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舞蹈》 第1章 瑶瑶郑重其事地在电话里告诉我“朵儿杯体育舞蹈大赛”的决赛将在辽阳进行。而且,她武汉音乐学院的同学陈帅和夏琪都将出场。 “那个陈帅?” “诺,就是一喝酒脸就白的小白脸,哈哈,在万达偶遇的那一对。” “喜欢叫你瑶姐的那个?!挺讨人厌的。倒是他的女朋友端庄大方,为人仗义,酒量又好,印象很深。武汉一别,有二三年没再见了。” “他和夏琪分手了,你知道陈帅的性格,bb(各种敏感和小气,还有变态的处女情结)。。。总之,这是他们三年来的第一次见面,你有时间和陈帅聊聊,开导开导他,他心里还恨着夏琪那,你也知道,情侣相爱相杀是正常心里,但别做出什么出格的事,哎,这孩子忒不让人省心。” “放心吧。” 因为要准备第二天上午的上岗证考试,所以晚上我只是简单地请陈帅吃了顿烧烤喝点啤酒。席间免不了奉上几碗爱情鸡汤。见他不以为然,又担心影响他比赛的情绪,便没有深说,心想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会处理好感情问题的。再说了我一个虎背熊腰,英雄豪迈的东北汉子总不能婆婆妈妈的。唯一有点意外的是,当他听说我的实验室里有很多稀奇古怪的药品时,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微醺之下,我带着他参观了我琳琅满目的实验室。并对各种药品的神奇功效进行了煞有介事的介绍。 “亣-萘酚真的像案件里说的那么神奇吗?”陈帅若有所思的问。 “当然,可以说是杀人于无形,还有更cool的-----” 夜色阑珊,我看一眼比赛时间安排:第二天下午半决赛、晚上决赛。 正巧,我上午参加上岗证考试,下午可以看半决赛,哈哈~完美!更完美的是,考试组要我连夜去画重点。重点吗,你懂的。当然市里领导的意思是一定要保证重点企业本系统的全体人员都能持证上岗。 “关系重大,”临行前领导在电话里叮嘱我。“认真画,考不过的话我们都得下岗。” 我摆出一个胜利的手势,便潜入茫茫夜色中画题去了。 第二天中午,我的心情超烂,趴在办公桌上一动不动,考试考砸了。不仅我个人考砸了公司全部97名考生都考砸了。我居然把市里给的答案(全是选择题)抄串行了!当我答案发给97位考生的邮箱时,考生们丝毫不知道自己正被他们推进火坑。还谢谢那。 全军覆没,惨不忍睹,无妄之灾! 这时,电话响了,是瑶瑶。她问:陈帅的qq签名同归于尽是什么意思, “如果他愿意,我和他同归于尽。”我有气无力地回答。 “你昨天晚上和他说了什么?” “昨天晚上!昨天晚上!上帝呀,杀了我吧。”我懊恼地喊叫。 电话响了,是盈盈的电话。备战中考的她居然要我代她去看舞蹈大赛。她的业余时间是用分钟来计算的。真舍得!只好恭敬不如从命。 车上,盈盈抚了抚眼镜,笑嘻嘻地对我说:“叔叔,讲故事。” “幺妹,我在开车。” “边开边讲,你看旁边车里的姐姐,边开车边背英语单词那。” “不会吧,这样夸张。”我探头望去,可不吗,那女的嘴里振振有词,c-a-r,car---轿车。下一个应该是peng吧! “好吧,讲个真实的故事吧,这次大赛的选手有一男选手我是认识的。陈帅。北京人。他之前的舞伴,也是女朋友叫夏琪。这个夏琪有个不好的习惯,令陈帅很反感。就是她跳舞时喜欢抛媚眼~” “什么是媚眼?” “媚眼是一种微漾的、有点痒痒的眼神,有很强的目的性。” “不懂。” “就像秋风吹过湖面,波浪一层层地传到很远的地方,令人遐想~” “还是不懂。” “恩,比方说,你在班级是班长对吧,有同学迟到,需要罚10圆钱,可是有同学希望你不要罚她,因为那样很难堪,所以她买了一个海鲜汉堡给你希望你不要罚她,这个汉堡就是媚眼。” “她给我汉堡我还是会罚她,并且鄙视她,因为她太笨了,一个汉堡超过10圆钱,干么不交罚款。” “恩,对呀,所以陈帅才生气,夏琪这样简单的道理都不会,嘎嘎!他们分手了。分手时还相互诅咒。夏琪说一辈子不跳舞了,陈帅说一辈子不恋爱了。如果对方食言,就不得好死。可是昨天,陈帅发现选手中居然有夏琪。陈帅有个优点:记性特好,别人说过的伤人话他全记得一清二楚。” “那不就是小心眼吗?然后那?” 我的胡编的兴致被“然后”两字勾起来。 “然后,然后恼羞成怒的单身狗陈帅决定亲自动手让夏琪不得好死。所以他找我要了一些药品。” “毒药?” “当然不是,我的实验室里怎么会有毒药。只不过--” “不过什么?” “我的实验室里有些萘酚,是一种淡黄色的粉末,看起来和脱水pta很像。只不过pta是聚合物无毒,而萘酚,当它和小苏打一起加热就能合成亣-萘酚,会变成一种无色无味的毒药,涂在皮肤上即可渗入,如果直接进入血液24小时内有性命之忧。最可怕的是这种毒药的医理诊断和心脏猝死一样。我回想一下,昨天我和陈帅也是这样说的。。。”一个可怕的想法在我的脑海里冒出来。 “同归于尽!”我似乎明白了陈帅签名所要表达的意思。隐约间他问及亣-萘酚时冷酷而残忍的表情也清晰起来。 “有个漏洞!如果夏琪没有心脏病,那么即使陈帅想用亣-萘酚杀人也难逃法网。更何况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他们如果有肢体的接触陈帅难逃罪责。” “肢体的接触在体育舞蹈比赛中稀松平常。。。”我的心跳的越来越快。 “那心脏病就是要点。体育舞蹈对心脏的功能要求很高,夏琪怎么会有心脏病?!” “夏琪确实有先天心脏病。”我大脑一片空白。我算不算从犯啊,至少也是帮凶。 “啊!那岂不是?!我们要不要报警?忘了这是个故事,哈哈。” “但愿只是故事。一切都是猜测。为了保险起见,我们盯住陈帅。如果发现他恶意接近夏琪,我们就大喊,提醒夏琪。” “好的。” “那个是陈帅?”刚到比赛现场盈盈就问。 “长得非常帅的哪个。” “长的都很帅!那个是夏琪?” “据瑶瑶说,夏琪穿蓝裙子,戴蓝色耳钉。那个耳钉是在西班牙买得,很罕见。喏,一定是那个!” “快看,陈帅在有意地追逐夏琪。”盈盈惊呼。果然,在跳恰恰的时候,陈帅把夏琪及其舞伴逼到角落。 第2章 致命舞蹈(2) “注意他的左手无名指,带了一枚戒指,瑶瑶曾说过他最不喜欢带戒指了,这太不寻常了,戒指有可能就是凶器。”我惊呼。正在这时我看到陈帅的戒指上居然闪出一道银光。“是毒针!”惊恐之余我居然忘了提醒夏琪。 眼看陈帅的戒指将要刺中夏琪,夏琪突然一个左旋步身体旋转着绕过陈帅,躲开了致命的一击。 “好险!”我和盈盈长出一口气。 趁着曲间休息。我和盈盈跑得距离夏琪最近的地方,一起冲着她大喊:“当心陈帅!他要和你同归于尽!针!针!”夏琪似乎听到了我们的警告,微笑着望向我们的方向点点头。 “我觉得夏琪并没有听懂我们的话。而且,她。。。” 来不及而且了,第二场牛仔舞已经开始!陈帅再次发起进攻。为了抢占有利位置,他不惜绊倒两对选手。 “偶然的牵绊甚至是摔倒是难免的,但真正的高手却从容不迫。”主持人这样解释摔倒。只有我和盈盈知道真相,那不是偶然的摔倒,那是陈帅在清除障碍。我被陈帅的凶恶惊到。两个人的爱一定要用死亡来终结吗!心中不知怎么涌起那句古老的诗句:“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跑题了,难怪我会串行。 此刻,场中的陈帅又一次扬起右手。致命戒指闪着寒光再一次刺向夏琪,幸好夏琪是个高手,她连续两个疾鞭步外加一个风车步,迅疾而从容化解了这次貌似无意却凶险无比的碰撞。被甩到身后的陈帅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因为他了解夏琪,她的舞技绝没有这样高。这三年到底发生了什么?让他和夏琪的舞艺差距变得如此之大。 第三场蹦蹦舞。这是陈帅的最后机会。他的表情和步伐已经近似于疯狂,如同一只饥饿的狐狸,慢慢地向猎物靠近,随时准备致命一击。突然,夏琪手臂上的宽大纱袖被场边的风吹起,遮住了她的头。夏琪瞬间失明。天赐良机!陈帅旋转着冲过去,戒指上的毒针闪着蓝莹莹光向夏琪刺去。 “夏琪小心!”我和盈盈站起身高呼。可是,我们的声音被震耳欲聋的音乐声淹没。就在毒针将要刺中夏琪的一瞬间。陈帅突然脚下一绊,重重地摔倒在地。这时,我看到夏琪的舞伴嘴角撇过一丝嘲讽的微笑。原来,另有高手在场。我悬着的一颗心落下来。 比赛结束,选手下场。我的手机急促的响起来。是陈帅。 “亣-萘酚中毒怎么办?”陈帅的声音近似崩溃。 “萘酚中毒,如果见血的话无解。24小时之内必死无疑。” “啊~~~我要死了。” “你自作自受。” “是你的药害了我,你逃脱不了干系。” “你不要乱讲!谁能证明是我的药?” “你身后左数第二个柜子,上数第三个格子里装的是萘酚。你敢说不是!” “你确定是上数第三个格子?” “确定一定以及肯定。你昨天晚上亲口对我说的。” “靠,第三个格子不是萘酚,我记串行了。难以置信,我居然同一天犯了同样错误两次。都是烧烤惹的祸。” “你再说一遍,不是萘酚。那是什么?” “那是,是。。。”我的脑袋再次短路,“就在嘴边,是啥来着” “是不是脱水pta?” “恭喜你答对了!” “谢谢,谢谢,吓死我了,我刚刚知道那个我认为是夏琪的女孩不是夏琪,是夏琪表妹,难怪化了妆之后那样像她。夏琪的男友,就是绊倒我的那个人,绝对是高手,这次比赛的冠军一定是他。” “你太小气了。经历了这次生死希望你好自为之。不讲了,我接个重要电话。” 电话是我的领导打来的,他刚刚知道自己的属下全军覆没,成了光杆司令,准备和我同归于尽。 第3章 我叫剑光,锦州人,祖上是满人,叶赫那拉部落。曾曾祖父还当过参将,如今留下的只有一份家谱。就因为这份家谱,我的同辈不得不犯“剑”,呵呵。剑光,剑东,剑雨等等,有的家“光辉灿烂”有的家“东西南北”有的家“风调雨顺”。我和瑶瑶是在她的本宫的舞蹈群里认识的。她为了卖舞蹈服,而我为了搭讪穿舞蹈服的人。这一天,舞蹈群里来了一个新人。 “枕河人家,立马横刀一声吼。大家好,我是新来的姐妹,请猜出我的名字。” “枕河人家,你应该姓沈。”李爽回复。“立马横刀一声吼。更是好猜。” “厉害。” “我也出个谜,你猜我的名字!” “好滴” “南唐子弟,凭栏独立泪涟涟” “你叫李爽” “你是沈可” “幸会” “幸会” “猜谜语!两神经病啊,群主,请把群名改成精神病康复中心。”有人喊到。 李爽和沈可都没有想到这次旗鼓相当的见面后,双方会在未来的日子里有更多的交际。而且那些交际每一个细节会在时间尘埃中日久弥新,烨烨生辉,以至于多年之后,当这些细节在李爽和可欣的脑海里再次浮现时,两人会不约而同地温柔凝视对方,感谢上苍的那次安排。 她们的第一次遇见那天雨很大,岩昊打算去图书馆看书,但瞧瞧凄风苦雨的天儿,他决定犒劳一下自己:睡觉。于是将手机关机,准备一觉睡到天黑。这时响起了敲门声。 “能在这样的天气登门拜访的除了妈妈,还能有谁?或者是刚刚分手的粒儿?!”岩昊晕晕乎乎地想着,趿拉着鞋,一边挠这后背,一边打开门。站在门前的是衣着鲜亮,姿容楚楚的李爽。岩昊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和李爽尽管很熟但没有到风雨无阻的地步。 “你什么情况?”岩昊问。 “什么,什么情况?”李爽扑朔着一双粘了睫毛的大眼睛问,眼中满是笑意,轻盈地转了一个身。“风大,舞蹈课取消了。趁机解决点私事。” “你是怎么做到的!”岩昊看了一眼窗外烈烈狂风中黑漆漆的天空,再看一眼整洁又如初阳般耀眼的李爽问。 “我是你的阳光吗?”李爽看着亮瞎眼的岩昊,笑了一下,大方地走进房间。 岩昊瞬间明白了李爽这行的目的。不禁紧张起来。之所以紧张,原因有三个:1、他刚和粒儿分手不久,现在他对异性的好高度是负值。好慕虚荣,蛮不讲理,眼高手低,朝三暮四是他现在给异性的形容词。2、李爽的身上带着一股让他难以驾驭的力量。她很乖巧,但极其有主见。她很可爱,但极其冷静。而且他常常恍惚她的乖巧和可爱其实是聪明的表征,是她冷静权衡后对局面的一种掌控手段。3、李爽脸蛋漂亮,身材一流,貌似家境也不错。据说舞蹈演员的腰部极其有力。。。岩昊收一下心神。转过身时看到李爽已经一脸轻松地坐在沙发上,纤细而笔直的背优雅地挺起,使她的脖颈愈加柔美,锁骨愈加精致。在沙发上那些凌乱的杂物衬托下,她仿佛是个路过凡间的一个天使偶然坐在简陋的农舍里讨一杯水喝。与此同时周围的一切因为她的到来,突然欣欣向荣,闪闪发光。岩昊有点眩晕。愣愣地看着李爽。李爽笑了,眼中掠过一丝调皮,纤美的肩膀微微内裹一下,似乎想藏住这个发自内心的笑意。就是这轻轻的一抖肩,仿佛漾起一阵微风让原本污浊的房间顿时芬芳四溢。岩昊回过神来,心中对异性的厌恶瞬间烟消云散。他心中告诫自己,既然要从新开始,那么就要吃一起长一智,为未来打下全方位的基础。首先在气势就要压到对方,这个妮子既然她主动上门那么主动权就在我手上,不先杀杀她的威风,今后的交往没法进行。想到这里,岩昊大大咧咧地坐在沙发上,脚往茶几上一搭,说:“冰箱里有水自己拿。” “这是你的待客之道吗?”李爽的笑意中掠过一丝冷峻。 “除非你把自己当客人。嘿嘿。”岩昊还想再傲慢一会儿,但看着李爽清澈的眼睛很快投降。讨好地笑了笑。 李爽很满意这个回答,温柔地走向冰箱。岩昊的眼睛不知不觉地欣赏李爽圆润的腰肢,毕竟要成为女朋友了,不用偷瞄。李爽察觉到了,从冰箱里一手一个拿出两罐可乐,然后,轻松将右腿抬过头顶,用脚尖关上了冰箱门。其实,她的心中最讨厌平日里秀一字马的傻x了,她是舞蹈老师,不是杂技演员,但她知道岩昊一定喜欢看到一字马。果然,岩昊露出很爽很猥琐的表情。看到这表情,李爽突然有些紧张,一念之差会让岩昊轻看了自己。一时间竟不知所措。房间中的气氛暧昧艳晦起来。正当两人思索着下一步的一百万个可能时,传来了敲门声。 “这大雨天能来的除了你就是我妈。”岩昊站起身。 “等等”李爽叫住岩昊。 “怎么?”岩昊的眼中掠过一丝“丑媳妇要见婆婆喽”的顽皮和得意。 李爽的眉尖促了一下,心想:“敲门声太轻,说明来着可能是个女子,而且从轻重的间隔来看,敲门的人有些慌乱。一个忐忑的女子在这个雷雨交加的天气,出现在一个男人的面前,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想和这个男人发生点什么。至于妈妈那一定不是,妈妈有钥匙,如果忘记了戴,那么她会一边敲门一边嚷”。想到此,李爽在沙发正中端然稳坐,并翘起二郎腿,神色颇为倨傲。岩昊不解地看一眼李爽心里略有不安,为未来的婆媳关系担忧。可是当岩昊打开门时,他豁然明白了李爽的用意。同时也佩服李爽心思的缜密。在如此兵荒马乱的气氛中仍能凭敲门声判断出到来的不是家人而是对手真乃神人。站在门前的是沈可。如果说李爽是明媚的阳光那么可欣是皎洁的月光。沈可是岩昊的高中同学,这个外表瘦弱的女孩子有着一颗无比强大的内心。上高中时,起初学的是文科,年组第一。因为老师笑她只会学文科而改学理科仍然是年组第一,舞蹈12级,钢琴10级,现在名牌大学宗教学硕士在读,业余时间教孩子美术和成人瑜伽。岩昊知道沈可喜欢他,但一直很不解,所以不敢接受。自己除了外貌俊朗之外和沈可相比就是一学渣。他承认心中也喜欢过沈可,他记得那天在少年宫美术室里,沈可完成了一件作品后,端着一杯茶站在窗前悠然小憩,有意无意地看着窗外的风景,脸上那份心满意足的宁静让岩昊怦然心动。冬日午后的阳光很暖,透过细纱后变成薄薄的光圈漾在沈可光熙白润的额头。并在她颊边映起朦胧的光晕;她的发梢、她的肩膀、她的衣襟的边缘同样朦胧,整个人仿佛是沁在光影中的一幅画。这时她白皙而细长的手指端起茶杯凑到唇边,那手指在阳光中晶莹剔透让白瓷黯然失色。柔顺乌黑的长发原本委在纤美的背上,一低头间几缕青丝在耳旁的阳光里欢快地飘舞起来。她的美也在这一刻由遥不可及变得鲜活飞扬起来。 此时的沈可看到了李爽。这是她第一次在现实的生活中见到李爽。尽管李爽画了较浓的桩,沈可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但她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意外。这令镇定自若的李爽颇感意外。李爽是喜欢和欣赏沈可的,至少在虚拟的网络中。所谓爱屋及乌,所以此刻的两人同处爱屋同爱乌。却不共戴天。仿佛是一瞬间,岩昊感觉到了冰与火两个气场的碰撞,而他被淹没、被隔离秒变成局外人。 第4章 “我来介绍,你们,你们认识吧”岩昊不知所措地说,一个自己喜欢的人,一个喜欢自己的人。表白不要太集中啊。 李爽和沈可互相打量着,慢慢走近对方。两人的嘴角都挂着难以琢磨的笑意,原本清澈的眼神此刻如深潭般变幻着颜色,时而冷峻,时而热烈。时而沉沦,时而拯救。 岩昊明显地感到杀气。身上汗毛一针针地立起来。仿佛撑起了他的衣襟,令他浑身瑟瑟的,感到一阵凉气。他很紧张,也很期待,并带着一丝享受,毕竟两个高颜值学霸是为他人才准备互撕的。那么现代舞教练和瑜伽教练那个会在这场贴身的格斗项目中取胜那?高手过招,生死瞬间,我又该帮谁?好难啊。如果是在阿拉伯国家就好了,可以娶4个妻子。嘿嘿,想多了,还是先放放过分念头吧?!以两人的性格和手段,如果一起娶回家最先死掉的应该是自己。岩昊嘴里发出讷讷的声音,似乎在说:该不会真出人命吧。 此刻,李爽和沈可在相距一米的距离同时站定。身体前弓,蛾首微垂,双手搭在胸前,前推一尺。“这是决斗的开场礼吗,真要开打啊”岩昊想着。却不知道这是汉礼。是只有朋友之间才行的礼。在岩昊的惊疑中,李爽和沈可突然同时扬起右手,岩昊一激灵,倒退一步,只听啪的一声脆响。岩昊连忙大喊一声“住手!我两个--”。却见李爽和沈可的手紧紧握在空中。 “卿本佳人,奈何做贼。”李爽向沈可夹夹眼睛,眼神中有欣赏也有劝慰,词语虽带挑衅,声音却无比真诚。 沈可淡然一笑,“嘤其鸣矣,求其友声。” 岩昊不明觉厉,突然有种感觉她们在一起很合适。 这时,李爽向岩昊转过身来,小嘴一撇,做出一个可爱又委屈的表情,“求帮助。”岩昊咳嗽一声。他知道李爽的性格,可爱的背后是快刀斩乱麻的果决。的确,要解决掉沈可这个劲敌。只要岩昊的一句话就可以了。可是,岩昊说不出口。他发现自己还没有和学霸谈恋爱的准备和资格。他不仅配不上沈可,也配不上李爽。 “你们坐,我去弄水果。” “还是我们来吧”李爽白了岩昊一眼,眼神中除了撒娇并没有嗔怪。说着挽着沈可的手一起走进厨房。“别理这个胆小鬼。” “唉,女人的世界男人本来不懂。嘿嘿。你们不用争,其实,我无所谓。”岩昊叹口气。心中暗暗得意。心里突然想起奶奶的一句话:人不能太得意,你只是偶然被需要。 两人进去厨房后,里面突然没了声音。岩昊紧张起来,她们说洗水果,干嘛要关厨房门那?听说沈可厨艺了得,用刀一定很厉害。 岩昊正要进去,却见两人同时走出来,不过手里没有任何水果,而且径直走向卫生间。 “你们。。。”岩昊在卫生间的门关上的一瞬间,看到沈可递给李爽一只手套。 “不许进来。”李爽说。 她们是要给我洗衣服比贤惠吗?不对,为什么每人一只手套?搞什么鬼?岩昊想着,偷偷趴在卫生间门口偷听。只听里面隐约传来: “油性皮肤。”李爽说。 “嗯,35岁开始打呼噜。” “好恶心,轻微狐臭。” “我闻闻,也许是运动过量,可以忽略。” “脱发较多。” “这是大事,需要知道是肾阳虚还是肾阴虚。找他内裤。” “喂,我理解你们的做法,谨慎一点,理智一点,没错,但能不能尊重一下个人隐私。喂,听到没有。你们两个别太过分。”岩昊拍着门说。 “深入了解你对大家都好。而且我们会报答你的。”李爽笑道。 “怎么报答?”岩昊心中一动,突然有不祥的预感。 这时,传来了敲门声。“儿子开门,我和你葛姨来看你了。” “喂,听到没有”岩昊趴着门缝,低声说,“我妈来了,还有葛姨,一个警察。” 第5章 爱情的种子很小,但它的枝蔓生长得很快,只要一瞬间的沉静就能占据灵魂的全部,它不需要喂养,也不需要浇灌,仿佛是中了一个魔咒,然后,在你漫长的余生里,时间燃不烬它,死亡也带不走它。 “会不会有危险?”岩昊妈忐忑地问葛姨。葛姨仔细地检查了门把手,又认真地趴在门上听了听。摇摇头说:“门没有损坏。里面没有打斗和求教之类的异常声音。” “这孩子一定是睡得太死了。”岩昊妈抡起胳膊又要拍。葛姨却拦住了她。“他没睡,里面有三个人,除了岩昊,还有两个女孩。” “啥,--你别瞎说。” “你闻闻门口的香水味。” “嗯,嗯,小兔崽子,你不要抓他,求求你了。” “哈哈哈,高中老师的想象力还是很丰富的。放心。这两种香水哪一样你半年的工资都不够。” “你凭啥瞧不起我儿子。我儿子,名牌大学毕业,国企,帅,有目共睹,有口皆碑。你不也夸过无数次了吗,现在咋了,更年期?!” “谁更年期?这我得和你说道说道,我忍你很久了,----” 半个小时之后,雨停了。 “不和你掰扯了,我儿子都饿了。” 当岩昊的妈妈提着食盒打开房门时,她没有看到两个女孩。只看到发现岩昊一声不响地躺在沙发上玩手机,餐桌上放着丰盛的菜肴。 “儿子,你自己吗?两个女孩那。” “以为自己当了婆婆的人想多了吧。”葛姨笑道。“胆小鬼,早点进来不久堵到了。化妆,哼。” “外面下雨啊,披头散发的。你点外买了,好精致,好漂亮。“ “可以不是给你的。” “是别人请我。葛姨好。” “好,这挺贵的吧。”葛姨接过筷子,准备品尝一下。 “3万6,也许不止这些。”岩昊低声说。 “啥,”妈妈的筷子上的肉掉回盘里。葛姨的筷子也停在半空。 “啥玩意这么贵。” “妈,你夹的那块肉是赛鸽托尼或者是他的队友丑小鸭的肉,去年全省长途赛亚军和第四名,活的它们市场价3万6” “你,你咋知道。” “她们把托尼和丑小鸭做成了标本,诺,这就是,腿上有牌子。” “手好巧。”葛姨赞叹。伸手摸摸两件标本,它们刚刚做好,羽毛还是热乎的。 “他们!?哪里的厨子?钱谁出啊?”妈妈急道。 “她们不是厨师是老师,舞蹈老师和美术老师。鸽子是她们打猎打的,根据物权法私入民宅者,吃了白吃。” “真的?”妈妈将信将疑看了看闺蜜。葛姨点点头。 “还有家里的坐便修好了,不淋水了,电视增加了休眠模式。妈,你和我爸怀我的时候是不是喝酒了!严重影响了我的智商。” “这孩子说啥呢,乱七八糟的。谁说我宝贝儿子笨了,笨,能考上一本。”妈妈笑骂。 “教舞蹈、美术的厨艺这么好,不得了。也难怪,都是动手、刀的。瞧这豆腐削得多圆。鱼身上开口居然是水波纹。”葛姨由衷赞叹。 “她们一个是学宗教的,一个学历史的。业余时间教美术和现代舞。这四个菜分别叫情窦初开,莺歌燕舞,白头偕老,相濡以沫,加到一起叫晓月兰舟。她们不仅赋予每道菜名字,还赋予灵性。可惜我吃不出来。” “什么情况?女孩咋神道道的。”妈妈撇撇嘴。“长得咋样,家境如何?” “岩昊不是和小粒吗?你这咋当老人的。” “谁规定,处上就不能分手。”妈妈瞪着葛姨。 “不,我和米粒儿刚刚和好了。我发现自己更适合平凡生活。”岩昊有些压抑地说。 “啥话尼,啥叫适合平凡生活。没骨气。英雄还不论出处那。妈妈相信,世界----世界会因你不同。” “妈,我是你亲儿子,您就别灌鸡汤了。人和人差距很大的。您从小就不让我玩危险的游戏。更别说极限运动。可是,刚刚就刚刚,两个女孩子从27楼阳台翻过去了。我看着都腿软。” 窗外,碧空如洗,绿叶如新,岁月静好。此刻,李爽和沈可各自站在窗前,看着庭院里被雨滴颤动的芭蕉叶子,忽然想起对方。 第6章 \"很多人听说过七级浮屠,那么9级浮屠是什么鬼?\"瑶瑶一边打球,一边问剑光。 “九级浮屠修炼的法相不仅有众生还有。”剑光看着窗外雨后朗晴的天空,微笑着回答。 “记得见到古丽时,把礼物给她。” “她漂亮吗?”剑光调皮的向瑶瑶眨眨眼。 “你知道古丽在维吾尔语中的意思?”瑶瑶反问。粘了睫毛的大眼睛扑簌簌的闪动,面色沉静地判断球的位置。身子伏下去时,腰臀形成一条美丽的弧线。舞蹈老师的身材诱惑果然无处不在。 “我想我已经知道了。” “哼”瑶瑶瞪了剑光一眼。似乎知道剑光刚刚瞄了她。女人可拍的第六感。但似乎并不讨厌他这样。在她的心中,剑光重感情、有才华、但穷又丑,适合当朋友,男朋友就免了。“几点的火车?” “半小时之后,刚好打完决胜局。” 晚上7点,剑光在北京-开往乌鲁木齐的火车上吃了第一顿晚餐:半块月饼和一瓶水。他不想减肥,更不是要体验西北人的苦难,只是单纯的穷。尽管出差有补助,但补助已经另有安排。48小时的车程,7顿正餐,而他给自己准备的主食只有6块老世泰月饼。那是中秋节舍不得吃将要坏掉了,所以出门前他坚决而奢侈地把6块月饼全部装入行囊。带着需要拯救的食物赶往心仪已久的地方,难道还有比这更完美的旅行吗?他舒服地躺在卧铺上,听着“郭德纲”的报菜名。这时,列车喇叭里传出急切的救助声:“请医生到7号车厢,有病人需要帮助。”剑光问自己:我算是医生么?答案是:不算,顶多算个中医爱好者。救人与医术有关吗?有。但医德与医术无关。想到这里他一咕噜爬起来,直奔7号车厢。病人是一个60多岁的老女人,脸色苍白,两眼紧闭,眉心一团黑气。侧卧在铺上,脖筋梗梗着。身边坐着耷拉着脑袋垂头丧气的老伴。剑光只看一眼就懂了。1、“强项”俗称:梗梗儿脖。是肝火上浮的表征。老太一定是动怒了。2、眉心黑气是心力衰竭的征兆。3、旁边没有其他人。所以一定是和老伴吵架了,气得要死。具不完全统计,世界上有80%的男人不知道自己的女朋友为什么生气,另外20%好一些,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女朋友生没生气。所以,夫妻们除了在床上,尽量少接触,不然谁看谁都有病。 “夫妻怄气算病吗?”剑光踌躇不决,一时间也不知如何下手。“吃了救心丸没有?”一个戴眼镜的,貌似医生的人问。剑光从医生的眼中也看出了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无奈。壮志未酬的剑光回到自己的车厢时,突然感受到一阵春天的气息。窗外黄沙漫漫,室内燥气蒸腾,何来清冽、润泽、明媚的气息?正疑惑间,一阵阵清脆的笑声传来。车厢里安静下来,一个个探出脑袋张望着,不时用力嗅一下,贪婪着清爽甘甜的气息。突然,一群建设兵团的舞蹈演员欢脱地涌入车厢。有男有女,他们的行李五颜六色,他们的笑容春光明媚。原本狭窄、污浊的车厢仿佛瞬间变成了花的海洋。所有人面面相觑,眼神中交换着惊喜和赞叹。那些身材曼妙,亭亭玉立的舞蹈演员整理好衣物后,每个人背上一个小包,依次走进卫生间,出来时,每个人换上了自己的家居服。宽大、舒适的家居服将遥不可及的她们变成身边乖巧、漂亮、顽皮的邻家女。那间污浊的卫生间成了魔法小屋。剑光寻找着瑶瑶说的古丽。目光在每一个清丽的面孔上流转却不知所终。这时,听到“诶呀”一声,原来是一个女孩的泡面撒了弄脏了铺单。“喏,喏,就这样,然后就咵碴,这样了。”女孩向服务员解释着。“一定要加上咵碴吗!古丽“同伴笑道。古丽清澈的大眼睛里丝毫没有调笑,看了一眼同伴。“换一张就是了。”服务员笑着说。眼中充满了怜爱。 “你好,古丽。我是瑶瑶的朋友她让我把这个带给你。” “那个瑶瑶?”古丽一脸茫然。 “嘿嘿,这里叫古丽的多着那,古丽的意思是花朵。所以每个新疆女孩都叫古丽。就像每个西藏女孩都叫卓玛一样。你的古丽应该在那边。”同伴笑道。 “我是从那边过来的。”当剑光回到自己的铺位时发现自己的铺位已经变成了战场。“狼人杀”的战场。闹得最凶的是中铺女孩-古丽。此时的古丽是一朵认真的花。眼睛睁得大大的,仔细端详着面前的每一个人,嘴角却抿着一个喷薄欲出的笑意。旁边的欣怡正颜端坐,柔顺的长发散落在纤细而无比优美的后背上。嗯,对,她是法官。宝宝(这应该是个昵称)长着一张娃娃脸,肤如凝脂,明眸善睐,闭起眼睛的时候似乎有些怕痒。总想笑,想睁开。还有小果,凯哥,莫汉。他们是男孩。同样帅气的无以复加。毕竟这些孩子都是“兵团歌舞团”演员那。剑光假装饶有兴趣地看他们玩。其实他不会玩,只是贪图颜值盛宴。突然,古丽直愣愣地站起身,眼睛盯着惨白的卧铺隔板,原本因兴奋而绯红的脸颊,此时变得惨白。 第7章 “你咋了”?宝宝被古丽的表情吓到。古丽没有回答宝宝却用惊魂未定的眼神看着剑光,略带颤音地问:“你也看到了,对吗?” “什么?”剑光有些莫名其妙,但古丽恐怖的表情让剑光没有心思体会这个漂亮女孩惊恐时有多丑陋。 “我弟弟。在窗外。” “你傻了。”宝宝摸摸古丽的头,额头冰凉,吓了宝宝一跳。身边的孩子们不约而同地随着宝宝转过头看向窗外,四周一下子变得安静阴冷。 “的确,我看到了一个男孩子,但我以为是车厢中的反光。我才发现,车厢内并没有那个人。怎么会这样?车窗上为什么会出现并不存在人的身影。”剑光嘟囔着。 “真的是你弟弟,他不是死了吗?”宝宝问古丽。古丽摇摇头不愿回答,仿佛头很疼的样子。 “大叔,你看到了什么?”宝宝问,她的声音带着恐惧,好奇,兴奋。 “是,,,”剑光长出一口气整理一下思绪,正要说时电话响了,瑶瑶打来的。 “到哪里了?” “刚过阿尔泰。” “嗯,我提醒你,别一出门就瞎嘚瑟,假装老中医,看两天黄帝内经就敢给人开药方,忘了给领导孩子吃安神丸害得她高考睡着的事了吗,还有,岁数大了招人烦,离年轻人远点,尤其是女孩子,贱澈澈地往前凑,恶不恶心!你身边怎么这么静,你在干嘛?” “我,我在洗手间。”剑光瞟了一眼身边围观的群众说。孩子们做了一个“切“的表情。 “不对,你身边有女人,得了,懒得理你。”电话啪地一声挂了。 “女朋友,我,我,你们还要听我说吗,或者说,你们还相信我的话吗?!”大家看向古丽。古丽失魂落魄不置可否。宝宝低声用另一种语言在古丽耳边说着什么。 “你误解我了。我不是那种人,但其实,无所谓。”剑光有些沮丧地对宝宝说,边说边找药。 “你懂哈萨克语?”宝宝惊奇地问剑光。 “不懂。但傻子也能猜到你刚刚对古丽说的是什么。” 宝宝有些小尴尬。又有些不解。 “你和古丽说话时脚尖内扣,手臂挡在胸前,这是警惕的肢体语言,眼睛虽然没看我,但神色是在说一个异性,你提醒她不要相信这个对自己女朋友顺口胡说的人。你是对的。也许整件事都毫无意义,而我对看不看得见的那个少了半颗门牙的小男孩毫无兴趣。”古丽突然啊了一声。看来我说对了,我们看到了同一个不存在的人,而且这个人对她很重要。古丽想说什么,可是又不知从何说起。精致的眉头蹙在一起。娇嫩的面孔似乎承载她这个年龄不应有的苦痛。 “你在吃什么药?”宝宝看着剑光手中的药略带惊讶地问,神色中似乎知道是什么药。 “谷维素,治神经病的。”剑光低声说。装出有些自卑的神态。谷维素确实是神经类药物,不过,剑光是用来调节水土不服。谷维素2元一大瓶可比吃坏肚子性价比高。 宝宝啊了一声,对古丽说,“我就说他是神经病吗。”这次她没用哈萨克语。 “哈”剑光笑了“我不是神经病,是想大吃一顿会议晚餐。” 宝宝有些讪讪,问“你在哪里上班” “中石油” “央企啊,央企里上班不就是聊聊天,喝喝茶,却拿着高福利,高薪水。” “听你这么说,我进的是假央企。” 大家没有了玩的兴致,议论纷纷,为什么只有古丽和大叔能看到,对着窗户的有好几个人那。一起守了一会儿窗户,见始终没有异样便渐渐散去。 半夜里,剑光被弄醒。迷迷糊糊睁开眼,在昏暗的灯光下看到古丽的脸,眼中满是泪水。 “我弟弟就在附近,我要去找他。”她的声音略带沙哑,可以想象过去的几个小时对她是一种煎熬。 “也许是你太想他了,所以才会看到他,但其实他并不在哪里。” “可是,你也看到他了。”这时古丽的眼中不仅有悲伤也增添了对我见死不救的愤闷。 “当时我忘吃药了,也许是幻觉,”剑光假意揉着眼睛,小声说,心里对自己的怯弱和自私埋怨。 古丽不说话,只是看着剑光。 “好吧,我不是瑶瑶的男朋友。我一直在修炼黄帝内经中的“觉”。所以我能看到普通人看不到的东西。但我也预感到了危险。直说吧,我当时看不到你弟弟的眼睛,不是夜晚的原因,也许他已经。。” “不,他活着。”古丽毅然打断剑光,眼神变得异常坚定。 “嗯,即使他就在附近可是人海茫茫,荒漠万里,要找一个失踪的孩子绝不是我们两个人就能实现的。必须通过,通过。。有关部门才行。你太小了,不懂。好吧,我也不懂。但。。” “你是大人,你告诉我要完成一件艰难的事靠什么?”古丽打断剑光。 “有位哲人好像解答过这个问题,我想想。对,想起来了,坚持、再坚持。你会相信鸡汤吗?”剑光准备躺下,觉得自己已经帮到古丽了。因为他记得那位哲人还说过方向比努力更重要。他至少为古丽指明了方向。 “你善良吗?”古丽用挖坑的语气问剑光。 “我公务在身,不按时报到单位要考核的。。。”剑光心里也知道理由的牵强,与生命相比会议不值一提。但更知道自己半斤八两,除了一颗相信童话的心,还有一份稚嫩的思维模式,实在不敢担负如此重任。 古丽不吱声,只是用一种古怪的表情看着剑光。似乎在说“你是男人,我不愿意说你不勇敢。” “好吧,那就耽搁一天做个勇敢又善良,但不一定会坚持到底的人。”剑光说着开始收拾手机和充电器,“一天足够了,巫医同源,所以懂中医的男人通常会对女人直觉极其有信心。不过,你要拦着我喝酒,我喝起酒来,不仅特别勇敢而且还特别好色。”剑光调笑说,同时开始打量眼前这个身穿蓝色花睡衣的新疆女孩子,不得不说,哈萨克姑娘:白! “没啥特别的,我的两个哥哥喝了酒和你一个毛病。我已经给他们打过电话了,他们下午到。接应我们。”古丽终于笑了。 “到哪里?” “张掖!” 第8章 在一望无际的戈壁滩上,列车低鸣着,摇动着,车窗外一成不变的景物使得列车仿佛在原地踏步,时间也停滞不前。剑光用昏沉的大脑对自己的决定反复掂量,这对于有选择综合征的他来讲是正常的病态。 天蒙蒙亮了,剑光和古丽收拾好行囊准备下车。通道里,遇到一个高挑白皙的女孩,叫欣蕊。是舞蹈团的领舞。此刻时她站在车窗前,双手扶在腰间,平坦的小肚子努力向前挺,身体向后弯成弧形。她在拉伸自己因手机聊天而僵硬的小身板。可爱的舞蹈女孩们,她们认为的僵硬的身体在普通人眼里其实非常柔软。欣蕊很细心地嘱咐古丽注意安全啥的,还惺忪着睡眼强做调皮地为剑光和古丽照了一张出征照。从她狡斜的目光里剑光猜出她是因为不放心古丽和他同行,要留下影像资料。而后两个小姑娘心有灵犀的亲密眨眼,剑光只当没看见。 从车厢踏出的一瞬间剑光就后悔了。因为偌大的站台只有他和古丽两个人下车。站台上的两个乘务员同时用不可思议的狐疑眼神看他们。剑光缓慢地沿着斑驳破旧的站牌下的那条由杂草与水泥碎石点缀的出站路钻出出站口。面对晨光中荒凉、寂寥的张掖。剑光倒吸一口凉气。天哪,传说中的张掖不是丝绸之路上最负盛名的地标吗?史称金张掖。金在哪里?为啥只看到了黄土。这造型和东北那些法制松散,恶霸横行的小乡镇有啥区别。顿时剑光的睡意全消,终于知道自己面对的问题有多难。之前的想法实在太天真了。原以为古丽的弟弟被汉人团伙拐骗到张掖被迫参加了当地丐帮。说不定就在车站乞讨。我们运气好的话,午饭前准能碰到。现在看来。。。 “好破的城市”古丽叉着腰,叹口气说到。眼神中没有失望却充满了期待和怜惜。 “看,远处有雪山,那就是祁连山。”剑光想到自己是大人了、是大叔级别并已经出马(出马是锦州地区对突然具有超能力的状态的一种称谓)被给予厚望。绝不能灰心丧气,传播负能量,便打点精神说,“祁连山的雪水滋养了这座荒漠中的绿洲,自古以来这里商贾云集,佛教发达,所以有半城苇塘半城寺一说。因为人人信佛,所以民风良善。”剑光这样说有安慰古丽之意,不成想古丽突然哭起来。她哭的样子好看,只是原本俏皮的小虎牙变得有些狰狞。过了好一会儿,古丽才接过剑光的面巾纸梨花带雨问,“怎么走?”语气傻傻的,乖乖的,眼前的她不再是兵团芭蕾舞团里那个活泼可爱的小女神,而变成了邻家的笨小孩。 “先吃饭,但不能吃多,因为那样会影响脑电波的量子纠结。懂吗?” 古丽点点头又摇摇头。 “简单说,就是影响你和双胞胎弟弟之间的直觉。人海茫茫,时间紧迫,我们现在唯一的武器就是你的直觉。” “不,还有你的。”古丽认真地说。 “你提醒我了,早上忘吃药了。” “你不能吃药。”古丽很坚决。 “为啥?”剑光一脸懵。病人不吃药,很危险的。 “吃了会发困,脑袋就不灵光了。”古丽笑道。 “呃,有道理,你真聪明。”剑光暗讨自作自受。 在张掖火车站那面被的灰尘掩盖殆尽的砖墙下吃面条的剑光心中后悔自己太装,不过,既来之则安之,远望巍峨崎岖的祁连山雪峰心中不由得涌出“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诗句。 “大哥,你怎么了,样子很凶狠。” “呃,我没事。”剑光有些难堪,人长得丑真没救连表情都容易让人误解。明明是豪迈激昂二眸子精光四射咋就变成目露凶光了。 “想出办法没有?”古丽瞪着雪亮的大眼睛,一脸期待和无辜地看着剑光。看着她漂亮的脸蛋儿,剑光心想:到底是学舞蹈的,内心中的情绪在眼神中表达的好充分,好丰富,好有层次。期待,依赖,急切, 纯净,怜惜。。。哇,她的眼睛简直就是一朵盛开的花。美死了。 “大哥,问你话呢?你花痴了。”古丽有点不自在和小恼怒。 “爽快的孩子,你的脸,你别动。” “诶,干吗?大叔,你看也就看了,别,别上手啊。”古丽从剑光身边跳起来。 “你自己画,照昨天在镜子里看到的你孪生弟弟的样子给自己画个乞丐妆。” “干嘛?” “哼,笨。”剑光假装生气趁机掩盖自己刚才毛手毛脚的囧态。 古丽似乎懂了,不好意思起来,“对不起大哥。” “嗯”剑光低头玩手机不看她。 “画好了。”古丽笑嘻嘻地探过头来看着我。并挺直腰板,活脱脱一幅新兵初妆的样子。不得不说脸画得这么脏还是掩盖不住她的俏丽。真是美人儿胎子。 “眼神再呆滞一些。”剑光略显老练地说。 “这样。” “聪明。哈,别动,照一张。” “干嘛,不许发网上。” “不单纯发网上,时间不够了,” “啥意思?”古丽紧张起来,用东北腔问。 “没啥,我是说是我的时间或者说我们的时间不够了。” “真的,你是不是预感到什么?”古丽歪着头用怀疑的目光盯着剑光。她的直觉是对的。剑光的确突然有不祥的预感。 “我靠,真给力。”剑光举着手机大叫道。“秒回。” “谁,谁?”古丽兴奋欺过来,她看似柔若无骨的肩头靠在剑光的手臂上时硬棒棒的很有力量。 “嘘,告诉你吧,张掖有个民间组织叫正义老梁。专门救助拐卖儿童,不过他们的救助方式很特别,每次发现拐卖人口都先把人贩子打个半死。过过手瘾。你看他们说最近有人看到过这个孩子,叫我们把位置发给他们,他们会来和我们联系。” “太棒了。”古丽喜极而涕。剑光莞尔一笑。 “来,”古丽一边摸着泪水一边举起手掌。他们快乐地击掌。并毫无顾忌地大喊”正义老梁,除暴安良。” 从后来事态的发展证明,剑光这个油腻大叔不仅油腻和猥琐而且一点智商都没有,看问题总是太简单太乐观太自以为是。 第9章 位置发出去了。剑光的心里忽然不宁静起来,却不是焦虑,只是隐隐地觉得有坏的事情要发生,也许是还没有准备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顺利而患得患失吧。太阳升起来了,白亮亮的却不刺眼,仿佛可以直视似的。街头依旧空旷寂寞,粥店的老板在低矮的屋檐下慢吞吞地拾掇着物件,偶尔会向昏暗的里屋说几句维语,里屋应声的是个女子,声音很低很短,更加听不懂他们在聊什么,大概是夫妻间寻常的闲话吧。 因为要等一段时间,所以剑光沿着脚下曲折的煤屑路向远处走去,心里想着那里也许能把祁连山上的雪峰看得清晰些,可是走了很远山色仍然越看越是苍茫,便背着手踱回来。折腾了一宿,身心俱疲的古丽这时趴在行李上睡着了。剑光便悄悄在她的身边坐下来。而那困意仿佛会传染似的,只一小会儿,剑光也睡意盎然,昏昏沉沉了。朦胧中,听到有人在喊“姐姐”寻声望去是一座松柏森森的庭院,庭院被一条青石板路隔成两部分,路的两旁各伫立着一顶巨大的,精致无比的五足青铜香炉,渺渺的青烟正从炉鼓的八座兽口飘出。升起的烟波仿佛被无形的魔力驱赶着,向烟波浩渺的远处聚集,在那里,烟波腾绕的间隙会显露出巨大的殿堂高耸的檐角和红色的古旧的散发着阴森的寒气格窗,突然,在格窗后的阴暗中剑光看到一张惨白的、没有眼睛的脸。一下子惊醒了。喘息间看到古丽的眼睛,这一次古丽美丽的大眼睛里只有惊悚。 “眼睛,是他的眼睛吗?”古丽用维吾尔语问。 剑光听不懂,但他却明白她问话的含义:“镇定,镇定,我们看到的不是你弟弟。” “那是什么?他死了。你骗我。”古丽用维吾尔语哭叫着。 “他不是你弟弟。” “你骗我。我不听我不听”古丽捂着耳朵。 “他叫李修缘。不是你弟弟。” 古丽一下子停止了哭泣,嘟囔了一句维语。 “我猜你这句维语是问我怎么知道,” 古丽点点头,笑了一下,真是梨花带雨。 “傻丫头,你年纪还小,正是吸收知识的年龄,不要以为自己是文艺兵就降低对文化素养要求,文化是艺术的根,它决定着你艺术成就的高低。同时也是做人的根。。。不要玩手机。” “对不起,大叔,老师一上文化课我就情不自禁拿手机。谁是李修缘?” “李修缘是俗名,他的大号是降龙罗汉。” 古丽嘟囔一句维语。我猜是脏话。 “你敢骂我。” “不,不,大叔,是惊讶,无奈的意思,相当于汉语中的擦。” “那就是脏话。” “可是,可是,我听到了他喊姐姐。你也听到了对吗?” “对”剑光点点头又摇摇头、百思不得其解。 这时,剑光的电话响了。里面传来一串低沉的维语。 “你是谁?啥?请说汉语。” 电话断了。 “我擦。” “是我弟弟,他说姐姐,危险,快跑。”古丽傻傻地翻译出来。 第10章 “一定是以暴制暴的老梁出了问题,说不定你弟弟也加入了黑社会,我们先躲起来,你弟弟会主动联系我们的。” “你弟弟才是黑社会那。孜克是虔诚的教徒。我们去哪里等?”古丽想到如果在原地可能马上会见到失散多年的弟弟有些不忍离开。 “坐佛寺。降龙罗汉告诉我你弟弟一定和它有关。” “他怎么告诉你的?”古丽原本因紧张而红润的面庞此刻显出怀疑和凝重,使得她白皙如玉、吹弹可破的肌肤泛起菲雨初晴的阴郁。 “预感或者说是心灵的暗示。” “你这样说的好理解了。ok”古丽下定决心似的打了个指响。匆匆洗脸卸妆. 当他们在公交站模糊的站牌下查看到坐佛寺的路线时。两台面包车几乎同时停在粥店边。其中一台居然是警车。另一台下来的人中有两人胳膊上赫然纹着张牙舞爪的青龙。这在佛教兴盛的张掖极不寻常。 剑光撇撇嘴,暗叫:好险。心里害怕又懵遭。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把黑白两道都得罪了。这时一辆破旧的面包车晃荡铛地在我们面前停下来,面皮黑黢,满口黄牙的司机探出头来,搭了一眼,确定是外地人后,用瓮声瓮气的语调问:“去霞山?包车120。” 古丽使了个眼色。二话不说两人赶紧钻进去。车子启动后,剑光忍不住回头看去,只见粥店老板正佝偻着身子,战战兢兢地指向我们刚刚离开的公交站。 “去坐佛寺。”剑光说。 “怎么去坐佛寺。哪里不好玩。佛像在时破坏得很严重,十八罗汉的眼睛都被抠出来,因为眼睛是黑宝石做的。”司机膘了剑光一眼,沉着脸,一边盘算着一边说。估计是在想路费的事,坐佛寺在市内,路费20最多了,而霞山在郊区。看他眉毛紧锁估计拿不定主意怎样说出多要的路费。剑光便说:“既然是包车,去坐佛寺也给你120。但要快,我们赶时间。眼睛扣下来是怎么回事?” 司机的眉头一下子舒展开来。眯着眼睛笑道:“那些扣眼睛的人怕被罗汉报复还打断了十八罗汉的手和脚,但是没有用,报应不爽。前前后后几十年那些扣眼睛、断手脚的人每一个自己的眼睛不瞎的,年纪轻轻的四肢瘫软,有人去省城看过,叫个啥,肌无力,绝症。啥肌无力!村里人心里都明白。不仅自己遭罪还连累了晚辈。买宝石的钱全用来治怪病了。“ ”啥怪病?“古丽紧张地问。 “身上长绿毛。一根根的像牙签,又粗又利。一碰就疼的嗷嗷叫。” 剑光和古丽面面相觑。这是病吗?这不是基因变异吗? “坐佛寺对面的九级浮屠很灵验很好玩,一定要去看看。据说,九级浮屠是人间和仙界的通道。很多向往仙界的人通过九级浮屠升天成仙。不过,去了一定要玩捉迷藏?“ “为什么?” “佛法有云,迷途既归途。回头是岸。尤其是小孩子,心无自我,身无何处。最容易被浮屠巡弋之气所接引。偶入仙界。在警察哪里就要失踪人口。每年都有啊。” 剑光和古丽对望一眼,暗暗点头。这正是他们要找的地方。 “坐佛寺南侧有洞穴,里面的岩画有1000多年历史,保存的很好。最神奇的是据说有人在晚上能听到画上的人争吵。”司机边开车边找名片“你们可以住在我的朋友开的店里,条件好还便宜。”正在这时,对面一辆拖拉机突然左转,逼得一辆丰田车斜叉过线,司机慌忙右转却险些撞上跟近的现代。现代司机大骂。惊出一身汗的黄牙老司机带着剑光和古丽慌忙逃逸。惊魂未定的剑光回头看时,却发现追他们的不仅有现代司机还有黑白两道的车子,连忙说:“快点开,追上就麻烦了。” “不消你说。” 到底是老司机逃逸的水平一流,一会儿功夫就把追赶的人甩掉了。“左转再右转就到坐佛寺了。”老司机满不在乎地和我们告别。 因为祁连山的滋养市里的池塘很多,所以张掖有“半城池塘半城寺”一说。而且几乎每座池塘种着荷花。九级浮屠前的荷池巨大得令人瞠目,因为四周是戈壁沙漠所以几乎可以用神奇来形容它的存在。而其中的荷花无疑是他们见过的最繁盛的。曲曲折折的荷塘里,一株株翠绿的,挺拔的荷茎突出水面足有2米的样子宛如一根根玉柱,田田的荷叶如一把把撑翻的伞连接在一起,那伞盖虽密致但绝不层叠,仿佛撑伞的是个高冷的女子刻意与旁人保持着距离,于是日光烂银般从缝隙萃进来,使得缝隙间犹如笼着白茫茫的雾气。叶子中央零星点缀着些粉白的花,大多是含着苞儿,打着朵儿的,仿佛娇羞的小女孩,偶尔有婷袅初开的,立现玉质磁坚的倔强模样。更多的盛开的花已越出荷叶,从这里只能看到她丰腴的蛮腰。清风徐来,淡淡的清香如远处浮屠塔中缥缈的梵音,静闻入耳细嗅无声。这时叶子与花有丝丝颤动,那原本疏离错落的叶子冲突起来叠加起来,发出耳语般细碎的沙沙声,叠加处形成一道道深碧的痕,叶子下的池水虽不见波纹,却突然间有了风致。 踏上几级台阶,他们终于与荷花比肩了。日光白亮亮地泄下来,泄在荷叶上,荷花上那想象中纯净温润粉红色花瓣不知怎么变成焦躁的惨白。 突然,古丽拉了下剑光的衣袖。用眼神示意快跑。剑光连忙矮身和她在荷叶下的掩护下蹑足狂奔。不知转过几个路口,当他们偷偷探出头查看黑白两道时,却发现天居然黑了。什么状况?不会是迷路了吧。但迷路也没有把时间跑丢的道理。剑光捂着头希望自己是脑供血不足造成了短暂失明。 “擦,这里没信号。”古丽跺脚。 “坐船吗”身边突然出现一个穿古装衣服的青年,笑嘻嘻地问。剑光嗷的一声吓得跳起来:这厮咋冒出来的? “要,要,去那边楼上。”古丽“蹭“地跳上船。指着远处灯火中的浮屠塔说。 第11章 \"不要。“剑光拦住古丽。一边用警惕的眼神暗示她当心船夫的身份,一边低声说:“记得出租车司机的话,我们现在是不是迷路了。是不是等同于捉迷藏。船夫有可能是接引我们的阴差。当心变成失踪人口。” 古丽的上嘴唇笼住上颚,作出一个“此想法不可理解也无法反驳”的表情。“所以那?” “我想先试探一个他。首先试探一下他是不是个人吧。” “人?!咋试探?”古丽瞟一眼船夫,倾过身子来问。头发的飞丝掠过剑光的脸颊。剑光不觉心中一荡。 正在这时。凭空中突然传来一声断喝,“小季,不许放他们走。”紧接着,从四面八方的甬道上呼啦啦冲出十几个人,将剑光和古丽围在中央。领头的大哥大约47-8年纪,身材魁梧,面皮略黑,粗眉大眼,一脸正气。 船夫小季向那人笑道:“宋队,这里可没我什么事。” 宋队不理他。而是用低沉,不容反驳的语气对剑光和古丽说:“有一件文物失窃案与你们有关,请配合调查。和我回局里一趟。” 古丽躲在剑光身后摇头。剑光的心里即害怕又沮丧,暗骂:我他妈咋这么倒霉,原打算助人为乐却惹上莫须有的官司,而且看这架势很难善了,早知道如此不如去开会了。便一脸冤急急地问那警察:“你说和我们有关,那我叫什么?你知道吗?韩韩韩小美吗?” 宋队瞪着剑光。眼神不是很凶恶,反倒有些循循善诱。只听他缓缓地说:“我们清楚韩韩韩小美是你的网名,也知道你的单位和履历。不过,做人吗,要做聪明人,什么样的人是聪明人?看透不说透。做事得有分寸,知道深浅。我们如果没有证据不会随便找你。你也不要抱侥幸心理。像你我这个年龄要会做选择题和判断题,清晨的粥和午夜的酒,你会选那个?今天我向你伸出的手也许是你此后余生的最后一支稻草。。。” 古丽打了个冷颤,眯起大眼睛在我耳边低声说:“这警察说话有点二,不会是神经病假扮的吧。” “嗯,不过我喜欢他的比喻。嘻嘻。” “啥比喻?”古丽扑闪着大眼睛问,大眼睛亮闪闪的如同星光。 “粥和酒的比喻。” “比喻啥?” “啥?啥?我也说不清。他在暗示我。但我不知道暗示我什么,诶,反正眼前的几个人内部不和谐。” “擦。” 宋队顿了顿,表示对古丽和剑光交头接耳的不满。古丽白了他一眼。 “我选酒。”剑光坚定地说。 “你确定?”宋队脸上夸张的遗憾和悲悯表情给人欠揍的错觉。 “确定,一定以及肯定。” “唉,你无可救药了。他选你们了。”宋队用下巴向人群中有纹身的那群人点了点。 四个凶恶的维族大汉围过来。古丽血液中的彪悍突然爆发出来,用维族话冲着四个大汉叫道:“####---”貌似在说我老爸是酋长,敢惹我当心扒你们的皮之类的话。四个大汗听了不禁停下脚步。 这时,一个带着金丝边眼镜的瘦弱的汉族中年人拨开大汉挤进来。用手指轻蔑地点点古丽。似乎在说“大人说话小孩子别插嘴。” “擦”古丽双手抱肩,白了汉人一眼。 中年汉人故作大度的笑笑,不过表情略显猥琐。然后对剑光说:“道上混,要有礼,有节,有度,有面子,要知先后,知轻重,知厚薄,知深浅否则,淹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淹死的呗。你们就不能正常的吗?磨磨唧唧,喜欢念经去寺里”古丽抢白道。 “他们谁也不想当着对方的面动手,可以理解为不抓我们。听这话里话外的是想让我收买他们。他们是谁派来的?素质太低了!”剑光似乎明白了。 剑光从皮夹里抽出一张建行至尊黑卡。郑重其事地说:“这里有20万,到安全地方我会把卡给小季,开船。” “客官,得咧。我这趟船可值银子了,20万一张票。” 那汉人老大和宋队对视一眼,“你劫持了这个维族小姑娘做人质,我们只好放人。” 船行出一段,只听那老大喊道:“韩韩韩小美。。。” “你没机会了。”剑光头也不回地摆摆手。 “你真要给他20万?”古丽趴在剑光耳边问,一边打量着我,似乎不相信他有20万似的。 “我说给他了吗?是他以为我要贿赂他。你猜对了,我没有20万,确切地说,卡里连2000元都没有。” “擦,黑社会你也敢忽悠。” “不是忽悠。古语说,君子喻以义,小人喻以利。黑社会有两个特点,见利忘义和智商偏低。做为一个智商偏高的成年人,到了我这个年龄,会有效地运用。。。你瞪我干嘛,行,行,不说了。” 这时,船行到一个人群流动的区域。“就这里。靠岸。”剑光说着向古丽使个眼色,意思是上岸就跑。 就在剑光假意将银行卡交给小季,准备失手掉进湖里时。突然,发现那汉人老大带着手下悄悄追过来,宋队的人紧随其后。一见这阵势。剑光大叫:“不好,流氓当道,警察收秋。这是要明抢啊。快跑。”慌忙跳上岸。 “警察在哪里?”小季一惊,茫然问宋队。 剑光猛抬头,只见一座白玉为基楠木为柱的九层八角十三檐浮屠塔伫立在眼前。细看那塔时,约有三十米高下甚是巍峨,每一层的四方皆有一扇镂雕着祥云和山川风物的对开门。第一层门金槛红轴颇为气派。塔内光影隐约似有人声。他和古丽不及细想推门而入。只见屋内除两樽执杵韦陀别无他物。古丽低头便拜。 “两保安,你拜他做什么?”我怒道。 “保安更要拜。”古丽一脸无辜。 “先拜保安,你让菩萨怎么想。” “菩萨那有你想的那么小气。”古丽小嘴微撇,眼睛调皮地翻一下。 “拜佛和做人一样要知先后,知轻重,知厚薄,知深浅否则淹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古丽做了个恶心的表情。催促剑光跑上二楼。二楼居然是个超市,人不多,除了棚顶的佛教故事壁画很难将其和浮屠塔联系起来。两人无暇细看继续拾阶而上。一层又一层的浮屠塔都充斥着商业气息,古玩店,药铺,书画展厅,葡萄干大汇不一而足,甚是看到了一台性用品无人售货机。擦,这哪里是清凉世界分明是物欲人间。第九层相对狭小。棚顶是灵鹫山的全景图,里面的神仙皆巾帽长衫一派印度风情,面目也是隆鼻大眼完全不是东土相貌。这大约是佛教传入中土最原始的灵山想象吧。正想着,黑白两道冲上来。如果说他们之前没有理由抓他们的话,现在他们理由已经很充分了。 千钧一发之际,古丽大喊:“上飞毯。”原来在棚顶的灵鹫山立体图画边缘有一张临近楼梯的飞毯。剑光无暇细想,攀上楼梯扶手与古丽纵身一跃,跳上飞毯。谁知那飞毯是用极为纤细的钢丝固定在画中的,毫无实用性。剑光和古丽刚刚跳上,只听砰砰四声响动,四根钢丝连着的铆钉相继从墙中脱出。于是,在众人的惊呼声中,剑光和古丽连同华丽的飞毯和粉碎的灰尘,还有飞舞的细丝铆钉从浮屠塔的九层一起坠落。 第12章 当剑光把经历原原本本地告诉瑶瑶时,她怀疑事情的真实性,并嘲笑剑光的臆淫和无稽。故事当然是真的,即使经过很多年,古丽那双亮闪闪的大眼睛和天真的笑容也会轻易地浮现在剑光的脑海里。而且剑光一直相信自己所经历和拥有的生活是梦想在现实中的投影。是吗?不是吗?那么那个更真实。 话说,剑光和古丽从天而降。当时剑光心里在想:果然这个飞毯是禁不住两个人,跳上之前就觉得悬,可是,还是跳了。没准古丽一个人还可以,也不一定,她体重虽轻,但如果乘上跳跃的速度,动量还是很大,所以飞毯终究是要断的。也许最好的选择是不跳,大不了落在黑白两道手里,我充其量就是个骗子他们能把我怎么样?他们为啥要把我怎么样?唉,现在想这些还有什么用。摔死一定很疼吧。想到这里,剑光咧开嘴闭上眼睛,仿佛自己的髋骨马上就要剧烈撞击坚硬的地面,并立刻支离破碎。正在这时,他的身体猛地被一种柔软的物品兜住,停下来。剑光张开眼看到他和古丽正坐在一个巨大的棕色的布袋子底部。 “一颗赛艇”古丽一边兴奋地格格笑着,一边拍打身边的布袋子。 “死里逃生。”剑光长出一口气。开始端详这个奇怪的救生品。 “我们在哪里?这是什么?”古丽把脸贴近那些质地粗糙的编制品。 “是粗娟。强度不好,很难想象居然有人用它做救生囊。” “额”古丽喃喃自语:“这娟布怎么看着眼熟。” “外面好黑呀。这是哪?”古丽透过粗娟的缝隙努力向外张望着说。 突然,剑光有一种关于“他们在哪里?”的奇怪想法。这想法能解释一切,但唯一不能解释的是想法本身。“我们在八级浮屠塔顶的娟画里,因为我们从九级跌落理应跌到八层,而且身边的粗娟就是浮屠塔顶画娟。” “听,有人在哭。”古丽认真地说。 剑光听了,后背发凉,心想:“原来我真的摔死了。原来死一点不疼。原来尘世和冥间只隔了一层娟。什么在画里的想法真是无稽。” “谁在哭?为什么哭?”剑光用明知故问的口气说。“当然是有人在哭我们了,我倒在其次。古丽年纪轻轻,长得又好看,咔嚓一下就没了,可惜了。” “在哪边?”古丽招招手示意剑光跟上看个究竟。 在昏暗的 、无边无际的娟布中,他们深一脚浅一脚地顺着哭声寻去。 骤然间,前面出现一方光明。仿佛是一扇窗,而那哭声便是从窗中传出。 “莫非我们没死,真的在画里?”剑光心里狐疑着。 古丽示意剑光别出声,蹲下。然后,自己仰着小脸偷偷向里看去。只看了一眼就连忙缩会来。压低声音在剑光耳边轻声说:“一个女人披头散发的,满脸是血。。。你干嘛用这种眼神看我,怪渗人的。” 剑光痛苦地摇摇头,不语。暗想:“傻孩子,那个披头散发,满脸是血的女人是你啊。” 这时,只听里面一个小男孩的声音安慰说:“妈妈,你别哭了,我去打还她。” “不,不要。乖儿子。是妈妈不好,怨不得你姐姐。妈妈不该换掉夫人的画像。” “那我去打干爹。他不拦着姐姐,还在一边笑。” “我和你说多少次了,干爹是脏话,不准叫那人干爹,他是你姐姐的干爹不是你的。那人喜欢搞基。儿子你千万不要招惹他。妈妈不哭就是了。哭也没用,你爸爸。。。唉。。。” 什么情况?女儿打母亲,干爹还搞基,阴间现在这么乱吗? 第13章 门一响,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居然是宋队。只听他说:“欧阳夫人,这件伤害案证据确凿,只要你起诉,请放心,无论是谁我们都会将她绳之以法。” “不,不,宋队长。这里没有伤害案,只有家务事,我,我很累,想安静一会儿,对不起。” “欧阳夫人,您是公众人物对社会公义是有责任的。切不可纵容犯罪。” “我说过这里没有犯罪,只有因果。” 宋队看了看欧阳夫人鼻青脸肿的样子,沉默片刻。转身叹道:“午夜的酒真的比清晨的粥好喝。” “额”欧阳夫人似乎哀怨地叹口气,轻的几乎无法察觉。“听说寻找孜克的人坠入浮屠幻界。你们莫要懈怠,让她们救出孜克,他、他、就麻烦了。” 宋队听她说得含糊,知道对“那个他”心中不满。暗想:我不管你们之间的烂事,每一个好东西,等时机一到,谁也别想脱掉干系。至少是从犯。 这时,那个戴金丝边眼镜的老大带着手下涌进来,他看了欧阳夫人一眼,并没理会而是直接奔入内室。 窗外的剑光这时才知道自己并没有死去而是掉进了啥浮屠幻界,他伸手摸去,所及之处皆是粗娟,粗娟背后时坚时软,倒像是一个密道。古丽见老大神色诡异恐有与孜克有关的隐情拉住剑光的袖子连忙跟过去。剑光被古丽牵着,心神荡荡的、暖暖的,脚下软软的似乎在云朵上飘。心里想着就算现在死了能和古丽这样亲密的样子在一起也值得。两人穿过几个窗口,终于发现老大一干人站在一扇高大的、暗红色的门前等候,便继续前转到里面的窗口窥探。 里面的房间很宽敞,大约5-60平的样子,灯火通明,家具和饰品的颜色虽略显老旧,但细看之下不仅惊叹于它的奢华,无论挂画,瓷器,座钟等等物件都是精品。尤其墙上正中间那张油画架构雄奇,用色精妙,细微之处气韵稳和一看便知是大家手笔,画中的女子大约40几岁年纪,懿姿清雅,气度高华。望之者不禁由生仰慕,亲近之心。 “这女人我在书里见过,她的像怎么挂在这里?”剑光心中狐疑。 “那画中的女人好美。”古丽在剑光耳边悄悄说。 “她不仅美,学问也好,是名副其实的大家。” “你认识她?”古丽惊奇道。 剑光点点头,“天下谁人不识君。” “不懂。我的汉语只有一点点。房间里另外的三个人是谁?不会是女人的亲戚吧。那个女孩长的很像她。” “如果没猜错的话,站在屋子中央呜呜渣渣的那个二十几岁的女孩是她女儿,而坐在虎头吞口基镂云嵌玉金丝楠椅上,掌和田玉手持。。。”对于文玩屌丝的剑光来讲物件有时比人更吸引他。 “说重点。”古丽嗔怪地用手指捅了剑光的肚子一下。剑光觉得骨头都酥了。 “屋里那两个仪表不凡的糟老头一个是她亲爹一个是干爹。” 这时,只听那女孩用兴奋的语调高声说:“我进门第一眼看到她就觉得有问题,神色紧张,眼神顾盼,就和我家的狗尿床后的样子一样一样的。一看就是干了坏事。诺,诺,握着我的手都是冰凉冰凉的。进屋一看,明白了,我妈的画像居然换成她的了,当时,我就觉得脚后跟发麻,两叉间一股恶气直冲脑瓜顶。。。” “嘿嘿,与子同游,动辄覆舟。”干爹笑眯眯地说。 女孩妩媚地瞟了一眼干爹。 “那老头说的是啥意思?”古丽拉了拉下我的衣襟问。 “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女孩继续说“我也没客气一个大嘴巴子直接扇过去,她呐呐地似乎想解释什么,大嘴巴子就到了,砰的一声,就像打在一块木头上,震得我手疼,她整个人确实像根木头,完全被打傻了,头发一下子披散开,耳环飞出老远。我指着她的鼻子说,我妈妈风华绝代,桃李满天下,每年来拜祭她故居的人不知有多少,你是什么货色,一个趋炎附势,抛夫弃子的贱人,以为生了儿子,就有功了,就成女主人了。。。那女人还傻乎乎地说,你怎么打人,简直废话,嘴丫子血都流下来了,才知道挨打。我又一个耳刮子扇过去,她想躲却又不敢,这一巴掌正扇在鼻子和眼睛上,噗的一声,我的手像刚拿过漏了底的冰激凌一样,湿乎乎,粘叭叭,脏兮兮。。。” 这时,那女儿的亲爹哼了一声,道:“汝乃天骄何不九霄。” “啥意思?”古丽问剑光。 “你咋不上天那。” “这一家子都不是好人。他们就不能好好说话吗?”古丽哼了一声。 “年纪越大越爱装逼。” “同意。”古丽看着剑光点点头,笑了。剑光看着古丽清亮眼神中闪动的喜悦,心中一荡,这是古丽这两天来第一次这样开心。 女孩继续说:“那女人说,别打了,我这就换下来。我这个气啊,现在讨饶,晚了!她若硬到底我佩服她的胆量可能还能叫她一声小妈,现在看她土狗一样的落魄样,哪里还配再做我的小妈。反手又一个耳光扇过去。啪的一声脆响。那女人竟然像中枪一样,应声而到,趴伏在地上,下巴壳让我的戒指拉出一条血槽。其实她精神早已被我击垮,不用耳光打个指响她也会瘫了。最可笑的是,我在她衣服上涂她的鼻涕眼泪的时候,她以为我又要打她吓得一边躲一边发抖。那情景。。格。格” “以目尝之,其味甚辛。”干爹笑道。 “足已,可止。”亲爹瞪了干爹一眼,吼道。 “爹,你居然还偏向她。她算什么东西,只不过是妈妈的学生靠年轻,皮肤白,不要脸上位的,那如妈妈那样风华绝代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干爹终身未娶,三迁为邻还不是为了妈妈,人世间哪有人能与妈妈相比。” 亲爹看一眼女儿又看一眼女儿的干爹。苦道:“阳世之人未解吾之千千劫也。” 古丽拉拉剑光,示意解释一下。 “鬼知道我经历什么?“剑光暗想:妻子风骚多情,好慕虚荣,好友厚颜无耻,死缠烂打。唉!不禁道:”行迈霏霏,中心如醉。” “大哥你怎么也说文言文,啥意思?”古丽瞪圆大眼睛。 “我也是醉了。” 第14章 这时,那老大走进来在欧阳耳边嘀嘀咕咕,女孩见状不悦,哼了一声,扭搭地出去了。 “何事?”女孩干爹问。 “降龙珠有下落了,孜克露面了。”古丽听到弟弟的消息大喜,忙爬过去探听。不料,那欧阳先生甚是警觉,止住老大的话语。站起身来巡视一番。 “我已经看过,周围没有人。” “不,有人。。”欧阳说着抬头向剑光和古丽藏身的地方看过来。目光阴测而犀利。他们吓得连忙蹲下。轻声说了一声:“半遮罗!” “他说啥意思?”剑光不解。 古丽说:“半遮罗是个逗比罗汉,喜欢玩真心话大冒险,那不是重点,他常常让俗人看他的一千颗心。” “咋看?” “就是一颗颗从肚子里翻出来看呗。”古丽摆出一副习以为常的表情。剑光却感觉恐怖又恶心。 “我们就在半遮罗的心里,我们被发现了。快跑。”古丽拉起剑光就跑。 “我们去哪里?” “去那迦犀那哪边,他的身边有一块大石头。” “你怎么知道?” “我们在菩提达摩觉醒图里。” 我们面前居然真的出现一块白色的大石头。“你在石头后面躲好,我去那迦犀那耳朵里,听听他们在说什么?”古丽抹一把眼角的汗说。 “谁的耳朵?” “别去左边,哪里有一条喷火的龙。”古丽说着走远了。 “喷火的龙,掏心窝子的罗汉。。。这都哪跟那啊,小孩子的把戏。”心里虽这样想着,剑光脚下却着实不敢乱动,倚着大石坐下来。从包里掏出啤酒喝起来。心中胡思乱想着生死之事,留恋、新奇、怅惘等等诸般滋味纷纷叠叠涌上来。不知不觉间酒气上顶,暗叫:“张掖的酒果真厉害。比起辽阳干有过之无不及。”踉跄着爬出大石,醉醺醺地向古丽的方向一边唱一边喊:“古丽,古丽。。有多少个女孩呀。。 呀。。 叫古丽。。。古丽,。。。人一喝酒肾气就弱,肾主恐,这地方太邪门了,你们说的我一点也听不懂。。叔叔虽然是习武之人,但好怕怕。。。”正在剑光嘟嘟囔囔的时候,古丽从远处跑过来。“叔叔,他们也进来了,要杀我们灭口。” “谁?” “欧阳会长和他的黑社会。” “靠,黑社会还有会长,这里的世界我真的搞不懂。” “不是黑社会,是教义研究会。” “妈的,公开合体了。”说话间三人已经奔到眼前。那黑社会老大手里居然拿着一把匕首。古丽躲在剑光背后气喘吁吁。 “大家镇定。我知道降龙珠在哪里。我们可以做笔交易。”剑光掏出黑卡,摇晃着说。 “会长别信他,他是个骗子。”老大恶狠狠说。 “我靠,这样快就被揭穿了。看来我们只有一种选择了。古丽你知道武功的真谛是什么吗?就是用自己最坚硬的地方攻击对方最柔软的地方,把手掌握紧获得最大的密度,这就是你的武器,记住人体有三块软组织,眼睛,咽喉,裤裆。。。” 第15章 “大哥,黑老大归你打,那两个糟老头归我。”古丽叫到。 不容剑光反对。黑老大的匕首已经刺过来。剑光的心吓得直哆嗦。他练过武不假,但是太极。陪妈妈晨练是学的。再加上好孩子一枚,上小学之后在没有打过架。更何况武功再高也怕菜刀,对方虽然年纪略大,力气相对弱小,毕竟拿着刀那。不由得倒退一步。老大的匕首又横着划过来。微微定了神的剑光百忙之中使出一招太极拳中的“斜行”,原打算左手叼住老大的右手手腕,右手去掰他的肘关节,不成想他的身子被剑光延时的插脚绊倒整个压过来,瞬间两人一起跌倒在地,扭打起来,而那把匕首的锋刃一直在剑光的眼前晃。剑光真害怕他突然松手,被扎瞎眼睛。还好黑老大只顾较力,没想太多。“唉,智力果然是硬伤。”剑光暗叫幸运。 “大哥,加油,大哥,加油。打眼睛,插咽喉,踢裤裆,踢裤裆。。。”古丽在旁边一直喊。 “你怎么这么快就赢了。” “因为我有个弟弟帮忙呀。有弟弟真好。”古丽笑嘻嘻地。 “帮忙啊。”剑光叫道。处于上风的老大唯恐被姐弟偷袭,想侧过身来。剑光那容他缓气,一招“斩手”这招虽然名叫斩手,其实是劈掌和提膝两个动作同时完成,原本是化解对方攻击自己裆部的招式,掌劈为攻,提膝为守。可是现在两人纠缠在一起,劈掌根本没有施展的余地。可是提膝倒 发挥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剑光下意识提起的膝盖意外地狠狠顶在黑老大的裆部。老大瞬间张大嘴,眼睛上翻,浑身抽搐起来。匕首咣当一声扔在一边。 “太古滔滔之气一泄于此。爽。”剑光躺在原地浑身无力,喘息着说。 “啥意思?”古丽蹲下问。 “这一脚我使出了洪荒之力了。”古丽看看老大,点点头“他死定了。” “嗨,孜克。”剑光看到孜克的第一眼就不喜欢他。因为他有一双冷漠的眼睛。 “你一个大男人,怎么叫小美。”孜克的语气中带着嘲讽和厌恶。嘲讽也就罢了。厌恶似乎是针对所有汉族人的。 “你可以藏在画里,我凭什么不能叫小美。” “我能藏在画里是因为降龙珠。” “降龙珠是我的。”躺在地上鼻青脸肿的欧阳说。 “是降龙罗汉的。” “我是会长。” “一个挖了降龙罗汉眼睛监守自盗的会长。” “保护和完善文物是我的责任。” “降龙珠会还给你的。”孜克不耐烦地摆摆手。 “真的给他?坏人赢了吗?”古丽惊奇地问。 “在九级浮屠里本来就没有好坏善恶只有因果。”欧阳说。 “近代愚民,顺我君臣”女孩的干爹笑眯眯地说。 “啥意思?” “夸你们这届人民还行。”剑光暗中叹气说。这里的世界他不懂也不喜欢。 离开时,古丽对剑光说:“其实,你挺笨的。装逼不适合你。” 剑光点点头:“嗯,好吧,答应你从此做一个沉稳,不动声色的大人,不胡思乱想,不怀念过去,习惯孤独。” “嗯,说说而已,其实你无论是什么样的人,自己开心就好。欢迎你到我家做客。”古丽笑了,水灵灵的大眼睛里掠过一丝苦涩。看着让人心疼。她说过找到弟弟后就回家嫁人,从此守着葡萄园,不想再接触外人。 “你们是怎样从浮屠幻界出来的?”瑶瑶问剑光。 “我们是站在菩提达摩觉醒图顶端的飞轮上从画里滑出的。衣玦飘飘很有天外飞仙的感觉。” “就这样?完了。”瑶瑶瞪着大眼睛问。 “完了,就滑出来了呗。像坐滑梯。” “我真的去了古丽的家,不过没有见她,只是站在土崖顶远远望了在葡萄园里忙碌的她一会儿就走了。”剑光略带深沉的地说。心里暗想:这个世界有些荒诞,它总是把梦想无限接近,却很少在对的时间。我不想表达什么,只是想说,那天我想约你喝酒,想听你说脏话,想在你面前吹牛,我,想你了。 第16章 剑光从新疆回来之后,人变得沉静了许多。居然买了一个圆底菲沿三足鱼碗开始养鱼。瑶瑶很惊讶。在她的印象中剑光是个没有耐心的大孩子。“人是鱼变的吗?”瑶瑶忽闪着略显夸张的睫毛问。 “人难道不是鱼进化的吗?”剑光反问。事实上,剑光连鱼是卵生还是胎生都说不清。大概是卵生吧。可是昨天,他亲眼目睹了家里的热带鱼直接生小鱼。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只见小鱼一条接着一条地从妈妈的肚子里摆出来,足足有二十条之多。乖乖,他们是怎样叠在妈妈的肚子里的。从孩子们的体积来测算,他们妈妈的肚子应该比实际大很多倍才合理。正想着,突然看到鱼孩子们的舅舅在不怀好意地嗅他们。舅舅们不会饥不择食骨肉相残吗?剑光被自己的推断震惊。妈妈临盆未久,身体虚弱,无力护子。孩子又多,保不齐被这些永远饥饿的舅舅们趁虚而入。剑光觉得自己挺身而出的时候到了。于是,他用最快的速度把刚出生的小鱼们隔离到另一个容器里。另一边找不到孩子的鱼妈妈焦急起来,在鱼缸里不停地兜圈子。但剑光不敢让她们母子团圆,因为剑光害怕妈妈会犯舅舅们一样的罪。它们毕竟是鱼。而且他在纪录片里看到过鱼妈妈吃孩子的情节。也许隔离一段时间,让孩子强壮一些,让妈妈冷静冷静。对彼此都是最好的选择。剑光自以为是地想着。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在酝酿惨烈的剧情。它所带来的结果让剑光无时不刻陷入深深地自责和忏悔。以至于在每个夜深人静的梦回时分都不自觉地一遍遍反省自己的愚蠢和草率。 鱼妈妈死了。死在距离孩子们的鱼缸大约一米远的地方。剑光发现时她的身体还柔软着。给剑光仿佛还能救回的希望。但无论剑光怎样抢救都无力回天。只有瘫坐在地板上看着一动不动的鱼妈妈欲哭无泪。一定是自己害了她。尽管剑光不知道在刚刚过去的几分钟里发生了什么事情,但自己是凶手这个件事是板上钉钉的。“我做了什么?”他努力回忆着细节,“在卫生间刷好阳台的纱窗然后按上。然后紧接着就来看小鱼。就这么简单。”可是鱼妈妈却悄无声息地命丧黄泉。到底发生了什么。鱼妈妈的身长约4厘米,她遇难的地方距离她的鱼缸大约120厘米,也就是说,她越出了自己身长大约30倍的距离。也许用飞出这个词比较合适。身高的30倍,那不是女子跳远的世界纪录,而是女子标枪的世界纪录。用动量定律来计算她不是跳出去的,而是射出去的。“引力弹弓。”剑光突然想起这个词。不由得向纱窗望去。它是有弹性的。而且刚刚洗过的网面像极了波光起伏的湖面。剑光猜想,思子心切的鱼妈妈看到移动的纱网时一定有片刻的大喜过望,因为她看到了母子团圆希望,至于危险,她已经无暇顾及,此刻剑光扛着纱窗走过鱼缸的时间只有不到2秒钟。在鱼妈妈看来,这稍纵即逝的两秒钟是上天赐予她的,见到孩子的唯一机会。没有时间考虑了,即使穿越整个星系,她也要见到孩子们,即使粉身碎骨,她也要安眠在孩子身边。于是鱼妈妈奋力跃向纱网。想借助“水面”的反弹跃到孩子们的鱼缸里母子团圆。扬了二正的剑光丝毫没有察觉到身边一个母亲正在拼死一博,更没有目睹那绚丽而凄美的一跃。剑光不忍心去想鱼妈妈触及网面巨大弹性时的张皇,更不敢想她被剑光的移动牵制时的无助。她本想亲近自己的孩子,却死在距离他们更远的地方。呜呼,葬鱼妈妈于花间,呜呼,杀不孝之人于闹市。 第17章 所谓勤俭有时候是一种贪婪,所谓宽容有时候代表无能,看到那些曾仰慕的高傲灵魂支离破碎,扪心自问,突然发现自己卑微如草芥。 在上班的路上,剑光偶遇了瑶瑶。那时她上身穿白色的、肥大的t恤,绿色灯笼裤,斜肩背着黑色背包正大步流星地向 zero one舞蹈坊走去,卷曲的长发符合着步伐的节奏随风舞动,微低着头,脸上洋溢着喜悦,嘴里咀嚼着心中的喜悦。目光坚定地看着前方,丝毫没有注意到剑光的擦肩而过。 剑光没有打搅她,内心却有些失落。因为今天是他的生日,所以,他期待着一个关怀的惊喜。 晚上,剑光独自坐在生日蛋糕前,看着蛋糕上那个丑陋的寿星,心中潦草又失望,将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尽管它是照着剑光本人3d打印的,但鼻子仍然觉得做大了。还肉呼呼的,典型的酒糟鼻。“我已经忌酒1年了好吗?!还做成这样是几个意思。”剑光自言自语着,又喝一杯,“还有,这鱼尾纹里的蓝色彩丝是怎么回事?难道我的血是蓝色的吗?那我是不是该回自己的星球了?!”剑光伸出手试图抹去蓝丝却把自己的眉毛抹去一半。生了一会儿气之后,恍惚间,剑光忽然发现91岁的自己变得很挑剔,不再是那个随遇而安的双鱼座。“看来我真的要离开这个世界了。”还好,剑光看到了她的转世。为此剑光整整等了7年。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剑光曾透漏过自己想当一名祝由师并建立一个通过收集梦境来寻找前世自己的网站的愿望。当时她沉着脸,用尖利的声音和厌恶的语气说:“以后这种神叨叨的事情少跟我说。你爱干嘛干嘛,听见没,把酒杯放下说话。贱扯扯的,一喝酒就没有人模样。”剑光本想一本正经地告诉她,祝由师本来就不是人,是沟通阴阳世界的灵媒,而且通灵是有道家理论支持的。但看到她急赤白脸的架势生怕再说下去她会直接用酒瓶子轮过来,就作罢。另外,剑光当时的学识还不足以支撑自己的理想。他是在48岁时完成“觉”的。从此,世界在他目前呈现出不同的样子。也是在那一年剑光建立了“罂粟浮屠”网站,为那些希望了解自己前生往世的人提供帮助。这都感谢中医。中医很有趣。医巫苯同源。却又排斥巫。中医他把人的整体作为研究对象。也就是说,通灵是修习中医的必经阶段。那次争吵之后,剑光背着她干了近40年祝由师。后来因为一次重大的变故才不得不放弃。虽然赋闲在家剑光依然保持对“觉”的修行。理由是剑光想看看她来世的样子。昨天,剑光的灵觉把剑光带到来世她的面前。她是一个虎头虎脑的胖小子。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和她很像。同时,腿上的胎记形状也一模一样,只是淡了一些。剑光拉着他柔嫩的手指,心里浮想联翩:剑光和她遇见时彼此都是26岁。因为年轻不懂事相互间吵闹不断。剑光曾想:她暴躁霸道,如果是男人的话,很可能是个黑社会老大。从他清纯的笑容中剑光看不出黑社会老大的气质。那么,以她的果敢和机警当大将军应该没问题吧。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那么在他28岁的时候,是怎样爱上一个身高一米55,胖乎乎,大眼睛,小她7岁的女生的那? 窗外,爆竹声声,女儿带着她的一大群孙子孙女给剑光拜寿来了。剑光最喜欢给孩子们讲鬼故事了。 电话的铃声惊醒了剑光的梦魇,是瑶瑶。瑶瑶祝福亲昵而暧昧。剑光愣愣地附和着,似乎没有从刚刚的梦中醒来。他的另一半不是瑶瑶,他的另一半还在上高中,他们会在七年后见面。 第18章 岩昊取完票向站里走,经过一个垃圾桶时,看到一个瘦小的男子在垃圾桶里摸索着什么,夜色中看不清他的脸,隐约着他的脸有些脏,“也许是心里将他定义为乞丐的缘故吧,”岩昊无聊的想着,猛然间,那个瘦小的男子竟然从垃圾桶里抽出一把白亮亮的,巨大的砍刀来,微做端详后小心地掖在后腰间并用上衣掩好,然后快步走进夜色里。“我靠,什么状况!”岩昊紧张起来。坐在长椅上心神不宁地张望。他将刀提前隐藏说明有备而来,他杀人了吗?死了吗?他看上去也就20几岁的年纪,虽然是个渣,死了也可惜。还是给妈妈的闺蜜葛姨大哥电话吧。电话里,葛姨详细地询问了那人的体貌特征和举止特点,岩昊有些茫然。因为当时惊呆了没有注意到那么多。葛姨说了一句“保持电话畅通。”就撂下了电话。岩昊坐在候车室,心神不宁。广告栏里一张双人舞的明信片吸引了他。忽然想起小武和小伊。想起他们的爱情经历和彼此不知的对白。 她的背影像五月的天空般温暖而轻盈,她的长发像洋槐花般浓郁而娇嫩,我真想抚摸却又不敢。 察觉到他炙热的欢喜,我却不愿轻言以许,守着满月的圆窗,寂寞的桥影和只有你的城。 听过你听过的歌,看过你看过的海,却不知怎样走进你的心里。 读过你读过的书,去过你去过的地方,你说的偶遇不过是我知道你会在那里。 我脸上有雀斑,屁股好大,我该怎么办?你真的喜欢我吗? 喜欢看她笑,喜欢她的欢喜。喜欢喜欢她的自己。 音乐响起,我们开始好吗?你会在乎我脸上的青春痘吗,开始吧,我们开始吧。 快来请我跳舞,尽管你眼前的公主衣衫褴褛,傻里傻气。 我要变成他喜欢的样子,还是做我喜欢的自己。无论怎样,我都会全心呵护来之不易的喜欢。 我要永远把她捧在手心,还是为她奋不顾身。无论怎样,只要她喜欢。 上帝,或者其他什么神,求你让我性感,聪明,无所不能,让他如我爱他般爱我。 上帝,或者其他什么神,求你让我富有,集权,超能,让我可以付出更多。 爱让我窒息,却无力自救,唯一的良药是每天醒来第一眼看到你。 爱让我窒息,却无力自救,唯一的良药是每天醒来第一眼看到你。 小武和小伊你们还好吗? 电话铃声惊醒了火车上的岩昊,是妈妈。 “妈妈的宝贝儿子---” 岩昊一听到妈妈这样的称呼,就知道自己一定做了让妈妈骄傲的事情。比如,年组前十名。 “你立功了,” “啥?” “因为你提供的线报,葛姨他们抓住了一个通缉犯。你真了不起。妈妈的乖儿子。” “怎么抓到的?” “那个通缉犯也是倒霉催的,逃跑时,非要随机指定马路上一个女出租司机开的出租车。想劫持个人质啥的,想的太天真了。你葛姨早就化装成出租车司机在附近溜达了。通缉犯一下子就上了你葛姨的车。上车不久,你葛姨就跟那孩子唠上了。唠来唠去,唠来唠去,那孩子就回来自首了。” “就这样简单!” “简单啥,妈妈跟你说,你要保密。葛姨说过那些出租车都是改装过的。座位上都有个高压电。一按电钮,座上的人就电瘫了。幸亏那孩子回来自首了,否则,下半辈子要坐轮椅了。” 岩昊吓得一激灵。 第19章 岩昊下了火车就看到阿斌。阿斌大约40岁,白净面皮,中等身材,戴着一副眼镜,斯斯文文的,与印象中的警察差距很大。比如葛姨。葛姨虽然另眼一看就是一广场舞大妈,事实上,葛姨非常喜欢广场舞。但如果交谈起来,就会发现她有个与众不同的爱好,她喜欢或者说无意中在琢磨眼前的你。眼神中即使蕴含的笑意,也是锋利的。仿佛要挖掘出你内心真实的想法,并让它们历历在目然后分类,归档,销毁。所以,岩昊对这位妈妈的闺蜜打心眼里是害怕的,平时相处也是敬而远之。可眼前这位警察,却明显是个正直善良,精于世故的老司机。两人寒暄了一下,就坐车来到一家高档的烧烤店,今天的主角在等他们。他叫文强。是一名大学老师。虽然是初次见面,但文强第一眼看到岩昊就说他们见过,在01的舞蹈工作室开业的那一天。岩昊很是惊讶,因为那天他有事只是匆匆站了一会儿就走了。 几月前的一周,文强家门前的那条街分外热闹,相继开张了两家工作室,一家是理发店的黄老板开的影视工作室。黄老板,个子不高,四十五六岁。从认识他的那天起就一直剃着寿桃发型,一张大圆脸上满是横肉,身上疤疤癞癞的也尽是脓包。冷眼一看真不像好人。但接触时间长了,文强发现他有三个显着的优点,1、爱干净。他的店铺永远窗明几净,外面的台阶一尘不染。2、勤快。勤快是干净的原因。每天六点他准时上班,然后里里外外一顿亲力亲为的打扫。看到破损的物件儿,也一定亲自动手修复,油漆,水暖,木工样样拿得起来。很难想象在这个粗豪皮囊里有一颗细致灵巧的心。3、富有团队精神。他的店铺是街上9家理发店中唯一一个经常聚餐的店铺。尽管聚餐的内容无论冬夏都是烧烤,聚餐的地点总是店门前的马路牙子但其乐融融。羡杀旁人。但说到开影视工作室,文强多少有些意外。猜想:他之所以开影视工作室,一定是从小羡慕演艺圈的声色犬马。不然还能为什么,为艺术?!他的艺术修养low得出奇。行走在青春边缘的他如今终于下定决心,破釜沉舟,将原本狭促的发廊空间隔出一半给自己的梦想。开业那天,门前花篮拥簇,三山五岳的朋友来了不少。也就是在那一天,相隔200—300米的药铺里也有一家工作室开业。01舞蹈。相较之下,01舞蹈的人气零落,花篮只有两个。说是花篮,其实是气球篮。气球的颜色都是冷色调,浅粉,淡紫,低调黑。色彩虽不张扬但编制手法却极其考究,布局和架构也俨然大家手笔,绝不是普通花店能生产出来的。文强不禁驻足。仔细看名字时,却只是在角落里找到四个昵称。果然,是好友亲手定制。工作室叫01。大约有三个含义,1、要做到最好。2、未来要开连锁店。3、受《从零到1》的影响,崇尚创新和突破。店主是个什么样子的人那?文强很好奇。店里人比较杂,看不出那个是老板。昨天黄昏时分,文强经过01,看到一个短发,穿着白色加长体恤,身材纤细,眉目清秀的女孩子坐在台阶上吸烟,一口一口吸得异常细致,稚嫩的面庞仿佛笼着心事。末了,她把烟蒂塞进台阶扶手的破洞里,转身大踏步走进工作室。工作室里没有学生只有她一个人对着镜子揣摩舞姿。举手投足之际套在左手无名指上的彩色戒指在昏暗的浮光里分外醒目。仿佛是箍定她的梦想在烨烨生辉。两个店主,一个青春含苞欲放,一个青春行将朽木,对梦想的追求不约而同地带着孤注一掷的果决。 文强不知道台阶上那个喜欢吸烟的女孩叫瑶瑶。 文强今天上班格外早,在洗手间洗工作服时,遇到了同事晓晨从旁边的洗手间里出来,有些小尴尬。晓晨惺忪着睡眼,打了个招呼,脸颊上被手指捋湿粘在一起的几缕秀发蓬松而凌乱。文强看着她慵懒的仪态和素颜,心中漾漾的。原来她早起的样子这样美。 第20章 岩昊这次来省城是帮文强调转社保关系的。文强最初毕业就职的单位是一个师范院校,可是他不甘心当一辈子老师就向学校申请办实体公司,当时的实体公司很流行。手续顺利办下来了。可是,他显然不是做生意的料。不到一年,公司就资不抵债。他还不上钱有没脸在学校继续当老师,只好亡命天涯。现在年纪大了,又有了些积蓄,他想着回来继续当老师,才找人办理各项手续。 阿斌和文强是高中同学。不仅是好朋友还是校草的竞争对手。不过,阿斌很低调,因为是朝鲜族,而且是一个显赫家族的长孙,所以他选择女朋友的范围非常小,同时,能看上的女生也确实不多,另外学校成绩稍逊色一些。所以情感经历几乎为零。而文强却是另一番景象,他相貌粗豪,生性豪迈,又是年组第一,活脱脱一个大英雄形象。深受重口味女生的喜爱。而他也是来者不拒,多多益善。而最终情有独钟的一位:丹萍。丹萍身材高挑,皮肤白皙,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清澈透明,昭示着聪慧和机敏。因为家境贫寒,所以从小就帮助父母打理家务,挑水担担伸手就来,力气不输于任何同龄的男孩子。性格也是活泼开朗。她喜欢文强,不仅是因为帅。还因为他是班里唯一一个有资格给她讲题的人。另外,追求文强女孩太多,追求她的男生也太多。综合考虑她觉得他们应该在一起。对彼此和仰慕者都有个交代。文强喜欢丹萍只有一点:漂亮。文强因为班级的后排太吵,所以搬到第一排。丹萍尽管论个头在最后一排,但也搬来和文强同桌。需要说明的是,在80年代末的那个镇高中里,学习有较强的自主性,换桌很随意。一时间金童玉女羡煞旁人。每天晚自习后,文强都会绕道送丹萍回家。那条河边的,经常发生凶杀、强奸、斗殴的土路,成了丹萍一生中最温暖、浪漫的一条路。他们有时会推着车慢慢走。假装不小心牵牵手。对于从小丧父的丹萍来讲,文强给予不仅是拥有校草男朋友的荣耀,更多的是来自一个男人的关心和怜爱。她曾坚信这份感情会天长地久,直到她第一次和文强来到“简单”而“热闹”的家。更意想不到的是那份错失的爱,影响了她的下半生。是文强首先提出分手的。理由很简单:高三了,他没有时间卿卿我我。每天浪费一个半小时对于他来说太过奢侈。从文强不再送晚开始,他们的背影在同学们的眼中变得生硬而冰凉。班上所有人都察觉到了。但却没有人敢刺破他们彼此间令人窒息的压抑。突如其来的反目让丹萍猝不及防的同时痛苦不堪。但女汉子的性格让她迅速调整好了自己的情绪。之所以调整的这样快是因为她和他有一个共识,那就是:自己必须考上好大学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她理解他,甚至欣赏他分手的那份决绝。于是,她果断地放弃了那个同级女孩梦寐以求的桌位,搬回到角落里。同样摆出闭关入定的拼搏架势。丹萍刚刚离开,下午就有人补位。春梅,有着和丹萍相似的家境,一个哥,两个姐,父母都是下岗工人。只是没有丹萍漂亮和成绩好。可是身材娇小的她却有着数倍于丹萍的心机。再有就是和丹萍相似的、骨子里不服输的倔强。此时的文强无暇赏玩直率和温柔女子的区别。他的心中只有一个信念,冲、冲、冲、冲进自己心仪的大学。在数年后,春梅结婚前的一周,文强才真正体会了春梅最女人的一面。那是春梅留给文强的、他是自己初恋的。一周之后,她回到省城,开始纵横宦海、商海。将曾经认为她贫寒、卑贱的所有人一个一个踩在脚下。 文强从师范逃离后,首先来到省城。工作不久,他发现这家公司没有可能让他咸鱼翻身,于是决定直接进京,谋求发展。在送别的酒会上,豪气和失落让文强酩酊大醉。借着酒力他向公司里最漂亮、高冷的女孩-馨月表白了。并许诺:“只要你来北京找哥,哥就在北京给你幸福和快乐、富足的日子。”馨月莞尔一笑。文强也没放在心上。自己落魄亡命、不名一文。在北京过上富足的日子岂不是痴人说梦。算是酒后无德、痛快痛快嘴吧。谁知,两月后的一天,文强突然接到馨月的电话,让他去北京站接她。在北京站嘈杂的背景下,风姿绰约的馨月仿佛仙女下凡让文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他第一次看到馨月穿便装的样子。原来牛仔裤穿在她身上那样好看。也是第一次发现她有雀斑。每一枚雀斑都文秀可爱。 文强有个同班同学鸿戈。曾和文强一起追求过丹萍。但文强根本不把鸿戈这条倔驴放在眼里。丹萍也是。尽管高考后,鸿戈向丹萍发起了猛烈的追求攻势,采取的主要方式就是天天赖在丹萍家不走。中午饭也不吃,只为能多看丹萍几眼。因为,他居然也考上大学了。为了将就分数,选择了一个很远很远的大学。那段时间,丹萍有家难回。也受到鸿戈的启发去找文强复合。可是,看到文强家里祖孙三代7口人挤在四间半,不到60平的房子里,她心虚了。几年后,丹萍来北京培训。鸿戈闻讯接风,场面甚是豪阔。一是想在丹萍面前显摆自己发展的好,让她后悔自己的年幼无知。二是想看一场好戏。居心叵测的他只请了二位同学作陪,文强、春梅,另有一位特邀嘉宾---馨月。此时的文强远没有春梅和鸿戈混得好。甚至不如丹萍。鸿戈很期待很快意自己的情敌在新欢、旧爱、初恋面前的尴尬。他想证明,学得好不一定混得好,智商高抵不过情商高,少年时有多豪横中年时就有多落寞。可是,当馨月出场时,丹萍、春梅、鸿戈都被馨月的美貌震惊,瞠目结舌。那天,当馨月从文强支支吾吾的言语中知道客人的真实身份后,原本不打算参加的她决定凑个热闹,虽身为上市公司的艺术总监又天生丽质,但她从不刻意打扮。为了这场致敬青春的大pk,她决定打扮打扮。却依旧略加粉黛,白衫黑裙,恰到好地将白皙精致的面容衬托得如月中聚雪,不可方物;没有珠光宝气,只在胸前挂一件珠缨,当真是“珠缨旋转星宿摇,花蔓抖擞龙蛇动”。席间,丹萍、春梅自惭形秽,鸿戈却暗下决心要拆散文强和馨月。鸿戈成功了。他给了文强介绍了不少客户,但对客户的选择上,他只选择了贪玩的那一种。不到几年,文强就吃瓜蒌进了监狱。婚姻也走到了尽头。出狱后的文强又在北京飘了几年,最终心灰意冷,非常怀念自己在大学教书的日子。还是大学更干净一些,他这样想着。便开始筹钱还债恢复身份。 第21章 文强入职的事出人意料的顺利。因为单位的多方整合,他欠的钱已经变成了呆账,由工资代扣冲减完成,无从归还。至于教书那是不可能的了,20年前,他的本科学历还算响亮,如今,硕士只能当辅导员。所以,他被安排到综合科打杂。但文强已经非常满意了。 逛街时看到一件牛骨黑檀手串,其珠若鼓,为了鼓舞自己的士气文强果断拿下。武盘七天,颇有些急于求成。突然想到它此刻粗砺方敛,芳华微现的模样,也许是它最美的样子。不禁想起李商隐的“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如果现在放手它永远是最美的。 自从文强看到了晓晨的素颜之后,他的心里忽然有了思念的感觉。盼望着有事发生,又担心有事情发生。自己又老又丑,进过监狱,离过婚,还偷偷供养一个来路不明的女孩子上学。而她文秀端庄,30芳龄,家庭美满,孩子聪明可爱,虽然老公到了犯错误的阶段,但两人是高中同学,可以说是两小无猜,不会重蹈自己的覆辙。今天在她掌心取钥匙时,不小心碰到了她的手掌,软软的,暖暖的,文强不由得讪讪的唠叨起无聊的事,仿佛要掩盖什么?她那么聪明一定看得出,完了,今后连同事都不好当了。 傍晚,文强回到冷清的家中。斟了一杯酒,他已经很久没喝酒了。 “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一江水。”思念是世界上最拨动心弦,也最复杂的情感,她时而如“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般甜蜜;时而又如“下次你路过,人间已无我”般苦涩。时而与时空成正比,“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时而与时空成反比“渐行渐远渐无书,水阔鱼沉何处问”,时而入梦“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时而入骨,“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时而是坚定的,“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时而是脆弱的,“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思念会让人精神恍惚,“相思一夜梅花发,忽到窗前疑是君”思念会让人神神道道,哪怕一点点的风吹草动都会让思念泛滥成灾,“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洛阳城里见秋风,欲作家书意万重”“晓看天色暮看云,行也思君,坐也思君。”思念甚至会超越时空和生死的羁绊,形成量子纠结,“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当然,思念无疑是一种低回清婉的风情,“雁字回时,月满西楼”。思念更是一种执着豪迈的意境,“直道相思了无益,未妨惆怅是清狂”。不仅如此,思念还是有颜色的。只不过时而是红色的,“山远天高烟水寒,相思枫叶丹”。时而是绿色的,“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思念是有声音的,只不过时而如萧,“怀旧空吟闻笛赋,到乡翻似烂柯人”。时而如瑟,“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思念甚至可以下酒,“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思念可以做食,“默品其滋味,相思泪沾巾。”思念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似乎不易言表。“欲把相思说似谁,浅情人不知”可是思念偏偏又无处不在,“今夜月明人尽望,不知秋思落谁家。”诶呀呀,巴拉巴拉一大堆,只是想你了。 第22章 如果我们不能开始, 就让我安然守护, 任烟雨飘窗, 岁月桀然, 直至释然回眸。 今天,晓晨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肥肥大大的,很随意。她雪白的肌肤更加光鲜娇嫩。她来取杯子,却每天只取一个。文强笑道:“给你一袋子,不用来回跑了。”“取杯子是一方面,主要是想看看大家。”晓晨嘿嘿地笑道。 夏天的雨说来就来。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房间里很静。剑光缓缓闭上眼,意守丹田,心与神通,于是,雨滴击打在玻璃上发出的低沉声音混合着苍蝇振动薄翼在空气中飞行的声音缓缓地传入他的耳朵。剑光深吸一口气,力灌右臂,扬起了切菜刀。 “计时开始!”他暗暗对自己说。 行刀如风,剑光在土豆片上迅疾而均匀地后退着的左手指尖感受到了冰凉的刀锋落下时激起的空气漩涡。 11秒6 !成功!但剑光并没有沾沾自喜而是细心地检查自己的作品,发现案板上的土豆丝有多根没有断,那是力道不均匀造成的。不禁有些沮丧。哇!这里怎么有一根是透明的,比头发还细,嚼起来一定粘糊糊的。怎么吃呀。速度虽然提上来了,但准头和力度退步了许多。剑光索然地将切好的土豆丝焯了,用糖、醋、辣椒油呛了一下,又加了点芝麻。哎,凑合吃吧。 正吃着时候,电话响了,是瑶瑶。她的老师和大学死党吃high了,要去唱歌,没地方。 “放心!我去联系。当然是最好的。而且免费。”剑光忙不迭地答应着。给歌厅打过电话,他心理仍然觉得不踏实。这是她的第一次私事,可别搞砸了。还是去一趟,当面说一声稳妥。 剑光在“艺华隆”的吧台和小辉唠了会儿磕,正要离开时,和瑶瑶一伙人走了个顶头碰。顿时愣住,不知道她是否愿意在死党面前介绍他这个“男朋友”;但如果假装不认识她们,小辉又在身边,刚刚提到来的是不错的朋友。正犹豫间,瑶瑶口气很冲地对剑光说:“安排好没?”那架势明显是喝了。 大概是因为知道剑光帮了忙的缘故,瑶瑶的死党们热情的邀请他加入。剑光连忙推脱:“我不会唱歌。” 这时,一个大眼晴,尖下巴的女孩笑着说:“伺候局总会吧,哈哈。” 剑光看了一眼瑶瑶,其实他心里还是很愿意加入的,这是难得的在她朋友面前确定身份的机会。瑶瑶笑了一下,似乎默许了。 “留下吧,保镖兼司机,一会儿送美女们回家。”孙老师笑道。 孙老师30岁上下的年纪,打扮入时。眼睛很大,很灵活,只是眼神流转之间略带风尘的妩媚,不知是酒喝多了的纵情,还是江湖漂泊的真实流露。她们都叫她孙老妈,亲昵而戏谑。这个称呼,剑光听起来不太舒服,在他的心目中从小到大,和老师都是有距离的。坐在剑光旁边的粉嘟嘟的帅哥姓于,大家都叫他泡泡。估计是条奄奄一息的鱼吧。那个叫李洋的,是瑶瑶的大学的舞伴,不是很帅但很有型,目光中带着酷酷地傲气,发型也很另类。不知为何,从第一眼看到他起,剑光就能感到他的敌意,直觉告诉剑光,李洋很在意瑶瑶的私人关系。那个让剑光伺候的女孩,叫王冠。名字虽然霸道,却是人群中最乖巧的一个。喜欢歪着脑袋摆pose。瑞瑞是她们这个“恶人团”中最活泼、漂亮的一个,嗓门大、点子多又极富表现欲。就是喜欢冒黄腔。她的那些脱口而出的性联想和她纯真、甜蜜的笑容形成鲜明的对比,不时令剑光大跌眼镜。瑶瑶没有正面介绍剑光,因为场面实在有点乱,不太适合“谈婚论嫁”。剑光虽然心有憾然,但看到眼前这几个死党个个都是搞怪高手,生怕自己招架不住。也就心安理得坐下来。挑战大家听觉极限的“麦霸”瑞瑞被轰下去了。她不甘心坐在那里听别人折磨她的耳朵就提议大家赛舞,由孙老妈作评点。大家轰然叫好。但显然这个提议是不怀好意的,瑞瑞第一个就选中了瑶瑶,并点名了舞蹈。剑光从大家的哄笑声中,察觉到这一定不是普通的舞蹈,而是很整蛊的,甚至是限制级的舞蹈。在剑光的忐忑不安和惴惴胁迫下,瑶瑶和李洋站到了场地中央。这时,音响里传出了 “棒、棒、棒—”的鼓点,仿佛是森林里原始部落鼓噪的聚会。瑶瑶婀娜地走了两步,背对着大家站定,侧低下头,脸红红的,不知是醉酒还是害羞,模样很是动人。李洋站在她两步远的地方,踏着节拍深情款款地向她走来,她则侧着头步步逃离,保持着原有距离,但不是彻底的离开,而是一种矜持和挑逗。剑光的心突然有一种莫名的痛。终于李洋从后面拉住了她的手。她止住了脚步,一脸的喜悦和憧憬。音乐突然爆发,变得急促。李洋的手一转,她的身子跟随着李洋的手臂旋转着,一下子落下李洋的腿上。大家轰然调笑起来。但这似乎仅仅是暧昧的开始。剑光深吸一口气,觉得一股热气直撞头顶。勉强低下头假意吃葡萄,不敢面对瑶瑶和李洋,嘴角带着苦涩而古怪的笑容。“保持自己的风度。”剑光告诫自己。这时,傍边有人鼓掌大笑。剑光艰难地抬起头,看到瑶瑶如影如随地骑在李洋的腿上旋转着并伴着节奏迅速地扭动着胯部。剑光知道为什么瑞瑞要选这个舞蹈了---这个舞蹈太龌龊了。嫉妒如此锋利,看一眼都会受伤。剑光突然有些后悔自己喜欢上一个跳舞的女孩。自己根本不了解她的世界,很难接受她的生存部落。“我该怎么办?是努力投入对方的世界,还是逃离?”剑光痛苦的想着。这时,瑶瑶和李洋分开了,默契而快捷地踏动着脚尖,摇摆着胯部,一脸的兴奋。除了剑光,房间里的每一个人都被感染了,随着节拍扭动起来。剑光的心情释然了许多。暗自庆幸自己刚刚没有爆发,因为肮脏的舞蹈终于要结束了。音乐孑然而止。李洋伫立不动。剑光暗暗舒了一口气,但从大家古怪眼神中他体会到一种不祥。果然,只见瑶瑶轻飘飘地一转身,藏到李洋的身后,双臂从李洋的腋下突然伸出,一下子拉开了李洋的上衣,露出李洋性感的胸膛。大家哄笑四起,音乐骤然响起舞蹈更加疯狂地继续。 剑光霍然站起。嫉妒、恼怒、自怜、鄙视等等情绪一下子将他的情绪忍耐力推到了极限。他的喉咙里咕噜着自己也听不清的声音。似乎在对自己说:“还是放弃吧,不是逃避是放弃。这里不是你喜欢的人群。何苦自作自受。体面地离开吧!”剑光掏出手机举在耳边。大踏步地走出房间。在卫生间里,剑光不断地向自己脸上泼水,让自己冷静下来。而刚刚的一幕却如噩梦在脑海里驱之不去。走,走,离开这个鬼地方。世界上根本没有命中注定。只有现实,狰狞得让人猝不及防。走过她们房间的门口时,剑光的心恋恋不舍,知道这一去就再也不会回头。步履维艰的他喃喃地想:“也许她和我想象的不一样,她在表演,而我却入戏,难道我错了吗?或者我们都没有错,只是相遇的太早,我还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接受她。那就给彼此时间吧。所以。。。”走廊里的灯光昏暗而迷离。擦肩而过的人面目模糊。离她们的房间越远剑光就越坚定。将要拐下楼梯的时候,一个声音喊住了他。“帅哥,你走过房间了。”不是瑶瑶,是王冠。王冠夸张地笑着,向他招手。剑光看到她坦然而畅快的笑容。突然发现自己刚刚想法的很猥亵。她们只是一群喜欢舞蹈和搞怪的小女孩,没有他想像得那样龌龊。自己这样想也许才是真正的不堪。冠冠边把他推进去房间边余兴不减的叫道:“你错过了瑞瑞很多精彩的镜头。”瑞瑞的脸红红的,鼻尖、额头满是汗珠,看来她刚刚被整蛊过。看到剑光和冠冠进来,瑞瑞高声叫道:“帅哥该你了。就和冠冠跳企鹅舞。”“不行!他跳企鹅舞会很难看。”瑶瑶高声反对。这令剑光心中掠过一丝甜蜜的欣慰。 “没关系,我要和瑞瑞一起跳探戈。”剑光突然兴致高昂,决心要融入这个群里。大家听到警察向瑞瑞约舞,顿时哄声四起。瑞瑞夸张地向大家深施一礼。款款地走到剑光身边站定。这个鼻翼里镶着一颗钻石的女孩,站在身边时是淡定和乖巧的。与人前那个鼓噪疯狂的女孩判若两人。音乐响起,她嘴角一抿,眼神一整,神色亲切又端庄。迅速地进入了舞蹈状态。剑光想起周大仙曾经说过:“真正的舞者听见音乐响起的瞬间,就进入舞蹈的状态,此时不再是普通的人,而是沟通人类和浩瀚自然情感的精灵。”瑞瑞的手掌很软,但骨节很大,多个位置磨出茧,剑光意识到手掌的柔软也是舞蹈的一部分。就像周大仙说的:体会细节就是体会情感。瑞瑞是个很聪明的女孩,对细节的把握很到位。但剑光的舞技实在是烂。瑞瑞在剑光耳边悄悄地说:“跟着我。”然后背对着剑光,似乎是靠在剑光的胸前其实一直用肩膀指点他摇摆。这个在外人看来亲昵地舞步,不仅要求舞者舞艺精湛而且还要心无旁骛,才能达到默契。所以,对剑光来讲太难了。身边的死党们在起哄,瑞瑞的眼中掠过一丝烦躁的扫兴。这样的神情刺痛了剑光的自尊心。于是,他轻轻地对瑞瑞说:“我们打个赌吧,10秒之内,我把你衣领后面脖子上的5个扣子解开,再扣上,你能察觉到就算我输。”喜欢搞怪的瑞瑞笑着点一点头了,惊喜中带着好奇。转过吧台时,剑光右手的无名指蘸了一点酒,笑着告诉她:“计时开始!”解扣子是他从好朋友熊祥哪里学来的惯偷秘笈,用中指和食指解扣子、扣扣子。使得是巧劲,要点是轻。在大三的时候因为其好玩曾经苦练了几个月。剑光解开了扣子后就用无名指在哪里点一下酒,再系上。瑞瑞全神贯注地感觉着。样子有些怕痒又害羞。10!剑光赢了。瑞瑞为他鼓掌!不知情死党们仍在起哄。声讨瑞瑞这样快就跳完了。剑光嬉笑着给大家斟酒递水果赔不是:“怪我舞技太烂糟蹋了瑞瑞才华。”此刻,瑶瑶的脸色有些古怪。赛舞就此收场。孙老妈煞有介事地点评,冠冠获得最佳肌肉奖,因为她选了个比他还瘦弱的泡泡当舞伴,还反串男角。冠冠高声抗议,“我是小鸟依人型的,只是当时别无选择。”泡泡当然是最佳苗条奖。李洋获得最佳献身奖,以资鼓励他舞蹈时丢失的上衣纽扣,并为艺术奉献“色相”。瑶瑶获得最佳淑女奖,孙老妈还大大地赞扬了她的贤良淑德,剑光怀疑这个老江湖看出自己和她的关系不一般。本以为瑞瑞会获得最佳潜力奖,因为她的舞技完全没有得到发挥。可是却被大家一直推举为最佳表情奖,因为她舞蹈时纯真的专注和娇羞的甜蜜与音乐所要表达的内涵极为贴近。瑶瑶举着麦克风要求瑞瑞说出当时在想什么。瑞瑞大笑,欲言又止。剑光获得最佳勇气奖,因为跳得这样烂居然也敢下场。离开时,孙老妈安排剑光送瑶瑶回家。坐上车后,瑶瑶的脸色沉沉的。刚转个弯,她就叫停车。“怎么了?”剑光问她。瑶瑶根本不看他,只是冷冰冰地低声命令:“下车!” 剑光有些懊恼地被赶下车。他知道瑶瑶愤怒的理由,就像自己在她舞蹈时的逃离一样。 午夜的天空,流云如雾,只有疏疏落落的几点荧星。十字街口孤单的交通灯茫然地眨着眼睛。走在细雨飘落的街头,城市的喧嚣渐行渐远,耳畔的旋律却越来越清晰震撼。拥抱着漆黑的夜色剑光翩翩起舞:谁在乎凌乱的舞步,我只要释放心中的孤独;谁在乎夸张的寂寞,我是你不曾共舞的舞伴,在记忆的舞台上尽情地旋转,曼舞。。。 第23章 剑光被瑶瑶拉黑了。虽然他知道他们最终没有走到一起但仍然心痛,他很珍惜彼此曾经的时光。一起聊天,一起冒险,一起打台球--- 傍晚,剑光独自坐在烧烤摊的角落浅酌排解烦闷。这时,2a哥和恨党族的2个朋友阉哥、东老师谈笑着走进来。几人便并桌喝酒。其实,剑光心中是不屑和他们为伍的。原因很简单:他们喜欢谈论世界大事。而谈论的目的是贬低、糟蹋政府管理和祖先文明。在单位有这样一句顺口溜:科长谈处里的事情,处长谈公司的事情,经理谈国家的事情。普通员工谈世界大事。领导之所以是领导就是因为用高出自己一级的视角来审视和考虑眼前的问题。才能让自己的工作在细节上做好的同时也跟上了整体的节奏。而普通员工之所以普通就是小事做不好,又喜欢贬低身边的人和事。像2a哥,自己生不出孩子却大谈育儿经,阉哥自己专科毕业却大谈学习方法,多是如此。酒过三巡,2a哥开始吹嘘自己的父亲是战神,因为从朝鲜战场上全身而退。“能活着就是战神!是上天眷顾的。“2a哥的口气中不仅有得意更多的是对死是在朝鲜战场上的战士们的鄙视。剑光对a哥这种即坏又蠢,还不要脸的傻逼逻辑习以为常,无从说起,只当没听见。东哥抿一口酒,他想臭骂2a哥,但吃人家嘴短,却只能笑道:“你爸爸一个卫生员,没真正上过前线,能活着,不很正常吗?”2a哥无言以对,转而炫耀自己的老爸上过医学院。阉哥和东哥不愿场面尴尬连忙捧了一个臭脚。只有剑光不说话,他知道2a哥对于医学院的事是心虚的。因为剑光曾经陪同单位人事部门领导对2a 哥做过一次外调。那一年,2a 哥托了关系想晋升科长,组织上按惯例对他进行了外调,访问了他的父亲。其时,他的“战神”父亲已经从地区医院院长的职位上退下来多年。负责外调的徐处是个老江湖,交谈中轻描淡写的指出老人家个人履历中有几年的不清楚。而且那是正是伪满时期,“战神”如果不在家务农而是出来做事的话很有可能是给日本人当走狗。“战神”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张罗着备下一些酒菜留客人中饭。徐处和剑光对视一眼,猜测老人可能要吐露自己的秘密,可是为什么要这样做那?他完全可以保持沉默。如果秘密是负面的岂不是耽误了儿子的前程,老糊涂了吗?但从老人犀利而从容的目光中可以清楚的分辨出这是一个饱经世事,城府颇深的人,他非常清楚自己言语的力度和深度。席间,老人喝得很少,却已微醺,毕竟80几岁了。突然老人沉吟不语。徐处和剑光知道时机已到,便停下杯筷静静等待。老人的脸上浮起释然和无忌的神色,缓缓地讲起了自己的经历。 他从小聪慧,用村里人的话讲:全家的心眼都长在他一个人身上了。外表上,他和家人最大的区别就是不爱讲话。而是喜欢安安静静地想事情。但繁重的农活儿,没有留给他太多的思考时间。懵懂中,他也想过走出这个小山村,离开身边亲近却孤独的环境。但贫穷让他无能为力。这时,他的一个远方表舅出现了。表舅偷偷问他愿不愿意一起到乡里住。这是他第一次看到表舅,却有一种莫名的亲近。从表舅灼热和疼爱的眼神中他能感受到的不仅是信任,更多的是仿佛源自血脉的熟悉和牺牲。 “只怕妈妈不答应?”他喃喃地说。 “我去和她说,她会答应的。”表舅肯定地说。 他预感到表舅和妈妈已经沟通过了。 “不,还是我和妈妈说吧。”他坚定的说,口气中带着些许厌恶。 表舅看着他,脸上露出惭色,没有答话,点点头。 在厨房里,妈妈没有像平时一样对帮忙的他唠唠叨叨。而是在有意的躲避他。11岁的他此时明白了一切。突然低声说:“给我准备外出的衣服吧。” 妈妈突然停下手中的活计,哭起来。 “你别恨妈妈,最好忘了妈妈---” “别说了。”他用命令的口气说。 他在乡里的私塾念了三年,期间只回过家里一次。是过年的时候。家里人看到一身书卷气的他亲热的招呼,不知是哪个亲戚说了句:“跟随一起像谁啊。”第二年他便没有再回家。 一个日本人看好了他的细致,请他画地图。那两年他骑着当时非常时髦和奢侈的自行车跑遍了东北的山川河流。后来遇到一个来杀的人才知道自己画的地图不是普通的地图而是军事地图。日本人口中的地理勘察只是一个幌子。两年的相处,让日本人很喜欢他。所以当他提出辞职时没有难为他而是推荐他上了哈尔滨的日本医学院。 卢沟桥事变后,他被要求宣誓效忠天皇。他宣誓了。但被教官看出并不由衷,于是找到他提出要他暗杀一个抗联首领来换取行动的自由。一年后他逃到关里。后来,他谎说自己学过中医,在解放军里当上了卫生员。曾参与暗杀抗联首领的事成了他的心病,他知道自己必须做一件轰动的事情洗白自己才能活命。这时,朝鲜战争爆发了,于是他主动参加了志愿军。虽然他参加过解放战争,但抗美援朝的惨烈仍然让他心惊胆战,刻骨铭心。其中几次与美军狭路相逢,他和他的医疗小队都靠着夜色、机智和一动不动逃过危险。可是最后,他的小队只有他回到了祖国。那一晚,在一个废旧的民宅中,他的小队暂做休整。半夜他出来起夜,突然美军的战机发现这里有个相对大一点的目标便开始轰炸。因为担心来不及躲避,所以他没去叫醒自己的战友,而是就地卧倒在不远处的排水沟里。眼睁睁看着自己所有的部下在一片火海中挣扎。 他回国了,拒绝了一个年轻漂亮、聪明伶俐的女医生的追求而是娶了一个愚笨低俗的女护士。所有人都不解,尤其是女医生和女护士。只有他自己清楚:女医生心思的细致和政治立场的坚定对于有过污点的他来讲无疑是一颗定时炸弹。而愚笨低俗的女护士像极了他小山村里的家人,虽然他不喜欢他们,但却非常了解他们。无主见、情绪化、盲从、占小便宜、丑恶、消极等等。那些在努力上进、积极进步的家庭里所鄙视的性格缺陷在女护士身上聚集了。而这些缺陷对于急于隐藏自己污点的他来说必不可少。甚至是珍贵的。 他最初在安东(现在的丹东)一家县医院当院长,本以为可以安度余生,可是,一件刑事案的协查让他不得不离开安东。一个男人被杀了。公安人员找到他,因为死者的妻子指名要让他鉴定死因。他不解,待查看完死者的全部伤口后,他终于明白了。男人是被日本特务暗杀的,他一定是个隐藏很久很深的地下工作者。只有他才能通过医学手段验证他的清白。可是他不敢,因为那样会暴露自己曾经的经历。所以,他没有给出关键的结论。 一连几晚,他都看到死者的女人坐在他家的街对面哭。女人从死者生前的只言片语中猜出只有他能帮助自己,可是又不知他怎么帮自己,也不知该如何求他。 他不断的做噩梦,梦中死者站在他面前泪流不止。 于是,他请调来到本地。“没有不喜欢自己孩子的父亲,对于有些父亲来说,孩子能活着就好。”最后他说。 2a哥的外调通过了。因为在领导眼中对于一个基层干部的外调可有可无,只是走走形式罢了。不久,“战神”也死了。 酒喝得很累。剑光假托明天有事早起,匆匆离开了酒局在街上无聊的游荡着,不知怎么竟然来到了瑶瑶的舞蹈工作室。诧异地发现里面居然亮着灯,看看表已经半夜11点了。瑶瑶正在刻画着动作,并不时地停下来查看视频。全然没有发现窗外伫立在黑暗中看着自己的剑光。 第24章 李爽的人类学笔记 啥叫人类学?是把人当成动物来研究吗?当然不是。说到人类学先要知道社会学,不知道社会学也没关系,知道心理学吧。他们是一条线上的蚂蚱。个体心理,群体社会,种族人类,神迹宗教,哲学通吃。他们是层层递进的关系。 李爽采访的是辽宁省沟帮子的一个家族。就是沟帮子熏鸡那个沟帮子。听听这名字就知道此地地势相对高耸一些,远处一定有个低洼之地,没错那个低洼之地名曰:大洼,紧挨着盘锦,年年的涝灾。 话说东北三大怪:大姑娘叼烟袋、养个孩子吊起来、窗户纸糊在外。所谓大烟袋多是二尺长(因为女人对烟草比较敏感,需要通过长烟杆过滤),家家都在房前种些烟草,一家人闲着时就坐在炕头抽烟袋拉家常,抽完了在炕边磕一磕烟灰,大烟杆子往脖梗子后面一插,披上布衫子下地干活了。我的老姑奶刚生下来没人照顾,饿哭的时候大姑奶就把烟袋锅塞进她的嘴里让她当奶嘴叼着,以致老姑奶很小就烟袋不离手了。养个孩子吊起来是满族人的习俗,女人生孩子,娘家舅舅该给孩子买一个用竹子嵬成的摇篮,并亲手拴在过梁上。这样,女人把孩子哄睡着后就放在吊篮里让它自主地悠来悠去,清闲许多。 窗户纸糊在外则一定是东北特色,为了防止冬天下雪打湿窗框,家里人用芦苇糨子做成的牛皮纸糊在窗框外面,再在牛皮纸上刷一层油。干了以后,雪花落在上面会滑落下来,雪晴时阳光也可以穿透油纸浅浅的射进来,想想必是很有诗意的。可是油纸窗户的安全性堪忧,盗贼只要舔湿窗户纸,用手一捅就能捅破,还一点声音都没有。在我奶奶小时候,一天晚上家里遭贼。只见贼的胳膊从窗户纸伸进来在炕上摸。太老爷和奶奶吓得猫在被窝里不敢动,那个贼本想偷钱(从前家里没有柜子,就用布把钱裹起来,睡觉时踩在脚底)但是没有摸到,只偷走了奶奶的新棉衣。事后太姥姥还骂:一窝胆小的,要不是你枕着我,我早就抓着他胳膊,把他手给剁下来。不过另一次有人来偷葡萄,太姥姥倒是透过窗户纸真真的看清楚那人的相貌,第二天登门“拜访”去了。 太姥姥一共生了六个孩子,三个死于饥饿、疾病。大舅爷是在二月十九生的,那天正有庙会。大舅爷眉眼好,胳膊修长,人们都说他是庙上童子转世下来的,恐怕留不长。苏联军队开进东北时他还跑进屋大喊“红鼻子大兵来了”,战争还没胜利,大舅爷就得大肚子病死了。“那时候就是谁命大谁就活着”奶奶的叹息里不知包含多少辛酸。 奶奶的童年和所有贫农家的孩子一样是十分悲惨的,奶奶小时候太姥姥得了肺气肿,没有母乳,舅爷就把破粥向奶奶嘴里湣(破粥是把米压碎扔锅里,加上山里割的荨麻一起搅和),“你舅爷鬼机灵,喂完我就偷偷舔饭勺子,舔锅。唉,旧社会人是咋活下来的?” 奶奶是极为要强的。1958年参加技校考试,奶奶以第一名的成绩到技校学习纺织技术。毕业后到纺织厂工作,别人只能看管两到三台机器,她却可以看管一整趟12台。奶奶晚上还在扫盲学校兼职,教纺织厂的老同志学文化。 爷爷奶奶是包办婚姻。曾经皮肤白净身段曼妙的奶奶有很多人追,但是奶奶年轻气盛,谁都看不上,拖到最后竟然有人开始给奶奶介绍有孩子的男人了。1962年削减轻工业,奶奶回了老家,奶奶的叔伯姨做媒,安排爷爷奶奶相亲。“当时相亲可有说道,两人在当垓(街的意思)两边一个往东走,一个往西的走,还不能过到这边来。相隔好几米,勉强能看清脸。“奶奶笑着回忆。”你奶奶当时没看上我呐“爷爷插嘴道,”你奶奶是屯花,又念过初中,一般人都不敢高攀。“ 爷爷是复员兵,有可能被分回城市里工作,这在渴望回城的奶奶看来是很大的吸引。“你爷爷的几个兄弟可道趣儿(懂眼色,会讨好别人)了,相亲之前大伯哥微服私访查看家境;相亲之后,三叔子来我家骗我说你爷爷被分到农村,看看我是不是嫌贫爱富。”还好奶奶经受住考验,到爷爷家看望才知道其实爷爷的工作已经分到城里了。爷爷凑过来说,“其实在那之前有人给我了一个,我还挺满意,结果你老爷爷认为这个不如你奶奶好,活生生给搅黄了,这才轮到你奶。” 我问爷爷有没有对奶奶一见钟情,爷爷苦笑“到年龄就该结婚,哪有那么多想法?”奶奶也说“之见过两次,谈不上了解,喜欢。定情物是语录,然后彩礼一送,就定了。”结婚那天爷爷还穿着旧军装,连被褥都是问邻居借的。领奶奶进门后,只见四个姑子在炕上坐一排,一人叼一个大烟袋,摆好龙门阵等着奶奶。婚后不长时间,奶奶随爷爷到朝阳,家什只有一个柳条包裹着的破棉被。 他们的婚姻没有浪漫追求或海誓山盟,只不过是两个大龄青年顺从习俗的没有感情的结合。婚后油盐酱醋的生活也有说不尽的苦闷。两人磕磕绊绊的,直到花甲之年才度过磨合期。我想这种没有感情的结婚大概是那个时候的常态吧。我的大姑奶也是这样嫁出去的。那时候太爷做生意赔钱了,只好嫁女儿收彩礼(当时的彩礼是四百斤粮食)。大姑奶是极为要强的人,刚解放是当上妇救会主任,后来又当上副乡长,是村子里较早接受自由恋爱等等新思想的人。她对于这封建婚姻当然是十分抵触,媒人来的那天大姑奶还让我爷爷把果匣子扔了出去(果匣子在当时类似于定情物,是木头匣子里装的格式糕点)。 再说我太奶,婚后媒人来看望时对媒人大骂,说嫁过来才发现家里有四个小姑子,最小的还在吃奶,还有一个瞎眼老公公(这是我的二太爷,在我们那里男人要是因为残疾不结婚,就住在兄弟家里)太奶生了十二个孩子,有五个夭折。据爷爷说太奶生完孩子不到一个月就下地干活,或者编席子去卖。由于常年坐在炕头编席子,死时太奶的腰都弯到腿了,膝盖也保持盘腿的姿势伸不开,只好让二奶三奶使劲扳直。 第25章 文强这一天来的早一些,路过会议室时,听到里面有簌簌的声音,很好奇谁比他还积极。探过去看时,却是晓晨在吃早点。一杯酸奶两个饼。面色沉重,似乎有心事。竟没有听到他的脚步声。文强见状,想安慰她几句,却又想自己这个丑老怪还是不要讨人嫌了。便蹑足潜踪偷偷溜走。 刚刚退出走廊,却听到一声大喝:“快点开门,没个眼力见儿。”一回头只见佳怡端着一碗方便面,手指间夹着一盒午餐肉,背对着他大喊。文强连忙给开门。佳怡见到文强也是一惊。“对不起啊,认错人了。” “不胜荣幸。”文强笑道。这句倒不是聊侃和谎言,自离婚以来,已经好久没有被女人如此亲密的呼来唤去了。 佳怡是个身材小巧的女孩子。团团脸,一双明眸善睐的大眼睛,喜欢梳丸子头。有个在文强看来很性感和熟悉的小动作,就是吃饭的时候会吐一下舌头,不是完全吐出来。而是填满齿间,仿佛在把滋味均匀地涂满口腔。文强喜欢她这个小动作。更喜欢的是她做这个动作时的惬意和由此流转的明眸。每天文强都会在单位食堂吃早餐时遇到她,因为年龄和身份的原因,文强尽量不主动与人交往。心中信守着:“做好自己。”作为婚姻过来人,他更加清楚女人的想法和招数。她们的敏感脆弱和各种情绪化的作。所以喜欢是一回事儿,交往是另一回事儿。他宁愿喜欢、付出也不愿亲近。 今天对于剑光是个大日子。在49天“觉”的训练后,他终于小有所成。他的手指感受到了墙的另一面冰与火的变化。这看似简单的进步,却是他肢体敏锐和心灵洞开的开蒙。在中国的古老认知中“心”与“神”是同一个事物,要通神必须先培心。一颗健康的心脏必不可少,但只是修习的基础。还要对心敏感度进行训练,从柔软开始,所谓外修形,内修心,肢体经脉的柔软会带动心神的柔和,平时常说的“上善至水”与之同理。剑光因为喜欢运动又生性敦敏,所以这一关很顺利的通过了。一般人大概要用三年的时间。心与神通体,神与觉亦然。现代的中医和普世的文化中讲究“精气神”,甚至讲究“两目之间神光奕奕”。修“神”的外溢。而剑光所传承的“祝术”却完全摒弃“神”的外溢,而是追求内敛的“觉”。心内守而觉外摄。目盲而神知,身体外部细微的流转被心中的念力铺散开来,形成了一个游离于时空的画面。剑光看到了墙后的光,却不是真正看到,也并非来自手掌的触觉,而是他脑海里的一个画面。“49天快吗?”剑光语气中带着小得意问师傅。“不快也不慢,这只是第一步。“”那第二步要多久?”“对于很多修习者来说,一辈子只有第一步。”剑光瞠目结舌。内心中的沾沾自喜荡然无存。有点只是一点点沮丧和怀疑。 剑光是在一条暗巷里第一次遇到毛毛的。剑光喜欢在夜间散步,因为安静。尽管他的师父提醒夜游对祝由师的危害远远高于常人,但剑光依旧沉溺无边的寂静和心灵的自由。无奈,师父只好叮嘱他每次夜游要点天灯驱邪魔。 一只黑猫蜷卧在御龙脊上安详的梳理着自己的毛发,那份自怜自爱的神情和精工细作的认真让剑光心生喜爱,不禁莞尔一笑。这昏暗中的匆匆一丝喜爱竟被黑猫接收到了。停下来凝视着剑光。剑光想表达一下赞许。那黑猫却突然消失了。斑驳的屋脊空荡荡的,仿佛那只黑猫从未来过。带着怅惘,剑光黯然前行。因为刚刚下过雨的缘故,这段古旧的青石路在月光下泛着油腻的青光,偶尔在某个突兀处会闪过一点耀眼的白。街角的疏水沟沿上用废旧的红砖磊出一方小小的花坛,里面种着一株黄色的月季,盛开的黄色花瓣仿佛浸了水似的晶莹剔透,叶子也碧油油的发亮。一缕清风袭过,那株月季轻轻的,悠悠的摇摆起来带动着远处暗沉沉的云层和云层中流离的月光在这一刻也摇曳起来,恍惚眼前是一片海,而那花朵是点燃黑暗的一盏灯。剑光停下脚步,他体内初级版的“觉”告诉他,在小巷的拐角处站着一个人。确切地说是一个身材娇小的女孩。半夜三更。怎么会有女孩子?喝多了?迷路了? 毛毛站在街角,委屈的想哭,因为肝病,她已经被囚禁在传染病医院里半个月了。护士们抵拒的眼神比病房令人压抑的空旷更让人窒息。她觉得自己再待下去就要爆炸了。她要清新的空气和无所忌惮的自由。她也知道自由只能是她一个人的狂欢,此刻她是生人勿近的。 第26章 今天坐公交车时遇到一个男孩骑自行车送女朋友到公交站。这样的场景温馨又熟悉,仿佛是老电影中的桥段。男孩戴着蛤蟆镜,很傻很酷。女孩虽看上去瘦瘦的,但身体很结实。在车里,女孩不断地摆手催促男孩回去,男孩执意不肯。双方眼中满是不舍的神情。那神情仿佛两人之间有一张发着白色光芒的网将两人缠裹着连在一起纠结着,随着两人距离的增加网格被牵扯成丝丝缕缕的挂念。忍不住多看女孩几眼,发现她的眼睑外缘略低,眉骨上收较大,这样使得她的眼周肌肉形成的垂直装皱褶较多,局部表情有些怪异。不得不承认自从疫情要求戴口罩以来,身边的美女突然增加了。可是她是个特例,有人说,所谓爱情就是两只巨丑的猪紧紧抱在一起生怕对方被抢走。恐怕是的,无论如何,还是很感动,特以记之。 剑光看到毛毛时,她正坐在楼梯的扶手上,背对着他,一件白色体恤,牛仔背带裤,最醒目的是后背上的一双白色的、手掌大小的棉翅膀。曾经在酒醉之时剑光询问师傅自己未来的妻子长什么样?师傅笑道:天使的背影。这句莫名其妙的预言曾经让剑光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所以然。唯一的解释就是,每个心仪的女孩都是天使。这不是屁话吗,和没说一样,但师傅从来惜字如金,不胡说的。修习“祝术”之后,他也曾经探究过妻子的模样,但形象一直很模糊。此刻,他终于知道了“天使的背影”的含义。他凝视着背影:嗯,体态珠圆玉润,尤其臀部很大很性感,皮肤白皙,都是我喜欢的类型。此时的毛毛也察觉到背后的人在看她,浑身痒痒的却没有不自在,心中暗想,如果是个色狼,那么他中奖了。明天彼此就成病友了。如果他要骚扰我,我是不是应该配合呀,因为他是色狼应该被惩罚,可是,我明知道自己有传染病却隐瞒不说,不道德。愧为人师,虽然我现在还不是真正的老师。好纠结啊。嘿嘿。想到此,毛毛转过头嫣然一笑。剑光对毛毛的相貌是忐忑的,生怕那张脸配不上着婀娜的天使的背影。此刻,毛毛 的笑“皎若皎月;灼若芙蕖,清扬婉兮;倾城独立”。剑光双手一摊,心中暗道:“好吧,上天眷顾我,我投降,我接受。这辈子就她了。” “你流鼻血了。”毛毛叫到。 “对不起,我-我--”剑光慌乱地擦抹,却弄得狼藉不堪。今天是个大日子,不可以太糗。剑光心中告诫自己。 “我有纸巾,但不能给你。” “了解,毕竟我初次见面。师弟说我今天有血光之灾,看来是真的。” “流鼻血是正常的生理反应,谈不上血光之灾吧。”毛毛说罢,表情有些扭捏。看到自己就流鼻血的男生,他还是第一个。 “师傅说,爱一个人有时就是一场灾难。” “你这哪门子的师傅说话怎么不着调。”毛毛笑起来。 “哈,师傅还是很着调的。”剑光心想,师傅作为顶级的祝由师,望气知源,洞往推来,本事大得很,从不妄语。 “你,你叫什么名字?尽管这不重要,但---”剑光仰着头问。“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对我很重要。你是---” “你不是色狼!” “是的,毛毛。”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你认识我?”毛毛大吃一惊,上下打量剑光,这个人身材高大,满脸粉刺,如果接触过一定记得。 “刚刚有一只黑猫很像你。所以--” “你到底是何方妖孽?” 剑光看到毛毛面露怒容,紧张起来,鼻血吓没了。脑子瞬间清醒。他的嗅觉告诉他毛毛刚从医院出来,而且身上有一股苦杏仁味那是肝脾失调的显征。“你有病!” “你才有病那!” 第27章 剑光和毛毛告别时,执意要给她一个离别拥抱。毛毛不肯,羞红了脸跑掉了。 以后的半个月里,他们没有再见面。剑光根据和毛毛聊天的只言片语编了几个小故事发给她,用来打发难熬的白床单时光。 (一) 我和毛毛在锦州是邻居。 毛毛从小就讨人喜欢,在幼儿园的时候,因为懂礼貌,每次见到老师都问好还得过小红花那。 有一次,小区里的几个孩子玩演戏,有的当皇上,有的当娘娘,有的当武将;倒霉的要当奸臣,因为要被皇上一道圣旨推出去问斩。毛毛自然是当娘娘了。 这时,皇上金口一开,“太监传旨。”毛毛踢了我一脚,示意我当太监。“我是武将”我大声说。“哼”毛毛小嘴一撇,“客串,你懂吗?”“我。。可是,我没有圣旨。”旁边极力要参加游戏却始终被毛毛拒之门外的“傅人帮”赶紧站出来,高喊道“我家有圣旨。但必须让带我玩。”“嗯,拿来再说。”毛毛思索了一下说。“得嘞”傅人帮大喜,蹬蹬地跑回家去圣旨。 “你为啥不带傅人帮玩?”我不解地问。 “他总臭显摆。我妈说有钱人太物质,不能深交。”毛毛鼓着晒帮小大人似的说。 一会儿功夫,傅人帮回来了。他竟然把祖父珍藏的乾隆圣旨拿出来讨好毛毛。 毛毛上下翻看一下那块金光闪闪的锦缎,不满地说:“怎么是布,我要的是纸!”“这真的是圣旨。”傅人帮一脸委屈。 “行了,凑合用吧,你当太监。”毛毛大度地说。 傅人帮连忙答应“好,好,我当太监,我当太监。” 人齐了,大家玩的不亦乐乎,玩完演戏玩迷藏,玩完迷藏玩跳绳---等到天彻底黑了小朋友们才相约明天再玩后各自回家。这时,傅人帮发现圣旨不见了。可是黑灯瞎火的毛毛和我、丽丽怎么找也找不到。最后,毛毛仗义地说:“等一下,我回家取去。” 过了一会儿,毛毛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张英文本上的条格纸,郑重其事对傅人帮说:“这是我英文本上剩下的最后一张纸了,是绝对的“剩纸”。你拿去吧。” 傅人帮哭丧着脸接过来。我回家不久就听见窗外传来哭喊声,只见傅人帮的爷爷拄着拐棍在追打傅人帮,边打边喊:“圣旨,我奶奶的圣旨。” 后来,他奶奶的圣旨在垃圾桶里找到了,不过已经失去了收藏价值。 (二) 上小学了,我们俩还有秦利威被分到了一个班。毛毛仍然是班里最乖巧、懂事的孩子,不过,有时她也顽皮的很。上课的时候会给丽丽讲恐怖故事,吓得利威惊声尖叫。 在普化小学里有一位勤快的清洁工,每天总是早早地来到学校,用一把大扫帚将操场打扫的干干净净,还把每一间教室的门窗都擦得锃光瓦亮。毛毛很喜欢他,每次见面都打招呼。“老师早!” 有的同学取笑毛毛说:“你干吗管打扫卫生的叫老师,他根本不是老师,哈哈—” “不,他是老师,在学校上班的都是老师,他打扫屋子,也是老师,是屋师。”毛毛坚持自己的观点。 第二天看到那位叔叔,毛毛干脆就叫:“屋师早!”那位叔叔惊讶地看着毛毛,然后笑眯眯地点点头。毛毛和我怎么也想不到,因为这一句巫师早引发了我们之间一系列不可思议的事情。 首先是“刻骨铭心”。 第一件是:“刻骨”。 上四年级的时候,我们三个人,毛毛、我、秦丽丽。一起偷偷地钻进公园的马戏棚子里看马戏,三个人挤在前排角落的一张椅子上,睁大眼睛看着那些狮子、老虎、狗熊表演。由于是溜进来的,三人约定谁也不许出声,只能悄悄地看,免得被撵走。可是表演实在是太精彩了,我不断地发出:“老神了!”的惊叹声。我喊一声毛毛杵就我一下,但我情不自禁根本忍不住。当看到老虎从火圈里跃过时,我睁大了眼睛一句“老神了!”脱口而出,而这时,检票员恰巧撩开门帘走入。毛毛见状不好,一把捂住我的嘴,我一口气上不来,狠狠地咬了她一口。这一口比老虎咬得都狠,一口见骨啊。毛毛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嗓门大得把老虎、狮子吓得蹲在柱子上不敢动弹。 第二件是:“铭心” 毛毛平时里丢三落四的,好忘事,本以为随着年龄的增长会好转,不料却愈演愈烈,到了小学六年级到了“过目及忘”的地步。 毕业前的一天,那位清洁工“屋师”突然找毛毛有事。由于看到屋师表情古怪,毛毛警觉地要我和她一起去。在安静、宽敞的会议室里,屋师郑重地对毛毛说:“我要离开这里了,你是我见过的最懂礼貌,最善良的孩子,而且,也是唯一称呼我为巫师的孩子,嘿嘿,其实我真的是巫师呦。既然我们有缘就将这把巫师扫帚送给你。”说罢将他平时扫操场的扫帚交给毛毛。 “谢谢。”毛毛说。 “骗人,”我大声说“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巫师。” “有巫师,他说的一定是真的,你看学校多干净,一定是用魔法清扫的。”毛毛和我辩解。 “哈哈!”屋师笑着说“你们骑上这把扫帚试一试,看它能不能飞就知道了。” “好 好!”毛毛拍手叫好。 “骑就骑,反正它也不能飞!”我赌气地说。 可是—可是— “老神了!”坐在飞行的扫帚我大声叫道,这次毛毛没有堵我的嘴。 “快告诉我怎么让它飞!”从扫帚上下来后,毛毛兴奋地拉住屋师的手。 “当然有咒语才行,不过我只能告诉你一个人。”屋师调皮地眨着眼睛。 “那你就告诉他吧”毛毛信任地指着我“我记不住。” 咒语我只听了一遍,就铭记在心。 (三) 小学毕业后,我去了沈阳育才便和毛毛失去了联系,只在偶然的情况下见过两次面,一次是在艺术节,那个弹古筝的、圆嘟嘟的脸,黑黑的眼睛的小女孩儿,让我一下子认出了她。这丫头居然会弹古筝!她恬静了许多,只偶尔眼神中会闪过顽皮的神色。 另一次是在篮球争霸赛。她抱着篮球乱跑的形象很疯狂,与那个弹古筝的恬静小女孩判若两人,令我惊诧不已。但两次她都没认出我,这在意料之中,她的失忆症已经把我忘得干干净净了。不知道那把能飞的扫帚还在不在!现在想起来童年的那次飞行很模糊,很像一场梦!可是那个巫师告诉我的咒语,我仍然记忆犹新,只是不知何时才能用得上。 夏天,在舞蹈教室,我突然发现前面一个坐在把杆上、长着白色翅膀的背影很像她,便喊她的名字,她转过头。“老神了!”真的是她。“你是老神了!”她在我的提醒下居然恢复了一点记忆。” 故地遇故交,不醉不休,必须的! 这丫头喝酒很吓人,属于我干你了随意类型的! 我们边喝边聊谈起童年的那些事儿。 “记得吗?你是橡树,秦丽丽是考拉,哈哈”我笑道。 “对,她现在还老是喜欢抱着我的胳膊睡觉那。” 干杯---为了考拉! “告诉你一个秘密”我有点醉意“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叫你毛毛而不叫你毛睿娅吗?” “曰~”毛毛面颊绯红,醉意阑珊。 “因为我家的狗狗叫毛毛!” 毛毛大笑。“怪不得你喜欢咬人。” 我们不约而同地想起“刻骨铭心”的事。 “你的巫师扫帚还在吗?”我急切地问。 “在我妈妈家。” “老神了!”我惊喜。 “你能不能不要说老神了,像在看马戏。”毛毛笑道。 “我还记得扫帚的飞行咒语那!” “隔了这么久你还记得咒语,你老神了!” “怎么你也说老神了!” 干杯---为了老神了! “今天我要开扫帚!嘟嘟~~”毛毛豪气冲天。 “不行,今天不行!”我保持这一点清醒“你喝高了,开扫帚属于醉驾。要扣分的。” “你才喝多了!”毛毛生气了,怒目横眉仿佛要咬人。 “那你告诉我,你姓什么?”我醉眼朦胧 “我幸运,我幸福,我兴奋~~”毛毛笑着又干了“你随意!” 我们拿着扫帚来到普化小学的操场上时,巨大的月亮刚刚升起。清凉的夜风扶摇着校园里亲切的老榆树的叶子,墙边的草丛里宿虫低鸣。 扫帚上,我伏在毛毛耳边神秘地说“咒语是—”。 “大点声,这里没有人偷听。”毛毛用后脑勺顶了我一下。 “咪格西咪嘎”我大声说“起飞!” 怎么回事啊,扫帚一动不动。 “什么烂扫帚,我们被那个巫师骗了。”我气得大叫。 “会不会咒语过期了。”毛毛猜测道。“或者你记错了。” “怎么会错!” “我来说咒语,也许是你的锦州口音太重了,扫帚听不懂方言。”毛毛很有信心“米格西咪嘎。” 老神了!扫帚再一次飞起来了。带着我们俩在操场的上空一圈一圈的转圈。感觉像坐过山车。 我的兴奋劲还没过,就觉得头一阵眩晕,看来坐过山车的警告:酒醉者禁止乘坐是有道理的。 “毛毛!快停车。” 坐在校园的沙坑里,毛毛难掩成为女巫的快乐。 “说,你有什么愿望,我动动手指就可以帮你梦想成真!” “我现在头好晕,只想回家好好睡一觉。” “好吧,我让扫帚送你!” “不必,我还是走回去吧。”我连忙说。“记得你答应我要替我实现愿望的,嘿嘿,我的非分之想很多那。” “那可不一定记得,你知道我爱忘事!说不定明天连你是谁都忘得一干二净!” “对!你说不定会忘了我的。”我直挠头“但你现在是女巫,你会魔法,你可以给自己施魔法让你记住我呀。” “耶—聪明!我是魔法小女巫啊!”我们兴奋地击掌庆祝。 “时刻提醒自己记得“老神了”。”毛毛说做就做,闭着眼睛大声说。“好了,明天一定记得你,放心吧。” 回到家,睡不着,我打开电脑,却发现屏幕保护不知何时变成了毛毛的头像。吓了一跳。怎么回事啊。 打开电视,屏幕上毛毛对我摆pose。 见鬼了!还是我喝多了吗? 我打开冰箱找饮料解酒,却发现毛毛在冰红茶的商标上冲我微笑。 多了,我一定是喝多!到卫生间洗把脸清醒一下。 洗完脸,我一抬头,毛毛正在面前的镜子里专注着我。吓得我一下子醒酒了。 “一定是毛毛的魔法搞的鬼。” 我连忙给毛毛打电话“你在干吗?” “在听歌。”毛毛的嗓子有点哑,估计是喝酒喝的。 “可是,你在我家的书房、客厅、冰箱、卫生间里—” “你在说什么?” “现在,我的四周到处都是你,神出鬼没的。” “咦,不是你要我时刻提醒自己记得你吗?怎么反倒怪我。” “可是,你的魔法使反了,是你有失忆症不是我!可现在你是在时刻提醒我记得你,而不是提醒你记得我,弄得我心惊肉跳的。而且酒喝多了肚子胀得很,又不敢去排毒,马上要中毒身亡了。求求你赶快忘了我吧。” (四) 世界杯半决赛德国对西班牙,我看好德国,下了重注,但“保罗”哥偏偏选了西班牙,令我很是忐忑,这只小章鱼如有神助已经六盘皆中。沮丧间突然想到了毛毛。现成的女巫就在身边,难道还怕区区的一只“海鲜”。我连忙拨了毛毛的电话。 “德国和西班牙我选哪一个?” “章鱼选的哪一个?” “西班牙。” “你选德国。”毛毛的口气像在和谁赌气。 “为什么?如果它选德国那?” “那你就去死!”电话啪的挂了。 再打居然是盲音,什么情况她拉黑我了。这丫头被三高男甩了之后不是交了一个帅哥吗?又失恋了?!我赶紧来到位于三好街的毛毛城堡。她右手拿着手机,一脸杀气地给我开了门。 “你的房间里有火药味?你在干嘛,打使命召唤。”我试探着问。 “在焚书坑儒!” 我吸了一口凉气:“哦,原来是在删前男友的肉麻短息和电话号码。不过不要一棍子打翻一船人,是男的就删,把我也拉进黑名单,嘿嘿。”我边说边给自己倒了一杯老雪。 “谁说我失恋了!我们处的非常好!看你一脸倒霉样才要失恋哪!”这丫头还嘴硬。我们对饮一杯。喳喳嘴,擦一下嘴边的白沫意犹未尽。 “你们怎么个好法?哼,难道会比我的女友强。”虽然被她言中,但我顾及尊严,偏要和她比试一番。 “他很关心我,即使只是过条马路都要开车送我。” “太夸张了。”我暗道既然你离谱就别怪我瞎掰,“我的她更惦记我,无论出多远的门儿,遇到好吃的都为我打包。”我们彼此又干一杯。也许是喝得太急,毛毛面生红润,平增风韵。 “恶心。天气这样热,当心食物中毒!”毛毛恶狠狠地说。端起一杯酒狠狠地干了。 “这是感情。我就是她的王子,只要我话锋突然打住,她立刻就打颤。”我很得意。喝了一大口啤酒。“生怕不小心冒犯我。” “切,我就是他的玛利亚,只要我语气一打横,他马上就--打鸣。” “打鸣?你和大公鸡拍拖。” 毛毛险些将酒水扣到我的脑袋上。“他是公鸭嗓,不行呀。”毛毛瞥了我一眼干了。 继续!我决定和毛毛比到忍无可忍。 “我咳嗽一声,她就紧张得非带着我去医院打针。” “我皱一皱眉头,他就如临大敌地拉着我去打劫。” “打劫?”我一口酒差点喷出来。 “疯狂购物!别称:打劫。”毛毛挑衅地扬起下巴。 要比就比个痛快!我暗想。 “我加码,赌一顿大餐。”我说“看谁的对象对自己更体贴。” “不行,我在减肥。不如我们赌别的。”毛毛对我的挑战不屑一顾“我施下魔咒,谁要是输了让他变怪物。” “怪物?”我有些不寒而栗,记得有一天我们喝多了酒在校园里骑拖把飞行,第二天以为自己喝多了,完全没理会她是女巫的事,她不会真的会魔咒吧,不一定不会,据我所知她的健忘症不低于我这个怪叔叔。便答应说:“好!” “成交”毛毛顽皮的一笑。一口干了手里的啤酒,向我点点头示意,你等菜那,喝啊。 “不过,这回我们比比谁的侣伴够烂。”毛毛突然一脸坏笑。我发现自己掉进了一个圈套,这丫头删了男友的短信,还不过瘾,看架势非要“破口大骂”他一顿才够爽。 “好,不过不许言过其实。”我决定死撑。 “开始!我的他是威化饼干的体格,一吹空调就伤风。” “够烂。” “我的她是横行霸道的脾气,一杯啤酒下肚就耍酒疯。” “够烂。” 1:1,我们对干一杯。 “他外表文质彬彬,皮肤流光水滑的其实屁股上有白癜风。” “够烂。” “她模样清秀温柔,娇美可人的其实骨子里是人来疯。” “够烂。” 2:2 我们又喝了一瓶,决定再战。但谁也不愿先开口。沉默了一会儿。 “背后揭人短,不素质,毕竟我对自己的要求是个绅士。”我暗示休战,喝得有点太急了,眼冒金星。 “我也是矜持自重的淑女。”毛毛放下二郎腿,表情中已无情感失落的懊恼,但依旧充满求胜的欲望。“其实,有一个大款儿一直对我情深意重。” “也有一位大腕儿对我情有独钟。”我见毛毛出招,正中下怀,毫不示弱。 “那个小子,帅得像伴郎。” “那个女生,靓得像平模。” “他喜欢枪,身边总围着荷枪实弹的保镖。”毛毛摆出一副趾高气扬的德行。 “她钟爱刀,房间里挂满了奇形怪状的凶器。”我做出一脸杀人不偿命的狠样。 “他整天带着钱乱串儿”毛毛眼神中充满喜爱的笑意“不送出个几百万,就闹心。就不知道日子咋过” “每个人见到她都俯首帖耳,她一天不收拾几个刺头,手就痒痒。觉得生命失去了意义。” “他---”毛毛还要说下去,却惊讶地望着我“你好像有点变化,看着很别扭。” “你—”我揉揉眼睛,“你和刚才也不太一样,是不是我眼花了。你怎么长出六个耳朵儿,跟野生六耳猕猴似的。” “你的发型好怪,像鸡冠似的。你现在越来越像家禽。” “衣冠禽兽!”我们俩同时惊恐地大叫“一定是你言过其实了,才变成怪物的。” “怎么办?”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心里生怕毛毛忘了咒语。都怪我明明知道她有失忆症,还要和她赌什么变怪物,让她施什么魔咒呀。万一她忘掉解除魔咒的咒语岂不是超级恐怖!“你施的魔咒,你快解!” “我哪里会解魔咒!”毛毛一脸的无辜加茫然。 “啊!”我险些晕倒。 “凭天由命吧,也许--”毛毛稳住神说“你赶快说实话,对你情有独钟的靓女倒底是怎么回事儿。不然的话就真的变公鸡了。” “其实—”我有点窘,却有不得不说“她是发廊的大工,给老板卖手腕子的大腕儿。虽然对我特别热情,但说不定她是个妓女。我根本就不会考虑。” “我的大款儿,其实是开运钞车的,一点前途都没有。虽然我很喜欢他,但一定不会嫁给他。”毛毛调皮地一笑。急切地问“怎么样,我还重影吗?” “好一点了,现在四个耳朵儿,少了两个。哈哈,继续--”我高兴地叫道。 “现在的男友对我一点都不好,嫌弃我,说我丢三落四的。其实,我已经很努力了,为了他我学美容打扮自己,为了他我学厨艺讨好他的家人,每次他送我回家,我都真诚地对他说,我会记得我们一起渡过的浪漫之夜,记得他的每一句话。我无时无刻不在提醒自己要爱他、永远记住他。可是—有时我真的不小心会忘记他---但不管怎样,我的真心他应该感受得到--” “其实,我的女友对我一点都不满意,埋怨我,说我没心没肺,不够体贴和温柔。”我为了恢复原形抢过话头“我已经煞费苦心了,我的职业使我发现了她的很多不卫生的坏习惯,但我警告自己对待女友的缺点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的宽容,大度总有一天会让她重新认识我。我怎么样?还像公鸡吗?” “还差一点—”毛毛拍手叫好。 “我可以忍受三角恋,”我继续坦白“因为那样说明女友很有魅力,但让我无法理解的是,她居然还是同性恋!” 毛毛边喝酒边偷偷地笑。“同性恋?!你的运气真好!” “该你了?”我羞恼地催促她“四耳猕猴!” “我不讨厌他是装腔作势伪君子。但无法接受他是搔首弄姿的伪娘!”毛毛作出最后陈述。 我们俩同时上下左右地审视对方。咦!耳朵不重影了。发型不怪异了。 “哇,为我们恢复成人类!干杯!”我们搔首弄姿,兴奋不已。 平局!回到同一起跑线了。我们俩同时翘起二郎腿,有点遗憾。 “也许,我们应该更多地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毛毛扶了扶眼镜,一副很有心得的样子。 “当男人不容易呀,不仅社会压力大,在女人面前更是小心翼翼。受多大的委屈,也不能一走了之,否则,就被指责没涵养。只要犯了错,就得负荆请罪,不然,就耻笑为没风度。在大街上看一眼美女就成了轻浮浅薄的负心人---难啊,男人都快成负翁了。” “这年头,当女人也不容易。”我很有同感地说“自己买车,一起供房,警惕小三,当心流氓---无论心理多累多苦,嘴角始终都得挂着自信的微笑—女人--遭罪呀” “同情,同情---共勉,共勉!”我们俩寒暄一番。 再比试什么那?今天不决出高低,辜负了清风明月,良辰美景。我们对望一眼,暗自盘算。 正在这时,我们的电话同时响了。 “是他!” “是她!” 我们俩如获至宝,比赛继续! “就比谁更恩断义绝,心狠手辣,快刀斩乱麻。”我盯着毛毛的眼睛,一副在此一搏的架势。 “同意!一分钟计时开始!” 我们几乎同时按下了免提键。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我知道你是个真诚坦率的女孩”毛毛的男友说话慢条斯语的,看来我赢定了。“你对我很好,我会永远记得。但我觉得作为伴侣我们之间真的有很大距离,所以,请你忘了我吧!” “不—”毛毛刚开口就被打断了。 “不要说不,还是忘了我吧,这样对彼此都有好处。”男友感觉良好的坚持。 “我压根就没记住你,怎么忘了你!”毛毛坦率地说。 “那—那-打搅了。”男友失望地挂了电话。 毛毛耸耸肩。向我打出胜利的手势! 我的女友还在指责我的不是。“大姐,你还是先把洗完手乱甩的习惯改好再谈吧,”我耷拉着脑袋“你每次洗完手都甩得我满脸都是,今天没有时间谈了。我已经超时了。” 我们俩沉默了一会儿。 “你赢了!恭喜!”我垂头丧气地举起水杯。 “感情上哪有赢家呀。”毛毛深沉地和我碰杯。 “无论怎样,我们都要继续微笑、挚爱、生活。”我笑道。 (五)毛毛的征婚启事 某女,芳龄昭华,体态娇兰,气质雅芳,性格可伶可俐。待字闺中。 第28章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因为这句诗,文强一直很羡慕有燕巢的人家,仿佛檐上那一枚燕巢代表着门庭里的那个家族具有悠远祥和的气象和深邃宁静的气质,甚至迷信地认为燕子具有特殊的灵性,它只选择与殷实厚道的人家为伴。所以,当一对燕子在他和邻居家的门灯上选择宅基地时,内心无比期盼自己能入选。可是,事与愿违。也许是邻居家的门灯更大一些吧。看到邻居高高兴兴地在门灯下铺上一块接屎板,文强的心里又羡慕又失落。好吧,纵然不能拥有,能经常看到你们也是好的。谁知,两天之后,原本在邻居家筑巢的燕子夫妻突然放弃了干了一半的工程,回到他家的门灯上重新开工了。起初文强还浑然不知。昨晚下楼凑步数,一开门正和公燕撞个满怀,黑暗之中,它惊恐地尖叫几声,仓皇串出窗户。文强心中一动忙举头向自家的门灯望去,只见燕巢已经搭出双翼,正中央,一只瘦弱的雌燕俏生生站在那里,颈项警觉地挺立着,一动不动地看定他。眼神中分明有扞卫家园视死如归的锐利。文强连忙低下头小心翼翼关上门,然后蹑手蹑脚地挨下楼去,生怕冲撞了这位期盼已久的娇客。回来时,更是小心。而她似乎已经读懂了文强的心思,也不像刚才那样警惕,而是放下口中的活儿计,呆呆地看着他,算是打招呼吧。她的坦然让文强有一丝丝被依赖的小幸福。万物有灵,信任和喜爱有时候真的只需要一个眼神的确认就足够了。今天,邻家的小女儿突然说,燕子的叫声真好听。可文强却听不到。“大概是我心中不够宁静吧。”他想。突然明白了燕子移居自己家的原因:“邻居家养狗,狗听到燕子的呢喃会吠。吠声让燕子不安,所以它们才搬迁。确幸来之不易,应该倍加珍惜。” 第29章 周末,剑光陪师傅回北宁老家走来往。北宁北邻那拉河,东接呼兰牧场,茂密的植被让这里的天蓝莹莹的仿佛随时能滴下水来。他们把车停下县城雇佣了一台越野车爬上了崎岖的山路。屯子有个响亮的名字:黄金寨。嗯,有道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晚饭后,剑光独自在屯子里游荡,在一座宽敞明亮的院子里,看到一个压腿的女孩子。剑光对舞蹈是喜欢和有些了解的,便驻足观看,当然,吸引他的还有女孩清丽高冷的气质,他不知道的是,这个女孩是李爽。来这里收集人类学论文资料的。李爽出色的基本功惊呆了他。丝毫不逊色于专业舞蹈老师瑶瑶。同时,那双清澈的大眼睛所蕴含的表现力,使得剑光相信眼前的女孩在舞蹈方面的才能已经上乘。她不属于这里。她怎么在这里?女孩发现了剑光的窥视,瞪了剑光一眼,收功进屋了。剑光只得讪讪的走了。 回到住处时,看到师傅正在院子里采光。且面色略显凝重,并问:“你可去了东三里之地?” 剑光点点头:“怎么了?” “那里的气象非常诡异,时厚时薄,时丽时暗,时隆时衰---你看到了什么与众不同的人没有?” “嗯,嗯,一个不属于这里的人。” “讲讲。” “她一身书卷气,目光坚定而清澈,一看便是重点大学的学霸,可是又舞艺超群,那份气度是时间堆出来的没有10几年的勤修苦练出不来。她很优秀也很矛盾。当然非常漂亮---” “你说的是个女孩子啊!” “对,身材高挑,皮肤白皙,模样清秀,气质高冷----” “不,不是女人,你 洗洗睡吧。”师傅面色一沉。剑光不敢搭言,匆匆告退。 因为是尊贵的客人,所以剑光和师傅的住处环境相对安静,相隔几十米外的宾朋们此刻喝酒打牌彻夜狂欢。 天还没亮,屯子里就吹吹打打地热闹起来。空气中弥漫着硝烟和喜气。为了招待宾朋,主人特意杀了一头牛。听说,牛很通人性,被杀时会哭。剑光不由得想去验证一下。到了杀牛地,剑光不由得大吃一惊。只见,昨晚见到的那个高冷的气质女孩,此刻,长裙外系了一件肥大而油腻的围裙,手持一把一尺长、雪亮的尖刀正向牛的心脏处捅去。剑光只见长刀及身并没有丝毫停滞,足见这一刀力道之大,长刀直没牛体,那牛轻哼了一声,四肢微颤。又见女孩肘部内旋,手中的刀似乎在牛的体腔内画出一道彩虹。剑光激灵灵打了个冷颤,暗道:“这小妮子够狠啊。杀了不说还要摘心。听说越优秀的人越残忍,这哪里是残忍,简直是变态。” 这时,只听旁边的一位大叔说:“有意思吧,下次让你杀个活蹦乱跳的。哈哈。” “不要。”女孩笑道。 婚宴非常热闹。席间,剑光不住的偷看那女孩的动态,只见她和村民谈笑风生似乎很熟络。酒过三巡,院外骚动起来。随后,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风尘仆仆赶到。主人大喜过望慌忙起身迎接,众人中也有很多人面露阿谀,似乎老人是个大人物。剑光定睛看那老者时,只见他70岁上下的年纪,红彤彤一张面皮,细眉朗目,鼻直口阔,身材健硕,精神抖擞。一看便知是个饱经风霜,练达聪慧之人。交谈之中,剑光了解到老者姓李名文聪,是方圆几百里久负盛名的中医大家。同时也是满教中的一位长老。老人虽年过古稀却是豪饮,众人前来敬酒从不推辞。更是乘兴为两位新人把脉。剑光见老者的把脉时三只手指在病人寸关尺上不停的抖动与平日里见到的把脉方式大相径庭。便用疑惑的表情看向师傅。师傅笑道:“这是笔脉法。一般家传的医术才用。”这时,只听众人哄笑起来,原来老人诊出新娘子的喜脉,并断言是个男丁。 门外又嘈杂起来,只见几个人抬着一个年轻人跑进来,原来他上山采药时摔断了腿。 大家齐赞年轻人好福气,刚好神医在。剑光听了莞尔一笑:摔成这个熊样好在哪里。说笑之间,老人边喝酒边接骨,三下五除二就搞定了。那年轻人在大家七嘴八舌的询问和搪谕中,仿佛没有疼痛的时间。 在大家兴奋的奉承中,残忍女孩李爽突然问:“精神病不知道中医能不能治?”言语虽轻,神医李文聪和师傅、剑光都听得清清楚楚。 第30章 李爽的人类学素材:有所求 魏老今年78岁,生活在辽西的一个小镇上。是一名退休的地税局干部。他为人谦和,办事精明,年轻的时候在当地小有名气。膝下曾经有四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其中最聪明能干的长子,初中毕业后被送到省城的亲属家读高中,考上了中专,80年代考上中专也算小有收获。毕业分配到油田。油田主要的工作就是找油。聪明机灵有自带长子的担当和霸气。入职不久长子就当上了勘探队的队长。儿子发展的好,魏老自然高兴,开始和儿子计划搬到儿子所在县城养老。可是飞来横祸,在一次勘探中长子受到某国埋在地下的核废料的强辐射,回来不久就死于白血病。失子之伤令魏老痛不欲生。长子是他引以为荣和老来寄慰的人,现在却不在了。魏老的二子从小笨拙,识字不多。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靠种村里分给魏老家的地生活。魏老将村里体面的老宅留给他。然后带着最小的儿子来镇上谋生。魏老的女儿排行老三,嫁给了本村的一个铁道兵,远走他乡。近几年铁道局工程少,她生活拮据,平时靠给人擦皮鞋赚取一些收入贴补家用。魏老心疼、挂念女儿。便经常寄钱给她,也算是一种宽慰。三儿子长得漂亮,平时游手好闲。偶尔做些小生意。当年,魏老凭借自己的人脉将他安排进一家国营企业,又筹钱为儿子一家在附近买了一处房,本以为儿子的生活就此安定。可是,企业效益不好。三儿子干了不久就挂职下海了。开发廊期间搭讪上另一个女子,便离了婚。房子和孩子都留给女方。然后就此失联。当魏老再联系上三儿子的时候,他已经又离婚又结婚。魏老一下子多出两个孙女。三儿子每月挣得钱除去抚养费捉襟见肘。魏老看到儿子的窘境不得不周济他。跟魏老一起来到镇上的小五,本来是魏老最不待见的,因为他不仅笨还有点混,从小没少挨打。不过,魏老给他定了一门好亲,媳妇通情达理。所以多年来相安无事。魏老退休前在镇上买下的房子近几年涨的很厉害。魏老坐拥百万,再加上每月几千元的退休金,退休生活还算安逸。几个孩子都知道魏老有钱,所以,平时里一切开销都由魏老支付,魏老给的补贴也心安理得接受。 今年,魏老突然病倒了。需要照顾。看病和照顾是需要钱和时间的。二儿子嘴上说照顾,但心里却有自己的小九九:当初,魏老给他的老宅虽然宽敞但山沟沟里的房子根本就不值几个钱。远远比不上镇上的。而且由于他种地的收入可以养活自己,所以平时魏老几乎没有给他多少补贴。老五一直和魏老同住享受的关照最多,而且,魏老现在住的房子将来八九不离十也是留给老五,他拿了爸爸那样多,理应老五照顾,凭什么让我出钱出工。 魏老的女儿心里是这样想的:我们两口子挣得钱勉强够孩子的开销,为了减少开支,她已经几年没回家看父母了。何况,按照当地的风俗:赡养老人是儿子的事,女儿没有发言权的。 三儿子听到父亲病重的消息根本没回应。理由:没钱也没时间。虽然父亲没少贴补他,但他开销太大。而且,上次回家就和小弟因为父母未来遗产的事情干了一仗,结着仇那。所以,分财产可以,其他免谈。 按哥哥姐姐的说法,老五应该尽心照顾父母吧,毕竟在一起住。可是,他也有委屈:房子写的是魏老的名,将来能不能顺利落在他头上还是个未知数。平时是享受的关照多一些,可是,付出的也多呀。爸爸背地里一万两万地没少给三哥和姐姐寄钱,现在爸爸病了凭啥要我一个人照顾。 魏老的存折上还有8万块钱,那是留给老伴的。他有公费医疗,治病的花费微乎其微。需要的只是子女的关心。可是,子女们没一个想到义务和担当。没有人主动照顾。想的却是:赶紧把爸爸的80大寿提前办了,那样死前还能多收一次钱。 突然,想起一个小故事:战乱时,一家夫妻被抓,留下两个年幼的孩子。两个孩子一个向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求救,一个向自己曾经帮助过的人求救。结果,第一个获救,另一个被出卖。因为他们一个求的是义,一个求的是利。赡养老人貌似是子女的问题,其实质还在父母和社会的教育。父母在毫无保留地为子女付出的同时,别忘记教会子女什么是义务和责任。 第31章 年轻、有更多的可能性,同时也有更多的不安。急需一个依靠、一个貌似能支撑人生的后盾。文强看到了晓晨的哭泣和不安,这个年轻女孩在她这个年纪难以割舍的东西,在文强看来不值一提。文强看着她那被乞丐裤和白色体恤包裹的青春美好的身体因哭泣而抽搐的时候黯然神伤。他想帮他但却没有资格。脑海里展现的是她明媚的顽皮的笑脸。这是她自己的路,没有苦与不苦,走下去人生才会丰满。 清荣是晓晨的竞争对手。无论从业务和人缘都稍逊与晓晨。但有一样是晓晨不可比拟的,那就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狠劲。晓晨骨子里向往的生活是相夫教子。而清荣却逞强好胜。她是少数民族,有自己民族的小团体和独特的生活习惯,从小的教育就是不能受欺负。小时候打打杀杀还可以,长大后她不得不承认,自己想要的尊严和自己的地位密切相关。在舞蹈圈子里,能力是一目了然的。她的自身条件和文化底蕴决定着她永远不会成为主角。要想出人头地,她必须另图他径。今天她获得了一个机会,这在普通人眼中微不足道的事情,在她来讲,却是可能改变她一生的良机。她替别人送了一封文件,短暂的接触中她从接件人眼中看到了一样东西: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喜爱。这种爱源于双方灵魂的契合不同于世俗所理解的苟合。尽管如果她接受这种爱那么同时也必须接受苟合的事实。清荣沿着河边独自徘徊,他问自己:自在和胜利那个重要?却发现这个问题有问题。胜利与自在不可比,只所顾忌的其实是世俗的看法,而前提是自己必须是汉族人。当她为自己找理由的时候她的心中已经明白自己真实的想法。她打电话给男朋友,分手!男朋友额了一声。对这个提议没有惊愕也没有反驳,似乎定这个决定等了很久。这让清荣多少有些懊恼和失落,但也坚定了自己的决定。几年后,当她的男朋友准备和小自己十几岁的女同事结婚时,她轻蔑地笑道:“你结婚试试,我给你的东西,也可以一样不少拿回来。”那个可怜的女同事知道清荣手腕厉害,但没想到她那样霸道。她碰过的东西别人别想碰。在摊牌时女孩担心自己身单力薄便找了闺蜜一起逼宫,但清荣的前男友坐在沙发里埋着头一声不吭,他知道清荣说到做到,他这个貌似风光的小小官职,在清荣眼中一文不值,分分钟拿下。如果他信守了对女孩的承诺,那么自己的官就没了而在他的眼中女孩是因为他是官才爱上他的。没了官爱情也无从谈起。到时候他将一文不名。这是他的逻辑。清荣没看错他。女孩看错了,指着他的鼻子声泪俱下,大骂渣男,还附上他在床上的渣细节。他没有无地自容,而是冷笑,的确他们真的不适合。 清荣不知道的是,那天她在河边犹豫的时候,文强在楼上看到了她,同时,也看到了她准备献身的男人。从男人望向清荣的姿态中文强看出男人很喜欢她。他忍不住来看她,看她扬起脸幸福的看向天空,他也释然。官场情场纵横多年的他,从第一眼起就知道了彼此的结局。男人早已离婚且从没想过再婚。他有自己的生活理解和方式:对生活不妥协,对自己不委屈。清荣的身材虽然逊色于其他舞蹈老师,但绝对是一流的,也许是民族饮食不同的原因,清荣更性感,带着一丝野性。他看着远处清荣略显健硕而又玲珑的身材体内升腾一股热气。也许今天晚上这匹小野马就是他的了。他笑了。 作为过来人,文强懂得男人笑容的含义。而且,清荣的率直不羁也是他喜欢的。他理解清荣现在的处境,也知道男人从不负人的能力和个性。只有男人能让清荣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看着男人的背影,文强心中涌起醋意。曾经一个女老师为了调动工作请男人帮忙,不知道送些什么东西,干脆买了一筐刚下来的柿子。男人丝毫没有嫌弃礼物的低廉依旧帮助她过关。此后也再没联系。所以文强很难评价这个男人是好是坏,只能说论情商论智商自愧不如。 第32章 葛姨的大名叫葛洪。不是葛红是葛洪。洪水猛兽的洪。42岁,在家里排行老大,下面有三个弟弟。却只有她承了爸爸的衣钵成为了一名警察。她的爸爸是一名战功卓着的警察,破了不少大案要案。唯一遗憾的是结局多少有些令人惋惜。退休前几个月的一天,老葛进行春节例行的赌查,没有实质性的拘留操作,只是告诫,别玩得太大,主要防火啥的。可是,意外发生了,棋牌室里居然有一名逃犯,而且逃犯误以为警察是来抓他的,房间的窄小而昏暗,为歹徒偷袭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老葛猝不及防。好可怜。一员久经沙场的老将被一个毛头小子所伤了要害。 其实,葛姨的名字原来是叫葛红的。因为模样俊俏,皮肤白皙,最初进警局是负责户籍。算是窗口。因为父亲遇害,她坚持要去干刑警。第一次审案就因为容貌俊俏被嫌疑人调戏。她沉下脸,审讯室里的同事都出去,并关了监控。没有人知道那天审讯室里发生了什么,只知道嫌疑犯主动交代了罪行,看到葛姨就吓得尿裤子,落下病根了。而葛姨亲自将葛红改名葛洪。 葛姨的高光时刻是在一次解救人质案件中。当时,她一手拿着装钱的提包,一手拿着上膛的手枪。化妆成一名幼儿园老师接近凶犯。当她递上提包的同时也举起了枪,一枪爆头。过程很简单。似乎仅仅需要强大的心里和一点点表情怯弱的表演就能完成。内行人却知道单单这两点就很难,有些人天生胆子就大,有些人生下来就会表演。但胆子大的人一般不太注重对细节的表达,而善于表演的人往往内心细腻胆子小。可是当面临生死的时候,主角没有失误的机会。必须在一瞬间将强大的心里和细腻的表演展示出来。葛姨轻松做到。 葛姨最危险的时候是她假扮出租车司机被逃犯劫持,当时那把刀就架在她脖子的主动脉上。割喉有多危险?举个例子,一个人在抢救室门前被割喉,抢救过来的机会是0。她的同事趴在窗外和罪犯谈判手里的枪隔着车篷瞄者罪犯的头,但他不敢开枪。因为即使罪犯临死前的一个抽搐都可能让葛姨牺牲。 近几年,国富民安,社会治安明显好。葛姨年纪也大了,平日里最大的爱好就是聊天。一个偶然的机会接触到了舞蹈。因为坚持健身,葛姨的身材保持的非常好,再加上模样俊美,很快成为舞蹈团的骨干。葛姨骨子里是个追求完美的人,虽然多年的工作经历让她接触到了很多社会阴暗面,似乎她能接受任何丑陋的人和事,但事实上,她一直在不断地排斥外界丑陋对她内心的侵蚀,一直在不断地塑造自己美好的心境。现在她终于可以释放心中的美好了。无所顾忌地追求心中的美好了。她徜徉在艺术与美中的同时开始厌弃世俗的粗鄙。第一个就是她的老公。首先是脏。葛姨很难想象自己居然和如此油腻的他生活了十几年。不爱洗脚,不爱刷牙,不爱换内衣,洗个脸都洗不干净,耳朵后面任何时候都能刮下黑泥来。再贵的鞋也永远是脏的,再贵的衬衣领子也永远是耷拉着的,手机屏幕永远是破碎的而且缝隙里全是粘稠物。第二是污,一群狐朋狗友,凑在一起满嘴的黄段子。无论什么话题最后的结局永远是女人。言语中充满了对妻妾成群的向往。严重怀疑他们曾经结伴娱乐。第三是装,六亲不认的步伐,无所不知的谈吐,不可一世的臭脸,喝点酒仿佛世界就是他的,即使错了也是一张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臭脸。葛姨认为任何艺术都是从干净开始的,干净不是表面而是对技艺最基本的要求,同理,做人也要清清白白、干干净净。如果做不到清白那么至少举止行为要干净整洁。葛姨对自己的老公,从挑剔到厌恶只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她想出去住,但又怕亲戚朋友说三道四,她也懒得解释,一起生活来那么多年,孩子都上初中了。离婚。听着就累。最好老公能人间蒸发。可是老公尽管不讲卫生身体却贼棒。丝毫没有英年早逝的迹象。葛姨盼望过老公出轨,那样她就可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大义凛然的离婚。偏偏老公除了嘴贱从没有实质性的动作,她对艺术追求的越深,对身边的世界就越挑剔,内心也就越孤独。她努力让自己随和起来,可是,追求完美的她又是高傲和强势的,随和在她眼中更像是怯懦和投降。艺术带来的幸福感和疼痛感轮番冲击着她,痛不欲生又欲罢不能。“我要独自一人。”她对自己说。老公是最大的障碍。“最好他得了怪病,我尽力营救最终无力回天。”葛姨胡思乱想着。突然,一个名词跳进她的脑海“祝由师”。“祝由师”是一种很奇特的医术持有者。简单的说,就是将病人身体上的疾病通过一种特殊的方式转移到其他人身上。身边有“祝由师”吗?还真有。不仅有,还是高级的。此时的剑光正坐在祝由大师面前聆听“病气导引大法”。 第35章 在剑光的眼中,毛毛是命中注定。但从毛毛的视角看,剑光是个怪叔叔,首先,行踪神出鬼没,每天20-24点都会自动失踪。其次,情绪古怪。虽然毛毛知道爱情是盲目的,但以自己的条件,还没到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地步,对自己一见钟情不大可能,而他绝不仅仅是一见钟情,完全是老夫老妻的认命。其信誓旦旦的程度就差用转世投胎来说明了。封建迷信害死人啊。另外他的热情也不是献殷勤,倒像是应该对她好,欠她的似的。第三,最重要的是年纪,足足比自己大12岁。对于这个年龄差的追求者来讲,应该是霸道总裁级别的,至少是个企业家吧,可是他仅仅是个国企职工,虽然稳定,但薪水少的可怜,谁给他的越级追求勇气那。通过分析,毛毛和自己闺蜜一致认为剑光隐瞒了什么?也许,他是国企大佬也说不一定。闺蜜丁丁提出让自己问他,理由是:既然他和毛毛不说实话,有可能是不方便说,唯恐将爱情庸俗化。可是,在闺蜜面前他却可能吹吹牛,为自己的女友拉拉风。可是,询问的结局并不理想。虽然他是个高级人才,但仅仅是技术型的。与大佬完全不搭。 “还是放弃吧。”丁丁劝毛毛。毛毛有些不舍:虽然不合适,但看得出他是真心的。 “那就出个题考考他看看反应,让他知难而退或者知耻后勇。” “咋个题法?”毛毛担心地问。 “让他给你写个征婚启事。” 毛毛听了笑起来。“他一定气死。” 不成想,剑光很快就给了答复:“江南三月雨微芒,巧云出岫满幽香,芙蓉妆成倾国色,轻撑皓腕启朱窗,一曲清音更初霏,却惹情丝入柔肠,才怜小女相思意,犹恐流年误鸳鸯。她:96年生人、净量1.63(穿高跟鞋无上限)现就职某音乐学院钢琴艺术指导、国家级讲师、常年带团全国各大剧院、音乐厅巡演。为人随和正直、阳光开朗、最特别是气质甜美非凡、现寻找一位诚实、善良、能力、上进心、责任感的单身男士, 如果你是适合的优秀单身男士还等什么、这么美丽的姑娘千万别错过啊!” “这算什么?我们的意思没表达清楚吗?”毛毛问丁丁。丁丁也是一脸茫然。 “在干吗?”毛毛直接问剑光。 “再看我们之前的聊天记录。嘿嘿。” “这玩意还带复习的!”毛毛笑跌。心中若有所动。接着问:“周六有时间吗?” “没有!”剑光斩钉截铁地回答。 毛毛被怼的一口水噎在嗓子眼。心想:本来看在他真心的面子上,闲着也是闲着,培养个备胎也是好的。不成想,人家不给面子。 “为什么?”毛毛恼羞成怒。 “我要进山。” “干嘛,想出家啊。” “不是,是找人。” “什么人?”毛毛不解,什么人比和女朋友约会还重要。 “卖刀的,准确地说是赊刀的。” “完全搞不懂。” “有点复杂,和你说不明白。” “那就别说!”毛毛气的关了视频。 剑光却没有在意,开始准备进山的物品。师傅如此重视赊刀人一定有理由。据说赊刀人也磨刀,为啥放着河水不洗船。随便把自己的菜刀也磨磨。剑光看着东西南三面大山,暗想,去哪里方向找那?先算一卦吧。刚刚爻出卦像,毛毛的电话打来了。原来毛毛不肯相信剑光居然不愿约会的决定。 “你在哪里?身边怎么这样安静。”毛毛问。 “静生慧,恐惊神。” “什么意思?” “我在算卦。” “无语了,你老自己玩吧。” 第36章 剑光是在寒岭的一家驿馆遇到沈可的。那时,天色还没有完全亮。黎明的光淡淡地笼罩着山坳里这座古旧的院落,山间的流岚在房屋的间隙和树木的浓叶中游荡着,忽隐忽现。远山之上的青白中依稀可以看到一弯即将落下的月。驿站狭长的、高凌的、色彩斑驳的游廊连接着为数不多的几个客房,扶栏上冷却彩灯和脚下广场里零散的灰烬记忆着昨夜的喧嚣。而此刻,只有清冷。 沈可站在扶栏边,海蓝色的齐肩小衫,纯白色的休闲裤。手中端着一杯渺着热气的咖啡。闲暇地望着远山。微凉的晨风漾起她乌黑的发,一丝一缕,漂浮着。偶尔会有几缕极为纤细的丝仿佛沁了山岚的湿气似的贴在她白皙红润的脸颊不肯走,那若有若无的发梢便掠过她惺忪的眼,她也不去理,只是微微磕了眼睑,依旧慵懒着,闲适着。咖啡的清香让剑光疑惑。这样偏远的山里怎么会有咖啡。他走出门看到沈可俏丽的侧影。 广场上渐渐热闹起来,陆陆续续出现几个打八卦拳的人,还有一个貌似民国穿越来的人,只见他长着一张瘦骨嶙峋的橘皮老脸,黑礼帽,黑墨镜,两撇小黑胡,黑衣黑裤黑皮鞋,白色小马甲,手拿一柄西洋军刀,下巴高扬着,虽然隔着黑墨镜看不到他的眼神,但从他僵硬的脖子来看,可以确定他一直在用空洞的眼神盯着45°空空如也的天空。他左手打着莫名的节拍,右手半举着军刀,迈着缓慢而坚定的步伐,走到太极队伍面前,在自认为引起众目睽睽之后开始来回行走。突然他停在领拳的老拳师面前,口中念念有词,同时打拍的左手开始在空中乱抓。很快他停止了咒语,左手慢慢垂下来。然后一动不动站在原地,用空洞的眼睛盯着领拳老师头顶上方,仿佛哪里有难以捉摸的东西。他右手的军刀一动不动地高举着。老拳师不肯服输地蔑视眼前的存在,一脸愤怒的置若罔闻神色。突然那个手中的军刀开始果断地在老拳师身边砍下。左右左右,一刀一刀似乎在驱走老拳师身上的邪祟。剑光担心老拳师会按捺不住心中的愤怒一拳打得道士嘴歪眼斜倒地不起。因为从老拳师的一招一式看他绝非庸手。然后,斗殴并没有发生。 沈可依旧闲适地看着远方,丝毫没有被眼前的剑拔弩张所吸引。 这时,一个轮滑老弟上场了,一身工作服,没带护具,围着拳师的队列一圈一圈围着大伙开始转圈。速度一直没提不上来,似乎对自己的反应能力心有余悸,弯道技术也很烂。但丝毫没有他在众人前表演笨拙的兴致。这让剑光想起上小学时因为学习不好而被老师扇耳光的猥琐同桌。“出门卡个跟头卡死你得了。”当时小学老师骂道。现在看到眼前这个哗啦哗啦在众人面前炫耀轮滑技艺的小老头,剑光和小学老师共情了。 一群飞虫在沈可的眼前盘旋着。沈可抿起嘴角,小巧鼻翼微微上耸一下,表情俏皮而滑稽。 突然,树林中冒出一个唱<怒放的生命>的老者。啥叫作死。诺诺。这就是。唱着唱着就把自己喊缺氧了。剑光看着这三组老人心想:“他们代表着老去的人三个通病:无端,无耻,无忌。每个人都会老去,但不是每个人都会变得丑陋。记起<火星公主>中的那个神人幻化成的老妇人。想起她微笑着的满脸皱纹的脸和清澈自信的眼神。是的,她是神。她熟悉人间的一切,无论过去的还是未来的。她洞察了玄机却选择了宽容。所以她永远不会真的老去。 剑光看向沈可,被她精致的素颜和仿佛包容万物的淡定所折服。却不知道,不久的将来,他们讲一起面对生死。因为剑光就是沈可所要找到的祝由师。 剑光忽然想为沈可做些什么,便将身边的榆树叶子摘下一片,撕成四个六边形,围成一个井口,放在掌心。然后心中默念师傅教的切语。果然,沈可眼前的飞虫聚拢到剑光的掌心来。 剑光满意的笑了,这是他第一次演示雕虫小技。师傅的咒语果然好用。尽管这咒语滑稽可笑。一抬头,却看见沈可用那双清澈的大眼睛盯着他。 “你来这里干嘛?”沈可的声音略带沙哑。 “找人。” “找到了?” “没有,确切的说我要找的不是人。所以--” “珍稀动物?” “还要珍稀。是神仙。” “呵呵。” “他把物品卖给用户,却不马上收钱,而是留下一个谶语,要在一个符合谶语的事件发生的时候才来收钱。” “什么样事件?” “好问题!”剑光兴奋起来,“比如最近的一个谶语是:挥刀不砍人,有脚不走路,张口不说话。” “那不就是现在吗,广场里那个黑道士,滑滑轮的老头,唱歌的人。” 剑光被沈可的回答惊呆了。 第37章 沈可看着呆懵的剑光,心里想:我曲解了谶语的意思,会不会对这个人的行程有影响。谶语常常是共性的状态,而眼前的行为是个体的特征。以这个人的智力我能解释清楚吗?累。想到此转身回房间了。留下剑光独自埋怨自己的愚笨。“等,死等。今天一定会遇到活神仙。”他对自己说。 此时的文强在川培中心刚刚无聊地洗了3个澡,开始翻看浴室里那些精美的免费浴品,无意间看到墙上镶嵌着一枚折叠的圆镜,便拉过来看,一看可不得了,惊得大叫一声:“妖怪!”只见里面出现一个巨大无比、油腻不堪的鼻子,上面不仅凸凹不平还密布着数不清的蓄势待发的粉刺,茂盛而粗壮的鼻毛横七竖八地支出洞口,鼻子下面的厚厚嘴唇像香肠一样挂着,嘴唇上刮过但依旧长短不齐的胡须上有的还疤着血疖。。。这是谁的局部,竟美得如此暴力。除了自己,还能是谁! 吃早饭时遇到希芸,北舞的同行,在业务上曾经多次联系,见面的机会却很少。印象中是个声音好听,喜欢古诗词、喜欢唱歌、胖墩墩的女孩子。咋一见却是个身材纤细气质隽永的女子。本想聊两句。可是,他正在自卑中无力自拔不想和任何人久别重逢。希芸用似曾相识的目光看了文强一眼,欲言又止。离开餐桌时,文强无意间将划过来的纸巾盒转到她面前,希芸笑了一下,叫住文强:“你叫什么来着?看着眼熟就是叫不出名字。” “文强” “对,对。原是好记。” 记起在去廊坊开会的路上。组织会议的领导积劳成疾,准备退休养病。所以这场会议的另一个目的是告别。大巴车从北京出发时已经黄昏,昏沉的雾霾中犹如漂浮在茫茫大海中的一扁小舟。领导笑道:“大家唱歌吧。”短暂的沉寂之后,希芸站出来大声唱道:“我欲乘风破浪,踏遍黄沙海洋,与其误会一场,也要不付勇往。。。”希芸清亮的声音随着车辆的起伏忽高忽低,时远时近,而车窗外的景物也随着悠悠的旋律飞快地流转着,有那么一刹那,文强恍惚走过了一生。偷眼向领导望去,只见他刚毅面庞浮现出温柔的神色。随后,大家一起高歌起来。 晚饭后,文强没有如其他人一样去锦鲤或宽窄巷寻找热闹而是独自步入培训中心后花园,不想却偶遇了希芸。于是相约同游。他们是从王进喜那尊巨大的石像开始的。夕阳已去,皎月初生,镶嵌在石壁上的英雄在暗影的烘托下立体起来,目光炯炯地注视这远方,棉衣下的弘二头肌渐渐隆盛,仿佛要拉动手中巨大的阀门扳手开启一股尘封亿万年的石油洪流。文强和希芸相视一笑,心中同时涌出“铁人”两个字。这两个字背后有着耳熟能详的故事。王进喜在会战时几天几夜吃住在工地,累了就在零下2-30度的气温下枕着铁转头睡。被送饭的老乡看到了,惊呼:“真铁人也。”铁人之名由此而远播。沿着铁人脚下的路拾阶而上,便是黄龙溪的尽头,溪水由此汇入矮丛中的石井内循环至上游的黄龙瀑布。溪边是一条刚刚铺了塑胶的、红,蓝,黄三色相间的路,因为刚刚下过雨,原本的柔软平添了滑腻。路边紫薇树上的躁蝉全不理会落日西山,仍在拼命的鼓噪着。流溪边草丛里的荻花灯正冉冉亮起,这一轮的灯色是由黄色开始的,因日光并未完全隐去,所以那黄色淡淡的、浅浅的,竟真的如荻花一般。一阵清爽的林风吹过,荻花款款而动,已经渐转消匿的鸟鸣声在这一刻又嘹亮起来,扑棱棱,几只婀娜的飞鸟迅疾地划过溪水折射出的光幕闪入树枝的灰影里。于是,他们开始领略那摇曳浅黄色记忆的、流光倩影的黄龙溪了。 黄龙溪的鸟比北京中山公园里的鸟不仅品种多,叫声也更加清脆。“我更喜欢中山堂的鸟,”希芸缓缓地说,“那里的麻雀欢脱,亲近。喜欢和生人嬉戏玩闹,甚至会落到你的肩上来。你追她,她也不怕,也不飞远,而是唧唧咋咋地叫着在你眼前飞,挑逗你,和你兜圈子,而且,每一只都羽毛干净,体态丰润。” “说的倒像是贪玩的宫女附了体似的。” “哈哈,那里的乌鸦更有转世的嫌疑,他们总是高高的耸立在树梢俯瞰脚下的地形地貌,只偶尔滑过丛林,却又迅疾地冲上云霄,他们会用一种神秘的声音在极短的时间内召集众多的同伴,然后,对敌人发动凶猛的进攻。我曾目睹过一场乌鹊之战,乌鸦用勇猛和默契瞬间将数量占优的喜鹊大军杀得溃不成军。” “喳喳,中山公园的乌鸦是运筹帷幄的大将军额。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我印象中的乌鸦是在昏暗的月光下,栖息在光秃秃的枝丫上,仿佛叶子一样的黑影,当他无声的飞去,那片叶子也会无声的坠落。”正说着,一双归宿的翠鸟飞到在他们眼前,盘旋着逗留,精制而柔腻的羽毛在紫色的溪水映照下说不出的艳晦旖旎,而那啾啾的鸣叫又似亲昵而娇柔的争吵。 “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文强脱口而出,心中却后悔,生怕希芸怪自己轻浮。 “越鸟青春好颜色,晴轩入户看呫衣。”希芸撇撇嘴,目光中掠过一丝沧桑。文强笑了,倒是自己想多了。年纪大了有年纪大的好处,就是不拘小节。忽然想起希芸是极其爱美的。不免向她的身上望去,此刻是一件灰色的长袖凸纹的绞衫,黑色筒裙。 希芸见文强看她笑道:“瘦了许多。儿子闹,操心啊。” 翠鸟远去,又一阵鸟鸣声传来,那鸣声很是特别,低低的,悠悠的,如泣如诉,如大提琴缓慢的间音。惊艳于这婉转低徊的声音,不由得住了脚。一边悄悄寻觅,一边细细体会着。那声音越来越低沉,越来越飘渺。正当以为它已经飞远的时候,一只黑喉歌鸲赫然伫立在他们眼前的疏枝上,它有着瑰蓝色的颈背和嫩黄色的胸腹和一双黑白相间如键盘般的翅膀。一只鸟,两个人就这样猝不及防地对视着。仿佛是一眨眼,那只黑喉歌鸲融化在黑暗里。文强和希芸张皇对望,默然憾然。 “我不知青春从那一刻开始,疲惫却爬上眼角,不知道何时坚定替代了青涩,从容掩盖了风华。青春只剩下一个仓惶的背影,一个难以说出的名字....”希芸低声唱着,沙哑的烟腔仿佛把歌词的每一个字烤裂,熏焦,再用一丝丝的旋律拼贴出来,经了夏夜微风的吹漾和宿鸟间歇的合旋,袅娜地在文强的耳边。文强不知听到的声音是来自她的唇齿还是她的脑海,或者是自己的内心。恍惚间一张巨大的白色幔帐在眼前铺展开来,无数个人物在里面往来穿梭着。于是被牵惹着,震撼着,浮沉于青春的咒语里了。不知过了多久。歌声散去,他们来到了黄龙溪最平直的一段所在。小溪在这里变得很浅,很清澈,镶嵌五颜六色的鹅卵石,流动时会偶尔发出咕咕的声音。霓虹灯不再沉于水底而是藏在岸边的石阶下,于是,蜿蜒的流波上不时烁过一束浮光,漾漾的,纯净而俏皮,使他们一面有悠然静好之念,一面又有轻浮奢华之盼,随着灯光颜色的变幻,那漾漾的溪水的气质也改变,或高昂,或迷暗,或柔腻,或隽永。突然,一只白鹭扑棱一声在不远处腾空而起,翅膀鼓起一股潮湿略带腥气的气流。 “川培原本远离市区,现在城市扩张,这里成了各种鸟儿栖息的最后绿洲。”脚下一只巨大的蟾蜍打断了文强,也将希芸吓了一跳,“当然,不只有鸟儿,还有他们的食物。” 一只黑猫嗖地一声掠过在他们眼前,消失在树丛里。“还有敌人。”文强笑道。 “这只猫真小气。”希芸笑道。 “小气,还是没礼貌。”文强不解。 “我在中山公园遇到猫才霸气。我们是在一座木桥上遭遇的,我正要上桥,它已经将到中央。看到它,我竟然吓得不敢上桥,掏出手机假意拍摄桥边的树华,还对着手机屏幕尴笑,摆出古怪的姿态,生怕它瞧出我的故作。” “听不懂额,那猫很凶恶啊,倒像是你认得它。” “它不凶恶。可怕的是它的那份从容。那份霸气外露的气度。它的目光中带着平和和亲近,像是一位平日里高高在上的王者走下神坛,行走在人间,希望和遇到的凡人搭搭话,却有自恃身份不肯主动开口,而是用眼神鼓励对方主动搭讪。可是它是一只猫啊,看到他的眼神我差点吓跪了。” “又一个转世的故事。说不定是满清的一位王爷。”文强笑道。 “哪里的黄鼠狼才神那。” “三更半夜的我们换个话题好吗?” “黄鼠狼大多抱头鼠窜,可是中山公园的黄鼠狼却拉帮结伙嬉嬉闹闹,活脱脱一群刚下课不想回家的小顽童。” “呵呵,瞧那株树,她有个动听的名字叫“双乔紫薇” “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文强岔开话题。 “我看倒像是“满园春色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 文强顺着她的手指看去,却原来是一枝红缨攀上紫薇树的肩头,几枚粉红色的如扇,如碟的红缨花在枝间盛开着,而每一个花蕊处都似乎盛了一颗雨滴,微风里轻漫的摇动,仿佛下一秒雨滴便倾落。偶尔雨滴会折射霓虹灯的星星点点的光,刹那,便让整个花朵润泽、透明起来,异常的瑰丽、惊艳。但那璀璨又是极其短暂,转瞬即逝。说笑着,来到黄龙溪的源头--黄龙潭。潭中也镶嵌着彩灯,其颜色的转换一如黄龙溪。几尾肥硕的锦鲤悠闲的游动着,察觉到他们,竟径直向游来。鱼鳍在黯黯的水波里荡起缕缕的明艳的波漪。文强诧异不已,却见希芸从包里掏出一块糕点。用调皮的表情神秘地说:“他们认得我。看这个。我从餐厅偷出来的。” 文强竖起大拇哥,“明天我也弄些出来。”说着一起喂起鱼来。 这时,聪聪老师和两个同事说笑着从甬道走出,身上那件白色镂领秀肩通背重纹的小衫,将她青春的腰肢勾勒得极为精致美好。这时,晚风忽袭。岸边浴着五颜六色光的垂抚的柔细枝条的影子疯狂地摇曳起来。就像一丝丝,一缕缕美人披着的发,交互缠着,挽着争先映上那件灼人的白衫,瞬间将她身上的曲线分解成一条条看似杂乱随意的、实则清晰明丽的线条。一转身间,聪聪身上的线条突然爆炸开来,散落进树枝黑黝黝的暗处,骤然熄灭,只带去了刹那的光亮。同时,她的本尊仿佛涅盘的凤凰般璀璨耀目。文强愣愣地看着这幻影。暗道:天之所以厚我了。 “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希芸笑着搪谕文强。 文强大囧。低声道:“色即是空,色即是空。” 希芸不语,将耳边的卷发一缕缕捋直,再松手让它卷回去,反复拨弄,乐此不疲,一副小女孩的神态。文强知道她在无意间模仿聪聪老师解答问题时的小动作。大概也在回味自己青春的美好吧。再走几步已到黄龙潭的边缘,是一处宽敞的昏暗的场地,在角落里有一张椭圆形黄色的巨大的凡尔赛椅子。说是椅子不太恰当,因为它太过巨大,活生生像一张双人床。在这里,新生的晚凉和潭里的微风,消散日间积攒的闷热,心情愈加开朗起来。他们看着那张大椅子,脸上同时浮现出古怪的神色,希芸用夸张的恐惧表情,实则厌恶的情绪,说,“我不敢坐。” “我也是。” 恰在这时,霓虹灯突然熄灭,黄龙瀑布的轰鸣也戛然而止。茂草与疏木环绕的黄龙潭一片清辉,举头望去,月色是清的。在浑沌昏暗的天宇里格外醒目!连日的阴雨月儿似乎瘦削了两三分,晚妆才罢,她盈盈的上了梢头。远处——快到天际线了,才有一两片白云,被成都的人间灯火映现出异彩,像是美丽的贝壳一般。云与月并存着,交融着,那迷幻的云射着渺渺的灵辉,使月成了如在明漪中摇曳的月,缠绵悱恻的月。 没有了霓虹灯的渲染,黄龙潭恬静而娇小,从清清的水影里,感到的只是薄薄的凉,薄薄的夜。文强和希芸相视一笑,“流光容易把人抛,回吧。” 第38章 第二天是周末,文强打算起得晚一些,可是却被一阵急促的电话声惊醒,是希芸。 “哥们儿,我记得你是计算机专业的高材生吧,能不能帮个忙?”希芸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把他当成救命稻草的急切和绝望。 “有什么事你慢慢说,不急。” “和我去见一个朋友,路上说。” 文强和希芸见面后,文强发现她的举止有些神秘,两人沿着僻静的山路下到山脚下一个小花园里,在绕到松柏森森的小路边。哪里停着一辆豪车。文强怎么也没有想到让他帮忙的是古丽娅。曾经大名鼎鼎的舞蹈家。古丽娅的身材保持得很好,高冷中透着雍容,淡妆简饰,只在戴了一枚天珠。文强对文玩颇有研究,只看了一眼,就知道这枚天珠价值不菲,恐是存世的9枚天珠中的其一。古丽娅上下打量了一眼文强。说:“我们长话短说。请你帮个忙,安装监听装置。放心不违法。要监视的是我的老公和我们的几处房产。唯一的要求是这件事只有我们三个人知道。”说着递上一张卡,“这里是1000万,要最先进的设备,在最快时间里完成。”文强感受到古丽娅的焦虑和无助。也为她的单纯担忧。通过这段时间和舞者相处。他发现一个和大众的认知不太符合的想法。在大众的眼中舞者高冷、烂俗、神经质等等,唯独没有认识到他们的单纯。他们有时候的做法和想法真的仿佛他们生活在天堂。思想纯净、简单和红尘世界行为规范相去甚远。 文强没有接卡。沉静一下,说:“我和希芸是朋友,不收劳务费。希芸可能不太理解计算机专业的范围就找我帮忙。但很幸运她找对人了,我之前做了十年的电子公司,对监听设备和用法有一定了解和经验。可是,作为朋友我觉得有些话不得不说,十年中我接的每一个窥视单子中,从某个角度讲都没有好的结局。或者说,窥视,我们只是在验证已知的结果而不是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挽救和自救上。” 古丽娅沉吟不语,眼中的充满悲伤和绝望。她痛苦的摇摇头,不知是在否定文强的说法还是自己心中的想法。“做吧!”她无力地闭上眼睛。 文强这时意识到,自己的地位限制了自己的想象。古丽娅的表情告诉他,她的难处不在自己的婚姻,而是要不得不面对一个无法战胜的对手,赢了倾家荡产,输了,搭上身家性命。 “我会尽力的。”文强没有想到的是,之后他窥视到的内容,比他想象的还要残酷。 第39章 那晚沈可欣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的情节虽跳跃但内容太过清晰,所以很轻松就把它记录下来。男猪脚居然是剑光。 (一) 我和他来自不同的地方,培训班里老师让同学自报家门。他高大强壮,站起来的时候矮小的座椅被撞得乱响。没听清他叫什么,只看见初阳的逆光中一张模糊的脸,一双漆黑的眼睛定定地看着我。 我们匆匆完成了一面之交。 (二) 那天她穿着淡蓝色的牛仔条带裤,白色的休闲小衫,棕色的头发在头顶挽了一个僦儿,露出修长而雪白的颈项,目光如婴儿般纯净。 (三) 我站在酒店的柜台旁边看旅游指南,他突然出现在我身边,目光热辣辣地看定我,说:“有件事情要对你说,我知道可能会很尴尬,但有些东西总是让人措手不及。。。我。。”这是要表白的节奏吗?我的心中有些小期待,如果他表白的话,我怎样拒绝那,或者接受。这时,他的电话响了,他看了一下号码,犹豫着不肯接,并向我耸耸肩做出很无奈又无辜的表情,终于,他接通了电话,只听了一小会儿便冲着喊道:“那是你们想要的生活,不是我的,我不想变成任何人的模样,我当然知道是什么样子,我要拥有一张每天早上照镜子都喜欢的脸。属于我自己的脸。我就是我,是不一样的烟火。”啪的一声挂断电话,一脸倔强地望着我。他有点变形的脸,傻傻的样子和那句“不一样的烟火”让我突然想笑,还是忍住了,鼓励他说:“你想要对我说什么?” “我,我---”他埋下头来似乎要扑到我的怀里痛哭流涕~有点离谱了,我们还没开始那,“诶,诶,诶,你是不是喝醉了?”我低头问。快说啊,说完我好拒绝,然后,潇洒地挥挥衣袖转身离开,留给他一个终身难忘的背影。他的头越扎越低,几乎要触到地面,我感觉自己的腿好像在被一只狗在嗅,痒痒的。不禁把脸转向窗外笑出声来。这时,他从地面上拾起一个姨妈巾,问我,“你的?”“滚!” (四) 今天,可可穿着米黄色的套装,脖颈间围着天蓝色的巾帕,眼神很顽皮~。傍晚,看到他和几个孩子在操场边的树林里玩萨克斯,有那么一瞬间,被他如泣如诉的声音迷住了。 (五) 培训第五天。中午,他约我去逛阿娜琪奥。吃冰激凌的时候,他问我:“你被父母逼婚过吗?”“经常,方式五花八门。”“你真幸运。”“你父母不关心你的婚事?”“不,不,我被逼婚的方式只有一种。唉。通过这几天的接触,我,我不是一个见色起意的人,我一直在等待一个人的出现---我----我们---”他突然沉默下来,我预感到要步入主题了。低下头,心中的期待让我莫名的紧张。可是,他半天没动静。抬起头却见他诧异而惊慌地看着远处。一个干练的女子正带着几个人向这边寻来,看那架势就知道她是他生活的主宰! “可可!”他揽过我的肩膀,“我们私奔吧!” “啥,诶,诶,这是你们的家务事,别推我。”我吓了一跳。 他拉着我就跑。 “诶诶,慌什么!走这边!左转第二个门有去停车场的安全通道,你和小三约会难道不事先侦查地形吗?我靠,谁是小三!” 停车场的出租车通道上居然一辆车也没有。“还私奔吗?”我问他,心里有点失落,“拜拜!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我去斗地主,你去跪方便面,生活还是老样子。不是吗”正在沮丧的时候,突然远处来个一辆出租车。 “可可!别走~快看!”他高兴地冲上去。 那辆破旧的出租车摇摇摆摆好不容易在我们面前停下来,司机伸出脑袋没好气地嚷:不要命了! “亲爱地~”他欢呼雀跃,张牙舞爪地冲过去,吓得司机滋溜一声把头缩进车里。 “去那里都行,越快越好”他边拉车门边冲我笑。 “不行!”司机回答得斩钉截铁。 “为什么?”我很好奇。 司机没回答转过头,顺着他的目光我们看到在后座上坐着一个小男孩,瞪着大眼睛忐忑不安地望着我们。 “挤一挤。”他要闯。 孩子哇的一声哭出来。 望着红尘中出租车远去的背影。我猎奇的心境也尘埃落定。看着眼前焦急的大男孩儿,我问自己,他真的了解我,爱我吗?爱究竟是什么? “等我,我去路口拦车?”他说着卷起裤脚跑远了。 (六) “他还会回来吗?”我问自己。 (七) 他推着两辆共享单车回来,却发现可可突然不见了踪影,也许是去卫生间了。徘徊~等待~挠挠腿~感觉被世界遗忘了。 突然,肩膀被人拍了一下,是老李。老李语重心长地说:“你自己做错了事,让别人戴你受过。是爷们不!?” “我他妈的挣你们钱不代表买给你们,咋的,想逼良为娼!”他大怒。 “别耍小孩子脾气,回去吧。” “看哪里。”他虚晃一招,一脚把老李踹进便池。 “可可!”他向着厕所喊,“有色狼快出来。” (八) 趴在河边的柳树上,我看着他向对面的卫生间大声喊,样子傻傻的很可笑~心中有一些莫名的感动。 “我在这里。” 他傻笑着奔跑过来。 “这里臭死了,我们去别的地方吧。” “去教堂!拐个弯就有一个。” “去教堂干嘛?”我的心里砰砰跳。 “结婚!” (九) 挽着他的时候,发现他真的很高。这还是我第一次挽他。 牧师捋了捋稀疏的顶发,清清嗓子说:“新郎,你能接受她的虚荣,逗比和更年期吗?” “我能。”他大声回答。 “新娘,你接受他的吝啬,愚蠢和大肚腩吗?” “我能。” “新郎,从今以后,这个女孩的娇嫩和衰老都属于你。新娘,从此以后,这个男孩的强壮和痴呆都属于你。下一秒起,你们的余生将跌宕起伏,甚至血雨腥风,直到死神出现,平静才能降临,一起享用吧。” 第40章 文强对于安装监控的事轻车熟路,唯一让他惊讶的是:监控器的数量。古丽娅的房产太多,每座房子的房间数也太多。他不太能理解富人们的为什么要保留空置的房间。也许这就是穷人与富人在价值观认知上的不同。成都的几处完工了,还要回北京再装。终于可以歇歇了。文强谢绝了希芸的约酒。独自在房间里自斟自饮。 原来的培训班已经结业,只有文强耽搁下来,所以培训中心给他安排了新室友。姓华,是个调度长。 文强左右无事便和华调度长攀谈起来。华调度长讲述了自己神奇的经历,也是他来此地培训的原因。调度长是个很神奇的职位,他必须对装置的总体状况非常了解,又不用非常专业,但只要出现任何设备检修和工艺调整都必须到场指挥。那天,公用车间的污油罐清罐。所谓污油罐是指厂区内各个装置跑、冒、滴、漏或不合格油品的收集罐,通常是地下罐。样子就像个埋在地下的圆桶,大约有半个篮球场那么大,罐顶扣着一个巨大的圆形盖子,并加了一道栓。那条栓像圆上的一条直径线。这条直径线很重要,因为不久之后它的两边一边是天堂,而一边则是地狱。污油罐的四周有一米高的护栏。护栏通常是阻止人员从外面进入罐区的。而这次它成了罐区里面想逃出人的救命草。所谓清罐就是用泵把罐里的油品打出来,然后对罐底进行掏渣。是件很平常的工作。上午9点钟左右,人员到得差不多。华调度长当然也到了,和另外几个人站在盖子上聊天。他们不知道脚下的油池因为长期没有清理已经在油面与盖子之间的空间里聚集了超出正常浓度的油气,而且由于污油成分复杂,所以油气中可燃气体的分布并不均匀。冥冥之中,有些人站在高浓度的可燃气体之上,有些人站在低浓度之上,虽然如果发生爆炸他们因位置不同受到的伤害在理论上区别很大,但那只是原因之一,真正的结局无法度量。惨案发生的时候更多逃脱是因为幸运。小华看看时间差不多了,便安排起泵。起泵就是按电钮让带动输油泵的电机转起来,类似于开灯。开灯时,你按下开关,在开关里正负极连接的一瞬间是有电弧的,只不过你看不到,也察觉不到。一般情况下,电弧是没有危险的。但这一次,电弧点燃了污油罐里的一触即发的可燃气体。伴随着一声闷响,爆燃后的气体随即点着了污油。顿时,污油罐区一片火海。爆炸产生的巨大冲击力本可以把盖子连同上面站着的人一起炸上天,但那一条直径线栓住它,所以盖子只发生了倾斜。可怕的倾斜!因为直径线一边的人直接被倒进燃烧的油罐里。而另一边的人则像坐跷跷板一样被抛上天空。小华是被抛到天空中的一个,脚下的惨叫早已吓得他魂飞魄散,可他人在半空中又身不由己。何去何从,是死是活都交给老天爷了。老天爷对每个能帮助的人都不遗余力。只不过,有一点是老天爷帮不了的,那就是体重!在老天爷同样的抛力下,身体越轻的人,被抛的越远,离火海也就越远,活下来的几率也就越大。小华平时是吃素的,他很重视自己的身材。所以他比同样身高的人要轻好几公斤,救命的几公斤啊。小华没有像其他被抛起的同事一样重新跌回滚烫的油池,而是被抛到了污油罐的边上,污油罐的边上是有护栏的,完全是处于本能,小华死死地抱住了护栏。尽管烈焰灼背,他似乎毫不知觉,而是一个劲的傻笑傻笑傻笑。这才是死里逃生的表情。有些人也许会问:小华为工作差点下油锅,一定得到一大笔赔偿金吧。当然不会。事实上,几乎所有的事故都是没有赔偿的,因为当事人一定违反了某些操作规程。这次也不例外。规程中盖子上是不允许站人的。所以出了事故活该。但领导清楚小华的付出,处罚归处罚。小华得到这次培训机会,也就是一次休假。 华调度长说着拿起一个痒痒挠龇牙咧嘴的挠后背。他的后背因为大面积烧伤汗腺已经所剩无几,所以奇痒难捱。文强本来好奇他后背的样子,但听到痒痒挠在他后背摩擦时发出的如刮坚皮般的声音时,不禁浑身发麻,便没敢去看。 第41章 剑光接到岩昊的电话略感惊讶。因为彼此不很熟悉,只是在阿斌的酒吧里见过一面。相互也没有留下联系方式,在剑光的印象中岩昊是个妈宝男而且太花美了。一个男人肌肤胜雪,吹弹欲破有用吗?当男闺蜜还好,当哥们儿太那个了。在男闺蜜这一点上,李爽、可欣和剑光的观点倒是出奇的一致。这一天,李爽、可欣、岩昊正在咖啡馆闲聊,偶遇了葛姨。葛姨不愧是警察出身,单凭对李爽和可欣香水的记忆就认出了她们。几人便一起喝咖啡。席间说起最近的经历。葛姨对可欣在深山里遇到赊货人的经历很感兴趣。 “会是一种新的诈骗方式吗?”岩昊问。 “当然不是,”李爽笑道,“赊货人有几百年的历史了。传说他们都是江湖异士,能呼风唤雨,预测未来。赊货只是他们修行中的小把戏而已。据说,赊货一族还因此受到过围剿,死了很多人。” “什么时候?”葛姨问。 “抗战的时候,当时赊货人留下的谶语是鬼子投降的时候给钱。所以鬼子就开始屠杀传播这个谶语的人。” “这么厉害!” “我觉得到不一定是未卜先知,也许是一些对时局和社会经济状态有正确认知人。专家、大咖。”沈可说,想起剑光一脸懵逼的表情,不禁笑了一下。 “美什么那?!” “想起那个传播谶语的人,傻傻的,所以觉得专家这个词蛮搞笑的。不过,他倒是真的有些神奇的本事,他能召唤飞虫。” “这么神奇?怎么呼唤?” “用槐叶摆成井字,口中念念有词。” 葛姨听了可欣对剑光做法的描述后,心中一动。这不就是“祝由术”吗?回家后,又看到老公坐在沙发上看电视,鼻子里嗅到一股腐肉的酸臭。 “滚开。洗干净再坐我的沙发。” 老公乖乖的洗澡去了。最近,葛姨的嗅觉异常灵敏,心情尤其烦躁。老公不敢惹。怀疑她是更年期。但没听说更年期鼻子会变灵的。 葛姨看着老公洗完澡臃肿的身材突然想吐。 “听说了吗,老驴头的女儿被自己的前老公用刀捅了。可怜老驴头的万贯家财无人继承。都是钱闹的。”老公笑嘻嘻地一边擦拭自己黝黑的大肚腩一边搭讪。 葛姨一愣。“什么时候的事?” “今天下午,人还在抢救那。” “老驴头偷用大麻腌制驴肉,损人利己,报应。像这种人就应该直接腌了。”葛姨愤愤地说,声音变得粗重。 老公看了她一眼,没敢搭腔。 葛姨也觉得自己的想法有些变态。突然想:老公是不是也非常讨厌她,有换掉她的想法。男人好色、他趣。有这种想法太正常了。他是不是已经着手布局了。想着向老公望去。老公本来在看电视,莫名如芒在背,寻着望去,却是妻子在用冷漠眼神在揣摩自己。尬笑一下。逃进卧室。 葛姨翻出岩昊的手机号,“把剑光的号码给我。” “我没有。”岩昊很意外葛姨的语气和要求,莫非剑光出事了。对面的葛姨沉默。意思很简单,想办法找出来给她。 “好好,我应该能找到等我一下。”岩昊慌张起来。 “找到后立刻给我。” 第42章 此刻的剑光正在躺在豪华的浴缸里和杜甫聊天,没错是杜甫。他的父母因为仰慕而给儿子起了这个众所周知的名字。丝毫不顾及杜甫一生凄苦、流离失所的命运。眼前的杜甫没有杜甫的才华也没有多舛的命运。相反,他比其他人幸运悠闲得多。刚刚从车间调到销售部门。 “做梦也没想到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工作。”杜甫眼神中充满炫耀,“客户稳定,销路通畅,每天的工作就是和客户联络感情,方式很简单就是看看哪有好吃好玩的地儿,去享受一把。”说着喝一口奔富。惬意地一笑。 \"原本是物采好干,甲方吗,现在看来销售也不错。”剑光仔细品着手中的葡萄酒,一口100元,对于他来讲太过奢侈。此番境遇也是难得的享受。“据说,老总拿着仪表到处讲买贵了。还把公司的采购价格删减了一半。这下物采要倒霉了。” “事情不能看表面,有时候领导批评某个人不一定的讨厌他,更多的时候是一种奖励和考验。不怕犯错误,出事情,最重要的是如何应对。”杜甫用老练的语气说。 他们两个人不知道的是,此时他们口中的老总正躺在隔壁更奢华的浴缸里。不过,心情远没有他们两个人轻松。因为他对面坐着一个自称刘大脑袋手下的人。刘大脑袋不仅在系统内呼风唤雨,商场官场都脚面水平趟。他惹不起。所以,手中1000元一口的葡萄酒喝起来也是苦涩酸楚的。他耐心地看着对方的表演,心中揣摩着对方心中的价位。来之前他已经做了调查,结果是,对方认识刘大脑袋的可能性很大。所以,钱必须是要给的。对方不想刘大脑袋的掉价所以语气中略带倨傲,有担心真的热恼了老总要不到钱。所以不时透出谄媚。之间的转折略带生硬。老总知道这是个生瓜蛋子。他对生瓜蛋子的处理方式是敬而远之,犯不上和低段位的人浪费时间。扣除今天的花费,老总觉得给个十万八万的,应该可以。“你请找胡总吧,我已经安排完了。”对方喜形于色。但老总不知道的是几年后,这个不经意的敷衍,把他推向深渊。 月光如水。刘大脑袋站在阳台上望着远处的四姑娘山,尽管面色沉静,心中却犹如万马奔腾。狂躁,愤怒,焦虑等等坏情绪已经将他淹没。1000个亿就这样人间蒸发了。最为可气的是败在自己内心鄙夷的对手手上。一个只会趁火打劫、宰熟杀生、从不敢和庄家正面对抗的小人、懦夫。小宝子,我要把你碎尸万段。 小宝子正在和情人狂欢。不得不说,这场股市狙击战惊心动魄。而最终他成为了胜利者。昔日傲慢地指责他人品的乡巴佬,如今已经被他踩在脚下。他不仅是人们口中的金融天才,还是天生的王者。他盘玩着情人柔顺而优美的秀发,细腻而紧致的肌肤,心中暗想:江山、美人取之不尽。却不知道的是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落入妻子的眼中。 此刻,在辽东的一间卧室里。小宝子的堂哥正在和妻子交代后事。明天的生死仗必须打。打赢了三个铁矿就是他家的了。输了只有死。妻子没有哭,她知道这个时候哭是晦气的,只能招来丈夫的怒骂。突然,她想给丈夫一次夫妻生活,因为他们的对手中的老大就是在斗殴后坐上轮椅的。 第43章 剑光拿起电话时已经是深夜。一个陌生号码,一个师傅号码。拨打师傅的电话居然关机了。只留下一个莫名的短信:小生初老,勿及湘南。啥意思?师傅出差了,到湘南抓神仙去了。第二天宿酒未醒,头痛欲裂。那个陌生电话又打来了。剑光一边懊恼自己无节制一边接通了电话。是个自称葛姨的女人。言语很客气,不过听得出是个干练的人。请他喝咖啡有事面谈。剑光左右没事就应下了。最近,毛毛对他有些冷淡。竟然管他叫叔叔了。剑光莞尔一笑,不以为然地说:还去看大老虎吗?原来毛毛和妈妈去广州访亲,每次去都要去附近的动物园看老虎,自毛毛小时候就成了惯例。她曾无意间透露过此事。 “你怎么知道?”毛毛不解,心中对这个异常喜欢自己的怪蜀黍态度有些暧昧,想拒绝又舍不得。 “老虎告诉我的?”剑光皮了一下。 毛毛给出一个晕的表情。心中想:彼此之间的了解太不对等了,怪蜀黍知道自己太多的事情。是自己太粗心,还是他太钟情。自从那天山顶一别,两人再没有奔现,也许真的要考虑真真正正地交往。好歹有个结果。 剑光早到咖啡馆十分钟,这是他与人约会的习惯,因为他讨厌迟到,所以他喜欢早到。却不料,葛姨来的更早。开门见山地问:“你做祝由师多久了?” 剑光惊讶于第一次和葛姨见面,就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自觉告诉他眼前这个女人非常了解她。而他对葛姨一无所知。 “负十年零二十三天。” “这么有正有零的,是你的毕业时间吗?” 剑光一愣,他说的就是自己的毕业时间。是师傅给出的答案。因为每个人的资质不同,所以毕业时间也不同。本以为会被当成一句玩笑话,却被葛姨一语中的,心中不禁对葛姨另眼相看。 \"葛姨,有何吩咐?” “救人!” “这样高大上,可是我只是个普通人。您才是警察。救人的事归您管。”剑光笑道。 “要救的人是我。” 剑光被呛到。 “袭警?那可是重罪。” “可以这样理解。” “谁?” “我老公。” 剑光再次被呛到。“家暴?” “应该是我家暴他。” “救我,同时救他。” “有点晕,夫妻之间相爱相杀可以理解。但很平常啊。成年人都会处理。不必找人帮忙。” “但我不同,我需要你的帮助,不然我要疯掉了。” “怎么帮助?”剑光狐疑的问,心里想,葛姨多半是更年期了。 “帮我换掉老公。你是祝由师,一定可以做到。” “回见,就当我没来。” 第44章 “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一江水。”思念是世界上最拨动心弦,也最复杂的情感,她时而如“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般甜蜜;时而又如“下次你路过,人间已无我”般苦涩。时而与时空成正比,“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时而与时空成反比“渐行渐远渐无书,水阔鱼沉何处问”,时而入梦“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时而入骨,“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时而是坚定的,“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时而是脆弱的,“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思念会让人精神恍惚,“相思一夜梅花发,忽到窗前疑是君”思念会让人神神道道,哪怕一点点的风吹草动都会让思念泛滥成灾,“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洛阳城里见秋风,欲作家书意万重”“晓看天色暮看云,行也思君,坐也思君。”思念甚至会超越时空和生死的羁绊,形成量子纠结,“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当然,思念无疑是一种低回清婉的风情,“雁字回时,月满西楼”。思念更是一种执着豪迈的意境,“直道相思了无益,未妨惆怅是清狂”。不仅如此,思念还是有颜色的。只不过时而是红色的,“山远天高烟水寒,相思枫叶丹”。时而是绿色的,“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思念是有声音的,只不过时而如萧,“怀旧空吟闻笛赋,到乡翻似烂柯人”。时而如瑟,“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思念甚至可以下酒,“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思念可以做食,“默品其滋味,相思泪沾巾。”思念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似乎不易言表。“欲把相思说似谁,浅情人不知”可是思念偏偏又无处不在,“今夜月明人尽望,不知秋思落谁家。” 其实,剑光只想说毛毛:我想你了,却说不出口。 当晓晨对文强说她上大学时玩过攀岩。文强莞尔一笑。她硬胳膊硬腿的那里是玩攀岩的坯子。说玩过大约是浅尝而止吧。所以,当晓晨要攀难度梯时,文强善意的提醒注意安全。晓晨点点头选择了普通梯。可等她上了初级岩时,文强惊呆了,太快了,轻车熟路一般。看着她索然无味地从空中滑下,文强心中懊恼不已,一边称赞一边怂恿她玩把高难度的。晓晨笑笑,下次吧。回来的路上文强问她攀岩的最大快乐是不是登顶之后转过身一边在空中游荡一边看着远处的落日余晖。晓晨笑了笑,似乎在说,经历限制了你的想象力。紧接着眼中掠过一丝寂寞。悠悠地说,是坐在崖边的时候。顿了一下又补充,感觉挺好的。文强猜想她挺好的感觉是一种征服挑战的快慰吧。脑海里不由得浮现出几个挺拔俊朗少年坐在阳光璀璨崖边,笑嘻嘻地指点海阔天空的场景。苏东坡说:“人生至味是清欢”这份清欢有沉淀有豁达,同时也夹杂着英雄迟暮的佝偻和无奈。想想看如果人生真能永远春风得意、清影窈窕那要清欢何用。所谓青春的迷茫和无知只是弱者的托辞,于强者而言鲜衣怒马,中流击水的青春那里有时间无聊。 瑶瑶一边摆腿一边想着沈可描述的舞蹈。越想越觉得不对劲。那不是舞蹈而是巫术。不对,严格地说,舞蹈的起源就是巫术的一部分。媒灵在和神沟通的是表达自己愿望的肢体语言就是最原始的舞蹈。 第46章 普通人对田野的理解是“青山绿水”或者“村里”,与人类学的“田野”相去甚远。唯一的关联就是“野”。“野”者,边也,界也。也有不安分,不安定的意思。如“野心”“野小子”。人类学“田野”中的“野”就地域而言接近“边”。所以,虽然是人类学的“田野”虽然代表的是经常的工作地点相当于领导口中的“在开会”的会场,法医口中的“在现场”中的案发地点,老板口中的“店儿里”,快递小哥口中的“在路上”,事实上却意味着复杂的局面,凶险的环境,陌生的人群和枯燥的疲于奔命。而沈可的田野不仅如此还可以用“地动山摇”来形容,因为她到达羌族自治县的第二天当地就发生了4.8级地震。“当时的状况是什么样的?”剑光问。“像一辆重型大货车经过。”沈可若无其事地说。“其实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样凶险。自从汶川地震后,这里的小震就没断过,都习惯了。而且,我们现在住的屋子是新建的,墙厚1.2米,能抗9级地震,安全得很。”“就不能去个安全的田野吗?”“哈,事实上就目前的文化渗透程度来看没有安全的田野,只有最偏僻的地方才有可能保留着与主流生活状态不同的群体。像我的同学小雪,她研究的是梓怡族,藏族的一个分支,每天要骑马,烧牛粪,追着土司唠嗑。这还好一点,最大的难题是她之前学的藏语和土司的藏语没办法正常沟通。脑袋嗡嗡的。不过,她可能是我们当中最幸运的,因为她研究的部落完全没有汉化,还有保留着一种依照年龄划分生活群落的传统,就是父母不和子女在一起,而是和同龄人在一起。所以她很容易出成果,真羡慕。”“羡慕,那不就是扎堆养老和青帮吗?”“你不懂。”沈可正要说下去时,房东的院子里传来了一阵嘈杂声。“有情况,一会儿再聊。”沈可兴奋地跑掉了。 剑光因为还有功课没做,所以没有去凑热闹。心中纳闷,师傅为啥安排他在这里等“神仙”。因为文化的差异,这里的村民更相信狐仙。而以《黄帝内经》《黄帝外经》《冰壶指录》为基础的祝由术在医理和药理上与这里完全不搭。这里的寨子已经根据千百年的生活经验形成了依靠周边植物特性医疗村民的实用医学。只要是这里的村民得的病,山上就能过找到与之对应的药,完全实现了治病自给自足。 课间休息的时候,剑光想去卖呆儿。在走廊里遇到返回的沈可。“婚礼和葬礼是最能体现一个民族传统文化的。其次就是吵架,能够暴露一个民族的价值观。但这次的吵架是例外。”沈可索然无味的介绍,“房东家的女儿嫁给了另一个寨子里的瓜娃子,如今女儿得了重病,奄奄一息。瓜娃子悔婚想要回彩礼,可是彩礼已经让房东大哥给儿子娶媳妇了。情节太老套了。除了说的是四川话之外和肥皂剧的情节没区别。没劲。”这时,房东的房间里传来女子恐怖的尖叫声和哭喊声。剑光心头一惊,慌忙问:“咋,咋了?”“坏了,一定是女孩子自杀了。我去看看。”还不等韩大光说出“别去。”沈可已经跑下楼。剑光叹口气:“这一天天的,山崩海啸,杀人越货,太刺激了。。”在房东的房间里剑光听他(房东)用极其晦涩的四川话描述刚刚发生的事件。心中将房东的描述大概的笼了笼:“小青(房东的女儿)看到父母为难心中难过,又被人抛弃,羞愧难当。小青人虽然秀气,但性情极为刚烈,抄起身边的剪刀,对未婚夫叫到,我死在这里让你悔不成。说完就往自己的脖子上刺。要不是房东大嫂手快,恐怕她就死了。可气的是,那瓜娃子却说,喃一家子在演戏给老子看喽。气得房东大哥眼睛都红了,抄起一把雪亮的柴刀。”剑光拉了一下沈可示意此地不宜久留。不料,沈可却低声说:“你去准备急救的药品。”那架势似乎要强出头,平息这场纷争。就在这时,房门突然被撞开了。一个两个衣着考究的精壮小伙子闯了进来。群人被他们不同寻常的服饰和咄咄逼人的气势所震撼不约而同的安静下来。“男猪脚要出场了吗?”沈可撇撇嘴。剑光也探头望向两人的身后。想一睹这位“高手”的尊荣。不曾想看到的却是一个小破孩。只见他身高1.1米,还不到公交车买票的高度,头上顶着一个巨大的棕色裹脚帽,一层一层将他的脑袋裹的足足有两个头那么大。天庭饱满,地阁方圆,鼻直口阔,双目如电。看年纪也就是七八岁的样子。“原来我们的邻居长这个样子。我还以为他会隐身那。”剑光小声对沈可说。这两个保镖一样的年轻人沈可和剑光多次看到,曾猜测过他们主人的样子,却一直看不到,越发觉得神秘,不料想是个小孩子。这时,沈可提醒剑光:“看重点。保镖哥手里提着一个爱马仕的商务包价值百万。”只见小孩子挥挥手,保镖从包里拿出6沓钱往桌子上一摆。示意瓜娃子拿了滚蛋。不成想,那瓜娃子见来了大佬,想多讹些钱,嘟嘟囔囔说,自己为了小青推了几门好亲。房东大哥听了立马抄起了菜刀。眼看又要开战。只见那小孩向瓜娃子摆摆手示意他过来。瓜娃子心里害怕硬撑着走到小孩身边。小孩突然一把抓住瓜娃子的手腕,瓜娃子大惊,却不敢挣脱。只见小孩低声在他耳边说了句什么。瓜娃子登时吓得脸都白了,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小孩。跌跌撞撞来取桌子上的钱。小青一把将钱划拉到地上。瓜娃子满脸的羞愧和惊恐弯腰忙不迭地捡起钱走了。大家窃窃私语谁也猜不出小孩对瓜娃子说了什么,把他吓成那样子。小孩摆摆手示意大家散去,让小青的父母到自己房间讲话。“小孩子从哪里来的?”沈可问一起出来的村民。有人回答“前面的寨子,因为地震临时借住在大哥的民宿里。”沈可笑道:“明天,我要把自己从成都带回了的孜然牛肉丸送给他,奖励他的见义勇为。”“他的包就值上百万,区区6万,不算事。谈不上见义勇为吧。”剑光这样说着心中有不好的预感。 第47章 当天晚上,剑光修习吐纳时异常的顺利,心肺的“觉”有所提高。而且感知外界的“灵”也更加敏锐。他以为是自己连日的修习让是量变形成了质变。不禁暗暗自喜。可是,第二天一早当他重温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觉”和“灵”并没有提高。“有反复也是正常现象,修习不能一蹴而就。”他这样安慰自己,心中难免有些懊恼。昨天子时那种万籁谐音,万物和通的感觉真的太好了。他努力回忆着搜寻着昨天的感觉试图找到蛛丝马迹,带他回归曾经的境界。却不可得。头脑里空空的,懵懵的。似乎那种神迹未曾来过。几次变换手印和体架都一无所获,心中愈加烦乱,索性不练了。来到沈可的房间约她去早餐。敲开门,只见沈可一脸的凝重。仿佛出了什么事? “人性是丑陋的。”沈可不等剑光来问直接说道,“没有见义勇为,没有扶危济困,只有落井下石,乘人之危。” “什么情况?” “那个小孩居然要买下小青给他当童养媳。” “童养媳!那百年的事了。” “对,就是童养媳,性质是一样的。” “说明白些。” “小孩要和小青定亲!” “啊!孩子挨揍了吧?对了,人家有保镖。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明抢啊?” “那倒没有。有点复杂。” “现在什么情况?” “小夫妻俩个上山玩去了。“ ”啥!?房东答应了?金钱又赢了。” “倒也不完全是因为钱,据说小青的爸爸说答应这门亲事的唯一条件就是救活小青。” “哦,对了,差点忘了,小青快死了,可你刚刚说小夫妻上山玩耍去了,莫非小青是诈病,和小富豪早有私情。” “好思路,一定是这样的。”沈可高兴起来,“没看出来啊,小青文文弱弱还是个绿茶。” “嗯,只是推测,不过有个漏洞,我昨天望了小青的气,她胎光尽失,确实是濒死状态。” 沈可用古怪的眼神看着剑光,“你既然懂医术昨天为何不救人。” “医生医病不救命。何况我初学乍练还没到医人的程度,怎敢援手。” “就是还没有证呗。也许你看错了。或者是小青演技好。” 剑光不置可否,望胎光是祝由术最常见的本领。通常是不用老师教的。怎么会错。那么也有另外一个可能,就是有人医好了小青的病。可是,小青昨天病入膏肓,今天欢蹦乱跳。哪有这样治病的。病去如抽丝,即使用对了药也许将养几日。莫非小青真的是影后级的绿茶。还是身边有个宗师级的大巫师。 “你想到了什么?”沈可看剑光涅呆呆的,便问。 “小青昨天怎么被治好的?” “据房东说,小孩子在灶前捡了一些土,让准备一碗水,就把大家都赶出了房间。他单独和小青在一起。小青后来说自己闭上眼睛喝了一碗水,睡了一觉,身体就好了。” “灶前土倒是一味药,但不能医治心肾衰竭之症。不,绝不能。回胎光振萎竭只有浑天罡气,可是浑天罡气是天授之气,只是书本中的一种设想。未必真的存在。这不科学。” “什么乱七八糟的,你说土是药,就科学吗?好好学习吧,大哥。”沈可想起自己的小学同学爱吃土,后来医生说是却维生素。不过,另一个小学同学爱吃鼻屎。咋解释。 剑光忽然想起昨天自己“觉”“灵”大展的景象,心中一振。莫非,那小孩是传说中的宗师级的高手?!便对沈可说:“想不想看看小夫妻在山里干些什么?” “这不好吧,人家新婚燕尔,说不定---走!保护未成年人去。”沈可隐晦地一笑。 第48章 当剑光和沈可准备去为民除害的时候。文强注意到家边新开的一家玉器店,名字叫“红玉坊”。主人是一位二十七八岁的宝妈,皮肤白皙,浓眉大眼,虽素面朝天却颇现几分姿色,说话嗓门很大。也许是刚刚生了宝宝的缘故吧,微胖。文强只去过一次,她便记住了,菜市场里遇到了就很热情地打招呼,弄得文强有些小茫然加小尴尬。慢慢熟络起来,文强常常会向她请教一些关于问题,她大笑:“我哪里懂得许多道理,说的也是现学现卖。我这里的东西都差不多,你喜欢那个,拿就是了。”文强也笑了。的确,她家的走的是亲民路线,来买货的也大多是和文强一样的入门级玩家。店里没人的时候她就抱着孩子坐在门前卖呆儿,遇到卖菜的文强路过,便快人快语地说:“啧啧,大哥,回家做菜是不是也你管,现在的男人除了生孩子啥都会。”弄得倒像她比文强大几十岁的样子。有时候文强在她的店里闲逛,她也不照面,只顾在里屋忙活着孩子,有一搭没一搭的和文强闲聊。来其他客人时才出来,并神秘而亲密地向文强眨眨眼,示意等人走了再问价以便给优惠。事实上,尽管去过她家次数虽多,但只卖过一件。倒是去穿过几回绳子。看着她圆滚滚的肥手灵巧而快捷地编出一朵中国结,心中不禁暗想:外表粗犷的她也有细腻聪慧的一面。也是在她家里文强知道了玉器是可以用麻袋运输的,她老公就背过一麻袋,咣当一声,卸到文强的面前。让没见过世面的文强有些懵。在品玩的过程中,他老公甚至给文强倒了一杯红高粱酒:“这酒纯,你尝尝。”文强笑了,突然觉得“红玉坊”这个坊字用的很贴切。只有坊才能把卖玉器搞出卖白菜的感觉。不过,看着她们一家子把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着实欢喜。 “碧玉轩”是“红玉坊”街对面的一家玉器店。门脸不大,如果不是喜欢文玩文强绝不会注意到它。时间长了,它在文强的心中变成了神一样的存在。主要原因是它经常关门,能否进店全凭运气,而且每次的顾客都只有文强一个。商品从几元到几十万元的都有,莫非这就是玉器行里传说的“一年不开张,开张顶三年”。文强曾一度认为这家店是洗钱的黑店。店主却不黑,三十上下的年纪,身材苗条,五官精致,声音委婉慵懒,妥妥的一个文静的女子。看到文强进门,她只是端正一下坐姿并不起身招呼,继续在柜台里摆弄物件,表情轻松而专注甚至有些忘我。当文强问话时,她才从办公台里(狭小的店面里她居然给自己收拾出一间办公台很神奇)走出来,在距离一米远的地方站定,双手搭在身前,用最简单的语言回答问题。也许是被红玉坊老板的热情惯坏了,文强恼怒她的矜持,拿起一件十几块钱的翡翠,挑衅地问:“这件是真的吗”她稳稳地“嗯”了一声,既不辩解屈辱,也不卖弄学识。搞得文强有些小尴尬,讪讪地:“哦,看到了,这里有一块瑕疵,也难怪,无石不缝,无玉不暇。有瑕疵的才是真的。”她似乎体会到文强语气中道歉的意味,淡淡地说:“看看这一件。”这种淡淡的推荐几乎是她热情的上限了。人说“美人如玉”,美人的玉一定是质细温润的,所以如玉的美人一定是温婉矜持的。如她。有时文强会张狂地问一些高档物件的价格。她不说价格,只是说:“那不适合你。”这一句被商家用烂了的托词只有在她的口中才显得真诚,语气中没有轻蔑,没有推诿,有的只是一种从容的认定。文强承认自己瞬间被这一烂句暖到。她家的货物,对于顾客而然没有贵贱之分,只有“和”与“不和”。只有玉“和”人,才能“玉养心,心养玉。“”“君子如玉”。何为君子之玉?其性虽温,其质却贞,君子之贞是贫贱不能夺其志;其质虽贞,又不掩其泽,君子之泽是率真不夺他人之尊。天地万物为和,所谓灾祸不过是人们被贪念驱使追逐一些违和罢了。文强在她家购置的物件远远多于红玉坊,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看到她家开门顿感无比幸运,于是就有一种必须要有所收获的冲动,也就是常说的为了买而买。不过,她从没有因为文强是熟客而加以言词,依旧淡淡地,轻松地干着自己的事情。第二。就是对店主那种淡淡的,或者爱答不理的行商作风很着迷,不知道为什么,反正每次都欠欠地买回一堆。也许有讨好的成分吧。所幸自己没钱,不然店里最奢侈的物件早就拿下了。文强也曾开过公司,算是见过世面的人,但一个人能把如此不起眼的小店开到这份上文强由衷地佩服,甚至会想如果某天不当大学老师了,一定去倒腾玉器,不为挣钱,只为达到玉的境界和找到那种酷酷的,装x的感觉。 第49章 剑光和沈可原以为他们的行动会很凶险,会受到保镖的阻挠。可是,事实的情景大出所料。两个保镖根本没搭理他们的偷窥。原因很简单,小孩和小青根本没有亲昵的举动和诡异的行踪。他们就在后山的土路上散步。小孩趾高气扬地走在前面,后面是步履蹒跚的小青。身上还背着野炊用品。 “可恶,竟然让一个病人伺候一个健康人。没人性,没道德,没底线。”沈可忿忿不平。剑光却大吃一惊,因为以小青昨天的身体状况来看,她能行走已属不易,现在居然负重,真不可思议。而且从她的面色、气息来看,昨天她的身体状况绝对是真实的。她并不是演技派绿茶。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了:小孩是位医学大宗师。也许不仅如此。小孩几乎能起死回生,说不定就是师傅要找的神仙。或者,剑光看了一眼小孩头顶层层叠搭的大帽子,34度高温不热吗?!莫非是外星人。 围观这对新婚小夫妻不止剑光和沈可还有小青的七大姑八大姨乌乌泱泱站在远处、指指点点。剑光给师傅打了电话,准备告知自己的发现,可是居然没有联系上。这是不寻常的事情。师傅虽然是世外高人,但并非不食人间烟火,恰恰相反。师傅感情丰富、做事严谨,待人包容。对新鲜事物永远保持着好奇和探索精神。电子产品尤其喜欢。他的电话不仅功能强大而且24小时开机。何况,既然安排剑光找人,那么一定随时等候回信,所以没有电话不通的道理。这时,只见小夫妻居然架起炉灶准备野炊。小孩大模大样地坐在那里让小青伺候着。偶尔还训斥小青几句。小青只默默忍受,并无反感和不悦。一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犁耙牵着走的温顺模样。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居然有这样的夫妻。”沈可哂笑。 “起码证明一点,小孩不是外星人。看他颐指气使的嘴脸妥妥就是一个狗赃官。”剑光笑道。 “外星人!呵呵。”沈可看一眼剑光,着想法真奇特。“人家开饭了,我们如果不去蹭饭的话就各回各家吧。” “你先回吧,我再看会。”剑光说着躲在一处山坳里。他心中有个计较,准备用自己初学的祝由之术考察一下小孩的来历,哪怕东鳞西爪也算对师傅有个交代。沈可本来已经走出数步,听他说得郑重又见他举止诡异,便折返回来同剑光一起躲在暗处。 “说说看你想知道什么?”沈可觉得孤男寡女突破社交距离的坐在一起有点尴尬就没话找话地问。 “我猜想小孩是个医学大宗师。假定是的话,他此番折腾小青不光是维护夫权有可能是为她疗病。我怀疑他在采集草药。此处山岭虽然贫瘠,但无所谓。真如武林高手飞花摘叶皆可成为杀人利器一样。在医学大宗师的眼中万物皆可为药。物之阴阳既是药之阴阳。物之灵气既是药之灵气。用科学的语言就是不同的物种的不同的部位含有不同的维生素剂量。病,从中医的角度看就是失衡。维生素的平衡可以造成很多在外人眼中奇奇怪怪的病,普通的医院又查不出。可是在大宗师眼中却一望便知。因为他们望的是气。不同的人散发不同的气。即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身体状态下或者情绪环境下散发的气也是不一样的。比如:怒气冲冲,垂头丧气、意气风发等等。可见气色是最常见的,普通人也会看。但和大宗师比起来,精度层次品相等等方面差距就很大了。打个比方,普通人望气相当于人闻味道,大宗师望气相当于狗闻味道。---”剑光第一次和心中遥不可及的美女近距离交谈,不免有些兴奋,滔滔不绝,声调也高起来。 沈可打断了他,“大宗师的听觉是不是也会很好?” “当然,--”剑光正要说下去突然看到沈可做个禁声的手势。恍然自己失言。心中又是懊恼又是担忧。 沉默了一会儿。大概是沈可看出剑光担忧的表情。说:“人家都是大宗师了,一定气度很大心胸很宽广,大人不记小人过吗。他年纪那么小就成为了大宗师家传的医学一定非常了得。所以你不用担心大师怪罪你的有口无心。弥陀佛。大师慈悲为怀会饶恕你的。” 剑光听沈可为他讨好小孩。心中暗暗感激。但对她说得“大人不记小人过”却不以为然,医、道同源。道家是入世的,所以历朝历代的国师多为道家。这小孩说不定记恨在心,那自己的麻烦了。他自顾自的想着,却没料到后果比他想的要严重无数倍。而且佛道殊途,历史上有一阵子甚至形同水火。沈可的一番善意言语将自己也拉入劫难当中。 突然,剑光惊呼起来。只见蔚蓝的天空背景下,沈可身体散发出五颜六色的气象,一条条延展于沈可的头顶密集而错落有致。仔细看时那些气象居然是游动的。“你的谱相晶莹剔透说明你身体健康且天生丽质,你的胃经有些许涣散黯淡,说明你有胃溃疡。你的右手小指略短,从沉积来看是3岁时寸过,影响了发育。其余堪称完美。” 沈可惊讶于剑光呓语般的表情还有他对自己胃病和小拇指的判断。“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也不知道,突然就看到了,感谢上苍不付有心人。我终于学有所成---” 这时,一声冷笑打断了他的自夸。剑光只见眼前白光耀眼。小孩稚嫩的声音透过白光稳稳的传过来。“一分钟的大宗师体验换你六世轮回也算值得,你那么爱当狗就先当狗吧。” 剑光突然眼前一黑、昏死过去。 第50章 就在剑光和沈可被小孩一掌打入六道轮回的时候。文强正在安慰晓晨。晓晨的老公犯了一个低级错误,断送了自己的仕途,不得不远走他乡,和晓晨开始了两地分居的生活。 晓晨的老公叫石矿今年34岁,身材魁梧,仪表堂堂,为人朴实。从车间的生产主任到厂级的生产科长当了近10年的中层干部。算得上是劳苦功高,年轻有为。却始终没有在职位上更进一步。原因很简单,一是没有人力资源,虽然名字里代矿,其实是苦出身全凭实干提得中层;第二,单位效益差没有升迁的底气,没效益约等于没能力;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他的顶头上司和他同岁,论能力,论资格都比他强,顶头上司不动,他根本没机会。还好,黄天不负有心人。企业迎来了转型期。他的顶头上司调到新单位任副总。两人同时迎来了事业的曙光。全厂上下一直认同空出的生产副厂长位置一定是石科长的。甚至有些人已经用副厂长称呼他了。石科长当然很得意。当,10年科长的他,论资历,论能力,论贡献荣升副厂长是水到渠成,众望所归的事。所以当有人称呼他石厂长时他坦然受之。在举止言谈上已经以厂长自居。平时里就是大猪蹄子的他现在说话更加直爽,不仅直爽甚至有些嚣张。古话说的好,上帝想毁掉谁,就让他膨胀。膨胀了的石科长很快遇到了麻烦。因为工作上事情他和一个操作工争执起来,平时石科长是很顾及身份的,几乎不直接和最底层的工人过招。但现在他是厂长了,居然有人对他不敬,不由得恼羞成怒。“科长多个球儿。”工人说。“科长就比你多的球,怎么了。”“切,谁知道你的科长是怎么来的,现在那个官不是买的,你说你的官话多少钱买的?”“一百万咋地。”“咋也不咋地,我录音了,你说你话一百万买官,我要实名举报。”石科长傻眼了。调查组来了。石科长真的没买官,但查出了其他问题。他的顶头上司临走时给他留下来几万块的过河钱。正是着几万元不仅把石科长拉下马,也罢了他顶头上司的官。两人苦等了10年的机会灰飞烟灭了。其实,即使石科长嚣张也有可能当不上副厂长。因为,不久前,一次装置开车的时候燃料管线上的一个法兰突然发生泄漏。水箭般嗤出可燃液体。因为管线压力很高,一旦法兰爆炸将有数百吨燃料将以火焰的形式喷涌而出,那么整个装置甚至是整个厂子都将变成一片火海。法兰的电磁阀已经失灵,唯一的办法就是手动关阀。面对高温高压随时可能爆炸的管线手动关阀是非常危险的。风险有多大那。事实上类似的情况自公司成立以来出现过两次。一次成功一次失败。失败的副主任没有找到完整的尸体。是真真切切的玉碎。这时,装置的生产副主任,也就是是石科长的后任,挺身而出扑向法兰,手动关阀。幸运的是,这一次挺身而出成功了。总经理激动地拉着副主任的手,不断地说最朴素的感激之语,“你是我的恩人是大家的恩人。”几天前,落寞的石科长和朋友一起喝酒巧遇了挺身而出的副主任,现在是副厂长了。原本落寞的石科长更加落寞了。原来围前围后的叫他副厂长的人现在叫的声音更大,更谄媚了,只不过与他无关。 第51章 剑光醒来时,太阳已经下山,黄昏薄暮,苍茫中看不到沈可的身影。四顾寻找,不见她的踪影。大声喊她,回应的却是几声犬吠。剑光愣壳壳懵在原地,脑海中浮现出小孩最后的言语:“你不是想当狗吗?那就在六道轮回中先当狗吧。”剑光突然害怕极了,心脏突突乱颤。刚才听到的那几声犬吠莫非是自己的声音。他战战兢兢、缓慢的低下头,大地很近,几株茂盛的枝叶几乎刺到他的鼻子。天呀,这个黑不溜秋布满脂肪颗粒的东西是自己的鼻子吗?!紧接着他看到了两条毛绒绒的狗腿。狗腿正在哆嗦。我是狗?!我是狗?!他哀嚎着,声音落到旷野里,好像给吞吃了似的,没留下一点依稀仿佛的音响。彻彻底底的寂静给夜色增添了分量,也加深了剑光的孤凄。往前看去,是一层深似一层的昏暗。狗是天生的近视加弱视。今天终于信了。可悲又可怕的真相。他惶急地寻找沈可的身影,心中暗暗祈祷她能免遭厄运。沈可并没有背后说小孩的坏话,应该不会遭此横祸,但他毕竟是自己一伙。以小孩的小气恐怕放她不过。这是哪里来的小孩居然如此---剑光刚想骂街突然想起小孩的手段,心中一寒,硬生生将污言秽语咽下去。天啊,啥叫敢怒不敢言。这就是得罪了大宗师的下场吗?!突然,心中有个主意:既然小孩说让我体验六道轮回,那么我是不是可以通过自杀了迅速通关重返“人”间。想到此,他把心一横,对,找死去。怎么个死法?这是他从没有想过的问题。他平生第一次接触死亡是一次事故。班组的一个临时工因为听说厂区的地下埋了很多废弃电缆而动了歪心思,利用假日值班时间,偷偷挖电缆搞些零花钱。可是他不知道的是:地下电缆错综复杂,有用的没用的、有电和没电交织在一起。即使是专业人员也需要参照图纸和仪器来区分。更可怕的是,地下电缆通常是高压的伏,碰上必死无疑。那天恰好剑光也值班,隐约间听到厂区里传来一声闷响。过了一会儿,临时工一脸焦黑的走进休息室。大家看着临时工,不敢问发生了什么,约摸着临时工惹了祸,恐怕小命不保。临时工径直走向水槽,开始洗脸,一把下去把整个“脸”都洗下来了。露出里面粉红的肉。紧接着是痛不欲生的惨叫。电死不行。中毒那?听说巧克力对于狗来讲等同于砒霜。剑光想起了农村的国才二舅。国才二舅有个逃债的绝招就是喝药,每逢过年他都要表演一回。神奇的是每次表演都在债主(都是他的亲哥或堂哥)准备找他要债之前的那个晚上。就仿佛有心灵感应一样。他女儿慌慌张张跑到爷爷的院子里边哭边喊“我爸爸喝药了。我爸爸喝药了。”起初,大家还火急火燎地往医院送。后来,干脆告诉女儿让他爸自己过来开会。国才来的时候并不讪笑赔罪,而是大笑着说:“是孩子误会了,我喝的是清虫药,不是毒药,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今年年景不好。-----怎么也得容我两天才能把钱筹齐。”如此这般,一而再再而三,居然浑了二十几年。慢慢地他的哥哥兄弟都老了,轮到孩子们当家主事。孩子们不惯着他。有一年春节,当家的孩子当着大家的面狠狠地训斥了一顿。说得国才二舅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低着头走出屋,不久,他的女儿又慌慌张张地跑来说:“我爸爸喝药了。我爸爸喝药了。”大家不以为然,有的人甚至笑起来。这次国才二舅是真的喝药了。面色铁青,身上满是呕吐物和在地上抽搐时混上的泥巴,死前一定遭了不少罪。服毒肯定不行。剑光想。车祸?哦,不行。剑光想起驾校毕业时看到车祸现场的相片。心头一阵阵反胃。突然,心中浮出一个电影画面,在“大话西游”中猪八戒面对蜘蛛精的表白,发誓要为蜘蛛精“精尽人亡”。我现在是狗,这个死法岂不是爽到极点。对!就这样死!剑光突然想自己现在是公的还是母的? 第52章 剑光忐忑的低下头,还好。下面的工作就相对容易了。这时,他嗅蕾觉醒了,四面八方的信息排山倒海般地汹涌而至。其清晰和缤纷程度丝毫不亚于漫威大片中的混战场景。剑光有一瞬间的眩晕。神奇的是在诸多的气味中他居然辨别出沈可的体味。这个结果让他有莫名的伤感和庆幸。寻着沈可的味道他找到一户宅院。当他看到一个狗洞时。他呆呆地占了半晌,心中暗想:“如果沈可也变成了狗怎么办?”当这个想法出现时,他的心狠狠地痛,懊恼与自责恨不得自己咬死自己。还好,院子里没有其他狗的气息。他悄悄地爬进去,溜着墙的暗影想味道的目标靠近。这时,两个穿着明代服装的群众演员走过来,边走边聊,“这是片场?不对呀,没看到灯光啊,我穿越了!?” 只听那两个小丫鬟笑嘻嘻地说:“可儿。可儿。可怜的人儿。一天一顿打,她是躲不过的,谁叫她臭显摆,精通琴棋书画就能不挨打吗?小妾,就是小妾,大奶奶要打,着是要打。不过,她倒是真听话。挨打也不辩解。” 剑光听了心中大怒:什么人敢打沈可。况且沈可的父亲是体育学院的搏击教练,又是八极拳的掌门人,沈可从小习武,虽貌似文弱其实三五个大小伙子进不了身,怎么会挨打!不合理。 这样想着慢慢挨到沈可的房间窗下,只听里面传来哭声。“少奶奶,大奶奶也太霸道了。” “不可口无遮拦。君为臣纲,夫为妻纲,这样耳熟能详的话没听过吗?我是妾,挨了打就要从自身找原因。不得怨天尤人,不得心存怨恨----”剑光听了沈可的言语气得差点现了原形。这还是那个一腔热血、敢作敢为的沈可吗! “少奶奶,你是不是读书读傻了,挨了打不打回去也就罢了,哪有责怪自己的道理,难怪我娘说书里没教什么有用的东西!” “书里面有用的自然是有的,见仁见智。唉,我累了,去给我换本书解解乏。” “少奶奶您的心咋这么大那!大房那边憋着害您那,你不知道啊。”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老天爷的事我不想参与。” 剑光听了忍不住低吼一声。 “您这是宿命论,消极的、唯心的。” “啥?啥论?”沈可惊讶地问丫鬟。 “我也不知道自己刚刚说了什么,我的是意思是人要有骨气,有志气,不能做咸鱼,不能死猪不怕开水烫---” “ 你说什么?少奶奶我虽然知书达理,但也是有脾气的,你过来,快点!” “少奶奶,我再也不敢了,刚刚一定是中了邪了,说了什么自己都不知道,小姐饶命!!” 正在一主一仆一条狗纠缠不清的时候,门外传来了嘈杂声。紧接着东西院浓烟滚滚。只听得有人大喊:“不好了,来了匪人了。”随着一阵嘈杂的脚步声几十个面目狰狞的彪形大汉站在当院。高声喝骂:“能喘气的都乖乖出来跪着,否则杀你们个鸡犬不留。”更有几个人嘡嘡几脚踹开门,把站在门边偷看的人拖出来摔在当院。剑光躲在角落,听到“鸡犬不留”心中暗喜,这回不用纠结怎么死了。突听“诶呦”“诶呦”两声惨叫。原来是踹沈可门的两个匪人捂着脖子摔倒在地,手指间鲜血直流,人眼见是不活了。 早有匪人报与大当家。“屋里的女人是把硬手。” 大当家手一挥,示意围起来。心中暗想,早有眼线摸清了底细,这户人家除了刚刚被打跑的两个护院,剩下的全是老幼妇孺,怎么会有硬手?!正想着,只见沈可束身薄履俏生生立在门口,双手各持一把血淋淋的剪刀。大当家使个眼色。二当家带着两个手下冲了上去。剑光见状大吼一声,直扑二当家。却被二当家一脚踢飞,紧接着,二当家一声惨叫,捂着眼睛退了下去。同时,嘡嘡两声沈可的剪刀架开另外两个人的朴刀。就势在两人的胳膊上划出两条一尺长的口子,鲜血直流。 “好一招八卦刀的雏鹰展翅。只是暗器伤人不够磊落。”大当家立刀在手,守住自己的门户,叫到:“看你的暗器多还是爷的人多,听我口令,乱刃分尸。” 沈可笑道:“丫鬟,上我的女工篮子。”丫鬟哆哆嗦嗦地捧起缝纫蓝,里面尽是些绣花用的针,与射进二当家眼中的绣花针颇为相似。“大当家莫小瞧了八卦门,说什么暗器伤人,刚刚我在绣花,你的手下冲进来拿我,随手为之罢了。不过,篮子里的绣花针的数量倒是比这里的人多。”剑光捂着自己被踢的老腰,心中暗想:眼前的是沈可还是东方不败,为何如此淡定狠绝。不等大当家搭话,只见三当家劈手抓过一个男童,把刀架在他脖子上,怒吼道:“放下剪刀,否则我杀了你的儿子。” “那不是少奶奶的儿子。”丫鬟清醒过来,抢着说,言语中似乎幸灾乐祸。 这时只见一个微胖的妇人扑倒在地,哭喊:“求求你,别杀我的儿子,别杀我的儿子。可可妹妹,求求你救救我的儿子,我知道是我不好,我不该三天两头儿找茬打你,我是嫉妒你漂亮又斯文。我错了,我不该在你来大姨妈的时候在你补茶中下药让你至今没有子嗣,我不该把你挨打的场景画下来带给你父母让他们担心,我不该挤兑你哥哥让他妻离子散,我---” “别说了。贱人!”三当家怒吼一声,“大哥,动手吧,我们杀了这位娘子其余的人,她不会援手的。”说着举起男童就要摔死。 “且慢,”沈可道:“大奶奶怎么做是她的事。我有我做人的原则。这孩子是我家族的后裔,怎能任他人宰割。” “高境界。高素质。老三放下孩子。” “大哥,什么狗屁原则,她脑子坏掉了。你不要--” 大当家瞪了三当家一眼,暗想:这少奶奶明显是练家子,还是个高手。我们几个靠耍无赖不要命混江湖的货色,怎么是人家的对手,现在的问题不是能不能抢到东西而是怎么能保住颜面全身而退。好在她是个女人家家的,吓唬吓唬也许能混过去。想到这里,一抱拳,“少奶奶是有大智慧的人。常言说的好:贼不走空。我们哥几个下山一趟,如果不杀几个人抢点东西,就这样灰头土脸的回去,也今后就别再江湖上混了。可我又敬重少奶奶的学识和人品。不愿和少奶奶动手。不妨这样,我和少奶奶打个赌,我若输了,两个兄弟白死。我磕头叫您一声奶奶带人回山。我赢了,你跟我回山当压寨夫人,这里的财物也要一起带回山。” 众匪人听了高声叫嚣。“好主意。这样武功高强的俊夫人,当我们大哥我们都认。” 沈可的家人听了,敢怒不敢言,只是看着沈可,听她决断。沈可想了想,问:“赌什么?” 大当家冷笑一声,挥手一刀将自己的左手小拇指砍下,“赌狠!” 众人惊呼。 剑光冲着沈可叫了几声:“不可和他赌,这是个混混儿,你若照样切了,他还会再切无名指。掉几个手指,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会到处炫耀。你可不行。不要上了他的当。” 沈可看了大当家一眼,“打赌的本质是休闲娱乐。大当家这又何苦那。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怎么随便切割。”说着走到大当家面前,拾起那枚小指,看了看,竟然放进嘴里慢慢咀嚼起来,嘎吱嘎吱,把小拇指的骨头嚼的吱吱作响,旁边的众人看得瞠目结舌。听得头皮发麻。沈可却面不改色。 剑光心头发颤:‘’这小妮子也太狠了。”突然想起沈可说过喜欢吃猪耳朵儿一类连骨带肉的食品。看来是她还喜欢吃原味的。在大家的目瞪口呆中,大当家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奶奶”两个字硬生生从口中挤出。 剑光看着面前跪着的大当家忍不住放声大笑。突然刀光一闪,剑光眼前一黑。只会听大当家恨恨地说:“哪里来的野狗居然笑我。” 又听得旁边的丫鬟喃喃地说:“这狗子刚刚真的在笑。狗怎么会笑那?!” 第53章 剑光醒来时鼻子里尤有血腥味。胸腹间隐隐作痛。大当家的那一刀因为愤懑下手力道足够大,竟将他劈成两段。“无论怎样算是度过一劫,这一世我是什么东西?”剑光低头一看,赫然两个巨大的牛蹄。想起自己最喜欢吃牛肉炖西红柿。今世为牛也算是报应。沈可不知道怎样了。估计大奶奶再也不敢打她了。那么她可以相夫教子、安度晚年了。如果那样的话这一世恐怕没机会遇到了。想到这里,心头一阵酸楚。孤独和寂寞像一块大石头压在他胸口让他几乎窒息。“我是谁?我在那里?我要去哪里?如果生命只为死去那生命的意义何在?”他扪心自问。这个千古命题第一次真切地困扰着他。这时,他的屁股上挨了一鞭子。 “闪电,看我给你带来了什么。”竟然是沈可的声音。大喜过望的剑光连忙转头一看,只见沈可笑盈盈的站在面前,手里拿着两把雪亮的尖刀。剑光吓得倒退一步。暗想: 这小妮子为什么每一世都嗜杀成性。这性情与她娇美的外貌反差太大了吧。 “你咋了。我脸上有东西吗?瞧你那怯样,哪里像斗牛,明天怎么打败雷神!” “斗牛!”剑光这才注意到沈可的衣着,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土司公主。也只有这个民族才热衷斗牛。沈可先把两把尖刀在剑光的角上比较一下尺寸。满意后又小心地围着剑光转了一圈,似乎在观察周围的环境是否安全。剑光心中狐疑,听说赛马会在比赛前被对手做手脚。赛牛估计也差不多。沈可历来光明磊落,不会做卑鄙龌龊的勾当,那她鬼鬼祟祟的是要干什么?只见沈可伫立半晌,似乎在调息。少倾,慢慢将剑光的左蹄子托在掌中,右手的食指、中指和大拇指顺着牛腿上的经脉捋上来。剑光心中惊讶不已。一是:沈可纤细手指的力度非常大;二是:沈可做导引之时通过手指透过来的气脉极其纯正浑厚,说明她功夫不浅。浑身舒适安详的剑光突然想:“牛也有奇经八脉吗?师傅从来没提起过。分明是有的。难道沈可比师傅还厉害。”剑光狐疑着。沈可倒像是惯于为剑光做导引一般,手法极其娴熟,阻碍之处也知道如何通透。一番之后,剑光神清气爽。哼哼两声算作道谢。沈可笑一下。“今天倒乖。四液四膏处的积拥也开了。是你自己想开的,不然单凭我导引的气力达不到。天助我,兵临城下之时你我神意互通。咦,你不会预判到危险回光返照吧。哈哈。”说着从包裹里拿出几味草药送到剑光的嘴边。剑光看时只见是三七、黄瓜仔、醍醐,还有几味不识。通过刚才沈可的导引,剑光已经知道自身筋骨和肌肤的陈伤所在,单从所识的几味药来看用得非常精准。沈可环抱着剑光的脖子一边抚摸着他的头一边喃喃地说:“伤可治,经脉之异却非一日可隆。不过无碍,我已经探明移理,待你撑过明日,我便找一处隐秘所在将你的冲、回两条经脉换成大的,再以浮游之术疏通与之关联的心肝血脉。那时,你的力气和灵敏将无敌于天下。什么雷神,火神,全部变成死神。嘿嘿。”导引之术本耗气血,沈可心情虽好,但言语之时不免娇喘吁吁。剑光的脖颈被环抱着闻得沈可吹气若兰,已是意乱神迷。更听得她处处为自己的未来谋划、努力不由得暗自倾心。当听到“经脉移换”,“心脉疏通”之语时又大吃一惊,此两项医法只在古籍中看过,具体操作早已失传。沈可怎么知晓。我穿越到战国了?不能啊。 这时,圈门一开,一个大眼睛,皮肤白皙的少女闪进来。“姐姐,我就知道你在这里。功课做完了。不用瞪我。” “你的气力不够闲暇时就不能多练习吗?”“我可不想像牛一样壮。”“壮和气力是两回事。”“我也不懂,姐姐身材一如常人可是怎么能迸发出巨大的力量。” “力由气生来自血液而不是肌肉。你慢慢就会体会到的。” “闪电的力气是不是也来自血液?”“他还不会,只能以意领神,以神驱肌。靠的是蛮力。不过今天他好像开窍了。” “如果他能够像人一样就好了。刚刚阿爸和小活佛下了重注。谁输了不仅要交出坝上的牧场,还要我修习迷宗,恶心死了。” “什么!”沈可霍然而起,“阿爸怎这般糊涂。坝上的牧场虽是祖上的基业也就罢了,怎可拿自己的女儿当赌注。雷神的中筋胜于闪电,明天是阴天,场地又苦寒。天时地利体本都没有优势。如何能赌。” 只听妹妹小声说:“姐姐不知5天前阿爸偷偷用药破了雷神的殖神,伤了他的中筋。所以才敢赌。” “糊涂。5天只一候,用萨玛煎苦庭三天就可恢复。阿爸是中计了。” “那怎么办?姐姐。我可不想修习那丑玩意,死也不想。” 沈可缓缓地摇摇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三月后,我必让闪电脱胎换骨。你先躲起来。三月后我们再赌。” “小活佛好像知道你的想法,他说明天必须赌,否则算输,而且赌完就把雷神祭天。” “靠,算他狠。一定是我准备移换经脉所需物品时露了痕迹。他们才有这样的算计。早听说小活佛的国师道行通天,看来此言不虚。”沈可思考对策。“你先回去,我再想想。放心,大不了我带你游医天下,到哪里都能创下一片天地。” 妹妹走后。沈可从角落里拿出一包草药。用牛尿沁了,放到一边晾晒。便来检查剑光的心肺经脉。剑光看到沈可姣好的面庞红扑扑的,白若质玉,灿若明霞;更闭上双目沉浸在剑光的呼吸里,不禁心神荡漾。沈可突然睁开眼用古怪的眼神看着剑光。又试探地嗅了一下鼻息,摇摇头。“不会啊,逆天了。你在害羞了吗?闪电。” 此刻的剑光真的肾上腺分泌过量。脸红气促。沈可盯着剑光的牛眼睛。眼中充满不解和好奇。“算了,无论如何我不能伤害一个喜欢我的人或者牛。”沈可把晾晒的草药倒掉。“作弊非我本意,还是浪迹天涯吧。” 沈可走后,剑光来到倒掉的草药旁,从沈可用尿液浸泡的那一刻起他就猜到这是一种滋阴壮阳的兴奋剂。再看药渣分明是《滨湖物选》中提及的“逆天草”。书中曾有记载:其长中筋扩心脉,但重伤肺经。故而沈可探究剑光的肺经试图想出保肺之方。但逆天草之害甚巨。即使用方也是凶险。沈可不想让剑光冒险。剑光仰望漫天的星斗,心思不知所往。不知所住。身体一回儿轻飘飘的,一会儿有沉甸甸的。喃喃地说:“既然来了,就让我沦陷吧。” 第二天,剑光在族人隆隆的战鼓声中、在沈可为他驱寒而燃起的艾草烟雾中,高高地昂起硕大的头颅,牛角上白森森的尖刀像是魔鬼的獠牙令人胆寒。因为逆天草的作用,他的血液似乎在沸腾着。脑海里的怪兽咆哮着似乎要吞没太阳。“姐姐,你看闪电怎么了,通体发红,眼睛想要喷出火来。”妹妹惊恐地问沈可。沈可立刻知道了原因,想着对策:闪电如此怪异小活佛的国师赛后一定会检验牛。吃逆天草的事藏不住。尽管这是闪电自己吃的,她也脱不去干系。这场比赛不仅输了财物也输了家族累世的名声。这时铜锣声响。剑光一声低吼,慢慢向雷神走去。心中告诫自己每一步都不能出错。节奏,节奏! 只听沈可的阿爸叫到:“有了,闪电心里已经有了必胜的决心。稳住,稳住。” “好可怕的杀气。”小活佛惊恐的叫道。“雷神必死无疑。” 旁边的国师却嘿嘿冷笑。 场内的雷神怪叫一声,四蹄翻起烟尘,冲向闪电。剑光看了一眼沈可。低下头躬起腰,步伐越来越快。与雷神的距离越来越近。扬起的烟尘几乎遮住了他们的身影。突听得一声闷响。紧接着一片死寂。烟尘中,雷神四肢朝天不停的抽搐着。眼见是活不成了。在沈可族人开始欢呼的时候,闪电突然冲出人群向远方狂奔而去。 ”快拦住它!”国师大喊。 众人立在当地,面面相觑。“国师疯了吗?很明显闪电疯了。现场只允许有一个疯子。谁爱去谁去!靠!” 剑光前世理想的死法今世竟然应验了。 第54章 等待,是我们与时间之间的一场较量。筹码是耐心和勇气,奖品是未来。等待是一种考验。即使现在的我们拼尽全力,也需等待时间的决断,一分一秒,一步一阶。等待的不可知性是残酷的也是魅力所在。无论希望还是失望,终究,我们要将现在的自己和未来的自己交换。 “勤学如春起之苗,不见其增日有所长,辍学如磨刀之石,不尽其损日有所亏”是对学业的等待。我们在等待中燃烧着自己,锻造着自己。 “居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是对恋人的等待。我们在等待中拼砌着美好,培植着温暖,斑斓着年华。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是对重逢的等待。等待让我们在颠沛流离中领略了生命的丰厚,在伤感中学会了成长。 没有人能够评价等待的价值,即使已经身处未来。只不过,因为等待,才有了希望,人生才有了意义。也因为等待,我们此时的生活才变成了诗。 当剑光醒来的时候,他的心里有一些小期待。这一世能不能做人啊?按照进化论人属于高级动物。所以如果要经历6次轮回的话,人应该排在最后。窗外的雨很大,白茫茫一片,天与地连在一起,那些模糊又残缺的楼宇片段给人一种怪异的仿佛颠倒的错觉。 “”枕上诗书闲处好,门前风景雨来佳”剑光伸了个懒腰。突然,他意识到自己现在是人。懒腰瞬间僵住,画面瞬间定格。我是人?!我回来了。不对,这才第三世。小孩子数学不好还是良心发现。不、不、这两种情况都不可能。“我是谁?我在那里?我要去哪里?”这个哲学命题再一次折磨他。前几次的轮回他只能活一天,大概是赶时间脱胎吧。这一次大概也不会例外。那么我将这样死去?剑光第一次对死产生了恐惧。环顾四周,是一间高档的宾馆房间,隐约间他记起自己是来听课的,同时,为了验证自己的一个梦境:一座立交桥下的甬道旁边有一个农贸市场。他和毛毛(那个矮胖子居然是毛毛,如果不是那件他亲手买的红色绣花风衣几乎认不出)拌了两句嘴后,闷闷不乐地走进市场,没有什么想买的,也没心思买,敷衍着商家的搭讪后,他径直从市场的南门走出,南门在西南角,是一个不起眼的木门,破旧不堪,上面的绿漆早已斑驳露出暗黄色的木质。门右手边沿着门帮有三条裸露的电缆线同样斑驳而肮脏。梦境到此戛然而止。梦里的剑光知道梦中的场景是广州可是他从未到过广州。为何梦境如此真实,它暗示着什么?这个梦境反反复复地在出现了多次。剑光史总不明所以。这次有机会广州就探究一下吧。剑光回忆着,昨天他吃过午饭去了小蛮腰和南京路游玩,晚饭后,在园区里闲逛时突然发现旅店居然有个隐蔽的北门。走出北门的一刹那他惊呆了。梦中的立交桥赫然立在那里。震惊了一会儿后。他径直走向农贸市场,进了农贸市场,又径直走向南门。与梦中的一模一样。甚至门上油漆破损的形状。好像缺点什么?毛毛!现在他是一个人来的。他没有如梦中那样和毛毛吵架。他和毛毛怎么了?他突然不敢想下去。分手了?离婚了?每一个字眼都扎得他心痛。“我在这个世界里只能活一天,想那么多干嘛!“他宽慰自己却又忍不住想下去。霍然起身,看到镜子里英俊的自己鬓角已经有了白发。忽然想起毛毛那件红色绣花风衣,那是他十年前给她买的吧。而她仍然穿着。心中突然恨自己的平庸,多少年过去了,他没有给毛毛富足的生活。“一天,一天我能为毛毛做些什么?”当他这样想的时候,电话响了,是旅游公司的人通知他下楼因为他订了港澳一日游。“澳门!赌城!”剑光心中突然有了暴富的想法。 在罗湖口岸经过漫长的等待之后,终于他踏上传说中的自由之地。拥挤的人流中,一个傻了吧唧的老太太一直跟在剑光身后,时不时地用手扒拉扒拉地不断撞到他的后背和屁股。开始剑光见她老墨卡吃眼的,估计是年轻时抢座抢惯了,一站排手就乱划拉。所以没理她。后来实在忍不住了说:“你着急,你到前面。”她傻傻地笑,不说话,仍然跟在剑光身后。等到车上,她又坐在剑光的前排。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她的椅子总是向后仰下来,压到剑光的腿上,而且椅子后面有两个l形的铁板,恰好切在的膝盖上,其中一个还坏掉了,变锯齿状。疼啊。剑光不得不提醒她,可是她似乎记不住,溜达一圈回来又开始折磨剑光。从黄大仙景点回来,她似乎很累了,椅子仰的幅度很大,几乎是躺着。尽管剑光看到她已经昏昏欲睡还是毫不客气地大力将椅子退回去。她猛然惊醒。茫然地,讪讪地堆积脸上皱纹,想笑,但样子丑死了。“这么大岁数还出来嘚瑟个啥,讨人嫌。”剑光嘟囔。这时,旁边一个中年妇女霍然站起,气愤地用手语指责剑光不关心阿婆。剑光无言以对。因为看不懂她在说什么。只知道她在骂,也明白前面的老太太为何一直不吭声。她们是一伙的,也是聋哑人。那女人怨恨歹毒眼神和疯狂的指天咒地令剑光本已抱憾的心不寒而栗。这时,旁边她的丈夫站起来用手语安慰妻子并替剑光开脱。好一会儿,妻子才阴森森地瞪了剑光一眼,坐下。剑光突然有不祥的预感。躲不开的命运还是来了。却没注意一个小孩子同样用阴森的目光看着他。 剑光暗想:在之后的行程中我一定要设法避开聋哑夫妻和老太,也许他们就是我命中注定的克星。下一站海洋公园。下车后,剑光发现自己多虑了,因为人太多了,同行的聋哑群团瞬间就被淹没。不禁为自己的杯弓蛇影好笑,同时原本沉闷的心情也开朗起来,兴趣昂然在各种水族馆里游荡,不停地拍照。在上山的小火车上一个个子高高的,撅着嘴和爸爸撒娇的小女孩令他如果自己有个女儿该有多好。海洋剧场的海豚表演很精彩,可惜手机的电量被挥霍光了,没有留下影像。散场后,剑光来到海豚池,一只海豚地游到面前,低声鸣叫着,神态乖巧亲昵。仿佛在述说心事。那景象神秘又动人心魄。剑光将头抵在彼此间的玻璃板上,眼睛紧盯着她,集中精神努力把这神奇而美妙的一刻留在自己的脑海里。这时他发现:与之四目相对的海豚目光离散起来,同时鸣声哀婉低回。怎么了?她要死了吗?剑光惊恐起来。突然,他看到海豚头顶的气口处封着一片树脂条,看不清大小仅在右侧露出窄窄的一角,原来它被垃圾窒息,来求救的。“怎么办?”剑光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恰在这时,风池穴突然被人按住,同时百会穴被重重打了一掌。瞬间昏厥。醒来时,剑光胸闷欲裂,浑身栗抖不止。模糊的目光中一个小孩站在对面的玻璃板外狞笑。“他是谁?我似乎在哪里见过她,想起来了,他和那对哑巴夫妻是一起的”。这时,小孩的嘴角浮起一个微笑。轻声说了一句话,让剑光不寒而栗。是的,他隔着密封的隔板听不到声音,但那句话清清楚楚的传到剑光的脑海里:这一世你不应该为人,是我搞错了。所以及时改正。什么意思?剑光这时才注意到自己在海豚池里。“怎么?我变成了那只海豚!哦,刚才在大惊失色的档口被人用按桥中用于启拨垂死之人的“离魂错”手法打得心神出窍,恰好对面的海豚也在生死关头,所以彼此的心神发生互换。小男孩在借此惩罚我对老人的不敬。可是因为心神留痕的时间较长所以互换后的情景非常美妙,我能够感受到彼此身体里游离着的两个不同心神,也就感受着不同的平生体验。那个小孩是谁?“这时,剑光突然窒息,想起那个封住气口的树脂条在气口的右侧。所以用尽最后的力气侧过身子,将气口右侧对着玻璃板撞去。当体从空中下坠时,剑光终于呼吸到新鲜的空气。心中暗想:如果子夜来临,心神化为魂魄藏于肝,肺。那么心神会不会自动归位?只能做8小时的海豚,也不错啊。”诶哇,不好。海豚的智商只有8岁孩子那样多,如果那个恶毒的哑巴老太趁机骚扰我人类的身体本尊岂不是轻而易举。正在剑光忐忑不安时,一种莫名的兴奋突然充盈的全身,准确的说是海豚的全身。因为他听到了熟悉的哨声,不会游泳的剑光居然飞快地向舞台游去,轻盈曼妙的感觉像在飞翔。爽啊!演出开始了。冲出闸口的一瞬间,剑光看到了她。一个古铜色肌肤,马尾辫,穿黄绿色连体紧身衣,脸上洋溢着纯真和亲切笑容的女孩_沈可。剑光兴奋地用尾巴击打海水,身体腾空而起,在空中轻灵灵的一个转身后又穿入水底。在水中展露自己洁白的腹部欢快地游动,这是爱的暗示。终于剑光游到沈可身边,她高兴地将奖赏扔给他,并抚摸着他的头在唇上温柔一吻,“哇,我的初吻!”剑光再次腾空而起,空中旋转720度。顿时,掌声响成一片。在休息池里剑光余兴不减仍然一圈一圈游玩。如果这是惩罚,那么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而此时拥有剑光身体的海豚确实在赌场里经受着暴风雨般的洗礼。赌场因为他几乎沸腾了。他一直在赢,入场的一百港币已经变成1200万。而他又一次全押。这时,在中环,兰桂坊容仁里25号。松山组的大佬正在大发雷霆。这家赌场是他开的。 “小二,去查这个东北人是什么来路。” “刚入境,国企普通职员。此前没有任何交易记录。” “如果他不是老千,那他的运气未免太好了吧。” “也许是人品爆发。” “去你妈的,神经病啊你。去找风水师来。” “已经来了,验算了很久,不过好像遇到了难题。” “什么意思?” “大师说今天他有灭顶之灾。他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放屁,老子快丢掉1个亿,你却说不应该,叫他进来。另外给东北人换个好一点房间。” “老板,我刚刚推算过他的行程。你知道黄大仙的布局是全港最旺的,从他今日在黄大仙的行程来看,他生门入垦门出,本来于身体有益,可是为了看遗漏的景物他重走生门从兑门出,这不免惹口舌,从兑门出已经不利,他又转离门,从入门的时辰并结合他的生辰八字,如果他丑时出生则才会大旺无敌,可是如果他是丑时出生则今日的离门是他的死门,也就是说他离开黄大仙不久已经神魂出窍了。” “搞不懂你在说什么!你给我仔细看看眼前的大屏幕,告诉我这个赢我钱的人到底是人是鬼?!为什么他总能看破我的牌!” “等下,黄极失色紫薇星暗,我们有内鬼。” “是谁?” “等我算下方位。有了。内鬼就在这个房间里。” “靠,神经病。小二,大师你们。。。” “老大,老大,我们。。” “妈的,快被东北人搞疯了。” “会不会是它。”大师指着壁缸里的海豚。 “切,神经病!不管了,找杀手青来。”大佬怒道。这时,壁缸里的海豚突然暴躁起来,拼命撞击着墙壁。 “莫非它也被东北人搞疯了?”房间里的三个人对视不语。 “烈阳燃尽,夜空静谧深邃,皓月清明,远浮世烟云外,深蓝夜空你时常窥过我心中。游子路何寻。聪伶浅光我仍不懂为何物。”剑光漫无目的地游曳池中,望着旺角硕大的月亮心中一会儿清楚,一会儿糊涂。无休止的寂寞和思念压得他喘不上气来。于是,做一件疯狂的事。将一起表演的海狮从笼子里放出来,想对他倾述黑夜带给他的无穷烦恼和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大家是同台的队友,又是同住铁笼的狱友,心心相惜。它应该会懂我。而且他样子憨憨的,很惹人喜欢。可是还没等剑光对它说你好,它就直瞪着眼睛,吼叫着冲向我。吓得剑光游泳都不会了。直接沉底。 “杀手青那边怎么样了?”老大问小二。 “老大,杀手青说那个东北人刚刚将赢的1亿5千万捐给了海豚环境基金会。这个基金会是我们打理的。所以他问还要不要杀。” “什么状况?完全搞不懂,我要他把钱拿回来,现在钱已经回来了还杀个屁。打一顿算了。一群神经病!” 剑光惊恐地尖叫着狂游。身后,海狮紧追不舍。突然,腹部一阵巨疼,今生的记忆像胶片般快速在他的眼前闪过。最后一刻,模糊地看到的一个矫健的身影纵身一跃扎进水中。然后就被一道光带走了。 当剑光醒来时,发现自己独自躺在九龙港青逸酒店的房间里,窗外是灯光璀璨的九号码头,远处是高楼林立的维多利亚湾。皓月当空,时间已过子时。不知那只海豚现在怎样?神色阑珊地拿了啤酒独自坐在酒店7楼黑暗的空中花园里望着远处无敌的夜景发呆。凌晨2点,剑光走过酒店平台,发现有一间店还亮着灯便走进去。一个头戴棕色低檐帽,身穿黄棕相间制服的姑娘微笑着问早安。店里只有一个顾客,是位英俊帅气的欧洲小伙子,他正在聚精会神,一笔一划地写着信。抬头看到店名:三生有信。不禁莞尔。“先生,您可以给未来的自己和来生的自己写一封信。给未来请用黄色信封,给来生写信请用蓝色信封。”女孩微笑着说。“好吧。”剑光坐下来要了一个蓝色信封。时间订在50年之后。地址是广州市番禺南村108号,姓名:成辜?。“我只知道他那时六岁了但记不清名字的最后那个字了,可以吗?”剑光问那姑娘。她微笑着点点头说:“可以,您的通灵天分已经很高了。” 剑光长吁一口气,认真写道:“你好。很高兴你能看到这封信。我对于你来讲也许并不陌生,因为我一定出现过在你的梦境里。我本打算让你18岁的时候接到这封信,那时我的样子会更清晰,可是我担心那时的你思维已经固定,想法很难有大的改变,所以决定提早写给你。我希望你在将要开始的学业中多思多虑,不聪明没关系,但要懂得取舍做一个聪明的人。要学会爱,爱父母,爱家人,爱妻子,爱孩子。学会了解女人,尽管她们有时善解人意有时无理取闹,都不要不知所措更不要心灰意冷。这就是女人真实的面目。真想知道我在你的前生记忆中出现时是怎样的场景,是新婚燕尔在街上邂逅时那惊世骇俗的一吻,还是为家庭琐事冲下楼梯蓬头垢面的追打?或是因为思念儿女坐在屋顶发呆?记得恋爱时,最大的愿望就是彼此能够每天看到对方,可是条件不允许,为了见面往往几经波折,每次分开都难舍难分。终于熬到结婚,孩子,老人,房子消磨了最好的年纪。直到老人走了,孩子大了,家中真的只留下我们两个时,我们都老了。才猛然醒悟:少年时梦寐以求的两人世界来的太晚,太晚,我们用了太多的时间磨合。但来了就好。每天看到她在面前无聊地走来走去,看到她傻笑,看到她发呆,才真实地知道我们一直在一起。才想要珍惜今后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 当剑光走出店门时,群星隐没,皓月如银,旺角的天亮了。 第55章 如果回忆可以下酒,宿醉又能怎样?! 如果你不在尽头,坠落将会怎样? 剑光这一世为人了。当他醒来的时候没有惊喜,也没有恐惧。,有点只有叹息。对自身渺小和无能的叹息。那个可怕的小孩子仅能轻易主宰自己的命运。他是谁?世上真的有轮回?在他的知识范畴里,所谓轮回只是心灵境界的次第,就像唐僧给三个徒弟起的名字:悟净,悟能,悟空。净者,居于尘世而求乎和;能者,感于阴阳而知乎理;空者,发于无形而明乎化。其障在沙僧之愚、八戒之贪及猴哥之逸。其实质讲的是天地人的关系。师傅曾说:人法乎天地,能明知化理固然好,退而求其和也是不错。最简单的和就是顺应天地。逆天就是作死,吃再多的补药也不管用。自然的人体顺应天地的例子无处不在,比如人的七窍,耳鼻目呈双数为阴,在上;口为单数为阳,在下。为什么阴在上那?感于天之阳。他当时还得意而阴险的问,脑袋是单数在上,腿是双数却在下,怎么没感于天之阳那?师傅一笑说:“要知道,人在妈妈的子里是腿在上,头在下的。出生之后就逆天了。从此生命开始倒计时。如同一个沙漏,放在哪里的时候沙在下,空在上。世人不过是在尘沙中努力地修身,齐家,安天下。最后化为无形。” 他有些恨小孩子的小气和残暴。但又恨不起来。因为老师说过:你遇到的每一个人都是自己。这时他的脑洞突然大开。“也许我正在经历小孩子的轮回,或者说,我在小孩子的潜意思里。” “我是谁?”剑光问自己。一段不属于他的记忆浮现在脑海里。 那一年小扁出生了,年份不重要,月份和时辰却事关重大。农历4月初六,晨时。如果按西方的说法他是金牛座。又是晨时出生,所以注定一生辛劳。他的家族是秦国的落魄士族。不富裕但也不清贫。几十亩薄田足以让这个七口之家衣食无忧。小扁有两个哥哥,一个弟弟和两个妹妹。刚出生时,没有人认为他将来会成为名烁千古的人,因为他平常的不能再平常了,唯一和其他新生儿不同的是,他喜欢笑。 在抓周仪式上,小扁的表现极为不好。他先是把距离最近的竹简胡噜到一边,随后又拿起一柄竹刀乱打一气。 “这孩子将来恐怕是要做贼的。”族中的一位长者说。 小扁听了,突然眯着眼睛笑起来,笑容极为满足和欢畅。 “恐怕还是个淫贼。” 长者摇着头继续说。 “剢鱼好了,大家堂中就坐。”小扁的爸爸一脸不悦地招呼宾客。这时,门外传来一阵嘈杂声。一个村民跑进来说,一块石头从山上滚下来。将麦田烧焦了一大片。于是,大家都去救火。 “妈妈什么是淫贼?”小扁的大哥一边用小手指逗弄弟弟的脸蛋,一边问。“就是宁可负天下,不让天下负自己的人。”妈妈笑吟吟地。 “那岂不是很得意吗?!难怪弟弟老是乐。” “别臭白话了,什么淫不淫的,跟孩子讲话也不注意点。”小扁的大姨走过来,“我看那,我这三外甥就是馋。难道你们没发现吗家里一做好吃的,他就高兴,就乐。他是闻到味了。今天又选了刀。估计,将来是做厨子的。” 小扁的妈妈听了,暗暗点头。“孩子,妈妈从明天起吃斋了,免得将来你杀戮太重损了阴德。”后来的事实证明,小扁的妈妈想多了,小扁的大姨也高估了扁鹊。他连厨子都没有当上,只当上了一个伙计。如果没有遇到长桑君,也许扁鹊一生只是一个伙计。更不要说当淫贼了。 就在他18岁的哪一天,属于他的命运悄悄来临。长桑君是小扁店中的常客,在客店最好的客房里住了很久,久到比扁鹊当伙计还久。但是,扁鹊却从没有见到他真实的面容。因为他很少出门,即使出门也总是带着面纱。这天中午,小扁像往常一样把炙好的鹿脊端到长桑君的门前,正要离开。里面传来了一个声音:“小二儿,你进来。”小扁又惊又喜。惊的是,这是他第一次听到长桑君声音,口音很特别,完全不是他知道的任何方言。莫非他来自极其遥远的国度?喜的是,小扁一直想看看长桑君内室的样子,现在终于有机会登堂入室一饱眼福了。长桑君出手阔绰、一掷千金,他的内室一定奢华无比吧。整个下午,店里的人都没有找到小扁。没有人会想到或者相信他能进入长桑君的内室,因为长桑君从不会客。 初一的夜晚尤其黑。子夜时分,两个身影悄然溜出客栈。径直向远处的山谷走去。他们是长桑君和小扁。没有人知道长桑君在这天的下午和小扁说了什么,但结果是,小扁答应了做长桑君的助手一起去盗墓。盗墓!当时这个行当还没有完全成型,因为那是在春秋时期。盗墓不仅仅是危险,还有伦理道德的重压。而他们盗的物品更奇葩。不是其中的铜器和美食。而是墓主人本尊! 第56章 长桑君的行动迅疾灵动。披着宽大黑袍的身体在夜色中宛如御风飞行丝毫不发出一点声响。小扁虽年轻体健却尤不能及,气喘吁吁地奔跑在长桑君后面。“君主,我们如此毫不掩饰地去盗墓,会不会太嚣张。”小扁问。 “你知道我们要盗的是谁的墓吗?”长桑君的声音很平稳。 “不知道。” “张二狗” “啥!昨天突然死的那个乞丐!”小扁慢下脚步,一脸狐疑地看着长桑君。 “给我描绘一下,你眼中的张二狗的样子。”长桑君缓缓地说。 “衣不蔽体,浑身黑皴,面容枯槁,和其他乞丐没什么区别。” “抛开乞丐的通性,作为一个人体来看待,他有什么不同?” “他,他的眼神很空洞,就好像是死的一样。” “恩”长桑君的语气略带赞许。 “他是不是得了怪病?” “的确很怪。他的胎光早失,依常理早已不在人世,可是他却能苟活,何故?” “什么是胎光?”小扁一脸懵逼。但从长桑君的口吻中,他隐约感到一丝寒意,似乎张二狗的暴毙与长桑君有关。 “胎光是父精母血交汇时激发出的神采。存于内睑之中。” 说话间,他们已经到达目的地。 张二狗的坟极其简陋,小扁轻松地挖开了。就在他准备包裹尸体的时候。一阵马蹄声从远处由远及近。 “上树。”长桑君低声说。小扁抱起尸体和长桑君一起躲在榕树巨大的枝叶里。两辆马车疾驰而至。并在坟前停下来。从车上跃下几名手持利剑的人。“国师,这里有一座挖开的坟。”一名侍从叫道。身材高挑的国师缓缓走近坟墓,抬起头向广袤的星空了望。少顷,摇摇头,自语道:“古怪。古怪。” “师傅,何来古怪?”身后的一名童子问道。 “刚才我明明观测到紫薇圣气,何以突忽而逝那?世间气象尤以紫薇圣气最是显贵,不查,恐扰天下。而紫薇圣气又最是柔韧,万扑能聚,从不似这般忽聚忽散。”国师转身离去的一瞬间,一点尸油滑过树叶滴在他的衣襟的下摆上。可是,他没有察觉径直走了。 小扁狐疑地从树上爬下来。国师骨鹿是国之重臣,他是认得的。可是,刚刚骨鹿为何说此处有紫薇圣气那?紫薇圣气是帝王之气,难道这个死去的乞丐张二狗曾是帝王的命。想到这里时,小扁脚下打了个趔趄。 “小心看路。”长桑君哼了一声。“这个骨鹿观气的本事倒是厉害。” “难道张二狗真是帝王?”小扁大惊。 “糊涂。死人哪有气焰。骨鹿说的紫薇圣气来自你。” “我?不可能。我服侍过骨鹿大师,如果是我,他早就找我了。” “哼,你的圣气是今天下午才有的。我给你的。” “这玩意也能顺便给吗?” “回去,照照镜子看看自己的样子就知道了。” 就在小扁照着镜子琢磨长桑君所说的“紫薇圣气”的时候,一阵低沉,嘶哑,古怪的声音从长桑君的房间里传出来。那声音令小扁极为不安。因为房间里不仅有长桑君还有他们一起盗墓的成果。他放下铜镜,向长桑君的房间望去。屋中的灯光将长桑君的身影拉长映在窗棂上。长桑君低着头,似乎在聚精会神地寻找着什么东西。一个能赋予凡人“紫薇圣气”的人,难道还有求索吗?小扁虽然知道长桑君探索的东西和所谓的胎光有关,但却想不通平凡的胎光为何能让长桑君如此重视。 “你进来。”长桑君的声音突然传出。 小扁听了受宠若惊。因为此刻长桑君所在的房间不仅有传说的宝藏,更是神圣的殿堂。当他迈进房间的大门的一瞬间,突然感到全身一阵剧痛。巨大的疼痛让他忍不住大叫。可是嗓子却发不出任何声响。心脏的悸裂让他整个身体团成一团。朦胧中,一只手臂将他拉出痛苦的深渊。抬起头,他看到长桑君站在桌子旁,双手压着一个白色的,透明的铃铛。铃铛里一个红色的,像榆树叶一样的东西乱扑乱撞着,并发出刺耳的声音。旁边的案板上,堆放着被肢解的张二狗的尸体。惨烈的场景令扁鹊毛骨悚然,并蠢蠢欲呕。 “站到我旁边来,深吸一口气,气沉丹田,内视凝神,双手相搭,左手在下,右手在上,劳宫穴相对。伸掌平放在我的手掌上方。” 小扁依言。一颗心砰砰乱跳着,不知道将要发生什么事情?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将要发生的事情一定极为凶险。否则,长桑君不会求助与他。 “身心放松,放松。不要用蠢萌的眼神看我,自己觉得肢体舒服了,心神才能放松。” 小扁缓缓闭上眼睛,身体放松下来。就在他放松的一刹那。一片东西突然从掌心的劳宫穴钻入他的手掌,并沿着手臂飞速上行。小扁大惊。慌忙睁开眼。正如他所料,铃铛中的红色树叶不见了。正在这时,小扁的百会穴被重重击了一掌。“啪”的一声,一枚树叶出现在铃铛里,与之前不同的是,它是白色的,安静的。 “擦一擦鼻子上的汗。”长桑君凝视着小扁的鼻子,微笑着继续说:“我忽略了你的肺。幸亏,提前扩张了你心肾,心脑,心肝,肝肾的经脉。增强了心神的动力和对心神的把握力。否则,今天不会顺利。” “是那杯下午茶吗?” “那是一杯多胺酶冲剂。你自身的条件很好。脾的润化功能很强。所以你才能在付下多胺酶冲剂两个时辰后,在雄心,决断力,胆量上大幅提高。” “还产生了紫薇圣气。” “紫薇圣气仅仅是身体内精神意志的表象。” “那么说,我在未来可以称霸诸侯。” 长桑君听了笑起来。“要拥有一副完美的霸主身心并不难,难的是机遇和济世的超然。” “什么是济世的超然?” “入世为君,出世为圣。当你有一天无视雄霸,才是真正的雄霸天下。而现在,你的体内的多胺酶将要失效,你要做的就是认真体会身心的变化,让身体记住这些变化。用自己的脾汁去润化,吸收这些变化。” “那,那,我要怎么做?”小扁急道。 “自己想。” “放松可以吗?” 长桑君不语,转身离开。 第57章 小扁看着自己镜子里的清秀而瘦弱的脸,心中一片茫然。他还是看不出现在的自己和昨天的自己有什么不同。这时,他听到长桑君的房间里传出瓷器破碎的声音。他奔到门前却不敢进去。因为长桑君吩咐过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得打扰。小扁真的很好奇长桑君要对张二狗的尸体做什么?作为一名客店伙计的他曾经想过长桑君躲在房间里偷偷把张二狗吃了。因为他向里面送过各种各样的刀子,剪子,盆洗,木炭等等烧烤用餐的器具,而且,他刚刚还闻到了酒香。可是,出手豪阔的长桑君怎么会吃尸体。而且是乞丐的尸体,臭死了。门突然开了。长桑君一脸沮丧的看着小扁。 “对,对不起,我只是。。。”小扁吓了一跳。 长桑君不耐烦地摆摆手打断了小扁的解释。楞楞地问:“活着,为什么活着? ”“我。。。” 长桑君不等小扁回答又砰的一声关上门。小扁平生第一次用思索的目光仰望 天上的星辰,心中盘算着长桑君的问题:活着,人为什么活着。回家的小树林里,他遇到私塾的百里老师。一把拉住他请教。 百里先生想了想说:“额,这个问题,你应该反过来思考,身体受之父母,随意舍弃岂不是不孝。” “对呀,活着就是因为生下来了,就得活下去,百里先生这么晚您坐在树林里干嘛” “来上吊的。” “啊,您为什么要上吊?随便死了岂不是对不起父母。” “这个问题要从另一个角度思考,人有没有选择结束自己生命的权利?” “刚刚您已经回答我了。” “刚才的问题是能不能死?现在的问题是能不能选择死。完全是两个问题。”小扁本想开导开导百里先生不要想不开。现在他担心自己会被百里先生说服,而陪他一起死。 “生活,生活就像一座没有围墙的监狱。。。”百里先生叹息。 小扁听不懂。想让百里先生说人话却又不敢。这时,树后传来掌声。“百里先生不愧是方圆百里最好的先生,生活是监狱,总结得太到位了。”话音未落,一个彪形大汉从树后转出来。 “你又是谁?”小扁预感到今夜会有奇怪的事情发生。 “我叫关重,因为杀了人,在监狱里待了三年,刚刚逃出来,可以我发现外面的世界和里面没什么不同。” “你要去自首?” “不,我从小就不知道父母是谁,现在我要去找他们,我想知道我是谁?我是怎么来的?” “你要去哪里找?” “不知道。” “不知道,不知道,我们都不知道来自哪里,也不知道去哪里,活着还有什么意义?”百里先生说。 “也许有个人能解答你们的问题?走,我带你们去见一个人。”于是小扁把他们带到了长桑君哪里。 长桑君听了百里先生和关重关于为什么活着的问题之后,点点头。“我来告诉你们人为什么活着,不过,在我讲完之前,你们不准打断我,听明白了吗?!来来,我们先看看人体的内脏。”长桑君说着掀开张二狗的遮尸布。第一次面对被解剖的尸体,三人完全吓傻。只听长桑君滔滔不绝地说:“人为什么活着,因为气血的运行。血从哪里来,通常认为是肝,错,肝脏是藏血的。实际上,血来源于肾。那么气从哪里来?胃。气有营卫之分,血与营气形成经脉。所以血之循环虽和与心,却凭胃之气力。所以心脑血管疾病其状在心,其根却在胃。此处,为何无掌声。” 百里先生,关重,小扁连忙颤抖着鼓掌。 “嗯,是故,气动脉应,阴阳之义,上下循环,人之活也。现在大家知道为什么活着了吧。” “知道了,谢谢大师,告辞。”三人夺门而逃。 只听长桑君一声大吼:“站住。张二狗肾胃早僵为什么还能活着,你们给我一个提示。” 三人面面相觑。“也许,也许,他被狐仙附体。”百里先生颤抖着说。 “嗯,有道理,你们去给我抓个狐仙来。” “可是,可是,” “可是什么?啊,报酬好说。不如大家边吃边聊。来来来,尝尝我刚煲的心肝鸡汤”长桑君拉住百里先生,再找小扁和关重时,两人已不知去向。 “我去找他们,然后一起找个狐仙。”百里先生撒腿就跑。 百里先生,关重和小扁逃出长桑君的房间很远仍然惊魂未定。 “我们去哪里找狐仙?”小扁问百里先生。 “不知道,当时我只是说出自己的推测。即使找不到也没关系,大不了一死,我本来就是来上吊的。” “死很平常,可是如果死后被熬成汤可就倒霉了。” 百里先生听了扁鹊的话,眼中闪过一丝恐惧,继而又变成坚定。“我一定要死。” “为什么?” “说来话长,可是时辰已到,我得赶快去死,以后托梦细聊啊。”说着,百里先生一头向路边的大石头撞去。 关重一把拉住。“百里先生,你如果不说出怎么回事儿,想死没那么容易!” “哎,好吧,长话短说,我赶去救人。” “救人?!”小扁和关重齐声问。 “是啊,我大哥夜夜被恶鬼欺负,我要去救人。” “他被欺负你怎么知道?” “他在梦中不断向我哭诉。”小扁和关重面面相觑。“有这种事?那恶鬼叫什么?” “勾践。” “勾践!很励志!” “励志的另一面是变态。当初我大哥是把最后一块饼让给我才饿死的。我不能让人欺负他。” “可是,如果是勾践,你们两个人也打不过他呀!” “打不过和打不打是两回事儿。让我死。” “舍生取义啊,小扁,我们让他死吧。” “也许,还有另一个选择,如果让他做完好事后能起死回生。岂不是两全其美。”小扁思索着说。 “起死回生?咋个办法?” “不知道。但长桑君一定知道。” 要回到血琳琳的厨房,三个人犹豫不决。但这似乎是最好的办法。 “你们要起死回生?”长桑君对三人的想法很感兴趣。“人有十二脉为心神所用。神者,昼为神,夜为三魂七魄。藏于肺肝。失魂者,肺无觉也。而手太阴属肺,脉气汇合。故欲失魂可取手太阴。” 三人一脸茫然。 “喉咙是呼吸之途径,你是要掐死我对吗?”百里先生弱弱地问。 “聪明,但只是锁喉你就真的死了。我会封住你的十二经脉,但留住你的手太阴脉,一脉不熄,力能拔山,勾践也不是你的对手。放心去爽吧。”长桑君鼓励道。 “恳请长桑君,我第一次死没经验,请你给我多些时间适应那边的环境。不用着急唤醒我。” “啥话,谁不是第一次,用多少时间唤醒你,我也说不准。” “啊”小扁和关重面面相觑。有点后悔这个不靠谱的主意。但为时已晚。长桑君面前的亢奋状态有可能把三人都杀了做实验。 第58章 百里先生为了救大哥执意要死。长桑君凝视着躺在案板上的百里,脸上突然显出凄苦的神色,这让关重和小扁疑惑。过了一会儿,长桑君似乎从回忆中醒来,长叹一声说:“到了那边如果遇到他,就说我在长海等他。” “他是谁?”百里不解。 “你见到就会知道。现在遮住胎光。我送你过界。” “啥胎光?” “闭眼。” “封胃经闭其营气,锁肺脉闭其卫气。”长桑君说着闭住了百里的奇经八脉,只留手太阴经。“手太阴经是气息交汇之地能鼓动气息。因营气已闭手太阴经只能存在2个时辰,而且每发一息之力,气竭一分,他只能发息。” “一息之力为多大?”关重好奇地问。 “鼓一滴血十万八千丈!” “哇,那百里先生岂不是大英雄。咦,他怎么还没死。”小扁惊奇地看着百里,只见百里虽然昏厥但仍在呼吸。 “问题出在哪里那?”长桑君边说边检查。 “他来了,是勾践,他来了,”昏厥中的百里梦魇般地说,“大哥和他的族人在奔逃。大哥躲在草丛里。勾践的长戈像冰雪一样白,甚至被他杀死的人的血无法在上面停留,勾践发现大哥了。快,快让我死。来不及了。” “不要吵。”长桑君突然出手将百里的手腕倒转,切在百里的寸口上。笑道:“百里居然是反关脉。哈哈,现在他终于可以死了。” 小扁和关重再看百里时,只见他脸色灰白,气息全无,真的死了。 “听,有鼓声。那边打起来了。”关重叫道。 长桑君微合双目,手把寸关,细细感受着百里体内的脉像,缓缓说:“嗯,他的肝气先虚后实,说明他由恐惧变为愤怒。手太阴之息喷勃而出,说明他开始大开杀戒了,果然摧鬼魅如断朽。继续,嗯,嗯,心气盛,可见兄弟重逢喜极而泣。” 关重和小扁对望一眼,“连兄弟重逢都能测到,长桑君真是神人。” “嗯,为何他的心神不定?”长桑君转而捋住百里小指中节的神脉。“莫非他有称霸之心,可是他的手太阴之力只余两息,很快就变成普通人了。” “那百里岂不是很危险,能不能输些气息给他。”关重叫道。 “当鬼王很好玩吗?”长桑君白了关重一眼。“咦,脉像为何如此混乱,肝气尤为虚弱,他看到了什么,他怕什么?莫非遇到了他,他真的躲在那边?”长桑君喃喃自语。 “听,有鼓声,勾践又回来了。”关重叫道。这时躺在案板上的死去2个时辰的百里突然动了一下。大家吃了一惊。“不好,他手太阴经气息已竭,真的要死了。” “怎么办?”小扁问长桑君。 “幸好人体自带有十丈之力来鼓起重生之力,但愿百里此时别用力。”话说间,长桑君左手推住百里的下颚,右手中指按在百里的人中。大叫一声,“醒来。” 百里先生霍然而起,一脸茫然地看着大家。 “怎么样?救了大哥吗?”关重希望印证一下长桑君对百里先生在鬼界遭遇的推测。百里先生点点头,又摇摇头,神色落寞,缓缓地说:“梦中不知身是客,一场贪欢。”小扁和关重虽然听不懂百里先生在说什么,但有一点是清楚的:百里在那边真的当了片刻的鬼王。那么长桑君通过脉象的猜测全是对了。 第59章 “死亡只是走出了时间。”长桑君说。 剑光清清楚楚地听到这句话。而此刻长桑君正站在他的面前。剑光竟然从小扁的身体中醒来,这是他始料未及的。心中也明白了那个小孩子的来历,和他在上一世中可怕的能力。在小扁游荡的记忆中始终没有长桑君的面目,所以剑光很好奇这位道法通天的人长成什么样?现在终于有机会了。长桑君就在他的面前。可是,却蒙着一个巨大的黑色面纱,身体也被一整件白色长衫裹得严严实实。如果头顶不是黑色的,简直和埃及木乃伊差不多。而且,脑袋的形状也很特别。是个长方体。与大多数侠客的圆斗笠型差别很大。剑光想起小孩子的脑袋形状就很特别是个倒锥型,起码像个脑袋。这完全是个脖子上面顶个盒子,如果长桑君有脖子的话。 “这段舞蹈很特别。与普通的舞蹈语言差别非常大。更不是祭祀或婚庆时的。每个人对它的理解都不一样。”长桑君的声调非常古怪。虽然不难听,但生涩,平白感觉像在奏一件不太熟练的乐器发出的声音。 “怎么不一样?”百里问。 长桑君的回答再一次出人意料,惊悚了在场的人。 “有人因这次舞蹈死去,有人因它复活。” 大家面面相觑,一时间不知如何其提问来理解这个古怪的答案。 “看到就会知道。因为它非常特别。” “去哪里看?” “楚国的长生君。我们还有12个时辰。” “为什么?” “三天前我观了他的胎光。晦暗紊乱,已是风烛之态,活不过明天。” “先生有通天彻地之能为何不救他?”剑光、百里、关重齐声问道。 “因为有人想让他死?” “谁?” “鹿骨国师!” 此时,楚王正在和鹿骨国师对饮。楚王提出了一个和敏感的问题:“我当立那位王子为太子?” “无忌” “无忌勇不及其兄,智不及其弟,何以令天下人臣服?” “唯重耳。”鹿骨国师淡淡地说。 “为人君者,或威服四方。或信达天下。稳重何解?”楚王问。 “大王所言的威与信固然重要,但人君者当顺天时,如在十年之前,诸侯纷乱,国君只当选锋锐、果敢之人。而当日四夷初定。百姓思安诸侯厌战。如选其兄或其弟。必会重起硝烟,不顺天时,恐难自保。” 楚王想想,不置可否。又道:“长生君功高且忠。国师何故必除之?” “长生君之能远胜旁人,君不能控,与其他日后成患,何不择机杀之。我已安排请大王放心。” 第60章 当剑光在小扁的世界里准备救人的时候。文强的单位出了大事。苍朵失踪了。苍朵是办公室主任。了解所有领导的关系网和私生活。有人说她携款潜逃了(办公室还管小金库),有人说她私奔了(虽然苍朵年仅四十,但风韵犹存,又是单身贵族,追求她的小鲜肉着实不少),有人说她中了大奖隐居了(苍朵是年会上神奇的存在,年年抽中大奖,而且,算命的人曾说她有一天会暴富),其实都不是。前天苍朵还在和文强一起打麻将,文强问她为什么不上班?她说:“不爱上了,烦。” 文强点点头:“嗯。”文强特别能理解失踪这回事,懒得废话,干脆一走了之。 “无意敷衍,唯余任性,总可以吧。”苍朵顽皮地眨眨眼睛。嘴角扬起一个狡黠的笑意。文强一边摆弄着麻将一边耸耸肩,一笑而过。可是第二天当领导让文强接替苍朵的办公室工作时,文强惊讶得差一点从椅子上跌下来。“我,我是男的。”文强申辩说,不知道这样的理由算不算理由,这样说算不算拒绝。在文强的印象中办公室的活儿应该属于苍朵那样的人漂亮,娇小,时髦,口齿伶俐。而与身高185,体重185,一年四季穿运动服的轻微口吃,严重口音的文强毫不相干。 “我,我、其实----”文强还想说苍朵其实就在本市。可是,说出她的秘密无异于背叛两人之间的友谊,这在自命清高的文强来讲是不能接受的。 “锻炼一下自己。”领导说。 “我对自己近十年的规划是写一部让自己感动的小说,小说的名字我已经想好,叫《一百个人的第一次》,部分资料已经开始收集了。”文强喃喃地说。 “色情小说?”领导笑道。 “算是吧,每个人的第一次往往与异性有关。” “那你最好接下办公室的活,保证接触到更多美女。” “可是你知道的。我是个眼里没活,心里没数,目中无人的人。我追求的是淡泊,是出世。那些琐事,唉,我不是那个意思--” “做人别太装。不然真出事了。” “不是装,而是我的觉得世界上的很多事是因为人们都不肯守规矩,自己搞出来的,属于自作自受。我,我伤不起啊。” 领导看看文强,心想:问了几个人,都因为办公室烂尾事太多不肯接,否则也不会轮到思想单纯,行为幼稚的文强。不过文强有个优点就是听话没有坏心眼。暂时顶一下吧,有合适的人再换。便淡淡地说:“办公室工作的难点是处理人际关系。在体制内的人际关系中最重要的是领导给脸得接着。”说完,看也不看文强就走了。 文强愣愣地站在原地,这句话让他很不舒服。甚至想暴揍领导一顿。可是又想想,自己这想法本身就是幼稚的。办公室工作确实不适合自己,但至少能锻炼自己,完善自己,即使干不好也无所谓,只当是为小说积累素材了。 第61章 “大师,您能让我们隐身不?”剑光问长桑君。长桑君用古怪的眼光看着剑光。“因为我们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进入长生君的官邸。鹿骨的军队防守太严密了。尤其是今夜。” “你们对我的认知有错误,我不是你们眼中的神仙或者啥啥的。隐身!改变光波的频率和方向!有人能做到但不是我。去找逗雯后吧,她会想办法让你们接近长生君。” 逗雯后原本是楚王后的丫鬟,因为聪明懂事,深受皇后的喜爱。在她15那年,皇后将她许给了楚温侯。尽管她最理想的归宿是赵国。但事已至此,只好凭天由命。庆幸的是楚温侯很喜欢她。夫妻感情很好。一次,外敌入侵,楚温侯领兵迎战,可偏偏身患伤寒。无法带病。外敌得到讯息更加嚣张。眼看战事岌岌可危。她许愿将丈夫身上的病转移到她身上,以便丈夫可以迎敌卫国。第二天,楚温侯的伤寒竟然神奇的痊愈了,而且精神抖擞丝毫不像得过病的样子,并用瞒病诈败之计,诱敌深入,打败敌人。而逗雯后的伤寒却缠绵了数月才有起色。楚温侯问起缘由。逗雯后也不解,只道是诚感上天垂怜眷顾罢了。又一次楚温侯的政敌以邀他入宫为名欲加害他,他称病不出。政敌进谗言说他欺君。楚王大怒便亲自来探望。正在吃烤鹌鹑的楚温侯闻报大惊,这可是株连九族的大罪。连忙安排逗雯后逃跑。逗雯后听了。笑道:“无碍,小妾小产,亏血无力。我向神明祈福,将小妾病症暂时移到夫君身上。夫只管让太医诊断就是。”楚王进,果见楚温侯面色憔悴,无力行走。便让太医诊断。太医观之,神疲肢倦,面色不华,且苔黄而干。心中已生疑虑,搭脉立惊,脉滑数又弦滑,气血衰败,昏晕经乱,是胎漏之症。切死熟落。什么情况!太医从医多年第一次开始怀疑人生。楚王将太医面色隐晦不定,忙问:“如何?”太医暗想:如果实奏不仅命没了,家族的数世医名也没了。不如欺君吧。还有一线生机。便道:“温侯乃是肠郁气结所致的血溢气亏,俗称便血。那是操劳之果,调养数月便可无碍。”楚王眼见楚温侯确实憔悴,便安抚了一阵子,起驾回宫了。至此,楚温侯视逗雯后为神人也。逗雯后叮嘱道:“勿让他人知晓,恐招灾祸。” 剑光在一旁听了暗暗心惊。这逗雯后很可能是一个祝由师或者身边有一位祝由师相助。莫非逗雯后能“移形换影”将意识灵魂也能移转?!那样不就可以达到隐形的效果了吗?!正想着只听长桑君说道:“只有她可以完成脑机接口。” 剑光听了,脑袋嗡的一声。“脑机接口!!2000年后的人类尚不能完成。这个时代就有了?!” 只听长桑君继续说道:“小扁带你们去找脑机,接口在逗雯后哪里!去吧。吩咐伙计这两天别打扰我。膜分离不能有丝毫的差错。” 大家出来后齐刷刷看向剑光,似乎在问:“脑机在哪里?”此时的剑光脑袋容量已经明显不够用了。因为膜分离技术再化工领域同样是高精端。如果长桑君所说的膜分离是“膜分离”的话。 “小扁何故呆呆傻傻?”关重笑道。 “你不会是想告诉我们你不知道脑机是谁吧?”百里笑道。 “是谁?”剑光满脸惊讶地问,脑机是个人吗?脑是人还说得过去,机是计算机呀。 “走吧,别装了。”关重推了小扁一把。 “去哪里?” “去你家,还能去哪里!” “我家!为什么要去我家!?”剑光完全搞不懂。 “你哥哥不就是脑机吗!” “我哥哥是脑机!?”剑光感觉脑袋死机了。 第62章 \"我是谁?“剑光问自己。他想逃离这危险的、事不关己的境遇。 “大家稍后,我出个大恭。”剑光想借尿遁消失,刚刚转过墙角和一个老妇人撞了一个满怀。老人并没责怪他,而是爱怜的问:“三 儿,你急急忙忙是干吗?” “她管我叫三儿,可见对我非常熟悉。不如问问他,我是谁?”剑光心想,“我不舒服,婆婆陪我说说话。” “好好。”剑光不知道的是老婆婆老年痴呆一年多了,除了剑光不认识任何人。 “说说我小时候的故事吧。” 老婆婆絮絮叨叨地说起来。剑光总结一下,大概情况如下: 小扁,又名扁益鸟,从名字上看应该是个好人。生于公元前1000-1015年之间,农历4月初六,晨时。如果按西方的说法他是金牛座。又是晨时出生,所以注定一生辛劳。他的家族是秦国的落魄士族。不富裕但也不清贫。几十亩薄田足以让这个七口之家衣食无忧。扁鹊有两个哥哥,一个弟弟和两个妹妹。他和一个哥哥‘一个妹妹是三胞胎。’刚出生时,没有人认为他将来会成为名烁千古的人,因为他平常的不能再平常了,唯一和其他新生儿不同的是,他喜欢笑。 在抓周仪式上,扁益鸟的表现极为不好。他先是把距离最近的竹简胡噜到一边,随后又拿起一柄竹刀乱打一气。 “这孩子将来恐怕是要做贼的。”族中的一位长者说。 扁益鸟听了,突然眯着眼睛笑起来,笑容极为满足和欢畅。 “恐怕还是个淫贼。” 长者摇着头继续说。 “剢鱼好了,大家堂中就坐。”扁益鸟的爸爸一脸不悦地招呼宾客。这时,门外传来一阵嘈杂声。一个村民跑进来说,一块石头从山上滚下来。将麦田烧焦了一大片。于是,大家都去救火。 “妈妈什么是淫贼?”扁益鸟的大哥一边用小手指逗弄弟弟的脸蛋,一边问。“就是宁可负天下,不让天下负自己的人。”妈妈笑吟吟地。 “那岂不是很得意吗?!难怪弟弟老是乐。” “别臭白话了,什么淫不淫的,跟孩子讲话也不注意点。”扁益鸟的大姨走过来,“我这三外甥就是馋。难道你们没发现吗家里一做好吃的,他就高兴,就乐。他是闻到味了。今天又选了刀。估计,将来是做厨子的。” 小扁的妈妈听了,暗暗点头。“孩子,妈妈从明天起吃斋了,免得将来你杀戮太重损了阴德。”后来的事实证明,小扁的妈妈想多了,小扁的大姨也高估了小扁。他连厨子都没有当上,只当上了一个伙计。如果没有遇到长桑君,也许小扁一生只是一个伙计。他不知道的是,长桑君很早就认识他的哥哥和妹妹了。 他的哥哥叫扁桡机,他的妹妹叫扁劫寇。扁劫寇10岁时别流寇劫持,逃跑后遇到了孩提时代的逗雯后。成为闺蜜。与大多数寻亲经历不同的是,家里人很快就找到了流落江湖的她,因为她和扁桡机有很强的心灵感应。所以,她丢了之后,家里人甚至没有着急找她。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家里人不太喜欢她。她天生会读心术,总是能知道大家心里想什么?搞得每个人一点隐私也没有。家里人问扁桡机是不是也会读心术,他斩钉截铁地否认。“男人吗,心粗些。”大家这样理解他们兄妹的不同,其实心里是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家里 有一个疯子已经够呛了。再有一个,大家全要疯了。只有扁劫寇知道,扁桡机和她一样。只不过不像她嘴碎。女人吗话痨些,也是正常。 第63章 此时,在逗雯后的房间里,她正在和扁劫寇聊天。或者说在听扁劫寇说文解字。第一个是“肌肉”。肌和肉有区别吗?当然有!区别在哪里?扁劫寇仰头45度遥望银河,追思古代先贤。她坚信中国文字是人类最美的文字。她的美丽就在于神形兼备。比如“肌肉”这个词。不仅描述出身体上的一块物质。还表达了该物质的两种不同的状态。肌是指这块肉气力充盈的状态。而肉是平摊的、物质的、有机化合物状态。我们的先贤在创造文字的同时经注入了深邃的哲学思想。世界是物质的,也是运动的。有人可能会说,既然祖先是唯物的,那么为什么不说肉肌那?肉鸡?!呵呵,因为我们的先贤更看重是物质内在的神-运动。所以才有了“肌肉”这个词。那么如何描述肌肉那?伟大的先贤给出的一个最精准的词:隆盛。隆是其形,指生物组织的丰盈。盛是其神,指骨骼中肾水充盈。中国文字强于其他语言的地方不仅如此,她常常描述一种动态的,有形有气有过程,同时在语感上比其他语言要有意境的多。第二个词“性感”。性感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下有不同的体现。或者说偶像的性感取决于大众的审美,而大众的审美取决于普遍的意识形态。畸形的意识形态必然产生畸形的审美。那么性感的通态是什么?那就要从男和女的神说起,说到神,必须说气。什么是气?简单的比喻一下,怒气冲冲和杀气腾腾有什么区别?区别一,表现不同:冲是上顶,上的快下的也快。腾是普升,有积累过程化解难度大。区别二,产生的来源不同:冲由肝,腾由心。女性主生殖,所以肝气旺一些。所以女人很冲动。男人则更走心。“性感”之于异性会产生爱恋。主要表现是脸红如布,心跳如鹿,哈喇子如瀑。都是心神被触动的结果。“性感”集中表现在脸上,而面部由六大阳经所主宰。所以要想性感必须滋阴补阳。最好的方法就是充足的睡眠。另一个方法是断阳补阴。具体手印为:合掌上撑,力在掌根,这样就断了阳同时补了阴。 逗雯后听了不禁莞尔。一旁的小公主也是津津有味。扁劫寇心想左右无事不妨替二哥拉拉风。接着说道:“为王者应气定神闲,何为气定神闲?,刚刚讲了气,现在说说神,有些人会搞混“神”与“意”区别。“神”是无由的感觉,而“意”是理智的意识。一般来讲男性在感情上更趋近于“神”的无知和无畏。女人则更理性一些,更趋近于“意”。至于哪一方更正确?没有固定答案,因为它涉及到另一个词“幸福”。什么是幸福?幸福是一种自我认可的感觉。自我认可,说来容易,做起来却是艰难的过程。不同的人因环境,天赋不同要达到“自我认可”所走的路也不同。很多人穷其一生也不得。可以说,幸福是一门深奥而浅显的学问。说它深奥是说一个人的地位越高他就需要用相对复杂的同时也是漫长的过程来认可自己。不经历“乱云飞渡仍从容”哪来“胜似闲庭信步”。说它容易,是因为它的本质是一种感觉,完全由自己的内心所把握。那么易于接纳幸福、感受幸福的状态是什么? “气定神闲”。那是一种不被外物干扰的镇定自若和洋洋自得。外显于人的是一种如履春风舒适感。同时,一个人的内心的强大与否和素养的高低也在他给人的舒适感中暴露无遗。正所谓:从来天真难为错,雪月风花两蹉跎,不历人间名与利,怎辩心中圣与魔。” 逗雯后停了暗暗点头。误认为扁劫寇是位医士,却不知扁劫寇的身份和知识体系与医士相差甚远,在某中程度上讲还是冤家对头。他们兄妹三人虽皆师从长桑君,却分别属于:医、巫、祝。扁益鸟是医,扁桡机是巫,扁劫寇是祝。 第64章 扁桡机最大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剑客。快意恩仇、行侠仗义。从小他就背着家里人苦练剑法。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有一天,他偷偷练剑的秘密被父亲发现了,于是,父亲把他送到村里唯一的一个屠夫哪里当伙计,这样,不仅他整天可以挥刀砍肉,还能挣钱补贴家用。尽管扁桡机很不情愿,但他也知道,只有贵族才有资格当剑客。像他这样的家境如果再练下去迟早会惹出事来。不过,父亲的一句话也着实触动了他:“高山不会因为缺少大树而失去巍峨。”他的父亲是个樵夫,所以他相信这句话的真实。他不应该因为环境而放弃自己的理想。自古英雄不问出处,谁说屠夫成为不了剑客。他仔细想了想,还真没听说哪个大英雄是屠夫变的。他不知道的是,几十年后的一天,一个屠夫伙同一个门卫做了一件名垂千古的事。不得不说,他用刀的天分很高。实践的机会也多,所以时日不久他便小有名气。乡里乡村称他为“大解刀”,形容他游刃有余的屠技。可是,他却对自己的技艺非常不满意。每次使刀之后总能发现遗憾。以至于想过放弃。又是父亲的一句话点醒了他,“阻挠你爬得更高的不是山,而是鞋里的沙。”为什么要因为沙子而放弃高山那。他坚定自己的信念精益求精。很快另一个“高山”挡在面前。那就是他自身的伤病。他自怨自艾:“打败自己的果然是自己。剑客,呵呵,还是做大解刀吧,即使将来技术下降了也是小解刀,养家糊口,蹉跎岁月吧。”正当他准备庸庸碌碌的时候,一个人出现了,长桑君。 “听说你很会用刀。”长桑君的语气中透露出轻视。 扁桡机恼了,怎么说我也是远近闻名的大解刀啊,便用挑衅的口气问:“解头牛,我只用一刀,你用几刀?” 长桑君袍袖一挥。面前的案板上出现了四样小动物:兔子、老鼠、青蛙、蚊子。 “取四颗心,你用几刀!” “一刀!” “一刀?!”这个答案倒是出乎长桑君意外。 “对,一刀。”扁桡机看着长桑君的脖子。取兔子、青蛙、老鼠之心还有情可原,哪有用蚊子心做菜的,变态!“你用几刀?” “嗯”长桑君想了想,“如果单单只是摘心吗,我一刀也不用。” 扁桡机没听懂,却听出此人语气真诚并非说谎。便恭恭敬敬地问:“请指教。” 长桑君也不答言,上前一步。伸手在四个动物的身上一晃而过。扁桡机只觉得眼前一花,耳中听得几声哀嚎,瞬间四枚血淋淋的心脏摆在眼前。不由得大吃一惊。噔噔倒退两步几乎跌倒。他虽终日疱牛解猪,取心割肝全不在意,但如这般血腥、迅捷的技法却是平生第一遭遇到。惊、惧、慕、疑、卑五味杂陈。而且他真的没有刀,这还是人吗?明明是妖法。 看到扁桡机脸上丰富的表情,长桑君嘿嘿一笑:“唯气而!” “何为气?”扁桡机喃喃地问。 “走。” “去哪里?” “上山!” 站在山口,狂风呼啸,将扁桡机的头发吹得嘶嘶作响,寒气一股脑注进他的领子里。身边粗壮的针叶树缓缓地摇摆,山艾和棘丛则瑟瑟发抖。 “感受到了没?”长桑君问。 “冷?” “不,是山的呼吸。” “额。” “如果你想拥有和我一样的刀法,那么就先闭上眼用心来感受万事万物吧。他们会告诉你关于他们的一切,听懂了,你就有了气。” “天人合一!” “那是医士的理论。医者治病不救命。你却可以偷天续命。”长桑君淡淡地说。似乎“偷天续命”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 “那您那?”扁桡机心想,如果偷天换命都是雕虫小技。什么才是真功夫! 长桑君听懂了扁桡机的疑惑和惊慕。淡淡地说:“我的时间很宝贵。有不懂的地方子午之时来找我。” “谢师傅大恩。”扁桡机倒头便拜。 “师傅不敢当。还是叫主人吧。” “主人?”扁桡机心中不爽,“我又不是狗。不如叫主公吧。” 第65章 扁桡机一边追随长桑君修习望气的本事,一边和长桑君一起找东西。什么东西那?用长桑君的话说是7把钥匙。三把大的,4把小的。三把大的,分别叫胎光、爽灵和至幽。主宰着生死、慧庸、生殖。4把小的,分别是长宁、意腾、初化和交息。历时两年,他们只找到了爽灵和至幽两把,而长桑君最看重的胎光毫无进展。期间长桑君曾给扁桡机做了一次爽灵优化,通俗的话就是智力提升。通过对心、肝、脑之间经脉的扩展和对物质选择性吸收的调节,大幅度地提高了扁桡机的记忆和逻辑思维能力。同时,手眼协调能力也有提升。用长桑君的话说,“效果很明显,方案很成功,冒险很值得的。”最后这句让扁桡机很后怕。他是出于对长桑君的敬仰和信任才答应长桑君对自己下手的。现在看来大意了。还好他是幸运的。当他暗暗庆幸的时候。身边人发现他变了。首先是妻子。发现扁桡机变得暴躁。竟开始家暴她。这在之前是没有的。而且可以看出是真的讨厌她。除了暴躁就是冷默。扁桡机一改以往的活泼善辩,而喜欢独处和决断。眼神中总是蕴藏着坚韧和冷静。并开始结交山贼和官府的人。俨然要争霸天下。曾经的他可是本本分分,随遇而安的呀。到底发生了什么?!他的妻子不敢靠近眼前的丈夫,尽管面貌一致,却完完全全是另一个人。扁益鸟也看到了哥哥的变化。但没在意,“人总要长大。”不过,对于扁桡机的变化也有人不以为然。那就是扁劫寇。身体是相生相克的整体,无所谓失与得。身边人要学会适应,否则就选择离开。扁劫寇在寻找至幽这把钥匙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她发现了至阴这个穴位。这个位于膀胱经末端的穴位对胚胎着床和胎位奇正有着决定性的作用。长桑君最初是因为她的细心和女身而收为弟子的。谁料她竟然表现出异于常人的天分,这让长桑君大跌眼镜。于是把祝术的相关要诀说与她。她竟然很快小有所成。长桑君喜忧掺半,喜的是,祝术有继;忧的是,需要另找帮手。因为祝术所形成的场与医、巫两道相克,直接阻碍他寻找胎光。 胎光真的那么重要吗?胎光主生死。“能解决生死问题的学术才有资格成为一门学问。”长桑君是这样认为的。于是,长桑君找到了扁益鸟。扁益鸟惊讶于哥哥和妹妹的成就。 “无他,唯更迭尔。汝亦可。”长桑君笑道。 扁益鸟不懂。长桑君拿出一根铜丝,折成三等分的u型,然后让扁益鸟在每个直线位置重复做u型。一根线慢慢变成一个扭曲的球。 “懂了吗?”长桑君问。 扁益鸟摇摇头。 “不急,还是先学医吧。”长桑君鼓励的拍拍扁益鸟的肩。 “你问过别人这个问题吗?”长桑君的鼓励让骨子里争强好胜的扁益鸟理解为怜悯,这让他很不爽。 “你妹妹的答案最好,以微积体,以型至通,我之身可知你之身。” 扁益鸟更加不懂,喃喃片刻,忍不住问,“啥意思。” 长桑君笑道:“你与妹孪生,差距何大如此?额,爽灵不济尔。不过,这也正是我不教劫寇的原因。”扁益鸟更加不懂。但无颜再问。 从回忆中回来的扁益鸟问哥哥:“那是什么样的舞蹈,竟会让长桑君如此看重。” 此时的扁桡机正在医治一位青年的腿骨。头也不抬的回答:“确切地说那不是舞蹈,而是一段信息。” “什么样的信息?” “一个接受外部能量的开关密码。” “能说的再简单点。”扁益鸟和同行的关重、百里一起要求扁桡机。 扁桡机闭目凝神在患者的胸腹之处轻轻一按,然后拍拍手,示意可以走了。 “简单地说,就是一段舞蹈。一段求救的舞蹈。” 扁益鸟等人面面相觑。如在雾中。“舞蹈?可是刚刚,你在用问题回答问题。” “哈哈,很简单,因为答案就在题中。”扁桡机笑道。“一段舞蹈或者说几个手印,没法再简单了。” 第66章 就在剑光整理救长生君流程的时候 ,文强迎来了他作为办公室干事的第一个挑战:维稳。本来维稳的事归保卫科管。但保卫科的三位大神,科长杨伟因姥爷去世办丧事没上班。刘红利刘大下巴在医院照顾上月因为宣布下岗名单而被打伤眼睛的白部长抽不开身。剩下一个胡永强正在闹离婚,没精力也没心情维稳。可是,偏偏这时候上级领导要来审节目。而最近几个月上访者李乃臣天天堵在食堂的门口维权。为什么要堵在食堂的门口那?因为有坏人给他出了个主意。出事找领导,领导也得吃饭,堵在食堂口,不解决问题就不让领导吃饭。出这主意的人一定是个局外人,他的“理论”没错,但“实践”有问题,领导预判了被堵的情况所以改成吃小灶,根本不在食堂吃饭。听信高人指点的李乃臣每天吃饱了饭就堵在食堂门口要说法。他的诉求有些模糊。首先,他诉求的事情发生时间太久,20年前。其次,他的诉求结果也不明确。弥补身体的伤害。连在一起就是:“我叫李乃臣,20年前师范学校(现在是师范学院)建办公楼打地基挖了一个大坑我掉进去了。肚子上划了一个大口子。花了不少钱。医药费应该学校出。”边说边撩起棉衣展示肚皮上的20厘米伤疤。伤口怎么来的姑且不说,单单在数九寒天将肚皮晾30分钟的功夫,大家觉得他的身体健康程度远超学院所有人。而且人家每天半小时风雪无阻啊,一般人早拉稀带感冒了。李乃臣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已经在众人面前展示了令人惊艳的神功,而是坚持用他洪亮的嗓音一遍一遍重复自己的述求。领导问胡永强:“怎么回事儿。”“他神经病!”“神经病也不能成天在食堂门前大喊大叫啊。后天上级领导就来审节目了。把人整走。必须马上整走。”胡永强暗暗叫苦。杨伟科长半年前就想把人整走。整不动啊。首先,与李乃臣根本没法语言交流,李乃臣表达诉求的愿望高于实现述求。所以,他根本不听杨伟在说什么,而是翻来复去地一直在说。其次,打又不敢。杨伟眼睛虽大,身子骨却单薄的像一张纸。论体力五个杨伟也打不过一个李乃臣。胡永强本来就因为带了绿帽子在闹离婚,一赌气干脆请病假不来上班了。院领导推开文强办公室的门撂下一句“我不想明天中午看到李乃臣。”转身就走了。文强一愣,这是要杀人灭口的节奏啊。什么情况?我是正经的办公室干事,不是临时工。行凶杀伤人绝对不行。想了一会儿 ,他认为领导走错门了。保卫科在隔壁。他跑到隔壁准备传达一下领导的旨意,可是,保卫科大门紧闭。这时,他意识到领导没走错门。怎么办? 第二天,李乃臣真的没来,随后的一个月都没有来。杨科长回来了,刘大下巴回来了,胡永强离完婚也回来了。没有了李乃臣日子一下子变得安静和无聊。大家猜测不出文强用了什么方法解决了这个难题。文强也不说。就在大家渐渐忘记李乃臣的时候,李乃臣突然出现了,还是那个时间,还是那个地点,还是那个打扮。唯一不同的是台词。“文强勾结黑涩会和村干部到我家堵我,威胁我,为了不让我睡觉,三个人轮流跟我谈话。还让我儿子劝我,让我孙子劝我,找邻居、亲属劝我,不让我出门。还让警察跟踪我。”就是这套词,每天在食堂门口前翻来覆去说几十遍。起初,大家还觉得可笑。后来,大家怀疑这套词是文强编的然后买通李乃臣说的。因为已经有消息传出,等杨伟一退休,接替他的保卫科长职位将是文强的。他在变相宣传自己工作认真、努力、办法多。 第67章 文强相亲了,对象居然是个比他小十几岁的女孩子。同事骂他是禽兽。他手一摊,“什么也没做咋就成禽兽了。”“答应相亲就是禽兽。”他嘿嘿一笑,“你是叫兽还不如禽兽那。”“介绍人也是个没事隔了嗓子的。”“你说话注意点。”文强把脸一板。说实话,如果不是年龄差距很大,他是没有兴趣的,同龄的女子身上那些毛病他已经厌倦了。同时,他也感到自己已经不知不觉地开始表现出初老状态。他需要一个年轻的灵魂来净化光阴沉积下来的那些阴暗和污垢。“年轻,也许一无所有,但却拥着无敌的阳光和活力。”文强望向天空,畅快地笑了。就这样满怀的期待和一丝好奇的他推开了“可可厨房”的门。在预定的位置上,一个文静的女孩子映入他的眼帘。身材高挑,容貌清丽,披肩的长发,带一副略带夸张的白色眼镜。如果不是那一双明亮的眼睛,文强不会和女孩子继续下去,因为他的前妻已经足够文静。他知道文静的近义词是固执、冷战和无情。女孩子对文强成熟的相貌似乎能接受,果然年龄不是一个问题。对此真实的从容多少有些让文强意外。只能理解为自己的儒雅和大学老师的职业优势让他看上去不是很老。双方直奔主题介绍了自己的自然情况和实力。文强有房有车。父母已退休和姐姐同住。没有经济和婆媳压力。女孩叫家齐,是一名音乐老师,父母在外地。目前同人和租。文强要了一瓶红酒。家齐对酒精过敏,但对文强喝酒却一点也不反感,笑着说:“其实很喜欢喝酒时的豪迈,可惜身体条件不允许。”便要了一杯鲜橙汁。“你如果能喝酒一定是我干了你随意型的。”文强笑答。女孩腼腆一笑。倒似默许了。两人开始说些闲话。文强说曾想学吉他,便询问如何速成。家齐一本正经地说:“没有一种乐器是可以速成的,都需要付出时间和精力。”她认真的样子让文强有点喜欢上了她。一个对自己的工作负责的人,至少是个有担当的有格局的人。家齐一口一口抿着饮料。白皙而修长的手指让文强心动。他的前妻是个画家,手指修长有力。也许在他的潜意思里他是迷恋手指修长的女孩子的,算是一种古怪的癖好。因为喜欢那些平常的事、无聊的事变得生动有趣,两人不时畅快的大笑。不知不觉已是夜色阑珊。这时,家齐接到一个电话,简单地答应了一声就挂掉了。脸上露出不悦的表情。文强忙问发生了什么事,家齐起初不肯说,禁不住文强追问边说是房东要涨房租。文强一听不悦道:“大半夜打电话涨房租。是不是另有所图啊。”家齐笑道:“人家本来是白天通知的,我没回家,是室友说的。”说着用亲密的眼神看了文强一眼。对文强的维护很满意。 分手时,文强问:“我们的相亲成功了吗?”家齐没否认。“那我们再约。”文强说着伸出大手告别。从心里想握一下家齐那双让他 喜欢的小手。家齐的手柔软而娇嫩。宛若无骨。“到底是年轻真好,我不知哪里修来的福。”文强想着。 回到家,朋友大卫问他感觉如何。文强笑着说:\"相见恨晚。”大卫听文强的描述后,问一个问题:“你们之前认识吗?”“不认识。”“但从女孩对你的年龄毫不介意来看,你们似乎有过交集。”文强心中也有些含糊,“也许是她心里早有准备吧。” 第68章 文强对大卫的话有所触动。他是个离过婚的人对婚姻和配偶有着不同于平常的观点:比如“婚姻里最爱你的人是你自己““婚姻的本质不是责任而是相互需要”“女人都是控制狂”等等,虽然偏颇但却是他经历了婚姻和离婚之后的真实感悟。如今平淡的单身生活虽然无聊但却是自由自在的。可以随意的喝酒,作息和看小电影。没有唠叨、埋怨和纠缠一切凭由自己的心境。所以他的生活看似杂乱无章实际上是井然有序的。身边人不太理解他为什么拒绝相亲。“平凡人就应该过平凡人的日子。就应该娶妻生子、颐养天年。咋地,还有拯救银河系的远大抱负。”每每听到这样善意的规劝文强总是笑而不答,这个小城里没有人知道他离婚的真正理由是他收养了一个女孩。是的,他不能生育。所以试图用共同抚养一个孩子来调剂一下两人世界的乏味。生活有时候真的喜欢搞笑:分开的理由竟然是能够在一起。女孩是特殊职业女子的私生女。连女子自己都不知道父亲是谁。可以说没有后顾之忧。如今婚离了,女儿也没有留在身边而是寄养在亲戚家。 他看到那些青春的面孔和活力的身材心里也是向往的,但却每每止步于锅碗瓢盆的琐碎。“除非遇到一个怦然心动的人,否则我不会轻易踏进围城。”他望着镜子里鬓角的几根白发,“毕竟我不是小伙子了,我很成熟”。“怎么才能让你怦然心动?”朋友问他。“至少小10几岁吧。”“你还是自己遇吧,没有人会介绍,作孽啊。”朋友骂骂咧咧地说。正是这位朋友有一天爱答不理地问文强:“我也作会孽。有一个女孩清清白白地,听说长的还不错,不在乎对方年纪,你有想法吗?”不得不承认在握住家齐手的时候文强的心是怦然的、头脑有些发热的。眉目清秀、举止文雅、落落大方,更重要的是他们的交谈非常欢畅,完全不像是初次见面而是有些久别重逢的味道。“如果一个人让觉得很舒服,那么这个人一定在智商和情商两方面远胜于你。”大卫在听了文强的相亲感受之后提醒他。文强尽管认为此话有些道理但亦可以理解为嫉妒。的确,家齐无论在年龄和经历上都没理由拿捏他。那就只有一个原因:他们曾经认识,甚至深入的交往过。“我失忆过吗?”文强突然有些恍惚起来。“人生如梦,也许我正在梦中,美丽的妻子还睡在身边,可爱的女儿明天就会接回来,一家人去游乐场去星巴克去看春暖花开,繁星满天。”家齐的电话提醒他那些曾经只是略带苦涩的幻境。真希望一觉醒来,你在,时光在、爱情在!文强的心痛痛的、柔柔的。他自离婚起从没有像这一刻那样向往爱与被爱。家齐约他去大剧场看俄罗斯芭蕾舞。“有四小天鹅吗?”“不是天鹅湖,是胡桃夹子。”那一晚文强精心打扮了自己还给家齐准备了小礼物。看到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盛装家齐开心地笑了又笑。回来的路上家齐不断的哼出其中的乐曲,陶醉其中。文强第一次看到这个小美女陶醉的样子,自己也醉了。离别时,文强想要一个拥抱。家齐断然拒绝了。态度礼貌而坚定。这让文强在失落中夹杂着敬意。 在之后的几次交往中,文强慢慢发现家齐的性子里有着强大的自律和淡泊又是极其聪明的,使得她的整个人显得冷静而清澈。也知道她不喜欢吃蒜、不喜欢吃茴香叶无论紫色的还是绿色的。有两件事让文强心生不安。她300度近视,本是很平常的。但她居然相信气功诊疗法,让文强大为惊讶,什么年代了,还有人信气功。陪她一起诊疗时,昨天一起治疗的瘫痪多年的老人被抬进来,一进屋家属就焦急地说,昨天回家里不知怎么的又瘫痪了。文强听了哂笑,昨天瘫痪老人突然站起,已经匪夷所思,回家就瘫实属正常。那气功大师向家属摆摆手示意出去说。“一定是托儿。”文强心想,便去偷听,只听大师说:“你家祖上有个叫文远的害了他人性命,虽然双方都有错,但文远的错更大些,仇家曾发毒誓让文远一辈子站不起来,这誓言应在当下。你先放一碗清水在病人房间的东北角镇着,再去寻那家的后人解开积怨,病人自然就好了。”“我靠,不仅是托儿,还是个迷信托儿那。”文强把听到的告诉了家齐。家齐淡淡一笑,道:“背后听人说话不好。”表情似乎对隔代应誓的事情司空见惯。还有一件事,两人说起孩子的可爱,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家齐语气中略带安慰的口气说孩子即使不是自己的也会喜欢。这让文强很是惊讶。自己身体的缺陷只有前妻知道。家齐怎么知道的?!会不会是自己太敏感了。偷眼向家齐看去,家齐的脸上居然显出懊悔,似乎知道自己说错了话。文强愣了一会儿,问:“我们曾经认识吗?”“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太酸了吧。”家齐害羞的说。文强听了惊喜大于疑惑,原来在家齐的心中已有托付终身之意。看来自己艳福不浅。那要不要把收养了女儿的事情告诉她那,以免重蹈前段婚姻的覆辙。想想还是作罢。还不是火候。文强去亲戚家看了自己的女儿,2岁多了,眉目清秀,骨骼单薄,影乎着竟然有点像前妻。听老话说野生的孩子都很聪明,比如,某圣人。不知这孩子将来如何?想到这里文强笑了一下。只要别像她妈妈那样不着调就行了。聪明或者笨无所谓。 家齐突然说自己要到中东演出让他照顾一下自己的双胞胎妹妹家惠。文强只在视频中见到过这位未来的双胞胎小姨子。知道她在武汉的舞蹈工作室教拉丁舞。这次是来参加舞蹈比赛。因为主办方有安排所以家齐没有让文强送站。第二天文强在机场接到了从武汉来的家惠。家惠比家齐略微粗壮些,大概是因为练舞的原因吧。化了较浓的妆,身上还散发着一股香水味。说话的嗓门很大。性格也大方开朗。如果不是事先知道很难将她和文静的家齐联系在一起。“哇,你比视频里要胖很多啊。减肥健身要不要了解一下。”家惠打趣地说。 第69章 家惠的酒量很好。幸好文强的酒量也不赖才勉强招架得住。两人谈起各自大学时的趣事不时大笑。一场接风宴宾主尽欢。文强原打算送家惠回宾馆,但她偏要溜达溜达醒酒,两人便一起登上附近的景区公园-青龙山。繁星点点、夜风阵阵青龙山上鲜见游客。山顶远眺只见楼宇林立、灯火阑珊。 “想家了。”家惠略带伤感地说。 “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想到明天即将到来的比赛,文强笑道。 “气氛全被你搞坏了。”家惠嗔怪地瞪了文强一眼。 “那就回吧,明天还要比赛。” “被你吓死,一晚上都睡不着了。” 文强听了心中愧疚。指着远处的一栋别墅说,“如果你不介意就到家中小坐,我煮茶赔罪。” “你有别墅啊,隐形富豪。” 文强一笑。在这个小城市一栋别墅还抵不上大城市的一个房间。何况这是老户型,公司倒闭时抵账过来的。 “请吧。”文强说这话时,心中有些不安。因为家齐还没有来过他家。那有副驾驶的第一次给了小姨子的道理。 “算了”家惠看出文强勉强笑道,说完张开双臂给了文强一个大大的拥抱。“再见。” 家惠的身体结实而又不乏柔软,两臂很有力量,只是手掌干燥,不似家齐那般柔软滑腻。这个拥抱突如其来,让文强不知所措中夹杂着甜蜜。等他缓过神来家惠已经大踏步的走远了。夜风拂面丝丝清凉,文强望着山腰上依偎着的月牙儿心中落落的,柔柔的不知在想些什么?家齐、前妻、女儿还有家惠。脑海中似乎有一根七彩的线条将她们勾勒着重叠着。“庸人自扰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吧。”文强心里想,“过去的放下,未来的等待,当下的把握,自己何苦为难自己。随心而为,顺意而为。让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之类的话见鬼去吧,老子做不了别人的主至少能做自己的主。” “决定了?”家惠突然出现在身边,着实把文强吓了一跳。“你,你!啥时候---” “身体乏得很,去你家吧,给我沏壶茶,用腾冲的那件。顺便泡泡脚。”家惠懒洋洋地挽住文强的胳膊,语气中带着亲近的命令。文强惊喜中没有留意家惠是怎么知道家里有一块腾冲的茶饼。肩上娇美而饱满的青春身体早已让他心神荡漾。“我如果说不可以算不算违法妇女意志。”文强调笑道。家惠哼了一声,“算不算由妇女决定,由不得你,你说谁是妇女?!”说着狠狠咬了文强一口。文强笑了,扭头仔细端详了一下家惠,似乎想确定她真的是家齐双胞胎妹妹吗,性格差距未免太大。“我姐是我姐,我是我。”家惠猜透了文强的心思。笑容里带着一丝狡黠。 在文强给她的加水时,家惠突然问:“你爱你妻子吗?” 文强有点懵,前妻陪他走过了一生中最艰难的时光。“爱”这个字有点苍白。 “家齐。”家惠似乎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有点问题。 “我们,我们还没有真正开始,所以---我很喜欢家齐,坦率的讲我配不上她,我不知道我们会走多久,甚至不敢奢望能走多久。我不知道自己怎么让她喜欢我,爱上我,也不知道怎么爱她。” “嗯,也许她亦不知道。早点休息吧,老人家。” “嗯,我给你换了新床单。所以,晚安!”文强的晚安有逃避的味道。有些话是说给家齐的。他也担心说下去会尴尬。 第70章 长生君纳闷鹿骨大师在等什么?如今一败涂地。自己已经是一枚弃子。以鹿骨之铁血,他没有理由留下活口。我的意义何在?长生君想不出,苦笑一下。快死的人了瞎操什么心。除非鹿骨想趁机推翻逗雯后,不对!目前鹿骨和逗雯后是一伙的。长生君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他有一件关于逗雯后的物件《灵素手印》,可那是60年后甚至更遥远的年代才能用到的一本书。而且能不能用到还是个未知数。此外,他对这本书的内容真实性也有疑惑。因为它来源于自己的一个梦境:他还是李长生的某天,他逛街时看到很多人聚集在一起要评选武林盟主,便走过去凑热闹,话说还没有成为长生君的李长生的武功还是不错的。报名的时候不知怎么和五个人排到了第一组,于是和其他呜呜央央的几百人搁在几十米之外。“倒是清静。”长生君心想。可是当他仔细看同组的五个人时,却吃了一惊。这五人竟然是天下五绝。乖乖,怪不得没人和他们同组。更为奇怪的是天下五绝神龙见首不见尾,遇到一个已经难得,同时出现几乎是百年不遇,今天这是什么情况?只听前面有人大声说:“都尉召见,兵器暂存。”李长生随五绝上缴了兵刃后继续前行,刚刚跨过一个大门,却见五大高手突然从墙角的稻草堆里抽出藏好的武器呼叫着向大堂冲杀过去,与此同时,墙外的武生们也一起应和起来。刹那间,墙内墙外喊杀声响成一片。我靠,李长生惊呆了。我只是想看看热闹,这下好了,成叛军了。绕过厮杀的人群长生君逃到一处幽静的假山前,不远处可以看到低矮的院墙。长生君心想:离开此地其实也不是啥困难的事,那些叛军鬼鬼祟祟地藏武器真是多余。正想着,突然他看到假山的石洞里一闪一闪地发出光来,似乎藏着一件奇珍异宝。长生君好奇地走进去,那里是什么奇珍异宝,原来是一条小河。河水在山隙的阳光映照下发出烨烨光芒。长生君在河边坐下来,喜爱地撩起清澈的河水。那河水在阳光中白亮的耀眼。他不由得眯起眼来,在睁开眼时,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宽敞的洞穴中,耳边有隆隆的水声,这里是哪?长生君环顾四周,明明是在狭小的假山中,怎么突然到了这儿?起身向洞口走去,眼前豁然开朗。只见层峦叠嶂,满眼青翠,旁边的山洞中一条白练似的山泉喷涌而出。转瞬间,他又回到假山中。这时,外面传来嘈杂的脚步声。长生君一惊,醒了。这个梦是连续的。长生君一次一次踏进假山中的那条小河,来到山中的那个山洞中,在洞壁上,他发现了一个个手印。再配合上角落的烛台和绳索,他意识到这里是一处墓地,因为当地有藏棺的风俗。可是却没有找到悬棺。几次来到这里,他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墙壁上的手印在不断增加,有时是2-3 个,有时是4-5个。于是猜想这是一个预留的、正在修建的墓地。也许是梦中的他都是在白天到此的缘故吧,他从没有遇到修建的人员。直到有一天,那些手印终于完成了。并加了名头《灵素》。在之后的铭中他惊奇的发现灵素是逗雯后的谥号。这令他大为不解。也因此,他用心记下了《灵素手印》心中隐约着这手印也许有用。现在他走投无路了。虽然他不畏惧死亡,但他心有不甘。心中隐约地想着:如果天下有一个人能救他,那么这个人一定是逗雯后。 这时,门外突然传来脚步声。一个婢女手持一盏油灯跟在守卫后面走进来。只听那守卫道:“长生君虽成大错但念其曾累年为国辛劳逗雯后赐长明灯一盏以做辞行。”说罢,婢女将油灯端放在长生君面前转身离去。那灯装潢虽不考究但油芯却通达,牢房中骤然明亮起来。长生君突然涌出一个想法。逗雯后来救他了。这油灯也许是步骤之一。长生君抑制住心中的狂喜静静地等待着,审视着。逗雯后为什幺救我?我们之间唯一的关联就是《灵素手印》。我的筹码只有这个。交出手印换回自己的性命。是这样吗?可是怎么交换? 第71章 逗雯后真的来救长生君了。理由很简单,长生君是她的弟弟。逗雯后幼年父母双亡,与弟弟相依为命。可是她尚不及豆蔻之年无力抚养弟弟,只得将他许与商贾之家。离别前的一晚,她向邻居借了一捧米,用淘米水给弟弟洗了洗头发,做了一碗粥。看着整洁干净的弟弟逗雯后垂下泪来。从此天各一方,各奔前程,不求富贵,只愿弟弟长大后能丰衣足食、以善待人。年幼的长生君以为姐姐远去寻亲不日就回来接他,却不想这一别就是20年。 逗雯后不敢直接解救长生君。因为长生君是一个诱饵,一个倾覆她权利的诱饵。但她一定要让自己的弟弟活下去,活到亲眼看到她打败政敌、权倾朝野。其实,她并不是一个喜欢权利的人,只不过求生欲让她不得不遵循权利的玩法。让她惊讶的是她的对手在权术方面弱爆了。她也搞不懂,如此低级的伎俩,如此简单的选择题,对手为何看不懂,猜不透。也许是对手没有像她一样少年时经历过惊恐、无助等等磨难吧。磨难最大的收获就是淡定。那种生死看淡的心平气和以及洞悉万物的机敏果决。这个世界上有人的地方就有欲望,就有需求,就有弱点。只要是与人有关的事情就一定有解决的方法。如果没有解决问题,那么答案只有一个:采取的方法不对。更多的时候,方法人人会用,但却有好坏之分。其实就是细致周全的区分。历经苦难的逗雯后深知援手的珍贵,也深知敌对的冷酷。她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争取成为朋友的人。也警惕任何一个可能拖她下水的人。 她是偶然知道长生君是她的弟弟的,虽然她一直在苦苦寻找弟弟,可是每个疑似的人都没有说出关于米汤的往事。不久前,大王听信了谗言,要杀一个不足14岁女子,因为根据国师推演现在托为稚女的人在两年后将为祸国家。大王审视满朝官员及其家眷,皆不符合能为祸的条件。不由得郁郁。忽有一日,逗雯后听闻王爷讲了一个笑话,说自己的一个好友小名居然叫小娘子,不禁心有所悟,便请王爷仔细调查此人。此人便是长生君。一查,却查出了他的身世。原来赫赫有名的长生君竟是领养。酒席上,微醺的长生君说出了和姐姐分离的往事。并准确地说出了米汤的故事。逗雯后听了大惊。但她没有马上认亲。因为国师推演出长生君就是未来为祸国家的人。所以,已经提前动手安排了诱捕。 第72章 长年的权力斗争让逗雯后的神经强大而冷静。即使面对亲人的生离重逢,她也没有冒然相认。长生君很危险。如果他是诱饵那么自己更危险。自己倒了兄弟更惨。稍有牵扯就会给敌人可乘之机。从查办到收监到意外到斩草除根只是几个月的事。她不能轻举妄动。她猜对了。长生君是个诱饵。真正要杀的人是她。外戚专权一直是大王的心腹大患。逗雯后缜密的心思和周全的待人让她在不知不觉中拥有了自己的势力。这是大王所不愿意看到的。鹿骨国师比逗雯后还早知道长生君是她的弟弟。因为他不仅是一位出色的巫师还是一位的相术大师。逗雯后和长生君的骨骼比例相似度极高,所以第一眼看到长生君他就认定和逗雯后之间的亲属关系。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两人为何从未交集。随着长生君声望日隆,鹿骨国师开始怀疑长生君是逗雯后埋下的棋子。所以,当大王询问他如何铲除逗雯后这个隐患的时候时,他说出了这招斩草除根,一箭双雕的计策。 扁寇听了逗雯后“何如搭救弟弟”的询问后。并没有马上回答而是走到窗前了望国师府的气象。国师的气象端宁,说明他已经做好的准备。她又推演了长生君的生辰,并详细地问究了长生君近期的行踪作为。当她得知鹿骨曾数度谋面长生君时,隐约想到鹿骨大师已经知道长生君是逗雯后的弟弟。而他却没有说破。说明这是一个诱饵。 “我一定要救他。无论付出任何代价也不放弃。”逗雯后斩钉截铁地说。 “长生君命如游丝,却有一丝执念。我现在能做的是把这份执念带出来。其他的,我不懂也做不好。” “什么样的执念?”逗雯后心中期盼着弟弟心中的执念是对她的思念,也不枉着许多年的挂牵。 “我备下锁魂草捻,请安排一个胆大心细的丫鬟将油灯置于长生君眼前。务必让长生君盯着长生君。灯影即可幻化出他的执念。同样的锁魂草灯置于我们面前,这样我们就可知道执念的内容。” 正在这时,下人进来通禀,扁益鸟等人求见。 “我素知长桑君神通,此时他的徒弟来见恐有要事。”逗雯后言道,随即传见。 双方见礼后,扁益鸟直言:“请扁劫寇取长生君的一件东西。” 扁劫寇和逗雯后对视一眼,齐声问:“什么东西?” “一段舞蹈。” “啥?!” “师傅说扁劫寇自然明白。” 大家齐刷刷望向扁劫寇。扁劫寇一脸无辜。轻轻摇摇头,说:“长桑君既然这样说了,自然是有道理的,也许一会儿就知道了。” “是同样东西。”逗雯后说。 扁益鸟不明所以。 这时,侍女们已经准备好锁魂草灯。 窗外繁星如海,厚重的幔帐挡住了星光,屋内一片漆黑。正中央那盏青灯的灯光如豆,一缕白烟渺渺婷婷直攀屋顶,未及便隐没在黑暗中。 突然,灯光大盛,白烟扶摇起来。 第73章 房间里一片漆黑,只有沉重的呼吸声。电话声突然响起,过了一会儿房间里传出簌簌的声音,似乎一个人爬起来。接着传来不锈钢碗碟和玻璃瓶以及桌椅的碰撞声。灯亮了。房间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3个人。杰轩并没有接电话,而是瘫坐在椅子上。擦了擦嘴角的血,嘿嘿笑起来。地上的三个人也跟着嘿嘿地笑。 杰轩的电话一直再响,不接。 10分钟后,方舟和被方舟打得鼻青脸肿的杰轩、剑光、文强重新坐在一起。大家一声不响地喝酒。杰轩边喝边用纸巾擦嘴角的血迹,不时咧嘴笑笑,笑容却又因为疼得而僵住,表情可怜又可笑。方舟余怒未消,看也不看杰轩一眼。剑光满腹心事地转动着手中的酒杯。刚才方舟抽杰轩大嘴巴的时候,剑光并没有劝解,因为,他觉得杰轩该打。文强则专心挑着锅里的剩菜。 方舟又用警察特有的口气道出一个真理:“离婚没有好下场。哥几个谁离婚我头一个不答应,大嘴巴抽死他。你还离婚不?” 话是说给杰轩的。刚才杰轩一直不敢还手。主要原因就是理亏,另外他的打人机会比方舟少很多,明显不如方舟驾轻就熟。方舟的下手很重,一点不像治病救人,倒像是替天行道。 四人是高中同学,在学校时就要好,高中毕业后的第一个春节,四人在黑马江吃烧烤,久别重逢,言无尽,酒无底,直喝到卖家打烊。月皎如镜,雪白如水,阑珊的街头,四个人豪情万丈,儿女情长。这时文强提出了一个想法:“不如我们拜把子吧。”大家齐声叫好。于是在一个巨大的雪堆上,插筷为香,对天盟誓,结为异性兄弟。方舟的年龄最长尊为老大。杰轩是四人中第一个恋爱,结婚的。那个暑假,四人在杰轩家楼下打台球时,杰轩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大家问他,也不说原因,神神秘秘的。在黄昏的薄雾中一个明艳娇小的女孩款款向四人走来。鹅黄碎花的连衣裙,下摆堪堪遮住膝盖,足下是一双价值不菲的红色高跟鞋。不仅身材妖娆,肌肤胜雪,还长着一张小巧的娃娃脸,微微深邃的眼窝中一双细细的丹凤眼总是带着一丝居高临下的笑意。此时,笑意流露出娇嗔,更加动人心魄。四个人不由自主的停下来。杰轩洋洋得意地迎上去,向大家介绍这是自己的女朋友。女孩向看傻了的三个人微微点点头,打过招呼之后,就坐在围墙上居高临下的责怪杰轩,为什么今天不接她下班。杰轩一边解释地哄着一边把手伸进女孩裙摆中亲昵地拍打她的白嫩细腻的大腿。如此亲昵的举动女孩没有阻拦,只顾嗔怪他的粗心。未识情事的兄弟们看傻了。如此漂亮的女孩被流氓为什么不生气。女孩叫红玉,父母都是业界的高官和杰轩也算是门当户对。自己学历又高,一般的小伙儿只有暗恋的份,追求的底气。和帅气的杰轩可以说是郎才女貌。但却不是天生一对,因为老天爷不允许他们在一起。杰轩是回族,而红玉是汉族。如果杰轩是普通的回族也好商量,偏偏是那种首领级的回族家庭。 杰轩的父母死活不同意这门亲事是有理由的,而且理由非常光明正大!杰轩竟然真的是阿訇的后裔。(当他戴着白帽子,喝着雪花干啤嘚啵《古兰经》的时候,我们都笑话他神神道道的。不过,后来也知道清真的教义是不允许喝酒的。这小子喝酒的时候科从来不含糊。) 杰轩为了和明玉结婚,决定逆天。哥几个力挺他追求爱情的勇气和忠贞。这么好的女孩值得。 第74章 逗雯后大堂中央锁魂灯的火焰突然暴涨,大家心中一惊,知道长生君那边一定有事情发生。扁益鸟等人一起看向扁劫寇。扁劫寇脸上出现了一种古怪的、难以置信的表情。大家刚要询问,她却用手指做出一个禁声的指令。紧接着聚精会神地看着那火焰,似乎在记忆着什么。大家不由自主地转向火焰。内心中猜想,如果火焰的状态代表着长生君的话,他此时此刻一定是绝望的、痛苦不堪的。可是,大家看到的却完全不是。众人中逗雯后和扁益鸟是懂写艺术的,对形体表达很敏感。在他们眼中那火焰分明是一段舞蹈。端宁,舒缓,有板有眼,甚至有一两个形体是一模一样的。像是一个重复,一个祈求。当火焰的一个形状第三次出现时,在场的所有人都看出端倪,发出了低声的惊语。扁益鸟突然明白了长桑君的话,让他带一段舞蹈回来。想到此,他惊慌地模拟起火焰,手舞足蹈起来。正在此时火焰戛然而止。扁益鸟愣壳壳呆在原地。求助地望向姐姐扁劫寇。“姐,我没记住!” 扁劫寇没有答话转身进入内室。大家面面相觑。过了一小会儿。扁劫寇出来了,把自己刚刚穿过的外衣交给扁益鸟。告诉他交给长桑君即可。大家不明所以。 这时,关重大声叫到:“我知道了,扁姑娘的衣服重复火焰的舞蹈。” “你的想象力还真丰富。”逗雯后笑道,随即转向扁劫寇,“他说的不会是真的吧?” 扁劫寇微微一笑,说:“衣服会跳舞吗,我们还是商量怎么救长生君吧。” 鹿骨国师用小手指指甲挑起锁魂草灯芯上的灰烬嗅了嗅。说:“既然逗雯后收到了礼物,那么一定会出手!长生君门徒众多,又有逗雯后暗中支持,唯恐夜长梦多,事不宜迟,立刻将长生君鸩毙。” “只有一种办法。”逗雯后说,“瞒天过海!我身边的死士很多,找一个人冒充我弟弟。” 这时,有主事太监传圣旨。宣逗雯后与扁劫寇入宫。 “我去不去?”逗雯后征求扁劫寇的意见。“去,恐中鹿骨国师圈套,自投罗网,不去,便是欺君之罪。” 扁劫寇沉吟不语,心中已经有了计较,刚刚长生君传来的舞蹈,其实是一个个手印,或者叫一个个手语。是复活已死之人的药方和咒语。使用时间是几十年后,那就是说,逗雯后近期不会有危险。至少不会有生命之忧。想着缓缓走到窗前向皇宫望去,只见紫薇昏暗,势倾西北,预示着皇帝龙体大碍。 “一定要去,姐姐。我一定倾全力扶正驱邪,保圣上康健,龙颜大悦方可救弟弟于水火。”逗雯后闻之大喜。 皇上真的病了吗?的确。就在刚刚,皇上雨露均沾之时。中风了。 鹿骨国师是第一个到的。他虽精通望气,却不能输气。或者说,他管的是运,管不了命。御医们手忙脚乱地抢救着。但收效甚微。主要原因是在医馆中巫是主角。审气协神是他们最擅长的,或者说,养生最擅长。治病不很擅长。原本医馆中也有医中圣手,可是,因为受排挤都告老还乡了,其中最年轻的只有21岁。剩下的医者,通常是医术不行,打打下手,混口饭吃。谁能想到,皇上在众多养生专家的指导下生活居然崩盘了。其实,也不能全怪巫师们。他们毕竟只是巫师不是神仙。千算万算也算不到一个妃子闲着没事居然偷学了中医。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角度引入了一股邪风。俗话说的好,寸风如刀。既然雨露均沾,沾不到自己,那就别下雨了。 太监主管还是识货的。立刻召见逗雯后,因为他听说逗雯后身边有个中医讲师,时常给孩子们管输中医理论。却不知道,这个中医老师学的也不是中医,同样是巫术。 第75章 当扁劫寇想起扁益鸟的时候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此时的扁益鸟身体里另一个灵魂正在完成他的第五次轮回,他只有一天的时间从生到死。这一世他庆幸自己是人类,却又为此而恐惧,因为每一次轮回他都遇见了沈可,经历了与她的死别。这一世如同为人的话。那离别的痛一定真切、彻底。 天忽然阴下来。身体仿佛被罩在一个容器,周围模糊的景物缓慢地流动着,失去了真实。此时的沈可很想喝酒,不知是为了放弃还是为了自由,为了怀念还是庆祝,你是喜欢烈酒的,一如那个他。起初的起初只是一个念头、一个假如、一个百无聊赖的慰藉,可是以后的以后却演绎出无数的酸甜苦辣,聚散离合。让她始料不及。 这一世,我们怎么相遇?怎样开始?如果命中注定彼此只能在弥留之际认出对方,可不可以,认出的早一些。 “霓裳,你在雨里做什么?”一个清脆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沈可转过身看着眼前这个云鬓高挽,明眸善睐的女孩。 女孩格格的笑起来,“你咋了?傻呵呵的。是不是想问,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往那里去。” “现在是什么朝代?公元多少年?” “当然是周灵王13年,公元是什么鬼?” 沈可屈指一算。周灵王今年就驾崩了。 “你没事吧?别吓我。”女孩看到沈可古怪的表情,抱住她摇晃着。 “我没事,你的亲戚中有没有买布的吗?” “嗯”女孩狐疑地点点头,霓裳表情郑重不像得了失心症,可是这天上一脚地上一脚的说些什么啊! “让他筹集最好的白布,越多越好,保准赚翻了。” “额。” “干脆,我们也入股。把私房钱都投进去。毕竟不是天天死皇上。”沈可笑起来。女孩面露惊恐。 这时,一个侍女急匆匆跑进来,向沈可请了个安。慌慌张张的禀告:“逗雯后有要事召见。” 沈可歪着头看着侍女。心中暗自盘算,从自己的衣着来看至少是个郡主级别的,侍女如此慌张且一脸倒霉像,不会是那个大人物死了吧。回头问:“今天是几月几号?” “三月初十。”女孩被沈可的冷静和问题再次惊到。 沈可有点晕。“三月初十是几月几号?不会算啊。皇上不会是今天就死吧?!算了,去了就知道了。” 走进逗雯后的大堂,沈可突然有一种亲近的感觉。她感觉到一种信息。那个人也来过这里。 逗雯后屏退了左右,房间里只剩下逗雯后、扁劫寇和霓裳。 扁劫寇开门见山地说,“此次进宫恐有危险,所以想请霓裳姑娘替代逗雯后觐见大王。” 原来,刚刚扁劫寇安排人员替换长生君时,发现长生君已经遇害。联络人也落入鹿骨国师手中。 “那个大王?”沈可问。 “霓裳,你怎么了?”窦雯后看着沈可冷静而陌生的脸庞,眼前的这张脸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像她。从容、坚定、机敏,带着与生俱来的强大气场。 “你不想去,我不会逼你。” “王病了,还是死了?”沈可突然问。 在一旁的扁劫寇大吃一惊。刚刚她望气知道大王命在旦夕。这个小丫头是怎么知道的,天下巫师虽多,但能真正通过望气,识人,识病,断生死,知未来的没有几个。霓裳平素乖巧,聪慧,但性子柔弱。绝不是能练至巫师级别的人。可是她怎么知道的?而且眼前的这个霓裳所表现出的气场霸气外露却不是一个性子柔弱的人。她是谁? 第76章 等待,是我们与时间之间的一场较量。筹码是耐心和勇气,奖品是未来。等待是一种考验。即使现在的我们拼尽全力,也需等待时间的决断,一分一秒,一步一阶。等待的不可知性是残酷的也是魅力所在。无论希望还是失望,终究,我们要将现在的自己和未来的自己交换。 “勤学如春起之苗,不见其增日有所长,辍学如磨刀之石,不尽其损日有所亏”是对学业的等待。我们在等待中燃烧着自己,锻造着自己。 “居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是对恋人的等待。我们在等待中拼砌着美好,培植着温暖,斑斓着年华。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是对重逢的等待。等待让我们在颠沛流离中领略了生命的丰厚,在伤感中学会了成长。 没有人能够评价等待的价值,即使已经身处未来。只不过,因为等待,才有了希望,人生才有了意义。也因为等待,我们此时的生活才变成了诗。 时光的等待无疑是最残酷的。一场命中注定的生离死别。他感受到了沈可的存在,对就在这个时空里,这个维度里。也许是扁益鸟的身体感觉敏锐度远远高于其他人吧。所以剑光的认知变得更加真切。作为祝由师的入门者,剑光的觉同样优于常人,也许正因为如此才能和扁益鸟的觉感应。 剑光站在窗前看窗外几千年前的景色,星辰参差,人物变换宛如流转着一幅时空画面。心中油然而生旅途漫漫,人生苦短之念。何以解忧,唯有济世。关于济世救人,扁益鸟有一句名言:“医者,扶也。”我只不过在病人要摔到的时候,我拉了他一把而已,至于能否站稳那是病人自己的事。我只管搭手,救命是上天的事。所以求医生不如求己。 每天早上洗脸的时侯对着镜子中的自己深鞠一躬:二货,今天少干不着调的事。加油。那啥叫不着调的事?说到着不着调,问题就复杂了,得从人类命运和宇宙的关系说起。让我们45°仰望天空,向两位古代大贤致敬。说起这两位大贤不得不提及两首脍炙人口的诗句“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现在大家知道了,他们是朱熹和苏轼。可是他们和着调有毛关系?有关系!因为他们的诗分别解决了“着”和“调”的问题。并道破生命的含义。何为生命?“精气神”。何为“精”?肾水化之。何“气,神”?脾胃为之。气为神驱,神为气现。一个纵欲过度,暴饮暴食的人,他皮肤是没有光泽的,眼神是空洞涣散的。这些道理不言自明。今天所讲的是关于心神的安固和气质的传染。气质能传染吗?能。一个国家有国家的气质,一个企业有企业的气质,一个学校有学校的气质。其源于文化,成于理念。在中医里病人也有病气。而且病气是有形的。其状如鱼,且其鱼有眼,其眼极寒,抚之如冰,神不固医之则自伤。为什么病气是寒的那?因为他们是负能量。可见和充满正能量的,阳光的人在一起是多么重要。病气能伤人,如同思想能伤人一样。那么啥是正能量?善良,敬业就是正能量吗?可以这样理解,但这种理解太肤浅了。何为正?顺天道为正。所谓“人间正道是沧桑”。何为沧桑。“变”就是沧桑。应天时而动,顺天行而为,就是行天道。落实到人体,就是指在不同的年龄段怎样安固心神。“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六十耳顺”可以解释为:“三十知道自己干什么,四十知道自己领域的未知,五十知道自己能不能达及未知,六十想知道别人怎么达及未知”。为什么这样理解,因为一叶知秋,只有在一门学科上不懈追求才能对世界有客观的认知,自己的心神才能安固。如果因为自我而忘记本我,不顺应世界的变化,则心神不能固,不会固,就会成为一团病气。有知识的人就能长寿吗?不一定,但能让自己着调,能让自己更快乐,更容易满足。 想多了,剑光的思绪从现代回到古代。还是想想怎么和沈可重逢吧。古装的沈可一定美爆了。正在这时,关重闯进来拉着窗前的扁益鸟就走。 “什么情况?” “扁劫寇让我们火速陪她进宫给大王治病。” “啥?!”剑光吓得差一点跳起来。我只借扁益鸟的身体一天,不至于接这么大的活儿吧。 “快走,说是治病,其实是救驾。计狠莫过绝粮,功高莫过救驾。你小子有福气,接到大活儿了。咋了,乐到腿软吗?” “我是真腿软。等一下让我平复平复。” 关重见扁益鸟的脸色确实难看。连忙停下来关切。 “沈可要么和我们一起去,要么在宫里。”剑光心里想,问道:“还有谁和我们一起去?” “不知道,好像有逗雯后。” “逗雯后!”剑光想,“我刚刚见过不是沈可呀。这么说沈可在宫里?!奶奶的,狗皇帝!老子的女人也敢碰。我靠,这次轮回不会是要上演一出弑君戏吧?!” 第77章 沈可此时已经换上了逗雯后的服装。准备替她进宫。逗雯后已经召集人马准备和鹿骨决一死战。鹿骨已经在宫中安排下武士,逗雯后一旦入宫立刻拿下。“如果有人顶替逗雯后怎么办?”鹿骨的手下提醒他。鹿骨白了属下一眼。“人的容貌可以伪装,但气场不能。” “慧开茅塞清凉地,气养纯粹流沙河。”剑光忽然想起前年在火车上遇到沈可的样子,她叼着勺子说话的样子很可爱,记得她一本正经地对他说;“你没有那么多的观众,别太累。”“嗯,开心就好。”虽然怀疑沈可是妃子。心中酸苦。但平静下来还是希望她此时此地开心就好。 “我该如何面对她那?”剑光心里知道自己是个毫无心机的人。何况喜欢一个人怎么会隐藏的住哪! 鹿骨站在高阶之上遥望着远处缓缓走来的逗雯后。他在望气也在等待。逗雯后的气象华贵,端宁,内敛、灵动。与他第一次平素里望见的气象并无二致。唯一的区别是灵动之相。逗后的灵动是机敏中带着周全,而现在的灵动却是不羁中带着严谨。似乎经过长时间的系统训练。逗雯后出生贫寒,她的气象中逻辑的成分很少,更多的是直觉。而且此时的逗雯后的气象表达出更多的艳丽,似乎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孩。与生育一子的逗雯后有明显的区别。 “要动手吗?”手下问。 鹿骨缓缓地摆摆手,“隐身,待定!” 鹿骨准备考考眼前的逗雯后。 剑光和关重走在逗雯后一行人的中间位置,心里还在纠结沈可是王妃的事,丝毫没有留意逗雯后顾盼过来的眼神。尽管他能感觉到沈可就在身边,内心中仍然认为是自己距离王宫太近的缘故。 扁劫寇从望见鹿骨身影的那一刻起,就知道鹿骨看破了霓裳替代逗雯后的事。让原本庆幸霓裳的气场和逗雯后后非常相似的她骤然紧张起来。鹿骨比她想象的还要可怕。他们一行人回去的机会变得渺茫。 其实,扁劫寇之猜对了一半。鹿骨要倾覆逗雯后的势力不假,理由是辅佐王的基业。现在王有性命之忧,他也很在乎逗雯后所带之人的医术。这个相貌和气场与逗雯后很像的女孩是否真的懂得医术或者她的老师扁劫寇能否医治大王的病? 一行人坐定后,鹿骨向逗雯后发问:“何为生命?” 沈可一愣,这个糟老头不介绍大王的病情,反而做起了面试官是几个意思?什么是生命?她想起了在小旅馆里和剑光一起看云的日子,剑光刚刚学习医术,正是一瓶子不满半瓶子咣当的时候,嘚啵嘚啵成天卖弄自己的学识。 “天主阳,有日月交明,地主阴,有厚物封藏。天的能量与地的元素交流方得万物孕生。人是天地所生,有361空窍与天地之收腾交通所合,其中收者为穴,腾者为腧。人上承天赋,肾精有别则寿有长短,人下接无常,生死有命则身有荣枯。阴在上阳在下主泰合,阳在上阴在下主离分,故婴儿孕于母体为倒生。譬如沙漏,初时阳气在上,阴沙在下,从出生的那一刻起,沙漏反转,生命的倒计时开始。沙子的多少就是父母遗传给你的肾精,外壳就是你的躯体,中间的孔就是你对待生命的方式。所以说倒立是延长生命最好的方法。有事没事倒立一会儿,你对世界的看法会大不同。” 话音未落,只听得咣当一声,剑光的药箱掉在地上。剑光着实被逗雯后惊到了。逗雯后是沈可!这不科学!我见过逗雯后绝对不是沈可,可是为什么逗雯后知道他哄沈可开心时胡诌的话。 “我是谁?”鹿骨又问。 “天地分阴阳,人是天地造化当然分阴阳,男为阳,女为阴,同时身体内也分阴阳,比如五脏六腑中五脏为阴,六腑为阳,因为六腑是能开放的能摸得到的。那是不是说每个女人身体里都住着一个女汉子,每个男人都有炮娘的潜质,答案是肯定的。看过侏罗纪公园一定记得那句台词:生命会找到出路!不是xy染色体决定了你,而是你启动了喜欢的生命模式。如果你选择一种生命系统,请不要试图改变它,因为那样你会活得很尴尬,更不要同时启动两套系统,那样你会把自己玩得很惨!生命如同弹琴,不在于你弹得多出色,而在于你感受到多少美好的情感。所以说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所作的把自己变成谁!” 剑光张大嘴巴,希望“侏罗纪公园”这个词没有穿帮。不料,鹿骨居然点点头。 “什么是修行?” “修行分三个境界。悟净,悟能,悟空。何解?净,居于尘世而求乎和;能,感于阴阳而知乎理;空,发于无形而明乎化。其障在沙僧之愚、八戒之贪及猴哥之逸。其实质讲的是天地人的关系。人法乎天地,能明知化理固然好,退而求其和也是不错。何为和?顺应天地也。天地对人体小宇宙的影响远远超过药物。逆天就是作死,吃再多的补药也不管用。何为顺应天地?不熬夜,不懒床,五谷分,四体勤,没有拖延症,不当妄想狂就是顺应天地!顺应天地就是最好的修行。” 剑光心脏砰砰乱跳,抱着药箱,撇着嘴,如履薄冰地看着鹿骨国师,沙僧、八戒、猴哥,对于他是不是太难理解了。 第79章 如果回忆可以下酒,宿醉又能怎样?! 如果你不在尽头,坠落将会怎样?! 这世间所谓的美丽都不及初见时的你。 只听鹿骨国师大喊一声:“来人把这个假冒的逗雯后拿下。”呼啦一声,几十名金甲武士围住众人。这是又有一个宫女跑进来,疾呼:“大王晕厥,请国师速速医治。” “难道御医都是废物吗?!”鹿骨大怒。 “世上之事就这么神奇,御医也可能是庸医。名医亦可能是假的。”逗雯后看一眼剑光。剑光不知道大王死定了,所以没有沈可那般洒脱。心里暗暗盘算怎么救人。“口眼歪斜是面瘫,之后晕厥有可能是诱发了脑出血。如果出血量大于10的话,救活了也植物人。活血化瘀太慢了救不了沈可的命,开颅引血以这个时代的医疗条件是天方夜谭。我是不是想多了。我啥也不会呀。” “大师,不如先救大王要紧!”内事总管插话。尽管他已经和鹿骨商量好了缉拿逗雯后。但现在逗雯后带来的扁益鸟也许是唯一能救大王命的人。需要说明的是哪个政教时代巫师的级别是略高于大王的。一切得听鹿骨国师的。 “大王如果有了闪失在拿你们定罪。”鹿骨瞪了逗雯后一眼。 沈可看一眼剑光,完了,死定了。 待大家一起来到大王的榻前,只见大王双目紧闭,面如金粉,口琰时出。 “胎光黯淡,爽灵不明,气血淤溢于百会、角孙、正营、当阳。”扁劫寇言道。 “啥意思?”沈可问剑光。 “大面积脑出血。” “多大?” 剑光望向沈可,在这一刻,在沈可的眼中他看到了清澈、眷恋、喜悦。心中更加不舍。沈可看着剑光的眼睛,明白了他内心的坚定“无论多大,我都会设法救活大王。那样你才能活。” 沈可似有意似无意地走靠近剑光,近到可以听到他砰砰的心跳。近到馨香醉人。只听她压低声音说:“他的命在书上已经写好了。你救不活。听话。” 沈可自以为她的声音只有剑光能过听见。却不知道,屋里有两个大巫师。沈可细如蚊吟的声音,一直不落地传到鹿骨和扁劫寇耳朵里。两人的心中同时飞过一群草泥马。“什么书这样神奇,阎王爷的生死簿吗?这女孩怎么看到的?” 鹿骨和扁劫寇审视着沈可的肢体语言和面部表情。得出了同样结论。她没说谎! 鹿骨心想:“这个女子还不能轻易杀掉。但也不能放掉。凭她和扁益鸟举止亲密,就可以让他们整个家族抬不起头来。这比直接杀了他还有杀伤力!” 扁劫寇心想:“霓裳绝不可能见过扁益鸟,怎么彼此如此亲昵,倒像是久别重逢的恋人似的。” 只听鹿骨问扁益鸟:“怎么治?扁先生!” “祭坛,开颅。”扁益鸟大声说。 “开颅是何意?”鹿骨隐约明白含义,但心中认为绝无可能。 “开颅是治疗脑出血最有效的治疗方法。在先止血的前提下,到引出淤血,可以把伤害降到最低。手术虽然有难度,但确实成熟的,成功的案例很多。而且非常巧,我恰好戴了刚刚研制好的白眉蛇毒散。能够有效的止血化瘀。请给我十名宫女,在房间的四角架起香炉。并用幔帐遮蔽窗户。请逗雯后和扁劫寇做我的助手。大家都可以出去了。” “你还没说清什么是开颅?”鹿骨脸色阴沉的看着剑光。 “额,对了关重请你回我家把钻头拿来。鹿骨大师现在你明白了吧。请您也回避。” “开颅是用钻头将脑袋钻开吗!” “正是!” 第78章 鹿骨大师一楞。只听逗雯后扬声道:“何为易初莲花与黄连厚朴?何为肝胆相照?何为能量守恒?” 剑光一颤,确定眼前的逗雯后就是沈可无疑,可是,如果沈可说出“能量守恒“啥的会不会穿帮,招来杀身之祸。便进身对鹿骨国师道:“大王的病情恐有变数,事不宜迟,我们还是先看病吧?!” “天命在天不在人。他说的算吗?”沈可被鹿骨大师轻视的目光惹恼了。的确,在鹿骨的眼中,眼前的逗雯后贵气缥缈五状,只是一个内心强大,聪明机敏的丫头罢了。 鹿骨点点头。剑光以为他认可的自己。却听鹿骨说:“你说说什么是易初莲花与黄连厚朴?何为肝胆相照?何为能量守恒?” “混沌为易,气出为初,成形为始,故易初莲花讲的是生。厚朴,往生之继也,故黄连厚朴讲的是死。生死攸关不可不查。莲花易初,生命始然。生之天授,医生不轻言死。无神者为死。神者。白天为神者,夜间为魂魄。魄舍于肺,魂舍于肝魄分为三种:胎光,灵爽,幽精。其中以胎光最为重要:胎光失,则人亡。见病人的胎光已失,则不必医治的。是为答案1.“和有肝胆人共事,于无文字处读书。”语出周恩来。肝生气血,胆主决断,同时胆通三焦应在心胞,故肝胆强盛之人心思缜密,果敢善断,可出将入相。肝与胆互为滋养,同荣共伤。故屠夫买肝脏时是与胆同售的,因去胆则肝腐。胆汁其功不单单在化,也在润。胆之润往往被人忽视,何为润?体液之滋养也。体液的成分,密度直接影响黏膜,故许多古怪的病症是伤在胆。与胆最密切的一个是肝,一个是心。一个伤于惧,一个伤于忧。如何不惧不忧?子曰:“君子无惧亦无忧”,如何为君子?人之初,三岁而知其秉性,是其自然人格。及弱冠,知常礼,懂气节,晓分寸其君子之形备矣。是塑其社会人格。可叹世间之父母多不顾其格。形不随其性,言不教其义,或扭曲或放纵,更以声色物欲诱之,全然不理会“小人喻以利,君子喻以义”的道理,教出来的多是盛世之垃圾,乱世之奴才。君子有什么好?土豪就不好吗?君子的好处在于内心的平安和幸福,那是一种高级的快乐。君子的心,肝,胆的运行是通畅的,外在的表现就是他在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总是专心致志的,整个人会泛出浅浅的,蓝色的光泽。此为答案2.人法地,地法天,天法自然,在了解这一物理定律之前,先讲解一个字:怒。何为怒?奴役,压制自己内心时的感受是为怒。形象的说法就是憋气或者说我tmd咽不下这口气。这种无形的气来自那里?肝。怒发冲冠,可见肝气是上行的。而足阳明胃经是下行的,当肝气遇到胃实,或者说吃饭时候生气的话,哪么无形的气就变成有形的结。是为疾。离病不远了。哪么如何化解身体里的邪气那?通过能量守恒定律可以知道,放屁是最佳选择。如何放屁?疏肝理气。如何疏肝理气?吃疏肝理气丸呗。逍遥丸也行。有些耿直的官员常在大堂之上悬挂“止怒”两字。大谬。肝属木,心属火,肝气止抑必发愤于心,故怒不可止。不怒才是高境界。如何不怒?君子仁而无忧,智而无惑,勇而无惧,坦坦荡荡,何怒之有?!所以说有屁不放憋坏心脏,没屁硬挤锻炼身体。” 剑光记得当时说“没屁硬挤锻炼身体”时沈可笑了一下,似乎要憋住,却没憋住,又笑了一下。“说,你真恶心”。此刻却在大堂之上,面对国师大声说出来。那个屁字说得还很好听,一点也不恶心。 鹿骨面有怒容霍然站起。这时一个宫女急匆匆跑进来,对鹿骨大师说:“国师,大王的嘴歪了。” “一定是气得,啰里啰嗦,不敢正经事。”逗雯后怒斥鹿骨大师。 第80章 \"你真的敢钻脑袋?“沈可侧过脸看定剑光,问道。眼神中有调皮、有崇拜、有嗔怪。 \"其实,我胆特小,小时候放个p都能把自己吓哭了--.\" “扁益鸟,你胡说什么?”扁劫寇大声斥责。 “我姐证明。谁还没有快乐健康的童年那。” “开颅,你怎么解决风邪?”鹿骨毕竟是见过世面的,虽然用钻头钻脑袋有些无忌,但他是在想不出别的办法。所以他压下心中的怒火问道。 “门窗紧闭,燃香成物,就是使屋内的气压大于室外的压力。”剑光胸有成竹地说。 鹿骨听不懂压力是什么意思,但知道剑光没有说谎。 “如果病人在钻头的过程中清醒过来怎么办?”鹿骨继续问。 “麻沸散。”剑光要手术的目的是让沈可趁机逃走。此时被鹿骨大师一问,心中一愣,头脑中闪出一个古老麻醉药的名字。其实他原本想说蒙汗药来着。话到唇边突然改口。 “麻沸散的药方是什么?”剑光眼神中的闪烁岂能逃出鹿骨的目光如炬,他上前一步,心想你如果答不出来,立刻抓了你。定你个:欺君罔上,意图不轨。 “麻沸散是扁家的常用药,制作方法为两种,一种是以曼陀罗花为主,辅以生草乌、香白芷、当归、川芎、天南星共六味药组成,也可羊踯躅、茉莉花根、当归、菖蒲、水煎服一碗。两者名虽同但材却异。以备就地取材自需。更视病人身体状态。”扁劫寇已经察觉出弟弟的异样。虽然不明所以但却知道他要救眼前这个假逗雯后。如果假的死了,真的也好不了那里去。连忙替弟弟回答。 “方子还请大师代为保密。”剑光点头。 “敢问刚刚御医为大王服用了什么药物?以便推演生克之理。”扁劫寇问道。 “保命丹。”一旁的御医首领回答,迟疑了一下说:“明雄黄辰砂赤石脂紫石英阳起石(火醋淬三次)” 扁劫寇摇摇头,药虽不错,只可惜少了一味。 “那一味?”御医惶恐地问。 “硫磺!” “硫磺乃是虎狼岂可滥用。” 扁劫寇微微一笑,“硫黄明雄黄辰砂赤石脂紫石英阳起石要火醋淬三次才可用:每味各二两,研作粗末,同入阳城罐,盖顶,铁丝扎定,盐泥封固浓一寸,阴干。掘地作坑,下埋一半,上露一半,烈火一日夜,寒炉取出。研细,用醋丸梧大才是真正的治疗痈疽,虚劳,中风,水肿,臌胀,脾泄,尸厥的保命丹。” “姐姐。”扁益鸟用败家娘们儿的表情看着姐姐,似乎在说家里这点干货都晒没了。口气中带着埋怨。心中却很感激。 “烦劳大师和御医们回避,事不宜迟,我们要祭坛救人了。”沈可朗声说。 鹿骨刚要再问,只听沈可大声说:“咋地,还管饱吗?吃多了消化的了吗?” 这时,关重跑进来,大声说:“钻头到!” 扁劫寇望向假弟弟。开颅她听都没听过。估计真弟弟不会。这个假弟弟那? 第81章 鹿骨看着眼前的两个年轻人稚嫩的表演,心想:“加上一条举止失查的罪状,不仅可以推到逗雯后的权利更能让她追随者自惭形秽,离心离德。”于是摆摆手示意手下退下。 房间里只有扁劫寇、扁益鸟、逗雯后和关重,以及一些忙碌着准备幔帐和馨香的宫女。 扁劫寇看了看钻头,再看看扁益鸟。心想:如果真弟弟不会开颅,那么这个钻头是用来做什么那? 剑光当然不会。但他的心里有点后悔,因为以他目前所作所为的趋势很可能会连累扁益鸟,甚至是他的家族。以一己之喜置几百人生死于危险之地。太恶毒了吧。冲动,幼稚,不靠谱,因小失大的劣性,仿佛历经了几个轮回也没有消减。他自卑起来。 “你在自责吗?”沈可看到剑光纠结的表情,悄声问。在沈可的眼中剑光是个单纯、敏感、有担当的人。心里总是有些小自卑。她知道鹿骨不会让她回去。但也不会轻易杀她。更知道逗雯后已经安排料理鹿骨。至于招式是什么她不知道,但她知道逗雯后对待敌人的冷酷无情。 “别卑微,一个人曾冒着生命危险生下你,别沮丧,一个人曾把你高高举过头顶,别灰心,你在某人的心中永远光芒万丈。”沈可望着天上的繁星,似乎在喃喃自语,又似乎在遥想。 “到底是心理学博士。”剑光看着云窗内,星河下沈可风姿楚楚的背影,有些痴了。 “我与春风皆过客,你携秋水揽星河。”此刻的沈可心中莫名的忧伤起来。 晚风掠过,夜空中柳絮点点。 “今朝若是同淋雪,此生也算共白头。”剑光喃喃地说。沈可惊讶地转过头,看了一眼剑光。在她的心中想到的也是这句诗。 “这一世你做人了,呵呵,会怎么个死法?”沈可笑着问剑光。 剑光的意识突然模糊起来。恍惚间想起每一世他只能活24小时,也就是12个时辰。从昨日凌晨算起,他该死了。可是他还没有救沈可脱身那,所以他不可以死。 “我,我---”剑光紧张得满面通红,张口结舌。 “你不会开颅。不过没关系,我也不用你救。”沈可的眼中有些顽皮和怜爱。 “我向你借几根头发。”剑光狠狠地晃动一下脑袋,似乎要躯干某种东西或想法。 沈可瞪一眼剑光。“这是撩妹的新技能吗?” “以发衡钻,以发引血,以发填孔。”扁益鸟郑重的说。沈可和扁劫寇忽然发现眼前的扁益鸟和刚才有些不同。 “为什么是我?”沈可警觉地问。 \"青丝如绢、光可鉴人、丰容盛鬋、雾鬓风鬟。论发质京城没有人比你的更好。但最重要的是你和大王天运切合,所以只有你的头发能救他的命。” “听不懂。啥叫天命契合,我和他八字和吗?”沈可面色如霜。他突然讨厌眼前的扁益鸟。自觉告诉她此刻的扁益鸟不是剑光。 “可以这样理解。但没有那样简单。”扁益鸟的语气冷而傲慢。 “是不是我不来,你就做不了开颅!” “正是!” “就当我没来。”沈可说罢转过身。心中不爽。不是因为头发,而是眼前这个骄横的扁益鸟。 扁劫寇拉住沈可,低声说:“霓裳,施救大王要紧。” 沈可的脸色缓和下来。 “多谢。我有一句话,一直想说,沈可。---”扁益鸟的声音突然变了。 “沈可,谁是沈可?”扁劫寇惊讶地看着扁益鸟。 “我,我-”终于打败扁益鸟夺回肉身的剑光心里想,留给这一世的时间不多了,反正要死了,干脆表白。为下一世铺垫也好。“我希望下一世,我们--” 正在这时,一个宫女突然冲过来将一把雪亮的刀深深地插进沈可的心窝。 所有人被这突如其来的场景吓傻了,呆呆地站在原地。只听那个宫女带着哭腔,恶狠狠地说:“我不允许你救他,这个昏君害死我全家,我要让他死。” “操,你让他死你直接杀他啊,杀我干嘛。”沈可骂道。 第82章 且将此身赊月色,不做世上离别人。 剑光万万没有想到这一场离别死去的居然是沈可。他的意识模糊起来。脑海中飘荡着长桑君的问题:“天地之间何物蕴藏丰富且易为毒物?” 他记得自己当初的回答:“n和s,因为空气的主要成分是氮气,地涌岩浆同时伴随着大量硫化物。装置设备防腐工作主要消除的就是自然原料中的s和n元素。因为s和n都能形成腐蚀设备的酸性物质。所以要装置正常运行就必须把s和n 去掉,怎样去掉?最简单的方法是将之合成气体(h2s、no2等)排空。人生于天地之间,吸天之气,食地之藏岂能不存毒乎?其排毒之道与防腐大同小异,一副解毒丸服下,几枚酸臭屁放出,哇,恭喜你,排毒基本成功了。可是此时,他认为自己的答案是错的。天下最毒的是相思。相思不仅有毒而且无解。唯有相思不可医。” 剑光忘记了长桑君是否认可他的回答。他的思绪仿佛漂浮在时间的河流中。 “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一江水。”思念是世界上最拨动心弦,也最复杂的情感,她时而如“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般甜蜜;时而又如“下次你路过,人间已无我”般苦涩。时而与时空成正比,“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时而与时空成反比“渐行渐远渐无书,水阔鱼沉何处问”,时而入梦“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时而入骨,“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时而是坚定的,“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时而是脆弱的,“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思念会让人精神恍惚,“相思一夜梅花发,忽到窗前疑是君”思念会让人神神道道,哪怕一点点的风吹草动都会让思念泛滥成灾,“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洛阳城里见秋风,欲作家书意万重”“晓看天色暮看云,行也思君,坐也思君。”思念甚至会超越时空和生死的羁绊,形成量子纠结,“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当然,思念无疑是一种低回清婉的风情,“雁字回时,月满西楼”。思念更是一种执着豪迈的意境,“直道相思了无益,未妨惆怅是清狂”。不仅如此,思念还是有颜色的。只不过时而是红色的,“山远天高烟水寒,相思枫叶丹”。时而是绿色的,“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思念是有声音的,只不过时而如萧,“怀旧空吟闻笛赋,到乡翻似烂柯人”。时而如瑟,“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思念甚至可以下酒,“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思念可以做食,“默品其滋味,相思泪沾巾。”思念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似乎不易言表。“欲把相思说似谁,浅情人不知”可是思念偏偏又无处不在,“今夜月明人尽望,不知秋思落谁家。”诶呀呀,巴拉巴拉一大堆,只是想你了。” 第83章 相知易,相聚难, 青梅黄酒共雨天, 残香未掸孤影单, 心念东风破曹蛮。 “谁要你想,管好你自己吧。”剑光似乎听到沈可的声音。环顾四周却那里有沈可的影子。恍惚间他来到长桑君的房间。长桑君并不在房间里。他的房间陈设简约而整洁。在北墙上挂着一幅画,画中一个衣玦飘飘的仙人端坐在一只猛恶的老虎身上,二目微合,面色安详,眉宇间与长桑君极为相似。 “原来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长桑君。那只老虎一定代表着疾病。”剑光的耳边再次响起了沈可的声音。 剑光吓了一跳,张皇的四下寻觅。“沈可你在哪里?你不是被个二货杀了变成鬼了吗?!” 没有沈可的回答。 “是我精神分裂了吗?还是看到沈可死受了刺激,出现幻觉。” “沈可!沈可!”剑光小声呼唤着。 “你在吗?” 房间里一片寂静。剑光有些沮丧。他断定是自己出现了幻觉。 “如果世界上真的有鬼就好了。至少沈可还能以另一种方式活着。”剑光喃喃地说。 “大师,你说这世界上有鬼吗?”剑光痴痴地问墙上画中的长桑君。 “没有。” “额。” “但你真的能定义什么是鬼吗?” 剑光突然感到后背凉风嗖嗖,激灵灵打个冷颤。头发立起来了。手心里却全是冷汗。刚刚画中的长桑君居然说话了。 “作为一个3000年后的人,你的反应未免有些夸张吧。”画中的长桑君笑道。 “你,你 -” “我只是个具有语音功能的影像而已。” 剑光深吸一口气,平复一下自己的情绪。捋顺一下思路。眼前的画是度娘的前生吗?那个时代怎么会有语音。 只听长桑君继续说:“要想弄懂鬼,首先要弄懂精气神。什么是精气神?肾精承于天赋厚于躬勉,发自脑髓腾在丹田,逐化为气延绵于周身。其状若日布泽炎于空,地运万物升馈,天地交合方得生机勃然。气血通达经脉充盈则神明。神者夜之魂也。存于心之神封和神藏二穴。故面对自己的亲人我们会敞开心扉,张开臂膀去拥抱,而面对讨厌的人会不自觉地将双手报在胸前守住心神大穴,悲伤时我们会抚顺胸口,睡觉时如果不小心将手放在胸口压迫了神封神藏二穴你会在梦中窒息。腕有神门穴,腹有神阙就是肚脐眼等都是心神出入的通道,另心窍为目故久视劳神。出神同离魂是件很可怕的事情。有人闻乐曾绕梁三日,数月不知肉味,可见出神的人不仅幻听而且胃肠经脉易受损,故古有五音对应身体五脏,不同的环境要听不同的音乐,一味地强调feel不仅幻听还会幻视。如果精气神为正的话,那么负就是鬼。不知道我说清楚没有!“ “我、我没听清。” “是没听清,还是没听懂?” “没听清。”剑光其实也没听懂,主要是不太理解。 “听不清是肾的毛病。先强腰!” 剑光发现这个语音知识系统不是很智能。 “咋强腰?” “强腰首先要知道腰在哪里?你说说看。” 剑光想了想,还真不能确定腹部的那个位置算是腰。便摇摇头。 “脊椎共24节,与一年的24节气对应。颈椎7块,胸椎12块,长肋骨的就是胸椎,剩下的5块就是腰椎,腰就从那里算起。腰是肾之服,肾病在腰上有直接的体现,同时通过腰的调养对强肾也有明显的功效。其中一大要穴就是肾俞。俞者输也。督脉气血由此输送到腰之各处。第二要穴为腰阳关,把守着脊椎三关之一寒冷关。冬天畏寒,原因就是此穴不畅。肾主水,易寒。故腰部诸穴寒则伤肾,同时肾弱则穴寒。露脐装,露纹腰美得招风,招来暖风还好,若招来空调的邪风,则病至已。强肾有简单的方法,无需冬虫夏草,男人只要在嘘嘘时不要打电话不胡思乱想而是咬紧牙关就可以了。女人尽量少穿高跟鞋。如果你的女朋友是一位舞者,那么送她一条狗皮裙吧,腰好肾好她好你也好。” 第84章 暮云千里游龙, 流风回雪惊鸿, 淡修眉娟鲜齿皓, 静仪焉笑盈盈。 幽兰独芳合度? 芙蕖灿灼天成? 不入人间任纹履, 了与素心痴情 剑光愣壳壳地听着,觉得答案有点不着调。影乎着好像说沈可没死。心中挂念着沈可的安危。这时,天空中闪过一颗硕大的流星。慌忙对着流星许愿:但愿沈可---,还未及说出平安两个字,只见那颗流星竟然轰然碎裂,在光昏中飞溅着,渐渐湮灭。什么情况? 扁益鸟看着流星陨落,身体如着电击。猛地一阵。五脏六腑气血翻涌。他舌抵上颚,搭上阴阳桥。骤然间任督二脉浩荡通畅,头脑一片清明。几年来跟随长桑君勤修苦学的知识和种种经历在这一刻融会贯通。同时破解了长桑君闭关前留给他的最后一道题:“天命!”“苍天已死,我命既天!”这个声音在他胸中嘶吼着。身边的姐姐扁劫寇突然 有一种压迫感,一个强大的气场让她有一种被卷入旋涡的眩晕感。她惊讶地望向扁益鸟,只见扁益鸟的身体笼着金色的茫,骤然间,拿到光芒又熄灭。 这时,门开了,鹿骨出现在门口,他同样察觉到了一个强大的气场出现在大王的寝室。房间里扁益鸟手中的银针缓缓地从大王的百会穴取出。少倾,大王口中重重地吐出一口气。 “王已无碍。”扁益鸟缓缓地说。 鹿骨没有应答而是闭上双目,细细地用自己的灵觉审视着眼前的扁益鸟和扁劫寇。 逗雯后遇刺的消息传到逗雯后府邸时候,逗雯后正在调兵遣将。既然飞来横祸,干脆放手一搏。既然本尊死于非命。复仇之事或可从长计议。逗雯后心生一计。 扁益鸟写下药方安排人抓药、煎药、服侍大王睡下,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 在回家的路上,扁劫寇不断地看扁益鸟,看得扁益鸟很不舒服,“姐,你有事就直说。” “你是谁?在你的身上发生了什么?” “我是谁这个问题很模糊。斗转星移,沧海桑田,上一刻的我当然不是这一刻的我。哈哈。姐,你傻了吗!” “为什么你身上的气会突然变了?” “气的变化只有两个原因,体质的变化和思想的变化。我只不过是两者同时变化,时间上比较紧凑而已。” “为什么?是什么激发了你?” “是信仰。是对无知的觉悟和对压迫的觉醒。” 扁益鸟目光炯炯,身上的气象博大而璀璨。 “信仰是什么?” “是希望,是温暖,是一树一树花开,他深植在我们心中让我们变得无坚不摧、无所不能。” 扁劫寇看着弟弟狂热的眼神。突然觉得他有些可怕。 “为什么医就是低级的?为什么只有巫才是国家的统治者。只靠气象而不致力于对病的救治,那么即使知道了病又能怎么样,坐以待毙吗?如果所有的医都想成为巫,都仰慕权利。谁来解救民众的苦难。”扁益鸟继续说。 “你想造反吗?” “对,造巫的反。让更多的人知道只有医才能济世。” “你已经有计划了?”扁劫寇看着弟弟坚定的目光,心中有些自豪。 “有,先找帮手!” “你要找的人不仅有经天纬地之才,还有对你死心塌地。谈何容易!” “先从关重和百里奚下手,先给他们洗脑!” “哈哈,用信仰洗脑吗?”姐姐笑起来。 “不,用手洗!” “啥,手洗,好恶心!你到底想干嘛?” 第85章 春风杨柳今夜闲, 浊酒一杯问青天, 花开常有重逢日, 人生却无再少年。 扁劫寇看出弟弟不是在开玩笑。可是,手动洗脑的计划未免太无稽。难道扁益鸟的医术已经达到改天更命的水平了吗?说干就干。扁益鸟通知百里奚和关重来家里喝酒。一场酒喝得宾主尽欢。耳红面热之际,扁益鸟问:“关重,你可知你年近而立,为何未能闻达于天下?” 关重醉眼迷离,“你当我傻,当然知道,我勇有余而智不足,谦则实卑骄则实忘,也就说,我的智商情商都不入流。啥的,你能治啊。” 扁益鸟听了笑而不答。转过脸问百里奚:“你可知你年近而立,为何未能闻达于天下?” “你小子浅醉而深言是何居心?” 扁益鸟大笑说:“我观你二人,性情悲天悯人,不乏济世情怀。天性之优劣又是互补,如果损有余补不足,终可令你二人才智彰显,闻达于天下,荫庇子孙。” “君醉言也。人之天性延承于父母,虽能后补但终不大异。”百里奚摇摇头。 “王侯将相皆有种乎?!是势也!是运也!”关重大声说。 “我国开国之时列强不下三十余,成着仅王一人。是势吗?是运吗?”百里奚沉声道。 “是命也!”扁益鸟笑道。“你二人可肯认命?” 两人想了想,一起摇摇头。 “我为两人改命,你二人可否愿意?” “你怎么证明你有这个能力?”百里奚问。 扁益鸟哈哈大笑,“好问题!你们往这里看!”说着他拉开身边准备好的一个铁笼子上的遮阳布。两人捏呆呆向里面看了一会儿。对视一眼一起挑起大拇指。“扁益鸟真神人也!” 扁益鸟笑道:“洗脑只是一个小手术,且做酒后之消遣。”说着让二人躺于榻上。拿出银针盒,一边导引二人的气血,一边讲述洗脑的原理,“心主神志,肝主疏泄,所以,心与肝的关系,主神明与调节精神情志之间的相互关系。也就是智商与情商。之间的纽带是血。有些人想问题简单不仅是历练的问题,也和体质有关系,心血不足,脑供氧不足,身体会主动放弃思考。心主血,是一身血液运行的枢纽;肝藏血,肝是贮藏和调节血液的重要脏腑。两者相互配合,共同维持血液的运行。所以说“肝藏血,心行之”。全身血液充盈,肝有所藏,才能发挥其贮藏血液和调节血量的作用,以适应机体活动的需要,心亦有所主。心血充足,肝血亦旺,肝所藏之阴血,具有濡养肝体制约肝阳的作用。所以肝血充足,肝体得养,则肝之疏泄功能正常,使气血疏通,血液不致瘀滞,有助于心主血脉功能的正常进行。人也变聪明了。所以,我所做的就是扩张两位心、肝之间的血管容积和流速。用的疏淤和并通两种方式,优化身体原有的血脉结构。另一方面,人的精神、意识和思维活动,虽然主要由心主宰,但与肝的疏泄功能亦密切相关。血液是神志活动的物质基础。心血充足,肝有所藏,则肝之疏泄正常,气机调畅,气血和平,精神愉快。肝血旺盛,制约肝阳,使之勿亢,则疏泄正常,使气血运行无阻,心血亦能充盛,心得血养,神志活动正常。由、于心与肝均依赖血液的濡养滋润,阴血充足,两者功能协调,才能精神饱满,情志舒畅。避免了阴血不足和神志不安焦躁和抑郁。桃李不言,下自成溪。也就是提高了两人的情商。我会用脱骨刀法改变极泉、天枢、足三里等穴位 吞吐气血的方式,以达到预期。” “用刀?!很痛吗?”关重问。 “全程无痛。” “我不信!” “信不信由你。你的手术已经完成了。”扁益鸟笑道。 “啥!?”关重刚要起身,却发现身体无法动弹。 “你二人的全身经脉正在重启,12个时辰之后,血脉运行5个周天。手术才算彻底完成。好困啊,晚安,我要睡一会儿去。你两个也睡一会儿吧。” 扁益鸟走后。关重问百里奚,“你相信自己会脱胎换骨,改命逆天吗?” 百里奚没有直接回答,缓缓地说:“如果一个人能让猴子写检讨书,大概率能够让人脱胎换骨。” 第86章 春寒水浮英落, 冬暖山蕴云罗, 律转星移无消磨, 人间多少蹉跎。 念起铁马金戈, 缘灭苍颜空墨 , 姑将无我换如梭, 霸唱梵音渔歌。 第二天,扁益鸟把关重和百里奚交给姐姐,言道:“投于显赫之门,使其达。”扁劫寇闻之,似乎有离别之意。便问何故。扁益鸟笑道:“得民心者得天下,我将周游列国,体察民之疾苦,扶危民之痛楚。广播医治济世之名也。” 扁劫寇黯然:“弟弟之雄心为姐叹服,可是你选择的却是一条不归路。得天下者九死一生。弟甚耿直,怎脱奸人之暗算。” “姐姐所言极是,我虽能望切百病,唯独疏于忠奸之辫,姐姐如何助我?” 扁劫寇沉吟半晌,叫来两个少年。说:“此二人一个叫金戈,一个空墨,跟随我修习望气之术不久,已经能辫凶杀恶气。你带在身边,定会周全性命安危。” 扁益鸟大喜。对两个少年言道:“从今天起你们传扬出去。我扁益鸟有八不治:一是依仗权势,骄横跋扈的人不治;二是贪图钱财,不顾性命的人不治;三是暴饮暴食,饮食无常的人不治;四是病深不早求医的不治;五是身体虚弱不能服药的不治;六是相信巫术不相信医道的不治;七是胎伤者不治;八是不作死不得死者不治。” 扁鹊看病行医有“六不治”原则:一是依仗权势,骄横跋扈的人不治;二是贪图钱财,不顾性命的人不治;三是暴饮暴食,饮食无常的人不治;四是病深不早求医的不治;五是身体虚弱不能服药的不治;六是相信巫术不相信医道的不治。 两人躬身称是。脸上却又不屑之色。 却听扁益鸟说:“我不喜膻腥之味,你们两个不能再偷食。” 两个少年大惊,拜伏于地。 扁劫寇惊道:“你怎么知道偷吃,你能辫忠奸?” “春耕在即杀牛而食者立罚。今两人腹中尚有余糜,不是偷吃是什么?” “你怎么知其腹中有余糜?”扁劫寇看着弟弟,一脸疑惑。两个少年一脸惊恐。 扁益鸟心想:“你们的鼻子都不好使吗。肠胃之内的食物各有不同的腐味,一张口牛肉的腐味就冒出来了。何况,两个孩子身体健康,没有病气干扰腐味更加简单得不要不要的。看着两个孩子心情高傲面露不屑不妨趁机整治他们一下。”便缓缓地说:“我会透视。不可告诉他人。” 旁边的关重和百里奚闻之也是大惊。天下还有这样的神技。 关重问道:“我不信,你可看到我今天早上吃的什么?” “乃是中空之物。”扁益鸟想也不想,甚至看都没看一眼就答道。 “额诶呀,真神人也。我今天早上确实吃了大葱。” 扁益鸟大手一挥,“金戈、空墨出发,第一站号国。” 在路上,金戈问扁益鸟:“什么是医?” 扁益鸟斜依在车中的榻上,悠悠地说:“万物有知,草木有灵。一只鼹鼠受伤的时候会主动找些药材来吃,难道它们也懂医学?当然不是。当它们不生病的时候它们不会吃药材的,因为那些东西平时吃起来是苦的,是辣的甚至是臭的。就好比砖茶,除非吃得腻、吃得撑了情况下感觉不到它的甜香。又好比藿香正气水必须用酒作药引才会下咽,否则它的味道是令人作呕的。可是当生病了一切发生了逆转,人或动物仿佛突然具有了一种自救的天赋。某些原本的不屑一顾突然变得无可挑剔,变得令人着迷,简直是一见钟情。一见钟情的感觉是通常是对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这样或那样的缺陷。我们对自己的缺陷感觉越明显,我们对对方的需求就越迫切。所以说早恋是不对的,因为自身的缺陷还在完善中,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注定会惊醒地发现自己一直在吃臭臭的东西。同时也不要羡慕那些一辈子相爱的人,他们没有尝出苦涩和辛辣,因为他们一直病着。懂了吗?” “一见钟情是啥?” “等你长大了 就知道了。” 第87章 霜天眉月如痕, 摇影流炊红尘, 八千里路谋一醉。 平生几回销魂。 不言奔波劳顿, 只怕灯孤伤神, 最是人间好去处, 万水千山许身。 路上,扁益鸟一直在思考一件事,那就是自己行医方式。他不仅要推翻巫还有培养更多的医者。所以,一套简单易行又能被普通人接受的行医方式非常重要,他最怕的称呼就是神医。在他看来神医和神棍差距不大。而且很容易和巫师混淆。所以,他必须创立一种和巫师具有明显区别的、规范的行医步骤,让人耳目一新的同时在心中打下这就是医的烙印。那么要几步合适那?对于一个熟知病理且有灵觉的医者来讲,病人的病症在肌肤、在血脉、在肠胃、骨髓一望便知。可是就医之人往往不能接受\"一望便知”,没有复杂的过程在病人的认知中会理解为敷衍,从而产生怀疑甚至产生内心潜在的抵触。心意不合对药物的功效会产生很大的副作用。所以,一定要有三或四个步骤,才能够达到平复心境作用,同时为了拉近医患之间的距离还要有肢体的接触。要让病人有倾诉、有反馈,这样既能缓解压力促进治疗,还能更好地积累资料。可以初步定为:望、闻、切三步。想到这,扁益鸟心中有一丝丝的不悦,仿佛自己被低估。突然,马车停下来。 “先生,前面一只喜鹊围着我们的车辆叫唤,声音非常焦急,似乎是向我们求救。”金戈撩开帘子禀告。 有这种事!扁益鸟来了兴致。果然一只喜鹊叽喳喳地在马前叫着,看到扁益鸟更是飞到他的眼前,叫声变得低徊,似乎在求肯。 “头前带路!”扁益鸟对着喜鹊说。喜鹊扑棱棱在前面飞着,因为山路崎岖,扁益鸟等人步行跟在后面,翻过一座小山,一座小小的山寨出现在眼前。只见一群人围在一起。便知病人就在其中。病人是个面色绯红的男子,大约30岁左右,双目紧闭,嘴角挂着白色泱渍,身体有规律地抽搐着。这是扁益鸟第一单生意,而且符合他的医治条件。扁益鸟微微一笑。突然他颜色大变,越看越是心惊。从病人的外症、气息来看是产后风无疑,可是他是个男子,怎么能得产后风?!扁益鸟的医术自信瞬间崩塌。他伸出手食指、中指、无名指打在病人的内关处。面色虽平静,心中却有无数个草泥马奔腾,“畏风吗?”“畏寒吗?““关节痛吗?”扁益鸟机械地问着,其实心中早已经有了答案,他现在最想做的是摸一下,看看这是不是一个男人。尽管他同样知道答案。如果男女脉象都分不出,他也不用周游天下济世苍生了。更不用说打败巫师匡扶医道。这一刻,他万念俱灭。 “先生,还能治不?”旁边一个老者眼巴巴地问。 扁益鸟咬咬牙,仿佛在说:产后风,就是产后风。就按照产后风来医治。 “用当归、川芎、鸡血藤养血散寒。”扁益鸟说出方子,没有留意到自己的鬓角已经渗出汗水。 病人付下他的药剂果然症状减轻。看来是对症了。扁益鸟眉头紧锁。 又过了一会儿,病人唤醒过来,屏退了左右。悄悄地对扁益鸟说:“你是对了。错在我,我非常人也。你懂得。” 扁益鸟嘿嘿一笑,顿觉释然,没想到自己的第一单竟是如此。 第88章 日不休,夜不休, 盘丝织罢平丝扣, 明月锁银钩。 青葱手,黄藤手, 红衫却把红颜偷, 相思几个秋。 清晨,一个不知道过了多久的,仿佛不属于时间的一个清晨。剑光要离开家了。黎明的光淡淡地笼罩着他所在的这座古老城市,城东一个幽静的院落里,残旧的游廊上斑驳的涂鸦在晨光中清晰而鲜活起来。让他想起它们开始的样子。老榆树在院子中央一动不动。剑光停下来抚摸着树干上的沟壑,那种粗糙的熟悉感让他的身心放松下来。等待了这么久,他的心是炽热的,身体却感疲惫。在无垠的时间里,他执拗地等待了这么久。甚至觉得自己已经忘记了沈可的样子。沈可变成了符号、一种臆想中的美好。有时候他甚至后悔和鹿骨大师的那次交易。交易发生在扁益鸟医好大王之后,他有幸见证了鹿骨大师的神通,丝毫不亚于将他和沈可打入轮回的那个小孩。所以,当鹿骨大师要用满足他的一个愿望来换取那段舞蹈的片段时。他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他知道这段舞蹈,准确地说是咒语和药方对于长桑君很重要,他没权利使用寄主拥有的物件。“也许我只透露一点点不算是背叛吧。何况那是的扁益鸟就是我。我交换自己的东西有什么错。“他给自己的理由让他自己都感觉苍白无力。但是,他太想让沈可活着了。也许只有这个理由就足够了。可是,当他要说出愿望时,他发现自己真正想要的不仅仅是让沈可复活还要让她爱上自己。鹿骨屈指一算,说:“爱本无忌又无稽。对于两人不可能在一起的人来讲更是不可思议。不过,我许你她把十年的爱恋给你,可是却要花光你一世的运气。你如果答应,我便安排这场相遇。” “我答应!” “某一天会要朱鸟在庭院的榆树上啼鸣,第二天你便西行。会看到一个大湖,湖边堆石头成磊,你从石头中间走过去,如果看到日落就可以遇到那一世的沈可。” 剑光点头记下。却不知因为自己的痴迷为长桑君和扁益鸟惹下塌天大祸。 剑光是单纯而简单的人。竟然没有问如果朱鸟不来怎么办?如果走不出去怎么办?事实上,湖边的几堆石头,不是普通的石头是按天、地、人三才锁色。比普通的迷宫不知道要复杂多少倍,所以走不出去就会被困死在里面。可是,剑光没有想那许多,从鹿骨不怀好意的笑容里,他知道旅途一定很难。不过,没关系。所谓艰辛只是成功的过程而已。 知道远方有你,我便跋涉千里。 不求相遇,只为沐着你沐过风,淋场你淋过的雨。 知道远方有你,我栽桃花满枝。 不求相遇,只为你来的风中有了花香,你来的雨中有了嫣红。 沐过你的风是否就拥抱过了你的肩头。淋过你淋过雨,是否就贴近过你的灵魂。 一树树的花枝总会有一枝被你笑着嗅过。一阵阵的嫣红总有一瓣涤过你衣襟。 我不求一定是你,只是希望最好是你。 我不求必须是你,只是希望原来是你。 如果所有的分离都为重逢,所有的重逢都为永恒,那么你终将如期而至。 剑光活在记忆中,活在等待中,却不知为什么每个幻想的结局总是带着感伤。 终于有一天朱鸟来了。不是剑光以为的一只而是一群。如晚霞般布满天空。剑光的心砰砰乱跳。是的,明天,沈可就爱上自己。在过去的日子里,为了重逢,他学会了很多东西,礼仪,烧菜,种花,武术、甚至学会了方言。在出发的前一晚他辗转反侧彻夜无眠。仿佛看到了沈可。 她来了, 衣衫褴褛,步履轻盈。 她的呼吸清凉而芬芳 仿佛穿过了骤雨初歇的山谷, 跋涉过落英缤纷的沼泽。 看到她睫毛上低垂的水珠, 我的心因为被依恋而变得无比强大, 看到她明媚的笑容, 我想用世界上最绚烂的颜色来装点她, 却发现苍白是她最迷人的底釉。 渴望被关注, 于是,一意孤行的狼狈, 无所畏惧的虔诚。 直到有一天, 那些不动声色的对白,变得刻骨铭心, 那些无关痛痒的情绪,变得清晰而温暖。 而命运却已草草收场。 时间用悄然无息的方式来诠释残忍,又宽容地赐予完整。 晚安,青春。 晚安,沈可。 行李已经准备了好久。尽管只有一天的路程,但是他有许多的东西要与沈可分享。 我在这里爱你 当松林缚了晨光 我在等待中醒来 借沉重的船只穿越永无停息的海洋 我承认, 历经沧桑 在那个彼此触手可及的纯真面前也许一脸迷茫 是爱情太短还是分离太长 我从没有不喜欢你, 只不过有时候想让你为我伤心。 其实,我的幸福不一定要在别处, 只不过有时候你不肯在我身边。 其实,我一直牵挂着你, 只不过有时候你忘了我。 其实,我知道我无法拥有你的世界, 只不过有时候我想把我的世界全部给你。 其实,我等的那个人不一定是你, 只不过等到了就等不了别人。 我讨厌你,但更多的时候我爱你。 那天看到你在卧室里走来走去摆弄新衣,恬静欣喜,忽然发现岁月静好。 你走,我不神伤, 我来,你不欣狂, 我们从未分离, 只是成全了彼此的朵瘦鹅黄。 不能用走来形容剑光的急迫。他在策马狂奔。终于,他看到了那辽阔的湖面和伫立的石碓。 那一刻我将头倚在粗大的树干 不为贴近 只为体会你生生不息的延绵 那一日 我在圣殿的晨光中书记 蓦然发现你留下给我的缄言 那一月 我踏过园中所有坚实甬路 不为重逢 只为倾听你曾经的呼唤 那一年 我跋山涉水 不为相见 只在你走过的路边驻足 那一世 我在人流中穿梭 不为邂逅 只为知道你并未走远 那一刻 我呵护败去的花朵 不为怀念 只为你再一次掠过我的湖边 那一夜 听一宿吟唱 不为离别 只为重温你的呢喃 那一日,那一月,那一年,那一世…… 那一瞬 我来过就再也不曾离开,纵使舍弃了轮回 变成一缕柔丝 也要在你发际盘旋。 走过石门,他才知道凶险。那如镜的湖面仿佛是海市蜃楼般不可触及。总是有石堆挡住去路,无论他如何选择永远会回到原地。这是一个阵,是谁设下的阵,又是要困住谁?一个不详之感涌上心头,要困住的人会不会是沈可?! 天色昏暗下来。湖边云雾缭绕。辨不清路途也分不清时间。他曾想过依靠植物做标记或者找动物帮忙。可是他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植物的时间是静止的。动物的时间是加速的。这让他一度怀疑自己出现幻觉。没有更好的办法,只有用最简单的办法:淘汰法。他计算出石堆的数量产生的变化。大约有几十万种之多,即使他不停歇的走下去,一辈子也走不完,不过,他想:如果走出去的几率是50%的话,他不用试几十万种路径就可以走出去了。那就开始吧。 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他来到湖边。他狂喜着要喝一口湖水庆祝,可是,当他看到湖里自己的倒影时,瞬间石化。这个两鬓斑白的老人是自己吗? 这时,耳边响起了一个声音。“你回来了。” 他猛然间回头望去,只见眼前站着一个白发苍苍老妪,眉目之间依稀可辫竟然是沈可。老妪的手中拿着钩针和一件将要完成的红色毛衣。 剑光的脑海里想起鹿骨大师的许诺。沈可会爱自己十年。可是看他们彼此目前的状态能不能活过十年都是个未知数。 第89章 流风回雪款入庐, 半腮轻红小泥壶, 又敛寒袖温玉指, 浅笑, 春风微漾暗香足。 玉宇琼楼乌鹊渡, 可曾, 错搭人间几处。 纵是病酒迟花暮, 也怕,心非初眉目成书。 不是沈可是谁?身材臃肿了,皮肤暗淡了,皱纹堆砌了。剑光心疼起来。经过这样长时间的等待,沈可已经不是暗恋的对象而演变成了家人。是他记忆、情感的一部分。他情不自禁地张开双臂将沈可拥入怀中。在过去诸多的想象中,他从未想过要拥抱她。生怕自己污浊的手掌会玷污她,生怕自己龌龊的灵魂会冒犯她,生怕自己丑陋的外貌会惊悚她。可是现在他的自卑消失的无影无踪了,留下的只有怜爱和酸楚。沈可并没有躲避,任由他抱着。她原本轻盈柔软的后背此时厚重的如同一块苫布。 “你还知道回来!”沈可轻声地说。 “你不知道为了这一天我等了多久!”剑光的眼睛湿润了。他第一次从沈可的嘴里听到这样亲昵的话,而且是对他说的。 “嗯”沈可轻声地嗯了一声,离开剑光的怀抱,用欢喜和喜爱的眼神打量他。 这一刻,剑光觉得自己所经历的一切辗转反侧的思念都是值得的。能被自己喜欢的人这样看着,整个人都像是沐浴在和煦的春风里。美极了,舒坦极了。他再一次抱紧沈可。 “我们哪里也不去了。就在这里过一辈了,好不好?种花,种菜,面向大海春暖花开,好不好!” “当然不好!”沈可猛地挣脱开剑光。 “你不是要带我回去吗?带我重返青春吗?带我回到我们分开的时候吗?” “我们分开的时候?!”剑光有点懵。他们是在大王的宫中分开的。那时,她被一个弱智的刺客刺了一刀。 “我觉得我们似乎被鹿骨大师骗了。”剑光的脑海里一片翻腾。隐约觉得自己好像是上当了。 沈可看了剑光一眼,转身向茅屋走去。背影写满了失落和沮丧。走了几步,转过身,微蹙着眉头说:“吃饭吧。”语气似乎原谅了剑光。 剑光脑海里一念闪过。他是在很短的时间老去的,是石堆的阵法改变了时间流逝的速度,如果反方向走出石堆阵是不是就能重返青春。可是他实在想不起自己什么时候答应沈可要带她回到从前。 “你还进不进来!”沈可的声音很严厉。 剑光突然觉得当她的爱人似乎也不像想象中的美好。她会生气,发脾气,会更年期,会不可理喻。 “你是被鹿骨困在湖边了,对吗?” “废话。” “我不是被困进来的的,我是自己走进来的。所以我可以走出去,可以带你重返青春。” “真的!”沈可的眼中神采奕奕。同时带着不信。 “事不宜迟,趁我们还没老死快走!” “什么话!”沈可想收拾一下东西。 剑光粗暴的打断了她。 “听我的!快!快!快!” 沈可主动挽住剑光的手臂。剑光心中一暖。同时,也闻到一阵酸味。沈可的肠胃一直不好。现在老了,吐出的气息有些难闻。不过,看到她喜悦的眼神和小鸟依人的姿态。心里也是醉了。 湖边的迷雾越来越重。挽着剑光手臂的手也越来越轻柔。随着转过一个个石堆,沈可的步伐轻盈起来。呼吸娇柔起来,口中的气息也芬芳起来。 剑光知道鹿骨许诺他的沈可的十年爱恋正在接近尾声。 剑光停下脚步,望向沈可。此时的沈可已经是一个文雅端庄的中年女子。浅笑着,望定剑光。眼中有期盼、有信任、有亲近。 “我,我,”剑光磕巴起来。 “嗯。”沈可似乎在鼓励剑光说下去。可是,剑光心里想抱抱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看乌鹊。”沈可指着天上的乌鹊惊喜的大声欢笑起来。 “他们要去搭鹊桥了。但愿别搭错了。”剑光懊恼地说。 “怎么会那。”沈可笑着径直向乌鹊走去,走出了石堆。却把剑光落在时间的迷雾里。 第90章 青檐老去成碧色, 小树初成欲腾空, 英雄不计身后事, 王庭粉黛几回浓! 迷雾散去。剑光仍然在离别的情绪里若有所思地发着呆。一个身影随着迷雾的散去渐渐显露出现在他眼前。看清时,剑光惊得倒退一步。原来的石堆不见了。他仍然站在羌寨的山梁上,面前站着的赫然是哪个小孩!原来所谓的轮回只是小孩营造的梦境。 “意外之喜!”小孩口中说出“喜”字,脸上却冷峻的像冰川上的岩石。“跳一支舞吧!” “你,你-”剑光紧张得磕巴起来。 “哈,哪个舞蹈是救命的,怎么倒像是致命的。”小孩面上的表情与他的年龄极不相符,看着有些诡异。 “这个世界是真实的吗?”剑光喃喃地问,也不知道是在问自己还是在问小孩。 “好问题!”小孩笑起来。 \"你是谁?”剑光警觉地问。 小孩瞪了剑光一眼。似乎这个问题冒犯了他。 这时,一个保镖来到小孩的耳边低声耳语。小孩点点头。转身向小青挥挥手。不也不理剑光和沈可,径直下山了。 剑光和沈可面面相觑。尤其是剑光,本以为小孩知道了那个舞蹈的内涵,自己会很凶险,谁知竟然如此轻易的放过了他。 “他说的是什么舞蹈?”沈可问。微红的面庞带着亲昵和羞涩。 剑光不语。这段舞蹈是用一个人的生命换来的。而且不属于他。他已经为了沈可出卖过一次。那次错了,他不想再错第二次。也许,最关键的理由是经过了6次轮回。在他的潜意识里已经不之前那样喜欢沈可了。 沈可见他不肯回答。知道自己唐突了 。面色尴尬地说了声:“回吧。”也下山去了。 剑光的手机嘟的一声。这个提示音对于剑光来说似乎穿越了几个世纪。是瑶瑶在约饭,然后打台球。剑光想自己应该现实一点。他和沈可不是一类人,不可能走到一起。美貌与智慧虽然应该追求。但真正陪伴自己的还是与自己自然条件相匹配的人。他曾和瑶瑶聊起过自己喜欢毛毛的事。本以为是宣泄一下压抑的情绪,却被瑶瑶视为极大的信任。和他亲近起来。正巧自己记住了那个神奇舞蹈的片段。瑶瑶一定不知道它是巫、医界的咒语和配方。那么它在纯舞蹈的范畴中代表着什么那?剑光很好奇。 在可利亚烧烤旗舰店宽敞的包间里。瑶瑶一边放下背包一边笑道:“说请你吃饭,又没说让你砸我,房间这么大不浪费吗?还有其他人?” “就我们两个。今天我请你。有事请教。”剑光诚恳地说。 瑶瑶笑了。“有事感情问题?我可看见了,你和一个美女在一起。” “哇。”剑光真的被惊到。“看来人真的不能做坏事,不,不是那个意思。我们真的没什么!” “行了。行了。你们之间如果没发生过什么,我倒立洗头。说吧,爱过几次?” “真瞒不过你。6次。” “靠,太夸张了。两天6次,一天3次。体格可以呀。” “咱是处女,萝莉,还是老师,能不能矜持点,别一谈到性就兴奋,原形毕露啊。我说的六次和你说的六次不是一回事。” 瑶瑶脸色微红,喃喃地说:“谁是处女!不要乱讲。” 正说着,鲜族的服务员已经把各式烤肉端上来。 “先干为敬!”剑光一饮而尽。 瑶瑶也是豪饮。两人连干三个才开始吃菜。 “说吧。什么情况?”瑶瑶一副资深情感专家的范儿。 “请教几个舞蹈动作的含义。”剑光说着,有板有眼地比划起来。他一点舞蹈根基也没有所以记得不多。但也有十几个动作。瑶瑶越看越惊讶。剑光被她的表情吓到。停下来。自觉告诉他。瑶瑶懂得舞蹈的含义。 “你不会真看懂了吧。” “之前不懂,但刚刚陪同学拜访了一个藏族舞蹈家。其实也不能舞蹈家,准确地说是一个巫师的后人---” 剑光听了,心咯噔一下。 “赐我信仰的光。让我的灵魂重新获得力量。发三里,闭灵虚,入白术,经六焦---还有吗?啥叫白术?啥叫六焦?” 剑光楞在原地。这段舞蹈真是救命的舞蹈。讲述的是经脉运行之法和辅助的药物。这是真的吗?如果不是,为什么长生君要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传达出来。长桑君要自己的徒弟去取。如果是,那岂不是天下最珍贵的东西。为什么古来有之,却没人能复活,也许有,只是自己不知道。那个小孩可能就是。因为他也知道,而且不以为然。 剑光脑袋有点乱。 第91章 \"对于这段舞蹈你还知道什么?“剑光的声音急切而忐忑。 “准确地说,不是这段舞蹈,是这类舞蹈,--”瑶瑶夹起一块胸口放进嘴里,表情很惬意,动作很优雅。“招魂舞古而有之,不同的民族都有自己的招魂舞,主要是寄托哀思。屈原就跳过。还是领舞,满族现在出殡还在跳。不过--” “不过什么?” 瑶瑶又夹起一个肋扇,嚼了两口,“美得很!” “舞蹈还是肉?” “当然是烤肉,招魂舞在很多民族零落不堪,或者已经消亡了,目前正在挖掘。其中藏族的招魂舞最为特别,我们姑且把它归纳为招魂舞吧。因为他不是人死的时候跳的,而是复活的时候跳的--” 剑光手中的铅笔鱼一下子掉下来,激动地抓着瑶瑶的手腕。“你刚刚说的是复活的时候跳的对吗?” “松手,松手,别趁机吃我豆腐。你可是有妇之夫。” 不等剑光搭话,只听门外一个女子笑道,“那我这算不算捉奸在床,哈哈。” 剑光和瑶瑶转头望去,竟然是沈可。 瑶瑶嗔怪地瞪了剑光一眼,似乎是怪他说谎,明明说只请她一人,现在女友却打上门来,这算什么,可是她又不能立刻走人,落荒而逃不仅有损形象,更有损清白。所以,摆摆手,冷峻地对剑光说:“你来处理,别影响我吃烤肉的心情。” 剑光笑道:“相请不如偶遇,来来一起。” “你请过我吗?!”沈可笑嘻嘻地说,眼睛却看着瑶瑶,眼神中对瑶瑶的傲慢很是不爽。“是不是偶遇的不是时候?” “正是时候,马上就关联到你了。”剑光招呼着沈可和同伴一起坐下。 “哈哈,是关联到那段舞蹈吗?”沈可笑道。 这个回答把瑶瑶和剑光同时惊到。剑光竖起大拇哥,“聪明!” 瑶瑶这时也看出就剑光和沈可没有她想象的那样亲密。面色缓和起来。 “准确地说,不是一段舞蹈是一类舞蹈,”剑光现学现卖。 “什么舞?”沈可的同伴朵儿问。 “招魂舞,古代的屈原跳过还是领舞。” “今天是中秋节,跳招魂舞也是应景。”沈可说。 剑光一愣今天是中秋节吗?自己倒忘了。 “能不能说点别的,天都黑了,招魂招魂,别把鬼 招来。”沈可的另一个同伴双双笑道。 剑光想想也好。今天人太多,不适合谈“生死大事”。于是,倡议大家饮酒作诗。剑光原打算在众多美女面前显摆一下自己的文采,不成想在座的几位都是文艺青年。 瑶瑶:霓裳未罢即入秋。云烟轻薄,独上西楼。遥看天际渺归舟。指乱冰弦,衣拂闲愁。 可可:秋叶浓,碧水含烟瘦,只桨兰舟,关山万千重,风语冰弦惊云影,渺渺一沙鸥。 双双:秋风涩,金沙连北漠,玉障青聪,楼兰弄妆裹。一去离家三万里,谁与独弦和? 朵儿:嫩江水乍寒,碧空翩翩归鸿雁,黄岗青滩,红豆一枚玉霜染,天涯路断,言难传,鸳梦薄如翼,敢与谁人参。 剑光:余晖未尽,淡月才出,二十韶华沉与浮,望帝都,意踌躇,雄心犹温归无处,故园惊梦蛙声如鼓,累,不说苦,败,不认输! 第92章 \"你的秘密是不是除了我谁都可以告诉,奔三了,还没二够吗!”剑光刚回到家就接到沈可的电话。 “我--” “是不是我最有理由知道秘密的内容,也许我对内容丝毫不感兴趣,但那是我的事,你凭什么把和我有关的事情到处宣扬?”沈可的语气越来越激动。与酒桌上的谈笑风生,文雅知性判若两人。 “我,这件事有些诡异,我想保护你--”剑光不知怎么说出这句话。原以为女孩子听到被保护会有些小感动,而不再咄咄逼人。不成想却惹恼了沈可。 “用得着你保护吗?你有真实的本领保护我吗?虚头吧脑,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沈可啪地撂了电话。 被骂的剑光直愣愣想了一会儿,觉得沈可说的没错。忽然想起自己和沈可的六道轮回似乎少了一次。可是,小孩绝对不会弄错的。这到底是什么那?而且从沈可刚刚的言语中似乎另有所指。以沈可的高冷、严谨,绝不会信口开河。 正小郁闷时,瑶瑶的电话来了,略带微醺地说:“听姐的话,离那小妮子远点,太冷,将来有你受的。” “我们之间没什么?” “屁。你们如果没抱过。我倒立洗头。咋不吭声了?算抱过几次那?还是后悔仅仅是抱过!哈哈。” “我在你面前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等等,跳进黄河!对了,葛姨失踪了。” “那个葛姨?” “就是那个总想杀了自己老公的葛姨。现在老公好好的,她却失踪了。” “一定是他老公杀了她!确定一定以及肯定。” “失踪并不代表死亡,别那么肯定,生死大事啊。没准过几天自己溜达回来了,更何况,死了也能复活。嘿嘿。”瑶瑶的聊侃中突然鬼气森森。 剑光突然想,如果自己的人生重新来过,那么自己想活成什么样子那?以自己现在的智商估计变化不大。 葛姨确实失踪了。不过,从现场来看更像是旅游去了。家里被精心的打扫和布置过,就像所有要出门游玩的人一样想弥补独自潇洒对家庭失职的愧疚。对所有物品的存放位置也有详细的说明。还给老公和儿子留下了遗言。如果非要认定是遗言的话。因为整篇留言的语句欢乐而顽皮,充满对未来生活的向往。甚至有“死亡是清凉的夜晚”“是一个人的狂欢”等诗歌言词。在确定葛姨不吸毒的情况下,如此洒脱的遗言让办案人面面相觑、一筹莫展。直到一个重大发现案件才似乎有所突破。葛姨的有一笔巨额的私人小额贷款不知去向。现在小额贷款公司比警察还急,并提供了葛姨存在恶意借贷倾向的证据。证据略微搞笑。是葛姨签合同是的一段视频。视频中葛姨谈笑风生,心情大好。 “这能证明什么?”警察问。 “证明她从一开始就没想还,如果不是她特殊的身份,从她嘚瑟的表情就不应该借。我们是专业的,谁能不能还,是有预判的。” “后期你们采取措施了吗?”警察追问。 “有,但,你知道,她的反跟踪能力很强。我们又不敢惹毛她。” 第93章 秋雨如丝垂低檐, 山色尽含烟, 青茫一片浮归雁。 待晴天, 红梅旧柳参差见, 韶华瞬间, 少年犹欢, 零落湿襟单。 葛姨的老公坐在窗前发呆。他想不通妻子为什么会凭空消失。尽管他无数次设想、盼望过单身的日子。可是绝不是以这样的方式降临。一是、太突然。没有任何征兆。仿佛自己被抛弃了。警察的问询更让他无可奈何、无名火起。但他能够理解,毕竟女性受到伤害的70%来自丈夫或情侣。可是他真的一无所知。唯一的秘密是他们的家庭存款被留下了大约一半,另一半不翼而飞。这哪里像失踪,更像私奔。警察没有问起存款的事,他也不愿说。不过,有一点他可以肯定,就是葛姨一定没有危险。臭娘们儿,还不如真失踪那。好歹有个交代。我可以重启人生、花天酒地,甚至再享受一把恋爱的感觉。想到此,他烦躁起来,也许葛姨此刻正在享受他幻想的恋爱的感觉。知妻莫如夫,看到妻子追剧时两眼放光的样子,他曾想女人也许比男人更好色。不仅好色还傻,敢玩真的。二是、他猜不到妻子藏在哪里。对此他有些自责,怎么多年了,自己对妻子的关心太少,关注太少,尤其是近两年,和妻子吵架的心情都没有了。他也知道,有时候妻子是想和他说说话不是吵架。可是,他也没耐心。门一甩,喝酒去了。自己做的不好,妻子的失踪是有理由的。他甚至想:如果是私奔的话,只要对方是小鲜肉,或者年龄小于10岁。他一定会原谅妻子。玩就玩了,妻子也不吃亏,就当是补交自己这么多年的作业了。三是、聪聪明显向他表达了超出友谊范围的关心,意图很明显,她要上位。现在的女人都这样主动吗?想想都害怕。但不可否认,聪聪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是他的菜。如果真的单身了,何尝不是上帝的恩赐那。 正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电话响了,他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聪聪。可是,看到的却是一个陌生号码。“是老婆!”他想。 “志强哥,我是晓娟,嫂子是不是出事了?”听筒那边的晓娟泣不成声。 “额-”权志强想,没有把妻子的事通知老家啊。怎么老家的人会知道那! “你嫂子她失踪了,大约一周,---” “哇”晓娟大哭起来。“她死了。” “你怎么知道!?”权志强惊讶不已。 “昨天,昨天,嫂子托梦给我了。” “她说什么?”权志强尽管觉得托梦这样的事很无稽,还是问下去。 “她什么也没说,就站在我面前看着我。我知道她一定是死了。”晓娟大哭。 权志强后背一阵发凉。仿佛妻子就站在他背后。激灵灵打个冷颤。强迫自己思考:“如果这算线索,警察能接受吗?” 第94章 权志强正犹豫不决的时候,电话又响了,是聪聪。 “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聪聪声音低沉而慵懒。权志强激灵灵打个冷颤。抬起头,只见墙上挂着一幅字:“纵有清风明月意,怎奈万水千山身。”那副字突然无缘无故地掉下来,咣当一声砸在地板上。 文强听到提示音,拿起了手机看到qq上的一条动态。是他的高中同学发的:“水木韶华,青葱微辣,十年怅惘皆为家,终放下,闯天涯,输赢成败任由造化,对,也潇洒,错,也潇洒。十年前,那个班长喊起立时,总是拼命踮起脚尖要比我高的小姑娘,要去南方追求她的幸福,祝她吉祥平安!”他知道这个小姑娘是吉安。他们曾经是同学眼中的神仙眷侣。两人不仅成绩好,而且郎才女貌。文强皮肤虽黑,但五官俊朗,尤其是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和豪迈的性格,妥妥的校草和霸道总裁坯子。对他一见钟情的女孩子着实不少。吉安是眉目清秀、皮肤白皙,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丝毫不近视。挺直的鼻梁、小巧的鼻翼,一口雪白晶莹的牙齿,修长的脖子时常粘连着乌黑的发丝,因为她爱出汗,更喜欢打打闹闹,这与文强的沉静形成了鲜明的反差。也许是从小没有父亲和哥哥一起长大的缘故吧,她的为人有些大大咧咧。上树掏鸟蛋,下地追兔子无所不能。争强斗胜,敢作敢为比起男孩子一点也不逊色。花朵般的容貌加上洒脱的性格。暗恋的男生着实不少。可是却没有人敢真的表白,因为大家看得出她喜欢强大到能够震慑自己的男生,不仅在学习上还有性格,家庭。单单是学习这一项就淘汰了99%的竞争者。名次排在吉安前面的只有一个人:文强。文强是高一下半年从外地转来的,这个不善言辞的壮娃起初并没有引起吉安的注意,主要原因是文强的成绩很烂。可是仅仅过了半个学期。文强居然打败了班里所有的人,包括吉安。而且是遥遥领先的那种。惊讶之余,吉安的心中升腾起爱慕。但文强实在没有时间谈恋爱。他清楚自己不是同学眼中的学霸。更知道所谓学霸其实是比普通学生更聪明且更勤奋的一群人。世上哪有那么多天才、学霸。他必须凭借自己的努力从这个二流高中杀入自己理想的大学,所以,他的每一天都被安排的满满的。恋爱太费时间太奢侈了。所以他果断抛弃了自己的第一个女友春梅,理由很简单:晚自习送她回家要耽误45分钟。要知道春梅是同届中最有女人味的女孩子。身材娇小,口齿伶俐,心机过人。而且有着文强一样的傲娇和出人头地的决心。曾经在偶然的情况下被算命人指认为文强的天选之人。算命人倒不一定能未卜先知,只是因为是过来人,谁和谁合适还是能猜个8、9不离十。文强逆天了。而吉安被文强的决绝迷住了。所以,文强抛弃女友的第一时间她就补位,坐到文强的同座。对此,文强没有考虑太多。因为他没有时间停下来考虑。高考在步步逼近。被冷落的委屈让吉安有些自暴自弃。她开始了座位的流浪。从前排到后排,每每都给同座的男生带来惊喜和幻想,当然还有成绩下降。这个发动态的男生就是后排的受害者之一。他从第一眼看到吉安的那一刻就开始迷恋吉安。但他是自卑的,只能把这种迷恋变成了写满吉安名字的日记本和对吉安莫名其妙的恼怒。甚至于在照毕业照时说出了不愿意站在吉安背后的言语,令吉安在毕业照里留下了略带郁闷的表情。毕业了,他没有像其他男生那样死缠烂打的追求吉安,而是选择把这份感情藏在心里,所以,当他突然在文强的家里遇到吉安的时候,竟然不知所措的假装忘记。他所不知道的是未来的日子里,他、文强、吉安、春梅之间还发生了许多事。 文强打开了古丽娅的空间。她已经很久没有更新了。而她的老公却频频成为热点。有身份的人应该懂得保护自己。文强心想。隐隐地心中有些不安。因为,近几天流传的一个视频中那个默不作声、被强上的女人很像古丽娅。 第95章 那个在自己的家的客厅里被强上的人真的是古丽娅。她晕晕乎乎不知道自己怎么被按在沙发上。她虽然只有33岁,但却是世界知名的舞蹈家。出席过盛大空前的场合,登上过万人瞩目的舞台。所以,她有着超乎普通人的冷静和从容。可是在这个胖乎乎男人的面前完全没有抵抗能力。男人充满邪恶、占用欲的眼神和征服者为所欲为的表情,让她不寒而栗。她不止一次听老公提起过他,他是老公最强大的对手,无数的交锋,互有胜负,有一次几乎让他输掉了一切。可是现在,他以胜利者的姿态让她交出所有的财产来换老公的命。从他眼神中她看出了戏弄和残忍,她知道即使交出全部也不一定让的满意。可是,她想活下去。他的动作和他污言秽语一样粗俗。她想起了自己的初恋,那是她的大师兄。甬道上、食堂里的每一次偶遇都让她欣喜、庆幸、回味无穷。每一次躲闪都让她心如跳鹿,浑身发烫。如果发现他突然出现在临近的餐桌上,她登时手足无措、魂不守舍、食之无味。如果看到他投来目光,她干饭的动作瞬间如春天里的华尔兹明媚、流畅起来,咀嚼也如月光般皎洁、沉静起来,就连拿筷子的手也如抚在把杆上优雅而放松。他们在路上相遇的次数越来越多,起初她还庆幸可以偷偷地欣赏迷人的背影,直到他突然转过身来。 她从没想过爱情会让人沉沦、越陷越深、无力自拔。仿佛整个世界改变了样子。一切都那么温馨和让人期待。为了他,她努力改变着自己强势的性格无论接人待物还是在床上,她都让他成为主角。但贫穷和野心合伙打败了她和他。也许还有她的宠溺。他居然依附于一个身材臃肿、俗不可耐的老女人。那天她用自己半年的积蓄给他买了一件礼物,千里迢迢去找他,却看到了出轨。那一刻,她没有震惊、没有歇斯底里,而是不停的呕吐。仿佛之前所有的喂养和狗粮在这一刻全部消化成一滩屎反流回胃里,之前所有的销魂和憧憬在这一刻熏蒸成的过期螺蛳粉冲击着她的味觉、嗅觉和关感神经,让他们急剧紊乱。她的要求并不高:如果艺术需要用金钱来供养,能不能用新钱。如果爱情需要用人渣来铺垫,能不能用鲜渣。 他的老公就是在那时候开始追求她的。她知道老公有钱,但没想到那么有钱。也知道了有钱其实跟钱没关系。而是各种各样的特权。私人飞机、游艇、古堡、顶级的服务、奢华到让她意想不到的礼物,让她如同走进了童话世界。爱情仿佛也变得不真实了。但那又有什么关系。有了老公的加持她的事业也一飞冲天。她得到曾经梦寐以求的一切。再次遭遇出轨她平淡许多。因为婚姻早已让她清醒。 屁股上的一巴掌把她从回忆中扇回现实。“奶奶的,舞蹈家的腰不是很有劲吗,给老子动起来。” 文强惊讶地看着视频中的一切。他搜索出男人的背景。也查到了古丽娅的老公伙同亲戚准备做掉男人的事。现在古丽娅是一件战利品。 第96章 客厅里的灯光昏暗、暧昧。古丽娅匍匐着瘫软地趴在客厅正中央的地板上。纤细而柔软腰部无力地贴在地上,笔直的后背和如天鹅般修长的颈项此刻委屈成一个问号形状随着呼吸起伏着。呼吸中弥漫着腥味、汗味和夏代尔香水味,还有淡淡的咸。男人叼着烟,坐在沙发上一边欣赏着古丽娅的背影一边喘着粗气,嘴角浮出一丝邪笑,心中暗想:他妈的,小宝子真有福气。到底是玩舞蹈的,从任何角度,任何一个姿势看都是美的。 “跳支舞吧。”男人用沙哑的嗓音命令着。那沙哑声独特的,只有从小缺乏教养,长大凶残专横的人才会有这种嗓音。 古丽娅浑身一震。她头埋在地板上,其实是等待心满意足的男人摔门而去,她好撕心裂肺地痛哭,在期盼着这一切快些过去,只当是一场噩梦。 男人用脚趾捅了一下古丽娅的屁股。 古丽娅想到了死。 “想跳楼,没机会。嘿嘿。”男人干脆用整个脚掌踩一下古丽娅的髋部。“嗯,有劲。” 古丽娅缓缓地站起身。走到穿衣镜前,凝望着、审视着镜中曾引以为傲的身体。探头仔细看了看肿起的卧蚕。擦了擦眼线上的泪痕。“死是很自然很容易。就像黑夜会在日落后降临。” 男人第一次看到古丽娅如此坦然、放松地在他面前走过。每一步都优雅、恬静,仿佛是风中摇曳的莲花。晶莹而脱俗。尽管他知道古丽娅可能做出过激的举动,但他实在舍不得错过这美妙时刻的一分一秒。 镜中的古丽娅笑了一下,仿佛是笑自己此刻的狼狈。笑自己的贪慕富贵。笑自己的自作自受。那就让这一切结束吧。她拾起睡衣穿好,果决地望向电视柜的柜角。 男人腾地站起来。他知道古丽娅要做什么了。 古丽娅没有冲向柜角,因为她就在她望向柜角的一瞬间发现了一样东西。那样她不经意间留下的东西,此时却变成了一根救命稻草。她庆幸自己当初在可与可无中做出了留下的选择。那是一个探头。她让文强安装的,原本是用来监视老公的。老公出事了,她实在没心思拆除的,而且因为在客厅,所以她几乎忘了。 “嘿,呵。”她不知道自己是笑还是在哭。但她知道自己活了。有了这个底牌。如果丑陋和屈辱也算是底牌的话。即使这个男人手眼通天也会有所顾忌。 古丽娅对着摄像头抹了抹头发,惨笑说:“我美吗?” 男人此刻也发现了摄像头。惊慌起来。 古丽娅竟然真的跳起舞来。双臂曲折抖动着,像是在用受伤的翅膀奋力飞翔。足尖有力地踏在地板上,咚咚作响,顷刻间便有血污留在她走过的地方。她旋转着,白色的睡袍似乎鼓了风。但她的目光始终低垂,像是在回忆,在逃避。霍然间,一个大跳。她重重地摔倒在餐岛旁冰冷的瓷砖上。葡萄酒被打翻了,葡萄酒如鲜血般染红了她的睡袍。她匍匐着一动不动。沉寂,沉寂。在餐厅耀眼的灯光中,她突然昂起头,湿漉漉的头梢上暗红色的酒液琼浆,顺着她的额头,睫毛,腮流下,滴在她胸前,缓缓下流。她全然不顾地踉跄地走着,如同走出大雨的泥泞。贵重的、敞开的睡袍在这一刻褴褛而隐晦,精神却在这一刻高昂起来。她仰起头让由灯光刺眼,仿佛在沐浴着阳光一般。 文强呆呆地看着镜头里的古丽娅。心中五味杂陈。 第97章 大裴怂恿文强炒股。并吐沫星子乱飞,满脸通红,张牙舞爪地讲述股市的各种一夜暴富的传奇。但文强没心思。因为他刚刚搞到了有关古丽娅的视频证据,此事非同小可,搞不好自己的身家性命难保。不禁心怀忐忑。他想过报警,既然当事人没有发声,他没有权利替古丽娅做决定。而且私下里认为以古丽娅的声望,她也不愿声张。视频是她的救命稻草。如果他报警出示视频,那么很有可能他和古丽娅都有危险。仿佛是一种默契。古丽娅认定文强不会冒然将视频公布,只要不公布她就能活下去。男人那边请专业团队调查视频的下落。可是,没有结果。文强虽然是文职大学却是985学校的计算机专业,毕业又干了10年网络营运,一不小心在网络维护领域成为大佬级别的存在。大佬提心吊胆地过了个把月的日子。期间想过联系一下古丽娅。想想还是别出混招,慢慢地这件事就算暂时搁下了。 大裴讲述的股市传奇有些夸大其词。因为其中的一个主角文强是认识的。那就是贝霸天。段盈盈的老公。他们曾经是邻居。贝霸天虽然身价百亿,却不是股市挣的。他确实是最早一批杀入股市的人,但输的很惨。有一段时间因为成天着急上火的,后背上长了好几个脓包。还一起在诊所打过点。之所以上火是因为滴炒股的钱是从亲戚哪里东拼西凑得来的。当时很多人不了解股票,甚至不知道股票是何物。又多没钱,所以输不起。只有一个人心甘情愿给他钱。注意是给不是借。虽然那个人也不知道股票是个啥玩意。但二话不说,问都不问直接掏出所有积蓄相赠。这个人是他的岳父。大家不明所以。只有岳父知道。段盈盈3岁时,岳父代她去看生病的姥爷。姥爷年轻时当过村支书,因为对下乡青年很照顾,所以深得青年人尊重,其中有个黄姓的青年,人很聪明就是干活大大咧咧,一副贝勒爷的做派。有一次为了看雪景竟然在山里迷了路,幸亏遇上了段盈盈的姥爷,不然非冻死不可。两人围着火堆烤着鹿腿,开心地谈天说地。那个黄姓青年还真是个贝勒。而且是名门之后。如今知道姥爷病了,黄贝勒安排御医的后人来看病。御医看了看觉得并无大碍,简单的说了几句,开了几天的药便要走。姥爷哪里舍得,一再要求留下吃饭,随便打听一下黄贝勒的近况。御医看天色已晚也就答应了。农村吃饭很是讲究,有“父子不同席,女子不上桌”一说。大人们在炕上吃饭。段盈盈在地上跑来跑去,因为穿着男孩子的衣服更显得胖乎乎,肉墩墩的。很是好玩。御医停下筷子看一眼,又看了一眼。姥爷只道是孩子太闹了,便吩咐老伴把孩子带到其他屋子去玩。第二天,临走时,御医突然说:“昨天在屋子里跑来跑去的孩子可惜是个男孩子。如果是女孩子便是旺夫之相,一辈子注定大富大贵。可惜了。”姥爷听他认错了也不说破,他经历过四旧,知道传播迷信的下场。一旁的段盈盈父亲听了却大喜。从此回家静候富贵降临。 转眼间,段盈盈长大成人,还是肉墩墩的,但五官清秀,皮肤白皙,肥而不腻。小伙伴们都戏称她“肉段”。经人介绍肉段找到了天选之人。虽然平凡,但肉段的爸爸认为无所谓,女儿的富贵与女婿是谁无关。他坚信女儿会点石成金,旺得老公家显赫一时,一塌糊涂。所以当女婿决定放弃政府公职下海炒股时。岳父不仅鼎力相助,而且还说等这一天等得太久了。搞得大家摸不着头脑。股票赔了。岳父不惜买房子支持女婿。女婿虽然感激但心里着实搞不懂岳父为何胜亲爹。在去俄罗斯做生意离开的头一天晚上。贝霸天和岳父喝酒,耳热酒酣之际,贝霸天问岳父咋就对自己这样好。岳父屏退了妻女,小声告诉了段盈盈儿时的经历。“你一定能成大事。”岳父用力地在女婿的手上狠狠握了一把,“把心放在肚子里。大胆去闯。你一定成。诶呀,我这算算泄露天机呀。”贝霸天哑然失笑,暗想:如果那位大师能看破前程的话,那么他至少能看出公母吧,怎么连男孩女孩分不清? 贝霸天在俄罗斯一呆5年,虽然没有挣到钱,也没亏。但他的经营能力却有了质的飞跃。那时国内的汽车行业刚刚起步,竟然赊车,而且出租车公司也是朝阳产业,贝霸天发现了商机,当即回国,开办出租车公司。很快他就捞到了第一桶金。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完全实现了岳父的预言。也许是岳父泄露了天机的缘故吧。不久,贝霸天和段盈盈居然离婚了。 第98章 毛毛恋爱了。剑光亲眼得见。让剑光有些郁闷。那天他和刑警队的海龙一起在马路牙子小烧烤撸串的时候,看到毛毛和一个矮丑穷胖的男生从远处一起走来。之所以认为是恋爱关系,是因为他们在用一种貌似散步的形式在走路,的确两个人很不搭,虽然走在一起但感觉别别扭扭的。毛毛的传染病好了,依旧与人依旧保持着安全距离。但现在是心理上的距离。 “女孩子小心翼翼的想放弃又下不去决心,最多是第二次约会。”海龙看到剑光错愕地看着两人,顺嘴说。剑光低下头,不想看两人,心里有些难受。 “乳白色小衫,黑色九分裤。质地一般,普通家庭。齐肩的短发乌黑发亮。这种发型的人多半是教师。重眉初画,眉腰长,眉梢翘,朗目圆睛,眼窝略深,前后眼睑较大,虽然睫毛不长但顾盼之间流动着朦胧的风情。不错。上头。鼻头丰满、微上翘,自带着一丝俏皮。鼻唇沟较深,一字唇,眼袋下有一细纹。左脸的法令纹偏向颧骨,浅酒窝。耳垂薄和宽。柳肩宽臀。微有外八字。外八字的人性格慵懒温顺,做老婆最好了。”剑光被海龙气乐了。给了他一老拳,打断了他的刑侦画像。 “虽然皮肤黄些但那是因为肝病初愈,身材好,妥妥的美女。可惜跟你没关系。” “谁说没关系,切。” “这女孩做过扁桃体手术。”海龙说。 “你怎么知道?”剑光没好气的说。 “你看她左脸颧下肌肉塌陷明显。” “呵。我要说她是我未来的老婆你信么?” “不信。至少小你14岁。咋地,瞎啊。” “人要看发展。这个 世界上,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小伙子。当哥的要教育教育你。”两人正斗嘴的时候。 矮丑穷胖提出要一起吃些东西,毛毛起初不肯,但估计是走累了。所以答应了。在对面的摊子坐下来。不久就和老板起了争执。原来矮丑穷胖认为老板的菜有问题。其实是矮丑穷胖想请毛毛去家里吃饭尝尝自己的手艺。毛毛不肯。现在,找借口在毛毛面前露一手。说着,矮丑穷胖一边偷偷向毛毛眨眨眼,一边撸胳膊挽袖子上灶。毛毛和剑光同时被他的举动惊到了。更让人惊讶的还在后面。只见那矮丑穷胖运勺如飞,行菜走料又稳又准,一顿眼花缭乱的操作之后一盘炒牛河呈现在毛毛面前。剑光知道炒牛河是寻常菜中非常考验厨师功夫的一道菜,讲究清、融、透。从他考究的一招一式的来看,这道菜一定非常地道。人不可貌相,若论持家,自己恐怕要甘拜下风。 “你傻了吗,垂头丧气的,一张死人脸。”海龙给了剑光一拳。“好不好吃,美女说的算,手艺淘汰的是学渣不是人渣。” 剑光抬起头望向毛毛。毛毛受到刚才矮丑穷胖神操作的感染,满脸期待和喜悦地夹起一根豆芽。支在桌子上的另一只手美美地摆出一个兰花指。 矮丑穷胖和剑光、海龙一起盯着毛毛,等待着她的评价。对剑光来讲更像是宣判。 等待着,等待着,突然,毛毛向剑光和海龙招招手:示意他们过来尝尝。 矮丑穷胖用近似于仇视的目光看着两人,尤其是剑光,从剑光的眼中他看出了两人的关系很特别。 海龙大大方方地尝一口炒牛河,竖起大拇哥说:“地道,真地道,好手艺。不过,对于做过扁桃体手术又肝炎初愈的人来讲,略微辛辣了一点。” “你是她什么人?”矮丑穷胖上前一步。满脸杀气地质问海龙。 “霍,他有家暴倾向。作为朋友建议你慎重决定。”海龙一边掏出警官证一边若无其事地对毛毛说。 毛毛畅快地笑了,似乎放下了一副重担。对矮丑穷胖说:“讲真,你做的菜老好吃了。只可惜你不是我的菜。” 第99章 葛姨的尸体找到了,这令她的丈夫权志强很意外。他火速赶到河栏村。在镇卫生所简陋的太平间里,他看到了葛姨冰冷的尸体。“一个割猪草的孩子发现她躺在山洞口,衣衫完整洁净,没有伤痕,排除刑事案件,属于意外死亡,初步推断是失温。这是遗书。” “意外死亡和遗书是不是不能放在一块说。”权志强不可思议的眼神看向警察顺子。顺子是葛姨的徒弟。“而且,你不是不是该哭两声。” “哭过了。遗书是葛姐失踪前给我的。所以并不矛盾。” “她有遗书怎么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算了不要说了,脑袋有点乱。人都没了,还有什么意思。我带她回家。”一句回家出口,权志强泪涌眼眶。 “你不能代她走。” “为什么?”权志强有些恼了。 “根据遗嘱,她要就地安葬。而且不希望任何外人参加。当地是允许土葬的,我想这是她来此的目的吧。” 权志强生无可恋的看着警察,再看看妻子,觉得都很陌生。他甚至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证明这不是一场梦。一切来得太突然,太反常。 “土葬?呵呵,好,好吧,我是外人,也许我就不该来。”权志强摆摆手,这一刻他真的觉得自己是个与此事毫无瓜葛的外人。正在他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顺子给了一个文件袋和一个布包裹。 “死亡证明和一些相关的文件都在里面。这个包裹是她留给你的。” “这是什么?”权志强发现自己从没见过这个包裹。花色黯淡、样式老旧,妻子绝不会买这种东西的。这不是妻子的东西,更不可能留给自己, 顺子耸耸肩。意思是我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尽管我看着里面的东西。 里面是个西瓜大小的金属球。不是很沉,似乎是空心的。权志强看着这个诡异的遗物,瞠目结舌。文件袋里没有银行卡。也就是说,妻子用全部积蓄买下了这个看起来毫无作用的金属球。也许是新发明的健康仪器吧。不过,以妻子的挑剔,冲着这低档的包装也不能上当啊。 “你们确定是她留给我的。不是证物。” “村子很小,死人的事情不是经常发生。” 夜幕拉开,繁星点点,远处的山腰上闪烁的灯光。那里正在举行下葬仪式,为葛姨超度亡魂。权志强住在村卫生所里,心神不宁的他来回踱着步。房间里唯一的一张桌子上摆着那个金属球,金属球下面是为了阻止它滚动而铺设的包裹皮。权志强推开门望着烛火的方向。心中五味杂陈。一个好好的人怎么会突然没了那。伤感了一阵子黯然回屋。突然,他发现:原本在桌上的金属球,不知怎么出现在床上。而那个老旧的包裹皮依旧摊在桌上,中央撑着球体的圆形凸起清晰可见。它是怎么溜到床上的?他仔细回忆一下,刚刚出门前金属球确实在桌上。不在床上。因为他自身有些小洁癖,从不把外面的东西放在床上。难道是进来人了?窗户紧闭呀。正疑惑着,床上的金属球动了一下。吓得权志强一哆嗦。慌忙退到门边。这时,远处传来一阵怪异的音乐之声。 权志强紧盯着金属球。此时的金属球纹丝不动。权志强暗想一定是自己连日来身心俱疲,眼花耳鸣造成的幻觉。想到这里,他黯然地摇摇头。瞥一眼山上的光亮,心中暗想:这个音乐节奏感太强了,不像是用来哭的,倒像是用来跳舞的。难怪铁球发生了共振。对,是共振。待他关好门转过身时,赫然发现,刚刚明明在床上的金属球,此刻竟然停在桌子的边缘,而且几乎半个球体已经探出桌面,正摇摇欲坠。更为奇怪的是,那球体中似乎传来与山上音乐相应和的音乐之声。权志强脑袋翁地一声,连滚打趴地,冲到院子里。双手扶着膝盖。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这回不是共振。绝对不是。而是山上的音乐在遥控它。 这时,旁边屋子的门一响。权志强又吓了一跳,他绝没有想到,荒郊僻壤的卫生所里居然不止他一个客人。 一个小孩和两个精壮的男子傲然从里面走出来。隐约间,看到里面还有一个清秀的女子坐在床上。 “这是什么配置,这是什么情况。”权志强傻呵呵地看着从他面前走过的三个人。 那小孩看也不看权志强一眼,带着两个随从径直上山去了。风高月黑,山上正在超度亡魂,这个小孩子去干吗? 第100章 这几天吉安的心里颇不宁静。忽然想起日日走过的院区的荷塘在这初生的满月的光里,总该另有一番样子吧。荷塘是原生的,椭圆形,大概3-4百平的样子,北面是基山聚集成的巨大的山丘,将它和小广场间隔开来,阻隔了广场舞的喧嚣。荷塘的四周柳树也是原生的,蓬勃而高大的样子与荷塘并不相称。站在肆意蔓长的柳枝下,望着远处夹带着烟火气的月亮,她悠悠地想,也许,当初的他是因为爱上自己的美貌而非自己的内心才会这样吧,这也怪不得他。美貌是别人的评价,她从没有认为自己的容貌如何出众,只不过个子高一点,皮肤白一些,五官端正些而已。回想起在医学院的日子,两人成双入对,金童玉女,不知羡煞多少同学。他的家境好,父母都是国家干部,只有一个妹妹,这是她很看重的。小时候吃尽了贫穷的苦,她渴望未来的属于自己的生活富裕一些、安稳一些。所以,当他提出处男女朋友的时候,她爽快的答应了。她平日里也不是婆婆妈妈的人。而且,她看得出他是真心的喜欢她。那时他宠溺她。宠溺像是童话里的事情,遥远而奢侈,这让由姐姐带大的她有些不习惯,但又有那个女孩子不沦陷于情侣的宠溺那。率性、爽直的她一直不明白他为什么深爱自己,她没有他说的那么好。她也不知如何爱他,回报他的爱,只是用力爱,爱得横冲直撞,遍体鳞伤。微风吹过,林中的倦鸟断断续续的低徊的吟叫着,似乎还有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腮边凉凉的,这清凉的夜空中,薄薄的云下,怎么竟飘落几滴雨来那。月亮渐渐地升高了,广场上孩子们的欢笑,已经听不见了。夜风里送来缕缕荷花的清香。 毕业季,分手季。在漫漫长夜里她第一次因为害怕而哭泣。那晚,他们在学院熟悉的甬道上默默地走着,往日的欢笑和身影在青石屋里、木框窗上 、红瓦墙角穿越着,飘荡着,曾经的青草湿漉漉的清香,衣服上暖洋洋的嗑香,书本上挥之不去的药香,再一次萦绕着他们,冲击着他们。第一次拥吻的树荫,第一次啪啪的教室,第一次吵架的台阶。无数个第一次争先恐后地映入眼帘,让他们眩晕又无力自拔地湿了眼眶。同时,纠结、彷徨像一条毛绒绒的、夹着锋利倒刺的令人窒息的藤蔓缠裹着他们。终于,他放弃了父母联系好的省城的医院。毅然陪她来到了儿时的小城镇的企业办职工医院。他们是有打算的,先在这里潜隐一些日子积累经验,待时机成熟后再到大城市发展。 不久,孩子降生了,医院给他们分了房子,虽然不到50平,但却满满装着幸福和甜蜜。吉安抬头望向家里的窗户,窗口盈满橘黄色的光。暖暖的。那是儿子在写作业。想起儿子每天背着巨大书包奔跑上学的样子又有趣又内疚。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孩子已经上小学了。他们要给孩子更大的平台,更高更广阔的视野,而不是窝在这个小山沟里,是离开的时候了。老公的业务的确很出色,至少在这个职工医院中。早已是业务骨干和科室负责人。她不知道老公是什么时候和静静搞到一起的。尽管有所察觉也没在意。静静是新分来的护士,因为喜欢跳街舞,所以有着紧致的身体和酷酷的装扮。那一晚,她画了精致的妆,犹如初次约会一样。记得那次他说喜欢她双眼皮上细致的纹,她惊讶不已,自己的皮肤是北方女孩中少有的白皙而细腻、明亮的眼睛是大学里少有的正常视力、虽然曲线不够玲珑,但身材高挑大长腿、怎么会偏偏喜欢折皱的纹那,她笑他异癖。现在她双眼皮上细纹多了,重了,黯淡了。还是他喜欢的代表清丽、隽永、温柔的细纹吗?她用彩笔小心地把它们擦亮,仿佛在擦亮青春。可是,它们却越擦越诡异,擦着擦着,她的眼红了,泪水流淌下来。她哽咽着,抽泣着,狠狠地给了自己一个耳光,“你真没用,真没用”她对镜子中的自己说。 那段难熬的日子,她成了医院里最大的笑柄。卑微的像一个乞丐。 吉安裹了裹身上的长衣,仿佛这盛夏的夜里飘过一丝寒意。沿着荷塘的路,越走越幽僻。路灯的光被浓浓的树荫遮蔽住了,很难透进来。那段艰难的日子也遥远起来,吉安忽然觉得自己老了许多,寂寞了许多。她打了个指响,似乎想惊醒内心的沉闷。荷塘在这里长着更多的树,蓊蓊郁郁的。品种也多起来,不只有杨树、柳树还有一些不知道名字的树。没有月光的晚上,这路上阴森森的,有些怕人。今晚却很好,虽然月光也还是淡淡的。也许是刚刚落了雨缘故吧,月光虽淡却清丽无暇。恍惚间吉安仿佛来到了另一个世界里。她是爱热闹的,但其实更爱冷静,这是她拒绝嫁给文强的另一个原因,文强有五个姐姐;也许是从小没有父母的缘故吧,她对公婆尤其得好,当老公提出离婚时,她也将公婆当成最后一根稻草,百般示好意图援助。而公婆的漠然却让她心灰意冷,出轨的是他们的儿子,难道多年的孝敬换不回一句公道的话吗,哪怕是一句温暖的安慰都对得起她三节两寿的恭敬。从那一刻起她想为自己而活。自由自在地活。像今晚,一个人在这苍茫的月下,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不理。只受用这无边的月色荷香便是极好的了。 因为户籍的问题她离婚的消息剑光很快知道了。他也是吉安的一任同桌。是那个喊起立时吉安踮起脚比个的人,那个将吉安的名字写满青春日记的人,那个在夜里偷偷呼唤吉安名字的人,那个毕业后在文强家里假装不认识吉安的人。 有人说,一个人喝醉后打给电话的人就是他最爱的人。知道吉安离婚的那一晚,剑光喝多了。相隔十余年他第一次拨通了吉安的电话,4个小时通话记录,对于不善言辞的他来讲,算是他人生的巅峰,尽管第二天他不记得自己说过什么。只记得她的电话没电了,换了一个电池。只记得她说。“哪怕是一个苦力,每天回到家一声臭汗,满嘴的牢骚,举止粗鄙没关系,只要他肯娶我,我一定会答应的。” 那一晚,有一件很奇怪的事,从来不给剑光打电话的毛毛,突然连续给他打了几个电话。仿佛知道自己未来的老公站在出轨的边缘是的。是凑巧和心灵感应。他搞不懂,第二天,他纠结了半天回电话时,毛毛竟然说忘了打电话的事。搞得他狼狈又疲惫。 “喝不下。”可立亚的包房中,吉安把喝剩下的半杯酒推给剑光,低着头略带紧张的说。剑光望定这杯酒,他知道其中的含义,这是决定彼此关系的一杯残酒,一个在吉安和毛毛之间必须做出的选择。他约吉安出来时想过两人的关系的进展。但不想到要进展到这一步。毕业10年了,吉安变成了一个青春的符号,一个珍藏的秘密,一个遥不可及的梦境。他从没想过美梦成真,只想让自己喜欢的人知道曾经有一个人那么那么喜欢她。不想让她有哪怕是一丁点的卑微。 “你知道你那里最美、最迷人吗?”剑光突然问。吉安抬起头,心却在下沉。 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层层的叶子交织着,肩并肩密密地挨着,在夜色里,那些交织的叶子之间宛然有了一段段曲折的凝碧的纹。或深或浅,或明或暗,仿佛是曾经的水珠流转时留下的痕。叶子底下是脉脉的流水,遮住了,不能见一些颜色。 “你眼睛上的细纹,知性,慵懒,隽永。” 吉安苦笑了一下,目光低徊,心头掠过酸楚。她脸上的苦涩,让剑光心疼。他不是一个理智的人,而是一个冲动的小人物,最见不得的是女人的眼泪,更何况是自己暗恋、初恋的女人。这一刻他不在乎她结过婚,不在乎她有孩子。只希望她快乐平安就好。只要看到她笑就好。毛毛是迷信,娶一个小自己14岁的女孩是禽兽。剑光伸手抓起酒杯。一饮而尽。 “我,---“ 这时,毛毛的电话突然打过来了。劈头盖脸地问:“怎么不回我电话,你在干嘛?周围这样静,那个女人是谁?” 吉安站起身。她不能伤害一个喜欢过的人。何况,她尤其知道背叛对一个女人的伤害有多大。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那些零星地点缀着的荷花,有的袅娜地开着的,有的羞涩地打着朵儿的。有的洒脱地散开着,仿佛无拘无束,坦然释然似的。吉安想着走着,突然笑起来。如果不能袅娜就洒脱吧。 第101章 剑光问沈可:“喜欢一个人眼睛上的皱纹,暗示着什么?” “女人吗?”沈可的嘴角悄悄地撇一下,在她看来,剑光是个可靠的,敏感、但智商有点低的大男孩。唯一的优点是执行力很强,也就是有点死心眼,不太适合商量事,但可以安排他做事。 “当然。”剑光的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是吉安的影子。懦弱是他的致命伤。在选择面前他有一次败下阵来。吉安的冷落更让灰心。但也似乎找到了逃避的理由。 沈可看到剑光的神色有些沮丧。便打电话给学心理学的闺蜜李爽咨询。 “她怎么说?”剑光见沈可的表情很古怪,并下意识地整理了上衣的领口。问。 “你家有个望远镜是不是?”沈可的目光很犀利,斜藐着他。 “你怎么知道?”剑光听了一惊。的确,自从有一次他偶然看到对面楼的女孩换衣服之后,他就买了一个望远镜准备用于偷窥。可是,总是没时间和没耐心。 “你有偷窥癖,闷骚,而且还有恋物倾向。出了这个门别说认识我。”沈可小脸一整,严肃的说。 剑光沉默低下头。的确,他有一次到一个漂亮女孩的办公室找她,她不在,椅子上搭着她的外衣,他不能自拔地摸了一下就匆匆逃掉了。 “其实男人都多多少少有些这样那样的怪癖。”沈可看到剑光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把头扎的低低的,心中有些不忍,为了缓和一下气氛安慰说,“任何一个成年男子的手机里都有或有过小电影,不是吗!” 剑光额了一声。不敢看沈可。 “其实,今天我是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想不通,有觉得和你我有关联,才找你商量。” “关于什么?”剑光什么依旧低着头。 “一道菜!” “一道菜?什么菜?” “青笋、肉丝炒发菜。” “有这道菜吗?没听说过。”剑光一脸懵。 “我只吃过一次,在葛姨家。” “第一次去男朋友家?” “是不是男朋友不是重点。重点是那道菜。昨天吃到的,和葛姨做的一模一样。”沈可纤细的指尖划过下唇,目光尽是不解。 “葛姨不是早已经死了吗?你怎么知道一模一样?” “你能分辨黑人和黑人吗?”沈可反问。 “不能,说实话我家的泰迪和同样大小的泰迪互相闻的时候,转几圈我就不知道那个是我家的了。” “那你有轻微的脸盲症。我的嗅觉和味觉对比普通人要强一些。而且对嗅觉和味觉的记忆也要强。” “我知道,你的长辈中曾出过御厨。” “所以,在我来说,不同的菜和不同的长相一样,非常容易分辨。更何况是在特殊情况下,特殊的人做的菜。可以用刻骨铭心来形容。不别误会。” “不,不,我没有。” “说重点,我又看到那个小孩了。就是把我们打入轮回的那个小孩。他在我吃到那道菜的小村庄附近。” “你想说什么?”剑光紧张起来。 “葛姨复活了。”沈可 的话很轻,却斩钉截铁。 “小孩干的?”剑光惊恐地问,其实他心里早已经有个答案。 “也许,他不是一个小孩子。”沈可一字一句地说,幽暗的黄色灯光让她美丽面庞笼上一层诡异的青白色,显得诡异。 “就当我没来过。”剑光站起身就跑。 第102章 尽管感情生活有些只顾无暇,但文强的工作渐渐走入正轨。9点15分,处长询问了考勤情况。一文强对领导的了解,他知道处长不是随便问的,可是不知道重点在哪里?便说是各科自己填的。领导看到文强无辜的表情,很无奈,只好说:“一、考勤是办公室日常的工作,你要抓起来。二、周科长称病已经几天了,一直没上班,有没有病假条,具体情况,你知不知道?” 哦,要点在这里。文强懂了,连忙说:“好,我马上去办。” 事实上,让文强和老周已经联系上,过程并不容易。因为文强经常狐假虎威地安排他工作,使他不厌其烦,所以直接拉黑了文强。其实,文强和老周私交还是蛮深的,不仅是校友,有一段时间他还是文强的直接领导。而且,他们对女人的口味也颇有相似之处,可以说是同道中人。不过最近他比较烦,先是被领导摆了一道,从貌似辛苦的岗位调到更具实权的部门,在他沾沾自喜的时候,原部门突然升格。使得他失去了晋升的机会,然后,现在的部门又被加强管理,实权被明显削弱。同时,专业性被提升,他这个小白可以说是不堪重负。内外交困已经使他心力交瘁。几天前,文强和他一起下基地回来,路过停车场时,看到一辆红色的宝马跑车,两个娇媚的女孩子仰坐在座椅上,头枕着手臂,嬉笑着交谈,薄裙微敞,曲项尤长。文强和老周对视一眼,轻轻吐出一个字“白。” “我给领导联系一下。”文强笑道。 “能好使吗?”周科长故作矜持的笑问。 “你也算是娱乐公司的四大牛叉经理之一。来这里的那个不有求于你,有啥不好使的。” 文强说罢敲开了车窗。 好吧,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今天老周居然主动找到文强,询问承包商的事。文强深知其中的一个承包商背景极深,但现在公司正在洗牌,所以具体的事还要承包商亲自来谈。老周嗯一声。挂了电话。 10点整 ,米朵来找文强,要文强在系统里查查承包商的信息。文强莞尔一笑,这个老周还画起龙了。不过,看起来老周和米朵的交情不浅。说不定也拿了好处。但文强宁愿相信米朵是个傻白甜,只是被老奸巨猾的老周利用了。原因很简单,米朵是学院里机关部门的女神级人物。尽管不同的时期对女神标准不同,但文强坚持无论在什么时期,米朵都可以担当起女神的称号。因为女神所要具备的三个条件,她无不具备。1、颜值高。另具明眸善睐,体态娇小,和小鸟依人的个性。而且还贪玩,贪玩甚至可以说是女神的传统。想当年烽火戏诸侯,不就是因为贪玩。如今,《奔跑吧兄弟》让观众趋之若鹜还不是因为里面有女神在玩,所以女神的玩是上天对众生纵身的恩赐。2、有脾气。尽管女神的脸上总是挂着甜美的微笑,但一个从小被众人宠爱的女孩子,自尊心是超强的。曾经有一个同事对女神举止无状,女神大怒之下操起椅子砸去,未果,又甩出茶杯,将之吓的两腿簌簌。虽然摔碎的茶杯不是女神的,被椅子砸住院的人不是当事人而是无辜同事,但是女神维护自己尊严的勇气和强悍还是有目共睹的。3、善良。相由心生,女神之美光有颜值和性情是不够的。曾经一位同事被牵连将要遣送下级部门。在告别酒会上,女神突然泪眼婆娑。 “咋的了,又不是再也看不着了,两个单位就隔一道墙。”领导明知故问的安慰。 “是能看到,但隔了这道墙,心就远了,我还是舍不得。”大家无语。其实,心里都知道这位同事是“坐车的”。领导也无语,却暗自改变了主意。 10点30分? 璐姐再次来找文强。却没说话,只是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大口喘气。她哮喘犯了。文强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女神被甩锅了。 文强的能力有限真的帮不了米朵承包商的事 。而且,这是她们部门内部的事情,她绝对有理由直接找董事长理论。此刻的文强还没有意识到未来的两个小时对女神米朵来讲有多么重要。临走的时候,米朵扶着腰说:太累了,要去北京看病。这时,文强仍然没有反应过来:病,承包商,病假条,工作之间的联系。直到惨剧发生。 12点25分,文强吃过中午回来,李姐向他招手示意有事。“打扑克吗?” 文强有些犹豫还有一堆活没干那。“哪有时间玩。” “你姐都累病了。”转头只见米朵歪坐在椅子上,眉头紧锁,大口喘着粗气。 “工作累病了,看病还要病假条,扣工资,你说还让不让人活了。”李姐嚷道。 “现在的形势是:爱干干,不爱干滚蛋。”文强引用某新提拔的一位领导的一句口头禅吧说,说这话时,他是背对璐姐的,并没有注意到她脸色的突变。 “我找领导去。”李姐从沙发上跳起来,腾腾腾走出房门。这时,米朵挣扎着从椅子里站起来,一面大口喘着粗气冲着拼命向李姐摆手,但李姐丝毫没有看到,头也不回地去了。 “姐,你别急,先坐下。”文强伸手扶住璐姐,却发现根本扶不住,她的双腿似乎失去了知觉,身体向下瘫去。文强一边拉着她一边抓过桌子上的哮喘喷剂。米朵艰难地喷了两下,似乎有些效果,但仍然在大口喘气,面色变得灰暗。文强的心中一惊,浅学中医的文强知道脸色灰暗的心神出窍的征兆。可是,在现实生活中从未遇到过。这时,李姐和领导走进来。还没等领导说话,米朵突然惊恐地看着领导,如见鬼魅,随之则大口喘气,同时,手脚僵直,泪如雨下。 “快叫救护车。”领导说。李姐跑出去。文强拉着璐姐的手,不知所措。她的手冰凉,手指已经无法展开。“姐,放松,放松。”文强叨念着。突然,米朵停止了哭泣,眼睛直直地盯着天花板,嘴唇紧绷着牙床,形成一个o形,正在努力地呼出气体,却没有吸入的气体。文强拉着璐姐的手心中又是悲伤又是怪异。“米朵要死了。我看到的第一个弥留的人居然是我的女神,这不科学。她的最后一眼看到的不应该是我。可是。。。不,不应该是这样的。” 下班了,文强疲惫地回到家,家齐给他做了他最爱吃的酸菜鱼。让文强心里暖暖的。同时,有些愧疚。因为在家齐出差的这段时间里,文强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欲望和家惠有了私情,如果说家齐是酸菜鱼的话,家惠是水煮鱼,辛辣上头。不过,家惠是不会给文强做晚餐的,而是会穿着女仆装为他那拖鞋,然后翘着二郎腿躺在沙发里打游戏,等着文强做好饭喂她。吃了几口就开始讲评饭菜的口味,强调文强的做事不用心。每一次,文强都想把饭菜一推,大吼:“你会做你做。”可是,看她楚楚的样子和诱人的装扮,只好忍气吞声的小心伺候。吃过饭,家惠把碗一推,就势倒在沙发上玩游戏。丝毫没有帮厨的意识。 “姑奶奶,你的生活能不能让我过几天。”文强收拾完家务,一边给家惠剪脚指甲一边问。 “让你伺候是你的荣幸。”家惠理也不理文强,一边玩一边说。 家齐回来之后,家惠再也没有来过。文强打电话也不接。周末,文强真的有些想家惠了。想约家惠来家里玩。家齐不肯。这令文强有些沮丧。他和家齐并没有正式确定男女朋友关系,他是有权利追求家惠的,可是他也知道家齐很在乎自己,希望彼此的关系进一步。可是怎么开口那? 第103章 有一天,家齐问文强,“我们算是情侣。” 文强没有回答,家齐端庄、贤惠、体贴做老婆再好不过了,可是为什么他的脑海里这时闪现的是家惠性感的打扮和活泼的笑容那 “好吧。”家齐的眼中涌出泪水,在夕阳的晶莹剔透,她努力让泪水不流下来,却做不到。纤细的手指用力地抹过脸颊和卧蚕。鼻子和眼球也在此时红起来,转身要走。 文强一把拉住。“不,不,你别走。我犯了一个错误。你很好。是我配不上你的好。我,我--” “什么错误?” “我和家惠,我们-”文强难以启齿,窘迫得有些后悔拉住家齐。 这时,家齐却出乎意料地笑起来。用意味深长地眼神看着文强。笑着说:“每个人都有追求梦想的权利,作为亲人更要支持,祝福---” 文强有点蒙圈,听家齐的口气似乎知道他和家惠的事,也难怪,她们是双胞胎姐妹理应无话不谈,尤其是恋情。可是,面对爱上同一个男人,真的洒脱无暇吗,如果是那样,这境界,文强还真得掂量掂量自己的修为。 “我们不妨公平竞争,给大家一些空间。”家齐的目光中闪过不寻常的狡黠。 “什么意思?”没有歇斯底里的吵闹已经让文强受宠若惊了。现在似乎还有福利。有那么一刹那,文强觉得自己老了。看不懂现在的女孩子。只好呆呆地听着。 “为期半年。你可以单独和我们交往,半年后决定我们两个谁去谁留,无论谁离开了,都不许抱怨,不许伤害我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可以吗?” “不可以。” “啥!”家齐有些吃惊,“大哥,你一点不吃亏,你们男人不是都想享受齐人之福吗?” “我承认我是男人。” “是渣男!”家齐调笑道。 “嗯,渣男,我承认自己的意志力没有你们姐妹强大,所以,”文强觉得这件事有些不靠谱,担心被玩死。可是,他心里真的不想放弃任何一个。 “你要放弃我们两个。”家齐的眼神慌乱起来。 “不,不,我是说别为期半年了,2个月吧。我怕自己活不到半年。” 家齐听了哈哈大笑起来。 “明天计时开始。” “等一等,有个重要的漏洞。家惠能同意吗?”文强有些疑惑,家齐平日里谨慎端宁,很少妄言。怎么今天面对如此重大的事却草率起来了那。 家齐意味深长地看一眼文强。喃喃地说:“真羡慕你啊。”说完就走了。 文强此时惊喜交加。想到可以大大方方地同时拥有两个美女,简直不要太幸福。又想:女人说不抱怨不伤害是假的,亲姐妹怎能不受伤,如何善后。 文强想到领养的女儿,则可能是解决这个难题的答案。但又想,以家惠的自由和专横一定不能接受女儿的,如果提及女儿无异于排除了家惠。放弃家惠文强真有些舍不得。可是,现在女儿要上学了,她必须出现在文强的生活中了。思来想去,他决定明天去接女儿。可是和谁一起去哪? 第104章 第二天恰好是星期六,文强收拾一下准备去接女儿,刚出门,却和家齐撞了个满怀。家齐看着衣冠楚楚的文强,会心一笑,说:“我没有事情,只是想去登山,你有事只管去。”说着转身要走。 文强急忙拦住,心里想着一定是家齐误会自己约了家惠,说:“再巧不过了,我也要远足,不知要怕几座山那,你如果不介意,一起啊。” “别勉强。”家齐不动声色的小脸蛋上掠过一丝喜悦,说:“恋人之间最重要的是真诚。” 文强一时间脑袋有些晕,莫非家齐知道了自己有女儿的事情,不能够啊。她这句话好没来由。心中忐忑便不敢应答。 家齐见文强的脸上写着纠结和苦闷,心中不忍,说:“你收拾的跟要出席国宴似的,却告诉我要去登山。干嘛骗我。” 文强恍然。说:“没有骗你。”只说了一句,心里在盘算如何向家齐讲明女儿的事。千头万绪的不知从何说起。 “有什么大事瞒着我吗?”家齐一双沉静的眼睛此刻亮晶晶的,充满喜悦,包容和宠溺。似乎为文强能向他吐露心事而兴奋。而且,这件事似乎还与她有关,那会是什么事情那,所以还有好奇的成分。 “我有一个女儿,领养的,因为我不能生育。我-”文强本来准备过交代女儿事情的底稿,可是不知怎么的,全乱套了。干脆,实话实说。 家齐明显被惊到了。不育,领养,女儿,每一个词都像火山的一次喷发。通体烤热的同时也被刺鼻的硫磺味道熏的头重脚轻。不过,她很快镇定下来。恢复了淡泊恬静的表情。伸手提过文强的一个包,向车走去。文强停顿了一秒中,事情似乎和他设想的不一样。其实,他也猜不出如果告诉家齐女儿的事她的反应是怎么样的。生生气或三八一下都是可以理解的。如此平静有些意外。 “代户口本了吗?”车上家齐问。家齐从文强的大包小裹和衣冠楚楚中猜到文强今天是正式接女儿回家。这也是他对自己和家惠的一种真诚吧。 “嗯。”文强心乱如麻,甚至有些后悔,更为自己低情商的表现和不入流的 表达能力懊恼。 “几岁?”家齐看到文强沉重的脸色,有些心疼,用缓和的语气问。 “5岁半。” “漂亮吗?” 文强摇摇头。 “什么时候开始领养的?” “记不清了,文件都在包里。” 家齐没再问,而是拿过公文包。让文强惊奇的是家齐居然在认真阅读相关的文件。而且很专业的样子。 “有几处不太清楚,将来会有麻烦。”家齐说。 “额。”文强看一眼家齐,朝阳的光里,丰润的脸庞边缘镶嵌着清澈明亮的光,光中一根根少女绒毛清晰可见,光影中一双沉静的大眼睛,此刻坚定而温柔地望向自己,挺直鼻梁,小巧的鼻翼,紧闭的嘴角在逆光中无不柔和而精致,只在鼻尖和唇珠处有着热烈的高光。让她的整个人似乎闪闪发亮。 “小心路!”家齐高声叫道。 文强这才反应过来,笑了一下,心情畅快起来。 “你怎么知道不全?” “我大学专业是法律。”家齐淡淡地说。 “一个不懂法律的质检员当不了好厨师。” “干什么不懂法律也不行。”家齐的眉梢一挑,低下头似乎笑了一下。 “还有多远?” “永远。”文强有一刻似乎爱上了这个身材小巧的女孩。 第105章 两人轻松起来。文强开始夸耀女儿的聪明,懂事。家齐只是静静地听着。 村路曲曲弯弯,路边的庄稼绿油油的。在刺眼的阳光下,挺拔而茁壮。远处的医巫山脉,龙腾虎踞颇有一些气象。村口有个一大坑。坑中胡乱地长着些树木,白色和红色的塑料垃圾也随处可见。表哥家在大坑的西南角上。几间破旧的瓦房,被石头磊的院墙包围着。知道文强要来,表哥特意将场院打扫一番,羊圈前也垫了新土。等在大门口,老远就向文强的车里招手。 家齐没有下车。她有些后悔自己的莽撞,一起接女儿回家,在女儿眼中,在亲属眼中也许是个非常重要的表征。她觉得自己还没有做好结婚的准备,更没有做后妈的准备。 正当文强和表哥寒暄的时候,表嫂突然慌张走出来,说:“欣欣不见了。刚才还爬在窗户上看你来没来,一眨眼的功夫就没了。” “啥没了,没了,赶快找找。”表哥瞪了表嫂一眼。 “走不远,一定就在附近。”文强知道自己和欣欣的感情很好,来之前欣欣也表现出愿意和自己一起住。果然,表嫂在角落里找到欣欣。欣欣紧紧抱着表嫂的肩头不肯下来。任文强如何劝说只是不肯,眼睛不时看向车子。起初,文强还以为欣欣不愿回家,可是,当他看到欣欣眼中的恐惧和排斥后,终于明白:她不喜欢家齐。 “她不是妈妈。是帮助爸爸办理手续的阿姨。” 欣欣听了,脸色缓和下来。 在回家的路上,家齐给欣欣剥桔子。欣欣接过后,生硬的说了声:‘谢谢。’便转过脸不理家齐。家齐和文强对视一眼。笑了一下。过了一会儿,欣欣居然拿出一个白色的小木片给家齐。家齐畅快地笑着接过,说:“好可爱的小木片。这个怎么玩?” “那个不是玩具,是我采的。”欣欣郑重地说。 “采的。这是什么?” “是葛根。” “葛根。葛根。嗯,干嘛用的?”家齐狐疑地看着欣欣,发现眼前的这个小女孩与她理解中的单亲、留守孩子大不相同。 “泡水喝,能把你的暗疮透出来。”欣欣淡淡地说。 家齐和文强同时大吃一惊。这是一个5岁孩子说的话吗? 车厢里,寂静了一会儿,家齐轻轻地问:“谁教你的?” 欣欣撇撇嘴,“靠山吃山,医巫山谁不知道。”突然笑起来。似乎在嘲笑文强和家齐的大惊小怪。 文强和家齐对视一眼。家齐的眼中似乎在问。医巫村的孩子都懂医术吗?文强摇摇头。心中猜想,欣欣一定有秘密自己不知道。 “那,你还知道什么?”家齐鼓励地笑着问。 “我会切脉。”欣欣天真地说。 “好吧,请看看我有啥病。”家齐笑逐颜开。伸出手腕给欣欣。 欣欣小脑袋一晃一晃的高兴起来,一副乐此不疲的样子,抓过家齐的手腕。煞有其事地把了把。又把另一只手。 “把鞋脱了。” “什么意思?”家齐不解。 “不许问。”欣欣小脸一板严肃地说,但显然是在学大人的样子。把了把脚掌。 “把衣服脱了。”欣欣又说。 家齐和文强对视一样,眼中皆充满担忧,村里不会有骗财骗色的犯罪团伙吧。 “快点,把肚脐眼露出来。”欣欣催促着,脸上还有着表演性质的不耐烦。 家齐向文强摆摆手,示意他认真开车不许偷看。文强暗笑,他和家惠早有肌肤之亲,作为双胞胎姊妹,两人的肚脐眼应该是一样的。 欣欣伸出小手在家齐的肚子上摸索一阵,又让她转过身去,摸后腰。 “你们村里都这么看病吗?”家齐带着羞涩和尴尬问。 “嘘”欣欣打断了她。又摸索起来。 大概有5-6分钟的样子。终于完成了。 家齐笑嘻嘻地问:“欣欣医生,我怎么样啊?” “你快死了。”欣欣不以为然地说。 “别胡说。”文强厉声呵斥。心中着实害怕她说的是真的,因为她刚刚的一番操作给他整懵了。 “四顾诊,古称,四顾八相诊,不仅识病症还断阴阳,”欣欣一边拍着膝盖一边得意洋洋地说。“诊云:主断一则丧,辅断三则丧。家齐阿姨已断其二,不是要死了是什么?” “小孩子懂什么?”文强透过后视镜看一眼家齐安慰道。脸上写满了紧张。 不等家齐搭话,只听欣欣说:“死亡是生命的开始。有什么可忌讳和恐惧的那。” 文强和家齐同时啊了一声,这一次他们真的被欣欣惊到了。 “额。额。”文强想说点斥责或安慰的话,可是不知道说什么。 “不用说了。好好开车。”家齐凝重地对文强说。 过了一会儿,又说:“欣欣说的对!” 第106章 “落叶随风谁又会关心它去了哪里“ 家齐望着窗外流逝的景物喃喃地说。 “去了它该去的地方。”欣欣大声说。 家齐莞尔一笑。问:“你和谁学的把脉?” 没和谁学,阎爷爷看病我在一边看。” “阎爷爷是谁?” “阎爷爷就是阎爷爷呗,诶呀,你的不聪明也是病啊。” “阎叔叔是舅舅的好朋友。据说历史不太清白,所以深居简出的,写了一手好字,也因此和舅舅成为了挚友,舅舅很聪明,但天生瞎了一只眼,村里人都说是老天爷嫉妒舅舅太聪明了。”文强娓娓道来,“虽然盲了一目,但丝毫不影响舅舅的发展,没有读过书的他不仅识文断字,还善于理财经商,当过教师,会计,税务,后来乡里培养他当乡长,那时他才20岁,可是他出人意料地拒绝了,只愿当个普通的税务员,因为可以在山里跑,对身体好,对眼睛好,说虽这么说,其实还有个原因,舅舅离不开阎叔叔,两人视同知己。智商高出平常人太多,可谓可遇不可求。阎叔叔是在60岁左右才行医的,那时,他的历史问题已经不重要了。第一个患者就是舅舅。他给舅舅换了一只眼睛,就在家里换的。没有人知道阎叔叔怎么做到的。舅舅曾笑说阎叔叔是活阎王,有通天彻地的本领。舅舅是个极其谨慎的人,从不说笑话,所以这句评语我觉得不是比喻句,而是陈述句。” “阎爷爷不是活阎王,他比阎王还能。”欣欣说。 三个人说说笑笑到了市里。家齐去跑领养的事,文强则和欣欣准备晚饭。 “不如把家惠一起叫来,今天特殊吗。”文强和家齐商量。不料家齐却恼了。脸子一摔,二话不说拿起包走人。欣欣闻声赶来时,家齐已经走远了。文强愣在当场。一脸的无辜加懵逼。 欣欣的到来给文强的家里增添了欢乐和色彩。冲淡了沮丧和离愁。 一连几天家齐和家惠都没有出现,文强打电话,两人居然不约而同的关机了。 大约一周后,家惠突然找文强约饭。文强建议在家吃,顺便见见欣欣。家惠断然拒绝。回答之果断让文强有些吃惊。倒像是逃避。欣欣有那么可怕吗? 家惠与之前一样画了较重的妆,眼影,眼线,腮红,发型等等让她精致得仿佛童话中的人物。他们热烈地拥抱,亲吻,在霓虹灯里肆意地挥洒着大把大把的青春和活力。 家惠和家齐如此的不同,家齐像水平静而清澈,和她在一起,文强总是有一种被簇拥,被依靠的成功感。让他沉醉,迷恋。家惠像火轻易地就把文强点燃,让他沸腾,膨胀,让他真真切切地感受到生命灵敏的触觉,让生活的欢畅淋漓。 “你不累吗?”在舞池巨大的噪音中文强问家惠。 “休息是留给死人的。我要爱,我要生活。啊? !” 文强突然想到家齐,她曾说欣欣预测她命不久矣是真的。 “不许跑神,现在只能只能爱我,心里只能只能有我!”家惠用力挽过文强的脖子。凶狠而甜蜜地说:“我要掏空你。” 繁星点点,云昏雾掩。 文强满眼宠溺地数着家惠的睫毛。 “你是有家室的人了,早点回吧!”家惠搂着文强的胳膊笑道。 “真的不见见?” “我不喜欢孩子,尤其是聪明的女孩子。” “不许变相夸自己聪明!”文强吻一下家惠的耳朵。 站在自家门前,文强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具体是什么也不知道。就是怪怪的,仿佛整座房子被移动过,或者说不真实。他摇摇头,暗想:是不是刚刚自己精力透支了,所以产生幻觉。 推开门,只见沙发上坐着一个精神卓硕的老者,自觉告诉他是这个老者是活阎王。他怎么找到这里来了。文强紧张起来。 第107章 “是阎叔叔吧?”文强招呼。 “是的,冒昧打扰。你是文强。我来看看欣欣。”活阎王看上去大约60岁上下的年纪,花白的头发,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刚毅的一字型下巴。此刻面带微笑地看着文强。 “是我草率了,仓促地带走欣欣也没跟您老道别。我做些汤圆请你吃,不介意吧。”文强连忙笑道,不知为什么总是觉得活阎王眼睛的后面还有另外一双眼睛看着自己。仿佛自己在他面前是赤裸的,坦白的。 “哈哈,欣欣是饿坏了。我就不打扰了。”活阎王说着起身告别,走到门口时,对文强笑道:“今天先不要喝凉啤酒。有时间去做个肠镜。不要什么东西都养着。” 文强连声答应。暗想:“听人说,中医医生能看出病人何时行过房,看来是真的。既然活阎王说我肠子里有东西,八成错不了。”第二天乖乖去了医院找吉安做肠镜。在盲肠里果然发现了一个肿瘤,良性的。 晚上,吉安来慰问住院的文强。文强问起欣欣的事,因为欣欣是吉安在医院里收留的。 “你还记得欣欣的父母是做什么的吗?” “父亲是开车的。姓辕。不是袁泉的袁,是轩辕的辕。” “开车的,姓轩辕的辕。很搭。”文强笑道。 “欣欣五岁了吧。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性格啦,模样啦,主要还是性格。” 文强想了想,“敏感,沉静,最重要的是她身上有一种很奇特的,的,气场。也可能与他的师父有关吧。” “什么意思!她有师父!” “嗯,和你同行。” “江湖术士,小心上当。”吉安笑道。 这时,阿斌和剑光来了。 “事情挺突然啊。你做手术还是会女友啊。”阿斌聊侃文强和吉安。 “一个江湖术士给我相了面,我就来了。” “啥都信。” “人家没说错啊。” “谁?” “阎祥,当地人称活阎王。”大家听了外号笑起来。只有剑光心中一动,阎祥,这个名字好像挺师傅提起过。 “你最近在忙什么?”文强问阿斌。 “在和一个神经病打交道。” “神经病!?你也改行当医生了。” “我的一个同事,非说自己 的老婆复活了。他老婆死了才几个月,他就交往了女朋友,结果,不是脸上被写上混蛋,就是牙刷上被涂上便便,新女友还被莫名其妙地暴打。” “这不是他的另一个追求者做的吗,怎么说是闹鬼。” “首先,字体很像,虽然人在盛怒的时候,字体很潦草,但不同的人字体还是有迹可循的,而且这个人丝毫没有掩盖自己字体的意思,混蛋,两个人确实是她写的,大家都认识,嗯,他老婆曾经也是个警察,再有,在牙刷上涂便便的事情,之前两人吵架的时候也曾经发生过,涂抹的方式、手法和之前一模一样,有点恶心吧,确实很少女人用这样的方式发泄愤怒;再有从被打的新女友提供的施暴者伏击时间地点和击打的部位、力度来看,施暴者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和格斗技巧。这是唯一与他老婆出入很大的地方,也是最蹊跷的地方。单从反侦察能力无法断定是她,尽管她确实有这个能力。格斗技巧就更扯了,完全摸不到头脑,正巧,市里举办大比武活动,请来了一个专业的武术老师,便请老师查看了新女友的被殴档案,结果,证明施暴者所采用的技法属于一种非常古老的格斗术,其古老程度甚至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是执行暗杀任务的门客所习练的一种武功,因为其能带来巨大的痛苦还曾经用于刑罚。” “那女孩岂不是被折磨的很惨?毁容了?” “痛苦是肯定的,毁容却没有,这种格斗术的特点就是伤者的外貌体征一点损害都没有。有些甚至是半年或一年之后,疼痛才发生。” “越说越悬了。” “其实道理很简单。”剑光突然说。 大家惊讶地看着剑光。 “就像在经脉上打个结。结打的松紧决定疼痛时间的长短。更有甚者在经脉上刺个空,这个空会慢慢变大,大到足以卸去精气的地步人才有感觉,可是已经晚了。” “这是在医院,话题能不能科学一点,神叨叨的。”吉安笑道。 “那个倒霉蛋是谁呀?”文强随口问。 “强哥,额,他老婆剑光可能认识,就是葛姨!”阿斌说。 剑光听了,手中的苹果啪地一声掉在地上。脸色惨白惨白的。 吉安拉住剑光的手,发现手冰凉。“你先躺下,我叫急诊。” “不用。”剑光艰难地摆摆手,缓过一口气来。 “你见过葛姨了?”阿斌看到剑光见鬼诈尸的样子,问。 剑光摆摆手。断断续续地说:“我的一个朋友,吃过一道菜和葛姨生前做的一样。” “一道菜,算复活的证据吗?大厨的菜的味道差不多吧。”阿斌狐疑地问。 “我的朋友祖上是御厨,味觉异于常人。她说一样,一定是一样的。”剑光扶着胸口说。 “好吧。其实很容易证实是不是复活。” “开棺验尸。” “对!我这就联系法医。明天就知道结果了。” 第108章 微雨,山岚如一个婀娜的舞者山谷浓烈的苍翠中扭动着腰肢,而那些翠绿的叶子和褐色的树干会婆娑着、好无征兆地隐藏在丝滑的、乳白色的纱里。权志强、阿斌、法医小董还有权志强的新女友聪聪,聪聪执意要来,自从莫名其妙地被暴打了一顿之后,这口气始终出不来,她是警察的女儿,从小就叛逆,逃课、打架、纹身让父母操碎了心,二十多岁了才消停一些,父亲在办理户籍的机构给她找了个差事。她打小就喜欢权志强,原因很简单:帅。的确,权志强穿上警服后帅的一塌糊涂。那天上初中的聪聪独自在家,权志强来找她爸爸。一打开门,夕阳的逆光里,那个高大、帅气、文痞的警察一下子打动了聪聪少女的芳心。之后的多次交集,与父亲粗暴性情相比,权叔叔内敛、稳重、细致的个性一次一次撩拨着她的心弦、埋下了嫁给他的愿望,所以,当听说权叔叔单身了,她第一时间补位,不成想,还没有上位就被打得半死。这口恶气焉能咽下。权志强看着聪聪恶狠狠的眼神感觉她是来鞭尸的。知道拦不住,所以索性代她来了。跑手续、雇人耽搁了一段时间,他们来到墓地的时候已经是中午。 天放晴了,山谷里尤其凉爽。权志强一脸茫然地看着眼前的墓碑,明明是这里,地址没错,怎么碑上的名字是另外一个人。他在周围转了一圈,没错,邻居也没错。 “聊斋了。”阿斌问。 “碑是后迁过来的,你们看看底座上的这些新槽。挖吧!”聪聪白了同事一眼,似乎在说还刑侦那,勘察现场的功夫还不如我这个户籍警。 “如果是换碑了,那么就可以证明里面是空的,不用挖了。”权志强说。 “不行,眼见为实,你们两个愣着干什么,挖!”聪聪大声指挥工人开挖。 家惠和欣欣一起来看望文强。乞丐裤、露脐衫让家惠紧致的倒梨型臀部尤其突出和迷人。 “爸爸,阿姨教我舞蹈了。”欣欣忙不迭地对文强说。 “好啊,你跳给我看。” “我先看看你的病。” “好吧。”文强一边向家惠亲昵的眨眨眼一边伸出胳膊。 “不用。”欣欣郑重地说。然后,站在文强身前,安静的闭上眼睛,似乎进入一种冥想的入定状态。文强和家惠惊奇而略带恐惧地看着。只见欣欣缓缓抬起手,似乎在触摸空气中的某种东西。 画面有些诡异,但文强和家惠却都不敢打断她。 过了好一会儿。欣欣睁开眼。缓缓地说出一句令文强和家惠大吃一惊的话:“你普通得如一粒微尘。” 这哪里是看病,分明是对文强的一生盖棺定论。 家惠大惊失色,转身就跑,逃离了病房。这个举动让文强多少有些惊讶和疑惑:欣欣是有些故弄玄虚,但毕竟是个孩子,怎么吓成这样。 “是阎爷爷教你的?” “嗯,引气入冥。沉为静,浮为达,清为远,隐为断。” 文强听得莫名其妙,便问:“还有别的吗?” “没了,阎爷爷说五年后再教我别的。” 文强听了暗自赞叹,好家伙,一句话要修行5年。一辈子也学不了几句话啊。 “阿姨为什么跑了?” “额,大概是有急事吧。”文强搪塞道。 “她有什么病你能诊断出来吗?”文强打趣地问欣欣。 “那天不是已经把过脉了吗?”欣欣不以为然的说。 “那天是她的姐姐,她们是双胞胎,所以很像,但其实是两个人。双胞胎你懂吗?” “双胞胎谁不懂。但她们是一个人。” 文强无言以对。心中油然而生一个令人恐怖的想法。 这时,葛姨的墓挖开了。里面果然是空的。四个人面面相觑。这下问题复杂了,关系也复杂了。 回来的路上,阿斌突然问志强一个问题:“你是否希望过老婆会死?”这个问题具有很强的诱导性,对于被审问者的回答要求很高,后果也很严重。小董和聪聪不约而同齐刷刷望向志强。谁知,志强不加思索地回答:“当然,很多次。不吵架的时候想为她死,吵架的时候,希望死的是她,那个夫妻不是这样。” 第109章 葛姨确实复活了,或者说没死。如果认定眼前的这个面容姣好,身材婀娜,与黄脸婆葛姨在外形上迥异的年轻女子是葛姨的话,那么,她确实复活。此刻的她正坐在豪华别墅的高档沙发上品着82年的拉菲,享受着自以为是的幸福感。忽然,一只蚊子发着嗡嗡的轰鸣声飞过来,“诶,空旷与安静唯一的缺点就是蚊子多。”她摇动手中的酒杯,看着杯中醇厚的酒液如锦缎般丝滑的流动,心中的娇奢不经意间流露出来,同时,在酒杯的反光中,她也看到了蚊子的位置,右手一抬,一点寒星笔直地飞向蚊子,轰鸣声戛然而止。此时她身上只穿着一件黑色的吊带,一双手臂光洁俊美,没有人知道飞针从何处发出。 “立案吧。”阿斌对权志强说。需要解释一下,阿斌姓阿。所以,阿斌是正经名字,不是昵称。 作为当事人,权志强犹豫不决。首先,老婆没死是他意料之中的事,当初就不相信,如今印证了这一点。第二,老婆说过后悔没有好好读书,最后子承父业进了公安口,她一直向往过另一种生活,比如:富婆。尽管干警察不妨碍成为富婆,但风险极大,早晚会上演同事抓同事的剧情。这次她生前借了一大笔高利贷,如今已经一死了之,如果没死,真的可以当富婆了。可是如果破案,那么倾家荡产也还不起。第三,聪聪虽然脾气暴躁一些,但青春活力,皮肤白嫩,有着无限的新鲜感,而且她对自己是真心的、甚至可以说是死心塌地的好。如果破案对聪聪的伤害太大了。所以,不立案,利大于弊。 “你好好想想吧,我的意见是立案。只是罪名有待商榷。”阿斌转身要走。这时,国双走了过来,递给他一件卷宗。“尸体丢失案。” 阿斌一愣,又是复活吗?“怎么死的?” “死因不详,身份不详。现场只有一具完好的尸体被老乡发现的。” “原计划上午解剖,突然消失了。” “调监控了吗?” “太平间附近的监控很少,没有发现线索。” 这时,权志强突然指着阿斌手中的相片说,“这个人我见过。” “在哪里?” “在我老婆下葬的地方。我看见他和另外一个男人,还有一个小孩在一起,小孩是他们的头。” “啥?!我怀疑尸体失踪案和袭警案有关联,先排查两个案件的相关人员。” 剑光正在乙二醇装置r305罐顶悠闲地远眺山景,殊不知自己和沈可已经被列入排查名单。 沈可在读尼采的《我们缺什么》。 “证据,证据。”阿斌在纷乱的思绪在寻找一个最快捷、最准确的切入点。 伴随着一声脆响和飞溅的浆液,一把锋利的刀切开红彤彤、饱满的苹果。文强将苹果递给黏在身边翘首以盼的欣欣。欣欣满眼喜悦地接过。 “除了喜欢苹果还喜欢什么水果?” “嗯,只有苹果,不爱吃香蕉。爸爸切的水果真好吃。” 文强笑了。抱起欣欣走到窗前,只见暗蓝色的苍穹之中皓月如镜。山间缥缈的白烟被皎洁的月光渲染成暗红色,曼妙地流转着、聚散着。 “你最想要的东西是什么?” “想要爸爸陪着我。”欣欣说着搂紧文强的脖子。 文强在欣欣的小脸上亲一下。 这份温暖让他相信即使跟全世界对立也会有个人和他站在一起,自己不再是飘浮的孤岛,有人牵挂着,也牵挂着别人。“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离别是温暖的。“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信任、理解和鼓励更是温暖的。陪伴是的温暖,勇气是温暖的,成长是温暖的。温暖通常是由爱拨动心弦,用泪水渲染画面,同时散发着幸福的香味。“昭昭桃李浩朱颜,须知天地为谁春”。 第110章 家齐和家惠仿佛人间蒸发了。文强一连三天联系不上她们。辗转知道了她们的老家地址,于是,决定前去拜访。临走之前把欣欣托付给剑光。原因主要有两个:1、吉安把欣欣交给他时,剑光是见证人,可以说,与欣欣有缘,真心疼爱欣欣。2、他知道剑光是祝由师,在他的认知里祝由师和中医师是一回事儿,欣欣在中医方面天赋异禀,和剑光在一起有共同语言。 剑光敲开门时,文强正在清理卫生间。 “她干爹,你来的正好。马桶刷一半,欣欣有点坏肚子了,估计是冰激凌吃多了。我有事要先去单位。女领导太难伺候,磨人啊。” 剑光一笑,接过刷子。文强匆匆走了。 “干爹!臭不臭?!”欣欣委在沙发上大声问。 “不臭,欣欣的粑粑香喷喷,软绵绵,像桔子果冻,还像香蕉奶茶。”剑光大声回答。 “骗人!哈哈。” 收拾好卫生间,剑光来到欣欣身边。看着一脸疲倦的孩子心中涌去怜爱。 “想吃什么告诉干爹,干爹的厨艺还是不错的。” “呃。啥也不想吃。” “倒是忘了,你坏肚子了。” “你不是忘了,刚刚告诉你怎么会忘!你是糊涂!” “嗯,人不大脑袋倒是清醒。”剑光窘了。 “大便为什么是臭的那?” “好问题,听干爹娓娓道来。上等的食材经过充分的咀嚼之后通过食道、幽门进入胃。胃,并不能充分吸收食材中所包含的人体所需要的能量,更多的,它只是起到一个暂存和溶解的作用。在胃中,因食材的不同,大脑会分配不同数量和ph值的酸液,以此将食材变成容易消化的絮状物。胃液的ph值可调性非常高,即使是金属也能溶蚀。但奇妙的是,胃下方的止逆阀却不会被损坏。止逆阀下是长达数米的小肠。小肠中存在大量消化酶,他们将絮状物进行分解吸收。这些消化酶因个人的体质不同,有着很大的差异,如果被冒然放入另一个人体,其引起的反应甚至会在短时间使之毙命。经过酶体洗礼的沉积物会在随后的大肠中风干。时间大约是一到三天,这是一个漫长而有趣的环节,因为它赋予沉积物鲜亮的色泽和醇厚的味道,并缀以充满艺术气息的斑点,当沉积物在大肠的蠕动下从谷道流出,一坨金黄色的,健康的,饱满的粑粑诞生了。----“ ”什么是谷道?呃,我知道了,怪不得粑粑是香的?“ ”错!在嗅觉上,健康的粑粑是酸臭的,因为其挥发出人体中排出的n和s的化合物。臭味来自n的化合物,而酸味来自s的化合物。那么,粑粑尝起来是否也是酸臭的那?不是,味道是苦的。因为其中有许多粗纤维。如同植物的根。----” “好恶心!粑粑真的能吃?”欣欣的表情夸张又可爱。 “不仅能吃,而且有人因吃粑粑流芳千古。比如:24孝中的尝粪忧心。还有几个人靠吃粑粑保全了性命最后名扬天下。比如:勾践。他曾在夫差生病时,一脸忧闷地细细品尝其粪便,从而赢得了夫差的好感动。从他后来的作为来看,他当时的表情极其逼真,对白和剪接也极其完美,绝对是大师级的水准。---“ ”呵呵---“欣欣翻了个身。 ”军事家孙膑为了麻痹对手庞涓也曾吃屎。他的表演特点是:表情陶醉。其狼吞虎咽的吃相和谁敢抢他的屎就和谁拼命的气势,完全征服了在场的观众和评委。--” “哈哈--”欣欣坐起来。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能靠吃屎逃出生天的。演技这个东西少一分夹生,多一分焦糊。天分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坚持。宋江装疯时,就是犯了不能始终如一的大忌,当着人面吃几口粑粑,背地皱着眉头不肯吃。结果被人告发,之前那么一大堆粑粑全白吃了。“ 第111章 阿斌才不相信什么鬼怪杀人,但葛姐的案子确实把这个沈阳武警学院毕业的高才生搞晕了。根本没有头绪,这在他十多年的刑侦生涯中还是第一次。傍晚,他找分局的法医琪东喝酒,换换脑子,这是他的一个解压方式。琪东是法医中的一枚奇葩,用他自己的话说,在法医界他的美术最好,在美术界他的散打最好,在散打界他的医术最高。总之,是个样样都喜好,样样都不精的混子。但就是这样一个混子,思考问题天马行空,常常给阿斌带来新思路。 “什么烦心事,说出来让哥也高兴高兴。”琪东长满粉刺的脸,此刻嬉笑颜开得像一堆丑桔的皮。 阿斌不理会他,向服务员示意起酒。 “你们刑侦可真可以的,活人抓不着也就算了,死人也能跑了。哈哈。” “从医学的角度,你说说死人怎么能跑?“阿斌怼道。 ”好问题,首先,要证明这个人是人---“ “说人话!” ”其实啊,对死忘的定义一直是医学界广泛争论的问题。心脏停止跳动是上个世纪的说法了,目前认可的是脑死亡。而确定脑死亡的方法又有好多种。最复杂!这么说吧,如果你知道确认一个人死亡这么难,你都觉得自己不该死。“ “你就够该死的!” ”你那两位诈尸的朋友,是怎么认定死亡的?” 阿斌亚麻呆住,这两位一个未尸检,一个未来得及尸检。死人本体就没了。 看到阿斌的傻样,琪东大笑起来,将一整杯扎啤一饮而尽。 “所以,哈 哈 。”琪东又干一杯,他酒量在钢琴圈里是最好。 “没说一样,我要上哪里找回这两个二货那?\"阿斌似乎在自言自语。 “没有尸体就没有案子,为什么非要找?” 阿斌瞪着琪东不说话,心里一片茫然。琪东被看得有点发毛。 “去哪找问我呀!” “你知道?”阿斌没精打采地问。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谁知道?” “谁?” 琪东不语。低下头做思考状!其实他真的在思考。 “服务员来瓶茅台。” “装,把哥当啥人了!不是不说是说出来你也不信。” “说说看。” “伊子奇!” “谁是伊子奇?” “嗯,这么说吧,医和巫本是一家。近代西医鼎盛。中医没落,那么巫医那?他们干吗去了,想过没有?额,隔行如隔山,你想这些干嘛,告诉你吧,大部分向现实低头搞医了。但其中的翘楚者不屑于医学而去看事去了。俗称出马。利润那是非常的ok。” “就是行骗呗。” “可是伊子奇不一样。” “行了,别说了。”阿斌心里想着,搜查的方向。 ”向西。“ “向西?” “不瞒你说,来之前我正和子奇打麻将。临走时,他突然对我说,西方有佳人,皎若白月光,被服纤罗衣,左右佩双璜。”在打麻将的圈子里他的诗写的最好。 “你是说葛姐在城西的别墅区里。” “用用你的右脑,人的大脑分左右,左脑是地狱,右脑是天堂,地狱之所以是地狱,因为逻辑,天堂之所以是天堂,因为直觉。探因果才苦恼,享当下得永生,就像那首歌:跟着感觉走,跟着感觉走,紧拉住梦的手,---“ 阿斌大脑里飞速的搜索着城西别墅区和葛姨的联系,他清楚地记得葛姨曾经说过:如果能在锦绣蓝湾住一天死而无憾。如果,她没死,以她借的高利贷足以让她舒舒服服地在锦绣蓝湾住一辈子。问题是:她会理直气壮,明目张胆地住进去吗?答案是:她会的。以他对葛姨的了解,葛姨是胆大心细,善使险招的人。虽然大家都知道“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这句话,但敢做的人没有几个,而葛姨绝对是其中一个。也许她此刻正在某个别墅的沙发上享受人生那!阿斌不由得向西方望去,只见彩霞漫天,孤鸿享翼。阿斌的心一动,直觉告诉他。葛姨就在那里!他不知道的是此时的葛姨已经不是他认识的葛姨。葛姨虽然善使险招,但女性的细致更加稳准。她早已换了相貌,就是站在阿斌面前阿斌也未必识得。更拥有现代武器的让阿斌所料不到的是,复活后的葛姨拥有令人胆寒的攻击力,即使拥有现代武器的阿斌也远远不是对手。 “诶,干嘛那?”琪东问。 “用右脑!” “提醒你,右脑很容易产生心灵感应。所以,用右脑的人很单纯很真实很可爱!比如,我---” 此刻,葛姨的心神一动,似乎察觉到十几公里外,自己的同事传递来的杀气。她站起身来。凭栏远眺,但见蔚蓝色的穹顶中星辰浩瀚,斗转星移。她的思绪也随之飘缈起来。 第112章 清风捏起一揪狼粪嗅了嗅,道:“三天只吃过一只田鼠。虚弱的很。郑国杀猛兽果然是真的。” “郑国为什么捕杀猛兽?”明月不解地问。 “郑国重小儿。故厌猛兽。但这不是重点,抓到它,喂它吃药。”扁益鸟心中暗想:专攻儿科这个思路不错,这场小瘟疫恰好是展示自己的机会。“郑人好宠犬,触之者皆病,则其类源也。病犬今近尽矣,用狼代替吧。切记,除疫不是重点,也不是问题,关键是药物毒性对胃肠的刺激程度,听清楚了吗?” 清风明月两个小徒俯首称是。 昏暗的房间里充斥着悲伤的气氛,憔悴的父母委坐在男孩身边,脸上写满了无助和绝望。在他们身后的几个孩童的身影不安地探头探脑。所有人鸦雀无声地守在那里,仿佛在等待着死神降临在男孩身上。男孩脸色苍白,呼吸急促,喉咙中不时发出尖锐的咝咝的声响,那声音像一根锋锐的针一下一下戳在父母的心上,他们已经失去了一个儿子,这是他们幸存的唯一的儿子,是他们未来唯一的依靠,母亲禁不住哽咽起来,她知道那个时刻还是要来了。就像她的大儿子一样,呼吸困难,然后,随着咝咝声音的降低,孩子的脸色会突然变得红润,慢慢红润变成血红,意识开始模糊,最后口吐白沫。父亲掩面而泣。身后的姐妹们察觉到了不幸,刚要放声大哭,突然,传来了敲门声。 大姐强忍悲声,问道:“谁?” “楚国着名儿科医师扁益鸟先生云游天下,路过此地,想借宿一晚,不知可否方便。” “什么医师?”大姐恍惚间没听清也没听懂,儿科,是什么鬼!儿童的儿吗?!隐约间感觉到一丝希望。 “儿科医师。专治小儿的肺病,肠病疑难杂病。兼管跌打损伤,半身不遂,月经不调,等等病,包治百病--”门外第一次推销自己团队的清风有些紧张。因为他们太需要一个病人来证明自己和验证药效了。同时,这也是他们打开郑国局面的第一仗,只能赢不能输。 门,哗啦一声敞开了。父亲迫切地拉开门。刚要开口却见面前站着的是一个11-2岁的小孩。清风微笑着说:“请允许我隆重介绍楚国着名儿科医师,扁益鸟。” 扁益鸟衣冠楚楚,脸上挂着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微笑,问:“病人在那个房间?” 父亲有点懵,机械地指了指房间。心想:他怎么知道我儿子病了,不是说的借宿吗?! 扁益鸟挥了挥手,示意清风明月进入战斗状态。 此刻,扁益鸟在心里一直告诫自己:“过程很重要,细节很重要。一定要用有层次感的步骤来安抚病人的心理,望闻问切,一个也不能少,为其传名留下依据。” 可是,当他一见到病人,顿时慌了,好家伙,胎光都没了,瞳孔空洞得像安放在瞎子眼眶上的假眼。同时,气如游丝,身体松委,用不了一刻钟就一命呜呼。 扁益鸟顾不了许多,直扑男孩;右手一扬,从身上不知什么地方突然掏出八枚三寸长的银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毫不留情地插进孩子的身体,分别封住他的奇经八脉,同时,大喊一声:开!在他的百会穴上啪啪啪连击三掌。鼓动起他的阳气。伸手抢过清风手中的汤药,此刻孩子意识全无,已经无法张口吞咽药物。扁益鸟又掏出两枚钢针毫不迟疑地钉在孩子的咽喉上,孩子随即张开了嘴。扁益鸟身形一展又变出八枚银针同样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的速度和果决钉在孩子胸、腹、足底部。引导药物流转全身一个小周天。这条命就算抢回来了。扁益鸟长出一口气。说时迟那时快,扁益鸟鼓气通神,封经灌药,一套操作猛如虎,治疗瞬间完成,获得重生的孩子身上布满钢针躺在原地,头一歪,昏然入睡。 扁益鸟面带微笑回头看时,只见屋内所有人都呆若木鸡地看着他。 这时,被插进身体的、触目惊心地耸立着十八根银针吓坏的姐妹们突然大哭起来。父亲也嗷的一声扑向扁益鸟,要报杀子之仇。扁益鸟脚掌八字开合,后错一步,让过父亲的身形,同时,伸出左手的食指和中指,两指如剑,蓬的一下点在父亲额角入发际角尖处的头维穴上,父亲如遭电击,身体顿时僵硬,轰然倒地。 屋里的人再次被惊得目瞪口呆,站在眼前的是变态杀人魔吗?怎么一声不吭伸手就杀人。扁益鸟后悔自己的鲁莽。说好的要将自己打造成风流倜傥,儒雅端庄,恩泽八方的一代名医的。怎么突然变成草率毛躁,心狠手辣的杀手了那?! 此刻,父亲昏厥在地,母亲捂着妹妹的嘴,姐姐捂着自己的嘴,清风明月茫然沮丧,一时无语,扁益鸟自怨自哀。房间里落针可闻。 忽然,病人哼了一声,扁益鸟缓过神来。手一挥,病人身上的银针瞬间隐没。向清风明月挥挥手,说:“时辰已到!”示意把人带走, 母亲这时仿佛明白了什么,扑到在地一边嗑头,一边泪流满面地哀求:“无常老爷,我就剩下这一个儿子了,留给我吧,求求您,求您,求你带我走吧,不要带走我的孩子,求求您,” “我是让他去出恭,排出毒素。我治好了你孩子的病,救了你的孩子。” “感,感,感谢先生!”母亲惊魂不定地用怀疑的口吻说着,“那我丈夫,他。他。--” “半柱香之内清醒。”这时,孩子在清风明月的搀扶下,回到屋内躺下。 “看到了吗?”扁益鸟问。 清风点点头。 母亲不明所以,却又不敢问。但看儿子的脸色显然是大好了。虽然依旧苍白,但隐约着红润,呼吸声也正常了。 “我饿了。”儿子有气无力地说。 母亲仿佛听到世间最美妙的声音,高兴的流下泪水,连连点头。 “先生,您是我们家的恩人,大恩人。”母亲对扁益鸟一边鞠躬一边忙不迭的说着。 姐妹们也聚拢过来,喜笑颜开。 在离开的路上,清风埋怨扁益鸟:“先生的治疗过程太过惊悚。宛如杀人,能不能换一种治疗方案。” “换个屁,病人马上就死悄悄了,我在抢时间,能赢就不错了,还在乎方式、形象。”扁益鸟懊恼地说,心里知道清风的话有道理,虽然治好了病,这第一场“亮相战”终究是败了。他要成为的是大师、是领袖而不是什么狗屁名医。 三个人正默不作声地走着,身后传来的呼喊声:“大师,等等我。” “是在叫我吗?”扁益鸟转过头,只见一群人呼喊着追来。 “神仙,活神仙,请慢走!” “老子才不是神仙,更不想当神仙。”扁益鸟笑骂。 “先生,来活计了。我们从头再来。”明月喜道。 “这一次,清风负责清理病房,闲杂人等一律不许入内。明月负责其他事宜。看座!” “清风说你那,看座。坐具你背着那!” “我只负责清场,其他事物是你的。”清风哼了一声,怼道。 “清风,给你脸了是不?”扁益鸟道,“一会儿人到了,老子没机会坐了。” “神医,神医!”众人纷纷跪倒。 “叫大师吧,我没有神通,神医,不敢当。”扁益鸟谦虚地回答。 “大师,请您老人家给我们的孩子看病。” “我本有要事在身,但孩子不仅是家庭的希望,也是国家的未来,是一等一的大事,我岂能袖手不管,明月,排个号先。病重者优先。” “我的孩子重,我的孩子重,先看我的孩子。”众人争先恐后地冲向明月。 “大家不要乱,每家出一人,排成一排。任何人不准发出声音,违者以弃权论。”明月张罗。 大家不明所以,却也乖乖的站好。明月走在大家背后,眼观鼻鼻观心地站定,深深吸一口气,二目紧闭凝神查辨着病气。有时候分辩不出成人和孩童的病气,就转向扁益鸟求助。扁益鸟以目示之。 因为有了第一次的惨败,这一次出诊可以说是亡羊补牢,扁益鸟稳住了气度,治病之时望、闻、问、切,条理清楚,嘱药寻馈,有条不紊,一副沉稳博学,胸藏锦绣的大家风范。其实,以他的修为病人一进门,只看脸上的穴位气色的显现,就已知道病人的病因、病情;甚至,无须睁眼,只有嗅到病人毛孔里分泌出的汗液气味就能断出病症。之所以要走步骤,只是让病人安心吧了。只不过,在治疗急症之时,他的急脾气还是搂不住,方法粗暴,出手迅疾,快刀斩乱麻。因而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他医过的病人中病的越重、好的越快。 在郑国走走停停,悬壶济世。闲暇之时,扁益鸟还编撰了一首集合了对小儿常见的发烧、咳嗽、积食、厌食四种病症进行保健按摩的歌诀:“分腹协阴阳,七节下积食;止咳揉肺俞,厌食掐四缝;捏挤蚁上树,振阳去高烧;六腑常推拿,凉血又解毒;平肝息肺火,闲捣小天心;涌泉常揉搓,顺运补脾经。横擦四横纹,三里胜母鸡。”传授给大家。 这天,扁益鸟遇到了一病人,是一个9岁的女孩,方方正正的脸,一双清澈的大眼睛,微微上翘的嘴角似乎带着一丝高傲和蔑视。神色从容而淡定,举止果决而坚毅,在同龄人中卓然不群。“肠胃失调”扁益鸟看一眼就知道了。但却没有继续下一步骤,而是呆呆地看着她出神,因为他感觉到一阵阵阴森的寒气正慢慢从女孩的身上发散出来,一丝丝,一缕缕,由无形变有形,迷离了女孩身形同时也朦胧了扁益鸟的眼;慢慢地周围的事物在渐渐隐去。扁益鸟仿佛身处在空旷寂寥的冰河之上,满眼是苍茫的白,空洞的白,孤独的白,白的暗无天日,白得失魂落魄。骤然间,那白色开始像细沙一样聚集。正当扁益鸟不知所措的时候,他身子一震,心脏骤然停止了跳动,仿佛被一根白色的锋锐的钢针用巨大的力量钉住。疼痛,像被敲碎的瓦片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布满全身,与此同时,真真切切的痛感让扁益鸟禁不住啊的一声叫出来。 “先生您怎么了?”清风问。 扁益鸟额头的汗珠不停地产生,滚落。他努力用平稳的声调问:“你姓什么?” “葛。” 第113章 “日后遇到这位葛姑娘一定躲得远远的。唉,也是白饶。医者仁心,我又能如何。”扁益鸟叹口气。 清风、明月听了先生颠三倒四的言语更加莫名其妙。 再见到葛姑娘时已经是十年之后。当那个一袭黑色劲装,身材挺拔遒劲的姑娘站在扁益鸟面前的时候,他知道自己在劫难逃。古铜色的皮肤,椭圆形的脸,灵活的大眼睛,上翘的嘴角,最重要的是身上散发出的那股彻骨的寒气。扁益鸟甚至觉得葛姑娘在他的前世今生和来世都杀过或将要杀了他。才能有这样阴森的寒气。但葛姑娘的笑容是明朗、健康、妩媚的,仿佛她不是来杀人的,而是来帮助扁益鸟提升自己,完善自我的,此刻,她从容而轻盈地走向扁益鸟,眼神专注而坚定。 曾经有人问权志强最喜欢葛洪哪一点。权志强毫不迟疑地回答:“她走路的姿态。”这个回答让对方不解,葛洪身材婀娜,虽然皮肤略黄,但相貌姣好,尤其是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明眸善睐,一看就是一个聪慧机警的人。 “步态?!有啥特别的?” “轻盈、从容,仿佛一切尽在掌握。所以带着一点小高傲,可是迷死俺了。” 第114章 这一日傍晚,扁益鸟正在屋中筛查草药,清风急匆匆跑进来,喜盈盈地禀告:“先生,我们的大好事来了,国君的儿子生了怪病,御医都束手无策,听说已经下召请我们进宫。” 扁益鸟皱了皱眉,问道:“何样症状?” “厌食十日,精神萎靡。我看就是惯的,饿上三天,保证痊愈。” “御医如何用药?” “听闻御医用了熏蒸之法。但疗效甚微。” “用熏蒸之法那必定是经脉委绝,口不能咽。难怪御医都束手无策。清风明月收拾东西。” “先生果然义薄云天,急危救难,送医上门---” “收起你的马屁,什么急危救难,收拾东西跑路!” “啥,所遇非人啊。您真的见死不救,落井下石。您不是一直鼓励我们要出人头地,名垂千古吗,这是千载难遇的机会啊。” “你懂个毛,哪里千载难遇!富贵生邪祟,那些达观显贵得病的机会更多,快收拾东西。一定带好雨具。” “雨具?!我们还要露宿街头。” “街头这个词我喜欢,就把它送给你吧,我和明月负责露宿,你负责街头。” “听不懂,细思极恐。”清风做恐惧装。 扁益鸟带着清风明月也不向邻居告辞,趁着月黑风高,远走他乡。每到一处,必安排清风留守于道路要塞之地打探消息,听闻有国君使者来请必遁之。 清风不解。先生绝非无良之辈何故如此怯弱加猥琐。 一晃已经10几日,扁益鸟师徒三人辗转于乡下,躲避使者之际医好多名穷苦之家的孩子,又在山中得遇数种效果优加的草药可谓意外之喜。 这一日,扁益鸟又遣清风于路边打探消息。却言道:“一定要宣扬自己的医术高妙。” “先抑后扬,这是怎么个道理?”清风不解。 明月得意洋洋言道:“你不知先生多矣。所以前遁而今趋,原因有三:凡求医者,一不遇则求之,二不遇则往之,三不遇则诚之。故遁者是去国君骄傲之气,此其一也,国君使者遍寻先生而不遇,何异于远播先生之大名,更远胜百姓之口,此其二也。先生这几日踏遍山峦沟壑,潜心采药,是为筹集治疗国君之备,是其三也,所以,非先生不医而是时不可医。先生,悬壶济世久矣,岂是不仁不义之人。” 清风和扁益鸟望着明月,眼神中倒是像看着怪物一般。 明月洋洋焉,静候掌声。不料清风道:“先生,这个孩子小小年纪心思缜密、巧舌如簧,对先生的一举一动了如指掌,如果他日暗算先生一定得逞,不如扼杀在摇篮里现在就杀了吧。我去取刀。”清风说。 扁益鸟不语,心里却想着另一件事。 “先生,您说话呀。我是您身边的人,猜到您所思所想很正常,不是我太聪明是清风太笨。” “明月,清风,你们长大了,师傅等这一天等得太久了。” “先生,您终于要教我们医术了。“两人大喜,倒头就拜。 “别高兴的太早,我说你们长大了,不是指你们已知世事人情,而是经脉之间的协同已经完善。可以协助我做一件福泽万世的大事。” “谢,先生,我们终于有机会名垂千古了。什么大事?” “调经换脉!”扁益鸟的声音因为激动而高昂起来。清风明月看到目光炽热的扁益鸟,心中腾起一丝恐惧。齐声问道:“何为调经换脉?” “简单地说就是张冠李戴。” “张冠李戴?” “就是换脑袋!” “啊!”清风明月闻言转身就跑。 “站住!” “先生饶命!先生饶命!”清风明月以头抢地,涕泪并下。 “审题不严谨,”扁益鸟笑道:“我说要换你们两个人的脑袋了吗?是换动物的脑袋。” 清风明月面面相觑,喜不自禁。拍着胸口,暗叫:“虚惊一场!” “然后再换-” 清风明月爬起一半再次跌倒。 “人的脑袋,不过不是你们!” “那是谁?”清风明月一脸狐疑和生无可恋。 “那将是一个长生不老的人。“扁益鸟45度仰望夜空,心中思念自己的老师长桑君。 “长生不老?!那不是神仙吗!” 扁益鸟黯然的摇摇头。随即吩咐道:“收拾东西,准备进宫。” “可是,我还没有做足宣传那!” “不用了,他们已经在路上了。” “先生,你说过不望气的,你食言了。” “食个屁!竖起耳朵,21乘,其中一匹马的左脚有伤!已经通过镇上的石桥了。” 清风明月相互做了个鬼脸。似乎在说:“胡吹大气,故弄玄虚。” 扁益鸟怒道:“罚你们两个深蹲1000个提升肾水。” 第115章 扁益鸟在宽敞的车里将一枚系着红绳的老山参献给侍卫长。侍卫长微笑着收下。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大司命已经给小王子看了气象,既非贵主,也非短命,苟延残喘罢了。是借机整治不听话的御医,你万不可治好王子的病不打紧,惹恼了大司命是要掉脑袋的。” 扁益鸟施礼道谢。心中却暗暗打定主意,无论如何也要想方法打败大司命,树立医术权威。 不一日,扁益鸟来到郑国国都。 其实,扁益鸟很担心自己的气象被善于望气看出来。这让他多少有些失落和确幸。失落的是自己也算是有雄心有野心的人。而且自己的医术已经足够强大,按理说应该有强大的气场表现出来啊,私下里,他曾经让明月望他的气,明月有些讨好地说,“先生的气收发自如。“那就是没有咯!是不是自己还不够用心?没有聚精会神。他想不通。确幸的是,没有人知道他的雄心相对安全一些。自己成长在旅店里急功近利思想根深蒂固,所以,做事不沉稳,是大忌,自己必须一点点改掉。 车辆被直接领进宫中。王后的侍女已经等在内宫门前了。 扁益鸟望了王子的五官表征,又查了舌苔,诊过“寸关尺”之后,断定是:饮食不节、情志郁结、素体虚弱、劳逸失度引起阳气郁于内不能外达体表而产生气机不畅,寒热错杂,故而导致三焦郁滞不通。 “怎样?”王后忙问。 “病虽持久,但五脏未伤,不碍事。” “多久能好?” 扁益鸟刚要回答,忽然想起侍卫长的话,便道:“假以时日。” 声音未落,只听得王后大怒:“好一个假以时日。你心中早有计较,却不肯直言,是消遣我吗?” 啪的一声,铜盏摔于扁益鸟眼前,碎成数瓣,连接足底的那瓣由自滚落台阶。 扁益鸟惊呆,自己刚刚在心中盘算:这点小病用药的话,一天见起色,两候(10天)悉如常,运针更快。但如何欺瞒天数,进而用一步一步让宫廷对自己依赖、信任。最后打败巫师集团。没想到,自己心思在王后看来真如掌上观纹。刚刚说了四个字就惹来杀身之祸。什么争霸天下,唯医独尊,简直是痴人说梦。一时间万念俱灰,沮丧、羞愧、惶恐纷涌而至让扁益鸟抬不起头来。 只听身边的明月言道:“王后息怒,为师素来严谨,从不轻易许诺。治病虽因人而异,更依仗王后洪恩,也受天时影响,王子的病因寒而起,如药力得当,当在寒消之日大好,为师医术精湛,必不会让王子之病缠绵至下月的起伏。” 王后虽怒却知道这个医生目前还用得着。屈指一算, 沉声言道:“给你20天时间,治不好就拿你祭祀。” 扁益鸟撇一眼明月,心里想,这小子比之前会聊天了。却见明月向他使眼色,示意谢恩。 扁益鸟刷刷点点开出一张药方,让清风备药。一手护住神阙穴,一手推拿孩子的后脊。王后和众人不明所以,只呆呆地看着。少倾,只听得王子哼了一声。这一声虽轻却让王后等人喜形于色。原来,这是王子昏迷两月余第一次发声,看来这医生果然有些门道。扁益鸟暗讨:“病虽轻何以不愈。额,非不能治是不敢治。杀人者非病而乃人心也。想自己纵有救人之心,却藏功利私念。与杀人者何异!医者仁心,失去了仁心,我还是医吗?我还能为天下树立医吗!”想到此,不仅冷汗潺潺。 这时,一件绢帕递上来。却是王后身边的侍女。言道:“王后见先生吃力,让我为您拭汗。” “愧不敢当!”扁益鸟诚惶诚恐地说。这倒是心里话。 王后听了微微一笑:知道他说的是实话,也是在为刚刚的过错真心检讨。 扁益鸟猛然醒悟,难怪我无气象,自己无智无德,尤其这份情商比之普通人尚有不足,殊不知能做医生已经是修来的福分。还妄想着匡扶医术,真是可笑。自怨自艾了一会儿又想,今天也不是全无收获,至少知道平台很重要。 这样想着,不由得神游天外,手上的气息与王子的内息沟通更加流畅起来,王子又哼了一声。这时,清风的药也备好了。 第116章 扁益鸟这几天有些焦虑,便给自己开了一副牛黄清心丸聊以宽心。明月一边煎药一边聊侃道:“先生教导我们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却未教我们硅步之时需吃牛黄去火。是医者不能自医乎?” “三天独医一人,荒废时日,何以不火。” “先生进宫之前所制定的饥饿疗法,吊足了寻医者的胃口,现在怎么又无下文了。” “饥饿疗法!呵呵,老子可没有你那么多歪心眼。饥饿!呵,思路不错,还有什么坏主意说来听听。” “推销自己是一门学问。俗话说的好,酒香也怕巷子深。”明月一边说着看一看扁益鸟,察言观色。扁益鸟眯着眼睛似乎在听。又似乎漫不经心。 “继续!” “首先,做好人设。就是你准备树立什么样的形象?其实,我们在这一步已经做的非常好了。我们将医术步骤化,并保留了其神秘的成分,有虚有实,既接地气又具仙气,可以说比欺世盗名的巫术更有内涵和接纳性。” “你说的不对。巫术并非欺世盗名。” \"的确,巫术有其独到的体系。但最大的弱点是实现期太长。给了浑水摸鱼之人可乘之机。先生的人设,我觉得应该是信仰领袖,才能和身为大司命的巫师相抗衡。什么是领袖?!一呼百应就是最接地气的领袖。什么是信仰?心中所愿就是最真实的信仰。领袖通常是本领与距离共存。先生的本领完全可以用神通广大来形容,但距离感却很难拿捏。因为先生生性和众,难有恩泽众生的高大上。所以,先生不妨将小病小恙交给我和清风处理,既锻炼了队伍又抬高了队伍的名望。” 扁益鸟不置可否。 “其次,受众。” “何为受众?” “你在重视儿童的郑国自称儿科医生就是选对了受众啊。目前,我有了良好的平台,给王室成员看病。受众群体权势熏天,想创出名堂事半功倍。” “嗯,继续。” “您常说,阻碍远足的不是信念而是鞋里的沙子。所以,我们在偷偷成名的同时一定要谨防小人的暗害。同行是冤家,首先要警惕的就是药品的安全。再有就是提早发现潜在的敌人。” “潜在的敌人?”扁益鸟不解,心想:这个11岁的孩子怎么懂得这么多。而且好像是突然明白的。此时,明月在他的眼中陌生起来。 “先生,我可不是潜在敌人。莫要这般看我。不过,我知道先生有大志向。欲成大事,识人用人是基本功。” “老子从8岁起当跑堂,阅人无数,难道不会识人吗?”扁益鸟嗔怒。 “此识人非彼识人。” “你是什么人?”扁益鸟心中暗惊,前几日他被王后当众看破心思,已经在反省自己。这几日一直在琢磨如何提高自己的演技,而明月的一句“此识人非彼识人。”恰好道破了他的心事。 “我是先生天选之人。”明月微笑。 “你呀,小了。” “啥小了?” “格局小了。欲成巨木不与草争。我欲树立医学地位不假,但如果非要确定一个目标,那么心就窄了,路也就窄了。想该想的,不想不该想的。我们的确需要认清对手,但做好自己更重要。比之飞黄腾达,脚踏实地更重要。你有一点说的对,我需要帮手,一人打虎两人帮,我一个人力量再大也是有限的。我知道自己想要的东西是什么更知道我面临的危险是什么!我比较喜欢"夸父追日"和"精卫填海"。一个死在追求光明的路上,一个立志用个体的微薄之力去完成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我已经做好了牺牲的准备。你,你怎么了,吓傻了吗?现在退出还来得及!” “来不及了,来不及了---”清风慌慌张张地跑进来。 “稳着点!” “小公主溺水了!溺水了!” 扁益鸟带着清风明月跑向池塘。远远地已经听到了哭声。 小公主双目紧闭、面色铁青,气息全无。一旁站立着的巫师、医师均面色潺潺,不敢抬头。太后,王后摔坐在侍女群中泪流满面。 扁益鸟探一下鼻息,尚有余温,事不宜迟。扁益鸟跪在小公主身侧伸右手在其胸上猛压下去。一下,两下,三下。众人被扁益鸟突如其来的举动惊呆了。 “扁益鸟你,你,好大胆--”王后叫了一声,想说,你竟敢当众侮辱公主的尸体。可是,尸体两个字实在说不出口,何况,看扁益鸟焦急的面色完全是在救人。有这样救人的吗?一旁的医师惊讶之余皆摇头。暗叫:荒唐!荒唐!。巫师则瞠目结舌之余充满了不信。 这时,扁益鸟做出一个更加出格的举动。只见他左手捏住公主的鼻子,右手掰开公主的嘴巴,竟然向公主的口中吹气。 “大胆,反了,反了,”王后大怒,暗想:光天化日、肌肤之亲成何体统。即使救活了,也无法立于人世。“来人,将这狂徒拿下。” 清风明月大惊失色。惶惶然不知所措。暗暗祈祷:公主啊,你就活了吧。再不活我们都的给你陪葬。 公主依然毫无动静。扁益鸟依旧重复他大逆不道的动作。 就在凶神恶煞般的侍卫张开的五指要抓到扁益鸟衣襟的瞬间,公主突然呵的一声动了一下。 “慢!继续!” 愣在原地的侍卫一脸茫然是慢还是继续? 扁益鸟继续着他的表演。公主又呵了一声。这次的声音更大。在场的所有人此刻都知道公主活了。 第117章 小青缓缓的睁开眼睛,憔悴令她上眼睑的皱纹多了几枚,清澈而灵活的目光此刻因倦怠而温柔起来。环顾四周,映入眼帘的是华丽的天蓬、精美的壁纸、奢华的家具和老公安详、熟睡的脸。老公的皮肤娇嫩而红润,如同正常的孩童一样,如果不是那微锁的眉头,很难相信他是一个医术通神,武功高强的宗师级人物。这样的人怎么会成为自己的丈夫。他的身上又有着多少秘密那?诶,小青在心中叹了一口气。回想起刚刚经历的一切仿佛是一场噩梦。 山里的天气是多变的,一阵风吹过,原本月朗星稀的夜空暗淡下来。夜鸟的吟唱也低缓模糊起来,只偶尔才闻得几声嘹亮,不一会儿,竟簌簌地下起了雨。雨丝如牛毛般细,如针芒般寒。落在叶子上也没有声音,却在小溪里汇成罗罗的奔走的模样。 舍身崖上石屋内。小孩盘膝而坐,面前是一张古琴,清风、明月、小青伺立两旁。 小孩轻拨瑶弦,缓缓地说:“五脏所藏: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肾藏志。五脏之象,可以类推;五脏相音,可以意识。以音医脏,凭脏达音。尔尔矣。”说着,右手一举凭空取出一枚葡萄,食之。 清风笑道:“何藏藏葡萄?” 小青也笑道:“我也想吃。” “无中生有,时空无常。”小孩脸上的笑容突然收敛。“她来了。” 小青的噩梦是从这三个字开始的。 “谁?”小青刚开口,一个口袋从天而降,眼前一黑,整个人突然悬空而起。只听小孩说:“别出声。明月,走。”接着似乎小孩打了个暗语告诉明月集合的地点。 小青只觉得后背一紧,似乎一条绷带将她系在明月的背后,刚刚系好就听得明月诶呦一声身子一个踉跄,似乎被什么东西打中。紧接着是一阵急促的脆响如同暴雨扫过湖面,暴雨过后,屋内物件破碎的声音随之传来。而她的身子破窗而出几个起伏后,突然飞速下坠。小青的心也在下坠。她知道自己正跌下舍身崖,石屋的所在是十里画廊的正中央,面前分别是舍身崖、殉情崖、织女崖和通天谷。其中舍身崖最为陡峭、险峻。崖身几近垂直且少有灌木,别说是人,猿猴都难攀援。何况,在这烟雨蒙蒙的天气里,崖身仅有的几处凸起一定异常湿滑,根本无法着力。下面便是水流湍急、乱石密布的虎口峡,是通天谷五峡之中最险要的一处。小青两眼一闭。心中暗想死亡原来也不那么可怕。突然,身子一紧,竟然硬生生停住。雨点噗噗地打在眼前的口袋上。雨水很快渗进来。小青大气也不敢喘。她知道自己和明月正伏在崖体的突出处。她想不出明月是如何在急坠中抓住湿滑的石头尖的。生怕自己哪怕一点轻微的动作破坏了脆弱的平衡。只听得自己的心在砰砰乱跳。似乎要从嗓子眼跳出来。她也听到明月急促的心跳。感受到明月身子微微地颤动,很显然明月快支撑不住了,他甚至不敢有哪怕是一丁点大的动作,小心翼翼地缓缓扭头寻找下一个落脚点。小青感觉到明月在微微屈膝,似乎在蓄积力量,但脚下一滑。明月嘿了一声,声音中有惊恐也有懊恼。小青知道两人的形势更加凶险了。 “手。”这时,头顶传来清风的声音。小青大喜,以为清风来救。却不想。身子一震,紧接着,更加急促地再次下坠,原来,清风不是来救人,而是求救。背负小青一人明月已经吃力,再加上下坠的清风,明月一定承担不住。 “这下死定了。最后的一丝希望也破灭了。”小青心中有些埋怨清风。明知明月已无余力为何还要求救,唉,终究是求生欲,身不由己。清风被打下悬崖,小丈夫一定凶多吉少,干脆下来好歹也要死在一起。正想着,身子突然悠起来,画出一个大大的圆弧竟然向上飞去。 “这是什么操作?”小青没来得及又惊又喜。身子砰的一声撞在石头上骤然停住。锋利的石尖刺破口袋,刺得她浑身鲜血淋淋。这次居然没有雨滴淋下。莫非此处不是舍身崖,那一定是织女崖,因为织女崖中央有一处一平米左右平整的突出。我们一定藏在那块突出的下面。这里,即使在上面、即使在白天不易发现藏人。明月真聪明!身手真好!怎么只有我们两个人。清风摔下去了。正想着,只见一条黑影从天而降,透过口袋的破洞,一张秀丽的脸突然出现在小青,太近,太快,太突然,小青啊的一声叫出声。只听明月诶呦一声。两人似乎被狠狠地踹了一脚。翻滚着跌下去。 “这下真的死定了!”翻滚中小青看到一个身穿白色运动服的女子用脚尖勾住湿滑的崖角如飞鸟般轻飘飘的绕上石台,气定神闲地站在那里。似乎雨丝都不敢直接落在她的身上,只湿了她的发梢,徒增清丽。 、哆两声,明月的袖子里飞出两只攀绳分别钉在舍身崖和织女崖之上。脚下的虎口峡近在咫尺,轰鸣声震耳欲聋。距离地面太近,明月已经无法飞跃。还有一个原因,他要拦阻跌下的清风和小孩。 “抓住!”小青看不到小丈夫,只觉得后背一紧,身子被薅住停在半空。小孩一手提着小青一手提着清风站在明月左侧悠荡荡的攀绳上,而那女子不知何时已经站在右侧的攀绳上。 小青大头向下,虎口峡喷溅的水雾让她睁不开眼。她想象不出小丈夫是怎么轻松地提着她和清风的,而且还轻松地站在这个细细的绳子上。 “扁益鸟,功夫见长啊。”女子笑道。 第118章 虎口峡飞溅的水滴拍打着小青脸上、臂上的伤口,因为紧张她丝毫感觉不到疼痛。她清楚地看到明月因为疼痛而扭曲的脸,此刻他张开的双臂正承受着几百斤的拉扯。女子闲庭信步的每一步都似乎要将他的手臂撕断。但他不能断,下面就是乱石横空,水流湍急的崖底。一旦落下去,没人能逃出生天。他唯一的希望就是师父能迅速击退强敌。但那几乎是痴心妄想。若不是师父在不断地提升自己的功力,女子之前的任何一次伏击都有可能将他们团灭。 “你们知道我最怕什么吗?”师父曾经问。 “葛十七?!”清风和明月的心里不约而同地想。 “我知道你们一定猜葛十七。不对!大错特错!” “那是什么?!”清风明月不解。葛十七把师父打入虚拟轮回,不得不反复逆生长还不可怕。 “我最害怕看不到自己的进步。今天的自己和昨天的自己一样无知。” 清风明月相顾默然。师父这一身通天彻地的本领如果还算无知的话,那我们那?师父之所以能有这身通天彻地本领与他海纳百川的胸怀,精益求精的品质,达人不达的认知是分不开的。还有就是他的敌人也在越来越强大。逼着他必须进取。 明月拼命支撑着,他对自己的师父有信心。师父一定会在危机的时刻迸发出异乎寻常的潜力就像之前一样击败葛十七。 扁益鸟一边的攀绳突然下沉。说明扁益鸟在蓄力。“莫非师父已经找到了打败葛十七的方法?!”明月心头一喜。尽管隔着明月,尽管明月在极力掩盖师父的动作压力,葛十七还是感觉到了,明月发现葛十七一方的攀绳突然失去拉力,葛十七仿佛摆脱了重力一般凌于空中。 突然,扁益鸟发出一阵奇怪的声音,如夜莺哀啼,疾隼入林。在这凄风苦雨,剑拔弩张的深谷中说不出的诡异。紧接着扁益鸟一声怒斥:“天枢、中脘。” 几乎在同时,清风扑向葛十七。 原本失去重量的葛十七此刻突然恢复了重量,直愣愣站在攀绳之上。飞出的清风双手如推盆,重重地击在葛十七的天枢、中脘两个穴位上。葛十七诶呦一声拉着清风一起跌下攀绳,坠入虎口峡的波涛中。 小青心头一惊,眼前一花失去了知觉。隐约间听明月说:“师父,这一招无中生有何时教我?” 葛十七和清风虽然是一起跌落虎口峡。结果却完全不同。清风顺流而下。葛十七鹞上巨石。待葛十七抬头看时。只见扁益鸟小青明月突然在半空消失。 “好一招无中生有。”葛十七黯然一笑。如轻烟般隐匿在夜色里。 清风顺流而下。他的水性不好,非常不好。但却淹不死,因为他打赌输了。输给他师父一场实验手术。于是,他的师父扁益鸟给他做了一副鱼鳃。也正因为如此,扁益鸟才敢在以声音的共振来攻击葛十七的身体薄弱经脉后,把他变成杀手锏。重创葛十七。 精疲力尽的清风被村民当成尸体送进太平间。法医也没查到他的鳃。之所以没查到,一个原因是扁益鸟做的巧妙,另一原因是法医根本没向那个方向想。但使用鱼鳃有个严重的后遗症就是浑身冰凉与尸体无异。清风在水里有了一会儿后索性爬上岸睡一觉。第二天天没亮他悄悄地从太平间溜走。成了阿斌尸体丢失案中的第二具尸体。第一具是葛姨,也就是现在的葛十七。 现在的葛十七高挽丸子头,灰色吊带背心,深蓝色牛仔裤,半披一件银灰色防晒衣,脚下一双库克鞋悠闲地走在太古里,嘴角抿这笑意,一双灵动的大眼睛顾盼生辉,丝毫看不出重伤的样子。 第120章 “为什么是我?”小青低着头一边用叉子插倒着荷兰豆一边问扁益鸟。她是个累赘,虽然她的身体状况已经非常健康,但是相较于扁益鸟、清风、明月而言,简直弱爆了。甚至不知道如何追赶。而他们每天都忙于苦修,忙于超越自己。也没有时间帮助她提高自己。因为差异,她质疑自己存在的意义。甚至曾想过即使他们把她当成一个试验品也好。终归是报答了他在她奄奄一息的时候救活她,留下了让她家人一辈子也无法挣到的聘礼的恩德。但扁益鸟从来没有显露出这方面的意思。清风明月对她既恭敬又亲近,仿佛在一起生活了很久的家人。这种感觉让她更加不安。她想为这个大家庭做点什么,而且是最好是重要的、艰难的事情,她是女主人,不仅清风明月认可,即使平日里严苛的小丈夫内心也是认可的。可是现在、因为照顾她、害得清风下落不明,生死不知。 扁益鸟不语,似乎对她这种自问句很熟悉,能她说完。 “你不仅救了我的命还给了我足够的尊严。我做梦都没有想到过。一切仿佛是上天的特别的眷顾一样,你千里迢迢来到那个偏僻的山寨,在最危急的时刻出现,带给我和我的家族最荣耀的东西 。可是,我,你带着我,会增加你的麻烦。所以,--” 小青想说出,赶我走吧。却又舍不得。 “没有为什么。”扁益鸟用平易的语气说。“就像花朵在春天开花,翅膀在风中保持平衡。万物都有原因,但原因有时候并不重要。” 小青抬起头,目光清澈而虔诚望向扁益鸟。她想把这个小孩抱在怀里亲吻,又想跪在他的脚下膜拜。 “可是,我是你的妻子啊。是这个家庭的女主人。现在这个家里有人因为我死了。我要报警,报仇。“小青的情绪激动起来,“清风是你的弟子,难道你一点也不着急,也许你早已计划,甚至已经开始了,能不能告诉我,即使我帮不上什么帮,你的淡定让我觉得自己像个无知无能的傻子,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作为你的妻子,你就不能花费点时间和我讲讲吗?” “作为妻子,你少摆了一副餐具。”扁益鸟脸色一整。恢复了严苛的表情。 “什么少摆了一副餐具,这么早谁要来?你趁我睡觉的时间出去做了什么?去找清风了?去报警了?去约会了大人物?” 扁益鸟白了一眼小青。低头吃饭不回答。 “是清风。我已经准备好了虎骨汤。”明月蹒跚着走过来。 “他,他,没事啊,你们怎么知道?!村里人说必死无疑。”小青惊讶不已。可是,看扁益鸟漫不经心的样子似乎真的是清风。小青回想起昨晚峥嵘的岩石,湍急的水流。很难想象受伤的清风还能安然无恙。 “你那个了。”扁益鸟瞪着明月,严厉地说。 “额,额,被打了一顿,有些郁闷,所以--”明月讪讪地回答。 “平心火,再温补。”扁益鸟的语气缓和下来。明月答应一声低头吃饭。 在一旁的小青听得莫名其妙。那个!那个的意思通常是指那个!属于个人隐私。扁益鸟怎么知道的?!人们常说在医生面前是没有隐私的,可是,这种小爱好居然一眼就能看出了,也太玄妙了吧。小青不知道的是,扁益鸟救他的时候在她未婚夫耳边说出的就是他嫖宿的时间,相距数月他都能查出痕迹,何况昨夜。 这时,别墅的门一开,清风脸色惨白的走进来。恭恭敬敬地给扁益鸟请了个安,像没事人一样坐下吃饭。 “你,你,”小青想说你掉进虎口峡怎么没事吗?可是看你的脸色也不像没事啊?到底有事没事? 第121章 “你那个了?”清风一边喝着虎骨汤一边歪着嘴问明月,眼神中满是笑意。 “滚!” “你看见了?你跟踪他?”小青更加不解。怀疑自己想错了。也许明月的那个是不是不是那个。额,她终于明白了。自己的脸先红了。 “她是谁?为什么追杀我们?”小青岔开话题。 “葛十七,葛天的孙女。葛天是国师俗家的名字。因为师父马上就要打败了国师。” “国师?国学大师?所以他就气急败坏、雇凶杀人、太恶毒、太霸道了吧。可恶!”小青皱着眉头说。 “葛十七近期不敢来,你们莫要怠了功课。”扁益鸟起身离开。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参差荇菜,左右流之,悠哉悠哉,辗转反侧。”小青笑道。“你对葛十七也辗转反侧。” “这个笑话有点冷。”扁益鸟撇一眼小青。 小青一边给清风加汤一边问:“你师父是怎么把国师逼急的?” “师父在名声鹊起之后,给自己他立下了六不治。” “这么牛掰!那六不治?” “骄不治;贪不治,逆不治,疑不治,胎不治,命不治。” “不明觉厉,但是作为医生救死扶伤是天职,怎么还能挑挑拣拣,设置诸多门槛,这让不符合条件的病人情何以堪。 尤其像你师父这样神通广大的医生更应该多多的济世渡人才对。” “嗯,济世渡人大概是世人对医生的美好印象吧。师父曾说过,医者扶也。医术一点不神奇,不神秘,更没有神通,病治好治不好,在医更在病人自己。好医生更多的时候是善于和病人很好的沟通。” 小青不语,暗想:扁益鸟平日里冷言冷语,太过严苛。不过,严苛似乎并不妨碍沟通。他是个好医生。 又问:“六不治到底是哪6不治?” “六不治通俗的讲就是:1、装逼的不给治。2、恋财的不给治。3、不听话的不给治。4、不信我的不给治。5、先天病不给治。6、该死的人不给治。这些貌似霸道的条款,其实质却贯穿着中医的一个基本要义:神。只有病人和医生的心神相通,病才能治好。” “有些道理。有些名医是营销出来的,其实也不一定很出众。因为迷信名医而盲目就医也是常有的事。不过,我觉得最常见的是讳疾忌医。” 清风沉默不语,似乎在走神了。末了没头没脑地冒出一句,“达克效应。” “什么?”小青没懂。 只听清风用低沉的语气说:“师父的霉运就是从讳疾忌医开始的。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发现蔡公出现汞中毒症状。原来蔡公家里的巫为他炼制仙丹的流程存在明显的缺陷。其实,在当时是常态,只不过于是蔡公的情况更严重一些。师父为了医好蔡公提早做了充分的准备,因为蔡公地位显赫,治好蔡公的病可以借此树立威望。也许是太想赢,他采取主动登门的方式,与他之前的人设截然相反。” “嗯,沟通方式不对。你师父应该属于高冷型名医。” “师父开门见山地说,您有病了!不过现在病在肤肌,热敷外泄,痊愈也是分分钟的事,我已经专门为你配置了药剂。说着令我解开包裹。没想到,蔡公丝毫没有体会到师父的良苦用心,竟然不以为然地说:“我自我感觉良好,没有任何病。”师父见状恳切地说:“如果不及时治疗,病情就要加重。切不可大意。”你知道,师父性傲谨言,“切不可大意”五个字已经是他最温暖的劝慰了。可以说对蔡公另眼看待。蔡公却笑道:“人言在医眼中人人皆有病,今日一见果然,原来名医也不能免俗啊。“师父一听恼了当即告辞。我们刚走出门口,就听蔡公对左右的人嘲笑说:“这个医生是个好名利的人,想通过治没有病的人的病,来显示自己的医术高明,攀附与我。我岂如他人一般可欺。”过了十天,师父再次看到蔡公,严肃地说:“您的病已经进到血脉,再不治病情就要恶化了!”蔡公听了很不高兴,说:“我敬你是故人之门客才有所来往,你何以屡次欺瞒于我。我身边之人望气行医之能皆世人所仰慕。那个逊色于你。你不过是侥幸用偏鄙的方法取得了贵人的青睐罢了。更何况,我自己最了解自己身体,若真有病岂能走马饮酒身体无恙。”师父摇摇头只得悻悻而退。过了十天,师父邂逅蔡公,本想擦肩而过,却不想,蔡公主动上前,玩笑道:“君看我,病乎?可否来府上饮酒寻欢。”师父认真地看了看,失色道:“奇经八脉皆以毁损,胎光已暗淡,不好!非常不好,所幸有我在,您的病虽侵入腠里,但悬膜未透尚可疏。以针石通焉,清剂融焉,月余可矣。你既然认为我好名利,我可垂帘医之,不显行踪,也不露患者之名。切不可如前两次那般,顽灵不化,刚愎自用,不为医者却言医之事。讳疾忌医与自掘坟墓无异。”这本是苦口婆心的肺腑之言,没想到蔡公一听此话,顿时翻了脸,黑脸怒目道:“垂帘行医闻所未闻。还不是沽名钓誉。岂有此理,岂有此理!张狂之士无耻之徒以君为最。”说罢拂袖而去。又过了十天,师父再遇蔡公,远远一望,转身就跑。蔡公感到很奇怪,连忙派人前去追问。师父面容惨淡地摇摇头对来人说:“今病入骨髓,胎光尽失,与行尸走肉无异。医者医病不救命,我也无能为力喽!”蔡公听了回话,似信非信。五天以后,他突然遍体疼痛,病疾骤发,这才慌了手脚,急忙派人来请师父。哪知师父早已带着我们逃了。不久蔡公毒病攻心,不治而死。他的家人找不到师父竟迁怒身边的人,将巫医尽杀。所杀之人中便有葛十七的先人。” 第122章 “原来你师父也有古道侠肠的一面。”小青笑道。 清风本自觉有些失言。担心小青问起蔡公随便杀人的事,那解释起来可就麻烦了,需要请示师父。却没成想,小青只关心扁益鸟的品质。妥妥的恋爱脑! “达克效应。”明月一笑。 \"你师父多大?“小青故作轻松,笑盈盈问。如果在早些时候小青这样问的目的可能很单纯。甚至有戏谑的成分。可是现在,无论是内涵还是意义都非常巨大。清风听出了小青笑意中的寒意。她远比清风想象的聪明。她对师父的身份已经起疑。她喜欢师父,但如果师父已经几千岁了,是就是个妖精,能在一起吗,而且现在在一起是不是别有用心?小青怎能不怀疑?!清风想,这样复杂的问题还是让当事人自己回答吧。于是,说:“能者为师,而且一日为师终身为师。” 小青沉默一会儿,换了个说法,目光闪烁地看着清风,问:“长生不老是什么感觉?” “额,”清风一愣,若有所思地说:“大概是痛不欲生吧。” “喜欢你的回答!”小青笑了。暗想:这个回答至少可以证明两点,1、他们是迫于无奈才长生不老的,如果对他们长生不老的揣测是靠谱的话。2,他们对她没有恶意。 “怎么才能长生不老?”小青故作镇定地说,她不奢望清风回答很真实。甚至认定这个几千年的老滑头会像刚才一样顾左右而言他。只是话赶话赶到这里了,就问了。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清风正面地、坦率地回答她。 “对长生不老的研究是古往今来所做的所有研究中最长的研究。从炼丹、换血、采气、意识转移等等,门派众多,可以说龙蛇混杂、同时欺世盗名、肯蒙拐骗的伎俩也是纷纷登场,不胜枚举。开始,最终找到长生不老方法的人,却不是想长生不老的人,他在无意中发现了长生不老的秘密,也正因为如此成为了总所周知的秘密。” “总所周知的秘密还叫秘密吗?”小青笑道。 “当然叫秘密,因为它很快就变成了秘密。” “听你说好像很简单是的。” “当然,戏法一说就破。” “那你说说看。”小青紧张起来,因为她发现清风的眼神很真诚。他没有说谎。 “千百年来,大家需求的长生不老归纳起来只有一种,就是延长生命本体的存在时间。” “不然那?” “一个陈旧的、腐朽的躯体有什么好!” “不明觉厉,继续!” “我的师爷,尽管我知道他不喜欢我这样称呼他。但是,我还是要正要称呼他,因为我想不出更亲密、更崇拜的词语来表达我的由衷的敬意。正是他发现了长生不老的另一个途径。尽管他的本意不是要寻求永生。” “那他寻找什么?” “他在寻找一个人。” “一个女人!” “大概是吧,一个对他非常重要的人。” “情节有些老套。他是怎么找到长生不老的方法和他的女人的?” “一段舞蹈!” “一段舞蹈!!”小青大吃一惊。随即明白,清风在哄她玩。 “你会跳?!”小青侧着脸,用嗔怪而狐疑的目光盯着清风。 “当然。” “那你跳给我看。” “跳不了?!因为只有在我垂死的时候,我才知道怎么跳。” “胡扯,你垂死了怎么跳!” “是别人跳给我。” “跳大神啊!纯纯的巫术!” “错,是正经八百的医术。只不过被巫师欺世盗名了。” “然后那,看了舞蹈的你就嗖的一声从病床上跳起来,大喊一声:我没死。我要上天我要飞!” “该做功课了。”明月淡淡地打断了清风将要的辩解。身形一晃,失去了行踪。 小青一愣,她从没有亲眼见过明月使用身法,这是第一次,太快了,简直形同鬼魅。再看清风时,他也无声无息地无影无踪了。 “哇,喂---我相信你们说的是真的。你们别藏起来。葛十七来了怎么办!”小青慌张起来,倒不是害怕葛十七,而是担心清风生自己的气。是她逼清风说长生不老的,现在说出来又不信。嘲弄人家。以这两天的所见所闻来看,扁益鸟和清风明月要想长生不老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清风说的当然是真的。因为属于清风的复活舞蹈葛十七曾经跳过。 第123章 毛毛恋爱了。对象是一个又高又帅的武警。偶遇了。当时剑光偶然发现一对恋人亲昵的背影很销魂。男子一身武警便装很是英武,乌黑发亮的头发修剪的很整齐,让女人都羡慕的白皙、修长的脖颈,笔直而宽阔的后背,只看背影就知道是一个阳光帅气大男孩。傍边的女孩挽着男孩的胳膊正抬头看他,眼中的爱意让天边的晚霞黯然失色,让周边的世界坍塌融化。剑光心里想,如果女孩用这样的眼神哪怕是只看一眼,死了也值了。这样想着,不由得多看了女孩一眼,这一眼看得他心头巨震,世界崩塌。是毛毛。真的是毛毛。剑光如遭电击,头晕脑胀、通体冰凉、聂呆呆楞在当场,想要走上前看个究竟,竟然双腿如铅挪动不得。 那天晚上,剑光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蔚蓝的天空下,许多白菜像鱼一样自由自在的飞翔。“那么菜,还想飞。”剑光醒了,自言自语。也许,时机尚未成熟。 “你是什么星座?”瑶瑶问剑光。 “双鱼,怎么了?不好吗。” “见一个爱一个,不过,都是真爱。” “哈。” “说中了吧。你知道双鱼在恋爱中最艰难的一点是什么吗?” “什么?!”剑光有些急切。 “是开始。”瑶瑶看着剑光,若有所思又似乎心有所指。“你和沈可开始了吗?” 剑光摇摇头。梦魇般地说:“今年发生了许多事,我认真地结束了自己堂吉歌德式的单恋。昨天早上我安静地坐在小区的休闲椅上大口吃着披萨饼,一个人牵着一只狗走过来,那只狗狗巴巴地望着我的披萨的神情,使我顿生知己之感,这时,听到狗的主人说:“理智点!”我当场石化,目送着那只理智的狗在夕阳下走远,我决定相信奇迹,相信佛祖,相信耶稣,相信自己以前从不相信的东西。” “除了爱情吗?”瑶瑶嘴唇动了动。剑光似乎没听见。 “我给你介绍一个吧。北舞的。” “额。” “这是手机和qq号。你随意吧。” 剑光看着瑶瑶在自己的手心上认真地写下的数字。一丝褐色的发丝随着她脑袋的晃动不停的掠过自己手臂。他的心中不由得泛起一阵微漪,这个张口老子闭口爷,喜欢说脏话的女孩是不是心中也有痛苦和无奈那。想到这里一丝酸楚油然而生。泪湿眼眶。 “我靠,你怎么哭了!”瑶瑶一抬头,笑道。却不知自己的眼眶莫名其妙地也湿了。 “没有,呵呵。”剑光趴在桌子上,埋下头。 瑶瑶点上一颗烟。看着窗外的风景等剑光平复。 “好了,走吧。” 瑶瑶也不答话,捻了烟。收拾东西。 “抱抱!”剑光突然张开双臂。 “切,滚!”瑶瑶笑着,不理。 在门口分手时,瑶瑶突然抱住剑光在他的背上拍了拍。“好好的,好好的。” 今年的夏天,来得毫无征兆,轻扬的小雪刚把情窦乍开的桃花拒之门外,一场寒流又将梨花惹得泪流满面。白了头的青草守着落英缤纷、遍地湿红,感慨着青春易逝,世事无常。 清风盈袖的夜晚斗转星移。刹那间,烈日炎炎,一夜入夏。 看着窗外娇艳的桃花,秦风摇着头说:“天气失控。世界末日真的来了。” “如果世界末日。你最想干的事情是什么?”剑光问他。 “我会告诉静香---”秦风神秘的说“我已经关注她很久了,---” “哈哈,对她来说,你的暗恋才是真正的世界末日。” “暗恋?!我是想要她u盘的密码,因为我怀疑她在北京时装发布会上录得名模走光视频就在那里,那是我最喜欢的模特---” “切-” 随后两个人一起研究了几个u盘密码破译软件,并在网上下载了多个“流氓木马程序”。自信可以将静香—搞定。但终因互相推托,谁也不敢去静香的办公室将u盘“拿”出来而作罢。 太阳金灿灿、暖洋洋的,剑光正在“稻香村”喝扎啤,阿斌打来电话,说答应下午送罗哥的女儿学舞蹈,但现在车行选车离不开,只好有劳我了。 罗哥大名罗唯,是剑光和阿斌的高中同学,长得五短身材,黑不溜秋,唯独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很是干练。罗嫂虽皮肤白皙可模样长得面目全非,但因为是跳高运动员的底子,身材极其惹火。而两人的女儿希娆舍弃父母的糟粕于不顾完全集中了父母的优点,不仅聪明伶俐,眉目清秀,而且身材比例绝佳,是难得的芭蕾苗子。 剑光到罗哥家楼下时,上课的时间已经晚了。希娆正在窗前张望,看见剑光便蹬蹬跑下来。边跑边喊“不赶趟了。” 她一溜小跑进了少年宫。等到剑光锁了车,大步跨上半圆形的露天阶梯时,希娆早已不见踪影。舞蹈教室的走廊里乱哄哄的堆满孩子妈妈。有两间教室,一间标着武术室,一间标着舞蹈室,剑光连忙挤到舞蹈室的门口寻找着希娆,教室很宽敞,午后的阳光懒洋洋地照在巨大的练功镜上,并不刺眼。教室的中央铺着红色的纤维地毯,已经褪了色,地毯的周围是忙乱的家长和嬉闹的孩子,孩子们叽里咕噜乱动,感觉模样都差不多,加上房间里嘈杂不堪,要找一个孩子真不是容易的事。正在焦急的时刻,突然四周静下来,一阵的寒意刺激着剑光的后背,转头看去,只见从武术室里昂然走出一个英姿飒飒的姑娘,乱哄哄的人群不由自主的让出一条路,变得鸦雀无声,那姑娘傲然前行视面前的人群于无物,堪堪走到剑光的面前速度竟丝毫不减,直撞过来,剑光连忙让开一步,退到一旁。擦肩而过的一瞬间,剑光看到她清亮的眼波一转,嘴角微扬起一丝“我的地盘我做主”的嚣张和得意。这时,剑光听见希娆的声音从武术室传来。原来武术室现在变成舞蹈室了。教室里音乐已经响起。孩子们都换上蓝色的舞蹈服正在集合,剑光蹲在地毯旁忙乱地一边从包里往外掏舞蹈服一边巴拉身边的希娆:“赶快脱衣服!”巴拉了两下,发现巴拉的腿不像是孩子的腿,抬头一看,刚刚那位傲气逼人的姑娘正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想起自己刚刚的台词,剑光一阵窘迫。她却走到孩子们面前,踩着节拍,大方又俏皮地扭动着腰肢,领着孩子们跳起舞来。原来她竟然是希娆的舞蹈老师。 孩子们做准备活动时的曲子是《少女的祈祷》,纯净而柔美。剑光本来和希娆说好,她练舞时自己去商场买眼镜,三个小时后接她回家。但舞蹈老师的舞姿如此养眼,眼镜暂时不买了。 那一节课的项目是:绷脚。 孩子们上了把杆后,她背着手在略显空旷的教室中央巡视。她的肩放松地低垂着,显得她的脖颈纤长优美。后背平而直,轻搭在背后的双手荡悠悠地像风中的秋千。她走路的姿态很特别,脚掌在地面上擦过,似乎步履蹒跚,却轻盈如掠过夕阳的惊鸿。 “抬起,绷,收—”她的声音清脆中带着居高临下的严厉。 “大家注意我腿。”她抬起右腿,“绷,收—明白了吗?” 孩子们叽叽喳喳地,听不清在说什么。她索性卷起黑色的舞蹈裤露出小腿,边掐着肌肉边说“这儿痛就对了。明白了吗?” 剑光站在她的左侧,起初只注意 “走光”。就在她放下腿的一瞬间通过明亮的练功镜发现在她右腿的外侧有一处淡淡的纹身。这个图案剑光仅仅看过一次,却无法忘记。曾经以为自己再也没有机会见到它了,可是现在它却真真切切地出现在眼前。 难道真的是她?! 第124章 剑光第一次参加系统内部的培训,地点在大连,住在黑石礁附近的半山。宾馆很僻静,难得的是角落里居然有这一丛婀娜多姿的嫩竹,很是宜人。半山上的“琴”“棋”“书”“画”四个字中的“琴”,很卡通的样子,只是它高高地悬在半山间还是有点脱俗的风韵。宾馆里的小桥流水,休闲区的后面是游泳池。因为早来的缘故,那一晚,剑光独自在泳池中呆了很久,熄灯了,四周一片寂静,只有月光下旖旎的微波。不知不觉想起了毛毛。她在这样的夜晚身在何处。 宁静的月光 洒过窗阑,一道道,一行行 仿佛是分隔你我的时间沟壑 你离开,把我留在时间的另一边, 时间也没有把我带走, 我仍然 留在原处 月光如线,在水面上欢快的跳跃 记忆如水,在我的掌心一滴滴流失 忽然 想起某年某月 你微笑的脸 那张脸 模糊了 想你的感觉却撕心裂肺的强烈 曾经以为的风花雪月 曾经以为的地老天荒 在时间的洪流中竟消失的无声无息 原来 一辈子也没有那样长,爱过、痛过、余下的只是如白驹过隙的时间。 秦风是一名法医,和阿斌、剑光都是高中同级不同班的同学。这几天心里很不平静,发生的一件事让他痛苦的反思:一直以来被一种安逸的假象蒙蔽着,不知自己的无知和笨拙。不仅如此,还在随波逐流中放纵自己,消磨了工作责任感和对细节的敏锐。直到这样的事情发生。他的自信心受到重创,深陷一种自责之中。 那是周一的傍晚,秦风接到宋队的电话,案情很简单,初步认定为意外坠落造成的伤亡。死者为女性、28岁。秦风对伤者的皮肤,肝脏、胃、脑做了检查和化验,无中毒、机械性伤害基本可以排除他杀,确定为意外坠落。 死者的父母没有来,出事时同在现场的丈夫泣不成声,情绪几度失控。远道赶来的死者的姨夫姨妈帮着打点后事。 秦风换好衣服准备回家,通过医院曲折的过廊时,一个哭红眼睛的姑娘拦住了他,却不说话低着头只是哭泣。 “有什么要说的可以直接和负责案件的宋队反映。”秦风坦然地说,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推脱。她摇了摇头。欲言又止。秦风猜不透她在想什么。心里只是想:她一定不了解,刑警和法医的关系。法医是案件取证阶段的参与者,案件的处理是由刑警执行的。 “我是法医---”秦风试图解释一下职权范围。但那女孩的回答却令我惊讶。 “我知道。”她的声音很轻,却异常坚定。 他们在过廊边坐下来,秦风细细打量了一下面前的女孩,22-23岁左右,应该是在上大学吧,体态很苗条,皮肤白皙,清秀的面庞这时笼罩着难言的苦楚,眼神很清澈,是个聪明伶俐的人。 “我表姐是冤枉的,一定是。他们错了。”她垂下泪来。 “有什么理由吗?”秦风小心的问。心里忐忑不安,生怕她说出尖锐的理由,那样自己刚刚上报的报告就成了笑柄了。 女孩摇摇头。秦风暗松一口气。 “我不想和他们说,”她抬起头泪光盈盈地望着秦风,她所说的他们应该是指负责闻讯的宋队和熊祥。 “因为我的理由他们不会接受的。”她的手指不自觉地纠结在一起。 “你说吧,看看我能否帮你。” “你有没有觉得他在演戏,在说谎。” “他是谁?你表姐夫?”秦风问,事实上闻讯的时候,秦风并不在场。这时秦风又犯了一个“装腔作势,好为人师”的毛病。“你知道很多人在潜意识当中都有表演欲,所以当被问询的时候,会不自觉地表现出一点夸张。这可以理解。法律是需要切实的证据的。单凭直觉是没有说服力的。” 她看了秦风一眼,那样的眼神,秦风永远也忘不了。眼神很伤人,蔑视的惊讶加上痛心的失望。她摇摇头,不知是对秦风还是对自己。她站起来要离开。 “慢着。”秦风把自己的电话给了她,“有什么线索可以直接和我联系。” 她索然的走了。 秦风回到了停尸间,对死者心、肺又进行了化验,毫无结果。心情沮丧起来。不知为什么总是觉得女孩说的是有道理的。但答案究竟在那里? 窗外雨下得很急,烟雨中的都市宛如漂浮在空中的海市蜃楼,若隐若现。 他会使用迷幻剂吗?秦风心头一震。仿佛划过天空闪电。那一定会在肝脏和大脑中留下痕迹的。秦风回到局里取了药剂重新分析。 没有,一点痕迹都没有。 “”是女孩骗了我,还是他骗了我,或者自己骗了自己。”秦风一度恼羞成怒。 秦风借到案件的问讯记录。希望能查出一些眉目。死者丈夫的记录中规中矩地描述着他们一起上山,观景,失足的过程。 没有,一点线索都没有,他们很幸福地欣赏天地美景,她甚至吟诵着唐诗。却不知厄运已经悄然而至。 女孩没有再给秦风打电话,案子基本结了。通知尸体火化那天,秦风心里惴惴不安,因为可能是案子唯一的证据将要永远消失。 在走廊里与那女孩不期而遇,她拿着姐姐的遗物正要回去。 “我送你吧。”秦风说,她点点头。在车上,她沉默了一会儿突然说:“去姐姐去过的那个山看看吧。” 秦风很欣赏她的坚持。这个沉静的小女孩身体里蕴藏着一股力量。 上山的路,起初很平坦,临近峰顶的时候,路破损的很严重,车子颠簸的很厉害。女孩这时越发警觉起来,目光炯炯。 “停!”她突然抓住了秦风正换挡的手。细小的手指凉凉的。 “就在这儿,你----”她急切地说。却被秦风打断了。 “别说话,我要仔细回忆一下。”秦风迅速地将死者的解剖过程回忆一遍。就在这儿!我的回忆停留在死者的内耳。她的内耳中的平衡质发育不正常,说明她会晕车、晕船。 “你的姐姐晕车!”秦风一字字地说。 “对!”女孩笑着留下泪来“晕车!所以她到山顶时一定难受的很,不会有心情朗诵什么诗歌。我查觉到不对,但一直搞不清那里不对-----诶呀” 秦风连忙给殡仪馆打电话。尸体已经炼了,但骨灰还没有取走。“不要发放骨灰,等分局通知。” 秦风心凉了。但心存侥幸。连忙将情况向宋队报告。 “诈一下吧,看看结果。”宋队无奈地说。 结果出乎我们的意外。死者的丈夫当听到骨灰被扣押,案子有变化时,竟然失踪了。事态一下子明朗。 虽然没有形成错案,但过程如此侥幸和千钧一发使我深深自责。 昨天,向桐来看秦风,她一身休闲牛仔装,长发披肩。心情好了许多。聊起那天她为什么不把自己的直觉告诉别人,而偏偏要告诉我。她想了想说:“因为你看起来傻乎乎地,肯相信直觉。” 秦风笑了。 “姐姐为什么会这样那?”她充满信任的问秦风。 “不知道。女性的意外死亡有90%是死于情杀,70%是被自己的丈夫害的。” 她听了撇撇嘴,一脸心有余悸的样子。 “行车不忘安全,婚姻同样---注意安全。”秦风笑道。 第125章 “你怎么了?”阿斌问剑光,“几天不见,眼也混了,嘴也尖了,肚子也瘪了、腿也细了,抬头纹都开了,要死啊。” “生不如死啊!” “又是情感的事吧,你们这些文艺青年就是矫情,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为赋新词强说愁,”强说,作!用老话讲就是没屁咯了嗓子。天涯何处无芳草,干嘛非在一颗歪脖树上挂白绫子,要挂也多挂点,即使不是旗帜也是经幡。“这个世界上还有一顿烧烤解决不了的事?!” “信息量太大,一时间我竟无言以对。” “想开点,这个世界上还有一顿烧烤解决不了的事?!” 剑光想想酒入愁肠,还真有点馋了。阿斌见他眉头舒展了,继续说:“别动不动就无法自拔。说到感情,你们打过奔儿吗?爬 过山吗?开过房吗?更别说,借钱,生病,赡养老人,人性经不起考验,所以,把自己当情圣。” 仿佛突然间,剑光放下了。他和毛毛真的很熟吗?所有的交际还不是来源于一个挥之不去的梦境。梦里毛毛是他的老婆,可梦里的他也不长现在的模样啊。审题呀审题,自己就是不重视审题,还没恋那,就爱得死去活来!有病! 那天哥俩儿都喝多了,阿斌突然用布满血丝的眼睛直勾勾冷森森地盯着剑光。口中发出蛇一样丝丝的声音。那眼神就像是一个超脱了凡尘宿命,蔑视芸芸众生,同时拥有生杀予夺权力的、却厌倦生命的魔鬼。估计这时候他如果去审讯犯人,问啥都能招了。生怕回答慢了就成了下酒菜。 “听说,你一直研究啥祝由术,那是迷信,再搞抓你。” 剑光目光游离不敢直视,讪讪地说:“我昨天买了一个瓷碗,日本的,当时觉得好看,回到家越看越难看---” “哈,来何以解忧唯有暴富。” “你这是国家干部的言论吗?抓你!” 阳光分外的明媚,灿灿地照在脸上暖暖的。小青本想再懒一会儿床,却不得不被如此美好的阳光拉起来。伸个懒腰满山满谷的阳光,想象自己可以像清风明月那样飞翔。 “葛十七会杀了我们吗?”小青问扁益鸟。 “杀人如杀己。” “所以,其实你有机会杀了她却不能没有杀她,是吗?” 扁益鸟不语。 上午剑光和瑶瑶在一起聊装修,指点了一下她吊灯装的有问题,应该藏在管子里面的线却绕在外面。听她无意间说起毛毛也在装修,要把36平豪宅的楼上部分探出一块2平方米的面积当床。但费用太唬人,两平方米要5000元,她本想赌气不接又心有不甘,“哎~money,money。”瑶瑶在电话那头笑道。,听语气倒像是故意讲给剑光知道的。想到毛毛一个搞艺术的小萝莉不得不和那些市侩周旋,剑光真的心下不忍,想接济她却真没耐可何,摸摸自己“月光族”?9号的口袋,真真正正的捉襟见肘,一咬牙拿出500元准备套5000元来解毛毛的燃眉之急。 坐在大得保龄馆旁边烧烤店的炕上,剑光给张老大倒上一杯雪花干啤,这张老大年纪并不大,但为人豪气,乐于助人,平日里谁有个过不去的坎儿都愿意帮忙,所以大家尊称他“老大”,而剑光却是第一次找他帮忙,相信他不会卷面子。 “兄弟的朋友装修,手头有点紧。”剑光开门见山。 张老大一口把面前的酒干了,掏出怀里的钱包扔给我。“咱哥两不用整那些没有的,先拿着用~” 剑光貌似面带愧色,心中却是暗喜,打开钱包一看,厚厚的一打足有6~7千,够了!剑光正要说几句豪气的话充充门面,张老大却接到一个电话:“嘉嘉,你在哪个酒吧,行,张哥这就过去。” 说完一把抢过剑光手里的钱包,“咱哥两就不整那些没有用的了,我有急用。”眼看着到手的鸭子飞了,剑光二话不说一把抱向他的腿,却抱了个空,这家伙抽腿的动作太他妈专业了,张老大边穿鞋边抓起桌上的烟(软包中华,特意给他准备的,本打算当套来钱的安慰奖):“这是给我的吧,不客气了!”一溜烟地没影了。 “重色轻友”剑光骂了一声。 套钱计划落空,剑光垂头丧气地往回走,经过彩票点时看到同事赵大赔正坐在里面盯着墙壁上的趋势图苦思冥想,大赔可是我们单位里的一棵奇葩,研究生毕业,一身书卷气,论专业当个教授绰绰有余,偏偏流落到企业,英雄无用武之地,蹦蹬几年不见升迁,便对仕途心灰意冷,改道研究彩票,希望能一鸣惊人,一雪前耻,不成想至今仍一事无成,大赔特配,成天一筹莫展,面“壁”思过。剑光从不关心彩票,但今天看到他,忽然灵机一动,不妨来个逆向思维:“他买的号码,我都不买,让他替我淘汰出衰运。”对!打定主意,剑光假意要过他买的号看了看,嘿嘿~行了。这回别说5000元,50万都是小菜一碟。 下午,陈白来告诉剑光一起去北京的事,因为单位里增加了一个名额,要他准备一下,剑光嗯了一声。这时他突然问剑光: “你的理想是什么?” 剑光笑了,“一个小时之前我没有理想,现在有了~” “什么?”陈白一副循循善诱的模样,使剑光意识到这家伙别有用心,不会是想借钱吧。便说:“明天告诉你~”陈白哼了一声,转身就走。 “我说的是真的。明天一定告诉你。”剑光笑道,暗想:现在的理想是中彩票,明天也许我就是百万富翁了,明天的理想也许是一辆宝马跑车。 双色球的号码出人意料,赵大赔选的14个号一个没中,剑光选的14个号居然也一个没中,假设有人淘汰了我们两个的号码的话,他想不中都不行!天呀,这是什么世界! 剑光手里拿着彩票,沮丧地趴在办公桌上。这时陈白进来了:“可以告诉我你的理想是什么了吗?” “别和我谈理想,戒了!”剑光头都懒得抬。 中午,剑光饭卡里金额就归零了。幸亏,因为出差单位有借款,才得以“延续烟火”。 因为是晚上23:05的火车,所以剑光百无聊赖,突然想起潇潇说起过,北京有一个地方的烤鱼非常好吃,好像叫“乌山烤鱼”,却忘记了具体的地点,便打了电话问她,才知道她在医院值班,因为车站在她哪所肛肠科医院附近便顺路去看她。顺便在肛肠科医院的一楼“老世泰“糕点旗舰店买些特产糕点给北京的朋友。护士站很冷清,只有她一脸的苦闷坐在那里玩手机。看到剑光来了,瞪了他一眼,也不答话继续玩。剑光见他的模样就知道这丫头又失恋了。一定是热face贴到凉pp被甩了。其实,潇潇的条件很好,皮肤白皙,眼睛大大的,性格温柔,就是有点胖,最近,喜欢上一个中国医科大学毕业的外科医生,估计是换人额。剑光看了一下值班表,发现今天的值班医生正是潇潇喜欢的医生。一时间,便想恶作剧一番。 “潇潇,爱情是什么?”剑光坐在桌子上,一脸坏笑地问。 潇潇低着头只顾玩手机。但剑光知道,她一定会回答。便耐心的等。 “你说是什么?”她头也不抬。 “是迷信~” “切~” “你想想,人海茫茫,千山万水为什么两个人能走到一起。” “为什么?”潇潇抬起头,目光很纯真。 躺在车厢的下铺,看窗外雪花的影子在黑夜里一闪而过,匆匆地~仿佛不肯在窗前做瞬间的停留,列车冰冷的车轮时紧时慢地碾过铁轨的缝隙,发出单调的咣当声~剑光拉上窗帘,把羽绒服仔细地叠好铺在枕头底下,向潇潇要的那瓶荷尔蒙胶囊单独放在口袋里。想起刚刚跟她胡侃爱情的过程,不禁哑然失笑。刚刚过单恋失恋经历又研习祝由术的的剑光自以为读懂了爱情,所以从爱情的偶然性,谈到两性的吸引,从吸引谈到内分泌,从内分泌谈到初夜的首因效应,最后把爱情的偶然归结到科学的必然,现场推导出一个爱情公理:哪里就有荷尔蒙,哪里有爱情!斩钉截铁的同时,剑光有点晕,刚刚是怎么个步骤来着。 潇潇却感慨的说:“痴男怨女一场醉,满城遍地荷尔蒙呀。” “好诗!”剑光本打算讲些笑话逗潇潇开心,现在说的连他自己都信了。于是,他又从科学的理论推导出科学的方法,“在科学的路上有一条颠覆不灭的真理,那就是大胆假设,谨慎论证,我们可以假设如果给喜欢的人下点荷尔蒙,引发他的爱情连锁反应,那么就可以人为地去创造爱情,一发不可收拾,爱得死去活来。” “男人是很感性的动物,会对他喜欢过的女孩念念不忘,能够让他体会一秒钟爱情的,也会永远爱上她。”剑光振振有词。心想:哪怕我喜欢的人爱我一秒钟也好。可惜。没有! “这样的方法犯法不!”潇潇有些担忧。 “爱情渣犯法,不过一定要控制剂量!” “咋控制?” “注意他的眼睛,眼珠平视为剂量不足,上翻为剂量过大,一定要等到他不知不觉地用斜上方40°看你时,给他一个倾国倾城的微笑~基本就搞定了~” “真的?骗人~”潇潇用斜下方40°的眼神看着剑光,貌似不屑,其实心中蠢蠢欲动~ “爱信不信~给我也来点荷尔蒙胶囊~没准能用上!”剑光心中忽然想到了一个人。 第126章 小雪初晴,天仍然雾蒙蒙,青涩涩的。由于之前下过雨的缘故,淡淡的积雪下是一层薄薄的冰,走在上边丝滑又轻浮犹如凌虚,再配上心中的小忐忑,有点半夜偷吃零食的感觉。最令人惊喜的便是路旁的树了,暗褐色的树干润泽洁净,清丽丽的不染一丝尘埃,而每一段枝丫都被晶莹的冰包裹着,玲珑剔透宛如玉树琼花。草坪里乍暖初青的小草,挂着颗颗流淌的明澈的汗珠在冰雪中傲然挺立。 那一天剑光没有看错,那天在街上用眼神虐杀剑光的女孩确实是她。因为她太喜欢他了。凝望着他,心中的快乐和幸福像要爆炸开来,她强迫自己转过脸去,不想让他看到自己傻乎乎的笑容。她用力夹一下眼睛,似乎想阻挡住眼中汹涌四溢的爱恋和喜悦,想抹去脸上灿烂的笑颜,但她舍不得他在她眼中的每一秒钟,迫不急待的转过脸凝视他,仿佛他们分开了几个世纪。这一刻她渴望自己溶化在空气里,被他温柔地呼吸着。 阿斌说的没错,在毛毛心中剑光只是一个莫名其妙地对自己好的怪叔叔。几次遇到都是在晚上,300度近视的她甚至看不清剑光的面貌,所以剑光更像一个真实却无法企及的梦。 现在沉醉在爱情旋涡中的毛毛在给她的闺蜜蓉蓉张罗男朋友。而她不知道的是男方秦风是阿斌、剑光、文强的高中同学。 和煦而温暖的阳光将沈阳这座喧嚣的城市渲染得流光溢彩、安静透明。秦风在中街拥挤的街头偶然看到恋人肆无忌惮的拥吻画面,干涩的心田突然变得柔柔得。脑海里浮现出赵忠祥老师富有磁性的声音“春天是动物打扑克的季节,漫山遍野充斥着荷尔蒙黏糊糊的甜味--” 秦风和剑光是在一场酒局认识的,在寒暄之后进入了深入了解阶段才知道彼此居然是高中同学,又因为都喜欢狗的缘故,所以,成为了谈得来的朋友,每次见面都先谈狗的培养和进步,再谈人的吃喝拉撒,是典型的“狐朋狗友”。还有一个原因,他们对人体结构很着迷。常常分享一些解剖知识和经典案例。尤其是对一些“杀人不见血”的手法很崇拜。因为这些手法专业性太强,而且有些变态。所以,他们只有偷偷讨论。阿斌曾警告过他们别鬼鬼祟祟的,否则大家很尴尬。不过,其实阿斌对他们不能犯罪还是有信心的,因为他们骨子里很自律,智商也不高,那些“杀人不见血”的传说只是他们作为弱者的一种仰视。另外,秦风痴迷于本职的业务知识总没有错吧。而秦风对成天和泡在福尔马林液体中的类人物体打交道也确实乐此不疲。所以他的身上总是带着一股怪味,说不清楚是什么味,大家叫它“死人味”。秦风谈过恋爱,那天,他和新处的女友在南湖约会,结果迟到了,便喋喋不休向女友解释一天的忙碌:如何把腐败的尸体清洗,如何把的不同身体部位按照不同的厚度切片,再在不同浓度的试剂里进行浸泡,根据溶解情况来确定死亡时间,可怜的女孩一直以为法医和普通医生差不多那,还没等他说得尽兴就那些绿色、紫色的尸块描述吓得昏倒了。结果,就没有结果了。 为了这次相亲,毛毛可以说是煞费苦心,首先是地点,考虑蓉蓉超出常人的嗅觉和秦风特殊的职业,推测到蓉蓉可能会闻到秦风身上特殊的味道,所以经过精心部署将约会地点定在 “沸腾鱼乡”。其次,关于话题,毛毛警告秦风蓉蓉是个卡哇伊胆子很小,任何惊悚的话题都会引发不可逆转的结果。秦风表示不同意,认为自己的职业“神圣不可侵犯”,毛毛说:滚。职业是为了养家,养家必须先有个家,“和你的工作过去吧”这句话励志的话尤其不适用于你。少谈工作,少谈工作,少谈工作,重要的话说三遍。这句话不仅适用于婚前同样适用于婚后。最后,剧透一下蓉蓉的素颜很美。毛毛鼓励秦风要对自己有信心,你长得不错,身材也不错,家境也不错,谈吐也靠谱。加油。“过度包装自己算诈骗你知道不?”秦风不高兴了。“这孩子,你的脑袋有点轴啊。照的说法“女为悦己者容”那个女孩不化妆,满大街全是诈骗犯。别扯犊子。 相亲很顺利,不出毛毛所料“沸腾鱼乡”沸腾的辣椒香味彻底地掩盖了秦风身上的的“死人味”。秦风只大谈医学院的种种趣事,尤其是各种女主的彪悍,什么手撕青蛙呀,炭烤野兔啊,听得蓉蓉拍案惊奇。蓉蓉的素颜确实很美,性格也温柔,也许是经常练舞的缘故,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显露出美感。让秦风心向往之。 宾主尽欢,两情相悦,眼看好事有望,秦风的一句话却将毛毛和蓉蓉打入崩溃的深渊。“再来一盘鱼尸”他高兴地说。 \"他说的是再来一盘鱼丝,鱼--丝--京酱肉丝的鱼丝。”毛毛解释道。 “肉丝还是鱼丝?”蓉蓉故意问。 “鱼肉做的丝。”秦风笑道。 “鱼香肉丝呗。” “对。” “哈,神马是马吗,酱油是油吗,尸斑鱼你敢吃吗?”蓉蓉笑道。 毛毛和秦风打了个冷战。 “你好像找到真爱了。”毛毛对秦风说。她万万没想到蓉蓉是个反差婊。 第127章 文强在去家齐家的路上心情有些烦乱,女儿的一句无心之语“她们是一样的。”让他对家齐姐妹的身世有所怀疑。如果是普通孩子这句话可以理解为分不清双胞胎,可是,女儿不同。回想一下,交往几个月了,姊妹两个从没有同时出现过。诚然,这里有他妄图享受齐人之福的安排在作祟,但一次次完美避开就不正常。只有一个解释:对方也在有意避开他。可是,为什么那?这时,阿斌的电话打进来了。 “你一定搞错了。家惠二年前就死了。” 文强的车在一阵刹车片急促的斯叫声中骤然停下。 “死了?!” “死了。一起蓄意谋杀案。一尸两命,当时家惠怀着4个月的身孕。” “能说清楚点吗?我,我有点晕。” “家惠原本在一家舞蹈室教孩子跳芭蕾,有了一定积蓄和人脉之后,便想自己开一家舞蹈室,碰巧,家不远的一个舞蹈室出兑,夫妻两个看了看很满意就盘了下来,选个好日子 准备开张。他的老公是一家国企的干部,工作清闲,离舞蹈室又近,平时可以帮衬着打点一些琐事。想的挺好,结果出事了。他老公在家附近的酒店喝酒时无意中说出:周六晚上过钱的事。原本是炫耀和宣传一番。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一起喝酒的五个人中有人动了歪心思。惦记上了兑房款,其实,兑房款在周六之前已经过户了。周六那天家慧夫妻两个去城里置办一些东西。原计划在父母家吃晚饭,可是因为一点琐事家慧和母亲拌了几句嘴便提前回家了,老公目送着家慧走向的家方向便去单位点事。回家的时候,天色更晚了。接近自己的家时,老公发现自己家本来从外向里推开的门此刻正在从里往外撞,有点纳闷,突然猛地门开了,一条黑影窜出来,只一闪便隐没在夜色里。只看见一个模糊的、似乎熟悉的背影。待他赶到屋中,只见40多平的房间里,到处是血,家慧身中43刀倒在血泊里,已经死了。凶手是他们的邻居,已婚,34岁,没有固定职业,靠打零工养家,那天他穿两套衣服约了四个朋友一起喝酒,把四个人灌醉准备为他不在现场作证,之后便怀揣尖刀来到家慧家。从现场看,他没准备留下活口,追着家慧边杀边逼问钱在哪里。期间,邻居听到动静不对来敲门,他谎称两口子打架。杀了人之后,他准备去销毁凶器,路上,被两个走访的户籍警撞到了,因为行色慌张被喊了一句,站住!他撒腿就跑,结果在围墙边上被按住了。浑身是血,手拿尖刀,凶案坐实了。警车来的时候,拉家惠的救护车还在路上。那两个户籍警因为“工作勤勉,破案迅速”还得到了嘉奖。据说,凶手全家为了保命动员七大姑八大姨跪在家慧家求情,哪里求得动。送葬那天家慧的爸爸要求打开棺盖抚摸女儿的脸颊。观者无不动容。” 文强愣愣地听者。心情沉重而凌乱。在小区的路口,文强遇到了家齐。家齐似乎是在等他。 “去公园里走走吧。”家齐强作轻松地说。 “家慧从小就比我聪明,比我胆子大,开朗、活泼,无论做什么都比我做的好。除了长得一样,性格完全不同。”在街边公园的椅子上,家齐娓娓地说,“我们无话不说,还曾经幻想过一起嫁给一对双胞胎,生下一模一样的孩子。那天,她指着一栋别墅说,将来挣了钱一定要买一个和这个别墅一模一样和我一起住。她能力那么强,我相信她能。就说:一言为定。我这辈子能不能住进别墅就指望你了。呵呵。” 家齐笑着,眼里却噙满泪水。 “那天,你把我带进你的别墅,我猝不及防,完全没想到你有别墅。更没有想到的是,你的别墅就是家慧那天指的那栋。” 文强伸出手想握住家齐,却迟疑了。只听家齐颤声说:“她一直说现在的房间小,没有练功室,一定要住进大别墅,有自己的练功室,只有在哪里,她的心才是安宁的,她的心才是可以飞翔的。可是,可是,她。我第一次到你家,就仿佛她就在哪里。所以我拼命在模仿她,我想让她生活在哪里,在她安宁、可以飞翔的地方。对不起,对不起。” 家齐掩面而泣。 文强张开双臂将家齐揽入怀中。 “没有,没有对不起。是我不好。我知道你在用你的全力在爱我。我知道,我感觉得到。是我做得不好,愧对你们。” “我真的爱你,但,但又不知道怎么爱你。” “我,我也不知道怎么爱。” 第128章 剑光这次去河北还有一个私人目的,那就是寻找一种罕见的药材:龙骨。龙骨不是普通人所想的那种上天入地、行云布雨的龙的骨头,其实是的一种巨龟的壳。但龙生九子,说不定这种巨龟是龙种也不得而知。龙骨的清热解毒效果非常好。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龙骨上面的字,就是俗称的甲骨文。现存的甲骨文龟片大约15万片,4500多个单字。每一片都是国宝。这些甲骨文所记载的内容极为丰富,涉及到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不仅包括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习俗等内容,而且涉及天文、历法、医药等等。内容虽然广泛,但从祝由师的视角看,只分为两部分:占卜和志,而志可以看做是对占卜结果的记录。就目前对甲骨文的研究而言,解读虽然多其实也只源于一个人。而这个人之所以被推崇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他本人的社会地位高。所以他的研究才被认为是最早,最有权威的。而其他更早开始研究的人因为无济济之名而不为人知。在这些无名之辈中并不缺乏天才。比如祝由一族。祝由师可以说是所有职业中研究甲骨文最早的,而且经过世代的积累已经形成了一个体系,或者说,如果以其中一个甲骨文字为标的来推测、衍生其他文字,进而组成事件的话,那么用祝由师的解读方式同样可以展示几千年前发生的场景。 祝由之术存在已久,几可远溯上古。在《古今医统大全·卷之一》就有记载\"上古神医,以菅为席,以刍为狗。人有疾求医,但北面而咒,十言即愈。古祝由科,此其由也。\"而《黄帝内经·素问·移精变气论篇·第十三》中更有\"黄帝曰:余闻古之治病,惟其移精变气,可祝由而已。\"在唐代,祝由已成为中医体系中十三科中的独立一科,十三科分别是:\"曰大方脉,曰妇人,曰伤寒,曰疮疡,曰针灸,曰眼,曰口齿,曰咽喉,曰接骨,曰金镞,曰按摩,曰祝由\"。而今按摩已经不局限于医科,而祝由流于民间。 剑光凭什么认为自己能找到国宝级的龙骨。理由很简单,他不是去找龙骨,而是去找一个人,一个有龙骨的人。龙骨这样珍贵这样重要的物件儿为什么不提早去寻找。理由也很简单,因为拥有龙骨的这个人只有在出现特殊的征兆时候才有权利兑现自己或祖上的诺言,从而献出龙骨。如今征兆出现了。 陈白睡在剑光的旁边,安静的像一具木乃伊。车轮滚滚,站台上的灯光不时在他的脸上划过时,让他脸上、身上一次次泛出金属般的、诡异的光泽。 “佛祖再现,重塑金身。”剑光怦然心动。这家伙最近有些异常,一改放荡不羁的行为,似乎被醍醐灌顶,大彻大悟。 突然,剑光看到沉睡着的陈白不知何时睁开了眼,漠然地看着自己,吓得一哆嗦。再看时,陈白又在沉睡。“大概是光影造成的视觉留痕吧。”剑光心里想,隐隐地感觉到陈白意念中某种被封印的记忆正在渐渐苏醒。 “师父说你身边的人会指引你的路。引路人莫非就是这个长得像邪教教主的死胖子。哈,如果给教主吃上一颗高剂量的荷尔蒙,会怎样?”剑光偷偷地想,笑了。 清晨,剑光被一阵音乐声惊醒,是自己喜欢的凤凰传奇的歌,惬意一下下,一会儿再起床,突然,意识到是自己的手机在唱,一看才知道,耳机的插头松动了,变成了外放模式,难怪觉得音质不错。看到上铺老乡埋怨的目光,剑光心下愧然。 这间超豪的酒店是陈白执意要住的,在新华门附近,贵得惊人,由于这次会议的目的是河北廊坊,北京只作短暂停留,所以没有必要破费。但一向勤俭的陈白突然一改常态,执意要住且就要在这里,听语气似乎另有所图。 坐在会客厅华丽的绒缎沙发里,剑光有些不习惯。环境太奢了。面前巨大的果盘中丰盛而新鲜的水果如同名画中物件不真实。剑光用不太锋利的刀割下一块的火龙果放到嘴里试图咀嚼着高贵的味道。 剑光沉默,他在等待陈白的指引。陈白沉默,他似乎努力在回忆、在寻找。 陈白终于开口了,从水果讲到味觉,从味觉讲到食欲,从食欲讲到欲望~ 剑光默默听着、心下暗笑:“这路数咋和昨天我忽悠潇潇一样,估计再讲下去就到荷尔蒙了。”他不禁偷偷摸了摸口袋,那瓶荷尔蒙还在。 陈白话锋一转,从欲望谈到了理想。 “你的理想是什么?”他问。 剑光想到:遥不可及的沈可、刻骨铭心的毛毛、笃信基督的安小寻、权高位重的武大赔,乱纷纷的,便信口说:“也许是长生不老~” “长生不老并不重要,人要摆脱的是生老病死带来的烦恼和痛苦!你痛苦吗?”陈白一本正经地表情、低沉细腻的声音仿佛不是剑光认识的那个陈白 。 “还行~”剑光一时间搞不清他神神叨叨地要干什么。 “信仰,只有信仰才会带给你真正的快乐!” “我是不会信佛的,你别打我的主意~”剑光似乎明白了他的意图。 “世界改变了我们,但最终我们要改变这个世界,创造一个祥和的、曼恒的一统世界才是佛的本意。” “我喜欢祥和家具、曼恒男装、统一方便面,至于要创建怎样的世界那是政治家考虑的,要我信佛,如同要我相信《西游记》是历史。” “凡人通常会混淆欲望和信仰,这不奇怪。”陈白静静地看着剑光。 剑光感到一种强大的气场,一股真实的压迫的力量。 “一个人只有经历过死亡,才会真正领悟生命的真谛。”陈白的话让剑光听起来慎的慌,浑身的汗毛一下子立起来。暗想:啥意思,这货不是引路人,是超度人吗? “我们穷其一生都在寻找的东西,有可能就在我们的身边。”陈白又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剑光看着陈白揣测着这句话的含义是否与龙骨有关。却只见平静地靠在沙发上的陈白,右手一招,像变戏法一般,一只绿色的、圆滚滚的小鸟出现在他的掌中,手指一张,那只翠鸟扑棱着翅膀飞起,却没有飞走,而是在屋子里兜了一个圈子,轻轻落在茶几的杯子沿上,尖尖的喙,红色的胸脯,小小的尾巴,歪着灵动的小脑袋,左顾右盼。 如果在平日剑光一定会抓住它玩赏一番。但这时却如同看到侏罗纪恐龙一样,不敢妄动。 “世界不过是梵天的梦境。无所谓有与无,得与失,神圣与平凡。” “翠鸟在华丽的宫殿里飞翔!”龙骨的又一个征兆出现了。剑光心想。“引路人果然是陈白。” 陈白一脸自信地看着剑光,大概是在等剑光为他的神力鼓掌吧。 剑光却在神游:如果如来佛主是真实的,那么摩西杖劈红海也一定是真实的。我该相信哪一个?而这个陈白为什么突然要说服我?在他眼中我不过是一个没有理想的小人物! 第131章 返程的路上,不知为何剑光的越发思念毛毛,以为自己放下了,却哪有那般轻易。 (一) 一次启程 你不在身旁 路途突然变得漫长 遥遥无期的等待 春寒萧瑟的风中 孤独的行囊 呆呆地坐在电脑前 千头万绪的心情理不出只语片行 原来 未及离别 思念却已排山倒海无法阻挡 还是省去辞行的祝福吧 淡淡的话语 无尽的惆怅 漂泊 漂泊 无穷无尽的远方 漂泊 漂泊 你不在我身旁 我的心永远在流浪- (二) 浑河畔 烟波起伏 心情明灭间 一叹经年风雨 惆怅唯扶栏 如梦如幻 月下清笛弄花影 含露初蕊浅笑颜 玉指纤纤 曼妙拨心弦 低下头去 风吹乱了月光 却种下一生的眷恋 轻语问花 是雪后艳阳下一枝新梅的妩媚和倔强吗 或是封存了夏日午后泪滴的一页沉香 (三) 想她 梦 她有意躲避着我,一缕青烟,一掩红墙,有时是一段空白的时间就轻易地阻隔了我急切的目光 我苦苦追寻,茫然若失地徘徊在空荡荡的街口 终于,在一棵枝繁叶茂的柳树下我们同时转过身形,从天而降的邂逅,将彼此惊呆了 她似乎意识到这逃也逃掉的相逢是一生无可化解的宿命,又似乎对这样的结果等待已久 无论如何,她看到我时,欣喜又如释重负。美滋滋、自然然地、恋人般挽住了我的手臂,我们一起穿过暮霭沉沉中宁静的街,亲切地与遇到的熟人搭讪。 远处,等待我们的是一扇温馨的门 醒了 窗外细雨潇潇 我孤独地沉浸淡淡的忧伤中 梦境,清晰而真切,仿佛是从我们曾经共同生活过的某个平行的时空里游离出的记忆碎片 爱,原来简单却又横冲直撞。 当天晚上,剑光把龙骨交给师父。当然,交出的是一块真正的龟甲不是鸟。师父很满意。笑道:“伏去飞升明私轶,飞来生伏得长生。” “世人皆有长生愿,怎知长生不自由。”剑光想起陈白的话。 师父看一眼剑光,“而今已无远游志,每见丛林情依依。” “还是师父活的通透啊。” “呵,你总是为情所困。未免下乘。” 剑光自怨自艾了一下,说:“浩荡清淮天共流,长风万里送归舟。应愁晚泊喧卑地,吹入沧溟始自由!” “你的才智如你的痴心一般就好了。” 剑光笑了笑,无语。 “师父的意思是你不要浪费时间,误了修行。还不快去!” “额,是。师父,还有一件事,我最近总是觉得这世界上所有的事都是安排好的。我总是能遇到帮助我的贵人。以至于我怀疑修行的意义。” “错,不是安排好的,是未来的你在帮你自己。” “听不懂!” “不用懂,只管努力就好了。记住越努力越幸运。” 第132章 早上起来晚了,秦风好歹扒了了一口饭,赶紧上班,出门时,看到大衣的袖口脏兮兮的,突然想起,昨天晚上又忘洗衣服了,再坚持一天吧,反正沥沥拉拉地已经拖了几个星期,不差这一天。穿鞋子的时候,不禁撇了撇嘴,这几天北方的雪勤得很,下了化,化了下,活活把我的一双棉皮鞋变淌水鞋,看着鞋面上白花花的水渍,暗中叹口气:对不起,实在没工夫擦你了,你就将就着和我一起上路吧。“随后他挺挺腰板对镜子里的自己说:腹有诗书气自华,别在乎邋遢的衣着。但想想自己黑不溜秋,满脸横肉的德行实在和儒雅的风华不沾边,腹有诗书气自华未免自欺欺人。有时间还是赶紧把衣服洗了、鞋擦了是正经。 因为是通勤时间公交车里很拥挤,窄小的空间,弥漫着复杂的气味,也难怪,人类的胃肠蠕动是在清晨进行的,所以,废气的排放在所难免。秦风晕头涨脑地挤到窗边,用力将冻住的窗户欠开一条缝隙,清凉又清新的空气令他的神智清醒了许多。 春雪初融,街道上脏兮兮的满是浑浊的泥汤,办公楼的广场上挤满了蓬头垢面的邋遢轿车,只有一辆宝马x5整洁如新在初阳下闪闪发亮,显得鹤立鸡群,使得停在旁边的车辆自惭形秽,远远地隔开一段距离。那是秦风的上司静香的车。 走过静香的办公室的时候,秦风向里面望了一眼,她正在窗前浇花,那是两盆价值不菲的花据说是兰花和海棠花中的极品。有着轻灵又绕口的名字,老是记不住。据说极难培育。也许正是培育难度大的原因吧,两盆花都美丽的无以伦比。兰花清幽馥郁,素姿凝华,宛如裹着轻纱的仙子,遥不可及。那盆海棠花,则英霞灿灿,绚烂夺目。犹如斯皮尔伯格的大片,精彩层出不穷,令人目不暇接,美丽得透不过气来。 这两盆花在总部可是久负盛名的奇葩。很符合静香做事情的态度: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到让人喝彩。 她浇花的背影有一种特殊的韵致。每个女人都有自己的风韵,有的娇小妩媚,有的精灵剔透,但都不及静香。她的风韵,流动着淡黄色金属般的光泽,清冷而迫人眉睫,仿佛是一件锋利、精致的冷兵器。 秦风愁眉苦脸地打开电脑,因为刚刚装的新搜索系统,还有很多不懂的地方,要想熟练地应用还得一个长时间反复练习的过程。其中有一个插件,他研究了几个小时也没搞懂。没办法,只好去问静香。 她正在打游戏,听完秦风的问题,笑道:“拿个椅子,学着点。” 静香对事物有着自己独特理解方式,总是轻而易举的直达事物的实质,甚至对从不曾接触过的领域也触类旁通,游刃有余,似乎根本不需要熟悉的过程。有时秦风常常想:是不是我们的教育方法有问题,学校教给一些人是一套步行思维方式,教给一些人却是另一套超车思维方式。不然为何我对问题的理解老是在兜圈子那。事实上,秦风和静香是一个高中毕业的。静香比秦风矮两级。 第133章 有些受挫的秦风寻找安慰,想起了蓉蓉的美貌。毕竟是相过亲的正式女友,虽然蓉蓉认为秦风做朋友可以做男朋友不可以,可是朋友是可以变成男朋友的。于是,他联系毛毛希望再给安排一次机会。清风认识毛毛的时间不长,但他知道毛毛重感情,热心肠。 “首先见面地点就不好选,”毛毛听了秦风的请求踌躇不决,在心里她对秦风的印象还是不错的,属于找个好人嫁了吧的好人型。符合做好高骛远的丁丁的备胎。而且还是有上位机会的。“你有什么特长吗?很吸引人的那种。” “游泳!”秦风肯定地说“我是市局冠军。” “这个不算。总不能安排在游泳池里见面吧。” “你真是天才,”秦风兴奋地大叫,“就安排在游泳池里见面,能成功地掩盖住我的死人味。” “扯淡,那个女孩会答应在泳池里见面,除非她是花痴+暴露狂”毛毛笑道。 “我来设计情节,周末我在关门山温泉游泳馆等着,然后你们专程去那里和我不期而遇。” 毛毛想了想同意了。并特意叮嘱秦风:“如果要夸她,可以用出水芙蓉、梨花带雨等等形容词但千万不能用浸泡在液体中的物体来形容她,不然,我会吐奥,我真的会吐到泳池里奥。” 当毛毛把安排告诉丁丁的时候,她当然不会对闺蜜隐瞒,蓉蓉沉默了一会儿:“这样的安排感觉怪怪的,你不觉得自己像个皮条客吗?哈,不对,自己掉坑里了。” “如此坦诚的约会,你还不满意。我倒是想给你安排阳光、沙滩、海浪,可这里是沈阳,外面零下20度,数九寒天呀大哥。” 人算不如天算,当毛毛和蓉蓉走入游泳池的一瞬间,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中国是世界人口第一大国。泳池里黑压压站满了人,大家哪里是来游泳的,明明是来泡澡的。你看你看那个伙计还带了搓澡巾。天呀,我们的游泳名将在那里?蓉蓉的白马王子在那里? “在这!”小秦在一个可怜的角落里向毛毛和蓉蓉招手。 毛毛讪讪地介绍道。“他是游泳冠军,可惜这里没有他的用武之地。” 太挤了,三个人傻站了一会儿,都尴尬地上岸了。 “对秦风的印象有所改变吗?”毛毛换衣服的时候问蓉蓉。 “随缘吧,有时候太刻意了,反倒显得不怀好意了。”蓉蓉淡淡地说。“不知为什么我有一种直觉,放屁秦好像有喜欢的人。” 此时的秦风依旧泡在水中。他闭着眼睛,脑海里出现了一个女孩的影子。那是他在“宽巷子”遇到的女孩:乌黑的长发,沉静的眼神。夕阳下,清茶渺渺;她仰起头,甜美的微笑在缕缕茶香中静静绽放,那时的毛毛还没剪短发那。秦风猛地睁开眼,“毛毛,毛毛,十年前我在成都见过毛毛。” 之后的几天,秦风并没有主动联系蓉蓉。 “怎么回事,什么时候发生的,现在状态如何?”宋队边推开监护室的门边说。 “情况基本稳定,没有生命危险,但----”熊祥吞吞吐吐地。 “病人严重的脑震荡,出现暂时失忆状况,仅仅地大脑皮层深度的刺激有反应。”主治医生接过话茬。 “也就是他还有记忆,能够辨认犯罪嫌疑人吗?”宋队问医生,其实心中对秦风的意志和工作态度非常有信心。 “试一试吧。” “小秦参与的特大抢劫杀人案是在省里挂了号的,他的口述对案件的侦破至关重要。马上开始!”宋队坚定地说。 此时,病床上的秦风头上裹着纱布,两眼直勾勾的,活像刚刚喝了一斤白酒还没醒过来的样子,跟老年痴呆差不多。 “罪犯多高?我说三个答案,对的你就点点头。”宋队轻声细语地说。 “180公分、170公分、160公分左右?” 说道160公分左右时,秦风点点头。大家却相顾失色,秦风1米8多竟然被1米6的罪犯给撂倒了,太不可思议了。这小子一定会功夫吧。 “胖还是瘦?” 秦风不置可否。大家明白了:不胖不瘦,体态均匀。 “以前见过吗?”宋队继续问。 秦风点点头。大家精神一振,有门!既然是熟悉人做案,范围缩小了不少。 “你们是怎样认识的?” “网------”秦风艰难地说。 “忘了--记不起来了,没关系!这是脑震荡的正常现象。”宋队安慰道。“你们是怎样认识的?” “音----音--”秦风的声音越来越低。 “因为什么?----”宋队有点急切。 “曲----曲--”秦风有气无力地。 “取?、取什么东西----哦,明白了--”宋队转过身对重案组的人员说“立刻排查遇害地周围的银行,审查所有的监控录像,犯罪嫌疑人就在取钱的人当中。” 秦风又一次昏昏沉沉地睡过去了。 在市局,静香的办公室里,她刚刚得到秦风受攻击的消息。“现在什么情况?”她问熊祥。 “初步认定是有前科的人员作案,目前正在进行排查。”熊祥将刚才的情况汇报了一遍。 静香想都没想就对熊祥说:“去把警犬小强领来,我有事问它。” 熊祥满腹狐疑地将小强领到静香的办公室。审警犬?头回听说,真是天下奇闻。虽然小强和清风情同父子,每个周末都形影不离。但小强应该用他擅长的方式帮助自己的老爹吧。 “坐下,熊祥我没对你说。”房间里,静香一脸严肃地说,小强规规矩矩地坐在地上。 “秦风最近在干嘛?” “汪” “上网。” “和他聊天的是男的,还是女的,如果是男的就叫一声?”静香问,熊祥暗中一拍大腿,刚刚宋队怎么没问是男是女? 小强没出声。 “女的。漂亮吗?”静香继续问。熊祥却暗笑道:看来女人都是嫉妒的,如静香这样的人物也不能免俗。 “不回答,就是漂亮了。” “她叫什么?”静香问。熊祥差点没晕倒:大姐,小强是狗,怎么会知道名字。太雷人了。 小强想了想,似乎在考虑怎样才能回答长官如此刁难的问题。 “喵--喵” 熊祥一下坐到地上,他万万没想到,小强会学猫叫。 “叫毛毛。知道了。”静香看了一眼小强。继续问:“秦风的开机密码是什么?” 熊祥再次晕倒。 “汪汪。” “wangwang,明白。也是qq上线密码吧。”静香打开秦风的电脑,上线了qq。 “找到了,这就是秦风出现在那条巷子里的原因,他是去会网友。”静香肯定地说。 熊祥看着电脑上的毛毛,心中狠狠地想:“秦风这小子整天坐在电脑前,大家都以为在为大家炒股,挺辛苦的,经常请他吃大餐。原来他是在聊天,看他醒过来我们怎么收拾他。” 第134章 文强最近有些拮据,欣欣要上学,家齐要浪漫,一切都需要经济做基础。而住着大别墅的他远没有想象那样光鲜丝滑。而且,生活稳定之后,他的打麻将的老毛病又犯了。之前他的毛病更严重。也是他离婚的直接原因。当时,他和妻子经营的一家小公司刚刚有些起色,需要结交一些大人物。若论大人物,四哥绝对是当地响当当的。文强和四哥骨子里就不是一路人,可是却意外的有了交集,就是这次交集造成了他无法弥补的创伤。那天,一个小歌星来市里演出,像这种情况是需要提前到四哥这里拜码头的,也许是自认为和市里的另一位大佬宏哥关系铁吧,竟然没吊四哥。四哥恼了,便派手下把小歌星请到酒店唠家常,那天一起吃饭的恰好就有文强。不知道什么原因,小歌星自己没敢来派自己的助理来的,助理是个漂亮的小姑娘。这时的四哥已经微醺,一看是助理见色起意。把人给扣了。让歌星亲自来领人。没办法,歌星只好来了。四哥正在兴头上当众把歌星和助理给双了。等到宏哥赶来救场时,已经花残柳败、一地狼藉。从此四哥和宏哥结下梁子。在场的文强被现场的画面所刺激,不久亲自体验了几回,终于被抓了。妻子虽然早已从他身上的味道嗅出野花的端倪,但想着男人在外应酬这些小节在所难免。可是,当她听到要拿出几年来辛辛苦苦的积蓄去捞人,而进去的理由又如此不堪时,彻底爆发了。最终是文强的父母筹钱捞出的他。人出来了,家没了,公司也没了。之后,文强虽然没有彻底不近女色,但对那种事心里阴影还是巨大的,曾一度不举。期间,以另一项恶习-打麻将聊以自慰。 文强一直很相信心灵感应这样的事情。比如,如果莫名其妙地想起一个分开多年的朋友。那么不久彼此真的会邂逅。大赔就是多年的朋友。大赔中等身材,五官端正,浓眉大眼,长长的眼睫毛使他粗旷的外形平添了一丝细腻。手指修长,而且异常灵动,这和他的绘图工作有关。大赔绘的图不是一般的图,而是一整套装置的能源图,从原料投入到产品产出的个个环节都通过精细的计算标注出水、电、气、风、氮的数据,在节能降耗的大背景下,他的图可以说是精打细算,锱铢必较。长期的工作让大赔热衷于算计。因此炒股和打麻将也就成为了他业余时间的两大爱好。大赔和文强的麻将搭档。所谓鱼乘水,鸟乘风,草木乘于时。人不能一个人战斗。搭档在任何事务中都需要。很多人对麻将搭档有些误解,认为是两人事先约定好各种暗号,然后开始找傻子。对不起,你们说的那是职业老千。和同事间的麻将搭档完全不同。怎么不同?难道不是为了赢钱吗?最大的区别就是搭档不一定双赢,而是运气好的那个赢的可能性更大一些。熟人中的搭档通常是默契,是心照不宣中的绵里藏针。依靠的手段是麻将中有个专有名词:“软硬张”。可以说无迹可寻。事实上,即使不是因为麻将文强和大赔也会成为朋友。因为他们都是双鱼座。有着同样的敏感和对朋友的依赖。 大赔是唯一知道文强坐过牢的。很惊讶,不敢相信眼前这个年轻而朴实的校友有如此恶劣的经历。周末,文强和大赔约好牌友准备大战一场。坐在办公室里一边喝茶一边等时间。 窗外,夜幕降临,停车场上只零星地停着几辆车,其中最显眼的是四哥那台奔驰。办公楼只有一层的几个房间亮着灯,四哥坐在更衣室外一把绿色的木椅子上,表情很轻松。而他的女友红姐正在更衣室里和同事嬉笑着收拾东西。身影从一个窗口换到另一个窗口,红姐的同事中手脚麻利的已经画好淡妆,一边和红姐告别一打趣门外的四哥,嬉闹的身姿如云烟般轻盈。路过门口时也笑着和四哥打招呼。红姐似乎并不着急。貌似在打磨四哥的耐心。一会儿,四哥接起电话。似乎不安起来。站起身来。这时,红姐也从更衣室走出来。两人站在门前说着什么?最后一批人走出更衣室,更衣室的灯灭了。两伙舞蹈演员走出大楼穿过停车场前的甬路,活泼的笑声不时响起,身影也暂时掩盖了四哥和红姐。走廊里的灯光很暗使得原本和更衣室一样的窗户显得狭小。四哥和红姐缓慢地穿过一个个窗户,黑色的背影似乎预示着他们之间话题的沉重。甬道是一个l型的下坡路,如果步行则可以直接走台阶,大约二十几阶的样子。当四哥和红姐走下台阶的时候,一辆黑色轿车缓缓开向台阶下,最后竟在台阶最下一阶停下来。文强和大赔看到四哥和红姐错愕的表情有些疑惑,难道车子不是来接他们两人的吗?这时,几声巨响划破了傍晚的夜空。随后,是女人的尖叫声。车子开走了。四哥倒在血泊中。红姐跪在旁边。 “一定是宏哥干的!”文强对大赔说。当年,四哥双了宏哥的朋友,宏哥一气之下强行绿了四哥,四哥又要了宏哥的两条腿。按照这个报复程度推算,现在宏哥要四哥的命一点不意外。 “恩恩怨怨何时了。”大赔扶了一下眼镜。一脸沧桑的表情说。 “还有心情打麻将吗?”文强问。 “必须的打一场压压惊。”大赔笑道。 第135章 “和丁丁联系了吗?”这天瑶瑶和剑光一起打台球时问。 “额,刚刚爱上一个人,所以没联系。”剑光突然想起瑶瑶给的电话号码,当时他心烦意乱给忘了。现在他觉得自己似乎走出了毛毛的阴影,笑着说。 “哈,说说看。”瑶瑶像看怪物一样看了剑光一眼。 “是艺术宫的芭蕾舞老师。身材一流。”剑光色色的眨一下眼睛。 “周日下午两点的科,武术教室,左脚踝上有纹身。” 剑光一杆打秃噜了。惊讶道:“你怎么知道?!” “怎么知道,昨天我们还在一起吃饭。她就是丁丁。活该你单身!开始一场正正经经的恋爱就这样难吗?!” 再一次拿到丁丁的电话号码剑光的心里喜悦中带着莫名的忐忑:自己给她的第一印象不是很好,“路霸”在先,“色鬼”在后。如果想要将彼此之间的交往向好的方向发展下去的话,就必须格式化目前的印象,取而代之的是存储一种新的操作程序。这种操作程序必须是有冲击力的、能充分体现自身的丰富内涵和独特风格的版本。那么能充分体现自己的内涵和风格的东西是什么那? 剑光第一次认真地反省自己,想得都快走火入魔了也没有个所以然:大家都叫我疯子,我不得不承认基本合理,我在做事方面历来天马行空近似于胆大妄为,语言表达方面则习惯了充满艺术想象力的天上一脚、地上一腿。这是我的风格和内涵吗?还是我最大的缺点?!如果改掉它,自己是否就趋近完美了!对! 就从体现严谨的处事作风和严密的语言习惯这两点入手! 剑光自我感觉顿开茅塞。 晚上,他酝酿着语言,掐谋着时间,估计丁丁现在吃完晚饭正在休息,便拨通了她的电话。 “你好!”电话里她的声音清脆中略带慵懒的娇柔,与上课时雷厉风行的气魄各有千秋。 “你好!我是罗希娆的叔叔因为希娆的爸爸去铁岭为12.21抢劫案的疑犯查案底今天赶不回来希娆的妈妈因为公司的原料纤维有疵点去丹东化纤总厂商谈赔款事宜他们原定要好朋友陈白接送希娆学舞蹈但陈白因为意外获得了提高配置机会脱不开身正巧我休息在家就让我负责照顾希娆下午在舞蹈室看到你给希娆辅导芭蕾手位的情景很生动就拍了下来希望你能喜欢我拍的照片本想下课后向你要邮箱以便将相片给你但下课时你身边围着一群学生家长不方便交谈而且希娆告诉我她有你的电话号码这也正是我能够给你电话的原因如果你现在方便的话能把你的email或qq号告诉我吗谢谢!”剑光一口气说完。用时58秒符合普通话的语速标准,相信她完全明白了自己的意思,并对自己严谨的处事作风和巨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留下深刻的印象。 话筒那边似乎愣住了,停顿一会儿才略带不耐烦的问“干吗?” “我想要你的qq号。”剑光突然觉得自己糗极了。 发完相片,剑光坐在电脑旁等着她上线。 她的图标很有趣是脸上脏兮兮的小猫。看来我没有看错她一定是那个爱吃提拉米苏爱喝啤酒的她。图标的颜色始终暗着,灰蒙蒙、仿佛是记忆,剑光不禁又想起了他的西宁之旅。 第一次感觉到原来等待是如此惬意的事,守着她的图标,似乎有无数的事情要做,忙着回忆、忙着憧憬,甚至是幻想着若隐若现的小幸福。剑光坚信她会在今晚上线,来浏览那些照片。 “她会不会隐身上线?要不要给她留了言?”剑光想了想。“不行,刚才已经弄巧成拙,据我对女孩的了解她们对殷勤的男人有很强的戒心。一旦我显得太刻意会对日后的交往不利,还是等待吧。况且我确信她不会隐身上线,这和她高调、坦诚的性格不符。今天是星期六,她不会不上线的。” 22:04她的图标一下子亮了。剑光的心猛地一跳。深吸一口气,稳定一下情绪,并没有马上和她交谈,有意缓解了一下刚才的唐突,“再等3分钟”,剑光给自己定下了与她交谈的时间期限。时间一点一点地流失,心怦怦地跳得很厉害,担心她会突然下线,渴望她在这时会发现一篇感兴趣的文章,一个歪歪的笑话或是一幅美轮美奂的图片--- 22:07 剑光迫不及待地发出了早已写好的信息。 “照片看到了。还可以,就是人物的表情怪怪的,应该是房间的采光不好造成的。谢谢你。”她淡淡地回复。 “也许是我照相的水平有问题。”剑光手忙脚乱地击打着键盘,头脑中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只是不断提醒自己语言要严谨,要注意素质,如果有机会就将自己刚刚的糗态在她的心中删除。 “恩,你是做什么的?”丁丁漫不经心的问。 “我是警察,和罗希娆的爸爸是同事。”剑光随口说出。内心似乎认为这样更合理。更符合自己严谨的性格。 “哈,我之前并不知道罗希娆的爸爸是警察。工作很有趣吧。” 丁丁似乎被警察的职业引起了兴趣。 “警察的行当并不有趣的,只有恐怖。如果你感兴趣,趁着今晚月黑风高。我讲给你听。”剑光被她的好奇鼓舞,虚荣心爆涨。 “哈哈,吓唬我。放马过来吧。”丁丁豪侠气十足。 “我表达能力很强,足以一句话就吓倒你,你信吗?”我感觉自己抓到了一个能留下内涵丰富和风格鲜明的深刻印象的机会。 “很久没有人把牛皮吹得如此清新脱俗了。”丁丁俏皮起来。 “知道我发给你的相片里人物的表情,为何显得古怪或诡异吗?”剑光煞有介事地说。 “一句话说完了吗?诶呀呀,晚风习习,月朗星稀,景色怡人呀。” “表情之所以显得古怪或诡异---”剑光顿了顿,“是因为我用来照像的相机通常用来给凶杀现场的尸体拍照的。这是第一次用来拍活着的人。” “含羞草硬件等与压抑感—” “含羞草硬件等与压抑感—什么意思?”剑光疑惑不解。莫非是新的网络用语吗? 丁丁那边沉默了好一会儿。这次的等待令剑光焦急万分。他有些懊恼自己开这种没深没浅的玩笑来吓唬她,不会真的吓到她吧? “含羞草硬件等与压抑感—没什么特殊的含义。我手里的零食掉在键盘上了,我巴拉糕点渣儿时胡乱打出的字。”丁丁终于回复了。 剑光长出一口气,这个曾经喜欢超度苍生的“大人物”竟然被我的玩笑吓得把手中零食都掉了。意外!不禁兴奋地说:“你爱吃提拉米苏的习惯一直没变。哈哈!” “含羞草硬件等与压抑感—” “诶呀”剑光打了自己一个爆壳。“得意忘形。” “对不起,该打,该打。”剑光忙不迭地说。 “你是怎么知道我在吃提拉米苏的?你早就认识我?还是正在监视我?”丁丁恼了,语气咄咄逼人。 “==,接个电话”这时电话铃响了,是瑶瑶的电话,问剑光联系丁丁没有。 当剑光再次将目光转移到屏幕上时。丁丁的图标已经变成了灰色。 剑光茫然了一会儿。第一次交谈竟会以这样方式收场令他始料不及。 “晚安”剑光无奈又真诚地对着屏幕上灰色的小猫轻轻说。据说恐惧照相的人甚至不敢照镜子,希望她睡前能正常洗漱不被我这个杜撰的玩笑而左右。 第136章 剑光用“天涯”的网名重新加了丁丁,这次他小心翼翼,不敢惊动她。只是隐了身,一篇一篇阅读她空间的文章,那些文章有的细腻深情,有的诙谐搞笑,但无不睿智隽永,纯净清澈,她的相册中有许多舞蹈照片,有她演出的,讲课的,也有她小时侯的---那个露着细小而洁白的牙齿、一脸灿烂笑容的小女孩眉目中依稀有她的影子:倔强、率真。剑光笑了,温馨中带着淡淡的忧伤。 清凉的晚风中不知从何处飘来悠扬的小提琴声,如泣如诉,若远若近,而她的一帧帧照片在这一刻仿佛缓缓流动的曲波里翩翩起舞--- 不知不觉间,一弯橘黄色的月牙高高地挂在淡蓝色的天宇。 “如果我们无法开始,那么我就这样一直默默守着她,守着她的岁月沧桑,守着她的烟雨人生,直到红颜皓首,玉指嶙峋,也许这是另一种与子偕老吧”剑光枕着手臂,仰望明月用梦呓般的声音说。 剑光并不急着看完她所有的文章,因为对于他来讲那是弥足珍贵的精神盛宴,一天只看两篇,有时甚至一篇都舍不得看,只是在她空间里听她喜欢的音乐。许飞的《我要的飞翔》,刘若英的《原来你也在这里》— 其中一首英文歌曲,他非常喜欢但不知道的名字。那首歌的伴奏音乐是略带伤感的清音,纯净、细腻、真挚,似乎在娓娓述说着自己懵懂而失落的爱恋。 “就这样吧”剑光对自己说。“尽管你不知道我是谁,但我却在你的空间里真实地存在,在你的生命中清晰过往。” 这天,剑光和秦风一起看完19:30的世界杯,等待22:00那场比赛的间隙竟然突然看到了她的留言。 如何回答她?剑光踌躇不决。“坦白自己?真挚地面对她?一定不行,我告诉自己,那样我会获得一道锐利的闪电,迅速地消失,并被拉入黑名单。” 剑光脑袋一热,回道:“秦风,男,祖籍锦州北镇县满族自治乡,身高180 左右,体重约84公斤,黑发,身体健康,骨骼完整吻合,无明显外伤。” 剑光心里乱糟糟地,比赛看的不踏实,总觉得自己好像做错了什么。qq一直挂着,并不时地翻看着。忐忑不安地等她的回复,但丁丁一直未上线。晚上12点多了,剑光估计她不会上线了,就想留下“晚安”两个字然后离开,就在他要留言的一瞬间,发现了自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把自己的简介写成“尸检报告”的格式了。糟糕!剑光没敢留言,连忙下线。 丁丁一连几天都没有上线,剑光的简介也如泥牛入海,她会不会察觉到什么,隐身了。还是有事无暇上网。或者是生病了吧。剑光不停地猜测。越想越担心,决定周日下午在她上课时偷偷去看她。 周日天气闷热,稍微一动弹身上就湿漉漉的。中午吃饭的时候,文强给剑光打来电话,说是他妈妈为他介绍女朋友,7点见面。 “干什么的?”剑光问 “老师。” “老师?”剑光心里直打怵,教师都有说教癖加行为强迫症。这点倒和自己假冒的警察身份有异曲同工之处。但二虎相争必有一伤,将来成天刀光剑影的逐鹿中原。恐怕没有太平日子好过,说不定还会殃及池鱼,令父母受累。 “你考虑一下吧,女孩很漂亮,很能干,而且收入不菲。” “收入不菲这四个字太吸引人了。再加上漂亮能干,这样好的条件你妈妈干吗不留给你,可疑。” “哈哈,可疑就对了。人家是没相中我,不然那里轮到你这个一身死人味的祝由师。” “别把人家吓跑了。” “放心吧,我妈妈有分寸,那就这样说好了,7点。” “不见不散,改天我请老娘看二人转。”剑光答应下来。 “看她一眼就走。”下午去少年宫之前剑光对自己说。 少年宫二楼的走廊里三三两两的家长在低声交谈,教室里音乐的声音很大,但剑光仍然听到了她清脆、熟悉的声音,不禁长出一口气,躲在门后通过墙壁上巨大的练功镜开始搜寻着她身影。 看到她的一瞬间,剑光的小脑有轻微的眩晕,伴随着短暂的心悸,手心脚心明显地发凉,他连忙深吸一口气。 她正在领着孩子跳维族舞,手掌轻巧地挽着腕花,身体微微后倾,脚跟利落的扬起--- “大家停下来!”她拍了拍手说。 四下里一下子静下来。 “注意腰的位置和眼神,眼睛向下看。”她边打着节拍边示范。“嗒嗒 ,嗒嗒----” 剑光不懂舞蹈,只觉得她污渍的美令人窒息,原本苗条高挑的身材这时却婀娜丰盈,英气勃发。大草原的广阔无垠,纵横驰骋的豪迈气概无不在举手抬足之间刻画得细致生动韵味十足,令人怦然心动,暗暗叫绝。 因为担心被她认出,剑光原本一直躲在其他家长的身后,却不知不觉挤到队伍的最前面。恍然间,剑光清醒过来,吃了一惊,逃也是的溜掉了。 7点,大府酒楼。一楼大厅宽敞、安静,剑光在东南角临窗的一个位子坐下来等待文强妈妈介绍的那位“老师”自投罗网。 他无聊地看着窗外红尘里来往的人群,想象着他们的故事:尽管辽阳这个城市小的可怜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悲欢离合,经历着不同寻常却又平淡无奇的匆匆岁月。不知怎么想到了丁丁,她又在经历着什么样的日子?是否也会被亲戚朋友拉去相亲—在喜欢的人面前她会害羞吗?她调皮吗?她霸道吗?温柔吗? 傍晚的阳光斜斜地照进来淡黄色的桌布上有一块明亮的白。剑光看了一下时间,7点15分,看来这位“老师”又是一位懂得故作矜持的自恋狂。或者是习惯给人下马威的官场新贵。剑光暗自冷哼了一声,又想,说不定她有几分姿色才如此傲慢。如果是美女那就可以原谅了。想到这心里不禁有些好奇,向门口张望。这一望可不得了。竟看见丁丁上身淡绿色丝缎小衫,绿色长裤,耳边挂着巨大的金色耳环儿,正跨出巨大的旋转门左右顾盼着。剑光一时间心虚气软,心理上的感觉如同被捉奸在床,连忙拿起面前的餐盘挡住自己的脸,并假意擦拭盘底。正在慌乱间一位女服务员走过来微笑地对他说:“先生,请问有什么问题?” “啊?你看这个磁盘,胎体纤薄如纸,瓷胎—瓷胎洁白如玉,釉面光明如镜----”剑光偷眼望了望丁丁的方向。只见她正绕过电梯旁金碧辉煌的牡丹花丛。 “你看着这儿—”剑光侧了侧身子,“一瓣中国红的牡丹,颜色醇厚饱满,艳而不媚,典雅大气—”再次偷偷看时,丁丁已不见踪影。剑光不禁长出一口气,稳下心神,见服务员正疑惑地望着自己,便微微一笑,轻弹盘沿,铿然有声。“听这声音,虎啸龙吟,犹如金戈铁马纵横驰骋。虽然这件藏品没款没范儿,但我敢断定这是宋代官窑的。它的名字应该叫做“红釉牡丹白玉富贵盘”,价值在200--300万之间,并且有很大的升值空间,请收好,它不要用来装食物的,而是用来承载文明和历史的---”剑光正要将餐盘交给服务员结束自己的灵机一动,突然,听到身后有人喊了一声:“剑光” 剑光转头一看,只见丁丁正笑盈盈地站身后。剑光吓得手一软,“呯”的一声,把刚刚鉴定的“红釉牡丹白玉富贵盘”摔得粉碎。 服务员一脸落井下石的坏笑,一动不动看着剑光。 “看什么呀,我赔不起。”剑光一脸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糗样,无奈地对服务员说。 “赔什么赔,赶快收拾了。”她不耐烦地对服务员说。一副师长的专横。 文强的妈妈介绍的女朋友竟然是她! 剩下的时间里,剑光低着头不敢看她,脑袋里一片空白,讷讷地回答她的提问,紧张得像一个犯了错的小学生。 “我有一个爸爸和一个妈妈。”俺的神呀,我在说什么! “我有两个家,一个爸妈住,一个自己住。”我想要说什么! “工作不忙,但有时几个星期回不了家。”我-- 回到家,剑光沮丧地坐在沙发上。文强的电话如影行随地跟来了。“怎么样?” “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想听那一个?”剑光有气无力地。 “好的。” “我打碎了酒店的宋代瓷盘,没赔。” “哈,坏的那?” “相亲也打碎了。”剑光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口气。 “哦,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先听那一个?” “坏的。”我苦笑着。 “丁老师不满意你,嫌你语言表达能力太差。”文强的口气里有点幸灾乐祸。 “情理之中,好的那?” “我妈又给你搭古一个,是律师,在美国留学两年,口语呱呱的,和美国人对骂都不落下风。” “大哥,我中国话都说不明白,怎么还让我和打遍美国无敌手的超女过招,想整死我吗?!” “骗你的。丁丁没有回复。但提醒你,主动、第一时间打电话约她。表达你的爱慕。女人吗,要哄,尤其是美女不仅要哄,而是要宠溺。understand。” 第137章 接到沈可的电话时,文强和作完理疗的家齐正从医院出来。 “我在老爸家,过来接我顺便一起吃顿晚饭。”沈可在电话里对家齐说。 “是可儿,当年她因为老爸另娶的事与之水火不容,不想今日竟见证了两人和好如初。”家齐有些感慨。 文强对可儿的老爸早有所闻:挖矿起家,靠打拼在我们这个小城占有一席之地。虽然见过面,但他对文强这样的普通人应该并无印象。 透过巨大的玻璃屏风看到可儿的老爸正在和一个年轻人交谈,那是一个英气勃勃的男孩,眉宇间带着初出校门的书卷气。 “是小猪,我的大学同学。”可儿说。从她的语气中文强揣摩出她对这个男孩的特别。 “帅哥~”家齐偷偷掐了可儿一把。 可儿却有些心不在焉。 这时,那男孩起身告辞,可儿的老爸很有礼貌的留他一起吃饭,男孩拒绝了。令文强意外的是,可儿也没有留住男孩的意思。当小猪站起身时,文强赫然发现那男孩走路的姿态很特别。左腿动作僵硬,不是临时的那种,莫非高富美大长腿的沈可居然要嫁给一个残疾人。文强和家齐对望一眼。默契地准备噤若寒蝉。 可儿老爸今天的心情似乎特别的好,讨好般对可儿地赞扬小猪。可儿却不领情。文强发现两人的关系依旧很玻璃,只是因为这个男孩未来的身份特别,可儿才破例前来看望老爸。可是,这是怎样的一个男孩?除了男朋友似乎成为任何其他关系都没问题。对待这一点,文强和可儿的老爸不谋而合。 “毕竟是我的女儿,有眼光!”可儿的老爸不知是在夸自己还是夸女儿。“这孩子有志气,有胆识,有头脑,必成大器!养子当如此啊。”言下之意:当干儿子都行就是不能当女婿。 “你们都想错了!”可儿放下筷子,“如果他不是我的男朋友,你是不是就不会考虑他的计划书~”可儿的口气似乎在质问老爸。 老爸不置可否,淡淡地说:“我刚才和他就运营模式,进行了探讨。他接受了我的建议。其实,即使抛开那个计划书,我也会考虑和他合作的。我相信自己的眼光,我看中的是人。” 文强暗自观察着老爸的表情,判断这句话的真实性。在可儿老爸这个段位的人来讲,评价一个人其自身的能量是是第一位的,与干什么无关。 “男朋友?可儿,他不合适~”家齐一脸哀求,无法想象活泼可爱的可儿会和一个瘸子拍拖。 “恩~”可儿的表情很复杂。“我们大四作毕业论文的时候题目同是《环氧乙烷衍生物的表面活性》。我在a组。他在b组。” 可儿喝了一口汤,略有沉重的讲下去:“实验进行到最后阶段,出现了飞温现象,飞温就是反应釜的温度急剧升高,幸运的是反应釜的安全阀爆裂了,但即使这样高压的气流也将反应釜上方的排风厨喷陷了。因为实验是纯理论的探索,根据此前的记录,已经可以得出物理模式,所以,a组的同学都要求隐瞒这次可能会推翻之前所有实验的“意外”。我是组长。同意了。但就在2个月后,小猪做同样的实验时也发生了飞温,但他没有那样幸运,安全阀没有爆,反应釜爆炸了,碎片击中了他。他就成了你们看到的样子,他本来是校模特儿队的队长。我不仅喜欢他,还欠他一条腿。” 我们相顾唏嘘。不过,可儿老爸的一句话却几乎将文强和家齐雷倒。 “他应该感谢这一击!”老爸说,“他一生的成就就从这一击开始了,他除了成功别无它路。” “大叔,您不会鼓励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瘸子吧?”家齐表情很夸张。像是吃到一大块辣根。 可儿老爸沉默一会儿。缓缓地说:“不是鼓励。她是成年人有自己的判断。作为父亲只希望她嫁给纯粹的爱情。” “纯粹两个字很值得玩味。”文强心想,“没有愧疚,没有压力。似乎不世俗,但也只有不考虑生活成本的家庭才能做到。普通人的爱情多多少少是有所求的。” 回来的路上,家齐对可儿说:“小猪的公司如果上市一定告诉我,我要稳赚一笔~” “股市谁能信?”可儿和瑶瑶笑闹起来。 “文大赔,最近让股市折腾得精神出现问题没?”家齐拍了一下文强的肩膀,“睡眠如何?” “哎~婴儿般的睡眠呀。” “高手!”可儿赞叹道。 “我每天晚上都像婴儿一样半夜醒了哭一会再睡~” 第138章 22日,雨,中午时分,天上居然飘起了鹅毛般的雪花,令可可惊讶中带着久违的欣喜。2012年的冬天竟是如此猝不及防。 我喜欢的男生牙齿很白 我喜欢的男生我看到他的第一眼就会爱上他~ 我喜欢的男生肩膀很宽 我喜欢的男生像我一样爱他~ 当她和瑶瑶走进“兰桂坊”的时候,酒吧里飘荡着低沉的吟唱。这几天瑶瑶和她的心情都不爽,很想喝酒,便结伴来到这家熟悉的酒吧,准备不醉不休~ 她们要了两杯manhattan,细细品味着其中的苦辣,仿佛是回味着伤感和失落。 微醺中的她们都不说话。这一刻,仿佛身边的时间旋转着将她们拉进一个无力自拔的漩涡。 不知过了多久,瑶瑶忽然说:“好像有人在盯着我。” “你是舞台上腕儿,还怕别人看吗?”可可表情夸张,“好冷的笑话~” “不舒服~像被复印机扫描~”瑶瑶皱着眉,扭了扭脖子,似乎后背很痒。 可可环顾四周,寻找着那令人不悦的目光。没有啊~会不会是瑶瑶神经过敏?就在可可扭过头,准备放弃寻找的一瞬间,一道灼热的目光令她虎躯一震。 “好家伙~看过好色的目光,但如此贪婪的,却是头一着。”可可心中暗道。“这眼神怎么和减肥中的胖丫看到肯德基似的。” “我找到他了,就是坐在郁金香傍边的那个秃头~”她对瑶瑶说,“我去把他两个眼睛的电源拔了~”说着可可从椅子上跳下来。 “别冲动,”瑶瑶一把拉住可儿,“你看他和谁在一起~” 可可向秃头的旁边望去,竟是穿着便装的任图云岳—任警官。此时,正抻着脖子和那秃头交谈,神色毕恭毕敬的,仿佛这秃头是微服私访的“总统”。 这时,任警官向她们招招手示意过去,不知为什么感到任警官的表情很怪,似乎隐瞒着什么巨大的秘密~ 去吗?她们迟疑了一下~ 干了manhattan,她们豪气顿生,管他什么古怪,见招破招。 “任警官在工作还是在休闲~”可可一语双关地问他。“这位目光很萌的帅哥是谁?” 任警官没有最直接回答剑光的问话,而是用少有的翩翩风度、外交官的特有表情和声音向他们说:“瑶瑶,可可,这位是降边嘉措先生,他刚刚从西宁来武汉,很高兴认识两位漂亮的女生,很想请你们喝一杯,不知你们可否赏光。” “我们还要去上课,恕不奉陪~”瑶瑶回答,礼貌地向降边嘉措先生点点头。 令我们惊讶的是任警官转身对降边嘉措先生翻译说:“她们说很荣幸。”这家伙是不是理解力有问题。还是故意整蛊我们,怎么当面扯谎。 这时,任警官转过脸,一脸哀求的神色看着瑶瑶。“瑶瑶,就一杯,一杯好吗~” 看到平日人五人六的任警官这幅可怜相,瑶瑶差点笑出声来。“不就是一杯酒吗~至于这样紧张吗?不会有什么猫腻吧?” 他越是这样反常,瑶瑶和可可越是狐疑,不肯轻易答应。 这时,那位降边嘉措先生用藏语大声地问了任警官一句什么。 任警官面向降边嘉措先生时又是一副自信从容的神色,坦然地说:“这两位女孩说,单单喝酒没有趣味,希望玩个小游戏。我们这里叫行酒令。” 任警官可真够能胡编的。节目还没出来那,票倒是先卖出去。 “瑶瑶,”任警官转过脸又是一副可怜相“降边嘉措先生是藏族的重要人物。是活佛!神通广大,懂吗~任何一件小事都会造成政治影响~” “活佛?!” “嘘!小点声。” “好吧!”瑶瑶终于点点头。 任警官大喜。 “酒令,我在行!”可可自报奋勇。“降边嘉措先生能听懂我的话吗?” “一点点,他的汉语水平相当于学前班。” “十以内的加法会吗?”可可问。 任警官不解。这时降边嘉措先生却用生硬的汉语答道:“没问题!” “好,咱们就比这个。如果输了要受罚的~同意吗?”可可说。 任警官把可可的话翻译给活佛先生。他笑了。 “降边嘉措先生说,他一定不会输,如果输了他愿意接受任何惩罚。” 我们两个拉开阵势。可可举起拳头,伸出一个指头。“这是几?” “1!” 可可伸出两个指头。“1+1=几” “2!”他看着可可的手对答如流。 可可伸出四个指头。“1+2=几?” “4!”他看着可可的手,大声回答。 可可笑了,又一次证明人类的理性与感性的分歧。 “哈哈~” 这时,降边嘉措先生也笑了。兴奋地叽里咕噜说了一大堆。 “降边嘉措先生说这是他玩过的最有趣的游戏,”任警官翻译道,“他愿意接受任何惩罚,有什么要求尽管提~” 可可看了一眼瑶瑶,征求她的意见。 “你自己拿主意吧,别过分~”瑶瑶笑道。 可可从小就有个心愿:剃光头。觉得短头发摸起来毛绒绒的很有趣。可是家里一直不同意。 现在突然想起来,就说:“我要摸摸他的秃头!” 任警官一听可可的要求竟然呛得咳起来。“这个绝对不行!” “你又没问他怎么知道不行~”可儿恼了。任警官真讨厌! 站在任警官身边的瑶瑶也用不解的眼神看着任警官。 任警官不敢大声,在瑶瑶的耳边嘀咕起来。瑶瑶听到一半就乐了。 “怎么了~”可儿急道。 瑶瑶爬在可儿耳边小声说。“活佛一生中最主要的一项工作就是摸别人的头顶,美其名曰赐福给别人!而他自己的脑袋只有佛祖才可以摸。懂了吗?你选了一个最不应该选的~哈哈” “换个要求吧!”任警官说。 “可我就这一个愿望~”可可有些沮丧“算了,啥也不要了,拜拜~” “不拜拜~”活佛站起身挽留可可。他拿出一个黄橙橙的盒子一样的东东递给可可。看样子是要认赌服输,赌债金偿。 可可鄙视地望了他一眼,难道我长得像拜金女吗!我们沈家是有矿的。想把那盒子扔了又担心任警官刚刚说的什么政治影响!便说:“我不喜欢黄色的东西,你如果非要了结的话,就把~~~”可可上下打量了一下他,实在看不出他身上有什么感兴趣的东东,就随手一指他右手腕上的木质、黑色链子说:“就它吧!” “普拉普塔基,这个不行!”他坚决地摇摇头。“不过我可以用它解决你目前最苦恼的问题。” “滚犊子~”可可第二次被拒绝恼了,反正活佛也听不懂,干脆一顿恶语输出,“完蛋玩意儿,突鲁反仗、毛楞三光的,懒得和你掰扯~拉到拉到!” “可可,注意素质。”瑶瑶见可可面目狰狞连忙提醒。心想:活佛也是倒霉催的,可儿大小姐最近情路不畅,肝火甚旺。生人勿近。 “可可,降边嘉措问你刚刚说的是什么,他一句没听懂~”任警官貌似也没听懂可儿的东北方言。 “可可不相信嘉措先生会解决她面临的问题,比如,他能让一个可可爱着的男生像她那样爱她吗?”瑶瑶悠悠地说。 “普拉普塔基,交换时间的链条。站在不同的时空里,对问题的看法会有所不同,人会变得智慧。”降边嘉措说。 “交换时间?”瑶瑶和可儿不解。 “瑶瑶,你想不想知道20年之后的这个傍晚你在干什么?” 瑶瑶点点头。 降边嘉措把普拉普塔基戴在瑶瑶的左手腕上,认真地拨弄着上边的佛珠,貌似调整时间。随着佛珠的转动周围腾起一团烟雾。烟雾中瑶瑶突然坐直身子。这一举动令聚精会神地看活佛做法的可可和任警官吓了一跳。什么情况!时空穿梭吗还是梦游? 瑶瑶眼睛微闭,双手在面前抓挠着,不会真是灵魂附体吧,仔细一看,倒像是在弹钢琴。是巴赫的曲子,可儿记起见过瑶瑶弹过。 可可知道如果贸然打扰梦游人,会造成梦游者疯掉,所以她小心拨通了瑶瑶的电话,小声问她:“自己一个人在家吗?” 面前的瑶瑶做接电话状,“老公去军区开会了,这不刚刚结束“十一”阅兵吗~各部门都在授奖。” “你老公受到嘉奖了吗?”可可问。 “他呀,”瑶瑶一脸的幸福,“已经上报少将了,这次阅兵差点把他累吐了血~哈哈”瑶瑶骄傲地笑起来。 “还记得你第一次被气的吐血的事吗?”可可小心地问。 “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人生有许多珍贵的东西,是值得我们一生回忆的;但也有许多值得放弃的东西,是值得我们去删除的。有人说,人生没有回头键;也有人说,人生没有删除键。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有很多的时间都是在回忆中度过的,尽管回忆让我们痛苦过,悲伤过,快乐过,幸福过。但更多是让我们明白了很多的道理,人生没有后悔药,人生没有回头路,人生没有删除键。”瑶瑶坦言。身子悠闲地向后靠去,双脚似乎要搭在沙发前的茶几上,可现在面前根本没有茶几。可可推了任警官一把,任警官连忙单腿跪在地上,双手捧住瑶瑶的脚充当茶几。 “时光如烟~”可可不禁有些感喟。 “一会儿再和你通话,可儿。我在英国读书的儿子给我发相片了~~” 烟雾散去,瑶瑶像是作了一场梦,一下子醒了,看到任警官跪在自己面前吓了一大跳。 “还有这种好东西!”可可大喜。 当可可戴上普拉普塔基的一瞬间,四周再次腾起一团烟雾,等她看清面前的局势时,眼前的这局棋已经回天无力。面前的女儿一脸坏笑地看着可可。 “小兔崽子,你是不是一定要赢你老妈才开心~”可可上去就是一巴掌。“敢躲,看我掐不死你~” 这时电话响了,是瑶瑶。 “自己一个人在家吗?”她声音很小。 “和女儿在家。这个死丫头,明明知道我今天过生日还敢赢我。瑶瑶等一下。过来!让我咬你一口解气!”可可扑上去狠狠地咬了女儿的手一口。女儿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但并没有像往常那样还手,真是怪事?恩,一定是长大了,懂事了! “你老公没休息吗?”瑶瑶问。 “他昨天去上海了,明天去北京,十一也没闲着,飞来飞去的。” “可可,还记得2010年十一的事吗?” “嗯哪,记得,当时真是傻。那天同学聚会,大家都为我和他的分手惋惜。偏偏在这时他打来电话说很想我,我犹豫了一夜,第二天便飞去北京看他。不成想到机场接我的不止是他一个人,还有他女朋友。我当时的心呀,一片一片的,我没理他,直接去了王府井。独自坐在长安街的椅子上,看着暮色里来往的人流,心境要多凄凉有多凄凉。现在想想真是有些后悔,当时干吗没去大剧院看演出。” “时光如烟~”瑶瑶有些感喟。 “一会儿再和你聊,瑶瑶。老公给我寄礼物了~” 烟雾散尽,可可发现任警官恐惧地望着我。 “咦!任警官,你左边的脸怎么红了,让谁打的?哎呀!你的手上有两排牙印~” 任警官哼了一声不理我。对降边嘉措说:“大师,可不可以让我也试试普拉普塔基。”说着不怀好意地看了看瑶瑶和可可。 降边嘉措缓缓地摇了摇头。“因为你职业的关系,我建议你最好不要用普拉普塔基。” “为什么~”任警官一脸的不解和失望。 “你想没想过,如果20年后,你已经不在了,现在的你会怎样?” “会怎样?”三人一起问道。因为可可还想看看自己的玄孙长得啥模样那? “如果你去的时空中没有你,那么,现在的你就会立刻死翘翘~” 瑶瑶和可可吐了吐舌头。暗叫:“好险!” 第139章 最近的日子可以用沉醉来形容。剑光和丁丁居然开始约会了。那天剑光下了夜班,小睡了一会儿,其实也没睡着。脑袋里想过电影一样闪现丁丁的一颦一笑。抓心挠肝的。索性坐起来,试着约丁丁出来。“额,好吧。”电话里,丁丁清脆的声音很好听。似乎犹豫了一下,但终于还是答应了。听语气似乎对剑光的电话有所期待。剑光对丁丁会等他电话这样的推断很无解,认定是错觉。两人约好时间在护城河的凉亭里面。剑光早早就到了,胡乱坐了一会儿。看到不远处的木鱼石商场心想不妨给丁丁买个小礼物。便信步走去。商场里人很多。剑光兜兜转转也不知道给丁丁买什么好?下楼的时候偶然一抬头正看到丁丁和几个同事谈笑着走过。丁丁似乎也看到了他。有些小意外,扬起眉毛笑了,眼如秋水,皓齿如贝,在嘈杂而暗淡的人群中光洁闪亮。神色中流露出“有缘啊”的开心。剑光急忙向约会地点走去。只过了一小会儿,丁丁就到了。卡其色上装,脏橘色长裤,让她曼妙的身材呈现一种洒脱率真的美。而且着装与刚刚逛街时完全不同,足见对剑光的重视。剑光受宠若惊。两人沿着河边走了一小会儿。丁丁说累了。“那边有个凉亭”剑光连忙说。“就这里吧。”丁丁指了指路边几块假山石。“哦。”剑光连忙清理石头。待丁丁坐好后,自己坐在下手的一块石头上。虽然剑光的个子较高。但坐下时目光刚好对着丁丁的胸部,在丁丁巧笑嫣然,花枝乱颤之际不免小鹿乱撞。不由得目光欲迎还羞,不时低下头回答丁丁的问题。丁丁的兴致很高,只是碍于初次约会不便长谈,很快就结束了。临别时,丁丁大方的伸出手告别。丁丁的手柔如无骨,剑光握在手中舍不得松开。那种温润甜蜜了他一生。望着丁丁远去的背影,剑光心潮澎湃,感谢上苍对他的眷顾。觉得遇到她,哪怕是多在一起一秒钟就算登时死了也是值得的。 文强和家齐坐在空旷的天台上,四周只有灰白的天,风呼啦啦地吹过,家齐柔软的发丝在文强眼前飞舞。不知为何,家齐唱起歌,她唱得那样沉醉,清纯的声音在呼啸的风中忽近忽远、若即若离---那应该是一首离别的歌吧,但为何她的眼中笑意盈盈。 走在黄昏的街头,不知不觉哼出这样的旋律。物是人非,欢乐的时光已经很远、很淡,只留下一个浅浅的背影。 曾经熟悉的街头,原来如此孤单 你在我手心写下的话,被风吹散 来不及说一声再见 就已天各一方 橱窗里,你喜爱的粉色衣裳已不知去向 空空荡荡,走得如此匆忙 原来我们就像是游戏场里的木马, 只顾着追逐却无法一起成长 远处的汽笛声,划破寂静的夜空 又有多少人要独身上路 曾经彼此依偎的烛光,再也不会温暖 寂寞变得那样漫长 我从未期盼过魔力,而那一刻我真的希望时间为我凝固,让我将那些曾经的欢乐珍藏 第141章 卡其蓝色的窗帘是家齐选的。文强对颜色的敏感度不高所以谈不上喜欢还是不喜欢,但他的画家前妻曾经说过,卡其兰是一种暧昧,忧郁和模棱两可。是表达内心自卑的暗色。文强起初以为对颜色的解读是画家的神经病,可是渐渐地他真切地体会到了画家对人物内心的情绪的敏感。 刚刚下过雨,窗台的蔷薇花上挂着的水珠在夜幕下尤其晶莹。家齐拉开窗帘让山谷微凉的山风吹进来。 “为你跳支舞好吗?”昏暗的灯光下,看不清家齐的脸,只能看到家齐眼中流转的波。她身体紧绷着,似乎在压抑着内心的情绪。文强预感到了什么,那是他潜意思里所期待的。家齐一直在用力爱他,爱得他手足无措。为他织围脖,为他拉客户,为他找失物,甚至在蹬自行车都要载他,可是,当他要为她修牙,吃饭付钱时,她却坚持不肯。似乎不肯接受文强的好意。 “那不是爱,你还没有真正爱上我。”家齐曾泪眼婆娑的说。转而又哄小孩的说:“不过没关系,我会等。等你爱上我。你一定会的。确定一定以及肯定。” 文强有时候真的感觉累了。他结过婚却发现自己对爱情一无所知。至少在家齐面前,他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如何爱她。一束夹着信笺的玫瑰,一片飘在远方的白云,一个突如其来的拥抱就能带来的爱情为什么变得这么难。文强爱得小心翼翼,甚至在床上的时候出现了疲软的现象。他想过拒绝,想过分开,却无法拒绝一个肯用生命来维护他的女人。也没有理由和一个满足他一切需求的女人分开。他变得沉默了。仿佛在等待,等待被忽视,等待被放弃,等待一个说不出口的理由,这个理由只能从家齐的口中说出来。 这一刻,仿佛突然降临,又仿佛酝酿许久,仿佛这一刻是命中注定。文强的心中被突然涌起释然和不舍交织着。 “我拿个相机录下来。”文强喃喃地说。 “就用这个卡其兰窗帘做背景吧。我的爱情曾经来过,但狼狈不堪,无奈、忧伤。”家齐打开音响。低沉的音乐缓缓在房间里流淌着。 家齐举起双臂将脸颊藏在臂弯里,纤细的腰肢、微曲的踝骨让她的身姿宛如蓄势待飞雏鹰。她的翅膀缓缓打开无力的扑扇着,脚下是一个连着一个的拖步。膝盖也随着弯曲下来,似乎在向上苍祈求申述着什么又或是在培植等待着什么。她扬起手,在召唤在抚摸着阳光,抬起头,在迎接在渴望着阳光,她的肩膀上顶,似乎在担当在引领着阳光,她的腰姿转动,似乎在奉献在融化着自己。 文强不懂舞蹈,却能清晰地感受到家齐在爱情面前的卑微、无助、痛苦。她爱得那么用力却不知所爱何踪。自己又何尝不是那! 一阵低回的大提琴之后曲风一转,激昂起来。笑容浮上家齐的脸颊,目光清澈而坚定,足尖一下一下有力地击打着地面仿佛在敲响隆隆的战鼓。身体随之打开,一个个大跳,仿佛在拥抱,在奔赴,在飞翔。 文强惊愕、纷乱。此时的他看不到家齐的成长和蜕变。看到的是家慧。那个乐观、积极、任性的家慧。如果家齐的尽头是家慧,那么家慧的尽头有何尝不是文静、知性、潜忍的家齐那。也许她们都在努力变成对方,却忽略了自己的美。青春又何尝不是如此那。 一个仰头大跳将家齐完美地停留在半空中,也永远地印在文强的脑海里。 音乐戛然而止。家齐匍匐在地。 “一生得见此舞无憾了。”文强鼓掌扶起家齐,却见家齐早已泪流满面。 “受伤了吗?”文强关切地问。 家齐望着文强,笑了。点点头又摇摇头。说:“这辈子拼过命死了也值得。” 那一晚星光妩媚,那一晚草虫低吟。残酒浓烈,语不成声。 “要喝就喝两杯。”家齐笑了又笑。“你愿意喝那一杯那?” 文强抢过来都喝了。“大丈夫三妻四妾。我都要喝。” 文强不知道家齐什么时候走的,房间里除了淡淡的香味似乎没有东西证明她曾经来过。 第142章 窗外细雨菲菲,剑光的腿愈加疼痛,心里却暖暖的。终于自己可以为丁丁做点什么了。丁丁并没有解掉护膝。虽然腿伤的痛感不再强烈。但她将之归结于最近殷勤的养护。 今天是周日,少年宫的舞蹈课排得满满的。起初她还担心自己的腿伤不负重压。可是,今天身体状态出奇的好,连续完成了几个大跳,丝毫没有旧伤复发的征兆。庆幸之余,暗想会不会自己治眼睛时大师的余功未散。如果不是大师那句前世报应,她还真信了。 傍晚,剑光去师父家送“老世泰”月饼。师父看到剑光步履蹒跚,问道:“摔了?” “没。师父祝由之病可代医治吗?” “理论上可以。实际上不能。因为祝由的原理上病气的导引。病气是本体的状况决定的。通俗的讲就是什么人得什么病。” “那为什么理论上可以那?” “病的本质是阴阳失调。天地造化,始分阴阳。为什么称为阴阳而不是阳阴那?这里涉及到天文学的知识,地球是太阳的一颗卫星,太阳的光辉从地球诞生的那一刻起就普照着这个超级粉,可惜的是那时的地球矮土挫,一片混沌的景象,正如人类的祖先盘古所感受的那样四周漆黑,阳光还没有穿透厚厚的尘埃层。故而先有阴而后有阳。人体有两条经脉最为重要:任脉和督脉,任脉在身前属阴,督脉在背上属阳。我们称之为任督二脉,而不叫督任二脉。女性属阴,所以任脉对女性很重要,男性属阳,所以督脉对男人很重要。督脉弱的男人肾精不足,8岁还尿床,长大了喝一瓶啤酒就hold不住,驼背,萎靡,多愁善感,甚至厌世。古有滋阴壮阳之说,颇有道理,想想看,没有秋收冬藏哪有春萌芷娆的生机勃勃,没有月光的皎洁柔美哪有朝阳的光芒万丈,所以一个男人要想身体好娶一位贤良沉静、不作的女子很重要。你所承接的病症是不是来自这样的女子?” 剑光讷讷地点点头。 “治病就像一场恋爱,从“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的遇见,到“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的无奈,很多人“猜中了前头却猜不中结局。”因为在因和果之间有一个缘,要想修成正果,需要有因的同时又必须有缘。西医重在因,所以显微镜、彩超、ct轮番上阵,而中医重在缘,所以在行针用药之时讲究:顺天时,天干地支的变化对地球生物大环境的影响必须考虑,那年的寒湿气重必须在药中加入去湿的药物;其次合地利,经纬度的差异四季五行的感应都应体现;还要调人和,每个人都是天地间独一无二的天赋差别很大,故病万变药也万变。所以如果剩女想要一场简单的直接面对婚姻的恋爱,哪么请选择西医,今年领证明年抱娃,顺利变成黄脸婆,如果你是女神想享受一场风花雪月心旷神怡的恋爱,哪么请选择中医。“桃花依旧笑春风”,ok不ok?” 身处恋爱之中,听着一辈子单身师父谈论爱情,剑光觉得这个师父不仅不靠谱还不值得尊重。 第143章 小青和明月一起采艾草。问:“为什么是艾草而不是其他的草?” “人们曾经尝试用其他物体代替艾草但都不称心,只有艾草的温度和柔度以及通透力对人体最贴切。原因其实也很简单,艾绒是钻木取火时的火引,它的温度和味道已经伴随着对生命之光的期待和迷恋已经在远古时沁入人类的血液,所以能够很顺利地将愉悦通达到心灵和身体的每个角落。就像爱给人的感觉。爱与艾同音,故而叫它艾草。艾灸一定要在安静的环境下进行才能体会到气流运行。人体的361穴腧有入有出。有些穴位的名称就直接描述了气感,比如长谷穴,听名字就有吸入感,还有百虫窝也是。有突出的,比如大包,丘墟,承山,昆仑。听名字就有气流顶冲感。更加形象比如后溪,气流涓涓,而涌泉则能感觉到涌出温度,而风池,气海,你能清晰地感觉到一种包容的力量。所以、所以所以要想学好中医了解一些地理很重要。”明月看到小青瞪他的眼神,连忙说。 “你师父的精髓一点没学到。沉默是金。叨逼叨叨逼叨,臭显摆。” 明月暗想:你是不知道师父曾经的样子,不仅话痨还贼能装。 “那个女人为什么追杀你师父?是不是你师父欺骗了她的感情,别说谎,我看得出。”小青假装嗔怒地问。 “当然不是。只是普通的医患矛盾。当初她是师父的病人。师父不给她治,还想弄死她。所以就--” “什么情况?你师父之前认识她?” “不认识。” “既然不认识,不治也就不治,为什么要弄死她?哦,我懂了,你们那时候是人体器官贩卖团伙,难怪巨有钱。” “贩卖人体器官?!无语了。我师父的本领还用倒卖吗!” “那是为什么?” “因为一个符号。” “什么符号?” “追杀师父的符号。” “那个女子属于一个特殊的组织。他们的一个成员身上会有一种特殊的标记。” “纹身吗?” “有的表现为纹身。其实质是在经脉上附加的改变。将足太阴经的一处络脉内置,将足厥阴肝经的一处经脉外置。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增强了肝与心的连接,肝与四肢的连接。受者心思敏捷,行动迅捷。很容易成为武功高手。是战士和杀手的不二人选。” “那不是很好。” “缺点是活不过40岁。” 小青吃了一惊。只听明月继续说:“万物造化各司其职。改身既是改命。” “这种改变遗传吗?”小青弱弱地问。 “好问题,遗传。所以师父一搭上脉就知道了她是什么人,为了避免她成为双手沾满他人鲜血的女杀手,才起了杀心,也算是为民除害吧。没问题了吧。”明月心想,当时师父是参破了女孩的来世所以才起杀心了。说出来只怕破坏了师父在师娘心中的高大形象。 “额。”小青美滋滋起来,仿佛自己的老公真的是扬善除恶的大英雄。怨道:“这个女人也太霸道了。只是想想又没真的要下杀手,她就穷追不舍,赶尽杀绝。是不是变态。” 明月不语。 “你的话有个漏洞。”小青突然站住。“你刚刚说那个符号是追杀师父的符号。难道这辈子的医患矛盾还要继承给下辈子吗?多大仇多大怨啊。” “她变态啊。” “不对,你刚刚说的她心思敏捷。可是,从她的表现可不是心思敏捷。而是偏执。你是不是隐瞒了什么?说。” “师娘心思敏捷啊。” 第144章 文强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枯萎焦黄的旷野中一片茂密的、苍翠的树林,林中站着一个一袭白衣的女子。女子身边匍匐着一只强壮的斑斓猛虎。那女子的面容依稀竟是欣欣。这时,森林中走出一个老者,老者的怀中抱着一个黑红色轻纱罩面吊带衫,黑色裹臀裙的面容姣好的女子。老者把女子放在老虎的背上。欣欣、老者、驮着美女的老虎一起走进荒草中。正在文强纳闷时,老者和一个白衣女子走了出来。文强以为是欣欣。待走近一看却是之前老者抱着的女子,那么,欣欣去哪里了?文强又惊又急醒了。 早餐时,文强狐疑地问欣欣,“最近和阎王爷老师有联系没有?” “有啊。” “什么时候?”文强一惊。 “昨天晚上。” “啥,我怎么不知道!” “你当然不知道了,我是在梦里见到他的。”欣欣地说。 “他一个人,还是和一个女的在一起?” “他一个人。” 文强的心稳定下来。轻松地问:“梦见阎王爷老师在干嘛?” “他教我跳舞。” “跳舞?”文强放下碗筷,这个答案太意外了。“你最近在学跳舞,所以就梦到他也跳舞对吗?” “他教的和老师教的不一样?” “不一样是什么意思?”文强越加惊奇。 “师父教的舞蹈是救人用的。老师教的是演出用的。” “舞蹈能救人?!怎么救?” “师父教的舞蹈手是咒语,脚是药材。一边和死人说话一边给死人喂药,死人就活了。” “额。额。太专业了。你千万不要和别人讲。不然小朋友会不和你玩的。” “当然,我又不傻。”欣欣笑嘻嘻地说。 文强沉默了一会儿。心里想:这个阎王爷医术通天,有起死回生的本领也未可知。所谓咒语也许是药物的使用说明。 “你要好好跟师父学,将来老爸生病的时候全靠你了。” “靠我什么?” “靠你从阎爷爷那里学到的方法救命啊。” 欣欣突然指着文强大笑起来,笑得文强有些发毛。 “怎么,你见死不救啊,我可是你爸爸。” “阎爷爷教的舞蹈不是治病的,是救命的,而且只能救阎爷爷的命。” 欣欣的回答再一次惊到文强。 不过,更让文强惊讶的还在后面。只听欣欣继续说:“阎爷爷复活自己不是为了自己,而是要阻止扁小三。扁小三已经筹齐了复活所有人的舞蹈。可是,你想,如果世界上所有人都不死该有多可怕!扁小三就是扁鹊。他有一个好朋友陶厚。一直帮他找药材。阎爷爷也有好朋友帮他,叫韩志钧韩医生---” 文强起初对欣欣说扁小三是扁鹊还以为是以讹传讹。当听到韩志钧名字的时候,他知道事情的严重。韩志钧在心脑血管界是顶级专家。文强仅在秦风哪里听到过对他的敬仰。欣欣绝无可能知道韩志钧的名字。除非阎王爷真的和她多次说起过。 “扁鹊不是古人吗?阎爷爷给你讲故事了?”文强极力掩盖自己的紧张,小心地问。 “爸爸,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欣欣拢着小手趴在文强耳边说,“阎爷爷养了一只老虎。” “老虎!” “嗯,嘘,不能告诉别人。老虎可乖了。” “你见过。” “我还和它一起玩过那。”欣欣笑嘻嘻的、得意地说。 第145章 “你师父也能做让人心思敏捷,行动迅捷的手术对吗?”小青问明月,“我总是成为你们的累赘,如果我能够像你们一样飞檐走壁岂不是好。” “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做这项手术。“ “什么样的人适合?” “神明之人!” “什么样的人才是神明之人。” “神是心之意领。所以,提到神不得不提到心。心肝之交,谓之明。心肾之交,谓之聪。心脾之交,谓之愉,心胃之交谓之欲,心意之交,谓之慧。不交,则五脏具竭,魂魄无所也。心之大敌是臆。臆者,离神也。神之离,则五脏不交也。如何不臆?明达也。生而灵通,不可求,长而明晰,不可误。“ “说人话。“ ”读好书,入尘世。” “好一碗鸡汤!你就说我适不适合吧。” “适合。当然适合。可是师父不会给你做的。” “为什么?” “还是让师父亲自告诉你吧。” 小青瞪着明月不说话。 “师娘,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你是要做大事情的人。打打杀杀乃是微末之道,学之屈才了,不是屈才是浪费时间!” “我能做什么大事?” “遇见。” “遇见?!是“听见 冬天 的离开 我在某年某月醒过来,我想 我等 我期待 未来却不能因此安排 阴天 傍晚 车窗外,未来有一个人在等待 向左 向右 向前看 爱要拐几个弯才来---”的遇见吗?” “当然是。” “信不信我削你。”小青挽起了袖子。 “我没忽悠你。你是我师父今生注定要遇见的人。因为只有你才能成全我师父。” “说清楚一些。” 明月想了想。 ““和有肝胆人共事,于无文字处读书。”语出周恩来。肝生气血,胆主决断,同时胆通三焦应在心胞,故肝胆强盛之人心思缜密,果敢善断,可出将入相。肝与胆互为滋养,同荣共伤。古代屠夫买肝脏时是与胆同售的,因去胆则肝腐。胆汁其功不单单在化,也在润。胆之润往往被人忽视,何为润?体液之滋养也。体液的成分,密度直接影响黏膜,故许多古怪的病症是伤在胆。与胆最密切的一个是肝,一个是心。一个伤于惧,一个伤于忧。如何不惧不忧?子曰:“君子无惧亦无忧”,如何为君子?人之初,三岁而知其秉性,是其自然人格。及弱冠,知常礼,懂气节,晓分寸其君子之形备矣。是塑其社会人格。可叹世间之父母多不顾其格。形不随其性,言不教其义,或扭曲或放纵,更以声色物欲诱之,全然不理会“小人喻以利,君子喻以义”的道理,教出来的多是盛世之垃圾,乱世之奴才。君子有什么好?土豪就不好吗?君子的好处在于内心的平安和幸福,那是一种高级的快乐。君子的心,肝,胆的运行是通畅的,外在的表现就是他在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总是专心致志的,整个人会泛出浅浅的,蓝色的光泽。当然,这种光泽不是普通人能看到的,普通人只能感受到他的身上有一种难以言传的魅力。其实,我们每个人通过修身都可以达到这种境界,也就是说,我们本来就很美。师父只有遇见你才能更美,反之你只有遇见师父才能更美。” “爱情让人完美。对吗?” 明月竖起大拇哥。 第146章 因为被活佛预测了未来,瑶瑶开始在同龄的军人中寻找白马王子。可是,翻遍了闺蜜、同学圈子也没有一个当兵的。太神奇了。瑶瑶惊呼。我的初中、高中同学居然没有一个考军校的。大学同学居然没有一个进军队文工团体的。之前怎么没发现。 “我一定要把他挖出来。”瑶瑶找到学美术的柳悦。让她按照自己的描述画几张人物素描。 “埋多长时间了?” “讨厌。你先画一张我的素描,再画一张我儿子的素描,最后,根据我和我儿子的素描画出我老公的样子。” 柳悦被说晕了。“你有儿子,可是老公不见了,我可以这样理解吗?!” “我和老公还没有见面,但早晚会遇见的。我希望命运的齿轮运转的快一些。早一些看到此时此刻在某地某处等着爱上我的老公。儿子还没有出生,但我知道儿子长啥样。你明白了吗?” “我更糊涂了。你连老公在哪都不知道,怎么可能知道儿子的样子?!” “事情是这样的,一个活佛一个串儿测出老公是大帅。十年后的。” “也就是说,你在用迷信手段选潜力股。” “嗯,这个说法靠谱。潜力股。” “好吧,看在你大龄剩女的面子上,把孩子的样子描述一下吧。这就什么话呀。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人品有问题那。” 两个小时之后。瑶瑶老公的画像形成了。不得不说柳悦的功夫没得说。 “看这就是你老公。” “帅呀。爱死你了。”瑶瑶抱住柳悦。 “爱就爱,别蹭我行不?” “亲爱的,你在哪儿发呆,是不是等着我表白--啦啦--啦啦--” “感觉在哪里见过。” “真的,我就知道这个人一定就在我身边。从儿子的年龄反推,我们遇见的时间就在今年,因为我明年怀孕。” “说的和真事一样。给你个建议,找户籍的朋友,设置年龄、上下浮动几岁,然后附上我的画像,估计,诶,人那,跑的真快啊。” 岩昊面临一个选择,是否参军。如果在之前他毫不犹豫会去,可是现在不同了。他突然获得了一笔巨款。还是匿名赠与。让他有些摸不到头脑。这个世界上除了亲妈,谁能对他这样好。可是,他的亲妈已经死了。那会是谁?更奇怪的是,这个人不让他将有钱的事告诉任何人,尤其是亲爹。这就奇怪了,好像知道他没妈是的。那一定是身边的人。可是,一出手给他几百万的人,身边一个有可能的都没有。岩昊猜不出。 第147章 这是剑光第一次送丁丁回家。那天的天气很暖,万物皆甜。傍晚的余晖将街道涂成金黄色,隆重的仿佛天使降临。他们随着民主路狭窄的辅路缓缓而行,因为要躲避各种不可预知的崎岖和行人,所以两人不免有沾衣络带之虞。有意无意的接触让剑光的心中充满甜蜜和遐想。而更让他惊喜的时,丁丁似乎不拒绝这样的亲密而且似乎很享受。不时用指挥或提醒的方式表达关切。走过交通岗,人群一下子疏散许多。两人可以慢慢地走,临近家属楼,熟人较多。丁丁也刻意和剑光拉开了一些距离。却无意间听到路边乘凉的路人说:“瞧这一对,刚处上还不好意思那。” 丁丁的父亲是学校老师,所以,他们的家与学校只有一墙之隔。起居室不大,却整洁温馨,满墙的书籍让狭小的空间弥漫着充实的舒适。丁丁的父亲身材不高,仪表端宁,一头乌黑的头发打理得尤为精致,一副黑边近视镜将他聪慧严谨的气质拉满。礼貌地寒暄之后,丁丁把剑光让到自己的闺房。丁丁闺房的简洁让剑光颇为吃惊。在他的理解中,舞蹈老师的房间应该是名画、海报、奖杯琳琅满目的。可是丁丁的房间除了一张陈旧的铁床和硕大的衣柜几乎什么都没有。铁床靠墙的一面贴着天蓝色的布。既免得墙体弄脏也会防止身体着凉。窗台上一对白色的陶品被利用成花瓶,一瓶翠绿的蔓草,一瓶灿烂的野花。 “你还会缝纫?”剑光惊奇地拿起柜子上缝了一半的红舞鞋。针脚又细又密,用线也考究。 “有什么稀奇,那个学舞蹈的不会这个,一双好舞鞋抵得上一个月工资。下个月校庆汇演你有时间可以来看。” “有你的独舞?”剑光讨好地问。 “我没你想的那么优秀。你不是喜欢医学吗,可以练练那个气功,我觉得有些效果,腿明显好了。” 剑光答应一声。心中暗想:腿哪里好了。阴天钻心地疼。真难以想象这么多年你是怎么忍受过来的。 “你是不是已经在学了。因为每次和你在一起腿伤会明显好。” “是呀,我一直在对你发功。效果不错吧。呵呵。” 丁丁瞥一眼剑光。又赞许又亲密。 “说你胖还喘上了。舞蹈队30人个个半残废,你挨个治治。” “诶呦,我的功力不够,只能给你一个人,千万不可。”剑光大惊。 “瞧你脸色都变了。放心,不会的。”丁丁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说,说着突然笑一下。眉宇之间娇媚无限。剑光看着那笑容十里春风不及,竟痴了。 第148章 那天杰轩的电话一直再响,但无人接听。因为杰轩正忙着挨打。 30分钟后,志强和被志强打得鼻青脸肿的杰轩、剑光重新坐在一起。大家一声不响地喝酒。志强一边喝酒一边用纸巾擦嘴角的血迹,不时咧嘴笑笑,笑容却又因为疼得而僵住,表情可怜又可笑。志强余怒未消,看也不看杰轩一眼。剑光满腹心事地转动着手中的酒杯。刚才志强抽杰轩大嘴巴的时候,剑光并没有劝解,因为,他觉得杰轩该打。当初,志强、文轩和剑光定交清的时候,志强曾经用警察的专业经历得出一个真理:离婚没有好下场。“哥几个谁离婚我头一个不答应,大嘴巴抽死他。”所以刚才的大嘴巴算是方舟兑现承诺。刚才杰轩一直不敢还手。算是认罪伏法。方舟的下手很重,一点也不像治病救人,倒像是替天行道。也难怪,想当初,杰轩为了和明玉结婚,不仅被逐出家门还与亲生父亲签下脱离父子关系的协议。当时哥几个力挺他追求爱情的勇气和忠贞。不仅家里的大门随时向他敞开。而且宁可和自己的父母吵架也陪他喝酒解闷。 杰轩的老婆明玉。现在叫前妻了。是杰轩单位的一枝花,不仅身材妖娆,肌肤盛雪,还长着一张小巧的娃娃脸,尤其好看的是那双细细的丹凤眼总是带着一丝居高临下的笑意。让所有被她看的人既仰慕又不舍。她父母都是本市某一行业的大佬。容貌出众、出身高贵,自己学历又高,一时间因各路英雄尽折腰。可是一般的小伙儿只有暗恋的份,想追求,一点底气都没有。所以当剑光和志强第一次看到急赤白脸找杰轩见面而杰轩却爱答不理的女孩美成是这样时,完全惊呆了。而杰轩似乎有意在治治明玉的小脾气所以全没在意自己的冷落。只嬉皮笑脸地哄着明玉坐在楼下花池粗糙的沿上一边聊天一边将手伸进明玉的裙子里拍玩着她雪白的大腿。方舟和剑光相顾茫然,这样对美女也是可以的吗。随即自惭形秽,醋海翻波。 杰轩的父母死活不同意这门亲事,而且理由非常光明正大!杰轩是回族,而明玉是汉族。杰轩常自称阿訇。(当他戴着白帽子,喝着雪花干啤嘚啵古兰经的时候,我们都信以为真了,后来才知道教义是不允许喝酒的。)深以回民为傲。而明玉又不肯阪依musilin。结婚那天,杰轩的父母一气之下离开了本地。直到杰轩的儿子出生。父子、婆媳关系才有所缓和。谁成想这样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却以分手收场。 依据志强和剑光对杰轩的了解,过错一定是他。因为他上学时的座右铭是:作自己。注意是作,不是作。不过,后来同学们发现他不仅作自己还作别人,自作聪明成天没事找事,一刻也消停不下来,貌似精明其实就是个缺乏控制力的傻缺。 听到杰轩离婚的消息,身为大哥的志强,上去就是一个大嘴巴。“你说你,让我说你什么好那?” “你就作吧。你就作吧!”志强边打边说,最后竟然泪流满面。 “大哥,你打完了,我心里也痛快了!”杰轩喝了一杯。 “我打你,我心里就痛快呗!” “杰轩不是那个意思!”剑光想缓和一下气氛,“到底为什么离婚呀?” “如果我说因为一碗红烧肉,你们信吗?” 剑光和志强对视一眼,是不是刚才下手太重把他被打傻了。 “你确定是红烧的?”剑光警惕地问。 杰轩一脸的沧桑表情,喝一口酒边故作沉思的摇摇头。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他貌似真诚的悔恨,剑光都有一种大嘴巴子抽他的冲动。没跑了。一定是他的错。而且肯定不是啥大错,就是作出来的小事最后没处理好,酿成大错。每次都这样。最可气的是每次他没事找事之前都知道后果,但就是忍不住去作,用恨铁不成钢来形容他简直在辱没这个词。 “我们阿訇的~”杰轩指指自己的鼻子,又指指天,“可以说天下无双,谁也别想隐瞒什么!” “明白了,一定是明玉吃红烧八戒肉被你嗅出来了。”剑光心想。 “不是她。”杰轩看出剑光的心思。“她给孩子吃。被我妈偶遇!”杰轩又出现貌似成熟老练实则欠削的表情。 “也许,老两口不应该回来。父母的关心常常是一种伤害!”志强叹口气说。“喝酒!” \"如果人生可以重来就好了。“杰轩梦魇般地说。 第149章 也许是杰轩的离婚感染了志强。他的心中也涌起往事。当年他被葛姨盯上的时候,心中本来不愿意,因为嫂子是同行。而且在他的眼中葛姨性格很泼辣而骨子里却又很文艺,做事有些不靠谱。而他性格内敛沉稳,穿上警服之后更是帅得一塌糊涂,无论是内在气质还是外在形象都促使他的选择范围非常广阔。不过,这位小他八岁的嫂子,拿出了证据,轻而易举地使他就范。证据是一组数据。志强姓的权是鲜族大姓(又是民族问题),在韩国非常史密达!他的血统绝对纯正,所以他只能在鲜族的圈子里找终身伴侣,而本市与他年龄相差十岁岁以内的有学历有体面工作的鲜族女人,一共有18个。其中只有8个是女孩。通过户籍表上的资料对比,志强不得不承认,眼前的这个泼辣又不靠谱的女孩是他的“命中注定”。 泳池中的水清澈、微漾。宝蓝色的瓷砖将浅淡的日光分解的更加细腻、丝滑。偌大的泳池安静得仿佛雨后密林。一个矫捷的身影在泳池底部灵动、自在地穿梭着。许久,水面上发出咕咕的声音,眼前一花,一个身着栗色比基尼的女子婷婷地站在泳池边。赫然正是葛洪。 葛洪给儿子发了一个大红包之后心情大好。阎王爷又治好了她的伤。经过一阵子休养,目前已经完全复原了。上一次刺杀扁鹊自己因为不熟水性险些吃了大亏。痛定思痛,她包下这座游泳池潜心习练水性。而且这次她准备用先进的现代武器干掉扁鹊。 此刻,3公里以外一只m200狙击步枪已经瞄准了她。步枪所便携的计算机正在计算射击条件。小青缓慢地握住枪把,食指温柔地搭在扳机上,含住。她在等待着微调的结果。通常这把枪是两个人操作的,可是小青拒绝了明月的协助独自完成了所有前期步骤。尽管m200可以装载足以轰掉整个游泳池的弹头,但她却选择了仅能解决葛洪一人的sa100弹头。这种弹头的厉害之处是在狙杀现场不会留下任何痕迹。但其实,现场不会留下任何痕迹本身就是最大的痕迹,因为只有m200才能做到。而m200全球仅售出700把,国内仅三把。小青深吸一口气平静一下自己的兴奋和紧张。虽然是第一杀人小青却没有一点害怕,除了紧张和兴奋更多的是期待。她在望远镜里盯着葛洪的脑袋,这颗脑袋在几秒钟之后将改变存在状态。 葛洪突然站住了,转过头看向小青的方向。小青在望远镜里和葛洪对视着,按神态一近在咫尺的对视毫无差别。小青分明在葛洪的眼中看到一丝嘲弄的微笑。随即扣动了扳机。葛洪身后的墙被轰出一个大洞。小青惊愕。这把枪她试射了几百发从未错失。再看望远镜中的葛洪正一边冲她操弄的撇撇嘴一边把一张浴巾系在腰间。小青不解。习惯性的撸起袖子,再一次瞄准。发射,躲开,发射,躲开。小青左手半捂住嘴巴,用 牙齿轻咬着食指一边苦思为何不中一边更加认真地射击。但却始终无法击中葛洪。两人的操作把旁边的明月惊呆了。狙击不中一般不是逃离现场吗,怎么还沉浸式射击,如果真想射杀对方换个大口径弹头不就可以了吗? “我们在杀人啊,大姐,怎么跟闹着玩是的?”明月提醒。 小青充耳不闻依旧锲而不舍地射击。突然身体一震,瘫倒在地。 明月用一张狙击毯将小青和武器一同裹起扔到车上。一边开车狂奔一边回头看一眼小青,只见她双目紧闭,气若游丝,雪白的天足蹬着一双浅粉色的耐克,袜子也不穿太任性了,一点职业杀手的谨慎也没有,明月叹道,心中暗自后悔这场狙击。在拐过路角时,车速少减,只见眼前一花,葛洪赫然站在路中央,明月下意识地急打方向盘,汽车轮胎和地面摩擦发出刺耳的尖叫声。就在这电光火石的一瞬间,葛洪探臂膀一把抓住车里昏迷的小青顺势将她拉出车子。 第150章 秦风的奇葩情史 毛毛没再给秦风保媒,不过最近秦风桃花运爆棚,于是进行了一系列饥不择食的相亲。 今天,坐在对面是一对淡雅知性的母女。母亲面含微笑上下打量着秦风,作为回答,秦风也肆无忌惮地看着女孩,她有一双大大的眼睛,眼眸漆黑,沉静而神秘,此刻女孩正注视着窗外朝阳下的街景,长长的睫毛不时忽闪一下,秦风的心头掠过一丝被冷落的凄凉。她的鼻梁挺直,鼻子略大,“这是一个很有主见的女孩。”秦风心想。她的唇线舒展平直,嘴角有一丝高傲的倔强,这一点高傲出现在女孩青涩的面庞上增添一丝清纯,“也许正是这一点在吸引我。”秦风暗想。有风吹过,几缕发丝粘在她光洁挺拔的脖子上。“脖子和脸的颜色是一致的。”秦风霍然发现女孩近乎素颜。一件藕荷色的细花连衣裙,恰如其分地衬托出她的素雅端庄,裙下是一双笔直的毫无瑕疵的腿,“腿上竟然一个伤疤也没有,她一定是个乖巧听话的好孩子。”秦风心里想着,眼睛仍然盯着女孩的腿。“嗯,”女孩的母亲发出了不满的声音,但秦风却在声音里听出了骄傲。秦风定了定神,认真回答未来岳母的提问。 “作为法医,怎么可以没有灰色收入?” “这个真没有!” “这个可以有!” “妈!我们换个话题吧。”女孩微簇眉头,对两个没大没小的无厘头说。不过,母亲对女儿亲事的关心集中表现在对方的经济条件上,所以,无论母亲是否知书达理,经济问题绕来绕去又回来了。 “死刑犯的器官是不是归法医处理。”未来岳母倾过身子表情神秘地问。 秦风一口茶水几乎喷在岳母脸上。强忍住咳嗽摇摇头。 “你确定?还是不知道器官买卖的渠道。”岳母追问。女孩对母亲越来越离奇的问题厌烦了,拉了拉母亲的衣襟示意离开。 窗外,母女俩站在路边交谈着,看得出母亲对秦风的印象还是不错的。女孩对母亲的观点不认同,侧过身去,双手抱在胸前,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姿态。看着大鼻子美女那张精致的脸和脸上淡定的表情,秦风忽然觉得彼此相隔的不仅仅是一扇窗。 中午,天上忽然飘起了雨,细细的,粘粘的。秦风草草吃过午饭,心情略微落寞地向单位走去,快到单位时,雨下的大起来了。但秦风浑然不觉,缓慢而行。街道上来往的人很少。不远处一颗巨大的银杏树下,一个女孩撑着一把绿色的花伞站在那里,似乎在等他。那女孩白色褶边小衫,米黄色的吊腿裤,娇小的身姿在斜风细雨中更增俏丽,是小贞!秦风的心中蓦然涌起感动,大踏步地向小贞走去。小贞看着他,呼吸急促起来。他第一次认识小贞是在食堂,那天吃饭的人特别多,小贞端着饭菜无处安身。秦风向这个大眼睛,小下巴,一脸茫然的美女,招招手,示意自己马上吃完了,可以坐自己的位置。小贞大方地走过来,对狼吞虎咽的秦风说:“慢慢吃!”秦风赞赏的点点头,心想:“瞧这女孩多体贴人。”傍边的同事冲秦风挤眼睛,做鬼脸,聊侃他的艳福。“我的意思是你站在旁边慢慢吃。还不快起来。”小贞笑道。秦风暗暗佩服小贞的机敏。后来,在尸体房他又遇到了小贞。原来小贞在那里工作,因为工作的关系两人渐渐熟络起来。小贞非常喜欢穿性感暴露的衣着,小热裤,露脐衫,v领等等~~~丝毫不理会停尸房的寒气。那天,当她踮起脚尖,拉开装着尸体的铁抽屉时,火辣的身材令站在她身后的秦风荷尔蒙剧增。“幸亏,这里躺着的都是死人。”秦风喃喃地说。“你说什么?”小贞转过脸用热烈的眼神看着他问。“没什么,”秦风拍拍冰冷的尸体说,“人生苦短,必须性感!”小贞没出声,想了一小下,哼地笑了一声。“她在等我,她知道我喜欢她,只是因为是同事不好下手。”秦风心里想着,越走越快,与小贞只隔一条马路,秦风发现雨中的小贞简直仪态万方,“伊人在水一方。”秦风赞叹,伸出双臂要给小贞一个大大的拥抱,要对他说:“去他的同事关系,我们彼此相爱,要永远在一起。”这时,一辆黑色的陆虎飞驰而来,横在他和小贞之间,秦风恨不得一脚将它踢飞。陆虎知趣的逃离了秦风的视线。可是,小贞也一起消失了。秦风愣愣地站在雨中!难道小贞不是在等我,而是在等陆虎! 经历了自愧不如和自作多情的双重打击之后,秦风的情绪糟透了。下午打了一场酣畅的篮球,精神才振奋起来。傍晚回家的时候,他忽然想起了晋香王的面条和婉婉,婉婉是个身材高挑的美女,玉肤凝脂,秀发如云,一双俏皮而灵动的眼睛,小巧的鼻翼,薄薄的唇,眉宇间总是带着真诚甜美的笑意。每次秦风到晋香王她都热情跑过来,歪着头饶有兴趣地听他讲话,如果秦风和她开玩笑,她会娇嗔地作势削他,但每次都原谅了他,然后婷婷袅袅地离开。有几次,秦风透过墙上的镜子偷窥她,被她逮个正着,她低下头,抿着嘴,眼角飘过一丝笑意。美女的笑是秒杀男人的利器!秦风痴痴地想。 “没有未来岳母的碎碎,没有陆虎的苦逼,我会坦然自信地面对自己喜欢的女孩吧,我毕竟是国家公务员,和一个服务员在一起还是有心里优势的。也许,她早有此意,不然为何对我笑得尤其甜美。嗯。那就让这场浪漫的爱情开始吧!”秦风边走边想。快接近面馆时,他突然发现婉婉正坐在店外的台阶上,一块洁白的手绢垫在身下,侧着头,娇笑着在打电话,身子不由自主的向右微倾着,左脚伸出,脚尖在地上精致地勾勒着心中的旖旎。身边人来人往穿梭如流,而她的世界仿佛静止。秦风呆呆地看着漂浮在傍晚夜色中的她和她羞红的脸。骤然明白:她恋爱了!她令人沉醉的笑容在为电话里的那个他绽放!秦风的心酸酸的! 秦风踉踉跄跄地在女孩的面前走过,深深地回望,仿佛和自己失去的旧爱告别,但旧爱看不到他,他不过是人流中的一坨黑影。 在好一生药店前,秦风停下脚步,心力衰竭的他仿佛看到一颗通经活血,起死回生的灵药--药店公主小朵。小朵是一个身材娇小的女孩,明眸皓齿,雪肤玉姿,略带强悍的嗓音流落出率真和坦荡,非常和秦风的口味。平时他也经常怄在药店里卖弄一下自己的医术,但他从没有告诉小朵自己是法医。在秦风谈论药理药用的时候,小朵还是比较欣赏他的。但秦风忌惮于她家显赫的背景和殷实的家境,一直不敢表白。但今天有所不同。秦风真的快被一连串的打击逼疯了。“越是大案要案,越要讲究战术。”秦风想起警训。“对付女人一定要打心里牌。”秦风决定先博取小朵的同情,进而突破友谊。战术已定,秦风一脸郁郁寡欢的表情走进药店。 “怎么了?”小朵用她特有的嗓音问。 “浑身无力,精神恍惚,胃痛心酸!” “你这个状态,电视剧里常有---你会不会是?”小朵仔细看看他。 “对,我失~~” “你是饿的,低血糖了。” “啊,可能吧,今天发生的事情太乱了,把晚饭都忘了。不如你~我~” “我给你开点葡萄糖酸钾,葡萄糖酸钙,葡萄糖酸锌吧。” “你~你~你真是善解人意。钙、锌、钾全了。不如给我来袋脑白金吧。” “对,脑白金抗饿。”小朵欢喜的说。 秦风看着小朵一脸的天真,叹了一口气。美女!你怎不理解我的心那。 这时,手机响了,是老师韩志钧的电话。 第152章 七日 这一阵子文强一直忙着给女儿找小学。在一系列人情运动之后,终于被实验小学录取,当然欣欣的在面试时的表现也是无可挑剔的,不仅答对了100以内的加减法,而且还飚了一段英文。让本就水到渠成的事情更加顺理成章。 对人情这种事,文强在心里是有些小抵触的。原因很简单:自己不擅长。就比如每次送礼都送不出去。起初他也搞不懂,大家都在做的事,为什么我做就不行。后来认识了一个医生朋友才知道原因。那个医生朋友收礼无数,所以深酣收礼之道。“你们猜,医生看病人第一眼,看什么?”大家一脸懵逼,“望闻问切啊。地球人都知道。”“错,是看这个人能不能医闹。想当初我身受医闹之苦,说来也是活该,一个60多岁的老人因为腿外伤住进医院,我是主治医生,看看没啥大事就开了点消炎药,准备观察三天就出院,谁知第二天老人竟然莫名其妙地死了。老人的各种检查全部正常,就是轻微的感染,我现在也搞不懂人咋没的。家属不依不饶。和医院打了几年的官司,那几年,我的头发全掉光了,嗯,大家看,我现在代的是假发。人也抑郁了,最后不得不辞职。诶,所以,不能谁的礼都收,指不定那个就是雷。” “你看看,我们这里谁的礼不敢收?”席间,有人打趣的问。医生环顾一周,这里有几个人是初次见面的。最后,他端起酒杯向文强举了举,“你的礼我不敢收。” 文强大惊,竖起大拇指,“神医!大师!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医生借着点酒劲,沉默了一会儿,说:“大家都是勇哥的朋友,有啥说啥。就事论事啊,从收礼的角度讲我们不收特别轴的和情绪化的人的礼。情绪化自不必说。打破砂锅问到底做学问,干工作行,没问题,甚至是优良的品质,但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潜台词是对未来的偏执。我们是医生能力有限,治病不救命。而且有些病是很复杂的。在治疗的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意外。结果,只能做到彼此接受,没有哪一台手术是完美的,就如同没有一种药的没有副作用一样。” 文强点点头,的确自己骨子里是情绪化的好追求完美的。而且性格中确实有偏执的成分。 “我们都太累了。”家齐分手时曾一语双关地说。 自从干了后勤工作,文强的性格有所改变,变得随和了许多,不过他自己并不满意,因为他依旧送不出礼。所以,当有机会接触办公室办事员业务时,他欣然接受,希望借此机会提升一下自己。 办公室最重要的事就是开会。根据会议级别和功能分为:通知领导开会,组织开会,陪同开会和替领导开会四种。文强的第一个任务是替领导开会。有些小兴奋啊,因为有机会一睹公司的大老板的风采。话说,文强所在的这个学校参股的娱乐股份公司已经连续亏损近十年,亏损金额已经到了谁看谁害怕的地步。所以总部挑选了以严厉着称的大老板意欲逆天。上任伊始,大老板本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死猪不怕开水烫承受能力认知对这个唯一的僵尸企业进行了基因植入性的整顿。他的第一举错是着装。因为,他惊讶和气愤地发现机关干部在上班时间居然是穿便装的。而且女的花哨,男的顺便。这成何体统。言出立行。据说,规矩定下的第二天一个处长给大老板汇报工作,他准备的很充分,希望能在新领导面前好好show一把,可是,刚敲开门就被老板呲了回去。懊恼,委屈之际处长百思不得其解,这回事儿那,我一句话也没说咋就错了那?夜不能寐,第二天偷偷去请教老板的秘书才知道 是因为自己没换工作装。正人先正己。大老板的工作服永远是光鲜笔挺的,加上身材高挑匀称,眼镜轻奢雅致,而且无论走到哪里,后面总是跟着两个俊朗的小秘书。那范儿真是帅酷。大老板上任6个月,公司扭亏小赢,相当于一天挣n个亿。他的领导才能可见一斑。今天终于有机会一睹他运筹帷幄的风采了。文强满怀热切地不停地喝水。不久,会场上的分公司经理已经端然稳坐。大家窃窃私语,等待中主角的出现。突然,房间里骤然安静,紧接着,房门打开。文强的耳边瞬间响起高亢庄严的c大调进行曲。来不及解释为什么会有幻听了。因为大老板已经大踏步昂然而进。后面跟着一群出身名校、叱咤风云的副总。还有比这更拉风的场面吗。好帅啊。等等,大老板的t恤衫红白相间的领子怎么像耳朵一样濑呆儿在工作服的外面。一定是会前匆忙穿上工作服忘记整理,难怪,8点的会,会前还有人插空儿汇报情况。没时间照镜子。可是,在从办公室到会议室这几十米的距离里,那些平日里作风严谨,衣着考究的副总们为什么没有提醒大老板那,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帅到没朋友。文强暗想。 这天,文强很兴奋。深刻体会到了“权利是最好的春药”的含义。 晚上,俞洁打来电话。文强一时间蒙住那个俞洁。“德行,难道听不出我的声音了吗?”俞洁在电话里笑骂。 “你回来了?在哪里?我去接你。” “哈,不用你接,我送货上门。” 文强听到送货上门四个字小心脏一阵乱跳,他和俞洁在高中恋爱时,有一次,俞洁主动吻他后,说自己送货上门。之后,彼此索吻时也常用这四个字打趣。如今,世事变迁,物是人非。当初两人是因为担心耽误学业才分手的,感情的基础很好,上了不同的大学之后有忙着体验各自人生,期间虽有几次交集都阴差阳错没有再续前缘,后来,文强结婚、离婚自觉与单身的俞洁有差距便断了联系。如今这四个字再次从她口中听来别有一番甜蜜和感慨。 “来我家吧。正好孩子去爷爷家了。”文强说着磨了磨嘴唇,想起了每次拥抱时俞洁灵动有劲的小腰。 “你不是单身吗?”俞洁的语气紧张中夹杂着失望。 “单身,孩子是领养的。”文强高兴地说,每次约会被拒绝时,俞洁常用这种语气。文强恍惚隔世,似乎又回到了两情相悦缠绵悱恻的时代。 “德行,领不领养和我有啥关系。”俞洁开心的笑起来。“我这边有些事情要处理,把地址给我。” 也许是刚刚下过雨的缘故,夜晚来得悄然。被湿透的街上灯光依旧昏昏的,而月色却是清的,在浑浊的灯光里派下道道清辉。天蓝莹莹的如沁足水的玉,息了风的海,一轮圆月清丽丽,冉婷婷地立在那儿,如初装如晚浴。不远处的几朵白云被月亮的淡淡的光交织、融合在一起,涂抹处深浅不一粉红色,同时泛着如贝壳般渺渺的辉。透过玻璃上精致的花纹可以隐约地看到厨房里文强的身影。厨房与餐厅之间的台板上摆放着几样已经料理好的菜肴,盛着葡萄酒的醒酒杯在朦胧的灯光下艳晦而孤独。 文强洗了澡,通常他只在睡前洗澡,可是不知为何他隐隐觉得应该提前洗好。雪白的t恤,宽大的裤衩,外面包裹着暗花的围裙,口中哼着古老的情歌,即使在他偶尔停下来的时候,那袅袅的仍旧回荡在空气里,脑海里。 门铃响起,一袭黑色正装的俞洁站在门前,玉臂扶墙,柔丝如雾,眼神炽热得仿佛要将面前的文强融化。 “咋的,傻了你。”俞洁用略带娇柔的假声问。 “白,白、真白!”文强盯着俞洁的脸颊、脖颈、胸不加掩饰地说。 俞洁胡乱地骂了一句,举拳打向文强,粉拳还未及身,整个人便纵过来,扑进文强的怀里。熟悉的默契和压抑的渴望像一阵突如其来的龙卷风将他们拉进无法自拔的深渊。两人很快放弃了理智的抵抗,互相撕扯着,纠缠着,亡命一般奔赴向内心的欲望。旋涡中的他们已经不需要衣着画出他们轻轻的影,曲曲的波,内心被一次次放空与充斥,将所有的无所适从都化为虚无的满与空。嘈杂与安静。空气仿佛瞬间沸腾起来,让圆润喉咙变得干涩,竞发出渴慕的、扬抑不齐的、近乎凄厉的声音。让每一个毛孔喷张,伴随着浓烈的腥味甜味释放出令人迷醉的液体来释放内在的滚烫。但那无济于事,适得其反。很快两个的身体没有了边际,身体的每一个部位在被放大之后随即被模糊。于是,光与影交汇着,灵与肉碰撞着,熟悉与陌生跌宕着,一次次把吟唱变成漫山遍野的绽放,把迂回变成欲拒还迎的柔光,把虚妄变成纤毫必现的力量。 两人无力地躺在在沙发的阴影里。“洗澡了。”俞洁满意地捋着文强的头发,“为我洗的?” 文强看一眼俞洁,不回答,扑上去贪婪着俞洁的身体。 “要热一下吗?”光着膀子的文强一边倒酒一边问只穿着他背心的俞洁。 “凉着也好吃。”俞洁捏起一条驴肉,仰头高高放进自己嘴里,全然不顾下面的走光。 “要不要我喂你。”文强递过杯酒。 “要。”俞洁一饮而尽。顺势趴在餐桌上。回头妩媚地看一眼文强。 第二天他们起来的很晚,俞洁不知从哪里翻出他们高中的校服穿上。一下子让文强肾上腺暴增。余下的时间他们像月光中摇曳的柳枝交互缠着,挽着在风里,在水里。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时间在他们这里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他们近乎疯狂地迷恋着对方身体的每一个部位,尽情地造作着,快乐着,重复着。仿佛是世界末日,仿佛要把彼此烧成灰烬。 第七天清晨。俞洁终于穿回了来时的正装。对睡眼惺忪的文强说:“再见,我去结婚了。” 第154章 风水 文强刚一走进办公室就接到经理的电话,让他来一趟。文强心中忐忑。自己这一周关了手机和洁洁夜夜笙歌,鱼水合欢。不会是耽误了什么事情吧。 ”领导有事情?“ 经理看了看文强,面色灰暗,两眼无神,脚下无根。短短几天怎么虚成这样,脱了相了。 ”你现在清醒吗?“ ”没事,您说。“ ”听说你认识一个法师。“ 文强一时间没反应过来,点点头。法师,在游戏里多的是,领导也玩游戏吗。 ”最近公司的经营出了点问题。我们从内部外部都找了原因,这个我已经讲过多次了。可是,效果不明显。市场很复杂,非人力所为,----“ 文强好像明白了,经理要找的法师不是游戏中的法师,而是生活中的法师。效益不好做法师做法,纯属没兰子找茄子挂行为。“经,经理,您说的法师是,是指风水师吧。”文强没敢直接蕨经理。委婉地表达了自己刚刚没听出领导含义的尴尬。 “可以这样理解。你认识的风水师怎么样?” “他行踪不定,经常关机。真不能保证能找到他。”文强面露难色。 “这样啊。行,你先回去吧。另外,风水师的事情不要宣讲出去。私下里留点心就行。” 这时,杨大鞭推门进来。杨大鞭不是赶马车的,而是给领导开专车的,也算是领导的近臣。只因为他爱吃各种鞭,所以得名杨大鞭。 “哥们儿,身体要紧啊,晚上吃点牛鞭补补。”杨大鞭关切地拍拍文强的肩膀。“领导,我有一个办法,唠唠。” 看到杨大鞭挺身而出,愿献一计以解公司的燃眉之急。经理斜视之。就凭他!一个抢牛鞭吃的主儿,会知道什么能顶起市场?! “我当然不知道,但我舅舅知道。”杨大鞭说。 “你舅舅?”“对,我舅舅是风水师,救活了多少个厂子那。想当年,炼油厂发生恶性亡人事故,百般调查均无结果。事故发生的太过蹊跷,几个人居然在清理油品时穿了皮鞋,还是有铁掌的那种,这种错误和拿雷管当烟抽有啥区别。不可思议,不可思议,一个人迷糊也就罢了。八个人一起晕菜简直百年不遇,而且进罐之前层层检查,把关,居然全部通过了。你说邪门不?就跟中了障眼法一样。后来,我舅舅出马开天眼看到出事的地点曾经是一个坟地,阴魂不散,才来索命。舅舅施法驱魔,后来又亲自开了一对狮子的眼,将狮子震在厂门口消了孽障的气焰,才保的炼油厂十年来的逢凶化吉。最经典的是盛隆公司利润下滑的非常厉害。于是找到我大舅,经过搜肠刮肚的侦察终于挖出了病根,你们猜怎么着?太明显了。公司的大门前小公园,公园里有个小喷泉正对着公司大门,问题就出在这个喷泉上。要命的问题啊---“ 文强和经理面面相觑。公园里有喷泉太正常太平常了。怎么就要命了! “要命就要命在,喷泉的中央的雕像身上,那是一个小男孩在钓鱼,旁边还有一个小女孩拍手叫好。” 文强想了想,确实有这样一个公园,小男孩钓上一条大鱼,旁边的小女孩拍手叫好,内容积极,形象生动,实在看不出有啥严重的问题。 “问题就出在小孩的身上,小孩,小人啊。小人得意,正人君子就遭殃,公司能好吗?典型的犯小人。” 文强想笑,忍住了。 经理见杨大鞭吐沫星子乱喷。心中将信将疑,哎,死马当活马医吧。第二天,杨大舅提着皮包来了。皮包很大但里面的东西很小,只有一块巴掌大的罗盘。杨大舅煞有介事地围着娱乐服务中心转了一圈,然后,胸有成竹地点点头。大声说:“其他人请出去,经理,书记,办公室主任和大鞭留下。好了,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大家,你们的办公楼方位问题很严重。首先,门朝西,俗话说,西风烈,雄关漫道真如铁,你们属于顶风作案,市场很难打开。另外,出门就下坡,这叫一泻千里。肾虚不固,不吉。最严重的是坡下是河。水是啥?财!流水就是流财啊!如果是河水,你们这个局还有解,可是你们面对的是排洪沟。财空人散是定局。” “那,那,请大师指点。” “要想破局只有一招:封门调角。” “封门?调角?啥意思?”经理一脸蠢萌。“调角即主位调角,就是当家的房间做对角线运动。谁当家?”经理看了一眼书记。 “别看了,公司都这个熊样了。我们的私人恩怨先放放。” 经理笑了,杨大鞭也笑了,“看你们内部如此团结,我私人赠送你们一卦。禽卦。禽者,擒也,抓财,亦为勤也。具体就是在门前放六只大雁。可保证厂子扭亏为盈。”不久,娱乐中心的正门封门了,员工开始走旁门。厂长的房间和卫生间对调。花园里放了两组,六个翅膀成正三角连在一起的,共六只腾飞的大雁。可是,公司并没有就此风调雨顺。年底算账依旧亏个股朝天。 “这是为什么?”经理想不通。车队队长一语道破:“三只大雁成正三角形向三个方向飞,合力为零。” 经理听了恍然大悟。 文强曾问剑光懂不懂风水。剑光很无辜,中医和风水完全是两回事。虽然中医也讲究五行五方,天时地利人和。但仅限于病人本身。顺天时,谋地利,和人气只是中医的基础原理。是末端的知识。不能相提并论。 “望气算是中医吗?”文强想起了欣欣。这小丫头每天冥想。在憋不住尿的年纪居然达到了憋得住委屈年纪的境界。 “算,我的师祖最早就望气的。据说是中医的死敌。不过,我推测望气的本质更像心理学。” 闲聊的时候,大卫路过,让文强送打印纸过去。文强刚要送去,恰好,小伊来取硒鼓。看到文强手中的打印纸,笑着说:“我给领导送去吧。” 文强正聊得开心,乐得有人替他跑腿。 转过身,看到剑光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 “怎么?” “大卫和小伊是两口子吗?” “当然不是。” “不对,他们有姻缘。” “他们年龄差距很大。不会吧。”文强心中一惊,因为他听到过大卫和小伊的绯闻,不知真假。 “和年龄有关也无关。年龄是减分项同时也可能是加分项。他们正在热恋。” “不会吧,他们各有家室。你在唬人那吧。可不能乱说。”文强关上门。 “哈哈,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爱一个人是藏不住的。如履春风说的就是爱人间的气场。是心神的体验,会从眼神中传达出来。爱其实是一种很严重的病态。病气很明显。你看看两人的眼睛,热烈,喜悦,幸福装的满满的,溢出来了。小伊的眼神在不自觉地寻找,跟随大卫。没发现吗?” 文强不语,心中已经信了大半。 “还有,两人已经出轨了。你以后小心点。” “你怎么知道?” “因为就在刚刚。” “靠。你怎么知道,望气?” “还用到了鼻子。小朋友要多思考,你没告诉小伊,小伊怎么就知道给大卫送去,而且,注意到那一笑了吗?意味深长啊,有欣喜,有回味,有期盼,有顽皮---” “望气和用鼻子知道的?” “哈哈,这是心理学的基础知识,表情学。” “装。”文强笑骂。 “小伊克夫。不娶她,对大卫来讲也许是好事。” “克夫,哈哈,教教我。怎么看?” “你不信吧。听我一句话,领导之所以能成为领导,就是因为他们鸡贼。千万不低估领导的鸡贼。”剑光郑重的说。 小伊的老公知道了她劈腿的事情。气得发疯,举起菜刀要和小伊同归于尽。小伊闭目等死。这一刀终于没有砍下。老公独自在没开灯的餐厅坐了一夜,想杀人又想自杀,颠倒不已。这时,大卫那边已经进行到家暴阶段。大卫每次回家都要把睡在卧室角落的媳妇狠踹一顿。媳妇从睡梦中惊醒抱着头不吭声默默挨打。坚持“打死我可以,想离婚没门儿。”那一年的中秋,小伊没有和老公一起农村老家。大卫也没回家,独自在办公室玩小伊送给他的锁。他给小伊打电话。但小伊说爸爸病了没心情。小伊的老公在老家的酒桌上痛哭流涕地说了自己的遭遇。“我要回家,我要看着小伊,我不能没有她。”他不顾家人的劝阻坚持走了。大哥觉得不放心,跟随回来,眼看着弟弟进了单元门才回去。却不成想这一走竟成永别。小伊的老公被邻居在楼梯间发现时已经死了。他是被呕吐物呛死的。小伊的爸爸听到消息急火攻心,直接脑淤血。小伊卖了房子救爸爸,但回天乏力。 大卫听说小伊老公的死讯后,号召大家积极去吊唁。冠冕堂皇的言语似乎在极力撇清自己和小伊的关系。两条性命治好了大卫的“爱”病,或者说,现实、自私、懦弱让身为领导的大卫变得理智。伤心不已的小伊没有对大卫死缠烂打。最终和一个大她几岁的警察结了婚。大卫也没有离成婚,但老婆得了癌症。不久也死了。在大卫的帮助下小伊当上了中层。“这是小伊最初想要的东西。所以,我随时可以约她。但我一直没有。”大卫在一次醉酒后对文强说。笑容很猥琐,眼神很鸡贼。 两年后,小伊想换房子,可是她的警察老公没有太多积蓄。这令小伊极为不满。大骂他没出息。“那个警察不是搂钱的耙子,就你假正经。”老公被媳妇骂得没招就做了一件一生中从没做过的事:向当事人索要贿赂。结果被当事人举报,判了五年。曾经的警察变成了囚犯,曾经的同事变成了看守。这个信奉正义和良知的好警察在狱中抑郁而死。 知道警察的死讯,文强想起剑光小伊克夫的话,望气和风水,心理学到底哪个更靠谱那?不管怎么说。对小伊的判断是灵验的。“也许是性格使然吧。”文强想。 第156章 窗外 剑光小郁闷,因为今天是周末下班后却没有联系不上丁丁。夕阳已去,皎月方来,蔚蓝的天空淡了许多,宛如裹了白色的纱。他无聊地在街上闲逛,不知怎么的竟然走到丁丁的楼下。这是学校家属楼中的一栋,尽管身处时尚街区位置很好,墙体的颜色却是最普通的灰色。环绕着的几株高大杨树,阻隔了近在咫尺的喧哗营造出一块动中有静的净土。此刻,炊烟袅袅,熟络的邻居攀谈着家长里短,单位新闻,知识的清隽和俗世的艳晦轻易地交融在红尘烟火里。路过的邻居不时上下打量着望着楼上的灯光发呆的剑光。他在犹豫未经丁丁许可要不要贸然拜见父母。也许,丁丁不接他的电话是有特殊原因的。他们还没有正式确定恋爱关系。丁丁有权利随时拒绝他。剑光认真地盘点了上一次约会分别时的细节:丁丁的表情很开心。脸红红的,甚至有些兴奋的样子。因为,他们走累了在路边长椅上休息的时候偶遇了丁丁的同事。丁丁虽然没有正式介绍他,但对同事饱含深意的聊侃还是欣然接受的。而且在同事离开后也有些公开恋情的美滋滋。“会不会是自欺欺人、自我感觉良好啊。”剑光想。“丁丁很优秀,聪明伶俐,性格外向。不仅是业务骨干,在为人处世方面也比较成熟。相比之下,自己家境一般,相貌一般,性格懦弱,说话做事比较情绪化。从各个层面上比较丁丁都远远高过他,不仅不是一个段位的。甚至不是一个世界的。她凭什么接受我,而我真的了解她吗,了解她的生存环境吗?”剑光不愿想,不敢想。却又禁不住的胡思乱想,”丁丁接触到有权有势的人机会太多了,取舍只在她的一念之间。也许有的时候身不由己。“想到此,剑光害怕起来,害怕丁丁会突然遇到一个倾心的人,然后毫不犹豫抛弃自己。剑光紧张地抬头望去。 夜幕低垂地下来时,丁丁的房间亮起了灯。从两重玻璃里映出的黄黄的散光,在玻璃上晕出一片朦胧的烟霭。似乎一曲钢琴悠悠扬扬,断断续续地传出。丁丁平日里是喜欢弹钢琴的,这会是她的琴声吗,为什么低回凄苦。她不接我电话,也是在纠结吗,如果是因为我让她痛苦那就放下吧。你是洒在我身上的光,让我灿烂一场也就足够了。想到这里,剑光豁然了。竟有了上楼的勇气。 当剑光叩开丁丁的家门时,前来开门的是她的母亲。慈祥地说:”她没回家。你要进来等吗?“ 剑光谢绝了。心中又是失落又是欢喜。 ”今天我一定要见到丁丁。看看她到底去干什么了?“剑光的拧劲上来了。干脆在楼宇间的暗影中坐下来。 烟霭弥漫,一盏盏昏黄的橘灯在路边亮起。楼间的暗影和夜色慢慢融合在一起,模糊的边缘像水波上漾着明旖勾勒出楼宇,树木,行人。起初剑光还有着享受等待爱人的快乐,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和胡思乱想的不可抑制,他焦躁起来。 大约10点左右,一辆豪车缓缓地驶进楼宇,剑光有一种预感,丁丁就在这辆豪车上,他心突然有一种莫名的揪痛。果然,车子在丁丁家的楼梯口停下来。丁丁披着宽大的白色披风下了车,向车子摆摆手后径直上楼去。剑光连忙小心地跟上去。快到家门时,剑光才轻声地喊住了她。 ”你在等我,一直在等。“丁丁高兴地说。 剑光讷讷地不知道想说什么。 ”天气太热,回去也睡不着,一起走走吧。“丁丁笑道。 街上灯火明亮起来,阴阴的夜色变为沉沉了:沉沉里偶然闪烁着的光芒像是梦的眼睛。剑光终于见到了丁丁,心中却像压着一块大石头。想问送她的人是谁,又问不出口。越想心中越加郁闷。 路边的景物朦朦胧胧像走马灯一样轻飘飘的流动着。丁丁又说了两句什么剑光居然没听见。 丁丁突然停下脚步,沉了脸色,看定剑光,似乎在直视剑光内中最不堪的想法。 ”我,我没有那样想。“看到丁丁生气,剑光立刻心疼起来。呐呐的哄着。 ”我什么也没说,你怎么想我我也不想听。“丁丁转身不理剑光。 剑光惊慌起来。凑过去,急道:”我打了几个电话,你又不接。“ 丁丁拿出手机,看了一下,没电了。揣回去,转过来脸不看剑光,面色却缓和了许多。 “我见你的化妆品快用完了,所以买了想送给你。”剑光说着拿出“花王”。 丁丁嘴角掠过一丝笑意。似乎赌气地大声说:“想吃雪糕。” “好,好。”剑光大踏步向不远处的冷饮店走去。 两人边吃边聊,却都没有再提今夜的事。 “太晚了,回吧。”剑光主动说,他看出了丁丁的疲倦。 “好吧。” 告别时,丁丁突然给了剑光一个拥抱。幸福来得太突然,剑光如遭电击。愣在原地不知所以。丁丁轻盈地转个身,渺渺地上楼去了。 剑光站在清凉的夜里,却仿佛站在和煦春风里。月色是清清的,柔柔的把清辉揉进浑沌的灯光里!天是蓝得可爱,如一汪水。树的影子摇曳着攀上楼的沿交互缠着,挽着。 剑光看到丁丁房间亮起灯来。随即,她美丽的身影出现在窗前,向剑光望了一会儿,不舍地摆摆手,示意回吧。 第157章 病气大挪移 “师傅,你说她得的不是病,那么什么才是病?”清风一边煎煮药材一边问。 “人立于红尘之中,内有七情之惑,外有八风之应病一场在所难免。天下之病有三:承天命者不可治,何为承天命?分为两种:一曰始神伤。西医称之为遗传。二曰不作死不得死。西医称之为精神变态。其次失厚朴者不用治,何为失厚朴?神清体和万物有灵,身体每天都在修复自己,除非意外的伤害,身体会慢慢适应并主动疗伤。事实上如果没有自救功能人几乎不能活一个月。剩下的三分之一病才是医生能治的和该治的。任何病都是神与形,虚与实的组合,如同天地之阴阳。说到神与虚就不得不提到气。人们常说气大伤身,哪么什么气伤身?怎么伤身?人体奇经八脉之中气血运行,当阻逆之时就形成一股伤害身体的瘀滞之气,这股恶气因起因不同分为火和气,阳为火,阴为气。气火在运行,在寻找一个释放的出口,同时生命在寻找一个出路。火很容易找到出路,五脏之中心为火,所以这股火爆的恶气迅速融入血液并迫不及待地涌向血液的泵站:心脏和动脉。于是心梗、脑出血威胁着生命的路程,甚至是终结。所以无论遇到多么巨大的冲击,一定要先深呼吸,卸去心火,把它冷却成阴性的气。此刻这股阴郁的恶气瞪着冷酷的眼睛在寻找,寻找一个结合的实体,一个薄弱的对手。如果你在吃饭哪么胃百忙之中仓促接招,果然中招。所以不要抓紧吃饭的时间教育孩子,除非不是亲生的。如果你在畅饮哪么肠子浑浑噩噩勉强上场,果然败下阵来。所以妻子不要扫老公的酒兴,不批酒假或回来收拾均可,河东狮吼伤情又伤身。恶气找到实体虚与实结合--病由此产生。这时就需要用药了。我不知道太上老君的金丹成分具体是什么但我猜一定有一味家常菜--萝卜,因为萝卜顺气。所以一颗豁达的心和一根新鲜的萝卜几乎天下无敌。” “那我煎煮的灵芝、虫草、仙贝,何首乌是干嘛的?” “你又没审题,萝卜是顺气的,顺气的条件是先有气。三焦化五谷为气。药依七情八风之理将气分之。使其驱邪气是为医也。萝卜是气之梳理也。这位病人之病在七情八风之外。所以非气成之病也。蛊是实,然我细察蛊之所在而不得。此女七魂三魄犹在。胃火有剩,气息游离,心神安宁。身上各种不通不解之处。哎--” “也许是她装病。”小青走出来言道。 ”装病。这个思路不错。“ “你宽衣之时她可有反应。” “死人一般。” ”那就上屉。治不好就吃席。“扁益鸟说。 ”你们用凶残的手段吓唬小女孩,会不会太卑鄙。“小青低声说。 扁益鸟瞪一眼小青,向清风明月摆摆手,示意大刑伺候。 小女孩被放在笼屉里之后,清风明月将煎煮的药物涂抹在下一层的屉布上,开始用小火蒸煮。 四个人紧张的看着笼屉盖,希望小女孩会在最后一刻踢飞盖子。时间在流逝。笼屉的温度在升高。 扁益鸟突然大喊一声:”熄火。“ 四人扑向笼屉,慌忙把笼屉打开。小女孩面色红润,依然如沉睡一般躺在那里。 扁益鸟沮丧的坐下。他已经束手无策了。蒸煮的方法是解蛊的终极大法。如果下蛊的是虫,那么蛊会自己爬出身体。如果是蛊毒那么病情会加重。绝无这样无动于衷的道理。 “植物人很难醒,不用着急。”小青安慰扁益鸟。 清风明月看到公主一脸关切地看着师傅,很是诧异。这还是哪个以死相逼的逃婚公主吗?莫非,她说一直在帮师傅的话是真的。 “植物人,好名字。把人变成植物,除非是妖术。” “可以考虑考虑神经系统出了问题。”小青说,暗恨自己没有多学些医学知识。 “神经?”扁益鸟用赞许的眼光看了一眼小青。 “嗯,一定是心、肝经脉的问题。” 这时,门外传来嘈杂之声。 “是,给病人望气之人找上门来了。说庸医草菅人命。” 扁益鸟撇撇嘴。暗想:自己挑战失败,现在胜利者领奖来了。宏图霸业转瞬成空。 “老公,刚刚你说,病是气与实的结合。你只查到实却没有查到气,有没有一种可能,病气让人偷走了。”小青调皮地说。 大敌当前,却淡定自若。果然是皇家风范。 扁益鸟如醍醐灌顶恍然大悟。心中暗讨:“那里是什么蛊,分明就是有人做了一个病的半成品考验我。祝由之术,原来是真的。师傅曾提及此术,未来得及传授就不辞而别。只言道:祝由医之末也。能知气就能移气。移气,移气。” 这时,只见一个身穿黑袍,头戴斗笠,面带黑纱的人立在门口,身后跟着四名俊美帅气的男孩。 不等扁益鸟寒暄,黑衣人质问:”扁先生,闻听此处有人活烹鲜人,想来味道一定不错,特来叨扰。“ 扁益鸟还未回答。只见女孩的父母冲进里屋。一边声色俱厉地吼道:“庸医,魔鬼,杀人犯。我的儿呀。” 扁益鸟向黑衣人摆摆手示意坐下慢慢聊。 这时,女孩父母抱着女孩出来。 “女儿,你怎么样,跟爹爹说,他们怎样害你。” 这时,女孩微微睁开眼,缓缓地说:“爹爹,把花给我。” “花,什么花?”女孩的爹爹一脸懵,暗想,女儿是不是糊涂了。 “6月的雏菊最香甜,尤其是10里外稻田阳堤上的那几朵。” 女孩的爹爹糊涂了,听女儿的话不像是疯话。不过太也的不可思议。女儿昏迷5天,初来本地怎么知道10里外路边的雏菊。 只听女儿又说:“爹爹你又吃酒,欸,吃便吃了。偏偏不警醒,寻些好的花生下酒,那花生腐了的,即使卫了盐也吃不得。” 女孩爹爹更加惊讶。昨天独自喝闷酒就得花生是腐的,只有自己知道。怎么女儿知道。这一场大病莫非烧坏了脑袋。或者被什么邪祟附了体。 “女儿,你莫要吓我。你,你,你还好吧?” “爹爹,我好得很。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 “爹爹一句也没听懂,还说自己好得很。庸医你是怎样把我女儿治得不说人话的。” 扁益鸟一脸懵,他也没想到清风居然又如此才学。他也听不懂。 “哎,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不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女孩说完。转过头不理大家。 ”这是好了还是病着?“女孩的母亲焦急的问。 扁益鸟捋着胡子不语。 ”你不是要给我们讨回公道的吗?你说呀。我的女儿的病好了没有?我虽然听不懂她说什么,但我觉得我女儿不仅知书达理了,而且文韬武略也又进展,和病前的女儿判若两人,大大地好了。“母亲对黑衣人说。 ”娘,我饿了,把用牛里脊肉和鸡泽辣椒、莺歌海盐、波斯藏红花一起配制牛肉条给我几个。“ 大家面面相觑,谁有这么高级的零食?女孩的父母更是听都没听过。 ”是这个吗?“小青笑嘻嘻的递上一枚。”我吃过,天下第一美味啊。“ ”真有这种东西啊!“ ”给客人尝尝,他本来就是来吃肉的。“扁益鸟笑道。 黑衣人接过牛肉条。却没有吃下。而是将牛肉条和在手心,口中振振有词。大家见黑衣人举止郑重知道他在做法。尽都安静下来,少倾,黑衣人放在女孩手心里。口中念念有词。突然,女孩身体一振。问出了一个及其深刻的哲学问题:”我是谁?我在哪?“ 与此同时,扁益鸟大袖一展。里屋的清风也豁然清醒。原来,扁益鸟参出病气转移之法,暂时不能运用,便用针法助之。 第158章 酒 “我想我们还有再见面的机会。祝由之术早已远超医学范围。世人却以医之末称之。可笑之极。”透过黑衣人面纱,扁益鸟看到一双倔强的眼睛。这双眼睛很熟悉。他在努力打败医,就如同自己在努力打败巫一样。 “很期待我们的再次相见,更希望我们是以朋友的身份而非敌手。”扁益鸟笑道。 黑衣人并未搭话,施礼告退。 “师傅,这人心狠手辣。你不会真的要和他做朋友吧。” “心狠手辣,呵呵,还不是被你的牛肉条摆平了吗?” “师傅取笑。” “这个世界上还有一根牛肉条摆平不了的事吗?如果有就两根。”小青笑道。 那一晚几个人都喝的微醺了。 “清风明月,我考考你们。醉酒时怎么回事?为什么有各种表征?” “请恕弟子逞强了。五脏对六腑,五脏,心‘、肺、肝、脾、肾。心具有主血脉和主神明的生理功能;肺有调节呼吸的生理功能,还能调节人体水液代谢;脾主运化、主统血、主升清;肝主藏血和主疏泄,还有调节全身阴阳气血的生理功能;肾具有藏精、主生长发育、主水等生理功能。六腑非常好理解,从嘴巴插进一个棍子,能碰到的脏器就是六腑:胃、小肠,大肠、膀胱、胆、三焦。多么清楚的一条酒道啊。胆是肾之余,三焦(胰腺)是心胞之腑。在胆和三焦接触到酒精后,身体为了维持原有的平衡因体质的不同做出不同的反应。气不足补气,血不足补血,体表特征就是脸白或脸红。如果气血皆不足则在印堂、眉骨、颧骨等处会出现灰色,如同脸脏了一样。心主血也主神。三焦的变化即胰岛素的过度分泌直接使热血沸腾,心神荡漾。俗话说红脸的汉子好交。好交个屁!红脸的汉子血精不足意志力极低,最不靠谱。醉酒之后,心在跳,肝血在烧,胆囊也在发飙。主水的肾脏不得不提高津液的挥发量来灭心火。在灭火的同时,肾水的增加会使身体的阳气旺盛,雄性激素分泌。表现为:酒壮怂人胆和对异性的美颜功效。眼前会骤然出现一坨一陀的美女帅哥。于是,不知不觉间拉拉扯扯相见恨晚共色,动手动脚和情不自禁双飞。爽!继续喝!这酒不上头!真的不上头吗?沸腾的肝气升到右脑为惑,肝血升到左脑为淤。右脑是语言中枢,左脑是运动中枢。于是,醉酒者被发现,咦?嘴咋瓢了,脚咋还闪了,眼咋直了,舌头咋还硬了。于是,脸红的开始扶墙了,脸白的开始尿床了。与此同时身体的卫气全部解除,给了各种邪风可乘之机。如果你第二天能醒来。头当然会痛。左脑主血右脑主气。气血两亏,能不痛吗!同时,前脑主胃,后脑主膀胱。后脑勺在足太阳膀胱经上,所以一定会痛。至此,前后左右全了。” “好,有些道理。给你7天限,研制醒酒汤。” “您不喝好不好,非要醒干嘛?!” “掌嘴。学以致用。你说这一堆大道理,没有拿出药房有个屁用。画饼吗,记住实践出真知。” “师傅,我觉得你忽略了一个因素,醉酒有可能是一种中毒表现。清风单单从气血上调理唯恐偏驳。” “嗯,有道理。明月你以后专攻下毒解毒。我有一种预感,黑衣人的下一个题是毒。” 第159章 卵巢囊肿 当爱已成粥,相思入味,才知道所谓人间值得,不过是晨钟暮鼓里的炊烟烛火罢了。 扁益鸟坐在公主的身边,月光透过轻纱照在她稚嫩的小脸儿上,泛着浅黄色的清澄而柔和的芒。微弱的几不可闻的鼻息呼出淡淡的兰香。仿佛连这幔帐也是香甜的。 扁益鸟把手圈在袖子里,心里盘算着公主的年纪和生辰八字。9岁,属虎。寅月寅时。肾气充盈,肝气平和,在性格上比较独立,甚至我行我素,好奇心强,但缺乏安全感。脑海里不由得浮现出她巧笑嫣然的样子,心里狐疑着小公主不论如何也不会对他有所钟情,9岁!懂情爱吗。权当是缺乏父爱的一种变态吧。扁益鸟苦笑。但心中被一种所信赖所依靠的自豪感充盈着,欣慰着。 “明天要不要送她回去那?”想到此,扁益鸟心中有些不舍。但理智很快战胜了情感。一定要用一种秘密的方式、最快的速度送回去。 晨曦薄雾中,小青目视远方如黛远山,低声对扁益鸟说:“告诉你一个秘密,我梦想有一天,自己能成为一名时装设计师,用自己的左手裁剪出世界上最美丽的衣裳。” “你一定会的,我的老师说过,只要你有梦想,全世界都会给你让路。”扁益鸟和小青在一起,心情轻松愉快。 “可是,现在,我--”小青看着眼前这个中年人,这个在未来的世界里拼死保护她的人。这个有鸿鹄之志的大丈夫,这个医术通天的小老公。现在因为自己的公主身份有可能随时要了他的命。 “如果世界不给让路,你就挤。”扁益鸟逗她开心。 “这也是老师说的。” “这是我说的。” “你是怎么变小的?”小青问出了一直困扰她的问题。 “变小,哪方面?”问题有些唐突,扁益鸟的理解有点污。 “我遇到过你,但你是一个小孩子,和现在的我一般大。” 扁益鸟在努力脑补小青言语中的逻辑。“你是说返老还童吗?” “也可以这样说吧。”小青笑道,心中暗自欢喜扁益鸟的理解能力。 扁益鸟想了想,伸出两只手,”人们的右手虽然有力却只能把握现在,而看似软弱的左手却能描绘未来。所以,我的老师说,只要你有梦想全世界都会给你让路,哪怕你想上天。那些所谓神话只是因为人类的无知而已,就比如在月亮上曾生长过一种树,从中提取的物质具有起死回生的功效。“ ”是桂树。“小青喜得跳起来,”所以,哪个傻子怎么砍也砍不断,因为桂树超强再生。所以你能无限复活,你知道吗在很久很久以后你不仅救了我的命,还娶了我。“小青高兴地说。 ”要多久?“扁益鸟用莫名其妙地眼神看着小青。起死回生是他师傅的一个愿望。没等实现师傅就失踪了。 ”你现在不能,但你未来一定能的,因为我看到了。看到了。“小青兴奋地抓住扁益鸟的手摇晃着。 ”我必须给你捋一下思路。“扁益鸟被小青温软的小手抓着,听着她欢快的声音,看着她欢喜的眼神,心中从未有过的美好。”你说的场景其实包含了三个流派的顶级操作:巫术的借尸还魂,非白流的转世和医术的起死回生。巫术自身没有问题甚至从实景上远超医术,目前依旧是医术的顶流。我就是为了躲避鹿骨的望气识身功夫才远走他乡的。非白流的转世之术实是天人所授,加上后世又有多名才智超人的门徒发扬光大,目前转世器皿制造得越来越小巧实用。非我辈所能匹敌。“ 小青和扁益鸟所不知道的是在他们遇见的年代中,欣欣的师傅阎王爷是鹿骨国师一族,葛十七就是他派去杀扁益鸟的。而沈可和瑶瑶在酒吧里遇到的喇嘛是非白流的后人。他下山是为了受阎王爷之约一起杀扁益鸟的。 ”嗯,那我也觉得你很厉害。“小青有些懵。随后,得意洋洋地说:”我现在是公主了。你有什么愿望告诉我,本公主出手事半功倍。“ 扁益鸟笑了,暗想:如果她知道自己有20多个姐妹,不知道是何感想。 ”你能够平安地,悄悄地回家就是我最大愿望。“ “额,--”小青欲言又止,心中暗想:我在这里属于孤魂野鬼,举目无亲。你要么把我送回未来要么带我走。可是,凭你现在的能力恐怕那一项都做不到。 扁益鸟见小青眉头轻皱,脸上露出不舍和凄苦之色。心中又是怜惜又是无奈。暗讨对应之策。 “师傅,何不将公主安置在萧国公家,并请萧国公向大王提媒。你与公主结成连理岂不是好?”明月不知何时来到身旁,察言观色献上一计。 “也只有如此。”扁益鸟心中最大的阻碍是公主年纪幼小,与自己差25岁,25年一世,他们属于隔世之人。娶之,对她对己都是一种伤害。可是,今见公主虽然面容稚嫩但思想成熟,最重要的是言语之间对自己颇有情谊。所以,结缔连理并无违背公主意愿的虞。不觉看向小青征询她的意见。 小青脸上一红,面露娇羞。张口刚要答应。只听,外面传来马嘶人嘈之声。 清风跑进来,“师傅,萧国公派人请师傅过府。” 有这等事,扁益鸟暗想:刚刚还琢磨如何攀附,机会说来就来了。 小青刚刚躲进里屋收拾东西。萧国公府的轿子已经抬进来。 原来,萧国公的母亲突发腹痛,闻听神医在此便派人来请。 国公站阶而迎,和扁益鸟寒暄、坐定之后,提出了一个为难的请求:“老人礼仪端严,不肯让男人接触其身体,而且所痛之处又较为私密。先生可有医诊之法。” 扁益鸟想了想。想的却不是如何医诊而是如何向国公开口求其保媒。他的医学功夫早已达到望其外知其内的地步。平常病患一望便知。而人情世事,官场权谋却粗浅的很。“求人要等时机,如果没有时机就创造时机。”这是他刚刚得出了法子。“要创造时机首先就创造有仪式感。仪式感虽然费钱但很有必要,因为会给病人一种心里的稳定。多数人的理解是自己化的钱越多医生越重视自己,在看病时越认真。殊不知,每个医生都非常认真。低级医疗失误的发生一定是核心问题的处理不当。再有,让出等待时间给出期待感。高明的医生不在乎增加期待感,因为不会让病人失望。最后,神秘感是必须的,如果不能有人垫脚就设置步骤。” 扁益鸟突然想到了自己在郑国耍心眼时的遭遇。心中一惊,沉声说:“一个密闭的房间,轻纱壁之。内中仅限病护两人。金丝线与同长锦丝八根,诊时系于八处。申时就诊。” “有劳先生。”国公见扁益鸟出言慎重,果决,显得信心满满,心中大喜,知道母亲的病有缓。 诊室内轻纱薄细,扁益鸟请国太站立,侧卧、仰卧之后透视了国太的五脏六腑,又用金丝玄真之法复查。结果是让扁益鸟沮丧的,国太病在卵巢,为积聚之症。已有鸡蛋大小,位置在宫颈之外,输卵管一侧,最是药力难及。唯一的方法是用游刃剔除。可是,萧国公曾要求是不触病人身体。要施以游刃有些麻烦。 “先生。我母病事如何?”萧国公急问。 “国太乃是积聚之症。” “啊。可有大碍。”萧国公脸色大变,他是懂得积聚之症的厉害的。心中生怕扁益鸟说出不详之语。 “此病发于1年有半。那时药物尚可消之。如今已有鸡蛋大小,药力难为。”扁益鸟面有难色。 “先生所料甚准。那时我获罪遭遣,母亲急火攻心,大病一场。母亲之病是因我所起,我愿倾其所有为母治病,请先生尽力。”萧国公虎目含泪。 扁益鸟也为之感动,只因为刚刚诊断出国太平生从未生育,所以萧国公定非所出,而两人感情真挚深厚,超过常人母子。可见均是质朴重情之人。 “为今之际,只有游刃剔除,可是---”扁益鸟沉吟不语。 “先生但又所求,我宁可性命不要也为先生尽力。”萧国公察言观色猜出扁益鸟心中似有所求。 扁益鸟反倒愧疚起来,说道:“国公言重了,我所虑者是国太尊贵,使用游刃之时恐冒犯国太凤体。” 萧国公沉吟不语。母亲性情极为端严,且素有洁癖,在陌生人面前袒露身体恐怕宁死不肯,可是若不操刀处之又别无他法,这便如何是好。 ”积聚若小可伤而除之,如今,唯有开腹处置难度和危险都有所增加。“扁益鸟平静地说。 ”先生,我知先生医术通神定有权宜完全之策,请先生直言,在下给您施礼了。“萧国公说着便要下跪。 ”不可,“扁益鸟连忙扶住,说道:”办法也不是没有,只希望萧国公给我一样东西。“ ”先生请讲。“ ”信任!“ ”信任?何出此言?“ ”游刃之术是唯一之法。不仅过程繁复而且需要根据现场情况随机应变,故而对医术要求很高,非寻常医者可也,我幼时操刀所历甚多。然今日之事不同以往。为不冒犯国太,我将以布蒙眼游刃处之。“ ”啊。“萧国公大惊。盲刀之术闻所未闻。睁着眼睛尚不能做好手术,闭着眼睛做,作死吗!可是,内心思来想去似乎没有更好的办法。 待萧国公脸色平静下来,扁益鸟才问:”可否?“ 萧国公点点头。“我回禀母后。再做定夺。先生稍候。” 夜色如水。扁益鸟和小青岁月静好地并肩站在廊下望着天上皎洁的圆月。小青想着不久将成为盛大的豪奢的皇家婚礼女主,小心脏一直兴奋的砰砰乱跳。那场景以她深山土妞的出身想都不敢想。如在梦中的她生怕这突如其来的幸运会突如其来地失去。所以,兴奋中又充满紧张。”都是因为他。“小青幸福地望向身边的扁益鸟。眼前这个成熟、淡定、自信的男人太有魅力了。能够嫁给他,一定是自己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 “怕血吗?”扁益鸟柔声地问。用爱怜的眼神看她。 小青大羞。 “把手给我。”这是扁益鸟第一次主动有亲昵的请求。 小青想甩开扁益鸟的手,却又舍不得。 “公主怕血,但我不怕。”小青仰起头,眼神因为充满爱意而闪闪发光。 “你的手是我的眼睛。”扁益鸟将小青柔软的小手握在手里。闭上眼感受着传来的气息。同时,衡量着手指的宽度。轻轻地说:“国太的病灶在肚脐眼面位左四指,上三指的位置。你找到之后,以双手护之,中间留一指之宽即可。” “你刚刚说什么?” “把手给我。” “上一句。” “你怕血吗?” “怕,怕的要死。每年过年家里杀牛,我都吓得不敢出门。”小青大声说,这世界上果然没有免费的午餐。娶我居然是未来招助理。医生手术时的血和普通女孩理解的血是一个概念吗?”你冷酷、无情,讨厌你。“ 小青撅着肉嘟嘟的唇,小脸涨得通红。转过身去,不看扁益鸟,手却仍然被扁益鸟牵着。 ”早年和师傅学习游刃之时,每天要训练几个时辰,“扁益鸟柔声地、用平缓的语调缓缓道来,”出刀,运刀,缝合,一遍一遍,最初恶心到7天吃不下一点东西,后来,一边吃东西,一边做手术,津津有味。今天手术的意义非同小可。如果国太答应帮我们向大王提亲,我会考虑在缝合时在国太的伤口处打个漂亮的蝴蝶结。“身边没有女助手,而小青是唯一的也是最合适的人选。 ”你真恶心。“小青笑道,不知是说扁益鸟一边做手术一边吃东西还是变态打蝴蝶结。 ”你又做手术又缝合,太辛苦了,缝缝补补是女人的活儿,可以交给我。“小青顽皮地眨眨眼。 扁益鸟笑了。手术的缝缝补补和衣服的缝缝补补天壤之别。女人,欸,从暴风骤雨到风和景明转变的也太快了吧。 “你是最棒的。以后一定教你,”扁益鸟笑了,”这次你只管吃瓜。把手放对位置就行了。“ ”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行吧,就当练胆了。“ 第160章 假扮护士的公主 \"母亲同意了。”萧国公一脸担心地告诉扁益鸟。 扁益鸟点点头,国太果敢豪迈,答应冒险是意料之中的事。 “明天晨时,我先来看国太的状态,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即刻手术。”扁益鸟言罢回去准备。 少倾,有国太侍女前来传话:“明日晨时到来即可。” 扁益鸟听了微微一笑,暗想:这国太真是好强。认为我言语中暗含因怕死而失眠的意思轻视了她。其实,手术之前失眠是很正常的事。尤其是老人。国太果然不凡。 翌日晨时。 书房改成的手术室内焚香驱邪。国太虽然胆大毕竟是第一次进手术室,不禁面色凝重。却见一个衣衫华美,容貌姣好的女孩站在屋子当中等待。女孩见了国太翩翩下拜问候,举止从容稳重。国太见了略感诧异,这女孩容貌不俗,一看便知是大家之人,怎会出现在这里。不仅问道:“你是谁?” “我是国太娘家的西门晴雪。特来服侍国太。” “呕,是雪儿。怪不得眉目依稀。几年不见竟生的如此俊俏。” “你怎在此?” “娘把我许给扁医生,怕他跑了,我便跟着。” 国太听了,莞尔一笑。雪儿逃婚的事她有所耳闻。现在看不是逃婚是私奔。这丫头的胆子也忒大了。 “调皮。不怕你爸妈扒了你的皮。” “怕。所以特来服侍国太。”小青一边给国太解衣一边说。 国太微微一笑,“你的命交给我。我的命也交给你。” “大丈夫一言出口驷马难追。击个掌。国太,温馨提示,一会儿您最好闭上眼,扁神医出手如电恐令你头晕。” 国太不语。 小青双掌轻拍。示意门外的扁益鸟准备妥当。可以手术了。 国太的两个侍女将门帘一挑,只见扁益鸟一身锦缎子绿袍,一条雪白的素带裹住眼部,束袖轻履迈步而进,丝毫没有拖沓之状。待帘子落下,他站定身形,伸出右手,掌心向上似乎在承天上之气,其实在测试房间的温度、湿度、熏药的颗粒度。 “左1加2,右3减半。”扁益鸟以异于平日的郑重语调下达命令。 小青答应一声,前去调香炉里的香。 “不许挤眉弄眼。” “说我吗?没有啊。”小青向国太吐了吐舌头。用眼神示意刚才的鬼脸被发现了。 ”你眼扩肌上蹙,苹果肌内趋不是皱鼻子是什么?现在又吐舌头!“ 国太大惊,刚刚小青吐舌头是背对扁益鸟的,怎么他竟然清清楚楚。看来此人果然有盲游之能。 “开箱。” 小青整容肃立,打开软榻边扁益鸟的手术箱。只见里面金针、银针、钢针微芒内敛。长刀、短刃、粗夹、细剪子寒气森森。 扁益鸟沉肩坠肘、龙行虎步。国太以为他要捉刀,却见他出指如风封住国太全身经脉,登时动弹不得。紧接着只听得箱中发出丝丝的如电流划空般的声响,那箱中的针、刀竟如同活物一般从箱中跳出来,跳到扁益鸟的掌中。 “定位。” 小青早把一双手捂住国太的病灶之处。微开一指。指头刚开,只见银光一闪,皮肉翻转开来,竟似被小青的手指拨开的一般,小青吓了一跳,险些叫出声来。鲜血涌出,小青下意识地要收回双手,却又硬生生的忍住。眼看小青要双手沾满国太的鲜血。却见几根银针封住血管。仅有几点血落在小青手上。两把弯刀向国太下腹直插进去,不知怎的一翻,翻出一个鸡蛋大小的白色肉瘤来,那肉瘤之上粘连着密密麻麻的黄色、白色的如丝般的脂肪、血管和筋脉。小青看着一阵作呕,腹内之物上涌,堪堪要吐出,吐在国太腹内。猛然间,合谷穴一麻,却是被一根银针刺了一下,呕吐感立减。眼前三把钳子、一把小刀正在细致地剥离肉瘤与周围的联络。小青闭了眼不敢再看。心中不解:一双手五个手指怎么运用三把钳子的。想要查看个究竟,终究未敢。时间不知过了多久,小青觉得自己双手掌心已然全是汗水,几乎无力撑开国太的伤口。可此刻,扁益鸟并未说停,她只有拼命挺着。 门外,萧国公焦急的等待着。大约一柱香的光景,国太的侍女捧着一个锦盒出来,言道:“积聚已经剔除。请国公过目。” 国太视之,其状如卵,其色黄白,血迹斑斑。“国太如何?” “国太信了公主之言,闭目养神,现已微鼾。” “有这等事?扁医生那?哪里来的公主?” “扁医生以白娟避目施展游刀之术。现在缝合伤口。” “好好,快去里面伺候。”萧国公连忙催促。 又过了半炷香的时间。扁益鸟净手而出,国太已经由偏门推至卧室修养。 “怎样?”萧国公急问。 “身体无碍,只是半柱香后血脉尽通,会大痛6个时辰,属于正常症状,过时即减。请国公安排得力的丫鬟不断按摩国太双腿,以防出现血阻。”扁益鸟平静地回答。 萧国公告辞,忙去内室伺候。 扁益鸟则为小青洗涤手上的血迹。 ”你真的很棒,小身体里面住着大心脏。“扁益鸟夸赞道。 ”还不是被你坑的,刚刚的手术太吓人了。如果不是你及时给了我一针,我真的会吐在国太肚子里。“小青很兴奋。 ”其实我要感谢你,那一针很轻,主要还是你忍住了,幸亏你没吐,手术时间只有半个时辰,根本没时间收拾垃圾。“扁益鸟笑道。 ”讨厌你,还收拾垃圾,被收拾吧。向国太吐口水就要打板子,我们岂不死定了。“ 两人正说笑着。 国太的侍女慌张地跑来。“启禀公主,国太大痛不止,打跑了按摩的丫鬟,骂跑了国公爷,非要公主前去伺候。” 扁益鸟和小青相视一笑。 ”有劳公主。“扁益鸟抱拳施礼。 ”义不容辞。“小青抱拳回礼。 第161章 梦里花落知多少 花椒冰激凌 词曲唱:李小爽 抹茶味的太low.?草莓味的太俗,巧克力臭大街埋了吧汰。 尝尝我这咸鸭蛋味的还是高邮,奶疙瘩的鸭子不仅会下蛋他还长得帅。 味道越来越诡异。(白) 有点辣,有点懵,有点放不下。 因为里面不仅有甜蜜,还有爱情。(白) 你品,你细品。(白) 楼下的多姆, 楼上的云朵, 下水道盖子上它画满了花朵。 花椒味的冰激凌你可劲儿的加,不行直接来点老干妈,我要我的爱情汹涌而来,正好在实习有的是时间。 姑娘,悠着点,别爱情没来救护车来了。(白) 楼下的多姆, 楼上的云朵, 下水道盖子上它画满了花朵。 坐在小酒馆的门前吃个炸酥肉,喝个葛根汤, 还要贴个钢化膜。 不然就不算来过成都。 小酒馆里没有歌手挤满板凳。 那首歌翻来覆去听得想吐。 是不是有了名利就丢了当初。 楼下的多姆, 楼上的云朵, 下水道盖子上它开满了花朵。 有点辣,有点懵,有点放不下。 花椒味的冰激凌你可劲儿的加,不行直接来点老干妈,我要我的爱情汹涌而来,正好在实习有的是时间。 当李小爽在酒吧里用力的唱着自己的歌曲时,加了一夜班的秦风长长地伸了一个懒腰,看看腕表:早晨8:00。啊,案子终于略见眉目,生物分析报告中指标指向嫌疑人中的一个。 “疑犯现在鞍山。” “刚刚买了去云南的飞机不排除外逃可能。” “联系当地警方实施抓捕。” 作为法医的秦风不得不休战。此刻的他头昏沉沉、涨呼呼的,精神状态却异常兴奋高昂,坐在单位宽大的沙发里,窗外金灿灿的阳光~温暖舒适地照着脸上,心中不知为何却涌起一阵寂寥。仿佛自己是一只飞翔在辽阔冰洋上的麻雀,太阳高举在头顶,脚下却没有一枝可以栖息的树枝~只是不断地飞~飞~不知不觉睡着勒,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秦风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做梦,正和了人生如梦这样的解释,虽然他的现实生活颇有些醉生梦死嫌疑,但这个梦绝对是他平生最离奇的、最完美的、最真实的梦~ 门开了~陈白走了进来,秦风仰在沙发里看了他一眼,他头顶仅有的几根毛发不可思议的蓬松和凌乱,面色蜡黄,眼圈黑黑的,眼睛却刷刷地闪着绿光~ “你怎么搞得,像冬天的野狼似地,眼神那样饥饿~” “恩恩,失眠呗,一闭上眼睛就做梦,一做梦就惊醒,折腾一周了~熬不动了~” “哈哈~”秦风突然想笑“什么样的梦,这样可怕!” “每次睡熟都梦见自己躺在苹果树下面睡觉,刚睡着,树上的苹果就霹雳巴拉的向下掉,直到把我砸醒~,周而复始~千篇一律~砸醒为止~” “这个梦的名气可够大的~牛顿就因为它改变了世界。” “唉~得了牛顿的病,却没有牛顿的命,”陈白像一碗隔夜的牛油面一样摊在椅子里,“不过也不是全无收获,研究出一个自己比较满意的东东~” 秦风一听来了精神,他和任图云岳的关系非常好,知道降边嘉措教主千里迢迢来到这座小城要找陈白。陈白的脑袋可是活佛的底子,上千年的轮回沉淀,可以说是吸足天地之灵气,取尽日月之光华,论聪明程度比牛顿的脑袋有过之无不及,他要说比较满意的那一定是惊世骇俗的东西,说不定会改变人类的进程。 “是什么?”秦风急切地问。 “冲动汤。” “虫洞场!”秦风心头一惊暗想“莫非和黑洞有关,根据广义相对论的推断,宇宙中黑洞之间有虫洞相连,穿过虫洞,就进入了另一个全新时空,但这仅仅是一种科学的假设,暂时还没有人能够发现虫洞,据说如果找到了就可以利用虫洞做时空穿梭,难道陈白找到了发现虫洞的方法!” “虫洞场干什么用的~”秦风试探着问。 “安眠用的,多种名贵药材配制而成的汤药。“ “什么?是一种汤?!” “恩恩~不是普通的汤呦~喝下它需要勇气和胆识~”陈白还要说下去。 秦风无力地闭上眼睛安眠了。活佛也有不靠谱的时候。 天刚蒙蒙亮,毛毛拉开月亮城堡淡绿色的窗纱,轻柔细致的晨曦清凉而纯净,捧了一杯燕窝,安静地凝望着远处苏醒的城市~ “今天9点还要考试~”李爽一骨碌爬起来,“莫要乱弹一通,来杯柠檬茶提提神先!” 北京寒风凛冽的街头,瑶瑶头戴玫瑰红绒帽,淡黄色围巾,白色长靴在街头大口吃着新疆羊肉串,“老板再来碗羊汤撒~” 第162章 冲动汤 有时,会在某个清晨伫立在窗前,看着天空的鱼肚白默默无语 有时,会窝在沙发里看着滚过的字幕发呆 有时候,会在沉醉的昏睡后一脸空白 有时,会关掉电脑,给着桌案上的兰花一遍一遍浇水 有时,会在将油倒进锅里的一瞬间感觉到时间一点点流逝 秋雨染了夏花,冬雪埋了春树, 天空中却没有岁月的痕迹 是否我忘记了自己的存在 是否我习惯了违心的自由 是否我不再拥有梦想 是否我不敢追问自己 是否我甘心被空虚一点点埋葬 忘了 我真的忘了 何去何从 中午,秦风看到熊祥在和小强开玩笑:他把一个包裹藏在沙发的下面,然后要小强去找,小强很快找到了。但熊祥表情凝重地摆摆手,示意小强找错了,继续找~小强转悠了一圈,仍然把刚刚的包裹从新叼回来,一脸期盼地望着熊祥。熊祥再次表示,它错了~继续~小强一脸的茫然~熊祥却一脸的坏笑向秦风眨眨眼。 秦风走上前去一把将他推到在地。 这时小强回来了,无辜又沮丧地叼着那个包裹 “你发疯~”熊祥向秦风嚷道。 “你咋二虎吧唧的,知不知道这样会毁了小强的一生。”秦风怒吼。 “至于吗?” ”至于。“这时陈白走进来,把小强搂在怀里。对熊祥说:“警犬最重要的品质就是信任,信任警官,信任自己。你这样做摧毁了它的信任,它的鉴别能力就此消失。我想小强该是退休的时间了!” “我也不知道呀~嘿嘿”熊祥讪笑。 “怎么办?”秦风有些伤感地问陈白,心里其实已经知道答案了,类似的事情在其他的队里出现过,被戏弄的警犬都像中了魔咒一样,突然变得懒散、呆滞,仿佛一下子衰老了许多,最后的命运只有退役。以这样不光彩的面貌退役结局恐怕是葬身食客的肚腩!想到此,不禁为小强悲哀起来。 “怎办呀,陈白你想个办法?”熊祥惊慌起来,搂着小强:“大哥,亲哥~我错了~我错了~” “没有用的~”陈白叹了口气,“警犬是简单和单纯的动物,对待自己信赖的人不会有丝毫的戒心,你的过失它理解不了,它已经除去了自己的永远摘不掉的枷锁~它不会再相信任何人了,包括它自己!自由有时候就意味着毁灭。” “真的不行吗!” “除非,小强能长出翅膀,从原本的思想中跳出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待所发生的事件。但那样的难度太大了,毕竟它是狗,智商有限~” 熊祥囧在哪里。怀疑这句”智商有限”在说他。 他们三个静静地守着小强,观察它,等待着那个命中注定的厄运慢慢显露出他狰狞的面孔。 小强突然变得很倦怠,耷拉着耳朵儿走到墙角,趴下来,头枕在前腿上,昏昏欲睡,活像个在古老的屋檐下晒太阳的老汉,朽木欲枯,摇摇欲坠。 秦风忽然想哭。 “我,我还有事。”熊祥讷讷地说着,想离开房间。 “畏罪潜逃吗?”秦风讥讽道。 “他,就是累了。累了。” 这时,小强突然一跤摔到在地。一动不动了。 秦风慌忙跑过去,瞳孔放大,心跳停止,没有呼吸,皮肤青紫,口延横流是心原性猝死的典型症状。 熊祥惊讶地看着秦风的一系列操作莫名其妙。一直看到秦风悲伤的表情。才读懂一切,但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是真的。 “死了,死于极度焦虑造成的突发性心肾衰竭。” “不可能。怎么会说死就死。狗是快乐的动物不可能焦虑。它很强壮。我只是和他玩了一会儿。不可能!“熊祥无力的搪塞。 ”常老狠受伤后唯一的寄托就是让小强替他冲锋陷阵,小强不仅是他的战友还是小肠的家人。现在好了。常老狠是搏击冠军,如果你明天能站在这里我倒立刷牙。“秦风脸色冷峻。常老狠并不老,只有35岁,曾是刑警队队长因为对付嫌疑犯人从不手软,所以市里的那些被他教育过的小混混给他取了个外号”常老狠“。常老狠在一次抓捕逃犯时被偷袭,伤了右腿,只好退役,来到警犬科养警犬。他养的警犬延续了他刚猛、忠诚、执着的性格。所以,他对小强比亲儿子都好。常说小强将来一定能破大案要案,光宗耀祖。现在莫名其妙地死了。秦风觉得熊祥除了亡命天涯还真想不出更好的主意。 ”能试试人工呼吸不?“熊祥忐忑地问。 秦风不语。法医是医生治的是病,却救不了命。起死回生是神仙的事。 秦风望向陈白,也许只有陈白能有办法。他可是活佛。 ”陈哥,陈哥,你和常哥是好哥们儿,不冲我,冲着小强你也不能见死不救啊。我知道你神通广大,我和老任是好哥们儿。他说你不是凡人。帮帮忙,一会儿,常老狠就回来了。这货混起来真的连自己人都打。“熊祥哀求。 ”好吧,不过,你们两个要答应我一件事。“ ”您说,您说。“ ”一会儿无论看到任何都不要说出去。小强活过来后变成什么样也不能说出去,听明白了吗?“ ”明白,明白。“ ”外加两碗烂肉面。“ ”四碗。“ 陈白一笑。随即,脸色一正。 ”听我吩咐。正身。不是你们两个,是小强,把小强扶正仰放在桌子上。扶稳。“ 小强摆正后,陈白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药瓶来。从里面倒出几滴蓝色的液体分别涂在小强的口、鼻、印堂、肛门四处。又掏出一个药瓶倒出红色的粉末状物质在手指上,在小强的身体四周画出了几个奇怪的符号。秦风和熊祥一脸狐疑。此刻的场景看着眼熟,和巫师做法差不多。估计下一步就要念咒语,跳大神了。两个心意一致,不等陈白吩咐便退后几步,让出空间。果然,陈白对着小强的肛门跳起舞来。蹦嚓嚓蹦嚓嚓节奏还挺准。秦风和熊祥对望一眼。心想:所托非人啊。烂肉面恐怕是白瞎了。 ”我们要不要赶紧送小强去医院,或者有缓。“熊祥问秦风。 ”我就是医生。而且是法医,死和活难道会搞错。“ ”装。装神弄鬼的。“熊祥白了秦风一眼。”不过,能看到陈白跳舞也值四碗烂肉面钱了。“ 这时陈白不跳了,从怀里掏出一个像沙漏一样的青铜器皿来。一见这个器皿,原本要打断陈白的两人瞬间打消了念头。因为,这个器皿是一件极其精美的古物,他们两个刚刚参与了一起盗墓案的侦破,期间被国家级鉴宝大师针对青铜器集中培训了两个月。而且接触了不少真品,所以是识货的。这个青铜器绝对是真品。而且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符号。如果以市场价一字千金来换算的话,这玩意简直价值连城。 就在两人贪心乱跳,胡思乱想的时候。小强突然动了一下。秦风的心一哆嗦。这不可能。他验过尸。不等他细想,小强又动了一下。熊祥喜形于色,上前一步,像看个究竟。猛地,小强翻了个身。竟跳下桌子,稳稳地站在地上,一动不动。突然的举动把秦风和熊祥惊得瞠目结舌。尤其是秦风毛骨悚然。 ”你刚刚确诊了吗?“熊祥看小强身体僵直也没敢再靠前,转头问秦风。 ”千真万确。“ ”那这算什么?诈尸。“ ”当然不是。“陈白哈哈笑道。”此小强非彼小强。“ 秦风和熊祥看着陈白诡异地笑容,听着他对小强古怪又坚定的狗设,莫名其妙的同时浑身发冷。 陈白满面春风地在小强目前蹲下来,像见到阔别良久的老朋友一样,摸弄着小强的头。 秦风和熊祥心中不由得同时浮起同一个念头。”这货绝不是小强,因为常老狠最讨厌别人摸小强的头,所以训练了小强谁摸头咬谁。“ 陈白在小强的脊背上翻查着,似乎在找什么东西。稍后便释然地停下来,并满意地点点头,看表情是找到需要找的东西。之后,陈白又对小强做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让秦风和熊祥不寒而栗。只见陈白俯下身去在小强的耳边说着什么。陈白的声音并没有刻意压低,所以秦风和熊祥每一个字都听得清清楚楚,却一个字也听不懂。他似乎在使用一种近似于闽南方言的声音在述说。要知道,常老狠是个较真得近似于变态的完美主义者。为了教导小强口令,硬生生抛掉锦州口音,特意学了一口标准的普通话。所以,小强一定听不懂方言。而且,和常老狠一样讨厌方言,讨厌的后果很严重。从陈白的表情上可以推测,他说的内容是在引诱小强想起什么。就如同小强失忆了,陈白在描述他失忆前的生活细节来唤醒小强的记忆。对于诱导的表情,也许没有人比警察更熟悉。只不过通常诱导的对象是人,可共情可推理,交流一般还是比较通畅。现在诱导得对象是狗,狗的智商再高也是狗啊,绝不会存储如此多的信息量。而且它也没有失忆。秦风和熊祥满腹狐疑却不敢打断。 一道蓝色的光芒在小强的一种闪过,秦风和熊祥都看得清清楚楚。熊祥小声问秦风:”感觉这货想起来了。不,不只是想起来了。“ ”不是想起来了,他觉醒了。“陈白站起身。 曾经秦风问过他的导师一个问题:”什么是觉醒?“ ”觉醒是打破。“ ”打破了什么?“ ”自己。“导师笑着回答,”还是讲心脑血管的事儿吧。觉醒对普通人来说是痛苦的。而且还需要智慧的支撑。“言下之意,普通人最好不要觉醒,当然也不一定有能力觉醒。 蓝光一次次在小强的眼中闪过,他的面部表情也以肉眼可视的速度变化着。秦风和熊祥终于明白了”此小强非彼小强“的含义。小强变得深邃和陌生,炯炯的目光似乎昭示着一件事:他虽然参破了对手的意图和宇宙的秘密,却以一种宽宥和慈悲的心态来接纳世人的境遇。那种眼神和表情让他的全身仿佛笼罩着一团圣洁的光,让所有看到他的人忍不住要跪下来膜拜。 ”他的眼睛有毒。我的膝盖有些软。“熊祥低声说。 ”我也是,但是不可以。绝对不可以跪下。“秦风抓住熊祥的胳膊。 就在他们以死抵抗自己心中的卑微,拒绝献上自己的膝盖时。小强却匍匐在陈白面前。 陈白坦然地抚摸一下小强的头顶。小强便傲然立于陈白身侧。换上一副凌然不可侵犯的表情,似乎是陈白的专属守护者。很显然,如果他是陈白的了,那么常老狠怎么办? 门突然开了,常老狠闯进来,一把抓住陈白的胳膊,“你放在桌子上的是什么药~” 小强口中发出低吼。 “你喝了?!”陈白又惊又喜。 “嗯~” “我喝了,做了一个可怕的梦。不像是梦,一定是真实的,只不过是将要发生的事!我记得梦中的每个细节。” “什么样的梦~”秦风和熊祥急切地问。 “生命源泉戛然截止。准确的时间,完整的事件,必然的结果,太真实了,”常老狠的语调和表情与平时大不相同,可以说,判若两人。似乎在夹着嗓子学别人说话,这还是哪个理智、干练、让罪犯闻风丧胆的常老狠吗?“没有人能够阻止它的发生,世界终于走到了尽头,我真的希望那是一个梦,陈白你说那?它是你调制的一种致幻的药物,对吗?” 大家都盯着陈白。 陈白的面色很沉重,慢慢地、坚定地摇摇头。“它不是致幻剂,是一种能够把人的思想质量化的化合物,使人思想到达不同的时空。” “切~胡扯~”熊祥哼了一声,“奥特曼看多了,神经了,那里有这种东东,我尝尝。” 常老狠掏出了一个小瓷瓶。浅浅地倒了一小杯,“我也希望自己在做梦。” 秦风看得很清楚,那是陈白的“虫洞汤”。陈白叫它 “冲动汤”,因为陈白曾经说过喝它需要勇气。秦风严重怀疑陈白也不敢喝它。 熊祥抓起杯子。 “慢着,我提醒你。常老狠之所以能够醒来,是因为他所去的时空还有他,如果你去的时空中你已经不存在,那么现在的你就会马上消失,明白我的意思吗?!” 熊祥愣愣地站在那里,神色僵硬,突然,他夸张的大笑起来,“我你妈,你们几个合起伙来整蛊我,先是用小强,现在又用料酒汤,过愚人节吗?” 秦风一把抓住熊祥的手,“别喝,你是短命相,说不定真的一去不回。” “那就88”熊祥将“虫洞汤”一饮而尽。 大家不约而同地退了一步,一阵风吹过,熊祥的身子渐渐变淡,最后竟然真的在我们面前消失了。 秦风吃惊地看着陈白,陈白沉默不语。 常老狠懊恼中带着惊恐,“真的~原来是真的~我就知道是真的~生命!谁拯救世界上的生命啊~我的上帝啊” 上帝!秦风突然想到了李爽。宗教学在读硕士。 秦风颤颤微微地拨通了李爽的手机。 “李爽,快出来~” “干嘛~”她压低声音说,“我在考试那~” “拯救世界!”秦风像溺水一样呼救。 第163章 成人 常老狠紧张地啃自己右手大拇指的指甲,全然不顾指甲缝隙里的污垢。平素他是一个果决,多智的人,很少见到他愁眉不展的样子,但是今天他真的束手无策了,因为他面对的事情超过了他的认知范围。他紧张自己的战友却又不敢轻举妄动;陈白站在窗前出神,嘴里聚乙烯的烟嘴来来回回地从左边的嘴角倒腾到右边,嘎吱嘎吱成了啮齿目动物的磨牙料,样子又滑稽又阴森,他在找一个人,一个能力威胁神权的人,那个人打破了教会的规矩可以不通过意识转移实现身体的永生。严重威胁了轮回的定义和教主轮值的公平。这个异端必须铲除,这个时空里没有,那就去别的时空里去找;小强相对活泼一点,从办公桌的下面翻出一双不知谁的足球鞋,津津有味地嗅着,秦风突然想:小强如果是一个人类的话一定是一个很怀旧的人,而且成熟、浪漫,恰好是毛毛喜欢的,”毛毛喜欢狗。“想到此忍不住想笑,却又觉得这样的情绪和房间的“死到临头”的悲壮有些不搭嘎。 “发生了什么事?”李爽一进房间就察觉到气氛的凝重。 “一场噩梦~”秦风无力地说。简单地讲述了刚刚发生的事,包括熊祥的离奇消失,“就在这,就在这把椅子上,熊祥像一堆细沙,被风吹走了,就在我们眼前眼睁睁地消失了。” “我亲历了那场噩梦,”常老狠的目光绝望。“未来的某个时间死亡统治世界,城市的街道空旷、荒芜而杂乱,植物枯萎,天空失去了颜色。时间漫无目的地流失,人类像是被抛弃在尘埃里的孤儿行尸走肉一般四处游荡默默地等待着死亡来临。” “明白了。我们需要被拯救。需要信仰。”李爽虔诚地下头,默默祈祷起来,大家都不做声,就连小强也专注地看着,似乎知道眼前的一切是多么地至关重要。 陈白的眼神阴郁也许只有他才知道,这种事情出现的可能性有多大。永生意味着死亡而轮回同样意味着死亡。逆天的代价就是信仰的灭亡。也许他的一方胜利了。但那样死气沉沉的世界还有存在的意义吗?未来需要重塑,生命需要一个变量。 突然,小强不安起来,眼睛盯着那把熊祥消失的空椅子,一脸的疑惑。 陈白看了一下时间,药力将尽,熊祥又会带来什么信息那? 这时,李爽的身体发出桀然而圣洁的光泽笼罩在熊祥消失的那把空椅子上。李爽浑然不知仍然祈祷着。 秦风和常老狠不由自主地吃惊得倒退一步,预感到将有不寻常的事情发生。 突然,熊祥那把空椅子上,出现了卷着沙砾的旋风,旋风越转越快,沙子越转越多,渐渐地沙粒凝结成一个人形,不,不止一个~ “是熊祥!他回来了!拯救发生了!”常老狠惊讶的叫道。 “他好像背了一个人~”秦风不安地望着熊祥身后那个模糊的“人” “他,他~”熊祥指着身边的那个人想说些什么,却一下子昏过去了。 秦风和李爽连忙扶住熊祥和那个“人”。 这时,那个人的眉目渐渐清晰,面容俊朗平和。他慢慢地睁开眼睛看着李爽。他虽然在看着李爽,不知为何,秦风觉得他也在看着自己,那种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目光,纯净、睿智、神圣,让人有一种为这样的目光牺牲的冲动。 “生命之光。”他虽然面色平和,但这几句话似乎用尽了他全部的生命力量,他张开手掌,掌心里慢慢升起一团绿色的光。大家惊讶地望着这团绿光,就在一刹那间,那人的手一歪,晕了过去,那团绿光径直向地面坠落。 “啊。”大家突然明白了绿光的含义,生命之光,拯救未来世界的源泉,但同时又眼睁睁地看着它的粉碎、熄灭。 就在那绿光将要坠地的一瞬间,小强突然冲上去一口将它吞了下去。 “啊~”这样的变故太突然,大家不由得异口同声,心情七上八下。 “生命之光得救了吗~”大家不知所措地相互望着,期盼着从对方的眼中得到一些提示。但看到的尽是迷茫。事情超出大家的认知,没有人能给出正确答案。 就在这时更为奇特的事情发生了,淡淡的绿光从小强的身体里渗透出来,光芒慢慢模糊了小强的轮廓。待光芒淡去,一个精壮的男子模特出现在大家眼前。 “啊~”大家再次异口同声,变化太过离奇,常老狠最是难以接受,踉跄着坐在地上,“小强,他是小强?” “应该是小强吧!”秦风不知道自己是喜是惊,因为刚刚他还有小强变成人的奇怪想法,没想到竟然这样快就发生了。 “他是谁不重要?”陈白单膝跪地,亲吻坐在椅子里的男人的手背。 这又是什么操作?!大家被陈白的举动惊呆了。 ”他是舒米亚,来自天国的人。世界是他的梦境。“ “那他现在醒了,世界是不是应该不存在了。”李爽低声怼道。眼前的舒米亚刚刚清醒过。但世界好好的。所以,世界是他的梦境是无稽之谈。 “他是在未来清醒的,所以,我们的世界还存在。”陈白沉吟着说。 “你偷换了瞬间和永恒的概念。醒来是瞬间,时间是永恒。如果瞬间决定永恒。那么永恒就不存在。” “那么存在本身存在吗?” “存在有双重含义,一个是本我,一个是自我。” “你也在偷换概念。在用本我和自我偷换了实与虚。” 陈白和李爽争论的声音越来越大。屋子里的其他人一脸懵,他们说的每个字都听得清清楚楚,却不知道他们在争论什么?唯一知道的是如果这个叫舒米亚的神仙醒来的话有可能造成不好的结果,或者灾难。 常老狠偷偷操起电棍。心想无论如何只要这个舒米亚有清醒的迹象,我就给他打晕。 “小强那?”秦风脑子有点乱,问道。 “进里屋穿衣服去了。”常老狠回答。 “大家别乱来。”李爽冷静地说,“学术问题改时间讨论,先拯救世界。” “靠,这话说的和闹着玩似的。” ”闭嘴,先让小强出来。“ 大家同意。并示意李爽小点声。陈白面带微笑,心里盘算着:1、药方是对的。2、舒米亚是真的。3、生命之光在自己的坐骑体内,如同自己拥有。4、与巫、医、道之争变得毫无意义。 门开了。毛毛走了进来,她略有惊讶地看着屋里这一张张莫名其妙的脸。问:“小强,去哪里了~我带了它最喜欢的鹅肝给它~” 第164章 小强 “小---。”毛毛刚要喊。 只见门一开,一身笔挺警服的帅气逼人的大帅哥小强出现在门口,向毛毛打了个噤声的手势,温柔的一笑,然后向大家招招手,示意每个人鸟悄地进屋,有事情商量。毛毛的心好像被小强的笑容融化了,轻飘飘地、乖乖地进了屋。其他人相顾一下,也都陆续进屋。 常老狠和秦风进屋的第一感觉是惊讶,这还是自己熟悉的房间吗?所有物品熠熠生辉,井井有条。就连窗台上那盆枯萎的兰花也拔出嫩黄的新叶。小强如主人一般给每个人准备了一杯茶,先递给毛毛一杯,毛毛的脸红红的,不知是茶茗的香薰还是害羞。捧了一会儿,就帮助小强给大家分茶。 “大家也看到了,世界出了一点小状况。谢谢。”小强接过毛毛的茶。大家对望一眼,小状况?!宇宙重启算是小状况吗?只听小强接着说:“他的熵值出现了飞升的苗头,这是我们所有人都不愿看到的。大家知道熵增无法出现负值,所以恢复是不可能的,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让熵值的变化在可控范围内,增加的速度越慢越好。” “同意。”毛毛看到小强的眼神似乎在征求大家的意见,带头表态。 “你听懂了吗?”秦风问毛毛。 “熵增原理吗,物理化学的基础知识。” “现在需要的不是基础知识和打官腔,方案,方案、case,ok。”常老狠对把他的警服穿出明星范儿的小强非常嫉妒。 “方案其实大家心里早就有了,那就是让舒利亚回到他曾经的地方,让生命之光重新点亮。问题是怎么回去?” “喝汤。”秦风弱弱地说。可是,如果未来已经不存在那么回去的人无异于自杀。 “我们的勇士给我们提供了正确答案。”小强笑道。 秦风突然有点被小强套路的感觉。 “我们在讨论怎么回去?又没有讨论谁该回去。”秦风心有不甘。 “秦疯子别让我鄙视你。”毛毛帮腔。 秦风环顾四周,陈白是药剂师负责技术问题,常老狠伤残人士,熊祥半昏迷状态,李爽女孩子。毛毛舍不得,好像这个任务指标的下达问题不用分析。秦风有一种死到临头的悲怆。我还没结婚那,就这样牺牲了。 “我说过是大家的世界出现一点状况,我们每个人都不能置之度外。现在讨论的是不是谁该去不该去问题是谁去解决的效果更好的问题。我的意见是大家一起去。” “啊。”团灭吗! “有个问题,我们去哪里,去干嘛?”李爽问。 “越复杂的问题解决的方式通常越简单。首先、去哪里不是问题,因为我们无法控制,所以排除掉。去干嘛?目标只有一个让舒利亚信任我们。” “去哪里怎么不是问题?” “因为已经解决了。” “谁解决了?” “我。”陈白傲然回答,终于有机会教训一下这个牙尖嘴利的小丫头了,虽然心里有些喜欢她。 “我对这个问题的理解是能把人送到哪里的能力大于宇宙重启的能力。你是怎么做到的?” “量子真空聚集了时间和零点空间聚集了能量,一念起,将全频率赋予两者于是世界存在了。我只是发现了全频率的片断而已。” “听不懂。” “意识。我将意识剥离出物质本体。” “懂了,游魂。”秦风的声音有些大。他看着毛毛,毛毛看着小强。此刻的毛毛已经心旷神怡、魂游天外了。 ”用什么?一碗汤?“李爽平静地问。她不信鬼神但信狐仙。 ”对,一碗汤。不奇怪啊,汉族的文化里早就有提示,孟婆熬的汤就是游离态的。“ ”我听不了这些玩意儿,出去抽颗烟。“常老狠觉得自己out了,完全听不懂,闷。 ”我想我们这次行动有主角了。那就是李爽。“小强坚定地说。 ”她怀疑一切,怎么能让舒利亚信任。“熊祥表示不服。 ”怀疑和信任是邻居。好吧,陈教主请您准备汤药,我和李爽一队,秦风和熊祥做接应。常老狠守宫,毛毛照顾舒利亚。大家开始准备吧,首先不要乱吃东西,不要胡思乱想,毛毛尤其是你,鹅肝不许吃,会改变自身的频率。大家进入空灵状态随时准备出发。拯救世界!“ “我靠,拯救世界会不会太随便。”秦风笑道。 “汤来了。”陈白提着一个保温杯走进。 “靠,你更随便。改天换命的孟婆汤同款产品是速溶的吗。拯救世界的人居然是一群吃货,说出去也没人信。” 小强和李爽刚刚要喝,就见常老狠神色慌张的走进来。”舒利亚消失了。“ 大家慌忙跑出去看,果然椅子上空空如也。 大家面面相觑,行动还继续吗?原计划是和舒利亚一起回去的。小强的生命之光和舒利亚一起来到,生命之光还在吗? ”小强!小--“大家这才发现小强并没有跟出来。 小强也消失了。 ”他去了未来世界。“陈白看着冲动汤的空杯子说。脑袋里飞快地旋转着。对于未来来说,小强是一个变量,是好是坏那? ”小强是个变量,他破坏了真空同时也破坏了零点的平衡。必须把他抓回来,否则,未来世界会因为他而崩塌。“李爽大声说。 陈白暗暗竖起大拇指,小丫头反应真快。“想法符合逆向因果的理论。” 李爽的反应确实快,一把抓起冲动汤一饮而尽。随即,身体歪坐在椅子里。 秦风探了探李爽的鼻息,及其微弱。 ”放心,她的本尊暂时没事。仅仅是暂时。“陈白说。在他的眼中李爽的身体是一副彩色条纹所编织的图案。五脏六腑所对应的经纬线清晰可见。 突然,陈白脸色大变。他突然含胸拔背抱元守一,双手平直伸出。房间里的每个人听到电流的声音。茫然不解的同时都有一种不详的预感。一定有坏的 事情发生。这时,陈白手舞足蹈起来。电流的声音随着他的动作起伏着。他的舞步谨慎端正,仿佛不敢越雷池一步。手上的动作时而迅疾,时而迟缓,时而繁琐,时而简约,时而如剥丝抽茧般劲力内敛,时而如开山劈海般大开大合。坐在他面前的李爽身体不知不觉的被陈白的气场所控制随之悸动。 所有的人虽然看不懂陈白舞蹈的含义但都明白了陈白在用他平生所学在为李爽保命。李爽在未来的时空里一定遭遇不测。 的确,陈白聚神凝气去改变李爽体能图的经纬线的位置和能量,使其处于正常的状态,那样她才能活着。 “给她一些美好的东西。唤醒她的记忆。”陈白焦急地说,同时惊恐地看着前方的空间。在哪里,李爽的生命条纹在整体变暗,证明她的意志在消沉。 大家面面相觑,素昧平生,谁知道她的记忆里是什么?一时间束手无策。 “快!”陈白的舞蹈动作近似于僵直。李爽的生命也危在旦夕。 秦风突然冲过去,吻在李爽的唇上。如明媚阳光中花蕾般温润柔软,如山间溪流般清澈,如香茗初乳般沁人心脾。 “你干嘛?!“毛毛拉开秦风。 ”奉献初吻。“ ”那是你的美好回忆。不是李爽的!“ ”对呀,我把自己的美好回忆传给她。“ ”狡辩、龌龊。“ ”也许,他是对的。“常老狠沉沉地说。 只见,陈白的面色缓和下来,动作也丝滑了许多。 秦风第一时间守护在李爽身边。“警告大家,警报解除了,谁要敢碰我媳妇,休怪我翻脸。” “神经过敏。”常老狠哼了一声。熊祥露出不甘的表情。 这时,里屋突然发出声响。 “小强回来了?”大家对望一眼。 常老狠推开门。里面黑咕窿咚。什么也看不清。这不科学,现在是中午,阳光正好。有古怪!如果小强回来了,他的身体会发光,一定不是黑色的。如果没有光,而小强也回来了,很有可能他变回了一条狗。甚至更可怕的东西。 “他在里面,我能感觉到。”毛毛看到大家古怪的表情,差一点笑出声来。 “你最好别进去?不太合适。”秦风无法和毛毛解释清楚,因为他也晕着那。小强现在的生理状态很可能极其不稳定,介于半人半兽之间。 “为什么?它在换内衣!” 秦风点点头。他喜欢内衣这个词。小强脱胎换骨也未可知。 “如果他需要拯救,那我愿意。”毛毛笑道。 大家佩服她的勇气。 “先吓它一下~”毛毛蹑手蹑脚地走到门边,慢慢地蹲下身来,轻轻推开门。让外面的光亮照进去。黑暗渐渐被洞穿,-一个帅哥的身形渐渐清晰,此刻,正蹲在毛毛面前,凝视着她。 “啊!”毛毛毛吓得一下子跳起来。 帅哥亲切地说,“毛毛,鹅肝~是给我的吗!真香!那个谁倒些毛毛喜欢的普洱茶来。” 小强指着常老狠。 ”那个谁?!“常老狠恼了,你是谁呀,指手画脚的。欠尅。 “啪”一个响亮的耳光煽向常老狠。常老狠反应神速,左手一挡右手直拳反击。却打了个寂寞。同时身体噔噔退了几步,足见这一掌的力道之大。常老狠骂了一句。“够劲。真不是人。” 门“啪”的一声关上了。里面瞬时传出了毛毛娇嗔的声音。声音越来越大,不可描述的事情仿佛将要发生。 “等啥那?快出警。一会儿作案工具就掏出来了。”秦风冲着熊祥叫道。 熊祥的体力刚刚有所恢复,此刻,看到匪徒如此彪悍,干脆掏出配枪。 这时,门突然开了。 “那个谁倒杯咖啡。毛毛昨天失眠了,想喝咖啡~”小强再次出现对常老狠说。 “毛毛很用功,每晚都练功到深夜~毛毛她-----”小强兴奋地喋喋不休。端了之前的茶壶屁颠屁颠地进屋了。临走前,又给了常老狠一拳。并轻蔑地说:“我才是老大。” “这货比我年轻时还嚣张。”常老狠奋力挡开小强的攻击,双臂疼痛欲断。 秦风紧张地看着李爽,她面色喜悦,似乎沉浸在巨大的幸福当中,丝毫看不出恐怖的痕迹~ “她现在应该遇到了舒利亚。”秦风猜测着,冲动地也想喝一杯“冲动汤”看看未来到底发生了什么。 就在秦风胡思乱想的时候。 “快看~小荨遇到麻烦了~”熊祥叫道。 果然,梦中的小荨皱起眉头,呼吸也急促起来。椅子里突然出现了舒利亚的身形,而且忽隐忽现。一定是死亡如影如随!同时,熊祥也瘫软在地。身形模糊起来。 李爽的脚不由自主地擦动着地面,很显然,梦中的她正在奋力奔跑,更确切地说她在和死神赛跑! “加油!”常老狠揉着胳膊叫出声。 突然,李爽一下醒了。她擦擦额头的汗,站起来,忙乱地在抽屉里翻找着东西~ “什么?” “曲别针。有吗?” “曲别针?”秦风疑惑不解。 “没时间解释了。”小荨抓过曲别针,倒了一杯“冲动汤”。走到舒利亚面前坚定地说,“放心,这一次我一定会跑赢撒旦~”说完一饮而尽。 熊祥和舒利亚的身形再次消失。 秦风看着陈白。陈白面色凝重,他在考虑自己要不要去未来看个究竟。但这不是个好主意。他虽然很好奇,但绝不冲动。 “那个谁把珍藏的xo送进来 ~,好,毛毛!听你的,我亲自去取”小强兴致高昂地走出来,不客气地从书柜里翻出常老狠的最爱,这家伙变成人,嗅觉却一点没退化。 通过半开的房门秦风看到毛毛向镜子里的自己扮了一个俏皮的鬼脸。 秦风向小强招招手。 小强四脚拉跨地路过秦风身边,大敕敕地说:“有什么话,麻利儿地,我忙着那~” 秦风低低地在他耳边说,“你要学会夹起尾巴做人~我还是比较喜欢以前的你~” “以前我是狗啊能夹尾巴,现在怎么夹。贱民。早知道不应该和你们这些脑残浪费时间。” 秦风无语了!却有一种杀狗的冲动。同时,他也变得忐忑不安,因为他发现此刻这个残暴低俗的小强不仅与安排救援时那个从容淡定的小强在性格上判若两人,脸上仿佛要一下子长出毛来。比如刚才!他的两次出现毛发越来越清晰。 小荨再一次气喘吁吁地醒来,“锤子,我要一把锤子!” 秦风连忙从卷柜上拿下锤子,想问她用途,又咽了回去。李爽麻利地套在手腕上,再次出发。 “加油~”常老狠喊一声。 “恩”李爽朗朗地一笑。 秦风觉得让一个天真的小女孩为拯救世界而奔波;我们三个名正言顺的维和人员却像个瓜一样呆在地里有点惭愧。 “好~我去应付一下吧,别抱太大希望~”门开了,毛毛边打电话边走出来。“再见~大家!” “我还想听你童年的趣事那~”小强恋恋不舍。 毛毛嫣然一笑。 看着毛毛婀娜的背影,小强伸出长长的舌头舔了一下鼻子。 “德行~没见过美女?”秦风拐了一下小强。 “恩恩,平生初见那!”小强感叹,这倒是实话。毕竟他成人未久。 这时,小荨再次醒来,二话不说,一把抽出熊祥的配枪,“姑奶奶和他拼了~” “别冲动!冲动是魔鬼!”大家齐声叫道。 第165章 初恋那点小事 李爽太快了~但这次与上两次不同,她喝下“冲动汤”的一瞬间,现实中抓着熊祥配枪的她,竟然也一下子消失了。 只有一种可能:撒旦没有给她第三次机会!她去的时空,已经是撒旦的世界。不仅是她~熊祥、舒利亚都不复存在。 秦风几乎是来不及细想,就将“虫洞汤”一饮而尽。 四周黑漆漆的,昏暗的街头凉风习习,举头望去,月亮困在厚重云层后面,挣扎地吐放着沉重的光华,将漆黑无尽的夜空涂抹得若隐若现,斑驳诡异。 “这里是那?”秦风正疑惑,忽然胳膊被人一把抓住,尖锐的指尖重重地扣到肉里,耳畔听到一个低低地声音,“救我。” 连忙回头看去,吓得他差一点坐到地上:超大的眼睛,猩红的嘴唇,五颜六色的长指甲。 “救命!你~你是人是鬼?” “嘘~小点声,是我~瑶瑶,周小妖~,刚比赛完还没卸妆那!” 秦风超速的心跳渐渐平静~ “他们两个都捧着鲜花在演员出口堵我。” “他们两个?” “就是保时捷和脚踏车。” “感情的事你自己决定吧,我帮不上忙,我得赶紧去救人~” “这可是我的初恋!” “我去晚了有人就会有生命危险!初恋这件小事~自己拿主意吧!” “初恋搞不好也会出人命~”小妖生气了,尖尖的鞋跟将地面踹得金星乱跳。 似乎有点道理。 她的手机响了,是短信~紧接着又是一条。 “nnd,都这样肉麻~这两个瓜种就像约好了一样,总是一起烦我!”小妖骂了一声。 “这样吧~小妖~你对着月亮发誓~心里到底喜欢哪一个多?”虽然今晚的月光自身难保,但秦风仍要快刀斩乱麻、速战速决解决掉保时捷和自行车其中的一个。 “保时捷英俊潇洒,家境又好,总是能给我惊喜~就是有点大男子主义,动不动放狠话,要我滚。自行车才华横溢,温柔体贴,对我也是一往情深,就是爱吃醋,不让我拥有自己的情感空间。唉~越想越乱烦死人咯” “我倒一个主意~”秦风沉吟道,这两个童鞋性格迥异,又是不共戴天的夺妻死敌,不如让他们火星撞地球。死磕! “什么主意,快讲~”小妖喜上眉梢,巨大的眼睫毛银光闪闪~ “我们不妨来个逆向思维,你把回应保时捷的狠话,对自行车说;再把回应自行车狠话,对保时捷说,看看两人的反应,那个能接受你的狠话就说明他有很强的包容性~孺子可教,可以考虑继续发展~” “恩恩~说干就干,免得夜长梦多。”小妖打开手机。 “保时捷~我他妈的喜欢和谁在一起和你有什么关系,你当自己是谁呀!”嘿嘿!小妖调皮地笑着继续回信息。“自行车~今后别缠着烦我了,去死吧~” “ok~你现在守株待兔吧”秦风一阵欣慰,暗自欣赏自己的足智多谋。 小妖的手机突然“嘟”的一声怪响,好像是两条信息在里面发生了车祸~看来火星真的撞地球了~ 小妖连忙打开手机。“nnd~这回他们两个倒是异口同声。 秦风伸头一看。“再见周小妖~只当彼此做了一场噩梦,别再找我了~”秦风吐了吐舌头,这下弄巧成拙了,还是赶紧离开这是非之地。 “都怪你,让我一下子失去了两个初恋情人。”周小妖魔性大发,面目狰狞地向秦风咆哮,十指抓狂仿佛要将他生吞活剥。 “但愿他们能承受住着突然的打击,别想不开咯。”秦风心有余悸。 “啊。”小妖听秦风这样一说,吓得面目全非。“都怪你~马上把他们完完整整地找回来还我!” “好~找~我找啊~”这真是祸不单行。可没有线索上哪里找去呀,如果小强在就好了。秦风正想着,一抬头,只见小强和毛毛正从剧院的台阶上走下来,原来他们也来看演出。 什么情况!秦风一时间烧脑。但不管怎么说,小强一定有狗的基因,找线索没问题。 秦风拉着小妖跑过去拦住他们。 “小强!有一起失踪案,需要你参加,现在你和小妖到演员出口,那里有两捧鲜花是重要的线索,查到失踪人员马上和我联系~” “快去吧~”毛毛亲昵地拍了小强的后背一下,“大宝,出发~” 小强一溜烟地和小妖跑远了。 看着小强的背影,毛毛一脸的傻傻的爱怜。典型恋爱脑。 “你知道吗~我真幸运!”毛毛对秦风说,“第一次看到阿强的时候,就觉得我们似曾相识,彼此间有一种难以描述地亲近,交往起来时那样的欢畅自然,仿佛水到渠成。” 毛毛的脸红红的~ “他体贴入微、善解人意~” “恩恩~”秦风点点头,因为每次在局里值班的时候,早上起来小强总是把他扔在沙发上的臭袜子叼过来给他,的确体贴入微、善解人意。 “他对我忠贞不渝、死心塌地,他凝视我的时候,样子傻极了、可爱极了~” “同意~”秦风心里想:小强的用情专一,我是佩服的。秦风心里很矛盾,不知道该不该告诉小巫真相:小强其实是条狗变得,早晚会变回去。可是也许这个真相在不久的未来已经毫无意义。 “就能遇到自己的真命天子是不是很幸运?!我简直像做梦一样,不敢相信发生的一切是真的~原来幸福真的是一种眩晕。” 看到毛毛的幸福,秦风心里有些嫉妒,暗骂:“狗日的!让女孩对他死心塌地怎么做到的?我要揭露真相。对毛毛负责。” “你想没想他,他是小强变的。” “嗯,嗯。”毛毛陶醉在自己的幸福里,似乎没听清秦风的话。 “我是说,一切可能是一场梦,他说不定不是他,他在骗你。”秦风不知该如何说,语言表达一直不是他的强项。 “骗就骗吧。” 看到毛毛快乐的样子,秦风欲言又止。“你今后有什么打算?” “我想和阿强结婚~”毛毛羞怯地说。 秦风有点晕,身体晃了晃~ “我要把月亮城堡装修一下,在花园里建一个游泳池,春天的时候,花园里绿草茵茵,波光淋漓,阿强和孩子们在草地上嬉戏打滚~对了还要养两条狗狗,一个黑的,一个白的~” 这时,远处传来小强的喊声,秦风和毛毛连忙跑过去。 “两个目标在此分手~一个向东,一个向西”小强说。“很奇怪~” 一点也不奇怪,秦风盯着周小妖,“我们有回到起点了。向东追还是向西?” 小妖痛苦不堪望着秦风,“救命呀~你说,保时捷还是自行车?” “晕,客观一点的话应该追自行车,因为他跑得慢容易追到!” 毛毛和小强莫名其妙。 “对,向东。”说着,小妖向东狂奔。刚跑几步,小妖一个急刹车。“不行,还是向西。” 我们还没有回过神来,小妖又从西面跑回来,“向东~” “向西~” “向东~” 毛毛弱弱地问秦风:“我们为什么不分头去追~” 秦风看着小妖在三岔路口,往回奔驰,无奈的摇摇头,“初恋这样的小事别人帮不上忙~哎~作孽呀” “说什么那?谁作孽,作什么孽,小心天打雷劈。” 正说着天空中一声巨响,漆黑的云朵突然被点亮,天空中仿佛摇曳着巨大的树影。秦风连忙挡住眼,再看时,只见对面一个人正走过来。不觉吃了一惊,因为他的腰间别着小肠的配枪。熊祥的配枪不是在李爽的手里吗~怎么在他这里?李爽那? 第166章 时间还在,飞逝的是我们 四周陷入黑暗和空寂,时间和空间一下子失去了坐标,秦风仿佛被送到无垠的太空,孤零零地悬挂在月亮的背面。生命失去存在的理由,生活无所适从。 秦风望着莫名的“无极”发呆~心里想,这就是撒旦的牢狱吗,还是自己心灵的角落? 李爽那?舒利亚?熊祥?陈白?毛毛?小强?周小妖?保时捷?自行车?他们都在那里?是否和我一样!那么谁来拯救我们? 急火攻心,秦风头晕目眩昏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他看到了一张熟悉、亲切的脸-常老狠。 “我们赢了!世界得救了!”常老狠笑道。 “什么赢了?”秦风不解,“你和撒旦赛跑了?” “不,是真正的赌博。你不是看过《义人约伯》吗?撒旦生性好赌。” “撒旦现在在那里?我感觉在做梦。” “他,据说刚到巴西就被飞车党抢走了随身的包裹,他的那些法宝一起挂失,至今下落不明~失去了魔力他变成了一个凡人,但因为身无所长,衣食无靠、住无定所。后来辗转到了加沙,已经奄奄一息,好不容易找到政府本想能被收留,却夹杂在游行的人流里,被暴打一顿,死里逃生,后来,终于逃到缅北,从此音信皆无~估计凶多吉少~” “可怜的撒旦~到那里不好偏偏到地球,~哈哈-”秦风笑了~ “李爽那?”冬日温暖的阳光下,李爽围了一条洁白的绒巾,望着遥远的蔚蓝的天际,天空没有身影,她又在看什么那?一根羽毛正悠悠地从天空中飘落~ 李爽伸出手,那片羽毛就端端正正地落在她的手心里,像一朵圣洁的花~于是李爽知道是他,心里想着:“如果我们不能在一起,请你在我的婚礼上来看我,因为你答应我要和我一起去教堂,我记得那个吻。” “毛毛那?”毛毛找不到阿强的身影,孤单在站在空旷的街头,茫然四顾~“如果我们不能在一起,请你在一年的某一个时间想起我,笑一下,因为那天是我的生日,我最想和你分享。”她想。不知何时,小强来到她的身边,嘴里叼着一支鲜艳的红玫瑰,“乖~”毛毛惊讶地接过花,那花瓣纷纷落下,芬芳阵阵~“我会记着那段时光,我们的时光~”毛毛拉起小强的爪子握在手中说,心里想着小强,却不知小强强就在她的身边~ 小强凝视着她,心里想着:“你见,或者不见,我就在哪里,不悲不喜,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你跟,或者不跟我,我的手就在你手里,不舍不弃,默然相爱,寂静欢喜~” “瑶瑶那?”瑶瑶靠在巨大的榕树上,飞快地发送着信息给保时捷,“如果我们不能在一起,请不要恨我,因为我也不会恨你,虽然是你犯的错,但也许是我不对~开始想你了”眼泪不知不觉滴落在手机屏幕上碎成朵朵泪花~ 秦风一下子醒了,脸上湿漉漉的~ 熊祥拿着喷壶站在他身边大笑~“还睡~婷婷叫你那~” 这就是秦风在1月9日上午做的一个梦。 那天下午真实的秦风,写好了验尸报告。住在三里屯的一家小旅馆里,参加业务培训。他不差钱,而是因为那里的房间是用暖气的!好静,奢侈的空调包间对他来讲是一种折磨。 周五结业时,他痛痛快快地彻底喝醉了,半夜起床跑到公共卫生间呕吐;正巧,遇到邻屋的陪酒女小四川,也弯着腰跌跌撞撞地冲进来呕吐,看他捧着手盆,只好抱住马桶,两人此起彼伏地一阵狂呕,倒也痛快。 “有水吗~”她眯着眼睛问秦风,秦风边钻进被窝边说:“柜子里有,自己拿,记着关门~” 早上醒来,他呆呆地望着天花板,很有点醉生梦死的意味,想起了那个梦。 那个是梦,那个是现实,似乎已经模糊~ 此刻,现实中的李爽在弹哈农~ 毛毛在为装修她的30平复式楼烦恼~ 周小妖在和她的保时捷闹别扭,说着:时间还在,飞逝的是我们~ 陈白刚刚和一位幼儿教师相了亲~ 熊祥找到自己的另一半:一个体重40公斤娇小的只有他一半体重的美女~ 小强在减肥~ 秦风在看《游子吟》,并暗暗问自己:我是谁? “李爽知道你吻过她吗?”陈白问秦风。 秦风摇摇头。略带忧伤地说:“真希望昨天重来。” “其实,人是可以回到过去。”陈白笑道。 “根据熵增原理不可能。” “我记得李爽说过,逆向因果。所以,一切皆有可能。” 说者无心,听着有意。秦风心中一动,偷偷掐了自己一把,疼,没有在做梦。可是逆向因果是自己梦中李爽的言语。陈白怎么知道? 第167章 回到从前 离婚对于双方伤害可以总结成一个词:怀疑。怀疑感情、怀疑人生。和街上见人就躲的流浪狗很相似。而且,不分原罪方和被害方。只是受害方的持续时间更长,扩展面更大。引发的激惹性惊恐和变态性敏感在日后的生活中大大降低幸福感。有些甚至用余生对痛苦反刍。 离婚的理由五花八门,不知道对于单纯感情不和而离婚而言,是不是只有感情细腻的人才离婚,还是因为离婚才变得敏感。没有人知道杰轩离婚的真实原因,甚至是他自己也没有想到会走到这一步,他反思:虚荣,自私,等等,却唯独没有弱智。但其实人格的弱小,也可以称之为弱智吧。是朋友对他离婚原因的统一定论。另一个定论是带有宿命论的结论。认为他具备离婚的要素:不安分。用普通话讲就是不是老实萝卜。能力不大,玩心不小。不是所有的不安分的人都离婚了。更多的人不接受命运安排的方式是成就一番事业。而不是把一番事业轧个细碎。如果说,年轻有犯错的资本的话,杰轩是把祖产烧了。看着妻子泪流满面的那张娃娃脸,他低下头。结婚1年有余,妻子那曾经让无数人流口水的姣好面容,他再也无法看到向他绽放钟情的笑意。白皙得近乎透明的皮肤再也无法抚摸,柔软曼妙的腰姿再也无法独享。很多年后,他依然不允许朋友在他面前提起前妻的名字。而他在酒醉之时却常常不经意脱口而出。他无法接受前妻嫁给了一个黑胖子,那样爱干净的她,那么娇小的她,怎么可以每夜在一个黑胖子身下曲转迎合。前妻也想不通自己能离婚。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和丁丁谈起此事,自嘲地说:“我从不赶时髦,却赶了影响一辈子的时髦。”杰轩结婚的年代,离婚是件羞耻的事情。同时,也是时髦的事情。 在杰轩闹离婚的期间,有两个女人窃喜。她们一个在明,一个在暗。明的是他的徒弟老儿子。儿子是东北父母对喜欢女儿的昵称,而老儿子则是在众多儿子里最受宠的哪个。老儿子大孙子老爷子的命根子。老儿子是个敢想敢干的官二代,家境虽好,但不富裕,不是所有的官都是贪官。她从见到师傅的第一天就沦陷了。因为杰轩太帅了。的确,基因不仅给了他俊朗的外貌,还有整洁的生活习惯,再有官宦人家人情世故的加持让他举手投足自带一种优越感。帅、家境好,学问好,重感情,能说会道。一个男人只要具备其中任何一条就足可以让女人心动,何况,杰轩“五毒”俱全。老儿子的追求很快由暗恋转为死缠烂打。杰轩处理的方式很直接,明确拒绝。他知道:这种事情越早、越坚决对追求方的伤害越小。其实老儿子是知道答案的,自己丑、笨、倔;颜值、智商、情商和杰轩的对象明玉根本不是一个级别。可是,她无力自拔。被拒绝后,她甚至看到杰轩都会莫名其妙的流泪。领导想调走她。可是她不愿意走,因为她不能一天看不到杰轩。只有看到杰轩她才有活下去的理由。明玉知道老儿子的情况,轻蔑地一笑,微翘的眼角漾起嘲弄的眼波。当着徒弟的面时,明玉对杰轩愈发颐指气使一些。几次搞得杰轩小难堪。好吧,既然徒弟不走,那就师傅走吧。杰轩主动调到其他部门。送别那晚,大家喝的很嗨。杰轩有些魂不守舍,大家知道原因,也在期待,期待女主角痛哭流涕,或者其他出格的事儿。出乎大家的意外。老儿子全程没有悲伤和不舍,只是豪爽的谈笑喝酒,恢复了往日东北大妞拿得起放地下的洒脱,不过,她送给杰轩的礼物着实昂贵的惊人。虽然她的家境富裕,但杰轩也不敢收。那是她十年工资的总额,未免奢侈。 “我只是你必须经历的一个年龄阶段。这么说吧,我是一道坎。跨,跨,就好。”醉眼朦胧的杰轩努力试图用老儿子能明白的言语开导她。 “她不想跨,她想骑。”微醺的同事们起哄。 杰轩是不开男女玩笑的。瞪了同事一眼。 老儿子小脸红扑扑的,不是因为害羞,而是醉酒,之后说出了和杰轩相识以来唯一让杰轩心动的一句话:“我的青春很贵。” 能说会道的杰轩看着眼前这个矮小的熟悉又陌生的女孩第一次无言以对。 在杰轩闹离婚时,他的上司也在经历一场感情危机。他的上司叫玲辉,是个女的,不奇怪,因为银行系统的女性领导本来就多,之所以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女人心细而且胆子小。在银行工作每天与钱打交道,粗心会出错,胆大会犯罪。大多数规章制度是给外人看的,实际操作起来为了方便会各种简化。那行那业都是如此。 玲辉不同,即使不是女性,以她的干练精明也会迁升。她所遇到的感情挑战才不会像杰轩那样低端,什么民族问题?什么性格不合?说出来都可笑。但如同如此可笑的问题让杰轩的能力无法解决一样。她所遇到的问题也是她的能力无法解决的,只不过,这个问题不仅是她,没有人能解决。那就是:年龄。换句话说,三十年夫妻情,抵不过胸前半斤肉。 人们常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她的能力很强,丈夫当然不是泛泛之辈。仅仅因为一次偶然的外采机会就让领导赏识,然后在单位混得风生水起。做好外采业务,智商固然重要,能够摆平方方面面地关系的情商更为重要。他的上司就因为摆不平才临场屯套,给了他机会。短短几年她的老公已经跻身高层。看到老公发展的不错,她心里高兴的同时也是有所防备的,防火防盗防小三。哪个时代小三刚刚出现。如同孪生一样,养小三和离婚都是时髦事。可是孩子太小,公婆需要照顾,家里家外又要撑门面,操心的事实在太多。而且,有些事是防不住的。东北有句老话: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掌握着采买大权的老公,在供应商眼中就是一座富足的城池,当以攻城拔寨的心态来攻克。对于男人来讲,最好的利器就是女人。起初,他对供应商的美人计是抵触的,只是碍于情面享用罢了。直到一个年轻、娇美、聪明的女孩走进了他的视野。而且这个女孩不是贡品,她本身就是供应商。但她只谈生意,不谈交易,只谈交情,不谈感情。在接触中,阅人无数的他发现她不仅机警干练,而且在心思细致方面甚至胜过他一头,这个年龄又如此美貌真是难得啊。不由得让他又爱又怜。他试图让她主动投怀送抱。便刻意疏远她,并把生意转给别人。可是,她无动于衷,甘心挣些小钱也不去求他。似乎明白他的心思。反倒让他欲罢不能。于是,两人展开了一场耐心的比赛。他在比赛,他的心思被玲辉看个满眼。玲辉机敏细致,而且是过来人。绝不像电视里那些不知道丈夫出轨的妻子一样,可怜又可笑。一个妻子怎能不了解丈夫的心思。一个笑容,一次沉默,就足够了。如果不能只能说这个女人比较二罢了。玲辉第一时间发现了问题,也第一时间查到了女人的情况,现在做的是怎样解决。玲辉没有和任何人商量。她是个自尊心非常强的女人不允许这种事满城风雨,那样无论结果如何她都输了。也有能力处理这个难题和承担后果。她决定采取最稳妥的一种方法:化于无形。毕竟,老公也是有头有脸的人。她很好奇,想看看这个让丈夫念念不忘的女人是个什么德行?玲辉见到了。而小三儿也意识到和她擦肩而过的陌生女人是她。她和她很像都知道如何哄男人,这是她最担心的。因为骨子里的契合是上帝安排的。因为优秀的男人只对一种女人感兴趣。而她是玲辉丈夫感兴趣的类型。她比玲辉年轻,漂亮更有资本。没有比她更了解男人,尤其是自己的男人。她的手中只剩下一张王牌:孩子。女儿是丈夫的小棉袄,前世情人。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就让小情人打败现任情人吧。她的挽救是微妙的。因为至少在丈夫和情人的关系没有公布之前,她是有主动权的,现在她必须和时间赛跑。她不动声色地安排家庭的聚会。增加丈夫对女儿的依恋。可是,她也感受到一个男人如果不爱自己会表现得多么理智和冷酷。她在客厅里坐了一宿,等待丈夫回来,也是她留给丈夫和自己婚姻的最后机会。如果真的要发生,她还是想让老天爷帮她做最后的决定。那一夜,丈夫没有回来。清晨的泪水尤其冰冷。于是,她开始给自己留下后手,以做生意为名,向不知情的婆家借出了近乎所有的积蓄。小三儿察觉到了时间的重要性。也以无形的方式向玲辉的丈夫表达了有形的承诺。玲辉知道自己败了。但她要以胜利者的姿态离开战场。如何让自己更像胜利者?1、资产由她分配。2、她要比丈夫更早结婚。3、新欢一定要超过前夫,如果不能就一定要年轻,而且帅。第一条和第二条没有难度。第三条难度太大。这时,杰轩出现了。在她眼中杰轩是天赐的。她了解杰轩。甚至比杰轩自己更了解。杰轩的婚姻可以说一直轰轰烈烈,足以说明他的不成熟。杰轩品质是很好的。经历过这次波折,他会变成一个顾家的绝世好男人。她敢赌。她敢用后半生去赌。玲辉骨子里是个传统的女人,在她的理念里:一个女人,出一家进一家已经是极限。所以,她没有再选错的机会。即使再选错,她也只有打掉牙往肚子里咽。 离婚的战争中没有赢家,即使聪明干练的玲辉也没有例外。表面上她几乎赢了所有的对手:先于老公和帅哥结婚证明是她甩了老公,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婆家扪心自问甘愿付出所有积蓄收获了财产。但只有她知道,自己只赢来一次从头再来的机会。其他输得彻底。十几年苦心经营的婚姻和家庭就这样化为乌有。 杰轩安分了。玲辉满足了他对婚姻爱情的一切梦想。比起明玉的刁蛮任性玲辉体贴温柔,比起明玉的奸懒谗猾玲辉大度勤快,不仅屋里屋外收拾的干净利落还做了一手让杰轩自愧不如的好菜。他终于可以享受细水长流的生活了。 杰轩是通过剑光认识秦风的。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相信了秦风的话,世界上居然有一种汤让人回到从前。 起初,杰轩是不相信的。但秦风的一句话打动了他,“人类对宇宙的了解不到宇宙的万分之一。”这对于学习不好却酷爱好为人师的他来讲有极大的诱惑。他是崇拜知识的。爱好知识的。只是智商和耐心不足以支持他的叶公好龙。 周末,杰轩单独找到了秦风。希望秦风能够给你讲解一下“冲动汤”的原理,但杰轩很快放弃了。他听不懂。 “其实,你不需要懂。回到从前需要的是勇气。” 杰轩微醺。如果他不喝和喝多了都不会有勇气了。现在是他最有勇气的时候。他抬起头,透过克利亚巨大的落地窗,看到了他最不想看到的一幕,于是,他把“冲动汤”一饮而尽。 周末黄昏的街上,黑胖子腆着肚子走在前面,手臂乍着在身体两侧左右摇摆着。身后是明玉,她脸色灰暗,怀里抱着她和黑胖子的女儿。女儿不听话地混乱蹬着小脚,似乎不想让明玉抱,可是,街上车多人多怎敢让不满2岁的孩子乱跑。明玉极力安抚着女儿,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的额头已经出汗,头发已经凌乱。 第168章 伪科学与伪人生 杰轩知道剑光在修习祝由术的时候,很是鄙视,但出于好友的关心,还是规劝他不要不务正业,尽管他连祝由术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 “姑且理解为中医吧。”剑光扭动脖子很不舒服地回答。 “中医是伪科学。” “中医从来没说自己科学啊。中医被所谓科学所诟病的最主要的一条是经脉的存在。而经脉恰恰是中医的根本。在中医的宝典《黄帝内经》中也没有提及经脉的来由,而是阐述了脉象及诊断。为什么会这样?因为经脉的存在和来由这个问题不是问题,太简单了。就像日出日落,寒来暑往。现代科学用牛顿三定律,相对论或量子力学来解释太阳系但仍然无法窥视宇宙的万一。可是,宇宙就在你面前。它无时无刻不在影响你,而你也在不知不觉顺应着它。中医没所谓的科学定律复杂。当原始社会的中国人茹毛饮血的时候,吃撑了,胃不舒服,他们会揉揉脚背,那样胃会好受一些。头痛了,他们会用一块圆润的石头戳几下膝盖下手掌宽的地方,那样头会好受一些。他们头痛为什么不用石头直接戳脑袋那?这不科学。对,头痛医腿是不科学。但如果科学的话脑袋就被石头戳出血了,原始人才不傻那。他们知道一个部位不舒服时,相关的很多位置都会有反应,反之,刺激相关的位置能促进其他部位病痛的缓解。这就是经脉的来源,猴子都懂的问题。那么说当代的科学家连猴子都不如吗?这个问题要一分为二的看。单纯从生理感觉来讲,现代人不仅不如灵长类,甚至不如啮齿类,老鼠还预测地震那。另一方面,经脉的完善、发展和应用需要一个拥有超感觉,超能力的大神来完成。我们现在所知道的这个人叫伊尹。一个后来当上了宰相的厨师。他是一个体感极其敏锐的人。一口简单的食物进入身体之后各个脏腑器官所作出的反应他都能清晰的感知。真真是五味横陈,六欲尽坦,精微如春芽初萌,和顺若溪水入流,哎,想想都爽。事实上,体感的超能力并非古人的专利,只是现代人浮躁的心在不断地泯灭它们。比如,大家吃饭的时候都在忙着看电视,聊天或胡思乱想,谁又会细细地用舌尖去体味麦芽的甘甜,用舌侧去咂品菜根的清苦,用舌根去感受茎叶的酸涩,谁又能尝出“淡”本身的味道。“雌兔眼迷离,雄兔脚扑朔”古人喜欢用含蓄的,同时也是深刻的方法来看待事物;而现代人却习惯迫不及待地撩开裙子,并声明他们知道了真相。科学正在用简单粗暴的方法消亡着我们与生俱来的超能力。”剑光越说越激动,脸红脖子粗。 “你现在血压比较高。”杰轩笑道。 也许是为了缓和气氛,杰轩笑道:“遇到美女就兴奋;看到丑妞,就恶心,甚至还会情绪失控,轮起鞋底子抽y的。算不算病?” “不算病,到说明你颇具古人风范。外貌控是汉晋两代做官的基本要求,无数贤者就因为相貌丑陋而自暴自弃,自行了断政治前途的。即使像曹操那样已经成就霸业的君王,也曾哀叹自己“望之不似人君”而羞于见西域使者,隐身为捉刀者。可见,“丑人多作怪”是有渊源的。事实上,从理论的层面上探讨,美貌确有其生理和心里的内涵。美貌,大致分为三方面,一,容貌,二,身段,三,气质。一,容貌。容貌的基本要求是对称,这取决于上天。其次,是五脏六腑的调和。前额属胃经。胃气和则前额饱满红润。在前额上有一个较为特殊的地方:印堂。位置在两眉连线中间。它不仅能反应胃的状态,还能体现心,以及心肾交接的情况。一般来讲,印堂有陷、暗、黄、黑四种异态。当初,李时珍行走江湖,在一家当铺门前被店小二轻蔑地拍着肩膀(注意:轻佻的举止是心神不宁的标志)问:“你看看我有病没?”李时珍见他印堂凹陷,说明心脏发育不好,又闻到满嘴酒气,胃腹鼓胀,说明吃得过饱,胃气於沉。再听他说自己刚刚从高高的柜台后一跃而出,细观印堂正在由黄变黑,说明腰部扭伤,伤了肾脉,并波及其脆弱的小心脏。内疾外患导致店小二胎光立失,是必死之兆。便直言其快去准备后事。众人皆不信,却道李时珍气量狭窄。小二卒于两个时辰后,享年24岁。这个案例不仅说明了印堂在相学上的重要,还提醒大家:吃饱了别嘚瑟。上眼睑属脾,下眼睑属胃,眼内眦属肝,外眦肾肾。颧属胃,下颚属膀胱经。口唇属冲脉,冲脉主生殖,一般来讲,口唇圆润饱满的,其生殖能力强。标准可参考演员刘某菲。总体来讲,脸上什么地方长痦子或痣,说明相应的脏器有问题。别讨厌这些痦子,而是应该心存感激,因为他们是脏器在胚胎时排出的毒素,如果留在体内那就是肿瘤。至于后天出现的各种色斑则应在小肠。美女的脸庞常常笼罩着柔和的、宛如星辰的迷人光泽。为什么?因为温暖。温暖有两层含义:1、脏腑的营气未受寒凉,主要是胃。2、脏腑的精气未抑郁,主要是肝。如果一个人生活颠沛,命运多舛,那么,他的脾胃湿寒,肝气沉郁,外显于容貌就会灰暗,衰老。二、身段。由带脉决定。带脉环腰而行,其习性就如橡皮筋,可塑性极强。所以说,身段绝对取决于自己。21岁以上不跳舞蹈,不做瑜伽的人士最好的收腰方法:美女拳。顾名思义,由14-16岁的美女以空心拳每天早晚各敲打腰部300下。此方法仅限土豪。其他人员可用鞋拔子代替美女自己抽自己。三、气质。相由心生。男人以大度,坚定为美。当初,曹操虽隐为捉刀人但仍然被西域使者视为豪杰,就是因为其气质非凡。女人的美较为复杂。通常分为三个层面:镜中,书中,男人的眼中。镜中得清丽。书中得淑静。眼中得妩媚。所以,要想清丽多护脸。要想淑静多看书籍,注意,不是追剧!那是二货的品味。要想妩媚多姿就得时刻觉得一双双男人的眼睛在盯着你,于是,不知不觉间,腰就会扭了,头发会甩了,眼神也会瞟了,变得妩媚妖娆了。” “浪呗。我就说中医不是啥好东西。学中医的人都闷骚。” “你的毛病就是以偏概全。动不动就一棒子打翻一船人。幼稚。” 杰轩确实是幼稚的。尽管他一直认为自己成熟老练。认为自己成熟老练本身就是幼稚的表现。 幼稚的杰轩把秦风的“冲动汤”一饮而尽。 在遇到明玉的前一天,杰轩遇到了容儿。哪个让他念念不忘的白月光和朱砂痣。他们是高中同学,校排球队队友,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是回族,常常一起参加祷告。同样白皙的皮肤,同样俊朗的五官,让他们每次同框都羡杀旁人,堪称一对璧人。双方老人也非常认可。毕竟,对于两人来讲,同龄的人选不多。如今老天爷让他们相遇相识,错过彼此简直天理不容。 杰轩记得他们是怎样错过的,因为一瓶花。滋养那瓶花的水是臭的。他讨厌那种臭味。可是,又有哪一种肥水不是臭的。他暗笑自己当时的幼稚。因为几年后的蓉儿在本地权倾一时,翻云覆雨。是他可望不可及的存在。 杰轩抚摸着君子兰的叶子,叶子油亮光洁,足见主人对她的喜爱和服侍指殷切。 “喝茶,这花刚刚上了肥,有一点臭,过一阵子再看。”容儿有些害羞地说,妈妈刚刚借口出去了,明明是留给两人单独相处的机会。 看着容儿朝霞般绯红的脸颊和眼角眉梢荡漾的春意,杰轩的心怦怦乱跳,不为别的,为的是自己面临着一个选择。这个场景他是熟悉的,那一次,妈妈刚出去,他看到容儿在沏茶,之后闻到了肥水的臭味便不辞而别,让容儿莫名其妙的同时伤心不已。 杰轩看着容儿含情脉脉的眼睛,他是过来人,知道此刻一个拥抱就能彻底摘下这朵让无数男人趋之若鹜的鲜花,这朵花如今还如此娇嫩清澈。比起明玉的娇蛮任性,容儿的妩媚伶俐更胜一筹。 容儿本就害羞此刻杰轩的注视更让她心乱如麻,慌忙把手中的茶杯塞给杰轩。90°热茶,杰轩哪里接得住,杰轩本想来个救球动作避免茶杯摔碎,可是,反应神速的容儿也做出补救动作,双方猝不及防,手忙脚乱头撞在一起,急忙分开竟一起跌倒,90°茶水的杯子保住了,90°茶水却撒了两人一身,正值盛夏,坐在地上的两人烫得不轻,连忙振衣解带。这时,门开了。容儿的父亲楞磕磕呆在门口。谁能解释一下。 婚礼是在西海兴办的。盛大而喜庆,与第一次结婚时的父母缺席有天壤之别。 蓉儿的私情满城风雨,两人离婚时很平静。对于杰轩来讲是意料之中的事。所以,受承受的痛苦远没有想象中的强烈。他爱上了权力。蓉儿给他的权力。离婚只不过是解决舆论的一种手段,与权力带来的实惠和兴奋没有可比性。 帅气的、有权的单身男子自然是女孩追逐的目标。此时的杰轩不再迷恋感情,感情只是婚姻的筹码,权力才是婚姻的主角。年轻、漂亮的女孩是杰轩重获尊严的标签,也是他驱赶头顶阴霾的阳光。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懵懵懂懂地落入杰轩的手中。正当他筹备结婚的时候,蓉儿找到了他,通知他不许结婚,“我给你的,随时可以收回来。”蓉儿说完撂下电话,心中依旧愤愤。老娘扔的东西谁也别想碰。她了解杰轩,尽管杰轩在纠结。但蓉儿早已知道了结果。女孩被通知求婚取消。找闺蜜和杰轩摊牌。杰轩不语。女孩问着问着就破口大骂起来,最后抱着闺蜜大哭,“我被白嫖了。” 被白嫖的不只是女孩的青春还有杰轩的。 杰轩如梦方醒。看到秦风古怪的表情。竟发现自己的脸色泪痕斑斑。 “还回去吗?”秦风问。 “回!”杰轩从没有如此干脆过。 醒来的杰轩看到明玉在哭,小心地问:“怎么了?” 手却不敢触碰明玉的身体。 “都怪你,昨天麻将输了100多。” 杰轩的头习惯性的有点痛。娇惯的明玉总是受不了一点点委屈。经历了一次重来,杰轩发现自己还是不能容忍明玉的缺点。甚至容忍度下降了许多。他无力地躺回枕头。 再一次有权力抚摸明玉柔滑肩头的杰轩有些不知所措。 在明玉的眼中杰轩变了,变得神秘起来。直觉告诉她,丈夫在干一件不可告人的事情。在银行工作,她知道这一行有多危险,所以她几次三番地提醒杰轩小心玩火自焚。可是,杰轩总是以炒股为托词,自己的老公机灵、聪明是干炒股的料,何况,大把大把地真金白银拿回家,明玉的提醒也少了。 杰轩没有在炒股,因为他看不起炒股,傻子之间的游戏有什么好玩的。要玩就玩大的。自己手握信贷印章,成千上百万的收支,随便找个漏洞,钱还不是洒洒水啦。“聪明的人没有漏洞就制造漏洞。”他想不出这就话出自哪里?但觉得颇有道理。自己恰好是这样一个聪明人。他大概没听过另外一句话:“智商是硬伤。” 聪明的人从来不认为自己聪明。 杰轩的方法很简单:拆东墙补西墙,利用职位之便打时间差,做空手套白狼的投资。 失败来的太快,快的让杰轩不可思议。国家的钱可以通过关系还回去,私人的钱那,想原封不动地还不可能。他提出离婚,这样还能给明玉留下点保障。然后带着一屁股债远走他乡。 杰轩是在边境线被拦下的,事实证明,他比自己想象的要蠢得多。出境绝不是一件随随便便的事。 当杰轩回来的时候,他屁股已经干净了。父母买了房子,一生耿直的岳父平生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求了自己曾经的属下疏通关系,堵了女婿的窟窿,然后急火攻心去世了。父母买了城里的房子、拿出所有的积蓄替杰轩还了债。孑然回到乡下的老屋养老。 令杰轩惊讶的是单位领导并没有让他回家,而是给了他一个职位。后来,才知道是玲辉用自己的离职换取了杰轩的留下。 第169章 攻心为上 鹿骨国师最近有点烦儿,接连的三件事让他找不出好的应对方法。一是小沛之疫。二是皋国之战。三是郑国之气。他夜观天象,天枢昏暗主淤塞难调,疫病恐有蔓延之势。皋国之战己方一直占有优势,但敌方皇甫无双出山后,战势似有逆转之意。郑国之气最是难解,乃是紫薇之气,主心神足旺,霸气凌空,已有在野之势。郑国素来阴盛阳衰,子孙皆不成气候,何来霸气,而且从霸气的成长来看,尚在幼年,假以时日分明可以君临天下。近日有密报郑国与皋国暗修款曲,物资已经悄悄运送。两国地理位置成犄角,万一联盟恐难以对付,更何况霸气已成。鹿骨国师决定微服私访,查看霸气所出。 鹿骨国师随即安排以火断疫,将通往小沛之道路先以石灰阻断,再以火焚秸秆熏烤。只留一处通道给人畜逃离。逃离之人也以石灰涂抹消毒,再将在封于山上一侯才可去往他处。 另修书一封,请“太和山庄”庄主派两名剑术高手随他前往郑国伺机杀掉霸气之主。双方约定7日后在平宛城会和。不一日,鹿骨来到郑国之都平宛。正是初秋时节,拂晓的露水已经重了。平宛城外的永定河雾霭升腾,树影绰约,一轮晓月矮矮地挂在树梢。永定桥头的两尊石象正隆脊扬鼻撑起石拱,三三两两的商旅有的聚在石坊中休息,有的牵着牲口慢慢过桥,桥的另一头,城门还没有开放,门前的空地上各种早点摊子生意甚是红火。鹿骨环顾四周寻找太和山庄的人。不成想却看到一个熟悉的面孔。关重。关重也发现了这个一身黑袍的老者。鹿骨的易容术是绿色纯天然的易容术,通过气血的运转调动面部肌肉,使其改变之前所在的位置。平常人绝无可能认出易容的他。可是偏偏关重一眼就认出了他,道理很简单,关重是绸缎商人。鹿骨身上的黑袍看似无奇,用料却是精品中的精品,普天下只有一人用得起。关重是来找扁益鸟的,所以,他立刻察觉到鹿骨也是为扁益鸟而来,而且不怀好意。他需要在鹿骨找到扁益鸟之前通知他。鹿骨等的杀手还没有露面。他凝下心神,体会杀手身上的杀气以确定杀手来没来。突然,心头一惊,杀气就在他的头顶之上,慌忙闪身望去,却见一只不知名的山雀立于枝头,别无他物。小小的一只山雀为何有如此杀气。只见那山雀展翅飞向桥头望景的一个小女孩,女孩伸出手接住山雀,眼角微微向鹿骨国师一瞥。鹿骨怎么也没有想到“太和山庄”派来的顶级杀手居然是一人一鸟,一人还是一个豆蔻女孩。女孩眉清目秀,皮肤略黑,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极其明亮。鹿骨注视着女孩,发现她身上的两条经脉与常人有异,使得她的反应速度、爆发力和耐力远超过常人,但如此混搭最是耗费肾水,即使无其他疾病也活不过50岁。 城门开放,关重一马当先冲了进去。鹿骨凝神感应这霸气的位置,其实他不用太用心,因为霸气非常强烈。 他用手指点着车夫路径,径直向扁益鸟的住处走去。女孩则不紧不慢地跟在车子旁边。 此时的扁益鸟正在做一台重要的手术,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患者是皋国主帅犇正虹,是箭伤,未中要害,但箭上有毒。毒已入骨。 “怎么犇正虹也在!”鹿骨在犹豫要不要冲进去。他和犇正虹有数面之缘,知道此人刚愎自用,是自己打仗的好帮手,有他在皋国难以取胜。所以,舍不得杀他。那就等扁益鸟救完人再杀。鹿骨看一眼杀手。女孩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暂时不杀。 鹿骨突然心脏不适。暗暗摇摇头。这是他女儿出嫁时自己不满意女婿而暴躁如雷、急火攻心所致,伤在心胞,阻于三焦,发在腠里。本是无碍。可是,自诩超凡脱俗,百毒不侵的堂堂国师居然能生病,岂有此理。鹿骨暗想:其实我的内心也是脆弱的,俗鄙的,与芸芸众生无异,甚至低就在能人志士之下。居于尘世而不清其心,安能不生病?医者医心,如兵者攻心,上上策也。天地初生,清者为天,浊者为地,人育其中,一日九变,最终感天于神,悟地于圣,得其于心。其过程蕴含着最原始最真实最完美的人格:心灵要有可以飞翔的理想天空,有可以开拓的现实大地。或者说,“忠于理想,但面对现实。”是天与地都归于谐也,故应对天地顺应。所谓“顺天者昌,逆天者亡。”女儿要嫁给谁,是她的权力,父母怎么能横加阻隔,那样就流于俗套了。 第170章 我爱有三 纯白正烈。如你桃红。 鹿骨国师察觉到病人的气息已经平稳,说明手术已经进入收尾阶段。他的嘴角浮起一丝冷峻。与此同时,身边的杀手浑身散发出摄人的杀气,那杀气阴寒无比让鹿骨禁不住打了个冷颤。心中暗暗叫好:好一个绝顶杀手,我的心念一动,她就察觉到了并瞬间爆发出无坚不摧的杀气。 葛十七的杀气不是因鹿骨的心念而起,而是她看到了一个人,一个伏在屋脊阴影中的人。黑衣黑裤黑头巾包头,手中撑开一张通体漆黑的长弓,弓上一只漆黑的箭,箭尖所指正是她肩上的霄兽。霄兽那是因音而化的灵物。可有可无,以音伤人,以音索魂,常杀人于无形,是凶霸之物。寻常箭弩根本无法伤到它。这人若是认得此兽,当不会以箭射之;若不识得何故要用箭射它。很快她知道了答案,箭头镶有一枚颤片。 那支箭已经离弦,空气被压缩的波漪在月王府肃穆的门前响起一阵近似于歌声的飘渺声音。锋利的颤尖如一点流星,由浅变浓,由小变大,瞬间出现在葛十七的眼前。霄兽精致的五官和身形突然变得模糊,变成了一团仿佛由线条编成的鸟状物体,并展开了双翅,锋利的翅尖竟如刀刃一样闪着白森森的芒,阳光下几根羽毛滑落,空气中传来奇异的歌声。 犇正虹的夫人站在一棵桃树下,白色的花瓣在阳光下热烈而纯正。她抬起头,清澈的目光中带着欣喜和好奇去寻找歌声的出处,霄兽的游丝在桃树上盘旋,有几朵花瓣颤动着轻盈盈地飘落,落在夫人的肩上,臂弯。夫人嘴角抿起笑意,身边的小公主扬起芙蓉花瓣般娇嫩的面庞,伸出玲珑的近乎透明的小指头指向花瓣,而薄裘劲装的小王子则一脸凝重,眉头微蹙,侧耳倾听,似乎察觉到了歌声中的诡异。 葛十七抬起手,食指和中指上分别带了一枚铜扳指,“哆”的一声,稳稳地夹住疾驰的箭杆,锋利的箭尖距离她的脖颈不及一寸。黑衣人的嘴角突然浮现出一丝得意的笑意。而刚刚腾起的霄兽猛然间化成一只咆哮的怪兽扑向鹿骨。原来,射杀霄兽是虚招,真正的目标是鹿骨,武器便是霄兽。 此时的鹿骨却痴痴的看着一树桃花下的犇夫人。鹿骨自小习练元罡正气,15岁便有所成,周身卫气可随意念而聚散,聚着坚如磐石,散着柔若蝉丝。寻常的兵器无法伤及肌肤。 葛十七眼见得鹿骨死于非命。想要化手指为霄兽之印将霄兽变化成小鸟模样却是不能。只因指上弓箭的劲力因在那箭尾上加了逆转推进机关遇强更强,所以已有增强之势,且势更持久。若救人必先杀己,就在这电崩火石之际,葛十七陷入两难。 鹿骨认识犇夫人的时候她只有12岁,而鹿骨已经是权倾一时的国师,不可一世的鹿骨以为自己无所不能,却被犇夫人的一番话醍醐灌顶。犇夫人说:“你即使能把最妙的道指示我们。你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却没有爱,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你若有先知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能够移山填海,却没有爱,就算不得什么。你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 鹿骨疑惑的看着眼前这个女孩,他虽以济世为己任,却也视众生为草芥。加之生性理智觉悟较早,少年之时总在不断地修习各种本领。直到名满天下从未有过情爱之心。内心深处也是深以为憾的,可是能和自己学识、智慧匹敌的女人普天之下从未遇见。如今这番话出自一个豆蔻女孩之口,坦诚、真挚切中他的要害,不由得收了小觑之心,虚心的问:“爱是什么?”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鹿骨以为女孩以她的年龄,只会说空洞、幼稚的话,却不料,说的如此深刻和通俗。 鹿骨身为国师,同时也是教主。拥有天下的女孩,可是那一刻,他卑微的像路边的野草。无助、无颜又狼狈。他恭敬地送女孩上车,直到尘埃落定,孤木历历,女孩的身影早已不见,依旧愣愣地看着女孩的方向发呆。 再见女孩已经五年之后,那是还是在一个春天,鹿骨偶然看到一张精致的地图,很是好奇,又因为字迹隽永,秀丽便赏玩起来。这是一张旅游地图,标指着起点,行程时间,目的地的传说。共计三十一个地点,计划得极其准确得当,只是有些传说貌似讲给小孩的。难道这是一张慈父写给女儿的书信吗? “这是我的。”微服的鹿骨身后传来清澈而知性声音,鹿骨的心突然怦怦的乱跳。莫非是她!真的是她。这是她写给女儿的信。 “真的是你!” “我已是有夫之人,请国师言语自重,切勿无端。” “不如夫人儿幼却独游乐无端甚也。” “我听说有个人在草地上睡觉,做了一个梦。他在睡梦中觉得自己变成了一只蝴蝶,蝴蝶在空中翩翩然飞舞着,四处游荡,快乐得忘记了自己本来的样子,等他忽然醒了过来,但是梦境还清晰地印在他的脑海里。他起身看了看自己,又想了想梦中的事情,一时间有些迷惘。他竟然弄不清自己到底是自己还是蝴蝶了。究竟是他在自己的梦中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在它的梦中变成了他?可见,人是自然的不部分,怎么能不愿意回归自然那?何况,我非游玩也。” “南海水中生有鲛人,像鱼一样生活,但是仍然能编织美丽的绸缎,每次从水中出来,卖绸缎的时间稍长一点都会望月哭泣,泪水成为珍珠装满盘子,难道陆上的人就不思念家人吗!” “鲛人我不知道,但陆上的人也是非常思念自己的孩子的。”女子面有愧。 “五年前之爱之说,你还记得吗?从那时至今常存的有信,有望 有爱;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鹿骨心喜。 却见女子正色道:“先知讲道之能终必归于无有,说方言之能终必停止,知识也终必归于无有。我们现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讲的也有限,等那完全的来到,这有限的必归于无有了。我作孩子的时候,话语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丢弃了。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时就全知道。” 鹿骨心中有悟。不语。女子转身离去。 良久,鹿骨喃喃道:“当你我,不旧爱,不少年。” 今日,见她又隔五年。才知爱之深,痛之切。 “松。”葛十七瞬间做出了一个让黑衣人大吃一惊的动作,垂手待毙。箭的力道本就来自葛十七,现在力道全无,竟直挺挺落下,跌在葛十七脚下的尘埃里。霄兽也在这一瞬间湮灭。 鹿骨看一眼葛十七暗自佩服她的机敏和胆识。 第171章 你所厌恶的今天和无法企及的明天 “上周五的下午你和谁在一起?”熊祥问。尖嘴猴腮、一脸晦气的疑犯面无表情地坐在那里一声不吭。 从微表情学来看,他的无表情暗示着他知道真相。但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他有权保持沉默。 “陷入僵局了。”陈白看了熊祥一眼,说:“带他到我的办公室吧。” 陈白的办公室书卷气很浓,卷柜中不仅有大部头的专业书籍还整齐地摆放着样式相同的公文夹。不过,千万不要被它的呆板的样式所迷惑,因为公文夹中装的不是公文,而是稀奇古怪的药剂。所以,房间里永远飘荡着一股复杂的味道。陈白边在卷柜里查找药剂边示意疑犯坐下。也许是被陈白阴郁的神色和眼神中探究知识的狂热所震撼,刚才在审讯室里从容镇定的疑犯惊恐起来。熊祥把他按在椅子上时,他的肌肉像做膝跳实验的青蛙一样紧绷着。 秦风知道陈白一直在研究一种深度催眠,但没接触过,今天真是好机会。陈白拿着一个锥装的小瓶子来到疑犯的面前,以一种空洞、漠然的眼神观察了他一会儿。 在秦风的理解中催眠是心理学科的一种,强调的是心理暗示。可是现在,陈白眼神中那种居高临下的冷漠,给人一种草菅人命的残酷感觉,让秦风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开始为疑犯担心起来。据说,人类最深层的恐惧是对未知的恐惧。陈白这间古怪的房间毫无疑问把对未知的恐惧拉满。疑犯瞳孔在收缩,嘴角开始不由自主的抽搐,说明他心中的惊恐已经接近临界点。突然,陈白不知为何嘴角一咧,笑了一下,疑犯吓得向后一仰。陈白轻轻抚摸着疑犯的簌簌发抖的头,将头探到疑犯耳边,秦风连忙也将耳朵拉长,想听听咋个催眠法。只听陈白低声说:“与其说痛苦,还不如说自己坚持着错误的东西。” 草~这是那个庙里的和尚说的,真雷人。 陈白不慌不忙地翻出一个小瓶子,从里面取了一些灰白与深褐色相间的带着腥味的半流体涂在手心里。秦风直觉那是一种动物的内脏,不觉一阵恶心。催眠不是这样子的。陈白口中念念有词地围着疑犯转一圈。然后在疑犯的百会穴上轻轻一点。疑犯直接昏睡过去。 草-秦风心中继续脏话,这是哪门子催眠,一定是被恶心和惊吓弄得半死。 “看到什么?”陈白闲适地问。 “黑。”疑犯用一种莫名其妙的口音回答。 “月亮在什么位置?” “头顶上。我背着一个包裹,一个人在路上走,心里很后悔没有听从茶摊老板的话,坚持赶夜路。有人跟着我。我想快跑但又怕他们知道我害怕而提前动手。树枝绊了我一跤。突然,前面跳出两个人,手里拿着雪亮的刀。我掏出包裹中的刀。脖子凉丝丝的,我看到血从自己的右面喷出来。耳朵一下子贴在肩膀上。” 熊祥狐疑地看着陈白,疑犯表述的情景与案发现场相去甚远。 “你确定他被催眠了吗?”秦风不解地问。因为疑犯完整地坐在这里并没有身首异处。 “表述得清晰准确。”陈白很满意。“与我的设想一致,他的前生是一个很精明的人。” “前生?!” “我正在做回逆催眠的实验,这是一种极度深层的催眠,能够唤起前世的记忆。今天真幸运,前几次被催眠人的前生是动物,甚至是一块木头。” “切!你还是还给我吧,一会儿让你玩死了。”熊祥坚定地说。 秦风离开陈白房间偶然回头看一眼。只见刚刚洁净房间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变得雾霭升腾。心中冒出一个词:妖气太重。 傍晚下了一场小雨,雨后的夕阳将漫天云朵渲染成绮丽的紫色。 也许是被妖气蒸熏,秦风在办公室的椅子里睡着了。做了一个零零碎碎的梦,梦中有个女孩大大的眼睛,长长、柔柔的发,穿一件揩袖的粉色的、领子上缀着多颗棕色纽扣的小衫,背着棕色皮包,在逆光中笑盈盈地对他说着什么。神态很是亲昵,似乎是情侣,然后又梦见女孩上身是褐色西班牙猎服,下身长筒西裤走在沙漠里,夕阳下转过头凄然的一笑,说:今生、来生,所有轮回只为等待他。这时带着古怪面具的陈白突然出现一掌打得女孩灰飞烟灭。在秦风张皇的记忆中只留下女孩腿上纹着一枚一无二的彼岸花纹身。第三段是一个街头,还是那女孩,但明显年纪大了,体态却没有臃肿,依旧亭亭玉立。只是脸上消瘦了一些,白色低胸多折的蝴蝶衫,黑色西裤,带着一副黑色墨镜,对他笑着,笑容却没有了青春的热烈和纯真。 电话声惊醒了秦风。是小新通知他去相亲。秦风迷迷糊糊地答应着,心中暗想:如果陈白的药方是对的,那么,哪个女孩很可能就是他前生的妻子或是爱人,可是这个女孩心里却爱着另一个人。略通绘画的秦风凭着记忆画下了女孩腿上的纹身。这也许是他们今生相认的凭据,如果有今生的话。秦风拿着它躺在沙发上若有所思。 刚刚相过亲回来,秦风坐在阳台的台板上看着晚霞发呆,没想到相亲的对象竟然是李爽,聪明、漂亮、机敏、果断无论内在的品质和外在的场面上都秒杀自己,本来不抱希望,可是当他偶然看到了在李爽腿上相同的位置有一枚与梦中一无二的彼岸花纹身时,心中又惊喜又沮丧,惊喜的是他们今生终于再见面,沮丧的是他知道李爽等的人不是他。 电话响起,秦风猜到是小新,带着丝丝缕缕的惆怅和忐忑不安的纠结拿起话筒,果然是小新的电话。 电话里小新用惊奇口气问:“怎么不说话?怎么不问她怎么说的?同没同意相处?” ”额。“秦风从小新兴冲冲的语气中已经知道了答案,也在意料之中。 “你小子走桃花运了。给你她的qq号码。你们自己联系吧。”秦风发现自己的心突然跳得很厉害,深吸一口气平静一下,今生他们的命运齿轮就这样开启了?在玻璃上记下她的号码。夕阳中,那串画在玻璃上的数字闪闪发光,仿佛是通往神秘世界的密码。秦风心神不宁地倒了一杯啤酒。打开qq发现她的图标暗着。是一张精致的嘴的图片。秦风用小手指的指尖勾勒着图标上那个圆润的唇。从微表情学的角度讲这个行为有欲言又止的含义。不禁暗笑自己的荒唐。 常老狠和小布在筹备婚礼,秦风从现场回来,没来得及换衣服就被同事拉到他的新房参观。相片,新房到处是他们的相片,墙壁上,茶几上,台面上,甚至棚顶上。恍惚间,秦风感觉自己走进了时空隧道。穿行在他们生活过的一个个精彩的瞬间之中,四季景物的飞速地变换使人目眩神驰,尽管小布有倾国倾城的潜质,曾令大家羡慕嫉妒恨但相片里刻意设置的太多幸福表情令秦风审美疲劳。在客厅与阳台相连的地方,一副奇怪的相片吸引了秦风的注意,相片中小布坐在路边马路牙子上,身体痛苦扭转向旁边,神色失落地望着远方,眼中噙满泪水;站在身后的常老狠则一脸厌弃的表情,斜视着小布的背影,这应该是两人吵架的情景,怎么会出现在相片里。秦风幸灾乐祸地看着,”嘿嘿,白大美女你也有哭的时候;嘿嘿,常老狠,你平日里吹嘘自己是神仙眷侣,其实也是尝尽苦辣酸甜的饮食男女,装什么装,看到你们这样不幸,我心里舒服多了。“这时,相片中的他们似乎发现了秦风不怀好意的窃笑,从哀怨中清醒过来。小布收起泪水,常老狠转过脸,一起用讨厌和警惕的眼神瞪着秦风,秦风吓了一跳。讪讪地笑了笑,一边盘算着如何向他们解释自己的幸灾乐祸的表情,一边快速逃离了现场。走出两步突然意识到,自己看的是相片,怎么会有互动那?!超诡异!猛抬头,刚刚恼羞成怒的常老狠正倚在门边笑嘻嘻地看着他,秦风的头皮一阵发麻。常老狠却哈哈大笑起来。“第250个受害者,哈哈。那个不是相片,是平板电脑的视频。瞧你吓的那德行。” “你妹的~”秦风惊魂未定。 中午在富虹的游泳池旁秦风适意地吸着烟。 “想不想试试这个4k高清透视眼镜。”熊祥一脸色迷迷地说。 “你消停会儿行不?一点不成熟。” 他送秦风一个字:“装。” 这时,李爽和几个好朋友嬉闹着走过来,因为她们都是舞蹈院校出身,个个身材傲骄,气质脱俗,惹得旁人侧目。 “美女耶。”熊祥像发情的公鹅一样,拉长脖子。秦风一把抢过熊祥的眼镜。 “诶,快还给我,不然我翻脸了。”熊祥真急了。 “里面有我老婆。” 因为刚刚相过亲,这样的偶遇令秦风很尴尬,不知该怎样处理。还是假装看不见吧,我慌忙带上4k透视墨镜。 “老婆,做梦那?” 熊祥看到秦风尴尬的神态极其逼真。居然信了。 “真的,那一个?” “谁骗你!滚开!流氓!”秦风推开熊祥。 这个眼镜真的很清晰。 “自己的女朋友还看得那样认真。真变态。流氓。” “你懂什么!伟大的爱情都是从耍流氓开始的,牛郎遇到织女时,织女就~坏了,她发现我了。” 李爽真的向秦风走来,秦风想潇洒地打个招呼,但眼镜太清晰了,便红了脸,低下头,却不敢藏眼镜,不敢正视她。 李爽开心地笑起来,牙齿像阳光下的贝壳一样闪闪发亮。 “他在害羞耶。”她的伙伴惊奇地发现了秦风的囧态。“谁呀?”嬉闹地问她。李爽拉着伙伴走开了。 望着她的背影,秦风暗想:她真的是那个眷恋活佛的梦中女孩吗?长得一点都不像。那怎样来解释那枚独特的纹身。她是老师,怎么会有纹身!如果不是纹身那就是胎记。像纹身一样清晰的胎记!更不可思议!如果胎记是真的,那么她一定就是那个活佛女孩。那个苦苦等待轮回的女孩。今生的一切对于她来讲毫无意义,她的降生只为了今生与他短短的相遇。然后又是漫长的等待。郁闷啊!倒上一杯酒,发现身边没一个可以推心置腹的人。忙结婚的,忙升职的,忙演出的~还有那个忙着催眠的:陈白。那个把她打得灰飞烟灭的活佛。她的仇人! 打开qq,阿猫居然在线。她最近一直在忙着演出,很少有彻底清净的日子。 “好久不见了。很想你。” “玩吐,想冬眠。”毛毛说。 “毛毛,你是猫,不是熊。” “哈哈,我要冬眠!”毛毛坚持。 “一只要冬眠的猫,熊猫!” “正经点!我正经历一生中最难熬的阶段。工作没有进展,爱情屡败屡战,不知道自己何时能强大起来。” “什么情况,你不是骑上白马了吗?” “什么白马?!是大白鹅,嫌我乱花钱,嫌我买各种各样的口红,还把口红一个个掰断了,欸,活活被气死。” “与其说痛苦,还不如说自己坚持着错误的东西。” “呵呵,和尚说的。真想回到从前。” “如果能回到从前,你会重新选择吗?” “不会。”毛毛回答的如此果断,大出秦风意外。 “为什么?” “不经历过怎么真实的体会到爱与痛苦。” “恩,我现在特别想念冬天的雪,那样,就可以和一个人在雪地中慢慢地走,走着走着便一起白了头。”秦风心里想着李爽,又想到陈白一掌打死了她。白头偕老真的很难吗? “子若不走那?”毛毛笑问。 手机上突然来了一条短信,内容只有两个字:“陈白。” “子不走我走!”秦风匆匆下线。 是剑光的短信。剑光平素最是啰嗦,这次如此简介,一定是出了什么事。秦风来到陈白的办公室。门开着,这与他谨慎的个性不符,房间略显凌乱,他一定是匆忙之间离开的。秦风再次闻到了回逆催眠药剂特有的味道。这一次,他的实验对象又是谁?回拨熊祥,居然不通。提审室没有其他提审记录。突然,桌子上的录音笔引起秦风的注意。 “你从哪里来?” 录音笔中传出陈白冷静而极富诱惑力的声音。 “你将往哪里去?” “那里能找它?” 秦风忽然有一种可怕的预感。这一次陈白催眠的对象是他自己。他要唤起自己前生的记忆:曾经一领天下的活佛。他要找的东西是什么?一定拥有神奇力量的神物,能帮助他显示神迹。说不定有很大的杀伤力。秦风想起陈白在梦中一掌将李爽的前生打得灰飞烟灭,不寒而栗。说不定李爽会有危险!一定要阻止陈白。 “东京陵。”又是剑光的短信。 “来不及了。”紧接着又是一条。 “什么来不及了。”秦风一惊,陈白得手了?必须提醒李爽,秦风连忙拨通她的电话:“李爽,没有时间解释了。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此生注定无法逃避,就让我们一起面对吧。即使被打入轮回,来生还有希望。” “你还是解释吧?我听不懂你的话,不过,我觉得你在说很重要的事情,是不是?” “生死攸关。你赶快找个没人的地方躲起来。” “办不到!”李爽坚定而淡定。 “为什么?”秦风的声调高了。搞不清女生的脑回路。 “我在上课,身边全是孩子和家长。你在向我表白吗?” “时间不多了。” “对,所以你赶快说我最吸引人的优点是什么?”秦风怎么也没有想到李爽居然是个恋爱脑。也难怪,正常的人谁能守着一个人三生三世。 心里想着她对那个男孩刻骨铭心的累世爱恋。秦风喃喃道:“你对爱情专一。但希望你在孤独的时候给自己一些自由,也给别人一些幻想的空间。” “你是我遇到的最大度的人。尽管我们刚刚认识但我会认真考虑你的表白。”李爽欢喜的说。 这时,再次收到剑光的短信:“恶魔的新衣” “李爽,提防一个人,他中等身材,微胖。嘴唇很厚~” “他是不是带着一副金边眼镜,走路的样子有点怪怪的。” “你怎么知道?!” “他正向我走过来。” “快跑!”秦风惊呼。但手机突然断线了。秦风冲出门,直奔李爽的工作室。工作室的门口撞见剑光。 “陈白,快去抓陈白。”秦风叫道。 “他得手了。我参看藏文圣典很久,终于发现被称作恶魔新衣的宝物就藏在拍卖的努尔哈赤遗物中。可是却被陈白强了先。”剑光急切地说。 “恶魔新衣是什么东西?有什么威力?” “是四世达赖活佛祭祀用的神器,一件类似面具的东西,传说它具有收罗心灵,湮灭肉体的魔力。” “靠,这正是陈白最需要的物件。但愿李爽能有对付他的方法。可是现在的李爽只是凡人,一定无法抵抗陈白的法力。”秦风暗暗叫苦。 李爽的工作室里寂静无声。秦风暗叫不好,李爽一定出事了。这时,更衣室中传来咚咚的声响。秦风一手握枪,一手悄悄推开舞蹈室的门,眼前的情景把秦风惊呆了:李爽盘膝而坐,两眼紧闭,口中念念有词。而陈白披着一个黑色的斗蓬正按照李爽的描述翩翩起舞。在两人之间的地上放着一个乌黑色的面具,赫然是梦中陈白带着的那张。秦风霍然明白,陈白虽然得到恶魔的新衣但不懂得如何使用,所以他对李爽进行回逆催眠,唤起她对祭祀舞蹈的记忆,来帮助他穿上恶魔的新衣。此时,地上的面具呼呼乱响,并剧烈的抖动起来,仿佛听到某种呼唤具有了魔力。 “不能让面具复活。”秦风心中叫道。“怎么办?怎么办?” 这时,手机震动一下,是一条短信。毛毛来的:“那时只有风闻过你。蒲公英在你的身边匆匆飞过。枯洞中庇护蝴蝶娇嫩的翅膀,储藏风暴雷霆的力量,你挣扎,却不露痕迹,你是一棵树,勤于拓宽内心的疆域,以谦卑的姿态坚守着天空。” 什么时候了还恋爱脑。秦风纵身扑向那个面具,将它压在身下,秦风一阵眩晕,身体轻飘飘的,仿佛要被风吹散。他心中大喊着:“储藏风暴雷霆的力量,你挣扎,却不露痕迹,你是一棵树,勤于拓宽内心的疆域,以谦卑的姿态坚守着天空。” 面具的抖动越来越微弱。而陈白的舞蹈却越来越疯狂。“啊”,秦风突然感觉自己身体变得像铅块一样重,肺泡虚弱的无法张开。便用尽全身的力量大叫一声。叫声惊醒了沉浸在催眠,被催眠的人。 剑光一脸震惊地站在门口。秦风为什么不抢跑面具而是趴在上面那? 陈白面露杀机,一步步向剑光。他清楚只有剑光知道面具的来历和用途。 “你,你厌恶今天的平凡拼命想回到过去,想没想过,今天的平凡是你修行道场,是过去的你可望不可及的明天。”陈白微微一愣继续走向剑光。剑光一步一步后退,惊慌地说。“你,你,你再走一步,我就把你跳舞的视频发到网上,晒晒你的一身肥肉。” 陈白愕然停住脚步。 第172章 无辜一尘不染的爱情 面对剑光无厘头的威胁,陈白晒笑。嘴角的轻蔑似乎在嘲笑凡夫俗子的愚昧和不自量力。 一脚把秦风踢飞。然后抬起右手,食指、中指、拇指分别做出恨、离、苦三个手印,与左手围合与印堂,以少阳脉驱动”剥离散“的药力,向李爽打去。 秦风想起噩梦中的陈白一掌打得李爽灰飞烟灭。心中惊惧异常,此刻强忍剧痛,挣扎着扑向陈白。剑光则扑向地上的面具。 秦风的眼前腾起一团烟雾,”大概这就是所谓的灰飞烟灭吧。还好,是我,不是李爽。“秦风心里想着。耳边传来一阵歌声: ”我想要一个害怕失去我的人,那怕一生只有一次。 我想要一个温暖的人,就像雨中奔跑投入怀抱。 我想要一个截住眼底忧伤的人,即使泪水更加汹涌。 我想要一个每次想起都会禁不住微笑的人。 有人说,爱情是精致的谎言,像美丽的蝶舞,突忽不见。 我却相信爱的永恒,就像相信太阳会升起,月亮皎洁如霜。 有人说,爱情是短暂的浪漫,像梦的火焰,热烈瞬间。 我却相信爱的偶然,就像相信花朵儿会结成果实,万物生生不息。 我会遵循自己的内心,即使在最黑暗的日子也不放弃。 我会努力让自己足够好才配得上深爱的你。 我想每天都对你说,我们永远不分离。 只要结局是在一起,那么,即使哭泣我也会觉得甜蜜。 baby,我会一直在这里等你,等你牵着我的手,告诉你永恒的含义。 baby,我害怕你爱上另一个人。曲终人散我独自品尝孤寂惆怅。 baby,即使擦肩而过,我也不会怪你,是风吹散了命运,让我在重逢的期盼中学会坚强。 baby,我只求不要让我等到变了模样,错爱浸过忧伤,一尘不染的爱情被时光淡忘。“ 这首歌是秦风作词、周昕作曲的原创歌曲。张皇间他看到在雪山之巅,寒风凛冽,日光昏暗。剑光艰难地把手指塞进在一条冰冷的岩石缝隙里,扣住,然后拼尽全身力气向上攀爬。终于,剑光把头探出悬崖,只见一栋金碧辉煌的庙宇,台阶下高耸的红色旗杆分外扎眼。巨大的经幡在狂风中翻转着,猎猎作响。夹杂着冰粒的朔风骤然猛烈,呛得他几乎不能呼吸。剑光不得不低下头将单薄的身体紧贴着冰冷而坚硬的岩石。用虚弱的肺奋力吸入着稀薄氧气,却感觉不到气息的存在。”终于到了。“秦风听到剑光喃喃地声音,很清晰似乎就在耳边。可是风雪中剑光却无法前进一步。这时,耳边传来低沉、飘渺的诵经声。剑光痛苦地低下头似乎在强忍心中的凄楚。”功败垂成是我的宿命,拼尽全力也会急转直下,刻骨铭心也会始料不及。“剑光的声音再次响起。感同亲受的秦风在双眼行将闭住的一刹那努力要记住一张稚嫩的充满怜惜的脸。 三个穿着棕红色亚麻袈裟的喇嘛发现了秦风,将他抬进偏殿。屋内的馨香让秦风清醒和温暖,但当他看清对面阴影中坐着的人时,心又一次冰凉。是陈白。秦风无奈地转过头去,不远处的窗棂边,一只白色的鹦鹉站在光里正歪着头看着他,光洁柔顺的羽毛笼着莹光。 “你来晚了,我已经找回属于我的东西。不过,我依然信守我们的约定,给你一个杀死我的机会。”陈白的声音从阴影中传来,飘渺、庄严,又仿佛带着讥讽。 一束阳光照在秦风的脸上,透过朦胧的黄芒秦风向窗外看去。他看到:妈妈拉开窗帘,边拾起韩琪东丢在地上的衣裤边抱怨着丈夫的无能。并一把掀开被子一角提醒秦风起床。 胡乱洗把脸,秦风眯着眼睛坐在茶几边,抓起馒头,机械地嚼着,手上胡乱按着电视遥控器。 “妇婴医院打扫卫生的王姨回话了,那个小护士不同意。嫌你太闷了。你王姨也是,话也不会说,多说和,她可倒好,一个鼻孔出气。。。”妈妈唠叨着。 “粥还没喝那。”出门时,妈妈对秦风嚷道。秦风头也不回地走了。 “大瞒犊子。。。” 通勤大巴里空气沉闷压抑,味道复杂怪异。除了单调的马达声,听不到任何声响,车窗外天还没完全亮,模糊的街道一晃而过。40分钟后,秦风站到办公楼前,看到含苞的杏花曼曼娆娆,透着纯纯的青萌与初涩。心头掠过一丝欣喜。 “你肝虚肺滞,阙户失和,印堂发暗,近期切记谨言慎行。” 秦风在更衣室换衣服时,周大仙对他说。周大仙原名叫周昕,2001年和秦风同时来到宏伟区公安分局,是吉林大学化学工程专业和考古专业的双料硕士生。而他真正进入分局的原因是其改进了一套人脸识别系统,从而提高了公安部天网工程的效率。同时中医世家出身的他还是opp乐队的主唱。没错他就是奇葩。分配寝室时,秦风和他又成了室友,平时一起喝酒,一起踢球,唯独很少一起住在宿舍。因为秦风是本地人,经常回家。而周昕的夜晚又极其丰富。 “嗯,你再给我好好看看。今天早上到现在我一直感到有一种无形的力量扼住了我的喉咙,让我呼吸困难,脖子后面也老是感觉有诡异的阴风!难道我--” 似乎被秦风的形容吸引了,一脸傲慢的周信端详了秦风一会儿,说:“你毛衣穿反了。” “哦。谢谢。你说的有道理,这几天我一直心神不宁,而且一直做一个异常清晰的梦,我梦见自己从新运大街西段的一个墙上贴着花花绿绿广告的高楼门洞走进去,可是你知道那里是轴承厂的家属区,一水儿的平房根本没有高楼。在门洞的对面是一个车棚间壁出阴暗的小卖部,前面围着一群在吃零食的小学生,车棚的对面有一家一楼住宅改成的看护班,住宅南面的阳台被改成一个门,原来的草地被铺上水泥,一张破旧的沙发靠在黑色的栏杆上。沿着楼间的窄路向北直走,会看到一栋6层的板式楼,临街的一组一楼是诊所,干净利落的李阿姨是这家诊所的主人。我也不知道怎么知道她姓李的。就仿佛我在哪里生活过一样。入户门在楼的北边,绿色的单元门扇晃晃悠悠地挂在门帮上,改造过的暖气管线裸露在走廊里。上到六楼会看到一张绿色的旧门板依着顶楼的直楼梯搭起一个堆放杂物的平台。打开飞云进户门,迎面是一个精致的、黄白相间的壁炉,壁炉的上方是一副大师的水果静物写生。橘黄色的榉木地板铺满整个房间。头顶是一盏古绿色的盔式吊灯,西墙壁是一整面穿衣镜。右手的玻璃拉门里是客厅,白色的藤沙发,缀满画框的墙壁。对面两间卧室的过廊处挂着一副写着心正行端的字幅。月光透过绯红色的窗帘缝隙浅浅地照在床头,床头上的景泰蓝泛着幽幽的光,我看到自己躺在床上,身边一个鼓着小嘴的小女孩睡得正香,我是谁?这是那?我正想着的时候身下突然传来一股暖意,伸手一摸湿湿的,这时,那个小女孩翻了个身挪到旁边继续睡。随即我闻到一股骚味,哇,这孩子尿床了,还居然知道自己挪到干净的地方去睡把我撇在尿窝里。我扯过一张小被垫在身下,继续睡。不知过了多久,我醒了,发现一只小脚丫放在我的嘴边。原来我是被脚丫子踹醒的。” “然后那?” “没有然后,我醒了。妈妈叫我吃早饭。可是哪个梦太真实了,我的鼻子里现在还残留着尿骚味。” 周大仙若有所思地看着秦风。“你确定不是被自己的尿憋醒的。” “当然。” 周大仙伸出手握住秦风左手的小手指第二指节处。片刻,问:“类似的情况还有什么?” “恩,比如,我会莫名其妙地想起一个人,然后,就真的会在街上偶遇他。还有,我第一次去某个地方的时候,偶尔会有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就好像我曾经在这里生活了多年。。。” 说到这里,周昕突然嘿地笑了一下。 “怎么?” “我们都在试图用自己熟悉的逻辑思维和习惯来解释世界,事实上,我们每个人对我们身处的空间知之甚少。我们的世界存在着不可理喻的荒谬。” 韩琪东若有所悟。但表示不懂。 “在我看来这个世界现实又平淡,即使你是神仙我是凡人,生活又有什么不同。” 周昕不说话,从更衣箱里掏出一个水晶球说:“至少我知道你的未来。想看看你未来的妻子现在的样子吗?” 秦风连忙向水晶球里面看去,“什么都没有啊!” “有时候,眼睛会阻碍我们看到世界真实的样子。水晶球不是这样用的。把手放到上面,闭上眼。看到了吗?” “乌七八黑的。不过影影糊糊的好像有影像,能再清晰点吗?” “你需要一根天线。”周昕说着把一个银针灸进韩琪东的百会穴。慢慢转动着。“现在那?” “有了有了。街头人来人往,却有一个人静止不动,一定是她。我看到了,是一个女孩,我不认识她,白色的t恤衫,牛仔裤,双臂优雅地抱在胸前,她有一双清澄、乌黑的大眼睛,流露出倔强和任性,柔顺光泽的长发里夹着一条缀满蔷薇花的黄头带,一起垂在她的肩头。看,夕阳笼照着她优美的身体上诱幻出淡浅的白色的光晕,使她仿佛拥有了主宰心灵的神奇力量。她好美啊。你一定是在骗我?” “哈哈,命中注定。”周昕笑道。拔出银针。 秦风揉了揉眼睛。缓缓地问:“那我们是怎么开始的?”同时,心里迷迷糊糊地想:她会喜欢上一个看不到前途的警察吗? “既然已经注定,何必急于一时。”周昕笑了笑。 “对了,大仙,我还看到了一个人,是陈白。他也在水晶球里。” 周昕脸上的笑容骤然消失。心中暗想:“水晶球中的幻影是彼处空间,不可能与真实的世界发生交叉。莫非陈白也是个异能者。” 水晶球里,李爽站在星巴克的橱窗前欣欣然地向满天彩霞望去。一会儿,一个从容的微笑流出她的唇边,使她的面庞洋溢着一种迷人的疏离的美。 秦风开始用各种各样的方式编排着他和女孩的开始,有浪漫的、忧伤的、仰或是史诗的,但它的发生皆不如此。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那就是:突如其来。秦风自己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和李爽会有如此长久的交集、会经历那样多的历程、会有始料不及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