摇头,跟着沈沁去了梧桐苑。院里众多凌乱的脚印,让人轻易就猜出昨日的慌乱。 熹元已经被清理干净,双眼紧闭着,向来不带表情的脸上挂有一丝笑意,竟是格外的好看。而一旁的沈心却是满脸哀色,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沈凌笑笑:“我才刚刚把心儿送过来。” 我瞪他一眼:“把我叫过来,是你的意思?” 沈凌点点头:“我以为你会对熹元感兴趣。” “……” 将迷迭香洒出,房间里出现朦胧雾气,我转过身去看沈沁,“你要同我一起去吗?” 沈沁摇头:“不必了,她若见了我,只怕更不愿出来。” 我点点头:“也好。你便在门外守着,不要让任何人进门来。” 沈凌很自觉地走上前来:“我跟你一起去。” 沈沁带着沈心走出房里。我关好梧桐院院门又关好房门。沈凌不解看我,我解释道:“这个,多一层防护总是好的,防患于未然嘛,嘿嘿。” 沈凌:“……” 我拉着沈凌的手带他入梦。梦里,依稀江南雨。 那一片雨气散开,入目却是建业风景。马铃摇摇,辘动萧萧,一大一小两顶轿子朝着同一方向行去。喜庆的唢呐和锣鼓敲敲打打,敲打出一路笙歌飘摇。 沈凌在我耳边轻声说道:“建业北城,普陀寺方向。” 26 颜色如花 此时恰是春至,满山荒草未经打理,一寸一寸生长开来,竟成燎原之势。而这绿意深处又有重重紫色花影,四月梧桐,如烟似霞。 普陀寺,便藏在这绿意紫霞之中。 两顶轿子在寺门口停下,熹元自前头那顶轿子上走出来,身上衣裳是粉紫色,一如寺门前那株耸入云天的梧桐枝上密麻铺排的花衣。 一个小和尚自门中走出,端然施了个礼,将熹元和朵香引了进去。 这是楚国天顺十九年四月中旬,熹元公主入普陀寺,见她两月前出家的夫君。 大概是害怕惊了公主尊驾,普陀寺虽寺门大开,却连一个香客也没有。 大殿之中佛祖金身庄严肃穆,佛前盘坐的身影有些瘦削,原本压得很低的声音因着寂静而显得格外清楚,那人声音中夹着倦意:“非有想非无想众生之中……” “公主,你看驸马。”朵香指了指诵经人,轻轻跺脚。 熹元摇摇头:“无碍,等一会儿便是了。” 跟着进来的小和尚极有眼力劲儿,搬了张宽大的梨花椅进门,放在熹元身后。 朵香也再无言语,只侧过身,将熹元扶到椅上坐下,轻轻为她捏着肩。 熹元叹了口气,右手放在腹上,悄悄地闭上眼。(..info)而这世界,便在闭眼时倒转,重回到那江南的朦胧雨雾之中。 楚天顺十七年,春寒,微冷,天色阴阴。 彼时熹元未获诰封,仍只是江南一地颇引人注目的闺阁女子黎婀。 阴沉天色中,黎婀站在一座豪华的陵墓面前,身着缟素,头别白花,面上覆了层薄纱。 这是黎婀的十五岁,被锁在梧桐院的第三个春天――黎府的梧桐院,是黎婀自幼居住的地方。后来沈府的那个院子,不过是仿着黎府的院子修了个一样的。 我感觉到黎婀心里的忐忑与悲恸,像是隐忍多年。朵香上前布置好贡品,随着黎婀对面前的坟茔拜了三拜。 “小姐,该回去了。”朵香小心的提醒:“夫人长眠于此,一定感受到了你的心意。” “真的么?”黎婀轻声问道,像是低吟:“朵香,你说爹爹对娘亲,多不公!” “朵香不敢妄言。”朵香敛了目光。良久,阴沉天幕中落下细密雨丝,朵香小心翼翼开口:“落雨了,若是小姐着了凉,朵香担不起。” “你该知道我不是外界传的那种经不起摔的玉人儿。”黎婀冷冷扯下面纱,“我只是想不通,既然爹爹娶了娘亲,又为何要将她逼入死地?” “至于这陵寝……”黎婀苦笑:“入不得黎氏祖坟,再豪华也不过孤坟一座!” “小姐……”朵香似是无奈,“我们悄悄出来已经这么久了,再不回去,只怕就被抓现形了。” 雨丝渐密,却依旧细如针毫。黎婀再次跪倒在地,长久地俯在地上。 “颜色如花,未老先去,命薄心戚戚。魂断经年雨未息,怎说斯人意?”清朗声音入耳,黎婀抬起头,一柄绘了金井梧桐的二十四骨油纸伞,一位素衣玉冠儒公子。 “倒也还人模狗样。”我吐吐舌头,表示从来没想过沈沁与黎婀的相遇会如此狗血,狗血得像是我早些年看的那些酸溜溜的折子戏。 “你说谁?”沈凌问我。 “你哥。”我回答。 “哦?”沈凌把这字音拖了好长:“我记得你说过我和他长得很像,那我岂不也是人模狗样?。” “这是你说的。”我默默拉开与沈凌的距离,却又觉得没什么必要,于是又凑回去:“你和你哥相像,但并不一样。” “是么?哪里不一样?” “你比他长得更好看。” “……” 朵香急急扶起黎婀,为她重新戴上面纱。大概是年纪小脸皮太薄加之多年不与人接触有些害羞,黎婀心里的百转千回表现在外,便是通红的一张脸。 下意识退开一步,黎婀扶了身侧一株青柏,那伞尖却随之偏移,到了青柏旁边。 黎婀心下更加惴惴,隔着有些湿润的面纱望了沈沁一眼,这一眼四目交接,使得她看清了沈凌眼角眉梢的笑意。 “二位姑娘哪怕再伤心,也要顾惜自己的身子。雨势渐大,淋出了毛病可怎么得了?” 密密雨丝落在沈沁的身上,小小的水珠沾在头发上却不散去,像是有人洒下了一把飞雪。 黎婀仍是保持着女儿的矜持,福了个身便拉着朵香离去。身后清朗声音一字一句扣在心上:“姑娘,这伞,就送给你了。” 回过身,素衣玉冠的公子已然背身走远,坟茔前面,金井梧桐图案的油纸伞安静横斜。 黎婀拾起油纸伞,伞柄上一个精巧雅致的“沁”字。 我问沈凌:“你知不知道黎婀过去是什么样子的?” “不是现在这个样子的么?” “呃,我是说,现在的过去。” 沈凌想了片刻,细致答到:“我听说她娘亲是楚国曾经的第一美人儿,曾与皇子时期的楚候君无有过一段渊源,却又在楚候继位当年嫁给了黎家年轻的家主黎谓,并于次年生下一女黎婀。天顺十四年,暴病而亡。” “你确定这是黎婀的资料?” “……” “还是我来给你讲讲吧。”我眨了眨眼:“黎婀与母亲一直不受黎谓宠爱,十岁那年,黎谓一杯毒酒赐死了她母亲,并将黎婀锁进梧桐院,不许她与外界有半点儿联系。” “然后呢?” “然后便是现在,黎婀趁黎谓进京面圣,悄悄混出府来探望她娘亲啊!”我目光凛凛望着沈凌:“沈沁是如何把时间算得这么准的?” “不难。”沈凌面上风轻云淡,“沈黎两家争斗多年,在彼此府中有三两个内应,实在寻常不过。” “那内应?” “是朵香。” 我愕然,望着雨雾中远去的一双女子,心中突然就是一阵冷寒。 十日后,黎府梧桐院里黎婀与朵香齐齐跪在堂中。微胖的中年人一脸冷峻:“我以为将你关住可以让你学着安分,却不想你还学会了翻墙越院。” 手指又晃了晃,黎谓略有犹疑,指着朵香:“可是这婢子带坏了你?” 27 阳关三叠 熹元垂着头,可以感觉到跪在身侧的朵香身子微微的颤抖。她抬起头,第一次用冷淡又薄凉的眼神看自己敬畏了十五年的父亲:“爹爹可知婀儿清明前夜做了一个什么样的梦?” 不等黎谓回答,她直起身子:“婀儿梦见了娘亲。娘亲说她三年不曾见过婀儿很是想念,想要婀儿去为她扫一扫墓前枯草。” 黎谓衣襟一颤,半晌,仰头坐在太师倚上:“圣上有旨,命你月后进京。这一个月,就不要出什么差错了。” 黎婀打量着黎谓的脸庞,只觉得岁月无常时光浩荡。记忆中的父亲是如玉公子,转眼,却失了丰神俊朗。她重重点头:“婀儿记住了。” 黎谓出了门,脚踩桐花铺了一地的骸骨,到门前,又低声在黎婀耳边吩咐:“我还是那句话,这世间男子,能配得上我家婀儿的,只有圣上。所以,你也不必去认识什么人。父亲替女儿安排的路,自然是妥贴而稳当的!” 梧桐院的小门“吱呀”一声被关上,黎谓一声招呼,门前多出四位守门人。 “小姐?”朵香怯怯的喊。 “四月半,桐花都开得这么艳了。”黎婀拉着朵香往屋里走。 “四月半了。”她伸手拭朵香的泪。 初升的太阳光线泛黄,折在枝头的桐花上成诡缘的光。(..info好看的小说)黎婀蹲在地上将淡紫的桐花捡起,一朵一朵堆在素白的丝绢上,“四月半了,四月半了……”她口中喃喃,背倚高大梧桐木,手中丝绢忽地一滑,桐花又重新坠回地上。 “朵香。”黎婀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洒在桐花上如露珠晶莹:“他不是说待我满了十六才进京面圣么?他是不是忘了我的生辰在十月啊!” 春风仍料峭,桐花纷纷。 我看着黎婀在那树下无声哭泣,有些心疼。被抛弃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呢?无可奈何或是难以为继? 当夜黎府来了客人,沈家游历四方的公子沈沁。 梧桐院边上有座高台唤作望月,起了许多年,是黎家过中秋的地方。 沈沁极擅音律,吹埙的技艺也是楚国境内数一数二的。 黎谓的表现很符合一家之主的风度,为沈沁安排了宴席之后,还叫来自己的次女黎思献了支舞。 黎思腰肢柔软明媚动人,舞时衣袂飘飘水袖飞扬。沈沁识得美人,自是拍手叫好。黎思见得沈沁也是个翩翩公子,脸上笑意渐浓,一阵笑闹后便提出要听一听沈公子吹的埙曲。 沈公子也不含糊,说是埙曲须在高处吹着才有意境。于是黎谓半推半就,终是将众人引向了望月台。 彼时梧桐院仍是大门紧锁,月色如水,铺在地上如柔软细绫,黎婀在月下独自练习为面圣而准备的舞蹈。 望月台下黎家众人安坐,望月台上沈沁拿出陶埙。 曲子起势先是低沉,渐尔音调被拔高,声声入耳催人情,是《杏花天影》才有的缠绵情思。 黎婀在初听到乐音的刹那便乱了身形,稳住身子朝声音来处望去。圆月之下楼台高高,素衣玉冠的儒雅公子微顿了一顿,陶埙被拿至一边,嘴角向上扬起,也不知向着何方。 乐音再起,曲子却由《杏花天影》换作了《阳关三叠》。 阳关三叠,句句说离别。 黎婀不知为何就换了步子,起转间的舞步变得凝重,回旋舞袖都带着深深的倦意。 直到那一句“西出阳关无故人”唱到第二叠,黎婀像是忽然想通了什么,步子变得轻快,长袖当空发带飘舞,一时竟让我看得痴了。 沈凌推了推我:“你觉得公主对你的吸引力大过我哥?” 我重重点头,他一声轻笑,仿佛释然:“如此,我就当你只是反应迟钝好了。” “什么意思?” “我向来以为异性相吸同性相斥这道理是普遍存在于世间的。”沈凌又拉风地拿出了他一年四季都不曾离过身的折扇:“却不想你看人的眼光跟我一样。” “你是说,熹元的吸引力大过你哥?” 沈凌重重点头:“是这样。” “你性别为男,这还不是异性相吸同性相斥么?” “……” 再看沈沁,他一曲奏罢,又笑了一笑。这一回目标明确,一双眼睛直勾勾望着黎婀。可惜夜色深深,如果黎婀眼神不够好,只怕是看不见沈沁这么个含情脉脉的目光。 沈沁在次日离开黎府,之后的日子便如流水飞逝,黎婀收拾好行李被送往皇城。黎谓原本打算亲自看护,却因柏城这边杂务缠身,只得让她先行一步。 这一步走得不早不迟,刚好让黎家这一行人在路上遇见了沈大公子。陪同黎婀上京的黎思一见沈沁可不得了,不顾自己大家闺秀的身份,强留下了沈沁与众人同行。 沈沁答应得自然。 大概是碍于黎婀是专献给楚候的姑娘,一路上沈沁并未主动接近过黎婀的马车。直到即将抵达皇城的那个黄昏,黎婀所乘的马车坏了一个车轮。众人停在原处修补,而沈沁便挪着步子到了黎婀身边。 “你猜我那夜为何要奏《阳关三叠》?夜宴过后奏这样的曲子,总归是不讨喜的。”沈沁浅浅开口,声音如蜜甜。 黎婀看了一眼银白衣裳的沈沁,春末的风不算寒,扑在脸上,轻柔宜人。 缓缓摇头,黎婀回答:“并不知道。只是你把它吹得那样好听,当是黎婀终生难忘之曲。” “就如你的舞姿于我而言。”却又收敛了迫切神色,沈沁黯淡说道:“是我唐突了。早前听说黎家有女倾国色,却没想过是你。” “那日你在雨中,薄薄面纱遮在脸上。分明是难过,却在见了生人时匆忙做出一副沉稳的样子。当时我就想,这个姑娘一定孤单很久了,所以才习惯了什么都自己扛着,也不管,自己扛不扛得住。” “只可惜,我知道你是谁的同时,也知道了你无可更改的归宿。沈沁无能,给不了黎婀一个归宿。那一曲《阳关三叠》,就当是向你告别。” 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撇了撇嘴:“难怪你说话这么好听。原来是耳濡目染,自幼便听惯了甜言蜜语,知道怎么哄女孩子开心。” 沈凌抽了抽嘴角:“我是三年前才回到皇城的,那时候,大哥已经搬往柏城了。” 28 凤凰栖梧 如何能相信一个人是情真意切? 若是黎婀有疼爱自己的父母;若是她倔强一点,勇敢跳出黎谓为她设定的宫妃模子?只怕对于沈沁这些花哨话,她最多微微一笑。ww.vm) 可惜她偏偏是黎婀,少时丧母而父亲又只把她当做棋子的黎婀。没见过光与热,所以才会那样向往温暖吧。一点儿温柔的话语落在耳中,就成了天籁,绝世独立。 故事的转折始于楚候君无见到黎婀的第一眼。黎婀当堂献舞白纱缚面,凌空九旋之后站在君无的面前,青葱十指端起酒杯,也不说话,只眼里有潋滟波光流转。 君无大概四五十岁,接过酒水一饮而尽,放下杯子的同时解开了黎婀脸上的白纱。他端详黎婀良久,忽地笑到:“果然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你竟比你娘亲还要精致耐看些。” 天顺十七年五月,楚候君无颁下圣旨诏告天下:黎婀温柔贤淑德行出众,可为天下众女之楷模。故收为义女,赐公主荣称,号为熹元。并因招摇沈氏长子沁机敏多才,为人中龙凤,许熹元公主下嫁,年后成婚。 君无说:“我从前负了她,叫她郁郁一生,又怎会让她的女儿受委屈,叫她在地下都不得安宁?” 只是传得沸沸扬扬的赐婚一事并非黎婀提出的。那日君无拿出一叠画像,像上三位公子由长及幼,均长着星辰般璀璨的眼睛。 “世家之中就沈家各个方面都与你契合,你看看他家的三位公子,哪一位更得你的眼缘。” 事实证明,一个人好看不好看,决定于看的那个人是谁。譬如沈家三子分明是沈凌的相貌更为出众,在黎婀看来,却不及沈沁手持陶埙翩然若仙。 黎婀手拿着沈沁的画像,“还是大公子与臣女年纪相仿。” 正月大雪飞扬,皇城十里红妆。沈沁与熹元公主大婚,普天同庆。 沈家在府内已建好高楼,楼边遍种梧桐。意寓公主如九天凤凰,择良木而栖。 她把他当作救赎,却实在没有想到,狼窝与虎穴,仅仅一步之遥。 那夜她嫁衣如火端坐床前。她想,多年来的忐忑与不安终于可以全部丢掉。因为她找到了一个人,那个人曾说他很心疼她,却不能许她一个未来。 天公作美,将他推到她面前,那样随意却又那样刻意,让人一时之间都想不清这是怎样的一段缘份。 大红喜服之下,她双手紧握,有细细的汗,也不知出于怎样的心态,竟有眼泪流出,花了她精心设计的妆容。 沈沁进屋时已经醉了酒,醉醺醺遣散了房内的几个姑子。关上房门,他挑了她头上的喜帕,望着那一张娇艳的脸如带雨梨花,俯身将薄唇贴了上去。 熹元有些惊慌,愣愣看着沈沁,仍是一言不发,泪水安静流淌。 沈沁将熹元放开,“怎么,没能嫁成皇上却嫁给了我,公主很不开心?” 心中的柔软在一瞬间收紧,看着沈沁酡红的脸,有些不可置信:“夫君这是哪里话?” “夫君?”沈沁扬起肆意笑容,起身拿起桌边的酒壶,“合卺酒还没有喝,我还不算公主的夫君。” 走到熹元身边,沈沁一手托着两个酒杯,一手拿着酒壶:“公主可想好了,真要屈尊降贵嫁给沈沁?” “你不喜欢吗?”熹元小心问道。 “怎会不喜欢?楚国第一的美人儿,身份最尊贵的公主。沈沁不过一芥草民,怎敢不喜欢?” 熹元的心一寸一寸沉入深海,脸上泪痕渐干,拿过一杯酒,手绕在沈沁的臂上一饮而尽。再仰头,眸中隐隐笑意颇有些寒凉:“夫君。” 她手心向下,杯中再无一滴酒水可洒,“难道你不愿喝?这可是皇上颁下圣旨钦定的婚事呢!” 熹元并不清楚为何这一开口就让自己身陷囹囫,心里明明很想靠近他。想要告诉他,在自己卑微的心中,他是光,是亮,是温暖,是柏城雨季的停歇。 可是一开口,却是皇恩浩荡皇命难违。 沈沁也不说话,将杯中酒水喝光,坐在她身边:“熹元,我原本没想过你会同我成亲。” “我也没想过。”她淡淡答道,“木已成舟,我们是夫妻。” 当夜二人同卧帐中,连喜服都未曾脱下。沈沁背对熹元,连脸都不愿向着她。 她看着他的背影,散乱发丝在深红帐中黑得发亮,便有些难过。她以为他对她温柔便是喜欢她,却不想他并不曾想过要娶她。 沈大公子的风流名声早已在外,只怪她多年与世隔绝,不晓得他对任何人都是温和的。 可是那又怎样呢?他将那一柄绣了金井梧桐的二十四骨油纸伞递到她手中,声音清朗:“这伞,就送给姑娘了。” 他站在高台之上,将一曲《杏花天影》换作《阳关三叠》:“沈沁无能,给不了黎婀一个归宿。这一支《阳关三叠》,就当是我向你告别。” 一面之缘,牵动心弦。 却不想让自己芳心大乱的人,原是自在惯了的雁,受不得束缚的。 熹元的手悄悄抚上沈沁的发丝,他仍是一动不动,应该没有察觉。她不动声色靠近,心里像是开出繁花。浪子又如何呢?总有一天他会明白人生中最重要的是安稳,总有一天他回过头,会看到她。 在这之前,她愿意等。 只是等待太久,往往就会让人忘了最初的意义。沈沁露面的时候太少,偶尔回家也只呆一两天。熹元一个人守着偌大的东楼住着,漫漫长夜孤单寂寥,实在难过,也只有朵香守在她身边。 终有一日,熹元绣好了一根丝帕,金井梧桐的图样,却又用剪刀给绞成了几块。她并不抬头,只看着那一方丝帕:“朵香。我当初,是不是看错人了?” 朵香不敢正面回答:“是驸马一时没有看到公主的好。” 长久的等待好似坐以待毙。这一日沈沁自三味居回来,熹元在东楼备了一桌酒菜,夜光杯散着幽幽绿光。 沈沁有些疑惑:“公主的今日还未用膳?” 熹元摇摇头,笑得颇为乖巧:“我是黎婀,更是你的妻子。你不必总是一口一个公主的叫我。” 29 酒不醉人 沈沁便笑,一室的烛光都变得耀眼,他拿起酒杯在手中把玩:“公主是不是很不理解?” 熹元将沈沁手中的酒杯拿到手中,缓缓斟了一杯酒,脸上微有红晕:“不知道夫君是指哪一方面。” 他接过酒杯嗅了嗅,颦起眉头:“这是状元红?我不爱喝状元红。”将酒推到熹元面前:“你是个好姑娘,成亲一年我却不碰你,是想等到你想明白离去的那一天,还能拥抱一个干干净净的未来。” 她扶着酒壶的手在壶把上细细摩挲,“你以为,女子改嫁后被发现仍是完璧之身,于那女子而言,是很好的一件事?” 他眉头一挑:“我是为你好。” “你这样笃定我会有离开的一天?万一我一直想不明白呢?”熹元喝下杯中的酒:“我不想改嫁,你给我一个孩子吧。有了孩子,我就不用再等你。” 她的眼睛本就黑得发亮,眸子里跳跃的烛火和沈沁在一处,莫名的好看。她痴痴一笑,缠住他的胳膊:“夫君,婀儿都不怪你日日在外寻花问柳,你又为何要嫌弃婀儿呢?” 他看着她那一双眼,眉目间也尽是踌躇,伸出手揉了揉她的头发:“傻姑娘。你是不是早就喝了许多酒,现在醉了?” 她却“嘻嘻”笑起来,顺势躺进他的怀里:“给我一个念想,夫君。(..info无弹窗广告)” 她的愿望那样强烈的写在眼里,她的期待与希冀那样大胆的写在眼里。以至于他一时没能挪过眼来。 半晌无话,他终于俯下身子:“我有什么好呢?值得你这样。黎婀,但愿你永远不会为今日的决定后悔。” 两人的唇终于贴在了一起,我识趣的别过头,恰好看见沈凌的眼仍是一动不动的看着前方。 心中便生出一种嫌弃,果然天下乌鸦一般黑么? 于是拖着沈凌往外走,他理了理头发:“什么事?” “呃,你不觉得,该走了么?” “呃,你没发现,事情有变么?” 我停住步子,再向那桌前二人看去,果然情况有变,熹元坐在桌前,而沈沁却打开了房门,看样子是要离去。 “话说,你哥自制力不错。”我适时点评了一句。 沈凌:“……” “夫君。”熹元仍是软软的江南口音,又带着些诱惑的意思,颇为撩人:“夫君,你为什么不愿喝一口状元红。” 沈沁停住步子,一只手扶在门框上:“我并不想当状元。” “可是我想。”熹元一步步走近,“我的手段这般低劣,你一定一眼就看出来了吧。” “夫君,这酒里下了药。你不救我,我就死了。” 恍惚记得若湘对熹元的评价是端庄贤淑,可是我实在想不到端庄贤淑的姑娘敢做出这样出格的事情来。 默默佩服熹元大胆的同时又去瞅沈沁的反应,沈凌一把遮住我们的眼将我带了出去。 “沈心的生辰是在十月,算算日子,他们俩今日的事,应该是成了。” 我默不作声,打了个寒颤。沈凌的语气十分意外:“你怕冷?” 我笑了笑,“怎么会?你忘了我是个神仙。”又对上沈凌清亮的眼睛,忽的羞涩起来,咳了一声,支支吾吾道:“你知道,施这个法术,其实是很耗费心力的。而且,这梦中时间是冬月,下了雪……” 月亮很好,很圆。我看着一地斑驳树影,捡了根枯枝拿在手上,在空中舞出些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 身上一暖,我敛了望向远处的目光,沈凌的外衣罩在身上,“不要逞强。” 他绕到我身边,温柔又耐心的系好了我身上的衣裳,言语温和:“你不过是个小姑娘,没必要这么逞强。还有我在呢。” 还有我在呢! 我看着他月白色的里衣,心底里生出莫可名状的感动,这感动在身体里化开,长到眼眶里,是隐隐水意。我趁着那水意尚未积够的时候将它们收进去,尴尬笑到:“我哪有逞强,你这是错觉,错觉……” 无意在府里逛了一阵,不禁有些心慌。这一夜迟迟过不去,它于熹元,到底有多意义非凡? 再往前走,鼻尖传来清冷梅花香,沈凌许是想起了什么,将我带着往前走,就到了北楼的梅园弄影。 “怎么不回屋去?那里会暖些。”我问他,看着他衣着单薄,想要把衣裳脱下还给他。 “建业一月,雪正密,梅正香。反正这梦场景不知何时会切去,不如进去看看美景。”他答。 我进了园子,园中风景和上次所见别无二致,却有窸窸窣窣的声响闯进耳膜。我循着那声音望去,一个姑娘收起墨点红梅的油纸伞,在重重叠叠的梅枝间穿梭。 我在外边看着,并不觉得那一路有多遥远,那姑娘头上落了晶莹雪花,转了一个弯,顿住步子。满心满脑只有一句话盘旋:天不绝人愿,故使侬见郎。 她满足的笑让夜空明亮起来,我却赫然,想起离开建业的前两日,自己也是这般在梅林中找寻沈凌的身影。 天不绝人愿,故使侬见郎。 我怎会在看见沈凌时得出这样缠绵的句子,我又怎会,出现在熹元的梦境之中? 天空越来越亮,一轮太阳快速升到空中。沈凌上前来解那件外衣,阳光挥洒,铺在他的睫毛上。他认真解衣带的表情,甚是动人。 “你刚才……”我欲问他是不是也看见了在梅林中穿梭的另一个我,想了想,又觉得问出口实在有些尴尬:“太阳出来了,雪化得好快!” 沈凌解衣带的手一滑,又慢慢回到原处:“我是觉得,你再不把这衣裳脱下来,说不定会热伤风。” “……” 此后两月,熹元沈沁相敬如宾。虽说二人间仍是生疏,各种交流却是的的确确多了不少。 熹元自然是高兴的,每日思来想去无非是怎样能多留沈沁片刻。沈沁也给面子,一日中即便不与她一起过夜,也会来看她一眼。 两月后,又是一壶烈酒上了桌。 30 我的夫人 人们往往在有事相求或有事相告之时郑重设宴。(..info)熹元郑重设宴,是想要告诉沈沁,她有了孩子,属于他和她的孩子。 然而这一个晚上又一次的不同寻常,沈沁不像近两个月一样进东楼。她派朵香去外面打探,传回的消息,是他在书房。 提了件轻裘,熹元进了书房,房里沈沁躺在书案后的椅子上,一本书盖住了他的眼睛。 她抿唇一笑,走上前将轻裘盖在他身上,本想坐在一旁等他醒来,却终又犹疑,轻轻掀开了他脸上的书册。 书册底下他的眼睛,是睁着的。 她有些惊讶,转眼又懊恼,言语间带一丝嗔意:“你既然没有睡着,却又为什么装着没有感觉到我进来了?” 他的眼睛仍是望着屋顶,半晌,看了看她:“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情。” 她愣了愣,旋即笑出声来:“正好,我也有一件事情要告诉你。” 她将他的手搁在她的腹上,笑得眉目弯弯:“感觉到了么?我们的孩子。” 他并不点头,却不耐烦的将手抽离:“早前有遇见楚宫里的那位太医。”顿了顿,定定看了熹元许久:“你当初说你想要一个孩子。而今,你得到了你想要的。” 她的脸色刹那苍白,手仍保持着先前握着他手腕的姿势,颇有些不可置信:“你要休了我?” 沈沁摇头:“你既有了沈家的血脉,我便不会主动要你离开。但若有一日你想走了,我不会拦你。” “你得到了你想要的,也让我,得到我想要的。好么?” “你想要什么?”她连声音都软了下来。 “有一位叫作夕颜的姑娘,也有了我的骨肉,我想给她一个名分。”他口气仍是淡淡的,仿佛只是在和她讨论天气一般。 “那孩子多大?” “少说,也该有四十几日了。” “四十几日……”熹元后退几步,下意识看了看腹部,再抬起头来:“我不同意。” 言罢,也不给沈沁留下半点儿说话的机会,站直了身子,一步步走得端正。 然而沈沁向来做事不拘礼法,第二日便把夕颜接进了沈府。熹元气急,派人调查夕颜的底细,方才发现这夕颜便是两年前红极一时的月见楼头牌名伶夕颜。 公主尊崇,岂容一名青楼女子践踏?更何况自那夕颜入府过后,沈沁便一直和熹元保持着距离。[..info超多好看小说] 人说百密一疏,沈沁看护着夕颜,便是如此。半月后,沈沁被派去处理皇郊货物被劫一事,回到皇城,却发现早已不见夕颜身影。 一番寻觅无果,沈沁一脚踢开了东楼的门。 屋子里熹元正在刺绣,针脚运得细致。这一脚踢来带着早春的冷寒,寒风入屋,将她脚下燃着的银炭都吹乱了方向。 搁下手中针线,她披上一边的轻裘,“门大开着,怪冷的。” 沈沁并不说话,一张脸比寒冰还要冷峻:“颜儿在哪儿?” 她笑笑:“原本还以为你是来看我。现在看你这架势,竟是来兴师问罪的。” “你把颜儿,带去了哪儿?”他一字一顿,颇有些咬牙切齿。 “你怪我?”熹元诧异,“你怎能怪我?你以青楼女子为妾,就没想过触了皇家权威损了天子颜面吗?是皇上派人带走了夕颜,我不过是他挂名的女儿,又怎能过问许多?” “你倒是把责任推卸得干净。熹元,我没想到你原来是这样工于心计的一个人。借刀杀人,真是妙得很。” 沈沁飞身到熹元面前,提起她的衣领:“我武功不高,对付你却是绰绰有余。熹元,若是颜儿真有个三长两短。我虽说不能要了你的命,却可以决定你的丈夫和孩子,有怎样的命运!” 熹元和沈沁终于走到这一步,然而这一步还不算最坏,最坏的,是现实。 这两人的性格很难让人琢磨,至少,让我琢磨不透。 若是单看外表,沈沁是个温润公子,熹元是个娇弱美人。可除去外表看心灵,这两人实在刚硬。 连说话,也是要绕数十个弯弯的。 沈沁所谓的命运,便是剃光了头发在普陀寺跪了一天一夜,终于让寺里的主持同意了他入寺的请求。 一去两月,半点儿回头的意思也没有。 于是便有了这梦境的开头。 我也是这时才发现,熹元后面那乘轿子里的人,是夕颜。 她知道即将有一个人会完完全全属于她,谁都夺不掉,谁都抢不走。这样的一个人,是她的骨血。她不能叫这样的一个人一出生就没有父亲。所以她来了普陀寺,带着同样显怀不久的夕颜。 他的如愿以偿,需要她的委曲求全。 再次回到沈府三人的关系有些微妙,沈沁将夕颜看护得更紧,却也偶尔会看看熹元。 有一次他送来养胎的珍药,见她俯在书案前睡着了,不知怎的有些动心,思量着将她抱去床上。 这一抱,便触到她冰凉的手脚。于是有史以来第一次,他主动留在了东楼。抱了她一晚,也不知有没有睡着。 反正熹元睡到半夜有醒来,醒来,却默不言语躺在他怀里。 如果实在没有办法得到一颗完完整整的心,就这样相敬如宾,也是不错的选择。 次日熹元睁眼,身旁人犹在。小心地侧过身子,“沈沁……”却是满满的迟疑。 他的双手仍环着她,被压着的右手应该有些酸麻,在她起了身之后还横放着:“你在害怕?” “我是高兴。” 沈沁也坐起身,为熹元披上一件衣服,缓缓说道:“连谎话也说得这么生硬。” 她早被他忽冷忽热的性子折磨了多次,这一次也不敢轻易高兴起来,只怀疑的目光不住打量着面前俊朗的男子。 他却温和一笑,头发微乱,却莫名让她想起初见的那一个朦胧雨天。 朦胧雨天,素衣玉冠,金井梧桐油纸伞。 她对上他的眸子,定了定心神:“沈沁,你究竟…是怎样看我的?” “黎家长女,楚国公主。”隔了很久,沈沁又动了动唇:“我的…夫人。” 31 死而复生 他说,你是楚国公主,黎家长女,却也是,我的夫人。 熹元定定望了沈沁许久,忽然就落了眼泪。 这是她第二次哭泣。第一次也是在东楼,她身着凤冠霞帔,嫁给他。 这样的一个人,眼泪只在幸福时滑落。 仿佛一切都以两月为周期。熹元极尽努力放平心态,将夕颜看作理所当然的存在。毕竟他的心上人,是夕颜而不是她。 朵香染上了一种病,身上起了不少恶疮。 那日熹元正和夕颜在一处晒太阳,楚宫的太医前来请脉,熹元便叫太医帮朵香看了看。 照着药方抓药用了几日,朵香的病果然好了。夕颜的丫环来到东楼,向朵香讨要那药方。 那丫环扭扭捏捏好半天,终于支支吾吾说:“其实我得了和姐姐一样的病。” 朵香刚刚经历过病痛的折磨,自然理解这小丫环,大大方方将药方给了她。 第二日却传来夕颜小产的消息。 熹元因着自己也有身孕,对夕颜的遭遇颇有些惋惜。却又觉得若是自己挺着大肚子去探望,看在夕颜眼里,难免不是一种嘲讽。 思来想去,她终是在东楼呆了一天,哪儿也没去。 深夜却是沈沁进了东楼。熹元原本没有睡着,坐起身攒出一个安心的笑:“你该陪着她的。我这里很好,不会有什么意外。” 沈沁一步步走近:“你觉得,做一个母亲,感觉如何?” 她片刻失神,却也猜出他这一问有夕颜的原因,敛了笑意,她平和答到:“有所期待,这样的感觉很好。” “有所期待。”他沉吟良久,将手放到她高高隆起的腹部,微微用了一些力,便使得她向后缩去:“你也晓得是期待,却又为何,偏要毁了夕颜的期待?!” 这次换了熹元愣住:“你说……是我毁了她的期待?”本有些手足无措,却又不经意微踡了身子护住腹部:“凭什么说是我?” 一张南方晃晃悠悠飘在她眼前,她定晴看去,正是太医开给朵香的那一张。 沈沁的声音钝钝的:“夕颜是第一个真心待我的人,我曾许诺此生只随她一人浪迹天涯。却不想有朝一日娶了你,负了她。而你,抢了她那么多东西,连一个孩子,都不愿给她吗?” “你嫁给我,不就是你爹想要借你的手来掌握沈家的家业?你要的这些,我从来没稀罕过,想要便拿去了。只是我不愿再负夕颜一次。你那么聪明,应该知道要怎么做。.info[]” “你何以笃定是我?这药方又不是为我开的,更何况,我根本不知道这方子是怎么到了夕颜的……” “是么?”沈沁打断熹元的辩解,拿过那张方子,指着中间的三个潦草大字:“这么大剂量的天花粉在其中,哪个孕妇喝了,都保不住她的孩子。” “夕颜也生了恶疮,你敢说你不是故意让太医当着她的面为朵香开了这附毒药?” “我不知道……” “都是我的错。”熹元抬头,门口夕颜苍白着脸,身着单薄里衣:“都是我的错,不怪公主。” 沈沁立马回到夕颜身边,“你身子虚,不该过来。我会给你讨回公道。” “何为公道?” “一命换一命。” “不要。”却是夕颜开口,惨然答道:“你这是说什么浑话,眼下你只有这么一个孩子了。”又低垂眼眸:“是我福薄,不怪公主。” 沈沁越发地心疼起夕颜:“你还为她说好话,更深露重,你就不怕伤了身子?”他温柔而仔细的将衣裳脱下披在夕颜身上,一个打横将她抱起,微微侧头只留下一句话:“我方才所说的每一句,都当真。” 熹元望着沈沁远去的身影久久无神。昏黄烛光安静跳跃,颇有些凄清。 她想她的光源,应该是熄了。 那以后是漫长而又迟缓的两年。熹元慢慢接手沈家的生意,将自己忙得像一只旋转的陀螺。 她的女儿出生在十月,取名沈心。沈沁说,希望熹元能在唤沈心名字的同时记住,这个女儿,是夕颜恳求才留下来的。若是熹元再叫他不省心,这孩子,就夺去交给夕颜抚养。 熹元不反对这样的一个名字,却放任自己的想象,沈心,女儿长大了可一定得小心掌握好自己的心。万不能像她一样,轻易就把心给了一个不愿陪她到地老天荒的人。 只是沈心没能让她的担心变成现实,她死在快满三岁的初冬。秋冬交替,柏城病魔横行,天花在城郊大规模爆发。沈心不幸,虽被熹元小心养在府中,却也染了天花。 熹元只在沈心床边守了三天,这病发得太快,没有给沈心留下半点儿喘气的机会。 熹元小时候也是生过天花的,是以并不惧怕可能的传染。冬日的阳光凉凉的,她怀中抱着沈心,从午后端坐到次日天明。 你是我的骨血化生而成,不是应该,永远陪在我身旁么? 熹元终于病倒,一口血洒在地上,身上被雾气浸湿的衣裳都沾着暗暗的红。 埋葬沈心的那日,她素衣黑发,一双黑得发亮的眸子里清冷无波。正是我初见她时的样子。 沈沁并没过来,夕颜也染上了天花,沈沁正为她忧心不已,说是实在抽不出时间来。 她将沈心小小的身子放进木棺里,扔下所有随从,驾车前往柏城。 沈心是她一个人的,她要将她葬在没有人能打扰的地方。 那地方便是在靠近柏城的迷雾山。熹元曾在极小的时候随娘亲去过一次。娘亲说,迷雾山中雾渺茫,没有这山的血脉的人,一定会在山中迷路。而熹元的母系,便出自迷雾山。 熹元准备了好些助燃的事物,将木棺放在正中,点燃了火,却被一场大雨熄灭。 雨中走出一个儒雅的青年,手上趁着个铜炉:“你若是将她烧成了灰,又怎么能让她死而复生?” “死而……复生?” “正是。只要你与我做一笔交易,我便把生死人了肉白骨的法术教给你。” “我凭什么信你?” 那人轻轻一笑,拂了拂衣袖,倾盆大雨瞬间止住:“就凭这,够了么?” 32 熹元魂湮 在满山迷雾中对峙许久。(..info无弹窗广告)熹元将沈心的**交给了卿尧,作为保证自己忠心耿耿的抵押品。 转眼便又是一季桃红柳绿,桐花纷扬,熹元提着个小盆儿,在梧桐树下为沈心祈福。 这时沈沁已经明目张胆的搬出了沈府与夕颜同住,所以,当夕颜出现在东楼之时,熹元手中的纸钱在火上晃了两晃,终于烧疼了手。 夕颜拿起一旁的纸钱,也有模有样的烧了好几张,“心儿下去了,可要记得照顾照顾我那个福薄的孩儿。” 熹元背过身子,将纸钱拿到一边:“朵香,送客!” “公主这样怕我?”夕颜笑笑:“怕我做甚么,公主尊荣,有皇族撑腰,要夕颜死比踩死蚂蚁还要简单。” 熹元往那火堆里丢着纸钱:“你来这里,总不至于只是为了冷嘲热讽吧?” “当然。”夕颜的手摸了摸仍很平坦的小腹:“若我说我又有了他的孩子,公主应该不舍得对我下手吧?”见熹元不答话,她俯下身子语带嘲讽:“真可笑,喜欢一个人喜欢到不愿伤害他喜欢的人。” 熹元将火盆勾翻,端然离去的样子像是绝不会回头。 待走到屋门,夕颜的笑声远远传来:“你用天花粉谋害我的孩儿,怎就没料到有朝一日,我会用天花为我的孩儿讨回公道!” 熹元关门的动作缓过来,目光冰寒,声音薄凉:“你说什么?” “我什么也没说,公主听错了。”夕颜走出院子,微风和畅,几朵紫色桐花渐次落下,铺在地上,恍若一个阴郁的梦。 熹元忽然就想起,在沈心发病的前五日,夕颜带了些制作精良的小袄过来,说是为沈心过冬而准备的。 那些小袄,她不便当面拒绝,也无意留下,便在夕颜离开后让朵香扔了出去。只是夕颜,在赠送之时,曾一件一件的给沈心换上。 事到如今已然现出所有面目,没有了在这梦境中逗留的必要。我拉着沈凌,“你注意一点,我们要离开这里了。” “去哪儿?” 我眨了眼:“天顺十七年。” 若是不曾相遇,自然不会有后来的牵扯。我找来两套护卫衣裳,让沈凌和我一起穿上,守在黎府梧桐院前。 天上飘起了小雨,正是换班的时候。我和沈凌退下,悄悄躲在院子的一角。 片刻,果然有两个娇小的人影从院里出来,我挑起嘴角:“大小姐,你这是要往哪里去?” 前头的人果然站住身子,却又恍然之间狂奔起来,我朝沈凌递了个眼神,他身影一动,便到了两人身前。 “回院子吧,大小姐。”沈凌也是低低的叹。 熹元略显稚嫩的脸上很是无奈:“就要到清明了,我只是想要去给娘亲上香……” “小姐可想知道夫人为何殒命?” 她抖了抖,愣愣回头,颇为不解:“为何?” 我对这问题避而不谈,咳了两声,又说:“小姐可知道自己身上流着谁的血?” 她这一下抖动比先前还要厉害,“你是谁?” 我笑笑:“小姐无须知道我是谁,我只是来告诉小姐,小姐身上流着皇家血脉,皇上也是心知肚明。所以,无须害怕进京。” 而后偏了偏头,做出一副低眉顺眼的样子:“还请小姐回房,不然老爷怪罪下来,小的担待不起。” 她失魂落魄向梧桐院走去,跟在旁边的朵香也是一脸苍白。 我捉住朵香的手,附在她耳边轻声言语:“若不想有朝一日追悔莫及,就从现在,断了与沈家人的联系。” 她的脸由白转红,狠狠瞪了我一眼:“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言罢,急急追着熹元远去。 这方法,将故事掐死在刚刚成形之时,最简单粗暴,却也最有效。 天边乌云翻滚更为汹涌,沈凌笑了笑,“暴雨过后该是有长久的晴天了吧。” 我微微点头,正欲与他先离开这梦境。雨雾深处熹元端然而来。大红喜服绕轻纱,丹凤朝阳的凤冠戴在高高耸起的发髻上,垂下一十七条金线缀珠的流苏。是她出嫁的盛妆。 她从雨中端然走来,身上不沾水雾,没有半点颓然,直直从我和沈凌面前走过去。 我心下起疑,跟在她身后,方听清她原本盖在雨声中的声音:“问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黎婀!”一时骇然,我失声叫到。 她回过头,重重珠帘之下笑意浅淡,身后忽然光芒大盛,一轮耀眼红日升至空中转为明黄,刺得我一时睁不开眼。 待再睁开眼,她已飘在空中,日头后面是一道七色彩虹。她笑颜如花,凤冠落下,红衣渐浅,变作年少时候的粉色衣裙。 “从此,再也无须别人的光与热了。” 我心头一闷,腹里翻江倒海,能看到沈凌快步前来,在我落地之前将我接在怀中:“长安?!” 眼见着梦境正在坍塌,我看着他眼里满满的担忧,狠了狠心,默念心诀,带着沈凌走出梦境。 落地时一个不稳,纵是沈凌扶着,我还是向前猛地倾了身子。他弯着腰将我架在怀里,我动了动困倦的眼,想要告诉他不必忧心,却不想刚一动嘴,便吐出一口血来。 这一吐更是觉得疲累,我迷朦着意识,说的话也是断断续续的:“你……你不用担心……我只是……只是被法力反噬……” 终究没把话说完,眼前已是漆黑一片。再无法做其他思想,我终是沉沉睡去。 陪熹元这一躺委实是个亏本买卖,我不仅没能将她从梦境中带出来,反而还因为她的一意孤行而被自身施出的法力反噬,逼得我神力不济昏死在沈凌怀中。 我在一个晴天醒来,沈府的气氛却很沉闷。熹元仍被小心的安放在梧桐院里,已过了十日,还是没有醒来。 我不大愿意说出熹元再也不会醒来的真相,便借着身子不好需要静养为缘由,拒绝除沈凌外任何人的探望。 熹元她那样倔强,即便我篡改了她的梦境,也没能让她抹去之后的记忆而回心转意。 想一想,还真是受挫。 33 魄血为玉 沈凌端着碗药进来,浓黑的药汁在雪色瓷碗里头晃悠,颇为骇人。 “我是神仙。”眨了眨眼,我将身上的碧蓝斗篷收紧了些,顺滑的皮毛掠过脸颊,分外暖和。 “神仙又怎么?神仙伤了元神不也要用好些丹药进补?这些药材我挑了许久,虽说比不上天上的灵药那般功效卓然,在人间却也是独一无二的。”他拿着小汤匙在瓷碗里轻轻搅拌,约莫着凉了,舀起一勺吹了吹,递到我唇边:“听话。” 我不甚乐意的张了嘴喝下这一勺,在他将第二勺递到唇边时坚决摇了摇头:“你真的不用担心,我恢复起来很快的。况且,这碗药喝下去,不一定会对我的身子起作用。” “真是这样?”沈凌笑笑,将汤匙放在碗里,浓黑药汁漾起一圈圈波纹。 我看着他漆黑瞳仁里自己裹很相当厚实的傻样,瞬间就没了底气:“这药太苦了,我喝不下。” “就知道你会这样。”他宠溺笑道,拿出一个印着三味居标识的小盒子:“这里面装着糖青梅,你把药喝了,再含两颗梅子在嘴里,应该能抵去不少苦味。” “那……我先试试。” “……” 事实证明沈凌没有骗我,喝了药再含两颗糖青梅果然没有那么苦。只是药汁的苦味与青梅的酸甜在我嘴里的比例不分上下,实在是独一无二的味觉体验。(..info) 这体验,让我直接奔向桌台的另一方喝了两大盅白水。 沈凌在我身后笑起来:“长安,你怎么总是这么逗。” 我翻了个白眼,傲傲然说道:“这主意是你出的,所以逗的人是你。” 身后安静良久,我转身,手上还捧着一个盛满水的茶碗。又瞥见亮堂堂的屋外,于是放下手中的茶碗,将窗户尽数打开。 “你现在,最好不要见风。”沈凌好意提醒。 我笑盈盈开着窗户,一道道阳光洒进屋内,满室生辉:“你看哪里有风,进来的不过是光亮与温暖。” 张开双手,闭上眼睛,我扬起嘴角:“有阳光的日子,真是很美好啊!” “亏你还是个神仙,竟然这么容易就满足。” “知足常乐啊!我从小就喜欢太阳的。记得那时候还小,爹爹带着哥哥们去巡逻,娘亲身子又弱,我没什么事做,就带着阿樱四处逛着晒太阳……” 阿樱。微微垂了垂眸,我颇有些惆怅:“不知道卿尧还会不会找上门来。” 沈凌眸光暗了暗:“卿尧?” 我点点头:“总觉得阿樱的失踪熹元有关。只是熹元的梦境里没有这一段,她又不一定醒得来。这一条线索,只怕就断了。” “那倒不一定。”沈凌也走到有阳光洒下的地方,“你忘了林月见。” “林月见?她被卿尧收在身边了呀!”我略有不解。却又在对上沈凌目光的刹那明了:“你是说月见楼?” 沈凌点点头:“又让你猜对了一次。” “这哪里是猜?这是推测。”我辩解道。 沈凌负手而立:“那好,就让长安来推测推测,我们要从谁的身上下手?” “夕颜。”说出这个名字,我没有半点犹疑。 “何以笃定是她?” 我学着他的语气,一本正经说道:“你来猜一猜。” 他一脸的高深莫测,开了口,却是简简单单两个字:“直觉。” 我:“……” 直步走到床前,将前次夕颜送我的那块血玉找了出来。阳光底下泛起耀眼光泽的血玉显得晶莹剔透,玉的内里却有微不可察的白色脉络缓慢生长。 “魄血。”沈凌说得笃定。 “真是魄血?”我讶然,妖魔界人人趋之若鹜的魔物,此刻竟在我手中? 魄血世间少有,在天下至阴之处化成,与六界阴灵相通。夕颜既然身怀魄血,没有理由不知道林月见的存在。 这个女人,真是不简单! 又想起卿尧戴在脸上的那张桃花面具,此刻一想,更觉得上面的红玉没有裂纹,而是生了白色的脉络。然而他还给我的那一张,红色桃花完整绽放,确确实实是红玉做就。 “长安打算在柏城留多久?”沈凌问道。 “嗯?”并没有听清沈凌问了些什么,我将魄血放在桌上,没有阳光照拂的魄血看上去,不过是一块普普通通的血玉。 沈凌微埋下头,刚好与我四目交接:“原本打算待你伤好便回建业,现在看来,只怕要多留一阵子了。” 我扭过头,到桌台的另一方拈起一颗糖青梅,这一粒梅子酸得我呲牙咧嘴:“你那样要花两个月处理好的事情已经办妥了?现在还不到两月呢。” 他将茶水递给我:“那件事,不需要我做了。” “怎么说?” “自大哥掌管柏城业务以来,这里的利润连年下降。至半年前,已然开始亏损。我觉着不合理,便差人密探了几回。这才发现控制柏城业务的是公主,而公主,一直将沈家的财物向外转移。” 沈凌认真的语气让我也不再那样吊儿郎当,他的头发洒在肩头,在阳光底下美好得像一匹锦锻:“你是打算,把熹元转移出去的财产夺回来?” 他摇摇头:“我只是觉得,若公主还不收手,出世的老爷子只怕要重新入世了。” 他说得诚恳又认真,我顺了顺身上的斗篷,偏头微微一笑:“你真是个好人。” 他狡黔笑道:“我有多好?” “很好。” “是么?”他摸着我的头:“既然我那么好,不如,你嫁给我好了。” 我的脸瞬间升温,定是烧得火红。假意咳了两声,我默默朝着里屋挪步子:“呀!我一定是没有休息好,心里有些闷。沈凌,你一会儿出去了记得帮我把门关上。” 身后良久无话,我心虚的回头望了一眼,沈凌一身站在阳光之中,日光与紫衣相撞,撞出公子,举世无双。 我慌乱移开眼,急步走进里屋,一头栽在了床上。 那夜月光淡淡微风凉凉,他眼眸若星辰璀璨,眼睫似蝶翼轻颤,俯下身来,隔着个面具烙下一个冰凉的吻。 我将头埋在锦被里,脑海像是要炸开一般,万年时光兜兜转转,又归于雪中的那片梅林。 天不绝人愿,故使侬见郎。 这真是,躲也躲不掉的事情。 34 以命相换 冬末的天气开始转暖,我正想着要找个时间好好会一会夕颜,她便自己找上了门来。 怀中仍是抱着承平,一岁多的孩子,眉眼刚刚长开,皮肤又粉粉嫩嫩,着实讨喜。承平应该是好动的,刚到了我这房里,便扭动着身子,口齿不清说道:“走、走……” 我还以为是自己实在不讨小孩子喜欢,正有些失落,却见夕颜挂着和蔼笑意,将承平放在地上。小家伙一着地,撒着脚丫子,摇摇晃晃往我床边走去。 “这么着急就要爬床上去,可是困了?”我蹲在地上,牵起承平的小手。 他却看也不看我,反捏着我一根手指继续上前。 顺着他行进的方向看去,我又把脸转向夕颜,她看着那桃花面具,也是久久无神。 我笑笑,抱起承平,将那桃花面具捡在手中,他果然伸手来抓。我故意唬他:“你娘亲在这儿,我可不敢随随便便把东西送给你。若是这面具划伤了你的脸,你家娘亲怪罪下来,我可吃不消。” “他那么小,哪里听得懂这些。”夕颜尴尬一笑:“承平。” 承平的小手便在空中顿了一顿,回过头去望了他家娘亲一眼,又锲而不舍的把手伸了出来。 我扑哧一声笑,将承平抱在夕颜身边放下,又将桃花面具递到夕颜手中:“一岁多的孩子,有一点沉。” 夕颜又笑:“难得长安愿意抱他。”说着,却把承平勾到身边,将面具放在他手上由他戏耍。 我在另一方香枝木交椅上座下,倒出两杯绿茶:“夫人可得好好检查检查,小孩子娇气,若是一不小心沾染上些不干不净的东西,指不定会出什么岔子。” “长安与我终究要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若你藏着什么不好的心思,左右我是防不过的。”她稳稳当当端起一盏茶喝下,再放回桌上,却已把碗盖拿开,里面茶水全无。 “有什么话,不妨直说。”我端起另一杯茶一饮而尽。 她笑笑,唤了奶娘将承平抱走,忽然在我身前跪下。 “你这是……” “夕颜自知身份低贱,并不配与姑娘姐妹相称。但如今景况,夕颜所能信任相求的人不过姑娘一人!”她低俯着身子,额头看似贴在地毯上。我拨弄着茶碗,“你来求我?我不轻易帮人的。” 她微微仰头,从我这角度看去,润鼻樱唇,颇为娇柔。想着她跪在我身前始终不是那么妥当的事,我将茶碗放在桌上:“你先起来。” “待姑娘答应夕颜,夕颜方才起身。”她又将头俯了下去,我看着她盘成回心髻的头发,忽然有些恼怒。 我向来觉得做人做事要直截了当些,她这般长跪不起,说什么你不答应我就不起来,看似一种请求,但实质,更像是一种威胁。 我讨厌被强迫,于是冷了脸色站起身作势离开:“你不说是什么事儿,我也无能为力。” 许是没料到我会如此回应,那俯在地上的身子僵了僵,再抬起头已不复方才娇弱模样:“姑娘是修过仙的人,想必早已看出了夕颜上次赠出的那块玉的端倪。” 我顿住脚步,表示并没有想到她会主动提起那块玉。 “魔玉魄血,姑娘不好奇我是怎样得到它的?”她缓慢起身,本就魅惑的眼睛沾满笑意。 “你想让我帮你什么?” “护两个人的性命。” “谁的性命那样重要,需要你用惊天秘密来交换?” “熹元,朝颜。” 我摇了摇头,“熹元命格本就单薄,又做了许多折寿的事,只剩下一两年性命。而现在她溺在梦境中不愿醒来,这是我想帮也帮不了的事。” 她眉心微蹙,叹了口气:“保不了熹元,就保承平吧。” 夕颜委实是个麻烦。这结论,在我答应了她的请求之后又躺回椅子上坐了许久,方才得出来。 手边放着一轴画,手中是一个细口瓷瓶,瓶子里头盛着夕颜放出的血。在我表示同意保护朝颜与承平之后,她从腰间拔出一把匕首,眼睛眨也不眨,朝着手腕划了一刀。 涓涓血流,我拿着素绢递给她:“血放多了,你还能撑得到见他二人安好无恙的时候?” 她接过素绢,将瓶口闭合,又用绢布缠住伤口,面色苍白:“我的房里已有医师侯着了,无须姑娘忧心。”言罢,将瓶子放在地上,又跪下朝我拜了三拜,起身离去。 我端详着这细口瓷瓶,一想到打开它是红殷殷的一汪血,便有些不寒而栗。卿尧定的规矩,与他签生死契约的人必须服下一粒药丸,那药会转移到人的血液里,但凡签约之人要与他相见,便要放出血来,滴到特定的一张画上。 这样血腥的规矩,果然符合他魔君的身份。 缓缓打开那副画轴,画面上墨色氤氲,缥缥缈缈一副泼墨山水。墨色上三两点血色殷红,夕颜见卿尧的次数,并不多。 我在细口瓷瓶上刻下咒印,保持着里头血液的新鲜,旋即将它与那幅泼墨山水一并锁进了小柜里。 缓缓舒了一口气,我想,若再过两日,天气晴好,黎谓就该来看望他的女儿了。 在这之前,还是去看一回朝颜。 沈凌已不再逼我喝药,每日看我,总给我提些滋补的膳食。这不,十多天过去,脸上的肉都软了些。 午后他还是提着个小笼子过来,我趴在桌子上,看他将菜一碟碟摆出来,怏怏说道:“你是要把我喂成什么样才肯罢手啊。” “还没想过。”端出一个汤瓮,沈凌把筷子塞进我手中。 “我都胖了。”手支着头,我嘟囔道。 沈凌毫不客气的用手捏了捏我的脸,半晌,嗯了一声:“也不算胖,只是有肉感了些。” 他那洋洋自得的神情叫我实在不敢恭维:“怎么我胖了你挺高兴的样子?” 他盛着汤:“都说了不算胖。”良久,又玩味笑道:“其实吧,你丑一点也没关系,反正我知道你本来的样子,就不会错过了。” 我愣愣无神,良久,扒了一口饭,指着他的汤:“这是团鱼?” “嗯,王八。” 35 强买强卖 按理二月应该回暖了,我正惆怅没有春天的衣服换,一场倒春寒又把我冻回了之前的粽子状态。 按理我是个神仙什么冷暖凉热都是用不着担心的事,可是我一碰到冰寒天气就萎靡不振是个什么道理? 再按理,天凉了添衣天热了脱衣不该是人之常情么?怎么月见楼里的某些姑娘还是露着胳膊腿儿的,她们是不是正好与我相反,天生就怕热不怕冷? 沈凌领着我钻进月见楼,递了两锭金子给老尼打扮的姆妈。姆妈毫不客气地将金子揣进了腰包里,眉眼一转笑得欠抽:“真是不巧,朝颜姑娘病了两天,见不得人。” “见不得人你还收钱?不带这样欺骗群众的。”我看着门后那道虚掩的门,作出窥探的样子来。 姆妈脸上仍挂着谦卑的笑:“请公子谅解。”那意思,是绝无可能再把金子掏出来的。当然,沈凌有钱,自然也不会在意那两锭金子。于是咳了咳,指着沈凌:“你可知道他是谁?” 姆妈似乎很嫌弃我的作为,她轻挑细眉,颇有几分自得:“做生意有做生意的规矩,月见楼头的规矩素来向着姑娘们,若是姑娘们不乐意,天王老子来了也是白搭。” 我还欲说些什么,却瞥见姆妈身后飘来一个粉衣女子,甜美面容上犹有几分苦色,不禁一怔,悻悻躲回沈凌身边去。 出门前仍是沈凌给我换了装,他非要把我化成上一次的柔弱书生样,还说什么总不能让人觉得沈家二公子刻意炫富,每逛一次花楼都要带上另一个相较而言穷苦一些的公子作他的陪衬。 我被他这一番无敌理论并无深刻理解,只是觉得男人的思维方式当真比女性奇葩很多。回过神来,便已到了月见楼前。 凡世还有一句很经典的话叫作不是冤家不聚头。这不,那渐行渐近的粉衣姑娘,正是上一次被我耍了的那一个。 姑娘明显是看到了我,躲也躲不过,她委委屈屈的声音窜入耳中,紧接着手就扒在了我的肩上:“公子好狠的心肠,竟舍得这么久都不来看望奴家。可知奴家日思夜盼,已然相思成疾。” 我猛地一颤,浑身上下起满了鸡皮疙瘩,“姑娘该是认错人了,认错人了。” “怎会认错?”她的手指划过我的面颊,指了指我腰间挂着的刻了芍药花纹的玉坠儿:“公子这个玉坠儿玲珑别致,奴家记得清楚。再者,公子虽是不似前次清瘦,眉眼间的韵味,还是分毫不差的。” 我不禁又抖了抖,极哀怨地剜了沈凌一眼,他张开折扇摇了摇:“你自己惹的桃花债,自个儿解决。” 姆妈的脸笑成一朵菊花:“既如此,沈公子也另寻一位姑娘吧!” “我不急。”脂粉堆中的沈凌端的是一副玉树临风佳公子模样,只怕他点一点头,月见楼外的良家妇女都会不顾矜持来与他对歌对酒。只是他话锋一转,听来有几分情痴:“还请转告朝颜姑娘,沈凌会一直在楼下侯着,直到她愿见我为止。” 我在众人的唏嘘声中被粉衣姑娘拖走,心里是难以名状的悲愤。沈凌这厮,竟然不帮我解围! 被粉衣姑娘拖到屋子里,这才发现我那不入流的几十个字被小心装裱后挂在了墙下。心下不禁更加惴惴难安,这姑娘,不会当真是相中我了吧?! 刻意拉长与粉衣的距离,我拿起茶壶倒了一杯,忽又想起花楼里面的吃食大多都有些催情助兴的“副作用”,于是又搁下茶杯,整理了一下思路:“姑娘可知道在我楚国,强买强卖是违法的?” “强买强卖?”粉衣愣了愣,缓过神来却是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算不上强买强卖,奴家是自愿的。” 我默默扶额,看来,自己还是把人的普遍智商估高了些。 见我不说话,粉衣姑娘更是红了脸:“奴家虽然不精诗书,但自幼在月见楼里摸爬滚打,也识得几个字。公子字中的‘桃’字,正是奴家的闺名。” “你的闺名是什么?” “春桃。” “……” 真是没想到,这月见楼这么个盛名在外的烟花所里,有这样单蠢可爱的存在。但总归是自己理亏在先,我也不好意思惹她伤心:“其实,这是悼念林月见写的。” 春桃先是一愣,染上哀色的眸很快转回神来:“一般人来了这里,都会悼念月见姑娘。” 尴尬的对视实非我愿,我看着墙上挂着的手书,“春桃今年几岁?” “十六了。”她羞赫笑道。 而我看着她娇羞的模样,瞬间明了:“十六?只怕还差上几个月吧?” 她怔了怔:“没有的事。” “果真?”这一次,我顺势将她带到怀中,“若你说的果真是实话,那公子我就不怕会给你带来困扰了!” 她的身子软下一分,惊惧看我:“公子要做什么?” “你不是自幼见惯了风月,我要做什么你看不出来?”一边说着,一边用空着的那只手去解她身上的腰带,纱质的衣裙本就增添风情,更何况她因惊慌失措而变红的脸蛋更衬得香肩处肌肤胜雪。 “公子!公子万万不可!”她拼命挣扎着,试图阻止我的动作。 我放下她,挑起一个邪魅的笑:“怎么,被你引进屋的公子都只是来喝茶的?” 又见她眼眶泛红,两只手紧紧搂着肩膀。想来她终究只是个未满十六的小姑娘,我心生不忍,打开衣柜找出一件衣裳给她披上:“我无意强迫你,只是想要告诉你,有些时候,是不能说假话的。” 她仍是坐在地上,并不肯站起身,抽泣声隐秘而细微,我摇摇头,又掏出一张丝帕让她擦眼泪:“若实在难过就好好哭一场,哭完了将实话说给我听。” 她看着我,半晌,终是接过了丝帕,“我叫春桃,再过五个月满十六岁,当年是作为夕颜姑娘的贴身婢女进的月见楼。后来夕颜姑娘觅了良人离开,又将朝颜姑娘接了来,并让我留下照看朝颜。” 36 能伸能屈 36 “自幼服侍……”我皱紧眉头,既然有钱养丫鬟,又怎么会沦落到要靠出卖色相维生的地步。 再开口却是温温和和的:“既如此,你不必接待他人才是。” 春桃眼神慌乱,将衣裳理好:“楼里的主人有意捧一批新人,春桃……春桃恰好被选中……” “哦?”我轻轻一笑,打量着她甜美的一张脸,“历来听说月见楼预捧的新人须得过一个考核期,在这期间新人要攒够足够的人脉为选魁一夜做准备。春桃这是,将我也当做人脉中的一位了?” 她的脸羞得赫红,微微颔首,颇有些不胜风凉的娇憨之意。 衣袖长挥,我冷声中带一份不屑:“你既不愿与我说实话,我也不必给你指一条明路!” “公子此言何意?” “你当真以为,月见楼那位老板会捧你?” 桃色纱帐被风吹起,案边香炉里细烟缭出香甜味道。春桃愣愣的,望着那烟雾久久元神。 好半天,坚决又固执地开口:“黎大公子亲口说的,定不会有错。” 真是,天真的小姑娘呢,随随便便一个人的话听进耳里,都深信不疑。黎家那位老爷还在,且素来为两位儿子的能力长吁短叹,又哪会把生意中的事交付于二人? 大概,也正因这两个儿子没什么实权,才派出老大来诓这小姑娘吧。 于是也不打算与春桃啰嗦下去,“你看新选入的那一批姑娘,除了你之外哪一个身边不跟着几个乐师或是教授诗书的人?没有出色技艺,你真能为凭你这略显孩子气的面容,能入得了各个豪门公子的脸一举夺魁?” 眼见着春桃笃定的神色慢慢萎靡,我还觉得该添上一把烈火。有些人的信念生得极其牢固,不下猛药,难以摧毁。 瞥见那幅被她裱好的字,我悠哉游哉踱步上前:“月见楼不做亏本买卖,若是他真有意扶持你,首先就该给你改个名字。春桃虽是意寓极好,但到底太接地气了,不符合上层贵族的审美。” 终是不忍直接说她这名字有些土,我看了看自己这一身青衣,觉得自个儿在长成这副柔弱小生模样的同时还能扮成冷面郎君,很是心喜。 只是应该把沈凌的折扇抢来,那样,可能会显得本公子更有风度些。 到底春桃的脑子还算好使,颓然了片刻整理仪容:“果真是命数吧!乌鸦又怎会有飞上枝头变凤凰的一天?” 我敛起先前的种种神情,走到她身边,居高临下伸出手去拉她:“朝颜是被囚禁了吧?带我去见她。” 春桃借力起身,盯着我:“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命运而努力一次,我只是没有一直陪在她身边,并不算背叛,对吧?” 我不作答,“走吧。”两个字的尾音拖得长长又长。 朝颜的门前出乎意料的没有什么人看守,只是门锁着。春桃大大方方开了门,在我进屋之后也紧跟着进来,又从内把屋门闩住了。 貌视,这沈老爷对春桃,倒是十足的信任。 朝颜穿得很素,鬓边别的都是白色珠花。隐隐觉得有些不祥,却不待我开口,朝颜放下停住手中的针线翻飞:“她是叫你来接我?” “她……有跟你说过?” “五年前便说过。” “吱呀”一声,我警惕的向窗户看去,却是沈凌从窗户边冒出半个头来。 额边不禁滚出两行冷汗,翻窗爬墙这等事,原来沈凌也会做么?又觉得这桩事一定要好好的记下来,说不定什么时候可以拿出来调侃调侃沈凌,也算是好不容易抓住了一个把柄。 他的愣神却只是一瞬,利落的跳进屋里,折扇又敲上头:“以前忘了教你,能伸能屈的才是大丈夫。” “……” 介于朝颜是个大活人,总不能光明正大的从正门走出去。正纠结着要怎样将她运出去,朝颜抛开手上绣了一半的丝帕,走到窗前远眺良久。 半晌,一只手支着头:“这层楼的窗子都向西开,而据此最近的城门在东方,并不适合从此处翻下去逃跑。” 我点点头表示赞同,沈凌却摇摇头:“谁说我们非要把你送出城?” 诧异望向他,折扇展开在空中:“我这样小心的进来只是顾忌黎家的颜面,再者,太过直接的带走朝颜难免不会惹得那些公子哥儿心里嫉恨。然而,若是朝颜进了沈府去陪她的姐姐,黎谓他敢向沈家要人?” 他这话说得实在霸气,恍惚间好像明白了云珠说沈凌并不那么平易近人少年心性的缘由。 于是一行四人纷纷翻墙而出。 带着朝颜从小门儿里头进去,我不无钦佩的说道:“从前只以为姑娘婉约娇媚,不想翻起墙来动作利索,竟是一点儿也不输给在下。” 她舒朗一笑:“我小时候可豪迈得很,最爱缠着姐姐爬树射猎什么的……”忽又停住言语,打量着窄窄的小院儿,忽而一笑明媚动人:“那也是从前了。” 觉察到朝颜的欲言又止,我也不多过问,回过身看着春桃,有些无奈。这姑娘一路跟过来,说是私放了朝颜还留在月见楼,她是死路一条。 朝颜也大度,许是体谅春桃跟了她两姐妹许多年,也不在意此前春桃那类似于卖主求荣的行径,同意了将她留在身边。 直接将二人带进了我住的那间屋子,我带上门,嘱咐她俩不要随意走动。朝颜伏在桌上看似小憩,却轻声问我:“我也算是正当红的棋子,你可知月见楼何以弃之不用?” 我点点头,关门的动作没有缓下分毫:“牵一发而动全身,要怪,只能怪天命。” 天命这个东西我向来不信。只是于凡人而言,就不得不信。框神殿里那位未梳星君写了好几万年的命格,只怕各种形形**的故事都写遍了。若她某日里心情郁结,写出一个变态的故事来,误入那故事的人也只能叹一句无可奈何。 这样一想又觉得惶恐,我原先是个凡人,那么遇见孟泽修成神仙的命,难道也是未梳星君写的? 37 双面故事 换回女装我去看熹元。诚然,她在床上躺了近一个月也没有醒过来,我去了也不能找到什么有用的信息。 沈心到底年幼,不晓得熹元这一睡的前因后果,也不晓得她的娘亲这么一睡很可能再也醒不过来。是以,我进门所见,便是熹元躺在床上,沈沁倚在床头小柜边,而沈心,则在一边自顾自的玩泥巴。 没错,是泥巴。 干咳了两声,沈沁用手支着的头晃了晃,回过头来,下巴上生了青青的胡碴,如星如月的一双眼里尽是迷离,颇有些厌倦尘事的怠意。 我本就对沈沁有些意见,即便他憔悴如斯,也没能生出一丝同情。 我只是觉得,若是喜欢一个人,就应该毫不犹豫地抓住时机,用所有的爱去守护他,用所有的好去温暖他。而不是愚蠢的等到尘埃落定之后,才无奈追悔。 很明显,沈沁的表现,就符合我对愚蠢的定义。 “姑娘过来了。”他声音平缓,礼数守得周全。 我点点头,上前仔细观察熹元的状况。二十余日的调理,她的神识虽没有半点复苏的痕迹,气色倒还全养了回来。 我翻了翻她的眼睛,仍是沉沉死气压在其中。于是无奈摇了摇头,看了沈沁许久,开口说道:“你的胡子很损形象,该刮刮了。” 他颓然的神色更加颓然:“姑娘没有法子了么?白露山是修仙圣地,一定有许多续命的灵药的!” 我忽略掉他殷殷的目光,“看来你还是没有看清事情的本质。你以为,事情变成如今这种局面,是谁造成的?” 他垂下脑袋:“我理不清。” “正是你的理不清啊!”我悠悠一叹,着实恼得很:“但愿你有自知,能够不怪罪任何人。” 我这话说得很是婉约,旁敲侧击的提醒只为了几日后黎谓上沈府将故事捅破,沈沁能够平复心情。 又看了看沈心,她坐在地上,手里的泥巴被捏成奇怪形状,仔细听去,又能听到她奶声奶气的声音:“这是心儿,这是娘亲。” 他的孩子,一直记不起他的存在呢。这真是,有些悲哀。 却又是他自食恶果。 夕颜那日跪在我身前,告诉了我故事的另一面。 十三年前,晋鲁两国大战。硝烟四起之处,乃是晋鲁楚接壤的三角地带。 而朝颜夕颜时运不济,恰好出生于这三角地带上的鲁国一户小康之家。 战争来得惨烈,转瞬间便毁了原本安宁详和的村庄。阿娘在临死前将祖传的银镯分别交给姐妹二人,一再叮嘱道:“往东走!东边是楚国!你们去了楚国,就能够活下去了!一定要……活下去啊……” 然后便是阿娘朝反方向奔跑,跑到远处,晋国士兵的长枪插进了阿娘的胸腔。 那时候,草堆里瑟瑟发抖的夕颜强自镇定下来,捂住六岁的朝颜的眼睛和嘴。 而后便是一路向东,到了阿娘口中能够活命的楚国。只是到了楚国的夕颜并不高兴,因为她在路上,弄丢了自己的小妹。 辛苦而困顿的漂泊,像一名乞丐,而且,还是一名讨不到饭吃的乞丐。饿到快要发昏的夕颜蜷缩在墙角,手中紧紧握着那支银镯。她觉得,她快要与阿娘团圆了。 然而此时出现了一双宽大温厚的手,那双手将她打横抱起,抱进一辆马车里。马铃萧索,一路颠簸,再安定下来,已是到了柏城。 那有着宽大温厚手掌的人待她很好,买来各种药材让她进补。有一日那人熬了一碗皮蛋瘦肉粥喂她,她正感激不尽,生出些奇怪的心思。那人笑得心满意足,拿帕子擦了擦她额边的汗:“我的眼光从来没有错过,你确然是株好苗子。” 七年后,夕颜成了月见楼最招钱的姑娘。那人却示意,招多少钱不重要,重要的是勾住一个人的魂。 彼时沈沁恰好游历江南,游历江南就自然而然到了月见楼。按那人的旨意,夕颜并没下多大功夫,只是做出温柔贤良的样子,竟也真的让沈沁流连忘返。 沈沁说,这辈子羁绊如此之多,家族是他抛也抛不下的担子,而他却只想一生一世一双人,快意江湖,自由洒脱。他说自幼他身边的人便念叨着要他做这做那,只有她让他随心适意的生活。 这些时候夕颜便安静地抱着沈沁,什么话也不说。 直到有朝一日,沈沁收拾行囊,说待来年江南烟雨如画,他会抱满怀桃花,来娶她。 她知晓这是不可能的事,便只笑笑,目送他远离。 月见楼中多年见闻,她早已学会了逢场做戏。那人又端来一碗皮蛋瘦肉粥,一勺一勺喂给她:“你做的很好,我还要你做的更好。” 她微微摇头,“楼里的许多姐妹都曾遇见过说要娶她们的公子哥儿,可到后来,哪一个公子真的来接走了他们?” “你一定可以的。”那人掏出一只银镯,与她腕上那只一模一样:“前些天捡到一个姑娘,我觉得她颇有灵气,好好将养着,应该不比你差。” 她含笑摇头,苦苦的笑,“我按你的意思去做便是。” 她的妹妹还活着,她很高兴。她的妹妹也落在了那人手里,她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万千算计,料到了沈沁会娶她,却没料到他在娶她之前,先娶了尊贵的公主,那人的女儿。 这便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吧! “如何?你现在可还觉得这一切尽在你的掌控之中?”她挑眉问他,魅人的眼睛里藏不住的笑意倾城。 “一着不慎罢了,还没到满盘皆输的地步。”他语带嘲讽:“我还有你,便还有一枚棋子。” “怎么说?” “他不是说过一生一世一双人?你便要他践行他的诺言。” “你疯了?!”她惊诧不已,“公主是你的女儿!” 他嘴角的笑意更深:“若是养了十几年便是女儿的话,你也该是我的女儿了。”又弯下唇角,目光阴冷:“皇帝又如何?招摇世家又如何?我说过有朝一日定要他二人追悔莫及,便不会善罢甘休。” 38 又见卿尧 黎谓来沈府,带着很大的排场。[..info超多好看小说]我站在沈凌身边,看着黎谓身后跟的那群人,嘴角不由就绽出了一个笑。 想来,他还以为自己聪明绝顶吧。 “大夫交待公主需要静养,还请老爷体谅,少带几个人进去。”喑哑的声音有干渴的意味,像是许久都没有开口说过话。朵香伸手拦住黎谓身后的众人,一动不动的样子如磐石稳立。 黎谓斜瞥着朵香,“放心,我就带黎思进去。” 做好了明面上的功夫我和沈凌陪着黎家跟过来的众人喝茶,喝到一半,沈心从屋子里跑出来,嚷嚷着说渴了。 黎家一行人瞬间面如土色,指着沈心支支吾吾好半天也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沈凌将沈心抱起,端了一杯茶喂她。喂完了,笑意盈盈对一旁傻眼的黎家人说:“哦,忘了提前告诉你们,心儿这孩子恋母,时不时会回来看看她娘亲。你们也知道我曾经学过些法术,便将她捉了来,用符咒锁着,也算是能时时陪在她娘亲左右。” 言罢,还刻意拉了拉沈心的衣袖,露出她手上贴着的黄色符纸。 黎家人默不作声低头喝茶,喝了一阵子,纷纷起身告辞。 待最后一人跨出屋门,我噗嗤一声笑:“你就不怕今日过后柏城人人说你家闹鬼?” “我会怕?”沈凌轻声一笑,放下怀中扭了许久身子的沈心,灼灼目光看向我:“素来沈家的负面消息都是由黎家人放出的。他再怎么说,别人也只会笑他造了个不怎么有可信度的谣而已。” 我拍拍他的肩膀:“不愧是我认识的沈凌,够机智!” “当然!”他厚着脸皮应了一句。 按和夕颜一早商定好的计划,我去后院抱了承平,再将承平和朝颜一同送上了北去的马车。 留下了春桃。 夕颜事事都受黎谓掌控,却可以把春桃留给朝颜,只能说明这姑娘是直接受命于黎谓的。 马蹄远去扬起一路飞扬尘土,我看着马车消失在转角处,轻轻舒了一口气:“真没想到这江南比北方还要沉闷,要不,我们隔两日也回建业去?” “你查到了阿樱的下落?” “没有啊。”我晃着脑袋,笑眯眯拿出素净瓷瓶和山水画轴:“不过马上就可以找到了。” 在三味居挑了个偏僻雅间,吩咐小二不许任何人进门。我摊开画卷,狼毫毛笔蘸满鲜血的样子,实在有些重口。 沈凌捉过我手中的毛笔,淡定的在画上落下印记:“这只是红色的朱砂,别怕。” 鲜血与纸上笔墨相融,四周忽的升沉起落,是高山幽静,是深潭寥落。 就像是父神开天辟地时的景象。 父神?我摇摇头,心中起疑,自己怎会拿这小变故与父神相比。再者,我没见过父神开天辟地的情况,又如何作比? 桌子也消失不见,画轴“啪”的掉落在地上。沈凌捡起画轴,牵过我的手:“仔细些,不要和我走丢了。” 脚下土地忽地下沉,眨眼间沉到地府,仰头望去,像是置身于巨大的封闭形山谷。卿尧从一面山中走出来,桃花面具盖住脸上疤痕,手中铜炉已无青烟缭绕。 大概见我的目光紧紧锁在铜炉之上,卿尧言语带笑,刻意将铜炉拿到身前:“不急不急,林月见才刚刚聚了神魂,现在还不能化出肉身。” 我不无叹息的别过眼去,想来实在是有些愧疚,那个小姑娘,终究与她那些浓烈的怨怼仇恨相交相融了。 “老实说,你比从前笨了许多。”面具底下卿尧的声音尤为别扭。 我不无嫌弃的瞪了他一眼,却又想着自己终究有求于他,于是软下脾性,温和问他:“你不问我找你有什么事?” “猜到了。”他手掌在空中划出一方幻境,幻境里面是一座漂浮在水上的海岛,海岛并不很大,却极高,有直直插进九重天的气势。 那么高的山,一定会沉到海底才是,莫不是,卿尧化了座假山骗我? 沈凌却深锁眉头,施了个诀,竟也让卿尧化出的幻境变大不少。凸显出来的陡峭山崖有窄窄小道,道上匍匐的女子身着粉衣,正是阿樱。 “绝路岛。”沈凌眉头皱得更深。 卿尧似乎颇为意外,又有些欣赏:“你这个凡人倒是知道不少。” “简直胡闹!”我瞬间惊怒,阿樱那小妮子,分明是要把自己逼上绝路! 无可转圜,是为绝路,绝路岛的名字有生死两重含义。所谓生,乃是崖顶上生长着一株叫作“逢生”的药草,吃下药草的人可得千岁性命千年不老。所谓死,乃是仙帝忧心这株药材会乱六界伦常,于是在花上下了诅咒:凡摘得逢生者,逢生入腹即死。 阿樱心头的小九九,分明是想让沈白长生不老! “是你给她指的路?”我愤然看着卿尧。 他双手一摊:“你这婢女缠我许久,我只是想得个耳边清净罢了。”半晌,又打了个哈欠:“对了,她只问我有何方法能让人长生,我也就忘了告诉她这逢生花的忌讳。” “你……” “我怎么?” “卑鄙!” “卑鄙又如何,好歹现在,你那婢子欠我一个人情,你也欠我一个人情。”说着,打开铜炉的盖子,一丝邪气从中逸出,林月见黑衣裹身,形体缥缈。 “记住你欠我的这个人情。”他按下声音说道,引着林月见走进山壁之中。临入山时林月见回过头,眸子空洞,唇无血色:“姐姐,柏城的桃花开了吗?” 我又是一愣,不待我有所回答,四周高壁迅速下塌,脚底青草也枯败灰黄,变成墨一般的黑。 稳住心神,沈凌点开一盏烛火,四周漆黑一片,已是夜深人不见。 这一去,却是绵绵长长大半天。 收好画轴和瓷瓶,我久久无话。沈凌打开屋门,门外星火满天,煞是好看。 这一趟柏城之行,本只为了寻一个答案,却偏偏摊上那么一桩桩相牵相连不堪回首。 柏城无雪,柏城无桃花。 一夜溃败,一夕天涯。 39 公子不留 离开柏城是在三天后,夕阳向晚,天边红霞如流火。(..info无弹窗广告) 马车摇摇晃晃,似要将往事纷纷摇入尘土之中。那日与沈凌深夜才回去,沈府灯火通明,却寂静至极,连雾水坠进荷池的声音都明晰异常。 府中没有一个主事的人,连本该躺在床上的熹元也了无踪影。管事倚在门口,一见沈凌,忙忙迎上前:“二爷您可回来了。主子他……他抱着公主,不知道往哪个方向去了。” “你没派人跟着?” “这,”管事面带苦色,双手重重一撞:“主子不让人跟着!而且……主子的样子有些癫狂,老奴也不敢让人拦!” 我低头思索片刻,无奈叹了口气:“跟我走吧,我想我知道他会带着公主去哪儿。” 管事应着,趋步跟在我身后,沈凌却接住我的手:“心结易结却难开解,我们去了,更是打扰。” “你还担心会打扰?”我皱眉:“等我们的人不是夕颜,她必是跟着沈沁去了。既如此,我二人也不算打扰。” “姑娘猜得准。除去夕颜姑娘,黎府的老爷和二小姐也随着去了。”管事接口到。 沈凌却微不可察的笑了笑:“你又怎知,这结不是夕颜黎谓的?” 见我犹是一脸茫然,沈凌将我四散的头发理在一处:“好啦!我只是想着你奔波了一日,想要你好好歇一歇。” 我看着他带笑的眼睛,弯了眸子:“沈沁是你的哥哥,是你让我不管事的。到时候他若出了什么事情,你可别心里难受。” “我了解他,他不敢生出什么大动作来。”他拍拍我的头:“今晚好好歇歇,明儿一早,什么都好了。” 然而我没能听他的话好好歇着。我的房里,睡了春桃。 她也没能睡着,只是熄了灯。我推开门,淡淡月光之下,她倚在窗边的影子蒙了几许清怨。 “怎么不睡觉?”我开口问她。 “睡不着。”她倒是答得直截,侧过头来看我,却又站起来,把身子弯成顺从的弧度:“二夫人回来了。” 二夫人……这称谓好比滚滚惊雷,可春桃在第一次见我女儿身时便这样叫着从不改口,我也就慢慢对它不再上心,是以,这三个字再不能把我雷得外焦里嫩。心虚的点了点头:“都说过还没成亲,只能算准二夫人。” 想了想自己这回答好像也不够妥当,于是咳了两声转移话题:“我也只是借居于此,于沈家而言都只是借住的客人,你不必如此小心应对。” 她站立的姿势越发恭顺,我好奇打量片刻,指了指里间:“你真不睡觉?” 她垂下眸子:“那是夫人的卧房,春桃与主子霸占了好几天,如今主子都走了,春桃自然不能再住在里面。” 我实在受不得春桃这十足十的丫鬟作派,挥了挥袖:“这两日睡外间习惯了,也不和你换。” 她的身子又倚回窗边,轻轻唱起歌来:“贡水之南有山幽,幽景深处月见楼。楼衔细柳,柳系轻舟,舟上公子留不留?” 她这曲子唱得奇怪,是数年前月见楼一女子送别情郎时写的。句子虽不精致,但上下衔接中情意满满,倒也流传至今。 顿住步子,春桃的声音不无哀戚:“夕颜第一次有求于我,却是要我将她的骨灰,洒进渠水。” 柏城二水为渠贡,贡水东流入海,渠水西流,汇入鲁国朔望湖中。 我抬起步子回到卧房,终是按下了去找沈沁的心思。 次日清早沈沁果然抱着熹元回来,黎谓黎思也牵着沈心,一并跟在身后。 与意料之中的一模一样,唯一失了踪影的,是夕颜。 黎谓已有些发福的身子麻溜地让开,把黎思推到身前:“思儿与公主向来姐妹情深,便留在此处好生照顾公主罢。” 可是我在黎谓眼中看到的,却只有嫉恨与不甘,没有半分对女儿的心疼。不过按他那睚眦必报的性子,也没有对熹元心软的可能。 毕竟,熹元的娘亲与他成亲不足八月,就生下了熹元。而熹元娘亲在嫁给他之前,是君无的女人。 那一段往事也理不清,按照各类野传,无非是君无黎谓同时爱上了一名女子,那名女子选择了君无,君无却又为了王位将女子推到了黎谓身边。 出城要向东,行了一阵,车夫忽然拉紧缰绳,我掀帘看去,原是到了月见楼。 两名乞儿站在路中间,无论如何也不愿让路。沈凌下车片刻折返回来:“夕颜要见你。” “她还活着?”我讶然问道,又看了看月见楼禅意深深的牌匾:“培养了那么多年的棋子,黎谓不舍得杀吧。” 锁夕颜的房间,正是朝颜此前住的那间。她看去气色很好,衣裳颜色也娇艳,不施粉黛的脸干净纯粹,如凝脂润泽。 “还有什么事?”行程在即,我问得开门见山。 “放心不下朝颜,所以……”话说到一半却又梗住喉,夕颜将手上银镯顺到我手上:“这镯子本该是一对,我留着也是无用,就请姑娘将它带给朝颜。” “就这么一件事?”我又问。 她点点头,我正欲背身离去,她又“嗳”了一声,叫我对着她挑了挑眉:“如何?” “我就这么一个亲人,我希望她能好好的。”像是祈愿,又像叹息。 我点头示意她放心。她却又将目光落在镯子上:“叫她莫要学我,莫学我假戏真做,不得善果。” “我想,沈沁他爱上的,只是他自己恣意妄为。他这个人,最厌烦便是羁绊束缚。”却又顿了顿,再开口,却收了哀伤的意思,笑了笑:“可他又偏生那么懦弱。” 她的情,终究落在沈沁身上了。只是立了三十年的月见楼里,还没有哪一位公子,与楼中姑娘写过天长地久。 “我用了二十二年,终于在情字上悟出的道理,便是不能假意待人,也不能付出真心。”夕颜又笑了笑:“请姑娘告诉朝颜,若她一朝成黄土,即便不能回到鲁国,也一定要让墓朝向西边。” 敛裾,下楼。月见楼种种风流韵事,自此与我不相干。 40 柏城落雪 到达贡水时天色已昏,便寻了个小旅店住下。贡水西接杜岭,杜岭贡水则是楚国南北的分界线。 听沈凌说,杜岭的五六月,有绝美的风光。那时节,山中草木繁盛,密林底下散布整座山头的杜若竟相开放,清清淡淡的味道,美极。 我笑他用美字来形容香气,他却清浅一笑:“谁说味道不能用美来形容?这世上种种事物之所以有所区分,便是因为看的人不同。各花入各眼,有些风景是用来闻的,就好比有些人,是要用心去记。” 我心下“喀噔”一动,便有些惆怅。思及在柏城时斩钉截铁地说回了皇城便捉着阿樱上九重天,就更有些惆怅。 这惆怅,使得我有些辗转,一辗转,便迟迟没能睡下。捉阿樱的事情先缓一缓,逢生花长在绝路岛顶端,且上了岛的人便会失尽法力,就阿樱的速度,再爬个十天半月也爬不上去。而卿尧,看着也不像会兴风作浪的样子…… 门边传来细微响动,我警惕的抬眼望去,却是沈凌踏着月光而来。夜深人静,孤男入了寡女的房间,咳咳,这可真是……有伤风化啊有伤风化。 不动声色地闭上眼睛,假装已经睡熟。沈凌的动作很轻,轻轻的关门轻轻的走近,我有些紧张,把头往被子里缩了缩。[..info超多好看小说] 半晌,头顶传来一声叹息,而后手被人牵起,身上被子动了动,一阵寒意袭进。我正琢磨着要不要“醒”过来,手却被他握在手心,暖暖的一口气在我手上喷开,而后又被塞进了被子里。 唔,原来,原来是我一开始忘了把手伸进被子里么? 身上又是一暖,也不知他给我盖了些什么,低低“嘤咛”一声,我轻微翻转了身子,把脸朝向墙壁那一方。 轻微脚步声响起,我正欲睁眼,那声音又顿住,一只微凉的手轻柔而缓慢的覆在我的脸侧。 “舟上公子留不留?留不留。”他压得很小的声音一字一句落在耳中,竟有着乱人心扉的作用。 留不留?留不留? 从出生到现在,万年岁月,从没有哪一次像今夜这般纠结过。当年与孟泽翻脸,我也是毅然决然就搬了东西走出玉华殿,暂居于未梳星君的框神殿中。 可如今,留不留?留不留!这样简单的一个问题,怎么就难住我了呢? 那只微凉的手自我面颊上挪开,这一次轻微的脚步声还伴着开门的声响。我悄悄翻转身子回过头去,沈凌关门的样子,颇有些落拓。 右手抚上他刚刚摸过的右脸,又看见身上多出的一床锦被,鼻头一酸,竟然落下泪来。 第二日总算是明白沈凌那一床锦被的意义何在。一大早我推开房门,便逢上了一个银装素裹的世界。 我瞠目结舌,贡水南岸数年难遇的大雪竟让我给遇上了,且这雪还是下在暖春将至的时节!一定是天上管节令物侯的仙君做公务时开了小差,才使得这气象颠倒乱了黑白。 沈凌捧了一堆衣裳走过来,走进了,将手中衣裳理顺,银白缎子上面有碧色丝线绣成各种花纹,帽边绕了一圈儿的白色兔毛。他将衣裳披在我身上,为我系好脖子前的绸带:“天凉了,我知道你怕冷。” 喜滋滋打量着他,他却仍是紫衣单薄:“你怎么不自己也穿一件?冻坏了……我会难过的。” “嗯?”他似乎有些不大相信我说的话,“你可是说的真心话?” “当然!”我蹲下身子抓起一把雪,“知恩图报嘛,这些简单的道理我还是懂的!再说,你冻了,这回京的路程,不就耽搁了”“真是矫情又别扭!”他却在雪色苍茫中笑得单纯。 手中碎雪如流沙缓缓落下,我将雪花揉化在手里,笑了一笑,这多好,一场大雪,遮了一个生的执念喧闹。 天顺二十三年春,柏城大雪,十日不休。 我们的脚程有些慢,十日所走不过全程的二分之一。 道上的人越来越多,想了想慢悠悠地晃回建业也只能看人不能看风景,于是决定快马加鞭,回建业去溜达溜达。 往北走的大多是南方的宦官贵胄,虽则这些人都很有钱,面上挂的表情却实在相差悬殊。 这不,前方一身着锦蓝长袍的中年男子身骑高头大马,叫住前侧同样骑着马却把深沉目光寄向远方的灰锦男子:“许久不见陈兄,却不想在此处重逢!” 灰锦牵强笑笑,瞅了瞅蓝锦身后跟的一长串马车:“郑兄这架势,是要去建业避寒吧?” “正是。”蓝锦骄矜笑道:“陈兄也去建业?” “哪能?”灰锦摇了摇头:“陈某不比郑兄家业殷实,这一场大雪下来,也不知我那百亩粮田明年还有没有收成。皇城自然去不了,陈某携妻小去洛城就好。” “也是。”蓝锦轻拍脑袋:“我忘了陈兄是靠田产获收的。”又凝起脸色:“这雪来得奇怪,这一路行来,你看见皇家发的讣告了没?” “熹元公主那个?” 蓝锦点头:“我听说,讣告上的日子发得晚些,公主去世那一日,恰是雪落之时。” “吓,这样的话可说不得,若是公主怨气冲天引来天降雪灾……” 听着也觉无趣,我掀开车帘,懒懒对车夫说了一句:“将马赶快些。” 沈凌自前方的马上回过头,意味深长地望了我一眼,又扬起长鞭,枣红骏马便飞速向前奔去。 雪天的路那样滑,他这是要闹哪样? 放下车帘,车外两人侃侃而谈的声音一闪而过。这雪,哪里有他们想的那么肮脏? 又挑起车窗帘子的一角,雪已经没落了,地上积雪也尚未化完。 突然又想去捧一捧雪握在手心,熹元散落世间的精魂,又怎会不干净。 雪地中处处是幻景,处处是那个粉紫衣裙的十五岁姑娘,手捧浅紫梧桐花,:“四月了,四月了,爹爹是不是忘了,我的生辰在十月啊!” 我才,我才刚刚,遇见一个愿在我身前为我挡雨的人呢! 那把伞柄上刻了“沁”字的油纸伞,安静倒躺在一旁,伞心向上,盛着一伞的紫梧桐,一伞的时光。 放下车帘,这只我一人能见的幻景,无人能再见。 质本洁来还洁去。熹元早知自己已无转世的的机会,所以魂散之时,才会选择化作一方雪景吧。 番外 :桐影沾香 被父亲卖进黎府的那一年,朵香才五岁。那时候她还不叫朵香,她姓沈,父亲是招摇沈氏家族的管事。 父亲却只管她叫五儿,这姓氏和出身,都是她长大后才慢慢了解到的。她只记得父亲将她送进黎府,将眼泪抹得殷勤:“五儿,从今日起你便是黎府的人了,一定要好好侍候小姐。为父无能,实在养不起这么多儿女。” 她蓬乱的头发被扎成羊角,因着懵懂,并还明白离别的意思,点点头:“五儿知道。” 也是四月,梧桐花铺了一地,她和七八个同样年纪的女孩儿跪在梧桐院里,身前是坐在竹椅上搂着黎婀的夫人。 她头也不敢抬,直到女孩子满带稚气的声音响起,一只手伸到自己的眼前:“你叫什么名字?” “五儿,我叫五儿。”她并不敢抬头,但也从那双精致的绣花小鞋判断出,站在自己身前的人,是黎府身份最尊贵的长小姐。 “五儿。”黎婀的声音如铜铃相撞清脆悦耳,笑盈盈指着她手上的草环:“我喜欢你手上的娃娃,你和我一起玩好吗?” 她重重点头,将草环褪下递到黎婀手上:“五儿都听小姐的。” 夫人让一旁的姑姑将其实女孩子纷纷带下去,黎婀牵着她走到夫人身边,她呆愣愣看着仪态万方的夫人,反应过来,将头深深埋下。 “五儿。”夫人的声音却是有些森冷,她又抬起眸子看向夫人,生怕夫人会觉得自己不够伶俐。爹爹说过,只有讨得夫人小姐欢心才能拿到更多的银钱,只有钱多了,才能养活其他的姐弟。 她的弟弟很可爱,才三个月大。 却是一朵紫色梧桐花坠在小姐发间,夫人将那朵花拈开,隔空嗅了一嗅,“五儿这名字不好,这一朵桐花带着香,你就叫朵香吧。” 想来小姐和夫人待她,是真的很宽容。小姐拿她当玩伴,并不许姑姑安排她做什么力气活。 生活一直是安宁而适意的,直到天顺十四年,冷雨飘摇的春天。 朵香永远也忘不了黎谓那一日怒到极点的神情,他的手掐在夫人雪白的脖子上,勒出吓人的红泽:“我早知道你和他有染,却不想,连这疼了十多年的女儿也是孽种!” 又将另一只手中的信件拍在夫人头上,“你仍是未死心,嗯?你以为他还会把你接进宫中去,嗯?” 夫人渐渐喘不过气来,黎谓却突然松手,拍着手掌笑出声来:“我突然想到了一个绝妙的法子,可以让你和君无,一起遭到报应。 “你……咳……你要做什么?”夫人舒着自己的脖子,不住地咳嗽。 黎谓的眼中却闪过一丝古怪:“下午我会差人送一壶酒来,你和你那孽种,我只愿意留一个。” 那时朵香本是钻进床底找夫人不小心从床缝落下的戒指。黎谓一脚踹开大门,她从床帘缝间张望,吓得大气也不敢出一声。 “夫人……”待黎谓走远,她捧着戒指,小心翼翼扶起夫人。 夫人却许久不说话,她也不敢有何动静,便拄在原处。 “朵香。”夫人缓缓开口。 “奴婢在。”她急忙应到。 “你觉得,奴才是靠什么过活的?” “主子的恩宠。” “是么?”夫人又咳了两声:“你错了,奴才是靠他对主子的忠心过活的。方才我有难,你躲在一旁,若是他下手更重些,你猜会如何?” “朵香知错!”她匍匐身子猛地跪下,从未见过夫人如此严厉的样子,她忍不住瑟瑟发抖。 “当年选了你,现在也无可奈何了。我只希望,你可以对婀儿忠心耿耿。” 雨声更响,如夏日雷雨铺天盖地:“往后你陪在小姐身边,千万要注意着她的安全。至于今日这事,你便当作不知道。” 当晚,黎家原配夫人暴亡的消息传遍整个柏城。黎家长女因忧伤过度一夜患疾,黎谓特邀数位名医居于黎府,为梧桐院中的长小姐日夜侯诊。 只有朵香知道,小姐是被锁进了梧桐院中不假。可梧桐院中,什么医生也没有。 她看着时光渐长,小姐的面容身段出落得越发漂亮,性子却渐渐凉了起来,不复初时的活泼。 她的小姐,再也不会指着她手上串了蚕豆的草环,笑得像四月漫天的桐花一般:“我喜欢这些小东西,下次你爹爹来看你,叫他多带些过来。” 不能,也不愿。 高墙锁住小姐本该最美的三年,也锁住了她的天真烂漫。 她与家人的联系并不多,却也不是没有。那日父亲又来看她:“我现今在为别人当差,东家的少爷想见一见黎家小姐,五儿可能帮爹爹这一次。” 她面色冷冷:“老爷看小姐看得紧。” “我原本也没想过非要你出力的,”父亲又道:“只是你弟弟准备着进京赶考,没有银两作盘缠,我实在没有办法。” 朵香便想起弟弟那一张模糊了的婴儿脸,皱了皱眉:“他想怎么见?” 恰好黎谓应召入京,又逢清明,她在夜半穿着素衣,叫醒了黎婀。 “怎么了?”睡眼朦胧的黎婀言语轻柔。 她低低抽泣起来,三年来第一次提起了那个下雨的春天:“我梦见了夫人。” 直到多年后,已是公主之尊的黎婀在普陀寺静坐,眼底倦意深重。她才终于后知后觉的发现,所历种种不过一场阴谋。 黎谓设的局,又何不是沈家人设的局?只是,这局里局外,为何都要带上她的小姐。 她一直怨自己,从前怨自己安排了小姐和姑爷的相遇,之后怨自己由着小姐用自己换了沈心的性命。 可是怨又如何?她当年答应过夫人要好的保护的小姐,早已长眠地下十五年。 这些年,姑父因着歉疚,也算是给了自己和心儿一个安稳日子过。面对黎思的刁难,她也是无所畏惧。心里面只有一个念头,她已经跟丢了两个主子,这一个,无论如何也丢不得。 她照着镜子,三十六七的脸没有仔细保养,已然残败很不成样子。她摸着自己遍布皱纹的脸,忽然就开始欢欣:再熬一些年,便可去地府与夫人小姐相见了吧! 若是重来,若是再来,若是小姐知晓前因后果,那年四月桐花叠影,她可还会毫不介怀的伸出手:“我喜欢你手上的娃娃,你陪我一起玩好吗?” 又想起那一朝熹元出嫁,拉着她的手,笑容是多年未曾见过的阳光恣意:“朵香,过些日子安定下来,我也给你觅一位良人,如何?” 而现在,十五年时光一闪而过,她仍未嫁,也不愿再嫁。 为沈心梳好亲嫁娘的头发,她看着镜子里一身红嫁衣的少女娇羞无比,恍惚间好像是小姐又回到了身边。于是她笑起来,脸上的皱纹开出花来:“心儿今天成亲了,以后,可要好好的。” 心儿成婚,对象并不是大富大贵之人,但待心儿,也该是真心湛湛。 窗外起了风,梧桐院里的桐花轻轻飘落,恍若一个紫色的梦境。 她宛尔一笑,为沈心披上盖头:小姐,小姐。你用命换的人,我终是,替你守住了。 番外 :清心向月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info好看的小说) 沈心性子颇有些粗犷,这粗犷让黎思忧虑不已,愁得眉间早早生了皱纹。 诚然,作为沈心的姨娘兼小娘,黎思应该温柔对待沈心才是。只是沈心那丫头在她与沈沁大婚那一日硬生生抵在梧桐院门口,说什么也不让披着红盖头的黎思走进门去。 沈心抵着门嚎啕大哭,眼角却干干的,半点儿泪水也没有。黎思颇为头疼,却又不能发作。只能在盖头底下听着围观的众人窃窃私语,而后沈沁叹了口气:“也罢,这院子便留给你。” 黎思便永远的失去了入住梧桐院的机会。 “怎么着,我就说不会要小姨霸占我娘的东西吧!”待众人走远,同样穿着一身红的粉嫩小女孩颇为得意的挑着眉,对旁边清秀的男孩眨眼。 “沈小姐撒泼赖皮的功夫,冯清自愧不如。” 那男孩子冯清是沈家的远亲,因着冯氏夫妇去大漠行商,故而借住在沈家。 顺水人情,沈沁答应得自然。 沈心初见冯清,难得的安静。吃过饭还颇为友好的拖着冯清去花园里头转悠,转到小池旁边梧桐树下,她顿住步子警惕问道:“老实交待,你是不是我爹养在外面的孩子?” 冯清一张脸瘫下来,成了一个囧字:“我有爹的。” “最好是这样!”沈心恶狠狠说道:“若是我发现你骗了我,一定把你踢出沈家!” 七岁的冯清看五岁的沈心,只觉得这小姑娘怎么,怎么就比乡丫头还要野还要不讲理? 也许是觉得恐吓一个人是很好玩的一件事,沈心三天两头找冯清的麻烦。冯清写字,她会在研好的墨里兑水;冯清学棋,她会打乱棋盘。这些时候朵香都会嫌她烦,冯清却往往瞪着一双眼,瞪着瞪着便涌出水泽要哭出声来。 沈心见不得人哭,跳起脚来弹冯清的脑门:“有什么好哭的?你是个汉子啊怎么能哭呢?我长这么大就从来没哭过!” 却又在豪气万丈说过这么几句话后默默滚到一边去收拾自己弄下的烂摊子。 唔,正所谓自作孽不可活者是也。 三年后冯清已经十岁,想起当初自己竟会被沈心惹哭便后悔不迭,觉着沈心霸气他应该比沈心更霸气才是! 于是有了黎思沈沁大婚那一日的景况。 那天晚上冯清和沈心都没有歇息,看那一对“新人”拜过天地高堂,沈心拖着冯清在柏城的大街小巷穿梭,最终溜向了城后的山上。 山上有树生得繁茂,沈心爬上一棵树,坐在树杈间,闷闷摘下一片叶子把玩:“这些桃花树不晓得哪一年才会再开。喂,你见过桃花么?” “从前见过不少,到了柏城,还真没有见过。”冯清坐在地上,背靠着沈心爬上的那株桃花树,缓缓说道。 “我见过!”沈心的笑声在寂静山中格外动人:“这可是我二叔带来的桃花苗,本来一直也没有发芽,三年前却突然开了满山桃花!你说奇怪不奇怪?” 冯清不答她的话,仰头却看着斜坐在重重花叶间的姑娘:“后来又没开了不是吗?” 沈心垂下脑袋,相当嫌弃的瞥了冯清一眼:“你就会扫兴!”说着,颤颤巍巍站起身来,竟在那并不粗壮的枝干间行走。 月亮已经升在了空中,冯清惊慌站起身:“你小心些!一会儿摔了!” “反正摔了又不痛。”沈心满不在乎笑道。 冯清无奈,在树底下顺着沈心的方向转悠:“好吧好吧,如果你要跳下来,我就接着你。” 那夜明月皎皎,十岁的冯清无意说出这样一句话,让那个小姑娘硬生生顿了步子,乖乖从树上爬了下来。 奇怪的是,自那以后,沈心仍旧爱疯爱闹,却不再捉弄冯清。 沈心的官方解释是,她有了小娘这个劲敌后,觉得冯清这孩子太弱了点儿,战斗起来没意思。冯清坦然承认自己的没意思,却整日跟在沈心身后请教怎样才能变得有意思。 沈心干咳一声,正经答到:“我跟你不同啊!我爹养我是放养,你爹养你相当于圈养。放养养的是野马,圈养嘛……你出门向左,可以去陈屠夫家参考参考。” “……” 人说百密一疏,十九岁的冯清已然风度翩翩,迷得柏城不少姑娘芳心暗许,他却仍是每日跟在沈心身后收拾各种烂摊子。 按时小说家的思维,青梅竹马又日夜相伴,沈心早该与冯清相亲相爱才是。可上面说了百密一疏,便是说即便冯清千防万防,还是没有防住沈心喜欢上了一个负心郎。 负心郎的名字文艺得不能再文艺,叫作夜梦魂。这厮一厢对着沈姑娘甜言蜜语,一厢却迎了两名美姬作妾。 听很这消息沈心极淡定,装模作样拿出根帕子绣花,还捏着兰花指:“他纳妾?”又将帕子一扔,右手重重拍在桌上:“他纳妾我还娶亲呢!” 朵香心疼的捧起她的手:“姑奶奶,提醒过你多少次了不要用力不要用力,手拍坏了可怎么办?” 第二日冯清被人抬回沈府,鼻青脸肿的样子实在有失风度。 沈心去看他,摁了摁他脑门上的淤青,惊奇问道:“你还真跟人打架了?” 冯清的脸别过去:“我只是……摔了。” 在场众人的嘴角均是一抽,这说谎水准,还比不得三岁时候的沈心。 沈心的心紧了紧:“你当真,是去打了夜家那个混蛋?” “当然是谁欺负你我就打谁啊!”对于沈心一再怀疑他是否与那夜梦魂大打一场的态度,冯清终于失了耐性。 想了想,又软了口气,眷恋目光看着沈心:“难过的话就告诉我,哭不出来就让我帮你担着。” “嫁给我吧!” “什么?” 沈心的笑颇为狡黔:“其实,夜梦魂是我拜把子的兄弟……” “你……”冯清一块红一块绿的脸上颜色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我……咳咳,这样的事情,该我来提的吧!” “谁叫你一直害羞来着?” “……”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冯清没有告诉她,在发觉她不会哭也感觉不到疼痛的刹那,他的心瞬间就慌了:若是有一天,她因感觉不到疼痛,被人伤害仍不自知,他要怎么办? 所以当她的跟屁虫,也只是为了时时看顾她的周全。 他没有告诉她,那个混蛋夜梦魂出现的时候,他难过了许久,却也只是择了个小酒馆喝了许多酒。在走出酒馆时,望着天上明晃晃的月亮,醉意朦胧开口,只一句明月照沟渠。 所幸最后,一切逆转,她是明月不假,而他,才是那条真正的沟渠。 (这种欢脱故事才是真爱有木有?) 01 醉时一舞 果然人在有奔头的时候办事效率会比较高。体现在沈凌身上,便是这一日我们便奔了五百里。 傍晚时分路过一间客栈,客栈旁的马厩里沈凌的枣红骏马很是惹眼。我下了马车,不无欣慰摸了摸架车那匹黑马的鬃毛:“你能赶上沈凌的步子,嗯,委实是匹好马。” 那马夫的眼角,明显抽了一抽。 进了客栈,我琢磨着沈凌应该开了两个单间,可往掌柜那里一问,才晓得那厮只要了一间房。 能感觉到他心情不佳,我上楼去了他的房间。他正在喝酒,玲珑酒盏握在手中,见了我,握着酒盏的手遥遥向我一举:“天冷,要不要喝杯酒暖暖身子?” 我走上前倒出一杯酒一饮而尽:“好啊!” 事实上,我并不怎么会喝酒。记得大概**岁的时候,我被两个无良的哥哥诓进家里的酒窖,还随着他们一道偷喝了爹爹珍藏的桃花酿。 原本按爹爹那严格的性子,我们三都会被狠狠责罚一番。只可惜我身子不济,第一回喝酒却又贪杯,便很没出息的醉晕了。 那醉是真醉,晕也是真晕,且一醉三日,使得爹爹的滔天怒意都被心疼肉疼代替了。是以,当我清醒过来,便只一脸茫然的望着床边多出的许多写了字的黄色长绸带。娘亲在床边擦着眼泪,而床前,则跪着我那一双兄长。 听兄长说,姜汤于我醒酒无用,大夫号诊也无用。我醉时说了许多胡话,吓得从不相信鬼神一说的爹爹慌慌张张请了隔壁山头的山人来前来作法。 当我追问他们我究竟说了些什么话之后,他们却支支吾吾,也不愿说出个究竟。 那以后我被严格管教,滴酒不沾。于是那醉时的胡话也就成了我这一生中少有的几桩悬而未决的疑案之一。 这厢我和沈凌喝着小酒,喝着喝着见他眉间的愁色渐渐散了,便琢磨着要问他讨一间屋子的钱。 上一个话题是前两年青幽两国边境处出现的饕餮兽。所谓饕餮现则干戈兴,沈凌分析这一说法的可信度时眼角已染了点点醉意:“其实,便是饕餮不现,这沉日大陆也安稳不了多少年了。” 沉日这片大陆,分了五百年,想必是有些国家起了一统天下的心思。就拿楚王君无来说,他也算是为了皇位与江山而不择手段了。 我初时只以为熹元沈凌的局是黎谓和沈老爷设的,按黎谓的设定,熹元会嫁给君无,父女乱''''伦,既报复了君无又报复了熹元她娘,还可以获个国舅的尊贵身份。这关系若是打牢了,楚候自然会多多关照黎家。 而按沈老爷的打算,黎婀会喜欢上沈沁,这样黎家唯一看着较有才干的子嗣便向着沈家。沈家地位便无可撼动。 怎奈何君心叵测,按理,君无既与黎夫人有过一段前尘,而黎婀生时又仅有八月,其间推断,不难断出黎婀的身生父亲究竟是谁。 更何况他封黎婀为熹元公主并为之赐婚一事也蹊跷颇多:楚国大户豪族如此之多,他怎的就偏偏挑中沈家三个儿子做公主的夫君? 唯一的解释,便是君无有意让沈、黎结为亲家,张强联合以对抗权势越发增长的孟家。 沈黎之争,谁争赢了都是元气大伤,于君王牵制另一巨大势力而言,并无半点好处。 你策划,我筹谋,江山为局,佳人为子。这一盘棋,委实下得错综复杂。 而饕餮兽的传闻,我在很久以前就听说过。龙女的《三界恩仇录》中有一两页便提到过饕餮,说是她暗访不周山,发觉每至日落黄昏,饕餮兄会化作一温润公子。 诚然,作为与话本有着类似性质的《恩仇录》是不可全信的。更为重要的是,近百年来饕餮兄频频现世,惹得沉日大陆连年烽火,仙帝怜悯人世苦难,再三派出孟泽下界调查这只饕餮。 孟泽说过什么来着?貌视,是说饕餮兄身上的仙力,来自九重天? 种种思考之间又是好几杯酒下了肚,微醺,沈凌修长的手指节分明,握着玲珑玉盏格外好看。 我将凳子往他身边挪了挪,嬉笑说道:“你这酒不够烈啊,我喝了这么多都不醉。”言罢,倒了倒手中的小壶,已经没了半滴酒水。 “傻姑娘,”他却拿手帕擦了擦我的嘴角,忽然在面前放大的脸格外俊朗,星月般的眸子凑近了,倒映出我的颊上一片酡红。 “这样不加防备,万一遇上坏人怎么办?” “你怎么会是坏人?”我忽地放下酒杯站起身来,原地转了个圈儿,碧色衣裙飘扬:“你是天底下待我最好的人。” 他眸光闪烁,“这样就算最好?” 我停住步子,“嗯!” 脑子一热又想起一支舞,那支舞有回旋的舞步,是少时娘亲手把手交给我的。娘亲说,总该有一些东西不能外现,只能给一个人看。 比如这支舞,比如这颗心。 抬手间衣裳换作血色罗衫,我脸上笑意更浓,对上他仍很沉静的眼睛:“你还不知道我会跳舞吧?其实我会跳舞的,只是没有给人跳过,也很久没有跳过。” 他并不说话,眼里的怜惜与惊艳之色却更盛。 挪步,飞旋,长袖在空中变化万千,每一步我都拿捏得精准,按着荒羽岛大殿里的步子行动若风。 我就练过这么一支舞,荒羽岛的大殿空旷而寂静,殿边清泉泠泠水声伴我安眠,泠泠水声伴我起舞。我练着这样一首曲子,想着那时娘亲跟我说: 只要长安愿意等,总能等到那么一个人,懂得你每一个舞步中含的眷恋情深。他会谅你护你,给你一世的安稳。只是在此之前,长安,你要能等。 我要能等,一等万年,终于是等来了那个人,终于,终于…… 脚下步子越旋越快,水袖如风,我终是跳得过急,凌空一跃时乱了阵脚,重重跌在地上。 他抱住我,小心脱下我脚上的舞靴,看向那一片淤红,面上便染了心疼,轻轻为我揉着脚踝:“很疼吧,我去找一瓶药来。” 我看着这个人,我等了万年方才遇见的人。我方才遇见,却又隔着仙凡两端。 顺势躺倒在他怀中,无端落下泪来:“你可愿带我走?” 02 抢人饭碗 天尽头,何处有净土?何处有香丘? “我带你走。[..info超多好看小说]ww.vm)”简简单单四个字,轻易就平息了我所有的惶恐不安。 许是酒喝多了,脑袋有些疼。我皱着眉头,在沈凌怀中闭上眼睛。 也不知几时,天光大亮,我揉着脑袋,身上血色罗衫沾了酒污。 身边的景却奇怪,是一片苍茫的没有尽头的雾海。摇晃着站起身,使劲拍了拍脑袋,却仍是这样一片苍茫雾海。 苍茫雾海中有细语传来,我循着声音的源头走去。不几时,便闯入了一片芍药花海。重重花影暗牵情,花海边缘是一棵巨大的玉树,树上悠悠垂下两条藤蔓在低处合拢,恰好是一架秋千。 这地方,我好似来过。 有棋子敲落在棋盘上的清脆声响,我绕到玉树的一侧,眼前是一桌棋局,棋子自顾自落下,摆放棋局的石桌旁还有一杆长萧,在迷朦雾气中犹自通透。 “是谁?”这情景实在诡异非常,我下意识就要唤出鸟危剑。 石桌前现出人影来,我对面是一位男子,他紫衣暗纹,颦着眉头,似乎是在这局棋里面落了下风。 “叭嗒”一声,棋子落下,男子的眉头舒展开来,他微微抬起头,看向坐在我身侧的青衣女子:“到你了。.info[]” 而我却在他抬头的刹那,吓得连连退步:“梵……梵央神君?” “呵,你这个子儿又落错地方了!”那姑娘声音跳脱,颇有几分喜不自胜,“就等着我反败为胜吧,小凤凰!” 梵央但笑不语,拈起一颗棋子:“看好了,这叫以退为进。” 他们怎还能镇定自若?仿佛我这个人,不存在一般。 身子忽被大力拉起,推至那姑娘跟前,姑娘浅笑的眉眼落在我眼里,不由又是一怔。 “青璃,你输了。”梵央又落下一子,我的眼又重定在青衣姑娘身上,青璃,青璃神君,怎会与我,八分相像? 正百思不得其解,卿尧自远方走来,他提着我的衣领一番打量:“嗯,这样的打扮倒是与平常不太一样。” “是你带我来了这里?”我声音微颤,鸟危剑在腰间不安分的晃动。 他垂眸瞥见我的动静,似是不屑:“这样的一柄劣剑,使出来也无多大杀伤力。” 鸟危剑晃得越发厉害,我稳住心神,想起他曾说过我像他的一位故人,于是一番思量,觉得他应该无意伤我:“你带我至此,是为何意?” “怎么怨我?”他摸着颊上的伤疤一脸无辜:“是你引我至此的,你忘了么?” 见我一脸不解,他先施了个诀镇住鸟危剑的煞气:“阿璃,他们叫你忘了往事,我帮你想起来好不好?” “阿璃……”我喃喃念着这两个字,“你说我是阿璃……” “可不是?”卿尧将我的手放在他颊上那道伤疤处:“还记得这道疤么?那时我以为按你与我拜把子的交情,你定不会伤我我分毫。哪曾想你持着止邪剑步步紧逼,杀我魔族数十子弟,还毁了我这一张原本如花似玉的脸。” 我更是受了惊吓:“你你你,你记忆淆乱了吧!止邪上古神剑,是父神取神龙护心鳞片,特特为青璃神君造的。” 他摇头:“阿璃,你就是青璃神君啊!” 剑声穿破重宵而来,天边亮出刺目银光,光线所到之外,万物湮灭,那树下下棋的两人也消失了个无影无踪。 手腕被人拽住,整个人被扔至一旁。我呆呆看着孟泽手中长剑挽出剑花,将卿尧逼得退无可退。 “你又坏本君的好事。”卿尧似是叹息:“都怪本君的话说得太过啰嗦。” “也还算有自知之明。”孟泽语气平静,手中长剑却毫不迟疑刺中卿尧的心脏。 上古的一个魔君,就这么简单的被孟泽给刺死了。我不无钦佩不无叹惋的看着孟泽,正欲恭维恭维他,他却面色一沉,直直向我走来。 恭维的话生生卡在喉里,我咳了一声,小声唤道:“孟泽?” “怎么穿成这样?”他打量我许久,却迸出这么一句话来。 我不禁扶额,想了想决定还是不告诉他实话:“一觉醒来,就这个样子了。” 他似乎是信了,捏了个诀将我的衣裳变成荒羽岛里常穿的那一款,言语仍然温润:“那只蛊虫是什么时候呆在你身体里的?我从前竟没有发现。” “蛊虫?”顺着他的话语,我望向卿尧被刺的地方,那儿哪还有如花似玉的魔君,左右看去只有一个指甲大小的黑色物体。 “这种蛊虫最擅长揣摩人心,欺骗人的本事也是一等一的。你记住,你是天海二十八岛上的仙君琼落,所有职责,在于打理好荒羽岛上的灵花异果。”孟泽一字一顿,由不得我不听进耳里。 讪讪站在原处,朝那天光盛处望去,:“你的婚事,都准备好了?” 他收剑的动作一缓,轻微点了点头:“刚为赤芍裁量了嫁衣。” 我轻轻一笑:“这样说来,青丘这女儿还嫁得真便宜,连嫁妆都不用筹了。” “又说这种浑话。”他无奈摇头,像多年前,却又架起一朵祥云,携了我一道飞出这迷离之境。 走着走着我觉得不对劲,这云一直向上,并没有在人间停留的意思。 我看着孟泽的侧脸,迎风而立使得他的长发被托在空中,恰是万年来不曾变过的淡然姿态。 胸怀苍生的人,淡然慈悲的人,也定然,定然了解红尘百态了。 “师傅。”我终于小心翼翼开口,小心翼翼却又十足十的庄重。 “嗯?”他眉头微皱,“下凡许久,倒把规矩学全了?” 我顺从的点了点头,却又觉得那样说话实在别扭:“我还不想回九重天。” 身下云朵静止于空中,孟泽看我的眼神多了几分冷洌:“为何?” “我……沉日大陆出现了法力高深的妖怪,我想留在人间,除去这些妖怪。” “原来琼落也晓得以天下为己任了。”他低低叹息:“看来早该让你下凡历练。” 我心中一喜,以为他就要同意我这一番恳求。谁知他话锋一转,堪堪让我的欣喜夭折于原处:“六界有常,人妖鬼仙各有其存在之缘由。若那妖怪不害人性命,你便可不管。” 半晌,又补了一句:“便是它害人性命,也有除妖师会管。长……琼落,你还是别抢人饭碗。” “……” 03 天妃命格 “可是,可是……”一番思量,终于想不到更好的理由能让孟泽继续有着我在人间胡来,于是小着声音说道:“阿樱,阿樱她在绝路岛,要去盗取逢生花。” “什么?”孟泽转头看我,颇为无奈:“你们主仆二人什么时候可以不让我那么操心?” “不会了不会了!”我连连摇头,手却拽着他的袖子:“好孟泽,你再给我两个月时间嘛!两个月于九重天来说,也就是片刻的事情。我保证两个月后,我会带着阿樱为你装点玉华殿,让你安安心心的娶赤芍帝姬。” 谁知他的面目重又郑重起来:“我哪里还敢信你?” 我一怔,羞惭地埋下头,小声辩解道:“我没有骗你什么,卿尧的事我有派流破山的小仙通告于你的……” “那沈凌呢?”他灼灼目光看过来,让我好不容易抬起的头重又低了下去:“我叮嘱过你要小心他,可你,琼落,你做了什么?” “他不是妖怪。”我顿了顿,又补充道:“他没有觊觎我身上的仙力,也没有做什么坏事。我暂住在他家中,是以,同他之间的联系多了一点儿,仅此而已。” “仅此而已?”孟泽扯出一个牵强的笑,眼神却如蜻蜓点水一般从我腰间略过:“若当真如你所说,这么丑的一个小人儿,你为何挂在腰间?” 我拿起腰间补缀了冰丝流苏却仍然算不上好看的司命雕像,言语间终是少了一份理直气壮:“我只是……只是……” “只是动了凡心?”孟泽又是一笑,千万年来我从未见他笑得如此难看过:“你可知历来思凡的仙子,都有什么下场?” 我点点头,想起的除了仙帝那一竿子“好运气”的亲戚,还有冰冷的天牢。[..info超多好看小说] “如此,你便跟在我身后,与我一同去绝路岛将阿樱带回荒羽岛。”他见我一脸委顿模样,轻轻拍了拍我的肩:“想来着万年来你也过得很是孤独。琼落,我曾搅黄了你的婚事,不如这一回回到九天,我还你一桩婚事?” “呃?”我不明所以,尚处于对天牢的恐怖想象之中,却被他这两个字惊出一身激灵:“婚事?” 他点点头:“是我引你修仙才让你太子妃的命格有了变动。这一回我不能给你一个太子妃的位置,却可以让你在九重天上做一个天妃。(..info)” 我头皮一麻,尘封已久的记忆里出现了一个蠢笨的小孩儿,那小孩儿比我小两岁,却从跟我打了一架过后天天黏在我身后要我教他功夫。再然后,王家一百多号人齐齐跪在明黄圣旨之下,目瞪口呆的看着传旨的寺人小心的将我扶起:“太子叫奴才告诉姑娘,姑娘是要做太子妃的人,要多多将精力放在礼仪品德之,万不可整日里舞蹈弄棒上。” 那蠢笨太子之后还屁颠屁颠的送了支玉如意过来,附上酸溜溜的一行诗句:“有彼佳人,芳容如降。一朝得见,终日不忘。愿彼如意,诉我衷肠。待子携来,潋滟红妆。” 其实他这句子对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孩子而言,也还算不错了。只是好巧不巧,第二回他又到王府来找我教他武功时,我叫他把他前次写的诗再写一遍。他推诿了好半天,终于哭丧着脸指着一旁的小寺人:“长安姐姐我错了,那诗是我叫他写的。” “……” 这桩往事于我而言,其实还抵不得话本中的一个故事来的清晰。我颤了一颤:“那婚事,左右我都会退的,你不曾欠过我什么。并且,你这样,让赤芍帝姬怎么办?” 他又是摇头,玄青衣衫不染纤尘:“我是说,大哥膝下有个四万岁的孩儿,叫做绾书的,与你年龄正好相当。你也与他有过交情,想来凑成一对,也会成为天庭一段佳话。” 我的心瞬间凉了一凉,“孟泽你……你怎么会有如此荒谬的想法?!” “神仙终究是要与神仙配的,琼落,我是为你好。”他语重心长说道。 “你凭什么为我做决定?”我几乎是不能相信,素来事事让着我想着我的孟泽,会说出这样的话来:“为我好?”我一声冷笑,向后退了两步,脚底祥云铺广了路子:“你说过要我信你,是要我信你什么呢?” “信我会让你安安稳稳的活着,直到天地荒芜,万物寂灭。”他定定说道:“你晓得这有多么不容易。” “你总是对的。”我忽又笑道,想起许多年前他指着我身边的的开得正艳芍药垂了眸子:你听到的,都是真的。 我听到的又是什么呢?我听到他说,若是有朝一日她为仙界寂灭,也是天命。 重重芍药花影浮现在我眼前,恍惚间沈凌指着十里芍药,笑得安然:“这里的芍药我种了十八年,只为等一个你来。”还有那二人在玉树底下闲敲棋子,黑白棋子落在石桌上,声声入耳,声声如歌。 紧皱眉头,我终是小心翼翼开口问道:“孟泽,你是不是骗了我什么?” 他在外人面前永远波澜不惊的面上有一丝苦色快速划过,说话的语气像是在哄小孩子:“你总爱胡思乱想。” “你不用骗我。我总会梦见一个穿着紫色衣裳的人。他说他一直在等我,等我回去。孟泽,你也说过如果有一天仙界遇上麻烦,你会将我拱手想让,那是不是意味着,你刚刚说要我嫁给绾书,只是为了将我牢牢掌控在仙帝手中?”我将心中的猜疑一一说出,而他的脸越发惨无血色。 “孟泽,其实我就是青璃,对吗?” 他的瞳仁募地睁大,似是不可置信一般:“卿尧的蛊虫在你身上带了多久了?竟使得你的心智变得这样混乱!青璃是远去的众神之一,你不过万年岁数,怎能相比?” 我看他的眼神更加怀疑,却又不点破:“孟泽,你是我最信任的人。你一向迁就我,这一回,也如同往常一样迁就我可好?” 04 魂兮归来 “非如此不可?”孟泽双目阖起,长长吁了一口气:“你听话一点,我可以当做你方才什么话也不曾说过。” 我终于被他无动于衷的态度气急,捏了个诀就要逃去,奈何他的修为不知比我高深多少倍,片刻间,他已追至我身前。 我从没想过有这样一天,他来接我,却也要截断我的情缘。转瞬之间好似已无回旋的余地,我认命的闭上眼睛,终是做出了让步:“你好歹,让我和他好好道个别。” “当断则断,不断自乱。”他轻飘飘的八个字,于我而言,无异于一记重锤。 “好吧!我跟你回去。”我终究,还是不愿与他闹得太僵的。 “阿璃,什么时候你的性子变得这般软弱了?”却是一声轻嘲自四方涌入耳膜,我抬眸打量,空中立着数十百个卿尧。 “竟是你?”孟泽立时将我拖到他身后,深重嘱咐道:“卿尧不好对付,你先去一边儿躲着。” 他这一拉极具保护性,我却并不愿躲在他身后:“你都叫我琼落了,也该记得我是修炼了万年的二品仙君。” “方才不是吵得挺热闹?怎么现在又是一副同心同德的样子?”数个卿尧一起开口,叫人难以辨清方向。 孟泽静立在我的左前侧,似乎是想依灵气的大小来辨出卿尧的真身。我却暗自分了心,卿尧的声音在我耳中不停回旋,旋到最后,成了一个暗号:“待左侧十人站成三角状,阿璃,你便跳进三角之中。对了,跳的时候别忘了说几句矫情的话,最好是让人能记住想起来又心酸难过的。” 孟泽的目光渐渐转向左前侧,我看着那里立的十人已站成三角形状,虽是对卿尧方才说的话有所怀疑,但还是提了鸟危剑飞身上前。孟泽似要拦我,我不加思忖,便用了话本儿上的台词:“你莫要为我忧心,从师数年,总该有出师之日。” 孟泽微张的嘴便又硬生生合在了一起,他提起剑向着后后方行去。卿尧的戏倒也做得很足,并未让我轻轻易易就跳进三角之中。许是鸟危剑早看卿尧藏了恨意,今日里使起来比平常利落许多。一番周章下来,我拼命想进入那三家之内,卿尧一个劲儿拦着我入内,看起来,倒也真像一场厮杀。 终于将其中一个卿尧给斩了,他化作一股雾气进了另一个卿尧的还踢之中,我从缺口跳进去,其他几个幻影便将我围了个密不透风,手中掌风毫不犹豫地劈在我身上。 “长安!”孟泽痛声唤道。 嘴角涌出丝丝血迹,我难受的咳了两声:“孟泽,长安不是一名好徒儿,也从不愿承认自己是你的徒儿,你可知为何?” 卿尧余下的幻影仍是步步紧逼。玄青衣角在空中划出凌厉幅度。他茫然摇头,手中的剑快了几分。一时间只杀得卿尧损了好几个幻影。 我的血是做不得假的,然而卿尧又告诫我,说是戏不做得真点儿,依孟泽的聪明绝顶,定会看出蹊跷。于是我又强拼着与数条幻影纠缠了片刻,在凌厉掌风再次袭来之时开了口:“我把你当至亲。” 又是一口血吐出来,内心万千条草泥马正欢快地奔腾,卿尧这厮太过狠毒,掌掌不留情,也不知我信他是不是对了。 即便是对了,这伤势,没有个十天半月,怕夜养不好。鸟危剑轰然落地,我无力趴在地上,虚弱得只能让双眼微微睁起。 那厢孟泽正被数个幻影缠得无可奈何,这半边的幻影却合而为一,长长的头发缠着素白发带,面上戴着桃花面具,手里提着的小铜炉冒着缭绕青烟。 正对卿尧的浮夸做派腹诽不已,却见他轻轻揭开铜壶,缭绕青烟散开了,散出一种奇特的香。 “魂兮!归来。”四字如蛊,我捡起鸟危剑撑在地上勉力站起,直愣愣朝着那铜炉行进。卿尧却弹来一粒石头,恰好打在我手上。我一吃疼,握剑的力道少了几分,鸟危剑重又落在了地上。 “魂兮!归来。”正要俯身去拾剑,卿尧又是一声招呼,我抬起头,茫然向前走,终于一脚踏入了虚空之中。 “长安!”孟泽这声唤吗,委实有些痛心疾首。 而我却不敢出声,乖乖在这铜壶之中坐下。片刻,将将适应了这炉中的光亮,抬头看见卿尧巨大的桃花面具,而后是一只手,拿着盖子将铜炉给盖住了。 于是我不得不第二次调整眼睛以适应这绰约的黑暗。 炉盖上有小孔,隐约的光亮洒进来,倒也还能叫我勉强看清楚周围的状况,炉外似乎仍有打斗声,卿尧朗朗声音很是得意:“技不如人便合该低人一等。孟泽,怎么一万年过去了,这么点儿道理你还没悟透?” “你要将她带到哪里去?”孟泽无力问道。 “当然是,你们给我们安排的好去处了。你说他对自己的身份已然起疑了,若是我再撩拨撩拨,会如何?”卿尧笑开,言语间颇有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扬眉吐气之意:“只是中曲山的封印是梵央所下,不晓得你有没有那个本事打开。” 我耷拉着脑袋,觉得很是对不住孟泽,他说的话本也句句在理,奈何我一句也听不进去。 而按卿尧这最后一句话,我也该,不是青璃神君。这样一想又很释然,像是压在心头的一颗巨石被人给挪走了。我不是青璃,不是神女,父神的天机书,与我没有半点儿关联。 衣料摩挲的声响传入耳中,我方才闭上的眼睛强又睁开,烟枪的姑娘一身黑衣在这样幽暗的地方颇有几分诡谲,她声线冷冷:“原来是又收了一个仙子。” 我无力点头:“叨扰几日了。” 她挪开身子,瞅着我一身斑斑血迹,似乎有些看不下去,缓慢而忐忑的施法,像是要为我清理清理伤处。然而毕竟力不从心,她的势才刚刚起来,又断在了空中。 我看着她的焦躁之色,不免安抚道:“你不用为我担心,我睡一觉就好,就好……” 她回馈过来的眼神颇为忧心,我一时也感动非常,毕竟我此前也没有帮过她什么,于是歉然开口:“月见,总有一日,我会让柏城花开。” 05 与虎谋皮 谁知林月见的回应并不那么友好,她微调桃花眼,轻蔑一笑:“你现在连自保都不能,却还要四处许诺么?”黑色轻纱如鹅羽拂过,林月见眼中狠戾之色乍现:“我只是气自己不争气,凝魄这么久了连最基本的术法都不会。” 我却回想起她十五岁的魂。好歹,这个形体之中虽是残怨居多,但究竟是以一缕至纯至净的魂魄做的本体。 人心向善,天性使然。她那样说,也只不过是骗她自己罢了。 我在混沌中睡去,混沌醒来之时已是躺在了竹床之上。身上还是有些疼,卿尧下手实在太重,若还有下次,我绝不与他同台做戏。 轻声下了床,地上只有一双木屐。我穿着木屐走出房门,燥热气息迎面扑来。只一眼,我便断定,卿尧绝对没有把我带到什么好地方。 “醒了?”我正在站在主楼边上发呆,卿尧至一侧走出来,手上还提着个木桶,里面盛了些水,看样子,该是为我备下的。 见我久久无言,卿尧将木桶放在地上,盛了一碗水递给我。又放眼四处环顾了片刻,重又将目光锁在我身上,一声笑奇奇怪怪的:“如何?这便是魔君的宫殿了。” 我一惊,一口水呛在喉咙里,堪堪一阵猛咳。想着他一代魔君竟憋屈至此,实在是有些,不合常理……尤其,尤其是对比着九重天上高大华美的宫殿,我好像在刹那间理解了卿尧在万年前何以会带百万魔兵揭竿而起,反上九重天。 教书先生说,仇富心理普世有之,只要大家正确处理,便可相安无事。很显然,卿尧便没能处理好自己的仇富心理。 他似乎是猜透了我的所思所想:“我们魔族原先也是有一块宝地的,那地方是漂浮在天海之外的巨岛。只是后来被梵央生生砍破,变成极小的二十八座岛屿漂浮在了天海。” 我又是一惊,他所说的,不正是天海二十八岛?默默低头,木屐套在脚上略有些大,这样算来,我也是侵占了他家园故土的人。 “我们是在哪儿?”想了想,还是觉得要先了解自己的现状才可进一步筹谋,我偏头问道。 “中曲山。” 于是我又听到了自己倒吸凉气的声音,“你好不容易才出去,怎么又回来?” 他却“噗嗤”一声笑:“琼落啊琼落,作为一个九重天的仙子,你这样说,真的好吗?”顿住笑声,他又自己盛了一碗水喝:“我既然敢进来,就自然备好了万全之策。(..info)” 我挑眉看他,他却拍拍我的肩头:“我是不会告诉你我的办法是什么的,你毕竟是仙界的人。我只是觉得,按九重天现在的境况,他们没人能冲破封印进入中曲,让我魔族得以休养生息,也算安宁。仙帝那老头儿常以为自己聪明绝顶,我却偏要让他尝尝自食恶果的滋味!” 我见他笑得有些忘乎所以,想着仙界也还是有人才的,于是小声辩道:“封印是梵央神君下的,他还在十八天。若是仙帝上去求上一求,这封印自然什么也不是。” “他不会。”卿尧说得胸有成竹:“仙帝心气儿高,定不会在自己尝遍所有办法之前去找梵央帮忙。更何况我能在此地来去自如已是二三十年间的事情,也可看出近年来,梵央的神力有所衰微。” 他分析得头头是道,我听得津津有味。冷不防卿尧递过来一个火红的果子,木瓜大小,示意我吃下去。 我看着这鲜红欲滴的果子,为师有些惶恐。卿尧又将果子递近了些,“放心,这是櫰木的果子,中曲众魔常年以它为食,也没有谁吃出过问题。” 心思被揭穿我颇有些不好意思,将火红果子递到嘴边,又总觉得吃不下去。衡量再三,我把果子递还给卿尧:“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不饿。” “哦!”卿尧恍然大悟般:“我忘了当初你醉了酒,我是叫蛊虫将你的灵魂从身体里面引出来了,你自然不会饿。” 我:“……” 穿过中曲山荒芜的红色土地,卿尧封住了我的神识。不一会儿,神识得开,我已经不再中曲山中了。 卿尧他再不拘小节再帮我,可身为一族之君,也由不得他不多些顾虑。 我在离别前又一次问他对我施以援手的原因,他这一次不再含糊其辞:“因为你对我有用,帮你即是帮我。” “魔君可能看错人了,我并不是个值得魔君狠下赌注的人。便是我再怎么厌倦仙界的清规戒律,便是我再怎么凡心未泯。九天既有人敬我一声仙君,我便不会背弃它。”我正色道,言词间的坚决凛然让我自己都不由为之一振。 卿尧却笑得不在意:“你只需要记得你已经欠了我两个人情。且这人情你还不还都无所谓。只要你按照你所喜欢的方式去生活,便是报答了我。” “如此?” “如此。” 我眉头紧锁,却也只是拱起双手行了个告别礼,祥云刚刚架起,却又回过头:“我和青璃,有过什么关系吗?” 卿尧不似孟泽一般不肯言明,给出的答案却也模糊:“我只是觉得你应该就是青璃,但证据,却实在找不出来。” 回过身,祥云直上,向着建业行去。也不由得笑自己荒唐,从前从没想过会和一个人之间有什么瓜葛,转眼却觉得已经有人住在了我心上。且那人,还是自己千叮咛万嘱咐不可相爱之人。 由此观之,故人所谓“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委实是个适用于三界的普遍真理。 这也算,牵了卿尧天大的一个人情。他前番将我掳去中曲山,不过是迷惑孟泽的障眼法,要孟泽一时找不着我。而后有奖我一身仙气灵力尽数隐去,是以,我虽然修为法术仍在,但在修为低过卿尧的人眼中,我就是一个普通人。 诚然他帮我有目的,我也晓得他这么做,实是放纵我触犯天规。到最后尘埃落定,我会落得个终身禁囚飞灰湮灭也不一定。然而我不怨他,这是我自甘自愿,与虎谋皮。 06 路遇劫匪 因着身子与灵魂之间有天然的感应,加之我并未离去很久,找到沈凌,也就不是什么难事。[..info超多好看小说]ww.vm) 然而我还是被惊了一惊,沈凌将马夫辞了,自己驾着马车,往建业的相反方向走了去。 我化作一缕青烟飘进车里,车里头睡着的,正是我那可怜的肉身。 许是这两天飘来荡去成习惯了,将将回到**之中,竟觉得十分倦怠。从车帘的缝隙间悄悄望去,沈凌驾车驾得十分专注。于是我也就不打搅他,笑着转过头,靠在车身上昏沉睡去。 醒来是因为马车忽然地停了步子。我此前并没有扶稳,是以这一停,便让我一个趔趄,险些在车中栽了个跟头。 长剑缓缓出鞘的声音传入耳中,我驱去脑中残留的倦意,打起精神来,指尖勾起左边小窗的帘儿,朝外望去,却是五六个骑在马上的彪形大汉穿着清一色的黑色劲装,蒙着同一款式的面巾,手里拿的武器更是半点儿创意也没有,明晃晃的一排斧头。 看样子,是遇上劫匪了。我心中瞬间燃起腾腾烈火,激动地打了个哆嗦。较之九重天永远有条不紊的生活,人间的经历当真跌宕起伏丰富多彩,充满了未知的吸引力。.info[] 想来这一伙劫匪看的话本儿与我看的相差无几。我之所以这样说,乃是因为这一行人中长得较为瘦弱的那一个踢了马肚走出来,恶狠狠吐出来的话却与话本子上的无甚区别:“咳!老子家大哥从来不愿以多欺少。你只是个小白脸儿,又没带什么随从,若是乖乖将将车中财物留下,老子家大哥便放你一条生路!” 沈凌却不说话,我正好奇他在做什么,却不想车头跳下了紫色身影。我心虚的将手收回,按先前的样子斜躺着。片刻间,一片白光在眼中炸开,我嘘眼看去,沈凌的脸正好嵌在窗边。 车帘重被放下,驾车骏马忽地一声长嘶,马车似是向着某个方向直直跑开。我再没了之前矫情的小心思,拉住缰绳跳出马车。空阔草地上沈凌一袭紫衣泛着绝世风华,如天人谪降,只是手中的剑却现出冷光,凛凛之中暗藏杀意。 那几名大汉该是没有料到这个“小白脸儿”会如此不听话,一时恼怒也就没去思量手持寒剑之人的功夫到底有几分几两。只见得霎时间银光乱舞,五六把斧头挥舞着先沈凌胡乱砍去。[..info超多好看小说] 所谓寡不敌众,沈凌便是有再大的本事,又如何对付得了这几人别毫无章法的一顿乱砍? 我的手向腰间摸去,这一摸方记起鸟危剑已经丢在了去往九重天的某段路上。悻悻收了手,四周又只长了短小的灌木,实在不能做成什么有用的武器。 好在沈凌动作灵活,在初春的荒凉草场上使出广清山传世的剑法,如蹁跹的紫色蝴蝶。看他那云淡风轻的样子,心下也就不那么着急,我静静立在马车底下,看他避开斧头那狠厉的攻势。而待到他占了上风,手中长剑却使得极有分寸,不几时,那几名大汉纷纷被挑下马背躺倒在地上,虽是伤痕累累,却无性命之虞。 他收了剑,向我这边望过来,那一眼之中情深缱绻,不似方才作战的杀伐果断。我牵着马儿走近他,他紫色衣裳沾染了斑斑血迹,却毫不顾忌的将长剑插在一般皲裂的土地之上,将我狠狠抱在了怀里。 “长安,你回来了。”他抱我的姿势很轻很柔,像是对待一间稀世珍宝一般。 我为他这样的患得患失而感动莫名,笨拙的回抱住他:“一年,两年,十年。长安愿以天地为见证,再不会轻易置沈凌于孤独境地。” 心情微微平复,我在他面前转了一个圈儿:“你有没有觉得我有哪里和从前不一样?” 他仔细打量,正要开口,我却笑眯眯打断他:“我已经不打算当神仙了,我会在你身边。” 他良久无话,只更紧的抱住了我。其实我心中忐忑得很,卿尧虽是信誓旦旦的说过,中曲山的封印一定会让仙界耗上两三年方能破解。而仙界的两三年换在人间,是百年千年沧海桑田。 而百年之后,谁知道会有怎样的枝节横生,谁知道沈凌是否还存在于世间? 然我既是做出了蔑视天条的事,便已无回头之路。而没了回头路,便无所谓规矩不规矩,合理不合理,只求自己的一个舒心自得。 后来问沈凌为何不去建业,他的脸红了一红:“我等你三日而不醒,左右思考了一番,觉得你应该是去了绝路岛找阿樱。所以我想,或许我去绝路岛,可以找着你。” 我忍住脸上的笑意,美滋滋的牵着缰绳,回头瞥了一眼斜坐在车内的沈凌,他连着架了几日的车应是有点疲倦。是以我也不求这马能有多快的速度,只由着它悠然自得的晃悠,而我也就落了个清闲自在。 思及建业的沈府太过招摇,我与沈凌商量了一番,最终决定我先 去离城住下。而沈凌则去建业把这一两个月的账目以及生意上的大小问题处理了。 离城与建业隔得不算很远,他先将我送去了离城别院,歇了几日,又赶着去了建业。想来,这一月的事务因着大大小小的各种原因,应是堆了不少。 就连别院的管事都说,建业那边三少爷派人来找过几回人,以至于整个别院惶惶不安了好些日子,生怕沈凌是出了什么意外而回不来。 服侍我的丫头是阿桃。她仍是很跳脱,前一两日在我跟前还算安分恭谨。过了那一两日,许是摸清了我的脾性,知我不轻易与人置气,也极少理会那些八卦消息,慢慢就管不住自己的嘴了,成日里念叨着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将她日思夜盼的二少夫人给送了来。 对于她这样的玩笑话我往往置之一笑,当初也是她,见了我便激动不已的问我前尘旧事,还管我叫公子的有缘人。这样的小姑娘,也算是玲珑可爱。 只是偶尔会在睡梦中梦见一些不吉利的东西,天界的讨伐和沈凌的死亡交杂而来,使得我寝食难安。 我欲与君,地久天长。可人世太短,该怎生思量? 07 山寺清凉 不知不觉间一月时光已倏乎而去,转眼已是二月底。ww.vm)因着先前那一场大雪,春天来得格外迟些。 光阳泛暖,院子里的两株杏花枝桠上已爬满了花骨朵儿,雪白娇小的样子格外可爱。闲来无事,我穿梭于离城的大小街巷田园阡陌,很是惬意。 沈凌的书信来得及时也准时,每日黄昏――太阳将落未落之时,会有信鸽扑腾着翅膀落在我的窗前。 日子过得恬静而美好,不知不觉间也使得我渐渐忘却了之前的担惊受怕。想来卿尧若是没有几分把握,也不会放任我随着自己的心意过活。 两日前楚候的诏令下来,说是熹元公主魂归九天,七七四十九天孝满,要各地百姓均在熹元公主断七这一日去附近寺庙行斋戒之礼。 人之初生,以七日为腊,一腊而一魄成,故人生四十九日而七腊具;死以七日为忌,一忌而一魄散,故人死四十九日而七魄散。 初初听闻这个消息我是不屑的,一个父亲,女儿出生时不能伴她身旁陪她成长,女儿长大后有机会补偿却又步步为营将之推入死局,早就没了做父亲的资格。 而现在,举国缟素又怎样?万民祭奠又怎样?死后的尊荣再盛,也抵不得那人在时一个发自真心的笑容。 然而我这样想,旁的人却不一样。阿桃一大早将我叫醒,扒拉出一件白衣在我身上比划:“姑娘,今天是熹元公主的断七日,离城只有六台归元两座大一点儿的寺庙,我们去哪一座?” 我撅起嘴:“可以不去么?” “这哪儿能?”阿桃瞪着一双眼晴,“楚候将熹元公主看得比亲生的王子公主还要珍重,特特颁下诏令以示哀悼之情,姑娘不去,岂不落人口实?” “没关系,认识我的人不多。”我懒懒说道。 “那就正好趁这个机会多认识一些人啊!我跟在你身后,别人一看就知道你是我家的二夫人!” “……” 虽则阿桃的话说得直了些,但我不得不承认,这些话也说得在理。左右我要在这楚国的土地上生存,便不能悖了这君主之命。 一番简单拾缀之后,我领着阿桃向城郊走去。她一开始还没说什么话,只顺从地跟在我身后。走了一阵子,路越来越偏,阿桃终是沉不住气,急步走上前来:“姑娘是要去哪儿?” 满园青葱绿意看得我身心舒朗,脸上挂着清浅笑意,我答道:“你自幼生在离城,总不该不知道这里有一个清凉寺吧?” 她似是恍然大悟般,却又惊异于我对离城的了解,挪揄道:“阿桃一时忘了!姑娘知道得这么清楚,是不是一早就预料到了要嫁给二公子所以之前就有刻意去了解离城呀?”又顿了顿:“可是阿桃记得清凉寺不对外开放的呀!” 我扶额,掏出一封书信扬了扬:“你家公子说清凉寺景致比较好而且名气不高没什么人知道,是以今天去那里的人也不会很多,我们可以安心地参拜叁拜佛祖。” “这样啊!”阿桃悻悻退到我身后,我看着她满脑失望的表情,忍不住笑出声来。 这个姑娘,若一直这样单纯下去,就再好不过。 很明显清凉寺得名是因为一个“凉”字,而这凉字的因由,在于它位置不仅偏,而且高。高到我走到山腰时扶着石壁,远眺着还在高处的寺院若隐若现的一角,实在欲哭无泪。 沈凌说话说一半的性格,委实该改改了。 却不想这高山寒寺之中还暗藏惊喜,折过两道山门,清凉寺的大门虚掩,门边两株树木虽是无叶无花,但我却还是一下子便闻出了桃木气息。 青灯古佛之门,却种着一地桃花。 隐隐便能觉察到红尘之味,我敲了敲门环,却无童子想问。于是也就不去想那些虚礼,推开大门引了阿樱一起进门。 沈凌信上说,他的至交好友江诺携妻拜访师父,而江诺的师父,便是这清凉寺的住持弥远。 沈凌的意思是,在清凉寺为熹元祭奠之后,可将江诺邀到别院小住些时日。 他忧心我一人会无聊。 推门进去,寺内仍是寂寂无声,想来众人皆是被这高高山路所扰,并不愿耗尽力气来浏览一座没有名气的寺庙。 在寺里转悠了一圈,终于在庙后的一处山石边上看见了三个人影。 背对我的是个老者,头发中掺了不少白丝。三人似乎不惧寒凉,铺了竹席席地而坐,中间放了一方木桌,素白衣裳的女子在一旁生了小火炉,醅茶的技艺十分纯熟。 在寺庙之中见着如此景象,虽极有意境,但终究觉得有些奇怪,毕竟,三人皆是长发飘飘,并无寺中人该有的装扮。 也不知贸贸然上前是否会扰着三人雅致,我正犹疑,那醅茶的姑娘却抬起脑袋,见了我,笑出声来:“师父,有香客来了!” 于是背对着我的老者转过脸来,极和善的笑了笑:“竟不想今年第一个上了山来的香客,是个姑娘。” 而我却被他的样貌惊住,回头看我的老者长髯阔脸,身上的儒雅气质却是浑然天成。 林月见心心念念等了三十年的人,苏以归。 稳步上前,我礼貌问到:“不知弥远住持在何处?” 苏以归愣了愣,旋即点头:“我就是。” 于是愣住的人换成了我,片刻后缓过神来,我递上拜帖:“知道清凉寺是私人寺院,长安特地备了拜帖。” 他接过帖子细读下去,转手递给了坐在另一边的青年,笑道:“江诺,看来你的师弟,也快成亲了。” 我早前看过这一方拜帖,里头的几句话无非是沈凌对我的介绍,他措词文雅,不至于一眼就让人看出端倪才是。 青年站起身,将一旁的女子也扶起:“在下江诺,这是我的妻子明乡。” “王长安。”轻声报出名字,又指着阿桃说:“小婢阿桃。” 苏以归却朗声笑开:“我这一生就收了两个徒儿。现在看来,两个徒儿却都比不得两个徒儿媳妇伶俐。” 明乡甜腻腻扭着江诺的胳膊,娇嗔道:“男子汉太伶俐了不好,要夫君这种沉稳的人才能做成大事。师父你说是也不是?” 08 佛寺俗人 阿桃在身旁抖了一抖,我看明乡好像秀恩爱秀得挺自在,也就笑了一笑,算是应答。(..info好看的小说)ww.vm) “长安打算在清凉寺小住几日吗?”苏以归开口问道。 我略微犹疑,点了点头:“山寺风景孤绝,多留几日看看卷宗,也好静一静心。” 他微微一笑,可能因为年老,他的所有表情落在我眼中,都可以和慈祥二字挂钩。 寺庙之中仍有木鱼之声低沉辽远,我站在这里多少有些尴尬,江诺起身为我让座,要我坐在明乡身边。我也不推脱,只先吩咐了阿桃去正殿为熹元祈福,便端然坐下。 明乡不急不徐的为我斟了一杯茶,递到我手中:“长安喝杯热茶暖暖身子。”边说还边眨着眼睛,见我接过杯子,又提醒道:“小心别烫着了。” 我轻抿了一口:“这是茉莉花茶吧,口感清淡而不失芬芳,明乡的手艺真好。” 她扬起笑脸,如向日葵一般明媚,“我自幼就学的。” 抬头看了看对面的江诺,他始终如明乡所说的那样沉稳有度,只是些微的摇了摇头,不无爱宠的说道:“教过你多少次要为人谦逊,你总是学不会。” “这般脾性才讨人欢喜呢!性子直,说话爽快,容易轻信于人却也容易让别人交心。(..info)”我笑道,轻吹了茶盏上的腾腾热气,又喝了一口。 明乡笑得更灿,扬起脸得意说道:“夫君可听见了?长安说她愿与我交心。” 我一口茶水含在嘴里还没吞下,差一点儿便被呛着了。明乡这姑娘,还真是单纯得可爱。 她喜滋滋推下手中镶金的碧玉镯子,递至我跟前:“先前听夫君说去师弟家小住几天,没想到师弟已经有了妻子。所以我也没有准备什么东西,这镯子我有一对,今日就先送一只给长安做见面礼吧。” 对上明乡的眸子,她眼中满盛期待。我看着那镶金镯子,手藏在袖中,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 还好江诺适时开了口:“明乡,长安姑娘还未同沈凌成婚。” 明乡扑闪的睫毛快速颤了颤,却仍旧把镯子往我身前递了递:“反正迟早都会成亲的嘛!我早一点和弟妹打好关系不好么?” 我扶额,貌视在明乡的思维里头,弟妹等同于师弟的妻子了。于是不得不感慨一句,这姑娘的常识,还真不是我所能想象到的少…… 江诺咳了两声解释道:“明乡自幼养在深闺,少与他人相见,是以,对这些事情不很了解。” 我点点头,表示坦然接受明乡的这一称呼:“能遇见心思这般干净清澈的人,也算是长安的福份。[..info超多好看小说]” “那长安便收下镯子,快收下快收下!”明乡这一回直接拉住了我的手,将镯子推到我手上,一阵胡夸:“长安冰肌玉骨,这只镯子我没有送错人!” 我却将深深眉色敛住,“我见过的人当中,最当得上这四个字的,是熹元公主。” 江诺明乡神色皆是如常,苏以归倒是换了一脸凝重:“阿弥陀佛,愿公主断七之日,得以顺利往生。” 这一声阿弥陀佛让我回想起他清凉寺住持的身份,我问道:“早前听到弥远主持是江诺先生的师父,那么住持的诗文书画,也定是天下无双了。” 他谦逊笑笑:“少年往事,不须一提。” 我却不依不饶:“只是从前家中也有亲戚读书数载,一朝悟透事理遁入空门,却不像住持一般,养了一座寺庙。” “数年游历,我需要一个安静地方养老罢了。恰好手头有些闲钱,清凉寺当时又破败,无人照管,我也就顺势做了带发的住持,实际上,也不过一个寺中俗人。”苏以归解释道。 我点点头:“原是如此。”话音一顿,我又笑了一笑:“许多年前在柏城,也有过一名女子盘下一座道观呢?只可惜这向道向佛的方法一样,她那道观却最终走错了路子。” 苏以归神色一震,好些时候都没有缓过来。江诺安然的捧着几卷书闲闲看着,目光时不时扫过明乡的脸庞。 明乡却一脸不解:“道观不是供奉神仙的吗?还有什么错路可以走?” 我并不答话,明乡噤了声,将不解的目光投到江诺身上去。 而我,却只专注于苏以归苍老面容上的细微变动。 柏城桃花,已经二十八年没有开过了呢? 他可记得是为何?他可曾后悔过? 苏以归僵着的脸化开了些,轻咳了两声:“这些轨闻逸事经人口耳相传,不能完全当真的。” “主持这样说,是知道些什么?”我试探问到。 “不曾。”简短的两个字落在耳中,干净利落,不假犹豫:“我耳闻的版本,与你们所知晓的,应是相差无几。” 一侧放了好几本书,我随意翻捡起一本,恰好是《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翻开书页,映入眼里的偈语应情应景:“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以无所得故。” 有生于无,谁又能确定,林月见的念念不忘到底是何缘由。 “以无所得故。”苏以归浅浅念了一句,又咳嗽两声:“礼佛的时辰到了。江诺,照看好你家的小娘子和长安姑娘。” 江诺点了点头,看我的目光却含了沉思,那是鹰隼一般的锐利眼神。 我装作没看到他的眼神,偏过头和明乡说话转移话题:“你的口音有些奇怪,不是楚国人吧。” “我是鲁国人啊!”她点头笑笑,“鲁国昭和公主。” “……” 看来最近我的公主缘大盛,前次遇见了半路获得封诰的熹元,今次遇见的却是真真切切一个为人敬仰的公主。 只是这两名公主的不同之处不仅仅是出生,于家国百姓而言,这两名公主的地位,也是天上地下。 熹元虽有公主名号,但究竟是半路诰封,也没做什么让百姓觉得可以爱戴可以尊祟的大事。是以她香魂远去而皇家诏令未发出之前,悼念她的,左右不过是些念她如花容颜的公子哥儿。 而昭和公主不同,昭和是鲁国年纪最小的公主,自幼深得圣宠,年纪小小便获得了鲁国南部的一块土地。而后,又在圣女的粼选之中,成为了鲁国百姓人人奉养的圣女。 鲁国有很奇怪的风俗,每年大大小小的祭祀有数十桩。而其中最受重视的,便是每年清明时节的祈谷会。 祈谷会上万民同舞,舞的是远古时流传下来的舞步,步中所含深意,乃是祈一年风调雨顺,祈一年国泰民安。 而领这支舞的人,必是十六岁以下的小姑娘,那姑娘十年一换,每换时,便从全国六岁的女孩儿中层层甄选。甄选过程极为严格,并未被王室把握,是以五百年来,鲁王室统共也就出了昭和这么一位圣女。 09 今君已悔 然而即便昭和身份至尊,一年前她圣女期满,却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乐师订了亲事。(..info好看的小说) 当然,这些事情我也能知道得清楚,实在应该归功于沈凌。他虽无冶天下的理想,却时刻关注着沉日大陆上各方势力的大小动向。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行商亦是如此,只有了解了大势所趋,方能在豪杰并立的年代拔得头筹。 因着寺中为熹元祈福耽搁了正午用食的时间,吃过斋饭已近申时。春日的天光很短,怕是只剩一两个时辰天便黑了。 我打发阿桃下山,她一开始不情愿,说是不放心我一个人住在山上。 我将刚刚封好的信递给她:“你该回去一趟的。我们出门时没有和府里的人打招呼,若是你我二人皆是彻夜不归,会急坏他们的。” 阿桃接过信纸握在手中:“好吧。我先回去把这封信寄给少爷。”转眼又露出一贯的明媚笑容:“那我明天提了换洗衣服来找姑娘。” 虽则清凉寺没有寺院的规矩,明乡与江诺也是名正言顺的夫妻,然后毕竟佛祖在上受不得太重的红尘味儿,苏以归将我和明乡安排在了寺院西侧的厢房之中。 苏以归是个文人,确切的说,是个文豪。(..info无弹窗广告)是以,当到了西厢却仍是只看见一撂佛经之时。我折返回大殿去找苏以归,想向他借一两本游记或是传奇来读上一读。 他却不在大殿。 我拉住一旁正在擦拭佛祖金像的小沙弥:“可知弥远主持现在何处?” 小沙弥摇了摇头,“主持原本说要领着我们颂大悲咒的,上午同江诺先生吃了茶,却说将下午的仪式取消了。” 我笑笑,瞥着他通红的脸:“出家人不打逛语,小师傅可别忘了佛祖的教诲。” “我……”小沙弥手中的抹布在空中轻颤,“主持他,大概在山顶吧。” “山顶么?”思及清凉寺虽是建在这山的近顶处,然而苏以归毕竟年事已高,这一路上去,怕是会累得精疲力竭。 “主持常去山顶么?”我问道。 小沙弥想了一想,将抹布扔进了一旁的水盆儿里:“也不是很频繁,但每一年,也会有一两次的。” “一两次便够了。”我笑得心满意足。 若是我猜得没错,苏以归去那高处望远,多半是在怀人。然他怀的那一个人是不是林月见,我却并不能确定。 毕竟,谁也不晓得要苏以归在林月见死后遇见过什么人,碰见过什么事。 山顶处一派荒凉空旷,待我爬到顶上,夜色已深。漫天星辰仿佛就在头顶,伸手就能触摸得到。 苏以归便在这漫天星辰之下显出颓然神色,他面向东南,苍老面颊仿佛阅尽沧桑:“月见,我差一点儿,又从别人的口中听到了你的名字。” 我藏身于一颗巨树之后,听到这样一句话,有些迷茫,也不知道这迷茫是为着苏以归,还是林月见。 碧柳新桃,碧柳新桃。谁倚花枝说春好,谁送相思不成调…… 恍惚间听到林月见哀婉的歌声,我打了个寒颤,想起自己许下的那些承诺,也就不再躲藏,从巨树之后走出身来。 “柏城桃花二十八年未开,想来江南风景也因此失色不少。住持,你可曾后悔过?”我声线冷冷,苏以归的神色,有些慌张。 “长安?”他颇为疑惑地唤着我的名字,“你怎么上来了?” 我清了清嗓子:“哦,夜里天冷,我左右睡不着觉,想到山顶来看星星。” “……” 很明显苏以归试图将这个话题避过去,与之相应的,却是我不能让这个问句没有答案。于是又缓缓说道:“住持,我和林月见,有过交情。” 苏以归的身形明显一滞,看我的眼神终于不那么慈祥:“出家人不打逛语,长安虽不是出家人,也不要编谎话来诓人才是。” 见他还是无意直面问题,我想我没有必要再拐着弯弯说话:“弥远主持出家之前,是叫作苏以归吧?” 他许久不答话,反而屈了双膝南向而跪:“这许多年来无人再认出我。长安,你是如何做到的?” 我笑了一笑:“我和林月见,真的有交情。” 他缓缓阖眼,半晌,浅浅声音飘在这寂静山岭,格外悠远:“问君悔不悔?问君悔不悔?若我不悔,何必蹉跎?纵我已悔,又能如何?” 这答案我十分满意,好歹,林月见数十年的等待不是一场空,于是上前搀起苏以归,半带歉意说道:“主持,长安并非有意问起这些的。” 他垂了眼:“少年心事老来悲。当年我虽已过了少年之期,现在想来,却仍是觉得悔不当初。” “如何悔?” 他沉思许久,“当年,我不该让月见嫁给李君同。” 我愕然却也默然,不知苏以归是当真不知林月见的心意,还是碍于世俗种种,故意假装不知情。 回到寺中已觉疲累,匆匆睡下,却不防在夜半被人叫醒。而待我点燃烛火,看清来人面容,则登时吓得一个趔趄,差点让烛泪烫伤了手。 眼前人儿黑衣风流,纵是蒙了面纱,却掩不住眼角眉梢的冷寒妩媚。我堆起满脸笑意:“月见既然已经可以进清凉寺了,想必形体已经完全炼好了。” 她点点头:“所以我来了。” “你知道苏以归在哪儿?”我试探问道。 她摇了摇头:“还不曾找到,只是卿君让我知会你一声,若湘已经被她娘亲提回了天海,而阿樱也被捉回了九天,关押在北海水牢之中。天界那边的神仙只以为你是被卿君抓了,生死未卜,正商量着是要攻进中曲山将你救出来还是直接加强了封印,让你和我们一起永远留在中曲山。” 心下一寒,预料多年的事情终究是要发生了么?舍小我以全大我,天界最擅长的便是这种事。 却又隐隐怀揣希望,嗫嚅问道:“那商讨的结果,可是要封了中曲山?” 林月见的眼里划过一丝掺着同情的悲凉:“原本是这样。” “原本?” “仙帝携了众仙前往十八天求梵央神君出手,却仍是敲不开十八天的结界。孟泽与众仙据理力争,说是万年前的仙魔乱舍了青璃神君才换来安宁,而你,有着与青璃神君一样的使命。” 10 好自为之 “孟泽的意思是,你若因此憎恶天界成了堕仙,身上神力颠转成魔,将会成为比卿君更为可怖的存在。”林月见的声音纵然没有温度,听在耳里,却还是甜的。 “所以,他们还会上天入地的寻我?”我颤声问道。 林月见点了点头,“正是如此,卿君让我提醒你,天界的目光虽暂时集中在了中曲山,却也可能会在六界暗察。你自己,好自为之吧!” 我沉沉应声,道了句多谢。林月见转身就要离去,我却叫住她:“月见!” 她回过头,暗夜之中黑衣黑发衬得那一张脸越发小巧,也越发惨白。 “你的身子根基不好,先养一两年再出世吧!” “无妨。”回我的却是无关紧要的两个字。 许是昨夜行事过于毛燥,苏以归觉得我是有预谋而来,是以,今日他一直都躲着我。而我却从他的种种形迹中断定,他并非真是一心向佛,毕竟真正放下了红尘的人,是不会害怕提起往事的。 阿桃提了换洗衣服上来,纵是微寒的春,脸上也冒了不少的汗。我将一早备好的热水提了出来,她愣了一愣:“姑娘?” “昨日本就不该再让你上来。”我拿过那几套衣裳整理着:“清凉寺位置偏远,你来来回回这许多次,一定很累。(..info好看的小说)晨起时我猜今日会是个暖天,便备了些热水,想着你若到了,便沐浴一番,也好安心礼佛。” “姑娘待人真好!”她感激一笑:“从前也有待阿桃好的主子,却不像姑娘这样细心,舍得亲自为一个下人做事。” 我将整理好的衣裳放在一边:“左右我也没什么事儿做。”言罢,走出门去,将门合上了。 合上门才想起随着阿桃一起带上山的还有沈凌写来的信,却又想着自己已关了门,贸贸然的推开兴许会吓着阿桃,于是也就断了念想,一个人在清凉寺里到处晃悠。 清凉寺并不大,除去弥远以及前来作客的四人,便只有六名小沙弥。是以,清凉寺虽占了整整一座山头,却只有十来间房。 不过房子少也有房子少的好处,整座寺庙被重重树影锁着,极为幽静。顺着密林走去,便在不知不觉间,走回了昨夜登顶的路 昨夜天色已晚,我又急着去找苏以归,是以,清凉寺到峰顶的风景,我并没有好好看过。 这山路曲折,路旁零零散散立着些瘦弱的草木,到了峰顶,方才发觉昨夜我借以掩盖自己形迹的树,竟是一棵古态盎然的黄葛。 黄葛树在佛经里面的别名,叫作菩提。想想觉得分外讽刺,佛寺之中不种圣树菩提,反倒遍布桃花。真真是污了佛祖清明。 “施主此言差矣。”陡然生出的声音浑厚低沉,我绕着黄葛树走了几步,便瞧见了一名手持一千零八十颗小叶紫檀清心珠串的僧人。 佛珠的粒数向来讲究,有资格带上一千零八十粒珠串的人,定是高僧大德。 于是恭敬退了两步,与他行了个佛礼,问道:“大师能知我心中很想?” “世间事,无所谓知,也无所谓不知。”他手中佛珠仍是有序拔弄:“九天的仙家为了寻琼落仙君而忙得不可开交,却不想原来仙君是心境恬然,礼佛来了。” 这话一听我便觉得不对劲,略微迟疑,我开口问道:“莫不是大师也是帮着天界来捉我的?” “佛道之间不相干涉自古有之,老僧也无意乱了这规矩。”他似是知晓这前因后果,话说得极有分寸:“仙君命中有这一劫,躲也躲不过,老僧只是听见了仙君的祷告,故而前来为仙君指一条路。” “何路?” 他的眼神飘缈向西:“无极。” “琼落不懂佛尊的言外之意,还望佛尊说得明白些。” 他终于不再拔动手中佛珠:“老僧只晓得这两个字是开解你命格之中种种劫难的最佳办法。至于其间缘由,只能仙君自行揣摩。” 紫檀香气掠过鼻尖,凭空生出一方莲台。他站起身,一步飘然,身后佛光乍现,他在莲台上回头望我:“老僧不会向仙界泄了仙君行踪,但也希望仙君仔细思虑,好自为之。” 好自为之,又是好自为之。仿佛我走了这一条路,就真是错得彻底一般。 可是方才那佛家尊者所说的无极,是需要历过一个死劫方能抵达的去处啊! 西方极乐世界,是为无极。 自遇见佛尊之后一直郁结烦乱的心思在看到沈凌来信的刹那又欢腾起来,他在信上写:待四月花开正好,我便回来。 他说回来。 嘴角渐渐染上笑意,我拿起一旁饱蘸浓墨的笔,细细写下这一日的见闻,写到那山中偶遇的佛尊之时,手顿了顿,在纸上留下一个污印。于是将这一页纸全部弃了,再提笔,却略过了与那佛尊的一段交谈。 信的最后,默默添了四个字:莫忘归期。 又再山上呆了两天,苏以归还是一如既往的避着我,我也不拆穿,只是每日躲在屋中看看书写写字,虽然无趣,却也落得自在。 晌午的天越来越暖,这一日照样无事可做,阿桃给我讲着她自幼的见闻明乡喘着粗气跑进了我的房间里头。 忙忙让阿桃给她沏了一杯茶,她却并不伸手去接,反倒扑在我身上,“哇”的一声哭出来:“长安,江诺他凶我。” 我愣了一愣,介于自己在情事之上实在没什么经验,只得轻轻抚着她的背:“怎么回事儿?” 明乡的眼泪滴滴落下,梨花带雨的小模样颇惹人怜爱:“他说有一些话要对师父讲,只对师父一个人讲。我不肯走远,他便凶我。” “怎么个凶法?”我问道。 “他……他……”明乡抽泣:“他说我任性,不讲道理。” 我原本紧张的脸在听到这句话的刹那瞬间放晴,安抚的动作也轻了些许:“如此,也真是你任性,不讲道理。” “长安!”她一声娇嗔,更带了几分恼意:“你也这样说我?” 我轻轻笑道:“他虽是你的夫君,却也是别人的徒弟,别人的儿子。有些话本就只能说给特定的那个人听。试想,若是在江诺与你讲些夫妻情话之时,有我在场,你会作何感想。” 她微怔,哭声渐渐小了起来。我松开抱着她的手,将那一杯温茶重又递到她手中,脑海中闪现的画面,却是江诺鹰隼一般的锐利眼神。 11 有萧离凰 离开清凉寺之时,终于再一次见到了苏以归。令我难以理解的是,短短三五日,他那一头带了银白的发丝被尽数削了去,衣裳也换作了规规矩矩的僧袍。 不待我有何反应,一旁提了包袱的阿桃便已惊叫出身:“先生的头发怎么了?一夜之间掉光了么?” 我抽了抽嘴角,苏以归却淡定:“以出家人自比多年,老衲却也悖了佛礼多年。前两日苦读佛经,世间万般道理也在朝夕之间悟了个通透。” 他又意味深长的忘了我一眼,一字一顿说到:“红尘万般重,须得放下,才得自在。” 我和气一笑,并不多言,阿桃在身侧释然叹道:“原来是这样。” 下山比上山要轻快得多,只是更耗心力些,路滑,雾浓。若是一个不小心脚底滑了,落下去便是回头无路。 明乡紧紧搀着江诺,而阿桃亦步亦趋地跟在我身侧。走了一半多行程,因着明乡闹着说累,便寻了块平缓的地方歇息。歇了一阵子准备动身,明乡却怎么也不愿起身。 一番计较无用,江诺笑了笑,蹲在地上,颇为无奈地摇头:“你又玩这样的把戏。来吧,我背你下去。” 明乡便欢呼着趴在了江诺身上。 阿桃与我两两相望,又同将目光落在前头交叠在一处的两人身上,均是会心的笑了一笑。 心中对江诺的恶感瞬间降低了不少,诚然,初见那日他鹰隼一般的眼神让我直觉这个男人心机深沉。且他能以一介乐师之名勾走鲁国风头最盛的公主,也让人不得不加以怀疑。 然他看明乡时眼底有意无意淌出的宠溺与爱惜,却不是假的。我又何必,把人心想得那般肮脏。 江诺与沈凌相交多年,早就与离城众人相熟识。而明乡性子活泼,很快就讨得了大家的欢心。 阿桃由此对我越发不满意,时常数落道:“姑娘便是学不得明乡那般外向跳脱,多与人说几句话,也是好的。” 我也知她是好意,然近万年不曾与人好好相处,人间的许多规矩我虽从各种书本上学来了,却不一定能拿捏得当。若是不小心犯了什么错处,岂不让人难堪? 于是只得羞涩地拿出小方巾并各色丝线:“我想赶在沈凌回来之前给他绣个香囊,但是自己又不会,所以胡乱绣去,花了不少时间也没绣好。” “这样啊!”阿桃脸上挂起酒窝:“姑娘不会刺绣,可以叫阿桃找绣娘来帮忙的。” 我摇了摇头:“总觉得这些事情从头到尾,都要一个人来做才好。” 阿桃便不再说话,双手抵着下巴坐在桌子的另一边,看我一针一线,落得分明。 “姑娘从前修仙,是一个人照顾自己么?” 彼时草长莺飞,已是三月春暖,手中针线仍以极慢的速度在方巾上穿梭,我重重点头:“是一个人。” 明乡跑进院子里来,扑闪的睫毛在眼睑处投下一片凉荫:“长安,今日起风了。” 门外树影浮动,杏花的花骨朵儿打得越发浓密,向阳的一面,已渐次开了些,如雪的白中夹杂红粉姿态于风中摇曳,实在美极。 待四月花开正好,我便回来。这第一树花,已然开好。 “长安,我们去放风筝吧!”明乡走到我身边,看见我手中物什,便是一笑:“我说怎么成日里见不着你,原是躲在屋子里给人绣定情信物呢!” 纵使我活了万年从不觉得自己脸皮薄,却还是被羞了一羞:“这个,练手而已,练手而已。” “好啦!”明乡将我手中的各种丝线方巾拿开,拖了我就往外走,“天气这么好就应该出门转转,总是闷在房里多没意思啊!” 走出院门便瞧见了江诺,他手中提着两个五彩风筝,与一身玄青的衣裳相对,甚不搭调。 随着江诺去了一方旷野,明乡对着两个风筝打量许久,将碧蓝的那一只留给了我,自己则拿着桃红的那一只,趁着起风之时,将它放入九天。 我拿着风筝,左右看了看,却无从下手。 活到一万岁,方才遇上放起人生第一只风筝的机会,只能说明我没有童年的残酷事实。 好吧,我承认我的童年,是在舞刀弄棒当中度过的。 好在有阿桃和明乡不厌其烦地帮我,碧蓝风筝栽在地上七八次以后,终于能够平顺的飞起。 明乡喜欢牵着风筝跑,让风筝在空中划出各种奇怪形状,她的笑声脆如铜铃相撞,还带一分天真。我看着她笑,心情莫名明朗起来。 不多久,明乡许是跑累了,招呼阿桃接了风筝线,笑着扑到了江诺身边:“阿诺,我要听你吹萧。” 我也有些疲乏,且一个人捏着风筝实在没意思,便由着那风筝悠悠落下。江诺微微敲了敲明乡的脑袋:“就你想一出是一出,出来放风筝我哪有揣一支箫来的理由?” 明乡不依不饶,双手不安分地伸向江诺的腰间:“少来,我知道你与那杆萧形影不离的!” 江诺一个旋身,忙不迭答到:“好好好!我吹就是!吹就是。” 飘逸泛音渐起,引人入碧波荡漾,烟雾缭绕之境;倏尔萧音渐起渐沉,如怨如诉,却又乍然灵明,有了些许欢快之意。好似身处绝境,却又瞧见了希望。 这是数日以来江诺表现得最符合他文人名号的一次,却也是,最不像文人的一次。 《泛沧浪》这样的曲子,原是有抱负的人感慨山河残缺、时势飘零的,却被他改成了这般模样,是想要,表达什么意思呢? 正沉思,明乡又说要学着吹,江诺将萧递给明乡,自己在一旁加以指导。 三月暖阳之下,那一杆萧如碧玉般通透。我揉了揉眼睛,玉萧仍是折出润泽光芒。 明乡的萧实在吹得不好,断断续续地,如风筝断线。我缓步上前,她止了动作,对我粲然一笑。 “这萧做得精致,可否由我看上一看?”我问道。 江诺的眸光一沉,分明是不愿意。明乡却因着站在江诺身前,并没有看见他的不愿意,大大方方将玉萧递给我。 我抚着萧身处的芍药暗纹,低低叹了一句:“没想到这萧,竟真是离凰!” 12 会见沈父 我是在梵央神君的画像上看到这支萧的,《古事纪》三百二十四位神君画像之中,梵央神君飘飘黑发飘飘紫衣,左手持剑,右手握萧。 传闻那支萧采西王母住处的上好璞玉做就,本是仙帝为青璃神君备的生辰贺礼。可青璃神君最喜梵央神君吹萧的矜雅模样,又觉得玉萧配他姿态潇洒,便转手将萧赠给了梵央神君。 自此,玉萧不离梵央身。 又传闻青璃神君祭剑远去之后,梵央神君将玉萧抛下十八天:“今卿不在,谁解衷肠。玉树灯花依如旧,孤凤失凰。” 虽则知道传闻的可信度不高,然而这萧自此被人称作“离凰”是真的,离凰落下十八天流落六界,也是真的。 今次,便叫我遇见了它。 众人皆道离凰是上古玉器,又与神君日夜相伴,定沾染了上神福泽,能佑国泰民安。 而我却从这一番把玩中探出,离凰还蕴着极大灵力,看样子是神识已开的节奏。 “若是姑娘看完了,还请将这玉萧还来。”江诺在一旁提醒道。 我的目光自离凰身上挪开,转到江诺 身上,笑盈盈将玉萧递还给他。他犹疑不决,缓了好些时候方问道:“长安是如何判断这萧便是离凰的?” “看书啊!”我答到:“书上有简单提到过几句关于离凰的话,我方才一合计,发觉这萧的种种形态,与离凰别无二致。.info[]” 诚然我是在扯淡,只是我扯得一本正经,倒也堵住了江诺更深层次的问话。 杏花重重绽开,将半边天色都染白。在废掉五六块丝绸方巾之后,我终于做出了一只像模像样的香囊。白绸作底,绣了杜若宽大的叶子与小小花茎。 有美人兮芳杜若,沈凌他不能嫌弃。 三月里万事如常,唯一难堪的是,沈凌还未回来,我便见过了他的父亲――传说中已然不问世事只与如夫人岚水逍遥山水的沈老爷。 沈老爷名季字四无,整个楚国晓得他名号的,都尊他一声四爷。 因着沈凌的关系,我十分担心沈季对我会有什么不好的印象。是以,他和岚水在离城别院住下的前两日,我只备了两粒硕大的夜明珠并一棵千年老参差阿桃送了去。 毕竟没有过门,太熟络的逢迎,难免不会让人觉得轻佻虚浮不识礼数。 倒是江诺因着是沈凌的至交,早与沈季有过往来。这一遭又带了娇妻在侧,自然是要带着妻子与沈季会面的。 然而第三天,沈季却提出要见我一面。我在房中纠结了半日,有担忧也有欢欣,提早了半个时辰便去赴了约。 不为别的,只为我想要留在沈凌身边,便要努力讨得他父亲母亲的欢心。虽则,岚水并非沈凌的生母。 后花园历来是是非之地,无数的俊男靓女在这里一来一去成就了天作之合,也有无数的炮灰配角在这里的深井中、碧湖里、巨树上了结或是被了结了性命,自此成为飘游在六界中的孤魂。 今日我在这后花园与沈凌父母相见,说不准还会开创第三桩后花园故事:父母相见准儿媳。 如此,话本家们在这基础之上进行改写,从此开创父母大战准儿媳的诸多戏码,也是一桩为话本增彩添色的好事。 正胡思乱想间,冷不妨眼中映入一对人影。身侧阿桃低低提醒道:“姑娘,是老爷和夫人过来了。” 再抬眼看去,两道人影中男子在前女子在后,始终保持着一尺开外的距离。我觉得有些不对劲儿,却又不知何处是个不正经。只好主动迎了上去行了个屈膝礼:“长安见过老爷夫人。” 岚水长相温婉,不看便知是位持家好手。她打量着我的眉眼,好半晌,欢愉笑开:“凌儿的眼光当真是极好的,长安姑娘倾国之姿超凡脱俗,竟不像是尘世中人。” 我温婉回笑:“夫人过誉。” 沈季却在打量过我之后将目光投给了阿桃:“在沭风亭里摆上茶水点心,半个时辰之后,我们会去那里歇息。” 阿桃应着下去,临走时送我的眼神有些担忧,我却不以为意,只走在岚水的身侧,听二人闲聊些少年往事。 他们正聊到上一次来这离城别院,沈季忽然话峰一转,问起我的身世:“王姑娘是何处人士?” 我想了想今儿个上午在若湘各种片断式信息中推断出来的结果,有条不紊的答道:“长安本是招摇白家与洛城王家之后,奈何家门不幸,遭仇人劫杀,长安有幸躲过一劫,被白露山的尊者收去做了十余年的徒儿。” “原是这样,倒也算是很好的出身了。”沈季似乎了然,在一座院落边上停住了步子,将炯炯目光落在岚水身上:“我想进去看看。岚水,你陪着长安姑娘,给她讲一讲沈家历代的家主夫人。” “会的,老爷。”岚水恭恭敬敬的回答终于叫我明白先前的奇怪感觉来源于何处:传说中沈家老爷对如夫人岚水的宠爱上天下地无人能及,但事实上,我都看到的种种形迹,只能说明他一直相敬如宾。 相敬如宾,怎抵得会心会意? 总要用心的人,才会晓得心意是有多浓多重。 重到,无法提起。 岚水始终遵循沈季的意思,说的话翻来覆去也就那么一两句。概而括之,便是历来的家主夫人大多贤良淑德出生皇宫贵胄,是普通的姑娘们根本就无法作比的。 我知道沈季的意思是嫌我出身不够高,没办法协助沈凌共同治好沈家。然我弃了九天仙位才走到这一步,自然也是不愿抱一个黯然神伤的结果。 于是默不作声,只听岚水细讲历代家主的当家事迹。 半个时辰后,岚水带我去了沭风亭。沈季已然怀旧完毕,正端坐在亭中,手里捧着一壶清茶。 “姑娘可想明白了些?”他挑眉看我,流转目光比狐狸更狐狸三分。 我点头,却是坚决的语气:“长安向来说一不二,认准了的事情也不愿有所更改。所以四爷,便是您的意思长安都懂了,长安却不愿做那一个明事理的人。” 13 偶遇师姐 与沈季的相见可谓不欢而散。他看不上我的家世,而我又不能再给自己编出一个让他心满意足地的家世。 在给沈凌的信里我对此只字不提,只说花已开好,归期未迟。 哪知沈季并不愿相安无事地过活。不几天,小院门被敲开,我一眼掠去,便看见沈季身后站着的女子面容精致,只可惜这精致皮相下没能住着聪智灵魂。我释然一笑,将二人迎进了门。 沈季悠悠喝着茶,开门见山道:“王姑娘,我也不愿骗你。沈白两家是世交,你身上既也流了一半白家的血,也该知道若湘在幼时便被沈家聘了。” 我点点头:“自然是知道的,当年四爷带着沈大公子去白府提亲之时,长安恰好与姨娘住在一处。” 沈季手中的茶杯晃了晃,溅出几滴茶水,将他紫色的衣裳浸得深浅无度:“沈沁与公主蒙皇恩浩荡承天赐姻缘,非我能左右。然若湘既是被沈家聘下的姑娘,自然是要做家主夫人的。今次沈凌要接我家业,要娶的人,定然是若湘。” 若湘则木楞楞站在一旁,只挂着和顺的笑,垂眸抬眼之间颇有风情。急步迎上来握住我的手:“长安果然是找到了,我这个做姐姐的忧心了十几年,终于可以把这颗心安下来了。” 我愣了愣,若湘这个人偶,委实做得不错。 沈季偏过头,疑道:“若湘不认识王姑娘?”冷冷目光乜过来,直教我后背生凉。 “我记性不好,总是忘事儿的。”这人偶说着,又掏出一块丝帕来,拭了拭眼角屯了许久也没落下的泪:“想来长安流落在外,吃了很多苦吧!” 这情形实非我所能料到,被一个人偶紧紧握着实在感觉怪异,我推开她的手:“表姐忘了也没有关系,此刻记着就好。” 沈季白了我一眼:“王姑娘莫怪我话说得难听,左右若湘是你的表姐,闹得太僵实在不好看。你是个女儿家,该也知道何为廉耻,抢自己的表姐的未婚夫,传出去了,你这一世也就毁了。” 若湘忙忙回头:“四爷万不可这么说……” 二人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配合得天衣无缝。纵使我不在意种种诋毁,却也实在听不得这满满恶意。 敛了笑意,我坐在梨花椅上:“既然如此,还请四爷先出了门去。待我收拾好自己的东西,便不再叨扰。” “如此甚好。”沈季笑道,从怀里掏出张银票递到我跟前:“这是千两银票,姑娘在外行走不便,带着它,好歹能解决些事情。” 我看着那张票子在他两指之间飘荡,伸手接了过来。.info[] 收拾东西之时阿桃绕在我左右“嘤嘤”直哭:“姑娘当真要走?阿桃看得出来公子是真心喜欢姑娘,姑娘就这么走了,可叫公子怎么办?” 我先是不理会她,只闲闲收裹着大小物什,阿桃按住我的手:“姑娘不许走!除非,除非姑娘让我跟在你身边!” 我看着她那双哭成桃仁状的眼,无奈叹了口气:“你可记得你的卖身契在何处?” 她愣了一愣,半晌,终是明白了我意中所指:“在管事那儿。” 我将千两钱票递给她:“你去管事那儿将卖身契赎回来,记着,最多给他一百两。” 她撅起嘴角:“原来我就值这么点儿钱啊?” 我:“……” 走出府心情反倒变得不错,左右闲了一个多月也让我困顿得很。田间风景不错,阡陌之间疏疏落落散立着几棵桃李杏树,红粉花朵拥簇而开,恰是欣欣向荣之春景。 略为怪异的是,这整块地上只有一棵桃树,且这桃树周围,还有几个大坑。 阿桃已经不再抹泪,见着花枝也是高兴得很,凑上前去摘下一支桃花嗅了嗅,又小跑回我身边,肿胀的眼睛变成月牙儿,实在滑稽非常:“姑娘觉得好看么?” 我哭笑不得:“好看。” “真的呀?”她越发雀跃,“那我给姑娘簪到头上可好?” 我戳了戳她的额头,将那枝桃花上开得最好的花择了两朵出来,小心地插入她的耳畔:“自己喜欢桃花就算了,偏要这样拐弯抹角的表达。” 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粉嫩脸蛋泛上羞色:“以后不会了。” 迎面走来一个挑了小担的女子,灰色长纱包住半张脸绕到身前,自我们身边经过时,担子里干净豆香味飘来,倒很是好闻。 于是我侧过身对阿桃说,“一会儿到了隔壁镇上,我们去吃一盘豆腐。” “吃什么豆腐!”蒙着灰色面纱的女子卸下了肩上担子,怒气冲冲说到。 我和阿桃俱是一惊,担子落在地上拍起泥尘。正不知这女子是出了什么状况,她竟两三步走上前来,摘掉阿桃髻上那朵桃花:“老娘就是想吃个桃子,有那么难吗?这几棵桃树栽了四五年好不容易开花了,却一棵紧接着一棵的受摧残,造孽啊!” 我先是愣了愣,旋即反应过来,示意阿桃递上几个铜板,歉然说道:“小婢一时起了玩心,并不晓得姑娘如此看重这树花。我便在姑娘这儿,先赔个不是。” 谁知女子却理也不理我:“我才不是在乎这花,我就是想吃桃儿。” 难得遇上这样奇怪的人,我来了兴致,待觉察到她腹间时隐时现的仙力之时,笑了一笑,生出逗弄她的心思。 一只红桃握在手中,我递给她,:“这只桃子可还合姑娘心意?” 她眼睛瞪很老大,灰色面纱揭下变作十尺长绫,半张脸却又藏在头发底下:“奇怪,你看着不像妖怪呀?” 我:“……” 倒是阿桃张开双手要来护我:“我家姑娘是在白露山修过仙的人,你莫要乱来。” 她沉思许久,怅然说道:“白露山么?如此,我请你们俩吃豆腐吧!” 这态度前后转变忒大,不待我再问,她将遮了半张脸的头发掀开,露出一张水灵脸蛋儿,“你认不认识我?” 我茫然摇头:“没见过。” 她似有挫败,又不甘心地再问了一遍:“当真不记得?” 见我还是茫茫然无措,她叹了口气捂着额头:“我也晓得几百年来白露山发展壮大,有了不少优秀弟子飞升成仙。却不想在后世师妹心中,我星一也是个没有存在感的人了。” 14 上古旧事 此前因着自己冒充的是白露山的弟子,沈凌也帮我找来了不少关于白露山的资料让我参详。 其实参详是没有必要的,荒羽岛里无事可做,阿樱一月数番往来于荒羽岛与天心阁之间,把该搬的书都搬过来给我看了一遍。 万书之眼,是为天心。 如今的天界是仙人的天下。所谓六界,也仿佛有些不合现实。正经的现实之中,神族早在数十万年前远去,只留下梵央与青璃一双神君代为看守六界,护它安宁。 这两位神君被留下的原因,乃是他二人承了父神的血脉。 《上古?洪荒纪》记载,天地仍混沌之时,六界错乱,人妖仙鬼混而居之。是父神一把斧头开了天地,劈出六界,使得众生有了各自的安身立命之所。 沧海换过几回桑田之后,父神天命用尽,该要羽化而去,却在魂湮之时被觊觎六界至尊权力的魔族围攻。当是时,天降九九八十一道重雷,却道道落在父神身上。魔族趁机围攻,却不想天雷之中飞出一只雏凤口衔明珠而来,明珠溢水,凤目燃火,都是至纯至净的稀罕精魂。 可惜那火凤虽是拼了命的要护父神周全,却终究因着年少,功力不足,堪堪被打得重伤在地,奄奄一息。 口中的珠子倒是骨碌碌滚回了雷劫之中。 其间种种再无详细描写,只说到最后一道天雷落下之后,父神自雷劫中缓步而出,衣衫褴缕,却神采飞扬。 众魔皆惊,以为父神神力已能抵抗天地生死之法,纷纷惧而不敢上前。谁知父神只是提起地上差不多已经被打成一只鸡的 小凤凰,将一团焦黑之物填了进去。 凤凰缩成明珠般大小,被父神融进明珠之中,隔空扔向寂远长空。 魔族已道有异,旋即派人追去,怎奈空中光芒大现,父神抡起开天神斧,与众魔决战。 那一战天昏地暗,终究以父神寡不敌众败于众魔之手并最终散尽魂魄告终。 然,众魔并没有在战后得到自己想要的神力,甚至,连父神的尸首都没有寻到。 后知后觉的众魔当中终于有人想起父神历劫之后的动作,一拍脑袋:“莫不是,他将神力渡到了别的事物身上,而他填在那只凤凰身上的灰黑物体,其实是他被天雷毁了的神体?” 一语惊醒梦中人,众魔急急忙忙昭告万物生灵:今父神远去,神族无得力之人,六界由魔族代为监管。而另一边,则是万千妖魔不懈的在六界之中找寻一只衔了明珠的凤凰。 那凤凰便是梵央神君,而珠子,却是神君青璃。 按理,明珠是死物,无论如何也是化不成活物的。然父神死前将毕生神力都授到了明珠体内,加之明珠与父神万年相伴,受福泽庇佑,早已修出神识。 三万年后,一百六十二道天雷齐齐落下,五彩凤凰衔明珠落于十八天,六界之中重又迎来一双上神。 这一双上神,领了被压迫已久的各界子民,一举推翻了魔族的残暴统治。 六界尊二神为父神事业的后继者,也就心甘情愿的将统治权归还给了神族。 是以,当神族远去之时,考虑到六界之中这二人威信较高,神族众人将自己余下的天命纷纷续在了二人身上,要他们寿比天齐,命似虚空。 神族远去之后,经过长期的考核与思虑,二位神君将六界大权交至了仙者手中。 仙者中极少有人是天生仙命的,大部分还是人界中人经过苦修飞升而来。这其中,很有名的两个修仙门派便是广清与白露。 广清山的仙人历来以严谨多才识擅术法高灵力闻名。而与之相应的白露山,除却追踪术和清心谱之外最为著名的,却是一名叫作星一的姑娘。 白露山上无男儿,许多的粗重活儿便落在了众位女弟子身上。是以白露山一众姑娘的性子,多多少少都有些粗犷。 粗犷之中出了个奇葩。那奇葩叫人难以理解之处,在于她飞升之后在仙界的各种为非做歹。 那奇葩便是面前这担着豆腐的星一,她修仙天份极高,仅用了十四年便修得仙体,此后又百年,一十二道天雷齐落,白露山除开山老祖之外,终于有了第二个成功修做神仙的人。 星一飞升叫白露山名声大振,却叫天界的各位仙者份外头疼。 据传,星一在天界的头一个百年,看上了独孤山的某位仙君,于是抱着满满深情跟在仙君身后端茶递水片刻不离,硬逼得那仙君肝火大动勾起陈年旧疾,自此缠绵病榻数载。 救起仙君的仍是星一,只是那仙君的病是娘胎里带来的,要想根冶,则须得一颗纯净的精魂来将病魔引走。 星一便祭了自己的精魂,却又在引走病魔之时出了意外,将那仙君的一丝记忆也给带走了。是以,仙君醒来之时,呆呆愣愣看着星一,片刻,慌张的理好衣裳:“九重天何时来了这么个不知羞的小仙?这般僭越,也没有人管?” 说着,手中掌风暗起,就要拍向星一。却又因为身子虚,刚动手又趴在了床上。 两月后,仙君身子大好了,也晓得事情的前因后果,明里暗里表示自己对星一有特殊感情之时。星一却脚底抹油,跑了。 仙君不解,遂以其人之道还冶其人之身,日日守在星一的居处。 星一却机灵,自个儿绕过南天门溜下凡间,逍遥而自在。 仙帝权威自然是不容挑衅的。不待星一玩得尽兴,一双天将便将她捉回了九重天。 断万年来九重天第一次出现仙帝亲自干涉仙娥罪责之事,自然引得众人围观。 恹恹无神的某仙君坐在一旁,手持玉帛的小仙童将星一的罪责一桩桩念出来:一为沾情带欲扰乱仙心,二为不守法度擅下人间。 大殿之上人影憧憧,星一却是淡定得很:“我若与妖魔搭上关系,你们一定不会觉得我是为了搞好和妖族魔族的关系。而九重天又注重仙凡之别,严禁仙凡恋,我若不去喜欢一个仙君,又该喜欢谁呢?” 15 琼落仙君 这一番逻辑委实强悍,众仙虽不敢苟同,却也实在打不出足够的理由来反驳。 那星一又道:“这神仙又不是我自愿做的,只是天雷偏偏要落在我身上,我没得选。老实说,仙界如此烦闷,我还不愿呆呢!” 仙帝被气得吹胡子瞪眼儿,恼怒之下,便要剔了星一的仙骨,独孤山那位仙君却赶忙倒戈,说是无论如何也不可治星一之罪。 原因有二。 其一是神族远去留下的教训。传说神族远去,乃是因为老一辈的神人天命已到尽头,而神族因为通婚率太低而后人廖廖,难以继承统领六界的大业。 若因此处罚星一,难免不会让众仙断了相亲相爱留下优秀继承人的心思。 其二在于仙界众人本有云游四海的习俗。且每过千万年,仙人们若是神思倦怠,便可去框神殿请司命未梳星君给自己寻个机缘下凡去历个一劫,重历人世疾苦,以使得自己仙心中的沧桑正道永垂不朽。 若因此处罚星一,难免不会使得众仙在下凡时再三思虑,从而减少与凡世疾苦相接触的机会。 独孤山仙君分析得头头是道,仙帝被唬住,挥挥衣袖也只得作罢:“若是再犯,我定不会留你在九重天。[..info超多好看小说]” 星一淡定应下,却又在那之后屡屡再犯。只是每次犯事都极有水准,绝不会触着九重天本就漏洞多多的天规。 久而久之,星一成了仙帝碰不得的心头病。 我却相当佩服仙帝这块心头病的敢作敢为。 于是装作愣了一愣,痛哭流涕道:“没想到你真是星一师姐!定是皇天护佑,让长安得辛遇见师姐真身,师姐在上,请受师妹一拜。” 她扶住我就要拜下去的身子,微笑道:“你这个小姑娘倒是机灵,猜到我不喜欢别人叫我师祖。我这么年轻,也不像祖祖辈的人是吧?” 我连连点头,将阿桃手上擒的那朵桃花奉上:“师姐面若桃花,是她们不懂事。” “走,上我家吃豆腐去!” 星一的家是一方小草屋,屋内陈设很是简陋。除了基础用的桌椅床凳,便是一方石磨,以及许多没磨成豆腐反变成豆芽的小黄豆。 让阿桃帮忙着打整屋子,我在灶前添火,星一则拿着一块白嫩嫩的豆腐:“我们是将它切成块呢还是打成片呢?要清蒸呢,还是红烧呢?” 略顿了顿,她又叹了一口气:“算了,其实我最擅长小葱拌豆腐。[..info超多好看小说]” 我笑了笑,又添了一根木柴:“师姐,九重天上不好吗?你为什么要到凡间来卖豆腐?” 她将豆腐放在碗里:“好玩不好玩,不是我说得准的。” 我欲引她更多的透露九重天的现状,于是胡诌了句话哄她:“前几日山上有位师姐说,早前飞升的师祖传来消息,说是九重天上出了大事了呢!” “什么大事?” “嗯,不太清楚。大抵,是关于一位女仙的吧。” 她“扑哧”一笑:“你这样关心九重天上的种种,是一心一意想要修仙么?” 我点点头,诚恳说道:“我也想像师姐一样习得长生之术,如此,便可与心中所向往之天地共享长久。” “想得倒是挺好。”她摇摇头,“天上哪有那么自在……”顿了顿,又问道:“我该怎么称呼你?小师妹?” “小师妹也可以啊!”我笑道,“感觉很亲切呢!” 许是我装得挺好,星一将豆腐打好之后,主动开口说道:“九重天上有些神仙最擅无中生有,你是个好姑娘,师姐也不愿骗你。若你心中只有天地浩大六界芸芸,那么修仙便是你最好的归宿。若是你心中藏了一点点的私念,那最好,还是安安分分做个凡人。” “师姐……” “这样跟你说吧,你听的消息没错。九重天上有位神君被魔……莫名失踪了,然而她于天界却又实在意义非凡,于是仙帝便召了四海八荒所有的精灵神情仙君,为他去找那一个人。” “那么师姐呢?也被安排了这样的任务?”我又问道。 她却轻蔑一笑:“排是排了,只是我懒得管也懒得做,领了那女仙的画像便不曾去管过它了。” 心底便多了一份安心,亏得我万年不出荒羽岛,使得九重天上见过我的人寥寥无几,记得我的面貌于寻我的人而言,还很新鲜。 正思量之间,外头阿桃却惊喜笑道:“姑娘,这儿怎么会有你的画像?这是谁画的,画工好,也画得很像!” 我暗皱眉头,抬眼看见星一意味深长的目光,正笑着起身,想说那画像是我包袱之中本就有的,星一却诡异一笑:“原来是你呀,琼落仙君。” 我面不改色,仍是很迷糊的表情:“师姐在说什么?小师妹不懂。” 门口出现阿桃手持画卷而来的身影,她手中画轴舒开,画中青衣女子在氤氲着朦朦雾气的芍药花海中笑得正恬淡。 “琼落仙君,这不就是你么?” 阿桃在一旁迷糊地眨着双眼,大概是看不懂也听不懂我与星一之间的种种交谈。我吁了一口气:“人生已经如此的艰难,有些事情就不该拆穿。师姐,你就当我是你的师妹不好么?” “好啊!”她的爽快出乎我的意料,洗了洗手,她将阿桃手中的画轴拿在手中端详了片刻,又望了望我:“原来琼落仙君,是长成这样。” 不知为何,星一这样随便的两个字也让我信了她不会向天界透露我的行踪。与她一起做过一道小葱拌豆腐之后,我和她算是熟络了起来。 她对我表示出浓浓的好奇,“我刚飞升之时便听说荒羽岛上的仙子从不与人亲近,也寻了机会在天海溜达了一圈,也发觉二十八岛中只有荒羽岛结账重重,这是为何?” 我并不直接回答:“咳,这个原因有点多。简单说来便是一件话。” “何话? “没有什么话,只是我凡事避着外人的缘由,大概和你拒绝独孤山仙君是同一个道理。 “我哪有什么道理。”却不想星一霸气说道:“不喜欢这么简单的事情,还需要道理么?” 16 杏花深林 午饭很清淡,小葱拌豆腐色泽新鲜,看得我很是心喜。 星一的眼仍时不时地往阿桃头上瞥去,我看着阿桃髻上重又别上去的桃花,不由放下了筷子:“师姐很珍惜桃花?” 她撇撇嘴:“我是珍惜桃子,是桃子。”顿了顿,又不无嫌弃地说道:“我本来在那块地里种了四棵桃树的,前些日子有只形体尚未完全凝好的魅从这儿路过,却把我的桃树拔得只剩这么一棵了。” “魅?” “可不是,一只爱桃花的魅。” 我心下凛然,这世间的魅我就见过一只,她的精神力附着在一缕细微的魂魄之上,而这只魅,恰好也对桃花有所执迷。于是问道:“那只魅身上穿着黑衣服么?” 星一嘴角攒出调皮的笑,眉头一挑,目光所及之外,是一只倒扛在地上的漆皮铁碗。 我领会到她目光中的意思,却又顾虑阿桃是个凡人。若是见着碗底躺了个人儿,指不定会怎样的大惊小怪。 又拿起筷子去郏盘中的豆腐,不想用力略大了点儿,豆腐堪堪碎在了盘中,我悻悻收回筷子:“师姐打算一直在这儿卖豆腐?” “那倒不会。”星一作沉思状,“只是觉着这些树栽了那么多年都没有结果子让我吃,我心里不平衡。(..info)” 我:“……” 阿桃:“……” 我的原意是邀她与我们一道去皇城建业玩玩儿,她的答案却实在离奇。无法,我也不好再多加言语,只笑着摇了摇头:“谢过师姐款待。长安还有要事在身,便不再多加叨扰了。” “就要走了?” “嗯。”我点点头,“原本是为了去镇上租得马车赶路的,再也耽搁不得了。” “这样啊。”她似是自言自语,旋即又抬起头来:“你们是要去哪儿?” “建业。” “建业是个好地方。”她笑了笑,娇憨可爱:“等这树桃子养好了,我也去建业。到时候如果有什么事情找上小师妹,师妹可不许嫌麻烦。” “定不会。”我笑盈盈笑道,另一面又支使着阿桃进屋去拿行李。待阿桃进了里屋,我迅速翻开倒扛着的碗,底下果然躺着缩小版的林月见。 深吸了一口气,我小心翼翼地将林月见捧在手心:“师姐,这只魅是我的旧识,你可否将她交给我处置?” “随你。”星一的眼光越过我落在我身后:“阿桃的动作真快。” 我立马化出墟空之境,将林月见安置在其中。回过身恰好看见阿桃扑闪着睫毛:“姑娘蹲在这个墙角做什么?” 我随手往地上一指,几只黑黝黝的硬壳生物在地上爬动着:“啊,蚂蚁搬家了,明天要下雨。” 与星一道别之后,顺利去镇上租了一辆马车,买了张斗笠戴在头上,今次,也让我做一回马车夫。 若是不带上不会骑马的阿桃,我想我会直接骑一匹马去建业。 一路上风景如浮光掠影急速而过,绕过沈府,几番兜转,终于走到了离城城门处。 门口有官兵盘查着些什么,我也不很留意,倒是城外农家种下的十里杏树上花枝满绽,遥遥看去正是如烟似霞绝世芳华。 显然阿桃也从掀开的帘子里看到了外头的绝佳风景,马车将将驶出城门,她便将车帘儿挽起,撒娇似的说道:“姑娘姑娘,我听说采新鲜花瓣酿酒气味芳醇,我们去采一点儿杏花给少爷酿酒好不好?” 我对她的建议表示十足的怀疑:“你忘了下午时候你摘的那一枝桃花惹出的事端了?” 她的脸赫然变红,两只手相互搓捏着:“那不一样的。那位叫星一的姑娘十分看重果子,因而不许人摘花。然而种下这十里杏林的农人不同,他们种树便是为了卖钱,我们只要付了钱,怎么摘都可以的。” 我欣然下马,牵了马车向前行去:“看看就好了。这花若是摘下来,几日不用也就坏了,不如让它在枝头开着,远近看来,也都是风景。” 杏花林中无数枝叶纵横,唯有一个地方树栽得疏些,却也只容得下一人牵马而过。我将马车拴在一棵粗壮的杏树上,又请了个小孩儿代为照看,又和阿桃约好聚头的时间,便进了杏林赏花把玩。 胭脂月,杏花雪,一日不见,三秋尽绝。 杏花层叠,薄如蝶翼,夕阳的光落在花身之上,如美人初妆。而我却难过莫名,在沈季那里受的委屈原是压下去了的,此刻却尽数冒了出来。我虽是理解他作为一家之主的打算与计较,却仍旧觉得,为家业而牺牲儿女幸福,太自私。 他已经毁了一个沈沁,难不成,还要毁掉一个沈凌? 可是何为毁何为生?沈凌是说过愿与我共度一生没错,但他从未表示过,若有朝一日沈家家业与王长安站上了对立面,他会做何抉择。 揭下头上藏青色斗笠挂在杏花枝头,手附上杏花娇小的身子,再松开,便倚着枝干缓缓倒坐了下去。大概因为杏花太盛遮了阳光,林子底下可谓寸草不生。只是早凋了的花瓣铺在地上,如薄雪一层。 天空的颜色空寂,浮着一丝云,不晓得现今的九重天,又是何模样? 身后有马儿喷着鼻息的声音,我埋下头狠狠拭了拭眼眶里的润泽,又站起身来,拿起一旁的藏青斗笠往头上戴去,却不防手在空中被人制住。被牵着的手被一股大力牵引,整个人便侧着身子跌进了一个怀抱,淡淡杜若香。 他的眸子如夜空深邃,一只手紧搂着我的腰身,一只手却按住我的斗笠。正呆愣间,他的眸子已近在眼前,唇上掠过一点温凉,他的声音里有掩也掩不住的倦意:“怎么都不回头看看,就不怕错过我?” 我打量着他略显憔悴的脸,小小的雀跃掺杂着感动与欢欣在眼底绽开。双手搭在他脖子上,踮起脚尖,我如他一般在他唇上飞快地掠过一个吻:“花开正好便归来。沈凌,我就知道你不会骗我。” 他却笑了笑,与我长久依偎:“幸好我的速度还算快,不然,你就走远了。” 17 士别三日 很显然,对于我在杏花林中遇到沈凌这一点,阿桃很是振奋。 我领着沈凌走回系马车之处时,阿桃的瞳仁里瞬间开满了桃花:“公子!”旋即又相当自豪地拍了拍胸脯,朝我扮了个鬼脸:“姑娘你看,听我的在这杏林看一看花没错吧!若是我们径直赶路,就要绕过这片杏林,也就遇不到公子了呢!” 我但笑不语,翻身到了沈凌的马上。阿桃不解地看着我:“姑娘是让公子和我一起乘马车?这这这,有些不妥吧!” 我递过一个白眼:“阿桃,你家公子累了。” 她这又回过头去打量沈凌,半晌,惊叫了一声:“呀,公子的脸色怎么差成了这样?” 这一声惊叫让我有些歉疚,却同时让我觉得颇为欢喜,如雪杏林中他倦着身子,看我的目光却是不舍得失了半分精神:“我一听到老爷子来了离城,便知道会有些麻烦事儿。” “所以呢?你不眠不休的赶了过来?” “哪有什么所以?我急急忙忙地过来,不过是因为,你在这里。” 介于阿桃不会驾车,局面仍是有些难以调整,于是无法,只得退回离城之内。沈凌却不打算回沈府,只随意指了一家客栈,便歇下了。 我体贴他连日的疲累,第二日叫店里小二烧好了热水,又将他包袱里面的衣物理了个整齐。 理到最后,理出了一只白玉雕做的小兔子。这兔子明显是我在柏城时雕的那一只,好像又抛过光了,在熹微晨光之下,莹润顺滑。 舒心一笑,将小兔子放回原处。门被敲了敲,阿桃的声音清脆:“姑娘,今晨我们还要离开么?” 我打开房门,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公子还在隔壁房睡着,声音小些。” 她领会了我的意思,走进屋来,半掩了门,看向我铺开来的衣物。待看到白色里衣之时,脸便腾地红了:“姑娘……姑娘怎么可以,咳咳,怎么可以随着翻动公子的东西呢?” 我被她一惊一乍的反应唬住:“为什么不能呢?” “这个……”她脸上的红晕越发浓重:“男女大防,不可置之不理。” 我愣了愣,走回衣服旁边叠了起来:“修仙人不拘小节。” 阿桃:“……” 手中衣服颜色从浅紫到深紫不等,都散着淡淡杜若香。思及此前并未在沈凌的衣裳上面闻到过这样的味道,我问阿桃:“他很喜欢杜若?” 阿桃大概是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我所谓的“他”是指哪一位,过了许久才接口道:“你是说公子?” 我点点头,手中动作并不落下分毫。(..info无弹窗广告)阿桃点点头,又摇了摇头:“大抵因为夫人爱杜若清雅,总给公子的衣裳上薰上这样的味道,公子习惯了罢。” 想了想,又补充道:“去年恰是夫人离世十年,公子将所有带香的衣裳都换下去了。” 脑海里便现出初见那日沈凌白衣清俊面目舒朗,当时还奇怪,觉得白衣并不该是可以随意套上身的颜色,却不想,还有这样的一段渊源。 十年。难怪他从不提起自己的从前。 阿桃忽又不怀好意地将我的包袱提到了桌上:“姑娘姑娘,你给公子绣的香囊可有带在身上?趁着现在把它送给公子,岂不正好?” 我忙忙捂住那包袱:“又胡闹!你且先下去将早点买过来再说。” “长安准备了东西要送我?”沈凌径自推了门进来,脸上倦色虽是仍未消减,精神却比昨日好了很多。 阿桃识趣地退下身去,我把包袱提到一边,点了点头,将别在腰间的香囊递了出去。 沈凌盯着香囊打量了一阵,悠悠说道:“这是绣的杜若?” 我点点头,却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于是把头埋着,去看那茶盏上的瓷画。 “这杜若绣得有些不成比例。”沈凌将那小小的香囊几番翻转看了许久,终于开口点评:“叶子太宽了些,看着不那么协调。” 我站起身来,伸手示意他将香囊交还于我,他却盈盈一笑:“不协调有不协调的美感,我就是这么的口味独特。” 我:“……” 对于接下来的行程我很是迷茫,不知道该将马车驾往何处。沈凌见我牵了马车过来,拍了拍驾车白马的头:“昨儿个神思恍惚,脑袋没怎么想事情。长安,你不是说过你不会骑马吗?” 我自豪笑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更何况我们别了月余?” 又被他探询的眼光看得不自在,我挥了挥手:“好吧,我从前不骑马,只是因为骑术不精。” 墟空之境中隐有晃动,我敛了眉间笑意看向沈凌:“林月见醒了。” “林月见?” 我点点头:“她现在是一只形魅,有了自己的形体。前些日子因为得罪了一位仙人,便被抓了去。” “那现在呢?” “现在,”我拉着他的手又绕回屋中,小心翼翼打开墟空之境,缩小版的林月见正在里面漫无目的地游荡。 墟空之境是得道之人心中的一方虚拟空间,无限大,却也无限小。我早已将墟空之境给密封了。是以,我和沈凌能看见境中的种种状况,境中人物却无法感知镜外的世界。 “长安是决定了要管这件事?”沈凌问道。 我摇了摇头,无精打采回道:“你看我先前管过的两桩事,哪一桩圆满了?” “世间事从来就没有圆满的,长安不用自责。” 我却略过他的好心宽慰,埋头看那林月见在墟空之境中茫然无措地行走,抬眸问他:“你可知道苏以归在哪儿?” 他思量许久,悠悠一声叹:“据闻二十九年前林月见被判斩首示众,是苏以归敛了她的尸骨。自那以后,便再也没了这诗书大家的消息了。” “而今他虽垂垂老矣,却仍旧活着。”我将墟空之境收起,重放回体内:“他现在还有一个身份,清凉寺主持,弥远。” 沈凌果然没有料到我会告诉他这样的一个事实,难得地怔了许久,再开口却又释然:“难怪师父在诗文书法上造诣那么高,却又对往事只字不提。” 18 冷雨沾情 一个仍是二十来岁的妙龄姑娘,一个却是已过天命之年的老者。(..info)这一番闲事若是管下来,定然要费去我不少心力。 更何况,现在的林月见身后,还有一个魔君卿尧。 提到卿尧便免不了会疑惑。我不信他会不晓得苏以归的下落,更不信他是为了报答李君同借出肉身的恩情方为林月见凝魂聚魄。 可是中曲山法力高深的妖魔大有人在,他又何必,辛辛苦苦地培养出一个一心只记旧时人的林月见? 恍惚之间已被沈凌牵上了马车,阿桃带着行李已经在车上坐好了。她眼睛弯成月牙儿望着牵了缰绳的沈凌,活泼面容上笑容有些痴痴的:“公子要带我们去哪里?” 马车缓缓前行,沈凌的声音与微风同来:“去柏城。” “柏城?”阿桃不解问道。 我笑了笑:“去柏城种桃花。” “种桃花?”阿桃又是一惊,忙忙摆手道:“柏城的桃花是种不活的,姑娘你在白露山,却连这点儿常识都没有么?” 我看了看她仍紧紧提着包袱的手,提醒道:“其实你可以把包袱放在一旁,不会丢的。”想了想,又咳了一声,正色道:“好歹我是你的主子,你这么说话,就不怕我怪你僭越?” “姑娘不会。”她松开手中包袱,却将魔瓜攀在了我的身上。 柏城与建业一南一北,而离城正当中央。只是位置相对而言偏东些,是以,绕过杏林,又朝着建业行了一段路程,方转了方向向南。 路上碰见了沈毅,他行色匆匆,翻身下马的动作有些着急,以至于慌乱之下差点儿一个趔趄栽在了地上。所幸沈凌身手敏捷,堪堪将沈毅扶住,眉头却是一皱:“何事如此紧急,连你也失了分寸?” 沈毅瞥了眼马车这边看热闹的我和阿桃,我在那一眼里面看出闲人免近的意思,于是向前挪了些地方,牵起缰绳,挥鞭一扬,黑马拖着车厢往前溜了长长一程。待停下之时,我再回头看去,沈凌沈毅已成了小小的人影。 不一会儿,沈凌似乎拿出了什么东西递到沈毅手中,两人又耳语了片刻,沈毅爬上马背,极恭敬慎重地抱了拳,绝尘而去。 沈凌则慢慢走过来,气度自若的样子,仿佛沈毅急急忙忙传来的消息,算不上值得忧心的大事。 待他走近了,我也不多问什么,只松了手中缰绳:“这一回,还要去柏城种桃花么?” 他点点头,跃上马背:“自然是要的,计划好的事情,自然不能随意更改。(..info好看的小说)” “是么?”我将手放到他的眼前,五指依次顺时旋下,脸上绽出自以为最为合适的笑:“看清楚你眼前的人了么?” 他似乎有些不明所以,却还是直直点了头。 “你要记住你眼里的这张脸,要记得很牢才好。这张脸要在你的计划里出现,一天,两天,以至于长长久久的每一天,可好?” 他额前碎发被轻风吹开,纤长十指覆上我的额头,又缓缓变换方向渐次下落,恰好落在我的背上:“好!” 他说,好。 我为自己矫情的行为略感羞惭,却又觉得在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是不用去计较太多的。所有细微的心思,好的坏的,等到日后怀念起来的时候,都会是独一无二的美丽,不是么? 于是阿桃被晾在了车里,沈凌驾车,我便在一旁看同他说些闲话。几日下来,一不小心便到了四月,停停走走,倒也轻松自在。 临近柏城时遇见一场大雨,不得已,找了路边一家小客栈住下。 柏城总是多雨的,更何况是春阴深处,雨丝虽细微,却连绵不绝。使得我们被困在这小客栈里面三天,成日里望柏城兴叹。 我和阿桃住一间房。夜间风凉,不知怎地我在半夜醒来,潇潇雨声动人心,我惊觉自己盖了太多被子,怕是冻着了阿桃,于是将被子往边上递了递,想要给她好好盖上。 谁知这一递,才发现身侧并没有人的气息。 坐起身来,在身上罩了好些天的慵懒笑意全都隐了去,眸光毫无意识的打量着清冷黑夜,我想起阿桃每每看向沈凌的痴痴目光,以及她提到沈凌的欢欣雀跃,竟不知如何是好。 若是阿桃与我一开始就站在对立面还好说,那我定然毫不留情就将她从沈凌身边踢开。可是偏偏,她是我的身边人,单纯、干净,连心思都不晓得掩藏。 终究还是穿好了衣裳悄声走出了房门,借着房门口挂的灯笼里冒出的昏黄烛光。我在一方古铜镜面里看见自己的隐绰身影。长长的头发长至腰处随意披洒,竟不带几分人气。 我本尘世,谪仙人。 屋外雨是斜的,斜斜越过屋檐,将栏杆都尽数浇湿了。我并不避风雨,雨丝凉凉地,洒在身上,恰好让心底莫名其妙的心思安定下来。 我转身上了一层楼,又穿过曲折回廊,仔细探看楼下的情况。 沈凌果然站在走廊边上,一只手附在栏杆上,细雨湿了额前发身前衣也不自知。想来他也是心思烦乱以至难以入眠,因他身上的衣裳穿得单薄,应是睡时的着装。 目光又逡巡了一阵,果然在沈凌左边房屋的转角处见到了阿桃窥望的身影。 雨势渐渐大了些,我回到房中取了一件素色外裳,绕过阿桃,直走到沈凌身边为他披上:“夜凉,风大,雨也冷,怎么不好好歇着?” 他长久附在栏杆上的左手终于动了些,雨珠在他手上已有薄薄一层,我拿出丝帕将他脸上手上的雨迹慢慢擦干。又将他冰凉的手捂在掌心,哈了一口热气,小心地揉搓着。 待觉察到他的手已有了些微暖意,他却抬起了另一只手,用尚且干着的衣袖擦我额上的冷雨。 两两相望的瞬间,我忽然就笑开了,却又只是笑,一个劲儿的笑――尽管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那样笑。 他也一样,笑到眼睛里有有了泪花:“长安啊,你不知道,此刻还有一个你可以信任,我有多庆幸。” 我在他哽咽的声音里听到难过,却仍是不想把笑脸换下:“遇见你,我也很庆幸啊!” 良久,待笑声渐渐低了,我终是换了语气开口问话:“究竟是发生了什么呢?沈凌?” 19 阿桃心事 他湿漉漉的白衣滴着水,眉目间一片黯然:“除去你,这世间只有两个人叫我想要好好守着。一个是我的母亲,另一个,是我的弟弟。” 我定定看着他,表示会安静地听他将话说完。 他的脸又侧向还在落雨的夜空:“幼时老爷子领我去见楚国大祭司,想让我做他的徒儿。大祭司却说我骨骼精奇,有超凡之命,且因这超凡,在尘世里活不长久――除非遇上一段仙缘。” “所以……你去了广清山?”抹了一把重又铺上额头的水雾,我轻声问道。 “我那时,并不知道广清是个什么样的地方。”他垂下来的眼睫上沾了不少细小水雾,更衬得眼底阴影深重:“是老爷子将我送了上去。” “大祭司虽说我矜贵难养,却也说若将我养成了,会是天底下独一无二的奇才。”他把双臂摊开,手指按着湿了的宽大衣袖,同样被淋湿了的脸上挂起标准的“沈凌式”狷邪笑容:“你看我可像个奇才?” 我上下端详了一阵,为难答道:“天太黑,又没有月亮,我看不清。” 沈凌:“……” 介于自己的回答实在不知趣,我将沈凌往屋子里头拖了拖:“我们进屋点一盏灯,点亮了灯我再好好看看你到底是不是个奇才。(..info)嗯,还要等你洗了头洗了澡换身干衣服再看。” 沈凌终于是被我给逗乐了,随着我进了屋后点燃烛灯:“若是我要洗头洗澡换衣裳,你还在这儿,合适么?” 我使了术法将自己全身上下收拾得妥贴:“你随意,反正我不看就是了。” “你是担心我吧。”沈凌声色渐平,“怕我受了风寒?还是,忧我心思抑郁?” 抬眸看他隐在烛光阴影中的半张面颊,我折过身翻出衣物架上的长罗巾:“你猜得都对,却也都不对。诚然我喜欢你的男子气概。但是你若愿将那一个不那么强大的自我暴露在我面前,我也很欢喜。” 长罗巾搭在沈凌面上,我在他垂下的双眸里看到自己的剪影:“总归我要和你过一辈子,总不能让你独自担了所有。”罗巾慢慢向下挪去,我悠悠一笑:“所有的悲伤欢乐,你愿说,我便会听,一直听。” 他眸光流转如月华,在这寂寂雨夜里格外动人,却又抬起头,看向一旁跳跃的烛光,倏尔一笑,无尽的释然。 “长安。”我听到他低低的呢喃。 楼下有专门沐浴的地方,我在沈凌的包袱里面择了自己最喜欢的那件用银线绣了芍药纹的白边紫衣递给他。待他下了楼去,我伏在桌边,听雨声怆然含冷,门边的阴影时长时短。 冷雨夜,哪有明月牵影长? “阿桃。”我第一次用了这么正经清冷的声音唤这个名字。 门前影子蓦地消失不见,我幽幽一声叹,竟不知自己是何心情。 燃烧的火烛爆出“噼里啪啦”的声音,烛泪已经滴了不少,红热灯芯软软弯下,似一朵凋零的花。 “姑娘。”怯生生的一声轻唤。 我刚刚拿起剪刀的手缓缓落下,侧过头看到门边,阿桃粉色衣裳已被雨湿透。 抬起手将那一截灰败了的灯芯剪去,放下剪刀,我张眼望去,房中正好搭着一件斗篷。 “淋成了这个样子,你能受得住吗?”将斗篷披在阿桃身上,我牵了她的手走进屋内:“怎么半夜跑了出来?” 阿桃的手一直在轻颤,手背冰凉,手心却是温热。 她的力气猛地增大,我手一松,她已是跪在了地上。我木然回头:“阿桃……” “请姑娘放宽心。”她的声音里满满都是殷切,“阿桃绝不会做出逾矩的事情来,还望姑娘宽心。” 我原以为她是要来挑明自己的心思,却不妨她说出这么一番立誓立志的话:“你从很久以前,就对他生了爱慕之心吧。” 她重重点头,宽大斗篷之下她的脸显出异样红晕:“三年前阿桃还在另一户有钱人家当差时,公子恰好前去拜访。当时他穿着绛紫深衣,手里一把折扇扇得悠然。那时阿桃便想,若有朝一日能在公子面前做个端茶递水的婢子,也是三生有幸。” “不过姑娘也无须担心,阿桃知道自己的身份。阿桃只要能远远观望一眼公子的身影,便已心满意足。姑娘才是公子的有缘人,也只有姑娘,能和公子长长久久。” 她言词恳切,倒也叫我动容:“阿桃究竟是想要说些什么?” 她神色一凛,双唇微开,却是咳了起来:“阿桃一定对姑娘忠心耿耿,还望姑娘,莫要就此疏离了阿桃。” 我摇摇头,将她扶起来:“你先下去换下这一身湿衣,早些休息了才是正经。若是身子冻垮了,可没有地方让你好好休养。” 将阿桃送回房,关上门的刹那,心底忽然有些奇怪的情绪。或许是我肚量太小,尽管阿桃的话说得殷切真诚,我却仍旧心怀抵触。 最珍贵的东西被旁人觊觎了,我又怎能装作一无所知? 雨夜,如斯绵长。 我本想去了沈凌房间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不料推开门时,方发现沈凌已然收拾得清爽干净坐在了桌案前。 “送走了阿桃?”他却比我更早一步开口。 “你知道?” “她毕竟在我身边呆了两年,若是花去两年时间还猜不透一个人的心思,那我岂不太没出息?”走近了,方发现他的头发只是半干,虽则不再滴水,却也还是一小缕一小缕的。唔,半干的头发铺满肩头,委实诱惑非常。 然这美色并没有影响我对主题的判断:“那你一直这么纵着她对你的爱慕却不允回应,就不怕耽搁她一生?” 他却眉头一挑,倾下身来,长长的头发从背后滑到身前:“爱慕我的人那么多,我哪里管得过来?” 我:“……” 他轻轻笑出声来,一只手重重拍上我的肩头:“逗你玩儿呢?难道你没发现,沈毅对阿桃,一直很上心么?” “我和沈毅接触不多,这一点真的没发现。” “……” 20 渐行渐险 这一夜我同沈凌和衣而睡。[..info超多好看小说] 第二日睁开眼,连日未见的阳光洒在门窗上,照映得满室煌煌。沈凌还没有醒过来,一只手搭在我腰间,如瓷脸庞在紫衣黑发的映衬之下越见干净,与平时不甚正经或过于正经的模样相去甚远。 轻轻挑开他的手,我挪着步子推开了房门,雨后初晴的天总是清新异常,站在栏杆之上深呼吸了一口气,又撑了个懒腰,我转身下楼,预备去看看那几日未曾好好看顾过的马儿。 正走在楼梯边上,阿桃已端了热水上楼,我打量着她微微埋着的脑袋:“怎么店里头的小二都是不做事的么?你是这里的客官,不必帮客栈掌柜省事儿。” 她嘴角牵出一抹笑:“方才我下楼去点了公子和姑娘爱吃的早点,恰巧见着那小二正端了热水上来。阿桃心想公子和姑娘一夜……一夜之间可能还有好些话没有说完,忧心小二贸贸然前来会扰了公子和姑娘的兴致……” “也罢。”我又向下走了几步,恰恰站在阿桃身前:“你眼睛怎么是肿的?昨夜没有睡好吧?” 她慌忙把头埋得更深:“雨下得太大了,阿桃睡不下。” “既如此……”我将双手递到她面前:“你还是先回房再歇上一歇,这洗脸水,就让长安送上去。” 她似有不愿,却又终究递上了水盆从我身边走过。她远去的身影,像一朵细微飘渺的丁香花。卑微,渺小,却又兀自开出根芽。 那一瞬觉得自己残忍无比。 想来,我从来都是一个自私的仙吧。想要抓在手心的,便牢牢拽着,不给别人一分一毫得到的可能。 可是我这一生只打算爱他一人,我将永远属于他一个,那么他,也该只属于我一个人才算对等。 是的,一生。 我已做好所有的打算,若是沈凌他修仙成功了,我便等他成千上万年,等他获得了婚配的资格,便同他做一对正儿八经的神仙眷侣;若是他和普通人一样活到七老八十便去了,那我便在人间等他的来生。 爱是天长地久,是与子同舟。 林月见这几日颇不安分,她化成形的日子毕竟太短,呆在卿尧身边的日子也不算长,对这些仙魔道上的东西懂得太少,只怕是到现在还没有猜出自己是在别人的墟空之境中。不然,她也不至于成日里舞刀弄剑,害我时不时担心着她会一个不小心将我的墟空之境给毁了而让我元气大伤。[..info超多好看小说] 为着断去这么个“后顾之忧”,我使了个法术将林月见的神识给封了。她瘫倒在地上之时恰好正面向下,黑衣裳和黑发相互纠缠,远看近看都是无比的诡异。若是此刻有个没见过世面的人误入我的墟空之境,只怕会误以为我做了什么丧心病狂的杀人放火事。 介于刚刚接受了好几天雨神眷顾的车道仍旧泥泞不堪,我们用过了午饭方优哉游哉地坐上了马车。 沈凌的御马术堪称高明,尤其他经过了几天的休养,已养足了精神,马儿由他控着,明显比我驾马时听话很多。 隔了一两个月再来看柏城,倒只看出一片春意浓。整座城被掩在红白花枝之下,到当得起它“江南春光最好处”的美称。 处处是花红柳绿,处处是游人踏青。每个人都在各自的欢乐与忧伤之中徜徉,忘却了前些日的披麻戴孝是为何,更忘却了那再也看不了春光的人。 自二十九年前桃花尽数死去之后,柏城人先后从其他地方引了好几回种,却都没能让桃这一个品种在柏城重见生机。柏城人无奈,只得退而求其次,将枯死的桃花尽数清理干净,用樱花取而代之。 沈家门庭冷落,连看门的家丁都不见了踪影。沈凌上前几番叩门,出来开门的,却是府里的管事。 “二公子。”那管事似有踌躇,却还是将我们迎了进去:“公子稍待,我先为公子和二位姑娘收出几间房来。” “管事亲自动手?”沈凌问道:“府中下人呢?” “今儿个是观音节,黎思小姐给众人批了假。”管事恭敬答道。 “黎思。”沈凌念着着两个字,忽而玩味一笑:“黎老头还真舍得下血本。” “公子的意思是……”管事试探问道。 “无他。”沈凌摇了摇头,“打理房间的事情只怕你也做不来,我这里有个随身带着的丫头,便由她去做好了。”说罢,眼神直落在阿桃身上。 “二叔!”小姑娘清脆的声音落进耳中,回过身却是沈心一路小跑着过来,“二叔来看心儿了!”她小小的脸上眼睛化为一对月牙,笑眯眯的样子着实惹人怜爱。然不待我这怜爱有更高层次的提升,她便跃进了沈凌的怀里,一双小胖手也是在沈凌身上翻来翻去。 翻了许久仍是一无所得,沈心的脸便僵了起来:“二叔不爱心儿了么,怎么都没有给心儿带好玩的东西过来?” “怎么没有?”沈凌脸上也悬起笑来:“二叔带了你从没有见过的东西。”言罢,拿出一个小小布袋。沈心接过那袋子,伸手进去掏出一枚桃核,旋即脸色阴阴,竟是要哭的模样:“二叔糊弄人……” “心儿单吃过桃子弹过桃核,可曾见过桃花?”对上沈心疑惑的眼眸,沈凌又缓缓开口:“二叔给你种满山桃花。” 是夜沈沁在梧桐院里设宴,梧桐院里的高大梧桐枝上仅挂着三两片刚刚生长开来的宽大叶子,树底的水井边上放着一两只盛了水的木桶,桶中倒映着冷月溶溶。便是长灯映照人影憧憧,却也消不去这院子的无尽凄凉。 黎思一直坐在沈沁身边,看沈沁的样子,似乎也不怎么抗拒。倒是沈心在一旁各种折腾不舒服,非要黎思坐到自己身边照料才愿意老老实实地吃饭。 酒至半酣,沈沁像是醉了,忽地起身说有些体己话要说给沈凌听,便拖了他往树影深处走去,沈心跳下桌子像是要跟着,却被黎思抱在了怀中。 黎思一边哄着沈心一边看我,太过**的目光让我颇为反感,她忽地动了嘴唇,我按她的唇形看出一句话来。 她说:晴空不意黑云至,危急存亡系一身。 21 掌中飞花 夜间便不怎么能安然睡下,危急存亡系一身,黎思话中的深意叫我难以揣摩。[..info超多好看小说] 我打开墟空之境,林月见仍保持着倒躺的姿势。我感觉自己被逼近了两难的境地,不论是关于林月见,还是关于沈凌。 晚宴后我曾与沈凌在院子里散步,我问道沈沁对他说了什么,他声色平静,“大哥说,糊涂了好些年,他该为沈家做点儿事了。” “沈沁是想要重新控制沈家在柏城的产业?”我讶然问道。 沈凌却是意料之中的神情:“我早前便说过,他是个有分寸的人,不像嫂嫂那么决绝。” “那你怎么想?” “我同意了。”他淡淡的语气落在我耳中,我望着他安然无波的眸子,他倏尔侧过脸去:“左右我驳了老爷子的心意与你浪迹天涯,只怕他现在正气得不清,巴不得将我手上有的东西都拿回去。既如此,我还不如拿这现有的东西做个顺水人情。” 将林月见自墟空之境中移到床榻之上,我将一股仙力注入她体内。她的身子渐渐变大,不一会儿指尖微动睫毛扑闪,已然醒了过来。 “琼落仙子。”清清凉凉的声调好似她清清亮亮的眼眸:“你救了我一命。(..info)” 我不置可否:“自己本事还没有学好,就不要轻易与别人起争端。尤其你又是只形魅,法力弱身子也弱,万一把谁惹恼了,小心丢了性命。” 尽管她面上已经流露除了委屈神情,我却仍是没有把心软下来,有些事情本就该说清。若是一直懵懵懂懂牵扯不断,反倒会惹来一堆麻烦:“过几日我们回去迷雾山种桃花,你要一起去吗?” “琼落仙子还记得那个承诺?”她的侧颜其实是极美的,一张脸在烛火摇曳中半明半暗,眼睛里似有点点花开,却又终究黯淡了下去:“种下了又怎样,终究我们都不是当年人了。” “不是当年人么?”我轻轻一声笑,摇了摇头:“那你这么固执的寻找苏以归,又是为何?” 她不再回话,翻转了身子朝着屋墙那一面:“许久都没有这样正常的睡过了,多谢琼落仙子。” “若是苏以归死了,你当如何?”我轻轻开口,将被子提上来了些,盖住林月见的小小肩头。 “若是他还活着,你又当如何?”锦被落在林月见身上,我长叹一声:“那一回你上清凉寺,又怎会没有看见苏以归?又怎会认不出苏以归。月见,其实你,不恨他的吧。” 终于有细微的声音落入我的耳中,浅浅的啜泣正如前几日的小雨零散,却又直抵心扉。她仿佛很努力的压抑着自己的南国,却仍未能掩住声音里的哭音:“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原想着要让他与我一道下地狱,可那一日我见着他,他已是鹤发鸡皮垂垂老者,手中的剑,便怎么也出不了手了。” “我可以对万千的男人薄情寡义,却单单,没办法一直恨着他。可是这么多年了,我这一缕魂,我这数瓣残怨,不正是因为恨他才活了下来吗?如果不恨他,那我这一具身躯化出来,又有何意义?!” “琼落仙子,我是真的恨他。”这最后一句话已是说得分外细微。 “恨不恨的,哪有你说的那么绝对?你现在是化为了十六七岁的样子吧,想一想你从前十六七岁时做了什么,现在也同样可以做什么。月见,上天安排你重生,并不是为了让你带着浓烈的爱恨过活。说不定,只是他想给你个机会,让你遇见一个好人。”我耐心宽慰,虽则这宽慰说得不太靠谱。天地素来冷眼看世,连神袛的生死都不会放在眼里。 至于天上的各路神仙嘛,除了我和南海龙女这种闲得没事干的仙子,只怕也没有几个愿意来管凡间的闲事儿。 “爱不爱一个人是天命。琼落,你可不可以帮我看一看,有没有人曾将我当作过天命。” 曾然她的这个请求是我从未遇到的,在愣了许久也想了许久之后,我终是匆匆下了结论:数十年颠沛,她也不过是希望有人将她视作掌中花。 掌中花,一寸相思一寸沙。 “我帮你。”我终于轻轻回答。 多年来我潜心修的便是探知过去的幻术,从前总是轻易地用处的术法其实是这体系中的基础部分。介于林月见的形体太过脆弱,而她的精神力又在之前被过度消耗。是以,我并不能像对待其他人一样随随便便念个诀祭出两把迷迭香就可以对林月见施法。 “这答案很重要?”待我手中拿出一把匕首,我再次问林月见。 刀锋偏冷,在林月见的面颊边上折出烛火的光,我将刀尖抵在她面上:“你可会悔?” 她双眼一闭:“好比仙子思凡,有何可悔之处。” “好吧。”幽幽叹了一口气,我起身下床拿起一个茶盏斟满了热水,又将各种较为奇怪的丹丸放了进去。待丹丸化开,茶盏中水变成药汁般的黑黄,匕首锋利的刀刃割在我的指尖,嫣红血液滴了两滴落入茶盏之中,迅速消融。 回头恰好看见林月见大而亮的眼睛,我止了手上的鲜血,将这一盏汤水端到了林月见身边:“刚刚只是吓唬你,你先把这碗药喝了,喝完了把从前的事情讲给我听就好了。” 她缓缓起身,迟疑的接过我手中的茶盏,带看了汤水的奇怪颜色,面上的迟疑越发的深重。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其实大多数人调这一味药还不如我调的好看。只是这药的味道,可能,也许,大概,会叫人难以忍受了点儿。” 她笑着摇了摇头,仰起头来将茶盏中的汤水尽数喝了下去。 半晌,许是从那奇怪的味道中缓了过来,她将一张薄薄的被子披在身上,神色间一片怆然。 烛光跳跃三分静,溶溶月色待天明。她的身后晕出一片澄明暮景,耳中趋势她幽幽的声音。她说:“琼落,我不长不短的二十六年里,曾有一人来时,如谪降天神。” 我不曾告诉林月见的是,如果她饮下了那一杯掺了我的血液的药,那么她所讲述的一幕幕,事无巨细,都会在我脑中生出根芽。 连带着,那些连她自己都不曾知晓的细枝末节。 22 桃花流水 22 林月见身后那一方只有我才能看得见的暮景随着她的细微语言渐渐由混沌变得清晰,显出天的高远水的澄净。 暮景不断变化,倏尔停住,却是在弯弯小河边。 弯弯小河,燕子呢喃,绿柳垂绦,红桃满岸。而在那妖娆桃花之下,有着一坐一立的一双人。 貌似一双这个字用得不对,那两人按身形看去,一个应是二十一二的后生,另一个却是身高直到后生肩头的小姑娘。 小姑娘衣衫陈旧,袖边还有点点灰尘。许是因着羞愧,小姑娘将袖子藏在身后,紧紧捏起拳头,面上却强做出一副淡然。 那后生便是年轻时候的苏以归,至于那小姑娘,则是林月见无疑。 分明是微凉春日,苏以归手中却握着把折扇摇啊摇,摇了片刻,扇子一收:“我从前听说,你诗才惊人,五岁成诗,七岁成文,可是真的?” 小林月见站在树下歪着脑袋想了许久,又轻轻咳了两声:“那是假的,我从来不会写文章。” “这样?”苏以归绾起笑颜,温暖眸子看向林月见:“为什么要说实话?你不怕我不守承诺不带你走?” “月见怕。”林月见坦然承认:“然而,月见更怕以后做了错事,被大人送回来。[..info超多好看小说]” 苏以归脸上的笑意便隐了,抬眸看着那一湾流水:“月见,作一首诗来。” 林月见略一沉吟,纵目望去,望见桃花流水盎然春。又将眸子转到苏以归身上,不知怎的,她总觉得,眼前的这位大人,有些不开心。 为何不开心? “星辰未落暗成河,丹枫金菊两无着。存思缓行何所望,满目青山也萧索。”林月见缓缓开口,虽是刻意压低了嗓子要来迎合这一首诗的意境,却又因着天生的江南软语,反将这句子念得不伦不类。 “丹枫金菊两无着……”手中折扇重又展开,反复来去便带来凉风阵阵:“现在是春天,这首诗却是写春景。原来月见此前便猜到了我要问些什么,特特地做了准备。” “大人……”林月见瞬时慌乱,不知自己先前的揣度是对是错,他此前的确是为这一次与苏以归的相见做了准备,备下的是一支婉约词,写春日浓情,些碧柳新桃,一字一句都极尽工巧。 可是在林月见放下斧头匆匆赶到这小河边,一眼望见纷扬花树下灰色衣袍的男子临江而坐,她忽然就觉得宽慰。就好像,他和她一样,都是无依无靠的人。 若都无依无靠,不如,就相伴到老吧。 “大人若觉得月见笔力尚弱,不和大人心思,月见可以另作一首。”她原本背在身后的手也在不知不觉间垂在了身前,心里头慌乱得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她毕竟才十岁,却先后经历了家破人亡,虽说能在这一房远亲家中避得风雨。但每日里反复上演的冷嘲热讽,每日里必做的洗衣砍柴,也叫她看尽了世间薄凉。 “年年春日揽花枝……” “罢了。”却是苏以归轻声打断了她的吟咏:“虽然在韵律平仄上有些许瑕疵,但也写得情深意切。你才十岁,能写成这样,已经难得。” 又看了看林月见沾灰的衣袖,苏以归倏尔低下头,侧身提过放在石桌上的包裹,从里头拿出一个小盒:“你过来。” 林月见顺从的走上前去,温顺的眉眼敛得极有分寸,一步一挪都像是精心设计好了的,苏以归不禁皱了皱眉,忽地站起身来,走到林月见身边,将她按在石凳上,瞥见她眉间终于多了一丝不满,心底莫名欢快起来:“你喜欢站着和人说话?” 林月见抬起头,澄明的大眼睛眨了眨,手却指向旁边的石凳:“冷。” 苏以归这才又一次仔细地打量起林月见来。这个小姑娘很瘦弱,脸色苍白,衣衫单薄,眉目间分明有一股犟气,却又偏偏努力的掩藏着。他不禁又是一笑:“是我疏忽了。”言罢,脱下自己的外衫,盖到了林月见身上。 “大人愿带月见走吗?”林月见的手却是先一步按住了即将盖在身上的外衫,“无功不受禄,若是大人同月见什么关系也没有,这一件衣裳,月见不敢搭在身上。” 苏以归的手果真滞在了林月见肩头,片片刻,却又松了手:“你会是我的徒儿,月见。” 林月见很小的时候就知道皇城有一位才子名冠天下,也知道那位才子与她有过一个奇怪的约定。 五年前林月见父亲尚未罹难,在皇城任着闲职,出成日里做得最多的事情便是与各个文人伪文人喝酒写诗,与苏以归也算熟识。而林父在茶余饭后说得最多的便是他天资聪颖的女儿林月见,并不知怎样与苏以归订下合约,待月见十岁之时,若是月见诗才能入得苏以归的眼,月见便可留在苏以归身边。 这个“留”字实在爱慕非常,苏家本是皇城望族,林父说出这样的话来,无非是想要攀个富贵。而苏以归也闲着无聊,竟乐意林父来攀这个富贵。 只可惜白云苍狗,林父没等到林月见长到十岁,便因为得罪了一位大官被革职流放,且在流放途中被瘴气所累,早早的病死了。 林月见跟着母亲来到柏城这远亲家里。前两年林母手头阔绰,过的日子还算勉强。可第三年立夏,林母竟奇怪失踪,林月见在柏城没日没夜找了好多天,终于在路边上看见一个小贩在卖些杂碎物品。而那一堆杂碎物品之中,有只玉镯子格外惹眼。 她几乎是疯了一般的冲上前去抢了那支玉镯,慌乱中旋过镯子,镯子内侧刻的“与子同好”四个字晃得她眼睛发酸。 那小贩正欲捉着她将东西放下,林月见却倏地转过身,牢牢抱住小贩的腰身:“大哥!我娘亲在哪儿?她在哪儿?” “原来是个疯子。”小贩轻蔑一笑,捉住林月见拿着镯子的手用力掰开又将她向前一推:“你别以为装疯卖傻我就会把宝贝送给你,爷爷还要卖了它买包子吃呢!” “这镯子是我家中祖传的,娘亲曾经给过我一支。大哥,既然我娘亲的镯子现在在你这儿,那你一定知道她在哪儿吧。大哥若能告诉我她在哪儿,我把另一支镯子也送给你!”林月见滚到地上,却又快速地爬了起来,连连哀求道。 23 冰糖雪梨 “娘亲?”小贩却是一声冷笑:“你可曾听说过三日前的贡水里头打捞出了一具女尸?” 见林月见呆愣在原处,小贩开始收拾着摊子:“这镯子便是从那尸首上摘下来的,你若要去找你的娘亲,就去府衙吧。” 林月见的娘亲确实是淹没在了汹涌贡水之中,然而没有人知道她好端端的为什么会到贡水边上去。林月见也是琢磨了好几年,方才在多次的回忆里抓住一片瓦蓝衣角。她恍惚记得,她的娘亲曾经问过她:“月儿,若有朝一日我离了你,你会如何?” 她晃着脑袋撒娇撒痴:“月儿离了娘亲就活不得了,娘亲不能离开月儿。!” “那如果,娘亲不离了你,我们俩都活不得呢?” 林月见良久无语。 转眼之间几年光阴倏忽已终,她离了娘亲,却也还好好活着。生活那样的不容易,她还是活了下来,既然活了下来,就该有活得漂亮的一日。 那样的日子仿佛遥遥在望,沉日大陆上最负文名的才子,说要她做他的徒儿。 旋即又换回温顺的眉眼,按住将要滑落的灰色长衫,淋浴间急忙从凳子上起来,折出身子便跪倒在苏以归面前:“徒儿叩谢施恩。[..info超多好看小说]” 彼时苏以归刚刚丢了官,却因着才名在外而被各地的有钱人家邀请。苏以归倒也活的清醒明白,晓得官场上的无望,索性带了林月见周游各地。曲曲折折走下来,竟还出了国。 其实出国这个事情实在出乎林月见的意料,她原本只是想着跟了苏以归可以不再受到那一房所谓亲戚的“关怀照顾”。再者,苏以归认识的达官显贵不少,若是被其中哪一位看中了,她也就有了机会去查一查当年的往事。再不济,便是一辈子跟在苏以归身边端茶递水,也是很风雅的一件事。 风雅一世不是什么人都求得来的。也正因为难求,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不识风雅的人装文雅,其中尤以各国中有钱有权还有势的家族为盛。饱暖思淫欲是没有错的,可里子虽是脏的,外头却还要装得和六月雪一样白,不然苏以归哪会有这么大的国际市场? 两年后林月见已经被养的很圆润,圆圆的小脸加上笑时旋起的梨涡,明艳可爱,正是少女最好的模样。只是多年的咳疾一直没能根治,四处寻医无果,苏以归也不再坚持,只是每日里熬着一碗冰糖雪梨叫她喝了。 苏以归第一回为她熬药点火背她去医馆时,她还有些小小的畏惧和担忧,只是这畏惧与担忧在苏以归一再重复的“你是我徒儿”中早早夭折了。林月见本也是官宦人家出生,被人疼着爱着伺候着,倒也还很习惯。 许是日子过得太顺,林月见先前的算计也慢慢被搁置,不去思考旧事恩仇的她也就不那么关注达官贵人的消息。毕竟,小孩子的算计搁在成人世界里,连笑话都算不得。 可就在她不去计较那些旧事之时,她此前心心念念的机缘,到了。 机缘是闵王府的世子君枚,青国国君过寿,邀了苏以归前去写一副祝词,正巧君枚代表楚国王室前来祝寿,也觉得苏以归一介文人能混到如此境地,也算是有本事,便特特叮嘱了底下人要将苏以归找来同行。 君枚的样貌承着君家的好基因,虽比不得沈凌那样绝世无双,倒也算人模狗样。苏以归对这位世子的印象,也不过是生性风流好龙阳。想必苏以归在同意与君枚同行之前,是好好照了一番镜子的。 君枚果然没有桥上苏以归那张平凡朴实的脸,过了几日,却瞧上了十二岁的林月见。当即便欣喜不已,也忘记了自己的取向,一再表示要带林月见回家见父母。 娶男人娶女人是取向问题,爱小孩爱成人也是取向问题。君枚虽然长得好看,却已有三十四岁,对林月见这样的萝莉来说,实在太老了些。 然而这萝莉却点了头。 苏以归自然没有料想到这一出,待看到君枚牵着林月见出来,拿盖子的手便送了一松,他忙伸手去接,那盖子又太烫,将他的手心烫得一片红。 他的手却再没松开:“月见?” 君枚满脸春风得意:“苏兄该不会是舍不得你这小徒弟了吧?前两日你可是说过的,只要月儿她乐意,你便不会有所阻拦。” 他呵呵一笑:“世子见笑了。我只是以为,月见更喜欢多学几年诗书,将来也好找个翩翩佳公子托付终身。” “月儿还想继续学那些呆板句子吗?”君枚看苏以归的眼神相当轻蔑,在林月见的印象里,但凡有人现出一丝丝对知识的不屑,她这个师傅就会恼羞成怒,立马收了东西牵了她走人。 可现在,他只是愣愣的看着她,半蹲下的身子迟迟没有直起来,手中的陶盖子和旁边冒出腾腾热气的陶罐相得益彰,仔细嗅去,还嗅得到冰糖雪梨的甜香。 “想。”直截了当的一个回答。 君枚怔了怔,旋即又笑得灿烂,“好说,好说。以归,你今后便跟我去闵王府住下,专心做月儿的教书先生吧。” 苏以归许久都没有说话,这沉默让林月见大气都不敢出一声。她知道她这个师傅平时虽然总是温温和和的,但若是真的动了怒,那只怕会闹得个天翻地覆。 更何况,这君枚的话里头,还有一句苏以归嫌恶了多年的教书先生。 然则林月见圆场的话还没有说出口,苏以归用手中陶盖盖在烧住那一罐烧得快没有糖水的冰糖雪梨上头,干净利落答了句:“好。” 从前林月见出门在外,总是跟在苏以归身后的,这一回却店转了过来,换成苏以归跟在她和君枚后头。 回国的队伍抵达楚国边境之时,苏异国逮着个机会能与林月见一起说说话,他问她:“你是真的愿意跟着世子?” 她埋着脑袋站了许久,却一句话也不说。良久,苏以归低低叹了口气,只掏出个素白小瓷瓶出来:“你总是不肯吃药的,若是什么时候咳疾犯了难受,便把里头的药丸拿出来吃两粒。” 林月见抬起脑袋,定定望着苏以归,眼里倒映出远处灯火,明明暗暗是绰约风景,她忽地掉头跑开。 24 孤独夜奔 林月见也不知道自己该如何理解心里莫名的悸动不安,只是苏以归的清浅话语落在耳中的那一瞬,她觉得,满世界的花都开好了。(..info好看的小说) 满世界的花静立眼前,任君采撷。 楚国国界近在眼前,高高城门锁着一座城的繁华喧闹,也锁了未来与从前。青楚两国交界之处便是历史上有名的四方城――传说,四方城,便是五百年前藩王参日暗中训练静王军的地方。 静王军这名字曾引起过后世说书先生的极大兴趣,有人说这“静”字是取自方静秋的名中,也有人说,这静字,其实是表明了参日的志向――闲居一隅以求岁月静好。 这些说法的真实性已难考证,史书上明明白白记录了的只有寥寥几十字:静王军以铁甲饰身,烈马弯刀,所向披靡。是以,历来据有四方城的国家都好好地继承着这个优良传统,在四方城内大肆屯兵。 便是这四方城,要林月见做一个最终抉择。若是进了城,那么成为闵王世子之妾自然会成为板上钉钉的事儿,但若是在此时反转方向,则一切都有可能。 号角低吟,浑壮而苍凉,巨大城门缓缓合上。君枚望了望天际西沉的红日,不无叹惋的说道:“可惜了,今儿个进不了城了。” “便是你身份尊贵,也不能叫他们将城门开了迎你进去么?”林月见依在君枚怀里问。 君枚松了手中缰绳,马步摇晃中伸出一只手轻轻弹了弹身前姑娘的额头:“哪有月儿想的那么简单?四方城乃是军事重地,纪律严明,不是说我是个世子,便可以乱了规矩的。” 又回过头吩咐身后的随从,“左侧有一块山坡较为平整,叫大家扎了帐篷歇下吧。” 林月见眸光暗了暗,却又像是想起了什么,漾出漂亮光彩。 月沉星阔,天地朗朗,何以笛声萧瑟,馈我彷徨。 林月见打整好行李,用**晕了屋子里陪住的两个丫鬟,便溜出了营帐。方才的凄凉箫声渐渐远去,她不太记得是源自哪一个方向。 那样的箫声,在别人听起来可能只觉得婉转伤悲。但林月见知道这曲子的不同寻常,两年间,凡是苏以归拜别一户人家,便会奏出这一支诀别曲。 师父他,离开了。 心急如焚的在四周寻找了一圈,林月见循着心里模糊的影响向西走去,她记得苏以归曾经说过,下一趟,要去往鲁国。 可直走到天色渐白,林月见也没能找到苏以归。待天色大亮,遥遥升起的红日预示着将会有一个怎样的晴天。林月见呆呆望着那一轮红日,却觉得害怕,比父母离去时更怕。 “师傅!”冷寂山林里只剩下她一个人空旷的声音。 一日,两日,三日,她在林中漫无目的地游走,已然忘了正确的方向。 夜里蚊虫侵扰,她缩在大树脚下环着双膝,想起平日里那个她唤作师傅的男子温柔清雅的行事作风,忍不住便落了泪。 他总是爱笑的,笑起来儒雅之至如春风化物,无声之中惊动人心。她见过许多的女子兴致勃勃的前来拜访师傅,却在见面之后表现得兴致寡然。她从前不晓得是为什么,有一日无意问起,他倒是淡然答应:“人有好美之心,师傅长得不如她们想象中的那样好看,也不怪他们会失望。” 她并不说话,却看着面前烹茶煮水的男子容颜在袅袅雾气中变得朦胧,一时怔怔:“她们的眼睛当真不好使,师傅煮茶的样子,分明美过谪仙。” 这个谪仙一样的人,给过她两年的静好时光。如果她不那么蠢笨,他还会给她更长更远的静好时光。 只是此刻,师傅,你在何方? 月见她,很想你呢! 半夜里是被噩梦吓醒的,她在梦中见到死相狰狞的爹娘,一步一步将她逼临深渊,二人泣血的眼里尽是狠厉,凄寒的声音锥入心扉,一字一句都是质问:“你明知道的,你明知道我们的四不是那样简单的事情。月儿,你明知道的,却又如何要放弃这样一个接近王亲的机会?你无意查清当年的事了么?你不愿为爹娘复仇了么?你忘了,一寸光阴一寸深情,是我二人将你养到了八岁,你却要让我二人黄泉难安吗?” 眼前似还有梦中残影飘荡,一片白纱覆在她身上,正惶恐间,一只手轻轻拂过她的面颊:“做了什么噩梦,竟然哭成这样?” 她一时之间灵识尚未完全缓过来,犹自怔怔哭着。那温润声音似乎早有预料,只又一遍拿了丝绢儿拭她的泪:“不用怕了,师傅在这儿呢!” 后半夜她在他的怀里沉沉睡去。 次日一大早,她看见自己躺在他的臂弯,惊喜唤道:“师傅?!” “嗯?”苏以归睁开困顿的眼睛,见少女已然恢复了往日的跳脱,又正儿八经瞅了瞅少女的模样,不禁盈盈一笑:“从前月见总说要像赵飞燕一样身子轻盈,入京看来,倒像是如愿了?” 她不禁羞红了脸,正要反驳,却听见他继续说道:“师傅倒宁愿你长得丰腴一点儿,这样瘦弱,叫人看了心疼。”他缓缓站起身,理了理微乱的发丝和衣袍。半晌抬起头,见她还盯着他,便问道:“几日里没有吃到好饭了吧?师傅带了些干粮,你若……” “师傅!”她却直直打断他的话,“师傅为什么对月见这么好?” 他的面上明显略过一丝诧异,许是没料到她会突然发问。许久,将包袱里的干粮递给她:“你是我唯一的一个徒儿,我自然要对你好。” “唯一的徒儿……”她反复念叨,忽而笑了起来,像是对着答案分外满意。 他们在山林中穿梭了将近两个月。遇见有烟火升起的人家,便会买上一点馒头之类的干粮。只是身居山中的往往是隐世高人,并不看重银钱,是以甘愿将粮食出卖的人,并不多。没食物自然是万分要命的事情,一开始林月见时常忧心自己的生存危机,直到苏以归拿着随意折下的树枝做武器捉了几只小动物烤着吃的时候,林月见的心便安顿了下来。 与此同比增长的,还有他在林月见心中的形象与声望。 25 红衣迷眼 两个月后,鲁国不大不小的市集内,苏以归领着林月见去绸缎庄剪裁新衣。鲁国国风素来热烈奔放,绸缎庄的老板量了林月见的各项尺寸,在第二日便送上了几套颜色鲜艳的新衣。 林月见穿着那衣裳,反倒是不好意思了,在房间里头磨磨蹭蹭好半天,方才在苏以归的催促声中出了门。 老实说来,那样妖娆的装束套在林月见身上着实是韵味十足,虽则那姑娘还未完全长成,眉眼间的风流韵致倒是分毫不差。是以,苏以归在林月见打开房门的刹那,不由被摄住了心神。待回国神来,却皱紧了眉头:“庄子里送来的衣裳,都是这样的么?” 林月见羞赧的点了点头。 “换上从前的衣裳,旧点儿破点儿也没关系。师傅带你去裁新的!” “这不也是师傅给月见买的么?师傅觉得月见穿得不好看?我听绸缎庄的老板说,你从前到鲁国是身边带了女子,都会有这样的一套衣裳。”林月见呆呆问道。 “额……”苏以归眸光暗转,手里握着的折扇被合拢了:“秋凉了,这衣裳太薄,师傅怕你着凉。” 林月见却将原本捧在脖子处的手移开,层层叠叠水袖一散,泄露出肩前大好春光。鲁国的衣裳向来是低领设计,虽说不上暴露,但与其它几国想相比,实在算得上开放。 林月见有着精致而美好的锁骨,秋日初升的太阳光芒泛着暖暖的黄,更给少女裸露在外的肌肤镀以神圣光泽。便是游戏花丛多年的苏以归也为之所迷,却又即刻背过身去:“月见,你和他们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你是我的徒儿。” 翩然灰衣缓步离去,折过房角时侧了身子,眸光却远远向着林月见瞥了一眼。也不知是不是这一瞥送来了勇气,林月见忽然奔下楼,层叠红衣被风吹得飘荡,又在她环住苏以归腰身之时翩然落下。 “师傅,月见想要一直跟你在一起。” 折扇方向猛地翻转,苏以归无奈的摇了摇头,回过身环住小小的姑娘:“一个人在偌大山林里晃悠的那几天,你怕了吧?”又安抚似的摸了摸她柔顺的长发:“只要月见不做什么出格的事情,师傅会一直在你身旁。” “师傅……”林月见的声音渐渐小了下去,本已酝酿好的话也终究没有说出口。其实,她在之前穿上这样繁复绚烂却又不同寻常的衣裳时,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失神许久,终于暗下决心。若是可能,这样妖娆妩媚的自己,只能给师傅一个人看。 可是他却,不愿多看一眼。 林月见回到房间看了看自己少女的身材,忽然觉得很挫败。 那时林月见还没觉得自己对苏以归的感情有什么不妥之处,就她看来,与一个人日日相对,生出什么相互依赖不可分离的心思实在再正常不过。因而那一日在鲁国不甚愉快的经历也很快的被略过不提,转眼之间,苏以归带着她,走遍了沉日大陆的五个国家。 此时据林月见从君枚身边逃开,已经近三年。三年间闵王府终于换了人,却不是君枚那个嫡子。 据传,君枚想要夺得闵王府大权已经很久,却又因为前一任闵王实在长寿,生生让他三十四五还不能接管王府事物。 而前闵王又因他素来喜爱男宠,早对他心怀不满。在林月见的糊涂事传入前闵王耳中之后,前闵王终于懂了肝火,斥他游手好闲不思进取,成日里只知道与优伶妓子厮混,加之这一桩狎亵**的罪恶,便有了废他世子之位的意思。 君枚选择了先下手为强,只是手段使得太拙劣,露出了自己的把柄,最终被冠了弑父的罪名判了凌迟。 林月见又是想起,还觉得是自己的罪孽。尤其此时,阔别三年,她有随着苏以归,回到楚国。 苏以归带她在柏城安顿下来,也许是因为存了长久安家的意思,苏以归并没有选择把住宿的地方安排在城里,反而是择了一间偏僻小院。院子里有四株桃花,门外临河,河岸上有不少柳树摇曳,像极了他二人初见地方的景致。林月见却觉得不知足,趁着早春万物复苏,有买了好几棵桃树幼苗栽在河岸边。 苏以归若有所思:“月见对桃花,好像很长情。” “是对师傅长情。”林月见暖暖一笑,“师傅师傅,你还记得你收我为徒时是什么样子吗?” 苏以归正在为她新栽的桃树培土,额头上渗出新密汗珠:“是在春天吧。” “就只记得是春天么?”林月见撇了撇嘴,旋即笑开:“看来师傅的记性变坏了,以后对诗可不一定能对过月见了。那一回,我刚看了柴便跑去见你,你就坐在桃花树下,便是灰色的袍子都没掩住师傅你的温润气质。” “尽说些好听的话来哄我。”苏以归嗔怪的瞪了她一眼。 “这不是哄人的话。”十五岁的少女说得赤诚又执着:“这是月见的心里话。” 苏以归许久都没有说话,自顾自培着土,直到最后一棵桃树周边的第四都被打理的平整,他接过林月见递来的手帕擦了擦额头汗水。回过头迎上她少女曼妙的身姿,又迅速别过眼去:“月见,过两日……随为师去见一个人吧。” “恩。”她答应得轻巧,收拾了种花的工具,闲闲问道:“是哪一户人家的邀请?” “不是邀请。”苏以归摇了摇头,“是师傅我主动拜访。” “主动拜访?”林月见颊畔生出动人梨涡,稚气与多年历练得来的成熟气韵在一处交织,实在是天大的诱惑:“能让师傅拜访,那他一定是个很不错的人。” “你曾经见过的。那一回在鲁国的合谷宴,他与我们同坐一桌。”苏以归的语气不掺咸淡,却也有几分赏识意味,慢慢解释道:“便是那一位李君同,他是当时应邀的文人中年纪最小的,去岁在楚国应试做状元时才二十二岁,算的上是个青年才俊。” 26 长亭作别 苏以归先是为林月见挑了一件红衣裳,待林月见收拾整齐走出房门。(..info无弹窗广告)ww.vm)苏以归一番打量,又将她送回屋里,要她选一件素淡些的衣裳。 林月见脸上露出顽皮笑容,原地转了一个圈儿,手指捏成漂亮的兰花形状:“师傅是不是觉得月见越来越漂亮了,担心哪位公子对我一见钟情。” “哪有你这么不知羞的姑娘!”苏以归无奈摇头,探出手中竹笛轻轻敲在林月见头上。 林月见捂着头笑起来,眼神澄澈灵明:“在师傅面前,月见用不着扭捏呀!那些乖巧的样子,做给外人看就好了。”又看了看苏以归仍寡淡的脸色,咬咬唇道:“好啦师傅,我保证今天乖乖的,绝不给你丢脸。” “记住你说的话。”苏以归眼底终于露出一丝笑意。 李君同在江边长亭设宴,林月见远远看见站在亭边远眺江流的瓦蓝衣衫,不由绾起了唇角,悄悄问苏以归:“那就是李君同么?” 苏以归点点头,眸光却有些涣散,好似精神力并不集中。林月见虽是注意到了他的这一点反常,却没有多问,将目光转回到身着瓦蓝长衫的李君同身上。 那男子生得较为伟岸,身高应是八尺有余,却长了一张小白的清秀脸庞。林月见望着那张陌生的脸,实在不记得自己有在鲁国的合谷宴上见过。 “吴山青,越山青。两岸青山相送迎,谁知离别情?”林月见刚刚走上入亭的台阶,便听到李君同略带轻快地声音飘进耳中。 这一阕词在林月见心中,其实是与此情此景不相吻合的。只是她也不好驳了主人的意思,便清淡开口:“君泪盈,妾泪盈。罗带同心结未成,江头潮已平。” 李君同以迎上前来拉开木凳,举手投足见带着贵族家世代传下的那一份优雅尊贵:“林先生的词也记得住了,以归你教得真好。” 苏以归摆了摆手:“我只教过她识字作画练琴,并没有叫她学过更多。那些诗词,大多是她自个儿没事背着玩儿的。” 林月见看着李君同拉开的凳子,并不坐下,而是将目光落在苏以归身上。李君同笑了笑:“尊师重道,月见的礼数仍旧没有落下分毫啊。去年也是这样,非要等到师傅入座了才肯坐下。” 苏以归欣慰笑了笑:“若是礼数不周,将来嫁人了出了什么差错,丢的可是我的脸。” “好端端的,师傅却说起这些话来。”林月见羞红了脸,在苏以归身旁坐下。 “看,害羞了。”苏以归拿起桌子上的酒壶斟了满满一杯,端起杯子嗅了一嗅:“好香!你竟舍得拿出这陈年的桃花酿!” “桃花酿再香也抵不过美人香。”李君同意味深长地看了林月见一眼,折过头去斟了小半杯酒递给她:“月见可要喝一口?” 林月见落落大方接过杯子,掩袖饮下,将杯子又一次亮出,已经是见了底。苏以归也将杯中残酒一饮而尽,拿出竹笛开始吹奏。笛声清越婉转,袅袅一曲《临江仙》。 一曲奏罢,苏以归回头看着已被李君同搂在怀中的林月见,眼睫扑闪似有盈盈泪花,却又低头拿起酒壶豪饮。半晌,松开手中酒壶,苏以归低低叹道:“这壶酒太烈了!” “你可会后悔?”李君同问。 “只要你待她好,我没什么可后悔的。”苏以归背过身,望着眼前江流浩荡:“她终究要嫁人,与其将来让她随随便便跟了个俗人,倒不如将她留在你身边。好歹你是真心爱护她。” “她救过我的命,我自然疼她爱她。苏兄不必多虑,柏城风好水好,她也会过得很好。倒是你这一回重返朝廷叫人忧心忡忡,须知现今几位皇子夺嫡夺得厉害,你可得明哲保身。” 苏以归却是浅浅笑开:“明哲保身?呵,若是想要明哲保身,我就不用回到朝堂中来。”又低垂了眉目看着面目酡红的林月见:“若是她哭闹,你迁就着些,她跟着我的这些年,没吃过什么苦头。” “我会的。”李君同点了点头。 “如果她实在不同意与你……就此结为连理,也请你,缓一缓、” 李君同忍不住笑出声来:“果然是将这个徒儿当女儿养了啊!什么都放心不下。你与我相识多年,却还不了解我的秉性么?” 苏以归点了点头,便要离开,刚走到台阶边上,又半侧着身子:“你若实在哄不住了,就告诉她,一个月,一个月后,我回来看她。” “知道了!”李君同无奈答道。待目送了苏以归远去,李君同垂下头看怀中人乌黑的发丝,笑了一笑,将林月见打横抱起。 目光触及怀中人的脸颊,却看见两行清泪缓缓滑落。李君同皱了皱眉,伸手摸到她衣畔的水泽,心底有些丧气,动作和声音却仍是十分小心温柔:“你在睡梦中也感觉到了么?他的离开。” 李府在柏城的宅邸离设宴处并不远,很明显,李君同也乐得做这怀抱佳人穿街走巷的风流事儿。好在这几日正是倒春寒,路上人并不多,是以,一路上并没有收到过多的奇怪目光。 他径直将林月见抱回了卧房,小心翼翼地将林月见放在床上,又牵了牵她微凉的手掌,捂了两口热气放进被窝里,便知礼的退了出去。 而就在李君同关上房门的一霎那,林月见原本紧闭的眼睛,忽地睁开。只是眼中再无光华流转,平静无波的眼眸,更像死水一潭。 她其实从未喝下那一杯桃花酿,也因此,从未真正昏睡过去。 只是近日来苏以归表现出来的种种奇怪行迹落在她的眼里,怎会不多加留意。她原是心思细腻敏感的女子,苏以归一抬眸一顿手,她都能觉察到其间的意思。更何况,是他那样不加掩饰的失落与黯然。 重入官场又如何,身陷政局又如何。哪一个人规定了做官的人身边不能带小徒弟呢?师傅,可是这五年的朝夕相伴,你已受够了我的任性拙笨? 可是师傅怎能忘记,那年四月桃花成海,你在河岸边将乌黑青河玉挂在我颈上,说我会是你的徒儿。 鲁国境内深深丛林,你曾经许诺说,你会一直在我身边。 可现在,又算什么呢? 27 一春又至 26 林月见的手摸上衣襟的湿.润处,低头嗅去,还有淡淡酒香。 第二日林月见悠悠醒转,已是日上三竿。眼中陌生的房屋摆设正叫她疑惑不已,便看见了断了小凳儿坐在一边的李君同。几乎是本能反应,林月见拉起被子遮住自己的身子,微怔了片刻方回想起昨日之事。 又低头看了看身上微乱却完好的衣衫,她忽地松了双手,一挑眉望向正自斟自饮的李君同:“我的衣裳脏了,你这儿没有换洗的么?” 李君同愣了愣,旋即起身拉开一旁的衣橱:“有的。” 林月见望着那一旁颜色各异的衣裳,不觉南国非常,面上却浅浅一笑:“准备了很久了么?” “呃……”李君同愣了愣,尴尬的望着林月见:“你不要乱想,关于你的事,你师父也是近几日才同我定下来的。” 林月见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抬眸戏谑笑道:“你一直站在这儿,可叫我怎么好意思换衣裳。” 李君同合上衣橱门,嘱咐道:“我一会儿叫两个丫鬟过来伺候你沐浴吧。昨天你身上沾了些酒,别让酒气熏着了。” 一个月是多久?是夕照落满头,是斜倚望平洲。 林月见将将住进李家之时虽是知道这房子不是白住的,可每日里与李君同外出春游也还算轻松自在。李君同对他的宠爱与苏以归的宠溺很不相同,就好比林月见身子虚患了风寒,苏以归会立马给她熬了药看她服下,也可能会在她床边守上一夜,却不会向李君同一样大胆的将她搂在怀中,用体温驱去她身上的寒凉。 总是林月见极有见识,但总归是个女子。李君同那样不设防的与她共枕同眠,之泰然是抵触的。 李君同却对她的抵触视而不见,看她挣扎得厉害了,就厚着脸皮哄到:“月见听话一点,陈现在我还能克制住自己乖乖睡下。不然,你再这么蹭蹭得我心猿意马,我可就不能保证自己还能保持柳下惠坐怀不乱的节操。” “你还有节操?”林月见小声嘀咕,“我怎么看不出来?” “什么?”李君同皱眉。 “我身上热,你离远一点。” 李君同在林月见身后吃吃笑开。 然则自风寒时间以后,李君同再没在林月见那而站到半点儿便宜。林月见对李君同戒心大起,时时防备着,并不许他靠近太多。且林月见的风寒也像这个季节一般缠绵不退,连带着勾起了她在苏以归的调养下好得才不多了的咳疾。 李君同显然是养尊处优的贵公子,自然也不太懂得如何去照顾一个人。他请来柏城最好的答复为她把诊号脉,却不会低下身子为她熬一晚药汤。 林月见忽然无比思念苏以归那一张算不上俊朗的脸,想念袅袅将他的脸变得朦胧,而他骨节分明的手翻开小火炉上陶罐的盖子,冰糖雪梨的甜香冲淡她喉间的腥甜。 春风渐急,一月之期近在眼前。柏城的桃花也渐次开放,满城红霞。 林月见挣扎着从床上支起身子,望着窗外明媚的阳光,忽然就开口急急唤道:“李公子!李公子!” 却是小婢掀帘进来:“姑娘,老爷正在衙门里处理公务,一时半会儿回不来的。” “这样么?”微微垂下头,冥想了片刻。知道小婢细心地上前垫了被子在她身后,方扶着她小心坐稳:“姑娘坐累了么?可是想要去外头晒晒太阳?” 林月见点了点头,缓慢的穿好衣裳,作势要下床去。那小婢便有些着急,上前搀她:“姑娘身子不好,小心些。” 林月见报以一笑:“我本来一点儿也不娇弱,是你们将我想得太不成器了些。” 轻轻下床洗漱过后,林月见挑了一件碧绿对襟襦裙,松松绾了个坠马髻,淡扫蛾眉,提了团扇,便走出门去。 小丫鬟紧跟在她身后,林月见瞥见了,下意识皱了皱眉,小婢垂着脑袋解释道:“姑娘有所不知,春日里风景好,许多姑娘都爱出游。也因此……因此春日里的采花贼,也格外多些。” 林月见便不再去管那小婢的动作,沿着记忆中的方向朝从前与苏以归住的方向走去。月末过了一两个时辰。面前出现弯弯小河,河岸边柳枝婆娑,刚刚其人高的桃花树正是此前右林月见和苏以归亲手种下的。 她的手覆上桃枝,树皮略有些磨手,她站姿了身子与桃树比着身高,轻轻叹了一句:“数日不见,竟已长得这么高。” 微风吹过,柳枝摇曳,她回过眸看不远处大门上上的锁还是从前那把。她不懂声色笑了笑,眼睛望向低处,却看见几片红色花瓣安静的躺在门边。脸上的笑容在瞬间变得生涩。 一旁的小婢谁不明白林月见的过往,却也看出了她在伤情,缓缓走上前来递过一张方巾:“风大,姑娘小心脏东西迷了眼睛。” 林月见忽地蹲下身子,面上露出痛苦神情,眼睛一睁一闭,便落了泪。 “姑娘,姑娘怎么了?”小婢赶忙上前将她接住,关切问道:“姑娘!姑娘你怎么了?!” “疼!”林月见指了指自己的腰腹:“大概是今天走到这里耗了太多精元,疼得厉害!” 小婢乱了神色,却有只是按着林月见的腰间,“那,姑娘还能走回去么?我们现在走回去可好?” 林月见摇了摇头:“实在疼得厉害,我怕是走不动的。” “那可怎么办啊?”小婢四房打量,应是聪明的将希望寄托在路人身上,只是这河边地处偏僻又兼花枝稀少,并没有什么游人。 “你这样,往西两三里处又一个小集镇,你去那镇上找一位答复,或者直接租一辆马车,然后过来接我。”林月见喘气说道。 “可是……”小丫鬟面露难色,很明显是不放心将她一个人安置在荒郊野外。、 林月见眉头皱得更深,吃疼唤道:“呀……” 肖一桓在顾不得其他,将林月见安置在离水较远处的树下,便拿了钱袋往西边儿走去。待到小姑娘的身影完全消失,林月见惨白的脸忽然舒展开。她缓缓站起身,掏出腰间的钥匙,打开了小院的门。 28 芳心自知 满树花枝盎然,一地落英缤纷。 林月见从后门出去将正门上的锁锁上了,有从后门回到院子中间。四四方方的小院变成了一个封闭的场所,反倒有些向北方的四合院。 不顾春日寒凉,她坐在青石板铺作的台阶上,乌黑青河玉触感温良,她将它捧在手心,自言自语道:“我是不是做错什么了?” 到底做错什么了呢?她自问,却不敢自答。心底只是一片慌乱不安,就好像深水没顶,挣扎也是徒劳。 从前她从不敢去想这个问题――仿佛自己只要想的深了,便会让他和他一齐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尊师重道男女大防,她怎敢让其他人知道,她对自己的师傅,生出了龌龊的心思? 随着苏以归漂泊的这些年,她总是走在陌生的道路上,陌生的道路魔神的风景,却很少能让她位置欢呼雀跃。那些陌生的,是新鲜,更是寂寞。 她原本一点儿也不喜欢漂泊,在她看来,漂泊等同于无能。可是她走遍了沉日大陆的名山大川,见过了大陆上各种各样的青年才俊,却不愿为任何一个邀她住下的人停留。 她为自己的对漂泊和安定的暧昧态度找借口,一遍一遍的告诉自己,他是对楚国情意深重,是想要能在楚国终老。说得多了,连自己也有些恍然,仿佛事实真是这样。 如果苏以归不抛开她,她可能还会笑着闹着同他玩笑,向所有得宠的徒弟一样向他撒娇。可是他毕竟是走了,在将她落在原地的时候。 她有一个藏了许多年的秘密,她爱上了与自己师徒相称的那个人。 长风浩荡,枝头桃花扑簌落下,她枕着双臂呆坐着,不觉已天阴。 房门被人推了推发出细微声响,林月见头也不抬便能猜到来人。 门边声响小了下去,林月见睁开双眼眺望远空,斜阳似火,给掌掌天幕染上苍茫色调。她痴痴笑起来,却听得衣袍带风的声音,眼中落入一道瓦蓝身影,李君同便趁着这满天霞光,越墙而来。 “我就知道你在这里。”李君同无奈道,上前牵了她便往屋门口走去。 林月见踉跄着步子跟在他身后,心中五味杂陈,又想要调侃一声缓解缓解尴尬气氛:“真没想到一向有教养的李公子也会做爬墙这样的事。” “还不是被你逼的。”李君同说道,走到门口,又顿住步子回头打量林月见:“你也是爬墙进来的?” “那倒不是。[..info超多好看小说]”林月见摇了摇头,将腰间钥匙拿出来:“虽然我会一点点三脚猫功夫,但有钥匙的时候,我还是懒得花那个力气的。” 李君同:“……” 李君同终究还是翻出墙去为林月见开了门,将林月见带出门后。他却表现得相当别扭,一直背着双手走在林月见身后。林月见大概能猜到些什么,却又不说话,只忍着身上的不适亦步亦趋的跟在李君同身后。 约莫走了半里路,李君同终于停下步子推倒林月见身边,见着她走路的奇怪样子,脸上浮出自责的神情。旋即将林月见打横抱住:“腿麻了不知道说一声,还是说你觉得这样子营城子我会高兴?月见,有什么话尽管告诉我,就像去年在合谷宴上那样。” 林月见温顺的伏在李君同肩上点了点头。 又是浅浅的叹息,李君同空出一只手轻抚着林月见的脊背:“我原本以为你不会跟我回去。” 他这这几个字吐得很轻,在她耳中一晃而过,正在她以为自己楚翔了幻听的时候,李君同的声音又一次飘了进来:“我第一次见到这样黏人的徒儿,月见,你师父是不是对你很好?” “很好。”她被李君同看得不甚自在,下意思别过眼去,却只看见他瓦蓝的衣角。 “可是再好,也不过是师傅对徒儿的情分。月见,你看仔细些。人活一世不长,若是看错了什么,很可能就将自己的一辈子搭进去了。你是个聪明的姑娘,应该知道怎么取舍才是。” “你……你都知道?”林月见呆愣愣问道。 “全天下不知道你对他的心思的,恐怕只有你一人。”李君同直言不讳。 “他也知道?”林月见忽然激动起来,一激动就牵扯起喉间的腥甜,捂着嘴重重咳出声来:“他竟然知道?!” 这一挣扎便让李君同难以把控好手上的力度,无法,只得先将林月见放下。林月见捂着胸口走到一棵柳树底下:“可他从来没有告诉我……” 像是在刹那之间,便理解到什么是背叛。如果他一早便知道自己的所思所想,又为何一直不挑明,反而装出云淡风轻的模样,任由她步步深陷,再无回头之路。 所谓的为你好为我好,就是任由心中的沟壑越长越长么? 师傅你这样,未免太残忍了些。 “月见!”李君同一声惊呼,林月见的身影若枝头坠下的桃花,直直倾下,就要落进浩浩江流之中。好在李君同的动作还算快,在她坠下之时将她拉近了怀中。轻轻拍了拍林月见的脸,李君同对着那一双紧闭的桃花眼喃喃自语:“以归,我这样做,是不是有些残忍?” 林月见的身子再一次好起来之时,苏以归已经从皇城赶了回来。李府门前石狮威严,林月见就坐在院子中央晒太阳,双眼微微合拢,也不知是真的睡着了,还是单纯眯眼假寐。 仿佛心有所感一般,苏以归刚刚踏进李府大门,林月见便睁开了眼睛,甜甜唤道:“师傅!” 苏以归的步子缓了缓,将手中一个包裹递给了一旁迎上来的李府家丁,却留下一个稍小些的包袱在身上:“月见这一个月又挑嘴了吧!怎么瘦成这样?” “只是染了风寒所以一直吃得寡淡些。咳,咳咳……”林月见说着,又喘起气来。 苏以归抓起林月见的手把了一会儿脉,一脸沉重问道:“你那老毛病又犯了是不是?” “噗,师父去一趟皇城,回来就装大夫唬我!”林月见苍白的脸上浮出浅浅红晕,打趣笑道。 29 命里有无 “唔,看来你精神还挺足。”苏以归笑了笑,将手松开:“皇城里新出了一位神医,医术高明,我在他那儿学了一招半式,就怕着你什么时候又犯那咳疾。” “学会了?”林月见问道? “哪有那么容易?”苏以归摇摇头,却又眼带笑意:“不过我在他那里求了一副方子,一会儿让人抓了药给你熬着。” “苦吗?” “你喝完药师傅可以给你备两碗清水。” “师傅!”林月见扭着苏以归的胳膊撒娇道,“师傅不能这样。你不在我身边,李家这些人逼我喝药可凶了!要不这样,师傅,你带我回家,回家了我就乖乖吃药养病。” 苏以归静静推开林月见的手:“你应该已经知道我和李君同之间的约定了。” “月见才不要管什么约定!那约定是师傅和李公子订的,我都没有同意,算什么约定?师傅,月见愿望不多的,但求此生能常伴师傅左右,还望师傅成全!” 苏以归将手中包裹递给林月见:“我花重金为你买来的礼物,你要不要看一看?” 手中触感柔软,林月见正想将包裹打开,苏以归却又变了卦,先一步制住了她的动作,“回去以后一个人好好看。(..info)” “好,师傅说回去看就回去看!”林月见站起身来,拖着苏以归就要往门外走。却不料正起身,便看见李君同的身影黯然。他身上还穿着官袍,很明显是刚从衙门里头赶了过来。 “以归回来了?”李君同抿了抿唇,勉强挤出了一个笑用作招呼。 苏以归点头:“刚到片刻。”又看了看林月见:“月见的身子好像不是很好,我那里有几味偏方,你看要不要派个人跟我一起去把方子取过来?” “也好。”李君同答道,用眼神指了个家丁跟过去。 “不必劳烦李公子了。”林月见甜甜一笑:“小女子已在贵府叨扰了一月有余,现如今师傅已经回来了,月见没有理由再待下去。李公子,谢谢这一个月的照料!” “月见?”苏以归语带迟疑,眼角余光却看着李君同。 “罢了,罢了。以归,你便带着月见回去吧。”李君同脱下头上的官帽,一丝不乱的头发显得格外规整。 “君同……”苏以归的迟疑换成了歉疚。 “左右她在我这里也过得不快活。”李君同却是淡淡的,背过身向卧房走去,还对着身后的仆人叮嘱道:“去烧一盆热水来,今儿在府衙里头太忙了,累出一身汗来。(..info)” “师傅走吧!”林月见拍了拍苏以归的肩膀,见他不为所动,便撅起了嘴:“怎么师傅?你还真打算将我送给李公子不成?你也看见了,他自己让我走的,我没有一哭二闹三上吊呀!”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苏以归喃喃念道。 也许真是多年的相看照料让苏以归对付林月见的弱症时显得得心应手,一副药下去,林月见的身体已经好很多。只是在苏以归不曾注意的时候,林月见往往会将那一碗汤药给洒了。是以她的病虽有所好转,却久未痊愈。 院子里的桃花还在开,较往常年份格外久些,林月见无事便爱坐在桃花树底下,任阳光在脸上游走,心中莫名安宁。而苏以归,则在一旁搬了桌椅写书作画,有时也拿出一张明黄丝绢,细细打量也不知是在作何思量。 “咳……咳咳……”林月见忽又抑制不住的咳出声来,苏以归放下手中物什,端了碗冰糖雪梨送过去。 “师傅……月见这个病,应该是治不好了。师傅以后就不要再给月见找什么药方了。每日里一碗新鲜梨汁,已经足够。” “说什么傻话呢?”苏以归摸着林月见的头:“月见,春有病毒魔障,亦有碧柳新桃。你要多关注这些好的东西,其他的,师傅处理就好。” “那些男人也包括在内?”林月见问。 “包括。”苏以归沉吟半晌,终于重重点头。 这一年,林月见早已是名动楚国的才女佳人,上门求娶之人,络绎不绝。 “师傅,如果换做是你想要娶我,我就答应了。”林月见在打开苏以归从皇城带回的所谓“礼物”之时,失神许久,只说了这么一句话。 那礼物,是一件做工细致华美至极的嫁衣。 故事再向前移,却直接到了监斩台那一段,林月见身着囚衣极目远望,浑身散出无尽的怨气。 怎会这样?正思量间,林月见讲述的声音戛然而止,暮景忽然变成一片**火海。我正在感应这种错乱局面出现的因由,却听见一个久违的声音:“阿璃,好久不见。” 莽莽火海中出现卿尧那一张带了伤疤的妖冶脸庞,我皱眉道:“又有何事?” “没什么事,只是觉得你太笨,所以特意来给你提个醒儿罢了。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么笨的人,一边想着要掩人耳目偷偷存活,一边又不愿对自己的样子做出些改变。就连衣裳,都还是从前那么几套。”卿尧邪魅笑道。 “是么?那就多谢魔君提醒了。琼落明日一定赶去附近的裁缝店里做两身新衣裳!”我皮笑肉不笑地回答。 林月见与我相比明显惊惶许多,慌慌忙忙站起身来:“卿君。” 卿尧摆摆手,林月见仓皇望了我一眼,一旋身便没了踪影。 “唔,看来你的驭下之术乃是下下品。”我自动后退,与从火中走出的卿尧保持着一定距离。 “你怕我么?”卿尧无辜笑到:“我长得这么好看你居然怕我?” “呃……”我略微迟疑:“如果你脸上没有那道疤的话,我可能不会怕你。魔君不是向来自诩貌美,六界之中无人匹敌么,怎么每次见我都不将它遮一遮?你就不怕我四处乱说,毁坏你的美名?” “你敢向他人提起?”卿尧步步紧逼。 我郑重而又庄严的点了点头。 “呵,你敢提起,还没人敢听呢!”他却一声轻笑,嘴角笑意更深。 我自觉不能再与他斗嘴下去,于是默默转移了话题:“好吧,你今日过来,又带来了什么消息?” 30 谈婚论嫁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卿尧狭长美目流露光华,眉头一挑:“你信不信?” 我吹灭一旁的烛灯:“你先说说看。” “阿樱从北海水牢逃了出来,正无处可去,我便将她收留在了中曲山,如果你顾及多年感情向将她带在身边,就去中曲山接她。” “北海水牢守卫森严,便是我万年的修为也不一定能全身而退,她又如何能逃得出来?”我对卿尧带来的消息半信半疑。 “你信不信你是青璃神君?”卿尧的哗然我有些摸不着头脑。我在犹豫片刻之后,仍就保持原样,既不摇头也不点头。 “我从前也觉得你就是我的阿璃,现在看来,你却不是。”他语气中颇有几分失望,突然在我还没看清他手势之时便将我牢牢禁锢在了怀中。我的背靠着他的胸膛,正尴尬不安惶恐不已。他忽地抬手将我的左手食指划开了一道口子,手心微痒,血液之中仿佛有什么东西在蠕动。我脊背生凉,狠狠瞪着卿尧:“你对我做了什么?” 他却并不理我,好看的眼睛里尽是冷芒,直直盯着我溢血的指尖,我被他那寒凉眼神震住,便也不再问话,别过眼去看着窗外朦朦的月光。 方才灭灯是因为此时已是深夜,若是我房中的灯火长明不熄,定然会惹人嫌弃。更何况,卿尧来后,与我深更半夜共处一室的人,已不再是名女子。 伤口处传来挤压的痛感,我皱紧眉头,一条细细长长的黑色虫子从指间伤口处爬了出来,卿尧将它接在手中,那虫子化作一块指甲大小的黑色物体。 “原来你真在我身体里种了蛊虫!”忍住心中的恶心胆寒,我问卿尧。 他却轻蔑一笑:“我不过是认错了人。先前总以为你便是阿璃,只是记不得前尘过往了,所以将这枉生蛊种在你身上,不过是希望它能帮你早些唤醒那些沉睡的记忆。可现在看来,你也不过是这张面皮和她有几分相似而已!” 我被他这一番话说得面红耳赤,实在又羞又恼。先前孟泽也有在我体重逼出这样的一条蛊虫,我却只当他是为了欺骗我而故意使出了障眼法。却没想到,卿尧他,是真的想要让我以为自己就是神君青璃。 可现在他又冷嘲热讽的拆穿这一切,多可笑!思量半晌,我微微一笑:“琼落素来有自知之明,并不觉得自己同那缘故的神君有半点瓜葛。一直以来,是魔君口口声声叫我阿璃,我却并没有应过。(..info好看的小说)” “有自知之明?”他吃吃笑出声:“你有万年修为,你那位婢女难道就没有?阿璃从来不会这样看低身边的人。” 我一时怔怔:“原来你是这样看穿我的。”忽又想起他在钟曲山设结界为我打掩护的事,想来从前他愿意帮我是因为他认定了我是青璃,而现在他认准了我不会是他眼中那位高高在上淡然慈悲将万物看做平等的女神,还会不会让中曲山的结界继续搭着。 抬头想问他,却恰好看到他理了理身上的红衣,动作傲慢而又矜贵,于是也就不愿低头:“没办法,自幼养出的坏习惯,改不掉。” “还有一个坏习惯,”他却又是一笑,眼中嫌弃更甚:“你不想想我会不会继续帮你?” “你愿帮自然会帮,你若不愿帮我,其实我三两句话可以改变的?魔君的冷硬心肠,数万年前便扬名六界,我又何必自讨没趣?夜深了,魔君请回。”无意与他多说,我冷冷下了逐客令。 “我会帮你。”却不料他的声线陡然生温,颇带几分欢快的意思:“对你倒是没什么心思了,不过你那位相好看着还挺不错,像是藏着许多好玩的秘密。” “你要做什么?!”我手中运出掌力,“你敢打他的主意,我一定不会放过你!” “怎么?”他轻轻移开我的手掌:“刚刚不是还说自己有自知之明么?现在又如此不自量力是要打自己耳光?”他独步上前,在屋子里四处翻了一会儿,旋即摇了摇头,给自己倒了一杯凉了的茶水:“你这房里连酒都没有一壶?” “干你何事?你若实在要做什么,明说就是,大不了我们打一架,也好过你在这里像个幽灵一般晃来晃去!”我实在厌恶他这附主人做派,仿佛自己修为身后便可以将弱小玩弄于鼓掌之间。我承认我的确比他不得,可若真的拼起命来,我也不一定会死得很难看。 “哟哟哟,没想都琼落仙子倒是对那凡人情根深种啊!我不过说了这么三两句话便气成这样。”他将茶盖翻起,不住的敲在茶壶身上,陶瓷相碰发出叮叮当当的清脆声响,他压低了嗓子,魅惑的声音句句动人:“琼落,我不信你不好奇他的身份。” “他是沈凌,楚国首富世代名门之后,这便是他的身份。”我强自镇定。 “也罢!琼落仙子,中曲山的结界即将被攻破,你自己,好自为之。”卿尧带着他惯有的笑渐渐远去:“我看中的人,每一个是能逃得掉的。” 卿尧的声音渐渐小了,屋子里渐渐平静,我临窗照影,独坐到天明。 第二日不得不施了厚厚铅粉掩去眼下的浓重黑影,沈凌见我身着大红色 的衣裳化着娇艳的妆容也明显惊了一惊,眼底却还是笑意满满。 我对上他带笑的眼睛,敛去心上的担忧,原地旋了个圈儿,张开手问道:“我今日这一身红裳好看不好看?” “好看。”他点头:“只是我觉得,这红衣裳不如另一件好看。” “哪一件?”我迟疑,毕竟,我的衣橱里没有第二件红衣了。 “嫁衣。”简短的两个字被他清楚的念了出来,我瞬间便感觉到自己的耳朵火辣辣的热。 “脸红了。”他轻声玩笑的样子像个少年。走上前来执起我的手,却换了一脸认真:“长安,嫁给我吧。” 我抬头,从这个角度看去恰好能看见他低垂的眼睛:“你是认真的吧?” “君子一诺,便是千秋万世。” 脚尖微微踮起,我轻轻吻了吻他的脸颊:“我嫁给你。” 31 鬼气逼人 我终究是与沈凌私定了终身――在没有任何人见证的时候。我的头倚靠在他的胸口,他的心跳声落在耳里,低低沉沉像是从遥远地方传来的鼓声。 “你的心跳得好快!”我用食指戳了戳他的心口。 他反捉住我不安分的右手,手掌向下,搭在我的腕上。半晌,他灿然笑开,深邃眸子带着星月光彩,将院中的大好晨光都比了下去:“你的心也跳得很快。” 我抿唇一笑,忽而听得身后传来细碎脚步声,沈凌用力将我的头按下,并不许我回头看。待那脚步声走近又飘远,我冒出脑袋:“可是阿桃?” 他点点头,旋即宽慰我道:“阿桃是我训练出来的人,她会有分寸。”言语间略有停顿,又接着说道:“我也很有分寸。” 这一日恰好有暖暖阳光,我和沈凌带着沈心去往迷雾山上种桃花。沈沁因为刚刚接手了柏城的生意,说是有许多事情要忙,并不与我们同行。 我问沈凌为什么选择迷雾山做这桃花的生养地,他淡淡回到:“因为迷雾山上有许多诡异传说,一般人不会上山来。” “那你带我上山来,就不怕我们被古怪东西缠上么?”我扶着最后一株小树苗,沈心坐在不远处采摘野花,而沈凌,则负责为树苗培土。 “因为心儿是熹元公主的女儿,而熹元公主的母家从前是这山的山主。山上的生灵必定能辨得出她身上的独特气味。而你和我身上的修为本就比这山上的精怪高出许多,他们自然不敢招惹。”沈凌解释道。 “可是我……”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打扮,“我身上的修为,都隐去了呀,他们应该看不出来才对。”又抬头看了看他有些心不在焉的表情,我适时添了一句:“莫不是你身上还有什么独特的本领是我不知道的?” “你就爱瞎想。”沈凌没好气地笑道。 据我所知,中曲山的结界在每月的初十会变得无比薄弱,是以每月初十,天界都会派出许多人驻守在中曲山周围。而若换做平时,中曲山结界甚笃,以我的修为想要独自进入中曲山中带走阿樱并全身而退,实在是不太可能。 恰好三天后便是初十,若我化作一个小兵混在天军之中,可能成功进入中曲山的几率会大很多。 我在第二天向沈凌告别,他听我要离开有些不悦,好看的眉头微微蹙起:“你要去哪儿?” “阿樱还在绝路岛上取逢生花,将日子换下来,她现在也应该差不多到顶了。我在不去阻止她,只怕她会铸下大错。”这谎话我排演了一天,说起来倒也还顺口。 沈凌的眉头松开:“原来是这样。”他悠悠叹了一口气,语气沉重起来:“你与我在一起,会不会是一桩罪孽?” 我编排好的话生生卡在喉中,半晌,强笑道:“怎么会?你若不和我在一起,只怕我会老死九重天,至死也不知道爱一个人是什么滋味。我们在一起,是天意。” “嗯,天意。”他浅笑答道。 我看出他眉眼间的担忧,也隐约能猜出那担忧是为何。于是将明乡送给我的镶金玉镯交到他手上:“你帮我保管好,等到我带着阿樱回来,我们成亲那一晚,你再亲自给我戴上。” 他不动声色的接过玉镯,仔细看了半晌,倏尔笑道:“你这是要拿别人送的东西做定情信物么?” “呃……谁叫你送我的东西都那么质朴,用来做定情信物实在寒碜!”我喏喏解释道。 “是么?”他的眼睛不安分的在我腰间扫来扫去,“那你将腰间的司命玉雕给我……” “才不要!她长得这么丑我要带着她辟邪!” “……” 沈凌对我的话也并非全信,在我走之前将他的随身佩剑给了我,据说他这佩剑由广清第三代师尊涯枭所铸炼,中间又经过数代改造,更多出种种机关设计。(..info好看的小说)其中之一,便是千里传音。 我虽然并不看重这一把剑的种种奇妙用处,却为他的细腻心思而感动。沈凌也打算用这一段时间回去建业将沈家的各项事务交接了,待我归来,便双双隐入山林,自此男耕女织,做一对隐世的神仙眷侣。 这憧憬美丽无比,以至于我在驾云时一个不慎,竟堪堪从云端跌到了地上。好在落下的地方是一片幽深山林,并没有使得周围的人家受到惊吓。 只是这山林之中鬼气森然,连略过头顶的风都是阴嗖嗖的。我不禁打了个寒颤,急急忙忙站起身来便想要御剑离去。谁知剑还没有驾好,一股强大的鬼气便涌了过来,我下意识将悬在空中的剑握在手中,步步退去,倚在一棵大树身上以绝了来人背后偷袭的可能。 鬼气渐进,却一直没有更近一步的动作。我冷了脸色,长剑挑起莹莹冷光:“若阁下无事,小女子先行一步。” 那鬼气却换了方向,挡在我前方。我眉头一皱,按照先前的判断,这鬼气浓重归浓重,但他成鬼的年月不算长,应该是没有能耐制住我的。于是毫不客气的拿起剑往鬼气最浓处刺去,鬼气迅速散开,在较远处合为一体。我唤来近处一朵祥云,那鬼气却忙忙压在白云之上。 正不耐烦间,忽听得一个沙哑的声音从那阴森鬼气中传来:“仙子去不得中曲山!” 我的步子停了下来:“你是谁?” “我……总之仙子,我不会害你。初十绝不是进中曲山的最佳时日。”嘶哑声音颇有些刺耳,然而言语间的恳切又是真真正正做不得假的。我平地里造出一座小屋,抬头示意那森森鬼气进屋子说话。 有片刻的僵持,我握紧了剑作势又要离去,那鬼气似乎无可奈何,化作小小的一团飘进了屋子里面。 我关上房门,森然鬼气化作一个人形,飘飘飘荡荡的,根基也不恨稳定。 而待他回过头来,我看着那一张苍老的脸,久久失神。 “你是……” “我是李君同。” 我愣了许久也没能从他这个看起来云淡风轻的回答里缓过神来,他在二十几年前死去,细算来,那时候他应该不过三十岁左右,又怎么会衰老得如此厉害? 他却直接忽略掉我眼中的疑问,拿出一张地图来。我看了看地图上纵横分布的山川河流,不禁问道:“这是中曲山?” 他摇了摇头:“这是荒夷,也就是九重天天海二十八岛的前身。” 我若有所思:“既如此,荒夷都被毁了,还保留着它的地图做什么? 他又一次摇了摇头:“是卿尧保存着的,我只是无意见发现了他的秘密。”见我仍是不解,他先将地图塞进我的手中,慢慢说道:“仙子不用惊异于我的容貌,当年我是因为早衰而亡的。所以你现在看到的我,死在三十岁,却有着六十岁老人的模样。” “当年我本是离开了楚国在大陆的另一端――广清仙山上求取治病的方子,却听说月见被判了死罪。匆匆赶回楚国的路上不小心失了方向,误打误撞进了中曲山。便是在中曲山口,我救下了卿尧。那时卿尧看着就像一个身受重伤的普通男人,我差人将他救下,一路带回柏城。却在入城那一日,听闻月见已在中午被问斩。我匆匆赶去菜市口,却连她的血迹都看不到分毫。周围的人都说,她生前没有半个亲人,尸骨被一个长髯阔脸的男子敛了去。临去前还将她留下的血迹统统擦了个干净。”他脸上笑意勉强:“他们都说敛去她尸骨的定是平日里与她交好的情人,我却在一开始便猜到,那人是苏以归。” 我仍旧不说话,任他将这一段往事说完:“也就在那时,卿尧手上拿出了一个铜炉,你见过那个铜炉,应该知道他是干什么用的。” 我点点头:“聚魂的好工具。” 他苍老的脸庞上有些许悲恸,“卿尧打开那铜炉,里面有一团黑雾,那是月见临去时留在世间的怨气。卿尧告诉我,就凭这些怨气,他可以重新造出一个崭新的林月见来。” “你信了?” “我信了。”他又笑:“他也的确是将月见造了出来,只是我没有想到的是,即便她是新生,却仍旧没有忘记她那一位好师傅。” 我尴尬的别过脸,不知为何看着李君同这一张衰老的脸我总觉得诡异:“若你是来讲故事,我并没有长久听下去的心思。我是真的有事要忙,而且,林月见现如今已被卿尧带回中曲山了。即便你将这些话说给我听,我也只能在进了中曲山之后,才有机会将它们转述给林月见听。” “那如果我说,我有进入中曲山的密道呢?” “喔?”我定下心神,终于觉得可以坐下来好好听李君同说话:“中曲山上难道还有被梵央神君的结界遗漏的地方?” “上善若水任方圆。”李君同淡淡答到。 “你是说这些河流?”我摊开地图仔细观摩,六金中曲山的河流大大小小多达三十几条,若结界真的对河流不管用,那么中曲山的魔族早就倾巢而出了。 李君同果然摇了摇头:“仙子猜错了。” 32 浮生幻境 “错了……”我小声嘀咕,抬眸对上李君同老去的面容上仍旧很精神的眼睛:“愿闻其详。” 李君同却长衫一挥,拿出宣纸羊毫来:“仙子,我们来做一笔交易。” 我默然不语,看着他提笔在宣纸上游走得行云流水。半晌,我挑眉一笑:“你要用阿樱的命换林月见的自由?” 他点头:“仙子觉得我这意见如何?” 我迅速拔剑,剑气长啸,李君同抓着的那张宣纸上,墨迹尚未凝干:“我并不觉得这样的一笔交易于我而言有什么好处。你若不在这里拦住我,只怕我已经到了中曲山。” “你确定你能进得去?” “我确定现在的我对卿尧而言,还算有用。” “那好吧。”李君同手一松,宣纸悠悠飘落,在阴暗屋子里白得晃眼。他的目光中很有些失望,自怀中掏出一方破烂绢布递到我面前:“我原本不想强求仙子的,只是一个神仙的血肉实在美味,中曲山众魔,也实在是难以自持。” “你……”那绢布上血迹斑斑,我只拿近了些轻轻一嗅,便嗅到了阿樱的过往。拿着绢布的手不禁颤了颤:“你背着卿尧做了些什么?” “我只是给自己留了条后路而已。临行前我将那姑娘安置在了某故友处,并叮嘱他三日内不许他动阿樱分毫。至于三日后……”李君同故意放缓了语速,又一次将宣纸捧了上来:“仙子若不想九死一生的潜进中曲山却只取得阿樱仙子的尸骨,就好好同我答成这笔交易。” “卑鄙。”我恶狠狠剜了他一眼,接过纸笔,却又终究不甚情愿,斜眸恰好瞥见他搁置在一旁的荒夷地图:“我有一个条件。” “哦?” “荒夷的地图,归我。” “拿去便是。”李君同答应得爽快。 李君同却好似并不对我十分放心,一路上再三强调着我与他之间的交易书写在黄冥纸之上,由大地之母见证,一旦背弃,便会遭受诅咒丧失仙格,沦落为低等的精灵。 到了中曲山外,他像卿尧一样戒备森严,使出法术封了我的眼睛。只是我仍能够从呼吸之间觉察到温润的气息,并不像卿尧上回带我出山时走得那一条路一般燥热。 想来,中曲山结界薄弱的地方,远不止一处。 半晌,眼睑上的万千阻力消失,我睁开被压迫了许久的眼睛,晃了好几分钟的脑袋方才适应这一片浓稠的漆黑。 满面凉意,似有细密水雾扑在脸上,丝丝缕缕,无尽苍凉。李君同喑哑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实在抱歉,仙子,我之前忘了告诉你,阿樱被我托付给了梦魔。而照现在的状况,他应该是将阿樱困在了浮生幻境之中。” “浮生幻境?”我大惊:“你个老头儿把话说得明白些会变得更老么?!快进来领我出去!” “咳咳……这幻境之中种种艰难我历不过,为了我的性命也为了阿樱的性命,仙子还是一个人上路吧!我便在此处等着仙子,绝不会离开太远的。”李君同装模作样的咳嗽声传来,转瞬便没了踪影。 我心下戚戚,沮丧的叹了一口气,终于拔下了头上的檀木钗子并将它变作了一盏灯笼。 所谓浮生幻境,其实与我能幻化出的心境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二者都是虚幻飘渺的存在,修习了幻术的人都能操之纵之。只是心镜往往只是为了帮人看清过往斧正现实。而浮生之境,则是造出一方天地一场故事,以使入境之人被困终身。 在幻境中永生,在现实中消亡。 老实算来,也还算公平。 我理理衣襟,心下已经开始有了计较。毕竟我这一世行来还算称心如意,唯一遗憾的,便是我未能好好珍惜前世的家人。 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我提着灯笼脚底生风,连天色大亮也顾不得。只想着要走快些,不能被前世的亲人所迷。 面前忽地多出一方紫色的衣角,我茫茫然抬头,迎上一双深邃的眼眸。他眸中似乎含了大好春光,我仅是这样随意地望了一望,便不由自主的吞了吞口水。他却并不为我毫无遮掩的眼神而恼怒分毫,反又轻轻一笑,连带得天地都为之倾倒。 身侧袅袅水雾泛起,遮住远方本就隐约的亭台楼阁。我晃了晃脑袋,有几分窃喜:不料梦魔如此看低我,以为随随随便便造出一个姿容绝世的男子,便可以困住我么? 唇角勾起一抹浅浅的笑,我提着灯笼的手紧了一紧,径直向前行去,不料脑袋生生抵在紫衣美男的胸口。再抬眼看紫衣,他倒是一副好整以暇的模样,只是唇角缓缓勾起,轻轻浅浅的一个笑绽出满世界的花开。 实在,美极! “果然是灵识不高的明珠化作,便是成了神,也依旧木讷。”紫衣的话满是讥诮,然而我听在耳里,却只感觉像一句寻常的玩笑。 于是我不得不再次惊异于自己在美色面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抵抗力。 “还愣着做什么?我告诉过你多少次了,回家的路,是这一条。”紫衣一只手接过我手上的灯笼,另一只手却抓住了我的手腕。 我望着他披散开的头发,长长又长,应该养了很多很多年。我想为他梳一梳头发。 “在想什么?”他似乎猜透了我的心思一般低头问道。 “没……没什么……”我涨红了脸,低下头不再去看他那满头柔顺漂亮的黑发。只是在埋下头的片刻,又看见太阳从空中快速转过,沉到了西边。而我和紫衣的身影,便被太阳拖得长长的。本是一前一后行走的二人身影在太阳的刻意安排下,有了相依相偎的影子。 而我不觉得违和,仿佛本该如此。 “青璃。”紫衣又轻轻唤道。 “我在。”我雀跃答道。 “你灵智刚开之时便遭受了重创,所以才不如邻居们聪明。以后他们要是再敢嘲笑你,你不必害怕,也不必还手,告诉我就是。”他轻声嘱咐。 “告诉你做什么呢?”我不解问道:“我自己也能打得过他们呀!” 紫衣轻轻抿平了我耳畔微乱的鬓发:“打架的事情日后少不了你的,现在我们要做的,是收买人心。” “阿璃知道了。”我乖顺应道。 朦朦胧胧之中只记得自己是刚刚化成人形的小姑娘,身边的紫衣是一直陪在我身边的小凤凰梵央。我与他同生共死,已是千千万万年的事。 然则近日里神思总是倦怠,梵央几回看顾,却也找不出症结所在,于是叮嘱我乖乖呆在府邸之中,自己却前往西天极乐地寻求能治我恹恹神色的法子。 连日无聊,我在府邸的水池边上种花,种的是邻居司仪上神送来的迷迭香。这种迷迭香本是荒夷梦魔所培出的,数十万年前,两族仍和平共处,司仪上神路过荒夷与梦魔交好,赠之以瑶池青莲。梦魔为表谢意,送出自己栽培的迷迭香。 司仪神君将药送与我之时颇有些不安,再三强调说这些花不能乱种,我自然一一应承。只是花期实在难等,我仔细照料了这些花数日,便给它灌上了催熟的神水。 花开之时果然动人,我在水池边上开心的灌观赏这一小片迷迭香,却不料无意间一个侧目,竟望见水中的倒影,不是自己。 那是一个十七八的小姑娘,她分明长着一张动人的脸,却又用厚厚的刘海遮住了额头。我定眼看去,方才看见她的左额上,描了一朵浓淡合宜的芍药。 我向她遥遥伸手,她也向我遥遥伸手。我用手支着自己的左额,她的手,便触着了额上那一朵芍药花纹! 当即有些惶恐,也不知是不是自己花了眼,我仓促起身,还未来得及拍净身上的尘土,池中便走出了一名青衣男子。他样貌清俊,气质温润,遥遥向我伸手,竟抓住了我的衣襟。 “你从前不曾怨过我什么,以后,你也不会怨我什么。”他的话语像是带了蛊,一字一句都让我难以抗拒。 “你所做的一切都不过是因为爱六界爱苍生,我不能怪你。”奇奇怪怪的话脱口而出。我看着水中那一个温润的身影,怔怔伸手摸了摸自己的湿润的脸颊,水泽在指间漫开,便不再有眼泪的晶莹。 水池之中忽有铁水翻涌,灼热气息扑面而来,我身上的衣角变得僵硬,捏一捏便可以碎成粉末。火舌席卷,双脚被烤得生疼,不自觉的后退几步,对上一双清清亮亮的眸子,那眸子的主人玄青衣衫,一张脸苍白到没有分毫血色:“青璃神君。” “青璃神君,仙界倾危,能以一己之力保六界安宁的人,天上地下,只有你一个。”青衣语带疲倦。 “梵央……”我茫然无措,在铸剑池边四处张望,渴望能够看到那一片紫色衣角穿花拂叶而来,带我离开这牢笼。 可是这牢笼,是如何来的? 正百思不得其解,我手心攒出汗来,松开手,却触到腰间一片冰凉。 仿佛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我握紧那一片冰凉,定睛看去,却是一个算不得漂亮的司命雕像。 司命,未梳,沈凌,林月见,李君同……该想起的人一个个在脑海中复活,我以掌为剑,下尽狠心向铸剑池砍去。 雾散天明。大亮的天光扑在眼前,刺得眼睛一阵一阵的疼。在地上坐了好一阵,我方从刚刚经历的种种情景之中清醒过来。梦魔为我织的幻境,果真织对了么? 我当真与青璃有关联?还是说,这不过是卿尧安排好的一场戏? 雾气尽数散去,我并未走几步路,便看见了蜷作一团的阿樱。 33 往事逢生 “阿樱?”我轻声唤她。ww.vm)她手环着双腿,头枕在膝上,脸上的笑容温柔而恬淡。 “阿樱!”我拨开挡在身前的藤蔓走到她身边。思及先前我在那一方幻境之中沉沦到了认为自己便是青璃神君的地步,那么阿樱难以从幻境之中苏醒,也并不叫人十分意外。只是现如今情况紧急,由不得过多耽搁。 我将沈凌赠的宝剑扔到一边,十指交错变幻,碧蓝的光慢慢在空中聚集,终于聚成了药丸大小的一团。侧坐在阿樱身旁,我将她抱在怀里,那一团球状碧蓝光芒被我缓缓推动,没入阿樱的眉间。 幻境之中忽然生出朦朦雾气,雾气凝结,在半空中聚成细小冰粒。我以中指为标识,指引那些冰粒聚在一处成为拳头大小的冰球。冰球四处漂浮,最终悬在了阿樱眼前,我则挪了挪身子,使得自己的眼睛恰好对着冰球的另一面。 “琼落仙子竟然知道如火如何堪破浮生幻境,实在是后生可畏!”冰球之中刚刚显现出阿樱身着凤冠霞帔与沈白拜堂成亲的画面,幻境之中便多了一个浑厚的中年男子声音。 我迅速收起冰球四方张望,空荡荒芜的幻境之中并无他人。我那微微蹙眉,开口问道:“梦魔大人有何指教? “指教?”他话中带笑:“琼落仙子乃九天仙君,我们这种困居中曲山的小妖小魔可没那指教的资格。” “大人过谦了。梦魔一族是幻术的始创者。您这样说,可教六界中修习幻术的人如何自处?”我仍旧谦卑用词仔细应对,希求梦魔和善些,不来使绊子叫我为难。 “这话我爱听。”他又笑了起来,忽而转换了话题:“我并不会为难你,只是我在这幻境之外看着你的种种作为,比较好奇你会用什么方法帮她走出这幻境。” 我抿了抿唇:“我么,自然是想方设法解了她的心结。” “如何解?” “我……”略略迟疑,我答道:“我不确定。。” “你不确定?!”他忽然哈哈大笑起来:“原来传闻中被誉为仙界幻术第一人的琼落仙子在我的幻境中,也只能说一句我不确定。” “是的,我不确定。”我声色平静,忽略掉他刻意的挑衅:“仙界幻术第一人怎样也比不过六界幻术第一人的。只是我和那李君同牵了契约要互帮互助,你如果要将这幻境造得更稳固些以至于我无法勘破,便是不顾惜你二人的情分。” “君子一诺千金,仙子自可放心。只是仙子,你若毁掉了她的浮生幻境,也就毁掉了她这一世的美梦。你就不怕她怨你吗?”梦魔探寻问道。 “可是除却毁掉这幻境,没有别的办法能让我将她带走了不是么?大人明明心里有数却还来追问,只是想来看我的笑话吧?”我自问自答,“我相信阿樱不会在乎虚幻的幸福。” “仙子倒是想得通透,但愿来日她怨你之时,能体谅你的细微心思。”梦魔声音之中有些许赞赏:“那么仙子的动作该利索些,若是一会儿天黑了你还没走出中曲山,百魔夜行可就麻烦了。” “谢大人提醒。”我攥紧冰球,抬头看了眼飘飘渺渺的幻境,灰蒙蒙的天灰蒙蒙的第,哪里能看出个时辰。 “不用谢。左右有一天,我们还会再见。” 再无声音传来,我拿出冰球,手上的动作快了些,冰球再阿樱脑袋前方飞速旋转,发出炫目的白光。而我拿出一边的长剑,融入那白光之中。 阿樱的幻境之中有些喧闹,来来往往的宾客和贴得到处都是的大红喜字无不宣示着这里正在举行一场婚宴。爆竹声声入耳,我费力拨开人群,终于成功的挤到了前排。(..info) 屋子正中端坐着沈家四爷和他的如夫人,两人身边又分别站着沈沁和沈凌。值得一提的是,沈凌的身边,还站了一个我……阿樱这姑娘,还算有良心。 我目光一转,落在铺了崭新毯子的屋子中央,从头到脚都被喜气红色罩着的沈白手里牵着红绸笑得满足。红绸的另一端,便是被盖头遮了脸的阿樱。 我不再犹疑,左右幻境里的事情都是假的,不能让阿樱当了真。挪了步子站在沈白身后,念诀御剑,长剑便从我腰间直直飞出,一剑刺中沈白的后背。长剑没体,众人一阵惊呼,现场慌乱起来,我则趁机上前牵住了阿樱的手。她的手触着十分细腻,就像她手腕上戴的那支红玉镯子。 “你是谁?”她空余的右手扯掉了头上的喜帕,珍珠黄金做就的头冠边有衔珠凤凰微微颤动。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阿樱现在的脸,仍旧是若湘的模样!我冷了脸色:“你怎能糊涂至此!” “我……”阿樱吞吞吐吐,却又不肯说个明白,回过头去看沈白,他大红的喜服被鲜血浸染,越发的妖艳了。 “初七!”我听到阿樱的声音,凄切又激厉,指教我一阵心凉。她用力从我手中挣脱,凌乱着步伐向沈白奔去。 她叫他……初七!我恍然大悟,一瞬间便明白了为什么想来知分寸的阿樱会在遇见沈白之时乱了芳心,并纵容着自己也纵容着我乱天规与凡人相恋。 因为她啊,爱着初七。千千万万年,都不曾变过。 眼睛略有些湿润,也不知是感动是感伤还是感怀,阿樱的手慢慢伸到沈白的身后,触到伤口处,又缓缓的收了回去,指尖一片粘稠的红。 “回到现实之中,再好好相爱吧!”我低声叹息,又一次捉住阿樱的手,四周有许多的人直愣愣看着我,也有沈家的家丁拿着些武器围在我周围。可是沈凌沈沁,却只是观望。 放眼望去,在场的人除了沈白阿樱,哪一个不是在观望呢。毕竟这是阿樱的浮生繁梦,鲜活热烈的生命,也只有她和她的心上人。其他的人,不过是陪衬,和桌子上的萝卜白菜鸡鸭鱼肉没什么区别。 我使唤着那把剑刺穿沈白的心口,沈白吃痛的闷哼了一声,缓缓倒地。 周遭人物尖刺化作袅袅烟雾,消亡在茫茫大荒之中。阿樱身上的大红喜服在这雾气之中更显惹眼,她慢慢转过头,一张脸在对上我的视线之时换成了原本的样子。她的目光哀怨又深沉,像是含了无尽的恨意。 “为什么?”我听见她不甘的诘问。 我仰头,头顶开始有亮光涌进来,斜斜的,带着一丝暖意:“我们怎能贪恋虚幻的幸福呢?要爱一个人,从来都不简单。” 要勇敢,敢于,面对世间所有的刁难。 幻境消去,阿樱传来低低一声嘤咛,我疾步上前将她扶起。她先是吞了吞口水,旋即,嘴角的笑意隐去,眼睛缓缓睁开。 “仙子。”一滴眼泪从她面颊上滑过。 “别怕,我在这儿。”我耐心宽慰。 “仙子为什么要那样对待阿樱,你明知道阿樱的心意。”她在水牢之中受了许多苦,身子格外消瘦,这一句话说来,也是颤巍巍的。 我淡淡一笑:“因为沈白在建业等你。真正的沈白,他在建业等他的阿樱。” “仙子的话可当真?”她的情绪好似被这句话给安抚到了,连带着眼里的光彩都灵动起来。 “我又何时骗过你?待你同沈白成了亲有了小孩,我还要认他做干儿子呢!”我不正经的开起了玩笑。 “仙子!”阿樱微微红了脸,不似方才那般凄婉,自己也稳住了步子,由我紧牵着向浮生幻境的出口走去。 李君同倒是一直等在门口,见我和阿樱安然无恙的从幻境之中走了出来,满是皱纹的脸上露出笑容来:“仙子这一去所耗的时辰并不多,甚好,甚好!” 我立即绷紧了神经,警惕问道:“你如此关心时间,可是有什么阴谋要我帮你达成?” “仙子果真聪明。”他毫不客气地回答,“卿尧现在正与一干魔将商议对付中曲山外各路守山仙人的办法,我想你现在去他的寝殿帮我偷一样东西。” “……” “怎么,嫌偷东西有失你二品仙君的身份?”李君同语调松松往上调了一调,落在耳中便有了几分玩味的意思。 “你这么阴险狡诈竟也能够做楚国的状元并且在柏城做了那么久的父母官,一定是甄选官员的吏部侍郎在工作的时候还一边调戏他家娘子!”我忿忿不平。 “仙子又错了。我当时是参加科考得的状元,而科考的评分依据是那张卷子而不是我的人品样貌。”李君同再一次得意洋洋:“想当年我也是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 “得!”我打断他的话:“再才高八斗学富五车能比得过苏以归?” 他原本喜笑颜开的脸瞬间黯然:“我原没有想过要和他比什么。仙子,没有我领路你走不出中曲山。而我为你引路的条件,是卿尧的寝殿里的逢生花。” “逢生花?”我不解问道:“逢生花不是只有绝路岛开了一朵么?卿尧那里怎么会有?” “逢生花在世间的确只有一株,然而它的诅咒是万余年前由仙帝下了的。在那之前,只要能抵达绝路岛顶上,便可以得到它。”李君同解释道:“卿尧的逢生花,是远古时候司仪女君送的。” 34 神兽英招 “如此珍贵的东西竟送给了卿尧,司仪女君真是识人不明!”我撇嘴叹道:“就以卿尧那出神入化神乎其乎的唬人功夫,六界中有谁能伤得了他的性命?只怕司仪女君这礼物没能合了卿尧胃口,被他随意地扔进了那个角落也不一定!” “仙子猜得很对,卿尧并不看重逢生花起死回生的功效,是以将逢生花放在魔宫的角落里不闻不问数万年。只是人不一样,人活一世蜉蝣百年,自然看重逢生花的妙处。仙子可还记得前去魔宫的路,太阳就要落山了。”李君同煞有介事的敷衍我。 我瞧了瞧四周错落分布的各种树木,又抬头望了望头顶密密麻麻遮住整个天空的树枝,开口问道:“你确定你能看得到太阳?” “心中有光,自然能看见太阳。”他答。 我不再犹疑,将阿樱暂时托付给他,再由他指了大致方向,便朝丛林深处走去。走前阿樱曾深深望了我一眼,紧接着深深呼了一口气:“仙子可以将三朵逢生花全数盗过来吗?” 我:“……” 她本就是勉强站立的身子如枯萎花枝一般缓缓匍匐下去,殷切的目光直直望着我:“阿樱愿以万年修为来换取一朵逢生花。” 我负手沉思良久,淡然看她:“我去盗取逢生花是情势所急,冒着天大的危险。你呢?你要那逢生花作甚?让沈白永生不老好与你做一对同命鸳鸯?卿尧虽不看重这逢生花,但依他的精明,定不会白白将逢生花交付出去。阿樱,世间没有这样便宜的事,你要用万年修为换一个与初七双宿双飞的机会,可你真的能确定沈白的心如当年的初七那般干净透明么?” “那仙子呢?仙子不也一样冒犯了天规和那沈凌四处躲藏!仙子也能确定那沈凌的绵延情意会是一生一世?!”阿樱句句有所指,直叫我哑口无言:“仙子不过是怕麻烦,不愿意出手助我罢了,却还把话说的如此冠冕堂皇,真是可笑!” “阿樱!”我惊讶斜眸,看她赌气地将头一甩,心间不由生出几分薄凉。抬眼望了望根本就不能看见天空的厚厚树枝,我拎起长剑:“呀,太阳果真快要落山了,你们先在这儿等我!” 阿樱和李君同:“……” 不是不生气,不是不难过。我与阿樱有万年的陪伴,更有一起长大的情分。她今日为了一朵逢生花不惜与我撕破脸,真真是无异于砍了我一刀又在伤口处洒下一把盐。 可是她怎能怨我,她自己不懂逢生花,怎能怨我? 逢生花上古灵草,本生长于昆仑之巅。后来遭人过渡采撷而族灭,是梵央上神怜它玲珑可爱,方找出一截早已枯死的花枝渡以神力,养好之后又移了一座奇高的仙岛放在海中作它的归宿――便是人们口中的绝路岛。 然而人人只看重逢生花起死回生的奥妙,却忽略了绝路岛上的逢生花受了梵央上神的神力,早已今非昔比。一般的凡人从没修过仙,身体里头没有法力积淀,又如何经受得住被上古神力养护的逢生花?且不说逢生花少有凡人得到,便是得到了逢生花的三五个凡人,不是疯了便是成妖成魔,哪有人是得了善果的? 再者,沈白的心性毕竟与当年的初七不同,阿樱与他往来时是化作了若湘的模样。只怕在他眼中,阿樱这两个字不过等同于若湘表妹的贴身丫鬟!他又如何接受阿樱这满满的一腔热情? 巨大的飞鸟掠过头顶发出悲切嘶鸣,我抬头,人面马身并长着巨大翅膀的生物在树林间穿梭,并不是只鸟儿。 它久久盘旋,并不远去,却也并不上前攻击。我一时摸不准它的脾性,只得加快了步伐向前走去。卿尧的宫殿遥遥在望,远远看去有高高牌坊有守门士兵,也还有着一座宫殿该有的一切。只是规模之极小,着实寒酸。 我回头,人面马身的怪物依旧跟在后头。我略有些不悦,却又不愿与它争斗,只好加快动作,绕到宫殿的后方去。 后方不比前次一般毫无遮拦,也加设了高高的围墙。用手摸了摸墙壁,还能感觉到卿尧那厮在这围墙上施了法叫人使不得法术穿墙而过。我心一横,摩拳擦掌便用上了最原始却也最管用的方法――爬墙。 第三次从墙上滑下来的时候我无比挫败,无力瘫坐在地上,我用长剑支起身子,慢慢站起身,准备着第四次的爬墙之路。 “榴~榴~”一声长一声短的嘶鸣落在耳里,我眼见着那人面马身的怪物快速逼近,立马将长剑横在身前。 “榴榴!”它在我身前停下,这一声叫唤明显的欢快了许多,萌萌的小脸笑得像一朵太阳花。 “你……你要做什么?笑面虎在我面前可是没用的!”我后退一步,背靠在墙上,警惕的望着它。 “榴榴!”它的叫声越发轻快,扑腾的翅膀也收了起来,趴在我面前,笑眯眯的眼睛不住的往身后瞟去。 我试探问道:“你是想邀请我……你是要帮我翻过这道墙?” “榴榴!”它的笑容越发灿烂。 我不再犹豫,爬到了它的背上。柔软的金毛当座垫很是舒服。它的翅膀缓缓张开,载着我,径自飞过围墙。 逢生花取得出乎意料的顺利,卿尧果真没有很用心的收藏这花朵,我刚翻到第三个房间,便在角落的花瓶里看见了三朵开得正艳的逢生花。 被摘取万年仍旧娇艳如初,看来这逢生花不仅能救人,还擅长自救。我将三朵逢生花尽数拿出,想到卿尧那一张妖娆的桃花脸,放回一朵;想到阿樱的殷切和孟泽的嗔怪,又放回了一朵。 人面马身的小妖兽乖乖的等在门口,我坐到它身上问道:“梦魔常设浮生幻境的地方,你知道么?” 小妖兽微微一笑,闪动着翅膀飞升而动。风声浩浩,将我的头发吹起,我看着小妖兽的脑袋,良久,风吹得眼睛疼,便闭上了眼。 不知为何,我觉得这场景,似曾相识。好像很久很久以前,我也曾坐在它背上,看长河落日,赏风月无边,身侧还有一人紫衣飘然。 紫衣飘然。我的手微微先向前探了探,摸到小妖兽脖子间柔软的毛发:“英招,你说那个时常在我幻觉中出现的男子,会是梵央吗?或者,是沈凌?” 话刚出口我便惊觉不对劲,睁开眼睛看了看小妖兽身上的虎纹,我往前坐了坐,小妖兽回过头来看我,“榴榴榴榴”叫得正欢快。我对上它那一张纯净可爱的脸庞,不可置信的拍了拍自己的脸,自言自语般喃喃:“英招是仙界的禁忌,并不曾在任何书上留下关于它形貌的记载,那你,是如何认出它来的?” 一时之间心情莫名烦躁,我左思右想,心间生出一个大胆的念头: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也许我和青璃神君,真的有什么关联。 青璃神君在万余年前以身祭剑而亡,我恰好在万余年前出生。按照卿尧的说法和我那些迷蒙幻觉中的光影以及我的样貌同青璃神君七八分相像的事实来推断,说我是青璃神君的转世也还算合情合理。 只是孟泽与仙帝也是青璃神君的旧相识,他们又如何对我与青璃八分相似的外貌视而不见?恍惚间却想起清凉寺的夜晚,林月见向我转述仙界大会的盛况。她说孟泽有言:若是琼落入魔,会成为比卿尧还要危险的存在。 诚然,我觉得自己现下的状态离成魔还远得很。退一步说,即便我成魔,安我现在的功利,也是在难与仙界那些活了数万年的仙人相提并论,又如何去超过卿尧?除非…… 我便是得了父神神力的女子。父神天机书有言:北有神女,红药覆额。 英招乖觉地收了双翼停在巨树之上,它回过头来看我,表情犹疑。 我看着前方螺旋状的气流,心知已到了梦魔领地,于是笑了一笑:“此番多谢神人相助,若来日再见,琼落定当酬谢。” “榴榴。”它叫了两声以示回应,叫声委顿,不比先前活泼,一张脸上尽是委屈神色。 仙界传说,英招在两万年前被梵央上神送给青璃上神当宠物,后来青璃上神祭剑身亡,英招护主心切,大闹九重天之后堕落成魔。上古神兽与魔共事,无疑是仙界的一大耻辱,仙帝恼羞成怒,规定凡是仙籍,不得收录任何与英招相关的文字。编写仙史的仙君自然战战兢兢,写英招时并不加以赘述,只三五个字一笔带过。 可即便如此,英招毕竟是仙界化生以来便为历任仙帝司管花圃园林的神,仙龄久远地位尊崇,哪里能当我的坐骑? 我自它身上跳下,攀着树枝走到幻境边缘,待落了地,我遥遥回望,英招仍然趴在那粗壮树枝上遥遥望我,眼睛里似有盈盈泪光。 我微微叹了一口气,想来它对我施以援手,也是因为我这张与青璃神君七八分相像的脸吧。 “榴榴!”四目相接的霎那,英招忽然展翅飞来将我载在身上,这一次它的速度奇快,扇动空气形成巨大的风。我被吹得难受,只好顺势趴在它身上。 片刻,风停了。我慢慢抬头,耳边是李君同惊喜的声音:“仙子安然无恙的回来,想必逢生花成功到手了吧!”旋即又换了遗憾的语气:“可惜动作慢了些,太阳已经落山了。” 35 仙界罪人 地上一片阴凉,已没了太阳透过密密枝叶而投射出的细小光斑。我叹了一口气,将手中逢生花递给李君同:“你领路就是。” 他接过逢生花细细打量,低头嗅了一嗅清甜花香,又抬起头,目光却落在一旁的英招身上:“仙子此去可有万全打算?” 我瞪了他一眼:“怎么先生竟是好多管闲事之人?” 他默然,良久,将逢生花交回到我手里:“过几日我会让卿尧还月见自由。那时候我的灵魂也将挣脱卿尧的束缚赶去地府,你便让她选一选,苏以归和李君同,她想要哪一个。” 我皱了皱眉头:“苏以归还活着呀!” “快了!”他答:“他只有六十三年的阳寿,到明日,正好是个尽头。” “你对他倒还了解得很透彻。”我将逢生花放进袖子里,瞧着他脸上的笑意:“你刚才说你会让卿尧还林月见自由,那么我们方才签的契约可还算数?” “自然算数。”他狡黠笑道:“明日我会去离城迎接苏以归,那时候我在与你详细把谈。”他又意味深长的看了眼英招,“仙子确定要冒险连夜出山?” 我扶起阿樱,轻声问道:“阿樱怎么看?” 她点点头,经过休息之后的脸色已经红润了不少:“中曲山魔气太重,我们多呆一日,便是多伤自己一分。” 我扶着阿樱跟在李君同身后。阿樱身子虚弱,一行人脚程很慢。我回头看见英招不离不弃地跟在后面,便将阿樱交给它驮着。 路上果然遇见了不少精怪,灵力低的大多数在听见李君同呵斥之时便会走远,灵力高些的则往往会选择与我们打一架。积累了多年的力气和拳头有地方发泄,这实在让我振奋非常,只可惜这些妖魔经不得打,吃了亏就跑,打得久了,我也觉得乏味。 好在李君同说话算数,见我无意去对付那些小妖小怪,便自己动了手。.info[] “那里便是结界了。”他往前一指,氤氲的瘴气在结界边缘徘徊,“我上午带仙子入山的路在夜间会消失,现下我只能领仙子到此处了。” “没关系。”我深呼吸了一口气,草木花香之中有一股奇怪的味道传进来,越来越浓,越来越浓…… “仙子屏住呼吸!”李君同这才提醒我,我感觉到后背被人狠狠击了一拳,吃痛哼了一声,脑海慢慢清醒过来。 李君同上前一步,“那是瘴毒,引人入魔的。我方才已将仙子吸入的瘴毒逼出去了。仙子万不可再让自己陷入险境。” 我点点头:“多谢。”折回身到阿樱身边,她伏在英招背上,脸朝下,外边儿的空气根本就进不去。安心一笑,我屏了呼吸向前,拿出剑在前方试探,走了将近百步,长剑忽被弹开,我随之一震,连连退去许多步。 英招奔跑过来将我接住,我靠在英招身上,它跪下身子,我便顺势坐到了它身上。 “果然吉人天相,处处都有人相助。”李君同说着,渐渐化作了一缕青烟,青烟飘近了些,我耳中多出他细如蚊蝇的声音:“仙子,小心你身边的这位姑娘。” 我心里“咯噔”一声响,看了看阿樱,正打算从英招身上下去,却不料英招忽然展开双翅飞了起来。它两翼生风,带着周边的树枝随风狂舞,在浓浓夜色里显得格外的诡异。 我大气也不敢出一声,抱紧了阿樱,将自己的脸埋在英招脖间长长的柔软长毛里。 英招穿透结界的那一刻,我听见“轰隆”一声巨响,紧接着无数个声音在耳边炸开: “不好啦!结界被人攻破了!” “看,空中是什么魔物?!” “那上面有人!” 我终究还是听到了那一句“上面有人”,阿樱动了动,似乎是想要看一看下头的混乱局面,我按住她的头,低声说道:“现在动不得,动一下仙界便再也容不下你我。” 她悻悻埋下了头,此刻我心里面乱极了。先前刚坐到英招背上的时候我还想着让它送我们一送可能会是件好事。可后来一想实在不妥,英招战斗力虽强,智商却有待加强。它带我们出结界一定会选择硬闯。而硬闯的结果,便是惊动这结界外头的守山仙人。 只可惜想明白之时,已经太迟。中曲山结界一破,若不能及时补救,妖魔出山为祸六界,我琼落,便是第一个罪人。 我无奈苦笑,英招啊英招,你究竟是帮我?还是一早便与人筹谋,要让我担上千古的骂名? 飞了将近半个时辰,英招在一片草原上停下了脚步,我深深望了它一眼,它的小脸儿上有着欢喜神色,眉目间一派澄明。它欢喜地盯着我,像是小孩子背下了千字文向父母讨赏一般。 我扶着阿樱,无言地顺了顺它一身漂亮的虎纹皮毛,“此番,还是谢你一谢。” “榴榴!”它欢快地叫了一声,依依不舍地看了我片刻,起身飞远。 “仙子,你知道这怪物的来历么?”阿樱问道。 “大概是什么魔兽吧!”我摇了摇头,闭上眼,鼻尖全是青草的情形气息:“阿樱你坐下,我渡些仙气给你。” 月华如练,我与阿樱四掌相接,仙气往来带动周边的青草轻轻摇动,好似波涛一般。只可惜,好景在前,我却没了欣赏的心思。 “阿樱,你我从今日起,便是仙界的罪人了。”我收回双手,呼了一口气,拨开草丛向前。 “呵~罪人?你我私与凡人相恋,早就为仙界所不容,还怕罪名多上一条么?”她跟在我身后:“仙子可知道这是何处?” “你以后不要再叫我仙子了。”我回道:“月明皎皎,风吹草动似浪涛,这样的景致,只有卫国才有。阿樱,以后你打算怎么办?”手指轻轻拂过草间,我想起孟泽永远飘逸慈悲的身影,有些莫名的难过。 “我……”她却又犹豫起来:“我想去找沈白。” “以若湘的面孔?还是阿樱的身份?”我问,将袖子里的逢生花往里推了推。 “我……”她许久都没能答上话来。 “你若愿意做若湘,我不拦着,只是白府里的小姐原先是许给了沈沁的,现在正被沈老爷拉着同沈凌相亲。你若不介意与我争一争夫婿,我便随了你去。” “沈凌不会负你。”阿樱争辩道:“我不信他会同意与白家的婚事,沈老爷想要拉拢白家,只能让若湘嫁给沈白。” “我也不拦你。”我笑道:“只是你总不能让白若湘原本的魂魄死去吧,每隔十天半月,你得让她还魂一次。也就是说,每十天半月,你要让沈白同另外一个姑娘相亲相爱。” “我……我不愿!”阿樱踟蹰。 “那么,就做阿樱吧。你用阿樱的身份去对他,不掺欺瞒,坦诚相待。”我停住步子,看着她眉间的郁结。她原本不胖,这一番流落下来,更是清瘦非常。我为她理了理耳畔被风吹乱的发丝:“从前你总是小心翼翼的,虽然是我的玩伴却从来不敢大声说一句话。现在你能为了一个人那样勇敢,我很高兴。我与沈凌打算在成亲之后浪迹天涯,再不需要人跟在左右了。以后你一人独行,万万要小心谨慎,罪仙也是仙,不能让凡人看出端倪来。如果遇见什么事情应付不过来……”我将腰间挂的陶埙取下来递给她:“吹响它,只要我还活着,还在人间,我便回来帮你。” “小姐……”她眉眼之间满是动容,一双秋水明眸含着盈盈水意,就快要哭出来。 我的手覆在她脸上,能感觉到水泽沾到了我的指间:“不要哭。我们的路还很长,还会遇到许多艰难,所以……不要哭!” “小姐!”她的眼泪却越发肆虐。我抱住她,她的眼泪将我肩头的衣襟浸湿:“我对不住你,阿樱对不住你!” “说什么胡话呢?”我与她分开,掏出手绢为她擦干脸上错乱的泪痕,笑了笑:“我害你哭成这样,是我对不住你才是。” “我想告诉……”一阵清风飘过,掠过衣襟,将逢生花的清甜气味吹至鼻尖,阿樱忽然便不再说话。良久,走到草浅的一处,方才折头问我:“要一直走回楚国么?” 我摇摇头:“今日你我破结界而出,想必仙界魔界都已大乱,而我俩又是仙界寻了许久的人。若在此时御空而行,难免引人注意。我们便在这里歇上一歇,等过几日风头平了,再去楚国也不迟。” “也好。”她应道。 草原上的夜极美,天上的星子疏落而明亮,一明一灭间将整个天幕都映衬得美好起来。我和阿樱推倒了一小片草地,以天为被,以地为席,相依躺下。 “阿樱? “恩?” “你还记得以前在流破山的时候,我们常让孟泽吹的那支曲子么?” “记得。” “你给我唱一唱吧。” 阿樱沉默许久,就在我以为她不会再说话的时候,她柔柔开口: “月寒星冷,风送花香。苦待天明迎聚首,共饮西窗。 未说过往,更添情长。几家离人共囊萤,明月照流黄。” 36 草原客栈 此时恰是夏初时节,这一片草原茫茫无际,微风过时,鼻尖满溢花草香。ww.vm)只是这草原虽然辽阔,人家却并不多见。我和阿樱找了许久,只找着一位牧羊的少年。 少年看见我俩先是惊恐,结巴了许久也没能把话说清楚。阿樱同我相视一笑,走上前去:“请问,这附近可有邸店客栈?” 那少年转身就跑,却又顾及羊群,来来回回之间相当滑稽。我帮他赶着羊,慢慢向他靠近了些:“我家从前也养羊,不过只养了十来头,没有你家的羊个头大。” “那是!我家养的羊一直是这草原上最肥的!”少年骄傲说道,脸上的惧意也被他这一份骄傲掩了,并不再继续后退。 “我们姐妹二人在这草原上迷了路,不知道小兄弟可不可以帮个忙,给我们指一处有人家的地方?”我试探着询问。 他赶羊的长木棒挥了一挥,表情依然犹豫,却终归伸出了手指向南边:“喏,陈老九家的帐篷在那边。阿妈说,陈老九家的钱给有钱的人住。”他盯着我上下几番打量:“也给长得好看的女人住。” “噗。”阿樱在一旁笑开,指着我说:“小兄弟,你说这位姐姐长得好不好看?” 少年的脸涨得通红,嘴唇轻轻颤着,却没能吐出个完整词句,只是轻轻的点了点头。 阿樱明显玩心大起,凑近了些,将那少年逼得不住地往我这方退:“那你为何这样怕我们?” “阿……阿妈说,族里的巫祝前两天发出消息,说不周山的饕餮兽在卫国现了身,卫国将有大难妖魔横行,所以……所以不许我理会生人。” “原是担心我们会是妖怪。”阿樱释然,朝着少年会心一笑:“你家娘亲没有告诉你,长得好穿得漂亮的人除了可能是妖怪以外,还有可能是神仙。” “阿樱!”我皱眉,示意她不能再说下去,心里头挂念的,却是饕餮下人间的事实。 饕餮现,干戈兴――千百年来从未变过的预言。只是它这次现世的时间实在叫人不得不多加猜想。中曲山结界受损虽然出乎我的意料,然而未必出乎某些人的意料。 卿尧。想到他那张妖娆的桃花脸,我竟然觉得无可奈何。希望,全在于十八天的梵央神君了。 到达少年口中的地方已是正午。只是陈老九并不是搭着帐篷请人入住。他的小客栈共有上两层,每间房都小小的,只能容得下一方桌子一张床。我与阿樱挑的房间是对门,午饭过后,我回到房里,方才闩了门,便看见桌子底下多了一炉安息香。 “你来了?”我将香炉捧起,放在桌子上。青烟游丝,片刻间凝出人形,李君同今儿个身着瓦蓝长衫,便是林月见记忆里常穿的那一件。 他手里握着一个同心结,定定看着我,忽地笑开,眼角眉梢的皱纹舒展开来,好似瑶池边上出水莲华:“今晚月见便能得偿所愿,不再为卿尧东西奔走。我将她想知道的一切都锁在这同心结里,只要是她来,我施下的咒语,便会自行化开。” “这样小心谨慎,一定是很要紧的前因后果。”我将同心结接过,流苏上头缀着的两粒玉珠分别刻了字,一个君,一个见。 “仙子好奇么?”李君同笑着问我。 我坦诚点头:“只是相比之下,我更加好奇你要如何与卿尧做交易。你在他身边待了近三十年,知道了太多不该知道的事。想来,依卿尧果决狠毒的性子,并不会轻易放了你。” “他毕竟欠我一分人情。[..info超多好看小说]如今我向他把那份人情讨回来,他没有理由不答应。倒是你,仙子……”他左右张望,忽而垂首,像是下定了决心一般,凑到我身边小声说道:“实不相瞒,卿尧一早便答应了我将逢生花赠我,不过他提了个条件――便是那花得要九重天上的琼落仙子去取。昨日我见英招载你而出,便知事出非常。” “我便猜到是他在设计!”我恨恨说道:“可我偏偏让他如了愿。” 李君同有些歉疚,极其慎重地同我说道:“卿尧筹谋着要重建荒夷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只怕仙界对此也有所耳闻。只是仙子,你可曾听说过卿尧会从何处下手么?” 我迟疑地看着他,心中有个答案呼之欲出,张口却又只是淡淡的一句:“何处?” “仙魔乱,青璃神君。”他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万年前,卿尧虽只是魔界的少主,但因为天分极高又勤学苦练,修为早早地超过了一干魔族前辈。那时候,也是他领得妖魔界的联军杀上了第八重天。” “后来呢?”我问道,“那之后的事一直是仙界的禁忌,一般的仙子并不敢多加言谈。” “后来……后来仙界上古神器轩辕剑被折断,仙界祭出青璃神君重铸神剑,并依靠剑里的神力击败了魔族。梵央神君用自己的一半修为织成天罗地网,将一干妖魔封印在了中曲山内。”李君同的眼神飘渺起来,仿佛正看着动乱过后的物景萧条:“这几年中曲山结界的牢固程度大不如前,魔界中那些修为高的妖魔,也慢慢有了出逃的心思。卿尧便是突破结界出去的第一人。” 我沉思许久,终究未能将所有的线索连成一条直线,想要问出青璃神君现今究竟是何状况,却又觉得唐突,便转了话头,提起昨日的英招来:“昨日的事情你也是一早便知道么?” 李君同摇了摇头:“我毕竟是人,即便现在是只孤鬼,也还想着有朝一日转世投胎,自然不愿妖魔出世为乱人间。倒是仙子……你有没有想过,那神兽英招为何会助你?” “英招,它是青璃神君的爱宠。想必它见我面貌与青璃神君相似……”我忽的地不想再编下去,索性将心底的话说了个干净:“万年来我总被各种各样的幻觉纠缠。我想,青璃神君去之前曾受过重伤,鲜血落了一地,说不定我便是由她的血灵化就,故而记着她的往事。” “仙子就没有想过,自己便是青璃神君么?”李君同问。 我忽觉自己在这个问题上纠结了太久,却一直没能得出个结果,于是点了点头:“也不是没想过,只是我这个样子,哪里像传说中英明神武杀伐果断的上神。” “凡事信则有,不信则无。我所知道的,不过是轩辕剑中已没了半分属于青璃神君的神力。”李君同忽然抬起头,眯着眼看了看窗外的日影:“苏以归差不多就快要与我做伴了,我等这一天已经很久。仙子,往后行事一定要多加衡量,切不可被卿尧诳了去。” “这是自然。”我眼见着他又化为一缕青烟钻进了香炉里,片刻间从我的屋子里消失,心里头的疑惑更是一层深过一层:“若是她不选你怎么办?” “我不信她心里头没有我。”仍是喑哑的声音,却笃定非常。 想来李君同毕竟是人界中的生灵,便是死了,也不算魔界中人。他能知晓如此之多的内幕,也实在难得。更难得的是,他愿告诉我。 本想着躺在床上小憩片刻便好。不料睡意渐浓,待我从睡梦中醒来,天边已挂了一轮新月。我走向对门,阿樱的屋子上了锁,正疑惑间,路过的小二好心提醒:“住这房间的姑娘一个时辰前便退房走了,姑娘与她同来,怎么竟不知道她何时离开的么?” 我收回落在铜锁上的目光,温和一笑:“下午睡得太久,脑子有些发昏,一时忘了。” 那小二直勾勾盯着我,痴傻笑道:“姑娘若有什么要吩咐的,小的随时恭候。” 我的目光越过小二,落在他身后的拿着同心结的黑衣人身上。 林月见摘下巨大的黑色斗篷,苍白的脸上偏生有着一张娇艳红唇,她微微一笑,桃花眼里现出多年前的干净澄明:“今日开始,我便自由了。” 小二回过头,偏胖的身形越发呆滞,好半天,方才结结巴巴问道:“姑娘……姑娘是住哪一间房……小的……小的立马引您过去……” 林月见忽略掉小二的殷勤,随我一道进了屋子:“终究是他说动了卿君,我便遂一遂他的愿,将这一对同心结编在一处。” 我将先前李君同留下的同心结找出来,又取了逢生花放在桌上:“月见,现如今你虽是只魅,却也有血有肉有情。你可有想过,让苏以归或是李君同,陪你走过余下漫长的一生?” 林月见并不说话,修长的十字不住翻飞,将两枚同心结挽在一处。挽着挽着,半空中竟然漂浮出一方手帕。我看了林月见一眼,将手帕接过,帕子很素,主体是旧时一位叫做崔护的士人写下的《题西林壁》,左上角绣了一枝孤零零的桃花,右下角用篆体落了两个小字:月见。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林月见忽然轻声诵吟:“现在读来,竟是那样的应景。” 37 两相嫁娶 “十八岁那年,我也曾对李君同用情。”林月见似是想起了什么久远而美好的事情,脸上的笑像三四月份的嫣然桃花,唇角间更是挽着温柔幅度,就像那一年,苏以归牵着她站在弯弯小河边,为她擦净额畔的细密汗珠。 “可惜后来,我将他的连绵情意忘了个干净。”她又说,面上晦明一片,叫人看不出半点儿喜悲。 而我透过她那近乎喟叹的声音,以及那方手帕上方飘起的袅袅轻烟,看到一个被时光掩埋三十年的故事的原本面貌——那是,李君同一直想说却又不愿说的,属于男子的坚持。 他将他的所有坚持,都附在了这首诗上。桃花依旧笑春风,他的心思如同柏城的桃花,一时零落,便是半生辗转天涯。 李君同原是对林月见一往情深,鲁国合谷宴,他遭人落井下石,是林月见出手相助,朱唇轻启间为他解了围。他一直记着这份恩情,并一直由着这份恩情,在时光的细细碾磨间变作男子对女子的倾慕。 时光转回到楚国先帝二十六年,一封诏书随着锦衣郎由北到南,辗转抵达苏以归的小小庭院。八年了,因左右相党派之争而遭受牵连的苏家,终于得以沉冤昭雪,回归世家本位。 苏以归收到诏书后并未表现出多余的心思,白日里陪着林月见填词写画,夜间却频频往李君同的府上跑。李君同乃是朝堂之上的后起之秀,眼下看着虽只是小小一个柏城的地方官,但依皇城那位圣主时不时送来的封赏看,这位状元郎的升迁自是指日可待。 苏家衰落日久,苏以归结识虽广,却少有交情至深之人——李君同,能算得了其中之一。苏以归要他在秋季的“集贤令”下发至柏城之时,填上他的名字。为此,他愿答应他任何条件。 李君同好看的眉头一挑,手中画扇遮住薄唇:“包括她?” 苏以归垂下眉目,像是不忍,端过桌边那盏没了热气儿的清茶:“你明知她对我……咳咳……”却又像是被茶水呛住了喉,再开口,却是凉凉一句:“也罢,也罢!若是她愿意,我也就随你。” “你不得不随我。”李君同眼底闪过一丝笑纹,瓦蓝衣衫上的碧竹纹遮着手中握的尺素:“礼部侍郎家的千金,正等着你去迎娶不是么?” 二十六年秋,楚国前君主发出求贤令,要全国二十一州城各自举荐两位德才兼备的能人。柏城李君同举荐的,便是久负盛名却远离朝野的诗词天才苏以归。一时朝野大动,多的是人笑李君同不知好歹,那苏以归多年间从未出仕,又怎会应一个黄毛小儿的举荐? 然而苏以归不仅应了李君同到皇城觐见,更在第二年春日,与礼部侍郎家的千金张玉婉结了百年之好。 那几日苏以归夜不能寐,几番踌躇,也不知要如何将这消息告诉林月见。好歹顶着风流才子的名声,他又怎会不知他那小小徒儿的旖旎心思?只是他要如何开口?如何开口,才能让他的徒儿,不被伤到分毫? 却是他的徒儿千里迢迢赶到皇城的佛衣巷,在他整理婚宴事物的屋子里将他堵住。她仰头看他,一双桃花眼里尽是少女的期盼:“师傅,他们说你要娶亲了,月见不信。你不曾亲口告诉月见,月见不信。” 他指头哆嗦着,指向桌头堆的红烛囍字:“师傅今年已经二十九岁,该有一位贤良淑德的女子做妻子了。” “月见不行么?”她慌乱放下肩头包袱,从中掏出那件鲜红嫁衣裳:“师傅可还记得当日月见曾说过什么话?” “不记得。”苏以归答,看见林月见动了动唇想要说些什么,又按捺下心间的不忍,冷冷说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我苏以归教出来的徒儿,不该不明事理为所欲为。玉婉贤良,正是我寻了许久的梦中人。至于你,月见,”他看着她,像是看着一场过往,“你将永远是我的徒儿,我此生唯一的徒儿。” “你曾说你在不会抛下月见!让月见独自一人!”她愤然言道,两行清泪忽然就落了下来,质问一般:“你怎可这般言而无信?” 迷蒙泪眼间李君同疾步而来,额间碎发掺了热汗淋漓,拉了林月见便往外走。林月见唇角忽地绽出清丽笑容,看着李君同,字字句句皆用尽了力气:“你来做什么?” “我一直跟着你,只是你看不到罢了。”李君同一番踌躇,竟是不知该如何形容自己弃下柏城政务快马加鞭赶来皇城的缘由。 林月见伸出手堵住他的唇:“你不说我也猜得到。君同,你若真心喜欢我,便在三日内上这苏府娶我。记得,我要一场最风光的婚礼,在苏以归同张千金成亲之前。”轻佻的话语轻佻的语气,偏偏一脸的倨傲。 手中华美嫁衣倏尔落地,林月见径自向前,“师傅,不怪徒儿借你的地方住上一两日吧?”纤纤玉足,就那样毫不经意的,踩过那一件原本捧在手上捧在心上的衣裳。 有些东西,真的会在时间面前乱了分寸,只需片刻,便是人间天上。 他又怎么会不记得呢?夭夭桃花树下,她笑得一脸天真无害:“师傅,若是换做你来娶我,我就答应了。” 三日后李君同果然骑了高头大马来娶她。李家家大业大,经营着楚国最大的钱庄,是以,即便李君同在皇城无基无业,却也拿得出大把银子,为她办一场隆重繁复的婚礼。 那一日皇城铺满十里红妆,百人的迎亲队伍吹吹打打热闹了整个佛衣巷。她身上的嫁衣是临时赶制的,比不得前一件精致华美,料子却选用了上好的蜀锦。隐藏在鲜艳红色之下的图案,是戏水鸳鸯。 她就这样嫁给李君同,在皇城里杏花纷扬如雪的季节。她从花轿的间隙间看见道路两旁精心装点的红锦,以及偶尔路过的小姑娘不无艳羡的目光,心里竟觉得静如深潭。 她就这样嫁给他,匆忙地,不甘地,带着自己十七年间从未妥帖安放的心。 她就这样与他分道扬镳,甚至没有好好听他诉一诉苦衷,便将六年的依恋信任粉碎。 就像五年后,李君同一封诀别书送来,她便不动声色地收拾好自己的细软离开李府,眼底连一点眷念都不曾显现。 她在爱的人面前,从来都很坚强。她总是想着,哭这样的东西,偶尔有一次就够了。她应该过得很好,至少,要比抛弃她的那个人过得好。可是人后怎么办?她毕竟只是个十七岁的小姑娘,一场芳心错付,说不难过,无人会信。 李君同喝了许多酒,多到脑子都有些昏沉。这一场婚礼他一直按着司仪的指引行事。宾客散尽之时,他的头脑犹自清醒。他倾慕已久的女子终于嫁给了他,而他不知道自己是高兴还是难过。 他寻来一坛好酒,十年的女儿红。他想他须得借着酒气,才敢去面临她。洞房里,那个红妆在身的她。多年前,言笑间护了他周全的她。 时辰早已不是月上柳梢,夜色黑得深沉。李君同跌跌撞撞回到新房,房里的灯却已然被灭了个干净,就连他亲手点上的红烛,都冷着身子在夜里独自寒凉。 喜床旁边,更没有他的新娘端坐的身影。他心中咯噔一声响,唇边一丝薄凉笑意,带着无尽的酸楚与执迷。他爬到床边,借着自窗边照进屋子里的月光将裹着被子紧靠着墙壁的小小身影形看得清楚。 他轻轻掀开被子的一角,能感觉到她用双手紧紧拽着被子不愿让他的动作更近一步,于是顿了动作,改去摸她柔顺的头发:“总有一天,月见,总有一天,你会接受我……” 月尽天明,一夜好似一年光景。林月见就这样成了李君同的妻子,在空有一场豪华讲究的婚礼,却没有任何人真心祝福的情况下。 她将所有的头发高高挽起,三千烦恼丝从此再不会垂在肩头,因为,她是与李君同拜过天地的女子。 她的笑始终寡淡,浅浅的落在唇角,却始终抵不到眼底。李君同陪她三日,三日后,本该是新婚女子归省的日子,她却无处可归——苏府上上下下,都为苏以归的婚事忙得不可开交。 她寂寂坐在李君同租来的小院内,杏花已经落了,一地凋零的花瓣犹自雪白,放佛尘世这一糟来去,不能让它染上半分浊气。 房门忽被推开,李君同小跑着拉过正坐在杏花树下刺绣的林月见,又匆匆将她推出门抱上马背。院里的小童见状,也随着出门,像是要追问些什么。李君同优雅一笑:“今儿个中午,我和夫人都不会回家。” 夫人。林月见第一次听他在别的人面前这样唤她,夫人,这称呼亲昵又庄重,由他唤着,竟有些好听。 李君同扬起马鞭,瓦蓝衣衫与桃色衣裙襟带飘飘,远看近看,都是极般配的一对人儿。 “你要带我到哪儿去?”林月见被李君同护在怀中,小声询问。 李君同却眨了眨眼:“带你旧地重游。” “皇城不是不许人随意骑马么?你这样,就不怕被巡逻卫发现治你的罪?” “我家娘子,终于开始担心起夫君了么?”却是他不甚正经的一声回答。 39 闲看纸鸢 林月见立在那儿,扶他的动作慢了下来。.info[]她看着他的眼睛,干净纯粹的眼睛里满满都是她的倩影。她忽地将头高高抬起,碧蓝天幕上恰好浮着三四只色彩艳丽的纸鸢,她桃花眼里漾出丝丝暖意:“儿童放学归来早,忙称东风放纸鸢。你看,多好的图景。” “你喜欢?”李君同偏头问道。 她将眼神收回来:“也算不上喜欢,只是想起了小时候的一些事情罢了。” 而他偏偏注意到了她的眼底一片阴霾。 两人寻了一处小客栈歇下,林月见几番提起要带他去看看郎中确定伤势,都被他以各种各样的理由给推脱了。 无奈之下,林月见向店家讨了一方热毛巾为他擦净碾入肌肤之中的细碎石砾。她的动作分明极轻极柔,李君同却还是轻轻叫唤着,仿佛伤处的皮肤真是对疼痛敏感至极一般。 林月见居高临下看着他,手中的毛巾扔进一旁的小盆里:“你既然这样怕疼,我还是为你请一位郎中来,免得你一声一声地叫着,让人听着心烦。” 而他对上她微带羞恼的一张脸,撇了撇嘴,正经道:“不疼了。”半晌,又笑眯眯看着她:“”你确定是心烦而不是心疼? 她扑哧一声笑开,若有所思一般上下打量着李君同:“你对大夫这样忌讳,莫不是有什么不可说的隐疾?” 李君同确实是有隐疾,他的隐疾落在七岁那年的盛夏。那一日,草木恹恹乱蝉嘶鸣,他看着他的娘亲与当时最得父亲宠爱的芳姨娘起了争执,争执之间两人拉拉扯扯,芳姨娘手中三个月大的婴孩飞向空中,最后落在他的面前,小小襁褓内一片血肉模糊。 他蹑手蹑脚上前,面色比书房里的宣纸还要白,他掀起襁褓的一角,片刻前还活泼圆润的婴儿在转瞬之间破碎支离。.info[]他吓得动也不敢动,待到一脸痛色的芳姨娘将他一脚踢开,方才惊叫一声,从血淋淋的现实中晕倒过去。 再醒来时,眼里是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绣了岁寒三友的蚊帐顶,他轻轻咳了一声,立马有人掀帘而来,自幼服侍他的小童喃喃念道:“菩萨保佑,少爷您可算醒过来了!” 他却想起自己那只见过寥寥数面的小妹破碎支离的脸。也不知过了多久,他哑着声音问那小童:“你可知,现下夫人在何处?” 小童的面色有些犹豫,思量许久,终是无奈地叹了口气:“两日前芳姨娘的小小姐出了意外,老爷吩咐说,在你醒来之前,夫人必不许跨出卧房半步。” 七岁的他低下头思量许久,半晌缩回被子里,对小童说:“你传出口风,就说我已经醒过来了。” 李君是同李府的长子嫡孙,多年以来老爷虽是宠爱几位姨娘,到底也没冷落他。不出他所料,半个时辰前父亲带着哭得梨花带雨的芳姨娘赶到他的房里,而他躲在锦被之下,小小的身子不住颤抖。 父亲纸鸢拉开被子的一个角,他露出一张明显受到惊吓的脸见了父亲,眼泪扑簌簌流下。 “那一日你在假山后头听到了什么看到了什么,告诉爹爹。爹爹在这里,没人敢伤害你。”父亲宽慰的声音落在而里,他想起母亲推了芳姨娘一把,他想起婴儿直直向他飞来,他哆嗦着,颤颤开了口:“我什么也没听见!我什么也没看见!我从假山里出来,便看见妹妹飞过来,落在那一堆假山上,缓缓地滑了下去……还有血……好多好多的血……” 芳姨娘癫狂的冲上前来,眼泪一汪一汪淌着:“你胡说!分明是你额娘害死了我的孩子!你果然是她怀胎十月剩下的好儿子,在这样的关头也晓得说些棱模两可的话来袒护她!只是可怜我的女儿,她也是我怀胎十月千辛万苦才生下来的,却不料生下来才三个月,便遭人毒手!” 他浑身抖得更厉害,汪汪泪眼对着芳姨娘,张张嘴像是想要说什么,却又住了口。 李父只是注意到了他看似不经意的举动,将他紧紧搂在怀里,温言宽慰到:“君同,看到什么便是什么,你将实话说出来,父亲还你那小妹一个公道,也还你额娘与芳姨娘一个公道。” 他耷拉着脑袋,双肩随着抽泣声上下耸动:“我听见芳姨娘说,从前武则天用亲生孩儿的血肉打败了王皇后……”适时停了讲述,他抬头看见父亲冷若冰霜的脸,歪着脖子天真问道:“爹爹,武则天是谁?” 那一场风波闹了大半个月,终究以芳姨娘被送出府结束。那一日芳姨娘提了行李走出李府,正巧遇见李君同外出看病回来。她瘦削的身子在夕阳下像一张薄薄地纸片。她看着他,目光复杂如锋利刀剑:“我真是想不到,最后输在你手里。” 她向前走了两步,李君同不由自主往娘亲的裙后躲去,却不防听见芳姨娘如同昏鸦一般的凄厉笑声:“你能躲得过么?你娘害了我的孩儿,你又害了我。你以为,你能躲得过么?” 娘亲的手掌适时抬起,正要落在芳姨娘小巧的瓜子脸上,却不防她一个转头朝门边石狮上撞去,鲜血染红石狮踩着幼狮的爪子,好似天边流霞:“你躲不过的。”芳姨娘的额头上鲜血如潺潺溪水般流出,惊得李君同胸闷气短,登时就晕了过去。 那一天,芳姨娘的确提到了武则天,然而语气却与李君同说的大不一样。她手环着婴儿,温柔骄傲地逗弄着:“昔日里武则天杀死自己的亲生女儿,逼得唐高宗废了王皇后。可我没她那么傻,用孩子拴住父亲的心,不是更好吗?” 李君同的心绞痛便是那样落下的。且多年来久治不愈,痛时也只能靠药物缓着。 他知道芳姨娘的无辜,可若是再来一次,他还是会演那样的一场戏。 因为他的娘亲能给他的庇佑,别人给不了。 就像他对林月见的执着迁就,乃是因为林月见带给他的欣喜与悸动,别人给不了。别人给不了,这一个能给的人,自然而然就成了唯一。 终究是李君同心细,嘱咐了先前赶车的人,说是等到天黑若他二人还未回府,便差人带了车马来寻。回到府中叫了大夫上门,李君同方才发现上午的那一跤,摔得委实不轻。尤其是右臂,看着虽是没什么大碍,实质上却动了筋骨,十天半月都拿不了笔。 李君同无奈,成日里对着各处收上来的公文发愁,发愁间看见林月见端茶递水的身影,便有了主意。 他邀林月见同他一起批阅公文。 林月见先是不愿,直言十六年来她的字句都落在诗词上,对公文什么的一窍不通。而他嘴上说着无碍,却又在下一秒捧着手臂叫疼。 林月见在他无耻的嘴脸下缴械投降,乖乖儿地坐在书案前。他说一句,她便写上一句。这样相敬如宾的日子,两人的感情说不上热络,可是李君同却觉得十分满足。 一晃便是两个月,李君同身上的大伤小伤已然好了个干净,可他却好似在林月见面前扮柔弱扮习惯了一般,迟迟不肯承认他的内伤外伤已然痊愈。 四月十九,观音会。林月见在大清早便上了归元寺进香。李君同招呼着屋内的小厮:“叫你准备好的东西,都准备妥当了么?” 小厮连连点头:“都妥了,只要老爷您一开口,归元寺外便会升起九十九只纸鸢。” 李君同甚是满意地点了点头:“你先带我去瞧瞧,不亲自检查一番,总是担心出岔子。” 小厮扑哧扑哧地笑:“爷哪里是放不下那些纸鸢!爷分明是想早些去见夫人。” 归元寺里,林月见上香跪拜三叩首,只用了不到一刻钟。可是之前的漫长等候,却耗去了整整一个时辰。李君同藏身于熙攘人群之中,眼睛却是从没离开过那抹黛色身影分毫。待看见林月见从蒲团上起身,李君同向候在一旁的众小厮递了脸色。 不过片刻,一只巨大的凰鸟纸鸢凌空而出,旋即,凰鸟周边出现各种各样花鸟造型的,底下的人看着,正是百鸟朝凰的局面。 他看着她的脸上绽出十七岁少女该有的明艳笑容,从人群中现出身来,将她拉往山下的空旷坡地:“九十九只纸鸢,你要哪一个?” “这是你做的?”她讶然:“是不是近日过得太闲了,倒叫你有时间腾出心思做这些有的没的?” “月见不喜欢?”他偏头看他,脸上现出委屈神色:“若是月见不喜欢,我叫人将它们一把火烧了便是。” “别!”林月见慌忙打住他的话:“这么大的人了,还这样喜怒无常的。从前我若是看见你如此孩子气的一面,定是不会随随便便与你成亲。” “不与我成亲与谁成亲?恩?”他却忽然埋下头来,俊美的脸瞬间逼近,在她唇上落下蜻蜓点水一般的一个吻:“九十九只纸鸢,月见,忘了他,忘了过去六年的伤心难过,与我长长久久下去。” 【ps:不是故意加上这么一段宅斗戏码的,可是无奈脑洞开得太大,罪过啊罪过 最伤心是李君同的性子,相信我,在大纲里他其实是一等一的男神tat】 40 无后为大 林月见怔了许久,手上锦帕掩住丹唇,眼底一片潋滟波光。ww.vm)却不防李君同的唇再次落了下来。不同于前一次的浅尝辄止,他将她禁锢在怀中,额头与她相抵,纤长的睫毛触着她的眼睑,旋即握住她执锦帕的手,唇齿下压,一寸寸碾过她的唇,并不顾忌这归元山下,犹有游人如帜。 能感觉到她的气息渐渐紊乱,他眼带迷离,压得低低的声音满是诱惑:“月见,你是我的。” 林月见猛地推开李君同,原本雪白俏丽的一张脸涨得通红。她的右手高高扬起,分明是想要给他一个响亮耳光。而他却如先前一般捉住她的手,脸上的笑意只深不浅:“夫人好端端地怎么又生气了?乖,为夫带你去放纸鸢。” “流氓。”林月见又羞又恼,用尽了力气想从李君同手里挣脱,不防他忽然拉起她,在放着纸鸢的人群中小跑起来。 一路上李君同频频回头,见林月见脸上的羞恼之色渐渐换成了动人笑涡,他停下步子随地坐下,手轻轻一拽,林月见便落进了他怀里。 “你很高兴。”李君同对上林月见带笑的眸子,说得笃定。 林月见并不忸怩,点了点头:“许久没这么疯跑过,觉得很痛快。” 良久无话,林月见不动声色地挪到一旁坐下,手却任由李君同牵着。抬头便能见到纸鸢在空中盘旋,五彩斑斓的颜色,明明载着人世的期盼祷告,却偏偏扶摇而上,像是要直直飞上九重天。 李君同闭上眼,四月的阳光落在脸上,温暖而柔和。林月见看着他,忽然开口问道:“成亲三月,你是不是对我很失望?” 他睁开双眼,打量着面前的窈窕女子,柔柔笑开:“怎么会失望?你嫁给我,我高兴还来不及。” “可是……”林月见歉疚开口:“他……” “他?”李君同打断她的话:“月见莫不是要给我讲一则久远的故事?那样的故事我听得太多,不愿意再听你讲。”他忽地伸出手遮在林月见眼前:“月见,告诉我,你看见了什么?” “黑暗。”林月见如实作答。 “现在呢?”李君同慢慢加宽五指的距离。 “光。”她答。 李君同摇了摇头,一只手把周遭的物景全部指了个遍:“天空,树木,来往行人,浮沉纸鸢,还有我和我这一双手,都被你忽略了。”他一声叹息,又浅浅笑起:“你对这么多的东西都视而不见,却偏偏看见了光,不过是因为你刚刚走过一段黑暗路途。月见,你对他的感情,亦不过如此。若是重来一次,若是出现在你孤苦伶仃的岁月里的那一个人不是苏以归,你可还会对他念念不忘?” 林月见并不作答,双眸暗垂似在深深思索,李君同好似并不急于得到答案,安静的坐在一旁。一个扛着纸鸢架子的中年男人忽然走过来,看了看坐在草地上的两人,朴实的脸上挂起憨厚笑容:“这位相公要买纸鸢么?我家的纸鸢做得轻巧,很容易就能飞高的!” 李君同朝他的架子上望了一眼,红橙黄绿蓝靛紫色,各色的纸鸢累成一摞,身上的背篓则装满了线盘。 见二人似乎不为所动,那中年男人从将纸鸢放在地上一阵挑拣,拣出个色彩艳丽地递到二人面前:“双飞燕的图案,吉祥。” 李君同拿过纸鸢,掏出零碎银钱递给那中年人,似是自言自语般喃喃低语:“双飞燕……”他笑得有些灿,将纸鸢拿到林月见眼前晃了晃:“往来双飞燕,独向有情人。这只纸鸢还算应景,是不是?” 林月见眼底终于漾起点点笑意,似嗔似恼:“做戏也不晓得做足些,这里放纸鸢的人大多是你府上的下人。(..info好看的小说)怎么,当我不认识?” “夫人总是这样当面拆为夫的台,可知道为夫心里很不好受?”李君同眨眼笑道,好看的眉目因为林月见的回答而生出星星点点的光。他将纸鸢线盘递给她:“本该在清明与你一起来放纸鸢,把从前的晦气统统放走。奈何那些天你不让我出门,月见,今儿个我们一起将它放上天,从此你我都不再回头看,好么?” 林月见不答话,给纸鸢牵上了线,良久,吩咐李君同道:“不是说要放纸鸢?怎么不过来帮忙?” 东南风微微吹起,李君同举起风筝,待林月见跑得足够远,高举着的手放下,纸鸢便悠悠上了天。一旁扮作路人的小厮默默凑上头来:“夫人怎么说?” “有希望。”李君同瞅了瞅很快冲上云霄的“双飞燕”,又问道:“剪刀都带来了么?” “在呢。”小厮从怀中掏出一把剪刀,刀柄上缠了红线,正是闺阁女子做女工的必备品。他看接过那把剪刀,对着天空剪了两刀,脸上的笑意更深,分明是志在必得的意味。 柏城风俗,清明节踏青之时,应携了纸鸢去空阔处放飞,待手中线用尽,则将线剪断。纸鸢随风而去,意味着晦气随风而逝。 李君同把话说得那么明了,无非是在暗示林月见,苏以归与她之间的种种牵绊,无异于牵线的人与纸鸢,只要中间那根将两人连在一起的线断了,一切便都能归于最初。 从此,各有各的家业,各有各的一生。 半个多时辰过去,林月见早已将线盘递到了李君同手上。李君同将剪刀拿起,招呼了林月见:“我要将线剪断了,你要不要过来看一眼?” 林月见跳跃着走近,从他手中将剪刀拿过:“让我自己来。” 她说,让我自己来。手上一轻,再抬头,李君同已然看不清那只纸鸢的身影。 “你说它会飞去什么地方?”她问。 “什么地方都好。”李君同答:“只是不要再回来。” “不会再回来。”她面色苍苍。 故事看到这里我不免有些困顿,可是林月见还在我身边同我一起观看那诗句化出的故事。我想,既然连故事的主人公都能够耐着性子去琢磨许多年前的自己那些深深浅浅的心思,我作为一个围观者,自然不能离席。否则依林月见的别扭性子,指不定我还没走出客栈门,她的长剑便架到了我的脖子上。 我这么想并非没有依据,三十年后的林月见早已今非昔比。自她成功凝魂变作形魅,她时时穿着黑衣握着长剑,冷不丁见了株桃树还要挖出来搬去柏城,这样的所作所为,实在符合所谓女汉子的定义。 正开着小差,林月见冷幽幽的声音滑进耳朵里:“仙子看不下去了么?” 我瞅了一眼她雪白雪白的脸孔和灰黑灰黑的衣裳以及手中那把烙了魔宫印记的剑,实在不知道若是惹她不高兴了会给这家草原上难得一见的小客栈带了怎样的麻烦。于是我点了点头:“主要是李君同在这些记叙当中掺杂了他自己的所思所想,而这些所思所想受了你强大精神力的干扰,一会儿现出他的心思一会儿现出你的心事。我这个围观的路人,切换视角切换得很辛苦。” “原来如此。”她浅浅笑道:“那要如火如荼能让你不受我精神力的干扰?” 我望了望窗外,寂远寥廓的天上白云朵朵:“你这样,你一会儿就当在看别人的故事,不要去向当初的自己想了些什么,好好的感受李君同的心意。” 她清冷桃花眼里闪过一丝挣扎,“好。”她说。 我与林月见再次看向那手帕上如烟雾般飘渺的久远图景,景中已是先皇帝二十九年。 介于中间丢失的那两年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我一无所知。因此,我看着李君同竟然跪在送子观音面前磕头,觉得很是惊奇。 按理,求子的不都是女子么? 李君同的面孔虽是柔了点儿,声音虽是细了点儿,然而他颈上生了喉结胸前一望无垠,确确实实是个男儿郎。 如此,便只能得出一个结论:他想要个孩儿。再往深层次里想了去,沉日大陆上层出不穷的早婚早育戏码,往往是在上一辈的种种威逼利诱之下出现。如此我们能得出另一个结论:李君同的父母亲想要一个孙儿。 介于两年前李君同求娶林月见的动静实在太大,常年镇守西疆的李父想不知道这一事情都不行。而李母近年虽是偏安西南小城泗洪吃斋念佛,却也从走南闯北的货担郎口中听说了自家儿子的所作所为。 李父年轻时候也曾万花丛中过,加之林月见在上层文人当中的口碑不俗,他捎给李君同的书信当中也就没有那样多的责备,表示只要儿子欢喜女子清白,两情相悦又结得连理,实在是一桩美事。 李母虽是从心底里嫌弃这媳妇的背景出生,奈何儿子夫君都还觉得心满意足,在频频千万柏城骚扰过几回之后,也就只好不了了之。 可是年月一久,李父李母反倒渐渐不愿承认这个儿媳了。原因在那则古老的训诫: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林月见与李君同成婚的第三年,她的肚子,仍旧丝毫动静也没有。 41 心病猝发 一封封家书雪片般自西疆飞抵柏城,李父在信中旁敲侧击,处处提醒着李君同李家的家业不能落在外人手里。(..info)李父的担忧不无道理,毕竟,他大小老婆虽有四五个,却统共只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 李君同还有一个弟弟,小他三天。他那弟弟长得虎头虎脑,活泼好动,一个不如意便摔摔打打动手动脚,乍看去,还算是继承了李父的武将之风。 那孩子自六岁起便立志要继承他父亲的衣钵,十岁便挑遍了柏城的大小武馆。李父虽是爱极那孩子的剽悍之风,却也为他的毛躁好斗而烦心不已。一番思索,李父将他的幼子送进了一所颇有名望的少林寺中带发修行,希望能借此去去他身上的逼人煞气。 少林寺的修行果真有效,六年后,那孩子乖巧的地跪倒在李父面前,言谈举止皆是温和知礼,却叫李父哭笑不得――那孩子剃了个光头,说是六年佛寺清修,自己一朝顿悟,甘愿后半生粗茶淡饭,伴青灯古佛,做闲散僧人。 所以李父潜意识里觉得,若是李君同还闹出个什么出家修行或是没有子嗣的事情,他在朝堂之上巍巍立了百十载的李家,便就此绝后了。 李君同自然是理解父亲的心意,然而在他看来,长姐身上也淌着李家的血。若是父亲实在不愿将家业交到一个外姓人手中,叫长姐的孩儿随了母姓,也不是不可以的。 他自幼见惯了高宅之中勾心斗角的女子,他知道他的兄弟姐妹经历了怎样的艰难才终于长大。他一直记得那个小小的婴孩是如何的从芳姨娘手中飞出,又如何的落在他面前,然后连哭都没来得及便在他面前咽了气。 所以在遇见林月见之前,他虽是穿梭于万花丛中,却从来不愿与朵朵娇花有过深的牵扯,更不愿像别的公子少爷一般将自己看对眼了的姑娘娶进门。他这一生只愿与一人相依相伴,那个人,叫做林月见。 李君同原本是觉得,孩子的事情往往是看天意而不是看人品。就好比科考的成绩往往看卷面上的回答是否与卷本一致而不是看考生的回答是多么地有新意。只是他忽略了一点,科考的考卷是由阅卷人品评,他在被动。可是生孩子这件事看的是双方的硬性条件,虽不是十足十的主观问题但好歹给了他一个研究问题的余地。 他自然是不愿当着林月见的面提出这个问题的。恰好林月见又染了风寒,他请来柏城最擅长为女子诊治的郎中。郎中隔了一层薄薄软纱为林月见诊病,原本志在必得的脸上慢慢现出一片愁云惨淡。 治风寒的药方才刚刚开好,李君同拉着五十岁上下的郎中出了房门,躲进州刺史府里鲜有人迹的角落:“先生诊出来的结果如何?” 那先生眉间的皱纹被挤得更深,半晌,郎中抬起头,“多年间夫人是不是一直在食用药物?” 李君同点点头:“我家夫人自幼落了咳疾,多年间四处求医问药,也一直没能根治了。” “问题便是出现在这治病的药上。”郎中笃定:“你可还留着药方?若是有,拿来给我瞧瞧。” “先生可是看出了什么端倪?”李君同问:“那些药方不是我领着她开的,所以,她那一些药方,我也不知道在哪里。” “也罢。”郎中微微叹息:“或许是命定如此,大人,夫人从前的那些药里面,恐怕有一味红花。” 李君同千算万算,终究没算出来他是个无子命格。一对黄鹂自二人面前掠过,半晌,李君同从怀中掏出一锭金子递到郎中手里:“今日这些话你从来没有说过,我也从来没有听过。.info[]” 郎中将金子收进手里,面上谦恭得紧:“小的明白。” 李君同以为,林月见的身子虚,怀上孩子定然不会那样简单。却不防她的身子虚到了根本不会有孩子的地步。心思沉郁地在院子里立了会儿,李君同踱着步子慢悠悠晃回卧房里。 林月见喝了药刚刚睡下,他看着她透着病色的脸,一时竟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 此后又两月,皇城传来消息,苏以归双喜临门,被提升为三品翰林的同时,张玉婉为他添了个大胖小子。两年间李君同几乎不曾在林月见面前提起过苏以归这三个字,即便他知道,林月见与苏以归之间,一直有着书信往来。 那一日他办完公务,像平常一样转出州刺史府,去城中一处传说颇为灵验的送子观音庙进香。一跪二拜三叩首,他进了香转身回眸,却对上林月见清明的一双眼。他看着她,一时慌乱起来,不知道该要如何解释自己的作为。直等到林月见扭头远去,他才像是惊醒一般,飞也似地跑出了门外。 门外是深深长巷,他跟着远处奔跑向前的林月见,也是一路狂奔。却不防心跳渐渐快起来,他停下步子,一只手扶墙,一只手捂着心口。终于眼前一黑,一个趔趄栽了下去。 意识沉睡之前,他恍惚听到一声悲切的呼唤:“君同!” 他昏了三天,再醒来时,床边不仅站着林月见,还坐着他早在十日前便弃了泗洪吃斋礼佛清闲日子前往柏城的母亲。 “娘。”他张了张口,发出的声音嘶哑无比,林月见将一旁斟好的茶水递到他手中。他接过茶水,望了望林月见,又望了望母亲,旋即将杯中茶水一饮而尽。茶杯重被塞进林月见手里,他恢复了一些的嗓子重新开口:“月见,你领着其他人先下去,我有话要同母亲讲。” 房门渐渐被关上,李母走到床边坐下,狠狠戳了戳李君同的脑袋:“大夫一直告诫你不要大喜大悲,你就是不听!这下可好?吓得邻近几个州县的亲友纷纷请了假来探你。”言罢,又望了望门外:“你此次犯病,可是为了她?” “她哪儿能有那样的本事?我这还不是被你和老爷子逼的。你们二人成日里有事没事就写些家书来催我为你们俩生个孙子,可我一时半会儿又拿不出那么个孩子,一来二去干着急,再加上日头烈烈,自然就容易犯病。”李君同拿出贯有的笑容,言谈间将话锋推到了李父李母这一边。 李母笑了笑:“倒知道偏袒人。”却又起身将李君同松垮垮的发冠束紧了,低声说道:还算整齐“只是你这夫人不孕的消息传得大江南北尽人皆知,想瞒也是瞒不住的。” “大江南北?!”李君同惊讶问道:“你听谁说的?” “我听谁说的不重要,君同,眼下最重要的事,是好好将祖辈攒下来的家业拿稳当!”李母说得语重心长:“你也晓得,我这几年独住泗洪,府上的事情便是我有心插手却也是鞭长莫及。你若还是对家里的事情不上心,你爹未必会将家业交给你!” “母亲这么精明,也会有鞭长莫及的时候?”李君同却只是戏谑地笑了一笑:“有母亲在,儿子不信李家的家业会落在别人手里。” “你当真不知?”李母似是难以置信:“那姓黎的小子小你五岁,却巴巴地娶了你孀居的长姐,你当真看不出其中缘由?” 李君同一只手撑着头:“母亲,儿子累了。你再说下去,我会头痛。” 李母却不愿就这样善罢甘休,捉了他支头的手,字字句句说得恳切至极:“你幼时不愿随父亲习武,是娘亲帮在你周旋;你少时生出周游列国的念头,是娘亲给了你银钱。你长到这么大,娘从没强求过你什么。你若想要与林月见长相厮守,娘也无话可说。只是君同,你好歹得给爹娘留个念想。” “什么念想?”李君同仍旧揣着明白装糊涂:“李家钱庄我一直都有照看。” 李母回过身去出了门,半晌,捧着个雕花木盒进来。李君同在她期盼的目光中打开了木盒,盒中却只放了一本画册。缓缓将画册拿起,李君同迟疑地看了李母一眼,又埋下头将画册翻开。每翻开一页,他的脸色便阴沉一分。 李母却对李君同面上的不悦视而不见,嘴角笑意渐深:“娘来之前便想好了,林月见虽与你拜过天地,却未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算不得你真真正正的妻子。更何况她那不明不白的出身摆在那儿,是无论如何也比不上你的。你且看看这画册中的女子,她们无一不是出自世家大族,样貌品行也是一等一的好。若是你看中当中的哪位姑娘了,我立即修书给你父亲,要他告了假亲自带你上门前去求娶!” “呵~”李君同轻笑一声,手中画册倏尔落下,顺着锦被光滑的缎面滑到了床脚:“你方才说不论我与月见如何,你都无话可说。” 李母怔了怔,低下身将画册捡起:“娘又不是要你休了她。”她手指在画册的封面上来回摩挲:“你只需要多一位能为你留下血脉的妻子。至于林月见,你若不想她受委屈,将她安置在别原子钟时时作陪便是。” “就像父亲对桂姨娘一样?”李君同又是一声冷笑:“母亲不是不知父亲自请前去西疆镇边的原因,难道母亲想要一生落得和父亲一个下场?”他顿了顿,像是想起了什么久远的事:“母亲可还记得那一年芳姨娘两个月大的女儿是怎样在我面前摔得个粉碎的?你有可知我看着她母女二人先后惨死,到底作何感想?” 42 好久不见 “那时我想,原来在我面前一贯慈爱的母亲,也有着不为人知的狠毒面貌。”李君同不顾李母刹那间变得煞白的脸,悠悠言说:“我喜欢月见,很喜欢。母亲,你知道理由吗?” 李母神色苍茫,抬起头对上李君同的眼睛很有些不知所措的慌张意思:“你说她在鲁国时救过你的命。” 李君同眸光一沉:“母亲果然对儿子不够了解,这理由我拿去骗人骗己,却不防将精明的母亲也骗着了。或者说,在母亲眼中,喜欢一个人这样的事情也应当像身前的璎珞嵌了三颗绿松石两颗红玛瑙一样清楚么?” 一旁药炉“咕噜”作响,李君同的声音浸在如蝶药香里清冽异常:“我至今也不知道我爱上月见的确切缘由。我只记得鲁国十里桃林花开灼灼绿叶蓁蓁,众人都围在汉白玉高台边上希求一睹圣女风华,我却愣在一边看着她笑。母亲,当我把她捧在手心的时候,我觉得这里,”他顿了话语,抬起手指向自己的心口:“不再疼。” “君同……”李母眼里闪烁了许久的眼泪终于没能包住,扑簌簌流了满面。她上前抱住李君同:“你以为,娘十月怀胎地把你生下来,便不再顾念你的心情了么?那一年你才七岁,却帮着娘编了个天大的谎话。你昏迷的那三天娘一直手足无措,我盼着你醒过来,却又害怕你醒过来。我还记得那一天门边又响起开锁的声音,我以为是身边的丫鬟送饭过来,却不料打开门,站着一个瘦弱苍白的你。那时候你抬起头,空空的眼睛皲裂的唇,你说:有野心的人都要付出代价……” 李母已然泣不成声,一句话里掺了三五声呜咽:“娘以为……以为你说出了实话。”她又仰起头,李君同的素色蚊帐顶依然绣着岁寒三友:“可是你说了假话,娘也不见得那么高兴。” 李君同拨开李母颤巍巍晃在他眼前的步摇:“母子连心。母亲,你为我想一想。那些个女子再美再好,入不得我的眼,就自然不该与我有缘。你若将她们强堆在我身边,不过平白里生出许多是非。若是她们生出的是非够烦够乱,将我气得一病不起,母亲便得不偿失了。” “又瞎说!”李母横了眉角说道,“左不过我先依了你便是。” 门外传来“哐当”声响,应是有人不小心碰着了房门。李母莫敢眼角的泪正了正神色,拿出平日里的威严声音:“谁在外头?” “回母亲,月见想起夫君的药一早拿在卧房里熬了,特地将清洗干净的药匙药碗送过来。”是林月见柔柔的声音。 “进来吧。”李母仍旧端了架子,李君同却快速地将床脚的画册捡起来,藏在了棉被底下。 林月见捧着白瓷的汤药器皿进屋,将药炉里头的浓稠药汁倾了一碗。待到碗中的药降到适宜温度,林月见却端着碗走到了李母身前:“母亲许久没有见过夫君,定是十分想念。若是母亲愿意,这一碗汤药,还请母亲监督夫君饮下。” 李母接过瓷碗,喂了李君同两口,又将瓷碗递回到林月见手中:“规矩比起前两年来倒长进不少。君同是你的夫君,以后好生照顾着他。”言罢,匆匆看了一眼便走出门去。 李君同看着林月见端起药碗,立时换了欢欣的嘴脸:“从前只有我喂娘子吃药,今儿个轮到娘子伺候我。这样一想,不禁有点儿激动。” 林月见却扶了扶他垫在身后的一众锦被:“你还敢激动。就不怕激动过头又犯起心绞痛?”半晌,见他只扬着张脸笑,便弃了药匙直接将剩下的小半碗儿药灌进了他嘴里。 待到碗底只见得到细微药末,林月见将碗推开:“我听说,母亲想要为你娶亲。” “你听谁说的?”李君同拉住林月见的手:“莫不是方才躲在屋外听了许久的墙角?” 林月见的脸红了一红,换了只手把药丸放在一旁的小柜台上:“谁愿意偷听你的谈话?”她将李君同身上的被子往上拉了拉,分明是体贴无比的动作,却不防桃花眼微挑,看向了完全暴露在大众视线之中的画册。 林月见捡起画册翻了翻,赞叹道:“啧啧啧,还全是美人儿。母亲为儿子办事果然很靠谱。” “是么?”李君同眉角一颤:“我也觉得。” 林月见将画册放在李君同身枕边:“既然你这么满意这些姑娘,不妨把她们都娶回来好了。我和你成亲比较早,算起来她们应该都管我叫姐姐。如果你不介意,便将自己的行程交给我安排。如此,谁想接近你我便收谁半枚金铢。” 李君同看了眼画册:“你收金铢作甚?” “攒钱。” “攒钱作甚?” 林月见虚了虚桃花眼:“攒够了钱,我便把你一脚踹了!” “娘子忒心狠。”李君同作委屈状,手上动作却利落,一勾一拉间便牢牢将林月见揽进了怀里:“我不过是嘴上说说过过瘾,你便生出抛弃我的意思。可不得叫我往后说话做事都战战兢兢?” 林月见嘴角的笑容越发得意:“谁叫你养我养得那么散漫?” 李君同:“……” 总之这场心绞痛是李君同一生之中来得最合适宜的一次,他借着这场病打消了李父李母为他重娶夫人的心思。更因着这场病,林月见不再追究他上送子观音庙上香的事情。 只是李君同心里明白,林月见怕是已经知道了自己的身体状况,所以他停了此前为求子嗣而做的种种迷信非迷信行为,甚至在路上遇见邻居家萌蠢萌蠢的小孩也不再加以逗弄。 他怕她伤心。 更怕她为事实的真相伤心,在她不属于他的那六年,她的饮食起居,均是苏以归在照料。诚然,作为苏以归知根知底的好友,他自然不会傻到去怀疑那红花是苏以归特意下的。毕竟月见一直气血不足,而少量的红花实质上有着活血的作用。 月见之所以会为红花所伤,想来是红花在体内堆积多年,一来二去,变成了穿肠毒药。 他从不放心她一人前去问医,每次她说起哪一位郎中的好,他便会提前去给那郎中打好招呼。叮嘱郎中若是林月见因子嗣问题而上门问医,无论自己诊出何种结果,都只回答是夫人身子太过虚弱。 转瞬天已经一寸一寸地转了凉,秋风一日狠过一日,直吹得柏城的桃叶堆满了街头巷尾。李君同忙完公事吃过晚饭,喜欢拖着林月见上街溜达。 却不想溜达了两三年,在这样一个叶落飘飘风吹萧萧的傍晚遇见了阔别两年的苏以归。 倒不是说他不待见这位老友。毕竟,背着林月见的时候,李君同也偶尔写几封信给苏以归。只是现下这境况,让他不得不生出一种具有普世意义的担忧。毕竟苏以归和林月见曾有旧情,虽则这旧情里多多少少有些师徒间的关心爱护,却也不乏男女之间的缱绻暧昧。李君同左思右想,觉得自己有必要做好防范,时刻准备好冷水以备不时之需。 远远看到苏以归的第一眼,李君同其实是想挽了林月见绕过那条街的。无奈秋日的大道上虽有数不清的落叶随风乱舞,却难得有几个悠闲的人。 李君同还没来得及圈着林月见转身,苏以归醇厚的声音便响在了耳边:“君同,月儿,好久不见。” 李君同的心里当即就炸了毛,觉得月儿这两个字连他都没有叫过,苏以归却说的那样轻松,实在是有失他身为林月见夫君的身份。 于是他牵了林月见大步上前,脸上挂起随心适意的笑:“以归是什么时候回到柏城这边来了?也不提醒着我一声,我都没能够叫我这夫人安排一桌酒菜为你接接风。”言罢,手放到林月见头上,温温柔柔地拍了她的头。 苏以归自是一笑,垂了眼也不知是在想些什么。 一时寂静,只秋风过时掀起树梢层层黄叶发出簌簌声响,林月见眉目微动,唇齿开合间声音温软而迷离:“师傅。” 李君同抿着唇,将林月见搂紧了些:“你身子弱,今儿个风大。”又抬起脸对着苏以归笑:“今儿个天色已晚,看以归这风尘仆仆的样子,怕是刚到柏城不久。不如以归今夜便去我府上住下,多年不见,我倒也想同你叙叙旧。” 林月见仰起头,略带不解的望了望李君同,倏尔又像是想到了什么,低下头去笑得娇俏。 “那便打扰了。”苏以归缓缓答道,目光看向林月见,纷飞叶子不合时宜的飘下,恰好落在林月见头上。苏以归伸出手,像是习惯性地想要去拍为她拈那叶子,却又在目光触及到林月见高高盘起的发髻时将手顿在了空中。 他的声音微微慌乱,嘴角的笑意怎么看都很勉强:“月见看起来比从前丰腴很多,想是君同照料地很仔细吧。这两年,多谢你了。” 43 桃花面具 风声渐小,树上的叶子却依旧落得欢快。李君同好似没有听见苏以归的道谢一般,张手擒住了将将从枝头上飘落在林月见发间的香樟叶子。 他将叶子拿到鼻尖嗅了嗅,香樟的味道清清淡淡的:“今年的秋天来得好快。分明昨日还与你一道在归元山脚下对着桃花放纸鸢,转眼桃树的叶子就快要落光了。月见,过几日我们去城郊的梳缘镇上赏菊。合适的季节,总该做些合适的事,你说对不对? 诚然李君同说这几句话只是想要提醒苏以归说话做事要有分寸,然而他没料到苏以归的理解能力会下降到这般地步。苏以归默默走在后头,冷不防接了李君同的话茬:“人人都说春有花来秋有月,可是不试一试,怎么能知道春日里的盛景,秋日里不可再现?” 州刺史府的大门近在眼前,李君同的步子缓了缓,像是想起了什么很要紧的事情:“我听闻玉婉嫂嫂已经为你添了位聪慧孩儿,怎么这次没有随着你一道过来?” 苏以归抬眼看了看李君同,似是对这问题有些惊诧:“两个月大的婴儿。怎能千里奔波?”又想了想,补充说道:“玉婉是刚坐了月子的人,出不得远门,而望林一时半会儿也离不得娘亲。” “望林?”李君同嘀咕,注意到林月见迟缓了的步子,一直挂着笑的脸终于黑了黑:“是孩子的名字?” “正是。”苏以归点点头。 “雪难欺,霜莫妒。别是一般风措。望林人意正夭娆,又看长新条。”却是沉默了许久的林月见开了口,她一声轻笑,回身看着苏以归:“师傅与师娘伉俪情深,没想到师傅对师娘这样迁就。早前便听说师娘爱梅成痴,师傅给孩子取名望林,也是切合师娘的心意吧。望林人意正夭娆,正是李德载《早梅芳近》里头的名句。” 李君同恍然大悟般拍了拍自己的脑袋,一脸崇拜的看着林月见:“还是娘子的记性好些,我压根都不记得有这么首词了。”想了想,又回过身看苏以归:“只是月见,出嫁从夫以后你便随着我管以归玉婉叫哥哥嫂嫂吧。以归你说是不是?” 苏以归将行李放在了另一个肩上:“自然是这样。”半晌,又望了望州刺史府的大门:“其实此次南下,是受命去南疆沿海一带验看早前应对蝗灾的措施是否起了作用。” “原来如此。”李君同沉吟:“圣上对以归的器重这两年是人尽皆知。若有朝一日我也调去皇城,还要多靠以归帮忙。” 苏以归却垂着双眸,看起来像是在犹豫些什么。倏尔抬头,眼中的迷茫神色已经不见踪影:“近年来你与我的谈话,总是这样呆板无趣。我奉皇命南下,却在柏城滞留。”又将眸子转向林月见:“君同,我有话想对月见说。” “不可以当着我的面儿?”李君同嘴角一咧,看似漫不经心,眼角却一挑,看向了林月见纠结不定的神情,叹了叹气:“天色已经不早了,你别把月见带得太远。她不喜欢走夜路的。” 李君同松开紧牵着林月见的手,埋下头来温柔的笑了一笑,小声问她:“我这般作为,你愿不愿意?” 林月见点了点头,逢着李君同略显忧伤的脸庞,张张唇正欲说些什么,不防李君同抬手将钱袋给了她:“一会儿若是怕黑,想要我来接你,就差人来送个信儿。”半晌,又压低了声音,抵在她耳畔道:“我回去做几道你爱吃的菜。我……等你回来……” 林月见脸斜斜一侧,擦过李君同的脸庞:“不用等太晚。” 李君同其实并没有信心,按他的果敢性子,本是不愿林月见与苏以归有分毫联系的。然而他总觉得两年时光流转,便是不能让他二人如隔天堑,好歹也该有一条波浪宽宽的大河横亘其间。 目送着林月见跟在苏以归身后走远,李君同抬头望了眼州刺史府,又望了眼慢吞吞爬上天幕的月亮,终于蹑手蹑脚的跟在了二人身后。 不是他不信她,只是在乎一个人超过了自己,难免患得患失。 苏以归将林月见带进了一家酒馆儿,因着林月见深居简出,苏以归多年漂泊,柏城并无几人认得二人身份。他二人也就不十分介意,挑了个临窗又靠墙角的位置坐下。 李君同跑去隔壁裁缝店换了身简朴农家衣裳,又换了发式,放下鬓边的两撂头发遮住大半张脸,弓着背走进了酒馆,挑了苏以归邻座的桌子坐下。 两个桌子之间摆了面实木雕花屏风,自屏风上顶端的镂花木格望过去,苏以归和林月见的脸被细小木格割得零碎。李君同回过头,向一旁立着的小二要了一壶花雕。 他并不觉得自己的作为是错的,可细细想想,他也不觉得自己是对的。这就好比上学时代打小抄的行为,抄吧,得了高分不欢喜;不抄吧,得了低分很失落。 细碎的缝隙之间,苏以归缓缓抬了头,将手中包放在桌子的一角:“这两年,你过得还好吧?” 林月见莞尔一笑:“没什么不如意的。” “噢!”苏以归叹了一叹,伸手拿过一旁的酒盏,倾了满满一杯,推到林月见面前。见林月见将酒盏握在手中,苏以归低下头,连喝了三杯酒。他点的酒是柏城特产的桃花酿,入口唇齿流香,甘甜清冽。只是这店里的桃花酿明显不是老窖里埋了十年八年的,一口喝下去,便撩得血气上涌,双颊酡红。 小二将菜端上来,水晶肴肉加鱼香茄子并一碟酸豇豆,是林月见从前极爱的吃食。而林月见的杯中的酒摇摇晃晃,却始终未能入喉。 苏以归手中的酒壶忽然往前一倾,宽大袖袍悠悠垂在身前,脑袋顺势前倚,他的声音带着经年的疲倦:“月见,如果回到两年前,师傅带你流浪天涯,你可会愿意?” 林月见终于轻轻抿了一口杯中清酒,桃花眼里笑意如杯中酒水一般清浅:“这样的话,师傅如何不再两年前说?那时候的我信你至深,有怎会悖逆分毫?” “月见。”似是对这答案满意至极,苏以归微微笑起,坐直了身子为林月见夹了一片肴肉:“月见,”他脸上的笑意更深,打开了包袱,从里面拿出一个雕花镂叶的木盒递到林月见跟前,眼神定定看着林月见,分明是在示意她打开它 林月见略略迟疑,终究颤颤伸了手,将那盒子打开。一张面具在憧憧烛火之下泛着清冷的光,那面具做工十分考究,纯银作底,缀了好些白水晶,,左上方镶了一朵红玉髓雕成的桃花。素净中横生一点妖佻,很是耐看。 林月见将面具拿在手里,轻轻比在眼前,声音温软得像是未出嫁前那些云朵一般的静好岁月:“这一朵桃花可真好看,只是师傅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一张面具?隔着一张面具看人,岂不是看不清也猜不透么?” 李君同的卷头不由自主握紧了些,目光在看向苏以归,竟有几分愠怒。 苏以归在桌子的另一端喝着酒,许是酒喝得多了,气血上涌,他忽然抬起头,森手将林月见手中的面具夺下,语气也渐渐急切:“张玉婉喜欢梅花的事情,连我都不曾知道,你有事如何知道的?月见,你为何要故意误会我的意思?!望林望林,我姓苏,你姓林,我不信你不知道这个名字的含义。” “那师傅是要我怎么办?君同就站在那里,你难道还想要我应和着你的意思去组织言语?”林月见的回答却分外强硬,使得苏以归一时语塞。 李君同的花雕也已经上了桌,他握起一只酒杯,却久久没往里面镇斟一滴酒。只小心的藏在实木屏风后面,紧紧看着苏以归和林月见的所有动作。 婚后她与林月见的相处在他的小心翼翼之下算是十分融洽,可是他并不敢确定林月见是否将自己放在了心上。就像是这两年,林月见脸上虽然一直挂着恬淡的笑,可是他并不能从那笑容里面判定出她过得很快活。 他想,不论今日苏以归说了什么话做了什么事,他都一定会把林月见带了州刺史府,可若是林月见回到州刺史府后经过冷静思考,仍旧坚持要随苏以归而去,那他便不再阻拦。 苏以归唇角微动,使得下巴还不算长的胡须轻轻颤动:“月见,师傅这两年过得一点儿都不快活。且不说族里事事都要我亲力亲为,朝堂上党派倾轧尔虞我诈,光是猜测圣上那一份阴晴不定的心思,便叫我疲惫不堪。” “至于张玉婉……”苏以归顿了顿语气:“同她成亲,本也只是权宜之计。张那时侍郎正获圣宠,谁与他亲近谁便能平步青云。可是月见……”他看着她,第一次露出了迷惘的神色:“月儿,师傅过得不开心。” “你最爱桃花,可是花开再好也不过一季。”他指着手边的面具:“可是我将它好好地雕在这面具上,红玉不碎,桃花不败。月见,你可愿现在跟我再一次的浪迹天涯?” 44 老态初现 李君同看着林月见飘忽不定的神色,忽然觉得有些害怕,像是许多年前府里添了小弟弟,自己想亲近,又担心那小弟弟活不过几日。ww.vm) 林月见将杯中桃花酿尽数饮下,朱唇微启,声调凉得惊人:“师傅从来不曾说过这般轻佻的话,月见听着,倒也觉得师傅勇气可嘉。可是师傅,如今已不是两年前了。就好比我从前很喜欢吃这一道水晶肴肉,现在却觉得它不如文山豆腐美味。” “月见……”他还欲说些什么,话语却被林月见冷冷打断:“师傅,你缺席的这两年时光,已经让月见同以前不一样了。” 她就这样起身离去,转身片刻又停下步子,取下腰间镂了桃花的黑玉环放在桌面上,嘴角笑意半真半假:“师傅对月见算是恩重如山,若是有朝一日师傅遇上麻烦需要月见还报这份恩情,便差人将这黑玉环送上李府吧。” 李君同在实木雕花屏风后笑得眉眼温软。 夜空亮起繁星,落在城边潺潺的溪流之中,像是凭空开出的芙蓉花盏。李君同不远不近地跟在林月见身后,一声土气的衣裳再加上故意佝偻的身子,活像传奇里那些专为恶霸跟踪美人的小喽啰。 林月见回过头,在夜里笑得活泼:“你的步子怎么这么慢?” 李君同晃了晃,慢慢从阴影里出来,站直了身子走到林月见身边,痞痞的笑掩住发红的耳根:“这么快就被娘子发现了么?”又将自己先前换下的衣裳披在林月见肩上:“你可怪我?” 林月见摇头:“你都能这么大度地让我与他私下相见,我又怎能怪你偷听那三两句谈话。” “又快到清秋节了。”林月见忽然转了话题:“清秋节的时候,我们去归元寺还愿吧?” “还愿?”李君同皱起眉头:“我们何时在归元寺许过愿?” “是我自己去的。(..info好看的小说)”林月见面上亮起一丝羞色:“上月母亲唤我去归元寺求子,那时你在澧县看查民情,我便没有知会你。” “我同你一起去。”李君同暖暖回答。 然而清秋节的时候,李君同并没能陪林月见上归元寺还愿。那一夜软语温存后不过三日,苏以归离开柏城,连绵秋雨飘零如丝。 若这雨只是应应苏以归的离情也就罢了。偏偏它一下不止,使得以柏城为中心的整个柏州在雨丝的看顾之下变成泥泞沼地。 原本盼望得一年好收成的柏州农民怨声载道,这埋怨堆积日久,慢慢就演化出了国君不仁使得天降奇灾之类的昏话。李君同身为一州刺史,自然要担负起一方的安宁。 李君同一连近两个月奔波于柏州的大小集镇山村,指挥减灾措施的同时还得注意稳住民心。躺着一个人自然是不够用的,于是夜下批阅公文上传下达也就成了常事儿。眼底日益浓重的黑眼圈儿使得李君同怎么看都是一副精神不济的模样,原本俊秀的脸庞也迅速瘦削下去,凸显出高高的鹳骨。 清秋节那一日,他已经二十余日不曾与林月见相见。澧县也有一座小小的归元寺,他抽着午休的时间换了便服赶去寺中对着高高厅堂中央的巨大镀金佛像一跪二拜三叩首,仿佛这样,他便与林月见同在。 临出门时,寺里的小沙弥将他拦下:“施主,寺中的东西都是开了光的,受佛祖庇佑,您要不要带些回家去?” 李君同本能的摇头,又看见小沙弥饥渴的眼神,于是扯出一个生硬的笑:“都有些什么?” 小沙弥见他进一步问了话,立即跑去搬了个小箩筐过来。箩筐里各种杂碎物品堆得凌乱,李君同随手翻了翻,翻出一条颜色还算鲜艳的同心结。且那结上,还恰恰有个“见”字。 于是他用三个铜缁换了那同心结。 楚国一直流传着这样的传说:五百年前反了大庆建立天元国的藩王参日最爱为他那夫人绾发。而到参日揭竿而起的时候,他将王妃锁在冀东行宫之中,留下一个血红血红的同心结。寓意他要夺了天下,才肯归来见她。 李君同对着些野史段子向来是将信将疑,只是大众当中善良人居多,大家都爱把故事往美好的方面想。一来二去,当年的事实没人追究,倒是那一段烽火岁月中参日对方静秋的缱绻深情成了数百脸来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楚国还有个奇怪的传言,便是国君代代不长命。而参日在清楚知道这样的谗言的存在之时,仍旧不顾一切地想要爬上君王宝座,绝不该是一个方静秋可以决定的。 就好比遍布楚国大小集镇的归元寺,一定不只是因为寺内高僧云集能将佛法讲的通透无比。 李君同面上的憔悴之意一日胜过一日,就连他自己在洗漱是看见水中倒映着的憔悴面孔,都不太敢确定的说那人就是他自己。 好在一路追随的小属官数月如一日的精心调理。一月之后,柏州最艰难的时刻终于过去,李君同收拾大小零碎回家。路上遇见浑身上下挂满各种各样吉祥物的小道,那小道士原本只是匆走过李君同的身边,走了两步,又退回去:“施主请留步!” 李君同袖中红线猛地跳动起来,那小道士仰起头问他:“施主值不值得藩王参日的传说?” 他点了点头,有些不明所以:“藩王留下的传说有许多,不知道小师傅说的是哪一桩?” 小道士诡秘一笑,从自己身上拿出一个坠了“月”字玉珠的同心结:“传说参日急急起兵,乃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时日无多。” 李君同猛地抬头,还没能问出什么话来。那小道士已经没了踪影:“天命这个东西可违抗不得,施主切记莫要大悲大喜,像参日一样把自己逼到悬崖边上,只能毫无章法地赌一把。施主,万世皆空,该放手时不能再强求。” 李君同忙忙掏出同心结,红色丝线之下坠着的玉珠变作了两颗。该放手时莫强求,那小道士说的话叫李君同觉得十分晦涩,正百思不得其解,脑袋忽然沉沉钝钝,一个趔趄便栽在了路边上。 何为虚妄,何为歉疚,何为放手,何为强求? 再次清醒过来的李君同并未被送回柏城,记得他恩情的几名老百姓将他带回了自己的家中。也就是说,直到现在,李君同还没有回过柏城。 大大小小的归元寺因着灾荒,并不能像从前一样拿出了足够的银钱去养活一干光吃饭不做事的小沙弥。于是柏州数座归元寺钟鼓长鸣,将寺中过多的弟子送出门外做游放僧。 归元寺暮鼓晨钟,在天色将将泛白之时开始长鸣,钟声低沉醇厚,从山上传到山脚,又扩及全城,使得一座城都在袅袅佛音之中兀自庄严。 李君同便是在这佛音之中把一切的前因后果理了个清楚。 铜镜摆在面前,他再也不能对这镜子里满面倦容略显苍老之态的人挤眉弄眼。甚至,便是他回到了柏城,还要装出一副冷面郎君的模样,从此与林月见天各一方。 一切不过因为他的苍老并非来自这数月的操劳,而是因为他的身体正以一种诡异的速度生长,迅速长大,又迅速老去,就像旧时神话传说里那些奇怪的幻术上了身一般。 他还有三年的时间。三年后,他的皮囊便会老去,从此再也撑不下任何灵魂。 他思来想去,在身子养得差不多完好的时候托人联系了一直在柏城附近晃悠的母亲。他看见她的第一句话,说的急切而肯定。他说:“母亲,我想要有一个孩儿,我想要同别的女子成亲。” 李母自然是万分诧异,一时明白不了半年前信誓旦旦说要与林月见相伴一生的儿子为何会突然改了主意。尽管,这主意让她觉得挺高兴。 事情变慢慢筹备了起来。从始至终,李君同都是在李母另买的别院里面居住,待到嘹亮而喜庆的唢呐身渐渐在柏城东北角想起,近冬的太阳暖暖的,刚好落在林月见描得精致华美的花了妆的面颊上。 她又一次穿戴得整齐漂亮,细致的妆容大红的衣裙,分明是美极,桃花眼却微微上挑,脸上挂的笑更是虚虚实实,一般轻浮一半真心:“原来李公子也会有这一天,终究是我看花了眼,还以为李公子会是个与众不同的人。” 李君同抿着唇,冬日的暖阳落在眼角,成就一派妖佻风骚:“终究我需要一个孩子来继承李家的香火,你做不到,我自然要让别人帮忙。” “是么?”林月见笑中更掺一半真假:“那从前怎么没听你说过?我虽然一贯不喜欢小孩的闹腾,但也曾经告诉过你。为了你,我愿意养一个闹腾的小孩。” “月见。”李君同无奈叹气:“你还不明白么?”他原本想问她,为何她看不见他月见苍老的容颜,为何她看不见他眼底的一片阴霾。可是开口,他也只能淡淡说一句:你还不明白吗? 46 离开柏城 李君同一封家书万般辗转,落在远在西疆的李父手中。.info[]信里的意思,是说他在柏城任职已久有些厌倦,想让自己的官位晋上一晋。 柏城纵然繁华万端,可一州刺史,再怎么也比不过皇城脚下天子近旁的京官。 李君同是想要坐实了自己见异思迁的名声,不给林月见留下一丁点儿的念想。他新娶的夫人端进一盏茶水,柔柔沏了柔柔奉上,面上的笑容更是浅淡自然:“果然手头上有些实权好些。你不过写去一封信,便可以顺顺当当地去皇城做富贵官人。” 李君同接过茶盏,轻轻抿了一口:“你又不是不知道原因,何苦巴巴地跑来挖苦我?” “这便是挖苦?”身段袅娜的女子斜下身来。坐在李君同对面的椅子上:“我只是觉得有些不忍心罢了。当初你找上我同你成亲,不就是因为你知道我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往么?如今我与他隔着翻也翻不过的生死恩仇,已然无力转圜。如今见你这样努力地为一个女子讨得周全,自然就容易动容些。” 见李君同捧着茶杯一动不动,素衣女子静静笑开:“也罢,你就自己一个人琢磨琢磨吧。我权作一回香山居士,送你一句‘好去莫回头’。” 李君同却只起了身,钻进书房里拿出早些年柏城的地方粮产单子翻来覆去的看。 好去莫回头,耳边却久久萦绕着这么一句凉凉话语。 李君同新娶的这一位夫人原本有一位青梅竹马的恋人,那恋人多年间纵剑江湖,活的潇洒而恣意。只是行走江湖难免与人结仇,就在二人婚期临近之时,这竹马的仇家找上门来,灭了他家十数口人。 竹马经此一劫心性大改,誓要找出仇家报仇雪恨,全不顾他的未婚妻子还在府内满心欢喜地备着嫁妆等他去娶她。(..info)之后便是种种过错种种错过,二人相爱相悖,终于以竹马死在仇家手里为结局。 那姑娘不愿嫁与他人,可生在有头有脸的人家,她又不能拗了父母心意。因此,当李君同找上门来说愿与她结上夫妻的名分而不求其他之时,她欣然答应。 对于两个彼此都心有所属的人来说,这样的交易,能叫双方都称心如意求仁得仁。 立春之后,每落一场雨,天便会暖上一分。李君同推开书桌边上的窗户,抬眼望了望压在天边的乌云,叫住正在打扫院子的小婢:“你去告诉管家将夫人的行李收拾好了,一并放在马车上。” 那小婢支着扫帚,脸上表情很是犹疑:“夫人从来不不许我们这些下人碰她的东西,老爷你看,是不是叫夫人的……” 李君同不耐烦的扬了扬手中的书,神色郁郁:“算了,我亲自去收。” 小婢握扫帚的手松了松,直到看见李君同瘦削的身影向着西厢房走去,方才如梦初醒:“老爷说的夫人,竟还是原先那一位么?” 雨横风狂三月暮,门掩黄昏,无计留春住。 三月十八是个好日子,宜嫁娶、搬迁、破土。李君同便择了这么个好日子入京去。消息是早早就放出去了的,他在柏城为官多年,政绩不好不坏,难得的是没有出过什么大的岔子叫百姓难过。 仅这一点,便给了柏城百姓一个尊重他感激他的理由。 三月十八,天色阴阴。便是想来新鲜亮丽的柏城,在这样的天色之下,也显得有几分颓败。 李君同先是坐在马车里头,待走到东门,被几位前来践行的人拦了路。为首的人身着素绸衣,手中油纸伞伞面上绘了水墨芦苇,面如冠玉,只是沉着眉,哀怨的神情与这天色有得一配。(..info无弹窗广告) 而我晃了晃脑袋,怎么都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人,会是沈季――沈凌的父亲。 随侍的小厮绾起车帘,李君同抬眼一看,脸上立时挂起笑,忙从车子里钻出来:“沈兄的基业本就在皇城,不在皇城里给我备下接风宴,反倒送什么行?” 沈季沉着的眉头缓了缓,侧身示意一旁端着酒的侍从上前。那侍从埋着头,托着酒案走到李君同的身前。 沈季将两只被子斟满,自己断了一杯在手中,酒杯与李君同碰杯。李君同端起另一只酒杯,还不待美酒入喉,便怔在了原地。 酒杯底下压着小得不能再小一张纸条,纸上的簪花小楷他再熟悉不过:归元寺。 而他只装作什么都没有看见,直直望着深深埋着脑袋的侍从,轻轻抬了抬手,衣袖从酒案上方拂过,那写了漂亮簪花小楷的纸条便被这一阵带起的风带到了地上。 “我只给你这一个机会的。”颤颤的声音在耳畔响起,李君同低垂的眸子看向沈季身侧的侍从,那侍从虽是男儿打扮,可眉目间的柔和婉丽能叫人一眼断定出她的女儿身份。 “月见?”李君同迟迟疑唤道,只一瞬间却又恢复正经神色:“这里人这么多,你还是不要生事的好?” “我生事?”林月见不怒反笑,将簪发的木冠取下,如瀑黑发悠悠散开,直至腰侧:“我总是觉得不能轻易就放弃了你,你曾经那样努力的为我哭为我笑。你曾经那样真心的待我,四五月前我们还是言笑晏晏,我不信人的真心会消失得这么快。” “君同,告诉我真相,我能理解。即便是与其他女子共有一个你我也不介意,只是不要抛下我一人。”话到最后越发小了下去,林月见的手紧紧端着酒案,力气之大,使得指节都泛白。 沈季适时的取走了林月见手中的酒案,李君同看了沈季一眼,又看了眼一旁明显起了八卦心思的一干民众,终是摇了摇头:“人说好马不吃回头草,我连休书都已经给了你。若是现在再将你带去皇城,岂不白白让人笑话?更何况,”李君同转头望向几步之外的马车:“我的妻子善妒。” “妻子……”林月见不由向后退了几步,口中喃喃:“你从前说除了我……” “那是从前。”李君同生生打断林月见的话。 恍惚间,是林月见的低声喃喃:“我究竟,做错了什么?” “你什么都没做错。”李君同瘦削的脸庞上浮出一丝笑,难看非常:“林月见,其实我只是厌倦你了。你没办法让我做父亲,你没有什么好的家世背景。你能给我的不过是一具身子一颗心,可是你的这具身子这颗心,我已经不想要了。” 人群之中发出一阵哄闹,林月见脸色煞白,直到李君同跨上马背驰出东门,仍旧没能缓过神来。 李君同不住加鞭,坐下白马双蹄翻飞,耳边风吹猎猎。他忽然抑制不住哭出声来。他知道他已经实现了多年的愿望,他喜欢的女子为了留住他,不惜摒弃多年的骄傲,而他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如果生死不用丈量,如果情爱无须掩藏,他和她,是不是可以快乐一点? 快乐过后呢?要他一个人面对寂寂长夜,还是要让她看着他的灵位度过一生? 上天,怎可残忍如斯! 李君同抹了抹眼角的泪水,再回头时,柏城在地平线上,已成了小小的一点。 这座城从此再不属于他,就像她,注定不该属于他。 李君同没有料到自己会折回柏城。正午时候阴阴天色终于变得更加深沉,酝酿了许久的雨哗啦啦的落,转瞬间便侵袭了整个天地。 一行人找了家临近的小客栈住下,雨滴连成线儿从房檐边上滑落,汇成道道雨幕。 李君同什么话也不与人说,对着雨幕出神良久。 “君同。”身后有人唤他。 他回过头,眼前的女子笑意浅淡身线袅娜,却没有那双桃花眼里浓烈的爱恨。是了,他爱上的女子爱憎分明,一双桃花眼举世无双的美妙。 李君同狂奔起来,跑到马棚里随意牵了一匹骏马,长鞭挥舞,骏马载着瓦蓝衣衫的男子在雨雾中渐行渐远。 他忽然就不想放弃了。 回到柏城时天已经完全暗了下来,只有晚睡的人家还亮着灯,能勉强为李君同照个路。其间还遇上被哒哒马蹄声招来的衙役。 团团衙役将李君同围住,为首的高举了灯笼,待看清浑身上下都被雨淋了个透的人是前一任州刺史,惊了一惊:“李大人?” 李君同从马背上翻下身来,无力的摆了摆手:“帮忙换匹马来。” “大人深夜还要骑马去哪儿?”开口的官差常年负责刺史府一带的治安巡逻,与李君同也算是有过数面之缘:“莫不是,要回来接林夫人?” 李君同摇了摇头,灯笼的光实在微弱,打在他脸上,越发衬得面无血色:“有东西落在府上没带走罢了。” “哦!”官差长长叹了一声,扭头吩咐了几名小兵去牵马,自己则将伞打到了李君同头上:“只怕大人还是免不了要见一见旧人了。打你走后,林夫……林姑娘便在刺史府前跪着,现在还不曾离开呢!” “什么?!”李君同眉头紧皱,握紧手中雨伞跌跌撞撞跑进雨雾之中。 刺史府前一对石狮仍旧精神,李君同远远便看见了那对石狮,以及,跪在石狮的娇弱身影。 那是,他的爱人,他爱的人。 47 雨夜淋淋 他想将她拥在怀里,从此再不放开。 许是李君同的脚步声在寂寥雨夜里出奇的响亮,林月见缓缓偏头过来。只是在林月见将目光投向后方之时,李君同已被人拉到了小巷的转角处。 “你做什么?!”李君同忿忿然擦了擦脸上的雨水,将雨伞往怀里收了收。雨夜无星无月,他看不清来人面容:“府衙边上也敢造次,你胆子还真不小!” 那人却将伞向李君同那边偏了偏,抬起脸来,压低声音道:“是我,苏以归。” “你已经来了。”李君同松了紧握着雨伞的手,伞尖向下,缓缓滴着水:“你早就到了这儿,却看着她这样作践自己?!” 苏以归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我们换个地方谈谈。” “换地方?”李君同定定看着苏以归在夜色里模糊不明的脸,忽然低声笑了起来:“你的意思是,我们去一方屋檐底下把酒言欢,任由月见在雨中淋着?” “不然呢?”苏以归将身子凑近了些:“由着你给她送上伞然后她守着你的灵位过一辈子?或者,我从这门前将她强行带走然后她恨我一辈子?” 李君同眼中映着雨幕苍苍,正中是苏以归一本正经的脸庞。他轻挪脚步,走到小巷边上探出半个头,恰好看见林月见孱弱的身影在雨中自顾冷清:“有些时候我真挺讨厌你的。” “我也一样。”苏以归回答:“若是她在这里跪上一整夜而你不出现,再怎么着也该死心了。你若是真为她好,便别让她对你念念不忘。” 李君同唇边笑容凄凉:“然后你再去带走她,又一次成为她的救赎?以归,你看这些事,就像注定一样。若是注定,又为什么要横生那么多枝节。假若她命定的人是你,当初你又如何战战兢兢小心谨慎,将她推到我身边?” 苏以归嘴边三四寸长的胡须被风吹得散乱,他动了动唇,却什么话也没能说出来。 “算了,只要你以后不要重蹈当初的覆辙……也别重蹈我的覆辙。”李君同愣愣倚在墙边,抬头望向黑漆漆的夜空,豆大的雨点打在脸上,刺刺的疼:“又不是夏天,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雨?” 苏以归却也松开手中的伞,雨水很快浸透了他的衣衫。他同样仰起头,夜空黑得像墨一样:“还记得当时你用举荐我入京作为娶月见的筹码,我当时答应了,因为我没得选。就像现在,你也没得选。苏家在这几年间已经慢慢振兴了,用不着我继续步步为营小心谨慎。” “我负了她一次,不会负她第二次。”苏以归低下头来,看着李君同瘦弱的身子:“倒是你……你这病来得奇怪,真的没法子治么?” 见李君同不说话,苏以归捡起一旁的伞:“总之,你若是去了,我会挑一个合适的时机将真相说给她听。到时候,我会带她去看你。” “多久以后?”李君同问。 “十年,二十年,确定她不会为你难过的时候。”苏以归静静地答。 李君同偏过头去,径直走向小巷中间。雨大,天黑,这巷子里没有灯,想来就算林月见回过头来,也看不见什么。 “你打算就这样淋一夜?”苏以归擎着伞问。 “我想再陪一陪她。”李君同声色喑哑,又提醒道:“你可不能像我这样发狂,一会儿你还得抱她回去,不能淋坏了。” 一夜风雨大作,淋淋漓漓淅淅沥沥,将柏城灰蒙蒙的天地冲洗得干干净净,却又带来隔夜的春寒。 李君同是在天亮之前便躲进了角落里,那个角落恰好能看见州刺史府前的一切,却是其他人难以寻找得到的。 清晨有昨夜的官差牵着马从州刺史府门前经过,看见仍在跪着的林月见,惊了一惊,四方打量了一番,又默然离去。.info[] 雨已经歇了,苏以归早先回去换了身干净衣裳,抱了前长袍回来。他绕过小巷,走到刺史府的石狮边上。 “师傅。”却是林月见呆滞的眼率先灵动起来,她转了转眼珠,许是太过虚弱,说话明显底气不足:“师傅,这就是你为月见择的良人。” 李君同缩在角落里一派落寞。他看见苏以归慢慢靠近林月见,慢慢地抱起她,朝着与他完全相反的方向走去。而他只能从角落里站出来看着两个人的身影,渐行渐远。 有句诗怎么说来着?离恨恰如春草,渐行渐远还生。 自此以后,李君同再未见过林月见。相传他入京的第二年犯了大错触怒龙颜,被贬至西南小城泗洪。拔高踩低是人之常情,自此无人在意这位曾经风光无两的状元郎今时今日在何方。 泗洪离柏城隔着山高水远,要探一探消息也属为难。即便如此,李君同还是从自己一早便安排到苏府的人口中得知,林月见被张玉琬赶出了府。 他初听着消息时皱了眉:“苏以归没有阻拦?” “拦了。”那人如实回答:“可是苏夫人用孩子和官位威胁苏大人,要苏大人在这些东西与林姑娘之间选一个……” “混账!”隔着斗笠外飘着的层层黑纱,李君同原本俊俏的脸无尽沧桑:“那月见如今在何处?” “林姑娘……林姑娘好像剃了头发出家了。”传信人扭扭捏捏:“只是林姑娘在那寺中制了桃花笺作请柬,顺水流下,落在柏城不少少年公子手里。” “如此?”李君同的手紧握成拳,半晌,吩咐传信的人下去,扔开斗笠支着头冥想良久。 他仍旧觉得是自己的错,明明知道苏以归怯懦,却还是将她交到他手中。 这下可好,苏以归终是背弃了承诺,又一次辜负了她。 “月见。”李君同口中逸出轻轻浅浅的两个字。一行清泪缓缓流下,他自言自语道:“月见,你何必这样作践自己!” 他不懂林月见的所作所为是何意义,便是苦苦思考,也只觉得她可能是在报复,报复他和苏以归一而再再而三的抛弃。 其实他这样想也没什么错,只是忽略了林月见是个姑娘,而且还是个敏感的姑娘。这世上大多数敏感的姑娘一辈子什么事都不做就喜欢玩猜心游戏。你猜猜我猜猜,能猜出无数的故事事故来。 这些姑娘爱猜心,左不过是因为不敢相信别人说的是事实。而不相信的原因,不过是没有归属感。林月见亦如是。 我这样推断,乃是因为在柏城的那一夜,林月见黑衣黑发坐在我身旁:“爱不爱一个人是天命。琼落,你可不可以帮我看一看,有没有人曾将我看作天命。” 多卑微的一个问。 “君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房门被推开,他的夫人快步走进屋内,脸上笑意盈盈。 李君同支着头,并不说话。李夫人见状缓了步子,走到李君同跟前,递出一封被拆开了的信。 “这是父亲在西疆打探消息时得到的。”见李君同仍旧不说话,她脸上的笑也浅了些,拿出信里的纸展开:“这是晋国的记载,你先看看。” 李君同回过神来,接过那张纸,纸张破旧,边角泛黄,仿佛轻轻一碰就会碎成渣似的。 “广清山。”李君同的眼里泛出异样的光芒:“那个修仙盛地?” 纸上记的是百年前的旧事,说晋国曾有一个人,二十五六岁时开始迅速衰老两年后已变为花甲老人。一日,这人上山种菜,救回一个白衣飘飘满身是血的少年。 这少年康复后赠了一粒丹丸给老人。老人服回,重新变为二十五六模样,之后像平常人一般终老一生。 那个白衣飘飘的少年,自称广清弟子。 “找了一年,终于还是有结果了!”李君同攥着纸张,紧抿的唇也不知是哭是笑:“我还有机会,我还能活,我还能去找她。” 他转过头,瞳孔里难得地映出李夫人袅娜的身影:“我还能去找她!” 李夫人笑了笑,一半欢喜一半忧愁地叹:“是啊,你还能去找她。” 其后种种一如李君同那日拦住我时在小木屋中所说,他用了一年方才在大陆的另一端寻到广清仙迹。只是广清山门重重仙障,哪是寻常人可以进得的? 兜转一番尚无结果,李夫人千里加急的书信中便写上了林月见摊上人命官司判了年后问斩的消息。 于是再顾不得什么广清什么病,李君同昼夜不休赶回柏城。自然,路上捡了卿尧,也是真的。 柏城菜市口仍是人来人往,斩过人头的地方血迹都被洗得干干净净。李君同双腿一软,跪了下去。 此时他鹤发鸡皮,一如六十岁的老儿,纵是人流涌动,也无人认出面前人便是两年前风流倜傥的状元刺史李君同。 卿尧提着铜炉过来,面上桃花面具精致优雅,他伸出纤长细腻骨节分明的一只手:“我到那寺庙里转了一圈,找到了个面具。” 见李君同仍然呆愣,卿尧低下头来,压低声音在李君同耳边说道:“我这里有一个办法能让她重生,只是代价有点儿大,你看……” “什么代价?”李君同赶忙问道。 “你的命!” “我的命?”李君同重复,片刻抬起头,坚定答道:“左右我活不了几时了,这条命不要也罢。” “这么爽快?”卿尧轻巧笑道:“你不该害怕吗?我若真的会做那样的事,定然不是常人。” 48 又见故人 48 “你若能救她,便是好人。”李君同低顺眉眼,淡淡说道。 从前李君同说卿尧帮助林月见聚魂那是因为他欠李君同一具肉身的恩情,可是卿尧是何等精明的人,怎会舍下林月见这么好的一颗棋子不用?他占了李君同的肉身,还圈养了他的灵魂。 只是这些,李君同不曾告诉其他人罢了。 我将漂浮在空中的丝帕拿在手里,林月见木楞楞转过头,眼角安静地淌下一行泪。 我咬了咬唇,觉得自己将要说的话略有些残忍,却还是转过身将娇艳无比的逢生花捧在手中:“选一选吧,月见,你可以让李君同来陪你。” 她抬手拭了脸上的泪,桃花眼里映出逢生花的妖艳容颜,脸上攒出安静笑意。她取过我手中的妖艳花朵细细打量,许久,她抬头:“仙子何以笃定那人会是李君同?” “我只是提个意见,意见而已。”假意咳了两声,我瞅着林月见一脸高深莫测的表情,埋下头:“我知道你有些难以抉择。这样吧,你先回家慢慢想,想好了再去柏城找我,到时候我再帮你做法也不迟。” “原来仙子急着去柏城。”林月见吃吃笑开:“那么着急干什么,还怕没人在柏城堵着仙子么?” 我被她这话问得一时语塞,侧过身去走到窗子边上,指着窗外一望无际的辽阔草原,感叹道:“啊!大草原就是美!月见你看,天苍苍,地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林月见:“……” 我走回到林月见身边:“不管我去不去柏城,我总不能一直在这草原上陪你呀!草原上房子少,出门连个遮挡的地方都没有,他们找起来只会更方便。”我看了看她拨弄花瓣的纤纤玉指:“月见,你动作轻些,一会儿把花玩坏了可就没有作用了。” 林月见却随手将花一丢,丢到我的怀里:“仙子爱惜这花就拿去吧,左右我也不想要。.info[]” 我忙忙将逢生花接住,震惊到:“你不要?!” 她背过身,同样走到窗边眺望草原风景:“我不要。苏以归,李君同,我一个都不要。” “可是……”我久久没有反应过来,张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却又不知道到底要说些什么好。只是觉得林月见不应该放弃这机会,与人白头的机会。更何况,她方才从幻境中看到李君同的一切,分明在偷偷抹眼泪。 而眼泪这个东西,从来都是只为有情人流的。 林月见倚在窗边,姿势慵懒而优雅,桃花眼侧对着我,微微挑起亦是无限春色:“卿尧当初为我聚魂时,特特封存了我记忆中关于李君同的部分,让我几乎就忘了他。而事实上,我也并没能记得了他很多,只是知道自己生前曾有过一个夫君,且这夫君最后,负了我。” “至于苏以归……”林月见垂下头,怎么也没能说出句结构完整的句子来:“执念是上辈子的事,我没有必要因之搭上我的后半生。” 我惊诧于她的果决,却又为李君同有一点点的惋惜:“那么李君同呢?他从始至终都没有想过要抛下你。” “没有想过,但终归是做了。若是他一开始就告诉我种种难言种种隐痛,我便不会一而再再再而三的失望绝望。以至于现在想起那些连日连夜的煎熬,都还是后怕。”她侧过眸:“我要找一个勇敢的人,勇敢到可以为了我,而对其他一切都不上心的人。至于他们,也应该好好投胎好好转身。这样大家才会温柔仔细的看待生活,以及生存。” “你竟然想得这么开!”我叹了一句,将逢生花放进墟空之境中:“但愿你不会后悔。” 林月见摇摇头:“我从不后悔自己做的一切。” “那就好。”我拿过桌边沈凌的佩剑,同林月见作别。想了想,又缓了步子:“那你以后,好好保重。” “我无所谓。”林月见笑了笑:“而今身陷囹圄的,是仙子自身。”她又像是想起了什么,走上前来微微抛了抛我的刘海,眼中划过一丝了然:“我能这么看得开,多多少少是因为记得――记得那些好的不好的过往。可是……” 她欲言又止,看我的目光里掺杂着许多奇怪的东西:“如果什么都不知道,一直以为自己的一生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却不防在某一天想起许多的前世今生来,会很煎熬吧。” 我有些不解,不由自主握紧了手中的剑,浅紫剑穗轻柔飘荡,拂过我手背,使得手上微微泛痒。 林月见对上我的双眸,扯出一个敷衍的笑:“我是说如果一开始我连李君同都记不住,现在想起来,可能会更加难过。”她取过一旁的黑色斗篷盖在头上,空空的声音搁着这一层轻纱飘进我的耳朵里:“无论如何,希望你永远也用不上那朵逢生花。” 我点点头,也轻轻回了她一个笑:“但愿如此。” 林月见先我一步离开这草原,离开前她叮嘱我,中曲山结界大开,仙帝却将大多数人用在了调查英招以及英招破结界时所载之人的身份上。 一想到许许多多的人正用尽了法子只为把我揪出来,我便有些头痛。一想到头痛的起源在于仙帝他老人家的穷追不舍,我就更有些纠结。 孟泽不愿放开我也就算了,可是仙帝有必要将我这么个向来游手好闲一事无成的二品仙君看在眼里吗?更何况,就连这个二品,也掺了数不清的水分。 转瞬之间天已渐渐蒙了黑,我下楼退房,却不防遇见了位故人。 故人今儿个穿着银灰色的长衫,三千青丝被墨玉冠高高绾起,邪美脸庞上勾起玩味笑容,手里捧着只青铜酒盏,分明不是这草原客栈里的东西。他坐在小屋正中的桌子前,端着酒盏的手微微向前一点,好似与我打招呼一般:“姐姐好生绝情,久别重逢之后都不晓得多来看弟弟几眼。” 我眼角几番抽搐,走到他跟前揉了揉他的墨色长发,又在逢上他不满目光的霎那止了动作,撇撇嘴道:“楼谷,好久不见。” “你也知道好久不见。”楼谷将我的手拨开,幻出一个与他手中酒盏一模一样的青铜酒盏来。他将酒盏递给我:“琼落你惯爱惹祸。” “有么?从前是谁一惹了祸就躲着要我收拾烂摊子来着?”我环视了一圈这屋子里的人,拿起一旁的酒壶给自己斟了满杯:“随随便便就用仙术,吓到这些凡人了怎么办?” 楼谷拢了拢被我拨乱的发丝,狭长美眸里浮出暖暖笑意:“我还以为结界这么久都不来找我,是把我忘了。” “你是我的弟弟,我怎么会把你忘了?”端起酒盏将杯中醇酒一饮而尽,草原上的烧酒烈得霸道,烧得喉咙一片火辣辣的疼。 我瞒过孟泽的事情不多,其中一件便是我曾经与前幽冥司司主的儿子楼谷结义金兰。 楼谷生就仙人血统,是以我遇见他时他虽已五百岁,看起来却只是个十二三岁的小屁孩儿。 那个十三岁的小屁孩儿在天上迷了路,误打误撞进了孟泽的玉华殿,于是遇见了正在玉华殿里搜罗绝版古籍的我并与我相谈甚欢,以至于我提醒他最讨厌有生人擅入寝殿的孟泽快要回来时,那小人儿撅撅嘴:“姐姐可会忘了楼谷?” 我很认真的思考了一阵,萍水相逢撞上浩渺时光大多都死得很惨,因而我坚定地点头:“可能性极大。” 楼谷一听,水汪汪的大眼睛变得更加水汪汪:“真的?” “真的。” 楼谷突然哇哇大哭起来,任我怎么哄都哄不好。我实在没有了耐心,威胁道:“你再哭我就把你扔到孟泽身边去!” 很显然孟泽的威慑力极小,因为楼谷见了我佯怒的样子,反而哭得更大声。 我被他哭得没了主意,又想着孟泽就快要回来,于是连拖带拽将楼谷搬进了未央宫。 我看着他,很是嫌弃的扔了一罐子苏橘饼给他:“你都这么大了还这么喜欢哭,一看就是被宠坏了。” 他打开那罐苏橘饼,拈了一块儿扔进嘴里:“没办法,谁叫幽冥司人丁不旺,父君只有我这么一个儿子,自然要好好疼爱。” 一个少年嘴里说出这样的话,令我觉得十分惊奇。尤其,那个少年之前还表现得没心没肺怎么看都不像是个能把事情看得清楚分明的人。 不待我的惊奇在升上一分,楼谷皱了皱眉,将那一罐子苏橘饼扔回到我怀里:“呸呸呸,这东西好难吃!” 我看着他满脸的嫌弃模样,低头拈了一块扔进嘴里:“很难吃吗?怎么我不觉得?” 楼谷抬起袖子擦了擦脸上未干的泪渍,拖了我衣袖:“那一定是因为你在九重天上受人虐待,没有吃过好东西!” 我:“……” “愣着干嘛?跟我走啊,我带你去吃好吃的。”楼谷拽了拽我的衣裳,许是看见了我的犹豫神色,他少年的脸挂起邪邪笑容:“你不敢?” “我不敢?”我笑笑:“又不是做什么坏事我有什么不敢的?” “你怕孟泽责怪你!哈哈!”他笑得更大声。而我当时也实在是年少气盛,被他这么一激,脖子一扬:“我才不怕孟泽!” 49 北泽雪原 事实证明每个人年少时都会遇上那么些个狐朋狗友,楼谷于我便是如此。大概是我给他的印象很是温良,一次与他在幽冥司吃酒时,他拽了我到三生石边拜了把子。 楼谷一贯爱热闹,多次带我避开孟泽四方玩乐,末了,还总不忘告诉那些同行的人我姓甚名谁。当时我尚未获得封诰,仙界没有几个人知道未央宫的主人是长安,但是人人都知道孟泽座下唯一的徒儿叫做长安。 而孟泽的性子一向冷清,素日里忙来忙去也就忙着六界里哪里哪里天塌了地陷了出现妖魔了要派什么什么人去处理。许许多多的小仙儿平日里想要见着孟泽一面也属难得,更遑论摊上什么交情。 可是我不一样,我素日里除了钻研那些个幻术再没有别的事情做。此番我被楼谷拉着在六界乱跑,竟让许许多多的大小神仙乐开了花,以至于我二人走到哪儿哪儿便有一大堆神仙堵着。 从前我想事情不深,自以为是自己人品爆好,现在想想,实在是因为别人想要巴结孟泽而没有门路,所以才在我身上花起了心思。 那时候楼谷正年少热血,时不时会出些诸如拔了青丘狐狸毛偷了东海龙子鳞的事情。而每当那些个受害者哭着闹着拖了自己的父母兄弟过来,楼谷总是很机智的躲在我身后。 不看僧面看佛面,没有人愿意找孟泽的麻烦。 只是好景不长,楼谷五百岁时被他老子丢到了西天极乐地学习禅法,临走前眼泪汪汪地跑上九重天与我作别,还说是等到他学成归来,一定会重新找我吃酒。 我当时也只是笑笑,答了一个“好”字。全然没有想到自己会在荒羽岛上与世隔绝地住上九千年。 楼谷碰了碰我的酒盏:“在想什么这么出神?” 我强忍住笑,老实答道:“想起了你以前做的那些傻事儿。(..info无弹窗广告)” 楼谷站起身,将我拉起:“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我脸上的笑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你不会,也是来捉我会九重天的吧。” 他笑了笑,望着店里的其他人,学着我先前的口吻:“你声音这么大,就不怕吓着旁人么?” 我并不答话,只静静看着他。良久,无奈地笑了笑:“算了,你应该不会拦着我做我想要做的事情。” 楼谷带我去了北泽极冰之地。北泽的天地皆是白茫茫一片,狂风夹杂着大雪,一年四季落个不停。 这地方环境恶劣,极少有生命能够长久生存。不过这里生长着一种名唤忆尘的奇特花朵,仙帝特特锁了几只皮糙肉厚的穷奇在这雪原里守护忆尘花。 忆尘的作用是什么来着?忆往生想前尘? 然而楼谷带我来这里,绕过了那只穷奇。换句话说,他带我来这里,并非是为了看那朵忆尘花。 我一边控着周身内力以保证自己不被这风雪冻伤,一边亦步亦趋地跟在楼谷身后。北泽莽莽雪原,走到哪里都是一个模样,且大风大雪铺天盖地来势汹汹,若非一般的神仙妖魔,根本使不出腾云驾雾的仙术来。 介于我方向感向来差得可以,一路上我都紧紧拽着楼谷的衣袖。 楼谷轻车熟路的走在我前面,像是对这地方熟悉非常。我哆嗦着开口:“你以前常来北泽么?” 他思索了片刻:“一年会来一次,算频繁么?” 我坚定不移的点了点头,又想起他走在我前面,看不见我点的这个头,于是答道:“我以前从来没来过这个地方,你自己对比着看。”见他没有回应,我又问道:“你怎么会常常来这么个破地方?” 他那被狂风吹起的三千墨发在风中张扬,有雪花落在发间,却又迅速的消失不见。他声音冷冷,已不是我熟悉的模样:“再走走吧!再走一会儿你就知道答案了。” 走着走着风渐渐小了起来,雪花也是疏疏落落的,不成规模。楼谷突然停下脚步,回头对我说:“到了。” 我看着面前的雪原,除却风雪小些之外同先前经过的地方相比没有什么不一样的。于是我静静站在一旁,等待着他下一步的动作。 “你不像从前那么莽撞了,姐姐。”楼谷微笑,忽地张开了双手,从怀里拿出了个墨色的圆环往空中抛开。他的动作奇快,以至于我没能看清楚那圆环有什么奇特之处。 圆环越变越大,升到大约三丈高的空中,忽然急急下落砸在雪原上,并自顾自的转起圈儿来。待到圆环停止转动,被它圈起的地方忽然下陷,现出一道冰雪堆砌的阶梯来。 “跟我下来。”楼谷叮嘱道。 我紧了紧衣衫,快步跟在他身后。 下去之前我以为这里会是一座地宫,但下去之后仅有一丈开来的活动范围使得我生生断了这个念头。楼谷停在面前的冰墙边上,右手握着已经变回手镯大小的圆环从左往右轻轻扫了过去。冰墙在刹那间变得透明,显出明亮的光线来。 而我借着这光亮,看到了两个人――两个安睡的人。 冰墙之中并列躺着一男一女。女子发丝银白满脸皱纹,即便是闭紧了双眼也没有遮掩住她面上的一份不安。而男子一袭黑色深衣,三千墨发散开,与那女子的白发纠缠,俊美无俦的脸上挂着清浅笑意。 我看向楼谷,他仿佛是在笑:“姐姐,我早该带你来拜见父君和母亲。” “母亲……”我愣了愣:“阿谷,你的母亲……是凡人?” 他点了点头:“是啊,我的母亲是个凡人,父君终其一生也没能让仙界接纳她。若不是幽冥司司主代代血脉相连,而父君是独子,指不定仙帝会拿出什么法子来惩治他。” 我转头看向厚厚冰层中安睡的两人:“既然如此……” “父君对母亲用情至深。母亲去后,他将母亲葬在北泽雪原,为的便是在这个地方,尸身千年万年不腐不烂。”他忽地笑了:“母亲只生下了我这么一个儿子,幽冥司只有我这么一个小孩。那时候吵着闹着要认你做姐姐,实在是因为我闲得发慌。” “阿谷……”我叫他的名字:“我一直都是你的姐姐呀。” 他微笑着点头,坐在地上:“是啊!我一直都把你当姐姐。可是我从西天极乐地学成归来之后,父君不见了,你也不见了。那时我才六百岁,还不算成年,却要担起幽冥司这么大一个担子。姐姐,那个时候,你在哪里?” 心里头一时慌乱无比,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楼谷。记忆里他一直是骄蛮的小公子,任性,贪玩,偶尔胡搅蛮缠,可是从来不会这样安静地诘问。声音卡在喉咙里,我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楼谷却在这个时候笑了一笑,换了轻松的语气:“算了。你的那些事情别人不知道,我却清楚得很。荒羽岛四季如春,可是姐姐,你一定不会过得很开心吧?” 我在他身边坐下,叹了一口气,慢慢伸手拉住他的手:“我认识你的时候,你不过我的肩那么高,可是现在我们坐在一处,我却只有你的肩那么高。” “姐姐又要避开这个话题了么?”楼谷侧过脸看我:“当年我与你结拜是知会了父君的,幽冥司名册上也添了你的名字。姐姐,在父君面前,你也不愿意说出心里话吗?” “阿谷!”我狠言道:“你今日将我找来,究竟所谓何事?!” 楼谷见了我的恼怒模样,嘴角笑意越发深了些:“姐姐从前,是倾慕过孟泽神君的吧?” 墨色圆环被他拿在手中反复摩挲,摩挲的同时还时不时敲敲冰面:“姐姐不要不承认,流破山上的两百年加上玉华殿的三百年,你若没有对孟泽起其他的心思,打死我也不信。” 我默然不语,听着楼谷在我耳边絮絮叨叨:“最开始我拖着你四处玩乐惹祸的时候,你总是胆怯说不敢,是担心孟泽会责怪吧?后来你总是由着我将你带往各处,并且做出的事情比我还要张扬,是因为你发现孟泽总是会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给你收拾烂摊子吧?你这样在意他,以至于要用顽劣的作为来引起他的关注,不是倾慕是什么?” “够了!”我打断楼谷的话:“你现在是以什么身份在跟我说话?拜把子的兄弟?幽冥司司主?还是仙界说客?!” 我解下腰间挂着的司命雕像,温润白玉线条柔和。我摊开手心,将司命雕像放在楼谷面前:“你不用去揣度过去的我是什么样子了。因为现在住在我心里的人,是送我这个司命雕像的男子。” 楼谷怔怔看着我,良久,别过眼去。墨色圆环被他放在地上的凹陷处,整个冰面发出耀眼光芒来。待光芒散尽,脚底的冰面也变得透明。 透明的冰面之下,躺了一名身着嫁衣的女子。那女子样貌清秀,纤长睫毛即便隔着厚厚冰层仍旧清晰可见。只是嫁衣上面有好几处破损,破损处有血污将嫁衣的颜色染得深沉。 50 沈府行迹 楼谷低下头,隔着冰面触摸女子苍白的双颊,他的声音微带颤抖:“姐姐猜得没错,我的确是个说客。(..info无弹窗广告)只不过我这个说客,是受自己嘱托罢了。” 我重新握紧手里的司命雕像,打量着眼前的男子。这个男子名唤楼谷,不过一万来岁,邪美的脸庞依稀还是九千年前的模样。只是九千年前他与我做得做多的是爬树摘果吃霸王餐捉弄那些刻意接近孟泽的仙子,而现在他深情凝望着一名早已过世的女子,眉目间的苦痛看起来怎么都无法抚平。 “当年我总是想,父君这样英明神武的仙君怎么会在情这一个字上误了终身,更何况,还是栽在娘亲这样一个身世样貌都不很出众的凡人身上。我想不通,所以自己偷偷奔下了凡间。”楼谷的手渐渐往下,划在女子的手边:“直到遇见她。” 大概能够猜到楼谷会讲出一个什么样的故事来,我默然不语,听他将话说了下去:“我遇见她时,她在山涧中洗头,长长的头发飘散开来,在水中如藻荇交横。我莫名其妙就想要得到她――即便父君和母亲这么一对不算美好的例子摆在眼前。” 我看了看那女子紧闭的双眼:“后来呢?” “后来?”楼谷冷笑一声:“没有后来了。” “真的?”我起身走到楼谷面前,紧紧盯着他的双眼,心中咒语飞速掠过,我在他的眼里看到红烛闪耀,看到天兵围截,看到他带着他的新娘在风雪里亡命,看到满天箭雨刺进他二人的胸口。 悲凉的感觉弥漫到四肢百骸,我忽然觉得很无力。楼谷将墨色圆环捡起,冰层渐渐蒙上白霜,红衣女子的容颜像是被千层细纱遮了去,变得模糊不清:“昏迷前我将身上的仙力渡到了她的身上,却也只能保住她肉身不腐。我身上的伤养了一百天,一百天后,我抱着她前往九重天讨要说法。你猜怎么着?” “仙帝说,他已经将误伤她的天兵剔了仙骨扔下凡间了。”楼谷转过头来看我:“姐姐你说,若是没有仙帝那老头儿的暗示,哪一个神仙敢夺去凡人性命自毁前程?更何况,她的魂魄直接被打散了,就连我去绝路岛找来逢生花也不起作用。” 他又慢慢转头看那被冰雪模糊了容颜的红衣女子:“我听说,那沈凌,也是一个凡人。” 我拽紧手里的司命雕像,紧紧抿着唇。楼谷伸手拉住我的衣袖,他的目光里满是忧伤:“我只剩你这么一个亲人,你也要走上这一条不归路么?” 我默然不语,闭上眼,想起在离城街道上与沈凌的初见,那么平凡的初见。他只是拱了拱手,一袭白衣卓然不群:“这位姑娘,莫不是你提到的长安?” 他的温暖他的浅笑他永远飘然俊逸的紫衣姿态和弯弯眉眼一时在脑海里鲜活起来,仿佛还是在永乐镇小小的嘈杂的客栈,他看我良久,忽然一声叹息:“你究竟,在怕些什么?” 我能怕些什么?我会怕些什么?不过是这仙凡两端重重阻隔罢了。和沈凌在一起,除了我,没有任何人高兴;除了阿樱,没有任何人支持。 一转眼又看见冰层里面黑衣墨发的俊美男子与白衣白发的老年女子,楼谷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姐姐,如果你回头,我愿意帮你。” “回头么?”我摊开手掌,司命雕像在这寒冰之中透着无尽暖意:“那日带着英招冲破中曲山结界的是我,你以为,我还回得了头么?” “既然已经回不了头了,不如孤注一掷。如果运气好,说不定还能有个圆满结果呢!”我偏过头去,对上楼谷一如冰雪般澄明的双眸:“我的好弟弟,你就祝姐姐好运吧。” 北泽向来不辩昼夜,我与楼谷前后进出再加上在冰原里的滞留,前前后后花了四天。 走出北泽雪原,天朗地远,楼谷一脸落寞:“我估计幽冥司过不久会变得很忙。” 我打着哈哈:“是吗?那你可辛苦了。” 他褪下手上的墨色圆环,递到我手里:“如果陷入险境无处可去,就将它砸碎了,我会来帮你。” 我接过圆环仔细打量,皱皱眉头:“看样子像是墨玉做的吧?这么贵重的东西打碎了该多可惜啊!” 楼谷牵起衣袖,左手上露出另一只墨色圆环:“放心啦,真品在我手上,送你的不过是个赝品。” 我:“……” 楼谷带我走了地府的路,是以一路行去,倒也算平安无事。走到楚国地界,我匆匆拜别了楼谷,自个儿去了建业。 离开之前我将墨色圆环还到他手中,微笑着看他:“无功不受禄,从前你难过时我没有帮到你,现在更不能给你添麻烦。阿谷,好好做你的幽冥司司主,仙界那么多的漂亮女仙,你总会遇见你喜欢的那一个。” 他有一霎的失神:“姐姐不愿我帮你么?” 我摇摇头:“幽冥司只有你一个人有着正统血脉了,你不能出意外。”我顿了顿,抬眼看着他墨一样深沉的双眸:“你若真想帮我,就告诉我沈凌的真实身份。” “沈凌……幽冥司生死册上没有他。”楼谷犹疑,“这样吧,等我得了空,替你去框神殿探探消息。” 由春入夏好似一瞬的事情,建业已是春花飘零的四月。我敲开沈府大门,开门的人却是本该在内院做事的云珠。她红着双眼,开门见了我,先是一惊,而后脸上腾出滔天怒意,作势要将门给关上。 我忙忙抵住门:“云珠,我是长安啊!” “谁不知道你是长安?”她却一声讥笑,圆圆的小脸上尽是厌烦,手中的动作倒是顿了:“算了算了,你还是进来吧。” 我被她的举动糊弄得摸不着头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裳,天青色的襦裙并没有什么不合常理的地方。我问道:“府中是出了什么事吗?” 云珠的步子顿了顿,惊讶道:“你不知道?” 我眨了眨眼:“我不知道。” “公子要丢下沈家重新修仙的事情你不知道?”她重重问道,复又喃喃低语:“公子那般看重你,你怎会不知道?” 我心下了然,面上却仍旧装得迷糊:“我与你家公子也算是聚少离多,有些事情不那么清楚,也实属正常。” 云珠面上的表情缓了缓,看我的目光也不再有那么多的敌意:“姑娘原本是修仙之人,我还以为是姑娘怂恿着公子与你双修呢!” 我嘴角不自主抽搐,双修?开什么玩笑! 云珠脸上重又挂上哀伤神情:“老爷为此震怒不已,遣了府里大部分仆人将公子锁在西楼里,谁都不让见呢!公子也是,倔得很,无论怎么都不肯回头。姑娘也知道大公子糊涂三公子年幼,沈家事事离不得公子。若是公子再出点儿什么事,沈家指不定会遭人怎样算计!” “你倒是把这些事情看得很通透!”我不无赞赏地看着云珠,她圆圆的带点儿婴儿肥的脸微微泛红,却又很快的敛了去,只加快了脚下步伐。 走了不远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于是叫住云珠:“你的意思是,沈老爷现今也在这府中?” “可不是!”云珠答道:“不止老爷,大公子三公子都被叫回来了!对了,若湘小姐也在这府上。” “这样么?”我心里有了计较,大致能猜到沈季心里面的小九九。走了几步,同云珠打了个招呼,自己逛开了。 云珠仿佛很不放心,在身后唤了几声姑娘。我并不理会她,绕过一丛骨节修长的孟宗竹,躲在无人处隐了身形前进西楼。 路过北楼时,阳光底下一座小亭边绕着重重的蔷薇开得正洒脱。只是我的视线并未被这蔷薇所吸引,亭边的小石桌边,一双玉人正相互倚抱。 阳光倾泻而下,男子黑衣俊颜,时常紧绷的脸阴沉沉的眸里有难得的温柔情愫。他怀里的姑娘像是睡着了,一身粉色衣裙似蔷薇娇艳,更衬得容颜如花鲜妍。男子的手从女子的发间温柔穿过,阳光透过发丝投射在女子的睡颜上,恬静细腻,无限动人。 那是江诺和明乡。 我别过头,继续向西楼走去,却不防江诺冷冷的声音传过来:“是谁在那里?” 我心下一惊,迅速飞走,临走前回过头一看,江诺依然紧紧抱着明乡,面上的温柔神色却消失不见,冷冷的望着我所在的地方。 莫不是,他发现了我? 如此一想,更觉得荒谬非常。毕竟,他并没有一段广清修仙的经历,也没有神仙转世的背景。如此,也就自然不该勘破我的仙术。 不想匆匆赶到西楼,我更是被惊了一惊。整座楼被层层叠叠的黄色符纸所包围,楼底下还坐着好几个手持拂尘装模作样的山人。我不由笑了一笑,飞身从二楼开着的窗户钻了进去。 因着只开了一扇窗户,屋子里头光线昏暗。沈凌点了烛火,从从容容地在烛火边上翻着书,桌案边放着的一壶茶幽幽泛着浓香。我走近闻了闻,是宋种单枞的味道。 头上忽地微微一疼,我抬头,沈凌合上书:“刚回来就这么调皮?” 我不满的瘪嘴,显出身形来:“哪有调皮?”又惊喜地看着他精致无双的脸蛋:“你方才,是怎么看见我的?” 01 赠剑思君 沈凌放下手中的书卷,拨了拨我脑前的发丝,深情道:“远远地便感觉到了一分气息,那气息只你身上才会有。(..info无弹窗广告)” 我红了耳根,低头道:“什么时候你已经可以靠气息来辨别我了?若是有一天别人仿了我身上的气息来骗你,你会不会轻易地上当?” 他笑了笑,目光落在我腰间。我低下头瞅了瞅,瞅见一柄银色宝剑。我取下宝剑递给他,悲愤问道:“原来你记得的,是这宝剑的气息?” 他脸上荡出一个盈盈的笑来:“做出这么一副别扭表情,是不是醋了?” 我回敬了他一句呵呵。 他起身环住我的腰,鼻尖抵在我的额角:“长安,许久不见,甚是想念。” 我回抱住他:“现在才说好话?你竟不知我若是不高兴了会很难哄么?” “是么?”他扳正我的脸,将自己的脸凑了进来:“让我看看有多难哄。” 我被他这么一捉弄觉得有些难为情,目光向上看着屋角上雕的花,花瓣三四重,层层叠叠堆在一处,是什么花来着? 他低头在我唇上舔了一舔,不待我反应过来,又牵了我下楼。坐在楼下的山人见了我,俱是一惊。其中一个花白了头发的山人看起来颇有些道行,结结巴巴说道:“呀!贴那么多的符咒都不起作用,这位姑娘不会是妖精。” 我正朝他投过一个赞赏的目光,另一个年轻点儿的山人直勾勾望着我:“不是妖精……却了无生息的避过我们上了楼,这姑娘莫不是九天上的仙子?” 沈凌将我拉近怀中,睥睨一干山人:“去账房结钱吧,我这里不需要有人守着了。”他环着我,宠溺笑道:“如果有人想多结点儿钱的话,可以去老爷房里通报一声,就说沈凌就此别过。” “别过?”我抬眼望他:“我们去哪里?” 他却只是漾出一个风华绝代的笑来:“去了你就知道。” 在赶来皇城之前,我便猜到沈凌的路不会走得比我通畅。毕竟,纵是他作了家主接了沈家所有生意,上头却仍有沈季压着。 百善孝为先。就好比拥有滔天权势的皇帝要遵从太后皇太后的意见一样。当然,若是这皇帝运气不好,还要听太上皇的命令也不一定。 所以沈凌拉着我直接御了剑从沈府招摇而出,我还有点儿小小的激动。 只是没有想过沈凌的步子会在皇城边上停下。皇城边上,有一座小小的城镇,叫做永乐。 上一会来永乐师生时候来着?我捧着本书想,想了一会儿,只想起漫山遍野的芍药花开。 唔,不知不觉间,我已经和沈凌相识一年有余了么?我支着头坐在屋檐底下,手里的书其实是本很有内涵的《诗三百》,只是方才一想到我与沈凌这一年间所经历的种种,便有了些奇奇怪怪的心思,于是书本上的字密密麻麻,却怎么也如不了我的眼了。 好吧,这也侧面反映出,我实在不适合看这类有内涵的书。毕竟,在翻话本子的时候,我从来不曾走过神。 我站起身伸了伸懒腰,将书合上,走进屋去。沈凌正坐在书案前,岸上铺着厚厚一沓熟宣,他执笔的认真模样,甚是可人。 我放轻了步子,静悄悄地朝着一边的梨花椅挪去。谁曾想物极必反,我轻轻地往那椅子上一坐,只坐到了小半部分。梨花椅头重脚轻,随着一滑,我便堪堪坐到了地上。 沈凌的笔顿了顿,搁在砚台上。他向我走过来,我却飞快地站了起来,对着他尴尬的笑了笑:“我就是觉得太安静了,想要弄出一点儿动静来。[..info超多好看小说]嘿嘿,我吵到你了吗?” 他看我的眼神却藏着一分忍俊不禁的笑意,我脸上一热,支支吾吾道:“真的,我是神仙,摔了也不会疼,我就……咳咳……我就觉着摔着挺好玩儿的。”我的手攀上梨花椅,将它扶正了,又撑着起来,椅子腿儿却忒不争气,继续打着滑,往后退了一退。 沈凌脸上的笑意更深,上前将我拉到身旁:“长安,你说你都活了一万年,怎么还是小孩子脾气?” 我仰头看他,眸光暗了一暗,想要说些好听的话。张口却是极小声的一句:“你可不能嫌弃我。你要是嫌弃我,这世上就没有人容得下我了。” 他面色一僵,笑容堪堪定住。我正懊恼自己把话说得太小家子气,毕竟人世间的情事我也看过不少,看来看去,能够从一而终的人,始终寥寥。然则我这么想,便明白着是对我和沈凌之间的感情不信任。进而言之,是对沈凌不够信任。 正胡思乱想间,沈凌的唇凑到我耳边:“我是想说,我恰恰就喜欢你这种孩子脾气。” 这一回换我惊讶。我一贯知道他说话好听,也一贯觉得耳听爱情的人是蠢笨到家了的。可是他能够坚持不懈的说这么些略显肉麻的话来还不觉得厌烦,又实在难得。 我深深望了他一眼,柔柔笑开。笑过了,却转身跑出了屋子。 他的脚步声在身后紧紧跟着,眼角余光能扫到他潇洒紫衣。我缓了步子转身,对他笑道:“你不要跟着我。” 他好看的眉头拧了一拧,片刻,舒展过来:“我不跟着。” 他转身回了屋子里头,不等我迈出院门,他又跑回到我身边,将银色宝剑递过来:“拿着,”他的眼里盛满了一个我:“我安心些。” 我嗤嗤笑开,心里头像是开出了一片花来,又像是浸在了酒香里,芬芳而迷离。我握紧了宝剑,缓缓将剑拉出了剑鞘,一片银白的光。我看着他:“这算是你送我的礼物么?” “你说是就是。”他浅浅笑起:“出门在外,你若是不带件兵器,我还真放心不下。” 我合上剑鞘:“你的意思是,我很能打架吗?” “你本来就很能打架。”他说得一本正经:“只是以后的架,让我来打就好了。” 我挥舞着手里的宝剑,欢乐地回过头:“这把剑这么新,应该不会是什么名剑吧?”注意到沈凌眉眼间的一丝儿嗔怪,我忙忙改口:“咳咳,我的意思是,你给我铸了这么漂亮的一柄剑,取名字了没?” “思君。”他平静的声音似深潭滴水:“它叫思君。” ――?――?―――?― 许多年间曾有许多人叹过最美人间四月天,更有人叹过四月最美斜阳晚。奈何我走在这如诗如画的四月夕阳里头,却并不觉得它美得有多么动人。不过我出门的目的也不在于欣赏美景或是观赏人情,因而也没觉得有什么失落的地方。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是件挺具有戏剧意义的事情,我如此说,乃是因为我从小院子走到镇上时,遇见了一位绞着手绢儿的姑娘跟在一位健壮小伙儿身后。那姑娘的神情,当真是不胜风凉的娇羞。 然而当我从镇上回小院儿时,不仅很戏剧地与那对姑娘小伙儿重逢了,还戏剧地发现这一回换做了小伙子不胜忐忑地跟在另外姑娘身后。细细看去,那姑娘先前的娇羞完全被恼怒给取代了。 照我多年看书历练的经验,出现这种反转局面的原因往往在于小伙儿做出了一些让姑娘难过难堪难以忍受的事情。比如故事的原本是姑娘对小伙子倾心倾情而小伙子婉婉约约说明自己心有所属或是父母心中有了中意的儿媳;比如小伙子追姑娘追得紧而姑娘始终不答应以至于小伙子一个激动血气上涌做了些有悖礼法的事情。当然究竟怎么个悖法我不能在想象下去,再想下去估计自己会莫名其妙地大出血。 而事实上,我也的的确确没有那个闲心去先就那一对年轻人的缱绻心思,手上大大小小的各种物什已让我分身乏术。 好在心情愉快,还能够想起很多年前听过的那些诸如“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晚归的老牛是我同伴”之类的民歌来哼哼。 手上的东西多且杂碎,我并不太清楚自己究竟都买了些什么。只记得临出门时我只是想着沈凌束发的发带颜色有些浅了,要为他换上几根,谁曾想一家店一家店的逛下来,我竟觉得一切精致美好的东西都符合沈凌的气质。于是一个不小心,便做了一回不理智的购物狂魔。 离走良久,我觉得有点儿累。当然,原因不是我力气很小人很柔弱,它仅仅只能说明我买回的东西不仅数量多,而且块头大,不太有利于搬运。 好在沈凌一路走了过来,距小院子大约还有二三里地之时,我便看见了他被晚风托起的柔软墨发,黑发飘飘,将整张脸的线条都勾得分外柔和。 他从我的手中接过大部分东西,我手上空了,心思也就活络了起来。一活络便想起了方才那对不欢而散的情人。 我在他身后絮叨:“你知道吗?我方才这一路走来,遇到了好多人。其中有一对二十左右的……情人……恩,看样子应该是情人没错。我去的时候遇见他们,他们呢还挺高兴,言笑晏晏。可是不过片刻,我从永乐镇回来,却看见他们二人闹翻了。” 我尽可能把自己的见闻转化成笑话讲给沈凌听。沈凌听了,却只长长的“噢”了一句:“你说的那位姑娘,大抵,是方才路过我们家门口的那一个。” 02 上神归来 我挑了挑眉:“记得这么清楚?” 沈凌莞尔:“因着那姑娘方才在我们的院子前同她未婚夫吵了起来,所以印象深些。” 我搂了搂怀里的东西,将快要滑出去的红线往上顺了顺,低着声音说道:“你方才不是这么说的,”又抬起头:“家门口。” “嗯,家门口。”沈凌空出一只手来:“你不喜欢芍药吗?” “也不是不喜欢。”我蹙眉,不晓得要怎样把那些过往讲给他听。那么长的过往,我和另外的一个人。我看着沈凌,忽然觉得有些茫然,我的这些过往他从来不曾知道,那么他呢?他又有多少往事,是我所不曾了解过的? 那一卷红线又滑了一滑,我将它抓住,在手腕上饶了好几个圈儿:“沈凌你说,我们的以后,会是什么样子的?” “长安想要什么样的,我就给你什么样的。”沈凌侧过眸,他的眼睛里映出我有些不安的神情,他舒缓一笑:“你总是这么忧心忡忡的可不好,那会叫我觉得自己很没出息。” 我笑着摇头:“那以后,我给你生两个孩子好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最好儿子是哥哥,会照顾妹妹。” 沈凌回过头,紫色发巾和着墨色长发将一张脸衬得无双风华,他眯起双眼,笑容微醺:“好呀,我们今儿个就回去生儿子。” 初夏的风仍带着晚春的柔,不似早春时候的冷寒,也不似盛夏的暖热。尤其在这样一个月色温柔星子繁盛的夜晚,点点清风扑面而来,使得整座院子都浸在了清新的花草香中。 买回来的东西已经被尽数摆在了桌子上,沈凌拿起一把剪刀:“你要做刺绣?” 我点点头:“上次给你做的那个香囊太丑,我想想都觉得不顺眼,所以要重新给你做一个。” “你是说这个?”沈凌从衣袖里掏出一个素白香囊,上头杜若的叶子大得有些失调。[..info超多好看小说] 我将香囊抢过来,杜若浅淡的香味渐渐弥漫开来:“这一个我就先收着了,你……等以后我做好了,再还你一个崭新的。” “这可不行。”沈凌放下剪刀,伸手问我要那香囊:“不带杜若不习惯的。” “那……我明日去镇上给你买一个香囊,保证买这镇上绣工最好的女子的作品。”我将香囊按着,并不递给他。 沈凌挑了挑眉:“我都不嫌弃,你还害羞什么。” 他走到我身旁,掰开我的手指,将香囊拿着嗅了嗅:“等你以后的做好了再来和我换吧。” 我默不作声,将先前搅得凌乱无比的红线拿起,试图将她理顺。沈凌将香囊重新放进了袖子里,转身拿了本书翻起来。 我一直觉得沈凌的侧脸别好看,眉是眉眼是眼的,像从画里面走出来的一样。尤其他看书的时候,面色一丝不苟,正经的神色总是叫我不自主就看痴了去。 美色当前,秀色可餐,不过如是。 烛火憧憧,我痴痴看了沈凌一会儿,手里的红线也已经理出了一大半。我抬眼,方才还沉在天边的月亮现今已经挂上了柳梢,看样子已过申时。 沈凌将书合上,俊颜如花:“不看我了?” 我的脸红了一红:“不看了不看了,再看下去你今儿个可就没有饭吃了。” 他嗤嗤笑开,星月般璀璨的双眸中有一丝戏谑:“说得就像你不用吃饭似的。”他顿了顿:“或者说……我秀色可餐……” 我瞪了他一眼:“你的脸皮,好像比我想象的要厚一点。” 诚然我这么说不过是因为心思被他戳中有些脸红,然而沈凌的回答叫我的脸越发红了下去。他从站起来,走到我身边的时候顿了步子:“其实你的样貌也当得起这一句秀色可餐,如果你不让我吃饭的话,吃吃你也就饱了。” 我落荒而逃,立马跑进了厨房点起火来。 ——?——?——?—— 悠长而欢愉的十几日转眼便过去了。我将红线裁成了长短一致的线条,绑在***络子。原本想着沈凌相当钟爱芍药,便给他照着芍药的纹路来打的。奈何芍药花纹繁复,我这种半吊子水准的人实在担不起这样的重任。于是我瞅着沈凌看了好久,终于决定按桔梗的花样来打络子。 不为别的,光桔梗花瓣上那种不深不浅的紫,便决定了它和沈凌有着共同点——一样都是罩着紫衣显出绝代风华的人。 四月十六,我记得一年前的这一日,沈凌醉了酒,拖着我去看过他的娘亲。那时候我还很有些小人做派地趁着他醉得不省人事之时入了他的梦镜,便是在那梦境之中,我第一次看见了素衣寥落无双清华的女子。第二次,却是在卿尧为我造的幻境之中。 前几天楼谷也曾给我传过话,说是他诓着未梳星君翻遍了所有的仙人名册,都不曾看见任何有可能与沈凌这两个字搭上关系的神仙。此外,他还告诉了我一个秘密。 那一日他面色有些忐忑不安,看我许久,而后缓缓开口:“姐姐,青璃神君,或许还活着。” 我惊了一惊,释然却也恍然:“你是如何知道消息的?” “飞仙录,未梳那里的飞仙录六界之中所有神仙,死去的活着的,都会在飞仙录上有所记载。每有一个神仙出世,飞仙录上便会自行多出那仙者的名字,而一旦有神仙羽化而去,他在飞仙录上的名字便会由墨色变为浅灰色。”楼谷看着我,字字句句说得无比清晰:“我无意中翻到缘故神袛的那一册,上头青璃神君的名字,是墨色的。” “这样么?”我笑了一笑:“这样也好,孟泽他再也不用为我的身份耿耿于怀,卿尧也不会再找上门来。这样,真的很好。” 只是我没有想到的是,不过短短三五日,我会见到传说中的青璃神君本人。 四月十六,我打包了不少糕点果脯,往包袱里塞了一对白烛,和沈凌一起去离城看望他长眠的母亲。 我在院门口招来一朵祥云,把包袱放了上去,施了术法叫祥云往墓地飘去。自己则满心欢喜地拔出思君剑御风而行,沈凌在我身后。 可就在思君剑载着我飘上高空之时,西边耀起刺目金光。我放缓脚步,隐隐能听见东皇钟幽幽清响。一响一颤,共一十八声。 沈凌的剑在我身旁停住:“怎么了?” 我面色凝重:“仙界应该出了一件大事。” 他皱眉:“什么样的事?” “东皇钟一十八响,有上神归来了。”我笑笑,转了思君的方向,继续向那掩在花木之中的坟茔行去。醒了不远,又停住,望着西边的金色光芒:“沈凌,我想去看看。” “好。”他安静答道。 捏出有史以来用了最多灵力的隐身诀,我和沈凌各自收了剑,同站在一朵祥云身上。然而即便是这样,我也不敢让自己靠得太近,毕竟,仙界的人都晓得东皇钟的一十八声响意味着什么。想要一睹上神风采的小仙,定然不止一个两个。 走进了,我才方才发现这耀眼金光里,还有五十六只鸾凤翱翔。 这上神,啧啧,当真好大的架势。 只是等了近一个时辰也没有看见上神的端然身影,身边飘来一朵祥云,上头空无一人一物。我拉了拉沈凌的衣袖:“好像也没什么好看的,我们还是先回去祭拜了母亲再说吧。” 沈凌的目光却是我从未见过的痴傻,我被他的迷糊神情吓到,加大力气拽了拽他的衣袖,不防他的嘴里溢出两个浅浅的字:“青璃。” 我脸上的笑立时僵住,朝着他眺望的方向看过去,却只是一片流彩的光。 “沈凌……”我低声唤他的名字:“你方才,说了什么?” 许是被我这一声轻唤唤醒了,他闭眼摇了摇头,再睁眼,眼睛里头已没了先前的一分痴傻:“我方才有说过什么?” 我对上他眼里的一份天地澄明,终是摇了摇头:“没什么。” 我冒着被仙界众人发现的危险跑过来看这归来的上神,自然不是因着一时兴起。我也有料到归来的那位神君十有**是青璃,却没想到沈凌会那样自然的叫出青璃的名字。我看着他,越来越觉得他是一团谜。可是我不知道该怎样解开这个谜。 爱让一个根本谈不上了解的人,这可真是让人无可奈何的一件事情。无可奈何,又甘之如饴。 重归上神之位的哪一位神君,果然是青璃。我如此笃定,乃是因为此时此刻,她正站在我面前。 自从前日同沈凌祭拜过母亲过后,我一直为青璃的事情神色恹恹。恹恹不乐又找不到好的方法开解,于是我趁着沈凌在厨房里忙活的时候,一个人出去走了走。 因着是散心,我自然是挑着山好水好风景好的地方去。而小镇四月最美的风景,莫过于沈凌种下的百里芍药。四月刚过了一半儿,想来即便芍药还未开得动人,却也有了青涩韵味。 可我抵达芍药花田之时,却看见了一个端然的青色身影。 她回过头来,浅浅一笑,是绝世无双的清丽优雅。那样的姿态,是我这个拥有与她八分相似容貌的小仙君,永远也做不来的。 她是青璃。 03 花田之战 我转身落荒而逃。ww.vm) 却不料只一个瞬息,青璃神君便挡在了我的身前。她脚踩祥云,精致面孔浅淡妆容,仿佛一副水墨画里的青山黛水一般静雅。 我退了两步,礼貌的作了一个揖:“不知上神大驾光临,小仙失敬,失敬。” 青璃脸上漾出清丽无双的一抹笑来,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你能一眼认出我来,也还算聪慧。” 我尴尬笑了两声,忙忙拱手表示告辞:“上神归来乃是仙界幸事,若是我连这天大的幸事都不晓得,便枉做了神仙了。神君方才归来,定有数不清的旧人要看,也有数不清的后辈要见。既然如此,小仙这就不打扰神君了。” “别!”她脚底祥云向前移了一移:“琼落仙子走得这么快,是因为见了债主有点儿紧张么?” 我停住脚步,眼睛瞪得大大的:“神君知道我的名字?” 她眼中划过一丝了然,嘴角的笑容甚是耐人寻味:“你是我造出来的人,我怎么会不知道呢?” “不可能。”我紧皱眉头:“我有自己的父母的,我父亲姓王,是一国的英雄。” “你不用解释,只要听着我的话就好了。”青璃的脸上笑容诡谲,一双手在空中优雅滑动,不过片刻,便显出一幅精细的地图来。她纤长食指指着地图上兵戈交接之处,清脆声音好似出谷黄鹂:“万年前的仙魔乱,我在这里与卿尧交战。” 我看着地图,图上好似燃起了烈烈火光。我恍惚能够看见那一片火光之后,卿尧和青璃酣战的脸庞——两个同样美貌的人,偏偏带着同一色的狠厉决绝。 “我那时只身前往荒夷抢夺轩辕剑,本就抱着必死的决心。”青璃款款说道:“只是我又不舍得留下梵央一人在世,在前去荒夷之前,我用自己的血液灌养了十八天上的芍药花。而等到我九死一生地从荒夷回来,十八天上多出了一个小小的花灵。”她侧过头看我:“那只花灵便是你。” 我怔怔无言,虽则曾经在思考自己为何会有与青璃神君那样相似的容貌之时,也有想过自己会是她的血灵。可是如今这话从她的口中蹦出来,我还是觉得难以接受。 青璃却又忽然笑了,声音清脆得像是被风吹响的铜铃,语气却寒凉而讥诮:“我只是没想到你有那么大的本事,能将那些原本属于我的东西,一一夺了去。” 平地里忽然刮起一阵狂风,刚刚打了花骨朵儿的芍药在风中摇摇晃晃,似乎随时都能将花枝摇断一般。青璃的随手指着我脚边的一株芍药,我低头看去,那株芍药长得繁茂,顶端已经开出了纯白花朵。 青璃的手指向上一勾,那株芍药的花瓣忽地失了颜色坠在地上,连枝叶都枯败了。她的正了正神色,杏目圆睁,全然不复方才的清雅温柔:“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琼落,你可知整个仙界整个六界,有多少人容你不得!” 我心念大乱,却又清楚地知道自己与眼前神君之间的种种差距,强自按捺住心里的慌乱与隐约的怒意,我咬了咬唇,双膝弯曲着跪下:“神君,神君乃是上古神袛,琼落身份低微,自然不敢冒犯。一切不过因为琼落借了神君的血液滋养长成花灵,故而得了神君七分样貌……若是,若是神君觉得琼落因着这张脸抢走了属于神君的东西,那么琼落,可以不要这张脸!” “你倒是坦荡!”青璃笑起,手中幻出一把镶着蓝宝石的纯银短刀来。我看着她,分明是那些画像之中的样貌,眉眼间却刻薄得很。她拔出短刀,刀背在手上轻轻摩挲着:“本上神才刚刚回归神位,就这么随随便便地犯下杀孽该多不吉利。” 她说:杀孽。 身体深处好似有一股暖流缓缓流动,带动得全身微微燥热。我动了动腿,想要站起,却又在看见她周身泛起的金色祥光之时生生打消了这个念头。我闭上眼,心里一横:“琼落不求绝世容貌,是以将这张脸还给神君,也没有什么可遗憾的。琼落不求永生永世,是以神君若是要剔我仙骨除我仙籍,琼落亦无话可说。只是神君,琼落的这条命早已经交付给了他人,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轻易交出去的!” “话倒是说得贞烈!”青璃赞叹道:“你不好奇我为何想要杀你?” “我若是好奇,神君会给答案?”我挑眉问道。 “那倒不一定。万一本上神心情好,说不定就告诉你了。”她的短刀指向我的眉心,再往前一寸,便可刺破我的额头。 我眼睛眨都不眨,身上股暖流却越流越快。青璃抬手,短刀迅速转了方向,朝着我腰腹间刺来。 “青璃!”我将这两个字念得咬牙切齿,飞身后退至两丈外:“我说过,我的这一条命,不是你的!” “怎么不是我的?万年前你因本上神而生,今日你因本上神而死,也算是有始有终!”青璃变换身形,短刀寸寸生长,似要将我劈裂一般。我向后仰去,倒悬在芍药花田之上,冷冷剑光从我上方堪堪略过,飞扬的剑气将我的发丝带起又削断。我一个侧身,从花田上翻滚远去。 青璃的剑光却一道狠过一道、一道快过一道,使得我只能不住闪躲,半点儿还手之力也使不出。 眼见着青璃拿着剑在空中划出一个四四方方的咒印朝我飞来,而我身后已是绵绵青山退无可退。我闭眼,将身上的那股暖流尽数凝聚在掌心,却不料一把长剑凭空飞来,正好将那咒印的方向打偏。 我朝着长剑飞来的方向望去,紫衣男子面容冷峻,凌空一跃接住长剑,再转眼,他已经到了我跟前。 不知道为什么,方才对着青璃下跪,我没有觉得很屈辱,与青璃打斗,我没有觉得很害怕。可是此时,沈凌在这里,他在这里,心底的委屈不安却统统涌了上来,莫名就想要掉泪。 沈凌抬手拭了我眼角的泪:“别怕,我还在你身边。” 他回转了身,将我护在身后,声音朗朗:“一介上神却如此残害仙界同仁,不觉得愧对上神的称号么?”。 我看不见他的脸,却在他的声音里面,听到满满的维护。我像往常一样牵了牵他的衣袖,他回过头来,笑容轻柔:“别怕。” 我也漾出一个转瞬即逝的笑:“你打不过她的。” 他深深望了我一眼,什么话也不说,径自回过头去。 “你打不过她的。”我执拗说道。 “上神如果不介意沾上凡人的鲜血,”沈凌一字一顿:“那上神大可再次拿起剑!” 神仙的使命本就是守护六界安宁保佑人世和平,做神仙的手上一旦沾了人命,或早或晚,都会遭到天谴。我别过头,越过沈凌的衣边看青璃,希望他能够忌讳这条不成文的规矩。 什么时候仙界的事情轮到一个凡人来管了!琼落身为仙子却不恪守仙规,下凡与凡人结尾连理。又不顾忌六界苍生,促使中曲山结界大开,妖魔横行于世。如此自私自利犯下大罪恶的仙子,仙界要不起!至于你……”青璃却只是将眉一挑,上下打量了沈凌几眼:“当年本上神平定魔族乱的时候,也没少杀过站在魔界一方的凡人。” 说时迟,那时快,数不清的剑光奔涌而来,沈凌将我推开,手中的剑飞速舞动,抵住青璃的猛烈攻击。 可是青璃并不是普通人啊!她是上神——背负父神神力的上神,掌管六界生死的上神!我的沈凌,我的沈凌,怎么能敌得过她! 紫色的衣袍渐渐有了破损,沈凌身上沾了道道血痕,青璃邪妄一笑,手中剑忽然化为百只羽箭,朝着沈凌齐齐射去。 沈凌的剑花越见委顿,在身前撑出一道屏障来,他转头看着我,带血的脸上漾起一抹笑,如初见时的温润:“纵然我敌不过她。也要为你,搏命一试!” “沈凌!”眼见着他身前那道由剑气凝成的屏障渐渐破碎,我的大脑一片空白。身上越发热得吓人,只觉得一股巨大的暖流推着我,孤注一掷般,扑向了青璃。 混沌的,破碎的,一些支离了的岁月。他对着我笑,他对着我哭,他面前一盏凝魄灯,他说:“你那么久都不在我身边,我很害怕。” 狠狠撞上青璃的时候,我的脑袋像要炸开,无数的声音无数的画面萦绕在心怀,却又被一声撕心裂肺的“长安”给唤醒。 我回过头,沈凌的眼直直望着我,一只手向前探着,像是要将我紧紧拉住。我对着他笑了一笑,凡间有一句话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而我今日不为独活但求共死。 虽然结果死去的,很有可能只有我一个。 但是无论怎样,只要他还是好好的,只要我没有成为他的负累,就很好。 长安此生,即便不能成为沈凌的福祉,也一定不要成为他的噩梦。 而我呢?而我,如果就这样消失于世,会遗憾吗?会遗憾吧。 我还,没有和他好好地在一起呢。 04 迷雾渺茫 我不甘心呐! 思君剑的光在与青璃手中重又变短了的短刀相撞时,擦出了串串火花。(..info好看的小说) 她向后退了一两步,我趁机侧身,将手中那股躁动暖流尽数注到了思君剑上,只见剑上清淡白光渐渐浓了起来,终成迷雾一般氤氲。我反转剑身,将剑推出手,思君剑挽着剑花旋转向前。 青璃自然是不会坐以待毙,她冷冷一笑,手中短刀一振,化作一柄长剑。那柄剑通体青黑,泛着水蓝色的光。我不敢分心,强忍着脑袋炸裂一般的疼痛,只加快了仙力渡向思君剑的速度。 两剑相撞,整个山谷为之一震。猎猎长风刮过耳畔,紧接着是一股几乎不可抵抗的力量将我弹开,我从空中坠落在地,心口一暖,吐出一口血来。 眼前一片迷蒙,我费力睁开眼,恍惚间只看见一袭青衣晃在眼前。那……那还是青璃么? 整个人被轻轻抱起,鼻尖萦绕着淡淡杜若香。我无力的闭上眼,口里喃喃:“是你吗……孟泽……” 我做了很长的一个梦。梦里依稀还是九千年前,我时刻绕在孟泽的身边,而他却只是淡淡的坐在玉华殿内,案前摆着怎么读都读不完的公文。 那些时候我总是仰望着孟泽,总是想着,如果他能抬头看看我就好了。只要他看一看我,哪怕只一眼,我也心满意足。 然而他从来不会抬头。只要我不招呼他,我不拔掉他手中的笔,他便不会抬头。 他总是说啊,长安,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你这么不听话又爱疯爱闹,总有一天要捅出大篓子的。而我一边招呼着他说再也不会做那些让他烦心的事,一边和着楼谷四处捣乱。 我只是无聊罢了,九重天上的神仙没有一个正眼看我的,就连玉竹都时常摆着一张冷脸给我看。只有梦泽会温柔待我,只有他觉得我住上九重天是理所应得。流破山上草木青青,他对我说:“长安,你没了亲人,就把我当你的亲人吧。” 给了我那么好的期许,却又亲自把它打破,多残忍。 画面一转,却是沈凌站在窗边,他手里擒着一支饱蘸浓墨的狼毫毛笔,深深浅浅落在宣纸上,勾勒出我的侧脸。他对着我笑:“长安,过来。” 而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怔怔站在原地,看着他的侧脸如淼淼飞花。我想我是喜欢他的,虽则这喜欢一直不够浓烈,甚至淡得像水一样。 我早已记不得当初是怎样的决定了喜欢他要与他一生一世。只是想起那一夜我转过重重花枝拨乱厚厚冬雪,看见他在那白雪红梅之中的端然身影,莫名觉得心里咯噔一动,像是被压抑了数万年的某种情感决了堤,从此再也无法回流。所以那户小小的客栈里头,我醉了酒,会毫不避讳的跳起那支练了许多年却从不曾挑给任何人看过的舞。所以青璃找上门来,我摒弃了所有自尊跪地求饶,只想要保得这一条性命。 这一条性命,这一条阴差阳错入了仙界却没能忘掉尘缘的命,在柏城月色深深的夜晚,他的唇烙在桃花面具上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和沈凌绑在一起了。 我从前从不知道自己飞仙是为着什么,长生非我愿,富贵不可求。直到现在我方才明白,万年前的飞升,只是为了让我在万年之后,遇见他。 既然用了万年方才好好遇见,我又怎么可以,轻易地离他而去! 我不可以! 眼底一片明亮的光,光芒渐渐消散,入目是紫色纱帐重重叠叠。我扭了扭身子,却发现自己根本动弹不得。全身筋骨好似断了一般,痛得厉害。我将头扭过去,打量了一眼自己所处之地。 看样子,这件屋子并不很大,装饰也简单,一方书案,一张木桌,并三两个椅凳,只是样样东西都做得精细,看样子,倒与离城沈家别院的风格有些相像。 沈凌端着水进来,对上我的眼睛,明显瘦削了的脸庞悬起一抹笑。他快步走到床前,什么话也不说,只是将水盆放在地上,拧干了白色毛巾上的水分,将毛巾搁在我额上。 做完这一切,他方才舒了口气,柔声问道:“你饿不饿,厨房里我熬了一锅小米粥,里头加了蜜枣。” 我微微摇了摇头,一双手也颤着,慢慢往被子边上滑过去。胡乱摸了片刻,沈凌的手忽然伸了过来,将我的手紧紧牵住。我慢慢攒起一个笑,有气无力地说道:“我……咳咳……我想先睡一小会儿。” 他拍了拍我的手背,将我的晾在被子外的手握在手心:“你先睡吧,我会在这里。” 这一睡又是三五日。 五日后,我终于从睡梦中完全清醒过来,醒来的时候右手还是被沈凌握在手中。而他的另一支手上,则拿着一本书册。我打趣道:“时时刻刻都看着书,却又从来不见你去考取功名。阿凌,你这么辛苦的读书,是为了什么?” “嗯?”沈凌放下手中的书,转头向我,笑容幽幽:“长安醒了。”又挑起眉:“你方才说什么?” 我动了动脖子扭了扭肩:“我方才问你为什么那么爱读书。” “不是这一句。”沈凌掀开被子将我抱起来:“阿凌。” ――?――?――?―― 我是在这件屋子里呆了四天方才出门看了看。不为别的,我倒是觉得自己的身体已经好的差不多了,沈凌却怎么都不让我出门。究其理由,则实在让我略觉无力。他说屋子外头雾多湿气重,加之蚊虫肆虐,指不定会让我染上什么春夏之交多发的疾病。 而我只眼角抽了抽,便乖乖地躺回了床上去。 是以,今儿个能够走出这间小屋,我觉得很是欣喜。一喜吧,就有些忘乎所以,忘乎所以的结果,便是我出了门,便欢脱地围着小屋打了两三个转。 沈凌端着尚且冒着热气的粥将我堵住,我瞅了一眼小瓷碗,粥里加的料是皮蛋瘦肉。我挂着可怜兮兮的眼神望着沈凌:“我现在可以不吃么?五月了,喝粥有点烫。” 沈凌却不说话,只直直盯着我看。我被他看得心里发毛,立马改了口气:“我喝,我立马就喝。” 他的脸上挂起一抹奸计得逞的笑。 沈凌前几日曾经给我说过,我这一会受伤,前前后后加起来,共在床上躺了二十天。于是我扳着指头算了算,今儿个应当是五月初九了。 喂了一口粥在嘴里,在沈凌的监督之下将它吞了下去。我舀了一勺粥递到沈凌嘴边:“我是真的不喜欢皮蛋瘦肉,你知道的,我喜欢蜜饯,喜欢吃甜。” 沈凌将勺子拨到一旁,眉角一挑,那架势,分明是在威胁我吃下所有的粥。 我瘪了嘴,拿着勺子在碗里搅啊搅的:“这座山不错,花多树多雾多,还真是个躲人追踪的好地方。” 沈凌拨了拨我面上的刘海:“你没认出来?这是迷雾山。” 我的勺子滚进了碗里,沾上了黏黏的粥,拨都拨不出来:“咳咳,沈凌,你不能因为一座山雾多就叫它迷雾山。你要知道,迷雾山上长了许多奇奇怪怪的生物不说,便是那漫山弥漫的大雾,也是能够夺人性命的。” 沈凌只定定看着我:“我的母亲,与熹元公主的生母,乃是一胞所生。” 我被他这话惊得脸勺子都不愿去捡了。 “我年幼丧母,对母亲的记忆并不深厚。只是母族毕竟身份特殊,乃是远古时候迷雾山神与凡间女子留在人世的后裔。是以,每一个身上流着迷雾山血脉的人,都会被编入族谱。”沈凌看我好奇,也不逼着我喝粥,缓缓说了起来:“我便是在他们编写族谱之时,方才知道那些前因后果的。” 原来,在二十五年前,沈凌的姨母,熹元公主的母亲,违背迷雾一族的规矩私逃下山。而沈凌的母亲作为姐姐,自然就担起了寻找胞妹的责任。怎奈山中有清苦,人世也自有人世的险恶,常年居处在迷雾山深处的纯洁姑娘尚未找到胞妹,便被一伙强盗给劫了。 强盗劫着这么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自然是要带回家做压寨夫人的。是以,不论那姑娘怎么求饶怎么交出金银财宝,那伙强盗也是不愿放人的。 沈季便是在那样的情况下出现,一身墨色长衫穿在身上,端地是风流倜傥。迷雾山里的姑娘从没见过这般英俊潇洒的人,自然就一见倾心。而沈季一人挑翻所有强盗之后,看见了尘世里几乎没有可能见到的纯洁姑娘,自然就想据为己有。 他这么想了,也就这么做了。做得顺顺溜溜,连那姑娘姓甚名谁都不曾问过一生,便买了红烛发了请帖办了宴席。 然后就有了沈凌。 他没有再说下去,我也装作不知道接下去发生过些什么好的坏的事,只是去了隔壁房里重新找了一只勺子。 迷雾山后裔,迷雾山后裔。我怎么会不知道呢?上古传说里,迷雾山神与凡人相爱,违背了伦理纲常,乃是十恶不赦的罪孽。仙帝颁布诰令下发诅咒,飞迷雾山人敢于凡人或神人相爱,必定早夭,不得善终。 05 地府密道 我盯着碗里黏糊糊的粥,忽然就觉得所有的事情也像这一碗粥一样水**融。ww.vm)若是我想要拿双筷子来把米粒皮蛋瘦肉给分个清楚,只会将这些材料搅得更碎更烂。 呆呆望着厨房门,沈凌低头出来,我接过他递来的勺子,安静地喝起粥来。待到见了碗底,我飞快奔去厨房将碗冲洗干净了,擦干手走出门,沈凌笑了笑:“今天怎么这么自觉?” 我却破天荒地没有回他一个温暖笑容。 我缓步走到他身前,脑袋紧贴着他的胸膛。许久,我抬起头,刚好能看见他好看的下巴,我问他:“那一天,你是怎么成功把我带走的?” 他埋下头,下巴抵着我的额角,却久久没有声音。我又一次坚持:“看青璃那一日的架势,分明是要置我于死地。沈凌,你是怎么将我从青璃身边带走的?” 沈凌的手慢慢环住我的腰身,我将头从他的下巴底下挪开,直直盯着他的眼,星月一般璀璨的眼,我怎么看也看不厌的眼。他眸子漆黑,如一口不见底的深潭:“这个问题,不该是我来问你吗?” 我怔了怔:“什么?” “那天你和青璃交手最激烈的时候,不是闪了一道白光?”沈凌说道:“白光过后,你浑身是血地躺在地上。而青璃的却不见了影踪。” “这样么?”我喃喃自语,旋即踮起脚在沈凌耳根子边上压低了声音:“我们成亲吧!阿凌。” 沈凌环着我的双手动了动:“你说什么?声音太小了,我听不清楚。” 我双手圈住他的脖子,将最凑到他的耳畔亮了声音:“我要做你的妻子。长安要做做沈凌的妻子,一刻也等不及。” 山风柔柔吹来,院边梨树的巨大树冠随风轻摇发出沙沙声响。阳光穿透厚厚雾气射来,而梨树又恰恰遮住东边初升的太阳,整棵树被阳光镀上金色光芒,好似九天玉树煌煌。而我退后一步望着沈凌,他的眉他的眼他高挺的鼻梁还有他只为我扬起的唇角,都像是画出来的一般。 我看着他,浅浅笑起:“我嫁给你,你愿不愿意?” 沈凌咧嘴笑开,这是我第一次见他笑得这么自然。从前他的笑总是温润有礼的,温润有礼却有着数也数不清的疏离。他抱住我的腰身原地转了两三个圈儿:“怎会不愿意?” ――?――?――?―― 是夜有凉风习习。三更过后,我悄悄出了迷雾山,向建业奔去。因着腾云驾雾实在太过招摇,我双脚蹬地腾起,掠过千家万户的屋顶。 迷雾山里雾渺茫,大多数时候整个天空都是蒙蒙一片,便是阳光落在身上,也不见得很暖。夜里更是雾气腾腾,只能窥见月亮模糊的影。而此时则不同,天上的星子甚多,明明暗暗闪闪烁烁,反使得月亮看起来孤寡零落。 我在永乐镇的十里花田停下脚步,触目是焦黑的泥土和满地的残枝断叶。原该在五月枝繁叶茂的芍药,全部躺倒在地上。枝叶之间还夹杂这许多的花骨朵儿,含苞待放的模样,却再也不会有花开之时。 这是,沈凌养了十八年的芍药啊。 我有些难过,却也只是仰头看了看天。天外有天十八层,层层都住着法术高深的得道高人。可是高处毕竟不胜寒,得道成仙又如何?放弃尘世繁华,抛下所有牵挂,一个人住在冷冷清清的天宫之中,能有何欢何乐? 偏偏,却还有那么多的人挤破了脑袋想要走上这么一条成仙之路。 缓缓蹲下身子,我拾了几支芍药花枝,起身向着山谷近处的巨石走去。[..info超多好看小说]待走近了,我掏出一颗夜明珠将石头四周照亮,石头的一角果然有一瓣嫩绿的花芽,水灵灵的模样霎是喜人。 低下身用思君剑将花芽挑起,捧在手心中吹了一口气,花芽霎时变作了一朵妖妖佻佻的红色花朵――那是逢生花。 月前林月见将逢生花送给我的时候,我觉着自己一时半会儿也用它不上,便在到了永乐后不久将它变化为一株普通白芍放在这十里花田之内。围着保险,我还特特在这花上下了咒语,让它长得既瘦且弱。如此,便不会有人相中这株既瘦且弱的芍药,从而生出要将它挖回家种着的心思。 虽然,沈凌十八年来一直看重这芍药花田,特特清了好几家农户代为看管,并明令禁止任何人采摘花朵。 逢生花这种生物素来奇葩,就和北泽雪原的忆尘一样,除非被人熬了喝下腹中,是永远都不会死去或是变得不新鲜的。 我将逢生花变作和手中其他芍药花枝没有分别的干枯长条,又将他们统统放进了墟空之境。自己则飞身一跃跃上山谷顶端,再起步已是转了方向往迷雾山飞去。然而还未走出两步,我又回过头,皎洁月色使得整个山谷的衰颓模样无处可唱。我看着满地的芍药花枝,忽然就停了脚步。 焦黑的泥土满地的枯枝凄凉的景象,不该这是片山谷的模样。我仅仅立在山头看这谷底,隐约可以想起那一日青璃凛冽的剑光,以及自己身上腾出的那股暖流。 下意识摊开手心,我借着月色看清自己掌心的脉络,花掌的纹路有些弯曲,却终究是没有断开。 那一日突然爆发出的能量,究竟是来自何方?而青璃?又究竟是为何非要娶了我的性命不可?安天心阁中上古神籍的记载,神君青璃该是个温暖随性宽容自在的仙子才是,素日里从不与人争执,更何况轻易去杀一个小仙?甚至说,对一介凡人也毫不手软! 莫不是我真的欠了她天大的恩情抢了她的名位和男人?吓,那怎么行?十八天的梵央神君可是出了名的冰块脸,万年都不曾打开过他设的拿到结界,我见都没见过他,又怎会因他而得罪青璃? 那么,另一个可能,便是孟泽了。 《恩仇录》上不是写过么?孟泽曾经思慕青璃神君。 可能青璃神君经过这一番生死劫难之后,发现自己真正喜欢的人不是冷冰冰的神君梵央而是温润清隽的仙君孟泽,而孟泽又与我有着过深的交情。这交情让她不安,是以她要灭了我? 可是孟泽与青丘帝姬赤芍的婚期在即,青璃若是果真喜欢着孟泽,该找青丘的帝姬决斗才是。 天边已渐渐泛了白,我仍是没理出什么思路来。索性摇了摇头,深深吸了一口气,再慢慢吐出来。双手运掌,将仙气推往谷底,那一口仙气悠悠荡开,散在四周。我十指交错画出透明咒印扔下谷底,地上的芍药慢慢直了茎干绿了枝叶,娇嫩的花骨朵儿盛放的繁花一律重回了枝头。 我并不会起死回生的法术,眼前的景象不过是用幻术造出。使出这么一出回光返照的幻术其实很不讨好,一来,这幻术本就好人气力;二来,这幻术只能撑个两三天。两三天后,凋零了的不会鲜妍,死去了的不会重生。 可是我不后悔,这一片芍药花田沈凌种了十八年。不论他最初是为谁开辟了这片花田,他的心意,都不该被辜负。 东边天上已有金色云霞,我望了一眼绿意葱葱的山谷,起身离去。 去的地方,却已经不再是迷雾山。 早晨的时候往往是幽冥司一日里最清闲的时段,我想我该借着这个时间,去看看楼谷。 料想今年该是流年不利,不然黄泉路上哪会有那么多新来的魂灵。黄泉路上把守甚严,七七八八站了许多牛头马面。这些牛头马面素日里与游魂打交道打成习惯了,眼力听力都是一顶一的好。纵是我隐了身形,也不敢有片刻的放松。 奈何桥边的光卡尚未开放,我折了身,走向三生石对面的彼岸花田。从前和楼谷鬼混的时候,他没少将我拖到幽冥司来过。当时他的父君尚在,管教甚严,不许他轻易出幽冥司。而他却机智,挖出一条密道来。 这密道的出口,便是在这一方彼岸花底下。 眼见四周无人看守,我搬开花丛中的一块大石头,自己则一下子跳了下去。无尽的黑,像是要将人永远的困在这里一般。我掏出夜明珠,借着盈盈微光前行。 从前楼谷带我走这条路时总是不掌灯,吹嘘说自己方向感奇佳便是闭着眼睛也能够走出去。那时我往往一边送过去一个他永不会看到的不满表情,一边又紧紧牵着他的手。 就像他还很年幼的时候,只有我的肩高,在九重天上迷了路,遇见路过的我,便紧紧攥了我的手死活不肯松开。 那也是九千年前了。 然而走了不久我觉得不对劲,密道顶端分明有一些淡淡的痕迹,仔细看去,好像是一些久远的文字。我将夜明珠举高了些,努力地将那些痕迹拼凑起来。 却是一则久远的咒怨:仙界不仁,以万民谋棋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神界仙界只图一族自在,我魔族方能领六界疾苦顿消。祁玉在此立誓:万年之后,吾儿定将一洗今日之仇。伤吾身者,剜吾心者,夺吾命者,必将以血祭我。 祁玉,是卿尧的父亲。 06 刀剑相向 密道前方传来窸窣声响,我藏了夜明珠,正欲隐身在石壁之中,却不妨肃冷声音响彻在耳畔:“何人在此?” 那声音并非来自楼谷,我旋身向密道入口奔去,方望见巨石的底,眼前匆地一亮,身着银白淡衣的男子周身罩着朦朦柔光,邪美的面上挂着难得的正经。更为难得的是,他颊边的长长疤痕也没了踪影。他立在我身前,半晌勾起唇角:“我道是谁?原是九天的堕仙琼落!” 我冷冷瞥了他一眼:“魔君如今倒是大了胆子,竟敢随意出入地府!” “还不是托了仙子的福。”卿尧掌了扇,墨色的扇面绘了银色清兰,他摇着扇子款款言道:“仙子重情重义,乃是千百年难出的性情中人。仙子对那凡夫也算是情深意重,直教我族中众魔都自叹弗如呢!” “魔君言重。”我不耐回答:“若是魔君的话讲完了,烦请挪一挪您的金身,小仙还有要事未做,不能陪魔君闲聊。” “闲聊?”卿尧似是不可思议地笑了一笑:“本君从未见过你这般不识好歹的人。” “那怎样做才算识好歹?”我反问:“是像魔君那样阴谋阳谋步步为营?还是像李君同那样奴颜婢色阳奉阴违?” 卿尧怔了怔:“你都知道?” “英招的事情是你设计的;李君同根本没有轮回,而是彻底沦为了你的傀儡。这些事情明明白白地摆在面前,便是我不想知道,也是不可能。”我语带讥讽,毫不隐瞒自己对卿尧所作所为的厌恶反感。 “阴谋阳谋,步步为营……”卿尧轻声呢喃,“原来你是这样看我。” 他的目光变得深沉而复杂,再抬眸看我,又换上了一贯的轻佻傲慢:“幸好你不是我的阿璃。不过——”他向前走了一步,定定看着我:“左右你现在也是走投无路,不如就归到我的麾下可好?” 我轻浅一笑,飞速拔下思君剑比在卿尧脖子上,目光凛凛声音顿顿:“要我做你的傀儡,不如就在此刻,刀剑相向!“” 卿尧挑眉,眼神沿着剑尖行过来,停在我身上:“刺下来。”他用法术引着我的剑指在他的颈窝处:“刺下来,我不躲。” 我握剑的手却一直在颤抖,连带着声音也颤颤:“你不要逼我!” 卿尧凉凉笑起:“我何曾逼过你,我只说了自己不会躲,并没说过自己会心甘情愿地死在你手上。琼落,动手吧,你杀了我,便能抵了从前的过错。” 我剑身一晃,狠狠刺入卿尧的体内,嫣红鲜血刹那间染红他的银白衣衫,而他脸上的笑容仍是淡淡,低眸看着自己血迹斑斑的肩头:“你终究是心软。” 我将剑从他的肩上拔出,闭上双眼:“魔君说从前缠着我是把我当作青璃,现如今青璃神君已经回归本位,魔君怎么还是不愿饶过我?!” 卿尧捂着伤口,轻轻咳了一声:“因为你比我想象的要聪明一些。我要成就大业,自然要招徕人才。” “成就大业?”我笑着摇头:“万年前的教训魔君还没有受够?六界和平安宁无事不是很好吗?魔君又何苦执着,莫不是真要干戈大兴生灵涂炭,魔君心里才会觉得畅快?” “琼落!”卿尧厉声唤我的名字:“不要以为本君看重你,你便可以在本君面前口无遮拦!” “这么快就恼羞成怒了?魔君未免太没有度量!”我仍是不服气的仰着头,思君剑剑尖上还滴着卿尧的血迹,我两指并拢缓缓压着剑身向前,将剑身上的血迹统统拭了个干净。 卿尧捂着肩望了我一眼,冰凉的眼神像是要将我剥了皮一般。要说我心底里对他没有害怕是假的,可我仍旧是坐直了腰,迎上他挑衅的眼神。 不过霎那间,卿尧手中化出柄短刃比在我的颈间,就好似我方才用剑指着他的脖子一样,他挑了挑眉,在我耳边呢喃:“本君从来不爱强人所难,琼落,既然现如今你傲骨铮铮,那我就等着那一天,你匍匐在本君面前哭着求着雪做本君的傀儡。” 我直直盯着他,素衣黑发如玉清雅,却偏偏是六界之中最危险的男人。他扔下手中的短刃飘然而去,肩头的血污好似一朵妖娆绽放的红莲花。 他又一次放过了我。 我心中大呼了一口气,方才绷得直直的身板儿也软了下去。老实说我其实很害怕卿尧一个生气就将我宰了喂狗,但不知怎的,我就是不愿在他露出一点点的软弱。 我来幽冥司原是为了找楼谷了解九天动向,可被卿尧这么一搅合,什么心情都没了。默默掏出夜明珠,重新向着看到字迹的地方走去,待到走近了,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那些字迹却早没了踪影。 恍惚记得我刚才看的那则咒怨后面还跟了不少小字,莫不是,卿尧来这地府密道不是巧合,而是他一直都在暗中监视着这密道,一有风吹草动,便立刻过来处理情况? 那后面被藏去了的几行小字,到底写了些什么呢? ——?——?——?—— 很多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个头脑特别简单的姑娘,就像路边摊上星一师姐卖的豆腐渣一样除了白就是渣。就好比我昨夜明明只为了回永乐拿回逢生花,却又临时想起了去幽冥司逛一逛,以至于一逛逛到现在,昴日星君已经当值当了许久。 一路磨磨蹭蹭,还是没想好如果沈凌问起我这一整夜兼一个上午去了哪里要如何回答。毕竟,先前沈凌在迷雾山上一再嘱咐,若是想要下山,和他商量一声。 正纠结踌躇,不防迎面走来一个额上画了梅花妆发上别了玉簪花,身着广袖宽肩绘百花繁盛的齐胸襦裙的女子。那模样美则美矣,却可惜满是月见楼对面那家花满楼里花姑娘的韵味。 然则那姑娘走近了,我却惊了个目瞪口呆。而她见了我,原本怒气冲冲的脸上忽然攒了诚挚笑容,热热切切和我打了个招呼:“师妹!好久不见!” 唔,正可谓说曹操曹操就到,来人正是我前一刻想着的星一师姐。 我打量着她的仪容相貌,又特特关注了一下她的妆容,正想感叹一下师姐的审美观,不防她豪气的挥了挥手:“不用猜了,我去花满楼里玩了几天。” 我正欲说出口的话生生卡在了喉间。半晌,回想起她挑着担子卖豆腐时的一袭灰衣,我哈哈一笑:“师姐之前是不知道花满楼是个什么地方么?” 星一一脸嫌弃地望过来:“你这是有多看你不起你的师姐呀?好歹我在人间待的时间要比你长,能不知道柏城东门那条路是妓院一条街?” 我囧囧一笑,对于这个豪放惯了的师姐不再表示意见,于是转而问她:“师姐从前不是说要去皇城卖豆腐么?” 星一一听这话,原本暖下来了的脸色瞬间又冷了下来。她忿忿看着我:“还不是你家夫君做的好事!楚国的商家本就是环环相扣,沈家又是做大的。这一回沈老爷子因为沈凌拒绝了白家的联姻,一气之下决定要将沈家的家业转交给三子沈白。只是你那个夫君也还算有点筹谋有点算计,掌管沈家的这些年早就将许多生意转在了自己名下。沈老爷子动不了那些生意,沈凌又僵持着不肯出面,沈家的生意自然就耽搁了;沈家的生意一耽搁,柏城的生意自然就做不走了;柏城的……” “师姐,”我急忙喊停:“我明白了。”又转头问她:“可是这和你进花满楼有什么关系?我可不信师姐会穷到自愿卖.身花楼。” “这个嘛……”星一扶了扶头上的玉簪花:“我上次回九天围观青璃神君回归神位的大事,被好些男神仙嫌弃说是一枚糙汉子,我觉得不服气,所以来人间学学女儿柔情。” 我:“……” “那一日的金光和鸾凤,果然是为青璃神君的?”我喃喃,又转了话题:“你说沈凌没有放弃沈家的家业?” 星一干笑了一声,似乎觉得自己说错了话,支支吾吾道:“男人嘛,总归是不能没有事业的。唔,师姐的意思是,男人这种生物师姐研究得很透彻,沈凌他能够事业美人两不相误,是个天才。” 可是他和我说,他要放下家业,与我逍遥江湖啊! 心底有一份黯然,我碾平了眼里的落寞,嘴角勾出笑纹:“是啊,他是个天才。他若不是个天才,我又何必背叛仙界伴在他左右。若是他不是个天才,我便太对不起自己了。” 星一画着精致梅花妆的脸上眉头拧起:“哎哎哎,师妹你别呀!你说得这么伤情我会觉得很对不起你的。那个,其实,咳咳,你也不算背叛仙界啊!你看仙帝的小女儿不也和人间的一个穷书生好了吗?仙帝给的惩罚也不过就是剔了她的仙骨贬为凡人。如若你不怕痛,就去求一个同样的惩罚呗!”说道这里她的眉头拧得更深:“话说我从前也和凡人厮混过,仙帝也没见得有多么震怒多么嫉恨,怎么到了师妹你这儿,仙帝的态度就强硬若此?实在是不合理啊不合理!” 星一像是想起了什么,眉间露出人在八卦时候特有的促狭表情:“咳咳,我听说,孟泽仙君思慕于他的徒儿,可是真的?” 07 我来娶你 我无力扶额:“你觉得呢?” 星一抿着唇一阵苦想,终是摇了摇头:“如果师妹自己都不清楚,师姐自然也理不清头绪。” 我默然敛眉,望着近在眼前的柏城――沉日大陆上鲜有的大都市,富商大贾的群居处,忽然就觉得自己的出现于沈凌而言,不是什么完美的事情。 不知星一心里头想了些什么,她用袖子擦了擦脸,又顿了顿,掏出袖中的手绢把擦脸的动作做得极尽娇羞。我看着她这一系列的滑稽动作,笑了笑:“师姐你在外人面前装装淑女做做样子就好了,在师妹面前可以随意,随意。” 她的手绢被重新放回袖中,脸上画着梅花妆的女子眉角一扬:“我和师妹很熟么?” 我一怔,旋即想起这是我与星一第二次面对面的相见,有些失落感从心底深处涌出来,我眨眨眼:“师姐觉得熟就是熟了。若是师姐觉得算不上熟,便各自站在自己的阵营里观望或者打斗就是了。” 星一微微叹了一口气:“琼落,幸好你遇见的是我。” 我朝她投去一个感激的笑:“因为我的直觉很准啊!直觉是不会骗人的。” 想来天色已经不算早,我表示同星一拜别。她却不甚高兴,拽着我的手臂摇啊摇的:“师妹如今和沈凌处得很好吧?你们住在哪儿?唔……貌似不该这么问来着,”星一挠了挠头:“对了,你们俩儿,拜堂成亲了没有?” 我的耳根霎时变得通红,低声回答:“快了,左右不过是这几日间的事情。”又抬头看了看星一放出恶狼般光芒的眼:“只可惜请不了你们喝喜酒。” 眼睛放光的饿狼听了这话立马把脑袋耷拉了下去,愤愤看着我:“怎么可以有着样的事?!师姐都好几千年没有喝过喜酒了嘴很馋你不知道么?再说再说,我又不是坏人又不会泄漏你的行踪!” 我安抚她:“师姐,这不是泄不泄露行踪的问题,关键是我住的那个地方,不太适合你们这些人去。” 星一瞪大了眼:“你你你!你不会是真的搬进与众魔同流合污了吧!” 我又一次扶额:“师姐,你想多了。” 一道隐约的唢呐锣鼓声音从柏城里飘出来,调子轻快喜悦,该是有人结亲。星一捅了捅我,扯过我的衣袖捂着半张脸:“你看是不是说什么来什么,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师姐我好想进去凑热闹啊啊啊啊!” 我在这师姐爱凑热闹爱撒娇的性子下败下阵来,从她手上夺下衣袖,我板着脸一本真经地说道:“师姐想去就去呀,只是琼落真的不能再陪你了。”停了停,又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来:“以后的话,师姐还是少和琼落打交道。毕竟如今这情况,许多人已将琼落看做十恶不赦的堕仙。” 星一看着我,先前扯着袖子遮脸的小女儿态一去不复返:“可是我是真的很喜欢师妹啊。” 见我盯着她,又忙忙摆手:“我不是那个意思的,你看我干嘛?”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师妹我的取向真的不成问题的!我是说,你这么活泼可爱的妹子就这么离我而去我会舍不得啊喂!” 星一这一副捉急的表情落在眼里煞是可爱,然则我还是拱了拱手叹了叹气摇了摇头:“师姐的意思琼落自然明白,可是这种时候也该斩断纠纠缠缠的好缘孽缘了。无缘对面不相识,你我既已相识,便只好相逢时做不相识了。” 星一挠了挠脑袋:“师妹你的话说得好绕,师姐听不懂……” 我:“……” 被星一石化在柏城门口,半晌,我吞了吞口水:“道理其实很简单的,就好比你说你喜欢我,并且因着这份喜欢想要伴在我左右看着我平安快乐。可是我的平安快乐要用隐居于世不与他人往来为基础。你若要伴在我的左右,便会给我招来灭顶之灾,甚至让另外一些与我为敌的人把矛头指向你,从而让自己也受到伤害。所以呢,最好的相守便是不过问,不相识,以至于老死不相往来。师姐,你懂了么?” 星一茫然无措的摇了摇头:“还是好复杂。” 我当时真想将贡水挪到面前沉了她再自沉。 然我终究是个性格宽和的仙子,我拍了拍星一的肩膀:“当年师姐年幼飞仙被多少人赞过天资聪颖引为惊世传奇。所以师姐一定不是理解能力差而是天资什么的被用在了打打杀杀上,唔,我是说,师姐你可能天生在哲学文史方面没有天赋。不过天赋什么的不用担心,后天多学一学还是能补救的。师姐一定要在师妹走了之后多看看天心阁里的藏书,相信他们会对师姐有所帮助。” 拍了拍星一的肩膀,我果断转身离开。 城门处喜乐的声音越来越亮,我快步走着,身后马蹄声渐响,片刻间棕红宝马的身影便落进了眼眸。不待我闪去一边,便忽觉身子一轻,被人掳到了马上。我抡开手正欲一巴掌甩过去,不料那人却扳过我的身子,一个热烈的吻便落了下来。 唇齿纠缠良久,那人恋恋不舍的松开我,嘴角一丝未得餍足的笑意:“长安,我来娶你。” 我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沈凌一身如火的红衣,就连那一头墨一样的头发都有一根红绸带绑着。他爱怜地摸了摸我的头:“怎么这么副被人占了便宜的模样?莫不是你现在后悔了?” 我抵在他胸前的头抬了起来,直直看着他,却又在一句话都没说的时候默默把头埋了下去。 沈凌一手拉着缰绳一手勾起我的下巴:“后悔也没用,”他微微侧了侧身,我越过他的肩,能看见浩浩荡荡一大群同样身着一身红点的人慢慢从柏城用了出来。 偏偏相依还在后面拍巴掌,边拍巴掌边笑着:“呐呐呐!长安你还说不然我和你的喜酒,看看咱师妹夫君的架势,分明是要摆上大餐请柏城所有居民大吃三天的节奏啊!” 沈凌低下头:“你还不让人喝喜酒?” 我并没有做出什么动作,只是细声解释着:“那是因为……” 嘴被一根纤长的手指制住,沈凌看我的眼神相当认真:“你没必要那么害怕的,如果你在我身边总是过得那么提心吊胆,我宁愿你永远的离开我。那样的话,至少你会很安心。” 眼底有盈盈泪花,我哆嗦着:“我不是那个意思。”咬了咬唇,我仰起头:“沈凌,你还没有放弃沈家的家业,是么?” 沈凌微怵,旋即点头默认了一切。我垂眸,一直脚斜斜一跨便向着马头的方向坐直了身子。 心乱如麻,仿佛第一次明白了这四个字底下所包藏的酸甜苦辣人生百味。他点头了,他承认他在一边对着我说要与我在深山老林过闲云野鹤般生活,又一边撒下巨大的网捞进数也数不清用也难用完的金钱。 而这些,他从不曾主动跟我说过。若不是我从星一那里听到一知半解,只怕现在我还被他蒙在鼓里。李君同曾说过帝王总是想要江山美人两不相负,与沈凌而言,也是这样么? 他若是真的这么想,也不算错。可是为什么,我会觉得有一点点难过有一点点失落呢? 马头不知道时候被调转方向,涌入眼前的是浩浩荡荡的迎亲队伍。我看着那些红衣在我面前一一闪过,在灰蒙蒙的天幕之下,像极了那一日叫弄影的梅园里暗自浮香的点点红梅。 许是觉察到我的心不在焉呢,沈凌的身子向前贴了贴,头轻靠在我肩上:“小家伙想什么呢?” 我摇摇头,“没什么?” 迎亲的队伍见沈凌带着我回转马步,都很自己的退往两边,开出一条道来。星一提着裙子三步并作两步的跟在后头:“不顾那怎么说,既然你这婚事都架出了这么大的排场,师姐我就不客气了啊!” 我回头望着一身青楼姑娘打扮的星一狂奔起来的离奇景象,一个没忍住便“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沈凌紧了缰绳,人群中立马跑出个身材健硕浓眉大眼的汉子。沈凌微弯了身:“去给后面那位姑娘找匹马来。”我对沈凌的决定很是支持,考虑到星一的那副打扮,我叫住正要离开的沈毅:“你要记得,一会儿你先驮着那位姑娘去好一点的绸庄换身合适的衣服。” “驮着?”从前一直表现得很是机灵能干的沈毅愣了愣,旋即哭丧了脸:“骑马不是比骑人方便很多么?” 我:“……” 沈凌开口为我解释:“二少夫人的意思是,你御马,让那姑娘与你共乘一骑。” 沈毅的脸哭丧得更为难看了:“可是公子,你明知道我有心上人的呀!”言罢往清一色红艳艳的衣裳推里瞥了一眼,迎着那视线,正好能看见云珠娇俏圆润的身影。 唔,原来我的身边存在着这么多不为人知(好吧,其实是不为我知的)女干情,这么一想,心情忽然就好了很多。我小计啄米似的猛点头:“正是此意。” 07 明媒正娶 我素来不认为自己会是脸皮很薄的仙子,然则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与沈凌在马背上耳鬓厮磨,我还是略略红了脸。(..info无弹窗广告)ww.vm) 好吧,我这么说不过是想要为自己一直将脸埋在沈凌怀里的动作做个解释。若是将话说得更好听更能上得了台面,那我还可以大言不惭的说自己之所以这么遮遮掩掩,乃是觉得九重天的人既然清楚与我有关联的人是沈凌,便一定会派人守在常有沈凌出没的地方。 这样一想又觉得自己很有些机智,于是半欣喜半忐忑又半忧伤的坐在沈凌身前,都不知道要用个什么词来形容的好。 我看了看沈凌的红衣裳,艳艳的颜色落在眼里,竟然半点俗套的感觉也没有。一时间想起初见时他的一身白以及后来总被他穿在身上的浅紫深紫,心头不由就泛起了嘀咕:这个人,这个人怎么就生得这么举世无上光风霁月的呢?穿什么都好看的不得了,可真的是……真的是让我自卑得很。 我用几不可闻的声音问沈凌:“如果有一天,我们两人的结局很凄惨,你会不会后悔今天所做的一切?”想了想,我又换了句话来问:“假如,恩,我是说,如果有一天你觉得我这个人其实什么优点也没有,一点儿都不讨人喜欢。[..info超多好看小说]或者说,你厌倦了我,会不会想要把我抛开。当然,我一定不会那么轻易地被人抛开,所以那个时候,你会不会后悔今天做的事情?” 沈凌的身形明显一滞,连带着生下的棕红骏马堪堪收了蹄:“想什么呢?长安。”他摸我的头:“你是在害怕吗?害怕做我的妻子,沈家的儿媳?” 我点点头,旋即又把头摇得跟个拨浪鼓一样。双手握拳,我抿了抿唇,迎上沈凌眼底璀璨星光:“我只是害怕,如果我们的深爱走不到最后……沈凌,毕竟今天的一切如果顺利发生,我们就没有回头路了。” 沈凌牵起了缰绳,路边的红衣队伍自觉地开道站在两边。他的叹息似有若无:“如果不试一试,又怎么能够知道自己会不会用尽全力地去爱一个人?不努力,又怎会知道故事的结果?” 脚底马蹄撒得更欢,沈凌声音幽幽:“长安,这才刚刚开始你就想得那么多那么长远,会很辛苦的。” 我原本心慌意乱的心在听到他这些话时有片刻的安定,然则这安定只是片刻,不一会儿更大的恐慌便涌上心头。[..info超多好看小说] 唔,话本子里描述那些订了亲却未过门的姑娘们七七八八的心理时,曾经提到过一个很是独特时髦的词:婚前忧郁症。我想我便是得了这个病了,且这个病,还不见得怎么轻。 一想到沈季那一双薄凉精明的眸子以及他与岚水夫人貌合神离的精神状态,我便有些头大。这个公公,实在是比话本子里那些尖酸刻薄不明事理棒打鸳鸯的婆婆还要不好对付啊! “长安。”沈凌的声音将我神游太虚的神经拉了回来,我在他怀里蹭了蹭,迅速回答道:“什么事。” “成亲过后,你打算住到什么地方去?”沈凌问得煞有介事。我瞅着他满脸的认真,瞬时纳了闷:“你不用为了我再买新房子的,沈府那么大,我一个人,连一座西楼都住不了的。” “你不是要去浪迹江湖?”沈凌眉角一扬,见我点了点头,又紧接着说:“等你混厌了江湖,总要找一个地方终老是不是?” 我有些糊涂,眨着眼睛问:“咳咳,你的意思是,我们俩成亲过后,还要分房睡?”这话刚出口我便后悔了,只是后悔明显不顶用,沈凌嘴角的笑容戏谑非常,故意压低了声音抬高了语气:“那怎么行?分房睡岂不是给了别人拐走我家小长安的机会?!” 小长安……这个称呼,怎么让人听着别扭呢?就好像许多年前看过一本叫做《大长今》的话本子,结果许多年后又在人间的折子戏里看了一出《小长今》,这可真是,咳咳,说不出的混乱。 沈凌的声音依旧是幽幽的,又有着上古暖玉般的温和质感。他将我抱紧了些,不算粗却依旧充满男子气概的鼻息在我耳边吹拂:“我原本就没有想过和你成亲过后还要霸着沈家的家业。我现在不愿意放手,不过是要逼着他们承认你罢了。既然是我下定了决心要娶你进门,又怎么能让你无名无分地跟我一辈子?我要让柏城所有的人都知道,王长安是沈凌明媒正娶的妻子,是由沈家家主宗亲亲自迎进府里头的。长安,我不愿让你在外人那里受委屈,更不会让你在我的家人那里受气!” 沈凌这么长的一段话说下来,我当时便愣住了。沈凌一直牢牢控制着沈家财务的原因我想过许多种,美好的龌龊的,唯独没有想过,这个人只是单纯的不想让我受委屈。 说不感动,都是骗人的吧。于是感动过度的我把头往沈凌怀里埋得更深了。 在仙界的时候我也曾经零零碎碎地参加过一些仙子的婚礼。隐隐约约的记忆中那些有幸结为夫妇的神仙也会请来四海八荒的神仙来吃吃酒聊聊天儿,并在众仙的祝福声中心满意足的离席远去。 在幻境之中我也曾经看见过熹元公主丹凤朝阳的发冠上坠下一十七条金线缀珠的明珠,我也曾看见过林月见凤冠霞帔端庄整齐的坐在花轿里面看皇城佛衣巷里铺满十里红妆。 可是参加归参加看归看,我到底没有正儿八经地经历过这样的一桩事。是以,等我进了柏城,一大群喜娘涌上前将我从沈凌身边连哄带强的拖走时,我还很有些惊慌。 好在不过片刻,阿桃的声音便在耳畔响起:“姑娘莫慌,一路上都会有奴婢看顾的。” 奴婢! 我狠狠回过头去,离我离得最近的一个人婴儿肥粉嫩脸,赫然便是阿桃无疑。 那个心中可能有一些小小算计,却又不懂得掩藏那些计算的单纯姑娘阿桃,她对着我鞠躬行礼,装模作样地自称奴婢,还笑得一脸温和淡然。 我的心忽然揪了起来。 13 别无他法 如何得永生?如何能太平?我被这问题给唬了一唬,想了想还是觉得命数这个东西太过悬乎,于是一脸坦诚的看向佛尊:“佛尊清楚沈凌的身世么?” 佛尊点点头:“略有所知。” 我眼神诚恳的望着佛尊,希图他能说出些比与沈凌自叙的迷雾山后人更美好一点儿的话。谁知佛尊拈着佛祖思索半晌,只淡淡然吐了三个字:“说不得。” 我诚恳的眼神立马消失得无影无踪,咬牙切齿道:“佛尊这是在逗我?既然不愿意说又干嘛来吊人胃口!佛家不是说人生八苦生、离、死、别、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阴炽盛是个人都躲不过么?大家都躲不过的事情算什么悲剧啊?!” 许是我的态度实在野蛮吓着了佛尊。他向巷子后头退了几步,脸上的淡然表情终于消失不见:“仙子淡定,淡定。” 我也觉得自己方才说话的语气太过凶残,舒了口气歉歉然说道:“佛尊一次两次的提点琼落,琼落感激不尽。只是琼落天生愚钝,一次次辜负了佛尊美意,还望佛尊见谅。” “这是老僧自找的。”佛尊却很是理解一般:“多少人都参不透这一个情字,深陷泥沼的人如此之多,就连佛门弟子当中也有人误入歧途。更何况,你和他还有宿世姻缘。” “其实无论仙子你愿不愿于老僧入佛门,这天地,都该乱了。仙子且记住,天上那位青璃神君是打不过你的。如果你不小心叫人打败了无路可走,那就杀了沈凌。”空中闪过一道金光,佛尊话音刚落,整个人便没了踪影。 他说,无路可走之时,杀了……沈凌! 我不由得全身一麻。 夜色侵袭,今儿个没有月亮。好在住在这巷子的人家家家户户门口都点了灯,倒照得整个巷子明晃晃的。.info[]我茫茫然走了许久,终于又绕回了那棵菩提树下。菩提树叶宽大无比,夜风过时,树叶的沙沙声响竟能盖过巷子里皮影戏的声音。 他说:杀了沈凌。 我依旧在佛尊的最后一句话里纠结。心里头闷闷的,堵得慌。我望着高高大大的菩提树,仿佛能看到佛尊似是而非的轻笑。 都说出家人不打诳语,我怎么就觉得佛尊给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在开玩笑呢? 时辰也不算太晚,西边屋檐底下女子的声音依然热烈,只是有些沙哑。我怅然转身,面向西边,西边的巷子里紫衣男子俊美如仙,怀里抱着一件斗篷。我忽然就捂着脸跑过去,一头扎进他怀里泣不成声。 耳畔是那女子好似永无休止的歌声,却换了一段唱词: “南柯梦来梦南柯,我梦见我婆家来娶我。 抬了一顶花花轿,随带着一班好戏乐……” 对于那佛尊的出现,我一直避而不谈。即便沈凌旁敲侧击问我那晚难过至此的原因,我也用其他理由一一搪塞。第一回我说皮影戏的歌声太好听以至于我感动涕零被沈凌狠狠地嫌弃了一番,而第二回我说我是怕我找不到路又怕他不会来找我所以受惊吓他表示很心疼…… 于是那一日黄昏时分与佛尊的交谈也就被我紧紧的捂在了心中。久而久之,连我自己也开始觉得那一天我只是单纯的迷路单纯的害怕。 我没想到佛家的八苦会来得这样快。我以为不过十年二十年,生老病死是不会找到我和沈凌身上的。即便它们找了上来,我还有一朵生死人肉白骨的逢生花。我只是没有想到,八苦当中最先早上门来的,是爱别离。 沈凌到了本溪过后还是很忙,就像从前在建业一样。(..info好看的小说)我虽是明白,也做过些猜想,最终还是看淡了。男人嘛,若要他为你抛弃事业,无异于折断他的双臂。于是我买了一堆的皮影小人儿,学着唱那些经典的段子。还将先前许诺的香囊绣好了,换下了沈凌腰间那叶子过于宽大的杜若香囊。 我也在一个人闲逛的时候感觉得有人跟在身后,第一回,我便知道跟着我的是一男一女。男的是沈毅,女的,是阿桃。 他担心我,我这样对自己说。 我以为他放不下的是他的家业是他的商业山河,到最后才明白,他其实更放不下我。可我当时多蠢,总爱缠着他,待他满身疲惫的归来待他洗漱过后想要安眠,还要点着一盏灯叫他陪着我一起玩皮影。 若湘没有说错,我这人脑子天生少一根筋,于是不懂人心不解风情。 我还记得她刻意掩去眼底的困顿,强打着精神抿唇微笑,跟着我操纵着羊皮制的小人儿一句一句的念: “瞥见了,五百年前未了姻。姊姊吓,为甚你、凤目盈盈看小生。分明是,闭月羞花人绝代,莫不是,嫦娥私出广寒门……” 追忆那时,只因此时此处,再也找不到那样温暖的怀抱,那样怜惜的眼神。 那是在本溪待到第二十三天的午后。太阳悬得正高,房里房外都是暑气蒸腾。我虽是不会被这酷热影响,然而抬眼所见尽是萎靡不振的树叶和滚滚泥尘,心情自然愉悦不到哪里去。更何况,沈凌已经一连两日没有回这客栈了。 我曾经好奇他的行踪,偷偷跟在他身后。然而他像是能感受到我的存在一般,每次有我在,就不和对方谈一句正事儿。一回两回,我觉得自讨没趣,也就不再跟着他了。 心情不似阳光明朗,我拿出一对皮影,遮了门窗的光支起一套架子就开始摆弄。 正唱到那一句“凤目盈盈看小生”,房门被推开,沈凌第一次以风尘仆仆的姿态出现在我面前。我忙丢了手中的皮影去接他手里的大小物件,又忙忙把他推到了屏风后面:“我一直在房中备着热水,你先去沐浴吧。饿了没,想吃些什么?” 他粲然一笑,星月一般的眸子里光芒闪耀,点了点头:“饿了。” “那么,吃几个清淡的小菜可好?这几天天热。”我将那些东西放在桌子上,微微一笑:“我下楼给你点菜。” 沈凌却拦住我,双手环着我的腰:“吃你好不好?” 我嗔怪的瞪了他一眼,想是耳根子又发红了。害羞这毛病多年未改,到现在竟是改不掉了。 “还记不记得我那时候说过的一个月?”沈凌却收起不正经的神情,定定看着我:“那时候我其实是想说,一个月过后,如果你我安然无恙,那么一世长安,就不会是奢想了。” 我心头一惊,抬眸对上他深邃的眼神:“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沈凌却捧着我的脸吻了下来,正午的阳光透过窗户打在他的身上,我的眼睫扫到他的脸上。按捺住心头的疑问,我的回应已不算生涩。然而情到浓时,一股温和的暖流慢慢流过全身,我睁大双眼,拼命推着沈凌。然而他将我紧紧箍在怀中,使得我半点儿动弹也不得。 沈凌眼底的那一抹决绝叫我看得害怕。我努力睁大着眼睛,想要从他的面上看出些端倪。另一边也运出自己的修为,与他渡到我身上的那一股气息相抗衡。 “你要冲开我设的着这道结?”他终于放开我,手指撩开我额前的厚重刘海,在芍药花钿处细细摩挲:“广清山上特有的法术,你不会不知道是什么。” “锁魂咒。”我咬咬唇,仍旧不敢相信他会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将广清山上最为狠厉的法术施在我身上:“为什么?” “因为我爱你呀。”却是半真半假的一句话。 晋国的七月比楚国更加燥热,便是一早一晚也每个凉爽。我坐在屋子里动也不能动,只眼睁睁看着沈凌忙前忙后的打点。末了,他将我的衣物并些银钱收进一个包袱里。半晌,又将包袱拆开,将我早已收回了的丑丑的香囊挂在了腰间。 紧皱着眉头,我看向沈凌的目光如何也美好不起来。许是沈凌已经跟我摊牌了的缘故,原先只是躲在暗处的沈毅和阿桃也不再躲闪,大大方方的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你一言我一语的说起了沈凌的好话。 我苦笑不得:“我又不曾和他闹什么别扭。” “是么?”沈凌又一次将我那个包袱打了结,递交到沈毅手上:“恩,我也觉得你不会同我置气。”他挥了挥手,示意沈毅阿桃二人先离开房间。待屋子里只剩下我和他二人,气氛开始变得微妙起来。我原本带笑的脸,也如变脸一般冷了下去。 我如何能笑?前一秒与你笑语盈盈的人,下一秒却四处自己毕生绝学将你困住,你还能笑得动容么。 锁魂咒啊,是要用自己的灵魂作保才能施展开的法术呢!因着伤害巨大风险也巨大,第一个修炼出这种法术的广清第三代师尊涯枭定下规矩:除非生死一线,广清山人不得使出锁魂咒。 而我何德何能,竟需要沈凌他用这样的法术来看顾。 “你还是生气了。”沈凌微微叹了口气:“我也猜到了你会不高兴。只是长安,我别无他法。” “别无他法?”我笑了一笑:“你给我一个别无他法的理由。” 15 走火入魔 阿樱可不是普通人。即便她在神仙当中的品阶算不上高,可她也确确实实有着一万年的修行。 阿樱对沈凌,闭着眼睛都能知道输赢。 我顾不得街上还有许多散步的行人,直直落在了先前入住的客栈门前。掌柜的见我从天而降,脸色瞬间由红变白:“这这这……这不是沈家二少夫人吗?” 我转头瞥了他一眼,顺着楼梯直接上了楼,掌柜的忙忙在我身后喊:“沈少夫人,你没有钥匙,沈公子最近常把门锁着的。” 心头一恸,动作也缓了些。我数着房门号一间间走过去,停到第八间屋门前。隐隐有沈凌的歌声,断断续续,却又一再坚持。我将门推了推,只推出了一条缝。他果然反锁了房门。 心中暗暗念诀,我穿门而入,小屋还是我离去时的模样,只是窗子被捂得严严实实,半点儿光都见不得。一方木桌,一张素绢,两站烛台,还有两个小小的人影儿。 我慢慢走近,沈凌的声音真真切切落在耳里,是我教他唱的那出《三生缘》: “淡妆绰约如仙子,姊姊吓,为甚你,凤目盈盈看小生。若是那,前世相逢只数见,今生便有一夜眠,再世方得白头尽……” “沈凌?”我讶然唤他,“你没事儿?” 沈凌停下手中的动作,笑盈盈看我:“长安你怎么过来了。我正说明儿启程去广清找你呢。”说罢,看了看手中的小人:“怎么样,我的唱功有没有长进?” 我来时带着满心担忧,一路上胡思乱想好几回,忧心落泪好几回。此时见他好好地站在我面前,完整的,安康的站在我面前,竟又莫名流下泪来。委实是不够争气。 我一把扑进他怀里:“你没事就好。” 沈凌抚着我的头发:“你呀,平日里都想了些什么?我不过是将族里的事情处理了个清楚,哪能出什么事?” “可是你的锁魂咒不起作用了呀。”我嘟嘴:“我还以为是你被人伤了魂魄……” ――?――?――?―― 晋国的旅途匆匆结束,路上我问沈凌这两月间的种种。他却只用了两三句话概括:鲁国乱了,江诺想要上位却又缺银子,于是胁迫刚接手了沈家家业的沈白来对付他,希图将他的所有资产拿到手。 我不解问他:“你输了么?” 沈凌摇摇头:“我怎会输?不过那么多钱我要着也没用,便送给了大哥。” 这解释倒也合情合理。 八月末,走一路都能闻到桂花的馨香。去广清的路上多是深山,人迹罕至,客栈酒肆什么的自然也不会有。偶尔能见着一家茶水店,都能算得上是幸运。 因为上回在这路上遇见过饕餮兽,我心头余惊未消,也就自然没有心思去看着山川秀美绿树成荫。 阿桃自然也是与我们同行的,她说话做事仍是活泼,仿佛不曾与我有过什么隔阂一般。我见她一副释然的模样,也就不作深想,只每日里和她换着班驾车。 不知是不是旅途奔波。沈凌近日的身体不大好,夜里总是咳嗽。我伸手去摸他的额头,有感觉不到他在发烧。 他咳嗽的第三个夜晚,我拿出了逢生花向他眨眼:“你想不想把病治好?吃了它,保管药到病除。” 沈凌却生生忽略了我的认真:“生死人肉白骨,我觉得我还是临死的时候服用这朵花比较好。你想,若是服了这朵花我才出什么意外,那你跑遍六界都找不到我了。” 我竖起大拇指:“你说得有道理。” 荒郊野外加上更深露重,这条件,委实算得上艰苦。因着沈凌咳嗽,翻来覆去难以安眠,我也就穿好了衣裳坐在他身边,陪着他一起坐在帐篷外看星星。 天上的星星都挺闪亮,可惜我这人素来缺少天文常识,认来认去也就认出了参星,于是得意地指着那星星跟沈凌讲:“你看,西边的那颗星星就是参星,其实东边还有颗商星,只是他们两个此出彼没彼出此没,所以我们看不到另一颗。” 沈凌笑了笑,指着浩瀚银河两端的两颗光芒闪烁的星星,学者我的语气说:“那是牵牛,这边是织女。牛郎织女千年一相会,就有了人间的乞巧节。” 我拖着腮帮子瞅那两颗星星,思绪却转回到鼻尖萦绕的桂花香身上了:“等我们到了广清,去摘桂花做糕点好不好?” “好啊。我给你蒸一盆……”沈凌的声音忽然断在了夜风里,我看着黑暗夜空里忽然划出的金色祥光,脸色不由得为之一变。 如果我记得没错,青璃归位之时,也是这样的祥光。 不待思虑更多,我已经站直了身子将沈凌往后一拉,思君剑剑尖泛着冷芒,硬生生横亘在我和青璃面前。 “又是你。”三个字被窝说得咬牙切齿:“仙界第一神尊,竟然如此计较!” 青璃却是冷冷一笑:“你以为我还会跟你打?”她手指轻轻一挥,半空中出现更多的神仙:“这一回,是他们和你打。” 好家伙,这一回来的这么多人,都是我认识的。便是不认识,也是有过一面之缘的。我看了眼那些仙界同僚,本想叹一句相煎何太急,转念一想,他们在仙界是认认真真在当差,并不像我,只一心一意地打酱油。 于是拔出思君剑,寒了寒眼神:“谁先上?” 却没一个人有动静。 青璃嘴角的笑凝住,又挥了挥手指:“一起上。” 战斗比我想象中的来得更为激烈。我这一辈子见过不少人死,却并不曾了结过什么人的性命。我原本还想着这一班老相识若是顾及半点情分不对我下狠手,我也就和大家打打闹闹的过去了。 他们应是受青璃指使来走走过场,初时,我这样想。 直到剑与剑相碰擦出道道银花,某仙君的剑将我的手腕割伤,我方才醒悟过来,到这个地方的人,绝不只是走走过场。 他们是真心想要拿了我回九天讨赏。 思及此,我手上的动作也不再拖泥带水,剑剑凌厉剑剑狠绝,竟也让思君剑饮了不少血。 眼角余光扫过地上的两顶帐篷,只见得阿桃已经从帐篷里出来,身上的衣裳也穿得凌乱,显然是刚从被窝里爬起来。又看了一眼奋力与我拼斗的众仙,很好,他们一心一意的对付我,并不曾去理会底下的两个凡人。 只是对方毕竟人多势众,又都是颇有实力的神仙,十几个回合下来,我也觉得力不从心。求救似的看了看沈凌,他摸着心口,定定看着青璃。 于是我的心便在那个瞬间凉了一凉。怎么就忘了呢?他梦中秋千架下的女子万千清华,那是青璃。 不知是谁相当没品地来了一招偷袭,剑气从头顶落下,我绕了一绕,在地上打了两个滚儿方才躲开。只是躲的位置没看准,恰恰滚在了一个胆小的神仙身旁。那神仙应是胆小,先前一直在边缘处空舞着剑,这时见了我,甚是惊喜地提了剑向我刺来。 “沈凌!”下意识地,我还是叫了他的名字。 有什么东西扑了过来,却不是利剑。伤口处被人压着,越发地疼了。而我却顾不得那疼,扳过压在我身上的身子,阿桃的表情纠结而拧曲。空气中尽是血腥味道,我摸了一把她的背,黏糊糊的。我慌了神,轻轻捧起她的脸:“阿桃……阿桃……” 阿桃却强挽起一个笑:“从此以后……再……再也不会有人觊觎你的公子了。长安……其实……其实你该笑一笑。” 我失声痛哭,阴沉着眸子抬眼望了望方才刺出这一件的神仙。那神仙的面庞甚是稚嫩,见自己杀了凡人,亦是很慌张。被窝这么瞪了一瞪,更是慌张。 而我却感觉到了一股久违的力量。那次在永乐镇的芍药花田,我便是借着那股力量,逼退了青璃。 身上暖流开始不受控制地乱窜,疼痛感渐渐消失,周身升起一簇白光。我在白光之中利落站起,往阿桃口中渡了两口仙气。 许是这一身白光很长气势,原本很是英勇的一帮神仙动作渐渐缓了,我步步向前,他们则步步后退。思君剑起,剑芒四射,我飞身至半空中,将剑高高抬起,只等下坠之时,狠狠劈下这力道十足的一剑。 这一回我终究没有犯下杀孽,不知何时被青璃缠着的沈凌忽然弃了手中的剑,一个翻转到了空中,紧紧搂住我的腰身。 “长安,不可以。”我听到他的低语。 身体里的力量却好像无处可去,我撞飞沈凌,他却一个旋身,将我拖向另一个方向。 石破天惊的一声响,这一剑下去,削平了半个山头。 眼角余光瞥见那几个愣愣出神的神仙躲在青璃身后,我冷冷一笑,折了方向又举起了剑。 “长安!”这一回沈凌的声音不再充满柔情,他欺上身,环住我的手:“不要入魔。” 我却又是用力挣开了他,直将他撞到一棵树上去。直到他嘴角溢出鲜血,我方才如梦初醒,怔怔看了看被削平的山头,有看了看握剑的双手,浑身一抖,扔下了思君剑。 “阿凌。”我小跑过去将他抱起,不可置信地问:“是我伤了你?” 16 逢生无用 15 沈凌的手抚上我的脸颊,一字一句说的艰难:“长安……带我离开。” 我忙不迭地点头,慌慌张张将他驼在身上,茫然无措地往四周望了望,又把阿桃的手搭在了我肩上。 “不怕死的,就跟过来!”嘴里迸出这么句话,那一干神仙俱是往后一退,看我的眼神里尽是惊惶。 鬼使神差的,我带着两个重伤的人,又逃回了本溪的客栈。 心里头乱的很,思维也不清晰。阿桃是被仙剑所伤,又正中心口,一路上流了好多血。我一把抹去脸上的血污,掏出逢生花,却开始犯难。 这么重的伤,他二人定然撑不下去。我又转过头抱起沈凌,还是不敢相信是把他伤得这么重的人是我自己。 两个人,一朵花。我想起阿桃飞奔过来挡在我身前的样子,那般决绝,没有丝毫犹豫。她说她把公子交给我了,那么,她最大的心愿,是要我和沈凌好好活着吧。 一定是这样的。我对自己说,却忍不住不停地落泪。沈凌的意识仍旧清楚,见我捧了逢生花过来,连连摇头:“没用的。” “我知道没用。”扳开阿桃的嘴,我将逢生花为了进去。生冷看着我,眼神安宁祥和,带着微微的笑意:“你做的很好,长安。” “我知道。”抹了一把脸上的泪,我花着脸凑到沈凌跟前,甜甜一笑,俯身擒住他的唇。这是我第一次占了主动,我抱着他,我吻着他,唇齿辗转间,我学着两月前的他一样,将内丹渡到了他身上。 “不可以。”我第一次看见他的眼泪。真真切切的,为我流出的,眼泪。 “没什么不可以的,内丹不过是一份修为,没了我还可以再修炼,可若是没了你,我要上哪里去找一个你来。”我把头埋在他颈间,“如果大难不死,我们定能得福。” “定能得福。”他的唇间绽出一个微笑,美绝。 八月末毕竟算是早秋,地上胡乱堆了好几床被子,我抱着沈凌在地上睡了一夜。第二日醒来,沈凌却不在我怀中。我揉了揉眼,窗前的他着一身素白,不似紫衣孤傲,却平添了一份清贵。 他已经看不出什么大碍,只是脸色白了些。我爬起身,手臂一麻,方想起身上那些没有及时处理的伤。没了内丹,自我恢复的能力,还真是有些弱。 我站起身,也不管自己仍是一身脏兮兮的,便扑进了沈凌怀里。他轻轻拍着我的背:“我在这里。” 他说,我在这里。 “你要一直在这里。” “好,我一直在这里。” 阿桃的状况也算良好,只是迟迟未醒。我小心翼翼的洗了个澡。因着伤口多在手上背上,便另开了间房,让沈凌为我擦药。 他的指尖微凉,动作轻而柔,我趴在他膝上,竟然觉得这样的时光很是美好。也是,在经历过一场场厮杀过后,谁会不珍惜那些平凡安宁的时光呢? 那些琐碎的时光,终成我一生的念想。 着一件烟青色襦裙,我绕开沈凌,进了隔壁房间。 早些时候我便看见了这房门口贴着被剪成星星形状地柳树叶片儿,那是少年时候与楼谷打暗号是最常用的标记。 推开那扇门,楼谷依旧是黑衣黑发,目光沉沉。 “姐姐。”他木然开口,嗓子有些哑,“我来向你逃一样东西,你愿意给吗?” “什么东西?”我挑眉,这几乎是近万年来,楼谷第一次正经的问我要东西。 “逢生花。”楼谷眼神恳切,我锁了眉头,正欲开口解释,他又出了声儿:“阿桃不会死,我来之前翻过她的生死册。她会长命百岁的。” “可是……可是我已经让她服下了呀。”我双手一摊:“我也没有办法了。” 楼谷却笑得舒心:“你忘了逢生花要熬成汤才有用?只要你念动咒语,逢生花自然会马上恢复成最初的样子。” 我:“……” 抛下楼谷跑回躺着阿桃的房间,她蹙眉的睡颜实在看着难受。难怪,难怪她迟迟未醒,原是我自己做了桩蠢事儿。 咒语被催动,阿桃的身子上方隆起一团白雾,白雾之中缓缓升起一朵妖娆红花。我仔仔细细瞧了瞧阿桃,发觉她果然命大,呼吸虽微弱,但胜在平顺。实在是一桩奇事。 拿着逢生花进了楼谷的门,尚未将门关上,沈凌便将门又一次推开:“有朋友在也不告诉我一声。”言罢,向楼谷拱了拱手:“我是长安的夫君。” “长……安?”楼谷的神色变得古怪至极,目光在我逢生花和沈凌当中摇摆不定,忽然就背过身,手一招招来一只红眼夜鸦:“姐姐,这逢生花,我不要了。” 我兀自奇怪,想要追问,沈凌的手却搭在我肩上:“不要就不送了吧。他若想要,自会再来。” 秋风一阵凉过一阵,转眼已是九月末。这一个月过得甚是安宁,竟没半个人找上门来。而阿桃未服用那朵逢生花,身子却以每日可见的速度好起来。倒是沈凌,即便用了我的内丹,嘴唇还是白得不像话,身子也是冷寒依旧。为这我在每一个夜里点燃五六个炭盆,紧紧的抱着他。 他却很难暖起来。 我翻遍所有医书,都不曾找出正确的缘由。 乏了的时候,沈凌会拎着皮影人儿,再搭起一方小小的戏台,和我对唱一曲《再生缘》。 他有什么事情,是瞒着我的吧。我时时看着他和阿桃,两人同时我照看的病人,一个却慢慢的好了起来,一个,却好似再也好不起来。 眼见着沈凌的身体越来越凉,我再也没办法装得一无所知,悄悄去幽冥司找了一回楼谷。他上回来讨要逢生花,却又在见了沈凌之后变卦,想来,也是知道些什么的吧。 然而我宁愿我没有去问他。 楼谷说,沈凌现在的样子,像极了他死去的恋人。 好好坏坏都汇在这一处,我的那些怀疑与猜测也慢慢聚拢,真相,呼之欲出:他的灵魂,果然已经被伤了吧。早在我身上锁魂咒消失得时候,他就已经时日无多了,不是吗? 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客栈的。只知道我木楞楞推开门,木楞楞看着沈凌,又木楞楞留下两行泪,沈凌看着我,眼神有些慌张,“你都知道了?” “你怎么总是不相信我呢?”几乎是哭着说出这句话,我大开了房门,屋外的光照到他苍白的脸上,更显得他长身如玉。 “没什么关系。”他强作欢笑,拍了拍我的脸:“你不是最爱听那出《再生缘》吗?我们还有来生,只要你等我二十年,二十年后,我会来找你的。” 我握住他的手:“魂魄都没了,谈什么往生!” 他第一次向一个小孩子一样手足无措。半晌,拿起桌边的羊皮小人儿牵动起来,张口清唱: “瞥见了,五百年前未了姻。姊姊吓,为甚你、凤目盈盈看小生。分明是,闭月羞花人绝代,莫不是,嫦娥私出广寒门。淡妆绰约如仙子,姊姊吓,为甚你,凤目盈盈看小生。若是那,前世相逢只数见,今生便有一夜眠,再世方得白头尽……” “沈凌!”我上前抱起几乎是完全靠在桌子上的他,泣不成声,一滴一滴,尽数落在了他的脸上。 他似是唱戏唱得痴了,好半晌才转过头来,仔仔细细盯着我看了许久,才用不确定的语气轻轻唤了一声:“长安?” 我吻了吻他的额头,一只手环着他,一只手从墟空之境拿出逢生花:“你等等,你等等,我有逢生花,它可以续命的,你先等一等……” 一时间却又手忙脚乱,我将花瓣一片片剥下,塞进沈凌的嘴里。他丢了皮影人拭去我眼角的泪水,柔声安慰道:“你别急,也别哭。你看,我们不是还有一朵逢生花吗?我不会有事的。” 我狠狠瞪了他一眼:“若是我没有赶来呢?若是我没有赶来,逢生花不再你身边,你就要这样死掉吗?你打算留我一人在这世上,是不是?” “我怎会舍得?”沈凌咳了两声,一张脸在阴暗的屋子里白得吓人,我哄着他张口,他却不怎么配合:“我逢生花要熬成汤才有效果的,你忘了么?楼下掌柜那里有不少小火炉,你下去接一个上来。” 我停了手上的动作,连连点头,将他轻轻放好:“你等我。” “我等你。”落在他脸颊边上的,是逢生花艳丽而破碎的花瓣。 我等你。我往楼下奔去。 掌柜的似乎很惊讶我能进得了那房门,一脸惶恐的看着我,并交了一个小二帮我搬那小火炉。我见那小二磨磨蹭蹭,便丢下他,自己搬了炉子上去。 然而房门大开,我绕到皮影架子后面,却怔怔愣在了原地。逢生花艳丽的花瓣还撒得到处都是,却没有清贵的紫色身影。 “沈凌!”我想我这一回将他的名字,喊得很难听。 你为什么要躲我呢?沈凌? 片刻之前他还躺在这里,对给我递了个安心的笑:“我等你。” 这便是所谓的等吗? 我看着被拉开的窗帘,雕木花窗大开,天已转了阴,凉风习习,木窗被风个吹得微微晃荡,发出“吱呀――”声响。而我注视着窗栓上的紫色布条,一个箭步从窗口一跃而出。 等在房子底下的,是阿樱。 17 一隔仙凡 17 我却连斥责她的心思都生不起,只冷冷问道:“你把他怎么了?” 阿樱却并不回答,只左右张望了片刻。.info[]忽然就扑通一声跪在了我面前。我眉头一挑:“你是想为自己求情?还是,为沈白求情?” “她已经被剔了仙骨了,还向你求什么情?”一道好听的女声凭空出现,空中闪过一道金色光芒,青璃着了碧色衣裳,缓缓落在我身前。 我茫然地看了看阿樱:“她说的是真的?” “是真的。”阿樱羞愧地垂下头:“用小姐的行踪换来的。” 分明是沉闷的八月天,我却好似被人扔进了北冥荒原,第一次领会了什么叫做透心凉。 “我待你不薄。”我的语气竟是异常的平静:“却还是比不过你的一点私心。”有别过头看站着的青璃,漠然问她:“这次还是只来了上神一人?” 青璃不做回答,只用剑尖点了点阿樱的背。阿樱惶恐抬头,看了青璃的眼神,匆匆忙忙便站起身子往后退。末了,还特特瞥了我一眼,有不舍也有歉疚。 “青璃神君果然有气度,对谁都下得了手。”我支起思君,心知今日少不了一场恶战。 “只是对你比较有心罢了。每每想着这世上有个人顶着和我本上神八成像的一张脸到处走着,本上神心里就不痛快。心里一旦不痛快,做什么事情就都变得索然无味。所以呢,能让你心里不痛快的事情,本上神做起来就十分顺手。”青璃仍是浅浅笑着,嘴角的弧度与天心阁里保存的那些画卷一模一样。 而我静静站着,凝神感受沈凌的微弱气息。 在东边。 青璃步步靠近,我支起思君。她手指在眼前一划,空中出现一把通体青黑的长剑。我却趁着她拔剑的时候,双脚用力点地,飞跃而起。 东边。 不知是不是心有所念会使人功力大升,我念着沈凌,速度竟也出奇的快了起来。片刻之间,却已经到了东边的一块小树林里头。远远地,我便看见了一抹紫色的身影。 然而走近了,我脸上的欣喜瞬间凝结。沈凌身边青色祥光环绕,在在他身后为他渡气的人,是孟泽。 孟泽偏过头,清俊慈悲的脸上神色仍是淡淡:“你过来了。” 你过来了?平和的问候仿佛多年前,我扛着花锄走回玉华殿,他总在门口看着一卷书,听得我的脚步声,便微微抬头:“你回来了。” 我目光闪烁,眼珠惊慌地转了两转,落在沈凌的脸上:“我……我那里有逢生花,孟泽,你把沈凌交给我吧。” “没用的。”孟泽的声线片清冷,若不用心听,会让人觉得他的话都不带温度:“他是被卿尧伤了魂魄,魂魄都没了,逢生花也是不管用的。” “怎么会?”我颤着声音,“你别骗我,卿尧他没事伤沈凌做什么?他一向想把我拉近中曲山,他伤了沈凌,我自会更加讨厌他。他不会的。” 孟泽收回手,青色祥光渐渐消散。他站起身,沈凌没了人支撑,垂着头好似要倒下一般。我忙上前抱着他,只见他的气色好了许多。不经意又红了眼眶,我感激地看向孟泽:“你在救他。孟泽,你在救他。” “只救了一半。”孟泽负手而立,好似玉竹临风:“迷雾山后人走上仙凡恋的老路,琼落,你不知道下场吗?” 不知不觉间青璃飘然而至,停在孟泽身边看我:“孟泽仙君这是怎么了?仙帝可是吩咐你来带琼落会九重天的,你却在这里同她废话。(..info) ――?――?――?―― 九千年,玉华殿仍是旧时模样。我心甘情愿随着孟泽回到九重天,条件是他拿出神器凝魄灯为沈凌聚魂。 而我则被关在天牢里,牢门处设了厚厚结界,手摸上去,会有一股大力将我狠狠弹开。 九重天的日夜好像并不分明,永远是亮堂堂的。我总是睡不安稳,一闭眼,沈凌的眉眼便会出现在我面前。他的笑,他的哭,他的雄姿英发,和他虚弱着声音为我唱的《再生缘》,都在脑海里鲜活得不像话。 迷迷糊糊之中手被人握紧,像是孟泽的温度。灯火朦胧,我将手抽回来,翻了个身向着墙:“你来做什么?” “就看看你。”便是失落,他的声音还是清雅的。这便是孟泽了,无论何时何地,他身上都会带着皇家的清贵。 我良久沉默,却不见他离开的响动,终是坐起身来,夜色之中孟泽的双眸尤为清亮,他皱着眉为我批了件衣裳:“你没了内丹,身子虚得和个凡人没什么两样,小心着凉。” 我却不理会他这一番好心,正色道:“我是仙界的醉人,你是仙界的太子。这样的地方,你不该来。” 孟泽的眼眸盛满了哀伤:“长安,那时候纵你下凡,我很后悔。” “可是你毕竟纵容了。” 第二日便有仙帝器重的将领将我带去了打点,大殿之中众仙皆是神色寂寥,并不多看我一眼。 仙帝也不废话,直接叫人拿了一卷明黄诏书递到了面前。他坐在高高金玉座上,身后站着孟泽。我一目十行的看完诏书,再抬头仙帝的笑十分慈悲:“这是朕与众仙家商讨了许久得出的结果,不知琼落仙君看了,觉得怎么样?” “仙帝慈悲。”我俯身叩首,旋即站起身,身上镣铐一步一响,好似兵戎齐鸣。 “你去哪儿?”孟泽跑到我身边,压低了声音道:“你就这么急着去送死?以你现在的身子,只怕还没到北冥冰原,就死在了断筋折骨的途中。”他目光殷切看着我:“长安,就当是为了我,别这么倔强。” 我抬眸,看着面前这个我崇拜了近万年的男子,屈膝跪下,割了头上半把青丝:“琼落多年作为,有辱仙君清名。今日受此大劫,来日必不能报道仙君多年栽培。今日琼落当着九天所有神仙的面,割发断义,还望仙君,就当自己从没有过我这么一个不听话的徒儿。” 双眼一闭,我不忍心看孟泽指节分明的手微微颤抖。 这个男子,这男子有天下最俊美的面容,最温和的脾性,整个人好似春风一般温润。我曾经仰望着个男子,像是仰望自己生命之中不灭的光源。却又因为他的温和慈悲,而一次次寒了心。 我不否认在情窦初开的年月里,我曾经有想过,要将自己一生的美梦,押在他身上。那时候流破山上草木青青,我谁都没有,只有一个孟泽,相依为命。 他哄我疼我,宠我怜我。他完美得像是月宫的月桂花,永远冷香悠然遍体生华,却永远只能用来观望。 那一盆摔落在玉华殿外的芍药花,摔碎了我对他的所有想望。 这便是孟泽于我的所有意义了。他对我好,他淡然而慈悲,那是他的脾性――对每个人,都是那样的脾性。 我俯身拜了三拜:“愿孟泽仙君与赤芍帝姬永结同好,愿天族子孙繁盛,代代不息。” “那你呢?”孟泽的目光对着我,闪烁着幽暗光彩,不等我摇头拒绝,她想要表达的话已然印在了我心上:“那你呢?你就不想沈家子孙繁盛代代不息?你可知道,你腹中的孩儿,已有两月?” 我踉跄了脚步,手不由自主抚上腰间。只见孟泽站在我身旁,向天帝行礼:“夫君,此事可否从头商议?” 仙帝眼眸闪烁,脸上写满威仪:“还有何处不妥之处?” 孟泽单膝下跪:“不周山饕餮兽,只有琼落能够降服。” 自大殿上众人散去之后,我仍是软软跪在殿中央。一旁留下来的未梳星君将我扶起,带着我退回到玉华殿。 孟泽说,我有孩子了。 因为答应了此生再不与沈凌相见而一片灰暗的心好像得到了解救。我知道,从今日起,我有了好好活下去的理由。 活下去,生下孩子,好好的养大他。再等到将来――如果能等到哪一天――就带着他,一起去找他的父亲。 “仙子气色看起来真不够好。”未梳星君为我斟了一杯茶,忽然将目光挪到我的腰间:“这不是我的师傅吗?” 我埋下头,看见那丑丑的司命雕像,嘴角攒出一缕笑来:“是啊,这是你的师父。” “仙子总是这么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怎么行?还有很多的事情等着你去做呢。”未梳抿了一口茶:“我看孟泽还是挺维护你的。之前那些神仙商量说要怎么处罚你的时候他一言不发,我还以为他是不打算顾念你的死活了,却没想到原来他是一早就留了一手” “不过――”未梳手指一捻,又埋下头:“不知……不知饕餮兽的事情,那里会用得上你我。” 玉华殿的摆设数千年如一日,我拿起一边的茶杯:“不论怎样,这一次,我庆幸我能活下去。” 早前那张诏书上写的,是要将我断筋抽骨之后,废了一声修为扔去北冥冰原自生自灭。 在北冥冰原自生自灭,那是我这种没了内丹的仙子,想都不敢想的事。 18 少年模样 18 日子渐渐过的舒缓,天上地下一天一年,在计算中渐渐变得模糊。[..info超多好看小说] 孟泽困我在玉华殿,却也是护我在玉华殿。未梳星君每日忙完框神殿的事务总会到玉华殿来,那时候我们喝着茶,茶香袅绕,而她会向我提起金銮殿上的种种变动。 听说每日都会参我一本的神仙,占了多数。包括我那免去了责罚的好友若湘,也不曾为我说过半句好话。人心自古薄凉,我捻起一粒金丝蜜枣送进嘴里,我不怨她。 却也听说常年逍遥于六界之中的涯枭仙君替我说了好话。思量许久,终于的出的结论便是,好歹我丢弃仙界道义爱上的人,是他广清仙山的弟子。 未梳却摇头:“是月色仙子拾掇的他。你也知道,涯枭仙君与月色仙子相恋的时候,月色还只是一小户人家的乖乖女。” 她这一提让我想起了一件事。 大约是五千年前吧,涯枭与月色大婚,我出过荒羽岛去参加他二人的婚礼。不为别的,月色飞升之初,我跟在孟泽身后去看那些刚刚飞升的小仙,在诸多衣裳发式都一样的人当中一眼看中她,便赠了她一支金步摇。虽说一支步摇算不得什么,但好歹是打开了我与她的交流之门。那时候她总是神色郁郁,说是忧心自己身份低微,配不上涯枭仙君。 而我因着还不知事,觉得一切都美好得像是玉华殿外的玉兰花一样,便总是给她灌去一碗又一碗的心灵鸡汤,教她许多孟泽教给我的上乘心法。 后来她果然修成正果,与涯枭走到了一起。那时候我已经与玉华殿决裂,却还是顾念这一份交情。因此当阿樱将喜帖带回荒羽岛之时,我几乎没怎么犹豫就应了约。 便是在月色与涯枭的婚宴上,我隐约瞧见了一个紫衣身影。(..info)因着前头隔了好几个身材高大的男子对着他作揖行李,我又生得不算高,点着叫瞧了瞧,只瞧见半张轮廓分明的脸庞,英气眉,清冷眼,回头的时候,有发丝扫过肩头。 那紫衣男子便是大名鼎鼎的神君梵央,只是现在想想,他那样貌,实在是像极了沈凌。 沈凌是被卿尧所伤,而卿尧为人精明,绝不会做吃力不讨好的事情。那么他要与沈凌相战,便只能说明沈凌身上有他想要得到的东西。 可沈凌身上,又有什么是卿尧求而不得的? 我又想起沈凌扑朔迷离的身世,幽冥司空出来的记载,六界各典籍室的查无此人,还有那一句非神非魔,无意不再说着他的不一般,也说明,他的身份,绝不会是迷雾山神后裔那样简单。 我将这思考讲给未梳听,她眼里划过一丝了然,却也只是摇着头:“苍茫六界自然无奇不有。你想一想上古梵央神君和青璃神君,他们不就是天地化生的么?也许你那夫君也是个这样的存在。” 而我却将目光转向了高高远十八天。 一层天,一层劫。若是我能打开十八天的宫门见到六界之中最为聪智清明的梵央神君,是不是也就意味着,我能得到哪些我想要得到的,答案? 许是体内孕育着一个小生命,又或是清闲的生活实在让人打不起精神,我开始犯困。每日用过早膳不过片刻又躺在了贵妃榻上眯眼小憩。眯着眯着,也能安然睡下。 孟泽每一日都会来。他并不要求我做什么,也不和我说什么话,甚至根本就不会叫醒我。然而我还是知道他每日都来。 有一回我掩了房门到后头样子里转悠,转了一圈儿觉得没意思便饶了回去,看见他站在房门前,一直手在空中悬了许久,却终究没有敲下去。.info[] 还有一回,我在贵妃榻上躺了许久却也没能睡下。耳边倒是传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我并没有睁眼,片刻间,额头上便放下了一只手。凉凉的一只手,手上还有细细的剑茧。而我翻了个身,便听到了孟泽仿佛自嘲般的清雅声音:“每日里都这么睡,是想要在梦里见到他么?” 而待他离去之后,我看着头顶的雕梁画栋,怅然若失。 我是想要,在梦里见到他么? 一个月,三十年,我若此时去了人间,可还能寻到我那眼如星月的紫衣少年? 那个少年,初见便知不可深交不可相恋,我却还是没能关注自己的,一厢情愿。 很蠢吧?可是若你也曾爱过一个人,你便不会这样想了。 喜欢浅淡,爱却浓烈。喜欢一个人只要远远观望就觉得满足。可爱是心的交付,是明知酒中掺了鸩毒,却还一口饮下、甘之如饴。 孟泽与赤芍的婚期近了。清早时候几个仙童捧了大红衣裳进芳华殿,孟泽一一试了,大红的颜色衬着他清雅的脸,竟是说不出的妖佻好看。我特特走到他跟前福了一福,七七八八说了好些话,以示祝愿他二人能幸福美满。 可那日傍晚未梳再来到芳华殿,却带来孟泽与赤芍取消了婚约的消息。 那时候我刚好拿出昨日与未梳对弈的残局,棋子尚未放好,却被这消息一惊,不小心又打翻了棋盘:“你莫不是听错了?且不说赤芍帝姬向来不好打发。婚约这事儿毕竟关系重大,随便有点儿差池都影响到仙帝一族和青丘的颜面。便是劝说仙帝,也指不定有多艰难。” “话是这么说,”未梳也来重置棋盘,“可孟泽仙君毕竟不同于常人。他做事果断,任由沉稳,这事情想必他又自己的考量——而且,不管你信是不信,赤芍帝姬的美梦,毕竟是醒了。” 我动了一粒白子,去堵她那来势汹汹的进攻:“他是这样。不过,你清不清楚那只饕餮兽的前因后果?” “怎么问这个?”见我堵了她的来路,未梳亦是转攻为守:“莫名其妙叫被孟泽指过来了,那里能有多清楚?像是他见我与你之间的关系还算不错,是以特特找了个人来陪你吧。不过说来我还真是觉得奇怪。琼落,我原先以为,你和我一样,是不会喜欢上任何人的。” “嗯?”我微微诧异:“怎么会?” “你成日里对着孟泽这样的人都不见动心,遑论别人。”未梳抬袖掩了嘴角,嘿嘿的笑:“不过也不算意外,毕竟你那夫君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什么?”我拈着棋子看她:“你知道他是谁?” “呃……”未梳动了动唇,吃掉我的一粒子:“你听错了。我是说,大概我懂不了你们的狂热,乃是因为每日里守着命格本子,看烦了。” “真的?”我挑眉,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真的。”她却不放松分毫:“好吧,其实我隐约记得我也曾经与谁有过一段往事——你清楚的,我曾有过一段时间心烦意乱,框神殿也被打理得一团糟,结果那时候恰好有几位神仙要下凡历练,我也就跟着去了。” “记得。” “恩,其实我那一回也没什么好说的,大约是受了些情伤。因为人间的命格本子均是我自个儿瞎编的,所以经历的种种欢欣苦痛我也就不以为然,回来寻了碗忘情的汤药,就把那一世忘得差不多了。”未梳脸上带着微微的笑:“只是自那以后,我写的命格本子便都是欢喜冤家了,相爱相杀的故事,都叫殿里的小仙官写。” 下棋下到黄昏,被一阵嘈杂哦打断。 我差了个小仙娥去殿外看看。不过片刻,小仙娥回来,却是一脸慌张:“门外好些个有名望的仙君站着,说您在玉华殿呆了月余仍旧无所事事,是孟泽仙君护短。他们说……他们说要孟泽仙君把您交出去,按天规处置。” “他怎么说?” “仙君……仙君说今夜便携你下凡,去解决不周山饕餮兽的麻烦,让您将功抵罪。” 我忽地站起身,心情是许久没有过的舒畅。 他说,下凡。 谁知这事情并不是从下凡开始。玉华殿名雅景雅,孟泽在玉华殿后的花园里设了个结界,搬了一张贵妃榻,将我和未梳带了进去。我甚是不解的看着他,只见他渡了我一丝仙力,又别过头去对未梳说:“仙君,其实能解饕餮祸乱之因的人,只有你一个。” “仙君请直言。”未梳做事向来坦荡。 “琼落要做的,是帮你唤醒,五百年前的那一世。” 我看见未梳不以为然的挑了挑眉。 “你还能做好么?”孟泽却是低了声音对我说:“未梳仙君这一程,定然凶险异常。” “无碍。” 仙界作法比凡间随心得多。毕竟大家都是靠法术修为吃饭的,也就不用顾忌作法会被围观被打断。只是未梳毕竟是为仙君,且还是个比我厉害许多的仙君。因此,即便我的幻术号称仙界第一,却还是不能用肚带凡人的方法来对待她。 迷迭香被我握在手心,一寸一寸铺满未梳的脸庞,再一寸一寸落满她的全身。我拿出一颗宝石隔空按近她的眉心,华光四绽,光芒尽处,是我少年模样。 21 走出宫闱 21走出宫闱 21 方静秋便陷入了良久的沉默。[..info超多好看小说]一旁的水晶珠帘许是挂得有些松,从紫金钩上散了下来,晶莹剔透的珠子几番碰撞,竟也撞出一片轻灵声响。 她从袖中拿出一张细绢,在他面前平铺开来。素白绢布跟着她手指的挥动,现出一轮红月亮:“天有异象,大凶之兆。” 他仍是按着眉,清亮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可有什么解决方法?” “据说左相冯晨家的嫡女出生之日,天上有紫微星现世。若是哥哥娶了她,或许能以大吉震住这大凶。”她的指尖变化万端,褪去了青涩的脸庞艳丽得像是御花园里的番石榴,娇艳而热烈。 “你认为我该娶她?”他放下手,拨弄着书案前的一粒碎银:“你看见这粒碎银子了么?十年前,大街便,你递给我一定银子,我留到了现在。静秋,你觉得我该娶左相家的女儿吗?” “自然应该!”方静秋双手合十擦过白绢,绢布上浮出一片繁茂街市:“为了大庆千秋万代太平安乐,你自然该娶左相家的嫡女。你若不娶她,那这十年的艰辛,就白白……唔……” 却是奈涅将她一把拽入怀中。一只手扶着她的肩,一只手拨开自己额前的细密发丝,他欺身向下,攫住她的双唇。他的吻来的突然而残暴,全无平日的温和儒雅,甚至不带过多怜惜。这样的唇齿交缠自然出乎方静秋的意料,她下意识想将奈涅推来,却不防一双手刚抵到他的胸膛便收了回来,转而搂住她的腰身。 像是一场梦吧,粗暴而怜爱,隐秘却凄艳。她推不开他,他不会推他,因为他是这世上她唯一能爱的人。宫墙之中琉璃瓦艳丽妖娆,太液池的睡莲开了又落,盛装的妃**女总是行色匆匆,可是和又与她有什么关系。[..info超多好看小说]她是太子陪读,八岁那年在一夜之间失去了整个家族的太子陪读。 没有名分没有势力,三丈高的朱红宫墙之类,除了眼前这个人,在没有谁在意过她的存在。 她爱他,她怎能不爱呢? 十年来单薄脆弱的生命力只有这么一个人熠熠生辉,却还渺如日月。总是光芒万丈,总是温言软玉,却隔着主子与侍从的名位限制,却隔着一个兄妹的情谊。 若是时光退回去,十年前的夜晚,她一定不会再他说要做自己兄长的时候点头。只是那时,她毕竟年幼,年幼到不知道这世间有一种情谊会暗自发芽,并一步一步逼走最初的单纯情谊。 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是想了些什么呢?是一见便知情深,还是情深仍不自知? 热烈的,缠绵的吻,分明是心事得偿,却管不住心中弥漫起一股荒凉。她的手终于抚到了他的脸上,而他从迷醉中醒过神来。 “我忍了四年。”他捧着她的脸,将她面上的泪水一一擦干:“静秋,若今夜的红月真是大凶之兆,你嫁给我不是更好?左相那位女儿与你同年同月同日生,你当我不知道?” “静秋,我曾经说过我会帮你,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帮你。而你呢?你以为我就真的感觉不到你的心意?若是今夜我不将这话挑明了,你是不是就要带着你的心意过完这一生?甚至于――在你清楚我所思所想的时候。”他垂了眼眸,将能揽在在怀里,是小时候的揽法,不强势不温柔,却能叫人莫名心安。 “你身边的美人太多,和她们相比,我不知道自己在你的行踪,有几分钟。(..info好看的小说)你从前是太子,如今是帝王,你的身边永远都有容颜如花的女子。现在有,未来也会有。其实我并不是嫉妒啊。”方静秋伏在奈涅的胸膛间:“你是帝王,整个大庆国的东西,只要你想要,都是你的。明日登基大典过后你从前的侍妾都会一一封妃。可是那些侍妾里面,有许多人也不过是在进太子府的时候见过你一面。” “静秋是想要我放弃江山与你袖手天下?”奈涅俊眉微挑,脸上笑意明朗,声音却比方才低了一低。 “我清楚你的志向。”方静秋却是浅浅一笑:“这江山是你的,美人是用来稳固大庆基业的。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你为我放弃帝位或是遣散六宫。我只是怕……”她抬头,精致下巴在昏黄烛火中格外玲珑:“若有一天我成了你的妃子而你厌倦了我,绿瓦红墙,就会锁了我一生。” 他不做回答,手却不自主拿起那粒碎银仔细端详:“你不信我?”顿了许久又开口,声音微凉,似是自嘲般:“大庆女子多以双八妙龄出阁成亲,而你如今已经十八,却仍旧没有一人向你提亲,你可知道原因?” 方静秋虽是没了家人,可父亲母亲两家的爵位却是统统传到了她身上。是以比起大多数十八岁的青年才俊来说,她比他们富贵了许多倍。 而世人皆爱富贵,就连城东那一片专住暴发户的地区都隔三差五的抬出几驾花轿,而方静秋这么个有钱有貌有爵位的姑娘却在十八年的路途中无人问津,实在是不太寻常。毕竟,先皇对方氏和占星两族十分怜悯,曾说出过要以县主规格使她风光大嫁的话。 可是她这些年的桃花却又的的确确少到了让人匪夷所思的地步。将头偏过去,她像是想到了什么:“是你?” “是我。”他的笑里面满是志在必得:“皇城所有的官宦人家有钱子弟,都不敢打你的主意。静秋,你嫁给我可好?” 而方静秋却落荒而逃。 其实这样的故事我并不喜欢。暧昧多年的男女久久守着一层窗户纸不愿捅开以致最后生生错过,是我眼中的自作孽不可活。 而方静秋的落荒而逃,虽然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十年间她渐渐了解到了自己惨遭灭门的原因,她想要复仇所以不能被困在宫墙之内。可他这一走,也的的确确,是误了终身。 放不下从前,自然也得不到以后。 次日,奈涅登基大典,四海来朝,册一夫人三嫔五婕妤,后位悬空。天色将暗之时,一辆挂金色流苏的暗红色马车除了太子东宫向宫门处驶去,马车上提着包袱神色难安的姑娘,正是方静秋。 这是她自己求来的恩典。册封皇妃之时,奈涅亲自捧了圣旨宣读,到念道夫人的名字之后,他顿了顿,看向黑压压一片匍匐的人群。他在人群中寻着她的身影,将手中明黄递到司礼监祭酒手中,眼角微挑,笑意安然。 祭酒接过圣旨展开,整个人明显一愣,旋即缓过神,朗声宣到:“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方静秋,珩璜有则,恭顺谦逊,礼教夙娴,深得朕心。现奉为圣谕,册……” 她猛抬头对上他的眸,眼里漫漫都是惊慌。他打了个手势制住祭酒的话头,静静看着她摇头的动作,缓慢,却坚决。他笑了一笑,不顾身下万民的注视从祭酒手里拿回圣旨:“方静秋深得朕心,特赐百户食邑,封闻喜县主。” 悬在空中的心忽地坠落在地,喜喜悲悲都被无限放大。方静秋伏地三叩首,一脸凝重的接过那一道明黄。 闻喜县主。 方静秋睁眼掀开了车帘,帘边坠下的明黄流苏被晚风吹起,将那些远远近近的亭台楼阁拦腰切断。十年,十年来她一直住在太子东宫的偏殿,而现在东宫已然成了眼中望也望不到的一个点。 马车绕过芳菲弥天的御花园,此时正是四月,院子里开得最美的花,便是一簇有一簇的荼蘼。 方静秋忽然叫停了马车,对一旁神色谦卑的小丫鬟吩咐道:“你去折一枝花来。” “县主?”小姑娘犹疑:“御花园的东西,别人随便动不得的。” 话音未落,却见得方静秋自己下了马车走到宫墙边,整个墙都是荼蘼的凄艳身影方静秋在宫墙边上缓步行走,一只手轻轻拂过娇嫩花朵,待走到一方石桌边方才顿了步子。她微微躬身,鼻尖满是荼蘼馥郁的香。 “荼蘼不争春,寂寞开最晚。”她摘下一枝已经开得快要败了的花,轻声吟念,再抬头却是满脸泪痕。感觉已经很多年没有哭过了,可这短短的几日里头,眼泪像是忽然决堤了似的,看花看草,都能叫她看出一份伤心来。 奈涅最爱荼蘼。 若是往年逢上春末,他定会拉着她在这一方石桌前坐下。那时桌子上总会摆着一副围棋,黑白棋子配着一白一粉两条身影,倒也相得益彰。 奈涅宠她,每每见着她将自己逼近了死胡同时的窘迫模样便会笑得一脸开怀,同时一牵衣袖落下一子,棋盘上的局势在瞬间峰回路转,方静秋自能从中窥到一丝生机。 我在方静秋的这段回忆看见少女时代的明媚,更看到了少年时候的自己。侧过头去看孟泽,他神色淡淡,正闭目养神,即便是盘坐在亭边,也是脊背挺直衣衫一丝不乱。 仙君清雅,却也实在淡漠板正。而我却又实在幸运,见过他身负重伤的模样更见过他幽默暖心的一面。一更。 22 险遭调笑 22险遭调笑 21 孟泽调查饕餮兽多日,也不知他是不是清楚这一桩传奇里的相爱相杀。没错,方静秋与奈涅,是一对相爱相杀的恋人。 其实这个词我一贯不爱用也不爱听,潜意识里,我是觉得这样的人多半是心里有病的。天底下多的是人少年落魄,多的是人在落魄时遇见了贵人,然而那贵人是个与自己年岁相当的俊俏异性的几率委实是和乌鸦身上长了凤凰羽毛一样低得可怜。 遇见了这样的贵人,在报恩时选择以身相许也就显得格外自然。更何况奈涅不仅相貌堂堂龙章凤仪,且在作为一国太子之时对方静秋柔情脉脉体贴有加。 这样的男子,即便身负大任不得不在宫里宫外娶上几位夫人,也仍然会有无数女子位置倾心。 然方静秋在对方爱意绵绵自己也情谊深深的时候毅然决然地放手,而这不过是因为她放不下十余年前的恩仇。 轻吁了一口气,我闭上眼,手指在胸口花了一个“卍”字,再次连通了方静秋的心门。 仍是开满荼蘼的宫墙,仍是拈花垂泪的姑娘。只是姑娘身后满栽番石榴的院子里忽然站起一个玄衣少年。少年行为算不上规整,举止投足间满是浪荡子的不羁。他满不在乎地拍着身上的草叶,嘴里哼着欢快歌谣。方静秋听见有人在唱歌,抬手擦了擦眼角泪滴,而后快速向马车方向走去。 玄衣少年功夫极好,一霎那便堵在了她的身前。方静秋低着头敛着眉,眼角余光扫到少年衣服上的螭龙纹,双手相叠屈了屈膝:“见过藩王。” “你知道我是谁?”少年瞪大了眼睛,嘴角笑容十足惊喜:“我都没有告诉你我的名字,你怎么会知道我是谁?” 肃穆钟声由远及近,城墙外五里处的塔楼上撞钟的和尚好似站在夕阳里面。(..info好看的小说)方静秋用她困倦的,还残了些泪花的眼睛看着参日:“因为宫中除了皇上之外不会有男子穿得如此富贵,而你不是皇上。” 缓了缓,又将手上的花捧起来:“王爷如果想讨皇上开心不妨送些荼蘼过去,皇上爱极了这种花。” “我才不会。”参日语气轻蔑:“只有那些地位低贱的下人才会挖空心思讨人欢心,我和他们可不是一类人。” 方静秋轻笑着摇头。 “你觉得我说得不对?”参日皱眉,丹凤眼微挑,做足了养尊处优的富家公子姿态。 “王爷地位尊贵,自然说什么都是对的。”方静秋收回手,又福了一福:“宫门即将关了,民女得先走一步。” “哎!”见她果真离开,参日忙忙叫住方静秋:“你叫什么名字?” 方静秋回眸嫣然:“有缘自会相识。” 大庆王室历来人丁兴旺,就拿奈涅的父亲来说,他是第八子,有七个哥哥九个弟弟。而在皇家,人丁越是兴旺,为了东宫的争斗就会越加血腥。依然以奈涅的父亲为例,他踏着长兄幼弟的尸骸一路登上帝位。登基大典上站在他身边的,只有一个三岁的老十七。 不知是不是因为他自己亲身经历了这么一番血腥斗争,奈涅的父亲相对从前的君王来说勤俭很多,宫中只有后妃一十八人,其中又只有四人为他生下了儿子。加之奈涅是嫡子,为人谦恭有礼文武兼备,早早便被封作太子当然,皇家的事情是不会因条件的变化而变质,除去在幼年时候便被自请出宫的母亲带去藩地的参日,奈涅的另外一双兄弟,均是未及弱冠便丢了性命。 在这样的情况下,参日的言谈举止间还透着一股傲气,也算是个人才。方静秋放下车帘,声色清冷:“去方府。” 月余,天气渐暖,朝堂渐暗。奈涅颁了新政,奖励耕织重视农桑,又精简了赋税手续,发布了一系列稳民心定国局的政令。是以这时候他的皇位虽说不上固若金汤,但好歹是稳住了。 方静秋将闻喜县主的府邸给空了,搬回了方家老宅。托奈涅的福,这宅子虽然空了十年,但因为有人看顾的原因,倒也算不上破旧。只是这宅子里毕竟有过一场血腥屠戮,偶尔午夜梦回,方静秋总能在静谧中联想起八岁那年宅子里四处飘荡的血腥气息。 那些夜晚她会环着双膝缩在被子里,好像一床被子就能把她和这屋子分隔开来一般。她紧咬着下唇,一边痛着一边任由心里那个叫做仇恨的种子疯长。 是的,她恨一个人,在她爱着他的同时。 ——?——?——?—— 因着大庆的疆土几乎等于整个沉日大陆,大庆的国都也自然是大陆中数一数二的繁华地带。而这繁华城池之中又有一处清净地,离皇宫不过五里的塔楼。 据传,塔楼是大庆开国君主为他的妃子所建。那妃子生得清理无双,性子温婉贤惠,在开国君主刚刚起兵之时便追随在他左右。后来他终于做了一国之君,却因为种种缘故,赐了她个贤妃的名位却成年成月的不去见她一面。 听说那女子情痴得很,并不愿相信她的夫君是嫌弃她年老色衰比不上那些刚入宫的二八少女。她喜静,忠于佛法,没日没夜地抄写佛经为他祈福,以至于最后一口血吐在了暗黄的经书上。 史书记载,贤妃呕血的消息传到君主耳朵里的时候,君主正陪着镇国公家的女儿听曲儿,拖了一个多时辰才赶过去。也不知贤妃那样子是不是太过憔悴叫君主看着心里愧疚,君主“视贤妃日薄西山之态,既惊且惧,思及旧情,以致涕泪涟涟”。 方静秋每次看到这一段记载的时候都会觉得奇怪。若是君主对贤妃有情,怎能做到数年如一日的对她不闻不问?可若是他对贤妃无情,又何至于在见了她病态的时候涕泪涟涟,并在她病故之后修起这九重宝塔? 塔楼钟声一日九响,每一响都是被人遗忘的乱世情长。 因为夜里实在睡得不安稳,方静秋带了丫鬟水墨前往塔楼祈福求签。楼中师傅看了那支签过后眉头紧锁,光溜溜的脑袋亮亮的,仿佛能映出水墨的脸来。 “下下签么?”方静秋见着师傅的纠结模样,开口问道。 “算不上。”师傅直接将签扔回签筒中:“这签有些诡异,施主看了很容易心生郁结。老衲便送施主一句诗好了,其中真意,还望施主好好参悟。” “诗句?” “好去莫回头。” 揣着那句莫名其妙的好去莫回头,方静秋觉得自己的心有些不安宁。抬头看了看天,国都的位置偏北,云层稀薄,天空总是澄蓝如洗。水墨是进宫之后奈涅送给她的小丫鬟,在她搬出宫之前一直没有出过宫门。因而每每方静秋带她来到街上,她都爱东看看西看看。 方静秋立在一个出售湘妃竹伞的摊位前,透过密密麻麻的商品间隙瞧见对面的水墨正沉浸在一堆奇形怪状的面具之中。她嘴角微挑,在脸上挂上一张粉色面纱,丢下一粒碎银便撑伞走远。 脚步匆匆,她生怕水墨会跟上来。面纱因人行走速度的加快也不断浮动,好似有大风呼啸一般。 人流拥挤,摩肩接踵。她换了方向拐进一条小巷,整条巷子灰扑扑的,时不时可以看见地上堆着几片断瓦。墙壁上的石灰早已剥落,惬意生长的青苔更为这巷子平添了几分苍凉。 脚下一绊,她险些跌倒。还没看清是什么东西绊着了自己,面前的杂物堆忽然被推开,钻出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来。大汉眼神浑浊,浑身散着酒与汗的浊臭。方静秋有些不自在,道了声抱歉便向巷子深处走去。 裙角却被人扯住,方静秋回头,那大汉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狡诈精明,脸上也浮出猥琐的笑:“看姑娘这一身打扮,不是住在这巷子里的女人吧?” “放开!”方静秋厉声呵斥。 大汉的脸上笑容越发猥琐,露出的一口牙齿却还算洁白:“姑娘是不是这巷子里的姑娘?” “我再说一遍,放开!”音调变冷,方静秋收起了湘妃竹的油纸伞抵在地上。 大汉却狠狠一拽,方静秋借着油纸伞才堪堪站稳脚跟。她心中又气又急,手法一转,油纸伞朝着大汉的手狠狠敲了下去。 “性子泼辣,这一点倒是喝着巷子理得女人有几分相像。”大汉舔了舔嘴角,手却半点儿也没有松开:“只是巷子里的女人穿得没有你好看,长得……来,把面纱揭下来给爷瞧瞧。” 方静秋也有些慌了,十余年身居宫中成日与奈涅相伴,身边常见的宫女太监又都是极温顺的人。倒叫她忘了宫墙之外的师姐也有着数不清的肮脏与误会。咬了咬牙,方静秋又一次抬起了油纸伞,狠狠向那大汉身上戳去。 那大汉却不似常人,一只手继续拽着方静秋的裙子,另一只手却接住了方静秋的攻击。一晃一拉,他的手已经碰到了方静秋的细腻的手心。 “姑娘的皮肤很嫩呢!”大汉调笑道。一更。 23 比邻而居 23比邻而居 “嗖――”利箭破空而来,带起方静秋身前的发丝,直穿透大汉的手掌。[..info超多好看小说] 方静秋哪里见过这样血腥的场面,惊得瞪大了眼双手掩面。连连往后退了几步,她朝利箭飞来的方向望过去,玄衣怒马的少年轻偏额头,嘴角一丝笑容十足十的肆意张扬。 玄衣少年翻身下马,看也不看那大汉一眼走到方静秋面前,柔声道:“你没事儿吧?”手却在同时拔起腰间佩剑,一横亿松抵在了大汉胸间。他别过头,眼神轻佻而戏谑:“不自量力的人,好像是没有存活的必要的。” “藩王?”方静秋有些不忍,拉过参日:“我什么事儿也没有。” “恩?”参日看着方静秋,表情很是疑惑:“你不生气?” “自然是生气的。只是他没能作成什么,又醉了酒,还不至于要了他的性命。”说着,她收起伞,牵着参日向巷子口走去。 参日叫停她:“你不是要进去吗?怎么就回了?” “原本也没有什么事情,只是见这巷子幽深,好奇一下罢了。却不想横出了这么一件闹心事儿……”方静秋打量了参日一眼,脸颊一红:“民女,多谢藩王。” 他又笑,却带点了青涩与满足:“静秋,在我面前不用那么拘谨,我叫参日,你管我叫名字就好。” “呃……”她微怔,怔了片刻嘴角又挽起甜甜笑涡:“恭敬不如从命。” “你不好奇我是怎么知道你的名字的吗?”他牵起马的缰绳,笑问道。 “王……你自然有你自己的办法。” “呵呵……”参日的笑声清而脆,恍若雨落青荷般空灵。他伸出手,摘掉她面上的纱巾:“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笑起来比哭好看。” ――?――?――?―― 按例,各王爷有了自己的封地王宫,不受诏令不得进京,每次进京也最多只能待一个月。参日归期将至,眼见着就该回到藩地去。却不知他对奈涅说了些什么,奈涅延长了他在皇城停留的时日,准他在呆上一个月。 只是参日不再居于皇宫,他携了银两租了间院子,院子不大,很干净,价格也因为紧靠着一座凶宅而便宜得出奇。那座凶宅,正是方府。 得了邻人这身份,参日的作为越发乖觉,三天两头约了方静秋方静秋游历皇城不说,更是将自己的一干属臣侍婢拒之门外,自己则每天跑去方府蹭饭吃。 黄昏时候,他会带上几样精致的物件,直接越过隔着两个院子的墙,在跑去方静秋的闺房。第一次他去得早些,太阳还半悬在空中。只是因为之前没能探清方府的构造,一路上又避人耳目,等天光消沉,府中灯火明了又暗,他仍是不清楚县主是住在东厢还是西厢。 饶了几圈儿也有些挫败,他正欲离开,却听得不远处一声女子的惊叫。那声音,和方静秋有些像。 他慢步走过去,屋子里灯火亮了起来。他犹豫再三,轻轻叩门。 屋子里果然是方静秋,隔着薄薄的雕花门,他甚至能够听到屋子里姑娘的喘息:“没什么事儿,你们去睡吧。” 参日并不推门进去,手在门边又晃了一圈儿,终究没有敲下去。正欲离开,耳边却是一声细微的话语,带着点儿忧伤带着点儿倦怠:“每日都这样,你也很厌烦吧,水墨。明日开始,另给你挑一个院子住好了。” 动作再次变得迟缓,参日回过身,在房门下放下一枝石榴花。 五月,番石榴仍未开败。.info[] 红艳艳的花朵在暗夜里寂静开放,全不在乎是否有人见证了它的娇艳容颜。就像有些人,从不计较相见的短长,一见便是倾心。 一夜雨下倾盆。第二日,早起的方静秋打开房门,俯身捡起地上那朵沾了雨水的红石榴,嘴角渐渐浮出一个笑来。 那天下午参日送了她一对香囊,一个叫她系在身上,一个叫她放在枕旁。是夜,方静秋意外得到安眠。 此后的每个傍晚,只要方府屋顶上冒出袅袅炊烟,参日便越过矮墙去见她。五月二十四,大雨,方府与隔壁院子之间的矮墙被冲毁。方静秋亲自过去查看,恰好看见参日撑着把绘石榴花艳的油纸伞款步而来,一身玄色衣衫也第一次有些温润的意味。 “你要修好这堵墙?”参日笑看着她。 “你觉得有必要吗?”她扬起眉头问:“难不成以藩王之尊,还爱上了翻墙越院之事?” “恩,你这么一说我好想还真喜欢上了干这事儿。”他做沉思状,油纸伞一抬,露出伞下的舒朗眉目:“那也是因为隔壁院子里有位佳人。” “佳人?”她笑开:“皇城里面多的是佳人。荼蘼开尽,枝头榴花却正红。你说是也不是?” 参日默了一默,正经道:“世间自有百媚千红,可方静秋只有你一个。” 她走上前拾起一匹青砖,上头青苔横七竖八地躺着,不复葱茏姿态。她将青砖递到参日手上:“你是聪明人,知道我想要说什么。” 又两日,藩王受诏入宫。方静秋换了身男儿装,又一次躲过水墨等人的眼睛潜进了之前的破败长巷。 住在这巷子里的人多是无地产无家财更无近亲的穷苦人家,其中又多是死了亲人无所依靠的女子。纵观整片沉日大陆,这样的地方最容易养出的人群,便是暗娼。 所以上一回方静秋思虑不周进了巷子,才会遭到那大汉的调戏。 走到巷子的最深处,方静秋一头扎进角落里最为低矮的一个房间。房子狭小,一张床一方火灶边差不多是全部,床边上还铺了厚厚的稻草,上头两张单薄而破烂的床被。 “小姐!”缩在稻草堆上的小姑娘首先叫出声,满满都是惊喜:“小姐终于来了!奶娘,奶娘!是小姐,小姐过来了!” 再看向方静秋,一张脸上的表情却是悲喜交加变化万端:“闻笛还以为小姐不会过来了呢。” “傻丫头,我怎会忘了你们?”方静秋解下钱袋递给闻笛:“你去把自己打整干净了,买套干净衣裳。然后去醉仙居拣几样小菜,我记得从前奶娘最爱他家的饭菜。” “嗯!”叫做闻笛的小姑娘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拿过一旁碎了镜子的梳妆台上唯一一个完好无损的碗,将旁边泥炉子上的药罐提起,浓黑药汁落在棕褐陶碗里,光是看看都叫人心生苦意。 方静秋接过药碗,闻笛呆立身床边站了片刻,方才走出门去。 吹凉勺子里的药,她将药匙递到白发苍苍的妇人嘴边。夫人是她的奶娘,本姓陈,嫁给了李姓人家,生了个女儿便是闻笛,李陈氏喘着气,费尽了力气才将药吞下。 方静秋看着李陈氏的憔悴模样,心里难过非常,要味道一半,偏过头去,擦了擦眼角处悬了许久的泪。 李陈氏不再喝药,只平静地看着她。半晌,清了清嗓子,嘶哑着声音说:“好好地,怎么说哭就哭了?” “没有哭……”方静秋回头,又递了一勺药过去。李陈氏吞下那口药,脸上的笑容沧桑而慈爱:“你喝着我的奶长大,粘着我睡了六七年,我会不晓得你的性子。”又挑眉看了看那药碗药炉叹了口气:“不用再给我喂药啦!一口也用不着,我这个病,本来就治不好。” “奶娘……”方静秋声音哽咽:“是阿秋对不住您。这十年来我在宫中锦衣玉食,却叫你们在这样的地方苟且过活。我对不住你和闻笛。” “傻孩子。”李陈氏摇头,从被子里面伸出来的手瘦得皮包骨一般。她摸了摸方静秋的脸,眼底满是眷念:“这不是你的错,你什么都不知道。” “只是可惜了老爷夫人,可惜了方家还有占星一族大大小小三百条人命。”李陈氏像是想起了什么久远的事情,怔了半晌,涩涩开口:“老爷夫人一声为人谨慎和善,到头来……小姐,你要替老爷夫人报仇啊!” “报仇?”方静秋口中喃喃,很是失魂落魄:“奶娘真的确定,灭我父母双亲的人是他?” “错不了!”李陈氏回答得太急,牵起一阵咳嗽:“不是他也是他母妃做的。父债子还,这笔账本该算在他头上!” 又握紧了方静秋的手:“小姐,莫不是这十余年的朝夕相对,你已经对他,下不了手了?又甚至……”李陈氏目光闪烁,顿了一顿又急切问道:“你和他从小就要好,小姐,你是不是喜欢上他了。” “奶娘想多了。”方静秋抽出自己的手反握住李陈氏:“如果真像奶娘所说的那样,只怕我也不会听信一个太监的话走出皇宫。” “奶娘放心,静秋便是再怎么莽撞再怎么不知好歹。也明白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那就好。”李陈氏终于安心地往被子里缩进去了一点:“小姐能这样想,也不枉我十年来住在这巷子里忍辱偷生。”一更。 24 梦里旧事 24梦里旧事 方静秋留下了二十两纹银。李陈氏和闻笛她是打定了注意要带走的。只是此时身边还有一个水墨,并不能轻举妄动。 四月前,先皇病危,奈涅整日在病床与朝堂间游走,并不曾注意后宫的动向,也就自然没有好好看着方静秋。 在皇宫带了十年,方静秋自然是知道皇位对一个皇子来说有多么重要,因而也不曾主动去找过奈涅。只是隔三差五会做些醒脑清神又或者有助安眠解乏的东西差人送过去。 平时差送饮食等事宜都是由自幼服侍奈涅的宋福去办的,而那一天则有些不寻常,进攻中接过食栏的太监,长着一张方静秋从未看过的脸。 太监出门的时候,还有意无意略过她的衣裙。她当时想,这太监有些奇怪,做事一点儿分寸都没有。然而晚些时候沐浴焚香,她却在衣裳里发现了一张纸条。 纸条上字并不多,却叫她看得心里一片荒凉:十年一日,父母恩仇;东城游巷,旧人相候。右下角还用小楷特特标注了她的名字,名字底下又是一段更小的字:阿秋,你想不想知道真相?离开奈涅,你就会知道真相。 她认得那字迹,那字迹清秀工整,和她写的字迹极端相似。而她最早会写的字,是李陈氏一笔一划教会的。 微叹了一口气,方静秋小心翼翼避开巷子里四处躺着的醉汉,耳边还有男女的欢愉声不断传来,她又回头望了望最里面的破旧小屋。 十年啊!她曾经那样珍惜的人,在这样的地方,生活了十年!她默默别过头,垂眼,再也不回看。 不是不记得的,父亲的慈爱母亲的贤淑,还有总是宠着她的外祖祖父,凡事都让着她的堂弟堂兄。有时候闭上眼,总能想起自己初被选为太子陪读的时候,两家人陪着她绕过大半座皇城,亲自将她送入宫中。他们都在向她招手,脸上挂在笑,却又忍不住抹眼角。 尤其是她那一对堂兄,平日里她做什么他们总是烦她,想尽了办法让她不快活。而宫门合上的霎那,两个毛头小子却眼泪汪汪,大幅度招手喊道:“春节的时候早点回来!我会想你的!” 我会想你的,我会想你的。再没有谁对她说过这样的话了。 可惜她长到这么大,也就听过一次。 方静秋失眠的病症又复发了。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整夜整夜地不敢睡觉。她开始频繁地做梦,梦见八岁的自己坐在满是血腥味道的方府门口大哭,周围却只有些白衣白裙的鬼魂在慢慢飘荡。 惊醒之时便是馒头冷汗,她看着枕边的香囊,将它拿在手中一番打量,忽然就用力将它掷在了门上。 “静秋?”门外是男子的好听声音。 她一愣,又翻身躺下,心里却开始慢慢盘算起来。三百条人命,十年欺瞒,要怎样做,才能让他一一偿还? 月光投到薄窗上,隐隐映出男子的俊美轮廓。她看着房外的那道人影,心里忽然就有了想法。 以怨报怨,无得无失。 ――?――?――?―― 参日的归期定在了四日后,五月的最后一天。 方静秋立在楼头,所站的角度恰好能看见参日蹙着眉头在断墙边上来回度步。方静秋笑了笑,唤来水墨拿出一粒红豆骰子,向那断墙投过去。 待参日回过头,她斜倚在城楼上,嘴角笑容明艳动人。 参日忽然就越过那一道临时搭建的竹篱跑上了楼。他站在方静秋面前,一改往日温柔作风,面色沉沉:“你要跟我走吗?” “去哪儿?”她明知故问。 “藩地,我的封国。(..info)”他依旧答得认真。 “藩地?”她支着下颚,似乎在沉思:“那个地方,好像有点儿荒凉。” “荒了十多年了,”他轻轻笑道:“你现在别对我说你受不了藩地的民风习俗等话。我也不想听你说你放不下皇城的富庶繁华。我只问你一句,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她抿了抿唇,眼神有些闪躲,盈盈美目如汤汤秋水,似羞似怯。而参日却像是不愿再等下去,上前一步将方静秋圈在怀里:“你不说,那就让我来做主好了。三日后若是你还留在方府,那我,就当你的种种行为,只是女儿家害羞。” 是夜凉风习习,方静秋披上黑色夜行衣,又一次赶往游巷。依旧是巷子的最深处,她钻进矮小屋门里,却见着闻笛嘤嘤的哭。脱了漆的雕花木床上一床薄被严严整整地裹着,从哪一个角度看过去,都有些诡异。 “闻笛?”试探着叫了小姑娘的名字,方静秋走近了些:“这是怎么了?” “小姐!”闻笛又是一下子扑了过来,端正清秀的一张脸因着哭泣而花得不成样子。她膝行过来:“自昨日起奶娘便浑身发冷,我去叫了好几位大夫,要么就是不愿屈尊降贵到这专住下等人的巷子里来,要么就是对奶娘的病症束手无策。早些时候过来的医生还说奶娘熬不过今儿的日落,只是奶娘一直念着说要再见你一面……”声音中又自带了些哽咽,闻笛抬起红肿的眼睛:“小姐……今日,你就陪奶娘好好说说话吧!” 方静秋沉沉点头,眼底倦意微不可查,解下夜行衣半跪在床边,小心翼翼将薄被掀开了一角:“奶娘?” 被子里面的李陈氏表情木讷,眼睛瞪得大大的却没有半点精神气儿。方静秋将头靠在她面前:“奶娘?你不是在等阿秋吗?怎么阿秋来了,你反倒不肯说话?” 床上的老妪仍是分毫不动,眼角渐渐又有眼泪淌了下来。黑发白发交融一处,好似幼时的下雪天,满世界白茫茫一片,而她非要在雪地里点上柴堆,给那银装素裹的世界甜一点不同的颜色。 “奶娘……”却是一声细微的叹息:“你走了,谁来督促我为方家占星家族三百号人正名呢?我一个人,做不到的啊!” 李陈氏的压降忽然活络,骨碌碌几番转动后便停在了方静秋脸上。她颤着双唇,面色纠结吐字不清:“报……报仇啊!”又转头深深望了一眼跪在一旁的闻笛:“小姐……帮……帮我好好照顾她,行么?” “一定会的!”方静秋呼了口气,用手按着胸脯:“还请奶娘安下心来,别总是挂念着这些,对身子不好的。” “我此生只信小姐一人。小姐,你要永远记得今天说过的话。报仇,还有闻笛的长大成人……我去了地底下,也会看着你的!”言罢,嘴角凝起一个扭曲的笑,慢慢阖上双眼。 “奶娘!”方静秋摇着头,却无能为力。倒是闻笛跪了回来,面向床磕了三个响头:“娘亲……” 忽地闪近一个人影。床上薄被被掀开,参日俊眉微蹙,手搭在李陈氏脉上,又缓缓放下:“死了。” 他目光中微带怜悯,看方静秋的神色变得更为不同,邪美桃花眼里第一次露出强势凌厉的光彩,嘴上却什么都不说。等到方静秋哭声渐响,他跨步上前将她打横抱起,走出矮小房门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跪在地上却傻了眼的闻笛:“自己跟着过来。 因着李陈氏与方静秋的身份特殊,参日在处理离尘世的后事之时,也只是遣了两个心腹将尸身运出城外买了块风水好的山地给葬了。 约定之期转瞬即至,方静秋推开门的霎那,便将看见了站在楼下的玄色身影。参日的心情明显很好,脸上笑容如春风和煦,衣裳上金线绣成的卷云纹形态飘摇,正好与他束发的金黄发穗遥相呼应。 他双手一撑凭空飞跃,转眼之间便到了方静秋身前,邪美脸庞上笑意玩味:“今儿个便是第三天,你可不要告诉我你现在要入宫去找皇兄。”略顿了顿,强调道:“便是你想去,我也会拦着的。” “我不去。”方静秋平静回答。 “是么?”参日脸上浮现出孩子气的天真,咧着嘴笑开的样子分外明媚。又一次将方静秋打横抱起并在楼道上转了个圈儿,他有些喜不自禁:“那么,静秋,等回到藩地,我就娶你,我要你做我的王妃!” “我想听听塔楼的钟声。”她却答非所问。 “我带你去!” 清早时候街上的人并不多,路边摊上小商贩虽是将货物铺得工整,却没什么人问津。而两人气度非凡,寻常的商贩自然是不敢贸贸然上前推销的。 “噼里啪啦”一阵声响,方静秋望过去,只见得是个卖梳子的小贩没能将货架搭好,使得各式各样的梳子滚了一地。而她一眼掠过去,目光落在了一把纯黑的梳子上。 参日将那把梳子拾捡起来,在晨光下仔细打量了一番,转而递给方静秋:“上等的犀牛角梳。”斜眼看向小贩:“你是怎么得到它的?” “传家之宝,嘿嘿,传家之宝。”小贩憨笑着解释,就要伸手从方静秋手中把角梳拿回来。参日咳了一声,抬手扔过一锭元宝:“既然你说它是个传家宝,我便将它当做一个传家宝。”一更。 25 倾夜长谈 25倾夜长谈 “谢谢!谢谢公子!”小贩将银子的一角塞进口里咬了咬,旋即激动起来:“公子真有眼光。(..info无弹窗广告)我家的这把梳子啊,一向悬乎,一般人碰都碰不得,偏偏遇上公子夫人就听话了。” 许是得了钱心中高兴,小贩的嘴好似抹了蜜一般:“俗话说心有灵犀一点通,公子将这把犀牛角梳送给夫人,往后每天帮着夫人绾发。公子和夫人的感情定会像夫人的青丝一样绵长!” 参日笑,合拢手里折扇,又掏出一锭银子扔到小贩手中:“这话我爱听,再赏你一锭银子。” 金光看似缓缓铺开,而占领整座皇城的时间却不及一瞬。塔楼钟声缓缓敲响,厚重而古朴,自有一份閲尽世事的从容沧桑。 牵衣,敛裾,方静秋走下塔楼,迎着朝阳走了过去。 人说十年一大梦,梦醒皆成空。方静秋却第一次领悟到死是生的归宿,生是死的重生。她想,从前的那个方静秋已经散了,她要做的,是守护,更是重生。 因着之前方静秋得了个闻喜县主的封号,怎么着也算是个有身份有地位的姑娘,自然是不能一声不响的离开。皇城下起了雨,淅淅沥沥绵绵延延,顷刻间便叫这座城变得忧郁而深沉。 待下午雨停了,奈涅为参日送行。繁琐的礼仪之后,参日兴冲冲将方静秋叫了出来。见方静秋埋着头,参日牵了牵她的衣袖低声道:“你别担心,表现得自然想一些,皇兄会让我们离开的。” 方静秋颔首微笑,并不说话。 “闻喜县主?”奈涅先前带笑的脸转瞬已如冰霜阴寒,一双眼睛更是动也不动,直勾勾盯着方静秋。半晌,方轻笑了一声转向参日:“皇弟参日?藩地君主?你什么时候,与闻喜县主交好了,竟让她在今日亲自相送?” “闻喜并非来为藩王送行。.info”方静秋仍是谦恭姿态,屈身垂眸站在奈涅身前:“闻喜今日来见圣上,是希望圣上能兑现自己和先皇的诺言。” “诺言?”奈涅的话语间似乎带了一声笑。 “求圣上,赐闻喜与藩王同行!”方静秋伏地跪下,声音却坚决得不容有一丝反驳。 奈涅的脸在霎那间失了血色,显然是不能相信自己听见的话语。他紧抿着唇,一只手背在背后,一只手在胸前紧捏衣袖。周边的文武大臣俱是下跪,大气都不敢出一声。使得整个送行的道上只剩下奈涅参日两人傲然而立,恍若连根而生的劲竹一般风姿卓然。 奈涅往前走了一步,压在参日耳边低语:“是你教她这样做的?恩?” “皇兄?”参日妖孽而阳光的脸上第一回有了些阴晦神色:“她在皇城过得不开心,我想你是不愿意她过得不开心的。更何况,皇兄若是一直将她留在身边,只会日日夜夜担惊受怕不是么?” “威胁我?”奈涅微愠,抬头看了看算不上晴朗却也绝对不在有雨落的天空,朗声道:“这场雨经日未歇,城外道路定然泥泞不堪。藩王的归期,且先缓一缓。” 跪了一地的臣子面面相觑,却什么话也不敢说,直等到奈涅一句“平身”,刚才慢悠悠的爬起来站直了身子。 奈涅自然是拂袖而去,众官员也是一个一个整理衣冠离开,看参日和方静秋的眼神却是分外怪异。参日状若无人地将方静秋一把搂进怀中,方静秋红了脸,参日却一挑眉毛道:“怕什么?皇城的人就是活得拘谨,又还八卦,我可不相信他们没有搂过自己的妻子。” “呃……”方静秋看着参日一脸认真的模样,不由觉得好笑:“为什么我总是觉得,你不像是大庆的人呢?” “情人眼里出西施嘛!你想起我首先想着我是你的心上人,自然就很难想得起我作为大庆子民的身份了。” 方静秋埋在参日怀里的脸上忽然没了笑意。 她知道自己在赌,却想不好自己的孤注一掷可能会造成怎样的后果。是生是死,不到最后,谁又能说得清呢? 她其实,谁也不想伤害啊!可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走到这一步,她已然不能回头了。 不出意料的,夜深之时,奈涅来到了方府。这是方静秋出宫之后二人的第一次独处,却叫她觉得不安。 奈涅侧坐着,夜色和烛光两相应和,使他的脸也变得一半阴柔一半隐秘。他手撑着头捋了捋头发,眼神却自始至终都落在方静秋脸上,分毫不移。 烛火摇晃,方静秋终于先撑不住这样诡异的寂静,起身为奈涅添了杯茶。放下茶壶的刹那,奈涅隐忍已久的语言终于从嘴里蹦了出来:“为什么?” “没有什么为什么。菜凉了,自然就该换一杯。”方静秋脚步一滞,端起自己的茶盏坐回到桌子的另一面,微笑着抿了一口茶水。 “是么?呵呵……”奈涅一声苦笑,仔细看着杯中的茶叶浮沉:“你现在连骗我的话都说得那么不上心。静秋,你说,我们究竟是怎么了?怎么……”他咽了咽口水:“怎么在我没看到一丁点儿征兆的时候,你就下定了决心要离开我呢?离开我,还是和我唯一的兄弟一起。我真是……还真是觉得挫败。” “我从前和皇城里所有的达官显贵打好了招呼,我派人对他们说,方家女儿是大庆的太子妃,有朝一日,还会变成大庆的皇后。那时候我年纪不大,做起事来却让周边的人十分放心。唯独这一件,我知道做了会遭人非议会成为别人弹劾我的把柄,我却还是做了。”奈涅眯着眼,像是想起了年少时候的执着与痴迷:“只有这件事,我做得不对——可我没想过要改。” 又喝了一口茶,奈涅微眯双眼,打量着烛光下的方静秋:“你是不是还在生我的气?登基前夜我做的事情让你感觉受了侵犯?静秋,我只是以为,一直以为,你我之间的情分,不止是兄妹。你是想要和我长相厮守的,不是吗?” “哥哥……”方静秋也是从未见过这样的奈涅,说着情却带着伤的奈涅:“我只是……” “只是?”奈涅轻轻转动手中的茶盏,杯中水波粼粼,好似随时会漾出来:“只是这个字眼叫人太难堪。我也很认真,我也算计了皇城中每一个有可能把你从我身边带走的人——只是漏了参日——这个一生也不太有机会踏入皇城城门的人。” 奈涅将头从茶杯上挪开,又一次定在方静秋脸上:“是因为他吗?你喜欢他?” “不。”短促却够坚定的回答:“我只是……我只是在皇城活不下去而已。” “活不下去?”奈涅的笑容有些荒谬,好像自己听到的是惊天笑话:“我是大庆国君,沉日大陆的最高主宰。我在这里,我要你做我的皇后与我共掌大庆万里河山,你却对我说,你在皇城活不下去。” “奈涅。”她叫出他的名字,这么多年来的第一次:“我从前也有想过留在你身边,哪怕做一辈子的陪读。可是哥哥,我现在更想杀了你。方家和占星一族三百多人日日在我梦中流连,他们要我杀了你。” “父债子还,最是正当不过。是吗?哥哥。”方静秋抬眸。 “父债子还啊!”奈涅的眼睛在一瞬间变得清明,伸了个懒腰坐直身子,回复到国君的完美姿态:“你都知道了。我早该料到的。” 方静秋移步走到奈涅面前,痴痴看着面前男子的俊美容颜,伸手为他合拢素白绸衣。半晌,颤着身子,小心有谨慎地在奈涅额上烙下一个吻:“夜深了,哥哥早点回宫休息。” 言罢,方静秋毅然决然站起身,径自开门离去。房门开合,吱吱呀呀的声音像是亘古流传下来的歌。而合上门的霎那,她分明听见有什么东西掉在地上打了几个圈儿,发出“骨碌骨碌”的声响。 那是一粒算不上多大的碎银,更是横亘十年的爱恨情长。 她放不下的不仅是三百条人命刻骨的仇恨,还有十年的相守相伴的温馨。 放不下,又舍不得,走到这一步,她所能做的唯一决定,只剩下逃。不用讲公平,她已经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一个词,叫做公平。 爱与恨的倾轧中没有公平。谁先情动,谁更情深,谁便更有万劫不复的可能。 ——?——?——?—— 第二日皇帝的圣旨下达,闻喜县主改封闻喜翁主,赐婚藩王参日,并钦定为藩王正妃,王妃之号无人可剥夺。 消息传到参日耳中之时,他正和方静秋坐在马车上,四周仍有一些送行的人,却不在像前一次那样规模浩大。他抓起方静秋的手,笑一笑还是孩子一样的阳光,仿佛整个世界的暖,都被他藏在了身上。 方静秋想,自此偏居一隅,自此岁月静长,偏远而宁静的小地方,会是她一生的归宿,也将成就她的安稳与梦想。 可惜故事走着走着,走了样。一更。 26 共梳白头 26共梳白头 藩地风貌自然不能和皇城作比。少花木,多浅草,不论是白天还是夜间,总会有大风呼啸而过,将房檐脚下挂着的铜铃吹得丁零作响。 方静秋来到藩地已经三年,她做参日的王妃,也已经三年。三年间一切都算是平常,参日宠她,顶着天大的压力拒绝一位又一位显贵关于纳侧妃的提议。 参日的娘亲早在先皇在世时就得了敦和的封号,奈涅即位,为了表示自己对庶母的优待,准她用太后尊称,是以人人见了她,都会恭敬地唤一声敦和太后。 方静秋与敦和太后的关系有些微妙。她刚嫁到藩地来时,敦和并不太喜欢她。方静秋也听过些传言,传言中太后有个侄女儿和参日青梅竹马,原是太后心目中王妃的不二人选。好在多年的宫廷生涯造就了方静秋的缜密心思,也教她磨练出了察言观色的好本领。 恭敬有加,投其所好,再加上时时领着参日陪太后说话,方静秋在嫁来藩地的第一个春天便成功地讨得了敦和太后的欢心。然而三年过去,敦和太后对方静秋的态度又变回了最初的样子。说不上刻薄,却也绝非良善。 藩地的天空干净而高远,夜里明月高悬,将周围的星子衬得没了光芒。方静秋散着乌发坐在窗前,窗外是一簇茂盛的荼蘼。藩地位置太北,气候寒凉,南方的荼蘼花栽在这地方虽然能成活,却怎么也开不出花来。 耳畔的头发被人撩起,檀木幽香和酒香在鼻尖萦绕。方静秋微偏了头,铜镜里两人均是素衣一袭,参日束发的玉冠有些松动,额边短发散落下来,将他那一双魅惑人心的眸子掩了大半。他执着那把鱼形雕花檀木梳为她梳头,动作轻柔,生怕弄疼了她似的。(..info) “今儿母妃又和我提起了凤华,说是她今年都快二十了还没嫁出去,怪可怜的。”参日摇了摇头,将梳顺了的头发攀到一边说道。 “是挺可怜的。放眼整个大庆,出生尊贵又容貌姣好的千金,只怕也就凤华一人尚未婚嫁了。”方静秋轻移身子,使得铜镜能够映出参日的整张脸来:“你也是,一副醉醺醺的样子,今日应该喝了不少酒吧?”。她能猜得到参日的言外之意,因着叫做凤华的女子,正是敦和太后的侄女儿。 “一点点。”参日回答,认认真真为方静秋梳起头来。方静秋却捂住头发回眸一笑,直看得参日发愣:“母妃还是想要你娶凤华做侧妃的,是不是?” “你记不记得新婚那夜,我也是这样给你散发梳头。那时候我同梳头婆学了一首梳头歌唱给你听。”参日却将话题一转,转回到三年前那个同有皎皎明月的夜晚。 她捉住他的手,握着梳子的手心有着厚厚一层剑茧:“你别想多了。我的意思是……不论怎么说……我是想要和你好好过日子的。绝没有半点敷衍的意思,我发誓。” “这么慌张?”参日却是邪魅一笑,撩起额前的头发,曾经邪美青涩的脸庞经时光沉淀,魅惑依旧却不再有初识那一份真挚得让人心动的稚气。 她看着他这一张带上了英武沉毅的脸,疲惫地转过身,铜镜里面黑发素衣的两人分明是相互依偎,而她却无端想起一堵开满荼蘼花的宫墙,一条曲折狭小的深巷,还有少年张弓时玄衣怒马的模样。 “我不是慌张,我只是害怕。四郎,我……”她的脸涨得通红,直勾勾望着镜子里参日的眼睛,却怎么也说不剩下的话。 “害怕?”参日气极时总是这副不怒反笑的样子:“三年来我时时念着你事事顺着你,还是不能让你安心?静秋,你说你害怕,怕的是藩地的苦寒,还是你眼前的这个人?” “四郎?”她表情惊诧,怎么也没想到他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正要开口,房门被敲了敲,闻笛端着一碗药进门来,将药放在桌子上,抬头看了一眼窗前气氛略有些诡异的两人:“还是和从前一样是放温了的药。王妃早些喝了。” 方静秋的目光便温软下来,抬头示意闻笛出去时带上房门。烛火昏黄,将药汁的颜色照得更暗,然而她方起身走了两三步,参日却扔下檀木梳,到桌边将那一碗药端了过来。 檀木梳跳了两跳落在地上,他的神情是从来没有过的愤怒,狭长丹凤眼里像是裹着滔天怒火。他动作很大,碗里的药汁被漾出不少,素衣上沾着斑斑点点的黑黄印记:“你还要喝?” 丹凤眼里泪花闪烁,他将碗递到她嘴边,吸了口气抬头望窗外朗月,声音带颤却很坚决:“你还要喝啊!”强作欢笑却又控制不住心中的悲恸,参日的声音听着叫人心疼:“你就这么不喜欢我?你这么不喜欢我,甚至不愿意给我生个孩子。你不知道我有多难,母妃、宫人、属臣,还有数不清的王公贵族成日里要我纳妾要我为藩王王室开枝散叶,我用了各办法找尽了借口才勉勉强强堵住他们的嘴。可是你,静秋,你告诉我,你三年间从未停止过服用的,是什么药?” 扫过方静秋眼中的意思慌乱,参日将那碗药一饮而尽:“说不出?不就是让女子不能怀孕的药么?有什么好顾忌的?” 瓷器被摔碎的声音在静谧的夜里格外响亮,方静秋扶着椅子愣在原地,一脸错愕地盯着地上瓷碗的碎片,以及恰好在碎片旁边躺着的檀木梳,目光随着样貌邪美的男子远去,却只见得到他渐行渐远的身影被夜色慢慢蚕食。 她缓缓蹲下身,捡梳子的手有些颤抖,待触到沾了药汁的木梳,三年前那个月明之夜的滴滴点点又浮现在眼前。 那是嫁衣鲜艳的他和她,一个琼姿花貌,一个丰采高雅。他为她除去两侧各悬了四根金玉流苏的凤冠,为她散开了满头乌发。男孩和男人的特点在他身上奇异地结合在一处,嘴角微抿,便是一个诚挚而蛊惑的笑。 “一梳梳到头,富贵不用愁;二梳梳到头,无病又无忧;三梳梳到头,多子又多寿;再梳梳到尾,举案又齐眉;二梳梳到尾,比翼共双飞;三梳梳到尾,永结同心佩。有头有尾,富富贵贵。”他为她唱梳头歌,只因回藩地的路上有一日在一村庄投宿,恰好逢上村里有人出嫁。新嫁娘的母亲将这歌儿唱得婉转,而她不无艳羡的说了句:“如果娘亲在世,我成亲的时候,也会这样热闹吧。” 新婚夜,红烛红衣红罗帐,两人的发丝相纠缠的时候,她分明听到他在耳边低语:“一梳梳到头,二梳梳到举案齐眉。静秋,我为你梳发,一梳一至,梳到一生纠缠不休。” “王妃!”闻笛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她从回忆里抬起头来,脸上并无半点儿表情。闻笛的声音却拔高了一个音阶:“王妃!你的手!” 手?方静秋低头,方才发现自己的手不知道说什么时候被瓷碗的碎片割坏了,正流着血。 闻笛手忙脚乱地收好地上的碎片,见方静秋的神态还是不大对劲,开口问道:“王爷知道王妃在药里动了手脚?” 方静秋沉沉点头:“原是我不该瞒他这么久,婚后三年无子,若是换了别人,只怕我早就成了弃妃。” “王妃何不告诉王爷真相?您从前喝的药找就换了。现在的药不是从前那一副了,这服药是助孕的呀。”闻笛看了看药渣,确认道。 “要我如何告诉他?从前是我不想要孩子,现在我想要孩子了身子又太弱怀不上孩子。你觉得,这两者于一个文韬武略的王爷来说,有区别吗?”方静秋站起身,挪到椅子边坐下:“他是王爷,他需要一个身上流着他的血的孩子,来继承他的封地和智略。” 参日领着军队去边关巡防了,留下消息说,要一个月后才会回来。方静秋派人送去了占星一族传下来的护身软甲,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动作。 凤华却在参日离宫的第二日不见了踪影。不久,从敦和太后的宫殿开始,又流言渐渐蔓延开来,说凤华是被参日派的人接去了军营。总之,方静秋若是出门,便有躲在一旁嚼舌根的宫女内侍,若是她闭门不出,则自然有敦和太后和太后母家的一干女眷找上门来。 方静秋在这些时候并不反击,相反,她像个没事人一般任凭流言疯传,自己的生活还是从前那般娴静自然。每日晚间喝的药汤,也雷打不动地准时送进宫中。 她知道有多少人对侧妃之位虎视眈眈――奈涅的圣旨在上,自然无人敢觊觎她的正妃之位――她也知道那叫做凤华的女子是有多么的志在必得。 凤华自幼跟随在敦和身边,与参日有着一起长大的情分。正如那些宫女内侍所说的那样,若是没有半路杀进来的方静秋,正妃的名分必是凤华的囊中之物。 29 藩王长子 姑娘连胜了军中不少将士,正傲气逼人,以为这军中男儿与普通纨绔并无差别。[..info超多好看小说]却不防参日连铠甲都未曾穿上,赤手空拳就把她撂倒在地。而姑娘羞恼之下屡败屡战,最终一个不小心跌在了参日怀里。 她的发间带着淡淡女儿香。 方静秋从宫中女子口里听来的,就是这样一个传奇的故事。故事里的男子武艺高强样貌邪美,故事里的女子英丽倔强。不像她,初遇他时小心又谨慎,脸上泪痕未干。传言并不仅是传言,姑娘名唤蔡琴,大庆国骠骑将军蔡焕的掌上明珠。端午节,参日将回到宫中,立她做了侧妃,并特特赐了个“英”字作封号。 方静秋也是听过的,有一回她听说参日时常头疼,便选了枸杞子山楂陈皮并干菊花水煎给他送去。走到他平日处理政事的屋门前,却听得里头传来女子的咯咯娇笑,紧接着是他甜到腻的声音:“英娘,有你真好。” “是吗?我有多好?”蔡琴声音中依旧带笑,听不出分毫扭捏。 “你于我,有如卓文君之于司马相如。” “那王妃呢?” “有如孟光之于梁鸿。” 方静秋自此开始流连佛堂,白日诵经,夜间观星。一册《金刚经》,被她翻来覆去的念了两年。两年里她了解的事情不多,只是水墨时不时带来些消息:譬如凤华出嫁了,譬如,蔡琴有喜了。 而她只托水墨送去了一盏送子观音。 门外脚步声匆匆来去,宫人们的耳语能将方静秋敲出的木鱼声盖过去。她手中佛珠一颗颗捻过,等到暮色渐晚,她方才唤了水墨进来:“英妃的孩子生下来了?” 水墨面露难色:“稳婆说,英妃娘娘非要等着王爷在身边才肯生孩子。是以现今的情况,十分凶险。” “哦?参日不在?” “王妃。”水墨恨铁不成钢地叹了口气:“王爷三月前便去了四方城。” 远处却是敦和太后喜气冲冲地走了出来,见着方静秋,脸色更为和善。她向对着菩萨拜了拜,又起身牵起方静秋的手:“闻喜果然没让哀家失望,是个宽容和善的人。今次琴儿为参日生下长子,哀家不会忘了你这一功。” “母妃说笑了,闻喜何曾为英妃做过些什么。长子既是由英妃生下,自然也由英妃抚养。闻喜并不会多要求什么。”她恭顺回答。 夜间星空闪烁,方静秋爬上楼顶,对着那一片星空仰望许久。手中指法变幻,星子在眼眸中乍然移位,星芒明灭,闪现出的场景,已不算太远。水墨抱着件披风爬上楼顶,绕着她的肩将披风围好,问道:“王妃若是觉得委屈,就带着水墨回皇城去吧?皇上曾经吩咐水墨好生照看王妃,还特意叮嘱说若是你有了回京的意思,就可带你回去。王妃,你愿不愿意回去?” “别提他。”方静秋的声音在寂静夜晚显得分外幽清:“如今我哪儿都不想去。藩王宫里我衣食无忧,还有一座佛堂可供参拜。我再不需要别的东西了。” “可是敦和太后的态度你真不介意?”水墨又问。 “介意?”方静秋却是一笑:“在皇城深宫待了十年,我自然知道她话里有话。蔡琴生了孩子与我有何干系,她这样说,不过是在警示我,让我别打她孙儿的主意。呵呵,真是可笑,这些年她们一直在找我的麻烦,到头来我却成了她们的寝食难安。” 她忽然将头靠在水墨身上,眼神掺杂无尽哀伤:“我曾经珍惜过的人都不在了,只剩下你还守在我身边。水墨,这一回,你不要再出事了。” 水墨却只把目光落在她手中的鱼形雕花檀木梳上:“王妃……可是爱上了王爷?” ――?――?――?―― 春夏交接之际,方静秋感染了一场风寒。病情原本算不上严重,却不知为何总也好不了。彼时参日已从四方城赶了回来――他的长子满月,要办一场盛大的晚宴。 方静秋强撑着身子在晚宴上坐了两个时辰,脸上的笑也挂了两个时辰。身子的疲倦与昏沉的头脑使得她神色恹恹,正觉困顿,参日将头凑了过来:“累了就去休息,没人叫你硬撑你就别折腾自己的身子骨。” 她微觉诧异,许久没和他有过交谈,这一回方才发现,他的声音已经不似从前婉转,而是低沉得像个十足的成熟男人。她一笑莞尔:“谢王爷挂心。” 参日转头逗了逗他那长子,又为座上的英妃夹了好几回菜。又将别过脸来,耳语道:“你先下去休息吧,今夜我到你房里去。”见方静秋面上并无半点欣喜之色,他放柔声音:“我很想你。” 方静秋只起身离去。 散了宴席,参日喝得醉醺醺的,被蔡琴往寝殿里拖。一路上也算拖得顺畅,只是走到一半,参日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抬头看了会儿天便一个劲儿地摇头,要了片刻,问蔡琴道:“今晚上没有月亮?” “没有啊,怎么了?” “今日是十五,竟然没有月亮。”参日笑道,自怀中摸出把檀木梳放在鼻尖嗅了嗅,摇摇晃晃地离开。蔡琴正欲跟上前,不料奶娘手中的婴孩“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奶娘怎么哄都哄不住。待她终于让怀中的小孩子安静了,夜色里已经没了参日的身影。 参日的手拂过荼蘼花枝,他狭长丹凤眼半睁,一张脸快要贴着花朵。藩地的气候原本并不适合荼蘼生长,她却能让它们开出花来。不知为何,想到这一点,参日心里霎时便不再舒坦。再往里走了片刻,他踏进院门,“笃笃”木鱼声在耳畔萦绕,夹杂这方静秋诵读《金刚经》的梵音。 “静秋!”他歪歪扭扭推开房门,一下子扑在正席地打坐的方静秋身上,拨开木鱼道:“别敲了,陪我说说话。” “你有些什么话想说呢?”方静秋温柔的诱导:“你已经很久不同我说心里话了。” 参日抬手拍了拍方静秋的脸,颊边泛起古怪笑意:“我今天想了很久,真的――其实不止今天,这一个月我一直在纠结该给他起个什么名字好。”他抓起她的手,在她手心写下“景辰”二字:“这两个字怎么样?” “良辰美景,挺好的名字。”她任他躺在自己身上,手里的佛珠依旧在转动。 他一把按住她拨动佛珠的手,双眼灼灼看着她:“这名字我准备了好多年,我也很喜欢。可是我这名字不是给他准备的,静秋,当初的事,你怎么不告诉我?你若是告诉我,我也不会……那一年,你怎么笃定我还活着?” 方静秋张唇,本想直说自己是在满天星斗的夜晚看见了烽火漫天生灵涂炭,却又担心这会让参日加速计划。她不是不知道参日在四方城做了些什么,长时间的练兵,与草原部落的零散战争,谁都能看出来他的目的。 可是她什么都没有说。因着她忽然想起那一夜敦和太后用他的死来斥责她时,她的第一反应是他不能死,他不会死。那是,最单纯不过的信念。妻子与丈夫之间,最难得也最宝贵的,信任。 见她欲言又止,他索性自言自语起来:“你是占星师,能通古今知未来,你是不是预见了什么?所以知道我在雪山上苟延残喘。”他摇了摇头,似乎是想让自己清醒一些:“其实说这些也没什么用了,这条路,毕竟不是常人能踏上的。” “时候到了?”方静秋似问似叹:“你说你今儿喝得满身酒气,说起话来怎么就这么条条有理呢?占星术其实我并没学得多少,你也知道,这行当一向传男不传女,不过因为外祖无子,我才能做个占星师。只可惜我还没能学到点儿什么,他们就去了。” “可你身上流着占星族的血啊,占星族的嫡系后代,对天上星宿,大多是无师自通的。”他勾过她的佛珠:“别念佛了,佛祖是解决不了世间苦难的。” “你输了。”这一回她不再沉默,而是夺回了佛珠直言道:“后来你不敌奈涅,乱箭穿心而亡。”将理好的佛珠放进一旁的小叶紫檀木盒里,她将头埋在他身上,许久,放软了语气道:“四郎,你别想着与皇上争天下了。大庆数百年的规矩在上,朝臣们都是死忠正统嫡子的。拿先皇来说,若不是早前的太子过早夭折而东宫又再也没有皇子出生,只怕他杀尽了弟兄也是无用。奈涅的王位本就继承得名正言顺,这六年的政治也算清明,你在这个时候揭竿而起,实在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你叫我什么?”参日挑起眉,一个翻身将方静秋压在身下胡乱吻起来。他幽若深井的眼睛渐渐染上情愫,停下动作时凝视方静秋的眼神却是多年前的诚挚:“静秋,别拒绝我。” 方静秋不说话,将脸偏向一旁,正对着小叶紫檀的木盒。看了片刻似乎是想通了什么,呼了一口气对上参日的眼眸:“一生一世。” “什么?” “我说,我要你和我在一起,一生一世。 ps:本来打算四月一口气发完全文结束的,但是因为小伙伴求团战票所以来更新,却看见yubudaoni和猫那个咪的订阅。其实我一直以为,记得这个故事的人,念着它何时完结的人,只有我一个的。所以,也说不清是感动还是歉疚,我决定今天开始恢复更新。这一回存稿已经过了十万,完结时都不会断更。 30 一世夫妻 分居两年的二人第一次相拥而眠,却各自带着浓重的难以言明的心思。次日她醒来,参日躺在她身边。那一眼看过去,竟觉得有些恍然。 许久之前水墨的话又在脑海里浮现,她并不去多想,因为她知道答案。人之一世总会遇到许多美好,而初遇那美好之时的怦然心动更是一辈子都将难以忘怀。她将那心动给了奈涅,给了她仰望十年的大哥哥。又在往后的岁月里,将往事妥帖埋藏,与另外一个男人举案齐眉。 在生活面前,心动与否变得不那么重要。两个人若能相看不厌,若能相互扶持,便是最合适的夫妻。参日于她,便是那最合适的人,他爱她多出她爱他,不止一点点。她想她不能听天由命。最初的恋人,最后的亲人,她不能任由他们兵戎相向。 日上三竿,参日自睡梦中醒来。今儿是个大晴天,连这采光并不十分好的屋子都亮堂堂的。方静秋在书桌前研磨,见他醒了,放下砚台走到桌边。参日的目光随着她移过去,桌上放着一个食盒。他嘴角上扬,三两下穿上衣服便跑到桌边,用那双勾人的眸子喜滋滋瞧这着她。方静秋回眸莞尔一笑,朝门边努嘴示意:“那儿搁了盆热水,你先洗洗。” 参日却不听她的话,可怜巴巴地盯着她:“我饿了……”片刻,又补充道:“昨儿我只是喝酒多了点儿,饭菜并没吃上几口。加上夜里我们……”话音戛然而止,却是方静秋夹了小菜塞进参日嘴里。他心满意足地看着她那红得能浸出血来的脸,笑容暧昧不明。 藩王宫里为庆祝世子诞生的彩纸红罗一连挂了半月。英妃那边本就为参日迟迟不给小世子起名而别扭,隔三差五托敦和太后向参日讨要名字。 方静秋曾经玩笑,说从来没有见过在给儿子起名上纠结成这样的父亲。.info[]又提到景辰,建议把这两个字作为孩子的名字。参日却不乐意,一本正经地回答:“景辰只能是你和我的孩子。”言罢,瞧见方静秋一脸的落寞黯然,便拥住她:“孩子的事情不急,我们还年轻,有的是时间。再说了,我又不曾冷落英妃,她这样每日来催,不过是想要把我叫去她身边罢了。” “谁叫你娶了人家?”方静秋只是笑:“侧妃不是那么好纳的,你娶了她,自然要对她负责到底。” “什么时候你能不这么宽容就好了。”他的表情分外认真。 念《金刚经》的习惯还是没改,只是将时间改在了一早一晚。前一夜参日留在英妃房里,今儿一大早,天色微亮之时,方静秋刚读了半个时辰经文,敦和太后便进了门来。 絮絮叨叨之间无非是寒暄。只是寒暄过后,方静秋的脸便一寸一寸的阴了下来。她向来清楚敦和待人接物的道理,也明白这位太后能在当年凶险无比的情况下自请出宫是有多大的勇气和多么缜密的心思。敦和太后,一生权力倾轧,她除了利益,谁都不爱。很明显的,敦和话里的意思,是说方静秋,挡着了她的利益。 方静秋也不是不能理解敦和的心理。她只是觉得好笑,怎么也做不出一贯的恭顺样子,挑眉笑了一笑:“母妃的意思,是要我将正妃的位子让给蔡琴坐?” 见敦和一脸好似虚浮在空中的笑,方静秋拨了拨佛珠:“也好,左右我在藩地六年,什么事儿也没做成。倒是蔡琴有福气,嫁来不过两三年,便生了个儿子。我便些一封信给皇上,请他降旨册蔡琴做这藩王妃。” 敦和拉过方静秋的手捂在手心:“翁主若是真心这么想,哀家也就感激不尽。” 方静秋微微侧目,吩咐水墨备好纸笔。信写到一半,她停笔看向敦和:“母妃很想念皇城的繁华吧?” 敦和身形一滞,脸上笑意隐去,斜飞的眉目间闪过一丝算计:“翁主这是什么意思?” 方静秋轻轻一笑,挽了袖子搁笔,将水墨支出佛堂,方对敦和说道:“蔡宗手上的兵权,足以支配藩地除静王军之外的所有军队吧?那蔡宗不是对母妃言听计从?闻喜在藩地六年,从不管事,但每日里这么多人在眼前演着追名逐利的戏,也算把闻喜的眼光磨得锋利了。那蔡琴是蔡宗的远亲,她做了藩王妃,母妃与蔡家的关系自然更加牢靠,蔡宗手里的军队,对母妃的忠诚也自然会得到保证。更何况,蔡琴的父亲蔡焕,还是大庆的骠骑将军。” 敦和的脸变得煞白一片,一时惊讶得说不出话来。方静秋身子往前一倾,几乎靠在了敦和肩上:“皇上和参日原本兄弟情深,母妃却偏要加以挑拨。皇上和王爷生了嫌隙,闹起来就不像寻常百姓家的兄弟打骂一番就能结束了。母妃是想用大庆的国祚来为自己多年的怨气出头吗?” 敦和的面色越发阴沉,是心事被人戳穿的不忿,她唇角一挑,冷笑道:“翁主也不像表面看着那么温良无害不是么?便是你看清了哀家的算计又如何?你能把这些话说给参日听?左右他是哀家的骨血哀家的儿,你纵是他的妻子,也不过一个外人。” “我倒希望自己只是个外人。”方静秋道。 “快了。”敦和脸上挂出温和笑容:“翁主是皇上心尖尖上的人,你只消把这让位的信写了交于皇上,哀家相信不出半月,便会有特使从皇城赶来将你接回去。” 方静秋不再答话,提笔将书信写完。罢了,在敦和面前把信绑在飞鸽腿上,又由敦和亲自将鸽子放飞。 夜里灯火阑珊,天上星子明明暗暗,闪出一副兵戈相见的图景来。方静秋唤来水墨,水墨自怀中拿出一封信,正是白日里方静秋写的那一封。 方静秋何尝猜不到敦和的算计?她这一封信若是真到了皇城,奈涅便会陷入两难境地。若他不来接走她,便意味着要把藩王妃的位置拱手让人,只有一个独女的蔡焕难免将心偏到敦和这边;若他接走她,那便更合敦和心意了,夺妻之仇,历来便是起兵的好借口。 所以方静秋在吩咐水墨退下时,便悄悄知会她用鸽哨将飞鸽身上的信截下。 信纸在火盆里辗转成灰。方静秋唤人撤下火盆,沐浴更衣,披发到了参日的书房。 先入参日鼻中的,是方静秋发上淡淡荼蘼香。他拿两册书卷掩住桌上地图,含笑迎她:“半夜睡不着?” 方静秋点头:“过来看看你。” 参日拥她同坐在宽宽檀木椅上,翻开摊在最上的书册,是一本账簿。翻了片刻他指着册子末尾的数字:“今年藩地财政入不敷出,我在想着要那些什么去应付两月后的岁贡。你说,金银不够,多送两个美人去怎么样?” “挺好的。藩地女子爽朗豪迈,比起皇城闺秀,倒多出一番风情。”方静秋漫不经心地答道。 这答案让参日很是满意,他笑眯眯合上账簿,头一偏将唇贴在方静秋额上:“只是你在这里住了六七年性子也不见改变,可见人的性格还是和幼时的处境有关。我倒是喜欢你温婉又不失刚强的个性。静秋,若以后我们的孩子是个男儿郎,我便把他封在藩地,叫他在这里磨练成热血男儿。若是个女儿,我们就把她留在皇城,也让她长成一个温婉柔和的妙人儿。你说这样可好?” 方静秋确是被这话中的勃勃野心给惊了一惊:“封在藩地?” 参日自觉失言,邪美脸庞上眉头微皱,旋即,像是下定了决心一般,定定看着方静秋道:“两月后的岁贡,你别去了。” 方静秋张嘴,正要说些什么,嘴却被参日用手指捂住,只听得参日道:“我亲自去,带着静王军一起去!” 方静秋一惊,躲过参日的手:“你疯了!你打不过奈涅的。” 参日邪邪一笑,玄衣黑发在烛火摇曳间更显妖佻:“我可不是一个人。”他将右手伸到方静秋眼前,五指从掌心依次划过,掌中渐渐浮出一个青黑色的图腾:“不周仙兽,饕餮。” 饕餮现,干戈兴。不周饕餮,上古四大凶兽之首,凝天地精华化生,掌管不周山的通天路。人间更是早有传言,得饕餮者得上古神力,可通天入地,扫平天下。 方静秋纵会占星之术,却占不到这上古神兽的命途。 参日将掌心图腾隐了,得意地看着方静秋:“这下你该信我了吧?” 方静秋的目光仍是冷冷:“你看那些志怪之书中的记载,有哪些与作交易的人能善始善终?我只是不知道你对大庆江山的执念从何而来。想当年初识,你不过一玄衣怒马少年,想着有朝一日要赏遍江山如画,却丝毫没有要让这国家生灵涂炭的意思。” “我只是为了要你开心。”参日皱眉:“你怎么就不懂我的心思呢?” “我不懂你心思?”方静秋一声苦笑:“你何曾懂过我的心思?我嫁给你,我巴不得离开皇城再不回去!皇城呵,那地方繁华昌盛,可于我而言,载着厚重得不能再厚重得记忆。四郎,如今我只想与你好好过日子,做一辈子的长久夫妻。” 31 烽火岁月 姑娘连胜了军中不少将士,正傲气逼人,以为这军中男儿与普通纨绔并无差别。却不防参日连铠甲都未曾穿上,赤手空拳就把她撂倒在地。而姑娘羞恼之下屡败屡战,最终一个不小心跌在了参日怀里。 她的发间带着淡淡女儿香。 方静秋从宫中女子口里听来的,就是这样一个传奇的故事。故事里的男子武艺高强样貌邪美,故事里的女子英丽倔强。不像她,初遇他时小心又谨慎,脸上泪痕未干。传言并不仅是传言,姑娘名唤蔡琴,大庆国骠骑将军蔡焕的掌上明珠。端午节,参日将回到宫中,立她做了侧妃,并特特赐了个“英”字作封号。 方静秋也是听过的,有一回她听说参日时常头疼,便选了枸杞子山楂陈皮并干菊花水煎给他送去。走到他平日处理政事的屋门前,却听得里头传来女子的咯咯娇笑,紧接着是他甜到腻的声音:“英娘,有你真好。” “是吗?我有多好?”蔡琴声音中依旧带笑,听不出分毫扭捏。 “你于我,有如卓文君之于司马相如。” “那王妃呢?” “有如孟光之于梁鸿。” 方静秋自此开始流连佛堂,白日诵经,夜间观星。一册《金刚经》,被她翻来覆去的念了两年。两年里她了解的事情不多,只是水墨时不时带来些消息:譬如凤华出嫁了,譬如,蔡琴有喜了。 而她只托水墨送去了一盏送子观音。 门外脚步声匆匆来去,宫人们的耳语能将方静秋敲出的木鱼声盖过去。她手中佛珠一颗颗捻过,等到暮色渐晚,她方才唤了水墨进来:“英妃的孩子生下来了?” 水墨面露难色:“稳婆说,英妃娘娘非要等着王爷在身边才肯生孩子。是以现今的情况,十分凶险。” “哦?参日不在?” “王妃。”水墨恨铁不成钢地叹了口气:“王爷三月前便去了四方城。” 远处却是敦和太后喜气冲冲地走了出来,见着方静秋,脸色更为和善。她向对着菩萨拜了拜,又起身牵起方静秋的手:“闻喜果然没让哀家失望,是个宽容和善的人。今次琴儿为参日生下长子,哀家不会忘了你这一功。” “母妃说笑了,闻喜何曾为英妃做过些什么。长子既是由英妃生下,自然也由英妃抚养。闻喜并不会多要求什么。”她恭顺回答。 夜间星空闪烁,方静秋爬上楼顶,对着那一片星空仰望许久。手中指法变幻,星子在眼眸中乍然移位,星芒明灭,闪现出的场景,已不算太远。水墨抱着件披风爬上楼顶,绕着她的肩将披风围好,问道:“王妃若是觉得委屈,就带着水墨回皇城去吧?皇上曾经吩咐水墨好生照看王妃,还特意叮嘱说若是你有了回京的意思,就可带你回去。王妃,你愿不愿意回去?” “别提他。”方静秋的声音在寂静夜晚显得分外幽清:“如今我哪儿都不想去。藩王宫里我衣食无忧,还有一座佛堂可供参拜。我再不需要别的东西了。” “可是敦和太后的态度你真不介意?”水墨又问。 “介意?”方静秋却是一笑:“在皇城深宫待了十年,我自然知道她话里有话。蔡琴生了孩子与我有何干系,她这样说,不过是在警示我,让我别打她孙儿的主意。呵呵,真是可笑,这些年她们一直在找我的麻烦,到头来我却成了她们的寝食难安。” 她忽然将头靠在水墨身上,眼神掺杂无尽哀伤:“我曾经珍惜过的人都不在了,只剩下你还守在我身边。水墨,这一回,你不要再出事了。” 水墨却只把目光落在她手中的鱼形雕花檀木梳上:“王妃……可是爱上了王爷?” ――?――?――?―― 春夏交接之际,方静秋感染了一场风寒。病情原本算不上严重,却不知为何总也好不了。彼时参日已从四方城赶了回来――他的长子满月,要办一场盛大的晚宴。 方静秋强撑着身子在晚宴上坐了两个时辰,脸上的笑也挂了两个时辰。身子的疲倦与昏沉的头脑使得她神色恹恹,正觉困顿,参日将头凑了过来:“累了就去休息,没人叫你硬撑你就别折腾自己的身子骨。” 她微觉诧异,许久没和他有过交谈,这一回方才发现,他的声音已经不似从前婉转,而是低沉得像个十足的成熟男人。她一笑莞尔:“谢王爷挂心。” 参日转头逗了逗他那长子,又为座上的英妃夹了好几回菜。又将别过脸来,耳语道:“你先下去休息吧,今夜我到你房里去。”见方静秋面上并无半点欣喜之色,他放柔声音:“我很想你。” 方静秋只起身离去。 散了宴席,参日喝得醉醺醺的,被蔡琴往寝殿里拖。一路上也算拖得顺畅,只是走到一半,参日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抬头看了会儿天便一个劲儿地摇头,要了片刻,问蔡琴道:“今晚上没有月亮?” “没有啊,怎么了?” “今日是十五,竟然没有月亮。”参日笑道,自怀中摸出把檀木梳放在鼻尖嗅了嗅,摇摇晃晃地离开。蔡琴正欲跟上前,不料奶娘手中的婴孩“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奶娘怎么哄都哄不住。待她终于让怀中的小孩子安静了,夜色里已经没了参日的身影。 参日的手拂过荼蘼花枝,他狭长丹凤眼半睁,一张脸快要贴着花朵。藩地的气候原本并不适合荼蘼生长,她却能让它们开出花来。不知为何,想到这一点,参日心里霎时便不再舒坦。再往里走了片刻,他踏进院门,“笃笃”木鱼声在耳畔萦绕,夹杂这方静秋诵读《金刚经》的梵音。 “静秋!”他歪歪扭扭推开房门,一下子扑在正席地打坐的方静秋身上,拨开木鱼道:“别敲了,陪我说说话。” “你有些什么话想说呢?”方静秋温柔的诱导:“你已经很久不同我说心里话了。” 参日抬手拍了拍方静秋的脸,颊边泛起古怪笑意:“我今天想了很久,真的――其实不止今天,这一个月我一直在纠结该给他起个什么名字好。”他抓起她的手,在她手心写下“景辰”二字:“这两个字怎么样?” “良辰美景,挺好的名字。”她任他躺在自己身上,手里的佛珠依旧在转动。 他一把按住她拨动佛珠的手,双眼灼灼看着她:“这名字我准备了好多年,我也很喜欢。可是我这名字不是给他准备的,静秋,当初的事,你怎么不告诉我?你若是告诉我,我也不会……那一年,你怎么笃定我还活着?” 方静秋张唇,本想直说自己是在满天星斗的夜晚看见了烽火漫天生灵涂炭,却又担心这会让参日加速计划。她不是不知道参日在四方城做了些什么,长时间的练兵,与草原部落的零散战争,谁都能看出来他的目的。 可是她什么都没有说。因着她忽然想起那一夜敦和太后用他的死来斥责她时,她的第一反应是他不能死,他不会死。那是,最单纯不过的信念。妻子与丈夫之间,最难得也最宝贵的,信任。 见她欲言又止,他索性自言自语起来:“你是占星师,能通古今知未来,你是不是预见了什么?所以知道我在雪山上苟延残喘。”他摇了摇头,似乎是想让自己清醒一些:“其实说这些也没什么用了,这条路,毕竟不是常人能踏上的。” “时候到了?”方静秋似问似叹:“你说你今儿喝得满身酒气,说起话来怎么就这么条条有理呢?占星术其实我并没学得多少,你也知道,这行当一向传男不传女,不过因为外祖无子,我才能做个占星师。只可惜我还没能学到点儿什么,他们就去了。” “可你身上流着占星族的血啊,占星族的嫡系后代,对天上星宿,大多是无师自通的。”他勾过她的佛珠:“别念佛了,佛祖是解决不了世间苦难的。” “你输了。”这一回她不再沉默,而是夺回了佛珠直言道:“后来你不敌奈涅,乱箭穿心而亡。”将理好的佛珠放进一旁的小叶紫檀木盒里,她将头埋在他身上,许久,放软了语气道:“四郎,你别想着与皇上争天下了。大庆数百年的规矩在上,朝臣们都是死忠正统嫡子的。拿先皇来说,若不是早前的太子过早夭折而东宫又再也没有皇子出生,只怕他杀尽了弟兄也是无用。奈涅的王位本就继承得名正言顺,这六年的政治也算清明,你在这个时候揭竿而起,实在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你叫我什么?”参日挑起眉,一个翻身将方静秋压在身下胡乱吻起来。他幽若深井的眼睛渐渐染上情愫,停下动作时凝视方静秋的眼神却是多年前的诚挚:“静秋,别拒绝我。” 方静秋不说话,将脸偏向一旁,正对着小叶紫檀的木盒。看了片刻似乎是想通了什么,呼了一口气对上参日的眼眸:“一生一世。” “什么?” “我说,我要你和我在一起,一生一世。 ps:本来打算四月一口气发完全文结束的,但是因为小伙伴求团战票所以来更新,却看见yubudaoni和猫那个咪的订阅。其实我一直以为,记得这个故事的人,念着它何时完结的人,只有我一个的。所以,也说不清是感动还是歉疚,我决定今天开始恢复更新。这一回存稿已经过了十万, 32 城楼诀别 湖灌,光看着两个字的偏旁就知道这地方多水。[..info超多好看小说]水从天上来,一年里湖灌倒有**个月浸在雨里。 雨天不利行军,参日却选了雨天发动对奈涅的偷袭。寅时参日刚离开,方静秋忙忙唤水墨拿出她往常占星时常穿的黑蓝两色杂陈的华丽锦衣。 在帐中支起祭台,另铺一张素净白绢在上。方静秋割破手指,用血在白绢上画出六芒星的形状。片刻,六芒星发出红色光芒,未干的血迹齐齐往白绢中心汇去。待到会坐一处白绢中间忽然升起一道明黄光柱,帐篷顶变得透明,,光柱所映射之处风雨皆停,反倒是天上的星子变得明亮无比。 而在那直达星空的明黄光柱之中,一只火红大鸟盘旋而下。水墨呆呆看着那鸟儿,半晌方开口问道:“这是?” “占星一族的守护者,神鸟凤鸣。”方静秋回答:“水墨,如果今夜人定时分藩王和我没有一个回来,你便将这帛书交给蔡宗蔡焕。” 凤鸣变成寻常鸟儿的大小停在方静秋肩头,帐篷在刹那间恢复如常。水墨接过帛书屈膝下跪:“定不负王妃嘱托。” 方静秋轻抚凤鸣的羽毛,手势一转却是对着凤鸣的脑门点了两点。她掀开门帘走出去,日夜守护在帐篷周围的十五位士兵立马围了过来,亦步亦趋地跟在她身后。方静秋回头,看见水墨不无担心的目光,她展颜一笑,将肩头的凤鸣放飞。 凤鸣的身上燃起火光,跟在方静秋身边的士兵不无惊诧。待他们一一回过神来,却只见得火鸟变得巨大,载着他们的王妃向远空飞去。 她原是抱了必死的心,但这并非是因为她不想活。没有人会愿意死去,可她的存在,让无数人成了亡魂——即便她并非这战争的根本原因。 若是……若是参日真如他所说的那样对自己有情,会不会从她的死当中领会到什么,从而就此收手?方静秋答不出这个问题。只是她明白,如今的大庆有明君,却无天时。 天命所归呵! 分明守护占星一族,而占星一族须得守护大庆万民,哪怕是从此端了占星一族的血脉! 方静秋让凤鸣停在了湖灌城的城楼上。参日和奈涅的军队,便是围着这湖灌城僵持不下。约莫到午时,湖灌城东西两门各有一人一兽走近。东边儿的是穿着银光铠的奈涅,西边儿是牵着饕餮的参日。 凤鸣历来被认为是上古五神兽中最没本事的,但事实上,凤鸣能在任何条件下将五神兽召集到一处。单这一点而言,得凤鸣者,得五兽。 如今现世的神兽独有鹔鹴饕餮,凤鸣在这城楼上放歌,自然就引得二兽和他们的主人前来。 七丈高的城楼像一座高塔,方静秋居高临下好似睥睨众生,待饕餮鹔鹴载着各自的主人飞上这城楼。她神情淡漠,只叹了一句:“这仗打了快一年了呀!” 参日只盯着凤鸣看,倒是奈涅接下话茬:“一年又三个月。”他在城楼上站稳,看着面前衣着庄重的女子:“静秋,你,近来可好。” 方静秋一声轻笑:“我以为你会问我是不是要在这城楼上施占星之术。”她让凤鸣变小立在肩头,转眸看参日:“这是凤鸣,主福祸通阴阳的神兽,并没有什么了不得的战力。” 参日凝眉:“是它带你出来的?” “是啊。你不必苛责那十五位士兵,凤鸣虽然不擅攻击,但到底是怀有仙力的神兽。” “那不重要。”参日的眉头并未因她的解释而舒展:“你不信我?” “我哪有不信你。”方静秋仍旧只是笑:“幼时我长在深宫,常常想着有朝一日要是能够走出宫门看遍大庆万里河山该有多好。而后来……后来我嫁给你,常年呆在藩王宫,可你时常带我出门,活得也算恣意。而现在我随你南北征战,走遍了大半个大庆,如果换个角度想,好像也算完成了幼时游历天下的愿望呢?” 似是自嘲般长吁了一口气,方静秋看着参日:”四郎,为什么会有这一战?“ 参日显然没料到方静秋会有这么突兀的一问,他从饕餮背上翻下来,捉住方静秋的手:“别胡闹。跟我回去。” 方静秋把脸转向奈涅:“皇上,你为何而战?” 奈涅正了神色,斩钉截铁道:“为朕的江山和子民。” 凤鸣口吐烈火向空中飞去,引得饕餮鹔鹴腾空追随。奈涅向三神兽远去的方向望了一眼,参日却开启手心的饕餮图腾。远处的饕餮一声怒吼,在空中打着滚儿。参日飞身而上,制住饕餮的异动。这一回换他居高临下:“我是为了你,一直一直,都只是为了你。” 方静秋嗤笑摇头:“四郎从来不够坦诚。” 鹔鹴追着凤鸣,身影在风中消失。参日目光烈烈正是杀意满满。他倾身而上一把拉住方静秋,将嘴凑到她耳边:“在等一等啊。等一等,你我便能坐到绝对的坦诚相待。” 方静秋感受到那一份杀意:“你要杀了他?” 话音刚落,参日已拔出手中利剑直指奈涅:“鹔鹴不在,这是天赐的良机。或者说,你为我准备的良机。”他扶方静秋坐稳:“静秋是想要我赢的,毕竟我才是你的夫君。” “你是我的夫君。”方静秋抱住参日,嘴角的笑容隐秘而诡异:“他是你的兄弟。杀了他吧,如果你当真下得了手。” 参日剑光一滞,似乎想起了什么。转瞬,抖了抖剑身,长剑化作一把大刀向奈涅劈去。饕餮速度奇快,耳边阵阵风声。而参日只觉眼前一花,却是两只鸟儿一齐出现在眼前。 鹔鹴为奈涅拦下这一刀,凤鸣却裹挟着方静秋飞下城楼。 城楼上的两人自然不会因这未中的一刀而做出兄友弟恭的姿态。短兵交接,拼的便是勇武之力。奈涅不敌参日,他手中的剑已被斜劈出去,正插在城楼的一角,参日的大刀就在头顶,仿佛随时可能落下来。 这江山,终究是到了易主的时候。 “参日!参日!”女子的声音如少女般娇柔,急促而不失柔情的呼唤,参日在此前却从未听过。两男子几乎是同时向那声音的来处望去,望过去,却只能看见凤鸣孤独盘旋。 “参日,你真的是为我而战吗?”方静秋的声音依旧像是十八岁那年一样娇柔。 “是!”参日的回答没有丝毫犹豫。 “真是这样就好了。”方静秋嘻嘻笑出声来:“那么,这场战争,到此为止吧!” 奈涅好像想起了什么,疯一般地跑到凤鸣载方静秋下城楼的位置。他朝城楼底下望了一眼,只一眼,他便失魂落魄。参日见他异样,提着刀走近,却在看见城楼底下躺在血泊中的女子时瞬间腿软,几乎就要从这七丈高的城楼跌下去。 “你还敢说你是为我而战?逼着我走到这一步的,只能是你啊,四郎。”方静秋的声音幽幽扩散,叫人分不出具体方向:“你是皇室的人,不会不知道‘大庆倾颓,先灭占星’的传言。你还记得景辰吧?我们的孩子,他在这世上停留了三个月。可是有一件事我想你也应该知道。景辰身上的寒毒,是藩王宫的私藏。” “你要这大庆江山,可是我偏偏要用命守护这江山正统。”声音略顿了顿,忽然欢快了语气:“奈涅哥哥,我要在走了,这一次你不用再为我担心。” “静秋!”几乎是在同时,主宰大庆江山的两人喊出了这个名字。而这一次,他们再没得到任何回应。 方静秋就这样死去。参日在城楼上瘫倒:“是啊!我并不是为了你啊!我想要这江山,我想坐上龙椅。我想改变,改变这所谓的宿命……可是我……我从没想过,这改变会要了你的命……” 我已经没什么精神看下去,若不是听孟泽说方静秋死后发生的种种才是如今不周山饕餮异动的原因,只怕我会在湖灌城中找个地方小憩片刻。事实证明孟泽所言非虚,方静秋的黯然离世固然让奈涅参日二人心灰,但这并没能化解两人心中的恨与仇。 方静秋的这步棋,走错了。 然而不待我喟叹。城楼上的形势已大变,却是奈涅将剑比在参日颈间,他的语气近乎痛恨了:“你还敢说,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静秋?” 一旁与鹔鹴缠斗的饕餮眼中发出红色光芒,奔到参日身边,参日挥手想要止住饕餮的动作。饕餮却直接从参日身上跃过,竟是将奈涅活生生吞下腹中! 我惊愕不已,偏头看孟泽。他仍然平静非常,只问我道:“如今你该知道为何不周的饕餮会与九天的星君关系密切了吧。” 我点头,指法变化,城楼渐渐飘远,倒是楼顶玄衣的参日面目越发清晰。他在想些什么呢?他会后悔自己的作为吗?悄悄打量了一眼孟泽,见他并不在意我的动作,我放出一只迷蝶飞向参日。 光影重叠中,参日依稀还是当年玄衣怒马的少年。 33 幽冥重生 和孟泽走出幻境已经很久,未梳却迟迟没能醒来。[..info超多好看小说]孟泽似乎有些担忧,长袖一扬,手中已出现一个天青色瓷瓶。我叫住他:“等等!” 孟泽正把瓷瓶里的丹丸倒在手心,听我一言,手上动作微顿:“怎么?” “星君现在大抵不会好受,先让她歇歇吧。”我拈起他手心的丹丸返回瓷瓶中,微微一笑道:“孟泽,你觉得未梳星君历劫的那一世怎么样?” 孟泽坐到一旁石凳上:“荒唐。” 这答案倒是我所不曾预料到的,我挑眉,跟着坐在他身边,听他句句道来:“仙君历劫是常有的事,并不算新鲜。可往常仙君们历劫,都是各自分开。这一回也不知是何处出了纰漏,竟叫三位仙君在人间重逢。你可能还不知道,参商两位星君至今也不曾回归本位。从前众仙只道他二人闭关去了,直至我调查饕餮,方才知道他们的真正去处。” “什么去处?”我惊诧问道。 “奈涅是盘商星君,参日么,管参星的仙君也是这个名字。如你所见,盘商星君那一世被饕餮生吞了,参日星君,却是与卿尧做了交易。”孟泽若有所思:“卿尧冲破中曲山的结界也不过是五十年间的事,可他却能和五百年前的参日达成交易,长安,你说这是什么缘故。” 我笑:“我不知这是什么缘故,但我知道,仙帝对饕餮如此上心,便是想要知道这缘故。” 未梳星君在一个时辰后醒来,此时九天的云霞已经散了,换作星子在空中闪烁。我对她玩笑道:“你还记不记得占星的法子?现在星空璀璨,你为我卜一卦可好?” 她却只是笑:“我是司命的星君,占星术什么的,未免太儿戏了。” 她的回答叫我宽心。(..info好看的小说)听这不咸不淡的口气,倒像是没把五百年前的种种放在心上。趁着孟泽不在,我悄悄问未梳:“你能不能把占星的法术教与我?” 未梳星君一愣:“教与你?”旋即,她一脸释然地叹了口气道:“你就不能像我一样,把这两年来经历的种种当成一次历劫么?沈凌那人命格奇特,即便你学会了占星术又能如何?况且如今人间已过了三十年,若沈凌还活着,也是五六十岁的老头了,难道你还要和他在一起?” 我怔怔无言,手抚上微隆的小腹,半晌低声道:“这孩子告诉我,这两年的种种,是我的命数而非劫数。” 孟泽做事向来一丝不苟。待他回到玉华殿,见未梳已经醒来,面上终于有了些宽慰之意。紧接着,我们三人成行,一齐奔向了幽冥司。 起初我对幽冥司的行程安排十分不解。但我紧接着想到幽冥司司主是楼谷,他在的话,应该是能帮我想到办法与沈凌见面的——如果沈凌还在人世的话。 显然孟泽早知会了楼谷,我们抵达幽冥司时。楼谷已经准备好了我们需要的所有材料,包括饕餮现世的三十年间沉日大陆上新一轮的战乱和结局。 沈凌当年说的没错,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沉日大陆如今已然统一了。一统天下的是晋国,国君是我的旧识江诺,或者应该叫他本来的名字,桓常。 最毒从来不是妇人心,而是贪恋和欲望。有太多东西想要得到,自然就该有所舍弃。如今的晋国国君桓常被人称作太祖,身边的后位却一直空缺。 那个叫明乡的姑娘,死在二十年前,晋国军攻破鲁王宫的那天。 来不及思考明乡的死是否与当年的方静秋一样,我将腕上镶金镯子往上推了推,悄悄向楼谷传达自己的心愿。楼谷到我身边,故作惊奇道:“姐姐已经怀有身孕了?” 孟泽眉头皱起,张张嘴似乎想要说些什么,却又把眼神放回到书册上。我微笑道:“姐夫信沈,单字凌。你这生死册上可有他的名字。” 楼谷会意:“叫做沈凌的人可多了去了,从古至今,少说也有上万个,姐姐还是别惦念你拿夫君了,若是有缘,自会再见。姐姐只消好好协助孟泽仙君处理好饕餮的这一桩事儿。” 我点头,转眼却对上未梳星君犹疑的目光。我在那目光里看到一丝算计,轻咳了一声,未梳低下头,手中毛笔落在书册,已经开始做批注。 楼谷忍不住出声提醒:“星君,这不是框神殿的命格本子。” 依照孟泽的计划,我们在幽冥司风尘两路。我和未梳同行,从幽冥司的往生路走去人间,而他则拿着这些资料去中曲山,看能不能找到出入中曲山的路。 方静秋的肉身仍然保持完好,一点儿破损也没有。这么讲也许有些惊悚,毕竟,她当年可是从七丈高的城楼一跃而下。但这世间是存在超自然能力的,比如未梳的仙术,比如我的幻术,再比如,参日用心脏和卿尧交换得来的千年玄冰。 千年玄冰,可保万物,千年不腐。 我和未梳在窄小的往生路上缓慢前行,路的两边皆是妖娆的彼岸花,左边的曼珠沙华鲜红一片,右边的曼陀罗华却纯白无暇。身后有两只小鬼跟着,待走到一个门口,小鬼推开门,我往门外望一眼,只见得地狱的业火连绵。 还没来得及和未梳对望一眼,身子被人一推往前一倾,我已经坠入无尽业火之中。未梳的手和我的手紧牵,我向上望去,只见得那一道门被缓缓合拢。 “不会有事的。”未梳宽慰道。 “我知道。”我也微笑。 浑身被火炙烤,这样的感受实在叫人难过,可我却觉得这感觉有几分熟悉。正思量间,火光渐渐远去,却是在一条小巷,粗布麻衣的男孩给女孩身上罩上一个背篓,自己引了持刀的黑衣人远去。 紧接着却是荼蘼花开得正艳的春末,锦衣男子正与素服少女对弈,棋盘上黑子占了上风,少女皱眉落了一子,男子的下一步棋却让自己身陷囹圄,棋盘局面瞬间翻转。 身子仍旧往下缀着,四周的情景却是雨巷之中,一支箭射向歹人的手臂,那少年玄衣怒马,邪魅的脸庞上尽是意气风发。他的声音不甚正式,虚虚浮着,说的是无尽缠绵的句子:“为你一梳一至,梳至一生纠缠不休。” 这句话近乎谶语了。我闭上眼,不再看周遭是何情景,这往生路谁要把人送回往生,所现种种,也不过那人往生的经历。而这些经历,我早在未梳的心境里便看过了。 等等!这是能看见往生的往生路,可是为什么我看见的,是未梳的往生? 莫非我是没有前世的人?! 如此一想近乎惶恐了,我蓦地睁眼,眼前却是一道艳烈的光,直晃得人睁不开眼。风声也变小,我感觉自己已经躺在了什么地方。 冷,这是我睁开眼的第一感觉。千年玄冰,那是北泽雪原冰层的精华所凝。据传,只有上古神族之人,才能采得这玄冰。现存于世的远古神族,除去十八天上不问世事的梵央神君,便只剩魔君卿尧。 魔君卿尧,魔族之神。 参日便是同卿尧做了交易,才能得到千年玄冰。而他用这千年玄冰,打造了一个冰棺来安放他的心上人。 未梳睁眼,我立即会意,化作一颗明珠镶在她的乌木簪头上。她缓缓推开头顶的棺盖,随着她探出头,我方才看到自己是处在一个洞穴之中。洞穴顶端开了口,有阳光从洞口斜入,却没能射到洞底来。 未梳手中运力,明显是想要离开这洞口。可她运起法术,手上却半点儿仙力也没有。我只好提醒她:“星君忘了此番是请幽冥司帮忙施展还魂术让你还魂的?星君如今是方静秋,一个会占星之术的凡人。” 未梳叹了口气,嘴角笑容有些自嘲:“不久前我还同你说占星术太过儿戏。” 这洞穴实在阴冷,我倒是没什么大碍,然而未梳如今是个凡人。我提议拿两件衣裳给她穿上,她却坚持不对自己的外观作出改变。我饶有兴致地开出平行视角看她,见她嘴唇青紫,神色却镇定。 如此认真地做这件事,当真只是因为这是仙帝派下的任务? 洞穴口的光变亮了些。我看见几片红黄的羽毛悠悠飘落,视角向上,明黄大鸟叫声清越绕洞口盘旋,正是守护占星一族的神兽凤鸣。 真是只听话的鸟儿,我想,不知为何,我有些怀念中曲山中“榴榴——”直叫的英招。 凤鸣几乎占据了我的整个视线。等到它变小立在未梳肩头,我方才能够看到其他人。是的,其他人,盘坐在鹔鹴背上的玄衣男子,参日。 饕餮当年吞食奈涅,却无法控制奈涅强大的精神力。到最后,奈涅成功打败饕餮,可他自己又早成了饕餮的一部分。于是在五百年前,一只全新的饕餮在不周山重生。 那只重生的饕餮,便是我从本溪前往广清的路上遇见的那一个。当时我还为饕餮问起方静秋而感到奇怪。可现在,饕餮便是奈涅的事实让我无言以对。 注:平行视角什么的就是长安姑娘站在未梳星君面前的意思。 34 不周神兽 这世间五神兽各为其主,主人以性命相系。据我所知,五神兽中凤鸣守护占星师,鹔鹴保护皇权,另有巨蛇扶戈和水蛟虬龙认了九天俩星君为主。倒是饕餮最为五兽中最凶狠勇猛的一个,从来不曾为人驯服。 参日曾得到饕餮图腾,便说明他与饕餮达成了某种协议。五百年前饕餮与奈涅合而为一,参日和饕餮的协议自然不再算数。倒是守护皇族的鹔鹴没了选择,只能跟在唯一一个流着皇家血液的参日身后。 这么所好像也不完全正确。皇城里,奈涅有他的子嗣。 然而鹔鹴选了参日做主人是事实。从鹔鹴背上走下来,小心翼翼为未梳披上衣裳的人,是参日不是奈涅。 参日的眉眼已不像多年前那般傲气邪魅,反倒多了些岁月赋予的沧桑与沉静。他将未梳抱在怀里,两人一同坐在鹔鹴背上:“还冷么?”他把她的手拿在手心哈气。 人类的身子不怎么经用,洞穴外的太阳光刚刚照到未梳身上,她便很没出息的晕了过去。我睁着眼,看参日将未梳搂在怀里,温声道:“怪我想事不周到,你在哪阴寒的地方呆了五百年,身子虚,怎惊得起这忽冷忽热。” 他的声音温柔得像是一汪水,动作也很轻很轻。他哼起歌谣,却是在沉日大陆流传了成百上千年的梳头歌:再梳梳到尾,举案又齐眉;二梳梳到尾,比翼共双飞;三梳梳到尾,永结同心佩。有头有尾,富富贵贵。 他反复哼唱这三句,举案齐眉、比翼双飞、永结同心,这是他的愿望么? 我在他的缱绻的眼神中找到答案。 参日的住处很清雅,在密林深处,一座小屋面向着一池水,通往屋子的小路边,有竹竿搭成花架,花架上爬着的荼蘼开得正好,远远望去,像是两道花墙。 未梳睡了三天。三日后醒来,参日正在为她熬药。三天来他一直不间歇地熬着药,只等着她醒来。 她醒来,沐浴更衣,换上素净衣裳,一头青丝沾了水,反倒越显动人。待午后头发干了,参日从屋角的箱子里拿出那把鱼形雕花檀木梳,为她梳发。 这梳子和梳头歌一样,都快成了他的信仰了吧! 未梳自然是要问起奈涅的。参日并没因这话题而不悦,相反,他将她梳顺的头发拢在一处,释然微笑道:“他在不周,也挺想念你的,你把身子养好了,我送你过去。” 他说送你过去,而非带你过去。这话里的意思,是愿意让未梳和奈涅一起生活了。 参日白日里几乎不在家,自未梳的身体不需要时时照料之后,他便早出晚归。初时发现他有这样的行动我留了个心眼儿,派了只迷蝶更在他身后,可不到半个时辰,迷蝶便再没有消息传来。迷蝶从来不会无故停止任务,除非它死了。 第二天我亲自上阵,却发现自己根本出不了这一片密林——参日在林中设了结界。 鹔鹴的力量毕竟来自上古。 如此过了半月,未梳的身子大好了。我们商量着等参日回来便与他一同去不周,谁知我们从日落西山等到月出东山,也不见参日回来。 未梳有些不安。这也是重生半月以来,她第一回表现出对参日的在乎。 哪能不在乎呢?毕竟是曾经的枕边人。 参日带着满身伤痕回来,回来时天色微白,已是凌晨。未梳寻药的姿态近乎慌张,倒是参日拉住她:“不碍事的。这许多年,已经习惯了。”他忽而一笑:“倒是你,如今还会为我担心?” “这许多年,你是怎么过来的?”未梳顺着他的话问。 参日面色黯淡,半晌方吐出两个字:“杀人。”见未梳惊愕,他叫了声疼,支使着未梳拿出一边儿的药瓶为自己擦药。 他看着她安静的样子,忽然埋下头,在她额间轻轻一吻:“做杀手的,相当于把命交给了手中的剑,剑在便有生机,剑落,也就相当于没命了。也有过几次我身陷险境。像是那次,刺杀的人和一只食梦貘狼狈为奸——你不知食梦貘是多么狡诈的妖怪,他催我入眠,并在梦中化做你的样子。我几乎就沉沦了,哪怕我一开始就知道,梦里的人不会是你。” “怎就不会是我。”未梳一边擦药一边饶有兴致地问。 “因为你对着我的时候,从来不会笑得一脸天真。”参日像是想起了那些尘封在大庆皇宫的旧事:“初时我在开满荼靡的宫墙边遇见你,我一腔傲气对上你满目荒凉。那时我想,如果有一天你成为我的人,我定要让你开开心心的,绝不让你轻易流一滴眼泪。” “我爱上你的忧伤荒凉,向往你的柔情天真,得到你的慈悲沧桑。静秋,你说我幸是不幸?”参日问她,认真诚恳的样子像是在五百多年前的塔楼底下,太平钟幽响,他侧眸看她的脸庞。 未梳不答反问:“我只问一句,五百年前,你为谁而战?” 参日叹气:“这答案那么重要?”倏尔脸上愁容消散,却是笑意清浅地摸着肩上最深的伤口:“也罢。我这伤只消半月就会好,半月后我送你去见奈涅。” 夜里我问未梳:“你真有那么在乎五百年前的参日为谁而战?” 未梳口气敷衍:“哪儿能啊。不过是记不清当年做方静秋的感觉,所以抓住着一点不放罢了。” 我却在她的眉间看见一片黯然。 楼谷的夜鸦总在半夜同迷蝶碰头,而后迷蝶会带着楼谷收集来的消息飞回我身旁。我前夜得到消息,在我被孟泽带回九天之后,沈凌吞了逢生花。 此前沈凌被卿尧重伤丢了魂魄,是孟泽救了他。而他吞下逢生花,便得以长生不老。 他也在等我啊,哪怕转瞬而逝的,是三十年的时光。不自主想到参日,他等方静秋的心情。会不会和沈凌等我的心情一样呢? 不,不,不会一样的。沈凌知我长相思,参日却只记得一句追问。 五百年前,你为谁而战? 参日当真不食言,半月后,我们一起前往不周。不周是仙山,且是座有性格的仙山。如你记得龙女《三界恩仇录》的记载,你该知道曾有无数仙子在听到不周山上有动听笛声时心思恍然朝不周奔来,又在看见一只丑陋凶兽的时候哭得梨花带雨地逃开。 这奔去与逃开,是有讲究的。近不周三里者者,法力尽失。是以要上不周山,只得徒步。当然,和饕餮同属于一个系列的五神兽除外。 眼见着离不周已不过三里地。未梳的身子有些乏了,经参日提议,一行人在山脚处的林子停下歇息。我困在乌木簪中一个多月,鼻尖满是醇厚乌木香,见眼前一切都平静,也便关了视物的法术闭眼小憩。 眼前一切平静,并不意味着没有事情发生。 孟泽在不周。按照一开始的设定,孟泽会在我们到达不周的同时把参日带回九天。未梳所谓的身子乏,我闭目小憩,不过是不想眼见着一无所知的参日面对九天仙君苦苦挣扎。 “嘶——”头顶传来动物的叫声,有树叶婆娑而动。我到底修为不够深厚,稍微犹豫了片刻便睁开眼。未梳亦是起身站到凤鸣身边,打量来人的目光警醒也锐利。乍看去,倒像是真的被打扰了一般。 眼前站着一男一女,男的英武,女的妖娆。他们身前的树上垂挂这一龙一蛇,正是五神兽中尚未出场的那两个:扶戈和虬龙。这一男一女,便只能是这二兽的主人,星君地玄和天青了。 先是天青操纵着扶戈游走,她扶了扶鬓边艳丽牡丹花开口:“参日星君,如今你到了不周山脚,心愿也算达成了。怎么,今儿让我二人向仙帝他老人家交差?” 参日持剑靠近未梳,面色冷峻,好看的眉凝在一起:“再多出一个月。” 天青“噗嗤”笑出声,转向身旁一直缄默的地玄:“参日星君现今果然与我们不一样。好端端的一个星君,却学人类起了贪念和欲望。”言罢,扶戈变得细长如绳索,直向参日飞去。 参日也不犹豫,环抱未梳一个旋身,跳到另一棵高树上。不等站稳,他将未梳往前一抛,未梳稳稳落在凤鸣身上。他急切嘱咐凤鸣:“带她去见奈涅!” “一起去!”凤鸣展翅飞翔的瞬间,我听见未梳的喊声。 然而身后虬龙紧追不止,飞至半山腰,虬龙忽地加速蹿到凤鸣身前,回头便张口咬凤鸣的脑袋。凤鸣机灵,降了高度低空飞行。虬龙步步紧逼,使得凤鸣退无可退,被迫停在半山。 我开始念诀,打算与虬龙一战。电光火石间大风飞扬,饕餮的吼叫使整个不周都颤了一颤。我停下动作,看见毛色黛黑的神兽奔来,悬空一跃挥舞这右爪扑向虬龙。 饕餮在五神兽中的攻击力数年来排在首位,虬龙吃它这一爪,脑门立马多出几道血迹斑斑的伤痕。等到饕餮再次扑上去,虬龙仓皇转身,却是在逃。 饕餮也不去追,走近凤鸣叮嘱了些什么。等从凤鸣身边走开,它却又直勾勾看向了未梳。 那样的眼神,温润,体谅,夹带着数不清的开心难过。而未梳也无所畏惧,毫不犹豫地回看着它。 35 秋来镇上 这一人一兽对视的时间绝对超过一分钟——若不是山脚下鹔鹴凄厉的叫声传来,只怕会持续得更久。饕餮在听得鹔鹴凄厉叫声的瞬间挪开眼,直向山脚奔去。 凤鸣方才消耗过多,已无力再载着我们上山。我们也3不知饕餮究竟在不周的那一处打了洞住着,便沿着饕餮出现的方向走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只见两旁的高大树木被修长竹节代替。竹子长得很高很迷,把路全遮了。然而竹子和竹子的间隙间有阳光穿过,想这竹林也不见得有多宽广。我正想从乌木簪中跳出来待未梳飞过去,注意力却被一阵乐音吸引了去。 未梳脸色一变,二话不说折了方向东行。待绕过这竹林,未梳站在一片荼蘼花海里目瞪口呆。 这世上只怕不会有人见过这样的荼蘼,从竹林的边缘开始,一直蔓延到山顶的雪线。荼蘼不耐寒,它能开得这样恣意,栽种的人该要费去多少心力和修为? 他用这样的方式纪念,守着花海等待,简直像极了一个人。 三十年前的永乐镇,曾有一片芍药花田。 心瞬间一痛,我随着未梳的目光望去,窄小的院门内,有一人着月白长袍站立。我们刚在院门口停下,他回转头,俊俏脸庞上笑容暖暖:“静秋。” 奈涅和饕餮,不是合二为一了?如今的局面,是奈涅用了分身术,还是他已经能把自己从饕餮当中分离出来? 凤鸣忽然开始嘶叫,五神兽心神相联,它这一声叫,意味着参日身边的鹔鹴除了大问题。仙帝是不怕得罪五神兽的,五兽天成,与山河同寿,死去等同于新生。 我和未梳自然是明白山脚下出了什么变故。未梳略过凤鸣的狂躁不安,扬起笑走向奈涅。凤鸣也固执,见未梳不为所动,竟然直接变大身形将未梳衔在口中飞下山。 山山脚下原本茂密的树林已成一片狼藉,我们下山,首先看见鹔鹴折了翅膀躺在一棵被劈成两半的香樟旁边。凤鸣将我们放下,自己飞到鹔鹴身边,明黄色羽毛变成熊熊烈火,把鹔鹴整个儿罩在里头。 未梳紧抿着唇在横七竖八的树木间穿梭,听得有野兽的低吟,她翻过一棵巨树,看见饕餮正舔着参日脸颊上的伤口。 “奈涅?”未梳试探着叫了声。 饕餮却不说话,撇过头浓黑的眸子竟是森森寒意。它伸出前爪一声吟叫,四周的树木残躯抖了两抖。眼前变得阴暗,我抬头,一大群飞鸟掠过天空。 饕餮叼起参日,把他交到未梳手上。一旁凤鸣已经为鹔鹴做了治疗,现下正呆站在一旁。鹔鹴走到凤鸣身边低低说了些什么我们听不懂的话。但见得凤鸣点点头,走来驼起未梳和参日。 我不知该如何形容这一趟不周之行,原本以为上了不周事情就能圆满解决,却不想五兽做出了不同于我们想象的举动。 计划里,扶戈虬龙会在不周拿走参日的性命,而我跟随未梳接近奈涅,寻机会对他施展幻术,在睡梦中夺去他的性命。 参日奈涅是星君,他们一日不死,星君就一日不得归位。眼下卿尧的攻势猛烈,先结正处于用人之时,何况这两位星君的品阶不低,同我一样是个二品。 可现在,兜兜转转,我们又被凤鸣带回了参日的住处。 前一月还算是参日悉心照料未梳,一转眼又是未梳日夜守在参日床边寸步不离。我不知参日伤得中不中,他身上那些横七竖八的伤口,在回到住所的当夜便消失了。然而伤口的消失不意味着参日醒来,事实上,他已经在床上躺了四天。 这样的等待我很喜欢。饕餮的事多一日得不到解决,我便能多一日留在人间。 斜月西沉,未梳烧水为参日擦净身子后,提水去里面屋子沐浴。我藏身的乌木簪被放在妆台上,恰好能从铜镜里看见缭绕水雾中的倩影婀娜。木桶内,未梳目不转睛打量着的,可不就是那一把鱼形雕花檀木梳? 在九天时,未梳对五百年前的下凡历劫不屑一顾,对占星的法术嗤之以鼻。可如今,她却在烛火下仔细打量一把梳子。未梳终究不可能当五百年前什么都没发生,就像参日,注定活不长久。 夜里我睡在未梳身边。她动也不动,只拿背对着我。我想说些什么,可几次三番张口,又不知该如何说。迷蝶归来几近夜半,并没带回任何消息。我收了迷蝶往被子里缩了缩,未梳翻身,与我只隔毫厘。 她的目光沉静而荒凉,我眨眨眼笑道:“还以为你睡下了” “睡不着!”她把我俩中间耸起的被子掖下去:“琼落,我好像有些明白了。” “嗯?”我疑惑。 “没什么。”她又翻了个身,半晌,她的声音从被窝里传出:“孟泽仙君的计划无一疏漏,参日就要死了。” 又过了四五天,迷蝶终于捎来让我欢喜的消息:楼谷把我的消息告诉了沈凌,如今沈凌已经在前往不周的路上。参日也醒转过来,醒来了拧着眉头下床,二话不说就要未梳收捡行李去不周。 自私说来,我巴不得未梳能立马同意参日。可未梳显然与我不一样:“我不去。” “你不想见奈涅?”参日意外。 “想。”未梳不假思索地回答,“但此刻,我更愿陪在你身边。” 我不知参日会在何时死去,但他近些天的气色不错是真的。这一日他起得极早,换了身悠闲公子装扮把未梳带去了秋来。秋来是五里外的小镇,因为镇子靠近大庆皇城遗址,特特建得像个小皇城一样。也正为此,秋来每日游人如织。 听了镇子东边的太平钟响,参日买了串糖葫芦递给未梳,牵她进了一茶馆。 茶馆里戏台上的青衣水袖一扬,咿咿呀呀唱的却是:“可怜我,尚书之女许藩王……” 场面有些尴尬,未梳同参日走出茶馆,倒是参日微微笑着:“你心虚些什么?当年你是想逃离皇城,离开也是心甘情愿的。只是后人杜撰,硬生生要把你唱成祸国的红颜罢了。” 顿了顿,参日又道:“我如何也不能相信我会要了你的命。直到那一天,你从七丈高的城楼一跃而下,我才明白自己是有多蠢。你说得对,我想要的是江山,可我一点儿也不坦诚。我憎恶野心家阴谋家,却没想到自己笨就是他们中的一个。可笑但是我还觉得自己起兵很有道理,我觉得我稀罕的不是皇位,而是父皇缺失多年的珍爱和一个机会——向你证明自己的机会。” “所以静秋,你大可不必忌讳什么。局外人哪能像我们这样明察秋毫?更何况……”他有意停顿片刻:“我已经不介意你嫁给我的时候,心里念着谁了。” “嗯?” “你在我身边,已经是恩赐。” 未梳低头的时候,眼睛有些红。 很明显参日也明白自己命不久矣。我下这样的判断,乃是因为他从秋来回住所的路上一直絮叨。其实也没说什么特别的事情,这一个半月他与未梳同在一个屋檐下,有什么想说的早已说过。他的絮叨更像是交代,交代未梳怎样活下去。 “不周的路你该知道要怎么走了吧?过些天你觉得想奈涅了,就去找他。” “你呢?” “我?”参日似笑非笑道:“我自有去处。” 他还试图瞒着未梳呢!用过午饭,参日忽然敲开未梳的房门:“我想了很久,觉得在放手之前,还要做一件事情。” “何事?” “把梳子给我吧。”参日指着那把鱼形雕花檀木梳。 他接过梳子,先是放在鼻尖嗅了嗅,脸上浮出一丝满足笑意:“我一直都把它当做我们的定情信物来着。” 他解开她的发带:“每次为你梳发画眉,我都觉得,我们是夫妻,一家人。那种感觉很奇特,我和母妃父皇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会觉得自己是在家中。幼时母妃待我严苛,事事都要我做到最好,可后来舅舅被刺杀,母妃在朝中没了依靠。她便不许我再显露锋芒。可笑那时候我才五六岁,哪里懂得什么叫机锋。” “我不懂,母妃懂。她在父皇的书房外跪了一个昼夜,换来我被封作藩地的王。当时我很不能理解母亲的作为,便闹着不走,结果母妃支下殿中所有太监宫女,抬手便给了我一耳光——挺疼的。我为此嫉恨母妃许多年,也不再与她亲近。直到我渐渐长大,大哥三哥相继丢了性命,我方才明白母妃的良苦用心。也同时,钦佩她远见卓识。” “所以我听母妃的话,她在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亲人。我想无论她作出怎样出格的事,都不是为了要我难看。所以当她布下陷阱时,我毫不犹豫地跳了下去。她让我相信父皇是想要把皇位传给我,她让我相信你是奈涅用来牵制我的棋子。她让我相信,你不曾对我用心。” 言至此,未梳的满头秀发全然散开,如一匹上佳黑绸。 36 逃脱不成 未梳写了那么多命格本子,揣摩人心的本事不会差。但见她静静坐着,并不插一句话。 参日开始梳头:“但实际上,无论是妻子还是藩王妃,你都扮得很用心。而我真正关心的,是你有没有对我动心。” “我……”未梳有些挣扎。 两人都不说话,屋子里一片寂静。铜镜里映出两个绰约的人影,如多年前的藩王宫。二人一坐一立,好似他们就这样过了五百年。 未梳的长发已然梳顺了,参日停手,拿起乌木簪看了半晌,忽然开口道:“忽然想为你描眉。” 未梳笑:“早先在秋来镇上,该买只眉笔的。” 参日将未梳的头发尽数托起,握乌木簪的手却微松,簪子落在地上,连声响动都没有、参日的声音却忽然哽咽:“我终是不能与你纠缠一生的。该陪你的那个人,从来都不是我啊!对不起,静秋,对不起!” 方静秋蓦然回首,参日俯下身,在她颊边落下一个温柔至极的吻:“你也忘了我吧。” 未梳的脸色一早便是苍白的,但此刻竟多出几分惊慌。她一偏头,恰好看见参日的双眼阖上的霎那,一行眼泪落下来。她擦干参日脸上泪痕,身子已是一转,已经将参日抱在怀里。 “说什么对不起呢?”她像是自言自语:“说不准的。” 我不知未梳在想些什么,但我确信,在这一瞬间,我眼前的人不是高高在上的司命,而是如假包换的方静秋。 她这样抱着他出神,在铜镜前一坐便是一下午。到太阳悬在山头,我终于忍不住提醒:“未梳星君,再过一刻钟,参日星君便回到九重天了。你也同他告个别吧。” 未梳如梦方醒,并不回答我。她搬来一张梨花椅,将参日放在上头。而后掰开参日手指拿走那把鱼形雕花檀木梳,解开参日的发冠:“我也为你束一束发。(..info)” 前后不过半柱香的时间,我却觉得比百年还要煎熬。参日先前微有凌乱的头发被未梳打整好,此时看去,正是个齐整的贵公子。可惜他紧闭着眉眼,倒叫人难看出他独有的那一份邪魅不羁。 也可惜这世间独一无二的傲气男人,从此再不会以参日的身份出现。 参日的死因在多日前不周山的一战中种下,我和未梳都心知肚明。在我和未梳被凤鸣驮着上山寻找奈涅的间隙,扶戈虬龙成功打败参日,并在饕餮赶去前,取走了参日的心脏。 参日原是那自己的心与卿尧做过交易的,沾了魔气的神仙九重天可不会要。孟泽先前曾告诉过我们,一旦参日身死,会有人取走他的心送往地藏王菩萨那里净化。净化共七日,七日后,参日七百年的记忆会随着自身的魔气消失。 这七百年,自然把这一世包括在内。甚至于,他根本不会记得自己曾经下凡历过一劫。参日明显明白其中的厉害,他留在世间的最后一句话,是叫未梳也忘了他。 未梳转身拿来纸笔,当下便在梳妆台边挥墨。而另一边,参日的指尖开始变得透明。那一瞬光华大盛,参日整个人被包裹在白光之中。未梳扔下笔,扑上前紧握参日的手。 然而握不住。 握不住的不止这一只手。未梳扑进白光之中,光芒散去,她怀里却只剩参日的衣冠。窗口立着一个人影,是参日少年时候会皇城参加奈涅登基大典时候的装扮,他丹凤眼微挑,仿佛在下一秒钟就会轻蔑一笑。 未梳抱着参日的衣冠看着拿到人影:“参日?” 人影笑笑:“我知道你是静秋。” 话音袅袅,人影却化作一道青烟飘然而去。未梳将衣冠捧到眼前,毫无征兆地大哭起来。 我不知该如何劝慰,也并不觉得此刻应该上前劝慰,遂悄悄从乌木簪中脱身,留下在未梳幻境中冲参日飞去的迷蝶,自己则直奔幽冥司。 我终究还是利用未梳了。利用她的伤心,成全自己的逃脱。 闪进楼谷的住处,我愣了一愣,下意识地转身就跑。两道快如鬼魅的身影闪到我前面拦住去路,不是地玄天青两人又是谁? 天青看我的眼神简直像是长着刺,她手一挥,扶戈不知从何处爬出缠在她身上:“琼落仙君很讨厌我和地玄?” 我明白自己跑不过这两人,索性大大方方走到桌前坐下:“星君此言差矣。琼落如今药要务缠身,此次前来,只是为求见幽冥司司主。方才见司主并不在此,只好离开。” 天青“咯咯”娇笑,捅了捅地玄:“你信不信?” 地玄还是不说话,只板着张脸,仿佛谁的情面也不给。 天青恼了,手一挥扶戈便冲地咬去,地玄侧身伸出两指,扶戈便被卡在地玄手中,丝毫动弹不得。他瞥了眼天青,恨铁不成钢道:“这么多年了,你还是不会偷袭啊!” 天青同样恨铁不成钢:“注意现在的重点好吗?” 地玄好奇地上下打量了天青和此时仍被自己夹在手中的扶戈,愣了愣松开手。我面前有一木盒,说是木盒,却有丝丝寒气儿外泄,天青地玄二人此番下界是为领参日星君回九天,如此一想,这盒子里装着的,北城就是参日星君被地藏王净化过的心脏了。 我的手腕盒子处移了移,天青眼尖,立马叫出声:“别动!” 我笑,大大方方将盒子揽在怀里。天青地玄果然变了脸色。我抱着盒子站起身:“这可是我如今从你们俩面前溜走的唯一筹码,怎么能不动?二位星君,我想孟泽仙君并没有派给你们监督我的人物吧?怎的,星君见我人在幽冥司,便认定我是从未梳星君身边逃了出来?” 天青撇嘴,语气轻蔑:“那怎么说得准?琼落仙君可是脸勾结中曲山众魔的事情都做得出来的。”她的目光往我身上扫了扫:“更何况你还怀了人类的种,真真儿是仙界的败类!” 我冷笑,一挥手召出万千迷蝶,整个大殿被五色迷蝶映照得光彩辉煌:“星君可是要同琼落这个仙界败类决一胜负?” 地玄将天青挡在身后:“仙君言重了。天青才四千岁,年纪轻,说话没有分寸。仙君莫要同她计较。仙君要走,走便是,只是留下参日星君的精魂吧。如此我二人才能像孟泽仙君复命。” 我往后一退飞出大殿,将木盒抛还给二人。临了还听得天青气急败坏的声音:“如何不拦住她?他这一去,又不知要让人找多久!” 地玄道:“你以为单凭我二人能拦住她?她可是仙界公认的幻术第一人。你莫忧心,有孟泽仙君在呢。” 我用尽了卜术也没有卜出沈凌的位置,而人间也没什么地方能躲得过仙界耳目。这人间也不似三十年前的人间,七国统一,令行禁止,一切都规矩得不像话。 七国统一。 如果我没记错,三十年前沈凌重伤是江诺和卿尧勾结的结果。如今江诺做了沉日大陆的主人,仙界竟也愿意?又或者只是仙界忙着应付从中曲山倾巢而出的众魔,无暇顾及人间的坎坷变动。 卿尧对沈凌也极有兴趣,说不定,他会知道沈凌的行踪。 我改变脚底祥云的方向,直奔中曲山。 中曲山的结界仍旧很厚,只是这厚实同以往已经有了不同。从前这满山结界均是梵央神君所设,如今的结界却是三分神力,七分魔力所结。仙界送给魔界的牢笼,反成了众魔的安乐窝。 站在中曲山结界外,我闭回忆前几次进入山中的感觉。那几回我被蒙着眼,什么都看不见,只能感觉空气中的湿润意味。 “榴――”面前吼叫的声音有些耳熟,我睁眼,英招隔着一层结界欢快的飞行。我笑了笑,心情瞬间好了许多:“好久不见。” 英招点点头,眸子里闪着光。它向我吹了一口气,面前的结界颤了颤,我让开路,它果然从结界里冲了出来。我走近结界,却见被英招闯开的结界自动合在了一处。 英招在我面前趴下,我摸着它的背:“你能带我进去吗?” 它点头。我跃上它的背又问:“你知道沈凌在何处吗?” 英招又一次点头。我狂喜,拍拍它的脑袋:“带我去见他。” 英招又叫了一声,张开翅膀在空中打了个璇儿腾得云高,果然是向不周飞了去。 就快要找到沈凌了,我想,找到沈凌,我们便隐居中曲山。 空中忽然洒出一张大网,英招躲闪不及,我们一起被困在网中。片刻,四周闪出不少人影,定睛一看,青璃孟泽天青地玄都在其中,而站在最高处的人一身玉华装扮,赫然是仙帝。 仙帝向操纵天网的的两个神仙示意,天王立时化作两道捆仙索将我和英招分开绑了个结结实实。仙帝笑看青璃:“此番成功擒拿英招,多亏神君神机妙算。” 青璃瞥我一眼,笑容古怪:“哪里哪里,还是托琼落仙君的福。若不是琼落仙君,谁又能引得英招飞出中曲山结界呢?” 37 饕餮本性 我不由又看孟泽,他一言不发,只是上前拉我。我被捆得紧紧的,自然不能伸手,只恨恨盯着他。他弯腰将我打横抱起,转身便向人间飘去。 天青在身后急躁躁问道:“琼落可是个诡计多端的主儿,仙君怎么又放过她?” 孟泽目不斜视道:“星君无需多虑,本君会废去她一身修为。” 孟泽直接把我抱去了人间参日的小屋。远远地,未梳已经站在门口,神色自如的样子好似他从未因参日死去而伤心难过。我被孟泽放在梨花椅上,一句话也不说。 他看着我,回头叮嘱未梳道:“我要废去琼落这一身修为,星君要在这里看么?” 未梳明显一惊:“出什么事了?” “九天众仙要我给他们一个答复。”孟泽淡淡回答。 未梳退出门外,我看着孟泽步步走近,身上不由自主有些发抖:“孟泽。”我叫他,语气颤颤地,我在害怕。 “你要废了我的修为?”仍旧是不愿相信,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心情该是如何才算正常。 他的手覆上我额头的瞬间,我终于明白,我们万年的情谊,从来都不该是我有恃无恐的理由。 从来。 我在床上躺了半月方才清醒。浑身软绵绵地,半点儿力气也无。窗外莺啼婉转,我还活着,却恍若隔世。 对孟泽的愧疚,随这修为一并散去了。他赐我的修为由他收去,合理得很。只是从此,我们再不是曾经的兄妹师徒,甚至,朋友。 两只小燕颤巍巍从窗前飞过,身后跟着一对老燕,我看了它们许久,将手放在腹上。孩子还在,这是最好的安慰。 “未梳。”这满目春光让我忽然想起这样一个人,于是忙忙叫她的名字:“你还在吗?” 脚步声由远及近,我向门口望去,掀帘而入的,是个男子。 不是孟泽,也不可能是沈凌。他一袭黑衣,却是我那结拜的兄弟,楼谷。 “姐姐醒了。”他笑,在我背后垫上两个枕头:“今儿天气不错,要不要出去晒晒太阳。” 我点头,披上两件厚外套,却还是感觉全身上下凉幽幽的。楼谷扣住我的手,一股暖流从手掌渡向全身。身子渐渐暖起来,行动也变得利索。我面向那一方池塘,坐在梨花椅上,塘中清水映出我苍白容颜,像尘世间哀怨的妇人。 我问楼谷:“如今我没了修为,算不算凡人?” “你的仙骨还在。”楼谷声色平静。 我自嘲一笑:“真不知九天上那些神仙在打什么主意,明明想废了我,却偏要把我的名字留在飞仙录上。” “剔了仙骨,你腹中孩儿便保不住了。”楼谷似是叹息:“他终究没做到那么绝,给你留着点儿希望。” 我知道楼谷口中的“他”指谁,然而我已经不想再去思考什么。遂闭了眼,在暖暖阳光下睡去。 醒来时天色已晚,我感觉身体已好了许多,自己起身行走已是无碍。楼谷向我告辞,末了,叹口气道:“仙凡殊途,姐姐也逃不过这一劫呢。” 他该是想起了北冥荒原里穿着嫁衣睡去的女子。 “我该去看看她。”他道。 一个人呆了三天,我抱着侥幸的心几次三番催用仙力,却是半点儿效果也没有。就连平时不费吹灰便可召出的迷蝶也见不到一只。 而这三天无人造访,我也乐得清净。若仙帝是想把我关在这屋子里,也是无妨。 我不会是一个人。我的孩子,我和沈凌的孩子,已经五六个月大。而这里有山有水,清静安宁,我可以陪着他慢慢长大。然后告诉他,他的父亲,是这世上,最好的人。 又过了十来天,我几乎都要确信仙帝是要把我流放在此了,未梳却出现在我面前。.info “走吧。”她如是说。 “去哪儿?” “带你将功折罪。” 我笑着摇头:“我宁愿在此终老一生。” 未梳叹气:“仙帝可不管你宁愿不宁愿。如今你有用,他便要用你。” 被未梳带往不周的路上,我得知自我被废去修为之后,仙帝便决意放弃用幻术矫正饕餮的计划。另组织了十余仙君上不周,企图打败饕餮。 可饕餮的神力来自上古父神,十余仙君数次奋战也奈何不了它。无法,仙帝只好再次用孟泽一开始的计划。 我听完未梳说明局势,笑了笑:“仙帝急匆匆对上古神兽下手,到底打着什么算盘?” 未梳神色黯淡:“谁知道呢?大概是饕餮数次狂躁现世,惹得天下不太平吧。” 我更觉好笑:“即便如此又与我何干?如今我一身修为已废,能帮得了什么忙?” “仙君自然能帮忙。”未梳加快了速度。 仙帝精明,怕是对九天每一位仙君都了若指掌吧。我一身修为虽废,自然没了仙力,可是有些术法,不用仙力也能施展。 片刻间,我们二人落在了不周山脚。因为我如今身子并不很好,上不周山也只得且行且住。 没有凤鸣帮忙,短短路途变得遥远无比。钻出深林,绕过竹海,再穿过荼蘼织成的汪洋。黄昏时分,我们终于靠近那日遇见奈涅的小屋。 屋里没人。 未梳像是早就知道屋子里会没有人。退出小屋,细瞧围着屋子的荼靡花,忽然向西方走去。我紧跟着未梳,走着走着,只见荼蘼花渐渐少了,倒是间或冒出一两棵梨树。 走深了,四周便只剩梨树了。 梨花开,一树白。我疑惑:“梨花和荼蘼的花期不该在一处啊。” 未梳道:“你如今没有修为,感觉不到这些花,都是人用仙力养着的。” 原是奈涅爱花成痴,用仙力养这一路山花烂漫。 太阳悬在山头,柔和光芒打西方照来,正好落在我们脸上。由此见,我们已经走到了梨树林的边缘。 回头上望,一片清新的白色花海。 未梳转左走了两步忽然停下,目光变得痴痴,我顺着她的目光望过去,不远处的梨树上,有一白衣人倚躺在一根粗壮树枝上。他神色平静面容祥和,整个人被夕阳镀了整金光,越发显得温润如玉。 未梳三步并作两步上前,走得近了,伸手去摸那人的脸,却又在指尖将将触到那人脸颊的刹那将手收回。 如此小心翼翼,方静秋深爱的,果然还是奈涅啊。 树上人睫毛微颤,眼晴睁开,眼中只剩一人容颜。漫天梨花皆做了他二人相见的背景,奈涅脸上笑涡忽现,孩子般天真:“静秋,你过来了。” 奈涅和参日的性子很不同,他待人和善,待任何人都算和善。未梳显然是明白这一点,所以这一回,我不再被藏着,而是以未梳朋友的身份暂住不周。 我始终不大清楚仙帝的打算,只知道他近来对上古神兽的兴趣大得很。英招被他捆去了不说,以凤鸣为中心的五神兽,也只剩最狂暴好战的饕餮尚未归入他手心。 等他收齐了这些神兽,又待如何呢? 在不周呆得久了,便有些事情渐渐浮出水面。天青地玄时不时会来一趟不周,要奈涅乖乖回到九天。而我却只觉好笑。试想,奈涅和饕餮合为一体,他已不是最初的盘商星君。即使他回到九天,九天又该如何待他? 更何况,天青地玄二人根本就是劝说居少,更多时候,他们是唤出扶戈虬龙同奈涅决一死战。 死战,意味着你死我活。若是奈涅败了,饕餮身死。不周山上会有饕餮化生,九天的盘商星君却再不会归位。 是以这样的战斗,奈涅输不得。事实上多数时候天青地玄是打不过奈涅的,可每当他二人命悬一线时,青璃神君会从天而降救走他二人。 一切都很寻常,但这寻常底下,尽是不寻常。我最最看不透的,是未梳。当日她拉我上不周将功折罪,可如今过去两月,不见她有丝毫作为。 她只是陪着奈涅,抛弃所有成见的作陪,仿佛她还是五百年前大庆皇宫中那个不知忧愁的少女。 现实让她做不成无忧的少女。奈涅固然控制了饕餮,却没办法摒弃饕餮的秉性。 暴食,嗜杀,这秉性,在万万年前第一只饕餮从天地间化生时便注定。 温润如玉的奈涅会有发狂的时候。那些时候他眼中迸出红光,神色凶狠非常,而他手中凝出光球,见谁打谁,便是未梳站在他面前也无用。到最后,往往是未梳受伤昏迷,而他腾空一跃化作黛青猛兽,向不周山下奔去。 这一日天青地玄又上门挑衅,奈涅击退了两人,却也入了魔怔。未梳和我对这样的情景已是见怪不怪,我没了修为,为孩子打算,早早躲在一旁。未梳却仍旧固执地拦上去,奈涅红着眼,眼中尽是凶光。未梳抱着他:“奈涅……奈涅……” 她轻唤他的名字,千声百声,而他也间或温软了目光,就像是要清醒过来。这是两月来奈涅第一次在狂躁的情况下出现好转迹象,我只觉得惊奇。 就在此时,天空中一只苍鹰盘旋而下,俯身抓走了荼蘼花丛中的蹲藏的白兔。奈涅眼中浅去的红光突然变艳,一挥手指甲变得奇长无比,挣脱未梳便向空中飞去。 只一刹,空中扬起一片血雾,苍鹰和白兔同时死在奈涅爪中。 40 火石峡谷 卿尧不置可否:“前次扶戈虬龙也来过,并不见有何特殊作为。” “那不一样。”我摇头,“天生五兽,五兽的力量本是一体。这五兽分开来看只有饕餮让人忌惮,但若五神兽相互配合协同一致,其力量便不容小觑。” 沈凌怀抱芳菲道:“真像《古事纪》记载的那样?” “怎样?”卿尧问。 我笑:“作为一界之主,卿君还是该多读些书。你是神族,又要对付仙界,怎么能不读《古事纪》呢?《古事纪》记载上古神族兴衰盛亡,更收录了上古时代的名山大川。听说万年前的仙魔乱里,将青璃神君与轩辕剑合而为一的铸剑之法,就是从《古事纪》里找到线索的。” 卿尧双目一眯:“还有此事?” 沈凌道:“五兽归一的奇事,见于《古事纪》第七卷。说是数万年前,妖界出了个天才,年纪轻轻便得了妖君之位。那妖君眼高于顶,一心要主宰六界。他认定唯有仙帝魔君与妖皇为世间至尊,提着一柄绝世神剑破荒挑战三界英豪。因他是妖族,妖皇第一个被打败,整个妖族在他的带领下野心膨胀,竟试图将魔族领地据为己有。魔君苦不堪言之时,五兽归一从天而降,只半日便将那妖君斩首,平定了妖族之乱。” 卿尧舒展眉头:“这件事情过去很久了吧?在本君的记忆里,魔族也就万年前在梵央手底下输过一次。妖族素来不成器,别拿他们和我们魔族作比。更何况……”他呵呵一笑:“如今这世上已经没有几个人流着上古神族的血了,我就不信他上古神兽能胜得了魔君身上代代流传的洪荒之力。” 洪荒之力来自父神,卿尧的自信并非无缘无故。我看了一眼沈凌,他开口道:“既然如此,卿君便把应付五兽的事情交给我吧。” 卿尧对这建议并无异议,点点头却又问沈凌:“《古事纪》有没有记载那妖君的尸首埋在何处?” 沈凌挑眉挪揄:“卿君不是说妖族不成器?” 卿尧拍拍沈凌肩膀,眨眨眼道:“本君只是没有一把趁手的兵器,所以想去见识一下那柄破荒。” 我将《古事纪》翻出交给卿尧,他拿了书很快离开,剩下我和沈凌一边哄着芳菲一边确定对付仙界的最终战术。我对仙界无爱,对中曲山亦无爱,但这一回,我不能让魔族输。因为我在乎的人,在这里。 卿尧寻找破荒不是很顺利,花了整整十天,却只捧回一柄锈迹斑斑的铁剑。卿尧吩咐李君同将破荒剑带去铸剑炉,自己则一脸疲态的窝在宫殿中。我和沈凌坐在他的正对面,也不知该说什么好。毕竟,明天有一场杀戮正等着我们。 约定的会战之日,已经到了啊! 大战在即,即便是卿尧也不能百分百淡然以对了。我们见他如此,只好把之前确定的战术详细的讲给他听一遍,希望能换来他一点心安。 按理,高傲狂妄且自视甚高的魔君,是不会因一场战争便方寸大乱的。将战术汇报完毕,卿尧挥挥手示意我们退去,我回头看了他一眼,他正把那一张桃花面具覆在脸上,长长叹出一口气。 出去寻找破荒剑的十天里,一定发生了什么。 我再联系不到楼谷,他从前帮我不过因为我与他结拜,他盼着我安然一生。可如今我身处魔君阵营,便意味着站在了仙界的对立面。楼谷再偏袒我,也不会为我弃仙冥两界不顾。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宿命,都有东西必须守护,为此,情分必须被抛弃。 好在会战之中定有无数仙魔殒命,幽冥司要维护冥界秩序,楼谷不可能与我正面相对。(..info) “明天就要开战了,你怕吗?”沈凌拥着我,轻声道。 我靠在他怀里:“有你在,不会怕。” 晨起时,月色正斑斓。沈凌一身甲胄,在月光下英武非凡。我起身拥抱他,在他耳边轻声道:“我和芳菲在这里等你回来。” 他目光坚定,偏头久久凝望着我,却又摸出一个红色锦囊挂在我脖子上。理了理我的鬓发,他微笑道:“放心。” 天色渐渐明了,我抱着芳菲,和李君同一起转移山中的老弱。这是个挺简单的活儿,魔族之人大多骁勇善战又狂傲不羁,几乎没有人认为自己已经失去了战斗的能力。是以,我和李君同领着的人,不过两百来个,还大多是不满百岁的孩童。 我们要去一个叫做火石峡谷的地方,峡谷在中曲山的西南,掩在一片树林里,相当隐蔽。卿尧派了十名高手为我们开路,毕竟,火石峡谷周围,有不少凶猛的野兽出没。 花了一两个时辰进入森林,我们暂时没有遇见任何阻拦。正放松神经,忽听得队伍最前方一声惊呼,我和李君同齐齐望去,只见树与树的空隙间站着一排白身黑尾的马,但马的头上长了只角,爪牙更是如猛虎般锋利。李君同眉头一皱:“坏了,是驳马!” “驳马?”我不解,驳马是一种以虎豹为食的猛兽不假,可我们并非常人,又有卿尧派出的十位高手坐镇,难道还会怕这些野兽不成? “所有人向东南方向移动,十大高手殿后!”李君同一脸肃穆地发布命令,旋即对我说:“仙子有所不知,这驳马本无甚可怕之处,但操纵着驳马的人却很不简单。这人,这人同仙子一样,是九天的堕仙。” 不等我问他那人姓甚名谁,树叶摇动的“沙沙”声忽地想起,一匹驳马带着熊熊烈火从天而降,瞬间将我们的人切分成两半。热浪灼人,我抱紧芳菲向后一退,亏得李君同扶了我一把,这才险险没有摔倒。 “这人好大的阵仗!”我惊叹,眯眼打量着眼前喷着响鼻的驳马,马身上坐着一个骄矜少年,金黄衣裳,举手投足间傲慢尊贵之意尽显。 “可不是,人毕竟是南海龙子,又得了青璃梵央两位神君的青睐,成了两位神君座下唯一的徒儿。”李君同低声道,旋即将我推向几位高手身后,自己则用衣袖掩着脸上前,在燃着烈焰的驳马面前站定:“修启仙君,别来无恙。” 被唤作修启的少年一声冷哼:“确实是别来无恙,你进中曲山快六十年了吧,怎么没点儿长进,依旧是卿尧身边的走狗。” 这话说得委实有些过分,李君同却不羞不恼,反赔着一脸笑:“我这种人一无所有更一无所长,注定是辅佐别人的命。修启仙君,烦请您挪一挪地儿,让出一条路来。至少把这匹驳马身上的烈焰收回去,您也看到了,我们这两百人中没有强者,受不起这烈焰灼烧。” 修启愣了愣,稚嫩面庞上一双晶亮眼睛滴溜溜的转,他的目光在两百来号人身上逡巡一阵,忽然笑道:“卿尧这是怕打不过九天那群混账吧!” 李君同咳了咳:“是怕打不过青璃神君。” 修启的神色忽然庄严起来,眼中却流露出丝丝不屑。他忽地挥手,其余的驳马立刻散开成一个圆,将我们围在中间。卿尧的人立刻拿出武器,掌中紫气氤氲,赫然是准备着要开战。 挥手止住众人动作,李君同面色一凛:“修启仙君!” 修启手头扬起一道金色光芒,直接绑在李君同颈间:“唤我何事?” 李君同脸憋得通红,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修启的目光自十位高手身上一一略过:“相信你们都有自知之明,这山中除了卿尧,还不见得有几个人是我的对手。” 一个手持流星锤的高手上前一步:“修启仙君到底想怎样?” 修启眼里一抹得色,嘴角一咧:“坐山观虎斗。”他一回眸,“这些人就交给你看管了,我去会一会传说中的青璃上神是个什么样!” 驳马身后转出一个婀娜身影,黑衣黑纱,桃花眼风流妖佻,不是林月见又是谁? 一时李君同也愣住,就连修启松手骑马远去都不在意。我也为林月见的突然出现而惊愕非常,但我不至于像李君同这样痴掉,咧咧嘴向林月见打了招呼。 林月见令驳马让出一条道来,正好能让我们进入火石峡谷。我不解,她拍了拍一匹驳马:“仙子与我同乘一骑吧。”待目光落在芳菲身上,她朗朗一笑:“过了这一关,仙子和沈家公子,就算修成正果了呢。” 林月见翻身上马,又把我和芳菲接了上去。我悄悄看了李君同一眼,他犹自站在原地,直到持流星锤的高手又向他请教道:“先生,我们还要去火石峡谷吗?” “怎么不去?卿君是让我们护送大家进火石峡谷。卿君的命令没变,我们便不能自作打算。修启领着驳马来挡道,我们便要原路返回吗?告诉大家抛去顾虑,直接进火石峡谷。”李君同急忙跟在了我们身后,亦步亦趋的模样有些好笑。 也很动人。 但林月见却始终不曾回头看过他一眼。 41 冒牌神君 思及此,我同天青地玄打了个招呼:“二位星君就一直这么站着?” 天青似乎不能理解我的作为,一脸茫然地望着地玄。地玄老成持重,倒不见得多么意外。他拿缚仙索来捆我,我两手一摊:“星君未免太瞧不起自己了,我身上修为已被废尽,星君却还是这么不放心。” 待我双手被捆作一处,天青说:“青璃神君吩咐过,琼落仙君狡猾非常。” 为自己的名声哀悼片刻,我眼角瞥一眼林月见,她已经骑了驳马走远,却不是朝着火石峡谷的方向。天青吹响竹笛,凤鸣扑腾着翅膀飞去林月见面前,恰恰挡了她的去路。 酿在嘴角的笑意蓦然变冷,我厉声道:“二位星君这是什么意思?” “接上神回家。”天青身形飘忽,出手便要夺走芳菲。驳马猛然转身,林月见支起碧色短剑格挡,短剑闪过一道金光,任是天青翻腾着躲避,也被那道金光伤了手臂。 林月见一笑冷然:“仙界罔顾人伦行为龌龊,实在不该做这六界主宰了。” “大胆!且让本星君与你会上一会,看你有什么本事,竟敢口出狂言!”地玄大怒,将一道精纯仙力灌入虬龙体内,虬龙立时化作一柄金色长剑,剑柄镂刻龙头。 “那就让本仙君与你会上一会吧!”说时迟那时快,地玄的剑尚未出鞘,有一火龙由来,在空中打了个圈儿,火龙将地玄缠绕其间。金光一闪,却是修启将地玄捆了个结结实实。 “仙君。”林月见恭敬地把芳菲递给修启。修启凝神打量了芳菲片刻,忽舒展眉头,说:“月见,你可以离开了。火石峡谷下头有条小路,你知道怎么从哪里离开中曲山的。” 对五神兽熟视无睹,修启提着止邪剑到我身边。他手一抬,止邪剑向我当头劈下。众人惊骇的目光中,我看着缚仙索断成五六节。修启双膝跪下,傲慢神情变得恭敬无比:“小仙修启,拜见神君。” 这情景,似乎有些熟悉。林月见已然远去,就在她快要在我视野中消失时,她回过头深深看我一眼:“我是这样,神君也是这样。一切失去了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回归。” 她是怎样,我又是怎样? 我忽然想起在茫茫草原之中,林月见的欲言又止:“如果什么都不知道,一直以为自己的一生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却不防在某一天想起许多的前世今生来,会很煎熬吧。” 日头渐烈,树叶蒸腾的水汽将本就混沌的中曲山更衬得云雾缭绕。修启用止邪剑破开混沌将我护在身后,对着天空朗声道:“万年前仙帝为夺大权,设计逼死青璃神君。如今万年过去,神君重临于世,仙界众人,还要偏听仙帝一面之词,继续为虎作伥吗?” 无人答话。 修启将芳菲和止邪剑一起奉上,我本不信他的说辞。可鬼使神差的,我下意识摩挲着止邪剑,将它握在手心。 “万年前我躲在师傅脚变遮风避雨。今日,徒儿来保护师傅。”修启笑容温暖。 “她已有人来保护了。”千丈高空,紫衣一跃而过。沈凌接过芳菲向修启道谢:“一个男人,若连自己的妻儿都保护不了,就不该存成家立业的心思。长安,到我身边来。” 移步到沈凌身边之时,孟泽环着赤芍飘然而至。赤芍受了伤,精神很是不济,软软贴在孟泽身上。因修启的出现而失了分寸的五兽霎时找到了主心骨,纷纷镇定下来。我抚摸着止邪剑的剑身,计上心来,微微笑道:“孟泽仙君,我们可否谈一场交易。” “你说。”孟泽答。 “这场仗咱们不打了,我带着芳菲随你们一道回九天。(..info无弹窗广告)” “嗯?”孟泽迟疑偏头,旋即苦笑道:“条件呢?” “飞仙录上,添上沈凌的名字。你也知道,沈凌原本是个山人,一生修为在人间也算出众。他若是静心修炼个十年八年,定能化为散仙。更何况如今仙界恰逢用人之际,多了沈凌,也多一份力量。更何况……”我掖了掖芳菲的小小襁褓:“他是芳菲神君的父亲。” 我们的女儿,如今是我们最贵重的筹码。 “你还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天青轻哼一声:“你帮着魔族对付仙界,所作所为早不配二品仙君的身份。我仙界人才辈出,魔族乱也只能乱得了这一时。更何况,魔族这一场仗,分明是输了。” 我保持微笑:“输赢不重要,重要的是仙界需要芳菲,需要一位神君。” “你……”天青气急,却苦于找不出理由反驳。 “魔族远没有星君所说的那样不堪一击。”沈凌适时补充:“星君不防到空中看一看,中曲山正东方,是谁来了。” 天青迟疑,不肯挪步。反是地玄祭出虬龙看山外情景。我心头微动,明白是卿尧的援兵已至。修启本领通天,自然明白来的是何人,当即挑挑霸气眉目开启嘲讽模式:“所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如今连人间的帝王都发兵来帮助卿尧,只能说明仙界行为失了人心。啧啧,不过人类肯定是打不过你们这群神仙的,可你们不能轻易结束凡人的性命。这场仙魔大战我期待了月余,到头来却成了个笑话。啧啧,真是可惜!” 不知何时清醒过来的赤芍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嗤道:“黄口小儿,惯爱搬弄是非!” 修启抬手便是一记烈焰飞去:“你是在作死么?罢了,你冒犯的是我师傅,便由师傅决定怎么收拾你好了。”他的神情甚是正经,正经中又带点儿期待。 我瞧着他这一张俊朗而稚气的脸,终于决定不去理他。止邪剑收回剑鞘,我对孟泽诚恳说道:“这场仗到如今连凡人都残荷了进来,实在像个笑话。停止吧,大不了我让芳菲拜你做干爹。” 孟泽扯了扯嘴角:“那也好。” 所谓谈判并非我们在这林子里的三言两语所能左右确定。孟泽吩咐五兽通知散在其他地方的仙人撤退,自己则同我们一道去寻找卿尧。那厢卿尧正和两三神仙缠斗,见我们一行人和和气气的走过来,手上剑法略一停滞便挂了彩。转手放倒一个围攻他的白衣小仙,他飞离战场:“沈凌,你们夫妻可真不够仗义。怎么,和仙界太子商量好不打了?” “不打了。”沈凌道:“长安说打架没意思,治标不治本。” “谁说没意思了?本君可是担着祖上厚望,要把我魔族的领地一一夺回来好吗?” 修启擦擦额头冷汗,觎眼深思片刻:“卿尧,貌似你们魔族的领地,是在你手上没了的吧。” “就你多事!”卿尧送了修启一个白眼,回身喝令众人停手。众人也相当配合,齐刷刷收了兵器站在两边儿。这夜证明其实没忍住狠心喜欢打打杀杀,安宁祥和的日子过着多好啊。战场上,刀剑不长眼,一不小心送了性命怎么办? 更何况,这场战争,本就师出无名。想一想,若是史书上天上一笔,说太荒历某某年,仙界魔族大战,只因有一女仙同凡人生了个女儿,着实有些荒谬。 因着九天时仙界的地盘儿,而卿尧和修启颇为怀疑仙帝的人品。几人一番协议,决定把谈判的地点定在十八天的结界外。因着梵央神君神力非凡,十八天的结界更是无人能开无人能入,甚至于,仙界大多数人靠近十八天便会连仙术都使不出来。在这样的地儿谈判,卿尧很是放心。 我们的住所,暂时安排在十七天。谈判是很磨人的过程,讨价还价好比在集市上同锱铢必较的主妇买菜。其实我和沈凌的要求并不多,只要他们愿意给沈凌一个身份,让我们一家人名正言顺的生活在一处就好。但卿尧不一样,他盼望着收回天海二十八岛做他魔族领地。 这一谈,又是一个多月。好在此番仙界态度甚好,每日好吃好喝照顾着,一干人都住得不亦乐乎。又是我甚至在想,卿尧是不是被仙界精致迷住了想要一直蹭吃蹭喝,以至于谈判时总是一拖再拖。 若湘来看过我,眼中不带悲喜。她不知该以怎样的面孔来面对我,我也不知该怎样面对她。我们最亲近的时候,同床同衾无话不谈。可时光如流水滔滔,人事亦百般兜转。我甚至没听到她同我道一声再见,她便已经不在我身边。 她淡漠着神色远去的时候,我望着她的背影出神良久。这是我视为挚友的姑娘,我想,可如今我们之间自身寒暄。向来情浓,不知情重。待惘然回顾之时,却只能看见飘飘渺渺的一段光影。 若湘问:“孟泽仙君喜欢着你,你是不自知,还是假装不知?琼落,当年我们一同下凡,仙君他,真的没有找过你?” 夜里,天空犹是明晃晃一片。我枕着沈凌的手臂,翻来覆去睡不着觉。沈凌柔声问我:“出去走走?” “嗯。”我应一声。 我们一起出门,临了,又把熟睡中的芳菲抱起。虽然半夜偷孩子这样的事情发生的概率很低,但特殊时刻自然非比寻常,谨慎一些总是好的。 42 九天谈判 思及此,我同天青地玄打了个招呼:“二位星君就一直这么站着?” 天青似乎不能理解我的作为,一脸茫然地望着地玄。(..info无弹窗广告)地玄老成持重,倒不见得多么意外。他拿缚仙索来捆我,我两手一摊:“星君未免太瞧不起自己了,我身上修为已被废尽,星君却还是这么不放心。” 待我双手被捆作一处,天青说:“青璃神君吩咐过,琼落仙君狡猾非常。” 为自己的名声哀悼片刻,我眼角瞥一眼林月见,她已经骑了驳马走远,却不是朝着火石峡谷的方向。天青吹响竹笛,凤鸣扑腾着翅膀飞去林月见面前,恰恰挡了她的去路。 酿在嘴角的笑意蓦然变冷,我厉声道:“二位星君这是什么意思?” “接上神归位。”天青身形飘忽,出手便要夺走芳菲。驳马猛然转身,林月见支起碧色短剑格挡,短剑闪过一道金光,任是天青翻腾着躲避,也被那道金光伤了手臂。 林月见一笑冷然:“仙界罔顾人伦行为龌龊,实在不该做这六界主宰了。” “大胆!且让本星君与你会上一会,看你有什么本事,竟敢口出狂言!”地玄大怒,将一道精纯仙力灌入虬龙体内,虬龙立时化作一柄金色长剑,剑柄镂刻龙头。 “那就让本仙君与你会上一会吧!”说时迟那时快,地玄的剑尚未出鞘,有一火龙飞来。在空中打了个圈儿,火龙将地玄缠绕其间。金光一闪,却是修启将地玄捆了个结结实实。 “仙君。”林月见恭敬地把芳菲递给修启。修启凝神打量了芳菲片刻,忽舒展眉头,说:“月见,你可以离开了。火石峡谷下头有条小路,你知道怎么从那里离开中曲山的。” 对五神兽熟视无睹,修启提着止邪剑到我身边。他手一抬,止邪剑向我当头劈下。众人惊骇的目光中,我看着缚仙索断成五六节。修启双膝跪下,傲慢神情变得恭敬无比:“小仙修启,拜见神君。” 这情景,似乎有些熟悉。林月见已然远去,就在她快要在我视野中消失时,她回过头深深看我一眼:“我是这样,神君也是这样。一切失去了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回归。” 她是怎样,我又是怎样? 我忽然想起在茫茫草原之中,林月见的欲言又止:“如果什么都不知道,一直以为自己的一生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却不防在某一天想起许多的前世今生来,会很煎熬吧。” 日头渐烈,树叶蒸腾的水汽将本就混沌的中曲山更衬得云雾缭绕。修启用止邪剑破开混沌将我护在身后,对着天空朗声道:“万年前仙帝为夺大权,设计逼死青璃神君。如今万年过去,神君重临于世,仙界众人,还要偏听仙帝一面之词,继续为虎作伥吗?” 无人答话。 修启将芳菲和止邪剑一起奉上,我本不信他的说辞。可鬼使神差的,我下意识摩挲着止邪剑,将它握在手心。 “万年前我躲在师傅脚变边风避雨。今日,徒儿来保护师傅。”修启笑容温暖。 “她已有人来保护了。”千丈高空,紫衣一跃而过。沈凌接过芳菲向修启道谢:“一个男人,若连自己的妻儿都保护不了,就不该存成家立业的心思。长安,到我身边来。” 移步到沈凌身边之时,孟泽环着赤芍飘然而至。赤芍受了伤,精神很是不济,软软贴在孟泽身上。因修启的出现而失了分寸的五兽霎时找到了主心骨,纷纷镇定下来。我抚摸着止邪剑的剑身,计上心来,微微笑道:“孟泽仙君,我们可否谈一场交易。” “你说。”孟泽答。 “这场仗咱们不打了,我带着芳菲随你们一道回九天。” “嗯?”孟泽迟疑偏头,旋即苦笑道:“条件呢?” “飞仙录上,添上沈凌的名字。你也知道,沈凌原本是个山人,一身修为在人间也算出众。他若是静心修炼个十年八年,定能化为散仙。更何况如今仙界恰逢用人之际,多了沈凌,也多一份力量。更何况……”我掖了掖芳菲的小小襁褓:“他是芳菲神君的父亲。” 我们的女儿,如今是我们最贵重的筹码。 “你还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天青轻哼一声:“你帮着魔族对付仙界,所作所为早不配二品仙君的身份。我仙界人才辈出,魔族乱也只能乱得了这一时。更何况,魔族这一场仗,分明是输了。” 我保持微笑:“输赢不重要,重要的是仙界需要芳菲,需要一位神君。” “你……”天青气急,却苦于找不出理由反驳。 “魔族远没有星君所说的那样不堪一击。”沈凌适时补充:“星君不防到空中看一看,中曲山正东方,是谁来了。” 天青迟疑,不肯挪步。反是地玄祭出虬龙看山外情景。我心头微动,明白是卿尧的援兵已至。修启本领通天,自然明白来的是何人,当即挑挑霸气眉目开启嘲讽模式:“所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如今连人间的帝王都发兵来帮助卿尧,只能说明仙界行为失了人心。啧啧,不过人类肯定是打不过你们这群神仙的,可你们不能轻易结束凡人的性命。这场仙魔大战我期待了月余,到头来却成了个笑话。啧啧,真是可惜!” 不知何时清醒过来的赤芍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嗤道:“黄口小儿,惯爱搬弄是非!” 修启抬手便是一记烈焰飞去:“你是在作死么?罢了,你冒犯的是我师傅,便由师傅决定怎么收拾你好了。”他的神情甚是正经,正经中又带点儿期待。 我瞧着他这一张俊朗而稚气的脸,终于决定不去理他。止邪剑收回剑鞘,我对孟泽诚恳说道:“这场仗到如今连凡人都牵扯了进来,实在是个笑话。停止吧,大不了我让芳菲拜你做干爹。” 孟泽扯了扯嘴角:“那也好。” 所谓谈判并非我们在这林子里的三言两语所能左右确定。孟泽吩咐五兽通知散在其他地方的仙人撤退,自己则同我们一道去寻找卿尧。那厢卿尧正和两三神仙缠斗,见我们一行人和和气气的走过来,手上剑法略一停滞便挂了彩。转手放倒一个围攻他的白衣小仙,他飞离战场:“沈凌,你们夫妻可真不够仗义。怎么,和仙界太子商量好不打了?” “不打了。”沈凌道:“长安说打架没意思,治标不治本。” “谁说没意思了?本君可是担着祖上厚望,要把我魔族的领地一一夺回来好吗?” 修启擦擦额头冷汗,觎眼深思片刻:“卿尧,貌似你们魔族的领地,是在你手上没了的吧。” “就你多事!”卿尧送了修启一个白眼,回身喝令众人停手。众人也相当配合,齐刷刷收了兵器站在两边儿。这也证明其实没人真心喜欢打打杀杀,安宁祥和的日子过着多好。战场上,刀剑不长眼,一不小心送了性命怎么办? 更何况,这场战争,本就师出无名。想一想,若是史书上添上一笔,说太荒历某某年,仙界魔族大战,只因有一女仙同凡人生了个女儿,着实有些荒谬。 九天是仙界的地盘儿,而卿尧和修启颇为怀疑仙帝的人品。几人一番协议,决定把谈判的地点定在十八天的结界外。因着梵央神君神力非凡,十八天的结界更是无人能开无人能入,甚至于,仙界大多数人靠近十八天便会连仙术都使不出来。在这样的地儿谈判,卿尧很是放心。 我们的住所,暂时安排在十七天。谈判是很磨人的过程,讨价还价好比在集市上同锱铢必较的主妇买菜。其实我和沈凌的要求并不多,只要他们愿意给沈凌一个身份,让我们一家人名正言顺的生活在一处就好。但卿尧不一样,他盼望着收回天海二十八岛做他魔族领地。 这一谈,又是一个多月。好在此番仙界态度甚好,每日好吃好喝照顾着,一干人都住得不亦乐乎。又我甚至在想,卿尧是不是被仙界精致迷住了想要一直蹭吃蹭喝,以至于谈判时总是一拖再拖。 若湘来看过我,眼中不带悲喜。她不知该以怎样的面孔来面对我,我也不知该怎样面对她。我们最亲近的时候,同床同衾无话不谈。可时光如流水滔滔,人事亦百般兜转。我甚至没听到她同我道一声再见,她便已经不在我身边。 她淡漠着神色远去的时候,我望着她的背影出神良久。这是我视为挚友的姑娘,我想,可如今我们之间只剩寒暄。向来情浓,不知情重。待惘然回顾之时,却只能看见飘飘渺渺的一段光影。 若湘问:“孟泽仙君喜欢着你,你是不自知,还是假装不知?琼落,当年我们一同下凡,仙君他,真的没有找过你?” 夜里,天空犹是明晃晃一片。我枕着沈凌的手臂,翻来覆去睡不着觉。沈凌柔声问我:“出去走走?” “嗯。”我应一声。 我们一起出门,临了,又把熟睡中的芳菲抱起。虽然半夜偷孩子这样的事情发生的概率很低,但特殊时刻自然非比寻常,谨慎一些总是好的。 43 忆昔初见 谈判已经进入了收尾阶段,介于我们的要求实在不高,仙界也没怎么为难。只强调一点,芳菲成年后要自立门户,继承远古上神的衣钵。 而据我所知,远古上神其实没什么衣钵。他们当时之所以能一人占一个山头,完全是因为神族婚配率低,人丁不兴,地广人稀。 他们不想要芳菲成年后仍同我们住在一起,无非是想凭借着她的神君身份,将她立为仙界高碑使六界臣服――就如当年的青璃上神一样。 青璃,她究竟是谁。我握紧了止邪剑,感受到这神剑的低吟。 我真是青璃么?若我是,我曾拥有过一盏结魄灯,结魄灯引魂结魄,我不会连半分前世记忆都寻不到。若我不是,那英招和修启,又如何对我毕恭毕敬? 揣着这些细微心思,我这步散得相当漫无目的。走出檀香袅袅的小院,院前横着一条甬道。甬道原本很宽,可左右各栽了一列佛桑花,花枝繁茂,把路也挡去大半。我静静站在甬道中间,佛桑在身后吐艳。甬道的尽头,我的正前方,无数佛桑花搭成一架云梯,直通十八天。 梵央神君。 若我见着了他,这些问题,是不是可以找到各自的答案? “要上去吗?”沈凌问。 “上不去。”我摇摇头,语气很有些遗憾。 “跟我来。” 沈凌单手抱着芳菲,另一只手牵着我,循着佛桑花道步步往上。很快的,我们一直站在梵央神君的结界旁。就是这薄薄的、如同雾气一般的结界,让十八天与世隔绝上万年。 我做好了被结界反弹的准备,却不想沈凌拉着我信步走近结界,就像平时从房外走进房内一样简单。我回头摸了摸那层结界,颇有些不可置信的说:“我们居然真的走了进来!阿凌,这是十八天诶,上万年间从没人走进来过的十八天!” “是十八天。.info”沈凌宠溺的摸摸我的头:“左右这里没有别人能进来,你说,我们两就此在十八天久居如何?” “呃……”这主意听起来不错,只可惜可行性不够高。别的人自然进不了这十八天,可十八天的主人,本就是无所不能的梵央神君。梵央神君现下应该不在十八天,我和沈凌寻了许久,也不曾寻见一个活人。 十八天不算大,占地不过千亩。其上的屋宇也并不精致,恰如人世有名诗人陶潜写的那样,“方宅十余亩,草屋**间”。由此也可看出神族与仙族的不同,神族好山水自然,仙族偏爱屋宇人文。 大抵是修为被废的缘故,我没能在十八天窥见任何人的记忆碎片。只是在书案前看见砚台压着一张绢纸,誊的正是飞仙录一页。页码所在,青璃神君的名字,是墨色。而书案便有一摞素笺,每张素笺的构图都很像是――三两比笔勾出绰约山水后,有一女子青衣端然,或站或坐或躺或卧,皆是难以描绘的无双清华。 唯有压在最底下的素笺与众不同。那张素笺上,有一紫衣男子手持碧萧,衣袂翻飞自是风华绝代,一行小字掩在充当背景的红梅中:天不绝人愿,故使侬见郎。 这一张素笺,该是青璃神君的遗作。 笺上字迹清雅秀致:天不绝人愿,故使侬见郎。 我捧着这张素笺,一时间久久不能言语。倒是另一边,沈凌一派悠然自得的模样,仿佛是在自家。他信步走来,夺过素笺瞧了瞧,忽笑道:“又胡思乱想了?我说过的,无论你是青璃还是琼落,于我而言,你不过是长安,我沈凌的妻子。这一点,永不会变。” 我蹙眉:“若我真是青璃,你不怕有朝一日我想起前世种种?” “想起又怎样?你还会负了我不成?” 一件事情想得久了,假的也会变成真。老实说来,我已经基本确定自己就是青璃。神格这东西不是说着玩儿的,伴随神格苏醒的,必然还有万年前的种种过往。我能保证自己的心意永远不变,可我不能保证青璃的心和我一样。 说到底,若我真是青璃。那么王长安,也不过青璃神君悠悠浩荡的千万年间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瞬间。 我忽然有些害怕,亲了亲沈凌的脸:“我不会。长安永不负沈凌。” 离开十八天的时候,我瞧着四方星河璀璨,忽然瞥见天狼星方向有一抹玄青衣角。擦了擦眼,再往天狼星望去,却又什么都没瞧见。 是多心了吧。 余下的几日无甚特别。十八天的动静本颇受瞩目,而我和沈凌入了十八天的消息久久没有传开。这也让我因那一晃而过的玄青衣角而忐忑不安的心终于安宁下来。 这一日未梳登门拜访,她面容颇有几分憔悴,大抵是记起的往事让她很不好受。毕竟,参日星君也在这九重天上,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自然让她这司命星君有些难堪。 她带来孟泽的话,孟泽邀我于明日午时,在荒羽岛长别亭相见。我本犹豫不决,未梳却掏出一罐蜜饯,金丝蜜枣幽幽甜香,我拈了一粒送进嘴里,沉吟半晌方道:“我同孟泽仙君承着师徒情分,有什么事不可当面说?” “自是仙子一直想要弄明白的事。”未梳一笑,“仙子去了,可能会后悔,可仙子不去,一辈子都会因猜测自己的身份煎熬。” 她起身离去,却又停了步子,目光迷蒙投向我,又不似在看我:“一个人的心能有多大呢?竟能装得下这许多纷扰。孟泽仙君实在辛苦,如你如我。” 我终于还是没忍住开口问她:“你还在想奈涅吗?或是,参日?” 她神色凄然,自问自答道:“一个人的心能有多大?既爱着他,也爱着他。” 既爱着他,也爱着他。 要去荒羽岛间孟泽的事情我并未告诉沈凌,只道自己要去荒羽岛取些东西。沈凌素来大度,可我明白孟泽是他相当忌讳的一个人。此外,如未梳所说,孟泽要告诉我的事本是一惊天谜底,这谜底一旦揭开,谁也不能预料会有何事发生? 明日午时,恰是仙魔两界合约正式敲定的时辰。我和沈凌,也正好必须要有一个人参加仪式。沈凌问我为何不愿去,我微微一笑:“男主外,女主内。” 荒羽岛草木清脆,春风和煦。长别亭的轻纱更是随风起舞,摇曳生姿。风暂停,轻纱落下,孟泽长身玉立其中,美得不食人间烟火。 我微怔片刻,深呼吸一口气,大着步子迈进亭里。他看我的眼神仿佛穿越了千万年时光,寂寞而悠远。我展颜一笑,如多年前一般同他打招呼:“孟泽!” 他愣了愣,修长指尖扶着亭柱,声音却是有些颤抖:“你可知我今日约你来,所为何事?” 我点点头:“知道。” “那就来吧。”他牵起我的手,十指相扣的霎那闪过一道光华,我似乎听到他在耳边叹了一句:“多希望你永是流破山上的王长安,多希望你永远也不要把这些事想起来。可惜……” 可惜…… 是十八天的星河璀璨。青衣少年跪倒在我身前:“小仙孟泽,跪谢上神相救之恩。” 那少年不是孟泽又是谁?我将头往右一偏,靠在一袭紫衣身上,紫衣生着世间无二的俊美脸庞,和沈凌如出一辙。我甜蜜的笑着,向紫衣道:“这小仙君天资不错,梵央你要不要考虑收个徒儿?” 梵央敲我的头:“我看你是觉得小仙君长得不错。另外,孟泽好像是仙帝的第六个儿子。” 我悻悻缩回脖子,扶起少年孟泽:“你年纪轻轻便独自一人来降服这凶兽,实在勇气可嘉。可勇气很多时候是没用的,你看今日若非我们从此处路过,你岂不是把性命交付在了这里?往后做事别再如此鲁莽了。九天繁华,灵气也充沛,你好好修炼,定有一日能接了你父亲的重担,承起守护六界苍生的重责。” 言罢,牵起捆住穷奇的绳索递给孟泽:“把它带去北冥冰原吧,那里恰好有一朵忆尘花缺个人守护。” 原来我与孟泽的初相见,并不是我在沉疴崖底救起风姿如兰的他。而是在他还是个少年郎时,我从穷奇手底下,夺回了他一条性命。 他少年时也不似现在这般不着喜悲,一哀一怒皆是少年人该有的活泼模样。 许多年后的弥合之宴上,我同梵央正在天河边扔石子儿,他通红着脸,一眼便知是醉了酒。他捏着拳头站在我跟前,半天方支支吾吾道:“青璃……青璃神君……小仙,不知怎的,小仙见神君一面都觉得欢喜。小仙……小仙定有一日能代神君守护六界苍生,定不辜负神君期望。” 我想了很久才想起这人是仙帝的第六子孟泽,遂拉着梵央同他道:“有此志气委实难得。只一点,慈悲之心应是由内而外,小仙君莫要说是为了本上神守护六界苍生。嗯,于功法修为上有什么疑问,可上十八天来寻我,自然,梵央神君也会助你一助。” 44 以身铸剑 孟泽似乎是被我一口一个小仙君给堵住了。通红的脸更添了几分羞愧,反是梵央笑了笑,将他扶起:“孟泽仙君醉了酒,早些回去吧。青璃神君向来脱线,过几天她便能明白你话中的意思了。” 打发完孟泽,梵央问我:“你真不知那小仙君的心意。” 我回敬他:“那你呢?也是真不知东海公主的心意?” 梵央笑笑:“怎么最近你开不起玩笑了?再过些年,我们俩把婚事办了吧。这四海八荒没几个神君,再不娶你,旁人要以为我俩生嫌隙了。” 我挑眉:“你说什么?” 梵央立时改口:“我说我一想到你就觉得欢喜,我想同你在一起。青璃,我们成婚吧。” 我们终究没能成婚。或者说,我们差一点点就能成婚。 正备下请帖预备发往各仙君府邸,仙魔两界却拉开了一场大战。一切缘由,不过是因为一个负心人。魔君祁玉原本有个玲珑可爱的幺女夕月,因夕月承了早亡母亲的好样貌,祁玉对她百般怜爱。待夕月长大,一张脸出落得倾国倾城,仙帝亲自携了重礼赶往荒夷,为自家的二子求娶夕月。 夕月应了,虽则她从未见过仙界的二皇子。 联姻一事自古有之,我和梵央还应祁玉与仙帝的邀请,去夕月的婚礼上走了一遭。联姻是政治事件而非爱情事件,这事最好的结果是联姻的两人互相看对了眼从此和和和气气的过了一生,最坏的结果是两人互相嫌弃以致互生嫌隙却又不得不顾及家族的利益忍气吞声的过完一生。 这道理夕月明显明白。即便六界时有她与二皇子不睦的传闻,她也从不在外人面前说自家夫君半句坏话。反是那二皇子,不知怎的使暂住在府上的女仙大了肚子。夕月身为魔族公主,心气儿高,眼睛里容不得沙子,更何况这明明白白的背叛。(..info无弹窗广告) 夕月提了九节鞭去找那女仙,领着陪嫁到九天的四个魔界高手。高手们簇拥着夕月急匆匆到了女仙门口,夕月却不要高手们进门。由此观之,夕月是个小气但知大局的姑娘。若是她不顾念仙家颜面,只怕会领着四位高手直接一脚踹开夫君的房门。 然而在知大局的姑娘在被背叛的时候都难免糊涂,滔天的妒意与怒意交织一处,夕月踏进房中,她要找回公主的尊严,她要那女仙死。九节鞭所过之处一片狼藉,鞭子缠住女仙的头颅,而她的夫君在此时出手,要了她的命。 联姻一事本事仙界开口提出,可公主的性命被驸马夺了去,这样的消息轰然散开,荒夷为之震怒,整个魔族倾巢而出,要仙帝交出二子以命抵命。 我和梵央觉得这事到底是桩家事,怪只怪仙帝教子无方。仙帝只要交出自己那不争气的孩儿,魔族的怒意自会消减几分。更何况那时我和梵央交权已久,极少插手六界中事。是以,最初的十来个月,我们只持了个观望态度。 岂料魔族带了滔天的怒意而来,一举便攻上了六重天,赫然是要取仙界而代之。老实说来,万物生灵并无优劣好坏之分。仙界中从来不缺机关算尽的小人,魔族中也不乏心地宽厚的良善之人。 可父神造物时用的材料不同,这便决定了六界众生各有各的特点。就拿魔族来说,他们大多有着偏执的性格和浓烈的爱恨,且多着眼于自身利益,并不是一个适合统治的种族。仙魔之间可以有争执动乱,但这动乱,绝不能扰乱六界秩序。 我和梵央集齐了上古十二神器分藏于各界,构成天罗地网把仙界锁在其中,如此,纵是卿尧法力通天,他也无法再攻进仙界半分。然而派去守卫轩辕剑的仙者之中偏偏有个不知好歹的小子,以为只要拿到神剑就可以风光地击退魔族。于是盗了神剑屁颠屁颠地跑去前线,结果自然是送死了。 仙帝在深夜造访十八天,告知轩辕剑被魔族少君卿尧夺去的消息。我和卿尧少年时便相熟,还曾一起对着父神倒下的方向拜过把子。我觉得自己可以上门去劝一劝他,若他能接受仙界的赔偿,同他父君中止这变乱,如此,仙魔双方,都能各取所需。 可他不听劝。 我也不客气,当即替仙界立下战帖。彼时梵央正领着仙界中人与魔族大军在荒夷边上对阵,我觉得夺回轩辕剑不算很难的一件事,便不曾将这事告诉梵央。三天后我单刀赴会,卿尧同他父君领了魔族三百精兵严阵以待。 我不正经的时候挺没正形,正经起来也算得上是一丝不苟。我一丝不苟地闯入魔族阵中,一丝不苟地挂彩,又一丝不苟地夺回轩辕剑。这过程分外艰辛,尤其卿尧算是我在六界中少有的难缠对手。 难缠的同时,他还很是无耻。一开始明明说敬仰本神君的胆识所以要跟本神君单打独斗,到最后被本神君打败了擦了擦嘴角:“这个女人不一般,弟兄们一起上!” 我:“……” 总之是壮烈的一战,不计其数的各种妖魔的围攻让本神君实在难以应对。好在就在我快要被打得动用真元的时候,梵央飘飘黑发飘飘紫衣把我带出了困境。 说来惭愧,继承了父神三分之一神力的明明是我,但每一次潇洒出尘、风度翩翩吸引六界姑娘们目光的孩子,永远是梵央。而我,总是一次又一次的身陷囹圄狼狈不堪。 好吧,其实本神君身心都很正常,也不想吸引姑娘们的眼光。 身后是魔族的追兵,我懒得回头看,只惋惜父神留下的神剑轩辕如今断成了两截。孟泽不知从什么地方跑来,绕过我站在身后:“神君快快离开,小仙为神君断后!” 一道金光闪过,孟泽身前立起一面直达天际的高墙。梵央笑笑,将我整个儿抱在怀里:“保护青璃神君的重责,还落不到你头上。” 这话说得张狂霸气,我脸微微一红,又觉得梵央的言语对一个小仙君来说未免有些直白残忍。于是把轩辕剑递给孟泽:“你来得正好,将这轩辕剑交与你父君吧!如今剑断成了两截,只怕不好修理。” 孟泽木讷讷接过轩辕剑,抚摸着剑身上的古朴花纹:“上古神剑也会断了,这是……神君所为么?” 我单手顺了顺鬓发:“祁玉和卿尧,的确算是神君。” 梵央迈步,“得不到的便毁灭,魔族的性子,小仙君还没摸清?” 轩辕剑是仙帝留给仙界的圣物,魔族之人用不得。祁玉头脑灵活,自然明白物不他用的道理。 我因在抢夺轩辕剑的战事中损耗了太多元气,也算是重伤,修为损耗了大半。梵央把我安置在了十二天,设了道连我都打不开的结界。我本来笑他多虑,他却一本正经道:“我不把你好好关着,你会静得下心来好好养伤?” 我相信梵央会把一切都处理好,也就乐得自在。谁知两天后竟听见院子里的花草树木低低私语,说是梵央拿着轩辕剑与卿尧大战,被卿尧使暗招打败了,身受重伤,危在旦夕。 我原本并不信精灵们的妄言,然而一个时辰后有人捧着断成两截的轩辕剑从院子前经过,我便有些惶惶。再去感受那结界,好像真要比一开始薄了许多。 又在院子里头坐立不安了一个多时辰,我终于熬不住了,用尽全力冲破了结界。强行冲破结界的后果是震了元神,并未养好的旧伤也一并复发。我擦干净嘴角血迹,捂着伤口走了几步路,仙帝便出现在了眼前。 再然后,我便被带到了祭剑池边。 眼前是铁水翻涌的池子,池子边上放着一把剑,看那剑的纹饰字符,是神剑轩辕没错。灼热气息扑面而来,火焰跳跃着,轻易就把我身上用天蚕王丝织就的衣角给烤焦了。 围着我的是仙界有名有望的元老人物,而围着这些元老的,是他们带来组成阵法的七七四十九名小仙者。 仙帝在我面前晃了好一会儿,见我实在没有毅然决然跳下铸剑池的勇气,絮絮叨叨开了口:“青璃神君,你受父神血肉浸润而生,遵守父神下达的使命护佑了六界千千万万年,六界苍生会永远铭记你的恩德。” 仙帝果然老奸巨猾,说话都这么委婉,明明只是希望我痛痛快快就死,却偏要扯上六界苍生和责任使命这么厚重的话题。作为父神神力的继承者,我的确应该为六界安危而浴血奋战。可是现在,战场都没有上就让我以身祭剑,是个什么情况? 于是略略向后退了几步,我正色道:“守卫六界乃是职责所在,诸位无需挂念。不过现在魔神卿尧已经打到了六重天,你们不全力迎敌,反而趁着本神君深受重伤之际,把本神君携至此处,有何用意?” 火舌席卷,双脚被烤得生疼,不自觉的后退几步,对上一双清清亮亮的眸子,那眸子的主人玄青衣衫,一张脸苍白到没有分毫血色:“青璃神君。” 那道温润的声音有干渴的意味:“青璃神君,仙界倾危,能以一己之力保六界安宁的人,天上地下,只有你一个。” 45 突生变故 原来孟泽,也是想要我的命。或者说,我的命从来不值钱,他想要的,他的父君想要得到的,是我身上来自上古父神的神力! 只恨我在重重人群的包围之下,连个逃跑的机会都没有。夺回轩辕剑的那一战,卿尧祭出他的洪荒之力,把我伤了**分。如今的我重伤未愈,好比那砧板上的任人宰割的鱼肉。 坠入铸剑池的霎那,我好像看到了惊慌失措奔来的紫色身影。我想起从前说与梵央听得玩笑话:“虽然我们大多数时候都说在婚姻方面马虎不得,但过于谨慎难免不是一件坏事。如果大家都挑挑剔剔,那么大家都没办法成亲。大家都没法成亲,那么神的事业就不会后继有人。” 梵央手里握着一杆浑身通透的玉箫:“你的主题是什么?” 我的脸难得的红了一红:“呃,我是觉得,你活了这么多年,该成亲了。” “和你?”梵央挑了挑眉,黑发在紫衣映衬下显得暧昧无比。我却只注意到他用的是反问句,于是不悦的背过身,一个眼神递过去,对面的芍药花立刻弯了腰身。 身子忽的被梵央拖过去,他的头埋在我的颈间,“和你成亲也没什么不好。和你成亲,正如我愿。” 而我终究未能如了他的愿。 我在轩辕剑里沉睡了一千年。千年后,沉睡的神识苏醒,我挂念梵央的境况,未待修为恢复便离开了轩辕剑身。这实在是我此生少有的错误决定,因为我离开轩辕剑时,恰逢仙界检修神兵利器,而仙帝领了他的几个儿子在此视察。 我被仙帝拦下,他施法封印了我的记忆和修为,让我投身人世,化名王长安。我做王长安的这一世,无论是遇见孟泽上流破修仙,还是少年时代家国破灭,都是仙帝的算计。而我一直深深信任着的孟泽,他早知道这一切。 你相信过一个人吗?你知道什么叫做众叛亲离吗?那是浩浩荒野寸草不生,你一个人被扔至其中逃脱不得。那是天大地大莽莽众生,却没有一个人愿陪在你身边。 孟泽于我,我于孟泽。 仙帝的封印尚未解开,我的记忆和修为仍未复苏。这回忆来自于孟泽,也不知有几分真假。挣开孟泽的手,我看他的目光有些复杂。 “青璃神君。”他唤我的名字,已经换了无奈的语气。 我问他:“要如何解除封印。”封印不除,我便只是被废去一身修为、只能召出一两只迷蝶的堕仙琼落。 “随我来。”孟泽带我离开荒羽岛,前进的方向赫然是十八天。而这个时候的十八天上,卿尧应该正在和仙帝签订停战的协议。 解铃还须系铃人,仙帝下的封印,果然还是该由他来解开不是么?我看着孟泽淡然如兰的背影,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他年少时会痴痴仰望一个人。他算是想开了么?所以不惧告诉我一切,不惧我可能会有的、来自上神的惩处? 我想我会疏远他,会忽视他,但终究,还是没办法恨他。即便我这一万年的光阴虚度,全是拜他所赐。 长吁一口气,我收神,未梳也在我身旁。我拢拢宽广流云袖口将她的手握住。在云袖的遮掩下,她给我戴上一枚戒指。这是她欠我的情报,不周山上我同她做了交易。只要我帮她抱住奈涅的一条命,她便替我查出沈凌的真实身份。我低头悄悄看了看,无名指上的戒指纯银打造,被铸成了凤凰展翅的吉庆模样。 未梳止步于九重天的框神殿,独我与孟泽上了十八天。可十八天上竟是一片狼藉,桌案上七倒八歪地伏着许多人,芳菲更是不知所踪。 我顿时慌了神,小跑着到沈凌身边,翻开他的身子,他脸色如雪一般白,我轻摇他的肩,谁知只轻轻一晃,他口中便喷出鲜血来。 “是谁做的?”我咬牙切齿,猛回头质问孟泽:“是谁!” “不会是我。”孟泽走到我们身前单膝蹲下,探了探沈凌的鼻息,他皱起眉头,又拉起沈凌的手。我知道孟泽艺术精湛,紧张的看着他,生怕他说出不吉利的话来。 “如果沈凌入了仙籍,他便不会死了。” 心底好似大风刮过,我忍不住瑟瑟发抖:“你说什么?”我的声音尖利起来:“你说什么!” “长安……”孟泽眉目间一片痛色:“你且不要慌张,还是先弄明白方才到底发生了什么吧。” “不要慌张?呵呵,不要慌张……”我捧着沈凌的脸,双目垂泪,却又笑出声来:“我怎么就想不到呢?你那父君本就是个野心家。万年前会为了父神神力而设计置我于死地,万年后又怎会甘心同我妥协?世间最怕青璃归来的不该是魔族,而是仙帝,是你的父君。我早该想到的,在你方才讲给我听的记忆里,我就该知道,你这父君,为了巩固自己的仙帝之位,早早抛弃了仙者该有的慈悲之心!可笑我还自以为自己想了个万全之策,拾掇着卿尧沈凌来同你父君讲条件……真是,可笑啊!” “长安,卿尧和修启,他二人并不在此。”孟泽还试图说明些什么。而我已管不了只许多,这一场逼迫和万年前何其相似,仙帝要我死,要卿尧死,更要梵央死。只要这世间没了我们三人,他便是六界中至高无上的存在。 贪念啊! 我冷冷一笑:“奉劝你一句,速叫清颂把芳菲送过来。不然……”我抬头瞥了眼十八天的结界:“我便请出梵央,把他赶下帝位。” 清颂是仙帝的名字,他不仁不义至此,我再没有必要刻意尊重他。 孟泽似乎叹了口气,一阵清风拂过,空中唯余点点兰香。我的手指一寸寸摸过沈凌的脸,他的眼是狭长的,像是载着星月;他的鼻子英挺,使得一张脸轮廓分明;他的唇颜色偏淡,弯起来的时候,仿佛带着幽幽花香。 我隔了千年万年遇见他,一个和梵央无比相似的人。就像我笃定王长安是青璃神君的一部分一样,我相信沈凌是梵央神君的一部分。千年,万年,我不过在等一个契机,等着遇见那个和我约定到白头的人。 若是把千年的光聚拢,把万年的风埋藏。我愿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抱着沈凌,我感觉很好。我以前从来不晓得喜欢一个人是那么美好的一件事情。我从来不认为自己会是那种为了爱情敢负天下的人。可是现在遇到了你,沈凌,我想,为你负一次六界苍生也没关系。 沈凌,等我。 我还是得解开身上的封印才行。封印一除,体内的神力复苏,我不信仙帝还能奈我何?更何况,当年我既能把六界托付于他,如今我也可把生杀予夺的大权收回来。 我是青璃,承着父神一半神力的神君,这世间的至尊。 可惜虎落平阳被犬欺的经历怎么都避免不了。我听到芳菲的哭声,回转头,孟泽正抱着芳菲走过来。我淡淡瞥他一眼:“清颂呢?” 孟泽脸色微动,我警觉地收回接芳菲的手,可惜还是迟了一步。芳菲忽然变成一只鸟,将我的手啄出一个口子,紧接着孟泽将我往他怀里一拉,脖子被他卡住,一碗汤从口中灌下来。 还是被算计了吗? 灵识仍旧还算的上清明,我推开孟泽,捂住胸口猛地吐出来。我不知他喂我喝的是什么,可一定不是什么利病的良药,更不可能是能解除我身上封印的灵丹妙药。 他变出芳菲,煞费心机的要我喝下它,只怕,和万年前一样,是要夺去我的什么。 眼睛有些花,我倒在地上,眼睛里是十八天的星河璀璨,恍惚有一凤凰携珠而来,化为紫衣端然的神君对我微笑。于是我也笑笑,看清天空中飞舞的并非衔珠凤凰,而是啄伤我手臂的飞鸟。用最后的力气爬到沈凌身边,我使劲拽住他,想要把他拽到梵央的结界里孟泽却抬起脚,一脚踩在我手上。 “都到了如此地步,神君认为,自己还有转圜的余地吗?”孟泽眼中满是贪欲:“你能入得十八天不错,可你有没有听说过,梵央神君羽化而去的传言?”他哈哈大笑起来:“当初便是你和梵央看我不顺眼,一意阻挠我坐上仙帝之位。好在其余仙君对我百般看中,这才让我不至于与仙帝之位失之交臂,青璃神君,你说,你是哪点儿看我不顺眼呢?要那样排挤我。” 我全然想不起他说得是什么。但我可以肯定,他并非孟泽,而是孟泽的父君,清颂。 “想知道为什么是吧?”我轻哼一声,冷冷笑道:“清颂,你输就输在气短,见不得别人好,更见不得别人说自己不好。我和梵央正是觉得你的性子有待打磨,所以想再给你几百年好好磨练磨练。不想这竟成了你嫉恨我们的缘由。” 清颂松开脚,掸掸身上的羽毛:“神君我为我会信这些话?无需多言,青璃神君,留下你这满身仙力,随梵央神君而去吧!” 长剑没入我的腹中,灵识消散的一霎那,我看见孟泽狂奔而来,他的声音落在耳里,仿佛痛得撕心裂肺:“青璃神君!” 01 若湘成婚 三百年后。(..info) 我打流破山回荒羽岛时,顺道去了一趟璧山。璧山有一位叫做祈竹的神仙很是德高望重,她膝下有一小女名唤若湘,将在两日后嫁与东海的龙子夏祈年。 璧山离荒羽岛很近,我与祈竹也算来往频繁。若湘出嫁,我得了请帖,没有理由不去随一随份子钱。随身携带的礼物是两颗斗大的夜明珠,珠子晶莹剔透,浑身泛着幽蓝的光。 换衣裳的时候,我无意瞥见角落里一个小小木盒,盒子里放有冰蓝色小钗。我本是不爱装扮的人,可不知怎的,一想到若湘要出嫁,我便鬼使神差的拿出小钗别再了鬓间。 祈竹把大多数参加婚宴的神仙都安排在离璧山最近的两个小岛上。我是二品仙君,身份不怎么贵重,也就被两个指路的仙童引进了白敕岛。仙童顺下挂在门楣边的木牌问我:“敢问仙子尊号?” 我谦逊笑笑:“荒羽岛琼落。” 小仙童端着笔迟迟没落下字,我有些好奇,不禁开口问道:“怎么了?” “没……没什么……”小仙童飞快写完我的名字,连毛笔都没清洗便跑开了,我满目狐疑地望着小仙童奔走的身影,摆正门牌的位置。嗯,小仙童的字还是不错的,尤其笔画歪歪扭扭,和写意画一般。 璧山多金玉,草木并不葱茏,唯有山顶与十八天天际相接,站在山顶处,好似可摘星捞月。我来璧山一趟,自然不愿错过如此美景,待到后半夜,大多数来客都睡下了,我便离开白敕岛,攀上了璧山山顶。 山顶有风声寂寥,衣裙被山风吹起,倒有几分离世之味。我做神仙三百年,从未离十八天如此接近,只知十八天上有个结界,乃是上古神君梵央所设,六界之中,还不曾有人进去过。 上头会有什么好山水呢?我想了想,抬手摘星,然而星光一闪,又去了天边。“琼落……”我念着这个名字背身下山,不知是不是山风微凉,我竟觉得一阵孤独。 第二日便能见得新娘,从白敕岛到璧山的路上是各路神仙。我也在人群里,前头是一个捧着灵芝的小仙。小仙一路上眼神不定,打量着别人怀里抱着的贺礼。我对他走走停停的行为颇为嫌弃,思量着该走到他前边儿去。熟料没等我赶超他,他却回过头来,笑着问我:“哎,仙子,你送什么礼物了?” 我眼皮儿都不抬:“夜明珠。” “哦,那你有包装过吗?”他又问。 我从怀里掏出夜明珠,斗大的夜明珠光华如舜,他立马瞪大了眼,惊奇道:“我的个天,仙子你好有钱!仙子我叫陈松,半年前飞升上来的,暂时在涯枭仙君的府上当差。你府邸在哪儿?等若湘仙子的婚礼过了,我去仙子府上拜访。” “荒羽岛琼落。”我报上姓名,将他手上的灵芝拿过来端详了半晌:“其实一只千年灵芝,对飞升不过半年的神仙来说已经很难得了。如果你想把它包装得好点儿,今儿就先回去。我府上有个檀木造的木盒,用来装灵芝正好。” 陈松呆呆的:“你就是琼落仙子?”他忽然高兴起来:“我竟然见到了孟泽仙君的未婚妻!琼落仙君,若湘仙君的婚礼我不参加了,这灵芝你也别还我,就当小仙送仙君的见面礼好了。” 我捧着灵芝哭笑不得,陈松朝我挤眉弄眼:“以后就多靠仙君提携了。” 把灵芝推回陈松怀里,我驾云直接飞到了祈竹家门前。那叫陈松的小仙必是听了旁人的谣言,竟做这种姿态讨好我。(..info好看的小说)孟泽的确是有向我求亲不错,我也对他颇有好感,可我毕竟没有答应孟泽,要做他的太子妃。 我做神仙三百年,可我的性命,远不止三百年。只是三百年之前发生过些什么,我全然记不清,什么都记不清。三百年前我从沉睡中醒来,见到的第一个人便是孟泽。他说我是他的救命恩人,除此之外,他别无二话。 而我和孟泽要成亲的风言风语传出来,不过是因为孟泽的父亲、当今仙帝曾无意提过要为孟泽娶亲,而我,正是他心中最理想的儿媳。我对此无甚异议,算不得开心也没什么怨言。人都需要陪伴,孟泽不是让我讨厌的人。可是……可是……我一想到有一天会和孟泽成亲,心里就会莫名哀伤。 就像我有记忆的这三百年。这三百年我事事顺心,仙界所有人待我都是一副恭敬模样。无忧无虑的三百年,却也是庸碌无聊的三百年。我总觉得生活不该是这样,却又偏偏只能是这样。有时候我会思考自己是如何陷入此般两难境地,可想得深了,竟会觉得心疼,很疼。 把夜明珠递到立在门口的小仙童手上,看他写好我的名姓和贺礼。一仙娥引我落座,桌上已坐了三人,月色涯枭,和一个从前没见过的和一人。 “琼落仙君。”黑衣人微微一笑,向我打招呼。 我礼节性的回以一笑,转头看向月色。月色眸光一闪,笑吟吟道:“这是幽冥司司主楼谷仙君。” 原是幽冥司司主,难怪一身黑衣。只是我并不记得此前在何处见过他,他又如何一眼认出我便是琼落的? 仙娥捧来酒盏,酒壶微倾,酒香立时四溢。楼谷把玩着酒杯,杯中酒水沿着酒杯尖儿轻晃,他忽地仰头一饮而尽,似笑非笑看着我:“听说琼落仙君快要做九天的太子妃了。如何,孟泽仙君待你不赖吧?” 他这轻佻模样让我不爽快,微蹙眉头,我也一口气饮尽杯中酒水,泠然道:“与其道听途说,不如亲自去问问孟泽仙君。” “你不也是当事人?”楼谷反问:“琼落,多希望你……” 月色拉起我离开桌子,往后院走去,边走边在我耳边说:“仙君何必与楼谷交谈,他说那些混话,你只做不理便是。楼谷仙君性子孤僻,从来不好相与。” 我良久不言,随她走到挂了红灯笼贴了大红喜字的房前。整个走廊被红绫裹着,分外吉庆,而我看着这满眼吉庆低声道:“他没有说错,我的确是快要和孟泽仙君成亲了。” “嗯。”月色一笑,旋即脸色一变:“啊?” 她的神情无比古怪,似是不可置信一般:“你说……” “我什么也没说。” 房里有嘈杂人声,毫无疑问,月色是带我来了新娘子的闺房。我在角落里站定,微微笑着打量新娘。若湘我之前见过两三次,只觉她看起来冷冰冰的,不爱说话,和她母亲的宽厚性子截然不同。而此时房中银烛光摇,她发间玳瑁晃幽光,眉似远山,眼如新月,宝扇遮住半张脸,更显得娇羞非常。 若湘的目光与我相接,她眼神一滞,缓缓除下宝扇:“琼落仙君来了。” 我说:“来祝仙子新婚大吉。” “哦?”她眉头微挑,似乎想起了什么,忽然笑笑:“仙君头上的小钗怪好看的,我这里也有一只,只是颜色嫩,粉的。仙君你看,我今日这装扮,还算好么?” 我也笑:“画得青山眉样好,百年有结是同心。” 她眸光一黯,看我的眼神中带着悲悯:“百年有结是同心啊。仙君,人间有一出戏,叫做《三生缘》。闲暇时候不妨看看。” 吉时将近,若湘执起宝扇,不再与我言语。月色说愿带我去璧山四周逛逛,我婉拒了她。一个人走上了偏僻小路。 人间有一出戏叫《三生缘》么?听名字很不错的样子,待回了荒羽岛,叫菀凝给我寻来好了。 身后有石子微响,我停住脚步平心静气,感觉到身后有一纯净气息。只是我不动,那气息便不动。我抬脚走了几步,那气息跟着近了几步。我深吸一口气,向转角处走去。转过房角,我立马回身,本欲质问那尾随我的人。却不防看见一个三四岁的小姑娘。小姑娘眼睛一眯,甜甜一笑,伸手便要来抱我。 我愣了愣,却还是将她抱起。她圈着我的脖子,头靠着我怀里,什么话也不说,只是一个劲儿的笑。可我该抱她上哪儿去?总不能带她回荒羽岛岛吧?拐卖小仙君可是大罪。 “你家在哪儿?”我问她。 她摇摇头。 “你没有家?” 她还是摇摇头。 我无奈了,不知她到底是有家还是没家又或者只是和家中长辈闹别扭。于是我蹲下,将她放在地上:“小孩子要听话,任性会让你家里人担心的。” 她眼神赤诚,不掺一丝儿杂质:“可是我没有家人啊。”她扑到我怀里:“我想你做我的家人。” “呃……”我愣了愣,一时不知怎么辨别她话中真假。想了想还是决定把她带回荒羽岛,左右有孟泽在,他不会不知道这小仙君是个什么人。小仙君在我怀里蹭了蹭:“好香。” 我不由扯了扯嘴角,咳了两声道:“不带你这样吃豆腐的啊小姑娘。” 小姑娘咧嘴一笑:“我有名字的,我叫芳菲。” 03 西海水怪 玉华殿我并不常来,也没什么深刻印象。[..info超多好看小说]看着孟泽罩了一层儿急色的脸,我指着他书房门口两盆开得正好的芍药笑道:“你的芍药终于养活了呢。” “那是你送我的芍药。”孟泽伸手拈住花枝嗅了嗅:“可惜你不记得。” 我愣了愣,这是孟泽第一次向我提及三百年前的事。我上前仔细打量这两盆芍药,忽笑道:“一茎开两花,这芍药是世间极品。你既说是我栽的,便要承认我是个人才。” “嗯,你是个人才。你若不是人才,又怎会有那么多人想着你念着你呢?”孟泽道。 我有些无措,他言中所指,自然是弥合之会上搅局的几人了。可是我的人品,在孟泽心中就如此不可信任?他真以为我会听信几个素不相识的人的片面之词而离开他?他是有多么不信我,多么不信自己。我牵他的手:“我不一样。我嫁给你,心中便只会有你一个。” “现在呢?” “现在……我们什么也不是。” 孟泽长着细茧的宽大手掌反将我的手握住,十指相扣的瞬间,他的手指在我的无名指上摩挲,那里有一枚戒指,纯银打造,戒面像一只盘旋在天际的凤凰。“取下它。”孟泽在我耳边低声道,声音带着致命的蛊惑:“取下它,做我的新娘。” 我并不记得这戒指是如何来的,三百年前我睁开眼,手上便已经套上了这枚戒指。也许是因为习惯,我从不曾将它摘下来过。微有迟疑,我还是将它取下来放进了荷包,抬头直盯盯望着孟泽。 他微微笑着抚摸我的头发,变戏法儿似的从我身后掏出一个锦盒,锦盒打开,里头躺着一枚戒指,镶了华贵的绿松石,血红珊瑚点缀其间,美艳无匹。他牵起我的手,将戒指缓缓推进我的指上:“即便父君未能昭告天下,你也是我的未婚妻了。” 我的另一只手还在荷包里摩挲先前摘下的戒指,心不在焉的笑笑:“嗯。” 又三日,菀凝换茶的时候忽然跟我说道:“仙君可还记得那个叫沈凌的小神仙?” 小神仙,我笑笑,菀凝在飞升不过百年的神仙面前,的确算是长辈。她敢如此称呼沈凌,也说明她的性格大方了些,不再顾虑许多有的没的。呷了一口茶,我淡淡道:“他怎么了?” “仙君不知道?那人上书给仙帝,说要求娶仙君你。仙君是怎样的人才和身份,能让他如此胡言乱语。”菀凝兴致很高,掩唇轻笑道:“仙帝也不拒绝他,说只要他能去西海打败作乱的水怪,便承认他的修为已达到了仙君水准,能够结婚。” “他怎么回答?” “他应了。” 我端茶杯的手微颤,索性将茶杯放在了桌上,“照顾好芳菲。”我对菀凝说。 “仙君去哪儿?”菀凝忙问。 “四处走走散心。” 许是人有所思的时候都是不专注的。我惊讶于沈凌的果敢与执着,困惑于他的果敢与执着。那种心情很难言说,就好比有位姑娘看中了一件漂亮衣裳,可她穿那衣裳并不漂亮,于是姑娘就会陷入买与不买的两难境地。我的两难……孟泽的清冷容颜从脑海里一闪而过,我晃晃头,不,我答应了孟泽的求娶,我没有进退两难。 静下心,这才发现自己到了一个之前从未来过的地方。一条宽敞的甬道,左右各有一列佛桑花随风摇曳。佛桑花连绵无尽,在甬道的尽头,花枝缠绕着,竟是通向了更高一层的天。 那是十八天。 我低头,从荷包里掏出前几日取下的凤凰状戒指,戒指的内侧镌刻有两个小字,细细看去,正是梵央。.info[]这枚戒指我三百年间从未取下,一取下,便捎来无数的谜。 我是不是该上十八天看一看?这念头一出,几乎就无法遏制了。我攀上佛桑花枝搭成的路,走到一半,原本沉闷漆黑的十八天忽然亮堂起来。 我大惊,快步踏上十八天的土地。十八天的大部被结界保护着,我握着凤凰形状的戒指,迎头闯进结界。没有丝毫阻力,更无想象中迎面而来的攻击,我展开手掌,颇为欣慰的看着掌心的戒指。想来这戒指真与梵央神君有关,甚至能保护着我毫发无伤的进入十八天。 结界由混沌变得清明,我想看看究竟是什么让十八天变得如此敞亮。走近一片散着红光的树林,我抬眸四望,却惊在原地。 那是――十里灯火连绵,将整个十八天映照得如同荒羽岛一般明亮。每一盏八角玲珑灯底下都有红色丝绳系着小小纸卷,绕着纸卷又捆上了一串串流苏缠绵。 “打开它。”我听见一个满怀希冀的声音,满怀希冀却又无比隐忍,正是沈凌。 我拿过离得最近的纸卷,手已经拉住了流苏,却迟迟没有打开。 “打开它,我给你讲一个故事。” 我垂下手,转身远走,不带一丝儿眷念。 “长安……”恍惚听见低低的一声叹。 衣袂飞扬的声音在十八天十分明显,不用屏息便能听得到。我加快脚步,却比不上沈凌一个瞬移。 没有丝毫征兆的,他将我推到角落,一手环住我的肩,一手撑在墙壁上。他星月一般的眼眸里满是疲倦,却又带着些坚定不移。他吻了我,强吻。我手脚并用推开他,厉声道:“仙君自重!” 他却苦笑:“你不愿听我把过往告诉你,我能如何?明日傍晚我就要去西海了。我从前没有去过西海,若是我这一去迷了路,很久都不回来……所以我想,临走前总该见一见你,如此,方能心安。你总会记起我的,一天两天,一年两年,我……等着你想起我的那一日。” 我捏了个诀乘风落荒而逃。并非不知该如何回应,而是不敢回应。他说那些话的时候,我明显感觉到自己的紧张。那紧张和人间少女见着心上人的心情,别无二致。 回到荒羽岛,我立马闭门谢客,早早洗漱了窝进被窝。然而眼前总是晃着中年男子成熟俊朗的面孔,我翻出《般若波罗蜜经》一句一句的念,念了小半个钟头,还是没能安睡。 烦躁地放心经书,我捂着额头,终于承认自己心神不安的原因,是沈凌明日要去西海。沈凌说他想见我,因他害怕会在西海迷路,可事情哪有他说的那么简单?西海水怪生性狡诈,横行了近千年也无人能降服,沈凌是谁?一个飞升不过百年的神仙,便是他修行再为努力,也不太可能成功降服这水怪。 说什么担心迷路,他真正担心的,只怕是此去送了性命,再回不来。 人定时分,芳菲终是玩得乏了,被菀凝抱进房休息。我静静听着隔壁房的响动,眼神放空。其实,其实芳菲的眼睛和沈凌很有几分相似,如星如月,瞧人时总带着些考量。 拿芳菲说,每每她打量陌生人时,那老成凌厉的目光根本就不该是三四岁孩子该有的。当然,芳菲如今快满三百零二岁,远非人间稚童可能比拟。 不知怎的,芳菲哭闹起来,一时门窗开合的声音和芳菲的哭闹一起传进耳里,菀凝轻轻敲门:“仙君睡下了么?” “还没睡,进来吧。”我点了灯,把书合上放在枕边,直望着房门。房门推开,芳菲是涕泗横流,菀凝满是窘迫,一张小脸儿红得仿佛要滴出水来:“小仙居闹着要同仙君睡,菀凝怎么哄也哄她不住。” “没关系的,我来就是。”接过芳菲抱在怀里,我轻拍着她的背,故意皱眉嗔怪道:“大半夜的怎么哭声这么吵,不怕天狼出来叼了你?” “我就想要和娘亲睡觉啊。”芳菲止住啜泣:“娘亲娘亲,芳菲只要娘亲。” 我与她那澄明的,如星月般璀璨的眼睛对视了数秒,微微笑道:“娘亲也要芳菲。” 是夜我梦见了一片芍药花田。花田之中有一男子身着紫衣背向着我端然而立,长发在风中微起动静,飘逸出尘。他转过头来,正是一张精致到人神共愤的好看面容。 “琼琼碧落,一世长安,青青琉璃。这许多的名字在我心中,不过一个你呵。”他在轻叹,轻叹的同时微微一笑:“我很想你。” 醒来后我对着芳菲的睡颜默然良久,而后找出封存了三百年的止邪剑交给菀凝。 菀凝听了我的吩咐大惊失色:“仙君要把止邪剑送给沈凌?!这,这止邪可是青璃神君遗物啊,孟泽仙君说过除了仙君你谁也不能碰的吗?” 我反问:“那你可明白青璃神君的佩剑是如何流落到荒羽岛的?既然是无主的神君遗物,自然是能者居之。更何况,西海水怪曾伤过我,我同它有仇。沈凌拿着止邪剑杀了它,也算我亲自去报了仇。” “可是孟泽神君那里怎么交代?”菀凝犹豫。 “我只是把剑借给沈凌,等他回来,我自会上他府上取回。”我答。 “可沈凌要是回不来呢?”菀凝问。 我牵牵衣袖,沉思半晌,忽而想起梦中那端然的紫色身影,开口缓缓道:“有我在,他不会回不来。” 04 魔族再犯 沈凌前往西海降怪的第二天,我带着芳菲去了流破山。[..info超多好看小说]流破是座仙山,不知何时归到了孟泽名下。他该是很喜欢流破的风景,在这里搭了两间小屋,一年里总也要约我在这里住上三五日。 山上的陆莲花果然是开得很好的,且今年的陆莲较往年不同。陆莲是妖花,从来都只有殷艳的红,今年花瓣的红肿却带了星儿紫,似乎在预兆着什么。 赏花是风雅之事,而人不可能一天到晚都揣着一颗风雅之心。在流破呆了七天,我领芳菲前去东海拜访若湘。我和芳菲是在若湘的婚宴上结缘,因此,我与若湘的关系也亲近了些。 东海龙宫的守门人已经能认得我,向我行了一礼便站回原位。我们直接去往后花园,虽然若湘在花园的可能性几乎为零。龙宫花园里多是五彩珊瑚,也有颜色亮丽的海葵随水波轻摇。 我们在一条长椅上坐下,我们带了辟水珠,并不会因为在海里便难受。但芳菲到底没怎么下过水,瞧什么都是很新奇的神情。我见她活泼跳脱,索性将她托付给了一青衣蚌仙。 若湘着一件素色锦裙,宽大裙幅逶迤身后,华贵优雅。我瞧着她满脸喜气,不由调侃道:“想来东海的风水该是极好的,能把你养成如今这贵气模样。” 若湘莞尔,眉头一动却是假作嗔意:“你是说我胖了?” 四目交接,我往左移了些,若湘唤退身后随从,坐在我身旁:“怎么想起来东海了?” “没什么,顺路罢了。”我口是心非的答,低头瞧了瞧她微见臃肿的小腹:“孩子多大了。” 她面色一红,羞涩道:“我成亲不过一年半,孩子能有多大?瞧你,又把话题扯远了去。去年一年你也不过来看了我三四回,而今年你在弥合之会前看过我一次,现在又过来,说是为我我可不信。” “那我要说什么你才肯信?”我挪揄道:“说我是为了看你夫君?” “别没正形儿。”若湘从怀里那出一封信递给我:“信我已托祈年写好了,你只消唤只迷蝶送到西海龙君手上便可。” 我疑惑:“迷蝶是什么,这信又写了什么?” 若湘的神色忽然正了正,看我的眼神多出半分悲悯,我被则眼神盯得毛骨悚然,正觉得浑身起了鸡皮疙瘩,若湘幽幽道:“迷蝶是幻术师可以召唤的灵宠,我忘了你并不是幻术师。另外,这封信是拜托西海龙君在沈凌与水怪战斗时,能暗中帮他一把。” 我握信的手颤了颤:“这是你的意思?” “是你的意思。”若湘微微一笑:“你不希望他死,不是么?即便他看着已到了中年,做的事也可能让你觉得冒犯,可你不希望他死,不是么?这就够了。” 我良久无言。只想起那天夜里的十八天上,灯火与流苏共缠绵,而他吻我的时候,眼里尽是不舍缱绻。 “我……的确是不愿意他死。”我木然开口,声音不带丝毫温度,因为这样的话让我觉得自己是个很没原则的人。人心如壶,只能装一种酒,我既然答应了孟泽的求娶,又如何,为一个突然出现的人心神不定? 或许,我并不配作孟泽的夫人。我微微一笑,语气中有些羡慕:“哪有那么多人能像你们两夫妻一样相亲相爱?人和人是不同的,喜欢和喜欢,也是不同的。” 若湘的笑意敛了去,她忽然叹了口气站起来:“你又知道多少呢?喜欢和喜欢是不同的,喜欢和习惯也是不同的。如你所说,他对我很好,我对如今的生活也很满足,这就够了。” 我紧紧攥着信,心底却是一片茫然。 我没有灵宠,也没什么熟人。想了许久,还是自己在流破山摘了迷谷树的枝叶作成飞鸟,再引了一株花木的精魂注入其中,飞鸟转瞬便得了生机,衔着信飞去了西海。 我不知自己究竟是如何看待沈凌――这个突兀的、尚且算是陌生的人,我只知道每每想起他看我的眷念眼神,我心中会微微一疼。就像我摩挲着凤凰形状戒指内壁刻得梵央二字时,会觉得茫然。 因为对沈凌的这一份挂念,我见孟泽时总觉得亏欠,久而久之,他上荒羽岛时,我总装作睡觉的样子来骗过他。 或许一切只因我是个多情之人。 四十七天。沈凌从西海回来,花了整整四十七天。他拎着水怪的头颅从青门轮回台直走去大殿,大殿上仙帝立马变了颜色。而沈凌只奉上水怪的头颅跪下:“小仙不才,恳请大帝赐恩,准小仙求娶荒羽岛琼落仙君。” 我在仙君堆中神色自若,倒是别的人窃窃私语,低低的议论声霎时传遍大殿。 仙帝的目光停在我的身上,我正紧张,思考仙帝会如何向我发难。却不想他旋即抬眼,却是看着身处众仙前头的孟泽:“孟泽,你怎么看?” “私以为,只要沈凌能过了九天雷劫成为仙君,求娶谁都是合情合理的事。两厢嫁娶,只消看嫁娶双方的意愿。”孟泽的回答不卑不亢,却在无形中又把这难题抛给了我。正苦不堪言,却听得沈凌道:“这是自然,小仙求的本也只是个机会,一个光明正大,追求并迎娶琼落仙君的机会。” 我不由侧目,那厢沈凌正满脸含笑的看着我。我听到周围有人哄笑,他们笑说风华正茂的琼落仙君绝不会乐意和一个半老之人厮守一生。 可是我,我大抵,是不会在意这些的。 有仙君急急忙忙从大殿闯进来,两位天兵自然将来人拦在了殿外。来人手里挥着代表紧急情况的红色彩旗,高呼急报。仙帝将那人召进殿中,那人尚未站稳,便急匆匆道:“启禀大帝,魔君卿尧已经联合堕仙修启离开中曲山,并派出三千魔族士兵,占领了北冥冰原!” 三百年前的仙魔乱,因为堕仙修启加入魔族,魔族得以在战乱中夺得一线生机。但那一场大战使得魔族元气大伤,几乎没有什么可用之人。魔族退回中曲山,由卿尧使用洪荒之力重新铸造了中曲结界,修启更是用梵央青璃二位神君亲传的炼药术为魔族众人治病疗伤。 三百年间魔族很少有动作,仙界众人,包括我,都以为他们是没了非分之想。毕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魔族一败再败,即便卿尧有天大的野心,又有谁会抛下一切只为实现虚无缥缈的野心呢? 更何况,魔族这一回走得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路,一下子就夺去了北泽雪原。 顾名思义,北泽雪原的特点就是冰天雪地。但冰天雪地只是雪原给人的主观印象,事实上,关于北泽雪原,仙界流传着一个传说,说是北泽雪原之所以常年大雪纷飞,乃是在上古时代,父神在此陨落。一时间天地为之哭号,大雪天降,以掩埋父神尸身。这也就是说,北泽雪原厚厚的冰层之下,可能埋藏着上古时代的精魂。 “他们如何能闯入北泽雪原?穷奇呢?”仙帝询问:“穷奇何在。” 小仙耷拉着脑袋哭丧道:“穷奇被人杀了。”言罢,颤巍巍从怀里掏出了个盒子。 仙帝眸色一黯,片刻间,小仙已软了手脚,一旁的地玄星君站出队列,一脸正色道:“恳请仙帝降旨,允我领三千天兵下界,将魔君一行人绞杀在北泽。” 此言一出,大殿里的众人立刻议论纷纷,我探着耳朵去听。正后方散步左右的女仙君问身边儿同伴:“地玄星君未免也太小瞧魔君了吧?魔族虽然没落,但卿尧到底是上古神族啊!” 那同伴解释:“地玄星君并不是不知好歹。你知道扶戈吧,扶戈和虬龙都是地玄星君手下的神兽。可三百年前,扶戈的主人是天青星君,传说是个样貌极美的女星君。” 那女仙君惊讶:“还有这回事儿?” 同伴轻笑:“仙界多的是你不知道的事儿。” 我默了一默,不由多看了地玄几眼。他自请领兵且毫无畏惧,大抵是只一心想着二位天青星君报仇吧。陷在痛苦过往中难以自拔,这地玄星君,是个痴儿啊! 仙帝轻捋一捋胡须,沉思片刻方道:“此事关系重大,不可莽撞行事。诸位先退下吧。” 大家都明白仙帝这是要留下一些人密议了,纷纷走出大殿。我拥在众仙中走向荒羽岛的方向,沈凌不知什么时候走近了,越过三两挡在我们中间的仙者,沈凌拉过我的手,将一个绣工并不精致的香囊搁在我手心,香囊中间微微鼓起,明显是搁了什么东西。 我不解地看着他,他笑道:“那封信是你写给西海龙王的,长安。”他用肯定的语气,目光更是温润:“方才在大殿上你可听到了?孟泽仙君说,只要我修炼成了仙君而你愿意,我便可娶你做妻子。” 我握住香囊,眉头一挑:“你怎么知道我会同意。” 他指着我手中的香囊:“你回去打开它,自然就会明白。” 05 有花忆尘 我将香囊收进袖间口袋里,向他恭喜道:“你刚降杀了西海水怪,正是声名远扬的时候。(..info无弹窗广告)如今魔族又攻来了,好好把握,你若能在降杀魔族的动乱中立功,升为仙君也就是片刻间的事。” “是么?”沈凌星月般的眸中满是狡黠的光:“长安希望我很快升为仙君?” 我一时语塞,半晌方木讷讷道:“呃,我先前把止邪剑借你了,现在你该把剑还给我了吧?” 他俯下身,在我耳边,细语如呵:“明夜子时,我在十八天等你。” “若我不来呢?” “你不来?”他喃喃:“你不来……就拿不回止邪剑了。” 我也不说什么,只回荒羽岛。走时悄悄别过眼,只见沈凌仍然站在远处凝望着我,他的玄黑衣裳在清风中微扬,神情寂寥非常。 荒羽岛。芳菲在教菀凝运气,见我回来了,立时收了修炼的架势扑过来。我抱起她:“今天怎么这么乖,竟然自己在修炼?” 芳菲撅撅嘴:“还不是菀凝催我。娘亲,明明菀凝比我年纪大,怎么她修行起来比我还要费力许多呢?” 我眼神一沉,示意芳菲不要再说下去,抬头看了看一旁慢悠悠打整好自己走过来的菀凝,她面上倒是不见半分不悦,反倒是明媚一笑,摸着芳菲的头道:“因为仙君天分好过菀凝许多啊。” 我释然,菀凝却问:“听说沈凌成功降杀西海水怪,可是仙君,怎么不见你带止邪剑回来?” 这话恰好叫我不好回答,于是搪塞道:“止邪剑被他弄脏了,我叫他洗干净再还回来。” 回到房里我拿出香囊,香囊的针脚并不细密,面上绣着杜若,可杜若的叶子大得失了调。我一拉香囊口子上的绛紫丝绳,将里头的东西倒在桌上。.info[] 是一个白玉小兔雕像,雕工精致细腻。雕像平整细滑,想来抛光打磨过后,雕像的主人也是时时摩挲。我指腹在雕像身上画着圈儿,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下意识一低头,看见自己身上系了三百年的白玉雕像。 我身上的雕像是个人形儿,不过雕得很没水准,我怎么也看不清这雕像雕的是谁。只看衣冠,像是九天的仙君。我一直把这雕像看做一个意识流的艺术品,可此刻看,雕像的材质,分明与这白兔没什么两样。 恍惚间,鼻尖似有芍药的香气儿悠悠飘来。 一个人静坐许久,我抓起桌上的香囊玉雕,直向十八天飞去。 我不知沈凌住在何处,我不知自己为何要去十八天。我只知道,三百年来,我第一次有了找回记忆的冲动,谁也不能遏制的冲动。 十八天上端然立着一个紫色身影,我站在佛桑花搭成的天梯上,看着那人飘飘黑发飘飘紫衣,一时有些怔怔:“你是……梵央神君?” “我是沈凌。”他答,走下来伸手接我,我把手搭在他的掌心,惊奇道:“你怎么长成这样?” “怎样?” “呃……”我面上一红,“很美。” 他只笑笑,什么话也不说,只抬手散去十八天上的朦朦雾气。眼前出现一片芍药花海,花叶交映不胜嫣然,正如我那夜梦中所见。 芍药花海的尽头却长着一棵巨大的玉树,有紫藤蔓垂下来,在低处长到一起,成了一架天然的秋千。我们在秋千架上坐下,并不说什么话。事实上,我也不知该说什么话,我原本没有料到,今夜会在这里遇见他。 气氛几近凝滞,但我们都没有分毫窘迫。.info[]不知过了多久,沈凌忽然伸出手将我揽进胸怀,我也不抗拒,把头靠在他肩上。沈凌叹了口气,幽幽道:“长安,这一瞬我等了很多年。” “不是最多三百年么?”我笑。 “不止的。”沈凌道:“一见钟情是很暧昧的词,不能当真。而我当年对你一见钟情,是因为我等了你很多年。你来得太迟,好在我并未错过。” 他伸手来摸我额上的芍药花影,我挡住他的手,抬眼正对上他暗含情愫的双眸。我问他:“北泽的穷奇是你杀的吧?你可知私自猎杀神兽,是要跳诛仙台的大罪。” 他眉头一挑,有些诧异:“你怎知是我?” 我心头一凉:“北泽雪原的穷奇,是守护忆尘的神兽。而若湘告诉我,你在斩杀西海水怪的过程中,有一回被水怪拖下水,整整三天不见踪影。那时别人都道你死了,可最后你不仅活着回到了岸上,功力更是大增。” 我看着他,一字一句说得无比清楚:“试想你若真是被水怪拖去了湖底又与他鏖战三天三夜,成功回到岸上也只该是精疲力竭,又如何能功力大增一举打败水怪?再者,忆尘花能唤醒人沉睡的或是被封印的记忆和修为,而我所知的众仙之中,最有可能用到忆尘花的人是我自己。我自己没有采忆尘,孟泽对我的过去也多有避讳,只有你,一心盼着我想起三百年前的过往不是么?” 沈凌默然不语。秋千架缓缓摇晃,带了阵阵凉风,我看着他阖眸的侧脸,忽然有些心疼:“你把忆尘花交给仙帝吧,你去自首。仙界恰逢用人之际,说不定会让你将功折过。我的记忆,我会自己找回。” “你不信我?”沈凌似乎有些失落。 我微微一笑:“并非我不信你,只是……”我微有犹豫,却还是开口:“只是我们若要在一起,就都得强大不是么?” 指尖摩挲着孟泽数月前套在我左手中指上的戒指,对孟泽的歉疚在心间一闪而过。人心也实在奇妙,我与孟泽朝夕相对的三百年,竟抵不过和沈凌的数面之缘。 沈凌送我回荒羽岛。我们行走在漫天的星光之下,从十八天直下到九重天。他止步时,我把白兔玉雕还给他,并嘱托道:“记得向仙帝陈情,仙帝仁慈,想必不会太过为难于你。” 沈凌的唇动了动,默然收了玉雕,什么也没说。 我回房,将手上戒指取下放进盒中。 第二日收拾妥当出门,菀凝手上提着个像是雪莲一般的花,喜道:“仙君,今日仙帝发了话,不用朝议。” 我瞧着她手上颜色素净的花朵,问道:“你手上是什么?” 菀凝捧起雪莲状的花:“昨日若湘仙君托人送来的,说是在极西天上的雪峰上采来的雪莲。若湘仙君说这是别人赠她的,她因怀着龙子,得了不少类似的,所以送你两朵。” 我想象了一下若湘对着一堆补药发慌的情景,不由觉得好笑,又问:“难为她朋友遍天下,还记得送我一份。” 菀凝掩着嘴笑:“听说天海二十八岛上每位仙君都有一份。再有,若湘仙君说你她顾念这仙君你的身子虚,家中也没钱……” 我扯扯嘴角,终是拂袖离开了荒羽岛。这一回要去玉华殿。我身上揣着孟泽送的戒指,我要同他讲清楚,我心中所思,与心之所向。 孟泽的书童玉竹却是把我拦在了门外:“孟泽仙君与仙帝有要事相商,还望仙君先回荒羽岛。待孟泽仙君得了闲,他会去荒羽岛寻你。” 我对玉竹这一番像是提前编排的台词微觉诧异,蹙眉道:“这是孟泽吩咐的?” “正是。”玉竹拱手揖了一礼。我也不自讨没趣,起身回了荒羽岛。 这一来一回之间已近正午,菀凝已熬好了雪莲,正等我回来。我领芳菲洗净手,将她抱上桌,芳菲盯着桌中间亮晶晶微透明的羹汤眨眼:“娘亲,那是什么?” 我为她盛了一勺:“雪莲羹。” 芳菲将鼻子凑过去嗅了嗅,忽然皱眉道:“不要不要,这羹汤味道好难闻!” 我和菀凝面面相觑,不过雪莲羹的味道的确清淡,小孩子不喜欢也很正常。默默挪了挪桌上菜品的位置,菀凝正为我盛汤,孟泽忽然从门外走了进来:“听说你上午去玉华殿找过我。” 我面上的欢喜之意落下去,温和道:“是啊。那时你正忙,我便先回来了。” 孟泽的眼扫过饭桌,在雪莲羹上微停,忽然邀请我道:“流破山上存的蜜饯已经好了,你同我一道去取些回来吧。” 我看着一桌饭菜,手里还拿着筷子,只道:“下午吧。” 孟泽温润一笑,走近夺下我手上碗筷:“舍不得这一顿饭?无妨,到了流破山,我亲自为你下厨。” 无奈地与菀凝对视了一眼,我跟孟泽走了。芳菲闹着要一起去,孟泽却是千方百计哄了她留在荒羽岛。我不知孟泽缘何会突然想起流破山上的蜜饯,就像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能不受阻碍地进入十八天。 陆莲已经凋零无几,我们进入一间草屋,屋子里有几个小陶罐。孟泽从里面取出干过蜜饯,从金丝蜜枣到冰糖话梅,应有尽有。他取物的动作也很轻很柔,就像他给人的感觉,清心淡然,不着悲喜。 将所有取出的蜜饯分类打了包,孟泽眼睛一动,落在我身上,他转身看我:“琼落,你去过十八天了?” 06 前世今生 “去过了。”孟泽总是能够知道他想知道的一切的,我这样想着,心底也平静得很:“我在十八天上见过沈凌。” “哦,见过了。”孟泽似乎是自言自语,一手提着蜜饯一手牵着我,推开房门走了出去。已经是下午了,太阳西沉,光芒柔和,孟泽站定看西天被太阳映得灿烂的云霞,忽然回头对我笑了一下。 “走吧。”他说。 孟泽平时话不多,有心事的时候话更少。我明白他有心事,更明白自己是他的心事。我并不走,执拗的拉着他。他刚抬起的脚又停下,我低头,拿出袖间的戒指递还给他。他接过戒指,戒指上罩着夕阳的光,显得妙不可言。孟泽抬手,将戒指扔在了山下。 “诶?”我惊呼。 “怎么?”孟泽转过头看我:“你还想要它?” “我……”我摇摇头,不知为何,孟泽这一副寡淡无欲的面孔,叫我打心里觉得难过:“你可以送给别人。” “送过你的东西,怎么还能送给别人。你回荒羽岛吧,如果沈凌足够聪明,他会躲在十八天上不出头。如此,他的性命也能够保全。”孟泽摸了摸我的头:“再见了,琼落。” 已经不需要更多的话来说明彼此的心事。孟泽是个聪明人,懂得什么时候该抓紧什么时候该放手。我没办法勉强自己和他在一起,他的性格也决定了他不会勉强我与他在一起。只是他在这样的时候还考虑沈凌的性命,这实在让我感动非常。 “琼落。”我提着蜜饯走了不过十余步,孟泽忽然叫住我,我回过头,他微笑着:“答应过你的事我一定会做到,也希望你――不论哪一个你,都可以记得,流破山上的时光。” 记忆里在流破山也就看过两回陆莲花,我点点头:“以后我想赏花了,还能过来吗?” “随时恭迎。”孟泽答。 三百年,我真正熟悉的人只有孟泽一个。可这唯一的一个人,我从来都没有看透他。他就像是十八天一样,总是罩着层儿雾气。旁的人评价孟泽,总是用尽溢美之词,而我明白,他需要的,从来都不是这些恭维的语句。 我曾经在夜里去过玉华殿,那时候孟泽的书房里点着灯,他坐在书案前,案上奏折堆积如山,他提笔朱批的样子认真无比。我躲在窗口看他,从傍晚到夜深,我很想劝他休息休息,可我从来没有出现在他面前。 其实我知道他想娶我。三百年前我睁开眼第一个看到的,就是他欣喜若狂的脸。一个人,情绪波动是很正常的事,可这个人是孟泽,正常也就变成了不正常。 我总觉得他是孤独而寂寞的,虽然他在我面前总是显得温柔而强大。我不知道他的孤独和寂寞来源与何处,所以无法开解他。 他是个罩着雾气儿的人,我感觉我永远也不可能吹开环绕在他身边的浓雾。所以我总是离他很远,好像只要保持着足够的距离,便不会被他的情绪影响。 我提着蜜饯直上十八天,如孟泽所言,沈凌杀掉穷奇夺走忆尘花的事情已然是败露了。十八天上有梵央神君设下的结界,寻常人根本就进不去。 可是十八天上没有他。 我近乎惶恐了。急急忙忙跑回荒羽岛,却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去向何方。想了想,至今没有任何仙君被处罚的消息传来,沈凌也该是安全无虞的。他曾经约我今夜子时在十八天相见,便不是食言。如此,我便静心等一等,等今夜子时再去寻他。 这几日所思所想颇费心神,我咳了两声,菀凝端着我平日喝的药上来,笑嘻嘻道:“孟泽仙君的厨艺可是放之四海而无敌的,仙君今日中午该享了口服了。” 我端起汤药一饮而尽,嘴中有些发苦,便拈了颗金丝蜜枣扔进嘴里:“菀凝,你去诛仙台边上守着,一旦有什么动静,立马知会我。” “守诛仙台做什么?”菀凝不解,大大眼睛里满是困惑。 “守着便是。”我说。 因着身子虚弱的原因,我其实相当嗜睡。加上这汤药里面加了茯苓和丹参,都是宁心安神的药材,我倚在亭栏上不过片刻,便昏沉欲眠。 不想这浅浅一眠,眠出我三百年的旧事不算,更叫我想起了我与梵央共住十八天的那上万年。 琼琼碧落,一世长安,青青琉璃。什么琼落什么王长安,归根结底都是我青璃上神一人。而我两番忘却前尘,化作忸怩姑娘忐忐忑忑过活上万年,不过是仙帝清颂在算计。 而我与那清颂有什么冤仇呢?这大抵还是神族远去时候的旧事了。 父神一生过得清贫无比,随身只带一只凤头木钗。那钗子的原型本是凤凰一族的嫡亲传人,因折了翅膀,被族人送到父神身边,希图借着父神无上的神力将那只翅膀养回来。后来小凤凰的翅膀果真养了回来,一心想着知恩图报,便自请留在了父神身边做个小小侍童。 那小凤凰便是梵央。而我青璃,是那只凤头钗上的一颗夜明珠。明珠本是死物,可我承了父神的庇护,也早早修出神识。我与梵央陪伴父神四千八百五十又六年,直到父神用尽天命,即将魂湮。 一切皆如《上古?洪荒纪》所载,父神在羽化前夕遭到魔族围攻,千钧一发之际,他将血肉注入凤凰体内,将半生修为渡到了我身上。梵央伤得很重,我当时尚未化出人形,没受什么伤。因着得了父神的神力,很快苏醒过来。我在东荒捡了一年梧桐枝,直到梧桐枝倚迭如山。梵央就在梧桐枝搭成的小屋里沉睡,直到三年过后,梧桐无火自燃,火堆里飞出一只金灿灿的火凤凰。 之后种种不必再提,我与梵央取回被魔族侵占的领地,恢复六界秩序。数万年后,神族远去,留下我与梵央守护六界。彼时有个很严肃的问题,便是到底该把六界交付到谁的手上。 当时我和梵央看中的其实是个很年轻的小仙君,便是南海的修启,可修启年纪实在太轻,少年意气,不够沉稳。于是便只剩下两个人选,其中一个便是清颂。清颂与另一位德高望重的仙君在六界的人缘都相当了得,可就在大选的头一天,另一位仙君前去荒夷寻找父神佩剑,被魔君祁玉斩杀在了荒夷。 于是清颂毫无悬念地坐上了仙帝的宝座。我和梵央为他加冕时,我看见他眼中的得意与野心,很想把玉冠扔在一旁。清颂不是我喜欢的人,可他是大家推选出来的,我自然不能因自己直觉的不喜欢而犯了众怒。 直到后来,我女扮男装进荒夷游玩,与时为魔族二皇子的卿尧做了结拜兄弟。方明白祁玉当年不惜与仙界为敌也要斩杀那位德高望重的仙君,乃是受了清颂的嘱托。清颂与祁玉密约,只要他坐上仙帝宝座,便允魔族之人自由来往六界,任何人不得阻拦。 这是很卑鄙龌龊的事,我当时便生了惩治清颂的心思。可待我回到十八天,将这告诉梵央,却又听到了仙帝和魔君联姻的消息。于是我在卿尧处听得的事情的真实性,便被我自己给怀疑了。 想来清颂是恨透了我的。不然,他也不至于在仙魔混战的紧急情况下,还一心一意要设计着把我给杀了。可惜他忘了我的本体是夜明珠,又在父神经历雷劫时经过天火淬炼,即便跳进铸剑池,躲在明珠内的神识,也不至于被烧得荡然无存。 我凭借着那一点仅存的神识活下来,却在醒来的第一天,被清颂封印。 说来真是一场笑话,世间至尊的神君,竟被区区一介仙居捉弄于鼓掌之中。 拿出未梳在三百年前套在我手上的戒指,戒指内部刻了两个字:梵央。如此,我更不为沈凌担心了。就如西天佛尊从前叮嘱过我的一样,万不得已时,杀了沈凌。 他迟早得死一死才能结束沈凌的一生变回梵央,清颂若让他跳诛仙台,反而能让我轻松许多。试想,沈凌现在也修得了仙体,且还是个实力非凡的神仙。总不能我用止邪剑在他身上捅两个窟窿,然后抱着他欢欣鼓舞地说来来来,这才是真正的你和我。 隔壁房里菀凝还在和芳菲聊天。对于芳菲修炼时的非凡表现,菀凝觉得相当不解。而我先前不解,现在却也释然,她是我和沈凌的骨肉,也是兼具父神神力与血肉的唯一一人。 她是我的女儿,血脉相连,所以在若湘的婚宴上,她会一直跟着我并要随我来到荒羽岛。 这便是清颂不可控制的因素吧。他以为自己运筹帷幄能将一切牢牢掌握,却不想感情从来都是没有固定破解方法的牢笼。就如我和梵央,即便跨越三生,也能在茫茫人海中,一眼认出彼此。 一切皆如沈凌在十八天上所说,这世上本没有一见钟情。所谓一见钟情,不过是等到了一直在等的那个人。 07 小岛自燃 晨起时,我已基本调理好气息。将太过强势的神力和身后那一道金光隐藏起来,我去隔壁房间看芳菲。更多时候芳菲是和我睡在一起的,大概昨夜我睡得太早,菀凝怕惊醒我,便未曾送芳菲过来。 不想菀凝也早早醒来,正坐在妆台前读书,烛火昏黄,反叫人难以觉察窗外已有熹微晨光。我推门进去,菀凝并未察觉,我见芳菲还在未醒,蹑手蹑脚走到菀凝身边儿,影子落在她手中书册上,我定睛瞧去,她手里捧着的,不是《上古·洪荒纪》又是什么? “仙君?”菀凝惊了一惊,待看清是我,又瞥了一眼床上安睡的芳菲,压着嗓子道:“昨夜睡得迟,芳菲一时半会儿还醒不来。” “我知道。”我淡淡道:“所以我先来看看你。” 菀凝头略一偏,抬眼偷偷打量我,我作出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任她打量。终于问她:“你昨晚让我喝的,真是寻常汤药?” “是。”菀凝声线一陡,惊着了床上的芳菲,好在她只是轻声嘤咛了一声,翻转了身子又沉沉睡去。 “当真?”我又问,语气里有丝丝阴寒了。 “仙君!”菀凝本是个纤细敏感的主儿,如今被我这么一恐吓,已经是快要落泪了。手中书册忽地落地,菀凝跪在我身前:“沈凌求我在仙君的汤药里添了一味忆尘。我思量着跟着仙君的三百年仙君虽一直温柔和善,却难得真心一笑。兼之前几日开始有仙君三百年前过往的传言流出,许多小仙娥都在背后嚼着仙君的舌根。仙君因着记忆的缺失本就不开心,菀凝忧心这些传言会让仙君更加难受,就想着,如果仙君的记忆恢复了,那么不管别人怎么说,仙君都会心里有数。” 菀凝抬起脸,晶亮大眼里满含泪水:“菀凝知道忆尘对人无害,即便仙君并没有过去,吃下也是不会伤到身子的。仙君……” 我叹了口气,她所言与我所想果然一致。我扶她起来,微微拨顺她方才摇头时弄乱的刘海:“没有人怪你,菀凝,你对我的忠心,我一直都明白。好了,你别担心这些了,我的出门办些事儿。” “仙君?”菀凝叫住我:“你想起来了么?” 我微笑着点点头。 “那么,你究竟是什么身份呢?” “上神青璃。” “……”菀凝一时惊讶得说不出话来,支支吾吾好半天方才结结巴巴道:“青……青璃神君。”她忽然一声惊呼:“仙君,听说喝下忆尘的人当晚都会睡得很沉,仙君可知道今儿凌晨,约莫丑时,沈凌在诛仙台被处决了。” 在菀凝惊讶的目光中,我嫣然一笑:“等芳菲醒来,我们就去找他回来。” 既是丑时行刑,而现下为卯时。梵央往幽冥司去一趟,也该快要回来了。不一会儿,芳菲醒过来,为她打整好,我抱着芳菲一起去了十八天。芍药花田里的秋千架悠悠荡着,我抱着芳菲,虽然一直以来我都对她很好,但明白她是我的骨血,那种感觉,还是完全不一样。 我问芳菲:“如果娘亲给你找一位父君,你欢喜不欢喜?” 芳菲蹙着眉思考了很久,两只小手托着腮道:“我喜欢孟泽仙君,可是我不想他做芳菲的父君。娘亲,芳菲听人说有个叫沈凌的仙君很喜欢你,上回我让菀凝领我偷偷去看了看沈凌,我觉得他看起来……恩?怎么说,娘亲,我觉得他和我长得像。” 她如此一言,实在叫我惊喜非常。我亲亲她的脸蛋儿,温柔道:“因为他本就是你的父君。” 我们没能在十八天等到梵央。到戍时,芳菲已在我怀里睡过好几次。心间隐有不安,我把芳菲送回荒羽岛左思右想后,我觉得自己该去框神殿找未梳星君叙叙旧。 未梳果然工作勤勉,伏在书案上编写命格本子。见我来了,也不奉茶上座,只搁下笔指一指房间边上一道小门,示意我和她同去。小门外是依凭房屋延伸部分建造的小阁,正好能容下一张长琴一方酒案。既是酒案,自然少不了酒,未梳席地而坐,给我斟上一杯酒,我接过一饮而尽,酒水醇香,算上上乘。 未梳自罚三杯,放下杯子脸色已经酡红,双手在胸前合成恭敬的式样,揖了一礼道:“青璃神君。” 我笑:“你的消息倒是比东皇钟还要灵通。” “东皇钟,三百年前你又不是不知道那东皇钟是如何作假的。再者,那些东西怎能比得上框神殿里的宝贝。”未梳得意洋洋地拿出一个册子,册子上“飞仙录”三个大字隽逸非常,是梵央的手笔。 “神君坐到我这一边来吧。”未梳招呼我道,我坐去她身侧,她打开《飞仙录》,第一页上的墨色名字,赫然只剩青璃与梵央两个。未梳对《飞仙录》几乎算得上倒背如流,册子被她一页页翻过去,再停下,却是写着琼落两个字,不过颜色已经灰下去了。紧跟着,下一页的沈凌,也是如此。 未梳收回《飞仙录》:“琼落和沈凌两个名字黯淡下去,而梵央青璃仍在,只能说明你们两人都好安好,并且,神识回归。” 我点点头问她:“那你可知道梵央会在何处出现?” 未梳摇头:“框神殿掌管神君生死,可不能摸清神君的行踪。不过……” “不过?”我挑眉。 未梳笑:“不过神君可以去诛仙台看一看,万一那里留下什么线索了呢?再者,即便找不到线索,拿回止邪剑也是好的。” 我无心留在框神殿,但也并不觉得自己该立刻赶往诛仙台。我在天上四处游走,希图能寻到半点儿梵央的影子。 然而事与愿违。整整一夜,我没有感觉到梵央的任何气息。而沈凌也好像一夜间从众仙的记忆里被抹去,再没有任何人提起他。又想起清颂为掩人耳目放出的谣言,他说梵央在许久以前便羽化而去。可笑我在失去记忆后,还对此深信不疑。 次日戍时,我终于走到诛仙台,诛仙台诛神仙修为,以沈凌的身体,跳下去定然是荡然无存。可他是梵央,承了父神血肉的梵央,不可能经不起诛仙台这点点戾气。 可是诛仙台边,我也没有寻到半点儿梵央留下的印记。这一回我是真慌了,在诛仙台边来回几次,终于一狠心,闭眼便要跳下去。 “等一等!”是孟泽的声音:“你是要随他而去么,琼落?” 我回头,步步走近的仙君青衣飘逸,俊秀精致的眉眼干净得仿佛不着人间烟火。他一手提着止邪剑,一手伸出来拉我,我却只是取过他手里的止邪剑,面无表情道:“孟泽,你该唤我一声神君。” 他本就雪白的脸庞瞬间没了半分血色,眼里更是漫过无尽哀伤:“神君。”他顿一顿:“青璃神君。” 峣峣者易折,皎皎者易污。孟泽的倾慕太过纯粹也太过厚重,实在不该浪费在我身上。我转身,快步跑到诛仙台边一跃而下。 我能爱的人只有一个,所以注定对不起他。既然这辜负是命中注定,便让它直白些吧。 诛仙台的戾气确实非其它地方能比,越往下,我便越难动作,只得放出隐藏的神力与之抗衡。可神力又太过强横,一出来便突破了层层戾气,直接将我送到了人间。 双脚落地的时候,我听到遥远云际有东皇钟一十八响,不知说的是我,还是梵央。 停脚的地方是个湖泊,湖泊中间有个小岛,岛上树木葱茏,看着倒很奇特。并未起风,湖中水纹却微动,止邪剑也在手中低吟,我收起神力,湖中水纹便静了下来,然而止邪剑的低吟并未停止。 止邪这是,在提醒我什么?又想到未梳提醒我要拿回止邪剑,我便更加确定,止邪能助我寻到梵央了。 我在湖边站定沉思,片刻,有个打樵人扛着一担木柴经过,他多看了我两眼:“姑娘怎么一个人在这儿?不安全的。” “不安全?”我笑,兴致来得更高:“如何不安全?” “嘁!姑娘你是不知道,从前沉日大陆不是被晋国统一过?鲁国被晋国攻破王都的那天,这湖心的岛起了大火。自那以后,每隔百年,这小岛就要自燃一回,届时方圆十里的人都要出远门避开这不祥之兆呢。算一算,这又是一个百年了。”打樵人讲故事的表情相当丰富,倒是有些叫人忍俊不俊。 我笑道:“多谢你告知,我这便离开。” 我随他到了小镇,镇上果然没什么人,偶尔见得三两个,都是背着包袱行色匆匆。我问打樵人为何不走,他面上一丝苦色,却又憨憨笑道:“母亲病了,走不动。” 想他是个孝子。我掏出随身的仙丹给了他一颗,他有些好奇,仿佛不大能相信一个路人手里会有什么灵丹妙药。然他没有更好的选择,便端了水喂他母亲把仙丹吞下去。不一会儿,他母亲便下了床,跪在我身前直叫恩人。 我倒不需要报恩,我只需要找一个能让我住上几天的小屋。打樵人带着母亲离开,临走前把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的,虽然这干净并不在我所认同的范围内,但人家毕竟是有心。 08 明乡浴火 送了打樵人一颗小号夜明珠,我捏了个清洁咒,小屋立时光洁如新。我要在这里住下,乃是因为打樵人讲给我听的那桩故事里,有我的两个熟人。而那两个熟人手里,有一杆浑身通透的玉箫。 江诺曾经用那杆离凰吹得一曲《静女》,那时他的身边站着明乡。若我没猜错,那湖心小岛从前烧掉的并不是个岛,而是一个人。那个人,该是如春花般明媚的女子,鲁国昭和公主明乡。 又过了两天,小镇上彻底没了人影儿。只我一个人在大街小巷田间阡陌来来往往,等着那小岛的自燃。又三日,小镇忽然热得不得了,我匆匆赶往湖泊边上,只见湖中水沸腾起来,咕噜咕噜地冒着泡儿。 这湖泊的面积相当了得,比住人的镇子还要大上许多。这么大的湖泊沸腾起来,寻常人不被吓着才怪。我捏了个诀,拨开溢出的水雾,眼前所见渐渐清晰,我飞身到湖心小岛边儿上去。 走近了,才知道这小岛并不小。葱茏的树木底下藏着的尽是断壁残垣。我在云端坐着,静静看这小岛上会有什么异变。 是火。奇怪的是,这火是从那些陈旧残破的石壁上燃起来的。火势渐渐扩展开来,树木沾染上火星便难逃被焚毁的宿命。不过两三个时辰,整个小岛便被熊熊烈火笼罩。 我并不相信这里只有这么一场莫名其妙的大火,事实也证明我的直觉并未出错。火势燃到最大,燃烧着的断壁残垣与倒下的树木纷纷带着火焰站起拼凑在一处。我走远了些,这边看了出来,在烈火中重建的,是一套木房。 火光漫天,木房却不受丝毫影响。一声鸟鸣清越,火中飞出一只通体红色的大鸟。大鸟围着木房盘旋,每盘上一圈儿,它身上羽毛的颜色就变上一分。到最后,在我眼前晃着的,已然是只货真价实的凤凰。 红色大鸟蜕变成凤凰的霎那,它忽地俯冲进木房,再一转眼,沸腾的水一分为二,水中浮出一个浑身素白的姑娘。 姑娘平躺着,想是没有睁开眼。我远远看着,只看到她身上一件玉色折枝堆花裙,臂上挽一条镜花绫披帛,正是许多年前我曾经见过一眼的鲁国圣女服饰。 这火算不得至纯至净,于我更是半分威力也无。我走到姑娘身前,探头一望,那双目紧闭却面如春桃的女子娇俏可爱,不是赠我镶金镯子的明乡又是谁? 我是听说过的,许多年前晋国大乱,江诺将自己本是晋国宗室子桓常的身份公布于世。而后,他凭着昭和公主驸马的身份,借得鲁国大将止桑将军令三万兵马护送自己回国承了他父王晋成公的衣钵。 桓常被后人冠以晋高武帝的名号,他一生被人翻来覆去的研究,正是因为他从宗室王子到流浪艺人到驸马再到国君以至最终完成统一大业的人生经历实在太过精彩。当然,他对妻子的长情也历来为姑娘们心向往之。 史载晋军破鲁国皇都时,满心欢喜冲进鲁王宫迎接妻子的桓常只接到妻子的枯骨。桓常大受打击,在鲁王宫枯坐三日,三日后,将昭和公主遗骨抱回晋国本溪郡,以国葬之礼厚葬。此后,高武帝后宫中虽有佳丽无数,却始终后位空悬。 明乡迟迟未醒,那只凤凰也躲在木房子里头,我琢磨着自己应该把明乡叫醒。把明乡接在怀里,我正要喊出她的名字,却见得她的睫毛颤了颤,明亮可爱的杏仁眼缓缓睁开,眼里一瞬间仿佛漫过了百年千年的沧桑。 我被那眼神里惊人的沉重感赫住,明乡的眼里却依然映着我的脸。她眼神冰冷:“我记得你,你叫长安。” 她脚落在地上,我松开手,见她面无表情的走进木房子,不一会儿,手里擒着一杆浑身通透的玉箫出来,身边跟着一只红红的小鸟儿,正是先前见到的那只凤凰。 我也是见了这凤凰才想明白为什么梵央会迟迟不出现。他是凤凰,每隔万年便要涅槃以浴火重生。然他此番下界经历种种磨难,即便神力无损,元神却也是耗费了不少。从前他涅槃时我总陪在他身边,而这一次,他要自己一个人去捡来堆得和小山一般高的梧桐枝么? “现在是什么时候了?”明乡眨了眨眼,把镜花绫披帛横起遮在眼前。现在约莫是午时,太阳正烈,于明乡这种沉睡多年的人讲来,难受也是在所难免。 我化出一柄天青色油纸伞为她撑着:“我也不大清楚,总归,晋国一统天下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过去了啊!”明乡喃喃,忽然觑着眼睛笑道:“我就知道,哪儿能有一成不变的东西呢?物是人非,这句话说得不对,物已逝,人已非,这才是人世常态。” 这言论委实有些悲观消颓了,我眼睛向周遭扫了扫,说:“你这话也不全对。就拿这个小岛和岛上这间房子,怎么着也有上千年了吧,这不,到现在还是一如最初吧?” 明乡笑着摇头。 原本我认为明乡虽然死去很久,但灵魂一直被养在离凰之中,没遭到妖邪的侵扰,亦不会习得鬼神之术。然而她身边儿的那只鸟,是血统纯正的凤凰。 明乡手中玉箫一横,岛上火焰立时熄灭。她圆润面庞上的神情孤傲非常,又带着难以言明的威严与优雅。我微微一笑,随着她走。我们一起离开这小岛,不过出岛的方式相当奇特。明乡并没有让凤凰引路,也不用法术,而是踏着凌凌水波信步而去。 我仔细观察这湖中水,方才发现这水下竟有透明暗桩。心中多出一份了然,我问明乡:“你今日能醒来,大抵是那只凤凰长到成年了吧?不,这也不对,单凭一只凤凰是不能旧人起死回生的,你凭借的,是离凰?” “离凰?”她冷眸一黯,旋即嘴角微挑:“很奇怪不是吗?既想我生,又偏要我亡。” 我知她言下所指是何人,兼之她已完全不像当年那个天真纯善的小姑娘。于是也不避讳,脚踩到湖岸边的土地,我闪到她身前:“明乡,我要拿回离凰。” “是么?”明乡丹唇微抿:“我才刚刚醒来,就有人向我讨债?不过长安,我能活下来是因为离凰和尾凤,你呢?你是如何活下来的?” “我是神仙。” “神仙要离凰做什么?”明乡将离凰搁在臂弯里,脑袋一偏微笑着看我:“只因为离凰是传说中神君留下的东西,内里藏了无尽灵气?” “我要找一个人。那个人你也认识,他是我的夫君。”我看明乡,“你知道我和我夫君一开始为何会失散。既是他欠下的债,你便帮他还一还。” 当初桓常为了回到晋国夺位,勾结卿尧和沈白使得沈凌重伤,这才让赤芍得了机会将我捉回九重天去。明乡显然知道这事情的始末,她勾了勾眉毛道:“你要如何用离凰去找沈凌?沈凌同离凰可没有半点儿关系。” “谁说我要找沈凌了?我找梵央。”我道,旋即向明乡许诺:“自然,离凰本来是桓常留给你的东西,你将它借给我,我便帮你完成一个心愿。你看这样可好?” 明乡皱了眉,显然是在认真思考。半晌,她将离凰递给我:“你可要说话算数。” “一定。”我信誓旦旦。 接过离凰,这杆玉箫浑身通透,我吹出一只曲子,希望萧魂能给我什么指引。不想吹出来的乐音传入耳朵,却是一片熊熊的烈火,烈火中一只凤凰盘旋,不是方才在湖心小岛上的情景又是什么? 我有些糊涂了,糊涂了片刻终于想起那只被明乡叫做尾凤的凤凰:“你那只鸟儿也是江诺送来的。” “这我可不知道。”明乡懒懒道:“我去世的时候,尾凤可还活得好好的。不过长安,你该不是想打尾凤的主意吧?话说在前头,这我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我却不理她,只抬手扬起手中离凰,“开条件吧。” 明乡的脸上立时露出可爱俏皮的笑,一如在开满桃花的佛寺初见时那般天真烂漫。她的笑让我觉得恍惚,恍惚了片刻,却听得她道:“方才把离凰借给你你说你要完成我一桩心愿,那加上尾凤,我的筹码多了,你的砝码也该加重些是不是?” 我不说话,只颇感兴趣的看着她。她脸上的明媚忽而被忧愁取代:“正好我只记挂两件事。首先,你找到前鲁国止桑将军的埋骨之地,然后带我去祭拜她。第二,教会我法术,然后告诉我桓常他这一世投生何处。” “我以为你会记挂你拿一双儿女。”我笑:“你最爱的人,终究只是他一个。” “我爱的不是他,”明乡说:“我喜欢的,从来都只有江诺。” “真是这样?”我将离凰递还给明乡,阳光底下箫身通透,光泽温润。我笑了笑:“如此,成交。” 09 十里桃林 夜深时候,我在灯下翻着一卷久远的史书,史书是纪传体断代史,写的便是大庆灭亡而大晋尚未完成统一的那段时间里沉日大陆上的大事件与大人物。 当然,能担得上大人物三字的人向来少之又少,兼之沉日大陆战火纷繁的背景又造就了一批批英雄。所以纵是我翻遍了这史书里的八十二列传,也没能看到止桑将军的名字。 好在止桑出生显贵,又在鲁国灭亡时做了一回壮烈的英雄。史家这才没有亏了他的身份和将才,在两三篇本纪和世家当中略略提了提他的名字。 《鲁世家》说,止桑因死得壮烈,被桓常厚葬于鲁国圣地十里桃林。我不识得止桑,所以没办法掐指一算算出他的前世今生。我也不晓得《鲁世家》里的记载是真是假,于是驾了朵云直接飘去鲁国的十里桃林。 这十里桃林便是当年召开祈谷会祭祀谷神的地方。传闻桓常和明乡便是在祈谷会上相识。可如今季节不大巧妙,正是冬日,十里桃林中没有桃花亦没有桃子,只有一根根嶙峋的树枝。 经了三两个本地农人的指点,我信步向桃林深处走去。来时我驾了云,在云端看着桃林时不觉得它有多大,可一转眼我在林子里晃了快半个时辰也没见哪里有个坟包,心里头就有些疑惑。 既疑惑止桑是不是真的被埋在这十里桃林里,又疑惑自己先前遇见的农人是不是靠谱。一边这么疑惑着,一边靠近了一座高大亭阁。亭子檐牙高啄,正南的方向立了匾额,上书“谷祈长安”四个字。 原来这便是祈谷亭。 祈谷亭以朱漆作底,檐柱上绘了不少精妙画作。只是可惜年代久远,精妙画作经岁月漫漶,已让人看不出它原本是个什么模样。我攀开挡住路的树枝,走上祈谷亭。这亭子在许多年前是圣地,在许多年后也是个胜地。只是这一前一后,却有着截然不同的意义。 千百年前,十里桃林祈谷亭,载着鲁国的国运。而如今的十里桃林祈谷亭,却只是文人墨客踏青的好去处。一国兴亡算什么?毕竟都是过去的事了。 在祈谷亭也没什么发现,估计今儿只能败兴而归了。我从亭子西门出去,注意到南边山上一抹微光。一种不祥的预感在心里漫开,我不假思索地追着微光而去。止邪剑剑身一凛,剑气在山谷间漫开,我将止邪剑往前一掷,恰好插在山体上,止邪所过之处,一道光壁竖起,将那微光拦住。 止邪剑拦住的,是个模样周正的小童,小童怀里抱着个精致瓷瓶儿,瓶儿上头贴着广清山符咒。他见我走来,倒不见得害怕,只把瓶子抱紧了些。我将止邪剑收回剑鞘中问他:“你是在收妖?” 小童不答话。 我也不能强迫他,于是蹲下身哄他道:“我是白露山弟子。按广清和白露的关系,你是可以叫我一声师姐的。” 小童眼睛一横,瘪瘪嘴道:“道行高深的妖怪总爱冒充山人。” 我:“……” 当即不再多说什么,我站起身,止邪剑握在手上,现出象征上神身份的三道神光。小童的神色立马变得恭敬肃穆,伏在我身前拜了三拜,声音也因为激动而颤抖起来:“青……青璃神君。” 我微微一笑,伸出手去。小童将瓷瓶放在我掌中,人跪在原地不敢起身。我把他提起来,旋即回身揭开瓷瓶上的广清符咒。符咒一揭,瓶塞也就没了作用,只见瓶口棕色烟雾袅袅绕绕,是一只树妖的精魂。我问小童:“这树妖是你收的?” 小童点点头。(..info) 我赞扬道:“这树妖少说也有百年道行,你能收服他,委实难得。不过……”我面色一凛:“你要带他去哪儿?” 小童许一张脸霎时一白,吞吞吐吐半天,只哭道:“不知,小道不知。只听广清的师尊们说,仙帝下了命令,要各仙山山人收罗人间树妖精魂供奉。” 我心下立时有了计较,也觉自己这么一副严苛神色难免伤着了小童的玻璃心。于是手一扫将树妖抓回瓷瓶里用符咒锁着,我将瓶子递还给他:“快些回去吧,不要告诉任何人你见过本神君。。” 小童有些迷糊,我却没时间同他迷糊。清颂应该是知道沈凌便是梵央的事实了,即便不知,他也一定明白梵央并未如传说一般羽化而去。清颂很聪明,惯爱揣度人心,不会不知道我爱憎分明的性子。而我封印被解除却不找他的麻烦,不过是我有更加紧要的事要做罢了。 这世间除了神族,还有什么事能比得过仙帝存亡呢?我折身寻了条小道下山,山道弯弯曲曲,我转了一个弯,眼睛便被折过来的阳光闪着了。我朝那光芒来处望去,望见一座坟茔。 原来方才看见的微光一闪并非是小童手里的瓷瓶儿折出来的――那坟茔上镶了一面铜镜。我走进坟茔,墓碑上只刻了“鲁将止桑”四个字。不同寻常的是,这墓碑的左上角,镶了一面铜镜。 将手放在墓碑上,感受到来自阴冷泥土的潮湿意味,而后是一股阴寒的气息从墓碑传达到我体内。我一愣,手动了动,却终究没有打断这阴寒气息的传送。这坟茔底下的确埋着止桑的尸骸,但他的灵魂已经不在。这埋藏了千年的阴寒气息,不是执念,是相思。 待这气息平静下来,我唤了只迷蝶去通知明乡。她身边有尾凤,速度不会太慢。止桑墓是名胜,约莫两里开外的地方便有个摆满了纸钱香烛的杂货店。我买了些祭品,打了壶好酒放在止桑墓前,自己则选了近处一个巨大桃树躺下。 微挑起青色衣袖,点上右手太渊穴,阴寒气息在我手心盘旋了片刻,已经不再凉意逼人。我闭上眼,眼前情景不变,犹是宽宽广广十里桃林。这是止桑人死魂归后,残存世间的思念。岁月不可消,他人不可夺的思念。 这思念被我变作一个幻境。幻境所在地点仍旧是十里桃林,不同的是幻境中的桃树比现实中的要小上许多。桃树纸条嫩绿,细长枝条上打着花苞。四周安安静静的,天地间只我一人,我一人,听到桃花渐次开放的声音。 这条路通向祈谷亭。待到目光所及处的桃花都开成了夭夭灼灼的模样,耳朵里也多出许多声音。鼓声低沉,编钟清零,和着许多人的轻声唱和,便成了一首庄重古朴的歌谣。 这是鲁国盛事祈谷会。确切的说,是明乡十六岁那年的祈谷会。我知道我的所见所闻以及感受到的情绪波动都来自于止桑。于是跃身踩在桃树上,我仔细看着现场维持秩序的卫兵,看了片刻,果然看见一个卫兵走到了祈谷亭边,找了一位身黑金铠的年轻将军。 年轻将军一只手放在腰侧,一只手下意识的握着腰间佩剑,手这么微微一弯,红披风便在身前折了一折,好比平静湖面上的一点微澜。 而我明白他心底的忐忑好似大浪滔天。 这一年明乡十六岁,这一天明乡会卸下圣女之位。这之前鲁国国君鲁庄公曾经对外宣言,说会在祈谷会结束之后,于现场青年中挑出一位才俊做昭和公主的如意郎君。 止桑一早便知道这件事,可知道也无可奈何。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昭和公主总会出阁,而他根本没有娶她回家的机会。她是他的表妹,他是她的堂兄。所以他只能安排好现场的防卫,自己站在远远的地方,看她穿玉色折枝堆花裙,挽镜花绫披帛在十里桃林的高台上翩然起舞。 那样美丽,带着不知忧愁的天真纯善,俯仰之间旋身回眸,清亮眼睛霎时便勾动人心。止桑心中漫开一阵忧伤,他知道这忧伤源自何方。手心沁出汗珠,剑也握不稳。他看着高台上如精灵般不着烟尘的女子,又望了望一旁须发皆白的鲁庄公。 他有他的考量。 平地里忽然响起箫声。止桑循着声音来源处望去,便看见穿着一身玄黑衣裳的男子手里端着玉箫,一步步走上了祈谷亭。他吹箫的技巧纯熟到无可挑剔,众人似乎都在这箫声中迷醉了,止桑却保持着一贯的清明。他箭步冲到了那男子身前:“何人竟敢私闯十里桃林?” 黑衣男子便是桓常,他并不理止桑,一径吹着萧一径款步向明乡走去。这样庄重的场面自然容不得人破坏,子桑按住腰间佩剑,正要拔剑而出,桓常却停脚,只倚在祈谷亭边。 祈谷会素来打着万民同乐的招牌,来十里桃林的人只要没随身带着杀伤性武器便算是客人,桓常的举止怪是怪了点儿,但到底没有触着规矩。止桑松开佩剑,紧挨着桓常站着,神情仍旧冷冰冰的,眼角余光却紧紧落在桓常身上。 这男人用这般讨巧的方式出场,怕也是存了求娶明乡的心思。 止桑这么一想,心里便有些愤怒了。 12 阿淑之死 床前屏风是玉制的,挡风效果极好。然而逢着月出之日,玉屏风折了月光,便是屋子里罩上了一层朦朦的光,不足以视物,却能让人辨清物什的轮廓。 今儿便是月出之日。 止桑扑在床上一动不动,良久,他翻过身,眼睛直勾勾盯着床前玉屏风。他探出一只手去摸那屏风上的山水浮雕,眼睛却放空了,呆呆看着头顶罗帐。 世间有这么一种说法,说三岁以下的婴孩尚未学会思考,故而不会费心记事。因此,无人能说清自己尚在襁褓时经历的种种。止桑也不记得三岁之前的事,可他记住了四岁半落雪的冬天。 博阳侯家世代忠孝,鲁国建国以来十大名将中便有山人出自博阳侯府。止桑的父亲更是难得的将才,三十三岁便因军功跻身上将之列。时人敬他的将才,皆尊他为武侯。武侯只得止桑一个儿子,自然要他继承博阳侯家的崇武精神,止桑三岁便得了一杆小巧金枪,长到四岁,个子高了些,小金枪变作兵器架列在院子里。 风扫落叶,霜铺满地。如果止桑那一天不曾悄悄溜到对街李大人府上看《山海经》画本儿,他就不会见到叫做阿淑的女孩子,那年的冬天,也便没什么不寻常。 阿淑生了一张和止桑八分相似的脸。彼时止桑正和李家小公子讨论画本上奇形怪状的猛兽哪一个更厉害,李家小姐走进门,要两人陪她去放风筝。 在冬月里放风筝,这样的要求只有幼童和热恋中的的女子能提得出来,也只有幼童和热恋中的男儿会答应。止桑和李家公子从椅子上跳下来,看了看天道:“今日不见有风啊!” 李家小姐撅着嘴:“跑起来就有了嘛!” 止桑抱起《山海经》对李小公子说:“书先借我两日,两日后我给你送回来。[..info超多好看小说]” 李小公子咯咯地笑:“悄悄的送回来?”见止桑红了脸,李小公子笑得前仰后合:“止桑,你怕武侯对不对。他不许你出门你就不敢出门,是不是?哈哈,我止桑,武侯如今是在外领兵哦,你还是这么怕他。来,给我说说看,你长这么大挨了多少打?” 止桑粉嫩的小脸儿烧得通红,他知道李小公子在炫耀什么。李小公子生性顽劣,皮起来总能让整个李府不得安宁。李大人曾向数人表达过儿子的难以管教,并说自己绝没有娇养孩子。李小公子被父亲数落多年,纵然不懂事,但心中定然对此耿耿于怀。 他这样说,不过是想炫耀,炫耀他的处境,好过他。止桑这么一想,丢了手上的《山海经》,一把拉过李家小姐:“走吧,我们去放风筝。” 捧着风筝出门的时候,有一中年妇人领着一双小女孩儿迎面而来。妇人常来李府,见了这三个金贵孩童,立马让那两个小女孩儿跪下。止桑咋偶在爱最后,他本也没注意到跪在门边的两个小姑娘,可他一只脚刚快出门,裙角被人扯住,他低头,对上一双大眼睛:“哥哥。”小女孩儿怯怯唤道。 止桑看着那一双明亮眼眸,不由心底一颤,又是惊讶又是害怕。妇人扯开小女孩儿的手,冷冷笑道:“你拿这双下作的手去拉谁?这可是博阳侯府的小少爷,和硕长公主的爱子。正是……” 妇人正喋喋不休,止桑挥手止住她:“罢了,想是离家千里,思恋家中兄长。” “是,是!”妇人点头哈腰道。 小女孩儿的头已经深深埋了下去,止桑歪着脑袋看了看她,终于在李小公子的催促声中挪了脚。挪了脚,并不意味着挪了心思。那小女孩儿的眼睛和那声怯怯的“哥哥”在止桑心里盘旋着,风筝也就放得心不在焉。 李家小姐的风筝栽倒了地上,她也不去捡,小跑到止桑身边:“止桑哥哥怎么不玩儿?” 止桑指了指天:“没有风,飞不起来。” 顿了顿,止桑又道:“方才进府的两个人你认识吗?” “两个人?”李家小姐歪着头,表情很是疑惑,她含着手想了一会儿,忽然惊呼道:“你是说在门口遇到的那两个人啊?那是娘亲给我选的贴身丫鬟。拉住你的那个叫阿淑,另一个……另一个叫阿贤。” 阿淑。止桑当即记下了这个名字。 是夜果然被母亲训斥,止桑趴在长公主膝上,犹豫了好半天,方才吞吞吐吐问道:“娘亲,世上会不会有人和别的人长得一样?。” 长公主笑:“双生子也会有所不同,哪里会有一样的人?” “可是……”止桑还想说些什么,却又觉得不妥当。围着长公主绕来绕去好几个圈儿,抬头道:“娘亲,我想要个妹妹,我想看看她长什么样子,会不会和我很像。” 长公主眼中厉色一闪而过,将止桑的脸捧起,柔声道:“止桑,男儿不可说谎。告诉娘亲,你见着什么了?” 止桑往前一倾,扎进长公主怀里撒娇道:“没什么。” 长公主摸着他的头,宽慰道:“不着急,宫里不是有五个月大的小公主。等下一回娘亲入宫,便带你去见见她。” 又五日,止桑得了许可出门去李府。他本是想去见见那个和自己长得七八分相似的人,却不料李家小姐神色怏怏:“别提呐!阿淑前些日发烧,吐得厉害,烧了两日便没了。娘亲把那牵引婆子一顿好骂,说她特特挑了个病根儿进府找父亲晦气。” 止桑愣愣的:“你是说――阿淑死了?” 其实止桑对阿淑只是有些好奇,好奇世间怎会有人和自己如此相似。可一转眼,阿淑死了,止桑念起这个名字,想起她大大的眼睛和怯怯的一声“哥哥”,心里便害怕的不得了。 等后来大了些,长到七八岁,武侯从边关回来长住。日日守着他练武读书,他也就渐渐忘了这个小姑娘,只一心想着要把武学学精。 “譬如用枪,快准狠便是要诀,你看你,方才那一枪偏到哪儿去了?快准狠,这三字需得一个稳字做前提。止桑,你枪式够快,但不够稳。”武侯拈起一杆大枪,一招黄龙探爪使得炉火纯青:“长兵器最是难学,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你慢些练吧。” 在止桑面前,武侯一直是不苟言笑的。他对止桑永远只有武学上的点化,而缺乏父亲该有的慈爱。一日武侯领止桑参加相国的寿宴,成人与小孩分桌而坐。鲁国疆域并不宽广,高层官员也就那么寥寥数人。止桑同这些小公子原本相熟,然而武侯回来后他勤于武学,倒也少有同公子们交流过感情。 止桑被日头晒作麦色的皮肤在一粉嫩小公子堆中颇为显眼。显眼却没人愿意搭理他,止桑认出桌子对面的 下胖子是隔壁李小公子,便下桌拉住他道:“怎么,胖了就不好意思招呼我了?” 小胖子扭着头:“谁叫你不出门的?哼!” 止桑笑:“我在家中练武。” “练武?呵呵……”不知谁家的蓝衣小公子笑出声来:“止桑,哪有这么折腾儿子的父亲。我可是听说,你这小侯爷的身份,有点不正常呢?” 止桑脸色一变,冷了神色握住拳头道:“你再胡说一句试试?” “说就说啊,反正又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东郊有个农人没三天就在西市唱戏,说自己的一对双生子要么被偷了要么死了,可怜得很呢。”那小公子颇有些得意,还招呼身边伙伴起哄道:“那农人说自己的孩子是被官家抱走的,是吧?哈哈哈!” 笑声戛然而止,止桑握着拳头站定,身前是捂鼻歪着嘴哭的蓝衣小公子。小公子一边儿抹着泪一边儿嚷嚷:“我看你十成十就是那贱民的儿子,你打我!你可知道我是……” 止桑又是一拳直面蓝衣小公子肩胛,屏风对面的官员们也围拢了来。却只看见十来岁的少年冷着脸神色坚毅,一字一句缓缓道:“王室尊威,侯府盛名,岂容你一个小小尚书之子践踏!” 这话说的霸气凌厉,不仅把一干小孩儿唬住了,就连循声而来的大人也是一脸的不可置信。整个房子里一片寂静,半晌,相国鼓掌道:“武侯得子如此,实在叫人艳羡。恭喜!恭喜啊!” 武侯依然冷若冰霜。 回家时武侯唤退了车夫,和止桑一前一后走着。月光微凉映出一高一矮两条长长影子。武侯背手在前:“为何与人过不去?” 止桑埋着头,并不敢接话。于是两人间又是沉默横亘。路走远了,身上有些发热,止桑还是不敢抬头,只抬手抹了一把汗。额间忽然传来丝滑触感,止桑看见半方丝帕,头抬高一些,便看见武侯面无表情的为自己擦汗。 “父亲。”止桑有些激动。 “恩?” 止桑忽然又不知要说什么好,想了许久,把将将浮在嘴边的话改了:“父亲明日教我学刀术吧。” 武侯仍旧是不动声色,然而目光却释然。他唇角勾起向上幅度:“止桑,你以为你听得到的流言,父亲会听不见吗?” 13 战场历练 武侯笑了笑:“你父亲征战数年,不会那么蠢。(..info)倒是你,看你着急的样子,似乎是有点儿信了那话?怎么,你知道些什么?” 武侯将手帕丢在止桑手里站直了身,他的身形在月光下伟岸非常。他摸了摸止桑的头,忽然开口道:“你还真是长得不大像我呢?听你娘亲说你原先一直盼着做兄长,是想看看弟弟妹妹会不会和你长成一个样?” 止桑便愣了,身子微微的抖。他直直看着武侯,眼底尽是惊慌:“父……父亲?” 武侯拍了拍他的肩:“怕什么?连你自己都怀疑自己的身份?放心,我容不得背叛和欺瞒,若你真不是我的孩子……” 武侯乍然一笑,笑中带些阴冷。止桑忍不住开口问:“若不是?” “如你所说,侯府尊荣,容不得任何人践踏,你是这样,你母亲,也是这样!” 月余,鲁国新一届的圣女甄选开始。止桑被长公主领着进宫,一路所见皆是六岁大小的粉**孩儿。可止桑没有半点儿玩心,他心里只记得一句话:侯府尊荣容不得人践踏,他是侯府公子,便要有侯府公子的气度和优雅。 甄选圣女这样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同他并没什么关系,在大殿站了小半个时辰,庄公便吩咐一个嬷嬷领他去玩耍。正要离去时,长公主看了他一眼,转过头对庄公道:“止桑在家总是念着明乡,这到了宫中,反倒是不好意思开口么?嬷嬷。领小侯爷去双棠居吧。” 庄公也不多言,只点头应允:“正好明乡此刻还在双棠居。” 此前止桑并没怎么见过明乡。一来明乡小他四岁,二来即便是皇亲贵族也不能随意进出宫门。到了双棠居,他唤退嬷嬷,自己进了去。.info 明乡不在双棠居,掌事的宫女领了叫思琴的小姑娘出来,吩咐道:“你陪小侯爷玩耍片刻。” 王子公主自幼便有年纪相当的玩伴,思琴便是明乡的玩伴。大宫女抱出一个盒子,盒子打开,五彩的鸡毛毽子,玉制九连环,都是些精巧的玩意儿。止桑却摇了摇头,凑到思琴耳边:“公主去了何处?” 思琴一开始并不回答,吞吞吐吐半天却是顾左右而言他。止桑微有些怒意,沉声道:“我从不把同一个问题问三遍,这是第二遍,我问你,明乡在何处?” “在……公主对入宫来的圣女很感兴趣,自己偷偷溜去了大殿。”思琴颤颤答道。 止桑便拐去了大殿。然则王宫构造复杂,他又很少进宫,并不识路。东拐西拐两三刻钟,止桑迷迷糊糊靠在巨柳身上,傻望着西边和南边两条道不知如何是好。 柳树后头传来人声。止桑看向树后,树后是一座假山。人声便是从那假山后头传来。止桑对偷听没什么兴趣,然而他要离开时,女子的声音传进耳里,赫然是他的娘亲。 止桑靠近了些,躲在假山后头。只听得长公主长叹一声,字字句句道来,竟是在谈论止桑的身世:“我能有什么办法,人的样貌是上天给的,我也没法儿改变不是吗?皇兄,止桑是你抱给我的,我本没打算欺骗武侯。如今他对止桑起了疑,还是应该你来决定下一步要如何。” 皇兄,那么同长公主对话的,是鲁庄公无疑了。 只听得庄公沉吟道:“博阳侯世代手握重兵,现如今鲁国军中将领出自博阳侯府的十之**。孤不能弃了军队的忠心。” “王兄的意思是?”长公主暗问? “听闻止桑勤奋好学,已经能斗得过一般的成人了?”庄公忽然道:“既然如此,今年冬天武侯再出征,便让他带上止桑吧。” “王兄!”长公主惊讶,语气也急切了些:“止桑不过十岁!” “十岁又如何?当年我们择了他来做武侯的儿子,便早该想到他这一生的坎坷曲折不是么吧?和硕,你是孤嫡亲的妹妹,你也希望孤王手中的江山,能稳如磐石,是吗?不然,十年前你产下死婴,也不至于瞒着所有人找我相商。”庄公道,语气缓了缓:“和硕,你是孤唯一值得信任的人。” “所以?” “所以……”庄公顿了顿:“十年转瞬如云烟,若再给我们一个十年,止桑独当一面。我们就不必惧怕武侯淫威了。到时候,不等他找我们算账,我们自然了结他的一生。” 庄公和母亲,是要让父亲死!止桑心头一惊,更加紧张得大气儿也不敢出。只听得那边庄公款款道:“你也不要觉得愧疚,你要记得当初嫁给他是为了什么。止桑是个聪明的孩子,只要你好好管教,他定是我们手上最好的棋子。” 两人边说便走,声音渐远。止桑慢慢探出头,见兄妹两人走出好远,这才舒了口气。可身上衣衫已然被汗浸湿,他觉得头皮发麻。他想起那一日月光底下武侯说,我容不得背叛和欺瞒,侯府的尊荣,更容不得践踏。 可自己真的不是武侯的亲生子呢! “止桑哥哥。”小女孩儿声音如黄鹂清脆,带着点儿紧张:“止桑哥哥,你擦一擦汗。”一条带着茉莉芬芳的手帕到了眼前,止桑默默接过擦了擦汗。半晌,腰身忽然一直,抬头狠狠盯着面前的小姑娘:“明乡?你何时来了这里?” “我……我一直在这儿啊。”明乡睁着大眼睛,一派天真无辜的模样。 “你……”止桑脸色因为紧张而变得难看:“你……” “我?”明乡却是粲然一笑,垂挂髻边一对粉色绢花下垂着的丝带在风中微扬:“我都听到了。但是止桑哥哥,你会是我的哥哥。我会把听到的话,当做一个秘密,只有你和我知道的秘密。” 止桑全然没料到明乡会说出这样的话,也不知该说什么。寂静半晌每夜只木楞楞问了句:“为什么?” 明乡笑:“因为你是我很喜欢的哥哥呀。” 是年冬天,新一任圣女终于确定下的那一日,武侯领着止桑远赴边关。临走之前,止桑抱了棵小树苗儿到双棠居:“这种树到夏天会开红色的花,那时候我肯定不在王都。如果你想念我,就给树浇水,不管怎么说,等着这树苗长成参天大树,树上开出火红花朵,我一定会回来。” 明乡却咯咯娇笑:“止桑哥哥,石榴是要长成参天大树,指不定要个百年千年呢?” “百年千年我也回来。只要你还在这里,我就会回来。” “恩,回来后给我讲讲,边关和王都有什么不一样。” 屋子里的光阴沉了些,止桑推开床前屏风,月亮果然沉下来,这入窗而来的,是熹微晨光。他穿上黑金铠,将护心镜带好,铜镜里的年轻人浓眉剑目,也是一副雄姿英发的模样。 他看着铜镜里的自己,有些恍惚。十年转瞬如昨,那时他出关有明乡相送,如今,却只剩残月为伴了。 鲁国地理位置偏南,边关并不似北边儿的国家那样或是草原连绵或是黄沙漫天。这里有的是一条河流,还有高峰峡谷羊肠小道。 也因着渠水边上这山高谷深的地理条件,别国若想在这附近藏上几千几万个人是相当轻松的一件事。楚国又是强国,楚王励精图治十余年,世人都能看出他的野心。 止桑要遏住楚王的野心。不为别的,只为当年亲身经历的第一场仗里,武侯身先士卒冲入战场。待到回来,武侯挂彩不少,却还是高举长庚刀满目荣光道:“为将者,保家卫国!” 止桑这拿过武侯留给自己的长庚刀,长庚刀由精钢打制,削铁如泥,即便是在夜里,刀身也是一片银光。真是一把好刀啊!止桑想,就像武侯是百年难遇的将才。 这百年难遇的将才,在自己身边陨落。 早在五百年前大庆覆灭,诸侯争夺天下之时,晋鲁两国就因一座城池的归属而争执不休。后来楚国日盛作了诸国盟主,便乘盟主之势,将那城池及周边方圆千里的土地一分为三,晋国鲁国楚国各占三分之一。 鹬蚌相争之下唯有渔翁之利,晋鲁两国不好发作,各领了巴掌大的土地设乡置县。但两国关系却并未缓和丝毫,各自陈兵边境,渠水边也就成了沉日大陆上局势最紧张的地区。 当年武侯便是因为在渠水御敌而错过止桑的出生,也正因为这错过,庄公才能偷天换日,抱来一个婴儿代替长公主产下的死胎。止桑并不为自己平白得来小侯爷的身份而沾沾自喜,他的同心死在阿淑去世的冬天。他的整个少年时代,五岁到十岁,是在谨慎与惶恐中度过;十岁到十五岁,是在算计与战斗中度过。 十五岁的春天止桑重伤,被运回王都疗养。彼时身担圣女之职的明乡偷偷从谷神身边跑出来看他,言语间很是怜惜。她握着他的手,敬重道:“止桑哥哥,你是鲁国的英雄。” 止桑勉强坐起来,垫了个枕头在身下,苍白一笑:“保家卫国者,皆是英雄。” ps:没设定时,然后差一点就忘记更新了23333 14 密室私谋 明乡是偷偷溜出谷神庙的,不能久留。留下一些谷神庙产的所谓疗伤圣药,明乡便要离开,离开前倚门回首,一笑恬然:“同龄人中可亲可敬者,唯止桑一人。” 转眼便入了夏,止桑身子基本恢复如常,只舞起枪来总嫌气力不足。而按谷神庙的规矩,五月谷神避女十日,明乡也因此得了十日空闲,回到王宫。 庄公因之办了场家宴,家宴前夕特特差了个内侍到博阳侯府,叮嘱止桑一定要随着长公主同去。 止桑午后进宫,家宴却是黄昏方才开始。他原想着去双棠居坐一坐,不料长公主领着他直接进了路边一间不起眼的小屋,屋子里杂七杂八堆了不少旧物,长公主走到靠着西墙的桌子边上,将桌子向东挪了五六寸。北墙缓缓裂开,原是藏了一道暗门。 暗门后头是窄窄一条密道,两人一起走进去。长公主不知触了何处的机关,暗门合拢,止桑回头看时,长公主却是拉住他的手:“桑儿,随娘亲进去。” 密道的尽头是个石窟,石窟大小同地上那小屋几乎一致,只是干净整洁,没什么杂物。石窟里除去一张床一方木桌和一架子书外再没有别的什么东西。长公主在床边坐下,一手支着头,似乎是在打盹儿。整个石窟静悄悄的,唯一水声“滴滴答答”响个不停。 是有什么秘密要告诉自己了?止桑暗猜,脑海里忽然现出武侯不苟言笑的脸庞。 水声依旧滴答不止,止桑心情并不算好,拉开桌边的长凳坐下。不料刚刚坐稳,一直打着盹儿的长公主开了口:“桑儿,你怎不问娘亲为何领你到此处?” “等该来的人来了,母亲自然会把前因后果交代清楚。”止桑道。 长公主讪笑一声,却是欣慰与担忧各自参半:“性子冷静成这样,不亏他教你这许多年。” 止桑长年习武,身体强健自然也就耳清目明。他正要回话,却听得有急促脚步声入耳,于是噤了声,只静静望着那进入石窟的密道。 来的人与止桑猜想的正好一致。他衣衫明黄须发微白,急急走进来,却是舒了口气:“孤来迟了些。” “王兄不算迟。”长公主连忙起身,止桑也站起来,自己躲去了边上。庄公拦住他:“同是鲁王室的子孙后代,坐近些也无妨。” 止桑并不认为自己被带进石窟的原因在于庄公想和宗室弟子唠唠家常,更明白福祸天注定,旁人青衣祝朋友不得。庄公此举,定是预谋多日了。 只见得庄公使了个眼色,长公主立时招呼止桑道:“桑儿,王上想听你说说边关见闻。” “不知王上想听渠水一带的风土还是本溪附近的人情。”止桑挑眉笑问。 庄公冷冷一声轻哼,语气却是十足的温和:“孤以为,但凡曾在生死线上走过一遭的人,都不会不知进退。止桑,你真不明白孤王的意思?” 止桑起身下跪揖了一礼,神色凛凛:“臣下不知。” “不知?”庄公笑,转头朝长公主挑挑眉:“你说他心思缜密,看来算不得真了。” 长公主面色阴阴,却是有些担忧地望了止桑一眼:“王兄,桑儿不过是个孩子。有些话,我们硬逼着他说出口,不大人道。”言罢俯身去搀止桑,止桑却是分毫不动,长公主叹气:“桑儿,武侯本不是你的父亲,我也不是你的母亲。” 止桑的膝盖忽地一软,身子倾斜大半,丹唇颤了颤,一句话也说不出口。其实这事情他早在是谁那年便了然于心,可他没想过有朝一日,它会被人不加避讳的说出口。 再开口便有些疲惫了,止桑抬头直视庄公:“与其说这家宴是为明乡接风洗尘,不说说是引我入宫,是么?” 庄公捻捻胡须,微微点头。 止桑双手抱拳:“为军十日便知何为令行禁止。止桑愿为王上的指示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如果孤要武侯的命呢?”庄公眼带锋芒,嘴角挂一丝意味不明的笑。 止桑:“……” “如果武侯要你的命呢?”庄公又问,同时将止桑从拉起来:“止桑,武侯是个聪明人,你浑身上下没那个地方长得像他,他又怎么会没有怀疑?孤在军中也插了好些个眼线,听他们说,你这次身陷重围险些丧命,是因为武侯让你领兵做先锋,深入敌军腹地。而等你按照他的指示落入敌军包围圈的时候,说好的后续部队却迟迟未到,是么?” “是。”止桑咬了牙。那场争斗中武侯制定的计划是派一支两千人的先头部队深入敌军腹地,而后引敌军部队入一个葫芦状的山谷。待敌军入谷,鲁军大部队从后方包抄,如此里应外合,便能得一个大获全胜。 武侯要止桑领这先头部队。止桑因为年少,最多也就领过一个百人队。可这两千将士到了他手上,他却也能用得精准。一切都很顺利——除去说好的后援迟迟未至。 两千人,入敌军腹地并吸引万人军队到山谷也不过损失了两三百,可在那片山谷,那说好会是决胜之地的山谷,一切都变了。 夫战者,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止桑的千余疲敝之兵对上楚国万人之师,无异于以卵击石。 止桑总不能忘记那个午后,葫芦状的山谷,悠闲自在的云朵,高高飘扬的军旗和将士脸上的笑容。可是一转眼什么都变了,漫天的火和横七竖八的尸体残躯代替了先前的美好图景。止桑躺在死人堆里,身上横七竖八中了好几剑。别说是楚国人的人,若是换了鲁国的将士,都应该认不出止桑来。 他是被一个跛脚的小兵背出去的,一步一步,就连他自己也有些不好意思。可不好意思不等于要放弃这一点意思,他将希望寄托在这小兵身上,因他在此刻,只有这一个能靠近能抓住。 止桑最终活了下来,但他并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活了过来,又是怎样回到了此处,有时候你看着天,一颗流星飞过,就会有人许愿。许什么太平,最后都不过一句长安。 雪山上横七竖八陈列着上百具尸体,方静秋走过时不得不掩住口鼻,待过了片刻,勉强适应了那浓烈的腐味。她方才往前挪动着步子。 每一步都是煎熬,雪山上的尸体有些仍旧保持着完好,有的却被啄得只剩个骨架——当然,更多的也更吓人的,是那些被啄空了却又留着血肉的尸体。她此生从未见过如此惨烈的景象,便是多年前的灭门惨案,等她了解到的时候也只能闻见空气中浓浓的血腥气。 一将功成、万骨枯。还来不及唏嘘,她体内一阵翻江倒海,早上吃的两个馒头款连同昨夜的饭食一起吐了出来。可是吐过之后她反倒坦然,也不再捏着鼻子,而是翻过一具具尸身走了过去。 参日虽然时常练兵,可却从来没有真真正正的上过战场,草原人不认得他,也就自然不会给他特别待遇。一个活人不会凭空消失,若是他真的死了,那么他的尸身一定在这里。若是在这雪山上找不到他,那……再好不过。 而等她从三百多具尸身中抬起头来,因着没看见那人的邪美面目而步子是喜是悲的时候,身后忽然有人一身轻咳。她回转过身,只见得一个黑幽幽的岩穴。她缓步走近,将身子靠在山体上,轻声问道:“是你吗?” “静秋!”先滚出来的却是一柄做工简略的铁剑,紧接着窸窸窣窣一阵声响,是衣料与岩石的摩擦,参日浑身是血,探出头来。脸上的表情却迷幻得很,他一把抱紧了方静秋,带着哭腔道:“不是幻觉!哈哈,这一回不是幻觉!” “不会是幻觉。”方静秋抱紧了参日,一颗心也在瞬间柔软:“不要怕,我在这里呢!” 参日伏在她的肩头笑:“我身上有伤,走不下山,如果你不来,我就只能在这山上等死了。”他将唇凑到她的耳边:“所幸你来了。” “这是什么话?”方静秋道:“便是你不在这里,便是你真的出了意外。我也还是会找下去,我是藩王妃,你的妻子。我不会让你一个人,更不会让你埋骨他乡。” “是么?”沾了血渍污泥的脸上有笑容干净动人,参日与方静秋相互搀扶着站起:“以后别再想皇城了。每回你说起那地方,我都会觉得,你像是要离开我一样。” 雪山脚下,他面色苍白唇无血色,却坚持着说了许多话:“为你一梳一至,梳至一生纠缠不休。静秋,我想和你一直一直在一起。” 转瞬便是半年过去,参日的身子也渐渐好转。冬月,大雪纷飞不止,奈涅连下三道圣旨,召藩王妃入宫觐见。这是大庆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大雪,而这雪又偏偏落在向来暖湿的南方,更使灾情变得不可捉摸。方静秋心里颇为忐忑,因着她想起奈涅与参日的决战日,便是在落雪的冬天。 事情回归到幻境初始的那一幕,相爱相恨的三个人在阔别三年后为了国家子民重逢,金衣龙袍的君王躲在房外看贵妃榻上的美人酣睡。我觉得自己好像拿捏不准这一段感情,因着我判断不了方静秋的心里,参日和奈涅哪一个比较重要。 他是她的心上人,欲忘不能;他是她的夫君,注定相伴一生。 雪山上横七竖八陈列着上百具尸体,方静秋走过时不得不掩住口鼻,待过了片刻,勉强适应了那浓烈的腐味。她方才往前挪动着步子。 每一步都是煎熬,雪山上的尸体有些仍旧保持着完好,有的却被啄得只剩个骨架——当然,更多的也更吓人的,是那些被啄空了却又留着血肉的尸体。她此生从未见过如此惨烈的景象,便是多年前的灭门惨案,等她了解到的时候也只能闻见空气中浓浓的血腥气。 一将功成、万骨枯。还来不及唏嘘,她体内一阵翻江倒海,早上吃的两个馒头款连同昨夜的饭食一起吐了出来。可是吐过之后她反倒坦然,也不再捏着鼻子,而是翻过一具具尸身走了过去。 参日虽然时常练兵,可却从来没有真真正正的上过战场,草原人不认得他,也就自然不会给他特别待遇。一个活人不会凭空消失,若是他真的死了,那么他的尸身一定在这里。若是在这雪山上找不到他,那……再好不过。 而等她从三百多具尸身中抬起头来,因着没看见那人的邪美面目而步子是喜是悲的时候,身后忽然有人一身轻咳。她回转过身,只见得一个黑幽幽的岩穴。她缓步走近,将身子靠在山体上,轻声问道:“是你吗?” “静秋!”先滚出来的却是一柄做工简略的铁剑,紧接着窸窸窣窣一阵声响,是衣料与岩石的摩擦,参日浑身是血,探出头来。脸上的表情却迷幻得很,他一把抱紧了方静秋,带着哭腔道:“不是幻觉!哈哈,这一回不是幻觉!” “不会是幻觉。”方静秋抱紧了参日,一颗心也在瞬间柔软:“不要怕,我在这里呢!” 参日伏在她的肩头笑:“我身上有伤,走不下山,如果你不来,我就只能在这山上等死了。”他将唇凑到她的耳边:“所幸你来了。” “这是什么话?”方静秋道:“便是你不在这里,便是你真的出了意外。我也还是会找下去,我是藩王妃,你的妻子。我不会让你一个人,更不会让你埋骨他乡。” “是么?”沾了血渍污泥的脸上有笑容干净动人,参日与方静秋相互搀扶着站起:“以后别再想皇城了。每回你说起那地方,我都会觉得,你像是要离开我一样。” 雪山脚下,他面色苍白唇无血色,却坚持着说了许多话:“为你一梳一至,梳至一生纠缠不休。静秋,我想和你一直一直在一起。” 转瞬便是半年过去,参日的身子也渐渐好转。冬月,大雪纷飞不止,奈涅连下三道圣旨,召藩王妃入宫觐见。这是大庆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大雪,而这雪又偏偏落在向来暖湿的南方,更使灾情变得不可捉摸。方静秋心里颇为忐忑,因着她想起奈涅与参日的决战日,便是在落雪的冬天。 事情回归到幻境初始的那一幕,相爱相恨的三个人在阔别三年后为了国家子民重逢,金衣龙袍的君王躲在房外看贵妃榻上的美人酣睡。我觉得自己好像拿捏不准这一段感情,因着我判断不了方静秋的心里,参日和奈涅哪一个比较重要。 他是她的心上人,欲忘不能;他是她的夫君,注定相伴一生。 15 何谓世间 血是热的,心是热的。 血是冷的,心是冷的。 有人惊慌:“援军如何迟迟未至?” 止桑不答,长枪一挑一劈一接一扎,将一名楚兵刺下马来。枪头滴血,红缨也因为被血打湿而凝作一团。止桑望了一眼战局,只见得楚军队形浩浩荡荡犹似望不着边儿。反观鲁军,只剩下两三百人还在勉力支撑。 忽听得一声惊叫,是止桑的亲兵策马过来挡住了飞向他的羽箭。羽箭没入亲兵的肩头,他吃痛失力,从马背上栽了下去,恰好落在止桑的马腿边。 止桑亦是一惊,这亲兵是他十岁初入军营结识的第一人,精于骑射,甚至止桑的骑术和箭术,也有多半从他身上习得。也因为他骑术很好,没回战斗他总能全身而退。而这一回,他终于从马背跌落。 少年之所以为少年,正在于他再怎么故作稳重也不可能变成正儿八经的成人。止桑正要下马去拉这亲兵,却见亲兵握紧了松开的手,手中大刀被阳光折出明亮的光,他道:“将军,别再打了,你领着剩下的兄弟们,逃去吧!” 止桑眼眶忽然就红了。他扬起骄傲的头颅,调转马头举起长枪,高呼道:“兄弟们,从军者,当时刻准备金戈铁马去,马革裹尸还。你们说,我们此刻是为求一命做逃兵,还是背水一战,死也死得想个英雄?!” 没有人答话,但大家都用行动给了止桑最好的回答。驱马上前的霎那,止桑对地上的亲兵笑了一笑:“你还是不明白啊。斥候传回消息说看不见武侯援兵的时候,我们就已经没有活路了。只是苦了你们,要为我陪葬。” 止桑从来没有这么酣畅淋漓的打过仗,一来不敢,二来不愿。他并不喜欢战争,也不喜欢边关的种种,只是他不得不在这样的地方塑造自己,让自己,看上去像个少年英雄。可现在他没有顾忌,身世也好身份也好,在生死面前,都无足轻重了。 血色花了眼,他受了很多伤,也杀了很多人。他忽然想起一张脸,四五岁的小女孩儿,干干净净的一张脸。那小女孩儿似乎是牵了他的衣角,还怯生生的唤了声:“哥哥。” “援军……是援军!”耳边是谁惊喜的呼唤,止桑木然回头,破葫山口果然涌出了一批黑衣铠甲的士兵。他笑了笑,长枪向下压住地敌人的枪,奈何气力却已用竭,对手使了蛮力上挑,而后一缩,便从他手上夺回了主动权。 “噗――”长枪穿透血肉的声音他终于听得真切,止桑身体一晃,天地瞬间颠转,他躺在地上,这才看见自己先前的位置边上,多出了一个楚兵。 “将军!”是谁的声音带着浓浓的悲切,止桑无法计较。只见得一杆枪横出来挡住了合力戮来的两楚兵,长枪相撞,一片火光,止桑在这火光中闭上了眼睛。 他以为自己必死,他终究没死。 他醒来的时候破葫山谷已经没有活人,只见得遍地死尸。几只乌鸦立在树上,似乎随时都可能扑下来。有人递过来一杆长枪,他支着长枪,自己却怎么也坐不起来。 递枪的是为止桑挡箭的亲兵。那一箭虽没羽,但伤着的地方是肩膀,并不危及性命。 亲兵背着止桑回营。他的步子慢而不稳,摇摇晃晃的,仿佛随时都可能摔跤一般。止桑想要他放下自己,可嗓子干干涩涩的,一句话话都说不出来。倒是亲兵见他醒了,絮叨道:“将军摸担心,我无论如何也会送你出去的。这地方留不得,方才我醒来,听见一个人说,武侯寻你不得,见着山谷中已无活人,索性要一把火烧了这山谷。” “他们这样谈论,想来着一仗打到最后,还是我们赢了。将军,你高兴不高兴?反正我是真心为你高兴,我想武侯也一样,不管你是死是活,你的所为,都是个英豪。” 一路蹒跚,亲兵并未将他送到鲁军营地。因为用了太多力气,亲兵身上的伤口裂了好几处,血流之多触目惊心。他和止桑并肩躺在地上,天已经黑了,隐隐能听见饿狼的嚎叫声。 亲兵却还开玩笑:“将军莫怕,这里离破葫山谷近,破葫山谷死尸无数,血肉的气味儿重,狼群应该不会过来。” 止桑睁着眼,眼睛模糊,夜空中的星光也是糊成一片儿,他咳了咳,终于发出了点儿声音:“狼群来了……来了也不怕……若你我一并葬身狼腹,也算是寻了个共死生的兄弟。” 其实止桑昏迷的时刻远远多过清醒,他不记得自己说了那句话后昏了多久。只记得醒来后,入目是帐篷干净的顶,眼光往旁边儿一转,看见自己黑光铠被洗干净了,光洁如新。 他叫了两声亲兵的名字,片刻,有人掀了帐篷的帘儿进来,却是一张陌生的脸。陌生的脸上挂着敬佩与惋惜:“将军,他送你到营地的时候已经不行了,武侯派了顶尖的军医看顾他,可他……去了……” 止桑一只手从被子里伸出来搁在额头上,他闭上眼,语气似乎很淡漠:“知道了,你下去吧。” 边关多阴雨,不利于伤者修养,兼之止桑是重伤,更不能在渠水边上待下去。武侯来过好几次,劝他回鲁王都或者别的什么地方把伤养好,他却总是面带不屑,开口只一句带着刺儿的话:“那一日,如何迟迟未至?” 武侯捧过药盅:“为了赢。” “为了赢,所以要我们死?” “你介意?止桑,战场上哪有不流血不牺牲的。行军五年,即便你还是个小孩儿也没打过几场打仗,也该明白战斗就等于死亡。我们为了赢而打仗,而结果我们当真赢了。单是这一个结果,我们的伤亡便应该被忽略不计。鲁国上下,就会认我们是英雄。”武侯把药盅放下,换了一瓶上好的金创药在手中。 止桑咳了两声,胸口刀伤处有血浸出。他思考了很久,终是开了口:“其实止桑所想与武侯别无二致。战斗买就是为了胜利。止桑只是不明白,武侯既然定的是个调虎离山计,又如何告诉止桑你唱的是一出瓮中捉鳖?”半晌,又低了声音,哀伤道:“我听说破葫山谷一战后,你下令让人一把火烧了整个山谷。你是我的父亲,就没想过我还有可能活着么?父亲,若是没有那个亲兵,我怕是要死在你点燃的大火之中了。” 武侯抿了唇,只为止桑抹金创药。待到药抹完了,武侯站起身:“你如何看这世间,一片黑还是一片白?止桑,这话我不问你第二遍,也不求你给个答案。等你想通了,就派人来找我,我送你回王都养伤。” 这世间如何?是黑是白?非黑即白? 这问题很是刁钻,止桑一时根本悟不透。身子反反复复,却是怎么也好不起来。 世间如何?浓烈的黑或是光亮的白? 止桑忽然记清了自己被挑下马的那一刻忽然闯进心里的小女孩,她仰望自己的神情和叫“哥哥”时的语调,软软的糯糯的,像是哀求更像是祈盼。那个女孩儿,是叫做阿淑吧。自己这短暂的十五年,从她出现过后,就只剩一片红了。 那红是血一样的红,堆在一处很有些吓人。可是血堆得太多会如何呢?血会凝固,凝固之后的颜色近黑。 所以自己这一生的底色,是带着血气儿的黑? 止桑觉得窒息,空气中似乎漫着一股子血腥气儿。他闭上眼,眼前一片漆黑,漆黑中似乎有飘渺云烟,云烟经风一吹,化作奇形怪状的鬼怪,紧紧跟在自己身后。鬼怪似乎通灵,自己走到哪里,它们便跟到哪里。止桑在黑暗中摸索,却怎么也找不到正确的逃亡之路。 定下心来问自己:鬼怪从何处来? 答案是心。 心中的恶与惧从何处来? 从……阿淑的死。 是的,一切都祁玉四岁那年的冬天,他见到一个叫做阿淑的小女孩儿,那女孩儿和他长得很像,管他叫“哥哥”。他刚对着小女孩儿感到好奇,这小女孩儿死了。 阿淑。 止桑忽然恐慌起来,缩在被子里瑟瑟发抖。他想起了阿淑的大眼睛,她的眼睛里映着年幼的自己:“哥哥。”又或者自己怕的不是这双眼睛,而是十岁时候的假山后面,他听到长公主对庄公说:“王兄,当年是你把止桑抱给了我,我本来没打算欺骗武侯。” 是了,他怕的不是阿淑,而是自己并非武侯亲生子的事实。因为这事实一旦被公开,他博洋侯府嫡子的身份保不住暂且不提更有可能,这一条小命,都得交付出去。 这样的担惊受怕,有几个少年人经历过呢?惶恐,不安,惧怕,自幼相伴的负面情绪,又有哪些人敢说一句感同身受。 止桑觉得自己似乎是在海上漂游,一个人,一叶扁舟,战战兢兢。 16 粮草被夺 是了,即便这世间处处黑暗处处鲜血,总会有那么一两个人分花拂柳而来,她肩上沾着花香,心灵和面庞一样纯洁清亮。她会笑,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如月牙,而那种种阴暗种种失望,都会在这笑容底下,灰飞烟灭。 有些人心里有光,单纯美好,便成了别人的信仰。 那一瞬止桑猛地睁开眼睛,他觉得之前这一段时间的自暴自弃很是荒唐。因为害怕,因为失望,所以就得过且过了么?武侯问这世界是黑是白,这个问题是错的,任何一件事,都没有绝对的对错,世界,也没有绝对的黑白。 就像明乡,她的笑很暖很暖,她还相信着世界上的温暖美好。止桑勉强从床上站起来,扶着床边的拐杖。他要去武侯的营帐,他要告诉武侯,这世界是无边无际的一片黑,可这黑里面,有一道光。而他,可以为保护这唯一的光亮,重新站起来。 如此,止桑被送回了鲁王都。而现在,他站在鲁庄公面前,听庄公面无表情地说:“孤要你杀了武侯。” 若是没了武侯,他能得到什么呢?他能继承博阳侯的爵位,他不用再担心身世被揭穿的那一日,武侯会举起他的长庚刀杀了自己。止桑眼神轻蔑,却是直视了庄公:“做君王的,心真脏啊!” 庄公脸色微变,隐有怒意,止桑笑了笑,又道:“心不脏的人,做不得君王。止桑愿为庄公鹰犬。” 离开石窟仍旧是分了前后,这一回庄公先行离去,过了两刻钟,长公主和止桑一起离开。长公主的步子很乱,显然是心绪不宁,待到了密道的入口处,长公主扶着石壁久久没有按下机关,她忽然回过身,担忧地拉着止桑的手:“桑儿……娘亲想了想,觉得这件事还是不应该交给你做。” “是么?”止桑推开长公主:“母亲这话若是真心,就该当着庄公的面说。” 长公主:“……” 止桑背过身,在石壁上摸索一阵,触到机关。他看了看犹自出神的长公主:“母亲不必心有愧疚,这件事做成了,于我并不是件坏事。” 御花园,家宴。 王室其实没有正儿八经的家宴。想一想,你在吃饭喝酒的时候,一会儿跳出来一个女子说要来献才献艺,你还能安安心心填饱肚子?庄公的一双妃子正合力奏一曲《春江花朝》,明乡离了座位跑到止桑身边坐下:“哥哥的伤好些了么?” 止桑喝下杯中醇酒,谦谦笑道:“早已无碍。” “那就好。”明乡从袖中拿出一个五彩的福袋,袋子鼓鼓的,不知装了些什么。她叫止桑:“哥哥。” “恩?”止桑偏过头,恰好看见明乡月牙般的眼睛。 明乡站起身来,将福袋系在止桑脖子上:“我请师傅给哥哥算了命,他说哥哥此生命途多舛屡遭凶险。所以我为哥哥求了福袋,希望哥哥以后再不要受伤。” “你傻啊,战场上哪有人能次次全身而退。不过……”止桑抚摸着颈间小小福袋:“得了圣女的祝福,以后上战场,会安心些呢。” “哥哥是在笑话明乡?别总说明乡是圣女,圣女只是相对谷神而言的。师傅还说我命格不好,此生恐会遇上火难呢。”明乡低头笑:“师傅算命的时候总是一板一眼的,听着很吓人的。” “明乡信命?”止桑环视在场的数十人,若有所思道:“明乡,事在人为,我们不应当信命。” 这一年偏冷,五月到了,双棠居的石榴却迟迟不肯开花。明乡和止桑一前一后离开鲁王都,那一树花开殷殷艳艳,却无人细心观赏了。 止桑到达渠水天色昏昏,他去主帐向武侯报告。帐帘被掀开,武侯正坐着看书。止桑行了个军礼:“末将止桑前来报告。” 武侯抬起头来,微微笑着招呼止桑:“你过来。这里有两个字我看不清,你来读一读。” 止桑走过去,接过武侯递来的书,只见书上字迹拥挤,却是很不好辨认:“君臣上下之事,有远而亲,近而疏;就之不用,去之反求;日进前而不御,遥闻声而相思。” “好了。”武侯叫停止桑:“你说说,这段话,做何解呀。” “这……”止桑犹豫,这本书他幼时读过,乃是先贤所著《鬼谷子》残篇。但如今这情形,武侯明摆着是有话要说,止桑索性卖个糊涂:“末将不知该如何做解。” 武侯将书翻了一页,自己悠悠念起来:“故远而亲者,有阴德也。近而疏者,志不合也。就而不用者,策不得也。去而反求者,事中来也。日进前而不御者,施不合也。遥闻声而相思者,合于谋待决事也。” 止桑的脸已然变得煞白,武侯素来不作闲事,自然不会莫名其妙挑出这么一段话让他赏读。止桑手动了动,几乎就要去拔腰间佩剑。 武侯却先一步抽出了长庚刀!“长庚刀下魂,皆是英豪。止桑,你也来尝一尝我这长庚刀的滋味!”武侯翻身一侧,从止桑身边越过,止桑连连后退,失声道:“父亲!” 快,太快了,长庚刀步步逼来,自己已是退无可退。止桑被逼到墙角,武侯却丝毫不手软,长庚刀横扫过来,止桑立马俯卧在地打了两个滚儿。武侯凛然道:“你在做什么?还不拔刀!” “父亲要和止桑拼个你死我活?”止桑问。 武侯却不答,换了步法过来,止桑翻起身拔出佩剑,神色亦是肃穆。武侯笑:“总算舍得了?” 一时间刀光缠着剑光,兵器相互撞击的声音乒乓不绝。忽然间武侯弃了刀法,长庚刀横扫拨开止桑的剑,而后举刀自右上方斜劈下,止桑连忙拿剑去抵,却不想武侯气力惊人,一拨便将自己的剑拨开,剑脱了手,斜飞出去刺进木桩中。 止桑心惊,可手上没了称手的兵器,就好比猛虎没了爪牙。他双眼一闭垂首道:“我输了。” 武侯却并没有杀了他。他把长庚刀收进刀鞘,说道:“到底是年轻,刀剑都拿不稳。如此,我这长庚刀,你一时也配不上。不过你算是个人才,我十五岁的时候还不像你这么争气呢。止桑,平日想事都动动脑子,一时冲动,往往要用一辈子补偿。” “恩?”止桑惊讶:“父亲的意思,止桑不明白。” “过去的事情不用再想,你也不必明白。”武侯笑着拍他的肩:“这长庚刀我会传与你,只是好刀是要配英雄的,我等着你长成一个英雄。” 止桑默然,心里五味杂陈,看着意气风发的武侯坐回凳上,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又三月,止桑接到庄公暗桩的指示,要他在一月之内解决了武侯。止桑也基本明白庄公迫切想要夺了武侯姓名的原因。能独断者是为王,庄公因为手无实权,下达命令都嫌底气不足。 而庄公手无实权的根本原因,乃是武侯握紧了鲁国军权。 可止桑做不出选择。他做不出选择,所以只好听天由命。 止桑十五岁的冬天,渠水边上下了大雪。因着这场大雪,军中粮草耗得特别厉害。渠水外千里处有城池名为隼平,算是个物产丰富的鱼米之乡。武侯派了五百人前去隼平征收粮草。 一切都很顺利,护粮队很快便收了足量的粮草,只是大雪封路,回程的速度降了不少。而这速度一慢,招来了虎视眈眈的楚军。 听得粮草在半路上被截的消息,止桑心下一沉,放下手上《鬼谷子》,托了头盔赶去大营。大营里诸将都在。武侯头也不抬:“你来了?” 止桑行了个军礼,走到自己平常坐的位置边上坐下,只见桌上摆着一副地图,图上一处地名用红色圈起来正是破葫山谷。武侯摁着地图,道:“楚军这是想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止桑,你说我们该怎么办?” 止桑蹙眉,仔细看着地图,片刻指着破葫山谷道:“不知护粮队情况如何?” “几无活口。” “如此,楚军便是知道我军粮草不足的情况了。军心动乱,始于绝粮,这批粮食我们无论如何也要夺回来。楚军便是算准了这一点,才会不管不顾的使出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武侯,末将愿领兵夺回粮草。”止桑请令道。 武侯手中的狼毫笔落在地图上,点出两个小圈儿:“这件事不用你操心。陈生,你领兵五百,再去隼平走一趟。” “末将领命。”陈生是个粗犷男儿,生得牛高马大,领了军令便出门去。 武侯目送陈生掀帘而去,这才对着诸将细言:“去岁楚军两万人马死在我们手上,按理不可能这么快就向我挑衅。除非他们做了万全之策。我们若去抢夺破葫山谷的粮草,只怕会是有去无回。” “可隼平的粮草刚被我们征集了,现今又派人去,城中百姓不配合怎么办?”止桑问。 “不配合?”武侯挑眉,笑意冷冷很有些残暴的意思:“那便用不配合的办法。” 17 武侯之死 自渠水至隼平千里路途,便是平常时候也要个三五天才能走个来回。如今下着雪,形势就更加扑簌迷离。然而还没有等到三天,前线的斥候便来报,说是陈生领去的五百护粮队,在去隼平的路上遭遇了楚军。 这时候军中存粮已经不足五日之用,武侯再不能拒不出兵。此前驻扎渠水的鲁军不过万人,破葫山口一战后,募了新兵,凑成一万五千的阵列。而楚军向来只在渠水边放两万人,乍看去,鲁军好像在人数上已没明显劣势。只是此回楚军卷土重来,来得快而隐秘,是以,鲁军方面对楚军人数多少装备如何一无所知。 派出去的斥候也没一个探清楚军虚实,只道是楚军先前从第一批护粮队手里夺下的粮食,至今仍放在破葫山口。谁都能看得出这里头有猫腻,可大家都不约而同地忽略这猫腻。 有将军请命去抢破葫山口的粮食,武侯拈着胡须思索良久,下令道:“我们便与他们三军对垒吧。” 三军对垒,押上一切,也就没了退路。万余人浩浩荡荡到了破葫山口,武侯布的是雁阵,雁阵形如大雁机动灵活,很适合山地作战。 楚军果然在破葫山谷设了伏,止桑奉命在后军接应护粮队转运粮草。楚军既是以粮草为诱饵,自然是不吝惜兵力,派了重兵守在此处。止桑领着百人的忠烈队披荆斩棘,为护粮队开出一条路来。楚军挡不住忠烈队的勇猛冲击,阵型被打乱,阵型一乱,就更加没了战力。而破葫山谷的地形又注定楚军不能在山谷中藏兵,止桑的接应任务,完成得相当完美。 护粮队偷偷运着粮草从小路上逃走。止桑将后军拆分曾两部分,一部分照看战场上的物什,另一部分随他一起护送粮草。 待从小路出了破葫山谷,止桑回头望去,鲁军和楚军战况正胶着。(..info好看的小说)他很想回去,但又想着这一次楚兵的目的所在。武侯曾经说过,打仗的目的是为了赢,只要结果赢了,便不用在意胜利过程中的牺牲。而这一回他们是为了粮草而战,只要粮草夺回来了,也算是赢。 他们并没有驮着粮草回营地。准确说来,在武侯领着三军浩浩荡荡赶往破葫山谷的时候,鲁军中的四千新兵蛋子正忙着拔营。武侯曾说楚军夺粮是想困死鲁军,可等到斥候再三提及被抢走的粮草一直放在破葫山谷,武侯改了口。 武侯以为,这新一批的楚军,有个不成器的将军。这不成器的将军大抵是做着一鸣惊人的美梦,希图能一举洗去去岁武侯加注在楚军身上的耻辱。且这耻辱,还要洗得干干净净。 而他、武侯不愿给人这样的机会。他命令大军出行时,留下去岁编入行伍的四千新兵拔营。如此,即便破葫山口的粮草和楚军是调虎离山计,他们也没办法端了鲁军的大本营。 护粮队向着隼平方向去,走了约有两三个时辰,一斥候气喘吁吁来报,开口却是急切:“禀将军,武侯有难!” “什么?”止桑立时调转马头,却又在看见护粮队的时候停了步子。他垂下头,眼睛横斜看那斥候:“把情况说清楚些。” “武侯料事如神,楚军正是用粮草诱敌,想要借此攻下我们的营地。可等他们发现那里已经空无一人时,他们立马快马加鞭赶去破葫山口。当时武侯已经撤兵,却恰好被拦在了山口。” “我知道了。”止桑低头沉思,片刻,对那斥候道:“你且去歇歇,武侯那边的情况,暂且不要告诉他人。” “是,将军!”斥候骑着马重回行列。止桑却是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如今这情景,算是一年前的重现么?只是这一回,被困在山谷中的人,不是自己是武侯。而自己,也要像他一样见死不救么? 又或者并不算见死不救,武侯给他的命令,本就是护送粮草到新营地,他只是按照武侯的指示做事罢了。更何况,庄公那边咄咄逼人,三番两次派人来催自己动手。可武侯这样的英雄若是死在了阴谋手中,多不值!金戈铁马去,马革裹尸还,这才是英雄的归宿! 止桑打定了主意,也就做出了一副镇定的样子。 这一路走得很顺利,护粮队很快与拔营新兵会合。一瞬间,止桑便成了六千人的主心骨。那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所有的人都用仰望的目光看着他,觉得有他在便有希望。那种希望与期盼汇在一处,会让人产生大权在握的错觉。 一霎间,止桑仿佛明白了庄公为什么要武侯死。武侯的威望太高,权力太大,大到他振臂一呼,便能让鲁国英豪不分对错站在他身边。止桑忽然想起十岁刚到渠水边的那一年,武侯领兵出战,回来时身上挂彩不少,却还是高举长庚刀满目荣光道:“为将者,保家卫国!” 一骑冲出人群,止桑举起长枪:“忠烈队,随我回破葫山谷!” 百人长队风风火火往破葫山谷回奔,恰恰与逃出生天的武侯迎面撞了个满怀。 “父亲!”止桑叫道。 武侯却是立时扭了缰绳,换了个方向策马狂奔:“糊涂啊!” 止桑这才发现武侯身后有楚军紧跟,武侯身边的人不多,剩了两三百,加上止桑这百人队,鲁军统共有将近四百人。而那一边,紧追不舍的楚军有个七八百。 老实说来,止桑觉得,这样的情况下是还可以背水一战的。可武侯发了话,他便不得不遵从。也是跟在武侯身后出逃,止桑才发现武侯后背被鲜血浸染,显然是重伤了。 后头的楚军也没闲着,便追边放箭。止桑把长枪舞得虎虎生风,却还是被擦破皮。武侯道:“小心些,箭不易携带,他们放不了多久,撑过这一时便好了。” 利箭当空,一支箭急急飞过来,正是对着武侯,止桑长枪一挑,堪堪将箭挑飞,然而与此同时,另一方向有一力度相当的羽箭飞了过来,却是正中武侯的后心。 一箭穿心! 武侯握着箭,目光里有些讶然,身子却还正正立着,止桑凌空跃上武侯的马背,却是再不管其他策马狂奔。不知跑出了多远,身后已听不见打打杀杀的声音,武侯忽然开口,语气疲惫不堪:“桑儿?” “我在呢父亲!”止桑并不敢停。原本武侯去世于他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事,可在这一刻,他觉得难过非常。 武侯颤颤举起长庚刀,“长庚刀下魂,皆是英豪。所以握这刀者,也该是英豪。桑儿,为父今日,将长庚刀赠与你。你要记着,只要长庚刀一日在手,你就要一日为鲁国尽忠。即便国君不仁,也要守好这家这国这天下。” “父亲……”止桑哽咽,已是无力去牵缰绳引马儿上路:“你都知道么?父亲。” 武侯回过头,素来严苛古板的脸上浮出暖暖笑意:“若不知道,我去年也不会让你领先头部队诱敌。”他摸了摸止桑的脸:“我原本想过要你的命,但你活了下来。你记得我上回和你说,人若是一时冲动了,难免会用余生后悔么?我也悔过,破葫山谷一战我以为你死了。这本是我提前算计好了的,可那天我回到大营看书,过了戍时不见你来汇报学了些什么,我便后悔了。你不是我的亲生子,却表现得比我想象中的亲生子还要好。桑儿,你且放下我,带着长庚刀回王都,替我守好我没能守好的侯府和国家。” “父亲……”止桑已然又气又恨,却不知说什么话,只猛地一牵缰绳,“回不去,一时回去了,那渠水边上余下的六千将士怎么办?” 武侯却是咬牙拔下了心口的羽箭。箭穿过血肉的声音听得人心惊肉跳,血液从伤口处溅射开,武侯跌下马:“你不是他,你替代不了他,可你与他之间的差别,不过是身上流的血不同。有子如你,也算不枉此生。永别啦,桑儿。” 他的声音很祥和,好像自己只是很平常的道个别。又甚至,他平时道别,也从来没有这么温和过。 他早知道自己不是他的血肉了啊。止桑想,他曾经想要杀了自己,可最终,他决定了要把自己当做儿子看待。而且这个儿子,还不是那个早夭婴孩的替代品。 止桑忽然泪流满面。 次年春,庄公派重臣代厉来到渠水,接管了止桑手下的六千将士。止桑受诏,回到王都接受封诰,袭了博阳侯的爵位。庄公悯武侯一生峥嵘为国,褒其遗子遗孀,兼之止桑少年英杰多有战功,便封了他作三品的怀化大将军。 而长公主则再三表示不愿让止桑远赴边关,一番协商之下,庄公折中,要止桑做王都的禁军统领。 止桑回想过很多次武侯的死,想起他领着忠烈队回去救武侯时,武侯叹的那一声糊涂。那声糊涂缠了他三年,三年后他秉烛夜读,忽然便明白了那一声糊涂的缘由。 他领兵过来,恰恰撞上武侯。可武侯身后有楚军紧跟,他的出现,无异于向楚军言明了剩余鲁军所在的方向。所以武侯才会立时调转马头,另择了个方向走。 18 祭拜止桑 可笑他那时还迟疑,觉得武侯调转马头是多此一举。什么时候自己也能向武侯那样杀伐果断,才能真正担得起别人的一声赞誉,才能真正配得上手中的长庚刀吧。 然而之后的五年,他的长庚刀再没见过血。王都的生活总是安逸的,即便他手上有一支禁军,可禁军是什么,是王室的底牌。若是要把禁军拉出去战斗,只能说明鲁国国祚岌岌可危。 不知道自己这一去,还能不能寻回当年的勇气和血性,还能不能像个英雄一样战斗。 他仍旧是守在渠水边上,不过当年一战鲁国丢了不少领土,边界已经近退到了隼平城边上,军队的营地修在隼平城郊。这一回他做了三军主帅,五年前接管渠水这一带防务的代厉则成了辅佐他的副将。 隼平在山区,夜里多雾。月亮总像是躲在重重轻纱后头,绰绰约约的,看不真切。楚军五年前虽然取了武侯的性命,但到底也没能全身而退,元气大伤后也少有上前挑衅,是以边关一片和谐。渠水边的日子渐如它的景色一般缓慢恬淡,止桑有时候会觉得自己并非驻守边关的将士,而是隐居山林的农人。 他偶尔会悄悄溜去破葫山谷,那地方埋了太多尸骨,也埋了太多心思。经过五年修养,破葫山谷恢复了一片草色青青,止桑有时候呆坐在破葫山谷里,身边是青草,头顶是月亮,他摸着颈上福袋,觉得人生寂寞莫过于此,人生安宁莫过于此。 他记得和明乡的约定,每隔两年便会回王都一趟。只是明乡好像不记得这约定,又或者桓常根本没把这话转告给明乡。他千里迢迢赶着花期去到双棠居,院子里的榴花殷艳如血,却没有粉衣姑娘单纯美好的笑颜。 如思琴所言,昭和公主已为**为人母,不值得人等待了。他也释然,渠水的月光照了他两年,抚平他的不甘与怨憎。又或者他从来都没有怨憎,只是从前,他不知道有一种生活恬淡如水。 也许自己也该娶妻生子,如此便能多些挂念,也能像个常人一样生活。 止桑决意从此再不为明乡回王都。他在渠水边训练新兵,白日里亲自领兵操练,夜间则秉烛读书。书架子上大多是兵书,也有那么一两本香艳话本儿。有一回代厉来借书,翻到一本言词绮丽的册子,哈哈笑了两声劝他娶个媳妇。他淡淡笑着:“好啊,过些日子就进隼平城娶个媳妇。” 言罢,他忽地奔出营帐,骑了白马出去。耳边风声阵阵,他想起明乡,眼睛不由泛酸。每个人的存在都是带着目的的,有的人为钱而生,有的人为情而生,那么自己呢?止桑,你是为何而生? 这问题就好像当年武侯问世界是黑是白一样,他答不上来。 白马将他驼到了渠水边上,他看见一棵树,树干粗壮冠盖直抵上天。树身上垂挂这无数紫色花朵,一簇簇花是带着深浅不一的紫,那是紫藤。 原来这是早已枯死的树木,只因为有紫藤在此处生根发芽,才造就了勃勃生机。 止桑骑着马过去,走到河边上,这才看见紫藤花下,有一位绿衣姑娘正临花照水。她跪伏在渠水边上,水光敛艳,映出她清丽容颜,她的发是湿的,一缕缕贴在颊边,更是一种难言的妩媚。 止桑砰然心动。 画面忽然晃了晃,一阵风吹起来,漫天都是紫藤花飘零的花朵。我按住太渊穴,这才发现那股冰凉沁骨的气息正不断游散,我试图捉住那气息,却发现是徒劳。 幻境在顷刻间崩塌,我睁开眼,明乡站在我面前:“长安怎的睡下了?” 那股气息在止桑墓里藏了千百年,好容易遇上一个我,能把这气息里的思念看个通透,却又偏偏被人打乱了。(..info)这气息不同于回忆,它没有肉身做载体,一旦消散就再也聚集不起来。也罢,也罢,一切都是缘,我只是没有缘分参看止桑的后半生。 从桃树上跳下来,我把明乡领到止桑墓前。她看见墓边摆着的酒水香烛,笑了一笑,点燃香烛插在墓土前。她是在祭奠止桑?那个看起来一直都活在自己心思里的男人。 不怪给止桑下的定义如此模糊,一切只因为我在幻境里看到的止桑敏感多疑。他做事毫无规律和原则可言,通常便是心头一动,便勇往直前。 就像幻境中的最后一幕,那青衣的湿发姑娘转过头来逢着他的目光羞赧一笑,又把头低了下去,便换来了他的怦然心动。只可惜看这冰冷墓碑和明乡的神色,止桑不像是和那青衣姑娘修成了正果。 明乡先是对着祈谷亭拜了三拜,又转身对着止桑墓拜了三拜。她把那我打的酒撒完了,却提着空酒壶在我面前晃:“打酒都不给人打够,长安你不太够意思啊。” “我只是没想到你这么浪费。”结果酒壶,我随手一抚指法变换,酒壶便又满上了。 明乡忽然一笑,把酒壶端过去:“这就是了,总了能祭了天地吊了国殇,就把故人丢到一旁吧?” 我却是不理她,只对止桑墓边那一小块铜镜感兴趣。黄铜镜面光滑无比,能映出祈谷亭里的人影。为止桑筑坟的是何人,这铜镜又意味着什么?我瞬间觉得脑袋有些糊涂,世间最能消磨人意志的,果然是凡人的情感。 明乡身子往旁边偏了一偏,我扶住她,她一个抬头,正对着那面铜镜,镜子映着她的脸,我恍然大悟。 祈谷亭是什么地方?鲁国圣地。明乡是什么人?鲁国圣女。 圣女即便不再服侍谷神成亲生子,每年祈谷会,也是要回到十里桃林拜见谷神的。而要拜见谷神,就意味着会在祈谷亭上走一遭。如此。止桑墓上这面时时刻刻照着祈谷亭的镜子,原是为了有朝一日,能看见祈谷亭上,出现明乡的面容? 我为自己丰富的联想能力惊叹不已。明乡却清醒,她将离凰交予我:“如今你还欠我一件事。” “好说。”我笑笑,将离凰接过。 手握离凰,我心头的感觉和从前很不一样。上一次拿离凰是在离城,那时候明乡缠着桓常陪她放风筝,快乐得像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而我握着离凰,也只是觉得桓常把这样的神器当一支普通的萧用,算是个人才。 我吹了一曲《云水禅心》,那是梵央以前最爱弹的曲子。 可是一曲吹罢,离凰并没有任何变化。莫不是我猜错了,离凰就是离凰,即便蕴含灵力无数,却到底是死物,并没有通天的本领与上神气息相牵。 诧异的看着明乡,明乡却还是倚在止桑墓前喝酒。见我看这她,她耸耸肩一脸无辜:“想做的事情没有做好?那就快些找到桓常的转世,那样你就能快些得到尾凤了。” 她说得一板一眼,我也不加犹豫,收了离凰便直去幽冥司。 幽冥司十里彼岸花犹自灼灼,我一步步走进去,却是没有小鬼敢近身来。待走到大殿,楼谷正理着一只夜鸦的羽毛,我站直了身,开口道:“楼谷。” 他回头,见了我却没有半点儿意外:“姐姐?” “恩。”我笑:“我都想起来了。” 楼谷放飞了夜鸦,拿着一册生死薄过来:“可惜你想起来了,沈凌又丢了性命。说来也奇怪,我幽冥司掌人生死,却偏偏没有沈凌的前世今生。姐姐,你若是想要找沈凌,我帮不了你。” “我不是为沈凌来。”逢着楼谷讶异的目光,我正经开口:“我是要找许多年前人间的一位帝王,那一世,他叫桓常。” 楼谷有些惊讶,却在书架子边上翻找起来。半晌,无奈的回过头来看我:“姐姐。那桓常,原先是哪个国家的,做了什么事?” “你记不住么?”我亦讶然。 楼谷嘴角抽搐:“姐姐当我脑袋里都装了什么?六界生灵千千万万,便是我想记也记不住啊。” 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呃……大概,当初我下凡时候,他是晋国的王子,后来回国夺了位,成就了统一沉日大陆的霸业。” “晋高武帝么?”楼谷笑了笑,走到书架的右边,取下架子最顶层的一本书递给我:“早些这名号不行?千古一帝我还是能记得清的。” 我脸一红:“我没记住他的名号……” 翻到晋高武帝那一页,楼谷指着他的名字道:“姐姐找这个人作甚,他做晋高武帝都是几千年前的事情了。喏,如今过了数十轮回,他叫做江诺,在本溪作县丞。” 我瞧着这个名字便有些恍惚,记下江诺的住址,我向楼谷道了谢。楼谷看我把纸条放好,开口道:“姐姐才是青璃神君。”他的笑很浅很淡:“既然如此,姐姐,你知不知道有什么法子,能让人起死回生?” 我知道他是想起了北冥冰原底下穿着嫁衣的姑娘,可魂飞魄散这样的事却是我无能为力,遂在他身上注入一道神力:“这神力给你,你便可以去十八天了。十八天上有结魄灯,你去取了它吧。不过,若是那姑娘的魂魄早已湮灭在六界之中,你即便取来了结魄灯,也是毫无用处。” 19 本溪听书 “多谢姐姐成全。”楼谷却是揖手一拜。 带着明乡要的信息,我回到那湖心小岛上。以来一回不过半日光景,明乡已经将岛上小屋收拾得干净漂亮。我也是第一回进这小屋,屋子几乎全是用木材造的,处处飘着木头的清香。 我将纸张递给明乡,她展开纸一看,面色当的一片,不自觉便念出了那两个字:“江诺。”她的手上有火苗跳动,纸张瞬间被烧成飞灰。明乡抿着唇,忽然转过头来招呼我:“隔壁还有个房间,长安先去歇歇吧。等明儿一早去本溪,我自会叫上你。” “我可没答应过陪你去本溪。明乡,早先我们说好了的,只要我把桓常转世的消息交给你,你便把尾凤送给我。如今你是要耍赖皮么?”我挑眉,不由盯紧了明乡。 她却眉毛一扬,将尾凤招到手边儿,眼睛眯成月牙状:“我就是耍赖皮了怎么?” “……” 正对明乡的厚颜无耻感到无言以对,明乡拍拍我的肩:“你知道我会什么会重生么?”她指了指尾凤:“一则离凰是神器,二则,尾凤是神君梵央落下的羽毛。一个沾带神力,一个沾上神血肉,都是世间极品一般的存在。所以……我后来想了想,叫你做的事情太简单了,对不起离凰和尾凤的身份。” 我却伸手去摸尾凤的羽毛,尾凤松开爪子飞到空中,摆明了是不然我接触。明乡笑笑:“尾凤对我一直都很忠心,我没放弃它,它便不会弃了我。长安,你就再陪我些时日呗。” “我陪你。”我道。 尾凤竟是梵央曾经遗落世间的羽毛!我此前从未想过有这种可能。虽然我一直都知道,凤凰涅槃时会把身体的每一部分都召集到一处,而后经梧桐火灼烧,凝成崭新的形体。但是从前,并没有出现羽毛得了灵力化为凤凰的先例。(..info好看的小说) 想必也是离凰的功劳了。 手中玉箫碧绿通透,那是我千千万万年以前,送给梵央的礼物。 莫名的,面漆那仿佛出现了十八天上的点点滴滴,我在佛桑花从中回过身,抬头便对上梵央星月般动人的双眸,我抱住他:“梵央,我想和你成亲。” 捧着离凰去了隔壁房间,我无端伏在桌案边哭了一场。从数百年前我和若湘下凡开始,我插手过的几桩情事,除去林月见和李君同勉强算是修得了圆满,其余再无人心满意足。 我总用怜悯和同情去看那些想要借着心境去看到过往的人,因着我觉得他们很卑微。爱而不得,恨而不能,这便是凡人的渺小和懦弱。那时我没想到自己是神袛,更没想到,即便是神袛,也会在情爱这桩事上栽跟头。 原来一旦动了心,一旦用了情,神与人,也就没什么分别了。 第二日我比明乡醒得早些。我围着小岛看风景,岛的四周都是水,碧蓝碧蓝的,像是装进了一片天。忽听得明乡唤我的声音,我进了她的屋子,只见她正对着面铜镜细细描眉。半晌,成了妆,她端起铜镜打量了一番,捧着镜子回头来:“长安,你看我今儿的妆容,好看不好看?” 她在那张粉嫩讨喜的小圆脸上画了桃花妆,眼角上了浅浅的粉,眸子一弯,就连笑都带着点儿楚楚可怜。我便笑了:“娇容如月,是要去勾引谁?” “还能有谁?”明乡眼睛一勾:“我昨儿想了很久,他转世许多回了还是叫做江诺,想来是心头一直记挂着我。既然他有记挂,那他定会如从前一般喜欢我化这桃花妆。你说是不是?” 我毫不留情地皱了眉:“如今的江诺虚岁三十一,已经娶了个贤良妻子养了双伶俐孩童。[..info超多好看小说]明乡,我觉着你没有必要去找江诺,你若是想要知道当时江诺为何放弃你,我打开你的心境便是。可如今你巴巴的跑过去,除了见到他一脸茫然之外,还能得到什么?” “自然是,要拿回我从前失去的东西!”明乡话中带着满满恨意:“你不用劝我,我在湖水中思考了千百年,思维很清晰。” 我拂拂衣袖:“那就走吧。” 本溪镇已不是从前那般格局,然而风貌并未变化多少。仍是长着高大的菩提,房屋矮街道窄,咿咿呀呀的歌声,便从低矮屋檐下飘出来。 明乡扮了个闺秀,相应的,我扮了闺秀身边的小丫头。 她原是打算唱一出传统戏曲里公子小姐一见钟情的戏,奈何这一世的江诺已娶妻生子,且人品极好,连青楼都只在逼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去逛逛。明乡想要在大街上勾引到他,委实有些难度。 寻了个茶馆儿坐下,不巧茶馆儿里的说书先生正在说桓常的旧事。那说书先生将惊堂木一拍,做出副威风凌凌的样式:“且说那晋高武帝少年落魄,年纪轻轻便被逐出晋国……” 明乡托腮听了良久,眼睛一眨不眨。我见她似乎入了魔怔,不由推了推她:“想什么这么入神?” 她却只是转过头来,清亮眼睛里明亮无波。我被她看得浑身鸡皮疙瘩,遂递了一杯茶过去:“怎么了?” “没有,”她眨眨眼:“我只是觉得说书人很厉害,有些事情我都不知道,他们却清楚得很。” 我笑:“他们能了解得多清楚,三分真七分假罢了。” “不。”明乡摇摇:“他们对桓常的了解,胜过我许多。” 我忽然有些心疼她,她原本是那样单纯快乐的小公主,如今却心如死灰地独行于世间。而我作为她在这世上唯一的一位故人,与她作伴却不过是为了得到她手上的宝贝。我软了眉眼:“明乡。” 她微微低头饮下一大口茶:“你别觉得我可怜,也不要同情我。我所经历的这一切是自己一手造成的,所以我不恨谁,我也不后悔。” “既然谁都不恨,为什么要来找江诺。”我问。 “因为他给过我承诺,承诺这个东西,只要没有兑现,就该一直有效。”明乡笑了笑:“欠债还钱,这是他欠我的。” 茶水渐渐凉了,明乡又构想出一个崭新的计划。如她所说,男人不可抗拒的唯有权力和财色。她要给自己编造一个尊贵无比的身份,让江诺没法儿抗拒她的诱惑。然而计划商议到一半,有人走到了我们的桌边。明乡抬眼看了来人一眼,却是霎时睁大了眼。 这面相温和的八尺男儿,不是江诺又是谁? 只见得江诺点点头算是行了个礼,款款开口道:“还望两位小姐莫怪在下冒犯,只是店里没了别的空位,家母年迈,不能久站。所以在下想问问两位小姐,能否让在下陪家母与小姐同坐一桌?” 江诺后头果然站着个老妪,头发已花白了,却是直直望着说书人的方向。明乡忽地一笑,起身挪开了凳子:“原来令堂爱听故事,既然如此,令堂与我也算同道中人,共坐便是。” 我气定神闲的饮着茶,心头却觉着有些诡异。明乡绝对没想到她掰着指头算计的人会在她还没算计好的时候出现,而这个江诺,也定然想不到,在茶馆偶遇的绝色,正盘算着要勾引自己。 一时安静下来,只听得说书人高谈阔论:“其实那鲁国在七国中也并不算强盛,可鲁国沃野千里,乃是一等一的鱼米之乡。高武帝既做了鲁国的驸马,也就等于得了个强大的政治筹码……” 明乡杏眼微阖,变成勾人的弧度瞧着江诺,她自搪瓷盘儿里拈了粒杏仁儿,转头去和花白头发的江母搭话:“伯母何以爱听这先生的故事?我听了半晌,不觉得先生的故事讲得有多好。” 江母却仍是出神地听着先生说书,连眼神儿都不曾分出半点儿给明乡。 一时有些尴尬,江诺歉疚一笑:“字母听书时便听不进别人的话,姑娘莫在意。” 明乡斜眸:“先生不知道原因么?” 江诺叫来一壶茉莉花茶,素白花朵在水叶间浮沉,很快便被浸了个透,花瓣也显得透明。江诺满上四只酒杯:“家母深慕昭和公主风雅。” 我搁在说书先生身上的精神霎时归了位,只见明乡面上也微带讶然。她问道:“这倒是少见了。先生们说着高武帝的故事,少有人提昭和公主。我却是没料到,世间女子还有人艳羡昭和公主的。” “这便是你孤陋寡闻了。”我道:“昭和虽早亡,但得了高武帝独一无二的宠爱,深为后世女子艳羡呢!” “那有什么?艳羡昭和的人,不也是对高武帝盛宠的向往么?如此,他们真正向往着的,归根结底还是高武帝。”茶盏中的水气儿朦朦飘着,明乡轻吹片刻啜了口茶,眉头拧起来:“茉莉花茶沏得不够好呢。” 江母却不知何时注意到了我们的交谈,只见她嘴角一歪,不屑道:“你能沏出更好的来?” “能。”明乡自信满满,盯着江诺的眼媚态横生:“伯母想喝么?” “你这里有现成的?”江母问。 “现成的自然没有,不过伯母,我可以上你府上为你煮一回茶。”三言两语间,明乡的话已经直奔主题去了。 20 入住江家 江母点点头:“有劳姑娘了。” 于是事情在江母这毫不客气的回答中定了形。江诺倒是再三推脱,表示他家娘亲自孀居后精神便有些不正常,劝明乡不用把这邀请当真。明乡睁大眼睛,桃花眼楚楚可怜:“莫非先生忧心我胡乱开口,实则是个专骗老人的混物?” “不不不。”江诺连连摆手:“只怕冒犯姑娘。” “我都不怕,你怕什么?”明乡甜甜一笑:“先生就不要嫌弃我啦。我真的很会烹茶的。” 说书先生将摊子一收,帏布拉开。江母颤颤起了身,明乡便去扶她:“伯母小心些。” 一路上明乡与江母言谈甚欢,从说书先生扯到千百年前的鲁王宫。江诺心头显然存了疑,亦步亦趋跟在我身后。我见他好几次欲言又止,不由觉得有点儿好笑:“先生有什么话尽可说,不必藏着掖着。” 江诺却是斜斜瞥我一眼,一手搁在身前:“在下总觉得两位姑娘有些面熟,却又想不起在何处见过。看两位姑娘的衣着装扮,不像是小门小户家的女儿,如何随随便便跟了生人去,就不怕遇见心怀不轨的歹徒么?” 我笑,指了指明乡:“你若去问她,她定会给你个满意答案。” “姑娘不能?”他问。 “我自然不能。和你有瓜葛的人是她,我不过是陪她走这一趟罢了。不过江诺,你方才有一句话说错了,你与我的确是有过一面之缘。可于她,你与她……”我顿了顿:“你亏欠她太多,自己慢慢还吧。” 江诺一头雾水:“我欠她?我何时欠了她。我与两位姑娘,这才第一回说话。” “那是因为有些事情你不记得了。你不记得,她却记得一清二楚。江诺,你知道自己的名字,在许多年前有谁用过吗?” “江诺。”江诺喃喃:“七国时期,沉日大陆上有过一位琴棋书画无一不精的先生与我重名。” 我摇摇头:“不止重名这么简单。那位先生是你的前世。而现在搀着你母亲的女子,是你那一世的结发妻子。” 江诺吓得往后退了一步,瞪大了眼看我,张嘴结结巴巴,只断断续续说出个“你”字。我打断他的话:“别怕,你见过大白天在太阳底下乱逛的鬼魂么?她是活生生的人。” “那你呢?”他仍旧有些后怕。 “我?”我勾唇一笑:“我是仙使,专管世间孽缘。” 诚然我是在骗他,可我骗得一本正经,也就不由他不信。而等他听我编完这风流名士和官家小姐的故事之后,眉眼之间也是微有动容。微叹了口气,他道:“是我始乱终弃么?如此倒真是我欠了她。”他抬眸望明乡的背影,夹带着点点同情点点得意。 男人么,听见有姑娘为自己死心塌地等候百年千年,难免会有些得意。我心中一痛,梵央的面容浮上心头。明乡在地下睡了千百年后重生,重生后便急着来找转世的江诺讨回当年死去的东西。而梵央,他在十八天枯等我上万年,我好不容易想起他,却连他在何处都不知道。 江诺的妻子是个很和善的夫人,约莫二十七八年纪,生得一副温婉样貌,举止亦是大方端庄。我如此断言,乃是因为她见着自家丈夫领了两个倾国倾城的绝色回了家,还能笑吟吟吩咐丫鬟下去收拾客房。 “母亲性子怪癖,想什么便是什么。不知姑娘家在何处,可需要写上一封信捎回家中。”江夫人点燃火炉搁在桌子腿儿边上,不过片刻,屋子便暖了起来。 “家,不用提它了。”明乡接口道:“我们姐妹是离城人氏,自幼无母,去岁做知州的父亲去了,临终前嘱咐我们投奔数年前定居本溪的叔父。谁曾想我们千里迢迢赶过来,叔父家早已是人去楼空。所幸在茶馆儿里头遇见了先生和老夫人,不然,我们过几日便要流落街头了。” 言罢,眼生一黯,竟是落下泪来。江夫人也眼眶泛红:“真是一双可怜人儿。” 围着火炉闲谈了半晌,江诺出门去私塾接将要下学的儿女,明乡则被老夫人叫去里屋烹茶。先前我并不怎么说话,只温温的笑。如今屋里只剩我和江夫人两个,气氛莫名安静下来。 “姑娘是叫长安吗?”江夫人亦是温温笑着:“不爱说话?” 我摇摇头:“并不是,只是生人多了,便不大好意思开口。” 江夫人乐了:“原是个害羞的姑娘。不碍事的,我十六七尚未出阁的时候,也像你一般害羞呢。后来嫁了人,陪夫君应酬,管这一家子琐事,脸皮也就厚了。对了,长安,你叔父既然已经不在本溪,那你们姐妹俩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我歪着头想了一会儿:“等晚上我和姐姐好好盘算盘算吧。天大地大,总会有容得下我们姐妹的地方。” “这话倒是严重了。你们两个如花似玉的妙龄女孩儿,到哪一处不受追捧?如果你们不嫌弃,大可先在县丞府住下。等有朝一日遇了良人,县丞府也算是你们姐妹俩的娘家。”江夫人恳切道:“县丞的官位虽然不高,但夫君人脉极广,城中有名有号的大户人家,都与夫君有来往呢!” 我做出一副害羞表情,垂了眼眸:“多谢夫人垂怜,如此,长安代姐姐一并谢过夫人。” 明乡似乎颇得老夫人欢心,一整个下午都没从屋子里出来。反是时时能听得老夫人的笑,笑声尖尖的,又带点喘。 “娘亲!”两个雀儿一般的清脆声音从屋外闯进来,紧接着是两个垂髫小童直向江夫人扑过来。女童抱住江夫人还不算,更贴到她身上蹭了蹭。江夫人一手环着一个孩子,笑得慈爱非常,任他们闹够了方才摸着他们的脑袋:“好了好了,今儿收敛些,别让姐姐看了笑话。” “姐姐?我们何时有了姐姐?”七八岁的男童先一步探出头,待我与他四目相对,他却是呆了。他眼睛里闪着光,嘴唇自然张开,半晌,悠悠惊叹:“姐姐……好美!” 女童也转过头来,却是仰头看了我半天,猛地扑倒我身上蹭啊蹭的:“姐姐!姐姐!” 我不由扶额,却低头扶着女童扯着我衣裙的手:“嗯哪,以后就与你们住在一处了。” 里屋的门打开,明乡跟在老夫人身后出来。见着这两个活蹦乱跳的小屁孩儿,她一愣,手上茶盘微微斜了些,似乎就要坠下。男童面上一抹惊喜,回过头看江夫人:“娘亲,那也是新来的姐姐么?” 童子的清澈声音似乎把明乡唤醒了,她扶了扶茶盏,朝男童打招呼:“是啊,新来的姐姐。姐姐方才烹了一壶茉莉花茶,要喝么?” 两个小孩儿立马离了我奔去明乡身边。 是夜,狭小的客房里头,我和明乡同席而眠。我难以入睡,她也辗转反侧。等她翻身翻到第三十七回,我望着头顶素白的蚊帐:“你到底打算做什么?潜伏在这县丞府里,是想杀了他?” 明乡瘪嘴:“谁潜伏了?我们是受邀进了府,又受邀在这里住下,一切都名正言顺。对了,你觉不觉得江诺那夫人有些傻。” “怎么傻?”我问。 “你看不出来?”明乡惊讶,吃吃笑了两声:“看她那高兴样子,估计是把我们当做从天而降的摇钱树了。我猜不出两月,她就会张罗着给你我找夫家。到时候本溪城里的少年公子纷纷来这县丞府,她待价而沽,随便挑上两个公子哥儿也能得一大笔彩礼钱。” “你确定城里的公子哥儿会这么配合?”我挑眉。 明乡嗤笑着扳我的脸:“长安,对自己的样貌有信心些。” 我应景笑了两声,然而总不能感到宽慰。我抬起手,手在夜里只有一道模糊的影儿。我把手抵在明乡脸上:“感觉到了么,明乡?” “有些疼。”明乡道:“你手上是什么?” “镶金碧玉镯,当年你赠我的,说是当做你给弟媳的见面礼。你忘了?”我道:“我记性总是很好,这一点我自己都很讨厌。你呢?你记性也很好吧,不然你也不会巴巴的跑过来要他还债。我只是好奇你要他怎么还债。如今你的确是会些小法术,可你是人,人有人的规矩要遵守,杀人偿命欠债还钱,逃不掉的。” “我不会杀他!”明乡激动地别过头,夜里只能看到她眼中点点光芒:“我不会杀他,你明白么?我来是要让他爱上我,跟我一起走。我想带他去一个地方,一座岛,飘渺碧波中浮着的一座岛。那座岛上没有别的人,我可以一直陪着他,为他生一双儿女,然后看着他们长大。没有杀戮没有鲜血,我的愿望很美好。” “若他不爱你呢?”我问:“你看他如今的样子,谨慎小心,和当年雷厉风行的桓常,并不像是一个人。” 明乡将头缩回了被窝之中:“你真坏!”她喃喃:“你凭什么笃定他不会喜欢上我?你别忘了我死后他再未纳妾,他带着对我的记挂死去,定然是生生世世都盼着与我重逢的。而且,而且你不觉得,他看我的眼神和别人不一样么?他一定在渴望着我,只是现在我在他心中的分量,暂时比不过父母妻儿罢了。” 21 仙界易主 “随你怎么想。”我翻过身背向她:“但你这游戏要是玩得太久,我可不会奉陪到底。你要找你的人,我也要找我的人。” “长安。”她忽然从背后抱住我,耳边是她细语喃喃:“只有你了,我只有你这一个朋友了。帮帮我,你就当帮帮我不行么?” “我一直帮着你,谁又来帮我?你么?你愿意把尾凤拱手相让?”我闭上双眼:“明乡,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我甚至可以把你送回你十六岁那年,你可以把一切改写成你想要的样子。我这么帮你,你愿不愿意?” 明乡的手环着我的肩,只把头贴在我身上:“给我五天时间罢,我只要五天。” 我便给了她五天。然我不可能时时守在她身边儿,随手折了房门口一根菩提枝,我把它雕成我的模样,做成人偶放在江府,自己则架了祥云回九天。 我当时因为惊慌,仓仓促促跳下诛仙台,却没给芳菲留下半点儿口信。如今明乡既然与我约下五日之期,我自该回九天看上一看。 芳菲在长别亭。她蹲在一片草木边,只露了个衣角。我悄悄走过去蒙住她的眼晴:“芳菲,猜猜谁回来了。” “娘亲!”芳菲惊喜回过头,一头扑在我怀里:“娘亲去哪里了?好几天都不回来,是不是不要芳菲了。” 我抱起她:“怎会?”又环顾了四周,“菀凝呢,怎不见她看着你?” “早时仙帝把她叫走了。”芳菲瞪着大眼睛看我:“娘亲不在的时候,记挂芳菲多一点还是菀凝多一点?” “这不一样。”我拔开她摁着我头发的手,直视着她的眼晴。这一回对视,我才发现芳菲体内也存着个封印。 清颂! 我当即抱了芳菲直闯大殿,也不管众仙正聚在一处商量如何收回北冥冰原的失地。许是我一脸怒意平添了不少杀气,周围竟没天兵拦,我一步步走到三十三级黄金阶前,冷眼看着端坐在黄金阶顶上的清颂。 也不理会损了天家尊威会有如何后果,我一手托着芳菲,一手握着止邪剑,直升到金黄御案前:“清颂,这一回,你想谁来解开芳菲体内的封印?” 大殿上一片哗然,我懒得去理会,干脆直接站在御案上,清颂站起身往后退了退。我嘴角一丝冷笑:“或者本上神直接了结了你,如此,芳菲体内的结界便会不解自破,你说是也不是?” 清颂似乎是吓呆了,一个趔趄险些栽倒在黄金阶上,芳菲指着他笑:“仙帝怎的这么不稳重,走路都摔跤!” 芳菲无邪的笑落进我耳里,更听得我心痛。诚然,清颂这封印我轻轻松松便可以解除,然而一想到他将这么龌龊肮脏的手段用在芳菲身上,我便恨不得直接送他去见父神。 然而梵央不见踪影,我不便随意拿他开刀。我幻出一根捆仙索去缚清颂,他下意识要躲,奈何捆仙索的功用与施这法术的人而定,纵是清颂在这万年里如何精修,他也抵不过我一身父神神力。 殿中众仙便有些慌张,我听得大家一片哗然之声,遂回了头,却只看见孟泽定定仰望着我。他身上竹色衣衫清新雅致,眸子里了无波澜,整个人仿佛一尊玉雕。 相视片刻,他眼中一抹痛色闪过,双膝一弯,他跪伏在我面前,声音却是颤颤地,好似压抑着什么:“小仙孟泽,拜见青璃神君。” 仿佛还是很多年前,他跪倒在我面前:“小仙孟泽,跪谢上神相救之恩。” 我抖落一身人间风尘,恢复清华无双的模样。我举起腰间离凰吹了两个音符,片刻,“榴榴”叫声由远及近,英招奔进大殿浮在空中。 众仙皆跪伏,他们的声音欣喜中含着些敬畏:“拜见青璃神君!” 我把芳菲放在英招背上,轻击她神庭双穴,她立时昏了过去。我把神力渡了些与她,片刻,一个指甲盖大小的金属片儿从她身体里飘出来。 芳菲悠悠醒转,却是满头大汗。睁眼见了我,她虚虚弱弱唤道:“娘亲?” 我宽慰一笑:“没事儿,你先睡一会儿,娘亲在这里呢。” 我坐在英招背上,芳菲躺在我怀里小睡。我环顾大殿,殿中竟无人敢窃窃私语,遂拂了拂手:“众位请起。” 话音刚落,角落里一白须道长起身出了列:“小仙得见上神真颜,实在不胜荣幸。只是不知仙界何时作了有辱神君的事,竟让神君来大殿直接绑了仙帝解气。” 我不由一笑:“本上神的气可还没解完呢。” 白须道长抽了口气,正要说些什么。孟泽不知何时走到了他身边,攀了攀道长衣袖。道长也识趣,作了个揖一曲一旁。孟泽这才别过眼来看我,鬓边发丝随他这一瞥微动,说不出的清雅。我看着他,却再不是用当年打量少年的眼光。 他却忽然跪下叩首,这是我从未见他在我面前行过的大礼。而这大礼仅仅是个开头,只见他三步一跪五步一拜,从正门一直走到黄金阶顶端,共计一百一十六步。 在好御案前站直身,他额头有些泛红。我有些不安,却只听得他开口道:“既然父君做了有违仙界准绳的事情,是了仙者的慈悲也冒犯了神族尊严。那么,就请神君,把这仙帝尊位交予他人吧。” “不为你父君求情?”我问。 “小仙人微言轻。” 我叹了口气:“你何苦这样轻看自己?孟泽,即便你曾欺瞒于我,我仍是愿意拿你当挚友的。也罢,左右你早先是被立作了太子的,而我瞧着六界,也没人比你更适合坐这仙帝之位。这担子交给你,我也放心。只是孟泽……” 瞥了一眼底下一个个竖起耳朵的仙者,我低声道:“如今的仙界,真是大不如前了。谁造出的孽,就该谁来还。我知道你是希望我撤了清颂的职便放过他,我也并非斤斤计较的神仙。只是么,为篡夺父神神力而谋害上神,这是开天辟地以来从未有过的荒唐事。所以……”我略一思忖:“我记得第十天上除了上古碑文之外是一片荒芜,清颂就先去上头读读先贤碑文吧。至于时间么,一万年就好。” “一……一万年……”清颂整个人都颓废了,瘫在白玉柱边。半晌,许是缓过来了,镇静道:“谢上神不杀之恩。” 我抱着芳菲走到清颂边上,低声在他耳边道:“本上神倒是不介意杀了你,只是怕你那傻儿子难过。清颂,你当初不趁着我元神大伤把本上神杀了,就该预料到有朝一日本上神会回来夺走你用一辈子追逐的东西。神族的尊严即是创世者的尊严,本上神又岂可甘心被仙者玩弄于鼓掌之中。第十天上的碑文是最早飞升成仙的那批得道之人留下的遗迹,我从前读过些,觉得很是不错。你也去用心读读,看能不能从里头读出自己当年苦修的初衷。” 我施法将那捆仙绳变了个样式,只捆住了清颂的双手。他面色苍白,抿着唇,瘦削的脸上隐有不甘。我笑了笑:“本上神一向是很友好的。你看,你诓了本上神一万年,本上神也就只罚你一万年,多公正。” 遂骑了英招到大殿中央,我从墟空之境中拿出神族远去时交付于我手中的天地令:“仙界易主即是六界易主。本上神今日祭出天地令,与一众上古神君亡灵为这新一任的六界之主做个见证。” 整个九天在一瞬间变得漆黑一片,只余我手中天地令泛着幽幽蓝光。当初神族远去,我们神族之人皆为自己养了缕神思,并把养成的神思凝在一处,这就结成了天地令。天地令凝结了神族意志,也就是说,只要是被天地令接纳了的人,就会获得神族的认可和护佑。 当然,清颂被选出来的时候神族人还未远去,天地令也就被我守在墟空之境里没有拿出来过。 孟泽面对着我浮在空中,幽幽蓝光映出他出尘面容。他深深望了我一眼,我在他这凝望里看出道别的意思。他缓缓伸出了手,天地令被他握在手心。然而他握住天地令的那一霎,幽幽蓝光黯淡了,九天的最后一点儿光亮也熄灭,众仙一阵哗然。 黑暗中有人贴上前轻轻吻了我一下,蜻蜓点水的吻不过眨眼,我却惊讶无比。不待我从这惊讶中缓过来,孟泽的声音悠悠淡淡:“孟泽总算不辜负神君厚望,能代神君,守卫这四海八荒六界苍生。” 面前爆起刺眼的光,正是孟泽手中的天地令。天地令耀眼的光芒中,我看到孟泽勾唇一笑,笑容明媚竟如少年般烂漫无邪。 他说,神君要孟泽担起的重任,孟泽担起了。 天地令里面飞出来的神思点燃了九天的光,九天一寸一寸亮起来。我看着这些神思捧着各自主人在很久以前准备好的大礼为孟泽加冕,看孟泽的衣着变得华贵庄严,看他登上黄金阶坐上御座,觉得欣慰,更觉得亏欠。 我令止邪剑将清颂送去了十八天,大殿中的众仙不再有忌讳,纷纷跪在孟泽面前行了君臣上下之礼。芳菲自我怀里悠悠醒转,揉了揉眼,她瞪着我:“娘亲,父君呢?” 22 明乡之心 我讶然,惊喜道:“你知道父君?” “难道知道自己的父君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芳菲眨眨眼,一双水灵眸子转啊转,忽然作出恍然大悟的样子:“对了,娘亲本来是石头里蹦出来的夜明珠,娘亲是没有父母的!” 这个蹦字形容得太过贴切,以至于我久久不能接上一句话。那边神思们完成了对孟泽的祝福,纷纷回到天地令里头。孟泽手一松,天地令飞回我手中。我接过天地令遥遥一笑,低头叫英招驼我们母女回了十八天。 年纪一大就容易忘事情,我得回去看看屋子里有没有哪本书预测了梵央这回涅槃的地点。若是找着了,那么尾凤就不再重要。 然而并没有哪一本书的内容会繁琐至此,也没有哪本书能充当先知。我在书堆里泡了良久,只掐着指头算出梵央离涅槃的时间还有十一日。 神族的事向来隐秘,想来仙界也不会有什么资料。我只得找出菀凝来照顾芳菲,自己溜回本溪江府。天地之间的时差有些吓人,我不过离开了那么一小会儿,人间却已经过去了十日。匆忙把那人偶变为原型,我端着一盆污水出门,江家小女儿撞上来,逮着我问:“长安姐姐长安姐姐,你可知道明乡姐姐在何处?” “不知。”我笑着摇摇头,待把污水倒了擦干净手,我这才问她:“找明乡何事?” 她指着天上孤零零飘着的风筝:“哥哥坏,他只顾着自己高兴,不愿让我的风筝飞。” 我噗嗤一声笑,拉着她道:“长安姐姐也可以帮你呀?怎么非要明乡姐姐帮忙,难道说你喜欢她而不喜欢我。” 小丫头抿了唇,红脸许久方道:“因为明乡姐姐比较会玩啊,你只会帮着娘亲打理家务,那些事儿一点儿都不好玩。” 燕子风筝摇摇晃晃上了天,小丫头在一边拍着手笑。(..info)我把线轴递与她,找出了那根代我照看明乡的菩提枝。菩提叶上划过一道光,映出一方天地来。 菩提枝没告诉我什么大事。前前后后明乡与江诺的亲密接触只有一回。那是三天前,江夫人陪老夫人去庙里上香。明乡跑去江诺的书房,要他为她画像。 江诺的书画倒是同那一世一般好,工笔细细描摹,勾勒出明乡的倾国之色。待画好了,明乡跑去江诺身边,一只手搭在他肩上:“先生的画像真是世间一绝。” “谬赞了。”江诺道,却是不动声色往边上挪了挪位置。 明乡便笑,捉住江诺执笔的手:“先生如何总躲着我?忧心我是害人的精魅么?” 见江诺久久不言,明乡便又上前了一步,整个人紧贴在江诺身上,仰起那一张粉嫩娇艳的脸,幽幽道:“即便我是惑人的妖精,我也只愿惑先生一人。” 她盯着他,连眼都不眨,手却不安分地攀上他的肩。她紧紧环着他,微一踮脚,便擒住了他的唇。江诺也不知想了些什么,当下竟是反客为主,搂着她上前一步,直接便把她压在了书案上。 明乡解开衣带,眉眼间有些欢喜。江诺的手在他脸颊与颈间辗转,眼里是炽热的光。 那是欲望。 而他克制住了欲望。两人的动作惊了早先蹲在书案上的猫,猫冲下书案打翻砚台,墨汁倾洒,毁了刚刚画好的小像。画上娇艳的美人儿瞬间被浓墨遮了去,江诺没有扯开明乡身上最后一层遮蔽物,反是往后退了一步,为她穿上外衫。 他一言不发,整理了衣冠离开书房。 我便有些唏嘘,为江诺的克制,更为明乡捂着衣衫痴望江诺离去背影的那一眼。 我埋了菩提枝掐指一算,算出明乡现下正在我们初到本溪时听书的茶馆儿。(..info)换了身衣裳,我向那茶馆儿奔去。茶馆今日生意不算兴隆,零零散散坐着几个人,我一眼便看见粉衣的明乡。她坐在左边的偏僻角落,嘴里嗑着瓜子儿,听书的表情一本正经,脸上却满是泪痕。 说书先生抑扬顿挫,讲的正是鲁国国破那一日,昭和公主殉国。 我将她连拖带拽拉出了茶馆儿。我猜不透她心中所想,但也知此时自己应该表现得强硬些。等走到无人的小巷,我松开抓着她衣襟的手,冷冷道:“当初说好陪你五天,现如今五天已过,我不会再陪你了。” 明乡神色黯然,“长安,你拿我当朋友吗?” 这话让我怔了片刻,我想起了好些女子,我帮她们,或者同她们做交易,然而她们都不曾问过我这个问题。你拿我当朋友吗?大概,是否定的。 明乡兀自笑开:“真寂寞啊。世间竟无一人懂我,更无一人愿伴我左右。既如此,当年把神器留给我让我重生,又是为着什么呢?”她拨下头上花簪,一头青丝悠悠散落,更衬得肤如凝脂。 如果是止桑见了她这般消颓,会怎样呢?他生命中的光,如今找不到自己存在的意义。我扶着明乡的肩:“强大是自己给自己的,你何须用他人来证明自己。” “不是证明。”明乡摇头:“只是一个愿望。当年是他开了口,他说江诺会永陪在明乡身旁,生生世世,永不分离。长安,我总觉得江诺他知道些什么,是你告诉他了么?告诉他我的接近是别有用心,告诉他我其实是千百年前死过一次的人。” 她猛然回过头,神色凄厉而狰狞:“谁能甘心?我不甘心!” 这赫然是入魔的征兆。我忙忙打晕了她,驾了朵云抱她回湖心岛。尾凤立在屋顶上,见我们回来了,鸣叫两声冲入云霄。 将她放回床上,施法织了厚厚结界罩在岛上,我伸手探她的脉息,脉象紊乱无比,而其中最强大的一股意念,竟是要让本溪数万百姓,同她一起死。 顾不得她会不会抗拒我的仙力,我洒下迷迭香,开启了她的心境。 明乡的心境凶险非常,迎头便是一阵箭雨,我认得她站着的这个高台,这是鲁王宫的宫墙。明乡便站在这九丈高墙之上,遥望城墙底下仿佛望不到头的晋军。 晋军中军,被十八精骑围在中间的人,是桓常。 明乡挑起一杆长枪,枪上红缨鲜艳如血:“今日鲁国之败局皆为昭和一手造就。若鲁国王都落入他人之手,昭和定当以命殉国!” 空中却飘着清清浅浅的歌声,吴侬软语唱就缠缠绵绵,那是女子的娇憨:“宿昔不梳头,丝发披两肩。婉转郎膝上,何处不可怜。” 那是情深意笃时候,明乡伏在桓常身上唱的歌谣。我循着那乐声走去,身边烽火渐隐,现出高高楼台十里桃林,她见他的第一眼。 明乡对我敞开了心扉。我低头一笑,却不知道自己为何而笑。 明乡一直记着这一天,记着桃林里的那支舞,那曲《桃夭》,他折下花枝绾起她的发,轻轻一笑如清风谷雨般温润:“桃之夭夭,欲宜谁室家?” 明乡几乎是在一瞬间认定了他,认定了那一霎的怦然心动。 待回了宫,桓常在宜间住下,她起先害羞,总不好意思去找他。后来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却没在屋头找着他。她打量着桓常的屋子,一张床一架书,几乎就是全部。书桌上搁着画笔,边上是一副尚未完工的工笔画。画上春色烂漫,正是当日桃林之景。 明乡也擅水墨丹青,当即续了笔,然而等她慢慢用墨将画布填满,那夭夭灼灼的桃花中,却多出了一个人。她在不知不觉间画出了桓常。 被自己羞得满脸通红,明乡另裁了大小一样的画布,描了桓常先前所绘风物,紧接着捧了画有桓常相貌的画布,匆匆离开宜间。 然而她才刚出门,就见桓常从小门进来。小门边上养了一簇翠竹,桓常在那里定住脚,微微一笑:“公主过来了?” 明乡有些窘迫,眼神闪躲半晌方直视了他,只见他墨一样黑的发,墨一样黑的眼,在白衣翠竹的映衬下,堪堪是绝代风华。“你过来。”她招呼桓常。 桓常便过来,明乡拉了他往屋里走,索性铺开手上画布:“我想要为你续笔,结果一不小心续成这样了。你怪不怪我?” 桓常瞧着那画布,像是一愣,旋即盯着明乡的眼睛:“怎么会,江诺三生有幸,方才得入公主笔下。” 明乡咬咬嘴唇:“不骗我?” 桓常摇头。 明乡遂松了手,画布落在书桌上。她双手环着他的腰,脑袋靠在他身前:“那你是很喜欢我咯。既然你也喜欢我,为什么还要一口一个公主的叫我。我叫明乡……”她支起食指在他胸口划出自己的名字:“明乡,明月朗朗的明,衣锦还乡的乡。” 桓常又是一愣,半晌,伸手将她拥到了怀里:“好,以后叫你明乡。” 明乡的手不安分的在桓常手心画着圈儿,画了一会儿她眨眨眼,低了声音道:“桓常,你以后会不会回去晋国?我想了想,如果你要回去晋国的话,我可以帮你。但你要是不想回去……”她笑了笑:“我想带你去一个地方!” “去何处?”桓常问。 “你要先回答我啊。你不回答我,我怎么知道能不能带你去那里。”明乡撒娇道。 23 兄弟之谊 桓常朗朗一笑,拉起明乡便往外走:“既然那地方不一定去得成,便随我去个地方吧。” 自御马监拉了匹马,二人同辔共鞍,直朝宫门奔去。守门卫兵远远瞧见马背上的人,老早便开了门。骏马载着两人远去,恰好看见宫门外递出博阳侯令的止桑。 “要进宫的人好像是止桑呢。”马蹄飞快,劲风迎面而来,明乡缩在桓常怀里紧抓马鬃:“你要带我去哪儿?” “很快就到。”桓常答。明乡便低了头,只更紧的抓住了马鬃。 那是一片湖,湖面宽广水汽缭绕,倒像是一片海了。“这是未湖啊!”明乡笑:“很久以前止桑带我来过的。” “是么?那明乡且看看,我带你来和他带你来,有什么不同。”领着明乡绕湖走了片刻,桓常在一棵槐树前停住脚:“我们到湖心岛上去。” 明乡惊惶的盯着他:“这周围没有船……而且,而且有人说,湖心岛是妖魔的居处,去不得的。” “信我就是。”桓常唇边勾起一抹笑:“抱紧我。” 天下之大真是无奇不有,就连我也不曾料到这湖底竟然有人打下了暗桩。只见桓常提着明乡,踩水去了湖心岛,换作是别的人见了,只怕当他是练成了凌波微步的神功。 湖心岛远看便只一个小点儿,待上了岸,明乡才发现这岛上的别有洞天。岛上建了数间木屋,围着屋子的树却长得郁郁葱葱,是以,长久以来无人能窥见这岛上的人家。 明乡“噗嗤”笑出声:“难怪会有人说湖心岛上时不时有炊烟袅袅,原来是你住在上头。” 梵央生起火炉,为明乡烤干湿了的鞋袜。明乡看着他认真的眉眼,不由便看痴了去。由此观之,长得好看的人即便什么都不会,也可以用自己的一张脸换来另一人的痴迷。而那人一旦痴迷了,自然心甘情愿为他赴汤蹈火。 当然,我并没有强调明乡是因为桓常长得好看才相中他的,毕竟,止桑的样貌也是一等一的俊朗。 屋外有鸟鸣啾啾,桓常示意明乡开窗,一只火红的雀儿直落在桓常肩上。明乡去逗雀儿,雀儿却半分面子也不肯给她,左瞧瞧右望望,就是不肯离开桓常肩头。 许是被明乡的执著逗乐了,桓常抖了抖肩:“去吧。” 雀儿似乎听话,展翅便飞去了明乡掌心。明乡歪着脑袋瞧了雀儿好一会儿:“这只雀儿很通灵啊,你说什么它做什么,你养了很久吗?” “雀儿。”桓常却是被逗乐了:“你瞧它这模样,正常么?” “不正常啊!”明乡抛了抛雀儿的脑袋:“就是因为它长得这样奇怪,所以我才不知道它的名字啊。幼时看过《百鸟集》的绘本儿,却不曾见过除去眼睛之外一身红的鸟。” “因为这是只凤鸟,”桓常勾了勾手指,雀儿便绕着桓常飞了两个圈儿,“等它长大些,便是鸿前鳞后燕颌鸡喙,延颈奋翼而五彩备明。只是如今它还是只雏鸟,所以样子有些奇怪,你认不出也算正常。” “凤鸟!是书上写的凤凰么?饮食自然自歌自舞,见则天下安宁的凤凰?”明乡捂住嘴,眸子里满满全是惊讶:“沉日大陆七国并立连年战乱,哪里有半点儿安宁迹象。” 桓常不说话,将明乡烤干了的鞋袜递给她,他洗了手,站在窗边看屋外风景。明乡默默穿好鞋袜,走到桓常身后环住他:“能让沉日大陆安宁下来的人,会是你么?我相中的夫君,其实长着一颗鞭笞天下的心。” 她将脸埋在桓常的背上:“这也没什么,左右你是我的夫君。如果你真有这样的志向,只能说我没有看错人。只是一点,桓常,如果有朝一日你要回到晋国去,不要丢下我。我知道这大陆上的宗室子弟有太多身不由己,所以我苦求父王给我择婿的自由。这是我长这么大正儿八经自己做主的第一件事,我不希望自己做错选择。” “你为什么选中我?”桓常仍是看着窗外风景:“如果你现下觉得后悔,我愿同你去见庄公说明。” “我不后悔。”明乡笑,“不是我选中你,是我喜欢上你。喜欢你懂么?喜欢啊,就是我看见你的时候,莫名就觉得你是要和我一生做伴的人。桓常,我是这样,你呢?你也是因为喜欢才去十里桃林的吗?” 桓常回身抱住明乡,他直勾勾盯着明乡月牙儿似的一双眼,忽然就笑开:“我为什么要娶一个不喜欢的人做妻子?明乡以后不必再叫我桓常。晋国,晋国我是回不去的。从离开本溪的那一日,沉日大陆就只有江诺先生了。江诺是昭和公主的夫君,这消息庄公已经昭告天下,你忘了么?”他亲亲她的额头:“江诺会一直陪在明乡身边,无论此生抑或来世。” 是了,晋国流亡的公子桓常,周游天下的墨客江诺。看起来分明是两个不一样的人,自然是两段截然不同的人生。 明乡惯爱听桓常吹曲,一日听好几回也不觉厌烦。她最爱听他吹楚国的曲子,尤其是那支《桃夭》,她爱这曲子的明丽欢快,仿佛藏了一城春色在里头。 他们在是年盛夏成了婚,婚后情深意笃恩爱非常,因着明乡想看遍世间美景,桓常便收拾了包袱领明乡四处游历。第二年春,他们去了离城,便是在离城的清凉寺,我与明乡相识。 这段时间里的事情琐碎至极,然而明乡却在这琐碎里起了忧心。因她发现桓常的许多习惯都在这旅途中变了。比如他对她想要听他吹曲的愿望视而不见,比如他常穿的衣裳从白色变成玄色。再比如,每到一处地方,他都会与一些奇怪的人见面,更有一些管他叫主子的人,常在她没有丝毫准备时突然出现。 有一回,楚国四方城边上的密林里头,他们两人遭了歹人伏击。六个歹人均是黑巾蒙面,大刀上刻了四方城有名帮派的名字。可明乡知道这些人并不是正经强盗,因为没有强盗会不抢钱而专注于杀人,更不会有强盗能做到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甚至于,那六个身手不凡的黑衣人,连出刀的方式都一模一样。 那也是明乡第一回感受到桓常身上冷冽的杀意。而他的武器,竟是平时和离凰放在一处的折扇。折扇一开一合,桓常抱着她在黑衣人中间周旋。她连他出扇的动作都没有看清,就见持刀劈来的黑衣人相继倒下,血洒在林叶间,红绿相衬,诡异非常。 不待明乡从巨大的惊骇中反应过来,桓常捂住她的眼睛,将她抱上马车:“别去看更不要去想,睡一觉就好了。” 他的声音凉凉的,带着些阴骘。 又两月,他们抵达柏城,正是来贺我与沈凌的新婚之喜。 第三日桓常出了门,明乡整理行装,无意瞧见一封新打开的信件。信封上的字迹清秀淡雅,却没有写寄信人的名字。明乡觉着好奇,也就由着好奇心作祟打开了信件。一目十行地看下去,明乡只觉得脊背发凉,因为写信的那个人,赫然是在同桓常商量如何从沈凌手上夺得沈家家财。 在明乡的认知里,沈凌与桓常师从一人,也就是彼此的兄弟。桓常与人暗地里谋划着要夺沈凌的东西,便是违背了兄弟情义。她当即拿着信封,想要找我说一说这事。 然而步子在门口停下,她转回身坐到椅子上。她不知该如何向我开口,更不知开了口之后如何面对桓常。不知坐了多久,桓常推开门,她下意识往门口望了一眼,望见她的夫君,着一色玄衣立在斜阳之中。 桓常一眼就看见了明乡手里握着的信。看见了,却没什么解释,只把信拿到烛台边上点燃:“出去时走得匆忙,忘了烧了。” 明乡声音颤颤的:“你这么算计沈凌,对得起师傅对得起你们的兄弟之谊么?” “兄弟之谊?”桓常好似听了笑话一般轻蔑一笑:“你没看见信末尾的落款是个白字?白,沈白,他与沈凌才是同胞兄弟。再者,”他抿了抿唇:“沈凌并非常人,此事注定难成。” “这不是成不成事的问题!”明乡隐有怒意,看他的眼神带着些陌生:“你若是对他下手,又让我如何信你不会对我下手?” “想什么呢?”桓常把明乡捞在怀里:“你同别人,能一样吗?” “那鲁国的其他人呢?”明乡问。 桓常脸上的笑意隐去:“他们与你自然也不一样。不过我方才接了急报,鲁国王室,已经乱了。” 明乡微侧头,惊呼道:“什么。” “你自己看吧。”江诺将一封信搁在手心:“看完了就收拾东西,明儿一早我们便回鲁国去。” 缓缓展开那封信,明乡的心一点点沉下去。信上说,昨日大王兄出宫视察民情遇刺身亡,那刺客被抓住,供出了二王兄的名字。三王兄与大王兄同母,怒极之下冲进二王兄宅邸,将二王兄绑进了地牢审问。也亏得父王去得及时,不然,身子骨一向弱的二王兄只怕已经为大王兄抵命了。 24 鲁都变乱 见明乡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桓常拿走信,心疼地揽住她:“还好吗?如果难过,你还有我。(..info好看的小说)” 明乡执拗抬头,眼睛里的光都黯淡了些:“我向来觉得鲁地承了先贤教化,知礼节讲孝悌,民风比别的国家都要纯善来着。” 桓常摸摸她的头:“你只要看见那些干净的东西就好了。” 两人快马加鞭赶回鲁王都。路上时时有支着剑的士兵成行成列来来往往,气氛说不出的紧张。而王宫相对安稳些的样子,只是那日的刺客已经死在狱中,二王兄身上处处伤痕,虽有不少结了痂,但亦有化了脓的地方,看着分外骇人。 明乡去地牢见二王兄的时候,他躺在草垫上,面色苍白嘴唇皲裂,断断续续却只说一句话:“那刺客不是我派去的……不是我,昭和,你信王兄一回。” 明乡自是心乱如麻,她并不相信素来温和恬淡到有些懦弱的二皇兄会做出如此狠毒之事,可她回来看到的只有这么个乱局。她哀求地望着桓常:“我们该去找父王么?” 桓常摇头:“去找三王兄。” 自从止桑自请镇边,庄公为套牢王都军权,便把禁军统领的官儿给了三王子做。也正因如此,大王子出事之后,三王子能第一个赶到现场擒杀刺客。明乡想了想,也觉得要想明白事态,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问三王子。 三王子并不在府中,自从大王子遇刺,他便以守卫王宫以防变乱的由头住回了宫中。二人在庄公的寝殿见着三王子,庄公也在,正捧着盏茶与三王子商量着什么。见二人走进了,庄公放下茶盏微微一笑:“昭和回来啦!” 明乡心里便起疑,但又不知哪里不对,只皱着眉。三王子剑眉一挑,偏过头看桓常:“你俩向来不回家。[..info超多好看小说]这次回来,可是为了王都变乱?” 桓常点头:“正是。” “你们原本不必千里迢迢赶回来,事情的前因后果我与父王已经查清了。二王兄觊觎王位而不得,故出此下策。”他站起身:“你们先去东宫看看大王兄吧,三日后,王兄落葬。” 东宫里,围着大王兄尸身的宫嫔哭成一团,明乡拜了拜大王兄的棺冢,凄楚悲苦涌上心头。她把桓常拉去无人角落:“我总觉得不对劲儿,方才在父王那里,三王兄手无明证却言之凿凿,而父王竟也随他……我觉得……” “你的直觉没错。”桓常道:“真正起事的,是三王兄而非二王兄。” “恩?”明乡不解:“如何作此断定?” “很简单。”桓常笑,“你该知道父王的专权独断,平日里你见过有谁在父王面前姿态倨傲还不被斥责么?再者,王都里来来往往的军士,可都是穿着禁军的衣裳。依我看,是三王兄设了个计,杀了大王兄来栽赃二王兄,如此,等老大老二都没了,他成为鲁国唯一的王子,便可名正言顺继承王位。” “若当真是这样,三王兄的心……好脏。”明乡苦着脸,模样很是怅惘。 桓常牵起她的手:“人心都是脏的,只是你太干净。所以见了什么,都觉得难过,见多了就好了。当然,如果可能,我希望你永远不要搀和男人的明争暗斗。” “我们现在怎么办?” “去博阳侯府。” 博阳侯府乃是止桑的居处,现如今止桑远在千里之外的隼平。明乡不知道去侯府能做些什么,她感觉到自己身为女儿的浅薄无知,也感觉到,似乎无论遇见什么事,只要桓常在身边,便可转危为安。 他们去博阳侯府拜访和硕长公主。明乡对长公主的印象并不很好,因为在许多年前,她在假山后头听见了一个秘密。那秘密关乎止桑的身世,更关乎王室的颜面。她记得那时候长公主和庄公商量着以杀止杀,希图等到武侯把止桑培养成战争利器之后,叫止桑杀了武侯。 她愿意同止桑亲近并为他保密的缘由便在于此,她怜悯他。可等到自己长道十三岁,将星陨落的消息传来,明乡便没办法再用友好信任的眼光看待止桑。因有将士来报,武侯中箭后,是与止桑同乘一骑离开了众将视线。 这消息似乎是在对明乡说,长公主与庄公七年前的密谋,在七年后实现。 博阳侯府倒是没什么变故,就连门口的守门人也没变。这也并不奇怪,止桑不在王都,长公主又素以慈祥柔和的面貌示人。换作明乡,若她不是无意间听到假山后的密谋,只怕她也会像其它姐妹一样喜欢这个温柔和善的姑姑。 守门人一边将两人迎进门一边支使小童进屋通报。他们随守门人放慢了步子,约莫用了一炷香的时间方才入得长公主小院。长公主躺坐在藤椅上,有侍女为她扇风,而早前快跑进来的小童双手叠在身前,极恭敬的立在一旁。长公主对面,一画师铺着宣纸,正为长公主画着午后纳凉的像。 “姑姑。”明乡先出了声儿。 长公主手指一扬,众人退去。明乡走上前:“姑姑兴致真好。” “左右没什么事儿做得。”长公主温温一笑,起身拉起明乡的手:“让姑姑看看,你随你家夫君出去游历了半年,可是又瘦了。” 明乡没料到长公主会谈笑如常,遂迷糊眨眼:“姑姑不知道前几日的事么?” 长公主脸上笑意隐去,松手靠在藤椅上:“知道又如何?政事变更原与女子无关。昭和无需想太多,左右,不论他们当中哪一个做了君主,你的公主尊位都不会动摇分毫。” 明乡惊愕,耳边却响起桓常凉凉的笑。她回头,桓常一把合拢手头折扇:“长公主既作此想,又如何写了信送往止桑将军手上。” 长公主紧盯了桓常许久,桓常也不惧回望。良久,长公主忽然起身:“你随我来。” 她领了桓常进书房,进去时把明乡留在了院子里。明乡不知道他们在讲些什么,也并不上前偷听。她只是隐隐觉得,十九年间安宁祥和的生活,似乎就此一去不返。 是夜回了王宫,双棠居门外站了两双黑衣禁卫。三王兄摇着扇子悠悠道:“昭和曾是鲁国圣女,身份与别的公主不同。如今王都乱得很,王兄为你添几位高手镇宅,你看如何?” 明乡还能如何?千万个不情愿也只能憋在心头,面上还要端着笑作温良状:“好。” 三王子所作所为,分明是要将宗室子弟尽数握于鼓掌之中了。就连桓常出门,也会被门口禁卫拦着:“外头乱,驸马之尊受不得流民骚扰。” 然而桓常毕竟非同常人。四方城外的密林里头,明乡是见识过他的功夫的。白天桓常留在双棠居陪明乡,偶尔也翻翻书写写字。然而一到夜间,他换了黑衣,轻功一展便越过高墙,到了明乡到不了的另一个地方。 明乡一直不知道那日在博阳侯府长公主与桓常商量了什么。桓常做事并不避着她,但也绝不会主动提及自己的行踪。明乡觉得他是个有大志向的人,好比那只通体血红的凤鸟,总有一天会羽翼丰满,往即文治,来即嘉成。 所以她不问,只在难眠的夜铺开宣纸,一遍遍摹着他的容颜。摹那十里桃林花开灼灼,他持萧而来,衣衫微动,带落桃花朵朵。她摹着他的像,心里头担着一半喜一半忧。喜他是她的夫君,忧他是她的夫君。 如此过了半个月,桓常终于跟她提及,三王子已拟了诏书意欲登上王位,只等着庄公在诏书上落下玺印。他躺在她身边,身子半撑着:“你说我们怎么办?” 她别过头:“二王兄呢,他还在吗?” 桓常点点头:“因二王兄身子弱,此前受讯时遭不住刑便晕了去。听闻当时三王兄便有意了结二王兄的性命,只是碍于二王兄始终不曾认罪,父王也尚未退位,他怕杀了二王兄给人落下口实,所以便吩咐了两个医官照看二王兄。二王兄一晕晕到了现在,反而保全了性命。” “父王呢?你同父王见过面吗?”明乡又问。 桓常轻轻一笑,勾起她两缕青丝在指间缠绕:“你拿我当什么,来无影去无踪的侠客么?父王寝殿外守着的都是高手,我如何去得?” 他俯身亲亲她的唇:“止桑将军已在城外布下重兵,长公主也在城内布满了内应。事实上,止桑将军随时都可以领着军队攻进王都,只是他托我问你一句,问如果他杀了你的三王兄,你可会怪罪于他?” 明乡只觉得头疼,脑海里无端闪过武侯冷峻的面容。然而她也明白三王兄与武侯多有不同,遂摇摇头:“三王兄作出迫父弑兄的禽兽之事,便注定不得善终。若止桑能化解王都这一场危机,我感激他。不止我,鲁王室的所有人,都会感激他。” “如果是我呢?”桓常在她耳边喃喃:“如果化解王都这一场危机的人是我,你会如何?” “是你?”明乡愣了愣,旋即甜甜一笑靠在桓常身上:“你要共我一起守护鲁国的万里山河,我求之不得。” 25 平定变乱 桓常若有所思,揉了揉明乡发丝,手掌向下一滑覆在她眼睛上:“那就睡吧,等你睡醒了,一切都会恢复如常。.info[]” 桓常并不是在说大话,然而明乡醒来时愣愣瞧着桌上的烛火,她便知道一切并未恢复如常。至少说,不会这么快恢复如常。她目光向上移了移,看见冰冷的石壁和一架子书,再向周围张望,望见她的父王。 她连忙坐起身,庄公却按住她:“现在顾不得那些虚礼,你好好歇着就是。” 明乡一囧,眼睛转了转:“我不累。” “这里没有别人。”庄公握住明乡的手,目光如炬:“从前真不知桓常是如此厉害的人物。昨夜孤只觉睡得不安稳,哪知道被人叫醒,却离了那牢笼。不过,如果我没记错,这地方很是隐蔽。明乡,你从前知道这密室的存在吗?” 明乡茫然摇头。 庄公脸色凝重起来,他眉头微皱,忽然用殷殷目光盯着她:“明乡,答应父王一件事情。” “何事?” “无论何时何地,无论父王在或不在,你都是昭和公主,是鲁国最最尊贵的圣女。”庄公忽然顿住,意味深长的看着他:“所以,请一定替父亲,守住鲁国的江山。” “父王?”明乡听得一头雾水:“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吗,楚国又攻来了?” 庄公却只一笑:“快别想这么多了。你知不知道……”他慈爱的看着她:“江诺离开时托午饭照顾好你,他说你是就要做母亲的人了。” 也许是近日神经一直紧绷,明乡此前确是不知自己已有身孕。而如今这消息是换成那个托庄公转告给她,她心上又是甜蜜又是担忧。 毕竟,墙角一堆的水和食物,足以证明这事件并不像桓常说的那样容易解决。 但愿谷神能保佑他一切平安吧!平平安安的了结这一切,再回到她身边。 密室很封闭,见不着外头的光。父女两见不着星辰月落,也辨不清白天黑夜,只把灯油添了一碗又一碗。终于有一天,石窟外头想起脚步声,明乡几乎是立刻就从板凳上跳下来跑去了石门便,庄公却拦住她,指示她躲到书架后头去。 明乡知道庄公在顾虑什么,他在担心,担心石门打开后,进来的是三王兄。可她同样知道,这摆设简陋的密室根本藏不住人。她走到庄公身边,和幼时一样搀起他的手:“一起面对吧,父王。” 机关被触动的声音响起,与此同时,明乡听到一个低沉悦耳的声音:“我回来了,明乡。” 鲁都这一场兄弟阋墙的变乱,前后持续了一个月。三王子在战斗中落败,仓皇逃窜,不料马儿受了惊,急速之下将三王子抛了出去。谁想三王子落下的地方恰好竖着一根晾衣作的细木杆子,三王子连叫都没来得及叫上一声,被细木杆子戳穿的一霎便断了气。 如此死法也实在奇特,王都人传了好些天,也只道一句善恶轮回,总有果报。 庄公恢复早朝的那一日,落了雨。历了一番动乱,朝中官员少了很多。患难见真情,国难见忠心,明乡想,躲在珠帘后悄悄打量着朝堂上的每一张脸。 其实她对政事并不感兴趣,但庄公特特叮嘱她,要她做一个参政的公主。当然,沉日大陆上还从来没有出现过女主这一角色,明乡也不可能笨到以为庄公会把王位传给自己。这不,庄公说的第一件事,便是把二王兄立为鲁国世子。 庄公也只剩这么一个二子,文雅而懦弱、刚从大难中逃得一命的二子。 待庄公提到对桓常和止桑的奖励,两人却都是辞谢。止桑表示愿意交出一半军队留给庄公以维护王都治安,而他自己,则还是回去渠水做一个镇边将军。明乡不明白止桑为什么要这么做,她只觉得止桑的样子已经变了些,不再像记忆中那个隐忍固执的少年。他黑了些,也瘦了些,看起来干练磊落,却又不爱说话,有几分当年武侯的影子。 一想到武侯,明乡不禁打了个寒颤。再看止桑的神情,却是沉沉稳稳还带点儿笑意,哪像武侯那么冷冽? 明乡挑在下朝前离去,等在出宫的必经之路上。等了一会儿,果然见到止桑走过来,她领着思琴上前:“止桑将军。” “明乡。”止桑笑应道:“几年不见怎么叫得这么身份……你在这里,是专门等我?” 明乡点点头:“我记得你从前很喜欢领兵的,这一回怎么自己交出军权?” “这不是第一次了啊。”止桑像是想起了什么,把自己的伞往明乡旁边支了支:“你忘了三王子能得到禁军,是因为我三年前自请镇边?恩,不过现在也不必去想它,过去的就是过去了。我不能久留,预计三日后就要启程,你在这里,好好照顾自己和孩子。” 明乡却戏谑道:“你也老大不小了,走这么急,不多留几天看看王都的闺秀?” 止桑眉眼间现出一丝难得的暖意:“你以为我回去那么急是做什么?对了,听说你和江诺常年游历。怎么,今年冬天要不要去一趟渠水,最好是十二月。” “十二月?” “十二月。”止桑笑:“如果你那时候到,可能恰好赶上我的婚期。” “将军要成亲了?”惊愕出声的却是思琴:“怎么此前一点儿风声也不曾听得?” “此前?此前我领着将士赶回王都,连自己活不活得到现在都不确定,能与人定下婚期?”止桑挑眉,脸上转瞬罩上些向往:“所幸最终是我们胜了。” 这消息让明乡打心眼儿里感到高兴,高兴之余也有些失落。待止桑走后,她侧脸瞥了瞥望着宫门望出了神的思琴:“别看了,没有人会回头。” 是夜,庄公派身边亲信过双棠居请桓常去书房商量要事,顺便提了篮龙须糕给明乡,说是庄公差人特意从民间带回的糕点。 她并不嗜甜,庄公从前也没有给她带过糕点。明乡几乎是一霎就断定这糕点里藏着些消息。等桓常去了,她遣下思琴,这才掀开篮子上头盖着的蓝布。 几乎将每个龙须糕都掰成了两半儿,明乡却并没有见到预料中的纸条。沮丧的将篮子搬下桌,她拿起之前遮盖的蓝布清扫桌面,这一扫,才发现蓝布的缝合很成问题,线头露了一大截在外边儿。 明乡拉起那半截线头往外一扯,蓝布果然被拆开,而在那夹层里面,塞了一张纸。确切的说,那是一张写满了字的纸。 庄公在纸上所交代的话,概括起来也就一句:永远拴住桓常的心,永远不要爱上他。明乡捏着这一封信只觉得好笑,难道她的父王以为,她会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吗?明乡苦笑不得的掌了灯,把那封信付之一炬。连带着,把庄公的种种分析种种警告,抛之脑后。 十二月,明乡因为即将生产,并没有去渠水见止桑。第二年春,二月,明乡产下一女,起名花瑶。她本是想取“桃之夭夭”的意蕴,给女儿取名桃夭,可这名字带三分妖气,庄公很不满意,便御笔批了批,改成花瑶。 现下已经是春天,明乡想,草长莺飞,碧柳新桃——可止桑成亲的消息并没有传来。倒是花瑶满月的时候,止桑赶回王都,他呆坐在座位上,沉默寡言,只顾闷头喝酒。明乡总觉他在压抑着生命,或者说,她感觉他有话想说。所以她端了酒盏过去,却只见他把食指往唇边一笔:“嘘——什么都别问,她只是死了。” 她只是死了…… 明乡并非不善言辞之人,然而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说,说什么好呢?别难过了。一切都会过去的。这些话光是想想,也觉得相当残忍。她拍拍他的肩膀:“你是鲁国的英雄,止桑哥哥。” 第二年冬,庄公旧疾复发,生命危在旦夕。人上了年纪,本就随时可能丢命,然而庄公做了又一件让众人不得其解的事情,他在弥留之际召见的最后一个人,不是世子也不是往后,而是明乡。 庄公的手是凉的,在床边颤着,却怎么也抬不起来。明乡觉察到他的意图,忙忙握住他的手:“父王。” 即便她很不喜欢庄公的种种算计,但眼前这气息奄奄的老人,毕竟是他的父亲,她信赖,并仰望了很多年的父亲。 许是被明乡握住手的感觉很不错,又或者只是回光返照,庄公的气色一瞬间红润红润许多,气息也平顺。他盯着明乡,许久才道:“昭和,孤放不下这江山。” “父王。”明乡声音哑哑的。 “不知怎的,现在快要死了,反倒把很多从前想不清的事一并想清了。昭和,孤也许并不是一流的君主,空有一颗强国之心,却无那强国之能。到最后,还把这么一个烂摊子似的国家交付到你手上。”他看着明乡闪烁着泪花的眼:“不用疑心是听错了,孤说,孤将鲁国,交付在你手上。” 26 攻城略地 “你……愿意接下这个担子吗?”庄公殷切问道,手上力度也重了些,在明乡手上按下指印。 明乡忍着疼点头:“父王不必忧心,明乡永不背叛鲁国。” “你知道孤想些什么?”庄公讶然失声,旋即苦苦一笑:“你二王兄的命全靠药吊着,他是活不久的。等他去后,继位的定然是你大皇兄的遗孤。那孩子现下才四岁,过几年也不会懂事到哪儿去。孤两年前叫你参政,为的就是你能在我去后辅佐这个孩子,决不能让他被母家控制了,成个傀儡君王。你懂吗?” “明白。”明乡一面答着,一面心疼庄公。心疼他即便弥留之际,也不能有片刻安心。 “还有一件事。明乡,孤当年同意你嫁给江诺,不会是因为他是有名文人,而是因为他是晋国世子。历代晋王室怎么上位的你也明白,江诺在那般环境下长大,心也干净不到哪儿去。两年前,孤因他平乱有功要奖赏他,他辞谢了,却提出借兵。要孤把止桑借他用一回,你能猜到他借兵是做什么用。” “所以?”明乡疑惑。 “孤既去了,这承诺也就不算数。孤只是忧心,他会从你身上下手,让止桑代孤践行承诺。” “他做晋君不好吗?若他做了晋君,我便是晋国的王后,如此,晋鲁几百年的恩怨便可以一笔勾销。” 庄公缓缓摇头:“若他只作晋君自然很好。怕就怕,他志在天下。” ―― 六年后,未湖湖心岛上的小屋里,明乡铺开一张熟宣,在纸上勾勒出男子伟岸的身影。男子着一身玄黑衣裳,腰间别一杆玉箫,然后她停了笔,任那一张脸空着。 十岁大的孩子在一边看书,见她顿了笔,忙吧头凑过来。待见了画,却是皱了眉:“姑姑画画怎么还是不画人脸?看着怪怪的。” 明乡便把比递给他:“要不远儿试试,让姑姑看你能画出谁来。” 远儿高兴地丢下书:“那我今日先念书啦,就跟着姑姑学画画。” 明乡看着远儿高兴稚嫩的模样,鼻头不由一酸,却还是端着笑:“好啊。” 远儿是大王兄的遗孤,自从庄公去后,便被明乡接到了身边养着。 庄公临终前交待了明乡许多事情,明乡一件一件记在心中。然而她记着了庄公的嘱托,并不意味着,她要践行那些承诺。 因为庄公看错了一件事。他的二子不仅没有很快随他而去,反而好端端活到了现在。并且,因为庄公临终前召见的人是明乡而不是他,二王兄六年来给明乡下了很多绊子。 若不是他下那么多绊子让明乡举步维艰。明乡也不会求止桑出兵,帮桓常夺得晋君的尊位。 是了,她的夫君已经抛弃了江诺的身份做回了桓常,并匹了,晋国的君王。 为了做成这个君王,为了让止桑出兵不被国家的条条框框限制,她的夫君在二王兄面前屈了膝,承诺说只要他坐上晋君的位置,便与鲁国结盟。为表诚心,他愿把妻儿留在鲁国作人质。 二王兄向明乡提起这些的时候,口吻颇为伤感。他坐在轮椅上,眉眼里一片黯然:“孤的母妃身份卑贱,是以孤自幼便被人瞧不起,那些时候孤总是羡慕昭和的,羡慕昭和身份尊贵性子活泼。可孤万万没想到,尊贵如昭和公主,也有被人当成棋子抛来抛去的时候。” 明乡在这话中听到一丝嘲讽之意,然而她并不生气。因为桓常承诺过,等他把晋君的位置坐稳了,他会把她们母子接回晋国。 那时候明乡怀有七个月的身孕,太医诊断,说是个男胎。(..info) 她并不是向往权力的女人。在她眼中,只要一家人平安快乐,就是尘世最大的幸福。她又是那么坚定不移地信着他的父君,信他会很快,接她到身边。 二王兄自然是不会让桓常把三个人都接走的。他让桓常每隔三年接走一个人,并且一定要留下一个人,终身定居鲁国。若是桓常不想放弃三人中的任何一个,他便要割出二十座城池来换回那一人。 桓常没有给答案。只是他登上君位的第一年,亲自来鲁国,抱走了不满十个月的儿子桓常。第四年,他派礼部尚书,领走了花瑶。 而现在已经是第六年,没有任何风声表示,晋国会拿出二十座城池换回他们的王后。 “姑姑,我画好了。”远儿搁下笔,回头灿灿一笑,自豪地侧过身:“你看远儿画得好不好?” 远儿从前没有画过画,这算是第一回。笔法稚嫩,那人的五官成了几个不规则的圆。然而除去这五官,远儿在空白处也添了好些圆,明乡指着那些圆问他:“这是什么?” “桃花啊!”远儿羞涩起来:“不像吗?我只是记得,姑姑你从前的画里,穿着玄黑衣裳,腰间别玉萧的人,都是站在桃花丛中的。不过姑姑,那个人从前是有脸的,你现在怎么不给他画脸了?” 明乡有些恍然:“因为姑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他,所以不记得他长什么样了。” 远儿思索了片刻,低声道:“我好多年没见瑶儿妹妹,也不记得她长什么样了。” 明乡突然便哭了。她抱着远儿,伸手提笔蘸满了墨,两笔便把画作毁了:“记不住的,就忘了吧。” 止桑是早被调回了皇城的,他一直未婚。起初明乡还张罗着要给自己添位嫂嫂,后来见止桑不为所动,也渐渐停了这心思。止桑的内调是二王兄的意思,他担心止桑在边关声势过高,会使那些将士只知将军不知君王。 但二王兄定然没想到,正式他自以为是的这一个调动,使得晋鲁开战时,边关无将可抵桓常的御驾亲征,短短三个月便失去了过半国土。 晋国向鲁国开战,打的是救回王后的名号。也是两国开战后,明乡才明白,桓常迟迟不接她回去,并不是舍不得二十座城池,而是因为他需要她留在鲁国,成为他发动战事的借口。 对一个国家来说,还有什么是比国母被囚更大的侮辱呢?更何况,在晋国开战前,这国母还被人刺杀过一回。 明乡至今也不知道那日究竟是谁潜进双棠居在她心窝子上插了一刀,然而那刺客插刀的角度刁钻得很,刚好擦着她的心脏过去。太医说这是幸运,明乡的自觉却告诉她,这不是幸运,而是因为那人,本就没打算要她的命。 因为她看见了那黑衣人的眼神,冷静清醒,下手干净利落。 等到两国战火点燃,明乡脑海里那个想法越来越强烈。她想,那日的刺客,多半是桓常派出来的。多可笑,为了让自己的战争看起来正义一点,他愿赌上她的性命。 等到可以起身了,她让人造了张小桌子放在床上,让远儿陪她画画。每一幅画都是一样的景致,桃花如烟似霞绵延无尽,只是花间却再没了那个玄衣男子的身影。远儿不明白她是在做什么,只一遍遍问他:“不但不画脸,连人都不要了吗?” 这一日二王兄来求她,求她只身前往晋国向桓常求情。她一笑薄凉,声线冷冷的:“你以为我去了晋国他便会停战?王兄,你和我一样,把他想得太善良了。” 是了,一直以来,她把他想得太善良。她当他是个英雄,她知他胸怀天下。她甚至还想过,他要是征战,她便上战场陪他。如此,能时时知道他的安危,她就不必担惊受怕。可她没想到的是,沉日大陆七个国家,他挑了鲁国开刀。 父王曾对他说过什么呢?他说,无论遇上什么情况,无论站在对面的人是谁,你一定,要守住鲁国的江山。 明乡略一抬头,微微一笑:“王兄,集结所有军队,在王都来一场决战吧。” 于是便出现了幻境一开始的那一幕。想来桓常相当顾惜明乡的性命,因为明乡刚慷慨陈词说自己宁愿以死殉国,桓常便示意诸将停止攻城。他望着城楼上一身戎装的明乡,眼里一丝笑意:“你不适合这样的衣裳,跟我回去换一套吧。” 明乡莫名酸了鼻子,她深深吸了口气,把眼泪逼回去:“退兵。你若退兵,我自然跟你回去。” 桓常脸色变得阴骘,淡淡道:“那不可能。” 攻城战向来艰苦卓绝,因为攻守双方都没有退路。两个时辰后,城墙上已经有了三两个攻上来的晋军,他将在上头投石的士兵推下城,一时间好几个晋军便沿着那云梯上了墙。 明乡并没有杀过人,她站在城墙上,只是为着表达自己与鲁国共存亡的决心。然而他很快便发现,自己根本不用担心安全,因为无论是鲁军还是晋军,都不会有人提着大刀向她砍来。所有人都但她不存在,让她看着无数年轻的性命,为了一个人的野心厮杀。 城墙底下,桓常饶有兴致地看着她。他微微笑着,双臂微张,似乎等着她跳下城墙的那一霎,将她接住。 明乡忽然头皮发麻。 27 到我身边 握住长枪的手心满是汗水,她对上他骄傲的眼神,一咬牙便提了枪扎进正与止桑缠斗的晋军身上。那晋军下意识握住从身后贯穿到前胸的枪,他回过头来,不可置信的看着明乡:“王……王后?” 明乡把长枪拔出来,温热血液迸溅到身上也不理会。那晋军软软倒下,止桑与她遥遥相望,她牵了牵唇角:“我终于明白了,止桑。” 止桑跨过那晋军的尸身,拖着明乡便要下楼。底下桓常张弓瞄准止桑,弦紧绷着,羽箭似乎随时都可能飞出去。止桑也瞧见了桓常的动作,然而他只是冷冷一笑,大力将明乡拽了下去,去时嘱咐身边一个副将:“这里就交给你了。” 那副将神色肃穆领了命。而城墙底下,桓常的弓,终究没有拉开。 明乡不知道止桑要带自己倒哪儿去,她挣扎着要他把手松开。止桑却眉头深锁,他顿脚瞥了她一眼,眼中无尽阴寒:“别闹了好么?” 她被他这一瞥唬住,挣扎的力度小了很多,却还是倔强道:“我哪里胡闹了,作为一个将军,在敌军攻城时不好好守城,你才是胡闹。” 止桑回头,目光锁在她脸上,良久,他伸手擦她脸上的血迹。然而血迹已经凝固了,怎么擦也擦不干净,反让明乡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疼,她朱唇微启,正要叫他住手。不料止桑低头,用火热柔软的唇,将她要说的话,全部堵了回去。 不远处还有厮杀声飘来,明乡只觉得大脑一片空白。他撬开她的唇,几近狂热的吸吮舔呧。他并未用手禁锢她的身体,于是明乡偏过头,苦涩道:“止桑。” 止桑面色仍旧沉静,他夺过她手里的长枪扔了:“保家卫国是男儿的事,与你何干?你只要做个笑容干净的女儿就好。走吧,远儿在双棠居等你。(..info)”他眼里含着笑:“不论你以后是回到他身边还是与他再不相见,都要过得开开心心的。我会保护你,如果保护不了,我就保佑你。” “我不会走的。“明乡固执:”我答应过父王,会守着鲁国的江山。即便是死,也要为鲁国而死。” “那你是想要手上再沾几条人命?”止桑微有怒意:“明乡,带着远儿走,带着他过干干净净的日子。今日鲁国必亡,你们若能逃出生天,也算是给鲁国留下了希望,你懂吗?” 旁边有人牵了马出来,止桑把明乡推上马,朝她遥遥一笑:“多想再看你跳一支舞,可惜你很多年不再跳舞。再见了,我的公主。” 言罢,他义无返顾的转身,回到了城墙上。 双棠居里远儿守着两个大包袱,明乡和思琴提着包袱便走。远儿却迷糊:“姑姑,我们为什么要走?院子里的石榴花就要开了啊,你不是说等这石榴开了花,就为远儿画像吗?” 明乡微微一笑,心里涨涨的痛:“因为有一个地方的花开得比这里的要好。” 王都外的地方都被晋军掌握了,要想顺利离开,他们不得不乔装打扮。因为成群结队过于引人注目,明乡便把一行十二人分成两队,约定去楚国离城相会。然而即便分兵,他们也没能逃出多远。 逃离王都的第三天,明乡在一个小镇的茶馆里被抓。保护她的五个人,尽数送了命。 她的夫君将她抱上马车,迫不及待地送上一个吻。他的吻霸道而缠绵,似乎杀意腾腾。他按住她的后脑,另一只手不安分地覆上她的柔软。他在她耳畔喃喃:“明乡,我很想你。” 只这一句话,明乡瞬间便落了泪。她身子往上挪了挪,闭眼道:“我也很想你。” 我也很想你,但我,做不到继续陪在你身边。 “你很想我?”桓常狡黠一笑:“那你在城墙上的义愤填膺都是骗人的么。许久不见,你倒是会撒谎了。” 明乡咬住他的唇:“现在你信了么?” 桓常摇摇头:“还不够。”他解开她的襟带,素色衣衫下的肌肤洁白细腻,他覆了上去,待两人合而为一,惹得明乡低低一声嘤咛,他方粲然笑开:“这样才够。” 他并未将她送去鲁王宫,待马车停下,他掀开车帘,入眼是宽广湖面。他抱着她,踩着暗桩上了湖心岛。明乡心里百味杂陈,却只无力地靠在他肩上。 她忽然想起很久之前,他的神色晦明不定:“江诺会一直陪在明乡身边,无论此生抑或来世。” 只有江诺,才会生生世世陪在明乡身边呢。明乡笑了笑,她明白自己是真心喜欢抱着自己的这个人,不管他是谁,她都喜欢他。可他既然亡了她的国,她便不能心安理得的留在他身边。 这是她作为女子的悲哀,尤其,她还兼了鲁国公主和晋国王后双重身份。明乡在许多年前认定了桓常,她爱他,更敬她是个英雄,所以即便是隔着国恨家仇,她也不愿伤他分毫。 但,要她像当年天真烂漫的小姑娘一样乖巧听话的留在他身边,她也是万万做不到。 她觉得心里涌出一阵寒意,那寒意让她觉得惶恐。天大地大,竟没有一个地方能让她安心。 她攀上桓常的腰,将头贴在他胸膛上。桓常眸子里笑意融融:“累了?” 她摇头:“我想听听你的心跳。” “慢慢听,我们还有半辈子的时间。”桓常埋头亲了亲她。 二王兄最终没有保住鲁国的尊严,那日晋军攻上城墙,他着一身缟素坐在轮椅上,身边跟着两个内侍,一个推着轮椅,一个捧着雕花镶玉的红木托盘。城门徐徐打开,他扬起手中折扇,指着红木托盘向端坐马背上的桓常道:“玉玺,龙袍,你要的东西,我尽数给你。” 他降了。 也因他降得及时,城楼上负伤累累的止桑才得以捡回性命。只是这性命虽然捡回来了,伤却不是一时能好得起来的。桓常许是欣赏止桑的将才,也没为难他,只叫他回博阳侯府养伤。 鲁王室投了降,桓常统治这片土地也名正言顺了些。两方定下三日后在鲁王宫举行交接仪式,交接仪式一过,统治鲁国五百年的王室,便降格为晋国侯府。 明乡是从桓常口中听到这些的。虽然战事初定,还有许多事情等着他做,但他必定会在每日酉时回到湖心岛。明乡问他为何不专心处理政务,他挑眉看她:“你已经等了我六年,总不能让你等更久。再者,你以为一个男人压抑了六年的欲望,是很容易便能满足的么?” 明乡若有所思:“你也等了我六年?” “当然,总不能让你吃亏太多。” 明乡脸色柔和下来,甚至,这一夜是她主动攀上了他的肩。意乱情迷之时,明乡盯着桌上明灭不定的烛火,桓常的唇落在她锁骨上:“在看什么?恩?” “就这一回?” “什么?” “我说,在我活着的日子里,我会一直喜欢你。” 桓常自然是没领悟到她这两句似是而非的话里藏着怎样的心思。若是领悟了,他绝不会留明乡一个人在湖心岛上。 那是桓常和鲁王室举行交接仪式的日子。桓常本来想要带着明乡一起去,明乡却一千万个不愿意:“你忘了我是什么人?你忘了我在鲁王都的城墙上说过什么样的话?你要我同你一起去,是要叫世人看我笑话?” 桓常笑笑,正了衣冠,照例亲了亲她的额头:“今日的事情结束了,我便带你回晋国,你知道,花瑶已经八岁了,她也很想你。” 明乡便想起了那个小小的女孩儿,她记忆中的女孩儿才不过两岁,一张小脸似苹果般红润。 桓常去后不久,湖心岛迎来了一位客人。止桑穿着一件样式大方的衣裳,划着木筏便飘到了湖心岛上。是了,这世间除去明乡桓常,再无第三人知晓水下暗桩的存在。 明乡就在窗前看他的木筏渐渐近岸,一边看一边写在纸上泼墨,等止桑上了岸,她的画也做好了。她搁笔倚在窗边:“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猜的。两日前桓常告知天下,说要在下月初二迎王后回宫,所以我想,他一定是找到你了。”他看着她的眼睛:“你舍不得他。” “我舍不得他。”明乡甜甜笑道。 “舍不得,那就做好晋国的王后吧。你若愿意做他的王后,我就还做你身边的将军。”止桑顿了顿,又道:“只是可惜远儿,他和思琴被晋军追上的时候,面前恰好有一条河。也不知两人怎么想的,一齐跳进了河中。他不会水,第二日便有人在浅滩上捞到了他的尸身。” “远儿……”明乡几乎是惊愕了,并不愿相信这消息一般痴怔,片刻翻出一幅画来:“他从前总叫我给画中人添上眉眼,我今日恰巧添上了。你把这幅画拿去他坟前烧了吧,也算我完成他的一桩心愿。” 止桑皱眉:“不若你亲自前去,你同他亲厚些。” “我……”明乡柔柔一笑:“你忘了我下月初二就要被迎回晋国?” 28 千年重生 止桑唇角一弯,自嘲道:“是了,我该祝你一路顺风的。”他卷起画揣在手上:“我只是还想问你一句话,那一日城墙上头,你说你明白了。你明白了什么?” 她微微张了口,眸光似乎在闪躲。她提起笔,瞬间在纸上勾出马上提刀的武将:“在杀人和被杀之间,我们总是要先保全自己的性命。” 他不由握住长庚刀的刀柄:“你以为是我杀了武侯?”见她仍仔细为画中人着墨,他发出一声低哑的笑:“我只告诉你,武侯不是我杀的。” 等止桑划了木筏离开,明乡将几年间画的人像一张张翻出来,一张张点燃,扔在几间屋子的易着火处。最后一间屋是卧房,而她手上也只剩一张画像。画像已微微泛黄,边角处有些卷,她认得这幅画,因这画上的桃花,有多半并不是她绘下的。 那是多少年前呢?她忐忐忑忑跑去宜间,不见他的人,却被他的画作吸引。于是想着帮他续笔,却续出他的身影来。她不由怀念十六七岁的时光,十六七岁时,他能吹出她最爱的曲子,他会时时陪在她身边。他是江诺,温温和和没有野心的文人。 窗外已有火光跳跃了,她终于点燃这一幅画,将它抛在了床上。床幔细软,火苗几乎是一瞬间便窜到了顶上。明乡其实并不认同自杀这一条路,她觉得能来这世上走一遭乃是上天的恩赐。可人之所以为人,有一点便在于懂得承担。 她一想到当初是自己请止桑帮桓常夺了晋君的位置,心中便一阵胆寒。若时光重来,她宁愿忍受着二王兄的百般挑剔,也决不让止桑出兵。 可惜时光不会重来。她只能带着愧疚悔恨,以及满腔的不舍与情深离去。他爱江山,而明乡知道自己在他心中,是仅次于江山的那个美人。 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她不愿成全他的圆满。 手心是一粒黑色药丸,鲁王室密药,据说密药是毒圣开的配方,世上无人能解。她仰头,吞下了药丸。 但愿来生江诺只是江诺,而她再不要做什么公主。没有身份给予的荣光,也就没有身份加诸的桎梏。若有来生,她倾慕他加上他怜惜她,这就够了。 这药半刻钟内见效,明乡看了看周围火势,确定在毒发前大火不会先近了身。她坐回了椅子上,窗边已有火舌入侵了,她不惧热浪,在桌子上画出片片桃花,待要勾勒人形时,她顿了顿笔,再落下却是画出衣袂飘扬的女子,笑容胜春光明媚。 那才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刻,明乡想。 心口一痛,手上气力渐渐小了,明乡明白这意味着毒发。于是缓缓起身,把椅子推去了屋子中间的空处。那里恰好对着窗,她努力睁着眼,还能看见窗外的山高水长。而她对着那青山绿水浅浅一笑,嘴角血迹蜿蜒,不过片刻,便闭了眼去。 闭眼的霎那耳边似乎有鸟鸣啾啾,温暖的光覆在她眼上,恍惚还是那一年春光大好,他穿花拂叶而来,肩上沾满落花。而他折桃枝绾起她三千青丝:“桃之夭夭,欲宜谁室家?” 按常理心镜应该在明乡死去的一霎消散。但我却明明白白看见折回岛上的止桑闯进了火海。他将倒在椅子上的明乡抱在怀里,探了探怀中人的鼻息,止桑面无表情,模样倒是沉静。许久,不知想起了什么,止桑笑出声:“你当年对我可以疏远,是因为把我当作弑父的罪人吧。” 他擦干净她唇角血迹:“但我说过我会保护你,不论你身在何处。你既殉国,我自然不能表现得没种。”他拔出长庚刀,神色亦是肃穆,良久,长庚刀抹上他的脖子,他讷讷念了一句:“长庚刀下魂,皆是英豪。” 明乡的灵魂漂浮了许多日,她在三界飘了许久,才遇上鬼差带她去幽冥司。然而不等判官提审,她被一股无形的力带出幽冥司,回到了自己的身体。在灵魂重归身体的霎那,她看见桓常神色淡漠的把离凰放在了她的尸骨边。然后棺材被盖上,她听见一声鸟鸣,是尾凤停在了棺材上。 而后便是桓常一声叹息,听语气还分外沉痛:“你终究还是为我的野心殉葬了。”他的头似乎靠在了棺材上:“所以我更没有理由收手。只愿你能耐心点,耐心点,等我们的再相见。” 明乡张张嘴想说什么,却发现自己的话根本说不出口。她想用几日前学的的两招法术打开棺材,却发现法术全都失了效用。如此反复折腾了好几天,明乡终于放弃了挣扎,安安分分躺在棺材之内。 她并不明白自己的灵魂怎么会被禁锢在这一方小小的棺材内,但在成百上千个日日夜夜里,她看见自己那副被大火灼伤的身子起了奇异的变化。她死去的第一百年,尾凤一声长鸣,湖心岛上烈火熊熊,未湖热浪滔天。而她作为一只鬼魂,竟也真真切切感受到被灼烧的痛楚。 大火灭后,一切恢复原样,而她的尸骨却渐渐圆满,变成完整的身体。之后每隔百年,大火便会烧上一次,烧过了,她便感觉灵魂和身体的契合多了一分。 大多数时候她的神智并不清醒,处于昏昏沉沉的睡眠中。最长的一次她睡了五百年,因为尾凤的尾羽每隔百年便会长出一根,而她那一回醒来,发现尾凤的尾羽多出了五根。 一开始她发现自己灵魂肉体皆不灭的时候,她以为岁月亘久,会模糊一切。包括苍天黑土,包括碧海青山,包括一世的种种所见,自然,也包括与桓常的那些爱恨缠绵。 然而当她又一次在沉睡中被尘世的欢歌唤醒,当她在暗夜里睁开眼睛。她脑海里一闪而逝的,依旧是花开灼灼的桃林里,她一杆长萧清清雅雅,碧玉般通透。 那画面穿透万水千山,瞬间便给她禁锢千年的思念解了锁。她才惊觉,即便千年时光里双棠居的石榴被人伐去做了木柴,当年那迷人眼乱人心的桃花,仍旧留有最初的色度与甜香。 一如,她刻意封存千年的记忆,仍鲜活如初。 心镜自此,空余一个强烈无比的愿望。我化去迷迭的香,自明乡的幻境中走出来。尾凤守在房梁上,一声羽毛倒是光鲜非常。我逗了逗它,它眼珠子滴溜一转,又展翅飞远了些。 看来,在明乡没有授意之前,这尾凤是真的不打算与我搞好关系。这真是有悖科学原理的现象,梵央可是凤凰一族的至尊,我和梵央同生共死几十万年,怎么还会有凤凰对我爱理不理呢? 尤其,眼前这只凤凰,还是梵央落下的一片羽毛。 明乡喝了不少酒,一时怕也是醒不过来。我觉得她的魔怔在于思想和认识的双重错误。 就思想而言,她觉着上辈子自己之所以没能和桓常长相厮守,在于她公主的尊严不允许她和灭了自己国家的男人在一起。也就是说,假若她不是公主,她便不会有道义上的自责,会欢欢喜喜的留在桓常身边。 就认识而言,她对桓常的话认识不够。桓常曾经不止一次的说过江诺会永远陪在明乡身边之类的话,她觉得这是承诺。但其实这是桓常的顾左右而言他,他是故意在自己的两个名字上做文章。如此,即便明乡是个小性子的姑娘指着他背信弃义,他也可以腆着脸说一句那承诺不算数,现在我是桓常。 可明乡那傻姑娘,偏偏想不到这层面上来。 大抵局中人,是没办法带着脑子思考这棋盘究竟是谁翻手为云覆手雨。 我还需要见一回江诺,但我不知这相见应该背着明乡还是直接领着明乡过去。我承认上一回为着省事儿,我直接编了个半真半假的话诓江诺。其实我的考量在于江诺的胆量,看他今生不过一个寻常官吏,若是真与明乡发生了什么。只怕最初的情真意切过后,他接受不了明乡的身份。 依明乡的性子,若她真与江诺成了,她绝不可能把数千年前的事情藏在心里,不告诉他。 所有的感情,都要坦诚相待,不是吗?上一世若不是桓常瞒她太苦,她何至于在他兵临城下之时,连难过都没来得及,便也穿上战甲站上城墙。 我一夜未眠,坐在未湖边看星光璀璨。更深露重,我懒得施法,任那晨露把衣裳润湿。到凌晨,月亮西沉,身上蓦地一暖,一只手搭上我的肩。我头也不回,只回握住那只,那只手柔软细滑。我回头,明乡背着月光的脸明明暗暗,一双眼睛却依然明亮无尘。 她忽然把一双眼睛完成月牙儿,带着纯净无比的笑:“明乡明乡,你知道我的名字是什么意思吗?” “明月朗朗,衣锦还乡。”我不假思索地答。 明乡脸色先是一滞,旋即明白过来:“当初他说你的幻术很厉害,我还不相信。明月朗朗,衣锦还乡,你去我的心里看过了吧?” 29 重回江家 明乡埋下头:“明月朗朗,衣锦还乡。.info[]这两个词概括起来,恰是月明还乡。长安,天边的月亮那么圆,我想回家了。” 我诧异抬头:“回到何处去?” 她唇边笑意微凉,却不答我的话。捡起一根树枝,她借着月色在地上勾画。画出的东西当然不会精致,然而看那轮廓,正是一朵桃花。她抿了唇:“我前几日看野史,这才知道止桑很久以前便立下遗书,说他若是战死,一定要把他的尸骨运去十里桃林边上。” “恩,不仅如此,他还嘱咐人在自己的墓碑上镶一面铜镜,你知道那铜镜能照着什么。” “能照着祈谷亭。”明乡语气平静:“桓常遂了他的心意。” 我默然。止桑墓上那面铜镜微微下倾,正好照着祈谷亭。而我也看过野史,且看得相当细致。止桑是在武侯死后立的遗嘱。他特特吩咐在墓上镶一面铜镜,是想着即便自己战死,也能在一年一度的祈谷会上,见明乡一面。 而明乡竟是没有看出这一点? 于是我问她:“你要回十里桃林吗?” “我想去修仙。”明乡站起来转了两个圈:“用你神仙的眼光看看,我资质怎么样?” 我微微一笑:“你是被谷神相中的人,清修十年,资质自然不错。之后虽在红尘浸淫数十年,但又在地下冥想千年换来了崭新的身子,这身上倒是没半点儿红尘味。” 其实明乡这具身子很适合修仙,不说别的,光是离凰和尾凤带来的灵力,于别的修仙者来说,是求也求不到的机遇。我挑了挑眉,正色道:“但是心术不正的人,很容易在过雷劫被打回原形,更有甚者,被一个响雷直接送回了幽冥司。” “我哪里心术不正?” “不说心术不正,但至少,你别有用心。”我静静看着她:“你想修仙,不过是因为对这一世的江诺没了信心。所以想要自己修得长生之术,如此,你便能等到下一世的江诺,并在他年少懵懂时出现。你会瞒住从前的一切,你会让他爱上你。等他老了死了,你就耐心等下一世的重逢。” 明乡身子一颤,下意识捂住胸口:“你在读我的心?” 我笑:“你的心思明明白白写在脸上,哪还用得着去读。” 心念一转,我温和劝她:“你就是太单纯固执。世间情事皆是司命星君随手写的话本子,你不过其中一个角色。你心心念念的情深,放不开的怨憎,都是司命一早算计好了的。而你也傻,明明有了把握命运的机会,却偏偏心甘情愿走回司命笔下。” 见她神色微动,似乎有所动容,我循循善诱:“明乡,你一直以为我是个幻术很厉害的小神仙,但其实我的品阶还在司命之上。如果你愿意自己掌握人生,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 明乡迟疑,但还是开口问:“什么机会?” “我帮你抹去前世记忆,送你去白露山修仙。白露山是与广清齐名的修仙圣地。我会安排修成正果的仙使教引你,保证你会是同期弟子中最早踏入仙界的一个。只要你成了仙,修炼个百年千年得到仙君尊位,便可为自己挑位如意仙君。”顿了顿,我又道:“仙者之间虽然也有高低之分,但仙位是靠修为断定,修为你懂吧,那是自己的东西,从别人手中抢不来。” 这番话显然是触着明乡的心事了,她揉了揉脑袋:“你让我想想。” ―― 傍晚,我正赏着湖水倒映出的绚丽云霞,明乡忽地立在我面前,她满肩夕阳柔和的光,精致乖巧的脸庞也显得温婉了许多:“我接受你的好意。(..info好看的小说)” 我微笑,也有些心疼。一把拥住她,我在她耳边低声道:“下一次,一定不要选择让自己难过的感情。” “如果你真是德高望重的仙君,应该说愿世间所有的感情,都不会被辜负。”她叹了口气,挥手招来尾凤,一人一鸟瞪了片刻,她笑开:“去吧,你本就不该守在一个凡人身边。” 尾凤轻轻啄了啄明乡的掌心,大翅一展,飞到我身边。 我顺了顺尾凤的羽毛,它果然不再排斥我的接触。心下有些雀跃,我就要找到梵央了。弹指化出祥云一朵,我拉明乡站上去,就要向白露山去。 明乡眉间始终有淡淡哀愁,我知她仍有些舍不得。但与崭新的生活相比,这舍不得是那么微不足道, 然而明乡终于还是开口求了我:“长安,停一停。” “后悔了?”我挑眉。 她摇头,眼神澄澈望着我:“我还有一个愿望,我想在忘记他之前,再去见他一面。其实江诺他并不是不喜欢我的,只是他……他这一世,执着于道义,不愿辜负他的发妻――即便他那妻子并不是多么聪慧美妙的人。” 我不说话,对上她满眼的担忧与期待。她补充道:“你放心,我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你先前编了谎话骗他,你说他是始乱终弃的浪子。但其实,是我抛弃了他。我不希望他这辈子,都把我记错。”她眸光溢彩:“他用了一辈子思念我。” 她坚定道:“是一辈子。” ―― 本溪镇上依然热闹至极,说书演皮影的茶馆儿里人满为患。明乡望见江诺平日去的那间茶馆儿便有些激动,我按住她:“他在家中。” 今日他并未陪老夫人来茶馆听书,因为他请了个戏班子在家里演皮影。落在江家院子里,清亮男声悠悠扬扬,却是唱的那一出我再熟悉不过的《再生缘》。 明乡苦苦一笑,抬眼看了看房梁上的符纸和桃木,轻着声音念出两句唱词:“前世相逢只数见,今生便有一夜眠,再世方得白头尽。”她念着词登上台阶,推开那扇关得严实的门。门一开,皮影的效果自然打了折扣,屋中人齐齐转过头来,明乡看也不看他们一眼,直对上江诺的乌黑如墨的眸子。 江诺嘴角一勾,竟是笑了一笑。 两个孩子也是惊喜,嚷着“长安姐姐明乡姐姐”就要跑过来。江夫人眼疾手快,一把将两个孩子捞进怀中:“艳极则妖,别忘了道长的嘱咐。” 江夫人一本正经的模样叫我觉得好笑,我撕下一张符纸,极认真的看了看:“恩,画这符的人道行太低。” 然后我看见江夫人的脸变得卡白,神色也惶恐了些。 那边却是江诺先开了口,他倒是很平静,还慢悠悠捧起茶盏抿了一口。站起身来,他走过来牵起明乡的手:“走吧,你不会想要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谈事情。” 这倒是出乎我的意料了。眼看着他们两人走出门,我挑了张椅子坐下,招呼戏台后头的人:“主人走了还有客人在听呢?你们演得很棒,继续吧。” 我听到周围人倒吸凉气的声音,只好举起手上的符纸:“看,符纸对我不起作用,我不是妖怪。” 抽气声又响了些。片刻,江夫人却是扑过来跪在我身前:“你不是妖怪,但也绝不是凡人。长安姑娘我求求你,别让明乡带走他。母亲老了,孩子又小,她不能带走他。长安姑娘,请你带我去见明乡。我宁愿让江诺纳她做……不,她做平妻或是正室都可以,只要不带走他就好。” 她磕了两个响头,额头微红,两个孩子一左一右站在她身边,表情甚是惊惶。我扶起她:“你对自家夫君就那么不自信?明乡只是过来和江诺道个别罢了。相信江诺提到过明乡的事,你也是女子,应该明白明乡的心情。” 江夫人仍旧直勾勾望着我,目光狼狈凄凉:“我是个俗人,明乡哪里都好过我。” 我噎住,半晌,拂袖道:“也罢,你若不能安心,我便领你去看一看。” 隔壁院子里,江诺铺了两张熟宣在石桌上画像,明乡就在这小小的院子里,跳起了他们初见那一日,她在祈谷亭的高台上跳的那支舞。江夫人有些激动,身子一动便要冲进去,我按住她:“我只是领你来看一看。何况,我方才念了隐身咒,你冲出去也做不了什么。” 变出两张竹椅来,我对江夫人道:“坐着看吧,如果你觉得有哪里不妥,我出去打断就是。” 明乡的舞姿本是世间少有的美妙,然而今日,这一支原本欢快的舞,却被她跳出几分哀戚来。舞罢,她端着盈盈的笑到江诺身边,江诺侧身,她便到了他怀里。画上绘的正是明乡起舞的蹁跹姿态,明乡对画作相当满意,叫江诺将它拿去一边儿晾着。 她支起笔:“现在我来画一画你。” 笔尖染墨,素白熟宣上现出桃花朵朵,桃花之中男子面孔深邃俊朗,着玄色衣赏,腰间别一杆通透玉箫。江夫人皱了眉:“那是……我没见过这样的夫君。” 画中人有着与江诺一模一样的眉眼,气质却全然不同。江诺大约猜到明乡画的是前世的自己,唇角勾起似是沉思:“原来你记着的我,是这般模样。” 30 梵央踪影 片刻间画作已经完成,明乡搁笔,回转身定定打量江诺。她乌黑眼眸里有华光莹莹:“你记忆里头的我是怎样的?” 江诺挽着笑,笑中似有宠溺:“漂亮执着的小姑娘。” “果真如此,那江府布置这么多桃木符纸是为何?”明乡舒了口气,望着头顶四四方方的天空:“我本来,真的很想带你去一个地方来着,只是你不肯给我机会。江诺,我来的时候带着慢慢的情意,带着对前世的忏悔和情深,如今我就要走了,并且再也不会回来。你,有没有一点点的……舍不得。” “舍不得?”江诺的语气颇为玩味:“相较而言,我更倾向于道一句一路顺风。” “真是不坦诚。”明乡忽然笑开,眼睛弯成月牙:“你若不喜欢我,为什么一把年纪了还脸红?”她把头靠在他的胸膛:“听,心跳也很快呢。” 江诺愣了一愣,垂在身侧的手缓缓抬起,抱在明乡的腰上:“我看着你,觉得心疼,觉得怜惜。” 明乡神色微动,却听得江诺继续道:“长安说你是带着前世记忆来寻我的人,初时我并不相信。但每每对上你的殷殷目光,心口便疼痛难当。我的性子是出了名的古板,但你在我面前故作媚态,我却并不觉得是轻浮。那些时候,我也想把你揉进身子里。” “可你总在关键时候落荒而逃。”明乡嘟起嘴,似乎在讨要答案。 江诺低低一声笑:“补落荒而逃我又能怎样?我是不惧鬼神的,只是我已娶妻生子,而你姗姗来迟。我江诺,绝不会做抛家弃子的人。” “这一点倒是和从前一模一样。”明乡枕在他身上:“听长安说,她和你讲了我们的前世。其实她讲的并不完全正确,你是江诺,却又不只是江诺。而我,江诺,你知不知道,你母亲很喜欢的鲁国昭和公主,闺名是明乡。(..info无弹窗广告)你读过万卷书,自然之道昭和公主的一生都经历了什么。” 江诺的拥抱更紧了,他亲吻她的耳垂:“是我辜负了你。” “是,你辜负了我,你辜负了我十年的爱慕与仰望。不过我不怪你,做英雄的人,注定是孤独的。而你是一统千秋的英雄,只这一点,我便没理由恨你。”明乡声调陡然一降,变得薄凉:“我很喜欢你和她生下的一双儿女,模样玲珑,就像当年我的那一双孩儿。只可惜……所以你是对的,选择本溪的家,不过碎去我一个人的迷梦。” 明乡松开手,江诺的手也松开:“我要去白露山修仙,有神仙说我根骨奇佳,容易修成正果。你可别忘了我,说不定有朝一日我成了仙,还可以许你福佑。” “我们下一世再相见可好?”却是江诺微微哽咽着说出这句话:“来世你赶在我少年时出现,告诉我一切。如此,便可不辜负任何人。” “凭什么?”明乡挑眉一笑,骄傲神色让整个人显得神采飞扬。就像那年祈谷亭上,她在四个女侍卫的保护圈中看那些为她痴迷的男子,脸上笑意浅淡,眉眼清新却带有王族的高贵矜然。 “我来过一次,便知道转生的人记不住前世的过往。既然如此,我何必再一回伤人伤己?如果你记下了我,如果你还想重逢,那么下一世,你来找我。”明乡笑容明丽,她抬手化出两粒果核,果核落入地中,她回眸一笑:“我送你一件礼物。” 她渡了灵力出去,果核落处生出新芽,片刻便长成两人高的大树。而那树枝蜿蜒伸展,转眼亭亭如盖,枝叶间花朵渐次开放,满树桃花夭夭灼灼,有如春来生华。(..info好看的小说) “我走了。”她对江诺微笑:“愿你这一世无怨憎无离忧,太平长安。” 江夫人怔怔看着那院中的两树花。别过了头来看我。我耸耸肩,撤去隐身咒:“走啦,在偷看下去,可就被发现了。” —— 离白露山还有百里远,我便放出了五彩神光。到了白露山脚,果然看见两列白衣女道夹道相迎,我不多言,只把明乡交出去,并特特嘱咐对她好生照顾。那掌门探了探明乡的灵根,面色霎时一变:“神君,这女子体内灵力积蓄不亚于小道,小道只怕带不好她。” 我摆摆手:“那就先给她安排个地方住下,过几天我安排星一下来教引她。” 顿了顿,又想起相当重要的一件事。我温温和和对明乡笑了一笑,把手覆在她额上。她眼里有些惊慌,但很快便镇定下来。“来吧。”我听见她坚定无比的声音:“如你所说,我不要司命勾勒我的人生。” 等我的手从她额头拿下来,明乡脚软了一软,往旁边闪了个趔趄。掌门扶住她,向我施了个礼:“小道这几日会对着姑娘多家照料,神君不必忧心。” 明乡睁开眼,眼里波光似溪水般明净。掌门向我盈盈一拜:“这是青璃神君。”明乡也就随着盈盈一拜,不卑不亢地行了礼:“拜见青璃神君。” —— 离开白露山,我自湖心岛找回尾凤。它亲昵地啄了啄我手心,看来对新主子的适应能力倒是很强。我吹响离凰,吹得是《寻魂曲》。尾凤静立着听了半晌,忽然展翅一飞,只向云霄高处飞去。我立时收了离凰,紧追在尾凤身后。 这一路寻过去,我立在第十天的入口,怔怔无言。那是几天前的事来着?我回到九重天,让孟泽做了仙帝。并说要清颂在第十天面壁思过一万年。 梵央就在第十天涅槃?我按了按太阳穴,越发觉得沉睡了万年的脑子约莫是生了锈,所以遇上的事才全部超乎预料。尾凤却不管我的难堪,一头扎进了第十天。 然而第十天上除了高高矗立的上古碑文,便只有清颂背着手读书。 我自然不会笨到向清颂打听梵央的消息,但我觉得从他口中套套话应该没问题。化出镜子照了照仪容,我端着步子到了清颂跟前。清颂大抵并没有多认真读书,听着脚步声便忘了过来,见是我,眉间不由多了些忿忿与阴沉:“罪仙清颂,恭迎神君大驾光临。” 我示意他起来,轻松道:“做什么一脸愁色?你面前这碑文上刻的是五万年前西边儿的佛尊到仙界拜访,是件好事。” 清颂的脸色越发难看,我暗暗一笑便又开口:“让你上第十天就是因为上古碑文能涤荡心灵,你莫要辜负本上神一片苦心。再者,你早晚要将仙帝之位传给孟泽,现在下台好比提前清养,有什么看不开的。” “神君向来看不起清颂,今天却来宽慰我,有事?”他声音倒也低沉动听,眼珠子滴溜一转:“是梵央神君的事?” 我点点头,定定看他:“你有消息?” 清颂“噗嗤”笑出声来,眼神中带点儿得意和轻蔑:“神君,梵央神君就是你在人间找的夫君沈凌,你从前不知道?大抵神族注定是要远去了,梵央神君数千年前就该羽化,却留下一缕精魂投生人间化作沈凌。可那沈凌——你知道他是为什么被推下诛仙台的。” 他语气酣然,显然畅快得很:“世间再无梵央神君了。青璃神君,你们神族,真的快要成为历史了。” “哦?这样么?”我微微挑眉:“清颂今日言论有辱神族尊威,便在你的刑期上加个三千年。” 忽略掉清颂悔不当初的痛心表情,我总算明白他对我的恶意不止一点点。所以他说的话也不能当真,我也不会当真。 尾凤却只在天上盘旋不定,我回头看了看清颂,他倒是望着尾凤若有所思。我心下烦乱,甩出一条白绫系在清颂脸上,便让他看不见这天上的丝毫动静。 手抚上止邪剑的刀柄,这是梵央留给我的唯一线索。我顺着这线索找到离凰找到尾凤,可是梵央,下一步,我该怎么做? 我挥手把尾凤招到身边,一时有些茫然。是该默默等待下去么?等到梵央召回他的羽毛,我便随着尾凤一起进去他涅槃的地方?不,我摇了摇头,真到那个时候,就太晚了。 尾凤忽然悬在我腰间高的低空,去啄我腰间的司命雕像。我便蹲下身解开雕像,将它平放在地上。粗粝荒漠中,白玉雕像细腻动人。然而尾凤挪了挪位置,去啄雕像底下的锁流苏的珠子。 我忽然就想起来,这珠子原本是块小石头。那还是我做长安飞升不久的夜晚,我和孟泽在冕池边上躺着看星星,他沉沉睡去。我枕着双臂眺望十八天,却被一粒石子儿打中心口,颜色寡淡却挺耐看,于是我把它揣进了荷包。 后来有了梵央雕的司命,我把它改成了腰佩。做流苏时,我在箱子里翻珠玉,莫名就相中了这一块颜色寡淡的小石头。于是便将它打磨的浑圆,作成一颗珠子。 尾凤仍旧耐心细致的啄着珠子,我也就耐心的看着它啄。许久,珠子忽然裂开,冒出殷艳如血的红色液体。我将珠子捧道手心闻了闻,不禁一怔,这珠子里的液体不仅是血,还是梵央流出的血。 第184章 大结局! 殷红血液转瞬变成薄薄一层雾气散在空中,连视线都模糊。眼前是朦朦红雾,我摸索着捡回司命雕像,茫然往前。 尾凤在我前方鸣叫,听声音有些躁动不安,我跨步过去,却被什么东西绊了脚,我低头看去,只隐约看见一截粗壮树干。 奇了,第十天上什么时候长过树 踢了踢树干,身边的红色雾气往旁边散了散,我抬头,却见尾凤欢喜叫了声,在空中肆意翱翔。我本是看不清它的身影的,然而空中多出一条长长火线,火势渐旺,天空显出清明光亮来。我微眯了眼,方才看清尾凤已然是处在那烈火之中。 半晌,火光没了,尾凤不见踪影。空中一枚红色羽毛飘摇而下,我伸手接住。羽上光泽鲜亮,我将它放在唇边吻了吻,收进墟空之境。 跨过树干,天地在一瞬晴明,而我每走一步,便会有开得正好的芍药在脚边铺开。走了十来步,我环顾四望,入眼是茫茫一片绿,绿叶之中,各色芍药花大如碗,艳丽鲜妍。 而在这望不见尽头的花海里,有一人ads;。” 魔族那边自从我和梵央回归十八天后便没了躁动,卿尧更是亲自送了两朵逢生花上来做贺礼。孟泽是个十分负责的仙帝,凡事都不出半点差错,六界显出一派难得的祥和景象。我和梵央把修启叫上十八天,便拎了芳菲一同下界游历。 芳菲同若湘交情深,受她影响,对人界颇为向往。正好白露山上仙君星一邀我做客,于是第一站理所当然的成了人间。 白露山新收了不少弟子,我和梵央到时,一干白衣小弟子正在大殿中等着拜师。星一在高台上朝我挤眉弄眼,我顺着她的眼光看过去,却见一个眉目清秀的少年直勾勾望着前方的少女。许是察觉到了身后的目光,少女回头,秀眉微蹙,娇俏模样不是明乡又是何人 梵央也看过来,咦了一声:“白露山今年收了个男弟子”再前后看一眼,梵央也释然:“这一回换江诺追随明乡了。” 我不答反笑,想起许多年前就存着的一个疑问:“其实我一直不明白,当年你分明可以用神君的身份和法术来找我,为什么要下凡去做沈凌” 梵央将我揽进怀里:“因为我不信你死了,而我拎着结魄灯找了数千年也没找到你的精魂。西天佛尊传话于我,说世间能生死人肉白骨的,唯情之一字。至于投生为沈凌” 梵央顿了顿:“那日去问未梳,她给我看飞仙录,那上头你的名字并未黯淡。所以我想你大约是转世为人了。神族的规矩,你是知道的。” 神族的规矩,若要重逢,便要重生。 我微微一笑,蓦地想起永乐镇上他种了十八年的芍药,以及他心中的墟空之境广阔无垠,却只养着一片绵绵延延似无尽头的芍药花海。 轻抚了抚额上的芍药花影,我默念起第十天上古碑文中的一则: 一念之间,万花齐开。有凤衔珠,翩然东来。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