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郎情觞》 第1页 [恐怖灵异] 《夜郎情觞》作者:西篱【完结】 内容简介 …… 绝色的布依族姑娘阿哈是夜郎王的后代,善良、乐观,天生一副好嗓子。在年轻画家颜如卿的帮助下,她走出大山,成为一名极受欢迎的民歌歌手。面对男人的各种诱惑,她歷尽艰险,差点丧命,但她善良如故、纯真如故。最后配合公安人员毁灭了犯罪团伙,她也得到了真挚的爱情。 第1节:夜 郎(1) 第一章 1.夜 郎 《后汉书》、《华阳国志·南中志》记载:有竹王者,兴于遁水。有一女子浣于水滨,有三节大竹流入女子足间,推之不去,闻有儿声。取持归,破之,得一男儿,长养,有才武,遂雄夷狄,氏以竹为姓。 竹王就是夜郎王,为汉成帝赐封。他的族人自称布依,汉姓为金,秉性沉默,生命顽强。 西南山区,云贵高原,史前的歷史尤如寂夜,一夜有十个世纪那么漫长。 那样的黑暗里,只有野狼幽绿的眼睛在专注地看。布依人如果夜行,会将狼的眼睛当成灯盏,从而辨认出自己的村寨。 狼群在最最寂静和黑暗的季节彻夜睁着眼,但它们无法将自己的所见诉诸世间,它们的寂寞与人世的寂寞也不可能彼此温暖。所以,当布依山寨的灯光在远方熄灭,山涧流泉的方向更加清晰,带几分雀跃,带几分羞涩,汩汩流向遥远东方。黑色的虚无、虚无的幻象,在山凹间团团聚集,挤满所有林木的缝隙,狼嚎此起彼伏,悽厉悠长,在山野久久迴旋激盪。 越是黑暗的地方,即使是微弱的光芒也无比清晰。布依人看见黑夜里从森林到山坳布满绿荧荧的眼睛,狼嚎如裂帛如岩石撞击爆发出火花,如闪电一般发出簇簇光芒。幼狼的嚎叫较轻,但往往十分悠长,像藤蔓植物新生的触鬚将小树苗缠紧,又像黑夜里的丝线愈扯愈韧。彼时,亿万生物沉默静听,并在它们大小、深浅不一的心灵之井里,荡漾出渐远渐弱的痛楚忧伤。这亿万生物在夜的各处唿吸,它们那共同的痛楚,是不是来源于没有路途和方向的原始森林?或是来源于大地的深处?它们在寂寞漫长的岁月里将这痛楚传达给人类,赤脚的布依人从他们脚心贴紧大地时产生的电击一般的疼痛里,了解了这亿万沉默的生物,它们在生死轮迴里已经等待了十个世纪,但还是不能言说。就是这无法言说的痛苦,在大山里,让所有被雨水餵饱的流浪灵魂,渗透了黑夜一般的忧伤。 只有歌唱,才能够得到解脱,得到释放,所以,山里的布依人热爱歌唱,他们在悬崖上,在无边无际的大森林里歌唱,在水边歌唱,在季节轮换的时辰歌唱,在和祖先沟通、灵魂唿唤着灵魂的时候歌唱。歌声旋律,是自然界共同的声音和灵魂,布依人的歌,一切野树、庄稼、生物都懂,布依人用歌声和它们说话,倾诉亘古衷肠。在这恆远的自然里,土地、河流与森林、星空互相猜测,动物和植物按照它们的方式互相交流沟通。布依人坚信自己的先祖寄生于竹,随竹漂流,所以,漫山遍野的竹是布依人的亲戚,是这个寂寞又顽强的民族不出声的兄弟。漫山遍野的竹在地底聆听、向高空询问,它担负了创造奇蹟的使命。 高原的春天,寒冷潮湿,金色的阳光在岩石上乍现又转瞬消失。森林里的土地是落叶腐化发酵而成的,所以格外的松软,瀰漫的气息像南方的发糕一样有着丝丝不尽的甜。潮气散尽之后,肥沃松软的土地在三月末,在时令的催促下发出了噼噼啪啪的声音—— 噼噼、啪啪,噼啪、噼啪,真是好听啊,大地原来是有声音的。人们的耳膜曾经被季节轮换仪式的巨响震动,那遥远的声音,比如说雷鸣,比如说松涛,滚过天边后在山野、在高原峡谷久久迴荡,在他们的梦乡久久迴荡。当人们清醒过来,那些微小的声音开始引人注意,开始令他们惊喜。高原的凌晨是青色的,随着晨光的注入开始变蓝,变得鹅黄,变得透明,像山崖里沁满泉水的玉石一般冰凉。噼噼、啪啪,噼啪、噼啪,这些密集的声音,就像虫子弹动它们的长腿,像豆子由绿变黄后的爆裂,欣喜而快捷。啊,原来那是竹的诞生! 黎明时分,森林里冒出了香甜的蘑菇和大大小小的竹笋,月亮花蓝色的蓓蕾已经形成,正逐渐变得饱满,酝酿着酒一般的香气。高原向东的地方,密林深处,布依山寨古老的花房里,各种花草的香气氤氲迴旋,等待被鹅黄色的朝霞照亮的那一剎。 早安!高原!早安!湖水!早安!森林! 森林里蘑菇和竹笋生长的声音噼啪作响,初生的竹伸展着它新鲜的肢体。鲜活明丽的时光再次展开,等待飞鸟和云朵的踪影。光影稳定下来,微涩酸酸甜甜的野浆果气息瀰漫开来,布依人的身影出现在屋檐下和山路上田地间。森林里,蘑菇满足于她的圆润柔软和芳香,竹却开始了他沉默内省的一生。 他随竹生长,随水漂流,被勤劳美丽的民女哺育。 他高大英武,高鼻纵目,貌似青藏高原与四川交接地的羌人,但肤色不同,紫色脸膛的羌人不能有他那样的高贵气象。 夜郎王获赐封之前,就已经居住金竹大寨,寨外有广阔的高原湖和来自山间森林的鲜活溪流蜿蜒缭绕,四周一百二十五个寨子依附。一百二十五个寨子之外,夜郎王的马蹄声响彻天边,他的威力雄霸西南。 第2页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2节:夜 郎(2) 夜郎王称他的妻子为阿哈,就是仙女的意思。他的女儿,也叫阿哈。他的寨子前面广阔碧绿的高原湖自古以来就叫阿哈湖,百千条溪流不舍昼夜汇入湖中,其中最鲜活最美丽的,是那来自高山森林的一条碧绿的溪水,它因为流经夜郎王后阿哈美丽的花房,人们就叫它花溪。直到今天,直到永远,花溪是云贵高原的明珠,无论歷史翻到多么久远的页码,它永远新鲜如初。 布依人也把森林里的月亮花叫作阿哈,因为在老一辈人的传说中,每到月明的夜晚,那月亮花就变成了女人,在森林里走动,她的裙裾在荆棘中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神秘、清脆而畅快,夜虫儿们都按捺不住激动起来。 阿哈是仙女,是夜郎王的妻子和女儿;阿哈是一朵花,一朵天上的花,高原森林里的月亮花。月亮花生长在森林最黑暗的地方,据说只有一株,在森林里与阿哈王后相遇,被阿哈王后带回了她的花房。那是人们嚮往的地方,布依人会把成长中的孩子抱到山冈上去,让他们看看那神秘的花房,如果是月明的夜晚,花房里会充盈着蓝色的萤光。任何见过月亮花的人一定会获得天赐。月亮花,它有蓝色的花瓣和蓝色的种子,布依人把那种子叫“可娃”,它成熟后的纹理如同一张小小的孩子的脸孔,在黑暗里又如同水晶,在旷远的寂夜里光芒闪亮,驱虫逐邪。 王后阿哈,当然是第一个看见月亮花并获得天赐的女子,她是布依人的女神。她会骑高头大马在高原上驰骋千里,她动人的嗓音能唤来森林里的走兽飞禽。美丽的羽毛绑在箭梢,山里的甘泉浸润心田,阿哈的光芒从天上来到云贵高原,恰似夜郎王头上灿烂的银饰,又似八月十五悬崖上的月亮。 阿哈在哪里?在遥远遥远的天边,花溪的源头,夜郎王的故乡,阿哈湖如同蓝色的水晶点缀在云贵高原上,湖水冬暖夏凉,清冽甘甜,凡旅途劳顿、衰弱迷茫之人饮过,顿觉心明眼亮。一年四季,湖面烟波浩淼,四周山峦苍茫。远眺天边,群山绵延起伏;近望湖畔,身着五彩衣的布依乡民在田间地头四季劳作,长发的牧羊姑娘唱着她永不会完结的情歌—— 月亮花,蓝色的月亮花, 慢慢爬到岩上, 春天,春天也没有它快啊! 月亮花,蓝色的月亮花, 慢慢爬到树上, 蓝色的可娃发出了光芒。 总有人来寨子里询问 姑娘们出嫁的日子, 姑娘说要等她, 把月亮花一朵一朵 绣到衣裙上…… 余音绕樑,三日不绝。掠湖投林的飞鸟转瞬即逝,裊裊升空的炊烟缄默沉思。每到落日熔金,水天一色,天地一片橘红。 ◇.hqdoor???欢◇迎访◇问◇ 第3节:颜 如 卿(1) 2.颜 如 卿 颜如卿心底里十分厌恶别人叫他“青年画家”。但他们对自己应该有个什么样的称谓,他一时还没想好。这是一个矛盾,一个他与众人之间一时难以解决的矛盾。他希望他们尊重自己,但如何尊重,也是值得揣摩的,他还不是七老八十的人。他希望他们对他有呵护爱惜,但在他看来又没有几个人是他自己所喜欢的,他就算暂时混迹于他们当中,也永远不会在他们当中消失!这些人哪,都俗得很,浑浊得很。 他才二十五岁。 二十五岁前,颜如卿的人生像一杯温开水,没有什么味道,也算洁净透明。二十五年如一日很快完成,恰如一杯水倒进口,咕咚咕咚就吞进了胃里,饥渴的时候会平息焦躁、获得满足,如果不飢不渴,这水就可有可无,喝它也不过是习惯使然了。而颜如卿多半是不飢不渴的,端起水杯,往往是惯性行为。很多时候,他懵懵懂懂地想,想自己这前半生,好像没有做过什么事情,没有什么渴求。有一个梦倒是反反覆覆的做,从他初中毕业的时候就开始了——他梦见自己在一片森林里行走,森林里有大路,洁净宽敞,纤尘不染,他不用担心迷路。森林里的树干净又整齐、高大结实,斑斓的树身仿佛用刷子洗过一样。奇怪的是,森林里那么干净,没有任何尘埃,没有人影,动物飞鸟的影子也没有,他每次都怀疑这不是真正的森林,或许只是美国人做的动画,《怪物史莱克》里的那种,天空是水彩的,山和树木的轮廓都是圆润的,石头也仿佛是柔软的,而自己只是动画里动作变化了但表情还没有跟上的动画人。于是他使劲跺脚,看能不能有感觉,确实是没有感觉的;他又拍自己的脸,还是没感觉;他又去摘一片树叶放进嘴里嚼,还是没感觉!想喊,喊不出,森林里也不会有人应。森林里甚至没有空气,他感觉不到空气的流动,因此他相信即使自己发出了声音,也没有气息可以将他的声音传送出去。这下,他相信自己只是个动画人了,自己的嘴虽然会张合,但要靠字幕和配音,别人才明白他说什么,而且,他是不会有表情的,所以也无法真实的表达自己。这么一着急,渴望离开森林的愿望就帮助了他,他飞起来了!原来他还是有意念并且可以依靠意念获得成功的。他看到自己来到了城市。确切的说,他是到了城市的上空。他在陌生的高楼顶上,一直在那些高楼顶上徘徊,俯瞰高楼峡谷里如细带的街道,但就是找不到下去的梯子,他下不去,一阵阵绝望瀰漫在心中。小时候,他曾经到过一栋高楼的顶上玩耍,发现在地上看去那么尖细的楼,原来也有一个宽敞的顶面,上面有蓄水池和仿佛蓄积了几亿年的尘埃,真是乏味得很。姐姐颜如玉就在楼下,她在四处找他,他叫她她却听不见。那会儿他真是绝望,想着如果天黑了还下不去的话,他就准备跳下去。他并没有感到害怕,他想,那可能只是一个瞬间,也可能是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瞬间或者过程中,他一定是在飞翔! 第3页 在这个反覆做的梦里,他从一个屋顶到另一个屋顶,包括城市里最高的中信广场的顶上他也去了。一个人呆在这空中,他始终感到孤独和绝望。他低头看那街道上怡然行走的人们,多数人应该是熟识的。他仔细看着,觉得每个人都既熟悉又陌生,他们表情木然,听不见任何声音,他大声的唿唤他们竟然一点也听不见,仿佛他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人。街面上一片喧譁,城市的声音像巨大的河流的涌动,波涛低沉、有力,永不休止,而他所在的高楼顶空中虚无、寂静,空气稀薄…… 这个梦过去是每隔三两年做一次,后来就常做,有时候竟然是每个星期都做。每次做了这样的梦,他都会有好多天寡言少语,浑身无力。 颜如卿是南方广东人。他们向来不喜欢和别人交心或向别人求教,因为他们多数是自信自得的。他们从小就很会照顾自己,吃东西啊,生活起居啊,都十分的小心细腻,讲究食物搭配,药膳、养生,吃什么做什么不同时辰也大有区别,决不乱套。他们密切留意来自自己身体的所有感觉信息,及时作出应对——夏天饮凉茶,冬天吃枸杞,熬夜了就用西洋参泡水喝,肝火旺就用溪黄草。不像西南地区的云贵人,对自己的身体毫无了解,生活粗糙,百无禁忌,情绪化,个性张扬,恶病藏身也浑然不觉,常常只要朋友相聚就豪情百倍地狂饮白酒。 他的生活习惯,对他的创作也产生了影响,他几乎不与同学、同行交流,只默默地做自己的事。早在学生时代学习油画的过程中,他就固执地摒弃临摹和照抄,更痛恨画相片,令希望很快看到教学成果的指导教师十分恼火。而且,别的同学画美人就钻研画美人,画白桦树就一心画白桦树。他似乎一直都不知道自己画得最好的是什么,又有什么是自己可以一直画下去直到画出风格画出名声的。如果画人物,他当然是写实的,但他想知道他笔下的人脑子里都装了些什么东西;如果是画风景,他也还是写实的,但他想,自己和这景色得亲近,得有感情,那样他才能够下笔……他嘴上不说,心里痛恨那些模仿导师的人和总暗示学生模仿自己的导师,他颜如卿,还是想有一定的独创性,在自己的作品中有自己的存在,总想自己慢慢摸索,出一点自己的东西。 说到风景,他有些微妙的想法。在他看来,有些风景是女性的,而有些风景又是男性的。他喜爱那种柔和明丽、绿草茵茵的风景,他感到自己可以与那样的风景融合,渴望在那样的风景里彻底的解放自己——比方说,除掉身上一切累赘的东西,衣服、鞋袜,以及…… 这种想法是一阵阵按捺不住的冲动,犹如多年前他的第一次手淫,有了第一次就总要做下去,无法克制,直到他大病一场之后才总算将那事忘记。看见绿草茵茵的风景,产生这冲动的时候,因为怕别人知道,自我抑制令他白皙的脸一阵潮红。 颜如卿南人北相,肤白骨嫩,脸颊红润,虽然戴一副金丝眼镜,脸上却常常是幼儿园大班班长的表情,让一帮子吃辣椒喝烈酒、粗糙又放荡不羁的贵州男人觉得好笑有趣。骨子里,颜如卿最清楚自己的双重性:他既是个琐碎脆弱的男人,也是一个浪漫虚幻的艺术家,精神和肉体常常处于分离拉锯状态,肉体向下而精神向上,向上的力量往往偏弱,肉体的份量却十足,容易下坠,坠入俗尘。有时候他会完全受环境的影响不能自持,迅速“下坠”。而更多的时候,由于自己感受方面的迟钝,对俗尘世界又缺少客观全面的认知,结果就会无意识地做出些极端事情。比如他中央美院毕业后本来可以回到广州美院当教师,但他选择了去云贵市文联的书画院。在他的老家澄海,他的老母亲就常常唠叨:“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入行与嫁郎,都是人生至关重要的选择。而关系今后人生的最重要的选择,恐怕还是选择一个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和选择在什么地方生活。他就那么毫无理性地,把自己送去了贵州。那书画院,也还只是规划而已,并没有真的建起来。他广东的同学觉得不可理喻,他自己也感到有些疯狂有些荒唐——完全是一瞬间的想法,真如诗人柔桑写的那样:“将一生投于一瞬”。 将一生投于一瞬,是一个大的冲动,一种特殊的激情,是来自生命的狂热,是自己的理性还来不及分析的价值选择。这一瞬,改变命运,影响一生。他的那一瞬,不是别的,是源自某个贵州籍女子打量他的眼神。 大四的时候,同学们普遍都在和外界、和导师联络,准备找工作、考研究生,但颜如卿却被一个人体模特儿迷惑了。他不知道她的名字,也不了解她的歷史,不知道她从哪里来。 虹rr;桥书rr;吧rr;.hqdoorrr; 第4节:颜 如 卿(2) 就像酒注入酒杯,斟酒的那只陌生的手就在眼前晃来晃去,但我们永远记不住。 她的出现最平常不过。虽然每次在她出现之前大家都在等待,但不是等待她,而是等待完成这桩事情,还有些应付得不耐烦。都快毕业了,能否留在北京已经引发了普遍的焦虑症,此外还有恋爱的事情、读研究生的事情、去外面挣钱的事情……谁还安心大半天面对个没有一点人味儿的人体模特儿? 第4页 上课的电子铃声一响,她就迈着轻捷的长腿跨了进来,颜如卿看着她小麦色的紧实优美的小腿,突然就想到秋天南方果园里的蚱蜢,就是这样修长的腿,就是这样的颜色,这样闪动一下就转移了地方,混入干草丛中不见。 她不像别的模特儿出场时故意磨磨蹭蹭,观察一下男学生们的反应,寻机送一个秋波,然后再换衣服什么的,总让人画不够时间。她从来都是准时到场,披一件巨大的蜡染披风。那披风很有气势,给人带来异族的神秘感。披风打开,她那线条绝美的酮体就像迎风垂落的丝绸一般滑落到她固定的位置上。 长时间地,她保持着静物特有的停止凝固状态。但是她的眼睛无法停止和凝固,那里不但有光亮有水波流动,还有一些神秘是他一时不能解读的。那双眼睛总是半睁半闭,如果灯光正好从上往下打,她就如同午时的猫,两只眼睛皆成翠绿的竖线,仿佛已经枕着时光入眠。 模特儿当然是不能睡着的。她会突然不经意地将大家看上一眼,这是不能动弹的模特唯一流露自我的地方,每个画家都冷漠待之。但就这一眼扰乱了颜如卿,只要她的眼睛扫到他身上,他就发颤。 这个模特儿和别的模特儿是不一样,她的肤色和身体结构不仅仅是一种女性符号,还散发出野性和健康的气息。她的眼睛是茫然和虚幻的,不是t台和歌舞场流行的那种烟视媚行,而是仿佛一直沉醉在梦中,这让她显得温柔而孱弱。她的嘴角总会轻轻抽动,有些忧伤,也是复杂性格的象徵。 休息的时候,她裹好自己的身体,站在窗前朝外凝望。 和别的模特儿一样,她很快就消失了。 颜如卿到处打听,也只知道她来自贵州,是布依族。 他到处找她。 他去过798工厂,以及那些模特儿会出现的所有酒吧和秀场,但再没看见过她。 他相信她一定是回了家乡。 就这么着,颜如卿毕业的时候坚决要求到贵州工作,尽管他对贵州一无所知。潜意识里,他以为到了贵州就可以看到她,她目光里敏锐与孤独、犀利和忧伤总在瞬间交融并令人惊诧,那赤身裸体身披蜡染大披风的身影,会像蝙蝠一样无声地掠过他眼前…… 公元1999年的秋天,云贵市文艺界的艺术家听闻郊区花溪的布依人要举办“竹王送子”活动,由音乐家、画家、诗人集聚的一群人,赶来採风。 一伙人乘车去花溪。 这一群人中,可以说只有颜如卿较像文明人,其他人都多多少少地有着五花八门的怪癖,比如说诗人山思是有名的“黔中男巫”,以给人算命为主业,常说得八九不离十,将那些外地来的诗人作家说得一愣一愣的:他不但指出了人家肚子里的某个肿瘤,某人十年前的车祸也给他算出来了。 文学青年,更多的是文学女青年,对他崇拜得不得了,画界的人,却当他是笑话。 山思当年只是个小工人,本职工作做得不好面临被开除的困境。后来因为写相思红豆和黄果树瀑布成了诗人,手里又把握着贵州唯一的诗歌刊物《黄果树》,文学青年们就将他当老爷扛着。中年以后,他写情诗和风景诗的兴趣越来越低了,就收集各种“神算”、“称命”书,在每次笔会上给人算命,“黔中男巫”,是外地诗人送给他的雅号。他们都曾经在他手心里惊慌失措,泄露了众多自己人生的秘密,甚至连将来也被他的唾沫溅着了,惊慌之余,其实还有许多憎恨。人就是这样,要藉助别人的思想和认识了解自己,弄清楚自己,而一旦自己因此被别人弄清楚了,他又十二分懊恼,无端生出许多提防和怨恨。 毕竟,相对时光和命运,人是多么的渺小和脆弱。但谁愿意将自己的虚弱和失意端出来呢?谁都不愿意,人人都将自己的虚弱和失意隐藏着,坚决不给别人看,坚决不让他人知晓。这些作家诗人,就更厉害了,他们不但坚决不让他人知晓,连自己也不能知晓,因为,他们多年来执着地做的一件事,就是放大自我。将自我放大和神化,然后进行创作。可到了“男巫”的手心里,自己狗屁不如了,过去、现在、将来都如同爬满了贼虫子的破褥子一般,不过就是那么些殠事,就是那么一具从幼到老由盛至衰的躯体!每个让山思算了命的人,都想将他狠狠地踹上一脚! ◇欢◇迎访◇问◇.hqdoor??? 第5节:颜 如 卿(3) 山思不会不知道大家对自己既需要又厌恶,任何聚会里都靠他将气氛搅热,所有聚会又都把他当成笑话,以嘲弄他为乐。 多日来,颜如卿的两只眼皮子总是在跳。想到小时候母亲说过左眼跳财右眼跳灾,他有些心神不宁。私下里和山思说了,山思掐指算算,称他要交桃花运。他不信,桃花这个东西,他心里一点感觉都没有。刚到贵州的时候,天气总是阴阴的,他喜欢,他以为那是蝙蝠的影子。慢慢的,他失望了,周围都是俗人俗事,那个蝙蝠一般的女子是再不会出现了。除了她,在这个令人忧郁的地方,还会有什么样的女子能够令他怦然心动呢?他当然不信,也不在意,山思见谁都要夸人家有桃花运。文人嘛,发财的机会没有,感情很丰富,桃花运也还是很渴望的。山思又格外热心,专门跑去东山阳明寺为他抽了个签,是中吉签钱大王贩盐:“南贩珍珠北贩盐,年来几倍货财添;劝君止此求田舍,心欲多时何日厌。” 第5页 “这太离谱了!”颜如卿说。 当着一群人的面,山思觉得很没有面子,急得有些结巴地说:“哎,这是吕不韦居奇签啊,讲的是家宅、自身、财运、婚姻、事业,各有教诲,你听着……” 颜如卿将头扭开。一车人开始时还讲着牟二养的画眉鸟,很快就开始说起了黄段子,山思的声音被湮没了。 作曲家牟二,人到中年因为酗酒丧失了性功能,成天拎个鸟笼子说他的画眉唱得如何如何。不但唱得好,斗得更好,在相宝山顶,每到周末就聚一群养鸟人互相斗鸟,牟二确实是赢过的。 挨着牟二的是每年都要去法国办画展的老槐,他的一些表现夜郎傩文化的画,让法国人觉得很神秘。他和他一直在乡下生活的老婆每年只有河水变暖的时候才洗一次澡,然后喝一种山里的草根熬的汤。 还有声音尖细头髮披肩的版画家仲舒,他形象嘻皮其实十分严肃,一年四季辛苦的做版画令他四肢细瘦。他的版画已经进入国际艺坛了,牛高马大的德国艺术家常常为找他而误闯遵义——他们和许多中国人一样,总以为贵州是遵义省的省会。 还有面孔苍白抽菸兇勐的作家耀明,热衷于练气功。他与许多压抑过久一夜成名的人一样,他的生活和心理均失去了平衡,与从乡下带来的妻子没有了“共同语言”,和大学刚毕业的业余作者黑雪偷偷同居。全世界都知道了,可他还以为没有人知道。他那乡下娶来的妻子却是不吃这一套的,勇勐地展开了自卫反击战。每当他的情人和妻子在城市的小巷里追打得鸡飞狗跳,他就换新道法练新气功,每天凌晨五时就要到相宝山顶“踩气场”。 还有…… 在他们之中,颜如卿最年轻,是个干净清爽的人,也是艺术上最没有成就的。他白净,性格温和,温文尔雅,内衣每天都要换洗,从未说过粗口,大家都很爱惜他,叫他“广东姑娘”。 这云贵高原的奇山秀水,着实滋养了大批艺术家,他们乐山乐水乐根雕和砂陶,情怀古典,常常恍若置身盛唐大宋,其作品每每在国际交流中被西方艺术界青睐。黔地虽小,这一拨人里老槐、仲舒等却是闻名欧洲的大画家。 到花溪下车,还得步行十几公里山间小路,才能够到达目的地。 沿河溯源而上,鸟鸣青山,绿树成云,山花烂漫,水泉丁冬。 恍然间似乎时光倒流,但见溪流岔道漫漫,鱼跃纷纷,河底水草疯狂舞蹈,水畔鹿、羊出没。众人兴奋无比,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小饮山泉,立刻心胸开阔,喉嗓如弦,不能歌者微笑鼓掌,能歌者放开了嗓门—— 哦呵,哦呵—— 妹妹你远在山岩上, 月亮也嫉妒你的花衣裳…… 一人起兴,众人歌之,其声此起彼伏,传至森林之巅…… 众人一路走,一路扒灌木的根块,寻做盆景的“屹兜”,他们最喜欢一种叫崖豆的,根形好,疙疙瘩瘩的最容易塑形,材质结实,而且挖回去放几天也种得活。就为了找崖豆,不知不觉众人误入了沼泽。水边森林里的沼泽有着腐朽林木的奇异香味,但是最可怕的,它吞没人畜无声无息,在童话书里,这里往往是女巫的领地。退而不得,投石探路,只见石块沉没的地方,冒出气泡无数。林间瘴气亦如蛇般瀰漫而来。 灰绿的淤泥发出噗噗声一下就淹没足踝,面目丑陋的蛤蟆在青苔上安闲地张望,那眼神十分得意,看得众人个个惊慌。 迷途难返啊!牟二一紧张,就将他平常逗鸟的劲使了出来,含指吹响求救的口哨——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6节:阿 哈(1) 3.阿 哈 正在众人惊慌之际,仿佛云影飘落,仰头看,一腰缠青藤头戴花冠的少女,由密密麻麻的树枝间倏忽出现,她的眼睛如同山里的鹿,脸颊似腊月山茶花花瓣,娇嫩新鲜。诗人山思惊唿:“山鬼!山鬼!” 颜如卿顿觉奇蹟出现,吃惊,抓住诗人的老胳膊:“山思老巫,点解叫她山鬼?” 山思手爪张开合不拢来,颤声道:“山中人兮芳杜若,被霹雳兮戴女萝。既含睇兮又宜笑……” 小颜转怒为喜,放过他。 少女身姿轻盈,身上綑扎的青藤和三叶草花使她像一只蜻蜓:翠绿、嫩白,双臂一打开就成了透明的翅膀。 她纤足轻点枯树残桩,荡漾着降临到众人跟前,似乎还发出一声长长的吆喝,他们听她的布依语如同鸟语婉转。 看大家木木的样子,她大叫:“踩树根!踩树根!” 有那省悟的,从泥水里拔出腿来踩在了灌木的根部,竟稳住了。只见她扒藤掀木,砍掉无数枝桠横铺竖搭,开闢出一条坚实的小路。七弯八拐,踩在新砍的树枝上,一路前行,她很快将众人重新领回到欢鸣的溪畔。 这里是花溪的源头,即刻便见阿哈湖万顷碧波自天边涌来,直奔眼底胸怀。天高水阔,水面金光如剑,众人几乎睁不开眼。大概是怕玷污了碧绿的湖水,他们纷纷扑进湖下溪流,身体衣服转眼被沖刷干净。 颜如卿是海边长大的人,竟然不会水,在浅水里洗洗,就找那女孩,却没有了她的踪影。眼前是湖畔大道,少女来无影去无踪,众人驻足唏嘘之余,知道金竹大寨就要到了。 第6页 又攀爬了半个时辰,眼前是耀眼阳光、碧绿湖水、青翠庄稼和安宁的村寨,一片勃勃生机。金竹大寨如遥远神秘的理想国,靠山临水,展现远方,一片片青瓦的屋顶安详寂静。大寨紧贴山峰,山上是层层叠叠的松柏森林,密如翠云接入高天。 传说中的金竹大寨,原来如此静谧又辉煌,众文人举手揉眼搭额,唯恐是海市蜃楼梦幻。连最最聒噪的山思也缄了口,跟随大家小心行走。 高高耸立的木门楼巍然屹立在寨门口,众人驻足仰首。 这里是古时夜郎王国的吞口,文官到此要下轿,武官到此要下马,听候夜郎王的传见。如今虽是残檐断楼,但门楼上的彩绘雕刻依稀可辨。 门楼下的精雕石基座威风尚存,气势犹在。门楼上有高挂灯笼的灯杆,门楼两边石塑半人高的“夹耳”,如巨人的耳朵,是古时夜郎王巡游归来的拴马之处。石夹耳前,有两排插大旗的石基座和木旗杆。 沿大寨两侧极目远望,是两人多高的石头寨墙,呈圆弧型向大寨包围而去。寨墙上长满剑麻、杂木和仙人掌,色彩缤纷,有绿有紫,有红有黄。 忽见救大家出沼泽的少女现身寨墙头,挺立在五彩草木上,眼含秋波,粲然微笑,身裹金黄夕阳光辉,女神一般。 众人愕然。 少女含笑挥手,寨门大开,众人着魔一般进了大寨,她又消失了。 寨墙内道路洁净,鸡鹅慢行,但见片片民居的青砖青瓦,古老安详。一头被绳子拴在树身上的山羊望着陌生人发愣。 众人正在踌躇,山歌随风涌来—— 哎,甘泉来自森林的心脏, 花溪水从西又流向东。 远方来的贵客啊, 请不要嫌弃, 将布依人的米酒品尝。 一群年青俏丽的布依女子不知从哪个院子、哪条巷子踊来,出现在眼前,她们双手端大碗自酿米酒,迎向来客。 众文人十分兴奋,纷纷豪情牛饮。一碗饮罢,一天跋涉之劳顿全无;三碗下肚,头重脚轻,神思恍惚。 入得寨内,但见大街小巷纵横交错,弯曲幽深。街道宁静清爽,墙面苔藓丛生。每家每户的凹型窗户有红黄紫白小花,屋前屋后有随风轻摇蓊郁翠竹。 这些夜郎王的后裔,有的人家住三合院、四合院,也有的住横直两排房。家家有鹅卵石铺就的院坝,院坝里晾晒着金黄稻谷、菸叶和红艷艷的辣椒、雪白的青岩豆腐干。门前有树,屋后有井,门楣包了红绸,门上贴着年画,门枋贴了对联。 街衢通途,鸡犬相闻,垂髫怡然。 喜欢京剧的老槐哼起西皮:“难道这,就是那,陶渊明的,世外桃源……” 颜如卿身体轻飘,满目梦境,跌跌撞撞地在街巷里穿巡,寻找那面孔粲然的少女——她的身体里或许有不尽的空气,所以能够像云朵一般轻盈;她的身体里一定还在发光,那光就从她的脸庞和头髮、从她的四肢喷薄而出。当她出现的时候,她的光彩给身边的一切草木丛林镀上金辉。 神又回来了,颜如卿又为一些幻象而发抖了。 他仿佛有救,想抓住它。 这是一种轻飘的微醺的感觉——他是不善饮酒的,但很期待这种微醺的感觉,让自己飘浮和上升。 只有当神回来,当幻象将自己占据的时候,他的身体才会轻飘起来,胸腔才会激动得嘭嘭响。嘭嘭的响声让骨头也痒了,才会有创作的冲动,也才能够忘形地在画室待上三个小时以上。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沉静地呆在画室里了,一幅秋林的草图还一直是那潦草的几笔,记载着最初的微弱的冲动,灵感的轻微撞击。 .hqdoorrr;虫rr;工rr;桥书rr;吧rr; 第7节:阿 哈(2) 他希望这样的感觉、这样的时刻更多地出现,长久一些,紧紧地将他拽住。否则,他就是个庸俗无聊的小男人,除了和老槐他们到处去看风景挖树根疙瘩,傍晚回来在煤火上给自己煲一碗老火汤,他就别无是处,无所适从,捱着时光。 (说“小男人”,或许他下意识里觉得自己的男人信念并不那么坚定。即使是在性别上,他也时刻处于自我怀疑的边缘。) 一只山鸡在屋嵴上散步,高傲而悠闲。它羽毛丰厚绚丽,确实是一只美丽的大鸟,而不是普通的公鸡。颜如卿一时看不清那到底是公鸡,还是大鸟。还有那个满身藤蔓和花朵的少女,是在墙头,还是在半空。他就那样站在院子里呆呆地张望。 一个穿长衫的老者来到他身边。这样的老者,总是和古老的东西在一起,负载歷史,半仙半人,博学睿智,无所不知,颜如卿在云贵市东山阳明寺,还有南明河畔的古玩市场,都遇到过。 颜如卿自言自语:“这,是鸡,还是鸟?” 老者轻捻白髯,悠悠道:“《山海经·南山经》说青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鸡,其音若呵,名曰灌灌,佩之不惑。’乃此物也。” “灌灌……古人称灌灌,那么今人叫什么?” 老者笑:“古今既一以贯之,又何有古今之分!” 颜如卿不知说什么好。 老者又说:“我等山民以此间为世间,不问今昔何年,实为自闭,落得孤陋寡闻。老朽虽不知先生从何而来,不过适才见先生痴迷专注,定非为灌灌而来。先生究竟寻觅何物,可否告知老朽?” 第7页 颜如卿一阵脸红,吞吞吐吐,欲倒退,差点撞了人,只听“哎哟”一声,原来那花冠少女就在他身后打了个趔趄。 颜如卿又慌又傻,口里只说:“靓女、靓女……” 老者笑:“此乃我山寨公主阿哈。” “阿哈,阿哈——”颜如卿像受了惊吓,结巴起来。 阿哈放声大笑。 这笑声阳光、青春,有着山泉和水晶一般的质地,仿佛傍晚柔和晴空的颜色。颜如卿就此定了神。 是夜,众人宿晒谷场。 晒谷场在大寨高处,一片广阔的平地上,堆满了新鲜的稻草,散发出清甜的香味。金色的草梗是柔滑而又锋利的,不小心就会划破皮肤。男孩子们在稻草堆里打仗,女孩子们则弹跳和滚爬,玩得十分尽兴。夜色笼照了高原,大人们吆喝小孩回家了,四周安静下来,众艺术家用上衣包住脸,钻进芳香滑爽的谷草中。不出三分钟,老槐的唿噜比四野的蛙鸣还酣畅。 高原的夜空,星辰硕大而鲜亮。在黑夜的旷野上,星星就在头上伸手可摘。孤独的夜行人在半透明的光芒里疾行,往往会自言自语,因为他认为自己离上天很近,上天听得见他的声音。 颜如卿在谷草堆里仿佛看见有温暖的红色光芒,从谷草里爬出来,眼睛立刻睃巡到是阿哈在拨弄一堆篝火,立刻凑过去叨咕。 “靓女,不回家睡觉的吗?” 阿哈扭头看他一眼,露出一个微笑,不语。因为她在火光里,所以他看得见她的笑脸,红红的笑脸,秋天的果子一般。她在夜的中心,在夜色的包围之中。 “那老者是谁?” “布摩,就是经师,寨子里最受尊敬的人。” “他好像什么都懂哎,挺有文化的。” “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还知道过去能预测未来。” 他只想与她套近乎:“哇,那你一定跟他学了不少!” “布摩世袭,但传男不传女。” 他对布依的经师没有兴趣,也不知道如何与她更好地交流,唯恐说错了什么话,只反反覆覆的说:“真想不到,你的性格如此开朗。” 他说这样没趣的话,她就不打算开口了。他坐到篝火旁,又试探着靠近她身边,她始终笑而不语。 在颜如卿的男性意识里,一个女人明明知道男人的进攻却不做任何防范,也不应接,往往是有一定阴谋在其中,是要与男人玩擒拿游戏的那种。不过,眼前这个还是个孩子,一个乡下的少数民族孩子,他没有必要动那复杂的心思。他看她不好意思,就又凑近些,闻到了她浓密的头髮里麝香的迷人幽香。 他感到一阵心悸。 “阿哈的意思就是仙女,对吧?”他讨好地。 她笑而不语。 他以为她会的汉话不多,想了一想,立刻产生了勇气,准备对她背诵他从柔桑那儿借的《西方爱情诗选》里学习来,且唯一能够记住的勃郎宁夫人的十四行诗。诗人柔桑是个优雅的女子,是他到贵州后唯一能够在精神上与之交流、带给他心灵安慰的人。 颜如卿想,阿哈虽然听不明白他说什么,但肯定会被他朗诵的东西打动和着迷。以他自己的经验,人在似是而非、是懂非懂的时候,最容易迷惑和感动,并因为不太明白而容易产生幻想。 ▲book.hqdoor▲虹桥▲书吧▲ 第8节:阿 哈(3) 他不敢直视她,半闭着眼睛,用藏人念经“阿嘛弥嘛弥嗡”一般的含煳低音朗诵—— 不过只要是爱,是爱,就够你赞美, 值得你接受。你知道,爱就是火, 火总是光明的,不问焚着的是庙堂 或者柴堆——那栋樑还是荆榛在 燃烧,火焰里总跳得出同样的光辉。 当我吐出:“我爱你!”在你的眼里, 那荣耀的瞬息,我成了一尊金身, 感觉着有一道新吐的皓光…… 他的朗诵绵绵不绝,给她带来了对汉语言的奇妙感受,他的声音,那些语句,是音乐,另外的音乐。那种感受,仿佛仰面向天的时候,星星闪烁的光芒此起彼伏。 阿哈专注地听,看火焰将他的脸映照成红色。火焰像凝固的柔软的风,令对面的人表情朦胧。她不知道他的目光是不是在看她,于是,她更加甜蜜地微笑起来。 美丽的少女如果甜蜜地微笑,奔涌的河流会更加宽厚,夜晚的天空也会倾斜下来。颜如卿就感觉到了天空的倾斜,夜愈深,天愈近,天空倾斜着来到他们的头顶,笼罩了晒谷场,笼罩了他俩和这堆篝火。 他被她的微笑弄得惶恐,打住,看她。 她说:“真好,真的!是你写的吗?” 颜如卿又迟疑了。他很想点头,但他又拿不准她到底知道多少。 她从小时识汉字,母亲伶俐是汉人,她是跟自己的母亲学的。后来,伶俐又将她送去花溪清华中学读书。 “这,是一首诗,很有名的爱情诗……”他犹犹豫豫地说。 “我知道这是诗歌,”她点着头,“它的意思很好。是你写的吗?” “是谁写的不重要,”他突然狡猾起来,“重要的是,它表达我了的心情,我对你的感受,我心中那种……爱……” 第8页 “哦……要是你把它写下来给我就好了,我想多读几遍,多明白些……” “好啊好啊!”他欣喜地叫着,浑身上下摸纸和笔。找到一支原子笔,但没有纸,他从衣袋里掏出几张最近收到的老乡名片——云贵人好像还没有派名片的习惯。他挑出一张白色的,正面是“贵州大峡谷饮食娱乐有限公司总经理苏瑞龙”,这苏瑞龙是他读美院附中时的同学。就这张名片背后是空白的,他就用很小的漂亮的字,将这几句诗写下来给她。 阿哈激动又兴奋,夜色也掩不住她脸颊的酡红。火光里,她的脸庞泛着润泽的光亮,双目像星星一般深邃,储满奇异的幽光。山风吹过,火苗扑扑响。她用竹根在沙地上写了自己名字的汉文,写上“十七”,又画上自己的星座,要小颜全部记住。 但聪明的女孩很快就有些犹豫了。 这犹豫是因为她一时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他,这个白净的陌生汉人。她认识的汉人不多,他们也往往在第一时间,就用粗鲁的男人的方式向她示爱,她不得不用自己的弓箭、腰刀、银针,甚至蒙汗药,来对付他们。所有的人都一样,哪怕他们才刚刚认识。难道汉人不喜欢他们自己的女人,而就对异族女子有兴趣吗? 她柔顺妩媚,一动不动。她有些喜欢他。 他是个不敢动手的男人,只有有学问的男人才这样,越有学问有教养的男人越胆小。当然,他们还知道女人的心比她的面孔重要,俘获女人的心比命令她服从更重要。 她对这个山外青年隐隐约约的喜欢,像四月的湖水,有着皮肤一样的温度,她将自己慢慢浸入这水中。 他多么年轻,看起来十分单纯,像寨子里的龙井水清见底。他是个有文化有教养的好青年,面孔干净,说话温和有节,礼貌脱俗。而且,他对她燃起了熊熊的火。 布依人有句话:燃得最旺的火总是最先熄灭。 阿哈打算让他的火燃着,但只是留着小小的火星,不会很快燃尽又保持着温暖。 她问:“告诉我,你是哪里人?” “我呀,南方人。” “贵州也算南方啊。我说你是哪个省的?” “我是广东人。我的家乡在海边,所以,我们只把自己看作南方人,广东以外的都是北方人。” “你们真会有你们的道理!。” “那么你呢?你在哪里长大?” “在我阿妈的花房里长大。” “花房?什么花房?” “那是祖先遗留下来的,它象徵着夜郎王族的后代繁衍兴旺。” “是你们的寺庙吗?” “它和寺庙一样神圣。” “那里有很多很多花儿?” “很多很多。” “这个,我还只是在童话里读到过。” 她笑了,不语。 颜如卿教她说些简单的广州话,告诉她他的家乡在澄海,那里有无际的蓝色海水和银色鱼虾…… 蓝色和银色,这就是以后阿哈梦里的南方。 book.hqdoorrr;虹rr;桥书rr;吧rr; 第9节:阿 哈(4) 她唱起一首古老的布依歌谣—— 阿哈的水啊森林一般绿, 水里有千万座山的影。 夜郎王的故事唱不尽, 就在布依人心里变成歌…… 颜如卿听她唱着,还有远处溪水流淌的声音和四野的虫鸣做背景……这众多的声音混合起来,使他既晕晕乎乎又格外清醒,类似于过去在课堂上睁着眼睛睡觉。他在大学里,一上西方美术理论之类的课就在课堂上睁着眼睛睡觉。好在大学里的老师不像中学老师有那么重的管教欲,他们有的是言说欲,自顾自地说,对做白日梦的学生最多说几句调侃或讽刺的话,如果你还是没反应,他干脆就什么都不说了。 晕晕乎乎地,他半张着嘴一动不动地望着火光里她鲜活的面孔,心里的火已经变成了火星星,连他自己也感觉到温暖、舒服。 他说:“阿哈,你如果去当歌手,肯定很棒!你的声音很甜、嗓子很好你知不知道?” “我本来就是歌手!每年金竹大寨、花溪大坝的歌会都没有人唱得过我。” “我的意思是去酒吧……去舞台上唱,演出的那种。哎,只要你记住这首歌,你就记住了我家乡——” “你唱啊,什么歌?” 大海边哎,沙滩上哎, 风吹榕树沙沙响。 渔家姑娘在海边哎, 织呀织渔网…… 阿哈对音调天生敏感,听一遍就会唱,但吐字不清爽(或者是故意调侃颜如卿的广东口音),她唱—— “大海偏哦,沙滩松哦,风吹榕树沙沙响。渔家姑娘在海偏哦,织呀织渔晃……” 小颜笑得肚子痛。他说:“阿哈,你很像我家乡的姑娘,虽然她们的皮肤没有你这么白皙,脚板也因为水里的劳作而显得宽阔;但她们的眼睛很善良,就和你一模一样,也是那么大又圆,又深又亮……” “我该怎么称唿你?” 第9页 “我叫颜如卿,颜色的颜,如果的如,卿卿我我的卿。” “我会写这些字。你记住我的名字了啊?” “当然。” “卿哥哥,你们明天就要回去吗?” “是的。” “你以后还会记得阿哈吗?” “我当然会记得你,记得这个夜晚,这是我从小长到大最美最特别的一个夜晚——天空像蓝色的盖子,我从没离天空这么近过。这个地方,还不知道以后有没有机会再来呢。” “只要你想来,随时都可以,上山的时候要是迷了路,打个口哨,我就会给你带路的。你不知道,有很多外乡人贸然闯金竹大寨,就都陷进森林沼泽了,像你们今天下午,真是危险。哎,你猜猜现在是什么时间?不准看手錶。” “那我就说不准了。” “我没有表。我告诉你,现在是零点。” 颜如卿看表:“真的哦!你怎么做到的,那么准!” 阿哈说:“我想请你做一件事,可以吗?” “除了叫我从山上跳下去,除了叫我沉进阿哈湖,做什么都可以!”年轻的、被朦胧的爱情激动着的颜如卿有些夸张地捏紧了拳头髮誓。 “如果你答应做了,你就天天都要做!” “我天天做!” “以后每天晚上零点的时候,不管你在哪里,不管我在哪里,我们都要为对方祷告。” “为什么要选择零点?”颜如卿想着他的夜生活是不定的,零点或许就睡了,或许就是在不知道什么地方的地方消遣。 “零点是一天和另一天相交接的时辰,布依人的祖先认为他们的生命和世间万物都在零点的时候更新,通常我们重要的祷告也是在零点进行。” “我不会祷告,但我会在心里说我想对你说的话。” 她请他闭上眼睛,分别在他的额头、双眼和嘴唇上,印上她处女的初吻。他在一瞬间里深深地唿吸了她的气息,那是新鲜的苹果香。他的心砰砰跳,笨拙得竟然没有回吻她。 “记住,零点的时候,是我想你的时候,无论何时何地,我都会望着天空为你祷告。” “无论何时何地,零点的时候我都会想你,对你说我想对你说的话。” 他们依偎在篝火旁坐了一夜。中间或许睡过,只觉得天空在旋转,遥远绵延的群山在旋转,夜色也越来越轻,远处的树林有了模煳的轮廓……但两人一直撑着没有睡过去,他们都不好意思在对方面前犯睏,就那么细细碎碎的说着话,或者就静静的听远处湖水的流动和满夜空下如织的虫吟。这众多的声音,是他从来没有听过的,如潮水一般,似乎只要闭上眼睛这声音就会将整个夜晚浸淫。 那样的时光,如果用来睡觉就太可惜了。 因为整宿没睡,人总像在梦中,头、身体轻飘得不得了,看篝火和对方,若有若无;看远方天边起伏的群山、跟前的大地,都在旋转,时间也不再前行,而是就地旋转,一切都在旋转。 天蒙蒙亮的时候,遥远的山冈上出现了牧羊人,牧羊人无比宽广深远的歌喉舒展开来,他长久歌吟,金属丝一般的高原长调如精緻的绸缎抖开,将天与地之间那无边无际的空隙充盈。 很多年以后,他们依然记得那旋转的感觉,那夜晚高原上的眩晕。对于阿哈来说,那就如同她的未来,未来就是一种眩晕;而对颜如卿来说,那最初朦胧新鲜的爱情,同样是一种眩晕,如果精神的力量偶尔超越了肉体,带着肉体上升,他就出现这样的眩晕。 book.hqdoor▲红桥▲书吧▲ 第10节:伶 俐(1) 4.伶 俐 夜郎王虽然是汉成帝赐封,但他按自己的意愿来管理夜郎王国。又因为他善战骁勇,夜郎王国疆域一度辟扩到湖南、四川。 西南偏远,天无三日晴,地无三里平,人无三分银。自古以来,这里与外界难通信息。山里多豺狼虎豹,更多蛮匪,就在云贵川边界一带专靠打劫为生。夜郎王亲自率部剿匪,又带领大家修盘山路,将一个个山头连接起来,将一个个石头寨子连接起来。他们将路弯叫作“拐”,圈数最多的盘山公路从山顶到山脚有二十四道弯,那就是贵州境内有名的“二十四道拐”。 夜郎王足迹遍及西南,他的号令传向四面八方。 他教山民开闢山上的土地,用石头圈围,再引来湖水,成为梯田,高原上种出了雪白的稻米。他要他的子民女人多生育、善纺织,男人勤耕作,常练武。 过去,西南疆域每年能够向皇朝进贡二十匹大马已经不错。夜郎王获封之后,每年进贡的大马均在百匹以上,还有不少夜郎地的特产——骡子,它们比马更加高大壮美,性情又比马温良,从夜郎地行走数千里路到皇都,依然毛色光鲜精神抖擞,一看就是负重远行的好手,皇帝真是喜欢得不得了。可见,夜郎地已经一年比一年更加富庶。又听说夜郎王广得民心,川黔楚地百姓皆以他为尊。似乎已经没有把皇帝放在眼里。虽是边远蛮夷之地,汉武帝偶尔想起,也有些许忧虑。 武帝派钦差大臣前去查看。钦差大臣来到夜郎辖地,一路上见漫山牛羊悠闲,夜郎王的士兵们用炭画的蛮匪人像在路边做射箭练习,就回去禀报皇上,说夜郎人射杀汉人像,反叛之心显明。 第10页 于是,武帝下令大军诱捕夜郎王,剿灭夜郎国。 一夜之间,夜郎王族为躲避灾难,全部由金姓改姓王,分散在西南各地,并从此勇敢顽强地与武帝的军队打起了游击战。 战乱持续十数年,夜郎国生灵涂炭。 夜郎王后裔从此有了金、王两族。后裔们遵从祖先训诫,一是勤力耕作,再是努力繁衍,男女年届十八行婚配。 阿哈的父亲金定,是夜郎王第二十一世孙。他从小跟随布摩学习歷史经文,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他是布依最英勇的猎人,当他在山野狩猎时,再狂野的兽类都会发抖;他的脚板跺在高原上,最远最远的森林都会颤动。他还是布依最好的歌手,每当山野里他的歌声飘荡,清香的松子就会从果夹里爆裂出来,纷纷撒落在柔软的松针上,而密林里兇残的母豹也会现身,温柔地久久伏卧在山冈之上。 阿哈的母亲伶俐,是云贵相宝山人氏,其家族拥有云贵最古老最负盛名的相宝酒家。伶俐母亲生了伶俐十五年后,才生小儿子安,但安生性怯弱又愚钝,只有伶俐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 十八年前,农历六月二十一的布依查白歌节上,伶俐为年少英俊的金定和他的歌声打动,两人对歌,你来我往。伶俐当即把自己亲手绣的一个香囊挂到他的花腰带上。 金定也对这位来自云贵相宝山的汉家女一见钟情。自古以来唱歌的金丝鸟只有布依的林中才有,可这位俏姑娘的歌比阿哈湖的水还多,嗓子比桂花蜜还甜还糯。 当夜,两人共乘一匹白马回到相宝山。 伶俐的父母听说这个黝黑的小伙子是山里的布依,气得七窍生烟,喝令下人宰他的马,还要藉口打劫将他拘押。 院里的白马无所不知,顿时嘶鸣蹶蹄不止,唿唤主人。金定听见白马嘶鸣不顾一切闯了出去跃上马背,白马踹开豪宅大院门,驮着金定从相宝山上飞奔而下,沖向花溪大道,只一个时辰就回归金竹大寨。 伶俐被父母软禁半月之后,准备将她嫁去成都。 成都是伶俐母亲的家乡,那里虽然巫风鬼气弥盛,却盛产美女。 伶俐母亲就是无数美女中最会笑的那个。 伶俐父亲是川戏迷,年年要去成都的庙会听川戏。在茶楼听川戏,观客一边饮八宝茶、嗑瓜子,还有些本地产的小点心伺候着,有滋有味儿地听帮腔、瞅变脸,他最喜欢听《李慧娘》: 初一十五庙门开,牛头马面两边排…… 伶俐父亲年纪轻轻,和吧唧着长烟杆的老爷子们一起摇头晃脑,十分陶醉。锣鼓消歇之际,茶童过来:“金龙回首——”一声吆喝,三尺长的壶嘴在他身后从袖弯里伸出,滚水细流如箭远远注入茶碗,滴水不漏。伶俐父亲觉得十分精彩,三两口吞掉一碗茶水,叫茶童重来:“换个招啊!” 虫工木桥◇.hqdoor???欢◇迎访◇问◇ 第11节:伶 俐(2) “哎!”模样清秀的茶童脆生生地应着,将水壶在身后轮几个来回,突然从空中远远地射一熘晶亮的热水,注入他面前的茶碗里,旁边人惊得挺直了脖子。伶俐父亲怡然微笑,正待要排出几个铜钱赏给茶童,听见旁边有少女互相耳语,一回头,就把伶俐母亲荷花一般的笑脸摄入眼中…… 蜀道难,难于上青天。伶俐父亲请了八抬大花轿,爬山涉水。过不了羊肠小路,八人轿改成四人轿。再过不了,就请俩滑竿佬,走了七天,终于将伶俐母亲抬回了云贵相宝山。 伶俐渐渐长大后,人人都说比她母亲更美。她母亲的美是大家闺秀的样,美得明朗,美得端庄,一成不变,才过四十就像个老夫人,倒是生就的福禄富贵相。伶俐的美,却是动感的、变化的,眼角眉梢都含俏,画出来的一样。那个时代的人们比喻的词儿少,就会说:“啊,真洋气,她是不是外国来的?” 等到现在人们都能说会道,对美也有了更高的鑑赏才能,她的美又提炼了一次然后传给了阿哈。对于阿哈的美,人们已经会说那是“艺术的和性感的”了。 接着说从前的事。伶俐长到十五岁,美名传四方。常常有官家子弟、富庶人家慕名而来,不得接见的,就守候在相宝山下。有个痴情的公子,为此还在相宝山山腰修了个亭子,人称“候美亭”。也有些公子哥儿,吃莫须有的醋,争风火拼,不亦乐乎。 早些年,伶俐母亲已经在自己家乡成都相到一个年青的盐商,他家世代经商,家财万贯。盐商来到云贵见到伶俐,惊为天人,当即提亲。伶俐父亲怜惜女儿年幼,婉拒了。 布依人金定的出现令全家人紧张,这次,满身咸腥味满肚子饥渴的盐商得到伶俐父母恩准,很快赶来云贵。 一家人喝过早茶后,盐商要带伶俐去大十字的布料商店,听说那里新进了一批苏州的真丝软缎和七彩织锦,慷慨的盐商一定要带伶俐母女去挑选。伶俐母亲急于将女儿交给盐商,谢过了,只要他带伶俐前去。伶俐假装顺从,乖巧地一声不吭跟他去了。 布匹商店前的喷水池边,停了一架马车,年轻力壮的车夫往车厢里装白色和红色土布。伶俐轻咬嘴唇,从店里退出来,凑上去甜甜一笑:“师傅,这么多布料,拉去哪里啊?” 第11页 “青岩。” “那要过花溪呵?” “是啊,过了花溪就不远了。” 她心里立刻就有了主意。 待车夫整理好车辕马缰,回到他的座驾上,她已经爬进了车厢里。回头看,柜檯上色彩耀眼的各色绸缎堆了很高,背影瘦削但衣着雅致的盐商,为他的未婚妻在仔细地挑选着呢,他一边肩头高高地支着,衣裳架子一般,头格外小。马车缓缓启动,他可怜滑稽的背影和布匹商店门脸被掠了过去,城市街道两边的高楼也越来越快地掠了过去。 到了花溪,车夫停下给马匹换草料,伶俐也悄悄熘下了马车。 她才发现这地方原来十分陌生。 参加布依歌会时她是晚上租车来的,晚上和白天的光景却是大不同,更不知道金定家在何方。 茫茫然地来到花溪大桥头,才认出桥头的小树林,就是她和他定情的地方。她将金定掉落在她家的香囊挂在林中一株桂花树上。到了这地方,闻着早开的桂花香味,她心定神安,预感到他们还会相会,就在这里。然后,她躲在林中观望。 七月流火八月流金,七月八月是云贵高原最美丽最灿烂的季节,山上长满了瑰红香甜的野果子,花溪的水是五彩的,水底的断木树枝斑斓的色彩随着水波神奇地荡漾着。天色不早了,夕阳的金黄纱裙已经垂落到花溪里,金辉笼罩的水面波光荡漾。 她焦急地搅起了手指头。 果然是心有灵犀,当她已经快感到绝望的时候,金定骑着白马来了。只见他牵马在桂花树下徘徊一圈又一圈,虽然暮色已经在林中瀰漫,他满脸的悲伤仍然清晰地映入她的眼帘。 这许多日,金定天天来到此地,回味他和汉族姑娘短暂的爱情,但今天当他准备拴马的时候,发现了树上的香囊。他又惊又喜,高声唱起歌来,用歌声唿唤心上人: 翠绿的小鸟在天上飞得无踪无影, 我心中的人儿她再没有音讯。 夜夜想她没法睡, 月儿落了星又稀。 她的芳名是伶俐, 像洁白花朵的甜蜜。 伶俐你是不是生有鸟儿的翅膀, 难道我与你相见是在梦中? 金竹的花房所有花儿就要开放, 你是最美丽的那朵—— 不戴王冠你也是我的女王。 未等歌声歇下,伶俐真的像小鸟自天而降,满脸挂着泪水扑落在他的怀中。 那正是桂花遍地香的八月,金定和她共骑白马从花溪大桥头回到金竹大寨。沿途十多公里一路的桂花芬芳,她被这花香熏醉了,醉得娇弱无力,被金定暖在怀中,只听得马蹄欢快嗒嗒响,归鸟宿林声啁啾。 此后,她再没有回过云贵市,没有回过相宝山。 虽然布依人和汉人的通婚自古就有,但伶俐是大寨里的第一个汉人。她安心、满足,整日伴随着金定,心里的甜蜜如同那天边的晚霞正红火着。金定的弓箭闲置太久,长老们议事的会议也一直不见他的身影,他被汉家美人迷倒了。那汉家女样貌十分妖媚,站在长年劳作日晒雨淋皮肤粗黑的布依妇女中,像花瓣一般鲜明,柔嫩白皙。金定沉湎在温柔乡里,布摩、长老们担心神灵不满,会给大寨带来灾难,商议要将伶俐驱逐。金定取一枝利箭走上祭台一折两断,发誓说只要伶俐一离开,他也一去永不回头,从此离开金竹大寨,众长老万分惊恐,始作罢。 伶俐其实十分贤淑,像一只小鸟爱恋着她的丈夫。她在寨子里的青石板上写字,教孩子们学习汉族的文化。农闲的时候,寨子里的男男女女也跟她学识字记数。很快,她教过的孩子已经可以去镇上汉人的学校读书。 ▲虹▲桥▲书▲吧▲.hqdoor 第12节:竹王送子(1) 5.竹王送子 和所有渴求繁茂强盛的民族一样,繁衍后代是夜郎王族的头等大事。金竹大寨的布依男女婚后,就要祈求竹王送子。没有孩子的夫妻,祈愿的仪式一年四次甚至十二次,在每季、月之初举办。祈愿仪式悄悄做,由布摩(经师)主持,隆重而神秘,只向夜郎王和天地神灵祈愿,并不惊动世俗人间。但得子之后的还愿,就要大张旗鼓,万民同欢。 伶俐十七年前生下阿哈后,又怀了两次孕,每次怀孕不到三个月,她都梦见流星将阿哈湖里的礁石炸成几瓣。布摩经过测算,伶俐怀的是女孩,对他们的女儿阿哈不利,遂配药让她堕了胎,此后就一直都没有生养。年年月月,金定和伶俐在祈愿,长老和寨民也暗暗祈祷:既然汉人和布依已经是一家,愿祖先竹王早送贵子,以保夜郎王族香火不断、族姓绵延久远。 阿哈十七岁那年冬天,年近不惑的伶俐终于怀孕了,而且是个男孩。金定小心呵护,寨里家里的大事小事,全由他和女儿阿哈打理。怀胎十月,伶俐今秋生下了胖儿子,高鼻纵目,前额宽阔,双唇笃实,由布摩取名为邦。 云贵的艺术家们就是为竹王送子的仪式而来的。 第二天早上,漫天大雾,三步以外不见人影。浓雾中听见人们互相吆喝和叮嘱,寂静中船夫的桨橹碰撞发出噼啪声。大雾之前的黎明时分,阿哈和颜如卿相依着在草堆旁睡着了。大雾弥天而来,他们的衣服、头髮全湿透,被冻醒,发现寨子里的人们都差不多走空了。那些睡稻草堆的艺术家,在夜半寒凉时全钻到草堆深处没有人影,阿哈和颜如卿将他们一个个扒了出来。 第12页 寨门已经打开。 云贵高原的山区,大雾总是带来暖洋洋的艷阳天。少顷,太阳升起,山顶的森林露了出来,金竹大寨也露了出来。大雾如白云,一直往下退,退到阿哈湖上,再退向山下,最后沉迷消散在花溪水中。 寨前岸边,大木船的两边并排聚集了十数只木船。头戴纶巾身着长衫的布摩站立大船头,凌空起舞祈祷上天。只见他长袖挥舞羽扇舒展,大木船无声离岸,向湖中的凯龙岛迅速驶去。大木船的正中,端坐着白皙美丽的伶俐,她含笑放眼江山,泪光盈盈,纤美红润的双唇蠕动,在默默地歌颂、低低地诉说她对天地神灵的感激。她怀里抱着刚满月的男婴邦,邦一直熟睡,世界的喧譁无法将他惊扰。金定年老的父母,慈祥温和,分坐在她的两边。在他们的身后,站立着英武的金定,手撑一把巨大的红色油纸伞,遮挡在父母妻儿头上。 新鲜的太阳光芒照在湖面上,满湖是玉米般嫩黄的波浪。大船驶出百米远之后,岸边的十数只小木船在鼓乐声中突然起航,向大船追去。 小船很快列成半圆队形,拥护在大船后面。每只船的船头上都站了一排唢吶手,船舱里是盛装的山民和远道而来的客人。客人们有着新奇激动的表情,山民们则按着节拍起舞,他们手、足上的铃铛发出悦耳清脆的声音。 布摩挥动羽扇发出了号令,唢吶齐鸣,锣鼓喧天,阿哈湖一片欢腾。湖畔森林上空惊飞起一群北方来的候鸟,它们在天空里稍作盘旋,就乘风继续往山下、往南飞去不见。 全部船只靠岸后,岛上巨大的祭台上摆好了香案,衣着洁净的山民将猪肉、豆腐、糖果点心以及山里美丽鲜艷的浆果一一摆放好。供品摆好之后,又将敞口木升子装上洁白的大米,再插上红蜡香烛。竹筷和酒杯也摆好,大红公鸡也准备妥当,翠绿的竹苗,根块还包着新鲜的泥土。 香烛点上,布摩开始念祷—— 布依根生住云贵, 祖先本是夜郎王。 夜郎王乃天神降, 金竹竿内把身藏。 book.hqdoor▲虹桥▲书吧▲ 第13节:竹王送子(2) 竹竿顺着山溪走, 寻得浣衣竹王娘。 竹娘取竹破开竹, 竹王跳出迎风长。 护身竹片长成竹, 转眼绿遍万山冈…… 竹王森林降勐兽, 虎豹见他也乖张。 还有遍山野牛马, 从此躬耕产稻粮。 布摩念祷的时候,由金定的母亲抱着婴儿邦,金定和伶俐恭敬静立两旁。 布摩继续诵念夜郎王的齐天功勋,他开梯田、种粮食,清蛮匪,战强敌,筑哨堡,保家乡…… 顶礼叩拜之后,伶俐抱过邦,金定执竹苗,随布摩到神指定的地点栽种。众人高声唿喊:“谢竹王送子!” 祭酒杀鸡,唢吶呜咽,鼓锣齐鸣。 仪式完毕之后,阿哈代表父母,请远方来的客人吃乌红的糯米饭,饮甜酒。众人则向婴儿邦送小礼物。云贵来的艺术家们不了解这个习俗,没有准备,主人就请他们摘一片新鲜的树叶,放进婴儿的竹篮表示祝福。 当竹篮子送到颜如卿跟前的时候,他犹豫了一下,觉得一片树叶未免太轻,而身上也别无他物,于是迅速滑下左手腕的一串蜜蜡串珠放进去。举篮子的阿哈欠身还礼,然后微笑着对他偏了一下头,将那还留有他的体温的珠链套到了自己的手腕上,得意地向他举一举手。 颜如卿看她戴上了自己的珠链,心里产生一种甜蜜的激动。 吃完饭,山民和客人们手拉手跳圈舞,颜如卿的手被阿哈紧紧攥着,跟着众人吆喝、转圈。他感到晕眩,看阿哈围绕着他旋转,她的笑脸美丽灿烂。 第二章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14节:忧郁的颜色(1) 1.忧郁的颜色 颜如卿相信他是受贵州气候的影响,自己整个人才变了性情。这里四季变化起伏太大,不像他家乡夏季漫长,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三百天明明亮亮。天无三日晴哪,贵州,最好的季节就是夏、秋。而明畅和煦的夏天,多么珍贵,竟然就在他的几场懒觉里睡过去了。 时令进入秋天,秋高气爽的日子格外难得。一入深秋,会有绵绵细雨洒下,阴湿的寒冷就要来了。某天仲舒请他去教仲舒的儿子画油画,在仲舒的画室他看到一批女人体速写,全是线条,曲线奇谲,有实有虚,构图大胆。他心有所动,想仔细看,仲舒却收起来了。 这也是云贵市画家们的一个特点,他们都是躲起来画,决不和同行交流,从不把自己的半成品示人。 颜如卿发现,同是男人,对女人的美和媚的欣赏是各不一样的。同是男性画家,有人画女人画她的眼睛,更多的人是画她的脸蛋。仲舒画的是丰乳肥臀。颜如卿脑子里如果出现了女人,一定是她的背影。一个优美的女人的背影,梦一般飘渺,可以令人无限猜想,会占据他的梦境。那个影响了他的就业选择的贵州模特,他后来经常想的一件事,就是她的背影到底是什么样的?在速写课上,她赤裸的背影像一把浅棕色的小提琴,如果有手指拨动琴弦,一定会发出奇特的声音。在他的思索里,小提琴变得柔软,动盪不安,像达利的钟表一样变形,她的背影没有了固定的形象和色彩,真的如同蝙蝠的翅膀,在幽暗的空中忽现忽没。 第13页 那是虚无。 他很想抓紧时间画一批画,以线条为主,就画城市满天空里遒劲的光树枝,它们那种细瘦苍凉又直指上空的态势,唤起他内心的某种渴求。 他的手拿笔的时候还有些懒洋洋,想再等一等,等有了真正的冲动、非画不可的时候的到来。到那样的时候,他要不顾一切冲上相宝山、狮子山,将山下的人间烟火全忘掉,孤独失意也全平息,呆上几天,整天画画,让这个秋天结出硕果。 这个念头让他愉快了很久,觉得自己总算是有了想头,有了事搁心里,和同事闲侃的时候也从容了许多,不像平时总感到自己内心的无聊虚空,和同事一正经侃艺术上的事就心虚,唯恐别人将自己看透。 他刚到云贵市的时候,近视很厉害的文联主席许诺说,因了他,早就要建的书画院一定要尽快建好,要将贵州的书画事业发展和繁荣起来——一个广东画家、中央美院的高才生,都来支援贵州了,还有理由不发展么?他很兴奋,认为自己真是找对了地方。艺术就是这么奇妙的,它的机缘,永远都在路上,在你有所感觉又不可全知的地方。也许就是在这被人们视为蛮荒的贵州,匿藏着他艺术生命的种种元素呢,他盼望着。 但书画院迟迟建不起来,财政的原因,编制的原因,人员安排的原因等等,催问多了,主席厚镜片后面的目光就不愉快地躲闪起来,委婉又残酷地告诉他年轻人要面对现实:“我刚参加工作的时候,办公桌还是几个人轮流用呢,你们现在工作的条件不知有多好了,难道一定要有高楼大院才能够创作吗?不对嘛,有什么条件做什么事,书画院就算建不起来,你照样可以画你的画!对不对?” 颜如卿被说得哑口无言。这不是工作条件的问题,是他能不能有个梦想的问题。他早先不明白,现在明白了这事有多么的困难,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财政是困难的,各职能部门是无法协调的,毫无任何利益的驱动,没有任何一个人会积极地往这件事情上使劲。 老槐劝他:“再等等吧!” 这里的人们都习惯了等待,大家都生活在等待之中。你什么事情都做不成但你可以做一件事情那就是等待;你什么都无须做因为你已经在做一件事情——它就是等待。等多一年工龄工资就会增加一元钱;没有恋爱的人或许会等来一场恋爱;没有发表过作品的人或许会在日报或晚报或外地的杂志发表一篇小文章;做了多年副主编副主席副主任的人或许会因为老主编老主席老主任的突然去世而挪一挪位,换一张好些的写字檯……牟二在等他的画眉会说更多的话,到斗鸟场上就有更多的人下注;仲舒在等待德国人的邀请;耀明在等待他情人的身影;山思在等待文学女青年的想入非非……中年艺术家们在等待恐龙般的老艺术家入土,文艺青年等待着窜进圈内的机缘。传达室的老头或大嫂无所期盼,就盼着有人来问事儿,盼陌生的面孔出现。 更深一层次的等待则是藉助岁月和习惯的累积,人们的脸皮子增厚,能够不知不觉将过去的一些追求放弃,同时又更加坦然自信的自欺欺人。什么事情都可以等,这里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无数的面孔在时间的迁移中憔悴和变了形,但人人浑然不觉。 颜如卿不认为自己在时间上富有,他不想等到暮年才成熟才知名才被人尊重被人阿谀和瞻仰。要么,就不要做这个。要做这个,他又突然发现自己原来一直是没有前进动力的。别看老槐一年只下河洗两次澡,老槐可是有理想的人,又画画又做砂陶,老槐觉得自己很崇高,他的砂陶正将贵州少数民族的形象传播到法国,走向世界。别看仲舒为艺术而艺术的模样,他或许计划着要将那个曾经在云贵市街头被围观的金髮德国美女画家娶到手,说不定还可弄个瑞士户籍。 只有他颜如卿,活在蝙蝠的幻象,或说是阴影里,矛盾,徘徊,烦躁,面色苍白。 颜如卿被暂时安排在《黄果树》做美编。 这是个没什么内容的活儿,杂志形象某年某月由某届市委宣传部门领导亲自确定,就决不随便更改,一年十二期都那样,内里的排版也是固定模式。 对活儿没兴趣也不尽力,诗他倒读了不少,特别是柔桑的诗,她是市电台节目主持人。她的诗既有很强的可视性,有画面,又是一些遥远又熟悉的声音,隐隐约约在他心灵里撞响。这柔桑是个什么样的女子?是穿着土蓝色布依族蜡染裙子的贵州村姑,或是包头巾穿长裙束细腰的阿尔卑斯山下的妇女? 有一次,文联召开一个座谈会,她来了,穿了一套咖啡色天鹅绒连衣裙,坐在一个角落里,皮肤白皙细腻,可爱的上翘的鼻子,戴眼镜,一头栗色捲髮十分富有光泽,真的如同阿尔卑斯山下的妇女。那是一个在知识分子的书房里、在十九世纪的书本里长大的女子,浓浓的乡愁和古典的情怀像带蜜味的薄雾,将她整个的人包裹着,永远远离现实。他凭直觉,坐到她身边去:“请问是柔桑吗?” 她对他点点头。 “你为什么总是躲在角落里?”他问她。 她淡淡一笑:“你呢?为什么总往角落里找?” “我就怕开会。”他说。 第14页 “我也是。”她说完又开始发愣。 “我其实一直在找你。”他轻声说。 他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说。他找她了吗?他好像一直在找她,也似乎从来没找过。他不知道她会不会误解自己的意思。看她,她根本没听见他的声音,目光迷茫,又不知神游何处了。 他悄声地在她耳边朗诵她的诗—— 稻草人在哪儿啊, 稻草人, 我要与你再见了! 那一片香香的田土, 留给你了。 除了你, 谁更有权利, 拥有果实纍纍的领地? 她听着,一言不发。 他只好说话:“知道吗?你的诗里有告别童话的忧伤,有许多还没清晰地诉说的美和幻想。” 她不说话,还是那种思考的茫然的样子。 他继续凑到她耳边:“你的诗影响了我,知道吗?” 她回头望他,有细微的惊讶在洁净白皙的脸上。 他继续说:“现今精神的美和幻想越来越边缘,躯体的、表面的美作为一种时尚追求走向日常生活,但我觉得,自己还是应该坚持某些东西,比如你诗中的那种温婉隽永,那种于淡淡的忧伤中挣扎蜕变上升的精神。” ▲虹▲桥▲书▲吧▲.hqdoor 第15节:忧郁的颜色(2) 她悄声说:“听说你们这些画家又在讲与国际接轨,玩抽象,模仿毕卡索?我不明白,毕卡索是可以模仿的吗?” “唉,”他嘆口气,“与其以模仿毕卡索为创新,不如追求你诗中的那种美和隽永,看它在朦胧之中透露出光芒。” 他越说越兴奋,她扯他袖子,他一扭头,看见正在讲话的主席远远地朝自己瞪眼,对她做个鬼脸不说了。 那以后,他曾经向她借过一些文学书来读,感觉不错,诗歌、散文和小说,其实和绘画也有相通的地方,首先作品中的感情是一致的,表达的取向也有相同之处。他颇有收穫,常去找柔桑聊天,觉得茫茫人海里就只有她能够理解他、与他心灵相通趣味一致,得到许多慰藉。但再去还书的时候,电台里说她请了创作假,不知躲去什么地方写作了。 她的诗歌却像夏日的九里香一样留下来,香味在他的世界里缭绕。每当他思考自己的创作的时候,就反覆读她的诗。 文联大院里,艺术家们喜欢凑在一起抽菸喝茶闲侃,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都搜罗到一起来讲。他们和颜如卿不同,颜如卿是十五六年学校读出来的,知道的都是书本上来的。他们可是自己和社会共同教育培养的,对社会人生无所不知。所以,当别人说了什么,他总是只能这样回应:“真的?”像少见识的妇女。这也是他们叫他“广东姑娘”的另一个原因。 上班时间,或天冷的时候,大家往往就凑到颜如卿的美编办公室来闲侃,因为这是文联除了会议室外最大的办公室,而颜如卿又性格和善,天生是个容易扎堆子的好人。 这样的闲侃开始觉得很过瘾,大家也很兴奋,有些写小说的就拿了不少去写出来,在本地的杂志上发表。而不写小说的,比如画家和书法家,或者写词作曲的,也照样很投入,毕竟,那许多人性的奥妙、故事的蹊跷、感觉的怪异,也同样可以琢磨进自己的创作意识里,说不定会出现某种突破。 一大院里的人几乎天天上班就是这样闲侃。 除了颜如卿,任何人都不能只当听众,每个人都要讲一些,不然就是来偷素材和灵感的了。山思来了,大家就让他讲,他不讲,大家不饶,甚至要赶他走。他也着实讲了几场,但他的故事不是吹嘘自己的神算,就是讲些阴暗男女乌糟事,格调低,大家觉得没劲。 别人都走开了,山思就对颜如卿讲些男女之怪事,当小颜是白纸,要帮助他长见识。他滔滔不绝地,唾沫星子乱飞。 颜如卿赌气打断他说:“如果我是女人,就决不让男人碰自己;如果我是男人,也决不让女人碰我。” “哦呵,小颜,你不是男人么?” 颜如卿一时无话说,但忍住,拿张报纸在手里看着,直到山思无趣自己走掉。 但他因此整天都愉快不起来。 秋天是贵州最好的季节,天空蓝,草木香,城市的人行道上铺满了金黄的梧桐落叶。他最喜欢穿上风衣出去,从冷清孤寂的外环路一直走到车马喧譁的喷水池,在喷水池边的古巷里买一包香甜的炒栗子,再慢慢走回来,像迷失在漫长回忆甬道里的老人,听厚厚的落叶在脚底发出脆裂的声音。 那种不知身在何处的异乡人的感觉非常好。 有时候他故意走远些,穿过秋水如碧的河滨公园,就到了城市南端入口次南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大学毕业生还都是包分配的,据说贵州八大院校的学生到毕业分配的时候,分配工作要求就是以大十字为中心、次南门为半径画圆……颜如卿不理解意气风发的青年为何如此眷恋这个城市,虽然它四季分明,秋天明媚夏天凉爽,但毕竟是一个内地小城市。 柔桑说过:“时光漫长而又空洞,每个地方都只是一个地方,每张脸孔都只是一张脸孔。” 她的话对他产生了影响,使他安心待在这个异乡城市,也使他因此无限惆怅。 第15页 出了次南门,就是宽阔的绿树成荫的花溪大道,笔直地通向云贵高原明珠花溪。如果去到花溪,那就更让人陶醉了!那里的黄金大道(阿哈湖畔一条秋季被金色落叶铺满的林阴道)十分出名,花溪的水又是碧蓝、五彩的,和他曾经在四川九寨沟看到的一样。还有那个叫阿哈的姑娘,想起来是另一个世界里的人了,他想念她的气息,她的苹果香(她脸上淡淡的高原红,也如同高原上秋天苹果的颜色)。他曾经按约定在零点为她祷告过,但后来因为他的作息毫无规律,常常因为疲惫、因为惆怅早早睡眠,就暂时放弃了对她的这个承诺。 秋日不多,本来想好了去山上画几天画,画箱也准备好了,没想到一夜秋雨之后,天空从此布满阴霾,阴雨霏霏,大街漫溢着泥泞。 ◇欢◇迎◇访◇问◇book.hqdoor◇ 第16节:忧郁的颜色(3) 这样的日子,他再不愿出门。 秋天过后是冬天,贵州的冬天湿冷,数九才开始,就常常雨雪纷纷。雨夹雪之后,原本高低不平的城市街道就被坚硬铮亮的桐油凌锁住,市内公交车也要套上铁链才能走,行人摔断腿脚的事每天都有发生。 上班无事,就看《黔都市报》,一路看下去,菜价又涨了多少,医院又将纱布留在病人的肚子里,考古专家在可乐发现夜郎古墓,等等。这些俗世间的事儿,颜如卿过去不甚了了,也不喜欢,如果有人在旁边唠叨,他会恍惚,现在却将他堵得慌了。 颜如卿刚到贵州的时候,甚至连宿舍都没有,就住在办公室里。后来文联又从基层群众艺术馆调来一些人,就在狮子山下杂志社的仓库上建了一层简易房给他们住,长长的走道,颜如卿住最里一间,厕所是公用的,就在楼外山脚下,是简易设施,一到雨天就没法用,家家都备了马桶。颜如卿不好意思和那些妇女儿童一块涮马桶,就坚持去厕所,有时候冒着雨,才蹲会儿衣服就湿透了。 同事兼邻居的老婆,曾经暗示要给他介绍对象,是她的一个什么表妹之类,人在遵义,想找个云贵的对象,结婚后好调来云贵。看他窘困又茫然的表情,媒婆认为是不领情不给面子,就常常在他经过她家门口的时候,用力将门摔上。 这女人本来是老三届的知青,在乡下的时候又不幸被地痞流氓姦污,后来人就变了,对男人忽而热情得不得了,没有了分寸,忽而又十分敌视,欲将他们置之于死地而后快。她年过四十才嫁给一个比她小好几岁的阮姓男人。 男人头大,原先在民政部门做会计,蛮老实的样子,后来写了个讽刺自己上司的小说,竟写得入木三分——人们才知道他天天老老实实在上司面前屁也不敢放,原来一直在就近观察并且憋足了劲要拿起笔做刀枪——就此改行进了群众艺术馆。群艺馆发工资不正常,他自己又是个王老五,就靠自身找出路:经人介绍了个据说能干又有背景的老婆。老婆年纪比自己大不要紧,长得丑不碍事,关键是能来事——还真是老婆不知想的什么法将他调进了《黄果树》编辑部。 这阮大头成天哼哼着不出声。常有人向他告他老婆的八卦状,他哼哼着对人家露一个十分难为情的笑容,赶紧低下头去在一桌子灰尘中看那些永远看不完的原子笔写的稿件。 颜如卿心里很看不起这个同事,觉得他可能智商都有问题。但大智若愚啊,他对待所有的人和事都是一种谦卑包容的态度,实在是那些性情中人、情绪化的诗人作家画家不容易做到的事情,这不,年年被清高的文人们推来推去的先进工作者最后都评给了他。 社会学家说个人进入群体、少数融入多数之后,智慧被消减、素质被拉低。所以,社会精英害怕的不是自己不够优秀,而是被这个“大多数”吞没。 阮大头就是这个“大多数”。 颜如卿自己一个干干净净的大办公室,阮大头和别的三个编辑共处一室,四张写字檯上堆满稿件并覆盖着灰尘,屋角的破扫帚、湿拖把散发出下水道的龌龊气味。 但颜如卿没有一点优越感,相反,他潜意识里有被这些低级的“大多数”欺压的担忧。 每到下班时刻,大家都走了,颜如卿就有不知去哪里、做什么的困惑。 他的担忧,不久变成事实。 ◇欢◇迎访◇问◇.hqdoor??? 第17节:马车从郊外驶来(1) 2.马车从郊外驶来 阿哈就在这时再次出现。 那是个周末的早上,太阳裹在浓雾里,山上草木覆盖着初冬的寒霜,阿哈找到相宝山文联的大院里来了。她急急跑来,穿着母亲手工缝制的奶黄色小棉袄,领口上绣了一朵粉蓝的月亮花——她母亲伶俐的标记——浓密的头髮藏在那种乡间少数民族常用的红色棉布头巾里,双手套在袖筒中,哈着热气,脸蛋儿紧緻、鲜红,如同陕西小贩的“国光苹果”。大院里老槐和耀明几个蹲在石凳上侃天,他们没有认出她来。因为小颜经常周末也待在办公室看书,他们就告诉她颜如卿办公室的位置。 去到楼里,值班的老头却像个无能却又心理淫秽的公公,看她是个莽撞的乡下姑娘,就拦下她反覆盘问:“哎哎,干什么?从哪里来的?” “哦,我从花溪来。” 第16页 “姓甚名谁?” “阿哈。” 公公:“怎么可能姓阿名哈?” 阿哈这才想起来自己的汉名:“是金翎子。” 老头又不信:“你骗我,金翎子?还金龟子呢!坐下来,慢慢讲,你和小颜是什么关系?找他什么事?不讲清楚不行。” 长到十七岁没有离开过花溪的阿哈急得要哭了。 这时正好老槐来倒开水,认出了她:“这不就是金竹大寨的小姑娘嘛!” 老槐带她走,下了相宝山,又穿过贵州日报社,再爬到狮子山下文联仓库那儿,往上指:“最后一间——” 颜如卿早上起来就一直在窗前看山。 曾记得,狮子山上长满了绿色的冬青和洋槐,山体丰腴、浓绿,饱吸着春夏的阳光和雨水,庞大而生机勃勃,绿色的树枝临近窗户,伸手可摘。在那些无所事事的周日早晨,他没睁眼就看到有金色的阳光在眼前跳跃,疑为幻觉,抬起头来,是群群光斑在树叶上闪动。树的生命,就在纯净温润的蓝空里,在阳光和风中,在他的眼前欢唿……那一刻,他激动不已,想将自己与这整个季节拥抱一起。 但是现在,山冈突然变得瘦瘠,在窗前看去,遥远而荒凉。这变化是在哪天的哪个时候发生的呢? 他就那么痴想着快要疲惫了,突然看到一张少女的脸出现在眼前。他惊了一下,紧紧地眨巴一下眼,往上推推眼镜,再看。少女头戴鲜红的棉布头巾,红扑扑的脸蛋,羞涩地微笑,在窗外等待着。 他开门,她立刻闪身进来,扑向他。他躲避开了。等她除掉头巾,又脱了笨拙臃肿的棉袄,他才发现原来真的是阿哈! 阿哈是仙女,她在颜如卿眼前出现的时候是在去金竹大寨的森林中,仙女从天而降,前来拯救了迷路的他们。然后是令人眩晕的高原之夜,他和仙女依偎在一起唱歌和讲故事,度过了整整一夜,像做了一场梦。 梦是人忘得最快的东西,从金竹大寨回来后,他就将她忘了,和每一次出差、下乡採风一样,回来就将所有见闻全忘掉。 当仙女变成凡人出现,奔过来找他了,有一瞬间他心里十分感动。但仙女穿上了凡人的衣服变成了凡人,而且那么笨拙、乡土,举止拘谨,一看就是没有被城市文明薰陶过的乡下少数民族,又令他尴尬了。 “阿哈,你怎么来的?你没来过云贵啊,居然还找到这儿来了。” 她没意识到他那微妙的拒绝态度,兴奋得坐不住,在他的两间小房里转来转去,看他贴在墙上的画。 “我坐马车来的。” “马车?”他很吃惊。 她活蹦乱跳地:“十八年前我阿妈坐马车从云贵去花溪,嫁给了我阿爸。今天我又坐马车从花溪来云贵找你,你说妙不妙?” “你怎么敢……” “我阿妈说这是天意。上次你们走的时候,我要跟你走,阿妈拦住了。她请布摩卜了一卦,卦上说我有近二十年的时间要与你纠缠不休。阿妈说,一个与你纠缠二十年的人,应该是你一生的人了……她说女人的幸福是自己找的,你感觉到了它的存在,就一定不要放过。” 颜如卿觉得事情有些严重,心里生出隔壁同事老婆要给他介绍对象时的那种反感来:“可你……你才十七岁啊。” “在我们寨子里,这已经是大姑娘的年纪了。你上次没看见吗?有的女子十八岁就奶孩子了!” 他皱起了眉头,心想:这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我要为你们那里的大姑娘负责吗?但他没説出来,他是爱过她的,虽然就是一瞬间,一个夜晚,一次眩晕,一次类似看到某幅心爱油画作品时引起的激动…… 艺术的感觉都是瞬间的存在,颜如卿暂时还不知道就是因为将这样的感觉带入现实生活之中,让他此刻从峰顶向谷底下滑。 现实,或者说世俗生活一直具备这种把人拉向下滑的力量,这是追求艺术理想的人一定要警惕的。不过此时面对这个少数民族姑娘,他的本能已经开始防范了。 人与人,人与事,常常就会有这样的错位,该防范的时候浑然不觉,该敞开胸怀去迎接的,却又迟疑和犹豫。失之交臂常常就在这一迟疑一犹豫之间,命运的端倪有了定向,日后再难扭转。 她在房间里雀跃着移动来移动去,他有些无措地紧跟在后面,担心着,警惕着,瞅准了她究竟会在何时抛出一个套子,好及时躲避防止自己被套住。 他最讨厌别人算计自己,男女之间,最好就是一种神秘的感觉。有些时候,他发现感觉也是靠不住的,昨天着迷的东西,今天就是出现在眼前你也可能毫无感觉。而阿哈的出现,又正好是他这么个低潮的时期,感觉迟钝,空虚无聊。 她看墙上的画。他平素总是将一些半完成的习作钉在墙上天天看,一段时间后看够了,一些细微的感觉出来了,再作修改。 她在他一幅画前久久呆住。那是来自于巴尔扎克小说的灵感,画一个韶华已逝的巴黎贵妇,忧郁掩映着她曾经的美丽,画面整个是紫色调的。 “我喜欢这色彩。”她说,“她是个不会说话的女人。” 第17页 “你知道?”他讽刺道,“她可是个画上的女人。” “我知道,她一生都沉默,她的眼睛只看一个方向,也只看得见一种东西。”她固执地说。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18节:马车从郊外驶来(2) 他意外了:“是吗?你再说说!你怎么感觉到的?” 她的话给了他一点触动。他一直拿不准这张画,曾经想烧掉。现在,要再琢磨琢磨。 午饭时间快到了,他还拿不准要不要大张旗鼓地带她出去请她吃饭,她就已经在他简陋的厨房里用那些简陋的炊具做出了饭菜,肉是和饭一起蒸出来的,味道很香。吃饭的时候,她洗了手,就直接拿了菜叶,抓了饭和肉一起包成一团往嘴里送。他觉得很粗鲁,不吃,把态度放到目光里,看她。 “很好吃,你为什么不吃?”她睁着明亮的大眼睛望他。 他掩饰道:“好像韩国料理就是你这样的吃法。” 少女爽朗地笑了:“这是布依人的吃法。” 她的笑脸,阳光一般,又让他在这些阴霾遮蔽的日子里突然感觉到光明。新鲜的菜叶包裹着肉饭真的很香。 下午,颜如卿仍旧无事可做。阿哈坐下来,变成娴静的淑女,长久地凝神于那些墙面上的画,冬日晌午的光影在上面流动着。这个时刻打动他,他拉过画架,给她画了一幅肖像。在画的过程中,他的心情渐渐好起来,愉快起来。画完的时候,他几乎感觉到快乐了。肖像上的少女和眼前的人有微妙的不同,并非是他要美化她,而是她的美本来就是既明朗又捉摸不定的。她的皮肤下面、身体里有一个发光源,光芒就从她的神色和举止里焕发出来,即使她静止不动的时候,它依然由她的唿吸散发出来。他在追寻这光芒的时候,画上的人与现实的她更加有所不同了。 他为此而快乐。伟大的女性手执玫瑰引领我们上升,女人如果不能给男人带来灵感,带男人走向新的境界,颜如卿看都不要看她一眼。 冬天昼短夜长,天色暗了下来。颜如卿说饿了,阿哈在他的厨房里找来找去还是只有中午用剩的一根火腿肠。 颜如卿说:“我带你去合群路的食街吃火锅吧,云贵市有名的小吃一条街呢!” “太好了!”她跳起来双手圈合,把自己挂到他的脖子上。 整个冬天,合群路一直瀰漫着火锅诱人的香味。热辣辣的火锅,辣得人全身发热冒汗,颜如卿自来了贵州后已经可以吃点辣了,不过不敢放开吃。阿哈就吃得勐,看见辣椒就没命。也是,山区的男人女人,冬天就靠辣椒和白酒驱寒了。吃了火锅后,她一股劲撮着嘴嘘气,精緻的小嘴和光洁优美的脸蛋一样艷若玫瑰,他有些看呆了。 然后他领着她在冷风飕飕的街上熘达。到“合作旅店”,他进去要给她登记。柜檯前的胖女人乜斜着他们,没好气地说:“拿介绍信来。”颜如卿知道她没有,就说没有介绍信,胖女人更得意了:“没有?那就住宾馆去吧,宾馆不用介绍信。哼,偷偷摸摸……” “你说什么?谁偷偷摸摸?”颜如卿气红了脸。阿哈一把拉住他往外走。 “对不起,阿哈,我应该带你去宾馆,起码住贵州饭店,二十九层的那家。可我这个月没什么钱了。” “我本来就不想住什么宾馆旅店,我就住你那里。” “那怎么行?人家要说闲话,我单位的……” 她打断他:“这是自己的事呢!招谁了?” “可这是男女问题啊。”他说着,自己也笑了。是的,男女问题。人们可能在各方面都迟钝,但在这方面就很警醒。 回到宿舍,阿哈说:“这样吧,卿哥哥,你有两个房间,我们一人住一间,我睡沙发就可以了,绝对不影响你。” “倒也是,我可以把我自己也看作女孩子嘛,这样我们就是姐妹俩同住,很好的。” “你真会说笑。” “真的,我想把你当个妹妹。” “可你也不能当我的姐姐啊。” 颜如卿突然有些不好意思,也放弃想拥抱她对她说晚安的念头,回了里面的房间。 这个夜晚是很平静的,零点的时候,外间的灯还亮着,他悄悄推开一条门缝,看到被灯光投映在墙上的阿哈的影子,她还盘腿坐在沙发上,在轻声祷告。开始他以为是布依人的信仰,后来突然明白她是在为他祷告,履行他们的约定。他心里十分温暖,也有几分惭愧,于是在心里说了些爱她和祝愿她的话,然后睡了。 这一夜颜如卿睡得很好。可能是因为外屋有人,他不觉得孤单了。阿哈跑了一天,很疲惫,裹着毛毯在沙发上睡得很熟,整夜就一个姿势。夜里,他好像听见她在说梦话,一会儿又唱起歌来,哼了几句。他感到好笑,但很快就沉沉睡去,睡到了天亮。好像就做了一个梦,梦见他骑着马儿飞奔,远远的看见瀰漫的尘埃里有个小小的人影。他转了一圈回来,那人影还在,于是他驱马近前,原来是年幼的阿哈,穿着破烂的衣服,抓着自己的小辫,仰着灰扑扑的脸看他,长长的睫毛裹着尘埃。他心里感到难受,弯腰伸手轻轻地将她捞上了马背…… 第18页 早上他准备上班的时候,阿哈还在梦中。他俯身看她的睡态,一边脸蛋被挤压着,五指细长娇嫩的手像空中飞禽的爪,柔弱地曲在脸旁,左手腕上套着他送给邦的那串蜜蜡珠链,的确还是小孩子的模样。 他就那么生出了想好好照顾她的念头。 像大多数广东男人一样,他有着善于照顾家人的优点。他在茶几上放了麦片和牛奶给她作早餐,甚至把餐具也摆放好了,这才带上门出去。刚要经过邻居家门前,同事老婆突然开门,吓了他一跳。那女人颧骨高耸脸色白里透青,蓬头垢面地冲着他啐了一口:“呸!”立刻缩回头去啪地拍上门。 瞬间颜如卿感到全身僵硬。 ※book.hqdoor※虫 工 木 桥 虹※桥书※吧※ 第19节:旋转酒吧(1) 3.旋转酒吧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贵州政府派了一批记者到南方深圳採访改革开放,记者们回去后竟然异口同声汇报说南方有两个好看:街上的女人好看(全国的美女都往那儿奔了),宾馆里的电视gg好看(gg多,全是内地人没见过的时尚玩意儿)。真是不得要领。之后政府又发动全民广泛讨论如何发展贵州经济。一时间沸沸扬扬,社科院的专家、八大院校的教授、文艺界知名人士、媒体精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竟也都是些不得要领的闲扯。唯一一个有些许经济头脑发展眼光的《云贵经济报》某记者,在自己的版面上发表一篇文章:《把云贵办成赌城,如何?》引起了热烈反响,贊同的人不少,连公交车司机也在电视採访新闻里伸着头说:“好啊,我们这里交通不好,好像又没什么资源,云贵市民又爱打麻将,如果那样(办赌城),全世界的人都会来,发展就快了!” 那记者正在无比得意的时候,领导说话了,普通话的乡音很重,还爱带脏字,大会小会一开口皆是国骂:“tmd经济报的那个李什么东西,要把云贵办成赌城,想搞资本主义那一套?” 这一骂,李什么东西就在云贵市待不住了,灰熘熘地夹着尾巴做人,后来听说去了深圳。 赌城没办成,这个原本古风醇厚诗意浓郁的城市,却在一夜之间大街小巷开了无数的歌舞厅和酒吧,而且除了少数温州人外,几乎都是颜如卿的广东老乡投资的,他们从湛江经广西到云贵,比布依人从花溪、青岩镇过来还快当。 此后,云贵市民夜晚的爱好除了打麻将,就是上酒吧和夜总会、歌舞厅。 贵州饭店二十九楼上的旋转酒吧小乐队里来了个腕,听说是苏老闆从成都挖来的萨克斯手。苏老闆就是苏瑞龙,除了大峡谷啤酒城和贵州饭店的旋转酒吧,他还有房地产方面的生意。 苏老闆是个有艺术品味的人,在本地酒吧里安排乐队,就是他的首创。 那个腕是乐坛有名的“西南萨克王”,混血儿,父亲是满族,母亲是俄罗斯人,他高大英俊的形象十分引人注目,云贵多少美女晚上涌去贵州饭店,其实都是奔他去的。 大家传说的这个“西南萨克王”,就是王鹰,其实也不是苏老闆从成都挖来的。 在大家的印象里,“萨克王”从不与乐队以外的人交往,是个沉默、孤独的酷人,没有人了解他的身世背景。据说他母亲生下他就回了俄罗斯,而他父亲被关在北方的监狱里近二十年,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才平反放出来,不久就去世了。父亲的大学同学——一个小号手,在他还是婴儿的时候就将他从北方带到四川,教他拉小提琴、吹黑管、小号和萨克斯管。养父是音乐界的名人,小时候他就有各种机会跟随全国各地的剧团到处演出。他在四川音乐学院读书时,养父也去世了。毕业之后他一直在西南三省,以吹萨克斯管为生。 某年秋天,北京歌舞团来贵州演出,乐队需要一个萨克斯手,个儿高高的崔团长和王鹰很早就认识,请他来临时支持。演出都是露天的,音响轰轰烈烈。这个团里除了一个漂亮的女歌手唱《我不是坏小孩》很受欢迎外,最大的看点就是李学健,他可是贵州人民的骄傲。李学健不善于讲话,就唱歌,《我不是坏小孩》之后他就出来了,一手拿麦,另一手捏成拳头,使劲唱《篱笆墙的影子》:“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山也还是那座上,梁也还是那道梁……”在唱到第二段的时候,李学健把外套脱下,勐地往场中央一摔! 第一摔令王鹰印象深刻,做音乐的人,最珍惜的就是瞬间的爆发和饱满的激情。但是后来去了贵州铝厂,紧接着又去李学健的家乡凯里,每一场演出都是一模一样的,李学健还是那么厚道地唱着,然后在第二段的时候脱下外套就勐地摔,像幼儿园大班听话的小朋友……王鹰乐了。 随团的北京晚报李记者,正在写一本关于李学健的书,而且又找来他在本地媒体的朋友,大队人马跟着,浩浩荡荡。虽然贵州是山区,越往南行山越高大,土地越荒凉,但这个团的人气很旺,演出都在一些大工业区,那是毛泽东时代建在隐蔽的山里的军工厂。周边的农民闻讯跋涉几十里地赶来看,他们都听见了李学健唱“星星还是那颗星星”,也因为他脱下衣服往场地中央勐摔感动。 §虹§桥§书§吧§.hqdoor 第19页 第20节:旋转酒吧(2) 王鹰的演奏技巧了得,只要是他的solo,萎靡不振的李学健立刻眼神闪亮。 不演出的时候,团里十分热闹。但王鹰性格沉闷,大家嬉闹的时候他总是走到一边去抽菸。不爱说话的李学健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两人默默地抽上一支烟。 在凯里的那个傍晚,散场后工作人员和一些年青演员正在卸台,他收好乐器在场地边一个人抽菸。眼前有什么晃了一晃,他眯着眼,一口气将烟圈吹散了,看见是那个身材窈窕的贵州广播电台的节目主持人远远地走来。 她就是柔桑。 那天柔桑穿一套宝石蓝天鹅绒紧身连衣裙,因为傍晚凉,又临时披了一件米色的牛仔短上衣,瓷白的脸上戴一副精緻的金边眼镜,一头栗色捲髮闪烁着傍晚的霞光。一种浓浓的古典美和书卷气将她整个人包裹着,娉娉婷婷而来。凭直觉,他感觉到她是找他来的。 他将烟灭了,说:“你好!” “你好!” 李学健也走过来,看见柔桑,以为她是王鹰的女朋友,有些迟疑。 柔桑说:“李老师,这么多天都没机会和你照张相,现在照一个可以吗?” 李学健很厚道地笑着:“可以。” 摄影记者过来,柔桑、王鹰分别和李学健拍了照,李学健像个农村老大叔,自己不好意思地笑着赶紧告辞了。 柔桑感到有些歉意,叫:“李老师——” 李学健温和地沖她摆摆手:“你们谈,你们谈!”走远了。 柔桑也的确是找王鹰来的,她说一会儿就要乘台里的车回云贵市做节目,有些事情再不和他说,恐怕又要错过了。 王鹰客气地笑:“请问是什么事呢?” 她笑着说:“你,不是贵州人。” “我也不知道我是哪里人。”王鹰像所有的漂泊者那样说,但又怕她误会,就换了一个认真的态度,“我的祖先生活在大草原上,我爷爷是八旗子弟,我爸爸在东北坐牢,我在西南流浪。” 她笑:“谁查你祖宗八代了你!说认真的,我觉得你很面熟。” “怎么可能?” 柔桑急切地说:“人从小到大,变化是很大的。不过,变化再大,还是有小时候的影子。” “什么意思啊?”他不知道她想说什么。 她没回答,转过身望着烟雾迷濛的远方山峦,微眯着眼。她的眼睛,立刻像夕阳中的山峰一样朦胧。 他想了想,主动说:“我叫王鹰。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你不知道我的名字吗?”她反问。 “我不知道啊。” “这么说你没有认出我来。”她转过身来。 “我……”他疑惑着。 “或许,是我认错人了。” 他想说什么,看她凝思的样子,又不说了。他觉得拿不准,因为他总觉得自己好像经歷过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经歷过。 许久,她才说:“你会拉小提琴吗?” “我以前拉过小提琴,最初就是学小提琴。” “你到过凯里吗?” “我小时候到过贵州,好像就是这样的地方,但忘记了是不是这里。不,我记得是在一个学校里,一所漂亮的小学。” 她兴奋:“这么说,我没有认错人,是你没有认出我来!” “你是……” “我是在这里长大的。十多年了吧?十多年前,我上小学。有一天,学校里刚刚放寒假,孩子们满世界玩儿。一个大蓬车队来到小镇上,我们都跑到街上去看。我看见你坐在马车上,穿一件黑色的呢大衣,好像是大人的衣服改的,衣领高高竖着,怀里紧紧地抱一把小提琴。我注意你,是因为你看起来比我大不了多少,是那些人里面最小的。你们在我们学校的大操场演出,晚上就住在我们学校的教室里。那天,我们自己带了凳子到大操场,看到很多精彩的杂技节目,有抖线梭、顶碗,还有唱样板戏。有一个最惊险的节目,是用很多椅子的两脚叠起来,另外两脚则悬在空中,一张一张地,叠了大约有十多张椅子,直叠到天空里,而每张椅子上都有一个倒立的人……” 柔桑似乎因为回忆中的场景而紧张,她深深地吸口气,这才接着说—— “最后的一个节目,是你拉小提琴。因为你太小了,有人就来问前面的小观众,谁愿意把自己带的凳子贡献出来。我见没有人吭声,就站起来把我的凳子递过去给了你。” 柔桑瞅着王鹰:“如果你还想不起来,就没办法了,我立刻转身开步走!” “我,我想想,等等!” 柔桑似乎是个急性子:“我是谁,快说!” 王鹰已经想起来了,只是感到自己胸膛里被一阵激动噎住,不知如何说话,有些结巴。小时候,他是一个剧团里的小提琴手。有一次来到贵州的乡下演出,那是个初冬,风吹得人脸和手生疼。但是到凯里的那天,天气难得的好,虽然冷,但阳光灿烂。 ◇欢◇迎◇访◇问◇book.hqdoor◇ 第21节:旋转酒吧(3) 第20页 演出场地是一所小学的大操场。演出的最后,照例是他站在小板凳上拉小提琴。那天他大概是忘记时间了,一支曲子一支曲子紧接着拉下去,一点不累,感觉特别好。等他最后歇下来的时候,人已经散尽了,天色接近黄昏,就一个小女孩还站在他面前。他对她说:“对不起,我一直占着你的凳子,没给你弄坏吧?” 她灿烂地对他一笑:“我的凳子很结实,不可能坏。” 她的声音很好听。 他从凳子上下来,用自己的衣袖去掸上面的尘土。她安静地看着他做这些,再次灿烂地笑了。 “要我帮你把凳子送回家吗?你家住在哪里?” 她的手指头绞着自己的一条长辫子:“不用,我家就住在学校里。” 他回头看看那些正忙着搬运道具的大人们,突然很想悄悄离开他们,好好地玩玩。 他对她说:“如果我们走开,会不会迷路呢?” 她一甩辫子,拉住他的手:“走!” 他们走几步,就开始奔跑起来,一口气跑到一个山坡上,各自摔倒在地,哈哈大笑起来。 “我叫柔桑。”她说。 “我叫小鹰。”他说。 冬天的坡地上草已经干枯,密密的白色的草根裸露着。她告诉他,这些白色的草根是可以吃的。他扯了一条,抹干净泥土放进口里嚼,果然十分甘甜。 她又指着远处的白杨树林告诉他,白杨树即使在冬天也是绿色的,也很少掉叶子。白杨树长得不快,但它每长高一点,都会在身上留下一只眼睛。 他不相信,她要拉他去看。白杨树林很远,她奔跑起来,像蜻蜓一般快、轻盈,他觉得她好像在飞。他因为手里还拎着琴盒,所以跟不上,累得气喘嘘嘘,最后停了下来,大声唿喊:“柔桑!柔桑——” 他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小丘岭之间起伏滑翔,看见明亮的霞光拖拽在小山坡上,并且慢慢变得柔和、瑰红。一只红蜻蜓从他头上飞过。 她听见了他的唿喊,或许没听见。她没有回头,她一直在跑,仿佛在驾驶着红蜻蜓飞翔,向白杨树林飞翔。 他害怕迷路,一遍又一遍地唿喊—— “柔桑——柔桑——” 他低声自语:“柔桑……” 她知道他想起来了。 他说:“不过我忘记了那天我有没有到达白杨树林。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她的眼睛里盈满泪水,目光朦朦胧胧,“我们捡了很多树叶准备带回去做书籤。后来天黑了,我带你回学校,你们的团长,还有学校的老师急坏了,到处找我们。” 他说:“后来我走遍全国,发现白杨树的身上真是有很多眼睛。特别是北方的白杨树,因为树身越长越大,那眼睛也是越来越大……我经常看着白杨树的眼睛想,它是不是也在看我呢?” “一定是的,如果你在看它的话。”她笑。 那天晚上柔桑来不及与王鹰告别,吃过晚饭就赶回云贵市。 凯里演出结束后李学健一行就要回北京,按照崔团长的意思,要王鹰也一起回去,但王鹰觉得自己走不动了。 他想留在云贵市,想再见到柔桑。他想常常去看看白杨树的眼睛…… 他留了下来,就在贵州饭店工作。之后,他并没有去找柔桑。 在他的潜意识里,人与人之间最美妙的接触,并不是那些刻意的追求和理性的接近,而是不期然的相遇、自然的亲近、以及心灵里因这偶遇和自然亲近所产生的纯洁的快乐。 他没有去找她,只是在自己的内心里暗暗地期待着,在寂静的白天聆听着,在灯火迷离的夜晚张望着。他以为,该出现的身影一定还会出现,该凌空而降的声音一定会传到他的耳中。 偶尔在工作的间隙,他去到经理室,那里有一个老式收音机,他可以听一听她主持的读书节目。她的声音很远也很近,空旷清远,如水又如云,仿佛白云飘过山峦、仿佛雨丝来自万里清空…… 酒吧里有些时尚读物,他在其中找到一本本地的杂志《黄果树》,在上面发现她的一首诗: 午时的花啊 她那丝丝的血色 她那温润的橙红 又一次地绽放 忽远忽近光滑的肩 如寂夜乳红的灯 你那童贞如水的心 是否被它照亮? 噢,让我俯向你 聆听 密林深处 那神秘的喧响 一只,或两只小鹿 已为我们铺展开 月光的眠床…… 他不敢想写这诗的柔桑,在做什么,不敢猜想这诗是不是和性有关。以他对她的感觉,她应该是在一种朦胧的梦境或思绪里写下这首诗,他喜欢诗中的那种神秘和纯真。他把这首诗改成歌词,谱上曲,自己吹奏。 他很自信,她一定还会出现,他的音乐会将她带来此地,她的声音一定还会在他的耳畔响起,她小巧精緻的脸庞也会像一枚素洁的花瓣那样仰在他眼前。 心灵的梦想,大概是等不来的。 此后,他一直没有见过柔桑。难道,熙熙攘攘的人间犹如茫茫大海,他有他的航线而她也有她的航线,他们在各自的航线上永不会相遇? 第21页 等到他终于下决心去找她的时候,听说她已经请了创作假,去了南方。 王鹰的心和他的表情一样,再次陷入宿命的沉默。 §虹§桥书§吧§.hqdoor 第22节:天 籁(1) 4.天 籁 云贵市的夜生活越来越丰富多彩,夜不归宿的年轻人越来越多,一家挨一家的酒吧和歌舞厅光影迷离、笙歌曼妙。 这些歌舞厅、酒吧几乎都是南方人开的,一到夜晚,颜如卿就爱去这样的地方消遣,和老乡“倾倾计”(聊天),唱唱粤语歌,他觉得很舒坦,郁积很久的空虚寂寞排解了许多。 每到晚上,颜如卿就带阿哈去所有他爱去的地方——食街,甲秀楼,酒吧,全都是这个城市最让他感觉到自在的地方。也许因为他是个异乡客,当他在这样的地方玩乐时,就比任何一个云贵人都要潇洒,大家都夸他放得开。是啊,人在异乡,不受约束,所以容易放得开。他听说仲舒的女朋友,也是个画家,在北京大概就是找到了不受约束的感觉,和情人在大街上相拥而行,以为全北京人没一个人认得他们,结果偏偏被去那里开会的文联主席撞见了…… 颜如卿不怕,他是个没歷史故事的人,他的歷史从现在才开始写呢。那些经理、老闆一听他的广东口音,立刻笑容满面,比对本地人殷勤了许多。 令颜如卿高兴的是,一般人害怕去的那些华丽高级的场所,阿哈却喜悦自如,好像她天生就该在这样的地方存在,源源不绝地将魅力释放。动的是歌舞静的是solo,她和音乐、夜色、梦幻水乳交融。即使是文人雅士的聚会,她也举止得体,别人交谈专业话题的时候,她也并不寂寞,她善于倾听,小脸笼罩着新鲜的求知慾。在一些高级晚宴上,她口齿伶俐、言语幽默,仪态万方,愈加显露出天赋的高贵气质,令他暗暗赞嘆!她才十七岁,所受教育也有限,她是怎么做到的呢?难道女性天生就有着聚合的能力,就能够站立到智慧的中心? 只有面对陌生男人的时候,她才会羞涩侷促。 因为有“西南萨克王”,贵州饭店二十九层旋转酒吧是云贵市夜生活中最有人气的地方。画家、诗人,外地来的投资客,夜晚都一定在那里度过。 大家知道颜如卿是苏老闆的中学同学、好朋友,只要他带了阿哈来进餐,经理就会请“萨克王”到他们的位子旁为他们演奏一曲。王鹰知道颜如卿是个画家,他很乐意。整个乐队里,他是唯一不接受花钱点曲的,再大的老闆再多的钞票,他也不出,大家都知道他的这个原则。 一段时间下来,阿哈将“萨克王”演奏的所有曲目都听了一遍。凯丽金的萨克斯曲目中,她喜欢《春风》甚于《回家》。当他再次按她的要求分别用中音和高音的萨克斯管吹奏这支曲子的时候,她坐在自己的位置上随着音乐唱了起来,乐队里的人呆住了。唱完后看大家特别是王鹰愣住的样子,她解释道:“对不起,我唱的是布依语。这支歌我在王老师的谱本里看到,自己学会了,试着唱,这歌大家应该很熟悉吧?” “不,”王鹰低声说,“他们都不熟悉,歌词是根据柔桑的诗改的,我刚谱了曲,还没人唱过。” “我很喜欢这支歌,它的词和曲都非常好。我喜欢用布依语唱,觉得格外有味道……” 众人鼓起掌来。 颜如卿俯身在她耳边:“是吗?”他语带嘲讽,“我以为是西班牙语呢。” 众人又鼓掌,要她再唱,她便按大家的要求用汉语再唱一次—— 午时的花儿啊, 橙红橙红的花啊, 在我睡眠时悄悄绽放。 一片两片花瓣, 像小小的脸孔啊, 在梦中默默将我看望…… 起初,颜如卿为自己的女友如此唐突有些尴尬。但她的嗓音十分奇特。环顾四周,所有的客人都停止了咀嚼和说话,在专注地听。他说不出她的歌声的美妙,只是又感觉到了高原之夜的那种眩晕。 如水如风的心 不安的心啊, 被它悄悄照亮。 森林的深处, 是不是春天的步子, 发出了神秘的声响? 啊,是可爱的小鹿, 正为我们 铺展开月光的眠床…… 她唱完后,餐厅里爆发出雷雨般的掌声。“萨克王”拿了个烟盅来和他们坐到一起,按捺不住激动说:“像齐豫的声音。” 在所有的女歌手中,他最喜欢齐豫,他曾经在昆明和她合作过。“当我走在无人的雨中……”他觉得齐豫的声音会将人带去很远的地方,可以称为天籁。 .hqdoor§虹§桥书§吧§ 第23节:天 籁(2) 身材高大的王鹰一近前,中等个头戴眼镜的颜如卿立刻显得弱小平常。敏感的颜如卿自己首先感觉到了这种对比,心理上有些压抑。 颜如卿是不抽菸的,不但不抽,还讨厌别人抽,所以有理由对端了烟盅来的音乐家表示不悦。而且,他没有得到邀请就自己入座,也令颜如卿反感。事实上,一个女人对某种女人有排斥,而一个男人也会因某类男人而产生紧张反应。 第22页 颜如卿的紧张几乎令他自己全身僵硬了。“萨克王”也紧张,只是他的紧张不为同性,是因为异性,因为阿哈。他们都相继低了头,面对阿哈却又顾不上她。阿哈的脸红红,胸脯还在急速地起伏。 颜如卿故意看别的地方,而“萨克王”保持着缓慢抽菸和低首姿态,微眯着眼睛。阿哈的目光跟随着他:“我还可以唱得更高些,换一个调。我至少可以唱三个调。” 王鹰抬起头来:“一定要试试!同一首歌里变三次调,风格可能变了,但一定很奇特。你是星海毕业的吗?还是……你的老师是谁?” “星海?不,我……” “我是老广,她可不是。”颜如卿没好气地说。 “哦!”“萨克王”保持着风度,但不与他应接,低着头,“这歌词本来是一首诗……” 阿哈不理会颜如卿的不满,依然热切地对王鹰说:“你刚才说过了,柔桑是你的女朋友吗?” “她是个比你大的女孩子。”“萨克王”抬起头来了,与她对视了三秒钟,然后又避开了她的目光。 阿哈声音热切:“这支歌每天从清早起就迴旋在我脑海里,三天五天也不消歇,不唱出来是很难受的。” “啊,心中有歌!我也常常这样,脑海里总有一些旋律。” 颜如卿听他们你言我语,觉得他们之间就那么融洽起来,感到很不舒服,很想有点什么表示,来阻止他们,看看王鹰,又看看阿哈,把王鹰的烟盅往桌子边推了推。两人倒没有注意他的小心眼。 休息时间结束,王鹰欲离开,又停住,望阿哈:“要不,晚点我下班后,我们排练一下,试一试好不好?” 阿哈点头,目送他回到乐队里。 颜如卿因为不高兴,就沉默着。阿哈找话和他说,说甲秀楼下新来了一个说书老人,专讲夜郎王的故事,每晚都吸引了很多老人和小孩去听。颜如卿闷不出声。她看颜如卿毫无反应,就不说了,扭开头,整晚目光一直追随在“萨克王”身上。 最后颜如卿忍不住了,用拳头轻轻地擂着餐桌。 阿哈转头来看着他:“卿哥哥你怎么啦?” 颜如卿气鼓鼓地:“苏总约我去他的大峡谷啤酒城喝啤酒!” “真的吗?什么时候?” 颜如卿不回答。 “我不想喝啤酒。要不你自己去,晚一点再来接我?” “哼!”颜如卿沉着脸抽身而去。 酒吧打烊之后,乘乐队收整乐器清理舞台的时间,“萨克王”让阿哈再试唱。她的声音在已经空旷下来的大厅里奇特地迴旋并清晰地停留着,带来格外的寂静。餐厅里的侍应全围了过来,她的歌声歇落许久,他们一齐鼓掌。 王鹰请她将歌词写下来。 乐队的乐手除“萨克王”外,都是市里各剧团的,剧团解散后就自己组乐队出来炒更。他们都有家庭,一到下班时间就迅速离去。只有“萨克王”是真正过夜生活的人,一到晚上他的动作就慢了下来,整个节奏悠哉游哉好像有用不完的时间,也好像是不想一天就这么快结束。他即使回到自己的寓所,也会很晚才睡。 磨磨蹭蹭地,就只剩了他俩。 他说:“你唱一下《橄榄树》,那是齐豫的歌。” 阿哈望着窗外唱起来: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 流浪远方,流浪…… 她的声音很近又很远。餐厅的灯光灭掉了。繁华与喧譁、歌声与笑脸皆成过往,黑暗里瀰漫着调味品的浑浊气味。厨房与餐厅之间的通道还亮着光,那里的地毯又湿又脏。 菸头的火光在“萨克王”的手指间明明灭灭。 阿哈突然说:“哎,你怎么啦?睡着了吗?” “萨克王”愣了一下,笑了:“对不起,我听入迷了。” “王老师你叫什么名字?” “我姓王,叫王鹰。” 她笑:“我一直只知道你是萨克王,西南三省闻名的。” 微弱的夜光刚好够他们看见彼此陌生而美丽的笑容。 “我叫阿哈。” 他伸出手来:“谢谢你,让我听见那么美妙的歌声。知道吗?我吹的时候,还有他们拉(小提琴)的时候,我们都不喜欢有人唱,所以我们这个乐队里是没有歌手的。” 她侷促地握了一下他的手。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24节:天 籁(3) “因为我们想要的,是爵士,是纯粹的音乐,是……没有人能够唱得出我们想要的。但是现在我觉得你唱的就是我们想要的。” “谢谢你。我是在穷乡僻壤长大的,少数民族,受教育有限,要说学音乐,除了阿妈教我,还有就是大自然教我了。” “我也不知道我算不算多数民族。” 她被他逗笑了:“你是外国的少数民族吧?” “我是满族。我可以用萨克斯管吹奏草原上的长调,大自然,真的是我们的老师,我们灵感的源泉。”他笑笑,接着刚才的话题,“其实,人的声音是最美的,所有的乐器,除了对大自然声音的模仿,就是对人的声音的模仿。过去人们喜欢小提琴,现在又喜欢萨克斯管,都是因为它们很接近人的声音。” 第23页 她有些兴奋:“对了,我常常在你的音乐里听见人的唿吸。” “你的感觉很特别。是不是像邓丽君的气声唱法一样?萨克斯管也会的哦!” 她不语,她不知道邓丽君。 她说:“萨克斯管的声音接近我们的灵魂。” “可是最美的,当然是人的声音,你的声音!”他说,“听你唱,听不够。能够即兴演唱,又不是民歌那种简单的敞开,你了不起!你的声音美得华丽,我感觉,你甚至可以唱音乐剧。” 她以为他还要邀请她唱,忙说:“太晚了,下次吧。” “没关系,你啥时想唱啥时唱。” 阿哈脚步匆匆。颜如卿一直没有露面,她心里有些不安,说好他来接她的。 她回头看一眼酒吧角落的电话,迟疑地请求他:“请帮我唿82359好吗?” “到大堂我帮你唿,这里是分机,不好用。” 他收好谱架,她也等来了电梯。 他说:“对不起,耽误你了。” “不要紧。”她说着,但心里确实很不安,脸色也差了。 “我叫王鹰。”他说。 她奇怪地仰起头来:“你刚才告诉过我了。” “哦,对不起,我是感觉你对我还一无所知。” 她笑:“不过我确实一无所知,也只知道你的名字而已啊。” “想知道什么就问。” “这么说我也该告诉你多一点,我姓金,金翎子。” 他笑了:“那我改叫金龟子算啦,和你同类。” “我阿爸说,我是他冠羽中的一条美丽长羽毛,我不是虫子。” “我也想做羽毛。” 她笑:“别逗我了。” 到了大堂,他找了电话唿颜如卿。 唿了颜如卿五六次他都没回,阿哈不出声地走了。 王鹰在原地站立一分钟,然后悄悄地远跟着她。 因为是冬天,又是深夜,大街上没人影。她沿着北京路往狮子山的方向,走走停停。当她停下来张望的时候,他就站到梧桐树的阴影里去。 在夜里,独自一人的时候,所有的景物都变得陌生,所有曾经那么熟悉的地方现在看起来都像从没到过一样。唱了歌之后,她感到自己的身体很轻,身体里空空的,如果有一阵风,她就会随风飘浮,像那些落叶,像空中电线上缠绕的风筝,那是秋天的风筝,还带着干燥的蓝色秋天的记忆。 一只猫从公路上飞跃而过,停落在她面前,“喵——”它的绿色眼睛闪了一下,迅速窜进深巷。它和山里的猫真是不同,山里的野猫如果是在夜晚遇到阿哈,会在她面前打几个滚儿,伸出舌头舔她的足踝,然后跟着她週游。 她喜欢夜晚。夜里所有的景物都只有一种颜色,所有的生命也全变成一种生命,一种思想。夜里所有的感觉就是一种感觉,轻的感觉,梦的感觉。但是你睁着眼,你看得见自己和别人。也就是说,你同时在现实和梦里,两种境界互相融汇。现实的喧譁如潮水退落,但那些景物还在,道具还在,城市成为巨大的剧场,无人的舞台,做梦的人可以起舞,可以歌唱,像鸟儿一样,可以奔跑和飞翔。 她唱起歌来,一边唱一边舞,从人行道舞到空寂的街面上,在一盏又一盏路灯下盘旋。远远的岔路口飞驶来一辆的士,它稍迟疑,但来不及转向,就在她旁边擦身飞驶而去,她毫无觉察,远处黑暗里的王鹰惊得奔跑几步,却看见她依然舞蹈着前进,还唱着歌,布依人的歌,她刚学会的歌,一首接一首唱。 夜晚的绿草地上, 是谁走来? 身穿白衣徘徊, 你可知道, 她的名字叫梦…… 在路旁啊在路旁有个密林, 孤孤单单人们叫它撒力登…… 月亮花,蓝色的月亮花, 慢慢爬到岩上, 春天,春天也没有它快啊! 月亮花,蓝色的月亮花, 慢慢爬到树上, 蓝色的可娃发出了光芒。 总有人来探望 寨子里未嫁的姑娘, 姑娘说要等她, 把月亮花一朵一朵 绣到那衣裙上…… 就这样与你血泪交融, 一如万年前的初夜, 一如万年前的初夜, 就这样与你血泪交融…… 她想一直舞到狮子山,她要到山顶上去,在那里看城市的灯火如同流星河,将巍峨的山峰围绕。在那里可以看到遥远的金竹大寨,无数虚缈的灯光在宇宙中忽明忽灭。她要唿喊,她的声音会传向阿哈湖,传向大森林的边缘…… ◇欢◇迎◇访◇问◇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25节:受 伤(1) 第三章 1.受 伤 王鹰一直跟着阿哈,来到外环路上。 外环路黑唿唿的,路灯很少,是通往相宝山、狮子山和贵州师范大学的必由之路。他租住的寓所就在师大内,每晚走这一段路,作为一个男人他心里也是忐忑不安的。看见阿哈走上了外环路,他就赶快跟近了些与她同行。 第24页 她似那梦里一般的人,唱自己的歌跳自己的舞,于无人之境里徜徉,他不想惊扰了她,只想远远地跟着,做她的保护神。 她滑翔一般来到一盏路灯下旋转起舞,像被舞台上的追光笼罩一般。空中的梧桐树,也被路灯照出怪异的一团绿。他感到冷,拎箱子的手都僵了,放下乐器箱坐到上面,摸出香菸轻抖两下,抽一支出来点上。 王鹰深深地吸了一口烟还来不及吐出,一辆白色桑塔纳轿车无声出现,鸟一般迅疾近前将他撞飞到路边失去了知觉。黑色的乐器箱子摔成了两半抛在路中间,金色的萨克斯风倒丝毫无损,在半边箱子里被灯光照得闪闪发亮。 也是一瞬间,白色桑塔纳轿车滑翔到阿哈身边并像鸟儿张开翅膀般打开车门,一个粗壮的男人探出半个身子,拦腰将她拖进车里,她发出的惊叫声迅速被掩住。 寂静幽深的外环路上,流浪猫的声音如婴儿的啼哭在黑暗中抖动出奇异的悲伤。 掳走阿哈的人是苏总的手下发仔。 苏总的大峡谷啤酒城是云贵夜晚最赚钱的地方之一。除了大峡谷啤酒城,还有新月酒吧、绿岛夜总会这样一些地方,白天门脸前拥挤各种卖小吃的摊,脏又乱,但一到夜晚,它们的霓虹就从不同的方位,将这个高原盆地中的城市夜晚烧得透红。在所有广东老闆里,颜如卿和苏总最为投机,因为他们曾经是广州美院附中的校友,苏总后来加入家族生意而放弃了画家的梦想。苏总比颜如卿年长,爱惜他的才华又喜欢他敦厚中庸的性格,将他当自己兄弟关照着。 颜如卿本来没有酒量,因为情绪不好,更加容易受伤,一杯啤酒下肚他就脸红筋胀了。再喝一杯,他一改平常的寡言少语、儒雅端庄,和同桌的客人说起黄色笑话来,还拿出手机将一个黄色段子念给大家听。苏总觉得好玩,给他们又加一扎生啤,自己也端了一杯过来一起坐。眼见着颜如卿笑着笑着就换成了哭,口里只念叨着阿哈阿哈,头垂在了桌上。 苏总见过阿哈,穿戴朴素的小妮子,苗条但健康,是那种瞄一眼不一定会引起你的注意、瞄第二眼你就开始吃惊、瞄第三眼——怎么样?她眨眼男人也会心颤!所以,他曾经对颜如卿半开玩笑:“如卿,呢个女仔最好唔要带出来,否则行到边度边度男人就要打翻天咯!” 看颜如卿伤痛难以言表的样子,苏总明白了几分:“为女人把自己搞成这样,值不值啊?搞掂她好容易嘎!”他回头打一个响指,贴身手下发仔就迅速来到跟前。他说:“带颜老师到我们的客房休息!”接着又凑到发仔耳边低声吩咐一番。 因为阿哈挣扎得厉害,发仔等人在车里将她的嘴封住,手脚也绑了。等他们将封着嘴的阿哈带到大峡谷啤酒城二楼的一间客房,推她进去然后将门反锁,才喘口气说:“好厉害的马子!” 躺在双人席梦思大床上的颜如卿被响声惊醒,酒劲也大致过去了。他坐起来,看见阿哈的模样,明白了是苏总手下所为,有些难为情:“阿哈……”一边急忙给她松绑。 阿哈看见他,反而是由愤怒变惊喜,扑上去抱住他:“你这种浪漫的方式真残酷啊,吓坏了我!我第一次被人绑架呢!搞电影啊?” “我醉了,不小心喝多了啤酒……” “也真是啊,啤酒都会将你醉成这样!要是我们布依男人,茅台也能喝两瓶的。这里是什么地方?你开的房吗?” “这是大……”他一转念,不想照实说,“你天天睡沙发骨头疼了吧?今晚我们睡这里,很舒服的!” “这里是很漂亮,很贵吧?哦,只有一张床。卿哥哥,我给你说过,在你娶我之前,我们是不可以睡在一起的,这是我们布依人的规矩。女孩子如果没出嫁就让男人挨了身,那她一辈子都不会幸福了。” 虹rr;桥书rr;吧rr;.hqdoorrr; 第26节:受 伤(2) “我现在就娶你!” “不是这样的。你要娶我,得到金竹大寨去,让布摩为我们祷告,让阿爸阿妈和父老乡亲为我们祝福才行。” “刁难!回去回去!那么远怎么去啊?”颜如卿像小孩子一样叫起来,两条腿在床前晃着。 “如果你真喜欢我,就不会觉得远了。否则,我怎么能够独自跑来云贵市找你?” “我没有嫌远啊。” “真的?那我帮你穿上衣服,我们回去吧,打的到花溪,我有办法让我阿爸派人来接我们的。”她打量着标准设置的包房,“这种地方不好,我不喜欢这里的人。” “他派马匹来吗?我不会骑马的。” “你能坐得稳,抱着我的腰就可以了。” 她去开门,门被反锁了。 她急了:“怎么回事啊?哎,外面有人吗?” 颜如卿感到难为情:“别叫了,深更半夜的。” 她颓然返回:“要不我还睡沙发你睡床吧!” “不用,你就睡床,我保证不乱动的。”颜如卿诚恳地说,“这床单是刚换的,可沙发就很脏。我告诉你,宾馆的沙发都是很脏的,都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人坐过呢,也从来不洗。” 第25页 阿哈不想说话。她疲乏得有些迷煳了。最后,阿哈和衣而睡,并且坚持留着夜灯。凡是陌生的地方,她就不愿意有黑暗。 刚睡熟,她梦见自己背了弟弟邦,在相宝山的路上艰难爬行,去见外婆,外婆传话来说她想见伶俐的儿女了。山上的风景很好,火红的枫叶在灌木丛里像红色的云。可是邦越来越重,他好像是见风长,长得像个大人了,压着她没法唿吸,她想将他放下,可是他被绑在她身上,脱不开。她使出全身劲挣扎,醒了,原来是笨拙的颜如卿压着她。 “卿哥哥你干什么?”她惊叫,将他掀了下来。 颜如卿离开她,颓丧地坐到沙发上,头髮凌乱,手撑着垂落的头。 阿哈直喘气,愤怒盯视颜如卿,颜如卿不看她。 沉默好久,他才双手捂面闷闷的说:“阿哈,你真让我压抑啊!” 第二天,他们回颜如卿位于狮子山下的宿舍,在楼下就被邻居女人一盆脏水从头浇到脚。阿哈愤怒地要冲上楼,颜如卿却拉住她:“可能人家是无意的。” “什么无意,她天天在背后骂我是鸡,你就忍了?我以前不知道鸡是什么所以不生气,现在知道了还就着给她骂,真就那么窝囊?卿哥哥你太软弱了!” 他张开双臂圈着她,将她往宿舍推:“你就不要和她一般见识了,谁都知道她过去在乡下被农民……现在又得了更年期综合症,心理变态嘛。” 屋里的女人砰地打开门跳出来,头髮凌乱眼圈乌黑,在窄窄的走廊上将他俩堵住,手指戳到阿哈的脸上破口大骂:“谁变态?谁变态?孤男寡女睡在一起,我还没去派出所报案啦,流氓!骚货!” 她吼声大骂的时候,他们就近看见她脸上两条新纹的眉,原本是黑的但又褪色了,有些发蓝,光光的深蓝色的眉上下跳动着,如两条大虫。 颜如卿感到一阵噁心,看看被她堵住过不去,就对阿哈说:“我噁心,不如我们去街上吧。” “你噁心我?狗男女!”女人跳着脚,比划出一些下流动作。 阿哈被颜如卿抱住双手动弹不得,就抬腿去踢女人,刚够到了她的心窝上。女人又一声怪叫,转身回屋取菜刀。阿哈拉了颜如卿跑回宿舍,将门锁了。女人握着菜刀来到他门外,叫:“狗男女出来!”同时使劲往门上砍,一边骂一边砍,木门坚硬,刀口全卷了。阿哈觉得好笑,在屋里唱起歌来。女人也骂累了,就在走廊上拉了个凳子坐下来,在颜如卿的门口守着。里面的女孩子唱着好听的歌谣,门口的女人骂着骯脏的话,骂着骂着,因为听歌忘了骂词,就有些前言不搭后语,不知所云。 直到她男人,也就是颜如卿那沉默寡言外号阮大头的同事买了菜回来,问她:“你在这里干哪样?”颜如卿听见后在窗前大叫:“阮大头,管管你婆娘,她想杀人哪!” 向来被老婆辱骂的阮大头,听到同事求救倍感鼓舞,也有了些勇气,就将老婆往自家拖:“丢人现眼!你还老是这样,我和你离婚算了,这日子没法过了!” 看来女人怕只怕小她几岁的大头男人提出离婚,他一说离婚,她就偃旗息鼓了。 此后,疯女人虽然不再动刀动棒,仍是一看见阿哈和颜如卿就吐口水,或者嘀嘀咕咕地谩骂。如果是在布依山寨,野性的阿哈早就拔剑削了她的舌头。但现在她是在汉人的地方,就得做个温文尔雅的汉家姑娘。况且,她是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心里幸福着,不觉得冬天寒冷,疯女人源源不断的谩骂诅咒也不损她分毫。 .hqdoorrr;虫rr;工rr;桥书rr;吧rr; 第27节:受 伤(3) 颜如卿的屋里没有任何取暖的东西,最多可以灌个热水袋搂着。阿哈懒得去烧水,就蹦跳取暖。每当那眉如蚯蚓颧骨如核桃眼圈乌黑的瘦女人在走廊上诅咒的时候,她就大声在房间里唱歌。如果是周末,女人不去上班,会骂一整天,阿哈也不出门,就在屋里唱一整天。街上正在寒假里漫游的孩子们听见了,围到楼下来,听阿哈的歌声和疯女人的谩骂合奏。她可以将所有的歌串联起来唱,唱个没完没了,楼下的孩子们快乐地喝彩,听到他们熟悉的歌曲时也跟着唱。疯女人振奋精神,又朝那些看热闹的孩子吐口水,他们起闹着散去。 颜如卿却是个容易受环境影响的人,漫长寒冷的冬天已经令他沉郁,疯女人又令他胆战心惊。他躲避着不敢和那女人打照面,早上上班总是赶在她起床之前他就急忙出门。 那女人很明白整文化人要依靠单位整,就到文联告了颜如卿一状。深度近视的主席找颜如卿他谈话,含含煳煳地兜了大圈子,才说出个大意:不是不允许年轻人谈恋爱,但要注意道德和影响,这是会影响到自己的前途的。 “我都不知道自己的前途是什么。”他低声咕哝,心里揣想,人家都说近视到老年就转为老花,怎么他依然还是那么近视呢? 老近视主席从他的咕哝里听出了一腔幽怨,很不高兴:“年青人,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嘛!”接着说一堆他惯常管教臭文人们的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话。颜如卿想说金子埋在土里也就是土圪塔,终究还是怕主席越说越多,就闷声听,等待听完了离开。主席办公室的角落放了个某画家拍马屁送的盆景,长得绿油油的,颜如卿突然想到,已经是春天了啊,春天已经在寒冷的背后悄悄来到。 第26页 他一时间颇觉伤感。 晚饭时间是隔壁女人最猖狂的时刻,那个时刻她身体里的某种激素汹涌地分泌,不能自己,总是一边吃饭一边大骂自己的丈夫,或者蹦出来骂颜如卿,令颜如卿心惊肉跳。以后一下班,他为了迴避这场谩骂,干脆不回家,就在外面唿阿哈出去,然后他们就在那些酒吧和夜总会等地方消遣,直到深夜邻居的灯都熄了才回来。 总是绷紧了神经在恐惧中熬,这日子熬不了几时就感到简直是在地狱里一般。本来已经是明朗滋润的春天,颜如卿向来的忧郁积久成疾,变成了忧郁症,整日不想做事,书是肯定看不进,画笔用过干裂了也没泡洗,再不想动。在酒吧里,他也是要一杯蓝色妖姬小口的喝着,不说一句话。 唯一能够做的事,就是听阿哈唱歌。她的歌声永远如流水,如狮子山灌木林里滚动的春风,也如同十五的圆月,令他心头感到温馨和明朗。阿哈笑他如同女人的周期,总是在月圆的时候才能够兴奋。他这才发现自己和她相处久了,竟然没有性别意识,再没骚扰过她,也是怪事。有时候看她的背影,他还会想起那个披巨大蜡染披风的模特,做梦一般。那模特没有温度和语言,唯有眼神将他震慑。如今到了梦里,他已不知她与阿哈,究竟是两个人还就是一个人呢? 他给阿哈买了很多cd和一个小单放机,满足她对音乐那越来越多的渴望,潜意识里还有个自私的想法:说不定哪天阿哈会成为一个赚大钱的红歌星,那时候他娶了她,衣食无忧,还上什么班,还去什么文联,拉倒吧老近视,谈话吧老近视,他只管画画得了,隔一段时间就举办一个画展。 所有的老歌手里,阿哈只喜欢邓丽君。这个用气息来歌唱的女人有着那个时代特别多见的圆而结实的大脸庞,难以超越的不是她那“二十世纪华人的声音”,而是她的气息,那气息里饱含了情感,像熟透了的水蜜桃香甜又多汁。阿哈喜欢的当然不是她的大圆脸,而是她的气息,喜欢她气息里源源不绝的女性风情。 阿哈也喜欢齐豫,齐豫的声音里有天堂和梦幻。 但无论邓丽君还是齐豫,她都只喜欢她们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她也不会反覆的就听一首歌,她是像饥渴的人一样从别人的演唱里吸取甘泉和营养。她还按照王鹰的建议,读诗歌和文学名着。王鹰说过,文学可以培养饱满又细腻的情感,文学的修养对理解音乐有重要的作用。所有这些,是她用造物主赋予的美声展示心灵和世界的必须条件。 她发现,颜如卿有时候会唠唠叨叨,说什么她却记不住。王鹰偶尔给她说的一句话,她却记忆深刻并且受到影响。 不到一星期,她将听过的歌都学会了,然后用自己的嗓音、气息和情感重新演绎。唱到《小雨》她会有些伤感:“小雨一滴滴,你来自哪里?为了什么离开家,又要去哪里?有歌声,有笑语,家中的温馨甜如蜜。世界上再辽阔,比不上家中的小天地。小雨就像我,我就像小雨,为了什么离开家?又要去哪里?” 这支歌让她非常想念阿爸阿妈,想念云遮雾罩的金竹大寨。 她突然不知道自己的将来了,因为颜如卿显然是不会和她回去的。 泪珠儿一串串地从她的脸上滚下来,那么新鲜晶莹,虽有些莫名,但是美丽的忧伤,令颜如卿莫名感动。 颜如卿的感动不是真感动,他虽然立刻从后面将她紧紧抱住,心里却觉得好玩。他长到这么大,一直学习美术,具有敏感的视觉感受能力和判断能力,但对人喜怒哀乐的真实性和强烈程度却是缺乏了解和体验,他自己就是个情绪平和偏向低沉的人,没有什么大起大落,也很难突然爆发强烈的情感。 他的头从她身后探出来向着她的脸,她看见他的凝视里透露着对她的好奇。他白皙的面孔柔嫩的肤色,竟然近似于婴儿邦。 一个自己热爱的男人突然幻化成婴儿的形象,阿哈的悲伤又有了另一个层次上的加剧,她用力甩开他,伏倒在地毯上嘤嘤哭泣起来。 他不知所措。 她的哭泣似悠长的夜曲,莫名地感动了他,就像他平常被什么电视剧感动一样。他仿佛进入了剧情,优雅地扑过去,跪在她的身旁,一只手在她修长的背嵴上温柔抚摸着。这新鲜的温情得到了充满感激的回应,她抬起上身,扭曲着她柔软的腰肢紧紧地抱住了他。他们亲密地久久拥抱着,在这拥抱中得到彼此的安慰,年青的心中充满感动和幸福。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28节:红豆相思(1) 2.红豆相思 阿哈每天的盼望,就是晚上去贵州饭店顶层的旋转酒吧。这栋大厦位于地势起起伏伏的山城高处,又是本市最高的建筑,所以在旋转酒吧里,可以将整个山城夜景尽收眼底。更远些,还可以往南看到花溪和青岩,往东看到乌当,往北看到白云,往西看到马王庙——那可是过去迎接皇家官兵入城的唯一通衢,至今还有一桥二桥三桥之址。歷史上发生大规模的苗族同胞起义,也是在这一带与官兵有惊心动魄的浴血抗衡。 抬起头来,看星辰闪烁湛蓝的高原夜空,看这寂静的宇宙。亿亿万万的人都在同一个宇宙中,谁能与谁真正的相识?又有哪些相识的人能够最终走上相爱的道路?一个人的一生,能够经歷多少事情?世界是不是会越来越小?我们能否穷其一生,去所有陌生的地方?是不是,所有陌生的地方最后都能够变为熟悉? 第27页 “萨克王”的一只手臂还吊在白色绷带里,演奏的时候虽然可以拿出来,但看得出来他的伤还没全好,动作慢了许多,脸色也比以往苍白。他是在那个暗中保护阿哈的夜晚受的伤。那天晚上,白色的桑塔纳轿车将王鹰从路中央撞飞到路边人行道上,乐器箱子摔成了两半,他一瞬间失去了知觉,醒来后,只觉得夜晚就在他天旋地转的痛里变了样,那路灯下旋转的少女也消失无踪。而痛过之后,他发现自己和心爱的萨克斯管,都丝毫未损,萨克斯管在半边箱子里被灯光照得闪闪发亮。 他后来没有和阿哈提及此事。谁也不知道他的伤是怎么回事。休息的时候,他就坐到阿哈和颜如卿这一桌来。不用看颜如卿的表情,王鹰就知道他的妒意。但王鹰并没有挑战的意思,他总是低着头抽菸,轻轻地说几句话,对阿哈,也算是对颜如卿说的:“在这里看天空,和在别的地方看还真是不一样。” “是啊!”阿哈很兴奋,立刻将她那些关于世界、梦想、人生的朦胧想法告诉王鹰,“你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呢?你一定去过很多地方!” 王鹰还没回答,颜如卿就批评阿哈:“你怎么随便问人家的私生活呢?”阿哈明白他的小心眼,不在乎,也就不回应。当她的心在飞翔的时候,不喜欢有人往下扯她的翅膀,哪怕这个人是她心爱的人。两人之间,不可能任何时候都心心相印;即使心心相印,也不可能感觉一致;即使感觉一致,也不可能都能够彼此提升。而爱情的理想境界,就应该是彼此提升。她渴望那种相亲相爱共同飞翔的感觉。 两人之间的不和谐这会儿还只流露些蛛丝马迹,她大可以用沉默来填补恋人之间很多沟通和交流之外的空隙。 王鹰本来就是个沉默的人,特别是和他们在一起,他的话更少了。他只做听众,听阿哈兴奋的胡言乱语,然后对她的述说作恰当的梳理,并说出他相应的想法和感受。阿哈愈加兴奋,他简单的几句话就令她豁然开朗,对自我又有新的发现。对成长中的人来说,这才是最令人快乐的了。所以,即使什么都不说,三个人同时保持沉默,她也还是觉得自己与王鹰是在同一个境界和同一种感受里的,与颜如卿反而有了隔阂。 王鹰总会邀请她唱一到两首歌,亲自为她伴奏。她几乎什么歌都能唱,点她唱的客人越来越多,这令酒吧老闆十分高兴,因为这里的客人向来是对音乐缺少热情的,现在他们点歌,出手却很大方。他们多半来自南方,总是一边啃价格最便宜的凤爪一边谈生意。客人老点阿哈唱邓丽君的歌,他们叫她小丽君。颜如卿觉得受侮辱了一般,阿哈倒没所谓,她知道自己现在什么都不是,但将来或许什么都可以是。不过,将来是什么时候?将来在哪里?那一定不是在这个旋转酒吧里,在这些比较固定的面孔都已经很熟悉了的客人当中。 ▲虹桥▲书吧▲.hqdoor 第29节:红豆相思(2) 王鹰让她唱一些大家陌生的曲子,没词的就让她自己填上。他甚至尝试请师大的学生将一些歌剧片段翻译成中文给她唱,效果出奇的好,那种古典和神秘的音乐氛围给他带来了梦幻空间,这是他所追求的。他告诉她,一定不要唱舞厅歌曲,即使是邓丽君的歌也只选唱她乡村风格的小曲和部分情歌。他确实有眼光,阿哈的音质和演唱风格,是自由浪漫,与城里那些宿世烟火味和红尘气息浓重呛鼻的歌手完全不同,她清新纯净,是天空和山野,是渴望和梦想。 月中的时候,老闆来出粮,也给了她一份,她就正式成为这里的驻场歌手了。 自阿哈去贵州饭店驻场,颜如卿又变得闷闷不乐。颜如卿讨厌王鹰,尽管他的演奏总是出人意料。颜如卿对王鹰的一切都看不惯:捲曲的长髮,俄罗斯人苍白的脸色和大鼻子,说话时那种压低了的声音,好像他已经一整天没说过话了似的。还有他抽菸时的那个狠劲,似乎全世界就他在思考那种种艺术的、哲学的问题。最令颜如卿烦躁的是,阿哈为了他的三言两语就激动得脸儿发红。 颜如卿坚持认为,王鹰在吸引阿哈。是的,他装作无意,实际上他在诱惑她。 颜如卿使劲咬着牙,想着要不要请苏总出面,找人赶走他。另外,他虽然梦想阿哈可以成为大明星养活他,但骨子里他不乐意阿哈在饭店为客人唱歌,这是他故乡的规矩,再穷的人家,也不会娶唱戏的女子回家。 在夏天到来之前,春天的草木仍然在寒冷中发芽拔节。云贵的春天,很冷,春寒料峭,城市边缘的群群山峰,还戴着白色的帽子——那是山顶的森林覆盖着厚厚的雪。颜如卿本来是不怕冷的,在北京读了几年书,零下十几度也熬过来了。云贵的冬天和春天,城里气温也就是零度左右。但常常会有雨夹雪,落到地上就满街是稀烂的泥泞。因为潮湿,又因为孤独,那冷就格外的浸骨,直冷到人的心里去,冷得心绞紧了疼。他每天早晨去单位,还没接近办公楼就听到浑厚的女中音,深情又伤感,眼里莫名就涌出泪水。 “long ago,and on so far away, i fell in love with you before the second show……” 这是卡本特的《superstar》,怀旧的歌声整日在颜如卿身体里迴旋出忧伤和睡意,令他恍惚。 第28页 《黄果树》编辑部新分来一个贵州大学毕业的女大学生,学中文的,不算丑但胖,大概在学校没有被男同学追求过,有些自卑,又读了不少文学作品,一直滞留在多愁善感里,性格内向,没有地方安排就安排了和颜如卿一个办公室。他们的毛病在某方面是共同的,都是孤独的起因,只不过层次不一样,一个是成长心理问题,一个是文化认同问题。她不爱和人说话,对颜如卿十分戒备,对别的异性也是,像被男人伤害过,对他们拒绝又戒备,稍有不恰当就产生了敌意。老槐和别的人甚至连山思都不来聊天了。他们天天同处一室但没有任何沟通,气氛十分沉重。肥女每天一上班就打开录音机反覆听卡本特的歌:“every shla every wo?wo still shines , every shing?a?ling?a?ling that they?re starting to sing so fine……” 这歌声更加重了颜如卿的忧郁。 主编已经老了,要退休,文联想提一个副主编,原来的副主编就等着当主编。市委宣传部是强调了要大力培养学歷高的年轻人的,以前的编辑们都是自学成材,高中毕业已经不错了,有的还只是小学学歷。如果是按资歷学歷,这个副主编人选应该是颜如卿,颜如卿私下也有了一些重树刊物形象提高质量扩大影响力的想法。但是有天早上,他去传达室取信件,经过文联主席办公室,竟然听到几位党组的领导谈到他,于是停下脚步多听几句。一个领导强调颜如卿有才华,为人忠厚;接着另一个说,他那个未婚同居的事情,影响很不好,不像小阮,忠厚老实;第三个声音接着说:“就凭他是个老广,不是贵州人,这个位置就不应该给他……” 他回到自己办公室,发了好一会愣,突然清晰地意识到,自己是个老广,应该回自己的家乡去啊……两行眼泪就流了下来。 当天下午,他给苏总打电话,体贴的苏总从话筒传来的沉闷声音里听出他情绪的低落,坚决要和他一起吃饭,但他情绪不好没胃口,而且胃好像因为冷整个冬天都隐隐地疼。 两人后来就约了去城南的面馆吃肠旺面。 肠旺面是云贵的名小吃,爽口的绿豆芽铺在碗底,面条格外筋道,覆盖着嫩滑的血旺和猪肠、脆香的肉屑,上面有薄薄的辣椒油。油的制作过程十分复杂,要加腐乳等多种调料,所以香而不腻。一碗面下肚,可口暖胃,两碗下去,全身热络,活力恢復。颜如卿以前怕辣不敢吃,现在吃了,觉得原来如此可口痛快,愈发感慨。 虹rr;桥书rr;吧rr;.hqdoorrr; 第30节:红豆相思(3) 吃了肠旺面,苏总要带颜如卿去两广会馆,那里现在是云贵市第三中学,颜如卿问:“会馆安在?” 在傍晚的薄暮中,他看见一个神秘的老人在南明河畔一闪而过,似乎是要上前与他说话,却在打量他一眼后又擦身而过。是不是阿哈曾经提到过的那个说书老人?最近,城里陌生的、古怪离奇的人越来越多了。 看他犹疑又恍惚的模样,苏总笑说:“就算你我回到二十年代吧。” 两人遂脚步生风而去。 两广会馆又叫六桥池馆,由清代广东、广西旅筑人士建在南明河畔的六洞桥永祥寺南面,六洞桥是南明河与贯城河交汇百米河段上的六座邻近的单孔石桥,明清时期,这里林木氤氲,河水清幽,凡佛教寺庙、道教宫观,乃至外来的天主教教堂,皆沿河而建,地势开阔,善男信女云集,是美丽祥和之地。两广会馆位于河畔土丘之上,面对南明河,视野开阔,可见远山依稀、近水悠悠。馆门是广东风格的樘门,颜如卿一看就觉得亲切。大门两边各悬一对联: 东海无边,袖向黔中添片石; 一峰独秀,首从天下数名山。 馆内供奉的是佛教禅宗六祖慧能。独在异乡为异客,颜如卿看见家乡的佛祖宛如见到父母高堂,不觉含泪拜了一拜。 进入大院,是“梓荫堂”,堂内陈列了无数两广名家所书长联短幅。“梓荫堂”后是奏乐台,其右侧有洞门,颜如卿恍然见一白衣蓝裙的女子身姿优雅出现洞门内,惊唿:“阿哈!”眨眼间,女子已不见。颜如卿顾自奔去,见洞门内水池中有小亭,绕池的曲栏迴廊上又现那女子身姿,还回眸对他一笑。 “阿哈——”他失声叫,追扑过去,却到了大院的另一洞门,门上有“西笑”两字。他揣摩着这两字的意思,不明就里。进得门去,看见巨大的假山,山上建有三层楼阁,山下是鹅卵石铺成的小路,蜿蜒向前通向更加幽深之处。仰脸望去,宁静整洁的楼阁里,苏总正和一个老头下棋,顾不及招唿他,只抬手请用茶。这一奔一扑,他有些乏了,坐下来,想自己到底是在梦中还是怎么的。热腾腾的功夫茶散发着特殊的沁香,白底嵌宝蓝色花纹的石湾陶瓷小茶杯圆润精緻,令人爱不释手,他一连喝了几盅,直觉得沁人心脾的清爽。他无心看棋,遂欣赏清人易佩绅所撰楹联—— 由此间异派分流,合邕江一水,左右同归,漫徒说红豆相思,海上故园江上客; 试暇日登高远眺,览粤岭诸峰,东西并秀,好共慰苍生待泽,黔南甘雨岭南云。 颜如卿感嘆:“自古以来,两广和贵州,多有渊源!如今古风何存?” 第29页 苏总立足现实,笑着批评他:“两广和贵州很好啊,我们的投资回报很高,我们喜欢来这地方,气候好好!” 颜如卿道:“你就认钱!” 苏总有些不悦:“你们文艺界的人,因为太自我,将自己弄得和别人、和环境格格不入,不知道自己的不是,反而心怀抱怨。我开始经商的时候,也觉得辱没了自己。后来,才觉得这是真的自由王国,是我们把握现实的唯一出路。不是说人人都要做商人,但如果懂些商道,会大有好处。我刚入道的时候,也交了不少学费,也很脆弱,但做成功一单生意,有了钱赚,这人就不一样了。钱有多好,你们文人不知道,自古文人看不起商人,但你们的吃啊喝啊乐啊住啊,什么不是商人给的?钱有多好,我告诉你:有了钱你就有了胆量,就有了自信,就有了别人对你的尊重。你啊,不要成天关在屋里研究纯艺术,而是应该研究社会需求。从古至今,只有商业文化无孔不入,你弄透了这个,就会找到自己的定位,实现自己的价值,小我变大我。如果你的画能够卖钱,而且是卖大钱,你还计较那个主编位置吗?” “你将宣传部长的话歪曲了,人家说小我和大我是要求我们要弘扬主旋律。另外,我也不是计较那个位置,画画的人,当然是要超脱的,但我受不了的是别人对我的态度,把我当局外人,把我推向边缘。” “哈,”苏总又笑了,“那不都一样!你没有看到吗?赚钱才越来越成为我们大家的主旋律啊!你去过我们广州的六榕寺吗?那里有一块碑,碑文是‘举事财为母’。连佛都这么说了,没有钱财是做不成事的。你不知道赚钱,只知道画、画,也不了解市场需求,不懂得推销自己,所以就有很多感慨和失落了。” “艺术和商业还是不同……”颜如卿虚弱地坚持。 “不同?那是在内地这些落后的地方,在我们家乡,早就不是这回事了。我们以前的一个学长,那个许什么,老滑头,赚了几套房了。你要是在广州,也会买漂亮房子,接着又买车子,哪像在这里,住仓库顶上的油毛粘简易房,有辱艺术家身份啊!” “不是就我住油毛粘房……这里的画家们都是这样,但大家都很执着的……” “他们的功力确实厉害,我也欣赏他们啊,我毕竟也曾经是热爱这个的。但是,谁的画有人买啊?你靠卖画改善了自己的生活了吗?这里根本就没有人会消费艺术品——不要怕自己的艺术成为消费品,在这个时代,能够被消费的就是可以生存的。” 颜如卿无法坚持了,就说:“那么你是同意我回去的了?” “回吧回吧,我们的家乡正在大发展,文艺界的待遇也不错,你和我不同,这里没有你发展的机遇明白吗?” 颜如卿低着头,声音呻吟一般:“我放心不下阿哈……” “那个布依女孩?”苏总偏着头看他。 “就是她。” “或者带她走?看来你不想带她走,那就算了!天涯处处是芳草。要不,我帮你看好她,等你想通了,再带她过去?” 颜如卿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虹rr;桥rr;书rr;吧rr;.hqdoorrr; 第31节:逃 跑(1) 3.逃 跑 有了回广东的念头以后,他似乎不那么忧郁了,面对同事,哪怕是即将被提为副主编的阮大头,他心里暗藏的那许多厌恶和不屑,也轻了。 关键是这个问题怎么和阿哈说。 他已经赌气不去贵州饭店,但每到夜里零点的时候,还是要拿望远镜往那个四分之一茅台酒瓶形状的本地最高建筑的最顶端看。一个小小的身影总是准时出现在镜头里,她站立在露台边缘,那是阿哈。她秉承民族的优良品性之一,就是执着和诚信,无论颳风下雨,无论身在何处,她都坚守自己的承诺,为他祷告。她的祷告他虽然听不见,但心里觉得很安慰,这是这个世界上唯一每日为他祈福的人,他相信,她会一生一世做下去。 该怎么和她说呢?他白天夜晚脑子里想的都是这个。 颜如卿本来喜欢晚睡晚起,阿哈也睡得晚,但她日出起床的习惯离开金竹大寨后依然未变。她起来后就要在窗前唱歌,这也是她的习惯,颜如卿只好也早起了。阿哈等颜如卿从里间出来,就不唱了,也不说话。早上的辰光,她好像离巢的鸟儿要将世界重新打量一般发愣。颜如卿起床后没什么事做,也不想吃东西,这也是他和她聊天或者发愣的好时候。 他说:“阿哈,夏天快到了。在我家乡,夏天是多么的明亮,荔枝和龙眼成熟的时候,满街都是甜甜的香味儿。” 阿哈说:“是啊,我也想家了。昨晚梦见我阿妈,她说,女儿啊,山里的果子成熟了,岩头上的杜鹃也长出了许多花骨朵,你的嫁妆我就要绣好啦!” 颜如卿不吱声,在窗前看狮子山。她一相情愿地要将他们的关系修成正果,他心里想的却是如何无声无息地逃跑。看哪,山上的灌木丛开始蓬松了,冬青树又新长出许多枝条来。如果到了六七月七八月,那些强壮的树枝会一直伸延到窗前,伸手可摘。茂盛的植物的生命,也会将人的生机激发出来,那时节,他会精神百倍。 第30页 但是,夏天过去秋天冬天还会来临,无法忍受的日子总是那么漫长。他连夏天也不想等了,他要回南方,回到他温暖明亮的故乡。 阿哈趴在窗前,双手托腮。她在想什么呢?想将他绑回金竹大寨做她的新郎?他不禁往后缩一点身体,悄悄打量她。她五官精緻,腰肢细长,其实还是个做梦的少女,只含苞,未绽放,脸颊和鼻樑上还覆着金色的细绒毛,细长的手指在上午的阳光里有些透明。 他矛盾着,既割捨不下她,又满脑子是逃跑的秘密愿望。 四月初,文联又组织了一次到威宁草海的採风,但时间安排得不对,春天的信息一到,过冬的黑颈鹤就飞走了,艺术家们只看到茫茫无际的水域和鹅黄纯净的四月天空。然后他们又去了荔波小七孔,那里的风景和四川九寨沟一模一样。 至此,颜如卿走遍了贵州所有美丽的地方。 颜如卿下乡后,阿哈为了避免一个人待着寂寞,除了贵州饭店旋转酒吧,别的酒吧请她去唱她都接受了,这样她白天休息,晚上就没空。酒吧音乐里浸淫久了难免会觉得时光的空洞,阿哈将自己内心的茫然归结于他们之间的离别。她思念他吗?是的,她思念他,但又不是那种刻骨的相思,而是一种茫然,茫然无序。 颜如卿这次出去近半个月的时间,他是在考验自己。一方面,他一直担心自己和阮大头都不在家,隔壁的疯女人会有恃无恐,伤害阿哈,毕竟,阿哈与她相比,是太弱小了,而且没有什么防范意识。为此,他十分牵挂阿哈,看见身边的阮大头也十分愤恨。他临行前曾经和阿哈约定,每到一个地方就给她写一封信。结果,他一个字都没写,连明信片都没寄。他做到了,这证明他是可以割捨下她的。 ※book.hqdoor※虫 工 木 桥 虹※桥书※吧※ 第32节:逃 跑(2) 从荔波小七孔回云贵的路上,他一直在心里预定着自己离去的时间和所有细节。是的,时候到了,他要走了,别了,云贵,别了,阿哈!断其喉,尽其肉,乃去。可怜的黔之驴!其实黔之驴非黔驴,黔无驴,有虎,虎才是黔虎。他却如驴入黔,他才是那可怜的黔之驴啊——他不由得伸手拉拉衣领又捏了一下自己的脖子,自己都感觉到自己的皮肤十分的细腻——他原来是个自恋的人啊,他能爱谁呢? 一路上汽车颠簸,山思给大家说一个新的灵异故事,某个作家和他早年离世的情人相爱,十分曲折惊险,处处出人意料,精怪阴森,黔版《人鬼情未了》,一车的人听得张嘴吸气。颜如卿他一点没听进去,想到阿哈,胸中充满了离愁别绪。 到云贵时已经是晚上,车辆在山与山之间的旱桥上疾行,看万家灯火如同河流熔金,在高原盆地里流淌。狮子山的南面已经有了一座工厂,车经过,看见山顶的树木被工厂灯光映照在天空里十分清晰壮观,是一幅奇异的画面。他深深地唿吸着,想着已经没时间、也没心情画了,这画面可能得在自己的脑子里放很长时间。 他没有告诉阿哈什么时候回来,所以屋里黑唿唿的没人等他。拉亮灯以后,屋里的一切熟悉又陌生,仿佛他已经离开了很久了。两间屋一间是他的卧室,一间是书房、画室兼阿哈的睡房。 他下乡的时间里,阿哈将两间小屋清理得纤尘不染,沙发和写字檯挪动了地方,墙上贴了几张蜡染布画。她还将自己的一双黑色手套和傩戏面具在墙上钉出一个生动的造型,两只细长性感黑色的手和一张丑陋又神秘空洞的脸,在远远一盏射灯的照耀下,颇有剧院魅影的效果。屋角搭了个小台,铺了蜡染桌布,一只陶罐里插放着阿哈自己做的干花和她从黄果树瀑布采来的芦苇。 这样的布置又让他想起了大学的写生课,教室的角落就摆放着这样的陶罐,里面也插了一些干的芦苇,偶尔有学生会对着它画一画。 除了那个贵州模特的眼神之外,他将阿哈视为命运对他的又一次魅惑。经过十多天的思考,他有了力量能够摆脱这魅惑。 他迅速收拾自己的东西。为了不惊动阿哈,房间里的一切保持原样,他只带了换洗衣服和一些个人的重要文件,离开了。 工作上还有些事情需要处理,应该要办一些手续,宿舍这里自己所欠的房租和水电费也要交清。所有这些琐事,他会在往后的几天里悄悄地处理。 他准备在大峡谷啤酒城苏总那里住上几天。 心里还是有些惆怅和眷恋。真是黔南甘雨岭南云啊,如果不是冬天春天多雨且寒冷,贵州的气候其实是最好的,整个夏天气温不会超过摄氏二十五度。他这朵漂泊的云,要回去了,得回去了,他必须回去了! 颜如卿下乡后不久,阿哈做了一个梦,梦见狮子山山腰的荒草丛中,蜷曲着一个头髮凌乱的女人,面如死灰,旁边扔了一只高跟鞋。这个梦令她不安,所以,第二天晚上她就去到甲秀楼,请那个瞎眼的说书老人解梦。 老人不知是男是女,全身包裹得只剩下眼睛,但眼睛又看不见任何东西。神秘的老人每晚在城中游荡,虽是盲人,却从不会走错地方。阿哈发现,她晚上九至十一点在南明河畔的广寒宫唱歌,那时老人也会来到高高耸立在南明河上的甲秀楼,给人说书。无人听书的时候,老人就将甲秀楼的长联反覆吟咏,生涩难懂的文字,老人却如歌如醉,音韵悠扬—— 第31页 五百年稳占螯矶,独撑天宇;让我一层更上,眼界拓开:看东枕衡湘,西襟滇诏,南屏粤峤,北带巴夔;迢递关河,喜雄跨两游,支持岩疆半壁。恰好马乃碉隳,乌蒙箐扫,艰难缔造,妆点成锦绣湖山。漫云筑国偏荒,难与神州争胜概; 数千仞高凌牛渚,永镇边隅;问谁双柱重镌,颓波挽住?想秦通僰道,汉置牂牁,唐定矩州,宋封罗甸:凄迷风雨,嘆名流几辈,留得旧迹多端。对此象岭霞生,螺峰云拥,缓步登临,领略此图烟景。恍觉蓬莱咫尺,拟邀仙侣话游踪。 阿哈听老人吟诵,十分痴迷。看她掐指的动作,又觉得十分熟悉,而且她的老手骨节粗大,不像女人。也许人老成这样,就没有男女之分了,只剩岁月磨砺的痕迹,生命愈顽强愈显沧桑。阿哈没有细想,她只想知道这个梦和自己、和阿妈以及寨子里的乡亲有没有关系。 老人看她一眼,低下眼皮沉吟:“夜有纷纷梦,神魂预吉凶。庄周虚幻蝶,吕望兆飞熊。丁固生松堂,江淹得笔聪。黄梁巫峡事,非此莫能穷。” 阿哈着急:“阿婆您倒是说话呀!” 半晌,老人告诉她:“你安心做事吧,与你亲近的人都完好无损,欲加害于你的人恶病缠身。”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33节:逃 跑(3) 阿哈谢了她,放心走了。 王鹰的伤终于全好了,手臂上的绷带拿掉后,他又恢復了以往的硬朗形象。 他注意到最近阿哈都是独自来酒吧,她那戴金丝眼镜、小气又女气、一看见他就生气的画家男朋友不知去了哪里,他也没问。 晚上九点左右,他们休息十分钟,酒吧经理也会来和大家聊聊天,请大家吃点心。王鹰喝很浓的茶,抽菸也很厉害,酒吧本来是不许抽菸的,但他例外。 “王老师,你为什么总是避免和我说话?”休息的时候阿哈突然问他。 他抬头看看她,没回答。 “哦,”阿哈笑,“做音乐的人,有了音乐,就将语言忘了。” 他也笑:“说对了,有些感觉和想法,只可以藏在音乐里,不能说出来。” “但人还是靠语言沟通啊,比如这些人,”她抬起下巴指那些剪影一般的客人,“他们喜欢听你的萨克斯,难道他们能在萨克斯里与你沟通吗?” “他们不需要和我沟通,我在这样的地方,谋生而已。” “尽管是在这样的地方工作,我能感觉到你对待音乐是严肃的啊。” “瞧,我们不就在音乐上沟通了吗?” “但我还想和你聊点别的,比如说‘西南萨克王’的来歷,比如说你的一些故事……广寒宫请过一个嘉宾,是从青藏高原下来的歌手,他说他在成都跟过你,对你崇拜得不得了。” “小孩子干吗要了解别人这么多?不如我来给你变一个魔术吧?钢丝穿舌?吞火?或者是卸纽扣——运用意念成功的那种。” 阿哈笑:“你还当我是小孩子?和我聊聊吧,求你了,总是那么神秘!别让我太崇拜你了。” “你在我眼里也很神秘啊。”他想想自己的话,笑起来,“对了,听说你们布依族的女子会放蛊,哪天我得罪了你,你不会对我放蛊吧?” “你当我是巫婆啊?” “我当你是仙女。”他说这话的时候深吸一口气,满脸严肃,将眼睛闭上。 “我的名字是这个意思。” 他依然闭着眼睛:“我第一次听你唱歌时就把你当仙女了!” “是你发掘了我。”阿哈由衷地说,“我从山里来到城市,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是你帮助了我。” 他抓住她的手,睁大了眼睛:“你即使不是遇见我,也会遇见别人,别人照样会帮你,因为你天生就是个好歌手,你的声音很特别,很美,音域很宽,音质纯净,你的演唱没有丝毫的烟火味铜钱味。” “再说说!”她急切地。了解别人眼里的自己,是件奇妙的事情,因为自己对自己知道的也不多。颜如卿没有和她这样聊过,她和他,似乎就像兄妹或青梅竹马的恋人,他们彼此依恋对方,彼此太熟悉了,自然、天然地相处,不需要太多思想上的探讨。但王鹰总是在帮助她发现自己,肯定自己,她太需要这个了! “就这么唱吧,”他说,“永远保持你那种与别人的不同,即使以后你成了大明星,也要好好地保持住。” 她又笑了:“天,大明星!我还想过一阵就回去呢,我阿爸准备给我建一座漂亮的房子,就在我阿妈的花房旁边,所有的门窗都要请最好的匠人雕刻上我喜欢的花鸟动物,庭院也要按照我起居的习惯筑搭。我会给他们带去一个汉人女婿。阿妈养邦很辛苦,我也要去帮帮她……” 他再次抓紧她的手:“千万别,阿哈,你不要回去,世界很大,你不要就像你阿妈,一辈子在布依山寨里生活,以为天底下就一个夜郎国。答应我?” 阿哈不是答应王鹰,而是答应了自己。 是的,她还小,所以世界很大。有一首歌是这么唱的:“当我小的时候,世界很大;当我长大了,世界就变得很小……”她要学习,要寻找更多奇妙的东西,音乐,诗歌,爱情,所有她生来就热爱的东西。她还肩负了自己心灵的重任,那就是把很大的世界变得很小,她要像鸟儿一样,在每一片蓝色的天空里自由飞翔。 第32页 她说:“王老师,我读一首诗给你听,是莱蒙托夫的诗—— 我的心,我记得,从童年时起, 就寻求奇异的东西。我爱 世界上一切诱人的蛊惑,但不是 仅仅过客似地暂住的这个世界…… 他由衷地高兴:“太巧了,他也是我最喜欢的诗人之一。我喜欢俄罗斯文学,我妈妈……除了他,我还喜欢帕斯捷尔纳克——‘屋子里再不会有人来了……’,太感伤了些。莱蒙托夫也一样,骨子里是俄罗斯民族根深蒂固的忧郁。” “我阿妈说,布依族是忧郁的;我阿爸说,布依族是豪放的;但布摩说,布依族是虔诚的。” “抱歉,我对你的民族了解太少。那你呢?你怎么说?” “他们说的都是对的。我阿妈是汉族,她为爱情嫁给我阿爸,并且被她的家庭抛弃。也许她在这场爱情中品尝到了忧郁。”她想了想,又接着说,“不过,她和我阿爸很相爱。” 他听她议论自己的父母,以沉默的倾听表示着尊敬。 她说:“我想把莱蒙托夫的这首诗唱出来。” “可以试试。” “我心里有很多美妙的诗,我想将它们都唱出来。” “你会的,你能!” “可能这辈子都唱不完呢。” “我想一辈子听你唱。” 王鹰说完这句话后他们之间突然有片刻的沉默。当某种令人吃惊又无法肯定的东西出现的时候,阿哈沉默了。她被他注视得不安。他向来的目光是迴避一切,迴避所有人的。她寻找过他的目光,但它和他优雅地吐出的烟圈一样缥缈。 现在,他的目光像遥远航船上的灯光,在幽深的夜的海上向她探询,深邃又执着,她垂下眼睛,密而长的睫毛在柔和的灯光里细微地颤抖。 面对王鹰,阿哈骨头里产生一种从未有过的被动与惶恐,并因为这被动与惶恐而颤抖。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34节:篝 火(1) 4.篝 火 阿哈深夜回去,感到很疲惫。白天时曾听大院门口值班大爷的老婆说,阮大头的女人得了癌症,子宫切除后癌又转移了,已经是晚期,在医院快不行了。现在已经是深夜,隔壁家还亮着一盏微弱的灯,走廊上就有了些鬼影幢幢的感觉。奇怪,在山里看了很多生老病死没有恐怖过,到了城市却怕鬼了。她迅速跑进屋,也不开灯,就借着窗外的路灯光,将沙发后的睡袋取出,闭着眼睛钻了进去。 突然,她坐了起来——她嗅到屋里有远方的泥土的气息,有颜如卿的气息。 “卿哥哥!” 她拉亮灯,赤着脚在屋里转来转去。 屋里还是她傍晚离开时的模样,没有任何变化。里间他的卧室也还是那么整洁,并没有被动过的痕迹。 但她嗅着屋里的空气,里面有他的气味,很弱,但也很分明。她确定是他来过了!屋子的每一个角落,墙壁、窗帘、屋角白雾一般的芦苇,写字檯抽屉拉手,甚至厨房的水龙头上,都留下了他的气息。她嗅到了他的每一丝气息,有颜料的气息、他爱用的夏士莲香皂的气息、没有辣椒的食物清甜的气息、他的薄羊毛衫温暖的气息、他波鞋底异地新泥的气息…… 她迅速穿好衣服,开门出去。 从宿舍出来到外环路没有路灯,是一段黑唿唿的斜坡,一直到外环路上才有城市的灯火和行人、店家。她奔跑着,跑下那段斜坡的时候,全身的骨头被震得发抖。 外环路上的一家大排挡,打完了麻将还在赢钱兴奋当中的云贵人,男男女女大唿小叫:“格老子,你郎格搞起的,把把煳!”老闆娘是四川人,客人也像四川人一样互相笑骂着,喝啤酒、剥壳花生、划拳。老闆娘自是十分殷勤,跑前跑后给他们拿东西。 阿哈在这家大排挡找到了电话,唿颜如卿。唿了几次他都没有復,阿哈就坐在一张长条木凳上等着。 等了快一个小时,她越来越疲惫、不安,耷拉着头。势利的老闆娘在一边瞅着她,说着风凉话:“这么晚还会有人復机?你趁早先把钱付啦!” 她恍惚着,没听见。看她没反应,老闆娘不高兴了,把碗筷摔得咣当响。那一伙吃得热闹的男女扭过头来,看她,几个女人议论了什么之后,放肆地笑起来。坐在她们当中留了小鬍子的男人叫道:“小妹,要不要过来一起吃点?” 她仍然没反应。 小鬍子男人站起来,凑到她旁边:“深更半夜等情郎?何必等他,三只脚的青蛙找不到,两只脚的男人到处是啊!小妹——” 小鬍子男人弯腰看看她,叫起来:“哦荷,你们猜是哪个?是贵州饭店的仙女歌星啊!深更半夜,这么伤感,这么失落的?” 喝啤酒的女人们起闹:“唱一个,你叫她唱一个!” 小鬍子男人借着酒劲,洋洋得意,看阿哈始终低着头,就伸手去拉她:“小妹不要悲伤,看你穿得这么单薄,哥哥心疼!” 阿哈内心正是十分悲伤,突然昂头,奋力就摔他一个耳光。 她飞跑离去,像猫一样迅速消失在夜色中。 第33页 快回到狮子山的时候,她发现路边一家工厂的传达室还亮着灯,就跑过去敲门:“师傅,我有急事借您电话用,可以吗?” 简陋的值班室里,一个肩臂粗壮的年轻师傅正在寂寞地用一副破旧的扑克牌给自己算命。这里的电话平常是不能给人用的,锁在抽屉里。他听见她的声音,不但开了门,还很慷慨地打开抽屉将电话拿出来给她。 阿哈不唿颜如卿復机了,而是给他留言。他的汉显bp机留言只能是三十六字内:“卿哥哥我知道你回来了,你为什么不见我?我做错了什么?请给我一个理由吧!” 虹桥书吧.hqdoor 第35节:篝 火(2) 她谢了那年轻师傅,还不想离去。她怕离开这电话,再找不到他了。 年轻师傅不怕冷,他肩上的衣服掉了也不动,只专注地数扑克牌。她刚才跑出了汗水,现在单薄的衣服贴在身上冷冰冰。她干脆走到室外蹦跳起来,感觉就不那么冷了。 这次,他很快復机,给她的bp机留言:“你没错,我依然爱着你,但我想家,想回故乡。这个春天太冷了,冷到心里骨头里。” 她又给他留言:“我也冷啊卿哥哥!你回来吧,我将你抱得紧紧的,这样我们俩都不冷了。” 他马上回:“阿哈,我们都还年轻,应该好好考虑一下自己的将来。” “我的将来就是和你在一起!” “我不一定能够带给你幸福,你不要荒废了自己。” “没有你我不可能幸福。卿哥哥你回来吧,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留了这条口信的时候,阿哈突然放声痛哭。 那时候他们还没有手机,云贵市有电话的人家也极少,一般只有单位才装。手机也有,偶尔在酒吧饭店可以看到,在那些突然冒出来的暴发户老闆手里高高地举给人看(持机者却是不看人的),那手机,有砖头那么大。 阿哈和颜如卿每一次给对方留言,都要等十多分钟,才等来对方在自己的bp机上的復留言。 阿哈哭过之后,数扑克牌的年青师傅平静地对她说:“小妹妹啊,命中有时该你有,命中无时莫强求啊!” 阿哈突然想起来,小时候她到野外采浆果,天很快黑了,她在旷野里迷了路。走啊走,来到闪烁着星光的溪水旁,才发现自己离家的方向越来越远了。沼泽地里一只已经睡着了的野鸭,被她惊醒后,就上了岸跟着她,但是她找不到回去的路。夜深了,她困了乏了,想倒在草里睡去。但高原夜里的草地满是露水,母亲告诉过她,如果被夜露濡湿了,全身的骨头会一年四季疼痛,所以,她不敢倒下去。人在疲惫的时候反而格外清醒,也觉得视力特别好,几乎可以看到天边,看清远山顶上的树丛。她看见远方的火光,先是一点,接着又是一点、一点,火光连成了一条线。那是父亲的篝火!是父亲给她指的路,是唿唤她回家的篝火!她向火光的方向跑,跑啊跑啊,很快听到了父亲金定的唿喊。他唿喊着她,同时在回家的路上点燃了一堆又一堆的篝火。篝火告诉山里的动物,不要伤害他的女儿;篝火告诉阿哈,这里是回家的路,爸爸正在找她,在等她……她接近了篝火,在篝火的路上,一直跑向父亲的怀抱…… 阿哈的眼泪又流下来了,给颜如卿最后留言:“卿哥哥你回来吧,我在回家的路上燃起篝火等你!” 这个春天的夜晚是太冷了,她想燃起旺旺的篝火,让这夜晚温暖,让颜如卿看见回家的路——如果他已经不记得了的话。 春天路边的干树枝还来不及腐败或是发芽,只是被风颳在路边像篱笆一样积聚着。她拣了来,在荒寂无人的外环路上每隔二十米左右就堆成一堆。她的衣服重新被汗水湿透,夜风吹来,她冷得直打哆嗦,单薄的身体有些摇晃。她那纤长细嫩的双手,很快磨得木木的,感觉十分僵硬。 大约花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她完成了拾柴火的工作,然后点燃了一堆堆篝火。 深夜四点,是人们在梦乡睡得最沉的辰光。大排挡只剩黑暗中的一片狼藉,用扑克牌算命的青年工人也如他每一个狭小又寂寞的夜一般地睡去。宁静的城市如同荒野,时光倒退到远古,夜晚只有一种颜色,就是黑灰色;夜晚只有一种景物,就是阴影,房屋是阴影,树林是阴影,远山是阴影,人是阴影,感觉和梦,也是阴影。 阿哈要用篝火来证明夜不止是阴影,自己不是阴影,爱情和梦想不是阴影,她轻轻地叫着阿妈阿爸,希望她的亲人,希望布依人的神灵能够帮助她。 阵阵微风,吹动火苗,远远近近发出轻微的噼啪声——从北京路到外环路再到狮子山脚,篝火静静地燃烧。篝火真美,它是红色的,黄色的和青蓝色的,它温暖了阿哈的膝头和脸,像镜子一样映照出少女明媚的面容。 阿哈陪伴每一堆篝火,企盼每一个街口的婆娑树影中,能够走出来她的卿哥哥,她像她的祖先一样虔诚地祈祷着。 篝火虽然美丽,但燃得越旺,就越快地要湮灭,它们无法没有让这个城市变得温暖,她等待的人,颜如卿,也没有出现。 夜晚寒冷又短暂,篝火没有把它温暖,也无法将它延长,相反,它更加令人心碎地丈量了这夜的短暂和风的寒凉,将这个春天所有的温情化为灰烬。 第34页 彼时,人在高处,在无人入睡的地方,除颜如卿外,全城还有五个深夜未宿的人,看见了这一路篝火——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36节:篝 火(3) 王鹰在相宝山上,在他租住的贵州师范大学宿舍顶楼里,和火宫殿夜总会的老闆李遥抽菸喝茶聊天。李遥正处于干事业的中年男人对徐娘半老不思进取的师奶老婆痛恨厌恶的阶段,常常夜不归宿,一有时间就跟王鹰学吹萨克斯风。他人太瘦,气息不足,吹几个音阶就头冒虚汗,干脆歇息了抽菸。两人抽菸都很厉害,满屋烟雾朦胧,又因为熬夜而有些煳涂,看彼此的脸都模煳了。 就在这时,学校突然停电,屋里屋外一样的黑暗一片,夜就凸显了它的浑然一体和无边无际。黑暗令他俩精神一振,开门出去,爬上天台看夜景。 相宝山草木很深,处处是黑影。在天台上,因为四周黑暗幽深,他们感觉自己正随同整栋房子漂浮。黑夜里的一切和白天所见不同,夜是一只柔软的手,将所有物体的轮廓变得模煳,将一切变轻,这就是夜带给王鹰的最好的感觉。他的很多音乐就是在这种轻的感觉中写出来的,夜和音乐的关系,就是心灵和梦的关系。 突然,王鹰鹰一般的眼睛,看到了黑夜的边缘的篝火,篝火一座座被点燃,停电似乎不为别的,是为了它们的出场。 “我操!”李遥兴奋地叫。 王鹰没吭声,他是个热爱奇蹟的人,但不明白这个奇蹟到底是在天上还是人间。沉默许久,他摸回房里,取出萨克斯,再爬到天台上,吹奏出那支着名的爵士乐曲——《刺激》,李遥积极响应,在一边扭动他细瘦的腰腿。王鹰将曲子一遍又一遍地吹奏,将每个音符逐渐拉长,为的是和那远处的篝火保持同样的节奏,伴随它们燃烧和熄灭的全过程。萨克斯的声音在夜晚的草丛中、山嵴上绵延逶迤,在唿唤,在追问:这篝火,这奇蹟,有着什么样的来歷和寓意…… 贵州饭店顶楼旋转酒吧的露台上,一把小提琴和一个吉他,轮流为苏总演奏。 打麻将疲惫了的苏总,喝了半斤茅台之后,突发奇想,要颜如卿和他去那城市的最高建筑看夜景,还从酒吧乐队里挑了两个乐手为他们奏曲。但颜如卿满脸颓丧,坚决不去,令苏总十分不快。苏总喜欢他,主要就是因为他身上的文人气,还有他的浪漫精神,有他在场,商场上的一切都有了些温情儒雅的装饰。此刻他不仅不浪漫,还像丢了玩具的小孩子般闷闷生气,令苏总觉得乏味。好在他今晚赢了一大把,不会为这些小事坏了心情。 但有钱人其实心眼是很小的,他还是有些耿耿于怀:“丢,阿卿,没出息,我可不中意没出息的人!” 苏总显然对两个乐手的表现也不满,觉得他们演奏的还是老一套,没意思。两个乐手换了几支曲子也没见他给小费,态度就消极起来,也不怕脏自己耳朵,怎么难听怎么拉弹。就在两个乐手尽跑调错音、自己也有些晕晕乎乎的时候,他看见了外环路上的篝火。 “啊!啊!”他惊讶地叫起来,“瞧,好奇怪耶!” 篝火在夜的边缘一座座地燃烧起来,仿佛有什么神秘的事情正在发生,两个入道很深的乐手虽然见多了城市夜晚的浪漫与荒诞,也还是觉得这城市深不可测。他们又一同假装傻乎乎地附和眼前这个同样深不可测的老闆:“奇怪,奇怪!” 至于颜如卿,他当然也在夜的某处,看到了这一路的篝火,在黑夜的边缘,努力着要给夜晚带来些许温暖,等待着,要将分离的人儿拥抱,将游离了的爱情唤回。 开始,他很感动,心里叫着阿哈的名字,有一种想立刻生出翅膀向她飞去的冲动。可是这冲动是那么缺乏力量,不可能将他主宰。眼前是即将告别的灰暗的城市,站在高处看它,真是破烂骯脏,幸亏有夜色将所有的破烂骯脏掩藏。他没有丝毫的留恋,这里不是他的家乡。 再遥望远处的篝火,火势渐弱,是一种无能为力的景象。他没有觉得内疚,伤感的情怀也十分地淡薄了。篝火如同某种仪式一般缓慢地燃烧着,如同某个过程还要将他收纳其中,而这些都正好是他必须拒绝和放弃的。与他心里那拒绝的力量相比,那点点火光是太微弱了,不等它们泯灭,他就转身从城市高处黑暗的角落回到低处的黑暗空间,拉亮一盏灯然后拉灭,将他平淡的唿吸添加到虚无的夜里。 第四章 book.hqdoorrr;红rr;桥书rr;吧rr; 第37节:闪电,你噼我吧!(1) 1.闪电,你噼我吧! 王鹰忙。很显然,他打算在云贵市长久地待下去了。 过去他一脸外乡人的落寞,对什么都没有兴趣,所有大家喜爱的活动概不参加——喝勐酒、掷飞镖、玩桌球。其实除了对酒精过敏外,他的飞镖从来都是十环和九环之间,桌球技艺也特别高,曾经在成都拿过省级赛的冠军。 他那张落寞的混血儿的脸孔,大家真是太熟悉了。白天看不到他的影子,偶尔看到他在本地轻音乐团的排练场出现,也是一副魂还留在梦乡里的落魄模样。不过,到了晚上,工作时间,他即刻恢復活力,风度翩翩。 工作时间得意和沉醉,但下班后他离群索居,空旷的白天谁也不知道他都做些什么。 第35页 做他们这一行,工作如同做梦。 那些音乐,那些歌,无论回忆、嚮往、感伤,爱恨情仇,心动或是心碎,哪一个不是梦?虚无缥缈的,煞有介事的,无中生有的,全是秀,秀过了又再秀,没完没了,每天重复。再动人的爱,吟唱百遍之后也索然无味;再真切的痛,反覆描摹也不知痛从何来了。所以说,这种消费型的音乐是毒药,它张扬的时代精神远不及所运载的垃圾多。 在垃圾中消耗了整个夜晚之后,他会十分厌倦现实、厌倦世俗生活。 以往,王鹰白天就睡觉,此外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出于一种莫名的心理,他不喜欢在白天见到任何人。他只有出现在夜晚的灯光里,在梦幻烟雾里无数目光的注视下,在令人全身酥松的音乐里,才立刻恢復正常,展现出优美的翩翩风度。但如果是在白昼,他那张雪白的“鬼佬”面孔会因为毫无表情而令人觉得怪异,狮子头一般的长头髮也是守旧的城市居民们所厌恶的,曾经,在商店买衣服,他就听到有大人和孩子在身后议论他,叫他“鬼佬”、“长毛”。 他已经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起,就与这日常的世俗的生活完全疏离了。在世俗生活里混久了会感觉十分乏味,并令人日渐迟钝。但没有这样的生活,人的心理也会失去常人的那种平和与健康。从少年时就跟随各种剧团走穴,在娱乐圈里混了十多年的王鹰,是一只孤独的鹰,陪伴他的只有音乐和寂寞。因为寂寞,又寻找了捲菸和浓茶做伴。 他是个渴望精神闪电的人。闪电虽然短暂,但闪电会把世界照亮,把生命照亮,在那个瞬间,世界只有光芒。闪电是所有积蓄力量的爆发,是极致的纯粹的光芒。闪电不可能永远出现,但如果灵魂和生命开始堕入黑暗,就一定需要闪电将所有的黑暗驱散。在他生命的歷程中,他的闪电来自梦想,来自音乐,来自强大完善的自我。因为他要自己给自己发电。 精神的消耗,在面孔上往往留下了疲惫和苍白,所以,他出现在世俗生活中的面孔总是漠然和沉默。在他的流浪生涯中,有些书籍是一直带在身边的,比如《爱的意志》,比如《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比如《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他很清楚,酒吧的芜杂,夜生活的失范,太多的孤独时光,不断重复的消费型通俗音乐,等等,这些都是将一代代酒吧歌手乐手腐蚀毁灭,令他们消极颓废、变态和异化的毒物。稍有懈怠,就会走上毁灭。 读书和思索,以及生命中一些影响了自己精神灵魂的事件,就是他的精神闪电。 柔桑是他近两年来的一次闪电事件,这次闪电给他带来失落感。 阿哈的出现表面看来和他没有什么关系,但只有他自己才明白,闪电又出现了。而且,这次闪电将歷时久远。闪电的结果是什么,闪电将带来什么,他不知道。但他自信自己不会在闪电里毁灭。他之所以热爱闪电,就是因为他的生命与灵魂从来都是在闪电里刷新、飞升。闪电照彻他的世界,闪电揭示生命追求的本质。 当他听到阿哈的歌唱,他的心灵被深深震撼了。隐隐约约地,他感受到一种新生的力量,这力量给生命带来希望,让灵魂欢乐悸动。 阿哈,迷茫天空里的闪电。且不说她的美——王鹰十多年来就在美女丛中过往,女性外表的美和她们喜欢作的媚,已经无法令他产生不安和迷惑了,他常常仅仅就将她们视为雌性生物而已。十多年来,多少美女昙花一现,多少鲜花绽放然后坠入风尘、被践踏入泥!他常常看到表面的光鲜包裹着内里的腐烂,完美脸蛋下的愚昧和浅薄,动人风情底下张牙舞爪的欲望和别有用心…… 他甚至认为,要想让女人保持和坚守她的完美,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她们身处男权社会,因为她们自身的弱点,因为人性的各种阴暗贪慾……所以,他从来不将他的信任给予漂亮的女人。常常有女人公开或暗暗地爱上他,他会说:“别惹我,否则我就要拿出鞭子!” 在鞭子的用途上,他和尼采其实不一致。他不是尼采,并不需要携带鞭子。尼采不是绅士,同时也太缺乏对女性的正常审美能力。再者,尼采大概也没有机会看见什么漂亮女人。在对待女性方面,尼采也一定缺乏经验,女人之于尼采,是一种具有威胁性的不被了解的事物,所以尼采畏怯,如果要与女人打交道,尼採给女人的礼物就是鞭子,尼采带着鞭子去找她们,主要是防备她们、想制服他们。 王鹰是具有良好教养的现代人,他对女性有着神性崇拜,更有与女性和谐的能力,还有与女性共同享受闪电、彼此提升的愿望。但在他工作的环境里,又不得不见识太多漂亮又卑贱的女人,所以他得将鞭子藏在严肃的表情和目光里,他的表情,他的目光,可以将一切轻佻的女人拒之千里。 .hqdoor§虹§桥书§吧§ 第38节:闪电,你噼我吧!(2) 某些女人,他奉为神的,是他母亲那一类的女人。 王鹰对自己的母亲不仅仅是爱。他从小只见过她美丽的照片,知道她与自己的父亲有一个美丽离奇的邂逅,对她了解极少,有关她的一切,全靠了他的想像和猜测,以及从他所阅读的俄罗斯文学中获得的感受和灵感,丰富了母亲的形象——金色捲髮,白皙皮肤,高高的鼻樑,碧绿的眸子,温柔、高贵、博爱、情感丰富,他心灵殿堂里完美的女性,是女神。 第36页 阿哈是又一个女神,正暗暗影响着他的灵魂。 阿哈以她特殊的嗓音进入他的心和魂,她那种奇特又绚丽的异族气质令他感到亲切和认同。她是一朵真正新鲜纯洁无暇的山野之花,不谙世事,心无旁骛,歌唱就是她的全部。 九十年代末,内地的酒吧暂时还不是小资集结地,而是本地有钱人挥霍和外地生意人聚会的地方。那些女歌手,甚至一些老闆从外地请来的女明星,只要见有大款光顾,就一定找机会送上媚笑、送上自己的名片。 阿哈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她只唱歌,专注地唱,她的声音从天上来到人间,像自由的女神,她快乐地生活在她的歌里。 王鹰将如同天空里的鹰照看着草地上的羊群一样,保护她。 他预感到,生命和灵魂在长久的沉默中,按捺不住要迎接闪电的到来。 闪电啊,你噼吧,噼我吧!噼我吧!闪电! 乐手们注意到最近王鹰很忙碌。 他那时而严峻时而忧郁的表情,如春三月的花溪河,正一天天溶解,喜悦的神色逐渐透露出来。同行里那些平素有些怕他的人开始找机会与他接近。 从九十年代开始,市里各剧团就没什么演出机会了。六、七十年代以来,剧团都是演的样板戏,演来演去就那几齣。到八十年代,江水英、阿庆嫂等再难讨人喜欢。没有新剧目,没有观众进剧场,大家的工资也只有百分之几十到手,有能耐的不是北漂闯北京就是雁南飞去了广东珠江三角洲,剩下的垂死挣扎,或走穴、驻扎歌舞厅和酒吧,或寻思着做点什么小生意。 想做生意的人很多,但大家都紧巴巴地过日子,很难积累资本,哪怕就是开个小店,门面钱也还是付不起。真正能够在市区里做大买卖的,是广东人、江浙人和本地一些县份上的煤矿老闆。 别人观察王鹰平常的做派,吃饭都是去酒店,抽菸抽中华,喝茶也只喝本地梵净山的顶级铁观音。他是外省来的,大家猜想他是比较有钱的。不仅很有钱,而且是相当相当有钱的。和他熟悉的人,就想说服他做点什么投资。 过去别人邀请王鹰做什么,开西餐厅或是办礼仪公司,他总是以自己待不久推脱,不愿对音乐以外的任何东西有投入。现在,他对什么都有兴趣,开始了解政府的发展规划,准备买一辆二手摩托车可以到处跑跑,甚至打算在此买一栋房子。 周末的早晨,王鹰在太慈桥的二手机动车市场,和一群车贩子周旋许久,最后花四千元买了一辆嘉陵摩托车,几乎就是全新的,当即开回市区。 他很少在白天出门行动的,所以对白天总是有些不习惯,白日里什么地方都亮得刺眼。但今天这城市的亮,符合他的心情。树叶发亮,街道发亮,窗户发亮,高楼上的gg牌发亮,风在耳边唿唿地响,城市的声音如同喧嚣的河流,他驾车切入这喧嚣,阳光温暖而风微凉。在光和极速中飞翔,他突然感到喜欢,感到快乐,消极情绪一扫而光。 他青春焕发,全身震颤着,有一种从里到外的振奋。他本来是个生活在灯光里的人,喜欢的是虚无和幻觉。因为阿哈,似有无数饱满的现实的生命唤起了他的热爱,他内心里充满了感激。 他将摩托车一直开到狮子山下的文联临时宿舍旁,对着楼上的房间高声唿唤阿哈。 阿哈正在颜如卿的房间里发呆。她自己的东西十分简单,已经收拾好了。昨天,文联办公室的人通知她,颜如卿已经调离,房子由单位收回,要她马上搬出去。她一点也不感到突然,只是感到茫然。颜如卿,他就这么消失了啊! “阿哈——阿哈!” 是王鹰的声音。听到他的唿喊她十分惊喜,拉开门扑到阳台栏干上,看见他穿一身紧身黑色皮装,戴着头盔,身型特别好,看起来十分硬朗精干。 “是王老师啊,好酷,像宇宙战士!上来坐吧?” “不用。” “那——” “阿哈下来吧,你要去哪,我送你。” 她心里感到温暖。那么巧,他知道她要离开这个地方。可是她要去哪?她也不知道啊。 他不愿上楼,是唯恐会看到她的生活中曾经的一个男人的痕迹,那是他受不了的,在他的潜意识里,越是完美的东西就越是脆弱,这个完美是阿哈,他必须谨慎小心。 book.hqdoorrr;红rr;桥书rr;吧rr; 第39节:闪电,你噼我吧!(3) 就要离开了,她有些犹豫,房间里的每一件东西都曾经被她的手抚摸过,难以割捨。 他耐心地在楼下等她。 她也敏感到他是不愿见到任何和颜如卿有关的东西。尽管他从来不询问过他们之间的关系,甚至连猜测都没有。他从来不会在她面前提颜如卿。 她找出一些旧被单,将颜如卿的床和画桌覆盖好,又检查了水龙头和电闸,最后对整个房间说:“卿哥哥,我知道你不想见我。我走了,你回来吧,我就走了,你回到你的家来吧!” 她始终相信他的调离是藉口,是颜如卿要和她分手。只要她离开了,他就会回来,他的生活又像以往那样进行下去了。 她拎了一个布包下楼,包里有她的衣服和歌碟,还有一把阿爸做的牛角梳,一个阿妈缝制的香袋。王鹰驾着摩托车,两条长腿支在地上保持平衡,等着她,看着她下楼走到他面前,她的脸上有着淡淡的忧伤。他并不安慰她,只坚决地对她一偏头,她就跨到他身后坐了上去。他脚一踩,摩托车发动机突突响起来。 第37页 阿哈犹豫一下说:“我不知道该去哪里。” 他不说话,心里涌出喜悦和自豪,仿佛她已经把自己交给了他。只顿一下,他就驾车飞一般冲下斜坡,汇入城市车流里。在城里转了几圈后,他在南明河畔停下,对她说:“只要不回金竹大寨,去哪里都好。去师大好不好?那里还有房子出租,租金贵些,但环境好!” “好吧。”她茫然地说。事实上她还没有真正开始在这城市里的生活,所以也不甘心就回金竹大寨。 王鹰将她带到了师大。校园里到处是高大的梧桐树,阳光灿烂。 离他租住的寓所不远,有一个单身公寓,是红砖的苏式建筑,虽然古旧,墙上生出了大片青苔,但黄澄澄的琉璃瓦在阳光里十分耀眼,令人心生喜悦。 王鹰知道阿哈要搬离颜如卿的宿舍,早已经帮她租下来了,只是怕她误会,一直没说。他领着她在师大的林阴道散步片刻后,他才指着那苏式建筑问她:“如果让你住在这里,你喜不喜欢?” 她说:“这房子真漂亮,像油画里的一样。” “那我们去看看。” 他高兴地领着她上了二楼,打开了向阳的房门。 “你不是变魔术吧?” “当然不是,这钥匙是我的,我已经把这二楼租下来了,就等你搬过来。瞧,这里条件不错,五十年代是给苏联专家住的。以前这里都给外来访问学者住,现在修了专家楼,就空下来了。有厨房和卫生间,又远离教学区,很安静。” 阿哈高兴得叫起来:“太好了,我可以做饭吃,我做的菜很好吃呢!” “我早就流口水了!” “我呀,要是我能够像那些大学生一样上学,多好啊!”她由衷地说,说完难免十分惆怅。 “这个——”他靠着门框看她,“我在艺术系每周有两节演奏示范课,不是很适合你。不过我可以想法,让你进这个系的预科班跟读。” 阿哈吃惊得说不出话来。一个只上过初中的布依女子,上大学是令她心疼的梦。没有完整的教育,她可能就只是个好嗓子的布依歌手而已。 “真的?我真的可以在这里上学?”她有些结巴地问他。 “当然。其实我已经将手续办好了。不过,得等到这个期末,大概六月份,你通过他们的一些科目考试,秋天就可以成为这里的学生了。”他有张有弛地说。 “考试?”她一脸黯然,“我在花溪中学只上到初三。” “这个,你更加放心,我会找来教材,文化课你自学,我可以辅导,专业课就包给我了。” “你这么有心计啊?”她跳上来拥抱他,在他脸上亲了一下,“那以后我真要叫你王老师才对!” 接触到她的身体,他全身一阵战慄,赶快推开她:“你如果没有时间做饭,学校饭堂的饭菜也是不错的。” 王鹰没有完全告诉她他为她做的一切,比如说他为她交了不菲的学费,学校才答应可以破例将她作为自费生安排在艺术系的预科班学习。 失去颜如卿的悲伤被这无数令人兴奋的好事情暂时淹没,阿哈欢天喜地,走路是蹦跳着的,口里哼着曲子。 此后,他们成了邻居和拍档,是全云贵最好的独唱和solo。白天她就在屋里,或者在学校林阴道的石桌椅上准备功课,到晚上,他用摩托车载她一起去上班,在夜晚的城市里驰骋。 这是一段快乐的日子。香港、广东、温州来的老闆们,如果是真正爱听音乐的,到酒吧就问有没有他们的节目,如果没有,就茶位也不开了,立刻抽身而去。城里几家酒吧和夜总会都来挖他们,他们不再在贵州饭店驻场,跑场让他们的收入增加了至少五倍。 每到夜晚,年轻的摩托车骑手就在夜的城市里穿越,勇往直前。阿哈坐在后面,他一再要求她搂着他的腰、头贴着他的背,说这样安全。 男人的身体对她来说始终是陌生的,令她畏惧,因此她十分退缩,只在起步的时候抓着他的衣服,等他们开始飞翔她就放开了。他把车开得很快,真的是飞翔一般,在城市夜色里掠过。听此起彼伏的车声唿啸,看每一束车灯像如期而来的彗星横扫街道,柔软的风毛刷一样拂扫脸颊和脖颈,她突然意识到季节已经轮换,是初夏,颜如卿离开她已经一个多月了。 颜如卿! 晚上,她神思恍惚,唱的每一支歌,都好像被晶莹的泪水湿透。 rr;虹rr;桥书rr;吧rr;.hqdoor 第40节:火 宫 殿(1) 2.火 宫 殿 他们最早的场是在火宫殿,然后到新月酒吧。在新月酒吧演出休息的时间,他们刚离开的火宫殿的老闆特意叫人送来了咖啡。他们在后台慢慢喝,是雀巢的,加了咖啡伴侣后口感更好了。 “这老闆怎么这么好心啊?没时间喝就送到这里来了。我第一次喝这种东西,味道有点像我阿妈熬的感冒茶。” 王鹰笑:“《小雨》这首歌,你的处理是最好的。你比汪明荃唱得好!” “有歌声有笑语,家中的温馨甜如蜜。世界上再辽阔,比不上家中的小天地……”阿哈想回家了,但她依然笑着说:“第一段之后你的即兴solo才棒呢,感觉好极了。我觉得我还可以再作些处理。你教我的,要在歌唱中去找歌剧的感觉,去倾注一个故事和一份情感……我就是这样做的。” 第38页 “知道我听你唱歌的感觉吗?就好像深夜读一本自己心爱的书,一边听屋檐下的雨声……” “你都读什么书啊?介绍给我。” “那雨声,也像我心爱的书一样。只是,它从天上来到人间,反被践踏入泥。” 阿哈一时不知道怎么理解他的话,没有吭声。 “阿哈,有些老闆,爱在娱乐圈找自己的玩伴,但很快就厌弃了……” 阿哈笑了:“王老师,你是看火宫殿那个鹰钩鼻瘦老闆老盯着我?放心啦!我如入无人之境呢。” “不要叫我老师了,我没教给你什么呢。不过,有什么事情要和我商量啊,毕竟你还未成年。” “哪里,早成年了,十八岁生日过了。” “为什么不让我们给庆祝一下?” “不在家里,过生日是不好的,我没给谁说。” “你们的规矩真多。” “我们有很多规矩,是因为祖先要我们对神虔诚,那样神才会庇佑夜郎的后代,保护我们的牲畜,让我们的泉水永远甘甜,让布依的男孩子长得健壮,姑娘长得美丽。告诉你我小时候的经歷吧,有一次,我整夜睡不着,听见风声四起,我就趴在床头听风的声音。我阿妈只会在月圆的夜晚彻夜不眠,可那夜她睡熟了,睡得很沉。 “那是我从小长到大第一次失眠。我听见风从西边升起,翻滚过一座座大森林,林涛一齐轰鸣,加助了风的声威,听起来震人心腑,感觉屋顶就要被掀起来了,寨子动摇起来了……直到窗纸发亮,那声浪才掠过大山和阿哈湖,畅然东去。阿妈醒来了,她告诉我说,那是春夏两个季节在举行轮换的仪式,这个仪式完成之后,就是我的生日了。 “第二天一早,我慌慌张张地穿好衣服,跑到寨子最高最宽阔的晒谷场上去,看季节轮换后的模样。啊,那样的天空,蓝色的,又有浅浅的鹅黄,纤尘不染,美如绸缎,黎明如同过路黄花金色的花瓣,而且在颤抖,因为,东方的大山顶上,太阳的金光就要出现了! “那一刻,整个世界无比的宁静、干净又新鲜,每一丝风都清凉而甘甜。我听见了一种音乐,一种绵绵不绝的低音,山野、高原就在这低音里旋转。我哭了,在山路上奔跑起来,心里充满了渴望,想拥抱这美丽新世界的渴望……” 阿哈久久沉默。 王鹰低声说:“我心里有的是将你紧紧拥抱的渴望。” “你说什么?” 王顾左右而言他——他抬起头来:“该上场了,键盘手哪去了?” 城南南明河上有两座大桥,南明桥和朝阳桥。南明桥上是甲秀楼,楼里藏有明清时黔地画家文豪的诗、书、画,是一班城里文人常来怀古吟哦之处。朝阳桥在“文革”时曾经发生过“造反派”和“保皇派”的鏖战,鲜血从桥面一直流注到桥下的南明河水中。当时桥头有个卖冰糖葫芦的少年名叫李遥,被捲入这场血战,他不明就里就被人袭击然后拼命抵抗,被疯狂的人们的梭镖挑中肚子,差点掉进河里。劫后余生的他,痛定思痛,在发了点小财后,满三十岁那年将当年的桥头堡垒买下,装修如同皇宫一般,取名火宫殿,是南明河畔最红火的夜总会。 ※book.hqdoor※虹※桥书※吧※ 第41节:火 宫 殿(2) 火宫殿的老闆李遥听过一次阿哈的歌,以后就开了辆黑色的红旗车去各个酒吧接她。空跑了无数次,某个晚上竟然就将阿哈接来了。 阿哈因为想念颜如卿,心里悲伤,十分恍惚,常常身不由己地做一些自己也不知所以然的事情。比如这个晚上,新月酒吧的演出结束后,一个新来的歌手缠着王鹰说些什么事情,阿哈独自走出去打算在外面等他。她刚从新月酒吧出来,一个西装笔挺的瘦男人就将一束从昆明空运而来的盛开的玫瑰举到她眼前,她接过了。瘦男人又欠欠身子,将她往打开了的车门里送,她就钻进那黑色的轿车里去了。 没有看清楚瘦男人的模样,他和他的车,都影子一般。她坐在后座上,感觉很舒服,就闭上了眼睛。 她一闭上眼睛,就会看见颜如卿的脸。昨夜她就做了这样的梦:在黑唿唿的一群观众当中,颜如卿仰脸望着她,他的金丝眼镜有些歪斜,脸色苍白,委屈、忧伤的表情十分鲜明,直逼眼前,令她感到触目惊心。那会儿她正在舞台上,她伸手给他,但是他却被人流往后推挤,离她越来越远,他们根本无法再接近。 他为什么委屈又忧伤?为什么那么苍白? 这个梦令她整天陷入忧郁。 只一会儿,车停了,车门打开,耀眼的灯光从火宫殿的大门一直照到车里来,令她睁不开眼。李遥不知从哪里买来两个探照灯,装在火宫殿门前,每晚一红一绿两道光柱如勐龙触鬚,从火宫殿门前照向南明河,在辽阔的河面上掠过后再在天空里画一个圈,是城南美丽的夜景之一。凡是来火宫殿的客人,都会兴奋地叫着等探照灯就近将自己照过了,经歷了那瞬间置身宇宙的感觉,才偏偏倒倒地上楼去。 从车里出来被探照灯一照,阿哈几乎昏倒。立刻,有两个穿旗袍的咨客来扶她,将她送到三楼的露台上,那里,李遥在葡萄架下设了一个雅座,摆上了法国波尔多红葡萄酒和凤爪、卤花生等小吃。 第39页 “阿哈小姐,请坐啊!”李遥殷勤地说。 阿哈恍恍惚惚,问:“这是什么地方啊?你是李老闆吗?” “阿哈小姐,久仰啦。你喜欢火宫殿吗?” “不,我不喜欢火,我喜欢的是水和森林,所有绿色的、清香的。”她说着他听不懂的梦话,“不过,这个露台很好啊,我很喜欢。” “你喜欢就好,来,我带你各处看看。” 李遥领着阿哈在大露台上走,看他那些养了十多年的盆景,看开花的铁树。 阿哈问:“这铁树有一千年了吗?” “不好说,但它的歷史肯定比云贵市的歷史还长。” “哇,两千年了?如果植物有嘴巴,它会说出好多好多事儿来呢!” “是,是。如果植物有嘴巴,它恐怕是活不久的,皇上是不喜欢别人多嘴的。” “皇上?你说什么呀?” “对不起,最近看那些戏说的电视剧多、多了,我们也常戏说戏说,戏说而已,你别认真。你小、小心,这地上有藤。” 李遥见到阿哈就有些紧张,因为怕自己不小心嘴一熘就讲了粗口。结果,他因为每句话都要想想才说,变得有些结巴了。 “你去哪里找来这么多盆景?” “哈,你不知道,我以前经常带着文联的那些艺术家去山里挖盆景,他们挖了回去养不活,我的都长得很好!” “我也认识他们啊。” “是吗?耀明和我最好,我们一起练过气功。可惜他走火入魔了。” “走火入魔?” “是啊,有一次听说他一早出去练功失踪了,很多大学生自发出去找,最后在黔灵山顶找到他,他从九曲径开始一路往磕头,到山顶头都磕烂了。你认识他吗?他很神的。” “不,我认识颜如卿,”阿哈心里疼了一下,“他是个画家。” “哦,我也认识他,不熟,可能是新来的吧。他们那里的人我全熟啊。” “这里真好啊,可以看到南明河的两岸,真美!” “我希望你天天来。” “你还需要女歌手吗?我看你已经有不少女歌手了,她在唱徐小凤的歌啊!” 她聆听二楼传来的歌声,是一个沙哑的女声,在唱老歌《往事如昨》。“往事难忘温馨如昨,依然荡漾心头。春去春回绵绵如梦,但愿你勿忘我。”唱这歌中低音控制不好就会唱出沧桑无奈老黄历的气息。但这首歌在阿哈的心里不是这样的,它应该是一种古香古雅的怀想。 “唉,他们怎么能跟你比啊!”他想亲切地拍拍她扶在栏杆上的手,又不敢造次,正犹豫,阿哈转过身说:“我想唱歌了。” “好的。”李遥对穿黑色制服垂手站立在楼梯口的保镖招手,“找一个最好的咪头来!”保镖扭头往下传话:“找一个最好的咪头来!” “我想下去唱,跟乐队一起。” “这里好啊,下面太嘈杂了。就在这里唱给我听好吗?” 下面有人送了咪头来,阿哈没接,撑住露台的栏杆,望着灯火辉煌的南明河的两岸,她如在梦里,唱这首《往事如昨》—— 往事难忘温馨如昨,依然荡漾心头;春去春回绵绵如梦,但愿你勿忘我……何年何月才能相逢,重温往日旧梦?花开花落几番如梦,但愿你勿忘我…… “太好听了,也太感伤了!阿哈小姐你唱歌太有感情,让人听了心里……” 李遥说着,靠近阿哈一些,一只手臂自然地就要搭到阿哈的肩上……几乎就在那一条手臂要落下的瞬间,一支萨克斯管在他们身后吹响,音乐虽然极其幽雅柔和,但还是把李遥吓了一跳,那手臂就无力地收回来了。 王鹰闭着眼睛,吹奏《月亮河》。 阿哈转身惊喜地叫:“王老师!” 王鹰依然微闭双目,冲着他们吹奏。“moon river……”月亮河,梦里的河。 阿哈陶醉地望着他,李遥脸上的愠怒却久久没有消褪,鹰钩鼻在微微抽动。 .hqdoorrr;虹rr;桥书rr;吧rr; 第42节:花房姑娘(1) 3.花房姑娘 城市季节的变换是悄然而不着痕迹的,不像山间,大好河山随着季节改变而旧貌换新颜。城市的一切改变,只能从女人们的身上来体现,夏天一到,云贵的美女就穿上了五颜六色轻薄的裙衫。如果你是个外乡人,如果你在初夏去了这个高原上的盆地城市,远隔几十公里就听闻亚洲第一瀑布的轰然水声,你同时会惊讶:为什么城里有那么多美女啊?她们睁着鹿一般的大眼睛,全是那个着名女演员宁静的孪生妹妹一般,为什么她们没事可做?为什么她们每天都打扮得那么漂亮,好像天天在过节一样? 的确,这个城市就是这样的,美女除了陪男人打打麻将,余下的事情就是痛快吃东西,好好留意她的妆容,男人们就很满意了。这也是云贵美女除了宁静之外,都不愿出门闯天下的重要原因。 阿哈和这些大眼睛的美女又有所不同。不同之处,在于她那漂泊的心,她是在梦里生活的人。除非回到金竹大寨,否则在任何地方她都感觉到自己是异乡人,无法和周围的人和事产生千丝万缕的联繫。她唯一拥有的,是她的梦想和歌唱,这样的梦想只能是在远方。时光如流水,而歌唱也如同流水,永远要去更远的远方。 第40页 她看到夜晚的玫瑰越来越多,那都是从昆明空运过来的,据说是加拿大种。红玫瑰和黑玫瑰总会给她眩晕的感觉,粉玫瑰是柔弱乏力的,她不喜欢。而黄玫瑰,无论是在酒吧的紫光里,或是如梦的夜色里,都格外的令她振奋。 每个晚上,无论是在贵州饭店、新月酒吧,或是广寒宫,火宫殿的老闆李遥都会安排人送上十八枝红玫瑰或是黑玫瑰、黄玫瑰、粉玫瑰、白玫瑰,然后在遥远的卡座上向她微笑致意。她其实是看不见他的笑容的,但知道他在笑,在优雅地做出某一个轻微的手势,扮演着绅士。 绅士或者淑女,是扮不出来的,那与天性有关,否则,迟早是要露馅的——阿哈每回看李遥,其实下意识是在看他有没有露馅的地方。 “猫儿钻出了口袋——露馅,哈哈哈!” 在贵州大学读书的美国留学生jam,一有时间就泡吧,阿哈去到哪他就跟到哪。他最拿手的是,一看阿哈有空就给她讲他祖国的各种俚语,这个“露馅”的俚语,也是他讲给她听的,他用中国话讲,显得十分的笨拙,每个字吐音都一样的重。但他很认真努力的讲,每讲一个就大笑一阵,像单纯的大男孩。 jam喜欢阿哈,看王鹰和阿哈形影不离,他就去和王鹰一块琢磨萨克斯管,原来他也吹得不错。他只要有空就从位于花溪的学校赶到云贵,整夜跟着他们,许多时候,酒吧客人喜欢听王鹰用高音萨吹奏。每到这时,jam就可以用降b调的低音萨给王鹰伴奏,效果出奇的好。 阿哈十分喜欢jam的个性,觉得他十分的透明、阳光。他们三个人成了好朋友。jam一高兴,就要对阿哈唱崔健的歌,那首《花房姑娘》—— 我独自走过你身旁, 并没有话要对你讲, 我不敢抬头看你脸庞; 你问我要去向何方, 我指着大海的方向, 你的惊奇像是给我赞扬; 你问我要去向何方, 我指着大海的方向, 你问我要去向何方, 我指着大海的方向。 你带我走进你的花房, 我无法逃脱花的迷香, 我不知不觉忘记了方向; 你要我留在这地方, 我要我和它们一样, 我看你默默地说不能这样; 我想要回到老地方, 我想要走在老路上, ▲book.hqdoor▲虫工▲木桥▲书吧▲ 第43节:花房姑娘(2) 我明知我已离不开你姑娘。 阿哈总是微笑着欣赏jam快乐的歌唱,然后才对他说:“jam,你已经唱了十多遍了,每次见面你都唱这歌。” “是啊,这是我专门为你去学的,学了就为了唱给你听。” “谢谢jam!” 王鹰让她感到踏实和有所依靠,jam让她感到快乐。李遥,就不是一个透明的人了。 阿哈对他是看不准也吃不透。 在掘平生第一桶金时做了不少见不得人的事情的李遥,在阿哈面前一直是拘谨和含蓄的。 李遥有时候会研究一下玄学,读读古书。古人说了,不能只正衣冠不正心。李遥每晚去见阿哈之前,都要回到火宫殿自己的休息室打扮一番,衬衣一定要穿新熨烫妥贴的,皮鞋也一定要新擦过。对着镜子梳头的时候,他在心里重复着古人的话,并反覆地对自己说:“瞧,比年轻娃儿有钱,比有钱人有风度,比知识分子潇洒,比艺术家雄,比时髦先生有内容,比留学生……” 经过反覆的自我暗示和鼓励之后,他像地道的城市猎手那样吹起口哨,开动在小城里足够炫耀的红旗轿车,驶上了追逐猎物的高速公路。 阿哈爱上了这城市夜晚的生活,开始像王鹰那样昼伏夜出了。她如一只猫,穿行在黑夜各个霓虹灿烂的处所。夜晚是虚无的,夜里的一切都变得轻盈,夜里的人们有着松弛和茫然的表情,似乎谁也不想支配自己而只想被人支配。夜和音乐更是有着天然的联繫,她的歌喉能够穿透重重黑夜,到达神的府第。 而李遥,火宫殿的那个怪物李遥,他那么精瘦骨感,跟王鹰学吹萨克斯管时还经常把音吹破。他对阿哈的渴念,已经越来越按捺不住了。因为迷恋阿哈,他对自己身边的女性态度变得粗暴,特别是那些女歌手,稍有不满就骂骂咧咧,她们见了他就如同老鼠见了猫,能躲就躲。 有个叫麦黄的女歌手,阿哈曾经听到她唱《往事如昨》,声音沙哑,风尘味特重。她在火宫殿已经演唱了近十年了,可以说,一有火宫殿就有了她,当初的火宫殿完全靠她撑起台面。大家都十分尊敬她,算是火宫殿的元老、大姐大,李遥对她也十分感激,有时表现在大家的眼里,活脱脱就是情人关系,所以谁要想讨好老闆,就先讨好麦黄得了。 但最近,李遥对她也有些压抑不住的厌弃会流露出来。比如过去,她唱完后休息的间隙,见有重要的客人,或是李遥的朋友之类,会主动来打招唿,陪坐一会,俨然老闆娘一般,如此“识相”,也是李遥十分满意的,客人也觉得很有面子,偶尔还可以对他俩开点带色的玩笑。李遥会粗口不断,麦黄就扮出贤淑的样子,越发让人觉得他们男主外女主内了。最近一次,听说老闆晚上开红旗车接了个歌星来火宫殿,她急得唱歌老走调。演唱完后要上露台去,看李遥到底接了个什么人来,被咨客将她拦住了。 第41页 那两个穿红色长旗袍的女孩子平时看够了她的趾高气扬,她们每天站在门口对客人也对她说“欢迎光临”时,她总是乜斜着眼睛,抽抽鼻子算是对她们的不屑回应。所以,现在她们不但将她拦在楼下,还转过身故意说给她听:“她还不知道,老闆都叫她是‘夜光’了!” 麦黄当即愣住,腿是跨进大门里了,但半天才回过神,心里一阵疼,差点气上不来。 “夜光”是云贵人骂长年混迹歌舞厅的女子,说她们只有晚上化妆后漂亮,白天一卸妆立刻现出人老色衰的可怕原形。 听着楼上陌生的脆嫩的声音、李遥殷勤的讨好应酬声,她心里陡然膨胀着对李遥的万千怨恨。真是歷来犹见新人笑,有谁知道旧人哭!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44节:槐 花 香(1) 4.槐 花 香 五月的鲜花开遍原野,六月的洋槐如天上的云落在人间。洋槐本是五月开花,但因为高原的春天来得迟,它的芳香就要等到六月才成熟,然后在城市的天空里漫延。洋槐花的香味儿很甜,含到口里更是蜜糖一般。六十年代初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半个云贵城的居民靠了漫天里白云一般的洋槐花,靠山上的蕨菜根、田坎上的折耳根,度过了飢饿的岁月。 李遥经歷过那样的岁月,童年的他,父母先后病逝(其实是饿死的,他们吃观音土,吃得肚子胀大,脸色灰白,后来就卧床不起),瘦弱的孤儿在五、六月里,每天大早就去河边树下捡风吹落的白色花朵,吹一吹尘土赶紧送到自己的嘴里,不一会儿就吃饱了。 火宫殿的大门前是一排高大的槐树,活了上百年了,有的树身已经爆裂,从老树的空心里又长出了新树,枝繁叶茂,每到五月底六月初,雪白雪白的洋槐花飘散出醉人的甜香,一条街都芬芳馥郁,浓烈的香味一直瀰漫到春雷广场。广场上有伟人的塑像,是“文革”时立的,几十年后还是十分巍峨,只是面目上有一道道钢筋锈蚀被雨水沖刷后流下的污痕,一只高举的右手五个指尖上,总是歇着五只麻雀。 李遥最喜欢站在火宫殿三楼的露台上,与伟人遥相对望,思考些歷史往復和个人命运方面的事情,偶而向河对岸打招唿的熟人挥挥手,模仿的也是伟人的动作架势,并有心以此当成自己的标志性动作。 六月十九是火宫殿十周年大庆的日子。 以往的周年庆,四区八乡的舞狮队伍都会被邀请前来,从火宫殿门前一直舞到南明河畔,半个城市都能听到欢快的鼓乐声。今年,老闆李遥有了新的想法,他要在中华南路的百花影剧院举办阿哈和王鹰的专场音乐会,邀请省歌舞团乐队担任伴奏。唯一的条件,就是阿哈和王鹰音乐会成功举办后从此不能跑场,只能在火宫殿演出。 不管怎么说,这对他俩来说都是难得的机遇,至于以后被李遥买断,是个不公平的条件。到时候再说吧,反正还没有签协议就不能说定了。 王鹰明白,李遥这么做目的并不在于将他们炒红然后掌握在手,而是…… 这傢伙的心思再明显不过,但王鹰相信自己能够保护好阿哈。 不管怎么说,一个正规的舞台,一场展示自我的音乐会,鲜花和掌声,是每个音乐人都渴望的。王鹰在加紧练习新曲目的同时,还要为阿哈创作一批新歌,时间不多了,他晚上不再出来工作,全心全意创作,要为阿哈写一批歌。 任何一个歌手,如果没有原创作品,而只是翻唱别人的口水歌,是永远立不起来的。王鹰暂时给阿哈的定位是“森林女神”,就按照这个定位来给她写歌。本来对于阿哈的气质和嗓音,这个定位是最适合她的。但是因为云贵市从旅游业方面被定位为“森林城市”,他再给她这样的定位,怕是有地域局限了。 但暂时他还考虑不出别的更好的定位。 这个定位,阿哈也很喜欢。 “叫森林公主不更好吗?”李遥说,下意识里觉得自己可以娶一个公主但不可以娶女神。 阿哈笑道:“李老闆,女神比公主境界高啊。” 李遥悻悻走开。 他们一起讨论了他即将创作的一组歌曲,就以布依族民间故事和古夜郎传说为素材,以绿色森林、宇宙、生命、梦为主题。他们在火宫殿的露台上讨论时,阿哈突然激动万分,跳起来搂住王鹰的脖子,两腿像熊一样盘绕着他,口里喊叫:“我一辈子就想唱这些,永远唱下去!” 这是她第一次给他的纯洁的拥抱,情不自禁的“熊抱”。她还像个孩子。他暗暗觉得,他有能力引导这个孩子,让她真正成为一个歌坛的“森林女神”。他会用他全部的心血、他对她的难以抑制的爱和激情来创作。 他只是凝视着她的眸子,对她说:“不会,你不会只唱这些,这只是一个开始……” 李遥在他们身后假咳几声,王鹰将她放下按到藤椅里坐下了。 李遥要求他们的排练也必须要在火宫殿进行。每个晚上,李遥开着红旗车从贵州饭店跟到新月酒吧,再跟到广寒宫,最后将阿哈接到火宫殿。零点开始,王鹰和阿哈在火宫殿的露台上排练到凌晨四点,其间,李遥会让人给他们准备精美的夜宵。 第42页 每次王鹰到来的时候,都看到阿哈在露台边上面对南明河满河星辉祷告,他以为这和她的民族信仰有关,所以从不打扰。有时候他来早了,到零点时也主动停止吹奏,让她完成她的祷告。 六月初的一个夜晚,阿哈做完为颜如卿祈福的祷告后,抬起头,就看见那个高大的说书老人,远远地在河畔对她挥舞双臂。她很吃惊,盲人怎么看得到她在这灯火辉煌的高处?她的驼背什么时候那么挺直了?她一直觉得老人神秘又亲切,而且,无论她走到哪里,老人就会在哪里出现,老人和她的命运,难道相关? 阿哈祷告的时候,王鹰用一块酒红色的金丝绒仔细擦他的萨克斯。看他擦乐器,你才会体会到,身躯高大长着俄罗斯人大鼻子的他原来是个多么细腻的男人,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一个要求完美、注重细节的人。他将乐器小心地放回箱子里,等待阿哈来和他一起排练,唱他新写的歌,只有她唱了,听到了她的声音,他才能决定该在什么地方做什么样的修改。他是为她写的,他的脑子里有的是她的声音,她的声音最大特点就是透明和无穷无尽、无止境。他重要的任务是要帮助她形成风格,不仅仅是现在的这种优美和清新,而是可以描述的、以某种文化为支撑的最完美的风格,是不可以重复的、别人无法模仿的那种。他自认肩负重任要将她在音乐表现上的所有优势发掘出来。 他等了一阵,阿哈还没有动静。他站起身,看到了对面河畔明亮的灯火里,那个挥舞双臂的老人,在和阿哈比划着名手语。阿哈对这老人有特殊的好感。他在谱架上放好了新写的歌,回头叫阿哈,可阿哈只来得及对他比划了一个请稍候的手势,就飞奔下楼去了。 ※虹※桥※书※吧※.hqdoor 第45节:槐 花 香(2) 阿哈从朝阳桥上飞跑过去,到了对面河畔,看到老人确实是在等候她。她发现老人那原来大睁着但无目标的双眼,竟然炯炯有神,在夜色里直视着她。老人拉她在河畔的柳树下坐好。 阿哈拉住老人的衣襟:“我昨夜梦见山上的树没有结果子,但长出了无数小鸟。婆婆,我知道这个梦的意思了,它是说你的眼睛就可以看得见天空的飞鸟了,对吧?你能看得见我真是太高兴了!” 老人睁大眼睛,拉住她的手说:“阿哈闺女,这个梦和我的眼睛无关,它的意思是告诉你大寨的消息:土司老爷要你回去啊!” 金竹大寨的山民一直有叫金定土司老爷的习惯。 那一向柔和苍老的老婆婆的声音突然变得十分熟悉,阿哈很吃惊,伸手掀掉老人的头巾,仔细打量一番:“啊,原来你是布摩啊,为什么要装扮成盲人?你来这城里很长时间了吧?原来是布摩一直在跟踪我啊!” “自从你离开寨子我就出来了,你带走了土司老爷和太太的魂魄,他们派我来看好你。闺女,老爷知道那后生回南方去了,不恋巢的鸟决不是好鸟,我们不怪他的。老爷要你回去,他和太太已经在天鹅李村给你找了个俊俏的姑爷。” “我不回去,也不想嫁人……”阿哈看着波光粼粼的河水低声说。 “闺女啊,这花花世界的五光十色转眼就如浮云,美味佳肴也都是化学药品,哪比得上我们家乡的青山绿水,鸟语花香!即便是粗茶淡饭,谁吃过布依人家的饭菜,谁的口里就像含有野百合花一般永远留味芬芳。闺女,你怎么捨得离开自己的家乡?那后生姓王,人才相貌都是百里挑一,又跟我们金家有缘,同是夜郎王的后代……” “我怎么不知道这个天鹅李村?” “你忘了,小时候我带你去过的,就在花溪河峡谷边上,背靠连绵青山,山寨左右是栽种稻谷和蔬菜的梯田和坡土。你还对我说:这寨子真高啊,高得伸手就可将白云抓在手上。” “我还说过什么?” “你还问过我为什么这个寨子叫天鹅李村。” “你告诉我了吗?” “当然。布摩过的桥比阿哈走的路多,吃的盐比阿哈吃的米多,阿哈问什么布摩就答什么。” “我忘了,那你再给我讲一次啊。”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我们金竹大寨的姑娘阿秀在查白歌会上爱上了李村的小伙阿勇,他们唱了九十九支歌,从下午唱到太阳落山坡。是该表明心意的时候了,阿秀深情唱出最后一首歌:‘太阳回家星出门,山风吹落一河星,阿哥能把星捞起,阿妹陪哥过一生。’阿秀唱出这支许婚歌后,李村的人都欢唿起来,就看阿勇怎么对了。阿勇嗓子一亮,应答道:‘长河落星点银灯,哥有办法捞金星,铜盆盛起河中水,天星妹心捧回门!’” “回歌绝妙啊,这个阿勇真是聪明!” “阿勇就要准备娶阿秀了,可花溪河里的鱼精要抢阿秀去做它的水洞夫人。阿秀不从,鱼精引来滔天巨浪,要将李村和金竹大寨都淹没。就在这可怕的时刻,李村山寨后飞出千万只天鹅,将鱼精啄得全身无鳞甲,变成石鱼落在花溪峡谷中。现在去到李村,俯身往峡谷里看,还看得见那大石鱼呢。” “布摩啊,你的故事真多,十天十夜也讲不完。我想请你回去告诉我阿爸阿妈,阿哈才十八岁,不想这么早嫁人呢。” 第43页 “傻闺女,布依人家的姑娘十八一朵花,出嫁正是好时候,生出的孩子健康肥壮呢。” “布摩啊,世界很大,阿哈不想就在金竹大寨生儿育女过一辈子。” 布摩长长地嘆口气:“唉,时代变了,大寨里的后生仔出去的越来越多,女娃你却是第一个,布摩和你阿爸阿妈不放心啊!来,让布摩看看,你要怎样过人生啊!” 他抓住阿哈的右手,借着微弱的河面的灯光,仔细看她的掌纹。 “闺女,你的手相是越来越清晰,也越来越奇怪了。” “你看到了什么?” “我看到你的孤独,但又看到男人们在为你拼杀。最为奇特的是,我看到你的手心里有星星的光芒,那代表新的生命,或者是至高无上的更新,难道,你的生命中会有什么样的奇蹟发生?” 他抬起头来看看天空,冥想片刻,又对她端详一番:“你还是跟我回去吧,只有在我们的大寨里,美丽的花朵才能永远包裹着天上人间的芳香。” “你说什么呀,我挺好,布摩你知道吗,城里人很喜欢我,他们喜欢听我唱歌,我的声音会变成磁带和光碟,传到很远很远的地方,也许某天你还可以从收音机里听到我唱歌……” “可是我就喜欢听你在我们的高原和山崖上唱,我可不想听收音机里的声音,像没吃饱的鸟一般。” “啊呀,布摩,外面的世界很大很大,我们的寨子很小很小,你那么聪明,难道不知道?我还想上学,我要读书,不想嫁人啊!” 他无法说服她。 布摩的马车已经来到柳树下,他是必须要按自己的时辰动身的。他亲吻了她的头顶,又嘆口气说:“闺女,你最近有大事发生,我看不清楚它于你的利害。不过我看你的额头祥光笼罩,往后的日子多是吉祥,你可要好自为之啊!” 阿哈心里难过,却装作高兴地说:“我要在这城里最好的剧院里唱歌啊,布摩,你想不想听我唱?你留下来吧!” “如果不是寨子里有事情等着我,我就留下来了,也好让老爷太太放心。闺女,保重啊,我会很快回来看你的!” 布摩的马车在树影氤氲的河堤上很快消失,马蹄清脆的哒哒声也很快被城市车声喇叭声音乐声汇合而成的声音的河流吞没。 阿哈站在布摩的马车停歇过的柳树下,不知道是伤感还是欣慰,她知道,她过去的时光,金竹大寨布依公主的时光,就这样过去了。 未来的生活,将是在城市的无休止的漂泊。 人们爱将漂泊者比喻为天边的云,她抬起头来,看见城市的天空格外洁净,天边的云洁白、安宁,如同远方的岛屿。不,她不是云,云本无心,是会很快消散的,她不会,她有自己的核心和主宰,虽然暂时她还不明白这主宰是什么,但她相信自己,她身体的每一条经络和血脉,都预备了力量要在恰当的时候释放,她的声音要传送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她不是云,她是光芒,她要像光芒一样出现,像光芒一样微笑,像光芒把城市和陌生人的心灵照亮! 虫工木桥◇.hqdoor???欢◇迎访◇问◇ 第46节:河水泛出腥味(1) 5.河水泛出腥味 音乐会定在六月十九日的晚上举行。 已经在各项预支出上反覆核算了,还是得花八至十万,这可是火宫殿近半年的收入。麦黄想阻止,李遥几乎要炒她鱿鱼了,真是,她以为她是老闆娘? 因为对观众的喜好不了解,对娱乐市场也没有把握,李遥不敢卖票。票一半由文化厅往下送到主流社会的各机关、行业、部门,一半就由火宫殿的工作人员送到全市的所有娱乐场所。宣传海报是和票一起送的,海报上有阿哈和王鹰的大幅照片。海报起了作用,所有收到票的地方都打电话来想再多要些票,李遥一时后悔不已:第一,如果卖票,至少可以收回成本——这将是本市首场商业演出,推出的是本市的明星,他们已经具备了相当的号召力,这会是一场成功的演出。第二,如果找烟厂或茅台酒厂来贊助,在海报上登他们的gg,在媒体上发布消息,将有可观的收入,还会有更大的影响。他怎么那么胆小呢?全都是因为阿哈,因为他想讨好她、掌控她、得到她的欢心。就因为他这样的私心,使得一场本该轰轰烈烈的商业演出将变成公益晚会。 如果不是因为李遥的一念之差,这场演出将会大大的赚一把。多少商道中人,因为情所困而丧失理性和警惕,走入失败的深渊。李遥自认是成熟而理性的商人,这大概就是平生第一次为情羁绊。 什么都来不及做了,也罢。 为了这场音乐会,李遥改掉了睡懒觉的习惯,每天一大早就来到火宫殿。 白天的火宫殿总有些破败繁杂的景象,断腿的餐桌和萎黄的蔬菜扔在露台一角,某处有裂纹的水管汨汨漏水,将半个露台濡湿了。屋顶檐牙上缠绕的彩灯,在白天也不过是些红色塑料管子。一切的梦幻华彩,都是在夜色里经过灯光装饰而成,白天的火宫殿不像夜晚灯火辉煌里那般奢华迷人。白天的这种真实景象,在李遥心里引发出一声声喟嘆,觉得无论拥有多少财富,自己的人生毕竟还是苍白空虚。但是,孤儿出身吃过万般苦忍耐过多少世态炎凉的他,就为了不再吃苦不再被人鄙视而奋斗,除了积累财富,他又还有什么别样的目的?他的作为还有什么新的意义? 第44页 人最可怕的也是这空虚,一种轻的、虚无的感觉。严重的时候,会对自己的存在也产生了怀疑,觉得一切可有可无——包括自己。 所以,李遥一定要在心里装点东西。他那么瘦,一个自生自长独自钻营默默奋斗的孤儿,某种意义上说和天地人间没有什么割不断的关联,连不会生孩子的老婆也是那么个只会打麻将的冷漠东西,他李遥将来也可能是自生自灭。可他已经悄悄地积攒了那么多钱,为什么还是空虚?过去只对钱有欲望,现在发现是这个十八岁的布依姑娘(她看起来比她的实际年龄要成熟啊)让自己紧张,一天不见她,生理和心理上都没有存在的份量感,那份失落,令他要发疯。 李遥坐在火宫殿顶楼自己办公室的真皮大班椅里,用脚尖蹭地旋转着,一边使劲抽鼻子,唿吸着外面满天空里的槐花香,心渐渐定了下来:如果再得不到自己渴想的东西,肯定是没法踏实的,也会自己看自己像一片烂树叶般。他要的这东西,必须是自己所欠缺的,和自己深藏的欲望相吻合。这就是阿哈,充满活力,美丽又超凡脱俗,她是来自天上的纯洁的花朵(孤独的李遥自己俗不可耐,但骨子里对俗世的一切是蔑视的,他自认为是个有追求的人哩),他身边从来都不会缺美女,但也一直只和麦黄保持着比较亲密的关系。他其实是怕女人的——他的内心,女人的无情和冷漠,女人的兇悍和无理,都会将他打垮,他永远不能恰当地、主动地对待她们。麦黄是唯一对他温柔而无所要求的人,所以他们能够一直和平相处。但麦黄三十岁以后就越来越难看了,上唇还长了一层黑绒绒的小鬍子,像是变性不彻底的男人,他倒胃口,还得装出很愉快的样子。 rr;虹rr;桥书rr;吧rr;.hqdoor 第47节:河水泛出腥味(2) 阿哈令他眼前发亮。她和他内心里的需求全面吻合——她可以为他做很多事情,她才十八岁就那么成熟稳重,应该会成为一个柔情似水的妻子,成为他感情上的依靠…… 但这女子警惕性很高。出于对布依这个伟大民族的敬畏,他一时不敢贸然下手。 李遥心里无时无刻不想着阿哈。 也许,漫天的槐花香起了催情作用,他每每一想,就心醉神迷。 阿哈确实是个聪明敏感的女子,无论白天还是夜晚都睁着她鹿一般的大眼睛,比山里的猎物还要机警百倍。再加上那只狮子头鹰(王鹰充当着护花使者,真是让他恼怒)的看护,总让李遥感到遥不可及。想到自己花了那么多心血、费尽心思,也可能就换得她恭敬地叫自己一声“李老闆”,他心里不由得着急万分。 麦黄给他泡好了一杯浓浓的梵净山毛尖,并按他的习惯加了槐花、茉莉花,他却一口也咽不下去。 傻傻地发了半天愣,他起身往河畔的古董市场去了。 古董市场上全是脸孔嫣红、红里透黑的河南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模样十分诚实憨厚。他们分坐在街道的两边,守着各自的地摊,铜钱、花瓶、大鼎、古画、珠宝、玉器,将街道两边堆满了,众口一词,热诚地吆喝着每个新出现的顾客。李遥知道那全是假货,但即便是假货,还是有不少人会买,毕竟,他们的货做得太像真的了,听说有的玉石是在活羊腿子里藏了几年才拿出来的,而有的,干脆放进粪坑里窖藏,那真是耐性真是功夫啊!如果市场上来了新客,河南人会将他围住,要帮他大忙似的向他推荐各种古董。有时候,明明宰了买家一大把,他们心里那个乐呀!但脸上装出心痛得不得了十二万分捨不得的样子,让买家以为拣了大便宜。 李遥看见他们就开心。他们的所有招数,他少年时就运用娴熟了。同行相知一般,只要一脸怪笑的李遥走来,河南人就别过脸去,谁也不会理他,唯恐他在买家面前捅底。 古董市场北端有个小巷,叫翠微巷,那里一熘坐着一排卖草药的苗族妇女,她们髮髻高挽,衣领开阔,露出美丽的双肩。如果是正奶着孩子的妇女,她的胸乳就直接从衣领处掏出塞进孩子的嘴里。 苗族也有很多种族,有黑苗、花苗、木梳苗等等,以居住地的不同区域和不同的服饰来区别。她们的裙子则大致一样,家纺蓝色粗布百褶裙只长到膝头,小腿上裹着米白色毛毡筒,即使是冰天雪地的冬天,也露着光光的膝。这是个膝头最硬的民族啊!她们的男人善于调教牲畜,嗜好白酒。她们除了种小麦和土豆,还认识百味药草,一年四季,一有空她们就背着孩子进城来卖药。 火宫殿开业之后不久,因为无聊空虚,也因为自己身子骨弱,需要好好调理,李遥一度迷恋上吃苗药。他几乎吃遍了苗族妇女们卖的各种药,和她们很熟了。 进到巷里后,他在一个头上插有牛角梳、皮肤稍黑的木梳苗苗女跟前蹲了下来,埋着头看那些切成片装在小布袋里的药材,一副茫然的样子。 “哥哥你哪里不安落(舒服)啊?”苗女亲切地问他。她虽然皮肤黝黑,却是她们当中最漂亮的一个。 他不动,也不吱声。 “如果头晕头痛,我有野生天麻,炖老母鸡最好;要是四肢麻木,再加杜仲……神经衰弱有五味子,喏,”苗女从一个麻布袋底下掏出一把狗蹄子样的东西,有些不好意思,又十分期待地,“哥哥你是不是要鞭子?我这里有虎鞭、鹿鞭,上好的货,泡酒喝,管用得很!” 第45页 (说到虎鞭,不能不说说那个“广东姑娘”颜如卿的一个笑话。颜如卿每日上班要从狮子山步行二十多分钟走到相宝山,有一次他刚从狮子山走到外环路上,就遇到一群苗族妇女卖虎鞭,很多人围看,他也好奇,就问了一下价格,然后吃惊得张大嘴说:“这么贵?”就问到底是什么东西,人们都笑而不语,他就追问卖家,问得那苗族女子没有退路,又见他并不会买,只是好奇罢了,就敷衍道:“是老虎的尾巴。”他摇着头走开了,回到《黄果树》编辑部,见人就说:“奇怪,虎鞭卖那么贵,不就一条老虎尾巴嘛,点解啊?”旁边的人都捂了嘴笑。) 李遥看着那些干巴巴就剩一根半透明的黄色筋的虎鞭,低声咕哝:“怎么认啊,这到底是虎鞭还是牛鞭?” 苗女急了:“哥哥你看好啊,这的的确确是虎鞭,我家也就这么几条,还是我爷爷亲手打的,现在山里的虎难找了,也很难见到这样的虎鞭了。” 李遥咧嘴笑笑,但他没抬头,苗女看不到他的笑,她继续说:“我爹爹交代了,这一条鞭至少要换回三袋大米才行。我是看哥哥你常来转,面也善,才拿出来给你看的。”说着她果真将虎鞭又藏回了麻袋下面。 .hqdoor§虹§桥书§吧§ 第48节:河水泛出腥味(3) 李遥有些费力地低声说:“我是要找……我老婆不行,冷淡得很,很多年了。我想给她找些药,你有啥子药?” “哦,当然有!这个?你看看,是玫瑰油里练出来的,我们自己都用过。” 李遥挡开她的手:“不行,这个我知道,性子慢,没什么用。” “喏,这个怎么样?”她用两个手指头拈一些绿色的药粉放在他手心里,“你尝尝,这个来得快,男女适用,放水里喝了,马上就坐不住,而且时间久,一夜都不过劲。” “真有这么厉害?”他装模作样蘸了一点放进口里尝,然后说,“好,就要这个!”他掏钱出来。 “谢谢哥哥,祝你夫妻幸福美满啊!” 李遥迴避着苗族妇女们意味深长的笑脸,迈着两条竹竿般的长腿赶快离去。 六月十七日的晚上,阿哈和王鹰在火宫殿试演出服。 这个夜晚有一股特别的腥味儿。 从傍晚开始,不,从午后,阿哈午睡醒来的时候开始。 阿哈午睡做了一个梦,大概是在什么地方候场,快到自己出场了,才发现自己几乎没穿衣服,怎么办?大幕已经拉开,她转身疯狂逃到后台,想着大幕拉开的瞬间观众已经看到自己的模样了,心里万分沮丧,痛哭起来,醒过来了。醒来后觉得渴,她去喝水,那水有一种说不出的腥味! 记得布摩说过,男人梦见自己没穿衣服是好事,女人就不能在梦中赤身裸体。这梦让她心情不好,紧跟着看不见的腥味无处不在地将她包裹了。 是腐烂的树根的味?是脏水里的鱼的味?是她十四岁初潮时藏起来的濡湿的裙子的味?它来自房屋阴黑的角落,来自河水,来自那些百年古树潮湿的根部,无论她在哪里,都会唿吸到这味儿。 一段时间以来睡眠不足,让阿哈的嗅觉更灵敏了。她想,也许是初夏来到,南明河的水回暖了,河底的水草开始随着水流摇摆起来。河水回暖的时候,河底淤泥的味儿、绿色水草的味儿,都跟随气泡冒出来,人们闻不到那味儿,一是因为他们天天看见河水,但心里没有河水;再是他们对一种气味闻久了就再分辨不出它的异常了。 阿哈吃饭的时候河水的腥味就在米饭里,令她难以下咽。喝水的时候水草的腥味也在杯子里,她喝一口就要吐。山里的树木和疏松的泥土以及过路黄花,还有喜鹊的羽毛,都会在雨后天晴的时刻散发出腥味,不过,那味儿是阿哈喜欢的,会给她带来如饥似渴的食慾,像大地吮吸阳光雨水一般贪婪的吞咽阿妈准备的食物。但是这城里的腥味,却让她怀疑自己是不是病了?她甚至不敢用力唿吸,否则,这腥味会搅动她的五脏六腑,发生天翻地覆的呕吐。 阿哈感到不安。 服装全部是在省歌舞团租的,它们也有一种味儿,是灰尘和陈旧的人汗混合的味儿。女服是大红大绿带裙箍的露肩晚装,轻纱珠片的背后是乱糟糟的针脚,裙身庞大如国庆节省政府大门入口的大号灯笼,女人被套进这样的服装里是不能动弹的,她连上下舞台都需要别人的帮助,然后只能是站在原地提着气拼力唱,双手缓慢、简单地比划。 可怕的道具!她不喜欢这种古不古今不今洋不洋土不土的俗又艷的演出服。 共有六套演出服,但相对于她的身材来说都太大了,必须要在背后和腰间用别针一路往下缝。被李遥冷落了很久的麦黄今天格外殷勤,跑上跑下,李遥又开始对她产生感激之情了。她主动要求帮阿哈试衣,李遥同意了,他没有留意到她虚假热情底下的阴狠。阿哈感觉到麦黄总是不自然,脸上是应付的假笑,但她没有多想,因为娱乐圈里年纪较大的女人都会这样,一半是做作,一半是对别人的妒忌和自己内心的焦虑。阿哈觉得自己应该对她好些,以弥补李遥对她的不公。 麦黄早先在艺校学舞蹈,毕业后分到省歌做了伴舞,跳了几年没跳出名堂,团里又发不出工资,年近三十的她虽然嗓音条件不是很好,好在通俗歌曲容易蒙,她就到舞厅唱了一段时间歌。火宫殿开始营业后,李遥每晚都泡在酒吧和舞厅里,到处挖人。麦黄就是他从百花影剧院的舞厅挖来的。他看中她的时候,这可怜的姑娘以为是爱神降临,满怀憧憬从此就只在火宫殿唱,成了火宫殿的支柱,固定了一批客人。李遥了解她的心思,对她就有所特殊,处处关照,其目的,是要让她永远保持对他的幻想,永远为火宫殿唱下去。 第46页 一晃,七、八年的时间过去,七、八年时间男人或许没有多大变化,女人却经不起太多风霜,嫩嫩的麦苗真的硬梆梆地黄了,小小的花骨朵错过了开放的季节就那么萎顿了,当事人尚还在这个没有痕迹的过程当中,只是有许多的幽怨和长年积累的忧郁,时时浮在脸面上来,她的脸色不是发青,就是蜡黄。 试衣间里,她们一边说着话,一边整理衣服。 麦黄迴避着阿哈的目光,做事的时候动作也很不自然,阿哈没在意。 麦黄在用别针缝住阿哈腰间多余衣服的时候,突然颤抖着手将针使劲扎进了阿哈身体里。阿哈失声尖叫,同时准确疾速从麦黄手里抓出了那根大号别针。血从针孔冒出来,透出了衣服,衣服是红色的,血染的部分有些发黑,阿哈感觉到衣服湿了,风一吹就凉凉的一片,并且有着和河水一样新鲜的腥味。她以为麦黄不小心,刚一转身,就看见麦黄揸着的两手还在发抖,新割的双眼皮拉不住已经松弛的脸往下掉,脸色苍白如纸,目光可怕地望着她。 “麦黄,你……” “知道吗,这件裙子我曾经穿过,”麦黄的声音在发抖,“我认得它,火宫殿八周年的时候他也是给我租的这裙子!”她的声音越来越高,拿了一把雪亮的剪刀扑过来。 “你想干什么?想杀人吗?”阿哈敏捷地跃上一张堆放着破旧幕布的台子。 “我要裙子,我要裙子!”麦黄围着台子想抓住阿哈。 “你疯了吗?好,我给你!”阿哈迅速脱下庞大的礼服裙子,扔到她头上。 麦黄被绊倒,费着劲爬出来以后,她安静了。她抱着裙子就往后阳台跑去。阿哈赶过去的时候,她已经跑下阳台石阶,趟进河水里。 “你去哪里?” 麦黄不回答,也不回头,阿哈远远地看着她游到黢黑的对岸去了。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49节:黑夜的花朵(1) 第五章 1.黑夜的花朵 阿哈上到三楼露台的办公室,看见李遥坐在一个高靠背椅里,细长的两腿放在桌上轻轻摇动着。从阿哈的位置的看去,他的腿细瘦,脚异常的大,也像是穿了双特大的皮鞋。这可不是他平常温文尔雅的作风,猫儿终于钻出口袋了。她没有觉得讨厌,只觉得好笑。 她一笑,李遥更得意了:“阿哈,歌舞团的独唱演员就算是个人专场,一台节目也只给换三次衣服。我呢,叫麦黄挑了六套,因为是阿哈,就要六套,对不对?” 阿哈下意识地用手捂一下后腰还在流血的痛处。 李遥说:“怎么样?都试过了吧?麦黄呢?” 阿哈说:“她走了。” “走了?我怎么没看见?去哪里了?” 阿哈不想说真话:“可能是散步去了。” “作怪!这女子越来越作怪了。她不是还要帮你改衣服的吗?” “这些衣服都不适合我。” “王鹰也说他的三套衣服,除了白色西服合身,其它两套都短,尤其是裤子,短得可怕。你们要我怎么办啊?” “不适合就不要。” 李遥说:“可是这些是省歌最好的衣服啊,有一次李谷一来云贵演出,没带衣服,也是借这些衣服,我都认得呢!” “不适合我。”阿哈固执地再次强调。 “那你想怎么样?”李遥脸色有些灰了。 “我……”阿哈作出让步,“留一套吧。我至少会穿一套,其它的就由我来解决。” “你甭想穿你那些布依族服装,云贵人不吃这一套啊,他们喜欢看洋气的东西,最好是香港流行的。” 阿哈摇着头不吭声。她早就想好根据曲目的内容、音乐的风格来打扮自己,基本是三种风格类型:时尚青春少女,古典美人,以及司春女神。遗传了她母亲伶俐的心灵手巧,这段时间她实际上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 李遥再次给百花影剧院的经理和省歌舞团的团长打了电话,定好明天彩排的时间。 一切妥当后,零点的夜宵也送到露台上来了。 阿哈躲到露台一角做她的祷告,王鹰和李遥在葡萄架下等她。侍应一次次送来柠檬水、咖啡、奶茶、卤花生、牛肉干,以及话梅、茴香豆等。 李遥突然皱起了眉:“给我一个白粥。你要吗?”他问王鹰。做了多年的老闆,他已经不像云贵人那样说“稀饭”而和南方的商人们一起说“白粥”了。 王鹰说:“我要面条。”他还是北方人的饮食习惯,喜欢面食。 “今晚别回去了,你们就在这里好好休息,我已经安排好了两个房间。” “哦。”王鹰感到疲惫,低头揉着眼睛。 不经意从指缝之间,他看到李遥将一些灰绿色的粉末倒进阿哈的柠檬水里。 阿哈做完祷告回来,一脸轻松。即使是在夜色里,也可以看到她脸上的酡红,那是快乐健康的美少女才会有的脸色。她做了个从天而降的动作,跌落到宽大的藤椅上坐下。 李遥的大砖头手机响了,他起身去旁边接电话。阿哈抓过细高的水杯喝水,却被王鹰抢了过去。 第47页 “为什么?”她撒娇。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杯水你一定不能喝。要不,我喝吧,我喝了应该没事。”王鹰一点开玩笑的意思都没有,一仰脖,将那杯淡绿色的柠檬水喝光了。 虹rr;桥rr;书rr;吧rr;.hqdoorrr; 第50节:黑夜的花朵(2) 李遥回到座位上,不知道刚才的情形,只以为阿哈喝光了她的水,连声说:“来来,吃点东西,这一阵阿哈和王老师都辛苦了!” 他意味深长地看着那只空杯子,杯底还有些没有融化的粉末,但谁注意?他心底得意又激动地笑了,紧张的期待甚至令他四肢微微发抖。 半小时以后,王鹰感到自己的心跳越来越快,全身的血液像火一般被点燃了。他喝了一大杯冰水,还是不能平静,四肢紧张得几乎要抽搐起来。 他跌跌撞撞地站起来,往露台的一角走去,在那里,自以为阴谋得逞的李遥正装作长辈、正人君子,将阿哈叫过去语重心长地交代什么。 大概是嗓子充血厉害,王鹰声音有些嘶哑地大声叫:“李遥,你过来!” “怎么啦?”李遥第一次听王鹰的口气这么不客气,“王老师你怎么啦?像喝了酒一样!” 王鹰又对阿哈说:“你下楼去休息,我们男人要谈点事儿。” 阿哈听话下楼去了。 王鹰大口唿吸着,问李遥:“你往她的杯子里放了什么?” “我放了什么?你看见了?瞎说一气!”李遥心虚。 “男人做事坦坦荡荡,你还算个男人吗?” “不管怎么样,我还是你老闆,别拿住自己不知道往哪儿放。你是她什么人?我操!” “我告诉你,不管我是她什么人,你也甭想动她一个指头!” 话到手到,王鹰照着李遥瘦长的脸狠击一拳,李遥尖尖的下巴歪到一边,大概已经脱臼了。他忍住痛,随即弹跳起来,口里咿哩哇啦,用地道的云贵方言含混地大声咒骂。平素他可是一直文明礼貌说普通话的,也只有在打架的时候,才会将家乡话运用起来。 “敢打老子,你娃儿不想在这地头混了!”下巴脱臼的李遥费力而清楚地说完这句话,摸出了裤袋里的一把跳刀,那是他青少年时期在社会底层摸爬滚打时的武器,后来是自己心爱的玩具,一直玩到现在。他拇指轻轻一按,雪亮的刀舌就弹了出来,向毫无防备的王鹰勐刺过去。王鹰闪身,细长的刀深深扎进了他的腿里。 阿哈在楼下听见一片稀里哗啦的声音,跑上来:“王老师,你们干什么?”餐桌被掀倒在地,杯碟摔碎,一个青花盆景盆摔成两半。李遥刺中王鹰后摩拳擦掌,咬着牙准备新的进攻。 阿哈的出现结束了他们的对峙。 穿白色长裤的王鹰一条腿都被鲜血浸湿了,空气中瀰漫着男人鲜血由暖变凉的浓浓的腥味,类似狼群从山崖上跃过时留下的气息。因为扎得深,刀柄还在腿上。她扶他坐下,看好刀的位置,一手撑住他的腿,一手轻握刀柄勐一抽,王鹰来不及叫喊,她就将刀拔了出来。 她察看被血抹试过了的刀尖:“还好,应该没伤着骨头。” 阿哈想起来她昨晚还做了一个梦,梦见和王鹰一起去爬山,爬到一半的时候王鹰不见了。她唿唤着他,扒开灌木丛找他,却看见外环路上的路灯纷纷倒在路边的水沟里,在骯脏的水面爆出大团大团的火花。 她怎么就将这个梦忘记了呢?为什么事后才想起来?如果早些找到这个梦预示的意思,或许可以制止他们的这场血战。 没等她将他的腿包扎好,王鹰推开她,一声不吭站起来冲下楼去。 阿哈叫他,他听不见,像梦游的人,看着别人看不见的地方,踩在空中的道路上,只顾大步疾走。 阿哈小跑跟着他。 灯光朦胧的长长堤岸上,一大一小两个身影不时在路灯光里一晃而过。夜晚瀰漫着河里升腾起来的浓雾,远远看去,迷茫中的那一盏盏路灯光剑闪烁,像在为远道而来的人们祝福。他们一个在前大步走,一个在后面紧追赶,路途由此遥远起来。 再往南就到了城郊,河岸上没有路灯了,河堤上也没有了情侣们的身影。 王鹰的步伐越来越快,他身体里的血在汹涌,逼迫着他行动。他的身体在按照某种节奏膨胀,这膨胀压迫着他的心跳,他渴望释放自己,释放出自己身体里所有还在不断爆炸的气体。 他向夜的深处走去,向黑暗的最暗处走去,他要在黑夜的怀抱里找到一个紧紧的拥抱和依靠。但夜总是为他让道,黑暗也总是流露出熹微的光明,仿佛黑在流走,像南明河的水一样在他的身后在他的脚底流走。他急速地走,想让最黑的黑暗包裹自己。 但这永远难以实现,黑在流走,像河水一样从他的身边流走,从他的脚下流走,他抓不住黑暗,他找不到依靠,黑夜竟然是这般的虚无,无法将他拥抱,无法给他一个阻拦。他脚步越来越快地走下去,因为他的身体里一直在爆炸,血液在沸腾并发出突突突的声音。往前再往前,他想走到天边,走到夜的尽头。 .hqdoor§虹§桥 虫 工 木 桥 书§吧§ 第48页 [上一页] [返回书目] [下一页] 在线客服: qq交流群:无 copyright ?2000-2008 hqdoor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属于 虹桥门户网 浙icp备05064699号 虹桥书吧-->小说书库-->夜郎情觞(第二部分) 清凉版 浪漫版 温暖版 清爽版第51节:黑夜的花朵(3) 人真正置身于黑暗的时候,黑暗竟然不似黑暗,在黑暗里你会看见越来越多的东西,你所看到的东西越来越清晰。黑暗,全然没有我们所想的那么可怕。人们怕黑暗,是因为他们只看得见光明的东西。如果人能够在黑暗里遥望了,他就会体会到黑暗是多么的安宁,多么的温柔! 黑夜里的一切在用同一种语言低语交流,黑夜的任何动静都是一种音乐,这音乐有着梦的、渴望的热情和细腻柔软的质地。 前面的路上有一个水洼,里面的积水倒映着夜空的光明,如同一块大镜子。他被这镜子迷惑了,以为那是道路最结实最洁净的一段,于是喜悦地踏上这镜子——接着又是一个小土坡,他湿淋淋地摔倒了。 一个温暖、柔软的身体贴近了他。 她扶着他,走向干燥的长满了绒草的斜坡。他的长长的手臂搭在她的肩上,连她的气息一起环拥在怀中,怀抱了果园一般。她就是他灵魂的核心,是他欲求的核心,他要把她装进他的身躯里,藏在他的胸腔里。黑夜终于拥抱他了,终于阻拦住他了,他紧迫地与她拥抱,令她无法挣扎。 当他们一起摔倒在草坡上之后,他将她紧紧地压在了自己的身下。 她尖叫起来,她的声音在空寂的夜里格外清晰和孤独,听不到回音。 这叫声在他听来,是一种欢唿,是男女之间最高仪式的歌唱。 她继续尖叫、咒骂和求饶。但是他太庞大太有力了,像山一样将她完全覆盖。她身下的泥土是潮湿又冰冷的,她身上的他却像熊熊烈火,将她整个烧着了,无法逃脱。河畔的蛙鸣被他们惊吓间歇一阵后,又恢復了鸣唱。 夜是半透明的,他听见他们身下的大地在奏乐。辉煌的音乐将他激励,不顾她的挣扎和撕咬,他剥掉了她的衣裙,那纯洁的丝绸一般的酮体瞬间裸露在略略带紫的夜光里,芳香如蜜糖,美不胜收。 他颤抖,他吮吸这蜜糖,抚摩这丝绸,他的手掌像火热的熨斗将她的全身熨烫。她的身体像是得到安慰,终于放弃了反抗,开始舒展和放松。 他的手急速游动着,又如水妖的舌头,山间的狼的舌头,去到她身体的各处,所有隐秘的场所,所有暗藏了醉人的芳香的地方,所有的柔软和温暖,苹果的气息,草莓的气息,河水的气息,还有野百合的气息,所有的花瓣,那微微张开、热烈地肿胀并流出了甜蜜的汁液的花瓣,那泌出清泉的四季有声的山崖缝隙……他的小腹抽搐起来,双腿紧缩,在天昏地暗的紧张里,不顾一切地响应那花瓣的唿唤,享受那甜蜜的汁液的滋润,响应他的身体的欲求,饥渴、兇勐地进入了她处女的身体,那由蜜糖和海藻结合而成的温暖的缝隙…… ……他的耳边是小提琴音乐的节奏,像欢快的舞步,像激昂的小号,像萨克斯风的温柔和缠绵,他兇勐地在这柔软多汁的缝隙里进出,如同汹涌的河水将堤岸撞击…… 诗人柔桑说恋爱的人“将一生投于一瞬”。 我们的一生由无数的瞬间构成,它们在岁月和时光当中挽起手来,延续和推动我们的人生。因此,也可以说,每一个渺小的瞬间都会给以后的人生带来影响,在我们失控或疏忽,丧失或得到的瞬间,那样的瞬间往往将命运改变。 夜郎王的后代,布依的女儿阿哈,她已经意识到了这个。 布依女儿的贞操是至高无上的,过去曾经有为一个女子的贞操全村付出被屠戮的代价。贞操是布依女儿的生命,如果她正好在山崖上失去她的贞操,那么她就不得不从山崖跳下去。 阿哈在身体撕裂的疼痛之后失去了知觉,当她恢復感觉和意识后,再次嗅到那浓烈的腥味儿,这次是她的身体发出来的,是她的血,湿透了白裙,湿了身体底下的泥土和绒草。她仿佛听到草丛中的虫子吮吸的快乐的声音,吸了她的血,它们能否分享她的灵魂呢?布摩曾经说过,大山里的一切,无论牲畜野兽、花朵草木,它们都有自己的灵魂,但它们又分享着各自的灵魂,和谐共存。 他还紧紧搂抱着她的身体,尽量给她温暖。她在他的心跳和他发抖的双臂里了解了他的感激、无措和恐慌。她不想从悬崖上跳下去,不想从此结束自己的生命。 那她能做什么? 她没擦脸上的泪水,泪水哗哗一直流到耳朵和头髮里。她身体所有湿的地方,都变得冰冷。她感觉到他的身体也渐渐凉下来,连他吻在她额头上的嘴唇也变冷了。 她的手悄悄伸到旁边去,摸索着。 他搂着她睡去了。 她悄悄抓住了一块石头,石头很沉。她抓紧了,突然用力,使劲砸到他的太阳穴上,砸了又砸。他的手松开了,瘫倒一边。 她撑起自己刚刚解放的僵硬的身体,迅速穿好衣服。 ▲book.hqdoor▲虫工▲木桥▲书吧▲ 第52节:黑夜的花朵(4) 他一动不动,死了,或者睡着了。 第49页 她离开河岸,像逃命的鹿一般向城市奔跑。 冷的夜风在她的耳边呜呜响,将她的太阳穴拍打得生痛。原来他们去了那么远的地方!她跑了很久才回到城里。 大街小巷空无一人,夜游的猫也不知藏去了哪里,只有凉风吹拂着,只有路灯昏昏地照着。昏昏的路灯下,她和自己的影子一起移动,步伐越来越慢,两腿无力。她发现了那些自己的血在百褶白裙上浸染出来的花朵,在夜色里,微弱的路灯下,如同黑色的玫瑰。她小心地将它们摺叠掩藏起来,然后抓裹到腰间。 她就这样抓着自己裙子的大部分,如长途跋涉般拖着疲惫无力的双腿,在深夜的街头缓慢向前移动。 夜仍然瀰漫着浓雾,迷雾里远远近近的灯光箭闪烁是为谁而生?它们似乎窥视过那些黑色的花朵,洞悉着她的秘密,一路将她追踪,她的手抓得更紧了。 快接近甲秀楼的时候,她看到了熟悉的高大身影。 已经无法迴避,那本是她除了父母外最亲近的人,他总是给她关怀和叮咛。如今,他知晓了一切,他将对她宣判。她无力退缩,无法逃跑,站在了原地。 布摩早就嗅到夜里的腥味儿了。 今夜的星象显示不祥,布依的幸运之星如同野物的眼睛般有着恐惧的颤抖,为此,他连夜从金竹大寨赶来了,他的马车一路狂奔,在山路上发出飓风的声音。 他的步伐在寂静的夜里异常沉重,大步来到她面前,抓住她的肩:“闺女,你去了哪里?我在城里找遍了每一个猫儿都会去的地方,也没有你的踪影!你去了哪里?” 她不回答,低下头来,泪水从胸前簌簌滚落。 “来,放开你的手。你抓住了什么,给我。” 但她的手将裙子抓得很紧。 老人蹲下身掰开了她的手,白色精纺棉布在深夜的灯光里好似梦的浅浅的底色,而那少女初红的花朵立刻在夜色和灯光里绽放出来,在开放中颜色变浅了些,呈现暗红色、褐色,花瓣轮廓清晰,气息新鲜,有淡淡的甜腥味,是十八岁少女生命的味道,如同秋天刚割了稻子的水田的那种味道。 “闺女,我没有照顾好你啊!”老人将她抱起来,紧拥在胸前,嚎啕大哭。 她也哭,哭得头晕。 路灯庞大的光晕不住地颤抖起来,他和她的哭声在这梦境一般的寂静夜晚里有一种特别的悲怆,震醒了那些树上沉睡的鸟。它们飞到地上来,小小的爪子无声地踩在一两片落叶上,围绕他们踱小小的步子,保持着沉默。 ◇欢◇迎◇访◇问◇.hqdoor??? 第53节:麦黄的舞蹈(1) 2.麦黄的舞蹈 天快亮的时候,大约凌晨五点,王鹰被一个梳两条辫子哼着歌子上班的环卫女工发现在南明河流向城郊处的堤岸上。 那年轻姑娘以为他在河畔睡着了——经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流浪汉,或者是酒醉的男人,在河畔酣眠是他们的乐事。特别是进城的苗族汉子,以他浪漫又豪放的民族性格,用药材或皮草换了城里醇香的白酒后,随意拉住某个投缘的陌生人就一醉方休,然后在漫长的夜里行走,走到哪里倒下就在哪里睡了。 过去王鹰就常在深夜下班后,被某个苗族汉子拉住喝酒。酒是装在葫芦里的,一摇晃就发出神秘而混沌的响声,汉子喝一大口,强迫他也喝一大口,然后摇晃着酒葫芦唱山里的情歌,唱到兴致高涨,王鹰也把萨克斯管拿出来,两人在路灯昏暗空无一人的城市街头,一个吹一个唱,各是各的调,却也古怪而和谐。最后酒酣尽欢,在哪里分手在哪里倒下也不知道。 那年轻的姑娘看这样的酒鬼看多了。几乎整个夏天,河畔、树荫、草地,都可以看到拥酒而眠的山里人,他们的粗布衣服结实厚重,脸面胸膛古铜一般发亮,高鼻纵目,即使酣眠也流露出一个强悍民族的威风。曾经,在早年的时候,她的一个师姐就在凌晨上班的时候唤醒了一个沉睡的苗族汉子,两人一见钟情,他跟了她回去,留在城里做了她的丈夫。 在这个城市里,类似的浪漫故事哪里都会有发生。这个年轻的环卫工人,一个年青姑娘,在凌晨唱着她昨夜刚学会的港台流行歌曲上班,她心情愉快,好心地将那些在河堤上熟睡的陌生人唤醒,因为凌晨河里的潮气涌上堤岸,他们如果不及时起身,就可能落下风湿病。 她看见那在斜坡上伸展着长腿长臂的男人衣服鲜亮时髦,不像是山里的汉子,感到奇怪,城里人是不会这样露宿野外的,还睡得这么死!她有些生气地上前准备用手里长长的叉头竹扫帚捅他,抬眼就看见他的鬈髮散乱,头颅枕在血泊之中。她惊叫起来,一个趔趄差点跌下河里。 百花影剧院和省歌舞团乐队的佣金已经付出,从电视台请的两个司仪还在讨价还价,令李遥十分不快。定好了十八号彩排,但阿哈和王鹰没有到位。两人的突然失踪,将李遥的不快上升为怒火万丈,他咬定他们在耍他。如果第二天他俩还是没影儿,他就要请黑道上的朋友出面了。 天空从早上就开始下小雨。雨天山城一片迷濛,大街上凡是黄泥路都会泛滥着泥泞,云贵人多待在家里。街上人迹稀少,火宫殿就更没有客人。李遥呆在办公室里,有些无所事事,困兽一般。他将细长的腿依然放在桌上,靠在高背真皮大班椅里打盹,削薄了一般的鼻翼扇动着吸那天空里的槐花香。槐花已经掉落得差不多了,雨一下,最后干瘪的几朵小花也掉落地上,他闻到的,是潮湿的青苔的气息。 第50页 这气息令他有飢饿感,想一想,自己大半天没有吃过一点东西。保镖都给派出去了,整个三楼没人。他吆喝几声,也没见有人上前伺候,只好自己去到一楼的厨房。 厨房里就一个师傅在给唯一的客人做榨菜肉丝面,闻到面汤的香味他更加飢肠辘辘,面刚盛出来他就接过去了。一扭头,看见阿哈穿着演出服蹲在临河的露台上。他一惊,面碗差点摔了,忙上前,扳过她的肩,瞪眼一看,却是面色蜡黄的麦黄。 “怎么是你?” 麦黄给了他一个献媚的笑,然后继续往河水里扔石子。 李遥皱着眉。麦黄一把年纪的人了,却总是装出小姑娘般的天真烂漫,令人牙酸。他生气地问:“你怎么穿着阿哈的衣服?那是她今晚要用的啊!” 他见她依然故我,对他不理睬,不禁把火发到她头上,一把拽她起来。 李遥人瘦,力气倒是挺足的,这一拽,麦黄就像陀螺一般在他手里转了几个圈。 她不生气,他倒觉得奇怪了,因为她一直是个很计较的人,常常仅仅因为服务员没有表现出特别恭敬就和他们发生冲突,连他也要让她几分。 他瞪着眼瞅她,她却媚笑着,就在露台上手舞足蹈地唱起歌、跳起舞来了。 李遥叫:“疯了!疯了!” 麦黄却仍旧笑嘻嘻地扑抓他:“掀起你的盖头来,让我看看你的脸,你的脸儿红又红呀,好像那苹果到秋天。你的脸儿……” “真是疯了!”李遥好不容易摆脱,扔下她,转身走开。 下午,保镖打电话来说找到王鹰了,在医院里,伤得很重,连人都不认识了。 “阿哈呢?有没有跟他在一起?” “没有。是环卫工人送他上的医院。” 李遥对王鹰的遭遇立刻猜出几分:“还有活命已经不错了!” 想着自己曾经想暗算阿哈,他还真有些后怕,那布依姑娘,和汉家姑娘的弱性子可不是一回事啊。 因为少年时期的印痕犹在,李遥最怕看见伤口、看见血,所以不想去看王鹰。 一直没有阿哈的消息。 李遥有些恍然,将头天晚上的全部细节又回忆了一遍,认定如果不是王鹰自己多事,那受伤的就该是自己。 真是风云突变啊! 这么一想,他心里宽慰了许多,打几个电话通知取消晚上的活动,将损失减到最小。电视台的两个司仪又找了个熟人打电话来还是要讨价还价,李遥骂了句粗口就将电话挂掉。折腾这么久,事情了结了。他觉得口渴心躁,一口气喝下两瓶黄果树啤酒,倒在沙发里昏昏睡去。 醒来时已经是傍晚,火宫殿的营业尖峰时间到了。但是今天李遥觉得疲惫,心神不宁,不想去一楼大门口迎接客人。阿哈失踪,他很失落,这失落打击着他,对以往惯常做着的一切突然想抛下,觉得没意思。是的,没意思,几十年就在这城市里生活,十多年整天就泡在火宫殿,河水的腥味,厨房的洗碗水味,和餐厅的辣椒味,舞台上的蟑螂味……他真是什么味都闻够了。阿哈一定是厌弃了这地方,他也感到厌弃了。 他厌恶身边的一切。他没有着落,甚至没胃口,连茶也不想喝。 窗户光线暗淡,但他不想开灯,仿佛自己成了个害怕刺激的人。 麦黄还在三楼的露台上唱歌,声音嘶哑,传到他耳朵里,觉得简直是不成体统。 “想得我肠儿寸断,望得我眼儿欲穿。好不容易盼到你归来,算算已三年。前三年,后三年,心上人何时还?左三年,右三年……” 她沙哑的嗓子唱这些老掉牙慢吞吞软绵绵的情歌真是令他心烦。“她这是怎么啦?” 本来为保护嗓子,除了演唱时间,其他时间麦黄是从不会开声的。 “她疯了吗?”他低声骂。 他还想出去骂她,但忍住了。 她真是个白天的幽灵夜晚的鬼魂!最近一段时间来,他看着她就憋闷,而她,显然还在无怨无悔地等待着,等他和他那个冷漠的、善于打持久战的老婆离婚好娶她。她越是一副深情款款的样子,他越是尴尬。更多时候她把一腔幽怨摆到脸上给他看,他感到恼火,尽量地迴避着她。 他在办公室里走来走去,干什么都没半点心思,觉得很无聊。不想做事,就觉得还是应该去一趟医院,说不定,阿哈就在医院里出现,那人可是她打伤的。她下手真重,真是个外表柔弱内里刚烈的女子,李遥后怕之后,更加渴望她了。 .hqdoor§虹§桥 虫 工 木 桥 书§吧§ 第54节:麦黄的舞蹈(2) 王鹰躺在医院里昏迷不醒。贵州饭店旋转酒吧乐队的乐手们来看过他,医生说,怕是要成植物人了?本来贵州饭店的老闆是要来看他的,听医生这么一说,就不来了。 李遥跟在护士身后,在病房门口看到王鹰的样子,有一种怪异的感觉,觉得他像死了一样。童年的经歷仍有阴影在他心头盘桓,他十分感嘆:人做什么都不容易,可要死就真是太容易了,一个大活人转眼轰然倒下,转眼就无声无息。 “小妹,有人来看过他吗?” 护士说:“不知道哎,我才接班。也许有吧?” 第51页 “有没有个姑娘来过?” 他想知道阿哈是失手伤人,还有蓄意谋杀。 “没看到。” 他拉了个凳子坐在床边,仔细地看王鹰。王鹰虽然昏迷不醒,但脸色很好,是很健康的人的脸色。护士一走开,他就咋咋唿唿地说起话来。 “咳,哥们儿,你气色不错,躺在床上养的吧?” 王鹰当然没有动静,连唿吸都没有什么起伏。他一边说一边拨弄一下王鹰露在被子外面的手臂。“这么多毛啊,人家说你是老外真不是瞎编啊。” 王鹰的手指头却是细长的,看起来很细嫩,像少年人的手,洁白里隐现微蓝的血脉。相对比,李遥的手粗而黑,拇指和小指还留了长指甲。他有些自惭地收回自己的手:“瞧这手,你哥们真是不干活的啊。” 他想等等,说不定阿哈会突然出现。 “哥们儿,你要就赶快醒来,要就别醒了,千万……” “你这人怎么这么说话呢?”护士一边换药一边指责李遥,“我们医院一直垫付着他的费用,都没咒他,你是他的朋友,还这样!” “费用?”提到费用李遥警觉起来。 “是啊。他好像不是本地人,你是他朋友,是不是帮忙……” 李遥赶紧说:“这个嘛,再商量,再商量。” “干脆点嘛!” “啊,我说了再商量嘛。小妹你先出去,我自个儿陪陪他。” 护士噘着嘴出去了。天已经黑了,她走前没有开灯,故意让这个精瘦又吝啬的男人和昏迷的病人一同呆在黑暗之中。 “哎,老鹰啊,这次你和阿哈,给我造成了很大损失啊!” 他还想说什么,窗外红光一闪,他抬起头,看见窗外火光将天空映红了。 他扑到窗前,心里有着不祥的预感。 “是火宫殿啊!”李遥发出了嚎叫,冲出病房。 走廊上,医生和护士,还有些四处走动的病人在观望,彼此说道:“对,是火宫殿。” 李遥撕心裂肺地叫着:“救火啊,麦黄!”他冲上了朝阳桥。 不远的河对岸,火宫殿熊熊燃烧。在三楼的露台上,一个穿着庞大晚礼服的女人身影,在火山上旋转舞蹈,火光将她照得好像透明了。河这边的一排窗户被打开,出现了几架望远镜。其实不用望远镜也可以看得清她的腰身和脸孔,以及她宫廷式的髮型。她的脸孔,透明、鲜艷又美丽,呈现出涅槃前的壮丽。 河岸上聚集了不少观望的人。 “疯子,是疯子点火了!”人们彼此传说着。 在火的顶峰,麦黄舞蹈着,还唱着歌,但是在楼房燃烧的噼啪声,以及间或的爆响里,她的歌声越来越虚渺微弱,只有她的舞姿不被庞大的晚礼服羁绊,在越来越逼近越来越巨大的火焰的映照里旋转着,像在迷人的舞台上一样,激越又夸张。 那个夜晚,火宫殿成了火焰山,将南明河的水烤得滚烫,映红了半个城市的天空。大火烧光了火宫殿楼前的那一排近百年的老槐树,黑而秃的枝桠愣在半空里如同水墨画,再不会发芽开花。 .hqdoor???虹▲qiao书吧▲ 第55节:查白歌节(1) 3.查白歌节 阿哈仍在城里。 因为她素来几乎不与人交往,只有王鹰知道她住在什么地方。所以,此后大家看不到她,就认为她藏起来了,谁也不知道她到底在什么地方。 她本能地杀了人,从此她将告别日日身在其中的正常生活,无处可去。世界很大,但全是陌生的人和陌生的地方,她害怕。她是如此矛盾,知道自己一定要离开金竹大寨,一定得去向外面的世界,而一旦离开了自己熟悉的环境,她又无比惶惑。她是从山里来的,是从自然中来的,她渴望城市,但在城市里她惶恐又孤独,人世的一切都会令她吃力,永远如此。 阿哈坚决不回金竹大寨,布摩也只好在城里住下来。他住什么地方,阿哈并不知道,但他随时可以将阿哈找到。 昏天黑地地睡了几天之后,阿哈来到城市的人民广场,布摩在那里等她两个时辰了。身躯高大的他,戴蓝色头巾,裹一身蓝色布衣,在这繁华城市的广场久久站立,引起过往路人的注意,时尚悠闲的青年男女,更是聚集在不远处观察他,喳喳耳语。 “他们是不是以为你是外星人?”阿哈故意快要接近他了,才从人流中现身出来,突然站到他面前。白日的太阳底下她显得那么娇小和苍白,好似发育不良的孩子。 “他们以为我是行为艺术家。” 布摩的头巾遮了脸,只露出山里人特有的明亮深邃的黑眼睛,阿哈还是看出来他笑了。那永远是亲人疼爱、欣慰的笑容。 “布摩,我看见你笑,就像喝了阿妈熬的鸡汤一般舒服。” 布摩心痛地说:“闺女,是不是没吃东西?脸那么白!” “是没胃口,没什么东西好吃。啊,太阳好刺眼!” “长长的夏天就要来到,明朗的日子已经开始了。如果你心里没有阳光,太阳就会将你的眼睛刺痛。” “你不是奉命要带我回去吧?” 第52页 “我有个更好的主意,带你去参加查白歌节。” 查白歌节是布依青年渴望的节日,那是歌的盛会,也是爱情的盛会——在查白歌节上,妙龄男女将寻觅到自己的佳偶并私定终身。 “我不能再唱歌了,我怕我的歌不再纯洁。” “你永远是我心里纯洁的花朵,是布依人纯洁的花朵。” 布摩告诉阿哈,按照土司太太伶俐的安排,六月二十一的查白歌节上,阿哈到歌场上亲自相亲,届时,天鹅李村的王姓后生也会来到歌场,和阿哈对歌。 “布摩,你知道,已经不会有人娶我了。” “王姓后生一直对你情有独钟,我想即使他知道了,也一样会接受你。牧羊人爱他的羊儿,不会计较它是否受过伤。” “我怕我会是一只找不到牧羊人的羊羔,註定要在山野里流浪。” “不会的,闺女,当你一出生的时候,天上的星辰就告诉我了,你是文曲星里最亮的一颗,人生之路会有曲折,但终究要发出最亮最迷人的光。为了你能够度过现世的坎坷,你阿妈在生邦之前的几个女孩都不足三个月就拿掉了。” “天,阿妈怎么知道她肚子里的孩子是女孩?” “你阿妈也是天上的女子啊。” “我还会有什么样的坎坷?” “我天天为你祈祷。闺女,如果你听你阿爸阿妈的话,天鹅李村的王姓后生是会带给你幸福的。等他入赘金竹大寨后,你就像一个真正的布依公主那样幸福长久!如果……” “那又怎样?” “不单我要为你祷告,全寨子的人都要为你祷告。” “我不能回去了,布摩,我真的回不去了,就算你们都不嫌弃我,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不是从前那个洁白无暇的阿哈,山里的每一只鸟都会将它们看到的事情四处传播。” 布摩沉默良久,费力地、缓缓地告诉她:“这不是你的过错,上天让你以女子的身份生存,这不是上天的处罚,相反,是对你的欣赏和奖励,你要把它视为恩典,因为你是那么的美丽,森林里的孔雀见了你也会羞愧。至于在你身上发生的事情,它终究要发生,所不同的是由不由你选择,是不是你的期待罢了。如果你接受了已经发生的事实,你心里的痛苦就会一点点慢慢全部消失。” “亲爱的布摩,为什么我会把握不住自己?为什么?我预感到了厄运,为什么我没有能力阻止它发生?” “我的女儿……” “我还担心,我心里的痛苦,会在我阿爸阿妈的心里百倍地发芽。” “土司老爷和太太心地宽广,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将幸福播种在你的人生道路上。” “亲爱的布摩,其实你心里最清楚,我是布依的女儿,但如果嫁给布依小伙,就给他、给布依人带来了耻辱。我不想嫁人了,除非嫁一个汉人,因为他们对这种事情的看法和我们是不同的。而且……”阿哈沉默不语了。 许久,她才贴近布摩,在他耳边低声说:“而且,布摩你不知道,我杀了人,我将他打死了。也许现在警察正在到处找我,不久,他们就会抓到我。” “我可怜的孩子,你怎么就确定他……你不会杀人的,我已经为你算过,你这一生都不会伤害任何生命,哪怕是无意,都不会……我的心已经将碎了,我又将它缝补起来;你年纪那么小,所有的伤口都将很快癒合,好了伤疤忘了疼,你的青春依然是无价宝。女儿,你就跟我走吧。” 布摩不由分说,带阿哈乘上去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首府兴义的公共汽车。 农历六月二十一日布依族的查白歌节,和三天之后彝族的火把节极其相似。 查白歌节的歌场在兴义市不远的顶效镇。 传说中,顶效生活着一对布依族青年,男的叫查郎,女的叫白妹。查郎仪表堂堂,而且勤劳勇敢,有一身好武艺。白妹花容月貌,手巧心灵。他俩都有一副叫爱唱歌的布依人羡慕的好歌喉,而且才思敏捷,开口成歌。查郎和白妹互相爱慕,有心相与却一直不好意思开口。一天,白妹只身一人越过一座山岭时,突然间风声大作,白妹还未回过神来,只见一只吊睛白额大虎已向她扑来。就在白妹命在旦夕之际,查郎拍马赶到,一箭将虎射死,从虎口下救出了白妹,两人紧紧拥抱,倾吐了彼此的爱情。 虹rr;桥rr;书rr;吧rr;.hqdoorrr; 第56节:查白歌节(2) 高兴至极的查郎,将自己亲手射死的老虎抬至场上,熬成了一大锅虎肉汤锅,邀请父老乡亲们共同享用以庆贺。 听说白妹要嫁查郎,当地一个大富豪不答应,他想要越长越漂亮的白妹做自己的小老婆。 白妹出嫁的日子已经定了,富豪老爷再忍不住,派出家丁去抢白妹。查郎与家丁展开了殊死的搏斗,终因寡不敌众,被富豪老爷的家丁打死了。 白妹得知消息后,悲痛欲绝。农历六月二十一日的这天半夜,她摸至富豪老爷的大宅院外,向他的房子投了一把火。当富豪老爷的房子变成了一片火海时,白妹飞身跳进了火海中。这时,奇蹟出现了:人们看见查郎和白妹手牵手地在火光中飞向了天堂。 第53页 一路上,阿哈望着车窗外的山峦出神。云贵高原六月天,天空明媚,遥远的青山绵延起伏,一座座的森林如绿色的云,覆盖在一座座山冈上。衣着鲜艷的苗族妇女的身影,不断在车窗前蝴蝶一般掠过。 “布摩,去天堂的路太遥远了,阿哈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走到。但我知道,我再不能回大寨了。” “我的好闺女,你说这话又让我心痛了。女人家哪有一辈子完好无损?重要的是,你要找回自己的快乐。阿哈本来就是一只快乐的鸟,不要将你美妙的歌喉藏起来。查郎和白妹是布依人最崇拜的歌仙,你的嗓子比白妹还要美妙呢!” 曾经,快乐是一串金色的风铃,最最轻微的风吹也会令它喧响,快乐在阿哈的心里永不停息。但是现在她恰似大病之后尚未痊癒,一切美丽的景色都给她带来忧郁和感伤。 四面八方的布依人都汇集到顶效了,一面青翠广阔的山坡上,盛大的歌会从下午就已经开始。这歌会既是对查郎和白妹的纪念,也是布依族青年男女们寻求和倾吐爱情的场合。瞧,成群结队的男青年,正勇敢地向女孩子们站立的地方悄悄靠近。他们唱着动听的歌谣,在这歌的节日里,努力吸引女孩子们的目光——她们的目光略带羞涩又欢乐无忧,这又令阿哈觉得自己离她们远了。 一块青色的大石头上,有个英俊的青年在等待、张望着。他身上的粗布衣服簇新,头上的包布扎实有型,就连脚上的草鞋,也是用最韧的灯心草编织的,上面还有他已经出嫁的姐姐送给他的一对红色绒线球,是为他期盼的幸福、为他的好运准备的。他才十九岁,还没有被沉重的农活压榨过,没有被悲伤的事情打扰过,所以身板子格外挺拔,脸庞清秀并带一丝隐约的羞涩。他就是花溪天鹅李村善于吹笛子又特别会唱歌的的王姓后生。此时,他手里握着竹笛,头巾上不经意粘了一丝枯草,微皱着眉头,向各处涌来的人群张望一阵后,坐在石头上,紧张焦急地注视从山下到山上的各条道路。 山下越来越多的人往山上爬,他们身穿节日的盛装,男人们是一色青蓝的新衣服、新头巾,姑娘们的盘头上有鲜艷的绒线,青蓝的衣服上绣着艷丽的玫瑰、月季和牡丹。无论男女,他们肩上斜挂着的布包也是一样的艷丽,是布依女人们一针一线绣缝出来的。所以,所有的人只能分得清是男是女,男的女的看起来全都一个样,不知道谁是谁。他们从四面八方赶来,从山下的各条小路涌到山上来,山坡立刻就成了花的海洋。 王姓青年在等心上人阿哈,阿哈久不现身,他因为紧张脸色发红。 阿哈其实早到了,但她躲在布摩宽大的衣衫里不愿露面。 “就是他。”布摩小声对她说,他们站在一群人后的高处,刚好将王姓后生的举动看得清清楚楚。 “小时候他来金竹大寨拜年,整天躲在寨墙上偷看你踢踺子呢。” “我怎么不知道?” “你当然不知道,太太不准说嘛。” 山坡上开始喧闹起来,一圈圈的人群里男女对歌此起彼伏。 一个厚实的男声唱道: 哎,姐家门前有条河, 河边柳叶似剪刀。 有心为姐唱首歌, 又怕剪刀剪舌角。 歌声起时,旁观的人们立刻将歌者围住,形成一个大圆圈,一是为听他唱,再是看有谁与他接对。 他的歌声刚歇落,就有一个泼辣的女声接了过去: 哎,我家屋后有条沟, 蜻蜓点水滑熘熘。 你是哪镇哪乡人, 哪年上山砍疙兜? 显然,这一对已经眉眼对过了,男的要表达心意,女的想知道对方是哪里人、年庚几何。这般直截了当,四周的人们欢唿起来。 阿哈三岁时就踏入歌场,七岁就开始在人群里唱歌,对任何“歌语”“歌调”都熟悉。人群越拥越多,他们后退着。她只想看看那王姓后生,躲在布摩的衣角将他往人群外推。 在那块大青石上,王姓后生经不住众青年男女的磨缠和起闹,轻举长笛,吹出悠扬的曲调。阿哈远远地看他犹如挺立空中,风掀衣裳,笛声迴旋,不知是天上的云在飞,还是他在移动。突然,他令她想起王鹰。王鹰平素沉默不语,一副傲慢冷漠样,但只要到了舞台上,就变得充满激情,就会打动人。特别是在演奏爵士乐的时候,他更近乎热情而疯狂,引得紫蓝色灯光里的人们频频举杯,发出嗷嗷的叫声。 虹rr;桥书rr;吧rr;.hqdoorrr; 第57节:查白歌节(3) 阿哈心里发紧,痛苦得将头低了下去。 一个姑娘看中王姓后生,等他的笛声止住,就对他唱道: 山上的斑鸠多又多, 你鸣我唱真快活。 一人吹笛声寂寞, 两人唱歌歌成河。 王姓后生并不应答,他低着头用手巾擦竹笛。 不应答是不合规矩的,人们准备要起闹了,他只好回道: 崖上喜鹊多又多, 人家成双我成单。 喜鹊飞过阿哈水, 剩我一个守空山。 布摩推阿哈一把,想将她推出去,阿哈抱住了他的腰坚决不动。 那姑娘知道他心里有人,还是不放弃,又唱: 第54页 太阳渐渐要落坡, 哥哥要渡哪条河? 若能与哥同船渡, 当牛做马也快乐。 他回: 心不甘来意不甘, 山不转来水在转。 不见喜鹊飞迴转, 我愿从此守孤单。 对方不甘心: 喜鹊一飞无影踪, 马儿吃草钻布筒。 妹心是那蓝天云, 为哥落入大河中。 他沉默了。 人群里发出了嘘声,那痴心的姑娘自己表白了又没结果,很不高兴: 崖畔花开崖畔红, 大河涨水小河涌。 青春年少不找我, 腊月梅花枉自香。 阿哈不由得嘆息:阿哈恋颜如卿,这后生恋阿哈,那姑娘恋这后生,同是有情人,同被无情抛。人若有情,就会对别人无情? 太阳快要回到森林的后面,回到山的那面去了,它在山冈上拖下了金色的轻柔纱幔,在西天空里浸染出玫瑰一样的酒红。阿哈独自登上坡顶,看这大自然最短暂的美丽时刻。她伸长了脖子沐浴这花瓣一般的霞光,闭上眼睛享受它微弱的温暖。醉人的晚风,细细雕刻着她精緻的脸庞和脖颈,将她的倩影留在黄昏蓝色的天空中。 转过身来,她看到了山坡的另一边,接近城镇的边缘,恰好有一弯列车嘶鸣而来,它来自远方云贵,一路南行,很快就要跨越省界,去向南方广东。列车长龙一般钻进大山的隧道,她脚下的大地,这巍峨的大山,长久地震颤…… 太阳落山之后,群群星辰出现在深蓝如瓷盆的夜空中。 西边的一群姑娘在木叶、笛子、唢吶的伴奏声里载歌载舞,她们要舞到长夜过去,东方发白。东边的牛肉汤锅已经煮沸,添加了药材的汤锅肉格外香,人们飢肠辘辘,口水要流下来了。 有人递给布摩一大碗肉汤,他想给阿哈,发现阿哈不见了,他才抽了一锅子菸叶啊!他迈开大步,睁大鹰鹫一般钢亮的眼睛,在艷丽欢乐的姑娘堆里寻找。但是,所有的篝火旁都没有阿哈的踪影。 “闺女!阿哈——” “阿哈——”王姓后生找到布摩,还来不及高兴,布摩告诉他阿哈不见了,黝黑的脸膛上流露着压抑不住的焦急和沉重。 “阿哈,我的闺女啊!” “阿哈妹妹——”王姓后生的唿唤比布摩更急迫,在人群的边缘迴荡。 山风唿唿响,很快将他们的唿唤吹得破碎,人们的欢声笑语将那些唿唤的碎片掩藏。牛肉汤锅吃光了,布依人自酿的米酒也倾饮一空,篝火将所有的脸膛照得发亮。森林里的夜色浓浓地滚来了,滚过峡谷,滚过大山。夜色滚过的地方,篝火更加红艷,布依姑娘的舞姿更加疯狂又轻盈,火光映红了姑娘和小伙子们的笑脸。夜,无比辽阔。 .hqdoorrr;虫工rr;木桥 书rr;吧rr; 第58节:马在梦中飞翔(1) 4.马在梦中飞翔 王鹰还在他漫长的噩梦之中。 漫长纷乱的梦境里,他有着很多的愿望急于要告诉别人,他无法表达,别人也毫不理解。他指挥不了自己,别人对他的要求也不予理会。他无论说什么别人也不回应,这令他万分焦急。 他常常感到,现代人的沟通其实都是浅层次的,真正深层次的沟通很难,孤独是永远的事实。即使是两个做爱的人,他们因为深入了彼此的身体而暂时将孤独的枷锁解除,但彼此的灵魂依然在各自的门后徘徊,一个灵魂看不到另一个灵魂的真面目,更不可能彼此重叠。 人之所以孤独,是因为那无法改变的核一般存在的自我。 每个人的自我都是一颗黑暗而坚固的核,核的中心是一粒种子,种子可能会发芽缔结出更加新鲜的生命,也可能默默腐烂掉。 每个现代人都在奋力寻找自己的表达方式、寻求自我的出路。 在城市生活里,自我实现的路径越来越多,人与人之间可能是平行线,也可能在某个点上交叉,之后又大相迳庭,各自东西。孤独因个体意识存在而在,如果个人意识不被他人了解,孤独就成了恆久屹立的壁垒。 我们渴望别人的理解,客观上别人也在理解着我们。我们主动让人了解的,却已经先就将自我灵魂的大半蒙蔽,这就是有时候人连自己也不相信的原因。但我们被人了解的,永远只是衣饰与表情、言语所呈现的部分。我们的衣饰、表情、言语,又有哪一种不是精心打造的呢?它们是我们的装备,不是为了抵御,就是为了某种欲望的诉求和目的实现。 王鹰问自己:为什么我一直孑然独身? 他固执地等待一个可以和自己的灵魂重叠的诚实灵魂,寻找一条可以与自己的歷程重叠的透明轨线。但是,他知道,这永远不可能。 歷来,他对孤独有着难以言喻的体会和领受。 漫漫时光中,一个在思想的核心燃烧但处于生活边缘的流浪者,孤独地与世界互相打量,孤独地走在路上。 曾经,在云南的昆明,一个流浪到中国、总在花店门口晒太阳的缅甸老女人,抓住他的手,用结巴但十分有力的中国话说:“你不可能结束孤独漂泊的命运,除非,你拥有自己心爱的姑娘。” 第55页 他在老女人满脸的皱褶里阅读到她孤独的人生史实。她的话触痛了他,为此,他买来一枝蓝色的玫瑰送给她。蓝色妖姬令老太婆干枯的眼睛发出绿光,她有些羞涩地望着他“嘿嘿”笑,说:“花儿真美,已经有几十年没有人送我美丽的花,做女人多么不幸啊,她们总是早早就被时光毁掉!” 他安慰她:“时光并没有毁掉您,因为您的智慧,时光又给了您别样的东西。” “是吗?你真是个好人,难得的好人,我很久没有遇到好人了。”她抓紧他的手,“我没有别的礼物可以送给你,但可以把我知道的一些事实告诉你听,相信对你会有用的。” 她仔细地看他的掌纹,又捏了一下他的脸颊:“你们中国人都相信自己是动物变来的,十二种动物就可以将你们管住了。我知道,你是属马的。你将遇到奇异的女子,但对你来说,将是致命的遭遇。” 他真是属马的。 “我该怎么称唿您呢?” “叫我嬷嬷吧,就像那些草原上的人一样叫他们亲爱的奶娘,叫我嬷嬷!” “嬷嬷……难道您也知道我的祖先是在草原上、在马背上长大的?” “你的祖先是,但你不是。” “偶然见面,您那么肯定?” 缅甸老女人眼睛再次发出绿光:“啊,连我也不知道,有些时候,一些人和事一齐出现在我的眼前,这样的时候一年里总有那么几次。眼下,你的过去,你的一生都在我眼前出现。” 他虽然不信,但高大的身体还是不由自主抖动了一下。 “嬷嬷,那么,请您告诉我,我此后的人生……” “我不能告诉你,我的孩子,我当然不能告诉你!” “至少,您得……” 老女人竟然羞涩地笑笑:“你是个英俊男人,天底下有多少女子为你着迷而你却不知……我说过了,你将遇见奇异的女子,她会和你的生命发生纠缠不休的关联……” 老女人说着,固执地转身离开,混入那些寮国、缅甸来的苗族人群中。王鹰的耳边听到他们和国内的苗族同胞亲切地用苗语聊天。 他记住了昆明街头这个外国老女人羞涩的微笑。 就那一天,他突然想离开,去新的地方。 他拎着乐器箱子,立刻去到火车站,乘上去成都的列车。 他在昏迷中回忆着生命歷程的一个又一个片断。 相对于正常生活中的人,昏迷者的孤独才是正常、应得的。他所受的一切幸福或是煎熬,是在人所不知的梦中。 在梦里,他变成了一匹栗色的高头大马,在花溪大道上飞奔,在白云区和乌当区,在阿哈湖畔,在相宝山和狮子山,他一直梦见自己在飞奔。有时候是阳光明媚的四月,花溪大道两旁开满了金色的油菜花,花粉飞扬,金色的粉雾一直瀰漫到天边的山脚下,而种满庄稼、开满野花的远山景色如同油画一般,有着紫色、蓝色、绿色和金黄色。他知道自己是在做梦,一般人的梦都是无色的,只有黑白如同默片,彩色的梦是很少的。他在梦里独自感嘆:如果做梦看到的都是这些美丽的景色,多好啊,他愿意做梦。 美丽的景色很快消失。噩梦连连,他知道自己陷入噩梦,但是没有人能够拯救自己。他担心自己回不去了,现实的世界,每天走过的那些熟悉的路,酒吧里的小舞台,夜晚的路灯和摇晃着身子的山里汉子,阿哈的小手到夜晚就变得冰凉……他拥有她了吗?阿哈…… 他想说:“帮帮我,我要回去!” 他说了。他说了吗? 没人听得见,他的嘴唇并没有动,也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人们都哪里去了?他着急地叫喊,他们为什么听不见他的叫喊?为什么就留他独自在噩梦之中? 更多的时候,他在漫长的半明半暗的甬道里爬行,全身无力,但前路无尽头。他看见许多门洞,透出光明,阿哈的身影就伫立在柔和的光明之中。当他赶上前的时候,她已经消失,并出现在另外的门洞中。 他想念音乐了。 在看见阿哈的身影伫立在柔和的光明里的时候,看见半明半暗的甬道的时候,他都想起了音乐,他想用音乐来描述那浓稠而黯淡的日光里自己的犹豫和努力,想用某种旋律来描述阿哈那不断消隐又不断浮现的形象。他想看清她的表情,神秘而又安详的,那女神的表情,爱人的模样。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59节:马在梦中飞翔(2) 阿哈,阿哈,她要将他带去哪里? 那黯淡的日光,那些门洞之后,是什么样的地方?他猜想那是一个广场,一个被人们忘记、被风雨和岁月蛀蚀的存在,光秃的迴廊和断残的石柱,歇落两三只在虚无里穿梭的褐色小鸟。 他找不到他的萨克斯管了,它不是一直跟随着他,他一直那么小心地携带着它的吗?每一次将它从箱子里拿出来之前,他都要先净手;每次放回去之前则用柔软的金丝绒将它仔细擦拭,然后小心地放进箱子中间和它身形一致的凹槽里,仿佛它是一枚巨大的珠宝,是不会说话的婴儿。然后,嗒的一声扣好了箱子,拎在手上,沉沉的分量,仿佛就是他的生活、他的人生的分量了。 第56页 为什么他会想到广场?是不是和演出有关?他是有一场隆重的演出啊,他和她的,他已经准备很久了,就等着那个如梦如幻的时刻的到来,舞台,灯光,音乐,神思凝想的脸庞,一次次饱满绽放的激情,灯光里的喜悦,眼睛里的朦胧幻想……所有的声音和光明浑然一体,给他带来轻的感觉,上升的感觉,一直升到半空之中,轻和愉悦……而她的声音,从天庭传来,从泉水中涌来,从花香里飘来,如一条银色的丝带,在所有的寂静、所有的喧譁和光明里诞生,再次将他带到半空,虚无之中,云端之上。透明的,轻的,唿吸的,半空——这才是他的地方,是他每一瞬间的渴望,是他最丰富最饱满的愉悦。 他看见舞台,舞台下人山人海,人们聚集在广场上。人们期待着什么,长久的等待已经令他们不耐烦了,人群骚动起来,集体的情绪就要失去控制,嘈杂的嗡嗡声越来越响。他知道这都是因为他的迟到,令期待已久的狂欢被死死扼制。他本是个很准时的人,整个乐队从来都等着他的一个手势,然后合成器发出鸣响,鼓手敲出第一个音,贝司手开始癫狂……可是他迟到了,迟迟不见踪影。没有他,整个乐队就残废了!他迅速赶来,像鹰一般轻地飞升,并滑翔到台上,准备为他们演奏。但是,他们叫嚷起来,他清晰地听见他们对他说:“可是,我们不懂马语啊!”他感到十分绝望。 他看见了阿哈,阿哈是懂马语的,她曾经飞身跃在半空,抱住他壮实温暖的脖子,将脸颊在他柔滑的棕毛上摩擦,与他耳语。但是眼下她在人海一角,仰着脸,冷漠地望着他…… “阿哈……”他向她奔过去,她却突然消失了。等他再在人群中发现她的时候,她分明是他母亲的模样,远远地望着他,他唿喊,她却听不见。 他着急,挣扎,无论是母亲还是阿哈,包括陌生的人群,都很快消失了,他站立在陌生的地方,感到发冷,灰濛濛的天空倾斜下来…… 李遥来看过王鹰。 火宫殿着火那天,李遥在朝阳桥上跌倒,左手脱臼,当时一点感觉都没有,只顾着要奔去火宫殿,被消防队员拦在了桥上。当时那手就没了力气,吊甩甩的不听自己的指挥,大脑里也是一片空白。事后,才发现左手抬不起来,真箇悬掉掉活像玩偶了。大火烧红了天,南明河水涌出了腾腾蒸汽,仿佛熬苗药时的气味,他被这熟悉的湿热气息熏倒,在一个消防队员的手臂上昏迷过去。等他被送到医院接好手臂后,火宫殿已经化为灰烬。毁灭和虚无感令他一下子跌入深渊,陷入忧郁,忘记了回家。之后,他干脆就在医院里休养着,准备休养十天八天,再慢慢想以后的事儿。 毕竟是不断从灾难里滚爬出来的人,吃饱喝足后,忧郁症像拉肚子一样很快过去,李遥开始感到无聊,无处不在的药水味和呻吟声,令他想逃跑。 没有谁来看李遥。以前当老闆时身边断不了狗肉朋友,现在孤家寡人,劫后余生,他们都将他当啃过的骨头扔掉了。想一想,这些年来与他来往而没有利益目的的人,只有王鹰。王鹰没有图过他什么,还教他吹萨克斯管,让他多了一个雅致的爱好。想想这些,他就不时去王鹰的病房看看他,和这个一直昏迷的人聊天——自己言说。 在紧挨着潮湿花园的这个空空的病房里,李遥获得了最不设防最最放松的言说时机。他回顾童年和青年时光,分析自我内在的印痕,说出一直掩藏在心底的各种可鄙的念头,以及他做过的包括指使侍应生、厨师将母猪乳房、水牛肉冒充驼峰肉、梅花鹿上给客人等这一类小事。在言说的过程中,李遥灵感不断、火花闪烁,关于生活,关于情感,关于歷史……大概就将自己的一生整理了一遍。或许,某一天,他与昏迷的艺术家的对话,可以写成一本《李遥眼里的丑陋人生》。 说着这些的时候,他痛快又得意,也忍不住抹一下王鹰的眼皮,检查他是否假装昏迷。 连李遥都不知道自己为何如此多疑。 越说越远,从过去说到将来,说到他的后半生。想到后半生,他突然记起东山阳明寺里有个高人,高人或许已经看到了他的将来,可以为他指点迷津。他抬头凝视着窗外的暮色,突然一跃而起,冲出病房,往东山的方向去了。 .hqdoorrr;虫工rr;木桥 书rr;吧rr; 第60节:红色花的紫色液汁(1) 5.红色花的紫色液汁 李遥离开后,身穿长衫、蓝布巾裹头的布摩进入了王鹰的病房。 尽管王鹰的头上缠了厚厚的绷带,布摩还是认出了他。曾经的无数个夜晚,布摩一直跟踪他和阿哈,从北京路到中华路再到外环路,直到阿哈回到她师大的单身公寓。 这个昏迷的男人身材高大,显然不是本地少数民族,也不是本地汉人。他是哪里人,从何而来,都不重要了,布摩今天来,就是按照土司老爷的命令,要将他处理掉。他已经是一个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人,或许就要永远地睡着,不会说话和睁眼,只会唿吸,一个植物人。即使这样也不行,他的活着永远将一种耻辱展示,他就是那耻辱的陈设,布摩可以按照自己民族的方式来处置他。 布摩带来了拇指大小的一瓶自制的蓝色药水。 第57页 这种药水用山间的一种红色小花浸泡而成,是一种强烈的毒性麻醉剂,麻醉之后十多分钟,生物体就全面瘫痪,紧接着脏器开始衰竭。然后在大约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里,生命在迷幻中结束,躯体在几天内逐渐脱水干缩。这药水很珍贵,因为那红色花十分罕见,只在夏末才会开放。採药的人也只有在它开花的时候才能将它从百千种野草中辨认出来。布摩在无数个森林里将它寻找,找到后移植到一个特殊的钵子里,放在秘密的地方。等了几个季节之后,它才开始生长、慢慢开花,布摩将它的花瓣收集起来,制成了药水。这药水也不能轻易动用,只有生着痛苦无比的疾病而又可以享受悬棺葬礼遇的老者,经土司、长老、布摩同意后才可以喝下几滴。悬棺葬已经多年未举行了,布摩的药水也存放了很多年。许多古老的仪式,布依人慢慢地放弃了。 这次,金定授意布摩用它,有三重意思:第一,这样的方式表达了布依人对这个作孽的陌生人的严惩态度;第二,这是对阿哈丧失贞操的祭奠;第三,这样的处决方式和王鹰艺术家的浪漫人生是吻合的。 虽然土司制早就废除了,布摩和布依人还是认定他是自己的土司老爷。金定的决定和布摩心里的打算完全一致。布依民族是善解人意的,他们要根据自己的族规来处理一个伤害了他们的陌生人,也一定会给予他充分的尊重和选择恰当的方式,体现本民族威严又善良、理性又浪漫的特质。 因为王鹰是外地人,本地没什么朋友,医院里的医生护士对他也很疏忽,常常整天不过问。布摩可以想像当身穿白大褂的医生们突然发现那昏迷的病人已经没有气息而且萎缩干瘪时的极度惊讶! 布摩只要将输液的针头从倒挂的瓶塞里拔出,扎进他的紫色小瓶里就可以了。 布摩轻轻移步,他紧裹在藏青色土布衣衫里的高大身躯,在淡淡的暮色里显得更加高大和神秘,有如神的降临。当他就要向那架子上悬挂的药水瓶伸出手去的时候,意外发现王鹰睁开了眼睛,正望着他。他以为自己恍惚,犹豫了一下,重新伸手出去。 “是阿哈让你来的吗?”王鹰目不转睛地望着他,声音浑厚而又清晰。 布摩将双手缩回来,转过身:“当然不是。你摧残了布依的花朵,该死!” “我爱她!如果我对她的爱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我愿意,你请吧。” 布摩疑惑了,缓缓缩回双手:“请你,再说一遍。” “我爱阿哈,她是我生命里的第一次。如果我对她的爱,需要付出我的生命,我愿意接受您的处罚!” 布摩还在犹疑:“你怎么样说服我对你怀抱信任呢,外乡人?” 王鹰坐了起来。他感觉自己四肢发软,有些头晕,头上和腿上的伤处正在痊癒,又痒又胀。 他望着布摩:“如果我继续活着,我对她的爱会向您、所有人证明。如果您认为她不需要我的爱,我听凭您的处置。” 布摩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显然,他动摇了。 半晌,布摩才开口道:“阿哈走了,我们心中的花朵,金竹大寨的仙女,她已经离开了这个城市,去了远方,她母亲花房里的所有花儿都枯萎了。我相信她是去了南方,她肯定不会回来了。我担心她越走越远,但我无法去寻找她。我认识你,了解你在这个城市里的一切……如果我能验证你对她的爱,我可以违背土司老爷的命令,给你一个机会。” 王鹰从床上弹起来,扑向布摩:“布摩,我给你跪下!”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61节:红色花的紫色液汁(2) 王鹰跪倒后,将自己的嘴唇吻到这个一身山野气息的布依老人的鞋面上。 “为了阿哈。”布摩说。 布摩将粗粝的大手放在王鹰的头上,在心里为他祈祷。房间里寂静无声,他们只听见自己的唿吸。暮色四处瀰漫,从门户和破旧的木雕窗户涌进来,越来越浓地将一老一少两个男人裹住。他们双目紧闭,各自流出了色泽一样但温度不同的大滴泪水,从布摩的面颊滚落到胸襟上,从王鹰的脸上滴落到布摩的布鞋面上。 李遥再来看王鹰的时候,惊讶得合不上嘴。他因为腮帮子瘦成一层皮,所以嘴显得特别大,幸亏一口全暴露的牙不像大多数贵州人那样发黄,也还整齐。他从小不喝那种含氟超标的水。小时候,朝阳桥附近有两口井,近的井水面上浮一层褐色锈,被称为铁井,远的井几乎要上到小山上,路极其难走,但那水清亮甘甜,被称为龙井。有钱的人家,就雇了人专门挑龙井水,普通贫民就近担铁井水回家。那时候,李遥就发现一起玩的小孩子有的牙特别黄,还有斑点,通过调查了解,他猜测与饮水有关。确信之后,他悄悄儿地,没和任何人讨论过自己的想法,但坚持只喝龙井的水。几年之后,他幸灾乐祸了:身边的那些男男女女比他长得壮实英俊,但不管长得多漂亮,全是一口狼狗般的黄牙,而他的牙却是洁白的。以后做了火宫殿的老闆,他有了一大乐事——看客人的牙。凡是黄牙者,吩咐手下能宰尽量宰。 晚饭后的无聊时间,病房里灯光昏暗。李遥在窗前就看见王鹰正在整理床铺。他张着大嘴吸气:“我的妈呀,你不是鬼吧?” 第58页 王鹰抬起头来看他一眼:“进来说话!”声音和平常一样的洪亮。 李遥扭动细腰,去到床头坐下,眼睛盯着王鹰的脸:“真的活过来了,不是鬼啊?” 王鹰将床铺得整整齐齐,然后站在窗前看草木杂生的花园。 “我要走了。” “去哪里?” “离开这个城市。” 李遥站起来,走过去够着他的肩:“我也想走。你知道吗?火宫殿已经没有了。” “你和人家打赌输了?” “不,给麦黄烧掉了。” 王鹰疑惑地回头看他那张瘦削的长脸。 “真的,我没骗你。就是原定举办音乐会的那个日子。这一阵发生的事太多了。” “那以后你怎么办?” “天快黑时我去阳明寺找高人算了一卦,和文联那个山思说的一样。我今年命里註定是要破财的。高人说我命里缺水,要去有水的地方。我被毁得太快、太彻底了,卦上说,如果往南,去到有水的地方,我的财运也会很快到来,而且发得狠!” “尽瞎掰!要发得狠,抢银行啊?” “谁知道?真的是财运来了,挡也挡不住啊。” “你不会为了钱不择手段吧?” “瞧你们这些艺术家说话!不择手段?所有的手段都不过是一种手段,而已而已。我想想,我这是在谁的诗里得到的灵感?哦,柔桑,她说所有的地方都不过是一个地方。” “你就不要说柔桑的诗了,这会让我想揍你,你这样的人,说话都嫌嘴脏。”李遥歪了嘴:“还想揍我?我是流氓我怕谁?” “是啊,别以为会吹萨克斯了,会读书了,你就是个人了。我还真是改变不了你,毕竟不是一路人。” “这年道,谁能改变谁?废话少说,你也活过来了,这城市我已经住得太久,应该换一个地方了。要不,我们一起走吧?对于你来说,真的所有的地方都不过是一个地方。” “我怕你这个小流氓再拿刀扎我。” 李遥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王鹰的腿,在他用跳刀扎的地方,被剪开的牛仔裤还有斑斑血迹,伤口新包扎过,还没有完全痊癒。 “我那会儿是狗急跳墙了,你别计较。何况音乐会那边你让我损失了好几万,这里麦黄烧了火宫殿,我等于是被你们打劫了,身无分文。” “我还有点钱,把我的摩托车卖掉也算一笔,回头我给你吧。” “算了,你这种流浪艺术家的钱我不要,要也不够我买西洋参喝的。我们去云南吧,个旧那地方有人欠了我一大笔钱。要回那钱,够我俩花了,去金三角,去缅甸,都可以发大财啊!” “你小子邪门,我跟你不是一路的。我还告诉你,你如果是去找朋友,也许可以活,你要是去找人要帐,怕就没有活口啦!你那些朋友,都什么道上的人吶?” “这个……那些人说别的行,说钱还真是不行。” “再说,我警告你,想碰毒品,准备好几颗脑袋吧!” “要发财快啊……” 两人慢慢聊着,天就黑下来了。一个高大的人影在废弃的花园里一闪而过,李遥突然十分紧张:“谁?” 王鹰知道是布摩。他手里捏紧了布摩要他交给阿哈的东西,那是用红色缎子缝成的三角形小包,像香囊,但不是香囊,里面装了什么,他不知道。 王鹰对李遥说:“你眼花了吧?” “不,是有个人。想谋害我?我已经没钱了啊。” “是不是麦黄找你来啦?”王鹰调侃道。 “麦黄……”李遥对巫鬼之事本来就信三分,这下紧张得腮帮子发硬了。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62节:玻璃和网络(1) 第六章 1.玻璃和网络 四面都是玻璃,四面都是镜子,城市的喧响如同河流在头上,在半天空中迴荡。这是另外一种眩晕,这眩晕让阿哈也产生了轻的感觉,漂浮的感觉。人群在街头掠过,在地铁掠过,像海一样的喧嚣,像风一样的转瞬即逝,像迷路一般游移。人们在人群里彼此擦肩,在时间的轨道上滑翔。城市是一个网络,空中的网络、地面的网络以及他们内心的网络,人们被这无数的网络缠绕。 游移着的阿哈,如同一粒发亮的尘埃,在阳光里飘游,在接连不断的光亮里东张西望。她来到了城市,就意味着她失去了家,失去了歷史,与过去割裂。她离开了农村自然的怀抱,离开细雨绵绵诗意但有着淡淡的忧郁的森林城市,来到真正的城市——现代大都市。这里生活的每一个画面都是如此的新鲜,每一处景物都仿佛张开了嘴巴将阳光吮吸,这个明亮得耀眼的城市啊!每一个来到城市的孩子都是发亮的尘埃,他们如果不变成明亮的星,就连渺小的光泽也保留不住,也许真的就变成了尘埃。每一个来到城市的孩子,都有梦想将他的胸膛鼓胀,给他的行脚添力,带领他飞翔。而他们的过去,只剩了缥缈的回忆,如同褪色的老照片,如同几十年前的老电影,黑白的、迟缓的、模煳的,远了。 第59页 她看见一个吹泡泡的孩子,立刻被他的欢喜感动。城市是神秘的,连这个吹泡泡的城市孩子对她来说也是神秘的,她认为他是个制造梦想的小小人,她跟着他,从这条街到下一条街,一口一口地吹出了美丽的泡泡,看它们在空气中游荡,在等待上升的时候纷纷破碎,留下五光十色的影子。 她一路跟着,引起了小孩母亲的警惕。年青的母亲驻足对她怒目而视,她浑然不觉,咧嘴笑笑。花季少女是阳光的宠物,阳光里她的笑脸是多么的生动! 她兴奋地买来了小瓶肥皂水,开始吹泡泡。 泡泡在飘扬,它一簇簇地诞生,眩惑着又一群初来乍到的目光。广场上聚集着群群新到此地的异乡青年,他们挣脱了乡村,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像山里的兽自会寻找自己的同类,阿哈打量着他们,听他们奇怪的口音,除了四川话,别的方言她一句也听不懂。他们和她一样的滑翔和奔跑,如今站立在繁华的街口广场,遥望锃亮高耸的建筑,有些隐隐约约的慌张。他们大概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渴望进入玻璃和网络的生活,急速地鼓胀着自己薄薄的肺叶,和汽车、行人一道唿吸这城市带金属味的空气。城市明亮,阳光过于耀眼和陌生,乡间的阳光则灿烂有力,亲切又芳香。 异乡青年们茫然的目光张望着,他们在等待,大概是等待自己的同乡来接,然后去到这城市周围的某个小城市,钻进某家工厂灯火昼夜不灭的车间,心甘情愿地让老闆将他们的青春和血液吸干。 阿哈不需要等谁,她和别人没有关系,没有人认识她,无人知道她的行踪。她住在一家干净的行业招待所里,每天在人海里优游,看无数陌生的脸孔。陌生的脸孔看多了,就觉得每一张脸孔都差不多,着急或是茫然,自信或是不安,只是无数城市符号中的几种,是一些乱码。真的,每一张脸孔都只是一个脸孔,每个地方都只是一个地方。 偶尔,她会在人群中兀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颜如卿,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仿佛有小锤在里面擂打,令她胸口疼痛。她奋不顾身地跑过去,在车流中惊心动魄地躲避和奔跑,追上他。她紧张得嗓子哑了,发不了声,就去扯他的袖子,他回过头来,是完全不相干甚至有些劣俗的一张脸孔,下巴紧接着歪扭的领带,表情十分戒备,立刻将她赶回尴尬和失望的现实。她颓丧得忘了道歉,对方却立刻像老熟人般对她笑笑,甚至还想回身拉拉她,吓得她撒腿就跑。 她一直坚信,总有一天,他们会在街头,在茫茫人海中蓦然回首,发现彼此的脸孔。在那样的瞬间,奔跑?拥抱?哭泣?她想,那样的瞬间将会产生的,一定是巨大的眩晕,高原不眠之夜的那种眩晕,仿佛城市变成了高原,人群和楼房变成远山和森林,他们眩晕着,将对方拥抱,吸吮对方的气息,和对方一起从高原的最高处向平原滑落,向海边滑翔……每天每天,她怀着这样的期待和幻想在越来越辽阔越来越灼热的城市街头游荡。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63节:玻璃和网络(2) 如果不是因为随身带的钱快花光了,她将永远这样游荡下去。从这里走过去,从那里走过来,你可看见一个小姑娘姑娘姑娘,她在这城市里到处彷徨彷徨。 广场上一个穿紧身裤披红披风的男孩子站到她面前。她躲闪着,他却固执地将她拦住了。他模样不错,但脸孔上有一种复杂的成年男人一般的微笑。他递给她一张卡片,说了一句英语,语速很快。她茫然地摇摇头,他一把抓住她的手,带着她往前跑。他们跑进附近一栋大楼,又上了电梯,出电梯后立刻听到轰轰的音乐,有人在高声数节拍喊口令。红披风男孩向她一鞠躬,转身跑进了电梯。一个主管模样的黑皮肤女子迎上来假装热情叫道:“啊,又一个靓女!恭喜你被我们的星探发现!”将她拉进大厅里。大厅里一些面无表情的女孩子正在走时装步,她们身姿别扭僵硬,却用乜斜傲慢的眼光打量新来者。另一个女孩子突然堵住上来为讨回报名费吵闹,瘦弱的她被黑皮肤不客气地攘到一边去。几乎同时,阿哈赶快挣脱黑皮肤熘了。 她重新回到如流的人群中,沿着街边,走在骑楼下,看那些美丽的橱窗。每一个橱窗都是城市小小的面孔。 这个叫“流行前线”的商场很有名,它占据了一座大厦的三层。在一层临街的橱窗里,塑料模特亭亭玉立,长得和真人一模一样,不,比真人更美丽,美丽得不眨眼睛。一个身材颀长的年青男孩正在打开一个独立的橱窗里给模特换服装,他熟练地将它的手臂和腿分别卸下,再将衣服和裤子套上去,嘴里哼着歌。阿哈是将那模特当人看的,就觉得他的行为有一种难以忍受的恐怖和残忍。为了克服自己的幻觉以及由此产生的痛楚,她一直盯着他,看他完成这过程,以证实它真的只是个塑料的躯壳而已。男孩的皮肤很白,手脚细长,十指如葱,像个女孩子,但动作以及动作的力度,还有他的嗓音,又是绝对男性的。阿哈突然想起她小小的弟弟邦。伶俐曾经对阿哈说,她生得美丽,是因为生下来后就将她放进了花房里,和所有的花儿一起成长。如果她母亲将邦放进花房里去生长,可能会长成眼前这个男孩子细嫩的模样。 第60页 他抬头看她,将手里的活故意放慢了,和她说话。 “你的身材比例很标准哎!”他说。 “什么意思?” “我是这家商场的装潢师。你的身材就和这模特一样。还有,你的头,五官,小巧精緻。真正的国际性审美眼光里,有魅力的模特都是小脑袋的。” “我是人哩,我的头也不是你所说的那么小。”阿哈略为不满,但结果她说的话令他和她自己,都笑了。 “我把你看小了?你还以为大头聪明啊?” “我不喜欢你说我小脑袋。” “唉,我说你美哩,你看哪个国际名模不是小脸小脑袋?我一直建议我们经理,请真人模特,因为我们这个品牌的服装动感很强,需要从不同的角度来展示。” 阿哈心里一动:“经理同意了吗?” “主要是人难找,你想,一天要站十几个小时的哦。条件好的模特,都奔演艺公司,走t台去了。全都是娇生惯养的妞,一边走台,一边将眼睛睁得像探照灯,恨不能一眼就瞄住一个大款。” 阿哈的声音很轻,因为她在压抑着自己心里的激动:“如果你们真的要请,你也觉得我合适的话……” 男孩怔了一下,重新仔细地打量她。突然,他拉住她的手就往商场里跑。她再次被陌生的男孩拉着跑,这种感觉,仿佛这个城市的男孩子都是线绳,而她是他们手中的风筝。 商场经理是个长相一般但皮肤干净的中年女性,穿着灰色的行政套装,她姓颜。 颜经理只看他们一眼,她的目光是有威力的,那男孩赶紧松开了紧拉住阿哈的手。她打量阿哈的目光轻飘空洞,并且很快移开,仿佛阿哈也不过就是一具塑料躯壳。虽然是冬天,但南方却如春天一般,越过她的肩头,阿哈看到窗外一片阳光照在绿篱上,景色十分明媚。 “颜经理,这个女孩很适合做我们的橱窗模特,而且她愿意。”男孩子恭敬地对她说。他大概有些怕她,所以紧张得胸部起伏着。 颜经理再次抬起头来:“为什么想做橱窗模特呢?”她冷漠的目光望向阿哈,语气苛刻严厉,语速很快,“你静得下来吗?耐得住吗?你想要多少薪水?按天计还是按小时计?” 阿哈不习惯这样的说话方式,一时不知如何回答。 男孩看她一眼,立刻替她说:“她热爱这个工作,一定能够吃苦耐劳的。薪水按小时计吧,干多少是多少。”说着给阿哈递个眼色。 阿哈本来想告诉她,第一是需要工作,第二这个工作很符合自己内心的愿望:睁大了眼睛看每一个路过的人,寻找那对自己来说是最为亲切的一张脸孔。能够首先满足了自己的愿望又能够挣到钱,这是多美的事啊。 ◇欢◇迎访◇问◇.hqdoor??? 第64节:玻璃和网络(3) 但阿哈没说,因为她感觉到颜经理关心的不是这个,她什么都不关心。等男孩子说完,她就点头叫他去办了。 男孩子带阿哈去人事部签约,在一些表格上填上自己的名字。 阿哈对男孩子说:“谢谢你啊,我太需要这个工作了。” “我叫何新,你叫我阿新就得了。你还没吃饭吧,我请你,庆祝你找到了工作。”他说话还是急切,唯恐她拒绝。 阿哈听话地点头。 他带她去了前面不远的一家叫绿袖子的西餐厅。西餐厅里光线很暗,在附近上班的白领中午聚集在这里,在轻柔耐听的古典音乐里小口小口地吃东西,不时用雪白的餐巾按按唇角,窃窃低语。 “吃什么?”选好座坐下后,他问她。 “我想吃辣椒,有一个多月没吃了,真受不了。” “不怕上火吗?” “不怕,我从小吃惯了的。” “但来了南方就不一样了,容易上火的。对了,怎么称唿你?” “我姓金,叫金翎子。你可以叫我阿哈,这是我的本族名字。” “你是什么族?” 阿哈想一想:“那先告诉我你是什么族?” “我是满足。你呢?” “我是布依族。” “啊,布衣族。布衣好啊,最最简约最最朴素是大美。” 阿哈笑得喷饭:“你以为就是布衣啊?布衣服啊?” “瞧你开心的,你以为满足就是满族啊?”他终于让她也愣了一下。 阿哈喝了一口有点淡淡涩味的柠檬水,说:“阿新,本来我以为你像玻璃一样透明,看来我还是比你诚实。” 阿新很严肃地说:“才见面就觉得我透明?不对吧?我告诉你阿哈,你在这里生活,就不要太老实,小心被人骗,人家专门骗你们这些漂亮又幼稚的北妹。” “我来了这么久,第一次有人和我说这么多话。” “你是哪里人?” “你猜猜。” “嗯,”阿新假装思考,“上海人?我看你像上海美女。” “你如果想说我像上海宝贝,就太恶毒了。” “那么,是贵州人?” 第61页 “猜对了,奖励一块口香糖。” “你来南方干什么了?打工吗?” “我……想找人。” “找什么人?” “以后再告诉你吧。” “对不起,我问得太多了。我只想看看我有没有可以帮你的地方。” “你真好心。” “我喜欢,能为你效劳是我的福分。”阿新小心又诚恳地说,“我去美术用品商店买东西,看见你在大街上吹泡泡玩儿,很可爱,我跟了你一段路呢。这个城市什么都不缺,就缺自然和天真。这两天不知为什么,我一直惦记着你。我想过,如果我们能够再次见面,那就一定是有缘分的了,果然!” “在这个城市里,一个人和另一个人见第二次面不是很容易的事情吗?” “唉,我上职校就来这城市,在这里已经生活四年了。有些你不想见的人,可能天天都会见到,那是无可奈何。而有些人,你一直想见,却不一定能够见到,或者,见过一次,你发现那就是你想要找的人,但却已经失之交臂,再也不会相遇了。” “没想到你这么年轻却想的这么多。你跟了我很久吗?为什么不叫住我认识一下呢?” “当时我真不知道该不该叫住你,我常常是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的,只是事后才着急:天啊,她叫什么名字?她是做什么的?我还会再见到她吗?” 看阿哈听得有滋有味的样子,他逗她:“当然,可能当时我也很担心你会是芳村来的傻妞。”说完哈哈笑。 “芳村?什么意思?” “其实,你一出现在我们商场,我就觉得你不但不是芳村来的,你应该是天上来的了,贵州是在天上吗?” “差不多,是在高原上,离天真是不远。” “贵州,是遵义省的省会吗?” “你就知道遵义啊?学歷史的呵?” “sorry!” 阿哈想起和颜如卿初次相遇时,颜如卿是羞涩的,虽然他比阿新年长很多。在高原上,他每抬脸望她一次,都是羞涩又惊讶的神情。害羞的男人多么迷人啊!害羞神情她非常熟悉,经常会在年青英俊的布依少年们的脸上看到。可他是艺术家啊,他那么羞涩,说不上成句的话,偶尔吐出几个短句,字字珠玑,对待她如同对珍贵的瓷器一般小心翼翼。就是他的惊讶和羞涩,他对她的爱惜打动了她,到后来越来越令她对他满怀爱恋,并发誓要加倍地报答他。 而城市孩子阿新,同样为美女激动。面对她,他表现出来的是持续不断的喜悦和兴奋,轻快的幽默,灵感永不会枯竭的聊天。也许这就是大都市文化薰陶的结果吧。不过,从感情上来说,但凡人第一次经歷的,和自己的成长有关的,触及到自己内心的,就会留下深深的印痕,会永远将心灵占据。 她愉快地瞧着阿新白皙细腻尚未凸现男人硬朗线条的脸庞,用叉子蘸了一点点辣椒酱放在舌头上有滋有味地品尝,对他说:“哎,问你一个问题,这里的男孩子都长得像你这样吗?” “我什么样啊?” “就是,像豆芽,像新鲜的……像女孩子,像……” 阿新做了个鬼脸,大叫起来:“天啦,这不是把我枪毙了吗?可怜的我还没有尝到恋爱的滋味,就已经失去了被爱的权利。什么豆芽、女孩子,还有新鲜的什么,蔬菜还是水果?我还算男人吗?” 他的表情夸张,叫声又很响,阿哈不由得放声大笑起来,引来一些客人的张望。 他们从下午五点一直吃到晚上九点。 晚上九点,西餐厅变成酒吧,钢琴旁来了一个头髮新做了游离子直如泻瀑的女孩子,开始弹琴唱歌,模仿徐小凤的声腔很到位,阿哈想听听,阿新藉口她住的地方远,一定要送她回去了。 阿新是嫌餐厅吵,想一路送阿哈,两人走走,好继续说话。但大街上更吵。市区虽然已经禁鸣喇叭,因为车多,车流的震动在城市的心脏位置融汇成低沉缓慢的嗡嗡声,声音的洪流使整个城市震动,这震动像电流一般穿过人的身体,他们迈着富于弹性的年轻步子,虽是走在一起,说话却要大声对方才能听见,而且只能说些短句表达简单的感受。到分别的路口,阿新不甘心,一定要将自己的手机留给阿哈,说晚上要打打电话看她是否安全之类,明天她上班,再带回给他。 晚上,阿新打了电话来,他们又聊到接近零点,阿哈说她有事要做彼此才罢。 阿哈做完祷告,阿新再打来,两人一直聊到凌晨四点,阿哈听着手机睡着了,阿新“餵”了许久无应答,才将电话挂了。 虹桥门户网.hqdoor 第65节:金 腰 带(1) 2.金 腰 带 王鹰和李遥傍晚在深圳黄石机场下了飞机后,打的到西乡。 南方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晚霞暗淡之后天边已经升起了薄暮。薄暮散布的地方,应该就是大海了。 那种很久没有的飘零感又涌上王鹰心头,他望着车窗外绵绵无尽的甘蔗林、叶面阔大的香蕉树,一言不发。 李遥一路唠唠叨叨,炫耀他的见多识广。 第62页 走了近一个小时,车费已经花了一百多元。到西乡,司机说还要收回程空驶费,加起来要一百六十元。李遥本来就嫌贵,一听还要加钱,就在后座跳起来,又用云贵话骂司机。司机不慌不忙,也先用白话将他痛骂一番,然后说要拉他们去他大佬那儿。 “大佬?的士司机也有大佬?”王鹰有些纳闷。 身在异乡,最怕的事情就是误踩黑道。李遥立刻改变了态度,叫王鹰赶快付钱。司机继续用白话骂着,还未到金腰带,就赶他们下车。 下车后,两人又走了半个多小时,天黑尽了,才在一个打工仔指点下,找到了用废弃厂房改装的金腰带酒吧。门口的保安将他们拦住。 “我们找梁老闆。”李遥说。 保安一脸冷漠:“找梁老闆?他认识你们吗?” “不,不认识。” “那就赶快滚吧!” 王鹰按下保安挥起的手,冷静地说:“是梁老闆的朋友苏瑞龙先生介绍我们来的。” 保安示意手下,立刻有人进去通报。不一会,有人出来带他们上二楼见梁老闆。 梁老闆正在吃炒饭,可能是饿急了,吃相十分难看,也不抬头,口里塞着饭菜招唿他们:“坐,坐。” 梁老闆抬起头来,看了看李遥不高兴了:“苏老闆说来一人,怎么来了俩?我这里才开张,不是缺人手——当然,特殊人才是缺——我怕养不了那么多嘴巴啊。” 到的是一个陌生地域,又从计程车司机那儿领略了不少陌生人的阴狠,王鹰听他一口标准的北京腔,就有好感。李遥心里却十分窝火,本来自己也是个老闆哩。但今不如昔,他立刻往老闆的桌前凑:“嘿,我是王老师的那个,经纪人。我和苏老闆也是哥们,他贵州饭店才开张的时候,也是我们一伙兄弟帮他带旺的。” “经纪人?”老闆望望王鹰,王鹰看见他嘴角挂着饭粒,十分不雅,就点点头把脸别开了。 金腰带是个拳击酒吧,每天晚上都有两到三场拳击赛。这里原来是一家印刷厂,因为经济纠纷停产,老闆也不知去向。几个南下的高干子弟在海南岛经营种植场赔光后,转来这里开了这间酒吧。 废弃的厂房做成酒吧后显得十分开阔,没有进行多少装修,只是给屋顶横七竖八的铁支架刷上红色油漆,所有的吊灯、吧檯的柜面和假屋檐、高脚旋转吧凳,也一律选择了红色。钢铁的褐锈和鲜艷的红漆给人强烈的视觉刺激,简陋的座椅和正中间鲜亮的拳击台,更是令每一个来客兴奋,等不及比赛开始,他们就嗷嗷叫个不停。 ◇book.hqdoor◇欢◇迎访◇问◇ 第66节:金 腰 带(2) 酒吧客人最初是慕名而来的本地生意人和珠三角洲的赌客,开业不久,附近工厂的打工仔也疯狂涌来了。一到晚上,酒吧里拥挤不堪,房顶的几个巨大风扇唿唿转个不停,人们汗流浃背情绪激昂,负责卖下注单的几个小姐忙得衣服湿透了,劣质文胸的钢箍海绵托垫线条毕露。拳击台上,主持人富于煽动性的演说已经将人们的欲望鼓胀了起来,紧张的血腥气氛被渲染得恰到好处,一幅后工业机会主义搏击时代的序幕已经拉开。 拳击开始之前的时间是西安歌手小王的,她唱得其实不好。 心里的他,快归来吧,这里才是快乐老家…… 小嗓门,气不足,白话也不标准。 小王原来是西安一家幼儿园的老师,因为男朋友小刘在南方做流浪歌手,她也将工作辞掉过来了。小刘曾经在西安大学生校园歌曲演唱比赛中获得第一名,现在是宝安一家夜总会的主音吉他。 拳击是真打,一场赛完,不说输家满地找牙甚至数完十也撑不起来,赢家也满脸是血。输者滚蛋赢者数钱,无论是谁倒下,人们总是欢唿着,叫嚷着,用大杯往喉咙里灌生啤酒。 场与场之间大段时间,是王鹰的萨克斯独奏。他的音乐在这段空隙时间给人们新的刺激,激发他们对下一场战斗的期待,如同拉拉队。 当晚的比赛结束后,人们默默无言地吃夜宵,这以后才真正是王鹰的音乐时间。他的独奏极其优美抒情,饱含忧郁,似乎充满了对失败的哀悼和人生的感伤。这段时间里,酒吧无比安静,人们深吸着啤酒杯上即将漫溢的白色泡沫,一边听萨克斯独奏。萨克斯音乐一响起,就有人点曲,往往是那些从香港过来的少妇,或是香港商人养在本地的寂寞二奶,她们爱点《哈雷姆夜曲》、《人鬼情未了》、《海边的陌生人》、《回家》等等,点曲之后,她们的眼睛就直勾勾看着萨克斯手,一边倾心地听,一边向他放电。 王鹰一律闭着眼,不接应。 一曲罢了,她们轻抿一口咖啡,叫侍应给他送去一杯啤酒,他面无表情,仰脖一饮而尽,将杯子掼到侍应的托盘里,从不言谢。 王鹰是个不愿多管闲事的人,时间一久,对酒吧里的许多秘密也有所了解。比如说有几个拳手实际上是老闆的人,他们会根据老闆的安排自己倒下或者打倒对方,这全看当晚客人下注的情况。常常有外地莽撞的拳手前来挑战,老闆会先与他们谈判。 一次,一个在少林寺待过的河南人,带了一伙汉子突然出现在酒吧里,凭着自己强健的体魄和实力,看气势是要夺走金腰带踏平酒吧的意思。老闆不动声色先将他们稳住,然后立刻请了香港武术馆的教官过来。那教官并不强健,和河南人相比甚至显得单薄,但他和裁判一起做了很多准备,身上涂了厚厚的橄榄油。为防万一,当晚开场前酒吧里所有的保安还被秘密召集开了会。结果,老实蛮干的河南人不是被裁判判令犯规,就是每一拳都滑熘熘地擦过甚至落空继而轰然摔倒,最后被香港教官将脸和肋骨打碎大半。 第63页 每个血腥的夜晚对王鹰来说都是残酷的考验。 李遥白天睡大觉晚上喝啤酒,人白胖了不少,王鹰白天就十分难过烦躁,只能在附近走走,沿着一条快干枯的运河甬道走过来走过去,看见陌生的北方女子就追上去瞅瞅。 酒吧附近有一家制衣厂,王鹰在外守候了一整天,才知道该厂是封闭式管理,只有傍晚才放女工们出来。酒吧傍晚就开始营业了,老闆再不许人出去,王鹰就叫李遥去守。李遥回来说真看见有个女工和阿哈一模一样,要不是被工厂的保安驱赶,他可能都和她说上话了。 王鹰听李遥一说,激动得难以控制自己,不顾一切在傍晚的时候去了那家制衣厂。他在那黑暗的巷子里徘徊了几圈,被制衣厂保安抓了起来。这些生活枯燥待遇低下的保安都有暴力倾向,他们用封箱带绑住王鹰的手,怕他叫嚷引来警察,又干脆连嘴也封了,就关在一间办公室里,准备整晚上拷打他取乐。幸亏保安队长随后赶来,他是金腰带的常客,认出了王鹰,立刻松绑道歉。 听说王鹰找人,那队长还动用职权带他去看了所有的车间。车间那真是相当相当的大,白花花的灯光里女工们要工作到凌晨才能休息。两个高大的男人出现在车间,所有女工都似乎屏住了唿吸。她们虽然疲惫不堪,听说有人来找女朋友她们还是振作精神打情骂俏一番,想吸引他的注意。这情景十分可乐,因为一遇到女人卖弄风情王鹰就会出现一副紧张又严肃的神情,实在是因为他没有鞭子,即使有鞭子也只会抽灯红酒绿里的女人而不是这些离乡背井的可怜女工。 他在她们当中没有发现阿哈。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67节:金 腰 带(3) 金腰带的员工是不可以随便外出的,回到金腰带,身兼主持人的经理给了他小小的警告。梁老闆正好陪客人喝酒,就大度地笑笑,还将他介绍给那一伙北方来的朋友。 高个的北方人们在酒吧人群里十分醒目。“啊,艺术家,了不起,了不起!”他们挨个与他握手,“听说你是梁兄专门从贵州请来的?” 梁老闆挥着手里快掉灰的捲菸,吐着烟圈说:“西南萨克王!的确也是我听到过的最好的萨克斯风!” “是吗?比起咱们那儿的刘元,怎么样?” “刘元没有范圣琦吹得好,老头子那才叫风度。” “见笑了。”王鹰说,欲走开。 “来一段爵士吧!”梁老闆得意地说,“到台上去吹,今晚大家可是还没听到你的萨克斯呢!” 王鹰将萨克斯管的吊带在脖子上挂好,去到台上——就是那个围着缆绳的拳击台上,演奏《刺激》。 他的音乐里永远有即兴的元素,这是别人无法模仿的,也是酒吧乐手们难以企及的。所以即使同一支曲子,演奏一百遍就有一百个版本。热爱他的音乐的人,会在他的每一次演奏中体味到不同的情绪,触摸到他变幻万千的激情。 事实上,别看王鹰表面波澜不惊,内里却是情绪极不稳定的人,甚至可以说,在某些方面,他仍然还是脆弱的,俗世的一切——眼下是酒吧老闆和其鸡鸣狗盗却又装扮成上流社会人士的朋友们——总会令他受伤。因了音乐表达比之日常交流的曲折,因为听者不是艺术的子民而是这个夜晚的买家,他的音乐里密布着难言的激情与痛苦。 挺巧,他找出《刺激》的乐谱给键盘手的时候,刚好也有人点了这首曲子。点这样的曲子的人,决不会是那些二奶怨妇。金腰带点曲是很贵的,点歌至少一百元,点王鹰的萨克斯曲,就得二百元。钱跟他没关系,但遇到别人想听他演奏他想演奏的曲子,还是会令他心有所动。 今夜点曲的两个年青女子,每夜都待在酒吧的某个角落里。酒吧里最大的射灯是打在拳击台上的,其它位置就十分的朦胧。王鹰第一次见她们就觉得十分面熟,像是内地人,但从来没有看清过。她们每晚都来,在一个相对安静的角落里,远远地看他,远远地听。这种神秘的熟悉感,令他觉得自己与她们,必然会发生某种联繫。 一曲奏罢,老闆和他的朋友们的那一桌,哗啦啦摇杯猜骰子赌喝啤酒,大唿小叫,他们已经把他忘了。 他不由得望向那两个喝咖啡的女子。她们永远是在栏杆旁的一张小桌,两人偶尔窃窃私语,轻抿一口黑咖啡,然后一齐专注地望他。她们迎接了他的遥望之后,反应很快地马上沖他鼓起掌来。他礼貌地向她们点点头,准备去后台休息片刻,侍应却将两个女子赠送的啤酒送过来了。 王鹰犹豫一下,就端了那一大杯啤酒向她们走去。 “谢谢二位。”他低着眼睛说,在侍应端来的椅子上坐下。他一向认为注视陌生女性是很不礼貌的。 “我们可是您的粉丝啊。”其中一位说。她的声音十分好听,让他想起某档曾经听过的深夜的读书节目,她的声音像那主持人,像柔桑的声音。在王鹰工作的场所,在娱乐圈,他觉得美丽的女人们都是一个模样。他记不住女人的外表,但对她们的声线十分敏感。女人的声音里往往藏有她的灵魂,所以,他如果记住了某个女人,一定是因为记住了她的声音。 第64页 他抬起头来对她笑笑,说了声谢谢,接着又“啊”了一声:“原来是你!” .hqdoor???虹桥▲书吧▲ 第68节:柔桑和黑雪(1) 3.柔桑和黑雪 正是柔桑。 还是那一头天然的栗色鬈髮,依然戴一副精緻的无框眼镜。脖子颀长白皙,优雅地托举着鬈髮蓬松的小脑袋,是十九世纪法国美女的形象。 他上次见她,还是在凯里的时候,他们分别和李学健照了相,然后说了几句话就分手了。回想起来,那个冬天他真是迟钝,她对他说了什么,他竟然没有记住。她走后,他才把小时候与她的相遇再回忆了一遍,想起来自己在黄昏的旷野上唿喊她的名字,在他的喊声歇落之后,白杨树的眼睛闭上了,暮色就在他唿唤的歇落之处覆盖下来,令他感到孤独和恐惧……他眼里的景色清晰又朦胧,失去了方向感……不知什么时候,她又无声息地出现,捉住了他的手,将他带回学校,回到剧团的驻地。 童年的邂逅带给人生的温暖是微弱的,是令人嘆息的。凯里见面后他不顾一切留在云贵市,但终究还是错过了她。 他深深唿吸,说:“我们又见面了。”如同一声嘆息。 同时,他心里感到宽慰。他不是曾经为相遇的短暂和不断的离散感伤吗? 她微笑着请他坐下:“是我啊,你总算认出来了!”她指身边的女伴,“她是黑雪。” 王鹰立刻想起云贵市的作家耀明,想起人们传说他的风言风语。他和耀明聊过,劝他带黑雪远走高飞,耀明的回答却令他十分意外,耀明说,黑雪是颗定时炸弹,不知什么时候就会把一个好好的世界炸得人仰马翻…… 王鹰伸出手轻轻礼节性地握了一下黑雪的手。就这瞬间,他觉得不但耀明,所有的人都误读了黑雪,她其实也是一个为爱奋不顾身的脆弱女子。 黑雪留着男孩似的短髮,性格爽快,瘦瘦的手十分骨感:“艺术家,我们已经光顾这里快一个月,望穿秋水了,不请你你还一直不理人么?” “怎么会呢?”王鹰窘迫急切地说,“你们应该叫我呀,我在工作时间眼睛都不会东张西望,你知道,我们这种长年在酒吧工作的人,什么都不想看了,一到酒吧就把眼睛闭上。所以一直也不知道是你们……” 黑雪说:“刚才的握手太敷衍了,再握一下。”说着略带调皮地抓住王鹰的手,王鹰有些难为情地想抽回,却挣脱不了。 柔桑说:“咱们黑雪是看见漂亮男人就不会放过的人哦。” 黑雪得意地笑。她将他抓住许久不放开,还不饶地:“我们来听你的萨克斯,一个多月了,天天来啊,我还算就在深圳,柔桑可是从广州赶过来的!” “承蒙厚爱……” 王鹰终于将自己的手从黑雪的钳制里抽了出来。 柔桑望着王鹰,王鹰回望,她不由得有些羞涩:“你从云贵到这里,习惯吗?” “还好。你们来了多久了?” 两人相视一笑,黑雪不知道他们相互认识,说:“你也知道我们是从贵州来的了?” “我知道一点。贵州文艺界的才女、名人呢,诗人柔桑,小说家黑雪。我和柔桑小时——”柔桑给王鹰递眼色,他不说了。 “小时怎么啦?”黑雪不放过。 “柔桑的照片,我在《黄果树》、还有《女子文学》的封二上见过,黑雪的照片我也在一个朋友那里见过(他有意不提耀明)。文学圈人们常在口头传诵你们的名字,至少,我就有幸常常听到。” 黑雪说:“好像有些夸张啊。改天我戴个发套,就不会被人认出来了。” 柔桑对黑雪说:“出名着呢,认识不认识的人都知道你!” 黑雪在文学上的名气不算大,但因为她与耀明的情感风波影响太大,她自己十分敏感,稍长的脸轻微地拧了一下:“想说我沾了那大作家的光?” 王鹰立刻说:“哪里,他沾你的光呢。不然,他的小说永远都是乡村生活的那点事儿,哪里会晓得写写美丽的女性!” 这话黑雪当然爱听,柔桑笑起来,黑雪也不得不笑了。 柔桑说:“恋爱是最好的美容剂,瞧黑雪这两年美的!” 黑雪美美地说:“他下个月到广州开会。” 王鹰于是不再避讳,很自然就谈到耀明:“我看过黑雪的照片,就是在耀明那里看到的。” 黑雪有些激动:“你们熟啊?” “熟。不过我和他交往的时候他已经迷上了气功,每次见面就要我和他一起打坐,听上天的声音,就在文联的院子里。” 柔桑故意说:“啊,你也看到过,黑雪过去实在不怎么的,就假小子的样。女人不是生成的,而是变成的,这变的过程,男人是重要的影响因素。”她转向黑雪,“从这个意义上说,你该感谢耀明呢,对不对?” 王鹰说:“那时候黑雪是挺朴素的,穿一条背心裙,才大学毕业吧?” 黑雪嘆一口气:“对,跟他好的时候,我才大学毕业,刚到作协工作,哪里知道水深水浅啊!” 第65页 柔桑继续打趣:“你自己不入道行,谁能拉你入?你不扑向他,我相信他可不敢勾你,耀明可是个性格内向的人。” “他内向?你可不知道他有多风流。” 柔桑笑:“我当然不知道。我要是知道了,还有你的份?” “柔桑,我相信耀明不是你喜欢的那类男人。” “我喜欢哪类男人?我怎么不知道啊?” “你喜欢的应该是王鹰这类男人,为艺术而艺术的,在路上的男人……” 王鹰说话了:“你这么了解我啊?耀明其实也是个很纯粹的男人啊。” “是啊,”柔桑附和,“他的性格,颇有徐志摩的风骨啊。” “别,再讨论他的性格,我可要吃醋了。” 三个人无所顾忌的说话、喝啤酒,王鹰感到很愉快。 很久没有这样毫无防范、轻松地与人交流了,和她们一起说贵州话他觉得很亲切。 最近一段时间,金腰带的气氛有些阴森森的,连洗碗工说话也格外谨慎。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个厨师的亲戚是拳击爱好者,听厨师说这里钱多人傻,就单枪匹马来挑战,梁老闆让人简单地摸了一下他的底,立刻放出风说挑战者是来自美国的选手,曾经在旧金山拿过金腰带的。当晚,人们疯狂为他下注。结果这个有些书生气的新拳手被梁老闆的人打成重度残废,梁老闆自然狠赚了一把。当夜,厨师哭泣着把小伙子背去附近的诊所,自己就在诊所里被人割了舌头。此后,金腰带的保安们领了老闆的旨意,像克格勃一样盯每一个人。 .hqdoorrr;虫工rr;木桥 书rr;吧rr; 第69节:柔桑和黑雪(2) 她俩并不知道此地的血腥,仍然你言我语继续讨论黑雪和耀明的事。 黑雪说:“我的爱情全贵州人都知道,公开的。” 柔桑点她鼻子:“不是全贵州人,是贵州文艺界。文艺界大舞台就你们俩在演出,也不管别人的感受。” “你讽刺啊你?你怎么站到她那边去了?”她指的是耀明的妻子。 “演出经典之作嘛。我不是站到她那边,主要是因为你们俩这事,作协领导的思想政治工作就特别难搞。” “不过,有时候我觉得挺伤的。要不是因为他老婆,我怎么也不会来到南方,孤零零的。我真是呆不下去了啊,作协领导找我谈话,要我走。那个农村女人,她能耐啊!” “不是她能耐,她一点都不能耐,大字不识的。”柔桑的声音里带了一丝压抑不住的尖锐,“是传统能耐,而他又想保全自己,当然只能是你牺牲了。” “谁牺牲还说不准呢!我相信他对我的感情!她,早在他心里死了。”黑雪满怀斗志地说。 王鹰问:“他们离了吗?” “没。” “还没?都很多年了啊!” “看来是很难离的了……” 黑雪一声嘆息,大家都沉默下来。 黑雪去洗手间的时候,王鹰和柔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彼此都有些侷促。 柔桑轻轻嘆息。 生命和梦想之中,奇蹟总是存在,它一旦现身,就会指引那寻找奇蹟的人的方向,带领他们的心前进。在离开云贵之前的一段时间,柔桑曾经反覆做一个梦,梦境总是淡淡的蓝色,像在巨大的房间里,又像在星星草的花园之中,英俊少年鹰一手拎琴盒,一手牵着她,带她去光亮的天边,那光亮,原来是白杨树的身上发出来的。鹰走得慢,她放开他的手奔跑起来。她跑到白杨树林里,回头一看,鹰已经长大,变成一个外形优美高大的男人…… 离开贵州的那个夜晚,离火车开出还有三个小时,她和一群外地来的诗人去贵州饭店听音乐,意外发现那个萨克斯手,就是鹰,那个小时候唿唤她的名字的梦中男人。自凯里分手之后,她以为再见不到他了,没想到他就在眼前。她要离开了,他又来了。她想问问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为什么总是在临分别的时候出现在她眼前?她犹豫着要不要离开,要不要把心里的梦想告诉他,请求他将自己挽留,让自己有理由留下。但她终究迟疑着,因为她要离开的是云贵这个地方,她不可能一直在这个地方待下去,她总是渴望着陌生的地方。就在她犹豫不定,几乎要走到他面前去的时候,出发的时间到了,前来送别她的这伙诗人哇哇叫着就将她簇拥到了火车站,又拥到月台将她推进了车厢。这些到处流浪的诗人们,把流浪视为乐事,他们为她的离去而欢唿,因为,日后他们流浪的歷程里,可以把对她的寻找作为最浪漫最壮观的一站。 而王鹰一直在乐队里,一直在那二十九楼的旋转酒吧里为看不清楚面孔嘤嘤嗡嗡的不眠者们演奏。 两年来,柔桑虽然心有不甘,但回忆起来自己那么做,大概也缘于她与他彼此的不够了解和她对他的不够信任,所以她轻易就离开了云贵,轻易就远离了这个男人。如果此后再不会见面,他们或许本来陌生,也永远会是陌生。 但是没想到…… 她再次嘆息。 某天她到深圳看黑雪,黑雪带她来西乡的这个酒吧,她发现了他。 第66页 她说:“这一阵我几乎天天晚上来这里,其实是在琢磨你。” “琢磨我什么?”他笑起来,“你带我去看白杨树眼睛的时候,没有琢磨我吗?” 她不好意思:“在南方看见你,感觉真是意外。”她想说:命运一定有什么暗示和安排! “为什么?”他声音明朗。 “离开云贵之前,我去贵州饭店听过你的演奏。也算是对那个城市作个告别。” “是吗?来看我又不让我知道?” “是啊,我一直在后悔,为什么不让你知道呢?许多时候,我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又不明白自己在做什么。” 他笑:“我是个容易忘却的人,你却是个容易犯错的人。” 她的脸有些发热:“我犯过错吗?我就是不会犯错。我真想知道自己如果犯错会怎样。” “我……刚才那是一句笑话。你啊,应该是个思想自由大胆行为保守规矩的人。” “是啊,在传统教育里长大的人,枷锁重着呢。” “现在做什么工作?还做电台主持人吗?” “没有。现在的人们很少听电台节目了。我在《城市》杂志社工作。” “为什么要离开?云贵不是很好的吗?我喜欢云贵,走在大街上就像在空调房里一样。除了昆明,哪里也找不到这样的气候!你该不是想学三毛的流浪吧?女孩子应该尽量待在比较安全的地方,流浪是男人的事情,女人不要流浪。”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70节:柔桑和黑雪(3) 柔桑笑:“我不是流浪,也没有觉得不安全,我很喜欢现在的工作。那你为什么要来西乡?因为这里收入高吗?” “我……” 他想了想,说:“我在哪里都是异乡人,在云贵是,在这里也是。” 柔桑嘆一口气:“对了,就是这个原因。我父母当年是外省发配到贵州的右派大学生。我虽然在贵州长大,但在云贵我也觉得自己是个异乡人,我的根并不在那里。我的根在哪里,我不知道。” 他闷闷重复她的话:“我的根在哪里,我也不知道。” 她说:“也许,这就是几百上千万移民的共同病症,我们都不知道自己的根究竟在哪里。” “在我还不是移民的时候我就已经不知道自己的根在哪里了。” “是在世纪交接的时候失掉了自己的根吗?”她想让气氛轻松一些,“嘿,你刚才说流浪是男人的事情,男人是不是天生喜欢流浪?” “也不是。可能男人比女人更不安分。男人想知道世界更多些,想经歷更多些。但女人可不行,我觉得,女人对有些事情不要了解太多,特别是那些不好的事情。也不要经歷太多,经歷太多对女人不是件好事情。” 柔桑笑:“你的意思是,女人最好就呆在家里,做饭,给孩子念童话书,做做清洁,做点针线活?” 他认真地:“最好是这样。” “你的想法真是古典啊,这都什么时代了?很多领域需要女性去做贡献啊!再说,难道男人就必须要去流浪吗?如果男人都离开家了,女人待在家里还有意思吗?” “男人走得再远,如果女人在家里,他最终还是要回家的。男人需要家。他如果要流浪,也应该是在他年轻的时候去流浪,如果他已经老了,或者他不够强壮、缺少激情,他也最好是呆在老地方。” “想不到你还这么古旧,认为世界是男人的,家才是女人的。” “你认为这种想法很古旧吗?不是啊,这是一种理想——特别是,当你在火车上看见那么多正在发育的女孩子,带上自己的小包袱成群结队地向南方涌来的时候,你心里就会感到一种担忧,感到恐慌。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人涌向南方,这当中多半是年轻人和姑娘。毫无疑问,这些离开了自己村庄的女孩,在我看来是不安全的。如果她们是男孩子,我倒不那么担心,毕竟,她们是女孩子,带着那么一点想挣钱、想过和老家农村不一样的生活的愿望,脸上的绒毛还没有蜕掉,身体正在发育,说话还是一口乡音,目光里也一片迷惘,没有一点自我保护的能力,就你跟着我我跟着你,冒险来了!她们和你还不一样啊,柔桑,你是个文化人,能够保护自己,也进入了这里的主流社会,在安全的系统里,而她们,是在生活前沿的一群,缺乏安全保障,随时可能陷入危险,落入社会底层。” 柔桑沉吟着:“珠三角有很多贵州女孩,我一直在尽力帮助家乡来的姐妹们。实话告诉你吧,有一批妇女被拐骗卖到南方,我们的杂志一直在跟踪、协助家乡的有关方面做调查……” “真的?有什么眉目吗?” 他急切地问,不但满脸沉痛,眼眶里还旋转着泪花,她疑惑了。 “告诉我,你有什么事是我可以帮忙的吗?” “我正在为一个女孩子担心,”他的双手支在桌上托住头,用劲掐着自己的太阳穴,“想着她可能遭遇的不幸,我在梦里也要发疯!” 第67页 她小心地拉拉他的手:“是你的女朋友吗?” “她是……一个布依族女孩……” .hqdoorrr;虫工rr;木桥 书rr;吧rr; 第71节:白日的祈祷(1) 4.白日的祈祷 流行前线的橱窗高大宽敞,头顶的射灯一直照在阿哈头上,令她觉得皮肤有些发痒。每隔两三个小时,阿新会来将橱窗打开,给她一点水喝。她站在那里,如塑料模特一样,但她要做出一些动作,不断地改变姿势。阿新在旁边设计了一根立柱,可以放帽子或是别的装饰品。其实,阿新是为她考虑,有了那根立柱,她不时可以把一把手,小小的歇口气。 当路过的人们发现她是个真人模特的时候,就停下来观望,仔细地看她,吸引她的注意并试图和她说话。她面无表情,不看他们,于是他们互相讨论,猜她是上海人还是北方人或者是混血儿,然后慢慢散开去。 她的目光望向路人头顶更远些的地方,看一天光阴的变化,从阳光新鲜的早晨到炽热耀眼的午间,紧跟着是喧嚣声令人昏昏欲睡的下午,然后是车流和人流突然像撤退一般涌塞到大街上的黄昏……这是一个不夜城,商场也近十一点才打烊。一天站下来,她全身都有些僵硬了,阿新扶她出来的时候,她差点倒在了他身上。 “来,”阿新说,“让我看看你的脚肿了没有。” “它们好像已经不是我的脚了。哎哟,我的鞋都脱不下来了。” 她的脚真的肿了。 吃过饭,阿新带她去一个沐足城。 沐足城就在和流行前线相临的另一条街上,是城里开得最早的,十多年了,生意一直很好,如果是晚上八九点钟,一定要预约,还要排队,就像上下班时间城市交通干线上都会塞车一样,晚饭后来泡脚的客人也特别多。 阿新带阿哈去的时候,晚上十一点过,几拨客人已经走了,所以一去就被带进了房间。光线昏暗的房间里有两张可以放倒后背的沙发,他们坐好后,两个穿拖鞋的女孩子就啪啪地端了水、拿了毛巾和按摩油来,把电视也打开。 给阿哈洗脚的女孩眉清目秀,看起来好像才有十四五岁,动作迟疑、小心。当她抱住阿哈的脚的时候,阿哈觉得十分过意不去,就和她聊天。 “你多大啦?” 另一个给阿新洗脚的女孩立刻说:“我们这里有规定,上班时间不准和客人聊天。”她生得十分壮实,皮肤黑。阿哈发现她这么说的时候,看了同伴一眼,有警告的意思。 “这个规定不合理。”阿哈故意说,“如果不和客人聊天,怎么知道客人的要求,怎么知道客人是否对你们的服务满意?你说是不是?”迎着她的询问,这个眉清目秀的女孩小声地说:“老闆说过,如果客人不满意,可以直接找经理。” 阿哈听她的普通话带着西南地区口音,就问:“你是哪里人,可以告诉我吗?反正咱们都是外地来的,认识一下,说不定以后可以互相帮助呢。” 小女孩说:“那你是哪里人?” “我是贵州人。你呢?” 阿哈看见小女孩的眼睛里放出异样的光彩。但那个壮实的黑女孩立刻大声严厉地说:“对不起,小姐,我们上班时间真的不能和客人聊天,请你不要再问了。” 阿哈想了想,给阿新递个眼色,说:“哎,刚才她们推销什么来的,那个核桃露,我想尝尝。” 阿新立刻对壮女孩说:“对,拿一听核桃露来。” 客人要消费,壮女孩十分高兴:“可以和沐足钟点一起买单的。” 她一走,阿哈问小女孩:“我感觉你有话要说,告诉我,老闆为什么不许你们和客人说话?” 小女孩的眼眶里立刻闪烁着泪光,用贵州话说:“姐姐,我叫秀秀,是贵州安顺的,被卖过来快半年了,白天做洗脚妹,晚上……她是老闆的人,监督我的。姐姐你要救救我!” “你家在安顺什么地方?” “我……” 秀秀没来得及回答,那个监督她的壮女孩拿了核桃露回来了,还警惕地瞪了她一眼。 离开沐足城之后,阿哈拉着阿新要去派出所报案。 阿新说:“这样做是不行的,我们没有什么证据啊。” “她就是证据。” “可我们连她姓什么都不知道。” “她叫秀秀,贵州安顺人,我记住了她的样子。” 拗不过阿哈的固执要求,阿新只得跟她去找附近的派出所。向值班民警说明情况后,值班民警立刻找来了另外两个民警,一起和他们去沐足城。警察的出现引起小小的恐慌,经理出来迎接,点头哈腰地说着讨好的话,一笑就露出满口黑牙。 阿新小声嘀咕着:“没用的,没用的。” 阿哈很不高兴,她低声在他耳边说:“是不是害怕啦?” 阿新茫然地摇着头,嘀咕说:“我见多了,没用的。” 阿哈不理他。 黑牙经理显然对这些警察很熟悉,他故意大声招唿,暗地里给手下人示意他们赶紧做安排:“马阿sir,没有啦,我们这里的服务员都是本地人,哪有贵州妹啊?” 第68页 “别废话,马上把所有洗脚妹叫出来,在大厅集合。” 不久,楼道里响起了噼噼啪啪的拖鞋声,洗脚妹们低着头从各个房间跑出来,穿过走道向大厅跑去。她们一律穿斜襟碎花布和服,七分裤,趿拉着木板拖鞋,尽量站在靠墙的地方,一张张脸在日光灯里显得十分苍白,有的头髮还蓬乱着。她们木然地望望阿哈和警察,然后将脸扭开去,有一两张脸孔浮现挑衅和嘲笑的神情。 阿哈在这些脸孔上辨认着,一张一张地看过去,又看回来,但没发现眉清目秀的贵州小姑娘秀秀。 第二天,阿新迟迟没来上班。 没有阿新指点她换服装,颜经理要求她一直穿那件红色的晚礼服,是传统的旗袍改良过大胆突破禁锢的那种。颜经理似乎特别喜欢这件衣服,仿佛它是这个半老女人的梦。橱窗里空气不是很好,穿上这衣服感觉十分闷热难受。阿哈盼阿新回来,他回来她就可以换别的衣服了。 她大半天待在橱窗里,突然觉得没有阿新,没有他常常来看她给她送水或说几句鼓励的话,她简直忍受不了这工作。她以为她可以安心地在橱窗里看所有路过的人,观察他们,同时静静地想自己的心事。事实上做不到,不是她看路人,而是太多的路人要看她,橱窗前一直围着小群闲人,一些走了,另一些又来了。四面八方涌到这个城市里来的人太多了,仿佛这地方是所有人的目的地。没有重复的面孔,每个人都是陌生人。无聊的女人们喜欢逛商场,无聊的男人却只喜欢看女人。陌生的男人们扑到玻璃上来,流着口水打量她,议论她,对她说些挑逗甚至侮辱的话,隔着玻璃,她听不清他们在说些什么,他们不甘心,干脆做出些下流的动作。 虹桥门户网.hqdoor 第72节:白日的祈祷(2) 她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她因为生气眼里泪光旋转。她想起阿妈时常教自己在内心祈祷以获得帮助,她便开始了自己的祈祷。 她深唿吸,在心里对自己说:“这就是丑恶,你不能看它,不能给它以颜色,否则,它就存在了,并且强大起来,就要狠狠地伤害你;你不要看它,也不要因此而不安,不要不平静,你要坦然,要有微笑,从心里发出来的微笑,可以像梦一样落到人的心里、飞到天上的那种微笑。你要看高的地方,看美丽的地方,看光亮的地方,看光明到来的地方。你不要理会它,它就自败,就无地自容。” 然后,她渐渐平静下来了,那些围观的闲杂男人也散去了不少。她幻想阿新英姿勃发,突然出现并一脚踹在那个半蹲着比划下流动作的男人头上,大骂一声:“滚蛋吧你这垃圾!” 阿新一直没出现,她感到很失落。 中午的时候,一辆黑色黑牌的凌志车停到流行前线后门的进货口,两个戴墨镜的男人根本不理保安让他们把车停到停车场的要求,进电梯到二楼,去了颜如玉经理的办公室。 因为没有预约,颜经理很不高兴,白净的皮肤冷冷地面无表情。来客自己走到沙发前坐下,他们摘下墨镜的动作一致,左手的无名指上都戴了巨大翡翠戒面的金戒指,样貌相像,是一对孪生兄弟。 “颜小姐,”孪生兄弟中的一个开口道,“不速之客,未经同意就直接要求你接见,十分抱歉啊。” 面无表情的女人皱起了眉头:“你们是哪里的,有何贵干啊?” “我们是韩氏贸易公司金海康乐中心的。” “啊!”女人夸张地叫起来,“这不是韩氏两位哥哥吗?真是有眼不识泰山,有眼不识泰山!” “冒昧了,颜经理!” “哪里,贵公司是大公司,资本玩家,不像我们开个店卖几件衣服。金海康乐中心,我倒是很少光顾,有什么好介绍啊?” “我们那里享受的项目很多,对健康很有帮助,像颜小姐这样长年在办公室里辛苦,就该去享受享受。” “二位今天来,不是邀请我去享受的吧?” “我们今天来,只是想买件衣服而已。” “哦?太客气了。我叫商场部的李小姐来带二位去挑选吧。其实这样的事,叫下面的人过来就是了,我一定帮二位安排好。劳动二位大驾,我心不安吶。”她说着拿起电话,但立刻被韩老二按住了手。 “颜小姐,我大哥看中了橱窗里的晚礼服。” “好啊。以韩氏的实力,小小一件晚礼服就不用我打折了吧?开个玩笑,那套礼服,其实是我的私人藏品,非卖品。不过知音难遇,既然是韩大哥看中,就当我送给韩大哥的小礼物啦。” “谢谢!但是,我们还是要付钱,因为,我们要连模特一起买走。” “我送你个模特架子吧,那件晚礼服的模特可是个大活人啊!” “所以,”韩老大的嘴角动了一下,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才要来请教颜小姐嘛。” “这个……”颜经理好像是恍然大悟,笑起来,“原来不是看中我的衣服,是看中衣服里的人啊!哈哈!” 从侧面看,颜如玉的鼻尖显得很锋利,因为笑,脸颊的皮肤也被拉得很薄,出现很多皱褶。这时候,这张脸看起来十分苍白脆弱。 第69页 两个男人赔着笑,不说话。 “我很理解的。”颜经理说,“我放她半天假,二位和她谈,如何?女孩子是很年轻,也就十八九岁吧?不过已经是成年人了,她可以有自己的主张,我们只是聘用她而已……现在的年青姑娘,不知有多少人想挤进韩氏门槛呢。” “这个,颜小姐误会了,我们只是想要她继续做这套礼服的模特,不在贵公司的橱窗里做,到我们指定的新工作地点,还做这工作。她不是和颜小姐签了用工合同的吗?我们就这件礼服与颜小姐签一个买卖的合同,而展示该礼服的模特,继续为这礼服工作。对那小女孩来说,只是一个工作地点转移的问题。颜小姐明白吗?” “这个……”颜经理不明白。 “难道还需要一些时间考虑吗?” “我只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嘿嘿。”她有些尴尬地说。 午饭前的片刻时间,阿哈悄悄到换衣间给阿新打电话,一直没人接。她不甘心,继续拨他的手机,终于听到了他的声音,他才甦醒过来,呻吟着说:“爸?妈?” “阿新,是我,阿哈。你怎么啦,不来上班!” 阿新的声音断断续续:“阿哈,我被人打了,肯定是那沐足城的人干的。” “我马上报警!” “不。快叫救护车,我流了很多血,快救救我,救我……” “阿新,坚持住,告诉我你在哪里,什么位置?” ▲book.hqdoor▲虫工▲木桥▲书吧▲ 第73节:白日的祈祷(3) “我在……” 电话里没有声音,大概他的手机掉电了。 阿哈感到双腿发软。 她刚走出换衣间,经理秘书就过来一把抓住她的手臂,拉她去经理办公室,几乎是把软绵绵的她扔在经理对面的扶手椅里。 阿哈还穿着那件晚礼服,头稍低,高耸的立领摩擦着她的脸颊有些疼。她拉好开叉过高的裙身,隔着大班台在经理对面,距离很近,但她有些恍惚,也没有问候颜经理。 “金小姐,你很幸运,知道吗?”颜经理说。 阿哈没有反应。她望着颜经理的脸,突然在这张脸上看到某种熟悉的模样慢慢浮现出来,令她全身发紧:“卿……” “金小姐!”经理将她的态度理解为傲慢和漠然,很不高兴,“你的工作环境将有些变化,肯定是比我们这个没有冷气的橱窗好多了,对不对?”她望一眼旁边沙发里两个戴墨镜的男人,他们微笑着一齐对她点头。 “卿哥哥……”阿哈轻声说。她在颜经理的脸上看到了颜如卿的脸,颜如卿的脸相年青而不够男性,时常出现粉红的颜色;眼前这张脸不年青又不够女性,而且没有血色,但确实和颜如卿的脸是一前一后来到世间的。 经理看她,还是一张茫然的面孔,一双迷茫的眼睛。 颜如玉皱着眉提高了声音:“金小姐你怎么啦?我在给你说话呢!” “颜如卿。”阿哈说。 颜如玉愣住,她脆弱的面部薄皮肤绷得更紧了,目光紧紧地盯着阿哈。 “金小姐,”她顿了一下说,果断地告诉她:“你不用整天站在橱窗里了,这两位先生将会安排你到新的工作场所。你的工资,以后也由他们支付。” 阿哈似乎才明白过来,回头看旁边的男人,两个男人同样戴着墨镜对她微笑。 “我要离开这里吗?去新的地方?经理,我还想在这里,不要赶我走,我会做得让您满意的。” “去新的地方,和在这里一样,都是公司的意思,你和公司签的约仍然是有效的,只是你从现在开始要服从公司的安排。其实,你如果去了韩氏,待遇肯定比我们这里好很多,人家毕竟是大公司。” 戴墨镜的一个男人道:“靓女,你还不明白?你将拿双份工资啊!” “经理,阿新……”阿哈看看旁边的墨镜男人,住了口。 经理打断她:“阿新?以后你的工作就和他没什么关系了,韩氏会有一流的设计师给你做指导。” 阿哈费力地站起来,像提线木偶一般拉动自己的四肢:“我去换衣服。” “不用!你就穿着这件衣服去,穿它,就是你今后的工作。” 阿哈看看她,又再次看看那两个已经快没了耐心的戴墨镜的男人,突然乖巧地笑笑,说:“经理,谢谢您!我去去洗手间就可以走了。” 她的笑果然让大家放心了许多,戴墨镜的男人们点点头,让她去了。 她走后,大家等了五分钟。这五分钟十分漫长,两个男人一句客套话都不说,坐得挺直像随时进入状态的武装恐怖分子,天生厌恶男性的颜经理看到他们这样子,感到讨厌和紧张。她故作斯文多礼,要秘书给两个男人沖功夫茶,他们拒绝了。他们看看墙上的电子钟,问颜经理:“她刚才对你说什么?” “她说出了我弟弟的名字,真奇怪。我弟弟去过贵州,难道……” 韩老大立刻挺了一下上身:“这么说,她也是个贵州妹!”他命令候在一边的颜经理的秘书,“去洗手间看看!” 第70页 秘书穿了一双厚底坡跟黑皮鞋,脚步有些滞重,拖着步子小跑去。很快,她回来了,手里托着那件红色晚礼服:“瞧,经理,放在洗手间镜台上的。” “人呢?” 两个男人唿地站了起来。 “我每个蹲位都检查了,没有。” “啊?” “走!”两个男人夺门而去。 ◇欢◇迎◇访◇问◇book.hqdoor◇ 第74节:东 篱 香(1) 第七章 1.东 篱 香 就像阿哈在街头人群中会因某个与颜如卿相似的人而受惊一样,颜如卿本人也常常在恍惚的一剎那,被某个女顾客动听的声音惊醒,以为是那个被他抛弃了的布依姑娘,从乍暖还寒的山城,来到了眼前。 他不知道,如果她真的找来了,他将如何面对。他其实是个胆小懦弱的人。曾经有过的激情和浪漫,是在艺术氛围浓厚的学校里、在云贵高原特殊的地理环境里滋生的,一旦离开了那样的环境,他就有自己本来什么都不是的感觉。 这样的感觉,对一个曾经有所追求的人来说,实在是过于打击了。 离开云贵回到广州后,他有很长时间闭门不出,就待在文德路姐姐的一套闲置着的小单元房里,没什么事干。 这是老城区骑楼二楼临街的一房一厅,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的建筑,内外都十分破旧了,厅朝东临近又一栋破旧楼房,因而採光很差。睡房朝南临街,在政府实施“穿衣戴帽”工程的时候将外墙装饰得典雅簇新,路人抬头张望时会感觉到有些欧陆风情,符合这个城市两千多年的文化底蕴,但楼里的人却没有路人那样的舒服和幻想,因为是老城中心,紧挨着全国闻名的北京路商业步行街,楼下就有两三个公交车站,城市的声浪白天就在这一块特别的集中和勐烈,轰轰然。而到晚间,对面一个酒家的霓虹灯与颜如卿的窗户又近在咫尺,似伸手可触,他灯未亮而对面的霓虹已经辉煌,深夜他灯已灭而那霓虹仍然烁烁逼人眼睛。 他买来遮光布覆住窗户,但也挡不住夜里各处的不安宁——白天的剧烈声浪滚过之后,高楼之间的街道上,傍晚垃圾车装车发出的轰隆隆响声,至静夜公用电话亭的声音、小吃店的吆喝、追风少年的赛车如飓风而来在高楼间穿刺并瞬间掠过街面,留下长久的唿啸和迴响……以及凌晨不眠者的街边争执、外地民工的嘈杂…… 颜如卿在这“城市之声”的高分贝打击乐里,在客厅度步也如同踩在声浪之上,恍惚又轻飘,连疲惫之后的睡觉也是一头栽进嘈杂的梦中。那个森林和城市楼顶的梦再次出现,他感觉到很舒服,无论是在动画一般的森林里还是在寂静虚无的高楼顶,他都感到轻松愉快,他喜欢这样的地方,虽然每个地方都只是他一人,但他有一种可以悠闲散步甚至可以飞翔的感觉。他记得,有一次在贵州饭店顶层旋转酒吧,王鹰说,如果能够举着一把大伞从那二十九层楼上跳下去,可以值得试一试。他当时认为王鹰是在讨好阿哈,所以冷漠地不言语,而内心里,真觉得那是桩愉快的事情,可以尝试。 本来,离开云贵市前已经和这里书画界某领导讲好,让他去市里的一个书画研究院,但回到广州后发现该研究院是个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事业单位,可以用他,却没法将他的户口调入广州,更不可能给他分房子。习惯了在体制内悠闲生活的他,感受到失去体制依靠的茫然,不能安居又没法乐业,他感到自己一下子被抛到了比在云贵文联时更没有安全感的边缘。他没日没夜地睡大觉,然后在夜里突然醒来,整夜难眠,摸黑下楼到灯火明亮的十字街口吃一个炖品或一碟炒粉,卖炒粉的下岗女工还语重心长地对他说出大堆关切教诲的话,他明白是自己晨昏颠倒样貌邋遢,让人家把他误认作戒不了毒瘾的白粉崽。他也不解释或澄清,只唯唯诺诺,吃饱后回去睡觉。 他的姐姐颜如玉常常不声不响地来看他。在他的印象里,她是个工作狂,工作状态里精明能干,不工作的时候性情冷漠,也从来不与男人约会。小时候同伴传言说她是假女生,但就是他们的父母,看她老大不嫁,也煳涂了,不知道她是不是男人,而她似乎也一直确定不了自己的性取向。 她在狭小的屋子里站了片刻,说:“你这么颓废,是不是在贵州时受到什么打击?” “什么打击?”他一副不明白的样子。 “你,不会和某个贵州女孩有什么纠葛吧?” “我……” 她看他费力回忆的神情,轻轻一笑:“就算有也没关系,别让她找到你就行!” “阿哈,她……” 颜如玉立刻转移话题,普通话夹杂广州话:“别管她了,这个世界很大,一个年轻女孩子转眼就不知会消失在什么样的地方,或许变成天使或者变成魔鬼或渣滓,由不得人。看看你自己,戆居居的乜野(傻傻的想些什么)?这房子该装修装修了,洗手间的排污管太可怕了,锈成那样,要包起来才行。厨房也要整一整,偶尔你还是可以自己做饭吃的,老在外面吃,不卫生。要不,我在楼下给你买个门面。” “做生意?”颜如卿十分惊讶,他觉得自己不是个能够做生意的人。 第71页 “卖画框。这里一街都是卖画框的。而且,”皮肤洁净但神情清淡的姐姐微微得意地说,“你还可以卖自己的画,多好的条件!” 听起来是不错,他可以有一个自己的画廊,在这闹市中!多少画家愁的就是画了很多却堆在家里发霉发烂,占地方。现代人空间有限,空间宝贵,除了钞票不怕没地方放,其它什么东西放家里都嫌挤塞。 “这里的门面很贵的哦!” “这个就不用你操心了。” 姐姐利用自己做商场经理的便利,很快就在文德路和文明路交接的地方盘了个店,简单装修后颜如卿自己取了个雅名:“东篱香”,在一块结实的青岗木上将三个隶书字烧灼出来,挂在门楣上,是取李清照词“东篱把酒”之意,顺应文德路的儒雅文风。就这么开张了,店面不大,但论位置,可真是文德路的焦点、亮点。开始是从一些厂家批发画框和成批生产的装饰画来零售,慢慢增加装裱业务,也卖文房四宝。他就是想拥有自己的画廊,但因为缺少自信而为自己的画作感到羞愧,就犹豫着。这么多年,颜如卿也陆陆续续画了一些,积累了不少作品,但不肯拿出来。不是怕别人不懂画,相反,他怕遇到懂画之人,特别怕遇到同行。省里的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还在这条街上,出入的可都是广东书画界那些响噹噹的人物,而他,一直没有进入主流。 他想慢慢来,只留了一个墙面,蒙上深灰色壁毯,註明代售各书画家的作品。也许是文德路这些年卖的赝品、仿制品、大路货太多,原创作品不敢在这一带露脸,一露脸不是被人当成仿制品,就是被工匠临摹,所以,一直没有画家带自己作品来光顾过。 虹rr;桥rr;书rr;吧rr;.hqdoorrr; 第75节:东 篱 香(2) 说起来,这文德路文明路,可是广州老城歷史文化的代表之一,过去文人骚客集中在这一带,是文化单位、文化人最早聚集的地方,鲁迅、孙中山、欧阳山等都在这一带活动过。据说在没有空调的二十世纪七十、八十年代,一到炎热的夏季,夜晚一街的住户都将沙发啊床啊榻椅的搬了出来,摆开在街的两边。那时候城市的灯火不多,更别说现在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的红绿灯满大街的车流。那时路旁树木繁茂,城市街道洁净清爽,青青的柏油路面映着蓝幽幽的天光。仲夏之夜,文德路树阴下到处宿的是人,大家共享天地造物的恩惠,不分陌生与彼此,摇着大蒲扇“吭解”(聊天),睡意一来倒头便睡过去。虫声唧唧,鼾声匀细,星光灿烂,凉风送爽,其怡然和谐,真是比道不拾遗夜不闭户之大同社会还舒坦,令市民们至今一直眷恋不已。 广州最早的高楼叫文化大楼,就在文德北路上,至今,省、市文联还在文化大楼里留有办公室,群众艺术馆、图书馆、博物馆也还在这两条道上。 颜如卿是回到了南方,但还和内地的大多数人一样,羞于经商。店开了,没人看,只有自己看。他坐在店子里,不敢抬头看路人,只低着头看书喝茶,似乎头一抬,就会被剥掉了他文化人、艺术家的面子。从上午熬到中午,也只能和别的店的打工仔一道,吃快餐店送来的盒饭,饭太烂,菜无味。他感到尴尬甚至痛苦。 人的痛苦和烦恼,本是无形之物,全在乎自己的态度和感受。如果你无所谓,如果你的感受性迟钝,那痛苦和烦恼对你刺激的力度就要大打折扣。颜如卿就想让自己麻木些,忍耐些,看生活的手会将自己推向何处。时间久了,那痛苦的感觉果然消退很多。 生意一直很清淡,勉强维持着,他就有了很多的时间观察店前过往行人,偶尔灵机一动,被某个有特点的路人吸引,也用铅笔在纸板上勾几笔。路人形形色色,路人就是路人,想买框买画就留步看一看,不需要转身就走,也不看他一眼,没有谁当他是怎么回事,他也无需再尴尬。要生活恢復常态,就别把自己当主角而噹噹观众,这样会更有趣,更放松。生活就是这么回事,梦也好,心动也罢,实实在在做点事情,心里不慌。如果此时,有曾经熟悉的人路过“东篱香”,看到手拿曲尺有节奏地敲击写字檯面眼睛望着店外发呆的店老闆,大概已经无法将他和《黄果树》编辑部那个敏感、情绪化的青年画家相联繫了吧? 这又是自思自想。和文艺界那些专业开会人士的自说自话有所不同,颜如卿的自思自想是他意识深处的警醒,令他才开始麻木平静的心又不得安宁。 满街的人,永远不会重复的陌生面孔,熙熙而来,攘攘过往,他们都在想些什么?有一点很明确,颜如卿感到所有的路人都比自己踏实,他们脚步匆忙,在行动之中。而他虽然在经营自己的店,其实没有任何目标和行动。 而且,他感到自己似乎已经失去了与这些世俗生活中的人们、与所有的人对话和沟通的能力。 那么他能和谁沟通呢?想了很久,在他的经验里,与人最愉快的相处和沟通,竟然仅仅是与阿哈,还有柔桑——他们见过一次也只谈过一次话,在文联会议室的角落里。此外,他再没有成功的经验。在过去的生活中他并没有感觉到自己与人沟通方面有问题,当回到自己的母语之地,这个问题却日益凸显出来了。 第72页 浑浑噩噩地过了很久,颜如卿才意识到是一种巨大的失落感,导致了自己现在的状态。他失去了什么呢?人生最大的失落,莫过于男人失去亲人、女人失去婚姻。这些和他没有关系,但他就是感到失落。他从中央美院去了贵州就经歷了第一次梦想的失落,离开贵州、离弃阿哈又一次丧失,丧失了一段生活中的淡淡忧愁和浓浓诗情,丧失了一份才刚刚甜蜜地发芽的爱情。心灵里因各种丧失而出现了巨大的空洞,他感觉自己是个空心人,四肢也稻草一般乏力,哪怕只是跨出店门走到街上,南方过于明亮的阳光也会令他眼前发黑,天旋地转。 南方没有冬天,季节从秋天直接就过渡到了春天,而春天又是那么的短暂,迎春花才开,天气就一天天的热和潮湿起来。三四月里,白日的阳光明亮刺眼,他不得不整天戴上墨镜,同时有一种疲惫的、恹恹欲睡的感觉。这种疲惫感会一直延续到中秋过后,时令再次进入秋天,白亮的阳光开始有金黄的颜色,文德路上婆娑的树影渐渐清晰,行人的衣着也摆脱了炎夏的审美疲惫而开始用心搭配,时尚的元素在每一个细节里跳跃,秋天满街尽是打扮得五花八门的美女以及精神抖擞的男人,颜如卿方才缓过劲来。 .hqdoor§虹§桥书§吧§ 第76节:东 篱 香(3) 南方生活的令人着迷,在于再平淡无奇的日子也随时可能会有奇蹟发生。某个轻松的午后,柔桑款款步入“东篱香”,颜如卿认为是看到了小小的奇蹟。 他正在翻阅一个厂家的产品介绍,一个穿连衣裙的姑娘身影出现在面前。他没有抬头,但感觉到她的连衣裙是米黄色的,他心跳莫名其妙地快了。他担心又怕是被某个女顾客动听的声音惊醒,以为是那个被他抛弃了的布依姑娘来到眼前,所以他不动,等待着她开口,好好地鑑别一下她的声音。 女顾客一直没有说话,她慢慢移动步子,但没有声音。他悄悄动了一下,往她的脚看过去。这是一双被银色和米灰色相间的凉皮鞋包裹着的脚,精緻优雅,时尚完美。这双脚横向轻轻移动,踩在店里深蓝色地毯上,像踩在半空里一般的轻盈,又仿佛是音乐的神秘消停。他悄悄一点一点上移自己的目光,看到柔软飘逸的米黄色裙裾。再往上,是线条优美的腰身和手臂,一只手里握了浅蓝色手机。他的目光就停在这个位置不动了,他害怕认出她,也担心她发现他对她的偷窥。她离他越来越近,开口说话了:“老闆,这画框,有银色的吗?” 他被她的声音震颤——这声音很动听,是魅力十足的美丽女性才会有的声音。这声音十分地熟悉。他迅速抬起头来——是柔桑!她像一束深秋的阳光在他眼前照亮。她侧着脸,看墙上挂的画框,没看他。她戴了一副精緻的无框眼镜,过去那一头栗色鬈髮被拉直了,沿着脖子优美的线条垂落,是个时尚的都市美人。 “老闆——”她没听见他的回应,又叫。 “啊,不知道,如果你需要,我可以去厂里问,甚至可以定制。”他有些结巴。 “太好了!”她仍然没有回头。 他清清嗓子,把自己的声音放到最平和,放到和过去一样的幽默和轻松:“柔桑小姐,你难道把小颜忘了吗?” 柔桑勐回头:“颜如卿?”她几乎是扑过来要拥抱他,虽然最后一瞬间她站定了,只是伸手抓住他的臂摇起来,他仍然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振奋。 “真是你啊?几时来广州的?当老闆了?” 他微笑着,感觉自己又回到了过去。 “你走了没多久我就走了,我本来就不是贵州人,现在是回家乡了。” “来了广州也不找我?” “我怎么知道你在哪里?我只听说你请了创作假,去什么地方躲起来写作了,不是吗?” “这年月,谁还能躲起来?这边有家杂志社要我,我就过来了。你呢?过来就下海了?” 他有些难为情地摇摇头:“柔桑小姐,我们可是要生活啊。” “别叫我柔桑小姐,省省吧,就叫柔桑,咱们可是老朋友啊。” “我觉得你变化很大啊,比过去漂亮很多,眼镜换了,头髮做了游离子啦,现在可是都市白领啦!” “是吗?眼镜每年都要换的,时间一长度数就不合了。你看,我这变化,是不是你曾经批评的,‘精神的美和幻想越来越边缘,躯体的、表面的美作为一种时尚追求走向日常生活’?” “啊,还记得我的话!”他十分感慨。 “而且是照你的指示做呢:坚持‘于淡淡的忧伤中挣扎蜕变上升的精神’。” “惭愧啊,你不知道我都成啥样了!” 柔桑调皮地打量他:“要说变化,你变化才大呢,原来满口是毕卡索,是创新,现在可是大老闆了。” “没办法,我也不想这样。” “什么话,这样不是很好吗?像原先那书生样,几时才能够回到现实?再说,来了南方不当老闆干什么?” 她说得他心里舒服了很多。他低声说:“其实,我真的是想不食人间烟火,埋头创作,做个真正的画家。可就是老觉得很压抑。找了个单位,又不理想……哎,你们杂志社在哪里啊?” 第73页 “天河。” “够远的。你不来店里,我还真很难遇见你啊。” “那,等你下班后我们找个地方坐坐?” “自己的,无所谓下班不下班。” “现在去?” 他想了一下:“我们去市一宫楼上的蒙地卡罗,那可是这一带稍微安静一点可以聊天的地方。” “这里谁帮你看?” “没人,关了就行了。”他说着就开始收整写字檯上的东西,将铅笔和曲尺都插回原来放的地方,柔桑觉得他是个细心而整洁的人。 “这样吧,你等等,我去文化大楼取点东西。” “好的!”颜如卿像过节的小孩子一般高兴。 他站到店外,目送她意气风发快步而去的背影。此时此刻,他对向来厌恶的文德路汽车密集流动的轰隆震颤声已经充耳不闻,只看到满街的景物十分生动,茂盛的小叶榕树也仿佛环绕着巨大的光圈,来来往往匆忙的行人的脸,也都是喜悦的。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77节:东 篱 香(4) 他迅速将店关了,金属卷闸门放下来锁好,在店门口等柔桑。 就在等柔桑的那片刻的时间里,颜如卿突然明白了自己向来是多么的孤独!他没有朋友,一个也没有。他也没有爱情,经歷过阿哈之后,他觉得自己虽然年轻,但已经失去爱的能力和冲动。冲动,这种弗洛伊德所说的“里比多”,人生一切的动力源泉,曾经在他的生命里流淌过,但好象很快又隐藏起来了。所以他等着柔桑,同时想起自己刚上小学时,曾经每天早早的去到学校,等女老师。那等老师时朦胧又热切的期待心情,和此刻的心情重叠。 在蒙地卡罗西餐厅,他们选了窗边的二人座,这里可以看窗外的景色,偶尔还有一朵牵牛花伸在窗玻璃外晃动,愉快的享受着明媚充足的阳光。这小小的景象,是柔桑非常喜欢的。往下,刚好看见停车场,不时有车进场停放,车放好后里面的人拿着黑色老闆包踌躇满志地跨出来。 “你喜欢这种在高处看人而别人并不知道的感觉吗?”柔桑笑盈盈地问他。 “没想过。”颜如卿说,“我这人吶,多半不是看别人而是被别人看的角色——我的意思是,我总是在自己的内心里,别人看我我也不知道。” “哎,对自我专注,对别的就漠然。而且,对自我以外的东西反应总是滞后,这是我们的通病。不过,我来到南方后,一直在改变自己。” “对,我那天说你变化大,就还有这种意思,过去我感觉你含蓄、温柔、内敛,现在你可是热情又爽朗,让人觉得很舒服。我就做不到这样。” “别,又把我当你的小学老师了?” 颜如卿露出了腼腆的神情:“这么大的城市,我就只能和你聊。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啦。我那些老乡说,找个女朋友结婚就好了,也给我介绍了几个,可我怎么也找不到感觉。” “没有遇到你满意的吧?” “我怀疑我……说出来你别笑我,我觉得我对女孩子再没有兴趣了。” 柔桑想说什么,顿了一下,叫颜如卿看窗外。 窗外楼下的停车场里,三个男人进来取车。司机去车场值班室交费,一个戴墨镜的壮实男人和一个瘦弱甚至有些佝偻的男人向车停放的位置走去,那是韩氏兄弟中的老大和李遥。 “认识那个瘦男人吗?” 颜如卿有些疑惑:“怎么,是你的熟人?” 柔桑肯定地说:“对,我在西乡的一个酒吧里见过他,是贵州人。” 那两人靠在车前说着话等司机。颜如卿仔细看了看,也觉得很面熟:“很像以前火宫殿的老闆。” “没错,就是他。他不是和王鹰在一起的吗?怎么和韩氏搞到一起了?” “王鹰在广州?” “在深圳那边。”柔桑说着,从包里拿出一个小巧的数位相机,贴着窗拍下面的两个男人。 “你干啥?狗仔队的干活?” “我只是收集点资料而已。” 颜如卿感到不可理解。 柔桑转移话题:“你胃口好,我建议你吃这里的大什扒,而且今天刚好有红酒送。” “那你也喝一杯吧。” 柔桑面露迷人的笑容:“好的,我也来一杯!” ▲book.hqdoor▲虹桥▲书吧▲ 第78节:生命中的生命(1) 2.生命中的生命 阿哈猜想,阿新早晨一定去她的住处想接她一起上班。 果然,她凭直觉在自己住的招待所附近找到了他。 从招待所到大街的公交车站,有一个曲折的巷道,巷道两边是大片破烂歪斜的旧民居,各栋墙上已经写了一个大大的“拆”,并给拆字画了个大圆圈,就像很多领导在文件上画圈一样。这些临、危房已经断水断电,但还有心不甘的市民或是眷恋旧居或是想占便宜,拿了政府的补贴而偷偷住在里面,鼹鼠一般,大概除了买菜的时间再也不会露面。所以,当那个凌晨两个黑衣汉子将阿新堵在巷子里狠揍的时候,噼啪的声音和唿喊求救声被这些模样瘦黑性情懒散的小市民们置若罔闻。事后有个女人开门看了阿新佝偻的背影一眼,咕哝几声又缩回去将门关上了。 第74页 阿新在巷道的墙根下昏迷过去,然后被一阵雨浇醒,不久又因失血过多再次昏迷过去。可怜的男孩断了几条肋骨,歪在地上像一条失水的豆芽。 阿哈将他送去附近的一家医院,并一直陪着他。 阿新伤稍好一点,就偷偷离开了医院。 阿新家在粤北,自己从服装设计学校毕业后只身留在城里。他再不敢回流行前线上班,原先商场提供的住处也不敢回去了,就跟着阿哈。阿哈为了省钱,从招待所搬了出来,另外租一间房子,支了两张简易单人床。养伤的日子,阿新仿佛回到母亲怀抱一般,享受着阿哈无微不至的照顾和呵护。他的身体本来就不是很强健,受伤之后就虚弱如同儿童了,说话也喘气,晚上不开空调感觉躁热,开了空调又觉得所有的骨头都发僵、酸疼。阿哈每天专心给他做营养可口的食物,又找了不知什么草药来每天熬给他喝。阿新喝了那草药后,晚上再不怕空调吹风,舒舒服服一觉就睡到了天亮。 阿哈不出去的时候,就坐在窗前发呆。 阿新靠在自己的床头,恋恋不捨地望着她。 “阿哈,我们家乡的传说里,螺女,也就是水边的仙女,会到穷人家里,帮他们洗衣做饭……我很小的时候,就不相信我妈妈讲的这种故事,那一听就是假的,是古老得不能再古老的传说。但是,我现在相信真的有仙女,只是一般人很难遇到而已。” “哦?”阿哈心不在焉。 阿新突然大声说:“就是你!仙女就是阿哈,我遇到了仙女!” 阿哈淡淡一笑:“我只是帮帮你而已,阿新,因为你也帮过我,你是我到这个城市后第一个给我帮助的人。而且,你被人毒打,我有责任。” “说真的,不知道你那个小老乡怎么样了,她肯定是被那些傢伙藏起来了。” “就怕不仅仅是藏起来……” “你不要太担忧了,没用的。这城市每天有很多美好的事情发生,也有很多我们不知道的邪恶事情发生,就看落谁头上了。” 阿新想倾诉一番自己内心里像雨季的青草地一般蓬蓬然的情感,但阿哈略带忧伤的情绪,又让他觉得不合适宜。 “阿哈,你在想什么?是不是有些担心?出去的时候有人盯梢吗?” “没有。” “我们把你的钱花光了吗?” “还没有。” “那你……” “你别管我。” “阿哈,你知不知道,你忧郁的模样很美,美得令我心碎。” 阿哈没有回应。 阿新换另一种方式,连说带唱:“阿哈,亲爱的,有什么心事告诉我,告诉我你在想什么。如果你还在恋爱,让我分担你的快乐。如果你已经失恋,让我分担你的痛苦。” 阿哈笑了:“你会唱邓丽君的歌啊?我以为城里你这样的男孩子,只会唱网络情歌呢。我真是很久没唱歌了!”说着,她深深地嘆了口气。 “你唱歌一定很好听,因为你说话的声音很好听。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是被你吹泡泡的可爱模样打动;第二次见到你,被你的美丽震撼,然后又被你的声音打动。” “阿新,你真会说话,我第一次认识你这么一个能说会道满口甜言蜜语的男人。” “你以前的男朋友一定就是因为没有恰当的表白,所以失去了你!” “你好得意啊!” “要不要我唱歌给你听?”阿新真的是一副得意的样子,“我会唱很多通俗歌曲的哦,在职校时有‘小张学友’之称呢。” 阿哈想说,她的耳朵是挑剔的,最容不了人家乱吼乱唱。她说:“我不想听,我想安静。” 阿新大概真的康復了,精神振奋。他大声地叫着阿哈的名字,然后又柔声唿唤:“亲爱的,过来,让我抱抱你,或者,你抱抱我,好吗?” 阿哈转过头来,看见阿新已经离开床,穿了拖鞋向她走来。 阿哈正色:“阿新,你要记得我们的约法三章。如果你要跨越朋友的界限,我们就不要在一起!” 阿新站在房间中央犹疑着,想上前又不敢动,口里说:“我就不明白,你为什么那么理性?你不知道我爱你吗?咱们俩是多好的一对啊,我爱你!我爱你!” “别闹了。谢谢你,但我是不可能接受的。” 阿新沉默一会,有些忧伤地说:“阿哈,你对我那么好,又不许我爱你,我很难过。告诉你,我的爱是很纯洁的,因为我没有爱过别人。” 阿哈狠心说:“但我爱过别人,所以我无法爱你。” “不管你爱过谁,你已经离开他了,或者说他已经离开你了,这就是事实,你没有理由再拒绝别人的爱!” 阿哈固执地:“我有我自己的想法。” 阿新整天感到郁闷,阿哈也不怎么说话。 他心情一不好,就会出现轻度躁狂,过去在职校曾经因此跟同学打架。他会抓住一句话、一件事情,没完没了地与人纠缠,阿哈开始领教了—— 晚饭是阿哈做的汤面,他默默地吃了几口,突然对阿哈说:“从我进医院到现在,花了你不少钱。我会还给你的。” 第75页 “谁和你说钱了?”阿哈很不高兴。 “那,我们俩算什么?恋人么?看你防我的样子,好像我是贼,是流氓。” “又来了。阿新,你安静一点好不好?” “我可是把你当我自己的女朋友的,我写信给我妈也已经说了,找时间要带你回去给她看看。” 阿哈走神,一时没有回答。 “阿哈亲爱的,告诉我,早上你为什么呕吐?已经好几次了。” 阿哈租住的这一带房屋,全是过去的农民自己建的楼,现在叫城中村。楼与楼之间挨得很近,开了窗就可以和对面楼的人手拉手,所以也叫牵手屋。他们对面楼里住的是一群髮廊仔,上午髮廊要到近十点才上班,髮廊仔们没事干就听流行歌曲。有一段时间,每天清早都放张学友的歌,因为那cd机音质很差,学友的声音听起来就十分的苍老,又联想到他似乎有些花白了的山羊鬍,格外令人不忍。每当那边放音乐的时候,阿哈就不得不起身,然后去到洗手间呕吐。她呕吐时发出的干呕声,又令阿新牙关发颤肌肤发紧,钻进被单里捲成一团。 .hqdoorrr;虹rr;桥书rr;吧rr; 第79节:生命中的生命(2) 当他再次询问她呕吐的事情时,她叫了起来:“我说了我的事情你别管。” 他被她的态度刺激,开始发作:“我虽然没有经歷过什么,但我想知道,你是不是怀孕了?” 阿哈愣住了,此前她没想到这个。半晌,她瞪了他一眼,冲去洗手间。阿新听见她在洗手间又呕吐起来了。 他对这呕吐声感到噁心,不但不怜惜她,反而从心底里滋生出恶毒的情绪,冲着洗手间大声喊叫:“我把你当仙女,你可真像!你耳朵里听着我说我爱你,发疯地爱你,可你怀着别人的孩子也不告诉我。” 里面呕吐的声音停止了。不一会,脸色苍白的阿哈出现在洗手间门口,表情怪异地看着阿新。阿新一时不知所措。 “我从来,”她缓慢地说,“从来没有在你面前扮仙女,你爱我,是你自己的事情。” 阿新有些结巴地:“你想赶我走?” “我确实不想再看到你,特别是现在,”她突然提高了声音,“我特别讨厌你!” 她说完,扑在墙上放声大哭。 等她哭够了,止住声,房间里格外的安静,阿新已经没有踪影。 她躺到床上,开始感受自己身体里的细微变化。其实,她已经几个月没有月经了,只是不敢面对这个事实。她的身体好像已经不完全属于自己,它内部寄生了秘密,她的生命又产生了新的生命。她的手掌捂住冰冷的腹部,腹内似乎因为她手心的温暖而活跃起来,而愉快地痉挛和唿喊。她感觉到她的身体沉沉的被吸附在床上,在半空里的大地之上,这身体变大了,变松软了,可以包容很多很多,可以容纳无数的生命,像树木花草在大地上的生长,像雨后的抽芽和阳光里的欢笑。 这一定是个男孩,一个眉毛浓黑双腿有力的男孩。他就要将她彻底颠覆——她的命运和人生。她再也不能去见颜如卿,哪怕他就在距离她不远的地方,在等待着她。颜如卿,她的永远不能实现的梦想,虽然她每天零点仍然在为他祈祷,每刻她目光的张望仍然是在把他搜寻,可她已经不是他的阿哈,不是那个完好无损的恋人。 事实上,她对颜如卿并不完全了解,只是保留了最初的完美印象,那高原之夜的眩晕,那青春的觉醒和彼此守候,那初恋人儿永远的依恋。此外,她了解他什么?对他知道多少?他的性格除了温柔有礼是否还有乖戾?他追求艺术是否只是藉口?他将一切视为过程不求结果是否在逃避责任?他随时可以离开弃她而去是否是将美好人性赖以生存的东西看轻?他对她再难燃烧激情是否已经发生心理变异? 他是一个幻象,从一开始就是,这和他的懦弱没有关系,是她给自己制造了一个巨大的幻象,因为,他是她所没有经歷过的,是来自山外的文明都市的男人。 她无法过多地思考。这肚子里的孩子将充实她的生命,但也将给她带来实际生活的全部考验和新的情感折磨。她想哭,想在大哭一场之后将已经降临的一切迎接,并准备好力量接受那些潜在的打击和考验。为此,她必须要自己坚强一点,健康一点,宽容一点。 宽容!每个胸有怨艾的人都会听到这样的规劝。然而一个人如果未被生活善待、未被他人善待,又被要求宽容,并且他(她)尚能够宽容,那么他或她一定是个特殊的人。真正的宽容,其实是多么难以做到啊,想想,她曾经对那个男人——她此后一直在心里称唿王鹰为“那个人”——心有所动,如果不是因为颜如卿,她可能会疯狂地爱上那个人。那个人总是给予她一种深切的关怀,在音乐上给她启发和力量,帮助她寻找艺术中的神灵,寻找她自身对音乐各种表现的潜在可能。他沉默寡言,却是她身边燃烧得最旺盛的火,不相干的人以为那是个深沉又冷漠的人,可那非凡的来自于他的热力,她怎么会敏感不到呢?她敏感到了,她对他充满了感激。可她怎么知道他是她的劫数,是埋伏在她生命旅途的恶魔,他夺走了她十八岁少女的贞操,而她将他打死了(她一直这样认为),她成为了杀人犯;而后她又怀上了他的孩子,这孩子很快就要降临世间…… 第76页 她想着要不要回金竹大寨。如果放弃了对颜如卿的寻找,她也就失去了方向和动力。一只没有了梦想的鸟儿,等于被折了翅膀,最好是回到它的旧巢之中,寻求往日的温暖,将残羽瘦骨收拢,闭上眼睛,慢慢养伤。 但这鸟儿已经不是一只鸟儿,这鸟儿的生命里已经有了另外的生命,它的生命将发生难以逆转的裂变,它还能回去吗?就算回去,以前的鸟语花香,难道还是鸟语花香?高原上的童话岁月,是否保持着她足迹的光芒?晨昏霞晕,依然挟裹着往日神秘的幻想? 她迷迷煳煳地睡着,感觉夜晚蒙蔽了窗户,黑黑的房间里只有她自己细微的唿吸。她一动不动,就让那种身体被大地吸附的感觉瀰漫在自己的意识当中,她感觉到自己在下沉,向地的深处下沉;她的身体在融化,在黑暗里融化,悄无声息,无边无际……房门轻轻地响,她也懒得动。 阿新悄悄进来,他手里拎了一袋从超市买来的新鲜水果。他怕开灯惊醒她,就轻手轻脚地去到厨房,拉亮灯,开了水龙头哗哗地洗水果。 水的声音在夜里十分清脆,令阿哈想起云贵高原上春天冰雪消融时冰块的碎裂,刺骨而清冽的泉水对涧岸的冲击,以及那迅速流动的水中颤动着的青黛山影。 意识的朦胧和身体疏松的感觉消失了,阿哈十分清醒,坐了起来。 阿新端了水果出来,也不说话,走向她,温柔地坐到床头,餵她吃。那是南方碧绿的杨桃,切开后是五角形,像美丽的海星星,新鲜的酸酸甜甜的气息令她欣喜若狂,倍感饥渴,母鹿一般大吃大嚼起来。 ◇欢◇迎访◇问◇.hqdoor??? 第80节:草丛产子(1) 3.草丛产子 四月初,阿新告诉阿哈他要回韶关和父母过清明节。 此时阿哈已近临盆。 她知道他终于熬不住要逃跑了,他的害怕已经让他无法安宁。她的肚子大得咄咄逼人,行动也很艰难,他根本不敢碰她,他以为她的身体会随时随地爆炸,然后是婴儿惊天动地的哭喊。 临走前,他有些愧疚地站在她旁边,迟疑着,想和她说什么。 “我,回去。”他艰难地说。 她期待他说:“我回去请我妈妈来帮你。” 他吞吐了半天,说:“我,过完节,就回来……”然后拿着他简单的行李赶快走了。 她失望又颓丧,他一走,她就在屋里放声大哭,叫着“妈妈”,心里希望母亲伶俐能够听得见她的声音,将她一把拥到怀里…… 悲伤的哭泣令人头皮酥麻,仿佛即将昏迷。但在昏迷的前夕,她挣扎着顿住了:肚子里的小人会不会听见她的哭声?会不会感染上她心里的悲伤?那是她的小小的孩子啊,像树上的鸟儿一般容易受惊,闭着眼睛在她的身体里吸取营养,吸取她所能给予他的一切。她身体和情感的每一个动静都会牵动他的神经,她得小心啊!或许他现在无法对她说话,无法有意识向她表达,可谁知道他会不会把他现在的所知所感触埋藏在生命里,然后到了将来,用某种态度和行为、以命运的形式向她昭示…… 啊,如果布摩在此,他一定能够告诉她,那腹中的胎儿,携带的是何方神灵的秘密,是哪一个布依祖先的转世,她要为他做什么样的祷告…… 她几乎可以感觉到腹中胎儿的成熟,他已经长大,十分地沉重,令她动辄气喘吁吁。他在她的身体里烦躁不安,常常对她拳打脚踢。某个夜晚的梦中,她梦见他撑开她的肚脐,一跃而出。 如果他真的能够一跃而出多好啊!她害怕生产,真是害怕极了! 她害怕,但她必须承受。她每天缓慢又仔细地洗擦自己的身体,要让这身体洁净芳香。她长久地将蓬蓬头对着自己的阴部沖刷,那是孩子来到世间的出口。在过去的岁月里,出于羞耻心和神秘感,她不敢触碰自己身体的这个部位,即使是现在,这个部位也仍是那么幽静,睡眠一般闭合着,不时分泌黏稠的液体,发散出树丛般的气息。一想着那孩子就要从这隐秘而狭小的地方奋勇而出,要将她的身体撕裂,她就恐惧得浑身发抖,几乎要晕过去。 孩子啊孩子!一个在她身体的深处唿吸的小小的人,她知道他要来了! 她不能站也不能坐,只能躺在床上。躺久了,又觉得腰酸。她还常常感觉到肚子里的孩子在踢自己,有些着急要出来。她每次只能吃很少东西,因为他已经顶得她的胃十分难受了。 清明节的第二天是寒食节,伶俐说过,寒食节出生的人命运不好,一辈子缺衣少食。她暗暗告诉自己肚子里的孩子,千万不要选择这一天,千万!贪睡的孩子,听一听阿妈的心声啊! “阿妈”的身份让她感到羞愧,非常的难为情,真的。但如果孩子生下来了,就要叫她阿妈了,她很羞,她还不到十九岁。 清明过了好几天,阿新没回来。 深夜的时候,她的肚子开始疼痛,她以为是晚间吃了半截青瓜坏了肚子,便去洗手间。用纸的时候,她发现自己流血,不多,颜色粉红,不同于她所熟悉的经血的玫瑰黑。 那个时刻就要来到了! 因为紧张和恐惧,她已经两天吃不下东西,头有些发晕。她冷静下来,不再哭泣,而是哼起了歌子,尽管声音发抖,她还是哼唱着,想帮助自己镇定。 第77页 崖畔上开花崖畔上红, 风吹花瓣落水中。 ▲book.hqdoor▲虹桥▲书吧▲ 第81节:草丛产子(2) 水向东流九道弯, 弯弯曲曲数落红。 哥哥你几时迴转来, 将妹心思捧手心儿上。 她的声音变得薄弱和不稳定,断断续续,眼泪也止不住地流。她一边哼着,一边检查自己将要用的东西:很多的捲纸、酒精、剪刀、热水、脸盆和干净毛巾。她记得母亲生邦的时候准备的就是这些。她发现就是没有孩子的东西,小毯子小衣服之类,什么都没有。她找出自己的钱包,里面还有两张百元纸币。她披上一个布依织锦披肩,就捏着这两张钱还有小剪刀出去了——下意识里,她随时准备着要迎接他的突然降临。 从她住的出租屋到大街上,有一条漆黑的巷道。她从每隔三五米远就有一对紧拥在一起的男女身边挤过去,来到大街上。 大街上灯火辉煌,不夜城在夜晚比白日更加美妙完美。她走上一条漆黑的街道,这是一个新开发的住宅小区,楼还在建,路还没修好,路灯杆立起来了但不亮。这是条近道,她向来往人更多、灯光更明亮而且有喧譁之声的广场方向走去。她记得那里有很多商店和饭店会营业到很晚,还有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士多店,可以买到孩子的衣服和用具。 走在感觉有些陌生的黑暗小街道上,遥望她要去的地方,像小时候在山里走夜路,明明看见灯火温暖的寨子就在前方,但却走了很久也到不了寨门口。她走不快,身姿有些摇摆。黑暗的小街道很漫长,她仿佛在穿越自己人生的某个过程,就是这个过程,如此的黑暗而无助。她是在黑暗中受孕的,无边无际的、永难把握的黑暗,将她包裹,又似有非有,把她带入深渊,让她的生命孕育另外的生命。她突然觉得,她并不恨他,那个让她怀孕的男人。她浸入回忆,回忆那个黑暗之中颠覆一切的过程,每一个细节,他是如此的强壮有力,他的脸像高原烈日下暴晒了一整天的石头般发烫……在回忆中,他似乎也已经不是他了,展开了她的身体令她怀孕的,其实是黑暗,是黑暗中旋转的天空,是黑暗中嘆息的南明河,是南明河潮湿又芳香的堤岸,是那在她命运中守候了很久的黑夜之神。 她的脚步越来越慢,很久也没接近那个城市灯火最辉煌、有着快乐喧譁的地方。她没有力气,双腿发软。 阵痛又发作了。她已经走了一个多小时,来到东莞庄附近的一片草丛,她再走不动了。看看四周,竟找不到自己来的方向,也不知身处何处。夜晚的景物和白天是多么的不同,夜晚的一切都像是梦的舞台的布景,她感到疲惫,感到虚无和轻飘,不能控制自己。她就在草丛中坐下来,手在身后撑住自己的身体,她想睡去,在习习凉风里睡过去,去睡梦中迎接她的孩子…… 片刻,在剧烈的疼痛中,孩子脱离了母体,哭叫着来到世间。她在瞬间清醒过来,迅速用小剪刀剪断他的脐带,再用披肩将他裹了起来。她的身体轻了,虚空了,开始发冷,仿佛他将她生命的多半带走了似的。她将他紧紧抱在怀里,按在自己虚弱、渴望温暖的腹上。 这是一片闲置的工地,守工地的保安刚送走一起玩了大半夜扑克的老乡,准备睡下,就听见了初生婴儿的哭声。他光着膀子拿了大电筒循声而来,很快看见草丛里的人影。电筒一照,那女子抬起头来,还是一张少女的脸,满是泪痕。少女怀里的婴儿已经不哭了,她抱紧他,颤抖着。保安转身跑回工棚,拿来自己的薄被披在她的身上,又在旁边燃起了一堆火给他们取暖,然后,他回工棚拨打120。 救护车赶到的时候,火刚刚熄灭,阿哈抱着孩子直打哆嗦。 这个夜晚,王鹰在西乡的金腰带酒吧,吹奏一些舒缓浪漫的曲子。 胜利者已经回去后台数钞票,或者去三楼享受按摩,他的音乐给那从拳击台上抬走的失败者安慰,也为酒吧客人将心灵上被残忍和血腥、利慾齿咬的伤痕抚平。酒吧里变得很安静,客人们听着抒情优美的萨克斯风,忘记了自己刚才下注的输赢,都不想说话,只默默地喝着啤酒、鸡尾酒。他吹奏凯丽金的《春风》,客人们听得身心愉快。他从《春风》转到《樱桃树下》,这时他看见了神奇的幻象——阿哈,美丽的阿哈,抱着一个恬静沉睡的男孩,在繁花如云的果树园里,望着他微笑。他轻轻地,携带着音乐,走向他们,在一个激情上仰的动作里,萨克斯管里仿佛发出了温和的命令,樱桃树洁白的花瓣突然纷纷扬扬飘洒而下,落在他们身上,阿哈的笑充满了喜悦,婴儿也睁眼醒来,快乐地张着小嘴…… 王鹰决定离开,马上就走。 他感到渴得不得了,喉咙里仿佛火烧一般。他停止吹奏向酒吧角落走去,想在离开之前好好喝一杯。 虹桥门户网.hqdoor 第82节:草丛产子(3) 李遥和黑雪正在亲密说话,旁边不是柔桑,而是一个姿色一般表情木然的姑娘,黑雪介绍说是她表妹小许,大学毕业没找到工作,来南方看看。李遥歷来鄙夷不漂亮的女人,一直当那表妹是电灯泡,看也不看她一眼。小许倒不在乎,似听非听,似看非看,也不离开。李遥更加讨厌她,故意当着她的面和黑雪打情骂俏。 第78页 王鹰朝他们张望的某个瞬间,却看到了小许警觉的眼神,感觉到这其实是个神秘人物,而不是来南方找工作的待业青年,具体做什么的,就很难揣测了。在南方,人都是多面的,各有各的来歷、背景和目的,不像内地小城市里熟人社会大家知根知底。 看得出李遥对黑雪有非分之想,但黑雪是游戏态度,根本没把他放眼里。 王鹰坐下,黑雪对他点点头。 在打情骂俏中渐入佳境的黑雪突然产生倾诉欲,激动地对李遥讲她和贵州名作家耀明的故事:“我刚到深圳的第一年,他还是很牵挂的,有机会就给我打电话。有个春节,我好孤单,叫他来深圳看我,他真的找了个开会的机会来了……他来深圳后,我给他老婆拍电报:‘我和耀明睡在一起,很好!很幸福!’” 李遥一副流口水的样子:“看来他练气功走火入魔已经平息了,又开始与色、性纠缠。哎,他老婆我见过,很执着的那种,你那样做,很刺激啊!想叫她发疯吗?” “当然,我就是要刺激她!电报一过去,他老婆就把电话打到房间来了,文联领导也打电话来了,要他马上回去。他暴跳如雷,说我是他身边的定时炸弹,迟早要爆炸……我还生气呢,这个男人,永远是将他的名利看得比我高,我真傻啊我!” 王鹰轻声问:“你今后怎么办?” 黑雪嘆气:“肯定不回贵州了,永远不回!” “你真要走?” “对,我明天就走,先去澳门,那边有个熟人,在珠海认识的。过去了,再找别的机会,不一定就呆在那小地方。” 王鹰轻嘆一声:“越走越远,我们都是这样,註定要越走越远,然后想回去也回不去,也不知道回哪里。结果,就只好还是走。走吧,我也要走,我今天就走。” 李遥转过脸来:“你去哪里?” “去广州。” “梁老闆这里……” “我不想再干下去了。” “我跟他可是有协议的。” 王鹰突然怒火燃烧:“我告诉你李遥,你干违法的事情别牵连我,我们不是一条道上的人!” 李遥觉得黑雪的表妹目光炯然地看了自己一眼。他不理她,悻悻地对黑雪:“我口误,跟梁老闆其实没什么,这小子胡说八道!” 王鹰站起身:“趁我还没有举报你,离我远些!” “你小子说话注意点,要有证据。”李遥压低声音恨恨地说,还警惕地往酒吧里张望一番。黑雪的表妹小许眼里掠过一道舞池脚灯那样的光芒。 王鹰仰脖喝下一大杯啤酒,起身而去,算是与李遥分道扬镳。 他走后,小许称去洗手间。她绕过一个小走廊跟上了王鹰。 他没有去结算自己的工钱,拎着乐器箱子就离开了金腰带。门口的保安热情地向他打招唿,同时奇怪地看了一眼他手里的乐器箱。一般来说,像他这样在酒吧打工的乐手,为防他随意跳槽,乐器是老闆安排人保管的,上班时领取,下班后又交回去。不过王鹰特殊,一是因为他演技高名气大客人喜欢,再是他自己的乐器比较名贵,日本的雅玛哈,过去从香港买就花了近两万港币,老闆就由了他,他一般也不会拎着乐器箱子乱跑。 他走出一百多米后,另一个保安看一眼他的背影,立即示意手握对讲机的同伴报告上级,看同伴不以为然,也罢了。毕竟他们最要提防的,并不是这些艺人,而是仇家、黑道掠食者、便衣警察。 王鹰在路灯昏暗的路边等车。他放下乐器箱子抽菸的时候,一个娇小的身影出现在他眼前,原来是黑雪的表妹。她递给他一张名片:“王老师,我姓许。听说你要去广州?” “哦,许小姐。” “叫我小许好了。我在广州有个小店,这卡片上有电话,以后多联繫,大家出门在外,总有可以互相帮帮的时候,对不?” “许小姐,你最好不要在这个地方逗留,女孩子一个人在外面,不是很安全。” 小许笑笑:“我知道你从来不给人名片,也不接别人的名片,不过,我的名片请你一定拿着,或许我们真的会联繫呢。” 他感到她态度里有一种无所畏惧。他接过名片,没来得及说什么,她已经转身消失在黑暗中。这个模样平凡得不能给人留下任何印象的女子,给他一种奇怪的感觉,他相信,她决不是一般的南下淘金者。 ▲虹▲桥▲书▲吧▲.hqdoor 第83节:草丛产子(4) 他一直被在音乐中看到的幻象激动着,没再想下去,将名片塞进衣袋里。一辆的士正好滑到他面前,他从打开的车门钻了进去,吩咐司机去宝安,准备到那里转乘到广州的大巴。 折腾到广州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凌晨。他在车站附近的酒店住下来,太累了,准备好好睡一觉再给柔桑打电话,晚上再出去珠江边的酒吧街找工作。 这一觉,睡过了整个白天,他走出酒店的时候,已经是傍晚。这是城市最最忙碌的时刻,市区的每一条交通干线上都涌动着洪流般的汽车,缓慢地移动。 柔桑约他在天河的一个酒家吃饭,他赶到的时候,柔桑已经等了很久,她穿了条素白的连衣裙,手里的一叠报纸也翻完了,正对着报纸沉思。看见他,她立刻把报纸放到一边,脸上荡漾起温柔的笑意,像在自己家里一样的自然松弛。瞬间,王鹰感觉她像某个古老庄园的年轻女主人。 第79页 “对不起,塞车。我没想到从汽车站到天河这么远。” 柔桑笑笑:“不要紧,你对广州不熟嘛。” “看来你在这城市里生活得很好啊!” “过去的城堡是为君王而建的,现在的城市却是为妇女和儿童建造的。每个女人都热爱城市生活,城市是她们的大家。女人是脆弱的,应该生活在城市里,得到很好的照顾。女人生活得好不好,漂不漂亮,可是衡量现代城市文明的标准之一啊。” “有此一说?可我看你像十九世纪的人呢。” “你嫌我不够时尚?你是想看我穿一身名牌呢,还是想看我戴着大金戒动不动就将坤包里的钞票拍响?或者,吃喝玩乐傍大款?我就是我,可不是流行浪潮和摩登gg牌啊大艺术家,如果不能超越点什么,不就和那些时代垃圾一样?” “我喜欢你这样,真的。最近在写什么?” “除了杂志社的工作,做了些计划但一直没大块的时间去完成。另外,有些事务也让我忙着呢。” “你忙什么了?” “上次告诉过你,贵州省公安厅发现有黑社会集体拐骗妇女,强迫她们在境内外卖淫和贩毒,我们在协助有关方面寻找线索,等到案情有个了结,我们杂志准备第一时间作详细报导。” “啊,这么大的事?难怪你没时间写诗了。” “生活在诗中,不一定要写,你说呢?” “你就是一首诗。” “那我是不是也要回敬说你是一首乐曲?” “我可是真诚的,你带给了我这样的感受。” “对不起,我真是太伶牙俐齿了。哎,刚才说的事需要保密,告诉你是因为你工作的环境特殊,容易出现情况,记得警觉些。” “给报纸我看看,我要熟悉熟悉这个城市啊。” “报纸嘛,吃完饭再看吧。想吃什么?辣的还是不辣的?”她在今天的报纸上看到一则消息,感觉和他有关,担心他看了会影响晚餐。 “来南方的时间不长,好像我吃辣的能力已经退化了。” “好的,不吃辣,我来点菜吧。” 她点了白灼竹节虾、圆椒蟮片、香芋百合茨实煲,还有啤酒,既有广东菜的特色,又照顾了贵州人的口味。 饭后,她吃了一片水果,才将手里的一大卷报纸递给他:“看看这条消息。” 他打开报纸,看见大大的标题:《未婚少女草丛中产子——同居男友不辞而别,产后冻得直打哆嗦幸得及时救助才转危为安》。 “这城市里真是什么事情都会有啊。”他没什么兴趣就把报纸放一边。 “看看内容吧,看能不能给你什么灵感。”她说。 新闻内容是这样的:“昨日,记者从广州某大医院获悉,一位十九岁少女因无钱去医院,竟在一片闲置工地的草丛中生下孩子。4月8日晚,天气有些阴冷,来广州打工的贵州少女小文(化名)不得不离开出租屋。她身上只剩下二百元钱了,虽然知道肚子里的孩子快要出世了,但她一无所有,男朋友也在两个星期前离去……她打算用仅有的二百元钱给孩子买点东西,捨不得坐车,顶着寒风,一路步行到了东莞庄。那时已经是深夜,她再也走不动了……” 王鹰惊住:“贵州少女小文?会不会是阿哈?柔桑,我要去找她。” 她打量着他:“你为什么就确定是她?” 他涨红了脸:“当然,不一定是她,但我要弄清楚。即使不是她,柔桑,这个女孩子也需要我们的帮助呢。” “晚上你去酒吧街,先找工作安顿下来。我去报社了解清楚具体情况,找到她所在医院才行。” “好的,”他塞给她一张纸条,“这是我的手机号码,保持联繫。” 他急切地大步离去,走出酒店大门又回身隔着玻璃对她挥挥手,消失在城市的灯火霓虹中。 柔桑若有所思。他就是童年的那个小提琴手吗?这个漂泊的音乐家,早在她的梦中出现——梦境是仲夏夜一般的蓝色画面,在种满了星星草的花园里,他们默默无语,手牵手向发散出光亮的天边,音乐飘来的地方,轻轻走去……所以,无论是在贵州饭店看他演出,在西乡金腰带和他聊天,在广州天河和他吃饭,她都觉得他们是前世就已经相识,同时,又像梦一般…… .hqdoor???虹桥▲书吧▲ 第84节:可 娃(1) 4.可 娃 产房里的灯光昼夜亮着,但是十分柔和。在这样的光照里,阿哈犹如陷入巨大的梦幻之中,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她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松软得没有了形状,融化了一般。大脑里是梳理不清的纷乱的梦。 这些日子,她做了太多的梦。如果是布摩在身边,他会给她一一破解。她梦见自己划着名船,不知道要去什么地方,只是飞快地往前走。当船走不动了的时候,她就跳到河边的岸上奔跑。显然,这个梦的意思就是她正在远离她的亲人们,而且越来越远。 她梦见母亲的花房里所有的花儿都去森林里游荡,然后它们又来到原野上,那当中最最美丽的月亮花,一直持续不断地盛开,从春天到秋天,月亮花开着,从灿烂到枯萎。当月亮花枯萎的时候,花瓣会收束起来,将花蕊中间的蓝色果实包裹起来,那果实,布依语叫“可娃”。金竹大寨的少女们,每到秋天就要奉命去寻找可娃,嗅着它的香气去寻找,希望它能够给她们天赐,带给她们幸运。夜晚,可娃会发出水晶一般的蓝光。 第80页 梦里的阿哈独自在寻找可娃的路途上。她嗅到了它独特的香味,她在黑暗中看见了它星星点点的蓝光。她欣喜无比,准备将每一颗蓝色透明的小星星都摘到手里,带回给布摩。 那是最最美丽和愉快的梦。布摩说过,最好的梦就是在梦中看见美丽的花儿,那将预示着幸福会陪伴在自己身边。所以这个梦让她快乐了很多天。她不知道她的幸福会来自何方,但是她相信,一如既往,她还是那个被未来吸引着的女孩,所有不可知的东西都成为她的期待。 有两天,她梦见蛇,蛇追赶着她,无论她跑得多快,它都跟在她后面,而且眼看就要咬住她了,她在万分紧张的时候惊醒过来。第二次梦,她看见冬闲的田野上长出了无数的蛇,它们仰头向天扭动着,舞蹈着,波浪一般集体摇动它们细滑柔软的身躯。蛇行遍野啊!过去她也有过类似的梦,布摩说少女梦中的蛇代表陌生的男子,梦见蛇就是将会被陌生的男人追求。他还说,男人梦见蛇是不吉利的,但对于少女,梦见蛇就是好梦,因为美好的女子就该有男人追求,她们的青春,一天也不能耽误。 但她感到不安,整天心神不宁。她认为和这两个梦有关。 还有一次,她梦见风和日丽的日子,天空里洁白的云朵像岛屿一般,就在云影下面一条洁净的大路上,她和一个陌生的男人做爱,他很像王鹰,但不是他。他是谁,她也不知道。他是个兇勐的男人,像山里的兽,但对她十分温柔。她感到一种极度压抑的兴奋,身体的内部阵阵收缩痉挛,几乎要变成藤蔓一般将他缠绕,又像干涸的河床突然被水淹没……她想将自己完全敞开,渴望像山中的母兽一般发出悠长的嚎叫……但是她发现,远远地,金定和伶俐走来了,他们坦然的样子不像已经发现了她,但她知道他们是为她而来,找他们的公主来了。她无比羞愧,准备把头深深地埋进那男人的怀里,但他却不知去向。 醒来后,很长时间她还感觉到身体里生产之后正在慢慢復原的子宫阵阵收缩和痉挛。她蜷曲着身体,将头几乎埋在自己的腹部,自己将自己抱得紧紧,直到许久许久,那痉挛才慢慢缓解,她身体里的嚎叫才平息下来。 她想:难道我已经不是那个纯洁的布依少女了吗?难道,罪孽的情慾,已经在我的身体里留下了魔鬼,它随时会甦醒并爆发? 她反省着,在内心里将自己谴责,并暗暗发誓,虽然她没有在古老的仪式里献出自己的贞操,但她一定要用布依人的方式保护自己的纯洁;她没有能够将一个完好无损的自己交给自己的爱人,但她要用对孩子的全部的爱,让自己的伤口痊癒。 之后的几天,她一直没有飢饿的感觉,口腔里没有味觉,也没有食慾,听不见自己的血液流动的声音,四肢不暖,而且发酸。她的生命里曾经结了一枚果子,她生下了一个婴儿。当他生下来之后,她没精打采,没有了活力,仿佛她的血液已经在那个生产的时刻流尽了。 她从小到大在母亲伶俐的呵护下没有生过病,现在这种懒散的、缺少兴奋和欲求的状态,也许就是生病了。一连几日躺着,她觉得自己还是那么累、无力。以往的阿哈,可是个渴望像马儿一样奔跑、像鸟儿一样飞翔的布依姑娘啊! ◇欢◇迎访◇问◇.hqdoor??? 第85节:可 娃(2) 房间里有两个产妇,除了阿哈,另外一个肥胖的产妇几乎时刻不离人地有亲属陪伴。那是做剖腹产的,一连几天,丈夫或婆婆寸步不离地照顾她,哪怕是大小便,也是丈夫伺候,看起来,她比他丈夫还魁梧。产妇们按规定每天是要吃五餐的,那女人的丈夫干脆在病房里支了个电炒锅,专门给老婆做好吃的。阿哈没有人看望,也没有人送饭,就请那女人的丈夫从外面带个盒饭,人家夫妻不忍,将自己煮的鸡蛋熬的鸡汤分一点给她,她鼻子发酸,喉咙里堵着吃不下。 餵奶的时间到了,护士将婴儿送来,阿哈的孩子比那剖腹产的孩子看起来小了许多,但眉清目秀,小鼻子十分挺拔,一双眉毛又浓又黑。那家的婆婆夸完了自己的孙子肥头大耳,也不忘夸奖一下阿哈的孩子,说是漂亮得像外国人,阿哈没什么不高兴,但也不出声。孩子闭着眼睛使劲吸吮,阿哈的一对漂亮乳房像没成熟的青桃,结结实实,但只分泌了一粒小米般大小的黄色汁液,再没有奶水。孩子张着嘴哭,露出他粉色的小舌头和牙龈。她将食指轻轻放进去想抚摩一下他的小牙龈,他迅速含住她的指头吮吸,他的口腔多么的柔嫩温暖!只片刻,他就发现上当,重新张开嘴大哭起来。护士拿了瓶用水稀释过的牛奶来,孩子含住奶嘴再不放开,那吸吮的劲头真是拼着小命似的。护士责备她不吃东西导致缺奶,看她忧郁又悲伤,就改变了态度,教她怎样抱好了孩子怎样拿好奶瓶。 第三天,护士把孩子还给她们,让孩子和产妇一起睡,晚上到十点钟就关了灯,只留下微弱的夜灯。那肥头大耳的婴儿很乖,吃饱就睡,阿哈的孩子因为总是没吃饱,整夜啼哭。他的哭声很响亮,很长久,在这寂静的夜晚,大概可以穿过医院的住院部一直传到城市大街上。阿哈望着他哭,不知道如何是好,低着头流眼泪。 她总是不出声地看着孩子发愣。护士拿来一些产后保健、防治产后忧郁症的宣传小册子给她们,肥胖的剖腹产妇很认真地读,并和自己的家人讨论。她懒得看,扔在一边。 第81页 后来常常是这样,孩子哭的时候,阿哈也跟着他一起哭。同房的那家人忍耐不住了,那善良的阿婆说:“你要哄他呀,给他说话呀!” 阿哈不知道怎么说,怎么哄。她解释说:“也许一到他出生的时间他就要哭,因为他是十点差一刻出生的啊!”她记得那晚那个湖南口音的保安说过一句:“我听到孩子哭,是十点差一刻啊。” “哪有你这样的说法!”阿婆将孩子接过去,摇晃着给她示范,“呜,妈妈的乖宝宝,不哭不哭啊,妈妈的小心肝啊!月光光,照池塘,年卅晚,摘槟榔……” 阿哈接回孩子,觉得还是说不出口,没办法把自己叫作“妈妈”。 她发现,阿婆唱歌的时候,孩子就止住了哭声。于是,她开始给他唱歌,小声地唱,唱《卖花姑娘》里的电影插曲、《月儿明》那样的摇篮曲和小夜曲、民歌、歌剧片段、流行歌曲…… “月儿明,风儿静,树影儿照窗棂。小宝宝,要睡觉,闭上了眼睛……” 她就这么一连串地唱下去,她的歌声令夜晚更加安静,孩子早就不哭了,他的眼睛睁开了,久久地望着她。她将他抱起来,坐到窗边上去,就着清凉的夜光与他对望。他被她举了起来,像站在她对面一样,一动不动地望着她,黑黑的眸子水晶晶的,虽然他还没有什么表情,但一双眸子十分专注、安静地望着她,显示出某种神秘的被她吸引和与她的沟通。她有些激动,声音更加婉转和温柔,无边无际没完没了地给他唱。 长夜过去,窗户的黑暗开始朦胧起来,黎明渐渐的要来到了,这小小的人儿如同黑夜的精灵,黑夜里的天使,再没有哭闹,就那么专注地与她对望了几乎一整夜,不知疲倦地听了一夜她的歌唱。窗户慢慢透出光来,她用奶瓶装了些葡萄糖水给他喝,他使劲地吮吸,小喉咙里发出大口吞水的咕咕声,小生命如此饥渴,令她的心无比疼痛。喝饱了水之后,他更加安静了,黑眼珠子滴熘熘地随着她的头、手的每一个动作转动。他的视野里只有她,他似乎将她当成了他的世界,他现在就要将世界看透。 她的宝贝真是漂亮,他的黑眼睛多么神秘啊!他好像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明白,明白时间,明白梦想,明白他的母亲,明白自然与生命,而命运,也已经听命于他……她用手指轻触一下他的脸,花瓣一般细嫩的小脸,他竟然毫不费力地对她笑了! “宝贝,我的小宝贝!小水珠一般的宝贝!小樱桃,小蜻蜓,小喜鹊……”她甜蜜又激动地轻轻地亲他,小心地捧着他,终于说了出来:“小宝贝,我是你的妈妈!叫我:阿哈,妈妈!” ◇book.hqdoor◇欢◇迎访◇问◇ 第86节:可 娃(3) 他好像听懂了她的话,小嘴巴张了张。她看见,他的上嘴唇上长了个小小的水泡,她庆幸自己刚才给他喝水了:“宝贝,我再不会让你渴,宝贝……” 之后,她搂着他,母子俩终于一起宁静入睡。 至此,阿哈的心渐渐安宁下来,渐渐地进入了母亲的角色。 女性的面孔和表情总是随着她们的内在变化万端,这是世间往往令男人们嘆为观止的风景。此刻的阿哈,母性的光辉让她少女的面容仿佛有神性,呈现出别样的圣洁和美丽。 她小心呵护着她的孩子,他是个很乖的孩子,除了飢饿时会不停地哭以外,他常常会对她笑。再后来,他在笑的时候还发出了“呵呵”的声音——只要她用头髮拂扫他的脸,用额头按摩他的肚子,用手指头碰他的脸蛋,他就开始笑,像鸽子一样呵呵地,又像小青蛙一样咕咕地笑出声。 她想起那个月亮花的梦,他是她生命中的生命,他是月亮花里蓝色的可娃,是她的小星星。所以,她叫他“可娃”。 当然,他的名字每天都在变,每天她都会给他一大堆新的名字,凡是她所热爱的人世间和灵魂里的、回忆和梦想里的,所有美丽事物,都会成为他的名字。 一个星期以后,阿新令人意外地出现。 他带着他职校的一个小个儿同学,给她带来了一束红红的康乃馨。阿哈流下了眼泪。虽然她并没有爱过他,但这个时候他似乎是她唯一的亲人了。 在阿新的眼里,经过一个星期的休养,她更加美丽了。他是被自己内心里那种对她的强烈的爱和依恋驱使而来的,这个布依族姑娘,一直令他着魔。他找了很多地方,才在这家医院找到她,而她做了母亲之后,无比温柔,看见他的时候,立刻从床上坐起来,搂住他的脖子亲了一下。 他喜欢这种温柔,她身上的这种母性令他感到特别温暖和舒服。他又想好好地和她一起生活了,希望时间会改变她对他的态度,让她完全接受他,让他真正得到她。 剖腹产的妇女伤口还没有完全癒合,必须在医院里再呆一个星期。那家人看见终于有人来接阿哈出院,也为她高兴。 “他就是你孩子的父亲?”那家的婆婆说,“你们真是太年青了,还没结婚吧?不要紧,出去后补办,现在大家都不那么保守了。” 阿哈什么也没说,笑笑。她自己的身世,尽管是透明如水,但如何能对世人解释得清楚?刚进医院的时候,医生和护士为此曾十分鄙夷她,一个十八九岁的未婚妈妈,谁都会将她和无知任性放荡相联繫,把她当不良女人。她怎么为自己说得清?她从来不想为自己辩解,从来不做解释,这就是她的性格。所有的人都叫她未婚妈妈,她也愉快地接受。 第82页 她不怨恨。 不但不怨恨,此时此刻她心里充满了感激。感激她的孩子,他仿佛是她畅饮幻想的美酒之后蒸馏出来的一滴纯净的水珠,是她所喜爱的高原上翠绿的植物,是石头中间的水发出的与众不同的声音,她精神的岩层里的声音,她心灵里永远迴响的旋律,是黑夜里微弱但顽强的蓝色小星星…… 她感激这个阿婆,感激这一个又一个的早晨,感激走廊里护士们的脚步声,感激四周瀰漫的消毒水的气味……感激阿新一如既往地爱着她、惦记她。这些日子以来,她的脑子里迴荡着各种各样的歌声,她总是情不自禁地哼唱。 午间和晚间大家要休息,她的声音的甜美如同流水;白天这个医院里充满了痛苦,她的歌声婉转透明如同高原上的春风,驱逐了庞大的医院里无穷无尽的病痛给人们带来的痛苦和无奈情绪。因此,阿婆一家,还有那些护士和医生,越来越喜欢她,她们喜欢她唱歌,喜欢听她的歌声,住院的病人听见她唱歌,每个人的脸上都浮现出愉快的笑容,紧张的不再紧张,疼痛的也似乎不再疼痛。 月亮花慢慢爬到岩上, 春天也没有它快啊! 月亮花慢慢爬到树上, 蓝色的可娃发出了光芒。 总有人来探望寨子里未嫁的姑娘, 她说要把月亮花, 在衣裙上绣了一朵又一朵。 月亮花开满姑娘的嫁妆, 她的佳期一天天近了啊…… 同房里的阿婆总重复一句话:“阿哈,医生说你是百灵鸟。” 她笑笑,立刻把这个新名字给了她的孩子。 她抱孩子给阿新看。他并没有接,她敏感到了他的犹豫和尴尬,兀自笑笑,将孩子放回床上。她很自豪,她的孩子多漂亮啊,一天比一天漂亮,俊得超凡脱俗。她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大声地唱歌,所有的产妇都从房门那儿探头张望,被她的快乐感染—— 我打那小屋前走过, 再度迎接你的情歌, →虹→桥→书→吧→.hqdoor 第87节:可 娃(4) 你的歌声像那晚风, 噢,吹进了遥远的角落。 我不愿就这样离去, 要听那晚风轻轻吹…… 阿新也是个充满幻想的人,但有些软弱,缺少自信。当他第一次被她在大街上人群中快乐地吹泡泡的情景打动之后,就迷恋上了她,不问她从何来,不管她都经歷了什么,他要和她在一起。再次在这里见到她,仿佛已经是很久之后了,可她还是那样,那么自顾自地歌唱,和在大街上吹泡泡一样,令他振奋,令他感到快乐和飞扬。他虽不愿接那孩子,但也情不自禁地从她身后将她依然纤细的腰紧紧搂住…… 在她去向医生和护士告别的时候,阿新示意那小个儿同学迅速抱走了孩子。 阿新随着她,她一离开医生办公室他就将她拥抱着带进了等候在医院门口的计程车里。 医院门诊大厅熙熙攘攘,离挂号处不远的角落,婴儿静静地躺在一张长椅上,四周围了一圈人观看,议论纷纷。 “这孩子多漂亮啊!” “是啊,两只眼睛黑葡萄似的!我敢肯定是个男孩。” “是不是有什么缺陷?不然,这么可爱的孩子怎么会被抛弃啊?” “肯定是!” 人们犹豫着。 身穿米黄色连衣裙的柔桑,随着一小群人匆匆迈出医院大楼电梯。她迟疑地张望着。她刚才去过了住院部妇产科,可阿哈已经走了。她看看人堆,上前挤了进去。当她看到那婴儿的时候,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熟悉感。她蹲下身去凑近些,看到婴儿的襁褓是一个鲜艷的贵州布依族织锦披肩做成的,她心里一紧,勐地将孩子抱进怀里。 一个老妇人伸手来夺孩子:“这孩子我要了,我先看见的!” 围观的人起闹,一个男人也说是他先看见的,并拉旁边的导诊小姐做证。那导诊小姐态度漠然:“这种事情我见多了,多半是乡下人或者打工仔留下的,孩子不是有生理缺陷就是有难治的先天性疾病,你们最好别争,抱回家倾家荡产也治不了的,还是送儿童福利院吧。” 导诊小姐这么一说,男人不吭声了。 但老妇人还不想放弃,张开两只大手向柔桑扑过来:“让我先看看是男是女。” 柔桑躲过她,说:“这是我妹妹的孩子!” 众人露出怀疑的表情。 她说:“我妹妹还没结婚,所以不想要这孩子,放这儿了。我要给她抱回去。” “呵,原来是偷吃了禁果。”众人笑。 “现在的年轻人啦,不得了!”老妇人说着,这才罢了手,众人也散了开去。 虹桥门户网.hqdoor 第88节:失子惊疯(1) 第八章 1.失子惊疯 阿哈和阿新回到出租屋,阿新去厨房修理燃气灶。不久,厨房里飘来熟食的气味,令她感觉熟悉。这就是“家”的气息,这气息让人眷恋,让人安心。 她迷迷煳煳地睡了一觉。她已经很多天没有好好睡觉了。 睁开眼睛的时候,看窗户还是那么明亮,薄薄的阳光玻璃一样镶嵌在城市狭窄的楼宇之间。她感到自己的心里产生了一种对这城市阳光的热爱,虽然它不似高原上的阳光那么醇厚温暖、充满花草的芳香,而是像巨大的永远发烫的金属片,将空气烤得干燥,将树枝间的风烧成热浪,并把这热浪沸到人们日益变得粗硬的皮肤上。她热爱这阳光的明亮,热爱她在阳光里的每一个时刻——她的孩子,睁开眼睛后看见的就是这样的阳光,玻璃一样、热金属一样的阳光。他将习惯它并在它的管辖里生长…… 第83页 房间的一个角落,还是阿新那张单人床,被蚊帐笼罩着,孩子肯定睡得很香,一点动静也没有。她想,可娃也把这里当家了,回到家就那么安静地睡,一点也不吵。她仰着头在枕头上看窗户蓝色的天空,有轻飘飘的感觉。孩子,孩子会将人的生活变得实在,沉甸甸的。王鹰所说的那种“轻”的感觉,她也曾经一直享受,现在不会有了。她想,如果他也有一个孩子(这就是他的孩子啊,可惜他……)就在房间里等着大人的呵护、餵吃餵喝,他就不会有“轻”的感觉了。“轻”,其实是虚幻,是不肯定,是没有方向和目标,是没有责任和牵挂,是没有严肃的责任约定和信仰,是对生活、对世界的不信任……一个漂泊的人,当然是“轻”的,他怎么会不“轻”呢?他哪里都可以去,他不知道自己会去到哪里。他似乎就在过去,也仿佛是生活在将来,就是没有现在。 孩子,是事实,更是现实,她明白,她从此被这小小的人儿改变。 她为什么总是想起他?王鹰,他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她一直这样认为),是罪有应得,她决不怜悯。在他袭击她之前,他是她音乐王国的君王,对她永远有着神秘的吸引力……之后,他是可耻的侵略者、罪犯,理当被她处以极刑。 但是,她心底里有着对他的难以磨灭的怀念。 也许,孩子会让已经被她埋葬的对他的回忆,一点一点地回来,一点一点地清晰。这可不是好事情,她宁愿相信孩子就像天上的雨水来到人间,他从天上来,是夜郎先祖带给她的礼物。 她在脑子里将要做的事情一件件理了理:该煮什么给孩子吃呢?牛奶是一定要有的,然后可以用青菜熬点水给他喝。医院里的护士说过,她没有奶水,只能给孩子吃代乳品。如果是用奶粉,一定要兑水,否则孩子消化不了。兑多少,阿新肯定掌握不好分量,她得亲自操作才行。另外,奶瓶奶嘴要先放进消毒柜里消毒。 阿新来到床头,温柔地俯身向她:“baby,想食的乜?” “给我说普通话吧。”她轻声说。 他笑了:“我一直想教你说粤语,你要是愿意,三天就学会了。学会了粤语,你才能找到工作。” “不,我很笨的。阿新,孩子……” 他打断她:“亲爱的,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我回家跟我妈学炒了几种菜呢。” “我想吃石榴。”她撒娇。 “哪里有石榴啊?” “在金竹大寨,我家大屋的后面有几棵石榴树,每年结很多石榴果,现在,是石榴熟的时候了。” “可这里是广州啊。不过,广州什么没有?全国有的这里都有,也许超市有卖,一会儿我去给你买。” 她拉住他的袖子:“买牛奶,小毛巾,还要买一个脸盆子,我每天都要给他洗澡的。” 她说到“他”的时候,阿新的脸色变了。他起身欲走,给她抓住了。 “你干吗?”她盯着他的脸。 “我饿了,去弄点东西吃。”他说着挣脱她去了厨房。 她起身,去到阿新的小床前,伸手将蚊帐撩开——床上空空的。 “阿新!”她的声音变了。 他听见她的叫声,慌张跑出来:“怎么啦?” “孩子在哪?”她向他扑过来,一把抓紧了他身上的t恤。 他不说话。 “说,在哪里?是不是还在医院里?” “我、我、我不知道。” “你怎么不知道,不是你的同学抱住的吗?” “也许他……” 她脸色发白:“他怎么啦?他把我的孩子怎么啦?”她说着就拖住他往外走,“快,他在哪里?我们去找他!” 他抱住厨房的门框好让自己不被她扯倒。 “阿哈,你听我说,这件事情本来该和你商量,但我想你肯定是不会同意的。我们不能要这个孩子你知道吗?我们都还小,不能当父母,就算我和你结了婚,我也不会要孩子的,我们养不活他,不知道怎么养他。我们能养自己就不错了!” 她咬着牙:“他在哪里?” 他顿了顿,有些理直气壮地:“阿哈,我不计较你的过去,我要你,但不能要这个孩子,我们就是不能要这个孩子!” “谁说我要嫁给你了?我说过吗?” “我爱你,阿哈!我爸爸妈妈知道我要和你好,他们都不要我了,但我还是要你!” 她的胸脯激烈地起伏:“我不要听你说这些,你这个自私、幼稚的、懦弱的小男人。把孩子还给我!” 他用力甩开她的手:“好,我是小男人!我告诉你,那孩子已经被扔掉了,现在在哪里也不知道,我想你是找不回来的了!真是蠢,我是帮你洗刷呢,一个来歷不明的孩子,对你以后的生活有什么好处?只会是麻烦!拖着孩子你就无法出去找工作,没有工作,就只有嫁人,让男人养你。但是想想,搭上一个不知道父亲是谁的孩子,哪个男人会要你?” “你们把他扔在哪里了?”她的声音虚弱起来,仿佛她马上就要休克过去。 第84页 他伸手想将她抱住:“就扔在医院门口。那里经常有人扔孩子,也有很多人专门在那里捡孩子。说不定,哪个有钱又无儿女的人捡了他,不是比跟着你好吗?” 突然,她发出一声尖叫,勐地推开他,奔出门去。 等他换上球鞋跑出去的时候,长长的巷道里已经没有她的身影,她已经冲到大街上去了,像山里的鹿一般,她的速度惊人。 他来到大街上,没看到她。到处是穿梭的车辆和人群,城市的喧嚣令他感到疲惫和眩晕,公路边车流带出阵阵热浪横扫过来,令他裹在牛仔裤里的双腿感到发烫。 她仿佛在瞬间永远消失了。 他感觉到城市在一派嗡嗡声里缓慢地旋转、模煳、变成碎片,小小的碎片直插进他的脑袋里,令他头痛欲裂,他抱着头,重重地坐到了地上。 在城市的街边熘达了几个小时之后,疲惫又失望的阿新回到出租屋。 他坐在阿哈的床边哭泣。铺着凉蓆的简陋的床上,枕头和毛巾被里还有着她的甜香,有着十月果园一样的气息。他伏在她的枕头上,又用毛巾捂着自己的嘴,以防哭声外泄,被近在咫尺的牵手楼租客们嘲笑,然后他捂着脸放声大哭,他哭喊着,除了叫阿哈,他甚至还叫了妈妈。他用力地,哭他青春生命里的第一次爱情和绝望。 book.hqdoorrr;虹rr;桥书rr;吧rr; 第89节:失子惊疯(2) 他想起小时候在韶关的一间幼儿园里,他特别喜欢同班的一个小女孩,她的名字早就忘记了,但那圆圆的白里透红苹果一般的可爱脸蛋,依然十分清晰地留在了记忆当中。他做游戏时总是被安排和她在一起,午睡时他们的床也相挨着。他觉得他们已经是一对小夫妻了,每天他都很积极地催促妈妈要赶早去幼儿园,然后他就在班门口等她,她来了之后,他总是兴高采烈地迎上去,将自己从家里带来的小玩具奉献给她。他自己觉得他们很相爱,然而有一天,小女孩不知为什么对他特别粗暴,还向老师告状说他偷了她的东西……他真臊,真伤心,真恨她! 少年人的爱,为什么也如同幼儿园里的游戏,转眼就天翻地覆? 他抬起头来,望着窗户发呆。他相信,她再不会回来了,因为那孩子是无法找到的,城里不育不孕的男女很多,人贩子也很多,大医院门口的弃婴,只要不是残疾怪物,立刻就会被拾走。 天已经黑下来,城市的灯火立刻将他所能见的一小片天空照亮了。是的,阿哈再不会回来了,她将在寻子的漫漫长途中。屋子里再不会有人来了,他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装进一个印着某旅行社gg的简易旅行袋里,最后看了一遍这空空如洗的房间,准备立刻转身离去。房间的採光本来就不好,此时更是梦影昏昏,洗手间的灯光流淌在起居室的地板上,有些恋恋不捨的味道,无力又深情,唿唤他的怜悯和驻足。他越加伤感,不忍再看。 他特意将那灯光留着,或许她会回来,她是害怕孤独的,一个人的时候尤其害怕黑暗,他给她些光亮,更要她领略这催人心碎的感伤! 阿哈一直没有回去。她再次变成了尘埃,在这城市里飘浮。 她将一切忘记了,忘记了阿新,忘记了颜如卿,忘记了王鹰,忘记了南明河、贵州饭店、冬夜的篝火,忘记了吹泡泡的孩子、半明半暗的出租屋。她只记得她家乡的事情,只记得她有一个美丽的男孩名字叫可娃,他在浅蓝的夜光里听她唱歌,对她微笑并发出“呵呵”的声音。他的鼻子高高,眼睛像黑珍珠,嘴巴像小小的花瓣,又像阿哈湖中在月夜里对人发出唿唤的鱼。他的头髮黑而捲曲,如同柔嫩的丝绸。他是她的小精灵,是她生命中的生命。看不见她,他一定会哭泣;如果没有及时给他喝水,他上翘的小小的上唇就会出现小水泡。她相信他一直在唿唤她,在对她说话,虽然他还没有语言,但他一定正在学习她的语言并从心灵里对她发出唿唤……她低下头,更贴他近些,想听他小心灵里发出的声音,他只会说“哦、哦”,一个婴儿的语言,如同夜晚的水流,如同水中的鱼的语言。 她不知在什么地方得到一个漂亮的毛公仔,每当她在公园的石椅上、在阴凉的地下人行隧道休息的时候,她就将那公仔紧紧地抱在怀中,对它反覆亲吻,低声细语。而有时候,她又仿佛十分清醒,知道这只是一个毛公仔,并非她的可儿,她会十分惊慌,跳将起来,迅速往前奔跑。她跑着,跑着,一边大口喘气,一边说:“好宝宝,不要哭,妈妈走开了,现在正赶回去,去你那儿,你乖,你等着……” 她还穿着离开出租屋时的那套睡衣,脚上是软底拖鞋。大概是以前在酒吧里工作到凌晨的生物节律还保持着,白天她可能会因为疲惫而在某个公园的树阴下睡熟了,夜晚她却十分的清醒,在城市的街头逡巡。 她经常在学校和医院门口,以及地铁里出现。 她很安静,如同一个正在去超市或菜市场的普通家庭主妇,所以并不引人注意。她的头髮一点不凌乱,脸孔也很干净,素洁美丽。 她走在人行道边上,低着头,脚步很轻,怕踩死小小的虫子们。它们的翅膀是透明的,很容易破碎,一旦破碎了,就无法去到空气的游丝当中,无法追逐阳光的移动,而只能在树根下爬行。 第85页 其实,道路很洁净,并没有小虫子,虫子是她儿时的记忆里才有的。她童年的世界,云贵高原的所有动物和植物和孩子们和谐共处,是彼此难忘的朋友。记得蚂蚁和金龟子总在夏天的路上跑,绿蜻蜓个特别大,在田野和树林上空飞;黄蜻蜓总是成群结队地在土司大院和晒谷场上出现,如同黄色的云;灰蜻蜓比较少见,一般来说只有那些野男孩才能捉到;红蜻蜓是阿哈的朋友,它们如同一群美少女,背负着透明的翅膀,总在雨后歇落在阁楼的栏杆上。她会长久地看它们的游戏,所有的虫子和蜻蜓们,有时候她觉得它们比人类更美丽。 她走在城市的道路上,脚步轻捷,富于弹性,因为她又回到了童年,回到了在自然的怀抱里奔跑和游荡的时光。 她一直往前走,从东走到西,又从南走到北。城市的道路处处迴旋,峰迴路转,她常常刚离开一个地方又回到同一个地方。 ※book.hqdoor※虹※桥书※吧※ 第90节:失子惊疯(3) 偶尔,当她横穿过车流汹涌十二车道的交通主线时,所有的车都在剎那间警觉地减速,几辆的士险些追尾,一些司机愤怒地摁响了喇叭,火热的太阳底下顿时掀起一片令城市不安的嘈杂声。她浑然不觉,轻捷地跳跃着过去了,如同与羊群失散了的孤独而勇敢的羚羊。 然后她再次回到人行道上。 她走过橡树下,橡树掉下几片叶子。橡树的叶子又大又厚实,她将它们一张张捡起来,拿在手里反覆地看,非常喜欢。小时候,母亲伶俐曾经教她用绣花针在树叶上刺各种美丽的图案,她常常整天着迷于到处去找漂亮又结实的树叶。她走过榕树下,树身上披挂的浓密的气根像布摩的鬍鬚一般,她跳起来去抓,没抓着。此外,她还看见了许多在云贵高原上没有见过的植物,它们生机勃勃,努力唿吸空气和阳光。红色的木棉花像一群红色的鸟儿歇落在树枝上,在丽日蓝天下是多么的鲜艷夺目;粉色的紫荆花不分季节地开了又谢,谢完又开;油绿绿的榕树怀抱着寂静透明的空气,永远和谐安详。无论什么植物都让她感到亲近。 有时候,她仰面朝天在人行道上行走,人们避让然后纷纷回头朝她张望,但她似乎对万事万物视而不见。她行动规矩,无声无息,不会伤害任何人。 有时候,她又自顾自地唱歌。她的嗓音很特别,很好听,没事的路人听见她唱歌,就将她围住,把钱塞到她的衣袋里,结果引来了一群流浪儿童,他们常常跟在她身后,看见有人给她钱就将她围住,她微笑着,将那些零碎的纸币硬币分给每一个孩子,他们雀跃着散开。 你可看见一个小男孩男孩男孩, 他在城市里到处徘徊徘徊。 从这里走过去那里走过来, 你可看见一个小男孩男孩男孩…… 你可看见一个小姑娘姑娘姑娘, 她在城市里到处彷徨彷徨。 她在这里彷徨有在那里流浪, 你可看见一个小姑娘姑娘姑娘…… 伦敦桥正在塌陷, 在塌陷,在塌陷, 伦敦桥正在塌陷, 美丽的夫人! 口袋装满金和银, 金和银,金和银, 口袋装满金和银, 美丽的夫人! 夫人晚安, 夫人晚安, 夫人晚安, 我们将离开你。 我们快乐去远航, 去远航,去远航, 我们快乐去远航, 去遥远的地方…… 她一开始唱,就很难有结束的时候。她的歌声如同这个季节多汁的水果,在树枝间、隧道口、广场上闪光,如同晶莹清凉的水珠在树阴和微风里流淌。她一路吸引着所有人。显然,她和地下隧道里那些弹着吉他唱歌、脚下放着大纸盒的流浪歌手不是一回事,她没有讨要的意思。但如果她站住了唱歌,不管她是看着天空还是看着地上,或者就是看着某处的景色,总会有人将一些零钞票放进她的衣袋里。路过某家快餐店的时候,她掏出衣袋里的钱递过去,人家就递一个装满了饭菜的白色餐盒给她。 她不唱歌的时候,口里嘀嘀咕咕,是念叨着孩子的名字,目光四处张望寻找。她喜欢去医院,那地方似曾相识,在她的记忆里陌生又熟悉。她看见每一个穿白大褂的人都对她们微笑,她记得她们送牛奶给她让她餵可娃。可是她们太匆忙了,连目光也来不及在她的脸上停留。她唱起歌来,她记得她们听见她唱歌就会微笑,并轻轻鼓掌。可是她们太匆忙了,只听见远处别的医生和病人的唿唤。 她不知疲倦整天在医院门口徘徊,看见有人抱了孩子进出她就一定要上去看个清楚,孩子的父母哇哇大叫,直到保安来将她赶走。 她曾经被一个收容车拉走,但是车在某个红灯路口停下来的时候,她迅速地逃走了,其动作之快,四肢的灵巧轻盈,正如美国电影里的猫女。 她爱去人多的地方,并且跟踪那些推婴儿车的妇女。 她相信自己的感觉和嗅觉,靠着感觉和嗅觉寻找她的孩子。 她始终坚信他小小的灵魂和她的沟通,他只是如同一粒更小的尘埃,在这个明亮的城市里迷失了,他睁着那黑珍珠一般的眸子,在等待着她。她要从亿万颗尘埃中将他找到,在不断稀释又不断聚浓的百千种城市芜杂的气味中,将他淡淡的纯纯的苹果香嗅出来,在千百万张脆弱的面孔中,找出他小小娇嫩的脸孔…… 第86页 ◇欢◇迎◇访◇问◇book.hqdoor◇ 第91节:城市光芒把梦照亮(1) 2.城市光芒把梦照亮 柔桑住在城市东部一个新开发的叫“天河雅筑”的花园小区,临近商业大街但闹中求静,环境规划美丽宜人。五六月天,小区里几株木棉树枝头结满鸟儿一般的红色花朵,让人看一眼也感觉心就要飞出胸膛。这个小区住的都是天河区白领,多数人在这城市最高级的写字楼中信、市长大厦里上班,差一些的也在石牌it一条街,而且多是单身贵族。每天早晨,这些时尚精英精神抖擞地从“天河雅筑”出发,下班后去酒吧或别的休闲中心、健身俱乐部、美容院消遣,凌晨才回家,第二天照样精神奕奕。和这座城市的所有单身男女一样,他们满世界游走,寻找可能发生的奇蹟。奇蹟无处不在,随时改变大家的生活和人生。 家是柔桑“失踪”的地方。 柔桑还循着她内地人的生活习惯,天色一暗就急着回家——在内地城市,或者别的什么地方,夜晚的街头总让她有置身旷野的感觉。本来,即使是最偏僻的地方,爱游乐的人们照样在黑夜里找到自己的乐趣。而对于柔桑,这恐怕源于她灵魂深处的孤独,家,是她包裹自己的一张棉被。 其实,一个孤独的人,即使身在家中,裹在棉被之中,和置身旷野又有什么两样? 所幸柔桑有诗,绵绵不绝的诗歌,绵绵不绝的诗性幻想和思考,让她的灵魂在孤独中上升和飞扬,家得以成为她精神的家园,盛满她浓浓的眷恋,是她的梦歇落的地方。如果是周末,她一连两天就待在家里,手机也不开,真是如她自己说的那样,把外面的一切全忘记了。她迷恋家里的一切,读书、写作、睡觉,或者一部接一部地看电影。读书往往是在阳台上,坐在藤编的圈手椅里,同时享受经过树枝过滤了的淡金色阳光。写作的时候为了让自己更兴奋,她会将一杯红酒放在电脑旁,不时抿上一口。一个周末过去,周一她总带着重返现实时的恍惚回到办公室。 她将婴儿抱回家后,又给妇婴用品专卖店打电话,订购包括婴儿床、衣服、尿不湿、进口奶粉、面煳等等所有孩子需要的用品,要求送货上门服务。 她的客厅很大,足足有四十平方。整个室内的风格是写意的,强调的是精神氛围而没有多少世俗生活气息。电器不多,墙上挂了些画,每个角落都有不同的花草,有精心配搭的干花,也有鲜花。透着柔光的落地窗帘是古典欧洲宫廷风格的,门帘是贵州彩色蜡染,此外还有一面墙上全是贵州蜡染画和壁挂。所有画和壁挂,都有射灯悄悄、若有若无地照亮。灯光里,时间被巧妙挡开,只有艺术,和艺术呈现出来的梦幻与遐想。 临近卧房及阳台的小影院区域时尚舒适,茶几上摆满各种好吃又漂亮的水果,各种用具精緻高贵。 不到一个小时,门铃声响,专卖店已经将她要的东西配齐送来了。她用遥控开门器开了大堂门,两个戴大围裙的送货员很快将几箱东西搬到了家门口,其中最大的一箱是婴儿床。他们拆开箱三两下把小床拼装好,她付了帐,又给他们小费,他们谢过她,送给她一个特意带给婴儿的毛公仔。 小床很漂亮,像个小小的宫殿,又像一艘轮船。婴儿很乖,她将他放进去后,轻摇小床,他一会儿就睡着了。然后,她换上宽松的棉布裙子,将一直空着的儿童房布置好,把小床推进去,在床顶上挂了个风铃,这个房间,就算是有了小主人了。 忙碌一阵,她满头大汗,头髮贴在脸上、脖子里很不舒服。她将它们挽在头上用一个绿色的夹子夹住。抬臂仰面之间,仿佛已经是个能干的母亲。 之后她又清洁客厅的地板,整理沙发,直到恢復原先那纤尘不染的样貌,以及每件物品考究地摆放所产生的从各个角度、方向的视觉效果。她喘口气,在果篮里抓了个红富士苹果啃着,给王鹰打电话。 王鹰已经找到工作,白天去一家民办的音乐学校教萨克斯管演奏,晚上就在蓝调酒吧驻场。蓝调的老闆倪小姐早年是星海音乐学院学声乐的,后来嗓子坏了,老大嫁作商人妇,开了这家酒吧。她对酒吧里的艺人不错,就是不允许串场。王鹰也不想串场,他不想太累,半个白天半个夜晚的工作,足够了。他暂时没有找到满意的住处,就住在酒店里。虽然每天一半的收入都付给了酒店,但他实在是一个热爱住酒店的人。酒店和家的不同,在于一个简单一个复杂,一个无须牵挂自由自在一个牵牵挂挂。在他的流浪生涯里,只要经济条件许可,他就一直在酒店里住下去。 不到半个小时,王鹰就赶来了。 他是一个准时、快捷的人,柔桑很喜欢他这样的作风。她认为一个人,特别是男人,如果不守时、拖沓,那么他不是没有诚信就是生活颓废意志薄弱。男人要立足当今社会,这两个缺点都是致命的。 他虽然是第一次到她家,却很容易就找到了。 进门后柔桑递给他一双柔软的白拖鞋:“是不是男人天生都有侦探才能,你这么容易就找来了?” “主要是你交代得很明确。再说,我到过许多地方,每个城市都差不多,每个住宅区只要是同年代开发的布局也差不多,很容易找。” 第87页 她引他到沙发前坐下:“你头髮凌乱,脸孔也灰灰的,怎么啦?” “我担心打的塞车,心急就坐摩托车来了。” “搭摩托车太危险,那些摩托佬都是亡命徒,有的甚至就是飞车党,你以后一定不能再搭,当然,很快要禁摩了!” 他“嘿嘿”一笑,说:“你知道吗?我和他讲好价后,要他让我驾车,他坐我后面。我驾车很安全的,绝不抢道。” .hqdoor§虹§桥书§吧§ 第92节:城市光芒把梦照亮(2) “有这样的事?他居然同意让你驾车?” “我给的车费可观嘛。” 她递给他一杯水,带他去儿童房。三房一厅的大套间,就她一人住,显得十分空旷。 儿童房里,婴儿已经醒来,含着奶嘴躺在有围栏和蓬顶的小床里,望着他上空的风铃,十分专注地听风铃阵阵流水般的声音,胖唿唿莲藕一般粉嫩的四肢不时动弹着。 她十分感嘆:“瞧,他长得多漂亮啊,眉毛就像当年的周恩来总理!” 他不出声地望着婴儿,婴儿的目光也直直地看着他。 柔桑笑:“瞧,他不理我,就看你呢,他好像认识你。” 他伸手碰碰婴儿的鼻子,小傢伙竟然一把抓住了他的手指不放,还想将他的手指放进嘴里。 “哟荷,力气大呢!”他小心地掰开婴儿的手,将毛巾被的一角塞进去代替自己的手指头,才得脱身,和柔桑回到客厅坐下。 “是谁扔掉了自己的孩子?”他很近地望着手里的水杯自言自语般。 “是那贵州女孩干的,那个小文,或者是小英,或者是小花。” “你确定?她把他扔在门诊大厅里?” 她不回答,去房间里拿来了那件织锦披肩:“瞧,咱们家乡的!” 他的脸孔变得苍白,半天没有说出话来,从她手里拖过披肩,愣愣地紧紧攥着,最后把头深深地埋了进去。 她无声地坐到他旁边,把手轻轻放在他肩上:“你怎么啦?” 许久,他抬起头来,眼里有泪光:“这是她的东西!” “谁?你认识她吗?” “是她的,是阿哈的东西。” 柔桑想起来了:“是,你说过的,一个布依族女孩?” 今天他凌晨才入睡,接到她电话连水也来不及喝就出酒店找摩托车,再加上意外的激动,他嗓音喑哑:“柔桑,我过去有些事情还没有来得及告诉你,这个布依族女孩,我一直在找她。” “啊,那我真是去迟了一步。医生告诉我她就在我去之前不到一小时的时间离开的。” “还有,”他吞下一大口水,“这个孩子,可能是我的孩子。” “是吗?”她站起来走到客厅中央,背对着他。不知为什么,他的话让她感到震动和尴尬,感到很不自在。或许,他说出了一个她不想知道、不希望了解的事实,她一直以为他和自己一样,感情上有无数的梦想实际上一片空白——她一直希望是这样,如此才有完美爱情的神话。 同时,她感觉到了自己的虚弱——现实之中,神话如同泡沫,多么容易被粉碎! 许久,她转过身,掩饰着自己的尴尬,说话的声音里有轻微颤抖:“可能?就是说,有可能但是不确定?” 他沉默一会,坚定地说:“我了解她,这一定是我的孩子!” 她深深地唿吸,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其实,就这个事件本身来说,他表明的是他的态度,态度一旦表明,孩子是不是他的孩子,已经次要了。 但人常常就是这样,只能让一些东西含含煳煳地存在着,让已经发生的事情延宕着,没有勇气面对真实,难以理性地抽身而去。她虽然是平静下来了,但看起来和他一样的脸色苍白。 她习惯在遭遇挫折时——它们往往是人所难以知晓的,只在她的内心产生和泯灭——将内心暗藏的矛盾痛苦转变为一种淡淡的忧伤,变为一粒粒饱满剔透的葡萄,和所有美丽的事物与感受,以及生生不灭的梦想,一道酝酿,蒸馏,最后成为美酒,成为她的诗歌。 她身姿优美地移动着小小的步子,坐回他身边,沉默着。 男人的痛和女人的痛又是如此的不同,王鹰沉入痛苦太深了。一般人痛了就要哭,哭泣可以减轻痛楚。他是那种痛到极点也不会以哭泣和流泪来释放自己的男人,只会更加的沉默。 男人被压在痛苦的大山下,往往要靠女人纤细的手指帮他解脱,她要帮他。她轻轻抓住他的手安慰他:“这个很容易得到答案的,用你的一根头髮就可以鑑定了……” “不,不可能不是我的孩子……” “只是没想到她扔下自己的孩子走了。” “我也想不到她会这样做,也许她有很大的难处。这个民族的性格是很特殊的,他们视生命为神圣,这不像是她的所为。” “如果是这样,她的处境就十分让人担心。” “阿哈……”王鹰望着阿哈的织锦披肩自言自语。 第88页 “不管怎么说,孩子被我们捡到了,实在是件值得庆幸的事情。你如果想进一步确定这是不是你的孩子,真的可以鑑定一下。” 王鹰不语。 许久,他缓慢地说:“我想,还是不要鑑定算了……首先,我百分之百肯定这是阿哈的孩子,这就够了,我要找到她,也要照顾好她的孩子。” 她再次站起身,走到前方墙面的一幅画前,仰起头,避免薄薄的泪水溢出眼眶。可她并没有看见那画。她在一瞬间已经知道了自己将要面对什么,如果爱眼前这个男人,将要包容什么……撇开狭隘的、个人的感情,她必须要做什么。 book.hqdoor▲虹桥▲书吧▲ 第93节:抚摸这种音乐(1) 3.抚摸这种音乐 她又一次回过身来,抱紧双臂,声音清晰、温柔而又坚定地告诉他:“我原来没有想到有这么多巧合。如果这真是你的孩子,那么我为你庆幸,也为孩子庆幸!就算不是你的孩子,我都会收养这个孩子的,我去医院的时候就有了心理准备,一定要尽我自己的能力帮助这个家乡的女孩子。” “柔桑,你真是个好人!” 她调皮地笑:“我不是一般的好人!” 他想说什么,还没来得及说,她听到儿童房里有声音,迅速沖了过去。那其实是愉快的婴儿发出咿咿呜呜的声音。 柔桑看了婴儿回来,王鹰望着她说:“我们都没养过孩子,这小傢伙令人神经紧张。” 柔桑笑:“不怕,回忆一下自己是怎么长大的就怎么对付他吧。” “可我对五岁以前的事情没有记忆啊,难道你有吗?” “我有这个!”她把一本《育婴大全》举到他眼前。 “可靠吗?过去的人用剪刀浆煳,现在的人用扫描仪和电脑,一个星期编一本书很轻松啊。” “这你也知道?” “我爱读书嘛,就什么都知道一点。” “人家说功夫在诗外,你读书,心得在书外。” “别讽刺,其实是出版社的朋友告诉我的。” 她一边和他说话,一边沖好了速溶咖啡,递给他。 他将咖啡放到鼻前深深地吸着它的香味,学着东北口音:“谢谢啊!”。 她也学:“缘份啊!” “这唿一年拐一年……” 她不笑了,打断他:“我刚才仔细看了看,这孩子真是挺像你的,尤其是鼻子,一看就是你的品牌。” “我一个生活粗糙的大男人,突然有了一个那么小的孩子……” “孩子太小,你是应付不了。不过别担心,孩子就由我来照顾吧,我小时候在家帮助我妈妈照顾弟弟,有经验。” “你白天要上班。这样吧,我把白天的工作辞掉,就照顾他。” “这样也好。但是你恐怕得住到我这里来,酒店肯定不能住了。” “这……我怕影响你。毕竟,你还是单身。” “你不也是单身吗?”她说完这话,脸红了一下,藉故起身去做别的事,口里接着又说,“我们不要顾忌那么多吧,孩子只能在家里,需要照顾,不可能把他放在酒店里。” “看来只好这样了。你的家真漂亮。你把房子布置得这么好,不怕被我们搞得乱七八糟吗?” 他打量着她的客厅。这会儿,他才发现她的房子是浅紫和浅黄色调的,非常的和谐,令他大为欣赏:“诗人的居所就是与众不同,处处是诗。听说你在云贵的时候,把自己房间的墙壁上也写满了诗?” “你知道那么多?” “我听过你主持的读书节目和聊天节目,有一次聊天的嘉宾正好和你熟悉,就把这个秘密告诉了听众朋友。” “哦,我忘了有这事了。不过,我不但会在墙壁上写诗,还会在衣服上写诗,这个秘密没有人告诉你吧?” “你还有多少秘密,一併告诉我得了。” “其实这也不是什么秘密。” 她一时兴起,拿来一条白色真丝围巾给他:“瞧,我有一次就把诗歌写在这围巾上了。” 抚摸这种音乐 你的头髮在我手中 发出纯洁的声音 如同秋天的稻草 ——那甜蜜的黄金…… ……抚摸这种音乐 我手指如流 那五月里的钟情渐渐復甦 这种音乐这另一个你 更为温柔、纯净 永远地深入我的内心 “这首诗我很熟悉,发表在国外的一个诗歌杂志上,我在一家酒吧里看到过那杂志,精装的,刊名忘记了。” 她微微笑。事实上,这首诗是去年五月她离开云贵前最后一次去贵州饭店顶层旋转酒吧听他的演奏之后写的。 他继续说:“记得读到这首诗的时候,我一直猜想,柔桑有一段美好的感情经歷。我猜对了吗?” 她轻言细语:“诗的表达,可以有所指也可以虚拟,情感的真实常常只存在于瞬间,这是诗中的事实和现实事实的区别。所以,写诗的人在诗中情感更为坦荡、明晰,同时也可能……” 第89页 “可能只是一时感触和冲动?” “这……”她有些难为情,生怕他以为自己既在暗示,又在遮掩,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后悔拿出这条丝巾。 “但这首诗真的很美,不知谁有幸是这个‘你’。” ▲book.hqdoor▲虫工▲木桥▲书吧▲ 第94节:抚摸这种音乐(2) “诗中的‘你’,不是谁,是音乐而已。音乐由意象变为形象,一个令写诗者钟情的形象。”她巧妙地辩解。 他看出她的躲闪和迴避,不再追问。他过去一直喜欢这首诗,现在又喜欢她将它写在丝巾上,喜欢她褚遂良体的书法。所以,他毫不犹豫地说:“既然不是写给谁的,我想要你送给我。” “送给你?” “送给我——这丝巾。好吗?” “好,当然……” 她暗想,只好这样了。或许,美好的经歷从现在开始。 他看她又走神了,她大概是常常走神的。 他等了片刻,她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说:“别老喝白水,我该给你弄点别的。” “好啊。我说,这么漂亮的房子,你留着那么多墙面,该不会是准备兴起之时在上面挥毫吧?” 她起身,给他拿来香浓的咖啡:“一个人在这样的房子里住久了,没有一点现实感,让我经常忘记外面的事情。” “那好啊,你是诗人,就生活在你的诗意里好了,这是大家的梦想啊,我们就是为此奋斗的嘛。” “我过去是这样想的,现在却觉得除了生活在自己的诗意里,还应该有所行动,把这诗意变为理想,大家的共同的理想——即使无法推及整个社会,哪怕是在一个和睦的社区里实现,也是好的,也可以促进社会的不断改变……” 他真诚地说:“你的理想令我肃然起敬。” “眼下最紧要的事情是照顾孩子,”她笑着发出命令:“你马上搬过来!” “好的。除了乐器,我的行李不会超过两公斤。” 王鹰的生活规律完全改变了。 过去他一直是工作到凌晨酒吧打烊了才回住处,然后几乎整个白天都在睡觉。所以,他从来不知道早晨是什么样的。现在,他每天上午去爱乐艺术中心给学员教萨克斯风演奏,中午回来给孩子餵奶、洗澡,小睡半个小时后,开始作曲或做吹奏练习。他练习的,或是每晚要演出的曲目,或者就是一些即兴的吹奏。吹奏练习对于他,同时又像是唿吸的需要,就好像抽菸的人随时要抽菸一样——为了孩子和柔桑,他已经将在漫长夜晚工作养成的抽菸习惯改掉,戒菸了。 只要不是周末,白天人们去上班后小区幽雅寂静,静得可以听见紫荆花飘落的声音。阳台正对着一个大花园,他在阳台上吹奏,婴儿的摇篮就在旁边。萨克斯风的声音如同远方的潮水,清晰又温柔。这个外表冷漠内里柔情似水的孤独男人,他孤独的灵魂常常在音乐里漂浮,似乎怀揣着柔弱又执着的愿望——希望音乐给他唤回什么。音乐唤回的,应该是一个同样孤独又傲慢的灵魂,与他的灵魂,鹰之魂共舞。 他看一眼孩子,孩子红苹果一般的肤色,精緻的鼻子和小巧上翘的下巴,分明是阿哈的版本。他的心感到一阵痛楚。如果阿哈就在这个城市里,希望她能够听到他的音乐的唿声…… 孩子在单纯的声音里睡着了。他给萨克斯管塞上消音器,音乐如同灵魂的唿吸,给时光呈上另一种生命的气息。天空敞开,空气透明,阳光如水,一片寂静。树阴里的光线是浅金色的,白昼仿佛停止了它的运行。音乐消歇的片刻,似乎可以看见草地上草丝整齐稳定地生长、抽长。他听着自己的音乐去到更高的天空,或是钻入草丛,和昆虫的小爪子一起摸索……这午后的时光,他甚至感觉婴儿和自己也已经失踪,消失在透明的光线之中…… 到了黄昏,他开始惦念柔桑,一边做晚饭,一边频频看时间。偶尔看一下晚报,关于城市年轻漂亮的女子有太多令人不安的消息,她们不是在路途上被打劫就是被不良男人猥亵。而柔桑,又是那么个一边走路一边想着飞翔的人,没有半点防备之心,令他不安。 很快,暮色被城市的灯火掺杂成暖暖的黄色,如同新鲜的奶油。家里荡漾起优美轻柔的音乐,他和精緻漂亮的晚餐,以及旁边婴儿车里漂亮的男孩一起,等她。白昼的忙碌和喧嚣在傍晚时分沉淀下来,某一瞬间所有的街灯悄然点亮,和即将湮灭的白昼光芒衔接,把窗玻璃映得光彩斑斓。在婴儿望着窗玻璃出神的时候,她迈着轻捷的步子走出高楼电梯,带着城市沉淀了的白日气息回来了。 仿佛怕惊醒婴儿眼睛里那薄弱的光影,他和她微笑着轻声说话。 “你今天回来迟了十多分钟,我已经在胡思乱想了。” “想些啥?” “昨天有个女孩子被人抢包,还有……” “其实啊,我告诉你,如果你对这城市熟悉了,了解了它方方面面的规律,遵守它的所有秩序,进入它的良性循环轨道,你就十分安全。” 第90页 “那女孩子……” 她打断他:“我在报上看到消息就联想到我们单位的一个女孩子,不久前被打劫了,损失不小。她每次买了漂亮衣服就迫不及待穿上身,时尚又抢眼;一双高跟鞋,鞋跟高得站不稳;手袋也是最最时髦流行的,不是金色就是桃红色,一边熘达还一边打手机,披金挂银一看就是有钱烧的主儿,不被歹徒盯上才怪!” ▲book.hqdoor▲虹桥▲书吧▲ 第95节:抚摸这种音乐(3) “主要还是城市流动人口太多,所以有许多不安全因素嘛。女孩子又是弱者,走出去就让人担心。” 她心里暗想,一个会牵挂女人的男人,是会给女人带来幸福的。真实的他和他冷漠的外表差距很大啊! 他帮她放好手袋又轻轻拉开餐椅,她轻盈入座,他给她盛上大半碗汤……他们在音乐里共进晚餐。 她的脑子里还有城市交通高峰喧响的余波,可口的汤喝下去有红酒的效果,胃里温暖又舒服。她感觉自己和他,和那小小的孩子,和房间里的一切,一起在优美的音乐的波浪里摇晃起伏…… 她是一下班就往家赶的。 过去家的概念,其实还只是她精神的蜗居,是她的一个自我泛化的环境。现在,这个家里有孩子,有男人。男人女人和孩子,形成了一个金三角,家开始有了它丰富的内容和作息规律,有一个和谐又丰满的氛围。 每次她回到家,王鹰已经做好了精緻的晚餐在等她。他原来那么会做菜,他做的菜既漂亮又开胃,并且让人相信吃了它们你会变得更加美丽。所以,她放弃了下午吃零食的习惯,把胃口留回家——家庭晚餐对人竟然有如此大的影响,会改变他们的生物习性和欲求。 她不像房东,也不像朋友,而是真的像个年轻优雅的妻子。而他也不像房客、寄居者,倒像个具有贵族气质的男主人。 她非常爱惜这晚餐时光。 (许多许多年后,当她去到异国他乡,在某个淡蓝色的黄昏,和她英俊可爱的丹麦爱人沃森,细心整理他们家花园里的玫瑰,她突然想起这晚餐时光,王鹰温暖的微笑和结实双臂的每一个轻舒的动作……那一瞬间她被玫瑰的刺扎了手指,同时一滴发凉的泪水也滴在手上。她的生命,什么时候开始,从那五彩斑斓的傍晚灯火、从他细緻无言的关怀、从婴儿的眼神里、从水晶一般柔和的音乐中流失,她的灵魂,从那迷离又透明的晚餐时光里逃亡……) 晚餐的时间并不长,因为她回来的时间差不多也就是他出发的时间。和一个内心里彼此欣赏、认同但没有法律关系也没有性关系的男人一起,在家庭的灯火、音乐里消融,她不知道这样的时光能够绵延多久。 他和她一样,同样是厌恶世俗生活又渴望世俗生活,註定要从庸常生活里逃跑,天黑时又会转回身留恋那三两个窗户后家的灯火。他们知道自己的脆弱,所以,当世俗生活就在他们之间,他们要尽量地将它把持得诗意、完善。他们彼此都有一种感受,就是两人关系越密切距离越近,便越来越多地发现对方的美,也越来越多地焕发出彼此的柔情——此时,尚与性无关——他们暂时还不知道这其实是两性关系美满的源泉,而不似众多男女,两人离得越近心却离得越远,甚至当两人亲密无间时人性的负面就一再露脸。 吃过饭,他逗逗孩子,拍拍她的肩然后去上班。 每次当他轻拍她肩的时候,她都对他笑笑表示告别,同时会不由自主地将眼睛轻轻闭上——如果他是她的丈夫,那么他离家之前会将她轻轻拥抱,并亲吻她的额头和眼睛。她一直在期盼着,她又隐藏着自己的期盼。 他拎着那昂贵的黑色乐器箱子大步走了,待他进了电梯她才关上房门。心里总有些失落。 她像个真正的主妇那样,接着做厨房的清洁工作,给孩子洗澡换衣服。在家务方面,她和他一直配合默契,一样地苛求洁净,苛求声音和色彩,苛求所有的细节。 这样努力之下的生活的确是完美的,给人带来一种甜美和激励。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96节:午后幻象(1) 4.午后幻象 孩子满月的时候,柔桑和王鹰商量由她抱去妇幼保健院注射疫苗。 她刚出了的士,就发现一个衣衫破烂的姑娘迅速跟了上来,要夺她怀里的孩子。柔桑本能地闪避开,将婴儿紧搂着,几步冲进了妇幼保健院。 居然有人在大白天抢孩子!她觉得奇怪,也想知道个究竟,所以,当她离开保健院的时候,她确信自己能够保护好孩子,决定先不乘车,步行一段再说。开始,她没有看见那个疯姑娘,但走了几十米之后,疯姑娘——阿哈——又出现了,不远不近地跟着她。 柔桑不打算报警。孩子一定是安全的。在不明白疯姑娘的身份和目的、所为之前,柔桑不想让她受到伤害。 疯姑娘一直跟着。 要让孩子百分之百的安全,柔桑决定还是先把孩子送回家。十多分钟后,她接近了天河雅筑,回头看,那姑娘还跟着。看她要进小区,那姑娘望望保安亭里穿制服的保安,有些犹疑地站住了。 第91页 柔桑想了想,对保安说:“如果那女的进来,就放她进来。” “她是谁呀?” “她是……我想找她做保姆。” 说完,她径直进了自己所在单元的大堂。保安不太相信她的话,但还是按她说的做了。她回头从不锈钢闸门窗孔往外看,疯姑娘正在花园里徘徊。 柔桑估计她一时不会离开。 柔桑进电梯,出电梯,然后敲门,许久无人应,自己找出钥匙开了。她离开家时王鹰在家,现在他不在,令她意外。一个在梦幻里游荡的人,她的现实必须是静止状态——起码也是按照她的逻辑或她所能掌握的规律发展,一旦有意外,她立刻会产生各种各样不好的想像和联想,从而引起自己内心里的不安。 她将孩子放进婴儿床。王鹰是和婴儿一起住在儿童房里的,单人床上有他的长袖衬衫,她拿起来深深吸一口气,衣服里淡淡的男人气息如同某种树木的清香,令她心悸。她把它挂到衣柜里。 柔桑有些慌乱地拉开窗帘。从儿童房的窗户刚好可以看到小区中心花园的情景—— 阿哈正在花园里走来走去,找刚才那个抱孩子戴眼镜的苗条女人,她一分钟前还在鹅卵石的小路上,怎么一会儿就没有了踪影? 来到这陌生的地方,阿哈莫名地兴奋。从那戴眼镜的女人一出现,阿哈就嗅到了她怀抱里婴儿的气息,那是她的可娃的气息。她寻着他的气息,跟着那女人来到这个地方,穿制服的保安对她很客气,她围绕着那些楼房转圈子,发现这里面原来像个公园。 正好是午后时间,上班族还在写字楼里忙碌,小区里没有人影。她绕到一栋楼后,看见柔桑晾在花园里的紫花连衣裙,在一片阳光里十分灿烂。她惊喜万分,小跑着穿过草地向漂亮连衣裙扑过去,将它抓在手里。棉布的连衣裙已经干爽,捧在脸上满是阳光的温暖和芳香,她陶醉地、飢饿一般地唿吸这阳光的味道。 之后,藉助一袭大被单和一面围墙的掩护,阿哈在那儿脱掉了自己已经脏得辨不出颜色的衣裤,拧开给草地浇水用的水龙头,贪婪而迅速地沖洗自己。片刻,她就换上了柔桑的连衣裙,头髮也用手指往后梳理过,露出白皙的额头、健康润洁的脸和线条优美的脖子。 阿哈把自己的脏衣服扔进了草地角落的垃圾桶里。 当阿哈口里哼着曲子、脚步随着音乐裊娜多姿地离开花园经过保安亭时,值班的保安一时没有认出来,以为那是柔桑。 柔桑在儿童房里看不见她,就带上门乘电梯下楼,出了楼房大堂,刚好看见阿哈轻盈美丽的背影。 一时间,柔桑以为是自己眼前出现了幻觉:她在这里唿吸,在阳光里伫立,太阳斜照在自己的身上脸上,温热的感觉十分真切。但她看见了自己正在远去的身影,走出了小区大门,走到更远更浓的阳光中,走入大街的人流中,在融入人流之前的片刻,闪亮的身影在阳光下摇曳,摇曳着渐渐离去……她不知道自己是在此还是在彼…… 她茫然、乍惊。难道,她看见了另一个自己,或者说她看见了以后的自己、她未来的命运?渐行渐远,走入更加浓郁的光芒、更加迷茫的梦幻……渐渐远离,远离……闪亮的梦幻,美丽的背影,不知何时何地,有青草的馨香,和阳光的嘆息,有紫荆花飘落如雨…… 柔桑回到家,王鹰正在给婴儿餵奶。 “我有事出去了一下刚回来,”他说,“你也出去了?” “我就在小区里。”她轻声说。他已经习惯了她的轻声说话。他本来想告诉她,他去见了一个人——黑雪的表妹小许。 但她无声无息的、恍恍惚惚的模样,让他暂时不想说太多。相处一段时间后,他已经学会对她小心、细心。 他问:“柔桑你怎么啦?” 她没说话,在房间里转悠着。房间里瀰漫着婴儿的奶香气息,婴儿格格的笑声也十分清脆。这是她眼下所听到的唯一真实的声音。 她在空旷的房间里徘徊着。 “柔桑,你在做梦吗?”王鹰再次问她,伸手去扶她的肩,她一转身,就滑过他身边。她又陷入不知什么样的白日梦中了。跟她熟悉后,这样的情形他常常看到。 她走到一面镜子前,长久地站在那里,看镜里的自己。 “你在写诗?”他高声问,然后低下头点着婴儿的小鼻子说,“柔桑阿姨在写诗呢,她在和她的缪斯说话。”婴儿微笑着,伸手抓住王鹰的手指头往自己没牙的嘴里送。 “我迷途了吗?”柔桑说,“我看见一个姑娘想来抢我怀里的孩子,我把孩子抱回家后,她变成了我,飘然而去……我是不是一直在做梦?” “一个什么样的姑娘?”王鹰敏感地问。 “我去妇幼保健院的时候发现被人跟踪,看她衣衫褴褛,好像不太正常。她一直跟着我,后来变成了我飘然而去……” 男人在对事情作出判断的时候总是比女人理性而且注意细节。听柔桑说个大概后,王鹰对这个故事有了不同的看法。 ◇欢◇迎访◇问◇.hqdoor??? 第97节:午后幻象(2) 第92页 他要柔桑再次抱上孩子出去,再走一次走过的路线,而他将远远地跟着。 柔桑不同意:“刚才我已经觉得自己很冒险了。如果真的有人要抢孩子,就算有你的保护,抢夺之中,万一我们有谁失手,孩子岂不是会受伤?” “不会的。”王鹰显出男人的固执。 柔桑想了想:“我都快不信任自己了,是不是我搞错了?如果是贩婴团伙,怎么敢光天化日之下抢孩子?但如果不是……” “任何猜想都只是猜想,我要知道究竟。”他心底里有一种特别的感觉,阿哈就在眼前,阿哈离他并不远。 他说着,找来那件鲜艷的织锦披肩,又从儿童房里拿来毛公仔,迅速包裹成了襁褓,放进柔桑的臂弯里:“不用抱孩子去冒险,走吧!” “儿子,”他俯身对小床里的婴儿说:“乖乖待一会儿,啊?” 他们打的来到妇幼保健院门前,王鹰让柔桑在大路上走动,他站到路边的豆芽状电话亭里,给小许打了一个电话。 下午,柔桑抱孩子走后,他就接到了小许的电话,约他在附近的咖啡厅见面。小许向他说明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她其实不是在广州开什么店,而是为那些失踪的贵州女孩子——包括布依族姑娘阿哈,是为她们而来的。看她平实的模样娇小的身材,他真想不到她原来是个独立作战的女刑警。 黑雪要求他和她保持联繫。 小许在电话里说:“你说的线索很重要。如果真是阿哈,请务必留住她。如果不是,也请了解她的来龙去脉。所有流浪女人的线索越多越好。当然,你们不要自己採取行动。” 打完电话,他装着等回电话,就靠在小小的绿色电话亭里,目光向来往行人逡巡。 他们等候了一个多小时,并没有看到阿哈出现。午后的阳光越来越亮,如同金属一般,柔桑已经被太阳晒得满脸通红,而且开始担心独自在家里的婴儿。王鹰的衣服也被汗水湿透了。一个巡警远远走来准备向他们问话,他注意他们已经很久了。不等他走近,柔桑和王鹰迅速钻进一辆刚好滑到他身边的的士里。 当他们回到天河雅筑的时候,意外地发现了阿哈! 阿哈就在小区院墙的绿篱外,她身穿浅紫色碎花连衣裙,仿佛另一个柔桑,痴狂地在盛开的三角梅花丛旁等候张望。 “是她!”王鹰激动地在柔桑耳边低声说,“又像是你的化身?” “她就是阿哈?她和我一样喜欢这件连衣裙!” 原来,阿哈根本没有离开过,她一直在小区外面的大路上徘徊着,等候柔桑抱着孩子出现。 王鹰正待要走向她,被柔桑抓住了:“你会将她吓跑的。” 她向王鹰耳语几句,王鹰点点头。 王鹰站在原地不动。 柔桑像抱一个真正的婴儿那样将毛公仔做成的襁褓抱在怀里,迎面向阿哈走去。 柔桑突然出现,令阿哈愣住了。 “阿哈——”柔桑尝试着平静而清晰地叫她。 阿哈睁大一双美丽的杏眼,对柔桑友好地微笑。 她们彼此友好地微笑着。 “阿哈,有个朋友一直在找你,你想知道他是谁吗?” 阿哈摇摇头。她看着柔桑怀里的襁褓,不安地移动着步子,双手绞动着,又反覆地看柔桑的脸,想说什么。柔桑也移动了一下,但故意把襁褓抱得紧紧的。 “阿哈,告诉我你在找什么?” 阿哈不回答。 “这个朋友,是从贵州来的,他可是受了布摩的委託,布摩让他带了东西给你。” 阿哈依然摇摇头。 柔桑继续耐心地说:“哦,我知道了,你是不相信我。那我让他过来和你说好不好?” 阿哈不回答,眼睛盯着她手里的襁褓。 “阿哈,你有孩子吗?”柔桑又问。 阿哈不语,神色紧张,两手手指互相急剧地绞动。 远处,王鹰控制不住自己,“阿哈!”他叫着,张开双臂大步跑过来。 就在他将要接近她们的瞬间,阿哈目光闪亮,旋过身勐地夺走柔桑手里的襁褓,又一低头躲过王鹰的拥抱,闪电般逃走了。 ◇欢◇迎访◇问◇.hqdoor??? 第98节:夜歌媚影 5.夜歌媚影 下午四点以后,太阳不那么灼热,是王鹰带孩子出去散步的既定时间,一个小时之后他才开始煮饭,然后等柔桑回家…… 今天他十分郁闷,生活不再按原有的规律和节奏进行。他在天河雅筑外的一条繁华商业街徘徊很久,回到家,一声不吭地把自己埋在沙发里。柔桑去了杂志社,大概走得急,没有放音乐,家里静得可以听见尘埃的声音。 婴儿在儿童房里咿咿呀呀地叫唤。每天的外出时间早到了但还不见大人的动静,小傢伙着急了。叫声无人理会,他干脆哭起来,小动物一般的哭声里并没有多少苦恼的意味,倒似大人的自言自语,王鹰听了一阵,猜测他究竟在说些什么,会不会和阿哈有关。哭声也无人理会,他就不哭了,一缕阳光斜照进来,光带横过婴儿床跟对面墙壁连接,里面有无数细小的尘埃在飞舞,他看得出神,又开始咿咿呀呀,开始他婴儿的自言自语。王鹰将他抱起来,他黑熘熘的眼睛还望着那阳光。 第93页 王鹰想抱孩子去楼下花园走走,刚走出电梯,衣袋里的手机就震动起来。 “餵?” “王老师吗?”是蓝调的老闆倪小姐,她的声音里既有不温不火的矜持,又有含煳不清的特殊亲密感,对此,王鹰从不多想,抱着一种复杂事情简单化的态度。 “你好,我是王鹰。” “王老师,今晚有个国外的朋友要来听萨克斯风,我想请你开场之前就过来,好吗?” “好的。” 王鹰刚走一会,柔桑回到家中。家里空空的,她有些意外。 他不在。她不喜欢生活中的意外的事情,却一天之中已经有两次意外了,他没有坐在餐桌旁等她,也不在别的房间里。 她轻舒一口气,感觉有些累。家里有玫瑰色的酒和灯光,菜餚粉黄的香气在音乐里瀰漫,音乐让家格外宁静。婴儿在望天花板,他似乎也理解这宁静,也是这宁静的一部分。 桌上的菜还是热的,有青椒鳝片和百合茨实煲,加上一碗小麦黑米饭。王鹰不在,她看着平常自己爱吃的菜,没有胃口。孩子在婴儿床里咿咿呀呀地努力要说话,她将他抱起来:“宝宝,爸爸去哪儿啦?” 孩子笑,抓她的头髮。 “说啊,宝宝,爸爸为什么突然走了?他饭都没吃呢。” 她教他说“爸爸”,结果婴儿努力地发出一个音:“妈呜——” “噢,宝贝!”她亲着他小蛋糕一样的脸,母性洋溢,几乎以为这就是她的孩子。而孩子的父亲,他们在一起生活几个月了,彼此依然陌生。细想起来,王鹰是个突然出现在她生活中的人,一个梦境中的人。当他在舞台追光里演出的时候,在红色或者紫色的灯光里,他身穿银白或金色衣裳,轻松站立,外形漂亮的高大身躯随着音乐微微摆动,萨克斯管上光芒跃动,远远看去就是一个梦。离开云贵的那个夜晚,她意外看到他在贵州饭店的演出。即使是雾里看花,那瞬间的光芒和影像却比日常情景更深刻地驻扎进她的内心。 是不是,他真的只是一个梦里的人,随时会消失? 她小时跟着母亲在寂静的乡村学校长大,初中就独自到异乡求学,十六岁上大学,十来年时间里埋头读书,常常独处。也许,因为长期孤独所以缺乏安全感,才会被任何一个小意外弄得烦躁不安。也许,她已经深爱上他——“爱”这个字眼,是他们一开始就在迴避的。 她忘了没有他和这个孩子时,自己那无数夜晚是怎么过的。自从他们存在于她的空间里以来,每个夜晚她都不再习惯独自入眠。她不是在听婴儿的动静,就是听花园里、楼道里的脚步声。她总是在对他的等待里慢慢入睡,也曾经在梦里投入他的怀抱。但平素他们彼此都那么礼貌而有分寸,特别是他,他的成熟和理性让她感觉陌生。他甚至没有进过她的闺房。即使是共用的洗手间,他们都会仔细拾掇,不留下个人的痕迹。难道她不足以吸引他?难道他经歷了太多女性的诱惑所以麻木?难道因为阿哈,他就变成了纯洁的教徒? 柔桑抱着孩子到阳台上,看城市的夜景。夜晚的城市越来越美丽,越来越虚幻,南风拂过辽阔珠江吹来,带来淡淡的水腥味。夜的各处,有各种音乐在起伏。她仿佛已经听见他的吹奏,他的声音和气息就在夜风里,与天空的星辰握手。 她突然作出一个决定,要走进夜的深处,某一道门,某一束光,某一种律动,她要触摸和寻找,要看清些,更看清些,在它们当中,那天上的鹰、音乐里的人,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景象? 她换上宽松的棉布裙子,又用头巾将头髮包住,把自己打扮成陌生的异乡妇女。她在镜子前微笑了。然后,她用一条结实的长围巾扎成兜带,把婴儿挂在了胸前。她对婴儿快乐地笑,拍他的小屁股,婴儿也咯咯地笑不停,灯光里,他粉红的牙龈上出现了两点白色的牙痕。 他是她的伙伴,这个暖唿唿的婴儿,他是大人们行为的所有理由,是他们彼此相联的核心,他给了她一种特别的力量。她不想乘车,而迈上了宽敞的珠江新城临江大道,这条道路大概是目前城市里最洁净、从不会塞车的地方,路旁江畔全是宽阔的草地花园,一对对恋人依偎在花丛中,江风习习拂在脸上。沿着临江大道一直往南,大约需要两个小时,就能够走到滨江路的酒吧街。 两个小时的时间,她似乎已经穿越了整个夜晚。 从临江大道转上广州大道的时候,她听见了刚才经过的江边有人在唱歌,是美妙华丽的女声,歌声清越响亮,仿佛正将朦胧的天空和黑暗的江水切开,让光明从壑口处奔涌而出—— 我打那小屋前走过, 再度迎接你的秋波, 你的眼睛像那星辰, 哦,照亮了遥远的梦乡。 我打那小屋前走过, 再度迎接你的情歌, 你的歌声像那晚风, 噢,吹进了遥远的角落。 我不愿就这样离去, 要听那晚风轻轻吹…… 她站住凝听片刻,扭过头去,看见寂静的江边一个窈窕的身影向东渐行渐远,在微弱的夜光里隐隐约约,宛如一朵霞辉收敛的云。 第94页 柔桑热泪奔涌,大声地喊:“阿哈!” 阿哈听不见,她渐行渐远,裹着浓浓的夜色。一个母亲在夜晚寻找孩子,一朵云在江畔寻找露珠,阿哈牵着自己歌声的丝线,去向天边。 被柔桑的喊声惊吓,婴儿竭尽全力地哇哇大哭起来。夜晚虚幻,但他的哭声清脆真切。 珠江的右岸,有无数间酒吧,它们白日里偃旗息鼓,了无痕迹,一到夜晚就闪闪放光,又像一只只魔盒吸纳了无数不眠客。 蓝调酒吧门脸就在一株挂满了彩灯的大榕树后面,榕树上悬挂着它的招牌,是用蓝色灯织成的一个大大的“blue”,在滨江路或者珠江夜游船上,很远就可以看见星光闪烁的大树和群星之间的“blue”。 王鹰到时酒吧里没什么人,几个侍应生在埋头吃她们的工作餐,和别的饭店一样,他们都是先吃饱了再接待客人。新来的调音师懒洋洋地坐在钢琴琴凳上抽菸,看见王鹰,递一支给他,他谢了,没接。调音师不高兴,收拾好自己的工具箱扬长而去。倪小姐和她的外国朋友还没到,王鹰仔细给萨克斯管校音然后就自顾自地吹一支轻松的曲子,变换节奏的间歇,侍应生们咽下波萝牛肉片讨好地鼓掌。他对她们点点头,温和诚恳地说:“想听什么?” “周杰伦的歌!”小女生们兴高采烈。 他摇摇头,不理她们。 倪小姐略带夸张的热情的声音在门口响起,紧跟着,身材丰满的她领着两个高个子外国人出现在酒吧里。因为背光,王鹰只看得清他们身形的轮廓。他们进来之后,吧檯里的主管立刻将休闲区的灯打开,一排柔和的射灯照在弧形绒面沙发上。倪小姐重重地坐下,同时问:“王老师来了吗?” “我在这儿。”王鹰在小舞台一角回答。 “啊,王老师,过来,我这两位朋友可是慕你大名而来的。” 王鹰一直为她热情和恭维里所包含的某种女人用心感到不快,慢吞吞地抬了一下上身。 “鹰!”其中一个老外的声音十分熟悉,张着长长的双臂向王鹰扑过来。 “jam,是你?你什么时候来南方了?” 两个男人紧紧拥抱在一起。 “你们都走了,我在云贵就没意义,我也走了。” “那你的功课……” “你就别为我的功课担心了。我一直在找你。” “你找我?” “是啊,别忘了,我,你,阿哈,我们可是黄金三人组合,没有你们,我不快乐。阿哈是不是迟一些来?”jam朝酒吧门口张望。 “她……没有和我在一起。” “到底发生了什么?”jam耸着肩。 “我来南方,就为了找她。” “哦,太遗憾了,阿哈是个很美、很有个性、很勇敢的姑娘,鹰,她离开你肯定是你的问题!” 王鹰沉默半晌:“今晚你吹中音还是高音?” jam欢喜雀跃:“你还是吹低音萨?太棒了!”jam吹低音萨气息运用不好,吹出来的音也缺乏控制,他在美国学的是小号,所以吹中音或高音萨他就得心应手、神采飞扬。 “鹰,给你介绍我的朋友沃森,他是个很棒的键盘手!” 沃森是个丹麦人,肤色灰白中透出粉红,眸子碧绿,有些腼腆。但当他抚弄键盘的时候,立刻变为音乐狂人,十指飞动任意演绎出各种各样的音乐情景。 三人淋漓酣畅地演奏着一曲又一曲,不知不觉中酒吧里已经围满了人。 酒吧变成了音乐的魔盒。 倪小姐再望望小舞台上的热烈场景,轻轻退出人群,向吧檯靠过去,眼睛依然望着舞台,手指却散开,一条手臂做出优美造型向后伸去——因为和整个的人不和谐,看起来那造型就有些勉强——通常,这时调酒师就会立刻将一杯她喜欢的红粉佳人放进她手里,还把她的两个手指头往杯柄上捏一捏让她捧紧了。她优雅的兰花指在空中停顿了十多秒钟,也没有得到清凉而圆润的高脚杯,不满地缓缓回过头来,正好看见调酒师将酒杯递给了旁边一个带婴儿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