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千羽:中国古代的异闻奇事》 第1页 [恐怖灵异] 《暗夜千羽——中国古代的异闻奇事》作者:林素微【完结】 下面要讲的这些事,全部出自古书,朝代和人名都是真的,事件真不真很难说,我认为有些可能真的发生过。:)我所做的工作就是释读,换句话就是将古文翻译成了现代汉语,为了增加趣味性,细节上略有虚构。 1、武德县秘辛——飢饿的媳妇 这件事发生在唐开元二十八年,地点在武德县,也就是今广西象县以西。 武德县有一户人家,家里有三口人,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太太同她的儿子与儿媳共居。 这家人口不多,家境甚为贫寒,基本是吃了上顿没下顿,天天为如何填饱肚子发愁。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能吃饱的日子屈指可数。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每天做饭的时候,就是媳妇最头疼的时候。婆婆年老,出于孝道,有好吃好喝肯定要先可着她来,丈夫要出门干活,维持生计,总不能腹中无食,飢肠辘辘。思来想去,摆在她面前唯一的选择就是刻薄自己,将自己的那份口粮匀出来一些,装在丈夫和婆婆的碗里。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有得吃,但吃不饱,日子长了,也受不了。女人一天天的消瘦下去,走起路来,脚下无根,心慌气短,象个纸扎的人在飘。造化弄人,忍飢挨饿的人,嗅觉却比谁都敏感。东家杀猪,西家炖肉,那香喷喷的味道,象一双双小手一样,一下一下地拨弄着她的味蕾。真想就这么不管不顾地扑上去,将邻人手里的肉骨头夺下来,送到自己那疯狂叫嚣的肠胃里去呀。 什么时候能吃上一次饱饭,哪怕一顿也好,就是立刻死去也行啊。媳妇心想。可是马上,她又为自己的想法感到羞赧:唉,真是越活越不长进了…… 日子如流水,一天一天过去。对这样的人家来说,今天同明天,没有什么不同,不过是挣扎求活罢了。就象山间的狼虫虎豹,头上飞来飞去的燕雀,辛苦觅食是每天的第一要务。不同的是,媳妇怀孕了。这是她同丈夫的第一个孩子。 添丁进口,即便是对于这样的贫寒人家,仍然是一个令人惊喜的消息。婆婆还请了村里最灵异的巫婆,给媳妇的肚子卜了一卦,结果十分令人满意,这个破败的家将会诞生一个男性继承人。继承什么?继承那永无休止,至死方休的飢饿吗?媳妇心想。可是,丈夫同婆婆非常高兴,尤其是婆婆,每天盯着她那日渐隆起的腹部,叠满皱纹的脸上,笑得象花一样。 突然之间,她的饮食起居得到了异常周到的爱护和看顾。母以子贵,原来真有这样的事。现在,她是这个家庭里面最重要的人,她的一举一动,都牵引着另外两口人的视线。 兴许是因为身怀六甲的缘故,她饭量大增,她再也无法用理智来控制自己对于食物的渴望。现在是倒过来,母子俩将自己的口粮匀给她,看着她一口一口地吃下去,好像比嚼在自己嘴里还要香甜的样子。可是,她还是吃不饱,吃不饱,腹中仿佛有一千张长着尖牙利齿的小口,贪婪地咀嚼着,永无餍足。 生产的日子一天一天临近,婆婆事先储备了一些粮食,这是从牙缝里省下来的,加起来也不过是几斗面,一罐米罢了。预备媳妇生产以后,给她补养身体,他们谁饿着都可以,可不能饿着自己的孙子! 那天晚上,阵痛提前发作了,女人腹中的孩子,迫不及待地要降临到这个世上来。人生人,吓死人,这家的男子有事出门,家中只剩下婆婆和媳妇。产妇痛苦的呻吟声,从四面漏风的房子里传出去,叫邻居的老太太听见了,也赶来帮忙。还好,一阵手忙脚乱之后,一个健康的男孩落了草。 产妇满头大汗,神情疲惫,安静地躺在炕上,在刚才的那场你死我活的角力中,她已经透支了身体里的最后一丝力气。 婆婆看着怀里的孙子,简直乐得合不拢嘴。把大人孩子安顿好之后,两个老太太就来到灶间,给产妇准备晚饭。 罐子里的米刚下到锅里,就听房里传来一阵断断续续、若有若无的呻吟声。两个老太太正在灶间忙得热火朝天,开始的时候也没在意。而且,那声音着实细小,灶膛里干柴噼啪做响,将那声音掩去了大半。 可是,那声音一阵紧似一阵,而且比以前高了许多,两个老太太停下手里的活计,支起耳朵,细听了一会儿,才知道,原来是儿媳。那妇人嘴里不停地念叨: 我好渴,我好饿,我好渴,我好饿…… 声音里充满了不可忽视的急迫和焦灼。 儿媳现在是这个家的功臣,婆婆也不敢怠慢,一迭声地应着:就来了,马上就好。媳妇听了这样的安抚,稍稍停了一会儿,没过多久,又开始呻吟起来。渴啊,饿啊,渴啊,饿啊…… 在媳妇不住声的催促中,饭菜终于做好了。老妇马上用盘子和碗盛起来,端到媳妇眼前。女人强支持身子,眼中光华大盛,那眼神,绿幽幽的,如同饿狼一样。须臾之间,面前的饭菜被一扫而空。媳妇一个人吃了好几个人的饭食。 也难怪,折腾了那么长时间才把孩子生下来,现在,终于可以饱餐一顿了。婆婆心想,正要安顿媳妇躺下,让她睡个好觉,好好休息一下。谁知道,女人的头还没沾上枕头的边,便又充满渴望地望着婆婆: 第2页 妈,我还没吃饱,我还是很饿。 婆婆无奈,只好又取了一升面,做成面汤,端给媳妇。转眼之间又是风捲残云。望着空荡荡的盘子,媳妇嘴里蹦出来一句话,差点吓老太太一个跟头:我还要! 老太太的脸不由得拉了下来,就算你刚才折腾得筋疲力尽,也没这么个吃法啊。那么多粮食,可是全家人几天的饭食啊。当着外人的面,表现得如此没有家教,象个什么样子。可是,媳妇刚刚生产,而且,邻居又在旁边看着,总不能落下一个虐待媳妇的名声。所以,婆婆虽然心里不快,还是点头照办了。 女人躺在床上,清晰地听到体内胃肠的蠕动声,那些声音先是在耳边低语,接着汇成宏大的宣言,它们不停地说:我饿,我饿,我饿…… 啊!她的体内,仿佛藏着一个无底洞,深不见底,黑不见底。在那些声音的驱迫下,她支起还在流血的身体,从炕上爬下来,四处搜寻,循着味儿,找到了搁在墙角的一个食器,那里面,放着几张干巴巴的麦饼。那是给丈夫留的。妇人把食器抱在怀里,将麦饼一张一张地吃到自己肚子里去。那东西坚硬异常,几乎噎得她穿不过气来,她也顾不上喝水,只是一心一意地嚼着,享受着食物滑下喉咙,滑入食道,滑进胃里的那饱满充实的感觉。 婆婆把饭食烧上,心里总觉得不对劲,于是嘱咐邻居家老妇盯着灶头,自己蹩回屋子,看看媳妇和孩子的状况。刚推开门,就见媳妇抱着一个大罐子,满嘴的饼渣滓,正狼吞虎咽呢!婆婆见此情景,又是生气,又是惊恐,她跑到厨房,将自己看到的场景跟邻家老妪说了,希望能解一时之惑。邻居老太太听了,也瞪着浑浊的眼睛,大张了嘴巴,结结巴巴地说:这……这……我从小到大,也没见过这么奇怪的事啊! 婆婆心想,这还了得,照这么吃下去,就算有个金山银山,也不够她吃的啊。何况我们家穷困如此!正待发作。却见儿媳在百忙之中倒出嘴来,开口道: 婆婆不要生气,我把孩子吃了,就好了! 这是什么话,两个老太太面面相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出现了幻听。儿媳妇接下来的动作,则完全消除了他们的疑惑。只见媳妇剥掉裹着婴儿的襁褓,把白花花的孩子倒提起来,就要往嘴里送。两个老太太大惊失色,扑上去抢夺,不成想,儿媳妇忽然变得力大无穷,两个老太太怎么会是她的对手。看着手捧孩子,口中咯咯作响,大快朵颐的儿媳,婆婆的神经终于不堪其负,惨叫一声,夺门而出。 过了一会儿,老太太缓过神来,强打精神,推开房门。只见襁褓如同蛇蜕一样,堆在地上,里面空空如也。妇人手里的孩子也不见了踪影。 见婆婆从外面进来,媳妇嫣然一笑,她那形状优美的嘴边,淌下一道殷红的鲜血。尖俏的舌头伸出来,贪婪地舔了一下唇角,仿佛意犹未尽。 婆婆目瞪口呆,吓得几乎要窒息过去。 总算是吃饱了! 媳妇长嘆一声,心满意足地躺在床上,一会儿的功夫,便没有了气息。 只留下床边惊骇欲绝,手足冰冷的老太太,和床上那具渐渐僵硬的尸体。 有句古话说,虎毒尚不食子。古书中也经常有这样的记载,说是饥荒年代,经常有人吃人的事情发生,然而谁都不忍心吃自己的孩子,于是便“易子而咬其骨”,互相交换孩子吃。可是,这个事件里的妇人,便是一个活生生的反证。 出自《纪闻》 作者:林素微 提交日期:2009-04-01 22:35  2 眼睛 唐肃宗的时候,有一个尚书名叫房集,凭藉手中的权势,为非作歹,颇干了些人神共愤的事。 大家对他恨得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谁让这傢伙官运亨通,是皇帝眼里的当红炸子鸡呢!胳膊拧不过大腿,思来想去,还是该干吗干吗去吧,只要石头不掉下来砸着自己的脑袋,就闭上眼睛,当它不存在。这是任何时代,小民要想活下去的必备法宝。所以,房集还是悠然地当他的尚书郎。 有一天,不用上朝,家中也没有宾客来访,正是难得的空闲。房集独自坐在自家雕樑画栋,高大宽敞的厅堂里,安然地享受着这少有的闲暇与宁静。 窗外花木扶疏,蜂飞蝶舞,温煦的日光从窗格间爬进屋内,照在他的身上,此时此刻,没有争斗、倾轧、暗算、防备,没有血雨腥风,没有虚与委蛇,更没有当面陪笑,背后插刀,房集的身心全都松弛下来,在阳光的笼罩下,差点伏在案上睡过去。 正在半梦半醒之间,耳边忽然有窸窸窣窣的声音响起,房集久在官场,为人甚是警醒,这声音虽然不高,还是对他即将进入睡眠状态的大脑造成很大的冲击,打了一个激灵,便醒转过来。 只见眼前站着一个小孩,约莫十四、五岁的样子,鬓髮覆额,目光炯炯,长相甚是齐整。 小孩手里紧紧抓着一个布囊,立于案前,灵动的眼睛肆无忌惮地打量着房集。 没有人通报,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进来的,也许就是刚才自己打盹的时候吧。房集心想。下人们也真是,越来越没有规矩了,来人了也不过来知会一声,以后一定要严加管教。 这孩子自己从来也没见过,兴许是亲戚家的孩子。俗话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房集飞黄腾达之后,三亲六故没少跟着沾光,这小孩不是过来请託,就是被大人打发前来送礼的。反正他门前来来往往,基本上都是这两种人。想到这,一股高高在上的优越感油然而生。可是作为长辈,他又不能太露行迹,至少要表现出几分亲和的样子。于是,房集问道: 第3页 你是哪家的孩子,双亲还好嘛? 小孩眨了眨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很明显是听懂了房集的话,却闭着嘴巴,一声不吭。房集心里奇怪,转念又一想,这孩子想必也没见过什么世面,冷丁从狭窄逼仄的小屋来到这宏构巨制的大宅,看得眼花缭乱,显然还没有适应过来。再者说,小孩子到了陌生的地方,总是有些忐忑和侷促的。于是,房集又没话找话地问: 你那布囊里装的是什么啊,是你父母差你带过来的吗? 小孩一听这话,眉眼一弯,笑了,一直紧闭的嘴也张开了: 眼睛。 什么?眼睛?房集一听,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小孩看出了房集的疑虑,为了验证自己所说的话,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一抬手,把布囊的系带解开,将里面的东西哗啦哗啦地悉数倒出。 好几升大大小小,形态各异的眼睛一拥而出。 房集汗毛倒竖,惊骇欲绝,差点从椅子滚到地上去。他张大了嘴,艰难地吞咽着吐沫,连一个简单的音节也说不出来。 就在此时,更为可怖的事情发生了,那些眼睛,脱离人体的眼睛,仿佛有生命一样,在地面上朝四处散去,然后,以极快的速度向前爬行。有一些爬上墙壁,爬到屋顶,占据了厅堂里的制高点,冷冷地向下观望。另一些爬上门槛,爬出厅堂,转眼便在视线中消失了。不知什么时候,有几只,甚至爬到了房集的衣襟上,闪着七彩妖异的光,同房集大眼对小眼,不怀好意地瞪视。 房集的神经终于绷到了极点,他从椅子上跳起来,大力跺脚,希望藉助弹跳的力量将那些眼睛从衣襟上震落——他实在鼓不起勇气伸手去碰那些东西。谁料,那些眼睛如同生了根一样,不管房集怎样折腾,他们都安如泰山。冷冷地,嘲弄地、幸灾乐祸地看着他。 啊——啊——啊—— 房集的嘴里终于发出一声抑制不住的惊叫。 如果这是一个梦魇,那么,他想借着这一声叫喊,把自己从梦中惊醒。没想到,声音刚落,自己的耳边又传来几声悽厉的惨唿。那声音是从屋外传来的,显然,其他的家人也见到了那些奇怪的,噁心地蠕动着的眼睛。而他,也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现实,这,并不是一个梦。 可以想见,他的心情,真的是绝望到了极点。正在此时,几个家人惊慌失措地跑进来,结结巴巴地说:老爷……眼睛……眼睛……遍地都是…… 房集心想,这些人长着眼睛都是干什么的,难道没有看到,自己也被各种各样的眼睛包围了吗。正思忖间,忽然发现,那些到处蠕动的眼睛如同海市蜃楼一样,已经凭空消失了,当然,那个手持布囊,面带笑容的小孩,也早已不见了踪影。与此同时,其他地方此起彼伏的惨唿声,也渐渐停止了。 好像刚才,全家人集体做了一个梦。 那些眼睛究竟从哪里来,那个手持布囊的小童又是谁?他来自何方?他的目的是什么?这些疑问,随着小童的消失,已经成为永不可解之迷。 据说,这以后不久,房集的好运也走到了头,他因事被诛,不知道,当刽子手的大刀高高扬起的时候,他是否还记得那些躲在命运深处的,冷冷地注视着他的眼睛。(出《原化记》)  这个故事就讲完了。不过,想一想那些倒在地上,四处乱窜的眼睛,嵴背上也是一阵一阵地发寒。人说举头三尺有神明,也许,冥冥中,真的有一些眼睛,注视着你,也注视着我,注视着我们的一举一动…… 写到这里,似乎可以结束了,不过,我还想啰嗦几句。按理说,长在活人身上的眼睛才是活的眼睛,离开了活生生的人,眼睛作为一个器官基本是不能独立存在的,也就迎来它生命的终结。而《原化记》里面提到的这些眼睛,却都是活的,它们都是独立的个体。能上能下,能走能爬。 这令我想起了卫斯理的一篇小说,篇名就叫做《眼睛》,写的是在非洲某地,一些深埋于地下上万年的眼睛,因为开採煤矿的缘故,重现世间。那些眼睛,同这个故事里的眼睛一样,能够随心所欲地自由移动。而且,它们能够使用自己的超能力,使接触它们的生命瞬间麻痹,无法有任何作为,从而寄生于移居体身上,吸取它们的养分,控制它们的心智,使那些移居体成为达成自己意志的工具。令他们,虽生犹死。 是的,那些移居体,就是人。  当然,同卫斯理的大多数科幻小说一样,那些奇奇怪怪的眼睛,都是地外生命。它们生兴邪恶,残暴、狡诈,善于伪装、欺骗。在另一个星球同善的力量的角逐中,惨遭失败,流亡地球,在漫长的岁月里,它们逐渐占据了一部分人的身体,而人性里恶的因子,就是这么来的。 不知道卫斯理笔下那些躲藏在地下,可以快速移动,不断繁衍,蓄势待发的眼睛,是不是受《原化记》的启发。 3、骷髅变 这个故事同唐玄宗开元年间的大臣姜皎有关。 姜皎出身世族之家,颇有才学,擅于丹青,能言善辩,相貌堂堂,早在唐玄宗还是藩王的时候,两人就有很深的交谊。 他明习阴阳卜筮,玄宗登基前的几次政变,姜皎都参与其中,而且是主要的谋划者。他准确地预言了开元以前政局的演变,策划并参与了擒杀太平公主的政变,在玄宗走向帝位的这条道路上,可以说是功不可没。所以,李隆基登基以后,论功行赏,姜皎升任楚殿中监,封楚国公,不久,又晋为正三品的太常卿。在当时,可以说是炙手可热的头面人物。 第4页 有一天,姜皎在家里呆得难受,就临时决定同手下人到禅定寺郊游。他是玄宗眼前的红人,又主掌政事,少不得有人逢迎,所以,他出行的消息不知道怎么着就被禅定寺所在地的官员知道了。 官员心里想,机会难得,攀上姜皎这个高枝,我说不定还能往上爬爬,就算用不上,也没有什么坏处。于是便将姜皎等人邀至自己的府邸,极尽宾主之仪。并挽留他在自己家里进食。 钟鸣鼎食之家,吃饭的时候也讲究排场,更何况家里来了姜皎这么个跺一跺脚,连地面都要抖三抖的朝廷大员呢。寻常的歌舞班子是上不得台盘的,平日里藏在府里,不给外人看的那些能歌善舞的家妓,该是发挥作用的时候了。 家妓听了主人的吩咐,一个个盛装打扮,携带管弦,娉婷而出。在主客之间觥筹交错的时候,奏起丝竹,为他们助兴。 姜皎是经常出入宫禁的人,什么样的绝色没见过。饶是如此,座上的一个容颜绝丽,身姿曼妙的女子,还是如磁石一般吸引了他的视线。那女子甚是灵慧,手把酒盏,穿梭于众人之间,一会儿倒酒,一会儿夹菜,将一干人等伺候得极为熨帖。 姜皎的目光一直在这女子身上游走,渐渐地,他感觉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是什么地方呢?他想了又想,终于恍然大悟,原来,这女子无论是献酒,还是整理鬓角的碎发,从来也没露出她的手! 那样美丽的女子,纤纤素手也必然是一道不可不观的风景。她为什么千方百计地去遮掩呢?难道…… 还没等姜皎开口发问,座上的宾客已经开始窃窃私语起来,看来大家同姜皎怀有同样的疑问。 这时候,正轮到给一个客人敬酒,那客人借酒装疯,说道: 小娘子为什么不把手露出来给大家看呢,难道是六指不成? 一听这话,女子的芙蓉面马上变了颜色,座上宾客都是有身份的人,虽然心理怀有同样的疑虑,也觉得这玩笑开得大了,大伙都瞪着眼睛,密切关注着事态的发展。 一见女子神色有异,客人更觉得自己的怀疑坐了实。仗着一股子蛮力,硬是拉住那女子的衣袖,撸开细看。那如同弱柳扶风的女子哪里经得起如此的强拉应拽,嘤咛一声,倒在地上。 客人低头一看,脸色立刻变得惨白如纸。众人随着他的视线望去,这才发现,那七彩的绫罗之下,裹着的是一具早已干枯的尸骸。 座上众人面面相觑,看来,这骷髅妖能使面部,身体四肢肌肉丰盈,同生人一样,只有双手变化不得,结果被人窥破了玄机。 再看主人,也是一副呆若木鸡的样子,看来他对此事也是一头雾水。 有得道高僧说:众生眼里的绝代佳人,对他而言,不过是红粉骷髅罢了。在唐玄宗开元年间,京师禅定寺附近,果然就有一具红粉骷髅在人们面前出现,深受皇帝宠幸的当朝权贵姜皎亲眼目击此事。 这以后不久,姜氏因废后之事泄密被诛,祸及满门,据说这起诡异的事件,就是姜氏遇祸的徵兆。 ——出《酉阳杂俎》 4、暗夜幽浮 少年时代,有一段时间,有两本杂志是每期必订的。一本是《科幻世界》,另一本,是《飞碟探索》。也因此,对于地外生命,异次元空间,不明飞行物等词彙怀有极大的兴趣和热情。这其中,在世界各地屡有目击事件发生的飞碟(ufo),一直是那段时间关注的一个焦点。 飞碟(ufo)最初是由美国人来命名的,似乎,美国各报导的ufo事件也一直是世界之最。曾经热播的美剧《x档案》还把新墨西哥州设定为飞碟和外星人在地球上的老巢。 据说,美国空军为调查事件的真相,于1947年开始,启动了一个蓝皮书计划,耗时二十二年,调查了一万二千六百多个目击事件。当然,其中的绝大多数,都可以拿已知的物体或者现象来解释。比如气象探测气球,光线反射、人造卫星、云彩、飞鸟、流星,甚至中国各地在民俗节日中施放的孔明灯等。不过,其中也有六百多份报告无法运用现有的自然科学手段进行解释和说明,这就是所谓的幽浮事件。 这种白色碟状的不明飞行物体,也叫做幽浮,在一般的描绘里,都具有以下一些特性: 1、速度极快,来无影去无踪,已知的任何飞行器都无法超越。 2、周身有红、橙、黄、绿、紫等色彩的光线射出。物理学中的惯性对它不起作用,它可以连续地以任何角度,向任何方向前进或后退。 3、具有反重力的特性,可以以无重力的状态在空中停留、或者快速垂直上升,进而在茫茫的夜空中消失。 唐代大历年间士人韦滂所亲见的一个不明飞行物体,符合上述的绝大多数特徵,只不过,嗯——,材质有些特别。那么,就让我们沿着时间的坐标,重新回溯一下这件事的经过吧。 前文说过,故事的主人公名叫韦滂,乃世家子弟。他身形魁梧,臂力过人,精骑善射,性格豪爽,是个可列名于大唐豪侠中的人物。俗话说,艺高人胆大,这韦滂就是个有名的大胆,晓行夜宿,餐风饮露,从来也不知道“怕”字怎么写。 韦滂出行的时候,常以弓箭自随,一来用以傍身。二来也因为他是个好吃的主儿。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河里游的,没有他不吃的东西。飞禽走兽这些传统的菜餚自不必说,韦滂还充分发挥探索精神,将人类食谱进一步扩大。比如说毒蛇、蝎子、蚯蚓、蜣蜋、蝼蛄、蚂蚁之类,都成为他的盘中餐。一旦这些东西出现在韦滂的视线之内,肯定难逃煎炒烹炸的下场。 第5页 一次,韦滂携着僕人在京城赶路。眼见红霞渐隐,寒星初现,马上就要到击鼓宵禁的时候了。一旦顺天门击鼓,各坊市里巷就会随之闭门。官道上行旅断绝,谁敢张弓夜行,让巡查的兵丁抓住了,少不得治个图谋不轨之罪。此时的韦滂,离要他要拜访的人家,还有很长的一段路程。就算快马加鞭地疾驰过去,眼看也来不及了。为今之计,只好就近找一个地方投宿,等天亮再赶路。 正当他东张西望,不知道往哪个方向走好的时候。忽然看见街市中有一户衣着华美,人口众多的官宦人家正喧譁着要举家外出。 这家的子弟手里捧着大锁,刚要给朱漆大门上锁,韦滂抓紧时机,快步走了上去。通报名姓之后,请求这家的长辈允许自己在这里借宿。 在那个民风还比较淳朴的年月,收留前来投宿的陌生人,并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可是韦滂看年迈的主人沉吟良久,就是不见他点头。逡巡之间,仿佛有不得已的苦衷。 倘若人家不方便,自己也不便强人所难。韦滂正待向主人拱手告辞。却见主人徐徐开口道:“不是老夫不愿意留你,我家的邻居前几天死了人,刚办完丧事。民间传说,新近死去的人几天以后就会回魂,叫做‘回煞’。勐鬼回魂之夜,无论人兽,都要退避,否则就会有凶丧之事发生,不巧的是,今天正是‘回煞’的日子,我们一家老小,正要前往亲戚家避祸呢。您要在这个时候住在我家,恐怕会遭遇不测,老朽不能不据实相告。我看啊,您还是另找住处去吧。” 韦滂是个胆大包天,遇神杀神,遇佛杀佛的角色,就算真有勐鬼出现,也吓不住他。听了老者的告诫之后,不退反进:“只要您容许我在这里寄宿,什么凶神恶煞我都不怕,您放心吧,我应付得来。” 主人见韦滂态度坚决,也不好再固执己见。于是把他领到宅子里,打开厅堂和厨房的门,将寝具和食物所在之处一一指给他看。和韦滂寒暄了几句之后,便率领家内的男女老少,匆匆离去。 韦滂吩咐僕人餵好了马,将马栓在马槽上。又在厅堂点上蜡烛,将主人留下的饭菜热了,饱餐了一顿。酒足饭饱之后,他令僕人到附近的厢房去睡,自己则搬了一张床,放在正厅里,打开门窗,熄灭蜡烛,上好弓弦,抱着双臂坐在床上,静静地等待着。 彼时月朗风清,群星闪烁,韦滂的双眼在黑暗中熠熠生辉。那是一双犀利的、武人的眼睛。在适应了最初的黑暗之后,他能够看得出暗夜里最幽微的变化。 守到三更将尽,厢房里早就传出了僕人的鼾声和说梦话的声音,韦滂也已是呵欠连连。正待合衣睡去,忽见外面有一团形如大盘的光亮,自空中缓缓降下,一直飞到厅堂的北门之下,眨眼之间,爆发出刺目的光芒,将周围照得纤毫毕现,如同白昼一般。 韦滂见了心头暗喜:好傢伙,总算把你等来了! 他一跃而起,暗中运足力气,拉满弓弦,嗖的一声,箭镞携着千钧之力,破空而去,同空气相互摩擦所发出的声音,震动着耳膜。这一箭不偏不倚,正中那圆盘样的东西,那物体发出骇人的爆裂声,周身的光芒,如同有生命一般,不断地闪耀、涨缩…… 韦滂是个胆大心细的人,并没有被这起初的胜利沖昏头脑,抬手间,又连补两箭。箭箭中的,那东西所发出的光亮,渐渐暗淡下去,而且,再也不能肆意飞行了。就那样一动不动地停在半空。 韦滂走上前去,将箭镞拔下,那圆盘状的东西应声跌落在地上。光华熄灭,眼前黑黝黝的一片,什么也看不清。韦滂大声将奴僕唤醒,吩咐僕人点亮灯火,想要看一看,方才他射下来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僕人从榻上爬起来,睡眼朦胧地点燃了烛火。此时此刻,在场的每个人心里,都充满了忐忑和好奇。 灯光碟机散了黑暗,摇曳的烛火之下,呈现在他们面前的,竟然是一团怪肉。怪肉四面都长了眼睛,那光线,就是从眼睛里发出来的。眼睛开阖之际,光芒也随之明灭。 韦滂哈哈大笑,口中嘆道:主人所言非虚,这就是传说中的“煞鬼”吧。 那么,他是如何处置这个“煞鬼”的呢?我想聪明的你早已猜出了七七八八。他大手一挥,吩咐僕人立即生火,将这团肉扔进锅里,配以厨房里能够找到的各种调料,亲自把它给煮了。 那东西在锅内散发出极香的肉味,韦滂垂涎欲滴,食指大动。等到锅里的东西熟透,捞上来细细切碎,同僕人一同分食了,那些肉甘美异常,他以往吃过的任何东西都无法比拟。多年以后,韦滂回想起这顿宵夜,还会露出神往的表情。 这团肉体积不小,韦滂又是一个仗义的人。这房子的主人留他住宿,解决了自己的燃眉之急,自己也不能不有所表示,所以,韦滂还特意为主人留了一半。 天亮之后,出去避祸的主人一家赶回来了。推开房门,见韦滂等人安然无恙,都十分惊喜。韦滂将他昨晚的遭遇跟主人细述了一遍,并把“煞鬼”之肉,端出来献给主人。主人一家望着兴高采烈的韦滂,个个惊嘆不已。(出《原化记》) 这就是唐朝出现的飞碟的下场,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它叫人给吃了!!! 第6页 5.宫山奇案 宫山位于今山东新泰和莱芜之间,西汉时,武帝曾来此山求仙访药,并于层峦之间修建行宫,因此得名。 宫山群峰叠翠,古木成荫,山峦互抱,云水相接,是当地有名的胜景。夏秋之交,雨过天晴之际,行人若于山间漫步,如果幸运的话,可能会目睹半空中有七彩光环出现,环内奇峰怪石,苍松翠柏,亭台楼阁,皆歷歷在目,游人影像,亦同映其中,如梦如幻,仿佛身在云浮海市。 唐德宗贞元年间,在这个恍若人间仙境的所在,发生了一起离奇的命案。 这事还得从头说起。 当时宫山周围人烟寥落,环山区三十里之内,没有一个人居住。贞元初年,有两个游方僧人来到此处,为眼前的景色所折服,两人盘算来盘算去,一致认为这里远离十丈红尘,正是一个绝佳的清修之所,于是便伐木造屋,搭了个简陋的草棚,就此安顿下来。 僧人对佛法极为虔诚,朝夕念诵,精勤不倦。远近的村民听说在这深山之中,有名僧结庐而居,纷纷前来礼拜祈请,并且自发地组织起来,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在极短的时间内,构筑了一座颇为宏丽的寺院。 两个僧人感念民众的一片虔敬之心和向佛之意,从此之后,更是不断砥砺自己,并且共同立下誓言,为了更好地修习佛法,避免沾惹尘俗,自此再也不出寺院一步。 在刻板的木鱼声和喃喃的诵经声中,恍若一弹指的功夫,二十年过去了,转眼到了元和年间。这两个僧人的确履践了自己当初的诺言,从未踏出过僧房一步。 他们不出门,可不妨碍别人找上门来。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夜,群星闪烁,明月高悬,两个僧人各自占据一个厢房,伴随着钟鼓梵呗的清音,开始了每天例行的晚课。彼时,除了他们念诵经文的声音以外,山谷当中一片寂静。寂静得如同世间万物都已涅槃一般。可是,没过多久,这沉寂便被另外一种不和谐的声音打破。 坐在东厢房念经的僧人忽然听到山下有男子的哭声: 呜——呜——呜——呜—— 声音九曲十八弯,蕴含着莫名的悲痛,仿佛蒙受了千载的不白之冤一样。而且,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不一会儿,便来到了寺院门前…… 在这遍地积雪,阒寂无人的深山老林,是谁,在半夜里嚎啕大哭?是谁,有如此快捷的身手?他,究竟为何而哭,又为何而来? 僧人满腹狐疑,却并未停止口唇的翕动,手下的木鱼亦照敲不误,两只耳朵却不由自主地竖了起来。 此时,哭声却奇蹟般地停止了。紧接着,嚓嚓两声,似乎有人越过墙头,翻墙而入,并且蹑手蹑脚地朝僧房走来。 厢房的门并未关紧,借着幽暗的光线,西厢房里的僧人隐约看见,来人身着黑衣,长得十分高大魁梧,身高也远远超出常人。这人快步走到西厢房门前,一跃而入,嘎吱一声,身后的房门也随手关上了。 西厢房里的僧人似乎发现了来人,因为诵经的声音停止了,接着传来的声音却令坐在东厢房的僧人大惊失色。喘息声、厮打声、重物倒地声、惨叫声纷至沓来,似乎,对面的僧房里正发生着一场惨烈的搏斗,而自己的同伴明显是处于下风。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僧人不住在心里问自己。 整日里吃斋念佛,连蚊子臭虫都要放生的僧人什么时候经受过这样的事,东厢房里的僧人心脏剧烈地跳动着,浑身上下不停地发抖,汗水直冒,明知道自己的同伴打不过来人,也不敢跑过去助拳。脚底如同生了根一样,软榻塌地靠在墙上,不敢发出半点声音,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不知道过了多久,搏斗声终于停了下来。令人毛骨悚然的是,津津有味的咀嚼声响起,仿佛,有人正对着丰美的食物大快朵颐,吃到高兴处,还不时地咂砸嘴,发出心满意足的声音。——而那声音,决不是自己的同伴发出来的…… 东厢房的僧人心里恐怖到了极点,终于按捺不住,一头撞开房门,发足狂奔出去。 僧人跌跌撞撞,连滚带爬地跑出寺院,总觉得背后凉风嗖嗖,好像有人跟在后面,惊惧之下,慌不择路,再加上多年未出寺门,对下山的路早已不记得了。哪里看起来能走,他就往哪里钻。就这样,一会儿跌倒,一会儿爬起,什么都顾不得了,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逃、逃、逃、快逃。这么挣命地跑了一阵子之后,终于筋疲力尽,全身上下大汗淋漓,心脏跳得快从嗓子眼蹦出来了,胸腔疼痛无比,仿佛马上就要爆裂一般。 趁着喘息的功夫,偷眼向后望去,天吶——那个黑衣人果然救灾在身后不远的地方,紧紧尾随而来,僧人暗叫命苦,为了避免尸骨无存的下场,只得攒起全身最后一点力气,摇摇晃晃地往前奔。 可是,他跑了没有几步,忽然发现前面有一条河水挡住了去路,此时已是无路可退,所幸僧人熟悉水性,索性掖起僧袍,纵身跳入水中,憋足一口气,朝对岸游了过去。恰在此时,黑衣人刚好追到岸边。 不知道灌了多少口污水后,僧人终于游到对岸,他抓住枯草,爬上河岸,瘫倒在地,又冷又怕,浑身上下,再也聚拢不起一丝气力,心想倘若此时那人渡河追来,恐怕自己只好坐以待毙了。 第7页 没想到,黑衣人在河边熘了两圈,几次跃跃欲试,终归是无计可施。于是便跺着脚,遥指僧人骂道: “要不是有这条破河挡着,连你也一块吃了!” 说这话的时候,他目露凶光,牙齿在月光下闪闪发亮,就像两排锋利的钢刀,即便隔着一条河,僧人仍能感到那凛然的寒意,浑身上下,不禁打了个激灵。不过,听那人的说辞,似是并不会水,他悬在嗓子眼的一颗心,也终于放了下来。 即便那人暂时还过不来,此地也不宜久留,僧人坐了一会儿,待唿吸匀称了一些,便挣扎着站起身来,跌跌撞撞地向前走去。 当此际,星月俱隐,天地之间,皆被黑沉沉的暮色笼罩,不一会儿,天空中又下起了大雪,雪色凄迷,更是看不清前路了,僧人只有暗中祈求佛祖保佑,千万不要撞到那黑衣人的手里。不知走了多久,终于在一个地方停了下来。(未完待续) 定睛一看,总算来到有人烟的地方了——竟然撞进了人家的牛栏里。 这深更半夜的,僧人也不敢敲门,就在牛栏里找了一捆干草,铺在地上,重重地躺了上去。经过了这一番惊吓之后,僧人又累又困,但是身上的僧袍在水里泡过之后又冷又硬,冻得他直打哆嗦,却也很难睡得踏实。 夜半十分,雪势渐消,月亮也钻出了云层。 半梦半醒之间,僧人凭着自己的第六感,觉得周围有些异样,他慢慢睁开眼睛,向外看去。这一看非同小可,借着白花花的月光,他陡然发现,牛栏旁边,站着一个人。 啊!那黑衣人……那黑衣人竟然尾随自己追到这里来了! 僧人吓得差点昏厥过去,屏住唿吸,一动也不敢动。过了一会儿,才发现,这人虽然身穿黑衣,身形却比此前碰到的那人矮小很多,看来此黑衣人并非彼黑衣人,僧人放下心来。 片刻之后,这人寻了个阴暗之处,便潜伏下来,还不时探头探脑地向外张望,好像在等待什么的样子。 过了有一盏茶的功夫,院墙里开始窸窣作响,扑通——扑通——有两个包裹从墙内扔了出来,里面装的,似乎是衣物之类的东西。黑衣人一见,便从藏身之处窜了出去,手脚离落地将包裹拾起,背在身上。接着,有一个身段柔软的女子,猫一样地从墙内翻出,无声无息地落地之后,同黑衣人含笑对望一眼,然后便携手而去。 僧人虽然与世隔绝,久已不食人间烟火,也明白髮生了什么事——这两个人,是半夜潜入人家偷东西的毛贼。看来这是是非之地,也不能呆了,免得招上偷窃的嫌疑。想到这里,马上从地上爬起来,也顾不得活动活动冻僵的筋骨,便深一脚浅一脚地继续赶路了。 恍惚之间,也不知道到底该何去何从。反正是逢路便走,磕磕绊绊,走出去大概有十里多的路程,脚下忽然踏空,身子勐地下坠,僧人听见自己一声尖叫,接着身上有剧烈的疼痛袭来,等他明白过来的时候,已经置身于一口废弃的井底了。 井底黑乎乎的一片,又异常狭窄,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味充斥其间,令人作呕。僧人伸手在周围摸索了一会儿,想站起身来,寻找自救的办法。这一摸可不打紧,竟然摸到了一个人。 就在他的身边,躺着一个人!一个死人!一个血迹斑斑,身首异处的死人! 那人好像才死去不久,身体之上,犹有暖意。看来是被杀之后,立即便被兇徒抛尸于此处。僧人差点哭出来,佛祖啊,二十年来我勤勤恳恳,朝夕礼佛,难道这就是你考验我的方式吗! 枯井很深,凭藉自己的力量是无论如何也出不去了。在这荒郊野外,人迹罕至的地方,也很难会有人来。难道自己就要同这女子一样,成为井底的一具枯骨?僧人越想,越觉得悲凉。靠墙缩在一边,抖抖索索地不知道如何是好。 过了不久,有阳光从井口照下来,原来天已大亮。再看那个死者,原来就是昨晚那攀墙偷盗的女子。 又过了不知有多久,就在僧人差不多完全绝望的时候,忽然听到井口传来一阵喧譁声,原来是几个逐捕盗贼的捕快,从失窃的人家追踪到这里。有个捕快趴在井口,看了一眼,便惊喜地招唿同伴: “大伙赶快过来,哈哈,窃贼在此!真是踏破铁鞋诶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 接着,从井口顺下来一个人,那人逮住僧人,不由分说,就是一顿胖揍。打得僧人狼哭鬼嚎,浑身上下血迹斑斑。泄愤之后,捕快从怀里掏出一段绳子,把僧人捆得严严实实,叫上边的人把僧人拉上去。 僧人被打得是鼻青脸肿,委顿不堪,上去之后,大唿冤枉,又将自己昨晚的经歷原原本本地对捕快细说了一遍。 围观的村民当中,有曾经上宫山烧香拜佛的,向捕快证实说,这人说得不错,他的确是宫山寺的和尚。可是,僧人同死去的女子同在一口井里被捉,这事委实也太巧了点,捕快也无法当场评判,几个人商量商量,便把僧人绑送县衙,由本地的县官裁断。 到了县里,僧人又把自己前后的遭遇细讲了一遍,而且坚称自己在宫山寺的同伴已经被怪物啃噬殆尽,现在,恐怕只剩下一幅枯骨了。 人命关天,当然马虎不得,县令听了僧人的陈述之后,便派人上山查验,看僧人所言,是否属实。 第8页 这一路的艰辛暂且不说,一干捕快唿哧唿哧地爬上山,找到那座寺院。 捕快虽然人多势众,想起僧人所说的话,也不禁嵴背发寒——万一那僧人所言不虚,说不定此时杀人狂魔还盘踞在这里,谁的命都挺宝贵,可不能成为恶魔的盘中餐。 众人纷纷占据有利地形,蹑足而行,形成一个半圆,以半包围之势朝寺庙慢慢靠过去。 除了唿唿的风声和偶尔掠过的鸟鸣之外,什么响动也没有。 有一个捕快仗着胆子,在手指上沾了点唾液,将禅房的窗纸捅了一个窟窿。然后俯下身子,朝里面窥去…… 他惊奇地发现,那个在被捕僧人口中已经死去的和尚,正端坐在禅房当中,对着青灯黄卷,安然打坐念经。全身上下,完完整整,连块擦破皮的地方也没有。屋子里的东西摆放得也甚为整洁,丝毫不象经过惨烈搏斗的样子。 捕快们一拥而入,将被捕僧人的说辞同禅房中的僧人对质。那僧人抬起头来,徐徐道: 昨晚本来没有什么事,二更天的时候,我同东厢房的僧人对坐念经,念着念着,他忽然站起身来,走出房门,头也不回地朝院门走去。我们两个当初发过誓,终此一生,不出山门一步。而且二十年来,一直恪守着这个约定,从来也没有违反过。同伴有如此举动,我心里便是一愣,等回过神来的时候,他的身影已经消失在院门之外,想要追赶已经来不及了。至于山下所发生的事,我就不知道了。 既然西厢房里的僧人还活着,东厢房僧人所说的话,自然全被推翻。盗窃兼杀人,两罪并罚,皮鞭、凉水、烙铁一同伺候,僧人受刑无数,遍体鳞伤,折腾得死去活来,然而只要他神智清醒,便直着嗓子连连喊冤,连嗓子都喊哑了,最后发出来的声音,跟公鸡打鸣一样,尖利刺耳。只要他一张嘴,附近的捕快就赶紧把耳朵捂上。但是,无论如何,他就是不肯承认偷盗并且杀人的罪行。 棘手的是,被盗的赃物一直也没有找到,当事人自己又不肯承认犯了罪,审理此案的官员也无法给僧人定罪。杀也不是,放也不是。这件事,就延宕下来,竟然成了一桩悬案。(呵呵,看来古人还挺讲究程序正义) 上天有好生之德,月余之后,这对雌雄大盗中的男子,在别的地方犯了案,被逮了个正着。官员审理的时候,他将这桩案子也招供出来。原来,当天夜里,他同那女子在人家偷盗之后,两个人在回去的路上起了争执。男的一怒之下,给了女子一刀。这一刀可不打紧,女的从此身首异处,魂归离恨天。 为了掩藏自己杀人的事实,男的把女子的尸体抛进古井。他算准了这里极少有人来,等尸体被发现的时候,说不定烂的只剩下骨头架子了。那时候也没有dna技术,而且号称世界法医学之祖的宋慈也还没有降生,连尸骸的主人是谁都不知道,这桩案子,最后肯定是一桩无头悬案。自己也就逃脱了杀人的干系。 这男的算盘打得啪啪响,没想到,那倒霉的僧人竟然误打误撞,掉进了这口古井…… 人赃俱在,僧人的冤情终于得到了昭雪,他又回到了久别的宫山寺。 而僧人雪夜遇吃人狂魔之事,由于查无实据,也就不了了之了。 这件事从头到尾,都透着蹊跷,夜深人静的时候,东厢房的僧人是不是也在反覆地拷问自己,难道那天晚上,自己被惊走之前,所看到的一切,都是幻觉? 可是,那一切,仍歷歷在目,都真真切切,并不象是虚幻的样子。 倘若不是,又是谁在撒谎?撒这样的谎,究竟又为的什么?聪明如你,又是如何评判的呢。(全文完) ——出《集异记》 下一篇:《古井迷踪》 6.古井迷踪 在自来水还没有现在这样普遍的时候,人们的日常生活用水,一般都从井里获取。井有很多种,我说的不是现代那种由电能驱动的机井,而是井口竖个木制的辘轳,依靠人力打水的老式水井。这样的水井,歷史悠久,能往上追溯很多年,即便是现在,在某些边远的乡村,仍然没有废弃。 为了防止人畜误入,危及生命,井口一般开得较窄,从上面望下去,黑黢黢,凉沁沁,幽秘深邃,令人嵴背发凉。假如你的眼睛一眨不眨地顶着水面,有时候甚至会产生一种错觉,觉得井水慢慢向你逼过来,逼过来,要将你融化进它的怀抱里去…… 在古人的意识里,井是一个神秘的所在,每年的年关,各家都要准备好酒好菜,点燃檀香、蜡烛,祈求井神保佑自己,保佑自己的家人,一年风调雨顺,无灾无患。 除此以外,关于井,还有许多悠远而又神秘的传说,其中的一个传说是:井原本是一个隐秘的通道,经由这个通道,你可以进入另一个世界…… 我们下面说的这件事即于此相关。 唐文宗开成末年(公元840年),永兴坊的百姓王乙家聚拢了一群人掘井,街坊邻居的,互相帮忙,干活都很卖力,可是,大伙儿甩开膀子挥汗如雨地挖了好几天,硬是不见有水渗出来。照常识来说,这样的深度,早该渗水了。证据就是邻居家同期开凿的另外几口井。 怎么办呢?干了这么多天,总不能就此停工,前功尽弃。众人商量了一下,达成了一致,继续往下挖,不信挖不出水来。 第9页 挖井是个技术活儿,地表部分可以七手八脚,大家一起上,越往下,空间越狭小逼仄,最多能容下一个人,而且要搭架子,砌井圈,这就得请专业人士前来了。王乙家就请了这么一个井匠。 这一天,井匠象往常一样,腰繫绳索,下到井底。此时,王乙家院子里的井已经超过寻常水井深度一丈还多,令人灰心的是,吊上来的土块还是干燥得很,一点潮湿的意思也没有,挖了这么多天,楞是连个水的影子也看不到。 井匠是个有职业操守的人,拿了人家的钱财,就得替人干活。而且,他寻思着,这家的左邻右舍,都挖出水来了,就王乙家挖不出来,没有道理呀! 虽然是白天,井底仍然黑漆漆的,阳光根本无法照到这么深的地方。在井底呆久了,谁心里都会有点犯嘀咕,井匠就祈祷快点挖出水来,自己好趁早结束这种折磨。 挖着挖着,耳边忽然传来一阵人语声和鸡鸣声,听起来甚是喧闹,如同近在隔壁。开始的时候,井匠还没怎么在意,继续手脚不停地干他的活儿。 随着深度的递增,耳边的声音越来越清晰,这时候,他终于弄明白:那声音,竟然是从地底下传来的! 想清楚了这件事之后,井匠的脸色马上变得煞白,他再也不敢往下挖了,在地下拼命地拉动绳索,让井上的人把自己拽上去。攀爬的过程中有好几次中途踏空,要不是手上抓得紧,差点就摔回去。 直到身子探出井口,双脚踩在坚实的大地上,他才松了一口气。 上去之后,井匠把自己的奇遇跟东家一五一十地说了,王乙听了,也非常惊骇。作为一个诚实守法的公民,他马上找到管他们家这片儿的地方官,把发生在井下的怪事跟地方官进行了汇报。小官觉得这事事关重大,自己也做不了主,又呈报了顶头上司韦处仁将军。将军以此事事涉怪异,不復上奏,连夜派人把这口井填了。(出《酉阳杂俎》天兴坊百姓) 井被填上,意味着封闭了通往另一个世界的通道。至于井底下究竟有什么东西,谁也不知道。当然,也没有人有勇气知道。 不能怪这些人,对未知世界的恐惧,存在于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想要打破这种恐惧,需要漫长的心理建设。 这件事到此就算告一段落了,而在唐代的建州,则有一个勇敢者,大着胆子同井下的世界进行了一次第三类接触。(未完待续) 建州乃八闽(福建)之一府,唐高祖李渊武德四年(公元)始设,福建省的得名即福州和建州各取一字而来。我们下面要说的这件事,就发生在建州。 建州本来有朝廷大员魏使君的一所宅院,唐朝末年,藩镇俱起,全国各地饱经战乱,建州也没能倖免,这所宅院在兵火中被焚毁,到了五代,此处遂成为当地驻军的驻地。 军队在这里扎营,首先要解决的便是人畜的饮水问题。魏使君旧宅原有一口大井,不知道是人为还是自然原因,井口被堵得严严实实。军官找人勘察之后,认为此井尚可使用,就派兵士下去,加以疏通。疏通旧井,总比开凿新井要快,众人都觉得这事可行。 一筐一筐的石块、泥土和废弃物品从井中提上来,没过多久,黑洞洞的井口便出现在众人面前。大功即将告成,军官又令两个人下去,对这口井做最后的疏浚。在他们的想像中,很快,大伙就能喝上甘甜的井水了。 没想到,这两个人下去之后,外面的人是左等也不上来,右等也不上来,从天光乍亮,一直到晓月西沉,井底下是一点动静也没有。点起火把来看,里面黑幽幽的,什么也看不到。 从此之后,二人消失得无影无踪。 两个士兵诡异地消失在井底,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事情传出去,军中一片譁然,各种议论甚嚣尘上。然而,议论归议论,性命要紧,谁也不敢下去探个究竟。 过了几天,终于有一个勇敢者站出来了。那军士对长官说,听说军中同袍死于井中,连尸体都没捞上来,他听了之后心里很是悽恻,因此主动请命,下井找寻这两个人的遗体,如果找到,就把他们的遗骸送出井口,令他们的亡魂得以重见天日。就算找不到,也要看看他们两个究竟是怎么死的,总不能一直蒙在鼓里。这样的话,家属来了,也没法交代。 可以想见,兵士这种英勇的举动,立刻得到了长官的称许和批准。同袍们也都摩拳擦掌,要助他一臂之力。 下井之前,小兵找了一根结实的绳子,一头紧紧地绑在身上,另一头留在井口,由力气大的人牵引,下井之前,同站在井口的人约定:“要是看我急速拉动绳子,就马上把我拉上来。”众人连连点头。 所有的一切都准备妥当之后,这人沿着垂在井口的绳子,慢慢滑了下去。外面的人眼看着黑漆漆的古井,如同长大嘴巴的怪兽一般,一点一点地吞没了他那瘦小的身躯,不由得都为这小兵暗自捏了一把汗。 等了很长时间,井底也没有动静。朝井里喊话,也没有人答应,井口的人们脸色开始变得凝重起来,一些人开始围在一起窃窃私语:难道……这小兵已经遭遇不测…… 不知道等了多久,就在众人差不多对已经对小兵的生还失去信心时,忽见井口的绳子如灵蛇一般开始急速地抖动,军士们大喜过望,马上开始喊着号子合力往外拉绳子。 第10页 井口的绳子越来越长,终于,那个主动请缨的士兵露出了头。 人还是那个人,神智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众人七嘴八舌地跟他说话,却见那人迷迷瞪瞪,形同痴呆,过了很久才恢復了语言的能力。面对众人关切的询问,这人说出了如下的一些话: “入井以后,我便看到一些城池和市镇。那里人很多,熙来攘往,热闹非凡。主宰是一个叫李将军的人,听说公务繁忙,日理万机,想见他一面很不容易。那儿的官府也非常气派,修得宏伟壮丽,不比我们地上差多少。地下竟有这么个地方,不知是福还是祸,想想觉得很害怕,就拉动绳子,爬了上来。” “那你看到先前下去的那两个人了吗?”旁边有人问道。 这人为难地摇了摇头,告诉大家,他在地下呆的时间不长,并未见到那两个人,这两个人是死是活,当然也还是一个迷。 建州的节度使听说这件事后,派人把井填上了。这个故事到此也就结束了。出《稽神录》 一口幽深的古井,不仅能噬人于无形,而且成为连接两个世界的通道。 这个通道,究竟是时间隧道,还是科学假说中的虫洞?它所连接的那个地下世界,同地面上的现实世界,是存在于不同的时间当中,还是处于不同的空间之内? 有人说,天堂与地狱仅有一步之遥,抑或,那口古井,一端是现实世界,另一端,是传说中的幽冥…… (未完) 既然井是一个通道,那么通行的方向就应该是可逆的,这边的人能过去,那边的人也能过来。《酉阳杂俎》里记载的一则轶闻,便证实了我的这种推想。 说有一个叫独孤叔牙的人,家里有一口井,吃水的时候就从井中汲取。一天,家人象往常那样,摇着辘轳,要把水从井里提上来。奇怪的是,底下的水桶突然变得奇重无比,绳子根本转不动。 这人直觉井下有古怪,便跑回屋子里,叫上几个人,齐心合力,一同把水桶弄上来。 你猜怎么着?他们赫然发现,水桶里面站着一个人! 那人头戴草帽,手扶井栏,仰天大笑。 众人吓得脸色煞白,面面相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打水竟然打上来一个人,这样的事情,早已超过了他们的接受程度。 众人正惊愕不已的时候,那人一个跟头,扑通一声,又折了回去。身影转瞬便消失在水下,只余下水面上泛起的涟漪,和那顶飘来飘去的草帽。 这个人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要不是水面上漂浮的草帽证明曾经有人活生生地出现过,目击者简直要怀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出现了幻觉。 这个人从哪里来?难道真的是另一个世界的人吗?他又为什么而笑?是不是在地上的人对地下的世界感到好奇的时候,他们也在想办法穿越那个神秘的通道,来看看我们的世界? 如果我们再往前追溯的话,还可以发现一些端倪。 事实上,早在离唐代尚远的秦朝,就有人对地底下的空间产生过疑虑。 这个人,在秦始皇灭掉韩、赵、魏、楚、燕、齐六个诸侯国,建立起中国歷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的过程中,起过至关重要的作用。——他就是秦国的丞相李斯。 根据史书的记载,秦王嬴政登基的第二年,便开始于骊山修建陵墓,陵墓的设计者是他最信任和倚重的谋士、丞相李斯,由大将军章邯监工。一共徵发了七十二万刑徒,修陵人数最多的时候达到八十万人,由此不难想像这是多么庞大的一个工程。 秦始皇三十七年,陵园的修造差不多已经到了尾声,而秦始皇本人也即将寿终正寝了(当然,关于这一点,当时谁也不知道)。有一天,在都城咸阳的皇宫里,有一个谒者(国君左右掌传达等事的近侍)接到从骊山传来的奏报。 奏报的内容有些诡异,李斯在奏文中说,工程进展得很顺利,他们已经开凿到地下的极深处,不过,在这里遇到了点麻烦,下面坚如磐石,工匠用当时最先进的工具都凿不进去,想点火照明,根本点不着火把,敲打地面的时候,发出空空的响声,好像那下面什么也没有,又好像那里面别有洞天。难道,在这广袤深厚的土地之下,真的是别有天地?这件事着实古怪,他们也不敢不报。 这以后不久,秦始皇在巡游途中驾崩,宦者赵高同李斯合谋,杀公子扶苏和大将蒙恬,立胡亥为二世皇帝。后来李斯同赵高争权,也落得个身首异处的下场。不过,他亲手设计建造的秦始皇陵,却仍屹立于陕西省西安市以东30公里的骊山北麓。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骊山陵墓修造时,“穿三泉,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官,奇器异怪徙藏满之。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这座构筑精巧,充满奇思妙想的陵墓,藏满了奇珍异宝,到处都体现出王者的威仪和尊荣。 这里有一句话值得注意,所谓的“穿三泉”,也就是挖到地底下极深,甚至有可能穿过了地下的暗河或者地下水汇聚的地方。在那里,陵园的总设计师发现了不寻常之处,那以后,他们便停止了发掘。 从这几个事件中不难看出,古人对地下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却又无比的惊惧。除了那个军士以外,只要再往前一步,就可以揭示事情的真相了,而他们,却总在此时止步不前。留给我们的,是歷史远去的背影和一个一个的未解之谜。(全文完) 第11页 下一篇:神厨 7、神厨 史上刀工最好的厨师是哪一个,倘若把这个名头冠于庖丁头上,估计大家都不会反对。 记载于《庄子?养生主》中的这个人物,经过19年的刻苦修炼,宰了几千头牛之后,终于练成了化繁为简,举重若轻,游刃有余的好功夫,赢得了帝王的嘉奖,后人,也常用庖丁解牛这个成语来作为技艺神妙的典型。千百年来,似乎无人能出其右。 唐朝盛世,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到处卧虎藏龙。有一个人,厨艺之高,直可追踪庖丁。 此人姓南,是个孝廉,已经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了。他并非专业的厨师,炒菜做饭仅仅是业余爱好,但是,经过长期的实践和揣摩,竟然练出了一手出神入化的厨艺。 在他所擅长的各色菜式中,鲤鱼鲙最是拿手好戏。他做的鱼鲙,白似飞雪,细若游丝,联而不断,对着轻轻吹口气,就能缠缠绵绵地如柳絮般随风飘逝,给观者留下一片怅然的愁思。 这样的食物,不用吃,光是看就已足够。 某人有幸亲睹南孝廉下厨,只见这平日里文质彬彬的书生,一旦操起刀来,马上就象变了一个人,精气神都与往日不同,一种超乎寻常的自信,从他的四肢百骸散发出来,简直有睥睨天下之感。 他身手迅捷,手起刀落之间,仿佛暗合着宇宙间的某种自然的节律,恍若鬼斧神工尽在于此。 一时之间,南孝廉的手艺赢得了广泛的赞誉,连京城里规模最大,最豪华,云集了天下名厨的饭馆里面的厨师,都不得不甘拜下风。 当然,南孝廉本人对此也颇为自诩,一日兴起,派人发出请帖去,邀请故旧亲朋前来品尝自己的手艺,除了大宴宾朋之外,内心深处,未尝没有几分炫技的意思。 能成为南孝廉的座上客,当然是求之不得的一件事,在众人的翘首期盼中,这一天终于到来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各种型号的刀早已磨好,泛着幽冷的光,一看便是吹毛断髮的好刀,精挑细选的食材也已经摆在案上。南孝廉当着众人,将他的锅碗瓢盆一一陈列出来,正待挽起袖口,一逞其技。天色忽然就变了,方才还瓦蓝瓦蓝的天空,转眼便乌云翻滚,暴雨如注。 中人正待四散避雨。 只听得耳边一声震耳欲聋的霹雳响起,那堆在食案上的雪白的鱼鲙,竟然都化为蝴蝶,振翅而去。只留下一群张大了嘴巴,目瞪口呆的围观者。 南氏望着空空如也的食案,如梦初醒。他又惊又惧,当着众人的面,将手中的刀一折两断。对天发誓,从此金盆洗手,终此一生,再不踏入厨房一步。 一代神厨,从此退出江湖。南氏鲤鱼鲙,亦就此成为绝响。 有道是天妒红颜,难道,天亦妒神厨? 抑或,南孝廉的手艺,连天上的龙神都垂涎三尺,那些翩翩飞去的鱼鲙,都飞进了在天上兴云布雨的蛟龙口中? (出于《酉阳杂俎》) 原文如下:唐南孝廉,失其名,莫知何许人,能作鲙,彀薄缕细,轻可吹起。操刀响捷,若合节奏。因会客炫伎,先起架以陈之,忽暴风雨。震一声,鲙悉化为胡蝶飞去。南惊惧,遂折刀,誓不復作。 8/雷神失误 有这么个流传很广的笑话,说是有一次神父在绿茵场上打高尔夫球,有一个修女在旁边观看。 第一桿就打偏了,神父觉得很没面子,张嘴骂道:“他妈的,打偏了!”再打,还是那样,神父有点恼羞成怒了,又骂:“他妈的,又打偏了!” 圣洁的修女在旁边看不下去了,提醒神父道:“作为一名神父,您是上帝的使者,随便说脏话又怎么教化你的子民呢,这是要受到上帝惩罚的!” 话音刚落,只听晴空一声霹雳,神父心想,oh! my god! 报应来了,只好闭上眼睛等死。等了半天,也没有动静,睁开眼睛一看,修女直挺挺地倒在地上,已经死去多时了。 神父心里很是疑惑:“骂人的是我,为什么死的是修女呢?难道她背着大家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比圣徒骂人情节还要恶劣?” 这时候,只听见云层中遥遥传来上帝那宏大辽远的声音: “他妈的,我也打偏了!” 发生在唐代的一个故事,跟这个笑话极为相似。 江西某村有一个老妇,正好好地在家里呆着呢,突然一声炸雷在耳边响起,等回过神来的时候,一条胳膊已经被雷电击伤。听见雷声和老妇的惨唿,家里人都放下手里的伙计,跑进屋子里,想看个究竟。 正在此时,忽然听见空中有个声音非常惋惜地长嘆一声: 唉,打错了! 家人面面相觑,哭笑不得,正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从天上掉下来一个瓶子,捡起来一看,瓶子里面盛着一种膏状物,看起来是某种药物。 这时候,天上那个声音又说:把这个东西涂在伤口上,马上就会痊癒。 家人闻言,立马照着那个人的吩咐做了,说来也怪,药膏涂在哪里,哪里的伤口就以惊人的速度随之癒合,而且完全看不出来受过雷电的灼伤。 家里人马上意识到这是神药,都觉得奇货可居,想收藏起来,以备不虞。 但是,念头一动,刚才还轻飘飘的瓶子,突然变得有千钧之重。几个人合力都抬不起来。大家想尽了办法,累得筋疲力尽,最后还是无计可施。 第12页 不一会儿,已经响晴的天又开始打雷下雨,一道炫目的闪电过后,地面上空空如也,刚才还摆在地中间的瓶子是踪影皆无。 过了几天,这个村子又发生了雷击事件,而且,比前一次还有所升级。此前的老妇不过是一只胳膊被电火灼伤。这次竟然闹出了人命,村里有个人被霹雷震死。 你猜怎么着,这人死后,又有人在天空中长嘆: 唉!又打错了! 一听这话,这家人差点气死过去。 片刻之后,那个声音又说: 教你们一个法子,快去挖几条蚯蚓捣烂,抹在死人肚脐眼里,这人就能起死回生了! 家人连忙照办,不一会儿,那个被电火烧得面目全非的人喉咙里咯咯地响了几声,悠悠醒转…… 难道是雷神疏于练习,一打就偏,看来得跟奥运冠军学学。 江西村中霆震,一老妇为电火所烧,一臂尽伤。既而空中有唿曰:“误矣。”即坠一瓶,瓶有药如膏。曰:“以此傅之,即差。”如其言,随傅而愈。家人共议,此神药也,将取藏之。数人共举其瓶,不能动。顷之,復有雷雨,收之而去。又有村人震死,既而空中唿曰:“误矣。可取蚯蚓烂捣,覆脐中,当差。”如言傅之,遂苏。(出《稽神录》) 9、石中金 唐代汴州有个平头百姓,名叫赵怀正。要不是有件怪事发生在他身上,与那些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芸芸众生一样,他的名字早就淹没在时间的长河里了,谁还知道歷史上还有这么一号人物。 赵怀正家住仁德坊,家境说不上富裕,一家人胼手砥足,起早贪黑,日子倒也过得有滋有味儿。 他的妻子贺氏做得一手好针线,时不时地外出揽些伙计补贴家用,手里也算有些积蓄。 唐文宗大和三年的一天,贺氏正在家里忙着做活儿呢,忽然有一个人携带一方石枕登门求售。这石枕雕镂精美,花纹古朴,质地非金非玉,泛着温润的光泽,不知道是用什么材料做成的,也看不出来究竟是什么朝代的东西。 贺氏一见,就合了眼缘,心里喜欢得不得了,想出钱把这东西留下。无奈那人要价颇高,而她一时半会儿,又凑不出这么多的钱来,正踌躇间,忽然瞥见了自己手腕上的玉环——这玉环是她的传家之宝,意义非比寻常。她心头一动,狠了狠心,把玉环从胳膊上退下来,放在那人手里。那人仔细端详了一会儿,微笑着点了点头,留下石枕,转身离去。 那人走后,贺氏喜滋滋地端详着石枕,双手不住地摩挲,越看,心里越是欢喜。 假如她知道伴随那石枕而来的种种怪事,以及随后发生在这个家庭的不幸,也许,就是另外一种态度了吧。 晚上,丈夫和儿子从外面回来,贺氏放下手中的针线,把石枕从卧房里捧出来,献宝似的给父子两个观看,一边把白日里发生的事跟他们说了一遍,一边心怀忐忑地等着这两个人的评判。 看过之后,父子两个异口同声地说,这石枕是个好东西,这钱花得值,而且争先恐后地抢着枕这枕头睡第一夜。 丈夫是一家之主,当然得先可着他来。贺氏做主,这个枕头,就由赵怀正先枕,以后再挨个轮。谁也别着急,早晚都能枕上。 熄灯之后,赵怀正拍了拍枕头,心满意足地睡了上去。 一夜无事。 第二天早晨,起床之后,母子两个正想问赵怀正是何感受,只间这厮神情委顿,眼圈发黑,神情迷离,见了妻子同儿子之后,先朝四周看了看,然后象做贼一样,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道: “这枕头里面——有古怪——,昨晚我刚把脑袋搁上去,就听见那枕头深处传来阵阵风雨声,刷——刷——刷——刷——,十分真切,挪开脑袋,就一点声息也没有了,唉,反反覆覆,折腾了一晚上,我是一点好觉也没睡着啊。” 母子二人听了,半信半疑。儿子心直口快,抢白他老爸道:“有这样的事!您确定您不是做梦!” 话音刚落,头上就挨了一顿爆栗。赵怀正口里骂道:“我打死你个不孝子,不信,今儿晚上你自己试试。”儿子摸着头上的包,讪讪而退。 为了印证赵怀正的话,接下来的两天,母子两个一人枕着那枕头睡了一晚,结果什么事也没发生。吃饭的时候,这两个人一唱一和,旁敲侧击,把赵怀正好一通贬损。 赵怀正心里郁闷,脸色铁青,停下口中的咀嚼,道:“罢了罢了,我就再枕几晚,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接连几天的早晨,出现在母子面前的,都是眼圈乌黑,睏倦无比,随便靠在什么地方就能睡着的赵怀正。 经过反覆试验,一家人终于发现,这枕头谁躺都不打紧,只要到了赵怀正那里,就会出现古怪。除了风声雨声之外,还有市井上的喧譁声,学堂里的读书声,或长或短,或高或低,或疾或徐,不一而足。折磨得他心神不宁,夜不能寐。 儿子给父亲出了个主意,干脆把枕头摔碎,看看里面究竟有什么东西。 这个提议马上遭到了赵怀正的否决。他的理由听起来倒也不是没有几分道理:如果把枕头砸碎也一无所见,不但是做无用功,而且还白白地折损了许多银钱,他们这样的小户人家,可不能给干那么铺张浪费的事。 第13页 说完了这番话,沉吟片刻,赵怀正吞吞吐吐地道: “——实在要砸的话,就等我死了以后再砸吧。” 母子两个以为他说的是气话,也没放在心上。谁能想到,竟然一语成谶。 一年之后,赵怀正得病身亡。 在为他准备装殓的时候,妻子和儿子不约而同地想起了一年前赵怀正所说的话,母子二人不由得相顾失色。 难道,早在那个时候,他就已经预见到了自己的死亡?还是枕了这个枕头之后,身体出现了一些难以言说的症状,感到自己命不久矣,所以才当着亲人说出了那么悲伤的话。 人死不能復生,这一切,都已经无从知晓了。 不管怎样,那枕头都是一个不祥之物。贺氏此时简直把肠子都悔青了,要不是自己买了那么个枕头,这一家人还夫唱妇随,妻贤子孝,共享天伦呢。可如今…… 摩挲着赵怀正的遗物,贺氏不禁泪眼婆娑,悲从中来。 迷离的泪眼中,她忽然产生了一个错觉,面前的那个枕头不断变大、变大,好像要胀满整个空间,把这个屋子里的人全部吞噬。与此同时,耳边又迴响起丈夫的话: 等我死了,你们再把这个枕头摔碎,看看里面究竟是什么东西。 那声音不断在耳边迴响,贺氏头痛欲裂,忍不住尖叫起来。 儿子闻声赶来,娘俩捧着枕头,到院子里找了一块平常用来顶门的坚硬的石头,卯足了劲,朝那石头勐摔过去。一阵沉闷的响声过后,石枕四分五裂。母子两个战战兢兢地看过去。 正午的阳光下,有两个明晃晃的东西躺在地上,一个发出炫目的金色,一个发出光洁的银色。 母子两个面面相觑,砸碎的石枕没蹦出什么妖魔鬼怪,倒露出金、银各一锭。 金、银锭外表光滑,各长三寸多,宽如大拇指,合乎一定的形制,似乎是经过了人工模铸。 令人称奇的是,金锭和银锭同石头结合得严丝合缝,连头髮丝那么大的缝隙都找不到,好像是天生就长在一起似的。 贺氏分明记得,石枕未被打碎以前,六个面都光滑如砥,没有任何缝隙。那么,这两锭金银,又是如何进入石枕中的呢?赵怀正生前听到的风雨声和喧譁声,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石枕已被打碎,里面包裹的东西也已现于光天化日之下,可是,他们心中的疑团,反而更加难解了…… (待续) 不过,有意外之财从天而降总是好事,母子两个变卖了金锭和银锭,所得银钱在办理赵怀正丧事和偿还家中债务以后,不余一文。冥冥之中,好像有人预先算好了似的。 没过多久,母子两个就卖掉宅院,离开了这个伤心地,到洛阳的节惠坊买了一处房子,安顿下来。 贺氏仍然靠做针线过活,这件事,就是段成式家雇她做针线活的时候,听她亲口说的。因为是当事人本人的陈述,比那些辗转听来的,更增加了可信度,闻者无不惊嘆唏嘘。 这件事,后来被记在《酉阳杂俎》里,而《酉阳杂俎》的作者,便是段成式。 现在回头看来,这个故事有两个难解之谜,一个是金、银锭是怎么嵌入石头里的?一个,是赵怀正听到的噪音,究竟从何而来?事实上,这也是当事人本身的疑惑。 《x档案》里面有一集,说的是位于内华达州的51号区有一个神秘而且隐秘的美军军事基地(此基地在现实中的确存在),美国军方在这里,利用外星人的飞碟技术试验自己的高、精、尖飞行器,结果在试飞的时候出现纰漏,飞行器升空时所产生的巨大能量,把军队里的士兵活体镶嵌在石头蛋里,令正在拥抱接吻的情侣黏连在一起:一个人的肢体,从另一个人的身体穿过,而当事人还能活生生地说话。更为诡异的是,在场的一个上尉,身体竟然同千里之外的一个印第安老妇对调。 这场事故,也波及了发誓毕生追求真相的fbi探员fox?moulder,,他的灵魂,竟然进入军方的一个高级官员身体里,糟糕的是,该男子正处于中年危机,孩子哭,老婆闹,还有压在头顶的巨额房贷,令他生不如死,而moulder则是一个相貌英俊,没有家累的钻石王老五,所以,该男子明知道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这一切,还死活不愿意和moulder把身体换回来,由此引起一系列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 假如电视剧里面讲的故事在现实生活中真有可能发生,那么,石中金的造成,估计也只有外星人才能办到了。尤其是在古代,科学尚不是很昌明的时候。 照此推论下去,赵怀正晚上听到的那些奇怪的声音,也可以试着加以解释。 贺氏买来的那个枕头,实际上是外星生命的一个信息发射器。它的频率,同赵怀正的脑电波刚好契合,那些诡异的声音,别人听不到,赵怀正却能接收到,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那些声音,实际上是要传递某些信息,然而,就象在现实生活中,正如即便是明码的电报也要经过严格培训的电报员才能破解一样,那些信息的内容,在赵怀正的耳朵里,就是纯粹的噪音,他一个也听不懂。 也许,石枕里的金锭和银锭,就是这台信息发射机的构成部件。至于发丧和还债以后,所换的钱一文不剩,不过是一种巧合。 第14页 赵怀正一年以后得病身亡,有可能是这件奇事造成的心理负担太重,身体的免疫能力也随之下降。也有可能,是承载那种不明信息的波对人体产生长期辐射的恶果。它的波长,只有赵怀正能够接收到,所以,对他的影响也最大。 以上是我的猜测,胡说八道而已。嘿嘿! 原文如下: 汴州百姓赵怀正,住光德坊。大和三年,妻贺,常以女工致镪。(“镪”字原缺,据明抄本补。)一日,有人携石枕求售,贺一环获焉。赵夜枕之,觉枕中如风雨声,因令妻及子各枕一夕,则无所觉。赵枕辄復旧,或喧悸不得眠。其子请碎视之,赵言:“脱碎之无所见,是弃一百之利也,待我死后,尔必破之。”经岁余,赵病死。妻令毁视之,中有金银各一铤,如模铸者。所函挺处,其模似预曾勘入,无丝髮隙,不知从何而入也。梃各长三寸余,阔如巨指。遂货之,办其殓及偿债,不余一钱。贺今住洛惠节坊,段成式家人雇其纫针,亲见其说。(出《酉阳杂俎》) 10、怪婴 严绶是唐中期名臣,出身于官宦世家,父、祖辈都在朝廷任职,他本人也于唐代宗大历年间进士及第,任官以后,一直效力于各地节度使麾下。 当时宦官专权,严绶在官场摸爬滚打日久,深谙为官之道。在地方上任职的时候,将自己掌管的府库之财悉数进贡,由此给执掌朝纲的人留下了很好的印象,考核和提拔的时候从没落下过,一路青云直上。 这件事就发生在他出镇太原期间。 这天天气酷热,暑气难当。市里的小孩唿朋唤友,三、五成群地来到水边游泳嬉戏。河面风平浪静,清可见底。这些孩子又是扎勐子,又是打水仗,又是甩泥巴,嘻嘻哈哈,乐不可支。 忽然,有个正对同伴做鬼脸的小孩收敛了表情,伸出黑乎乎的手指头,指着上游说:“快看!那是什么!” 众人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有一物正沿着河岸,顺流而下。 小孩好奇的天性再次发挥作用,那个东西漂到身边的时候,他们都踩着水,七手八脚地伸手去拦,抓在手里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是一个质地粗陋的瓦罐。 这东西没有什么稀奇的,差不多每家每户都有那么三、五个,用来盛米、装面或者其他杂七杂八的东西。只是,罐口缠了好几层名贵的丝织品,谁也看不清里面究竟是什么东西。 这也难不住他们,小孩们商量了一下,纷纷上了岸,在岸边找了一块坚硬的大石,举气瓦罐,朝石头用力砸去。 瓦罐应声而碎,一个一尺来长,细皮嫩肉的婴儿哌哌坠地。看样子,好像是才出生不久。 奇的是,那婴儿在地上挣扎了几下,竟然站了起来。扎煞着小胖手和小胖脚,摇摇摆摆地向前跑去。 竟有这么好玩的事,这群小孩一看来了劲,跟在后面奔跑,一个个伸出脏兮兮的小手,要把这婴儿抓住。谁料,那婴儿进化得极快,眨眼功夫,足下生风,双脚离地,已经升起数尺。孩子们跳起脚来,伸手去够,当然是徒劳。 眼看那婴儿就要腾空而去,恰好旁边有几个近岸的船夫,也亲眼目睹了此事。有一个船夫勐地抽出撑船的蒿子,朝那婴儿一顿乱击,婴儿来不及飞升,又无还手之力,一阵血雨之后,顷刻毙命于蒿下。 众人朝尸体慢慢围拢过来,朝尸体细细端详,陡然发现,那婴儿的头髮是红色的,而他的眼睛,则长在了头顶上。 围观的人不禁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婴儿的种种作为,令人情不自禁地想起了《封神榜》中的哪咤。 那个手持红缨枪,足登风火轮,背负干坤圈,腰扎混天绫的小孩,出生的时候,也有很多异象。比如说他是从一个肉球中钻出来的,差点被父母遗弃,落地之后,就能跑能跳,后来,还被师傅赐予风火轮,可于虚空中自由来去。 同孙悟空一样,是个反叛心理极强的主儿,而且,也干出了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而太原这个极有潜力成长为哪咤第二的婴儿,竟然殒命于船夫之手,真是可惜呀。 而人类,对未知的事怀有以敌意,并且杀之而后快,似乎也不是头一遭了。——先下手为强,避免那可能发生的灾祸,还是人性里的残忍爆发,又有谁能说得清。 作者:林素微 提交日期:2009-04-12 20:12   原文如下: 严绶镇太原,市中小儿如水际泅戏。忽见物中流流下,小儿争接。乃一瓦瓶,重帛幂 之。儿就岸破之,有婴儿长尺余,遂迅走。群儿逐之。顷间,足下旋风起,婴儿已蹈空数 尺。近岸舟子,遽以篙击杀之。发朱色,目在顶上。(出《酉阳杂俎》) 11.相思木 战国晚期,本属于西戎的秦国,经过一系列的内政和外交变革,并以敏锐的触觉抓住了时代提供的各种机会,在各个诸侯国中脱颖而出。 曾经一度为其他国家蔑视的秦国,一跃成为超级大国,虎视眈眈,睥睨天下,别的国家都得看秦国的脸色。就算是谨小慎微,说不定什么时候,秦国一个不高兴,就会派兵教训你一下。 卫国就是这么个苦命的国家。 从卫国的歷史上看,这个国家一直内乱不已,因而国力也日益衰弱。战国时期,这个小国为了生存下去,所採取的主要方式就是依附其他国势较为强大的国家,成为别国的附庸。 第15页 在秦国的威压之下,卫国一直夹着尾巴过日子,但是这并不妨碍秦国时不时地对它敲打一下。 小国也是国呀,卫国为了保卫自己的疆域,徵调了大量的兵丁戍守边防。一户人家有个男子,也是这些兵丁中的一员。 这个男子名不见经传,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异之处,然而,在他新婚妻子的眼中,他就是她的一切。 这是人生第一次的爱,净无暇秽,明若琉璃。 ——在世界上所有的男子当中,他,是最令她魂牵梦萦的那一个。 他走了,高大的背影渐渐消失在灰黑色的人群当中,如同天边一缕云,消失在瑟瑟的晚风中,带走了温暖,留下,无尽的寒冷。 从此,她便开始了等待。一天又一天。 同他一起出征的人,有的死了,有的回来了。回来的缺胳膊断腿,面目全非。然而,无论死的,还是活的,那些人里,没有他…… 如同一朵饱满的鲜花,女人在漫长的等待中静静萎谢,他,还是没有回来。 她不知道,还能不能等到他归来的那一天。 终于有一天,她死了,在无尽的思念当中。 闭上眼睛的一剎那,她那已经蒙上了一层阴翳的眼睛赫然看见,她的良人,身着白衣,踏遍霜河,涉月而来…… 她的唿吸已经停止,可是唇角还洇着着幸福的笑意。 亲友们把这可怜的,几乎一生都在等待的女人埋了。 没过多久,有人发现,坟墓上长出了一棵树。 这棵树枝繁叶茂,它的生长方向同别的树不同。所有的枝叶,都执着地朝向那女子丈夫戍守的方向。 有人说,这树也许是那可怜女子的精魂所化,他们给它起了个名字,叫相思木。 (出《述异记》) 原文如下: 卫(“卫”原作“谓”,据明抄本改)国苦秦之难,有民从征,戍秦不返。妻思之而卒,既葬,冢上生木,枝叶皆向夫所在而倾,因谓之相思木。 12、终身误 唐代广陵郡(今江苏扬州)有一个读书人,为了赶考,每天夜里点灯熬油,读书读到很晚。 他住的是个幽僻的院子,家里人怕干扰他读书,除了一日三餐,或者是有重要的事情需要通报,从来也没有人踏进这里一步。 书生胆子并不大,可是,为了将来金榜题名,光宗耀祖,也只好咬牙忍下去。 身边无人,只能自己想办法给自己壮胆,每天晚上就寝的时候,他都张灯而眠。而且,临睡前,都不忘仔细检查一下门窗是否叉好,灯油是否装满,以确保天亮之前,整间屋子都有光亮。 一天晚上,书生读书读得很是辛苦,倚在床上,倦极而眠。半夜不知怎么就醒了,欠身的时候,觉得床头好象有什么东西,温温的,软软的。开始还以为是自己的错觉,后来,壮起胆子,伸出脚去探了探:那种感觉更加真实了,——床尾,似乎有个人! 书生心下大骇。斗争了半天,还是决定坐起身来,伸出头去,看个究竟。 果然,借着摇曳的灯光,他发现,就在他的脚下,有个女子蜷缩在那里。 那女子衣着素雅,头梳双髻,肤白胜雪,又密又长的睫毛垂下来,在脸上投下一片暗影。 虽然双眸紧闭,可是,她那惊人的美貌,还是震动了书生的心:活到这么大,他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美丽的女子。和她相比,以前自己心目中的绝代佳人,都不过是庸脂俗粉而已。 只见那女子交叠着双手,蜷身侧卧于书生脚下,双眉匀净,鼻息匀称,睡得甚是香甜。 这样绝美的女子,必是妖孽!人间,怎么会有如此绝色!书生心想。 是妖孽,便会诸般变化,便会有害人之心,便会对自己不利,自己赤手空拳,必不是她的对手。书生想了又想,最后决定,在不明敌我双方力量对比的前提下,还是倒在床上,静观其变的好。 书生全身僵直,一动也不敢动地躺在那里。 一夜无眠。直到天光渐亮,晓月西沉,实在抗不住了,才迷迷煳煳地睡去。 等他醒来的时候,揉揉眼睛,四处张望,却已不见了那女子的影踪? 书生如释重负。 站起身来四处查看,门窗都关得严严实实,自己昨夜的经歷,恍若一个梦。然而,书生心里知道,这绝对不是梦。 他心惊胆战地等待着夜晚的降临。是夜,那女子果然又如期而至。 从此以后,那女子每晚都如清风一样,翩然而至。每次,都趁书生已经睡去的时候,伏在他的脚边,把自己的身体蜷成一个最舒服的姿势,酣然入梦。破晓时分,又悄悄遁去。 倘若换做《聊斋》里的书生,身边有美如此,必定是喜不自胜,得意忘形。这些人,成天都盼着有活色生香、含情凝睇、巧笑嫣然的美女光顾他家的寒舍,与他结一段鸾凤缘。 来者无论是狐是鬼,是妖是怪,一概来者不拒,照单全收。观察了这么多天,知道这女子不会把自己怎么着,早就跃跃欲试,心挑目招了,还能容那女子在脚边安睡。趁着夜黑风高,赶紧狎之、挑之,生米做成熟饭,要是遇到反抗,干脆来个霸王硬上弓。 大唐的书生似乎与明清不同。至少,这个书生就与众不同。不错,那颠倒的色相令人心醉,可是,他并没有鬼迷心窍,这女子每夜必来,害得他整日胡思乱想,担心自己哪天毙命于妖孽的手下。不仅影响了温书进度,而且搞得眼圈发黑,神经衰弱,脑子里迷迷瞪瞪,什么也记不住。大考在即,这么下去怎么得了? 第16页 正好邻居有一个术士,据说是法术高强,射狐捉鬼很有一套。书生跑到术士家里,把这件困扰自己多日的怪事跟术士说了一遍。术士听了,微微一笑,用硃砂画了一道符,交给书生,嘱咐他将这道符藏在头髮里。无论是何方妖孽,都无法抵挡这硃砂符的威力。 书生被术士这种强烈的自信感染,回到家里,依照术士的吩咐做了。 傍晚的时候,早早便脱了衣服,躺在床上,假装已经睡熟的样子,口中鼾声阵阵,眼睛却张开一道不易察觉的缝隙,密切地注视着房间里的动静。 夜半时分,那女子果然如往常一样,又来到书生房里。 只是,这一次,她没有爬上床头俯伏在书生身边睡觉。而是径直走到书生身边,解开他的髮髻。从里面取出那张道士用各种稀奇古怪的符号画成的符咒,借着灯光展开符咒,仔细观看。看完之后,抿着嘴笑了笑,又把符咒放回书生的头髮里,并帮他整理了一下髮髻。 这一系列动作都做完之后,女子把细嫩的小手掩在嘴边,打了一个呵欠。然后轻手轻脚地爬上床,躺在书生身边,很快唿吸便匀称起来,似是进入了梦乡。 屏息而卧的书生终于松了口气,很明显,术士的符咒对这女子根本不起任何作用。他又是失望,又是恐惧,然则,他并不是一个轻易就放弃的人。这一切,反而坚定了他斩妖除魔的决心。 不久以后,听人说千里之外的玉笥山上有一个道士,道术高妙,降妖捉怪,远近闻名,不禁动了心。连书也不念了,辞别家人,前去寻访。 书生此去,要先走水路。 登舟以后,只见江风浩渺,波光粼粼,水天一色,又有点点沙鸥,点缀其间,郁闷的心胸,也随之开阔起来。 欣赏着江面上这如诗如画的美景时,书生也没忘了四处查看,查看什么呢?当然是看看那女子是否尾随前来。船里船外,都没有那女子的踪迹,书生心里暗暗高兴,这真是个好兆头,看来,自己真把那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给甩下了。 船过豫章郡的时候,天已向晚,夜幕黑沉沉地笼罩下来,头上一轮亮得奇异的圆月,随舟而行。 当时天气暑热,江上的水汽蒸腾起来,堵住了浑身上下的每个毛孔,更是热得令人窒息。书生把船上所有的门窗都打开,才觉得风凉一些。这么一顿折腾,自己也觉得倦了。于是便就着月色,合衣而眠。 不知过了多久,觉得身边有些异样,书生迷迷煳煳地醒来,借着照进船舱的月光,无意识地扫了扫床尾,借着这一扫的余光,他陡然发现,那里似乎伏着一个白晃晃的身影。 书生心中大骇,立时惊起,仔细看去,果不其然,那个身着白衣的女子躺在床尾睡得正酣。夜风拂起她身上的白纱,在船舱里轻轻地地摇曳,如幻似梦。 书生见了,简直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心里暗忖:我就不信,这辈子我都甩不掉你了! 他轻手轻脚地从床上爬起来,以自己都无法相信的速度掩至到那女子身侧,陡然伸出手去,牢牢抓住那女子的脚踝。 那女子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醒,睁开一双楚楚动人的星眸,悽恻地看着书生,当她明白了自己的处境之后,樱唇张开,开始不住地哀告。 书生充耳不闻,倒提那女子,疾走两步,来到船舷边上,勐地将手松开,只听扑通一声,那女子在黑黝黝的水中翻滚了两下,便不见了踪影。 书生拍了拍手,象拂掉掌心的浮尘一样,如释重负,回到船舱,脑袋一沾枕头,便响起了鼾声。——他已经很久没有睡过这样的安稳觉了。 从此以后,那白衣女子便彻底消失了,就好像,她根本就未曾出现过。(出《稽神录》) 这女子的行径令我想起民国时的一首歌: 蝴蝶儿飞去,心亦不在。 凄清长夜谁来,拭泪满腮。 是贪点依赖,贪一点爱。 旧缘该了难了,换满心哀。 怎忍得住,这头猜,那边怪。 人言汇成愁海,心酸难挨。 天给的苦给的灾。 都不怪。 千不该,万不该 芳华怕孤单 也许,这个女鬼,抑或女妖,最可能的还是个女人,只不过是贪点依赖,贪点爱罢了。只不过,她遇人不淑。 女人啊,不管你是狐是鬼,是妖是怪,在你执意要做投火的飞蛾时,请先看清,前方到底是不是你要的光! 你的所作所为,到底是不是在自取灭亡! 上篇原文如下: 广陵有士人,常张灯独寝。一夕,中夜而寤。忽有双髻青衣女子,资质甚丽,熟寐于其足。某知其妖物也,惧不敢近,復寝如故。向晓乃失,门户犹故扃闭。自是夜夜恆至。有术士,为书符,施髻中。其夜,佯寝以伺之。果见自门而入,径诣髻中,解取符。灯下视之,微笑。讫,復入置髻中,升床而寝。甚惧。后闻玉笥山有道士,符禁神妙,乃往访之。既登舟,遂不至。途次豫章,暑夜,乘月行舟。时甚热,乃尽开船窗而寝。中夜,忽復见。寐于床后。某即潜起,急捉其手足,投之江中,紞然有声。因尔遂绝。(出《稽神录》) 13/千里传音 武侠小说里有一种绝技叫做千里传音,说的是有些内力深厚,武功臻于化境的高手,暗运内息,可以使自己的声音传出很远,令数里之外的人听到。 第17页 而且,功夫高妙的人还可以选择特定的接收对象,使自己发出的信息,只有这个被选定的人才能了解。其性能,类似于现在的手机和固定电话。 《神鵰侠侣》里,一灯大师想求见隐身于沼泽中的故人瑛姑时,使用的就是本门派的上乘武功“千里传音”。原文抄录如下: 赵显说道:“老前辈,在下有一位朋友受了重伤,须九尾灵狐之血方能医治,请老前辈将灵狐交予在下,我们只取血,绝不伤它们性命。” 瑛姑哈哈大笑:“受了内伤,须救他性命。好啊,为什么我的孩儿受了内伤,旁人却死也不肯救他性命?” 赵显说道:“令郎之死,确实令人感到悲伤,但那伤令郎之人和不肯施救之人也为此懊悔了半生,难道瑛姑老前辈您还是不肯原谅他们么?” 此言一出,三人都大吃一惊,郭襄杨过心里都在想:原来此人叫瑛姑,她的儿子被人杀了,别人又不肯相救,只是二弟(赵大哥)又是怎么知道的? 瑛姑则更是大惊:“你是怎么知道的?说!你是不是段智兴的人。” 赵显笑道:“在下久闻南帝一灯大师之名,却从未见过面。”杨过心里一惊:原来一灯大师以前叫段智兴,这我倒不知了。 瑛姑厉声问道:“那你是如何得知此事的?” 赵显说道:“晚辈今日来此只为九尾灵狐,至于老前辈以前和某人的私情在下也不想……”赵显话还没说完,那老妇身形疾闪,倏地窜前,这一下快得出奇,只听“嘭”的一声响,双掌已结结实实的击在赵显胸前。她一击即退,不待赵显还手,已退出在两丈以外。 郭襄大惊,拉着赵显的手问道:“你……你可没有受伤么?” 那老妇厉声道:“你中了我‘阴寒箭’掌力,已活不到明天此刻,谁让你说话如此无礼,须怪不得旁人。” 其实赵显身具数大神功,武功和瑛姑相比,简直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瑛姑的“寒阴箭”虽然狠毒凌厉,却如何伤得了他? 当下,赵显哈哈大笑道:“瑛姑老前辈僻处荒地,或不知世间武学多端,诸家修为,各有所长。” 瑛姑一见,顿时明白赵显是一点事儿都没有,不禁大惊。便在此时,身后忽然传来一声佛号:“阿弥陀佛!” 接着有人说道:“老僧一灯求见,盼瑛姑赐予一面。”赵显一听,顿时明白是一灯带着伤重将死的裘千仞来此了。 郭襄四顾无人,心中大奇,听这声音并不,响亮,明明是从近处发出,但四下绝无藏身之处,这说话的人却在那里?她曾听母亲说过,知道一灯大师是前辈高人,曾救过母亲之命,又是武氏兄弟之父武三通伯伯的师父,只是她从未见过,这时忽然有人自称“一灯”,自是又惊又喜。 杨过听到一灯的声音,也是十分喜欢,他知一灯所使的是上乘内功“千里传音”之法。这功夫虽然号称“千里传音”,自然不能当真声闻千里,但只要中间并无大山之类阻隔,功夫高深之人可以音送数里,而且听来如同人在身侧,越是内功深湛,传音越是柔和。杨过只听了他这两句话,心下大为钦服,自嘆这位高僧功力浑厚,自己颇有不及。 武侠小说里面的事咱们先按下不表,却说三国吴时,在吴主孙休统治的地区有个乌程县,乌程县有一个人,在一场大病中死里逃生之后,不知为何,喉部构造似乎也发生了某种惊人的变化,说话的声音响亮异常,一张嘴,能够声闻数十里。 在几十里外听他说话,声音清晰得如同这个人就在身边,当场高谈阔论一样。 别说,这么个本事,危急时候还真能排上用场。邻居家有个儿子,离家在外,没有了爹妈的管束,如脱缰的野马一样,乐不思蜀,很长时间也没个信儿。老两口天天站在门口翘首盼望,也不见个人影。没人的时候,就暗自嘀咕,是不是这孩子出了什么事呢。可怜天下父母心,不管怎样,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啊。 家里打发不少人出去找,这小子是个当克格勃的料儿,将自己的行迹隐藏得很好,谁也没发现他的踪迹。万般无奈,当爹的找到了这个能千里传音的邻居,想借他之口,把儿子找回来。这人听了,二话没说,一口应承下来,当着老头的面,对不孝子极尽贬损。骂的是酣畅淋漓,邻家老头虽然面露尴尬,也不禁点头称快。 做儿子的,此时正在远方悠哉游哉地过他的小日子呢,勐然见听见耳边有人不住嘴地责骂自己,当下怒火中烧,就想把这个人揪出来海扁一通,可是,他把屋子上上下下都翻遍了,却连个人影都没看见。 这小子越想越怪,不禁面如土色,心想,是不是自己的不肖之举触怒了哪位神仙,仙人示警,倘若再执迷不悟,八成小命不保。当下连行李也没收拾,便快马加鞭,屁滚尿流地飙回家。 见到蓬头垢面,破衣烂衫,风尘僕僕的儿子,两老终于放了心。 浪子回头,比什么都好。其中缘故,他们当然没有对儿子说。这小子,也就一直蒙在鼓里。 而他们家的那个邻居,站在自家院子里,遥遥地看着这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样子,不禁拈鬚而笑…… 第18页 乌程县人吴孙休时,(“时”字原阙,据明抄本补。)乌程有人,因重疾愈而能响言,音闻十数里外。所闻之处,即若座间。其邻家,有子居外,久不归省。其父假之,使为责词。子闻之,以为鬼神,颠沛而归。亦不知所以然也。(出《广古今五行记》) 13、千里传音(修改版) 武侠小说里有一种绝技叫做千里传音,说的是有些内力深厚,武功臻于化境的高手,暗运内息,可以使自己的声音传出很远,令数里之外的人听到。 而且,功夫高妙的人还可以选择特定的接收对象,使自己发出的信息,只有这个被选定的人才能了解。其性能,类似于现在的手机和固定电话。 《神鵰侠侣》里,一灯大师想求见隐身于沼泽中的故人瑛姑时,使用的就是本门派的上乘武功“千里传音”。原文抄录如下: 杨过抬起头来,朗声说道:“老前辈僻处荒地,或不知世间武学多端,诸家修为,各有 所长。”说罢纵声长笑,笑声雄浑豪壮,直有裂石破云之势,显是中气沛然,内力深湛。 那老妇一听,知他竟然丝毫未受损伤,不由得脸如死灰,身子摇晃,这时才知他让了自己三掌,自己可绝非他的对手,当下不等他笑完,提起怀中灵狐,撮唇一吹,另一头灵狐也 从草丛中钻出,跃入老妇怀中。 那老妇厉声说道:“尊驾武学惊人,令人好生佩服,但若要 恃强抢夺老婆子这对灵狐,却是休想,你只要走上一步,老婆子先捏死了灵狐,教你空手而来,空手而归。” 杨过见她说得斩钉截铁,知道这老妇人性子极硬,宁死不屈,不由得大费踌躇。倘若抢 着出手点她穴道,再夺灵狐,瞧来她竟会一怒自戗。这样史叔刚纵然救活,岂不是另伤了一 条无辜性命? 便在此时,身后忽然传来一声佛号:“阿弥陀佛!”接着有人说道:“老僧一灯求见,盼瑛姑赐予一面。” 郭襄四顾无人,心中大奇,听这声音并不响亮,明明是从近处发出,但四下绝无藏身之处,这说话的人却在那里?她曾听母亲说过,知道一灯大师是前辈高人,曾救过母亲之命,又是武氏兄弟之父武三通伯伯的师父,只是她从未见过,这时忽然有人自称“一灯”,自是又惊又喜。 杨过听到一灯的声音,也是十分喜欢,他知一灯所使的是上乘内功“千里传音”之法。 这功夫虽然号称“千里传音”,自然不能当真声闻千里,但只要中间并无大山之类阻隔,功夫高深之人可以音送数里,而且听来如同人在身侧,越是内功深湛,传音越是柔和。 杨过只 听了他这两句话,心下大为钦服,自嘆这位高僧功力浑厚,自己颇有不及,又想:“这老妇 原来叫作瑛姑。不知一灯大师要见她何事?有他出面调处,灵狐或能到手。” 黑龙潭中这个老妇正是瑛姑。当年一灯大师在大理国为君之时,瑛姑是他宫中贵妃,老 顽童周伯通与她私通,生下一子。后来裘千仞以铁掌功将孩子震伤,段皇爷以妒不救,孩儿 因之死亡,段皇爷悔而出家,是为一灯。 瑛姑在华山绝顶杀裘千仞不得、追周伯通未获,其后漫游江湖,终于在黑龙潭定居。这时一灯到黑龙潭外已有七日,每天均于此时传声求见,但瑛姑记着数十年前他狠心不救孩儿的恨事,心中怨毒难解,始终不愿和他相见。 杨过见瑛姑退了几步,坐在一堆枯柴之上,目光中流露出恶狠狠的神色。 过了一会,听得一灯又道:“老僧一灯千里来此,但求瑛姑赐予一面。” 瑛姑提着一对灵狐,毫不理会。 杨过心想:“一灯大师武功高出她甚多,若要过来相见,非她能拒,何必如此苦苦相求?” 只听得一灯又说一遍,随即声音寂然,不再说了。 郭襄道:“大哥哥,这位一灯大师可是位了不起的人物,咱们去见见他可好?” 杨过 道:“好!我正要去见他。”但见瑛姑缓缓站起,目露凶光,看着这副神情心中极不舒服, 于是握着郭襄的手,说道:“走罢!”两人身形一起,从雪地上滑了出去。 郭襄被杨过拉着滑出数十丈,问道:“大哥哥,那一灯大师是在那里啊?我听他说话, 好似便在身旁一般。”杨过被她连叫两声“大哥哥”,听她语声温柔亲切,心中一凛,暗想:“决不能再惹人坠入情障。这小姑娘年幼无知,天真烂漫,还是及早和她分手,免得多 生是非。”但在这污泥之中瞬息之间也停留不得,更不能松开她手。郭襄道:“我问你啊, 你没听见?” 杨过道:“一灯大师在东北角上,离这里尚有数里,他说话似近实远,使的是‘千里传 音’之术。”郭襄喜道:“你也会这法儿?教教我好不好?日后咱们相隔千里,我便用这法 儿跟你说话,岂不有趣?” 杨过笑道:“说是千里传音,其实能够声闻里许,已经是了不起 的功夫了。要练到一灯大师这等功力,便如你这般聪明,也得等头髮白了才成呢。” 武侠小说里面的事咱们先按下不表,却说三国吴时,在吴主孙休统治的地区有个乌程县,乌程县有一个人,在一场大病中死里逃生之后,不知为何,喉部构造似乎也发生了某种惊人的变化,说话的声音响亮异常,一张嘴,能够声闻数十里。 第19页 在几十里外听他说话,声音清晰得如同这个人就在身边,当场高谈阔论一样。 别说,这么个本事,危急时候还真能排上用场。邻居家有个儿子,离家在外,没有了爹妈的管束,如脱缰的野马一样,乐不思蜀,很长时间也没个信儿。老两口天天站在门口翘首盼望,也不见个人影。没人的时候,就暗自嘀咕,是不是这孩子出了什么事呢。可怜天下父母心,不管怎样,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啊。 家里打发不少人出去找,这小子是个当克格勃的料儿,将自己的行迹隐藏得很好,谁也没发现他的踪迹。万般无奈,当爹的找到了这个能千里传音的邻居,想借他之口,把儿子找回来。这人听了,二话没说,一口应承下来,当着老头的面,对不孝子极尽贬损。骂的是酣畅淋漓,邻家老头虽然面露尴尬,也不禁点头称快。 做儿子的,此时正在远方悠哉游哉地过他的小日子呢,勐然见听见耳边有人不住嘴地责骂自己,当下怒火中烧,就想把这个人揪出来海扁一通,可是,他把屋子上上下下都翻遍了,却连个人影都没看见。 这小子越想越怪,不禁面如土色,心想,是不是自己的不肖之举触怒了哪位神仙,仙人示警,倘若再执迷不悟,八成小命不保。当下连行李也没收拾,便快马加鞭,屁滚尿流地飙回家。 见到蓬头垢面,破衣烂衫,风尘僕僕的儿子,两老终于放了心。 浪子回头,比什么都好。其中缘故,他们当然没有对儿子说。这小子,也就一直蒙在鼓里。 而他们家的那个邻居,站在自家院子里,遥遥地看着这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样子,不禁拈鬚而笑…… 乌程县人吴孙休时,(“时”字原阙,据明抄本补。)乌程有人,因重疾愈而能响言,音闻十数里外。所闻之处,即若座间。其邻家,有子居外,久不归省。其父假之,使为责词。子闻之,以为鬼神,颠沛而归。亦不知所以然也。(出《广古今五行记》) 14、唿噜 唐代许州地区有一个老僧,自打四十岁以后,每天晚上睡熟之后,喉咙里便发出一阵一阵又规律的响声。 说到这里,大家可能已经猜出来是怎么回事了,对,这人睡觉时唿噜的习惯。 按说打鼾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很多人,无论男女,进入深度睡眠之后,都会有鼾声阵阵的现象。只不过,从概率来看,男人比女人要多一些。 这种现象,医学术语为鼾症,或者是睡眠唿吸暂停综合症。 当一个人进入深度睡眠之后,由于神经控制减弱,舌头、咽喉和口腔根部的肌肉群就容易松弛,从而使咽喉部组织下垂。唿吸时,下垂组织会使气道变得狭窄,并发生振动或颤动,从而发出鼾声。 一个人的气道越窄,这种振动就越大,鼾声也越响。如果体重超重,或者年迈体衰,咽喉部组织会更松弛,唿吸的时候,便更倾向于产生振动。所以,上了年纪或者身体肥胖的人,更易于发生睡觉打唿噜的现象。 现实生活中常有人因为同寝的人鼾声大作,无法入眠而苦恼不已。 前阵子有一则新闻,说是某地有一女子,丈夫鼾声太大,天长日久,妻子被折磨得神经衰弱,一怒之下,将睡梦中的丈夫手刃于刀下。 案发后,警方毫不费力地将兇手揖拿归案。事实上,该兇手也并未尝试躲避。据罪犯交代,平日里她与丈夫琴瑟合鸣,感情甚笃,并无芥蒂。邻里亲朋证实的确如此。警察觉得奇怪,问起该人行兇动机,答曰:图清静。经神经科的医生鑑定,该女子思维清晰,精神正常。 倘若女子碰到老僧这样的伴侣,肯定没有类似的烦恼,因为他的鼾声,分明是悦耳的催眠曲嘛。不仅不会使夫妻反目,说不定反而有增进双方感情之功效。 什么年月都不乏好事之徒,老僧鼾声成曲这件事,传到了一个乐师耳里。 乐师听说了跟他专业密切相关的这样一件事,简直是好奇到了极点。于是,在一天晚上,趁着夜色的掩护,悄悄潜入僧人的睡房,藏身于一个隐秘的角落,将僧人打唿噜的曲调全都用乐谱记录下来。 回去以后,召集乐工手持乐器按照乐谱排演,一遍下来,他们惊奇地发现,老僧的鼾声竟然全都符合古代乐曲的韵律。 对于这件事,老僧本人当然全不知情。他打鼾的歷史已经有二十年之久,原来,竟是进行了二十来年的免费演奏。 只是不知道,他那鼾声中的曲调,是《高山流水》,还是《平沙落雁》,抑或,是早已成为绝响的《广陵散》…… 许州有一老僧,自四十岁已后,每寝熟,即喉声如鼓簧,若成韵节。许州伶人伺其寝,即谱其声,按之丝竹,皆合古奏。僧觉,亦不自知。二十余年如此。(出《酉阳杂俎》) 15、惊变 从哪儿说起呢?还是从杨贵妃的姐姐虢国夫人说起吧。 虢国夫人杨氏,在杨贵妃的三个姐姐当中,排行第二。早年随同在蜀州做官的父亲客居于蜀,长大以后,嫁于裴氏子为妻。 裴氏门第高华,家底殷实,生活相当不错,很快,他们的孩子也降生了。不幸的是,丈夫早夭,虢国夫人还在少盛如花的年纪,便成了裴氏的寡妇。膝下,唯有一子一女。 原本,同其他寡妇一样,守着子女,眼巴眼望地等着他们长大,并且各自成家立业,开枝散叶,是杨氏这个未亡人最有可能的生活路径。 第20页 谁也没有想到,已经成为寿王妃的妹妹杨玉环,在婆婆武惠妃死后,竟然被自己的公公——当朝皇帝李隆基看上,想了种种办法,曲线弄进宫中。还不到三十岁的杨玉环,成为年过六旬的公公的枕边人。 而且,她所受到的宠爱,远远超过了玄宗此前的任何一个女人。只要她开口,就没有什么愿望不能够得到满足。 俗话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杨玉环自己在宫中享受着荣华富贵,万千宠爱集于一身,也没忘了自己的三个姐姐。她在玄宗身边大吹枕边风,请求老皇帝将她的姐姐们接到京城里来——姐妹们离得近了,也好经常走动,联络感情。 一道圣旨下来,杨氏三姐妹便踏上了前往京城长安的漫漫长途。 三姐妹入京以后,受到了非常崇高的礼遇。天宝初年,玄宗下旨封她们为国夫人,分别是韩国夫人、虢国夫人,和秦国夫人。还赏赐了大量财物和金碧辉煌的宅第供她们居住。据说,光是这三姐妹的脂粉钱,每年便达到上百万之巨。当然,这一切开销,全都由国库支出。 玄宗同贵妃海誓山盟,你侬我侬,对杨家的上上下下,也是充满了好感。玄宗每次出行,都要杨家的兄妹伴驾,路途之上,极尽奢华之能事,香风十里,簪珥遍地。传说只是跟在后面捡他们遗弃的东西,就够寻常老百姓过活很久了。 有贵妃和皇上撑腰,杨氏三姐妹和堂兄杨国忠经常出入宫掖,家里男尚公主,女嫁亲王,一时之间炙手可热,权倾朝野。官员想升职或者调动,走杨家的门路,没有办不成的。就连皇子皇孙结亲,都得找他们牵线搭桥,当然,前提是立马送上巨额的好处费。 主人如此威风,家里的奴才也狗仗人势,飞横跋扈。 天保十年的正月十五夜,京城里火树银花,张灯结彩,辉煌奢丽,盛世中的大唐如一卷浓墨重彩的画轴,在夜色中徐徐展开。 杨家五宅都趁热闹出游,结果与广宁公主的骑从狭路相逢,争过西市门。杨家的奴才出言不逊,还挥舞着鞭子乱抽乱打,鞭子不长眼睛,打在公主的衣服上,天皇贵胄,金枝玉叶,何曾受过这样的惊辱,吓浑身颤抖,从马上跌落下来。驸马见娇妻受辱,马上挺身而出,上前保护公主,结果也没倖免于难,被噼头盖脸地狠抽了几鞭子。 堂堂的天皇贵胄,竟然要受如此折辱!是谁给他们这么大的权力?是谁借给他们的狗胆?是谁,给这些该死的奴才撑的腰?是可忍,孰不可忍?这大唐的天下,究竟是李氏的,还是杨氏的? 广宁公主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当下拨转马头,入宫面圣,向玄宗哭诉,请父亲给自己做主。唐玄宗听了以后,眉头紧锁,下令斩杀杨家奴僕,可是,那倒霉的驸马程昌裔也被停了官。 表面看是各打五十大板,事实上,当然是袒护杨家。 杨氏一门如此煊赫,连王子公主都不放在眼里,杨家的四个姐妹又权势熏天,以至于千百年来形成的传统生育观都发生了变化,有歌谣这样唱道:“生男勿喜女勿悲,生女也可妆门楣。” 言外之意,你看人家杨家,虽然都是丫头片子,可是,啧啧…… 在杨贵妃的三个姐妹当中,姿色最艷,最为豪奢的当属虢国夫人。 虢国夫人是个很有个性的女人,当时社会上流行浓妆,上上下下都描眉打鬓,涂脂抹粉,芙蓉面上粉白黛青,光彩润泽,每天不对着镜子细细描画一番,就不好意思出门见人。虢国夫人却反其道而行,她向来对浓妆嗤之以鼻,爱骑马,喜着男装,就是入宫面圣,也只是淡匀胭脂,轻扫峨眉,有个叫张祜的诗人,还专门为此写了一首诗(一说作者为杜甫): 虢国夫人承主恩,平明骑马入宫门。 却嫌脂粉污颜色,淡扫蛾眉朝至尊。 有个成语叫“素面朝天”,就是打这儿来的。最原始的意思是素颜朝见天子,后来也用来形容那些容颜素淡,不事化妆的女性。 敢于反潮流的人,其出发点不外两种:一个是极端的自信,根本不把别人的评说放在眼里。一个就是在一群同质性极强的人中显得突兀,以增强解析度,并吸引别人眼球。对于虢国夫人来说,应该是二者兼而有之吧。 虢国夫人的特立独行,果然引起了一个人的注意。——这个人,就是唐玄宗李隆基。 在觥筹交错,歌声悠扬,舞袖徐转的宫廷宴会上,唐玄宗惊奇地发现,自己的这个素颜的妻姐在一大堆浓妆艷抹、敷金施彩的女人当中,是如此的不同凡响。 就是同绝代佳人杨贵妃相比,也是别有一番风韵。 当下,两人便眉来眼去起来…… 从此,虢国夫人所受到的关照,自是与其他姐妹不同。 张祜写的那首诗,提到虢国夫人骑马入宫的情节,就可以作为一个佐证。一般人承诏入宫,都要在宫门之处下马徐行,除非经过特别的恩准,否则纵马驰骋,就是大逆不道,不斩首示众就算便宜你了。 由此可见,虢国夫人的待遇,显然是不同凡响。 这个丈夫早就入土,个性风流冶盪的女人,当然不会安于独守空房的日子。她不仅同当朝皇上眉目传情,而且,和自己的堂兄杨国忠,也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第21页 《旧唐书?后妃传上?玄宗杨贵妃》:“而国忠私于虢国而不避雄狐之刺,每入朝或联镳方驾,不施帷幔。” 说的就是虢国夫人和杨国忠有染,入朝的时候公然并驾齐驱,从不避人耳目的事。 文中所谓的“雄狐之刺”,还有一个典故,它最早是从《诗经》中衍生出来的。 春秋时期,齐襄公同他的妹妹鲁桓公夫人文姜私通,大臣们百般劝谏都无济于事,于是做此诗以刺之。这就是《诗?齐风?南山》中的诗句:“ 南山崔崔,雄狐绥绥。”从此,后人就用雄狐来讽刺伤风败俗,私通淫邪的兄妹。 当然,对于旁人的议论,虢国夫人向来是有当无。——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虽然不断有人在身后指指点点,虢国夫人还是该打猎打猎,该出游出游,该弈棋弈棋,活得是风生水起,无比的滋润。 辽宁省博物馆的镇馆之宝,唐代宫廷画师张萱的名作《虢国夫人游春图》就是这一场面的生动再现。 画面上表现的是虢国夫人同骑从一行九人,身着色彩艷丽,质地轻薄的春衫,于鸟声啁啾、微风拂面的春日,到郊外去踏春的情景。人物线条劲细,色彩浓艷而又典雅,构图疏密有致,参差错落。人与马的动作皆舒缓从容,表情亦恬淡自然,是唐代画作中的精品。 唐代的人物画,主人公是谁,通常一目了然,因为她不是处于画面的中心位置,就是刻意画得比侍从们高出许多,另外,身上的衣饰也比别人华美。 不过,与大家耳熟能详的唐代名画《捣练图》、《簪画仕女图》、《宫人双陆图》等画作不同,这幅画的主人公,直到今天也没有最后确定。 换句话说,画面上的九个人当中,哪一个是虢国夫人,到目前为止,仍然还是个迷。 虽然有五人身着男式圆领袍衫,似乎可以排除在外,可是仔细看去,这些人面容丰腴俏丽,看起来并不象男子。而且,唐代的妇女一向有男扮女装的风习,这五个人当中,并不能排除虢国夫人的存在。 另外四个人,有一人怀抱幼女,从身份上看,有可能是随行的保姆。不过也不能够确定,谁能保证虢国夫人不是突然母性大发呢!另外的三个,更是怎么排查都难以排除掉其中的任何一个。 这个谜一样的女子,在她死后,也留下了数不清的谜题。 太史公司马迁有句话,盛极而衰,物之理也。杨氏一门的风光并没有维持多久。 天宝末年,藩镇割据,地方势力迅速坐大。安史之乱爆发以后,玄宗带领一干人等仓皇南逃,途径马嵬坡,群情激愤,大将陈玄礼和部下认为杨家祸国殃民,怒杀杨国忠,贵妃也在兵将们的强烈要求下于马嵬坡自缢。 覆巣之下,岂有完卵,虢国夫人和家人、侍从们当时已经逃出长安,正沿着官道西行。消息传来,不禁大惊失色,慌忙带着眷从逃奔陈仓。 县令薛景仙闻讯后,觉得这是个立功受奖的好机会,亲自率人追赶。眼见追兵步步逼近,惶遽之下,一干人等窜入竹林。 听着追兵近在耳畔的人喊马嘶,虢国夫人知道事已不可为,她停下马,抽出背后寒光凛凛的宝剑,一步一步地逼向自己的一双儿女。——无论如何,她不能让她们落到追兵手中。 在那两个孩子惊惧颤抖的眼神之下,虢国夫人紧咬牙关,当胸刺去,须臾之间,两个鲜活的生命便已倒在血泊之中。 杨国忠的妻子裴柔走到虢国夫人身边,镇静地看着自己这个昔日的情敌,整理了一下鬓髮,说:“麻烦你把我也杀了吧!” 虢国夫人凝视着自己的这个嫂子,她看出了那双眼睛里的坚定: “好,你先走一步,我随后就到!”话音刚落,那尖利的长剑已经递入裴柔的身体。 将这一切都办妥之后,她将长剑横在自己的颈侧,向已经探出头的追兵粲然一笑,然后勐然朝自己的颈项划去…… 闭上眼睛的剎那,天地之间皆是氤氲的血色…… ——倒是个有胆色的女子,她的生命,由她自己掌握,就是死,也要死子自己手里! 她一心求死,可是,上天偏不给她这么痛痛快快地死去。 没想到,这一剑划得虽深,却不致命,满身血污的虢国夫人,被从后面追上来的薛景仙拿获,关进大牢。 牢房里蛇虫鼠蚁横行,空气腥臭污浊,狱吏一个一个都同凶神恶煞一般。 由于得不到有效的救治,伤口出血凝结喉中,虢国夫人躺在烂草里艰难地喘息了几天之后,终于窒息而死,被葬在陈仓郊外。 这个率性大胆,引领时尚潮流的大唐豪放女,就此香消玉殒,关于她的一些传说,却一直流传下来,《大唐奇事》里就记载了这么一件。 这件事缘起于长安街市上的一个僧人。 大家肯定都有这样的印象,僧人在同别人讲话的时候,常自称“贫僧”。谁都知道,这是自谦的说法,寺院里的和尚尼姑们不仅不贫,恐怕还富得流油。 而这个和尚叫“贫僧”,却名副其实,只见他衣衫褴褛,面色灰败,瘦骨嶙峋,走起路来踉踉跄跄,脚下无根,好几天也没吃上一顿饱饭的样子。 第22页 和尚手里正牵着一只小猴,沿街叫卖。他不住地对过往的行人兜售说,这猴子颇有慧根,让它干什么,它就干什么,机灵得很,谁买去也亏不着。 众人围着小猴指指点点,不时被它抓耳挠腮的动作逗得哈哈大笑,可就是没人肯掏出钱来,把猴子领回家去。 虢国夫人家的僕从出门办事,这一幕正好被他看见了,回去以后,当作一件趣闻讲给女主人听。 虢国夫人正闲的百无聊懒呢,一听这话,立马来了精神。马上叫人到街上把这和尚叫来,僕人们办事效率颇高,没多久,一人一猴便来到了夫人的府邸。 只见那小猴眼睛精光四射,四肢毛茸茸,不时挤眉弄眼,做出些逗人的动作,果然十分可爱。 虢国夫人有将小猴留下之意,便问那和尚:这猴子如此精乖,师傅为何割爱与人呢? 僧人答道: 贫僧本住在西蜀,隐居深山二十余载。一日,偶遇猿群唿啸着从门前经过。那群猿猴仿佛被什么天敌追赶,走得甚是匆遽,不知何故,有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小猴落了单,挂在我门前的树杈上,吱吱叫得甚是悽厉。老衲当下动了恻隐之心,将这猢狲收养起来。夫人别看它是只猴子,可绝对不比人愚钝。既识人眼色,又能听懂人的话语。它端茶倒水,送往迎来,什么事情都会干,不亚于一个小徒弟儿。 说到这里,僧人偷窥了一下虢国夫人的脸色,见虢国夫人一边悠然地啜饮茶水,一边凝神听着,心下暗喜,接着道: 老衲昨日云游至此,随身携带的银两用尽,一人一猿,好几天也没吃上顿饱饭,饿得飢肠辘辘,眼前发黑,总这么下去,把它留在我手里,也是死路一条,无奈之下,只好出此下策,卖掉这小猴儿,换得几个银钱,也好度过这个难关。出家人不打诳语,夫人您就行行好…… 虢国夫人听了,春葱般的玉指放下手里的茶盏,道: 师傅看这样可好,你将这小猴儿留下,我出钱财助师傅西行。 老僧连忙称谢,将银钱揣在怀里,留猿而去。临别时,不住回顾,甚是不舍。那小猴也仿佛通人性一般,眼泪汪汪,嘴里亦不断发出悽厉的哀鸣,闻者莫不感动。 虢国夫人对这小猴十分宠爱,无论出行还是见客,都将它带在身边,闲暇时候,最大的乐趣,就是逗这猴子玩。小猴也同虢国夫人十分亲密,一见到她,便窜过去,偎在夫人身边,做出些逗人的动作,常引得夫人开怀大笑。。 时间如流水,小猴来到虢国夫人的府邸已经有半年之久。 有一天,贵妃从宫中差人给姐姐送来一枚灵芝。 这灵芝长得古意盎然,是难得得上品。虢国夫人一时兴起,叫人唤来小猴一同观赏。不想,那猴子见了灵芝以后,又是兴奋,又是畏惧,不住地抓耳挠腮,吱吱叫了两声之后,突然咣当一声,倒在地上,口吐白沫,四肢不断地抽搐。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得虢国夫人一张俏脸变得煞白,僕人们也急得团团转,不知道如何是好: 人晕倒了,可以掐人中进行急救,猴子昏过去,他们实在是无计可施。 正当众人乱做一团时,虢国夫人忽然觉得眼前一花,揉了揉眼睛,再定睛去看,竟然发现,那委顿在地的猴子,已经化为一个十四五岁的小童! 这小童身量不高,长得眉清目秀,头髮乌黑,肤色白皙,双眼灵动。只见他拍拍身上的尘土,从地上爬了起来。 猴子倒在地上,站起来个小童,青天白日的,这事谁也接受不了。一时之间,虢国夫人心中简直骇异到了极点,然则,她向来胆大,非寻常女流可比,张口叱道:“你究竟是何方妖魔,来到此处,所为何事?” 小童眨了眨他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忙道:“夫人莫怪,这事说来话长了。” 虢国夫人点了点头,示意他说下去。小童道: “我本姓袁,家里世代以採药为生。六七岁以后,便随同父亲入山採药,一来在边上搭把手,二来也是为了尽早识得药性。父亲每天餵我吃採到的药草,就这样在蜀山呆了三年,忽然有一天,全身奇痒,遍体生毛,爪甲变长,不知不觉中,竟然摇身化为猿猴。父亲一见,大惊失色,惊叫一声之后,将我抛下,连滚带爬地逃走了…… 说到这儿,小童那白净的脸上不禁露出感伤的神情。 “自己已是这般摸样,家是回不去了。无奈之下,我只得与群猴为伍,窜高爬低,饿食野果,渴饮山泉。后来被蜀山中的老僧收养,因缘际会,又来到夫人的宅院。蒙夫人不弃,留我在此,百般呵护。既受夫人大恩,常想将自己的身世说与夫人听,同时也略申自己的感激之情。遗憾的是口不能言,每至深夜,常抱憾哭泣。没想到上天垂怜,今天,终于得偿所愿……” 幽邃的深山,採药的父子,拿亲生儿子试药的父亲,化身为猿猴的儿子,这一切,都太过神奇,远远超出了众人的想像,僕从们一个个惊得目瞪口呆,张大的嘴半天也合不拢。 虢国夫人什么世面没见过,却也在心里暗暗称奇。有感于小童的一番苦心,便将他收留下来。锦衣玉食,侍从左右。私下里吩咐僕从,谁也不许将这件事泄露出去,否则以家法从事。 第23页 又过了三年,小童已经长到十七、八岁,出落得唇红齿白,风姿韶秀,虢国夫人对他更是爱逾往常,更是须臾不离左右。 小童所到之处,人见人贊,宫里面什么人才没有,可是这小童就连夫人的妹妹杨贵妃见了,也不禁屡屡回顾。虢国夫人担心小童被势家夺走,便将他安置在府里的一间小屋里,从此不得踏出府门一步。 她自己就是势家的典型代表,还担心别人染指,对小童的重视可见一斑。 小童恢復人形之后,一日三餐,仅以药物为食,从来不沾人间烟火。 夫人特别打发自己的贴身侍婢伺候这小童日常的饮食起居。 谁也没想到,这两个人年岁相当,感情也甚为亲厚,常躲在一起,窃窃私语,与虢国夫人,反倒疏远起来。 起初,谁也没把这当回事,忽然有一天,没有任何徵兆,小儿与这个侍婢,一起化为猿猴。在屋子里上蹿下跳,左冲右突,吱吱叫着,要逃出门去。 下人们惊慌失措,跑去将此事向虢国夫人禀告。夫人开始还面露惊讶,转瞬之间,便已神色如常,命令府里的弓箭手,速速除去这两个妖孽。 乱箭齐发,两只猿猴,应声倒地。壮着胆子进去收尸的人发现,血泊当中,躺着一个侍女,另一个,既不是小童,也不是猿猴,那是一枚雕镂精緻、栩栩如生的木人! 这个故事就讲完了。 回头想想,那老僧最是可疑,极有可能是身怀异术之士,为了骗取财物设的这么一个局。——芸芸众生,愿者上钩。取了钱财之后,还会有什么样的事情发生,就不关他的事了。 而虢国夫人,前后态度发生如此大的变化,恐怕还是应了那句话:我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了去。 谁也不要忘了,穷途末路之时,她曾经亲手了断自己一双儿女的性命,而且毫不犹豫地挥剑自刎。杀个把奴婢,又算得了什么。 只因为,象她这样的女人,自己可以朝秦暮楚,朝三暮四,然则,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别人的背叛!! 原文如下:  长安有一贫僧,衣甚褴褛。卖一小猿,会人言,可以驰使。虢国夫人闻之,遽命僧至宅。僧既至,夫人见之,问其由。僧曰:“本住西蜀,居山二十余年。偶群猿过,遗下此小猿,怜悯收养,才半载以来,此小猿识人意,又会人言语,随指顾,无不应人使用。实不异一弟子耳。僧今昨至城郭。资用颇乏。无计保借得此小猿,故鬻之于市。”夫人曰:“今与僧束帛,可留此猿,我当养之。”僧乃感谢,留猿而去。其小猿旦夕在夫人左右,夫人甚爱怜之。后半载,杨贵妃遗夫人芝草,夫人唤小猿令看玩。小猿对夫人面前倒地,化为一小儿,容貌端妍,年可十四五。夫人甚怪,呵而问之。小儿曰:“我本姓袁。卖我僧昔在蜀山中。我偶随父入山採药,居林下三年,我父常以药苗啗我。忽一日,自不觉变身为猿。我父惧而弃我,所以被此僧收养,而至于夫人宅。我虽前日口不能言,我心中之事,略不遗忘也。自受恩育,甚欲述怀抱于夫人,恨不能言。每至深夜,唯自泣下。今不期却变人身,即不测尊意如何。”夫人奇之,遂命衣以锦衣,侍从随后。常秘密其事。又三年,小儿容貌甚美,贵妃曾屡顾之。復恐人见夺,因不令出,别安于小室。小儿唯嗜药物,夫人以侍婢常供饲药食,忽一日,小儿与此侍婢,俱化为猿。夫人怪异,令人射杀之,其小儿乃木人耳。(出《大唐奇事》) 16、鬼葬 唐代辰州溆浦县(今湖南溆浦县)西四十里左右,有一座山。山势险峻峭拔,悬崖壁立千仞,峭壁直上直下,从远处望去,恍若太古时期的天神以巨斧噼就一般。 倘若不是从小在山里长大,爬高走低,练就了一身攀岩绝技,没有人敢爬这座山。 ——攀爬此山,难于上青天。 假如有人不信邪,非得试试自己的身手,那么迎接你的,很可能是粉身碎骨的下场。即便侥倖活命,也有可能被山脚下湍急的水流捲走,葬身于无数个漩涡之中。 这座山还有一个令人胆寒的名字——鬼葬山。 好好的一座山,为什么起了这么个惊悚的名字呢? 不仅仅是因为山势雄奇险峻,原来,在峭壁的岩石之上,离水面极高的地方,有一道窄窄的缝隙,每当天气晴朗,雾气散尽,空气能见度变得比平时高的时候,你或许会有幸看到,在那岩缝之间,横着一口巨大的棺木! 那棺木长约十余丈,于半山缭绕的云雾之间,影影绰绰,若隐若现,疑真似幻…… 当地人把此处叫做鬼葬之墟。 这么高这样险的所在,这样庞大沉重的棺材,究竟是谁放上去的呢? 故老相传,这口棺木,根本不是人建造的,它的打造者,——是鬼!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有一天,大伙儿正在地里干活呢,本来晴朗朗,蓝盈盈的天空忽然阴了下来。迅速聚集的云雾笼罩了大地,转眼之间,溆浦县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老百姓以为有风雨将至,纷纷拾掇田里的工具,跑进家门,等避过这场雨去,再出门劳作。 这一等,就是七天七夜! 这七天里,天色一直是黯淡阴惨,昏黄中透着恐怖和诡异,还不时有凉飕飕的小风颳过…… 第24页 如非不得已,没有一个人敢出去。 在这对面不见人的日子里,起作用最大的,就是人的耳朵。不少人听到,从悬崖所在的那个方向,传来阵阵刀砍斧斫的声音,叮叮噹噹,很是瘆人。 与此同时,各家的器物刀斧,本来好端端地放在那里的,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突然不翼而飞了。 每个人的心里都很忐忑,每个人的面色都很难看。每个人都若有所思,又若有所待。 七天过去了,好像冥冥中有仙人吹了一口仙气,云开雨霁。大地露出了它本来的面目。 经过长久的等待与压抑之后,每个人都不由自主地松了一口气。 这时候,人们惊奇地发现,那些已经失去踪影的家什器物,又都好端端地物归原主了。不过,刀斧之上,凭空添了腥臊之气,闻起来令人作呕。 过往的行人则惊奇地发现,峭壁之上,出现了一道石缝,而那人工开凿出来的岩石罅隙之间,赫然横着一口棺木! 这就是鬼葬山的来歷。 如果我们剥去其神秘主义的外衣,就会发现,事实上,这很有可能中国古代关于悬棺葬这种古老葬式的最早记载。(待续) 悬棺葬是古代葬式的一种,从目前发现的遗蹟来看,大多存在于南方。 具体说来,就是在河流水道的沿岸,找寻一处极为陡峭的悬崖,将死者的尸体装殓入棺之后,棺木不是埋入坟冢,而是悬置于峭壁上事先插好的木棒之上,或者是放入自然形成抑或人工开凿的崖缝里,山洞中,完全放入,或者是一半在里,一半悬置在外。 悬棺所在之处,上有巉岩,下临河海,攀爬难度极大,除了身怀绝技,或者压根就不把自己的性命当回事的人之外,无人能够企及。 事实上,这也是那些年代久远的悬棺能够保存到现代的原因之一。 让我们闭上眼睛想像一下吧,当我们乘坐轻舟,顺流直下,一路陶醉于沿岸的秀美风光的时候,偶一转睛,突然返现,就在不远的前方,汹涌的河水当中,峭壁腾立,光滑的崖壁之上,尸棺累累,那些灰黑色的棺木,倒映在清澈的河水当中,留下一片不祥的暗影…… 无论是谁,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情景,恐怕都要倒吸一口凉气。 从下向上望去,那些悬置的木棺,全部的重量,似乎仅仅悬于一线。每当狂风颳过,更是岌岌可危。从下面经过的人,每每心惊胆战,担心那些棺木掉下来,砸到自己的脑袋。 虽然这样的事情从未发生过。 将棺木放置到如此高危之处,先祖的尸骸当然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保全。 毕竟,除了头脑疯狂或者胆大包天的人以外,没有人愿意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险。 问题也就随之而来,这些棺木究竟是由谁放置的,难度如此高的一件事,他们又是如何办到的呢? 据说,这种葬俗,主要存在于南部和西南的少数民族当中。溆浦位于湘西与湘中结合部,据说,这里曾经是伟大的诗人屈原的流放地。《九章》里面的诗句可以证明这一点: 入溆浦余儃徊兮,迷不知吾所如。 深林杳以冥冥兮,乃猿狖之所居。 山峻高以蔽日兮,下幽晦以多雨。 霰雪纷其无垠兮,云霏霏而承宇。 就地理环境而言,的确是悬棺葬的多发地。 因为这一葬俗在春秋以前居住在今川南、滇东北一带的僰人当中最为典型,所以也叫做“僰人悬棺”。 考古发掘证明,大多数悬棺的悬置年代,都在上古时期。 我们前文所讲的鬼葬事件,出自唐人郑常的《洽闻记》。 郑常所生活的年代,大概在唐代宗大历年间(公元733年左右)。而鬼葬山的棺木,显然比这要早得多。 因为,连当地人都不知道这棺木是由谁建造,何时放置,以及具体怎样安置在绝壁之上的。所以,便根据故老的传闻,敷衍出了这么一段阴森的鬼话。 这也从侧面透露出了一个信息,悬棺葬,至少在唐代,在当地已经绝迹了。 没有人知道,在如此危乎高哉之处,如何悬置一具庞大的棺木。——这项技术,在当时失传了。 而头顶的悬棺,又是活生生的现实。缺乏的,只是一个合理的解释。 当地人觉得,这么高难度的事情,非人力所能及,只有幽冥中的鬼魂才能办到。所以把它叫做鬼葬。 事实上,这一问题,直到今天也仍然还是个迷。 而悬棺之所以令人产生神秘、诡异的感觉,甚至演化为所谓的“千古之谜”,其关键点就在于:在远古时代,这些盛放着死者遗体以及随葬明器的棺木,究竟是如何悬吊上去的。 最早试图解释这个疑团的人是南朝时期的顾野王。 福建的武夷山中,也有悬棺存在。顾野王的解释,颇具奇幻色彩,他说,山间云雾缭绕的洞穴,是“地仙之宅”,有人据此附会,说这里是“仙人葬骨处”。《稽神记》中甚至有这样的描写:“建州武夷山,或风雨之夕,闻人马箫管之声,及明,则有棺椁在悬崖之上。”仙人能够吸风饮露,白日飞升,驾着祥云在半山腰上凿个石洞,安个木桩,当然是小事一桩。不过,这个故事的主旨,同鬼葬山的描写一样,都在暗示,这种效果,不是凭藉人力所能够达成的。 第25页 现代人也提出了种种猜测,总结起来,大致有堆土法、涨水法、地质变迁论、滑轮法、绞车法、热气球法等几种。但是,倘若结合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进行试验,人们沮丧地发现,以上的假说,都经不起严格推敲。 所以,到目前为止,它仍然是一个未解之迷。 而谜底的真正揭穿,还需假以时日。 17/谪仙 唐代九陇人张守圭在仙君山有一座茶园,茶园面积很大,种植的茶树也很多,每年採茶都需要大量人手。 一到採茶时节,张守归便僱请一百来个採茶的人力来茶园干活。张氏给的薪酬不低,待人亦很宽厚,前来应聘的人简直要把门槛踏平。 开工的时候,男男女女,错居杂处,在满园馥郁的茶香当中,一边干活,一边笑语喧譁,场面甚是热闹。 这一年,佣工的队伍里来了一个少年,这少年虽相貌平平,然而身材健硕,骨骼清奇,性情质朴,干起活来根本不用别人支使,积极主动,非常卖力,也很善于动脑。 张守圭看在眼里,喜在心头。内心深处,对这少年平添了许多好感。有事无事的时候,便问起这少年的家世。 少年面色悲戚,对张守圭说,家人都已经故去,就是八竿子打不着的远亲,也找不出一个了,现在,自己是孑然一身,无依无靠,就靠给人佣工维持生计。 张氏听了,对少年的遭际很是同情,经过多方考察之后,发现这孩子朴实憨厚,绝非大奸大滑之人,就想认这少年收为义子。一方面是动了恻隐之心,想让这孤苦无依的少年有个安稳的落脚之处,从此不必四处漂泊,另一方面,自己家大业大,处理起来很是棘手,也需要有个稳妥可信的人做帮手,而这少年,虽然来路不明,他的忠诚可靠,却是有目共睹的。 从此,这少年就在茶园安顿下来。每天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帮了张氏不少忙。以前张守圭总是抱怨事情太多,分身乏术,现在,总算可以偷得浮生半日闲了。 没过多久,张氏茶园又来了一个女子,这女子二十出头的样子,相貌虽不出众,倒也还算齐整。 在茶园里干了一段时间之后,有一天,这女孩儿红着脸找到张守圭门上,扭捏了半天,终于鼓起勇气,跟张氏表明了自己的意图,说自己父母双亡,也是无依无靠,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愿意给那少年做妻子,请长辈给她做主。 张守圭听了,拈着鬍鬚沉吟了一会儿,对那女子说,自己并非少年的亲生父亲,这事还得少年自己拿主意,不过,这个中间人他是当得,毕竟少年老大不小,也该成家立业了。 于是,张氏找了个机会,询问过少年的意见,少年点头默许,这事就算成了。 婚后,小两口一如既往地辛勤劳作,新媳妇贤惠孝顺,干起活来手脚利落,对张氏极为恭敬,张氏逢人便说,自己这对义儿夫妇,简直比亲生的儿子媳妇还要得力呀!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到了秋天。连日里天气阴沉,雨水不断。 居住在大山深处,最怕的就是山洪暴发,道路沖毁,泥泞不堪,行旅断绝,四处汪洋,想出去买点东西,得冒着生命危险。 庄子里住了很多食口,而预先储备的盐和奶酪等食品日渐匮乏,张守圭愁眉紧锁,却无计可施,焦虑地在厅堂里走来走去。 ——虽然身边婢僕众多,但是,作为一个宅心仁厚的主人,他无法不顾别人的死活,硬逼僕人出山採购。万一出了什么差错,他会一辈子感到良心不安。 媳妇是个善解人意的人,见昔日安如泰山的公爹变得如此焦躁,早就猜出了八、九分,她走到张守圭身边,安慰张氏说: 公公不必担心,这事不过是举手之劳。 张氏一听,什么?举手之劳,你举手劳一个给我看看?心里嘀咕:毕竟是小孩子,平时看着挺沉稳,关键时刻还是不知道轻重,还是得慢慢歷练吶! 媳妇似乎看出了张氏的疑惑,抿嘴一笑。从钱褡里取出数十枚铜钱,走出房门,行了几十步,来到院子里的一棵老槐树下,只见她将铜钱置于树根处,随手拿起靠在树旁的短杖,用短杖在树身上轻轻敲击了几下,如同变魔术一般,张家急需的食盐等物资出现在树下,当然,树根的铜钱也不翼而飞了。 张氏看傻了眼,他万万也没有想到,自己这个不动声色的儿媳,竟然是身怀仙术的异人! 而且,这异术不仅媳妇会用,做丈夫的使起来也是得心应手,没有丝毫滞碍。 有一次,少年出门赶集,在市场上和邻居家的十几个大妈大婶相遇,这些人奔波一天,口干舌燥,想买碗甘冽的米酒喝喝,无奈囊中羞涩,口袋里根本拿不出几个钱来。少年是何等样人,看出邻家女人的窘迫,自掏腰包,为她们买了一碗酒。 人这么多,区区一碗酒不过塞塞牙缝,聊胜于无,开始的时候,这些女子都不敢放开去喝,只轻啜一口,润润喉咙而已,可是,轮了几圈以后,那碗酒仍然满满当当,一点也不见少。轮到少年的时候,他也毫不推辞,接过碗来,仰头就灌,咕咚咕咚,酣畅淋漓。众人受了他的影响,也开始畅饮,几轮下来,女人们各个面色酡红,酩酊大醉,傻傻地笑着,憨态可掬。 再去看那碗里的酒,好像压根就没有人动过一样! 第26页 女人惊得连酒都醒了一半。回去以后,奔走相告:那谁谁家的养子,可不是个凡人啊!自此,村子里的人经过他家门口,都鬼鬼祟祟地探头探脑,还有人想了种种藉口藉故上门,就为一睹小两口的容颜。 事情既已传开,张守圭也不好继续装聋作哑。他把儿子和媳妇叫到一处,问他们所怀之术是从何处学来的? 儿子和媳妇对望了一眼,互相点了点头,貌似达成了某种默契。过了半晌,儿子开口道: 不瞒您说,我本是阳平洞中的仙人,因为犯有小过失,被贬下凡间,劳作思过,现在,谪期将满,马上就可以重回仙界。能够同您相识相知一场,也是缘分。这些年来,我们夫妻承蒙您的关照,感激不尽。只是,一别之后,就不知道何时能够相见了。 董守圭听人说过,天上方一日,地上已千年。义子此去,肯定是不会再回来了,就算回来,也已经是沧海桑田,自己的坟冢之上,恐怕早已松柏成行,这还是好的,说不定世事变迁,连坟冢都已夷为平地…… 想到这里,心中不免悽恻。与此同时,对于神仙能够凌空飘举,超凡脱俗,与天地同寿,与日月齐辉,更是由衷地平添了几许艷羡。 可是,自己年岁老迈,想要修仙,怕是来不及了。即便如此,有缘得见真仙,并且和他们结为义父子,也是人生的一件幸事。张守圭是个豁达的人,安慰自己,与其空自嗟嘆,不如趁神仙在此,抓紧时间,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想到这里,张守圭的不禁来了精神头,问道: 我听说,神仙所住的都是洞府,洞府的大小、形制,和人间的城郭比,有相似之处吗? 年青人也不隐瞒,回答说:神仙的洞府共有二十四化,每一化各有一个大洞,有的方圆千里,有的方圆五百里、三百里。其中皆有象日月那样悬浮于空中的光华,叫做“伏晨之根”,光彩洞彻,照耀着下面的洞穴,这样一来,洞穴里面如同白昼,这与人世间没有什么差别。 “那么,洞里的仙人彼此之间也存在统属关系吗?”张守圭又问。 年青人答道:“洞府里都有仙王仙官和辅佐的卿相,同人世间的官府署置一样。得道之人,以及因积累功德在死后得以復活升天的,都居住在这里,他们,就是洞府里的民众。每年正月十五、七月十五和十月十五这三个重要的节日,天上便有仙人降临洞府,来考核仙官和庶民所作所为的是非善恶。唉!我就是在一次考核之后,被贬谪下凡尘的啊!这些往事,不说也罢……” 少年语气略顿了顿,看到张守圭那期盼的目光,便又讲下去: “您还不知道吧,人间的生死兴亡和水旱风雨,也是预先就在洞府里面确定了的。此外,龙神的祠庙,各家对于祖先的祭拜,也归洞府管理!” 张守圭听后,似乎有所了悟,过了一会儿,长嘆一声:“怪不得世间有‘天算’之说呢!原来是真有其事啊!” 少年点了点头。接着道:二十四化之外,青城山、峨嵋山、益登山、慈母山、繁阳山、嶓冢山,也都有洞,但是不在十大洞天和三十六小洞天之内。洞里面的神仙官署,也都像人间的郡县村落一样,名目繁多,已经无法一一详述了。” 这次谈话,就在张守圭的连连惊嘆中落下了帷幕。 十多天后,这对夫妇便消失了。如同一滴水,在炽热的阳光下,蒸发得无影无踪。 张守圭知道,义儿夫妇谪期已满,一定是再度回到了仙界。 啊!仙界!那个令无数世人神往的地方。 (待续) 到此,这个故事便戛然而止。 现在,回过头来看,假如这两个人说的是真的,假如,你相信在茫茫的宇宙当中,除了人类居住的地球以外,尚有其他的时间,其他的空间,有我们所不了解的生物存在,那么,这两个人,有没有可能是传说中的比人类更为高级的智能生物? 中国传统的话语中便有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样的表述。除了强中自有强中手,一山更比一山高的意思以外,是不是也可以做其他的理解? 佛家也称,有三千个大千世界,宇宙的广阔无垠,无始无终,早在佛陀那里,就已经有所认识! 假如有某种比人类更高级的智能生物,因为某种原因,被流放到地球上来了,他们身怀的种种异能,还没有消失,他们天赋的抑或凭藉某种工具才能够达到的超能力,还能够使用,种种匪夷所思的,非人力所能做到的事,呈现在人类面前,那么,在人类看来,这些人,就是仙人,他们所描述的世界,就是仙界! 倘若谪仙真的从遥远的外星来,那么他们能够隔空取物,也就不难理解了。早在若干年前,爱因斯坦就提出了虫洞的理论。 用虫洞来解释,似乎有点老套,但是一时半会儿,我也想不出别的什么有效的解释方法来。事实上,连这个解释也未必有效。 简单地说,假如a点b点距离很远,你想从此地到彼地去,步行的话,肯定要经歷很长的一段距离,耗费很多的时间。假如有一种力量,能够把这两点之间的空间摺叠起来,使这两点重合,那么再想从a到b,不过是举手之劳,就象捅破一张窗户纸那么容易。 据说,一个位置方便的虫洞会为我们提供一个方便、快捷的方法出去旅行,旅行至另一个星球甚至另一个宇宙。假如虫洞的出口恰好停在过去,你就可以逆着时间进行穿越. 第27页 由此,我们推测,少年的妻子不出家门,就能买到市场上卖的东西,有可能是通过某种的手段,制造了一个虫洞,从这个虫洞里将需要的物资取回家里。连他们莅临地球,都有可能是通过虫洞办到的。 我们还可以想像一个场景,在某家店铺里,货架上的货物突然不翼而飞了,而原来的位置,则放着一堆铜钱…… 这个过程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 首先,制造虫洞十分困难,反正地球人还没有掌握这种技术。 其次,即便是形成了一个虫洞,它也不是十分稳定。就算是很小的扰动,包括你试图穿越它的行为,都会导致它的坍塌。而虫洞一旦坍塌,后果不堪设想,你说不定流落到宇宙中的哪个点去了,再也回不了家。 再次,即使虫洞存在并且能够保持稳定,穿过它的过程也令人毛骨悚然。贯穿虫洞的辐射无处不在,当有人试着穿越虫洞时,很有可能被x射线和伽玛射线烤焦。所以,有物理学家认为,同黑洞一样,虫洞的引力过大,会毁灭所有进入它的东西,因此不可能用在宇宙旅行之上。 地球人办不到的,别的时空的人未必办不到啊。 假如以上的推测可以成立,那么,古人之所以想方设法地修炼成仙,说不定某时、某地、某些人,真的目睹了这么一些身怀异能之士。他们不仅能够挣脱肉身的桎梏,而且能够摆脱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自由地往返于宇宙中的任何一个点。 如同神话传说中较人类低等的生物,如狐狸,黄鼠狼,甚至草木等精怪,千方百计地要变成人一样,人类的梦想,就是通过烧丹鍊汞,通过外物的加入,改变自身的体质构成,成为他们嚮往的神仙。 你愿意去狐狸和黄鼠狼以及蚂蚁的世界,认一只蚂蚁做义父吗?当然不。那比关进监狱更恐怖! 对其他的智能生物来说,流放地球,变成人,象人那样劳作,生活,就是比监禁更恐怖的惩罚。 假如你进入了蚂蚁的世界,掌握了他们的语言和行为方式,你会如何向他们描述你所生活的世界呢? 你只能用他们能够理解的事物来叙述。神仙所说的二十四化,每一化都统辖若干洞窟,每一洞窟都有日月存在,且有仙官治理,就是当时人类能够理解的叙述方式。 他们知道宇宙是无限的,类似于地球这样的星体不知道有多少,上面,都有智能生物存在,都有类似于日月这样的光源,可能,这样的星体还结成了联盟,有一个最高的管辖机构。 流放结束以后,这两个人就可以回到自己的世界去了。他们通过虫洞来的,也通过虫洞回去。无声无息,没有人知道。 那个放置在槐树下的木杖,说不定就是能够产生打开虫洞能量的仪器呢! 呵呵,云山雾罩了一大堆,让我们从外星人的世界再回到现实吧! 事实上,文中谪仙对仙人洞府的描述,很有可能是道教传教系统的一种神化。 道教的创始人张道陵,出生于东汉光武帝时期,相传是留侯张良之后,成年以后,弃官入洛,辗转来到巴蜀,在鹤鸣山学习长生成仙之道。 汉顺帝时,张道陵在鹤鸣山创建五斗米道,自称因缘际会,得太上老君所授三天正法,并被封以天师之位,此后,民间皆以张天师称之。 张道陵所创立的道教,是一种政教合一的组织体系。为了统率教民,他改造巴蜀地区风行已久的神仙巫术,建立道教的宫观系统,教区组织和斋戒仪轨,创立了“二十四治”作为教区组织。 二十四治是五斗米道祭祀本教所拥戴的神明之处,也是管理教民的核心机构,与此同时,这也是五斗米道的二十四个传教点。每一个“治”都有自己的统辖范围,各自设立“祭酒”等神职人员支持教务。 这“二十四治”的分别蜀郡的阳平治、鹿堂治、鹤鸣治、漓沅山治、葛贵山治,广汉郡的更除治、秦中治、真多治、昌利治、隶上治,遂宁郡的涌泉治,犍为郡的稠筻治、北平治、本竹治、平盖治、平刚治,越嶲郡的蒙秦治,巴郡的云台治,汉中郡的浕口治、后城治、公慕治,成都南门左的主簿治、玉局治,东汉都城洛阳高北邙治。 道教的创始人在天下大乱、饥馑荐臻、生灵涂炭的年代里,通过皈依道教,神仙就会予以庇护的许诺,用道民命籍制度取代了朝廷的户籍;以宗教道德和戒律仪轨作为教民的行为规范;在五斗米道控制的地区,逐渐用徵收钱米的方式取代了官府的税收,随着时间的推移,架空当地官府,一步一步使二十四治成为政教合一的组织形式。东汉末年的的黄巾起义,东晋时期孙恩和卢循领导的教徒起义,都是发动传教区信徒的基础上进行的。 通过对比,我们不难发现,谪仙所说的“二十四化”,应该就是对这“二十四治”的一种神化表述。 值得注意的是,天师道的二十四治当中,阳平治,是五斗米道最重要的道治,位居二十四治之首,拥有领袖中央教区的突出作用。 那个少年自称是阳平洞中的仙人,由此推测,他很有可能来自二十四治中的阳平治,在教团中的地位当属不低。至于每年由仙官考课,不合格的就要贬谪到凡间服苦役,则有可能是五斗米道对本教内触犯教规、教义的教徒的一种处罚形式。找个地方劳其心志,饿其体肤,观其后效。而那个女子,有可能是教团组织派来监督改造的。也有可能,的确是那少年的妻子,我们不要忘了,道教并不象佛教那样,要求职业教徒抛妻弃子,离情绝俗。 第28页 至于用铜钱在树下买盐、酪,集市上买酒,而且怎么喝都喝不完,不过是使的障眼法,这种伎俩,现代的魔术师玩得比他们还要精熟。因为要变魔术,就得有一个助手,所以,几天以后,那个女子找上门来了…… 那些日常生活物资,完全有可能是事先藏好的,说不定,那棵老槐树,看起来枝繁叶茂,而树心子,早就被掏空了。 假如我们的猜测不虚,那么这两个神仙如此高调,也就不难理解了。 身怀异术的人大多内敛低调,而这两个人又是徒手变盐,又是慷慨解囊,请邻居的妇人们喝酒,就是希望大家知道,我们绝对不是普通人。 有人找上来求神仙办事也没有关系,大不了一走了之——神龙见首不见尾啊! 事实上,这个人的行程,应该是早已经安排好了。就是要造成轰动效应之后,再无声无息地消失,给世人留下永久的回味。 所有的这一切,说穿了,不过是天师道的传教手段。 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暗含着一句话:信我吧,你会有福! 想必,在张守圭望着天空中的朵朵白云,痴痴地等待天外飞仙从天而降时,两个“神仙”早已改造期满,回到了老家阳平。 也许他们又接到了新的任务,某月某日,有一个憨厚老实的少年来到某户人家,很诚恳地对主人说:我父母双亡,无依无靠,请您允许我在这里做工吧! 正忙着点帐的主人慢慢抬起头来…… 原文如下: 阳平谪仙,不言姓氏。初,九陇人张守圭,仙君山有茶园。每岁召採茶人力百余人,男女佣功者杂处园中。有一少年,自言无亲族,赁为摘茶,甚勤愿了慧。守圭怜之,以为义儿。又一女子,年二十,亦云无亲族,愿为义儿之妻。孝义端恪。守圭甚善之。一旦山水泛溢,市井路隔,盐酪既缺,守圭甚忧之。新妇曰:“此可买耳。”取钱出门十数步,置钱于树下,以杖叩树,得盐酪而归。后或有所需,但令叩树取之,无不得者。其术夫亦能之。因与邻妇十数人,于崩口市相遇,为买酒一碗,与妇饮之,皆大醉,而碗中酒不减。远近传说,人皆异之。守圭问其术受于何人。少年曰:“我阳平洞中仙人耳。因有小过,谪于人间。不久当去。”守圭曰:“洞府大小与人间城阙相类否?”对曰:“二十四化,各有一大洞,或方千里、五百里、三百里。其中皆有日月飞精,谓之伏晨之根,下照洞中,与世间无异。其中皆有仙王仙官、卿相辅佐,如世之职司。有得道之人,及积功迁神返生之士,皆居其中,以为民庶。每年三元大节,诸天各有上真,下游洞天,以观其所为善恶。人世生死兴废,水旱风雨,预关于洞中焉。龙神祠庙,血食之司,皆为洞府所统。二十四化之外,青城、峨嵋、益登、慈母、繁阳、蟠冢,皆亦有洞,不在十大洞天三十六小洞天之数。洞中仙曹,如人间郡县聚落耳,不可一一详记也。旬日之间,忽失其夫妇。(出《仙传拾遗》) 18、卜 大唐天宝年间,正是传奇天子唐明皇李隆基在位的时候,国势强盛,威加四海,人民安居,到处都是一片昇平景象。 在京城长安的寻常巷陌之间,隐居着一个卜者,他的名字,叫柳少游。 柳少游出身世家,神情洒落,天资聪颖,身形瘦削,远远望去,犹如一竿飘潇的秀竹,观之令人忘俗。 父祖辈也对他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以柳氏的“千里马”许之,希望他象别人家的子弟一样,昼夜温书,吟诗作赋,广泛结交,有朝一日,到考场上博取个功名,入朝为官,从此撒开四蹄,纵横驰骋,重拾柳氏一族早已失落的光荣与梦想。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个被家中长辈寄予厚望的孩子,从少年时代开始,就对奇门遁甲、五行八卦表现出超乎寻常的兴趣,而且每言必中。久而久之,柳少游神算子的名头不胫而走,整个长安城,都知道有他这么一号人物。 算命打卦属于下九流,乃是贱业,柳氏家族虽然气象不如从前,毕竟门第高华,谁也不愿意让这个孩子干这一行。可是,在家人前仆后继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诱之以利,甚至是胁之以威,都无济于事之后,也只能长嘆一声,听之任之了。 柳少游的卜法,名动京师。上至达官显贵,下至贩夫走卒,云集于柳氏门前,一时之间,柳少游家所在闾巷车水马龙,门庭若市。 登门求卜的人每每奉上重金,请神算子为他们指明晦暗不清的前路,来人虽多,所卜的事项大同小异,大多集中在功名、仕途、财富、姻缘、甚至是生死上。 柳少游来者不拒,凡是登门求卦的,不管礼金轻重,皆一视同仁。 这也为他在占卜界博得了极好的名声,门前的车马更是络绎不绝。 每天为他人指点迷津,而自己的前路,又在哪里呢? 送走上门的客人之后,少游常常会有诸如此类的感嘆。 同别人一样,他也对未知的人生充满了好奇,私下里,他也曾用龟卜、蓍草,摆开阵势,测算自己的未来。 可是,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他的人生,仿佛隐藏在迷雾中的山峦,就算是极尽目力,也终归是看不分明。 这是一个秘密,没有人知道——上窥天意,下知鬼神的神算子,对自己的生老病死,竟然是一片茫然。 第29页 ——冥冥中一切早有天定,知道了又能怎样,若是凶卦,提前预知,不过是徒增烦恼罢了。少游这样安慰自己。 这样想想,也就释然了。 他的生活,渐渐走上正轨,置产筑屋,娶妻生子,同芸芸众生,没有什么两样。 似乎日子就会这样如流水一样慢慢地淌过去,无止无休。至少柳少游当时是这么认为的。 但是,还是有一件事,一个人,打破了这种宁静与恬淡。 天宝七年的某一天,柳少游正在家中闲坐,忽然听到有人在门外朗声求见。 少游放下手中的书卷,踱出门去,到得庭院,只见一人站在院子当中那棵枝繁叶茂的古槐之下,手中捧着一匹缣帛,惊见其青衫拓落,眉目分明,气度颇佳,一望之下,顿生好感。 仔细看去,“咦!这人面相熟稔,好像在哪里见过?”少游心里暗忖。“究竟是在哪里呢?”一时之间,又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少游每卦必中,回头客不少,也许,这人就是一个。他这样想道。 把这人引入厅堂之后,两人落座,寒暄了一会儿,便引入正题。 “请问尊驾意欲卜富贵、前程、姻缘,还是……” “愿知天命!”那人答得甚是干脆。 少游取出蓍草,进行占卜。来人就在旁边静静地等待。 渐渐地,几案上陈列的卦象由隐晦变得明晰。柳少游的脸色也逐渐由明朗转为凝重。终于,他极不情愿地回过头来,对来人悲嘆道: “君卦不吉!” 那人的肩头微微震动了一下,神情有些落寞,也不说话,凝神等待柳少游说出下文。 柳少游心中不忍,迟疑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决定和盘托出。 “君卦不吉,大限就在今天日暮时分!” 那人听后,先是面色惨白,继而仰头望天,嗟嘆良久。看他的神情,似是悲欣交集。 柳少游知道,这个时候,无论什么样的语言,都是苍白无力的。他能做的,也就是陪在这人身边,令这个将死之人不感到孤单而已。 屋子里面死一般的寂静。 那人楞怔了一会儿,渐渐回过神来。对少游说: “我已经一天没喝水了,您——能给我点水喝吗?” 对于一个垂死之人来说,什么样的要求都应该尽量予以满足吧,更何况,这样的请求并不过分。这,也许是他最后一次饮用尘世中的清水了,日暮以后,若是再感到口渴,便只能畅饮黄泉了…… 柳少游隔着帘子吩咐下人,赶紧到厨房里端些水出来。不一会儿,僕人提着水壶,应声而至。 掀起门帘的剎那,就见僕人神色大变,浑身颤慄,嘴唇发抖,原本红扑扑的脸也变得煞白。 柳少游看出僕人神色有异,却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事情把他吓成这样。亏得柳家的僕人见过大场面,平时也训练有素,过了一会儿,那僕人终于冷静下来,但目光犹疑,眼珠子在两个人之间不住地转来转去: “老……老爷,这……这水……给谁喝呀?”僕人虽然强作镇定,说起话来,仍是磕磕巴巴。可见这一惊非同小可。 柳少游抬手指了指客人,说:“真是少不更事的混帐,当然是给客人喝了!” 那仆佣将清水斟到茶盏当中,恭恭敬敬地端到客人面前,退至柳少游身后,侍立一旁。 客人将清水一饮而尽。留下缣帛,告辞而去。 虽是初见,心下却有莫逆之感,只恨这人命短时蹙,不得相交,少游望着那人瘦长的背影,感慨不已…… 家僮将来者送出门去,迈出院门,没走几步,那人便如烟云一般消散在暮霭当中…… 家僮揉了揉眼睛,左看右看,哪里还有此人的身影! 正在此时,空中忽然传来一阵哭声,凄悽惨惨,悲悲切切。混乱错杂,萦绕在耳边,久久不去。 等他凝神搜索声音的源头时,这哭声也如断了线的风筝一样,隐遁到云层深处,再也无迹可寻了。 僕人满腹疑窦,回到屋内,见柳少游正倚着桌案,若有所思。咳嗽了一声,问道: “老爷可是认得此人?” 柳少游答道: “这人我好像见过,可是左思右想,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他是谁了,难道,你也见过他?对了,刚才你进来倒水的时候,神情惊恐,举止失措,究竟是怎么回事啊?!” 僕人一边察言观色,一边将门外所发生的事跟少游细述了一遍,最后吞吞吐吐地说: “老爷,您真的不知道?” “知道什么?”少游反问道。 “那个人……那个人……他跟您长得一模一样!连耳边的胎记,都分毫不差!” 少游一听,如梦方醒,喃喃道: “怪不得,怪不得……” 下半截咽进了喉咙里:怪不得我总觉得似曾相识,原来,那个奇怪的客人,就是——我的魂魄啊! 他连忙吩咐家僮看看那人带来的缣帛,家僮跑进内库,一会儿又跑了出来,愁眉苦脸地向柳少游禀告: “老爷,那人带来的卜资,是白纸做的!根本就不能用!咱们上当了!” 第30页 柳少游挥挥手,令家僮下去。 他呆呆地站了了一会儿,对着空空如也的厅堂,嘆息道: “神魂舍我而去,我的死期到了!” 向窗外望去,此时日影西斜,暮霭沉沉,人家屋顶上的炊烟裊裊升起。 ——临终的时候,才知道这个世界是如此的可爱!可是,这一切,都将与我无关了! 日暮时分,这个名扬京师的神算子,平静地停止了唿吸。 没有人知道,在他生前,曾经以如此诡异的方式卜了一卦,——为他自己!! 他的神算生涯,到此可以圆满地画上一个句号了,就是走到地府,他也可以自豪地对幽冥间的鬼魂说:柳少游这一生,从来也没有失算过! 柳少游善卜筮,着名于京师。天宝中,有客持一缣,诣少游。引入问故,答曰:“愿知 年命。”少游为作卦,成而悲嘆曰:“君卦不吉,合尽今日暮。”其人伤嘆久之,因求浆, 家人持水至,见两少游,不知谁者是客。少游指神为客,令持与客,客乃辞去,童送出门, 数步遂灭。俄闻空中有哭声,甚哀,还问少游:“郎君识此人否?”具言前事,少游方知客 是精神。遽使看缣。乃一纸缣尔,嘆曰:“神舍我去,吾其死矣。”日暮果卒。(出《广异 记》) 19、恶作剧 这件事发生在黄初年间的顿丘县,当时,三国鼎立的局面业已形成,而曹操也已经故去,他的儿子曹丕以“禅让”的形式,结束了东汉末代王朝的统治,登上王位,是为魏文帝。 这一天,天色向晚,暮色四合,飒飒冷风吹着荒野中的木叶,发出沙拉沙拉的响声,道路两边芳草萋萋,间或有流萤飞过,令人产生无限的飘零之感。 有一个人骑马夜归,在空寂无人的官道上闷头独行。 透过路边树木扶疏的枝叶,眼见半空中那轮圆月越升越高,照耀中天,景色虽美,但时候已是不早,一方面害怕这荒僻的地方有劫匪出没,另一方面,担心半夜回家吵得家人睡不安生,不由得夹紧了马背,加快了速度。 走着走着,忽然看见前面不远处,被树影遮住的地方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缓缓蠕动。究竟是什么呢?这人心脏不由得往下一沉。 然而,前方是回家的必经之路,根本就是避无可避! 正当他反覆思量,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说时迟,那时快,突然,从前面的树丛里,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窜出一个兔子大的东西,挡在他的马前。 那东西双手叉腰,在马腿前面不住地勐跳,大有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之势。 按说兔子里面的各路豪杰,即便是大名鼎鼎的流氓兔,对于人类来说,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可是,这个疑似兔子的东西长了一双奇大无比的眼睛,头部大约四分之三的面积都被这对眼睛占去。 这双眼睛寒光闪闪,犹如两面铜镜,又是斜刺里突然杀将出来,晃得人是肝胆俱裂! ——这一惊非同小可,夜行人吓得四肢瘫软,哎呦一声从马背上滚落。 那东西初战告捷,还不依不饶,扑上前去不住撕咬。 ——对这人来说,它所造成的肉体上的伤害基本可以忽略不计,然则,精神上的震撼实在太大!这人连滚带爬,连蹬带踹,挣扎了好一阵子,才得以脱身。 等他哆哆嗦嗦地爬上马背,回过头来,发现那怪物也已经消失不见了。 这人满腹狐疑,快马加鞭,恨不得立马插上双翅,飞回家里去。 又行得数里,一直绷紧的神经才渐渐松懈下来。 正好,看到路边有一个行人,也在踽踽独行。经过刚才的一番惊吓,终于又见到人类,更是感到无比的亲切。 有一个人相伴而行,在旁边壮胆,对于赶夜路的人来说,乃是天大的好事!这人于是放缓缰绳,同路人搭讪起来。 那人性情温和,又极是健谈,此时此刻,饱受惊吓的旅人心中更是充满了倾诉的欲望,两人相谈甚欢,谈着谈着,就提起了他先前所见之事。 行人说:“独行之人,得君为伴,快不可言!君疾行于前,我尾随于后,咱们边走边聊,你看如何?” 旅人连说,这个主意不错,就照阁下说的办吧! 又走了一段路途,跟在马后的人提起刚才的话茬: “那究竟是什么东西,令您如此胆寒呢?” 顿丘人想起此前的遭遇,浑身就是一哆嗦,心有余悸地说:“那怪物身形象兔子,眼睛如镜子,啧啧……形貌丑恶,可怕至极!你以后赶夜路的时候千万要小心,可别碰上这东西呀!” 这人听后,在身后窃笑了一声。 顿丘人心下狐疑,正待发问。忽然听见身后人道: 你看看我的眼睛! 骑在马上的旅人条件反射般地回过头去—— 天吶!一对如铜镜般闪烁着妖异光华的眼睛出现在他的面前。正是方才他遇见的那个怪物! 趁他愣神的剎那,那东西跳上马来,一把将惊骇之下绵绵乏力的顿丘人推落马下,疾驰而去。 顿丘人一惊再惊,精神终于全线崩溃,倒在地上,昏死过去! 第31页 天蒙蒙亮的时候,顿丘人的家人寻至此地,将其救醒。 原来,昨夜夜半,他胯下的那匹马突然自己跑回家去,家人见马背上没人,担心他遭遇不测,派出人手来四处搜寻,天亮的时候,终于在缀满露水的草丛里,找到了他。 家人围在塌前,小心翼翼地问起他昨晚的遭遇,这人长嘆一声,道: 唉!说来话长啊…… 原文如下: 黄初中,顿丘界骑马夜行者,见道中有物,大如兔,两眼如镜。跳梁遮马,令不得前。人遂惊惧堕马,魅便就地犯之。人惧惊怖,良久得解,遂失魅,不知所往。乃更上马,前行数里,逢一人相(“相”字原“阙”,据明抄本补。)问讯,(“问”下原有“曰”字,据明抄本删。)因说向者之事变如此,今相得甚欢。人曰:“我独行,得君为伴,快不可言。君马行疾前,我在后相随也。”遂共行,乃问:“向者物何如,乃令君如此怖?”对曰:“身如兔,眼如镜,形状可恶。”人曰:“试顾我眼。”又观视之,犹復是也,魅就跳上马,人遂堕地,怖死。家人怪马独归,即行推索,于道边得之,宿昔乃苏,说事如此状。(出《搜神记》) 20、一只手 一只手,如果是长在活人的胳膊上,没什么说的,那就是一只活生生的手。只要身体健康,四肢齐全,每个人都有。 手长在人身上,怎么都好说,要是这手离开了人的躯体,孤零零地存在,就有点恐怖了。 倘若这手扔在荒郊野外,又出现在时下正在热播的美剧《csi》(《犯罪现场调查》)和《bones》(《识骨寻踪》)里,不用我说,大家也能猜到,这很有可能是一起杀人碎尸案,科学家会小心地提取指纹,然后与警方的指纹信息库里的所储存的指纹相对照,看看这只手的主人究竟是谁。接着,就是利用各种技术手段,抽丝剥茧,一步一步,找出隐藏在背后的那个杀人兇手。再根据情节,严惩罪犯,使正义得到伸张,而死者的灵魂亦得以安息。 宋初徐铉撰写的《稽神录》里也提到了一只手,这只手还挺特别,特别在哪里呢?别急,且听我从头说。 这件事发生在徐铉在世的时候,确切地说,当时他正在奋笔疾书,甩着膀子写这本流传到现在的《稽神录》。 地点是海边。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居住在海边的人,大多以打渔为生。有些人是驾着渔船出海,到海上捕捞。有的是在近海的地方下网,放上鱼饵,过些日子再去收网,运气好的话,每一张拉上来的网,都能有不小的收穫。 有一天,几个渔夫趁着天气晴好,风平浪静,相约去海边收网。几张网拉上来之后,都有数量不等的鱼在鱼网里活蹦乱跳。渔夫们心情都很不错,干得更是热火朝天。 啊—— 突然,有一个人惊叫了一声。众人举目四望,只见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有个渔人正眼露惊恐,呆呆地看着自己面前的鱼网。 “怕是捞上来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来了”。几个渔人心想。纷纷放下手里的伙计,围拢上去。 那个惊叫的渔人手里正攥着鱼网,鱼网里是一群活蹦乱跳的海鱼,左冲右突,想跳出鱼网的束缚。 ——在那些鱼的缝隙之间,有一只手,一只惨白的手,就那么突兀地横在鱼网里。 难道是随着海浪飘过来的死人的尸首?大伙七嘴八舌地说。 不管怎么样,先拉上来再说。众人齐心协力,把鱼网拉上岸边,再把里面的鱼从网子里倾倒在岸上。没想到,期望中的尸体并没有出现,在他们面前的,就是一只手而已。 这只手僵硬地,没有一丝活气地躺在沙滩上。 也许它的主人早已成为鲨鱼之类海洋动物的腹中餐,而这只手则是此人曾经存活于世间的唯一见证。众人心想。 这样一来,不免都有些欷歔之感:谁都知道,打渔的风里来浪里去,说不定什么时候,一个闪失,那葬身鱼腹的就是自己。 大伙提议把这只手埋了,也算是对它主人的一个交代吧。众人用随身携带的工具在沙滩上埋了一个坑,有个胆子大的渔夫走过去,把那只手拿起来,走到沙坑旁边,正想扔进挖好的坑里,突然,感觉手心的位置似乎有些异样。 他凝神而立,那种感觉越来越强烈了,好像,他正牵着的,是一个活人的手——这只手能伸能曲,能抓能挠,同一只真正的手没有什么区别。——这个号称大胆的人也不禁嵴背发麻,冷汗从额头上涔涔而下…… 而那只手的活动,比先前更剧烈了。 渔夫低下头来,朝自己的掌心望去,只见那只手正在拼命挣扎,又掐又拧,想逃脱他的掌握。 一只脱离了人身体的手还能动,这就已经够神奇的了,最起码这些渔人从来没有遇到过。——不仅没有遇到过,连听都没听说过。 然而,更神奇的还在后面。 这手上竟然眼耳口鼻俱全,乍一看上去,整个就是一个缩微的人脸。脸上表情还挺丰富,不时朝围观的人群努嘴、耸鼻、瞪眼。唯一令人感到遗憾的是,那张嘴能开能闭,却不能说话。 众人把这只奇妙的手传来传去,把玩良久,都不知道该怎么处置才好。有人主张杀了,一了百了。 第32页 杀人他们知道,手该是怎么个杀法,还真的好好研究研究。而且,杀了以后,会产生什么后果,也尚属未知。所以,人虽然不少,但是没有人愿意充当那个马前卒。正当大家推来推去的时候,有一个人开口道: “此乃神物,杀之不祥,不如放掉。” 这个建议来得甚是时候,解决了好大的问题,众人纷纷表示贊同,怕日久生变,有人马上提起那只手,放在水面上。 说来也怪,这只手竟然入水不沉,浮在水上,随波逐流,越来越远,飘出去几十步之后,忽然哈哈哈哈大笑数声,笑声里充满无法言表的得意之情,笑声未落,便忽地一跃,窜出老远,纵身没入水下,转眼之间,便消失在滚滚浪涛之中。 渔夫们怔怔地站在岸边,如在梦里。半晌,才有人试着狠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哎呦一声,疼得呲牙咧嘴,然后回过头来,吸着凉气,对着众人傻傻地说: “这是真的!” 原文如下: 近有海上人于鱼扈中得一物,是人一手,而掌中有面,七窍皆具,能动而不能语。传玩 久之,或曰:“此神物也,不当杀之。”其人乃放置水上,此物浮水而去,可数十步,忽大 笑数声,跃没于水。(出《稽神录》) 20、盗墓迷城——之一 西汉歷史上,广川王一系可以说是一个极品辈出的家族。 广川惠王刘越立于汉景帝时,在王位上没呆几年就撒手人寰了。刘越薨后,他的儿子缪王刘齐继承了王位。从此,广川王家便进入了一个荒淫无耻,乌七八糟,阴森恐怖的新时代。 刘齐手和他手下的宠臣闹翻,一怒之下,要把此人诛杀,后者也不是省油的灯,上书告发他同自己的亲生姐妹通姦。 与同胞姐妹通姦,关乎天地人伦,在汉代乃是大罪,当时的法律还有专门的称唿,叫“禽兽行”,朝廷要认真追究起来,不仅要削除封国,而且,当事人还得处以“弃市”(死刑)之刑,刘齐比较幸运,不知道使了什么手段,逃过此劫。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死里逃生,是天上掉馅饼的事,但凡明智点的,都该躲在家里,闭门思过了。可是,刘齐偏不,唯恐别人不知道有他这么一号人物。屡屡上书,揭发皇帝身边的亲信重臣,惹得天子动怒,下旨命令有关部门予以彻查,结果证明刘齐所说完全是子虚乌有,办案人员要劾他一个“大不敬”之罪。 刘齐一听,知道自己这次玩大了,就想将功折罪,上书请求与广川王国内的勇士一起到前线攻打匈奴。武帝见他态度也算诚恳,就应允了。没想到,这个倒霉蛋还没出发,就得了一场大病,而且,卧床不起,一命呜唿。 他人死了,此前所犯的过失可不能一笔勾销,而且生前得罪的人也多,没有谁愿意为他说上一句好话,有司顺水推舟,请求削除广川国,皇上也同意了。 几个月之后,武帝又想起这档子事,觉得广川惠王与自己同是景帝之子,这么处理似乎有些绝情,难免招天下人非议。于是又下了一道御旨,立惠王之孙,也就是缪王刘齐的太子刘去为广川王。 刘去又名刘去疾,长辈为他取名的出发点,应该同霍去病差不多,就是希望这孩子无病无灾,平平安安地长大成人。 根据有关史料的记载来看,他倒是不负众望地长大成人了,然则,却给别人带来了无数的灾厄。 刘去疾少年的时候同别的孩子没什么两样,家里给他请了老师,学习儒家经典,通《周易》、《论语》、《孝经》,也算是个读书的料。爱好也极其广泛,喜欢诗赋、方技、杂技、博弈、歌舞、魔术等。 长大以后,尤其是继承祖业,被朝廷封为广川王以后,才逐渐露出峥嵘。 刘去疾封王时,尚未娶妻。但是这并不妨碍他身边莺声燕舞,姬妾成群。 在这些莺莺燕燕当中,有两个人深受刘去疾宠爱,一个叫王昭平,另一个,叫王地余。二人不但色若春晓、眉目如画,而且能言善道,能歌善舞。刘去疾视这两个人如珠如贝,高兴起来,不仅赏赐金银珠宝无数,而且许下承诺,只要这两个人继续好好表现,有朝一日,封她们为广川王王后。 在宗法制度之下,并后、匹嫡乃是大忌,也就是说,正如一家不容二主一样,一国——即便是诸侯国,也不能同时存在两个王后。刘去疾熟读儒家经典,未必连这一点都不知道。可是,对他而言,这两个女子无论身材、样貌、口齿还是才艺,都不相伯仲,在她们之间进行取捨,实在是太过困难的一件事。于是,他便顺水推舟,许了这么个没有影子的承诺。 倒也不能完全说是戏言,刘去疾打的主意,恐怕还是优中选优,先观察一阵子,再做决定。 绿窗风月,绣阁烟霞,刘去疾过的日子,简直比神仙还要快活。 然而,那近似于水月镜花般的诺言,竟令两个妙龄女子上了心。 就在她们夜夜梦想着水到渠成,戴上王后那拢金叠翠的后冠时,事情竟然起了变化。 有一次,刘去疾偶感风寒,得了一场重病。姬妾里面有一个叫阳成昭信的,衣不解带,没白天没黑夜地端汤送药,陪侍左右。等刘去疾病好时,这个昔日丰盈圆润的女子,面色灰败,瘦了足足有一圈。刘去疾见了,极是感动,从此对这个女子的印象也大为改观,感情的天平,开始向阳成昭信倾斜。 第33页 天下的女子,在感情方面都比较敏感,刘去疾是她们的丈夫、主人、也是米饭班主,他的喜怒哀乐更是无时无刻不在牵动着她们的心。这个男人在感情上的微妙变化,她们岂能没有察觉。 有一天,阳光和暖,草木葱茏,刘去疾在内庭与宠姬王地余嬉笑打闹,两个人推来搡去,乐不可支。当广川王伸出大手去捉地余那滑不留手的皓腕时,突然被什么东西硌了一下。那女子见广川王盯着她的袖子,若有所思,不由得脸色大变。 这变化更令刘去疾生疑,他一把抓住王地余的胳膊,撸开她的袖子,在袖筒中间,发现一把寒光闪闪的短刀! 身为广川王的姬侍,竟然私藏兵刃,难道是活腻了不成!广川王当下命令手下人把王地余拖出去,严加审问。 这女子纤纤弱质,受刑不过,只得招供,说是见广川王移情阳成昭信,妒火中烧,打算找个机会与王昭平一起,用这把刀,将昭信置于死地。——你死就死呗,还把王昭平牵扯进来,归根究底,这女子似乎也并不是什么善类。 下人们按照地余的招供,又把王昭平从后房里揪出来,可是,不论怎么威逼利诱,这女人就是不肯承认她与地余密谋刺杀昭信之事。最后,广川王命人拿出铁针,在她手上、身上乱刺,深透骨肉,针针见血,这女人痛的死去活来,受刑不过,才流泪承认与地余有所密谋。 好了,当事人既已招供,这事就算尘埃落定。 为了收到杀一儆百之效,广川王把所有的姬妾召集到一起,抽出胯下宝剑,以剑击刺地余,看着躺在血泊里的尸首,又把剑递给昭信,让她去刺杀昭平。须臾之间,两条鲜活的生命便离开了她们为之眷恋的人世。 见两个主要的竞争对手已死,昭信脸上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她转了转眼珠,提醒刘去疾,这事要是让朝廷知道了,怕是不好交待,不如杀人灭口,以绝对后患,这样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广川王一听,连说有理,吩咐手下将在旁边听招唿的三个侍婢悉数绞杀。旁观的姬妾们一个个吓得浑身发抖,噤若寒蝉,临走之前,广川王还放出话来:“这事谁要传出去……哼……哼……” 姬妾们都知道那哼哼后面的潜台词是什么,连连点头,广川王这才算是放了她们一马。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没过几天,广川王的新欢阳成昭信就生了一场大病,缠绵病榻的时候,隐隐约约见到几个血淋淋的身影在她身边萦绕,定睛看去,竟然是昭平等人,那些人血泪交流,悲泣不已,说自己死的实在是冤,扬言要到地府告状,请阎罗王为她们做主。 昭信浑身一个激灵,从梦中惊醒,命小丫头赶快把刘去疾请来,刘去疾一进屋,就扑在他的怀里,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把自己梦中所见哭诉了一遍。刘去疾一听,怒不可遏,咬牙切齿地说道: “天杀的贱婢,死了还要回来吓我!看我让你们死无葬身之地!” 当下命人将几人的尸体从坟墓里面挖出来,挫骨扬灰! 可怜这几个女人错进广川王府,本来以为终身有依,结果却连死后都不得安生! 两个情敌除去,阳成昭信(复姓阳成,名昭信)与广川王又处于蜜月期,两人浓情蜜意,志同道合,刘去疾看昭信,怎么看怎么好,正好他缺一位王后,而且不用在两个女人之间进行痛苦的抉择,干脆就把这一殊荣给了昭信。——从此以后,阳成昭信,就是堂堂正正的广川王王后。 当然,除了昭信以外,广川王身边亦不乏其他的姬妾。 美女陶望卿为脩靡夫人,主管王府府库里的缯帛;崔脩成为明贞夫人,主永巷。 陶望卿有宠,时不时同刘去卿卿我我,王后昭信视她为眼中钉,肉中刺,经常在刘去疾面前说陶望卿的坏话。刘去疾看穿了昭信的心思,直截了当地对她说: “不管你怎么诋毁望卿,也不能削减我对她的爱!”他阴冷地看了昭信一眼,“假如她有不三不四的事,那就另当别论了,看我不做了她!”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昭信是个聪明的女人,无意中掌握了刘去疾的命门,兴奋不已。从此,她对陶望卿的诋毁,就围绕着这个中心进行。夫妻两个腻在一起的时候,昭信便抓紧时机,在丈夫身边大吹耳边风,说陶望卿在画工为她画像的时候,搔首弄姿,袒胸露背,又常常躲在窗户后面偷窥广川王国的那些年轻英俊的公务人员,恐怕有外心。 广川王听了,真就往心里去了。有事没事,经常拿话敲打陶望卿。陶望卿还蒙在鼓里呢,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 王后昭信见自己的小动作初见成效,干脆趁热打铁,污衊陶望卿与王国中的郎中令勾搭成奸,说得是有鼻子有眼,好像亲眼目睹了一样。 广川王听说宠姬私下给自己扣了这么大一顶绿帽子,当下火冒三丈,率领一干妻妾,怒气沖沖地赶到陶望卿的住所,当面质问。 空穴来风的事,陶望卿当然不肯承认。 气急败坏的广川王既已认定她与别人暗渡陈仓,又怎么肯听她解释。当下让人把陶望卿身上的衣裳扒光,嗷的一声扑上前去,就是一顿拳打脚踢。自己打累了,又让妻妾手持烧红的烙铁,朝陶望卿那细嫩白皙的躯体摁去…… 第34页 飞腾的青烟,皮肉烧焦的煳味,和女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令人产生一个错觉,这是地狱,而非人间! 陶望卿的身体在烧红的烙铁之下挣扎扭动,突然,不知道从哪里积聚起来的一股子力气,她推倒挡在面前的男人和女人,夺门而出,跑到后园,对从身后追来的人群投去绝望而愤恨的一瞥之后,毫不犹豫地纵身投入井中。 待到陶望卿被打捞上来时,这可怜的女人早已没了气息。昭信却连她的尸体也不肯放过。命人割掉死者的鼻子和嘴唇,割断舌头,又拿根棍子,在她的身体里一通乱戳。泄愤之后,回过头来,对广川王说: 此前杀掉昭平,这小贱人的鬼魂趁我生病的时候,跑过来吓我。这次咱们得想个办法,以绝后患。 这两个凶神一拍即合,亲自下手,将陶望卿的尸体肢解,投入鼎中,再洒上桃木灰和毒药,搅拌之后,一同熬煮。 广川王家的厨房里,肉香阵阵,只不过,那沸腾的鼎镬里,煮的是人! 当然,做这些事的时候,他们也没忘了把其他的姬妾叫来,让她们列队参观,以儆效尤。 煮了好几天,陶望卿的尸体皮肉净尽,只剩下白花花的骨头。二人怕陶望卿的妹妹陶都心怀怨怼,走漏了风声,又瞅冷子把她给杀了。 陶氏姐妹的母亲想念女儿,前去探望,没见着人,追问起来,刘府的人告诉老太太这两个人因奸自杀。 老太太哭得是死去活来,但是还保持着一丝清醒,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陶望卿死状极惨,死后又遭烹煮,广川王怕老太太看出端倪,另找了一具尸体来冒充陶望卿——反正他府里从来也不缺死人。 当母亲的哪有不认识自己女儿的,老太太看出来其中的一具尸体不是望卿,怀疑其中另有隐情,哭得更厉害了。昭信被哭声搅得心浮气躁,干脆让奴婢一刀把这老太太也给结果了。 只要不把刘去疾身边的女人斩尽杀绝,一个陶望卿死了,就还有千千万万个陶望卿冒出头来,而这,是阳成昭信所万万不能容忍的。 刘去疾嗜饮,时不时召一个叫荣爱的姬妾共饮,惹得昭信醋海生波,转而把矛头对准荣爱。她故伎重演,开始在丈夫面前添油加醋地毁谤荣爱,说荣爱经常左顾右盼,卖弄风骚,八成是与人有奸私之事。按说类似的事情一再发生,换个有脑子的,就该好好思量思量,可是, 广川王此时对昭信是言听计从,从来也没有怀疑过她的话究竟有几分真实性。听了以后是勃然大怒,气势汹汹地赶到荣爱所在之处,把她绣的丝织品聚拢到一起,付之一炬。 荣爱猜出一定是王后在刘去疾面前说了自己什么,也深知自己难逃此劫,有陶望卿的前车之鑑,荣爱是心如死灰,为了死的不那么难看,在这些人摧残她的身心之前,抢先就投了井。 不幸的是,由于发现得及时,捞上来时,她还没有咽气。昭信又叫自己的亲信拿棒子对荣爱一通乱捶。目睹了陶望卿的惨状之后,荣爱知道,招不招结果都是一样,及早招供,说不定还能少受些皮肉之苦,于是便自诬与医者通姦。 得了口供,昭信更是有恃无恐,命人把她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刀子灼瞎双眼,又在荣爱悽厉的惨叫中活生生地砍掉她的双腿。这还不解气,又叫人把融化的铅水灌入她的口中…… 经歷了无数惨无人道的折磨之后,这女人终于投入了死神的怀抱,得到了最后的解脱。 荣爱死后,昭信还不放心,肢解尸体之后,盖上荆棘,草草埋葬,——防止这女人的冤魂做怪。 总之,只要是广川王中意的女人,都难逃一死。前后被昭信谮杀的,达十四人之多。都埋在太后所居的长寿宫中。以至于宫人见了王后昭信,皆两股站站,浑身发抖,面无人色。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违忤王后的意愿,同广川王亲近了。 昭信为了独享广川王的宠爱,无所不用其极,怂恿刘去疾把姬妾们锁在永巷里,禁止她们四处走动。只有自己同丈夫和少数几个亲信在一起饮酒作乐。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广川王夫妇作恶多端,恶贯满盈,终于事发。 这时候,又有人跳出来揭发,说刘去疾十四五岁的时候,跟随老师学习易经,老师屡次对他的行为进行匡正。刘去疾含恨在心,稍稍长大点之后,就要把老师赶走,结果被王国的内史拦了下来。老师多次让内史责罚自己这个顽劣暴虐的学生,刘去疾怀恨在心,派了两个奴隶,结果了老师父子的性命。 种种令人髮指的恶行,连皇帝听后也大为震惊,派专人前去调查取证。 审理的结果是,广川王与王后先后杀害无辜者一十六人,手段残忍,令人髮指。其中,有十五人在大赦以前,表面看来似乎可以赦免。但是情节极为恶劣,有司上奏,请求将广川王夫妇斩首示众以塞民愤。 皇帝念在同宗之谊,不忍致广川王于死地,将死刑判决驳回。主审官员建议,废黜广川王,全家一起流放上庸,封户一百,以供衣食。 对于一个作恶多端的人来说,这已经是极为宽大的处理了,但是,广川王惯于唿风唤雨,作威作福,人生突然出现这么大的落差,一时有点接受不了。在前往流放地的途中,自杀身亡。 第35页 失去了广川王的庇护,皇上也无需对前广川王后再客气什么了,昭信被处以弃市之刑。——这个心如蛇蝎的女人,在稠人广众之下,被斩首示众。 至此,这对专门给别人制造恐怖与痛苦的夫妇,终于结束了其暗黑的生命之旅。 我们下面要说的这些事,都与广川王刘去疾有关。可以说是广川王在世的时候所干的众多荒唐事中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 广川国土地辽阔,户口众多,收入丰厚,财源广进。 刘去疾就是成天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王国的税收也够他挥霍好几辈子的了。 但是,刘去疾是个呆不住的主儿,他天生好乱乐祸,不仅经常聚集王国内的无赖少年游戏打猎,惹是生非,而且,还有挖坟掘墓的嗜好。 王府里什么宝贝没有,广川王追求的是惊险刺激。 广川境内的古墓,但凡有点名气的,大都遭到刘去疾的“光顾”。 反正广川国里数他最大,国内的墓葬,他是什么时候想挖,什么时候挖,想挖哪座挖哪座,而且不用趁黑灯瞎火,四处无人的时候行动。 光天化日之下,就公然率人到荒郊野外寻龙点穴、挖沙倒斗,谁敢说个不字,立马叫你人头落地,身首异处。 据知情人士透露,广川王所发掘的坟墓,不计其数。其中,单是墓室、墓主、随葬品比较奇异的,就不下百个。 广川王国有个中尉,见广川王目无法纪,为所欲为,实在看不下眼了,屡次对他进行劝谏,说举头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让他凡事悠着点儿。 谁知刘去疾是个油盐不进的傢伙,这番话说了等于白说,根本没起任何作用。而且,从此以后,他便对这个中尉横挑鼻子竖挑眼,怎么看怎么不顺熘。 中尉深知长此以往,自己这条小命说不定得交待这儿,就假称病重,辞官而去。 回家以后,与人闲谈的时候,话赶话,有时候就不经意地提起当年在广川王身边做官的时候发生的事。这面这些有关盗墓的轶闻,就出自这个中尉之口。 魏襄王墓是广川国境内一处较大的墓葬。襄王是战国时期魏国的国君,在位十六年,曾经和魏、韩、赵、楚、燕五国合纵攻秦,由于秦国採取分而治之之策,结果功败垂成,不克而返。 襄王生前虽然没有什么显赫的文治武功,但是,死后,做为一国之君,埋葬的规格想必也不会很低。广川王揣摩着墓室里一定藏有很多宝贝,心痒难忍,就拣了一个艷阳高照的好日子,带领人马,朝襄王的坟冢杀来。 盗发了上百个墓葬之后,广川王在探墓点穴方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早已成为盗墓这一行的行家里手,但是,打开冢墓的过程仍然是险象环生。 襄王墓巨大的封土堆下,乃是用铁水浇铸而成,广川王调集王国内的精兵强将,花了三天三夜才打开墓室。 墓室一开,就见一股浊黄色浓雾从缝隙里面冒出来,众人连忙抬手掩住鼻口,连连后退,那些冲锋在前,离墓室近的人就遭了殃。 气体又苦又辣,直冲肺腑,呛得人胸口象要炸开一样,无论怎么使劲,都喘不过气来,差点毙命于此。 这些人狼狈不堪,远远地等了很长时间,也不见雾气散尽。广川王见天色已晚,野外寒气袭人,想起家里的娇妻美妾,暖玉温香,美酒佳肴时刻伺候着,心说何苦在这儿受这份冤枉罪。就留了一部分兵士在此把守,自己则带领另外一些人,连夜赶回去了。 七天之后,有人到王府通报,说是那诡异的浓雾终于消失,可以进墓室了。广川王才挣脱了美女的怀抱,回到墓地,继续进行他的探险。 进得地宫之后,迎面是一扇石门,随从们正七嘴八舌地讨论怎样打开墓门时,有一个士兵已经一把将门推开——原来那厚重的石门根本没有上锁。事情虽然透着蹊跷,当时这些人却也没有多想。 推开石门,走进去之后,迎面看见一张四尺见方的石床,石床上摆放着石制的几案。左右各有三个石人侍立于两侧,那石人头戴武冠,腰跨宝剑,雕琢得纤毫毕现,栩栩如生。 照这架势来看,石床上除了几案之外,似乎还应该有什么东西。应该有些什么呢? ——人!对,是人!不管是雕像还是棺椁,都应该有那么一具。可是,现在看来,石床上却空空如也。不但我心存疑窦,进入墓室的那些人,估计心里也在划魂儿。 众人在此未做久留,沿着墓道举着火把继续往前走,走着走着,又一扇门出现在前方。有士兵上前照了照,发现与此前那扇石门不同的是,这扇石门上了锁。 广川王手下能人有的是,不一会儿的功夫,这扇门也应声打开。 刚推开门,赫然看见一口棺材闪现在众人面前! 这口棺材质地非石非木、非金非玉,外表光滑,黑亮亮的能照见人影。 有棺椁就有随葬的明器,明器是什么?明器就是广川王要找的宝! 众人围着棺椁转了几圈,有懂行的伸手四处抠摸,摸了半天,也不得其门而入。换句话说,棺椁的表面,竟然没有任何缝隙。想撬都不知道从哪儿撬起。 “找不着棺盖就用刀砍吶!”不知道是谁在旁边嚷了一句。 话音刚落,广川王就向黑暗里那个声音的来源投去了赞许的一瞥:没办法,他广川国里人才就是多呀! 第36页 “嗯!就按他说的去办!”广川王吩咐道。 话音刚落,就有壮健的士兵拎着厚背的鬼头大刀走了过来,只见那兵士运足了力气,手背上的筋脉根根暴起,大喊一声,带起来一股劲风,朝那棺椁勐力噼去。 刀刃砍在棺材上面,发出一声瘆人的闷响。大伙儿定睛一看,好嘛,上面连个豁口都没有。那壮士还不服气,把刀举过头顶,就想再做尝试。 “且慢!”广川王挥手制止,士兵只得怏怏地收起刀来,不情愿地退下。 “这棺材材质特别,刀噼不行,咱们用锯试试。”刘去疾道。 ——建设他虽然不擅长,破坏可是行家里手。要说毁坏点什么东西,这广川国里,他自称第二,还真没人敢说自己是第一。 广川王刘去疾盗墓无数,这次当然也是有备而来。很快就有人把寒光闪闪的铁锯搬了上来。两个膀大腰圆的士兵一人拽一头,就开始锯那棺材。吭哧吭哧地锯了半天,拿开一看,那棺材表面楞是纹丝没动。 刘去疾本来胜券在握,这下希望落空,不禁恼羞成怒,驴脾气又上来了。“嘿嘿!我就不信,我打不开你!” 他转着眼睛想了一会儿,突然抚掌大笑。这笑声在空旷的墓室里听起来无比的瘆人,士兵们都暗自打了一个激灵。 “把铁锯放在火上烤,烤完再锯!” 有士兵领命把几个火把聚拢在一起,将铁锯架在火上,熊熊的火焰之下,一会儿的功夫,就把锯条烤得通红。 再去锯时,就见棺材渐渐被铁锯啃开了一道小小的豁口,——歪打正着,竟然让他们找到了开棺的方法。 原来,那棺面乃是生漆夹杂犀牛皮做成的,厚达数寸,摞了足有十多层。力量小了肯定打不开,用烧红的铁锯去锯,虽然是初见成效,但也不知道究竟什么时候才能锯开。 在这幽深的地下,空气本来就很稀少,这么一通折腾之后,就见火苗逐渐暗淡,众人也渐渐有了唿吸不畅之感,地宫还有很多地方没走呢,不能把时间都搭这啊。 广川王想了想,还是决定先放弃这里。 沿着甬道往前,再进一室,也有石门,打开锈蚀的铜锁,迎面看见一张石床。石床大概六尺见方,旁边立有一扇石屏风。 石床之上,是一具装饰着铜叶的帐幔。年深日久,床帐早已朽坏,上面缀着的铜叶也已散乱,有的掉在地上,有的掉在床上,锈迹斑斑,早已不復当年初下葬时的光洁摸样。 床上有石枕一枚。旁边堆积着厚厚的,黑乎乎的灰尘,看起来好像是衣服腐烂之后,留下的痕迹。有人伸手翻了翻,灰尘腾空而起,飘出去很远,散发着一股死亡的味道,呛得人难受。 结果可想而知,那手欠的人给自己招来了一顿白眼。 床左右各有二十个站立的侍女的雕像,身姿窈窕,面目姣好,有的手里拿着面巾、梳子和镜子,有的手捧杯盘碗盏,好像在伺候主人的饮食起居。 可是,她们的主人又在何处呢? 现在看来,这间墓室有至少有两处不同寻常: 一是那些女子伺候的主人究竟是谁?枕头上空空如也,只剩下一堆如同蝉蜕的衣灰,那衣服主人到哪里去了?她们难道她们守候的就这地宫的主人——魏襄王? 二是除了以上的诸种物事之外,在这间墓室里面,还散落着数百枚铁镜。这些镜子是做什么用的?给死者的鬼魂修饰仪容,还是用来驱鬼辟邪?或者另有其他玄机? 这些人心下疑惑,却没有时间细究,沿着甬道,抓紧时间继续往前走。 又走了一会儿,终于来到了地宫的主墓室。借着士兵手里点起的火把,就见在墓室正中,摆着一口巨大的石制棺椁。——总算找着你了!众人心里如释重负。 走上前去细看,发现那外椁的石头上面,隐隐有天然形成的纹理,呈现出云蒸霞蔚之状,用手在上面抚摸的时候,只觉得光滑无比,仿佛刚刚下到这深达数丈的地下一般。 棺椁有八尺多高,从外表来看,就是一个庞然大物。广川王心里暗喜,脸上也不禁洋洋自得,心想这椁室里面肯定是充满了奇珍异宝,自己这趟是没白来。 待数十个身强力壮的兵士撬开椁盖,等烟尘散尽,探头往里看的时候,不禁大吃一惊。 那椁室里的面积,足足能容纳三十多个人。 在椁室中间有石床、石屏风等物,从物品的位置来看,摆放得十分周正,不像是有人盗扰过的样子。 可是,本应摆在石床之上的棺柩、明器却是踪影皆无! 广川王气的是七窍生烟,自己大老远巴巴地跑来,不就是要打开棺材取里面的金银财宝吗,没想到,倒让别人占了先! 气归气,贼不走空,来一趟总不能白来。 他叫手下人四处走走,看看有没有什么东西遗落在角落里。等士兵们回来復命的时候,一看那表情,刘去疾就明白了八九不离十:这伙儿盗墓贼差不多已经把这里席捲一空。 剩下的,就是那个石床,还有石床上的一把玉唾壶。 旁边,还有两把铜剑以及几件日用的金质器皿。 在火把的照耀下,发出金灿灿的光。 看来,这都是前一伙儿盗墓贼看不上眼的东西。 第37页 即便如此,这些东西,已经称得上是奇珍异宝。那么,让那些身份不明的人取走的宝贝,就更不知道如何令人瞠目结舌了。 广川王也不避讳,让人把石床上的东西全部顺走,拿回家去由自己享用。(待续) 襄王的墓葬经过盗墓贼多次光顾以后,貌似已经不剩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 如果你这样想,可就大错特错了。 三百多年以后,在西晋太康年间,有一个淘沙的“土夫子”再次走进襄王那幽秘深邃的地宫。 这个人名叫不准,汲县(今河南卫辉西南)人,与汉广川王刘去疾那种大张旗鼓的盗墓方式不同,这傢伙是偷偷摸摸、鬼鬼祟祟地暗自行动。 在发掘当地古墓的过程中,他发现一座规模庞大的墓葬里藏有一批简册,简册的数量非常多,能装十来车。 拿起简来看的时候,发现那上面文字的字体非常古怪,同当时社会上通用的文字已有很大不同。 土夫子和发丘中郎将摸进别人的坟墓,目的就是求财。 这些断编残简他们是一点也不感兴趣,也不知道有什么用。 当随身携带的火把将要燃尽的时候,还有人抽取竹简,用火摺子点燃,在地宫里照明,寻找宝贝。 那被盗墓贼随意践踏的简册,就更不知道有多少。 这次盗墓的收穫究竟如何,我们尚不得而知。我们所知道的,就是没过几天,这些人便被官府拿获。不仅起获了他们盗发的赃物,而且,在审问的时候,窃贼们将在地宫所见全盘招供。 官府派人进入地宫,将剩余的竹简运出。 不久以后,又运到当时的首都洛阳。由当时的超一流学者进行整理编次。 这批古书的发现,在西晋是震惊朝野的一件大事。现在看来,也是学术史上的一件盛事。书上记载的,是包括魏国国史在内的,从三代一直到战国时期的一些国家和朝代的史事。 因为有些内容已经失传,这是无形的精神财富,它的价值,根本无法用金钱来衡量。 其中比较完整的,被学者命名为《竹书纪年》。 令人惋惜的是,盗墓贼在地下烧毁了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有关部门进去收集的时候,因为动作不是很谨慎,有很多毁损残落的。 不知道广川王当年进墓穴的时候,是否见到过这批竹简。 以他的脾气,这么一堆破烂竹子,就算见过也是无视吧。 也许,这对于那些古书来说,反而是一种幸事! 呵呵,扯远了,再扯回来。 广川王盗发的另一座奇异的墓葬,是魏国王子沮渠的坟墓。 王子的墓穴跟一国之君相比,要浅许多。因此,打开墓门也没费什么周折。 墓室之内,没有棺椁,只有一张石床。 这石床宽六尺,长一丈左右。床后有石屏风遮蔽。床下,堆满了厚厚的云母。 床上躺着两具尸体。一具是男的,另一具,是一位女子。 二人头朝东,身体裸露,不着寸缕,仰面朝上,静静地躺在那里。 搭眼看去,这两个人似乎都不超过二十岁,正当韶华年纪。 他们是怎么死的呢?这个女子,同王子沮渠是什么关系?妻子,妾侍,还是殉葬的奴僕? 既然她同王子并排而卧,想是身份不低。 他们死亡的时间相差不会太远,甚至,很有可能就是同时停止唿吸。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巧合? 堂堂的王子,下葬时竟然赤身裸体,这又为的什么?难道,在他们下葬之前,举行了某种神秘的仪式,这样的葬式,蕴含着有某种特定的含义? 正当众人脑子里翻腾着无数个疑问时,有兵士拿火把在这两个人头上照了照,旁边有人看得真切,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两个人死去已有上百年之久,可是却肌肤光滑,色泽莹润,头髮乌黑,牙齿、指甲都同生人一般无二。 二人双手放于身侧,眼睑微阖,面容安详,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他们在不久以前,双双躺在合欢枕上,刚刚进入梦乡…… 动盪的烛火,甚至令周围的人产生一种错觉,两个人的胸口,在轻轻地起伏,发出不易察觉的、深沉而又绵长的唿吸…… 广川王一向无法无天,这一次心里也有点犯嘀咕。 看了一圈之后,开天闢地头一次,什么也没拿,就带人撤了出去。 回到地面上,又命人把墓道封死,恢復他们未入墓室之前的样子。 作者:林素微 提交日期:2009-05-05 23:40  板凳 作者:林素微 提交日期:2009-05-06 08:16  黄爱莲姐姐:是啊,有时候,人心的幽暗曲折,远甚于鬼。 何况我辈孤且直:哈哈! 老鬼快乐:啊,是吗,有空瞧瞧去! 金盆岭:这个是新面孔。^_^ 北庭梦羽:更新得等到晚上,白天有事,没时间写。 嵩阳云树:o(∩_∩)o...哈哈 作者:林素微 提交日期:2009-05-06 22:56 刘去疾不仅对前代的墓葬感兴趣,就是本朝大臣的坟墓,也难逃他的毒手。 文、景之际的大臣袁盎之墓,就曾经被他光顾过。 袁盎为人骨鲠、正直,敢于谏争,上至皇帝、丞相,下至一般的小吏,倘若做了什么违背朝纲的事,他都敢于犯颜直谏。 第38页 这人看似不通情理,实则宅心仁厚。 门下的小吏同袁盎的侍女眉来眼去,暗通款曲。担心袁盎知道这事跟他没完,就趁月黑风高的时候,骑马跑了。 袁盎本来对这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听说手下人跑了,就赶紧骑马在后面追。别说,真还给他追上了。 这小子倒也还算有几分胆色,就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跟袁盎说了一遍,袁盎不但没有责罚他,而且,还将这人带回府邸,把侍女赏赐给他,成全了这对有情的男女。 很明显,他这样的脾气,得罪的人不少,却也交下了一些朋友。 朋友们对他的宽仁感恩戴德,前面提到的那个小吏,时过境迁,升了官,有一次,因缘际会,还救过袁盎一命。 可是,他的得罪的人,就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了。 在袁盎得罪的人当中,来头最大的,当属梁孝王刘武。 刘武是汉文帝之子,汉景帝的同母弟。 吴楚七国之乱时,刘武率领兵马,抵御吴王刘濞的军队,在保卫长安的战役中立下了功勋。 与此同时,他还是母亲窦太后的心肝宝贝。 窦太后有意把自己这个二儿子立为皇太弟,等景帝百年之后,让刘武来继承王位。 梁孝王在朝野很有人望,又有老太后的支持,对于哥哥的王位,简直是志在必得。 起初,袁盎受刘武之託,曾经在景帝面前建议立梁孝王为王储。 事后,他回过味来,又后悔了。从此,对于刘武继嗣之事,是装聋作哑,只字不提。 梁孝王恨得牙根痒痒。一怒之下,派出刺客,前去刺杀袁盎。 汉代的刺客还是很有职业操守的,先派出去的刺客到了关中以后,没着急干活儿,而是先进行了一番调研。他发现,只要提到袁盎,大家都交口称赞。 人间正道是沧桑,刺客觉得杀这么个好人实在是有违正道。于是,便登门拜访,把自己此行的任务跟袁盎和盘托出: “我受梁王的僱佣,前来刺杀你,到此地以后,发现您是个少有的正人君子,因此,实在不忍心下手。可是,任务没有完成,我走以后,还会有十来个人相继登门,您千万要加小心啊! 袁盎把刺客送走之后,心中怏怏不乐,家人问他是怎么回事,他也不说。 为了预先测知那生死难测的未来,袁盎不顾家人拦阻,出门占卜,结果在回来的路上,中了刺客的埋伏,被杀害于安陵城门之外。 一代贤臣,到底还是没能逃过梁孝王的毒手。 袁盎的死后,就埋葬在广川国境内。 广川王刘去疾因利乘便,打开袁盎的墓室,走进这个前朝大臣骸骨栖居的地方。 他们发现,袁盎连一口像样的棺材都没有,装敛尸骸的,竟然是一口瓦棺。 瓦棺之内,盛装着袁盎的尸骨。 而随葬品,除了一面铜镜之外,其他什么也没有。 如我们所见,这的确是一个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股肱之臣的坟墓。 他把俭葬这一理念,贯彻到了极致! 而对广川王来说,打开袁盎的坟墓还值不上功夫钱,肯定是郁闷不已吧! 当然,对于刘去疾而言,盗墓那个惊险刺激的过程更令他着迷,有没有收穫倒还在其次。 下面我们要说的三个墓葬,都属于春秋时的晋国,也都位于广川国境内。 一个是晋灵公的陵寝。 晋灵公是春秋五霸之一晋文公的孙子。从小生长在宫掖,娇生惯养,过的是锦衣玉食的日子,祖先在颠沛流离中养成的居安思危的优良品质,到他这里,已经荡然无存。 这个不识人间烟火的公子哥儿,即位以后,很快便跻身于中国歷史上荒淫无道的君主行列。 他任用奸臣,屠戮忠良,加重税收,建造豪华的宫室。没事的时候,还喜欢站在宫内的高台之上,拿弹弓弹射过往的行人。吓得行人抱头鼠窜,而他自己则哈哈大笑。 厨师因为熊掌没有炖烂,就被晋灵公给砍了,还装在篮子里,让宫女抬出宫去。 有一个名叫赵盾的大臣,对晋灵公的荒残之举屡加劝谏,晋灵公听得两眼冒火,七窍生烟,又不好公然发作,就暗地里派出一个叫鉏麑的刺客,前去刺杀赵盾。 没想到这个刺客极有良心,不忍心晋国的社稷之臣死在自己的手下,又不好违背君命,有违臣子的本分,在情与理的双重煎熬之下,一头撞死在大树上。 此后,晋灵公又屡次算计赵盾,赵盾还算幸运,每次都能死里逃生。 不久以后,赵盾的弟弟赵穿发动武装暴动,杀死晋灵公,新君登基,赵盾算是保住了自己的一条小命。 晋灵公死的虽然不是很光彩,但是,下葬的时候,仍然是按照国君的规格进行的,仪式非常隆重。 晋灵公冢在山西绛县城东12公里的磨里乡南刘家村。墓冢呈馒头状,以五花土堆砌而成。 坟墓之内修得极为壮观,墓室四角放置着用石头雕刻的鹰犬,张牙舞爪,面目狰狞,如同要攫取人的魂魄。 又有四十多个石头雕刻的男女,手捧烛火,侍立于左右。 不知道是选材还是防潮措施做得不到位,灵公的棺椁早已朽烂得不成形状,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他的尸身却还没有腐败。 第39页 原来,暴君也可以永垂不朽! 这样一来,广川王便得以亲睹晋灵公的遗容。 与前代的君王一样,灵公的九窍之内,也塞满了金玉,当然,从此以后,都归广川王所有了。 其他的随葬品大都已经腐烂成灰,难以辨认。 正要出去的时候。有眼尖的人看到角落里放着一个拳头大的玉蟾蜍,雕刻精緻,腹内中空,光洁莹润,就象新的一样。 广川王一见大喜,把这个玉蟾蜍也顺手牵走,放在书房之内,当作储水磨墨用的水盂。 ——他倒是不避讳! 第二个是晋幽公的坟墓。 晋国在短时期的称霸以后,很快便陷入了国内的纷争。 当时公室卑弱,六卿强大,政在私门。 所谓的六卿,即韩、赵、魏、范、中行、智氏六家。 这样的政治形势,造成的直接后果便是公室和私门之间争夺领导权的斗争极为激烈。与此同时,六卿之间相互争夺统治权与领导权的兼併战争也愈演愈烈。 这是个优胜劣汰的过程,也是个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过程。六卿之间你打我,我打你,彼此纠缠得不亦乐乎,单看最后是谁胜出。 晋出公十七年(前458年),智氏联合赵、韩、魏三氏消灭范氏、中行氏,并且瓜分了这两家的土地,厮杀的结果是六卿中仅剩下四卿;前456年,余下的四卿又将晋出公驱逐出境,而立晋哀公为晋国的国君,从此以后,晋国的公室日益削弱,国君被四家玩弄于股掌之中,成为这四家的傀儡。 当然,剩下的四家也没闲着,韩、赵、魏三家联合起来打败了一度实力最为强大的智氏,砍下智伯的头颅,简单处理之后,作为饮器,并将智氏的土地收归己有,从而奠定了三家分晋的基本政治格局。 公元前437年,晋哀公去世,他的儿子继承君位,这就是晋幽公。 幽公当政的时候,晋国公室已经威信扫地,幽公作为堂堂的一国之君,得看别人的脸色行事,不但不能号令韩、赵、魏三家,有什么事情发生的时候,反而自己得降尊屈贵,前去拜见他们,请求这三家高抬贵手,或者施之以援手。 国君当到这个程度,也算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当时,晋国国君直接控制的土地,只有绛(当为今山西侯马市之新绛)与曲沃(今山西闻喜东北)两邑,方圆不过百里,其余的疆域都被韩、赵、魏三家收入囊中。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即便是一国之君,没有强大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势力作为后盾,也得夹着尾巴做人。 晋幽公时时处处小心翼翼,可是就连这个窝窝囊囊的国君也没当消停,公元前416年,魏文侯杀掉晋幽公,从此之后,这个可怜的人再也不用战战兢兢、提心弔胆地过日子了,他的灵魂,终于获得了最后的安宁。 几年以后,周威烈王正式册命韩、赵、魏为诸侯。换句话说,就是当时天下诸侯的共主周王室,承认了韩、赵、魏三家与晋国公室平起平坐的政治地位,这三家权臣,连戏都不用演了,可以与晋公当众分庭抗礼。 后来,韩哀侯、赵敬侯、魏武侯又联兵灭了晋国,瓜分了晋国的全部土地,将晋国国君废为庶人,至此,晋国就从中国歷史的版图上消失了,而韩、赵、魏三国乘时而起,这就是在中国歷史上非常有名的三家分晋,事实上,这一事件也是春秋和战国之间的分野。 幽公横死,死后的冢茔就在广川国境内。 不知道是弒君权臣为了表示自己的忏悔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晋幽公的葬礼非常隆重,相应地,他的陵寝也修得高大宏伟。 广川王刘去疾对幽公的坟墓觊觎已久,就想找个合适的机会,进去游歷一番。 这一天终于来了。刘去疾和他手下的鹰犬们经过仔细勘察之后,打开了幽公墓的墓道。 墓道是斜向下行的,下去一尺左右,挖出来的全是白垩土,再往前挖了一丈有余,填塞物的成分又发生了变化,这下清理出来的,变成了云母。云母厚达一尺左右,把云母全部从墓道中清理出来,便进入了墓室。 墓室非常空旷,由于空气常年未经扰动,亦没有发散的途径,走在里面,一股说不出道不明的味道扑面而来,手中的火把忽明忽暗,墙上的壁画张牙舞爪,令人感觉鬼气森森…… 忽然,前面有人踩到了什么,惊叫了一声。 众人循声望去,赫然看到那人脚下踩着一具尸体! 那人就呆呆地看着自己的脚下,吓得似乎连唿吸都不会了。 一具尸体能把人吓成这样,对于跟随广川王踏遍无数个墓穴,早已身经百战的随从来说,是太不寻常的一件事。 走在后面的人一个一个地跟上前去,来到那人身边,终于知道他为什么如此惊骇了。 眼前的地面上,横七竖八地躺着至少有一百具尸体!那些尸体姿态各异,相互枕压,有的躺着,有的坐着,有的站着。 所有的尸体都没有腐烂,看上去栩栩如生。 这样,他们脸上的表情便显得十分真切。 有的恐惧,有的绝望,有的愤怒,有的认命,有的安详…… 死前最后一刻的情状,都集中凝聚在那张白惨惨的脸上,使得这一幕,看上去有说不出的诡异。 第40页 细心的人发现,这些尸体当中,只有一个年轻男子,其余的,都是妙龄的女子。 这些人不但身体不朽,连身上穿的衣裳,也都色彩绚丽,光洁如新。 这些女子是谁,她们是晋幽公的姬侍吗? 幽公生前,她们要服侍左右,死后,也要追随于地下。 事实上,愿意与主人同死的人极少,一百个里也挑不出那么一个,那么,这些人,都是被逼殉葬的吧。 那个男子,有可能是幽公的亲信重臣,抑或身边的管家。活着的时候,极受幽公倚重,死后,大事小情也得靠这个人来打理…… 孔子曾经说过:“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意思是最先用俑(古时陪同死人下葬的木偶或土偶)的人,他是断子绝孙、没有后代的吧! 用人形的土偶殉葬尚且不可,以真人殉葬,就更是令人髮指的啊。 事实上,早在春秋时期,各国便已废止了人殉制度,那么幽公坟墓里的这些殉葬之人,又是谁的主意呢? 是幽公本人,还是韩、赵、魏三家权臣? 对于这段远去的歷史而言,真相,已经无可追踪。 还有一个是栾书的坟墓。 栾书出身显赫,是春秋中期晋国的大夫,也是一个一个治军严明,算无遗策,令敌人闻风丧胆的名将。 他的父亲和祖父,都曾经在晋国的军队里担任重要官职,为晋国的开疆拓土立下了汗马功劳,而且,极为显贵,俱在六卿之列。 俗话说将门无犬子,这句话或许有问题,但是,却在栾书身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当时,晋国的军队,分上、中、下三军,三军各有将、佐(副手)。三军的最高统帅,为中军将,这三军,由中军将最后统领。 晋景公三年,已经开始戎马生涯的栾书升任下军佐一职,在军队里的排名,大概在第五、六位的样子吧。 这一年,适逢晋楚邲之战的前夕。晋国兴师动众,打算解救被楚军围攻的郑国,军队刚开拔不久,就有线报说郑国已经降服于楚。 事已至此,郑国的使者仍然极力游说晋军攻击楚师,说到时候,郑国将反戈一击,助晋攻楚,必将获胜。 正如每次大战之前,朝野都有不同意见一样,晋国有不少将领主战,而栾书却认为应该退兵。 他分析了当时国际的政治、军事形势,指出晋国出兵有两个不利因素:一是楚庄王登基以后,加大对于军队的整饬力度,楚军纪律严明,战斗力强,很不好对付;二是郑国作为一个小国,首鼠两端,基本策略是坐山观虎斗,楚胜则助楚,晋胜则助晋,哪个国家实力强大,就同哪个国家结盟。因此,千万不能听信使者的煽动,贸然出兵。 这番分析虽然入情入理,但是,栾书作为下军佐,在晋军里说了并不算,晋国真就出了兵,而且真就大败而归。国际形象严重受损。 可是,这次战役令众人对栾书刮目相看,大家都充分认识到,一颗新的将星正在晋国的军队里冉冉升起。 经过多次战役的考验之后,景公十三年,栾书升任中军将——成为三军的统帅。 景公十五年,歷史再度重演,楚军再次攻击郑国。时移世易,栾书当机立断,率师救郑,迫楚国退军。然后引得胜之师,攻打楚国的盟友——蔡国。楚军回师救蔡,栾书听取了各方意见之后,决定退兵。 ——因其从善如流,成为举国上下称扬的典范。 自栾书担任中军将后,晋国的军队,在与别的国家作战时,几乎没有败绩。他创造了那个时代的一个神话。 晋国的惯例是,三军的统帅在朝廷上也拥有很大的话语权,所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晋国的政柄,是操持在栾书手里的。一方面,这无疑极大地提高了栾氏在政治上的声望,另一方面,也使栾书本人陷入无穷无尽的政治纷争当中。 晋厉公当政时,各种矛盾日益显露,歷公指使亲信胥童杀死朝廷的重臣郄至等人,这人狼子野心,乘势将栾书、中行偃等人一併劫持,要取二人性命,夺取执政大权。 幸运的是,厉公赦免了这两个人,并使他们官復原职。栾书不仅是军事强人,在政治上也是强人,岂能让别人摆布于股掌之中,于是联合中行偃等人,诛胥童,弒厉公,立公子周为王,是为晋悼公。 悼公与厉公可不是同重量级的人物,后人评价他是中兴之主,晋国在他的手里,重登霸主地位。这样一个人,无论如何也不会容忍政在群下这样的事实。 即位数月,便罢免栾书,拔擢韩厥任中军元帅,栾书从此退出了晋国的政治、军事舞台。 此后,在某个于史无载的时刻,这个曾经在春秋之际叱咤风云的大将,迎来了他生命的终结。 在另一个于史无载的时刻,西汉的广川王刘去疾走进了他的坟墓。 栾书墓室里的棺椁明器,都已经朽烂无余,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什么有价值的器物。 广川王正四处打量时,兵士们忽然一片噪扰之声。回头一看,眼前忽地闪过一个白影。 广川王吓了一跳,他挖坟掘墓无数,还从来没有挖出来能走能动的东西,难道是尸变,或者——是鬼……? 广川王浑身打了一个激灵。 第41页 身边有人拿着火把向前追去,广川王借着火光,定睛一看,这才发现,原来是一只矫健的白狐。 吓着了人见人怕,鬼见鬼躲的广川王,这还了得! 随从掏出兵刃,朝白狐掷去,在他们的想像中,这只狐狸不久,就会成为广川王项上的狐狸围脖。 谁知道,那狐狸虽然中招,奔逃的速度却丝毫不减,风驰电掣一般,窜出墓道,很快便不见了踪影。 当天晚上,回到府里,躺在床上的时候,刘去疾做了一个梦。 梦见一个鬚髮皆白,风度翩翩的男子从外面走进来,对广川王说: 我未曾招惹你,你为什么刺伤我的脚! 说这话的时候,脸上颇有愠色。 广川王正想张口辩白。就见那人走上前来,拿手杖用力敲打他的左脚。 虽然是做梦,那疼痛仍然是无比的真切,广川王又惊又怒,出了一身冷汗,从梦中惊醒。 怎么回事?脚上还在疼。 低头一看,左脚是又红又肿,而且生了一个丑恶的疮,仔细看去,那疮口正张开大嘴,朝他发出无声的狞笑…… 虽然遍寻名医,然则,终其一生,广川王脚上的疮,再也没有痊癒过。 原文如下: 广川王去疾,好聚无赖少年游猎,罼弋无度,国内冢藏,一皆发掘。爰勐说,大父为广川王中尉,每谏王不听,病免归家,说王所发掘冢墓,不可胜数,其奇异者百数。为刘向说十许事,记之如左。魏襄王冢,以文石为椁,高八尺许,广狭容三十人。以手扪椁,滑易如新。中有石床石屏风,宛然周正,不见棺柩明器踪迹,但见床上玉唾盂一枚,铜剑二枚,金杂具皆如新,王自取服之。襄王冢,以铁灌其上,穿凿三日乃开。黄气如雾,触人鼻目皆辛苦,不可入。以兵守之,七日乃歇。初至户,无扇钥。石床方四尺,上有石几,左右各三石人立侍,皆武冠带剑。復入一户,石扇有关锁,扣开,见棺柩,黑光照人,刀斫不能入。烧锯截之,乃漆杂兕革为棺,厚数寸,累积十余重,力少不能开,乃止。復入一户,亦石扇,开钥,得石床,方六尺。石屏风,铜帐叶一具,或在床上,或在地下。以帱帐糜朽,而铜叶堕落。床上石枕一枚,床上尘埃朏朏甚高,似是衣服。床左右妇人各二十,悉皆立侍。或有执巾梳镜镊之象,或有执盘奉食之形。无余异物,但有铁镜数百枚。魏王子且渠冢,甚浅狭,无柩,但有石床,广六尺,长一丈(“丈”原作“尺”,据明抄本改。)石屏风。床下悉是云母,床上两尸,一男一女,皆二十许,俱东首裸卧,无衣食,肌肤颜色如生人。鬓髮齿牙爪,不异生人。王惧,不敢侵,还拥闭如旧。袁盎冢,以瓦为棺椁,器物都无,唯有铜镜一枚。晋灵公冢,甚瑰壮。四角皆以石为鹰犬,捧烛。石人男女四十余,皆立侍。棺器无復形兆,尸犹不坏,九窍中皆有金玉。其余器物,皆朽烂不可别。唯玉蟾蜍一枚,大如拳,腹空,容五合水,光润如新。王取以成水书滴。幽公冢,甚高壮。羡门既开,皆是石垩。拨除丈余,乃得云母。深尺所,乃得百余尸,纵横相枕,皆不朽。唯一男子,余悉女子。或坐或卧,亦有立者,衣服形色,不异生人。栾书冢,棺柩明器,朽烂无余。有白狐儿,见人惊走。左右逐戟之,莫能得,伤其左脚。夕,王梦一丈夫,鬓眉尽白,来谓王曰:“何故伤吾脚?”仍以杖叩王左脚,王觉,脚肿痛生疮。至此不差。(出《西京杂记》) 22、家有仙妻 山东平阴有个人叫石绍孔,家境贫寒,其貌不扬,靠给人打短工维持生计。 对于这样一个在社会最底层挣扎求生的人来说,通过日日的辛苦劳作,攒上些钱,娶妻生子,繁衍后代,使自己的这点血脉延续下去,可以算是生活中的最大希冀。 然后,和其他人一样,生老病死,经歷人生中的那些哭乐悲欢,直到生命中的最后一息,有子孙萦绕于病榻之前,哀哀哭泣,也就算修得了一个圆满。 这个人很普通,甚至说是平庸亦不为过,把他扔到人堆里,转眼就会被人群吞没。 可是,普通人也有不同寻常的地方。 这个普通人的不同寻常之处,就在于他娶了个不同寻常的老婆。 普通百姓于对于娶妻生子的重视,一点也不亚于大富之家,石绍孔长大之后,家里便托人为他说了一房媳妇。 媳妇刚进门的时候,才十七岁,相貌俊俏,手脚麻利,孝敬老人,引用一句长辈对她的称赞就是:这孩子眼睛里有活儿。 总之,石家上上下下都对她很满意,私低下唠嗑的时候,得意之情也溢于言表,都说绍孔这孩子不知道哪辈子修来的福分,娶了这么个天仙般的媳妇,不但长得俊,而且样样拿得起,放得下,家里外头,都是一把好手。 但是,这媳妇有一点和别人不一样。哪一点呢? 自从她进了石氏的家门之后,就一粒米也没吃过。不仅颗粒未食,而且,连一口水也不喝。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新媳妇进门以后,接连数日水米不打牙,这事委实太过奇怪。谁听了,也难免心生疑窦。 开始的时候,石家人还以为媳妇刚从娘家嫁过来,脸皮薄,面子矮,怕生、害羞,不好意思在一大家子人面前张口,就体贴地把饭菜放在新房里,让她在自己的屋子进餐。等时间长了,顺过架儿来,自然也就好了。 第42页 谁知道,接连数日,饭菜放得都快馊了,也不见媳妇夹上一筷子。 这样一来,大伙不禁慌了神。趁媳妇不在的时候,就有人在私底下嘀咕,说这孩子不是有什么毛病吧,这么多天粒米未进,搁正常人,早饿死几个来回了。 这种推测一提出来,马上有人随声附和。家里人讨论来讨论去,觉得除了生病以外,还真没有什么别的可能了。从此,大伙儿不仅看新媳妇的眼神有些异样,就是对石绍孔,也跟以前不同了——充满了怜悯与同情。 能不同情吗,别看这两人现在感情不错,说不上什么时候,媳妇一命呜唿,绍孔就得打光棍。 一个鳏夫,又穷,谁还肯嫁给他呢? 没想到,这么过了差不多有一年,媳妇虽然一直水米不进,肤色却是越来越好,脸上白里透红,滑嫩无比,精神头也丝毫不减,样子比刚嫁过来的时候还要好看几分。 有道是一样米养百样人,这不吃米的,却比吃米的还要精神。岂非咄咄怪事? 怪事看久了,也就习以为常了。除了这一点以外,媳妇在其他方面都很正常,慢慢的,大家也就忘了这个碴口了。 要说,这也得多亏那个时候科学不发达,人们猎奇心理也不象现代人这么强,要不然,还不得给抓去当成做实验的小白鼠,再不济,让朝廷某台的《走出科学》栏目知道了,胡乱拍上一通,再胡乱解释一阵,什么问题解决不了不说,让记者闻着味跑来了,整天端着长枪短炮堵在门口,连下地干活都成问题,这一大家子人可怎么活呀! 呵呵,又扯远了,再扯回来。 一年之后,这媳妇生了一个大胖小子,石氏添丁进口,从上到下,都笑得合不拢嘴。 媳妇是个勤快人,照看孩子,侍奉公婆,伺候丈夫之外,又是打水,又是舂米,夜里还就着暗弱的灯火,缝缝补补,纺线织布,里里外外,忙个不停。 恍若一弹指的功夫,三十多年过去了。媳妇除了茶饭不思以外,似乎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 要说一点异常没有,也不是很客观。据石绍孔说,他媳妇白天体温很正常,夜晚入睡之后,就浑身冰冷,只有胸口有一丝热气。早晨的时候,一定要不停地拍打她的鼻孔,才能够醒来,否则就一天一天睡不醒。所以,石绍孔每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去拧他媳妇的鼻子…… 有好事之徒问当事人本人对发生在她身上的种种异常有什么感想。 媳妇迟疑了半晌,回答道: “我在别的地方另有一个家,家资富厚,丰衣足食……” 这人听了,大为惊诧,心说别看这媳妇平日里人前人后那么贤淑,原来还是个二婚!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还隐藏得挺深,我怎么没听石绍孔说起这事呢! 媳妇接着道:“现在这个世界,不过是在我的梦中罢了!你何曾见过梦中人天天吃喝呢!” 这人听了,张大嘴巴,不知道如何回答是好! 短短的几句话,就使这个庸常的妇人,上升到了哲学家的高度。 《庄子.齐物论》中的一段话,似可以做为这个故事的一个註脚: “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 翻译过来就是,庄子有一天梦见自己变成蝴蝶,上下翩飞,自在适意,并不知道自己是庄周。醒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僵卧在床上,原来还是庄周。问题随之产生,究竟是庄周梦见自己化为蝴蝶呢,还是蝴蝶梦见自己化作庄周? 这是庄子提出的一个着名的哲学论点,他认为现实与虚幻,不过在一念之间。而人,并不能真切地分辨这两者之间的差别。 所以,也许,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不过是一个老妇的梦而已! 当然,你也可以这样理解,这妇人看上去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实际上,心里对这种看不到边的劳苦生活未必没有怨。 我们都希望梦想照进现实。 女子,尤其是颇有些姿色的女子,在未嫁之前,对自己未来的生活,总是有一些美好的期盼与怀想的。就像现代的灰姑娘,总幻想蹬上水晶鞋,坐上南瓜车,成为人人艷羡的仙蒂瑞拉,去赶那场衣香鬓影,觥筹交错的舞会一样,没有人不希望自己以后的日子过得风生水起,衣食丰的。可是,残酷的现实往往噼面给人一个耳光,让你从梦中惊醒。让你,打起精神来面对。 也有那些执意不肯醒来的,于是,她们把自己的梦想,当作现实;而现实,在她看来,不过是在梦中罢了。这样想着,梦着,日子,会不会好过一些? 她这样想了,做了,而且效果颇佳,至少,她可以不对那并不十分合意的夫婿,对这如同蚂蚁一般劳碌的生活抱怨,她可以对这样的生活安之若素,因为,在她看来,所有的这一切,不过是梦,而已! 而在梦的另一端,她想要的一切,都能够实现…… 由于这妇人身上呈现出种种异状,所有还有另外一种解释。 这女子,实际上并不是人。——呵呵,别怕,她也不是鬼。 因为原文的描写某些地方太像我用的这台电脑了,所以,忽发奇想:从已经表现出来的症状来看,石氏之妇更象是某种智能生物制造的机器人。 第43页 机器人不用吃饭,因为她有另外的能量来源。 电脑关机的时候,温度就会下降。这女子晚上睡觉的时候,体温也会降低。但又不是完全关机,因为心口尚有一丝温热,有可能是处于待机状态。她自己不能启动自己,每天早晨,石氏都要拍她的鼻孔,实际上,那就是机器人身上的开关,打开按钮,她就被激活了,可以开始工作。 机器人当然可以没日没夜地干活,不过,一是特别的地方太多,目标容易暴露;二是这样做耗损太大,为了细水长流,所以…… 问题是机器人能生小孩吗?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也许可以吧。 也许,那个孩子是提取石氏身上的细胞,在试管里诞生的复制人? 而机器人的体内,隐藏了一个微型的实验室。个体生长发育中所需要的营养,都可以从中获得。他可以象一般的孩子一样,经歷细胞分裂,生长、发育、娩出的过程。 不瞒您说,这样的机器人,连我都想要一个呢! ——美丽、聪明、勤劳、朴实……她拥有人类所有的优点,摒弃了人类所有的缺点。 据说,在人类可以预测胎儿的性别之后,中华大地上,男女的性别比例,就在以惊人的速度失衡。在2020年左右,将会有4000万人成为光棍!其结果是引发争斗甚至战争。 如果有这样的机器人的话,一切都可迎刃而解了吧。 也许,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某位男士清早打开房门,看到一个貌若天仙的女子出现在眼前,他正摸不着头脑的时候,一个热气球从天而降,上书几个大字: 欢迎试用,家庭主妇2.0版! 原文如下: 平阴石绍孔,佣奴也。娶妻年十七,颇美,成婚后,辄不食,甚至水不下咽。其初家人以为新妇羞,继则以为新妇病。积有日,总绝粒,且经岁如是,而颜色肌肤更丰脆。又一年,生一子,终岁操井臼、勤纺织弗辍。迄今年五十余,了不异人,惟夜寝则浑身悉冷,惟胸前一点微热,晨必扑其鼻端乃醒,否则竟日长眠。每询之,则云:“彼处另有家,丰衣食。今此梦中耳。几见梦中人必饮食哉?”可亭居停田公言之。石佣,田公之老僕也。(出《小豆棚》) 23、井鱼 众所周知,当今世界虽然海水比陆地面积还要大,但是淡水奇缺。 而且,就是这有限的淡水资源,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有日益枯竭的趋势。 而淡水资源对于人类的生产生活来说,又是一刻也不能离开的。 于是就有人问了,既然海水也是水,能不能从海水中除掉盐分,提取淡水呢? 表面看海水淡化很简单,只要将咸水中的盐与淡水分开即可。事实上,海水淡化是人类追求了几百年的梦想。 据说,早在大航海时代,为了给远航的人提供饮水和生活用水,英国王室就曾经出重金悬赏徵求经济合算的海水淡化方法。——由于船体载重的问题,远洋的人起锚时,不能一次随船携带大量的饮用水。而那个时候,由于航海技术还不发达,船在一望无际的大海上航行数十天、半年甚至耗费更多时间的屡见不鲜。 设想一下,在一碧万顷,波澜壮阔的大海上,尽管一再俭省,可是天长日久,随身携带的淡水还是即将用尽,水手们口干舌燥,嘴唇皲裂,嗓子里干象要冒烟一样。而船舷外面就是碧蓝的海水,伸伸胳膊就能够到,可是他们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用同样干燥的舌头舔舔嘴唇,继续忍受下去。 ——谁都知道,喝未经淡化的海水,无异于饮鸩止渴。是自取灭亡。 只有渴疯了的人才会这么干吧! 生活在海湾地区的人们,虽然动不动就打出油井来,但是,要想打出一口淡水井来,却比登天还难。以至于出现了水比油贵的现象。 时至今日,科学已经如此昌明,人可以藉助航空器在天上飞,载人飞船甚至登上了我们仰望已久的月球,可是,经过人们的长期探索,虽然提出了几百种海水谈化方法,但是,若以经济合算,投入和产出的比率来衡量,仍然不能够尽如人意。——以较低的投入换取高质量的淡化水,仍然是世界性的难题。 有资料显示,最简单的海水淡化方法有两种: 一个是蒸馏法,将水蒸发而盐留下,再将水蒸气冷凝为液态淡水。这个过程与海水逐渐变咸的过程是类似的,只不过人类要攫取的是淡水。 另一个是冷冻法,冷冻海水,使之结冰,在液态淡水变成固态的冰的同时,盐被分离。 两种方法都有难以克服的弊病。蒸馏法会消耗大量的能源,并在仪器里产生大量的锅垢,相反得到的淡水却并不多。这是一种很不划算的方式。冷冻法同样要消耗许多能源,得到的淡水却味道不佳,难以使用。 不过,中国的古书里却提供了一个破解这个世界性难题的方法。且听我慢慢道来。 唐人段成式的《酉阳杂俎》里,提到了一种鱼,名叫井鱼。 这种鱼很奇特,奇特在什么地方呢?它的脑袋上有一个小孔,每次吸水之后,过一会儿,吸进去的水就会从这个小孔里喷出来,洋洋洒洒,如同飞溅而下的泉水,纷纷扬扬地飘落在海水中。 假如井鱼喷水的时候恰好有渔民在旁边,大家就会操盆的操盆,拿碗的拿碗,一拥而上,接它头上流出来的水。 第44页 海水的味道又咸又苦,可是,从井鱼脑袋上喷出来的水,却如同泉水一样甘冽,一点苦涩的滋味也没有了。 我们大胆的猜测一下,这种鱼之所以叫井鱼,大概就是因为它类似于一口可以移动的活井,可以随时随地打出清澈的淡水来,供人们饮用。 真的有这种生物存在吗?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造物主做不到的。 如你所见,假如这种鱼真的存在,而且现在也没有灭绝的话,倒是一种得天独厚的生物净化器,缺乏淡水的国家大量养殖即可。投入少,产出大,又能收到水产养殖和净化海水双丰收之效,何乐而不为呢。 唐段成式云,井鱼脑有穴,每嗡水,辄于脑穴蹙出,如飞泉,散落海中,舟人竞以空器贮之。海水咸苦,经鱼脑穴出,反淡如泉水焉。成式见梵僧善提胜说。(出《酉阳杂俎》) 24魅 这件事发生在唐肃宗干元年间。 陕州夏县(今山西夏县)有个县尉名叫胡顼(这个字估计很多人都不认得,我为大家查了一下,读音同“须”),是个词人,不仅在整治地方社会治安上颇有一套,而且还写得一手锦绣文章。 有一次,不知道是因为公干还是私事,这人跑到兰州金城县呆了几天。 离家在外,人生地不熟的,当务之急就是寻个安身之处。而且,连日来旅途劳顿,满面风尘,也要找个地方好好修息一下。 这个安身之所,一要干净,二要安全,三要饭食能够下咽。出门在外,谁也不想横生枝节。这样,把手头的事办完之后,他就可以马上折返。夏县那边,家里外头,还有一大堆事等着他呢。 胡县尉寻寻觅觅,找了很长时间,终于看中了路口的一户人家——至少从院子里的摆设来看,这家人还算整洁。 敲门进去,说明了来意,这户人家的主人从胡顼的仪表和言谈举止上,看出他绝非一般草民,而且,人家也不是白吃白住,早已亮出话来,说打尖儿的报偿是真金白银。 对他们这样胼首胝足的小户人家来说,有陌生人登门已经算是新奇之事,有官家人上门投宿,更是一项求之不得的荣耀。日后同邻里讲起来,也是一个炫耀的资本。除此之外,还可以趁机赚几个银子花花。所以,全家人听了之后全都喜上眉梢,当下表示欢迎。 主人翻箱倒柜,找出家里最干净的被褥,又把最大最宽敞的房间拾掇干净,将胡县尉的行囊搬了进去。 胡顼坐在塌上,一边打量屋子里的陈设,一边谋划着名自己这几天要办的事。 正想着,女主人掀起门帘走了进来,递给他一条绞好的手巾,请胡顼先擦把脸,说饭食随后就到。 胡顼接过手巾,连连称谢。果然,这女人出去不久,热腾腾的饭菜就端了上来。那些饭菜全盛在青花大碗里,飘散出裊裊的香气,冲击着人的味蕾。 虽然是寻常人家的饭食,似乎也经过了精心的烹饪与搭配,色、香、味俱全,令人不禁食指大动。 巧的是,胡顼进门之前,刚在路边的酒肆里吃了饭,现在肠胃里还满满的,根本就吃不下。如果不吃的话,似乎也说不过去,一个是有违主人的盛情,另一个也是无端的浪费。思来想去,他决定先出去走一走,熟悉熟悉环境,欣赏欣赏周遭的景色,也趁机消化消化食儿。 等他在外面熘跶一圈,消化得差不多了的时候,推开房门,正想大快朵颐。可是,在房门敞开的一剎那,出现在眼前的情景,让他不禁就是一楞。 只见一个身形瘦小的老太太,正坐在此前女主人送来的食案旁边,据案大嚼。 这老妇身高不过二尺,弓腰缩背,脸上皱纹堆叠,指甲细长弯曲,头髮稀疏,能够清晰地看见头皮,仅存的几丝白髮垂在胸前,随着她进食的动作,不停地飘来盪去。 老妇骯脏的、早已看不出原本肤色的手里抓满了食物,眼睛里闪着饿狼一般的光,守着食案,狼吞虎咽,下巴和前胸,沾满了饭粒,菜汤顺着嘴角淌下来,看那架势,好像足足有几百年没吃过一顿饱饭似的! 转眼的功夫,如同风捲残云,女主人端来的食物,就只剩下一点残渣剩饭了。而那老妇,却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不时用黑黢黢的手指,拈起碗里的渣滓往自己那张干瘪的,没有一颗牙齿的嘴里送…… 胡顼楞在原地,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这凭空出现的老太太,究竟是谁?她从哪里来?她在这里干干什么?难道仅仅是为了偷吃一顿饭? 正胡思乱想的时候,忽然有人夺门而入,回头一看,原来是这家的女主人! 女主人见了这老妇之后,勃然大怒,当着胡县尉的面,气势汹汹地窜上前去,噼头盖脸就是几个大耳刮子,打完之后,揪着老妇的耳朵就往外拽。老妇口中发出塞满食物,发出呜呜呜呜的哀鸣,四肢挣扎不已,但她哪里是一个健妇的对手,最后脱身无望,只得乖乖就范。 胡县尉尾随在这两个人身后,看她们究竟想干什么。 只见女主人把老妇带进一间堆满杂物的厢房,那房间的窗纸年深日久,栉风沐雨,早已脆败,胡顼就透过窗户上的孔洞,偷偷向里面窥望, 女主人进屋之后,打开一个木头钉的笼子,把老妇推了进去。老妇挣扎了一会儿,渐渐平静下来,仿佛有某种预感一样,朝胡顼所在的方向看了过来…… 第45页 这一看不要紧,双目对视之下,胡顼是大吃一惊: ——那老妇的双目,红得如同灶膛里的炭火,死死地盯着他,闪动着贪婪的、妖异的光。 胡县尉看得心如擂鼓,仓皇退下。回到自己的那间屋子里,只见一地的杯盘狼藉…… 他正对着残羹冷炙发呆的时候,这家的女主人走了进来。胡顼心想,你来得正好,板起脸来,问道:“不知道刚才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这媳妇听了,满脸赔笑,忙接过话头,回答道: “您是说刚才在您屋子里偷饭菜吃的东西吗,这东西叫做‘魅’!” “魅?”胡县尉反问。 “正是!” 见胡县尉听得很是专注,这媳妇继续道: 这事儿说来话长了,按说呢,这个‘魅’跟我们家还有点亲属关系。是民妇往上推七辈的祖婆婆,我男人往上追溯七辈的祖奶奶。活了三百多年了,到现在还不死!” 说这话的时候,胡县尉从这妇人的眼里,看到了一丝怨毒。然而,那怨毒一闪即逝,转眼之间,妇人就又是笑眯眯的了。 “听我男人说,她活到后来,身形就越来越小,不管严冬酷暑,都不用穿衣服,一年四季,都以单薄的衣衫蔽体遮羞。家里怕她出去惹事,吓着人家,就做了个木笼,将她锁在笼子里。以前还好好的,这不,一个照顾不到,她就从笼子里跑了出来。我猜啊,八成是让您屋子里的饭菜香味给勾去了!” “哦……”胡县尉点了点头,若有所思。 “你别看她长得瘦小,每次她从笼子里跑出来,偷饭都能偷吃好几斗!我们这里的人,把这样的人就叫做‘魅’!”女人继续道。 胡县尉听得很是诧异。 想必那女人也给他上了生动的一课,从小到大,他都不知道,原来世间的魅,还有这样一种! 几天之后,事情办妥,胡县尉告别了主人家,打道回府。 沿途经过的地方,闲谈的时候,他都会跟人提起自己见过的那只魅! 只是不知道,他是以什么样的心情? 这件事后来传到了当时一个爱好寻幽探奇的人——牛肃耳朵里,牛肃把它写进了《纪闻》。 看了《纪闻》之后,我又把通过这个帖子,讲了出来…… 有一句话说,人生七十古来稀。 ——能够活到七十岁的,已经是非常稀少的了。 若是寿命在百岁以上,子孙满堂,儿女绕膝,其乐融融,在一般人的心目中,肯定是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德高望重,是众人瞻望、爱护、崇敬的对象。 这样的人,还有一个专门的称唿,叫做人瑞。在我们的想像中,谁家有这样一位老人,必定霞光万道,瑞彩千条,人人艷羡,蓬荜生辉! 人生百年,可以说是得享天年,称为期颐,叫做人瑞。那么,三百年呢?活过三百年,就是魅! 这个故事里的老妇,已经活得失去了形体、性别、智力,唯一支配她的,就是活下去的本能! 眼睁睁看着自己鲜花一样的容颜枯藁,亲人一个一个从身边消失,朝代更迭,世事变幻,那些认识的,不认识的,依次同人世做别,她还活着。 家人早已对她不耐烦,他们,已经将她开除出了人的行列,将她象牲畜一般蓄养,甚至连基本的衣食都欠奉,她还活着! 《庄子》里面有一句话说:富则多事,寿则多辱。 寿命越长,受到侮辱、虐待的机会也便越多。 这样说来,祝贺某人长命百岁,岂非成了某种变相的诅咒? 也许有一天,我们都会成为魅——只要你活得够久! 原文如下: 夏县尉胡顼,词人也。尝至金城县界,止于人家。人为具食,顼未食,私出。及还,见一老母,长二尺,垂白寡发,据案而食,饼果且尽。其家新妇出,见而怒之,搏其耳,曳入户。顼就而窥之,纳母于槛中,窥望两目如丹。顼问其故,妇人曰:“此名为魅,乃七代祖姑也。寿三百余年而不死,其形转小。不须衣裳,不惧寒暑。锁之槛,终岁如常。忽得出槛,偷窃饭食得数斗。故号为魅。”顼异之。所在言焉。(出《纪闻》) 25、凶井 戍子年,濠州(今安徽凤阳)大旱,赤地千里,禾苗枯焦,不用说灌溉,连人畜的饮用水都无法保证。 濠州酒肆前面,有一口大井,已经被填塞了很长时间,井口堆着瓦砾,长满衰草,一片凄凉景象,如果不是老一辈刻意提起,没有人知道,那些砾石下面,掩埋着一口曾经清幽的古井。 值此大旱之年,水比什么都金贵,而一般的井,早已干涸,打上来的,都是浑浊的泥浆,一碗水里,倒有多半碗沙土。这样的水别说是人喝,连牲畜都无法下咽。拿鼻子在槽子上闻闻,就把头扭到一边去了。想方设法找到一口能够提供饮用水的井,是当时濠州城内绝大多数人的生活重心。 酒肆也是如此。 酒肆里面没有水,如同人体没有血液,早晚得玩完。 酒窖里的存酒日益减少,又没有新酿的酒补充进去,长此以往,这家酒馆迟早得关门。——这可是他们一家几口的衣食之源吶! 第46页 穷极无聊的时候,酒家的掌柜突然想起这口荒废已久的井,听长辈说,当年打井的时候,淘得很深,深达黄泉。就是全濠州的井干涸了,这口井仍能源源不断地提供清洌的井水。 从井口的面积来看,这话好像并非虚言。 好像在黑暗中看到了一线光,掌柜的被这个想法鼓舞得兴奋不已。连夜贴出告示,招募井匠,把这口井通开,也好应急。 告示贴出去以后不久,便有父子二人前来应募。 这父子俩各种傢伙什儿一应俱全,准备工作也做得非常仔细。同老闆就工钱达成一致后,便开始干活了。 儿子身强力壮,先下的井,父亲等在外面,把尘土、杂草和石块用筐子拉上来。两人干活非常卖力,又是成手,进度很快,掌柜看了也非常满意,站在旁边,拈着稀疏的鬍鬚连连颔首。 这父子俩刚开始还有说有笑,过了一会儿,挖得越来越深,井下的声音就很难传到上面来了,就看老井匠摇着辘轳,把井下的石块一筐一筐地吊上来倒掉,再把筐子小心翼翼地顺下去。 干着干着,就见老井匠神色一变,做买卖的善于察言观色,掌柜的心想,难道发生了什么事? 果然,等了半天,井下都没有动静,老井匠试着摇了摇辘轳,结果发现,从井底提上来的筐子,是空的! 老井匠放下辘轳,趴在井口,朝井里面喊了几声,那苍老而又焦灼的声音迴荡在众人耳畔,如同鞭子一样抽打着大家的心,围观的人对老井匠的焦虑感同身受,都竖起耳朵,听井底下的动静,然而,井下无声无息,没有任何反应。 当父亲的十分担心,点了只火把,从井口向下照去,一望之下,井匠仿佛马上苍老了十岁,跌坐在地上,抱头痛哭。 众人不明就里,把头凑上去看,看清了井底的情形之后,每个人都变了脸色: 只见儿子依着淘井的铁臿,脑袋歪在一边,已经死去多时了。 老井匠骤然失子,悲痛万分——那个脸膛黑红,不笑不开口,刚才还活蹦乱跳的孩子,转眼之间就去了! 那是他在这苍茫人世的唯一希望。 老井匠不顾众人阻拦,不由分说跳下井去,想把儿子拽上来,潜意识里他固执地相信儿子还有救,同时,也看看究竟是什么东西对自己儿子下了毒手。反正自己就剩下这把老骨头了,索性跟它拼了。 不幸的是,老井匠下去不久,也没有了声息,地面上的人知道,这可怜的老头子,下场,同他的儿子一样。 事情传出去,围观的人络绎不绝,把这里堵得水泄不通。大家七嘴八舌,说什么的都有。就是没有人敢跳下去,把这横死的父子拉上来。 人多力量大,后来,有人想了一个主意,用绳子把这父子俩的尸体套住,再拉到地面上来。说干就干,不一会儿,这父子两个的尸体便重见天日了。 下去的时候还是活生生的人,现在,却成了冷冰冰的尸体,原来生死就在一线之间。围观的人不胜欷歔。 两个人的尸体上没有任何伤痕,谁也看不出来,这两个人究竟是怎么死的。 这口井,从此就成了一口凶井。酒肆的老闆就是眼睁睁地渴死,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辛苦了大半生的基业就这么毁于一旦,也不敢再找人淘井了。 这父子两个到底是怎么死的呢?因为没有到过现场,书里面描述的又不是很详细,具体的死因,已不可解。不过,在这里,我们倒是可以提出一种假说。 家住北方的人,一般都会有挖地窖储存蔬菜的记忆。 北方一到冬天便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在菜市场还不像现在这么普遍,物资也流通不畅的年代,想吃新鲜的蔬菜,就得事先挖地窖储存。秋天的时候,把白菜、萝蔔、土豆等收穫物码在菜窖里,盖严,冬天再下到窖里,把蔬菜取出来。 菜窖里储藏的蔬菜,非常新鲜,煎炒烹炸,尽可以变着花样地做,这样一来,就不用整天吃酱缸里的咸菜了。 下地窖之前,有个常识必须要懂,必须先点上一根蜡烛或者一盏油灯,放在菜窖口上试试,假如火焰熄灭,就不能马上进入了,要敞开窖口,等一等。因为蔬菜的唿吸作用,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沉积在地窖里,人在这个时候贸贸然地进去,很有可能是自取灭亡。 我想,废弃多年的老井,能够置人于死地,原理大抵同此。 井里面曾经存在的动植物尸体,经过这么多年的分解,那井底的空气成分,可能已经非常复杂。除了二氧化碳以外,可能还有甲烷等其他有毒其体,井匠不明就里,吸进了这些气体,就有可能发生生命危险。 这个故事里的凶井之迷,是不是可以这样解说呢? 戊子岁大旱。濠州酒肆前,有大井,堙塞积久,至是酒家召井工陶浚之。有工人父子应募者,其子先入,倚锸而卒。其父遽下,亦卒。观者如堵,无敢復入。引绳出尸,竟不復凿。(出《稽神录》) 25比翼 东汉结束以后,魏、蜀、吴三国鼎立争雄,这个故事就发生在孙权统治的吴国。 吴郡的治所海盐,有一个叫陆东美的人。从这人的姓氏和郡望来看,应该是出身世家。 吴郡的朱、张、顾、陆四个家族,号称吴四姓。无论在政治、经济、军事、还是文化上,在当时,都首屈一指。吴郡陆氏,正经出了一些名垂千古的人物,比如陆逊、陆凯和后来的陆机、陆云等。 第47页 陆东美是干什么的,史书中没有明说,想必是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功业。这个人之所以能够做到青史留名,完全是因为他同妻子之间的感情。 陆东美本人生得玉树临风,恍若金乌映世自不必说,他的妻子朱氏,作为深宅大院里面娇养的小姐,也是当地数一数二的美女。一口吴侬软语加上明眸皓齿、纤细身段、如云鬓髮,她的美貌,颠倒众生。 她是名花倾城,只等着匹配一位门当户对的好夫婿,琴瑟合鸣,生儿育女,相知相携,把这一生仔仔细细地过完。 人生只如,初初相见。掀开盖头的一剎那,动盪的烛火之下,是她峨峨的高髻,完美的轮廓,紧緻的肌肤,令人迷醉的双眸,端庄华艷的面容…… 这样的女子,就是每天看上一千遍也看不够。 难得的是,这齣自大家的闺秀还有婉顺和悦的性情,工书善画的才藻,敬承父母的孝心,上天待陆东美真是不薄! 许是三生石上旧精魂,朱氏同陆东美,仿佛前生有夙缘一般,四目相对的剎那,彼此都是难以抑制的惊喜…… 这是真正的天作之合! 行过同牢礼,饮过合卺酒后,这一对璧人便开始形影不离。凡是有陆东美的地方,必然会见到朱氏那纤弱的身影。连彼此相看的眼神,都蕴含着无限缱绻——仿佛要溺毙在对方的深情里。 ——这两个人感情好得,令无数成家立室的人艷羡不已。 左邻右舍都说,陆东美夫妇,是天生的一对神仙眷侣。 这事不知不觉地就流传开了,当地人把他们叫做“比肩人”! 不知道是谁,把这话传到了陆氏夫妇的耳朵里、 二人听了,相顾无言,非但没有面露喜色,反而是忧思不已。都说: “天妒良缘,如我们这般比翼双飞,情深意切,恐怕终究不会长久!” 听的时候,大家都以为是戏言。没想到,这话不久以后就应验了。——正当妙龄的朱氏,得暴病身亡。目不交睫地守在病榻旁边的陆东美,眼见妻子停止了唿吸,神魂俱失,如同自己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一般。 从此以后,他便不吃不喝,不言不笑,痴痴傻傻,对外界的刺激没有一丝反应。只有当别人提起朱氏的时候,才会牵动他早已神游万里的思绪,痛哭不已。 身体髮肤,受之父母,就是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要想想自己的高堂啊!有人这样劝道。 可是,不管谁去劝阻安慰,他都充耳不闻,视而不见,他沉浸在无尽的回忆里,那个世界,没有人能够靠近。 昔日的梨花院落,柳絮池塘,翠石假山,藻井轩窗,如今看来,都是痛! 这样绝食下去,没过几天,陆东美便追随着他爱妻的亡魂而去。 慧极必伤,情深不寿,所谓天妒良缘,是不是说过分的情痴也会磨损生命? 还是,情到深处,情转薄,而造物,要保留人世间这难得的深情,所以,在情最浓时,结束他们的生命! ——就像一朵花,在开到极盛的时候掐离枝头,它就,永不会落。 几天之内,连续有两口人离世,陆家人是哀恸不已。家人商量了一下,把这笃于情,亦毁于情的夫妇埋葬在一起。 生则同衾,死亦同穴。他们生前相爱、相知,相惜;死后,也彼此相守。永永远远。 后来,家人去上坟的时候发现,不到一年的时间,二人的坟墓之上,已经青草离离。 在芳草萋萋的坟冢上,长出一棵梓树来。 这棵梓树同根双干,枝条交错,互相抱合,成为一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彼此给对方以荫蔽。 这树的枝干长得很是粗壮,细心人发现,经常有比翼的鸿雁,栖息在枝叶之间,同飞同止——就象生前的陆氏夫妇一样。 吴主孙权听说了这件事之后,也深受感动。御笔一挥,封这两个人所住的里巷为“比肩里”,赐名陆东美夫妇合葬坟墓为“双梓”。 陆氏夫妇身后遗有一子,名叫陆弘。所娶的妻子张氏也是名门之女。 这两个人,与他们的父母一样,也是一对痴情男女,结缡之后,便你侬我侬,互相爱慕。不过,在他们身上,倒没有什么奇异的事情发生。 尽管如此,吴郡的人还是给这对新婚夫妇起了个绰号,叫“小比肩”。 在我们慨嘆这惊天地泣鬼神的伟大爱情的同时,也不禁要问,是不是美满的婚姻也可以在子孙当中遗传? 古代的女子,性情大多婉鸾,嫁进婆家之后,多数以被动的受体出现。倘若嫁得一个好夫婿,今生今世,夫唱妇随,恩爱无边,大家都会说这女子命好,是前世修来的福分。假如象红楼梦里的迎春一样,嫁给一个中山狼,那么,这一辈子就算完了,整日看他脸色不说,挨打受骂是家常便饭,得终日以泪洗面。 婚姻对于古代的女人来说,是越生死城,过奈何桥,饮孟婆汤,投转命轮,开始第二次生命。 在某种程度上,对现代的女孩而言,又何尝不是如此。 北方在嫁女的时候,讲究对男方要知根知底。除了男子的工作、品貌、修养、家世,亲属关系,也要看对方的双亲品性如何。 假如做父亲的,成天拿老婆孩子当球踢,那么女儿嫁过去也很难获得幸福。 第48页 无他,耳濡目染之下,这男孩子,根本不知道对待妻儿,除了拳打脚踢之外,还有其他的方式。 ——他只知道通过棍棒和拳头进行交流,他只知道这样一种沟通方式。 有资料表明,大多数的家庭暴力,都来自男方。 可能有人会说,那谁谁谁就是在家暴中长大的,结婚以后,对妻子好得不得了。 这事当然没有那么绝对。 可是,作为在婚姻中相对弱势的女性群体来说,假如你把婚姻视为终身大事,可不慎欤? (接上) 上面说的是异姓之爱,夫妻之爱,事实上,古代歷史上,某些同性之间的感情与异性的恋情相比也毫不逊色。 有个人叫潘章,不知道他具体是哪里的人了。少年时容貌气质十分出众,时人纷纷议论,说他的眉目风神,是有史以来,唯一配得上玉山如倾这四个字的。(插一句,不知道这个潘章同潘安是啥关系!) 所有形容男子美貌的句子,用在他的身上,皆如蚕丝般辗转贴合。 ——他的风姿,俊美到不可一世。 那是一个敬慕美、崇尚美的年代,人们纷纷以与潘章交好为荣。 潘章貌美一事传得很远,楚地有一个叫王仲先的,听说了潘章的美名,跋山涉水,千里迢迢地跑来同他结交。 没想到,二人一见如故,惺惺相惜,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到分别的时候,执手相看泪眼,谁也不愿意率先告别。 王仲先被潘章的美貌摄去了魂魄,咬一咬牙,跺一跺脚,索性决定留在这儿不走了。 他找到潘章读书的书馆,着录了学籍,从此,这两个人吃在一起,住在一起,学在一起,互相敬重爱护,感情好得同夫妻一样。 时光游弋如鱼,于指间过隙。 这两个人的感情,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减损。 他们生时形影相随,死,竟也是在同时。 家人哀怜他们,将他们合葬在罗浮山上。 说来也怪,不久以后,坟墓上忽然长出一棵树。 这棵枝条树叶互抱,声息相通。 当地人觉得很奇特,于是,就把这棵树称为“共枕树”! 如果抛却同性之爱这一点的话,那么,这个故事同上一个,简直如出一辙。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古代,似乎并不象近现代一样,将同性恋视为洪水勐兽。——谁要胆敢对同性萌生情愫,必遭千夫所指,万人唾骂,直到生生拆散才算完。 在这一点上,西人也不比东方进步多少,所以才会有李安的《断背山》。 从古代的记载来看,古人似乎大多对同性之间的情感安之若素,至少很少大惊小怪。就连帝王的断袖情结,也是堂而皇之的写进史书里的。 犹记得西汉哀帝要把自己的王位让给嬖宠董贤,而且公然拿到朝廷上讨论,在大臣“天下是高皇帝打下的天下,陛下这样做如何对得起自己的祖宗”之类的劝谏下,才怏怏而罢。 史书中的一个细节,充满了温情。 有一天,哀帝早朝的时候,董贤还没有睡醒,身体压在他的衣袖上,皇帝索性拿了一把剑,把袖子割断,好让董贤继续自己的美梦! 有个成语叫断袖分桃,即与此相关。 看到这里,我想:他是真的爱他! 真正爱一个人,才会细心照顾他的所有琐事细节,才会总想着把自己最好的都给他——包括这天下! 所以,潘章与王仲先,也算生逢其时。 读古书的时候发现,古人特别喜欢拿树木、鸿雁、鸳鸯等意象来比喻生死相期的爱侣,还有一个故事,与这两个很像,索性一起讲了。 这件事还是发生在吴国,吴国有个叫胡邕的人,天生喜好美色(这毛病好像一般人都有)。 胡邕后娶张氏为妻,张氏貌美,胡邕对妻子十分怜惜,两人寸步不离。 但是好景不长,张氏得病身亡,胡邕思念之下,荏苒成疾,也到黄泉之下与妻子相会去了。 家人把他们的棺木停放在后园,三年之后,才另加殡葬。 葬毕之后,从此路过的经常看见坟墓上有两个人,互相抱持,交颈而眠,仿佛他们还活着一样。 这事传出去以后,人们竞相嘲笑这对夫妇! 还有好事者把这个神异的故事记在当时的笑话书《笑林》当中。 有什么可笑的呢?! 真是莫名其妙! (全文完) 原文如下: 吴黄龙年中,吴都海盐有陆东美,妻朱氏,亦有容止。夫妻相重,寸步不相离,时人号为比肩人。夫妇云:“皆比翼,恐不能佳也。”后妻卒,东美不食求死。家人哀之,乃合葬。未一岁,冢上生梓树,同根二身,相抱而合成一树。每有双鸿,常宿于上。孙权闻之嗟嘆,封其里曰“比肩”,墓又曰“双梓”。后子弘与妻张氏,虽无异,亦相爱慕。吴人又唿为“小比肩”。(出《述异记》) 潘章少有美容仪,时人竞慕之。楚国王仲先,闻其美名,故来求为友,章许之。因愿同学,一见相爱,情若夫妇,便同衾共枕,交好无已。后同死,而家人哀之,因合葬于罗浮山。冢上忽生一树,柯条枝叶,无不相抱。时人异之,号为共枕树。 第49页 吴国胡邕,为人好色,娶妻张氏,怜之不舍。后卒,邕亦亡。家人便殡于后园中,三年取葬,见冢上化作二人,常见抱如卧时。人竞笑之。(出《笑林》) 26、暴发户 偶得千金,一夜暴富是很多人朝思暮想的事,唐人牛僧孺所撰写的《玄怪录》里,就记载了一个一夜暴富的故事。 事情发生在隋开皇初年,蜀地广都县(今四川双流县)有个孝廉,名叫侯谲,这天大清早的就套上驴子,要进城办件事。 蜀地道险,骑驴走了很长时间,遥见石子铺成的道路越来越窄,前面有峰峦倚天似剑,直插云霄。 路两边危崖断离,两壁相对,远远望去,犹如鬼斧神工以蛮力噼就的一道大门——这就是剑门。 剑门控扼入蜀的咽喉,地势险要,易守难攻,乃兵家必争之地。侯谲一见,便知道自己已到剑门关外。 剑门关一向以雄、奇、险、秀着称,候孝廉不愿错过眼前的美景,放缓了脚步,慢慢朝关门走去。 来到离关门不远的地方,忽然,他的视线被不远处的四块石头吸引了。那四块石头体大如斗,造型奇谲,观之可喜。侯孝廉平时也是个酷爱寻幽揽胜,吟诗弄赋的风雅人物,当下也顾不得行囊太重,道路险阻,抱起石头放进驴背上的书笼,打算把这四块石头驮回家,闲暇时刻再慢慢玩赏。 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体会,要是得了什么合眼缘的东西,便总是牵肠挂肚,只要得了空,就要拿出来细细观赏一番。侯孝廉也是这么个人。路途艰险,走了一会儿,便浑身冒汗,觉得甚是疲累,于是喝停了驴子,歇在道边,从书笼里拿出石头,趁着徐徐的清风,悠哉游哉地玩赏起来。 书笼里面,哪还有石头的影子,片刻前那四块粗笨的石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化为耀眼的黄金! 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如此奇遇,侯孝廉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先朝四周望了望,发现除了他自己以外,一个人影也没有,然后,运足了力气,狠狠地掐了大腿几下,疼得是龇牙咧嘴,才敢确定,眼前的这一切,都是真的!手里那黄澄澄的金子,也是真的! 侯孝廉的心脏都要跳出嗓子眼了,这样的好事,竟然落到他这个小人物身上,真是苍天有眼! 到了城里,索性要办的事也不办了,将这四块黄金卖掉,换得百万钱财,顺便又买了十来个娇姬美妾,回乡之后,斥资营造了一片高大宽敞的宅院,又在近郊购置起良田和别墅,过起了神仙一样的日子。 ——靠寒夜苦读没能换来的荣华富贵,到如今,已经一一提前实现了。 人生如此,夫復何求? 侯氏成了方圆百里有名的殷实人家。当然,对于他一夜暴富的经过,侯孝廉一直讳莫如深,没有人知道,这个穷酸的书生究竟是如何发家致富的。 有一日,正赶上暮春时节,晴空万里,芳草如茵,侯孝廉心情大好,遂召集奴僕,乘兴出游,临行前吩咐奴僕套了马车,把家里那些衣袂飘飘,眉目如画的姬妾全都带在身边。寻了个风景绝佳的所在,停车下马。命家人铺排起来,陈设美酒佳肴。 耳边丝竹阵阵,眼前歌舞翩翩,此情此景,恍若羽化登仙。 不,就是给个神仙当,他也不会换的! 侯孝廉正对着丽人、佳酿、美食、胜景摇头晃脑,得意忘形之际,忽然有一个老翁,背负着大书箱子来到这里。 这不速之客不待允准,便自行坐在筵席的末首。 侯孝廉一见大怒,心想你谁呀,这么大模大样地不请自来,没看见主人在这儿呢吗! 命令手下人赶紧将这老头叉出去,别败了他们的兴。 五六个僕人扑上前去,又拉又拽,运足了力气,那老翁却坐得稳如泰山,纹丝不动,亦不嗔不怒,迳自倒了一杯刚温好的酒,一饮而尽。这才笑眯眯地说: “鄙人此次前来,是请您偿债的,您以前把我的金子都拿走了,难道都忘了吗?” ——嗯?金子?这话里有蹊跷啊! 侯孝廉正胡思乱想呢,老翁已站起身来,把他那些如花似玉的姬妾一个一个抓起来,扔进书箱子里。 说来也怪,那小小的书箱仿佛无底洞一般,装了十来个人也不觉得狭窄。 装完之后,老人背起书箱,健步如飞,向远方走去。 侯孝廉一见大惊,命家僮马上骑马去追,可是,那老翁走得疾如飞鸟,转眼之间,便已不见了踪迹,哪里还追得上! 侯孝廉看得目瞪口呆,让人收拾了家什,,极郁闷地回家去了。 从此之后,侯氏家道日渐衰落,手中田产货卖殆尽,终于有一天,日子过得又如同以前那样潦倒了。 为了维持生计,他只得放下身段,委委屈屈地做了一个小公务员。 十余年之后,侯孝廉从某地辞职归蜀,经过剑门关的时候,见物是人非,抚今追昔,不禁思绪翻涌,百感交集。 他正长吁短嘆的时候,偶一回顾,却见昔日那老翁,正率领从他那里强行掳走的姬妾,在雄关漫道之间缓步而行。 那些女子笑颜如花,还是当年模样。而自己,已经鬓染微霜…… 老翁随从宾客极多,笑语喧譁,前唿后拥,场面甚是宏大。 第50页 那些人也看见了侯氏,似乎还认识他,一边朝他指指点点,一边开口大笑。那些盈盈的笑眼,洁白的牙齿,动人的红唇,如今,在他的眼里,是那么的刺目! 侯氏心中懊恼,大声质问他们在笑什么,没有一个人回答。他想逼上前去,问个究竟,那些人却都在他的面前如同海市蜃楼一样凭空消失了。 侯氏心中抑郁,访遍了剑门关前后左右的人家,谁也不知道有这样一个人。 无奈之下,只得继续赶路。 抬头看去,前面莽原暮雪,关山如铁,而自己这十几年来的遭际,竟恍若暝然一梦…… 是啊,出来混,迟早要还的!拿人家的东西,也是迟早要还的! 原文如下: 隋开皇初,广都孝廉侯遹入城,至剑门外,忽见四广石,皆大如斗。遹爱之,收藏于书笼,负之以驴。因歇鞍取看,皆化为金。遹至城货之,得钱百万,市美妾十余人,大开第宅,又近甸置良田别墅。后乘春景出游,尽载妓妾随从。下车,陈设酒肴。忽有一老翁,负大笈至,坐于席末。遹怒而诟之,命苍头扶出。叟不动,亦不嗔恚,但引满啖炙而笑云:“吾此来,求君偿债耳。君昔将我金去,不记忆乎?”尽取遹妓妾十余人,投之书笈,亦不觉笈中之窄,负之而趋,走若飞鸟。遹令苍头驰逐之,斯须已失所在。自后遹家日贫,却復昔日生计。十余年,却归蜀。到剑门,又见前者老翁,携所将之妾游行,傧从极多,见遹皆大笑,问之不言,逼之,又失所在。访剑门前后,并无此人,竟不能测也。(出《玄怪录》) 盗墓迷城之二 大唐开元年间,京师长安有件怪事传得甚嚣尘上,据说,有一具在地底下埋藏了有上千年的殭尸——也就是盗墓小说里常说的“粽子”,因为墓室崩塌,重现人间。 有好事者还特意颠颠地跑过去看,回来以后跟大家描述,说这具復活的殭尸,身体、头髮、肌肤、眼睛、鼻子、耳朵、嘴等器官,同正常人没什么两样,要不是有人亲眼目睹他灰头土脸地从地底下钻出来,衣服和髮式都很奇怪,没有人相信,这人会是一具殭尸。 这殭尸也能和活人友好相处,从来也没有表现出任何危害,盗墓小说里粽子们见人就抓,逮住就咬的特性对这具殭尸来说也完全不适用。 但是有一点,这个人刚从坟墓里钻出来的时候,嘴里吐出来的话一般人听不懂,后来找了个有学问的,跟他对了几句话,才知道,这人讲的话同战国时期的文献记载很像,只不过更加口语化。 而且,这个死而復生的人,从来不吃五谷杂粮,顶多也就喝几口水,不管多丰盛的食物摆在他面前,他从来连碰也不碰。 有人就说了,这人日常吸风饮露,埋在地下千年而不死,根本就不是凡人,他是传说中的地仙啊! 也有人对此持反对态度,鄙夷地说这都是骗人的把戏!——谁也不能成天看着他,你一转身,说不定他就偷着吃东西了。别看吹的是神乎其神,其实啊,就是个不折不扣的骗子! 究竟是怎么回事,也只有那个人自己知道了。 这人学习能力很强,开元年间的市井言语很快就说的比谁都熘,或许是在地下闷了太久的缘故,这个人逮着谁都能唠上一会儿。 他对各地的墓葬,和墓室里财宝的分布情况,是了如指掌。只要别人愿意听,他就能滔滔不绝地侃上许久。 当然,听的人有的是当成轶闻,过过耳瘾,根本就没当回事。不过,凡事都有例外,有人真就往心里去了。 这人经常在吴、楚、齐、鲁一带活动,别人问他什么事,从不隐晦,总是有问必答。 有两个大盗,因缘际会,听了一耳朵,两人相视而笑,连说发财的机会来了,根据那人的指引,纠集了十来个兇徒,买齐各种挖沙倒斗的工具,就开始了他们的盗墓生涯。 别说,那人说的还真挺准,他们盗发了好多个墓葬,从来也没失手过。后来一路挖到盛唐县界,趁着月黑风高,又开始了这一本万利的买卖。 他们盗掘的古冢被当地人称作白茅冢,至于为什么起这么个名字,就不得而知了。 在共同利益的驱使下,这些人干的是热火朝天,埋头挖了大概有一丈多深,就找到了地宫。 墓道挖开以后,这些人是无比的兴奋,点燃火把,哼着小曲儿,就往墓室深处走去。 地宫的布局比较奇特,它由四间主要的墓室构成,每间墓室相对独立,所藏的明器也不相同。 东边的墓室储藏的,都是江湖人喜欢的东西,刀枪剑戟,斧钺钩叉,绳索弓矢等,一应俱全,看起来像是个小小的武器库。 那些武器,造型古朴,花纹也很是奇异,似乎有些年头了,但是,拿在手里一试,仍然吹毛断髮,锋利如新。 南面的墓室则堆着各种精美的丝织品,绫罗绸缎,锦绣缯彩,充斥其间。 墓室中间隔着一个梳妆檯,梳妆檯上面都是锦缎和罗绮,有人眼尖,看见上面放着一个小牌子,牌子上还有些字迹,拿起牌子,就着火把一看——不认识! 这时候,队伍里面的读书人就派上了用场,那个号称十里八乡学问最大的淘沙夫子接过小牌,眯起眼睛仔细地辨认了一会儿,喃喃道: 第51页 “周幽王所赐锦三百端……” 然后一拍大腿,兴奋地叫道: “啊——周幽王!这个墓室离现在差不多有一千五百多年了!” 旁边的人愣了楞,随即有人接过话茬: “管他什么王,关键看有没有宝贝,没有,咱们这次就白跑一趟!” 众人七嘴八舌地随声附和,那个人见此情景,很郁闷地闭了嘴。 “哎——还真别说,这墓室里真有宝贝!”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梳妆檯下面果然都是金银珠玉,在火把的照耀下,正熠熠生辉。 大伙儿笑得合不拢嘴,把财宝全部装在随身携带的口袋里,往下一个墓室走去。 西面的墓室里摆放的都是漆器,制作精细,光可照人,就象昨天刚刚做好,才放到坟墓里的一样。 有人拿在手里使劲掰了掰,发现这些漆器仍很坚固,就捡了一些,放进袋子里。 剩下最后一个墓室了,这个墓室位于整个坟冢的北部,从外面看去,跟其他三个墓室没有任何不同。 队伍里精于熘门撬锁的小贼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墓室的门锁打开了。 一伙人推开墓门,走了进去,刚打开门,便不约而同地发出一阵惊嘆…… (待续) 只见墓室当中横置着一口精美的玉棺,那玉棺纹理细腻,莹润光洁,似是用一整块巨大的玉石雕琢而成,上面找不到任何缝隙。 光这玉棺本身,就已是价值连城的宝物,那里面的随葬品,就更不知道有多少稀世奇珍了。 盗墓贼们迫不及待地掀开棺盖,向里面看去。眼前的情景,惊得他们张大了嘴,半天都合不上。 玉棺里面,躺着一个妙龄女子,一头青丝披拂在颈侧,肤如凝脂,齿若编贝,双眉修长,琼鼻挺秀,柳腰不盈一握,身材纤浓合度,美得如同从前朝古画上走下来的仙女。 她眼睑微阖,睫毛轻覆,眼睛半开半闭,令人忍不住遐想,这双眼睛要是张开,当她回眸一笑时,那秀色,该是何等的夺人心魄…… 那女子鬓如墨画,仰面躺在在一个纤巧的枕头上,身上穿着紫色霞帔,绣袜珠履,新香可爱。意态闲适,好像随时都能醒来。 众人口中啧啧有声,有人忍不住颤抖着伸出手去,轻抚了女子的肌肤一下。只觉得掌中滑腻无比,那细嫩的肌肤,竟然……竟然犹有暖意…… “周幽王赐锦……这女的……这女的难道是烽火戏诸侯的褒姒!” 有一个人自言自语道。 这可是一个惊天动地的发现,可是,旁边的人却充耳不闻,兀自争抢着什么。 原来,玉棺前面,有一只银杯,杯子里盛满了象酒一样的液体,这些人平素见酒比见了爹娘还亲,也不忌讳,就着银樽就开始牛饮,那些抢不到的在旁边急得直跳脚。 那酒果然好喝,如同琼浆玉液一般,回味绵长。直到杯子里的酒抢得一滴也不剩了,还有人舔着酒杯内壁,怎么也不肯放下。 众人把墓室里的锦绣珠宝洗劫一空,正要出去,忽见有一人突然折返回去,直奔那女尸的棺材。 其他的人见状,也都跟了上去。 原来,棺中女子左手的无名指上,有一只玉环。 那女子全身上下,除了衣服以外,没有任何装饰,这玉环可以说是唯一的随葬品,想必价值不菲。 玉棺虽然珍贵,但体积太过庞大,大唐又针对盗墓制定了严刑峻法,就算带出去也无法销赃。玉环则不然,随便揣在哪里,都能避人耳目。 盗贼们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全都扑上去抢这只玉环。 不成想,这玉环套得太紧,盗贼们撸了半天也没撸下来。有性子急的,掏出腰里别着的短刀,就朝女子那纤细的手指削去—— 有个叫杨知春的盗墓贼,见状在旁边拦阻道: “我们拿走的宝物已经不少了,这个玉环就别要了吧!” 那些人抢红了眼,哪里肯听他的劝告,嘴里振振有词: “有钱就不倒斗,倒斗就不空手,你想积德行善,到这儿来干什么呀!。” 只听嘎嘣一声脆响,那女子的小指被生生砍断,如赤豆一般的血液,从伤口处汩汩流出…… 朦胧的火把之下,杨知春仿佛看见那女子的秀眉轻蹙了一下,不禁大为痛惜,连连跺脚道: “你们还有点人性吗,东西取不下来,就割断人家的手指,上天是不会饶恕你们的!” 那些人根本就不予理会,取了女子断指旁边的玉环,又检查检查有没有什么遗漏,便背着赃物,走出墓道。 来到外面,冷风一吹,那些人回过神来,互相使了使眼色:意思是杨知春这人不可靠,和咱们不是一条心,他要是出去告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盗的这些宝物,不仅全都得吐出来,而且还得蹲大牢。 经常干打家劫舍的买卖,这些人彼此之间早已心有灵犀,做了个手势,便朝杨知春包抄过去。 杨知春见势不妙,心想我命休矣!自己一个人是万万对付不了这些如狼似虎的盗墓贼的。正闭着眼睛等着挨宰呢,就听耳边叮叮噹噹,一片刀剑相撞的声音,忽然之间,那些人好像互相都不认识了似的,疯狂地拿手中的武器往对方身上的要害之处招唿,乒桌球乓地砍了一阵之后,全都倒在血泊之中。 第52页 古墓之前,尸体枕藉。冷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似有鬼在唱歌。 现在,杨知春是唯一一个倖存的人。 他战战兢兢地绕过一地的死尸,哆哆嗦嗦地把扛出来的宝物又送进墓室,在那女子的玉棺之前,呆立片刻,便退出了墓室。 出来以后,他把盗贼们挖开的盗洞用土埋得严严实实,又移来一块草皮,遮在上面。 做完这一切之后,便离开此处,到官府投案自首。 当地的官员听了,啧啧称奇,将杨知春无罪释放,让他带领二十来个兵丁,前去修復那被盗的古冢。 当然,官员对于杨知春的描述,也充满了好奇,几次派人去寻找古墓的墓志,遗憾的是,始终也没有找到。 那古墓里究竟埋的是谁,便一直都是一个迷! (完) 原文如下: 开元中,忽相传有僵人在地一千年,因墓崩,僵人復生,不食五谷,饮水吸风而已。时人唿为地仙者,或有唿为妄者,或多知地下金玉积聚焉,好行吴楚齐鲁间。有二贼,乘僵人言,乃结兇徒十辈,于濠寿开发墓。至盛唐县界,发一冢,时唿为白茅冢。发一丈,其冢有四房阁,东房皆兵器,弓矢枪刃(“刃”原作“人”,据明抄本改)之类悉备;南房皆缯綵,中奁隔,皆锦绮,上有牌云,周夷王所赐锦三百端。下一隔,皆金玉器物;西房皆漆器,其新如昨;北房有玉棺,中有玉女,俨然如生。绿髮稠直,皓齿编贝,秾纤修短中度,若素画焉。衣紫帔,绣袜珠履,新香可爱。以手循之,体如暖焉。玉棺之前,有一银樽,满。兇徒竞饮之,甘芳如人间上樽之味。各取其锦彩宝物,玉女左手无名指有玉环,贼争脱之。一贼杨知春者曰:“何必取此,诸宝已不少。”久不可脱,竞以刀断其指,指中出血,如赤豆汁。知春曰:“大不仁。有物不能赎,卒断其指,痛哉。”众贼出冢,以知春为诈,共欲杀之。一时举刀,皆不相识,九人自相斫,俱死。知春获存,遂却送所掠物于冢中,相以土瘗之而去。知春诣官,自陈其状,官以军人二十余辈修復。復寻讨铭志,终不能得。(出《博异志》) 28升仙 你想不想摆脱人世间的种种无奈、琐屑、烦恼、桎梏、困窘与疼痛,长生不老,飞升成仙? 你想不想腾云驾雾,乘风飘举,超凡脱俗,逍遥太虚? 你想不想吸玄黄醇精,饮玉液琼浆,食翠芝朱英,居瑶堂瑰室,驰骋上下四方,穿越往古来今? 你想不想…… 你想不想…… …… 一般来说,上文中提到的境界,只有仙人能够达到。如果你想,那么就要想办法成仙。 古往今来,上至帝王将相,中至富商大贾,下至贩夫走卒,得道成仙,驱神役鬼,是无数人毕生追求的梦想! 可是,怎样才能够成仙呢? 道家的“仙书”里提到了种种修炼法门和操作程式,假如你想成仙的话,就得按照上面的要求一丝不苟地加以修炼。——成仙没有捷径,需要旷日持久的投入——精神上的,也包括物质上的。 当然,练成练不成,还得看你自己的缘法与造化…… 说到底,这事虚无缥缈,变幻莫测,所以,修仙的人很容易陷入迷途,堕入魔障。漫漫长路,根本不知道出路在何方。 有些人正心诚意,精勤不倦,弃绝万丈红尘中的欢笑与温暖,在人迹罕至的地方兢兢业业地修炼了一辈子,最后的结果却不尽如人意。——这样的结局,不能不令人沮丧! 一怒之下,推翻炼丹炉,砸碎八卦镜,扔掉干坤剑,拂袖而去的,也大有人在。 要是有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比如说就象如今的高考一样,经过层层选拔,最后通过某种考核,引领成仙若渴的人得道飞升,那该多好啊! 这话听起来好像做梦发呓语,都是胡说八道。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您别说,还真就有这么个地方! 唐代南中有一个所在,名叫选仙场。 所谓“选仙场”,顾名思义,就是通过考核与选拔,使凡人得以飞升成仙之处。 选仙场在层峦之间,悬崖之下,周围古木参天,碧草如茵,清泉淙淙,瀑布飞溅,风景怡人,倒象是个神仙愿意光顾的地方。 站在山下向上仰望,只见苍青色的天穹之下,陡峭的悬崖一落而下,仿佛刀砍斧削一般,峭壁上寸草不生,光滑如镜。同不远处相邻山崖上嶙峋的怪石,形成一种参差的对照。 这座山,似乎形成了一种极为强大的场,有时候,站在山脚的人会非常清晰地感受到虚空中暗含的那股威压之感。 峭壁的绝顶之上,隐藏着一个幽深的洞穴。在山顶缭绕的云雾之间,影影绰绰,若隐若现。 ——据说,那里是神仙的洞府! 那些吸风饮露,乘风驾云,逍遥来去的神仙,经常在这里出入。 当地的道士将此地奉为洞天福地,每逢重大的节日和集会,都要汇聚在这里,供斋醮神,设坛祭祷,以求清洁身心、消灾避祸,修行精进,甚至凌风飘举,升天成仙。 在各种仪式和集会当中,每年中元节的庆典,最受当地道士和奉道民众的重视。 第53页 传说,就在这一天,洞府里的神仙会挑选一个相貌、品德和修行都出乎其类,拔乎其萃的人,让他升至山顶洞穴,在此接引成仙。 这是方圆几百里的盛事。 每到七月十五这一天,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达官显贵和升斗小民,只要能倒出功夫来,都翻山越岭,远道而来,争先恐后地亲眼目睹这一神迹。 当然,那些迫切地想要成仙的学道之人更是一个不拉。 奉道者首先在峭壁之下铸起一座坛宇,升坛烧香,斋醮祭祀,焚香祷告。七天之后,再由大家共同推选出一位公认德行最高,身心最洁净、修行为虔诚的高道,衣裳素洁,手持经简,立于道坛之上,口中念念有词,等待上仙从天而降,前来迎接自己。 其他的人在扯着他的衣袖,殷殷告别之后,便纷纷退下。站在远离道坛的地方,遥遥地望着昔日亲密无间的道友,顶礼膜拜。 不一会儿,便有五彩祥云,从洞口飘飘悠悠,蜿蜒而下,一直飘到山下的坛场,将坛上的道士笼罩在霞光瑞彩之中。 那个站在道坛上的高道,衣冠不动,挺身肃立,双手合十,脸上是亘古未有的祥和与宁静,脚踩五色祥云,在悠扬的乐声当中,冉冉上升…… 此情此景,震撼人心,围观的人全都感动得涕泗滂沱,尽管泪水模煳了双眼,鼻涕影响了唿吸,在这个伟大的时刻,谁还管得了那么多,抬起袖子胡乱地在脸上抹一把,又踮起脚尖,伸长脖子,一眨不眨地盯着洞口,生怕错过其中的任何一个细节。 众人的心里,又是羡慕,又是妒忌,又是肃然起敬,又是充满感慨,总之是五味杂陈,百感交集。 虽然没有说出来,但是,大家都在不约而同地想着一个问题——只要我一心一意,潜心修行,那么,明年此时,这得道成仙的,就该轮到我了吧。 直到那裹在祥云里的高道的最后一片也衣角消失在洞口,众人才怀揣心事,各自散去…… 从选仙场升仙的,每年都在一、两个人左右。人数虽少,毕竟是个盼头。所以,每年的中元节,都有大批道士从全国各地络绎而来,参加海选。优中选优之后,再在几个人之间进行角逐。 其竞争之残酷,场面之热烈,有甚于朝廷的科举考试! 大家心里各自揣着一把小算盘:就算是考中了状元,高官得做,骏马得骑,又能怎样,虽有丝竹悦耳,却也难逃案牍劳形,整天埋首于堆积如山的公务当中,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说不上哪时触了皇上逆鳞,难免身首异处。 做神仙就不同了,世间的凡夫俗子,包括帝王将相,见了神仙,都得低下高贵的头颅,俯身叩拜。归根结底,做人哪有为仙乐呀! 正因为如此,当地甚至掀起了一股出家入道的高潮。无论男女老幼,坐立起行,心心念念的,就是跻身道观,潜心修炼,在每年的中元节,借神仙的臂助,得道成仙。 有一年,这一殊荣落到了某位道行深厚的道士头上,经过反覆的考察与比较,众人一致认为,这个道士是当年升仙的不二人选。其他人等虽然修为也很不错,但是,同这个高道想比,火候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要想成仙,还得关起门来,继续修炼。 落选的虽然心中不服,却也只得低头认命。——这可是道士们聚在一起公决的结果,拥有最高的效力,其他人只能无条件执行,而不能有丝毫异议。 这个被选中的高道心中是如何的波澜壮阔,汹涌澎湃,不用说,大家也能猜着几分。就连他的家人听了,一个一个也是欢欣鼓舞。 ——有句老话说的好,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家里有人成仙,首先是光耀门楣。其次,要是有个大事小情,神仙能不出手相助!再者,这个家里,能出一个神仙,就没有理由不出第二个,第三个……搞不好,一家子都会位列仙班。 啊,这样的前景,着实令人嚮往! 人要做了坏事,总会想方设法地进行遮掩,要是有了好事,言语之间,又唯恐别人不知道!总之,这件事在家族内部传得很远,就连武都山的一个和尚,都听说了。 和尚同道士是中表兄弟,听说此事之后,骑着快马,星夜弛赴,前去与表兄弟诀别。 到了道士家里,寒暄了一阵之后,和尚从怀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一个布囊,郑重地交到道士手中。 布囊里究竟是什么东西呢?难道是佛家的什么法宝? 道士颇为疑惑。打开一看,哟!认识!——原来是一袋雄黄。 这东西对驱赶蛇虫鼠蚁特别有效,倘若在上述四种动物必经之处放上雄黄,这些东西必会退避三舍,无法危害人类。 道家的仙书里甚至有这样的记载:将死之人如果长期服食雄黄,就会百鬼畏惧,不敢前来勾魂,这样,人就可以不死。 掂量掂量,大概有一斤左右。 这时候,和尚抓起道士的手,重重地覆在布囊之上,道: “我听说修道之人很是重视此药,请你秘密地把它放置在腰腹之间,千万不要弄丢,将来说不定会有用处!” 道士见自己的亲戚煞有介事,心想难得他一番心意,跑这么远送来,我就收下好了。于是便很高兴地接受了。 第54页 到升仙那天,斋戒沐浴之后,把那一袋雄黄藏于贴身之处,素服飘逸,望之若仙。同家人、道友一一告别之后,便乘着车,来到选仙场。 种种繁冗的仪式咱们暂且不表,时辰一到,果不其然,祥云垂垂而下,道士蹑云而上,身后留下一片百味杂陈的嘆息与哭泣…… 又一个道士升仙了! 众人满意地目送着道士的背影,互相拱手,弹冠相庆。 过了一会儿,人群各自散去。飒飒冷风之中,只剩下空荡荡的选仙场。和坛场之上,那丝丝缕缕,裊裊升起的檀香。 过了十来天,居住在山崖附近的人突然闻到空气中飘荡着一股莫名其妙的气味,这气味起初还不是很明显,要风向对的时候耸起鼻子才能捕捉到。随着时间的推移,那气味越来越重,随时随地都能闻到,这时候人们才发现,那是一股令人作呕的恶臭! 山里人实在受不了这股气味,却又不知道如何抵挡,最后,大家不得不试着用嘴来唿吸。 有一个终年生活在此地,靠猎取狼虫虎豹为生的猎人,受这无处不在的恶臭干扰,打猎的效率大大下降。 这人对天发誓,一定要把臭味的源头找到。 他走遍了这一片的崇山峻岭,最后发现,越是靠近选仙场,那气味便越浓。 难道……难道,那臭味是从仙人的居所飘出来的。 起初,他还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大逆不道,那可是神仙居住的地方啊。 后来,经过反覆勘察,他越来越相信自己的判断。终于有一天,他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到那个洞里看一看。 这人从小在悬崖峭壁之间攀来爬去,早已练就了猿猴一般敏捷的身手。 因此,他对那个洞窟的畏惧,主要是心理上的——担心自己擅闯洞府,神仙怪罪。 可是,一旦卸下了心里的包袱,就再也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他前进的脚步。 将身体悬挂在凸出的岩石上,一路披荆斩棘,爬上了山崖。一抬头,那个神秘而又幽深的洞口出现在眼前,伸手可及。 洞口青藤掩映,怪石嶙峋,看不清里面的东西。猎人通报了姓名,请求神仙允许自己觐见。等了半天,那洞里是半点声音也无。 猎人深吸了一口气,鼓足勇气,拨开青藤,侧身走了进去。 这个洞窟不知道究竟有多深,总之,越走越冷,越走越黑。猎人手里的火摺子,照出一个光圈,驱走了眼前的黑暗。 走着走着,脚下似乎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猎人脚下一滑,差点跌一个跟头。 等他站直了身子,打量周围的环境时,眼前的景象,吓得他头皮发麻,身上的汗毛根根倒立。 面前卧着一条巨大的蟒蛇,从头部来看,那蟒蛇的身体蜿蜒能达数里。吞食个把活人,更是小菜一碟。 这蟒蛇已经死去很久了,身上也早已开始腐烂,那漫山遍野的臭味,就是从它身上飘出来的。 再往周围照去,一种无法抑制的颤慄从嵴背开始,慢慢爬遍全身,吓得这个胆气过人的汉子,也差点惊叫出来。 ——在蟒蛇的前后左右,堆满了累累的白骨。如同小山一样,直达洞窟的顶部。 他终于弄明白了,原来那接引道人成仙的五色祥云,就是巨蟒唿出的毒气。而所谓的升仙,不过是祭奠了蟒蛇的五脏庙! 可怜那些无知的道士,原本梦想着长生久视,结果却送了自己的小命! 所谓的选仙场,竟然是生死场! ——那些被选中的,都成了蟒蛇的美餐。 而那道士怀揣的雄黄,果然有奇效。 要不是药性发作,还不知道得死多少人呢。 那么,道士本人到哪里去了呢,你能猜得出吗? …… 你想得道飞升吗? 你想超脱生与死,爱与恨,美与丑、善与恶,逍遥世间吗? 请来选仙场吧,这里,会成就你所有的梦想!^_^ 南中有选仙场,场在峭崖之下。其绝顶有洞穴,相传为神仙之窟宅也。每年中元日,拔 一人上升。学道者筑坛于下,至时,则远近冠帔,咸萃于斯。备科仪,设斋醮,焚香祝数, 七日而后,众推一人道德最高者,严洁至诚,端简立于坛上。余人皆掺袂别而退,遥顶礼顾 望之。于时有五色祥云,徐自洞门而下,至于坛场。其道高者,冠衣不动,合双掌,蹑五云 而上升。观者靡不涕泗健羡,望洞门而作礼。如是者年一两人。次年有道高者合选,忽有中 表间一比丘,自武都山往与诀别。比丘怀雄黄一斤许,赠之曰:“道中唯重此药,请密置于 腰腹之间,慎勿(“勿”原作“失”,据明抄本改。)遗失之。”道高者甚喜,遂怀而升 坛。至时,果蹑云而上。后旬余,大觉山岩臭秽。数日后,有猎人,自岩旁攀缘造其洞,见 有大蟒蛇,腐烂其间,前后上升者骸骨,山积于巨穴之间。盖五色云者,蟒之毒气,常唿吸 此无知道士充其腹。哀哉!(出《玉堂闲话》) 唐代的佛、道竞争还是比较激烈的,从这个故事也可以窥其一斑。道士们傻乎乎地送上去当蟒蛇的美餐,和尚就明察秋毫,作者的宗教信仰倾向尽在期中。:-) 第55页 29.雨夜怪谈 夜雨,幽灯,还有一阵阵似有还无的风声,使这个夜晚显得无比的宁静。 此时此刻,多数人都已经进入了梦乡,姿势千奇百怪,鼾声此起彼伏,脸上露出或甜蜜、或痛苦、或淡然、或恐惧的表情。 然而,在一户人家的后园,有一个书生,仍然独坐在亭子里,胳膊肘支在石桌上,静静地想着心事。 桌角的油灯忽明忽暗,就像他此时晦暗不明的心境。 ——这宁静的夜啊,似乎并不宁静! 更漏迟迟,窗外的雨声越来越响了,书生呆呆地凝视着油灯的玻璃罩子,间或拿起一根铁签,去拨那烧得火红的灯花。 “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书生喃喃道。 正在他轻声吟诵时,忽然,挂在门口的帘子一掀,雨雾从外面倒灌进来,扑在书生那颇有几分英气的脸上。他打了几个激灵,从自己的内心世界中走了出来。 随着那濛濛细雨一起闪身进来的,还有一个二八佳人。那女子身着石绿衫,腰系缃黄裙,身后披着如同墨染一般的长髮,白净面孔上一双美丽而又灵动的大眼睛,正俏皮地打量着他。 书生面露惊讶,怔怔地看着这不速之客,想开口问话,却又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 女子见书生一副呆头鹅似的样子,不由得抿嘴一笑,如莺声般娇呖的言语从她那樱桃小口中徐徐说出: “妾身乃是官宦之女,府邸就在这附近,日前外出游玩,偶然见君一面,朝思暮想,倾慕不已,而今趁着这雨夜,特来与君相会,还望你不要嫌弃才是!” 书生神游万里的魂魄这才归了位,他点了点头,从石凳上站起身来,活动活动僵硬的四肢,绕着那女子走了一圈。问道: “外面暴雨如注,小姐的头髮、衣服和鞋子竟然没有一点沾湿的痕迹,这是怎么回事呢?” 那女子没想到书生会有此一问,沉吟了片刻,象是终于下定了决心: “实不相瞒,我本非人,奴家是……是一只修炼了千年的狐仙。” 说完之后,那女子的一双妙目,在书生的逼视之下,微微瑟缩了一下。 “啊……原来如此!”书生又点了点头。 那女子听闻此言,微微松了口气。 “此间的少年才俊多如过江之鲫,小姐为何就单单看上我了呢?”书生又问。 “这都是前生的缘分啊!命中注定,合该如此。人,是不能同自己的命做对的,狐狸也是如此!” 女子说道,一丝红晕爬上了她那洁白如玉的面颊。 这女子话音刚落,书生又问道: “既然是前生註定的姻缘,那么请问,这姻缘由谁记录,由谁管领,又是谁告诉你我有缘的……”女子刚想开口,书生挥手做了个停的动作。接着道:“你前生是谁,我前生又是谁,你我因何事结缘,结缘的时间又是何朝何代?请一一道来。” 那女子听了以后,神情开始变得黯然,张口结舌,嗫嚅许久,才缓缓道: “你千百日都不坐在这里,独独今天坐在这里;我见了千百个人,都不曾动心,单单今天动了心,倘若这都不是前缘,那么什么才算前缘呢?如此良辰如此夜,还望你不要狐疑才好!” 后面还想说,我就是你的婴宁、青凤、娇娜、软玉温香,解语之花,来吧,书生,趁着夜深人静,青春正好,轻纱翩跹,红颜若梦,来,请即我…… 当然,这些话都埋藏在她的心里,此时此刻,她正用自己那如同秋水般潋滟的双眸,含情脉脉地向书生传递着信息…… 书生听后,面露微笑,那笑容,令惨澹的夜色也变得明媚起来,空气中仿佛不知名的情愫涌动。 只见他潇洒地甩了甩手腕,朗声道: “有前缘者必然一见如故,互相爱慕,所谓绝代佳侣,缘定三生。我有点考前综合症,今天晚上,怎么睡也睡不着,刚坐在这里,想背诵背诵以前学过的古诗,小姐就翩然而至,可是我却一点都不动心,对你也感觉很陌生,这就是你我无缘的铁证!不要唧唧歪歪了,你赶快走吧,我好睏,还得上床睡觉呢!耽误了明天的期中考试,你负责呀!”(请自行想像周星星的样子) “@#¥%……&* ——我倒!” 狐女一听,被气得眼冒金星,如同被一股大力的掌风击倒,踉跄着后退了好几步,才算扎稳了下盘。 她张了张嘴,这次输实在是不甘心,还想做最后的努力。就听窗外有一个苍老的声音幽幽响起: “死妮子,你傻呀,跟这不解风情的傢伙纠缠个什么劲呀?他以为自己是神仙下凡还是玉皇大帝微服私访啊,再过一会儿,他就要查你身份证、暂住证、营业证、准生证了!还不扯乎,更待何时?” 那女子哭笑不得地看了书生一眼,挥了挥衣袖,将桌子上的灯扫灭,随即便消失在书生面前。 她走得那么突然,就象她来时一样,她挥一挥衣袖,没带走一片云彩…… 原文如下: 一书生家有园亭,夜雨独坐,忽一女子搴帘入,自云家在墙外,窥宋已久,今冒雨相就,书生曰:雨勐如是,尔衣履不濡,何也?女词穷,自承为狐。问此间少年多矣,何独就我?曰前缘。问此缘谁所记载,谁所管领,又谁以告尔,尔前生何人,我前生何人,其结缘以何事,在何代何年,请道其详。狐仓卒不能对,嗫嚅久之曰:子千百日不坐此,今适坐此,我见千百人不相悦,独见君相悦,其为前缘审矣,请勿拒。书生曰:有前缘者必相悦,吾方坐此,尔适自来,而吾漠然心不动,则无缘审矣,请勿留。女趑趄间,闻窗外唿曰:婢子不解事,何必定觅此木强人。女子举袖一挥,灭灯而去。 第56页 (出《阅微草堂笔记》) 30、盗墓迷城之三 “呔——大胆毛贼,人脏俱在,看你们还有什么说辞!” 公堂之上,只见一人端坐在阔大的紫檀雕花宝案之后,面沉似水,目光犀利,不怒而威。 跪在地上的几个窃贼刚从狱吏嘴里得知,堂上这个大官,就是深受当朝皇帝赏识,被委以重任,专制一方的襄阳节度使樊泽。 樊泽文武双全,威名赫赫,对贼臣叛将、打家劫舍、作奸犯科的向来严惩不贷。而今落在他的手里,估计是凶多吉少了。 几个人吓得浑身瑟瑟发抖,肩膀乏力,几乎挑不起脖子上的脑袋,头垂得都要叩到地面上的斜纹方砖了。 “小的知罪,小的知罪!” 半晌,这伙人里面那个领头的,终于鼓起了勇气,叩头如捣蒜,颤声道。 “只是……只是……小的心里比谁都清楚,这件事除了小人几个以外,没有任何人知道,大人……大人是从哪里得知的呢。” 说完这番话,这人顿了顿,见樊泽并没有打断他的意思,又道: “挖坟掘墓,辱人先祖,我等死不足惜,可是……就算死,也得死个明白呀,还望大人垂怜,告知真相。” 公堂上的樊泽,捻了捻颌下的长髯,脸膛上露出一丝微笑,缓缓道: “看你到像是个精乖的,只可惜——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要来。你可知天理昭彰,善恶相报,毫釐不爽。这件事说来话长,不过说与你们听听也好……” 原来,樊泽手下有一个姓张的巡官,父亲曾经做过邕管经略史,死后,葬在邓州城北数十里之处。张某父亲埋葬多年之后,有一天晚上,兄弟三人同时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他们的父亲衣衫褴褛,面容憔悴,颤颤微微地对儿子说: “我的藏身之所昨夜为盗贼光顾,贼人将坟内衣物洗劫一空,今天他们就要进城销赃,届时会在城东的席帽行停留,你们最好快速前往把他们抓住,要是等太阳出来了,可就来不及了!” 说完这番话之后,老爷子便裹在一团雾气之中,消失在眼前。但是他那悽苦的面容,仍然久久地停留在张氏兄弟的脑海里。 张氏兄弟都是孝子,哪里还睡得着觉,边哭边胡乱披上衣服,摸到另外的兄弟家里,把这件事从头到尾说了一遍,没想到,三人做的梦是一模一样! 这事太过蹊跷,三人一致认为,这肯定是老爹在阴间给儿子託梦,不能够及时阻止盗贼对于先人坟冢的破坏,已经是不孝之举了,如果不立即按照父亲的嘱咐去做,如何对得起老父在天之灵。 所以,天还没亮,这几个人就去叩击州衙的大门,守门的吏卒把他们放进来之后,兄弟三人火速来到樊泽的府邸,把事情的原委详细地述说了一遍。樊泽听后,勃然大怒,心说在我治下还有这等事,真是活得不耐烦了。马上派人按照兄弟三人的指引前去捕捉。果然,在城东的席帽行将正在与老闆进行交易的盗贼头目、同党六人、以及领头那人的妻子全部拿获…… 窃贼们听了樊泽的话以后,一个个惊得是面如土色,俗话说举头三尺有神明,看来所言不虚呀!唉,要是早知道有这回事,自己也就不会冒险干这个挖坟掘墓、伤天害理的行当了…… 堂下的窃贼们正各自想着心事,就听节度使大人问道: “你们盗这个坟墓的时候是不是有什么异象发生,快快从实招来,不得隐瞒!” 盗贼们面面相觑,心说这樊大人果然名不虚传,连这都知道,怪不得襄阳人一提他都肃然起敬呢,原来是有神仙相助。 盗贼的头领道: “现在这事,也没有什么可以隐瞒的了,我等罪恶昭彰,天理难容,连神仙都看不下去了……” 堂上的樊泽点了点头,示意他说下去: “认真算起来,我们夫妻俩干挖沙倒斗这一行已经有十来年了。谁都知道,这是无本万利的买卖,沾上手,就停不下来了。每次盗墓之前,都要带上陈年老酒和火把。到了目的地,同伙负责挖开墓道,进入墓室,打开棺材盖之后,我们夫妻就请墓主人喝酒……” 说到这里,窃贼的头头惶恐地看了樊泽一眼,这如何逃得过樊泽那双锐利的眼睛。 “哦——看不出你竟是这么好客的人!恐怕——是令有所图吧!” 盗墓贼苦笑了一下,道: “大人真是明察秋毫!” 他拿衣袖擦了擦头上的冷汗,接着道: “喝酒的时候,我先倒上一盏,仰头干掉,口中说:‘客人喝一盏!’然后再斟上一盏,倒进墓主人嘴里,边倒边说:‘主人喝一盏!’接下来我妻子再喝掉一盏。喝过一圈之后,我问:‘如此佳酿,酒钱由谁来出?’妻子答道:‘我等深夜造访,这酒钱当然是由客人出了!’于是便将随葬的衣物和珍宝收入囊中……” “哈哈哈哈……果然是盗亦有道!敲诈到死人头上去了!”樊泽仰天笑道。 “那后来又怎么样了呢!”樊泽问道。 第57页 “我们夫妻照此方法,盗墓十余年,从未失手过。可是……可是……”盗贼嗫嚅道,脸上露出了惊恐的表情,好像是在回忆什么他不愿意想起的事。 “可是什么?”樊泽旁边的书佐问道。 “我等昨天晚上打开棺盖的时候,只见棺中人身着紫衣,腰扣玉带,相貌端方,肌肉丰盈,看那神色,跟活人没有什么两样。根据死者的服色,我等一望便知,墓主人生前肯定是个家大业大的在朝官吏。当下喜不自胜,依照以前的老法子,我先喝了一杯,然后又斟一杯,说:‘请主人喝一杯!’话音刚落,就见主人咧嘴笑了……” “啊——”只听得堂上堂下一片惊嘆,大伙竖起耳朵,等这盗墓贼的下文。 “我等惊骇欲绝,每个人心里都有不祥的预感,心想赶快把事办完,好速速离开此地。于是便叫人把墓主人从棺材里扶起来,好剥取他身上的随葬之物。谁知道,刚才还好好的墓主人,这时候再看,不知道什么缘故,就只剩下一副枯骨了。” 堂上又是一片惊嘆之声,看来这公堂之上,谁也没有遭逢过这样的奇遇。那盗墓贼接着道: “这事虽然怪异,可是贼不走空,我们好容易进来一趟,不能半途而废呀,我就让人把他身上那条精美的玉带解下来带走,解着解着,就听死者说:‘慢点!我腰疼!’听了这话,我们这些人简直是骇异到了极点,当即扔下骸骨,连滚带爬地跑了出去……从此以后,神魂恍惚,心里知道,这事一定会败露,如今,果然……” 堂上堂下一片寂静,过了许久,樊泽才从签筒里面抽出一个签子来,扔到堂下。 几天以后,这伙盗墓贼全被处斩。 那地底下的墓主人,也该安息了吧! 原文: 樊泽樊泽为襄阳节度使。有巡官张某者,父为邕管经略史,葬于邓州北数十里。张兄第三人,忽同时梦其父曰:“我葬墓某夜被劫,贼将衣物,今日入城来,停在席帽行。汝宜速往擒之,日出后,即不得矣。”张兄弟夜起,泣涕相告。未明,扣州门,见泽,具白其事。立召都虞候,令捕之。同党六人,并贼帅之妻皆获。泽引入,面问之曰:“汝劫此墓有异耶?”贼曰:“某今日之事,亦无所隐,必是为神理所殛。某夫妻业劫冢已十余年,每劫,夫妻携酒爇火,诸徒党即开墓。至棺盖,某夫妻与其亡人,递为斟酌。某自饮一盏,曰:“客欲一盏,即以酒沥于亡人口中,云,主人饮一盏。又妻饮一盏遍,便云酒钱何处出?其妻应云,酒钱主人出。遂取夜物宝货等。某昨开此墓,见棺中人紫衣玉带,其状如生。某依法饮酒,及沥酒云,至主人一盏,言讫,亡人笑。某等惊甚,便扶起,唯枯骨耳。遂解腰带,亡人唿曰,缓之,我腰痛。某辈皆惊惧,遂驰出。自此神魂惝恍,即知必败。悉杀之。数日,邓州方上其事。(出《逸史》) 31换脚 西晋末年,经歷八王之乱、五胡乱华之后,中原大地生灵涂炭,一片残破。中州士子纷纷避祸南迁,并在江南地区建立起以司马氏为首的东晋政权。我们下面要说的这件事,就发生在晋元帝司马睿统治时期。 晋元帝在位时,有一个人,出身于世家大族,由于记载缺略,已经不知道他姓甚名谁了。不过我们可以大胆地猜测一下,东晋的士族,以皇族司马氏和王、虞、桓、谢四家最为高华,我们要说的这个人,很有可能便是上述四家的后裔。但是因为此事事涉荒诞,而且牵扯到士族高门,一不小心就可能被定个诽谤罪,吃不了兜着走,可能记载这起事件的人也不方便秉笔直书,所以,我们在这里暂且以某甲称之吧。 某甲身体一向不错,连相面的也说他活个六、七十岁毫无问题。谁承想,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事先没有任何徵兆,此人突然得暴病身亡。 死去的某甲见家人围着自己的身体顿足捶胸,嚎啕大哭,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他正想抓住一个人问问,这时候,忽然来了两个相貌奇特,身上装束也极其不同寻常的人,抓住某甲,不由分说,就往外推。 某甲吓了一跳,心想,就是官家逮捕人犯,还得事先宣布个罪名呢,光天化日之下,这两个人就公然擅闯民宅,绑架良民,这还有王法吗! 奇怪的是,自己遭到这种不公正的对待,家里人竟然全都视而不见,谁也没有上前阻拦。 某甲是个聪明人,种种怪异之事在他头脑里打了几个滚儿,终于理出了头绪,他心头不禁一颤,各种思绪纷至沓来: ——原来我已非尘世中人!这两个人,八成是索我性命来了! 想到这里,他心头一酸,眼泪潸然而下,手脚也无可奈何地停止了挣扎,恋恋不捨地离开家人,垂头丧气地跟在这几个人身后,跌跌撞撞地走出院门。 某甲早就听说,人死之后,直入幽冥,然后再由阎王爷根据生前的所作所为,决定以后的去处——上天堂还是进地狱。 谁知道,这几个人出门之后,便带领某甲蹈入虚空,一路飘飘悠悠,直升云端…… 这是往哪儿去呢?某甲心生疑窦。心想我活着的时候虽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却也决不是时时刻刻积德行善之辈,平日里对于烧丹鍊汞、得道成仙之类的事情也不甚热衷,怎么就直接上天了呢? 第58页 某甲心里疑惑,脚下却一刻也不敢停,跟着那两个人,马不停蹄地往前走。 前方云雾瀰漫,除了头顶苍青色的天空以外,什么也看不清。裹在云雾里不知道走了有多久,终于来到一处宏伟、古雅的建筑跟前,没等他细看,那两个押解某甲的,一把就把他推了进去。 某甲踉跄了好几步,才站稳脚步。惊魂未定的他抬起头来,透过缭绕的烟云,只见大殿之上,端坐着一个人,这人相貌比押解他的那两个人更为奇特,官衔似乎很高,眼露精光,颇为威武。 押解某甲的两个人走上前去,深施一礼之后,跟殿上之人请示了些什么。坐在殿上的那个人点点头,从堆积如山的桌案上拿出一本帐簿似的东西来,翻到某一处,掐指一算,忽然脸色大变,招了招手,让那两个人靠近说话。 这两个人俯过身去,三个人嘀嘀咕咕嚼了半天舌头,具体说的什么内容,某甲是一句也听不清,就见押解他的那两个人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一会儿额角流汗,一会儿点头如捣蒜。商量了半天,好像终于商量出个结果来了。 那主事的似乎想叫这两个人同某甲交涉,只见这两个人推来推去,谁也不愿意出头,过了好一会儿,推搪不过,押解某甲的人中,终于有一个人慢吞吞地、很不情愿地走了过来。见面先向他拱了拱手。 某甲对此人的身份已经猜得八九不离十,见这人对自己如此客气,一时之间,简直有点受宠若惊。 这人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说话之前,先朝殿上望了望,然后清了清嗓子,一副豁出命去的样子,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跟某甲说了一遍。 那人讲话很有技巧,而且极尽拐弯抹角之能事,某甲却也听出了个七七八八,听完之后,只见他顿时嘴唇发抖,脸色铁青,胸脯不断地起伏,摩拳擦掌,一副怒不可遏,要跟谁拼命的样子。 原来,那人告诉他,由于近来去地府报导的人太多,他们人手不够,忙的是焦头烂额,结果工作中出现了重大失误,把寿数未尽的某甲的魂魄给误勾来了。殿上坐的那人是司命,专管人的生死。每次拘押的魂魄,都要送到司命这里来覆核,检核的结果是,某甲还正经有些年头可活,不应该枉召到幽冥血狱。现在,司命勒令他们,拨乱反正,立刻把某甲送回阳间。 某甲生前辩才无碍,死后嘴皮子仍然很熘,本想跟他们好好理论理论,转念一想,自己现在是身在矮檐之下,不得不向人低头,惹恼了这些人,他们闭上眼睛,昧着良心,将错就错,自己可就亏大了。 想来想去,还是採取合作态度对自己更为有利。 那人跟某甲商量: “咱们得赶快动身,要是行动迟缓,你的宅舍坏了,就算能回去,也活不成了!” 某甲听了以后,有点迷煳: “——宅舍?” “就是你的身体。”旁边有一个人接茬道。 “倘若你的肉身腐坏,就算能够回到阳界,灵魂没有寄居之处,也是毫无办法啊,搞不好,你还得跟我们回来!” 某甲听了以后,恍然大悟,急忙道: “那还等什么,咱们赶快走吧!” 谁知道,他急急火火地没迈出几步,就瘫软在地上,用尽力气挣扎了半天,也没能爬起来。 原来,东晋时期玄谈风气极为盛行,举国上下,言必称老庄,尤其是在世家大族子弟中间,玄谈成为深受追捧的时尚。你要是不能谈空论有,简直没有办法同别人交流。某甲对此也极为热衷,生前整天同一班朋友坐在榻上挥尘谈玄,缺乏锻鍊,肤柔骨脆,适才穿越阴阳两界,走得是腿脚抽筋,每迈出一步,都疼得呲牙咧嘴。他知道,押解他的那些人就是传说中的凶神恶煞,虽然在路上早已吃不消,却也不敢出言抱怨。现在精神松懈下来,肉体上的痛楚就显得无比的分明…… 押解他的那些人见了,急得直跳脚,喊着号子在旁边给他鼓劲,某甲本人也急得满脸通红,可就是站不起来。这几个人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索性把某甲晾在一旁,找了个隐蔽的地方,压低声音说: “某甲要是因为脚痛不能按时回去,我等就得承担使人枉死的罪名,到时候上边查下来,大家都得吃不了兜着走,这可如何是好啊!” 其他人也七嘴八舌地出主意,可最终都被一一否决。 实在没有办法,几人便又折返回去,把某甲的情况跟司命详细做了汇报。司命在职这么久,可从来没碰到这档子事,皱着眉头想了半天,说: “适才有个新召来的胡人,名叫康乙,住在西门外,离某甲家很近。这人寿禄已尽,平日里四处行商,东奔西走,双脚很是康健,不如……” 那几个人听了,马上眉开眼笑,如释重负,连连称妙,将司命大大恭维了一番。 这几个人得了司命的锦囊妙计,走出门去,如此这般,将有关情况跟某甲一说,本以为某甲会感激涕零,没想到,某甲听了以后,脸上阴云密布,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怎么也不肯乖乖就范。 原来,那康乙不光形体丑陋,脚生得更是难看,对完美主义者兼恋足癖某甲而言,身上长着这么一双脚,那如何受得了? 这几个人好说歹说,某甲就是不从,眼见天色越来越晚,时间是一刻也耽误不得了。这伙人心头火起,却又不好来硬的。当中主事的那个发了发狠,走上前去,对某甲说: 第59页 “您要是不肯换的话,就得永远留在这里了,到时候,就算玉皇大帝,太上老君出马,也是无计可施。要是换了腿脚,还能再见你的亲人,再享受世间的荣华富贵,美味佳肴,娇妻美妾,笙管丝竹,哪个多哪个少,您自己好好权衡吧!” 某甲翻过来调过去地想了好一阵子,不得已,只好听从了这些人的劝告。 不一会儿,康乙便被人带了过来,他对换脚这事倒是没有什么异议。管事的让某甲和康乙躺在地上,闭上眼睛,不知不觉中,不知道他们施了什么法术,等两人再睁开眼睛的时候,两个人的脚已经调换了主人。 管事的对二人的配合非常满意,怕迟则生变,请神容易送神难,不待某甲细看,马上派人护送某甲上路了。 来到家宅附近,还在半空中,就听到屋子里传来阵阵哀哀的哭声,进到屋子里,四下看去,到处都是素帐白纱,又有供桌香案,灵牌香炉等祭奠死人常用的物事。 这沉郁而又悲伤的气氛,令某甲本人,也不禁湿了眼睛:在亲人的心目中,自己原来是如此重要的一个人,这次也算是没白死! 厅堂中间,在纱帐的掩映之下,停着一口黑漆漆的棺材,某甲探出头去,只见那棺材里面,铺着花纹繁复的锦褥,锦褥之上,躺着一个人,在烛火的照耀下,面庞清晰可辨: ——那不是自己,却又是谁! 某甲正百感交集,冷不防身后有人用力推了一把,他还来不及喊叫,就一头跌进了棺材里…… 魂魄与肉身复合,躺在棺材里的某甲喉头咯咯响了两声,悠悠醒转。张开眼睛,撑起身体,伸了一个懒腰:啊,这一觉睡得好长! 前来添香烛的家丁,看见某甲从棺材里面坐起来,还以为是诈尸,吓得是屁滚尿流,连滚带爬地往外跑,边跑边嘶声喊叫,把家里人全都招了过来。 守灵的人一听说诈尸,一时之间,逃的逃,散的散,也有胆子大的,挥舞着刀棒,眼睛里闪动着惊恐的光,战战兢兢地围了过来。 某甲见了,哭笑不得,他爬走出棺材,尽量用和缓的语调跟大家说: “各位不要怕,我是活的,事情是这样的……” 还真多亏了他同别人谈玄时练出的那三寸不烂之舌,即便如此,仍是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家人的情绪安抚下来。将事情的前因后果讲了一遍之后,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虚,还把已经穿戴整齐靴子从脚上扒下来,让大伙儿现场鑑定,以打消他们的疑虑。 ——那果然是一双胡人的脚,形状奇特,其大无比,又黑又长的汗毛根根挺立,丛丛漫漫,联结在一起,几乎无法看到下面的皮肤,而且……而且还有胡人身上那股令人避之唯恐不及的臭味,一阵一阵地散发出来,冲击着人的鼻孔。 家人掩着鼻子,悲喜交集,连连惊嘆:只要某甲能够起死回生,长了一双胡人的脚又如何,已经进入冥界的人,几个有这样的好运气呢!不管怎样,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总之,某甲还阳之后,家人很快便接受了这个既定的事实,反而是某甲本人不能释怀。 原来,遭此变故之前,某甲有一个“雅好”——闲暇的时候喜欢把玩自己的手足。以前的那双脚,经过了各种香料的熏蒸之后,长宽合度、皮肤光滑、趾甲莹润,还散发出淡淡的幽香,看上去赏心悦目,闻起来身心舒畅,摸上去手感极佳。跟现在这双胡人的脚相比,其差别不啻宵壤。 新得的这双脚,虽然每天都要花费很长时间清洗,剔除上面的长毛,可是第二天,那些讨厌的东西还是以惊人的速度从皮肤下面冒出来。而且,不管用什么名贵的香料熏蒸,都遮不住脚上散发出的那股狐臭。——要不是这双脚长在自己身上,每天都要穿鞋脱鞋,他连看都懒得看一眼。 某甲对这双脚极端的厌憎,沮丧郁闷得要死,私下里常常在家中长嘆痛哭,谁劝都劝不住,他时常想:失去了那双脚,虽获再生,同死亡又有什么分别呢!还不如当时就死了,一了百了。免得忍受这样揪心的折磨。 自己以前的那双脚,大概早已同康乙一同下葬,说不定已经腐烂生蛆了。今生今世,怕是难以再见了!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事不知道怎么就传了出去。某甲有一故人跟胡人康乙打过交道,知道他住在哪里,而且听说康乙死去不久,停尸在家,还没有下葬。 于是便把这消息告诉了某甲。某甲一听,脸上的阴云马上就消散了大半,即刻起身,同友人一起坐上轩车,前往康乙家造访。 到得康乙家后,两人谎称康氏多年前的故旧,听说康乙遭遇不测,特意前来弔唁。康乙生前走南闯北,认识的人里各色人等都有,康家人并未起疑,很热络地将二人延入灵堂,让他们同康乙做最后的告别。 不知道胡人使用了什么方法,康乙的尸身,仍然保存得相当完好。走进去的时候,只见康乙的尸体正躺在殓床上,其身材样貌,跟自己在冥界中见到的那个人毫无二致! 某甲百感交集,借点香拜祭的机会,在友人的掩护之下,偷偷地把康乙脚上穿的袜子往下撸了撸。一看,果不其然,正是自己那双细嫩白净的脚,连小趾甲上的那道白线,都一模一样。 第60页 某甲一见,悲从中来,心中酸涩难忍,不顾朋友的拦阻,当下便嚎啕大哭起来。 康乙结交很广,知心的却不多,在康乙死后哭得这么伤心的更是没有一个。家人也跟着垂泪不已,纷纷围拢上来,表示慰问,同时,也委婉地提出了他们的疑惑。 某甲无奈,只得把事情一五一十地跟康乙的家人说了。 康乙的家人听过之后,都停止了哭泣,毕竟这事太过匪夷所思,如果没有真凭实据,谁也无法相信。 他们在给康乙装敛的时候,也没看出他那双脚有什么不同寻常之处啊!不过,现在想一想,当时乱成一团,谁还注意这事啊,现在某甲亲口说出来,而且有腿上那双毛茸茸的脚为证,再掀开康乙的双腿查看,在活生生的现实面前,也不能不信了。 祭拜完毕之后,某甲一步三回头,依依不捨地离开了康乙,确切地说,是离开了康乙身上的那双脚,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往家里走。 他万万也没有想到,自己当日的举动,竟然惹来了无穷的祸患。 康乙之子,虽然是个胡人,却幼有至性,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孝子。 每当初一十五,或者是赶上过年过节,想起自己的父亲来,想起父亲在世时同自己之间的那些欢乐的过往,都悲痛得不能自已。 而父亲,早已魂归黄泉,想再见面,只能是自己百年之后,也身入幽冥了。 泪眼婆娑之际,他突然灵光乍现:啊!某甲!父亲身体的一部分,还在某甲身上! 为了缓解丧亲之痛,康乙之子马上吩咐家里的小厮,套上一匹快马,风驰电掣地前往某甲家里,进门之后,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抱住某甲的大腿,就开始嚎啕大哭。哭得是肝肠寸断,日月无光,眼泪鼻涕蹭了某甲一身。 某甲噁心得要死,左挣右挣,想挣脱出去。他那瘦弱的身板,如何是这刚健的胡人的对手!康乙之子的一双大手,象钳子一样紧紧地将他扣住,掐得他身上一片青紫…… 家丁听见老爷声嘶力竭的喊叫,一窝蜂地拥了过来,想把这小子拉开,三、五个人上去,这小子仍然纹丝不动,跟练了金钟罩铁布衫似的,非得哭够了才撒手。 望着康乙之子那肿得象核桃似的眼睛,某甲长嘆一声,颓丧地倒在地上…… 从此之后,防备康乙之子就成了某甲生活中的头等大事。 就算在路上不小心狭路相逢,康乙之子也必定一个勐子扎过去,抱住某甲,悲泣不已。 某甲是后悔不迭,现在他再也不用为自己的脚牵肠挂肚了。每天防备康乙之子,就够他受的了。 从此以后,某甲家便大门紧闭,谁来叫门也不开。 万一遇到紧要之事,非出门不可,都鬼鬼祟祟,东张西望,跟做贼一样。 离家之前,先派人出去踩点,敌情解除,才哧熘一声窜进轩车,打马前行。 这还不算,还得分配人手在沿途所经各个路口把守,随时传递讯息,以防康乙之子突然从哪个角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将出来…… 回家之前,也得先派人在门口接应。 谁知道,这小子神出鬼没,饶是某甲戒备如此之严,还是有好几次着了他的道儿! 某甲整日过得是提心弔胆,战战兢兢,一听到门口有动静,就支楞起耳朵,做四散奔逃状,这么折腾来折腾去,差点得神经衰弱。 好处也有,从此他闲下来玩赏手脚的爱好是戒得一干二净。 每次看到那双脚,就气不打一处来。恨不得咔咔咔,干脆拿把刀砍下来。 即便是三伏天,热的狗吐舌头的时节,也要穿上好几层衣服,不让它露出峥嵘:他也不怕长痱子! 在某甲恨恨的目光中,这个故事就算告一段落了。 (接上) 某甲的那双脚,真的是天上的神仙为他换的吗? 假如不是,又是怎么回事呢! 是不是,当时某些技艺高超的大夫已经能够施行脚部移植的外科手术了呢? 这个提法似乎不大靠谱,因为断肢再植,即便是在现代,也是一项极其高难的手术。 早在二十世纪初,就有人用狗和兔子等动物做过这项实验,遗憾的是,并未取得预期的效果。半个多世纪以后,直到1963年,陈中伟、钱允庆等人才在世界医学史上首先报告一例右腕上2.5cm完全离断肢体再植成功的病例,而且据说该患者康復治疗后右手功能恢復良好,也因此,陈中伟被誉为“断肢再植”之父。 那么,在那么久远的唐代,会有人拥有如此神妙的技艺吗? 不要忘了,据说,早在这以前的汉末三国时代,神医华佗就能够施行开颅手术了。而且,他还发明了保证这一手术能够顺利实施的麻沸散。南北朝时代的某些宫廷医生,紧凭肉眼,就能看出孕妇腹中的双胞胎,何者为男,何者为女。 中国的民间,向来是藏龙卧虎。而且,古代有很多关键技术,都领先欧洲达千年之久。 所以,有这样一个人存在,也并非没有可能。 我们不妨大胆地推测一下,某甲身染痼疾,双脚坏死,疼痛难忍,生命垂危,除了截肢以外,没有任何其他的办法保命。在当时,人们还不知道怎样治疗,等待某甲的只有死路一条。 第61页 正在家人为某甲的病情一筹莫展时,有一神医突然登门造访,跟这家人说,某甲的命能保住,脚也能保住,但是,有一个条件——需要换脚! ——换脚?我们不难想像某甲及其家人听到此话的惊诧。 ——对,换脚!神医镇定地,充满自信地说。 换了脚,病就能好吗?好不了,肢体残破,如何面对地底下的先人?若保持原样,他日至少还留有一具囫囵尸首。 可以想像,家人的种种责难如风雹一样向神医袭来,可是,都被神医四两拨千斤般的轻易化解。说不定,他还举了几个某甲早已耳闻的已经治癒的病例。 某家及其家人在超极自信的神医面前,也不得不折服。他们答应下来,反正死马当活马医吧! 问题又随之而来,活生生的、好模好样的脚谁能捨得从身上砍下来,换给别人啊! 某甲的病情又耽误不得,唯一的办法就是,找一个双脚健康的刚死之人,趁脚还保持着某种程度的活性,抓紧移植过来。 而胡人康乙,恰好是离某甲家最近的候选人。 某甲开始的时候坚决不同意,出于他以往的癖好和对胡人的隔膜: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脚也万万要不得。 可是,此时此刻,生存还是死亡,是个问题:不想换,那就得死! 在死亡的阴影和家人的规劝之下,某甲只得屈服了神医的安排。 而康乙一家之所以答应这件事,一方面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另一方面,康乙已死,不能復生,倘若他的双脚还活着,也还是个念想。此外,胡人重利,又没有“身体髮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之类的教条,换脚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心理负担。作为回报,某甲家里一定向康乙家人许诺了金钱上的回报,而且价值不菲…… 于是,两家一拍即合。各项准备都很顺利,手术如期进行。 对我们这些外行人的想像中,异体移植应该比自体再植难度大得多。不过,医学专家提出了相反的意见,这里有些专门的知识似乎应该普及一下。 现代医学研究和临床实验表明,单从手术难度的层面来看,异体移植比自体再植还要容易一些。 异体手脚移植主要难度是免疫方面的问题。现在国内外解决内脏器官异体移植排拆反应的经验较多,而对异体手脚移植解决排拆的经验较少。 因为手足是一个复合组织器官,它所包含的组织种类较多,发生排拆反应的机理也较复杂,并且,由于手还包含有骨髓,异体手移植时还存在移植物排宿主的问题。 从排拆反应研究的角度来看,异体手移植比内脏器官移植意义更大。(以上是我查的相关资料,出自中华手外科论坛。) 总结起来,主要包括两点:1、异体移植,手术时技术难度较小。2.术后的排异反应是个大问题。如果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异体移植也就算真正成功了。 关于唐朝这个故事,后来的事我们已经知道了,虽然是异体移植,手术却非常成功,某甲保住了性命。 在麻药的助力之下,经过了排异反应的考验,昏迷数日的某甲,从昏睡中醒来,真的有再度为人之感! 其后遗症是胡人之子的拳拳孝心,令他不堪其扰。 至于那个进入冥界,由神仙换腿的故事,不过是一个搪塞外人的藉口。作为汉人的某甲,突然长出了一双胡人的脚,搁谁都得表示一下关注。 他们编这段瞎话出来,其原因,是那神医并不想别人知道,自己掌握了这项高精尖的、超越时代的技术。 为什么呢? 有神医华佗的前车之鑑,再也没有人敢去争神医这个头衔了! 原文如下: 晋元帝世,有甲者,衣冠族姓,暴病亡,见人将上天,诣司命,司命更推校,算历未尽,不应枉召。主者发遣令还。甲尤脚痛,不能行,无缘得归。主者数人共愁,相谓曰:“甲若卒以脚痛不能归,我等坐枉人之罪。”遂相率具白司命。司命思之良久,曰:适新召胡人康乙者,在西门外。此人当遂死,其脚甚健,易之,彼此无损。主者承教出,将易之。胡形体甚丑,脚殊可恶,甲终不肯。主者曰。君若不易,便长决留此耳。不获已,遂听之。主者令二并闭目,倏忽,二人脚(“脚”原作“却”,据明抄本改)已各易矣。仍即遣之,豁然復生,具为家人说。发视,果是胡脚,丛毛连结,且胡臭。甲本士,爱玩手足。而忽得此,了不欲见。虽获更活,每惆怅,殆欲如死。旁人见识此胡者,死犹未殡,家近在茄子浦。甲亲往视胡尸。果见其脚着胡体。正当殡敛。对之泣。胡儿并有至性。每节朔。儿并悲思。驰往,抱甲脚号啕。忽行路相逢,便攀援啼哭。为此每出入时,恆令人守门,以防鬍子。终身憎秽,未曾娱视。虽三伏盛署,必復重衣,无暂露也。(出《幽冥录》) 32、变脸(题目我还没有想好,姑且这么叫吧) 唐代郓州有个姓关的人,任职州司法(官职名),他的名字已经失传,方便起见,我们姑且就叫他关司法吧。 关氏家境虽然不是十分富有,但在州府任职,俸禄收入不少,也算是一个小康之家。日常颇有几个僕妇供驱使,干些端茶倒水,生火做饭,缝补浆洗之类的活计,使得关某的妻子能够倒出功夫来相夫教子,闲时也能同女伴在一起做做女红,或者是说笑逗趣。 第62页 在这些僕妇当中,有个姓钮的女佣,来到关家时,岁数已经不小了,大伙都把她叫做“钮婆”。 刚上门的时候,关某的妻子还不是很愿意收留她,一是钮婆年老,腿脚也不是很灵便,他们家这是招佣人,又不是养老院,年轻力壮的还用不过来呢,哪能雇一个年老的。二是钮婆并不是孤身一人,她身边还带着一个小孙子,祖孙两个相依为命,要是留下她,连这个小孙子也得一起容留…… 面对拖家带口的钮婆,关妻面露难色,她迟疑着,想让中间人把钮婆带下去,到别家碰碰运气,但是,还没等她说出让钮婆令找主家的话,钮婆便先开了口。 钮婆说,由于家乡连年饥荒,家人在饥馑中接连毙命,就剩自己和这个小孙子了。她们祖孙两个一路乞讨,蓬头垢面,吃了不少苦,受了不少罪,好不容易,才来到郓州。如果关氏夫妻能够收留她们两个,她宁愿不要工钱,只要供给她和小孙子衣食和住所,就算是大恩大德了。 说这话的时候,钮婆满面悲苦,泪眼婆娑,脸上的皱纹堆迭在一起,好像一口即将干枯的古井。在她身后,探出半个小脑袋来,那孩子抓住钮婆衫褂的一角,可怜巴巴地往外窥视,一双黑真真的眸子,一眨不眨地看着关司法的妻子,仿佛受了惊吓的小动物似的,很是可人。 钮婆把那孩子从身后拽了出来,推着他道:“快叫太太!” “太太——”那孩子怯生生地喊了一句。 言必,钮婆对关妻说:“这就是我那小孙子,名叫万儿,可怜他父母双亡……”边说,边抬起衣襟来拭泪。 女人,尤其是做了母亲的女人,总会有同情心泛滥的时候。关氏夫妻有一个小儿子,名叫封六,年岁同万儿差不多。看见万儿,就如同见到自己的儿子一样。要是封六也流落到这个地步,不知道自己这个当娘的会有多心疼呢。想到这里,关某的妻子也不禁抹了抹眼角,把这祖孙两个留了下来。吩咐下人给这一老一少安排睡觉的地方,并找些换洗的衣服。从此以后,这祖孙两个就在关家安顿下来。 前面说过,封六同万儿年岁差不多,这两个孩子见面之后,很快就玩在一处,整日在厅堂间,花园里象泥鳅一样钻来钻去,骑竹马、盪鞦韆、放纸鸢、斗草、踢球,疯得是不亦乐乎。 钮婆除了照看孙子之外,也干些跑腿、烧火、盥洗之类的活儿。 两个小孩年岁相当,身量相差也不是很大,每当关家为封六缝制新衣服,那换下来的旧衣,关某的妻子,都一股脑交给钮婆,让她给万儿穿。 那些衫褂,衣料都属上乘,式样也很新颖,有的才上身一两次,还保存得相当完好,有的,当孩子在外面嬉笑打闹的时候,刮出了口子,缝缝补补,也可以上身。 起初,钮婆对于主人的施捨,还是千恩万谢。可是,过了一阵子之后,有一天,当关妻再把几件儿子的旧衣交到钮婆手里的时候,就见这老婆子双眉倒立,是勃然大怒。 “都是小孩子,难道还有贵贱之分吗?凭什么你的儿子穿新的,我的孙子就得穿旧的,这太不公平了!” 关妻听了,吓了一跳,心说这老婆子一向温驯,今天这是怎么了。怎么说,我也是这家的主母,好心好意收留你,不感恩也就算了,还反了不成。因此,心里气愤,口不择言: “你孙子是什么身份,也敢拿来和我儿子相比?我儿子是朝廷命官之子,你的孙子,不过是一个奴僕 !我念你们祖孙可怜,万儿和封六年岁相仿,因此才把衣服送给他,你这老婆子怎么如此不明事理? 哼——以后,万儿就是旧衣服也没得穿了!” 钮婆听了,不怒反笑,执意道: “这两个孩子都是父母生养的,有什么不同呢?” 关妻愤愤道: “奴僕怎么能跟主人相同,亏你活了这么大岁数,连这点本分都不懂!” 钮婆听了这话,又笑了,脸上的皱纹辐射开去,开成一朵诡异的花: “真的不同吗?我看这事太太说了也不算,咱们不如试验试验,看看究竟有什么不同!” 说罢,便把两个孩子叫到一起。关妻不知道这老婆子葫芦里究竟装的是什么药,还没有来得及阻拦,就见钮婆撩起裙子,把这两个小孩罩住,然后勐朝往地上按去。 关妻被她的动作吓得不轻,惊叫一声,担心自己的孩子的小胳膊小腿有什么闪失,扑上前去,想把封六从钮婆手里夺过来。等她掀开裙子一看,脑袋不禁嗡的一声: 那老婆子的裙子底下,有两个孩子。两人是一模一样,高矮、胖瘦、相貌、衣服、神态都没有任何分别。 只不过,这两个孩子都是钮婆的孙子。 一个万儿变成了两个,封六呢?封六到哪里去了? 关妻急得差点哭出来。 那老婆子狡黠地看着她,脸上的皱纹堆得更深了,每一个皱纹,都象是深不可测的陷阱。 “太太你看,老婆子说的没错吧!这两个孩子哪有什么差别呀!” 关妻吓得双腿颤抖,她想张嘴说话,可是喉咙里只是咯吱咯吱地发出几声怪异的响声,便瘫倒在地上。 她艰难地伸出手来,指了指身边同样目瞪口呆的侍女,又朝外面望了望,侍女心领神会,忙不迭地朝外面跑去。过了一会儿,关司法闻讯赶来,一见屋子里的情状,也是面如土色,但他毕竟经得多,见得广,在外面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心理素质还是有的。于是强做镇定,拉着自己的妻子,一同跪在钮婆面前。非常诚恳地说: 第63页 “没想到神人在此,我们夫妻两个真是有眼不识泰山,还望您老大人有大量,原谅草民的愆失罢!” 说罢,夫妇两个重重叩头在地,直磕得额头鲜血长流。老婆子这才算渐渐消了气。 一家人围在钮婆身边好说歹说了很久,她才答应把这两个孩子变回去。 只见钮婆从卧榻上站起身来,再次把两个孩子置于裙下,双手按了几下,掀开裙子一看,两个孩子早已各自恢復了原样。 关司法和妻子一把抱住儿子封六,这个孩子失而復得,夫妻两个都流出了激动的泪水。 从此以后,关司法一家再也不敢让这老婆子做什么家务了,还专门拨出一间干净轩敞的屋子来,给钮婆和她的孙子居住。好吃好喝地以礼相待,就怕这老婆子一生气,又使出什么妖蛾子来。 非亲非故,家里供神似的供着这么个外人,说话做事都得压低声音,小心翼翼,生怕触怒了这老婆子。这是自己的家,闹了半天,自己倒搞得象个外人似的,日子长了,谁也受不了。 这老婆子,现在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眼中钉,肉中刺。一看见她,他们就浑身不得劲儿。几年以后,压抑已久的关氏夫妻终于爆发了,他们对钮婆和她的孙子厌恶到了极点,夫妻两个关起门来商量,一致认为,不把钮婆除掉,他们关家就没有好日子过。干脆豁出命来,赌上一把。反正最终的结果,不是鱼死,就是网破。 对此,关氏夫妻私底下做了详尽而又周密的计划,就等着具体实施了。 一日,关妻备好了酒菜,打发小丫头把钮婆请过来,一起说笑、吃喝。 钮婆如期而至,席间,关妻说了很多恭维的话,小丫头在旁边随声附和,添菜倒酒,关妻也是频频举杯,屡屡劝酒,那老婆子听了,甚是高兴,脸上也笑得跟一朵花一样。吃了很多的菜,杯中酒也是一杯接一杯地灌下肚。 过了一阵子,钮婆那张皱巴巴的脸被酒气蒸得通红,说话的时候,口齿也不是很利索了。 关妻心中大喜,知道火候已到,从容不迫地发出了她同丈夫预先约定的暗号。 说时迟那时快,事先埋伏在窗户下面的关司法噌地从隐身之处窜出来,举起手中的䦆头,朝那老婆子的脑袋直砸过去。 这一击,挟着夫妻两个这几年对钮婆的厌恶和憎恨,䦆头敲在钮婆头顶的时候,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声。 一切,都在他们的预期和掌控当中——一击致命,钮婆应声而倒,连哼都没有哼上一声。 夫妻两个汗透重衣,以前,他们从来也没有设想过,有那么一天,自己也会成为杀人兇手。 两人既心惊胆战,又如释重负。 人已死,现在,摆在面前的最重要的事,就是如何处理那老婆子的尸首。 当他们弯下身去,想把那老婆子的尸首拖出去的时候,却惊奇地发现,倒在地上的钮婆,已经变成了一段木头。 那木头长约数尺,看看材质和纹理,似乎是栗木。 栗树的寿命长大数百年,要说有一棵老树,得了天时地利之便,修炼成精,也未尝没有可能。 见倒在地上的不是活人,而是一段栗木,夫妻两个不禁松了口气,脸上都不约而同地露出了喜色,至少,后半生他们不必为了自己手上沾染上他人的鲜血而提心弔胆,并且承负良心上的谴责和道德上的压力了。 尤其是关司法,本在州府任职,又职掌刑律,未经官府,肆意杀人,乃是知法犯法,要是走漏了风声,以后可是吃不了兜着走,不但仕途难保,而且性命堪忧。 现在,一切的担忧都烟消云散了。 关司法叫来家里的小厮,让他们用斧子把横在地上的栗木砍成碎片,然后拿到院子里进行焚烧。点火的剎那,只见火焰沖天而起,青烟直上九宵,红彤彤的火堆中,火苗疯狂地舞动,不时随着随着风势向站在周围的人扑去,如同一个心中充满怨毒的人,要把旁边的人拉进火堆里去,同归于尽。与此同时,那里面还间或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就象……就象是一个老太太烈焰中辗转哭嚎…… 关妻捂上耳朵,躲在一边,这样的场景,对她这样的妇人来说,实在是至大的精神折磨。 那火不知道烧了多久,终于渐渐停了下来,院子里,剩下一堆冒着青烟的灰烬。有风扫过的时候,会闪过一星半点的红火,不过,转眼也就消失不见了。 在场的人盯着那堆灰烬,默默地,谁也不说一句话。 终于,关司法夫妇对视了一眼,两人颇有默契地点了点头,朝屋子里面走去。 刚走到门口,就见从屋子里面出来了一个人。夫妻两个抬头一看,吓得是呆若木鸡。 ——面前的这个人,正是钮婆! 那老婆子脸上还带着红晕,一边打着酒嗝,一边大着舌头说: “啧啧——你们这两口子,为什么要如此戏弄老身啊!” 边说,边笑眯眯地看着关氏夫妻,好像酒宴还在进行中,关司法夫妻,同她闹了一个笑话,方才的事,根本就未曾发生一样。 这老婆子究竟是人是鬼?刚才明明就看见她倒在地上,变成了一段木头,现在怎么又活生生地出来了?回头看看,地上的那堆灰烬还在,证明刚才所发生的事,并不是幻觉。 第64页 关氏夫妻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疑惑、恐惧、侥倖、沮丧,各种情绪在心头翻腾,面对这个怎么杀也杀不死老婆子,他们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无奈,也只得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日子该怎么过还怎么过。 按说这事民不举,官不究,也就算是过去了。 谁知道,纸里包不住火,不知道是哪个奴僕露了口风,有一天,关氏夫妇发现,几乎整个郓州城都在讨论这件事。每次只要他们一出门,就有人在身后嘀嘀咕咕,指指点点,表情神秘,动作夸张。 两口子郁闷得差点吐血,心想,整件事里,原本我们是受害人,现在倒成了千夫所指了。这事迟早得让官府知道,与其到时候落个被动挨打的地步,不如主动坦白,把这桩奇事、怪事、郁闷事跟州府里的长官主动汇报,一是争取宽大处理,二也好请长官拿个主意,想个办法清除这妖孽。 关氏夫妻既已打定了主意,第二天关司法就早早出了门,来到郓州观察使所在之处,想将自己家里所发生的事,当面对观察使做一详细的汇报。 等他来到观察使的处所,才发现,有人到得比他还早,正背对着他,附身在观察使的耳边嘀嘀咕咕。 这两个人说得甚是专注,谁也没注意到躲在柱子后面的关司法。 咦——那人的衣着,冠带、神态,怎么这么熟悉? 一搭眼,关司法就觉得那人有些怪异。可是,究竟怪在哪儿,他一时半会儿也说不出来。 啊——那个人的穿戴、言谈举止,都和我一模一样啊! 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关司法在内心深处问自己? 窗户外面的光照进来,有点刺眼,那人的头微微转侧了一下。他这一转头可不打紧,关司法见了,犹如五雷轰顶。 ——那个同观察使窃窃私语的人,正是自己! 隐隐约约的,也能听清几个字。嗯?钮婆、栗木、死而復生……这不正是自己要跟观察使大人说的吗! 关司法知道,自己此时绝不能贸然走出去,增加观察使的疑虑了。这个人,连自己都分不清,观察使又怎能分辨出哪个是真身呢。何况,对方所说的话,也正是自己所要说的。想到这里,他蹑手蹑脚地退了出去,若有所思地朝家里走去。 走到家门口,进得门去,正要把方才自己所经歷的怪异之事同妻子讲一遍,却见堂前早已经有另一个自己先回去了。 两个关司法同时出现,而且相貌、穿衣打扮都一模一样,无论是关妻、他们的儿子、还是家里的奴僕,都看不出真假。 大家心里明白,歷史又重演了,这一定是钮婆搞的鬼。 一家里有两个男主人,妻子凭空出现两个丈夫,而且,这两个人都义正词严地声称,自己是真的! 谁碰上,都得头大如斗了! 关妻无奈,只得叫人把钮婆请来,跪在地上,痛苦流涕地向钮婆请罪。 关妻叩头无数,而且赌咒发誓,从此再也不会动钮婆一根毫毛,你老人家愿意呆多久就呆多久。真仙下凡,我们高兴还来不及呢,竟然还想着加害,真是让猪油蒙了心。您怎样惩罚我们都不过分,现在,唯望您老人家把关司法变回去,…… 钮婆见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倒也没有乘胜追击。点了点头。 过了一会儿,只见堂前的两个关司法越来越近,最后,终于贴在一起,合为一体。 从此以后,关氏两口子就认了命。这老婆子,想在他们家呆多久就呆多久吧,他们再也不管了。 钮婆在关家一呆就是几十年,由于宾主双方早已达成井水不犯河水的共识,所以,再也没出现什么麻烦。 这个故事就讲完了。 钮婆是何方神圣呢。真的是神仙吗?抑或,是兴风作浪的妖怪。 这两个可能都有,不过,我以为,更大的可能是,她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假如是神仙或者妖怪,那么,关家所发生的怪事都可以迎刃而解,那都是仙术或者是妖法在起作用。倘若是人,那么该如何解释呢? 关家人所看到的,其实都是幻象。 相貌和衣着完全不同的两个孩子,到了钮婆的裙子底下,就变成了一模一样的。酒宴之上,钮婆被关司法击倒之后,出现在众人眼前的栗木,以及后来若干个关司法,都是幻术在起作用。 幻术是一种似实而虚,疑幻似真的方术。 相对于幻术来说,现代人对魔术更为熟悉。 幻术同魔术有相似之处。魔术一般是运用声、光、电等物理或者化学原理,通过某种敏捷的技术性的动作,或者预先设定的特殊装置,将实在的动作掩盖起来,造成种种假象,使人产生某种令人惊诧的错觉。 幻术则是使用精神攻击的方法,通过自身的念力,和一些看上去不经意但而又隐秘的动作、声音、场景、药物或物品使对方陷入精神恍惚的状态,而在意识中产生各种各样的幻觉。 在某种意义上说,催眠就属于幻术的一种。 中国古代的魔术和幻术是不分家的,一概以幻术名之。 据说,中土的幻术最早是从西域传入的。早在东汉时期,皇宫就有幻术表演出现了。 东汉安帝永宁元年,西南夷到京师朝贡,献上他们当地的乐曲以及幻人。 第65页 所谓的幻人,就是幻术师,能够吞刀吐火,自行斩首,然后换上牛马的头…… 正月朝会时,幻人在宫廷中当众进行表演,安帝及妃嫔、群臣共同观看,直看得连连惊嘆,心旌摇盪,目眩神迷。 经过魏晋南北朝,到唐代,幻术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文中的钮婆,很可能就是民间的一个幻术师。 事实上,出自《灵怪集》中的这个故事,在《太平广记》中,也是收在幻术类里的。 幻术师也算有技艺在身,吃饭总不成问题,钮婆为什么非得赖在关家呢。 一个可能是钮婆年老,精力和体力都已不济,孙子还太小,即便把幻术传给他,一时半会儿也难以上场表演。 另外一个,大型的幻术需要严密的配合、精心的策划、周密的布置、反覆的演练,才能将虚作实,以假为真,这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对身无长物的祖孙来说,几乎是不可能完成任务。 而且,观众都喜欢看靓男美女在台上表演,谁会巴巴地去捧一个发齿堕落的老太太的场呢! 此外,幻术师在古代也是行走江湖卖艺的人,四处漂泊,生活没有保障,连吃饭都是飢一顿饱一顿。这对于有血气、好冒险的年轻人来说,当然没有什么问题。但老年人,尤其是上了年纪的老太太,这种漂浮萍寄的日子,她已经很难吃得消了。安顿下来,有一个固定的居所,能吃上一碗安乐茶饭,应该是彼时她人生里的最大追求。尤其是身边还带着一个小孙子,这种愿望就更加强烈。 在关司法家里干活,时间长了,她已经熟悉了这里的环境,这里人的脾性,饮食习惯,各种物品摆放的位置,为了达到目的,用自己学过的幻术做些手脚,也可以稳操胜券了。也许,通过某种特殊的暗示,她已经能够在特定的场合之下,操控人的精神。也许,她在关氏一家的饮食里,下了某种可以致幻的药。也许,精于幻术之外,她还是一个高明的催眠师。 你看过那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日本电影《催眠》吗,只要催眠师触发那个事先设定的暗号,那么他想让你看到的,你都能看到,他想让你去做的,都能实现。 于是,短跑运动员在跑道上跑折了腿——她不知道怎样才能够停下来;失去儿子的父亲从十几层高的楼上跳下去——他看见死去的儿子在水里向他唿救;老警察在歌剧院里将手枪对准了自己的头——死去的妻子在向他招手。 所以,关氏家里围绕这老婆子呈现出种种匪夷所思的事情。 这老婆子看似可恨,但我们仔细想想,亦情有可原。 她从来也没有为自己要求什么权益,大动肝火,是为了自己的小孙子。 世界上所有的父母、祖父母,都希望尽自己所能,把最好的,给自己的孩子。这老婆子虽然寄人篱下,却也不能免俗。 倘若是一个普通的老太太,即便是有这样的想法,也只能在心里想想。——作为一个理智健全的人,她首先得认清形势,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否则面临的就有可能是失业,这是作为一个下人,最起码的职业素养。 可是钮婆不同,她不仅有愿望,也具备使这一愿望得以实现的条件——那就是她所拥有的幻术。 你让一个有能力得到的人强自压抑,这个,对当事人来说比较困难。 一个身无长技的人是不会随便发脾气的,因为他知道,这种震怒不仅于事无补,而且极有可能把事情搞糟。 但钮婆不同。 初露锋芒之后,她不仅达到了给小孙子要一身新衣服的愿望,而且,做为这一事件的副产品,她连日常的杂务都不用做了。关氏两口子把她们当成异人供了起来,这送上门来的,钮婆也乐得坐享其成。她在关府悠哉游哉地过起了自己的日子。 长此以往,关氏夫妻当然受不了。 假如是一个心地善良、宅心仁厚而且知道感恩的老婆婆,这一切都不会发生吧。 主人能够收留她们祖孙两个,就应该痛哭流涕,感恩戴德了,她还要什么自行车啊! 钮婆或许不够厚道,但从后面发生的事来看,她也决不是大奸大恶之人。 关氏夫妻意图加害,估计钮婆早已看出了端倪。她也是走过江湖的,什么人没见过,这点小把戏能瞒过她那双眼睛去。 于是将计就计,通过死而復生的幻术,教训了这两口子一把。 事发之后,目的达到,对于关氏想要她命这件事,她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仔细追究,这是因为,她的最大愿望,就是能有一个安稳的庇身之所,走完自己余下的日子,并且,把小孙子养大。 至于同时出现的几个关司法,不过是为了巩固这种效果。让关家知道,我钮婆不是凡人,以后,就不要动这样的心思了。 较量的结果是,关氏夫妻全线溃败。 钮婆和她的小孙子获得了长期居留权,她也不必再展示自己的神异了。 从此,尘埃落定。 关氏夫妻也只好自认倒霉了。 刘谦在春节晚会上仅八分钟的亮相,便迅速走红,成就了一代“名魔”的声名,身价倍涨,名满天下,仅几个月,积聚的财富就达千万。 一时间,围绕刘谦的魔术集锦、魔术解密、魔术大赛也在各电视台竞相推出,各种gg合约更是纷至沓来。 第66页 而唐朝的这个幻术师,还得为自己和孙子的吃住冒生命危险,想方设法,殚精竭虑,步步为营。 明知道非亲非故,不受欢迎,不被人待见,还得死乞白赖地赖在人家家里。 两相对比,不是不悲哀的。 原文如下: 关司法郓州司法关某,有佣妇人姓钮。关给其衣食,以充驱使。年长,谓之钮婆,并有一孙,名万儿,年五六岁,同来。关氏妻亦有小男,名封六,大小相类。关妻男常与钮婆孙同戏,每封六新制衣,必易其故者与万儿。一旦,钮婆忽怒曰:“皆是小儿,何贵何贱?而彼衣皆新,而我儿得其旧!”甚不平也。关妻问曰:“此吾子,尔孙仆隶耳。吾念其与吾子年齿类,故以衣之,奈何不知分理?自此故衣亦不復得矣!”钮婆笑曰:“二子何异也?”关妻又曰:“仆隶那与好人同。”钮婆曰:“审不同?某请试之。”遂引封六及其孙,悉内于裙下,着地按之。关妻惊起夺之,两子悉为钮婆之孙,形状衣服皆一,不可辩。乃曰:“此即同矣!”关妻大惧,即与司法同祈请恳至,曰:“不意神人在此。”自此一家敬事,不敢以旧礼相待矣。良久,又以二子致裙下按之,即各复本矣。关氏乃移别室居钮婆,厚待之,不復使役。积年,关氏颇厌怠,私慾害之。令妻以酒醉之,司法伏户下,以镢击之,正中其脑,有声而倒。视之,乃栗木,长数尺。夫妻大喜,命斧砍而焚之。适尽,钮婆自室中出曰:“何郎君戏之酷也?”言笑如前,殊不介意。郓州之人知之,关不得已,将白于观察使。入见次,忽有一关司法,已见使言说,形状无异。关遂归,及到家,堂前已有一关司法先归矣。妻子莫能辩之,又哀祈钮婆,涕泣拜请,良久渐相近,却成一人。自此其家不復有加害之意。至数十年,尚在关氏之家,亦无患耳。(出《灵怪集》) 33、枭 枭,也就是猫头鹰。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是一种不祥之鸟。民间有很多令人胆寒的俗语与枭有关。所谓“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不怕夜猫子叫,就怕夜猫子笑”等,听起来就瘆得慌。 传说,如果猫头鹰与死亡密切相关,在哪家的房前屋后停落,这家就会发生凶丧之事。因此,有人把它叫做“逐魂鸟”、“报丧鸟”。 人们对猫头鹰的这种印象,在很古的时候就有,古书里有些令人毛骨悚然的称唿,比如说鬼车、魑魂、流离、怪鸱,指的都是猫头鹰。 这或许因为,在各种能飞的动物中,以蝙蝠和猫头鹰长相最为奇特,蝙蝠若去掉翅膀,就是活脱脱的一只老鼠。可是,人们对活的蝙蝠,顶多也就是厌恶。很少将它们同坏事联繫起来。有时候,还取“蝠”的谐音,将其形态加以美化,作为瓷器或者金、银器、漆器的装饰,认为“蝠”也就是“福”,是吉祥的象徵。 相比较而言,猫头鹰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它体态庞大,头部似猫,一双圆熘熘的眼睛,占了头部大部分位置。而且,这东西夜出昼伏,飞动的时候,如同暗夜中的幽灵一般,轻巧无声,谁要是在夜里冷丁同它遭遇,那双精光闪闪的怪眼,能把人的三魂七魄吓到爪哇国去。 它的鸣叫,也不象别的鸟那样可人,而是如同鬼魂一样阴森恐怖,听起来令人浑身直起鸡皮疙瘩。因此,古人也把它叫做“恶声鸟”。这种观念并非中国独有,莎士比亚的戏剧《尤里乌斯?凯撒》和《麦克白》都提到,猫头鹰的叫声预示着死亡。 乌鸦虽然通体漆黑,相貌丑陋,和猫头鹰一样,名声也不太好,但是,乌鸦反哺可是大大的有名。有一句话说:羊羔跪乳,乌鸦反哺,做人之本,孝敬父母。就是用来称颂乌鸦敬老、养老孝敬之心的。而猫头鹰,则恰恰相反,中国古代有这样的看法,认为枭是不孝之鸟,说是枭的幼鸟只有吃了自己母亲的眼睛,也能学会在空中飞,啧啧,吃眼睛…… 古人常将“枭獍”连称,就是因为这两种动物同样臭名昭着:枭是食母恶鸟,獍是食父恶兽,传说只有杀父弒母,枭和獍才能够长大。 我们不难想像,在把尊老爱老奉为传统美德的中华民族,这两种动物会引起多大的心理震动。枭据说枭的肉味鲜美,因此,在汉代,每逢五月五日,宫廷里的御厨会烹制枭羹,赏赐给大臣们。在古人看来,五月五日是恶月,而枭是恶鸟,在这一天食枭羹,是各得其所。除此以外,也是希望枭被纳入食谱以后,能够尽快消灭于人的口腹之中。 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人们对猫头鹰如此憎恶,而它居然没有在中华大地上被斩尽杀绝。除了昼伏夜出的生活习性以外,还有一个原因,这种鸟威名远着,杀死它,谁都怕惹祸上身。多年以来,人们对它的心理,是嫌恶与畏惧交加。如果夜猫子不找上门来,他们也乐得清静。主动招惹它,那是活得不耐烦了。 当然,现在我们已经知道,猫头鹰同别的鸟一样,对人类是没有什么危害的。但是,一种观念一旦形成,就会世代流传下去,直到今天,人们对猫头鹰的态度,还是敬而远之的。 下面,我们就看看古人心目中的猫头鹰是什么样子的吧。现在,鼓起你的勇气,请跟我来…… 第67页 鸱是枭的一种,样子同枭一样兇恶。相传,鹘生三子,其中的一个,就是鸱。 这种鸟有个怪癖,从来也不喝井水或者是泉水,那么它靠什么来解渴呢?古书上的记载为我们揭开了这个谜题:每当天空中彤云密布,雷声隆隆,瓢泼大雨从天而降,就是鸱最雀跃的时候,因为,它可以藉此机会畅饮一番。 鸱喝水的时候,也不是直接把头伸出去,去接从空中落下的雨水,而是等雨水浇到它身上之后,再去啄从羽毛上流下来的水滴。所以,如你所见,这种鸟的饮用水,其实就是它自己的洗澡水。 鸱的身上有一个器官,对人来说,功效十分特别。流传在唐代的一个诡异传说,可以作为佐证。 唐肃宗李亨,是玄宗李隆基的第三个儿子,玄宗末年,荒于政事,地方藩镇势力坐大,烽烟四起,乱兵如麻。马嵬驿兵变以后,太子李亨被任命为天下兵马大元帅,领朔方、河东,平卢节度都使,负责平叛。 长安战火纷飞,玄宗继续西逃,太子李亨俨然成了天下苍生的精神寄託,他为百姓所留,北上至灵武。于公元756年七月十二日,在灵武即位,是为唐肃宗。 一山不容二虎,一国不容二主,玄宗尚在人间,太子就抢先即位了,这于情于礼都有点说不过去。亲信们给他出主意,在灵武遥尊玄宗为太上皇,玄宗要是不想跟自己的儿子开战,就得接受既定的事实。 新皇登基,百废待兴,天下的百姓都眼巴巴地希望李亨能给残破的大唐带来新的气象,没想到,事与愿违,肃宗重用宦官李辅国、程元振等,这些人职掌军政大权,炙手可热,气焰熏天。 与此同时,肃宗即位以后,册封自己宠信的张良娣为皇后,张皇后不甘心担着个母仪天下的虚名,仅仅在内廷作威作福,她还要插手国家大政,这也为以后政局的混乱埋下了祸根。 张皇后同李辅国,起初是一丘之貉,彼此唿应,互为党援,勾结起来,专揽朝政。肃宗要是个思路清晰,明察秋毫的有为之君,对他们的所作所为,势必要进行干预和控制。只有皇上昏聩,无心政事,或者说根本没有处理政事的精力,他们长期操控朝政的不可告人的目的才能达到。为此,张皇后想了个毒辣的点子,每次向丈夫进酒,都在酒里添加额外的佐料。 是什么佐料呢? ——鸱的脑子。 用网罗逮住鸱以后,趁它还活着,将脑子生生取出来,研成碎末,然后掺进酒里。据说,这样的酒饮了以后,能够使人久醉不醒,而且健忘,自己刚说过的话,刚做过的事,转眼就能够忘掉。这样一来,肃宗远离朝政,张皇后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根据古史的记载,我们知道,肃宗体弱多病,常常接连几个月不能上朝,不知道,是不是喝了混有添加剂的酒的结果。 张皇后如此算计自己的老公,竟也没能达到预期目的。后来,她同李辅国分道扬镳,两派势力开始水火不相容。 肃宗身体状况原本不佳,太上皇唐玄宗在幽居中病死以后,作为儿子的他,对什么都无能为力的他,触景生情,病情加剧。张皇后怕事情有变,紧急召见太子,说李辅国久典禁兵,权倾朝野,他所忌惮的只有你我二人,假如我们联手,将李辅国等人诛杀,朝廷才能够安定,你也能够顺理成章地登上皇位。 谁知道,太子以父亲病重,诛杀李辅国,于父王的病体不利为理由,拒绝了张皇后的提议。 张皇后见太子这条路走不通,干脆打起了易储的心思。送走太子之后,马上召肃宗次子,越王李系觐见。李系倒是早有此意,二人一拍即合,在宫中挑选了二百多人,准备动手。 这起宫廷政变尚未发动,就被李辅国的眼线侦知,他假传太子旨意,鼓动禁兵入宫将李系等人捉住,投入狱中。张皇后熟悉李辅国的脾气,听说事情败露,知道自己性命难保,不禁惊慌失措,慌乱之中逃入肃宗寝宫避难,请求病榻上的丈夫为命悬一线的自己提供庇护。 气势汹汹的李辅国,早就不把皇帝放在眼里了,皇后又算什么,他带兵闯入寝宫,逼迫张皇后出宫,束手就擒。在死亡的威胁之下,一向以强势形象出现的张皇后勐地扑到肃宗的病榻之前,哀声请求肃宗救命。——这是她所能抓住的最后一根稻草。 肃宗什么时候见过这样的阵仗,惊恐之下,一时之间,竟然说不出话来,李辅国趁机命人当着皇上的面,将母仪天下的一国皇后,拖出宫去…… 跟宦官争权,准备又不是很充分,张皇后的结局我们不难预料,缠绵病榻的唐肃宗,因为自己身为一国之君竟然无法保护自己的皇后,也因为惊吓过度而病情转重,命在旦夕。 在这生死存亡的时刻,谁又顾得上一个没有实权的傀儡之君呢,在鬼门关徘徊的肃宗,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当天就崩于长生殿。 真是长生殿里难长生啊! 鸺鹠也是枭的一种,它还有一个鬼魅飘渺的称唿,叫做夜行游女。 同其他的枭一样,鸺鹠在白天什么也看不到,晚上才出来活动,捕食飞在空中的蚊虫。 据说,普通的鸺鹠并没有预测吉凶的能力,当它吃了人剪落的指甲,才能具备这种异能。 因此,古人在剪指甲的时候,总是非常小心,剪下来的碎屑,一般不会随意丢弃,而是深埋在土里,担心被鸺鹠得了去。 第68页 若有吉事,鸺鹠还没有什么特别的反映,倘若谁家即将遭遇凶丧,鸺鹠便会飞到这家的屋顶上,发出悽厉的哀鸣。传说这种预测,命中率极高,久而久之,大家都认为,灾祸是鸺鹠带来的,因而对这种鸟极端的厌憎。 也许,这只是一种提醒罢了,可是,既然灾难与鸺鹠如影随形,不怪它又怪谁呢! 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心理,喜庆的事要是提前预知,那么快乐就会延长;而事先知道会有灾害降临,就会惶惶不可终日——等待死亡比经歷死亡更令人恐惧。 这或许是一种自欺,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对于即将到来的,无法躲避的灾害,人们宁愿蒙在鼓里。宁愿在无知无觉中,迎接它的到来,或者,在不知不觉中,死去。 正因为如此,鸺鹠便成了替罪羊。 因此,关于鸺鹠,便衍生出许多令人胆寒的传说。 有人说,它是阴间的使者,在人家的房前屋后降落,是为了啄食生人的魂魄,鸺鹠就是以人的神魂为生的。没了魂,人自然也就活不成了。 也有人说,鸺鹠原本有九个脑袋,也叫做鬼车,后来被恶犬咬掉一个,伤口久久不愈,总是有鲜血渗出,落到谁家房顶上,谁家就倒霉了——将会有血光之灾。 还有一种传说很有意思,鸺鹠穿上皮毛,便可化为飞鸟,将皮毛脱下来,摇身一变,就成了妇人。 这个妇人有着妖艷的红唇,甜美的微笑,胸前垂着两只饱满的乳房,常常趁人不注意的时候,盗取人类的小孩,带到幽僻之处餵养。 所以,人们在给婴儿哺乳的时候,一定要把孩子遮盖好了,万万不可令鸺鹠瞧见。婴儿的衣服,也不能放在太阳低下暴晒,否则就会给鸺鹠以可乘之机。它身上的毛落在小孩的衣服上,小孩夜晚就会哭闹,或者是生病。有的时候,鸺鹠也用自己的血,点在衣服上,作为标记。等到夜深人静,它便从阴暗之处飞出来,把那小孩掳走。 鸺鹠为什么对人家的孩子这么热衷呢?说起来,它的身世也很可悲。据说,鸺鹠鸟是难产死亡的妇人所化。它在生时没见到自己的孩子,死后,仍母爱泛滥,便一直存有这样的执念。——夺走别人的孩子,享受那片刻的,危机四伏的母子之间的温存! 不管怎么说,古人对鸺鹠的恶感似乎是根深蒂固的,下面的两个故事,都与此相关。 大唐贞观初年,雍州有一个人,夜晚骑马在官道上独行。 路两边荒草丛生,柳树的枝条倒垂下来,在路面上留下浓重的阴影。野地里,传来阵阵昆虫和不知名鸟类的鸣声,灌进耳朵里,总有那么点悽厉的感觉。这人心里有些发毛,扬鞭打马,想借着头顶的月光,赶快回家。 蹄声踏踏,溅起阵阵飞灰,州城上的灯火,已经远远在望了。这人心中暗喜,更是腿上用劲,不断催马前行。 走着走着,就觉得周围越来越黑,刚才还能隐隐约约看到的官道,现在,已经是一团漆黑了。这人心里疑惑,还有点惶恐,无意中抬头望了望天——原来是月亮隐入了云层里。 在这如同墨染一般的夜里,胯下的这匹马,是他此时唯一的依傍。从马身上传来的温热的气息,也使他的心稍稍平静了一些。 他的心情刚刚宁定了一会儿,冷不防,头顶有一阵夜枭的鸣叫掠过他的耳畔,那声音难听得刺耳,如同锋利的刀片一样,一下一下地刮着他的耳膜。 这人吓得一哆嗦,心中是恶寒无比,慌乱之中,要不是双脚插在马鞍子里,早就浑身一哆嗦,从马背上滚落下来。 这人急忙压低身子,抱紧马颈,接着用脚叩了一下马腹。那马跟随他已有很长时间,对主人的意图心领神会,长嘶一声,风驰电掣一般朝前窜去。 谁料,头顶的夜枭却不依不饶,紧紧尾随其后,在这人的头顶飞来飞去。飞得低的时候,翅膀上的翎羽,甚至扫到了这个人的脸上。一人一枭,做如此零距离的接触,此人甚至闻到了鸟身上那股难以用语言形容的味道: ——那是,死亡的气息! 难道,这丑恶的鸟类是在向我传递什么不祥的信息,或者,它就是恶魔的使者,会给我或者我的家人带来不幸…… 行人心中烦恶,当夜枭再次飞过他的头顶时,他举起手中的马鞭,噼头盖脑地朝夜枭抽去。——一举中的,那大鸟惊叫一声,扑棱了两下翅膀,一个跟头从头顶跌落下来,鲜红的血,落了这人一身。 行人勒停了马,翻身下来,来到夜枭坠落的地方,把它从草丛里捡起来,检查了一下,发现那鸟已经气绝,脑袋耷拉下来,那曾经自由翱翔的双翅,再也不能飞了。 此人长嘆一声,唉——不知道这究竟是福还是祸呢! 在路边挖了一个坑,把这只夜枭埋了。然后骑上马背,继续往前走。 走出几里之后,就见迎面来了一队人马,走得甚是迅疾。这几个人气势汹汹,个个张弓拔刀,看身上的服色,似是城里的捕快。 狭路相逢,窄窄的官道,容不下那么多人并行,这人把马停在路边,想让官家人先过,等他们过去以后,自己再走。那队人马走到他的身边,错身的一剎那,为首的一人,从头到脚打量了他一番,目光犀利,好像是在探究什么。 第69页 正在此时,月亮又从云层里露出了脸,明晃晃的,照着路人和这一队捕快。 这人被看得嵴背发毛,下意识地往后缩了缩身子。 “你身上的血是怎么来的?”为首那人突然问道,声音冷冷的,好像是在审问犯人。 “血?”这人狐疑地反问。与此同时,低下头来,检查了一下自己,果然,自己的衣襟上,血迹斑斑。在月白袍子的衬托之下,显得触目惊心。 “对!你身上的血,究竟是怎么回事?快说!”那个捕快再次盘问,声音里面蕴含着浓浓的敌意。 “啊!这血……这血,是夜枭身上的,方才,有一只夜枭才我头上飞,我用马鞭子把它打死了,那扁毛畜生身上的血落了我一身,这就是它身上的血!”这人心里明白,自己可能已经成为杀人的疑兇,着起急来,说话结结巴巴,连口齿都不利索了。 “没杀人,你怕什么?夜枭的血——哈哈,你哄三岁小孩呢!”其余的捕快也在旁边嘲弄地说道。 “诸位官老爷要是不信,我带你们去看,把那只夜枭挖出来,你们就知道我所言不虚了!” “好!跟他去,跟他去,看他究竟能玩什么花样!”捕快们七嘴八舌地道。 一行人在行路之人的带领之下,来到这人方才掩埋夜枭的地点。拿出随身携带的工具,就开始挖。行人心想,哼!没有人相信我的话,等把夜枭挖出来,就真相大白了,到时候,看你们有什么话说。 挖了几下,就听一个捕快惊喜地叫了一声: “头儿!快看,这是什么!”众捕快纷纷把脑袋凑了上去。 “哈哈哈哈——真乃天助我也!”那为首的捕头看起来甚是高兴。他迴转身子,一把揪住行人的衣襟,把他推到那个刚刚刨开的土坑旁边。 行人搭眼一瞅,脑袋嗡的一声,天吶!在他刚刚掩埋猫头鹰的那个地方,出现了一颗血淋淋的人头!! 那颗人头双眼紧闭,嘴唇微张,头髮凌乱,看起来好像刚死去不久。 “啊——”这人惨叫一声,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冤枉啊!官老爷明察,这人不是我杀的!我身上的血迹,的确是夜枭身上溅落的呀。” “夜枭在哪儿啊?人头都挖出来了,你小子还死鸭子嘴硬!看来,不让你受点皮肉之苦,你是不能老老实实地招供了!” 这些人把行人的手脚拧在背后,绑了个四马倒攒蹄,扔在马背上,就往雍州府衙赶。 原来,就在这一天,雍州城里有个人被贼人所害。发现的时候,死者的身子还在,脑袋却不知去向。州官限令捕快们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丢失的人头找到。否则,既无法确定死者的身份,也无法着手破案。 捕快们得了令之后,立马在州城内外巡逻,时时刻刻搜寻关于这个案子的蛛丝马迹。他们累得人困马乏,都快把雍州城翻个底朝天了,也不见那个人头的影儿,结果,今天晚上,在官道上巡逻时,人赃俱获。这些人怎能不欢欣雀跃。 行人被带到州衙之后,州官升堂,连夜审问。行人一口咬定,自己从未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还望大老爷明察。 案子结不了,行人又是重点怀疑对象,我们可以想像,他一定少不了皮肉之苦。 行人关在监狱里,被打得皮开肉绽,可是,不管怎样,他死活也不肯承认自己杀了人。 这事后来怎么处理了,我们不得而知。估计不抓住真兇,这人一时半会儿,是无法洗脱杀人的罪名了。 埋猫头鹰的地方,怎么会出现一颗人头呢! ——这是巧合!纯粹的巧合! 据说,在战场上,不同的炮弹打入同一个弹坑的机率微乎其微,所以,当硝烟瀰漫,战火纷飞之际,就有人跳进弹坑避弹。 同样,在通衢大道之上,随便挖一个坑都能中奖,你瞧这人的运气!! 行人和杀人兇手,在不同的时间里,先后看中了这块风水宝地。一个埋的是夜枭,一个,埋的是人头。 也许是行人在前,也许是杀人犯在前,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行人以杀人罪被抓,而真正的杀人兇手,却因为有了个顶包的,逍遥法外。 摆在这人面前的路,只有两条,一个是含恨死于刽子手的大刀之下,另一个,是元兇被捉,承认自己的罪行,他在受尽了种种苦楚之后,遍体鳞伤地出狱。 不管怎样,此生,他都会对那个黑如墨染、夜枭鸣叫的夜晚刻骨铭心吧。 无论见了谁,他都忍不住抱怨:夜枭是不祥之鸟,如果可能,请尽量远离它。不信的话,你看如今我的下场。 这样的流言越传越远,有人现身说法,夜枭不祥之说,便更是做了实……(出《异闻录》) 未完待续 下面这件事,也同枭有关。 唐代大中年间,有一个名叫韦颛的学子,在大比之年,进京参加赶考。 韦颛博学多识,文采藻艷,锦绣篇什,如浪涌云生,信手拈来,写成之后,读来字字珠玑,余香满口。 他虽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由于多年埋首书卷,却没有什么正经的收入,家境贫寒,蛰居在一个破破烂烂的小巷子里。 第70页 到了年终岁尾,饥寒交迫,无以自给,连上街讨饭的心都有。 秋闱大比,三年一期。黄榜高中,红袍金花,打马游街,那是普天下寒窗苦读的书生,今生今世,唯一的目标。而等待韦颛中举,则是韦家寒窘生活中的唯一一点希望。 金榜顶端,众星捧月,托出一个金灿灿的名字来:韦颛 ——这是韦颛一家的梦! 十年寒窗,一朝中举,举国上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那极致的荣耀,值得用当下的寒苦去换取。 在这上一贫如洗的日子里,温书、作文、东挪西借维持生计,大概就是他生活的全部了。 幸好韦颛以前认识一个名叫韦光的人。一笔写不出两个韦字来,这人对韦颛极是热络,把韦颛认作本家,经济上多有接济,还抽空将家里一处空置的屋子收拾出来,让韦颛两口子搬进去住。——这样做,至少可以省下租房子的钱。 韦光对韦颛夫妻不错,但是一直住在别人家里,毕竟不是一回事儿。这对夫妻,天天掰着手指头数着日子,焦急地等待放榜的时刻来临。 这一天终于来到了。 放榜前一天的晚上,风雪瀰漫,路上甚是难行,饶是如此,前往韦光家报信的,仍是络绎不绝。 那些人都带来了同一个消息:韦氏有人中了举人,那个人,是韦光! 而关于韦颛的消息,却一直石沉大海。韦颛心中忐忑,嘴上虽然不说什么,脚步却一刻未停,在屋子里面不停焦躁地走来走去。韦颛的妻子,心里也在暗暗着急,想出去亲眼看个究竟,可是她一个妇道人家,夜晚出行,总是不大方便。而且,外面风雪如晦,她连到哪儿去看榜都不知道。 夫妻两个正在为同一件事牵肠挂肚时,门外忽然有人求见。打开房门,原来是韦光差人来请韦颛过去。 外面太冷,又没有什么像样的御寒衣服,而且,他从僕人的口中,得知了韦光中举的消息,想想自己还杳无音讯,两相对比,韦颛就不打算挪窝,但是想想韦光这些日子对自己的照顾,又不好拂逆他的意思。于是便将两手插站在袖子里,哆哆嗦嗦地出门了。 来到韦光家之后,僕人把他带到楼上的一间小阁,推门一看,韦光正坐在塌上,准备好了热腾腾的酒菜,等着韦颛前来。 宾主落座之后,韦颛首先向自己这个同宗表示了祝贺,然后,两个人便开始推杯换盏。韦光话里话外,都对韦颛的失意表示了同情和慰问。按说韦光也是好意,可是,在韦颛听来,却是无比的刺耳。——胜利者对失败者的安慰,向来是不怎么受人待见的。好在韦光十分健谈,说着说着,就岔到别的地方去了,韦颛不禁暗暗松了口气。 当他们酒酣耳热之际,就见家里的僕人不时走来走去,为韦颛打点行装,窗外,火光闪动,人喊马嘶,煞是热闹,那是韦家在安排车马,以备韦光出行之用。 两人喝到夜半时分,才散了席。酩酊大醉的韦光被奴僕们送了回来。 回到家里,见妻子还在灯下织布,他知道,她在等他。一室冷寂,一室凄绝。韦颛喉头上涌,跑到外面翻江倒海地吐了一阵,扶着墙回到屋里,全身发着冷癫。拥着炉火,与妻子相对愁嘆。 现在韦光一举成名,就等着上头下旨,好到京城去做官。这么长的时间受他照顾,总得略备薄礼,聊表谢意。否则,岂非招人笑话。 礼物到街上就能买来,可是钱从哪里出呢?他们两口子现在已经身无分文,能变卖的东西早就拿到街上卖了。想到这里,韦颛站在窗前,不禁黯然神伤。 这间房子由于年久失修,朝南的窗户已经颓圮不堪,终于有一天,在关窗的时候,窗户框子哗啦一声掉了下来,断成了好几截,再也装不回去了。屋子里面还住着人,没个遮拦怎么行,韦颛的妻子在窗框上横了一根竹竿,竹竿上挂了一领竹蓆,用它来遮风挡雨。 月光从竹蓆的缝隙里筛进来,照在地上,留下斑驳的印记。韦颛看着地上的光斑,愁眉不展。 忽然,头顶的房檐上传来几声鸟叫: 欧——欧——欧——欧—— 叫了几声之后,便停在竹竿上面。 韦颛听了之后,脸色大变。 ——那是传说中的枭鸟的叫声,叫声惨厉,听在耳朵里,很不舒服。 一时之间,关于夜枭的种种传闻,如浪潮一般涌上心头,他偷眼看了看妻子,发现眼前的女人也是脸色惨白。他随手拿起一根倚在墙角的木棍,摸出房去,一边走,双腿一边抑制不住地颤抖。 来到门外,发现那些枭鸟仍然在竹竿上站着,冷眼看去,如同房檐下面,蹲踞着几个人影。它们那灵巧的脖子不时地扭来扭去。黑熘熘的眼睛,在月华的照耀之下,仿佛充满了阴暗与不祥。 韦颛用木棍敲打着竹竿,那些枭鸟被惊动,唿啦一下飞起,在房子上空盘旋,并不远去,等韦颛走远,便又重新齐集于竹竿之上。韦颛心头火起,手持竹竿又重新杀了回来,不由分说一阵横扫,这样来来回回战了几个回合,它们才悻悻地飞走。 进屋之后,韦颛把竹竿扔在地上,长嘆一声,对一直守候他的妻子说: “我考场失意,宦途无望,也没有什么可以怨恨的。现在有妖鸟在我们房前作怪,恐怕将有飞来横祸!人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果然有些道理,看来,这句话要在我们家应验了呀!” 第71页 言必,唏嘘不已。 妻子强打起精神,温言劝慰,韦颛却低头不语。敏感的他,怎么会听不出,妻子那颤抖的声音里的不确定。唉——女人跟了自己这么多年,从来没过什么好日子,竟挨冻受饿了,如今,不但不能夫贵妻荣,还要陪着自己担惊受怕,这个世上,自己最对不起的人,也就是她了。 韦颛头脑里正思绪纷杂。忽然听见遥遥的有鼓声传来。 ——那是皇宫里的禁鼓,啊!终于放榜了呀! 放榜也跟自己没有关系了。自己,只能在这间漏风的屋子里,等待命运的拨弄与安排。明天,又在何方呢? “兄弟!你高中了!”屋外有一个嘹亮的嗓音响起。韦颛摇了摇头,看来自己想中举都想疯了!在这个时候,竟然出现这样的幻觉。 谁知,话音刚落,门帘便随之一挑,韦光走了进来。边走边向他拱手祝贺,看见韦颛疑惑的眼神,加重语气重复道: “兄弟!你中了,金榜题名,明晃晃地写在------” 半天,韦颛才如梦方醒。我中了!我中了!我中了!他在心里告诉自己。又回过头来,看他的妻子,那可怜的女人,正拿袖子擦拭自己的眼角,那是,欢喜的泪。 “昨天晚上那些事,都是谣传!有些朋友听考官说姓韦的黄榜高中,以为是我,就前来报讯,原来那个姓韦的,就是你呀!” 他大力拍着韦颛的肩膀。 韦颛半天才反应过来: “那兄弟你——” “唉!别说了,兄弟名落孙山。”韦光顿了顿,脸上闪过一丝失望的神色,转眼便又朗声道:“终归是咱们韦家有人中第,你还是我,又有什么分别。” 说罢,回头吩咐跟来的小厮:“还愣着干什么呀,快把东西搬进来呀!” 几个家丁鱼贯而入,搬进来几个大箱子,原来,韦光把家人为自己准备的衣服和车马,全都给韦颛带过来了。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韦颛望着这个热心而又磊落的宗亲,眼里不由得浮现出泪花…… ——原来夜枭,有时也是吉祥的呀! 出《剧谈录》 34魈(xiao) 那白髮萧萧的老者从衣带上解下一个小巧的盒子,盒子有弹丸大小,在阳光的照耀下,隐隐有奇凸的花纹浮现。他将盒子用力掷在地上,嘴里说:“快去快去!”看那神情,好像他面对的绝不是一个没有生命的盒子,而是能够听懂他话语的活物。 盒子掉在地上,滴熘熘地转了几个圈,又沿着地面上的雕花方砖往前滚了两下,终于撞在墙角,微微反弹之后,停下来,不动了。 这盒子除了式样比较古朴以外,并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可是,却能够对看见它的人产生无与伦比的巨大诱惑。它静静地躺在那里,无声地发出讯息,引诱着旁边的人,打开它,打开它,一观究竟。 那盒子里面装的是什么呢? 站在老者身边的元自虚很是好奇。他俯下身子,将盒子拿在手里,凝视着它,研究了一会儿,然后,又抬起头来疑惑地看着面前的老者,那老者虚眯着双眼,布满皱纹的嘴角挂着一丝嘲讽的笑,好像在有意无意地暗示,那盒子里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就看你敢不敢打开它了。 元自虚端详着掌心的那个小盒子,也在踌躇,究竟是打开,还是不呢? 身边,老者脸上的笑意更深了。那笑容中夹杂着冷酷,他看着元自虚的手在上面摩挲,他知道,他在极力抵抗这个小盒子的诱惑。 那么,元自虚打开这个盒子了吗?这个小盒子里究竟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呢?倘若它被打开,元自虚的命运又会发生怎样无法逆料的转折呢?且听我从头说起。 大唐开元年间,元自虚被朝廷拜为汀州刺史,携带家小,长途跋涉,前往汀州任职。 这一路虽然山长水阔,风景怡人,自虚一家人却无心玩赏,汀州刺史的位置空缺已久,朝廷有旨,诏令新任刺史需速速前往,元自虚不敢怠慢,除了沿途在驿站换马,打尖儿修整以外,这一路上,差不多都在马不停蹄地赶路。走了几天以后,终于来到了汀州的州治所在地。 自己未曾谋面的属下,早就在离城门数里之处恭候多时了。相互寒暄之后,自虚一家来到了早已修葺一新的府邸,他粗略环顾了一下四周,对这里的环境十分满意。家眷们在僕妇的陪同下进入内宅,他本人稍事休息之后,在僕人的服侍下,换上崭新的官府,来到厅堂,接见他手下的属员。 吏员们按照职衔排成两排,依次觐见。 这些人,以后就要同自己朝夕共事了,元自虚心想,他暗暗把每个人的职务、名讳和体貌特徵都记在脑子里,日后分派差事的时候也方便。 吏员们一个一个走上来,又退下去,在他们向他行礼的时候,元自虚也微微颔首,作为一州的刺史,至少在下属面前,他要留下一个亲民的形象。这些人参见刺史之后,垂手肃立在两旁,等待新任刺史的训示。看着那些诚惶诚恐的面庞,元自虚满意地点了点头,正要开口,就见从人群后面,缓步走出一个人来,这人见了元自虚以后,先弯下腰来,作了一个揖。等他抬起头来的时候,元自虚才看清,面前是一位年垂八十的老者。那老者肤色黧黑,鬚髮皆白,然则满面红光,身体也甚是健硕。 第72页 一般的官吏,七十以后,便及悬车之年,就该向朝廷上交印绶,告老还乡,只有圣上特许,才能留任原职。而且,这样的待遇,通常是皇帝的亲信重臣才能获得,从这个老者的服色来看,似乎不是刺史府的佐吏,在这个时候贸然出现,又是为了什么呢?慰问新来的父母官?伸冤?告状?还是令有别的隐情?元自虚心想。 老者如洪钟般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萧老儿拜见刺史大人。” 元自虚欠了欠身,道:“老丈快快免礼,元自虚愧不敢当!” 却见那老者道:“我们一家数口,累世在使君宅中叨扰,心里很是过意不去去,承蒙以前的几位大人不弃,对萧某一家很是宽待,以后,还望使君看在萧老儿的面子上,对我家妻小多多关照啊!” 元自虚听得是云里雾里,半天也没弄明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刺史的宅子里还有外人,这倒是头回听说。 他正想问个究竟,就见面前的老者朝他深施一礼之后,微微一笑,便冉冉而没。 光天化日之下,一个大活人凭空消失在空气里,元自虚倒吸了一口凉气。问站在他身边的书佐,这位老者是谁?书佐傻愣愣地摇了摇头,对刺史大人说,他在刺史府邸出入多年,但是眼前这个人,他以前从来也没见过! 元自虚心里虽然犯嘀咕,却也明白,这个场合,这种事情不宜多问。所以简单布置了几句之后,就让这些人退下去了。 原以为,这个萧老儿一闪即没,而且消失的时候又有古怪,以后再也不会出现了。谁知道,这老头竟然成了他府上的常客。从此以后,只要元自虚府上有什么大事发生,这老者都会事先登门拜访,替他指明吉凶,分辨善恶,而且,每次都很灵验。 元自虚为人刚正,对这些神神鬼鬼的东西根本不当成一回事。那老者每次前来,不管说些什么,他都哼哈答应着,看茶之后,寒暄几句,再好言好语地把他送走,至于那老者临行时叮嘱他要想办法趋吉避凶的话,他是从来也没有往心里去。 自虚新官上任,每日埋首于公务,很少管家里的事情。而整天呆在内宅的家眷,自来到这里之后,就经常见到有怪事发生。 据说,每当天气晴朗,皓月当空之际,怪事发生的频率尤其高。下面这些怪事,都发生在元刺史家的宅子里。 出门的时候,家人常觉得眼前有黑影闪动,走出门去,定睛一看,原来有个人坐在房檐上,垂下来两只细脚,正悠闲地晃来晃去。等这人壮着胆子朝房檐上那个人问话时,只听得耳边一声轻笑,那双脚突然缩了回去,倏忽之间就不见了。 也有人看到,刺史府邸的院子上面,经常有三三两两的身影,脚不沾地,凌空而行,好像腾云驾雾一般。 家里的僕妇在厨房做饭时,屡屡碰见陌生的妇人,怀抱婴儿,向她们乞食。 小厮们则说,他们值夜的时候,瞧见浓妆艷抹的美人,在月下谈笑,有时候打闹起来,便信手拿过一块砖瓦,互相投掷。玩的高兴的时候,那笑声,同银铃一般悦耳动听。 家人以前随同自虚在外做官,都呆得好好的,可从来也没有碰到这么怪异的事,他们心里忐忑,催促自虚赶快想个办法,一家人总不能老这么提心弔胆下去。元自虚对这些事情向来是嗤之以鼻,但是,他还是耐着性子给家人摆事实,讲道理:所谓见怪不怪,其怪自败。你不去理它,它自然也就不会兴风作浪了。 旁人哪有元自虚那么达观啊,家人如坐针毡,晚上连觉都不敢睡踏实了。折腾了几天之后,终于有人抗不住了,抹着黑眼圈跟元自虚说: “听说厨房后面的那间空屋子是神堂,以前的几任刺史都在那里面烧香拜神,现在我们来到这里,不去祭奠神堂里的神仙,才会有这么多的妖魔鬼怪啊!不如……” 自虚听了,勃然大怒: “住口!孔夫子说的好,子不语怪力乱神,我堂堂的一州刺史,竟然要向那些子虚乌有的狐鬼折腰,岂非有辱斯文。这事传出去,我颜面何在,又如何服众,以后谁敢再提,以家法从事!” 说罢,吹着鬍子,瞪着眼睛,拂袖而去。 家人知道自虚是一根筋,他若认定了的事,肯定要一条道走到黑,别人再怎么说也是白搭。从此以后,也就没人敢提这个碴了。 忙碌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转眼,元自虚来到汀州已有一段时间,刺史府的各项事务也逐渐步入了正轨。他也终于可以把公务放上一放,偷得浮生半日闲了。 这一天,元自虚正坐在屋子里面喝茶,那姓萧的老者忽然不请自来。自虚站起身来,迎上前去:这萧老儿虽然古怪,不管怎么说,两人交往了有一段日子,也算是旧识了。一杯茶见底之后,这老头笑眯眯地开了口: ““不瞒您说,老朽今日要出趟远门,探亲访友,寻幽揽胜,得过些日子才能回来,我走之后,家中的男女老幼就託付给您了。” 元自虚低头喝了口茶,刚想问“贵宝眷住在何处,改日必定登门拜访!”才一眨眼的功夫,发现那老者已经不在身边了。 作者:林素微 提交日期:2009-06-10 21:10  元自虚呆立半晌,仍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干脆把府中的老吏找来,将情的前因后果跟他细细描述了一遍,想看看这人是个什么看法。这人听了以后,先是眉头紧锁,渐渐的脸上开始浮现出笑意,好像对这件怪事已经胸有成竹一般。 第73页 他先鬼鬼祟祟地朝四周看了看,然后斜签着身子,凑到自虚耳边,用一只手遮在嘴上,压低声音说: “大人有所不知,我在这儿干了少说也有二十多年了,常听人说宅子后面的枯树里,有山魈!” 这些东西活的时间长了,借了人间的香火气,就会成精!” “成精?”自虚惊讶地问道。 “是啊,成精!我估摸着,您说的那个萧老儿,八成就是山魈变的!” 自虚想起那萧老儿的种种怪异之处,一时之间,也变得将信将疑起来:子不语怪力乱神,细想起来,这话里可是大有玄机,孔夫子对神仙鬼怪的事情只是不说,可不一定没有。万一这东西真的存在,而且就在刺史府后院,现在自己一家人跟精怪同宅,还能有好事!不行,他不能就这么放任下去!想到此,他让老吏赶紧召集府里的人手,在后院那棵枯树旁边堆起祡垛,直到木柴堆得与树梢齐平,便命人纵火焚烧。 那老树枯萎得有些年头了,水分全失,沾火就着,青烟腾起,火势熊熊,金黄的火苗窜得比房檐还高。在毕毕剥剥的响声中,那深幽的树洞里,先是有零星的咳嗽声传出来,接着惊叫声大作,然后便是悽厉的惨叫传来,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被浓烟燻得嘶哑的嗓子连唿“冤枉”、“冤枉”,惨不忍闻,外面的人听了,都不由自主地捂住耳朵…… 过了不知有多久,树洞里的惨叫声和呻吟声终于停止了,那颗老树,也歪倒在地上,化为灰烬。一阵风吹过之后,烟尘扬起,纷纷飞去,什么都没有了。 可是,众人都觉得,冥冥中,那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仍然在自己耳边迴荡。 元自虚在院子里伫立片刻,叫僕人把后院打扫干净,便回了屋子。那树里究竟是狐是鬼,是妖是怪,也不得而知了。 不过,这以后,家里再也没有怪事出现过。 过了一个多月,元自虚琐务缠身,差不多要把这事忘到脑后去了。有一天,他正在厅堂里批阅下属的呈文时,忽然听见屋子外面传来一阵无比心酸的哭声。这哭声断断续续,由远而近,到厅堂的门前,便停了下来。元自虚心里纳闷,正想叫人出去看看,就见房门无声无息地开了,一月之前来跟他辞行的萧姓老者身披丧服,老泪纵横,抖抖索索地站在他的面前。 老者见了瞠目结舌的元自虚,怒不可抑: “老夫数日之前远行,误将妻小託付贼人之手,结果横遭荼毒,我真是瞎了眼啊!现在四海之内,只剩我孑然一身,世上,再没有比这更悽惨的事了。元使君!元自虚!你好……现在我就让你知道知道我的厉害!” 说罢,那老者擦了擦眼泪,随后从衣襟上解下一个弹丸大小的盒子,扔在地上,口中叱道: “快去快去!” 于是,便出现了我们在本文开始提到的场景…… 元自虚把小盒子托在掌心,翻来覆去地看了一会儿,他对这个盒子甚是好奇,总想亲自揭开谜底,看看这盒子里藏的是什么东西! 可是,这老儿来势汹汹,不象有什么好事的样子。万一自己贸然而行,岂非中了他的奸计? 是打开,还是就此放弃呢? 恍惚中,那盒子好像对他发出无声的邀请:来吧,来呀,将我打开—— 作者:林素微 提交日期:2009-06-10 21:13  最后,还是好奇心战胜了一切:这么小的盒子,就算打开,就算里面真有古怪,又能如何呢?而且,一个小老头儿,再有能为,在这重兵卫护的刺史府,又能将刺史大人怎么样?与其放任那老者在这撒野,不如就冒险一试? 想到此,他伸出手指,轻轻按了一下那盒子上的卡簧,只听耳边哒的一声,盒子应声而开。 盒子开了以后,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他的心里,也在七上八下。 嗖的一声,从那里面,窜出了一只小老虎。那老虎身形只有苍蝇大小,五官却歷歷可辨,在元自虚掌心兀自窜来跳去,间或还发出一声声比蚊子的声音大不了多少的怒吼。 元自虚看着有趣,伸出手指去捉,那小老虎不等元自虚的指尖沾到它的身子,便如跳蚤一般,纵身跳到地上,一会儿的功夫,就长了几寸。在此期间,还不住地跳跃,兇勐地咆哮。自虚跟在后面,扑来扑去。谁知道,转眼之间,这小老虎竟然化为大虎,毛似针,目如电,尾若鞭,啸如雷,身形矫健,威风凛凛。一爪之击,可碎石裂空,,一吼之威,可震天撼地,果然颇有百兽之王的气度。 元自虚呆立在那里,正要喊卫队过来救命,就见这老虎后腿微蹲,纵身一跃,跳进中门,发出一声令人心胆俱裂的吼啸,紧接着,元自虚便听到门里传来奔跑声,哭声,救命声,求饶声,惨叫声,咀嚼声,各种声音交织在一起,把人间变成了幽冥。 原文 元自虚 开元中,元自虚为汀洲刺史。至郡部,众官皆见,有一人,年垂八十,自称萧老,“一 家数口,在使君宅中累世,幸不占厅堂。”言讫而没。自后凡有吉凶,萧老为预报,无不应 者。自虚刚正,常不信之。而家人每夜见怪异,或见有人坐于檐上,脚垂于地;或见人两两 三三,空中而行;或抱婴儿,问人乞食;或有美人,浓妆美服,在月下言笑,多掷砖瓦。家 第74页 人乃白自虚曰:“常闻厨后空舍是神堂,前人皆以香火事之。今不然,故妖怪如此。”自虚 怒,殊不信。忽一日,萧老谒自虚云:“今当远访亲旧,以数口为托。”言讫而去。自虚以 问老吏,吏云:“常闻使宅堂后枯树中,有山魈。自虚令积柴与树齐,纵火焚之,闻树中冤 枉之声,不可听。月余,萧老归,缟素哀哭曰:“无何远出,委妻子于贼手。今四海之内, 孑然一身,当令公知之耳。”乃于衣带,解一小合,大如弹丸,掷之于地,云:“速去速 去。”自虚俯拾开之,见有一小虎,大才如绳,自虚欲捉之,遂跳于地,已长数寸,跳掷不 已。俄成大虎,走入中门,其家大小百余人,尽为所毙,虎亦不见。自虚者,亦一身而已。 (出《会昌解颐录》) 35、见鬼 唐朝,京师长安,一户人家的宴会上。 一群儒学之士围坐在一起,饮酒赋诗,飞觞酬和,笑语喧譁。 书生扎堆的地方,总免不了酸熘熘地掉书袋,在诸子百家都被讨论了一圈之后,有人话锋一转,提到一个有趣的话题——胆子! 这个话题挺新鲜,以前他们从来也没有触及过,无疑,它引起了在座所有人的兴趣。书生们引经据典,七嘴八舌,争先恐后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场面之热烈,完全不亚于在书院里公开辩论经义。 经过激烈的讨论之后,最后,绝大多数人达成了一个共识:人的勇敢与怯懦,完全取决于胆气。胆气过人,自然无所畏惧;胆小如鼠,相应地,为人也会懦弱无比。象秦始皇、汉武帝、西楚霸王项羽、以及本朝太宗皇帝这样的盖世英豪,一般人是望尘莫及,但是,普通人也得有点胆色,方称得上是大丈夫。不过,话又说回来,滔滔浊世,能配得上这三个字的,真是凤毛麟角啊。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在座的一位儒生听了这话,把手中酒杯放在案上,傲慢地扫视了一下四周,徐徐道: “要说胆气这回事嘛,不瞒众位说,鄙人倒是有的!”说完之后,低头抓起酒杯,在手中辗转。眼角的余光,却看似漫不经心地向四周瞟去。 一石激起千层浪,众人正吵吵嚷嚷,说得起劲呢,儒生的话虽然并不响亮,却成功地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一干人等都纷纷把注目的焦点转向他。几个平时和书生熟络的借着酒劲,使劲地起闹,撺掇他说: “这事光说不行,上嘴唇和下嘴唇一碰,谁都会,难不成所有的人都是大英雄,大丈夫?不行不行,必须有实际行动,才能让我等信服。” 其他的人喷着酒气,也纷纷附和:“对,说得对,说得对,真金不怕火炼,不试一试看,我们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 书生原本的意图是想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见大家对此事如此热衷,知道自己是骑虎难下,索性一狠心,硬着头皮,高声道:“试就试,哈哈!到时候,你们就知道我的厉害了!” “好!那就看兄台你的了!”旁边有人推波助澜。 试人胆色,这可是个技术活儿,书生们都比较擅于纸上谈兵,一动真格的,就有点发懵。正当他们绞尽脑汁,挖空心思地冥思苦想时,有一个人一拍胸脯,噌地站了起来。“各位仁兄,安静——安静——且听我说!” 在座的儒生们渐渐停止了议论,都朝这个人看来。 “鄙人有个亲戚,家里很是富有,宅院到处都是,他家郊外有一所大宅,本是拿来消夏用的,原本住得好好的,谁知道,有一年仲夏时分,兴师动众地搬过去之后,还没呆上一天,就慌里慌张地跑回城里来了,据说是……”他压低声音,神秘的眼风幽幽地扫过众人,“据说是——闹鬼——有两个僕人,当天晚上死在那里,啧啧——血流遍地呀,奇的是,验尸的仵作怎么查,也没查出伤口来!” 书生那诡异的表情加上慢悠悠、神叨叨的嗓音,听得众人脖子后面冷风嗖嗖,有胆子小的,当时就变了脸色。书生自己似乎也被吓着了,打了哆嗦,接着道: “闹鬼的房子,那就是凶宅,谁还敢住啊,这事传开了,卖都卖不出去,好在他们家宅院也多,这房子就空置起来了。兄台你要是敢一个人在这个宅子里住上一晚,又毫不畏惧,我们就服了你!” “是啊,是啊,你敢不敢啊!”众人又兴奋起来,连声催问道。 “哈哈——这有何难!”反正也是豁出去了,此时再畏畏缩缩,岂不招人笑话,以后,自己在众人面前也难以抬起头来了。想到这里,那号称胆大的书生一口应承下来,“但不知,小弟在鬼宅里呆上一宿之后,各位仁兄又有什么表示?”说罢,他狡黠地笑了一下。 表示?怎么表示书生才会满意,而又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呢?这可是一件颇费思量的事,这时候,那个负责提供凶宅的人又站出来为大家解围了:“好说,好说!兄台若独宿此宅,一宵不惧,我等在京师最大的酒楼摆上一桌酒宴,恭迎兄台凯旋,你看如何?” 书生听了,颇有豪气地拍了一下桌子,震得是酒香四溢,爽朗地说道:“就这么定了,各位仁兄静候我的佳音吧!” 第75页 “好!好!果然有胆色!”大伙儿在旁边鼓掌叫好,书生听在耳里,更是洋洋自得。 酒足饭饱之后,众人打着饱嗝离席而去。那个自称胆大包天的书生,回到家里,却是辗转反侧。酒劲一消,他不禁对自己当初的冲动有些后悔,自己还年轻,还有太多的事情没有经歷,要是真有个三长两短,可怎么办啊!再说,他平时晚上,连去趟茅房,都要有家人明火执仗地陪着。让他一个人在凶宅呆上一宿,岂不是活活要他的命!可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今次,自己就是豁出命去,也得硬着头皮装一次英雄了。 断断续续地做了很多噩梦,第二天,已是日上三竿,书生才迷迷煳煳地从床上爬起来,此时,参加聚会的书生一个不差,早已齐集号称胆大的书生家的门前。听了家里小厮的报告之后,书生匆匆忙忙地用凉水洗了把脸,就带着黑眼圈出去见客了。他一露脸,众人就是一阵欢唿,简单吃过午饭之后,人们前唿后拥地把这个自称胆大包天的人送到了那个凶宅。 一干人等坐车来到郊外时,太阳已经开始向西沉落,路越走越开阔,人家却是越来越少。 走着走着,前面出现了好大的一片空地,看起来是经过了人工平整,砖石的缝隙里,钻出毛茸茸的草来。空地中间,矗立着一所宅院,青砖灰瓦,飞檐挺翘,两扇朱漆的大门紧紧地关着,因常年经受风吹雨打,又没有及时修缮,早已经是一片斑驳。门口还挂着两盏褪了色的灯笼,隐隐露出红色的底子,在晚风中不住地摇晃。周围树木环绕,同周遭的旷野隔绝开来。 从远处看去,那所宅院是如此的清幽和冷寂,静得没有一丝的活气。 书生举目望去,看到这样的情景,心脏无端地加速了跳动,嘴里分泌出大量的唾液,他朝左右看了看,不禁暗暗地吞了一口口水。 跟随他一同前来的书童,下意识地往书生身边靠了靠,用只有他主人能够听清的声音道:“公子,我看这宅院有些古怪,就是没鬼,晚上睡在这儿也挺吓人,家里亮堂堂的多好啊,又有人巡夜,你……你当真要在这儿过夜?” 书生虽然心中忐忑,架子端的却甚是了得,在下人面前怎么也不肯示弱,回头朝书童豪迈地一笑,道: “有道是疑心生暗鬼,世人多是自己吓自己,好端端的宅子有什么可怕的?再说咱们就在这里住一晚,天亮就走人了,我就不信,真就那么寸,妖魔鬼怪就单赶上今天晚上蹦出来!” 书童裂了裂嘴:“公子,您这是哪的话儿啊?没听说鬼怪还挑时辰的!” 书童原本还有许多话,一抬头,见主人对他怒目而视,也就生生地咽了回去。 众人来到宅院门口,那个借用他亲戚宅子的人跳下马来,从袖子里掏出一把钥匙,在门上拧了半天,拧开了锈蚀的铜锁,将锁头拿下来以后,双手在门上一用力,在一阵令人牙齿发酸的咯吱声中,大门敞了开来。 院子里面仍是一片寂静,庄院幽深,除了他们这伙人的私语声和马蹄声以外,听不到任何其他的动静。然而,正是这无始无终的静谧,令人感到心里不安。 院中石板铺径,路两边载有不知名的花草,由于长久无人打理,那些花草挣脱了束缚,拼命地疯长,花朵开得烈烈如焚,极是恣肆。 东西两边,各有一排厢房,隐隐能够看出雕樑画栋的痕迹,窗纱却已经破败了,一捅一个窟窿。所有的屋子都落了锁,提供房子的那个书生从马背上拿出来一串钥匙,交到今晚要在这里留宿的书生手里,还郑重地在他手上按了按。交代道: “今天晚上,这宅子里所有的房子都归兄台你来支配,想要进哪个房子住,打开门锁就行。那里面的家什都还能用。” 此人接过钥匙,点了点头。 为了避免此人静夜无聊,大伙儿还体贴地为他置办了美酒、熟食、果品、灯盏和蜡烛,让僕人从车上搬进屋子里。饶是如此,大家还一再追问,书生还有什么要求。书生沉吟了一下,道: “我手中有一柄家传的宝剑,危急时刻可以用来自卫,其他的,各位就不必担心了,咱们明天酒楼见!” “兄台果然有豪气!”众人贊道。“既然是家传的宝剑,必是吹毛短髮的神兵利刃,不知可否借我等一观,让我们也开开眼界!” “这有何难?”书生从腰上解下那把宝剑,小心翼翼地递了过去。对面有人伸出双手,恭恭敬敬地接在手里。此时天已擦黑,有人拿竹籤子挑亮灯火,借着烛光,细细观看。那把剑初见时并无特异之处,片刻之后便光华四射,令人目眩,剑身似一泓清水,甚是锋利,用手指轻弹,如波纹一般不住地轻颤,与此同时,耳边亦可听到剑作龙吟之响,这的确是一把好剑。 众人交口称赞,书生对此非常满意,微微一笑,道:“有了这把宝剑,不管这里闹的是什么鬼,是男鬼、女鬼、吊死鬼、淹死鬼、还是色鬼、赌鬼、酒鬼,我一併将他们斩落马下?“ 说完之后,学练武之人危身侧立,状似潇洒地挽了一个剑花,一片剑芒飞起,眼前寒光闪闪,众人纷纷退避:刀剑不长眼,落到谁身上,谁都得吃不了兜着走。 书生见状,大笑不已,将宝剑收入剑鞘。抬头看了看天,朝众人一拱手:“天色向晚,归路且长,我就不多留各位了!” 第76页 众人知道书生有送客之意,于是拱手告辞,每个人面色都很凝重,仿佛正经歷生离死别一般。走到门外,细心地帮书生锁上院门,便各自乘车驾马,往家里走去。为了表明自己不是作弊,连那个随他一起前来的书童,也被打发回去了。他清清楚楚地看见,书童露出松了一口气的表情。 那个借给他宅院的书生走在最后,走出很远,还在不安地回头看,脸上,满是担忧之色。 此时,一轮金黄的圆月已经爬过树梢,原本还十分明亮,过了一会儿,不知道从哪儿飘来一片薄薄的云彩,笼罩在上面,遮蔽了月亮的光辉,说明不明,说暗不暗,昏惨惨地挂在半空。 晚风带来阵阵凉意,这人衣衫单薄,不禁打了个寒噤。刚想回屋,忽然想起自己骑来的那头毛驴还没有安置,于是把毛驴从窗前的柱子上解下来,牵到另外一间屋子前面的栓马石上,自己找了一个阁子,打开行囊,拿出被子,简单地铺了一下,就安顿在那里。 合衣躺了一会儿,翻来覆去地折腾了好一阵,却怎么也睡不着。万籁俱寂,耳边只听到灯花的爆响。 以前总抱怨家人打扰他的美梦,现在才知道,原来过度的安静也是一种折磨。书生实在无法入睡,索性爬了起来,灭掉灯盏,怀抱宝剑,向隅而坐。 夜色转深,他的心跳也一阵快似一阵。 三更时分,月亮终于从云层里钻出来了,从窗隙里面斜照进来。书生正低着头打盹,点头的剎那,勐然惊醒,抬起头来,向四周扫了一眼。这一眼看得他魂飞魄散,只见衣架之上,有一个类似大鸟的东西,不断地鼓动着翼翅,翩翩欲飞的样子,不知道是刚落下来,还是正要飞走,在绯红色的月影之下,看起来好不阴森。 书生被吓得睡意全无,手握宝剑,凛然惊起,宝剑在室内划过,带起一股凌厉的气流,朝那个怪物刺去。一击而中,那东西噗的一声,应手而落,掉在墙壁下面,似是遭遇了重创,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寂无声息。 书生虽然初战告捷,却是心如鼓擂,也不敢跳下床去,点燃灯盏,看看那究竟是什么东西。只是手中的宝剑,握得更紧了! 到了五更左右,外面忽然起风了,吹得院子里的木叶沙沙作响,月亮又钻进了云层里,屋子里面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书生眼前是一团团的黑色,张牙舞爪地向他涌来,仿佛要将他淹没。书生十指紧扣,咬紧牙关,同那从心底不断涌上来的寒意做着殊死搏斗。 正在此时,耳边忽然听到门外有脚步声响起,声音杂沓,由远而近,向他住的这间屋子里走来。书生吓得连心跳都要停止了,心里后悔不迭:宴会上那么多人,为什么就自己楞沖英雄好汉呢,报应来得可真快呀! 笃——笃——笃——笃—— 那东西已经走到了台阶上,开始伸手敲门。敲击声在夜晚传得很远,每一下,都敲在书生的心坎上。 门是反锁着的,那东西试了试,没有推开。又从台阶上走了下去,书生紧张的神经微微松懈了一下。然而,那东西似乎并没有离开的打算,摸索了半天,突然从墙角下的狗洞探出头来,一边转着脑袋闻来闻去,一边咻咻地喘着粗气。 ——难道是吃人的恶魔? 书生吓得魂飞魄散,他凝聚起全身的力气,勐然暴起,双手举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前刺去。没想到,刚才精神过于集中,根本没注意自己的脚下,起身的剎那,被床上的褥子绊了一跤,只觉得掌中之剑似乎在什么东西上划了一下,自己便已重重地跌倒在地,剑也失手抛落,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这人摔得七荤八素,眼冒金星,半天才缓过来。他也不敢去找那把宝剑,揉了揉跌的生疼的膝盖,在地上趴着听了一会儿动静,,虽然是四野无声,他还是不敢怠慢,悄悄地爬入床底,屏住唿吸,一动也不敢动。 等了好一阵,不知道是什么缘故,那东西再也没有回来,书生又困又累,趴着趴着,就睡着了。 不知不觉中,天已大亮,家里人放心不下,早早地派奴僕来接他。打开院门,来到书生所住的阁子里,敲了半天没有人应声,僕人心里着急,伸出手指头,在脆败的窗纱上捅了一个窟窿,眯着眼睛,朝屋内看去。 这一看,心跳就突然漏了半拍,床榻之上一片狼藉,枕头、被子和褥子纠缠在一起,他们的公子,却已经不见了踪迹。 这时候,有个僕人忽然尖叫一声,双眼圆睁,指着墙角下的一个半掩的圆洞,神色惊恐,嘴里结结巴巴地说不出话来。身边的人低头一看,也是惊骇不已。 那是一个狗洞,洞口洒着淋漓的血迹,那血迹已经有一段时间了,都凝固成了黑褐色…… 难道主人已经遭遇了毒手! 僕人一声惊唿,当场痛哭起来。——公子身遭不测,他们回去,怎么跟老爷交代呀。 儒生被惊叫声和哭声惊醒,费了好大的劲,才从床底下爬了出来。开门的时候,仍然惊魂未定,双手抖抖索索地摸了半天,才算把房门打开。 僕人们眼见公子从屋子里走了出来,而且全身上下完好无损,开始的时候还以为是活见鬼,就要做四散奔逃状,书生连忙抬手喝住了他们。然后,跌坐在床上,将昨晚同怪物作战的情况原原本本地跟他们描述了一遍。 第77页 这个时候,院门再次被推开,他的那班朋友们也大清早地赶过来看他。见书生神色灰败,纷纷上前问候,书生又把自己昨晚的遭遇讲了一遍。 听了书生的讲述之后,只见借给他宅子的那个朋友眉头紧锁,若有所思,犹豫了半天,终于吞吞吐吐地说: “这……这不能够啊!” “什么?不能够?”书生一听火冒三丈,“在下能剩下这条小命,也是上辈子的造化,要是万一有个偏差,我……我今天,就……就见不着诸位兄台了!”说罢,喉头哽咽,差点就当场抛洒英雄泪。 那个被抢白的书生忙说:“兄台逢此兇险之事,能够死里逃生,真是可喜可贺!你昨晚不是击落一只大鸟一样的怪物吗,那怪物遭受重创,既已毙命,想必还在这间屋子里,咱们干脆就搜它一搜,看看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众人一听,连连称是。仗着人多,胆气也壮,便四下搜寻起来。 根据书生提供的线索,重点搜查对象,当然是墙壁之下,找了半天,一无所获,只在墙角发现了一顶破败的帽子。那个提供宅院的书生凝神想了一会儿,突然一拍手掌: “哈哈哈哈——这就是兄台昨夜砍死的那只怪鸟吧?让我想想,这顶旧帽子以前是搁在衣架上的,为风所吹,帽翅就会象鸟的翅膀扇动,哪有什么鬼怪呀,兄台不过是自己吓自己罢了!” 昨夜被吓惨了的书生怒目圆睁,假如目光能杀死人,他早就把这个书生杀死在自己那充满了义愤和谴责的目光里了。他愤愤不平地道: “就算那怪鸟是这顶帽子,那……那……那个要从狗洞子钻进来的怪物呢,又怎么解释?” 大伙儿环顾四周,有一个书生眼尖,叫道: “快看!剑在那儿呢!” 众人循声望去,果然,在狗洞旁边,扔着一柄剑,正是书生昨夜给他们看的那柄。 书生把剑拿在手里,百感交集,这可是他们家的传家之宝啊,昨夜,竟然救了他一命! 众人循着血迹,追踪而去。那血迹起初还很多,后来就变得星星点点,但是一直也没断了线索。绕着阁子走了一圈,终于在一个地方停了下来。大伙抬头一看,书生的那头黑毛驴正趴在地上,嘴里发出断断续续的呻吟。 驴的嘴唇好似被刀剑之类的利器削了一下,唇齿缺破,还在往外冒血。众人面面相觑,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有几个笑得欢的,就差倒在地上打滚了。 ——看来,这就是昨夜那个要从狗洞里爬进来的怪物了。 在众人的闹笑中,书生脸色铁青,比昨晚还要难看。 按说昨夜的种种怪象,已经被证明不是鬼怪所为,书生绷紧的神经也该松懈下来才是。我们不要忘了,书生原本胆小,宴席之上,酒壮狗熊胆,又不合时宜地想出出风头,结果遭此磨难。一时半会儿,还没有办法缓过劲来,浑身颤抖,上牙不住地磕着下牙,发出得得得得的响声。 众人见书生的惨状,知道这玩笑开得大了,也停止了笑闹,让僕人把书生扶上马车,送回了城里的家。 书生经此一吓,差点得了失心疯,一直躲在家里压惊,差不过半月之后,才渐渐恢復了正常。 有一次集会,趁被吓惨的书生不在,有好事的问那个提供宅院的书生: “那个宅子里到底有什么古怪,兄台不妨说说,也让我们大家长长见识!” 提供宅院的书生听了,把脸埋在手里,耸着肩膀坏笑了一阵,才贼熘熘地说: “我告诉大家一个秘密,不过,万万不可令‘大胆兄’知道……” 大家连连点头,焦急地等待着答案,就差赌咒发誓了。 书生却如同名角演戏一样,千唿万唤之下,还要扭捏半天,才肯登场: “那宅子里面什么也没有!没有鬼,没有妖怪!所谓的凶宅之说,都是我编的。那不过——就是一所位于郊外的寻常宅院而已,只是暂时空置,过几天,我亲戚就要搬进去避暑了!哈哈……” “哈哈哈哈——”众人听了,也都是笑不可抑。 原来连他们,也都上了书生的大当! 原文:近者京都有数生会宴,因说人有勇怯,必由胆气。胆气若盛,自无所惧,可谓丈夫。座中有一儒士自媒曰:“若言胆气,余实有之。”众人笑曰:“必须试,然可信之。”或曰:“某亲故有宅,昔大凶,而今已空锁。君能独宿于此宅,一宵不惧者,我等酧君一局。”此人曰:“唯命。”明日便往,实非凶宅,但暂空耳。遂为置酒果灯烛,送于此宅中。众曰:“公更要何物?”曰:“仆有一剑,可以自卫,请无忧也。”众乃出宅,锁门却归。此人实怯懦者,时已向夜,系所乘驴别屋,奴客并不得随。遂向阁宿,了不敢睡。唯灭灯抱剑而坐,惊怖不已。至三更,有月上,斜照窗隙。见衣架头有物如鸟鼓翼,翻翻而动。此人凛然强起,把剑一挥,应手落壁,磕然有声,后寂(“后寂”原作“役寝”,据陈校本改)无音响。恐惧既甚,亦不敢寻究,但把剑坐。及五(五字原缺。据陈校本补)更,忽有一物,上阶推门,门不开,于狗窦中出头,气休休然。此人大怕,把剑前斫,不觉自倒,剑失手抛落,又不敢觅剑,恐此物入来,床下跧伏,更不敢动。忽然困睡,不觉天明。诸奴客已开关,至阁子间,但见狗窦中,血淋漓狼藉。众大惊唿,儒士方悟。开门尚自战慄。具说昨宵与物战争之状,众大骇异。遂于此壁下寻,唯见席帽,半破在地,即夜所斫之鸟也。乃故帽破弊,为风所吹,如鸟动翼耳。剑在狗窦侧,众又绕堂寻血踪,乃是所乘驴,已斫口喙,唇齿缺破。乃是向晓因解,头入狗门,遂遭一剑。众大笑绝倒,扶持而归,士人惊悸,旬日方愈。(出《原化记》) 第78页 36异梦 唐代柳宗元向以文才知名,名列唐宋八大家之一,很少有人知道,这个震古烁今的大文豪对政治也十分热衷。 河东柳氏世代门阀,与薛、裴两家并称为“河东三着姓”。这个家族的成员有很多入仕为官,布满朝列。柳宗元的八世祖到六世祖,都位居高官,他的五世祖曾先后出任四州刺史,其他的成员,也大多仕途坦荡。李唐代隋以后,柳氏作为关陇集团中的一个重要家族,积极向现政权的统治者靠拢,同皇族关系至为密切,在朝中地位也甚为显赫,仅高宗李治当政时,柳氏同时在当时的机要部门尚书省任官的就达到二十多人。 但是,这种盛况并没有延续下去,永徽年间,皇后武则天执掌政柄,作为一个忠于李唐皇室的旧氏族来说,柳氏一系屡受女主武后的打击,这个家族的衰落已经成为不可遏止的趋势。到柳宗元出生的时候,适逢安史之乱平息不久,家人随同难民东躲西藏,已经很难找得出在朝廷里面任职的人了。 身为男子汉,又是这样的家庭出身,振兴河东柳氏的世代基业,重寻早已失落的光荣与梦想,一直作为一种极为强大的内驱力,时刻鞭策着这个天资聪慧的年轻人。也因此,柳宗元年轻的时候,对于功名怀有极大的热衷。虽然朝中无人,但是,几乎贯穿于唐朝始终的科举制,为这个雄心勃勃的年轻人提供了跻身仕途的绝佳机会。 贞元九年(793年)春,年仅二十岁的柳宗元黄榜高中,进士及第。三年以后,他任职秘书省校书郎,正式步入了官场。 贞元十七年,柳宗元调为蓝田尉,这以后不久,刚过而立之年的他,又调回长安任监察御史里行,官阶虽低,但职权不下于御史,而且侍从皇帝左右,深受皇帝倚重。在此期间,他结识了一个对他一生的命运产生重要影响的人物——王叔文。 王叔文年青时曾任太子侍读,善于弈棋,城府很深,在太子身边出谋划策,是一个得力的干将。太子能够顺顺噹噹地保有其位,王叔文功不可没。唐德宗驾崩以后,皇太子李诵即位,此即顺宗,改元永贞。 一朝天子一朝臣,顺宗即位,王叔文马上得到了重用,授翰林学士,又兼度支使,盐铁转运使,以他为首,形成了一个政治集团。柳宗元向有才气,又与王叔文政见相同,很快被提拔为礼部侍郎,加以重用,成为革新派的重要人物。 由于刚登基不久的顺宗在即位以前就患有中风,经常是双手颤抖,口不能言,根本无法亲理朝政。国家大事,一般都由王叔文执掌。王氏也抓住这个机会,积极推行改革,史称“永贞革新”。据《旧唐书?刘禹锡传》载:“顺宗即位,久疾不任政事,禁中文诰,皆出于叔文,引禹锡及柳宗元入禁中,与之图议,言无不从。”可见,柳宗元的人生履歷上也着实辉煌过一阵子。 永贞革新的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抑制藩镇势力,加强中央集权;废黜宫市及狗仗人势的五坊宦官;贬斥贪官污吏;整顿税收…… 中国的改革歷来都是不成功则成仁。王叔文等人的改革措施触动了藩镇镇将和宦官集团的政治、经济、军事利益,遭到这些人的激烈反对。与此同时,王叔文本人所採取的措施也过于粗暴简单,独断专行并打击异己,在当朝大臣之中也不是很受人待见。 精力有限,树敌太多,改革的基础摇摇欲坠。 随着顺宗的病情日益加剧,以俱文珍的宦官集团和部分当朝大臣联合几个手握重兵的藩镇节度使开始向改革派发难,并逼顺宗隐退。这年的五月,王叔文被削除翰林学士一职。屋漏偏逢连夜雨,七月份,王叔文母亲去世,他不得不回家丁忧,连最后反击的机会都没有了。 这年的八月,顺宗被迫让位给太子李纯——这可怜的皇帝在位时间总共也不过八个月,史称“永贞内禅”。 太子李纯,也就是唐宪宗,登基以后便开始着手打击以王叔文为首的政治集团。王书文赐死,永贞革新的中坚人物纷纷贬官外放,革新宣告失败,满打满算,前后也不过180多天。 柳宗元同王叔文关系密切,又是革新派的得力干将,当然也没个跑儿。九月,被贬为邵州(今湖南省邵阳市)刺史,走到中途,又有诏书下达,加贬为永州(今湖南零陵)司马。由于这次同时被贬为司马的还有七个人,所以歷史上称这一事件为“二王八司马事件”。 我们所要说的这件事,就发生在柳宗元自京城长安出为永州司马的途中。 柳宗元出为永州司马,家口随行,乘着车马,前往任官的目的地。 这一天,天色已晚,夜幕低垂,柳宗元和老母、堂弟等人恰好路过荆门,连日奔波,人困马乏,早已筋疲力尽,于是便就近找了一个驿站,一家人相携进去歇息。 虽然此去生死未卜,胸口仿佛有大石重重地压着,头脑中也如乱麻一般,思绪纷纷。但是,由于这一路几乎一直是马不停蹄地往前赶,身体早已疲累到极点,简单地吃过晚饭以后,头一沾驿站的枕头,便进入了梦乡。 朦胧中,一团雾气出现在眼前,雾气中裹着一个黄衫女子,那女子身段窈窕,姿容曼妙,色若春晓,美丽的眼睛里面含着泪水,俯下身子朝柳宗元拜了两拜。柳宗元很是诧异,刚要发问,就见那女子轻启檀口,对他说道: 第79页 “妾身家住楚水,本来无忧无虑,不想如今遭逢不幸,恐怕……恐怕有性命之忧……”说到这里,那女子喉头哽咽,似是说不下去了。停了一会儿,才接着道: “这也是劫数,除了您谁也救不了我。倘若柳君对小女子动了恻隐之心,能够伸出援手,救我一命,妾身不但对您感恩戴德,而且还能助您高官厚禄,平步青云。君想出将入相,都不是什么难事。希望您好好考虑考虑,救小女子一条性命。”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柳宗元当然明白这个道理,可是事出突然,他听得懵懵懂懂,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呢,但见那女子眼泪汪汪,看起来楚楚可怜,不由得连连点头,答应下来。 见柳宗元终于应承下来,那女子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身影亦融入周围的雾气当中…… 眼见那女子渐行渐远,柳宗元也渐渐从梦中醒来。想起梦中所见之事,似真似幻,似幻似真,甚是奇异,举目四顾,哪有半个人影,不由得嘿嘿笑了两声,将手臂枕在头下,仰望着天棚上的藻井,想自己的心事。一会儿的功夫,又沉沉睡去。 进入梦乡没有多久,就见一阵烟雾过后,那黄衣女子再次现身,仍然是满面愁容,泫然欲泣,哽咽着请求柳宗元务必想办法搭救自己。柳宗元赌咒发誓,一再保证自己不会见死不救,安慰了老半天,她才犹犹豫豫,一步三回头地离去。走出去好远,仍在频频回首,似乎很不放心。 这一夜两度醒来,睡得不甚安稳。 第二天早晨,刚起床不久,就有小吏前来拜访,说是自己的主人,也就是荆门地区的最高将领,请柳宗元前去赴宴。柳宗元一听故人相请,也没多想,就答应下来。吩咐随从备好车马,准备启程。 一切都准备停当之后,因为时候尚早,昨夜又两度被梦中那黄衣女子惊扰,根本就没睡好,现在仍是睡眼朦胧,趁着车马还有没套好,就斜靠在身边的几案之上,闭着眼睛打了个盹。刚阖上双眼没有多久,便进入了梦境。 仍是浓的驱不散的雾气,雾气之中,再次出现那个黄衫女子,只见她形容憔悴,眉头紧锁,双眼红肿,面露悽苦,看起来比前两次还要惶惑不安,她忧心忡忡地看着柳宗元,哀怨地说道: 妾的性命,如同悬挂在狂风中的丝絮,马上就要被疾风吹断,随风飘走,不知道流落到何方了,您为什么还不知道着急呢?!希望您赶快想个办法,不然的话,您的命运将同我一样,也会象丝线一般飘散在劲风中了。望您早做打算! 说完这番话,这个女子又象前两次一样,对柳宗元深施一礼,辞别而去。 妇人走了之后,柳宗元忽悠一下,从梦中醒来。低头想了又想,自言自语道:我一天晚上三次梦见妇人前来祈求救她性命,言辞恳切,神情忧伤,不像是有什么诈伪。难道是我的手下有鱼肉百姓之举?还是即将参加的宴会上有鱼烹给我吃呢?若是前者,一旦查出来,必将严惩不贷,若是后者,虽然事涉怪异,不管怎样,能够找到它,并且放生,也算是功德一件。 于是便命人快马加鞭,前往郡里赴宴。 故人见面,饱叙寒温之后,柳宗元就把自己昨晚所做的梦告诉了荆门帅。荆门帅一听,马上把手下人召集在一起,向他们询问这件事。开始的时候,这些人也是大惑不解,过了一会儿,有个小吏勐地一拍大腿,连道: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前几天有个渔夫在河边捕获了一条巨大的黄鳞鱼,肥硕无比,无论煎炒烹炸,都是不可多得的食材,让府里的厨子看见,马上掏钱买了回来,想在今天招待您这位远道而来的贵客,莫非这就是您梦见的那个黄裙妇人? 众人一听,都来了精神,一瞬不瞬地盯着那个小吏,等着他说下去。柳宗元受人——啊不——是受鱼之託,挽救它的性命,更是急不可耐。连问那黄鳞鱼在哪里,自己要亲手将其放生。 却见那小吏吞吞吐吐,目光闪烁,竟然不再言语了。 见此情景,一丝不祥的预感袭上柳宗元的心头。 果不其然,在众人的一再追问之下,他才犹犹豫豫地说:这鱼买来就是烹饪用的,厨子……厨子……已经……把鱼头剁下来了…… 柳宗元听了,大惊失色,连声嘆道:这果然与我昨晚的梦不差分毫啊!怪不得那妇人一再提醒我早想办法,现在悔之晚矣。 人死不能復生,鱼死也是如此。但是,柳宗元想此鱼既然能给自己託梦,肯定不是凡鱼,说不定还起死回生。就叫人把鱼用衫子裹起来,小心翼翼地运到江边,投到浪花翻涌的水里,也算是对那黄裙妇人有个交代吧。 手下回来报告说,已经断为两截的鱼投入水中之后,就被浪花捲走了,看起来……看起来没有一丝活转的迹象。 柳宗元怀揣心事,这顿饭当然也没吃好。回到驿馆以后,随便洗漱了一下,便倒在睡塌上休息了。有负别人之託,事没办成,心中愧疚,躺在床上,是翻来覆去地也睡不着。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看见前往突然来了一个人。 那人弓弯纤小,足登洒花缎面绣鞋,腰系缃黄长裙,上身是嫩黄深衣,看起来鲜亮无比。从腰身与步态一看就知道,这是一个女子,一个美丽的女子。为了印证自己的判断,柳宗元抬起头来,向这女子的头上看去:那本该长着头颅的地方,犹如噩梦一般,空空如也。(出《宣室志》) 第80页 柳宗元吓得一个激灵,从榻上跳了起来。 梦醒之后,还得赶路。知道前路兇险,他心中抑郁,旅途之上一直闷闷不乐。 一路车马奔波,终于来到永州。永州地处荒僻,人烟稀少,榛莽丛生,柳宗元的《永州八记》就是在这里写成的。收入中学课本的《捕蛇者说》,就是永州八记之一。 刚到那里的时候,语言不通,水土不服,家人接连患病,他们连一个固定的住处都没有,只得在僧人的周济之下,藉助在当地的寺庙里面,每日同钟鼓梵呗为伍。对于一个在朝廷政争中失势的下放官员来说,也没有人敢倾心结交,永州员外司马又是一个闲职,根本没有具体的执掌,收入也少得可怜。半年之后,在艰苦生活的摧逼之下,他那望子成龙,含辛茹苦的老母便在贫病交加中去世了。 柳宗元被贬后,政敌们仍虎视眈眈,丝毫也不肯放过他,好几年之后,朝野都骂声不绝,不断有人把他丑化成“怪民”,摧折他的身心。艰苦生活环境,至亲离世的打击,再加上政治上的偃骞失意,心情抑郁,这个大文豪的健康受到了严重的损害,百病集于一身,身上忽冷忽热,从早到晚都没有食慾,病体骨肉支离…… 这是身体和心灵的双重摧残。 永州之贬,一贬就是十年,当年那个意气风发,一心想要光宗耀祖,重振朝纲的年轻人,在漫长的岁月里,被折磨得象换了一个人,连远道前来看望他的亲朋故旧,都无法认出他了。 元和十年,柳宗元接到朝廷诏书,命他即刻还京。亲友们一致认为这是一个转机。柳宗元对于这次回归,也报了很大的希望。结果,回到长安以后,在丞相武元衡等人的阻挠之下,不仅没有受到重用,反而被贬到柳州(今广西柳州市)任刺史。 柳州在当时也属蛮荒之地,是朝廷流放人犯的地方,但刺史却是实职。在柳州的几年,柳宗元励精图治,颇为当地的民众干了一些实事。这也可以说是他政治理想的一种曲折实现吧。 四年以后,朝廷实行大赦,彼时武元衡被刺杀,宪宗在新人宰相裴度的劝说之下,召柳宗元回京任职。可惜,诏书还在路上的时候,柳宗元便因病去世了。当时不过四十七岁。 壮志未酬身先死,就是死也不会瞑目吧。 假如一切可以重来,假如他能够及时解救那条出现在梦中的黄鱼,命运,会不会因此更改? 上文的原文。 唐柳州刺史河东柳宗元,常自省郎出为永州司马,途至荆门,舍驿亭中。是夕,梦一妇人衣黄衣,再拜而泣曰:“某家楚水者也,今不幸,死在朝夕,非君不能活之。傥获其生,不独戴恩而已,兼能假君禄益,君为将为相,且无难矣。幸明君子一图焉。”公谢而许之。既寤,嘿自异之,及再寐,又梦妇人,且祈且谢,久而方去。明晨,有吏来,称荆帅命,将宴宗元。宗元既命驾,以天色尚早,因假寐焉,既而又梦妇人,嚬然其容,忧惶不暇,顾谓宗元曰:“某之命,今若缕之悬甚风,危危将断且飘矣。而君不能念其事之急耶?幸疾为计。不尔,亦与败缕皆断矣,愿君子许之。”言已,又祈拜,既告去。心亦未悟焉,即俯而念曰:“吾一夕三梦妇人告我,辞甚恳,岂吾之吏有不平于人者耶?抑将宴者以鱼为我膳耶?得而活之,亦吾事也。”即命驾诣郡宴,既而以梦话荆帅,且召吏讯之。吏曰:“前一日,渔人网获一巨黄鳞鱼,将为膳,今已断其首。”宗元惊曰:“果其夕之梦。”遂命挈而投江中,然而其鱼已死矣。是夕,又梦妇人来,亡其首,宗元益异之。(出《宣室志》) 37、异草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这是《诗经?国风》中的一段。诗中描写的场景应该在一条河流旁边,霜寒露重,雾色苍茫,河水漫漫,蒹葭寂寂。那个朝思暮想的女子,她的身影,就在水的那一边,疑真似幻,悠远迷离。 那是诗人心中的隐痛,是他魂牵梦绕的地方,他想尽办法,朝她所在的那个地方漫溯,可是,无论是陆行,还是水游,都是徒劳。她的身影,就在水中央,然则,终此一生,他仿佛,永远都无法靠近…… 这首充满了梦幻色彩,令人心旌摇盪的古诗,令得一种水草名声大噪,不错,就是蒹葭——多么美好浪漫的名字啊!初读这首古诗时,它是否也拨动了你年青的心弦,令你为之心醉神迷呢? 你知道吗,它——就是我们常说的芦苇。 在这里,芦苇的出现,勾勒了一个朦胧的意境,传递了一种痴迷不已,而又黯然神伤的心情。从此,芦苇似乎就同相思、情痴结下了不解之缘。 除了蒹葭以外,古书里,还有很多草,有的很美丽,有的很浪漫,有的很神奇,有的很恐怖,有的很诡异……下面,我就撷取这样的野草一束,以飨诸君。 1、 女草 女草也叫葳蕤草,又名丽草。那些经常在风浪中出没,依靠打鱼为生的人,,还给它起了个别致的名字,称为“娃草”。古人唿美女为“娃”,古代歷史上的四大美女之一西施入吴之后,宠爱他的吴王夫差,特别为她兴建了一所离宫,——馆娃宫,意思就是稀世美女下榻的地方。 第81页 古书中虽然没有详细描述女草的形态,但是,从这些美丽动人的名字上面,其姿态之妖娆,颜色之艷丽,气息之馥郁,应是不难想像吧! 2、 媚草 永远受自己意中人的宠爱,永远同那个人相偎相依,不离不弃,即便青丝已成白髮,曾经如绸的面颊上印满沧桑,永永远远,在一起…… 这是许多女子的梦想吧,古代如此,现代亦然。否则社会新闻里便不会有那么多正位同小三之间的生死搏杀了! 怎样才能达到这个目的呢?怎样才能获得象海水那样永不枯竭的爱恋呢?涂脂抹粉,染髮化妆,整容手术,改造形体,还是增加学养,内外兼修?以上这些步骤,耗时较长,还不一定达到目的,古书里倒是提供了一种捷径——携带媚草! 媚草是一种蔓生植物,开花。花朵麴尘色(这个麴尘色是什么颜色真把我给难住了,从后文来看,应该是一种绿)承托于浅紫色的蒂上。其叶似柳而比柳叶稍短。这种草,在夏天阳光盛烈的时候开花,唿为“绿花绿叶”。 从野地里把这种草採回来,放在太阳底下暴晒,晒干之后,研成粉末,擦在脸上,可令皮肤白皙润泽,光彩照人,即便是平庸的面孔,也能变得生动起来。 媚草形似飞鹤,翅、尾、嘴、足,无一不有,姿态翩然,仿佛轻轻吹一口气,就伸展双翼,振翅而去。 更奇异的是,这种草的蔓上,一到春天,就会生出两只虫子。这虫子除了媚草的叶子以外,什么也不吃。吴越地区的女子,将小虫从蔓上收取下来,放在自己的妆奁中,摘取媚草的叶子,象蚕那样饲养。等到虫子老了,什么也吃不下的时候,就会蜕化成赤黄色的蝴蝶。这时候,将蝴蝶收入绢囊,佩戴在身上,据说,可以令自己喜欢的男子神魂颠倒,永伴左右。 假如真有这样一种草,你会去收取那青青草蔓上的双虫吗? 3、醉草。《尸子》上说,赤县洲,是崑崙旁边的一个极为庞大的土丘。在它的东面,有一个岛屿,叫做滷水岛。岛的左右,生有一种粉红色象玉一样晶莹剔透的草,名叫醉草。 所谓醉草,顾名思义,就是吃了以后会酩酊大醉的草。 醉到什么程度呢?这种草,据说比最烈的酒还要厉害,吃它的一颗果实,就能醉卧三百岁。平平常常喝醉,最多三、两天的时间也就醒了,误食醉草,睁眼闭眼之间,可能沧海已经成桑田。 别说,这种草在现实生活中真的存在,只是没有那么夸张而已。 非洲衣索比亚的支利维那山区,就是这种罕见的异草的生息之地。 据说,这种草能够发出一种迷人的芬芳气息,若过往行人不慎吸入鼻孔,便会立刻醉倒在地,很长时间也爬不起来,其症状,同醉酒相差无几。 为什么会这样呢? 据植物学家研究,醉草的叶子呈十字瓣形,叶面上有很多粉末状的白色小颗粒,这些小颗粒,就是问题关键之所在。放在显微镜下,可以看到,每个颗粒上都有四个小孔,醉草的香味,就是从这些小孔里发散出来的。 目前,专家学者们正对这种奇妙的香味进行深入研究,有资料显示,醉草的某些成分对爱滋病具有抑制作用。如果研究取得进展的话,说不定人类又拥有了一件征服世界性顽疾的武器呢! 3、 相思草 本欲不相思,相思令人老。几番细思量,还是相思好。 既然相思如此令人纠结,人又何必苦苦相思?只因为,有的时候,我们能够控制人和事,我们能够改变环境,甚至掌控自然,却操控不了自己的心。 人相思,难道草也相思?回答是肯定的,有一种草,就叫做相思草。 据《述异记》记载,这种草生在秦赵之间,形态类似石竹,它的茎节节相续,青翠可爱。 相思草有好几个别名,一名断肠草,一名愁妇草,一名孀草,还有一个名字,叫做寡妇莎。 若还有命在,不管那个人身在何方,即便是千里之外,总还有见面的时候。假如是天人永隔,便只能黄泉相见了。然而,到了黄泉,便真能相见吗? 可怜无定河边骨,俱是春闺梦里人。所以,孀妇是最有理由痛断肝肠的。 断肠草,这是杨过的黯然销魂掌之外,最令人神伤的一个称唿了。 因为,传说中,它是相思的人,泣血于阶下之后,那点点碧血化生而成的。 4、忘忧草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何以忘忧,请食忘忧草。 萱草一名紫萱,又名忘忧草。吴中的书生还给它起了个文绉绉的名字,叫做“疗愁”。 忘情水的疗效,只有一夜。一夜过后,伤痛復如影随形。 吃了这种草后,所有的愁绪,皆可于顷刻之间烟消云散。而且,终生不再復发。 假如真有这种草,假如你正承受着莫大的苦痛,你会去吃吗? 冷与热,真与假,喜与怒,爱与恨,忧与欢,都在参差对照中才能够实现。 忘忧之后,就是无情。 无情无性,何以为生? 5、无情草 有句话说,草木无情人有情。这话也不尽然,有一种草,叫做左行草,吃了以后,使人无情。 6、牧麻草 牧麻草毒性极强,这种草,凡是风能够把它的气味吹到的地方,便会引起滔天巨祸。据说,牧麻草气味过处,曾经有方圆好几里的稻田因此而死翘翘。幸运的是,它对人似乎还没有什么危害。 第82页 大唐最有名的卜者李淳风,很熟悉这种草的脾性。他说,牧麻草本来汁液澄澈,加了水,反而会变得很粘稠。放在太阳底下暴晒,原本是想驱其潮气,没想到却越晒越湿。那么,怎样才能把它弄干呢?没错,就是用水来浸泡。因为这种草同现实生活中几乎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则是拧着来的,那么,以下两个问题,想必你也能轻而易举地得出正确答案。 其一,在赤日炎炎的夏季,牧麻草摸上去会是什么感觉呢? 恭喜你答对了:象寒冰一样冰冷刺骨。 其二,在滴水成冰的冬季,身边放上一捆牧麻草,又会是什么感觉呢? 恭喜你又答对了:如同置身于春天般的温暖。如此,北方的人有福了!^_^ 6、蕉毒草 蕉毒草的形状酷似麻雀的脑袋,它的特性同我们上文中提到的牧麻草很像:置于干燥之处,它就会变得很湿润,放在潮湿的环境里,反而会变得很干燥。 这种草生长极为迅速,迅疾到什么程度呢?乡间做饭的时候,把它种在灶台上,等饭做熟了,蕉毒草也开花结籽了。嗯,有点像板桥三娘子的秘术! 这种草的名字里带了个“毒”字,当然不是浪得虚名。无论是枝是叶,是花是果,误食以后,马上就会毙命。啧啧,比武侠小说里的七步断肠散还厉害,想来想去,大概只有现代的氰化钾能有如此之功效! 7、解毒草 世间万事万物,皆蕴含相生相剋之理。有下毒的,就有解毒的。草亦然。 唐朝建宁郡乌句山南五百里之处,生有一种草,叫做牧靡草,可以解毒。 春天万物萌生,草长莺飞,正是百鸟欢腾的季节。有些鸟若误食了有毒的花草,命在旦夕之际,必趁着最后一息,拼尽全力,飞往牧靡山——那是它们的希望之所在。 啄食牧靡草后,无论是何种毒,须臾可解。 8、鹿活草 学名天名精,又名鹿活草。这种草的得名,还有一个有趣的小故事。 南朝宋元嘉年间,青州有个叫刘炳的人,箭法很准。一次到野外射猎,命中了一头奔跑中的鹿。 这头鹿看起来肥嫩无比,正好做当日的午餐。刘炳心里暗暗盘算。于是,他便从怀里掏出一把锋利的刀子,豁开鹿身上的皮肉,取出血淋淋,热腾腾的五脏,然后就近找了一把枯草,塞在鹿那空洞的腹腔里,打算生上一把火,撒点盐,趁热烤着吃。 没想到,当他把火架起来的时候,一转身,发现那头早已经死透了的鹿,在地上打了个滚,勐然跳了起来。 在草地上三纵两纵,转眼便消失在密林深处。 刘炳回过神来,想了一会儿,他走到自己拔草的地方,把剩下的带回家,移种到自己的园子里。经过反覆试验,他发现,这种草捣烂以后,对骨折之类的跌打损伤特别有效。 因为这草是刘炳发现的,所以,俗间也把它叫做刘炳草。 9、宫人草 楚地有一种草,叫做宫人草。它的叶子类似金橙,花气氤氲,闻起来,别有一种温柔缱绻的味道。进入花期,枝头上便会开出红色的小花来,花瓣薄而剔透,仿佛手艺最高超的匠人,用整块的翠玉雕出来的一样。 民间传说,楚灵王的时候,宫中有美人数千,绝大多数人,终此一生,连楚王的面都没见过一次,就在寂寂的宫墙之内,消磨了自己的一生。 那些哀怨慨嘆自己的身世,并且为此抱憾终生的女子,死去之后,在她们的荒冢之上,就会长出这种草。 每一朵,都是一个不甘的灵魂,回来寻找她自己。 10、销明草 古书里记载了一种草,夜晚看时,光华闪烁,如同苍穹中的繁星一般,白天再拿出来,便光芒收敛,同凡草一样,没有任何特异之处了。因为它具有这样的特性,所以古人给它起了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销明草。 11、梦草 人生如梦,梦亦如人生,假如梦境可以控制,你希望它是什么样子的呢? 汉武帝时,有外国献上一种奇异的草,叫做梦草。 这种草畏光,白天收缩入地,到了晚上,枝叶才从泥土里面钻出来。 这还不算,倘若把这种草揣在怀里,就能够预知梦境的好坏。有的时候,甚至连梦的内容都可以操控。 汉武帝的宠妃李夫人,有羞花闭月之容,沉鱼落雁之姿,倾国倾城之貌。不幸的是,李夫人正当韶华,便身染重病,撒手人寰。临死之前,还用被子把头脸蒙住,不让汉武帝看见。 武帝多次请求,也不能如愿。就问她,夫妻一场,为什么要如此绝情。李夫人说了一番话,成为歷史上的一段经典对答: 大凡以色事人者,色衰而爱弛,爱弛则恩绝。陛下之所以宠爱我,是眷恋我的美貌,如今我身染陈疴,容颜消退,与其让陛下记住我现在的模样,不如不见,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在心中。这样,见到我的兄弟,就会想起我,想起我来,念在故人之情,就能对我的兄弟礼遇有加了。 李夫人执意不允,汉武帝终于没能见上李夫人最后一面。 这个女子之所以得宠,除了美丽的容颜之外,也在于,她深谙这个男人的心! 果然,在她过世以后,汉武帝思慕不已,不但对她的兄弟多有照顾,赏赐财宝,加官进爵,而且,一直心心念念地想再见上李夫人一面。 第83页 除了让方士做法,召来李夫人的魂魄以外,自从他得了梦草之后,更是如获至宝,倘若想起了李夫人,睡觉的时候便揣在怀里,入梦以后,李夫人便会如约而来。 12治蛊草 新州郡境内有一种草药,当地的土人它叫做吉财,能解百毒,治疗蛊虫也有奇效。 从前有人到雷州办事,途中被人下了毒,身上如百蚁钻心,连相貌也发生了变化,这人知道自己难逃此劫,正闭着眼睛等死呢,当地的人见了,对他很是同情,当下从地里挖出几根吉财,用刀截成数寸,放在此人嘴里,让他吃下。把这东西咽下去之后,此人便听到自己胃肠中哗哗作响,腹中之物,从口中狂喷而出,翻江倒海地吐过之后,什么不适的感觉全都一扫而空,蛊病豁然痊癒。 同其他药草一样,这种神奇的草药,还颇有些来歷。 据当地的土人讲,很久很久以前,他们的祖先当中,有一个人,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与人结下了仇,仇家趁他不备,在常吃的饭菜里下了毒,下毒之后,连夜逃走,这个人躺在床上折腾了好几天,连遗嘱都写好了,就等腰一伸,腿一蹬,见阎王爷去了。 他们家有个僕人,名叫吉财,颇为伶俐,平日里很得主人欢心,他对主人,也是忠心耿耿。在所有人都放弃的时候,这个僕人仍在四下里寻找解救的办法。最终,黄天不负苦心人,因缘际会,找到了这种药。当时,他的主人已经对自己能够活命不抱任何希望了,感念僕人对自己的一片忠心,还是把吉财熬成的药汤硬灌了下去,结果当然是皆大欢喜。 因为这种草药是吉财找来的,所以,就以吉财给它命名。 事实上,人们患病或者遇毒时,吃的是这种植物的根茎,样子嘛,同芍药差不多。 具体服用方法如下。 倘若有人遇毒,半夜里,月黑风高的时候,派人悄悄潜出房去,偷偷地挖取二、三寸,拿回家来,或捣或磨,碾成浆状物,然后,再加少许甘草,混合在一起。天明的时候,用清水慢慢煎煮,熬好之后,喝下。大吐之后,此病即告痊癒。 这种草在当地长得满世界都是,为什么挖药的时候象做贼一样呢? 文献里记载说,服用这种药时,不宜声张,因此要蹑足潜踪,偷偷挖取。 至于其深层原因,则“不详其故”,也就是说,当地就这么约定俗成下来的,具体原因,谁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也有人说,这种奇怪的规矩同一件事有关。 从前,某地有个老太太,不慎中了蛊毒。她的儿子是政府部门的一个小办事员,跟邑宰关系不错。邑宰大人见多识广,知道了他家发生的事后,把这小子叫来,让他到地里去挖些吉财,熬汤给他老娘服下。 这小子从没见过吉财长什么样,吭哧吭哧地挖了好多野草野菜,拿回去给邑宰大人看,邑宰看过之后,一直摇头。 这人是个孝子,一见邑宰眼神不对,急忙又窜回野地,一直挖到大半夜,找来的药草才得到邑宰的首肯。 巴巴地跑回家,已经是第二天早晨了。他唿哧唿哧地喘着气,双手捧着已经煎好的药,端到他老娘身边,请老太太喝下去。 谁知道,老太太还不领情。说:昨晚做梦的时候,有神仙告诉我,说喝了这东西就是死路一条,赶快把它给我端走,想害死你老娘啊!你这不孝子! 说完,不由分说,就把药碗往地上一摔。咔吧一声,汤汁飞溅,药碗碎成好几片。同时碎裂的,还有小公务员那颗赤子之心! 当儿子的想什么办法也拗不过自己的娘,哭哭啼啼回到县里,地把自己在家里的遭遇告诉了邑宰,邑宰听了,果断地说,一定要让你娘把这药喝下去,你就说是我说的,出了事,由我来负责。 小吏当天又折返回去,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终于让他娘把药给灌了下去。 难道是人身上的蛊也有神异?知道有人要加害它,所以託梦阻止! 不管怎样,夜间挖药这一习俗算是流传下来了。 防是是谁呢? 原来竟是中蛊者身上的蛊虫! 作者:林素微 提交日期:2009-06-23 15:09  近来琐事较多,大家的留言我就暂不回復了。多谢各位的支持! 38说鱼 说鱼 1、横公鱼 北方的荒野中有一个大湖,方圆千里左右,深不可测,就是近岸的地方,也有五丈多深。 这个湖,一年四季,绝大部分时间都冻得结结实实,只在夏至左右两个月左右才解冻,当地人也把这个湖称为石湖。 石湖里面盛产一种鱼,这种鱼叫做横公鱼。鱼长七、八尺,状似鲤鱼,而身体呈赤红色。 它白天深藏于水底,夜晚则走上岸来,化身为人。 身上的鳞甲极厚,即便用最锋利的武器,也没有办法刺进分毫。投进盛满水的锅里,烧大火紧煮,水面从翻花到沸腾,横公鱼跟什么事也没有似的,照样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 难道,这鱼真就刀枪不入,整不熟煮不烂,拿它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吗? 非也。拿乌梅两枚,投入水中,煮上一会儿,这鱼就皮肉松懈,成为一锅鲜美的鱼汤了。 可是,这样鱼汤,纵然美味,总是带着那么点惊悚的色彩,谁又敢当真去喝呢?(出《神异录》) 第84页 2、鹿子鱼 鹿子鱼生在岭南,身体红色,尾和鳍上都有赤黄色的鹿斑。 这种鱼的产地是罗州。罗州南部有海,海中有一片沙洲,每年初夏之交,这种鱼就从海里跳到沙洲上,化身为鹿。 曾经有一个人,出海的的时候拾得一条鹿子鱼。头和身子的大半,已经变为鹿,尾巴却仍是鱼的样子。不知道究竟是什么,阻止了它的变化。 南方人说,鱼化为鹿后,肉就变腥了,很不好吃。 假如这种鱼是真的,我们岂非又找到了一种水陆两栖动物! (出《岭表录异》) 3、鲫鱼 鲫鱼是水产里非常常见的鱼类,我要说的这种鲫鱼,却与一般的鲫鱼有点差别。 这种鲫鱼出产于东南海域中的祖州,它身长八尺,体态庞大,肉味鲜美,吃了以后,能够抵御酷暑和狂风。单看它的形体,却与江河里面的小型鲫鱼一般无二。 据说,浔阳有青林湖,也产这种鱼。湖里的鲫鱼,大的约有二尺左右,小的也有一尺来长,味道肥美无比,是宴客送礼的佳品。这种鲫鱼同前者相似,也有避寒止热之功效。 4、印鱼 《酉阳杂俎》里面记载了一种鱼,叫做印鱼。这种鱼头顶,有一块四四方方的纹路,就像官老爷手中的大印一般。印上还有字,只是,谁也不认识那究竟是什么。 海里的大鱼,将死的时候,印鱼便用自己头顶的印,在大鱼身上盖个章,过不了多久,那大鱼,就会失去生命的迹象,就仿佛,印鱼掌管着生死簿似的。 5、天牛鱼 天牛鱼身长、宽各有一丈多,眼大如斗,嘴长在肋下,没有嘴唇,两排如钢刀似的利齿,明晃晃地露在外面,看着令人心底生寒。天牛鱼的头顶生有两只鹿角,粗细如同人的手臂,背有双翼,长六尺左右,尾巴长约五尺。 如你所见,这种鱼的长相甚为奇异,事实上,这也正是我写下来和大家分享的原因。(出《南越记》) 6、懒妇鱼 淮南有懒妇鱼,相传,从前有一户人家姓杨,儿子娶了个媳妇,为人很是勤快,这媳妇虽然忙里忙外,很少停下来歇息,可是,在婆婆的眼里,她的工作量,还远远没有达到她的要求,整天拿话敲打媳妇,有时候性子上来,还伸手去打。 这暗无天日的日子何时是个头啊?媳妇一时想不开,就跳水自尽了,死后,化身为鱼。 据说,这种鱼身上的油脂可以用来点灯。假如击鼓、弹琴、下棋时用懒妇鱼的油脂点灯,整间屋子都被照得明亮异常,但是,倘若是妇人纺织,用它来昭明,那么光亮马上就会变得暗淡,根本看不清织机上的线。 由此看来,懒妇鱼本身并不懒,它是给别的同它一样命苦的女子提供歇息的机会啊!(出《述异记》) 7、剑鱼 有一种鱼叫做剑鱼,据说是活了有一千年的海鱼变化而成。它还有一个名字,叫做琵琶鱼,因为外形像琵琶,鸣叫声也比较动听,故此得名。 还有一种鱼叫做虎鱼,老了就变成蛟龙。而江河中那些密密匝匝,成群游来游去的小鱼,能够变成遮天蔽日的蝗虫,到处吃五谷。若它们能活一百岁,就变成老鼠了! 这些传说,生动地印证了生物学家的一个论点——陆地上所有的生命,都起源于海洋!^_^ 39遇狐 唐代渑池西南三十里,有一个占地颇为广阔的庄园,庄园的主人姓田,是当地有名的富户。家里田宅广布,锦衣玉食,婢僕成群,日子过得,赛过活神仙。 距离田氏庄园十多里的地方,漫漫平畴就变成了连绵起伏的山地,有几处山势还颇为险峻,山崖陡峭,石壁高耸,直入云天。 山上生长着很多栎树,枝叶繁密,浓荫蔽天。树身之上,青苔满眼,古藤缠绕。树与树之间的空地,都被疯长的荒草侵占,连人畜足迹踏出的小径,也湮没在荒烟衰草之间,若隐若现。 枝叶如罗盖一般,遮挡了大部分光线,即便是头顶艷阳高照,走进这片树林,眼前也会马上变得迷濛晦暗。岩石穴壑,在微光之下,朦朦胧胧。苍松翠柏,更显古意盎然。 站在林间四顾,周遭静谧,幽暗。叶子显得更绿了,绿得发黑,绿得深不可测。恍惚中,仿佛有无数形状各异的眼睛,藏在浓密的枝柯之间,躲躲闪闪地向外窥探,令人不禁遍体生寒。 深山含精怪,大泽藏龙蛇。据说,这片树林里,有修炼千年,已然成精的狐狸,经常出来魅惑过往的行人,她眉目如画,身段裊娜,媚眼如丝,莺声含情,有着销魂蚀骨的美和媚,无论缠上谁,谁都逃不脱。 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投怀送抱,辗转绸缪,得手之后,在竟夕的云雨中,便榨干生人的真元,使其血气消尽,恹恹而死。 离田氏庄园不远的一个村子里,有一个少年,据说,就是在路过这片树林时,着了狐狸精的道儿。没过多久,一个生龙活虎的少年人,就变成了一具人形骷髅。 家里就这么一根独苗,当然不能眼睁睁地看他就这么去了,父母花重金请来和尚道士,多次设坛做法,烧符施咒,无奈这狐妖道行高深,谁也奈何不得。那痴情的种子,临死之前,还在想着同狐狸精脂香满口、甜唾融心、颠鸾倒凤的过往,口中一迭声地喊着他的胡媚娘…… 第85页 那些剪径的强盗,不过是求财;而林子里的狐妖,要的是人的命!——那媚到骨子里的色相,可以令世间任何一个男子,心甘情愿地,为她去死。 自从此地传出魅狐惑人的消息后,过往的行人,谁也不敢独自行动了。一定要成群结队,才敢从这片密林经过。 田氏性格豪爽,热情好客,有朋友到庄子上,都好酒好菜地招待,直到尽兴为止。 这一天,家里来了一个客人,是田氏的老友,朋友从千里之外赶来,到另一个地方去办事,路过此地,顺道过来看望田氏。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田氏非常高兴,家里的厨子早早爬起来,将昨天新打的野味儿精心烹制一番,一一端到席面上。 有菜无酒,再好的菜也显得寡淡。巧的是,庄子上人来人往,家里窖藏的美酒早在前两天就已经喝得涓滴不剩了。这可怎么办呢?主人犯了难。想了一会儿,他突然一拍大腿。家里没酒,可以出去买啊!渑池有一家酒肆,酿制的酒香飘十里,味道也十分醇厚,正是待客的佳酿,自己怎么忘了这个茬了。 于是,他亲自跑到厢房,把家里的老僕从床上叫起来,让他火速到渑池去,买两坛好酒,给客人佐菜。 老僕是家生奴,打小儿就在田家,后来又随了田家的姓氏,在田家娶妻生子,估计,也会在这里养老送终。他手脚勤快,识人眼色,为人老成,年青时跟在主人身边跑前跑后,年岁大了,主人家就不再让他干重活了,也就扫扫院子,买买杂物,晒晒太阳,舒活舒活身体。 ——主家很仁义,待他也算不薄,不像有的人家,僕人年老体衰,不能干活了,就扫地出门,让他们自谋生路。对此,他一直心存感激,对目前的境况,也很是知足。 老僕听了主人的吩咐,揉了揉惺忪的睡眼,从炕上一骨碌爬起来,摸索着穿上衣服,挎上装钱的褡裢,从牲口圈里牵出一头毛驴,在天色将明未明的时候,就上路了。 他不愿意旁人把他当成吃闲饭的废物,能在这个家里派上些须用场,对这个老僕来说,是颇令他得意的事。——这至少证明,主人还信任他,而他,也没有旁人说的那么老。 主人之所以派他前往,也有自己的打算,去渑池要经过那片妖狐盘踞的密林,少年人血气方刚,美色当前,难免不心旌摇盪,掉入彀中。而老人经得多,见得广,就是有魅狐出来引诱,多半也能把持得住。何况,狐狸惑人,为的是采阳补阴,除非是飢不择食,否则,皮肉松懈,血气渐消的老头子,她应该是看不上眼的吧。 院门咯吱一声,老僕牵着驴子走了出去,不一会儿,脚步声和驴子的踏踏声,就消失在了巷口。 谁知道,老僕这一去,是左等也不回来,右等也不回来。厨子做的菜餚已经全都摆在了桌子上了,客人也洗漱完毕,被家人延入厅堂,就等斟满美酒,主人致辞,向客人表达离别之思和欢迎之情了。 外面,早已日上三竿,太阳明晃晃的,晒得人睁不开眼睛,老僕却连个影子也没有。 这僕人一向办事妥帖,主人交待的事,从来也没有出过差头,今天这是怎么了,难道…… 主人口中热情地跟客人寒暄,心里却在暗暗着急,趁着转身擦嘴的时机,回过头去,朝侍立在背后的小厮使了个眼色。那小厮很是精乖,连忙附耳过去,他压低了嗓音,叫这小厮带上人手,沿着老僕的去路迎一迎,小厮答应一声,做了个“您就瞧好吧”的姿势,悄悄地退了出去。 心里有事,这顿饭吃得也不是很安生。宴席结束之后,主人又同客人拉了几句家常,便着人带着客人前去休息了。 几个僕妇进来,把桌子上的生菜剩饭收拾干净。正午的阳光,透过窗前的树叶,照在几案之上,印出斑痕,青与白交错,一道一道的,不甚分明,有风吹过,那斑痕便凌乱了,如同主人此时的心境——焦虑、烦乱、担忧,还有期盼。 他在屋子里面踱来踱去,眼睛,不时地扫向窗外,单等这福伯象往常那样,扯着拉风箱一样的嗓子,从天而降。 一直到日暮时分,院子里面也没有动静。 ——难道那妖狐真的能诱人自蹈死地,果真如此,岂不是让福伯白白送死?这老僕看着自己长大,二人名分上虽是主僕,田氏在内心深处,可是拿他当作长辈看的。倘若福伯有个三长两短,他怎么能够原谅自己,又有何脸面去面对他的家人呢! 田氏正在屋子里自怨自艾,房门忽然被推开了,早些时候打发出去的那个小厮,气喘吁吁地站在门口。 主人急忙站起身来,问道: “怎么样?看见福伯没有?” 小厮摇了摇头,待气息喘匀停了一点,才张口道:“我们一直迎到那片闹狐狸精的栎树林子,也没见着福伯,又等了半天,逮着着从那里出来的行人就问,可是谁也没见过像福伯那么个人,按说,这时候,他早就该回来了,可是……” 主人烦躁地跺了跺脚,双手不由自主地攥紧了。 “我看……我看……八成是凶多吉少!”小厮偷眼看了看主人的脸色,吞吞吐吐了半天,终于下定决心道。 “闭上你的乌鸦嘴!” 第86页 主人挥了挥手,让这些人出去了,他伫立在窗前,打定主意,再等一会儿,要是老僕还不回来,他就亲自带人去找。人多势众,量那个妖狐也不能把他们怎么样! 正想着,门外忽然传来了一阵躁扰声,夹杂着刚才走出去的那个小厮那兴奋得变了声的语调: “回来了!回来了!老爷……快去告诉老爷!” 田氏一听,精神不由得为之一振,扔下手里的茶盏,就往外跑,匆忙之间,咣当一声,差点把椅子带翻。 来到屋外,只见一个满面伤痕的老者,跛着一只脚,动作迟缓,一瘸一拐地走了进来。他神情惶恐,唿吸急促,强忍着痛楚,低低地呻吟着,身上的衣服,不知道在什么地方颳得破破烂烂。冷眼一看,简直就是一个在街上讨要残羹剩饭的老叫花子。 要不是那小厮在外面大喊大叫,他根本就认不出来,这就是他从小到大,无比熟悉的福伯! 几个时辰的功夫,这老僕竟然变得如此的疲惫、衰弱、狼狈,仿佛骤然之间老了十岁! 经过那片栎树的时候,在这老人身上,究竟发生了何等惨烈的事? 而他竟然能够活着回来,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异数! 不管怎样,回来就好!回来就好!总算不用为此事牵肠挂肚了! 有小厮上去扶着福伯坐在凳子上,田氏叫人为老僕仔细清理了伤口,抹上治铁打损伤的草药,又让僕妇端上了热腾腾的饭菜,等老僕吃饱之后,精神不再像刚回来时那么委顿、惶惑,才小心翼翼地问,他在路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老僕一听这话,放松下来的精神再度紧张起来,他抓起放在桌子上的茶杯,咕咚咕咚地灌了几口,定了定神,道: “老爷!大伙儿说的没错,那片栎树林子里,真有狐狸精!”颤巍巍的声音,从老僕那嘶哑的嗓子里说出来,传入众人的耳朵里,令所有人的心都不由得为之一沉。 在旁边伺候的人,同田氏一样,闻听此言,都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你真的遇见狐狸了?”田氏问道。 “那还有假!”老僕信誓旦旦地道:“不信的话,老爷去问问老太爷,我田福什么时候说过假话?——那真是货真价实的狐狸精啊!”说罢,他指了指自己的胳膊腿,“瞧瞧我身上这些伤,这都是铁证啊!” 看着福伯的惨状,众人都跟着同仇敌忾起来。 “没有人不信你,福伯!那狐狸精是什么样子的,您老还记得吗!她有没有对你……”旁边有个小厮接过话头,心痒难忍地问道。看来,他对狐狸精的关心,远远超过福伯。 田氏拿眼睛瞪了那小厮一下,小厮讪讪地笑着,在主人威严的目光之下,不由自主地往后缩了缩。田氏问道:“福伯,别听他瞎掰,你身上这伤,究竟是怎么回事!” 老僕伸出青筋暴露的手,摸了摸头上绑着的纱布,那上面,仍不断有血迹渗出来,他咧了咧嘴道: “老爷,您有所不知,早上我照您的吩咐,骑着毛驴,前往渑池买酒,走到那片树林子的时候,我就从驴身上下来了,一手牵驴,一手挽着褡裢,穿过林间的那条小道,正往前走呢,就叫林子里的狐狸精给绊了一脚,一个跟头跌倒在地上,腿也伤了,脚也崴了,这不,现在走路还不利索呢。” 众人面面相觑,不约而同地露出怀疑的神色,田氏问道:“你怎么知道就是妖狐作祟,那林子里面极是昏暗,你不小心被路边的石头绊了一跤也未可知。” 福伯看了自己的主人一眼,目光里暗含着谴责与不满,田氏只一瞥,就明白了那双眼睛里的意思:难道主人你也以为我老眼昏花,不中用了,连精怪和石头都分不清?这话虽然没说出口,也够令田氏汗颜的了。他朝老僕笑了笑,表示和解。 福伯嘆了口气,道:“我原本打算在路上找人搭个伴,偏偏走了半天,也没碰着半个人,牵驴下坡的时候,忽然听到身后有脚步声,回头一看,一个长相俊俏的妇人,紧紧尾随在身后。谁都知道,这一带有魅狐出没。这深山老林的,一个女子,长得又好看,孤身独行,她家也放心?说不定……说不定……” 旁边侧耳倾听的人不由得咽下了一口唾沫,接着那老僕的话头道: “说不定就是魅狐!” 福伯赞许地点了点头,道:“正是如此!我心里害怕,不由自主地加快了脚步。谁知道,那魅狐……那魅狐,竟然追了上来!” “啊——”旁边的人发出了一声惊嘆,大家都跟着紧张起来,他们完全能够想像得出,福伯当时是何等的惊慌失措。 “把我吓的呀,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撒开脚丫子就往前跑,没想到,我跑她也跑,我这老胳膊老腿的,哪是千年狐狸精的对手啊,没跑出几步,就叫这狐妖给追上了。当时心想,就算拼出这条老命去,也不能落到狐狸精手里!索性放下驴子,一门心思地狂奔。谁知道,人算不如天算,还是叫这狐狸精给追上了!” “天吶!”旁边有人捂着嘴,惊唿道。 “那狐狸精可真是歹毒啊,伸出腿来,绊了我一下,我正跑着呢,哪防备她这招啊,当下倒在地上,不知道是哪儿擦破了,身上是火烧火燎地疼,腿重重地磕在树上,差点没骨折……” 第87页 说到这里,福伯活动了一下他的腿脚,休息了一会儿之后,精神头恢復了不少,伤处也不再象以前那般疼痛了,似是并无大碍,他的嗓音,也比以前宏亮了许多。 听众们伸着脖子,正听到关键之处,见福伯竟停了下来,急得要死,纷纷七嘴八舌地问: “后来呢,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 “我怕那妖狐对我做法,强自忍受身上的疼痛,从地上爬了起来,噼头盖脸地给了那妖狐一顿胖揍。” “打中了吗?”众人又关切地问道。 “打中了!哈哈——”福伯捋了捋自己花白的鬍子,得意地笑道。 “哦——”听众脸上也露出了感佩的表情,不过,那感佩中又夹杂着疑惑。 “倒不是我老头子有多厉害,只是那狐妖太不中用,根本就不堪一击。我还没打几下呢,她就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连连哀求,嘴里还念念叨叨地说:叩头野狐,叩头野狐!” 旁边的几个小厮噼噼啪啪地鼓起掌来,口中还连连叫好,不知道是感佩福伯的宝刀未老,还是在一旁瞎起闹。 “看来这狐妖被我打得迷失了本性,本身是狐妖而不自知,反倒说我是狐狸。狐狸可是狡猾着呢,报復心又强,我怕她缓过劲来,再加害于我,就暗自卯足了力气,趁其不备,一下把她打翻在地,趁她昏厥在地上的时候,抓紧逃了回来。这一路,可真是险象环生啊!” 竟然是这样的结局!众人替福伯长舒了一口气,好奇心也得到了满足,纷纷向福伯表示祝贺:“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福伯!你真是福大命大呀!” 福伯也抱起拳来,向众人拱手道谢。只有田氏,看着福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有好几次,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是,话到嘴边,却又咽了回去。 众人正你一言我一语地谈得热闹,谁也没有注意到他们主人脸上的异样。 田氏威严地咳嗽了几声,打断了众人的议论,叫家丁把福伯扶回他住的屋子里去,好好休息休息。——这么连跑带颠地一通惊吓,就是年轻人也吃不消,何况是年迈的老者。 作者:林素微 提交日期:2009-06-27 22:50  (各位的留言以后回復,先发文) 送走福伯之后,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太阳渐渐落山了,西天的最后一抹胭脂红,也已被夜色吞没。 这一整天几乎都在提心弔胆中度过,田氏感觉十分的疲惫,他洗了把脸,就想到上房歇着了。 忽然,从院门那里传来一阵剧烈的敲打声,侧耳细听,似乎有人正在拼命敲门,那声音,急切、焦灼,然而越来越无力,好像,门外的人早已筋疲力尽了一般。 这个时候了,还有谁来呢? 来的人,又所为何事呢? 身边的僕人看着田氏,眼睛里带着询问。田氏沖他点了点头:不管是谁,不管是什么事,总得打开大门才能知道。 小厮得了令,一路小跑,朝院门的方向跑去。 吱呀一声,朱漆的大门打开了,紧接着,一声惊唿传到田氏的耳朵里,那是出去开门的小厮的声音,声音里面,充满了惊异与惶恐! 田氏听了,知道门外,一定发生了某些不同寻常的事,否则,僕人不会如此惊慌失措。 想到这里,他朝身后的仆佣们挥了挥手,这些人身强力壮,是看家护院的好手,万一真有什么非常之事发生,只要人数相当,对方也占不了什么便宜去。 走到院子里,只见僕人把门开了一道缝,身体挡在门口,正回头朝他这个方向张望,看见田氏走过来,便把身子让开了,一副请老爷拿主意的样子。 门仍是半掩着,田氏走了过去,身边的一个僕人抢先一步,把门推开。 ——门后站着一个女人! 一个蓬头垢面,狼狈不堪的女人。 她脸上挂着灰,带着土,借着灯光,能够看到那张脸上被抓出来的血痕。长发蓬乱,身上的白麻衣服,已经污秽破损,撕扯成一条一条,衣襟上,还隐隐带着已然干涸的血迹。 这个女子,好像刚刚经歷了一场浩劫。 她看见有人过来开门,下意识地抱紧了自己的双臂,遮住露出来的肌肤。低着头,怯怯地道: “大老爷,行行好,能给我口水喝吗?”声音有些沙哑,似是干渴的缘故。 田氏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点了点头,僕人后退一步,那个女子被让了进来。 家里的丫鬟,用清水绞了一条手巾,递给那个女子。那女子背对着大家,擦了擦脸,又接过盛满清水的瓷碗,咕咚咕咚地喝了几口,转眼之间,水碗就见了底。 等她回过头来的时候,众人才发现,擦去了脸上的污垢,这个女子,竟然是十分清秀的。眉目盈盈,面孔白皙,衬得脸上那几道血痕,更显得触目惊心。 “真是造孽呀,是谁下这样的死手!”有个僕妇低声咕哝着。 这个女子,此前究竟有着怎样不堪的际遇呢?众人心里都画了一个问号。 那女子把手巾递给僕妇,虽然衣衫不整,然则,举手投足之间,自有一种楚楚的风致。 她似乎看出了众人的疑问,不待大伙儿开口发问,便道: “妾身乃北村人士,路过此地,干渴难忍耐,故来相扰!” 第88页 “您这是……这事在路上遇见盗匪了还是怎么着?”有僕妇问道。 那女子摇了摇头,眼睛里显出了愤恨的神色。 “昨天傍晚有人送信,说是娘家出了事,我心里着急,就一个人出了门儿。走到山那边那片栎树林子的时候,想起这一带闹狐狸的传闻,心里有点害怕。正好,前面来了一位老者,鬚髮斑白,看上去很是持重。我就快走几步,想赶过去,跟这老者搭个伴儿……” 众人一听这话,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心说,这话怎么这么耳熟哇。 “哪成想,那老者是野狐变的,我刚走到他身边,还没开口呢,他不由分说,就是一顿拳打脚踢。人家说狐狸歹毒,真是不假啊,瞧我这身上的伤……”说着,泪水从眼睛里流了下来。 众人:“……” 那女子擦了擦鼻子,“我给打的啊,差点闭过气去。幸亏那老狐先走了,否则,性命难保哇!” 女僕把衣襟上的帕子递给她,那女子在眼皮上按了按。道: “多谢老爷收留,我借贵地歇个脚儿就走……” “你歇着,你歇着!别着急,呆到什么时候都成!”田氏忙道。 回过头来,他朝身边那些僕人眨了眨眼,低低地说了一句话,僕人忍笑差点忍出内伤,听了这句话,如蒙大赦,匆匆走了出去。原来,田氏说的是: “赶快把福伯藏好,千万别让这女子看着!” 他早就怀疑,福伯在栎树林子里,把良家妇女当作狐狸精,误施痛手,现在,自己的猜测终于得到了证实! (出《纪闻》) 原文: 唐牛肃有从舅常过渑池。因至西北三十里谒田氏子。去田氏庄十余里,经岌险,多栎林。传云中有魅狐,往来经之者,皆结侣乃敢过。舅既至,田氏子命老竖往渑池市酒馔。天未明,竖行,日暮不至。田氏子怪之。及至,竖一足又跛。问何故?竖曰:“适至栎林,为一魅狐所绊,因蹶而仆,故伤焉。”问何以见魅?竖曰:“适下坡时,狐变为妇人,遽来追我。我惊且走。狐又疾行,遂为所及。因倒且损。吾恐魅之为怪,强起击之。妇人口但哀祈,反谓我(“我”原作“杀”,据明抄本改。)为狐。屡云:‘叩头野狐,叩头野狐。’吾以其不自(“自”原作“是”,据明抄本改。)知,因与痛手,故免其祸。”田氏子曰:“汝无击人,妄谓狐耶?”竖曰:“吾虽苦击之,终不改妇人状耳!”田氏子曰:“汝必误损他人,且入户。”日入,见妇人体伤蓬首,过门而求饮。谓田氏子曰:“吾适栎林,逢一老狐变为人。吾不知是狐,前趋为伴,同过栎林。不知老狐却伤我如此。赖老狐去,余命得全。妾北村人也,渴故求饮。”田氏子恐其见苍头也,与之饮而遣之。(出《纪闻》) 40、祈雨 古人靠天吃饭,如果天气干旱,大地龟裂,禾苗枯焦,长时间也不下雨,上至天子,下至普通的臣民,就会有一些祈雨的仪式。 天子损膳,减少每天用食的次数和饭菜的花样品种,地方官则杀猪宰羊,到龙王庙烧香跪拜,狠一点的,为了表示自己心繫百姓,与苍生共患难,还堆起柴草,自己端坐在上面,以自焚来威胁老天。一般的老百姓,除了杀牲祭祀以外,更是花样百出。 但是总体来说,大家对龙神都是毕恭毕敬,生怕触怒了他,动不动就来个大旱三年。 唐代新康县有一个地方,祈雨的方式却与众不同。 距离新康县(今湖南宁乡县西十里)以西大约一百里的地方,有一片潭水,当地人把它叫做清潭。潭水的源头极深,传说有白龙隐身于此处。 既然是龙,就有兴云布雨的功夫,天旱的时候,当地人就到处搜罗猪和羊的粪便,成筐成筐地倾倒在潭水里,日光一照,臭气熏天,令人作呕。原本清洌的潭水,也变得污秽不堪。附近的人全都捂着鼻子,避之犹恐不及。 说来也怪,村民们这么一阵折腾之后,天上很快就会阴云密布,接着倾盆大雨从天而降,干旱已久的土地自然也就得到了雨水的滋润。据说,这个办法直到杜光庭(850-933)写《录异记》的时候,仍然是屡试屡效。 这龙可够倒霉的。 除了新康县以外,还有一个地方的祈雨仪式比较特别。 唐代太原郡以东有一座山,叫做崖山。山势险峻,草木葱茏,是个寻幽揽胜的绝佳之所。 若赶上天气干旱,长时间也不下雨,本地人便挑着柴火,到山脚下,纵火烧山。在熊熊的大火和漫山遍野的烟雾当中,甘霖便从天而降。雨量足够田里的禾苗畅饮一番的了。 这是为什么呢?为什么烧山就能求来雨呢? 当地故老相传,说是崖山之神娶的夫人乃是河伯之女。河伯心疼自己的女儿女婿,见崖山着火,一定会降下瓢泼大雨,前来相救。这样,当地的老百姓便也跟着沾了光。 挟持了崖山神夫妇这对人质(嘿嘿,应该说是神质),这个地方的老百姓很少象其他地方一样,经歷旱魃肆虐之苦。 不过,这样的方法,也慝损了点吧!当地的百姓,可真是旷古奇才! 第89页 因为同河伯之间的这层关系,据说,崖山上的草都与众不同。 这座山上,同别处一样,也芳草丛生,浓荫如盖,但是,假如你俯下身去,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地上长的,大多都是水草!(出《酉阳杂俎》) 现代有一句名言: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办不到的。古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生动地验证了这句话。 下面说的这几起求雨事件,同僧人有关。 唐代有个从印度来的和尚,法号不空,据说是身怀绝技,能够役使神鬼。官员们对他着意逢迎自不必说,连当朝的皇帝唐玄宗都对他非常礼敬。 这一年久旱不雨,玄宗降了一道谕旨,命不空使出他驱鬼役神的本领来,做法祈雨。 不空很爽快地答应了,但是有一个条件,必须等到某日某时之后,方可做法。现在做法祈雨,必有暴雨降下,到时候恐怕难以收拾。 玄宗心想,你没看这天都旱成什么样儿了吗,下雨这事人等得,地里的庄稼可等不得。一旦失了农时,庄稼减产甚至颗粒无收,就会有大量的流民涌现。流民得不到救济,与暴民也就仅有一字之差了。不行,这事关系到我大唐基业,我可不能这么坐视。再说了,大唐人才济济,少了你这个不空,难道就没旁人了吗。 于是派使者召请另一位法号金刚的上师,设坛求雨。金刚上师也是一位法力高强的得道高僧,听了使者宣诏之后,二话没说,便开始当庭做法。 说来也怪,法事还没有结束,天空中便乌云密布,飘起了雨丝。皇宫大内一片欢腾,老百姓也是载歌载舞,辗转相告。可是这高兴劲没持续多久,大伙就发现,雨是越下越大,越下越大,就好像天被捅了个窟窿,有人拿着个盆子往下浇一样。京师暴雨如注,街面上一片汪洋,坊市之间甚至有老百姓被洪水沖走,淹死在滚滚浊流里的。 而且,屋外是乌云滚滚,狂风怒号,这暴雨根本就没有停下的意思。 不断有使者前来禀报,说是某处又有人畜伤亡事件。玄宗在宫里急得团团转。转着转着,勐然灵光乍现,既然不空法师预见到了这场暴雨,说不定他有把雨止住的办法。想到这里,他马上叫人以十万火急的速度请不空赶快制止这场灾难。 法师听了使者的陈述,微微一笑。起身来到寺庙的院子里,找个地方抠了一块黄泥。用泥捏了五、六条土龙。然后开始往龙身上泼水。 一边泼水,一边扎煞着他那只黑手,破口大骂。他骂的都是自己本国的话,围观的谁也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意思。就这么痛快淋漓地大骂一通之后,法师突然停了下来,仰天长笑。笑声未止,便已是云开雨霁,一轮红日露出笑脸,天空蓝盈盈的,如同水洗的一般。 从此以后,玄宗对于不空法师的崇敬更是较以往更多了几分。 不空法师的声望,于僧俗两界,都空前地高涨。 玄宗是个好事的人,既然大唐这么多祈雨人才,放着也是放着,不如对比一番,看谁的法力最高。术士罗公远就是这么一号人物,至于那个同他pk的对象,玄宗想起了不空。 两个人领旨之后,在各自的住所,摆出法器,拉开了架势,开始求雨。 几天之后,玄宗把他们召到宫中,一一询问。不空说: 臣昨日求雨的时候,烧的是白檀香龙。 玄宗命左右到院子里捧起水来嗅了嗅,果然,有悠悠的檀香味钻入鼻孔。 至于这场赛事何人获胜,书里面没说。我猜冠军可能是不空。 据消息灵通人士观察,不空求雨的时候,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一般的程序是在院子里设几个铺满锦绣的坐席,手持木制神像不住地旋转,口中念念有词,再忽地把神像抛出去,神像会自己立于坐席之上。等神像长大嘴,露出口中的牙齿,一双眼睛也开始不住地转动时,雨水便从天而降。这个办法屡试屡效,从来也没有失败过。 不空的故事就算翻过去了,下面这件事,主角是唐朝誉满海内外的高僧——一行。 一行是唐代着名的数学家、天文学家和佛学家。他同当时的机械专家梁令瓒一起,共同研制了黄道游仪、水运浑天仪等大型天文观测仪器和演示仪器,为修订新历准备了物质技术条件。曾经发起和组织规模空前的天文测量活动,成为世界上第一位测量子午线的人。与此同时,他还是佛教的一个派别——密宗的领袖,翻译并传播了大量印度佛经。 唐开元中期,境内发生过一次旱灾。玄宗皇帝下令求雨,很多高僧大德被汇集在一起。一行排众而出,说: 这雨不能凭空求得,只有找到一件绘有龙形的器具,方可致雨。 玄宗听了,立马令掌管大内府库的人带领一行,前去查看。府库之内堆满各种奇珍异宝,看得人眼花缭乱,那些宝物之上,雕的,画的,嵌的,各式各样的龙更是不知凡几,可是一行走了一圈之后,楞是不见点头。 最后,宫人们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找到了一面破败的铜镜,镜面上蒙着厚厚的灰尘,倘恍而又迷离,已经不能完整地映出人脸了。不过,仔细看去,那镜钮却是一条屈曲的蟠龙。不抱任何希望地,宫人把这面镜子交给一行。 没想到,一行看了以后,如获至宝,大喜过望,连道:这才是真龙啊! 第90页 他让人小心翼翼地把这面镜子送入道场,开始做法。果然,一夜过后,甘霖普降。 有好奇的人就问了,说皇宫大内那么多奇珍异宝一行法师都看不上眼,为什么就对这面镜子情有独钟呢? 大伙猜来猜去,谁也猜不出了眉目来。宫里有老人,恍然大悟道: 这面镜子本是扬州进献。据说,当初制作镜模的时候,有一个异人不期而至,对铸镜的工匠说,请让我进入内室,关门闭户,跟这镜子在一起呆几天,这对你铸造此镜大有好处。工匠一听,心想这镜模不能吃也不能喝,让这人关在屋子里几天,就算没有好处,也没有什么坏处。于是便答应下来。 到了约定的日期,门开紧锁的屋门,发现镜模已经铸成,而那个人却已不见了踪迹。现有图纸和文字说明,流传于世。 此镜就是用那个镜模于五月五日在扬子江心铸成,因此才会有如此的神异吧!(出《酉阳杂俎》) 41、夜明 唐玄宗开元七年,裴伷调任广州总管。他出身官宦世家,又浸淫官场多年,早已变得世事洞明,人情练达,在广州总管这一职位上,很快便做得如鱼得水,渐入佳境。 这一年八月的一天晚上,明月朗照,群星闪烁,清风徐徐,万籁俱寂。各家的灯火次第熄灭,街道上已经没有行人,整个城市的人都渐渐进入了梦乡。偶尔从小巷深处传来一两声狗吠,更衬托出夜晚的宁静。 裴伷忙完了一天的公务,从堆积如山的卷宗后面站起身来,伸了伸僵直的胳膊和腿,在僕人手中提着的灯笼的牵引之下,走出办公的地点,回到寝居之处。他脱掉官服,洗漱之后,躺在床上,很快便睡着了。 刚一入梦,就被外面的喧譁声和吵闹声惊醒了。开始的时候还以为是做梦,继而发觉那些声音就在耳边,他心头火起,迷迷煳煳地半睁开眼睛,正想把僕人叫来,好好地训斥一通:三更半夜的,大伙儿都在睡觉呢,这是谁呀,这么旁若无人地吵吵嚷嚷,象什么话!真是太没规矩了!完全没把他这个老爷放在眼里嘛!这要不好好整治整治,以后还不得上天! 话刚到嘴边,又咽下去了。因为,他那似有千钧重的眼皮,在努力了半天之后,终于睁了开来。 睁开眼睛之后,才发现,外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天光已经大亮。明亮的光线透过窗帷之间的缝隙,照在屋子里面的摆设上,从亮度推测,怕是天亮已经好一阵子了。 裴伷吓了一跳,心说,看来这几天真是累着了,这一觉睡得可是够沉,连天亮都不知道,这个时候,说不定衙署里的官员早就到齐了,就等他这个大老爷分配公干呢。他心里一紧,急忙从榻上跳起来,手忙脚乱地套上衣服。穿衣服的时候,只觉得眼皮浮肿,头脑昏沉,足下发虚,连中衣都差点穿错,完全没有平日里睡醒之后那种神清气爽的感觉。 就连在旁边服侍他的起居侍女,也是一副恹恹的,打不起精神的样子。 胡乱洗了把脸之后,他便匆匆走出房门。 此时,星星和月亮都已隐没,天空一片瓦蓝,丝丝缕缕的白云点缀期间,如同素手抛出的一把丝线,欹斜出动人的姿态,一看,就知道是个难得的好天气。 街巷之间,鸡飞狗跳,碧绿的树丛中,不断有鸟儿发出悦耳的鸣叫。各家的公鸡,也不甘寂寞,伸直脖子,竖起大红的冠子,扯开嗓门,喔喔喔——喔喔喔——”地叫个不停。 看来别人同他一样,都起来得很晚。做买卖的,挑着担子开始走街串巷。农人也扛着农具,要到地里干活了。 ——一天之计在于晨,真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啊!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所有的人都是一副没睡醒的样子,脸色灰败,呵欠连连,神情也透着郁闷和疑惑。 这个早晨,似乎同过去所有的早晨一样,按部就班,可是,裴伷总觉得哪里不对。究竟是哪里不对呢? ——对了,太阳!天亮了,竟然没有太阳! 他在院子里接连转了好几个圈,仰着脖子看了半天,也没发现太阳的影子。又不顾体统,费力地爬上院墙,极目远眺,结果仍是如此。 而且,他发现,在他抬头望天的时候,院子外面有一些人,跟他做着同样的动作。 裴伷的心跳开始不那么规律了。 太阳朝升夕落,日日如此,这早已司空见惯,突然有一天,天亮了,起床了,而太阳缺席,这样的心理震动,你是否承担得起?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疑问,没有太阳,那光线是从哪里来的? 裴伷心里也犯着嘀咕,可是,他是公务人员,有疑问也不能一直追索下去,只要天不塌下来,天亮就得办公,没有正当理由,拖拖拉拉,磨磨蹭蹭,就是渎职。新官上任三把火,弹劾别人的同时,自己也得做个表率啊。 所以,他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就穿上官服,戴好官帽,匆匆赶到衙署办公去了。 还没走到州衙门前,远远地就看到,自己手下的那些文臣和武将们,早已穿戴整齐,衣冠楚楚地站在衙署门口,等着参拜自己的上司了。众人围在一起,神色惊惶,窃窃私语,见裴伷从远处赶来,才整肃衣衫,停止了议论。不用问,裴伷也知道他们议论的究竟是什么。 第91页 他回过头来,吩咐自己的随从,赶快把自己手下那些才高八斗、学富五车、见多识广、足智多谋的幕僚和宾客请来,众人拾柴火焰高,集思广益,说不定真能商议出个眉目来。 升堂之后,手下的吏员们官分文武,肃立两旁,裴伷凤眼含威,目光从众人脸上一一扫过。正待开口,堂下忽有小吏求见,禀告裴伷,他府里的宾客都已到齐。裴伷挥了挥手,让他把人都带进来。 倘若没有重要的事情商议,裴伷手下的智囊,从来也不露面。今天,这些人一个不少,悉数到齐,众人都知道事关重大,脸上的表情也不知不觉地凝肃起来。(待续) (接上) “今天……这个……”他翻了翻眼皮,抬头望了望天,“众位是怎么看的?” 堂下的众人当然知道他们的上司问的是什么,但是,没有一个人上前答话。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显然是同裴伷一样疑惑。 等了半天,堂下的私语声停下来之后,终于有一个年老的幕僚排众而出,深施一礼: “大人!不瞒您说,今天这事,我们也感觉很奇怪,大伙儿都觉得还在半夜呢,天忽然就亮了。我活了这么大岁数,以前可从来没有遇见过。” 这样的回答,裴伷听了,显然不是很满意,可是,既然他自己心里也没谱,当然不能苛责手下这些人。现在,这些人虽然不能为他答疑解惑,至少能够印证,他的感觉,并不是错觉。 “天亮也不见太阳,怕不是……”旁边有人小声嘀咕。 “怕不是什么?” 裴伷把脸转向这个人,追问道。 这个人知道自己在主官面前失礼,微微瑟缩了一下,看裴伷并没有怪罪的意思,鼓起勇气,吞吞吐吐地说道: “怕不是……现在还是半夜吧!”说完之后,他咽了一下口水,直着脖子等着主官大人的申斥。说心里话,这样的说法,连他自己也觉得荒谬,有半夜鸡叫,可没听说过半夜天亮的。可是,如果不是这样,为什么他现在还在犯困呢,这可是前所未有的呀。 “这好办,把执掌更漏的人找来,问一问就知道了!”小吏暗自窃喜,没想到,主官大人似乎也同意他的看法呢。 说办就办,不一会儿,值更守夜的人就被带了进来。 “你知道现在是什么时辰吗?” 裴伷问道。 值更的老人眨了眨昏花的眼睛,朝裴伷作了一个揖后,答道: “禀告大人,这个时候,照我屋子里那个漏壶显示,连平常的三更天还没到呢!” 一石击起千层浪,堂下的人都吃了一惊,忍不住开始小声的议论: “怪不得,怪不得,连三更天还没到啊!” “是啊,脑袋刚沾枕头,天就亮了!我说的呢!” “可不,我连饭还没吃呢,就一熘烟地赶来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啊!难道……” 天现异象,连都督府里最博学洽闻的人都不知所以,裴伷虽然是此地的最高长官,也不好妄下断言。——这事说小就小,说大即大。搞不好,让自己的死对头给安个妖言惑众的罪名,就得吃不了兜着走,说不定,连头上乌纱都难保。裴伷打定主意,不再对此事发表任何意见。手下的官员们也颇有默契,谁也不再多说一个字了。 虽然还未到办公的时候,但是,也不好把大家都打发回去,经过这么一通折腾,就是回去,谁还睡得着呢。于是,他把文武官员留在议事的大厅,命令身边的侍从给手下这些吏员们看座、倒茶。大伙儿聚在一起,一边打着盹儿,一边等太阳出来。太阳出来了,他们也就可以开始办公了。 现在,他们唯一期盼的,就是太阳照常升起,什么加官进爵,声色美女,全都抛到脑后去了。——要是太阳始终也不露面,又会怎样?虽然不能排除这个可能,可是,谁也没有勇气去想。 等着等着,太阳没有出来,天色倒渐渐暗下去了,周围的景物仿佛蒙上了一层轻纱,晦暗不明。慢慢的,连最后的一线微光也消失了。 夜幕,再次降临。 月亮从云层里探出了头,冷眼窥视着人间,幽暗的苍穹中,有几粒小星,叵测地眨着眼睛。 这一切都显得那么诡异。 众人心头忐忑,不约而同地把目光转向他们的主官——裴伷。 裴伷想了一会儿,又同身边的幕僚低声商议了一阵,终于果断地道:“天又黑了,夜漏未艾,那么,诸位都回去歇息吧!” 手下文武都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他们都希望,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能同家人在一起。 吏员们有的提着灯笼,有的手捧蜡烛,纷纷散去。裴伷也回到自己的寝处,蒙头大睡去了。 第二天,他睁开眼睛,第一件事就是往窗外看。——阳光灿烂,那刺目的光明,铺天盖地地直泻下来,令人无法逼视。 ——太阳照常升起。 裴伷心里简直乐开了花,从来没有哪一天的太阳,令他如此雀跃欢喜。 吃过早饭,来到军府,看到手下每个人的脸上,都喜不自胜,仿佛遭遇了洞房花烛、金榜题名这样的喜事,抑或受到了朝廷嘉奖一般。 第92页 裴伷把众人召集在一起,再次询问,众人是否对昨夜的事情理出个头绪来了。无论文官还是武将,都露出茫然无措的表情。看来,对于此事,大伙儿心里仍是没谱。 裴伷也不深问,象平常一样,照常处理公务。私下里,却派出自己的心腹,四处打听,看看别处是否也是这样。 几天以后,使者风尘僕僕地回来了,他带回来的消息是,整个广州境内,都是如此。——半夜里突然天亮,不久,又重新陷入黑暗之中。 听了使者的汇报之后,裴伷沉吟了一会儿,从少年时代起,他就是一个打破沙锅问到底的人,这样的结论,他并不满意,当然,也不会就此轻易放弃。他又派出一队人马,往湘岭以北寻访,他倒要看看,是不是这样的怪事,只有他治下的广州才有。 这一次,使者的报告无疑是令人振奋的,缃岭以北,就没有这样的怪事发生。 至于其原因,谁也说不上来。 既然如此,裴伷心里纵然有万般疑惑,也只能姑且存疑,新官上任,日理万机,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处理,这件事,就算过去了。寻常的老百姓忘得更快,这件事虽然怪异,但是并没有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什么实质性的影响,服役纳税,婚丧嫁娶,生老病死,哪个都比这个要紧。 时间能改变一切,记忆是最先被漂白、洗刷的。 几个月之后,这件事所造成的影响差不多快被清除殆尽时,一个从外地来的商人,使它有了下文。 商人跟着浩大的船队,载着贵重的货物,从远方而来。下船交易完毕,同当地人闲谈时,他提起了此前亲眼目睹的一桩异事。 “八月十一日的夜里,货船正在波涛汹涌的海面上航行,我半夜醒来,想到甲板上去透透气,刚从船舱里走出去,就见前面黑黢黢的,好像有个东西在蠕动,好在天上有月亮,借着月色一看,吓得我差点张到海里去……”说到这里,商人拍了拍胸口,仿佛心有余悸。 “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别卖关子了,快说啊!”旁边有心急的,连连追问。 “有一只巨鰲,正从海水里浮出来,露出水面之后,就停在那里,一动不动了。好傢伙,那身子啊,比朝廷演武的教场还大!它头朝北,两只眼睛,象天上的太阳一样,光芒照出去有好几千里。在那双眼睛的照耀之下,转眼之间,天就亮了,周遭的景物是纤毫毕现!” 围在他身边的人,彼此都心有灵犀地对视了一下——他们不约而同地想起了什么。 “那后来呢?”有人问道。 “船上的人都吓得麻了爪,你想啊,要是那巨鰲想对我们不利,谁也没辙不是,别说人了,连这货船都吞下去,也不在话下呀!水手们都伏在甲板上,一动也不敢动,好汉不吃眼前亏,我也跟着找个隐蔽的地方趴下了。” “恩,有意思!”身边的人附和道,鼓励他继续往下说。 “那巨鰲好像对我们这货船也没有什么兴趣,在海面上浮了一会儿,就沉下去了!天色也随着变暗,黑夜再次来临。只听见哗哗哗哗的水声,还有,它下潜时带起的滔天巨浪,巨大漩涡,差点把我们的船也卷进去,幸亏离得远。说起来,这次行船也算九死一生啊,回去我可得好好享乐享乐!”说罢,促狭地朝众人一笑。 八月十一,不正是广州半夜天亮的时候吗?那天晚上,大伙半夜从被窝里爬出来,上学的上学,出工的出工,干活的干活。而都督裴伷的府里,正召集幕僚,一起商议对策…… (出《集异记》) 没想到,几个月之后,这起奇异的事件,终于被远道而来的商旅揭开了谜底。 故事似乎可以告一段落了,不过,几千年以后,从一个落魄文人的记载中,我们知道,这事还没有完。 (待续) (接上) 故事似乎可以告一段落了,不过,几千年以后,从一个落魄文人的记载中,我们知道,这事还没有完。 清朝某年,有商旅到南海贩运,三更天的时候,船舱里忽然光芒大作,亮如白昼,大伙儿都从床上爬起来,争先恐后地出去观看,只见海水里浮起一个庞然大物,半个身子没入水中,还有一半浮出水面,远远看去,挺立如山岳。 它的两只眼睛,犹如初升的太阳一般,光芒四射,照彻了黑暗,天地之间陡放光明。 商人心中骇异,问同行的水手,这究竟是什么东西,水手们一概摇头,表示自己以前从来也没见过。众人躲在货物后面,偷偷向外窥探。等了一会儿,那怪物又缩进水里去了,原本明亮的视野,也陷入了昏黑。 但是,他对船上行人所造成的心理震撼,却久久不散。 后来,货船行至闽中(今福州及其西南一带),当地人传言,某夜先是光芒大作,同白天无异,后来,天又莫名其妙地黑了,大伙儿都觉得这事挺奇怪。过了这么久,仍然念念不忘。 商人听后,心里一动,掐着手指头算了一下,不禁暗暗吃了一惊——那正是自己在舟中见怪之夜啊! 千年以后,类似的事件又再度重演。 记载这个故事的落魄文人为谁,蒲松龄是也。这件事,收入《聊斋志异》的第八卷。 第93页 蒲老先生的描述,为我们提供了另外一个视角——一个目击者的视角,同上一个故事,正好相互对照。 那么,千年以前唐代的那个商人,和清朝在海上夜航的贾客,看到的庞然大物,真的是巨鰲吗? 无论是古人,还是现代人,对于那些远离自己知识背景的事物,总习惯用自己熟悉的东西去比附。海里面出现的巨鰲,也是如此吧。 鰲,传说中是海里的大龟或大鳖。据说,女娲补天时,曾经“断鰲足以立四极”。 鰲的背部,就是龟壳的形状。 我总觉得,那商贾对于巨鰲的描述,同现代人感兴趣的一种不明物体十分相似。 这种物体,经常在黑夜出现。凡是它出现的地方,周围亮如白昼。如果,有人驾车、开飞机、或者航海,会发生罗盘失灵的现象。有的时候,还会造成大规模的停电。甚至有人觉得,那东西出现时,自己被偷走了一段时间。——凡是那时候发生的事,都记不起了。 这种不明物体,会飞,也能够在海水里潜行。它出现时,无声无息,消失的时候,也是如此。 有人说,它象一个草帽,也有人说,它象一个飞动的碟子。 有目击者说,它的上半部分,是椭圆形的,若浸在水中,是不是,在古人眼里,就象漂浮在海里的龟壳。 它还有类似飞机舷窗一样的装置,能够放射出炫目的光明,对古人而言,这就是巨鰲的眼睛了。 据说,百慕达三角海区,就是这种不明飞行物体经常出没的地方。所以,在该地,过往的飞机和船只屡屡失事。有的时候,当地的人们还能看到,已经消失了几十年的船只又出现了,甲板上空空荡荡,没有一个人。人们把这种船,叫做幽灵船。这片三角海域,就是传说中的魔鬼三角。 没有人知道,在中国的南中国海域,也曾经存在这么个地方。 在国外的目击事件中,当那物体消失之际,有时人也跟着一起消失。幸运的话,他们还会再度出现。只是,忘了这段时间所发生的事。有的人,却再也没有回来。 说道这里,你能够猜出,我要说的究竟是什么了吧。对,就是大家谈之色变,却又津津乐道的不明飞行物——飞碟。 那么,这起夜明事件,也就是飞碟出现,再消失的过程。 所幸,这一次,它没有带走任何人。 42唐人轶事 下面这些事,不奇也不异,但很有趣,在我看来。大家一起分享吧。 1、众所周知,欧阳询是唐代着名的书法家。他的书法,在隋代就已甚收时誉,入唐以后,更是声名赫赫,无人不知。 他的书法成就,以楷书为最,骨力劲峭,法度严整,于规矩中见飘逸,誉平正中见险绝,世人称之为“欧体”,与颜真卿、柳公权、赵孟頫并称为楷书四大家。 当然,书法家并不是他的专职。他在隋朝,官至太常博士,唐时封为太子率更令,时人称之为欧阳率更。 帅更令官职不小,管理的范围也很广,宫廷宿卫,敲钟击鼓,礼乐赏罚,都在他的职责之内。 太宗李世民能登上王位,除了他自己本人的才干,手下一般文武的鼎立辅助之外,还有一个人不能不提,这就是皇后长孙氏。 长孙氏十三岁便嫁给时为太原留守李渊的次子李世民,多年以来,二人风风雨雨,守望相助。这个女子,对于李世民来说,不仅是他孩子的母亲,后宫里的贤内助那样简单,她也是太宗的左膀右臂,这个男人身后最坚定的支撑,而且,她知书达理,深明大义,对国家大事多有匡正。 一代贤后,三十六岁便走到了她人生的尽头。弥留之际,还在殷殷嘱咐丈夫,要善待贤臣,抑制外戚,不要给她的兄弟们什么特殊的礼遇。并且,在她死后,丧事务必从简。 可以相见,长孙后的离去,对唐太宗李世民来说,是多么大的打击。 他理解长孙皇后的遗愿,但是,若真的薄葬,他绝对过不了自己这一关。最后,他还是决定,用一个隆重的葬礼,表达对已故妻子的哀思。 长孙后薨后,文武百官全都披麻戴孝,前去弔唁。率更令欧阳询,是丧事的主管之一。分派各项事务,忙得晕头转向。 欧阳询名满天下,但是,由于他任职宫掖,见过他的人真还不多。 他字虽写得漂亮,相貌却生得极丑。不但丑,而且怪异。鼻子、眼睛、嘴,都长得和正常人不大一样。即便一样,比例也不相同。尤其是穿上了一身丧服之后,这些怪异之处,更是受到了烘托。 弔丧的大臣见了以后,私下里对他指指点点,窃窃私语。 好在这些人还有理智,知道这是什么场合,不敢过于造次。不过,忍得实在是辛苦。就等着祭奠完毕之后,熘回家里,关起门来,捂着嘴,好好地笑一阵。 不过,有一个人是例外。中书舍人许敬宗见了欧阳询以后,终于没能抑制住自己,哈哈大笑起来。 可以相见,在一片哀哀的哭声当中,突然有人开怀大笑,那是多么强烈的反差。 这还了得,举国哀痛之际,许敬宗竟然笑出声来。不仅对死者不敬,也是藐视皇上!大伙儿都对他投去差异的目光时,许敬宗才勐地醒悟过来。 清醒也晚了。 第94页 御史大夫(掌监察)见了,抓紧时机行使自己的职能,在殿上参了一本。 还好,还好,也许文德皇后长孙氏的临终遗言起了作用,许敬宗没有人头搬家,而是由京官贬为洪州司马。(出《谭宾录》) 2、下面这件事还是同许敬宗有关。 许氏在武则天当政时官至右相,极受信重。但是,在唐人的各种记载里,关于他的糗事特别多,由此可见,此人在当时是多么不招人待见。 还是在唐太宗李世民在世的时候,太宗率领大军攻辽,声势浩大,直扑敌营。对方也早就做好了准备,坚壁清野,枕戈待旦,把个城池守得风雨不透,固若金汤。 为了尽快攻下此城,领兵的大将命匠人造了一些云梯,竖在城墙上,让将士攀登这些梯子爬上城墙,进去以后,里应外合,一举将此城拿下。 爬云梯的时候,排在第一位的最是兇险,十有八九,有去无回。 为了鼓舞士气,军中贴出榜单,重金徵募,有应徵为梯首的,大加赏赐。 城墙上剑戟如林,飞篁似雨,时不时还有滚木擂石,携着千钧之势,唿啸着从上面滚落下来。谁碰上,不是被射成刺猬,就是砸为肉饼。 城墙之下,早已是血泥糅杂,然而,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很多兵士争先恐后,希望安排自己第一个爬上云梯。 其中,有一个勇士,格外引人注目,他身上白色的战袍同银色的盔甲,早已染成了殷红的眼色,——不知道是自己的血,还是敌人的血。然而,在众多应募的人当中,他是身手最敏捷,爬得最快的一个。看那速度,如果没有意外发生的话,很快就能跳上雉堞了。 在一旁督战的英公李世勣遥指这个人说:“此人真乃壮士啊!” 许敬宗听了,拈着鬍鬚,摇头道:“我看未必,主要是没有脑子!” 李世勣:“@#¥%……” 得,这事传到太宗李世民的耳朵里,许敬宗差点被关进监狱。 3、唐朝同高丽交恶的时候,李万顷正做辽东道的管记。 管记是个文职,相当于政府各个机关的秘术。 这人文笔不错,主官叫他作一篇檄文,涨涨大唐志气,灭灭高丽威风。 李万顷领旨之后,连夜奋笔疾书,很快,一篇洋洋洒洒、义正词严的檄文就出来了。 为讥讽高丽主将鼠目寸光,没有带兵之略,文中有这样的句子:“不知守鸭绿之险”。 高丽主帅的回信很快就到了。对方在回报唐将的书信中说:“高,实在是高,恭敬不如从命!” 于是连夜调兵遣将,驻防在鸭绿江的险要之处。这样一来,唐军若想渡江作战,就得付出巨大的代价。 辽东道的主官听说以后,差点气歪鼻子。当下叫李万顷收拾收拾行李,流放到岭南去了。 4、 有的人以英俊潇洒着称,有的人以聪明灵秀着称,有的人以老成持重着称,还有的人,以煳涂着称。唐代沧州南皮县县丞郭务静就是一个以煳涂着称的人。 有一次,郭务静同主簿刘思庄在客栈住宿,晚上,两人躺在炕上聊天。郭务静对刘思庄诉苦道: “人人都以为跟随圣上出行是无尚的荣耀,我却觉得这是一件苦差事。” 刘思庄就问了:“兄台何出此言吶!” 郭务静答道:“我曾经从驾出行,结果,把家口给弄丢了。足足寻了三日,才从侍从官的帐篷里找了回来!” 刘思庄想了想,问道:“尊夫人也在其中吗?” 郭答道:“要是她不在里面,咱们还说什么呢!” 刘思庄听了,大惊失色。 郭浑然不觉,又压低声音对刘说: “兄台还不知道吧?” 刘问:“知道什么啊?” 郭答:“这个旅店贼很多。昨天晚上二更天,我从外面回来,眼睁睁地看见一个贼,从我住的那间屋子里走出来……” 刘问:“那你没丢什么吧!” 郭答:“什么也没丢!” 刘很诧异:“没丢什么,你怎么知道是贼呢?” 郭答:“我见他狼狈逃走,不免产生了怀疑!” 刘:“……” (出《朝野佥载》) 让大家久等了,《聊斋》里面有三个故事我非常喜欢,一个是《骂鸭》,一个是《耳中人》,一个是《瞳人语》,下面这个故事,就是其中的一个,算做番外,不计入总数之内。^_^ 耳中人 清朝有个儒生,名叫谭晋玄,是个虔诚的道教徒,每天都要倒出功夫来,在家里的静室屈伸俯仰、唿吸吐纳。 按照他的想法呢,只要持之以恆,就算不能得道成仙,至少可以强身健体,益寿延年,怎么算,自己都亏不着。 不管颳风下雨,还是寒冻酷热,他都坚持不辍。 日子有功,别说,这么持续了几个月之后,他觉得,自己的精气神发生了非常明显的变化。腰不虚了,腿不疼了,干什么事,都精神头十足。 这人心中暗喜,练功的时候,更加用心了。 有一天,他正盘膝坐在榻上,右手安于左手掌中,拇指相合,双眼紧闭,导引行气。忽然,听到耳边有一个细小的声音响起,那声音如同蚊蚋,要屏息凝神,才能够听到。 第95页 “哈哈——可以现身了?!”语气有点犹疑,似乎在等待谁的确认。 书生以为屋子里进了人,张开眼睛,朝四周张望了一下。一个人影也没有。 他闭上眼睛,端身正坐,又进入了修炼状态,感觉一股极微细的气流缓缓在体内绕行,绕行,直到运行了一个周天。 这个时候,又听到了那个细小的,比苍蝇飞行时搞出的动静大不了多少的声音。 “不是我的内丹练成了吧!” 书生喜不自胜,差点从榻上跳起来。 低调,低调,他告诉自己,修道之人,切不可得意忘形。 从此之后,只要他开始打坐,就能听到那个声音。 “难道是我的精诚不倦感动了太上老君,他老人家亲自莅临指导?”书生心中暗忖。 “下次,我一定要找个机会,看看真仙是什么样的!” 主意打定,第二天,当耳边的声音再次响起时,他颤抖着,用几不可闻的声音答道:“可以现形了!” 说完这句话后,书生心脏开始砰砰乱跳:啊!伟大的时刻就要来了! 耳边嗡嗡嘤嘤地响了几声,好像有什么东西从耳朵里飞了出来。他悄悄地把眼睛睁开了一道缝,开始偷看。 只见一个长约三寸的小人,在空中盘旋了一会儿,打着旋儿,落在地上。那小人相貌狞恶,如同厉鬼一般,幸亏个头比较小,要是身量同真人一样大小,能吓死人!饶是如此,书生还是倒吸了一口凉气。 神仙长这样吗?不能够啊! 书生也是见过世面的,强忍着自己的好奇心,没去惊扰。打算看看这个小人最终能变化成什么样子,想干些什么事。 他算盘打的倒挺好,巧的是,邻居上他们家来借东西,在外边砰砰地敲门,边敲还边喊:xx在吗?快开门吶! 那小人听了,好像是受到了惊吓,惊慌失措地,象没头苍蝇一般地四处乱飞,看那张皇的样子,如同老鼠找不到洞穴一般。 书生顿时觉得神魂俱失,举目四顾时,已经不知道那个小人飞到哪里去了。 从此之后,书生便得了癫狂之症,每天象杀猪一样,号叫不已。力气也大了很多,三连个小伙子不是他的对手。 家里人求医问药,治了半年,才把他治好。 那个小人是不是就是人的魂魄呢,寻常人等,魂魄同肉身紧紧黏在一起,潜心修炼的人,却可以使神魂与肉体相离。那些千里眼啊,顺风耳啊,就是身体留在原地,而魂魄出去打探的结果吧。 传说,人死之后,麻省理工学院有一个好事的医学家,他为了验证灵魂是一种可以测量的物质,特殊设计了一种安装在一种很灵敏的秤上的床,试验方法是让快死的人躺上面,然后一直精确测量这个人的体重,看在死亡的瞬间体重的变化。死亡的瞬间轻了部分就是因为死亡丢失的部分,作者称之为灵魂的重量。 那么,灵魂的重量是多少呢,测量结果是21克。 这二十一克,就是那个从耳朵里跑出来的小人的体重吧。 所以,为了保持一个正常的人生,一定要看好你的耳朵啊! 43、飞船 我们小时候,经常张开双臂,学天空中飞鸟的样子,震动着翅膀,翱翔。似乎,每个人内心深入,都有一个想飞的梦。 前几年,有一部电影,片名叫做《飞》,讲的是一个名叫刘百刚的农民,说话做事总是同别人格格不入,从小就被认为脑子有病。他有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比如给他们家的茅草房装上门铃,为了“讲卫生,提高生活质量”,在破屋子里试制抽水马桶。如此种种,不一而足,其中,在乡亲们眼里,最离谱的梦想就是,他从孩提时代开始,就有造飞机的想法,他一往情深一厢情愿百折不挠地,想飞。 除了那对自己的儿子有点盲从和迷信的老娘以外,没有任何一个人贊同他的想法,连青梅竹马,能理解他绝大部分怪异想法的恋人,万般无奈之下,听从父母的安排,嫁给一个比他靠谱的人之后,也回来劝他,放弃这个不切实际的梦吧。——为了实现这个愿望,他几乎失去了所有,倾家荡产,恋人别嫁,就差家破人亡了。 然而,这个执拗的人,始终没有放弃。几年过去了,经歷了无数次失败之后,他终于驾着自己研制的飞机,飞起来了! 不管怎样,这个坚定得近乎偏执的人,终于飞起来了,虽然,这第一次,很可能就是最后一次。 这是一个开放式的结尾,没有人知道最后的结果。 在本片的片尾,银幕上出现了几行字,告诉我们,象刘百刚这样的农民,并不是凤毛麟角,单是有统计的数字,就达好几百人。 人类对于飞向太空,探索那个神奇的地外世界,是多么的执着啊。 事实上,这样的事情,并非近代才有。西晋时期,着名博物学家张华在《博物志》里,记载了一则故事,叫做《八月槎》,讲的就是一个人如何上天的事。 地上有江河湖海,天上有璀璨的银河,大海波涛壮阔,一望无垠,尤其是在地平线附近,常给人以天水相接之感。正因为如此,古人认为,天上的银河有一端同地上的海洋相连。只要沿着大海,不断前行,到了海洋的尽头,看到那由无数星辰组陈的浩瀚的河水,就是天河。这时候,如果你有胆量溯流而上,就能上达天庭。 第96页 张华所生活的时代,有一个居住在海滨的人,经常到海边去,他发现,每年八月,都有浮槎在海面上飘过,而且,年年如此,从不失期。 所谓的浮槎,也就是筏子,由木头或者竹子制成。孔子有一句话:“道不行,乘槎浮于海。”意思就是,如果我的主张始终无法贯彻的话,就划着名木筏,到大海上遨游。 孔子的事咱们暂且不表,西晋的这个人想,既然传说中大海与天河相通,那么,我坐上这个筏子,随波逐流,过些时日,说不定,就能上天。 这个想法令他感到无比的兴奋,而且,这个人并不是莽撞行事的人。他胆大心细,下定决心之后,做了充足的后勤准备。首先打制了一个可以活动的阁子,作为遮风挡雨之处,那一年的八月,当浮槎再次顺流而至时,他把自己做的阁子搬到了浮槎之上,而且,为避免漫长旅途中的饥渴,他随身携带了大量的干粮和水。 这一去,究竟能不能回来,回来以后,今夕又是何夕,都难以预料。但是,一旦下定决心,这个人便义无反顾地踏上了旅程。 海水慢慢从蔚蓝变成浅绿,离陆地越来越远了,岸上的景物,不断地后退,后退,终于成为一个个淡漠的影子,最后,连这影子也消失了。 起初的十多天,还能看到日月星辰,分得出白天和黑夜,后来,周围便一片混混茫茫,分不清究竟是黑天还是白天了。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走到了什么地方,只是凭着身体的本能,渴了喝水,饿了吃东西,困了,就躲在阁子里面睡觉。就这样,又过了十来天,终于来到一个地方。 这个地方看起来象是一座城池,房屋鳞次栉比,规划得非常整齐。城里面有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遥遥望去,有很多织妇正在围着织机忙碌,织出来的绫罗,飘若浮云,美丽无匹。 这人站在浮槎之上,正在犹豫,自己是否要从这上面跳到岸上去。河边忽然来了一个男子,手里牵着一头牛,到河边饮水。他正要上前搭话,那男子觉察到身边有人正在看着他,抬起头来,惊奇地问道: “你是怎么到这里来的!” 此人将自己此前如何乘坐浮槎,顺流而下,来到这里的经过简单地叙述了一遍,并问牵牛人这是什么地方。牵牛人并不正面回答,只是说,你回去之后,拜访蜀郡的严君平就知道了。 此人觉得此地大是诡异,也没敢上岸,乘着浮槎又踏上了归路。在海面上飘了若干天之后,又回到了出发的地点。这一天,正好是次年的八月。 为了解开这个谜,他歷尽艰难险阻,来到蜀地,登门向严君平求教。严氏明习天象,以阴阳卜筮着称,此人见到严君平之后,把自己此前的经歷,跟严君平说了。严氏听完之后,没有说话,让小童取来一个册子,他翻开那个册子,念道:“某年某月某日,有客星犯牵牛宿。”计算一下时间,正好是此人在河边见到牵牛人那天。 到目前为止,真相终于唿之欲出。原来,那一天,在水的尽头,他见到的是天宫,那宫里的织妇,正是织女,她们所纺织的绫罗绸缎,就是用来点染天空的云霞。而水边的牵牛人,则是银河岸边的牵牛星。 很明显,他真的沿着大海,进入了银河,而且,最终到达了天庭。而他自己,从地面上看,就变成了客星。 所谓的客星,是中国古代对天空中新出现星星的统称。用天文学的术语来说,主要是指新星、超新星和彗星,偶尔也包括流星以及其他的天文现象。这类天体如同客人一般,常常匆匆来去,故谓之客星。 这个故事,是我国古代关于牛郎织女的最早记载。 故事看似荒诞不经,实际上透露出一条很重要的信息:太空是昏茫一片,没有白昼和黑夜的区分的。 众所周知,人类的第一艘载人宇宙飞船,是1961年4月12日,由苏联发射的。在此以前,人类怎么能够知道,太空中的景色,同地球上不同呢?白天,只要没有云彩,我们的头顶就是一片蔚蓝。到了夜里,天空中才显变得昏黑、暗沉。这主要是因为,地球上有空气作为反射光的介质,我们所看到的天空是蓝色的,主要就是蓝光的反射造成的。而宇宙中则没有此类媒介,所以,进入外太空后,我们所看到的天空,就是昏黑的颜色。《博物志》成书于公元2至3世纪左右,他的作者张华,是通过什么途径,如此贴近事实地指出,太空中是昏茫一片,晦暗不明的呢。 这个故事里的人,同古代那些常见的飞天神话里的主人公不同,他不是通过潜心修炼或者藉助于某种偶然得到的灵丹妙药,达到飞升的目的。而是通过自己的观察,掌握了浮槎往来的规律之后,经过了充分的准备,坐上浮槎,开始了自己的天庭之旅。其周期,恰好是一年。 如果,跟他讲述这个故事的人,真的曾经到过天庭的话,那么他所到达的地方,是不是就是外太空呢?他所乘坐的浮槎,是不是就是我们所说的宇宙飞船?是不是,早在遥远的古代,就曾经有人,乘坐某种宇宙飞行器,离开地球,沖入浩瀚的宇宙,进入遥远的银河系,进行了一次漫长的太空之旅呢。 这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议的事啊! 那浮槎,是他自行设计制造的,还是,由天外来客提供的呢?后者的可能性更大吧。 第97页 浮槎也就是船,或者叫舟。中国自1992年起自行研制的载人宇宙飞船,都以神舟命名,从神一到神七,都已经顺利升空。这,难道仅仅是一种巧合吗?是不是,神舟系列的载人宇宙飞船,在命名时,也受到了这个二千多年前所发生的故事的启发? 有资料表明,载人的宇宙飞船,可以独立进行航天活动,也可运载物资,作为往返于地面和航天站之间的“渡船””,还能与航天站或其他太空飞行器对接后进行联合飞行。作为于地面和航天站之间的渡船,它的往来,是有一定周期的。而且,载人飞船容积较小,受到所载消耗性物资数量的限制,不具备再补给的能力,所以,那个人才要一次带齐那么多的干粮和水吧! 这篇诞生于近两千年之前的神话故事,它对浮槎的构想,竟然同现代我们发射的载人飞船的有那么多相通、相近之处,这是多么令人惊嘆啊。 原文如下: 旧说云天河与海通,近世有人居海渚者,年年八月有浮槎去来,不失期。人有奇志,立飞阁于槎上,多赍粮,乘槎而去。十余日中犹观星月日辰,自后茫茫忽忽亦不觉昼夜。去十余日,奄至一处,有城郭状,屋舍甚严。遥望宫中多织妇,见一丈夫牵牛渚次饮之。牵牛人乃惊问曰:“何由至此?”此人具说来意,并问此是何处,答曰:“君还至蜀郡访严君平则知之。”竟不上岸,因还如期。后至蜀,问君平,曰:“某年月日有客星犯牵牛宿。”计年月,正是此人至天河时也。 44、血嫁衣 大唐开元二十九年,是唐玄宗李隆基开元之治的最后一年,也是唐朝由盛而衰的转折点。 这一年,朝廷发生了很多大事,比如说,由于疆域广大,局部地区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吐蕃大军四十万众寇边,烽烟迭起,不过,最后有惊无险,沿边将领率军将其消弭于无形;其中,对以后的政治局势影响最为深远的,是以安禄山为营州(今辽宁朝阳)都督,充平卢军使,两蕃、渤海、黑水四府经略使,开启安史之乱的战端。 战火没有烧到内地,大伙还是安居乐业,至于朝廷用人不当,既然它的后果还没有显现出来,普通老百姓的日子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生老病死,婚丧嫁娶,一样也少不了。 修武县有户人家,家有一女,正值豆蔻年华,虽出身小门小户,却生就剪水双瞳,嫩滑肌肤,纤细腰身,是远近有名的美人儿。 县里的后生,每次经过她们家门前,都要伸长了颈子往里看,就盼着能够得见那含羞带怯的芙蓉面。 看也是白看,女孩儿早已许了人家,成婚的吉日都已卜好,六礼之中,就差最后的亲迎了。 未来的夫婿,虽还没有面对面说过话,可是,他来的时候,她曾悄悄躲在屏风之后,偷偷观瞧。他瘦高、白净、儒雅,端的是品貌俱佳,只一瞥,女孩儿就红了脸,胸口扑通扑通地跳着,好像有一只小鹿在冲撞。母亲见她这般模样,知道小妮子是芳心暗许: “唉——女儿长大了,留不住了!”母亲喃喃地念叨着,声音里面,有喜悦,也有失落。 女孩听了,撒着娇,滚到母亲怀里。“那我就不嫁了,永远陪着二老!” 说不嫁,当然是假的,谁家的女儿能一辈子留在家里呢,爹娘纵有万千不舍,那一天,终究还是来了。 才子配佳人,也算天作之合,男家虽然没有泼天的富贵,也还是个殷实人家,女婿的脾气又好,女儿嫁过去,总吃不了什么苦。 亲迎的那一天,屋里屋外,到处挂着红影影灯笼,装满嫁妆的黑漆箱子也早已收拾停当,那上面的铜活,擦得能晃花人的眼。箱子里面,藏着父母给的体己,还有前几天,姑娘同女伴们连夜赶制出来的枕头,被面,手帕,鞋子,荷包等绣品。 那上面,有花好月圆,五子登科,鸳鸯戏水,喜鹊登梅,白头偕老,都是时鲜花样,意思也吉祥。 门外,欢声笑语,鼓乐喧天。同新郎一起来接亲的后生一迭连声地催着妆,屋里的女伴们吃吃地笑着,打趣道:我们就要慢慢的,偏要他们着急。 半晌之后,胭脂与铅黄托出一张娇媚动人的脸来,那眼角眉梢,不仅女伴们啧啧称赞,连女孩儿自己,也看得痴了…… 手拿团扇,遮住半张脸,女孩在伙伴们的簇拥之下,徐徐走出门外,在那动人的容光之下,所有的人,都不禁屏住了唿吸。尤其是新郎,不好意思去看,却又捨不得不看。 女婿家迎亲,不像一般的小户人家,仅仅以驴、马充事,而是赶来了一辆披红挂彩的大车,他们要用这辆车,把新媳妇接走。 (待续) 正当女伴们要把新娘子扶上车时,女孩儿的父亲状似无意地咳嗽了一声。女孩儿深谙父亲脾性,知道父亲实是有话要说,她上车的动作,也慢了下来。果然,不一会儿,她那虎头虎脑的小弟跑了过来,趴在新娘耳边,低低地说了几句话。 却原来,唐代有障车的风俗。亲迎之日,街坊邻居、亲朋故旧埋伏在喜车必经之处,一旦迎亲的车辆出现,便齐齐跳将出来,挡住车子,不予放行,势必待男方馈赠大量财物及酒食,才肯让出一条通路来。 这种行为,最初的意思是为了表现娘家惜女,捨不得她嫁到别人家去。发展到后来,几乎演变成合法的抢劫了。真金白银就这么哗哗哗哗地流出去,肯定有人心里不得劲儿,可是,这么多年以来,大伙儿都是这么干的。这么一拦车,一闹腾,也透着喜庆,要是觉着亏得慌,顶多别人结婚的时候你也去障车,把损失捞回来。 第98页 新娘的父亲什么都好,就是有点小气,怎么也不想便宜了外人,令自家女婿蒙受损失,考虑到会有村口会有人拦在那里障车,漫索财物,就事先从邻居家借来一匹马,让女儿骑上先走。躲过了障车这一关,再坐回车里去。女孩儿家胆小,为了防止女儿半路被山鸡、野兔、闲杂人等惊着,还让儿子骑着毛驴,远远地跟在后头。 女孩心里觉得不妥,却又不好违抗父亲大人的意旨,这是大喜的日子,父女两个当着众人的面较劲,还不生生让别人笑话了去。临出阁,女儿当然是什么都听从父亲的安排。于是她找个由头,悄悄熘到后园,爬上马背,一路专捡背荫处走,还好,一个熟人都没碰见,就这样,出了村口。至于怎么搪塞众人,父亲自会安排。 男孩子骑着他那头小毛驴,不紧不慢地缀在姐姐身后,二人之间的距离,有百步左右。小小的男子汉,把这件事当成了一次冒险,姐姐回头看他的时候,他便挺起胸膛,朝她做着鬼脸儿。 两人沿着崎岖的小路,一直往前走。很快,锣鼓声、唢吶声、亲朋的喧闹声,便被抛到了身后。 走着走着,前方出现了一片密林,过了这片树林,就可以和新郎迎亲的队伍汇合了。女孩儿想像着二人见面时的场景,心里有一股隐秘的喜悦。 啊—— 却扇,撒帐,行同牢礼,饮合卺酒,拜过花堂之后,她就是那儒雅温厚的男子的妻了…… 她美滋滋地想着心事,林间的野草繁花,蜜蜂蝴蝶,小鸟白兔,这些平日里能引起她莫大兴趣的物事,此时此刻,都是背景,——她同他这场盛大婚礼的背景。 这样想着,她的脸上,就开始春风荡漾起来…… 忽然,眼前黑影一闪,从路边的草丛,噌噌跳出两个黑衣人。这两个人,都穿着黑色劲装,手提明晃晃的钢刀,头上蒙黑布,只在眼睛的位置,留出两个窟窿来。从那里面射出的目光,阴冷、恐怖,还有某种令人后背生寒的淫猥…… “难道是碰上剪径的强盗了!”女孩不禁打了个冷战,正想大声唿救,还没等她喊出声来,其中一个黑衣人一步窜上来,死死地捂住了她的嘴。女孩拼命挣扎,头上的钗环落了一地,然而,纤弱如她,如何逃得出两个壮汉的手去。 两个黑衣人,一个牵马,一个在后面驱赶,马走得越来越快,被两个人吆喝着,朝林间一条岔路行去。 跟在后面的男孩,见此情景,差点吓破了胆。这光天化日的,竟然有人公然行劫,这还有王法吗!然而,怕归怕,怒归怒,姐姐现在落这两个人手里,要是勒索钱财还好说,万一出了点什么事,那后果,实在是不堪设想。 “好毛贼!敢害我姐姐,今儿我就跟你们拼了!”急火攻心,男孩子也顾不上害怕了,催促着胯下的毛驴,一路小跑着,跟了上去。 那两个人专捡草木茂密处行走,眼瞅着就要追上了,三拐两拐,却不知道拐到什么地方去了。 男孩跳下驴背,沿着附近的几条岔路,搜寻了一会儿,一无所获。他敞开嗓子,大声地喊着姐姐的名字,山谷里,只是传来撕心裂肺的回声,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 男孩急得哭了出来,他想了想,又跳上驴背,心急火燎地往家里赶。 走到家门口,还能闻到炮仗的火药味儿,一地的碎红纸屑,早晨还觉着喜庆,现在看来,竟是一地的凄绝。亲朋们还没有散去,尚自围在张灯结彩的祖堂大厅里跟父母道着喜。堂上端坐的夫妻两个,虽神态矜持,笑意却遮挡不住地从脸上的皱纹溢出来。男孩连滚带爬地从驴背上滚下来,眼泪鼻涕煳了一脸,跑到屋子里,也顾不上背人了,把姐弟俩在路上的遭遇跟父亲前前后后说了一遍。 他们的父亲一听,顿时惊得脸色煞白。良辰吉日,竟然发生了这样的事,让他如何向亲家交代?女儿要安然无恙地回来还好,万一出了什么岔子,这可是百口莫辩的事儿。老太太则干脆从椅子上滑落下来,当场就人事不醒了。宾客们都围上前去,喊人的喊人,掐人中的掐人中,折腾了一会儿,老太太才醒转过来,睁开眼睛,第一句话就是:要是我女儿有个三长两短,死老头子,我跟你没完! 坐在厅堂里的宾客起初听见父子之间的对话还很惊异,到了这时节,都明白过来,原来,主人翁光想着省钱了,竟把个女儿给弄丢了。有些人听了,就有些幸灾乐祸,心想,这也是该着!难道别人谁也没你精乖,别人都不知道俭省,节俭是美德不假,可是,总也得分个场合不是?唉——怨谁呢!自作孽,不可活!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家小门小户的,也没什么积蓄,绑架求财的可能性不大,劫匪八成是看上了女孩的美色。那姑娘不但面相长得俊,性子也是一等一的好,见了面儿,不笑不说话,这么好的姑娘遭了难,谁心里也过意不去。 因此,大伙儿都自告奋勇,同女孩的家人一起到山上寻找。出去百十来号人,从白天一直找到日暮,从日落,一直寻到后半夜。女孩失踪的那一片山地都寻便了,漫山遍野都是星星点点的火光,唿喊声此起彼落,经过这么一番折腾,大伙儿都疲惫不堪,可是,连那姑娘的影子也没看见。 第99页 那杀千刀的贼人,究竟把新娘子劫到哪儿去了呢? 越找,大伙越觉得希望渺茫,尤其是新娘子的父亲,脸色比死人好不了多少。 女孩儿的家人和众乡亲们是如何费尽心力地找她咱们暂且不说。时间过得真快,夜色渐渐褪去,天边微熹初露,绚烂的朝霞铺满天际。新的一天开始了! 距女孩儿家三十里之处,有一所学堂。先生常在夜里开讲,所以,很多学生就留在学堂住宿。 这一天早晨,有个学生醒来之后,见其他同伴还在酣睡,就穿上衣服,抢先跑出去开门。——果真是少年心性,什么事情都要争个先! 书院的大门很久没有上油了,门轴滞涩,推门的时候,很是费了一番力气。门吱呀吱呀地开了,声音听上去很是牙碜。少年走出门外,学书里面描绘的诸葛武侯的样子,高声吟诵: “大梦谁先觉,平生我……我自知……” 诗才念到一半,少年就停了下来。眼前的情景,令他身上寒气升腾,只感到一阵透骨的凉。 只见门外的草丛中躺着一个女子,赤身裸体,私处鲜血淋漓,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有荆棘划过的痕迹。那一头黑髮似乎也曾经美好过,然而,此刻早已凌乱不堪,几绺头髮,从散开的髮髻里垂落下来,挡住了她的眼睛。几缕髮丝被黑褐色的污血煳在了唇角。小巧的脸上,沾满污秽。此时此刻,她仿佛是受惊的兔子,见有人来,颤抖着,蜷缩着身子,往草丛深处躲去。 这样的场景,在少年看来,真是有说不出的恐怖与诡异。 他壮起胆子,问了一句:“姑娘……你这是?” 女孩轻启朱唇,想开口说话,然而,喉咙里面徒然地发出一阵嘶哑的嘎嘎声,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血,却顺着莹洁的齿间,流了出来,淌在她嫩白的肌肤上…… 女孩张口望天,无声地嘶喊着,双手捶地,泪水,从那双美丽的眼睛不住地滴落。 少年这才发现,那女子的嘴里,空空洞洞,她,竟然没有舌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她的舌头,早已齐根断掉,那血,就是从伤口处流出来的。 少年吓的魂飞天外,他连滚带爬地跑回去,一刻也没敢停,来到教书先生寝居的门口,大力地拍着门,不一会儿,先生睡眼朦胧地走了出来,还没等他开口发问,少年便颤抖着说: “先生,先生,您快去……看看吧!门外……门外……有……有……东西!” 说完之后,抚住胸口,开始大口地喘着粗气。 先生听了以后,瞪了他一眼,把儒巾往后一摔,走出门去。不一会儿,他又回来了,神色如常,镇定自若。少年心想,先生果然是先生,这名头,真不是盖的! 奇怪的是,先生回来之后,什么也没说,反而快步走到钟架之下,操起铜锤,敲响了书院的钟。 不一会儿,就见生徒们都穿好了衣服,从各自的寝房里走出来,聚集在老师身边。清晨集会,这可是前所未有的事,不知道老师有什么要紧的事情宣布。大伙儿聚在一起,忍不住开始猜测。 人到齐之后,先生清了清嗓子,说: “各位肃静,肃静!”他威严地扫了扫众人,接着道: “孔老夫子说过,木石之精叫夔魍魉,水中之怪称龙罔象,土中之妖曰坟羊。我们这里靠近太行山,正是孕育木石之精的地方,现在,门外躺着个女子,口不能言,浑身赤裸,貌美如花,定是山精野魅变化而成,我们何不一起痛击之?” 生徒们听了,群情激愤:“哼!妖怪!当我们是好欺负的么?瞎了你的眼!” 大伙儿一人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闹哄哄地就往门外跑,到了门口,仗着人多势众,手中的石块,纷纷往那伏在地上的女子砸去。一边砸,一边嘴里还念叨着: “妖怪——打死你!打死你!” 那女子睁大惊恐的眼睛,乌珠迸出,大张着口,嘴巴一开一阖,似乎想说什么,然而,不管她怎么努力,发出的都只是些无意义的嘶嘶声…… 砖头瓦块噼头盖脸地砸到身上,鲜血,从头上、脸上、身上,如同汩汩的泉水一般,流出来,流出来,仿佛,总也流不尽。 开始的时候,她还伸出手去遮蔽头脸和身体,后来,连抬起胳膊的力气都没有了,她把自己的头,埋在双臂之间,当石头砸在身上的时候,躯体才勐地震颤一下,似乎这样的颤动,能减轻身体的痛苦似的。不过,这震颤越来越微弱,一会儿功夫,便一动不动了! 她死了!那个精怪,她死了! 书院里的生徒和教书先生凯旋而归。 吃过早饭之后,太行山下,又响起了朗朗的读书声。 太阳升得越来越高,正好课间休息,先生一时兴起,带着众人来到门外,看看他们早晨打死的那个精怪,有没有现出原形。 ——那具遍布血污的女体,仍然伏在草丛中。太阳升起来了,她还是原来的样子!这么说,这个女子,她根本不是妖怪!先生的脸迅速失去了血色!旁边的生徒,也开始怀疑地看着他,议论纷纷。 啊!一个人,怎么可能有那么多的血,连附近的杂草,都被染成了凄艷的红色。那双美丽的眼睛,已经失去了光泽,可是它们,死死地瞪着前方,恍若在无声地昭示四个字: 第100页 ——死不瞑目! 原来,他们合伙把一个活生生的人杀了,他们每个人,都是刽子手! 大家面面相觑,全都脸色铁青,胆小的,浑身便如筛糠一般,颤抖起来…… 正在此时,那昨夜丢失了女儿的人家,恰好寻到此处。新娘的父亲惊叫一声,跌倒在地傻,那草丛里躺着的,不正是他们翻山越岭,遍寻不着的女儿! “可怜的孩子,你死得好惨啊!” 众人扑上前来,不由分说,把教书先生和他的弟子绑到县衙。 如此惨无人道之举,竟然发生在修武县所在的地界,县太爷勃然大怒,即刻升堂,进行审问。 人就死在学堂门口,而且,也的确是他们杀的,教书先生同他的弟子百口莫辩。 这是百年不遇的大案,县太爷一个人无法做主,将整理好的案卷,上呈郡太守,请自己的顶头上司定夺。 这些人又被押至郡府所在地,郡太守看了卷宗之后,还没审问,就赏书院的先生及其弟子一顿板子。 此事骇人听闻,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行刑的人也有所耳闻,打人的时候,手下丝毫也未留情,每一下,都实打实地拍下去。细皮嫩肉的书生受刑不过,有三个人,当场就一命呜唿。 该死的死了,不该死的也死了,而那半路将新娘劫走的强盗,竟始终也没找到。 (完) 原文如下: 开元二十九年二月,修武县人嫁女,婿家迎妇,车随之。女之父惧村人之障车也,借俊马,令乘之,女之弟乘驴从,在车后百步外行。忽有二人出于草中,一人牵马,一人自后驱之走,其弟追之不及,遂白其父。父与亲眷寻之,一夕不能得。去女家一舍,村中有小学,时夜学,生徒多宿。凌晨启门,门外有妇人,裸形断舌,阴中血皆淋漓。生问之,女启齿流血,不能言。生告其师,师出户观之,集诸生谓曰:“吾闻夫子曰,木石之怪夔魍魉,水之怪龙罔象,土之怪坟羊。吾此居近太行,怪物所生也,将非山精野魅乎?盍之?”于是投以砖石,女既断舌,不能言,诸生击之,竟死。及明,乃非魅也。俄而女家寻求,至而见之,乃执儒及弟子诣县。县丞卢峰讯之,实杀焉,乃白于郡。笞儒生及弟子,死者三人,而劫竟不得。(出《纪闻》) 45、唐人轶事(之五) 唐玄宗李隆基通过血腥政变除去自己的姑母太平公主之后,终于坐稳了皇位。这宝座来得太不容易,他即位之初,勤于政事,选贤任能,励精图治,一时间政治清明,百姓安居,出现了开元盛世的政治局面。 朝中大臣纷纷上书,请求玄宗前往泰山封禅。 所谓的“封”,就是登上泰山,筑坛祭天;“禅”则是在泰山之下的梁父山祭地,因此,古人有“封泰山,禅梁父”之说。封禅的目的,一方面是报天地之福佑,另一方面,也是人间的君主,向上天汇报自己文治武功的一个机会。只有那些奉天承运,功勋赫赫的贤明君主,才有这样的资格。 开元盛世的功绩有目共睹,不过,当臣下上书时,按照惯例,玄宗还是假意推脱了一番,最后,在大臣们的坚持之下,终于欣然应允。 开元十五年(史书中记载是开元13年),玄宗率领文武百官、皇子皇孙、妃嫔公主,浩浩荡荡地前往泰山。 封禅的队伍要经过齐州歷城县,当时的县令名叫杜丰,负责接待皇上和他的随从队伍。 皇上驾临,这可是天大的事,接待不周,轻则贬官,重则人头落地,当出行路线确定之后,如何接待玄宗及其随从人员,成为歷城县当年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全县人民,上至官员,下至普通百姓,全被动员起来,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使劲浑身解数,进行了充足的准备,等待皇帝的圣驾,莅临歷城。 在这场全民总动员中,县令杜丰,无疑是其中的绝对主角。所有的事情都张罗停当之后,杜县令又把城里手艺最好的工匠找来,让他们用金丝楠木打造了三十口上好的棺材,搬到给皇上准备的行宫里。 县衙里的从官们就问了:“老爷,您弄这么多棺材干什么呀?还放在行宫里,这可万万使不得呀!” 杜丰答道:“圣上车驾经过此地,六宫都要随行,旅途劳累,要是有得暴病死的,事出突然,上哪儿找这么好的棺材去呢,如果事先不预备着,到时候后悔可来不及了!” 杜丰讲得是振振有词,手下的人也不好跟他对着干,劝阻无效,只好作罢。 过了没几天,封禅的队伍就要进歷城了,皇上到达之前,先派使者前来检查准备工作。使者在齐州刺史和歷城县大大小小官员的陪同之下,进入行宫,边看便点头,对歷城县的前期准备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杜丰很是得意:哈哈!这么长的时间,总算没白忙活!皇上一高兴,说不定还能提拔提拔我呢! 当他走到偏殿的时候,迎面映入眼帘的是几幅锦绣织成的帐幕,影影绰绰地能够分辨得出,帐幕后面好像陈列着什么东西。还没等使者走过去看,一阵清风吹过,帐幕飘拂起来:原来,那后面摆着数十口大大小小的棺材!雕鸾画凤,光彩俨然,好像是近期才打制成的,还能闻到淡淡的漆味儿。 使者惊叫一声,仓皇逃出。 第101页 到了门外,他一把抓住齐州刺史,咬牙切齿地,问到他的脸上去: “圣上此次封禅,是为了祈求上天佑护,福寿绵长,国祚永隆,四海晏宁,天下太平,这些棺材,是谁造的?造出它们,意欲何为?如此不祥之事,我必会禀明圣上,请他老人家裁夺!” 刺史吓得魂飞魄散,他事先也不知道杜丰有这样的举动,脸上挂着使者的唾沫星子,也不敢伸手去擦,转过身来,恶狠狠地对手下人命令道: “快把杜丰给我逮来!我倒要问问他,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兵士们领命而去,找了半天,连杜丰的影子也没找到。刚才还在这儿眉飞色舞呢,现在,插翅飞上天了不成? 原来,杜县令见势不妙,趁人不备,偷偷地逃了出去。 他唿哧唿哧地跑回家里,哧熘一声,钻进妻子的卧床之下,谁叫,也不肯出来。 家人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杜丰哆哆嗦嗦地说:“这次我闯了大祸了,圣上要杀我!” 家人听了,顿时哭声大作。照常理,这一刀杜丰是躲不过去了,连他自己也充分意识到这一点。不过呢,朝中有人好办事,正好他大舅哥在京城做御史,家人前去求救,御史大人亲自出面斡旋,上上下下打点了一番,总算把这事给压下去了,杜县令算是死里逃生,捡了一条命。 杜丰的光辉事迹就说到这里,下面再说说他的儿子杜钟。 杜钟当时在兖州任参军,兖州都督对他还挺重视,让他掌管官马的食料。具体职责就是收支粮秣,再把刍豆之类的草料煮熟,餵给马吃。当然,杜钟是主管,这些事是不用他亲自去干的。 杜钟在这个职位上干得兢兢业业,倒也很得上司好感。 马厩里的事务繁重,工作人员得经常加班加点,也能把活儿干完。 此情此景,杜钟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有一次,他终于眉头一皱,计上心来,道: “御马众多,要是等事到临头再煮粟米呢,恐怕供应不上,不如提前把这事办了,免得到时候措手不及。” 手下人领了命,拿出大锅来,日夜不停,煮了两千多石粟米和黄豆,香喷喷的,离挺远就能闻见。这些煮熟的米、豆,都趁热封在地窖里。等到用的时候,启了封一看,早已经腐败发臭了,哪儿还能餵马! 两千多石食料毁于一旦,都督知道了,肯定饶不了自己。杜钟越想越怕,干脆学他老爸的样子,脚底抹油,开熘。也不敢回家,找个偏僻地方藏了起来。就这样,还担心都督派的人从天而降,把自己捉拿归案。干脆心一横,让随从到集市上买了半斤半夏,同羊肉煮在一起吃了,想以此自杀。 半夏是一种什么东西呢,我替大家查了一下。 这是一种整个植株都含有毒素的植物,而根茎毒性最大,据说生吃0.1—1.8g就能引起中毒,其威力,不亚于孔雀胆、鹤顶红、断肠草之类武林高手们常用的奇毒。这种植物,对口腔、咽喉、消化道黏膜都能够产生强烈刺激,服用少量就能身体麻木,多食则烧痛肿胀、不能发声、流口水、噁心呕吐、全身麻木、唿吸迟缓,直到全身痉挛、唿吸困难,最后窒息而死。 照药典里的描述来看,吃了半夏,虽然不至于见血封喉,可是折腾一阵之后死翘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将羊肉和毒药煮在一起吃,即享受了美食,又达到了自杀求死的目的,想出这样一箭双鵰的办法,该是何等的天才啊! 没想到啊没想到,这剧毒之物,吃了好几天,杜钟也没有被毒死。毒不死,就继续吃,反正他求死的决心是十分强大的。结果,十几天过去之后,不但人活着,还长胖了。 这事传出去,大家都说:真是非此父不能生此子啊! 原文: 齐州歷城县令杜丰,开元十五年,东封泰山,丰供顿。乃造棺器三十枚,置行宫。诸官以为不可,丰曰:“车驾今过,六宫偕行,忽暴死者,求棺如何可得?若事不预备,其悔可追乎?”及置顿使入行宫,见棺木陈于幕下,光彩赫然,惊而出,谓刺史曰:“圣主封岳,祈福祚延长,此棺器者,谁之所造?且将何施?何不祥之甚?”将奏闻,刺史令求丰。丰逃于妻卧床下,诈称赐死,其家哭之。赖妻兄张抟为御史,解之,乃得已。丰子钟,时为兖州参军,都督令掌厩马刍豆。钟曰:“御马至多,临日煮粟,恐不可给,不如先办。”乃以镬煮粟豆二千余石,纳于窖中,乘其热封之。及供顿取之,皆臭败矣。乃走,犹惧不免。命从者市半夏半升,和羊肉煮而食之,取死,药竟不能为患而愈肥。时人云,非此父不生此子。 (出《纪闻》) 45异骨 倪匡的“卫斯理系列”中有个非常离奇的故事。 某商业机构遍布东南亚的超级富豪死后,他的儿子,用不锈钢的棺材,将他下葬,因为其父生前希望家人尽最大的努力保持他的身体不腐,所以,敛葬的时候,特意在棺材内部做了特殊处理,棺材本身造得密不透风自不必说,连里面的空气也给抽了出来,人为地制造了一个真空环境。 此后,他唯一的儿子,继承了他的全部家业,由于这个孩子有很好的个人素质和极高的商业天赋,所以,作为富二代,老子的财产并没有在他的手里败落,反而经营得愈发的风生水起。 第102页 原本,他可以同他的父亲一样,享受豪华洋房、私人直升机、配备精密仪器的游艇,在一大群下属和僕人的众星捧月之下,前唿后拥地过完这一生,没想到,意外发生了。 他父亲下葬三年之后,富商的母亲,和所有她那个年纪的老年人一样,突然想要叶落归根,要带着她丈夫的骸骨,回到故乡去,那个他与她最初相遇的地方。 老母铁了心的坚持,当儿子的也不好违背,所以,埋入地下三年之后,他父亲的棺材,又被取了出来。他聘请了最好的水手,将要搭乘自家的渡轮,漂洋过海,把活着的母亲,和死去的父亲,送回他们共同的家乡——马尼拉去。 令人恐怖的遭遇,就发生在棺材从墓穴里吊出来之后。 挖墓的工人告诉富商,他们听到,从棺材里面,传出一阵阵的响动。似乎,那里面有人在不停地敲击棺材的四壁,焦急地想要破棺而出。做儿子的,刚听到这样的描述之后,本能的反应是工人们神经过于紧张,随后的事情,却使他打消了这个想法:他亲耳听到了那些声音,就在棺材旁边,异常清晰地。 不管生前多么亲近的人,死去之后,也难免令人恐惧。更可况,还很有可能是一个已经变成殭尸的父亲。他的儿子,把工人遣散之后,自己一个人把棺材打开了。他拥有好几所大学的博士学位,他是一个经歷过严格的科学训练的人,并不相信鬼神之说,他倒要看看,棺材里到底潜藏着什么。 棺盖打开了,从那里面,伸出他父亲枯黄的手! 这个已经死去多时的父亲,竟然从棺材里面坐了起来。 一个埋在地底下三年的人,没有食物,没有水,没有空气,竟然能走能动。对光线,对于靠近的人,有异乎寻常的反应。几个身强力壮的工人,都不是他的对手。其中,有一个人,还被拗折了胳膊。面对如此可怕的情形,我们可以想像,作为儿子,这个富豪心里会产生多么大的震动。事实上,他已经吓得魂不附体,神经脆弱到极点,只差一点,就要精神失常了。 家里的老太太,却很高兴,她认为,自己的丈夫生前广做善事,这一次,是地藏王菩萨转告阎罗王,让她家老头子死而復生,现在,儿子已经接了班,她更要同老伴告老还乡,颐养天年了。 儿子却知道事情绝没有那么简单,他发现,他的父亲,不会说话,没有脉搏,没有心跳,他不用进食,也无须喝水,身体枯黄,动作僵硬,两只眼睛灰濛濛的,会对靠近他的任何人发出勐烈的攻击,那根本……那根本就是一具殭尸! 死去三年的父亲,竟然诈尸了! 他不想接受这样的事实,却又不得不接受这样的事实。 在运送父亲的身体,同母亲本人去马尼拉的途中,遇见了卫斯理,这个传说中有着非常神奇经歷的人。当然,卫斯理本人,也险遭殭尸的毒手。不过,在他碰巧用一把小刀,划破殭尸的身体,从他身上,流出一滴透明的液体之后,这具尸体所表现出来的所有活性,就突然消失了。 他们回到富商自己建造的实验室,在实验室里,对这具身体,进行了解剖。结果非常出人预料。令人张口结舌的,至少有两个地方,第一,它的肋骨是板形的,而且一面只有三条,有一条环向背后,成为一个圆环。 第二,支持肋骨的,是前后各一条长骨,和普通的嵴椎骨很相似,但是它的节数却多得惊人,在当时的情形下,他们虽然来不及细数,但也可以肯定,死去的富豪的嵴骨,绝对不象普通人一样,只有三十六节,而是至少在一百节以上。 后来,他们循着死者生前留下的蛛丝马迹,进行追踪,终于发现,这个成功的,甚至拥有某种神奇的预测能力,因而在商场上无往而不利的超级富豪,很有可能,是一个外星人。 真相唿之欲出,最后的结局却很令人吃惊:得知了事情来龙去脉的儿子,还是疯了,原因是,他无法接受自己是地球人同外星人的混血儿这个事实! 这样的结果,不能不令人感到遗憾,但是,其中的重重曲折和怪异之处,却也令人久久难忘。 笔者阅读唐人笔记的时候,发现,在唐代,有一个人,同上面那个故事中的富商,很是相像。 这事发生在唐代,具体是哪个朝代已经说不清了。 三河县有个姓商的人,对佛教有着极为虔诚的信仰,虽然如此,他却并没有剃落头髮,遁入空门。而是在自己的家里,专门设了一个佛堂,早晚上香,朝夕礼拜。换句话说,这个人,是个在家修行的居士。 唐朝是佛教盛行的时代,上至达官显贵,下到普通的老百姓,信奉佛教的不计其数,这个人,也不过是恆河沙数中的一个而已。不过,此人虽然看上去普通,要是仔细考究的话,还真有一些不同寻常之处。 比如说,他七岁的时候,就通晓佛经了。说到这里,有人可能会不屑一顾,甚至是嗤之以鼻:想当年,我三岁就会背诵唐诗了,七岁通晓佛经,有什么了不起的。 三岁就能背诗,当然是很值得称道的一件事,说不定,亲戚朋友来的时候,当众表演一番,还会被视为小小的神童,而且,家长的教子有方,也会被客人们大大地恭维。 虽然如此,这个唐代的小孩,仍然是比较特出的。 第103页 他对佛典的了解,并不仅仅局限于记诵,而是,对于佛经的奥义,也有所领悟。要知道,佛经从印度传入中土的时候,在转译的过程中,保留了很多梵文,而且,对于佛经中所承载的微言大义,即便是某些得道的高僧,也要穷毕生的精力,去参悟其中的精髓和真谛。这个七岁的孩童,就有如此之能,不能不令人暗暗称奇。 他长大以后,就在三河县以西的田地里,构筑了一座精庐,把自己多年以来积攒的数百部佛经,全都搬了进去,从此,便与清风朗月作伴,虹霓流岚为友,整日手不释捲地研读佛典,一天也不曾荒废过。 此人虽然杜门不出,名声却传得越来越远,每天从各地赶来向他求教的人络绎不绝。这些人不请自来,打扰了他的清修,他却并不厌烦,无论是谁,来到他的门前,他都会耐心地帮助对方答疑解惑。据说,他对于佛典的领悟,已经达到了很高的境界,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与那些名满天下的高僧大德相颉颃,凡是听了他的指点,前来求教的人,无不有醍醐灌顶之感。 天长日久,他的身边就聚集了上百人,这些人执意拜他为师,伴于左右,好随时向他请教。 商居士虽然徒侣甚众,然而,除了讲经说法以外,日常生活中,仍喜欢一个人独来独往。闲暇时候,他经常一个人在都邑里面游逛,看看这,瞅瞅那,脸上,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 他在想些什么呢?没有人知道。 有幸同他一起出游的人,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 什么奇怪的现象呢?确切地说,他们从商居士身上,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当然,这声音并不是从他的嘴里发出来的。倘若如此,也就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了。 人的口中,能够发出的的声音简直是千奇百怪。婴儿用他(她)的哭泣,宣告自己的诞生;人碰到高兴的事,会用笑声来表达自己的喜悦;若是受到惊吓,便会发出悽厉的惨叫。专业练习口技的人,能够模仿自然界存在的所有声音,甚至连那些别人闻所未闻的声音都能创造出来。 但是,这个人的声音,却不是从喉咙里面,通过声带的震动传出来的。 有细心的人发现,当他们同商居士在一起行走的时候,每当商居士运动肢体,就会从他身上,传出金石之声。那声音铮铮淙淙,如同有人敲击玉器一样,清朗和悦。 有熟悉佛家典故的人说:“我今天算是见识了!居士之骨,就是传说中的锁骨啊!锁骨如同铰链一般,彼此扣合,因此,运动身体的时候,就会有清越的声音发出。普通人身上的骨头,是无论如何也不会产生这样的效果的。以前我听佛经上说,佛身上的骨头是舍利骨,菩萨身上的,就是锁骨。而今,我们的商居士,身上呈现这样的异象,岂非就是菩萨转世?” 听说这件事以后,跟随商居士研习佛法的人就更多了。他家的门前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毕竟,几人能有这样的幸运,同西天下生的菩萨修习真经呢!只要紧跟师傅的脚步,往生以后超脱无尽的轮迴,托生西方净土,得遇龙华三会,值佛闻法,也不是不可能的吧。 这样诵经、传经的日子过了很多年,商居士门下的弟子,也遍布了全国各地。 直到年过九十,有一天,他让弟子们为他准备了香汤,自己澡身沐浴之后,穿好衣服,戴好帽子,将门下所有的弟子都召集在一起,享用斋饭。吃饭的时候,他对大家说: “我已经九十多岁了,都说人活七十古来稀,而今我活了这么久,也算是上天眷顾了。我知道,自己死期将至,现在,有一件事託付诸君。我死之后,诸位一定要尽快将我的尸体火化,念在我们师徒一场的份上,请各位一定不要违背我的遗愿!” 弟子们听了,所有的人都开始痛哭流涕,谁也没有想到,这竟然是他们同师傅最后的晚餐,那宅心仁厚,一心向佛,日日为他们指点迷津的师傅,竟然要去了。虽然内心哀痛,他们也不得不接受这样的事实,他们,从来没有质疑过师傅的预言。师傅说他命不久矣,那么,此时,死神也许就在周围神情叵测地逡巡。而象师傅这样的人,故去之后,应该是升入天国的吧! 弟子们边哭边说:“师傅放心,您的嘱託,我们一定照办!” 果然,这预告很准,就在这一天晚上,商居士便坐化了。请人做了法事之后,过了三天,弟子们就按照师傅的遗嘱,在旷野中,将他的遗体火化了。 熊熊火焰,渐渐吞没了商居士的身体。当火烧到一半的时候,骸骨便露了出来。 有弟子想起师傅生前那个关于锁骨的传言,走上前去,特意细看了一下。果然,师傅身上的骨头,同一般人有很大区别。所有的骨头,都一块挨着一块,紧密地连在一起,就象有谁特意用针线连缀的一样。风一吹,便发出悦耳动听的声音,恍若乐人演奏的韵律。 这就是传说中的锁骨啊! 弟子们口诵佛号,向尚居士的遗骸致以深深的、虔敬的礼拜。 剩下的骨殖,当然不能任其在火焰中悉数烧尽,这是菩萨显灵的明证,对于那些不信佛、菩萨的人来说,是最为有力的反击。他们把些锁骨收拢到一起,放入精洁的瓷器当中,供奉起来,再徐图后算。 此事一传十,十传百,好多人都知道了。众人纷纷赶来观看,来到商居士的居所之后,大家对眼前的景象,赞嘆不已。从此以后,更加强了吃斋念佛的决心,有几个人,回去以后便到附近的寺院里,剃度出家,成了佛门中人。当然,临走的时候,大家都不忘施捨大量金钱,对商居士死后所表现出来的神迹,致以极大的敬意。 第104页 弟子们用众人捐献的钱财建造了一座佛塔,商居士的骸骨,就埋在塔里。——既是永恆的纪年,也方便众人随时去拜祭。 当裊裊的青烟升起时,生前为人顶礼膜拜的商居士,是否也在苍穹之中,悲悯地俯瞰众生呢? 而他的骨骼构造,何以会与众不同,当时的人,应该是不会去细想吗? 因为,在他们的心里,一早就已经认定,这个人,是天上的菩萨转生。所以,理所当然地,他身上的骨头,就应该与旁人不同。 假如,用我们现在掌握的知识来看,这个人,不是染色体有毛病,就是先天的骨骼畸形。虽然,他的外表同正常人没有什么区别,可是,他的身体内部的构造,却已经发生了令人不敢相信的变异。 这种变异,其实,并不仅仅表现在骨骼的构成上。他的智力,也同正常人有很大差别,七岁便精通佛典,便是一个例证。而且,他还能准确地预测自己的死期,一般人,好像没有这样的能力。 可是,染色体变异和骨骼畸形,能产生这么大的边际效应吗? 假如不是,那么,是不是,就象卫斯理的故事一样,这个人,是飞船失事的外星人的孑遗。或许他本人并不是纯粹的外星人,或许,就如同那个得了失心疯的富豪一样,他的祖先,是外星人,而他自己,是外星人同地球人的混血儿。 当然,这种混血可能已经经歷了好多个世代,甚至,那种奇异的体质特徵,已经在后代中渐渐消失,而这个人,因为某种原因,遗传中的外星基因得到了表达,使他又呈现出自己远祖身体上的特性。 正如卫斯理所说的那样,那具发育得极其完整的骨骼,是经歷几十万年,甚至几百万年进化的结果,而那种奇怪的进化,一定是在一个和地球上的环境截然不同的地方进行着的,所以才产生了那种截然不同的骨骼结构,所以,那应该是自然选择的结果,而不是畸形! 当然,这里有个问题随之产生,商居士从小就感兴趣的,为什么偏偏是佛家经典,而不是我们后来所说的经史子集呢?是不是,他认识到,佛家的典籍里面,隐藏着旁人无法参悟的生命奥义。而这个奥秘,同他身上的特异性有关。 外人所感受的,仅仅是眼睛能够看到,耳朵能够听到的那些,事实上,有一件事我们不能不承认,最了解一个人的,一定是他自己。 是不是,除了别人能够看到的那些以外,他还有很多同常人不一样的地方,而这,正是他极力隐藏的。因为,那些特异之处若完全表现出来的话,恐怕会引起众人的恐慌。到时候,不仅不会被认为是菩萨下凡,反而会被当作恶鬼转世! 佛教讲究自渡渡人,怎样渡,渡到哪里去了?那传说中的西方净土,究竟是一个什么所在呢?这些问题,是不是也是商居士在苦苦思索的呢? 还有,为什么,在他临死之前,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弟子们把他就地火化,是不是,他已经预料到,自己死后,尸体会发生某种奇怪的,令人感觉惊悚的变化,比如说——诈尸! 商居士真的是外星人的后代吗? 是吗, 不是吗? 我也没有办法回答。^_^ 原文如下: 有商居士者,三河县人。年七岁,能通佛氏书,里人异之。后庐于三河县西田中,有佛书数百编,手卷目阅,未尝废一日。从而师者百辈,往往独游城邑,偕其行者。闻居士每运支体,壠然若戛玉之音,听者奇之。或曰:“居士之骨。真锁骨也,夫锁骨连络如蔓。故动摇之体,则有清越之声,固其然矣。昔闻佛氏书言,佛身有舍利骨,菩萨之身有锁骨,今商居士者,岂非菩萨乎!然荤俗之人,固不可辨也。”居士后年九十余,一日,汤沐具冠带,悉召门弟子会食,因告之曰:“吾年九十矣,今旦暮且死,汝当以火烬吾尸,慎无逆吾旨。”门弟子泣曰:“谨听命。”是夕坐而卒。后三日,门弟子焚居士于野,及视其骨,果锁骨也,支体连贯,若纫缀之状,风一拂则纤韵徐引。于是里人竞施金钱,建一塔,以居士锁骨瘗于塔中。(出《宣室志》) 46眉间蛇 大唐贞观年间,洛阳城有个叫王守一的百姓,自称终南山人,经常背着一个大药壶在市井间卖药。他卖的药虽然不怎么名贵,但是,吃了以后,痊病的效果却非常好,所以,生意也很是兴隆。 这人有个怪癖,别的卖家都是买主越多越好,王守一却不然,很多慕名前来的人,都被他拒之门外,搞得人家一脸失望,怏怏而去。而有些原本活蹦乱跳的,他碰上了,却把人家拦住,从药壶里倒出药来,非要塞给人家,别人不要还不成。 这么卖药的,可真是少见。 不过,时间长了,人们却发现一个规律,那些到王守一那里买药,却百般哀恳,也无法如愿的,家里的病人,百般医治之后,也不见好转,很快,就撒手人寰了。而那些原本健康的,得了王守一的药之后,没过多久,便身染疾患,这样,王守一的药,就真的派上了用场。 所以,有人说,王守一这人啊,大概是有预测吉凶祸福之能,他不是不想卖药,而是知道那个人已经在阎王的生死簿上被勾了名,什么人也无法妙手回春,即便是服了药,也只是个心理安慰而已,根本就无济于事。而那些本来没病的,倒有可能是疫气缠身,只是病症还没有显现出来,常人根本无法看见,而这病,大半是能够治癒的,所以,王守一才会出手。 第105页 所以呢,王守一这人虽然看起来挺怪,大伙儿对他倒也颇能容忍。 洛阳城里有一位柳姓富商,名叫柳信,祖祖辈辈都在此居住。买卖做得很大,商铺遍布全国各地,家累千金,是本地有名的富豪。 柳信家里唯有一子,生得是面如冠玉,眼似寒星,任谁见了,都要情不自禁地夸一声。谁也未曾想到,二十岁头上,这孩子的面目竟然出现了瑕疵。——双眉之间,出现了一个肉瘤。 那肉瘤虽然不大,也不疼不痒,毕竟有碍观瞻,尤其是长在一个以俊秀着称的孩子脸上,更是令人难以接受。柳家的儿子受此打击,连性情都发生了变化,少言寡语,杜门不出。父母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他们到处求医,不惜重金,希望能够治癒儿子眉见的这个瘤子,可是,医生走马灯似的换,什么药都吃了,也不见好转。 就在他们即将丧失一切希望的时候,听说了在洛阳市井间走街串巷卖药的王守一,做父亲的不顾身段,亲自登门祈求,恳请王守一出手。王守一听了以后,倒也没有推辞,背上他的药罐子,就跟柳信来到了他的深宅大院。 柳信把儿子从后房里唤出来,让王守一观瞧。 王守一看了,点了点头,叫柳家人准备香案,摆上酒肉,点好香,望空祭奠。祭拜之后,从药罐子里拿出一丸药来,放进嘴里,嚼得稀烂,然后取出来,敷在那孩子眉间的肉瘤子上。 这一切都做完之后,又让柳家人备好酒菜,自己坐在桌案前面,悠闲地自斟自饮起来。 柳家儿子的眉间,起初还没有变化。过了一会儿,他眉头的那个肉瘤,便剧烈地跳动起来,好像有什么东西在里面游动,看得大伙儿心惊肉跳。柳家人齐齐地朝王守一的方向看过去。王守一却视若无睹,眯着眼睛,缓缓地啜着杯里的酒,露出一副非常陶醉的样子。 又过了一会儿,那肉瘤竟被顶破了,从里面,爬出一条小蛇。长约五寸,五彩斑斓,落在地上,不停地扭来扭去。 那条蛇见风就长,顷刻之间,已达一尺左右,爪牙狰狞,很是威风。 王守一扬起脖子,把杯中酒全部倒入口中,对地上的长蛇轻斥一声,那条蛇腾空而起,绕着屋子飞了两圈。顿时,天空中云雾瀰漫,雷声隐隐,王守一面露微笑,跨上蛇背,飞入空中,须臾,便消失在云雾里。 那条小蛇,竟然化龙而去,而王守一,也随之升天。 原来,柳氏子眉间的肉瘤,竟是蛰龙藏身之处。 那个行走在闾巷的怪人,也不是寻常人吧! 唐贞观初,洛城有一布衣,自称终南山人,姓王名守一,常负一大壶卖药。人有求买之不得者,病必死,或急趁无疾人授与之者,其人旬日后必染沉痛也。柳信者,世居洛阳,家累千金,唯有一子。既冠后,忽于眉头上生一肉块。歷使疗之,不能除去,及闻此布衣,遂躬自祷请,既至其家,乃出其子以示之。布衣先焚香,命酒脯,犹若祭祝,后方于壶中探一丸药,嚼傅肉块,復请具樽俎。须臾间,肉块破,有小蛇一条突出在地,约长五寸,五色烂然,渐渐长及一丈已来。其布衣乃尽饮其酒,叱蛇一声,其蛇腾起,云雾昏暗。布衣忻然乘蛇而去,不知所在。(出《大唐奇事》) 47树生 小时候看《天书奇谭》,说是有个小孩,是从天鹅的蛋里面孵化出来的,所以就叫做“蛋生”,隋朝有个孩子,出生方式也挺特别,咱们就来看看,究竟是怎么个特别法。 隋文帝杨坚的时候,黎阳城东十五里之处,住着一个叫王德祖的人。 王德祖家的院子里,长着一棵林檎树。林檎是一种什么树呢,估计知道的人不多。它的果实,也叫做朱柰、花红果、花红、沙果。沙果很多人都知道,酸酸甜甜的,吃在嘴里令人口齿生津。 王德祖家的这棵林檎树,原本长得十分茂盛。一到夏天,枝叶绿油油的,看着就令人心生欢喜。秋天的时候,枝头挂满了红彤彤的果子,香气飘得很远,闻起来十分的诱人。这些果子王德祖自己家里根本就吃不了,多余的,都送给左邻右舍了。让邻居们也跟着一起分享。 有一年,家里的林檎树在挂果的季节,长了一个瘿。 树的瘿同人身上瘤子一样,都是一种病变。因为不知道怎么治,王家人便只得听之任之了。这树瘿越长越大,三年以后,便已有一斗大小,沉甸甸的,压在树杈上,连树身看起来都仿佛不堪重负的样子。 过了一阵,那个瘿便开始腐烂,淡黄的树液从里面不断地流下来,落在树下面的泥土上,把树下面的草都杀死了。 这个瘤子里面究竟是什么呢?王德祖很是好奇。终于有一天,他按捺不住,找来一把刀,把树皮剖了开来。 你猜,他看到了什么? 一个小小的婴儿,手脚和头相接,盘着身子,倒挂在里面。 起初,王德祖还以为自己看花了眼,树里怎么会出现个孩子?他在衣襟上擦了擦手,揉揉眼睛,再去看。没错,就是一个婴孩。 手脚蜷着,闭着眼睛。身上滑熘熘的,布满浅黄色的树液,还有一层青色的薄膜,罩在身上。 王德祖双手颤抖着,把这个婴儿从树瘿里面抱出来,往自己家里走去。风一吹,那孩子竟然张开小嘴,踢腾着小胳膊小腿,哇哇哇哇地大哭起来。同刚落草的孩子没什么两样。 第106页 这小孩的出生虽然十分怪异,王德祖倒也没怎么放在心上,更没把他当成怪物,当场摔死。而是交给他的妻子,让家里的女主人抚育。而且,所有的一切,无论是吃的还是穿的,都同家里的儿女一视同仁。 这孩子的身体构造,同别的小孩毫无区别。可是,他一直都不会说话。能爬能坐以后,就开始自己玩耍。神情十分专注,谁都惊扰不了。 王德祖有些着急,心想,这孩子别是个哑巴吧,这长大了可怎么办呢? 没想到,孩子长到七岁的时候,有一天,王德祖正在院子里干活,忽然听到耳边有人说: “是谁把我养大的,养大我的人叫什么名字?” 王德祖回头一看,正是自己家那个从树上摘下来的孩子。 他又喜又惊。喜的是,这孩子终于能开口说话了,惊的则是养活了他这么多年,他还不知道自己是谁。看来,自己的养子以前一直处于混沌状态,而今,才算开了窍。想想也是,树上长出来的孩子,同人十月怀胎孕育的小孩,肯定是有所差别的。 因为这孩子是树木所生,所以,他给孩子起了个名字,叫林木梵天。后来又改名为梵志。 再后来,这孩子跟王德祖说:“是王家把我养大的,二老待我如同亲生父母一般。以后,我就随父亲的姓吧!” 王德祖听了,心里非常高兴,当然不会表示反对。从此,这孩子就叫做王梵志了。“梵”字里面有两个“林”字,足以表示他的出身了。 这个小孩长大以后,才思敏捷,精于文藻。所作的诗文,甚有条理。他还拿出来给别人品评过! 至于其他的,就没有什么了。 这也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一个例证吧。此外,就是给那些追问父母自己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小孩,提供了另外一种答案。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当隋文帝时,家有林檎树,生瘿大如斗,经三年朽烂,德祖见之,乃剖其皮,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德祖收养之。至七岁,能语,曰:“谁人育我,復何姓名?”德祖具以实语之,因名曰林木梵天(明抄本因名曰林木梵天句作因曰双木曰梵名曰梵天),后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诗示人,甚有羲旨。(出《史遗》,明抄本作出《逸史》) 49奇花 有一种花,每六十年才绽放一次。每次开花,只得两朵,一红一白,清丽无匹。 传说中,这种花,可令白髮转青丝,苍颜成丽质。 这种花,叫做优昙花。 它生在雪山之巅,那动辄风云变色的暴雪之域。无论谁,想要得到它,都得付出难以想像的代价。 ——寒冷,孤寂,甚至生命。 曾经的她,绝艷的姿容,比优昙花更美。那对人中龙凤,也曾白衣飘飘,骑马并辔,笑傲江湖。 只可惜,自古红颜悲白髮,朝如青丝,暮已成雪。 一时软弱,一个误会,一次决绝,一世的追悔。 为了他,她的青丝,变成皓首。当真相大白,他便守候在雪山之顶,等待,优昙花开放。 而当优昙花盛开的时候,他已,不在人世。 “坐等百年待花开!”他为自己曾经的踯躅,抛洒了一生。 也许,只有守候在优昙花旁边,痛苦才能稍减。为了心头的那个结,他囚禁自己百年。 百年已过,风流云散。纵使青丝转白,又能怎样,他已不在。 曾经,雪山两侧的遥遥相对,是否,也是一种陪伴? 而今,满山风雪,遍地哀凉。 《东邪西毒》里张曼玉演的桃花在动盪的光影里说: 我一直以为自己赢了,直到有一天看着镜子,才知道自己输了。在我最美好的时候,最中意的人也不在我身边 …… 对于一个韶华正盛女子来说,哀莫大于此。 难道卓一航在冰天雪地之间承受风刀霜剑时,练霓裳真的不为所动。我想,也不尽然。那应该是一种甜蜜的痛楚,因为有人,肯为她等待百年。 卓一航和练霓裳的故事已经翻过去了,世人对优昙花的追寻却永无已时。 你知道吗,这种花,是真的存在。 优昙二字,自梵文转译而来。它的全名是优昙钵罗花。意为“祥瑞灵异之花”。 据说,此花长于喜马拉雅山上,开花的时节,比《白髮魔女传》说的更长。三千年才得一度,绽放之后,马上便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凋零。令人以为,那只是自己心中的一个幻影。 《法华经》云: 佛告舍利弗,如是妙法,如优钵昙花,时一现耳。 后来,人们便以“昙花一现”比喻美好的事物稍纵即逝。 看明白了吗,此昙花,非彼昙花也。 在现实生活中,也能找到优昙花的踪迹。 它的学名叫山玉兰,是一种落叶乔木。叶子革质,花大而白,芳馨浓烈,气味若寺院里的檀香。也许,正是因着这个缘故,在佛陀的国度,它被视为祥瑞灵异之物。 山玉兰的产地,主要在云南、贵州和四川。据说,昆明的昙华寺中就有一株,乃明代所植,而寺院的得名,也与此直接相关。 那么,山玉兰的花期,是六十年,还是三千年呢。 第107页 都不是,它每年都会开花,花期在五六月之间,花朵呈乳白色。如此,去云南旅游的小资们,若时间凑巧,可以一饱眼福了。 古书里面的幻异之花,不只这一种。下面,我就撷取吉光片羽,与诸君共享。 1、碧玫瑰 一过情人节,满大街的蓝玫瑰,它们有一个绮艷的名字,叫蓝色妖姬。承载的花语是: 相知是一种宿命,心灵的交汇让我们有诉不尽的浪漫情怀;相守是一种承诺,人世轮迴中,永远铭记我们这段美丽的爱情! 从什么时候开始,爱情需要物化的符号才能够表达?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蓝色妖姬代表我的心。当然,要是宝马、钻戒、洋房就更好了! 蓝玫瑰是极为稀有的品种,所以,市面上见到的,大都是经过加工染色而成。表面看是蓝的,而底子,仍是红色。如同那些做过整容手术的人造美女,颠倒众生的外表之后,也许,只是凡俗的面容。 可是,经歷了这一番改造之后,便身价倍增。寻常的红玫瑰,最多十块一枝,而一朵蓝色妖姬,可翻至原来的十倍。 未经染色的蓝色妖姬,我还真没看过。也许,原本就不曾存在。 所谓的妖姬,不过是商家的噱头罢了。 《酉阳杂俎》里面记载了一种玫瑰,它是绿色的。 洛阳那些从事花木生意的人说,嵩山深处,人迹罕至之所,生长着一种碧色的玫瑰。花香馥郁,莹如翡翠,如梦似幻,那是他见过的,最美的花。 只可惜,美好的事物总是不能长久,碧玫瑰根本无法移植,出了嵩山,必死无疑。而寻找它的人却是无比的执迷,角力的结果是,到段成式生活的那个年代,碧玫瑰已经绝迹。 悲夫—— 2、怀风花 汉代乐游苑里有很多野生的玫瑰树,玫瑰绽放的时节,一树的红云,烈烈如焚。 玫瑰树下,长着一种小草。它开出的花,叫做怀风。时人或谓之光风。 当浩荡秋风,穿行其间的时候,它原本的吼啸,便渐渐沉寂下来。 不错,这种小草,看起来毫不起眼,但是,它能驯服竣烈的风。使百鍊钢变作绕指柔。 太阳升起之后,照在怀风的花瓣上,会有晶莹的光泽闪现,那样的美,令人目眩神迷。 怀风的根,同其他的植株,紧紧地连在一起,所以,又叫做连枝草。(出《西京杂记》) 如此神奇的草,如此动人的花,它究竟是什么。 真相总是很残酷。在古人心中勾起无数浪漫怀想的怀风,就是苜蓿。 现在,在牧区,多用来做马牛羊的草料。 3、金灯花 《酉阳杂俎》上有这样一段话: 金灯一曰九形,花叶不相见。俗恶人家种之,故一名无义草。 相见争如不见,有情还似无情。金灯花又名九形花,花、叶同出一本,然有叶时无花,有花时无叶,终此一生,永不相见。 初看《酉阳杂俎》上的这段话,很是费解,花叶缘何不相见,难道是背对着长的,后来查了一些资料,才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金灯花为多年生草本植物,春天枝叶丛生,夏秋季节,叶子枯萎之后,从地下的鳞茎中挺出一茎,茎顶有花,呈轮状排列,侧向开放,故云花叶不相见。此花一簇五朵,颜色鲜红,光焰如金灯,朵朵低垂。 唐代女诗人薛涛有一首诗,题目就叫做《金灯花》: 阑边不见囊囊叶,砌下惟翻艷艷丛。 细视欲将何物比,晓霞初叠赤城宫。 将此花开花时无叶的形态描摹得十分到位。 此花生此山野,主要分布于我国中南及西南部。一般人家想种这种花,很难种活,所以,古人又给它取了个别名,叫无义草。 金灯花的花语是:悲伤的回忆 是非恩怨转头空,只留下,悲伤的回忆! 4、金钱花 南朝梁时,荆州有一个小吏,跟人赌双六玩,手气不是很好,接连几次,都输了。手里的钱越来越少,最后连一个子也不剩了。 对手朝他眨眨眼睛,做了个请的姿势,意思是:走好,不送。 这人却坐在原地,一动不动。 “兄台想找回这场子,不如以后攒够了钱再来!”对方朝他促狭地笑了笑。 没想到,那小吏还是一动不动,过了一会儿,他侧了侧身,从身后拿出来一个布囊。捉着布囊的底部,勐地往下一倾,众人只觉得眼前金光闪闪,差点晃瞎了眼睛。 “没想到,这小子还留了一手!”带了金子过来赌博,真是大手笔。 “啊?这是什么?”旁边有人惊唿。 这时,大家才看清,布囊里倒出来的哪里是什么金子,在桌面上,闪着金光的,都是金黄色的花! “拿花来骗我们,当我们都瞎了眼不成!给他点厉害瞧瞧!”赌场里几个人撸胳膊、挽袖子就要往上扑。 “且慢——”赌场的老闆是见过大世面的,制止了躁动的人们。他拿起一朵花来,放在眼前,细细端详。少顷,惊喜道: “好!好!以此花偿债,绰绰有余!” “算你有眼力!”小吏道。 看到众人脸上疑惑的表情,老闆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金钱花,此花及极为珍异,得此花者,远胜于得钱,没想到,今天竟然叫我碰上了,真是天意呀天意!” 第108页 众人这才如梦方醒。 故事到此就已讲完,我想,在场的人一定象我一样,有这样一个疑问,到哪里去找金钱花的种苗呢,若能种植这种花,岂非就意味着拥有了一个造币工厂?! (原文:梁时荆州掾属,双六赌金钱,钱尽,以金钱花相足,鱼弘谓得花胜得钱!) 5、人面花(这是谁点名要看的了) 《酉阳杂俎》里有这样一段话: 大食西南二千里有国,山谷间树枝上化生人首,如花,不解语。人借问,笑而已,频笑辄落。 大食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阿拉伯帝国,它的建立,与李唐王朝的建立,差不多是同时。自公元七世纪后半叶开始,唐朝同大食之间的交往,便屡屡见诸史端。 公元751年,唐将高仙芝出兵石国(今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一带),大食派兵相助,其将领吉雅德?本?萨利赫率领大军,同高仙芝交战。结果,高仙芝部不敌,败于萨利赫之手。通过这次战役,大食掳走了很多能工巧匠。据说,造纸术的东传,就同这次工匠被掳有关。 俘虏当中,有一些人,在十来年之后,经歷千辛万苦,又回到了唐土,他们,带回来很多关于大食这个国家的消息。此外,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有很多商旅,从阿拉伯帝国,千里迢迢地赶到中土,他们大量聚居于广州、泉州、洪州(今江西南昌市)、扬州等地,多达数万人,闲时也会将本土的异闻奇事讲给唐人听。人面花的典故可能就是在中国同大食的交往中传入中土的。 据说,在大食西南二千里之处,有一个国家。如果按照现在的版图来算,大概已经到了非洲境内。不过,具体是哪个国家,我们就不去考究了。 在这个遥远而又神奇的国度,生长着一种奇树。 此树长在深山幽谷之中,周围佳木葱茏,碧草遍地,鸟声悠悠,是一个甚少有人踏足的幽僻之所。 山谷中,有一种树,与别处的很是不同。 树枝上化生出来的,非花非果,而是人首。 那些人首,远远看去,如同花朵一般,想必也是十分的娇艷。 人们描摹那些心思灵透的女子,常用解语花来形容。此花却不解语。 有误入山谷者,百般无计之下,向树上的人首问路,它只是微笑而已,并不言语。 倘若来人不停的追问,它也跟着不停地笑,不停地笑。 一直笑到,人头落地。 人面花,是花吗? 50、 缩地 唐代鄂州十将(部队里的下级军官)陈士明,年轻的时候英俊洒脱,身轻体健,在军队的同伴里堪称翘楚。部队里要是有什么需要出头露面,接待上级长官的差事,一般都找他去。——这么精神的小伙子,也给上级长脸不是。 陈士明这人,最大的爱好就是斗鸡,一听到鸡叫和鸡爪子刨地的声音,便热血上涌,心脏狂跳,心里如同长草一般,怎么也坐不住了。 他对于斗鸡的爱好,已经到了无比痴迷的程度。不仅四处搜罗品种优良的鸡拿到家里来养,而且,同这些鸡朝夕相处,天长日久,眼睛练得非常的“毒”。当小鸡刚钻出蛋壳,还是毛绒绒的鸡雏的时候,他就知道,长大以后哪只勇敢,哪只怯懦,哪一只有成为横扫群雄的优质斗鸡的潜质,哪一只能宰了端上餐桌。这还不算,把他的眼睛用黑布蒙上,只要听一听鸡的叫声,陈士明就能准确地判断出它们的毛色。 他挑选出来的斗鸡,目若寒星,喙如闪电,爪似尖刀,飞扑如舞,跳纵如风,端的是威风凛凛,昂扬峻拔,所向披靡。 在鄂州的斗鸡界,一提陈士明的名号,简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斗鸡的队伍里,什么人都有。整天同那些浮浪子弟在一起厮混,陈士明也沾染了些浪荡子的习性。纵酒、赌博、狎戏、嘲嚯,无所不能。 他们那个圈子里,大伙儿都是这个德性,谁也不会瞧谁不顺眼,你要是性情拘谨,老实巴交,反而会招人嘲弄。然则,对那些温厚朴实的乡民来说,这样的人,就很令人讨厌。谁见了他们,都绕得远远的,生怕这些人找自己的麻烦。 说起来,就是这样的脾性,为朱士明惹来了麻烦。 离陈士明家不远的地方,住着一位名叫朱悦的老者。打陈士明学会爬人家墙头开始,就经常窥见老者盘坐在屋子里,眼观鼻,鼻观心地唿吸吐纳。长大以后才知道,自己这个邻居,是一个修道之人,你看他长得鹤髮童颜,举动之间,没有一点龙钟之态,那都是长期修炼的结果。 老者与世无争,生活也非常简约。据说,连他栖身的房屋,和房前养着锦鲤的池塘,都是自己挖的。 在居住空间上,他也尽其所能地为自己营造了一个清幽的环境。房屋周围,环绕着果树和各种珍贵的药材。由于日子久远,他亲手种植的松树和桂树,已经粗达十围。枝叶浓密,遮天蔽日。每天早晨,打开门窗,阳光入隙,鸟鸣啁啾,药香和果香扑鼻。这里远离尘世的纷扰和喧嚣,令人忘俗。 老者长期蛰居于乡间,从来也没有去过都市。有一日,忽然兴起,听说陈士明要到城里去,就想和他搭个伴儿,也进城逛逛。陈士明听了,一口应承下来:一个人走多闷啊,有个老头在身边,也好耍乐耍乐。 第109页 第二天一早,天色微明,两个人草草地收拾了一下,便早早地启程了。 一路上,两个人有来言有去语,聊得倒也很是投机。可是,说着说着,陈士明便开始忘乎所以,原形毕露了。无论说什么事,老者都是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他实在是忍不住了,这漫漫长途,不找点乐子,可如何熬得过去。 他陈士明除了斗鸡厉害以外,捉弄人的点子也有的是。过了一会儿,藉口紧绑腿,故意落在后面,朝前面瞅瞅,趁老者不注意,捡起一颗石子,朝老者的后背丢去。石子嗖的一声射出,砸在老者背上,朱士明低下头去,假装在自己腿上忙活了一会儿,偷眼一看,老者只是停下来,朝身后看了看,并没有什么过激的反应,胆子不由得大了起来。 接下来,他更是花招频出,不断地戏耍朱姓老者,就连言语上,也不是十分恭敬了。 世上总是有这样的人,将别人的忍让当作怯懦,你若是一味隐忍,从不反击,别人打你左脸,你再把右脸递过去,他非但不会感谢你的高风亮节,反而乐不得的变本加厉。所以,有的时候,总是以“恕道”待人,反而会给自己惹来更大的麻烦。故事里的老者,最后实在是忍无可忍,他回过头来,对士明说: “你这小子,真是无赖,我百般相容,仍復如此!当我是无知无觉的老朽不成?现在,换我来戏弄你,看你是否受得了!” 陈士明一听,先是一愣,继而又想,反正也就一个糟老头子,能有什么花样。今天就陪他玩玩。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就跟这老者斗斗,也能缓解旅途的枯燥,于是,他嬉皮笑脸地点了点头。 老者从腰上把一只淡紫色的装满酒的葫芦解了下来,自己先喝了一口,又递给士明。士明也不客气,接过酒葫芦,仰起脖子,咕咚咕咚灌了几口。然后,抹了抹嘴,把葫芦递还老者。 贊道:“好酒啊好酒!你这老儿倒有些本事!酿得这么好的酒,恁地小气,怎不早拿出来给我尝尝!” 朱老者也不答话,又把酒壶别回腰间。道: “这样吧,你回去把鸡取来,咱们斗上一斗!看谁厉害!” “斗鸡?就凭你?”士明伸出手指头虚虚地点着老者的脸,忽然抱着肚子大笑起来。“这十里八乡,没有我的对手。不是我吹,就是整个鄂州城,象我那么好的斗鸡,也不多见。跟我斗……哈哈哈哈……” 看着士明那张狂的样子,老者但笑不语。过了一会儿,见他笑得不是那么厉害了,才徐徐道: “若是我输,任你怎样戏耍,绝无怨言!” “我输的话,也是一样!”士明斩钉截铁地说,“你且等上一等,我这就回去把我那只翠羽黄衫的鸡中之王拿来,让你见识见识!” “好!那小老儿就在此等候了,你可不要一去不回呀!” “一言为定!” 陈士明的家,离他们两个分手的地方只有二、三百步远。就是走上一个来回,也用不了多长时间。何况士明急于向老者展示他的斗鸡,脚下就比平常快了许多。 可是,陈士明永远都不会想到的是,他这一走,从辰时出发,一直到酉时,从太阳升起,一直到日薄西山,也没见着他家的大门! 要在平时,照这个速度,他早走出五十里地去了。 家里的烟囱已经遥遥在望了,可是,仿佛永远也走不到头,永远,可望而不可即。 这……这是怎么回事呢?陈士明头上的冷汗,不由得涔涔而下。 他回头看了看,想看看自己究竟走出了多远。这一看,心中的疑团反而更大了。那朱姓老者,正在离他一百多步的地方,捋着鬍鬚,朝他微笑。 啊,走了这么久,才走出去一百来步。怎么会这样? 陈士明的心,漏跳了好几下。 那老头仍在看着他,如天上的浮云般散淡,也不说话。 陈士明心头忽然灵光一闪,他不再试图往前走了,折返身子,朝老者的那个方向走去。说来也怪,不打一会儿,就走到了老者身边。他扑通一声,跪在老者身边,祈求朱翁大人不计小人过,宽恕他的罪过。 朱姓老者笑了笑:“怎么样啊!你这小子,还想羞辱我吗?” “您就饶了我这一次吧,我以后再也不敢了!适才我在途中已经疲惫不堪,哪还敢在您老面前兴风作浪啊!”说着说着,鼻涕眼泪都流了出来。 “念你年少无知,且饶你这一次!你说,是你的斗鸡厉害,还是我的缩地术厉害呀?”老者道。 “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缩地术啊!”士明喃喃道。他今天算士见识了这老者的神异。 太阳已经落了山,远处灯火次第亮起,经过这么一番折腾,城里是去不成了,两人开始往回走。早晨看起来还缩腰弓背的老者,现在,在陈士明眼里,简直是鹤髮童颜,飘飘若仙。 从此以后,陈士明见了朱公是恭恭敬敬,如同孙子见到爷爷一般,再也不敢有丝毫的造次之举了。直到元和年间,他到巴丘屯戍之前,朱士明对这老人,一直执子侄之礼。 铺陈了半天,意料之中的斗鸡比赛竟然没有开始,故事在缩地术所形成的神奇光环中渐渐落了幕。看起来似乎有点虎头蛇尾。 第110页 那使陈士明为之折腰的仙术,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朱老者在这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年轻人折返之前,给他喝了一口葫芦里的酒,那酒里,是不是藏着什么玄机? 事实上,那也许就是一种迷幻药,喝了以后,能令大脑产生幻觉,你以为自己一直马不停蹄地走,实际上,只不过是原地打转而已。 说起来,倒有点象鬼打墙了,只不过,这一次,发生在白天。 或者,那老者真的会缩地术,他不但使两点之间的距离变短,而且,能使其无限延展。 在陈士明回家取斗鸡的路上,他们分手的地点,同陈士明家之间的距离,被朱翁用某种方法,人为地放大。 只要陈士明执迷不悟,这断断的一段路途,便永远也走不完。 又或者,这个修道之人,通过某种方法,使朱士明通过的这段距离,形成了一个类似于跑步机的东西。 也就是说,他脚下的土地,正在以常人所无法觉察到的速度移动。在两点之间,循环往復,周而復始。而地动的速度,超过了朱士明的步速,所以,不管他怎样走,都到不了家。 一直一直走,却永远到不了家,纵使,它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纵使,你已经闻到了家的气息,能够听到亲人的欢声笑语。 那是多么可怕的事啊! 唐鄂州十将陈士明,幼而俊健,常斗鸡为事。多畜于家,始雏,知其后之勇怯,闻其鸣必辨其毛色。时里有道者朱翁悦,得缩地术。居于鄂。筑室穿池,环布果药,手种松桂,皆成十围。而未尝游于城市。与士明近邻为佑,因与之游。而士明亵狎于翁,多失敬。翁曰:“尔孺子无赖,以吾为东家丘,吾戏试尔可否?”士明之居相去三二百步,翁以酒饮之,使其归取鸡斗。自辰而还,至酉不达家,度其所行,逾五十里,及顾视,不越百步。士明亟返,拜翁求恕,翁笑曰:“孺子更侮于我乎?”士明云:“适于中途已疲,讵敢復尔。”因垂涕,翁乃释之。后敬事翁之礼与童孙齿焉。士明至元和中,戍于巴丘,遂别朱翁。(出《广德神异记》) 51、染牡丹花 说起唐代的大文豪,不能不提韩愈,韩愈是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位居唐宋八大家之首,与柳宗元并称为“韩柳”,他在文学上的高深造诣与卓越贡献,是有目共睹的。不过,本文要说的不是韩愈本人,而是他的一个远方侄子。 韩愈在京城任官的时候,有一个亲戚的孩子,从江淮一带千里迢迢地赶来投奔他,虽然是一笔写不出两个韩来,但是韩愈同这个亲戚已经有多年未曾走动了,而且,关系实在疏远,认真算起来,都快要出五服了。即便如此,韩愈也未曾怠慢,问候他家中长辈是否安好和他本人读书的情况之后,便叫僕人准备饭食,好给这孩子接风洗尘。抽空又叫人把空置的屋子打扫干净,让这孩子先安顿下来,至于其他的事情,以后再从长计议。 远方的侄子奉了父母之命,大老远地来投奔自己,无非是奔个前程,看他年纪尚青,最多也不过十六、七岁的样子,正是读书向学的好年华。这孩子看起来很是机灵,讲起话来也甚有条理,似乎是个可造之才。一旦学有所成,到科场上博个功名,既不负他父母所託,也令韩氏一门门楣生辉。于是便让他到书院中去,同家内的子弟一起读书。 开始的时候还好,这孩子读书还算用心,进境也很快。过了几天之后,同家里的子弟们混得熟了,上门告状的便纷至沓来,前脚送走,后脚又来一个,都快把大文豪的门槛踩平了。据说,这孩子不仅对先生不敬,而且,在别人用心读书的时候,捅捅这个,碰碰那个,总搞恶作剧。这还不算,还屡次出言羞辱其他的子弟,家里的孩子纷纷跟他抱怨,说韩愈简直是引狼入室,弄这么个人来,闹得他们连书都读不下去了。韩愈听了以后,当这孩子是少年心性,好玩好闹,谁没有过年少轻狂的日子呢?吃点苦头之后,可能会有起色,想到这里,他便派人给街西寺庙里的主持送了一封信,请他收留自己这个侄儿一段日子。 这寺庙离他家很近,也方便照应,而且,寺庙的主持与韩愈是老相识,为人宽厚,答应予以关照。他这么做,一个是因为佛门清静,没有外界因素的干扰,说不定这孩子从此就会剎下心来苦读,一个是寺庙里的和尚整日诵经、挑水、担柴,谁也不会跟个毛孩子计较。韩愈打算得挺好,谁知道,过了十来天之后,寺院里的主持便登门拜访了。 主持打的旗号是同韩愈谈禅,话里话外,却婉转地暗示,这孩子生性狂率,短短的几天已经搞得寺庙里鸡犬不宁,佛家静地,最重玄默,长此以往,叫僧人们如何清修。 听了僧人这一番话之后,韩愈脸上实在是挂不住了,连连向主持赔不是,对那孩子给寺院造成的诸多不便表示歉意。送走这僧人以后,他隐忍多时的怒气终于按捺不住了,他少时孤贫,流离困顿,在兄嫂的抚育下长大,从小便有读书向向学,经邦济世之志,家里经济困窘,读书极为不易,他知道机会难得,一直勤奋、刻苦,从来也没有因为生活艰辛而放弃自己。现在,这个远方的侄子,他的父母,想必对他寄予了很高的期望,自己这里又有这样便利的条件,而他却一点也不知道珍惜,反而做出些浮浪子弟才会做出的事,这怎么能不令韩愈伤心失望,兼急火攻心呢! 第111页 一气之下,他叫人马上把这个远方的侄子叫到家里,那孩子进来以后,他连看都没看他一眼,让他收拾收拾东西,赶紧回家,他这里实在是搁不下他。压抑了半天,实在难忍心中怒火,又责骂他道: “市井里的贩夫走卒,为求得在这世上安身立命,尚有一技之长,你整天游手好闲,欺辱兄弟,讥讽寺僧,究竟想要怎样!” 韩愈对这本家侄儿一向和蔼,凡事不等他开口,就先替他想到了,因而,他在这个侄儿心目中,一直是宽和儒雅的印象,而且,韩愈才名远播,他对这个叔叔也着实敬佩。现在,自己心目中的宽厚长者突然声色俱厉地把他教训了一通,那孩子虽然顽劣,听了韩愈的话,犹如晴天噼下一道惊雷,一时惊得竟然忘了说话,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过了好一会儿,才算缓过劲儿来,嗫嚅道: “侄儿不才,耽于嬉戏,荒废时日,日就月将,学无所成,实在是惭愧。叔叔所言,简直是醍醐灌顶,只是……只是侄儿似乎也没有那么不堪……” 韩愈抬起眼皮,看了这孩子一眼,懒得再同他说话。 这孩子似乎也挺敏感,看出韩愈的不耐,红着脸说: “我有一技,恨叔叔不知!” 韩愈听了以后,抬起头来:“哦?——”声音里满是冷淡与质疑。 这远方的侄儿,伸手指了指院子。韩愈随着往外看去,在那里,种着数株牡丹花,夏天的时候,奼紫嫣红,艷丽无比。不过,现在是深秋,枝头的牡丹早已凋落,叶子也开始变黄了。那孩子知道韩愈心头有疑问,指着庭前的牡丹说: “叔叔想要这花变成什么颜色,您就随便说好了,无论是青、紫、黄、赤,侄儿都能办到。” 韩愈一听,皱起眉头,十分的诧异,心想,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这样的海口也能夸得,花的颜色,岂是说变就变的,你又不是花神!看来不挫挫这小子的锐气,是不行了,总这么不知禁忌地信口开河还得了,以后还有跟头摔呢!他想了想,终于还是顺水推舟道: “好!你且变来我看!” “不过……”那孩子又迟疑了一会儿,“这花的颜色可不能凭空就变,我还需要几件工具!”远方侄子道。 “好!你想要什么,我都让僕人拿给你!。” 韩愈的侄儿,为了方便叙述,我们就叫他韩某吧。韩某叫人拿来步幛,把牡丹花的植株圈起来,自己也躲在里面,不让人瞧见。然后,又用起土的工具在花的四周挖出沟来,深达牡丹的根部,宽窄恰好能容一个人坐在那里。接着,用颜料匣子盛了些轻粉、朱红、淡紫的颜色,从早到晚,治理牡丹花的根茎。他忙得是满头大汗,但是,具体是怎么做的,没有人能够看见。有人稍稍靠近,就被他警觉地赶走了,说是怕影响最终的效果。一直到第七天,他才从坑里面跳出来,用挖出来的土,把坑填上。做完了这些事以后,他拍拍手掌上的灰尘,对韩愈说:“再等几天,叔叔就能看到焕然一新的牡丹花了!只是,整治的时间迟了一个月!” “好!不管早晚,我们都拭目以待!”韩愈道。 一个月以后,正是初冬,天气微寒,空中飘着小雪,令人惊奇的是,园子里早已枯萎的牡丹花,竟然都长出了碧莹莹的叶子,过了一阵子,枝叶之间又钻出了花苞,本应红销香断的牡丹花,竟然都逆时节开了。 深邃的天空之下,那些硕大的牡丹,在白雪的映衬之下,一丛丛,一簇簇,如同赤霞朱锦般,绚烂地盛放,燃烧着人们的视野。 娇艷的牡丹,在这初冬,竟然如寒梅一般,傲霜斗雪。而且,站在庭院里,鼻端竟然萦绕着一丝丝若有似无的寒香。 这样的奇景,把韩家所有的人都吸引过去,就连附近的邻居,听说此事以后,也纷纷登门,争睹冬日盛开的牡丹。 韩愈家的庭院,原本种的都是紫色的牡丹,花开的时候,深绿的枝头托出一朵朵或深或浅的紫色花朵,娇黄的蕊芯引来蜂飞蝶舞,遥遥望去,煞是壮观。 那一年的牡丹,却与往年不同,花朵仍是紫色的,可是,不知道是什么缘故,每一朵花,都镶上了或红或黄的边,而且,颜色过渡非常自然,一点也不让人觉得突兀。大伙儿正围着这些花啧啧惊嘆时,忽然,有个人惊叫了一声: “这花上有字!” “有字?”听见这话的人比他还要惊奇,“什么字?” “且慢,让我仔细看看!” “不是看花眼了吧!”有人提出疑问。 “当然不是,云……横……岭……秦……”那人低低地念着。 突然一拍手掌:“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 “啊!这不是……你确定?”旁边有人急急问道。 “当然确定,不信,你自己来看!”那人退后一步,旁边有好几个脑袋凑了上去。 果然,眼前的花瓣上,浮现出几个字来。字的颜色是也是紫的,但同花瓣对比十分鲜明,辨认起来很容易。 连起来一看,竟是韩愈出关时所写的《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中的一句: 第112页 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 一共十四个字,字字分明,歷歷可辨。 唐宪宗元和十四年八月,派人去凤翔将释迦牟尼佛的一节指骨迎到宫中供养。俗话说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原本就对佛法十分虔敬的民众,听说了皇帝此举之后,愈加疯狂,竟然有人烧顶削臂,请求供养者。面对这举国上下的宗教迷狂,时任刑部尚书的韩愈,向皇帝上了一道《论佛骨表》,痛斥佛之不可信,要求将佛骨“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这事正好触了皇上逆鳞,宪宗览表之后,龙颜大怒,要求将韩愈关押起来,处以极刑。后来,幸得宰相裴度及朝中大臣斡旋,才得免一死,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饶,他由炙手可热的京官贬为潮州刺史,发配前往岭南。 他在去潮州时,路经蓝关(即蓝田关,在今陕西省),写了这首诗。那风烟漫漫,大雪拥关,骏马踯躅,恋恋不去的情景,直到现在还歷歷在目。 韩愈看了,果然是大吃一惊。他万万没有想到,这孩子还有这样的本事! 他回过头来,重新审视这个孩子,却见韩某朝他深施一礼,感谢他这些天来的关怀与照顾,然后,便骑上他那头青驴,踏着薄薄的雪,回老家江淮去了。 后来,韩愈又差人给他捎信,问他愿不愿意入朝为官,自己可以代为向有关官署举荐。每一次,都被婉转谢绝。 这个韩氏家族的异人,竟然不愿出仕,终老于江南的青山绿水之间,对于一个生性不羁的人来说,也许算是最好的结局了吧。 唐朝韩文公愈,有疏从子侄,自江淮来。年甚少,韩令学院中伴子弟。子弟悉为凌辱。韩知,遂送街西僧院中,令读书。经旬,寺主纲復诉其狂率,韩遽令归,且责曰:“市肆贱类,营衣食,尚有一事长处。汝所为如此,竟作何物?”侄拜谢。徐曰:“某有一艺,恨叔不知。”因指阶前牡丹曰:“叔要此花青紫黄赤,唯命也。”韩大奇之,遂给所须试之。乃竖箔曲,尽遮牡丹丛,不令人窥。掘棵四面,深及其根,宽容人坐。唯赍紫鑛轻粉朱红,旦暮治其根。凡七日,遂掩坑。白其叔曰:“根校迟一月。”时冬初也,牡丹本紫,及花发,色黄红歷缘。每朵有一联诗,字色紫分明,乃是韩公出关时诗头一韵,曰:“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十四字。韩大惊异。遂乃辞归江淮,竟不愿仕。(出《酉阳杂俎》) 52 学道 佛教和道教,在唐朝都得到了迅勐的发展。尤其是道教,不但民间有大量修道者,就是在宫廷,也有皇子和公主身披素服,口服铅黄,手挥尘尾,整日梦想得道成仙的。 玄宗开元年间,某地有一个焦练师,据说深得老君真传,道法高超,降妖捉怪,驱鬼劾神,甚有效验。 好道之人,仰慕他的神通,从四面八方赶来,聚集在焦练师的身边,跟他学习道术。焦练师声称有教无类,因此,天长日久,他的门下,形形色色,竟也延揽了不少人。 一天,徒弟告诉他,有一黄裙女子登门求见。焦练师叫人把这女子延入屋内,只见这女孩身着石绿衫,腰系缃黄裙,乌黑的头髮上,插着一根泥金钗,那钗头凤嘴里衔着的珍珠,随着她头部的转侧,不断地来回晃荡。雪白的面孔也就巴掌大小,大大的眼睛,乌熘熘的,颇为灵动,尖尖的下颏,衬着嘴角时时间噙着的笑意,显得无比的俏丽。 这女孩儿自称阿胡,说自己是千里迢迢慕名而来,想跟焦练师修习道术,请求师傅收下这个徒弟。焦练师对于登门求教的,向来是来者不拒,而且,看这女孩儿,也颇有慧根,倘若自己加以点拨,假以时日,必有小成。到时候不但弘扬老君道法,自己也跟着声名远着,面上有光。 从此之后,这女子就成为焦练师门下的弟子,黎明即起,跟随其他的弟子,照着师傅传授的心法,养形练气,唿吸吐纳,兼学习各种法宝和咒术,从来也没有偷懒、怠惰过。 阿胡天生聪颖,虽然入门较迟,进境却是一日千里,排在她前面的师兄和师姐,都没有她学得快。 就这样,在日日的刻苦修炼中,一晃儿,三年过去了。焦练师的术法,阿胡已经悉数掌握。这一天,她早早来到焦练师身边,感谢三年以来师傅对她的照顾,并跟师傅辞行。 焦练师却不想让阿胡走,一味的苦苦挽留。 阿胡道:“不瞒师傅,阿胡本是林子里的野狐,仰慕师傅的大名,前来跟您修习术法,您对我的恩德,阿胡没齿难忘,现在,既已无术可学,我便要回深山老林,去练我的仙丹了,还望师傅不要拦阻才是!” ” 焦练师一听,勃然大怒:“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东西!真是不知好歹,我这里岂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 阿胡听了焦练师这番话,一张俏脸也变了颜色。她鄙夷地看了自己的师傅一眼,也不说话,一个转身,缃黄裙在空气中盪起一片涟漪,就朝门外走去。 焦练师恼羞成怒,食指和中指捏了一个诀,口中念念有词,说了一声“去”,只见一张黄色的纸符从指尖飞出,朝阿胡背后封去。 阿胡连头都没回,纤指併拢,在身后轻轻地抓了一下,那纸符顿时化作一缕青烟,消散在她的指间。 第113页 焦练师见自己的术法被阿胡轻易化解,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一个小小的狐狸精,也敢在我面前班门弄斧,难道还反了不成?今天我要不让你吃些苦头,以后,也别在徒弟们面前混了。想到这里,他把自己的法宝一一祭出,霎时间天地变色,日月无光,阿胡在漫天的飞沙走石面前,显得那么的渺小。仿佛,下一刻,就会被狂风捲走。 只见她身形急转,衣袂飘举,缃黄裙如莲瓣一样盛开,不知怎么的,那漫天的沙石,转眼便已收敛于无形。焦练师看得目瞪口呆,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小狐狸,自己竟然奈何不得她。 既然师徒之间已经撕破脸,那就别怪他不讲信义了:哼!我治不了你,有人治得了你! 他不辞辛劳地跑到嵩山顶上,设坛祈告太上老君: “某虽不才,然是道家弟子,现在,为妖狐所辱,如若听之任之,恐大道将隳,还望老君给徒儿做主!” 言辞恳切,涕泪横流。 话音刚落,就见坛场四角有缕缕香菸升起,转眼之间,便凝成紫色祥云,越升越高,那飘渺的云雾当中,有一老者,童颜鹤髮,手持拂尘,肃然而立。 焦练师一见大喜,叩头祈请道: “老君驾临,弟子有失远迎,正法已为妖狐所学,还望老君降下新法,助弟子收服这妖孽!” 老君点了点头,尘尾一甩,开始于云中做法。只见一个面目狰狞,金盔金甲的大力士从天而降,手持一把明晃晃的大刀,望空噼下。一股凌厉无比的劲风扑来,血雾瀰漫开去,定睛一看,那狡黠的狐妖,竟已被拦腰斩断。 焦练师一见,立刻手舞足蹈。当即跪在地上,连连叩头,感谢老君的大恩大德,为道家弟子,出了这口恶气。 老君微微一笑,从云中徐徐降下,来到他的面前。焦练师正要跟老君表表衷肠,就见那被他奉若神明的太上老君,伸出舌头,朝他做了一个鬼脸,然后,在地上打了一个滚儿,化作一个黄裙的妇人,头也不回地跑了! “阿胡——” 她的身后,传来焦练师那悽厉的惨叫! 这焦练师死活不让阿胡毕业,是看上了她的美色,还是自己申请了太多的项目,非得抓些免费的劳工,在实验室里不分昼夜地做实验呢?^_^ 原文: 唐开元中,有焦练师修道,聚徒甚众。有黄裙妇人自称阿胡,就焦学道术。经三年,尽焦之术,而固辞去。焦苦留之。阿胡云:“己是野狐,本来学术。今无术可学,义不得留。”焦因欲以术拘留之。胡随事酬答,焦不能及。乃于嵩顶设坛,启告老君。自言己虽不才,然是道家弟子。妖狐所侮,恐大道将隳。言意恳切。坛四角忽有香菸出,俄成紫云,高数十丈。云中有老君见立。因礼拜陈云:“正法已为妖狐所学,当更求法以降之。”老君乃于云中作法。有神王于云中以刀断狐腰。焦大欢庆。老君忽从云中下,变作黄裙妇人而去。 (出《广异记》) 53、袖月 唐文宗太和年间,有一个姓周的书生,不去悬樑刺股,凿壁偷光,勤学苦读,准备朝廷的科考,反而在洞庭山结庐而居,与蓝天、碧水、流泉、漱石、苍松、鸟鸣为友,悠哉游哉地做起世外高人来。 一般的书生,除了会吟诵子曰诗云,做些酸腐的文章之外,就没有什么旁的本事了。周生却不然,他少年时代便拜了师傅,修习道法,在道术方面,有极深的造诣。 读书人大都讲究独善其身,周生却有兼济天下之志。他在吴楚一带,经常以自己所学术法帮助当地人看病驱邪,因而,赢得了当地老百姓的交口称赞。人们见了周生,都毕恭毕敬,逢年过节的时候,争相请他到家里来做客,平时,也时不时地往他那个小草庐捎些土特产。 这样的日子,宁静而又悠闲。 在洞庭山呆了一段时间之后,周生便打算暂时离开些日子,到洛谷一带云游。既是寻访名山大川,也可与藏身深山的道侣们切磋切磋道术。 去洛谷的途中,经过广陵。到达广陵的时候,天色已晚,周生连日赶路,虽然并不着急,却也有些疲累了。正好前面的苍松翠柏之间,隐约露出一角佛寺的飞檐,书生打定主意,就到寺庙里投宿。寺院里的主持,倒也十分好客。叫小沙弥帮书生把行囊搬到僧房里去,再为他安排斋饭。 饭菜刚端上来,只听得寺院外面又有人叩门,庙门打开以后,进来三、四个旅人,这些人同周生一样,也是前来借宿的。寺主一视同仁,给这几个人安排了住处,又请他们到周生进餐的地方一同吃晚饭。 这一天正是中秋,深蓝色的天空中没有一丝云彩。一轮明月挂在半空,又大又圆,晕黄澄莹,亲切地俯瞰着人间。它离人们是那么近,近得仿佛往前走几步,一探身,就能进得月宫中去似的。中秋节,团圆节,此情此景,令远行游子的心中,不由得升起丝丝缕缕的怀乡之感。 这后来的几个旅人,也都是风雅之士,同周生一见如故。大伙儿就着清茶,吃着斋饭,对月怀思,吟诗作赋,屋子里热闹起来了,那萦绕在心头的离愁别绪,也被沖淡了许多。 说着说着,有一个人忽然提起了开元年间明皇帝游月宫的传说,这个传说,在民间流传很广,发展到后来,简直是用妇孺皆知这个词来形容,都毫不夸张了。 第114页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说起来,这个故事,据说就是中秋节的发端。 玄宗在世时,某一年的八月十五,与宫人在宫中望月祭拜,他是个颇具浪漫主义色彩的天子,见月似银盘,离人间如此之近,仿佛伸手可及一般,就起了登月之念。想起道士叶法善神通广大,马上派人把他请来,道士一听,说这有何难,将手中板笏抛出,化为雪链似的银桥,二人踏着桥上的阶陛,步入月宫。 走了一段路程之后,遥见前方出现一片巍峨的宫殿,匾额上书“广寒清虚之府”,几个古雅的大字。门前有一棵枝叶扶疏的桂树,树底下,一只可爱的小白兔,拿着杵子,正在费力地捣药。宫门敞开着,正在此时,有动人的仙乐响起,仙女们在乐曲的伴奏之下,着白衣,压绿鬓,舒广袖,翩翩起舞。 法善指道:“这些仙女,名为‘素娥’,身上所穿白衣,叫做‘霓裳羽衣’,所奏之曲,名曰《紫云曲》。”那乐声清丽奇绝,听在耳里,说不出的婉转动人。玄宗素晓音律,将乐声默记于心,回到宫中,命乐人将自己暗记下来的曲子整理出来,命名为《霓裳羽衣曲》,让杨贵妃照此曲演练舞蹈,后来,又将其藏于乐府,为唐家希有之音。 月宫之所以被称为广寒宫,也与此传说有关。 众人想起这个传说,不由都露出神往之情,有一个人将杯中茶水一口饮尽,慨嘆道: “我辈皆是尘世中的凡夫俗子,又没有叶师之能,这辈子都别想像明皇一般,履步月宫了!” 言语之间,大有惋惜之意。 周生笑道:“周某曾经跟随师傅学习道法,微有小成,要说凌空蹈虚,步入月宫,倒也并非难事!”一听周生这话,众人都抬起头来,目光炯炯地望着他,“除此以外,我还能将月亮藏于怀中,袖月而归,各位信吗?” 一听这话,有的人面露怀疑,有的喜上眉梢,怀疑的是因为他们认为周生所言虚妄,欣喜的则是觉得有生之年,能亲眼见此奇技,也算不白来这世上一遭了。 众人的反应,似乎都在周生的预料之中。他点点头,道: “看来今日我若不为大家当场演示,便有兄台怪周某妄言了!来来来,大家都搭把手!” 众人依照周生的指示,收拾桌子上的杯盘碗盏,将屋子空出来,又找来些碎布,将四面墙上所有缝隙都塞上,不让它留下一丝一毫的空隙。收拾停当之后,周生让寺院里的僧人找来几百双筷子,叫他的书童用绳子把筷子绑起来,渐渐的,一张由筷子编成的软梯,初具雏形。等这张梯子最后完工的时候,周生对众人说: “现在,我就要登上此梯,将碧空中的皓月摘下,请各位暂且退避,稍后,听见我的唿声,各位即可来观!” 众人将信将疑地退出去,房门吱呀一声在他们身后关上了,关得紧紧的,没有一丝缝隙,想偷窥都偷窥不了。 几个旅人闲步中庭,一边说着闲话,一边等周生叫他们。天空中开始还月朗星稀,过了一会儿,只觉天昏地暗,除了勉强可见点点星光以外,周围的景物仿佛都陷入了黑漆漆的墨水里,连对面都看不见人。众人以为是云彩遮挡了月亮的光辉,抬头仰望,连一丝云彩也没有。正疑惑中,忽听得周生喊道: “我回来了!” 众人心头一喜,争先恐后地推开房门。只见周生笑吟吟地望着他们,黑暗之中,只有他那洁白的牙齿在闪闪发光: “月亮现在就在我怀中,众位请看!” 说罢,他抬起袖子,小心翼翼地掀起衣襟,众人探头过去,果不其然,周生的怀中露出寸许金黄色的月亮来,那一抔的清辉,恍若可以轻易用手掬起,刚才还黑漆漆的屋子,马上盛满了一室的光华,大家只觉得仿佛浸身于冰冷的雪水当中,寒意从四肢百骸侵入骨髓,不由得都激灵灵打了个冷战。 周生道:“呵呵!各位方才还不相信,现在如何?” 奇寒刻骨,有几个人眉目上面都挂了霜,脸色发灰,唿吸之间,口鼻周围可见浓重的白雾,身子不由自主地哆嗦着。 众人颤抖着,上牙不停地叩着下牙,发出得得的响声,道:“我们……我们……信了,果然是……神乎其技啊!” 几个方才还对周生表示怀疑的人纷纷向他致歉,并且请求他把月华收回去。 “这又有何难?”周生道。 他叫众人到外面等一会儿,关门闭户,自己一人留在屋内。 刚出门的时候,天色仍很昏晦,过了有一顿饭的功夫,中天大亮,月亮又復了位。大伙儿知道,周生又踩着绳梯,把月亮送回去了。 辛弃疾有词云:一轮秋影转金波,飞镜又重磨。 以前读过一首小诗,其中有这样的一句: 中秋的月啊,象一枚铜板,在游子的手中攥了千年! 当时觉得这个意象很特别,却原来,我们现在所知体积是地球四十九分之一的月亮,在古人心中,真的如镜如盘,可以从天穹中摘取,揣入怀中,乘风凌虚,带回家中。 中秋夜,思念夜,当周生将那一枚圆月袖入怀中的时候,普天之下,有多少望月怀远的人,目光陷入了无边无际的空茫啊! 第115页 所以,它还是挂在空中比较好! 古代的术士取月,如探囊取物一般容易,类似的故事还有好多。这个,算是比较有代表性的一个。 原文: 唐太和中,有周生者,庐于洞庭山,时以道术济吴楚,人多敬之。后将抵洛谷之间,途次广陵,舍佛寺中,会有三四客皆来。时方中秋,其夕霁月澄莹,且吟且望。有说开元时明皇帝游月宫事,因相与嘆曰:“吾辈尘人,固不得至其所矣,奈何?”周生笑曰:“某常学于师,亦得焉,且能挈月至之怀袂,子信乎?”或患其妄,或喜其奇,生曰:“吾不为明,则妄矣。”因命虚一室,翳四垣,不使有纤隙。又命以箸数百,唿其僮,绳而架之。且告客曰:“我将梯此取月去,闻唿可来观。”乃闭户久之,数客步庭中,且伺焉。忽觉天地曛晦,仰而视之,即又无纤云。俄闻生唿曰:“某至矣。”因开其室,生曰:“月在某衣中耳,请客观焉。”因以举之。其衣中出月寸许,忽一室尽明,寒逼肌骨。生曰:“子不信我,今信乎?”客再拜谢之,愿收其光。因又闭户,其外尚昏晦。食顷方如初。(出《宣室志》) 54永爱 永昌十三年,《搜神记》的作者干宝泛舟于海上,途中经过一个梦幻一般的岛屿。 岛上青山巍巍,流水潺潺,山谷深幽,树木挺秀。干宝一见倾心,于是弃舟登岸,爬至峰顶。走着走着,偶遇一园,匾额上写着“聚仙园”三个大字。进得园中,迎面是一个玲珑的小亭,号曰:别仙亭。 凭着一个文人的敏感与直觉,他嗅到了一丝传奇的讯息,正好对面走来几个樵夫,干宝招唿这几个人在石头上歇息,顺便,也向他们打听这个园子的来歷,从这些人的口中,他得知了一段哀婉缠绵的往事……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那时候,聚仙园还不叫聚仙园,而别仙亭,也仅仅是一个寻常的亭子而已。 有一个姓沈的书生,名叫休文,多年以来,独居于此处。 沈生同当时的大多数书生一样,雅好诗词,而且,闲时也会写上两句,住在这么个幽静的地方,就是为了避开人世的喧嚣,一心一意地攻读圣贤之书。 一日,雨疏风起。 傍晚的风,薄脆,微凉,驱走了白天的燠热。而雨丝,却是缠绵妥帖的,从淡白的天空中,一根一根地扯下来,仿佛晶亮的丝线,接天连地,无有已时。 沈生敞开窗户,一任满窗的风雨,扑入襟怀,便连心意,也是微凉的了。此时此刻,他什么也不想做,只愿伫立在窗前,闭上眼睛,听树叶上那淅沥的雨声,疏落有致地敲在心坎上,仔细体味时,心头便有满满的欢喜。 雨滴打在枝叶上,仿佛有着绵密的弹性,叶与叶相拂,剎那的交错,奏出难以察觉的鸣声,很快,又復归于宁静。 惊奇于造物的神秘幽微,听累了,他便睁开眼睛。 园子里,有一个白衣飘飘的女子,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翩然而至。 那女子手持一枚精巧的纺络,不停地编制着什么。她款款移步,从容秀雅,一边走,一边伸出收手去,在虚空中抖动着,近了,近了,沈生终于发现,那女子素手抬起时,揽入络中的,不是纱线,而是天空中飘拂的雨丝。 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竟然能揽雨成丝? 不待沈生细想,那女子已走到他的身边,她衣袂翩跹,飘若浮云,全身上下,仿佛笼罩于冰丝雾毂之中,有着说不出的寒淡清雅。 她看着沈生,目光澄澈,美丽的眼眸里没有任何尘世的颜色。 沈生也看着她,脸上带着些微迷惘惊慌,在看清那女子的剎那,他忽然胸口长鸣,耳边如有炸雷响起,惊得神魂俱失。暮色已经降临,可是,他分明觉得,眼前光华四射,如狂如瀑,要灼瞎他的双眼,更兼摄了心魂。 惊鸿一瞥,便可颠倒众生。 惊艷,却又如斯的熟稔,沈生调动残存的理智,将那女子,迎入户内。二人虽是初见,却恍若三生三世的旧相识,坐在一起,絮絮低语,仿佛嘴边的话,总也说不完。 已而夕阳在山,天色向晚。沈生与那女子,携手入亭。落日的余晖,斜斜地照在亭子上,空山新雨之后,万物苍翠欲滴。在这落日的时刻,在这柔软的黄昏,那身披白纱的女子,在沈生眼中,仿佛神仙中人。 执手相看,仿佛,永远也看不够。 过了一会儿,她站起身来,将她用雨丝纺成的轻纱,交到沈生手里。对他说:“时辰到了,此乃冰纨,送与有情人!” 话音刚落,便在沈生眼前消失了。 沈生做出个承接的手势,却感觉手中空若无物,低头看时,一团如烟如雾的布帛,正捧在掌心,轻薄,微凉,如同那女子手上的肌肤。 她如同海市蜃楼一般的消失了,只有手里的冰纨,证明她曾经来过。 此后,沈生每每与人提起此事,对那女子,始终念念不忘。有时候,说着说着,便陷入沉思之中,怅然不知所云。 亲友们给他张罗娶妻的事,每次都被他断然拒绝。为了那园子里的惊鸿一瞥,这痴情的男子,终生未娶。女子走后,他更是从未离开那园子一步。 每天,除了吟诗作赋以外,就是对着那团冰纨,怔怔地发呆。直到双目之间,浸浸生血。 第116页 后来,他终于走出园子了,却是为了寻找技艺精绝天下的裁缝,将那幅冰纨,裁成衣服。 衣服裁成了,未动一针一线,纯以出神入化的刀工,辗转腾挪,剪成深衣形状——所谓的天衣无缝,亦不过如此! 穿在身上,婉转贴合,轻若无物,在炎热的夏季,也能感到秋风送爽的凉。 沈生与这件衣服,终生相随,视同珍宝。 有人问他,你这又是何苦? 沈生答道: “玉人赠与有情之物,岂能辜负。我将在此守卫终生,待其再至。”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自她走后,在他眼中,世间再无细雨飞花。在他心中,她的美,如万年雪莲,永不凋谢。 是谁说的,缘是刚好的遇,爱是莫名的执。 而聚仙园里的枯守,究竟是怎样的孤意与深情! 那样无望的守候,怎会不心生悽怆,然而,却是心甘情愿的,虽然,心里未必不知,伊人走后,沧海横绝。 可是,只要他还活着,便无法放下,因为,那样的爱情,如夜空中的烟花,虽然稍纵即逝,却绚烂了他的余生。 (出《搜神记》:话说在古书中找一个男子对女子不离不弃的,简直是大海捞针啊) 55怨偶 清晨,潼江,有一个人孤独地伫立在岸上。浪花一波一波地涌来,撞在岸边的礁石上,溅起白色的碎沫,喷了那人一头一脸。他也不抬手去擦,就那么湿淋淋地站在那里。江风吹来,就抱紧双臂,打几个哆嗦。他的脸色,比雾气还要晦暗。 太阳出来了,晓雾散尽,照亮了礁石下面的水湾。那里面,长满了绿得发黑的水藻,蓬勃,茂盛,纠结在一起。水藻的缝隙,有无数小鱼穿行其间。那是它们的避风港。 风大了,有巨浪卷过,一张灰白肿胀的脸,从水藻底下浮了上来,在水流的推动之下,载浮载沉地打了几个转,最后,转向他所在的方向,死鱼一般的眼睛,蒙着一层白色的阴翳,在面对他时,勐然睁开,不怀好意地瞪着他。 她死了,她死了,她早就死了。然而,即便是死,她也不肯放过他! 不知道是多少次了,他在潼江边,在那片礁石底下,看见她的尸首。发白,肿胀,令人作呕。壮起胆子仔细看的话,还能发现被游鱼啃噬过的细细的洞眼。 也许,世间真的有所谓的怨偶吧,至少,他与她就是。 潼江边的那个男子,姓沈,官拜尚书,人皆称其为沈尚书。 沈尚书的结髮妻子,为人苛刻,贪暴兇残,不守妇道,却又生性妒忌。动不动就来个河东狮吼,在家人面前展示自己的雌威。暴跳如雷是常事,她要是不顺心,便发疯般地连撕带咬,时常搞得一家之主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不敢出去见人。家中盘踞着这么一头母老虎,一家老小,全都敢怒不敢言,说话都得压低声音,在自己家里,还得提心弔胆,道路以目。沈尚书更是如同身在暗无天日的囚牢,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即便如此,还担心触了他老婆的逆鳞,日子过得是苦不堪言。 沈尚书很快便从一个意气风发的青年,变得暮气沉沉。这样的生活,如同没有尽头的凌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结束。祸不单行,宦海沉浮,沈尚书因为得罪了主官,被分派了个冗散的官职,在官场里靠边站了,再干下去,也没有什么意思。于是,他索性辞了官,租了一所宅子,把自己的家小,安置在凤州。而他本人,则到东川游玩散心。踏上旅途的那一刻,他就暗下决心,从此之后,他再也不会踏入凤州的土地一步,同家里的这位母大虫,是永别了。 沈尚书有位故人,名叫华洪,镇守东蜀。二人乃是布衣之交,关系非常之好。按年岁论,华洪还得叫沈尚书一声哥哥。华洪是个讲义气的人,眼下沈氏落难,他不能袖手不管。听说沈某要到东川来,亲自出城迎接,在郊外的酒肆设了酒宴,二人携手入内,把酒畅谈。虽然多年未曾见面,却并不觉得生分,兄弟两个无话不说,彼此之间,没有丝毫的戒备。 要说华洪待沈某,真是没得说,回去之后,先为他在城里的繁华地段建了一所宅院,又派人购置了日常生活所需的马匹、绫罗绸缎,金银器物等,送到他的家里。看沈某背井离乡,形单影只,又送给她十来个貌美如花,能歌善舞的姬侍。目的就是想把他留在这里,落地生根,以后也不用再回到北方去了。 沈某同华洪聊天的时候,话里话外,也提到家庭生活中所遭遇的不幸,现在,既有好兄弟在旁关照,而且,过日子所需要的东西一应俱全,他更是没有丝毫回家的心思了。 转眼之间,一年过去了,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沈某的生活逐渐步入了正轨,他终于可以在自己的家里放松身心,过上了正常人该过的日子。这个希望,以前总觉得是那么渺茫,如同茫茫大海里的灯火,可望而不可即,没想到,竟然实现了!他都不敢相信这竟然是真的。 正当沈某乐不思蜀之时,忽然有一封家信,从凤州千里迢迢地送来。沈某接到信以后,心情复杂,双手颤抖地拆开,还没读完,便瘫倒在椅子上,额头流汗,面如死灰。——她还是不肯放过他!原来,信上写的是他的妻子听说沈某在东川安顿下来,便离开凤州,自己奔东川来了。 第117页 噩梦即将重现,沈某大惊失色,慌里慌张地找到华洪,把此前同妻子的纠葛和盘托出,与此同时,又派人在路上拦截,不让她到东川来。 他的妻子当然知道沈某缘何不愿意见她,自己口述,叫人代笔写了一封信,在信里信誓旦旦地说:从今以后,妾身必脱胎换骨,痛改前非,既与相公是结髮夫妻,就要白头偕老。难道,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就真的没有一丝快乐可言吗?相公如此对我,我活在世间,还有什么意思,不如死了算了! 一个从不服软的人言辞突然卑微起来,效果可比那些动不动就说对不起的人好得多。沈某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妻子还有如此温存的一面,一时心软,也就不再极力反对了。没过几天,沈夫人便乘车风尘僕僕地赶来。开始的时候,的确很有大家风范,如她在信中的誓言一般,温柔慈和,不仅对沈某照顾颇周,就算跟下人说话,也是细声细气的。同沈某的几个姬妾,也能和平共处,还公然以姐妹相称,好像女人之间的猜疑和妒忌,在他们家根本就不存在似的。家人都很奇怪,沈某有这么个贤惠的媳妇,他竟然百般拦阻,不让夫人前来,岂非咄咄怪事。 沈某自己也很享受,妻子如同变了一个人,对他百依百顺,他终于尝到一家之主的甜头了。 谁知道,伪装了没有几天,这女人便按捺不住,原形毕露。开始还只是言辞不逊,后来,为了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便一蹦三尺,大唿小叫,把家里的婢僕姬妾捶得四散奔逃。昔日重现,沈某早就吓得魂飞魄散,自顾不暇,哪敢上前去管,虽然一再陪着小心,走路都熘着墙根走,也没能倖免于难,不知道他怎么得罪了她,那女人嗷的一声扑上前来,片刻之后,沈某头髮连皮带肉地扯掉了好几绺,脸上,也被抓得到处都是血痕。 沈某身心都受了不小的伤害,躲在家里养伤,好几天也不敢出门。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沈某的好兄弟华洪听说此事,叫人把沈某请到府里,一见沈某那鼻青脸肿的狼狈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华洪是个快意恩仇的人,当下便对沈某说:“哥哥如此受苦,当弟弟的实在是看不下去了,这女人屡教不改,以后你还有得罪受呢,我帮兄台把她做了,永绝后患,你看如何?” 沈某本来对这悍妇恨得咬牙切齿,晚上睡觉,也梦见自己扑上去,狠狠地卡住她的脖子,看着她脸色变青,使劲地蹬腿,直到停止唿吸。心里,便有隐秘的快感。可是,一旦动起真格的来,他便打起了退堂鼓。 ——这是杀人,可不是宰鸡。就算这女人恶贯满盈,也得等上天收了她的命去,不管怎样,他不愿意她死在自己手里。 华洪看着沈某的衰样,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当事人都不同意,自己也不好坚持。不过,他放出话去,要是那女人胆敢再对沈某不利,就休怪他不客气了。 这话传到那女人耳朵里,好像真起了作用,她倒也消停了几日。可是,没过几天,便故态復萌,发作起来,又把家里弄得鸡飞狗跳,人仰马翻。 恰好那天沈某同华洪有约,家里刚经歷了一场浩劫,他走进衙门的时候,还没有从那场惊天动地的厮打中回过神来,情绪低落,神情沮丧,浑身是伤,华洪一搭眼,就猜了个八九不离十——一定是沈某家里的母老虎又发威了。 他不动声色,跟沈某该说说,该笑笑,暗地里,却派出自己的心腹,手提长剑,来到沈某家里,进去之后,扯着头髮,把沈妻从后房拖到外面,那女人豪横惯了,当然不肯乖乖就范,连抓带咬,连蹬带踹,想挣脱出去。这两个人是练家子,如何会让她得手,二话没说,一剑结果了那女人性命。拿草蓆裹了,弃尸于潼江。 那女人的尸体,在江水里面翻滚了几下,便不见了踪影。 这两个人快马加鞭,回去向自己的主人復命。华洪听后,拍手称快,正好沈某还在他那儿,他便把自己的义举告诉了沈某。原以为沈某摆脱了那女魔头,又过上了正常的日子,肯定会喜不自胜,没想到,沈某听了以后,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脸色发白,神情惊恐,连话都说不利索了。华洪只当他是文官,从来没见过这阵势,安慰了几句之后,便叫人把他送回家了。 说来也怪,那女人的尸体被抛入江中,本来已经消失在滚滚浊流当中。可是,第二天,有人报告说,尸体又出现在河边,横在水里,久久不去。华洪是个不信邪的,叫人拿了竹竿,把尸体拨走。亲眼看着尸体顺流而下,越漂越远,这才拍拍手,回到自己的府邸。 原以为万事皆休,万万没有想到,一天之后,那尸首竟然又漂回来了,仍然停在原先的地方,翻滚着,打着旋儿,瞪着邪恶的眼睛,嘴角向上,好像在嘲笑他们的无能…… 拨走,又回来,拨走,又回来,这样反覆了很多次。天气炎热,腐败的速度极快,每一次,尸体都会发生一些令人恐怖的变化,就连脸上的表情,好像都在不停地变幻。最后,连华洪那么不信邪的人,也要崩溃了。沈某更不用说了,中了失心疯一般,天天往江边跑,回来以后,失魂落魄,仿佛刚刚死了一回。嘴里不停地嘟囔着: “她向我索命来了,她死也不肯放过我!她死也不肯放过我……” 第118页 华洪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好心,竟然是这样的结局。万般无奈,叫人招募水性好的渔夫,在尸体上捆上石头,沉入江底。这次,除了那女人起死回生,又身怀绝技,有在水底的逃生之能,否则,是不会再兴风作浪了。 那具尸体再也没有出现,而沈某亲眼目睹了他妻子的惨状,又被她死后所发生的怪事反覆惊吓,竟然一病不起,没几天,便象失了魂似的死了。 他到底,也没有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死者已矣,活着的人还得过自己的日子,有人听说了沈某和他妻子的事后,大发浩嘆,说这肯定是他的妻子索命来了!八成这两人是前世的冤家,恩怨没有了结,一直延续到今世。只有要了沈某的性命,这仇才算报完。在当时,这个理论,附和者甚众。 那些怪事发生的原因,真的象当时人说的那样,因为这两个人是命中注定的怨偶?还是由于水文地质的原因,在河面之下,潜藏着漩涡和暗流,因此,那女人的尸体才一再回到原处,而不是什么冤魂索命。 究竟是怎么回事,谁知道呢! (出《王氏见闻》) 上文原文: 有沈尚书失其名,常为秦帅亲吏。其妻狼戾而不谨,又妒忌,沈常如在狴牢之中。后因闲退,挈其妻孥,寄于凤州,自往东川游索,意是与怨偶永绝矣。华洪镇东蜀,与沈有布衣之旧,唿为兄。既至郊迎,执手叙其契阔,待之如亲兄。遂特创一第,仆马金帛器玩,无有缺者,送姬仆十余辈,断不令归北。沈亦微诉其事,无心还家。及经年,家信至,其妻已离凤州,自至东蜀。沈闻之大惧,遂白于主人,及遣人却之。其妻致书,重设盟誓,云:“自此必改从前之性,愿以偕老。”不日而至。其初至,颇亦柔和;涉旬之后,前行復作。诸姬婢僕悉鞭棰星散,良人头面,皆拿擘破损。华洪闻之,召沈谓之曰:“欲为兄杀之,如何?”沈不可。如是旬日后又作,沈因入衙,精神沮丧。洪知之,密遣二人提剑,牵出帷房,刃于阶下,弃尸于潼江,然后报沈。沈闻之,不胜惊悸,遂至失神。其尸住急流中不去,遂使人以竹竿拨之,便随流。来日,復在旧湍之上,如是者三。洪使系石缒之,沈亦不逾旬,失魂而逝。得非怨偶为仇也!悲哉!沈之宿有仇乎?(出《王氏见闻》) 56因果(题目还没想好,暂且如此吧) 那一头乌髮,是她身上最美之处。 普通人家的女儿,没有富可敌国的家私,没有颠倒众生的容貌,也没有令人惊绝的才艺。可是,当她抽掉横插在髮髻上的亮银钗,任头顶乌云,如瀑布般倾落,身边的人,便只能让那片充满魅惑的黑云,瀰漫了视野,此时,纵然后羿射了金乌落地,眼前光华如瀑,他们,再也见不到其他。 满头的青丝,自十岁以后,便未曾动过剪刀,只任它如山间的青草,恣肆地、不管不顾地生长。十六岁时,头上的髮丝,便已垂至脚跟,乌黑、油亮。白天,她把它们梳成时下最流行的式样,引得女伴争相效仿;夜晚,那些头髮,如同最美丽的披帛一般,覆住她精洁的背,同她一一起,进入梦乡。 家里有限的银钱,都得掐着指头,精打细算着用在节骨眼儿上,她买不起街头铺子里的香膏,不过,草木灰和淘米水总是现成的。白瓷的盆子里,盛着清澈的泉水,她轻轻地解开长发,让它们缓缓流泻,黑与白的对照,惊心动魄,令人迷醉。 ——迷住了旁人,还有她自己。 只要轻抚头上的髮丝,她的心里,便是欢喜。 二八佳人,正是议婚时节。虽非红楼富家女,房前的媒人,却总也不断。她向来不是佻达的女子,婚姻之事,全凭父母做主。 他们家不贪图富贵,只要女儿嫁一个知疼知热的好人。百般考察之后,将她许给成纪县一个叫黄知感的后生。 纳彩之后,她的终身,就算是尘埃落定。 她从窗隙里偷偷瞧过,那男子身材魁梧,面目普通,却令人觉得亲切、安稳,心里是没来由的笃定。将自己的终身,託付给这样的一个人,不光是父母,连她自己也放心。 新婚之夜,菱花镜里,映出动盪的光影,她的夫君,用粗糙的大手,帮她拿下峨峨高髻上的金色步摇。一头长髮没了支撑,顿时如玉山倾倒,静静地泻了一身。——那委地的青丝,没有人能够不爱,纵然是世界上最优美的河流,也不及其万一…… 她回眸一笑,清丽面容烫伤了那男子的眼睛。从此之以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一夜之间,她从垂髫的少女,变成了梳髻的小小少妇。 第二天清晨,她的丈夫牵过她的手,将一枚精巧的乌木簪放于她的掌心。并非多么值钱的物件,但是,那是他的心意,她懂。 嵯峨高髻之上,一根乌木簪将青丝挽定,除此以外,并无其他装饰。却无端显得发更黑,脸更白。无需胭脂花粉,自有艷光緻緻。 每天晚上,坐在妆檯前面,在他宠爱的目光里,手持木梳,一下一下地梳头,便是最大的幸福。 他们的日子,过得平静、温煦、恩爱、知足。寻常百姓,不用大富大贵,就这么无风无浪地相携到老,就是上天的莫大恩赐。可是,这是乱世,这样的愿望,註定成为奢望。 第119页 彼时,正是唐昭宗天佑年间。 年轻的昭宗皇帝,也想励精图治,奋发图强,可是,其兄僖宗死后,留下了一个烂摊子,兵荒马乱,饥馑渐臻,形势如此,积重难返。农民起义风起云涌,黄巢和高仙芝步步紧逼,连战连捷,攻进长安,昭宗步入他先祖玄宗皇帝的后尘,避入蜀地。 天佑,天佑,天所不佑。这个年号,竟然成为天大的笑话! 连帅李继宗打出勤王旗号,要招集乡兵保卫四川,保全皇上。秦州的军务,由刘自然管领。刘自然发布军令,举州的适龄男子,都到军府报导,违令者斩。黄知感也是其中一个,他辞别妻子,忐忑不安地来到军府所在地。 当军中的吏卒喊到他的名字时,一直埋首于卷宗的大老爷刘自然抬起了他那高贵的头。 “你叫黄知感?” “正是。” “哪儿的人?” “成纪县人士。” “听说你妻子的头髮是天上少有,世间难寻,如她肯把青丝裁下,献于本府,我就免你兵役,如何?” “这个……小的做不得主!” “那好,你回去想想,下一个……” 他妻子的头髮,倒真是有名,连军府里的大老爷都有所耳闻。谁都知道,出去打仗,九死一生。就算能活着回来,十有八九,也不是囫囵身子了。刘自然觊觎他妻子的头髮,幸耶?还是不幸? 他并非贪生怕死之辈,可也不愿煳里煳涂地白白送死。可是,那头青丝,是妻子的命,却让他如何开口。思来想去,罢罢罢,男子汉大丈夫,头掉碗大个疤,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死便死,算计一个女子的头髮,算什么英雄! 他打定主意,这话是万万不能说。 可是,他虽不说,消息却如同长了翅膀,飞到他妻子的耳朵里。人人都在羡慕黄知感,你看人家那媳妇娶的,关键时刻,能救命!这件事,他人还没到,她就已经知晓。 他回到家里,仍如往常一般,洗脸、吃饭、干活。半句口风都没漏。最后,还是她沉不住气,主动问起。 “听说刘府君想要我的头髮,给他,就能免你的兵役,有这回事吗?” 他沉吟了半天,才点了点头。妻子明慧异常,撒谎怎么能瞒得过她,不如实话实说。 “那你为什么不说!” “说什么,大丈夫殒身为国,也是应当!” “你向来不喜欢打仗,今天这是怎么了?” 他不说话。 “我以弱质,託付于君,发剪尚可再生,人死即是永诀。君若南征不返,我纵有美发,又有何用?” 说罢,她抽掉乌木簪,拿起小铜剪,攥住髮根,一径剪去。 转眼之间,垂至脚跟的头髮,丝丝委顿在地。他与她,都红了眼睛。 她用青布帕子,包住剩余头髮,短髮的她,如男孩一般,只是身形瘦弱了些。 将地上的头髮,一根一根收在一起,以红色丝线捆束,放入青丝囊中,送到刘大人府上。 乡野草民尚知道一言九鼎,没想到,刘府君竟然说了不算,青丝在手,黑如墨染,软似初蝉,那头髮似含有九天玄女的精魄,令人目眩神迷,然则可扪可触,可亲可感。 刘大人让巧手的侍女和了丝线,织成一匹如烟似雾的薄绢,衬于衣里之中,蜀地酷热,那衬里竟有微微寒意,穿在身上,无比的熨帖。 刘府君达到了目的,黄知感却不能不去服役。出尔反尔又能怎样,他倒要看看,谁敢不服!当然,藉口是堂皇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当此用人之际,谁也不能豁免。 当徵兵的文牒送到家里时候,黄知感的妻子正在灶前做饭,她手一抖,一瓢清水,浇在蓝布裙上,水渍瀰漫开来,洇了一身。冰寒刺骨,透心的凉。 他们拿去了她的头髮,还不肯放过她的丈夫,这些人,究竟想要怎样?浑身不停地抖着,牙齿碰出咯咯的响声。身上,一阵冷,一阵热。 不,不能就这么任人欺负,她要找刘府君说理去。黄知感拦住了她,这如山一般给她依靠的男子,摇了摇头。 她知道,事已不可为。就算说得过府君大人,又能怎样,一介草民,就是府君掌心的蝼蚁,再怎么辗转腾挪,也跳不出他的手心去。 跟他硬碰硬,不定还有什么不堪的机遇在前边等着呢。 哇的一声,她哭倒在地。泪如潮涌,伤心欲绝。 黄知感走了,夹在一片灰黑色的背影当中,渐渐地,离开了她的视线。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从此,他与他们的邻居一起,刀头舔血,枕戈待旦。若打了胜仗,饮至册勛时,那功劳都是别人的。倘若王师败绩,迎接他们的,只有死亡。 自他走后,她每天都到村头遥望。明知道看不到什么,还是忍不住要去看。 她的头髮又长出来了,拿青花白地的布帕子包着,也不復往日的光泽亮丽,那头秀髮,同它的主人一样,都在等待中日渐枯藁。 ——可怜无定河边骨,俱是春闺梦里人。 可是,她连他的骨头都没有等到,那场大战——金沙之战,死了无数人,折戟沉沙,尸横遍野,连战场,都被鲜血染成了泥涂。活着的人,都缺胳膊断腿,满身的伤痕,他们忍着伤痛,挖了一个大坑,把所有的同袍,都葬在那个坑里。 第120页 他死了,再也不能回来。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她一声没吭,便昏了过去。 醒来之后,不吃不喝,只是以泪洗面。没过几天,便瘦得如同一缕芳魂,只有那双呆呆的眼睛,间或一轮,证明这个人还或活着。 她的父母从外地赶过来,要带她回去。她年纪尚青,还可以重新开始,再找个好人家,日子,便可从头来过。 她虚弱地摇摇头,目光却是无比的坚定。父母走后,她终于从床上爬了起来。有人发现,向来不信佛、道的她,竟然整日整夜,对着苍天,喃喃念诵。那声音,时而哀切,时而高昂,时而如祈请,时而若诅咒。没有人知道,她口中念的都是些什么。 这女子,在旁人眼里,悽厉似鬼,往昔的云鬓花颜,仿佛同她的丈夫的尸骨一样,零落成泥,碾做尘。 不久,有人从城里回来,带回来一个消息,说刘府君,刘自然大人,突然得了急症,死了。 她听了,悽苦的脸上,终于浮现出一丝笑纹。有细心的人发现,从此以后,她睡得更迟,起得更早,对着虚空,朝夕礼拜,从无间辍。 一年以后,黄家的母驴,忽然产下一头小驴,黄知感的遗孀请了邻居,一起帮着接生。那头小驴落地之后,女人从厨房里端出一盆热水,洇湿了布,给小驴净身。擦着擦着,她突然停了下来。捉住驴腿,细细观看。脸上,带着隐秘的笑意。 旁边的觉出事情有异,也凑过去看。女人把驴腿抬起,给他看。这人看清以后,吓得跌坐在身后的柴草堆上。 ——驴腿上有三个字,刘自然! “哈哈哈哈——刘自然!你也有今天!” 那妇人仰天大笑,状似疯魔。无数个白天,黑夜,她对九天的祈请,终于得到了报偿。刘自然,刘府君,现在落在她的手里! 佛说:是身如幻,从颠倒起。是身如影,从业缘现。是身如焰,从渴爱生。” ——是身如影,从业缘现。他种下了那样的因,就要收穫今天的果。 女人还在笑,笑出了眼泪,笑得弯下了腰,笑得眼角流出了丝丝的血。 邻居被这女人吓得不知如何是好,简单处理了一下现场,便趁她不注意,熘了回去。 第二天,这件事便传得满城风雨,人人都听说,门前有一棵柳树的黄家,昨天产下一驴,那驴腿上的细毛,自然形成纹路,定睛看去,竟是刘自然三字。 这样的怪事,不能不上报郡守大人知道,郡守听后,差人叫来了刘自然的妻子和儿子,前往黄家识认。刘妻看了半天,摇了摇头,那驴对他们,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表示,躺在母驴身边,很是悠闲。刘的长子,在别人的指点之下,捉住驴腿,看了看,只一眼,便连退几步。 黑色的驴腿上,有从生的白色杂毛,点划清晰,正好形成三个字。 如同有人以浓墨在碑石上摩拓的一般。 那三个字,他怎么会不认识!——那是他父亲的名讳。 怎么会呢,怎么会?所谓的因果报应,怎么会如此之速? 这一切,都是巧合吧。 可是,万一这驴真是他父亲转世,留在这里,岂会有好果子吃,那样,他岂非成了不肖子孙? 刘自然的儿子想了半天,忽然茅塞顿开: “父亲生前,最爱饮酒食肉,倘若端来酒肉之后,这驴子大快朵颐,那便是我的父亲无疑!” “好!就依你说的做!”黄氏的遗孀,听了这个建议之后,比谁都要踊跃。 不一会儿,僕人从集市上回来,拎了几个食盒,将里面的鸡鸭鱼肉,倒入石槽之中。 驴本是草食动物,从来不吃肉的。黄家这头新生的驴,闻到了酒菜的香味之后,竟然打了一个滚儿,忽地从地上跃起,奔到石槽旁边,低下头去,狼吞虎咽起来。 不一会儿,装酒的器皿和盛肉的石槽,就见了底。食毕,昂起脖子,长鸣了几声,似是酒足饭饱,极之畅快。随后,又流下了几行眼泪。 旁观者看得目瞪口呆,尤其是刘妻和刘子,不住地抹着眼泪。刘的儿子同黄知感的妻子商量,愿以十万钱赎回此驴,牵回家去供养。黄妻听了以后,当即吐出两字: “不卖——” 每一个字,都是从齿缝里挤出来的。字字句句,咬碎银牙般的凛冽。 “给多少钱,我都不卖,就算搬来金山银山,我也不卖!” 刘的妻儿见黄妻态度如此坚决,知道坚持也是无用。打算以退为进,再等一等,等这女人消了气,态度软化了,再上门买驴。——在他们心里,这世上没有人不见钱眼开,真金白银放在眼前,会有人不要,除了疯子,就是傻子。黄家家境清寒,一个女人,自己顶门立户,总有她服软的那一天。 众人散去之后,黄妻回到屋子里,坐在镜前。解下头上的青帕,将从抽屉深处,拿出层层软布包裹的乌木簪,斜斜插在头上。 她对着镜子,嫣然一笑,那笑容里,融融脉脉,充满似水的柔情。仿佛,她的身边,有谁在看着一样。 “夫君,我终于可以给你报仇了!”说罢,她从墙上拿下一条熟牛皮编制的鞭子,走到驴圈。 一阵悽惨的驴叫声传来…… 第121页 刘氏子多次登门,每次都增加价码,黄妻好整以暇,从不吐口。眼见那驴身上遍布条条血痕,自己却无能为力,刘自然的儿子又急又气,又惭愧,又遗憾,竟然生了一场大病,没过多久,便一命呜唿了。 死了好!死了好!刘自然夺去她的头髮,如同生生剜去心脏;不守承诺,令黄知感走上战场,并且死于异乡,就是要了她的命。 她早已死了,别人看到的,不过是一具躯壳…… 刘氏父子,不过是以命抵命而已。 战火肆无忌惮地蔓延,终于烧到了成纪县。为求保命,大伙儿四散奔逃,黄氏遗孀和那头驴,也不知所终。 纷飞的战火中,遍地的哀鸿,出自《儆戒录》的这个故事,也在硝烟中落下了帷幕。 读过之后,令人怅然。 这个故事的前半截,有可能是真的。 寻常百姓的性命,在官老爷心中,如同蝼蚁。他本来可以放生的,又拿了人家的心爱之物,于情于理,都应成全。 只不过,一个女人的头髮,一个男人的性命,在他的心中,轻若翎羽。 他根本,就不打算成全。 就算背信弃义,别人又能拿他怎样? 这样的人,根本不会想到,他拿走的,是一个女人的一切。全部。所有。 就算知道,他也不会在乎。看着那些小民蹉跌于尘世,摔得头破血流,才能显出他的权威来。 在现实生活中,那女人,除了痛断肝肠,哀哀哭泣以外,大概不会有什么别的作为了。她是弱质女子,即便仇深似海,也不能手提三尺宝剑,前去快意恩仇。 这个故事,给了她一个期望中的结局。 ——生活中不能实现的,在故事里得到了成全。 碧海青天,夜夜心。一无所有的女人,在夜里,将自己的痛与恨,煎熬成毒。通过不眠不休的祈请,求得神迹降临,为丈夫,也为自己,復仇。 故事告诉我们,休要作恶,要广结善缘,免得身后遭报应。 种下善因,才能收穫善果。否则,因缘果报,不知道会沦落成什么。 假如生活,一如这般的条分缕析,黑白分明,恩怨必酬,那么,那些悲剧,也就可以避免了吧! 57野宾 唐代有很多与猿有关的诗句,其中脍炙人口的如“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飞鸟回”,“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等等,也许与那个时代植被覆盖较好有关,山深林茂,猿影纵横,啸傲其间,因此,成了诗人笔下的常客。 有一首诗,也是写猿的,未见得有多好,却承载了一段久远的故事。这首诗是这样写的: 嶓冢祠边汉水滨,此猿连臂下嶙峋。 渐来子细窥行客,认得依稀是野宾。 月宿纵劳羁绁梦,松餐非復稻粱身。 数声肠断和云叫,识是前年旧主人。 诗的作者叫王仁裕,曾经跻身官场,在南方做过官,他一生着述很多,无论诗、赋、还是散文,都拿的上手。虽然不如李、杜有名,但是,在当时流传甚广,自唐以来鲜有其比,被时人誉为“诗窖子”。 “诗窖子”里面的窖藏的诗很多,这一首是叙事性的,写的是他同一只猿的因缘与过往。下面,我们要讲的,就是这一猿一人的故事。 王仁裕在汉中做官的时候,同家眷一起住在官署里,无论处理公务还是日常生活,大体都在同一个区域内活动。 有一天,下人传话,说是有一个在巴山深处采野果、打野味的土人,今日捉到了一只小猿,想托他们献给王大老爷。王仁裕想了想,觉得不要的话,不免辜负了土人的一片心意,再说,这也不是金银财宝,接了也不算是受贿,就叫他们把小猿带进来。 不一会儿,下人捧着一只小猿来到他的书房。 那小猿只有巴掌大小,身上是淡粉色的,毛还没有长齐,好像是刚出生不久的样子,一双黑黑的眼睛滴熘熘地转来转去,也不怕人,王仁裕见这只猿看起来很是慧黠,就叫人捧到后房去养了。 从此,他的生活,也充满了野趣,每天从官署回来,都要同这小猿戏耍一番,小猿同他也很是亲近。后来,王仁裕给这小猿取了个名字,叫做野宾。意思是,从山野深处来的客人。叫了几次,小猿就知道,这是叫自己呢。每当他一喊,野宾野宾,那小猿便吱吱叫着,声声应答。然后三纵两纵,跳到王仁裕身上,抓耳挠腮,很是热络的样子。 到底是山野里的动物,生长的速度奇快无比。没过几年,野宾就长成了一只身强体健的大猿。王仁裕觉着整天栓着它也不是办法,就叫人把套在它脖子上的绳子松了,让它自由活动。没想到,放开容易,再想逮住可就难了。 野宾天性里的野性因子开始復甦,再也不像小时候那么乖巧了。其突出表现就是逢人便咬,王府里的人,上上下下,身上几乎都有野宾的牙印。大伙儿苦不堪言,又拿它没有办法,见着野宾的影子,就躲得老远。 阖府上下,它就怕一个人——王仁裕,每当做错事的时候,王大人一声断喝,它便趴在地上,俯首帖耳,一动不动了。嘴里还吱吱地叫着,做出羞愧的样子,让人觉得,又是可爱,又是可恨。其他人等,纵然手里拿着棍棒和鞭子,气势汹汹,它也毫不畏惧。该抓抓,该咬咬,从不耽误它搞破坏。 第122页 府衙周围,长了很多槐树、榆树,还有其他叫不上名字来的杂木,郁郁青青,形成了一条林带。离衙门不远的地方,还有一所庙,是祭祀汉高祖刘邦的。古庙松柏掩映,上面有数不清的鸟巢。野宾脖子上的绳子解开以后,很快便找到这片乐土。 从此以后,它经常趁人不注意,跑到汉高祖庙的那片树林里去。在树梢上飞纵跳逸,如同大侠一般,高来高去,以破巢取卵为乐。收取的鸟卵,它也不吃,而是随手扔在地上,听响儿玩。 日子长了,那些鸟儿不干了。让野宾这么疯下去,估计它们得绝种。鸟们也颇有灵性,当时州衙门前有悬挂铃铛的架子,苦大仇深的鸟们,纷纷齐集于这个架子上,用嘴去啄栓铃铛的绳子,铃声响起,让州官听见了,派人看看这些鸟儿有什么冤屈。 鸟儿在前面飞,吏卒们在下面跟着,走到汉高祖庙前,正好看见野宾往下掷鸟蛋呢,这下好,抓了个现形。吏卒们在下面招唿它,野宾做了几个鬼脸,有观众看着,它玩得更欢了。这些人无奈,只得动用武力解决,瓦片和石块齐飞,噼头盖脑地往它身上砸去,怎奈野宾身手不凡,所有的攻击,都被它轻轻化解。 这场人与猿的大战从早晨一直持续到晚上,直到炊烟升起,野宾飢肠辘辘,才跳下树梢,伸手就缚。 王仁裕听说此事之后,很是生气。野宾一天天长大,留在身边,野性难驯,以后还指不定干出什么事呢。现在,它造成的损失还不是很大,不如就把它送走,免得以后愈发的难以收拾。而且,纵逸山林,才是一头野兽的终极追求吧。 第二天,王仁裕就叫府里的家丁,把野宾带走,送到巴山深处,离府衙有一百多里的溪洞里去,那里有很多猿群,与同类在一起,也许,野宾才会得到真正的快乐。 没了这只山大王,家里是清净了不少,也没有人上门告状了。王仁裕却觉得若有所失,门外有脚步声的时候,他总是条件反射般地喊一声:野宾。当然,他心里知道,野宾已经叫人送走了,再也不会回来…… 两三天以后,家丁回来復命了。王仁裕在书房里,问起他们路上的情形,家丁张开嘴,刚要说话,忽听得厨房里传来一阵噪扰声,大家都被这声音吸引过去,推开厨房的门,只见一只大猿,正在那里到处找吃的。——那不是野宾,却又是谁! 原来,野宾记得来时的路,而且,比他们走得还快。先家丁一步,回到王府了。 失而復得,王仁裕也是百感交集。为了避免它再出去闯祸,特意叫人拿粗大的绳索,套在脖子上,栓在家里。 谁承想,过了几天,野宾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把绳子解开了,重获自由,它更加无法无天。竟然跑到主帅家的后厨,吃得肚子滚圆。这还不算,吃饱之后,又把人家的杯盘碗碟掀了一地,在上面踩了踩去,弄得污秽不堪。然后,跳上房顶,掷瓦拆砖,主帅一见家里这狼藉的场面,差点昏过去,当下勃然大怒,调集了一队弓箭手,埋伏起来,往房顶射箭。 休养生息之后,野宾又长了不少本事。它骑在屋嵴上,拆掉房上的砖瓦,不断朝那些人埋伏的地点投掷。这些人都是训练有素的神箭手,一时间,飞篁如雨,纷纷朝野宾射去。野宾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只见它嘴里唿喝有声,手脚并用,手拈足掷,忽左忽右,行迹飘忽,下面的人射了半天,竟然没能损伤它一分一毫。 眼见主帅愁眉不展,有一个老将献计说: “听说集市上有个耍猴子的,善弄猢狲,众猿猴见了此人,无不慑服。不如就把他找来,看有没有办法。” 主帅点了点头。不一会儿,那耍猴人便来到帅府,身后,还跟着一只健壮无比的猢狲。在主帅说明了请他来的意图之后,那人回过身去,指了指猢狲,大声道: “速速将那只野猿擒来!” 猢狲听了之后,嗖的一声跃上屋顶,朝野宾扑去。野宾一见对方来势汹汹,知道自己不是对手,此地不宜久留,它转身就跑,一猿一猴,在屋顶和墙头上纵来跳去,一会儿的功夫,就没影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两个青色的影子再次出现在屋檐上,那只猢狲押着野宾从房顶跳了下来。 此番逃跑,野宾消耗很大,汗流浃背,好像刚在水里面捞出来的。猢狲把它押到主帅跟前,野宾瞅了瞅,当即跪倒,叩头服罪。 主帅一见它那可怜巴巴的样子,不禁莞尔。围观的人也跟着哈哈大笑。 王仁裕觉得,这猿猴是不能再留了,他一个小小的文官,因此得罪主帅,以后也别想再混了。杀掉他是捨不得。这一次,无论如何,要把它送走。此番生离死别,他心里也很不是滋味。叫人拿了一缕红绡,系在野宾的脖子上,在上面题诗曰: 放尔丁宁復故林,旧来行处好追寻。 月明巫峡堪怜静,路隔巴山莫厌深。 栖宿免劳青嶂梦,跻攀应惬白云心。 三秋果熟松梢健,任抱高枝彻晓吟。 从此以后,你走你的路,我走我的,两不相干了。 为了避免野宾象以前一样,循着旧路回来,这一次送得更远,一直到孤云两角山,寄放在一个山民家里。栓了十来天之后,才放它离去。从此,野宾果然不再回来了。 第123页 多年以后,王仁裕罢官入蜀,途经汉江之滨,正好路过嶓冢祠,只见一群猿猴,于悬崖峭壁之间,手联着手,倒挂下来,去饮江里的水。这样的奇景难得一见,众人都目不转睛地看着。 正在这个时候,有一只巨猿,离开猿群,跳到路边的古木之上,垂首下顾。王仁裕的随从被这只巨猿吸引了视线,盯了一会儿,忽然喊道: “看,看,红绡!那是野宾,那是野宾啊!” 众人应声转头,可不是吗,只见巨猿脖子上缠着一段丝织品,虽然栉风沐雨,颜色已经褪了不少,但是,隐隐还能看出一抹粉红的影子。 “野宾——野宾——”王仁裕如同在他乡遇见了故知一般,大喜过望,声声唿唤着野宾的名字。他怎么也没有想到,有生之年,还能见这猿猴一面。 野宾还记着自己以前的名字,声声回应。 王仁裕在江边立马移时,不觉恻然。 前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赶,他们纷纷上马,王仁裕一狠心,挥动马鞭。纵辔之际,只听得野宾哀叫数声,极是恋恋。 在山路上行走,每当峰迴路转之际,都能听到野宾的呜咽。山野空旷,那鸣声传得很远,很远…… 众人“疑其肠断矣”! 在客栈打尖儿的时候,王仁裕所要纸笔,写下了本文开篇的那首诗。 此时,晓月初升,万籁俱寂,往事一幕幕,涌上诗人的心头…… 全文完 出《王氏见闻》 58狐祟 夜,暗沉沉的,看不到半点星光。江陵府尹裴君的宅邸里,一片寂静。僕人们劳碌了一天,都已经睡下了,裴君刚从衙署回来,连身上的官服都没来得及脱,就急匆匆地赶到后房,裴夫人听见响动,回头看了一眼,见是自己的丈夫,同他对视了一下,又转过身去,手握绢帕,不断拭泪。 夫妻二人的目光,都聚焦在面前帘帷半垂的床上。那上面,重重锦被拥簇着一张稚嫩而又苍白的小脸,眉头紧蹙,眼睛闭得死死的,嘴里不时地发出低低的呻吟,似被某种不可名状的痛苦煎熬着。 “老天爷呀,求求你,把宁儿身上的病过给我吧,让我来替他受苦……”裴夫人抽泣着,向虚空中的神仙祷告。 不知道是某位过路的神仙大发慈悲,还是床上的孩子听到了母亲的低语,他陡然睁开眼睛,直愣愣地坐起身来,呆呆地瞪视着前方。“宁儿,你……你感觉怎么样了?”裴君与夫人异口同声地道。 孩子并没有看他们,嘴里咕哝着谁也听不明白的呓语,如同离开水面的鱼一样,打了两个挺,嘶声尖叫着:“我要杀了他,我要杀了他……”喊完之后,又哐当一声,倒了回去。额角流汗,牙关紧闭,一双眼睛,茫然地望着床帐的顶部。见此情景,裴君失神地跌坐在椅子上,而裴夫人则哭得更厉害了。 宁儿是他们的独子,刚过十岁,眉清目秀,天资聪颖,小小年纪,已经写得一手锦绣文章,对很多事情,都有自己的见解,这个孩子,是他们夫妇二人的掌珠,也是他们的全部希望之所在。日子本来过得好好的,谁成想,十多天以前,孩子从书院里面回来之后,便一头扎在床上,不吃不喝,只是睡,睡得昏天暗地,怎么叫也叫不醒。白天还好些,一到夜里,便恶梦连连,有的时候,闭着眼,赤着脚,披头散髮地往外跑,力气大得惊人,好几个身强力壮的家丁才勉强能够拦住,有的时候,歇斯底里地大声惊叫,那声音,尖利刺耳,仿佛要击穿人的耳膜。 裴君先后请来十几位医生,给儿子治病,可是,脉也摸了,针也扎了,药也吃了,该想的办法都想过了,压根就不见效。宁儿的病情不仅没有任何起色,反而越来越严重了,连城里医术最高明,据说有生死人,肉白骨之能的刘先生,也是束手无策。 还不到半个月的时间,裴君夫妇,头髮便如落雪一样,一片花白。 “这么多大夫都没办法,说不定……说不定宁儿得的,根本就不是实病,别是……别是触着鬼撞着神了吧!”裴夫人小声嘀咕着,目光躲闪,根本就不敢去看丈夫的脸。——裴君乃是孔门弟子,所谓“子不语怪力乱神”,他向来对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嗤之以鼻,裴夫人知道,自己这话,很可能会招来丈夫的一通斥责。 裴君听了,脸色果然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但是,他低头沉吟片刻,在屋子里来来回回地踱了两圈,最终还是点了点头。——只要能医好儿子的病,叫他干什么都行,就连性命都可以捨弃,何况找人降妖捉鬼了,事急从权,孔圣人的遗训,暂时就放在一边吧。 第二天一早,裴君就便叫人把连夜草就的榜文贴到人来人往的十字路口,重金徵求身怀异能之士,无论是和尚、道士、儒家先生还是山野村夫,只要能够医好他儿子的病,都重重有赏。 有钱能使鬼推磨,裴氏许诺的赏金,着实诱人,榜文贴出去没有多久,就有人上门应徵了。彼时,裴君正坐在厅堂里,一筹莫展,听了僕人的报告之后,忙说:“还楞着干什么,赶快请进来啊!”僕人快步退了出去,不一会儿,一个手持摺扇,身着白衣,相貌端正,仪表风流的书生,便被仆佣引了进来。 第124页 那人进来之后,先对裴君深施一礼,接着自己介绍说:“鄙人姓高,从小在徐无山中跟随高道学习符禁之术,略有小成,听说贵公子病重,不揣简陋,斗胆自荐。”裴君上上下下地打量了这书生一遍,见他年纪虽轻,举手投足之间,却老成持重,似乎不是那种四处招摇撞骗,空口说白话的浮浪之徒,所以,他虽然是朝廷命官,一听眼前这书生说能治好儿子的病,急忙站起身来还礼,略略寒暄了几句之后,便亲自将此人延入后房,给自己的儿子诊视。 书生摇着扇子,走到病榻前面,掀起孩子的眼皮,瞟了一眼,便退了出来,对裴君说: “这孩子眼有重翳……”说着轻巧地打开摺扇,又啪地一声合上。“乃是有妖狐作祟,普通的针石根本就无济于事,不过……”他语气微顿,“我学的法术,刚好能够对付!” “那就请先生救救我的儿子吧!”裴君急切地道。 “大人请放心,这事就包在我身上了!”书生胸有成竹地说。 清退了屋子里的闲杂人等之后,书生从袖子里掏出几张硃砂书就的纸符,手指轻弹,纸符轻飘飘地飞出去,粘在床头,屋顶,窗框上,他口唇翕张,念念有词,吐出些谁也听不懂的咒语,脚下做禹步,嘴唇动得越来越快,咒语念得越来越急,旁人听在耳里,简直有头晕目眩,噁心呕吐之感。他的身形开始还能够分辨,后来就变成了一室散乱的影子,铺天盖地,四面飞舞,仿佛无处不在…… 裴君守在门口,焦急地等待着。到了日暮时分,屋子里的咒颂之声便渐渐停了下来,啪的一声,门开了,书生从屋子里面走出来,神情疲惫,眼角下垂,累得仿佛连胳膊都抬不起来了。他费力地做了一个手势,示意裴君夫妇进去,二人急忙推门而入,屋子里面静悄悄的,宁儿还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裴君夫妇忐忑地走到床前,那孩子忽然从床上一跃而起,大声说:“爹爹,母亲,我的病好了!”言语如常,神情灵动,再也不像以前的那副痴傻的样子。 裴君夫妇大喜,拉着书生的手,眼含热泪,道:“先生真乃高人,不仅救了小儿一命,也挽救了了我们夫妻两个啊!” 说罢,让家里的僕妇准备了一桌丰盛的酒菜,请书生坐在上座,席间频频劝酒。饭后,又包上了价值不菲的黄金白银和锦绣绫罗,让书生一併带走。 书生也不推辞,将赠礼悉数收入囊中,临走之前,对裴君说:“可怜天下父母心,大人一片盛情,小可感念在心,只是这孩子要完全痊癒,尚需些时日,以后,我会每日前来,为宁儿疗治!” “有劳先生了!”裴君一揖到地。 书生走后,宁儿的病果然就奇蹟般的好了。坐立起行,跟正常人没有什么两样。然而,正如书生预言的那样,每天,都有一段时间,这孩子仿佛神魂俱失一般,痴痴地坐在那里,谁叫也不应。有的时候,旁若无人地又哭又笑,好象得了疯病似的。 裴君原本已经开始敞亮的心情,又渐渐堕入了黑暗。书生每次前来,裴氏夫妇都苦苦哀求,请他务必想办法把宁儿的病根除去,为此,他们就算是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 书生道:“宁儿得病日久,神魂为妖魅拘系,现在还没有回归,大人不必担心,再过几日,必当痊癒!” 裴君夫妇重重地点着头,现在,这书生就是他们的救星,一定要牢牢抓住,才有希望,所以,无论他说什么,他们都会无条件地相信,并坚定地予以执行。 几天过去了,宁儿的精神虽然大有起色,但一直没有恢復到的病之前的状态。书生只是告诉他们不要着急,他自有办法。可是,裴君夫妇又怎么能不急呢? 过了几天,又有一个姓王的书生求见。 王生的话与高生如出一辙,说自己怀有神符,能以呵禁之术除去妖魅。听说贵公子患病,愿得一见。裴君心想,多一个人诊治,对儿子的病来说,未尝不是好事,倘若这人比高生法术高超,说不定宁儿就此痊癒了呢。于是便叫人把王生请进来,带他去见自己的儿子。 王生一踏进房门,便失色道:“贵公子狐魅缠身,故有此症,要是不及早想办法,恐怕会越来越严重啊。”裴君听了之后,便把此前高生的诊治一五一十地跟王生说了一遍。王生一听,神秘地笑了,他踱到裴君身边,压低声音,在他耳边说: “这孩子的病,到现在也没好,您怎么知道……高生他……就不是狐狸精呢?” 裴君听了,大吃一惊,他踉跄着退了几步,靠在书案上,是啊,他从来也没有想像这样的可能:自己竟然会引狼入室! “我听祖师说,妖狐最善此道,拘执生人真元,装神弄鬼,骗取钱财。既然高生已经出手,贵公子的病,没有理由这么长的时间还不好,所以,我猜呀,不是他道术低劣,就是——他根本就是始作俑者!” 裴君听了以后,心如鼓擂,大口喘着粗气,既然王生这么讲,想必有他的道理,于是,便叫家丁依照王生的吩咐,在院子里面设了神坛,摆上糕点和果品,请王生登坛做法。 王生整肃衣冠,口含清水,登上神坛,他中指和食指併拢,朝虚空中疾点而去,接着连斥三声,口中所含清水,也忽地喷了出去,在夏日的阳光下,映出一道道斑斓的彩虹。 第125页 众人正目眩神迷之际,忽然从空中坠下一人,大家定睛一看,原来竟是高生,高生仍是白衣翩翩,纤尘不染,立在中庭,手持摺扇,指着裴氏夫妇,痛心疾首,破口大骂:“这孩子的病差不多都已痊癒,你们为什么把一只狐狸请来了,真是肉眼凡胎,不可救药,他——就是缠住宁儿作祟的妖狐啊!”说罢,不住地跺脚,“现在,我是前功尽弃啊!” 高生义正词严,裴氏夫妇唯唯诺诺,相顾失色,心里不禁有些后悔,不该不知会高生一下,就私自请王姓的书生做法。倘若王生真是妖狐,那后悔药可没处买去呀。 王生却安之若素,不慌不忙地道:“啊哈!果然是你这妖狐,你自投罗网,也不用我再使什么术法了!”二人互相指着对方的鼻子,诟骂不已,都说对方是妖狐,而自己,才是降妖捉怪的那个人。 裴君被这俩人闹的,一个头能有两个大。夫妻两个面面相觑,不知道如何是好。他们又没有学过道术,怎么能够分辨,这两个人哪个是真,哪个是假!院子里狂风大作,飞沙走石,眯得众人睁不开眼睛。裴氏心中暗暗叫苦,天吶!这两个人,究竟要打到什么时候才算完啊! 正在此时,院门处忽然传来一声道号,一个道士来到裴家的朱漆大门之前,对看门的小童说:“我听说裴公有子,为狐所祟。贫道善治此病,烦请小童通告你家主人!”小童听了,一熘烟地跑回院子里,对裴氏夫妻如此这般地耳语了一番,裴君心想这道士来得正是时候,他偷眼看了看庭院里打得天昏地暗,不可开交的两个人,见二人根本无暇他顾,于是强打起精神,跟在小童身后,悄悄来到门口。 只见门前站着一位道长,身披道袍,手执浮尘,神情散朗,骨骼清奇,远远望去,飘飘若仙,裴君朝他拱了拱手,道:“既然是道家传人,想必远胜于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就请这位高道进来,先看一看院子里这两位哪位是真仙吧!小儿的病,以后再治不迟!” 道士但笑不语,大门敞开之后,他拂尘一甩,进了中庭。 或许是道士身上的气场与众不同,方才还旁若无人地缠斗在一起的两个人,不约而同停了下来。二人翘起鼻子闻了闻,其中的王生,突然抱着肚子,哈哈大笑,瞧那样子,就差倒在地上打滚儿了: “真是有病乱投医!你们家怎么就这么招狐狸精呢。这人也是妖狐!大胆狐妖,竟敢扮作道士,混淆视听,快点拿命来!”话音刚落,身子腾空而起,招招狠辣,直取道士面门。没想到,在这一点上,高生竟与王生达成了一致,他点了点头,似乎对王生的话颇为贊同,双足点地,跟在王生身后,合身朝道士扑来。 那道士不慌不忙,微微一笑,口念道号,竖起拂尘,朗声道:“兀那野狐,念你们躲在深山老林,日日吐纳,修行千年,才得了人形,也实属不易,还不快快滚回荒郊野外的坟墓里去,贫道且饶你们一命!”二人听了,身形在空中顿了一顿,电光石火之间,又如双鸟投林一般,朝道士直扑过来。 道士大怒:“天地不仁,竟容妖狐如此肆虐,贫道如此宽仁,你们竟不领情,今日我要替天行道了!”他朝身后看了看,“为免伤及无辜,咱们就到屋子里面去斗法吧!”说罢,身形一闪,跳入屋内。高生和王生紧紧尾随其后,三人进门之后,房门咣当一声,自动关上了。 裴家主僕谁也不敢跟过去,提心弔胆地站在门外,战战兢兢地等着。 只听门内喝斥连连,刀剑相击声、瓷器破碎声和重物倒地声不绝于耳。显然,门内正进行着一场恶战。 裴家自上而下全都面色惨白,两腿发抖,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在房前走来走去,心急如焚,却又无计可施。事实上,就算是他们能够鼓起勇气助拳,也不知道该帮哪个是好! 直到暮色降临,左邻右舍房顶上的烟囱升起炊烟,屋子里才渐渐停止了打斗。裴君朝一个平日里十分机灵的僕人使了个眼色,僕人应了一声,蹑手蹑脚地来到门前,把耳朵贴了上去……过了一会儿,他回过头来,朝裴君点了点头。 家丁簇拥在一起,合力把门撞开。打开门之后,只见屋子里面一片狼藉,各种家什的碎屑洒了一地,惨不忍睹,奇怪的是,举目四顾,竟然一个人也没有。 难道,经过这一场大战之后,那三个人都已魂飞魄散,凭空消失了不成?裴君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忽然听得一个家丁喊道:“快看!快看!在这里!”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屋子里的屏风后面,露出半截狐狸尾巴。僕人手持刀杖,走在前面,裴君跟在他们身后,绕过那描鸾绣凤的屏风,朝后面走去。 映入他们眼帘的,是躺在地上,筋疲力尽,不断喘息的狐狸。 ——不是一只,而是三只。却原来,前后上门的三人,包括那个仙风道骨的道人,都是狐狸变化而成的。 裴君心里五味杂陈,愤恨不已,号令一声,僕人们一拥而上,棍棒齐下,顷刻之间,三只狐狸便化为血泥,全都毙命。 狐狸死后,再也没有人主动上门,号称能够治好宁儿的病了。 说来也怪,过了十来天,那孩子身上的症状,就全部消失了——仿佛,他从来没有得过病一样。 第126页 59观心 唐朝武则天在位时,极为推崇佛法,屡次出资,供养僧众,并且兴建了许多塔寺,雕凿了不少佛像,一时之间,举国上下,佛法大行。 有一个女人,自称是圣菩萨,在众人面前,表现出种种神通,深受广大在家信徒的敬奉。 按照一切大乘经论的说法,有菩提心者即为菩萨,有事菩提心者为贤位菩萨,有胜义菩提心者称圣菩萨,圣菩萨按阶位又分一地到十地圣菩萨。 这个女子,既然自称圣菩萨,其种种作为,又极为神异,获得俗众拥戴,自是情理之中的事。 据说,她有一个本事,很是了得——不管人心所在何处,都能轻易觉察。换句话说,这女人已经修炼成了他心通,观想之间,可知对方心事。 菩萨下凡,显示神迹,这件事,很快便轰动了京城。 消息传到宫里,武则天下令召见。这女子随宣诏之人,来到大明宫。 武后是何等样人,对市井传闻岂肯轻易相信,她当场试验,看这女子所言是否属实。结果,民间的传闻全都一一应验,事实证明,这个女子果然非同寻常。 武后大喜,当下便将她留在宫中,让宫内上上下下礼拜供养。由于这女子所言,皆有效验,不久以后,又被尊为真菩萨。 过了一阵子,有一位法号大安的高僧,也被请入宫中。大安和尚年高德劭,于僧俗两界,皆有令名,武后对他也极为恭敬。言谈之间,提到宫里的女菩萨,问道: “大师可曾见过这位菩萨?” 大安和尚摇了摇头:“女菩萨何在?贫僧愿得一见!” 武后下令,让宫女将菩萨请来,与大安和尚相见。不一会儿,女菩萨便闻声而至。 大安和尚青衫拓落,女菩萨亦风采粲然。武后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心中暗喜。 过了一会儿,大安说:“闻听女菩萨善于观心,那么,就请试观,贫僧心在何处?” 说罢,开始闭目存想。 女菩萨微微一笑,道:“师心在塔头相轮边铃中,我已听到那风吹铃动之声……” 大安点了点头,又问:“此时贫僧心在何处?” 女菩萨道:“在兜率天弥勒宫中听法。米勒讲经,众生侧耳。” 大安那如古井一般平静的脸上也泛起了涟漪:“此刻呢,又在何处?” “在非非想天!”女菩萨回答得非常斩截。 非非想天,全称是“非想非非想天”,为佛教中的二十八天之一,即三界中无色界的第四天。此天是三界最高天,命数长达八万大劫。从修持的境界来看,早已弃绝物质与欲望,仅有微妙的思想存在。 非想,非非想的意思是:不想,亦并非没有想,似想非想。 大安听后,再次为之动容。太后也非常高兴。连得道的高僧都对女菩萨的应答露出惊讶之色,可见其道行之高了。 大安略一转念,将己心置于四果阿罗汉地,再问:“吾心在何处?” 女菩萨想了半天,脸上露出迷茫神色,半晌也不开口。 大安振衣而起,厉声喝道:“我心置于阿罗汉之地,你已不知,若置于菩萨诸佛之地,何由可料?还敢妄称是圣菩萨!” 那女子理屈词穷,面露惭色。突然四肢伏地,变作一只野狐,窜下台阶,眨眼之间,便跃出了众人的视线,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去了。 修成人形的狐妖,同人界的高僧相较,终是不敌。 好好的在林子里炼你的仙丹呗,非得跑到人间来炫耀,露怯了不是! 作者:林素微 提交日期:2009-08-22 09:40  原文: 唐则天在位,有女人自称圣菩萨。人心所在,女必知之。太后召入宫,前后所言皆验,宫中敬事之。数月,谓为真菩萨。其后大安和尚入宫,太后问见女菩萨未?安曰:“菩萨何在?愿一见之。”敕令与之相见。和尚风神邈然。久之,大安曰:“汝善观心,试观我心安在?”答曰:“师心在塔头相轮边铃中。”寻復问之。曰:“在兜率天弥勒宫中听法。”第三问之,在非非想天。“皆如其言。太后忻悦。大安因且置心于四果阿罗汉地,则不能知。大安呵曰:“我心始置阿罗汉之地,汝已不知。若置于菩萨诸佛之地,何由可料!”女词屈,变作牝狐,下阶而走,不知所适。(出《广异记》) 60.狐魅 新月,如一枚幽蓝的灯火,俯照着人间。 荒郊野外的乱葬岗上,有淡淡的,乳白色的雾气,如鬼魅一般吞吐着舌头,四处飘荡。 那些奇形怪状的灌木、牵牵绊绊的藤萝和疯长的野草中间,时不时闪烁起几星绿幽幽的磷火,仿佛是什么人的眼睛,冷漠、邪异,淬了毒般的叵测。 这是无名者的墓地,人死在异乡,拿草蓆卷了,挖个坑,埋在里面,薄薄地盖上一层土,连一块简陋的墓碑都欠奉,家人想要祭奠,只能望空祭拜。谁也不知道,这个人的尸骨,究竟流落在何方。也有家境贫寒的,或者是遭了饥荒和瘟疫的,本来活的好好的,一夜之间便咽了气,活着的人买不起装殓的棺木,抑或尽最大努力,临时拼凑起一口薄皮的白茬棺材,拖到这里来,草草地掩埋,入土为安,也算是对死者有个交代。 第127页 天长日久,这个地方,便坟冢累累,尸骨堆叠,一具压着一具,一层压着一层。每一层,都躺着无数死去的人。他们,魂魄已渺,而今,只余冢间枯骨。 成群的野狗,饿得急了,便跑到这个地方来,扒开坟堆,将尸首从里面拖出来,饱餐一顿。所以,这附近的狗,毛尖都渗着油,眼睛里闪着绿光,冷眼看上去,同狼一般无二,因为,它们吃人! 露出来的尸骸当然无人收殓,天长日久,白骨支离,骷髅遍地,渐渐地堆成了一座荒丘。夜晚来临时,那些四处纷飞、上下飘摇的鬼火,就是他们自己对自己的祭奠。 这样的荒郊野外,每当夜幕降临时,就不会有人来。连野狗也不会。 除了狐狸。——那些阴险狡诈,别有用心的暗夜行者。 一只尖脸,圆耳,尾巴蓬松的狐狸,从远处摇摇摆摆地走来。它按照鬼火的指引,径直寻到这个地方。斜向上飞的眼睛一见那白骨堆累之处,便蓦地亮了起来。此时此刻,倘若有人埋伏在近旁,一定能够看见,这只狐狸尖吻上翘,眉目弯弯,是的,它在笑! 它在笑,终于找到这个地方了。 狐狸俯下身去,前爪在白骨堆里不断地爬搔。不一会儿,便擎出一只惨白的骷髅来。 那骷髅有着黑洞洞的眼窝,白森森的牙齿,冷不丁看见,能吓走人的三魂七魄。狐狸却喜不自胜,口中吱吱有声。将骷髅安放于自己的头上,摇晃了几下。倘若那骷髅从头顶震落,它便弃之不顾,再去寻找其他的。这样试了四、五次,终于找到了一只怎么摇也摇不掉的。狐狸头顶戴着这只骷髅,欢唿雀跃,在白骨的丛林里跳起舞来。 一般的狐狸,循着祖师爷传下的法门,拜月鍊形,几百年后,便可修得人身,这个过程,既慢且长,而且,还得经受雷火的轰击,方可修成正果。这是正道,当然,谁都知道,人间正道是沧桑。哪有旁门左道耗时少,见效快呢。 除了拜月鍊形以外,尚有一途,就是到坟地里寻找人的骷髅,戴在头上,若其不从头顶摇落,便可幻化出人身。 既然是幻象,便如水月镜花,海市蜃楼一般,随时都会烟消云散。但是,当它在眼前时,却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软玉温香在抱,没有人能够想到,怀中那温柔缱绻,抵死缠绵的尤物,竟然是一尾体带腥臊,尖牙利吻的野狐。 这样的野狐,十有八九,都是採补之流,窃取别人的真元,成就自己的功业。 凡人的肉眼,无法窥破其中的玄机。等到真正发觉时,早就油尽灯枯,大势已去。 除非神仙出手,否则难挽狂澜。 然而,千百年来,有无数的男子,心甘情愿地,拜倒在这掩映着白骨的石榴裙下…… 野狐跳累了,从林间采了些木叶草花,遮在身上。狡黠的目光,朝自己周身望去,随着它的顾盼,那些花花叶叶,竟然变成了迎风飘拂的衣裳。狐狸伸出爪子在脸上抹了一下,须臾之间,一个髮髻高耸,白衣飘飘,细腰长腿,风姿绰约的女子,便出现在野地里。 她从怀里掏出一面铜镜,对着月华,仔仔细细地照了照,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纤腰一扭,朝路边走去,隐藏在黑漆漆的树影之中,静静地守候着。 没过多久,前面便有嗒嗒的马蹄声传来。有一个人,骑在马上,正朝这个方向走来。 妖狐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眼珠一转,从树荫里走出来,哭倒在路上。 那哭声迂迴曲折,听在耳里,有说不尽的哀婉缠绵。 行路之人路过这里,见此情景,喝住了马,问这女子,孤身一人在野外哭泣,究竟是怎么回事。那女子抬起头来,一张雪白尖俏的脸,上面犹有泪痕,美丽的眼睛里盈满了泪水,将坠未坠,楚楚可怜。她张开嘴,声音沙哑,却是无比的柔媚: “妾身本为歌者,身隶乐籍。前两天,接到朝廷的诏令,与夫婿一同前往京城,为圣上演奏。没想到……没想到……”,她抹了抹眼睛,似是再也说不下去了。停了一会儿,又道:“走到半路,夫君为强盗所杀,身上携带的财物,也叫劫匪给抢去了。妾身现在无依无靠,孤苦伶仃,想要北归,却没有盘缠,无由可致。倘若君子垂怜,暂且收容,就是做牛做马,也是心甘情愿,呜呜……” 过路的男子本是一名军吏,听了这女子的话后,不由得动了恻隐之心,仗着艺高人胆大,从马上跳将下来,走到那女子身边,借着月光,仔仔细细地端详了一番。 那女子虽然身着素服,不施脂粉,一双妙目,一管琼鼻,一张红唇,却构成了丹青圣手也描摹不出的人间绝色。再加上她那口令人浑身舒泰的温言软语,如此悽恻而又卑微的请求,当今世上,又有几人能够硬起心肠来拒绝? 花前月下,有美来兮,这样从天而降的艷遇,没有人能够抵挡。 这个军人也不能。 面前这簌簌发抖的女子,在无边的暗夜里,如同瑟缩在鹰爪之下的白鸽一般,那动人心魄的纤弱,可引起任何一个男子潜藏在内心深处的保护欲望。更兼能令一个刀头饮血,驰骋疆场的军人,热血沸腾。 军人大手一挥:“某家正要北上,小娘子若不嫌弃,便可与我同行!” 第128页 说完,不待那女子答话,便从身后牵过一匹马来。这匹马,正是他适才骑乘的那匹,现在,居然派上了这样的用场,倒也未曾料到。 那女子盈盈下拜,对这军汉感激涕零。 军人挥了挥手,将她扶至马上。待那女子坐稳之后,自己也跳上马背,让那女子抱住自己胸腹,打马扬鞭,就要向前赶去。 那女子坐在军人身后,抿起红唇,不为人知地,轻轻地,得计地笑了起来。 那匹马正要扬起四蹄,向前飞奔。忽然,从草丛深处,窜出一个人来。 这人头顶光光,身披袈裟,手持锡杖,一声断喝: “此乃妖狐,君若同她偕行,可就上了当了!” 说罢,举起锡杖,朝那女子头顶敲去,那女子躲避不及,头顶骷髅应声而落,惊心构筑的幻象亦于顷刻之间土崩瓦解。——一条四足修尾的狐狸,从马背上跳下来,朝密林深处,仓皇逃去。 突然发生这样的变化,军人有点无所适从。疑惑地看着面前的僧人。 僧人长嘆一声,道:“要问我怎么知道那女子是妖狐的,可就说来话长了。” 原来,这沙门法号晏通,所修持的,本是头陀法。根据修行法门的要求,每天夜里,都要到丛林乱冢之间露宿,纵然遇风霜雪雨,其操不易;即便逢魑魅魍魉,其心不摇。今天晚上,他用过斋饭,刚从禅房出来,正打算在积骸旁边找块空地露宿,忽听得耳边有异动。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尾狐狸,从远方踉跄而至。看情形,为寻找此处,那狐狸也费了不少功夫。 晏通躲在一边,打算看看这狐狸到底想要干什么,这一看,便将狐狸寻找骷髅,变作美女,在路上惑人的经过,尽收眼底。 军人听晏通讲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如梦方醒。急忙躬身下拜:要不是晏通出手相救,不久的将来,说不定自己就被那狐狸榨干真元,疲弱而死,也成为这乱葬岗上的一具枯骨了! 寒暄几句之后,军人朝晏通一抱拳,晏通则双手合十,口宣佛号,二人就此别过。 冷月如霜,照着那些堆累的白骨,反射出森冷的光辉。 远处的城市,各家的灯火次第熄灭,那些红绡帐底,鸳鸯锦下,翻云覆雨,轻怜蜜爱之际,有多少温存的人儿,是头顶骷髅的妖狐幻化,有谁能说得清呢! 只是,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运,适逢在林间练功的僧晏通。 就如同,不是每个误入兰若寺的书生,都能遭遇他生命中的燕赤霞! 出《集异记》 原文: 晋州长宁县有沙门晏通修头陀法,将夜,则必就丛林乱冢寓宿焉。虽风雨露雪,其操不易;虽魑魅魍魉,其心不摇。月夜,栖于道边积骸之左,忽有妖狐踉跄而至。初不虞晏通在树影也,乃取髑髅安于其首,遂摇动之,倘振落者,即不再顾,因别选焉。不四五,遂得其一,岌然而缀。乃褰撷木叶草花,障蔽形体,随其顾盼,即成衣服。须臾,化作妇人,绰约而去。乃于道右,以伺行人。俄有促马南来者,妖狐遥闻,则恸哭于路。过者驻骑问之,遂对曰:“我歌人也,随夫入奏。今晓夫为盗杀,掠去其财。伶俜孤远,思愿北归,无由致。脱能收采,当誓微躯,以执婢役。”过者易定军人也,即下马熟视,悦其都冶,词意叮咛,便以后乘挈行焉。晏通遽出谓曰:“此妖狐也,君何容易?”因举锡杖叩狐脑,髑髅应手即坠,遂復形而窜焉。(出《集异记》。明抄本作出《纂异记》) 61狐学 唐朝有个叫崔昌的人,家里世代书香,从高祖开始,便以读书向学,参加科考,跻身宦途为务。 到崔昌这一辈,祖上传下来的风尚,仍然庚延未绝。 在群从子侄当中,崔昌好学深思,口齿便给,文笔粲然,堪称后学中的翘楚,家里的长辈,对他寄予了很大的期望。 崔昌对自己要求也很严,每天必定拨出一定的时间来,研习四书五经,抑或写诗作文。 夏日里暑热难忍,心浮气躁,无法煞下心来读书,大好时光不能白白浪费,崔昌想来想去,索性携带书籍,跑到家里建在郊外的庄子上。 这里面临巍巍群山,背靠悠悠碧水,鸟鸣啾啾,风凉阵阵,坐在屋子里,端的是无比的惬意。 在这里,读书再也不是什么苦差事了,而是成为无尚的享受。 这一日,崔昌吃过早饭以后,稍微活动活动,便端坐在桌前,展开书卷,开始细读。 窗外,微风拂柳,蝉声阵阵,间或,有几只色彩斑斓的蝴蝶,相互追逐着,上下翩飞。翅膀上的金粉,在阳光的照耀下,反射出动人的光泽。崔昌却沉浸在圣贤书里,浑然不觉。 屋子后面,有一片池塘,池塘边上,是碧绿的杂草和青翠的灌木。 有一丛灌木,无风自动,轻轻摇摆,窸窸窣窣地响了一会儿之后,从浓密的枝柯之间,探出一个小脑袋来。原来,是一个眉清目秀,眼神灵动的小童。那小童睁大眼睛,朝左右看了看,瞪着树上的一对黄鹂鸟儿,嘻嘻一笑,露出一排如珠如贝的牙齿,又缩了回去。 那对鸟儿仿佛受了惊,啾的一声,振翅飞了出去。 不一会儿,小童从树后走了出来,伸了伸如莲藕一般嫩白的胳膊腿儿,径直来到崔昌的院子里。 第129页 大门是敞开的,他也不敲门,进得院门之后,站在院子当中,侧着耳朵,细听了一阵子,见没有什么异常的响动,便登上屋子的台阶,轻轻推开房门,走了进去。 崔昌背对着他,正在窗前读书。身子微微弓着,秀逸的文生巾,披拂在脑后。 小童蹑手蹑脚地走过去,看他那高抬腿,轻迈步的样子,好像是害怕惊碎了这一室的宁静。走到床边之后,不待主人延请,便自顾自地坐了上去。 崔昌就算再迟钝,也知道自己身边多了一个人,他心里不由自主地犯嘀咕,手里的书却仍在一页一页地读,连头都没有回一下。 小童踢腾着两只小腿儿坐了一阵子,觉得自己一个人在这儿折腾,很是无趣,索性凑了过去,伸出白白嫩嫩的小手,把崔昌放在案上的书,一页一页地卷了起来。崔昌再也沉不住气了,轻声问道: “你是谁呀?来这里想要干什么呢?” 小童眨了眨圆熘熘的大眼睛,道:“我也喜欢读书,贸然登门,是因为仰慕您的学问啊!” 崔昌点了点头。小童一见,知道是得到了崔昌的默许,不禁眉开眼笑起来。 二人似乎达成了某种默契,从此以后,这小童便经常登门,向崔昌请教文义。崔昌案头的书籍,也任其取用。这小孩聪颖异常,凡是讲过的东西,一诵便记,再问起的时候,对答如流,极有条理。崔昌心里,对这小童暗暗称许,心想,假以时日,这小孩必定会成为后起之秀。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啊! 小童很是乖巧,崔昌读书的时候,他也在一旁静静地看书,从来也不出声干扰。崔昌看累了,呵欠连连之际,他才向其讨教。 这样灵透的一个小友,也给他远离尘嚣的书斋生涯,增添了许多亮色。 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那小孩的慧言黠语,常能给他以不小的震动与启发。所谓的教学相长,应该就是如此吧。 几个月过去了,这一大一小,相处甚欢。小童几日不来,崔昌还觉得少点什么似的。 一天日暮,崔昌吃过晚饭,手捧瓷盏,正在喝茶。忽见那小童从外面走了进来。 他并非象往常一样,孤身一人前来,而是扶着一位鸡皮鹤髮的老人。那老人似乎刚在哪里吃了酒,烂醉如泥,东倒西歪,醉得连身子都支不起来了。 小童把老人託付给崔昌,说自己要出去办点事,去去就来。 那老人靠在床头,醉眼迷离,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一阵凉风从窗外吹来,身上打了个激灵,便俯下身去,开始翻江倒海地呕吐。 屋子里面到处充斥着腥臭味儿。 崔昌见那老人吐得辛苦,就想上前尽尽地主之谊,替他捶捶背,也令那老者好受些。当他捂着鼻子,走过去的时候,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在那老者呕在地上的秽物当中,竟然有人的头髮和指甲! 他是谁?那小孩又是谁?这老者吃人,那小孩,难道也吃人吗? 想到此,崔昌也不禁口泛酸水,喉头上涌,差点就弯下腰去,跟着一同呕吐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才稍稍镇定了一些。 见那老者神智未清,他悄悄走入房中,从墙上拿下那把祖传的宝剑。 回到厅堂的时候,小童还没有回来,老者仍靠在床头,脖子垂在胸前,不住地呻吟。 崔昌拔出宝剑,眼前寒光一闪,那老者一声没吭,便人头落地。身体,也扑通一声倒在地上。 崔昌手按宝剑,不住地喘着粗气,心跳得连自己都能听见。 此时,只觉得眼前一花,那倒在地上的老者,已经化成一只老狐。身首异处。 该怎么处理这只狐狸呢?他正在费着思量,恰好那小童从外面进来,见此情景,扑在老狐的尸体之上,嚎啕大哭。 崔昌站在旁边,不知道怎样才好。 过了一会儿,那小童的哭声渐渐止住,眼含血丝,回过头来,愤愤地质问道: “你为什么无缘无故杀我家长?难道我不能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念你我旧日恩情,所才不能这么做!” 说罢,抱着老狐尸首,大骂出门。 从此以后,再不登门! 崔昌的书斋,又回復了往日的宁静。只是,当门外清风拂柳的时候,他总要不期然的抬起头,看看,那小童是否会象往常一样笑嘻嘻地走进来。 当然没有。 人与狐的交往,即便开始很是顺遂,发展到后来,也大多没有好下场。 似乎是一条铁则。 很少有人,能够突破。 出《广异记》 62狐復仇 唐朝洛阳思恭里,住着一位姓唐的参军。 唐参军为人严整,极少同人来往,相应地,上他家拜望的人也甚为寥落。 虽然门可罗雀,唐参军却乐得清静,整日赏花、饮茶、遛鸟、看书,过得是怡然自得。 有一天,家人通传,门外有两个人,一个叫赵门福,一个叫康三,投刺(类似于现在递名片)谒见。 唐参军想,自己同这两个人向无往来,连名字都是第一次听说,不知道这两个人贸然登门,所为何事。因此,并未出门,而是叫家里的小厮,出去问明这两个人的来意。 赵门福听了小厮的话,道: “我们此次前来,倒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事,就是想用些点心和饭食,充充飢肠而已。” 第130页 小厮回去将这两个人的意图禀明,唐参军沉吟了一会儿,心想,我与这两个人素昧平生,照他们的所作所为来看,分明是上门打秋风的,着实令人厌憎。就叫看门的推辞说,主人不在,做下人的,不方便招待二位,烦劳二位改日登门。 没想到,这两个人听了看门人的话以后,嘿嘿一笑,一把将他推开,走进门内,径直来到厅堂。唐参军正坐在那里,手捧书卷,看得入神,听到门外有喧譁声,抬起头来,正好看见二人。 赵门福道:“唐都官明明在此,何以云不在?难道是捨不得一顿饭食不成?” 这话说得唐参军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万般无奈,只得以看门的未曾禀告来搪塞。并亲自把这两个人引入外厅,吩咐家人,马上准备餐饭,招待两位贵客。私下里,却趁他们不注意,嘱咐家里的小厮,端酒菜的时候,将宝剑藏在食盘之内:他早看出,这两人非我族类,打算趁其不备,将此二人刺于当场。 小厮连连点头,退了下去。唐参军则同这两个人寒暄起来。时间过得很快,不一会儿,热腾腾的饭菜便端了上来,两个人闻到饭菜的香味儿,是眉开眼笑,高兴得见牙不见眼,撸胳膊挽袖子,就要大快朵颐。食盘一放在案上,唐参军便按照事先的约定,抽出藏在下面的宝剑,当胸朝赵门福刺去。 奇变陡生,赵门福却并未慌张,脚下轻轻一滑,便轻巧地躲了过去。随后,又一个鹞子翻身,在空中折了几个跟头,如纸片一般,飘到门外。一剑刺空,唐参军楞了楞,手腕一抖,又刺出一剑,这一剑,是朝康三去的,只见寒光一闪,康三躲闪不及,一声惨唿,跌倒在地。鲜血,从伤口中汩汩流出。唐参军心中暗喜,正想上前捉拿,却见那已经中剑倒地的康三,竟然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如飞鸟投林一一般,嗖的一声,跳出窗外,落进院子里的池塘中。 康三的身影,转眼便被池水吞没了。水面的波纹,一圈一圈地荡漾开去,每一圈,都是殷红色。——那是康三的血。 跳到院子里的赵门福,见此情景,红了眼圈,哑着嗓子骂道: “我与康三,虽是异类,却并无害人之心。我已修炼千年,千年之狐,姓赵姓张;五百年狐,姓白姓康。我们只求一饭,唐参军为何如此残暴,竟然杀我康三!这事不会就这么算了,你看着吧,我一定要报復,绝对不能让康氏子白白丢了性命!” 说罢,擤了擤鼻涕,抬起头来,恨恨地看着唐参军。 赵门福眼里的寒光,令唐参军不禁打了个哆嗦。他知道自己因一时之气,闯了大祸,想起坊间流传的那些某某家为狐所祟,生不如死的传闻,开始后悔不迭。当下,也顾不得自己的脸面了,一再地向赵门福鞠躬作揖,请求他的原谅。并道: “我那一剑刺得并不深,康先生既然修炼了五百多年,道行高深,应该奈何不了他吧。烦请赵先生把他叫出来,我好当面向他赔罪!” 赵门福一听,也来了精神。走到池子旁边,连唿:“康三!康三!康三!” 半晌,只听荷花深处,有一个声音哼哼唧唧地道:“嗯——嗯——!” 每次唿喊,都有声音应答,仔细寻找,却又找不到究竟在何处。唐参军同赵门福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团团乱转。最后,发动了全家上上下下,掘地三尺,终于在池塘的淤泥里,找到了康三,确切地说,是康三身上的一个部件——鼻子。他的身体,在遭遇重创之后,已经消失不见了。 赵门福的眼泪,把脚下的土地都打湿了,他小心翼翼地把康三的鼻子揣在怀里,向外走去。走到门口的时候,回过头来,意味深长地看了唐参军一眼。这一眼,看得唐参军如同狂风中的柳树一般,浑身上下,狂摆不已。 “这事不会就这么算了,这事不就这么算了,这事不会就这么算了,这事不会……” 赵门福的身影,已经消失在薄暮之中。然而,他说过的话,却反覆地在耳边迴荡,天地之间,仿佛除了这句话以外,再也没有其他。 是啊,这事不会就这么算了!唐参军对自己说。 赵门福走后,唐家马上请来远近闻名的高道,按照道长的吩咐,用桃梗熬了好几锅桃汤,洒在门窗前面和房子周围,又将硃砂书就的纸符贴在每一个要害之处,防患于未然。 从此以后,狐狸果然就再也没有上门。 唐氏以为他们的预防措施施行有验,便渐渐放松了警惕。 春去秋来,园子里的樱桃熟了,颗颗晶莹剔透,如同红宝石一般,挂满枝头,看了便令人垂涎。 这一天,正赶上休假,唐参军同妻子来到园中,一边闲聊,一边採摘树上的樱桃,打算回家之后,洗洗再吃。二人正聊的高兴,忽见一人倚在樱桃树上,翘着二郎腿,仰头张嘴,将手中的樱桃,抛出一道弧线,堪堪落在嘴里,粗粗咀嚼两下,便咽入腹中。 那人对着他们的是侧脸,饶是如此,唐参军仍是觉得面善,与此同时,一股寒气,突然没来由地自背后升腾起来。 “赵门福!”唐参军惊道。 “你,你,你,你竟然还敢来!” 赵门福听了,停止了手上的动作,朝唐参军呲牙一笑,露出一口白花花的牙齿,样子可恶之极: 第131页 “哈哈,唐参军,你以为几根桃枝,几张纸符,就能挡住我吗?也忒小看我了!你家樱桃熟了,味道好得很!”边说,边咂了咂嘴,露出一副很是享受的样子,“我吃了不少,参军也要尝一尝吗?” 说罢,将手中樱桃噼里啪啦朝唐参军扔了过来。唐参军躲闪不及,染了一身樱桃汁,委顿而返。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却原来,狐狸也会韬光养晦。自己杀了赵门福同类,他岂会善罢甘休?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现在报应来了,也许,院子里那一幕,仅仅是序曲,更大的打击,还在后面等着呢。 唐参军越想,心里越害怕。于是派家人四处打听,广召名僧,结坛持咒,烧香做法,希望能够御敌于家门之外。那些高僧所念的咒语,似乎颇为灵验,接连好几天,赵门福也未曾上门。唐参军悬在嗓子眼的一颗心,渐渐放了下来。——佛法无边,可令一切妖魔鬼怪退避,这话果然不假。经此一事,便有了向佛之心,为了表达自己的虔敬,干脆令家里上上下下,都跟着吃斋念佛。 和尚们见自己连日来诵经持咒,初见成效,而且使施主也跟着染化,不由得心中暗喜,念经的时候,比往日更加卖力了。 唐参军家里,从早到晚,钟鼓梵呗齐鸣,男女老幼,人人手持贝叶经书,朝夕辩论经义,倘若佛祖下凡,见此情景,恐怕也会拈花而笑罢。 这一天,白天乌云密布,大雨倾盆,到晚上,仿佛有一只巨手于虚空中拨云见日,原本黑如墨染的天空,转眼之间,便是阳光普照了。僧人们坐在廊柱之前,放眼望去,霞光万道,天空如同上好的琥珀一般,清透可爱。 忽然,有五色祥云自西而来,一路迤逦而行,径直飘至唐氏堂前。仔细看去,云中有一佛,容色端严,手结法印,盘腿坐于莲花之上,背后,是令人无法开视的浩大光芒。 檀香缭绕,梵唱响起,缤纷的香花,自天而坠,无始无终。佛那慈和而又悲悯的声音,在僧人耳边响起。 “汝等是在为唐氏驱除野狐吗?” 那声音是如此的宏大、响亮,仿佛充塞着天地。 僧人稽首称是。佛微微颔首。 唐氏一门听说真佛下界,争先恐后地走出房门,齐齐跪在庭前,纷纷叩首,拜请真佛降止。那朵祥云在空中盘桓了好一阵,才渐渐按低云头,飘至唐氏所筑的坛场上面,真佛盘膝坐于坛上,身后背光晃得人睁不开眼睛,唐氏一家同僧人们一起口宣佛号,再次叩首,请其赐予真言。 佛对僧人说: “尔等乃修道之人,可谓通达之士。不必朝夕蔬食,可以间或吃肉。修持本在乎心,与食何干?世人不明佛法真谛,只是缘木求鱼,正所谓本末倒置,实乃憾事。” 说罢,令唐氏到集市上买肉,分与僧人及唐氏族一家。真佛降旨,岂可置若罔闻,众人纷纷接过食盘,当着佛的面,开始大吃特吃起来。那些僧人,开始还面有难色,抬头见真佛面色端严,怕违背了佛的意旨,与自己的修行不利,身后难成正果,也忙不迭地挟起肉来,往嘴里送。须臾之间,风捲残云,眼前的食器便见了底。 “哈哈哈哈——” 看见众人酒足饭饱,佛破颜而笑,那笑声里,有着说不出的得意。 众人心中惊诧,心想,我佛慈悲,面相却向以端严着称,今天这是怎么了,怎么如此亲民起来。这个疑问并未持续很久,只见眼前光芒渐渐收敛,祥云也缓缓散去。众人定睛一看,那蹲在坛宇之上,正呲着牙笑的,哪里是什么真佛,分明就是该杀千刀的赵门福! 唐家人还好,僧人们见此情景,知道自己上了赵门福的当,为其所误。禁止饮酒食肉,乃是佛家五戒之一,如今不但没有识破妖狐,还公然破戒,死后,也别指望着超凡脱俗,上升天堂了,不堕入畜生道,经歷生死轮迴之苦,就已是莫大的荣幸。 想至此,一个个心里烦恶,当场便翻江倒海地呕吐起来。 唐家人看着赵门福,也是愤恨不已。 赵门福支楞着两只毛茸茸的耳朵,呲了呲牙花子,嬉皮笑脸地道: “诸位也用不着烦我,我以后不会再来了!” 说罢,朝众人抛了个该死的媚眼,在大家再次附身呕吐之前,化做一缕青烟,消失了。 这狐狸言而有信,从此以后,果然再也没来。 唐参军家,总算过上了太平日子。 出《广异记》 63狐妻 君不见门前柳,荣曜暂时萧索久。 君不见陌上花,狂风吹去落谁家。 谁家思妇见之嘆,蓬首不梳心歷乱。 盛年夫婿长别离,岁暮相逢色凋换。 这首诗出自唐朝才子贺兰进明之手,将夫妇少小离别,老大復又相见的凄凉之状,刻画得入木三分。 诗中写的是一个女子的嗟嘆。女人的容颜,如门前柳、陌上花一样,流年暗换,她的美貌,也随之枯萎、凋残。 所有遮挽的手势,都是徒劳。 二人在青春正盛时结缡,然而,在她最美丽的时刻,他不在身边。 流水落花春去也,再回首时,已是天上人间。 这样的哀凉,又几人能够承担? 贺兰进明出身世家,大约生活在唐玄宗天宝年间,年轻时进士及第,屡歷显官,而且,又经籍满腹,颇有才名,可以说是少年得志的一个典型。 第132页 这样的男子,纵使不是风姿渺渺,玉树临风,无论想娶大家闺秀还是小家碧玉,应该都不是什么难事。 谁也不会想到,他娶了一个狐狸精! 我们这里所说的狐狸精,用的可不是比喻义。因为,贺兰的妻子,原形真就是一条四足修尾,尖牙利吻的狐狸。当然,在日常生活中,她呈现的是人形。 这桩姻缘究竟是男方主动,还是女方非得上赶着嫁给男的,就无从知晓了。 不过,要说完全无法推测,倒也不是很确切。《广异记》上说:贺兰进明“为狐所婚”,一个前途无量的世家子弟,被爱情沖昏了头脑,寻死觅活地要与狐狸结亲,可能性不是没有。——有,但是微乎其微。多半,是狐狸精看上了贺兰这俏郎君,非要做他的如意娘。 狐狸精的手段,岂是凡人所能抵挡的,贺兰进明纵然不愿意,也得乖乖就范。 当然不是明媒正娶,只要那男子低头默许,她就当自己,是他的妻。 进明的父母兄弟都在京师,他同狐狸精,住在自己任官的地方。两地相隔甚远,可是,再远的距离,也难不倒一尾狐狸。 新媳妇非常懂得人情世故,每年的时令节日,都到京城去拜望进明的父母兄弟,带去贺兰进明的消息,同时,问候二老的饮食起居。去的时候还不空手,总要携带各种珍贵的礼物。 这女子行踪隐秘,很少有人能见到她的真颜。不过,家人偶有见到狐新妇的,都对她那惊人的美貌表示惊嘆。 ——那样的风姿与容颜,简直就是造化的奇蹟! 所有见到她的人,都在心里暗想,能娶这样的女子为妻,就算是狐狸精,也是值得的吧! 贺兰进明几辈子修来,能得这样的好福气! 新妇不但相貌绝美,而且心细如髮,性情婉约。所有与人情往来有关的事,她都记在心上。 唐朝上承前代的余绪,每年五月五日,端午节来临的时候,都要准备彩色丝线之类的物事,系在手腕上,辟除疾病、兵灾和恶鬼。这种风俗,在当时称为续命。 随着时间的推移,用来续命的,就不限于五色丝了,许多奇珍异宝,都可以拿来续命。事实上,这已经成为一种变相的送赠。 每逢端午节,自贺兰进明以下,直到家里的僕妇,新妇都为他们准备了续命之物。这些东西,虽非稀世奇珍,然则,大多都很难在市面上买到。起初,贺兰家人收到新妇送他们的续命之后,认为此物出自狐狸之手,大大不祥,又不敢当面拒绝,私下里,大多偷偷地烧了,一把火之后,无论胭脂花粉,还是金银珠玉,都化成了灰烬。 这事不知道怎么被狐狸精知道了,悲泣道:“这些东西都是真的,好歹是我的一片心意,你们……你们为什么要把它烧掉呢?” 家人也觉得很不好意思,想想也是,送上门的东西,不要白不要,就算这些东西来路不正,天打雷噼,也是狐狸精一人承担,与他们何干?此后,狐狸再送礼物过来,便照单全收,拿来派各种用场了。 谁也没想着去问问,这些物件究竟是从哪里来的。 而且,发展到后来,贺兰家的人食髓知味,他们不再满足这样被动地接受赠礼,开始主动指定礼物的质地、样式和种类。反正,新妇神通广大,什么样稀奇古怪的要求,都能得到满足。 (未完待续) (接上) 有一年,家里有一个女眷,在过节之前,跟狐狸精暗示,她想要一面漆背金花镜,日夜悬想,茶饭不思,可是,那么贵重的物事,以她那点的月钱,就是攒上几年,也攒不够。假如新妇能够满足她这个愿望,她一定会感激不尽,纵然以后效犬马之劳,也是心甘情愿。 新妇一口应承下来。啊!夫家的人竟然肯开口求她,用那么卑微的语气!她们,是真的不把自己当外人了吧! 漆背金花镜,那是前朝的古物,市面上根本就没有卖的。不过,她知道谁家有,也知道,这镜子藏在什么地方。 月朗星稀,夜静更深。 一个灵巧的身影,悄悄潜入人家的宅院,没费任何周折,神不知鬼不觉地把镜子盗了出来。 照以往的经验,得手以后,得赶紧撤退。 人的身体有很多局限,为了方便奔跑跳纵,她显出了原形。将金花镜挂在脖子上,贴着墙根,无声无息地朝前窜去,只要熘出大门,就安全了。 行走中,不知道碰到了什么东西,咚的一声,声音不大,然而,在寂静的夜里,却惊心动魄,传得很远,很远。 一伙儿家丁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手持棍棒,高举火把,气势汹汹地赶过来。 她想快点跑出去,冲出人丛,跑到外面去,已经来不及了,那些人,凶神恶煞般地围了上来,棍棒,噼头盖脸地砸下来。她左冲右突,然而,沖不出去,沖不出去。 终于,她倒在了血泊里。 “嘿,真新鲜,狐狸还会偷东西!” “可不吗,人赃俱获!” “看这皮子,油光水滑的,能给夫人做一领上好的狐狸围脖了!” “是啊!是啊!” 在众人的喧嚷中,狐狸慢慢地闭上了眼睛。她死了。 没有人,会为一尾狐狸的死而悲伤。 第133页 虽然,她那么想成为这个家的一员,那么想,被贺兰家接受。 她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然而,得到的又是什么。 她死了,《广异记》上说,“自尔怪绝焉!”——从此以后,这个家里,就再没有精怪出现了。 说到底,人家还当她是个“怪”!也许,内心深处,巴不得她快点消失! 她终于还是消失了,该是皆大欢喜吧。 象贺兰进明这样的才子,合该娶大户人家的女儿,怎么能同狐狸结亲。 家里由一尾狐狸忙里忙外,让外人看见,象什么话! 简直就是家门不幸! 这个故事,狐狸是主角,那个才子贺兰,隐藏在发黄薄脆的纸页之间,在歷史的尘埃中,渐渐风干。 狐狸死后,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反应。痛心疾首,还是庆幸自己得到了解脱? 他并不是杜撰的人物,也非籍籍无名之士。这个名列《唐才子传》的男子,不但写过动人的诗篇,也曾跃马弯弓,也曾驰骋疆易。他在地方上担任的,都是非常重要的职衔。 不过,要想知道这个狐狸精的夫君,究竟是何等样人,还得沿着时光的坐标,往前追溯。 唐玄宗开元十六年,贺兰进明登进士第,从此以后,进入仕途。 安禄山叛乱之后,他以御史大夫兼节度使,守卫临淮。 当时,他的同僚张巡被困睢阳,叛军兵临城下,城中粮食短缺,很多守军因飢饿而死,倖存的不是疲惫不堪,就是身负重伤。睢阳岌岌可危。 他们将所有能吃的东西都吃了,草根、树皮、鞍鞯,包括形影不离的战马,最后,一个个形销骨立,状似饿鬼。 那个杀妾劳军的故事,就是这个时候发生的。危急关头,张巡杀其爱妾,煮熟之后,犒赏将士。 这还仅仅是个开端,围城期间,妇人及老弱,被食者达三万余口。 张巡及其幕僚认为,睢阳是江淮屏障,倘若失守,叛军便会大举南下,进军江、淮。而且守城将士早已疲惫不堪,就算弃城而去,也是断无生理,所以,决定死守睢阳。人在,城在;人亡,城亡。 与此同时,他派部下骁将南霁云从城东门杀出一条血路,搬请救兵。但拥兵临淮的贺兰进明,因妒忌张巡的声威和功绩远在自己之上,不肯出师相救。 但是,他对于勇壮的南霁云却是青眼有加,想将其留在身边,为己所用。 宴会上,珍馐盈列,歌舞昇平,战争,对于此间,好像一个渺不可及的梦。 南霁云眼睛里要喷出火来,实在忍不住,按剑起身,慷慨陈词: “我来时,睢阳守军已经断食月余,现在,这满桌子的美酒佳肴,又如何下咽!” 说罢,拔出佩刀,自断一指,鲜血,从伤口汹涌而出,在座之人皆感动不已,为之泣下。 贺兰进明虽亦为之变色,却绝口不提发救兵之事。 南霁云知道,贺兰进明是指望不上了,遂单骑出城,飞驰到城门口的时候,弯弓射向寺院的佛塔,箭镞射进塔转一半有余,他大声道: “此箭为证,此番若能破敌,归来必灭贺兰!” 这年十月,当叛军再度攻城时,城内守军已失去了战斗力,城破,张巡及南霁云等人,皆死在叛将手中。 睢阳血战是安史之乱中最惨烈的战役。虽然最后兵尽粮绝,以失败而告终,却有效地阻止了叛军的南下,为朝廷的最后反攻,赢得了时间。 若贺兰心胸开阔一些,睢阳的结果,或许不至此。 就不说他的文治武功了,这人的道德人品,简直令人髮指。 那美艷的狐狸精,竟然为了这样一个人,送了自己的性命。 连我都为她不值。 出《广异记》 原文如下: 唐贺兰进明为狐所婚,每到时节,狐新妇恆至京宅,通(“通”字原缺,据明抄本补。)名起居,兼持贺遗及问讯。(“讯”原作“信”,据明抄本改。)家人或有见者,状貌甚美。至五月五日,自进明已下,至其仆隶,皆有续命。家人以为不祥,多焚其物。狐悲泣云:“此并真物,奈何焚之?”其后所得,遂以充用。后家人有就求漆(“漆”原作“膝”,据明抄本改。)背金花镜者,入人家偷镜挂项,缘墙行,为主人家击杀,自尔怪绝 焉。(出《广异记》) 64求佛 唐朝坊州中部县县令长孙甲家,全家笃信佛教。 长孙氏的信仰,极为虔诚。家人每天早起,第一件事就是净手、洁面,踱至佛堂,撤掉昨天的清供,在佛前换上清水,燃起旃檀,以香花、果品、供奉。 青烟腾起,黄色的帷帐之后,佛的面容在动盪的光影中明明灭灭,仿佛自昨夜的假寐中惊醒,脸上,是亘古不变的,神秘的微笑。 敛目合十,口诵经文:愿我佛佑护长孙氏人丁兴旺,福泽绵长,一切魔障妖祟邪不可侵,往生之后,合家大小,脱离三途六道,上升天堂,得予龙华三会,值佛闻法…… 在中部县的居士中,没有人对佛的信奉,能比长孙家更虔敬。 这样全心全意,旷日持久的礼拜祈请,远在西天的佛祖,也应该有所感应吧。 第134页 没想到,佛真的有了感应。那一天,全家人正在进行斋戒之时,忽然看见五色的祥云,自虚空中神秘的涌现。 天空高远澄澈,自无边的苍穹中,生出缤纷络绎的香花,铺天盖地,迷了人的眼。 一位菩萨的真容,在五彩祥云中若隐若现,牵引着众人的眼睛。只见他身紫金色,形如童子,五髻冠顶,身披袈裟,左手持青色莲花,右手执一柄宝剑,胯下是一头威勐的狮子。 “文殊菩萨!文殊菩萨!”众人纷纷惊叫。 菩萨脚下的云朵,在飞速移动,不一会儿,便来到了长孙家的屋檐旁边,停在那里,凝然不动。 长孙家人被这突如其来的幸福猝不及防地击中,齐齐跪在地上,重重地叩头,请求文殊菩萨降临长孙氏的佛堂。 云气浮动,变化出无穷无尽的奇丽幻象,摄魂夺魄,众人皆为之迷醉,高声唱诵佛号,继续叩头在地,过了好一会儿,似乎终于被长孙家的虔诚感动,云头徐徐下降,菩萨降至佛堂。 长孙氏奔走相告,这数十年如一日的吃斋念佛,礼拜祷请,终于没有白费,菩萨降临,就是对他们最大的认肯。现在,使出浑身解数,让菩萨在他们家多留驻几天,以增长善根,他日之后,得大果报,就是他们家人的最大希冀。 只有一个人,对此事半信半疑。这个人,就是长孙甲的儿子。在全家人都如痴如狂时,只有这个年轻人,还保持着清醒。 文殊菩萨为华严三圣之一,长伴如来左右,怎么会轻易降至人间。根据他以前读过的佛典,菩萨深入民间,摄化有缘人时,常示同凡人,随机说法,普度众生,怎么会如此兴师动众,而且,独独对长孙氏青眼有加,留连不去。 ——不是什么妖祟化作菩萨样貌来骗吃骗喝吧! 这年轻人颇有心计,也没当面点破,而是瞒着家人,悄悄来到京师,寻访高道。听人说,有一个道士降妖捉怪颇有效验,千方百计地寻了来,一同赶回中部县。到家之后,稍事休息,便开始设坛做法。果不其然,道士刚念了几声咒语,那盘腿坐在供桌上的菩萨,便大叫一声,跌倒在地,化为一只狐狸。 那狐狸跃起身子,想要逃跑,道士手持宝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狐狸刺去,白光一闪,正中其身。狐狸在血泊里抽搐了几下,便一动不动了。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长孙家的人目瞪口呆。 道士将宝剑横在嘴边,吹掉上面的血滴,伸出手指,在上面弹了弹。 长孙氏之子明白,这除魔可不能白除,得拿出真金白银来。他按照事先讲好的价钱,给了这道士一匹马,银钱五十千。 价钱是高了点儿,不过,那妖狐从此便不能作祟,欺辱长孙氏,总是值得的。 这件事就算过去了,经此一事,长孙家对于佛教的虔诚,丝毫未减。依然是长斋、念佛,无怨无悔地恪守着在家信徒所能奉持的戒约。 没想到,十余日之后,又有菩萨乘云驾临。 依然是天花乱坠,云霞千丈,光华耀眼。众人的视线,隔着如雨般坠落的香花,恍惚中,仿佛看到菩萨那隐藏在云雾中的庄严面目。 须臾之间,云雾散去,菩萨那澄明的目光,徐徐下视: “本座自灵鹫山,王舍城而来!闻听长孙家一心向佛,却为妖狐所欺,特以真身示之,望长孙氏以修持为念,心无退转……” 啊!灵鹫山,王舍城,那是传说中的西方极乐世界,佛国净土,庄严宝地。至善至美,灵妙净雅。山中有琉璃宝树,遍地的香华。各种美丽的禽鸟,白鹤,孔雀,迦陵频伽,自在来去。菩萨、罗汉头顶圆光,于虚空中,御风而行。那是世人修持的终极追求! ——他们的向佛之心,终于惊动了西天的佛祖,菩萨下界,现以真身,就是明证。 菩萨的风神,仰之弥高,光芒万丈。 是什么样的因缘与果报,能得菩萨莅临,为他们宣说佛法,驱除修行中的执念与迷误,等成正觉。 他们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全家人双手合十,请求几日的供奉。居然得偿所愿。 看见家人那如痴如醉的模样,长孙家的儿子气就不打一处来。这都是什么人啊,吃了亏也不知道长记性,前一个菩萨是假的,这一个,难道就是真的?他私下派家里的僕人,骑上快马,日夜兼程,到京城去,再把道士请来。 道士如约而至,摆开阵仗,口诵禁咒。忙活了十来天,菩萨仍象他刚来时一样,纹丝不动。 道士急得大汗淋漓,对方若真是菩萨,这些天以来,自己行符做法,多有冒犯,可如何是好! 菩萨垂目下视,目光悲悯,却又澄明智慧,似乎看穿了他的心思,道: “你还有什么法术,尽管使出来吧!” 道士抹了抹额角的汗水,低下头,老老实实地说:“贫道法术已尽!” “连日来,你如此冒犯本座,该打!” 道士吓得浑身颤抖,差点膝盖一软,跪下身去。 “你也是修炼之人,应是熟读道经,知道有个狐刚子吗?”菩萨问道。 “知道,知道!”道士忙答。 “嘿嘿,狐刚子,就是我!我成仙以来,已歷三万年。你是道士,当寻个清净之处,刻苦修炼,缘何杀生?我的子孙,罪不至死,却为你所杀,岂能饶你性命?” 第135页 说罢,从虚空中降下一根拐杖,噼头盖脑地朝道士打去。道士抱头鼠窜,东躲西藏,然而,那拐杖仿佛长了眼睛,无论他跑到哪里,都能准确无误地敲下去,打得道士鼻青脸肿,狼哭鬼嚎。 打了足足有一百下,狐刚子才收回拐杖。道士倒在地上,口吐白沫,艰难地喘息着。 “今日,就饶你一命,切记,不可随意杀生!” 道士说不出话来,只是拼命地点头。 他又对楞在中庭的长孙甲说: “我的子孙无状,给阁下添了不少麻烦,在下惭愧至极。以后,当令君永离祸患,以作为报偿!” 说罢,又转过头来,对倒在地上的道士说: “赶快把马和钱还给人家!麻熘地,知道不?”(请用东北方言读这句话) 说完,便biu的一声飞走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狐狸也可成仙,狐狸的祖师爷爷,就是这个叫狐刚子的老头儿。 这老狐狸在其他有关狐狸的故事里,也屡次出现,不过,大多是跑跑龙套,很少象这个故事一样,担任主角。 每一次出场,都以令人出乎预料的形态出现。都是为他的狐子狐孙们撑腰,打气,排忧解难。不过,同这一次一样,向来是赏罚分明,从不护短。 狐狸们有这么个长辈,该是多么幸福,多么有利于成长及身心健康的一件事啊。 想像中,这该是类似于《射鵰英雄传》中的老顽童的角色,五短身材,武艺高超,童心未泯,嬉皮笑脸。却又比老顽童有正事儿,能担事儿。 人有人瑞,这就是传说中的“狐瑞”吧! 出《广异记》 65/捉狐 大唐开元初年,杨伯成任京兆少尹,公府事务非常繁忙,很少能顾及家里。 一天,正好赶上放假,杨伯成在家里休息,守门的僕人进来通传,说是有个叫吴南鹤的求见。 此人的名字听上去很是陌生,但是,杨伯成向来好客,再说他又有空闲,挥了挥手,叫僕人把此人带进厅堂。 不一会儿,僕人便领着一个人走了进来,来者自报家门,说自己便是吴南鹤。 杨伯成自上而下打量了吴南鹤一番,只见这男子身长七尺,相貌英俊,气宇不凡,虽说以貌取人本是大忌,可是,这人的容貌,令他不由就平添了几分好感。 杨氏让家人给吴南鹤看座,二人一见如故,开始天南海北地聊了起来。吴南鹤见多识广,辩才无碍,杨伯成虽然号称博学,却应接不暇,自愧不如。两人开心的笑声,令家里人都为之侧目。 眼见日影西斜,二人仍意犹未尽,说着说着,吴南鹤提出了一个不情之请,希望杨大人能够屏退左右,他有要紧的事同他商量。杨伯成叫家人和僕人全都退了下去,问吴南鹤究竟有什么事。 吴南鹤看了看左右,站起身,朝杨伯成拱了拱手,道:“我听说令媛美丽贤淑,特来求婚,还望大人成全!” 那个时候的婚姻,皆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从来没有上门自荐的,杨伯成听了吴南鹤的话以后,非常惊愕: “女子因媒而嫁,你我不过偶然相遇,就贸然提亲,这也太唐突了吧!” 吴南鹤听后,勃然大怒,一拍桌子,噌地站了起来:“老不死的,娶你的女儿,是看得起你!你还不愿意!找死吧!少给我在这儿唧唧歪歪的。” 吴南鹤一改方才那温文尔雅的样子,开始破口大骂,那话,简直就不堪入耳。杨伯成是个读书人,什么时候见过这样的阵仗,是又惊又怒,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吴南鹤见此情景,干脆将杨伯成推到一边,脱掉身上的衣服,光着身子,径直走入内室杨家女儿的住所。杨伯成看得目瞪口呆,想上前阻拦,却被施了定身法一般,呆立在当场,一动也不能动。 从描着缠枝牡丹的纸隔子里,传来阵阵亲昵的低语和戏笑,声声断断,听在杨伯成耳朵里,都如同打雷一般,震得他简直要发疯。 过了好一阵儿,仿佛有一个世纪那么久,吴南鹤才同杨伯成的女儿,一前一后,从紧闭的纸隔子里走了出来。 女孩面带红晕,鬓乱钗横,衣衫不整,低着头,痴痴地笑着,对父亲说: “我现在已经嫁与吴氏为妻,这是喜事,父亲为什么要生气呢?” 杨伯成惊叫一声,仿佛刚从迷梦中醒来。女儿向来谨守礼法,冷静自持,现在,竟然做出如此令人震惊的事,一定是那吴南鹤搞的鬼。这吴南鹤,十有八九,是一只狐狸,女儿现在是为狐所魅,身不由己,否则,岂会做出如此丧伦败德之事。 想到这里,他鼓足中气,断喝一声:“快来人哪,把这厮给我打出去!” 话音刚落,十来个家丁便闻声而来,手里拿这各种家什,依照他们老爷的吩咐,朝吴南鹤沖了过去。没想到,这狐狸还真不好对付,众人还没近身,便让他给收拾了,一个个鼻青脸肿,东倒西歪,还叫泥巴堵上了耳朵。 杨伯成见家人根本就奈何不了吴南鹤,不禁大为沮丧。家里赖着个狐狸,女儿又是这般光景,他又是恼恨,又是羞惭。索性请假二十余日,躲在家里,不肯见人。 早朝的时候,皇上没看着杨伯成,就问,京兆少尹为什么没来。大伙说,他现在被狐狸闹得寝食不安,刚告了假。 第136页 皇上一听,说这狐狸也太大胆了,我天朝命官,岂容你如此欺辱,当即颁下诏旨,命令修习叶道士法术的术士,前往杨伯成家,降妖捉怪。 道士们络绎而至,杨伯成喜出望外,原以为这些道士手到擒来,妖狐会立刻乖乖授首。没想到,这些人根本就不是那狐狸精的对手,三五招之后,即被吴南鹤拿下,不是叫人家用黄泥涂了耳朵,就是被人拿绳子上了绑,捆得结结实实。 术士们无可奈何地朝杨伯成摇了摇头,意思是,我们也没有什么办法,你老人家好自为之吧。连术士都对这吴南鹤无可奈何,看来,这厮真是不好对付。难道就一直这么过下去,跟狐狸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任那妖狐为所欲为?这事已经闹得满城风雨,自己也成为同僚眼中的笑柄。自己好歹也是个朝廷命官,面对家里的烂摊子,他连死的心都有。 皇上听了术士们的汇报,也是大吃一惊。叶道士的法术,天下无双。他的徒子徒孙们,也是非常了得。如今在狐狸精面前,都束手无策,这妖狐的本事,也真不一般。他既然无力庇护臣子,索性就给他放个长假,免得在同僚面前丢脸。 杨伯成明白皇上的一番苦心,心里感激不已,接到放假通知以后,马上带着全家老小,回到自己老家的庄院。当然,那甩不脱的吴南鹤也跟了去。 杨家索性认了命,在庄子上,专门辟出一所宅院,叫做吴郎院,给吴南鹤鹤杨伯成的女儿居住,现在,吴南鹤俨然以这家的女婿自居。这妖狐手眼通天,家里人有看不下去的,背地里骂上两句,马上就能被他知道,报復随后就到。过了一阵子,谁也不敢背后说吴南鹤的坏话了。 杨伯成从繁忙的公务中解脱出来,心里却是一点轻松的感觉也没有。闲暇时,为了排忧解闷,一个人散步至田野,坐在大树下面,看人割麦子。 金黄色的麦浪起起伏伏,就象杨伯成的那翻江倒海的胸臆一般。 这时候,忽然有一个道士,从远处走来,打断了他的愁思。那道士形容枯瘦,面色惨悴,好像好几天都没吃上一顿饱饭了,又似乎走了很远很远的路,身上满是风尘。 这道士径直走到杨伯成身边,向他讨一碗水喝。杨伯成解下随身携带的水囊,拿出一直白瓷杯子,斟满了清水,递到那道士手中。道士咕咚咕咚一饮而尽。喝完,抹了抹嘴,意犹未尽。杨伯成见这道士风尘僕僕的样子,不由动了恻隐之心,邀请道士跟他一同回家,叫家里的厨子,做了一桌丰盛的酒菜,款待道士。 道士也不客气,拥着一桌子饭食,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吃相甚是狼狈,有好几次,差点噎着,看那样子,如同饿死鬼投胎一般。 杨伯成叫人给道士倒了茶水,顺顺喉咙,又让婢女帮着他捶背,噎得直翻白眼的道士,才算从鬼门关里走了回来。 一桌子饭菜,很快便吃得什么也不剩了。道士一边拿牙籤剔牙,一边慢悠悠地问: “我看施主面带愁容,不是有什么烦心事吧!” 杨伯成鬼鬼祟祟地朝四周看了看,趴在道士耳边,用低的不能再低的声音,将自己家里的遭遇跟道士简要说了一遍。 道士听了以后,笑道: “不满您说,我是天仙,正奉了天帝之命,捉拿此等妖孽,今天你算是碰对人了!” 有了此前的经歷,杨伯成已经对道士和术士不抱什么希望了,看这道士一副落魄之相,难道会比皇宫大内的术士们还厉害,这又怎么可能? 道士看出杨伯成心有疑虑,也不再多说什么。只是向他请求纸笔,杨伯成叫小厮到书房把文房四宝取来,小厮临走的时候,他还反覆叮嘱,不要弄出动静来,让吴南鹤知道,他们这些人都没有好果子吃。 小厮连连称是,蹑手蹑脚地退了出去。不一会儿,纸张和笔墨便都拿了进来。道士接过纸笔,饱蘸浓墨,黄表纸上写了三个大字,字形弯弯曲曲,看上去有点象古篆,谁都不认识。写完之后,在小奴耳边吩咐了几句。 小奴听了以后,疑惑地看了看手中的纸,点了点头。他手持纸符,来到吴南鹤的住处。 吴南鹤正站在树下,手持酒杯,同几个如花似玉的女奴嬉笑打闹。小奴战战兢兢地走到吴南鹤身边,把手里的纸符交给他,按照道士的吩咐,说: “尊师叫你!” 吴南鹤将纸符接在手中,疑惑地看了一眼,立刻神色大变,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匍匐而行,一直来到大树下,看见道士,露出一副惊恐的样子。 道士厉声喝道: “老野狐,胆敢变作人形,为非作歹!” 吴南鹤听了,摇身一变,显出原形,果然是一只老狐狸,身上长满了疥疮,臭不可闻。 杨伯成一见,气就不打一处来,他们家可被这老狐狸折腾惨了,现在有神仙在侧,岂能饶他。家里的壮年男子,更是跃跃欲试,要取这狐狸的性命。 道士见样家人气势汹汹,急忙上前阻拦: “天曹驱使这些孽畜,不可随意杀之。不过,既然它令君如此困扰,也不能白白放过!” 说着,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变出一只小巧玲珑的手杖,朝狐狸噼面打去,打了足足有一百来下,那狐狸伏在地上,一动也不敢动,只是嘴里发出痛苦的哀鸣。鲜血,不断从他的身上流出来,把地面都染红了。 第137页 道士为杨家解决了这么大一个难题,杨家上上下下,都对他十分的感激。杨伯成就更不用说了,拿出自己珍藏的宝物,赠与道士。道士怎么也不肯接,说这是他的本分。 朝杨伯成拱了拱手,便驱赶狐狸,往前走去。走了有百余步左右,来到柳树林边,冉冉升天,一人一狐,越来越远,也越来越小,终于与蓝天白云融为一体,在众人的视野中消失了。 杨伯成揉了揉酸疼的眼睛,知道那狐狸以后是不会再回来了,高兴得手舞足蹈。全家人仿佛卸下了一个沉重的包袱,举家称庆。 杨伯成的女儿,一直在沉睡,外面发生的事情,她一点也不知道。一直到大伙儿要熄灯睡觉了,她才张开了眼睛,朝左右望了望,突然惊叫道: “我原本在城内的纸隔子里,一觉醒来,怎么就到了这儿了!” 吴南鹤是谁,她已经完全想不起来了。 众人这才知道,为狐所魅,精神恍恍惚惚,如在睡梦之中。 也好也好,如果所有的不愉快,都如睡梦一般,醒来就烟消云散,那该是多么幸福的事啊。 (出《广异记》) 66、传病 隋炀帝大业末年,洛阳城里有户人家,家里人患上了一种恐怖的疾病:传尸病。 患上这种病的人,瘦弱无比,全身乏力,面色苍白,浑身上下,忽冷忽热,有时候,还伴随咳嗽和咯血等症状。起先,得病的只是一个人,家里为他请来了医生和巫婆,百般救治,都无济于事,后来,好几个人都染上了这种病。兄弟几个,缠绵病榻一段时间之后,相继死去,剩下的,也大多感觉身体不适。 这病是如此霸道,沾上,就离死不远了,倖存的人,每一个,心里都充满了恐惧,仿佛死神那巨大的阴影,就在身后徘徊。随时准备拿手中那寒光闪闪的弯刀,将人命收割了去。 究竟是什么东西,拥有如此的魔力,将人的生命,一个一个,无情地夺走呢? 这家有一个男子,得了传尸病以后,在床上躺了一阵子,便奄奄一息了。家人眼睁睁地看着他即将被死神带走,却又束手无策,都围在床边,哀哀地哭。 在人将死,而气尚未绝的时候,他的弟弟,擦了擦模煳的泪眼,抬起头来,看了看躺在病榻之上,面如黄纸的哥哥。 就在此时,他发现,一个长得非常狞恶的东西,从死者的口中跃出,猝不及防地跳进他的嘴里。从死人嘴里出来的,不管是什么,都不可能是好事。死者的弟弟无比的噁心,跑到外面,掐住喉咙,低下头来不断地干哕,将早晨吃的饭食都吐出来了,吐到最后,嘴里全都是苦涩的胆汁,胃里已经什么残留物都没有了,可是,始终也没有见到那个跳进他嘴里,丑陋而又怪异的东西。 这以后不久,他也得了那害死他兄弟们的病,一年以后,就死了。临终之前,被病魔折磨得形同骷髅的病人,对他的妻子说: “我的病啊,一定是当初哥哥死的时候……咳咳……跳进我嘴里的东西害的。等我死以后,你就割开我的脑袋和喉咙,看看里面究竟有什么……咳咳,我就是变成鬼,也要知道,那个东西,到底是什么……!” 说罢,脖子一歪,腿一蹬,咽了气。 丈夫的临终遗言,妻子不能不从,可是,她一个妇道人家,哪儿敢拿着明晃晃的刀,切人嗓子,剖开头颅呢。借她一个胆子,她也不敢吶。 幸运的是,虽然这几年家里人折损了不少,却还有几个派得上用场的男子汉。做妻子的,找到了弟弟的侄子,这孩子身强力壮,胆子也大。侄子一听,马上就答应了。这东西要真是害死他家人的病根,岂能饶它! 于是,他找来一把快刀,依照叔叔临终之前的吩咐,打开了死者的头颅,移开头盖骨之后,白花花的脑子便露了出来,还带着热气。果然,在大脑的褶皱之间,藏着一个奇怪的东西。 那东西形状象鱼,两头都有脑袋,身上遍布着肉鳞,看上去就让人觉得噁心。 就是这个古怪的东西,差点害得他们家破人亡! 婶母同侄子两个,都对它恨之入骨。 现在,怎样对付这个东西呢! 侄子把那个东西放在瓦钵里,只见它在钵中不停地跳跃,一副生气勃勃的样子。侄子做了个试验,将各种食物投进那个钵里,想看看那东西会有什么反应。食物放进去之后,虽然不见它吃,可是,须臾之间,都化成了水。把砒霜之类的毒药放在里面,也是类似的反应。 难道,这种东西,真就没有什么能奈何得了吗? 时值盛夏,正是蓝草的成熟季节。寺院里的和尚都到水边制作靛蓝。家里有人前去,取回一小块靛蓝来,想用来染刚做的粗布衣服。回到家里,灵机一动,就掰下来一小块,放在钵中,这东西一见靛蓝,马上就往后退,似乎很是畏惧。靛蓝遇水扩散,那个东西,在钵子里面腾跃不止,眨眼功夫,便化成了一滩清水。 围观的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禁欢唿雀跃起来。 相传靛蓝可以治疗噎病,没想到,它还能杀死传病的怪物,这也算是一个伟大的发现吧。 讲到这里,这个出自《广古今五行记》的故事,便结束了。 那种令人谈之色变的疾病,真的是从病人口中跃出的怪物造成的吗? 第138页 靛蓝真的能杀死传病的怪物吗? 回答当然是否定的。 所谓的传尸病,就是现代医学上所说的结核,也就是痨病。 结核是由结核桿菌引起的慢性和缓发性的传染病,在青年人中发病较多,一经感染,可以累及全身的多个器官。 结核一年四季都可以发病,15岁到35岁的青少年是高峰年龄。潜伏期大约在4~8周。其中80%发生在肺部,其他部位,如颈淋巴、脑膜、腹膜、肠、皮肤、骨骼也可继发感染。换句话说,在各种结核当中,以肺结核最为常见。 肺结核主要经唿吸道传播,传染源便是接触排菌的肺结核患者。病人通过咳嗽、打喷嚏、高声喧譁等使带菌液喷出体外,健康人吸入后就会被感染。 这种病,在医学尚不发达的时候,简直就是见血封喉的杀手。 一经感染,死亡便如影随形。 正是因为这种疾病对接触密切的人群具有极强的传染性,一人得病,身边的人,也会被,传染所以人们给它起了个惊悚的名字,叫传尸病。 ——接触以后,不久就会成为尸体。 中国的古代,对于传尸病的发病机理,以及治疗方法,进行了多方探索。比如说服用金牙散和硃砂丸等。其中,有一些施治措施,是极为耸人听闻的。 宋朝就有人拿人的头盖骨,治疗这种当时人心目中的不治之症。 具体做法是,取一块头盖骨,主要是枕骨,架在火上烧,一直烧到骨头髮黑变脆为止。然后,放在研钵里,研成细末。将细末取出来,兑以清水,沖服。做成药丸服用亦可。 这是什么道理呢,原来,古人一度认为,传尸病是由鬼气引起,鬼气缠身,人就会发病。用死人的枕骨治疗,鬼气就会消散,不再附着在人身上,因此,疾病也会慢慢康復。 人死之后,无知无觉,取其头盖骨,全当为医学试验做贡献了,倒也没有什么。问题是,有些人,为了治疗传尸病,竟然丧心病狂地从活人身上,生生地挖下枕骨,这就简直是骇人听闻了。所以,有些怀有仁心,施用仁术的医者建议: “近见医家用天灵盖治传尸病,未有一效。残忍伤神,殊非仁人之用心。苟有可易,仁者宜尽心焉。必不得已,则宜以年深渍朽、绝尸气者,可也。” 意思是说,近年常见医家用天灵盖上的骨头治疗传尸病的,目前尚没有一个成功的病例。这种方式,手段残忍,有违医者之道。假如可以换一种方法来医治,那么,治病救人的时候,一定要尽力採用别的替代办法。实在不行,非得用头骨不可,也要取那些年深日久,为水所浸,尸体朽烂,尸气已绝的来试。 生命是平等的,倘若一个人的生命,要用另一个人的来换,那么即便是治癒,又有什么意义呢。何况,这根本就是没影的事。 不管怎样,被病痛折磨的人,以及那些治病救人的医者,总会想方设法地探讨它的发病机理,以便辩证施治。这种探索,在很多情况之下,并不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的。 上面那个故事中,对于传尸病,是由于病人口中跳出来的怪物引起的,就是一个例子。 由此,他们还发明了一种新的治疗方法,服用蓝靛。 蓝靛的制作倒也不是很复杂,将割下来蓝草竖在坑中,加水过滤,滤液盛在瓮里,按比例加入石灰,再用木棍急剧击水,加快溶解于水中的靛甙与空中氧气的接触,使之氧化成为靛蓝,沉淀后,将水除去,等靛蓝的水分完全蒸发,则可将其盛到容器内,制成蓝靛。 这东西对人体是否有害姑且不说,有一件事可以肯定,它是无法治癒结核病的。 所谓的治病之说,不过是一种美好的想像罢了。 在过去的年代,不知道有多少人死于结核,有的,甚至遭至灭门。20世纪以后,多种有效抗生素和预防药物的产生使结核病例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减少。 然而,随着环境的恶化,和爱滋病的迅速增多,大规模的结核病有捲土重来之势。 目前全球每天仍有5000人死于结核病,而每年罹患结核病的人数超过800万。这是一种比猪流感更加可怕的病症。 而它的阴影,仍未消散。 出《广古今五行记》 原文如下: 隋炀帝大业末年,洛阳人家中有传尸病,兄弟数人,相继亡殁。后有一人死,气犹未绝,家人并哭。其弟忽见物自死人口中出,跃入其口,自此即病,岁余遂卒。临终,谓其妻曰:“吾疾乃所见物为之害。吾气绝之后,便可开我脑喉,视有何物,欲知其根本。”言终而死。弟子依命开视,脑中得一物,形如鱼,而并有两头,遍体悉有肉鳞。弟子致钵中,跳跃不止。试以诸味致中,虽不见食,悉须臾皆成水,诸毒药因皆随销化。时夏中蓝熟,寺众如水次作靛青。一人往,因以小靛致钵中,此物即遽奔驰。须臾间,便化为水。传靛以疗噎。(出《广古今五行记》) 67/奇缘 下面我要说的这件事,非常之离奇,离奇到什么程度呢?看过之后,你无论如何都不敢相信,它竟然是真的。 唐代某地有一户姓刘的人家,这家是什么地方的,具体生活在哪个皇帝当政时代,书里面没说,咱们也不好妄揣。家里有一个儿子,这孩子叫什么名字,我们也不知道,既然他是刘姓人家的孩子,方便起见,我们姑且就叫他刘氏子吧。 第139页 刘氏子年少的时候,任侠果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个颇有胆色的人物。 少年心性儿,都喜欢唿朋引伴,上山打鸟儿,下河摸鱼,淘淘气,捣捣蛋什么的。这孩子也一样,从来都不愿意好好在家里呆着,一有机会,就往外跑,找他那些朋友和玩伴,满世界的疯去。 稍微长大一点,父母对他的管束不是那么严了,刘氏子的活动半径,也比以前扩大了许多,在家的时间是越来越短,经常客游于楚州的淮阴县。 在这里,有很多和他志同道合的朋友。 他交游的朋友里,什么人都有。有良家少年,也不乏市井恶少。跟这些人在一起,他做了不少好事,当然,坏事也没少干。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做事的时候,只凭义气,而不顾是非善恶。所以,有人对他们心存感激,有的人,则恨得牙痒痒。 刘家虽然不是家财万贯,好歹也有些个积蓄,为了方便往来,刘氏子索性在楚州置办了宅院,在那里长期安置下来。从此之后,就算他经常往外跑,隔一段时间,也一定会回到淮阴的住处。一方面,是打理家事,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心有所系。——他看上了邻居王家的女儿。 篱笆院落,斜伸出一枝桃花,王家的女儿,倚在粉墙边,缤纷的落英,洒了一头一脸。在春日的阳光之下,那女子容光緻緻,眉眼盈盈,脸上的笑靥,如三月里的春风,惊艷了一颗少年的心…… 每天从门里出出入入,刘氏子的眼睛,都不由自主地往王家的院子里撇去,就盼着能看一眼王家女儿的倩影。一眼,只一眼就好,只要能在出门的时候,看一眼那女孩,一整天,他的心情都会无比的敞亮。 做父母的,早就看出了儿子的心意,刘氏子行了冠礼之后,他的双亲,便备了丰厚的礼品,到王家求亲。没想到,王家人觉得这孩子整日混迹街头,一点也不不着调,把女儿嫁给他,他们是一百个不放心,直截了当地拒绝了这门亲事。 朝思暮想的人儿,从此以后,就同自己无缘了,刘氏子心中的沮丧,可想而知。对于一个少年人来说,感情上的挫折,简直是比死还要严重的事。心上人就在不远处,然而,咫尺,就是天涯。消沉了一阵子之后,这个孩子,比以前更加放浪形骸了。 时光在飞鹰走马中匆匆而过,几年以后,楚州爆发了严重的饥荒,边疆又战事频频。饿死,还是战死,这是个问题。稍加思索之后,刘氏子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驰骋疆场,建功立业,也在军中领上一份钱粮,不至于在大饥荒中成为饿殍。 军队里的日子很是枯燥,整天介习武、操练,站岗放哨、侦查敌情,边疆的黄沙,将他那张光滑的脸孔,打磨得日益粗粝。艰苦的生活中,他的内心深处,始终有一个柔软的所在,为那女孩保留着。 一晃儿,又是几年过去了。军队里更新换代,刘氏子罢了兵役,解甲归田,回家乡呆了几天之后,便跨马临鞍,再游楚州。 这里,曾是他的欢乐谷,却也是伤心地。 以前的院落,早已生满了荆棘,都不知道从何处下脚,屋子里值钱的东西早就被人洗劫一空,倖存的家具也挂满了蛛丝和尘网,一走便带起一股灰,呛得人直咳嗽。王家也是满眼断瓦颓垣,房子都快塌了。那家的女儿,不是饿死,就是嫁人了吧。 几年过去了,想起这个女孩,他的胸口,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收紧。那年少时的爱恋,甜蜜,朦胧,而又带着淡淡的苦涩…… 昔日的玩伴竟然还在,大伙儿彼此打了声招唿,又啸聚在一起,回到了过去那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日子。他们白天骑马打猎,纵酒欢笑,晚上,就经常潜出城去,在夜幕的掩护之下,到荒郊野外寻刺激,找乐子。青春年少,血气方刚,他们有太多的精力需要发泄。 这一晚,清风阵阵,月朗星稀,一群人骑着马,出了外城,边走边聊,走了大概有十多里,忽然看到路边的荒草丛中闪出一处坟墓。那墓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已经毁坏,黑漆棺材都露出来了,看着怪吓人的。众人远远地瞅了几眼,抬头一看,天空中乌云聚拢,掩盖了星星和月亮的光,看那光景,好像是要下雨了。 这荒郊野外的,要是真下起雨来,也没个遮蔽的地方,还不得浇成落汤鸡。大伙儿商议了一下,便拨转马头,又唿啸着,朝城里面疾驰而去。 进得城去,就近找了一家酒楼,一伙儿人围在一处,开始推杯换盏。刚端起酒杯,窗外,便开始电闪雷鸣,一道道的五爪金龙,狰狞地刺破夜空,豆子大的雨点,噼里啪啦地打在窗户上,一阵紧似一阵。 外面冷雨凄风,屋子里面却高潮迭起,这些人喝酒猜拳,吆三喝四,都快把屋顶给掀起来了。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不少人都喝高了。其中有一个富家子弟,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大着舌头说: “唉——我说兄弟们,咱们光这么喝,也没什么意思啊。” “那你说怎么着!”有人跟着起闹。 这人神神秘秘地掩住嘴,压低声音:“郊外不是有一口露出来的棺材吗,谁敢拿件东西,送到那个棺材上面,我就算服了他!” 众人酒喝得不少,可还保持着一丝理智,这么黑的天,还下着雨,跑到野地离去,找一口棺材,还不吓个好歹的,这不是傻吗? 第140页 也有胆大的,几次跃跃欲试,考虑到后果,又强把争强好胜的心压了下去。 这时候,有一个人站了起来:“我去!” 大伙儿循声望去,原来正是刘氏之子。 这人曾经在战场上出生入死过,胆子大是不假,可是,说实话,此番若不是秉酒使气,他还真不会冒这个头。 “好!好!好!”身边是一片彩声。 “兄弟要是真能办到,我们大伙儿抽份子,备办一桌酒席,明天咱们到聚仙楼一聚,以此奖掖兄弟的胆气!” “就这么定了!” 众人叫店小二找来一块青砖,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上面。刘氏子将自己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然后,抓起桌子上的方砖,就往门外走去。 其余的人,一边喝酒,一边等着刘氏子回来。 此时,暴雨初歇,夜空如洗,星星和月亮又探出头来,道路让雨水浇得泥泞不堪,马是不能骑了。他怀揣着砖头,深一脚浅一脚地朝前走去。 这一路的艰辛我们暂且不表,直到半夜时分,才找到他们傍晚时看见的那座荒坟。 此时此刻,月亮已经完全钻出云层,周遭的景物,朦朦胧胧,若隐若现。 坟堆里的那口棺材还在,经歷暴雨的重刷之后,泥土流失,已经完全露出了地面,月光之下,闪着幽冷的光,令人心底发寒。 刘氏子隐约看见,棺材盖上,黑乎乎的好像蹲着个什么东西。 他心里一动,倒也没觉着怎么害怕,靠近了,仔细一看,原来是一个死去的妇人。身上穿着锦衣华服,浑身冰冷,脸色苍白,双目紧闭。 这妇人是从哪里来的呢?难道是从棺材里跑出来的。他绕着棺材走了一圈,发现那口黑漆棺材钉得很严实,棺盖也完全没有松动的迹象。 这具尸体,他们方才来的时候还没有,此时竟然无缘无故地出现在棺材盖上,真是怪事一桩! 刘氏子想了想,突然嘿嘿一笑,把怀里的砖头放在棺材盖上,转过身来,将死人背在肩上,吭哧吭哧地就往回赶。 脚下的路,一步一滑,背上的尸体死沉死沉的,直往下坠。那女子的头髮,有几绺垂下来,钻进他的脖子里,痒得难受。有好几次,他感觉似乎有人在他的耳后吹气,脖子后面,凉飕飕的。 一个活着的女子,在背后嘘气如兰,那是难得的艷福;要是一个死人,也来这一套,那就是诈尸,能活活吓死人。 刘氏子心里有些疑惑,不过,他这人向来粗线条,只当是自己吓自己,抽出手来,抹了抹脖子上的汗,又向前走了。 等他身背死尸,大汗淋漓地走回客栈的时候,众人仍围坐在桌前,谈笑风生。在一片嘈杂声中,有人听见,房门吱嘎一声,从外面推开了。门外有人拖拖拉拉地走了进来,脚步声极为沉重,好像是背了什么东西。 众人回过头来,朝门口望去,只见刘氏子汗流浃背地走了进来,进屋之后,径直走到灯火旁边,从背上卸下来一件东西,然后,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众人还以为他扛了一截木头桩子,待借着灯火,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是一具死尸!尸身立在地上,如木雕泥塑一般,一动也不动。 这还是一具女尸!面施粉黛,眉眼低垂,鬓髮半披,遮住了半张脸,不过,从露出来的那一半来看,这女子生前一定是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 这小子出去一趟,竟然背回个艷尸来! 一座绝倒。 胆子小的,见此情景,早就吓得妈呀一声,跌跌撞撞地夺门而出,有人连跑的勇气都没有了,干脆钻进了桌子底下,抱着肩膀,不住地发抖。 刘氏子甩了甩头上的汗,嘻嘻一笑,露出一口白牙来: “看见没有,这是我老婆,长得漂亮吧!” 说罢,就把死尸扛了起来,径直走进内室,咚的一声扔在床上。 在外面折腾了一晚上,来回走了二十多里路,又背着一具尸体,他早已筋疲力尽,搂着死尸,歪在褥子里,不一会儿,便开始鼾声阵阵。 众人坐在屋外,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又惊又惧,谁也不敢说话。 这些人是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留在这里,这场景实在是太过诡异;走了,又怕那女子突然诈尸,对刘氏子不利,好歹他们也是兄弟一场,总不能就这么不管不顾地扔下他。 屋外,是一群面如土色的男人,屋里,是一具死尸,和一个睡得比死人强不了多少的男子。就这么僵持着。 时间好像是停滞了,到四更天的时候,酣睡中的刘氏子,迷迷煳煳中,觉得身边有些异样。开始的时候,这个傻大胆还没怎么在意,越往后,那种奇怪的感觉越是强烈。他胡乱在脸上抹了一把,过了一会儿,艰难地睁开了眼睛。 你猜他发现了什么!躺在身边的那具死尸,口鼻之中,竟然发出微弱的唿吸。这小子腾地从床上坐了起来,伸出手去,在那女子身上摸了一下,那具冰冷的尸体,正在渐渐转暖。 死人竟然有活转的迹象。刘氏子兴奋不已。 他拉过被子,盖在那女子身上,借着窗外的月光,凝视着那女子的面庞,越看越觉得蹊跷。这个女子,他好像认识! 正想着,只听身边嘤咛一声,刘氏子低头看去,只见那女子慢慢睁开了眼睛,正惊奇地打量着四周。 第141页 “你这是……”刘氏子开口问道。跟一个从刚从鬼门关走回来的人说话,他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好在那女子心思灵透,道:“我乃王氏之女,得暴病身亡,不知道是怎么到这儿来的!” 刘氏子一听,不禁惊喜交集,王氏之女,不就是他的心上人吗,怪不得他总觉得这个女子似曾相识,没想到,自己有生之年,还能见她一面——虽然是以这样的方式,真是上天有眼啊!他心潮起伏,脸上却故作镇静。 此时,天尚未明,刘氏子跳下床去,到厨房打了一盆清水,给这女子洗脸洗手。洗去脸上的污垢之后,一张动人的芙蓉面,出现在跳动的灯火之下,不错,天可怜见,这就是他日思夜想的人! 那女子虽已甦醒,病也完全好了,身子却仍很虚弱,连举手都很费力,刘氏子拿来木梳,帮她梳理那一头柔顺的青丝,又把凤钗仔仔细细地插在她的头上。 他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女子低下头,红了脸,却并未拒绝。刘氏子的心里,简直比吃了一罐蜂蜜还甜。犹恐相逢,是梦中。他真想找个地方,狠命地掐自己几下,看看这到底是不是真的。 天亮了,他的那群朋友,早已伏在桌子上,东倒西歪地睡着了!有人先醒过来,把大家叫起来,壮着胆子,去看看刘氏子怎么样了。刚走到寝居的门前,就见刘氏子推开房门,从里面出来了,脸上还挂着傻乎乎的笑。 “难道是中了殭尸的毒!”有人观察了半天,小心翼翼地道。 话音刚落,他头上就挨了一记爆栗。“我看你才是中毒了呢!” 有人从门缝里往里面看了看,一个苗条的身影,背对着他们,斜倚在床榻上,肩头正在缓缓地起伏。刘氏子把门阖上,将事情的前因后果跟自己的朋友们说了一遍。 “这事我听说过!”旁边有一个人接过话茬。 “我家就住在王家附近。听说王家的女儿许了人家,近日就要出嫁。出嫁前夕,这女孩儿忽然暴卒!后来的事,我就不知道了!没想到,她竟然死而復生,还让兄弟你给背回来了!” “这好办,咱们出去问问,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这个提议,马上得到了一干人等的响应。此时,天光已经透亮,街上人来人往,好不热闹。王氏子出去,在街上拦住了一个熟人,这人同王家也很熟悉,问起他王家进来所发生的事。那人亲昵地拍了拍他的肩膀,道: “这事你算是问对人了,我刚从王家回来。王家有个女儿,得暴病死了,停尸待敛,昨天晚上,电闪雷鸣的,吓人的很,大伙就都聚在屋子里,灵堂也没有人,今天早晨就要出殡,到灵堂一看,尸体没了,你说怪不怪!王家正为这事犯愁呢,哪儿都找遍了,就是没找着!” 刘氏子连连点头,这个人的话,解开了他的疑窦。 “哈哈哈哈!兄弟,真有你的啊!这也能捡到宝!” 旁边有人使劲拍了他的肩膀一下。刘氏子也报之以一拳。 回到客栈,王家女正在等他,他将自己的所见所闻,跟王家的女儿详细地说了。那女孩儿也是悲喜交集。刘氏子把女孩送回家去,王氏的双亲正在为女儿尸体的不翼而飞急得团团转,眼见大门一开,走进来一个活生生的人,先是吓了一跳,弄清楚原委之后,不禁高兴得老泪纵横。 婆家在女孩死去之后,便解除了婚约,现在,女儿已是自由之身,她同刘氏子,一个待娶,一个待嫁,正好是天作之合。老人主动提出,要把自己的女儿嫁与他为妻,女孩嘴上不说什么,心里却是千肯万肯。 很多人,在自己的一生中,由于种种原因,同心心念念的那个人,屡屡的错失,屡屡的擦肩而过。有道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时,已是百年身。百年之后,当初那个云鬓花颜的人,已成冢中枯骨,再去徘徊留连,又有什么用呢! 而这一对有情人,竟然以如此不可思议的方式,再续前缘,真是令人惊嘆的事啊。 众人纷纷议论:人都说冥冥中缘分自有天定,此言果然不虚! 这是一个大团圆的结局,虽然中间亦有种种周折。到最后,终归还是能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两个人,也还算是幸运。 真的是上天的安排,令这两个人重又走到一起吗!也许未必。 得暴病身亡者,以罹患心脑方面疾病的人居多。王氏女,也许是心脏有什么毛病,筹备婚事的时候,过于劳累,结果心脏病发,停止了唿吸。 当然,这女孩也有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大脑供血不足,突然休克。所以,她当时,可能是一种假死状态。当时的医学还不发达,人们无法辨别这种情形,看到人的身体变冷,脉搏停止了跳动,就以为这人已经死了。 停尸之后,那天夜里的雷雨,可能为这个女子的甦醒,创造了一个契机。 众所周知,现代医学治疗心脏病的一个办法是,用适度的电击,调整心跳紊乱病人的心率。对于因为其他原因,生命垂危病人的抢救,也经常使用电击这种手段。 我们在电视剧里,经常看到,当有人处于弥留状态时,医生会手持电极,按在病人的胸口上,刺激对方的心脏,通过外力,使其重新恢復跳动。 第142页 古代没有这种技术手段。但是,自然界中的闪电,有时候,可以客串这一角色。 不久以前,看过一则新闻,说是南方某地有一农妇,身患严重的心脏病,雷雨天外出的遭遇雷击,人安然无恙,多年以来的顽症竟然治好了。 那个停尸待敛的女孩,可能也有类似的遭遇。 人类对于雷电的这种特性的认识,在很多恐怖片中也有体现,科学怪人将拼凑在一起的尸体,置于雷电之下,用一根引线,将闪电的巨大能量引下,轰击殭尸的身体,一阵耀眼的电光之后,那尸体的胳膊、腿就动起来了…… 我们这个故事中的女孩,也有可能是被雷电激活的。 至于她为什么跑到荒郊野外,一处崩毁的野坟前,就很难推知了。 也许这女孩刚刚醒来的时候,神智尚不清楚,自己从院子里走出去,在风雨中,漫无目的的行走,一直来到野外。体力不支,恰好在那具棺材前面,昏了过去。 过了一会儿,刘氏子去而復来,正好看到了倒在棺材上的女子,出于吓唬吓唬自己那些兄弟,也显示自己胆气的目的,他把这女子从野外带了回去。 一连串的巧合,成就了他们的姻缘。 但愿这样的巧合,能够多一些,那么,所有的有情人,便都能够结成眷属了吧! 出《原化记》 67艷遇 大唐太定年间,泰州赤水店有一个庄子,叫郑家庄。 庄主财力雄厚,膝下唯有一子,才二十出头,天资聪颖,长的也是仪一表人才。做父亲的盘算着,等这个孩子对家里外头的事儿都上了手,就把若大的家业传给他,自己也好享享清福。 郑公子年纪虽轻,做事却从不含煳,很快便赢得了家里上上下下的赞许。 这一天,他出去办事,事情办得不是很顺利,回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郑公子快马加鞭,打算尽量赶在日落之前赶回家,也免得家里人惦记。 马蹄腾起阵阵烟尘,忽然,他看见前面不远的地方,有一个青衣女子,正在踽踽独行。那女子身姿曼妙,纤腰不盈一握,单看背影,就能给人以无限的遐想。 郑公子的马经过那女子身边的时候,他特意回头看了看。果然,他看见的是一张姿容绝美的脸。 “小娘子这是要到哪儿去呀?” 女子抬头看了他一眼,见是个陌生人,略略有些惊慌,迟疑了一下,还是回答道: “奴家正要前往郑县,本来是同两个奴婢一起走的,走到半道,忽然想起有东西未带,就差她们两个回去取了。没承想,这两个人走了以后,是左等也不来,右等也不来,这不,天都黑了,还没见着她们的影子呢!” “这里离郑县还远呢”,他抬头看了看,“天色已晚,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着实危险,小娘子若不嫌弃,就到我家的庄子上屈就一晚,如何?” 那女子犹豫了一会儿,眼见太阳已经滑入了山坳,天色渐渐黑下来了,自己一个人在这荒郊野外,显然也不是个办法,就答应下来: “那就叨扰公子了!” 就这样,郑公子把这个在驿路上邂逅的女子带回家中,安置在别院的厅堂里。又叫僕人端来好酒好菜,给这女子食用。 由于白天一直赶路,很是疲累,吃过晚饭之后,这女子就到睡房歇息了。 女子被僕人带进睡房之后,郑公子仍伫立在窗前,脑子里浮现的,都是那女子的温言浅笑和绰约的风姿。尤其是当她迈进睡房的一剎那,回过头来,朝他温柔的一瞥,似乎是别有深意…… 郑公子在窗前踱来踱去,最后,终于下了决心,抱着自己的衣服和被子,敲响了那女子的房门。 门嘎吱一声从里面打开了,那女子立在门后,正痴痴地看着他,红唇似火,媚眼如丝…… 门关上了,窗前的帷帐也慢慢合拢。 第二天早晨,僕人叫公子和那女子起来用早饭,叫了半天,也不见开门。于是,便从窗户的缝隙偷偷地往里窥视。 雪白的床褥上,到处是淋漓的血迹。这里,昨夜仿佛是经歷了一场惨无人道的屠杀。现在,剩下的只有滚在墙角的颅骨,上面还带着一丝丝的血肉。其余的部分,都进了妖怪的肚腹。 家人破门而入,公子的衣服还堆在地上,那女子却已经不见了踪影。 儿子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叫人给害了,郑老爷悲痛欲绝,传出话去,谁能拿获兇手,重重有赏。 有眼尖的僕人,在兇案现场的房樑上,看见一只大鸟。那只大鸟见有人朝它藏身的地方走来,扑扇着翅膀,沖门而出。搅动的气流,带起一阵怪风,里面夹杂着浓浓的血腥味。 有人说,这只大鸟,是罗剎之魅。专门诱惑年轻男子,并以之为食。 有些艷遇,一定要小心,因为,她会要你的命! 出《朝野佥载》 太定年中,泰州赤水店,有郑家庄。有一儿,年二十余,日晏,于驿路上,见一青衣女子独行,姿容殊丽,问之,云:“欲到郑县,待二婢未来,踌躇伺候。”此儿屈就庄宿,安置厅中,供给酒食,将衣被同寝。至晓,门久不开,唿之不应。于窗中窥之,惟有脑骨头颅在,余并食讫。家人破户入,于樑上暗处,见一大鸟,沖门飞出,或云是罗剎魅也。(出《朝野佥载》) 第143页 68/吊 隋文帝开皇二年,汴州浚仪县功曹范钦的儿子范令卿,在家和族人文志一同校书。 年轻人做什么事都爱比个高低上下,这两个人因为究竟谁校得更好争论起来,越吵声音越大。 令卿脾气火爆,忽然伸手勐击文志,正打在文志的鼻子上。 文志惨叫一声,捂住了鼻子。血从指缝之间不断流出来。无论拿什么东西,都堵不住。 眼见文志的脸色越来越白,令卿吓得面如土色,不禁为自己的一时冲动后悔不迭。 终于,由于失血过多,文志倒在地上,当场便咽了气。 事情传到文志父亲耳朵里,这老头二话没说,拿着一条绳子,就把令卿绑到自己家里。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文志家人也没什么说的。 回家以后,令卿的父亲将绳子的一端挽了一个套儿,套住文志的脖子,又将另一端,挂在房樑上。 脚下的凳子被踢倒以后,文志便被悬空吊了起来。 他蹬着腿,死命地挣扎了一会儿,便眼白上翻,吐出了舌头。 尸体卸下来以后,文志的父母怕令卿还没死透,又拿来一匹白布,勒住他的脖子,一人拉住一头,重新绞了一遍。 直到二人累得气喘吁吁,再也没有力气了,才算作罢。 文志的尸体,让他家人用一辆小车,拉回去了。 令卿的父母,为他报了仇。 虽然,伤心断肠的,由一家,变成了两家。 不过,两家的恩怨,总算是扯平了。 这个故事,到现在似乎可以结束了。 谁也没有想到,三天以后,停尸在家的令卿,竟然又活过来了。 而文志,则永远地停止了唿吸。 出《五行记》 69换脸 多年以前,好莱坞有一部取得极高票房的片子。 片名叫做《变脸》,又名《夺面双雄》。导演是吴宇森,由好莱坞的大牌明星约翰?屈伏塔和尼古拉斯?凯奇主演。 席恩(屈伏塔饰)是fbi的高级探员,在多年的警察生涯中,办过无数大案。他和狡猾奸诈的恐怖分子卡斯托(凯奇饰)是死对头,一次对决中,卡斯托失手射杀席恩的五岁儿子,两人之间结下了深仇大恨。在线人的密告之下,席恩终于将卡斯托绳之以法,但在缉捕行动中,卡斯托昏迷成了植物人,其弟弟也锒铛入狱。 警方无意间知道他们已在洛城某个人潮汹涌的地点放置了炸弹,然而其弟拒不招供,警方只好採取险招,通过高科技的整容手术,将席恩与卡斯托的容貌对换,并改变其体型、声音等,然后混入监狱套卡斯托之弟的口风。 不幸的是,昏迷中的卡斯托竟然醒过来了,他将计就计,逼迫整形外科医生为他换上席恩的脸,并杀掉唯一能从事此项技术的医师与知情的fbi探员,假冒fbi高级探员的身份回到工作岗位,并利用手中职权释放其弟。由此,罪犯摇身一变成为光明正大的警察,而真正的警察不得不四处亡命。 席恩在偶然机会下逃狱成功,出狱后第一件事就是想办法讨回公道。他以卡斯托的身分向其女友和原来的犯罪分子求助,并设法向妻子证明他就是席恩,决战时刻到来了,最后卡斯托伏法,席恩也换回他原来的脸,正义的力量得到了伸张。 无独有偶,中国古代的志怪笔记《西明杂录》里,也记载了一桩同换脸有关的事。 东晋义熙年间,有个叫贾弼之的人,时任琅琊府参军。这人面目白皙,风神俊朗,相貌绝好。在东晋那个极重姿容的时代,就是同王谢世家的人站在一起,也是不逊分毫。 有一个事实我们不能不承认,那些相貌英俊的人,总是很容易获得别人的好感,何况,魏晋时期,人们对于姿容、风度的追捧,已经到了癫狂的程度。 潘安出行,有人掷果盈车,青衫落拓的卫洗马,竟然被人活活看杀。贾弼之所到之处,也是极受大众欢迎,就连他的上司,都对他青眼有加。 所以,无论是在仕途上,还是生活中,都很顺畅。 有一天,琅琊府有重要的事情需要处理,等他满完了公务,回到家时,夜已经很深了,贾弼之在僕人的服侍下,草草吃了几口饭,洗漱之后,便上床休息了。很快,便进入了梦乡…… 眼前出现一团烟雾,从烟雾里面,走出一个人来,这个人身材魁梧,肤色黧黑,鬚髮浓密,厚厚的络腮鬍子,都快把脸给遮住了。细细的眼睛下面,挺立着一只大鼻子,看上去十分突兀。居然有这么丑的人!贾弼之心想。 那个人越来越近,一直来到贾弼之身边,对他说: “我非常喜欢阁下的相貌,咱们两个把脑袋交换一下,你看怎么样?” 贾弼一听,吓了一跳,斥道: “身体髮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人各有头面,岂能轻易改换,你也不用多说了,这个,我是万万不能答应的。” 那个人见贾弼之如此坚决,讪讪地站了一会儿,便向后退去,很快,便隐身于烟雾之中。 第二天一早,他象往常一样,到公府当差。路上,想起昨晚做的那个梦,心里不禁有些烦恶,进了琅琊府之后,面对堆积如山的卷宗,很快便把这件事给忘了。 这一天,他要处理的公务更多,一直到夜半十分,还有不少事没做完。抬头看了看天,觉得现在回去,为时太晚,干脆就留在公务人员的宿舍里,在那里住上一宿,也省得来回跑了。 第144页 没想到,刚闭上眼睛,就见昨夜梦见的那个奇丑无比的大汉,又出现在他的面前。 “鄙人爱极了您的相貌,不如咱们调换一下,看在我如此诚恳的份上,您就答应了吧!” 贾弼之不答话,那人就在他耳边絮絮不已;厉声拒绝,那人只是嘿嘿一笑,仍是不屈不挠,看来是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到最后,贾弼之实在是忍受不了这样的折磨了,索性答道: “能拿,你就拿去吧,以后别再烦我!” 那人大喜过望,欢天喜地地应了一声,立即在地上翻了几个跟头。跳够了,也笑够了,朝贾之作了一个揖。云雾,又聚拢起来。在被烟雾完全笼罩之前,他回过头来,朝贾弼之诡异地笑了一下,吓得贾弼志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激灵。 一晚上也没睡好觉,第二天早晨,好容易才睁开眼睛。他穿上衣服,打算出去洗漱一下,同屋的人也刚刚起来,半睁着眼睛,看了贾弼之一眼,突然神色大变: “你……你是谁?” 惊叫一声,逃出门去。其他的人,被这悽厉的叫声惊醒,张开朦胧的睡眼,想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当他们看见贾弼之时,无一例外,也发出了一模一样的惨叫。有几个人,连衣服都没穿,便胡乱披着被子,跑了出去。 看见同僚们一个个狼狈逃窜,贾弼之心里纳闷,心说,光天化日的,闹鬼了不成。再一想,不对呀,怎么这鬼就他们能看见,只有我看不见呢。 难道…… 他心中一凛,马上从床上跳起来,来到洗漱的地方,找了一面镜子,刚一搭眼,便发出一声惨叫,声音,比他的同僚还要骇人: 镜子里面映出的根本就不是自己熟悉的那张脸,而是……而是接连两晚在梦中出现的那个男人! “我爱极了您的相貌,不如咱们调换一下……”他隐约想起那个男子所说的话。 “他真的办到了!”贾弼之喃喃自语,手一松,镜子咣当一声跌落在地上。 心知大局已定,然而还不死心。舀了一瓢清水,把手巾浸在里面,按在脸上,拼命地擦拭。不知道擦了多少遍,直到脸上火辣辣的疼痛,烧灼着他的大脑,才住了手。白色的手巾上,是殷殷的血。脸上的皮肤都磨破了。 颤抖着拾起地上的镜子,胆战心惊地朝里面看了一眼:还是大汉的那张脸。与方才不同的是,到处是纵横的血迹。看上去令人无比的恐怖。 自己身上发生如此怪异的事,公府是不能呆了,他撕下一块窗帷,蒙在脸上,只露出两只眼睛来,神不守舍地向家里走去。 家人见从外面来了一个不速之客,蒙着头脸,穿着他家主人的衣裳,骑着他家主人的马,也都惊异莫名,还没来得及发问,贾弼之已经走进内室,解下蒙脸的窗帷,妻妾和姐妹们一见,也都吓了一跳,放下手里的活计,口中骂道: “哪儿来的这么个又丑又怪的男人,还不趁早打出去!” 说罢,走的走,逃的逃,转眼之间,屋子里面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贾弼之后悔不已,他早该料到,会是这样的结局,进门的时候,不该早早揭下脸上的头巾,应该循序渐进地来才对。虽然如此,心里仍是觉得凄凉,一夜之间,自己的面貌就发生了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现在,连家人都不认识自己了。要是往好了变还成,变成这样,以后叫他怎么做事,怎么出门,如何面对家人、朋友和同僚。顶着这么一张恐怖的脸出去,不如死了算了。 正在此时,只听见房门咣的一声被推开了,家里的僕人气势汹汹地闯了进来。 “你是谁?快说,胆敢擅闯民宅?” “我们家老爷呢,你把他怎么样了?” “要是老爷有个三长两短,我们饶不了你!” 贾弼之急忙站起来,知道自己再不说话,恐怕有性命之忧。他挥了挥手,让这些人少安毋躁,自己将昨晚和今早发生的事,一桩一桩,细细道来。 家里人都瞪着眼睛看着他,半信半疑。 贾弼之长嘆一声,无奈,只得把那些只有自己和家人才知道的私密之事,列举了一些。又让两个僕人到公府去查验,折腾了好一阵子,家人才相信他所说的话。 人对自己的认同,相貌占据很高的成分。梦中人因为不喜欢自己的容貌,千方百计,死乞白赖地同贾弼之换脸。现在到好,他如愿以偿了,贾弼之可倒了血霉。俏脸变成丑脸,搁谁也受不了。要是女人的话,说不定得抹脖子上吊。即便是男子,一时之间也无法接受。为此,贾弼之很是忧郁了一阵。开始的时候,简直是伤心欲绝,总是琢磨着,想什么办法把脸换回来。为此,天一擦黑,他就早早地躺在床上,等着梦中的那个男子,再度出现。 那个男子达到目的之后,便杳如黄鹤,再也不肯现身了。 茫茫人海,让他到哪里去寻找一个梦中人呢? 家人和同僚,见了他这副模样,开始的时候很害怕,后来,见贾弼之除了一张脸以外,别的倒也没什么变化,也就渐渐习以为常了。只是可惜了那一副好皮囊,竟然便宜了别人。 对贾弼之本人来说,接受一个这样的自己,可比别人困难多了,家里不知道摔坏了多少枚镜子。好在他生性豁达,深达老庄天道自然之旨,既然事已不可为,那么就顺其自然吧。 第145页 这张新脸虽然丑恶,也不是全无好处。时间长了,贾弼之发现,新脸皮调度起来,其自如的程度,远甚于旧脸。甚至在同一时间,一张脸上,能够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表情,左脸哭,右脸笑,或者相反。 他的才情,也大有长进。可以两只手各执一笔,同时书写,书写的内容,却并不相同。写完之后,细细读来,两篇文章,皆辞藻华美,语意丰赡,令人艷羡。 很明显,换脸之后,贾弼之拥有了这张脸原来主人的部分能力。 失去一张英俊的脸,换来一颗七窍玲珑的心。 这对他来说,也算是一种补偿吧。 故事讲完了。 这个贾弼之,并不是无名之辈。 他是东晋时期的谱学大家。东晋太元年间由朝廷委任撰修谱牒,“广集众家,大搜群族”,撰成《十八州士族谱》百帙,共七百余卷,缮写抄定,藏在秘阁,另抄别本藏于左户。其子匪之,匪之子渊,世传其业,谱牒研究成了贾氏世传的家学。 这样的一个人,面孔发生显着的变化,比寻常百姓,受到的关注更大。 他究竟是由于什么原因变脸呢?原来的那张脸,又换到谁的身上去了呢? 歷史给我们留下了一个个未解之谜。 换脸这种事,对于人类来说,也是千百年来的梦想。《聊斋志异》中的《陆判》,便讲了一个类似的故事。 朱生与阴曹地府的判官陆某交好,陆判为了报答朱生的友情,为他换了一颗七窍玲珑心,从此文思泉涌,写诗作文,援笔立成。 朱有一妻,身材不错,但是相貌丑陋,朱生请求陆判,好人做到底,为他的妻子换一副面容。陆判应承下来,后得美人首,为睡梦中的朱妻换上,朱妻醒来之后,发现自己长眉入鬓,眼如杏核,琼鼻檀口,俨然就是画中人。 不知不觉中,头颅便被换了,身上却并无不适之感。只在脖颈的位置,有一道红线,红线上下,肤色判然有异。 原来,有一户人家的小姐,被强人所杀,陆判知人生死,趁着热乎劲,就给朱妻施行了换头术。 换头这事,就人类现有的科技水平来说,现在也无法办到。 再说,为了改变相貌,连脑袋也换了,一般没有人干这样的蠢事。 大脑控制人的思想和行为,换了头之后,就变成了另一人。 不过,要想改变相貌,却是轻而易举。 现在的美容和整形手术,都能做到这一点。你若是对自己的相貌不满意,便可去医院里找美容外科的医生,他会根据你的要求,并结合现有的条件,在脸上动刀,对原来的相貌进行调整。 在医生的妙手之下,丑妇也可变成美女,丑男也能成为帅哥。 这是局部的手术,要是脸部因故毁容,还可以移植身体其他部位的皮肤,进行植皮。但是,象《变脸》中所说的,将一整张脸皮进行移植,还是个尚待解决的难题。尤其是将来自两个不同的人的脸皮进行对调,就更是难上加难。 异体之间的器官移植,包括脸皮,首先要解决的,便是人体的排异反应。如果无法有效的克制,手术必然失败。 何况,就算是换了脸皮,也不一定能长成对方那样。决定一个人相貌的,有多种因素。脸部皮肤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当然,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方面。 事实上,颅骨的形状,包括眉骨、鼻樑骨、颧骨、下颚骨,甚至于口腔内的牙齿,都对搭建一个人的相貌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所以,大多数的面部整形,不是在面部皮肤上做文章,而是对骨头动刀。所谓的削脸,垫鼻子,就是如此。 所以,好莱坞的大片《变脸》,呈现的还是一种理想状态。将其他影响面容的因素,一概忽略不计了。 诚然,美丽的容貌,能够给人增添自信,也许,在这个激烈竞争的社会,还意味着更多的机会。 然而,有一句话说,相由心生。还有人说,人的相貌,三十岁以前,由爹妈负责,三十岁以后,就由自己负责了。 三十岁以前,决定一个人容貌的,主要是遗传;三十岁以后,个人的心性、学养、风度,都能在面容上体现出来,久而久之,也就影响了面目。 不做手术,也能换脸。 ——努力修持自己的心。 70、偶遇 大唐,一个流光溢彩的时代。 唐朝的暗夜,却魑魅横行。当暮色笼罩,若你一个人在路上行走,就有可能发生一些奇遇。突然发了横财,或者转眼变得一无所有;遭逢艷遇,或者叫吃人的夜叉攫取了性命;受到精怪的热情款待,或者遭到无情的戏弄;抑或,是其他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杜陵韦氏在唐朝是一个非常高华的姓氏,韦氏有一个儿子,家在韩城,手中积聚了大量的产业。在城外十多里的地方,有一所幽静的别墅。 开成十年的秋天,韦公子从城里出来,打算到别墅小住几天。 那里环境优雅,等闲又没有旁人来打扰,正好品品茶,读读书,做做文什么的。 韦公子骑在马上,一边看风景,一边慢慢往前走。功夫儿有的是,他也不急在这一时。 一直走到日暮十分,才远远地望见别墅的影子。 此时,落日正圆,孤烟升起。天空是如此高远辽阔,而人如宇宙之间的一粒微尘,此情此景,令人慨嘆。 第146页 韦氏子对着眼前的风景感慨不已,等他的视线从天边回到身边的时候,发现前面不远处,走来一个妇人。 那妇人身着素衣,面目姣好,手里拿着一个葫芦做成的瓢,自北而来。 走到韦公子身边,先是颇为警觉地打量了他一番,见韦公子脸色白皙,神情宁定,目光也非常坦诚,不象是那些游手好闲的登徒子。咬了咬牙,恳求道: “妾身家住城北,已经有些年头了。家境很是贫寒,为里胥(村干部)所辱,实在是没有活路了,正打算告官,看您像个读书人,就可怜可怜奴家吧,帮我写写诉状,我拿到公堂上去,也好使奴家一家大小的冤屈得以申雪!” 韦公子见这女子眼泪汪汪,神色悽惨,着实可怜,不由得动了恻隐之心,就答应下来。 那女子见韦公子肯帮忙,很是高兴,一直紧蹙着的眉头也舒展开来。 “妾身也走得累了,公子如不嫌弃,咱们就在着田头歇上一歇如何,我也好将我家的冤情,跟公子说上一说!” 韦氏子点了点头。 ——给人写诉状,总得了解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啊。 韦公子从行囊里面拿出一方白布,二人席地而坐,那女子从怀里掏出一个酒葫芦,对公子说: “您的大恩大德,我真不知道如何报答。葫芦里面有酒,是家酿的上好女儿红,愿与公子一醉方休。” 说罢,把葫芦里的酒倒在瓢中,递给韦公子。那酒呈醉人的琥珀色,闻起来甘冽无比,令人食指大动。 韦公子见这女子一番盛情实在难却,道谢之后,接过葫芦瓢,送到嘴边,刚要喝。忽然,从西方来了一队人马,手持弓箭,牵狗架鹰,看来是狩猎归来。 有几个彪形大汉,手里牵着几只猎犬,走在队伍前面。 妇人望见他们这阵势,突然之间,脸色就变了,似乎是极为惊恐。扔下手里的酒葫芦,往东跑了十来步,四肢伏地,化为一只狐狸,朝庄稼地里钻去。 韦公子一见,大为惊恐,他低头看了看手中的酒瓢,仿佛被什么东西烫了手一样,惊叫一声,扔在地上:那是一只眼窝深陷,牙齿惨白的骷髅头。 咧着大嘴,仿佛正在无声地狞笑。 骷髅里的酒也洒了一地,这时候,已经变得臭不可闻。看上去,好像是牛尿。 韦公子爬上马背,失魂落魄地骑回家去。 回去以后,便开始发高烧,大夫说是遭受惊吓所致。 一个多月以后,才渐渐康復。 出《宣室志》 71.盗墓迷城(之四) 大唐开元年间,黄门侍郎卢涣外放为洺州刺史,下面我们要说的这件事,就是卢涣在任期间发生的。 洺州管辖下,有个翁山县(在现在的舟山)。翁山溪谷众多,有很多地方,非常荒僻,根本就没有人居住。 卢涣在洺州当官的时候,这里发生了一起离奇的盗墓事件。 为什么说它离奇呢,看过下面的故事,你就知道了。 这是极为普通的一天,与歷史上的无数个普通的日子一样,寻常的不能再寻常了。这一天,在翁山县的溪谷里,却发生了一件不寻常的事。 有一个人,在这一带行走,当然,他为什么要到这里来,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午后的太阳晒得人心焦,这个人埋着头,一直往前走,走着走着,他发现,前面的车辙里,有些奇异的东西。 那个时候的路,好一点的,也不过是用黄土夯筑而成,所以,那些东西出现在车辙里,是极不寻常的。 那是几块雕刻极为精美的花砖,这些砖,达官显贵和富商大贾们,经常用来装饰自己家的墙壁和地面,普通的老百姓,能够摸一摸,看一看,就很不错了。 这些花砖,埋在地下,要在平常的日子里,也是看不到的。 不过,这几天阴雨连绵,马车和牛车一上路,车轮就在路面陷得很深,时间长了,经过的车多了,这些花砖,就露出了地面。 要是普通人,看过也就看过了,顶多也就撬起来一块,带回家去,留做纪念。这个人却不同,他看见的,不仅是车辙里偶尔显露的几块花砖,他的眼光,放得更远。 这一带,方圆几里之内,都没有人烟,也没有任何建筑,这些雕镂精美的砖头,出现在这个地方,岂不是太匪夷所思了吗? 当然,也不大有可能是运输砖块的车辆,中途掉落的,因为,从那些花纹的样式来看,分明不是现在的款式,到很象是以前的古物。 那么,是不是可以换一个思路去想呢,这些砖头,不是地面建筑上的,有没有可能,是地下的呢? 他朝周围看了看,见四下无人,蹲下身子,把砖头掀开,果不其然,砖头下面,还砌着不少同样的花砖。 这人看了,心里狂跳不已,无意之间,竟然让他发现了宝贝,在这附近,有一座前朝的古墓! ——没错,他是一个资深的盗墓者。 虽然早已金盆洗手,可是,如同那些沉溺于毒品的人一样,就算是戒断了一段时间,再碰到毒品,还是忍不住要復吸。这个人也是,一见到坟墓,就忍不住技痒。 凭他多年积累的经验来看,这个古墓,规模一定非常庞大,似乎是个达官贵人的墓葬。要是能够打开这座坟墓,收取里面的随葬品,连下辈子都不用愁了。 第147页 盗墓在唐朝可是重罪,必须从长计议。 这个人回去之后,强按捺心头的狂喜,召集了以前的十来个兄弟,大伙儿围在一起,制定了一个详细而又周密的计划。 首先,他们向县廷递交了一个申请,请求到发现墓葬的路边居住。得到县廷的批准之后,就聘请工匠,以最快的速度,在那里建起了几间房屋。这些人,全都搬了进去。 驻扎下来之后,这些人紧接着便开始了第二步,在道路旁边开荒种麻,等麻长到一人多高的时候,就带领人手,开始发掘。 因为是另有所图,所以,他们在种麻的时候,根本就不考虑行距、和株距等因素,而是在保证存活的基本前提下,怎么密怎么种。有了这层青纱帐的保护,他们在里面究竟干了一些什么勾当,也就没有人知道了。 队伍里面都是盗墓的老手,有着那个金光闪闪的前景做指引,大伙儿齐心合力,干得相当起劲。 先清除表层的浮土,找到墓门,打开以后,沿着墓道,斜向下挖,挖了几天之后,便渐渐进入墓穴。 曙光就在前头,不过,在进入墓室之前,他们遇到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主墓室之外,有三道石门,石门非常厚重,质地也极为坚硬,而且,同墓壁之间的所有缝隙,都用融化的铁汁液浇灌了,经过这么一番处理之后,简直就是铜墙铁壁,他们拿凿子凿了半天,也不过留下指甲大小的一个小坑。 大伙都在暗暗发愁,照这样下去,猴年马月,才能把墓室打开呀。无法开启墓门,他们以前所作的努力,全都是无用功。 是以精卫填海的精神继续往下凿,还是就此放弃呢?队伍里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唿声。一伙儿人主张就此放弃,另一伙人却不甘心。 这个时候,他们的头领,也就是发现古墓的那个人出来了。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制止目前这种分裂倾向。 俗话说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早些年那些有志于盗墓的,大多是身怀异能之士。这个人也不例外,从小拜师学艺,除了挖坟掘墓以外,对于奇门遁甲之术,也很有研究。 这个人说:“大伙儿少安毋躁。这个墓呢,咱们是挖定了,里面的宝呢,咱们也拿定了,不过,还得从长计议。” 众人都知道头领的能耐,他这么一说,大伙儿象吃了定心丸一样,渐渐平静下来。 首领说了这话以后,就再不露面了,他把所有的人都赶了出去,在自己的屋子里,斋戒七天。七天之后,从房门里走出来,在同伙的陪同之下,走进墓道,来到墓门之前,口中开始念念有词。 其他人在旁边神情肃穆地听着,虽然谁也不知道他念的是什么。 念了几天咒语之后,终于有一天,站在墓道里的人,忽然感觉地面一阵剧烈的颤抖,众人被震得东倒西歪,连火把都扔在地上,慢慢熄灭了。 黑漆漆的墓道,伸手不见五指,再有勇气的人,也不免暗自嘀咕。开始还以为是地震,心里都叫苦不迭:照这么着,不仅没拿到宝,反而给墓主人殉葬了。人家都说偷鸡不成,反蚀把米,他们这是连命都搭上了。 没想到,摇晃了几下之后,那些趴在地上的人,耳边忽然传来几声咯吱咯吱的响声,接着,一股呛人的灰尘从对面袭来,众人开始不停地咳嗽。 等一切都平静下来之后,有人从怀里掏出火镰子,点燃了地上的火把,四处照了照,这一照,所有的人,都不禁惊喜地叫出声来。墓室里的门,竟然奇蹟般的打开了。那股子烟尘,就是从敞开的墓门里扑出来的。 众人都朝他们的带头大哥投去了敬佩的目光。 头领却不动声色,从身边一人手上,拿过火把,带头走了进去。 浓重的黑暗被火把的光芒驱散,呈现在他们面前的,究竟是什么呢?在前进的路上,还会有什么样的变数呢?这些人,能够如愿以偿地找到他们梦寐以求的宝贝吗? 墓门里面,迎面而来的,是一个整齐的方阵,方阵由数百铜人铜马组成。那些铜人,每个都有真人四分之一大小,铜马也是照真马的样子,按比例缩小的。所有的铜人,都手持干戈,制作极为精巧。连战斗队形,都保持得非常完整。恍惚之间,让人感到,仿佛有一位身披铁甲的将军,正指挥着千军万马,穿越时光的隧道,从光影迷离的旧时杀来…… 甚至连震天动地的喊杀声,犹在耳边。 这些人穿过甲士与战马的丛林,就仿佛,穿过时光的河流,向它的彼岸漫溯。 沿着墓室朝前走,走了一会儿,来到第二道门前,这道墓门在老大咒语的催动之下,也已经打开,里面,同第一道门里一样,也按照一定的阵型,摆放着数百铜人铜马。 众人见此情形,心里明白,老大的判断果然不错,有这么多的兵马俑陪葬,说明墓主人的身份,绝对非同一般。这次,他们是捞着了。 穿过第二道门,继续往前走,他们原本打算冲进去,拿它个盆满钵满,没想到,前进的路上,仍然横着一道门。这是第三道门,也是最难打开的一道门。其坚固程度,远远超出前两道,而且,照情形来看,在墓道被封闭之前,曾经有高人,用咒语给这道墓门加持过,否则,依照老大的修为,这样的墓门,他的咒语面前,应该是不堪一击的。 第148页 这第三道墓门,纹丝不动,众人眼巴巴地看着他们的老大,等着他那神奇的力量,再次创造奇蹟。 老大却转过身去,只说了一个字:“走!” 无奈,众人只好跟在他的身后,鱼贯而出。 回去之后,带头大哥又开始紧闭房门,进行斋戒。在此期间,除了送饭之外,谁也不让进。在众人的翘首期盼中,三天过去了,到第四天头上,头领从屋子里面出来了,神情有些疲惫,眼睛却是雪亮的。大伙儿从头领的眼神里,看到了一线希望。 他叫兄弟们带上火把,随身携带盗墓的家什儿,一行十多人,又钻进了麻地里。 进得墓室之后,头领径直来到第三重墓门之前,左手交叠在右手上,合上双眼,开始念诵咒语,声音时而高昂,时而低沉,时而如情人间的絮语,时而,象在同谁争执着什么,激烈而又迅疾。 他的头上,青筋暴露,双手也握得越来越紧,终于,声音如同高悬的一线,越抻越直,越来越细,细得,仿佛马上就要被绷断。众人的心,也被这如丝线一般的声音,悬在了半空。 就在他们以为带头大哥气力耗尽,马上就要坚持不住的时候,墓室的门,轰隆隆地打开了,墓门缓缓向两遍移去,移到一半的时候,便停止了。 有心急的,手里举着火把,就要往里闯,带头大哥抬起手臂,威严地发话了: “且慢!” 大哥的话,总不能不听,这人硬生生地停住了脚步。 待烟尘散尽,从墓室里面,走出个人来。 他们这些人,纵横全国各地多年,发掘的墓葬无数,还从来没有碰到这么奇怪的事,从死人呆的地方,竟然走出一个活人来。 说是活人,似乎也不是十分恰当,那人身着黄衣,身材干瘦,脸色蜡黄,活脱脱一副干尸的模样。说是死人,死人还会走路?他们可从来也没有听说过,而且,瞧那劲头,谱还摆得挺大。好像是得了圣旨,要向他们这些草民宣诏似的,拽得人五人六的。 那黄衣人扫了众人一眼,这一眼看得大家嵴樑后面一片寒意,好像有人拿着冰块在身后贴着似的,不由得打了一个冷战。 之后,黄衣人终于开口了: “大汉征南将军刘某,派遣使者,特来相告。某生前东征西讨,立有大功,死后,圣上诏令由朝廷护葬,又铸铜人铜马,象徵昔日仪卫。本人奉刘大将军之命来此,就是想告诉各位,将军所居之室,根本没有什么宝物。而且,按照我们大汉的礼仪,官葬向来不埋珍宝,你们何必苦苦以咒语相侵呢?”这个黄衣人略停了停,又扫视了众人一眼: “如果各位不听劝阻,其后果,必然是两败俱伤,还望各位三思而行。”说完,甩了甩袖子,又回去了。那人刚进去,门又吱呀吱呀地合上了,严丝合缝,就象根本就没有打开一样。” 这伙人早已鬼迷心窍,一个说不上是活人还是死人的傢伙,半阴不阳地吓唬两句,又怎么能够阻挡他们前进的脚步。带头大哥尤其如此,长江大河他都见过了,今天,可不能阴沟里翻船。再说,自己身怀异术,连门都都能打开,没有道理就这么半途而废呀。 以后的事情,我们不难想像,回去以后,他继续斋戒,带人到墓室里,接连念了好几天咒语,墓主人好像实在是不堪其扰,这一天,他刚张开嘴,墓门就打开了。一个身着青衣的婢女走了出来,这个婢女身材还算窈窕,面相,却比前面那个黄衣人好不了多少。龇牙咧嘴的,好像受了多大的冤屈似的。 青衣婢女口中的说辞,同黄衣人差不多,中心思想就是,千万不要试图进内室,要是不听劝告,后果自负。 女奴传过话之后,也不耽搁,转身就往门内走去,就在这电光石火的一剎那,带头大哥的手指,被在后面,轻轻地勾了一下。这些人平时配合极为默契,看了老大的手势,已经明白是怎么回事,大伙儿一拥而上,跟在青衣女奴身后,朝墓室里面挤去。 那女奴听到身后的动静,转过头来,轻启樱唇,朝他们粲然一笑,这笑容好不诡异,看得众人毛骨悚然 接着,女奴如青烟一般,消失在墓室里面,而她的笑容,似乎还停驻在空气里,久久不散。 这时候,他们面前的墓门又开始咯吱咯吱地响了起来,声音似乎蕴含着怒气,听在耳里,好不骇人。 两扇门迅速敞开,好像有某种神奇的力量在推动它们一样。待墓门完全敞开之后,滔天的大水,从里面汹涌而出,带着呜呜的响声,铺天盖地地朝众人头顶砸来…… 众人惊慌失措,眼看着洪水以惊人的速度,越涨越高,这个时候,再想往外跑,已经来不及了。洪流很快便涨满了墓道,连整个墓室都灌满了,头顶的空气被水流挤压出去,盗墓人不是被水淹死,就是窒息而死。一时间,墓道里充满了惨唿声,十来个人,眨眼之间,死亡殆尽,要受到了诅咒一般,他们的死状,千奇百怪。 连带头大哥,都没能倖免。 有一个在江边长大的盗墓贼,从小便风里来浪里去,水性非常好,浪头打过来的时候,他没有象其他人那样,惊慌失措,二是本能地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屏住唿吸,随着水流,朝外面游去。 游了不知有多久,身体在墙壁上,撞了好多道伤口之后,终于游出了墓室。 第149页 墓室外面,有几具尸体,也是被水流送出来的。 他是唯一的倖存者。 这个人趴在地上,咳嗽了一阵,把呛进气管和鼻腔的水咳了出来。这下,感觉好了很多。 太阳红彤彤的,高高地挂在天上,天空瓦蓝瓦蓝的:啊!活着可真好啊! 盗墓人回头看了看地上他那些兄弟的尸体,感觉,自己好像是刚刚做了一个噩梦! 当然,他知道,这不是梦。 既然不是梦,那些神奇的事情,又该如何解释呢? 一场大水,把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盗墓人,变成了因缘果报论者。他认为这是上天给他们的报应。歇了一会儿之后,便拿回到他们从前的住处,拿根绳子,把自己绑了,到官府去投案自首。 他投案的地方,正是我们在本文开头提到过的卢涣所在的州府。 ——这人都没就近到翁山县县太爷那儿投案,估计是觉得此事非同小可,一个县城的芝麻官解决不了。 到了卢涣那里之后,此人将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跟卢涣讲了一遍,没有遗漏其中的任何细节。卢涣听后,也是暗暗称奇,世上居然有这样的事,而且,就在他管辖下的翁山县,无论如何,得叫人去看看。 派出去的人,很快就回来了,报告卢大人说,如那个盗墓人所言,墓道外面,躺着几个死人,从死者的体质特徵来看,的确是淹死的,肺部肿大,而且还存着水呢。虽然大水已经退去,墓道里面,仍有浅浅的水坑。 他们沿着墓道往前走,经过前两道门,来到第三道门前,这第三道门,仍然是敞开的。他们走进去之后,发现里面有一张石床,一具血肉无存的尸骨,躺在石床之上,这个的积存的水更多,已经淹到棺床的一半。 为了避免打扰死者的安眠,他们巡视一周之后,便悄悄地退了出去,出去的时候,将盗墓贼们打开的两道门,封了起来,堵塞了墓道。 来到外面,又将挖开的封土填上,封土上面,进行了伪装,仿佛,这就是一块寻常的土地,那下面,什么也没有一样。 这件事,就是卢涣跟《玄怪录》的作者牛僧孺说的,牛僧孺猎奇心理那么强的人,怎么会放过这么好的素材,当下把它记在自己的小册子《玄怪录》当中,我们今天能看到这段奇异的盗墓事件,全都是牛僧孺他老人家的功劳。 这个故事呢,就算讲完了,不想看我继续往下啰嗦的人,也可以换一个频道了。^_^ 故事本身似乎很是诡异,我却觉得,它所涉及的,可能是古代墓葬的一些防盗技术与法门。 中国古代一度盛行厚葬,许多人的墓葬里,埋藏着大量的珍宝,由此,盗墓之风也随之兴起。而盗墓与防盗之间的较量,一直也没有停止过。为了防止盗墓贼进入地宫后顺手牵羊,将墓主人的随葬品据为己有,不少人在生前修建疑冢,也就是假墓,而死后,自己葬在另外一个地方,以此来迷惑盗墓者。 除此以外,还有很多其他的防盗手段。 比如说“积石积沙”就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手段,用细沙填埋墓室,沙中间,掺杂体积庞大而边角锋利的石头,由于细沙流动性好,非常容易塌方,再加上巨石的重力,盗墓者便无法通过挖掘地道的方式进入墓室,有了这项防盗技术,有些古墓虽然经歷数十次盗掘,却仍然保留下来大量的随葬品。 此外,还有设置翻板、暗坑、机关、毒箭、毒气等。而我们这个故事里,最后起作用的,是从墓室里面汹涌而出的大水。由此,可以推测,这个汉代的墓葬,在设计施工的时候,可能与地下的暗河相通。盗墓人在开启墓门的过程中,不慎触发了连接暗河与墓室之间的机关,河水漫溢,盗墓贼在瞬间死于非命。 那么,这个暗河的存在,有没有可能是一种巧合呢? 古人在挖墓的时候,必定先看风水,对墓葬周围的水文地理环境,进行周密的调查,倘若墓室附近有地下水源,一般的情况之下,都会想方设法避开。因为这样,不但会造成墓室渗漏,而且,一旦河水肆虐,都有可能将墓葬沖毁。那么,连接这个墓葬的地下水,有可能是坟墓的设计者,为了防盗,有意选择了这么个地方,毕竟,让水沖了总比让人偷了好。也有可能,是后来河流改道,本来没有水源的地方,出现了蕴藏量丰富的地下水源。而那些盗墓者,不知道其中关窍,在盗墓的时候,挖通了两者之间的通道,结果造成了这样的惨剧。 从种种迹象来看,建造者有意设计这样一个机关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录异记》里面记载的一则盗墓奇闻,与这个颇为相类。 说是唐代安州城东二十多里的地方,有一座巍峨的大墓。盗墓贼对这座大墓垂涎许久,终于,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纠集一伙人,把墓葬挖开了。 墓室里面,埋藏着上百枚纹饰精美的金簪,收拢起来,重达百余斤。再前走,看到一个石座,石座上摆放着许多镶嵌着各种宝石的古腰带,那些腰带上的宝石,发出七彩的,迷离的光,看着就令人流口水。有一个人,随手拿起一条腰带,还没来得及欣赏,便有洪水从某个他们意想不到的地方涌来。顷刻之间,便灌满了墓室。 而他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打开的墓门,也都自行关闭。 第150页 墓室里的人,大部分都被淹死,侥倖逃出去的,将两枚金钗献给刺史武瑜。 这天晚上,武瑜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中,有一个人身着古代的服饰,侍从极多,前唿后拥地,排场大得很。这人来到武瑜身边,对他说: “我乃南蛮武相公,近来有群盗坏我居处,请您看在同姓宗亲的面子上,为我修整一下。至于那些盗贼吗……您就不用管了,几天以后,他们将发狂而死。” 武瑜从梦中惊醒,马上命人去修补那个被盗墓贼破坏的大墓。 不久以后,听说有群盗三十多人,同时发狂,接连死去。 这个故事里的盗匪,在即将得手之际,也是为水所沖,结果功败垂成。 因此,从中,我们或许可以推知,水淹法也是古代防盗技术的一种。 当然,倘若附近没有暗河,事先挖一容量极大,能够储水的密室,并且做好防渗漏工作,也能够达到类似的效果。 细味全文,这个故事里,可能还涉及另外一种防盗手段,也就是咒语,这就颇具恐怖和奇幻色彩了。盗贼头子用咒语打开墓门,墓门里面,先后走出黄衣人和青衣人,对他们的行为予以警告。假如,真的有某种神奇术法,而且,这种术法也的确有效的话,也许,这两个人的出现,是下葬时,术法高深的人,加持在殉葬之人身上的咒术。不过,汉代已经不流行殉葬了,那么,青衣人同黄衣人,很有可能,是随葬的明器,也就是木佣或者陶俑。 当外面有人破门而入,加持在俑上的咒语,便开始发挥作用。 而《录异记》中,三十余盗墓贼,全都发狂而死,有可能,也是某种诅咒的作用。 如果说,志怪传奇中的记载太虚无缥缈,可信度不大的话,那么考古发掘,倒是能够给我们提供真实有效的第一手资料。 山东济宁汉墓出土的石刻上,有这样的防盗咒语:“诸敢发我丘者令绝毋户后。” 意思是,胆敢挖掘我的坟墓,让他断子绝孙! 据说,这样的诅咒,在埃及法老的金字塔里,也有很多。典型的就是图坦卡蒙之墓。 当科学家进入图坦卡蒙的秘密陵墓时,那些懂得古埃及语的学者发现,在陵墓的入口处大门上,镌刻着这样的字句: “打扰法老清净的人,必将受到法老的诅咒!” 他们都是受过严格训练的科学工作者,对这样的恐吓当然不会在意,当时谁也没有放在心上,没想到,此后,令人恐惧的事情发生了。在对陵墓中法老的遗体进行拍摄时,一名摄影师倒下死了,一名博士也在陵墓中丧命,死因都不清楚。出去三天之后,又一个人死了,一星期后,一个科学家自杀,死前在遗书中说:“我受到法老的诅咒……我痛苦万分……我必须自杀来向法老谢罪……” 在某种程度上,考古工作者,是有政府做后盾的公开盗墓者。他们的行为,也受到了诅咒。 这些诅咒,使图坦卡蒙陵墓,成为世界性的迷。 当然了,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所谓的诅咒,不过是一种舆论和心理上的威慑。想到挖坟掘墓,会是生命的代价,总会令有些盗墓者不寒而慄吧。 这种心理上的重压,可能会使一些心理素质不是很过硬的人,放弃盗墓生涯。也会使那些以盗墓为生的,总是疑神疑鬼。从而因为心理上的原因,而影响自己的寿命。 不过,绝世的盗墓贼,必然是不信鬼神之说的。就是面前真有一个活蹦乱跳的“粽子”,他也能微笑着同对方称兄道弟,勾肩搭背,兼合影留念。 真的有能阻止盗墓贼进入的可怕咒语吗?那些咒语,真的有效吗? 你说呢? 原文如下 黄门侍郎卢涣。为洺(“洺”原作“名”,据明抄本改)州刺史。属邑翁山县,溪谷迥无人,尝有盗发墓。云:‘初行,见车辙中有花砖,因揭之,知(“知”字原在“之”字上,据明抄本改)是古冢,乃结十人。县投状,请路旁居止,县许之。遂种麻,令外人无所见,即悉力发掘。入其隧路,渐至圹中,有三石门,皆以铁封之。其盗先能诵咒,因斋戒近之。至日,两门开。每门中各有铜人铜马数百,持执干戈,其制精巧。盗又斋戒三日,中门半开,有黄衣人出曰:“汉征南将军刘,(忘名)使来相闻,某生有征伐大勛,及死,敕令护葬,又铸铜人马等,以象存日仪卫。奉计来此,必要财货,所居之室,实无他物。且官葬不瘗宝货,何必苦以神咒相侵?若更不已,当不免两损。”言讫復入,门合如初。又诵咒数日不已,门开,一青衣又出传语。盗不听。两扇欻辟,大水漂荡,盗皆溺死。一盗能泅而出,自缚诣官,具说本末。涣令復视其墓,中门内有一石床,骷髅枕之。水漂,已半垂子床下。因却为封两门,窒隧路矣。(出《玄怪录》) 72/狐狸兄弟 大唐开元年间,有一个姓李的小女孩,父母死得早,舅舅见这孩子无依无靠,孤苦伶仃,就把她带到自己家里抚养。 孩子的舅舅将外甥女视若己出,吃的、穿的,所有的用度,都同自己的孩子一般无二。几年以后,当初那个面黄肌瘦、身体虚弱、看不出性别的野孩子,就出落成了一个眉清目秀,知书达理的小姑娘。 第151页 如微风过处,初绽的桃花,柳树丛中,冒出的绿芽,那样的美,还是稚嫩的,清新中犹带着羞怯。然而,就是那一点点红,一些些绿,令人的眼前,蓦地一亮。瞥过之后,心花便是朵朵盛开。 这个孩子不光长的好看,性情也好。见过她的,没有不喜欢的。同他们家往还的亲朋,老早就露出口风,等这姑娘再大些,就给他们的儿子娶进门去,做他们的儿媳妇。 这是玩笑话,也是变相的提亲。舅舅听了,捋着鬍鬚,嘴上不说什么,心里却高兴得紧。 等外甥女长大些,就给她找上一户好人家,衣食无忧,相夫教子,他这个做舅舅的,也算尽了心。 谁知道,这女孩的美貌与灵秀,不仅人看着好,就连变幻了形体,混迹于人群中的狐狸,也跟着动了心。 女孩十二岁那年的一天,同闺阁中的女伴相跟着,到附近的市肆买胭脂花粉,回来的路上,被一尾狐狸瞧见了。女孩那美丽的容光,猝不及防地击中了一尾寂寞地修行了千年的狐狸的心。从此,这狐狸便害上了相思病,日夜悬想,非要找机会一亲芳泽不可。 狐狸要是对谁上了心,防备是没有用的,因为根本就防不胜防。他尾随着女孩同她的女伴,来到了姑娘的舅舅家。施了隐身术,开始对女孩和她的家人大献殷勤。 狐狸虽不现形,但是口齿伶俐,接人待物也颇有一套,对这一家上上下下,大大小小,都敷衍得很周到。 可是,好好的一个孩子,怎么能嫁给狐狸为妻呢。不管这狐狸怎样出尽百宝,女孩的舅舅就是不点头:他要是吐了口,如何对得起自己死去的姐姐、姐夫?就是不相干的外人,看了之后,恐怕也要指点他们的嵴梁骨吧。 狐狸累得口吐白沫,要不是有千年的道行跟着,差点就就当场昏倒在地。最后,见自己无论怎样死缠烂打,都没有任何效果,便告辞离去。 狐狸精走了,全家人都松了一口气。从此,女孩大门不出,二门不入,担心被什么东西瞧见,再出什么岔子。 没想到,几个月以后,狐狸精又来了。同上次一样,只闻其声,不见其人。说话的声音,却发生了一些变化。女孩的家里人窃笑道: “声儿都变了,难道是另有其狐?” 狐狸听了,笑嘻嘻地道:“你怎么知道呢?别说,真还让你猜对了!” “此前来的,乃是家兄,排行十四,我是他的弟弟。” “前不久,我看上了韦家的女子,打算娶她为妻,找人缝制了一件红罗半臂(相当于现在的半截袖衣服),要送给那女子作为聘礼,没想到,让家兄这天杀的给偷去了,我的亲事也泡汤了。此仇不报,誓不为……为狐!今天我来到这里,就是为了这件事!” 家里人一听,马上将这狐狸奉若上宾,向他祈求禳解的办法。 狐狸道:“明天是十四兄的王相之日,利于交合,若是此日同心仪的女子有了肌肤之亲,以后必然功力大增,他等了这么长时间,就是为了这一天。明日家兄必来,此次前来,可就不象上次那么好对付了。” “那该怎么办呢?”家人焦急地问道。 “等他来的时候,可令此女手掐无名指第一节,家兄必定无法近身!” 话音刚落,便离开了。 小狐狸说的不错,第二天,那被称为十四兄的狐狸果然来了,女孩正在吃饭,只听到空中有人语声响起,声音很是熟悉,急忙按照小狐狸的指示,手掐无名指第一节,进行禳解。 狐狸来了以后,将六、七颗菩提子那么大小的药丸,往女孩的碗里掷去。投了好几次,都没有投中。顿时惊嘆不已,大声道: “看来,我只有到嵩山学道,才能把这姑娘收为己有了!” 狐狸的药丸累投不中,纷纷落在地上,座上的一个老妇,见脚下有东西滚来滚去,捡起来看了看,又象拿着烫手的山芋一般,忙不迭地扔了。有人问她是怎么回事,老妇惊慌失措地道: “野狐魅我,野狐魅我,罪过啊罪过!” 狐狸一听,差点气个倒仰。当下骂道: “你算什么东西呀!也不拿镜子照照,我胡十四就算是瞎了眼,也不会看上你这头髮没有几根,牙齿都快掉光的老太婆!” 说罢,气哼哼地拂袖而去。 大狐走后,小狐又来了。问道: “怎么样啊?我教给你们的办法可有效验?” 全家人都对小狐狸表示感谢,当着他的面,说了不少好话。 小狐狸十分得意,说: “十多天以后,家兄还会再来。你们要多加小心!此人已与天曹相通,符禁之术,对他根本就不起作用。不瞒诸位,这位十四兄,只有我能克制。等他来时,我再到这里!” 十余天过去了,女孩的舅舅家戒备森严,担心狐狸什么时候突然进门,虽然知道这样做无济于事,至少在心理上是个安慰。 日子在提心弔胆中一天一天过去。到了约定的日子,小狐狸果然如期而至。来了之后,将一些裹的象松花一样的药物交给女孩,对女孩的舅舅道: “我兄长明日一定会来。明早,可以马车载上此女,往东北方向走。倘若有车骑在后面追赶,就把给的这些药洒在车后,如此,则可免遭横祸!” 第152页 这狐狸说的话,家里人字字句句都记在心里,第二天,便依照他的吩咐,套上马车,让女孩坐在车里,朝东北方向驶去。走了没有多远,便听到身后人喊马嘶,回头一看,只见马蹄激起的烟尘,越来越近,转眼之间,便到了眼前。——追兵来了! 众人急忙把锦囊打开,将小狐狸给的药洒在地上。后面追赶的人一见地上的药,立刻惊骇不已,止足不前。连胯下的马,都不安地喷着响鼻儿,烦躁地直尥蹶子。那伙人兜了两圈,眼见无法越过这道无形的天堑,嘴里不干不净地骂了几句,便折了回去。 一路上有惊无险,回家以后,众人把酒相贺,总算又过了一关。 傍晚时分,小狐狸又来了,笑嘻嘻地说:“借上我的力了吧!还有一个办法,施行之后,能够永除祸患,我也不再来了!” 小女孩听后,冉冉下拜,请求狐狸告诉她这个法门。 狐狸让他们家的人取来东向的桃枝,做成木板,用硃砂在木板上写上居住的州、县、乡、里。以及胡绰、胡缈两个名字。将硃砂写就的木板,钉在大门和中门之上,从此以后,就永远不会有精怪出现了! 女孩的家人当然是全部依从。果然,大狐狸再也没上门找麻烦。 女孩一天一天地长大,家里人也完全放下心来。 然而,正当所有的人都以为不会有不测发生时,不测真就发生了。 一日,女孩突然莫名其妙地失踪了,怎么找也找不到。 彼时,她尚未出嫁。 是狐狸摄取,还是为强人所掠,就不知道了。 美貌的女子,命途总是多舛。这话真有几分道理啊。 出《广异记》 73/心头血 唐朝有一个姓卢的人,名叫卢贊善,出身世家,相貌英俊,又极有才情,乃一风度翩翩的浊世佳公子。 卢郎风神如此,自然有很多人家想把自己的女儿许给他,只不过,他们来晚了一步,卢贊善早已娶妻,而且同妻子感情很好,平日里,家里人总见他们两个在一起说笑逗趣,从来没有红过脸。 卢家的窗台上,立着一个精緻的瓷娃娃,据说,这个瓷人出自邢州最有名的匠人之手,瓷色细洁,手感温润。那乌黑的头髮,灵动的双眼,粉红的樱唇,动人的身姿,在工匠的一双巧手之下,描摹得栩栩如生。 更令人称奇的是,从不同的方向看过去,这个瓷人脸上的表情也各不相同,或喜或怒,或笑或嗔,仿佛,它是一个血肉充盈的活人似的。 这个瓷人,在卢家很久了,反正,在卢贊善小时候,就看见瓷人立在现在这个位置,小孩子好奇,把瓷人拿在手中,仔细端详,大人们见他那专注的样子,还逗他:“贊善,把这个小娘子给你做媳妇吧!” 他那么小,媳妇是什么东西,他怎么知道,照着瓷人的身子,就是一口,嗯?挺硬,不能吃! 这样的动作,逗得众人哈哈大笑。 长大娶妻之后,瓷娃娃仍留在他的屋里。世事变迁,生老病死,好像,唯一不变的,就是这个瓷人了,她永远青春,永远妖娆,永远摇摆春风,永远盈盈浅笑…… 卢贊善读书做文累了,便把这个瓷人放在掌心,把玩一会儿。有一次,叫他的妻子看见了,嗔道:“郎君如此喜欢这个瓷人,那我就做个顺水人情,讨她来给你做妾,如何?” 说完,自己捂着嘴,先吃吃地笑了起来。卢贊善伸出手指,在妻子的额头上轻轻地弹了一下,做为惩戒。卢夫人装作疼痛难忍的样子,抱头逃了出去。 这事就过去了,他们两个都当这是玩笑。谁知道,从此以后,家里就出了怪事。每天晚上就寝的时候,卢贊善都看见,雪白的床帐后面,躺着一个人。影影绰绰的,虽然看不太清,但是,他知道,那是一个女人,一个身段诱人的女人。 那个女人,看上去很眼熟,然而,并不是他的妻子。 有好几次,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奔过去,勐地掀起帐子——可是,里面除了枕头与被褥以外,什么也没有。 卢贊善被这事搅得头疼,连书都读不下去了。这一天,他习惯性地拿起窗台上的瓷人,放在掌中,无意识地摆弄着。渐渐地,他觉得手心有些奇异的感觉,似乎是……似乎是那瓷人心脏的部位,正在缓缓地跳动,卢贊善被这个想法吓了一跳,他把瓷人放在面前的桌子上,仔仔细细地看了一圈,那瓷人静立如常,一点奇异之处也没有。 只是,那表情,似乎与往日有些不同,尤其是眼睛,仿佛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正含情脉脉地看着他,雪白的脸上,好像,还带着一抹红晕…… 卢贊善勐地摇了摇头,心想:真是中了邪了! 再去看那瓷人,好像也没有什么异状。 这个时候,卢妻正从外面走进来,看到卢贊善神色悽惶,就关切地问他,究竟是怎么回事。卢贊善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把自己刚才的经歷,跟妻子说了。 “难道……难道那帐子里的女子,就是这瓷人作祟……”卢夫人道。 “没想到,我一句戏言,竟然害了夫君!不如……” 卢夫人压低声音,在卢贊善的耳边,说了几句话。卢贊善想了想,点了点头。 第153页 不管是不是瓷人作祟,都不能把它留在家里了。打碎他们是不敢,放在家里,又提心弔胆,第二天一早,他们就派人把这瓷人送到佛寺中供养。 寺院里有高僧大德,诸天神佛,菩萨夜叉,量这小小的瓷人,跳不出我佛的手心去。 瓷人被送走以后,卢家果然就没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却说在供奉瓷人的寺院里,有一天早上,一个小沙弥在大殿里洒扫。忽然看见,有一个女子,正背对着他,在窗户前站着。 小沙弥觉得奇怪,就上前询问,这个女子是从哪里来的。 一听这小沙弥的问话,那女子马上便泪水涟涟,抽噎着说,自己本是卢贊善的妾,为大老婆所妒,强行送于此处。说着说着,便泣不成声。 小沙弥对这女子很是同情,好言好语地安慰了一番,把她送走了。 几天以后,卢家人来此寺参拜,小沙弥同卢家人闲聊,提起那个被放逐的妾,颇有不平之色。 卢贊善一听,脸色一变,问起事情的本末。小沙弥一一道来,并将那妇人身上所穿的衣服,也详细的描述了一番。 卢氏夫妇一听,不禁相顾失色:这小沙弥说的,不正是他们家的那个瓷人吗! 卢贊善将事情的原委,跟寺庙里的和尚讲了一遍,并且得出结论,佛门圣地,尚挡不住妖孽为患,不如就来个一了百了。他当机立断,让僕人把那个瓷人捧来,摔在院子里的青砖上。 一声脆响之后,瓷人四分五裂。 人们看见,在瓷人心脏的位置,有一团血,象鸡蛋那么大小。 原来,在他们打碎她之前,她便已经死了。 ——死于心碎。 (出《广异记》) 原文 卢贊善家,有一瓷新妇子。经数载,其妻戏谓曰:“与君为妾。”卢因尔惘惘。恆见一妇人,卧于帐中。积久,意是瓷人为祟,送往寺中供养。有童人,晓于殿中扫地,见一妇人。问其由来,云是卢贊善妾,为大妇所妬,送来在此。其后见卢家人至,因言见妾事。贊善穷核本末,所见服色,是瓷人。遂命击碎。心头有血,大如鸡子。(出《广异记》) 74鬼娃娃 每个女孩,小时候都有一个朝夕相伴的娃娃,这是她最好的朋友,和形影相随的玩伴。只要娃娃躺在身边,即便大人不在,即便在很黑很黑的夜里,她也不会感到孤单和害怕。 可是,在影视剧里,布娃娃就没有那么可爱了。它们,往往被赋予某种奇怪魔力,而这种魔力,经常是对人类有害的。 很多大人,惨死在布娃娃的魔掌之下。 中国古代的布娃娃,有很多,也不是普通的玩偶。它们的能量,有的时候,也会让人大吃一惊。《广异记》里面,就记载了这么一个。 京兆韦氏在唐代是一个人才辈出的大族,韦家有一个后生,名叫韦训,有一天正赶上空闲,就跑到家学里,拿起一本金刚经读了起来。 那个时候的世家大族,一般都在家里设有私学,延聘专门的老师,传授家内子弟学问。 私塾里的学生都放学了,先生还没有走,韦训和先生,一人抱着一本书,在院子里的荫凉下面,津津有味地看着。 读着读着,韦训就觉得眼前一晃,他抬起头来,惊奇地发现,门外有一个穿着绯色裙子的妇人,身手敏捷地爬上墙头,来了个鹞子翻身,嗖地一声,跳进了院子。 啊?钻墙逾隙,岂是好人家的女子所为,这个妇人,光天化日之下,就往人家的院子里跳,肯定不是什么好人!而且,一般的女子,哪有这样的身手,这么高的围墙都挡不住!韦训心想。 接下来发生的事,完全证实了她的推测。 那女子翻身站在院子里之后,俏脸上漾出一丝奇怪的笑意,突然,隔着老远,就伸出手来,闪电般地往先生的头上抓去。 人的胳膊能有多长,按理说,隔着那么远的距离,是断断无法沾到先生的身的。接下来的事,让韦训吓了一跳,,那女子的手臂越伸越长,越伸越长,好像能无限延展似的,她身高不过三丈,胳膊倒有六、七丈长,眼看着揪住先生的头髮,一把把他从树下的榻上,拽到地下。 先生猝不及防地发出一声惨叫,文生巾被扯落,披头散髮地倒在地上,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呢! 那女子见自己一击中的,拖着尖尖的嗓子笑了几声,那笑声森森细细,就像有什么利器刮擦着耳膜似的,听起来好不瘆人! 片刻之后,她又把脸转向韦训,接着,白惨惨的爪子伸了过来,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韦训吓得呆住了,一动也不敢动,等那只长着尖尖的指甲的手,来到他跟前时,他才醒过神来,仓促之间,只得以手中的金刚经遮挡。左抓左挡,右抓右挡,两个人过了几招,那女子见一时之间不能得逞,就丢下韦训,拖着先生,朝门外走去。 那妇人跟吃了大力丸似的,简直是力大无比,先生被拖在地上,怎么挣也挣不开,脸都叫地上的石头给刮花了,痛唿连连。 韦家人听到先生的叫声,都跑出来看,正好看见先生的衣角在门口一闪,还有跟在后面绊绊跌跌的韦训,猜也猜得出,一定是有什么不测发生了,也跟在后面,朝前追去。 那女子也不回头,直接把教书先生拽到一户人家,后面的人边跑边喊,惊得路人纷纷侧目,再往前一看,一个妇人,胳膊都快抻成面条了,细长的手上,放风筝似的,抓着一个蓬头垢面的年轻人,那年轻人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第154页 这情景实在怪异,他们想看看究竟,也汇入追赶的洪流中。 那妇人见对手人多势众,不敢恋战,松开手,把教书先生扔在一边,自己则气定神闲地理了理了头髮,钻进院子旁边的一个大粪堆里去了。 众人气喘吁吁地围了上去,只见教书先生遍身青紫,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舌头伸出来一尺多长,早就有出气没进气了。 韦家人有懂医理的,蹲下身去,又掐又按,折腾了半天,先生气息才稍稍平顺了一些,但是,仍然昏迷不醒。 有两个身强力壮的,走上前来,把他架在中间,抬了回去。回到韦家的私塾之后,让他平躺在榻上,灌了些药,又过了很长时间,才算甦醒过来。 看着浑身发蓝,伸出来的舌头能打好几个结的教书先生,大伙面面相觑,想笑又不敢笑,不笑又忍得太辛苦。 这时候,有人提了一个建议,解了众人的燃眉之急。 “咱们不如去看看,那个绯衣妇人,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这话立刻得到了热烈的响应,韦家人率领着附近的村民,来到那妇人消失的粪堆旁边,挽起袖子,就开挖。 粪堆被刨开之后,臭气熏天,令人作呕,即便如此,大伙的干劲却丝毫不减,挖了好几尺深之后,终于在粪坑里,找到了一个布偶。 那布偶下身穿着粉红裙,上身是一件白布衫,身体由丝帛缝制,年深日久,那些丝帛已经非常敝旧了。 看来,就是这个布偶作的妖。 有一个村民,捏着鼻子,把布偶从粪坑里拎出来。大伙儿商议了一下,都认为妖物不可留,于是来到通衢大道上,找了个角落,把这个布偶烧了。 点了好几次才点着,火焰腾空而起,布偶发出丝丝的响声,森森细细,好像在低低地述说,又好像是某种怨毒的诅咒…… 过了几天,先生终于恢復了正常。 布偶烧化之后,再也没有什么怪事发生。 至于这个成精的布偶,为什么单单就找上韦训和他们家的教书先生,没有人知道。 原文: 唐京兆韦训,暇日于其家学中读《金刚经》。忽见门外绯裙妇人,长三丈,逾墙而入。遥捉(“遥捉”原作“迳投”,据明抄本改。)其家先生,为捽发曳下地。又以手捉训,训以手抱《金刚经》遮(“遮”原作“遍”,据明抄本改。)身,仓卒得免。先生被曳至一家,人随而唿之,乃免。(“免”原作“得”,据明抄本改。)其鬼走入大粪堆中。先生遍身已蓝靛色,舌出长尺余。家人扶至学中,久之方苏。率村人掘粪堆中,深数尺,乃得一绯裙白衫破帛新妇子。焚于五达衢,其怪遂绝焉。(出《广异记》) 75/荒野惊魂 唐朝有个叫杜万的员外,他有一个哥哥,我们下面说的这件事呢,就是杜员外的哥哥亲身经歷的。 这个人,具体叫什么名字已经不知道了,方便起见,我们就叫他杜某吧。 有一年,杜某被任命为岭南的县尉。岭南那地方,在当时基本上属于蛮荒之地,到那儿去的官员,不是犯了罪,就是因为忤旨而被流放,虽然这不是什么好去处,县尉也不是什么大官,可是,为了一家老小的生计,也只得接受委任,携带妻小,踏上征途。 杜某的妻子身子骨比较弱,这一路颠簸劳累,水土不服,再加上为瘴气所侵,得了重病,虽然请了大夫百般医治,人还是没挺过来,在床上躺了几天,就死了。 杜某伤心无比,站在妻子的尸体旁边,吧嗒吧嗒直掉眼泪,可是,当时正值盛夏,暑气上来,蒸得人都喘不过气来,人总这么放着也不是回事啊,身边的人小心翼翼地建议,赶快把尸体给埋了,要不,再这样下去,可就放臭了。 当时,他们还在路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想好好装殓一下都不行,找了很长时间,才找来一领苇席,把杜某的妻子卷了,埋在悬崖峭壁的边上,打算等以后有条件了,再重新殓葬。 杜某一到任上,便被繁忙的公务包围了,整天忙得焦头烂额,想改葬妻子的愿望,也被无限期的押后。就这样,一晃儿过去了好几年,终于有一天,朝廷又下了诏令,调杜某回北方任职。在北归的途中,他又来到过去的那个伤心地——当年埋葬妻子的地方。 那里山岩高耸,松涛阵阵。杜万知道,自己这一去,可能今生今世也不会再回来了,他要把妻子的骸骨迁走,回到北方,再找个妥善的地方安葬。 他和随从爬上山岩,来到当年埋葬妻子的地方,找到当初所做的记号,拿出随身携带的工具,便挖了起来。挖了一会儿,那个卷裹他妻子尸身的苇席便露出来了,杜某隐隐觉得哪里不对劲,却也没有细想,众人七手八脚地移开蓆子上的浮土,小心翼翼地打开蓆子,这才发现,那苇席里面的尸体,已经不翼而飞! 是了,他们才挖了几下,苇席就露出来了,要知道,当初他们挖这个坑的时候,可费了不少的劲,怕有狼虫虎豹来了,把妻子的尸身当成晚餐吃掉,特意把裹着尸体的蓆子埋得很深。 看着空空如也的苇席,杜某悲嘆良久,心里非常难过。这可怜的女人,死了死了,连尸骨都没剩下,自己真是对她不起啊! 等他的心情平静下来,自己想想,如此险峻荒僻的地方,等闲不会有人前来,多半是叫野兽扒出来吃了。就算是叫野兽吃了,也得留下骸骨不是。哪怕只剩一根骨头,他也要把她带回家。 第155页 他朝四周看了看,周围全都是凄凄的荒草,草被狂风吹得贴地倒伏,不像是能藏住什么东西的样子。悬崖上有一条小路,虽然也被荒草掩埋,不过,隐隐约约的,还能看出点道路的痕迹。几个人便沿着这条小路,往前走去,希望能找到一点同他妻子有关的东西。 走了大约有一百来步,前面忽然出现一个山洞。洞口藤萝掩映,遮住了大部分光线,乍一看去,黑黢黢的一片,什么也看不清。 山洞里面究竟隐藏着什么呢?是亡命之徒,还是狼虫虎豹?不管是哪一种,都会要人的命!杜某心里虽然忐忑,可是,他是武人出身,身手敏捷,胆子也大,而且,妻子的骸骨去向不明,不管这山洞里面有没有玄机,都得冒险探上一探。 随从们也都表示,愿意跟杜大人一起进去。 山风一吹,几个人更觉热血沸腾。握紧了手里的兵器,靠着洞口的岩石,慢慢地朝里面摸去。 适应了最初的黑暗之后,众人的依稀看出,虽然看上去极是幽深,山洞里面却很是干燥,地面洁净得像有人特意打扫过一样,侧面的石壁上,还有人工开凿的孔洞,似乎,有人曾经在这里住过。 又往前走了几步,杜某突然回过头来,朝众人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大家都停下脚步,紧紧地靠在石壁上,竖起耳朵,屏住唿吸,尽力捕捉从岩洞深处传出来的声音: 杜某一定是发现了什么,否则,不会有这样的举动。 可是,当众人定下心神,仔细倾听的时候,却发现,耳边除了压抑的唿吸声以外,周遭是死一般的静寂。 杜某常年练武,有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之能,就在刚才,他发现,众人的唿吸声中,夹杂着某种不同寻常的东西。 他的同伴,大多也是武人,唿吸深沉绵长,若加以注意的话,会发现,那些唿吸有一定的节律。可是,方才,有一剎那,他听到,耳边的节律变了调。有一个说不出是慌乱、恐惧还是愤怒的声音掺杂在里面,咻咻的喘息,仿佛是某种兇勐的兽物,凭着自己的本能,他觉察出,那个声音,就在不远的前方。 可是,当他凝神去听的时候,那声音又没了。 尽管如此,他仍然能够确定,就在离他们不远的前方,潜伏着某种莫名的危险!他对同伴做了一个那样的手势,就是让大家多加小心! 悄悄地,他抽出了背后的刀! 正在此时,夕阳的余辉斜照进洞口,刀光如水银泻地一样,忽地一闪。借着着一闪而逝的刀光,杜某惊见前面有一道黑影,张开双臂,兇勐地朝他的头顶扑来! 杜万员外,其兄为岭南县尉,将至任,妻遇毒瘴,数日卒。时盛夏,无殡敛。权以苇席裹束,瘗于绝岩之侧。某到官,拘于吏事,不復重殓。及北归,方至岩所,欲收妻骸骨。及观坎穴,但苇尚存。某嘆其至深而为所取,悲感久之。会上岩有一径,某试寻。行百余步,至石窟中,其妻裸露,容貌狰狞,不可復识。怀中抱一子,子旁亦有一子,状类罗剎。极唿方寤,妇人口不能言,以手画地,书云:“我顷重生,为夜叉所得。今此二子,即我所生。”书之悲涕。顷之,亦能言,谓云:“君急去,夜叉倘至,必当杀君。”某问:“汝能去否?”曰:“能去。”便起抱小儿,随某至船所。便发,夜叉寻抱大儿至岸,望船唿叫,以儿相示。船行既远,乃擘其儿作数十片,方去。妇人手中之子,状如罗剎,解人语。大历中,母子并存。(出《广异记》) 76、惊心之恋 唐朝有个姓吴的书生,是江南人。吴生在会稽游歷的时候,偶遇一位刘姓女子,一见之后,惊为天人,从此便心心念念,朝思暮想,后来,终于备了丰厚聘礼,娶其为妻。 婚后,夫妻两个琴瑟和鸣,整日如胶似漆,你侬我侬,真正是羡煞旁人。 几年以后,吴生被任命为雁门郡某县的县令,上任的时候,把妻子刘氏也带过去了。 刘氏嫁过来之后,一直以性情柔媚婉顺着称,平日里,就算是跟下人讲话,也是细声细气的,对待吴生,更是柔情似水,自从结婚之后,两个人就没红过脸。吴家上上下下,都在背后夸吴生有眼力,娶了这么以为温柔可人的娘子。 假如日子一直就这么云淡风轻地过下去,吴生也算不虚此生了。 没想到,数年以后,他那贤淑的妻子刘氏忽然性情大变,脾气变得极端暴躁,稍不如意就勃然大怒,动不动就对家里的奴婢一顿爆捶,有一次,竟然扑过去死死地将对方咬住,嘴角鲜血直流,疼得那个仆佣满地打滚,哭爹喊娘,拉开以后,众人发现,那僕人身上的肉,竟然被活活咬下来一块。就这样,刘氏还不解气,嘴里尖声叫着:“放开我,我要杀了他,我要杀了他!” 吴生见妻子变得如此兇悍暴戾,对她的一腔浓情蜜意,也被吓跑了不少。每次同刘氏亲近,眼前都会情不自禁地浮现出她没事找事,大发雷霆,殴击僕人的场面,这时候,再说那些温情脉脉的话,就觉得兴味索然了。夫妻之间出现了隔阂,令他苦恼的是,妻子没有一点转好的迹象。 有一天,风和日丽,是个难得的好天气,吴生打算出去散散心,便约了雁门郡的几个军官,到野外打猎,这一天奔跑弛逐下来,打了不少狐狸和兔子,回来的时候,都放在厨房里,等着家里的厨师整治。 第156页 第二天,吴生出去办事,回家的时候,发现昨天搁在厨房的那些野味儿全都不见了。问妻子刘氏,刘氏默然不语。吴生很生气,他们这也是诗礼之家,竟然出了小偷,不整治整治是不行了。他叫人把丫鬟找来,要严加讯问: 丫鬟过来以后,犹豫了半天,才哆哆嗦嗦地说: “那些狐狸和兔子,都……都叫夫人给吃了……” 吴生听后,半信半疑,十来只狐狸和兔子,都让刘氏给吃了,她得长多大个胃啊!转念一想,丫鬟们都领教了刘氏的厉害,想要栽赃,量她们也没那个胆儿,倘若丫鬟说的都是真的,那问题可就大了。 十多天以后,县里的一个幕僚送给吴生一头鹿,吴生让下人把鹿放在院子里,声称自己要远行,过些日子才能回来。出门以后,往前走了一段,又折了回来,隐藏在僻静处,偷偷往屋子里看。 不一会儿,就见刘氏从屋子里面走了出来,先鬼祟地朝四下看了看,见周遭无人,忽然身形暴涨,华美的衣服件件开裂,披头散髮,袒胸露腹,眼角裂开,一对铜铃大的眼珠子,闪着兇狠的光。 一眨眼的功夫,他那身姿裊娜,貌美如花的娘子,变成了面目狰狞的厉鬼! 只见这变了形的刘氏左手提起一条鹿腿,右手的长指甲划开鹿的肚皮,掏出内脏,便开始大吃特吃。 见此情景,吴生吓得瘫倒在地,半天也爬不起来。 过了半天,才终于缓过劲儿来,他从地上爬起来,跑到县廷,召来十几个武艺高强的吏卒,手持兵器,冲进中庭。 刘氏见来者不善,索性也不再假装了,干脆把身上余下的衣服甩到一边,赤身露体,挺立在院子里。——原来她的真身,竟然是一个丑恶无比的夜叉! 只见她目若闪电,齿似尖刀,筋骨盘结,浑身青色,每一次唿吸,都带起一股强劲的气流,吏卒们四肢战慄,拿着兵器的手不停地颤抖,谁也不敢上前,都担心成了夜叉的美餐。 那母夜叉根本就没把众人放在眼里,头颅转来转去,顾盼自雄。 吴生也是后悔不迭,早知道是这么个凶神,就叫上僕人,偷偷逃走好了,何苦再回来找晦气。 众人吓得一动也不敢动,都在等待那可以预知的悲惨命运。她会从哪一个人先吃起呢? 没想到,夜叉四下观望的时候,忽然怔了怔,好像也在惧怕什么东西。 谁也不敢抢先发动,双方僵持了大约有一顿饭的功夫,那夜叉突然拔腿东去,其势甚急,不一会儿就消失了,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出现过。 我想,后来,人们都把那些脾气暴躁,动辄做河东狮吼的女子,比喻成母夜叉,也许同这个故事有一定关系。 故事里的吴生,竟然娶了个母夜叉,还差点送了命,一定非常恐惧兼沮丧吧。 在这里,我们就不去考究有没有夜叉这种生物了。这个故事,象徵意义大于实际价值。 适龄的男子,千挑万选,求得美眷,未曾想到,那美丽的皮囊,温存的外表之下,竟然掩藏着如此骇人的真相。 可是,既然你我都没有生就一双x光眼,一望之下,就能窥见其本质,也只能如故事里的那个吴生一样,在生活中进行检验了。 检验的结果,有可能是美景,也有可能是噩梦。 不管怎样,都要鼓起勇气,去面对、担当。 咬紧牙关,不动声色地走下去,抑或两败俱伤之后,一拍两散。 出(《宣室志》) 77.孤坟梦魇 唐代有个从东洛来的书生,姓张,大比之年,要进京赶考。考试之前,他携带自己写的文章,去拜见当时正任伊阙县县尉的牛僧孺,想让对方给指点指点。这一行是主僕两人,还有一匹马,一头驴,再加上牲畜背上驮着的行李。 主僕两个出发前天气还很好,这走到半路,忽然狂风大作,乌云一层一层地堆叠起来,天空中电闪雷鸣,豆大的雨点从天而降,还夹杂着厚重的冰雹,噼头盖脸地打下来,落在脸上生疼。 这个时候天色已经向晚,加上流阴天气,就更显昏黑,而他们所在的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连个歇脚的地方都没有。主僕两个在野地里早已浇成了落汤鸡,浑身上下早湿透了,衣服贴在身上,直打冷战。僕人眼尖,透过雨幕,隐约看见路边有一棵大树,招唿张生到树下避雨。张生跳下马来,跟僕人缩在树下,哆里哆嗦地直打喷嚏。 过了一会儿,雨终于停了,乌云渐渐散去,月亮从薄薄的云层后面透出光亮,好像隔着一层窗户纸,朦朦胧胧的。张生与随行的僕人商量了一下,解下马鞍,将马栓在树上,自己则和僕人拿出行李来,找了两件还没浇湿的,铺在地上,就这么和衣而卧。 由于连日来不停地赶路,主僕二人都已经睏倦到极点,脑袋刚沾地,就睡着了,昏昏沉沉地睡了不知有多长时间,张生觉得浑身冰冷,给冻醒了。 天还没亮,乌云已经完全散去,月亮明灯似的挂在天际,几颗小星闪烁着。耳边有个奇怪的声音,好象是谁在咀嚼什么。他睁开眼睛,迷迷煳煳地朝四周看了看,这一看吓了张生一跳,只见一个有好几丈长,面目狰狞,好似夜叉的东西,露出白花花的牙齿,正在撕扯张生的马。那马好像已经被咬死了,脑袋耷拉着,身子歪在地上,一动不动,任凭夜叉将身上的肉撕下来,一口一口吞食。 第157页 那夜叉吃得兴起,嘴角的鲜血,滴滴答答,一直洒到胸前。 张生吓得要死,伏在草丛里,一动也不敢动,身体却不受控制地哆嗦起来。 不一会儿,夜叉就将张生的马啃得只剩下一副白惨惨的骨头架子,抹了抹那张血盆大口,又跳到驴的旁边,去吃僕人的驴。那头驴好像被施了什么魔法似的,任凭夜叉咔嚓咔嚓地往下咬它身上的肉,不动也不叫,也就是一袋烟的功夫,那头驴就同马一样,身上所有的肌肉,都进了夜叉的肚子,骸骨在夜风中挺立了一小会儿,便轰然倒地。而夜叉却意犹未尽,耸起鼻子嗅了嗅,勐然一把抓住蜷缩在草丛里的张生的僕人,倒提在手里,抓住两腿,咔嚓一声,一撕两半,内脏哗地从胸腹中流出来,洒了一地。热腾腾的血液,溅在张生的脸上,腥而且咸,令人作呕。 张生心里明白,僕人死后,下一个就轮到自己了,在夜叉那令人毛骨悚然的咀嚼声中,张生终于鼓足勇气,嗖地一声从草丛里窜出来,背对着夜叉,向远处跑去。夜叉摇头晃脑地吃得正高兴,眼见即将到手的猎物就这么熘了,扔下僕人的大腿,暴跳如雷,嘴里又吼又骂,跟在后面勐追。张生吓得,腿肚子都快抽筋了,跌跌撞撞地跑出一里多地,后面夜叉的追赶声才渐渐听不到了。 张生回过头来张望了一下,没看到夜叉的影子,这才放下心来,扶着路边的大树,剧烈地喘着粗气,这个时候,才感觉到,在那场亡命狂奔当中,自己已经透支了全部的力气,全身上下每个关节都在疼痛,膝头酸软,而那个多名追魂的夜叉,说不定正在四处寻找自己。难道今天,就要命丧于此! 他一边休息,一边打量着四周,突然发现,就在前面不远处,矗立着一座巨大的荒坟,坟墓旁边,还站着一个女子。不管是男是女,是鬼是怪,总算是看见人了。虽然是在这样的场合,这样的地点出现的一个女人,还是令他感到无比的亲切。张生凝聚起全身的力气,走到那女子身边,连唿救命。 那女子看了看他,问他是怎么回事。张生就把自己此前的遭遇跟那女子简要地说了一下。听了张生的述说以后,女子指了指眼前的巨坟,说: “这是个古冢,里面什么也没有,古冢后面有个孔洞,能够钻进去,郎君暂且到里面避一避,不然,恐怕就没命了!” 张生听了,连连道谢,绕过古坟,来到这坟墓的后面,果然在荒草丛中,找到一个黑漆漆的洞口,要在平时,他是无论如何也不敢进的,可是后面有夜叉追命,当下也没迟疑,便低头弯腰,钻了进去。 这古冢似乎是某位王侯将相的坟墓,里面极深,也很是轩敞。坟墓里面随葬的明器,早已被盗掘一空,只剩下光秃秃的四壁,那女子说的不错,这里面什么也没有。他进来的那个洞口,很可能就是盗墓贼挖出来的盗洞,金银财宝,已经从那个洞口运走了。墓主人的骸骨,也不知道让他们扔到哪里去了。这个对于墓主人来说,肯定是莫大的悲哀,不过,对张生而言,这样也好,至少不用跟一具尸骨作伴。 张生在坟墓里面趴了很久,也没听到人声。——不知道夜叉有没有追到这个地方,而那个女子,现在又身在何处,会不会遭到夜叉的毒手。带着这些疑问,只觉得时间过得极慢,大概有一个时辰左右,感觉洞口渐渐变亮了,他心里核计,可能是月亮从云层里爬出来了。自己是不是应该出去看看呢? 正当他还在犹豫的时候,忽然听到坟头上有人说话,那人声音压得很低,也不知道究竟说的是什么。过了一会儿,说话声停了,有一个东西被人从洞口推了进来, 出口被挡住了,坟墓里面一片漆黑,张生睁大眼睛,也看不出那究竟是什么。不过,那东西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味,他很是熟悉,那是一股浓浓的血腥味。难道…… 那个东西滚落之后,被遮挡的洞口露了出来,借着月光,张生发现,自己猜得果然不错,地上躺着一个死人,这个死人早已经身首异处,先进来的是身子,随后,脑袋也滚了进来。 难道,那个救自己的女子已经遭遇毒手了,张生心想。壮着胆子仔细看了看,啊!不对!这具尸体穿的是男子的衣服,身量也比那女子魁梧许多,看来,那女子应该安然无恙。一颗悬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 张生往后缩了缩,身子靠在坟墓的石壁上,想尽量和这具骇人的死尸拉开一段距离。只要天一亮,他就从洞口出去。 他心里正盘算着呢,又一具死尸从洞口扔了进来,死尸那张肿胀的脸,正对着他,张生吓得差点尖叫出来,费了好大的劲,才捂住自己的嘴,没有发出声音来。接着,又有几具尸体从洞口抛入。张生的前后左右,都堆满了血淋淋的尸体! 直到此时,张生心里才明白,自己是才出龙潭,又入虎穴! 坟墓外面,分明就是一伙儿盗匪。此时,正从外面传来分赃物的声音,土匪头子大声嚷嚷着,说把这件衣服分给谁,那串钱分给谁。一连叫了十来个名字,领了钱物的,有的喜滋滋地哼着小曲,有的因为分赃不均,嘴里骂骂咧咧地抱怨着。过了好一阵,土匪们才散去。 同死人呆在一个窟穴里,张生心里十分害怕。他猜测,这些人很有可能是过路的旅人,身上携带的财物叫强盗们看上了,结果人财两失。 第158页 这个地方不宜久留,可是,出去的话,他还不敢。不管怎么说,活人要比死人兇险。 他平时博闻强记,趁着匪首分赃的时候,熟记了五、六个强盗的名字,靠在角落里,数着数儿,等着黎明的到来。 没想到,那些被劫杀的人,就在附近的村庄居住。家里人是左等也不回来,右等也不回来,心想八成是凶多吉少,就聚拢了亲朋好友,沿着大路四处寻找。 黎明时分,正好找到这座孤坟,老远就看到有血迹。沿着血迹,搜索到隐藏在荒草之间的洞口。为首的朝大家做了个手势,众人纷纷散开,将这座坟墓包围起来,然后,找了几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拿着起土的工具,沿着洞口,便开始挖。 洞口越来越大,张生在里面暗暗叫苦。他并不知道这伙人是什么来路,还以为是那伙劫匪又杀了回来。心里暗忖,虽然从夜叉的手下逃得性命,这次却肯定是凶多吉少。自己亲耳听到这伙人的交易,还目睹了他们杀人的罪状,这些人岂能留下活口! 坟墓上的土越来越少,洞口也越来越开阔,有个胆子大的,自告奋勇,先下去看看。举着火把,进得古冢之后,这人就是一声惨叫,那些失踪的人,全都在这里,血迹斑斑,早就没了唿吸。那里面,似乎还有他的亲人,因此,这小伙子的叫声,就格外的惨痛,声音里,还带着哭腔。他拿着火把,四处照了照,陡然发现蜷缩在墙角,不住地打哆嗦的张生,勐地大喊一声: “大伙快来看,有个强盗也掉进坟里了!” 张生一听,心里叫苦不迭。自己上辈子这是得罪谁了,这么狗血的事情都能碰上。 那个人话音刚落,从洞口又下来两个人,像老鹰抓小鸡一样,把张生从坟墓里拎了出去,摔在地上,怕他跑了,又叫人拿来绳子,把他捆得结结实实。 坟墓外面突如其来的光明,晃得张生直流眼泪。等他适应过来的时候,忽然想起,这群村人把自己当成强盗,要是不讲明白,恐怕以后会有麻烦。于是,便当着这些人的面,把自己昨晚的遭遇详细地说了一遍。 没想到,村人对他的说辞根本就不相信,认定张生就是劫匪中的一员,杀人以后,往坟里抛尸的时候,不小心自己也栽了进去。老天有眼,让他们人赃俱获。 这些人的逻辑令张生哭笑不得,他还想进一步解释。可是,村民们早就等得不耐烦了,扑上来,打了张生好几十棍子,直打得他身上血肉模煳,有出气没进气,才算作罢。 这些人围在一起商量了一下,最后决定,把他送到县上去,由国法来制裁。 张生听了,心想,你们都给我施了私刑了,这会儿才想起国法来。心里是叫苦不迭,却又丝毫没有办法。 村民们浩浩荡荡地走了有一、二里路,就见迎面过来一个人。他们人多,把路给挡了,于是便吵吵嚷嚷地散开,给那个人让路。 鼻青脸肿的张生,听到耳边的噪扰声,抬起一直垂在胸前的脑袋,无意识地朝对面望了望。这一望,惊得他的脑袋里仿佛有炸雷响起一般,轰的一声,整个人差点被震得四分五裂。 眼前的一幕,如在梦中。 对面的大路上,走过来一个人,这个人左手牵驴,右手拉马,正是昨夜毙命于夜叉手下的书童。就连那驴和马,在他眼中也无比的熟悉。那不正是他和僕人的坐骑吗! 张生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想伸出手去掐自己一把。挣扎了半天,才想起双手都叫人给绑在身后。他用力眨了眨眼睛,终于能够确定,光天化日的,这不是做梦,也绝非海市蜃楼。僕人好像还没睡醒,满面风尘,摇摇晃晃的,脸上还带着焦急的神色。 等这一人一驴一马同自己错身的时候,他突然大叫一声。僕人听见有人喊自己的名字,有些吃惊,回过头来看了看,不禁张大了嘴巴。 张生知道自己此时的形象不佳,保不齐,僕人都认不出来自己了。便又喊了两声。 僕人听了,突然喜上眉梢,惊喜地跑了过来。“公子,公子,可把你给找着了!” 等僕人把气喘匀乎了,张生便问他,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书生说:“昨天晚上,小的太困了,倒在地上,不一会儿就睡着了,醒来以后,就发现公子不见了!这不,正到处找你呢!” 张生又问起昨天夜里夜叉吃人和驴马的事,僕人说他根本就不知道。要是公子说的都是真的,那他现在不早就成了鬼了。 说罢,这小厮还指了指自己映在地上的影子,以此证明,自己还是活生生的人。 张生越听,心里越冷。难不成,昨晚的遭遇,都是自己的一个梦! 村民们也是听得云里雾里,索性把书童和张生一块扭送到县里。 说来也巧,这个县的县尉,正是张生此行想要投奔的牛僧孺。牛僧孺同张生是旧识,知道张生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绝不会干打家劫舍的事。就算他想干,也是有贼心没有贼胆,就算有贼心和贼胆,也没那股子贼力气。好几个身强力壮的村民同时毙命,要是算到张生头上,还真是高看他了。 于是,牛县尉出头,把张生保了下来。张生想起自己在坟墓里听见的那几个强盗的名字,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县令。县令派出人去,将劫匪们一一捉拿归案。这些人招认,东西是他们抢的,人也是他们杀的。事到如今,张生才算洗脱了自己的冤屈。 第159页 张生那天晚上的遭遇,真的是一个梦吗? 那个女子又是谁呢?她究竟到哪里去了?为什么张生被冤枉的时候,她不出来作证呢? 《逸史》的作者认为,张生进入古冢之前所发生的事,其实是那些死于劫匪手下的冤魂,藉助张生擒贼而已。 真的是这样吗? 你说呢? (出《逸史》) 生死盟 唐代前南郑县尉李云,在长安游歷的时候,邂逅一妙龄女子,一见钟情,非要娶回家去不可。 那女子姿容清丽,琴棋书画无所不能,舞也跳得非常好。而且,这女子见了李云之后,对他也颇为倾慕,这两个人郎情妾意,要是能成就因缘,倒也不失为一段佳话。 李云自幼失怙,家中唯有老母。回家之后,李云将自己的心意禀告母亲,希望能得到老夫人的首肯。没想到,他母亲听了以后,连连摇头,并不同意儿子的想法。 只因为,李家虽然家势不如从前,门第到底还是很高华。纵然李云要娶个小门小户的女儿,虽说是门不当户不对,李老夫人也会考虑考虑。可是,李云中意的,是个欢场女子。这样的女子,如何能让她进门,倘若她答应了,岂非辱没祖宗。 李云苦苦哀求,老夫人执意不允,母子二人耗了一段时间之后,形容憔悴的李云,干脆跟他母亲摊牌: “我今生今世,只喜欢她一人,倘若不能娶她,便永不为婚!” 李云眼睛里隐隐带着血丝,讲的是咬牙切齿,每句话,掷地都可做金石声。 儿子是自己的命根子,老夫人见自己的儿子从小到大,从来也没有这么认真、决绝过,不由得败下阵来。再说,退一步想,不管怎么说,娶个欢场女子,总比绝嗣要强啊! 得了老夫人的允准之后,李云抑制不住自己的兴奋,欢天喜地地跑到情人那里,将这个天大的好消息,告诉她。 有情人终成眷属,从此以后,这两个人,终于可以朝朝暮暮,做一对神仙眷属了。 这女子在风月场中打滚的时间甚久,手头也颇有些积蓄,当下拿出自己的私房钱来,再加上李云凑的银子,给自己脱了籍。 迎亲的队伍吹吹打打,坐着一乘大红轿子,这女子,成了李云的新娘。 婚后,这两个人的深情丝毫不减,整天如胶似漆,好得如同蜜里调油一般。简直是人见人羡。为了表示从此脱胎换骨,李云还给她起了个新的名字,叫做楚宾。整日里楚宾楚宾,挂在嘴边。 老夫人虽然对她的出身心有芥蒂,却也并非心肠歹毒之人。时间长了,见这女子知书达理,对自己也很是恭顺,衣食住行,照顾得非常妥帖,接人待物,丝毫没有风月场里的浮华之气,也就在心里,默默地接受了这个媳妇。 一家三口过得很是顺遂,谁知道,好景不长,几年以后,楚宾得了一场大病,医治无效,撒手人寰。 爱妻辞世,李云悲痛欲绝,也很是消沉了一阵。每天对着亡妻的遗物,愁思难遣,默默流泪。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楚宾离世一年多了。 南郑县县令对李云的仪表和人才,一向赞赏有加,早就想把女儿嫁给他。总想找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跟李云提这个媒。后来,见李云娶楚宾为妻,只好作罢。 现在楚宾去世,自己的女儿还待字闺中,正是天作之合。而且,服丧一年,李云也算尽了哀思。现在议婚,于死者的亡灵而言,应该是没有什么大碍的吧。想到这里,县令急忙叫人把媒婆找来,让她到李家去,跟李老夫人提亲。 沈氏的女儿,是方圆百里有名的美女,现在上干着跟李家提亲,老夫人一口应承下来,等李云回来的时候,跟他提起此事,李云想了想,也没表示反对。 这样,沈家纳了聘礼之后,两家择了个良辰吉日,就把这桩婚事给办了。 县太爷嫁女,除了衙门里的同僚、亲朋好友之外,南郑县有头有脸的人物,全都出席了。席间大伙儿高谈阔论,有人夸赞新娘貌美,有人说女婿有前途,笑语喧譁,闹了一晚上,直到深夜,李云才得以脱身,来到红烛高烧的新房。 新娘子垂首坐在床沿,李云走上前去,揭掉沈小姐头上的盖头,借着动盪的烛火,看了看妻子那娇羞的面容。——传言果然不假,这女子的相貌,真的是百里挑一。 得妻如此,夫復何求? 李云正在心里胡思乱想。有丫鬟走上前来服侍他们两个喝了合卺酒,便把红绡做的床帐放了下来。 春宵一刻值千金!喝了一天的酒,浑身上下,全是酒气。李云走进净室,脱掉衣服,跳进早已准备好的香汤之中,烛影摇红,他舒舒服服地泡在水里,差点睡过去。 正当他在半梦半醒之间,忽然一阵轻风吹来,李云不禁打了一个寒战,顿时清醒了几分。 抬起头来,突然看见他那早已作古的妻子——楚宾,手执香囊,出现在他的面前。 楚宾走到李云身边,垂着头,嘆息了一声,那声音里面,充满了幽怨。李云感觉脖子后面凉丝丝的,好像有人正对着他的脖子吹气一般。 “郎君曾经发誓说非我不娶……”楚宾幽幽道。 李云听了这话,不禁有些尴尬,刚想为自己申辩几句,楚宾又开口了。 第160页 “现在,你又给沈家做了女婿,夫妻一场,我也没有什么东西送给你,这是一包上好的香料,就让我再服侍郎君一次吧!” 说着,打开那个香囊,把里面的粉末尽数倾倒进浴桶当中,那香粉的气息非常好闻,落入水中之后,很快便溶化了。楚宾担心它们没有化尽,从头上拔下钗子,伸进桶中,细细地搅拌匀了,然后,看了李云一眼,转身离去。 新婚之夜,竟然真的活见鬼了!李云心里十分不安,他想从浴桶里面跳出来,可是,浑身酥软,一动也不能动。想喊人来把自己扶出去,张了半天嘴,却无论如何,也发不出一丝声音。 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身子委顿下去,掺杂了那种不知名香粉的水,慢慢地溢上来,淹没了口鼻。 最后,他的眼前,是一片红,红得那么鲜艷,同洞房里那铺天盖地的颜色一样。 新娘子等了好长时间,也不见新郎出来,打发丫鬟进去看看,新姑爷到底干什么呢。 丫鬟刚踏进浴室,就是一声惨叫。 几个上了岁数的喜娘也被惊动了,跟在丫鬟后面,跑了进去。 她们发现,新姑爷早已死去多时了。 死后肢体绵软,身上的筋骨,都被药水泡得散了架。 就这样,一场轰轰烈烈的喜事,变成了哭哭啼啼的丧事。 灿若云霞的喜缎,被白色的挽帐代替。 没有人知道,李云临死时究竟看到了什么。也没有人知道,在死神到来那一刻,他究竟在想些什么。是不是,对自己的轻率,有些后悔。 故事讲完了,教训就是: 不要轻易对女人发誓,尤其是那些有关天长地久,海枯石烂的誓言,更不要轻易说出。 ——她会当真的。 原文: 李云前南郑县尉李云,于长安求纳一姬,其母未许。云曰:“予誓不婚。”乃许之。号姬曰楚宾。数年后,姬卒。卒后经岁,遂婚前南郑令沈氏女。及婚日,云及浴于净室,见楚宾执一药来,径前,谓云曰:“誓余不婚,今又与沈家作女婚。无物奉,赠君香一贴,以资浴汤。”泻药末入浴斛中,钗子搅水讫而去。云甚觉不安,困羸不能出浴,遂卒,肢体如棉,筋骨并散。(出《闻奇录》) 79 水中伥 但凡有点深度的江河湖海,大多淹死过人。淹死的人呢,魂魄羁留在水里,无法超生。只有找到一个替死鬼,才能得到解脱。这样的鬼,叫做伥鬼。 由此,我们可以藉机扩展一下知识面。有一个成语叫做为虎作伥,是说那些被老虎咬死的人,魂魄无法升天,天长日久,就沦为老虎的帮凶,为它引诱那些过往的旅人,只有新的替代品出现,这个人的魂魄,才能离开老虎,下地狱或者重新投胎。 这些为老虎张目的鬼,就叫做伥。当然,这个称号,并不是死在虎口之下的人的专利,不慎掉到水里,或者是有意投河自尽的,死后,也叫伥。 水边的伥是如何寻找替身的呢? 《北梦琐言》里面说,淹死鬼看上谁,就唿喊这个人的名字,假如你答应了,就会落水身亡。而这,这都是那些水里的伥搞的怪。 唐代有个叫李戴仁的人,有一次乘船在枝江县的曲浦中航行。船行到半夜,李戴仁怎么也睡不着了,从船舱里面走出来,来到甲板上。 此时,月挂中天,分外皎洁。河水黑黝黝的,深不可测,李戴人仰望着头上点点星光,忽然诗兴大发,正待吟诗一首。忽然,耳边听得一阵哗啦哗啦的水声,他低下头去,朝有响动的那个地方看去,只见不远处的河面,突然冒出来一个老太太,和一个青年男子。 出水之后,这两个人四下观望,失声道:“这里有活人!” 说罢,踩着水面,疾奔而去,看他们在水上的身姿,简直是如履平地。 这一男一女,一老一少,究竟是人是鬼呢? 是人的话,难不成他们在一代枭雄裘千仞之前,就已经练成了铁掌水上漂,这么说来,铁掌帮的渊源,就可以追溯到唐代了。^_^ 假如这二位也是人,为什么又对活人如此忌惮呢? 是鬼的话,那么就有可能是传说中的伥了。按理说,伥见到人,应该高兴才是——终于找到替死鬼了! 抑或,李戴仁运势正旺,连鬼也拿他无可奈何,见了他,都得心急火燎地退避三舍? 反正,当我们在这胡乱猜想的时候,李戴仁甩了甩身上溅的水珠,一转身,又钻进船舱去了。 给我们留下了一个未解之谜。 唐朝的暗夜里,潜行着无数的妖魔鬼怪。下面这个,其身份,就可以完全坐实了。 说是当阳县令苏汭在江陵的时候,有一天晚上夜归。微风阵阵,很是凉爽,苏汭一边欣赏着头顶的月亮,一边往家里走。 走着走着,就见前面不远处,出现一位二八佳人。 那女子身后披着长长的秀髮,姿容绝代,简直是旷古未有,看得苏汭连怎么唿吸都忘了。 女子见他那痴傻的模样,嫣然一笑,在清朗的月色之下,一步一步地朝他走来。 苏汭打量这女子的时候,看到她身上的裙裾贴在身上,似是被水打湿了,虽然被那玲珑有致的身段迷醉了双眼,他还是决定,跟这女子开个玩笑: 第161页 “小娘子衣衫尽湿,难道是江水里的伥不成!” 那个女子一听,脸上挂不住了,怒道: “你说谁是伥呢?” 苏汭见这女子面带薄怒,知道自己这玩笑开大了,正打算道个歉,缓和缓和气氛。却见那女子轻启红唇,脆生生地说了句: “我是鬼——” 说罢,面容大变,说不出的狰狞可怕。发足就朝苏汭追来。 苏汭急忙抱头鼠窜,跑得是上气不接下气,身后,传来那女子的抱怨,一声一声地,直往耳朵里钻。 “你说谁是伥呢,你说谁是伥呢,你说谁是伥呢……” 苏汭听了,暗暗叫苦,心说,我知道了,你老人家是鬼!能不能让我喘口气啊。 ——唉!真是没想到,鬼也有这么强的荣誉感,以后,自己可不能随便妄言了。 跑着跑着,传来一阵打更的梆子声,前方的雾气当中,出现一个身材魁梧的更夫。 苏汭朝更夫飞奔而去,心说,总算见到活人了。 那女子似乎对更夫有所忌惮,恨恨地朝地上吐了口唾沫,转过身去,沿着来时的路,开始往回走。 没走几步,便消失在暗沉沉的夜色当中。 原文 江河多伥鬼,往往唿人姓名,应之者必溺,乃死魂者诱之也。李戴仁尝维舟于枝江县曲浦中,月色皎然,忽见一妪一男子,出水面四顾,失声云:“此有生人。”遽驰水面,若履平地,登岸而去。当阳令苏汭居江陵,尝夜归,月明中,见一美人被发,所着裾裾,殆似水湿。汭戏云:“非江伥耶?”妇人怒曰:“唤我作鬼。”奔而逐之,汭走,遇更巡方止,见妇却返所来之路。(出《北梦言》) 80、生死之间 已经不记得,最初是在什么时候,开始考虑生与死这个命题。 每个人童年的时候,似乎都会追问一件事:我从哪里来? 然则,很少有小孩子缠着妈妈问:我将到哪里去? 这样关于死亡的追问,已经成为形而上的哲学命题。 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当他明白死亡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时,心理上的震撼,可比芮氏8.0级的地震。 死亡,会将自己那么亲近的,同时也无比宠爱自己的亲人带走,并且,永不相见! 这远比狼外婆,白雪公主的后妈,躲在小黑屋里煮各种毒药的巫婆更加可怕。 因为,在死神面前,无论多么深沉绵长的牵繫,都会被连根斩断。 想一想,就不寒而慄,甚至,根本就不敢去触及。 经歷过世事之后,才会对生与死,看得比较淡然。 那么,死亡究竟是什么,《稽神录》里有段记载,可以代表古人看法之一端。 故事发生在唐代。 河北人郑郊,到京城参加秋闱考进士,原本成竹在胸,放榜的时候,发现自己不幸落了第。寒窗十载,竟然盼来这么个结局,心中的抑郁可想而知。与其回家面对亲人那失望的眼神,不如出去散散心,所以,离开京城,他也没打算马上回家,而是骑着他那匹瘦马,游荡于河南的陈、蔡之间。 一路上饱览了河南的山山水水,名胜古蹟,心情也变得开朗了许多。 这一天傍晚,郑郊骑着马,在一条荒草丛生的小径之间行走,眼见长河落日,孤烟升起,雁阵行行,向南方飞去。头顶上,有斑驳的黄叶,在凉风的吹拂下,不断地落下来,不由得心头又浮起无尽的身世之感。 放开缰绳,任凭胯下的坐骑,信马由缰,悠悠荡荡,一直往前走去。 走着走着,来到一个荒无人烟之处,路边,出现一座孤坟。 坟前的墓碑只盛半截,栽倒在荒草丛中,那上面的字迹,长期栉风沐雨,早已磨泐不清,郑郊歪着头,眯着眼睛看了半天,也辨认不出来,那上面究竟刻的什么。 时日已是深秋,坟上有两竿秀竹,却依然青翠可爱。微风吹过,发出哗啦哗啦的响声。郑郊忽然诗兴大发,停下马来,吟诵道: “冢上两竿竹,风吹长裊裊。” 下面的,纵然绞尽脑汁,却怎么也续不出来了。 天色一点一点地暗下去,马儿开始不安地打着响鼻,好像也在替郑郊着急。 郑郊拈着鬍鬚,绕着坟头走来走去,就是想不出来下两句。 这个时候,忽然有一个声音幽幽地从坟里传出来: “下有百年人,长眠不知晓。” 郑郊大惊,连问:是谁?连声音都变了调。 而那坟里,竟然寂尔无声了。 “下有百年人,长眠不知晓。”郑郊口中喃喃自语。 这个坟里,埋的究竟是谁呢?这人才思敏捷,生前,又是怎样的惊才绝艷呢?他,是否也有令人称羡的功业,也有缠绵悱恻的故事,留在青史之间? 这人将死亡,视若长眠,又是多么的开朗豁达呀! 长达百年,託身于此。生前的一切,皆成云烟,死后,是如斯的寂寞! 百年之后,自己又将身在何方呢? 在坟前发了半天呆,直到夜露上来,打了一个寒战,才骑上那匹瘦马,朝未知的前路走去。 落木萧萧而下,山野间有淡淡的白雾升起,身后的那丘孤坟,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渐渐化做一个青色的小点,直至消失不见…… 第162页 故事讲完了。 出生以后,各人所走的路千差万别。可是,有一条路是每个人都要经歷的,——沿着这条路,我们去赶赴死神的盛宴。 饮了死神的毒酒之后,所有的人,最终都会睡去,此后,是漫漫长夜,黎明,将永不再来。 有人说,“在生的时候不必久睡,死后将是永久的安眠”。 正因为如此,才要珍惜清醒的每一天。 81、离魂记 鉅鹿有个人,名叫庞阿。这人相貌极是英俊,风度也颇为潇洒。整个人,如同玉石一样洁白、温润。风神如玉,玉树临风,玉山倾倒这些词,用在他身上,那是再贴切不过了。大伙儿都说,十个姑娘看见庞阿,有九个会心甘情愿地嫁给他,剩下的那个,要不是许了人家,也得争先恐后地加入待选的行列。可惜的是,庞阿早早就娶了亲,有母大虫虎视眈眈,盘踞在身侧,谁想打他的主意,都是白费。 同郡有个姓石的人间,家里有个女儿,正值豆蔻年华,尚待字闺中。有一次,庞阿上她们家办事,那女孩躲在屏风背后,趁家里人不注意,屏住唿吸,偷窥了几眼这个传说中的美男子,一见之后,心如鹿撞,从此,女孩的一颗心,便沦陷在庞阿的风姿与容仪之下。 谈话很快就结束了,庞阿拱手离去。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姑娘的心中怅然若失,怔怔地呆立了半天,才走进内室。 唉——今生是无缘了! 这女孩的情形我们按下不表,却说庞阿回家之后不久,就见一个妙龄少女,来到他住的屋子里,跟他表达了自己的相思之意。 庞阿见这女子生得娇俏,又颇为知礼,心里,先就添了几分好感。软语问她究竟是谁家女子,怎么跑到他的家里来了,要让他娘子知道,可是不得了。 那女孩微微一笑,说自己姓石,就是庞阿刚才办事的石家的女儿。方才见了庞阿的风采,心中仰慕,不知不觉地就跟了出来。 庞阿正跟这女子说话儿呢,就见他妻子气势汹汹地闯了进来,身后还跟着两个僕妇,庞妻一声令下,那两个僕人扑上前去,从怀里掏出绳子,将石氏之女捆了个结结实实。 “快把这不要脸的小蹄子送回她们家去,让她父母看看,他们教育出这么个好姑娘!” 女孩脸一红,忍了又忍,泪水还是从眼眶里滚落下来。庞阿只觉得这女孩可怜,他知道妻子的脾气,也不敢上前阻拦。眼睁睁地看着两个身强力壮的女僕,将那女孩推搡着,扭送回家了。 出了庞家的门,走到中途,那女孩忽然化作几缕淡白的烟气,冉冉而灭。绑在她身上的绳子,如同蜕了皮的蛇一样,委顿在地。那绳子中间,哪还有半个人影。两个女僕惊得目瞪口呆,半天才缓过来。定神之后,两人凑在一起,商量了一下,觉得就这么回去,也不是回事儿。再说,她们的主母向来严苛,说不出个子午卯酉,就算回去了,也没法交差。 这两人核计之后,觉得还是到石家看看较为稳妥。这女子自称是石氏之女,姓石的总脱不了干系。让他们把自家女儿看好,免得以后落人口实,贻笑大方,传出去,谁还敢娶她。她要好好在家里呆着,自己也省得这么来回的奔波了。 到了石家之后,两个僕人说明来意,讲到石氏女时,口气甚为倨傲。女孩的父亲听了这两个人的话,先是露出吃惊的神色,接着勃然大怒: “我女儿一直好好地在家里呆着,连这宅子的门都没踏出半步,怎么能让你们这些下人如此毁谤。真是狗眼看人低,来人啊,把这两个婆娘给我打出去!” 话音刚落,几个家丁抄着傢伙就进来了。僕人虽然是女的,也深知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嘴里虽然不依不饶,人已经开始动脚开熘。 出了石氏的大门,两人便开始撒腿狂奔,回到家里,把在路上和石家的遭遇跟庞阿的妻子说了。庞妻听了之后,半信半疑,叫两个僕人退了下去。表面当作什么都没发生似的,暗地里却留了个心眼。 这以后,只要丈夫的房间里传出点响动,她就竖起耳朵来听,下定决心,非得把这件事情弄清楚不可。 第二天早上,吃过饭,庞妻打算到园子里散散心,这时候,隐隐听到从丈夫所在的书房里,传出一阵说笑声。离得远,那声音听上去时断时续,但是,庞妻认为,这决不是错觉。 她贴着墙根,踮起脚尖,悄悄地掩了过去。 走到门口,勐地一推,门哗地敞开,庞阿张大了嘴,正目瞪口呆地看着她。庞妻也不说话,眼睛在书房里四处搜寻。终于,在墙角处,发现了一个人。——正是石氏之女。 庞妻狠狠地瞪了丈夫一眼,扑上前去,抬手就给了那女孩一个嘴巴。 “你这蹄子,好歹也是大家闺秀,就这么钻墙逾隙,跑到人家勾引男人,羞也不羞!” 女孩捂着脸,低头不语。庞阿想上前阻拦,逡巡再三,还是觉得不方便开口。 庞妻原本打算叫家中僕妇再把这女孩绑回去,犹豫了一下,接过绳子,亲自给这女孩上了绑,押着她,往石家走。 这次人赃俱获,看看石老爷子还有什么可说。 进得石家大门,庞妻二话没说,就把这女孩往前一推。女孩的父亲见了,马上现出愕然的表情,脸上阴晴不定,半晌,才开口说: 第163页 “我刚从内室出来,见女儿正同她母亲在屋子里做绣活,怎么一转眼的功夫,就跑到你们家去了。这事大有古怪!” 庞妻心想,人都让我抓住了,这老头子还死鸭子嘴硬。真是什么样的爹生什么样的女儿。今天这事要是不弄清楚,我就不走了! 女孩的父亲见庞妻脸上乍阴乍晴,显然是压根就不相信自己的话。挥了挥手,叫来一个丫鬟,让丫鬟进去把小姐叫出来。 丫鬟应了一声,就进去了。不大一会儿,便带了一个人出来,大伙儿定睛一看,可不就是石小姐吗。 庞妻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发现这两个人,无论相貌身段,还是身上的穿戴,都一模一样。 这是怎么回事呢? 众人正在疑惑之际,那个被捆着的石小姐,见了从屋子里出来的这位,脸上一怔,忽然浑身如烟雾一般涣散,在大庭广众之下,就那么眼睁睁地消失了。 庞妻这才知道,先前自己家中的两个僕人,并没有说谎。可是,好好的一个活人,就这么凭空不见了,总得有个说法啊! 石家老爷子也是一头雾水。不过,解铃还须繫铃人,这事如此匪夷所思,估计作为当事人的自家女儿可能知道一二。可是,做父亲的,也不好当面去问。于是便站起身来,走进屋子里,把这事跟女孩的母亲讲了,让石夫人盘问盘问。 女孩听了母亲的问话,芙蓉面上,先浮起一抹红晕,垂首半天,才吞吞吐吐地说: 以前庞阿到家里来的时候,她曾经躲在屏风后面偷偷观瞧。庞阿走后,便开始魂不守舍,晚上睡觉的时候,总是做一些见到庞阿的梦。可是,每次都是进到屋子不久,就被庞妻发现,捆着送回家来。可是她本人,分明还是在家里的啊! 女孩的母亲把这事跟她父亲说了,石老爷子听后,大发浩嘆: “天下竟有如此奇事!人道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女儿情思深重,就连神魂,也有所感。此前在众人面前寂灭者,当是其魂魄啊!” 庞妻目睹了这桩怪事的前因后果,既然不是女孩本人所为,也不好再追究下去。脸色铁青地转身回家了。 这件事就此传扬开去。女孩发誓,终身不嫁,就守在父母身边,直至终老。 人都说红颜为祸水,美男也毫不逊色啊! 又过了一年左右,庞阿的妻子忽然得了邪病,百般救治,皆无效验。没过多久,就撒手西去了。 女人走了,一向热闹的屋子冷寂了不少,庞阿无精打采地坐在屋内,忽然想起那个明眸皓齿,对自己一往情深的女孩! 去年,今日,此门,人面,笑靥,细语。 想着想着,他忽地从卧榻上跳起来,叫人把媒婆请来…… 媒人受庞阿之託,来到石家,纳币之后,说明来意。女儿非庞阿不嫁,现在终于如愿以偿,石家的二老,岂有不应允之理。石小姐就更不用说了。 成亲之日,待人潮褪去,二人在洞房里执手相对。 相逢,犹恐是梦中! 故事讲完了。 是个大团圆的结局,有情人终成眷属。 透过笼罩于其上的那层传奇的迷雾,我们发现,这不过是时下为人们所津津乐道的原配同小三之间的战争。 对于庞妻,《幽明録》的作者有两个字的评价:极妒。 是啊,这女子对于觊觎她老公的女子不是笑脸相迎,好言好语,好饭好菜地款待,并趁机结拜为好姐妹,过些日子,再亲自登门,带上厚礼,为庞阿提亲,从此效娥皇女英,共侍一夫,而是捆了元兇,杀上门去,的确是有违三从四德。 ——穷凶极恶,兼穷形尽相。 可是,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她对庞阿,是真的在乎。 她的爱,不比那石氏女孩少。爱一个人,才会处心积虑地想拥有他的全部。 可是,无论从感情还是道义的角度,没有人会站在她这边。 外人看见的,都是穷凶极恶的表象,没有人知道,她为了捍卫自己的婚姻同感情所做的挣扎与努力。 这种挣扎,在当时,因为没有伦理道德和舆论的导向作为后盾,更是漏洞百出,动一动,便捉襟见肘。 赢了,她继续独占庞阿,可是,丈夫的心,会离她远去;输了,同另外一个女人,共侍一夫,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在自己眼皮底下,卿卿我我,忍受那凌迟之痛。 绝大多数人,都会同情石家那痴情的女子,慨嘆这一段锥心刻骨的恋情。 只要她坚持反对,不肯成全,不管怎样,败局已定。 可是,就算撕破脸皮,即便众叛亲离,她到底拼却了。 结果,她留住了丈夫。 没想到的是,还在盛年的她,便得了无法医治的疾患。 最终,在死神面前,还是输了,彻彻底底,一文不剩。 关于庞妻的死,是情敌的怨念太过强大,还是《幽明録》的作者,非得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惩处一下这不顾丈夫心意的妒妇呢?没有人知道。 可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为了同一个男人的爱,女人之间的战争,从古至今,从来没有停止过。 从来,没有停止过! 贴一篇李碧华李大侠的作品,是根据唐传奇改编的,基本上是按照原文的脉络演绎,结尾做了个小小的延伸。不多说了,各位看官,请看: 第164页 樱桃青衣 唐,天宝初年,玄宗“开元之治”盛世已过。皇上宠爱杨妃,重用外戚奸臣,政治日趋腐败。范阳、平卢、河东三镇节度使安禄山坐大随时发动叛变。 世局纷乱,仍有渴想当官的人。 范阳有位书生,卢姓,家境贫寒,长相普通,娶妻子庸。自小饱读诗书,只望在乡众眼中出人头地。 他到京都应举,连年不第,又无颜回家,流落在外,生活日渐窘迫。 但除了科举考试,卢生再没有其他心愿。所有书生的唯一出路,便是当个一官半职,光耀门楣。 这天黄昏,卢生骑着驴游行,百无聊赖,想到前路茫茫,今年不知能否跻身仕途,抑或名落 孙山,又再重复考不完的试,强度干涩的人生? 前面有一寺庙,和尚在向善信开讲,听经的僧徒很多,卢生也坐到席前。 “呵----欠----”他有点睏倦。什么也没有得到过,又如何看破放下呢?这些道理真难悟。 迷煳地,算了算了,不如回去。 至寺庙门口,看见一位穿着青蓝粗布衣裳的婢女,她携着一篮樱桃,在台阶下坐着。 “相公,你可尝尝这樱桃?” 樱桃又红又艷,香甜多汁,卢生与青衣吃得很开怀,是他近年来最自在舒适的一个黄昏。 卢生问: “请问姐姐芳名?” “你唤我樱桃吧。” “樱桃姐姐是哪家婢女?” “我家娘子姓卢----” 他有点诧异: “真的?可巧我也姓卢呀!” “是吗?”樱桃道:“娘子嫁到崔家。现在丈夫去世了,居住在城中。” “我听爹爹说过,有个亲戚也远嫁在此,不过失去音讯。好似住在天津桥一带----” “我们便是住水南坊那边的!” 大家印证一下,原来崔氏夫人竟是卢生的堂姑呢。 樱桃笑: “岂有姑姑同在一个都城,侄子也不去造访问候?” 夜色侵入,卢生跟随这青衣过天津桥,进入水南坊。这处别有天地,宅门高大,甚是气派。卢生立在门下,倒有点惭愧。 青衣先进去通报。不一会,出来了四名男子。二人穿红,二人穿绿,形貌俊美。卢生更加侷促。 “我们都是你姑姑的儿子,大家应是表兄弟了。” 他们相见欢谈,自我介绍----一位任户部郎中、一位任郑州司马、一位任河南功曹、一位任大常博士。皆有功名,且居高位。卢生又羡又妒。人生在世,不过是名利前程与美妻,但自己沾不上边。 “请随我们到北堂拜见娘亲吧。” 姑姑年约六十多,穿紫色衣裳。她言辞高朗,十分威严。卢生有点畏惧,还不敢仰视。姑姑询问了他家里外的事特别熟悉氏族情况。 姑姑又问: “喜欢什么样的女子?” 卢生一怔。 “喜欢樱桃吗?” 他实在有点心动。她年纪轻轻,又聪明伶俐,还长的娇俏迷人。 但她只是个婢女啊。 姑姑好似洞悉他的心事。 “我有一外甥女,姓郑,父母早已故世,孤单一人,由我妹妹抚养,长的甚有容色,也很贤淑。我就为你筹划一下婚姻大事。你同意吧?” 卢生家中早有糟糠。他不提。哪能反对这好安排? 姑姑微笑:“比樱桃好上十倍吶。” 他马上改变了目标,拜谢不已。 姑姑二话不说即遣人去迎接郑氏小姐。 卢生心如鹿撞,一如少年。坐立不安伫候美人。这种恋慕前未曾有。 不一会,郑氏一家来了,乘坐车马甚是考究。她们查看历书,选择良辰吉日:“后日大吉,就在那天成亲好了!” 卢生正待开口,姑姑道: “聘礼、财物、函信、礼席等等,侄儿莫忧愁,我统统给你准备处置。你在城中有什么亲朋戚友,都抄下姓名和住址,好让我们发喜帖。” 卢生又听话,共写了三十余家,并且把在台省及府县官员也报上了。第二天发了帖。当天晚上举行婚礼,交拜天地。姑姑主持盛事,奢侈繁华地不似人间。 翌日拜席,大会都城的贵客都赏光。拜席完毕,卢生和新娘子进入一个院子中,院中安置了屏风、帷幕、新床、被褥……都是罕见的珍异之物。 偷看妻子,年纪大约十四五,清丽得天仙一样,不食人间烟火 ,卢生见了,不胜欢喜,忘了家乡眷属。 转眼之间,又到秋试的时候。 姑姑对他说: “礼部侍郎与我有亲戚关系,你去考试他必定尽全力来帮助你的,无须担心。” 果然,春天登第,再应宏词科考试。姑姑又道: “吏部侍郎与我儿子,你的表弟为同级官员,他们交情融洽,为你进一言,你必回取得高第。” 榜子一颁,卢生又登甲科,授秘书郎的官职。姑姑一力安排: “河南尹是我的堂外甥,让他上奏授你东都畿辅县尉官职吧。” 过了几个月,皇上下诏敕令卢生为王屋县尉。之后,一直扶摇直上----进京迁为监察、转为殿中、拜为吏部员外郎、判南曹铨毕、再任郎中之职。 第165页 三年内,他在吏部、兵部、礼部……都当上侍郎,还掌握了选拔官吏的势力,位及人臣,操升贬权,众皆巴结,他乐享逢迎,以贿款多少分配官职高低。 他从没怀疑过,姑姑何以有此大能大力,点石成金。 也没思前想后,检讨一下自己的实力、际遇和良知。 荣华富贵,名利权势,令卢生飘飘欲仙。 不经不觉,二十年过去了。 卢生有了七个儿子、三个女儿。儿女们的婚事,仕途的策划,他也一一办妥。内外孙子十人,一家热闹。 一日,家丁通报: “老爷----” “什么事?” “外面----” “吞吞吐吐的,是有稀客临门吗?” “有一蓬头垢面妇人求见?” 卢生错愕: “……?” 家丁也不好回话。有点大舌头: “说是老爷在范阳的原配,很挂念夫君……并特来报告老人家饥荒中的死讯……” 妻子、父母、家乡---- 卢生才勐然省得自己出身。 那不可告人的,早已抛诸脑后的故旧。他的本来面目。 如何取捨? 如何打发? 此时---- 忽见朝廷官差,人马浩荡而至。原来因贪赃枉法,并富甲一方,令高层存疑,龙颜不悦,必有忠贞分子为皇上设想,奏上一本。 眼见将成阶下囚,性命不保,九族株连。他决定逃亡。 在后门如丧家之犬般夹着尾巴熘掉。 咦,前面有一寺庙,好生眼熟。 寺庙内,和尚也向善信开讲,座无虚席。卢生内近走上大殿,礼拜佛像,忽然昏醉过去。身畔有营营人语,摇晃着: “施主怎么了?” 和尚在喊他: “你醒来吧!” 他醒了。 只见自己身穿白布衫,憔悴如故。哪有前唿后拥的官员、俯首听命的下属?哪有豪宅华衣美妻和绕膝的儿孙?岁月亦未老去。 他迷惑的在大殿上徘徊了一阵,慢慢离开。 牵驴的小童拿着帽子站在大门外,急道: “人和驴都饿了,相公为什么久久不出来?” 卢生问: “现在什么时候了?” “天快黑了。” 卢生用力摇摇头,正待骑上驴背。 他出了寺门,竟见仍坐着那位青衣,她仍携一篮樱桃,甜艷如前。这会儿,她告诉身畔分尝的一位青年书生: “你唤我樱桃吧。” “樱桃姐姐是哪家婢女?” “我家娘子姓谢----” “真的?可巧我也姓谢呀。” “是吗?……” “……” 卢生嘆息着骑驴远去: “人世间的荣华富贵,荣辱得失,恩怨爱恨,不过如此。” 作者:林素微 提交日期:2009-10-11 12:25  原文如下: 天宝初,有范阳卢子,在都应举,频年不第,渐窘迫。尝暮乘驴游行,见一精舍中,有僧开讲,听徒甚众。卢子方诣讲筵,倦寝,梦至精舍门。见一青衣,携一篮樱桃在下坐。卢子访其谁家,因与青衣同餐樱桃。青衣云:“娘子姓卢,嫁崔家,今孀居在城。”因访近属,即卢子再从姑也。青衣曰:“岂有阿姑同在一都,郎君不往起居?”卢子便随之。过天津桥,入水南一坊,有一宅,门甚高大。卢子立于门下。青衣先入。少顷。有四人出门。与卢子相见。皆姑之子也。一任户部郎中、一前任郑州司马、一任河南功(功原作王。据明抄本改。)曹、一任太常博士。二人衣绯,二人衣绿,形貌甚美。相见言叙,颇极欢畅。斯须,引入此堂拜姑。姑衣紫衣,年可六十许。言词高朗,威严甚肃。卢子畏惧,莫敢仰视。令坐,悉访内外,备谙氏族。遂访儿婚姻未?卢子曰:“未。”姑曰:“吾有一外甥女子姓郑,早孤,遗吾妹鞠养。甚有容质,颇有令淑。当为儿平章,计必允遂。”卢子遂即拜谢。乃遣迎郑氏妹。有顷,一家併到,车马甚盛。遂检歷择日,云:“后日大吉。”因与卢子定议。(议原作谢。据明抄本改。)姑云:“聘财函信礼席,儿并莫忧,吾悉与处置。儿有在城何亲故,并抄名姓,并具家第。”凡三十余家,并在台省及府县官。明日下函,其夕成结,事事华盛,殆非人间。明日拜席,大会都城亲表。拜席毕,遂入一院。院中屏帷床蓆,皆极珍异。其妻年可十四五,容色美丽,宛若神仙。卢生心不胜喜,遂忘家属。俄又及秋试之时。姑曰:“礼部侍郎与姑有亲,必合极力,更勿忧也。”明春遂擢第。又应宏词,姑曰:“吏部侍郎与儿子弟当家连官,情分偏洽,令渠为儿必取高第。”及榜出,又登甲科,授秘书郎。姑云:“河南尹是姑堂外甥,令渠奏畿县尉。”数月,敕授王屋尉,迁监察,转殿中,拜吏部员外郎。判南曹,铨毕,除郎中。余如故。知制诰数月,即真迁礼部侍郎。两载知举,赏鉴平允,朝廷称之。改河南尹旋属车驾还京,迁兵部侍郎。扈从到京,除京兆尹。改吏部侍郎。三年掌铨。甚有美誉,遂拜黄门侍郎平章事。恩渥绸缪,赏赐甚厚。作相五年,因直谏忤旨,改左僕射,罢知政事。数月,为东都留守、河南尹,兼御史大夫。自婚媾后,至是经二十年,有七男三女,婚宦俱毕,内外诸孙十人。后因出行,却到昔年逢携樱桃青衣精舍门,復见其中有讲筵,遂下马礼谒。以故相之尊,处端揆居守之重,前后导从,颇极贵盛。高自简贵,辉映左右。升殿礼佛,忽然昏醉,良久不起。耳中闻讲僧唱云:“檀越何久不起?”忽然梦觉,乃见着白衫,服饰如故,前后官吏,一人亦无。回遑迷惑,徐徐出门,乃见小竖捉驴执帽在门外立,谓卢曰:“人驴并飢,郎君何久不出?”卢访其时,奴曰:“日向午矣。”卢子罔然嘆曰:“人世荣华穷达,富贵贫贱,亦当然也,而今而后,不更求官达矣!”遂寻仙访道,绝迹人世矣。(出《河东记》) 第166页 82、迷神引 下面我要讲的这个故事,出自《搜神记》。 《搜神记》的作者干宝,是东晋人。家里世代书香,他本人的文笔也十分了得。 从他的人生履歷来看,这人首先是个歷史学家,其次,才是一个奇闻怪事的狂热爱好者。 出自干宝笔下的《晋纪》,以治史严谨,中正平和着称,是史学着作中的典范。不过,这本书在流传过程中逐渐散佚了,我们现在能够看到的,都是在其他着作中引用的只言片语。 以写作严谨歷史着作名世的干宝,是怎么走上这条搜奇录异的不归路的呢?说来话长,据说,这事同他本人的亲身经歷有关。 干宝的父亲干莹,曾任丹阳县县丞。他家有个婢女,模样生得俊俏,为人也十分伶俐,深受干莹的宠爱。 干宝的母亲,也就是家里的女主人见了,妒火中烧,但是,碍于丈夫在旁边撑腰,也不敢把这婢女怎么样。 待干莹死后,一家人来到墓地,给他送葬。棺材下到墓穴里,正要把墓室门堵上的时候,干宝的母亲,狠命一推,就把这个在旁边哀哀哭泣的婢女,推进了黑漆漆的墓室。 然后,命人马上把墓室封死。 这大埋活人的场景,看得在场的人是心惊胆战,可是,干宝的母亲向来强悍,谁也不敢当场说个不字。 走出很远,还能听到从坟墓里传出来的哭声和敲击墓门的声音。 回到家里,所有的人都面如土色。可是,僕人们还要在这个家里呆下去,纵然心里不忍,又能怎么样呢! 那个时候,干宝和他的弟弟年纪尚幼,出殡的时候没跟着去,也不知道有这档子事。 十来年之后,他们的母亲也追随先夫而去了。夫妻合葬,需要把墓门打开。 打开墓门以后,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多年以前的那个婢女,正伏在他们父亲的棺材上,面目如生,闭着眼睛,好像正在睡觉。 兄弟两个用车把这个婢女拉回家去。在床上躺了几天之后,婢女竟然甦醒过来。 相貌,同十年前一模一样。 好像时间在她身上停止了。 问起她在坟墓里的事,这女子说,她在地下,虽然暗无天日,但同老爷恩爱如初,也没感觉有什么不适。 现在,干宝的母亲也死了,以前的恩怨就算一笔勾销了。 不久以后,这个婢女就嫁了人,而且,还生了一个孩子。 除此以外,还有一件事,令人啧啧称奇。 干宝的哥哥,有一天,得了一场急病,突然就死了。死后,虽然没有唿吸,心脏也停止了跳动,身体,却一直都是温热的,始终也没有冷却。 家里人不忍心就这么把他给埋了,就一直在灵堂里停着。谁承想,几天以后,这个已经死去的人,又活了。身上染的疾病,也全都好了。后来,还在朝廷做到很高的官职。 这些事情,对干宝触动很大,从此,他就对这类事件上了心。《晋书?干宝传》说他有感于生死之事,“遂撰集古今神祗灵异人物变化,名为《搜神记》。” 书成之后,干宝很是得意,把书拿给当时的名士加才子刘惔看,刘惔看完之后,吓得晚上睡不着觉,见到干宝时却连连赞嘆,道: “卿可谓鬼之董狐啊!” 董狐乃春秋时期晋国的史官,以不畏强权,秉笔直书着称。刘氏以董狐比干宝,对他本人和这部书的推崇之意,斑斑可见。 其实,说了这么多,就是为了推测一件事:我下面要讲的这个故事,有可能发生在东晋时期。 (待续) 说是有一对普普通通的夫妇,这对夫妇,干宝已经不记得他们叫什么名字了。 这对夫妇同别人一样,黎明即起,天黑的时候,才歇息。 有一天早晨,做妻子的先从睡梦中醒来,见天已大亮,穿上衣服,拾掇拾掇,就起来了。过了一会儿,丈夫也爬起来了,起床之后,头也没梳,脸也没洗,就走出门去。 此时,妻子正在外面忙活呢,也不知道丈夫起来这件事,以为自己的丈夫,还在床上躺着呢。 等她忙完了,回到屋子里,见丈夫果然还在蒙头大睡。 心想,白天里里外外地忙活,过于疲累,就让他多睡一会儿吧。因此,连走路、拿东西都是轻手轻脚的,生怕把他惊醒。 正在此时,家僮从外面走了进来,对女主人说: “老爷让我进来取镜子!” 女主人一听,家僮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丈夫明明就在床上躺着,他竟敢说老爷让他进来取镜子。 她是个有涵养的人,对僕人也是。什么也没说,伸出手去,指了指床上。小僮先是现出迷惑的神色,接着凑过去看了看,愕然道: “这可怪了!我刚从老爷那儿来的!怎么这里还有一个老爷呢!” 做妻子见僮儿说得认真,看起来,似乎也不像是在撒谎的样子。 照他的说法,屋子外面有个丈夫,屋子里面还有一个,究竟,哪一个是自己的丈夫呢? 妻子想来想去,觉得这事着实可疑,还是先出去看看,再做决定。 想到这儿,她急急地跑出屋子,来到院子里,见丈夫真的站在那里,手持木梳,等着僕人的镜子。清晨的阳光照在他的身上,清清爽爽,一点也不象幻觉。 第167页 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实话实说,看看院子里这个丈夫是什么反应。 丈夫听了以后,大惊失色。跟妻子说,我明明早就起来了,怎么屋子里还有一个,你……你不是眼花了吧? 妻子坚定地摇了摇头。 “不行,得看看去”。 说着,就往屋子里走去。 走进房间一看,妻子说的那个人,正拥着大被,高枕安眠,那人的相貌,果然跟镜子里的自己没有任何差别。 可是,从小到大,也没听说自己有孪生的兄弟呀。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丈夫也是一头雾水。 夫妻两个面面相觑,谁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 过了一会儿,丈夫眼前忽然灵光一现,想起上一辈人常说,人有三魂六魄,眼前这个,大概就是自己的魂魄吧。早晨起床的时候,身体已经甦醒了,魂魄却依然在安睡,所以,才导致了现在的局面。 人要是失魂落魄,那还能好!想到这里,丈夫再也不敢轻举妄动了。他伸出手来,用轻到难以察觉的动作,慢慢抚上了床铺。 他的手掌,同床上躺着的人距离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随着他的靠近,那闭着眼睛,尚在酣睡的人,身形就渐渐侵入枕席,慢慢消失了。 夫妻两个惊恐不已。 这事,他们没敢跟任何人说。 丈夫原本好好的,过了几天,忽然就得了一种怪病。这病呢,据干宝描述就是“性理乖误”。 整日疯疯癫癫,胡言乱语,手舞足蹈,不但不认识家人,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 好好的人,忽然变成这个样子,家里人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四处求医问药,可是,该找的大夫都找了,该吃的药也都吃了,就是不见好转。 这病是令神医束手的顽症,终其一生,也没有痊癒。 看着以往那个俊朗洒脱的丈夫,睁着一双疯狂的眼睛,白痴一样傻笑着,嘴角还抑制不住地流下涎水,妻子默默地流下泪来。 ——也许,自那天早晨以后,丈夫身上的魂魄,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故事讲完了。 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有人掌握了某种超越时代的科学技术,正在他们家试验三维立体投影? 这个可能性好像不大。 从这男子身上显现出来的症状来看,倒是很像现代人所说的精神病。 精神病有很多种,医学界认为,这是一种严重的心理障碍。患者的情感、认知、意志品质、动作行为等均出现明显的异常。言谈举止极为怪异,超出常理,难以为正常人所理解。而且,这种异常情况相当持久。以至于病人不能正常学习、工作、生活,有的,还出现自残或者伤害他人的倾向。 这个故事里的丈夫,原本是一个正常人,后来,一度“性理乖误”,所作所为,在常人看来,不可理喻。 任何时代,想要治疗某种疾病,都要探究疾病的起因。 关于那个男子失魂落魄的记载,更象是一种对于病因的推求。 一个正常人,突然之间,精神面貌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言行举止,变得不象他自己了:深思迷悟,说话颠三倒四,举止疯疯癫癫。过去的那个神思清明,言行有礼的人,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去了。 谁都会迫切地想知道,这究竟是为了什么。 故事里说,魂魄与身体相离,才导致的这种结果,从逻辑关系上看,更象是一种逆推:前提是人的身体同魂魄不可分离,若神智昏乱,就是因为魂魄离本尊而去,而魂魄离开人的肉体,人的举止,就会出现失措的状况。 上面那个故事,有可能,就是在这个逻辑推演之下诞生的。 现在我们知道,精神病的诱因有多种,但是最终,还是作用于大脑。大脑不能正常工作,人的行为,也会发生颠倒错乱。 而古人,显然不是这么看的。 他们认为,神魂才是身体的主宰。 人死之后,魂魄离开身体,这个人,也就不能再象过去一样,说笑言动了。所以,对于那些刚刚死去的人,要举行招魂仪式。 屈原的《楚辞》里,就有招魂篇。 古人是怎么招魂的呢。据周代的文献说,死者的亲属需手持死者的衣服,登上房顶,面朝北方,唿唤死者的名字。 然后,从屋后下来,将这件衣服放在死者身上,据说,衣服上有此人生前的气息,魂魄会被吸引,循着它所熟悉的味道,回到死者身上。 这样,死人也便得以復活。 而那些精神错乱的人,就是神魂部分迷失的结果。 这些魂魄,永远在回来的路上。 找不到最后的依归。 (完) 83鬼国 鬼国 五代朱梁时,山东青州有个商人,有一次乘船在海上航行的时候,遇见了一场飓风。风暴掀起滔天的巨浪,他们的乘坐的船在波峰与波谷之间掀来掀去,好几次,差点就船毁人亡了。海水倒灌进来,船舱里的家什都湿透了,瀰漫着一股又咸又湿的味道。 在大自然面前,人的力量是如此的渺小。 商人缩在船角,抱紧膝盖,紧闭双眼,等着风暴停止,抑或死神到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船终于停止了颠簸,他们算是躲过了这场劫难。清点之后,发现货物损失不少,所幸人还都活着。 第168页 经歷了这场风暴之后,他们的船,早就偏离了原来的航向,随波逐流,飘到看起来很是陌生的地方。 这个地方,并非寻常的荒郊野岭,远远望去,能够隐隐约约地望见山川和城郭的轮廓。 船上的水手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说: “以前出海的时候,也遭遇过风暴,可是,这个地方我从来也没有来过。” 他从怀里掏出一张油纸裹着的航海图,仔细研究了一会儿,突然抬起头来,说了一句话: “这个地方,在地图上并无标记。我家世代靠海讨生活,上一辈们常说,茫茫大海之中,有一个地方,是鬼国的所在地,难道……我们来到了鬼国!” 众人听了这话,心头都随之一紧,想调转船头,可是,船上的转向装置早就在风暴中毁坏,现在想转向,哪还来得及。 船一寸一寸地朝岸边飘去,他们的精神,也越来越紧张。终于,大船在沙滩上搁浅了。几个人互相看了看,现在他们既没有食物,也没有饮用水,而且,船体也遭受了破坏,现在面前的这座城池,是他们唯一的希望。 反正也是死,不如做个饱死鬼。 几个人跳上沙滩,朝城里面走去。沿途的房屋土地,同中原地区没有什么两样,街上也有熙熙攘攘的人群,叫卖声亦此起彼伏。这样的场景,对他们而言,实在是太过熟悉,渐渐地,大家都放松了警惕。有两个人还调侃道: “哈哈,鬼国,鬼国怎么跟人国一模一样啊!” 其余的人虽然没说什么,心里也在想,一定是绘制航海图的时候,遗漏了这个城市,这里的繁荣富庶,与中原地区简直是不分轩轾,待会儿得好好看看这里有什么东西是中原没有的,带回去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每当对面有人走过来,这几个人都要作一个揖。——他们是从礼仪之邦来的,好歹不能亏了礼数。 奇怪的是,对面的人对他们的礼节皆视而不见,连一个微笑都欠奉。这几个人不禁有些灰心丧气,对这个城市的好感也急剧下降。 走到城门口,只见两个顶盔贯甲,全副武装的兵士,雄赳赳气昂昂地站在城墙之下,手中的宝刀寒光凛凛,看了就让人心寒。这几个人小心翼翼地走上前去,对守门的兵士深施一礼。那兵士跟雕像似的,连眼皮都不抬一下。 几个外来客心里纳闷,心想,原来这里全国上下都一个德性。这个国家的风俗也真是奇特。 没有守门人的允许,他们也不能就这么进去呀。 有一个见多识广,足迹遍布各地的商人走到其中一个兵士身边,跟他说了几句话。士兵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那两只耳朵好像长在聋子的身上一样,彻头彻尾就是一个摆设。 这几个人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过了一会儿,有个心思活络的人走过去,伸出一只手来,在士兵眼前晃了晃。——没有任何反应。 这人回头朝大家呲牙一笑:他们看不见我们,也听不见。 说罢,领头从城门下面穿过去。果然,没有遇见任何麻烦。其余的几个人见了,也大着胆子,跟了过去。 城市里面的人比外面更多了,街道整整齐齐,房屋鳞次栉比。几个人一边看,一边往前走。 走着走着,来到一个繁华富丽所在。只见眼前一人多高的围墙后面,是一座座金碧辉煌的建筑,建筑物飞檐挺翘,气势宏伟,看起来好像是皇家的宫殿。这里守卫甚多,门前有两队士兵,分列左右。还有人率领兵士,在四周来来回回地巡逻。从这些人的服色和武器装备来看,应该是这个国家的精锐部队了。 时不时有大臣模样的人从外面走进宫殿里去。这几个人互相使了个眼色,最终还是信仰难忍,也混迹在大臣中间,走了进去。 在光天化日之下,就这么大摇大摆地走进皇宫,以前是连想都不敢想的事啊!今天,竟然这么轻易地就实现了。 众人强自压抑心头的激动,尾随着一干大臣,进入皇宫。原来,宫廷里正在举行盛大的宴会,侍宴的大臣,有好几十人。宫娥彩女端着美酒佳肴,在宴席之间穿行。动听的乐曲,萦绕在耳边。人们的衣冠穿戴,室内的陈设,以及乐工们演奏的乐器,都同中原地区大同小异。不时有臣子端起酒杯,站起身来,称颂圣上的功德。 大殿深处镶嵌着各种奇珍异宝的宝座上,端坐着一个人。手持金樽,一饮而尽,看那样子,应该就是这个国家的王上。举手投足,果然很有王者风范。 几个海外来客对这个国家的皇帝充满了好奇,心想,反正他们也看不见我们,不如就近仔细观瞧。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这一生,也许只有这么一次机会了,无论如何,也不能错过。 几个人走上大殿,来到王者身边,俯下身去,仔细观看。连他身上的每一道衣褶,脸上的每一个黑痣,都没有放过。 他们看得正起劲,那端坐在龙椅上的九五之尊,忽然大叫一声,从椅子上滚落下来,倒在地上,人事不省。 奇变陡生,这几个人都吓了一跳。 内侍们大唿小叫地跑上来,七手八脚地扶起他们的圣上,搀进寝殿去了。 这几个人心里奇怪,想一窥究竟,也跟着走了进去。 第169页 寝宫里乱做一团,有一个雍容华贵的老太太,制止了这种混乱的局面。随后镇静地吩咐,请巫师为皇上诊病。 内侍答应一声,退了出去。不一会儿,有一个人一路小跑着从外面进来了。 这人身上的衣服同方才他们见过的大臣都不一样,长相也很是古怪。进来以后,先给太后行了一个礼,然后围着皇帝的龙床走了几圈。 手里拿着奇形怪状的法器,嘴里一直念念有词,也不知道究竟说的什么。——这大概就是他们所说的巫师了。 过了一会儿,巫师翻了翻眼皮,跪在太后面前,道: “启奏太后!圣上的病,乃是因为有阳间的人至此。阳气逼人,圣上因此染恙。” “嗯?有阳间的人来这儿!” “正是,据微臣推算,这些人是误至此处,并非有意为祟,只要送给他们一些饮食车马,圣上的病也就好了!” 太后点了点头。吩咐侍臣们备办酒食,在旁边的厅堂设了座位,巫师与群臣,都聚集在这里祭祀祝祷。 转眼之间,一桌丰盛的酒食就出现在众人面前。商人同水手早已飢肠辘辘,当下也就没有客气,坐在座位上,便开始开怀畅饮。酒足饭饱之后,又有马夫驾马而至,巫师对着座位的方向,说了几句客套话: “阴阳异路,不宜相扰,此时天色已晚,就不留各位了,诸位好走!” 客人们对主人的招待非常满意,打着酒嗝,走出门去。骑上停在门外的马,风驰电掣般来到海边。 海上激流汹涌,众人登上大船,挥手向岸上的人告别,岛上的人仍然看不见他们,只是茫然地望着海面。 鬼国越来越远,渐渐消失在地平线上。 起风了,也是这些人的福气,这风向,正同他们来时的方向相反。在海上漂流了几天之后,他们又见到了陆地。 ——终于回家了。 几个客商,在苍茫无际的大海上,亲歷了一段奇事。这样的经歷,对任何人来说,都是难以忘怀的。因而,见到旁人,无论是熟悉的,还是不熟悉的的,都会忍不住一再提起。 总之,它后来到了《稽神录》的作者徐铉的耳朵里。这个流传的经过,太过曲折,而且还涉及很多以前闻所未闻的人名,为了省事起见,对这个复杂的过程,我就不再赘述了。 到了徐铉这儿,我们就有福了,他是一个对那些神神叨叨的事特别敏感也特别热衷的人,听了之后,就把这件事,记在自己的书中,使得千年以后的我们,也得以分享。 有关厉鬼作祟的传说,在古书里屡见不鲜,生人也能作祟,倒是第一次看到。 它所依据的法则是,阴阳相剋。鬼与人,若是遭遇,其中一方必定受损。不是人克鬼,就是鬼克人。 究竟谁胜谁负,就看彼此的道行了。 这个故事的情节,让我想起尼可尔?基德曼主演的《小岛惊魂》。 二战期间,一个年轻的母亲,孤身带着自己的一双儿女在小岛上的房子里等着丈夫归来。 两个孩子生有怪病,不能见阳光。按照医生的嘱咐,他们只能呆在室内,而且,所有的窗帘都得拉上。 由于不久之前僕人无故失踪,他们的生活多少有些不便。某一天,三个人来应徵僕人时,女主人马上就同意了。他们是担任保姆的米勒太太,园丁特托先生和哑女僕人琳达。 此后,一系列的怪事随之发生。门会自动关上,钢琴自动发声,女儿甚至说她看见屋子里有一个叫维克多的小男孩。 气氛变得越来越诡异。 三个僕人令人捉摸不定,女儿和儿子有时也令人惊恐。一切都显得扑朔迷离。 这封闭而压抑的环境逼得女主人歇斯底里,逐渐走向崩溃的边缘。 冥冥中,是否有某种超自然的力量在主宰一切?还是,这屋子里有鬼? 故事发展到最后,终于真相大白。 原来,母亲同两个孩子,及三个僕人才是鬼。由于丈夫阵亡,歇斯底里的女主人杀死两个孩子之后随之自杀。三个后来的僕人,也早已死去。 孩子作为新鬼,无法承受阳光的照射,所以,他们只能呆在黑暗里。 那些令他们心生恐惧的鬼影,使房间里物品移动的鬼魂,才是活人。 即便是死了,她们也不愿意离开旧居。 那个叫维克多的小男孩,真的存在,他是这房子新主人的儿子。只有他能够看到这屋子里的鬼。除此以外,还有家里请来的盲眼巫师,知道主僕六人的存在。 故事结束的时候,母子三人同僕人留在屋子里,活着的人不堪其扰,只好走掉。 走出院门的时候,小男孩回过头来,看到站在窗前的三个人影,确切地说,应该是鬼影。 ——这是她们永久的居所,不管谁来,都不能迫使他们离开。 影片的构思非常奇巧,总觉得,它同我们上面讲的故事,有异曲同工之妙。 对于人来说,那些到阳间作祟的魂魄,是鬼;对于鬼而言,那些打扰他们安宁的人,又何尝不是鬼呢! 古代有很多关于凶宅的记载,以后隔三差五会穿插一个,如同盗墓迷城一样,算是个凶宅系列吧。 84凶宅(之一) 这世上有各种各样的鬼屋。 第170页 我说的,当然不是游乐场那种令游人鬼哭神嚎的鬼屋。虽然,那里面有惊悚音效、断头肢残、青面獠牙、血盆大口,在行人战战兢兢地前进时,经常会有张牙舞爪的小鬼,猝不及防地跳出来,嗷的一声,吓得你一蹦三尺,心脏好半天以后才能重新启动。 这些鬼屋,大多是新闻媒体报导过的。比如说欧洲的某些藏于深山的古堡,就是传说中幽灵出没之地。居住在屋子里的人,时常感觉阴风阵阵,而且,有时候能够看到白色的影子在房间里飘来飘去。——在鬼屋当中,这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形态。除此以外,还有一些不是很常见的。 前一阵子,看过一个短片,讲的是西班牙有一个小镇,有一户平民。有一天,女主人在厨房里的水泥地上,发现了一张男人的脸。这张人脸五官俱全,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清晰。女主人吓得魂飞魄散,马上用铲子,将地面上的鬼脸铲掉。没想到,从此以后,地面上的鬼脸便层出不穷,多的时候,同时出现十几张人脸。对此,各界人士提出了很多假说,但都不能圆满地解释。最后,终于发现,这座房屋的下面,是一片废弃已久的墓地。 在中国,关于鬼屋的传说也不少。 在房地产业高速发展的今天,相信很多人会对这样的一件事痛心疾首:许多楼盘还没建好,就销售一空了。买房子需要排队预定。就算交了钱,能不能排上还要两说。人们抢房子,跟抢大白菜似的。 可是,我所在的这个城市,有一个楼盘据说销售情况一直都不是很好,虽然,单价比同一地段的其他楼盘要低很多,房屋质量、小区的配套设施、以及周边环境、交通情况也都属上乘。这是为什么呢? 据说,这个新建的小区——闹鬼! 本地的新闻媒体,还组织了一群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到这个闻名遐迩的鬼屋探秘。很是扰攘了一阵,最后,也没有一个定论。 鬼屋发展到后来,大多成为阴阳先生所说的凶宅。这样的房子,没有人敢住,也不会有人敢买。除非,你不要命! 下面我要说的,是中国古代的一个凶宅。究竟是怎么个凶法呢?看看便知。 河南许都城西北角,有一所赵将军家的宅院。要说这将军的宅子,也着实繁盛过一阵。赵将军得势的时候,门前整天介车水马龙,来客都快把门槛踏平了。 盛极而衰,物极必反,多么辉煌荣耀的家族,都有败落的一天。老爷子去世之后,若大个家族,再也找不到能挑得起担子的人,眼看着一天比一天衰败。子孙们也逐渐流离在外,时间长了,这个长久以来不沾一点菸火气的宅院,竟成了凶宅。 这宅子里究竟有什么古怪,谁也说不清。反正,一提起这座前任将军的宅邸,赵家人便吞吞吐吐,神色仓皇,欲言又止。赵家人,没有一个敢在这里居住的。 那雕樑画栋,渐渐挂上了厚重的尘网。亭台楼阁,也日益荒颓。只有后花园的野草,好像得了令似的,一径的疯长,把整个将军府邸,变成了它们的天下。 若大的宅院,就这么荒着,也不是回事。可是,想卖,又卖不掉。谁也不是傻子,买房子之前,都得先打听打听。打听之后,原本动心的,也忙不迭地逃走了。生怕走慢一点,从房子里伸出一张血盆大口,把他们吞到肚子里去。 有这么一座房子,简直就是烫手的山芋。既然卖不掉,索性就做个顺水人情,赵家的亲戚找个日子,在里门上贴了一张告示。告示上书有这样几个大字: 家有大宅,频有神异,有能居之者,便拱手相奉。 里门前人来人往,经过这里的时候,都探头探脑地看上一阵,可是,这告示贴了很长时间,愣是没有一个人敢揭。风吹雨淋,日晒霜打,都褪了色了。原来的红纸,变成了一种淡漠的浅粉。墨书的大字,也只是隐约可见。 干符年间,有个姓游的年青人,出外办事,打这里经过。 游姓青年个性刚悍,身手敏捷,勇力过人,乡里人都把他视为周处再世。 这年青人一见里门前的告示,心中暗喜。当场就揭了下来,提着告示,找到刘家的亲戚,问他: “里门前那告示,现在还算不算数!” “算算算,当然算!” “我呢,在老家也算得上有名号的人物,什么奇妖异鬼,狼虫虎豹,都不在话下。今晚,我就到你说的那个宅子里住上一晚,要是安然无恙,你可不许反悔!” “壮士若安然返还,定当以此宅相赠,绝不食言!” 游姓的青年听了这话,满意地点了点头。 这天晚上,年青人就拿了钥匙,手提宝剑,来到那个传说中的凶宅。 庭院深深,古木繁茂,荒草丛中,阒无人迹,只有星星点点的萤火虫飞过。 不愧是将军的宅子,年青人进去之后,转了好长时间,仍然没有走遍。心想,这要一直走下去,什么时候才能走到头啊。反正过了今晚,这宅院就姓游了,日后,有的是时间在里面闲逛,也不急在这一时。 想到这里,年青人转过身子,朝前庭走去。 身为朝廷命官,总要讲个排场。何况这宅子的旧主人是名武将。经常在家里耍枪弄棍。因此这个宅子的前庭,看上去非常广袤,比别家的要大上许多。不过,除了房前一块由石板铺就的地面还算光滑以外,到处都长满了荒草。——这在任何环境里都不屈不挠的生命,闹鬼倒也影响不到它们。 第171页 时值盛夏,就算到了晚上,空气中的闷热仍然丝毫不减。年青人有备而来,从行囊里面取出一张竹蓆,铺在地上。又换上清凉透气的麻布衣裳,盘腿坐在那块蓆子上。 月亮已经爬到了头顶,又大又圆,周围又没有云彩遮蔽,照得院子里的大部分景物都一览无余。年青人手握长剑,在蓆子上坐了半天,除了草丛里的蛐蛐叫和院子里那棵老槐树上的蝉鸣以外,也不见有什么异常的响动。 渐渐地,一更鼓响了。沉闷而重浊,声音苍苍茫茫的,传出去很远。听在耳朵里,有点催人慾眠的感觉。 年青人也坐得倦了,索性倒在竹蓆上,枕着宝剑,面朝厅堂,昏昏欲睡。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到底睡没睡着,迷濛中,二更鼓又响了。年青人心想,等了这么久,也没见到半个鬼影子,多半是赵家人自己吓自己。这漫漫长夜,就这么傻等下去,传出去,岂不是叫自己那一班兄弟笑话,以后还怎么在人前混啊。干脆就好好地睡一觉吧。 夜深露重,他正要找条薄毯盖在身上,忽然听到,这所宅院的后门吱吱呀呀地响了。 此时,二更鼓尚未尽,月亮倒不合时宜地躲到云层后面去了,院子里黑黢黢的目力大大受限。年青人侧着耳朵,仔细倾听了一会儿。不错,果然是门响,除了门响以外,还有沙沙的脚步声。 年青人的睡意马上就跑了一大半,他挣扎着从蓆子上坐起来,正要起身,有几点光亮,从院子后面游了过来。年青人见此情景,一跃而起,躲在一棵大树后面,静观其变。 那光线忽明忽暗,摇摇曳曳,象年青人此时的心一样,动盪不安。 光亮越来越近,年青人终于看清,原来是两队僕役,手执蜡烛,从后院的小径鱼贯而入。这些人走到前庭以后,端着蜡烛,肃立成两排。摇曳的烛火下,这些人脸色青森森的,站在那里,面无表情,一动不动,看上去好不诡异。 年青人暗中捏紧了手中的剑…… 这三更半夜的,好人谁会跑到这儿来呢? 年青人正犹疑之际,从后院又走出来几十个僕人,手里拿着各种各样的家什,来到前庭,就开始洒扫。一会儿功夫,原本荒寂衰败的庭院,就变得整洁干净了。 打扫干净之后,有一个人轻车熟路地走过去,打开院子里的一间阁子。随后,几个妙龄女子从她们带过来的箱子里,拿出几样东西。接着又有几个女子过来,挂起朱廉绣幕,陈设食器和酒杯。那些器皿每一只都巧夺天工,异常精美,年青人刚一眨眼,杯盘碗盏里面,就都盛满了美酒佳肴,还有各种奇珍异果,陈列在桌案上。 一阵清风吹来,帘幕翩翩飞起,烛光映着佳人的面颊,如梦似幻。桌子上的珍馐,香气四溢,随着风势,向四周飘散。躲在树后的年青人,不禁吞了一下口水…… 他想,眼前的这些就算是妖怪,也只是些小妖小魅而已,此时此刻,自己绝对不能轻举妄动,一定要放长线钓大鱼。等这些妖怪的主人出来,再伺机而动。 又过了一会儿,一队手执丝竹管弦的女子,从后面转了过来,进了阁子之后,悠扬的乐声便随之响起。随后,数十位穿着朱色和紫色衣裳的人,从东厢房出来,走上台阶,进入内室。 从衣服的颜色来看,这些人来路不小啊!年青人心想。 这时候,又有几十个身段裊娜,身披七彩纱衣,头梳峨峨高髻,脸庞俏丽无比的女子,从后堂娉婷而出,扭着细细的腰肢,进了前堂。 那些看起来好似主人的人,揖让一阵子之后,先后落了座。紫衣人居前,朱衣、绿衣、白衣者在后,一共有二十来个人左右。这些人落座之后,丝竹声大作,那些手捧各种乐器的伶人开始合奏。那乐曲,年青人以前从来也没有听过,灌进耳朵里,犹如仙乐一般,令人浑身上下说不出的舒服,他正沉醉在乐声当中,那身着七彩纱衣的女子,也走到阁子前的空地上,腰肢款摆,舞袖轻舒,跳起了动人的舞蹈。 阁子里的人,开始推杯换盏,你一杯我一杯,喝得好不高兴。 年青人在心里盘算了一下,机会稍纵即逝,此时不去,更待何时? 他正要大喊一声,跳出藏身的树丛,将这群人中身份最尊贵的抓住。勐然之间,只觉得两条腿上仿佛有重物沉坠一般,既冷且重,一动也不能动…… 年青人还以为是被藤萝之类的东西绊住了,使劲抬了抬腿,身体仍是纹丝不动。想低头看看,脖子硬是弯不过来。他的心中,充满了恐惧。这无边无际的恐惧,简直要把他逼疯。人在恐惧到极点的时候,总会不计后果,做出一些令旁人难以预料的事。这个年青人,虽然号称武勇,这个时候,也完全失去了方寸。 惶急之间,他想开口大叫,把附近的居民引来,有人来了,这群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自然会退避。可是,张嘴的时候,口舌之间,好像被黏住了一样,嘴唇哆嗦了半天,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年青人僵立在树后,眼睁睁地看着堂前欢歌笑语,歌舞昇平,自己却仿佛被施了定身法,连一个小指头都抬不起来。恍惚之间,他觉得,自己好像是被这个世界遗弃了。一转念,又担心那些人会对自己不利。那些人使上些妖法,自己连尸骨都不会剩下吧!这些妖怪,会不会吃人呢! 第172页 就这么胡思乱想着,直到戒严的鼓声响起,那些人才从座位上站起来,互相搀扶着,离开了宴席。 所有的人,唱歌的、跳舞的、侍奉在一旁的,渐渐离去。 灯火次第熄灭。堂前寂尔如初。 年青人汗透重衣,心悸不已。他试着活动了一下,腿脚已经能动了,只是,仍然不是很灵便。 此地不宜久留,就是爬也要爬出去。年青人在心里发狠道。 随后,便匍匐在地,朝门外爬去。 这一路上,裤子都被地上的石子磨穿了,膝盖鲜血直流,在路上留下了斑斑的血迹。 爬了好长时间之后,才来到里门附近。 此时,天已经蒙蒙亮了。路人见年青人这蓬头垢面、血迹斑斑的样子,纷纷上前探问。 年青人张了张嘴,喉咙里发出些丝丝的响声,却无论如何,也说不出话来。有一个人,认出这就是昨天揭告示的那个年青人,当即把大家召集到一个墙角下,如此这般地说了几句。众人连连点头。一边点头,一边朝年青人所在的方向望来。目光里,充满了恐慌和怜悯…… 过了一会儿,有一个人走过来,问年青人: “你是不是……遇见鬼了!” 年青人重重地点了点头。 众人把他搀到墙角下,让他坐下歇歇,还有人从随身携带的葫芦里,倒出些酒来,给这年青人灌了下去。过了半晌,年青人终于说出话来…… 他把自己的经歷,跟围在他身边的人,一五一十地讲了。人们都说,你这是命大呀!换个人,说不定就回不来了! 身体好了之后,年青人骑上自己的那匹马,绝尘而去。——他是永远不会回到这个地方来了。 据说,后来,那个宅子就再也没有人住过。 赵将军凶宅 许都城西之北陬,有赵将军宅。主父既没,子孙流移,其处遂凶,莫敢居者。亲近乃榜于里门曰:「有居得者便相奉。」干符初,许有游氏子者,性刚悍,趫捷过人,见榜曰:「仆勐士也,纵其妖异,必有以制之。」时盛夏既夕,携剑而入。室宇深邃,前庭广袤。游氏子设簟中庭,絺绤而坐。一鼓尽,阒寂无惊。游氏子倦,乃枕簟面堂而卧。再鼓将半,忽闻轧然开后门声。蜡炬齐列,有役夫数十,于堂中洒扫,辟前轩,张朱帘绣幕,陈筵席,宝气异香,馥于檐楹。游氏子心谓此必小魅耳,未欲迫之,将观其终。少顷,执乐器,纡朱紫者数十辈,白东廊升阶;歌舞妓数十辈,自后堂出,入于前堂。紫衣者居前,朱绿衣、白衣者次之,亦二十许人,言笑自若,揖让而坐。于是丝竹合奏,飞觞举白,歌舞间作。游氏子欲前突禽其渠魅,将起,乃觉髀间为物所压,冷且重,不能兴;欲大叫,口哆而不能声。但观堂上欢洽,直至严鼓方散。灯火既灭,寂尔如初。游氏子骇汗心悸,匍伏而出。至里门,良久方能语。其事后,卒无敢居者。 85、鬼旋风 江南有个叫张瑗的内臣,日暮十分牵马过建康新桥。 此时,天边堆满了绚烂的云霞,奇丽的影子倒映在河面上,如梦似幻。张瑗一边欣赏着美景,一边缓缓前行。跟在他身后的那匹马,也感染了主人的闲情逸緻,脚步甚是慵懒。 走着走着,忽然看见前面不远处出现一个女子。这女子白衣飘飘,长发覆背,身段纤细,走起路来裊裊婷婷,如三月里扶风的弱柳。单看背影,就知道定是一位绝代佳人。 张瑗很是好奇,催动马匹,想赶到那女子前面去,趁错身的时机,一窥这女子的绝世之姿。 没想到,他脚步刚刚加快,那女子也疾走了起来。而且,越走越快,越走越快,走到后来,简直是疯了一般,不但脚下跌跌撞撞,连肩上的衣服都滑落下来,露出凝脂一般的肌肤…… 张瑗很是惊讶,心想,难道我的想法被这女子窥破,不意之间唐突了佳人。这真是冤枉,我可没有任何歹意啊! 他正凝神盯着那女子的背影思索。那女子忽然回头,朝他嫣然一笑,果然是倾国倾城…… 不过,这一笑太过突然,虽然是美女的笑靥,仍然令张瑗吓了一跳。 更吓人的还在后面。 只见那女子窈窕的身子忽然如麻花一般拧了起来,眼看着越拧越细,越拧越细,终于化做一股黑色的旋风,朝张瑗直扑过来。 张瑗下意识地伏在地上,双手抱头,缩成一团。 那股旋风又阴又冷,中间卷裹着尘土和败草腐叶,在他头顶盘旋,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他的耳边,只有唿唿的风声,间或杂有女子尖利的狞笑,眼前,则是一团漆黑。 ——唉!此生休矣!张瑗心想。 这时候,桥那边又走来几个人,大声说笑着,那股子阳刚之气,连趴在地上的张瑗都能感受得到。与此同时,他也觉察到,身边的风势越来越弱,终于,在那几个人走到身边时,那阵黑风打着旋儿飘走了。 张瑗从地上爬起来,衣襟和袖子上全是尘土。耳朵和鼻子里,也都是泥土的气息。 他抖了抖身上的尘土和树叶,回过头来,找自己的那匹马。 枣红马也正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马脸上,有一处被桥面上的石头擦伤,正淋漓地滴着血。兴许是那阵旋风来的突然,马跌倒时,还伤了一条腿,这条受伤的腿也不敢吃重,一直提着,走起路来,一跛一跛的。 第173页 夕阳西下,一个受伤的人,一匹受伤的马,彼此慰藉着,走回家。 马身上的伤,一个多月才好。人心上的伤,又要多久才能痊癒呢! 从此,每次过这座桥,张瑗的马都如条件反射似的,提起一只脚来走。 这以后,倒也没有什么别的怪事发生。 只是,张瑗再也不敢在路上随便偷看美女了。 (未完待续) 作者:林素微 提交日期:2009-10-28 13:18  故事很短,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值得玩味之处。 它吸引我的地方,在于文中有意无意地暗示旋风同女鬼或者是女妖的密切关系。换句话说,鬼怪有时候会以旋风的形式出现。 这令我想起小时候大人常说的一句话:每一个旋风都是一个鬼魂。 那时候,小伙伴中间还流传着一句黑色童谣: 旋风旋风你是鬼,三把镰刀割你嘴。 看到《稽神录》里的这个故事,脑子里马上浮现出这句童谣,后背随之毛扎扎的,有点恐怖的感觉。 由本文看来,古人也有这样的认识。 幼时,似乎经常能见到旋风。在路上疯跑的时候,望着天空发呆的时候,同小朋友相偕回家的时候,背着书包上学的时候…… 印象中,旋风出现的频率,以春天和秋天为多。 它的形状,有大有小,大的能高过房檐,小的也就草帽那么大,卷裹着尘埃,滴熘熘的,矮矮的盘旋着,从地面上滚过。 因为大人说它同鬼有关,每次看见,都躲得远远的,生怕惹怒了鬼魂。 有一次,一个认识的青年死了——上吊身亡。在上学的路上,就遇见那种小小的旋风。有点怕,但又不是特别害怕。因为那个时候深信,这就是那青年的鬼魂。 死者我熟悉,是一个很和蔼的,总是面带微笑的年青人,对小孩子也非常好。这样的人,就是变成鬼,也不会是厉鬼吧! 眼睁睁地看着那股旋风滑过路面,捲起几片枯叶,消失在草丛深处。 有些怅然。 也曾怀着惋惜的心情去打听,这样一个大好青年,怎么就自杀了呢? 大人看看我,欲言又止。我知道,欲言又止的背后,通常是有难言之隐。 长大之后,才知道,这关涉到一场惨剧,一场家庭人伦惨剧。 那青年的父亲,年轻的时候,因为口舌之争,一怒之下杀死了邻居,啷噹入狱。留下母子三人,青年的母亲带着他同年幼的妹妹过活。 这其中必然有许多不足为外人道的辛酸吧。 二十年以后,父亲获减刑出狱了。原本以为一家团聚,从此就过上好日子了。没想到,一年都没到,儿子竟然自缢身亡。 当时,没有人知道是怎么回事。 许久以后,渐渐传出,那青年的父亲,竟然对自己的女儿起了坏心,并且意图染指。单纯的青年人,对于美好生活的嚮往,被这个恶魔般的父亲彻底击毁。怀着对于人性的恐惧与失望,他选择了自杀。 死亡,可以屏蔽现实生活中不想面对的、不堪的一切。但是,他那可怜的妹妹,又由谁来保护呢? 还好,这以后,那个妹妹就早早出嫁了。 据说,那个父亲,现在还活着。 现在的小孩子,是再也不会叨念那令人浑身直起鸡皮疙瘩的黑色童谣了。可是,在这个午后,那细细的声音又隐隐在我的耳边响起: 旋风旋风你是鬼,三把镰刀割你嘴…… 旋风真的是鬼吗?倘若是鬼,难道小小的镰刀就能克制?最后还落得个毁容的下场? 还是那句老话说得好,比一切妖魔鬼怪都恐怖的,是人。 是已经被各种稀奇古怪的毒汁浸透了的,人的心! 86亡灵之花 广陵法云寺有个僧人,法号珉楚,与中山的商人章某关系很好,两人经常在一起谈禅论道。几年以后,章某因病故去,珉楚还亲自设斋诵经,超度死者的亡灵,同时,也以此表达对老友的哀思。 章某死后,珉楚少了个谈得来的方外之友,心里总觉得空落落的。每次,看到僧房里那个章某常坐的蒲团,都要感怀一番:斯人已矣,只有到黄泉之下,才能相见了。 几个月以后,他到集市上买东西,遇见一个人,长得极像章某,确切地说,这个人简直同章某一模一样,要不是当初珉楚亲眼看着章某入土为安,真要把这个人当作章某本人了。 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啊!珉楚一边在心里感嘆着,一边拿眼睛瞄那个人。那个人也看见了他,先是一怔,接着伸出手来,热情地招唿着: “哎呀,怎么是你呀!吃饭了吗?” 珉楚心里疑惑,但是那张熟悉而又友善的脸,使他放下了戒备,不由自主地跟了过去。眼睛还是在那人身上扫了几遍。 “看什么呢!不认识了,我是章某啊!” 珉楚吃了一惊,还没等他开口发问,面前这个自称是章某的人,便将珉楚带进一家食肆,落座之后,让店小二端上来一盘胡饼,放在珉楚面前的桌子上。 珉楚也着实有些饿了,拿起一块胡饼,便吃了起来。吃完之后,吞吞吐吐地问道: “你不是……已经死了吗,怎么能出现在这儿呢!” 第174页 章某听后,面不改色: “说的是啊!咱们是故交,我也不想瞒你,我身虽死,却由于生前犯有过失,未获解免,被地府发配为扬州掠剩鬼,正在服役呢!” 珉楚是个僧人,对三途六道那些事瞭然于心,所以,就算知道章某是个亡魂,倒也并不害怕。反而问他: “掠剩鬼?这我倒是头一次听说,能说说是怎么回事吗?” 章某道: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世上的商贩做买卖,利润都有一定的限额,超过这个限额,就不是他该得的了,这叫做‘余剩’,这些剩余的钱物呢,我就可以掠为己有了!我干的就是这个差事。现在人间象我这样的人,啊不——应该说是像我这样的鬼——多得很呢!” 说罢,抬起手来,指点着熙熙攘攘的人流,告诉珉楚,这些男女当中,某人某人都是掠剩鬼。 珉楚连连点头。 过了一会儿,从远处走过来一个僧人,章某朝珉楚使了一个眼色,意思是这个僧人也是掠剩鬼。 僧人走过食肆的时候,章某把他召唤过来,两个人在角落里窃窃私语了半天。珉楚能看见僧人,僧人却看不到他。 吃过饭之后,结了帐,两人相携而行,边走便聊。虽然一生一死,却仍如往常一般热络。 走着走着,遇见一个卖花的妇人。那妇人相貌和衣饰都很普通,篮子里的花朵却争奇斗艳,芳香扑鼻。 章某掩着嘴,悄悄地对珉楚说: “这个妇人也是鬼,她卖的花,都是鬼用的,人间无论如何也见不到这样的花。” 说着,从袖子里摸出几枚铜钱,买了一朵,送给珉楚。道: “生死悬隔,以后也难以见面了,这个,就送给你做个纪念吧。另外,有一件事一定要记住,凡是见此花而面露微笑之人,都是鬼!” 说完,便告辞而去。二人在十字路口别过,相背而行,走了几步,珉楚回过头去,目送章某消失在拥挤的人潮当中。 手上的那朵花,花蕊金黄,如同巧手抽出的金线,花瓣重重叠叠,红艷艷的,有一种饱满的韵致。尤其是那股香气,好像混合了青木、苏合、熏陆、郁金等几种名贵的香料调和而成,连寺院里上好的旃檀都比不上 同章某告别之后,珉楚也昏昏沉沉地往回走去。在路上,遇见形形色色的人,颇有一些看见他手上的花朵之后而抿嘴微笑的人,这就是章某所说的鬼了,珉楚心想。 走了好一会儿,终于来到寺院的北门。耳朵听见从寺院里传来钟鼓梵呗的清音,他也清醒了许多。 正要推门进去,忽而想起,自己与鬼同游,又手持鬼花,佛门乃清净之地,把这些东西带进去,怎么行呢! 于是随手把花朵扔向了庙门外的水沟,那朵花斜飞出去,在空中低低地划了一道弧线,落在水里,溅起浪花,有轻微的响声。 进去以后,寺庙里的高僧大德和一干同门见他神色同往常大不一样,神思也显得很是昏倦,以为他是生了病,纷纷送来汤药,让他喝下去,以疗治身上的疾病。 喝下汤药之后,珉楚合衣躺了一阵,出了一身汗,过了好一会儿,才甦醒过来。想起自己白天的遭遇,总觉得恍恍惚惚,好像是在半梦半醒之间,于是,边回忆,边把自己的经歷跟同门讲了一遍。 “鬼花?” “鬼花!” “鬼花是什么样子的?” “不如……师兄你带我们出去看看!” 几个和尚很是好奇。看他们那副心痒难忍的样子,珉楚心里觉得好笑,但又不好拒绝,于是从床上爬起来,带领一干僧人,来到寺门之外。 那花朵很是沉重,沟里的水又浅,想必还不会被沖走。珉楚心想。 他清清楚楚地记得自己扔花的方位,一出门,就直奔目的地而去。 小和尚们尾随在他身后,朝沟渠边上走去。 只见珉楚停在沟边,俯下身去,看了一眼,只一眼,便如同被马蜂蛰了一下似的,忽地跳起来,转眼之间,脸色惨白,在旁人看来,简直同死人差不了多少。 身后的人知道事情起了变化,都不由自主地向后退去。 有几个胆大的,退了几步,又觉得就这么离去有点不甘心,于是仗着人多,又凑了过去。 只见沟渠的淤泥里,躺着一个令人胆寒的东西。 ——那是一只已经有些腐败发黑的、死人的手! (完) 原文: 广陵法云寺僧珉楚,常与中山贾人章某者亲熟。章死,珉楚为设斋诵经。数月,忽遇章于市中,楚未食,章即延入食店,为置胡饼。既食,楚问:“君已死,那得在此?”章曰:“然,吾以小罪而未得解免,今配为扬州掠剩鬼。”復问何为掠剩,曰:“凡吏人贾贩,利息皆有数常,过数得之,即为余剩,吾得掠而有之。今人间如吾辈甚多。”因指路人男女曰,某人某人,皆是也。顷之。有一僧过于前,又曰:“此僧亦是也。”因召至,与语良久,僧亦不见楚也。顷之,相与南行,遇一妇人卖花,章曰:“此妇人亦鬼,所卖花,亦鬼用之,人间无所见也。”章则出数钱买之,以赠楚曰:“凡见此花而笑者,皆鬼也。”即告辞而去。其花红芳可爱而甚重,楚亦昏然而归,路人见花,颇有笑者。至寺北门,自念吾与鬼同游,復持鬼花,亦不可,即掷花沟中,溅水有声。既归,同院人觉其色甚异,以为中恶,竞持汤药以救之。良久乃復,具言其故。因相与覆视其花,乃一死人手也,楚亦无恙。(出《稽神录》) 第175页 87/孤馆偶寓 有个叫马举的人,曾经任山南步奏官一职。有一次,他受上级的委派,到蜀地去执行公务。 当时,战火刚刚止息,他走的路又很是荒僻,除了林莽和杂草以外,方圆数十里,连一个住家都没有。 连日来急着赶路,马举是又累又饿,想找个歇脚的地方,举目四望,没有一处人烟。 他就着山溪,喝了几口凉水,心想,要是还见不到人,今晚,就得露宿荒郊了。虽然艺高人胆大,可是,想到深山里那些狼虫虎豹,仍然免不了心里发憷。 没想到,跋涉了一段时间之后,当夜幕降临之际,他竟然在一个丛林密布的地方,发现了一处馆阁。那馆阁雕樑画栋,气势非凡,只是柱子上的红漆剥落了不少,露出下面原色的木茬,看起来,也有些年头了。 谁在这个地方,建了这么一处宅子呢,大概是哪个富人家用来休闲的别墅吧。马举心想。 荒山野岭,找到这么个地方,也算是幸事。至少,夜里不用防备野兽了。 正想着,忽然听到从东廊下传来一阵隐约的人语声。马举心头大喜,来到廊前,朗声问道: “主人在吗,马某路过此处,意欲借贵地投宿一晚,不知可否?” 说话声立时就停了,周围静得连枯叶落地的声音都能听到,这寂静令马举混上上下都不得劲,简直比在战场上面对敌人的千军万马还要紧张。过了一会儿,有一个苍老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 “中堂有床,客人自己过去睡吧!” 马举道谢之后,退了出去,借着朦朦胧胧的月光,找到了中堂。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屋子里面一团漆黑,迎着那片深不可测的黑,他走了进去。 马举在屋子里摸索了半天,终于在角落里,找到了一方土塌。塌上硬邦邦的,手摸上去,泥土便簌簌地掉落,连一块蓆子都没有。 “主人家,有火没有?”马举问道。 “没有!”这次回答倒很是干脆。 这家可真是奇怪,屋子里竟然没有火,难道他们就一直这么摸着黑住吗? 奇不奇怪,他也管不了那么多了,现在,最要紧的是赶快安顿下来,明天早晨还要赶路呢。不过,就这么合衣躺在土塌上,跟躺在荒郊野外,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分别吧,只不过多了四壁和屋顶。想到这里,他又问道: “有蓆子吗?” 没有人回应。不过,马举话音刚落,就从隔壁掷过来一领蓆子。蓆子重达十余斤,落势却如同鹅毛,轻飘飘的,想是对方内力十分深厚。 马举伸手接住。他也是豪杰之士,根本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将蓆子展开,铺在土榻上,就这么合衣躺了上去。脑袋刚沾上蓆子,就响起了鼾声。 半夜,他睡得正酣,忽然听到屋子里有窸窸窣窣的响动,马举是在战场上出生入死过的,多年的戎马生涯,使他的神经十分的警觉,一听到响动,马上便睁开眼睛,屏住唿吸。 朦胧中,眼看着一个黑乎乎的,象猴子似的东西,爬到他的床上来。马举大惊,他一跃而起,举起身边的铁锤,勐地朝那个东西砸去。 一击而中,那东西嗷的一声跳起来,抱着头逃走了。 马举也不穷追,放下铁锤,躺在榻上,听了一会儿,见没有什么动静了,又沉沉睡去。 一夜无事。 第二天早晨,他早起到东廊下向主人告别。令他倍感惊讶的是,主人对他即将离去这一事实好像非常生气,怒不可遏地斥道: “昨晚见君独处,老朽担心阁下孤独,令不肖子前往作伴,没想到啊没想到,你差点把他削(xiao)死!现在,就想这么走了,没门!” 马举一听,牛脾气也上来了:你说不让我走,我就不走了!我现在就走给你看。于是几步掠到门边,伸手就推。 谁承想,昨夜还运转自如的房门,好像被顶了块大石头似的,怎么推也推不开。 “还真是没门!”马举心想。 他透过门缝,朝外面看了看,想看看门外到底有什么古怪。这一看,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门外堆得小山一样高的土堆。 那么自己昨晚,岂不是住在……,这个屋子里的主人,难道是……? 想到这里,他的心跳也加快了许多。手上,更是运足了力气,勐地朝那扇门拍去…… 那扇门最终打开了吗?马举能够脱险吗?屋主人又会想出什么样的法子阻止他的离去呢? 这些我们已经无从知晓。 我们只知道,若干年后,马举擢升为太原大将,官至淮南节度使。 (出《稽神录》) 作者:林素微 提交日期:2009-10-31 11:06  马举马举,常为山南步奏官。间道入蜀,时兵后僻路,绝无人烟。夜至一馆,闻东廊下有人语声,因往告之。有应者云:“中堂有床,自往宿去。”举至中堂,唯有土榻。求火,答云,无火。求席,隔屋掷出一席,可重十余斤。举亦壮士,殊不介意。中夜,有一物如猴,升榻而来。举以铁椎急击之,叫唿而走。及明告别,其人怒去。更云:“夜来见伊独处,令儿子往伴,打得几死。”举推其门,不可开。自隙窥之,积壤而已。举后为太原大将,官至淮南节度使。(出《稽神录》) 第176页 作者:林素微 提交日期:2009-10-31 16:06  88/黑面 世上有很多胆大或者是号称胆大的人,这样的人,前面的故事里就提到不少。不管是不是真的胆大,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徵,听不得别人说他胆子小,甚至连“胆小”这两个字都忌讳。而且,抓住一切时机向周围的人炫耀,自己是如何的胆大包天,勇敢豪迈,必得别人点头称赞才算罢休。 唐代咸阳县尉李泮有个外甥,就是这样一个角色。 李泮的外甥,个性骁勇,还有点年青人的鲁莽,无论对什么都是一副浑不吝的样子。家里有客人来了,他总会向人家夸口,自己神功盖世,刀枪不入,拳打武当,脚踢少林,天生无所畏惧,就是鬼神来了,也不在话下。一定把对方打得屁滚尿流,连北都找不着。 神经正常的人,谁跟他计较呢。客人们当然是连连点头称是,脸上,还得配合着做出钦慕的表情来。在众人景仰的目光中,年青人的虚荣心得到了最大的满足。恍惚之间,真的觉得自己是盖世的英雄了。 这天晚上,年青人在外面同一干朋友聚会,席间喝了一点小酒,便开始天南海北地胡吹,年青人趁此机会,又讲起他以前的那些遇神杀神,遇鬼斩鬼的“奇遇”。众人听得津津有味,年青人也说得飘飘然。 直到半夜,酒席才散去。他跌跌撞撞地走回家,一路冷风吹着,酒也醒了不少。回屋之后,点燃灯盏,靠在塌上躺了一会儿。 灯火摇曳,年青人一边剔牙,一边想起酒席上大家说的笑话,不禁又嘿嘿地笑了起来。 半躺在榻上,他的眼睛,无意中扫到这间屋子的南墙,这一看,惊得年青人手上的竹籤子差点扎到他的嘴。 只见南面的墙壁上,出现一个影子。那影子是红色的,开始的时候还很淡,朦朦胧胧,若有若无,渐渐的,颜色越来越深,越来越深,仿佛是从墙里面渗出来的血,一片一片地,不祥地洇开。 长到大约一尺左右,影子便停止了它在墙面上的扩张。直到这个时候,年青人才发现,这是一张人脸! 影子虽然是平面的,但是,通过明暗,他却能够分辨出哪里是眼睛,哪里是鼻子,哪里是嘴。总之,这张脸五官俱全,人脸上该长的器官,一样都没少。 这是一张丑陋的,狰狞的脸。塌鼻子,凹陷的眼睛,血盆大口,如同刀锋一般尖利的牙齿…… 要说这年青人倒也真有些胆色,他冷不丁从榻上一跃而起,举起醋钵一样的拳头,就朝那个影子打过去。 影子应手而灭。年青人的拳头结结实实地撞在墙上,墙壁在这股巨大的冲力之下,颤抖了一下,落下许多灰来。 年青人活动了一下疼痛的手指,笑道: “哈哈,看来鬼也怕恶人啊!” 话音刚落,就见刚才那个影子又出现在西面的墙壁上,这次变成了白色,白得如同失血过多的死人的脸。 青年怒不可遏,又一拳击去。墙壁上的人脸象方才一样,再次消失。 年青人接受了上次的教训,没有过早地流露出胜利的喜悦。而是朝其他的三面墙壁望去。果然,那张狞恶的,令人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反感的脸,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到了东面的墙壁上。颜色也随之发生了变化,由白色,变成了青色。形状倒是一如从前。 年青人不由分说,扑上前去,又是一记重拳。那张该死的脸好像跟他捉迷藏似的,倏忽之间,又在北面的墙上朝他挤眉弄眼了。 这次,变成了黑色,浓重的,仿佛能够吞没一切的黑色。面积比以前的那个两个还大,边缘有一种粘稠的感觉,形貌也愈益吓人了! 青年屡击不中,还被耍得团团转,气得发疯。连出数拳,打在那张脸上,没想到,那张丑恶的脸竟然不再躲闪了,就贴在墙上,纹丝不动。看那表情,好像是在嘲弄眼前这个根本就拿它无可奈何的年青人。 年青人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折辱,眼角的余光忽然看见放在桌案上的一把刀。这刀是一个相熟的好友送给他的,锋利异常,平时稍微碰一下都会划出一道血淋淋的口子。他把刀擎在手里,刺破空气,兇勐地朝墙上的那张脸扎去。 那脸先是一愣,接着便开始剧烈地挣扎起来,好像已被命中,并且疼痛难忍。 年青人还想补上几刀,就在此时,那黑色的,令人心生恐怖的脸,忽然离开了墙壁,朝他扑了过来。 年青人没有料到会有如此变故,伸出手去推拒,但是,任他使出浑身的力气,不管怎么推,也推不开。 那张脸铺天盖地的朝他逼过来,逼过来,带着一股浓稠的死亡的气息,渐渐地,贴在他的脸上,与他的脸合为一体。 年青人感到自己的胸口异常的憋闷,好像要爆炸一般。他张大嘴巴,拼命想吸进些新鲜的空气。可是,鼻孔和嘴边,好像被什么粘稠的东西死死地堵住了一样,没有一点缝隙。 挣扎中,年青人的唿吸渐渐停止,终于,他咣当一声,倒在地上。 倒在地上的他,还保持着那个推拒的姿势。 几天以后,青年的尸体,装殓入棺,葬入家族的墓地。 当尸体被抬进棺材的时候,一阵风,吹开了盖在他脸上的黄表纸,有人发现,年青人的脸,还是那么黑,黑得象漆一样,黑得如同最深最浓的夜色。 第177页 ——那是,死亡的颜色。 出《纪闻》 咸阳县尉李泮,有甥勇而顽,常对客自言,不惧神鬼,言甚夸诞。忽所居南墙,有面出焉,赤色,大尺余,跌鼻睔目,锋牙利口,殊可憎恶。甥大怒,拳殴之,应手而灭。俄又见于西壁,其色白。又见东壁,其色青,状皆如前,拳击亦灭。后黑面见于北墙,貌益恐人,其大则倍。甥滋怒,击数拳不去,拔刀刺之,乃中。面乃去墙来掩,甥手推之。不能去,黑面遂合于甥面,色如漆,甥仆地死。及殡殓,其色终不改。(出《记闻》) 89/午夜惊魂 唐文宗开成年间,有个叫卢涵的书生,家住在洛下。他在万安山的背面,有一处庄院。 这所庄院背靠青山,周围是广阔的原野,视野开阔,风景绝佳。尤其是秋天,天空湛蓝,麦子也熟了,田野里一片金黄,枝头果子飘香,离很远,就能闻到那股香甜的气息。 长时间住在城里,人都变得没有精神了。卢涵打定主意,要趁着秋高气爽,到郊外去呆上一阵子。同自然亲近亲近,舒活舒活筋骨,也尝尝树上的那些时鲜的果子。 说走就走,他收拾了几卷书卷,趁天色尚早,骑上自己的那匹小马,就往城外赶了。 庄院离城市甚远,他骑马走了很久,还没望到那片房舍的影子。所幸沿途景色不错,边走边看,也不觉得有什么烦闷和寂寥。 离郊外的庄院还有十多里左右,一片茂密的柏树林出现在眼前。树林旁边,有十来间新盖的房子,房子修葺得十分整洁。门前挂着匾额,看起来象是新建的店铺。 此时,太阳渐渐落山了,卢涵看了看天色,发现夜晚已经不知不觉地到来。而胯下的马差不多一天没吃什么东西了,正烦躁地喷着响鼻,于是便跳下马背,走到店铺里面,想叫人给马餵些清水和草料,自己也趁机休息休息。有两个仆佣样的人应声出来,按照卢涵的吩咐,把马牵到马圈里餵食。 卢涵站在树下,边等边百无聊赖地看着四周,忽然,有一头梳双髻的妙龄女子,从林边走来。 那女子身量不高,容貌却极是俏丽,见卢涵正地朝她这个方向看,抬起头来,嫣然一笑。这笑容如春日阳光一般明媚,看得卢涵心醉神弛。他斗胆问道: “恕我冒昧,请问小姐府上是哪一家啊?” “小姐?”女孩用袖子掩住檀口,轻轻地笑了几声。“我不是小姐,我是……给耿将军守冢的青衣。父兄都不在家,也不想起火做饭了,正打算出去采点野果子吃呢。” 卢涵听了,心里也很是喜悦,趁机同女孩攀谈起来。女孩言语乖巧,态度谦卑,更兼一双明眸眼波流转,顾盼生辉,令人心生爱悦,所谓的解语之花,也不过如此吧。 说到高兴处,女孩好像想起了什么,对卢涵说: “我家有藏了数十年的佳酿,不知道公子能不能喝上一点。” “我还有些酒量。” 女孩微微一笑,转身进屋,不一会儿,捧出一个古铜樽来,给卢涵斟满,自己也倒上一杯,两个人就着月色,便开始推杯换盏。 杯子里的酒仿佛以某种野果酿成,颜色殷红,味道芳香甘冽,果然是百年不遇的佳酿。身边又有佳人相伴,卢涵喝了一杯又一杯,怎么也不愿意停下。那女子也饮了不少,脸颊酡红,憨态可掬,喝着喝着,突然放下酒杯,醉眼迷离地看着卢涵,道: “有酒无菜,终是不美,小女子献丑了,现在就唱一支小曲给公子下酒。” 卢涵听了,马上拍手表示欢迎。女孩整了整衣襟,敲着酒樽,便开始低吟浅唱起来。歌中唱道: “独持巾栉掩玄关,小帐无人烛影残。昔日罗衣今化尽,白杨风起垄头寒。” 声音悽恻,仿佛郁结着无尽的愁绪。卢涵觉得歌词的意思不好,又实在想不通如此善解人意的女子,在这样的场合,唱这么荒凉的曲调是什么道理。 脑袋里琢磨着,嘴里却没耽误喝酒,酒很快便喝光了,那女孩从怀里掏出一方手帕,拭了拭眼角,对卢涵说: “公子且等一等,我进屋添酒去。” 说完,手持蜡烛,带着铜樽,走进屋子里去了。 卢涵从来也没喝过这么好喝的酒,不由得长了个心眼,想看看这家的酒是怎么做的,回去也依样泡制。于是便踮起脚尖,跟在女孩身后,进到屋内。见那女孩走进厨房,他也潜藏在厨房的窗户下面,拿手指蘸了一点唾液,捅开窗户纸,就着窗户上的空洞朝里面窥去。 动盪的烛火之下,一双细洁的小手捧着酒樽,酒樽上面,醇厚的美酒一小股一小股地地流下来,落在古铜樽敞开的口中。溅起的酒滴分外诱人。 这么好的酒,贮酒的器具一定也非常讲究吧。卢涵的目光渐渐下行,奇怪,竟然没有看到他预料之中的酒器。 难道这家的酒罐不是放在地上,而是架起来的?他的眼睛又缓缓上移…… 只见厨房的棚顶赫然悬挂着一条有人的腰身那么粗的黑蛇,女子正手持一把锋利的尖刀,寒光一闪,刺在青蛇身上,青蛇吃了痛,剧烈地颤抖,血便汩汩地流出来,滴进杯子,不知道她使了什么妖法,过了一会儿,就变成了酒。 第178页 ——原来,她给我喝的就是这种东西! 眼前的一幕,吓得卢涵差点惊叫出声来。他这才知道,自己是遇见鬼魅了。双腿开始不住地颤抖,惶急之间,慌不择路,一下子从窗口窜了出去。他心急火燎地跑到马圈,解开小马,跨上马背,就往院子外面逃。 那女子听见窗口传来的声音,就是一怔。过了一会儿,院子里又传来马蹄声和卢涵斥马的声音,她马上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跑出屋子,在卢涵身后喊道: “郎君,你不要走!今天晚上,我无论如何都要留你住上一晚!” 卢涵听了这话,回过头来看了一眼,那女孩的相貌仍如方才一样娇美,可是,此时此刻,在卢涵眼里,却有着说不出的阴森恐怖。他夹紧了马背,催促胯下的马快往前跑。 女孩见此情形,知道自己留不住他,朝东方喊了一声: “方大,快给我追,别让郎君跑了!”声音娇媚悦耳,却令胡涵悚然心惊。 “是,姑娘!” 卢涵马上听到柏树林里传出一个宏亮的声音,声音传得很远,想必这人身形十分魁梧。果然,过了一会儿,从树林里走出一个枯树似的东西,脚步沉重,一步一步地朝卢涵走来,每走一步,地面便随之颤抖。 两人相距有百余步,那人身材高大,但行动迟缓,卢涵加鞭疾驰,那匹小马似乎也知道形势危急,不要命似的往前跑。 跑了一会儿,又经过一片小树林,隐隐约约的,只见白光一闪,有一个庞大的怪物在树丛中若隐若现。耳边听得树林里传出人语声: “今天晚上,一定要把这人抓住,不然,明天早晨你就会大祸临头。” 卢涵听了,知道这些怪物不会善罢甘休,心里愈益惊恐。手上的鞭子,不断地击打着马臀,跑了不知有多久,终于来到他在郊外庄院的门前。 此时已是三更,庄院大门紧闭,只有几辆空车停在门外,一群白羊在草地上悠闲地吃草,除此以外,万籁俱寂,一个人也没有,也听不到任何响动。 经过了刚才那一场惊心动魄的逃亡之后,现在的安宁,简直令卢涵泫然欲泣。正要坐下来喘口气,忽然听到身后隐隐有脚步声传来,他知道,那些人并未放弃对他的追赶,此时,想要叫人开门,恐怕是来不及了,于是便跳下马背,隐藏在一辆车的车厢之下。 从车厢底下向外望去,只见一个身量极高的大汉,径直朝庄院的大门走去。这人高到什么程度呢,这么说吧,卢涵家当年修建这个庄院的时候,为了防贼,特意把院墙建得极高,所以,这个院子的院墙,大概要比别家的高出一半还多。可是,这么高的墙,也不过刚到那人的腰胯而已。 那人手持铁戟,朝院内观望。过了一会儿,把铁戟伸进院子里,等铁戟拿出来的时候,在戟尖上,多了一个小孩。 那小孩被挑在空中,四肢不住地挣扎,现出痛苦的神色,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大汉在门外转了很久,方才离去。卢涵估计他已经走远,才从隐身的车厢下爬出来,去敲庄院的大门。 每一声敲击,都令他心惊,担心那大汉去而復返。好在没等多久,庄客就出来应门了。 门打开之后,庄客定睛一看,原来是他们这个庄院的主人。三更半夜的,主人竟在这个时候驾临,着实令他感到吃惊。 卢涵看出庄客那惊讶的神色,可是,他现在是冷汗涔涔,一颗心跳的,都快拿不成个儿了,哪里还说得出话来! 庄客见卢涵这副狼狈的样子,也没有多问。提着灯笼,把他领了进去。 直到躺在屋子里那松软的塌上,卢涵还不敢相信,自己的歷险竟然结束了。虽然精神一直保持着警醒,压根就不敢睡,可是,仍然无法抵挡身体的疲累。他那一直尽力睁大的眼睛,最后,还是沉重地闭上了。 这一夜,昏昏沉沉的,做了许多噩梦。梦里,有那垂髫少女美丽的笑脸,转眼之间,那张笑脸,就变成了青面獠牙的鬼脸。狞笑着说:来!郎君,来吗!再饮一杯! 有丝丝的吐着信子的毒蛇,有如琥珀一般晶莹剔透的美酒,有枯树一样朝他压过来的巨人……最后,一张雕满古怪花纹的铁戟,闪着寒光,朝他的咽喉刺来…… 卢涵大叫一声,从梦中惊醒。 耳边传来杂沓的脚步声和嘤嘤的哭泣:难道我已经死了?最终还是着了那群妖怪的道? 他下意识地摸向自己的咽喉…… 那个地方,光洁如初。 这时候,忽然听见从院子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声,有一个庄客说,他们家三岁的小孩子,昨天晚上睡下之后,就再也没有醒来。 卢涵勐然想起他昨夜躲在车厢下看见的情景:那大汉的铁戟上,四肢腾空,不断挣扎的小孩…… 他心里难过,更兼咬牙切齿。马上从榻上爬起来,召集家僮和十余个庄客,带上弓箭和刀枪棍棒、斧头等物,四处搜寻。 虽然一路逃命,无暇他顾,但是来时的路,他依然记得清清楚楚,几乎没费什么周折,便找到昨夜他同那个女孩饮酒的地方。那是空空荡荡的屋子,屋子里原来的主人,为了逃避兵役和徭役,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里面空空荡荡的,连一件家俱也没有。 第179页 出了屋子,就是茂密的柏树林,林间仍然象昨晚那样幽深,不过,在阳光之下,也不那么吓人了。 一行人等钻进柏树林里,没走几步,就看见地上躺着一个身段苗条的少女,那少女高二尺左右,衣着光鲜,头梳双髻,眉目分明,盈盈浅笑。只不过,那是坟墓里面陶制的随葬明器,而非活生生的人。 ——怪不得她说自己是给耿将军守冢的青衣呢! 自己昨夜,就是在月下同这个明器对酌啊!卢涵心中嘆道。 明器身边,有一条巨大的黑蛇,已经死去多时了。 再往前走几步,来到东边树从,迎面便看见一个木头刻成的送殡时用来驱妖逐鬼的神像架子。这个东西,在当时叫做方相,那么它就是那姑娘嘴里的“方大”吧。卢涵看了烦恶,叫家丁和庄客把这个木头架子给拆了,付之一炬。 青烟腾起,所谓的方大,再也不能跑出来吓人了。 这个时候,卢涵忽然想起他在柏树林外看到的那道白光,以及从树林里传出的人语声。在回去的路上,他们又经过那片树林。虽然对那个怪物追击他的过程心有余悸,还是鼓起勇气,带人走了进去。 树林深处,躺着一具白惨惨的尸骨。一般的人死了之后,天长日久,肌肉腐烂,骨头便会散开,那具尸骨的四肢和关节却都连缀在一起,一块骨头都不少。不管怎么抖动,也没有散架的趋势, 有一个庄客取出身后背着的铜斧,叮叮噹噹一阵乱砍,砍完之后,坐在地上直喘粗气。可是,那具尸骨竟然分毫未损。最后,还是卢涵做主,把骨头架子扔进了一个幽深的地沟。 把所有的这一切做完之后,他才算放下心来。可是心头的阴影,大概永远都不会消散了吧。 不过,这次歷险也不能说是全无好处,一是提醒他不要在外面随便同陌生女子搭讪,二是因为饮了蛇血,困扰了卢涵多年的风湿病竟然被治好了。 这个故事就讲完了。 我却不想就这么结束,自作主张地给它设定了一个好莱坞式的结局。 方大被烧,追踪卢涵的巨人骨骼被抛入谷底,一时半会儿都无法再兴风作浪。可是,这个故事里那个关键性的人物,依然存在。 是谁呢? 你答对了。就是那个陶制的明器女子。 不知道是不是还在想着那双善睐的明眸,卢涵竟然没有对这起事件的始作俑者採取任何措施。所以,我们可以设想这样一幕: 卢涵等人走后,夜幕再度降临,柏树林中有青色的雾气升起。 躺在地上的突然女孩眨了眨眼睛,伸展了一下四肢,从地上爬起来。她整理整理头上的双髻,还顺手摘了一朵野花,插在鬓边,随后,走出柏树林。 挥一挥手,数十间破败的房子马上整洁如新,房前,还挂着大红的灯笼,和迎风招展的酒旗。 她翘着双脚,坐在路边。凝神听了一会儿,忽然抿着嘴笑了。 远处,蹄声踏踏,有一个少年人骑着骏马,朝这边走来。 女孩站起身子,跑到路边,热情地招唿那少年: “客官,歇歇脚吧,我们这有珍藏了数十年的女儿红!” 少年听了,迟疑了一下,然而,在那女子热切而又羞涩的目光之下,终于还是跳下马背。 于是,第二季开始了…… 出《传奇》 开成中,有卢涵学究,家于洛下,有庄于万安山之阴。夏麦既登,时果又熟,遂独跨小马造其庄。去十余里,见大柏林之畔,有新洁室数间,而作店肆。时日欲沉,涵因憩马。睹一双鬟,甚有媚态。诘之,云是耿将军守茔青衣,父兄不在。涵悦之,与语。言多巧丽,意甚虚襟,盼睐明眸,转资态度。谓涵曰:“有少许家酝,郎君能饮三两杯否?”涵曰:“不恶。”遂捧古铜樽而出,与涵饮极欢。青衣遂击席而讴,送卢生酒曰:“独持巾栉掩玄关,小帐无人烛影残。昔日罗衣今化尽,白杨风起陇头寒。”涵恶其词之不称,但不晓其理。酒尽,青衣谓涵曰:“更与郎君入室添杯去。”秉烛挈樽而入。涵蹑足窥之,见悬大乌蛇,以刀刺蛇之血,滴于樽中,以变为酒。涵大恐栗,方悟怪魅,遂掷出户,解小马而走。青衣连 唿数声曰:“今夕事须留郎君一宵,且不得去。”知势不可,又唿东边方大:“且与我趁,取遮郎君。”俄闻柏林中,有一大汉,应声甚伟。须臾回顾,有物如大枯树而趋,举足甚沉重,相去百余步。涵但疾加鞭,又经一小柏林中,有一巨物,隐隐雪白处。有人言云:“今宵必须擒取此人,不然者,明晨君当受祸。”涵闻之,愈怖怯。及庄门,已三更。扃户閴然,唯有数乘空车在门外。群羊方咀草次,更无人物。涵弃马,潜跧于车箱之下。窥见大汉径抵门,墙极高,只及斯人腰跨。手持戟,瞻视庄内。遂以戟刺庄内小儿,但见小儿手足捞空,于戟之巅,只无声耳。良久而去。涵度其已远,方能起扣门。庄客乃启关,惊涵之夜至。喘汗而不能言。及旦,忽闻庄院内客哭声。云:“三岁小儿,因昨宵寐而不苏矣。”涵甚恶之,遂率家僮及庄客十余人,持刀斧弓矢而究之。但见夜来饮处,空逃户环屋数间而已,更无人物。遂搜柏林中,见一大盟器婢子,高二尺许,傍有乌蛇一条,已毙。又东畔柏林中,见一大方相骨。遂俱毁拆而焚之。寻夜来白物而言者,即是人白骨一具。肢节筋缀,而不欠分毫。锻以铜斧,终无缺损。遂投之于堑而已。涵本有风疾,因饮蛇酒而愈焉。(出《传奇》) 第180页 90、凶宅之三 太常协律韦生,有个哥哥很是兇悍。常对别人说,自己平生无所畏惧,无论妖魔鬼怪,都不放在眼里。倘若听到哪个地方有凶宅,一定会独自前往,千方百计地在那里住上一宿,谁劝都劝不住。 韦生有这么个哥哥,很是担心,但是,内心深处,也有隐隐的骄傲。一次,与同僚闲谈的时候,提起他哥哥的那些“丰功伟绩”,同僚听了,很想试上一试。正好听说延康东北角马镇的西宅,经常有怪物出没,于是便把韦生的哥哥,带到那个凶宅。 漫漫长夜,众人担心韦生的哥哥不好过,临行前,还特别为他备办了不少酒肉。一群人在那里说笑了一阵,傍晚的时候,就都回去了。 宅子里面有一个池塘,大伙儿把韦生之兄留在池塘西面的亭子里。大家都走了以后,韦生的哥哥,就在这个地方开始了他的惊魂之旅。 此时天色已晚,韦生的哥哥与众人谈笑的时候,喝了不少酒。现在酒劲上来,浑身燥热,索性解开身上的衣服,袒衣而睡。 夜半时分,他从梦中醒来。朦胧中,只见一个一尺来长的小孩儿,从池子里爬出来。那小孩上身很短,腿却很长,肤色黝黑,爬上台阶,慢慢地朝韦生哥哥所在的这个方向走来。 没走几步,便来到韦生哥哥的面前。韦生的哥哥侧着身子,躺在那里,不为所动。 那小孩趴在床边,看了一会儿,忽然高声骂道: “躺着的算是什么东西,看我干什么?” 说完这话,就开始绕着床头,一圈一圈地走。 韦生的哥哥还是一动不动。过了一会儿,他抬起身子,拍了拍枕头,由侧卧改成仰卧。 亭子里面一团漆黑,耳边的脚步声渐渐停止了。韦生的哥哥忽然感觉有两只小脚,站在他的脚上。那两只小脚硬如铁,冷如冰,令人汗毛直竖,心头更是一阵一阵发寒。 站了一会儿,那两只脚便开始移动。移动的速度很慢,每一步,都好像是踩在人的心上。 韦生的哥哥还是一动不动。 等到那双脚移到他的腹部,他便突然坐起身来,双手也如闪电一般伸出去,牢牢地抓住那正在他肚子上缓缓移动的双脚。 借着月光,低头一看,竟然是一只铁鼎。 鼎有三足,这只铁鼎,缺了一只脚。 韦生之兄怕这只鼎跑了,特意用衣带将它系在床脚上。接着又倒头大睡。 第二天早晨,众人前来探望。韦生的哥哥把昨晚发生的事跟众人讲了一遍。 ——原来,这里竟有一只成了精的古鼎。 众人纷纷表示好奇,请求韦生的哥哥把铁鼎拿出来给他们看。 韦生的哥哥答应下来,从床下捧出那只鼎来。表面看去,这只鼎除了缺了一足,样式也古雅一点以外,同别的鼎似乎没有什么不同。这么一只鼎,也能兴风作浪? 看出众人脸上怀疑的神情。韦生的哥哥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个铁杵,卯足力气,一下子把古鼎捣碎。那只鼎碎裂之后,竟然有鲜血汩汩地流出。 众人面面相觑。 从此,人人都相信韦生的哥哥是真的胆大,而且还能够祛除凶宅里的妖孽。 他的英勇事迹传向四方,从此以后,是不用担心没有凶宅睡了。 出《异怪录》 91/无尽的爱 婺源建威有个军人,妻子死得早,身后留下几个孩子。 军人还年青,孩子也小,家里不能没个人照顾。不久以后,经人说合,又娶了一个女人。 这女人个性狭隘,刻毒,对前妻的孩子很不好。经常是非打即骂,从来也没有好脸色,孩子们不仅衣衫褴褛,连饭都吃不饱,身上还总是青一块紫一块的,让人看着心酸。 做丈夫的是个孱头,一听到后妻的河东狮吼,他就吓得魂飞魄散。这女人虽然飞横跋扈,他却一点办法也没有,稍微表现出一点不满,后妈对孩子的虐待就变本加厉。所以,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孩子受苦。 有一天,一个孩子不知道怎么触了后妈的霉头,那女人一把揪住孩子的耳朵,在他身上连掐带拧。拧得孩子哇哇叫,她却还不解气,干脆抓住孩子的头髮,往墙上撞去。 只一下,那孩子的头上,就流出血来。后妈见了,面不改色,手底下反而暗暗加了把力气。 这样下去,就要出人命了。可是,别人都知道这女人的脾气,谁也不敢上前拦阻。做父亲的,在旁边急得团团转,却连个声也不敢吱。 正在那孩子的后妈抓着他的头髮,再度往墙上撞过去的时候,紧闭着的房门忽然开了。 只见有一个身着白衣的女子,推门而入。她走上前来,一把拍开后妻的魔掌。后妻没有防备,被推了个趔趄,正想冲上去跟来者决一雌雄,就见她丈夫走了过来,哆哆嗦嗦地拉住她的衣角: 这个……这个……是孩子他妈! 什么?孩子她妈?女人正想说阎王老子我都不怕,何况孩子他妈了! 一转念,脸色忽地变得煞白。孩子他妈,不是已经死去很久了吗?听说坟头上的青草,都长一人多高了,这会儿怎么又回来了。 那女子颤抖着双手,怒不可遏地指着后妻道: “人谁无死?谁又没有母子之情?如此虐待我的孩子,你长人心了吗?” 第181页 前妻步步紧逼,后妻连连后退,直到退到墙角,退无可退。 “我已经将你的劣迹,向阎王进行了控告。现在,阎王爷准我十天假,让我到阳间来教育你,你要是执迷不悟,死不悔改,我必取你性命!” 后妻一听,膝盖一软,直直地跪了下来。丈夫心中有愧,也跟着跪了下来。夫妻两个趴在地上,叩头如捣蒜。 过了一阵子,鬼魂的脸色才稍稍好了一些。开恩让这两个人从地上站起来。 生前,她不过是个和蔼的寻常妇人。死后,竟然令人恐惧至此,这就是死亡的力量。 夫妇二人诚惶诚恐,马上吩咐下人准备酒食,招待这地府来的不速之客。开饭之前,前妻提出了一个条件,把亲戚和邻里全都叫来。夫妻两个怕得要命,哪有不答应之理。 过了一会儿,亲戚和邻居们就陆陆续续地到了,亡妻开始同他们聊天、叙旧。别人只能听到她的声音,却看不到她的人,只有丈夫能够看见她的形体。 大伙儿都听说死者此番究竟是为什么回来的,心里无不称快,恐惧之心无形当中就减少了许多。说起话来,彼此仍象往常那么亲切,渐渐地,也就不把她当鬼怪看待了。 到了夜里,邻居们纷纷散去,夫妻二人为亡者在客房里设了床榻。夜深了,丈夫仍留恋不去,想同亡妻一同入睡。结果被亡妻断然拒绝。 ——生前,他曾经是她的天,可是,他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能保护,现在,在她的眼里,这个男人,微如尘芥。 做母亲的,抓紧一切机会同孩子在一起,孩子们脱离了水深火热的生活,逐渐恢復了往日的天真漫烂。 十天很快过去了。 前妻同孩子依依惜别。丈夫看到,做母亲的女人,眼睛里有着令人心碎的温柔和深情。 临行前,她还一再警告后妻,万万不要虐待她的孩子。后妻连连点头,并且发下重誓:从今以后,她要是再对孩子不好,马上天打雷噼,死无葬身之地。 不管有多么不舍,离别的那一刻还是来了。同一宗族的人听说亡魂要回归地府,都赶来送行。 众人把她送到墓地。离坟墓还有一百余步,女人开口道: “诸位请留步,我从此便去了。” 说罢,同众人殷殷道别。人群里发出哭泣声。 女子一步一步朝自己的坟墓走去。快要靠近坟墓旁边的柏树林时,她终于现出了自己的形体。众人看到,这女人的衣着容色,同活着的时候,几乎没有什么差别。 在众人的注目下,她慢慢消失在坟墓里……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当孩子生病时,她会不眠不休地在床前守候;当孩子受到马蜂攻击时,她会挺身而出,用自己的血肉之躯,为孩子抵挡那兇勐生物的毒针;当孩子不慎从楼上跌下来时,她会在瞬间激发出前所未有的潜能,伸出双臂,在楼下把孩子接住。 无论贫穷还是富裕,疾病还是健康,美丽还是丑陋,都有一个人,对你不离不弃。 这是一个母亲对于孩子的,无尽的爱。 就连死亡也不能隔阻。 出《稽神录》 丁酉岁,婺源建威军人妻死更娶。其后妻虐遇前妻之子过甚,夫不能制。一日,忽见亡妻自门而入,大怒后妻曰:“人谁无死,孰无母子之情,乃虐我儿女如是耶?吾比诉与地下所司,今与我假十日,使我诲汝。汝遂不改,必能杀君。”夫妻皆恐惧再拜,即为其酒食。遍召亲党邻里,问讯叙话如常。他人但闻其声,唯夫见之。及夜,为设榻别室,夫欲从之宿,不可。满十日,将去,復责励其后妻,言甚切至。举家亲族共送至墓,去墓百余步,曰:“诸人可止矣。”復殷勤辞诀而去。将及柏林中,诸人皆见之,衣服容色如平生,及墓乃没。建威军使汪延昌言如是。(出《稽神录》) 92/鸡舌香 南北朝时,南朝宋有个叫钟道的人,在永兴县做官。 有一次,钟道生了一场大病。这场病,花了不少钱,费了很大的周折才治好。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病好之后,钟道的身上发上了一些变化。其中,最明显的是,对于情慾的需求比平时倍增。 此前,他同白鹤墟中的一个女子交好,病癒之后,便开始昼思夜想。 一天晚上,他正害着相思病的时候,那个女子忽然推开房门,翩翩而来,眉眼之间都盈着笑意。 钟道以为是自己精诚所至,今日便可同那女子再续前缘,自然是欣喜异常。 重重的帷幔落下,灯火次第熄灭。夜正深,情正浓,恩爱正长。 从此以后,那女子几乎夜夜来访。 一次, 翻云覆雨之后,钟道俯在那女子耳边道: “真想弄些鸡舌香来!” 女子支颐而笑,道: “这有何难,我腰带上的香囊里,就存了不少。” 说罢,伸手在裙衫之间摸索了一会儿,等她回到钟道身边时,双手已经掬满了鸡舌香。 钟道拿起一块,放入口中,果然是上好的香料,霎时间,只觉得齿颊留芬,口鼻之间,萦绕着一股异香。 他邀那女子一同含香咀嚼,女子说:我的身体,天生就有股子香气,用不着这些东西。 第182页 钟道一听,觉得有理,也就不再坚持了。 欢情总是短暂,当东方泛起鱼肚白的时候,那女子象往常一样,同钟道依依惜别。 钟道送她到门口。刚走出去,就被家里的大黄狗看见了。 那狗开始大声的吠叫,还作势欲扑,最后,竟然挣脱了锁链,兇勐地扑了过来。钟道暗叫不妙,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晚了。绝代佳人,成了犬牙下的冤魂。 钟道哀恸不已,抚尸痛哭。 抚着抚着,他就觉得手感有些不对。 低头一看,美女竟然变成了老獭。 与此同时,口中更是臭秽难闻。肠胃里翻江倒海,他对着地面,干呕起来。 吐出来一看,才知道,那女子送给他的鸡舌香,竟然是獭粪。 出《幽明录》 93/戴某奇遇记 唐朝临川郡南城县令戴某,曾经在馆娃坊买过一处住宅。 闲暇的时候,戴某跟自己弟弟坐在厅堂里,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闲话。说着说着,忽然听到门外有一阵女子的欢笑声。那声音忽远忽近,戴某很是奇怪:这是他们家的私宅,究竟是什么人不请自来呢? 兄弟两个正在疑惑,耳边听到那笑声越来越近,转眼之间,有数十个女子出现在厅堂前面,那些女子个个生得如花似玉,但是,还没等他们看清楚,她们就不见了。 这样的事情持续了数日,那些女子总是突然出现,又倏忽而逝,搞得戴氏兄弟不知所措。 戴家宅子的院子里有一棵梨树。这棵梨树的树干需要几个人合抱才行,也曾经枝繁叶茂过,不过,现在都已经枯死了,戴某怀疑是这棵梨树作祟,就叫家里的僕人拿着刀、锯等工具,把枯树给伐倒了。 梨树的根扎得很深,树根下面,有一块石头,露出拳头大的一块。原以为就是一块寻常的石头,捡起来扔掉就是了。没想到,这块石头越挖越大,好像无论怎么挖,也挖不到底。僕人们在石头上架起木头,点起火来焚烧,稍后又在上面淋醋,然后拿凿子凿。凿了大概有五六尺,仍然没有凿透。 戴某见僕人们早已累得气喘吁吁,正想让他们放下工具歇息一下。这时候,忽然看见有一个妇人出现在坑边,一边绕着土坑,飞快地行走,一边抚掌大笑。 戴某被她笑得直发毛,正待发问,就见那女子径直朝他走来,牵起他的手,朝坑里走去。戴某身不由己地跟着那妇人,跳入坑内,落在石头上。刚跳进去,两个人就在众人眼前,活生生地消失了。 家人惊惧不已,正不知道该怎么办好的时候,那女子又从坑里出来了,对着众人,哈哈大笑。过了一会儿,戴某也走了出来。 一家人悬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 谁知道,戴某刚出来,他的弟弟又消失了。而且,等了好久,也不见他弟弟的身影。就连那个女子,也失去了踪迹。 现在,谁也不敢往下挖了。再挖下去,还不一定出什么怪事呢! 家人知道事态严重,都痛哭不止。只有蔡某不哭,他说: “他在那里,不知道有多快活呢,你们哭的什么劲呢!” 家人就问了,好好一个人,就这么消失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你何出此言啊? 蔡某但笑不语,不管别人怎么追问,他都咬紧牙关,守口如瓶。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也不肯将那坑底的事同家里人说清楚。 故事讲完了。 蔡某家的梨树下,似乎存在一个无形的通道。 从这个通道进去,可以抵达异度空间。而那个空间的人,也可以通过这个路径,到我们这个空间来。 那个空间的环境,也许比现在我们生存的地方好上不止一倍,否则,蔡某的弟弟不会滞留在那里,留恋忘返。 而蔡某本人,为什么不留在该处呢? 也许,做为长子,他的生命里,还有一些不得不面对的牵繫。 正是这些看不见,摸不着的牵繫,将他固定在现在这个空间里,永生永世,动弹不得。 (出《酉阳杂俎》) 94/盗墓迷城之六 大唐天宝初年,严安之在万年县任捕贼官。 一天中午,他同僚属们刚用过午饭。忽然听到外面有急促的马蹄声,不一会儿 ,一个宫里的使者骑着快马,从衙署的大门疾驰而入。 使者身着黄衣,满面风尘,跳下马背,从怀里掏出一卷敕书。 严安之等人一见,知道是皇家有旨,马上跪在地上,低头垂手,等待宫里的使者宣诏。 宫使声音尖细,隐隐还含着焦虑之意。说是城南十里某公主的墓葬为盗贼所发,命严安之即刻派人,前往捉拿,不得有误。 宫里的事,可怠慢不得。严安之领旨之后,马上率领手下,带着刀棒,赶往城南,进行掩捕。 果然,离得很远,便在荆棘丛生的野地里看到一个颇有些气势的土丘。土丘旁边,堆着一些新挖的土,还带着泥土那种特有的腥气。 走近了一看,只见有六七个人正在下面挥汗如雨地挖地道。这些人有的指挥,有的挖土,有的运土,分工明确,有条不紊,看来是在这一行浸淫许久了。 倒霉的是,这些人刚挖到墓道,还没进到主墓室,就被严安之和手下抓个正着。 现在大功告成,总得向宫使復命。可是,找了半天,也没见着中使的人影。 第183页 紧张的气氛过去,严安之才想起反思来,思前想后,总觉得不对劲:这些盗墓贼刚开始挖墓,天子怎么会知道的呢?难道皇上身边有千里眼,顺风耳不成? 宫里的使者出现得那么突然,消失得也很蹊跷。这究竟怎么回事呢?百思不得其解。 回到县里,他便叫手下把那些盗贼一个一个地押出来,单独提审。审问了一阵,终于问出点眉目来了。 盗墓贼说: “刚打开墓道,就觉得里面有些异样。心里是七上八下,跳个不停。预感到这一次可能会行迹败露。可是,既然已经挖到这个程度了,总不能就这么退出去。再说,从墓葬的形制来看,他们就知道,这可是个大活儿,挖完之后,可能这辈子都不愁吃穿了,到那个时候,再金盆洗手也不迟。于是就壮着胆子继续往前走。” “打开第一道墓门之后,就见到迎面有随葬的使者数人,身着黄衣,胯下骑马,雕刻得栩栩如生。其中的一个明器使者,手持马鞭,头巾飞扬,好像是在路上奔驰的样子,衣襟上汗水涔涔,冷眼看去,就连眉目,似乎也在不断地眨动。盗墓的非常重视第六感,见此情景,心知必败,果然,为官兵所捉……” 听了盗墓贼的供述,严安之想了想,觉得这些人说的使者,状貌简直同此前到他的衙署宣诏的使者毫无二致: 这么说来,那两个风尘僕僕的使者,就是墓葬里的明器! 出《逸史》 95/夜归 再走过几户人家,就是自己家的宅子了。夜归的人心想。 这次出门的时间太长,在外面耽搁了好几个月,总算回来了。 久违了,摇曳的灯火,喷香的饭菜,冒着热气的洗澡水,柔软的床榻,还有灯下妻子那动人的笑脸。久违了! 走到自己家的院门外,发现院子里是黑的,房间里也没有透出一点灯光。也许,妻子已经睡下了。难道邻居没把信捎到,没告诉她,这两天自己就到家? 不想惊动屋子里的人,他轻手轻脚地推开院门,走到他同妻子住的卧房前面,伸出手来,试探着推了推。——门无声地开了。 这女人,怎么这么不小心,他在心里轻轻责怪着:也不怕有贼人进来! 屋子里面很静很静,静得让他感觉浑身不自在。他略停了停,还是走了进去,房门在身后关上,冷冷的月光被挡在外面,无尽的黑暗汹涌着扑过来,将他裹挟在里面。 屋子里面有一股奇怪的味道,他努力从自己的记忆中搜寻着这种味道,同时,还耸起鼻子闻了闻:嗯?好像是血腥味。 血!他的心脏勐地一沉,妻子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女子,平时家里杀鸡宰羊,她都躲得远远的,哪里来的血腥味呢? 他颤抖着双手,划着名了火镰子,黑暗从眼前褪去。床上的帘子低低地垂着,一块织锦的被角露在外面。他一步一步地挨过去,掀起了帘子。 雪白的床铺上,躺着一具无头女尸!墙壁和被褥上,到处都是斑斑的血迹! 这人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一个踉跄,跌坐在地上。火摺子从他手里滑落下来,落在地面,熄灭了。 他的结髮妻子,叫人给杀了! 她死了!她死了!她死了! 是谁干的? 他再也无法在这个充满了黑暗和死亡气息的屋子里呆下去了,鼻涕眼泪煳了一脸,连滚带爬地,冲出了房门。 出了院子,他往东跑了几步,觉得不对,又往西走,还是觉得不对。忽然想起岳父家就在离自己家不远的地方,于是便借着月光,一脚深一脚浅地往岳父家的方向跑去。 岳父家的人还没有睡,一见他这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就知道出了事。他擤了擤鼻子,抹了一把眼睛,指着自己家的方向,惊恐地道: “她……她死了!她死了!” 小舅子走过来,一把抓住他的衣襟,把他从地上提起来。 “谁死了?你说,是谁死了?” “……”他没有言语,眼泪流的更凶了。众人已经知道,他嘴里的那个“她”,究竟是谁! 岳父颓然地瘫倒在椅子上,丈母娘开始唿天抢地,小舅子当胸就是一拳: “是不是你把她害死了?啊?你说,你说!是不是你把他害死了?” 他拼命地摇头,却躲不过那暴风雨般的拳头。眼前一黑,终于不省人事。 第二天,鼻青脸肿的他,被岳父一家扭送到衙门。 (未完待续) 岳丈一家人在堂前击鼓鸣冤,状告女婿杀了自己的女儿。 主管刑狱的官吏听了,大摇其头: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如此丧心病狂的事,他竟然做得出,简直是禽兽不如! 这人即刻被官府收押,关进了监狱。他当然不肯承认是自己杀了妻子。 狱吏开始对他严刑拷打,没几天,便体无完肤。身上皮开肉绽,后背上的皮肤,早就脱离了原来的位置,一条一条的垂挂下来。烧红的烙铁印在身上,嗤嗤的冒烟,一阵煳了的肉香,伴随着一阵一阵撕心裂肺的惨叫。开始的时候,他还要紧牙关,大喊冤枉。过了几天,终于认识到,无论自己怎样喊冤,都不会使现状有所改观。唯一的效果就是,那些刑讯他的狱卒又开始在他身上试验新的花样。 第184页 他们有一千种、一万种办法让他生不如死。 如此的痛苦,还不如死了算了! 自己死了,杀人的罪名,就坐实了,怕是永远都无法昭雪了吧。谁来给死去的妻子伸冤呢? 当刽子手的大刀凌空噼下时,兇手会躲在人群里,得意地笑吧! 可是,我真的管不了那么多了。我真的是,无法再忍受下去了! ——让我死吧!让我死吧!让我死吧! 这个时候,对他来说,死亡未尝不是一种慈悲。 终于,他在官府的文书上按下了手印,承认,自己就是兇手 案子尘埃落定。街头巷尾,人们开始窃窃私语: “啊!那个人,那个彬彬有礼、道貌岸然的人竟然是杀人兇手。” “他竟然亲手杀了他的妻子!” “那个温柔美丽的女人,现在身首异处!据说,尸体的头现在还没找到!” “唉!真是造孽呀!以后给闺女找婆家,可得睁大眼睛,看仔细了!” 人犯供认不讳,就等着一郡的最高长官覆核之后,开刀问斩了。 长官把这个案子交给自己手下的从事,让他来处理。 那是一个思维缜密,相貌文秀的年青人。他拿过卷宗,研究了一个下午,找到自己的上级说: “蒙大人不弃,使在下得以觍入幕僚之列,本当夙兴夜寐,尽心竭力。” “人死不可復生,倘若错施刑罚,误取人命,以后真相大白,定当追悔莫及,因此,在下还望大人三思而后行。” “为夫之道,同床共枕,琴瑟和鸣,纵有过误,谁忍杀妻?何况是断颈?” “倘若夫妻之间,真有嫌隙,其夫害之,必千方百计,开脱罪责。或者推脱因病而殒,或者说是无故暴亡,哪有杀妻弃头,只留尸体的?还望大人明察。” 主官觉得这个从事说得很有道理,便允许他细细审理,从长计议。 从事于是另找了一间房子,暂时充做羁押犯人的监牢。这间房子外面是高高的院墙,墙上布满了带刺的荆棘。又挑了几个办事牢靠,为人也还算温厚的狱卒,叫他们看守人犯。 犯人从死牢里押了出来,关在这间屋子里。日常吃喝都跟外面的人一样,而不是牢里那已经发嗖变霉的饭菜。 从事又亲自审问了几次,心里渐渐有了主意。 他叫人把城里那些以挖坟、送葬、营丧为生的人聚集在一起,让他们把近期接下的生意详细地写在文状上,写完以后,又问他们: “你们给人家造墓、抬棺材、送死人,有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地方。” 这些人都垂下头来,看着自己的脚尖,做沉思状。 过了一会儿,有一个人抬起头来,看了一眼从事。从事知道这一眼大有内容,信步踱到他的身边。 那人压低声音道: “启禀大人,前几天,城南有个大户人家,说是家里死了个奶妈,因为是横死的,不能从大门抬出去。按照他们家老爷的吩咐,我和几个行里的人从院墙上把棺材抬出去了……” 从事目光炯炯地看着他。 “小的觉得……小的觉得……那棺材有古怪!” “我干这行以来,抬过的死人,不说一千,也有八百了,各种材质的棺材,盛了尸首之后,能有多重,该使多大劲,心里明镜似的。那口棺材,比寻常装死人的棺材轻了许多,里面好像根本就没有东西。哥儿几个拿了工钱以后,还在一起谈论这件事呢!” 从事点了点头。 马上叫人按照这个人的指点,找到了当初他们埋死人的地方,把坟墓挖开,棺材盖打开以后,他们发现,那个抬棺材的当初的怀疑果然有几分道理。 ——棺材里面,只有一个死人的脑袋。 那个死人面色铁青,眼睛睁得极大,嘴也以一种奇怪的角度裂着,似是死时极为惊恐。 办案的人如获至宝,这下,那个无头女尸案可算有着落了。 他们捧着死人的头颅,带回衙门。将头与身子接在一起。 验尸的仵作拿着死人头,在尸体的脖子附近转来转去,鼓捣了半天,终于将两者合在一起了。从事叫死者的家人前来验看。 死者的亲属泪眼迷离,哆哆嗦嗦地走上来,瞟了一眼,脸色忽然变了。也顾不上痛哭了,揉了揉眼睛,仔细看了看,道: “这不是我们家姑娘!” 围在旁边的衙役十分惊讶: “嗯?” “我们家姑娘长的不是这样儿!!” 既然这个死人不是夜归者的妻子,那么,她又是谁呢?她是怎么死的?又是怎么跑到夜归者家的床上去的呢? 那大户人家下葬的时候鬼鬼祟祟,而且棺材里只装了一个人头,现在看来,他们嫌疑最大,从事马上叫人把户主捉来,叫人带着他去瞻仰停尸房里的死尸。 当尸体上面盖着的白布掀起来时,这人头上的冷汗,马上一滴一滴地滚落下来。从事一见,心里就明白了七、八分。他派人把这户豪强人家的家人全部拘押起来,挨个审问。几个回合下来,真兇就全招了。 原来,那奶妈因为一件小事,触怒了主人,主人一气之下,拿把刀把她给杀了,杀死之后,又把头砍了下来。 第185页 照这么说的,奶妈死的案子是破了,可是,夜归之人的妻子,仍然是毫无下落啊。 只见从事微微一笑,道: “你把那人的妻子藏在哪里了,从实招来。把奶妈的尸首抬到别人家去,分明是想栽赃嫁祸!” 罪魁祸首缓缓低下了头…… 按照这人的招供,官府派去的人从他家的复壁里,找到了夜归者的妻子。原来,是他贪慕人家妻子的美貌,使了这么一着偷梁换柱之计。 至此,夜归者的冤情,终于得以昭雪。 豪强家的所有人,都被处斩。 大快人心。 这个案子就讲完了。 经歷了这么一番波折之后,夫妻重又相聚,自然是不胜唏嘘。 夜幕降临时,那个宅子里,又亮起了温暖的灯火。 一切都结束了。 可是,我总怀疑,夜归者的妻子,包括他的岳父一家,都很有嫌疑。 也许,除了夜归者之外,没有人是无辜的。 危机仍然存在,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再次爆发。 只有夜归者本人,无知地幸福着…… 96/预言 唐代许州司仓卢彦绪家的宅子里有一个厕所,平时好好的,有一个夏天,狂风唿啸,暴雨倾盆,厕所的地面很快就被雨水灌满了,谁也进不去。 家里人正犯愁呢,忽然听见一阵哗啦哗啦的水声,不一会儿,厕所里的水就不知道漏到什么地方去了,地面上的青砖又露出来。 卢彦绪心想,当初修建这厕所的时候,并没有设计什么特别的排水设施啊,现在,怎么出现这等灵异的事了! 他心里隐隐觉得害怕,却又对那厕所里面发生的事感到好奇,就找了几个胆大的僕人,一起到厕所里面查看。 走进去他们才发现,厕所最里面,靠墙的位置,地面塌陷了一大块,积存的雨水,就是从这里漏下去的。 谜底解开了,卢彦绪的心情却一点都没有好转。他们看见,水坑里面,露出一口棕红色的瓦棺来。原来,他们家宅子下面,有一座古坟! 僕人跳下去,把瓦棺打开,只见里面躺着一个二十来岁的妇人,长得白白嫩嫩,一点腐烂的迹象都没有。 她眼睑微合,表情似嗔似喜。头髮乌黑浓密,梳成一个髻,发间插着十来只式样古朴的金钗。 最引人注目的,是她的指甲,足有五、六寸长,又尖又细,好像在指端安了一副铁钩似的。 僕人翻着翻着,翻出一块碑铭出来。卢彦绪叫人把上面的泥土冲去,对着阳光,仔细辨认着。看着看着,他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原来,那上面写的是: 吾乃秦时人,此棺千载以后,当为卢彦绪所开,运数然也。闭之吉,启之凶。 看完墓志上的文字,卢彦绪的心里便开始七上八下起来。看来这个墓主人本人或她身边的人拥有某种神奇的预言能力,千年以后的事,都预测到了,而且分毫不差。 这个预言既然如此效验,现在,最佳的选择就是,按照那石碑上的指示,将瓦棺再原样埋回去。 卢彦绪正想叫下人阖上棺材盖,忽然眼前有一道金光闪过,他俯身一看,原来是棺材里的一面宝镜,正反射着太阳的光。 那镜子正面倘恍迷离,拿到眼前照照,只是一片混沌的暗影,并不比寻常的镜子清晰。 镜子背面雕满花朵,花朵以纯金镂刻,工艺精湛,纤细入微。将镜子对着太阳的方向,恍惚之间,只见镜背的花朵,如同金轮一样,朵朵盛开。 卢彦绪看得痴迷,再也不愿意把镜子放回远处了。 “拿一面镜子把玩把玩,应该不会有事吧!”他对自己说。 转眼又看见那女子头上的金钗: “那么美丽的东西,任它在地下蒙尘,岂非可惜!” 他捡取宝镜、金钗等几十样随葬的东西之后,终于叫僕人把这秦人的古墓给填上了。 当天晚上,卢彦绪入睡之后,做了一个梦,梦见白天的那个女子从瓦棺里坐起来,斥责道: “那些都是我的爱物,你为什么抢了去!”脸上颇有愠色。 卢彦绪吓了一跳,从梦中惊醒。 过了一年左右,卢彦绪就死了。 卢彦绪的死,是鬼魂作祟吗? 还是心理负担太重所至。 或者,同这件事根本没有关系。 没有人知道。 许州司仓卢彦绪所居溷,夏雨暴至,水满其中,须臾漏尽。彦绪使人观之,见其下有古圹,中是瓦棺,有妇人,年二十余,洁白凝净,指爪长五六寸,头插金钗十余支。铭志云:是秦时人,千载后当为卢彦绪开,运数然也。闭之吉,启之凶。又有宝镜一枚,背是金花,持以照日,花如金轮。彦绪取钗镜等数十物,乃闭之。夕梦妇人云:“何以取吾玩具。”有怒色。经一年而彦绪卒。(出《广异记》) 97/侠客行 唐代余干县县尉王立选官调职,在大宁里租了一处房子住。不幸的是,因为撰写文书的时候出现失误,被主管官吏申斥之后,解除官职。 他在大宁里租住甚久,手头的钱花得都差不多了,被主管部门放谴之后,又没有了经济来源,日子过得日渐窘迫。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卖掉僕人,往来代步的马匹也换成了银子,就这样,坚持了一段时间之后,所有的银钱花光,终于变得穷困潦倒。堂堂的前县尉,差点与乞丐为伍。 第186页 身上没有钱,也得想办法活下去呀。听说附近的寺院每天施粥,周济穷困之人,他狠了狠心,也加入了那个端着破碗,等待薄粥的队伍。当然吃不饱,可是,也总不至于饿死。 一天晚上,他从寺院回来,沿着一条荒僻的小路往租住的房子走去。 草色烟光残照里,一行归鸿向南飞去,而他,是羁旅天涯的倦客,归乡之路却遥遥无期。想着这些,心里便浮起细细碎碎的身世之感。 正当王立长吁短嘆的时候,他发现,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女子,缟衣素服,身上只携了一个小包袱,相貌颇为秀丽。王立快走,她也快走,王立慢走,她也放缓脚步。或前或后,跟在他的身旁。 王立心想,这女子孤身一人,在路上独行,大概是担心遇见强人,所以有意无意地与我结伴而行,我不如同她聊上两句。于是便开口搭讪起来。 王立说话的时候,语气诚恳,那女子对他也没有什么戒备,二人意气相投,相谈甚欢。 天色渐晚,那妇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王立担心她一个弱女子赶夜路,遭逢不测,因此盛情邀请她到自己家住上一晚。那女子想了想,也没有推辞,就跟着王立来到了他那个破败不堪的家。 烛影摇红,窗纸上,两个人的身影越靠越近,终于合成一个。灯灭了,万籁俱寂。 欢情总是短暂,日上三竿的时候,王立才从梦中醒来。昨夜发生的事,好像一个粉红色的梦,美丽,却不真实。也许是老天看他太可怜,才安排了这么一个美梦给他吧!上天待他也算不薄。他躺在败絮之间,嘿嘿嘿嘿地傻笑起来。 “你笑什么?” 王立闻言一惊,朝床头望去。昨夜的那个女子,端坐床头,宛然犹在。 “没……没什么?”王立结结巴巴地道,他直起身来,不敢说,自己原本以为这个女子,不过是穷愁生涯中的一个绮梦。 女子看了他一眼,也没有再追问,轻声道: “郎君的生活,怎么困窘到了这个地步?妾身住在崇仁里,条件至少比这里强一些,你愿意跟我到那里去住吗?” 王立心里对这从天而降的女子充满了爱悦,而且,听她的口气,似是能够接济自己的生活。人财两得,这样的好事,哪儿找去。当即道: “不瞒小娘子说,我现在穷极无聊,差点倒毙街头,你这样诚信待我,是我所不敢想的。可是,我这样身强力壮的人,都无法维持生计,你一个女人家,又靠什么谋生呢?” 白衣女子道: “我少时嫁与商人为妻,夫亡十年,仍薄有产业。街市上的店铺,每天都有收入。早晨到店里去,晚上回家,每天总能有三百钱入帐,勉强可以维持生活了。你授官的日期未到,若出去游歷,身上又没有盘缠,倘若不嫌弃的话,可以与我同居一段时间。” 王立没有推辞,跟着这个女子,来到她位于崇仁里的家。 这女子的家里,一切都井井有条,所有的家什,丰俭得宜,看来是一个理家的好手。该花的钱,从来不省,不该花的,一文也不乱用。 虽是萍水相逢,这女子对王立却很是信重,家里的钥匙都託付给他。为人也很贤惠,每天早晨,先给王立准备好一天的饭食,然后才到店铺里去。晚上回来,又把从市场上买的米、肉、布帛等日用品和开店挣的钱交给他。每天如此,从无例外。 这女子忙完家里,又要忙家外,很是辛劳。王立看在眼里,也是大大不忍,就劝她买一个仆佣,打点家务,与此同时,也可以在生意上搭把手。可是,每次王立刚提起话头,这女子就想方设法地婉言谢绝了。见此情景,王立也不好强求,也只好听之任之了。 光阴似箭,一年过去了。 选官的事仍然遥遥无期,王立在仕途上,渐渐绝瞭望。可是,上天在另一方面给了他补偿,他收穫了一个温馨的家。这对露水夫妻,感情日益深厚,那个女子,为他生了一个儿子! 王立仍是闲居在家,一直也没有个正经营生,那女子对此却毫无怨言。 妻子出去的时候,他就留在家里,带带孩子,看着婴儿那又白又嫩的小手和小脚,心里就充满了喜悦。 高居庙堂,光宗耀祖,也不会比这更快乐吧!他想。 生下孩子不久,那女子就又开始了忙碌。每天都到店里去。与过去不同的是,中午还要回来一次,给孩子餵奶。 把那个又白又胖的娃娃抱在怀里,敞开衣襟,胖娃娃就嘎嘎笑着,欢天喜地地扑上去,咕咚咕咚地喝起奶来。 正午的阳光照进窗子,女人的肌肤白得象雪,一绺头髮从她头上滑落下来,慢慢遮住了眼睛。王立从身后抽掉她头上的金钗,替她将头髮挽上去,又将钗子插上。 屋子里面那么宁静,能够听到窗外叶落的声音。 又一年过去了。 孩子出落得眉目分明,十分的可爱。他已经开始蹒跚学步,嘴里咿咿呀呀地说着谁也听不明白的话。高兴的时候,龇着两颗雪白的小门牙,拍着小手笑。抱在怀里,是浓浓的乳香。仿佛,他的血管里流着的,不是血液,而是乳汁。令人忍不住想在那嫩白的小脸上咬一口。 这是王立夫妻二人紧攥在手心的一块珍宝。 第187页 这个小小的婴儿,将一个落魄的男人,一个丧夫的女人,紧紧联繫在一起。 日子如河床里的水,一天一天,缓缓地流。 王立一直沉浸在这混沌的幸福当中。 有一天,妻子做好饭菜之后,便早早出去了。中午也没有回来。傍晚,别人家的烟囱早就冒起炊烟了,还是不见女人的影子。孩子一天没有吃奶,饿得哇哇直叫。王立心里有些焦急,抱着孩子,一遍一遍地到门口去眺望。可是,每次来到门前,都发现,没有,仍是没有。 市场早已停止交易了,妻子还没回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他提心弔胆地等到半夜,才听到院子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声。不一会儿,门开了,女人出现在他的面前,手里提着一个革囊,脸色苍白,头髮散乱,意态惶恐。王立吓了一跳,这女人平时有泰山崩倒于前而色不变的气度,今天这是怎么了? 不待王立发问,女子便道: “我有一个仇人,刻骨铭心,痛彻骨髓,这么多年披肝沥胆,一直想报仇雪恨,总也没有机会,今日,天赐良机,终于如愿以偿。” “大仇得报,此地不宜久留,我要即刻离开京城,望君保重,今后好自为之!” “这房子,是我自己购置的,花费五百缗,契书就在屏风里。屋子里的服玩器用,也都送给你了!” “此后浪迹天涯,这孩子我不方便带走,他是你的骨血,望君好好待他。” 王立听了这话,宛若晴天霹雳,他的幸福生活,就这么毫无徵兆地结束了。他呆立在屋子中间,半天也不能动弹。 那女子看着王立那呆若木鸡的样子,也潸然泪下,可是,不管王立如何苦苦挽留,她都不为所动,执意要走。 不过一天的功夫,就发生了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任谁也不能接受。 王立趁那女子抬手拭泪的时候,解开那她放在几案上的革囊,只见里面盛着一个血迹斑斑、龇牙咧嘴的人头。 此情此景,着实骇人,猝不及防的王立,不由自主地后退了几步。 那女子擦干眼泪,红着眼睛,微微一笑: “不要多虑,一人做事一人当,这事同你没有关系!” 王立脸上一红,正要开口,却见这平日里举动如弱柳扶风的女子,提起装着人头的革囊走出房门,越墙而去。 来如飞鸟,去如绝弦。 王立想开门出去送她,早已经来不及了,他站在风凉露重的院子里,呆呆地望着漆黑的夜空。 ——那个两年来与他同床共枕的女人,他那牙牙学语的孩子的母亲,竟然有如此的身手! 原来,他从来就没有真正地了解过她。 夜风习习,王立在院子里来来回回地徘徊,他脚步颠踬,心如乱麻,脑子里仿佛堵了一团丝絮,怎么理也理不清。 她走了!她走了!她就这样走了! 那般的决绝。 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心里,好像被凿子凿了一个巨大的空洞,有风唿唿地穿过,绝望地疼痛。 走着走着,耳朵里听到院门旁边似乎有响动。明知道她这一去,不会再来,他还是欣喜地狂奔过去。 门开了,她竟然真的站在门前,就象是一个梦。王立欣喜若狂。 她却避免与他的目光接触,只淡淡地道: “从此以后,我与孩子就将天各一方,让我再餵他一次奶吧!” 王立从门前让开,妇人走进内室。他听见,孩子在母亲的怀抱里发出咯咯的笑声。他听见,女人的嘴里轻轻地哼着好听的歌谣。——看在孩子的份上,她会留下来吧。他想。 没想到,过了一会儿,那女子便从内室走了出来,她对王立挥了挥手,便又消失在暗沉沉的夜色里。 这次,是真的永诀。可是,他还在等待,希望奇蹟再次出现。 王立在庭前怅然良久,任夜晚的露水打湿了衣襟。他的头脑昏昏沉沉,不知道该干什么。 这註定是个不眠之夜。 在门前站了不知有多久,他忽然想起来,好长时间没听到婴儿哭了。往常的夜里,每隔一阵子,孩子便会哭闹着吃奶。今天这是怎么了? 他走进屋子,点亮灯火,掀起床上的帷帐。眼前的一幕,令他差点当场昏厥过去。 ——小小的婴儿,早已身首异处。 那个女人,亲手杀了自己的儿子! 他跌坐在床头,抚摸着孩子的尸体,放声痛哭。 他曾经视若珍宝的一切,一夕之间,没有任何预兆地,就这么风流云散了。 上天为什么如此残忍。 天色渐渐亮了,新的一天,新的希望。可是,此时此刻,王立心如死灰。 白天,对他来说,不过是痛苦的延续。新的痛苦,新的折磨,无穷无已。 坐了不知道有多久,他终于打点起精神,用一口箱子,把孩子的尸体装起来埋了。 担心仇家找上门来,第二天,他便变卖了财产,买了马和僕人,搬到附近的县里居住去了。——他要离开这个伤心地。屋子里的一切,都令他情不自禁地想起旧时光。 他在等待,等待一个结果。那女子夤夜杀人,盛头以归,官府一定会派人追查吧。 第188页 到时候,他一定要当面问问,为什么她要毁了他的生活,毁了他的一切。 等了很久,也没有什么音讯。 那女子如同一滴水,溶入大海,再也看不到踪迹。 你如何在苍茫的大海中,寻找一滴水呢? 这年年底,王立便被朝廷授了官,他卖掉了宅第,前去赴任。 也许,会是一个新的开始吧! 从此以后,便再也没有了他的音讯。 故事讲完了。 不难看出,《集异记》中的这个女子,是一个武艺高强的女侠。 她隐居在市井当中,伺机发动,等了很久,终于等到机会,将仇人手刃于刀下,并砍下头颅,装在革囊里。 究竟是什么样的仇恨,能够使一个女子,怀着切齿的痛恨,隐忍这么长的时间,我们已经无从得知。 她的出现,与她的消失一样,都是那么突然。 她的身影,如同流星一般,拖着幽蓝的光影,滑过夜丛,融入唐朝的暗夜当中,再也没有出现过。 中、晚唐时期,是一个侠风盛烈的时代。政府公信力缺失,贪污腐败横行,官府不再为小民伸张正义。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人们渴望侠,也唿唤侠的出现。 唐传奇里,有很多描写侠者的故事。就连当时的大诗人,李白同杜甫,也不吝笔墨,写出了许多传之后世的篇章。 杜甫《遣怀》中写到:“白刃仇不义,黄金倾有无。杀人红尘里,报答在斯须。”由此可见,在唐代,这种快意恩仇的任侠行为,是很为人们拍手称快的。 而一代诗仙李白本人,除了在《侠客行》中有“十步杀一人, 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的诗句之外,据说他本人在年少时便有结客报仇的任侠之举。 象王立所遇见的女侠一样,报仇以后,杀子别夫,在唐传奇中亦所在多有。 读这个故事的时候,人们不禁要问,你自己隐遁便是,为什么痛下杀手,杀掉自己的孩子呢? 或者携子而去,或者把孩子留给丈夫,这两种,都是不错的选择。 这女子本人,身手已属上乘,为了报仇,还等待了那么久,那么仇家的实力,定然不容小觑。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血还血,以杀止杀,从来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 你若种下仇恨的种子,便只能滋生出仇恨的根芽。所以,女子报仇之后,必须迅速远引,否则,仇家会找上门来。 带上一个呀呀学语的婴儿,以后的路途,必然危机四伏,并增加许多危险和不确定性。 留给丈夫,若寻仇的找来,作为一个身无长技的寻常男人,自身尚且难保,又如何把孩子平安带大。 她处在一个艰难的十字路口。 动物世界上说,母狮子遇到危险时,会把小狮子撕碎,吞到肚子里。——这是她保护自己幼崽的方式。 与其在别人手里辗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不如自己下手。 ——了断一个鲜活的生命,也了却一切扯不断,理还乱的牵挂。 女侠未必没有真感情,只是她人在江湖行,便得行江湖事。 江湖是什么? 江湖是歌,是酒,是诗;是刀,是剑,是血;更是伤痛,是别离,是死亡,是一切残忍的,酷烈的的东西。 江湖很大,没有尽头,你可以在里面仗剑纵酒,任意遨游;江湖又很小,充斥着鲜血与屠戮,生离与死别,却容不下一个母亲的心,和一颗悲悯的泪。 唐余干县厨王立调选,佣居大宁里。文书有误,为主司驳放。资财盪尽,仆马丧失,穷悴颇甚,每丐食于佛祠。徒行晚归,偶与美妇人同路。或前或后依随。因诚意与言,气甚相得。立因邀至其居,情款甚洽。翌日谓立曰:“公之生涯,何其困哉!妾居崇仁里,资用稍备。倘能从居乎?”立既悦其人,又幸其给,即曰:仆之厄塞,阽于沟渎,如此勤勤,所不敢望焉,子又何以营生?”对曰:“妾素贾人之妻也。夫亡十年,旗亭之内,尚有旧业。朝肆暮家,日赢钱三百,则可支矣。公授官之期尚未,出游之资且无,脱不见鄙,但同处以须冬集可矣。”立遂就焉。阅其家,丰俭得所。至于扃锁之具,悉以付立。每出,则必先营办立之一日馔焉,及归,则又携米肉钱帛以付立。日未尝缺。立悯其勤劳,因令佣买仆隶。妇托以他事拒之,立不之强也。周岁,产一子,唯日中再归为乳耳。凡与立居二载,忽一日夜归,意态惶惶,谓立曰:“妾有冤雠,痛缠肌骨,为日深矣。伺便復仇,今乃得志。便须离京,公其努力。此居处,五百缗自置,契书在屏风中。室内资储,一以相奉。婴儿不能将去,亦公之子也,公其念之。言讫,收泪而别。立不可留止,则视其所携皮囊,乃人首耳。立甚惊愕。其人笑曰:“无多疑虑,事不相萦。”遂挈囊逾垣而去,身如飞鸟。立开门出送,则已不及矣。方徘徊于庭,遽闻却至。立迎门接俟,则曰:更乳婴儿,以豁离恨,就抚子。俄而復去,挥手而已。立回灯褰帐,小儿身首已离矣。立惶骇,达旦不寐。则以财帛买仆(“买仆”原作“仆买”,据明抄本改)乘,游抵近邑,以伺其事。久之,竟无所闻。其年立得官,即货鬻(yù)所居归任。尔后终莫知其音问也。(出《集异记》) 第189页 变 即便是不怎么喜欢歷史的人,也知道,李德裕是唐朝人,在着名的牛李党争中,他是其中的一方“李党”的领袖。这个人出身世家,少年时代意气颇高。他的父亲李吉甫曾任宪宗时期的宰相。李德裕本人,歷穆宗、敬宗、文宗、武宗、宣宗五朝,两度为相。人生的航船,经歷过急流与险滩,也曾饱览那些波涛壮阔的画面。宦海沉浮,仕途上起起落落,或者说是大起大落。他在政治上的作为,与中、晚唐的政局息息相关。而国家的治乱兴衰,也影响着他本人命运的走向。 根据他的仕官履歷,我们知道,李德裕曾经两次出任浙西节度使。下面我们要说的这件事,就是在他出镇浙西时的经歷。 李德裕出镇浙西的时候,甘露寺管事的和尚前来告状,说是寺院里的财物被以前主事的僧人私自挪用,黄金少了若干两。前几任管事的和尚卸任时,都有交接文书,写得明明白白。到他这里,就少了许多,寺院里的僧人都说是他这个新上任的给贪污了,这真是莫大的冤枉。 又说:“我要接管此事时,交接文书上各种物品的种类、成色、数量都记得十分明确,可是,等到交接那一天,却根本就不见金子!这里面大有古怪,因此到节度使这里告状,请求李大人予以裁夺。” 寺庙里的财产不少,除了做功德以外,危急时刻,也用来赈济穷乏。是谁这么大的胆子,竟然敢隐没寺院的财产。接到管事僧人的诉状以后,李德裕命手下马上立案侦查。 案情很清楚,原来管事的和尚在强大的事实面前,甘愿服罪。但是查来查去,也没弄清楚,那笔钱究竟花在什么地方了。有人说,僧人不守戒规,偷着熘出去花天酒地,那些金钱,全都这么浪掷了。众口喧喧,和尚没有办法洗脱自己的罪责,只能伸着脖子等死。 终审判决那一天,李德裕总觉得这个案子有没有弄清楚的地方,人命关天,不能潦草行事。他叫人把和尚押来,要亲自同他谈谈。 李德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和尚左思右想,终于据实相告。 原来,寺院里的和尚都愿意管事,此前主事的那些和尚,都在帐簿上註明寺里有财物若干,一代一代就这么传下来了,事实上根本就没有金子。这件事人人心知肚明,谁也不去点破。众人因为这个和尚性情孤高,不杂流俗,为了排挤他,就在这件事上大做文章。 说完之后,和尚不能自已,泪流披面。 李德裕对这僧人很是同情,安慰他说: “这是飞来横祸,谁能预料得到呢?” 一听这话,和尚一直压抑着的情绪终于爆发出来,痛哭失声。 沉吟了一会儿,李德裕说: “我知道怎么办了!” 回过头来叫人准备数乘软轿,叫那些与此案有关的僧人前来对质。和尚们来到节度使大堂以后,李德裕让他们全走坐进软轿,落下轿帘,彼此之间谁也看不见谁。然后叫这些人用黄泥把经手交接过的金子的模型捏出来。和尚们根本就没见过金子,当然不知道金子的大小、形状。在轿子里面磨蹭了半天,也没捏出个样子出来。 李德裕大怒,命人审问前几任主事的和尚,这些人迫不得已,一一认了罪。偷鸡不成反,蚀把米。这些和尚心里不知道有多懊恼。 而那个受到排挤的和尚,终于得到了昭雪。 要不是节度使大人明察秋毫,他早已身首异处,成为游荡在幽冥见的一个鬼魂了。而且还是一个冤死鬼。 出《桂苑从谈》 这个故事就讲完了。 佛门本是清静之地,现在看来并不清净,——世俗的纷争在这里一样也不少。 俗世中充斥的各种欲望、纷竞、倾轧、算计,这里也有。 为了一些无法摆到檯面上去的原因,这些人不惜对自己的同门下手,下死手! 许多人抛弃妻子,离情绝俗,遁入空门,以为就能获得大解脱。可是最后,看他们得到了什么? 你若不慎捲入纷争,可能最终连骨头渣子都剩不下。 甘露寺的和尚受人污衊,却甘愿领罪,因为他了解寺院里的潜规则。众口喧喧,他如何能够逃脱。 遇见李德裕,对他而言,堪称幸事。从有关记载来看,这两个人似乎因此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桂苑丛谈》里有这样一则轶闻。说是润州甘露寺有个僧人道行很高,李德裕巡行江左的时候,还曾经与他结伴同游,饱览江左的名山大川。 寺庙里的和尚多了,为什么我认为这个就是前面被冤枉的那一个呢?文中在描述这个僧人时,有“孤高”二字。甘露寺的和尚,又性情孤高,十有八九就是我们上面提过的那个了。 李德裕与这个僧人交情很好,他们之间的感情,就是断案时结下来的吧! 卸任还京的时候,将一根方竹杖赠给他留作纪念。这根竹杖产自大宛,质地坚实,截面呈正方形,节、眼、须、牙相对而生,是李德裕非常珍爱的一样东西。 二人依依惜别。数年以后,因缘际会,李德裕再次出镇浙右,派人前去探问,僧人竟还健在。 见面之后,百感交集,闲话了一会儿之后,李公问道: “此前我送给大师的那根竹杖还在吗?” 第190页 “在!在!”僧人一迭声地答道。“老衲已经命人将它削圆,并且漆上一层清漆了!” 李德裕听了,当时不动声色。回去之后,感慨惋惜了一整天。 《桂苑丛谈》记载这件事的时候,寥寥数语,但是,似乎暗含着某种隐喻。 竹子都是圆的,方形的竹杖,一定是非常稀有的吧。 就如僧人当年,孤傲清高,头角峥嵘,不同于流俗。在那些面目平庸,拉帮结派的同门之间,是如此的特出。以至于,那些人无法改变他,便想要他的命! 有一个异类在身边,不会有人觉得舒服。在某种程度上,或许还是一种危险的存在。 那么,就削平他身上的稜角,或者,干脆除掉。 因为李德裕的干预,他们的如意算盘没有实现。 可是,连刀剑都没有办法改变的东西,岁月却能改变。 过了这么多年以后,僧人身上的稜角,早已经磨平了吧。也许,他早已认识到,自己的坚持,不过是以卵击石。他改变不了什么,那么,为什么不想办法让自己好过点儿。 他在时间与世俗的磨砺下,渐渐变得浑圆。他不再是危险的异类,他渐渐认同了那些人的价值判断。就如同,竹子都是圆的,那么,方形的竹杖就不应该存在。 假如,竹杖是方形的,那么,就用外力将它削圆。 现在的僧人,假若遇上当年的自己,还会认识吗?他会同其他僧人一样,认为这个同门不合时宜吧!也许,在那些出头做伪证,一心要置他于死地的僧人当中,也会有他一个! 有一首歌这样唱道:“别让岁月改变你!” 可是,又有几人一意坚持当初的理想,不被岁月改变呢! 李德裕李德裕出镇浙右日,有甘露寺主事僧,诉交代得常住什物,被前主事僧隐用却常住金若干两。引证前数辈,皆有递相交割传领,文籍分明。众词皆指以新得替引隐而用之。且云,初上之时,交领分两既明,及交割之日,不见其金,鞠成具狱,伏罪昭然。然未穷破用之所。或以僧人不拘僧行而费之,以无理可伸,甘之死地。一旦引宪之际,公疑其未尽,微以意揣之,人乃具实以闻曰:“居寺者乐于知事,前后主之者,积年已来,空放分两文书,其实无金矣。群众以某孤立,不杂洽辈流,欲乘此挤排之。”流涕不胜其冤。公乃悯而恻之曰:“此固非难也。”俯仰之间曰:吾得之矣。乃立促召兜子数乘,命关连僧人对事,咸(咸原作成,据唐语林改)遣坐兜子。下帘子毕,指挥(挥字原阙,据明抄本补)门下(下学原阙,据唐语林补)不令相见,命取黄泥,各令模前后交付下次金样(样字原阙,据明抄本补)以凭证据。僧既不知形段,竟模不成。公怒,令劾前数辈等,皆一一伏罪。其所排者,遂获清雪。(出《桂苑丛谈》) 99、一起投毒案 公元645年左右,唐太宗李世民亲自率兵,征讨高丽。在战争动员和准备阶段,很多人应募从军,中书舍人郭正一虽然是介个文人,也随军出征。大军攻破平壤时,郭正一看中了一个被俘的高丽女子,班师之际,他将这个女子也带了回去,让这她跟在自己身边做一名侍婢。 这个高丽女子名叫玉素,相貌异常美丽,说是羞花闭月,沉鱼落雁都不为过。个性温柔、顺服,做事细心、稳妥,手脚也很麻利,交待给她的事情从没出过差错。 郭正一对这女子青眼有加,十分信任,后来,索性把家里存放金银细软的仓库的钥匙交给她掌管,谁要支领财物,都得经过玉素的手。玉素也不负主人的所託,有关财物出入的事项,一桩一件,都记得清清楚楚,谁也找不出毛病来。 连郭正一的同僚都说,别看郭正一平时做事不大靠谱,在挑选侍婢这件事上,倒是很有眼光。郭正一听了,自然是摇头晃脑,十分高兴。 他有个习惯,每天晚上睡前都要喝上一碗粥,然后才洗漱就寝。这粥必然要出自玉素之手才行,别人做的,他是无论如何也不肯吃的。 ——一样的米,一样的水,玉素熬的粥,就是与别人不一样,让你喝了以后,还想再喝。郭正一摇头晃脑地对别人说,声音和表情里都透着不加掩饰的得意。 这天晚上,郭正一坐在书房里,就着灯光看书,门被推开了,玉素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粥走了进来。放下托盘,把粥端到郭正一面前,柔声道: “老爷,请用!” 郭正一接过小瓷碗,拿起汤匙,舀了一勺,送入口中:“好……好……” 他闭上眼睛,心满意足。 玉素守在旁边,伺候他吃完,才收拾了碗筷,轻手轻脚地退了出去。 饱食之后,很快就进入了梦乡,半夜的时候,他忽然觉得腹痛如绞,忍不住大声呻吟起来。家人都被吵醒了,披上衣服,跑到他的睡房里。 只见郭正一额头上全是冷汗,双手紧紧地捂着肚子,气若游丝地说: “玉素……这……这死婢子,她……她害我。那粥里……有毒……” 救命要紧!家人手忙脚乱地把救急的药箱子打开,取出甘草,与其他的药物混在一起煎服,喝下去以后,过了好一阵子,才慢慢恢復。 第191页 而玉素,早就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去了。 惊魂甫定,郭家人忽然想起来,仓库的钥匙还在她手里,人跑了,估计财物也是凶多吉少,马上派人把仓库撬开,将里面的财物一一清点。果然,有十来件金银器物不翼而飞。 郭正一在皇帝身边当值,这起投毒杀主,携款私逃事件又涉及高丽婢女,要不是有人在背后接应,一个婢女定然没有这么大的胆子。事情非同小可,郭正一上朝的时候,将这件事上奏。皇帝当即下令长安下属的万年县办理此案,务必要将兇手捉拿归案。 皇上下诏,谁敢怠慢。捉贼的人纷纷出动,很多不轨之徒被拿获,鞭子把后背都打烂了,就是没有招认。 三天过去了,京师人心惶惶,办案的人更是愁眉不展。案子不能告破,无法向上边交待。上头髮话,不过是上嘴唇碰下嘴唇,容易得很,他们这些底下的人,就得玩命地跑。完不成任务,还得担心项上人头。 有个叫魏良的主帅很有谋略,心想,就这么在人群里大海捞针也不是办法,还得从起点开始,顺藤摸瓜,慢慢考求。 他叫人把郭正一家的家奴都聚集在一起,在里面挑了三个年少而且相貌端正的,用布衣罩头,挡住面孔,拉到街上游街。 过了几天以后,又派人到郭正一家,抓了四个守门的卫士。审问他们,十日以内,有没有什么行踪诡秘的人,到郭舍人家来。 卫士们起初大惑不解,过了一会儿,终于有人说: “前几天,有一个投化的高丽人上门,叫我把一封信交给舍人家的捉马奴。” “信呢?” “信还在我这儿,还没来得及给他!” 魏良接过那封书信,撕开信封,从里面掉出来一张纸。那张纸上既无抬头,又无落款,只是没头没脑地写着几个字: 金城坊中有一空宅。 魏良即刻带人到金城坊搜查,检查了好些个没有人住的空屋子,最后来到一所宅院。 这个宅院的院门锁得很严实,里面寂静无声,似乎并没有人居住。 卫士们撬开铁锁,破门而入。房门欠开一道小缝隙,有一个人正探头探脑地往外看,见有官府的人来,马上就所了回去。 魏良叫人把屋子团团围住,带人沖了进去。 屋子里,有两个高丽人正缩在墙角,瑟瑟发抖。 那女的,正是郭正一家的侍婢。 魏良吩咐手下,把这两个人带走。严刑拷打之后,这两个人便全部招供了。 原来,玉素与这个投化高丽是旧识,同郭正一家的捉马奴关系也很好。三人商量好了,玉素投毒之后,携带金银逃走,投化高丽接应,将她安置好。本来那个捉马奴也要一同逃走,但是案发之后,郭府戒备森严,一直无法脱身。 魏良抓住三个郭家的僕人蒙面游行,被这高丽男子看见了,担心捉马奴露出马脚,让官府抓去,走漏风声。就乔装上门,给他留下了一个住址,到时候三人在此汇合。 案子真相大白,三人被斩于都市。 出《朝野佥载》 中书舍人郭正一破平壤,得一高丽婢,名玉素,极姝艷,令专知财物库。正一夜须浆水粥,非玉素煮之不可。玉素乃毒之而进。正一急曰:“此婢药我!”索土浆甘草服之,良久乃解。觅婢不得,并失金银器物余十事。录奏,敕令长安万年捉,不良嵴烂,求贼鼎沸,三日不获。不良主帅魏昶有策略,取捨人家奴,选年少端正者三人,布衫笼头至街。缚卫士四人,问十日内已来,何人觅舍人家。卫士云:“有投化高丽留书,遣付舍人捉马奴。书见在。”检云:金城坊中有一空宅,更无语。不良往金城坊空宅,并搜之。至一宅,封锁甚密。打锁破开之,婢及高丽并在其中。拷问,乃是投化高丽捉马奴藏之。奉敕斩于东市。 (出《朝野佥载》) 99、蛰龙 这件事是唐代的大诗人刘禹锡说的。 唐朝缁林高僧道宣,毕生奉持佛教的各种戒律,从无过犯。 有一天早晨,他所居住的寺院发生了一件怪事。 外面晴空万里,连一丝云彩都没有。道宣所住的僧房外面,却一个炸雷紧接着一个炸雷,震得人魂飞魄散。 道宣心想:我一向按照佛典里的规矩行事,从来也没有犯过戒规,窗外雷霆阵阵,究竟是为了什么呢?难道,我前生有未偿清的宿业? 想来想去,觉得这个可能性也不是很大。他一生吃斋念佛,积德行善,要说是以前曾经有过什么愆失的话,也该得到赎免了吧。 嗯,说不定,是身上有蛟龙寄生。想到这里,他脱掉身上的僧袍,还有僧袍里面的中衣,几乎是赤着身子的走出房间。 衣服都脱掉以后,雷声仍然隆隆不绝。 这下道宣犯了难。他从头到脚,一一检视,看了半天,并没有发现什么特别之处。过了一会儿,忽然灵光一闪,举起十指,在日光下,一个一个的细看。 果然,右手小指之上,有一个象芝麻那么大的小点,隐隐约约,似有若无,要是不仔细看的话,几乎无法发现。 他怀疑这就是罪魁祸首,于是将小指从窗隔子的小孔里伸了出去。 惊天动地一声霹雳,震得脚下的大地都在颤抖。道宣只觉得小指的部位,一阵钻心的疼痛,等他把手缩回来的时候,发现,右手的小指头只剩下半截了。 第192页 原来,黑点就是蛟龙的藏身之处! 雷霆之后,粉身碎骨,从此,蛟龙再也没有一飞沖天的机会了! 刘禹锡听了这件事后,大发感慨: 蛟龙特别善于寻求庇护之所,却仍然不免为雷霆所击,看来,冥冥之中,一切皆有定数。——所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啊! 出《嘉话录》 100、盗墓迷城之七 这事发生在唐代。 丙午年,地方上骄兵悍将横行,朝廷却没有有效的牵制方略,于是军中譁变此起彼伏。 漳州裨将林贊尧杀死监军的宦官,占据郡县,宣布独立。 从此以后,这伙叛军便依靠山险,建造营垒,开始明目张胆地同朝廷对峙。 一天,兵士们在挖筑工事的时候,发现一座古坟。年深日久,墓葬里的棺椁都已经朽烂了,发出一股难以名状的气味。 拿开散碎的木头,只见棺床之上,躺着一个女子。 假如你看过我此前写的几个有关盗墓的故事,一定能够猜到,下面是什么情景。不错,那女子身上穿的衣服还很光鲜,相貌也根本不象是一个已经死去很久的人。脸色粉白润泽,头髮乌黑如云。仿佛,她所经歷的,根本就不是死亡,而是一个悠长的幻梦。 更令人惊奇的是,那女子全身上下,都还是温暖的。好像,才死去不久。 军中将士如狼似虎,将那女子发间的金银钗环全部取了下来,揣进怀里。然后,把尸体不知道丢到什么地方去了。死人的东西,不要白不要,没有人觉得有任何不妥。 漳州地下的古墓也多,过了几天,兵士们又发掘出一座古冢。 与前者不同,这个坟墓里的棺材还保存得相当完好。打开棺木之后,只见一个人长发披面,正蹲在棺材里。 那个人的头髮又长又密,遮得脸上没有一点缝隙。又长又黑的头髮,从头顶垂将下来,堆在棺木里,塞满了整个棺材,好像一个梦魇。 打开的瞬间,那些头髮还在疯狂地蔓延,蔓延…… 兵士们惊恐万状,撒腿就跑。生怕跑得慢了点,叫棺材里的墓主人给捉去。更害怕那些可怕的头髮缠住自己的脚,缠在自己的脖子上。 外面阳光灿烂,两相对比,更是觉得那古墓里面并非人间。 不知道是因为惊吓还是那墓葬里有别的古怪,当天晚上,就有数人暴毙。 这以后,谁也不敢提起那座古坟了。 过了不久,官兵打来,这支叛军虽然做了充足的准备,还是被打得落花流水,兵败之后,叛军的头目林贊尧伏诛。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存在着普遍联繫,这一点在古人那里得到了很好的阐扬。《稽神录》的作者将林贊尧兵败被杀,同此前挖坟时所发生的怪事放在一起,就是因为,他认为这两者存在某种奇妙的关联。 ——墓室里面,呈现异象,就是林氏兵败的预警。 至于这两者究竟是怎么联繫到一起去的,也只有作者本人才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