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无限物资空间逆袭七零》 第1章 哦,穿越了 当沈思源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映入她眼帘的是昏黄的屋顶、斑驳的黄泥墙以及年代感十足的老旧家具。 整间屋子又破又旧,像极了年代剧里上个世纪的老房子。 昨晚入睡前,还是正常的现代画风;一觉醒过来,就成小众的怀旧画风。 啊哈,没想到吧?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早有预料的沈思源表示:既不惊喜,也不意外。 此时的她,情绪十分稳定。 话说,沈思源出身于武学世家,几年前,遭受了社会毒打的她,痛定思痛,炒掉老板,包袱款款的回家继承祖业——一家门可罗雀的武馆。 由于自家武馆不赚钱,沈思源难以维持生计,为了混口饭吃,她只好兼职拍摄短视频。 幸运的是,沈思源开武馆不行,拍出来的短视频倒也还行—— 她拍摄的是美食视频,与众多的美食up主一样,视频内容是制作美食的过程。 不过,颇为独特的是,她制作的美食并非正常尺寸的,而是按比例缩小的、非常迷你的那种。 再说的直观些,她制作美食时,用的厨房是过家家的娃娃屋,用的厨具是娃娃屋里的微缩厨具,做出来的美食就只有巴掌大小。 更为独特的是,市面上的娃娃屋,装修风格基本上都是北欧风格,而她的娃娃屋则是中式风格,而且是颇具年代感的那种。 微缩厨房 或许是因为这些独特之处颇为抓人眼球,她拍摄的短视频颇具人气,播放量基本上都在十万以上,偶尔甚至能够突破百万。 虽说这个播放量,还不足以让她大火,但勉强可以够她养家糊口了。 托短视频的福,沈思源没有饿死,能继续窝在自家武馆里混吃等死。 就在沈思源以为自己可以一直咸鱼下去的时候,出现了匪夷所思的突发状况,打破了她原本平静的咸鱼生涯—— 突然有一天,她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就多了一个随身空间。 更加莫名其妙的是,那个随身空间里赫然就是娃娃屋放大成正常尺寸的样子。 最一开始,沈思源只是觉得匪夷所思,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将会穿越。 直到后来,沈思源惊讶的发现,随身空间突然多出两道门。 前门通向一个粉墙黛瓦的院子,院子的左手边是一个池塘,右手边是一个菜园,中间有一条青石铺设的小径,小径的尽头是紧闭的院门。 后门通向一个非同寻常的仓库,那仓库不仅面积很大,里面至少可以装下一整个中型超市的物资,而且存放在里面的东西可以永葆新鲜。 啧啧,娃娃屋先变宅子,再变宅院,而且自带超级仓库。 这已经不是暗示,简直是明示了吧? 沈思源就是再难以置信,也意识到自己九成九是要穿越了,而且大概率会穿越到物资匮乏的时代。 于是,沈思源武馆也不开了——其实开不开都一样,反正也没生意——短视频也不拍了,从早到晚忙忙碌碌,不停的在为穿越做准备。 正因如此,入睡前,沈思源还躺在满是现代气息的短租房里,醒来后,她就置身于这间破旧的老房子里,这跳跃不可谓不大,但她却始终镇定自若。 哦,终于穿越了呢…… 这一刻,沈思源非但一点都不慌,反而有几分释然。 靴子落地,一切都尘埃落定。 下一刻,沈思源的脑海里响起“叮”的一声,瞬息之间,她的脑海里多出了许多不属于她的记忆。 哦,原来自己穿越到了一本书里。 这本书名为《穿成年代文里的福气包》,顾名思义,是一本年代文。 书中世界,女主沈思玥带着前世的记忆穿越到七零年代,成为一户沈姓人家的女儿。 尽管七零年代物资匮乏,沈家的生活条件并不是很好,但沈思玥拥有金手指,凭借金手指,她让沈家的日子蒸蒸日上,让一大家子都过上了衣食无忧的安逸生活。 到了七零年代后期,改革开放拉开大幕,一个又一个机遇接踵而来,早已准备就绪的沈思玥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借着时代东风,走上了风风火火的发家致富之路。 托沈思玥的福,沈家先富起来,沈家人过上了大富大贵的好日子。 对于沈家人来说,沈思玥是真·福气包。 这样的福气包,谁不爱呢? 沈家人待沈思玥如珠似宝,把她宠上了天。 尽管沈思源的脑海里,只有这本书前半部分的梗概,缺失后半部分的梗概以及种种细节。 但很显然,这本书已经有了明确的走向,不出意外的话,沈思玥将会乘势而上,一飞冲天,活成无数人都羡慕向往的对象,一直笑到最后。 沈思源心情愉悦的点了点头:福气包是吧?不错不错,这个设定姐很满意! 是的,也不知道是哪来的自信,沈思源坚定的认为,自己就是女主,哪怕女主的名字叫沈思玥,跟她的名字并不完全一致。 认定自己就是书中的真命天女之后,沈思源嘴里哼着小曲,回顾起脑海里浮现出的故事梗概。 瞧瞧,一家人相亲相爱,什么极品亲戚,什么亲人相杀,什么姐妹夺夫……这些狗屁倒灶的破事儿,统统都没有。 很明显,自己穿越的这本书,就是一本温馨治愈的甜宠文嘛。 虽说穿越这事儿并非自己的本意,但沈思源将这本书,啊不,是半本书,泛读一遍后,对自己的新身份极为满意。 啊,这躺赢的人生啊! 此时此刻,躺在床上的沈思源感到极度舒适,忍不住打了个滚,可开心啦。 哇哦,穿越大神当真是很温柔的神呢! 这一刹那,沈思源想给穿越大神送锦旗。 但下一刻,沈思源后知后觉的注意到了不对劲的地方—— 自己所处的这间屋子分明就是农村的自建房,而书中世界,女主沈思玥一直生活在城市里,住的是楼房。 什么情况这是? 眼前的场景与书中的描述不符,到底是刚刚获取的信息有问题,还是……我穿越的这个人有问题? 思及此,沈思源心里一凛,脊背冷汗“唰”的冒了出来。 原因无他,沈思源终于发现了至关重要的违和之处——穿越而来的她,脑海里就只有半本书的梗概,却没有原主的任何记忆。 这、这不对啊! 沈思源心里隐隐有些猜测——有那么一瞬间,她感觉自己走错片场拿错剧本了——但她不能确认,也不敢确认。 就在沈思源惊疑不定之际,急促的脚步声从门外传来。 沈思源稍一权衡,果断躺平,闭上眼睛,装睡。 “江知青,我姐的病要不要紧?”一个少年的声音响起,声音里带着掩饰不住的焦急。 话音刚落,沈思源的额头就感受到了一片清凉——一只微凉的手轻轻按上了她的额头。 第2章 受气包 与此同时,沈思源只觉记忆如同海潮般涌来,一浪高过一浪。 一阵阵眩晕过后,沈思源心里忽然涌起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脑海里仿佛有什么东西觉醒了。 但很快,伴随着那只手的离去,她脑海里就恢复了平静。 这又是什么情况? 沈思源对此深感困惑,还没等她想明白,就听到一个略显清冷的声音在耳畔响起:“我虽然参加过赤脚医生培训班,但接受培训的时间太短,连医学方面的皮毛都没学到。现如今,你姐发着高烧,而且好像烧到四十度了,情况很严重,不是我能治好的。我的建议是,立刻送你姐去公社卫生院。” “公社卫生院……”先前那个少年喃喃的重复这四个字。 “没错,公社卫生院。如果有条件的话,直接送你姐去县医院就更好了。” “可是……没那个条件啊。”那少年语气很有些苦涩,“我们姐弟寄人篱下,手里一点钱都没有,别说县医院了,连去公社卫生院看病的钱都没有。” 略作停顿,那少年低声求恳,“江知青,你能不能、能不能……” 江知青没让那少年把哀求的话说出口,主动开口:“走吧,我带你姐去公社卫生院看病。” “谢谢,谢谢你江知青!”那少年语气里带着由衷的、感激的喜悦,“我朋友介绍我去国营饭店当临时工,我很快就可以上班领工资了。等我领了工资,就把钱还给你……” “行了行了,钱不钱的,以后再说。”江知青打断那少年,“当务之急,是送你姐去看病。赶紧的,把你姐扶起来。” 那少年就走上前来,想要把沈思源扶起来。 奈何那少年为了给姐姐治病,四处奔走,连着两顿水米未进,此时此刻四肢乏力,实在是没有力气把沈思源扶起来。 江知青叹息一声:“算了,还是我来吧。” 说完,他就俯身把沈思源扶起来,继而将她背了起来。 讲真,作为单身狗一枚,沈思源对陌生男人有些抵触。 原本,她打算适时醒来,但江知青接触她的那一刹那,她突然改变主意。 原因无他,那一刹那,海潮般的记忆再度涌来。 接连两次出现这种情况,沈思源隐约有了明悟—— 只要自己与这个江知青有肢体接触,就能唤起记忆。 为了证实这一猜测,沈思源果断趴伏在他背上装死。 果不其然,持续与江知青肢体接触的沈思源,持续获得原主的记忆。 原主与沈思源同名同姓,今年十八岁,是华国南江省静海县红旗公社的一名社员。 原主很不幸,她八岁那年,她的母亲突然失踪了。 失踪后不久,她的父亲就与一个带着孩子的寡妇,组成了一个新的家庭,很快就有了新的孩子。 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她的日子自然不好过。 不幸中的万幸,小她三岁的弟弟沈思宸很懂事,姐弟俩可以抱团取暖,相依为命。 然而,这样的日子没能持续很久。 十一岁那年,她背上了莫须有的罪名,触怒了她的继母以及她的父亲。 事发当晚,她和她的弟弟,就被打包送到了乡下,交由她的外婆来抚养。 尽管她的外婆供她吃,供她穿,还供她读书,待她相当不错——至少明面上是这样,但寄人篱下的日子,总是不太好过的。 这些年来,她暗地里没少受委屈。 举个例子,她今年高中毕业,不但以全县第一的成绩毕业,还获得了工农兵学员的推荐名额,被推荐进帝都大学。 就在她以为金秋九月便可以步入国内最高学府时,她的外婆悄悄找她谈心。 这之后,她就打消了上大学的念头,决定在乡下挣工分,补贴家用。 原主又是幸运的,这个年代,绝大多数的社员要想挣工分,就只能下地劳作,但她是极少数的幸运儿之一—— 她所在的前进大队,大队书记周为民很欣赏勤奋好学的她,恰好原来的记分员被撸下去了,记分员的位置空了出来,周为民就让她顶上了。 然而,一帆风顺的成为了记分员,这似乎用尽了原主一生的运气。 昨天傍晚,她下工回家,走到半路上,遇上两个打打闹闹的熊孩子。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她就被从天而降的泥巴砸中,弄的一身泥。 出了这么个意外,她只好停下回家的脚步,转而前往附近的小河。 她正蹲在河边清洗衣服,突然间,一股大力从她背后袭来,猛的推了她一把。 变故来的太快,她猝不及防,一头栽进河里。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原主的记忆到此为止,原主的人生……也到此为止了。 读取了原主的记忆后,盘桓在脑海里的那几个疑惑解开了,沈思源恍然大悟—— 哦,原来自己不是穿成了福气包,而是穿成了受气包啊! 与此同时,沈思源心里生出了新的疑惑。 这其中,最大的疑惑是,原主之死,不是意外,而是他杀,那么凶手是谁?! 沈思源想来想去也想不明白,原主处处与人为善,怎么会有人要置她于死地呢? 等等! 死?死! 沈思源后知后觉的想起了的一件事,一件要命的事。 自己穿成了同名同姓的受气包,而非名为沈思玥的福气包,这并不意味着,不存在沈思玥这么个人。 事实上,原主继母的女儿,异父异母的妹妹,就叫沈思玥。 也就是说,自己不是穿成了女主,而是穿成了女主的姐姐。 可问题是,书中世界,女主福星高照,顺风顺水,功成名就,女主的姐姐却霉运缠身,一生坎坷,是个连姓名都不配拥有的十八线炮灰。 关于她的情况,书中只有寥寥几句话—— 沈思玥有个异父异母的姐姐,意外落水后,尽管大难不死,却高烧不退,由于没能得到治疗,后来就聋了。 因为聋了,她姐姐在当地找不到对象,只能嫁去山里人家。 或许是那里的条件太过艰苦了,没过几年,她姐姐就死了。 聋了……死了…… 想到这里,沈思源气的浑身发抖。 穿越大神,你出来! 我跟你什么仇什么怨,你要这么坑我?! 之前,沈思源想给穿越大神送锦旗。 此刻,沈思源想给穿越大神寄刀片! 第3章 蒙古大夫 沈思源气的浑身发抖,最先察觉到这一异状的,不是别人,正是背着她的知青江瑾言。 江瑾言可不知道沈思源这是被气的,以为她病情加重,继发高烧后,又添了一种新症状:打摆子。 这个年代,医疗资源匮乏,尤其是在农村,别说名贵药材,就连土霉素这种常用药,有时候也一药难求。 在这种大环境下,即便是“打摆子”这种常见病,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也可能会死人的。 江瑾言脚步一顿,内心权衡一番,迅速做出决定,当即对沈思宸说:“公社卫生院时常缺医少药,现在去那里,说不定会白跑一趟。你姐这病可不能耽搁,稳妥起见,我们直接去县医院。” 说罢,江瑾言就换了个方向,直奔大队部而去—— 公社卫生院距离这里不远,可以步行过去,大概一个钟头就能到。 县医院可就远了,步行过去,天黑都未必能到。 考虑到沈思源的病情,江瑾言决定去大队部借一辆骡车,赶车送她去县医院。 因为赶时间,江瑾言加快了脚步。 走得太快,自然就不能保证稳当。 细心的江瑾言生怕沈思源摔下来,下意识的握住了她的手腕。 这一刹那,沈思源的脑海里,又涌现出很多不属于她的记忆…… 一再出现这样的情况,沈思源应该见怪不怪才是。 可事实上,沈思源依旧感到迷惑,而且随着记忆越来越清晰,她脑海里的问号有增无减。 这是因为,新的记忆,与原先的记忆,有些出入,有些地方,甚至互相矛盾。 比如说,原先的记忆里,原主是因为没能得到治疗而失聪的,可新的记忆显示,有人给原主请了大夫,奈何那大夫是个蒙古大夫,把原主给治聋了! 而请大夫的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原主的…… 沈思源的思绪到这里戛然而止,因为有人突然插了一句,打断了她的思绪。 “阿宸,你和江知青,这是要去哪里呀?” 一个温柔的声音响起,语气里带着毫不掩饰的关切,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说话之人,不是别人,正是沈思源的小姨秦淑兰。 沈思宸连忙把事情的经过,言简意赅的说了一遍。 秦淑兰仿佛这才注意到,江瑾言背着的是自家外甥女。 “哎哟,我不过是出了趟远门,两天不在家而已,家里就出了这么大的事儿!阿源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日后我到了地底下,可怎么向二姐交代哟!” 秦淑兰长吁短叹了两句,随即话锋一转,“巧得很,回来的时候,我碰到一位赤脚医生。我见他崴了脚,没法继续赶路,就请他到咱们家歇歇脚。既然咱们家现在就有一位现成的医生,那还舍近求远,去什么县医院呀?走走走,快跟我回家去!” 按理来说,每个生产大队都应该设有卫生室,配备至少一名赤脚医生。 沈思源所在的前进大队,原本也是有一位赤脚医生的。 可就在前不久,那位赤脚医生出了事,这个位置就空了出来。 又由于种种原因,新的赤脚医生迟迟没能到任,时至今日,这个位置依旧空着。 正因如此,最近这段时间,前进大队的人要想看病,只能舍近求远,前往公社卫生院,甚至更远的县医院。 现如今,秦淑兰恰巧请了位赤脚医生回来,无疑解决了沈思源“看病难”的问题。 沈思宸一听这话,眼睛一亮,大喜过望:“这下我姐有救了,太好了,真是太好了!” 好个鬼啊! 沈思源一听这话,整个人都不好了。 要知道,沈思源刚更新的记忆显示,正是秦淑兰请来的这位赤脚医生,把原主的耳朵治聋了! 沈思源可不想变成“小聋女”,所以谁说什么都没用,她坚决不肯回家去。 只是,这会儿情况不明,沈思源不便贸然出言反对。 尤其是眼前这个秦淑兰,沈思源总觉得她透着古怪,在摸清她的底细之前,不愿与她正面对上。 那么问题来了,怎么才能在不惊动秦淑兰的情况下,让自己摆脱那个蒙古大夫呢? 沈思源心念急闪,思索着自救的方法。 一时间,她能想到的自救方法只有一条…… 江瑾言突然察觉到,左手握着的纤细手腕轻轻挣扎了两下,便下意识的松开左手。 可是,万万没想到,那纤细手腕一翻,一只纤细的小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反握住他的左手。 紧接着,那只小手在他手心里轻轻划了几笔。 这几笔,明明划在他的手心,却好像写在了他的心里。 他素来古井无波的心田,竟然被激起一阵涟漪。 这姑娘看着还小,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可实际上,她不小了,今年十八岁的她已经到了…… 江瑾言思绪发散,隐隐有种失控的感觉。 这样不行! 江瑾言立刻收敛了不该有的情绪,凝神细想,刚刚那几笔,组成一个字:不! 江瑾言稍一思索,就明白了沈思源的意思,斟酌片刻,他开口说:“小沈同志病得很重,我怀疑她得了肺炎。像她这种情况,赤脚医生是不可能治好的。为了小沈同志的性命着想,必须马上送她去医院接受正规治疗,一刻都不能耽误。” 说完,江瑾言就背着沈思源,继续往大队部方向走。 然而,江瑾言刚走出一步,就不得不停下脚步。 原因很简单,秦淑兰跳到江瑾言面前,拦住了他的去路。 秦淑兰摆了摆手,轻描淡写的说:“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我外甥女只是着凉发烧而已,只要让赤脚医生给她打一针,就能活蹦乱跳了,根本就没必要去医院。” 她停顿了一下,继续说,“人家赤脚医生只是在我家歇歇脚,他不可能一直都待在那里不走。趁着他还在,江知青,麻烦你赶紧把我外甥女背回去吧。” 她急了,她急了! 尽管秦淑兰声音依旧很温柔,但沈思源从她的言行举止中,隐隐嗅到了“气急败坏”的味道。 秦淑兰越是这样,沈思源就越警惕,越不会乖乖跟她回去。 沈思源暗戳戳的捏了一下江瑾言的手,心里念叨着:朋友,你可千万要hold住了,千万别让这个女人抓我回去啊! 第4章 我呸 江瑾言能不能hold住,沈思源现在还不知道。 她只知道,她刚捏完江瑾言的手,脑海里又多出一本书来。 这本书是大女主励志小说,名为《重生七零之伟大母亲》。 书中女主,那位伟大母亲,不是别人,正是眼前这个秦淑兰。 秦淑兰有多伟大? 书中世界,秦淑兰重生之后,痛改前非,含辛茹苦的把继子继女抚养长大,虽非亲生,却胜似亲生。 为了让继子继女踏上青云路,秦淑兰倾其所有,甚至不惜让娘家人当踏脚石。 可以说,秦淑兰对儿女的爱超越血缘,感天动地,可歌可泣,她是当之无愧的伟大母亲。 尽管对于这本书,沈思源目前只读取到作品简介,还没能读到正文部分,未知全貌,但她还是想给予置评——两个字:我呸! 神特么的伟大母亲! 你要成全你的母爱,献祭你自己好了,凭什么献祭你的娘家人? 拿骨肉至亲当踏脚石,那还算个人吗? 连人都不算,你特么算哪门子的伟大母亲?! 沈思源在心里破口大骂,因为她现在的身份是秦淑兰的嫡亲外甥女,按照剧情发展,她会被秦淑兰拿去当踏脚石。 呵呵,接连两本书,给自己安排的角色,先是受气包,这就够过分的了,更过分的是,现在又成了踏脚石。 穿越大神,出来受死! 今儿个我非打shi你不可! 如果说,刚才沈思源还只是想给穿越大神寄刀片,那么现在,她很想现场表演一个手撕穿越大神。 沈思源心里骂骂咧咧,突然,她脑海里响起“叮”的一声,紧接着,脑海深处传来一道么得感情的声音:“主系统检测到穿越者对本次穿越有异议。请问,穿越者是否要更换穿越世界?” 更换穿越世界? 嗯,意思是,自己可以换个地界混着,不当受气包和踏脚石? 哇,竟有这种好事? 沈思源惊喜不已,心里狂喊:“要的,要的,我要换的!” 那道么得感情的声音再次响起:“友情提醒:一旦更换穿越世界,穿越者的随身空间就将消失,这是更换穿越世界所必须付出的代价。请问,穿越者是否要更换穿越世界?” 同样的问题,之前沈思源听了狂喜,现在沈思源听了狂怒。 我有一句mmp…… 沈思源骂到一半,中途闭嘴,因为她突然意识到,穿越大神好像能听到自己的心声。 最致命的是,穿越大神似乎能对自己的随身空间,予取予求。 沈思源强行收束念头,心里弱弱的回复:“不换啦,不换啦,这里挺好哒。” 随后,沈思源乖巧的趴伏在江瑾言的背上,心里重复念叨:“穿越大神是好大神,穿越大神是好大神……” 沈思源的心路历程,江瑾言无从得知,但隔着薄薄的夏衫,他能切身感受到沈思源身体上的变化—— 沈思源摸完自己的手后不久,又开始浑身发抖,而且这回比上回抖得厉害多了,状若羊癫疯发作。 如果只是这样,江瑾言还不是特别担心,最让他担心的是,沈思源抖了一会儿,便没了声息。 事不宜迟,必须马上把沈思源送去医院! 江瑾言有心要带着沈思源赶紧上路,奈何他交涉了半天,说了一箩筐的话,秦淑兰就是不为所动,始终拦着他,死活不让他带走沈思源。 纵然江瑾言脾气再好,这个时候,也有些恼怒了。 软的不行,那就来硬的。 就在江瑾言准备拨开挡路的秦淑兰,强行带走沈思源的时候,不远处传来拖拉机的轰鸣声。 循声望去,只见一台拖拉机正朝这个方向驶来。 江瑾言心里一动,扬声道:“赵叔,你这是要去哪里?” 红旗公社地处偏僻,下属的各个生产大队普遍都很穷。 唯有前进大队隔壁的向阳大队是个例外,那里开设了一个砖瓦厂,虽然谈不上日进斗金,但确确实实能挣到钱。 靠着多年积累下来的钱,今年年初,向阳大队买下了一台拖拉机。 这台拖拉机,买回来是为了供砖瓦厂拉货使用,但砖瓦厂规模有限,不可能天天都有货拉,时不时会闲置下来。 闲着也是闲着,不如租出去赚钱。 砖瓦厂用不到拖拉机的时候,向阳大队就会把拖拉机租出去。 江瑾言口中的“赵叔”,就是专门负责开拖拉机的,他出现在这里,八成是前进大队的谁租用了拖拉机。 不等赵叔作答,驾驶室后面的车斗里,就有一个人站起来抢答:“瑾言,黄同志摔了一跤,伤的不轻,要去县医院看医生。” 江瑾言闻言,眼睛一亮,当即说道:“巧了,我们也要去县医院,大伙儿一起去吧!” 隔壁大队的拖拉机买回来后,坏过一次。 这种机械,隔壁大队没人会修,正不知所措时,江瑾言闻讯而来,帮忙修好。 不仅如此,事后江瑾言还手把手的教了赵叔一些简单实用的的修理技巧。 因此,赵叔很承江瑾言的情。 这会儿,他听了江瑾言的话,二话不说,就把拖拉机开到江瑾言面前。 江瑾言当即背着沈思源,麻溜的坐进拖拉机的车斗里。 秦淑兰哪能让沈思源在她眼皮子底下溜走,连忙扑上来,想要把沈思源扯下来。 江瑾言脸色微微一沉,很果断的对沈思宸吩咐说:“危险!沈思宸,拉着你小姨后退两步,立刻,马上!” 沈思宸与江瑾言打交道的次数屈指可数,他和江瑾言其实并不是很熟,但他心里却很信任这个大哥哥。 听到江瑾言这么吩咐,沈思宸不做多想,当即拉着自家小姨后退两步。 尽管沈思宸今年才十五岁,年纪还小,但常年辛苦劳作的他,力气可不小——至少要比游手好闲的秦淑兰大多了。 秦淑兰被他拉着,寸步难行,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台载着沈思源的拖拉机,绝尘而去。 危机暂时解除,沈思源暗暗松了口气。 这口气一松,沈思源倦意上涌,突然很想大睡一场。 不行,不行,这坑死人不偿命的剧情还没读完呢,哪能现在就睡? 沈思源紧紧握住江瑾言的手,很想知道,按照剧情发展,后面还有哪些大坑在等着她。 就在这时,耳边传来一道声音:“咦,这不是新来的记分员小沈同志吗?她这是怎么了?” 只听江瑾言回答说:“她昨晚落水了,现在发着高烧,还时不时打摆子,病的不轻……” 对哦,现在的自己病的不轻呢…… 想到这里,沈思源眼前一黑,假晕变真晕,失去了意识。 第5章 不要上当 当沈思源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映入她眼帘的是雪白的天花板。 环顾四周,沈思源发现自己置身于一间病房里。 这间不到二十平米的病房里,中间有一条过道,过道两侧各摆放着四张病床。 沈思源躺在最靠里的那张病床上,右手边就是窗子。 此时正值黄昏,金色的夕阳透过窗子照射进来,洒落在沈思源身上。 沈思源尚未完全清醒,懵懵懂懂间,她下意识的抬起右手,怔怔的看着洒落在手心里的夕阳余晖,暖暖的,有种平淡的温馨。 有那么一刹那,沈思源分不清眼前的种种是幻觉还是真实,有种“不知今夕是何夕”的怅然感。 但,仅仅是一刹那而已。 下一刻,沈思源就察觉到手背的位置,传来隐约的刺痛。 手心一翻,她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的手背上扎着一根很粗的针——这会儿她正在挂盐水呢。 挂盐水?! 沈思源瞬间清醒了,想起了自己眼下的悲催处境。 拳头硬了。 没有扎针的左手忍不住锤了一下床。 这时,双拳紧握的沈思源又有了新发现——自己的左手,攥着一块蓝白格子手帕。 这块手帕…… 沈思源想了想,没印象。 但既然是在自己手里,那应该就是属于原主的。 沈思源继承了原主的一切,便理所当然的用那块手帕擦起了脸上的汗。 擦着擦着,擦到了鼻子下面的人中位置,她闻到若有若无的,宛如清冷雪林般的气息。 随着这气息的出现,沈思源不禁回忆起了已知的种种剧情。 呵呵,拳头再次硬了,穿越大神我…… 沈思源正要口吐芬芳,突然神色微变,似是想到了什么,咬了咬唇,把飘到嘴边的“芬芳”硬生生的咽了回去。 冷静,冷静。 沈思源深深吸了几口气,强行平定心情,闭眼消化、思索已知的种种剧情。 过了很久很久,沈思源心里升起明悟。 别人穿越,都是穿越到一本书里;自己穿越,却是穿越到两本书里——《穿成年代文里的福气包》与《重生七零之伟大母亲》。 这两本书出自何人,沈思源还不知道,但应该是出自同一个作者之手,在情节上有承接关系,有些角色贯穿两本书。 用最直白的话解释说,就相当于金庸笔下的《射雕英雄传》与《神雕侠侣》。 至于原主在两本书中的角色…… 怎么说呢?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就相当于《射雕》与《神雕》中的傻姑。 傻姑,东邪黄药师大徒弟曲灵风的女儿,姓曲,名什么,书中没写。 原主,“福气包”沈思玥的姐姐,“伟大母亲”秦淑兰的外甥女,姓沈,名什么,书中没写。 上述是傻姑和原主的相同之处。 不同的是,傻姑的存在感,可比原主要高太多了。 傻姑在两本书里好歹都出场过,还有好几句台词,而原主就没正式出场过,关于她的生平,两本书都是一笔带过,仅有只言片语。 最致命的是,傻姑应该是得到了善终,原主却不得善终。 想到这里,沈思源差点喷出一口老血,只好不断的给自己做心理建设—— 不得善终的是原主,如今原主换成了我,在蝴蝶效应的作用下,原本属于她的人生轨迹势必会发生变化。 虽说开局就是地狱模式,但是不怕不怕,会好起来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沈思源心里嘀咕着,突然她嗅到了一股猪油、面粉和胡椒面混杂在一起的香气。 猪油、面粉和胡椒面,再寻常不过的食材。 搁在一天前,沈思源绝对不为所动。 可是现在,沈思源忍不住吞了吞口水,紧接着,她的胃开始撒泼打滚,叫嚣着:我要吃,我要吃! 那股香气由远及近,沈思源抵抗不住诱惑,睁开眼睛,望向了香气的来源。 只见一个二十岁出头的青年端着木托盘,正向她走来。 那青年…… 凭借着原主留下的记忆,沈思源一眼就认了出来——知青江瑾言。 而且,沈思源也知道,江瑾言长相俊美。 但此刻,沈思源依旧被深深的惊艳到了—— 橘色的夕阳,把江瑾言的脸映照的宛如世间最温润最无瑕的美玉。 沈思源的脑海里不受控制的飘过两句诗: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毫无疑问,江瑾言是沈思源迄今为止见过的最俊美的男人,当世应无人能及。 此子俊美如斯,沈思源也不禁动容,她那颗死去多年的少女心,竟然诈了一下尸。 沈思源心里“啧”了一声,心说秀色可餐啊。 下一刻,沈思源便将目光从江瑾言的脸上收回,转而盯上他……手里的木托盘,准确的说,是木托盘里正冒着香气的白瓷碗。 平心而论,江瑾言确实秀色可餐,但那又怎么样呢? 再怎么秀色可餐,也不可能真的当饭吃。 在美色和饭之间,沈思源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后者。 江瑾言把端着的木托盘往病床旁的床头柜上一放,神色温和:“小沈同志,你好些了没?能自己坐起来吗?” 木托盘正中央的白瓷碗里,一只只白里透红的小馄饨,像一条条小船,漂浮在浓厚雪白的汤汁里,佐以数簇葱花,令人食指大动。 沈·干饭人·思源直勾勾的盯着碗里的小馄饨,都不带给江瑾言一个眼神的,有些急切的回答:“江知青,今天麻烦你了,我好……” 沈思源想说自己好多了,然后就爬起来,把那碗小馄饨吃进肚里。 但话说到一半,沈思源猛然想起,眼前这位貌似是个……人形剧情触发器。 欲知后事如何,似乎就得和他有肢体接触。 想到这里,沈思源强行收回目光,转而看向江瑾言,虚弱的似乎话都说不动,有气无力的向江瑾言诉苦:“我好疼,全身上下都好疼,疼到连坐起身的力气都没有了。江知青,能麻烦你扶我一把吗?” 眼前的姑娘骨架纤细,双肩如削,苍白的脸庞泛出病态的嫣红,愈发显得她十分纤弱,这让原本就生的极美的她,多了几分楚楚可怜,能把男人心软化的那种。 这样一位美貌姑娘,眼波柔柔的看着你,谁挡得住哟? 江瑾言分明看到沈思源眼中一闪而逝的狡黠,隐约猜到这姑娘目的不纯,心里一再告诫自己:不要上当,不要上当。 但身体还是很诚实的向沈思源伸出了手。 第6章 傍男人 沈思源见状,心里暗暗欢喜,以为自己的奸计,啊不,是妙计得逞。 却不料,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有个人冷不丁的出声:“江知青,这小贱人满嘴谎话,是个骗子,你别上当!” 是谁?是谁在坏姐的好事? 还有,“这小贱人”?! 姐我两世为人,被人如此辱骂,这还是头一回! 沈思源心里大怒,循声望去,想看看谁这么大的狗胆。 只见斜对面的病床上,一个二十来岁的姑娘倚靠在床头,正恶狠狠的瞪着自己。 这女人长相还不错,有几分姿色,但她那眼神哟,就像淬了毒一般,让人很不舒服。 沈思源脑海里浮现出这货的相关记忆。 黄晓莹,前进大队的知青。 再联想到昏迷前听到的那番对话,她立刻猜出了黄晓莹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黄晓莹摔了一跤,来县医院看医生,估计医生认为她有必要留院观察,就安排她住进了病房里。 我是发烧,黄晓莹是摔伤,这家医院居然把我们俩安排到同一间病房,可真够不讲究的……沈思源心里无声吐槽。 旋即,沈思源斜睨黄晓莹,挑了挑眉梢,似笑非笑:“黄知青,东西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什么‘满嘴谎话,是个骗子’,你这是在污蔑我的人品!还有,‘这小贱人’?呵呵,出口成脏,你的教养到哪里去了?!念在你是初犯,我就不计较了。要是你敢再犯,我只好教你做人了。等我教你,只怕你会很没面子!” 这话一出口,黄晓莹目瞪口呆的看着沈思源,陷入了久久的震撼。 沈思源这丫头自己早就认识,还接触过几次。 印象中,沈思源美则美矣,却神色呆滞,有些木讷,宛如一朵没有生气的纸花,并不是特别的讨人喜欢。 可是现在,眼前这丫头眉目灵动如画,整个人似明珠般光华璀璨,有一种惊心动魄的美丽。 明明人还是这个人,可是给人的感觉却完全不同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是烧坏脑子,还是吃错药了? 黄晓莹发愣的时候,沈思源适时的拉住江瑾言的手,艰难的撑起略显虚弱的身子,靠着床头而坐。 与此同时,沈思源脑海里浮现一段笼统的记忆。 原主的表哥——也就是秦淑兰的继子苏文斌惹下了大祸,却敢做不敢当。 眼看着就要东窗事发,束手无策的他无奈之下,只好向秦淑兰求助,希望她能帮自己找个替罪羊。 在此之前,这对母子相处的并不是很融洽,有时候甚至母子俩恶语相向。 秦淑兰得知这件事后,有心要借此机会,缓和母子关系,便大包大揽,说找替罪羊的事就交给她了。 在这之后不久,原主就聋了。 秦家其他人都劝原主认命,唯有沈思宸心心念念想要给姐姐治病。 于是,秦淑兰这位“伟大母亲”,便以资助原主前往大医院治病为筹码,说服沈思宸代她儿子受过…… 这段记忆到这里就戛然而止,因为安静了一会儿的黄晓莹又开始针对沈思源,打断了她的思绪。 只见黄晓莹遥指沈思源,很大声的指责:“江知青都把你扶起来了,你还攥着江知青的手不放。沈思源,你一个姑娘家,不仅不够矜持,还费尽心机的抓着一个男人不放,真不要脸!” 说着说着,黄晓莹似是想起了什么,她斜睨沈思源,眼里鄙夷和轻视的情绪毫不掩饰,“沈思源,你好歹是高中毕业生,却变着法子傍男人,这么不要脸,显得很没有家教诶。哦,我想起来了,你妈跟野男人跑了,你爸疑心你是野种,不要你了。你有人生没人教,当然没有家教啦。” 这里是公共场所,而且是八人间的病房,里面的人着实不少。 黄晓莹这么一嗓子过后,瞬间就有无数道目光射向她。 紧接着,那些目光又顺着她手指的方向,射向沈思源。 顿时,沈思源成为众人视线的焦点。 这是七十年代,“男女作风问题”可大可小,万一有人搞事情,把事情搞大,对当事人来说,将会是一场天大的麻烦。 现在黄晓莹当众搞这么一出,分明是不想让沈思源好过。 更何况,黄晓莹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人身攻击,这是存心要让沈思源难堪。 谁让姐不好过,姐就让谁不好过! 沈思源眯了眯眼,不动声色的放开江瑾言的手,深吸一口气,开嘴炮轰击:“内心肮脏的人,看什么都肮脏。重病中的我不过是让江知青扶了一把而已,再寻常不过的事,到了你嘴里,却成了不要脸的行径。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你内心肮脏!黄晓莹,你是知青出身,本该满腹诗书,可现在的你却一肚子男盗女娼!怎么,你的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么?” 黄晓莹:“……” 天啊地啊,谁能告诉我,沈思源那个闷葫芦,嘴皮子怎么变的这么厉害? 对,厉害。 黄晓莹眼睛一亮,发现了华点:“大伙儿看到没有,这丫头说话中气十足,厉害的不得了。这么厉害,哪还用得着别人扶啊?很明显,这丫头是在装柔弱扮可怜,想要借着这个机会傍男人……” 糟糕! 沈思源听到这里,暗叫不妙。 前世战斗力爆表的沈思源初来乍到,还没完全适应新身份,延续了前世的强硬作风,结果被黄晓莹看出了破绽。 这个黄晓莹,虽然像是疯狗似的不分青红皂白的乱咬人,但她并没有疯,还是有点脑子的,并不怎么好对付啊。 等等,乱咬人? 黄晓莹真的是在乱咬人么? 还是说,她是出于某种原因,才会不断针对自己? 沈思源念头闪烁,突然一个猜测在她脑海里闪过。 “够了!”沈思源打断黄晓莹的喋喋不休,“有些事情,我本来不想说的,可是你一再往我身上泼脏水,欺人太甚,逼得我不得不做出反击。黄晓莹,我问你,你一个知青,怎么会萌生这样的念头?” 黄晓莹一愣,不解其意的她下意识的反问:“什么念头?” “无缘无故的,谁会把‘傍男人’这种话挂在嘴边?你张口闭口就是‘傍男人’,这是为什么?”沈思源冷笑一声,“言由心生,还不是因为你满肚子男盗女娼,心心念念盼着‘傍男人’。而且,你不仅是心里有这个念头,你还把这个念头付诸行动……” 听到这里,事情败露的惊恐情绪在心里炸开,黄晓莹心狠狠抽搐一下,大声尖叫:“你胡说八道些什么?还不给我闭嘴?!” 第7章 请你滚啊 沈思源挑了挑眉:“这里是病房,说话就说话,你这么大声做什么?怎么着,你想用声音掩饰自己的心虚?” 黄晓莹目光微闪,强行按捺住心里的不安,矢口否认:“谁心虚了?我才没有!” 如果说,之前沈思源还只是有所猜测,那么现在她几乎可以断定,黄晓莹心里存着“傍男人”的念头。 联系到原主之前的见闻,沈思源气定神闲的说:“今儿个,你在一个家世很不错的男知青面前,摔了一跤;上个月,你在大队长家小儿子面前,中暑晕倒;上上个月,你在公社干事路过的时候,崴到了脚。这三次,还是我知道的,在我不知道的时候,你九成九还有第四次、第五次。既然你不心虚,那就请你理直气壮的回应一下,为什么你总是在条件优越的适龄男青年面前出状况?一次两次可以说是巧合,可你次数这么多,这就很难用‘巧合’二字来解释了吧?” 这话一出,黄晓莹眼神顿时飘忽一下,连话都说不利索了:“巧、巧合,就是巧合……” 对于黄晓莹的狡辩,沈思源不置可否,好为人师的她开始教黄晓莹做人:“黄知青,你一个城里姑娘,吃不了农村的苦,想要找个男人依靠,你这种想法,虽然不值得提倡,但也算情有可原。但是,傍男人是你自己的事,你为了一己之私,一而再再而三的装病,浪费宝贵的医疗资源,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你看,这个病房里,八张病床上,包括我在内,七个病人都脸色苍白,病病歪歪的,唯有你,红光满面,看上去什么毛病都没有。现如今医疗资源紧缺,没毛病的你硬是靠着装病,骗到一张病床,你这种行径,无异于剥夺了真正的病人使用病床的权力,妥妥的损人利己,真不要脸! “虽说人至贱则无敌,贱到家了,彻底不要脸了,这个人就无敌了,就可以达到目的了,但是黄知青,你听我一句劝,要点脸吧!要知道,多行不义必自毙,你再这么不要脸下去,迟早会有报应的,到那时,你哭都来不及。” 刚才黄晓莹指责沈思源“真不要脸”,现在沈思源就把这句指责十倍还给黄晓莹。 本就心虚到不知所措的黄晓莹,在词锋利如刀剑的沈思源面前,直接被教训懵了,瞠目不知所对。 好不容易回过神来,黄晓莹正要反驳,突然发现周围看热闹的众人正神色不善的盯着自己。 为什么会这样? 这是因为,黄晓莹犯众怒了。 原本,周围看热闹的众人纯粹是想看热闹,抱着的是“事不关己”的想法,可看着看着,他们不禁有些生气了。 要知道,正如沈思源所言,现如今医疗资源紧缺,尤其是住院方面,可谓是“一床难求”。 普通人要想弄到一张病床,绝非易事——找关系,这是基操,有时候甚至要求爹爹告奶奶。 这么宝贵的医疗资源,到黄晓莹这里,却成了她傍男人的工具,这让人如何不生气? 在场众人之中,最生气的当属没能住进病房,只能在走廊加床的患者及其家属,唐剑兰就是其中之一。 唐剑兰的儿子得了急性胃肠炎,需要住院几天,却没能住进病房,只能睡在逼仄狭窄、人来人往的走廊上。 儿子生病本就受罪,如今还要受这样的苦,唐剑兰这个当妈的,心里别提多难受了。 现在,看到精神抖擞、毫无病容的黄晓莹霸占着一张病床,唐剑兰有种被人触犯到自身利益的感觉,心里愈发难受。 “黄知青,是吧?”唐剑兰忍了忍,没忍住,径直走到黄晓莹的病床边,面无表情的盯着她,“既然你没病,那就赶紧出院,把病床腾出来,交给真正需要的人吧。” 黄晓莹这般煞费苦心的把自己弄进医院,目的是什么? 还不是想借此机会,傍上金龟婿。 现在,她目的还没有达到,怎么肯走呢。 值得一提的是,黄晓莹今天的目标原本是干部家庭出身的知青陈煜成。 为此,黄晓莹故意在陈煜成面前摔倒,装出一副身受重伤的模样,央求他送自己去医院,趁机与他亲近亲近,乃至确定恋爱关系。 但让黄晓莹没想到的是,她刚开始自己的表演,就遇到了江瑾言。 更让她没想到的是,江瑾言平日里很低调,家世背景似乎一般般,却在县医院有偌大的能量——在“一床难求”的情况下,他轻轻松松就能弄到两个床位。 直到此时,黄晓莹才意识到,江瑾言家世背景颇为蹊跷,远没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 江瑾言的具体情况,黄晓莹暂时还不清楚,但她有种直觉,江瑾言的来头极大,比陈煜成还大。 一念及此,黄晓莹当即改变主意,把目标换成江瑾言。 这也是为什么黄晓莹看到沈思源勾搭江瑾言后,不停针对沈思源的原因。 言归正传,黄晓莹现在是不可能出院的,因为这会耽误她勾搭江瑾言。 眼见黄晓莹对自己的话置若罔闻,依旧老神在在的依靠在床头,一点挪窝的意思都没有,唐剑兰彻底怒了。 动口无用,那就动手。 唐剑兰一把抓住黄晓莹的左手,试图把她从床上拽下来。 “喂喂喂,臭婆娘你疯了吗?你这是想干嘛?”黄晓莹又惊又怒,右手死命拽住床头的栏杆,一副赖也要赖在这里的架势。 “我想干嘛?你这不是明知故问么?当然是‘请’你出院!”唐剑兰愤愤的说,“既然你没病,那还赖在这里干嘛?请你滚啊!” 黄晓莹当然不滚,振振有词:“什么没病?我有病,而且病的不轻——从山坡上摔下来的我,出现了脑震荡,需要住院观察,观察结果出来之前,绝对不能出院。” 不得不说,黄晓莹见缝插针的本事炉火纯青。 这个时候,她忙着辩解,为自己洗白。 与此同时,百忙之中,她还不忘找机会与江瑾言互动:“江同志,这个疯婆娘要害我,你帮我把她赶走好不好?” 第8章 自作多情 江瑾言稍作思索,上前两步,分开拉拉扯扯的唐剑兰与黄晓莹,然后站在她二人中间,来了个物理隔离。 我的天啊,我看到了什么? 平日里对我总是冷冷淡淡的江瑾言,这会儿居然肯为我出头! 尽管人是自己请来的,但黄晓莹还是感到受宠若惊。 要知道,黄晓莹刚才求助江瑾言,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对自己能否请动江瑾言,她没有太大的自信,别说十足的把握了,她连三成的把握都没有。 危难时刻见真情。 难不成,难不成……江瑾言往日里对我淡漠无情,那都是装出来的,其实他内心深处心悦于我? 想到这个可能,黄晓莹抬手捂住嘴,差点笑出声。 要知道,江瑾言长的那么好看,看到他第一眼,黄晓莹就脸颊桃红,心神荡漾。 只不过,江瑾言面对黄晓莹时,总是给人一种拒人千里之外的疏离感,再加上他的生活作风朴素,他看起来不像是干部子女,黄晓莹试了一次没得手,就轻易的放弃了。 现如今,黄晓莹后知后觉的意识到,江瑾言不但极为俊美,而且家世背景也极为深厚,完全能满足自己所有的需要。 这样一个人,疑似暗恋自己,这让她如何能不欢喜? 太欢喜了,明知这种场合不合适,但黄晓莹就是控制不住,情难自禁。 只见黄晓莹脸颊涌起两抹红晕,体内燥热,双腿不自觉的摩擦。 她痴痴的望着江瑾言,嗲声嗲气:“江大哥……” 她江大哥没有给她继续往下说的机会。 “闲话少说,说正事。”江瑾言冷冷的打断她,“黄知青,上个月你远远看到我朝着河边走来,就‘不慎’跌进河里,大声呼救。可我分明记得,前年除夕,整个大队的知青聚在一起吃年夜饭,当时你亲口说过,你家门口就是一条河,小时候你时常下河游泳,所以你水性极好。 “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我没有赶过去施救,而是转身就走。不过,虽然我怀疑你的落水有猫腻,但凡事都有例外,万一你是真的落水,真的需要人救呢?以防万一,我没有真的离开,而是绕到了附近的树林里,不动声色的观察你的一举一动。意料之中,不久后,你自己游上了岸,气呼呼的走了。” 听到这里,饶是黄晓莹脸皮够厚,这时也羞愧的无地自容。 但,无地自容归无地自容,黄晓莹还是不挪窝。 江瑾言见状,眉头微皱,语气冷了几分:“黄知青,上回你能自己走,这回希望你也能自己走。” 说完这句话,也不等黄晓莹作出回应,江瑾言便直接回到了沈思源的病床旁。 伴随着江瑾言的离去,物理隔离解除,黄晓莹再次暴露在唐剑兰面前。 而唐剑兰她余怒未消,依旧虎视眈眈的盯着黄晓莹,分分钟就要动手,强行赶人了。 事情到了这份上,尤其是江瑾言,他刚才的话,足以让黄晓莹明白,他是自己攻略不下来的男人,与其留在这里自取其辱,还不如赶紧走人,少丢点脸。 黄晓莹咬了咬唇,按捺住内心的不甘和怒火,闷不吭声的下了床。 此时此刻,她只觉众人看自己的目光都带着鄙夷和轻视,让她很难受。 更让她难受的是,刚走到门口,迎面就看到陈煜成拎着保温桶,站在门边,满脸怪异的看着她。 陈煜成,虽然这货大大咧咧的,有时候显得很没心没肺,但他心地还是蛮纯良的,懂得为他人着想。 黄晓莹说自己摔的七荤八素,好像摔着脑袋了,急需就医,陈煜成就跑去租了一台拖拉机,以最快的速度送她就医。 黄晓莹说自己脑袋晕眩,难受的吃不下饭,陈煜成就跑去国营饭店,给她买鸡汤。 在黄晓莹看来,陈煜成当真是很不错的备胎人选呢。 正是基于这种认知,尽管黄晓莹已经改变主意,把攻略目标,从陈煜成转换成了江瑾言,但她并不打算放走陈煜成,还想让他继续待在自己的鱼塘里,以备不时之需。 多好的鱼儿啊,但很可惜,经此一事,怕是要跳出自己的鱼塘了……作为经验丰富的鱼塘主,黄晓莹看到陈煜成那怪异的神色,心里生出这样的明悟。 先是江瑾言,紧接着是陈煜成,黄晓莹一连失去了两条鱼儿,可谓是损失惨重。 而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是沈思源…… 想到这里,黄晓莹忍不住回头,恶狠狠的剐了沈思源一眼,神情凶煞的要吃人。 “江知青,黄晓莹要吃了我,你看她眼神,你快看她眼神啊!” 沈思源像是受到了巨大惊吓,伸出小手,挽住江瑾言的胳膊,向他求救。 又来了,又来了,这个不要脸的小贱人又来勾搭江瑾言了! 看到这一幕,黄晓莹目眦欲裂,恨不得冲上去挠花沈思源的脸。 但她心里很清楚,这种情况下,她冲上去对沈思源动手,江瑾言一定会拉偏架,到时候,单枪匹马的她绝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 无能狂怒的黄晓莹,双目赤红,面目因愤怒而扭曲,她狠狠的跺了跺脚,然后……灰溜溜的走了。 不过,走归走,黄晓莹弄死沈思源的心思都有了,她心里发狠:这事儿没完,咱们走着瞧。 天色渐晚,别说江瑾言与沈思源没有实质性的关系,就算有,他二人未婚,在这种情况下,江瑾言也不可能留下来,整晚陪着沈思源。 “我在这里有熟人,刚才已经托熟人跟值班护士打过招呼了。有什么事,你就跟值班护士说,她会帮忙解决的。” 说完这些话,江瑾言便向沈思源告辞。 “江知青,今天真的麻烦你了,看病的钱,还有吃饭的钱,我会尽快还给你的。只是,一事不烦二主……” 说到这里,沈思源眨眨眼,脸上露出羞惭和期待的神色,小心翼翼的问道,“能不能,能不能……” 沈思源想问的是,能不能麻烦你,明天再过来一趟,接我出院。 但她这话,刚开了个头,就被人打断了。 第9章 中年男人 “姐,你怎么样了?好点了没?”沈思宸满头大汗的跑了过来,上下打量沈思源。 看到沈思宸眼里那掩饰不住的担心和关心,沈思源不由的心中一暖。 随即她像是想起了什么,脸色微变。 沈思源沉吟片刻,换了个说法:“江知青,时候不早了,你和陈知青回去的时候,注意安全。” 咦,说好了“一事不烦二主”,你还有事要麻烦我的呢? 怎么你弟弟一来,你就不找我办事了? 江瑾言心里诧异,但他个性内敛,沈思源没有多说,他便不会多问。 于是,江瑾言默然几秒,带着困惑以及一丝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与陈煜成结伴离开了。 不相干的人前脚刚走,沈思源后脚就问沈思宸:“怎么就只有你一个人,小姨呢?她不是很关心我的病情么,怎么没和你一起过来?” 沈思源的语气很有几分不善,沈思宸听在耳里,误以为沈思源因为秦淑兰没来探望自己,在生她的气。 沈思宸连忙替秦淑兰辩解:“你和江知青坐车走了之后,小姨就领着我去了村口的马路上,想要找辆车,搭车去找你。我们俩等了好久好久,好不容易等到一辆将会途经县城的骡车,正准备上车,这个时候,有人在后面叫住了小姨。具体情况我不清楚,感觉像是有什么事,小姨一看到那人,就匆匆忙忙的跟着那人走了。所以说,小姨她不是故意不来看你的,她是被什么事耽搁了,想来却来不了。” 听了沈思宸的这番话,沈思源心里涌起一种怪异的感觉——秦淑兰的行为很反常,不对劲,很不对劲。 根据沈思源从江瑾言那里蹭来的剧情显示,秦淑兰重生之后,一改昔日的冷漠后妈作风,变的贤良淑德,对继子继女关怀备至,体贴入微。 这很正常,因为秦淑兰的人设是“伟大母亲”,她的主线任务就是精心抚养继子继女,为他们遮风挡雨,保驾护航,护送他们踏上青云路。 可问题是,这个时候,秦淑兰的继子苏文斌已经惹下大祸,秦淑兰本该想方设法平事救儿子——关于秦淑兰的救人方案,书中没有详写,所以沈思源不清楚细节,但她能根据目前的线索推断出一个轮廓:先把原主弄下水,再把原主弄聋了,接着就以给原主治病为筹码,逼原主的弟弟代人受过——可秦淑兰办事办到一半,想法还没全都付诸行动,就中途跟别人走了,这是在搞哪样? 沈思源想了想,一连串的发问:“带走小姨的那人是男是女?多大年纪?你认识么?” “那人是男的,他大概是四十来岁的样子。”顿了顿,沈思宸继续道,“我不认识他,但我觉得他有些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但到底是在哪儿,我一时间想不起来。” “哦,中年男人啊……”沈思源缓缓点头,若有所思。 沈思宸见状,好奇的问道:“姐,你打听这个做什么?” 还能做什么?对付秦淑兰呗! 秦淑兰表面上对他们姐弟关怀备至,背地里却把他们姐弟往死里算计。 要想躲过这一劫,就必须摸清秦淑兰的底细,然后根据情况,做出应对。 然而,秦淑兰算计他们姐弟不假,但沈思源没有证据。 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沈思源告诉沈思宸此事,他会相信么? 退一步讲,就算沈思宸无条件相信沈思源,沈思源说什么,他信什么,但他知晓此事后,会不会弊大于利? 比如说,沈思宸心里藏不住事,往后他和秦淑兰打交道,不小心说漏嘴,那岂不是打草惊蛇了。 直觉告诉沈思源,沈思宸值得信赖,但这并不意味着沈思宸嘴严。 沈思源对沈思宸不太了解,准确的说,是原主对沈思宸不太了解—— 原主从初中就开始寄宿在离家很远的学校里,平日里难得回家,与沈思宸接触有限。 前些日子,原主高中毕业,正式搬回家来,有机会接触到沈思宸,奈何她迫于无奈放弃上大学的机会,心情抑郁,不愿与人多做接触。 因此,沈思宸嘴严不严,原主不太清楚,刚穿越过来的沈思源自然就更不清楚了。 沈思源权衡利弊之后,决定暂时不把此事告诉沈思宸。 “没什么,我只是有些好奇而已。”沈思源随口的搪塞过去,然后转移话题,“对了,阿宸,你还没吃晚饭吧?这里有两个包子,你赶紧拿去吃吧。” 沈思源说完,指了指床头柜。 之前陈煜成跑去给黄晓莹买晚饭,不仅仅是鸡汤,生怕她光喝汤吃不饱,还给她买了两个肉包。 后来黄晓莹跑路了,鸡汤和肉包就便宜了沈思源。 只是,沈思源毕竟是个女孩子,吃完小馄饨,再喝鸡汤,她就饱了。 那两个肉包,她实在是吃不下,就打算留着当今晚的夜宵或明早的早饭,放在了床头柜上。 沈思宸看了眼床头柜,赶紧收回目光,低头说:“我不饿。” “饿”字话音没落,他的肚子就“咕”的叫了一声,仿佛是在抗议。 沈思宸整张脸都涨红了,结结巴巴道:“不是,我真的、我真的……” 沈思源没多说什么,直接把那两个肉包塞到了沈思宸手里:“吃吧。” 沈思宸有心拒绝,可这当口,他那不省心的肚子又开始咕咕乱叫。 没奈何,沈思宸只好收下那两个肉包,小口小口的吃了起来。 这个年代,农村家家户户的劳动力,基本上都是要挣工分的。 一般情况下,根据体力强弱、完成农活的数量和质量等情况的不同,劳动力大致可以划分为两大类,分别是“全劳力”和“半劳力”。 所谓的全劳力,是指体力较强,能完成各种脏、累、重等农活的人。 所谓的半劳力,是指体力较弱,只能从事一般轻体力劳动的人。 上述的定义比较模糊和笼统,具体如何划分,这得视各个生产大队的情况而定。 理论上来说,划分的时候,必须遵循“不论男女老少,不论干部和社员,一律同工同酬”的原则。 但实际上,很多生产大队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比如说,秦家所在的前进大队地处偏远山区,这里的人思想比较保守,划分的标准简单粗暴—— 18周岁到50周岁的男人,一律算作全劳力,出工一天,记10分; 18周岁到45周岁的女人,一律算作半劳力,出工一天,记8分; 至于孩子和老人,一律算作半劳力,出工一天,记5分。 这种情况下,成年人一起下地劳作,干同样的活,女人最多只能拿八个工分,哪怕一些女人身强力壮,膀大腰圆,干力气活丝毫不逊色男人。 简而言之,就是男女同工但不同酬。 同理,作为一个未成年人,沈思宸再怎么拼命干活,哪怕他比一些成年人都舍得卖力气,他出工一天,也只能拿五个工分。 一个工分值多少钱,各个生产大队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一般而言,取决于所在生产大队收入的多少。 南江省自古以来就是鱼米之乡,大部分地区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收成自然不错,工分自然也比较值钱——少则五分钱,多则七分钱,个别很好的生产大队,一个工分能折合一毛钱左右。 但,南江省也有相当一部分地区在贫困线上挣扎。 很不幸,前进大队就属于贫困地区,那里的收入真不咋样,连带着队里的工分也不怎么值钱。 自从人民公社成立以来,除非是那种难得一见的丰年——某一年老天爷赏饭吃,前进大队喜迎大丰收,一个工分的价值达到了五分钱——不然前进大队的一个工分,基本上都在三分钱左右浮动。 也就是说,平日里,沈思宸拼死拼活干上一整天,也就挣个一毛五分钱,仅此而已。 国营饭店的肉包,一个要一毛钱,这就相当于是沈思宸大半天的工资。 更何况,买肉包不仅要花钱,还得给粮票,一个要二两粮票。 沈思宸一没钱——他挣的那点钱,全都进了他外婆的口袋里——二没票,自然是买不起肉包的。 他印象中,只有在他很小很小的时候,他才有幸吃过几回肉包,但那已经是很多很多年前的事了。 吃着久违的肉包,沈思宸觉得美味的同时,突然有些伤感。 给他买肉包的那个人,如今在哪里呢? 第10章 金手指 便宜弟弟吃肉包,居然能吃出伤感来,这是沈思源没想到的。 这个时候,沈思源正在脑海里回忆、分析着目前所得的情报。 秦淑兰带着前世的记忆重生,自然知道不少具体细节。 反观己方,只知道一小部分梗概,具体细节知道的少之又少。 信息不对称啊! 沈思源忍了忍,没忍住,心里吐槽:穿越大神偏心,宁愿偏帮心狠手辣的反派,也不帮人美心善的她,偏心到这种程度,简直是是非不分、助纣为虐。 刚吐槽完,沈思源脑海里就响起“叮”的一声,紧接着,之前那道么得感情的声音再度响起:“友情提醒:书中女主拥有金手指——前世记忆,穿越者同样拥有金手指——随身空间。” 穿越之后,沈思源先是带病在身,然后经历了一连串的事情,这其中,绝大部分是令人伤脑筋的破事儿。 这就导致了,沈思源精力不足,一时间没意识到自己的随身空间,其实是一根很粗壮的金手指。 对哦,我拥有世所罕见的随身空间,而且那里面装着亿万物资呢。 真·亿万物资,不是在吹牛。 自从意识到自己很大概率会穿越到物资匮乏的年代后,沈思源便把自己名下的房产——一套房子和一个商铺——统统卖掉了。 那套房子,就是沈思源从小住到大的老破小;那个商铺,就是沈思源几年前继承的武馆。 说实话,无论是住宅还是商铺,看上去都不咋样。 但架不住它们的位置好啊,全都位于超一线城市的市中心,尤其是那个商铺,位于核心商圈,所以非常值钱,总价过亿。 卖房的钱到账后,沈思源就开始买买买,把随身空间里面,那个至少是中型超市大小的仓库填满了。 想到空间里面的亿万物资,沈思源觉得自己的生活好歹有了基本保障,暗暗松了口气。 但紧接着,她就身体一僵。 原因很尴尬,就在刚刚,她突然察觉到身体的异样,疑似她的“亲戚”来了。 不会吧不会吧,这个时间,这个地点? 沈思源满头黑线,简直不敢相信,也不愿相信。 然而,掐指一算…… 哎呀,头疼啊,还真是“大姨妈”来访。 搁在穿越以前,沈思源第一时间就冲去卫生间处理了。 可是现在,沈思源看了看手背上插着的那根针,又看了看吊着的盐水瓶。 反正盐水就快见底了,要不……再等等? 沈思源脑海里刚闪过这个念头,下一秒,她就感觉热流汹涌。 哎哟,自己能等,自己的裤子,还有自己身下的床单等不了啊! 沈思源无奈,准备举着盐水瓶往外跑。 沈思宸不放心病中的沈思源一个人上厕所,便提议道:“姐,我陪你一起过去吧。” 沈思源连忙摇头:“不必不必。”大可不必! 对于沈思源来说,当务之急是处理“大姨妈”。 这个年代,市面上没有姨妈巾,只有月经带——所谓月经带,简而言之,就是一根长长的布条,中间可以插放卫生纸。 且不说月经带卫不卫生,这东西得要花钱买,而现在的沈思源身无分文。 这种情况下,沈思源就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把随身空间里面的姨妈巾拿出来用。 至今为止,沈思源都无法用意念操控自己的空间,不管是什么东西,要从空间进出,都必须经过她的手。 也就是说,沈思源必须亲自进入空间,来到存放姨妈巾的地方,亲手接触到姨妈巾,才能把姨妈巾带出去。 这很麻烦,更麻烦的是,沈思源进出空间的时候,还得找个没人的地方。 否则的话,别人说不定会看到沈思源凭空消失或凭空出现的那一幕。 总而言之,沈思源使用空间时,避人耳目是非常有必要的。 这种情况下,她躲着沈思宸还来不及,又岂会让沈思宸跟着她? “可是……”沈思宸想来想去,还是不放心,“姐,还是让我陪你过去吧?” 沈思源正准备再次开口拒绝,这时,值班护士想起别人拜托她的事情,过来看一眼沈思源。 看到沈思源的盐水挂的差不多了,便帮她把针拔了。 这下子,沈思源彻底没了束缚,一边干脆利索的往外走,一边一本正经的吩咐沈思宸:“床头柜抽屉里的牙刷、牙膏、肥皂,还有毛巾啥的,都是人家江知青花钱买回来的,丢了就太可惜了。你留下,把东西看好了。” 一听这话,沈思宸立刻不敢动了,老老实实的留在了原地。 不久后,躲在楼梯间里面的沈思源抓狂了。 什么情况这是? 为什么我进不了自己的随身空间了? 穿越大神,你又开始搞事情了对吧? 沈思源很生气,深吸一口气,准备开嘴炮轰击。 或许是意识到再不回应,就要被喷到狗血淋头,那道熟悉的声音再度响起,而且带来一个安抚人心的好消息:“主系统检测到穿越者同时穿进两本书,考虑到这种情况下,穿越者处境比较艰难,决定再赠予穿越者一个金手指——辅助系统。请问,穿越者是否同意将辅助系统与原有的金手指——随身空间绑定?” 咦,不是和我本人绑定,而是和我的随身空间绑定? 沈思源总觉得,这个新出现的金手指怪怪的。 鉴于自己已经被穿越大神坑过好几回,沈思源这回很谨慎,没有立刻作答,而是问道:“新的金手指什么的,以后再说。我问你,我的随身空间怎么了?为什么我现在进去不去了?” 没有回应。 沈思源气极反笑:“你要是不给我个说法,就别怪我不客气!” 话音刚落,那道熟悉的声音就响起了:“按照规定,在绑定新的金手指之前,原有的金手指无法使用。” 沈思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什么,不绑定新的金手指,我的随身空间就不能用了?凭什么!” 那道声音么得感情的回复:“这是规定。请穿越者配合我们的工作,尽快决定是否同意绑定新的金手指。” 沈思源大怒:“喂喂,你们这不是强制同意么?除了同意绑定,我还有其他选择么?” 不同意绑定的话,沈思源的随身空间就无法使用。 且不说随身空间多么多么的有用,光是那里面的亿万物资,沈思源就绝不可能放弃。 在这种情况下,沈思源别无选择,只能同意绑定。 第11章 物资木有了 这种被硬按着头,只能选择同意的感觉,让当事人体验特别差。 沈思源越想越气,越想越不甘心。 奈何她拿穿越大神没辙,只能无能狂怒。 或许是感受到沈思源无能狂怒的负面情绪,那道声音带着些许幸灾乐祸,居然得寸进尺的说:“一分钟,主系统再给穿越者一分钟考虑时间。一分钟内,穿越者不作出选择,视为穿越者不同意绑定。” “你说什么,一分钟?”沈思源急了,强烈抗议,“这怎么够?!不行,绝对不行,必须延长到一小时,不,一整天!” 对于这一抗议的回应,是“滴答滴答”的声响。 好家伙,这是直接开始倒计时了啊!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沈思源几乎可以肯定,新的金手指有猫腻,绑定了它,多半不会有什么好事。 那么,究竟是什么猫腻呢? 时间太过仓促,不等沈思源想明白,倒计时就进入了最后阶段:“十,九,八,七……” 眨眼间就数到了“一”,沈思源迫于无奈,只得选择了与主系统妥协,不情不愿的回复:“我同意。” 下一秒,沈思源就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中式风格的宅院里。 这座宅院,给沈思源的感觉,熟悉又陌生。 感觉熟悉,是因为眼前这座宅院与原来那座宅院风格十分相似,不出意外,应该是出自同一设计师之手。 感觉陌生,是因为相比起原来那座宅院,眼前这座宅院规模要大好多好多。 先说宅子。 原来那座宅院里的宅子是娃娃屋的放大版,而那个娃娃屋户型很简单,就只有一层,除了厨房之外,就只有卧室、客厅、卫生间各一间。 也就是说,宅子里总共只有四间屋子。 眼前这座宅院里的宅子赫然有三层,宅子里的具体情况,沈思源暂时还不清楚,但目测至少有十几间屋子。 再说院子。 原来那座宅院里的前院,就只有一个池塘以及一个菜园,看上去有些简陋。 眼前这座宅院里的前院,有荷塘,有花圃,还有小桥、假山、亭子以及长廊等,看上去就很高大上。 如果说,原来那座宅院是基础款,那么眼前这座宅院就是豪华升级款。 娃娃屋 眼前这座宅院很符合沈思源的审美,但此时的她根本无心欣赏。 因为傍晚时分喝了太多的汤汤水水,继“大姨妈”这个不速之客,膀胱也跳了出来,开始造反。 沈思源憋的难受,急着去后面的仓库拿姨妈巾和卫生纸,然后跑去厕所一泻千里。 片刻之后,火急火燎的沈思源打开后门,旋即面露震惊之色,似乎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 沈思源揉了揉眼睛,再次抬眼看去,依然满脸震惊和迷惘。 啊这…… 一定是我打开的方式不对! 沈思源关上后门,深吸一口气,重新打开…… 啊啊啊,我的仓库呢?!我仓库里面的亿万物资呢?! 望着仿佛被洗劫一空的后院,沈思源一脸被玩坏的表情,整个人都呆住了。 好不容易回过神来,她瞬间怒了,不,可以说是出离了愤怒。 沈思源已经料到,按照穿越大神的尿性,绑定新的金手指后,九成九会有一个坑在前面等着她。 但万万没料到,这个坑这么大,一下子坑掉了她的亿万物资! 有那么一瞬间,她杀神的心都有了。 “穿越大神,你特么给我滚出来!”暴跳如雷的沈思源发出震耳欲聋的咆哮。 一只玉雪可爱的小白猫,应声滚了出来,一路滚啊滚,滚到了沈思源的脚下。 望着脚下的小不点,沈思源紧紧皱眉,狐疑道:“你就是穿越大神?”真的假的? 小白猫眨眨眼,娇声道:“我不是穿越大神,我是猫大仙。” “嗯?”沈思源脑袋上冒出三个问号,“啥玩意?” “我不是玩意,我是猫大仙,修炼三百年的猫大仙!”小白猫抬起前爪,用力拍打一下地面,表示自己很生气。 什么乱七八糟的,原本好端端的空间,如今怎么还冒出妖精来了? 沈思源脑袋上的三个问号顿时变成了一百个,但现在不是追究这些的时候,她没有对小白猫的来历刨根问底,而是问道:“这里原本是我的仓库,现在仓库不见了,多出了一个你。说,是不是你把我的仓库搞没了?” 顿了顿,沈思源打量着小白猫小小的身板,带着几分审视,几分困惑,几分不善,“你把我的仓库吞掉了?” 沈思源有理由怀疑,眼前的小白猫是一只胃口巨大的四脚吞金兽。 “这怎么可能?!”小白猫矢口否认,“你的仓库里面堆着那么多东西,我这么小一只,怎么可能吞得下?” 沈思源眼睛一眯,阴沉着脸:“这么说来,你确实见过我的仓库。说,我的仓库究竟去哪儿了?” 小白猫歪了歪脑袋,慢悠悠的说道:“这个嘛,说来话长……” “那就长话短说!”沈思源很不耐烦的打断,“我告诉你,我现在急着上厕所,没心情听你的长篇大论。有什么话,你干脆利索的直接说出来,不要废话连篇的挑战我的耐心!” 小白猫撅起小嘴,哼哼唧唧道:“哎呀,我要说的事很复杂,三言两语说不清,没办法长话短说……” 说到这里,饶是小白猫有些迟钝,也能感受到沈思源眼里的怒火。 再仔细一看,沈思源神色不善,一副要杀猫的狂怒模样。 小白猫求生欲还是挺强的,立刻改口:“好好好,长话短说就长话短说,我尽量,我尽量。” 眼见沈思源神色并没有缓和,小白猫咽了咽口水,小心翼翼的问道,“既然你现在急着上厕所,那要不要上个厕所先?” 沈思源下意识的抱怨一句:“可是这里的厕所不好用啊!” 随身空间出现后,沈思源很惊喜的发现,自己的娃娃屋,不仅仅是厨房,卧室、客厅、卫生间也放大了,这不就相当于多了一套房子嘛。 但很快,沈思源就发现,这套房子中看不中用——房子里既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电。 没有电,那倒还罢了,可以想办法克服一下;没有自来水,别说洗手、洗菜了,就连厕所都没法上啊。 正因如此,尽管沈思源得到随身空间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她至今都没用过这里的厕所。 时间久了,“这里的厕所不好用”,这个观念在沈思源心里根深蒂固。 也正因如此,尽管沈思源从刚才开始就迫切的想要上厕所,但她始终没有产生过“在这里上厕所”的念头。 这会儿,听到小白猫的提醒,沈思源转念一想,这里的厕所只是不好用而已,又不是不能用。 不管了,不管了,先用了再说。 至于说,用了之后怎么冲水,以后再慢慢想办法吧。 想到这里,沈思源一把抓住蹲坐在地上的小白猫,转身就往里面跑。 小白猫天真的以为,沈思源抓住它,是为了让它指路,便没有反抗。 不明真相的它还很热心的指点沈思源,卫生间在哪里。 第12章 无限系统 “喏,就是这里,你进去吧,我在外面等你。”小白猫一脸天真的说。 沈思源闻言,并没有把小白猫放下来,而是拎起它的一条后腿,看了一眼。 鉴定完毕,沈思源捏着小白猫的后脖颈子,进了卫生间。 小白猫似乎有洁癖,它有些不高兴的说:“喂喂,你又不是小孩子了!上厕所这种事,你自己一个人上不就得了?干嘛还要拉上我?” 沈思源狞笑一声:“因为你的缘故,我的仓库,还有那里面的物资,统统都没有了。拜你所赐,现在的我一没卫生纸,二没卫生巾,可偏偏上完厕所又不能不擦。那没有办法了,就只能借你一用。毕竟,解铃还须系铃人嘛。” 小白猫:“!!!” “借你一用”,这是几个意思?! 不会,不会是我想的那个意思吧? 不要啊,我是白猫,不是黑猫,经不起这么用的! 小白猫差点就吓尿了,一边拼命挣扎,一边大声喊冤:“这可是天大的冤枉,你的仓库和物资没了,这不关我的事啊!” “哦,不关你的事?”沈思源冷笑一声,“那关谁的事?” 事到如今,为了保住自己的“清白”,小白猫只好卖了队友:“无限系统,所有的幺蛾子,都是无限系统整出来的。” 沈思源皱眉:“无限系统?那又是啥玩意?” “就是前不久主系统赠予你,你同意绑定的那个辅助系统。”小白猫语速极快的解释说,“主系统只有一个,辅助系统却有很多个,你同意绑定的那个辅助系统,名字就叫无限系统。无限系统主要与有限空间配合使用,通过一系列的操作,改善有限空间之中的不合理之处,最终将有限空间改造成无限空间。你的仓库和物资之所以会消失,那是因为无限系统认为,这种东西出现在住宅楼里,有些不合理,就把它们挪走了。” “什么,挪走了?挪到哪里去了?”沈思源又惊又怒,高声质问,“我的东西,我没同意,那个啥无限系统,它凭什么挪走?” 小白猫眨眨眼,小声说:“谁说你没同意的?你明明就同意了的呀!” 一个大大的问号出现在沈思源脑海里:“我同意了?什么时候?我自己怎么不知道?” 小白猫提醒说:“就是刚刚,你进空间之前。” 沈思源先是一怔,旋即反应过来,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我同意的是将无限系统与我的随身空间绑定,仅此而已。我可没同意让无限系统擅自处置我随身空间里面的东西!” 小白猫轻声说:“你同意无限系统与你的随身空间绑定,就默认无限系统有权处置你随身空间里面的东西。” “默认?!”沈思源声音都有些变调了。 又来了,又来了,这种体验特别差的感觉又来了。 继之前的的“强制同意”,又来了个“强制默认”,令人窒息的骚操作不断,穿越大神你有完没完?! 小白猫敏锐的察觉到,沈思源语气火星四溅,似乎就要原地爆炸,连忙解释说:“不默认不行,因为无限系统的作用就是改造你的随身空间,要是不给无限系统这个权限,它就没法发挥作用。” 沈思源怒气不减:“无限系统要获取权限,不是不可以,但至少要在我知情的情况下吧?我什么都不知道,就‘默认’了。默什么认?这是欺诈,有悖契约精神,我不认同!” “你不认同……也得认同,因为从你亲口说出‘我同意’三个字起,契约就生效了,无法撤销,不认也得认……” 小白猫说着说着,注意到沈思源另一只手握成拳头,还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不禁疑心她要打猫,连忙挑好听的说,“主系统赠予你无限系统,是为了帮你,不是为了害你……” 听到这里,沈思源忍不住呵呵两声,索性把话挑明了:“那啥主系统就是穿越大神吧?穿越大神闹出这么多幺蛾子,真不是为了害我?” 小白猫斩钉截铁的说:“真不是为了害你!虽然主系统赠予你的无限系统一来就挪走了你的东西,这看上去有一点点坑,但仅仅是挪走而已,并没有把你的东西吞掉,你的东西还在的,以后可以找回来的。而且,无限系统这么腾挪,目的是为了合理规划你的随身空间。假以时日,你的随身空间就能在无限系统的辅助下,不断的升级,不断的改善,最终实现从有限到无限的升级大改造。” 顿了顿,小白猫补充说,“其实,你这么生气,归根结底还是为了物资。现在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只要你的随身空间升级到一定程度,空间里面的相当一部分物资,就可以无限供应。比如说,一卷卫生纸,现在放进你的随身空间里面,用完了就是用完了,而空间升级到一定程度后,用完了之后,不久后又会出现一卷新的卫生纸,可以继续用。你想想,你之前搬进来的物资再多,也终究有用完的一天,而空间升级到一定程度后,里面的很多物资就能源源不断的出现,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多好啊。” 咦,这听上去不错诶! 沈思源心里怒气稍减,表面依旧黑着脸:“空间升级什么的,以后再说。我问你,无限系统把我的东西挪到哪里去了?” 小白猫沉吟了一下:“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但我猜想,多半是挪到了某家超市。因为从逻辑上来说,你那一仓库的东西,出现在住宅楼里,有些不合理,出现在超市里,就合情合理了。” 略作停顿,小白猫斟酌着说,“据我所知,这座宅院所在的小区里面,没有超市。也就是说,你的东西不在这附近。可偏偏现在的你,因为等级太低,只能在这附近活动,这就意味着,至少现在,你是不可能把你的东西拿回来的。” “那我现在用什么?!”沈思源再次打量了小白猫一番,阴恻恻的说,“既然你不能帮我把东西拿回来,那就别怪我借你一用了。” 第13章 打工猫 “等等!”眼瞅着自己就要“清白”不保,小白猫急中生智,“我想起来了,我想起来了!这座宅院,出门右手边,不到一百米的地方,就有一个公共卫生间。因为这里是高档住宅小区,所以里面的公共卫生间免费提供卫生纸和卫生巾,你可以去那里上厕所。” “你早说啊!”沈思源没好气的瞪了小白猫一眼,转身就往外走。 片刻之后,沈思源便穿过前院,来到了这座宅院的院门前面。 沈思源有些惊讶的发现,以前怎么也打不开的院门,现在轻轻松松就能打开了。 打开之后,映入眼帘的是一排风格相似、造型各异的中式复古宅院。 沈思源好奇的问道:“这些宅院里面,有和我一样情况的穿越者么?” 小白猫有问必答:“没有,你是这个空间里面,独一无二的穿越者。” 沈思源又问道:“我是穿越者,那你是什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有问必答的小白猫沉默了,一言不发。 “嗯?”沈思源挑了挑眉梢。 这个时候,小白猫还在沈思源手里呢,尽管有些问题,它不太想回答,但这种情况下,它不敢不答。 “我是喵星人,以前住在喵星,有份不错的工作,也是只体面猫。但很可惜,没能一直体面下去——前年我失业了,只能在家待着,刚开始还好,到后来,我爸妈看我越来越不顺眼,前些日子,更是直接把我赶出家门。我在外面流浪的时候,听说穿越集团在招人,就跑去应聘,结果应聘上了,培训了一段时间,就被分配到了这个系统,负责给里面的穿越者当助理。” 哦,原来是打工猫啊! 沈思源缓缓点头,随即心生疑惑:“可是,之前我问你的时候,你明明告诉我,你是修炼三百年的猫大仙呀。怎么,修炼三百年的猫大仙也会失业的么?” 这话一出,小白猫神色有些尴尬,它伸出爪子,揉了揉粉嫩的鼻子,小声说:“对于你们这些普通的人族来说,三百年是很漫长的岁月;对于我们这些修仙的猫族来说,三百年根本不算什么。修炼三百年,只是入门而已。在喵星上,达到入门水平的喵星人,一抓一大把。以前还好,如今喵星的经济不景气,我这样的喵星人,很多都失业了。” 修炼三百年,只是入门而已…… 这么说来,眼前这只自称猫大仙的小白猫,不是猫大仙,而是猫小妹。 尽管沈思源觉得小白猫自吹自擂的有些过头了,但自诩高情商的她看破不说破。 稍作思索,沈思源放下手里的猫小妹,语气温和:“对了,认识这么久,还没有自我介绍呢。我叫沈思源,你叫什么名字?” 小白猫回答说:“我的全名叫白玉糖,你可以叫我糖糖。” 一问一答间,一人一猫抵达了公共卫生间。 不久后,沈思源神色轻松,脚步轻快的从卫生间里走了出来。 看到蹲坐在门口的糖糖,沈思源心里有好多好多疑惑,想要找它解答,但一时间却不知该从何问起。 沈思源在心里快速分析、权衡之后,开口问道:“这个空间绑定无限系统后,里面的时间流速会发生改变么?” 得到随身空间后不久,沈思源就发现,空间里面的时间流速不正常,比外界要快很多。 空间里面的三天,相当于外界的一天。 不久前,沈思源以上厕所为由,哄骗沈思宸,离开了病房。 既然是上厕所,那沈思源就不能离开太久,顶多二十分钟,就得回去,否则的话,沈思宸会发现不对劲的。 外界二十分钟,相当于空间里面的一小时。 也就是说,这回沈思源最多能在空间里面逗留一小时。 直到现在,沈思源才在空间里面逗留了半个小时不到,这种情况下,她还能再逗留半个小时。 但是,这里有个前提,那就是空间绑定无限系统后,里面的时间流速没有发生改变。 糖糖回答说:“不会,还是和原来一样。” 这样的话,沈思源就不急着走了。 沈思源想了想,问出了目前最关心的问题:怎样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回自己的亿万物资。 对此,糖糖给出的回答是:积攒功德。 这个随身空间类似于一个山谷,四周高山环绕,中间地势平坦,建有一座城市。 沈思源现在位于城东的某个高档住宅小区。 既然是高档住宅小区,自然会对居住环境有着很高的要求。 要想营造优质的居住环境,首先要做的,就是确保安静——不是深山老林的那种静,而是闹中取静的那种静。 毕竟,单纯的静不值钱,闹中取静的那种静,方能凸显出业主清贵的逼格。 正是基于这种理念,这个小区与热热闹闹的核心商圈仅仅一街之隔,相距不到一千米。 繁华的核心商圈里面,自然不缺大型超市、百货商场。 不出意外的话,沈思源的亿万物资,就是被无限系统挪到了那儿的仓库里面。 退一万步讲,就算不在那儿,也不要紧,因为那儿的仓库里面以及卖场里面,应该堆放着大量物资,作为空间的主人,沈思源可以随心所欲的取用。 换句话说,只要沈思源到了核心商圈,就有大量的物资可供她使用了。 但问题是,一旦空间绑定了无限系统,即便沈思源是空间的主人,也无法在空间里面随心所欲的活动了。 在空间里面,沈思源必须遵循无限系统给出的规定。 按照无限系统的规定,空间要想实现从有限到无限的升级大改造,空间的主人就得历经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分为7级,集满一百功德可晋1级,每晋1级,活动的范围扩大100米,达到满级,可在空间里面任意活动; 第二阶段:分为9级,集满一千功德可晋1级,每晋1级,物资种类增加1种,达到满级,可获得九类物资的无限供应; 第三阶段:分为12级,集满一万功德可晋1级,每晋1级,星际网店功能解锁1项,达到满级,可全面使用星际网店; 第四阶段:分为33级,集满十万功德可晋1级,每晋1级,星际漫游范围扩大1光年,达到满级,可穿梭于各个位面。 目前,沈思源的状态是: 【阶段:第一阶段】 【等级:lv1】 这种状态下,沈思源只能在以她那座宅院为圆心,方圆百米内活动。 如果沈思源想去拥有大量物资,距此千米的核心商圈,必须从1级晋升到10级,也就是积攒九百功德。 第14章 新手大礼包 听到这里,沈思源就问了:“那么,怎么才能积攒功德呢?” 糖糖回答说:“行善积德。” 闻言,沈思源缓缓点头,似乎很轻易的接受了这个答案。 见状,糖糖不禁有些诧异:“主系统赠予你的无限系统,摆明了是要你行善积德,可好端端的为什么会向你提出这样的要求呢?你就不好奇吗?” “我不好奇啊。”沈思源坦然道,“任何馈赠,都是要支付相应的代价的。穿越大神明摆着要折腾我,在这当口,赠予我这个无限系统,帮助我升级改造我的随身空间,难道是天良发现?这怎么可能!穿越大神绝不会白让我拿好处,一定会让我支付代价的。我拿好处的同时,充当一个工具人的角色,通过行善积德,不断的为穿越大神赚取功德——这个代价,不算出格啊。” 沈思源这话说的,未必没有道理,但言外之意,似乎是在指责穿越大神丧尽天良。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话音落地后,沈思源隐约觉得周围的空气冷了几分,忽然一阵妖风刮来,自己的脖子凉飕飕的。 沈思源的求生欲向来不错,连忙补救:“谁安排我穿越到这里,我还不能完全确定,但我能确定的是,安排我的那位,非常的英明睿智。为什么这么说?这是从合理性的角度来看的。 “别人安排穿越,也不管穿越者有没有做出过贡献,就动辄白送穿越者空间、系统、物资,乃至于灵泉、灵田、灵药、灵兽啥的,各种乱开金手指。这种安排,毫无道理不说,还让穿越者有了不劳而获之嫌。 “那位安排穿越,虽然也给我开了金手指,但不是白给,规定我要在行善积德之后,才能真正意义上的使用金手指。这种安排,就合理多了。毕竟,无论想获得什么回报,都必须先付出,这才是正理。” 啧啧,英明睿智。 沈思源找了个别出心裁的角度切入,展开吹捧,硬是吹出了新高度、新境界。 其实,这有强行尬吹之嫌,但某神似乎并不在意。 或许是从未被人从这个角度吹捧过,某神极为受用,油然而生一种莫名的舒畅感,嘿嘿,心情爽了。 很快,周围的环境就发生了变化。 沈思源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在自己脖子周围打转的的那股妖风,消停了。 如果说“坑货”是之前沈思源对穿越大神的印象,那么现在,沈思源把穿越大神的标签改为:“对我很有威胁的坑货”。 惹不起惹不起,这样的存在,真心惹不起。 尽管危机解除了,但沈思源依旧抱有戒心。 为了安全起见,沈思源不动声色的转移话题:“那个,积攒九百功德,需要做多少好事?” “这个嘛……真不好说。”糖糖措辞了一下,尽可能的解释,“打个比方,假如一位老奶奶站在马路边,你看到了,扶她过马路,在正常情况下,你可以因此得到十个功德。 “可要是遇到特殊情况,比如那位老奶奶她站在马路边,其实是在等人,并不想过马路,你硬是扶她过马路,相当于好心办坏事,非但得不到功德,还要倒扣十个功德。 “再比如那位老奶奶她站在马路边,确实是要过马路,她自己过马路,原本在劫难逃,你扶她过马路,帮她躲过此劫,你可以因此得到百个功德。 “又比如那位老奶奶今日她因你而躲过一劫,明日她无故杀生,制造业障,这份因果,不免会有一部分转嫁到你身上,到时候,就需要耗费一定的功德去消弭,也就是说,你会因此而损失一定的功德。” 沈思源简直无法理解:“合着我做好事,不但有可能得不到功德,还有可能被倒扣功德?” 糖糖摊摊爪:“所以说,功德不是这么好积攒的。做好事,有风险,要慎重。” 沈思源还是无法理解:“不、不是,这怎么慎重?难不成我在做好事之前,还要把对方的底细摸清楚,确定对方是不是好人?退一万步讲,就算我摸清楚了对方的底细,确定对方是好人,那也只能证明对方过去是好人,并不能保证对方以后不会作恶。” “确实,凡事都有例外,再慎重也可能出纰漏。有时候,好人未必有好报。”糖糖话头一转,“不过,那又怎么样呢?凡事不求都有回报,但求问心无愧——这是我爸妈教我的道理,我觉得很有道理。”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是这个意思,对吗? 这句话,穿越前的我做不到,穿越后的我或许还是做不到,但我会尽力去做。 不做出一些有意义的事情来,这场穿越有什么意义呢?换个地方混吃等死吗? 穿越前,经历过社会毒打的沈思源,她的信仰日益冷却,渐渐的,她只想窝在自家武馆里混吃等死。 但此刻,她那冷却多时的信仰,突然间灼热鲜明起来。 穿越大神为什么要让我穿越呢? 会不会是穿越大神想通过穿越,让我寻回自己的初心? 如果真是这样,那说明穿越大神其实是很好很好的大神啊。 想到这里,沈思源感觉自己似乎领悟到穿越大神的深意。 其实,沈思源领悟到的意思并不正确——至少不完全正确。 但,某神还是暗戳戳的点了点头。 有那么一刹那,某神天良发现,突然间意识到,自己逮着机会就坑人家小姑娘,好像有一点点过分了。 毕竟,别说是小姑娘,就算是羊,逮着一只羊可劲儿薅,那也不合适呀。 小姑娘挺不容易的,要不,送她份礼物? 某神之所以想送沈思源一份礼物,纯粹是觉得这小姑娘人还不错,绝对不是因为人家小姑娘说话好听,让他心情愉悦,通体舒泰。 糖糖正在耐心回答沈思源的问题,突然,它接到来自主系统的消息。 糖糖的眼神先是有些茫然,渐渐的,就有些古怪了。 沈思源注意到糖糖的异样,这让她有些好奇,便问道:“你这是怎么了?” 糖糖歪了歪脑袋,如实答道:“主系统发来消息,说要送你一个新手大礼包。” “新手大礼包?”沈思源又惊又喜,“竟有这种好事?” 糖糖点了点头,乌溜溜的眼睛里满是困惑:“那则消息确实是这么写的,但是之前我接受岗前培训的时候,根本没听说过新手大礼包这个东西。奇了怪了,这个东西,它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第15章 三件礼物 “甭管它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反正送给我了,那就是我的了。”沈思源搓着小手,很期待的问,“新手大礼包里面,都有些什么呀?” “因为还没有征得你的同意,所以我还没有点击‘确认接收’,暂时还不知道这里面都有些什么。” 略作停顿,糖糖以郑重的语气问,“你确定你要收下这个新手大礼包?” 它不问还好,它这么一问,勾起了沈思源连番被坑的心理阴影。 沈思源没有立刻回答,权衡、沉吟许久,牙一咬心一横:“我确定!” 沈思源承认自己有赌的成分,但好在这回她赌赢了—— 这回穿越大神总算没有坑沈思源,说是大礼包,还真就是不折不扣的大礼包。 大礼包里,共有三件礼物。 一重礼:升级。 沈思源的等级,由lv1升为lv4,连升三级。 这就意味着,沈思源的活动范围,从一百米扩大到四百米。 虽说活动范围为四百米的沈思源,仍旧不能抵达距此千米的核心商圈,但这对她来说,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要知道,沈思源所在的这个小区,周边配套设施十分完善和齐全。 小区的正门外,不但有药店、便利店、生鲜店、餐饮店,就连服装店、洗衣店、宠物店、饰品店、化妆品店、美容美发店等,也一应俱全,而小区的正门距离沈思源的那座宅院不到五百米。 这种情况下,沈思源只要再升一级,就能走出小区的正门,在正门外转悠。 到时候,就算五百米的活动范围,不足以让她逛遍正门外所有的店铺,但去其中几家店铺逛一逛,肯定是不成问题的。 尽管正门外所有的店铺,那里面的物资加起来也不可能有亿万,远比不上沈思源丢失的那批物资,但蚊子再小也是肉,不是么。 那些物资,省着点用,够沈思源用好久了。 二重礼:冰箱。 沈思源的娃娃屋是中式复古风格,厨房里只有很古早的灶台,连燃气灶、电磁炉这种最基本的灶具都没有,更别说冰箱了。 退一万步讲,就算有冰箱也没用,因为娃娃屋放大后,宅子里没有电,冰箱无法运作,不能制冷。 现在就不同了,宅子里通了水电,一台嵌入式对开双门冰箱,出现在了厨房里。 这台冰箱,其绛红色的外观与厨房的装修风格很搭,嵌入原木系橱柜后,给人一种很协调,很舒服的感觉。 更重要的是,这台冰箱容量超大,分为蔬菜区、水果区、干果区、调料区、甜点区、熟食区、速食区、冻肉区、海鲜区、速冻区、冷饮区等多个区域,分门别类的存放着好些吃的。 这些吃的,省着点吃,够沈思源吃好久了。 三重礼:灵药。 沈思源说出“我确定”三个字后,手里就多出一颗龙眼大小的药丸。 这药丸有个很牛掰的名字:九转金丹。 自从穿越以来,沈思源就病病歪歪的。 尽管挂完盐水后,她的病情有所好转,但还是有些不舒服。 毕竟,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更何况,她的病不是一般的病——严格来说,原主其实已经病死了,继承了原主身体的她,相当于拖着病体,从鬼门关爬出来,精气神耗损严重——不是说好就能好的。 沈思源觉得,自己现在的这副小身板,风一吹就倒了,太需要吃点灵丹妙药补补了。 听说这个九转金丹包治百病,病急乱投医的沈思源没有多想,迫不及待的服下药丸。 药丸入口即化,刚开始时,有些苦涩,不过很快,便苦尽甘来,一股沁人心脾的清甜气息,萦绕在舌尖齿畔。 过了片刻,那股气息由实变虚,幻化为一股古朴而又强大的力量,缓缓的融入到了五脏六腑,四肢百骸。 刹那间,即将湮灭的元神重获新生,整个人的精气神前所未有的充盈。 *** 不久后,沈思源脚步轻盈的返回病房,惊讶的发现,便宜弟弟沈思宸人不见了。 咦,不是让他乖乖留在这里看东西么?这大晚上的,他这是去哪儿了? 难道是我在空间里耽搁太久,他担心我掉茅坑里了,跑去厕所找我了? 想到这个可能,沈思源暗叫不妙,当即转身,往病房外走去。 沈思源刚踏出房门,就见沈思宸从走廊另一头出来,低着头,扶着墙,步履蹒跚,整个人看上去失魂落魄的。 不过是上个厕所的工夫,便宜弟弟怎么就跟被人打了一样? 什么情况这是? 沈思源很有些诧异,快步上前,关切的问:“阿宸,你这是怎么了?” 精神恍惚的沈思宸听到声音,抬头看去,见是自家姐姐,一直强忍着不哭的他,眼眶里的泪水终于滚落,带着哭腔哽咽:“姐,宝生、宝生……他快不行了。” 宝生是谁? 沈思源先是一愣,继而反应过来——秦宝生,原主的表弟,同时也是秦家三代单传的独苗苗。 故事讲到这里,就很有必要给大家介绍一下秦家的情况了。 秦家的现任当家人秦佩茹——也就是原主的外婆,她只有姐妹,没有兄弟。 秦家虽然只是小户人家,很不起眼,但在几代人的努力下,已经小有家产。 秦佩茹的父母不愿意看到几代人的努力化为泡影,便把最小的女儿——也就是秦佩茹留在家里,给她招了个上门女婿。 成婚后,秦佩茹接连生了三个女儿——这其中,二女儿就是原主的母亲秦淑华,小女儿就是原主的小姨秦淑兰——这才终于生下了儿子秦永丰。 为了早日抱上孙子,秦佩茹早早就给儿子娶了媳妇。 秦永丰他媳妇程燕梅,婚后不久便怀孕了,但她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孩子,却让秦佩茹很失望,因为那孩子是个女儿。 受到来自婆婆的压力,程燕梅刚出月子,就火急火燎的怀上了第二胎。 然而,这一胎,依旧让秦佩茹很失望。 这下子,程燕梅在婆家的处境就变的很糟糕了。 更糟糕的是,或许是频繁怀孕,伤了身子的缘故,接下来的好几年,程燕梅都没能怀孕。 十年前,功夫不负有心人,调理多年的程燕梅终于怀上了第三胎。 而且,这一回,盼孙子,盼得眼睛都绿了的秦佩茹终于如愿以偿——程燕梅生下龙凤胎。 太好了,老秦家终于有后了! 看到婆婆露出满意的笑容,程燕梅有种“终于可以解脱”的轻松感,心里松了口气。 但她万万没想到,这桩喜事,发展到后来,竟然演变成了一出悲剧,让她痛彻心扉,牵肠挂肚。 第16章 承诺 由于生龙凤胎的时候,元气大伤,程燕梅不得不向生产队请假,待在家里,一边卧床休养,一边照看孩子。 饶是如此,精力不济的程燕梅也无法全天候照看孩子,有时候,她只好请婆婆秦佩茹搭把手。 这一天,秦佩茹感觉外面太阳正好,便抱着两个孩子,去打谷场晒太阳。 却不料,不过是一转身的工夫,两个孩子就只剩下了一个——男孩还在,女孩从此不知所踪。 因为此事,本就岌岌可危的婆媳关系彻底破裂。 尚未出月子的程燕梅强撑着站起来,带着孩子,连夜回了娘家——也就是程家。 程家人丁不旺,程燕梅没有太多的兄弟姐妹,就只有一个哥哥。 她哥哥从军多年,程燕梅回娘家后不久,就传来了她哥哥牺牲的消息。 这么一来,程家门上悬挂的光荣牌,由“军属光荣”变成了“烈属光荣”。 作为烈属,程家人除了抚恤金之外,还得到了一个县食品厂的正式工名额。 这个名额,程家人商量后,决定把它交给程燕梅。 不久后,程燕梅就和秦永丰搬出老秦家,拖儿带女,来到县食品厂的家属区,从此就在那里定居了。 不过,搬出老秦家,这并不意味着,与老秦家一刀两断,老死不相往来。 事实上,这些年来,秦永丰时不时就会领着儿子秦宝生,回老秦家探望秦佩茹。 一次两次的,秦宝生就和寄居在老秦家的沈思宸混熟了。 尽管秦宝生和沈思宸相差好几岁,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俩成为好兄弟。 毫不夸张的说,这对表兄弟,虽非亲兄弟,却胜似亲兄弟。 如果一方出了事,另一方绝对会为之担忧不已。 时间回到二十分钟前。 病房里,沈思宸乖乖的坐等沈思源回来。 经过一整天的奔波忙碌后,这个时候,沈思宸已经很疲惫了。 再加上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渐渐的,他就开始犯困了,上下眼皮子直打架。 突然,一段对话让昏昏欲睡的沈思宸浑身一颤,瞬间清醒。 “隔壁秦家的孩子,他……还有救吗?” “唉,那孩子应该是熬不过今晚了。” “啊,怎么会这样?不就是跑肚拉稀么?多大点事儿啊,吃点土霉素,不就行了么?怎么会、怎么会……” “刚才我去楼下病房看那孩子,这才从医生那里听说,跑肚拉稀也分很多种的——有的吃点土霉素,就能活蹦乱跳了;有的吃再多的土霉素也没用,得吃别的药,而那种药,咱们这种小县城里,是没有的。” “唉,上个月前面陆家的孩子下河游泳,没了;今儿个隔壁秦家的孩子又……你说,咱们县食品厂的孩子最近怎么老是出事?这也太奇怪了。” “……” 隔壁秦家……跑肚拉稀……下河游泳……县食品厂…… 沈思宸越听越觉得不对劲,听到最后,他彻底慌了。 因为这些个不起眼的小细节,在这一刻串连起来,勾起了他的回忆—— 几天前,听说外婆要出远门,舅舅拎着大包小包,回来探望外婆。 但与以往不同,总是跟在舅舅身边的表弟,这回居然没一起过来。 外婆就问了:这是怎么回事。 舅舅回答说:表弟这两天有些跑肚拉稀,总往厕所跑,生怕被人看见笑话,就留在了家里。 跑肚拉稀嘛,只是小毛小病而已,听了这话,外婆顿时放心了。 就在这时,舅舅看到旁边的他,突然有些不放心,特意嘱咐他,不要下河游泳,尤其是一个人的时候,因为就在上个月,县食品厂有个孩子下河游泳,结果下去了,就没能上来。 回想着几天前的那番对话,沈思宸心里涌起不祥的预感。 宝生不会出事的,不会的,不会的…… 沈思宸一边在心里不停的念叨,一边朝着正在聊天的那两个人走去。 很可惜,事与愿违,不祥的预感成真。 沈思宸向秦宝生所在的病房狂奔。 看到昔日活泼好动、精神奕奕的表弟,如今一动不动、死气沉沉的躺在病床上,沈思宸心中大恸,眼里蓄满了泪水,却又拼命忍着不敢哭。 后来,实在是忍不住了,沈思宸急忙转过身去,慌慌张张的跑出了病房。 再后来,他就遇到了沈思源。 听了沈思宸的讲述,沈思源鼻子一酸,深吸一口气,这才没让眼泪滚下来。 一条年轻鲜活的生命,就这样轻易的,进入了倒计时——这当然是令人惋惜的事情。 但,沈思源的情绪波动,不该如此剧烈。 毕竟,沈思源与秦宝生素未谋面,秦宝生只是存在于记忆中的人物,而且那些记忆,严格来说,还不是沈思源的。 其实,这种激荡的情绪,不是沈思源的,而是……原主的。 伴随着激荡的情绪,沈思源脑海里走马灯似的,开始出现记忆片段—— 原主的母亲莫名失踪,对此,老秦家所在的村子里,各种谣言满天飞。 某一天,一帮没有教养的熊孩子拦住了原主,指着她的鼻子,骂她是野种。 原主正茫然不知所措的时候,秦宝生不顾被围殴的风险,站了出来,直接怼了回去,还给了为首的熊孩子一个头锤。 原主常年寄宿在学校,时常要自带粮食。 明明不是荒年,秦佩茹每个月给原主准备的粮食,却只有三十斤粗粮。 这点粮食,根本就不够原主撑到月底,以至于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原主得要忍饥挨饿。 秦宝生父子得知此事后,时常悄悄的给原主送些吃的过去。 …… 沈思源不自觉的回想起,秦宝生参与过的那一桩桩一件件的往事,陡然间,心口猛的一痛。 朋友,我知道你心疼你表弟,可你这一心疼,我就得跟着心疼,你这不是在坑我么……沈思源以吐槽的方式,来缓解那种让她差点无法呼吸的心痛。 然而,心痛渐渐消失了,沈思源心里却涌起强烈的不甘,以及深深的无力感。 哎哟,原主还真是多愁善感啊! 沈思源拿原主没辙,沉吟了一下,在心里默默劝说:“好了好了,我知道你放不下你的亲友。姐我向来恩怨分明,尽管我对这场穿越颇为不满,心存怨言,但一码归一码,我借用了你的身体,继承了你的一切,这的的确确是受了你的恩惠。你的恩惠,我不白受。这样吧,我答应你,如果那些真正爱你的、曾给予你温暖的人遇到难处,我会在能力范围内,向他们伸出援手。” 这番承诺过后,沈思源脑海里,原主那纤细羸弱的身影渐渐远去,直至消失不见。 第17章 被迫营业 言而无信,这不是做人的道理。 既然答应原主,要适当的照看她的亲友,那就一定要做到,哪怕这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这道理,沈思源不是不懂,但她心里还是有些不情不愿。 但,不情愿也得上。 不久后,被迫营业的沈思源在沈思宸的引领下,来到了秦宝生所在的病房。 一番打探后,沈思源了解到更多的细节,在这个基础上,还原了事情经过。 好几天前,秦宝生就觉得肚子有点小痛,还时不时的会跑肚拉稀。 这个年代,大多数人都不太讲卫生,尤其是秦宝生这种有些调皮的男孩子,几乎每天都会在外面摸爬滚打,明显是不嫌脏的,就别指望他能做到“饭前便后勤洗手”了。 这种情况下,一年中,秦宝生总有那么几天会跑肚拉稀。 每每这个时候,秦宝生全靠一身正气来扛。 这一回,秦宝生扛了两天,发现自己的一身正气扛不住,就把家里的土霉素从抽屉里翻了出来,自行服用。 然而,服药之后,跑肚拉稀的症状非但没有好转,反而有恶化的趋势,最明显的特征就是,秦宝生跑厕所,跑的更勤了。 秦宝生自己一个人瞎折腾,他的家人刚开始或许没注意到,但时间长了,同住一个屋檐下的他们不可能注意不到。 但,他的家人没当回事,因为在他们的认知里,跑肚拉稀是小毛病,过阵子也就消停了,没必要太在意。 直到今天上午,秦宝生捂着肚子进了厕所,然后就再也没有出来,他的家人找过去,发现他晕倒在厕所里,这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火急火燎的把他送到县医院。 给秦宝生看诊的是位经验丰富的老大夫,立刻就诊断出他得的是痢疾。 这个年代,由于医疗资源匮乏,在治疗痢疾方面,可供选择的方案少之又少。 作为一个小地方的医院,县医院能采取的方案就只有一个,那就是使用消炎药,而且能使用的消炎药就只有两种——吃药土霉素,打针青霉素。 得知土霉素对秦宝生无效后,那老大夫给秦宝生打了一针青霉素。 然而,青霉素对秦宝生依旧无效。 更可怕的是,秦宝生的病情急剧恶化。 这个时候,那老大夫已经明白,秦宝生得的不是普通的痢疾,普通的青霉素对他根本不起作用,要想救他,就必须使用进口的青霉素才行。 眼下华国外汇极端缺乏,那些动用外汇购买回来的进口药堪称来之不易,仅供给极少数有资质的大医院。 据那老大夫所知,整个南江省,就只有作为国家级重点医院的南江省军区医院,拥有使用进口药的资质。 为今之计,只有安排秦宝生转院去南江省军区医院,他才有活下来的可能。 可问题是,南江省军区医院距离这里有相当长一段距离,以秦宝生现在的身体状况,他大概率是撑不到那里的。 最关键的是,南江省军区医院只接待军人及其家属,不对一般人开放。 秦宝生虽然有位军人舅舅,但他毕竟只是军人的外甥,并非直系亲属,说他是军人的家属,似乎有些牵强。 这种情况下,革委会未必会给秦宝生开介绍信。 没有介绍信,就算秦宝生能撑到南江省军区医院,人家医院也不会收治的。 综合考虑过后,秦宝生的家人决定不转院,让他继续留在县医院接受治疗。 与其说是接受治疗,他的情况倒更像是等待医学奇迹,或者说是……等死。 如果没有奇迹发生的话,秦宝生看不到第二天的太阳了。 沈思源低头沉思,尽力消化所掌握的这些信息,想要从中寻找破局之法。 不远处的程燕梅同样低着头,此刻她的眼睛里,满是痛苦和懊悔。 白天时,一家人商量着要不要让孩子转院,当时丈夫和女儿更倾向于转院,但她一口否决。 当时,她给出的理由是:转院不光难度大,而且风险高,与其四处瞎折腾——关键折腾了也没用——还不如老老实实的留在这里。 别看她说的头头是道,其实她只是想以此为借口,阻止孩子离开老家。 因为,十年前,她哥哥悄悄托人捎回来的信里面,千叮咛万嘱咐,在拨云见日之前,绝不可以让孩子离开老家,否则的话,孩子恐怕会有杀身之祸。 这,是哥哥的遗愿。 所以,她一直遵循着,今天白天也不例外。 然而,此时此刻,看到孩子的小脸呈现出一种灰败,隐隐透出了死色,她猛然醒悟过来。 孩子留在这里,必死无疑;离开这里,转院到外地,则未必会死,或许会有一线生机。 自己阻止孩子离开这里,无异于亲手剥夺了孩子的性命。 而哥哥留下那样的遗愿,初衷是为了保住孩子的性命。 自己今天白天的做法,看似是在遵循哥哥的遗愿,实则是违背了哥哥的遗愿。 想到这里,程燕梅愧悔交加,要不是生怕别人看出端倪,她非得狠狠抽自己两耳光不可! 就在程燕梅自怨自艾的时候,沈思源理清头绪,斟酌着开口:“进口的青霉素,那药叫什么名字?” 秦永丰闻言一愣,心说外甥女突然问这个做什么。 不过,秦永丰向来怜惜自幼无依无靠的外甥女,尽管心里疑惑不解,还是第一时间回复说:“那药叫盘、盘……” 咦,盘什么来着的? 秦永丰一时间想不起来了。 这时,秦永丰的二女儿秦胜男,很适时的插了一嘴:“盘尼西林。” 听了这个回答,沈思源明显松了口气。 盘尼西林,曾是一种很常见的消炎药。 随着医学的发展,盘尼西林逐渐被阿莫西林替代。 如今的药店里,药架上的消炎药一般就是阿莫西林,盘尼西林早已不见踪影。 沈思源的随身空间里是有药店的,那里或许没有盘尼西林,但极大概率是有阿莫西林的。 阿莫西林,这就可以了。有了它,秦宝生就有救了。 唯一的问题是,现在沈思源在随身空间里行动受限,等级还不够高的她,至少要再升一级,才能进入药店拿药。 按照无线系统的规定,集满一百功德,可升一级。 一百功德,要想集满,绝非易事。 这要是白天,自己可以四处寻找机缘,实在不行,可以考虑去十字路口蹲守,等待老奶奶出现。 扶一位老奶奶不够,那就扶十位、二十位老奶奶过马路,扶着扶着,总能集满一百功德的……吧? 可偏偏这会儿是晚上,外面连个路人都少见,更别说需要过马路的老奶奶了,自己想助人为乐,行善积德,都找不着对象啊。 一百功德,自己该去哪儿积攒,该怎么样积攒? 一时间,沈思源犯了难。 第18章 生离死别 自己该怎么积攒功德,说实话,沈思源现在还没有想好。 但她心里很清楚,功德不可能从天而降,一直窝在病房里,她是不可能积攒功德的,要想积攒功德,就必须主动出击,外出寻求机缘。 于是,沈思源缓缓点头:“盘尼西林,对吧?好的,我知道了。” 这话一出,别说其他人,就算是心情万分复杂的程燕梅,也隐约意识到什么,猛的抬头看向沈思源。 在众人惊讶又期盼的目光中,沈思源小心翼翼的左顾右盼,然后压低声音:“我有一个朋友,他妈是省军区医院药房的……” 说到这里,沈思源便不再往下说,而是给了众人一个“你懂的”的眼神。 众人秒懂,而且都很默契的没有追问。 沈思源继续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这件事情,绝对不能宣扬出去,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所以,我现在一个人悄悄的去找他,你们留在这里就好。记住,一定要守口如瓶!” 说完,沈思源转身就跑,而且跑的飞快。 沈思宸见状,张了张嘴,下意识的想要叫住她,想要说陪她一起去,但想到“守口如瓶”四个字,犹豫片刻,最终还是选择了沉默。 就这么一眨眼的工夫,沈思源就不见了踪影。 不久后,沈思源出现在了县医院的大门口。 刚才在医院里转悠了一圈,没找到机缘的她,打算去外面碰碰运气。 就在这时,沈思源看到一个三十来岁的壮汉,背着一位老奶奶,着急忙慌的往医院里面冲。 咦,这个壮汉,似乎有些眼熟…… 不等沈思源想明白,那壮汉好像被什么东西绊到了,忽然一个踉跄,站立不稳,向前倒去。 沈思源见状,连忙上前,伸手扶了一把。 “谢谢,谢谢,真的是太谢谢你了!”有个人冲了过来,貌似是那壮汉的同伴,一叠声的向沈思源这个好心路人道谢。 咦,这个声音,怎么听着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沈思源定睛一看:“你是……宋老师?” 沈思源没认错人,眼前这人,正是原主的高中班主任:宋春阳。 宋春阳刚才虽然不停的道谢,但她的注意力都放在那位老太太——也就是她的母亲身上,并没有留意好心路人的长相。 直到此时,听到这声“宋老师”,宋春阳这才后知后觉的察觉到,好心路人似乎是熟人。 宋春阳转头一看,看见全须全尾的沈思源,她的第一反应是:震惊! 咦,这、这不对啊! 你怎么、你怎么…… 宋春阳心里闪过一个大大的疑惑,万分不解的看着沈思源。 不过,尽管疑惑,但这个时候,宋春阳并没有问出心里的疑惑。 宋春阳朝沈思源点点头,便和她的同伴一起,护送着她的母亲,匆匆忙忙的进了医院。 望着那壮汉背着的老奶奶,沈思源心里一动,随即脚脖子一拐,跟了上去。 此时此刻,县医院里就只有一位值班医生:肖琳美。 肖琳美闲来无事,正歪着头打瞌睡。 或许是因为她有起床气吧,肖琳美被宋春阳一行人惊醒后,一直阴沉着脸。 不情不愿的进了急诊室后,肖琳美掀起眼皮,扫了一眼病床上的老太太,便下结论:“没救了,抬回去吧。” 说完,她挥挥手,像打发要饭的一样,打发宋春阳一行人。 尽管事先已经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但从医生口中听到这么一句话——肖琳美这话,无异于死亡通知书——宋春阳依旧如遭雷击,感觉天旋地转。 要不是一直在她身边的壮汉,及时扶了她一把,她这会儿估计已经一头栽倒在地上了。 “娘,娘……”宋春阳一声又一声的呼唤着病床上的母亲。 尽管宋春阳因为某些原因,多年以来,对她的母亲心存芥蒂,曾经有那么一刹那,她甚至动过断绝母女关系的念头,但母女之情不是说割舍,就能割舍的。 这些年来,虽然她回老家的次数屈指可数,但她心里却始终记挂着老家的母亲。 此时此刻,宋春阳意识到,她们母女已经到了生离死别之际,一直强忍着不哭的她,再也忍耐不住,嚎啕大哭。 然而,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宋春阳哭的那么伤心,肖琳美却只觉得她吵闹。 肖琳美冷着脸,冷冷的说:“这里是医院,不是你哭丧的地方。要哭回家哭,不要在这里号丧,影响其他人。” 宋春阳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但这时,她心疼的如刀绞,一时间竟说不出话来。 肖琳美见状,以为宋春阳还想继续赖在这里不走,心里愈发不耐烦,脸色也愈发阴沉:“行了行了,别在这里闹腾了!趁着人还没死,赶紧的,拉回家吧!” 说话间,宋春阳的兄嫂晃悠过来了。 这俩人和宋春阳他们乘坐同一辆骡车过来。 宋春阳他们急匆匆的冲进医院,这俩人则慢悠悠的缀在宋春阳他们身后,一副优哉游哉的模样。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俩人是来参观游览的呢。 这会儿,这俩人听到肖琳美这么说,立刻附和:“对呀对呀,赶紧带着咱娘回家吧!” 宋春阳的嫂子张大喜还振振有词:“咱娘这一辈子,几乎没进过城。咱们不趁着她还有一口气,把她送回家,让她死在了医院里,她变成了鬼,八成是不认得回家的路的,到那时,她只能在城里游荡,那可就成孤魂野鬼了。啧啧,孤魂野鬼,多可怜哪!” 一旁的肖琳美闻言,眉头皱了起来,下意识的想要呵斥满嘴封建迷信的张大喜,但话到嘴边,变成了附和的话:“不想让你娘变成孤魂野鬼,就赶紧把她拉回家!” 这话一出,张大喜立马拿着鸡毛当令箭:“听到没有?连人家医生同志都这么说了!我的话,错不了!” 说着,她就理直气壮的使唤宋春阳身边的壮汉,“小陈,还愣着干嘛?赶紧的,把你的未来丈母娘背回家呀!” 听到这里,沈思源恍然大悟,难怪自己觉得眼前的壮汉眼熟,原来是他啊! 眼前的壮汉名叫陈力川,是宋春阳的对象。 他们俩已经谈了好长一段时间,在此期间,陈力川有时会来学校找宋春阳。 一来二去的,沈思源就认识陈力川了。 尽管沈思源从未与陈力川打过交道,但印象中,陈力川对宋春阳言听计从。 果不其然,听了张大喜的话,陈力川没有搭理,而是看向宋春阳。 泪眼模糊的宋春阳心里也有些恍惚,她没有多想,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陈力川见状,当即上前,就要背着宋老太太离开。 第19章 恶意拒诊 沈思源生怕影响抢救,一直站在角落里,努力在当小透明,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全程默默围观的她,看到这里,整个人都震惊了。 医生看病这么不走心,这么敷衍了事,病人家属非但没有任何异议,还对医生言听计从。 这就很离谱! 尽管这里并非现实世界,而是某不知名的作者构建出来的书中世界,但书中世界也要讲逻辑的好不好。 眼前发生的这一幕,怎一个魔幻了得?! 要不是原主的记忆里,宋春阳人品过硬,沈思源不禁怀疑,宋春阳是不是打着尽孝的幌子,把病重的母亲拉出来溜一圈,以此来宣扬自己的孝心,彰显自己是个孝女。 眼见生死未卜的宋老太太就要被带走,沈思源再也忍不住,当即出声制止:“等等!” 此言一出,在场众人一起看向沈思源这个站在角落里的小透明。 张大喜立即皱起眉头,质问道:“你是谁?” 沈思源已经看出张大喜不是什么好鸟,没搭理她,转头,凝视着宋春阳,很认真的问:“宋老师,你把你家老太太送来医院,目的是让她老人家得到救治。现在,你的目的还没有达到,就要回去了么?” 稍作停顿,沈思源一字一顿缓缓道,“你、确、定?” 心神好一阵恍惚的宋春阳,听到沈思源那清而淡冷的声音,心神一颤,宛如醍醐灌顶,脱口而出:“对啊,我把我娘送到医院,是想让医生对我娘进行抢救。医生只是看了一眼,还没抢救呢,怎么能这样就把我娘送回去?” 陈力川听到这话,二话不说,就把背上的宋老太太,小心翼翼的放回病床上。 张大喜见状,暗叫不妙,有心要阻止,但她和小姑子宋春阳素来不睦,宋春阳不会听她的,宋春阳的对象陈力川就更加不会听她的了。 最关键的是,人高马大的陈力川一看就很不好惹,张大喜欺软怕硬,不敢惹他。 反观沈思源,她年纪尚幼,长相温婉清丽,气质柔柔弱弱,一副很好欺负的样子。 于是,专拣软柿子捏的张大喜,便把矛头对准沈思源:“你是我小姑子的学生,对不对?哼,你一个学生,凭什么掺和老师的家事?学生,就该有学生的样子。” 说着,张大喜挥挥手,“去去去,回家学习去,别多管闲事。” 沈思源依旧没搭理她,直接对话肖琳美:“病人都躺在急诊室的病床上了,你作为医生,却袖手旁观,这不合适吧?” 肖琳美无动于衷,不难看出,她不认为,她的所作所为不合适。 沈思源见状,强忍怒气,继续劝说:“躺在你面前的是一位老人,由于尚未得到救治,她的生命正在不断消逝,她正在不断走向死亡。别说你作为医生,而且是当值的医生,救死扶伤是你的职责,你有责任对这位老人施救,就算你是一个普通人,看到这样一位老人,你也不该无动于衷。趁着老人还在,事情还没有发展到不可挽回的地步,别再袖手旁观了,赶紧的,出手救人吧!” 当众被人指责,无动于衷的肖琳美终于有了反应,她感觉面子上挂不住,勃然大怒:“你在教我做事?” 沈思源可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之前她耐着性子,好言相劝,无非是想说动医生,让医生不再冷漠,及早施救。 眼见面前这所谓的医生毫无医德,也毫无悔改之心,沈思源不再忍耐,气场全开,冷冷道:“你不做事,我只好教你做事。别偷懒了,赶紧做事。再不做事,我只好教你做人了!” 不但要教我做事,还要教我做人?! 肖琳美先是一愣,继而大怒:“小贱人,你人小,口气倒不小!” “小贱人?”沈思源淡淡一笑,笑意却没有到达眼底,“但凡骂过我的,都没什么好下场。上一个这么骂我的,她已经像只老鼠,灰溜溜的滚出了这家医院。现在你也这么骂我……怎么,你想步她的后尘,也灰溜溜的滚蛋么?” 肖琳美怒极反笑:“你是什么东西?就凭你,也敢让我滚蛋?” 肖琳美不得不承认,沈思源很美,美到完全不像是寻常人家的姑娘。 但是,沈思源的穿着打扮实在是太差了,显得非常非常的寒酸。 哼,这小贱人不过是个穷人家的丫头片子,就算有几分姿色又如何,无权无势的,难不成还能拿我怎么样? 肖琳美料定沈思源是在虚张声势,根本就不把她的警告当回事。 因此,气归气,肖琳美很镇定。 但下一刻,肖琳美就镇定不起来了。 只听沈思源淡淡道:“你上班时间偷懒,被人识破,却镇定自若,这份镇定,绝不是一个新手能有的。不难推测,这已经不是你第一次偷懒了,像今晚这种恶意拒诊,贻误治疗的勾当,你平日里肯定没少干。眼前这位老人是不是最后一位受害者,现在还不好说,但她绝对不是第一位。你要是执迷不悟,拒诊到底,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明儿个天一亮,我就去找其他的受害者家属,然后说服他们,联名举报你。” 听到“联名举报”四个字,气焰嚣张的肖琳美脸色一滞,瞳孔微微放大。 沈思源的推测是对的,肖琳美工作不到半年,就已经恶意拒诊好几次了,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 前几次,那些病人家属,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或是因为没有见识,没有意识到肖琳美是在恶意拒诊;或是因为心存顾忌,看出肖琳美是在恶意拒诊,却敢怒而不敢言——没有追究肖琳美的责任。 然而,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就在不久前,某位病人的家属,经人提醒,猛然回过味来,终于意识到,对于至亲的离世,渎职的肖琳美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于是,病人家属向医院举报肖琳美,希望医院方面能够严惩草菅人命的肖琳美。 后来,这次举报被医院方面设法压了下去,肖琳美安全过关。 不过,尽管举报没有成功,但这件事还是给肖琳美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比如说,肖琳美以前是不用值夜班的,这件事过后,肖琳美就被领导安排值夜班了。 第20章 疯了么 一次举报,就已经够自己头疼了;再来一次,自己绝对会头疼不已,焦头烂额。 想到这里,肖琳美下意识的想认怂,说几句软和话,哄沈思源打消举报的念头。 就在这时,肖琳美听到窃窃私语声,循声望去,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急诊室门口站着好几个人。 其中一个人,肖琳美认识,而且很熟——这人是自己的同事,今晚的值班护士田雨薇。 至于剩下的几个人,肖琳美不认识,但见他们之中,有一个女人抱着一个孩子,便料想是谁家的孩子突发疾病,孩子的家长就带着孩子过来看病,然后由田雨薇引到这里。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肖琳美感觉,田雨薇倒还好,剩下的几个人看向自己的眼神里都带着不屑和鄙夷。 明明这几个人都是不相干的人,大可不必在意他们的目光,但当着他们的面,肖琳美怎么也拉不下脸,向沈思源认怂。 为了面子,肖琳美明知自己不该硬刚沈思源,但她还是选择硬刚。 肖琳美抬了抬下巴,一副云淡风轻的语气:“举报我?呵,你倒是试试看呐。” 举报就举报,反正医院领导肯定偏向我,到时候,顶多多值几个夜班,累是累点,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肖琳美无所畏惧! 对于肖琳美的反应,沈思源似乎早有预料,她保持着平静与从容,语气不疾不徐:“作为一名医生,坚决不履行自己作为医生的职责,你这样的人,非但没被医院开除,还能在医院里兴风作浪,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你在这家医院,八成是有后台的——你的后台,就算不是这家医院的领导,也是与这里的领导有关系的人。所以,试试就试试,你放心,如你所愿,我一定会去举报你的,但不是向这家医院举报你,而是直接去革委会举报你。” 略作停顿,沈思源露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意,“我就不信了,这次你还能安全过关。” 沈思源与肖琳美素不相识,到目前为止,她还没有摸清肖琳美的底细。 不过,关于肖琳美的底细,沈思源心里有大致的猜测。 这女人有后台,但后台不是很硬。 要知道,值夜班是一件很辛苦的差事,要是这女人的后台很硬,她就不用摊上这样的苦差事了。 既然后台不够硬,那这女人的能量就有限——在医院里,或许会有人包庇她;出了医院,多半就没人买她的账了。 在这样的背景下,把她举报到革委会,她别想轻易脱身。 到时候,就算不能把她告倒,也够她喝一壶的了。 后果如此严重,就问她怕不怕?! 肖琳美确实很怕。 不得不说,关于肖琳美的底细,沈思源的猜测十分精准。 肖琳美的后台,就是她的未来婆婆,同时也是这家医院人事科的科长。 人事科的科长,颇有权力,但仅限于这家医院,出了这家医院,她的权力就派不上用场了。 在这种情况下,肖琳美真要被举报到革委会,她的未来婆婆是无法像以前那样,把举报压下去的。 最可怕的是,无论这次举报是否成功,她都很可能会被解除婚约。 要知道,上次举报,已经让她的未来婆婆对她很不满了。 再来一次,而且是举报到革委会的那种,她的未来婆婆必定会勃然大怒,盛怒之下,很大概率会勒令她的未婚夫甩了她。 一想到自己好不容易钓到的金龟婿,就要这么离自己而去,肖琳美整个人都不好了。 “还愣着干嘛?!”沈思源适时的大声呵斥,“不想被举报,就赶紧救人,立刻,马上!” 正在胡思乱想、患得患失的肖琳美吓了一跳,下意识的跑到病床前。 看到这一幕,宋春阳终于后知后觉的回过味来:原来自己的母亲,不是医生救不了,而是医生懒得救! 联想到自己刚才轻信医生,差点就要放弃抢救,带着母亲回去等死,宋春阳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心里发狠的想:你等着,明天我就去革委会举报你草菅人命! 宋春阳本就已经够生气的了,肖琳美接下来的举动,更是让她气到原地爆炸。 只见肖琳美看着病床上脸色灰败不堪的宋老太太,愣愣的站在那里,一副手足无措,不知该如何应对的茫然。 沈思源看不下去了,提醒道:“喂喂,人家老太太等着你救命呢。这个时候,你发什么呆?” 肖琳美支支吾吾:“我、我……” 沈思源耐心耗尽,厉声道:“我什么我?废话少说!救人,你赶紧救人啊!” 或许是被逼急了,肖琳美头脑一热,口不择言:“我就是不救,你能拿我怎么办吧?” “我就是不救”,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出这样的话……她怎么敢?她不想混了么?她疯了么? 沈思源脑袋上冒出三个问号,面对完全不按常理出牌,疑似得了失心疯的肖琳美,一时间竟无言以对。 其实肖琳美没疯,她刚把这些话说出口,就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 然而,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话一出口,就再也收不回来了。 既然如此,那就索性破罐子破摔好了。 肖琳美转身就跑。 看到这一幕,沈思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满脑子都是问号和感叹号:“她一个医生,放着病人不诊治,就这么跑了?跑了!她到底是怎么回事?!难不成……她真的疯了?!” 话音刚落,就有人接茬:“她不是疯了,而是没本事救人,就装疯卖傻,企图蒙混过关。” 沈思源循声望去,就见田雨薇从门口走了过来,脸上有着毫不掩饰的鄙夷和不屑。 接下来,田雨薇不等沈思源发问,便言简意赅的说出了事情的始末。 肖琳美原本是知青,文化也没多高,初中毕业而已。 前几年,她一直在农村种地。 直到去年,她勾搭上了这家医院某位领导的儿子,这才麻雀变凤凰—— 她先是参加赤脚医生培训班,经过为期三天的培训后,成为了赤脚医生。 然后,她所在的公社以她思想先进为由,推荐她进入正规医院,美其名曰适才适用。 再然后,她这位思想先进的人才,就被运作到这家医院当医生。 也就是说,别看肖琳美穿着白大褂,还挺像那么回事,其实她只接受过三天非正规的培训,她在医学方面的知识储备量无限接近于零。 其实,在这个推荐制度大行其道的年代,类似她这种非科班出身,只因思想先进,就被推荐到医院工作的人远不止她一个。 但是,别人很有自知之明,不会不懂装懂,遇到不懂的地方,要么自己刻苦钻研,要么向别人虚心求教,很快就从不懂到懂,业务能力不断提升,继而适应自己所处的岗位。 唯有肖琳美,明明什么都不懂,却自视甚高,而且眼高手低,向别人虚心求教她拉不下脸,自己刻苦钻研她又吃不了那个苦,结果就是,来这里工作都快半年了,她什么都不会。 最要命的是,她不会,可她还不承认自己不会,总是装出一副经验丰富的样子,活跃在一线岗位。 病人来医院求诊,小病她就胡乱开药,糊弄过去,大病她糊弄不过去,就直接拒诊。 听着田雨薇的讲述,沈思源满肚子的槽点,忍了忍,没忍住,吐槽道:“这样一个人,你们医院居然安排她单独值夜班,这是不想给晚上突发疾病的人活路了吗?” “其实,我们医院的惯例是安排两位医生值夜班。今晚也是这样,除了肖琳美,还有一位医生,只不过他……” 说到这里,田雨薇似是想到了什么,连忙停下不说。 第21章 不按剧本演 原来,田雨薇早就看不惯毫无医德的肖琳美,但碍于肖琳美的未来婆婆,一直以来,田雨薇都敢怒而不敢言。 直到刚才,肖琳美当众说出“我就是不救”这种毫无医德的话来,田雨薇意识到,这一回,肖琳美的未来婆婆保不住,多半也不会保肖琳美,肖琳美这个医生算是当到头了,她才毫无顾忌的在沈思源等人面前,揭开肖琳美的老底。 肖琳美恶意拒诊,另一位值班医生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上班上到一半,就偷偷摸摸的溜回家去了。 只不过,肖琳美要倒霉了,那位医生暂时还没有要倒霉的迹象,依旧是田雨薇的同事。 田雨薇不愿平白得罪同事,便没有说那位医生的不是。 这些内幕消息,沈思源无从得知,也无意得知,现在她迫切想知道的是,另一位值班医生人在哪里。 得知那位医生有事临时回家了,沈思源立刻向田雨薇询问他的家庭地址。 问出家庭地址后,不等沈思源吩咐,陈力川就飞奔出去找人了。 这么一番折腾过后,宋老太太的气色愈发不好,她能不能撑到值班医生赶来,怕是只有天知道。 在宋春阳和沈思源焦急等待的时候,在宋春阳的兄嫂无声的用眼神交流的时候,昏迷多时的宋老太太艰难的撑起眼皮。 宋老太太,醒了。 但是,单从宋老太太那隐隐透出死色的脸颊来看,她不像是病情有所好转,更像是……回光返照。 之前,宋春阳还心存侥幸,想着值班医生赶来后,她的母亲或许还有救。 但是现在,摆在眼前的现实告诉她,没有侥幸了,她很快就没有母亲了。 宋春阳怔怔的看着母亲,不由的想起了母亲抚养她长大的点点滴滴,悲从中来,泣不成声。 宋老太太看着满脸泪水的小女儿,原本冰凉的心渐渐回暖。 与此同时,宋老太太不由的想起了陈年往事,浑浊的眼睛里流露出浓浓的歉疚之色。 不知过了多久,宋老太太将目光转向儿子。 眼见自己疼爱了一辈子的宝贝儿子宋冬平,他脸上没有不舍和悲戚,只有不耐和嫌弃,宋老太太一颗心热了又凉,实在是气不过,忍不住张了张嘴。 宋春阳见状,快步上前,柔声问道:“娘,有什么想说的,你只管说,我听着呢。” 看到这一幕,张大喜眼皮子一跳,连忙推了一把丈夫。 宋冬平立刻会意的上前,摆出聆听姿态:“娘,我也听着呢。” 宋老太太神色一下子复杂起来,犹豫了许久,最后什么都没说,缓缓闭上了眼睛。 不、不是,老太太,您不能就这样走啊! 忙活了这么久的沈思源一下急了,连忙开口:“老太太,您有什么未了的心愿么?如果有,说出来,我们帮您实现。什么心愿都可以,比如说,您有什么想吃的么?” 顿了顿,沈思源补充道,“细粮怎么样?您想吃细粮么?” 沈思源之所以有此一问,是因为她在原主的记忆片段里了解到,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很多老人啃了一辈子粗粮,在生命的尽头,表示自己想吃一口细粮。 如果宋老太太表示自己想吃细粮,那沈思源就从随身空间的冰箱里,拿些现成的甜点出来给她吃。 这样一来,沈思源就可以算是帮宋老太太完成了临终前最后的心愿。 相比起寻常的心愿,临终前最后的心愿,分量可要重多了。 沈思源凭直觉认为,如果能完成这样的心愿,那将是一件大功德。 不出意外的话,到那时,沈思源就可以集满一百功德,再升一级,继而得以进入药店,拿到阿莫西林,救下秦宝生了。 有一说一,沈思源写的剧本还不错,颇具可行性。 这不,听到“细粮”两个字,原本生无可恋、闭目待死的宋老太太不受控制的咽了口唾沫。 看到濒死的母亲喉咙微微滚动,宋春阳心情激动,大声说:“娘,我这就去弄细粮。你等着,千万等着,一定要等我回来!” 宋老太太吃力的睁开眼睛,声音沙哑:“不、不用……麻烦……” “这有什么麻烦的?”宋春阳哽咽道,“娘,你一个人,辛辛苦苦把我们几个拉扯大。如今我们已经长大成人,有能力了。不就是细粮么?对于我们来说,又不是多大的事儿,我们弄点回来孝敬你怎么了?这不是应当应分的么?” 宋春阳的话,触动了宋老太太内心深处最敏感的地方。 一辈子不愿给儿女添麻烦的她,这个时候,居然一反常态的点了点头。 宋春阳见状,转身就要冲出去弄细粮。 这时,沈思源按住她:“宋老师,你留下来陪你母亲,我去!” 这个节骨眼上,宋春阳当然想留下来陪她的母亲,但是大晚上的,一个小姑娘独自跑出去弄细粮,且不说弄不弄的到,这样做很有些危险呐。 宋春阳不放心,摇了摇头,正要开口拒绝,就听到沈思源继续往下说:“我表弟这会儿就在楼上的病房里住院,他那里有不少现成的细粮。你等一下,我去去就回。” 听了这话,宋春阳这才放下心来,点了点头。 不久后,沈思源就端着一碗温热的杏仁糊,以及两块绿豆糕,匆匆忙忙的回到急诊室。 宋春阳强忍着悲痛,亲手喂她的母亲吃下了最后一顿饭。 接下来,按照沈思源的剧本,心愿已了的宋老太太就该老怀大慰的离开人世了。 却不料,宋老太太不按剧本演——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她老人家迟迟没有离开。 与此同时,沈思源心情越来越烦躁,渐渐的,脸上不由自主的流露出焦急之色。 不、不是,老太太,您怎么还不走啊? 平心而论,不是沈思源心狠,盼着人家老太太早点死。 实在是,实在是……怎么说呢? 宋老太太都已经病重到了回光返照的程度了,注定是救不回来了。 现如今,宋老太太最后的心愿已了,她自己也在闭目待死。 种种迹象都表明,一切准备就绪,宋老太太可以走了。 反正活不过今晚了,对于宋老太太来说,早一点走,晚一点走,似乎没多大区别。 既然如此,沈思源由衷的希望,她老人家能早一点点走。 要知道,寻常的心愿与临终前最后的心愿,是不一样的。 刚才沈思源拿来杏仁糊和绿豆糕,她这举动,算是帮宋老太太实现了心愿。 但,这个心愿,到目前为止还是寻常的心愿,唯有等到宋老太太走了,才能变为临终前最后的心愿,才能让沈思源获得大功德一件。 因此,宋老太太早一点点走,沈思源就有希望早一点点集满一百功德,进而早一点点到药店取药,救治便宜表弟。 第22章 事有蹊跷 救人心切的沈思源暗戳戳的盼着宋老太太早点驾鹤西去,但盼着盼着,就见宋老太太脸上的死色渐渐消散。 又过了片刻,宋老太太的脸色好看了许多。 咦,她老人家好像……死不了了? 沈思源脑海里闪过这样的念头。 但是,这怎么可能呢? 宋老太太得了危及生命的重病,尽管现在还不清楚她得的是什么病,但这世上,哪有凭借一碗杏仁糊和两块绿豆糕,就能治好的重病? 最关键的是,宋老太太刚才都已经回光返照了,都病重到这种程度了,她老人家没道理不死啊。 沈思源百思不得其解,她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但一时间又无法找到那个违和的地方。 其实,事到如今,不仅仅是沈思源觉得不对劲,沉浸在悲伤中的宋春阳也察觉到事有蹊跷。 宋春阳心里一动,隐隐有了一个猜测。 权衡、沉吟良久,宋春阳心一横,看向她哥哥宋冬平,一字一顿的问:“娘怎么会病成这样的?” 因为某些原因,十年前,宋春阳对兄嫂和母亲心存怨气,年少气盛的她气不过,就负气离家出走了。 尽管后来在姐姐的百般劝说下,宋春阳原谅了兄嫂和母亲,但原谅归原谅,她内心深处,还存着对兄嫂,甚至还有对母亲的一点点怨气。 因此,这些年来,宋春阳回老家的次数寥寥无几,可以说是非必要不回老家。 昨天,宋春阳终于决定嫁给交往多年的对象陈力川。 尽管她不认为这桩婚事需要征得母亲和兄嫂同意,但她考虑再三,觉得有必要把这件事告诉母亲。 于是,今天宋春阳就领着陈力川,回老家见家长。 她回到老家后,震惊的发现,昔日精神矍铄的母亲,如今瘦的没有人样,奄奄一息的躺在床上。 眼看着母亲就快要不行了,她就张罗着赶紧送母亲去医院。 在来医院的路上,她有问过兄嫂,母亲怎么会病成这样的。 兄嫂回答说,母亲得了胃病,吃不下饭,时间长了,就成这样了。 当时,宋春阳没有多想,轻易的相信了兄嫂给出的说辞。 但是现在,亲眼目睹了母亲异常的身体状况,宋春阳没法不多想,她开始怀疑那套说辞的真实性,而且她心里有了一个可怕的猜测。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测,宋春阳再次向宋冬平询问母亲的病因。 紧接着,宋春阳死死的盯着宋冬平,试图从他那里得到合理的答案,期待他推翻自己的猜测。 然而,宋春阳注定要失望了。 只见宋冬平心虚的低头,不敢与宋春阳对视。 张大喜见状,心里暗骂丈夫是个蠢货,脸上却露出微笑:“哎呀,不是和你说了吗,娘得的是胃病……” “闭嘴!”宋春阳打断巧言令色的张大喜,目光紧盯宋冬平,厉声道,“哥,你来说!你亲口告诉我,娘怎么会病成这样的?” 或许是良心未泯吧,宋冬平没有把事先准备好的那套说辞搬出来,低着头,不说话。 宋冬平的表现,验证了宋春阳的那个猜测。 那个猜测是如此的荒诞,宋春阳难以置信的看着宋冬平,颤声道:“你怎么能这样?你怎么能这样!” 宋春阳话音刚落,窃窃私语声在急诊室里响起。 窃窃私语声来自宋老太太旁边的病床,那里聚着一家人。 这家人的孩子吃完晚饭,突然上吐下泻。 孩子的家长很担心孩子的安危,便连夜带着孩子过来看病。 万万没想到,到了急诊室,眼睁睁的看着值班医生从气焰嚣张,到偃旗息鼓,再到落荒而逃。 好嘛,值班医生跑了,这病还怎么看? 万幸的是,还有一位值班医生,而且其他病人家属已经跑去请他过来看病了。 于是,这家人就留在了急诊室里,等待另一位值班医生的到来。 等待期间,孩子的家长惊喜的发现,孩子不吐也不泻了,而且精神也好了许多。 这下子,孩子的家长担忧尽去,浑身轻松。 恰在此时,神奇的一幕发生了,隔壁病床那位眼瞅着就快不行的老太太,吃了点东西,她又行了。 多年的吃瓜经验告诉这家人,这里面多半有大瓜。 于是,这家人中,除了孩子之外,其他人坐成一排,兴致勃勃的围观。 宋春阳质问宋冬平的这一幕,这让这户人家的年轻人迷惑不解,开始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起来: “那位老太太,她到底得的是什么病啊?” “不晓得诶。但我觉得,八成不是胃病。” “我也觉得不是。但不是胃病,那会是什么病呢?” 听到这里,这户人家的老人开始为年轻人解惑: “那位老姐姐,哪里是得了病?她分明是被饿成这样的!” 或许是因为宋老太太与自己年龄相若,这户人家的老人不禁有些兔死狐悲之感,旋即愤愤不平的说:“如今又不是荒年,居然能让家里的老娘活活饿死?!呵,是故意的吧?一定是故意的!那可是亲娘啊,做儿子的,怎么能下得了手?” 说到最后,那老人从牙缝里蹦出两个字:“畜生!” 因为太气愤了,那老人非但没有压低声音,反而拔高声音。 这样一来,那老人说出的话,不仅仅是她的家人,急诊室里的其他人也听到了。 宋春阳面无表情的看着宋冬平:“那可是亲娘啊,而且是一直对你掏心掏肺的亲娘,你怎么能下得了手?你怎么忍心眼睁睁看着亲娘一天天虚弱下去,一天天走向死亡?” 宋冬平依旧无言以对。 这时,张大喜又跳出来,强行狡辩:“什么饿死亲娘?没有的事,你别胡思乱想。” 宋春阳没有理会张大喜,她转头看向宋老太太:“娘,事到如今,你还要替他们俩遮掩么?” 或许是因为在鬼门关转了一圈,宋老太太心里通透了许多,不再一味的向着儿子。 这回,她不做隐瞒,一五一十的说出了实情。 前些天,她生了一场病,没办法下地挣工分,只能在家躺着。 自己的身体自己最清楚,她很清楚,自己得的不是什么重病,只要卧床休息几天,就会好起来的。 也就是说,只需要儿子儿媳伺候她几天,她就能继续下地挣工分了,绝不会拖累他们俩的。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儿媳只给她送了一天饭,就不再给她送饭了。 第23章 帮一个忙 听到这里,宋春阳已经出离愤怒了。 不给生了病,失去行动能力的老人送饭,这是存心要活活饿死老人啊! 宋春阳怒视宋冬平,厉声质问:“娘为你辛苦操劳了大半辈子,她哪点对不起你了,你要活活饿死她?” 宋冬平虽然平时话不多,但还没到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的程度。 但是这会儿,他安静的像个木头人,任凭宋春阳如何质问,他就是不吱声。 反观张大喜,她就像“不死小强”一样,依旧上蹿下跳。 张大喜继续强行狡辩:“不是咱们不肯给娘送饭,实在是家里太穷,穷的揭不开锅,没法做饭给娘送过去。” 神特么家里穷的揭不开锅,这借口也太拙劣了! 别说宋春阳,就连吃瓜群众都听不下去了。 之前发声的那位老人,再度发声:“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你说这话之前,麻烦照一照镜子。你看看你自己,红光满面、膀大腰圆的,这是穷的揭不开锅的人家能有的样子?明明不穷,却在这里哭穷。睁眼说瞎话,你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张大喜还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继续面不改色的睁眼说瞎话:“老话说的好,人不可貌相。我天生就一张红脸,天生就骨架大,你不能因为我这天生的外貌,就断定我家不穷……” 一旁的宋春阳没有反驳张大喜的歪理,她静静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就仿佛静静的看着张大喜上蹿下跳。 其实,这个时候,宋春阳陷入了回忆。 这已经不是张大喜第一次害人了。 十年前,农村倒还好,城里不太平,就连学校这种教书育人的地方,也不可避免的受到波及。 当时,宋春阳刚走上三尺讲台不久,阅历有限的她被学校里的乱象吓坏了,连夜跑回了老家。 宋春阳突然间就回了老家,她的家人自然要询问事情的始末。 还没受过社会毒打的她,不知人心险恶,以为家人都值得信赖,便把事情的始末,毫无保留的告诉了家人。 但万万没想到,张大喜第二天就跑去了大队部,举报她畏罪潜逃。 哈?畏罪潜逃? 不、不是,她畏什么罪了,她自己怎么不知道? 当时的宋春阳,既感到匪夷所思,又感到惊恐不安。 要知道,当时那种大背景下,举报这种事情,可大可小。 万一有人在这种事情上做文章,把事情搞大,对被举报人来说,可能会是灭顶之灾,哪怕被举报人其实是清白无辜的。 不幸中的万幸,大队书记是个好人,他没有搞事情的打算。 他仔细调查后,发现宋春阳除了没向学校请假就跑回老家之外,没有任何不妥,什么“畏罪潜逃”,根本就是一派胡言,便作出裁定:张大喜的举报不成立。 至此,宋春阳侥幸逃过一劫。 但这事儿没完! 宋春阳心有余悸,越想越后怕,实在气不过,就跑去找张大喜算账。 没想到的是,在这当口,她的哥哥,她的母亲,相继跳出来拉偏架,非但不帮她讨回公道,反而打着家和万事兴的幌子,极力劝说她息事宁人。 嫂嫂欺负她,哥哥欺负她,母亲也欺负她。 宋春阳越想越委屈,越想越生气,一气之下,她就离家出走了。 不过,尽管离家出走后,宋春阳回老家的次数屈指可数,但是这些年来,她逢年过节,都会托人捎东西回老家,孝敬母亲。 虽说她捎的都是吃的用的,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但这么多年下来,那些零零碎碎的东西加一起,也值上百块钱了。 上百块钱,这在农村,可不是一笔小钱。 更何况,不仅仅是她,她姐姐也长年累月的孝顺母亲。 她姐姐十几年前,远嫁到外地,不放心老家的母亲,每个月都会往老家寄一笔钱,给母亲当养老钱。 那笔钱,从最初的五块钱,渐渐的,涨到了如今的十块钱,这么多年下来,总数就算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毫不夸张的说,她们姐妹孝敬给母亲的钱物,加起来总值绝对超过一千块钱了。 母亲一个老太太,几乎天天都在地里劳作,哪儿都不去,而且她舍不得吃,又舍不得穿的,平日里根本就花不了几个钱。 那些钱物,到头来,还不是进了兄嫂的腰包。 兄嫂得了这么大的好处,还克扣母亲,连饭都不给母亲吃。 恩将仇报,残害至亲,这还是人吗? 宋春阳越想越气,越想越气,气的咬牙切齿。 听到张大喜还在叨叨叨的说个没完,宋春阳不耐烦的打断:“够了!这些狡辩的话你留着,等我姐回来了,你在她面前说吧!你等着,这笔账,我们姐妹一定会和你好好算算的!” *** 宋春阳放狠话,要把她姐叫回来,找张大喜算账的时候,沈思源的功德已经到账,而且数量非常可观。 原来,虽然沈思源没能帮宋老太太实现临终前最后的心愿,但她误打误撞,帮宋老太太捡回一条命,这同样是大功德一件。 接下来,沈思源如愿以偿的晋升一级,得以顺利的出了小区的正门。 目前,沈思源的活动范围是五百米,小区正门外的那些店铺,绝大部分都超出了沈思源的活动范围,只有零星的几家店铺在沈思源的活动范围内。 万幸的是,那几家店铺之中,恰好就有一家药店。 取到药后不久,秦宝生便转危为安,喜得他的家人围着沈思源,一个劲儿的道谢。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我们之间就别说什么谢不谢的了。”沈思源笑着说。 “就算是一家人,该谢还是要谢的。”程燕梅看着沈思源,脸上露出了由衷的、感激的喜悦,诚心诚意的说,“阿源,你有什么想吃的,想用的,只管跟舅母说,舅母都给你买。” 沈思源表情认真的想了想,随即笑了笑:“多谢舅母的好意,但我没什么想买的。” 说着,沈思源话头一转,“不过,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请舅舅舅母帮我一个忙。” 话音刚落,秦永丰和程燕梅几乎同步开口:“有什么事,你只管说。” 第24章 善恶难辨 沈思源看了一眼沈思宸,这才开口,娓娓道来:“事情是这样的……” 七年前,沈思源和沈思宸被亲生父亲打包送到乡下,交由他们姐弟的外婆秦佩茹抚养。 在秦佩茹的鼓励和支持下,成绩顶尖的沈思源一路读到了高中毕业。 至于沈思宸,成绩不那么突出的他,读到高小毕业,秦佩茹就以他没有读书的天赋为由,极力劝说他不要继续读书了。 沈思宸很听话,秦佩茹不让他读书,他就不读了,老老实实的留在农村下地挣工分。 如果沈思宸真是个学渣——读书纯粹是浪费时间,不如辍学种地那种——那沈思源无话可说,就让沈思宸这么一直种地好了。 但,沈思宸不是啊。 当年,沈思宸考上了县城的初中,而且是以全公社第二的成绩。 如果说全公社第二都算是没有读书的天赋,没有资格读书的话,那岂不是说整个公社,除了第一名,其他的孩子都不配读书了? 岂有此理! 当年,沈思源就不认同秦佩茹的说法。 这些年来,她一直想让沈思宸重回校园,继续读书。 奈何此前她还是个学生,心有余而力不足,还没有能力供弟弟读书。 现在就不一样了,她已经高中毕业了,前不久还得到了一份记分员的工作,完全有能力供弟弟读书。 在这种情况下,沈思源有了一个计划: 暑假期间,安排沈思宸复习小学知识,预习初中知识; 暑假结束,安排沈思宸入读初中,继续他的学生生涯。 “本来呢,复习和预习这种事,大可以待在家里进行。可是……” 说到这里,沈思源抿了抿唇,干净清澈的眼睛里,适当的流露出无奈的情绪,“外婆不是不支持阿宸读书嘛。这种情况下,我很担心,看到阿宸重新拿起课本,外婆会再来一次‘良言相劝’。” 听到这里,程燕梅心里有所触动,忍不住把憋在心里许久的好奇与疑惑问出口:“说实话,我一直想不通,同样是外孙,在读书方面,你外婆那么支持你,可轮到了阿宸,你外婆就不怎么支持了,这是为什么呢?” 程燕梅的疑惑,也是秦永丰的疑惑。 “我也想不通。别人家不让自家孩子读书,多半是因为家里没钱,供不起。咱们家虽然算不上殷实人家,但多少有些家底,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秦永丰说着,忍不住吐槽亲妈,“又不是供不起,只是因为阿宸没考到第一,就不让阿宸读书了,你外婆这做法,很有些不近人情呐。” 对于秦永丰的吐槽,沈思源默默在心里点了个赞。 至今为止,对于秦佩茹这个人,沈思源只是稍作了解,还没深入了解呢,就已经满脑子的槽点,很想找个对象一吐为快。 但,只是想想而已。 理智告诉沈思源,不要在别人面前轻易吐槽秦佩茹这个长辈,尤其是在人家亲生儿子面前,更要谨言慎行。 沈思源笑笑,没有附和,转而对秦永丰说:“我的想法是,阿宸继续学业这件事,暂时瞒着外婆,不让她知道。舅舅,你看这样行不行,最近这一两个月,就让阿宸待在你家专心学习,等到学校开学了,阿宸顺利入学了,生米煮成熟饭,到那时,再把这件事告诉外婆。” 这是要先斩后奏的节奏啊! 秦永丰下意识的皱起了眉头。 尽管对于亲妈的一些做法,秦永丰颇有微词,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愿意对亲妈有所隐瞒。 到底是秦佩茹的亲生儿子,要把他从秦佩茹那里,拉拢到己方的阵营里,难度有点大……沈思源心里感慨。 稍加思索后,沈思源正要继续展开游说,就听到沈思宸开口说:“读书不仅花钱,还花时间。有那工夫,还不如想办法挣钱呢。我……” “我什么我?你给我闭嘴!”沈思源粗暴的打断了沈思宸,“你要挣钱,我不反对,但在这之前,你至少要把初中读完了,这一点,没商量!” 面对自家姐姐的严厉呵斥,沈思宸眼圈一红,不是因为委屈,而是因为感动。 如果有的选,谁愿意早早的离开校园,跑回农村,面朝黄土背朝天呢? 当年,沈思宸“自愿”辍学后,明面上,他跟没事人一样,但背地里,他偷偷哭了好久。 沈思宸以为,自己这一生,都与校园无缘了,没想到自家姐姐居然提出让自己重回校园,而且明显是下了很大的决心,这让他没法不感动。 沈思宸想了想,也不说什么不想读书的假话了,他如实说出了心里的顾虑和担忧:“要是我继续读书的话,不但挣不了工分,还要花钱。且不说挣不了工分,外婆会不会生气。单说花钱,姐,你这个年纪,也该为自己做打算了,与其花钱供我读书,不如把钱攒下来,添置嫁妆。” 其实,沈思源提出让沈思宸重回校园,继续学业,只是一个幌子,真正目的是让沈思宸离开前进大队,远离心怀叵测的秦淑兰,以及善恶难辨的秦佩茹。 没想到的是,沈思宸小小年纪,就如此多思多虑,处处为沈思源着想——严格来说,沈思宸是在为原主着想,但现在受益的是沈思源,四舍五入也等于是在为沈思源着想。 沈思源承他这份情,更加坚定了让他继续学业的想法。 沈思源表情认真的说:“别说我现在完全没有嫁人的打算,就算有,我的嫁妆,我自己会想办法,用不着你来操心。你要操心的,应该是如何适应初中的学习生活。毕竟,你已经离开校园三年了,就算你以前学的再扎实,那些学过的知识也忘的差不多了,要想适应初中的学习生活,跟上初中的学习进度,必须下一番苦功才行。” 闻言,沈思宸在心里权衡许久,缓缓点头。 一旁的程燕梅看看沈思源,又看看沈思宸,沉吟片刻,开口说:“阿宸,往后你就待在我们家,一直到初中毕业,不,高中毕业。” 顿了顿,程燕梅补充道,“既然你外婆不支持你读书,那在高中毕业之前,就尽量不要回老秦家了。” 沈思源救了自家孩子,自己就该知恩图报,好好报答她。 既然沈思源的心愿是让沈思宸继续学业,而且沈思宸也有意继续学业,那么自己就该帮她完成这一心愿。 第25章 想不明白 秦永丰闻言,为难的看着程燕梅,迟疑着说:“可是这样的话,娘会生气的。” 媳妇的想法,秦永丰不是不能理解。 其实,作为舅舅,他一直都很疼爱沈思源姐弟,就算不是为了报答沈思源的救命之恩,他也愿意帮助沈思宸继续学业。 但,他不仅仅是沈思源姐弟的舅舅,他同时还是秦佩茹的儿子。 他不能只顾沈思源姐弟的意愿,全然不顾亲妈的想法。 程燕梅斜了丈夫一眼,冷笑一声:“生气?那就让她生气好了。总不能为了照顾她的情绪,就耽搁阿宸的前程,毁了阿宸的一生吧?” 秦永丰敏锐的感觉到,他媳妇的情绪有些不对,似乎又开始针对他娘。 自从当年小女儿在他娘眼皮子底下丢了,他媳妇就开始怨恨他娘。 尽管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媳妇似乎不再那么偏激,但那只是表象,一旦受到刺激,他媳妇就会百般的看他娘不顺眼,甚至和他娘对着干。 而现在,他媳妇就好像受到了刺激…… 夹在亲妈和媳妇之间的秦永丰,隐隐有种不好的预感。 果不其然,程燕梅越说气,眼神里多了一抹狠厉:“阿宸,你只管放心的待在我们家就好。至于你外婆,她不找上门来就算了,她敢来,我自有办法对付她,不用你操心。” 值得一提的是,程燕梅可不是说大话,她是真的有办法对付秦佩茹。 当年,尽管程燕梅不在事发现场,但她心里有一种强烈的直觉,小女儿的失踪,绝非无意,而是故意,是秦佩茹故意弄丢了她的小女儿! 只是,她没有证据。 这些年来,为了撬开秦佩茹的嘴,她一直在暗中调查,设法搜集证据。 关于小女儿失踪一事的证据,她没有找到,但她有意外收获。 那些收获,足以让秦佩茹身败名裂了。 沈思源还不知道程燕梅手里握有秦佩茹的黑料,只是听了程燕梅放出的狠话,她便忍不住在心里比了个剪刀手。 很好,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沈思源之所以要把沈思宸送去秦永丰家,固然是因为她初来乍到,一时间找不到更合适的人家,但更多的是因为她知道程燕梅和秦佩茹很不对付,万一秦佩茹上门找沈思宸,程燕梅可以把秦佩茹挡回去。 沈思源露出了发自内心的笑容:“舅母,我们阿宸就拜托你了。” “你放心,有我在,谁都别想把阿宸领走。”程燕梅说着,忍不住开启讽刺模式,“哼,有些人表面上是慈爱的长辈,其实背地里是黑心的地主婆,惯会剥削别人。剥削三年就已经很过分了,还想一直剥削下去?想得美。” 值得一提的是,程燕梅说到“地主婆”三个字时,眼里闪过一道奇异的光芒。 那道光芒,一闪即逝,秦永丰压根没注意到。 他听了这番话,张了张嘴,想为他娘辩白几句,但话到嘴边,却没有底气说出来。 程燕梅扫了一眼识时务的秦永丰,继续说:“阿源,以后你照顾好你自己就行。至于阿宸的学校、学费和生活费啥的,就交给我好了,你就不用管了。” 沈思源认真的思索了片刻,语气郑重的说:“学校就麻烦舅舅舅母费心了,至于学费和生活费,还是由我来负责吧。” 程燕梅审视着沈思源,见她的眼神充满了坚定,思考了片刻,便点了点头。 又商议了一会儿后,沈思源正要告辞离去。 这时,沈思宸开口说:“姐,我和你一起回去吧。” 眼见沈思源皱了皱眉,沈思宸连忙解释:“我总不能两手空空住进舅舅家吧?我的东西都在老秦家放着,我得回去收拾收拾,搬到舅舅家来。” 顿了顿,沈思宸补充道,“反正外婆这几天出远门,不在家,完全不用担心回去后,外婆会拦着不放。” 秦佩茹不在,但秦淑兰在啊! 明知道秦淑兰要算计沈思宸,还把沈思宸带到秦淑兰面前,这不是让他去送死吗?! 尽管沈思源有信心阻止秦淑兰,不让秦淑兰的奸计得逞,但有信心归有信心,该小心还是要小心一些,为了安全起见,还是不要让沈思宸接触秦淑兰为妙。 沈思源摇摇头,凝视着沈思宸:“你的东西,我替你收拾,你老老实实待在县城里,没有我的允许,不许回老秦家,记住了吗?” 沈思宸没有立刻作答,他不解的看着沈思源。 沈思源无奈,只好给他一个理由:“外婆这次出远门,她虽然明说了,是要去外省探望朋友,但还是给人一种神神秘秘的感觉——外省的范围很大,包含了除本省之外的全国各省各地,问她到底是去哪个省份的哪个地方,她只说去北方的一个小镇,具体是北方的哪里,她含糊其辞;问她什么时候从北方回来,她只说去去就回,具体是几号回来,她依旧含糊其辞。 “虽说咱们这里是南方,距离北方很远,往返一趟,少说也得十天半个月的路程,前天出远门的外婆,理论上来说,今天是回不来的。但是,凡事都有例外,万一外婆提前回来,今天就到家了,看到你收拾东西,你觉得你还走得了么?” 沈思源给出的这个理由,说服了沈思宸。 然后,沈思源便与沈思宸说好,明天把他的行李送到秦永丰家去。 再然后,沈思源便告辞离开了。 不过,沈思源并没有直接回老秦家,而是找了一个无人的角落,进了空间,然后往床上一躺,呼呼大睡。 么得办法,从昨天下午起,各路奇葩滚动出现,沈思源与他们斗智斗勇,极耗精力,再加上彻夜未眠,她的“电量”即将耗尽,需要补觉恢复精神。 *** 沈思源补觉期间,她曾待过一段时间的病房里,有两个人凑在一起,窃窃私语。 其中一个是宋春阳,她的母亲如今睡在沈思源之前睡着的那张病床上,另一个是唐剑兰,她的儿子如今躺在黄晓莹之前躺过的那张病床上。 唐剑兰的丈夫和宋春阳一样,也是县一中的老师,而县一中有专门为老师配备的家属楼。 这些年来,唐剑兰一家和宋春阳一直住在家属楼里,而且比邻而居。 再加上唐剑兰和宋春阳投缘,她们俩就成为了闺蜜,几乎无话不谈。 就在刚刚,宋春阳把自己的家丑原原本本的告诉了唐剑兰,随后又道出了心中的不解。 “且不说我逢年过节捎回家的那些东西,单说我姐每个月寄回来的养老钱——十块钱,那可不是小钱呐。那两个混账把我娘饿死了,顶多也就省下点粮食,但与此同时,他们就会失去我姐给的养老钱,以及我娘挣的工分。 “养老钱加工分,不比那点粮食值钱多了?他们饿死我娘,无异于是在做亏本买卖。这么好算的一笔账,我不相信利欲熏心的他们算不明白。明知道是亏本买卖,可他们还是做了,这是为什么呢?” 宋春阳想来想去想不明白,满心不解的她迫不及待的想听一听闺蜜的见解。 唐剑兰在街道工场间工作,她的同事绝大多数都是四十岁上下的妇女。 这个年龄段的女人,最大的爱好就是东家长西家短。 因此,工场间里,总是各种家庭伦理内幕八卦乱飞。 唐剑兰置身其中,着实长了很多见识,论经验和阅历,她能甩宋春阳好几条街。 宋春阳想不明白的事情,唐剑兰很快就意识到其中的关键在哪里。 第26章 谋财害命 唐剑兰问道:“你姐给的养老钱,都在你娘手里捏着,对吗?” 宋春阳不明白她怎么突然有此一问,但还是如实回答道:“对呀。我姐每次都是通过邮局给我娘汇款,收款人写的是我娘的名字,所以每次邮递员都会把汇款单交到我娘手里。然后,我娘亲自拿着汇款单,去邮局取钱。这样取到的钱,当然是我娘自己收着了。” 宋春阳说着说着,忽然明白她的用意了,“你怀疑那两个混账饿死我娘,是为了谋夺我娘手里的钱财?” 唐剑兰点了点头。 “这不可能。”宋春阳解释说,“我说不可能,不是因为我相信那两个混账的人品,认为他们做不出谋财害命的勾当来,而是因为他们没必要这么做。要知道,我娘就我哥一个儿子,而且把他当做是心肝宝贝,我娘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好不容易才攒下的那些钱财,到头来,毫无疑问,全都会留给我哥。既然如此,那两个混账委实没必要多此一举,冒着被发现的风险,做出谋财害命的勾当。” 唐剑兰反驳说:“怎么不可能?你也说了,是‘到头来’。也就是说,你娘手里的钱财,要等到她百年之后,才能作为遗产,交到你哥和你嫂子手里。有一种可能,你哥和你嫂子等不及了,为了早点拿到那些钱财,就对你娘下了毒手。” 宋春阳仔细想了想,摇摇头:“我觉得,这种可能不大。那两个混账要是单纯的谋财,现在下手,确实能谋到钱财,但谋到的钱财,也就那么多了,因为我娘过世后,我姐一直给的养老钱就会停掉。要是他们再忍忍,忍到十年二十年后,我娘自然离世,这期间,我姐会源源不断的给养老钱,到最后,他们能拿到的钱财,绝对远远多于现在能拿到的钱财。 “打个比方说,现在我娘手里有一千块钱,十年后,她手里至少会有两千块钱。既然是谋财,那两个混账为了眼前的一千块钱,放弃以后的两千块钱,因小失大,这不是傻么?他们又不是傻子,怎么会做这种傻事。” “眼前的一千块钱和以后的两千块钱,大多数人通常会选以后的两千块钱。但,也有些人目光短浅,只顾眼前利益,会选眼前的一千块钱。” 说到这里,唐剑兰笑笑,感慨道,“据我所知,这世上,目光短浅的人不在少数。” 听了这话,宋春阳迟疑着说:“难不成,那两个混账对我娘下毒手,还真是单纯的为了谋财?” 唐剑兰反问:“不然呢?难不成,你怀疑他们还另有所图?” 宋春阳点点头:“我确实有这样的怀疑,但是他们还图什么,我想不出来。” 唐剑兰迟疑了一下:“那个,你就没想过报案,请公安同志调查他们的作案动机么?” 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警力严重不足,这就不可避免的导致了,一些案件“民不举官不究”。 宋冬平夫妇差点饿死老人,显然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涉嫌遗弃罪。 虽然性质十分恶劣,但如果不报案,这件事多半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糊弄过去了。 但是反过来,如果报案,这个年代的公安还是很负责的,必定会认真查案,到时候,宋冬平夫妇的作案动机,一定能查个水落石出。 “报案……”宋春阳为难的说,“说实话,我有想过报案,但报案少不了我娘的配合,而我娘……” 说到这里,宋春阳望了一眼病床上昏睡的母亲,叹了口气,“这事儿还是等我姐回来再说吧。” 话是这么说,但宋春阳心里很清楚,就算她姐回来了,她和她姐轮番劝说,也不可能说服她娘作证,指控她哥的,哪怕这回她娘确实被她哥伤透了心。 眼见宋春阳眼眸低垂着,情绪低落,唐剑兰适时转移话题:“对了,这回你娘能捡回一条性命,多亏了你的学生。你那学生机智勇敢,她的成绩也一定很不错吧?” 提及沈思源,宋春阳露出由衷的笑容:“嗯呢,她的成绩一向很好,在前不久举行的高中结业考试里,她更是考出了全县第一的好成绩!” 唐剑兰心里一动:“我听说,今年咱们县一中有个学生被推荐到了帝都大学,就是这个学生么?” “是的呢。”宋春阳与有荣焉,笑了起来,“托她的福,我有幸亲手摸到帝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说到这里,宋春阳笑容一滞,似是想起了什么,脸上不禁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唐剑兰见状,不免有些好奇,立刻追问:“怎么了?” 宋春阳的表情有些古怪:“说起录取通知书,原本该由本人亲自过来,现场签字确认,与本人的档案一起领走。但是前几天,学校打电话到我那学生所在的生产大队,通知她亲自过来一趟,她却没有亲自过来,过来的是她外婆。当时,她外婆解释说,她上山捡柴火的时候,不小心掉进一个坑里,摔断了腿,行动不便,只能让家人替她来领录取通知书和档案。” 听到这里,唐剑兰的表情也有些古怪了:“你那学生,昨晚不是出现在县医院,为了帮你娘治病,她一直跑上跑下,忙前忙后么?她的腿,明明就好好的呀。” “就是呀!”宋春阳大惑不解,“她明明没有摔断腿,她外婆为什么要说她摔断了腿呢?你是不知道,昨晚我看到她好端端的站在我面前,我整个人都懵了一下,很想问她的腿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是当时我娘生死未卜,我只好把心里的疑惑压下去,强忍着没问出口。” 唐剑兰想了想,心里一动,忽然想通了:“家中长辈不会在这种事上瞎说,我估计你那学生确实是摔伤了,但摔的没有想象的那么严重——本以为是摔断了腿,其实只是磕了一下,腿没断,歇两天就好了。” 宋春阳缓缓点头,觉得唐剑兰说的有道理,但她心里还是有些不放心,沉吟说道:“等我娘身体好些,还有我家的家丑解决了,我就拎着礼物,去我那学生家拜访一下,顺便了解一下她的身体状况。” 她们两人正坐在角落里,说着悄悄话。 突然,宋春阳眼角余光看见一个俊美挺拔的年轻人,来到了她母亲的病床前。 宋春阳颇为诧异,她刚想开口询问,便听唐剑兰说道:“你是来探望昨天在这里住院的那个小姑娘的,对吧?那个小姑娘,昨天晚上就出院了。” 听了这个消息,那年轻人只得拎着一袋水果,转身离开。 第27章 赚钱之道 随身空间,宅院之中。 沈思源一觉醒来,先是洗了个热水澡,接着打开冰箱,东摸摸,西摸摸,仔细清点了一遍里面装着的食材。 昨天糖糖曾和沈思源提过一嘴,冰箱里面的这些食材,全都来自于星际网店的七星级店铺。 所谓星际网店,简而言之,就是一个极为庞大的网上购物平台,上面汇聚了来自于各个星球的上亿家店铺。 尽管现阶段的沈思源还无法使用星际网店,但假以时日,她晋级到相应的级别,便可以使用了。 到那时,她就可以随心所欲的逛星际网店上的店铺。 那些店铺中,七星级店铺是最高级别的店铺,这种店铺里面的东西质量非常一般。 到底是怎么个非同一般法? 当时糖糖没有细说,沈思源另有要事,也就没有细问。 此时沈思源站在冰箱前面研究了半天,发现每种食材的外包装上,都带有“灵泉”的字样。 沈思源猜想,这些食材在种植或加工的过程中,或多或少都添加了灵泉。 想到这里,沈思源心里一动,顿时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原来如此,怪不得宋老太太吃下杏仁糊和绿豆糕后不久,就从鬼门关里闯出来了。 本以为是宋老太太身体底子好,现在看来,不是这样。 真正的原因是,杏仁糊和绿豆糕里的灵泉发挥了作用。 沈思源意识到这一点,她心里的某个想法发生了改变。 她原本打算将这些食材拿出一部分来,改头换面之后,拿到外面卖掉。 但现在,她决定自己吃。 要知道,这个冰箱虽然很高档,但它目前还只是普通的冰箱,不具备自动补货的功能,里面装着的东西,没了就是没了,不会再变出来。 这样一来,对于沈思源来说,眼前这些食材就显得弥足珍贵了。 这些不可再生的食材,拿去卖钱太可惜了,还是留着自己慢慢吃,补补身子,比较划算。 只是,这样一来,就没有了货源,自己该怎么赚钱呢? 急于赚钱的沈思源随手拿出一瓶水和一袋三明治,一边吃着,一边不停的思索着赚钱之道。 突然,糖糖迈着优雅的猫步进屋,左顾右盼片刻,跃向餐桌,然后一双亮如星辰的眼睛,眼巴巴的看着沈思源……手里的金枪鱼三明治。 沈思源看看糖糖,再看看手里的半个三明治,然后……“啊呜”一口,直接吞下了剩下的三明治,连点渣子都没留。 糖糖忍不住“喵”了一声,叫声里充满了委屈和控诉。 沈思源一脸诧异的审视着眼前的小白猫:“你不是修炼了三百年的猫大仙么?都大仙了,早就能做到辟谷,不用吃五谷杂粮了吧?” 糖糖有些心虚的低头,不去看沈思源,小声说:“辟谷了,但没有完全辟谷,还得要时不时的吃些东西。退一万步讲,就算完全辟谷了,只是不用吃东西,不是不能吃东西,遇到好吃的,完全可以大吃特吃。” 说着,糖糖抬起头来,瞅瞅冰箱,又瞅瞅沈思源,一双猫眼里满是期待。 沈思源假装没看见,慢悠悠的喝着手里的那瓶水。 糖糖抽了抽粉嫩的鼻尖,有些羡慕的说:“这是灵泉水,而且是最上乘的那种,一瓶要好几万星币呢。” 糖糖说着,伸出粉嫩的小舌头,舔了舔嘴唇,好奇的问,“好喝么?” 沈思源诚实的点点头:“好喝。” 糖糖张了张嘴,欲言又止,尽管它没有直截了当的把话说出口,但它的意思很明显:想喝。 沈思源假装没看懂,貌似随意的问了一嘴:“你作为一个有工作的猫,应该实现财务自由了吧?” “屁的财务自由!”一提到这个话题,优雅蹲坐的糖糖忍不住爆了句粗口,然后就开始吐槽它的boss有多么多么抠门,给它发的工资有多么多么微薄。 通过这番吐槽,沈思源大致摸清楚糖糖的薪资待遇等相关情况。 眼前这位白猫助理只在限定的时间——一天八小时,限定的地点——随身空间里,为沈思源提供咨询服务。 而且,不用每天都上班,每月可以休息十天,相当于上二休一。 工作算是比较清闲的,但相应的工资也不高,月薪是十万星币。 十万星币,真的很少,只能靠精打细算才能维持得了生活这样子。 这种情况下,糖糖自然是不可能掏钱买价值上万星币的灵泉水的。 事实上,别说昂贵的灵泉水了,就连不那么昂贵的零食,囊中羞涩的糖糖都不敢敞开了买。 这年头,打工人挣钱难,打工猫挣钱也不容易啊。 作为曾经的打工人,沈思源看小白猫的眼神里,多了些许怜悯和同情。 沈思源想了想,从冰箱里取了一罐猫罐头,打开放到糖糖面前。 糖糖欢呼一声,埋头大嚼。 沈思源实在想不通,为什么这个冰箱,作为给她的礼物之一,里面会有猫罐头,而且还不止一罐,足足有一打。 但不管怎么样,给她了,那她就得好好用上。 这玩意儿,没法拿出去卖,自己吃……额,也不是不行,但是沈思源想来想去,还是过不了心里面那个坎。 那就索性借花献佛,送给自己的白猫助理吃吧。 不一会儿,糖糖干掉了那罐猫罐头,意犹未尽的舔着前爪。 看到糖糖这副心满意足的模样,沈思源适时的开口道:“我现在很缺钱,急需挣上一笔钱。我的初步打算是,在空间里寻找货源,然后拿到外面去卖。只是,我对空间还不太熟悉,一时间想不出空间里有哪些合适的货源。你对这里应该很熟悉,能给我支个招吗?” 吃人嘴软,糖糖刚吃了沈思源给的猫罐头,不好意思白吃,立即开动脑筋,帮她出主意。 糖糖斟酌着说:“现在你的活动范围内,一共有四家店铺,分别是:药店、洗衣店、化妆品店以及美容美发店。我觉得吧,你不妨去化妆品店搞点化妆品,拿出去卖卖看。虽然我不化妆,但我不止一次的听过这样的说法:这世上,很少有抵挡得住化妆魅力的女人。真是这样的话,化妆品拿出去后,应该不愁卖不出去。” 沈思源想了想,摇头说:“你说的是正常情况,可外面现在……怎么说呢?外面现在最广泛、主流的说法是:不爱红装爱武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审美观,或许不是每个人心里头都认同这种说法,但明面上必须认同。所以,化妆品现在拿出去,销路很难打开,估计卖不出去。 “退一万步讲,就算化妆品能卖出去,我也不敢拿直接出去卖。因为这里的化妆品,明显有别于外面的化妆品,必须想办法重新包装,而重新包装,需要包装材料,这些我暂时没有。” 略作停顿,沈思源补充说,“但凡是带有包装、需要重新包装的东西,对于现在的我来说,都不合适。” 糖糖听到这里,缓缓点头,沉吟道:“我懂了,你想要的是,最好不带包装的东西,对吧?这种东西,小区外面的那四家店铺里面,好像没有啊。不过……” 说到这里,糖糖话头一转,“小区外面没有,小区里面有啊。” 第28章 薅羊毛 “小区里面有?”沈思源眼睛一亮。 在沈思源期待的目光中,糖糖点点头:“小区的正中央,有一个很大的古典园林。那里面不仅有亭台楼阁,廊桥水榭,还有竹林,有花海,有青山,有绿水。那片竹林里面有竹笋;那片花海其实是桃花林,而现在正是桃子成熟的时节,可以去那里摘桃子;所谓青山,就是一大片假山,假山旁边有好几棵金桔树,已经开花,不久后就能结果,到时候,就可以去那里摘金桔;所谓绿水,就是一大片人工湖,湖里面种植着大片大片的荷花,等在过段时间,就可以去那里摘莲蓬、挖莲藕了。” 竹笋、桃子、金桔、莲蓬、莲藕…… 哇哦,这些可都是好东西啊! 沈思源内心跃跃欲试,矜持的“嗯”了一声,语气有些担忧的说:“你的主意很好。只是,只是……这样薅小区的羊毛,会不会被投诉啊?” 糖糖不以为意:“你是这个空间唯一的主人,这个小区自然也是属于你的。作为主人,别说挖点笋、摘点桃,就算把小区的大门卸了,拉出去称斤卖,也没人会说你什么的。投诉?根本不可能发生这种事。” 沈思源放心了,简单收拾一下,便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带着大王来巡山的气势,一边霸气十足的巡视小区,一边肆无忌惮的薅羊毛。 过了许久,收获满满的沈思源来到小区外的洗衣店,先是翻找出一堆颜色单调,款式简单的衣服,然后亲自动手,对这些衣服加以改造。 因为早已料到自己大概率会穿越到物资匮乏的时代,沈思源特地报了一个缝纫技能培训班。 尽管沈思源在缝纫方面似乎没什么天赋,培训效果一般般,但培训费好歹没白花,她多多少少掌握了一些缝纫技能。 如今的沈思源,不但会手工缝制服装,还掌握了踩缝纫机这项技能。 恰好这家洗衣店里配有一台缝纫机,借助缝纫机,没过多久,沈思源就完成了改造。 一件白色衬衣,一件土黄色对襟衫,一条黑色长裤,一条蓝色阔腿裤,一条灰绿色工装背带裤,以及两套大红色内衣。 大小合适,沈思源穿着很合身。 但是,真的……好土啊! 这一刻,沈思源不禁有些后悔,自己不该图省事,只报了一个缝纫技能培训班,应该再报一个服装设计培训班的。 沈思源面无表情的换上刚出炉的大红色内衣,以及土黄色对襟衫和蓝色阔腿裤,穿着原来那双已经很旧的黑色布鞋,往穿衣镜前面一站。 尽管早有心理准备,但沈思源看到镜子里那个小土妞,还是忍不住想捂脸。 眼不见为净。沈思源把头撇向一边,这时,她突然发现,这家洗衣店的一角,摆放着一个货架。 那货架不大,上面的商品种类倒不少,有樟脑丸、洗衣液、洗衣凝珠、衣物护理剂以及衣物收纳袋等。 这些商品都不出格,符合洗衣店的设定。 有些出格的是,货架旁挂着几个帆布包。 特别出格的是,货架的c位居然摆放着……额,那啥小雨衣,以及那啥内衣。 洗衣店卖内衣,倒也不是不行,可问题是,摆放在小雨衣旁的内衣,那能是正经内衣么? 自诩正经人的沈思源带着批判的目光,看着货架上的那些不正经的破玩意。 真·破玩意,货架上共有十二套,但每一套,无一例外,都破了好几个洞。 片刻后,沈思源一脸嫌弃的走上前,挑挑拣拣,从中选出两套,揣入兜里。 么得办法,沈思源在制衣方面手艺平平,可偏偏这家洗衣店规模很大,但业务不是很齐全,居然不提供清洗内衣的服务,沈思源找不到现成的内衣,只好找了几件小码的衣服,凭着想象裁裁剪剪,勉强整出两套内衣来。 这样捣鼓出来的内衣,可想而知,穿着很不舒服。 在不舒服和不正经之间,她只能勉为其难的选择不正经。 然后,沈思源又从货架上挑了一个没有图案的黄色帆布包。 再然后,沈思源便离开这家洗衣店,来到隔壁的美容美发店,施展亚洲四大邪术之一的化妆术,把自己这个貌似小土妞,易容成真·小土妞,嗯,还是有雀斑的那种。 化妆成这样,纵使是亲近之人,也不可能一眼认出沈思源。 不久后,沈思源出现在了县医院的楼梯间,透过楼梯间的门缝,悄咪咪的观察外面的动静。 之前,沈思源就发现,或许是因为规模不大的缘故,这家医院各科室没有独立的病房,除了传染病之外,各种各样的病人,不分男女老少,混住在同一个病房里。 但,其中两间靠在一起的病房,不知是什么原因,里面住着的绝大多数都是孩子。 此刻,沈思源就紧紧盯着那两间病房。 为什么瞄准那两间病房? 嘿嘿,那是因为,沈思源觉得,家长的钱最好骗,啊不,是最好挣。 不多时,其中一间病房里走出来一位大婶。 那大婶上面穿枣红色圆领衫,下面穿黑色裤子,配棕色牛皮凉鞋。 尽管这身打扮中规中矩,不算出挑,但这个年代,能打扮成这样,家庭条件算是很不错的了。 沈思源当即推开楼梯间的门,追上那大婶。 与那大婶擦身而过时,沈思源低声问:“大姐,新鲜的水蜜桃,要不要来两只?” 水蜜桃? 那大婶停下脚步,侧头看向沈思源。 沈思源不动声色的打开手里的挎包,接着迅速把挎包合上。 尽管一开一合,时间极短,但那大婶分明看到好几只白里透红的大桃子。 于是,那大婶一声不吭的跟着沈思源,来到了安静无人的楼梯间里。 “一只五毛钱。”沈思源二话不说,直接报价。 “五毛钱?”那大婶皱眉,“供销社里的桃子只要八分钱一斤,你一只开价五毛钱,简直是狮子大开口!” 确实是狮子大开口。 但,这位大婶没有转身就走,说明这价格没有超出她所能承受的范围——额,至少没完全超出。 沈思源笑了笑,语气不疾不徐:“大姐,供销社是个什么情况,你一个城里人,肯定比我这个乡下人清楚。咱说句实在话,你觉得供销社黑板上写着八分钱一斤的桃子,那是人人都能买到的么?” 那大婶没有作答。 其实,那大婶心里很清楚,供销社里的很多东西,尤其是紧俏的物资,一般人很难买到。 就比如这桃子,八分钱一斤,对于他们家来说——她和她丈夫都是县农机厂的正式工,她丈夫还是个干部,他们家的家庭条件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在县城里算是不错的了——这价钱,真心不贵。 但是,价钱合适,奈何她买不到啊。 这几天,她儿子生病住院,没什么胃口。 她心疼儿子,就想买点水果回来,让儿子吃了开开胃。 为此,她不止一次的往供销社跑,结果只买到了几根发黑的香蕉。 就这,还是她排了四个小时的队,好不容易才抢购到的呢。 桃子?她连根桃子毛都没摸着。 据说,供销社里的桃子早就被内部消化了,压根就没摆上货架。 这也是为什么,看到沈思源手里的桃子,她就立刻上钩的原因。 第29章 讨价还价 沈思源察言观色后,知道这单生意有戏,再接再厉:“退一万步讲,就算你有本事买到供销社里的桃子,有我这桃子珠玉在前,你也会后悔的。要知道,供销社里的桃子,又小又涩,你再看我这桃子,又大又甜,虽然都是桃子,但论质量,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再说分量,我这桃子,一只足足有六七两重,四舍五入,就相当于一斤了。一斤质量上乘的水蜜桃,卖五毛钱,过分么?一点都不过分啊!我跟你说,买了你不吃亏,买了你不上当。所以说,大姐,别犹豫了,赶紧买吧!” 六七两重,四舍五入,就相当于一斤了…… 那大婶心说你的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吗? 不过,尽管那大婶满肚子的槽点,但她并没有多说什么,而是细细思量起来。 过了半晌,那大婶用商量的语气,试探着问:“那个,我可以尝一尝吗?” 开价五毛钱一只的桃子,那大婶还真不好意思提出试吃。 但,也正是因为开价过高,她很担心这桃子中看不中吃,让自己花冤枉钱,不敢光看不尝。 沈思源很爽快,当即掏出一把匕首,切了一小块桃子,递给那大婶:“把桃子皮撕掉再吃。” 那大婶依言撕掉桃子皮,然后将桃肉放入嘴中。 尽管那大婶不止一次的听到沈思源吹嘘这是水蜜桃,但当那块桃肉放在嘴里一抿就化,化成香甜可口的桃汁,她还是被深深震惊到了。 这,这是真·水蜜桃啊! 原本,那大婶只是想买两个给儿子尝尝鲜。 但现在,她改变了主意,有了一个新想法。 “你手里一共有多少桃子?”那大婶问道。 沈思源想了想,半真半假的回答道:“我家在深山老林里无意中发现了一个山谷,那里有二十来棵百年老桃树。那些老桃树能成片成片的开花,但结的果子却屈指可数。所有桃树上的桃子加在一起,也就只有百十只。” “百年老桃树?”那大婶眼睛一亮,愈发坚定了心里的想法,“你看这样行不行,我给你二十块钱,你给我一百只桃子。” 二十块钱?! 这单生意要是能成,自己就不用一单一单的拉生意,可以收工大吉啦。 很省心,但二十块钱一百只桃子,折算下来,一只桃子两毛钱。 这是对半砍,都不止的节奏啊。 沈思源心里有些不乐意。 要知道,这些桃子来自于小区的桃林。 尽管那片桃林的存在,主要是为了供人欣赏桃花,桃子什么的,只是附带的。 但,沈思源摘下桃子后,惊喜的发现,这里的桃子不仅粉白鲜灵,品相极佳,而且汁多味甜,口感也极佳。 毫不夸张的说,这里的桃子,丝毫不逊色阳山水蜜桃。 阳山水蜜桃,最顶级的那种,一只能卖到上百元! 再看看自己手里的桃子,呵,人家砍价砍到两毛钱。 即便这个年代的物价,与几十年后的物价,两者不可同日而语。 但,上百元和两毛钱,相差未免太过悬殊,沈思源一时间有些接受不了。 眼见沈思源皱眉不吭声,那大婶正色道:“说实话,你这桃子,确实非常好,是个稀罕物。但再怎么稀罕,它也只是桃子而已,可吃不可吃的,不是生活必需品。你信不信,同样标价两毛钱,它和一斤面粉摆在一起,九成九的人都会选面粉,不会选它。所以说,一只桃子两毛钱,这价钱真心不低了。” 沈思源笑笑,反驳道:“大姐,账不是怎么算的。粮站里,一斤面粉,确实标价两毛钱,但那是在有粮票的前提下。更关键的是,现如今,你给钱、给粮票,也未必能在粮站买到面粉这种细粮。要买细粮,大多数时候,还得去黑市。据我所知,黑市上的面粉,有粮票四毛钱一斤,没粮票翻一番。也就是说,市面上,面粉大概是八毛钱一斤。刚才你用面粉和我的桃子作比较,认为我的桃子稍逊于面粉。稍逊,那就稍逊吧。一斤面粉要卖八毛钱,那我一只桃子卖到五毛钱,这不过分吧?” 咦,这么一说,桃子的定价似乎在合理范围内,不算过分。 那大婶差点就被沈思源忽悠了,但一想到按照沈思源的定价,一百只桃子,就得花她的五十块钱,她立刻就清醒过来了。 那大婶神色很坚定:“五毛钱一只,绝对不行!” “两毛钱一只,也绝对不行!”沈思源神色也很坚定,但接着她话锋一转,“大姐,我看你是诚心要买,我呢,也是诚心要卖。既然你我都很诚心,那这样吧,你我各退一步:两毛钱一只,如你所愿,我卖给你,但除了钱之外,你得再给我二十斤粮票。” “二十斤粮票……”那大婶眉头紧锁,犹豫半晌,牙一咬心一横,“十斤粮票!” 沈思源:“十八斤!” 那大婶:“十二斤!” 沈思源:“十六斤!” 那大婶:“十四斤!” “成交!”一番讨价还价过后,沈思源一脸为难的答应下来。 接下来,自然就到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环节。 那大婶了解到,除了挎包里的这几只桃子,其余的桃子,都藏在外面某个僻静的角落里,正由沈思源的家人看守着,便提出换个地方交易。 那大婶小心谨慎,不愿在人多眼杂的医院里进行大宗交易,沈思源又何尝不是这样,可以说,那大婶的提议,正合她意。 于是,双方商议后,做出了决定:一个小时后,在县农机厂的后门见面。 这么说定后,沈思源本想转身离开,突然她心里一动,旋即皱着眉头,委婉的表达了自己的顾虑—— 一百只桃子,分量不轻不说,还容易磕着碰着,从别处搬到县农机厂,必须十分小心,这无疑是一件很耗费精力的事。 要是那大婶突然反悔,不如约前往县农机厂,那沈思源她岂不是白跑一趟,白白浪费精力? 基于这个顾虑,沈思源提出了一个要求——除了试吃的那只桃子,她的挎包里还有五只桃子,要求那大婶现在就买下那五只桃子。 这样一来,就算那大婶爽约,沈思源也不至于颗粒无收,白忙活一场。 第30章 宣传画 那大婶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她认为沈思源的要求合情合理,当即爽快的答应了,当场就给了沈思源一块钱以及七两粮票。 眼见那大婶如此上道,沈思源不仅把说好的五只桃子给了她,还把试吃剩下的那大半个桃子,一并交到了她手里。 其实,沈思源之所以提出这样的要求,并不是因为她担心那大婶爽约,而是因为身无分文的她急需一笔钱,用来……买竹篓。 原来,沈思源装桃子,用的是她从洗衣房里找出来的藤编洗衣篓。 尽管空间里的藤编洗衣篓和这里的竹篓,乍看上去,没什么区别,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两者的材质和工艺都有所不同。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沈思源决定买两只新的竹篓,换下原来的藤编洗衣篓。 因此,沈思源离开县医院后,没有直接前往县农机厂,而是循着记忆,去了距离县医院不远的供销社。 在那里,沈思源花四毛钱,买了两只很大的竹篓。 尽管购买竹篓时,只需要花钱,不需要给票,但沈思源心里很清楚,这两只竹篓,买贵了。 要知道,沈思源如今所在的南江省物产富饶,竹子这东西,不说随处可见,但只要用心找找,总能找到。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只要有点手艺,就能做出一只又一只竹篓来。 而这年头,手艺不值钱。 换句话说,竹篓几乎是零成本。 据沈思源所知,黑市上,一毛钱就能买下一只竹篓,有时候,甚至能买下两只。 沈思源有心去黑市转转,淘些性价比高的好物,奈何原主的记忆里,关于黑市的位置,没有详细的信息,只是显示黑市位于县火车站附近。 县火车站附近,这个概念太笼统模糊,这附近的街区加在一起,地方真不是一般的大。 沈思源初来乍到,人地两生,贸然跑去那里,别说找到黑市了,搞不好会迷路。 稳妥起见,还是等过段时间,她熟悉环境了,再去黑市比较好。 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沈思源明知道,相比起供销社,黑市那种地方更适合购买竹篓,她还是去了供销社,“高价”买下两只竹篓。 买完竹篓,沈思源转身正要离开,这时,她眼角余光瞥见一幅极富时代特色的宣传画。 宣传画上,一位身姿矫健、英姿勃发的女青年,扛着一把锄头,了望远方,眼神里饱含喜悦和期待。 看到这幅画面,沈思源心头一动,不忙着走了,左顾右盼一阵,继而走向不远处的柜台。 那个柜台的后面,站着一位看上去颇为和善的老阿姨。 *** 沈思源还在供销社里磨蹭的时候,那大婶已经骑着自行车,来到了县农机厂,把她丈夫叫了出来。 那大婶名叫顾秀莲,她丈夫名叫齐卫国。 得知媳妇准备花二十块钱和十四斤粮票买一百只所谓的水蜜桃,齐卫国的第一反应是:媳妇被人忽悠了,头脑发热,乱买东西。 齐卫国打算给媳妇做一做思想工作,让媳妇打消这个狂热的念头。 他刚开口,嘴巴里就被塞了一块桃肉。 片刻之后,齐卫国眼神狂热,一叠声的说:“买买买,这桃子,必须买!” 按理说,齐卫国都到了保温杯里泡枸杞的年纪,应该沉着稳重,就算桃子再怎么好吃,他也不该反应如此强烈。 事实上,如果单单是难得的美食,齐卫国绝不至于这么激动。 他之所以这么激动,是因为他看到了这些桃子所蕴含的价值。 目前,齐卫国正处于晋升的关键时期,而他能否顺利晋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领导王厂长的个人意志。 事情就是这么凑巧,今天王厂长给他爹过七十大寿。 作为一个大孝子,王厂长摆了十桌酒席,还特意订制了一百只寿桃。 面粉做的寿桃固然不错,但比起入口即化的水蜜桃,终归是差了些。 更何况,这些水蜜桃,据说还是百年老桃树结出来的。 甭管是真是假,单是这个说法,便是个噱头十足的谈资。 这样优点多多的水蜜桃,齐卫国买回来后,都不用白送——倒不是不舍得白送,主要是白送容易落人口实——只要转手卖给王厂长,他就能给王厂长留下一个好印象。 这样一来,他的晋升就十拿九稳了。 正是抱着这样的想法,齐卫国没有立即回到工作岗位,而是和顾秀莲一起,来到县农机厂的后门,等候沈思源的到来。 不久后,沈思源背上背着一只竹篓,手里抱着一只竹篓,晃晃悠悠的出现在齐卫国夫妇的视野里。 齐卫国夫妇连忙上前帮忙,随即开始验货。 很快,他们夫妇就不约而同的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两只竹篓,每只竹篓里各有五十只水蜜桃,每只水蜜桃都品相极佳。 这么多白里透红的水蜜桃摆在一起,单看着就很赏心悦目。 顾秀莲毫不犹豫的掏出钱包,数出二十块零五毛和十四斤粮票,递给沈思源。 没错,不是二十块,是二十块零五毛。 因为他们夫妇没有自备竹篓,只好把沈思源带来的桃子,连同竹篓一起带走。 多出来的五毛钱,就是竹篓的钱。 说实话,那两只竹篓,虽然是沈思源花钱买回来的,但她并没有打算为此向顾秀莲收钱。 毕竟,两只竹篓而已,很小的事情,在沈思源看来,没必要为此向他人特意开口。 现如今,顾秀莲主动给了沈思源竹篓的钱,这本身是再平常不过的小事情。 但,通过这件小事情,沈思源对顾秀莲高看了几分。 沈思源想了想,数出一块钱和七两粮票,还给顾秀莲:“托你们的福,我一下子卖掉了所有的桃子,不用另找买家,可以和我的家人早点回家。这样吧,一百只水蜜桃,你们给九十五只的钱就行,还有五只,算我送你们的。” 顾秀莲先是一愣,继而笑着收下,问道:“姑娘,除了桃子之外,你家还卖别的不?” 话音刚落,蹲在一旁,正准备搬走桃子的齐卫国便停下手头的活计,看了过来,眼神里带着点小期待。 第31章 推销一波 沈思源白送顾秀莲夫妇五只桃子,倒不是为了推销自家的东西,而是因为她认为顾秀莲夫妇值得结交,想要借机和他们夫妇交个朋友,然后请他们夫妇帮个忙。 但既然顾秀莲有此一问,沈思源便老实不客气的推销一波:“我家无意中发现的那个山谷,地方很大,除了这片桃林,还有一片荷塘。现在还没到收获的时候,荷塘里只有零星几个莲蓬,但也快了,再过不久,我家就能摘到很多很多莲蓬,然后还能挖莲藕。” 沈思源说着,从她那挎包里,取出一个莲蓬,递给顾秀莲,“这就是产自那片荷塘的莲蓬,你尝尝。” 眼见齐卫国似乎很感兴趣,靠了过来,沈思源朝他微微一笑:“你也尝尝。” 顾秀莲接过那个绿中泛黛的莲蓬,从中取出两颗莲子,剥去浅绿色的莲衣,顿时两颗莹白如玉的莲实呈现在顾秀莲以及齐卫国眼前。 随后,顾秀莲和齐卫国你一颗,我一颗,细细品尝。 因为没有剔除莲心,刚入口时,有些苦涩,但很快就苦尽甘来,满口清香,回味无穷。 齐卫国老家有一个大湖,那里遍植荷花,盛产莲蓬。 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下,齐卫国没少吃莲蓬,但这么好吃的莲蓬,他还是头一次吃。 稍作思考,齐卫国表情认真的说:“我叫齐卫国,这是我媳妇顾秀莲,我们夫妻都是县农机厂的职工。” 他简单的做了自我介绍,表露出坦率、真诚的态度,接着又说,“莲蓬还有莲藕,我家全要了!我给你一个地址,到了收获的时候,麻烦你家把莲蓬和莲藕都拉到那个地址去。至于价钱,就按照黑市上的价钱来,绝对不会亏待你家的。” “全要了?”沈思源很有些吃惊的看着齐卫国。 “全要了。”齐卫国很肯定的语气。 齐卫国没有多做解释,沈思源沉吟片刻,也不多问,就答应了:“可以!” 闻言,齐卫国眼里喜色浮动。 齐卫国为什么这么开心?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找到了一条结交人脉的捷径。 要知道,这个年代,大多数人手里都没钱,但也有少数人手里有钱,而这少数人里面,又有相当一部分人愿意花钱买些好东西,用以改善生活,只是苦于没有门路。 沈思源提供的莲蓬明显是难得的好东西,至于莲藕,虽然他还没见着实物,但莲蓬如此优质,同根所生的莲藕决计不会差。 这些好东西,他从沈思源那里买来之后,再转手卖给那些需要的人,钱或许赚不到,却能赚到比钱更宝贵的东西——人情,进而积攒下一些人脉。 沈思源可不知道,在这么短的时间里,齐卫国琢磨出了这么多的想法。 她只知道,齐卫国对自家的山货很感兴趣,更难得的是,他似乎有销售渠道。 于是,沈思源不失时机的再推销一波:“莲蓬和莲藕,至少还要再等十天半个月才能收获,而竹笋却是现成的。喏,这就是我家从那个山谷里挖来的竹笋,你尝尝。” 沈思源说着,又从她那挎包里取出一根竹笋,递给齐卫国。 在物产丰富的南江省,竹笋绝非什么稀罕物。 但,这里的人,一般情况下,只吃春笋和冬笋,鲜少会去吃夏笋。 原因很简单,夏笋很苦,这里的人几乎都受不了夏笋的苦味。 现在是夏天,沈思源提供的竹笋自然是夏笋,但神奇的是,这种夏笋一点都不苦,清甜鲜嫩,甚至比春笋还要美味。 齐卫国尝过之后,立刻表态说:“你家的笋,有多少我家要多少。如果可以的话,麻烦你家明天就把竹笋送到我给你的地址去。” 沈思源面露难色:“明天……有些困难呢。大哥,你是不知道啊,我家所在的生产大队对农具的管理非常严格——所有的农具集中管理,上工前分发农具,下工前回收农具——这就导致了,每家每户除了小铁锹,几乎没有农具。 “竹笋这东西,挖过的人都知道,光凭小铁锹,很难挖出来,不说专门的工具了,至少得要一把锄头,才能顺利的挖出竹笋。可问题是,锄头这玩意,我家没有啊。在这种情况下,别说是明天了,就是十天半个月之后,我家也挖不出多少竹笋来。” 说着说着,沈思源开始图穷匕见了,“听说你们县农机厂对外销售农具。那个,如果方便的话,我想麻烦你们帮我家买把锄头。” 是的,锄头。 沈思源又是白送桃子,又是借题发挥,她的最终目的就是购买锄头。 先前,沈思源在小区里大肆的薅羊毛,所到之处,辣手摧花这种事情没少干。 但到了竹林,饶是沈思源力气不是一般的大,碰上深达数尺的竹笋,也有些摧不动了。 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才挖出一根竹笋。 当时,沈思源就意识到,没有趁手的工具,很难挖出竹笋。 后来,沈思源在供销社里看到那幅宣传画,突然萌生了买把锄头的念头。 但她举目四望,愣是没找到出售锄头的柜台。 无奈之下,沈思源只好找了一位面善的老阿姨,向她打听情况。 沈思源找对了人,那位老阿姨是位乐于助人的热心人,听说沈思源要买锄头,就告诉她—— 为了满足农民购买农具的需要,县农机厂设立门市部,专门用于对外销售农具。 如果想要购买锄头,不需要票证,只需要拿着大队部开具的介绍信,就可以在县农机厂的门市部购买到手了。 什么,买把锄头还要介绍信? 沈思源一听顿时头大,因为直觉告诉她,大队部轻易不会给她开介绍信。 再后来,沈思源意识到,齐卫国夫妇都在县农机厂工作,而且齐卫国似乎颇有门路,便拜托齐卫国帮她买把锄头。 沈思源又找对了人,不久后,她就在齐卫国的帮助下,在县农机厂的门市部买到一把据说是残次品的锄头。 残次品,购买时无需提供介绍信,而且半价就可以买到。 如此方便,又如此便宜,沈思源非常满意,满意到她可以对残次品存在的瑕疵,视而不见的程度。 沈思源向齐卫国夫妇道别之后,扛着新买的锄头,兴高采烈的踏上了返回前进大队的路途。 与此同时,几个人扛着一些农具,陆陆续续的从县农机厂的侧门走了出来,直奔停靠在门市部不远处的拖拉机。 他们之中,一个非常俊美的年轻人突然心有所感,朝着某个方向望去。 就见一道极为熟悉的背影消失在视线尽头,他下意识的往那个方向走了两步。 第32章 怀疑人生 那年轻人不是别人,正是与沈思源有过几次“亲密接触”的知青江瑾言。 昨晚回去以后,江瑾言再三告诫自己,自己并不属于这里,迟早有一天会离开,千万不要与这里的人有过多的纠葛。 奈何再怎么冷静克制的人,也不免有理智离家出走的时候。 今天一大清早,大队长梁满仓找到江瑾言,跟他说了件事。 现如今是农闲时分,农具的使用次数有限。 往年这个时候,大队部都会把损坏的农具送去公社的农机站修理,顺便从那里购买一批新的农具。 但是今年情况不一样了,大队部研究讨论后,做出决定:直接前去县城的农机厂修理、购买农具。 这是因为,大队书记外出开会的时候,听说相比起农机站,农机厂技术更好、价格更实惠。 非常凑巧,隔壁大队也有同样的打算。 听说隔壁大队今天会开着拖拉机去县农机厂,梁满仓便打算让江瑾言搭顺风车,把农具这事儿办了。 这是正事,江瑾言自然不会拒绝。 他想起发小陈煜成说过,刚收到一张提货单,准备去一趟邮局,便叫上他一起前往县城。 今天上午,江瑾言一行人就抵达了县农机厂,先后完成了送修和采购的任务。 只是,修理农具需要时间,上午送修,要到下午才能取回送修的农具。 所以,他们一行人不能马上回去,还得在县城待上一阵。 等待期间,陈煜成跑去邮局取包裹,江瑾言则鬼使神差的跑去供销社,托人买了一袋水果,又鬼使神差的跑去县医院,探望某人,结果扑了个空。 当时,江瑾言暗暗吐出一口气,分不清是失落,还是如释重负。 此时,那道深藏在心里的背影,毫无征兆的出现在了自己的眼前,江瑾言不由自主的,双腿就朝着那个方向挪动。 但好在只是片刻的失神,冷静理智的江瑾言很快从失神之中回过神来,停下脚步,原地驻足。 既然明知没有结果,那索性就不要开始……江瑾言在心里冷漠的重复着这样的话。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就算屁颠屁颠的追上去,多半也是白追——江瑾言反应很快,很快就意识到,刚才那道背影虽然熟悉,但背影的主人,她的穿着打扮以及发型,与某人相去甚远,应该不是某人本人。 同行的陈煜成察觉到江瑾言的异样,有些诧异的看他一眼:“瑾言,你怎么了?” “没什么。”江瑾言压下所有情绪,不动声色的岔开话题,“倒是你,煜成,你的身体怎么样了?能撑得住么?” 今天中午,陈煜成跑去某家国营饭店打牙祭,也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饭后不久,他就开始肚子疼,不到一个下午的时间,他就跑了五六趟厕所。 “感觉好多了,应该没事了。”陈煜成笑着回答。 然而,陈煜成乐观的太早了。 片刻之后,陈煜成刚把肩上扛着的农具放进拖拉机的车斗,正准备坐进车斗里。 这时,他消停了一阵子的肚子,又开始闹腾起来。 他忍了忍,没忍住,只好朝着公共厕所的方向狂奔而去。 有一说一,陈煜成这家伙虽然做事不太靠谱,时常在关键时刻掉链子,但他为人相当不错,懂得为他人着想。 这不,陈煜成奋力奔向厕所的同时,还不忘扭头说:“我一时半会儿回不来,你们先走,不用等我!别为我担心,我会自己想办法回去的!” 话是这么说,但发小身体很不舒服,江瑾言哪能放心让他独自一个人回去。 江瑾言当即转头看向负责开拖拉机的赵叔:“赵叔,我和小陈今天就不坐你的车回去了。至于我们大队的农具,只好麻烦你替我俩送回我们大队……” 赵叔摆摆手,打断了他,不以为意的说:“就这点小事,谈不上什么麻烦,你赶紧去找小陈吧!” 顿了顿,他补充道,“你俩回来的时候,估计天都黑了,路上注意安全。” 江瑾言微笑颔首,旋即转身去了附近的公共厕所。 过了好一会儿,陈煜成方才扶着墙,脚步虚浮的出了厕所。 此时的他,脸色发白,眼神里透着疲惫和憔悴。 江瑾言皱眉:“别硬撑了,还是赶紧去看医生吧。来,我带你去……去附近的卫生院。” 其实,他本想说:我带你去县医院,但话到嘴边,“县医院”变成了“卫生院”。 江瑾言这么说,纯粹是因为他体恤发小,不忍发小拖着病体,跑去距离这里很远的县医院求医,绝对不是因为他生怕去了县医院,见到某人之后,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事到如今,陈煜成哪还敢逞强,乖乖的跟在江瑾言身后。 但陈煜成万万没想到,往日沉稳可靠的发小,竟然在这个关键时刻掉链子——江瑾言带着他在附近转悠了好一会儿,结果,卫生院没看到,看到了一大片茂密的树林。 陈煜成捂着肚子,忍不住吐槽说:“居然能在县城里找到这么大一片树林,瑾言,你可真是个人才啊!” 江瑾言有点尴尬的说:“这地方我只来过一次,对附近道路不熟悉。但你也别着急,快了,我感觉很快就能找到卫生院了。” 陈煜成幽幽的说:“十分钟前,你也是这么跟我说的。” 江瑾言只好安抚发小说:“这回是真的快了,就快到了,你再忍忍……” “我忍不了了!”陈煜成大叫一声,火急火燎的窜入前面的树林。 与此同时,一阵清风吹来,树枝轻轻摇曳,树叶哗啦啦作响。 或许是生怕闻到某种不美好的气味,江瑾言往旁边走了十几步,想了想,又谨慎的走了十几步。 江瑾言刚与陈煜成拉开距离,就有一道尖叫声从密林深处传来。 这尖叫声出自少女之口! 江瑾言心头一震,似是想到了什么,向来镇定的他露出惊恐的神色,立即循着声音,朝着密林深处飞奔。 江瑾言心急如焚,再加上四下无人,隐藏多时的他不再隐藏实力,施展轻身功夫,时而在密林中飞奔,时而在树梢间腾跃。 过了不久,江瑾言一个腾跃,来到一株榕树上。 那株榕树极高,朝着四面八方延展,亭亭如盖。 透过层层叠叠的树叶,江瑾言俯瞰下方。 接下来,眼前的这一幕,让他只觉得匪夷所思。 昨天,某人身娇体软,就连坐起身这么简单的动作,都无法独立完成,还需要别人扶她一把。 此刻,某人气势汹汹,飞起一脚,把一个人高马大、虎背熊腰的大小伙子踹飞出去。 然后疾走两步,揪着对方的脖子,一顿暴打。 暴打过后又是一个飞踹,接着再揪回来,又是一顿暴力输出。 即便是见过大场面的江瑾言,看到这一幕,也不可避免的茫然了。 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在干什么? 江瑾言在怀疑人生般的茫然中凝眉沉思,然后他真的怀疑人生了。 第33章 同桌的你 时间回到半个小时前。 扛着把锄头的沈思源穿街过巷,哪里人少,她就往哪里走。 走着走着,沈思源便走到了一大片茂密的树林附近。 沈思源左顾右盼一阵,确认四下无人,便迅速钻进这片幽深寂静的密林中。 随后,沈思源进入随身空间。 过了片刻,再出来时,那个土得掉渣的小土妞不见了,穿着打扮正常的美少女又回来啦。 此地不宜久留。 沈思源快步离开,突然,她隐约间听见身后传来一道尖叫声。 遇到这种情况,沈思源想都不想,转身就往声音起源的方向跑去。 没多久,沈思源就赶到了距离自身不远的事发地点。 只见一个大小伙子张开双臂,横在一个大姑娘身前。 那姑娘往左跑,那小伙子就往左跑,那姑娘往右跑,那小伙子就往右跑。 啧,那小伙子摆明了要拦住人家姑娘的去路。 眼见自己怎么也跑不掉,那姑娘气的跺脚,羞愤的咆哮:“何也行,你、你到底想怎么样?” 哦,刚才那道尖叫声,就是出自眼前这姑娘之口。 沈思源见这姑娘全须全尾、活蹦乱跳,似乎没有受到实质性的伤害,她心里稍稍安定。 与此同时,她心里涌起强烈的熟悉感。 凝神一看,眼前这姑娘…… 哦,原来是她呀! 沈思源恍然大悟,这姑娘是原主曾经的高中同桌:岳雅丽。 岳雅丽,她的父母曾供职于全县最好的单位——县钢铁厂。 得益于此,岳雅丽的小日子过得很滋润。 然而,好景不长,她的好日子,在两年前戛然而止。 两年前,岳雅丽的父亲有望晋升为干部。 提干的关键时刻,有人向革委会匿名举报,说岳雅丽家有海外关系。 经查证,岳雅丽家确实有位远房亲戚身在海外。 不过,那位远房亲戚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离开华国,过去的十几年里,他从未与岳雅丽家有过任何联系。 因此,严格来说,所谓的海外关系,不能作数。 然而,时值特殊时期,只凭“莫须有”,就能给人定罪。 岳雅丽的父亲经人提醒,果断做出应对——他在被居心叵测之徒凭借着“莫须有”给钉死之前,主动提交了支援大西北的申请。 当时,大西北急需技术人才。 作为钢铁厂的技术骨干,他的技术过硬,所以,他的申请很快就获得了批准。 不久后,他便远赴大西北,他的妻儿则留在了这里。 岳雅丽的父亲天真的以为,他主动放弃这里的一切,居心叵测之徒也该满意收手了。 再者,所谓祸不及妻儿,男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斗得再凶再狠,也不该针对对方的妻儿下手,这是底线。 然而,这种为了让自己能成功上位,不惜诬陷他人的家伙,根本就没有底线。 岳雅丽的父亲前脚刚走,后脚就有人散布谣言。 很快,岳雅丽家有海外关系的谣言,便传遍了县钢铁厂以及县一中。 最终结果就是,岳雅丽的母亲被县钢铁厂精简回农村,岳雅丽本人则被县一中劝退。 这已经是两年前的事情了。 最近两年,原主没有见过岳雅丽,也没有听说过任何关于岳雅丽的事情。 但,她始终记得这位曾经的同桌,记得她们二人相处的很多场景。 这其中,印象最深刻的当属岳雅丽“强行投喂”的那一幕幕。 两年前,由于外婆总是不给足口粮,原主少不得要忍饥挨饿。 尤其是月底的时候,严重缺粮的原主经常饿得精神萎靡,眼神涣散。 原主这种糟糕的状态,短时间内,别人或许发现不了。 但时间一长,即便是不怎么细心的岳雅丽,也察觉到了原主的不对劲。 她看向原主的目光,多了一抹探究。 很快,岳雅丽就发现原主缺粮的事实,她就跟原主讲,有什么困难尽管说,她可以帮忙解决困难。 原主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人,她不愿让别人认为,她家里穷的供不起她吃饭——这是她的自尊心所不能容忍的一种评价。 所以,当时原主没有向岳雅丽吐露自己面临的困境,面对岳雅丽的询问,她摇了摇头,表示自己没事。 没事? 才怪! 岳雅丽仅是扫了原主一眼,便看穿她“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本质。 于是,岳雅丽特意从家里拿来几个馒头,硬塞给原主。 原主自然不会平白无故的收下别人的东西,她对岳雅丽说:“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无功不受禄,我不能白受你的恩惠。” 当是时,岳雅丽抬了抬下巴,用鼻孔看原主,语气傲慢的说:“什么白受恩惠?你想得美!这是借你的,以后你上班挣钱了,必须连本带利还给我!” 然后,岳雅丽随手拿起一个馒头,干脆利索的塞进原主嘴里,让她再也无法拒绝。 自那以后,每逢月底,岳雅丽都会采取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强行投喂原主,一直到岳雅丽家出事,岳雅丽被迫退学。 上述就是原主留下的记忆里,有关岳雅丽的内容。 这些内容,别看洋洋洒洒近千字,篇幅不短,但就在沈思源的一念间,发生在极短的时间内。 前一刻,岳雅丽质问拦在她面前的那小伙子:“何也行,你、你到底想怎么样?” 下一刻,沈思源快速回忆结束,就听到名叫何也行的小伙子回答:“我没想怎么样,我只是有话要和你说。” 何也行边说着,边往岳雅丽身边凑,“我跟你讲……” 何也行长得人高马大、虎背熊腰,身高接近一米九。 他这体型,搁在几十年后,都算是出类拔萃的。 更何况是在这个吃不饱穿不暖,普遍都营养不良的年代,他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巨人。 看到何也行宛如铁塔般的身躯越凑越近,岳雅丽内心被惊恐和畏惧的情绪填满。 忽然,心态炸裂的岳雅丽尖叫一声,扭头就跑,慌不择路的跑。 却不料,刚跑了十几步,慌不择路的她,就被地上的碎石绊倒。 何也行吓了一跳,神色紧张,连忙冲了过去。 岳雅丽看见何也行扑了过来,厉声尖叫:“你不要过来啊!!!” 何也行脚步一顿,犹豫片刻,还是朝着岳雅丽疾步走去。 瘫坐在地的岳雅丽,受惊的兔子似的,蹬着双腿往后挪,发出声嘶力竭的叫声:“救命!救命!救命啊!!!” 第34章 见色起意 说实话,沈思源默默站在一旁,遥遥观察了一阵,至今没搞清楚状况,不晓得岳雅丽和这个何也行,究竟是什么关系,有什么纠葛。 但,观察到现在,眼见何也行不顾岳雅丽的强烈反对,不管不顾的扑了过去,沈思源有理由相信,这个何也行,是个见色起意的败类。 既然是败类,沈思源自然不会对他心慈手软。 再加上,沈思源曾经答应过原主,会尽力照应曾给予她温暖的人,岳雅丽就是其中之一——尽管岳雅丽给予原主温暖的方式有点草率,态度不太感人,可她确实帮助过原主。 出于这些考虑,沈思源做出决定:狠狠收拾眼前这个败类一顿,给他一个深刻的教训。 说干就干,沈思源二话不说,冲上去就是一脚飞踹,把这个铁塔般的大小伙子,踹的远远的,让他远离岳雅丽。 接下来,就是打了踹,踹了打,一顿操作猛如虎。 值得一提的是,别看沈思源拳脚并用,对何也行拳打脚踢,“啪啪啪”,在他身上击打出很大的声响,摆出恨不得活活打死他的架势。 其实沈思源拳脚间分寸拿捏的极好,只是打疼对方,尽量不打伤对方。 信不信,现在带何也行去验伤,最多验出轻伤。 岳雅丽不懂得这里面的门道,看到曾经的同桌宛如神兵天降,替自己出头,往死里打何也行,又是感激,又是担忧。 岳雅丽犹豫、纠结、思量、分析、权衡了片刻,起身走向沈思源,戳了戳她的肩膀,小声说:“别打了,别打了,再打下去,就要出人命了!” 沈思源无心要人命,但她存心要吓唬人。 只见她一甩肩膀,故作恼怒的说:“别拦我,今儿个,我非打死这个败类不可!” 岳雅丽连忙劝说:“虽然这家伙很讨厌,但他罪不至死啊。” “罪不至死?”沈思源停下拳打脚踢,歪了歪头,迟疑着说,“那就……打个半死?” 说着,沈思源又给了地上的何也行一脚。 只见何也行被踹飞出去,咕噜噜的滚出好远。 其实,这一脚,几乎不会对皮糙肉厚的何也行造成任何伤害,但是滚了几圈过后,他灰头土脸的,看上去很有些凄惨。 岳雅丽见状,嘴角微微抽搐,低着头,轻声说:“打个半死,那就更不行了。” 尽管何也行已经滚远,但他人不在,心还在,一直竖着耳朵专心听,看岳雅丽和那个女魔头会说些什么。 听到岳雅丽再次让那个女魔头饶过自己,何也行感动坏了,心想:我果然没看错人,岳家妹妹人美心善,是个顶顶好的姑娘! 然而,这个想法冒出来的下一秒,何也行就听到“人美心善”的岳雅丽大喘气的补充说:“他爸是我们大队的大队长。直接打死倒还好,打个半死,他这种人,一定会去他爸那里告状的。到时候,他爸很可能会给我们家穿小鞋的。” 听了这话,沈思源恍然大悟。 怪不得岳雅丽这么忌惮这货呢,原来这货的爹是大队长啊! 大队长,尽管官职不大——不,严格来说,大队长只是吏,还不能算官——但对于底层百姓来说,是得罪不起的存在。 为什么这么说? 这是因为,大队长对底层百姓的影响之大,涉及方方面面。 比如说,这个年代,每当农忙时分,农民忙得不可开交,到了农闲时分,农民也别想闲着,常常被派去开山凿石、修路搭桥、挖河筑堤修水库等。 虽然同样是重体力活,但相比起修水库,修路更轻松些。 修水库还是修路,很多时候,是由公社统筹安排的,但也有些时候,是由大队长来决定的。 再说的直白些,大队长看谁不顺眼,有些时候,可以借着职务之便,安排谁干更重的活儿。 值得一提的是,有些重体力活,由于缺乏劳动保护措施,干着干着,保不齐会有生命危险。 在这种情况下,底层百姓哪敢得罪大队长呢? 沈思源审视何也行片刻,冷笑出声,毫不掩饰自己的鄙夷和轻视:“仗势欺人……哟,你可真行!” 对于沈思源的冷嘲热讽,何也行并不在意。 他在意的是,岳雅丽对自己的看法。 亲耳听见岳雅丽说出“他这种人,一定会去他爸那里告状的”,何也行只觉得一口老血堵在胸口。 在这之前,何也行被沈思源痛打,疼到他想嗷嗷叫,但在岳雅丽面前,他咬牙撑住,愣是没吭声。 但是现在,何也行再也忍不住,冒着被胖揍的风险,为自己辩白:“我不会,我没有,别冤枉我!吃了亏就去找家长告状,只有鬼鬼祟祟、没有担当的小人才会这么做,我光明磊落、敢作敢当,才不会这么做,才不是这种人!” “光明磊落、敢作敢当?”沈思源挑了挑眉梢,“评价一个人,不是看他说了什么,而是看他做了什么。你一个大小伙子,在四处无人的树林里,意图对一个小姑娘不轨,不管怎么看,都不像是光明磊落、敢作敢当的人呐。” 这话一出,何也行整张脸涨的通红,耳根和脖子都红透了。 “你,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意图不轨了?”何也行羞愤的咆哮,“你血口喷人,污蔑人!” 沈思源瞪着他:“哪只眼睛?呵,我两只眼睛都看见了!” 岳雅丽也瞪着他:“我也是两只眼睛都看见了!” 何也行仰天咆哮:“啊啊啊,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 这震耳欲聋的咆哮声,震的沈思源耳朵疼。 她忍不住大步上前,想要以理(物理)服人,让何也行停止喊冤。 何也行体积过大,看着有些笨重,像是个傻大个,其实他非但不傻,还颇为机灵。 眼见沈思源朝自己走来,何也行果断的来了个“驴打滚”,咕噜噜的滚出去好远。 紧接着,何也行抱住壮壮的自己,蜷缩成一团,护住了要害,这才鼓起勇气,大声质问:“你口口声声说我意图不轨,有什么证据?” 这个年代,大多数农村小伙只会埋头苦干,不会独立思考。 何也行不同于寻常的农村小伙,他善于观察,具有独立思考的能力,有着自己的眼力判断。 何也行算是看出来了,眼前这个女魔头,虽然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但她出手很有分寸,而且她说话条理清晰,不管怎样看,她都不像是那种蛮不讲理的泼妇。 基于这个认知,何也行试图和沈思源讲道理。 第35章 渣男&怨妇 沈思源这个人,有时候讲拳头,但更多时候,她是讲道理的。 这个时候,沈思源不动声色的观察何也行的语气、神态,感觉他不像是说谎,似乎真有冤屈。 于是,沈思源思索片刻,中止追杀,耐心的说:“证据?我就是人证——刚才我亲眼看到,你先是挡住人家姑娘的去路,然后就更过分了,居然生扑人家姑娘。事实摆在眼前,这不是意图不轨是什么?” 岳雅丽附和着点头,小声说:“我也是人证,能证明你确实对我意图不轨。” 亲耳听见心上人这么说,何也行超级委屈,但这一回,他没有像先前那样大声喊冤,而是深吸一口气,竭力压住心里翻滚的情绪。 措辞了片刻,何也行看向沈思源,眼神坦荡,语气认真:“首先,我要说的是,眼见不一定为实,你看到的,只是你以为的事实,未必是真相。实不相瞒,我有很重要的话,要对岳雅丽说,可那些话,不能公开,我只能私底下告诉她。但不知道为什么,她见到我就躲,根本不给我说话的机会。 “万般无奈,我只好时不时的暗中跟踪她,寻找合适的机会。渐渐的,我发现每隔一段时间,她就会和她妈进城……进城办事。今天她又进城了,但这一回,她妈没陪着她,她是独自一个人进城。我觉得这是一个好机会,就用她的一个把柄来要挟她,逼她跟我来到这里。我逼她来这里的目的,无非是想借此机会,把那些话告诉她,没有别的意思。我万万没想到,好不容易有这个机会,想说的话还没说出口,她就想跑。 “你说说看,这种情况下,除了拦住她,我还能怎么办?至于你说的生扑她,啊这……天地良心,我明明是看她摔倒了,而且摔得不轻的样子,就想上前扶她一把,哪里是要生扑她?!事情的大致经过就是这样,我绝对没有说谎。所以说,什么意图不轨,根本就没有的事!” 对于何也行的这番说辞,沈思源至少相信了九成。 这不是沈思源偏听偏信,轻易相信了素昧平生的何也行。 而是她仔细想了想,刚才何也行在阻拦岳雅丽的时候,一直很克制。 自始至终,何也行都没有故意拉扯岳雅丽,别说趁机揩油了,就连岳雅丽的一片衣角,他都没有碰过。 何也行表现的如此克制,还真不像是意图不轨的败类。 沈思源当即看向岳雅丽:“你怎么看?” 岳雅丽没有立刻作答,她低着头,陷入了沉思。 过了很久很久,岳雅丽抬起头来,神色很有些尴尬:“现在想想,他确实没有对我怎么样。所以,我可能也许好像似乎……错怪他了。” 沈思源白了她一眼,没好气的说:“没有对你怎么样,你还叫的那么大声。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把你怎么样了呢。” “就是啊,我明明没有对你怎么样,明明就是个大好青年。可你每次遇到我,都像是看坏人一样看我,处处提防我。”何也行又是委屈,又是不解,“我做错什么了,你要这么对我?” 何也行这话说的过于哀怨,这一刻,高大强壮,一身腱子肉的他,活像是被渣男始乱终弃的怨妇。 至于岳雅丽,自然就是那个冷漠无情的渣男了。 岳雅丽瞥了眼一脸哀怨的何也行,光洁的额头布满黑线,面皮狠狠抽搐。 有件事情,岳雅丽本不想说,想要藏在心里,一直藏着,藏得死死的,永远不让它见光。 但是现在,岳雅丽有种感觉,要是自己不把那件事情说出来,就会因为对何也行反应过度,被打上“无理取闹”的标签。 内心一番权衡,岳雅丽心一横,说出了埋藏在心里许久的事情。 当年,岳雅丽辍学后不久,就跟着她母亲,回了老家。 为了维持生计,以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岳雅丽,只好下地种田。 种田有多辛苦,岳雅丽早就做好心理准备。 但她事先没想到的是,田地的周围没有厕所,一旦出现“人有三急”这样的情况,那就只能跑去附近的树林里就地解决。 而她更加没想到的是,头一次进林子,就看到何也行在那里“遛鸟”,而且闭着眼睛,一脸陶醉。 他那流里流气的模样,不管怎么看,都像是流氓行径。 经此一事,岳雅丽自然而然的在心里给何也行打上了“流氓”的标签。 自此以后,每次见到何也行,岳雅丽都会不自觉的有所提防,刻意与他保持距离。 原来如此。 岳雅丽的这番话,终于为何也行解开了困扰多时的疑惑。 何也行恍然大悟的同时,他有种满肚子槽吐不出来的憋屈感,张了张嘴,很想一吐为快,但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 么得办法,“遛鸟”这个话题自带香蕉皮的颜色,很容易多说多错,越描越黑,稳妥起见,还是不说为妙。 沈思源始终观察着何也行,自然捕捉到了他前后的情绪变化,见他纠结过后,自愿放弃为自己辩白的机会,顿时对他大有改观。 略作思考后,沈思源再次走向何也行。 不是吧不是吧,又来?! 何也行看着越走越近的沈思源,条件反射般的抱住头,一副默默承受胖揍的姿态。 出乎何也行的预料,沈思源非但没有对他重拳出击,反而朝他伸出了手,语气出奇的温和:“来,我扶你站起来。” 何也行先是一愣,有些错愕,但他不傻,立刻就意会了沈思源的意思。 又惊又喜的何也行下意识的伸出右手,想要扶着沈思源站起来。 但,手伸到一半,就僵在半空。 紧接着,模样狼狈的何也行不用别人帮忙,自己就麻溜的站了起来。 何也行心里很清楚,沈思源向自己伸出援手,这是在传达友好的意思,按理说,自己就应该欣然接受。 但是,他他他……做不到啊! 么得办法,沈思源女魔头的形象,已经在他的心目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沈思源的手,他真心没胆量去碰。 第36章 情书 沈思源见状,淡淡一笑,随即正了正神色:“刚才我没有搞清楚状况,就对你大打出手,这是我的不对,我在这里向你赔不是……” “大可不必!”何也行神色激动,用力摆手。 沈思源噎了一下,措辞片刻,继续说道:“口头道歉,可以不要,但因我而造成的医药费和误工费,还是要给的……” “这也不必!”何也行再次打断沈思源,语速极快的说道,“我根本就没受伤,现在好的很,要什么医药费和误工费?没必要,没必要,完全没必要!” 何也行说完,原地蹦了蹦,以显示他“现在好的很”。 朋友,你的求生欲很强嘛……沈思源在心里吐槽了一句,脸上神色如常:“既然你没受伤,那我就放心了。” 何也行挤出一抹笑容,正要说两句客套话。 就在这时,沈思源突然话锋一转:“不过,我固然有不对的地方,但事出有因,归根结底,还是你处事不当——不论出于什么原因,对待一个柔弱的小姑娘,采取跟踪、要挟这种手段,实在是很不应该。” 何也行一听这话,二话不说,马上来到岳雅丽跟前,低头认错:“确实是我处事不当,莽撞了。我在这里向你郑重道歉,希望你能原谅我这一回。” 面对铁塔般的何也行,岳雅丽压力山大,不自觉的后退一步,与他拉开距离,这才开口,低声道:“我可以原谅你,不过你得保证,以后不要约我见面了。” 顿了顿,岳雅丽补充了一句,“我和你无话可说,见了面也是白搭,就索性不要见面了。” 这话一出,何也行立刻张了张嘴,明明想说些什么,但他看了沈思源一眼,眼里闪过纠结、犹豫,最后归于沉默。 沈思源见状,心里一动,斟酌一下,缓缓开口:“既然岳雅丽不愿意与你私下见面,那你以后就不要约她私底下见了。但这一回,约都约了,还搞出了这么大阵仗,要是不把想说的话说出来,那岂不是白忙活一场?这样吧,何也行,有什么话,你就在这里,当面和岳雅丽说清楚。” 说到这里,沈思源转头看向岳雅丽,温言道,“你和他在这里说话,我去那边转转。有什么事,你就叫我,我随叫随到。” 因为何也行想说的话,多半涉及到岳雅丽的个人隐私,所以沈思源主动离开,好让他们二人私下交流。 沈思源的考量,岳雅丽完全能理解。 其实,岳雅丽本人也很担心,何也行当众翻出她的黑历史,让她在沈思源面前丢脸。 但迅速权衡之后,岳雅丽拉住转身欲走的沈思源:“一起听。” 其实,沈思源也很好奇,何也行费那么大工夫,约岳雅丽私下见面,到底想对她说什么。 既然岳雅丽本人不介意别人旁听,那沈思源自然就老实不客气的留下来旁听啦。 眼见岳雅丽主动挽留沈思源,何也行便不再顾忌沈思源的存在,直言不讳:“据我所知,你和你妈时不时的进出黑市。为了改善生活,进出黑市,这无可厚非。实不相瞒,我也经常进出黑市。可问题是,最近几个月里,你时常接济知青詹向北。尤其是这一次,你为了接济詹向北,居然背着你妈,拿着一条分量很足的金项链,跑去黑市变卖。倒贴成这样,你这就过分了……” 什么倒贴? 这话说的,也太难听了! 岳雅丽脸色涨的通红,整个人气的浑身发抖,忍不住大声咆哮:“你给我闭嘴!” 沈思源见状,轻轻拍了拍岳雅丽的背,安慰道:“不气不气哈。” 哄了一会儿,沈思源扭头对何也行说,“她没事了,你继续说。” 何也行就继续说了:“如果詹向北对你一心一意,真心想要娶你,那倒贴就倒贴吧,到最后,就算没有了财,还有个人,你也不是一无所获。可问题是,詹向北那个混账东西,他三心二意,暗中勾搭了好几个姑娘,而且他勾搭这么多姑娘的目的,与其说是为了谈恋爱,还不如说是为了敛财——一旦他敛取了足够多的钱财,他就会用钱开路,疏通关系,拿下返城名额——到最后,他拍屁股走人,你可就人财两失了。” 岳雅丽刚开始还很生气,但听着听着,她脸色开始发青,听到最后,她已经面无人色。 过了很久很久,岳雅丽终于平复了狂乱的心跳和躁怒的情绪,她缓慢而坚定的说:“詹向北他绝不是你口中的那种人!” 对于岳雅丽的反应,何也行心里早有预料,他丝毫没有惊讶,直接拿出一封信,递给岳雅丽:“这是我从知青廖美玉那里顺来的。这封信上面的字迹和内容,相信你不陌生,因为同样的情书,包括你在内,很多姑娘应该都从詹向北那里收到过。” 岳雅丽迟疑几秒,伸手接过,双手颤抖的展开阅读。 看完后,她脸色惨然。 在铁证面前,岳雅丽想自欺欺人都不行。 沈思源摇了摇头,叹息一声:“谁年轻时,没爱过个把人渣?姑娘,看开点,就当是花钱买了个教训。” 说到这里,沈思源脑海里突然间浮现出一句歌词: “爸爸一个家,妈妈一个家,剩下我自己,好像是多余的。” 唉,真是孽债啊! 结合知青詹向北这种“脚踏n条船”、“骗财骗色”、“用完就扔”的行径,沈思源对知青这个群体产生了极为负面的观感。 沈思源越想越气,气愤之下,她再次开口,“吃一堑,长一智。你要记住这个教训,以后谈恋爱的时候,尽量避开知青这个群体。要知道知青这个群体,含渣量极高,一不小心就可能被他们之中的人渣祸害。当然了,如果你有审美偏好,就喜欢知青这样的,非要和知青谈恋爱,那也不是不行。但,千万记住,仅仅是谈恋爱,这就够了,谈婚论嫁的话,还是另寻人选吧。” 这个时候,深受打击的岳雅丽精神恍惚,智商不在线,不管沈思源说什么,她都乖乖的点头。 一旁的何也行精神正常,智商在线,他很快就从沈思源的话里品出了不对劲。 谈恋爱找知青,结婚另找别人…… 这,这不就是“用完就扔”吗? 何也行忍了忍,没忍住,小声哔哔:“用完就扔,这不好吧。” 沈思源理直气壮的说:“正常情况下,用完就扔,这当然不好。但如果对象是知青,大多数情况下,用完就扔,这没什么不好。毕竟,知青这个群体里面,人渣居多——企图利用婚恋摆脱困境,利用完就一脚踢开的,实在太多太多;愿意踏踏实实结婚过日子的,实在太少太少——大多数情况下,不值得真心诚意的对待。” 这番歪理一说出口,沈思源就察觉到后方有杀气,下意识的回头一看。 第37章 同伙 树林里一片寂静,毫无异常。 嗯,错觉,一定是我的错觉。 转过头来,沈思源看见岳雅丽脸上又是眼泪,又是鼻涕,便取出随身携带的手帕,准备给岳雅丽擦脸。 就在这时,沈思源又察觉到了来自身后的杀气。 沈思源再次回头寻找杀气的来源,结果和上次一样,依旧一无所获。 什么情况这是? 沈思源茫然不解,想来想去想不明白。 但直觉告诉她,此地不宜久留,还是赶紧走人为妙。 于是,沈思源便催促道:“时候不早了,我们几个就不要在这里逗留了,赶紧回家吧。” 岳雅丽当然不会有异议,何也行却面露难色,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怎么,看你的样子,是不是刚才没把话说完,还有话要说?”沈思源猜测。 何也行迟疑片刻,点了点头。 有件事,何也行现在还不能完全确定,在调查清楚之前,他不想贸然说出口。 但是,现在不说,他生怕以后就没有机会说了。 毕竟,岳雅丽可是说了,以后她不会和他私下见面。 沈思源察言观色,沉吟片刻:“那行,我们边走边说。” 说完这句话,沈思源拉着岳雅丽就走。 瞧她这架势,就仿佛后面有恶狗在撵她似的。 何也行无奈,只好一边跟着她们,一边说出埋藏在心里的那件事。 几个月前,何也行在黑市卖东西的时候,偶然间见到岳雅丽母女。 当时,他认出了母女俩,母女俩却没有认出乔装打扮过的他。 考虑到如今这世道不太平,何也行决定暗中护送母女俩回家。 那是第一次,后来何也行又暗中护送了第二次、第三次…… 总之,自那以后,何也行就格外关注岳雅丽母女的动向,但凡察觉到她们母女有前往黑市的意向,他就会悄悄跟随,一路护送。 半个月前,岳雅丽母女在黑市做完交易,刚出黑市,就有人盯上了她们母女。 那人想要螳螂捕蝉,何也行便黄雀在后,挑了个僻静的角落,出其不意的撂倒了那人,并以极快的速度堵住了那人的嘴。 何也行有想过把那人扭送至公安机关,但很快,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那人只是尾随岳雅丽母女,并没有给她们母女带来实质性的伤害。 这个年代,警力严重不足,公安机关不可能受理太多的案件。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就算把那人扭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也不可能立案调查,很大概率批评教育两句,就会把那人放了。 如果情况是这样,那还不如自己现在就胖揍那人一顿呢。 想到这里,何也行就开始揍那人。 没想到,刚揍了两下,那人就吐掉了嘴里的布团,试图威胁何也行,让他乖乖放了自己。 言语之间,那人有意无意的透露了很多信息。 这其中,最关键的是: 一、他不是单打独斗,他是某个团伙的成员之一,也就是说,他有很多同伙; 二、他所在的那个团队,老大是县革会主任的亲侄儿,也就是说,他有后台。 听了这番话,何也行权衡再三,他选择了放人。 何也行这么做,不是怂,而是改变了策略——他打算放长线钓大鱼。 在他想来,一个毛贼,公安机关或许不会深究,但一个团伙,公安机关绝不可能放过。 正是基于这样的想法,何也行悄悄缀上了那人,一路尾随,来到那个团伙的老巢附近。 但他万万没想到,在那里,除了几个流里流气的小年轻,他居然看到了一个认识的人! 说到这里,何也行停下脚步,打开随身携带的水壶,慢悠悠的喝起水来。 一直以来,见到何也行就恨不得绕道走的岳雅丽,这会儿,不但跟着停下脚步,还向何也行身边凑了凑,急切追问:“那个人是谁?到底是谁?” 岳雅丽和何也行一样,都是红星公社下属向红大队的社员,平日里他们二人几乎都在同一片区域里活动,活动范围重合度极高。 在这样的情况下,何也行认识的人,岳雅丽多半也认识。 一想到贼窝里有个认识的人,岳雅丽就心里发憷,急于知道那个人的身份。 察觉到岳雅丽向自己投来关切和紧张的目光,何也行嘴角微微翘起,还想继续卖关子。 这时,他感受到了来自沈思源的死亡凝视,马上语速极快的说:“那个人就是知青廖美玉。最开始,我怀疑廖美玉是被那些小混混劫持到那里来的。但很快,我就发现事情不是这么简单,因为廖美玉的表现很不正常——廖美玉非但没有因为身陷贼窝之中而紧张害怕,反而和那些小混混谈笑风生。 “尽管我藏身的地方,距离廖美玉他们有些远,听不见他们在谈些什么,但我有种感觉,廖美玉和那些小混混很熟,甚至还是一伙的!后来,廖美玉和那些小混混抬手打了个招呼,转身就出了贼窝。见到这一幕,我愈发觉得她和那些小混混是一伙的。 “为了验证我的这个猜测,最近这半个月来,我一有空就暗中调查廖美玉。据我调查,廖美玉很喜欢往外跑,隔三差五就会去一趟县城。但不知道为什么,最近这段时间,廖美玉很老实,一直待在村子里。前两天,我无意中听说,最近廖美玉收信的次数很频繁,就猜测那些信件里多半有猫腻。 “于是,昨天下午,我趁着知青点里没人,乔装潜入廖美玉的住处,想要调查取证。结果,可疑的信件没发现,却发现了詹向北写给廖美玉的情书。这虽然是‘罪证’,但却是詹向北的,并非是廖美玉的。所以,时至今日,我还不能确认廖美玉是那个团伙的一员。” 说到这里,何也行正了正神色,很认真的看着岳雅丽,“尽管我没有证据,但直觉告诉我,这个廖美玉,九成九有问题。平日里,你和那些女知青走的很近,尤其是廖美玉,我曾见你和她有说有笑的。稳妥起见,你最好离廖美玉远点,能不和她打交道,就不要和她打交道。” 岳雅丽向来很排斥何也行,但这一回,她默默与何也行对视,郑重的点了点头。 第38章 拿人手不软 不久后,他们三人走出了那片树林。 由于沈思源和何也行他们两人的老家不在同一个方向,他们三人这就要分道扬镳了。 何也行暗暗松了口气,暗自庆幸终于可以脱离苦海,远离眼前这个女魔头了。 想到这里,何也行嘴角微微翘起,一副偷着乐的样子。 然而,下一秒,他就乐不起来了。 原因很简单,沈思源盯上了他。 沈思源打量着何也行,好奇的问:“听你的话语,平日里,你不是在暗中调查这个,就是在暗中调查那个,好像很闲的样子。你是做什么的,怎么会有这么多空余时间?” 直觉告诉何也行,自己的情况千万不能如实相告,不然自己恐怕会有大麻烦。 然而,了解自己底细的岳雅丽就在一旁站着,自己要是胡说八道,分分钟就会被拆穿。 无奈之下,何也行只好老实作答,而且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何也行初中毕业之后,凭借着身体好、枪法准,进了公社武装部。 他的打算是,在那里干两年,然后就和他哥一样,参军入伍。 奈何他的父母不这么想,他们觉得家里有一个当兵的儿子就够了,其余的儿子就该老老实实的待在老家。 他拗不过他的父母,只好听从他们的安排,报名参加本地国营厂的招工考试。 前前后后考了好多场,最终他通过了县钢铁厂的考试。 他收到的通知是,九月份到县钢铁厂办理入职手续。 在此之前,他本该继续在公社武装部工作,但接替他的人生怕夜长梦多,迫不及待的跑来接手他的工作。 这样一来,他名义上还在公社武装部工作,实际上闲着没事干,家里蹲。 闲着也是闲着,他就时不时的上山打猎。 打回来的猎物,一般是自己家吃掉,有时候会拿到黑市上,换一些生活必需品。 听了何也行的讲述,沈思源缓缓点头,像是在拉家常一样,状若随意的问:“今天你也去黑市了,那有没有换些东西呢?” 何也行想了想,实话实说:“今天我去黑市,主要是想找机会和岳雅丽搭话,就没带上猎物,自然也就没能换东西。不过,在黑市的时候,我看到有人在兜售军用水壶,恰好我的水壶有点漏水,就买下了那个水壶。” 说完,何也行就打开自己那个黄挎包——原本是军绿色的,随着主人在地上滚了又滚后,就变成土黄色的了——取出一个崭新的军用水壶。 沈思源看见了,眼睛一亮。 其实,之前在供销社,沈思源见过同款的水壶。 当时,沈思源就想要买一个,奈何一打听,水壶这玩意,不同于竹篓这种手工制品,它是工业制品,购买的时候,不仅要给钱,还要给工业券。 工业券,这玩意沈思源没有啊。 所以,沈思源只好放弃了。 现在,想买的水壶就在自己眼前,沈思源微微有些激动,语气略有些急促的追问:“在黑市上买军用水壶,需要给工业券吗?” 何也行摇了摇头:“不需要,多给些钱就行。不过,军用水壶这东西,在黑市上算是个稀罕物,不是去了就能买到的。我今天也是碰巧,才能在黑市买到一个。” 稍作犹豫,何也行挤出笑脸:“那个,你是不是也想要一个呀?不嫌弃的话,这个你拿去用吧。” 很上道嘛……沈思源很开心,笑吟吟的问:“这个水壶,你花多少钱买的?我把钱给你。” 何也行用力摆手:“别别别,别给我钱,这个水壶算我送你的!” 沈思源斟酌片刻,没有推辞,笑着从何也行手里接过那个水壶。 水壶离手,何也行手里一轻,与此同时,他心里也轻松了许多。 常言道,拿人手软。女魔头拿了我的水壶,应该不会为难我了……吧? 然而,何也行高估了沈思源的节操,或者说低估了她脸皮的厚度。 沈思源拿人手不软,拿着水壶的她,用一种意味莫名的目光审视着何也行。 过了许久,她颇为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单方面宣布:“从今往后,你就跟我混了!明天中午十二点,你在县火车站门口等我,到时候,我有事要与你说。” 啊,一眨眼的工夫,我就成女魔头的跟班小弟了? 变故来得太快,何也行如遭雷击,整个人都懵了。 沈思源等了好一会儿,没等到何也行的回应,面露诧异之色:“怎么,你不愿意跟我混?” 何也行露出同款诧异之色:“姐,能跟着你混,是我八辈子修来的福气,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会不愿意?” 听了这话,沈思源收起手里的匕首,满意的点了点头。 *** 一个小时后,夕阳西下,天色渐暗。 站在路边许久的沈思源,这才找到一台将会途经前进大队的拖拉机。 反观何也行和岳雅丽,由于他们所属的向红大队交通便利,他们早就搭上顺风车回家了,这个时候,估计已经到家了。 倒霉,居然穿越到了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 沈思源边在心里抱怨,边往车斗里跳。 刚跳进去,沈思源就吓了一跳,怔怔的看着里面坐着的一个人。 这台拖拉机又不是沈思源的专车,里面坐着其他人,这很正常。 可问题是,其中一个人,赫然是知青江瑾言,这未免也太巧了吧! 最关键的是,就在刚才,沈思源等车的时候闲来无事,就琢磨着,要找机会勾搭,啊呸,是接触江瑾言,在他面前装柔弱扮可怜,然后找机会拉小手,以便自己读取剧情呢。 此时此刻,沈思源这么敏捷的跳了进来,身手不要太矫健啊,这还怎么装柔弱扮可怜? 沈思源秀眉微蹙,想了片刻,没有立即往江瑾言身边凑,转身在江瑾言对面找了个空位坐了下来。 过了不久,别的乘客陆陆续续下了车,车斗里就剩下了沈思源、江瑾言以及陈煜成。 自从沈思源上车后,江瑾言就低垂着眸子,脸色木然,如老僧入定般。 这就导致了,沈思源迟迟没有找到下手的机会。 突然,一直靠在栏杆上,半睡半醒的陈煜成,捂着肚子,痛叫了一声。 第39章 包治百病 机会来了! 沈思源立即起身,坐到对面,充满关切的问道:“陈知青,你哪里不舒服?” 陈煜成昏昏沉沉间,听见有人温言软语的呼喊自己,不由的心头一暖,感觉腹痛减轻了许多。 他当即睁开眼睛,强笑着回答:“肚子有些不舒服,不过我已经在卫生院打过针了,相信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他话刚说完,便隐约间觉得哪里不对劲。 眼前这姑娘,他是认识的:新来的记分员沈思源,而且昨天自己还和她打过交道。 沈思源的身份,没有什么不对劲的,不对劲的是……沈思源的位置! 沈思源明明是来询问他的病情的,可沈思源没有靠着他坐下,而是靠着江瑾言坐下,与他之间愣是隔了辣么大一个江瑾言。 陈煜成看看沈思源,又看看江瑾言,眼神里带着探究。 然而,陈煜成来不及细想,便感觉腹部一阵阵的剧痛,就像有把刀在不停的捅他。 听到陈煜成不断发出压抑的闷哼声,江瑾言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沉默多时的他开口道:“煜成,还是去县医院看看吧。” 前不久,一度迷路的江瑾言终于找着路了,领着陈煜成,来到了一家卫生院。 那里的医生说了,问题不大,只要打上一针,很快就能药到病除。 然而,陈煜成现在的状态,别说药到病除了,甚至比打针前还要糟糕。 “都这个点了,就算去了县医院,也找不到正规的医生,只能找值班医生来看病。值班医生……”陈煜成叹了口气,“还是算了吧。” 前些日子,陈煜成进城买东西的时候,听人说过,县医院的值班医生大病治不了,小病治不好,找那里的值班医生看病,无异于自找难看。 江瑾言在县医院有熟人,也隐隐约约有听说过值班医生的相关事迹。 刚才一时情急没想起来,现在经陈煜成这么一提醒,江瑾言也认为这个时间点去县医院求医有些不妥。 可是,陈煜成如今的情况不容乐观,必须要看医生才行,不去县医院,还能去哪儿呢? 江瑾言眉头紧锁,陷入了沉思。 与此同时,沈思源也陷入了两难。 沈思源对陈煜成的印象相当不错。 最关键的是,昨天傍晚,沈思源收下了陈煜成买来的鸡汤和肉包,因此欠下了他一点点人情。 虽然只有一点点,但终归是人情,不能当做没有发生,至少沈思源,一直记着呢。 在这种情况下,沈思源真心希望,自己能够帮助陈煜成尽早摆脱病痛的折磨,借此来还掉欠下的人情。 其实,沈思源是具备这样的能力的——她的空间里,有不少治疗腹泻的药物。 可问题是,她很难解释那些药物的来源。 之前,关于药物的来源,沈思源能随便找个借口,就糊弄住秦永丰等人。 那是因为,他们和原主很熟,极为信任原主,愿意相信沈思源这个披着原主皮子的人所说的一切。 现在,陈煜成以及江瑾言,可不是秦永丰等人,他们和原主不熟,相互之间没有信任的基础,沈思源给出的解释,他们未必会相信。 可是,手里明明有药,却眼睁睁的看着陈煜成遭受病痛的折磨,沈思源实在是有些于心不忍。 犹豫了许久,沈思源做出决定:保险起见,药就不给了,不过可以给陈煜成喝几口灵泉水。 糖糖给沈思源科普过,最顶级的灵泉水可以包治百病。 腹泻而已,又不是什么疑难杂症,按理说,应该属于百病之一。 既然如此,那喝几口最顶级的灵泉水,陈煜成应该就能好起来了。 至于说为什么喝了几口水,陈煜成就好起来了,那绝对是巧合啊,不关她沈思源什么事。 现在唯一的问题是,最顶级的灵泉水还在空间的冰箱里存着呢。 沈思源得找一个无人的地方,亲自进入空间,亲手触摸到灵泉水,才能把灵泉水拿出来。 这就很麻烦! 要是不进入空间,就能拿出灵泉水,那该有多好……沈思源心里闪过这个念头。 念头转动间,沈思源忽然感觉手里多了一件东西。 沈思源心里一动,以最快的速度把那件东西塞进随身携带的挎包里。 紧接着,她的余光,不着痕迹的在江瑾言和陈煜成身上掠过。 还好还好,这个时候,江瑾言和陈煜成,一个在低头沉思,一个在闭目养神,都没有察觉到自己这边的异常。 沈思源松了口气,目光随即落在挎包里面,很想知道忽然多出来的那件东西是什么。 一瓶灵泉水。 这个答案,既在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意料之中是因为沈思源一直相信自己不会永远菜,迟早有一天自己能用意念操纵空间里的一切。 意料之外则是沈思源没想到这一天来的这么快,这么突然,情况远远超出了她的预想。 很好,现在不用自己进入空间里,就能取出空间里的东西了。 但问题依旧存在,灵泉水装在塑料瓶里,无法直接拿出来使用,必须换个容器才行。 想着想着,沈思源灵光一闪,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 既然自己现在能用意念从空间里取物了,那自己现在也有可能用意念做一些其他事情,比如,在空间里更换容器。 为了验证这个猜测,沈思源尝试着用意念把这瓶水,连同那个军用水壶,一并送进空间里,然后尝试着用意念把塑料瓶里的灵泉水倒进军用水壶里,再然后尝试着用意念把灌满灵泉水的军用水壶拿出空间…… 尽管这一连串的操作,很有些异想天开,但沈思源做到了,她真的做到了! 欣喜之余,沈思源下意识的想把手里的水壶递给陈煜成,但忍住了。 接下来,沈思源再次动用意念,进行了一连串的操作。 结果就是,水壶里装着的纯灵泉水,用清水稀释成了不那么纯的灵泉水。 做到这一步,沈思源这才放心的把水壶从挎包里拿出来,递向陈煜成:“陈知青,生病了就要多喝水,喝点水吧。” 陈煜成折腾了这么久,确实有些口渴了,当即接过水壶,“咕咚咕咚”的喝了起来。 尽管陈煜成喝的是已经稀释过的灵泉水,但他还是喝出了清冽爽口的感觉,不知不觉间,他就把满满一壶水都喝光了。 喝完水,陈煜成很有些诧异的发现,一直闹腾不休的肚子居然消停了许多——尽管还没有完全消停,他的肚子仍然隐隐作痛,但这个程度的肚子痛,他完全可以忍受。 啊,活过来了。 陈煜成摸摸肚子,心里乐开了花。 “小沈同志,你说的没错,生病了就要多喝水。”陈煜成一边把水壶还给沈思源,一边朝她投去感激的目光,“托你的福,喝完水,我的肚子就不痛了。” 听了这番话,一直没有看向沈思源的江瑾言,忍不住瞥了她一眼,目光里带着探究。 沈思源没注意到江瑾言的目光,她接过水壶,正要开口客套一下。 就在这时,她突然觉得脑袋有些晕晕乎乎的。 第40章 难以置信 这是什么情况? 难道是刚才频繁动用意念,导致用脑过度,脑子宕机了? 沈思源心里头刚闪过这个念头,拖拉机便剧烈的摇晃颠簸起来。 原本就头晕,再加上摇晃颠簸,沈思源顿时头疼不已,难受的紧。 这一刹那,身体素质极其强悍的她,居然浑身发软,无力维持坐姿。 沈思源可不想与地面做亲密接触,便下意识的伸手去抓距离自己最近的救命稻草——身旁江瑾言的手。 江瑾言见状,鬼使神差的,他……缩了一下手。 这么一来,导致的结果就是,沈思源抓了个空,“啪叽”一声,重重的摔在地上。 更惨的是,恰在此时,拖拉机狠狠的颠簸了一下,在地上鸭子坐的沈思源不由自主的朝前倒去,整张脸与地面做了亲密接触。 在这个年代,拖拉机可不仅仅是用来拉人的,更多的时候,它用来拉货,货物包括但不限于鸡、鸭、猪、牛、羊…… 这些可都不是讲卫生的主儿。 车斗里的地面,有多么的脏,可想而知。 有那么一瞬间,沈思源整个人都不好了。 沈思源抬头看向江瑾言,一脸难以置信。 江瑾言低头看向沈思源,一脸难以置信。 陈煜成看看沈思源,又看看江瑾言,一脸难以置信。 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所幸陈煜成很快就反应过来,大步上前,把沈思源搀扶起来。 陈煜成原本打算把沈思源安置在原来的位置上,但沈思源摆摆手,拒绝了。 她径自走向了对面,大马金刀的坐下,期间整张脸都是黑着的。 一时间,车斗里的气氛降到冰点。 陈煜成有心要说几句话,活跃一下气氛。 奈何他还没来得及开口,耳边就传来了拖拉机手的高喊声:“前进大队到了!” 沈思源闻言,一声不吭的跳下车。 陈煜成和江瑾言紧随其后,也下了车。 只这一会的工夫,沈思源就已经消失在了夜幕之中。 在回知青点的途中,陈煜成忍了忍,没忍住,数落道:“我知道,自从上回你被那个坏女人算计,差点被迫娶了她,就对女人这种生物敬而远之。尤其是主动接近你的女人,你总是疑心人家有坏心眼,见到了人家,你恨不得绕道走。 “你的这种做法,我不是不能理解。但是,人家小沈同志,还是个小姑娘,严格来说,她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女人呢。一个小姑娘而已,你扶她一把怎么了?犯得着那么提防着她,眼睁睁看着她摔跤,都不搭把手么?” 江瑾言沉默许久,神色古怪的说:“别的且不说,论身体素质,她可不是一般的小姑娘。” “哦,你也知道她的身体素质不是一般的虚弱啊,我还以为你不知道呢!”陈煜成没好气的说,“人家小姑娘,昨天还在住院,这会儿身体肯定虚弱着呢。那么虚弱的她刚才体力不支,想找个人帮她一把,这是人之常情,她还能有什么坏心眼不成?刚才那样的情况下,你非但不向她主动伸出援手,还刻意避开了,这也太过分了!” 虚弱的她…… 听到这四个字,江瑾言嘴角忍不住抽搐。 此时此刻,他满脑子的槽点,不知道该如何吐。 *** 与此同时,村子的另一头。 哼,不就是读取剧情么,多大点事儿。 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我的人生,靠天意,更靠自己,不用靠别人! 就算不能通过某人知晓原书的剧情将会如何发展,我也能在这里继续混下去,好好的混下去! 沈思源一边踢着路边的小石子,一边在心里发狠的想着。 情绪发泄了得有十来分钟,忽然,沈思源心有所感,蓦的抬起头来,这才发现,不知不觉间,自己已经来到了村尾,站在了老秦家的大门口。 原主的记忆里,老秦家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小院。 小院的正中央,有三间坐北朝南的正房。 正房一字排开,东西两侧各有两间厢房。 正中间的正房,乃是堂屋,这里是会客和用饭的地方,不住人。 堂屋左手边的正房,住着秦佩茹和她丈夫钱三立。 堂屋右手边的正房,以前住着秦永丰一家,现在住着秦淑兰。 东厢房的南屋和北屋,一间住着秦淑兰的继子苏文斌,一间住着秦淑兰的继女苏文婷。 西厢房的南屋和北屋,分别住着沈思源和沈思宸。 上述这些房子,都是砖瓦房。 除此之外,小院里还有几间茅草房,分别充作厨房、茅房、库房和柴房等。 总而言之,老秦家的这个农家小院,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些年来,秦家人住在这里,过着粗茶淡饭的日子,倒也不错。 然而,随着原主的落水,原本平静的日子注定是平静不下去了。 想到正值韶华的原主死于非命,沈思源脸色顿时一肃,深吸一口气,收敛了杂念,专注又认真的思索了片刻,大步上前,敲响院门。 最近这段时间,秦佩茹出远门,钱三立修水库,他们夫妻二人都不在家。 至于苏文斌,自从成年之后,他就隔三差五的夜不归宿,有时候,甚至接连好几天都不回家。 所以,现在老秦家多半只有秦淑兰和苏文婷在家。 不过,其他人在不在家,沈思源并不在意,只要秦淑兰在家就行。 秦淑兰,你等着,等我摸清了你的底细,就教你做人! 沈思源表面不动声色,心里在措辞,怎么试探和套话。 站在老秦家的大门口,沈思源至少想出三条应对之策。 正当她要想第四条应对之策的时候,一心要对付秦淑兰的她,终于意识到情况不对劲了。 敲门敲了这么半天,始终没有人来开门。 这是什么情况? 难不成,秦淑兰和苏文婷两个人,都不在家? 沈思源心里感觉古怪,下意识的看向门环,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大门上有铁将军把门。 这么看来,那对母女还真不在家。 得,刚才那些应对之策,一条都用不上! 沈思源撇撇嘴,随即循着记忆,在大门附近的青石板下面,摸出一把钥匙,打开大门。 随后,她又循着记忆,来到了原主的房间。 此时,夜色已深,但沈思源并没有立刻睡下,而是坐在桌边,指尖轻扣桌面。 笃笃声里,她在脑海里过了一遍秦淑兰的基本情况。 十五年前,正值青春的秦淑兰经人介绍,嫁给了省城国营大厂的干部苏平生。 秦淑兰虽然年轻貌美,但说到底,她只是一个没读过什么书的村姑,正常情况下,她是绝不可能嫁给条件优越的苏平生的。 原来,苏平生虽然条件优越,但他在婚恋方面有一个无法忽视的缺陷——他先后结过两次婚,而且身边有两个孩子。 这样一来,谁嫁给苏平生,就得给他的两个孩子当后妈。 对于大多数年轻姑娘来说,或多或少都会介意。 秦淑兰不介意,或者说,看在苏平生那些优越条件的份上,唯利是图的她可以假装不介意。 就这样,秦淑兰心甘情愿的嫁去省城,给两个孩子当后妈。 第41章 套麻袋 自从高嫁之后,秦淑兰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一连好多年,都杳无音信。 就在秦家人以为秦淑兰再也不会回来的时候,秦淑兰突然带着继子继女回来了。 对此,秦淑兰给出的说辞是,孩子他爸出了意外,她一个没有工作的女人,带着两个孩子,在省城度日艰难,连吃饭都成问题,她作为一个母亲,不忍眼睁睁的看着孩子活活饿死,只好带着孩子回来投靠娘家人。 尽管对秦淑兰这种“攀上高枝便撇下娘家人,一朝落难便想起娘家人”的行径,秦佩茹心里很有些不满,但她奚落了秦淑兰一顿后,最终还是收留了他们母子三人。 毕竟,四个儿女中,虽说秦佩茹最珍爱的是小儿子,但要说最喜爱的,还要属说话好听的小女儿。 眼见喜爱多年的小女儿落难,秦佩茹无法坐视不理。 尽管秦淑兰已经回娘家多年,但过去的这些年里,原主几乎都在外面读书,她与秦淑兰打交道的次数极其有限。 虽说不算太熟悉,但出于对秦淑兰这个小姨的敬重,原主相信了秦淑兰的说辞,一直以来,她都认为秦淑兰是丈夫死后,无力抚养孩子,为了抚养孩子,这才回娘家的。 但是,沈思源仔细回想了一下这些年来秦淑兰对待继子继女的态度,结合她从江瑾言那里蹭来的剧情,很快就察觉到了违和的地方。 重生之前,虽然秦淑兰把继子继女抚养长大,但她对待继子继女的态度,并不热络,隐隐带着几分敷衍的味道,有时候甚至可以说是冷漠了。 比如说,继子苏文斌初中辍学之后,整天不着家,大部分时间都和一帮狐朋狗友在外面鬼混,成天正事不干,净干些见不得光的勾当,对此,秦淑兰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又比如说,继女苏文婷在学校里遭受霸凌,回来向秦淑兰求助,可秦淑兰只会一味的教导苏文婷要大度,不要和别人斤斤计较,自始至终,秦淑兰都没想过为苏文婷撑腰。 从母子三人相处的点点滴滴,不难看出秦淑兰并不是真的爱继子继女。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不爱,那秦淑兰何必还要费大么大劲,把继子继女带回娘家抚养? 反正不是亲生的,直接把继子继女丢在省城,自己一个人跑回娘家过日子——这么做,更符合秦淑兰重生之前的人设。 可秦淑兰偏偏就是把继子继女带回来抚养了! 不管怎么看,秦淑兰的这种做法都透着古怪。 再结合秦淑兰唯利是图的本性,沈思源心里当即有了猜测—— 当年,秦淑兰之所以愿意抚养继子继女,是因为她能够通过抚养继子继女,为自己谋利益。 后来,秦淑兰之所以抛弃继子继女,是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发生了变化,抚养继子继女不能再给她带来利益。 重生之后,秦淑兰之所以痛改前非,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非但没有像前世那样抛子弃女,反而处处维护继子继女,是因为带着前世记忆的她知道,继子继女身上还有剩余价值,她可以继续从这对便宜儿女身上谋取利益。 那么,到底是什么价值,这些价值又能给秦淑兰带来什么样的利益? 沈思源冥思苦想,奈何线索太少,她现在还无法推测出真相。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秦淑兰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绝对会为了自己的利益,对无辜之人下手,哪怕是骨肉至亲也不例外。 如果任由秦淑兰兴风作浪,便宜弟弟沈思宸,乃至沈思源本人,都可能面临危险。 这个便宜小姨,可真是个要命的存在啊! 沈思源心里感慨一声,她愈发觉得,必须要尽快解决掉秦淑兰。 可问题是,沈思源还不够了解秦淑兰,不知该从哪个角度对付她。 束手无策之际,沈思源突然心头一动,心思电转,顿时有了新的思路。 秦淑兰名义上是无私奉献的伟大母亲,实则是自私自利的卑鄙小人。 对付这种卑鄙小人,何必要一板一眼的讲武德呢? 直接套麻袋,暴打秦淑兰一顿,打到她生活不能自理,再也不能为非作歹,不就结了么? 正想到凶野的地方,忽然,沈思源耳廓微动,隐约听见了脚步声。 凝神听了片刻,沈思源差不多可以肯定了,脚步声正在向老秦家靠拢。 这个时间点,往老秦家跑的,很可能就是秦淑兰! 想到这里,沈思源就轻手轻脚的离开房间,翻墙出了院子,埋伏在通往老秦家的必经之路上。 值得一提,守株待兔的时候,沈思源直接用意念,从空间里取出一只麻袋——这是白天改造衣服的时候,顺便做出来的。 万事俱备,只差“兔子”送上门来了。 果然如沈思源所料,来人正是秦淑兰。 蹲守在阴暗角落里的沈思源,眼见秦淑兰打着手电筒,越走越近,却没有像计划的那样,套麻袋把人给揍一顿。 原因很简单,刚才等待的这段时间里,沈思源渐渐冷静下来,意识到在这个地点偷袭秦淑兰,说不定会让自己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稳妥起见,还是改天换个地方下手吧。 哎,今儿个是不能把秦淑兰“就地正法”了……沈思源深感遗憾,暗自叹了口气。 就在沈思源心不甘情不愿的目送秦淑兰离开之际,突然,她耳廓一动,紧接着,目光敏锐的她注意到,一道黑影从附近的树林里冲出来,直奔秦淑兰而去。 见状,沈思源吓了一跳,秦淑兰同样吓了一跳,低声呵斥一声:“贾忠义,大晚上的,你这是想做什么?” 贾忠义——也就是刚才冒出来的那道黑影,现在抓着秦淑兰不放的那个男人,冷笑一声:“想做什么?这句话应该由我来问你!秦淑兰,你明明答应我会跟我走的,却一而再的反悔,你这是想做什么?” 说着说着,贾忠义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沉沉嘶吼一声,“说,你是不是想耍我?!” 这话一出口,秦淑兰吓的脸都白了,压低声音提醒道:“这里可不是荒郊野岭,是村子里啊村子里!你吼这么大声,就不怕别人听见么?” 贾忠义目无表情的看着秦淑兰:“别说听见了,就算别人看见你和我在一起,那又怎么样?反正你和我马上就要走了,以后不会在这里混了,别人对你我的看法,丝毫不会影响到你我,根本就不用在意。” 说到这里,贾忠义眯了眯眼,目光变的越来越冰冷,“可你的样子,似乎很在意。你什么意思?难不成,你铁了心要反悔,不跟我走了?” 秦淑兰目光微闪,随即细声细气,带着点委屈道:“人家都已经是你的人了,一心一意想跟着你,怎么可能反悔呢?你仔细想想,我的行李还在你那里呢,我要是反悔了,怎么可能不取回行李?所以说,我绝不可能反悔!只不过,我还有事情要办,不能立刻就走。你再给我两天时间,两天之后,我办完事情,立刻就跟你走,说到做到!” 说到最后,或许是为了增加说服力吧,秦淑兰用她那傲人的胸脯,在贾忠义的胳膊上蹭啊蹭,娇声道,“忠义哥,我俩认识这么多年,不是夫妻,却胜似夫妻,我是什么样的人,别人或许不清楚,你还不清楚么?看在多年的情分上,相信我,好不好,好不好嘛?” 第42章 私奔 贾忠义依旧冷着脸,看似无动于衷,但他其实很吃这一套。 看着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的秦淑兰,贾忠义不自觉便放缓了语气:“我知道,你舍不得你的便宜儿子死,想要帮他把事情摆平了再走。但是,这一回,你那便宜儿子捅出的篓子太大,绝不可能轻易摆平,别说两天了,就是再给你两周时间,你也不可能摆平的。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我不可能在这里逗留太久。既然短期内摆不平,那就索性别管你那便宜儿子了,赶紧的,跟我走吧。” 秦淑兰当然不乐意,立刻开口道:“我刚才突然想起来,前几天收拾行李的时候,我只拿了夏天的衣服,冬天的衣服还没拿。都到了家门口了,你就让我进去拿一下呗。” 贾忠义皱了皱眉,语气有些不耐烦:“我俩要去的是南方,那里四季如春,根本就没有冬天。既然没有冬天,那要什么冬天的衣服?别拿了,直接走!” 说完这话,贾忠义也不等秦淑兰给出回应,拉着她就往附近的树林里走。 秦淑兰还不死心,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她借口身子不适,走不动道,想要回家歇息一晚再走。 听了这话,贾忠义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深深的看了一眼秦淑兰。 然后,高大魁梧的他直接把秦淑兰往肩膀上一扛,抬脚便走。 啊,秦淑兰那个祸害,就这么走掉了?就这么走掉了! 这场变故来得太快,沈思源懵了一下。 紧接着,回过神来的沈思源心念一动,把眼前发生的变故,与目前已知的剧情串联起来。 目前,已知秦淑兰重生之前的那一世,她敷衍了事的抚养了继子继女几年,就抛弃了他们。 或许是为了刻画秦淑兰“伟大母亲”的人物形象,《重生七零之伟大母亲》这本书的原作者,只是一再强调,秦淑兰重生之后,她如何如何痛改前非,如何如何善待继子继女。 至于她重生之前怎么作的孽,比如说,她何时抛弃儿女,因何抛弃儿女,原作者根本就没写——也有可能写了,但写在了书的后半部分,沈思源暂时还没能读取到与之相关的剧情。 总之,在今晚之前,沈思源并不清楚秦淑兰抛弃儿女的细节。 但现在,沈思源凭借着刚才看到的那一幕,心里有了大致的猜测。 不出意外的话,秦淑兰重生之前的那一世,就是这个时候,她抛下继子继女,卷包袱走人了。 她之所以这么做,一则是为了及时止损——她认为继续抚养继子继女吃力不讨好,便想要甩掉这两个包袱,二则是为了跟野男人私奔! 至于说秦淑兰跟野男人私奔之后,发生了什么事情,沈思源现在还无从知晓,但结合秦淑兰重生之后痛改前非的反常举动,不难做出推测:秦淑兰私奔之后的境遇很不咋样,已经到了让她悔不当初的程度。 换句话说,秦淑兰跟野男人私奔,无异于自讨苦吃。 想通了这一点,沈思源顿时眼前一亮,觉得豁然开朗起来。 有那么一刹那,沈思源脑海里浮现出一个念头:秦淑兰那个祸害,留着就是隐患,要不就让她跟着野男人私奔吧? 但,仅仅是一刹那而已,很快,沈思源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原主落水而亡。 那场落水,并非意外,而是居心叵测之徒刻意为之。 尽管居心叵测之徒是谁,现在沈思源还不能百分百确定,但种种迹象显示,秦淑兰有重大嫌疑! 沈思源心心念念着要为枉死的原主讨回公道,怎么可能放任秦淑兰这个最大的嫌疑人,与她的姘头远走高飞呢? 绝不能让秦淑兰就这么走掉了! 沈思源攥紧手里的麻袋,无声无息的追了过去。 沈思源的打算是,在追踪的过程中,找个合适的时机,把秦淑兰以及与她私奔的野男人,一网打尽,全都套进麻袋里,先是一顿胖揍,然后再把这对狗男女扒光,吊在村头的歪脖子树上。 这样一来,这对狗男女生理性死亡暂时还没达到,但社会性死亡绝对是达标了。 不仅如此,在这个保守的年代,这对狗男女在大庭广众之下,如此“本色出演”,不管是不是遭人蓄意诬陷,都很有可能因此而被扣上“搞破鞋”的罪名,被送去大西北,接受劳动改造。 想到秦淑兰以后可能要在大西北喝风吃沙,沈思源弯了弯唇角,差点笑出声。 然而,沈思源没能笑到最后,她很快就笑不出来了。 那个名叫贾忠义的男人,尽管他已经人到中年,但他体力极佳,扛着秦淑兰,轻轻松松就穿过村子里面的树林,进入村子后面的山林,在崎岖的山路上健步如飞。 反观沈思源,单论体力,服用过灵丹妙药的她并不输贾忠义,奈何她常年生活在城里,没怎么走过山路。 更何况,这会儿是大晚上,虽说有月光,沈思源不至于两眼一抹黑,但她一时间还适应不了山里的夜晚。 在青冥的夜色里,沈思源磕磕绊绊的走在山路上,渐渐的,她与前面的贾忠义和秦淑兰拉开了距离,而且距离越来越大。 更糟糕的是,走着走着,山路就没了,没过多久,前面的狗男女也没了踪影。 沈思源试图找出狗男女,加快步伐向前冲。 却不料,冲着冲着,沈思源就迷失在了深山老林中,别说找出狗男女了,她连下山的路都找不出来,只好在深山老林中瞎转悠。 转悠了好一会儿,沈思源无意中发现了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 这时,沈思源突然想起了一个说法:如果在深山老林中迷路了,可以找一条溪流,然后顺着溪流的方向走,就能找到出路,走出深山老林。 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沈思源顺着溪流的方向,快步行走。 走着走着,沈思源欣喜的发现,附近的树林不再那么茂密,而且逐渐有了人类活动的踪迹。 路子走对了! 沈思源这回没忍住,也没必要忍,直接笑出声。 但下一秒,沈思源脸上的笑容凝固了,她的身体也凝固了,宛如一尊在岁月中风化的雕塑,整个人僵硬的杵在原地。 第43章 隔空取物 只见朦胧的月光下,前方约莫三十米的地方,一头小山般的大野猪,领着十来头珠圆玉润的小野猪,在溪畔站成一排,吨吨吨的喝着水。 听到笑声,那些野猪不约而同的扭头看了过来,几十只眼睛,齐刷刷的盯着沈思源。 俗话说,一猪二熊三老虎。按照这种说法,野猪是比熊、比老虎还要凶猛的存在。 更何况是带着野猪崽子的野猪妈妈,那就更猛了! 没错,沈思源战斗力爆表,一般人根本打不过她,称得上是猛人,但她毕竟是个人,再猛也猛不过带着孩子的野猪妈啊。 突然被这么一大家子野猪盯上,沈思源感觉自己这条小命危在旦夕,整个人都不好了。 不幸中的万幸,沈思源她有空间。 短暂的僵硬后,沈思源回过神来,很从心的逃进了空间。 空间里,糖糖优雅的趴在餐桌上,静静的看着几步之外的冰箱。 与此同时,它时不时伸出粉嫩的小舌头,舔一舔嘴唇。 听到动静,糖糖循声看去,见是沈思源进来了,它乌溜溜的眸子里闪过一丝诧异:“这个时间点,你不睡觉,来这里做什么?” 沈思源是要脸的人,她刚才认怂了,但她并不想让糖糖知道自己认怂了。 “睡不着觉,过来转转。”沈思源随口搪塞了过去,然后不动声色的转移话题,“上回你吃的罐头是金枪鱼味的,对吧?这回你尝尝三文鱼味的吧。” 沈思源边说着,边打开冰箱,取出一罐三文鱼味的猫罐头,打开放到糖糖面前。 “哎呀,这多不好意思!”糖糖摆了摆爪子,有心要拒绝,奈何摆在它面前的罐头太诱猫,它抵挡不住诱惑,最后还是忍不住下嘴了。 过了一会儿,糖糖吃完罐头,抬起前爪,意犹未尽的舔了起来。 沈思源估摸着,这么长时间过去,外面那一大家子应该喝完水,跑路了。 于是,沈思源没有久留,当即闪身而出。 可是她万万没想到,这一家老小不上道,喝完了水,没有跑路,而是留在了原地,在溪水里嬉戏打闹,玩的不亦乐乎,一丁点要走的意思都没有。 看到这一幕,沈思源嘴角抽搐一下,她好想换个地方出去,对这一大家子来个眼不见为净,奈何她做不到啊。 要知道,沈思源的这个随身空间还有待开发,目前有些地方还比较死板。 比如说,她从哪里进来的,还得从哪里出去,无法随心所欲的离开空间。 这就意味着,沈思源现在离开空间,别无选择,势必要与野猪一家碰面。 哼,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 刚出空间的沈思源斜了野猪一眼,然后默默缩了回去。 看着进进出出、忙里忙外的沈思源,糖糖脑海里闪过一串问号,完全搞不明白,她在搞什么鬼。 不等糖糖发问,沈思源便讪笑着解释:“我突然想到,明天进城的时候,可以顺便卖点竹笋。反正也睡不着,与其躺在床上烙烧饼,还不如去挖竹笋呢。” 糖糖闻言,心里一动:“要不,挖竹笋这事儿,就交给我吧?你回去睡觉,竹笋我来挖。” 糖糖不好意思白吃沈思源的东西,就想着要帮她干些活儿。 听了这话,沈思源一愣,心说,就你这小爪子,能把猫砂挖好就不错了,还能挖竹笋,真的假的啊? 尽管沈思源没有把心中所想说出口,但糖糖能感受到她眼里的质疑,立刻给出解释:“你别看我个头不大,其实我的精神力很强大的。挖竹笋而已,我只要动一动念头,就能轻轻松松的做到。” 说到最后,为了彰显自己的水准,糖糖挺了挺胸脯,强调道:“毕竟,我可不是普通的猫,我乃是修炼了三百年的猫大仙!” 其实吧,糖糖不这么刻意强调还好,它这么一强调,沈思源突然觉得,这事儿有些不靠谱。 不过,糖糖主动提出要帮忙挖竹笋,沈思源作为受益者,也不好多说什么。 她准备陪同糖糖,步行前往竹林,不管行不行,最后都诚恳道谢。 沈思源是这么打算的,但让她没想到的是,糖糖得知她已经可以动用意念,便简单的教了她一些精神力的运用技巧,然后带着她,传送到几百米外的竹林里。 这这这,这是瞬间位移啊! 沈思源眼睛瞪的铜铃那么大,她这样子,活像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 反观糖糖,完全没当回事,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只见糖糖蹲坐在竹林里,都不用抬爪,坐等一根又一根竹笋破土而出就行。 值得一提,糖糖凭借精神力挖竹笋,可比普通人用锄头挖竹笋要快太多了。 但这个时候,沈思源根本无心关注挖竹笋的速度,她的心思都在如何运用精神力上。 不久后,沈思源开始向糖糖请教与精神力相关的种种法门。 糖糖是个好为人师的,不但有问必答,有些问题,还不等沈思源问出口,它自己就叽叽喳喳的解释起来。 在糖糖的指导下,沈思源初步掌握了“瞬间位移”这项技能。 现如今,沈思源的活动范围是五百米。 在这个范围内,沈思源想去哪里,无需亲自过去,只需一个念头,就可以瞬间抵达。 这项技能,无疑极大的方便了沈思源。 但可惜的是,沈思源目前的精神力还不够强大,这项技能,她只能在空间里用,出了空间,她就用不了了。 这种情况下,沈思源在外面与野猪狭路相逢,就甭想凭借“瞬间位移”闪人了。 那么,在面临这种要命的局面时,沈思源就只能当缩头乌龟,龟缩在空间里吗? 倒也不是。 虽说现在的沈思源实力有限,无法在外界施展“瞬间位移”这项技能。 但她在外界并不是什么技能都施展不了,以她现在的实力,可以在外界施展“隔空取物”这项技能。 所谓的“隔空取物”,就是凝神聚意,驱使精神力,使其宛如触手,抓取物品。 这项技能如果能灵活运用,便可以做到“想拿什么,就拿什么”。 当然了,沈思源的业务能力还没强到这种程度。 现在的她,只能拿到距离自己三米之内的东西,超过这个范围,她就拿不了了。 三米是吧? 这就够了! 沈思源又向糖糖询问了一些细节,再三确认后,她深吸一口气,雄赳赳气昂昂的出了空间。 第44章 又升级了 溪畔,正带着孩子洗澡的野猪妈妈突然心有所感,猛的回过头来。 果然,又是那个人族! 这已经是野猪妈妈第三次看到那个人族了。 前两次,它忍了,但这一次,它忍不住了。 原因很简单,那个天杀的人族,和它对视一眼后,居然当着它的面,朝着它的孩子投掷小石子! 这是挑衅,不能忍! 野猪妈妈恶狠狠的瞪着沈思源,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吼声,不停的用蹄子刨地,在地面犁出一道道深深的沟壑。 过了片刻,野猪妈妈四蹄如飞,向沈思源发起“冲刺式”攻击。 沈思源不闪不避,任由野猪妈妈杀向自己。 眼见这头狂性大发的野兽距离自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当是时,沈思源微微抬头,眼眸里精光一闪。 不过是一念之间,体型巨大的野猪妈妈便从原地消失了。 整个过程,沈思源始终站在原地,没有后退半分,看似稳如泰山,无所畏惧,其实她后背早就湿润了一大片。 沈思源松了一口气。 反观小野猪这边,野猪妈妈凭空消失在它们的视野里,这让它们彻底慌了神。 沈思源露出姨母笑,一边向着小野猪走去,一边语气亲和的说:“小可爱们,不要慌,站在原地别乱动,我这就带你们去找妈妈,让你们一家团聚。” 不久后,沈思源重回空间,就见竹林旁的空地上,横七竖八的躺了一地的野猪。 神奇的是,这些野猪不久前还在追逐嬉闹,活泛得很,现如今却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睡死过去了。 原来,来自外界的活物进入空间后,除了沈思源这个大活人之外,其他的,有一个算一个,全都会陷入沉睡。 看着地上这些任人宰割的野猪,沈思源感到高兴的同时,又感到疲惫。 要知道,野猪可不是什么小物件,尤其是野猪妈妈,那可是重达数百斤的大家伙。 沈思源初次施展“隔空取物”这项技能,就碰上了体重如此感人的一大家子,不免有些力不从心,无奈之下,她只好咬牙坚持。 坚持到最后,野猪搬完了,沈思源感觉自己整个人也废了。 一脸疲惫的沈思源顾不上维持形象,直接往地上一坐,拧开一瓶灵泉水,吨吨吨的喝了起来。 很快,一瓶灵泉水见底,沈思源感到疲惫尽去的同时,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泛起了些许惆怅。 包括灵泉水在内,冰箱里的物资,无一例外,全都是好东西。 但再好的东西,也经不起造啊。 照她这种造法,过不了多久,冰箱就要见底了。 到时候,她吃什么呢? 沈思源正在为物资供应不上而忧心忡忡,就在这时,她脑海里响起了熟悉的提示音。 “什么,我又升级了?!”沈思源惊的瞪大眼睛,满脸愕然。 就在刚刚,沈思源收到消息,自己的等级由lv5升为lv6。 这就意味着,她的活动范围,从五百米扩大到六百米。 别看只多了一百米,活动范围扩大的很有限,但扩大的范围内,店铺云集,包括但不限于便利店、生鲜店、餐饮店、服装店以及宠物店。 换句话说,有一大批物资正在等待沈思源接收。 幸福来的太快就像龙卷风,这让毫无心理准备的她,一时间有些茫然不知所措。 大概有个十几秒的静默,沈思源欢呼一声,咸鱼躺的她一个鲤鱼打挺就起来了。 紧接着,她就捞起糖糖,抱着它,火速奔往小区外的商业街。 一切正如沈思源所料想的一样,那些原本可望不可即的店铺,现在对她敞开了大门。 此刻,沈思源最想去的是便利店,但她并没有直奔那里,而是去了便利店斜对面的宠物店。 这家宠物店,虽然有些名不副实,里面没有宠物,但里面错落有致的摆放了好些货架,货架上摆放着琳琅满目的宠物用品。 沈思源在店里逛了一圈,最终在猫粮区前面停下了脚步,只见猫粮、猫条、猫罐头,应有尽有。 “喏,这些东西统统归你啦!你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千万别客气哈。” 说完,沈思源便把糖糖放到了整盒装的猫条上面。 看到糖糖情不自禁的在盒子上面打了个滚,沈思源微微一笑,然后她就屁颠屁颠的跑去了斜对面的便利店。 便利店里,不但分门别类的设有休闲零食、酒水乳饮、个护清洁、日用百货以及冷冻冷藏等多个区域,而且在收银台旁边,安放了蒸笼、电饭煲、电烤箱、关东煮锅等炊具。 值得一提,这些炊具里面都装着满满当当的食物——蒸笼里装着包子,电饭煲里装着煮玉米,电烤箱里装着烤肠和蛋挞,关东煮锅里装着花样繁多的关东煮——而且这些食物都冒着热气呢。 这家店可以说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唯一遗憾的是,这家店走的是平民路线,里面的物资都是大路货,价值都不是很高,别说最顶级的灵泉水,就连最普通的灵泉水,也没有。 不过,能得到这么多物资,沈思源已经很知足了。 她嘴里哼着小曲,手上挑挑拣拣,不一会儿就装了满满一大杯关东煮。 接下来,沈思源一边吃着关东煮,一边想着升级的事。 系统那个尿性,绝不可能那么好,随随便便就给她升级。 按照规矩,她升级的前提,得是集满一百功德。 可问题是,刚才她忙着抓猪呢,压根没做什么行善积德的事,无缘无故的,怎么就集满一百功德了呢? 沈思源莫名其妙,实在搞不懂这是个什么情况。 后来,糖糖过来了,她便向糖糖求教。 糖糖也不太清楚,不过它绞尽脑汁,左思右想,心里有了一个猜测:“之前你不是用空间药店里的药,救了那个秦宝生一命么?救人一命,能得到多少功德,这不好说,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救人一命,能得到不少功德。我猜,你就是因为救了秦宝生,才能升级的。” “我觉得,你说的有些道理。不过呢……”沈思源话锋一转,“你也说了,那是‘之前’。如果真是这样,那为什么之前不升级,偏要等到这时候才升级?” 糖糖眨了眨眼,无言以对。 为什么,这是为什么? 沈思源百思不得其解。 算了算了,这好像不太重要,没必要费心去想。 既然想不通,那就别想了。 沈思源放下此事,端起关东煮的杯子,美滋滋的喝了几口汤。 吃饱喝足后,沈思源站在便利店门口,扫了一圈周边店铺。 片刻后,她抬脚迈进了附近的生鲜店。 这家生鲜店,给沈思源的第一印象是——干净! 整个铺子里,所有的东西就跟水洗过一样,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仔细一看,还真是水洗过——货架上的蔬菜全都洗净了,不仅如此,有的还切好了。 比如说葱,整根葱旁边,放着盒装的葱花,看着就让人觉得省心。 这么讲究的东西,拿到黑市上,应该不愁没销路吧? 念头转动间,沈思源突然困意上涌,开始哈欠连连。 折腾了一天,也是时候睡觉了。 于是,沈思源简单收拾了一下,就上床睡觉了。 很快,沈思源就进入了梦乡。 她或许永远都不会知道,她一个小小的举动,救了别人一条性命。 前世的这个晚上,陈煜成病死了。 而今生,由于喝下了沈思源提供的灵泉水,陈煜成的病不药而愈。 第45章 赚到了 沈思源美美的睡了一觉,醒来时,只觉得通体舒泰,神清气爽。 哇哦,又是元气满满的一天呢! 沈思源在床上“咕噜噜”滚了几圈后,“唰”的坐起身,给自己打气,准备应对新的一天里,即将面临的挑战。 随后,沈思源简单的穿衣洗漱,草草的用完早饭,便匆匆的离开空间。 溪畔,沈思源看了看天色,惊讶的发现,此时天还没亮,新的一天还没正式到来呢。 好嘛,直到此时,沈思源才后知后觉的想起,空间里和空间外的时间流速不一致。 空间里过去了三小时,空间外才过去一小时。 之前沈思源又是抓猪,又是逛街,又是吃饭,又是睡觉,又是起床,看似折腾了很久,其实外面才过了三四个小时,漫漫长夜还没走到尽头。 在深青色的夜空下,沈思源福至心灵般的生出明悟—— 空间最大的价值,或许不在于存储物资,而在于延伸时间。 拥有了空间,她就可以让自己的时间得以延伸,做更多的事情。 想明白这点后,沈思源眼睛一亮,清丽的脸庞上洋溢着“赚到了”的喜悦。 心情大好的她也不嫌山路难走了,顺着溪流的方向,脚步轻快的跑了起来。 值得一提,沈思源途经一片榕树林的时候,眼角余光瞥见大片大片的绿藤。 那些绿藤,给她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她凑近了绿藤,仔细观察了片刻,惊喜的发现,眼前的绿藤正是自己认识的一种植物,而且现在绿藤上还结出了果子。 这种果子,别看它就只有杏子大小,看似没太大用处,其实它的“小身材”里蕴含着“大滋味”——简单加工后,这种果子就能变成深受欢迎的人气美食。 这可是好东西啊! 既然是好东西,那她当然不能错过。 本着“能薅多少算多少”的心态,她摘了好一会儿,足足摘了一麻袋,方才收手不摘,重新踏上返程之路。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东方渐露鱼肚白之际,沈思源几经辗转,终于回到了前进大队,回到了老秦家。 因为答应过沈思宸,今天要把行李给他送过去,沈思源当即来到他的房间,开始收拾行李。 尽管沈思宸独自居住在西厢房的北屋,拥有不小的个人空间,但他的个人物品少的可怜,而且无一例外,都是破破烂烂的。 在为沈思宸整理、打包个人物品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沈思源感觉自己不是在收拾行李,而是在搞垃圾分类。 值得一提的是,沈思宸的个人物品无限接近于垃圾,相比起来,原主的个人物品要好一些,但也好不到哪里去。 沈思源继承了原主的一切,这其中,记忆之类的,当然是要沿用的,至于个人物品…… 额,还是能不用就不要用了,尽量换新的吧。 自己的要换新的,那便宜弟弟的呢? 要不,就别收拾旧的了,直接搞一套新的,给便宜弟弟送过去? 沈思源瞅着木质洗脸架上,那个锈迹斑斑、补了又补的搪瓷脸盆,不由的萌生了“以旧换新”的念头。 但很快,沈思源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印象中,沈思宸是个很节俭的孩子,生活方面,他秉承艰苦奋斗的作风,向来是能省一点是一点。 节俭如他,得知姐姐为他准备了一整套全新的个人用品,应该会有惊喜,但更多的是惊吓,以及惶恐不安。 沈思源想着给沈思宸“以旧换新”,她的初衷是给沈思宸改善改善生活,让沈思宸过的松快些。 要是把沈思宸吓到了,搞的沈思宸惶惶不可终日,那岂不是和她的初衷相悖了? 更重要的是,一整套全新的个人用品,可不便宜。 沈思源明面上是记分员,记分员的工资待遇虽然马马虎虎还行吧,但她上班还没几天,还没领到工资。 按理来说,现在的她,手里是没什么钱的。 这种情况下,她很难解释清楚那些个人用品的来源。 算了算了,眼前这些破玩意,先送过去,让便宜弟弟凑合着用。 至于“以旧换新”,以后找到合适的时机再说吧。 沈思源收拾完沈思宸的行李,思索了一会儿,又进入空间,整理了一些生活必需品,还特意进行了重新包装。 忙完这些,沈思源走到门口,正要开门。 就在这时,匆匆的脚步声从外面传来,由远及近,越来越近。 听到这响动,沈思源第一反应是,跟野男人私奔的秦淑兰又回来了。 要知道,现在的秦淑兰她可是重生的,带有前世的记忆。 她前世吃过私奔的亏,今生自然不肯重蹈覆辙,再吃同样的亏。 突然反悔,及时止损,这很正常。 料想门外来的是秦淑兰那个黑了心的蛆,沈思源心里冷笑一声,下意识的摆出一张晚娘脸。 但转念一想,现在情况不明,还不宜掀桌子翻脸,直接进入战斗状态,她就连忙做了个表情管理,收起那张晚娘脸。 接下来,脸色平和的沈思源就站在门边,守株待兔,静候秦淑兰现身。 然而,尽管沈思源凭借着脚步声,能确定秦淑兰已经来到了门外,但不知为何,她一直在门外徘徊,迟迟没有敲门。 秦淑兰又在搞什么花样? 沈思源心里嘀咕,皱起眉头。 又等了一会儿,沈思源不耐烦了,先挤出一抹自以为友好的笑容,然后去把门栓拉开。 伴随着木门发出的“吱呀”声,门里门外,四目相对,两人都从对方的脸上看到了惊讶之色。 门外之人惊讶的是,自己还没敲门呢,怎么门就开了。 沈思源惊讶的则是,来的不是便宜小姨秦淑兰,而是便宜大姨秦淑娟。 惊讶之余,沈思源脑海里念头闪烁,飞快的汇总信息,把秦淑娟的基本情况快速过了一遍。 秦淑娟,秦佩茹和钱三立的大女儿。 尽管是自己的第一个孩子,但秦佩茹并不喜欢秦淑娟,甚至可以说,她很不待见秦淑娟。 之所以会这样,原因有很多。 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有两点: 一、秦淑娟沉默寡言,不善言辞,不懂得讨人喜欢,给人一种人笨嘴笨的感觉; 二、秦淑娟当年违背母命,执意不肯嫁入殷实人家,非要嫁给一个家底浅薄的穷小子。 尤其是第二点,尽管秦佩茹拗不过秦淑娟,勉强答应了这桩婚事,算是成全了秦淑娟,但自那以后,她就百般的看秦淑娟不顺眼。 秦淑娟看起来有些木讷,一副不太聪明的样子,但她其实不傻,她心里很明白,母亲嫌她碍眼。 因此,除了逢年过节,平日里她绝对不会来老秦家讨人嫌。 也因为这个原因,原主见到秦淑娟的次数屈指可数,几乎没和她打过交道。 本来,原主对这个“平素里见不到人,见到也无话可说”的大姨没什么印象。 但前年发生的一件事,让她对这个大姨的印象有了很大的改观,好感度暴涨。 第46章 借钱 前年,原主在学校吃不饱,这对原主来说是大事,但对别人来说未必是什么大事,或许只是不值一提的小事,比如,秦佩茹就没当回事。 反观秦淑娟,也不知道她身在百里之外的大山之中,是怎么知道这事儿的,反正她很快就拎着二十斤野山药,不顾路途遥远,赶往秦永丰家,托秦永丰把那些山药转交给原主。 二十斤野山药,不值几个钱,但礼轻情意重,那些山药让原主记住了大姨的好。 沈思源继承了原主的记忆,受其影响,她对这个便宜大姨挺有好感。 如果说,沈思源给秦淑兰打上的标签是“恶毒小姨”,那么她给秦淑娟打上的标签就是“善良大姨”。 既然面对的是“善良大姨”,沈思源惊讶过后,收起了虚伪的假笑,换上了真挚的微笑:“大姨,天才刚亮,你就到了。你是连夜赶过来的,对吧?连夜赶路,多累啊!快快快,快进来歇歇脚!” 听了沈思源的话,秦淑娟非但没有依言进去,反而后退一小步,压低声音,小心翼翼的说:“我就不进去了。阿源,劳烦你去你外公那里传个话,就说我有事找他,请他赶紧来我这里。” 顿了顿,她补充一句,“传话的时候,能不惊动你外婆,就不要惊动你外婆,拜托了。” 秦淑娟说这番话时,声音里夹杂着胆怯、忐忑,说到最后,甚至带着一丝哀求。 秦淑娟今年还不到四十岁,但常年的繁重劳作让她看起来很有些苍老。 如今的她,头发已经有些花白,脊背也略显佝偻。 这会儿,她都已经来到娘家门口,却不敢逾越一步,脊背愈发显得佝偻。 你这姿态未免也太卑微了吧,知道的你是回娘家,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犯了大错,上门求饶呢。 沈思源心里叹息一声,实话实说:“外公去外地修水库了,外婆出远门了,二老如今人都不在家。” 听说她爹人不在家,秦淑娟眼里难掩失望。 失望之余,她便想要告辞离开。 这时,她听到沈思源继续说道,“大姨,你一定是有很重要、很紧急的事情,才会连夜赶来这里,请外公帮忙解决,对不对?俗话说,一人计短,二人计长。到底是什么事,你告诉我,咱们俩商量着办,说不定事情就解决了呢。” 尽管沈思源今年已经十八岁了,眼瞅着就要长大成人了,但在秦淑娟眼里,她依然是个孩子。 一个孩子,能照顾好自己就不错了,哪有能力帮别人渡过难关呢? 秦淑娟在心底摇摇头,强扯出一抹笑容:“大人的事情,自然由大人来操心。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照顾好自己就行,大人的事情,你就别操心了。” 顿了顿,她接着说道,“我还有事,不能在这里久留,先走了。” 说完,秦淑娟转身就走。 但,她走不了。 沈思源挽着秦淑娟的胳膊,凑在她的耳边,低声说:“虽然我到现在还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这世上,九成九的事,都是钱闹的,自然而然的,就可以用钱来解决。我手里正好有那么几个闲钱,你要是有需要用钱的地方,就跟我进来。” 秦淑娟确实有需要用钱的地方,事实上,她来这里的目的,就是为了向她爹借钱。 要知道,尽管秦淑娟和她娘的关系很不咋样,但她和她爹的关系还是相当不错的。 依照她对她爹的了解,只要她爹有能力借钱给她,就一定会如她所愿,借钱给她。 秦淑娟这计划,按理是行得通的。 奈何计划赶不上变化,她好不容易来一趟,她爹居然不在家。 希望落空,她很失望。 不幸中的万幸,天无绝人之路,在这个紧要关头,沈思源居然告诉她,自己手里有闲钱,而且愿意借给她。 幸福来的太快就像龙卷风,把她给刮懵了。 她没有多想,下意识的跟着沈思源进了门。 但走到半路上,她突然停下了脚步,神色有些纠结,看着沈思源,欲言又止。 沈思源见状,以为她这是不好意思向外甥女伸手借钱,便温言说道:“以前我有难处时,你帮过我;现在你有了难处,换我帮你,这不是应当应分的么?大姨,这是你应得的报答,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秦淑娟之所以踌躇不前,固然是因为不好意思,但这只是一方面,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听了沈思源这番开解的话,秦淑娟顿时感到一股暖流从心底涌起,深深的温暖了她千疮百孔的心灵。 权衡、沉吟良久,秦淑娟说了实话:“芳花也来了,这会儿就在外面站着呢。” 这话一出,沈思源先是一愣,继而紧张起来:“不、不是,怎么能让她一个人在外面站着呢?快快快,快把她领进来!” 原主的记忆里,秦淑娟的女儿满芳花,小时候上山摘野果,不小心从很高的树上摔下来。 尽管大难不死,却摔坏了脑子,变的不太聪明,或者说,傻乎乎的——如今已经是个大姑娘的她,还不如七八岁的小孩子机灵,时常会被比她小很多的孩子戏耍。 一个傻姑娘,独自一个人站在外面,万一心血来潮,到处乱走,走丢了怎么办? 秦淑娟低声说:“其实,她不是一个人……” 沈思源摆摆手,打断她,正色道:“就算不是一个人,也不能让她站在外面。赶紧的,领她进来啊!” 说完这话,沈思源不由分说,拉上秦淑娟,就去大门口领人。 站在大门口,沈思源四下张望,没见到人,心里陡然一沉,心说,不会吧不会吧,就这么一会儿工夫,人就丢了?! 念头闪烁间,沈思源看见秦淑娟抬起手,食指扣在嘴边,轻轻吹了一个口哨。 一秒之后,附近的树林里传来了动静。 循声望去,只见一个十六七岁的大姑娘,背着一个瘦瘦小小的小姑娘,从大树后面缓缓踱步而出。 沈思源一眼就认出了那个大姑娘,是便宜表妹满芳花。 至于那个小姑娘…… 沈思源看了又看,没认出来,心里好奇,但她是个西贝货,生怕露出马脚,不敢贸然开口询问。 不过还好,秦淑娟很快就为她解惑了:“这是我的小女儿,芳草。” 闻言,沈思源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但片刻后,她扭头看了一眼便宜大姨,又看了看越走越近的便宜表妹,眼里闪过震惊之色。 第47章 拿手好菜 这、这不对啊! 原主的记忆里,秦淑娟有两儿一女——儿子满大山和满大海,女儿满芳花。 也就是说,秦淑娟儿子虽然有两个,但女儿就只有一个,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小女儿。 这是什么情况? 怎么莫名其妙就多出一个人来了呢? 难道是、难道是……原作者脑子不太好用,记不住之前的设定,写着写着,就多写出一个人来? 真要是这样,自己可就有大麻烦了! 要知道,这里是书中世界,这个世界,归根结底,来源于原作者笔下。 要是原作者瞎几把乱写,这个世界可就乱套了。 身处乱世之中,人人自危,自己又怎么可能独善其身? 惊疑不定之际,沈思源听见秦淑娟很小声的补充了一句:“芳草是我收养的孩子。” 哦,原来是养女啊! 那没事了。 沈思源暗自松了口气,但紧接着,她又担忧起来。 就在刚才,满芳花小心翼翼的背着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满芳草,不紧不慢的来到了大门口。 靠得近了,沈思源注意到,满芳草不仅瘦骨嶙峋,而且面色黄中泛青,略有浮肿,嘴唇还有些发紫。 这小姑娘似乎……病的不轻呐。 沈思源皱眉思考片刻,心里有了相应的猜测。 尽管沈思源很想知道自己猜的对不对,但她没有立刻找秦淑娟求证,而是带着秦淑娟一行人往里走。 堂屋里,沈思源热情招呼一行人入座后,匆匆跑去厨房,片刻后,端着三碗水回来了。 三碗水,其中一碗,里面盛着灵泉水。至于另外两碗,里面盛着的只是普通的纯净水。 盛着灵泉水的那一碗,毫无疑问,沈思源直接递给了满芳草。 小姑娘的状态看上去很不妙,希望她喝了这碗灵泉水,多少能好一些。 沈思源的想法是好的,奈何她什么都不说,满芳草根本无从得知手里这碗水的珍贵。 满芳草喝了两口,便把碗搁在桌上。 恰在此时,坐在她身边的满芳花喝完了自己的那碗水,她放下手里的碗后,顺手抄起满芳草那个碗。 事情发生的太快了,沈思源还没来得及劝阻,那个碗里剩下的灵泉水,就被满芳花吨吨吨的喝完了。 一旁的秦淑娟注意到,沈思源神色有些古怪,不禁有些诧异,便问道:“阿源,你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沈思源不动声色的转移话题,“你们几个连夜赶路,多半没吃东西,都饿了吧?稍等一下,我给你们几个弄点吃的。” 说完这句话,沈思源起身就往门外走。 秦淑娟见状,连忙拦住了沈思源:“犯不着那么麻烦,咱们几个不饿,不需要吃东西。” 话音刚落,坐在对面的满芳花姐妹,她俩的肚子就跟约好的一样,发出此起彼伏的“咕咕”叫声。 更令人尴尬的是,“咕咕叫”似乎会传染,秦淑娟的肚子也唱起了“空城计”。 沈思源差点笑出声,假装没听见,一本正经道:“大姨,你也是知道的,我以前在城里住着,后来在城里读书,常年在外,待在老秦家的时间很少。这样一来,我就很少有机会接触老秦家的灶台,自然而然的,就不太会用灶台。 “不瞒你说,因为以前在城里的生活经历,我会做饭,而且做的还不错,但到了老秦家,因为不太会用灶台——尤其是烧火,我甚至一窍不通——别说做饭了,就连烧水这么简单的活计,我都干不好。” 说到这里,沈思源做了个可怜兮兮的表情,“这几天其他人都不在,就我一个人在家,家里冷锅冷灶的,我已经连着好几顿,都没能吃上热饭了。今儿个,我还没有吃早饭,这会儿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大姨,你就当可怜可怜我,帮我去厨房烧火,好歹让我吃上口热的吧。” 这话一出,秦淑娟不好再拦着沈思源,当即跟着她一起去厨房。 不久后,秦淑娟坐在灶台后面烧火,沈思源站在灶台前面做饭。 这是沈思源穿越以来做的第一顿饭,而且这顿饭是用来招待客人的,她自然要用心做。 沈思源思索了一会儿,决定向秦淑娟一行人展示她非同寻常的厨艺。 于是,沈思源趁着秦淑娟不注意,从空间里取出一些食材,然后开始做她的拿手好菜—— 清汤挂面。 其实,这还不是沈思源最拿手的,她最拿手的是煮方便面。 方便面她是有的,可问题是,她没办法解释方便面的来源,只好退而求其次,做个清汤挂面。 也许有人会问,沈思源前世不是美食up主么,那她的厨艺怎么会这么的、这么的……一言难尽? 这是因为,沈思源她不是正经的美食up主,她做的不是正经的美食。 她制作的美食,都是很迷你的那种。 比如“迷你叫花鸡、迷你糯米藕、迷你清蒸草鱼”之类的菜肴;比如“迷你凉粉、迷你酸梅汤、迷你芝麻糊”之类的甜品;再比如“迷你麦芽糖、迷你牛轧糖、迷你炒米糖”之类的糖果。 制作时,用的食材都是真材实料的,但尺寸很小。 比如说,制作叫花鸡时,用芦丁鸡代替正经鸡;比如说,制作糯米藕时,用藕带代替正经藕;又比如说,制作清蒸草鱼时,用草鱼苗代替正经草鱼。 用的食材尺寸这么小,自然而然的,用的厨具尺寸也很小——其实,所谓的厨具,就是娃娃屋里的微缩厨具,1:6大小,非常迷你。 食材和厨具都不正经,这种情况下,真实的厨艺,是无法发挥出来的,而且也无需发挥出来。 要知道,沈思源用这种方式制作美食,她的目的是拍摄怀旧复古风格的美食短视频。 这类短视频的受众,基本上都是偏好回忆杀的“食玩”爱好者。 他们想看的是,如何在充满年代感的微缩厨房里,高度还原做饭的过程。也就是说,他们注重的是过程。 至于结果,也就是做出来的东西是否色香味俱全,他们并不是很注重——退一万步讲,就算很注重,他们也没办法验证,毕竟隔着屏幕,他们只能看看,闻不到,也尝不到。 这种情况下,只要做出来的东西,看上去挺像那么回事就行。 沈思源原本的厨艺不咋样,当上另类的美食up主后,因为对厨艺的要求不高,她就心安理得的不思进取,这就造成了,她的厨艺始终在原地踏步,至今依旧不咋样。 第48章 煮面达人 不过,话说回来,沈思源好歹也做过那么多所谓的美食,勉强算的上是经验丰富了。 她在厨艺方面没有很多东西,但也多少有点东西。 比如说,她知道煮面条要做到“三放”: 一、煮面条时要放食盐; 二、煮面条时要放凉水; 三、煮完后要放点熟油。 这样煮出来的面条,爽滑筋道,不会发坨。 沈思源看着锅里不断翻滚、根根分明的面条,满意的点了点头,心说,姐可真是个煮面达人啊! 沈思源自诩是煮面达人,煮面技术一流,虽说有自卖自夸之嫌,但事实证明,她在煮面这方面,确实很有一手。 这不,沈思源在厨房里煮面条,原本在堂屋里坐着的满芳花和满芳草闻到香味,坐不住了,找了过来。 这会儿,她们俩一左一右,扒着厨房的门,眼巴巴的望着锅里的面条,眼泪不争气的从嘴角流了下来。 值得一提,满芳草刚才还病恹恹的,没有什么生气,这会儿她看上去精神了许多。 姐妹俩的反应,沈思源看在眼里,心里愈发对自己的厨艺有信心了,感觉自己有成为顶级大厨的潜质。 估摸着面条已经熟了,沈思源先让秦淑娟烧火,然后把事先准备好的四个碗——碗里放了葱花、酱油和猪油——放到灶台上,往里面盛面。 坐在灶台后面的秦淑娟站起身来,过来帮忙,看到满满一大锅面条,她整个人都被吓懵了。 之前,秦淑娟坐在灶台后面的小板凳上,听见沈思源说要煮两斤面条,吓的站起身来,连忙出来劝阻。 她再三强调,她们娘儿仨用不着吃面条,只要喝几口面汤就行,所以,沈思源只要煮自己的那份面条就好,犯不着煮两斤面条。 当时,沈思源一边嘴上答应,绝不会煮两斤面条,一边手上用力,把秦淑娟按回了小板凳上。 得到了沈思源的承诺,秦淑娟就开始安安心心的烧火。 但她万万没想到,印象中沉稳可靠、值得信赖的外甥女,今天居然说一套做一套,煮了这么一大锅面条。 “不是说好了,不煮两斤面条吗?”秦淑娟瞪大眼睛,一脸震惊的发问。 “对啊,说好了不煮两斤面条,所以,我煮了两斤半面条。”沈思源一本正经的回答。 闻言,秦淑娟嘴角一抽,槽点太多,以至于她一时间都不知道该怎么吐。 沉默了一下,秦淑娟看着沈思源,忧心忡忡的说:“阿源,等你外婆回来了,发现家里少了这么多挂面,她肯定饶不了你。” 说到这里,她的眼睛里,流露出浓浓的担忧和恐惧,“到时候,你可怎么办啊?” 光是想想,她就为沈思源担心。 略作犹豫,有些懦弱的秦淑娟咬了咬牙,语气认真的说:“阿源,到时候,你外婆问起来,你就把这事儿推我身上,说这事儿是我干的。” 秦淑娟话语之间的维护之意,让沈思源心中一暖。 沈思源想了想,半真半假的说:“这些挂面,其实不是老秦家的,而是我自己悄悄挣回来的。别说外婆压根就不知道这些挂面的存在,就算知道了,我自己凭本事挣来的面条,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她管得着么?” 听了这话,秦淑娟先是松了口气,继而心里泛起疑惑:“这些挂面,看上去可不像是普通的面条呐。要是我没猜错的话,这些挂面应该是用特制粉做出来的。特制粉,我听说,供销社很少有货,很多时候,就算有钱有票,都未必能买到。这么金贵的东西,你是从哪里挣来的?” 这个年代,面粉是分等级的,大致分为以下三类:特制粉、标准粉和普通粉。 其他地区不清楚,南江省的粮站里,虽然价目表上写着这三类面粉的价格——特制粉一斤2毛2分,标准粉一斤2毛,普通粉一斤1毛8分——但不知为何,面粉总是缺货,尤其是高价的特制粉和低价的普通粉,普通人基本上是买不到的。 因此,在南江省,绝大多数人在日常生活中能接触到的面粉,就只有标准粉。 突然看到特制粉这种普通人接触不到的稀缺物,秦淑娟震惊之余,不免好奇它的来路。 然而,她这番话刚问出口,还不等沈思源作答,她的肚子就再度唱起了“空城计”。 紧接着,姐妹俩的肚子也“咕咕”的叫唤了起来。 沈思源微微一笑:“这些挂面的来路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你只管放心。至于具体来自哪里,先吃面,吃完了面,再细说也不迟。” 这么一大锅面,自然不可能一下子就盛进四个碗里,得要分好几次盛。 沈思源不想来来回回的盛面,为了图省事,她没有端着碗去堂屋,而是直接在厨房里的桌子旁坐下。 落座之后,眼见秦淑娟母女三人还在原地傻站着,沈思源便催促道:“还愣着干嘛?赶紧的,趁着面还没坨,过来端起灶台上的碗,吃起来啊!” 这话一出,蹲守在门口的姐妹俩吞了吞口水,下意识的走到灶台边。 不过,她们俩没有直接动手端面,而是眼巴巴的看向一旁的秦淑娟。 看着两个孩子干枯的头发、干巴巴的小脸以及因为干瘦而显得格外大的眼睛,秦淑娟心口一痛。 恰在此时,她又听沈思源说道:“我跟你们说,待会儿我就要出门办事去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今天很可能回不来了。这些面条,你们不吃,家里又没有其他人在,那就只能放着,放到馊掉,放到倒掉。喏,面条就摆在你们眼前,吃掉还是倒掉,你们自己选。” 话音刚落,秦淑娟便一改磨磨唧唧的做派,立刻朝着姐妹俩点点头。 姐妹俩见状,欢呼一声,直接伸手端碗。 值得一提,或许是太饿了,满芳花端起碗后,也不去找地方坐,直接站在灶台边就开吃了。 相比起满芳花,秦淑娟和满芳草的吃相要好一丁点。 但,也仅仅是一丁点,说实话,她们母女三个的吃相都挺凶残的。 第49章 不合时宜 在这种氛围里,沈思源感觉自己胃口大开,也开始大口吃面。 然而,只吃了一口,沈思源就吃不下去了。 原因很简单,她碗里的清汤挂面不合她的胃口,再说的直白些,不好吃啊。 当然了,亲手煮的清汤挂面不好吃,沈思源不认为这是因为自己的厨艺不过关。 她始终认为自己的厨艺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调料——自己能用的调料实在太少了。 不久前,沈思源刚接手了一大批物资,那些物资里包含了调料。 因此,现在的她手里不缺调料。 奈何绝大多数调料,她都无法正大光明的拿出来用。 当着秦淑娟母女的面,她能拿出来用的调料就只有酱油和猪油。 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她沈思源虽然是煮面达人,但在只有酱油和猪油的情况下,她实在是无法施展她那不一般的厨艺,煮出美味的面条来呀。 想到这里,沈思源忍不住摇头叹气。 一旁的秦淑娟见状,忍不住发问:“吃着这么好吃的面条,高兴还来不及呢,你为什么要叹气呀?” “好吃?”沈思源一愣,“你觉得这面条好吃?” 不等秦淑娟作答,满芳草就激动的插了一嘴:“对呀对呀!我这辈子,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面条呢!” 紧接着,正在猛吃的满芳花也从碗里抬起头来,大声附和:“好吃,好吃,好好吃!” 姐妹俩的话,无疑是对沈思源厨艺的认可。 有那么一刻,沈思源心里萌生出这样的一个想法:自己煮的面条其实很好吃,自己觉得不好吃,或许是因为自己是一个精益求精的人,对自己做出来的美食要求过高。 想到这个可能,沈思源不由的有些沾沾自喜,心里美滋滋的。 但下一刻,她就美不起来了。 只听秦淑娟笑吟吟的说:“特制粉、猪油,还有酱油,哪样不是好东西?这些好东西凑在一起,别说做成正儿八经的汤面,就算是胡乱扔在水里,用脚丫子划拉几下,随便做出来的东西,也绝对会好吃的不得了。” 听了这番话,沈思源脸上笑眯眯,心里呵呵呵。 秦佩茹素来不待见秦淑娟,总说她这个大女儿人笨嘴笨不讨喜。 原以为秦佩茹是在胡说八道,现在看来,她说的好像有那么几分道理……沈思源心里吐槽,同时,她在心里给秦淑娟加上了“不会说话”的标签。 过不多时,一大锅面就全都被干掉了——不仅仅是面条,就连面汤也被喝的一干二净,煮面的那口锅直接见底了。 接下来,秦淑娟吩咐满芳花好好收拾厨房,又嘱咐满芳草乖乖坐着歇息。 随后,她拉着沈思源,来到一个僻静的角落,再次问起那些面条的来路。 沈思源没有立刻作答,而是让她稍等片刻,然后径直跑向了自己的房间。 她进房间后,回身将房门关紧,随即凭空变出一篓子竹笋。 沈思源原本的打算是,将这篓子竹笋拎到秦淑娟面前,告诉她,那些面条就是用竹笋换回来的,而竹笋则是她从山上挖回来的。 有这些竹笋为证,料想秦淑娟会相信这套说辞的。 可是现在,看着眼前这些过于鲜嫩的竹笋,沈思源突然间有些迟疑了。 大夏天的,自己不合时宜的跑去挖竹笋,而且挖出来的竹笋竟然比春笋和冬笋还要优质,仔细想想,这未免也太不合常理了! 诚然,这个世界千奇百怪,不合常理的事情海了去了。 不过,不合常理的事情,还是能避免,就尽量避免吧。 考虑过后,沈思源改变主意,没有按照原先的计划行事,而是闪身进入空间,继而直奔商业街上的生鲜店。 竹笋不合时宜没关系,可以换成其他的东西。 那么,换成什么东西合适呢? 沈思源首先想到的,就是生鲜店里的时令蔬菜,而且优先考虑野菜。 这家生鲜店里的东西很全,不仅有野菜,而且有好几种,比如马兰头、马齿苋、枸杞头、水芹菜等等。 沈思源看着货架上的这些野菜,眼睛顿时一亮。 但很快,她就皱起了眉头。 眼前这些野菜,叶片又大又齐整,看上去质量相当不错。 可问题恰恰就在于质量太好了,甚至比经验丰富的老农民精心侍弄的庄稼还要好,以至于这些野菜一看就不像是从山上挖回来的。 这么看来,野菜也不合适。 沈思源只好另作打算。 沈思源环顾四周,渐渐的,她的目光从货架,转移到敞开式冷藏柜上。 敞开式冷藏柜里,陈列着许许多多加工过的食品。 比如“豆浆、豆腐、豆腐干”之类的豆制品;比如“方腿、红肠、水晶肴肉”之类的肉制品;再比如…… 突然,沈思源目光一凝,直勾勾的盯着冷藏柜的一角,脸上露出又惊又喜的表情。 惊的是,这家生鲜店也没多大,里面的东西居然还挺全的,某种不是特别常见的东西,这里也有卖。 喜的是,这种东西的加工原料主要是一种野果,而那种野果……嘿嘿,巧的很,她刚薅了不少回来。 就是你了! 沈思源当即做出决定,就拿这种东西去糊弄秦淑娟。 *** 不久后,沈思源提着一个篮子,回到了秦淑娟那里。 随后,她从篮子里取出一个和杏子差不多大的翠绿色果子,递给秦淑娟。 秦淑娟接过一看,有些诧异:“咦,这不是鬼馒头吗?” 所谓的鬼馒头,其实就是野果的一种,长在树藤上。 这种树藤,在有人烟的地方很少见,多见于荒无人烟的山野之中。 秦淑娟为了生计,时常进山,对山里的情况颇为熟悉,她一眼就认出这是鬼馒头。 沈思源点了点头:“正是。” 秦淑娟一头雾水:“好端端的,你给我这玩意儿做什么?” 沈思源笑着解释:“你不是很好奇,我那些面条是从哪里来的吗?实话告诉你,我那些面条,就是用鬼馒头换回来的。” 这话一出,秦淑娟先是一愣,而后反应过来,脱口而出:“这怎么可能?!” 在她的认知里,鬼馒头这玩意儿一点都不稀奇,一到夏天,只要肯下工夫找,就能在山里找着,而且远比其他的野果好找。 为什么这么容易找? 这是因为,鬼馒头虽然名字里带着“馒头”这两个字,却和真正的馒头相差甚远,味道很不咋样,远比不上其他的野果,大伙儿谁都不愿意费工夫去采摘这玩意儿,自然而然的,山里就存在着大片大片无人采摘的鬼馒头。 一直无人问津的鬼馒头,居然能换回金贵的面条,这完全违反了她的认知。 第50章 绝顶美味 被秦淑娟质疑,沈思源没有立刻反驳,而是又从篮子里取出一个铝饭盒,递给秦淑娟。 秦淑娟接过后,打开一看,只见银白色的饭盒里,盛着好些浅褐色的透明小块。 那些透明小块本就晶莹剔透,在点缀着金色桂花的琥珀色汤汁映衬下,色泽愈发的亮丽,看上去甚是赏心悦目。 离的近了,闻着有种淡淡的桂花香气,透着怡人的清甜气息。 秦淑娟久居偏远山区,没见过什么世面。 她对着那些晶莹透明的小块看了又看,怎么也分辨不出这是什么东西。 不过,她好歹活了三十几个年头,见识虽然没多少,但还是有一些的。 这不,她很快就看出,那琥珀色汤汁,应该是桂花和白糖熬制出来的糖汁。 桂花不稀奇,金秋时节,她有本事从山里采回来一大堆,但白砂糖可就稀奇了——至少对于她来说,是个稀罕物。 要知道,白糖在供销社里是限量供应的,得要有钱又有票,才能买到。 她一没钱,二没票,根本买不起白糖,对于她来说,白糖可望不可即,金贵的很。 秦淑娟实在是想不明白,正聊着鬼馒头的话题呢,沈思源为什么要突然拿出这么金贵的吃食? 迎着秦淑娟困惑的目光,沈思源微微一笑,取出一个勺子,递给秦淑娟:“大姨,你尝尝看,看味道怎么样。” 这回,秦淑娟摇摇头,没接,很认真的说:“别的东西先不说,单是做这桂花糖汁,就得用上不少白糖。这么金贵的东西,我这种粗人吃了也是白吃,还是你留着自己吃吧。” “金贵?哪里金贵了?”沈思源笑着说,“这里面加的不是白糖,而是蜂蜜——前些日子,我上山挖野菜,无意间捡到一个蜂巢,从那里面刮下来一大罐子蜂蜜。白捡的东西,不要钱。” 听说是白捡的,秦淑娟稍稍安心,加上沈思源直接挖了一勺子,送到了她的嘴边,她实在是不好拒绝,当即张嘴,“嗷呜”一口,吃进嘴里。 下一刻,双眼有些空洞无神的秦淑娟,她的眼睛缓缓亮起来。 她目光灼灼的盯着手里的饭盒:“这是什么东西?怎么这么、这么……好吃?” 秦淑娟没上过学,只是通过上扫盲班,认识了一些常用字,勉强不算是睁眼瞎罢了。 没什么文化的她词汇匮乏,一时间她想不出来该用哪个词语来形容刚刚品尝到的美味,就只能干巴巴的说出“好吃”两个字。 不过,此时的她,脸上流露出极度震撼的表情,这足以表达出她对这东西的高度认可。 看着晶莹剔透,吃着清凉爽滑,还带着一股清甜的桂花香气。 这东西,要卖相有卖相,要口感有口感,堪称绝顶美味。 秦淑娟意犹未尽的咂了咂嘴,猜测说:“这东西是你从城里的国营饭店高价买回来的,对吧?” 沈思源笑着摇头:“不是买回来的,是我做出来的。至于说是用什么做出来的,你猜猜看呢。” 她一边说话,一边又从篮子里取出一个鬼馒头细细把玩。 疯狂暗示。 这简直就是在明示了,秦淑娟就是再迟钝,看到这里,也反应过来了:“这东西是用鬼馒头做出来的?” 沈思源笑嘻嘻的说:“嗯呢,你猜对啦!” 闻言,秦淑娟目瞪口呆,愣了许久,她用不可置信的目光打量着手里的饭盒:“鬼馒头那种鬼都嫌弃的破玩意儿,居然能做出这么好看、这么好吃的东西来?这、这、这怎么可能?” “这怎么就不可能了?事实上,这东西就是我用鬼馒头亲手做出来的。”沈思源说着,俏皮的眨眨眼,笑吟吟的问,“大姨,你信不过我,觉得我在胡说八道?” 秦淑娟矢口否认:“我不是信不过你,我只是、我只是……” 支支吾吾了好一会儿,秦淑娟正了正神色,表情认真的看着沈思源,“阿源,你是说真的?” 沈思源一拍胸脯,斩钉截铁的说:“千真万确!” 秦淑娟默然片刻,用一种感慨的语气说:“你要是不说,我做梦都想不到,不受待见的鬼馒头还能做出这么好吃的东西来。阿源,你好厉害,居然能想出这么新奇的做法!” “这种做法,其实是我从一本书上照搬下来的,并不是我自己想出来的,所以,厉害的不是我,而是那本书。” 沈思源谦虚几句,然后开始给秦淑娟科普,“那本书上说,鬼馒头又名凉粉果,顾名思义,这种果子可以用来制作一种名为凉粉的吃食。凉粉的制作过程相当简单,不需要使用特制的工具。更妙的是,绝大多数原料都可以在山里就地取材,不需要花钱买,也就是说,制作成本几乎为零。” 说到这里,沈思源恰到好处的露出一抹难言的苦涩,“我的情况,你也是知道的。对于我来说,这种几乎零成本的吃食,再合适不过了。于是,我就背着家里其他人,偷偷上山收集包括鬼馒头在内的原料,集齐之后,再偷偷试着制作凉粉,结果,很轻易就取得了成功。更幸运的是,我偷偷带着做好的凉粉去城里找买家,很快就找到了合适的买家。我那些面条,就是从买家那里得来的。” 听到这里,秦淑娟恍然大悟,一脸“原来如此”的模样:“怪不得你说,你那些面条是用鬼馒头换回来的,如今看来,事情还真就是这样的。” 略作停顿,秦淑娟不禁有些感慨的说,“要不是读过那本书,一般人谁会想到,不值钱的鬼馒头还能换回金贵的面条呢?所以说,读书有用,很有用!” 感慨之余,秦淑娟不自觉的就皱起眉头,“凉粉的买家,想必是你在黑市上找来的。在黑市上和人做买卖,这不是、这不是……投机倒把么?” 听到这里,沈思源心头一动,试探道:“大姨,说实话,我确实投机倒把了。你觉得,我做的不对吗?” 第51章 自生自灭 受大环境影响,秦淑娟确实觉得,投机倒把这种挖社会主义墙角的行径,是不对的。 如果是她儿子这么干,她一定会批评她儿子思想上长毛了,勒令约束她儿子,不许她儿子再这么干。 但,站在她眼前的,不是她儿子,而是她外甥女,是她眼中自小就没了娘的苦命孩子,她实在是不忍心说重话责备这苦命孩子。 秦淑娟想了想,口是心非的说:“那个,凉粉这东西好是好,奈何很多人还不知道它的好,现阶段收购站是不可能收的。收购站不收,那没有办法了,只能拿去黑市上。嗯,这是逼不得已,不能算是投机。所以说,你这么做,没什么不对的。” 秦淑娟素来嘴笨,她这样的人,居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编造出一套说辞为沈思源开脱,称得上是超常发挥。 通过这件事,沈思源再次体会到了秦淑娟的拳拳爱护之心,确认眼前这位善良大姨值得深交。 沈思源斟酌片刻,正了正神色,凝视着秦淑娟,语气真挚的说:“大姨,面条的事可以告一段落了,现在来说说你的事吧。你实话告诉我,你究竟遇到了什么困难?” 秦淑娟看向沈思源,两个人沉默的对视了几秒,她终于缓缓开口:“这个说来话长……” 秦淑娟的婆家和老秦家相距甚远,隶属于东风公社下辖的满家大队。 东风公社位于静海县的最北端,那里群山连绵不断,耕地面积很少,遍地都是荒芜和贫穷。 不过,尽管当地发展相当落后,但或许是因为那里是出了名的老区,人们的思想并不落后,总是以很积极的心态对待参军入伍。 别的不说,单是满家大队,这些年来,陆陆续续有二十几户人家的适龄男青年踊跃报名参军。 当然了,这个年代,军人是最崇高的职业,没有之一,这种情况下,不是报了名,就能参军的。 那二十几户人家里面,只有零星几户人家的男青年通过层层选拔,最终成为军人。 其中一户人家姓曹,曹家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和二儿子留在老家种地,小儿子则入伍当兵去了。 原本,曹家有两个儿子常年挣工分,还有一个儿子时常寄钱回来,家境渐渐殷实了起来,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却不料,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十年前,曹家小儿子因公牺牲,留下了新婚不到一年的妻子。 当时,他的妻子已经怀胎七月,噩耗传来,她经受不住打击,生下一个羸弱的女婴,便撒手人寰了。 那时候,虽然已经是新社会,可曹家的当家人曹老太太还搞封建迷信那一套,认为小孙女克父克母,是不祥的存在。 不过,虽然曹老太太很有些嫌弃小孙女,很想把她扫地出门,但她毕竟是三房唯一的血脉,曹老太太心里再怎么不待见她,还是强忍着不快,抚养她长大。 曹老太太一大把年纪,不仅要白发人送黑发人,还要带孩子,这就已经够苦命的了。 万万没想到,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挑苦命人。 三年前,曹老太太仅存的两个儿子,为了贴补一些家用,进山打猎,却不想有去无回。 一下子没了两根顶梁柱,曹家的天塌了。 偏偏在这个时候,曹阿草——也就是曹老太太的小孙女——突然晕倒在地,而且迟迟没有苏醒的迹象。 曹阿草她就不该在这当口晕倒,她这么一晕倒,正沉浸在巨大悲痛中的曹老太太立刻把目光锁定在她身上,认定是她这个扫把星,继克死父母之后,又克死了两位伯父。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曹老太太她这是满腔悲痛无处宣泄,就迁怒到无父无母的曹阿草身上,其实她的想法毫无根据,荒谬至极。 然而,曹家其他人偏偏就信了她的邪,深以为然,认同她的想法。 ——这个时候,他们一个个都选择性遗忘,忘了他们这些年来好歹有口饭吃,不像其他社员,粮食经常不够吃,时不时就饿肚子,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曹阿草她爹用生命换来的抚恤粮。 就这样,整个曹家,除了曹阿草本人之外,一致同意,把尚未苏醒的曹阿草送去山上,任由她自生自灭。 没错,在东风公社这一带,由于环境恶劣,资源有限,自古以来,就有“上山”的习俗——老人到了一定年纪后,彻底失去了劳动能力,就会让家人将其背上山,然后独自在山上自生自灭。 不过,这种习俗盛行于解放前。 解放后,随着人们思想觉悟的提高,遵循这种习俗的人虽不能说已经彻底没有了,但已经很少很少了。 最关键的是,遵循这种习俗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事前必须要征得本人的同意。 曹家人连问都没有问,就直接把昏迷不醒的曹阿草送上山,这显然是有悖常理的。 因此,曹家人做完这件事后,显得无比心虚。 心虚到什么程度——满芳花好几天没看到曹阿草,她惦记着自己这个唯一的朋友,就找上了门,结果曹家人的反应,让她这个不太聪明的小姑娘都察觉到了不对劲。 于是,满芳花立刻就把这个情况告诉了家人。 然后,满芳花一家子就找上了曹家,要求曹家人老实交代,到底把曹阿草弄到哪里去了。 满家大队原名满家坳,九成以上的人家都姓满,源于同一个老祖宗,世居于此。 曹家就不一样了,他家是几十年前逃荒逃到这里的。 作为外来户,曹家尽管已经在这里扎根几十年,却依旧势单力薄。 更何况,如今的曹家没了顶梁柱,一屋子的孤儿寡母,战斗力几乎为零。 面对本地土着的质问,曹家人很快就扛不住,全交代了。 紧接着,满芳花一家子就根据曹家人给出的说辞,上山找人。 这一家子上山,纯粹是为了找曹阿草。 但让他们没想到的是,他们不光如愿以偿的找到了曹阿草,还出乎意料的找到了曹阿草的两位伯父! 而且,虽说他们俩当时已经奄奄一息了,但好歹还有一口气在。 这样一来,所谓的“克死了两位伯父”,这个说法便不攻自破了。 尽管如此,满芳花的父母在后续的接触中,意识到曹家人绝不可能因此对曹阿草改观,从此善待这个无父无母的孩子。 于是,满芳花的父母商议过后,做出决定:收养曹阿草。 就这样,曹阿草成为了满芳花的妹妹,改名为“满芳草”。 第52章 医疗费 或许是因为早产的缘故,满芳草打小就身体不好。 这回她虽然从山上死里逃生,但经此一事,她原本就羸弱的身体愈发羸弱,连走路都有些困难。 这显然是不正常的! 出于对满芳草的关心,秦淑娟和丈夫商量过后,特意请假,带着满芳草去了公社卫生院。 接诊的是一位很年轻的女医生,她直言不讳的说:自己只是一个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赤脚医生,水平很有限,治不好满芳草的病。 那女医生不仅很耿直,而且还很善良,尤其是当她无意中得知,满芳草的生父是为国捐躯的烈士之后,她看向满芳草的目光充满了爱怜。 权衡之后,她冒着巨大的风险,偷偷摸摸的领着秦淑娟母女,去了一趟附近的五七干校,请正在那里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某位老大夫出手诊治。 那老大夫医术高超,很快就给出诊断:满芳草的心脏有缺陷,必须接受手术治疗,而这种手术对医疗条件要求很高,至少是省级医院才能做。 省级医院?! 这四个字,秦淑娟听的脸色发白。 自家的家庭条件自己心里最清楚,别说省级医院了,就连县医院,自家都没钱去那里看病啊。 得知了秦淑娟家的家庭情况,以及满芳草的身世,那老大夫反复斟酌后,给满芳草开了一张药方。 药方里,用的都是秦淑娟家承担得起的药材。 这种药尽管药材很便宜,但药效很不错。 服用这种药后,满芳草的病情大为好转。 但,这只是暂时的。 人家老大夫说了,这种药治标不治本,只能暂时控制住病情,快则一年半载,慢则两到三年,病情就会恶化,并不能根治,要想根治,还得靠动手术来实现。 今年是第三年,如今果不其然,满芳草的病情开始恶化。 眼看着小女儿一天比一天的虚弱,秦淑娟夫妇心如刀绞,有心想送小女儿去省城动手术,奈何心有余而力不足。 考虑再三后,时隔三年,秦淑娟再次带着满芳草,去了公社卫生院。 秦淑娟此行的目的,是希望找到那位好心的女医生,求她再带着她们母女去一趟五七干校,请那位老大夫再给满芳草看病——不敢奢望那位老大夫能治好满芳草,只求那位老大夫能让满芳草多活几年。 在公社卫生院,秦淑娟如愿见到了那位女医生,但遗憾的是,她告诉秦淑娟,就在不久前,那位老大夫结束再教育,重返位于京城的原单位。 不幸中的万幸,那位女医生十分热心,眼见这条路行不通,又给秦淑娟指了一条明路。 南江省军区医院作为国家级重点医院,那里绝对具备给满芳草动手术的条件。 更妙的是,那里虽然只对军人免费,对军属是要收费的,但对烈属给予优惠——仅收取一半的医疗费。 既然满芳草的生父是烈士,那满芳草作为烈属,不妨去省军区医院求医,到时候,只需要支付百十块钱医疗费即可。 从那位女医生口中得知了这些信息,秦淑娟喜忧参半。 喜的是,她看到了小女儿活下去的可能。 忧的是,即便半价的医疗费,她家也负担不起。 真的,百十块钱,对穷人来说,无疑是巨大的负担。 满芳草虽然是个十岁出头的孩子,但也很懂事了,她笑着表态:她怕疼,不想挨刀,所以这病她不治了。 她不说这话还好,秦淑娟夫妇听在耳里,看在眼里,愈发觉得这孩子太懂事,懂事得让人心疼。 夫妇俩商量过后,做出决定:哪怕倾其所有,也要送小女儿去省军区医院治病。 然而,他们家那点家底,全拿出来,也就只有二三十块钱,距离百十块钱,还差一大截。 家里没钱,那没有办法了,只能跟别人借。 满家大队太穷,秦淑娟夫妇借了一圈,也没能借到几个子儿。 万般无奈,秦淑娟只好回娘家借。 原来是这样!沈思源终于明白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医疗费的事情,我来想办法,你就不用操心了。” 沈思源稍加思索,就直接把事情包揽下来。 秦淑娟闻言,感动之余,忍不住苦笑摇头:“医疗费少说也得要上百块钱,那可不是小钱。你一个小姑娘……” “我可不是普通的小姑娘!”沈思源摆手打断了秦淑娟的话,“我有挣钱的能力,喏,就是明证!” 说着,沈思源就拿出昨天卖桃子得来的钱,指鹿为马,“你看,这些钱就是我用凉粉,从黑市上换回来的。” 家底浅薄的秦淑娟一看,自然是大吃一惊:“凉粉这么值钱的么?” 沈思源一脸淡定:“十几二十块钱而已,这才哪到哪?洒洒水啦。其实,凉粉本身并不值钱,值钱的是凉粉的方子。我很快就能把凉粉的方子卖掉,到那时,就可以大赚一笔,真正的大赚一笔!” “把凉粉的方子卖掉?”秦淑娟有些不解,“怎么,你不单卖凉粉,还要卖凉粉的方子?” 沈思源“嗯”了一声,措辞片刻,缓缓道:“昨天我在黑市上卖凉粉的时候,有位老先生走了过来,他对我的凉粉很感兴趣,就和我攀谈了起来。得知我这些凉粉其实是我依照某本书做出来的,那位老先生当场提出要把那本书买下来。商议一番后,我答应了。只不过,那本书我放在了家里,没带去黑市,不能够当场就交易。所以,我和那位老先生约好了,今天下午在县火车站附近的公园里碰面,到时候,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说到最后,沈思源朝秦淑娟露出微笑,“今天下午,我这里就能有一大笔钱进账。到那时,芳草的医疗费就有着落了。” 秦淑娟先是大喜过望,但很快就有些心疼:“你那本书,是件宝贝吧?一件宝贝,就这么卖掉,是不是太可惜了些?” 沈思源眼珠子一转,继续编故事:“那本书是前些年城里出乱子的时候,我无意中捡到的,里面记载着很多不同寻常的食谱,确实可以算是宝贝。这么一件宝贝,我还指望靠着它发家致富呢,怎么可能平白无故的把它卖掉?听见那位老先生说要买,我下意识的想要一口拒绝,但转念一想,做生意讲究和气生财,这么直截了当的拒绝人家好像不太好。 “于是,我改变了主意,没有一口回绝,而是狮子大开口,开出一百块钱的高价,希望那位老先生能知难而退,打消买书的念头。可是我万万没想到,那位老先生他居然二话不说,一口答应下来。之前我内心深处确实是不想卖书的,但没办法,那位老先生给的太多了。” 编到这里,沈思源看向秦淑娟,笑吟吟的问,“一本捡来的书,有人出一百块钱,问你卖不卖,你卖还是不卖呢?” 秦淑娟坦率的说:“卖!” 话音刚落,她似乎想到了什么,皱起眉头,“那本书里有凉粉的方子,你把那本书卖了,往后就不止你一个人会做凉粉,别人也会做。要是别人学你,也去黑市上卖凉粉,和你抢生意,那可怎么办呀?” 外甥女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挣钱的营生,可以用来改善生活。 要是为了眼前的一百块钱,丢了长久的营生,那以后外甥女还能安生过日子吗? 秦淑娟忍不住为沈思源的将来发愁。 第53章 出钱又出力 帮你解决医疗费的问题,你心安理得的接受就好,问这么多做什么……沈思源撇了撇嘴,心里默默吐槽。 秦淑娟几次三番的问询,让沈思源感到有些不自在,因为一个谎言往往需要无数个谎言去圆,秦淑娟问的越多,沈思源就越难自圆其说,要是秦淑娟继续问下去,沈思源迟早会露馅。 不过,虽说秦淑娟的问题,对于沈思源来说,显得很多余、很烦人,但沈思源能感受到,这些问题里所蕴含的关切之意。 沈思源抿了抿嘴,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那位老先生不是本地人,他是从京城来的,今天傍晚,他就要坐火车回京城了。所以说,就算他买下了那本书,学会了做凉粉,也不可能和我抢生意的。” 随即生怕秦淑娟又问出一些令人头疼的问题,沈思源赶紧转移话题,“治病这种事情,自然是宜早不宜迟。既然医疗费的问题解决了,那咱们就赶紧带芳草去省军区医院治病吧。去那种地方,介绍信是必不可少的。大姨,介绍信你开好了吗?带在身上了吗?” 这话一出,秦淑娟顿时被带歪了思路,不再执着于卖书一事,转而说起了介绍信:“我已经请我们的大队书记帮忙,开了一封介绍信。那封介绍信,现在就在我身上。不过,去省军区医院的话,光有生产大队的介绍信还不够,还要有县革会的介绍信,所以我还得去一趟县革会。” 听到这里,沈思源紧接着就问:“那么,县革会的介绍信好开吗?需不需要疏通关系?” 秦淑娟先是一愣,沉吟片刻,迟疑着说:“那个,介绍信嘛,说到底,也只是一封信而已,又不涉及钱,应该不需要疏通关系,直接就能开出来……吧?” 秦淑娟也不太确定,毕竟这类事情,她不曾经历过,不知道内情。 在沈思源发问之前,县革会的介绍信好不好开,这个问题,根本就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 其实,沈思源也不是很在意这个问题,她之所以有此一问,纯粹是因为她想借机转移秦淑娟的注意力。 眼见秦淑娟的注意力转移到了介绍信上,沈思源就着这个话题,继续往下说:“既然你们的介绍信没什么问题,那你们在这里等我一下,我这就去一趟大队部,请大队书记给我开一封介绍信,然后我们就出发。” 顿了顿,沈思源微笑着补充了一句,“我陪你们一同去省城。” 闻言,秦淑娟心窝一热:“阿源,你、你……我、我……” 太过感动,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话说,秦淑娟借钱就借钱,为什么要带上满芳草和介绍信? 原来,她此行是抱着孤注一掷的想法来的—— 如果能够从娘家人这里借到钱,把医疗费凑出来,那她就直接领着孩子去省城治病。 反之,她就彻底死心,领着孩子回去……等死。 尽管她心怀期待,期待着娘家人能借钱给她,但她心里很清楚,借到的可能性不大。 要知道,整个秦家,愿意借钱给她的,应该只有她爹和她弟。 至于其他人,借钱这种事,指望他们不太现实。 可偏偏她爹和她弟,一个是没什么家庭地位的上门女婿,另一个虽不是上门女婿,却是靠媳妇才得以进厂的临时工,同样掌握不了家庭的财政大权。 这种情况下,他们俩能拿出来的钱很有限,加起来撑死了二三十块钱吧。 算来算去,她都无法凑齐足够的医疗费。 因此,来这里之前,她当着孩子的面强自硬撑着,看着脸色如常,似乎有十足的把握能借到钱,但实际上她心里没底,悲观情绪已经开始冒头。 忐忑不安的她万万没想到,自己看着一筹莫展的难题,遇上了外甥女,居然迎刃而解。 外甥女好厉害! 最难得的是,外甥女都那么厉害了,还保持着一颗热忱之心。 面对她这样的穷亲戚,外甥女非但不嫌弃,还掏心掏肺,出钱又出力。 秦淑娟感动坏了。 这时,沈思源略微思虑了一下,又开口说:“俗话说,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尤其是出门在外的时候,绝不能把钱都放在一个人身上。这样吧,之后卖书的一百块钱,由我来保管,至于这些钱,就交给你来保管吧。” 说完,沈思源就把昨天卖桃子得来的钱,一股脑儿的塞给秦淑娟。 握着这一叠钱,秦淑娟心里愈发感动。 秦淑娟凝视着沈思源,很认真的说:“说实话,欠你的钱,我一时半会儿还不上。不过,你只管放心,我一定会努力攒钱,力争在……” 沈思源抬手打断,向秦淑娟发问:“大姨,知道我为什么会对芳草这么上心吗?” 知道呀,这答案不是明摆着的么? 外甥女为什么要明知故问呢? 秦淑娟懵了一下,一脸困惑的反问:“这难道不是因为你念在亲戚情分?” “亲戚情分?”沈思源点点头,又摇摇头,“确实有这方面的因素,但这并非是主要原因。毕竟,今天之前,我根本就不知道你收养了一个孩子,更不知道自己多了一个小表妹,于我而言,芳草比陌生人强不了多少。其实,我主要是看在芳草她生父的份上——芳草的生父是英雄,芳草是英雄的儿女,英雄的儿女,理应得到善待。” 说到这里,沈思源正了正神色,语气郑重的说,“我们国家虽然已经解放,已经告别旧社会,进入新社会,但仍然面临着巨大的威胁和压力。毕竟,外面的世界并不太平。世道这么乱,我们却能安享太平,这是什么缘故?这是因为,有一群最可爱的人挺身而出,冲锋在前,为我们抵挡住外面的腥风血雨。他们中的很多人,为了民族尊严、国家主权、领土完整,不惜抛头颅、洒热血,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譬如芳草的生父,他就是为国捐躯的英烈之一。如果他泉下有知,知晓自己唯一的孩子病重不治,他该有多伤心?已经让英烈流过血,怎能让英烈再流泪?我作为受益者,以前没能力就算了,现在有能力了,出钱出力,救治烈士遗孤,这不是应当应分的么?所以说,芳草的医疗费全都由我来承担,但愿能以绵薄之力,让英烈后继有人,告慰英灵。” 听了沈思源的这番话,秦淑娟久久无言。 秦淑娟没读过什么书,什么民族大义,她不是很懂。 秦淑娟收养满芳草,与其说是不愿让英烈断了香火,不如说是同情无父无母的可怜孩子。 换句话说,就算满芳草不是烈士遗孤,秦淑娟也照样会收养她。 但此刻,秦淑娟深受触动,眼眶发热,视线渐渐模糊。 她泪眼模糊中,突然看到不远处站着一高一矮两道身影。 第54章 残次品 满芳草和姐姐一起收拾完厨房,就拉着姐姐过来找妈妈。 恰巧,她听到了沈思源的那番话,泪水瞬间涌了出来,犹如决堤的洪水,再也收不住。 三年前,满芳草被秦淑娟夫妇收养,当时她虽然才八岁——这是虚岁,实际周岁才六岁多——但也很懂事了,她很清楚的知道自己的身世,知道自己并非秦淑娟夫妇的亲生女儿,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另有其人。 其实,就算满芳草当时年纪小,不记事,也会有人让她长记性,记起她的身世。 ——满家大队的大多数人都很善良,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人不积口德,有时候,当着她的面,就说她是扫把星,说她亲爹亲娘都是短命鬼。 短命鬼,这是满芳草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的评价。 满芳草有心要反驳,却不知道该如何反驳。 万般无奈,她只能咬着唇,眼眶里泪水打转,倔强的瞪着对方。 在她悲愤的目光中,有些人意识到自己过分了,会闭上嘴。 但更多的人根本意识不到自己的行径有多么过分,他们往往会更加变本加厉、更加肆无忌惮的嘲讽她:“瞪什么瞪?你不是扫把星,是什么?你爹娘不是短命鬼,是什么?” 这么多年过去,每当这个时候,满芳草都是无言以对。 直到刚才,沈思源的一席话,忽然给了满芳草醍醐灌顶般的冲击,为她解开了困扰多时的难题。 她的亲生父亲不是短命鬼,是英雄! 她也不是扫把星,她是英雄的儿女! 想到这里,满芳草热泪盈眶,泣不成声。 沈思源见状,心生怜惜。 打量了满芳草几眼,又看了看满芳花和秦淑娟,沈思源让她们母女三人去堂屋等她,她自己则脚步匆匆的跑回自己的房间。 不久后,沈思源怀里抱着一大包东西,来到了堂屋。 沈思源先是给了姐妹俩一人两颗“大白兔”,哄她们去外面玩,然后才把带来的那包东西打开。 看着桌子上面堆放的衣服鞋袜,秦淑娟不自觉的瞪大眼睛:“这,这些是什么?” “衣服、鞋子,还有袜子啊。”沈思源故作惊讶的表情,“咦,大姨,这么日常的东西,你都认不出来吗?” “你知道我想问的不是这个。”秦淑娟奇怪的看沈思源一眼,“我想知道的是,这些东西,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说到这里,秦淑娟灵光一闪,脱口而出,“这些东西,也是你从黑市上弄来的?” 沈思源点了点头。 秦淑娟深吸一口气,小心翼翼的追问:“也是你用鬼馒头做成的凉粉换回来的?” 沈思源再次点了点头。 秦淑娟咽了口唾沫,难以置信的盯着桌上的衣服鞋袜,用一种惊叹般的声音说:“天啊天啊,你居然能用鬼馒头做成的凉粉换回来这么多好东西!” 尽管秦淑娟之前就已经从沈思源口中得知,鬼馒头制作而成的凉粉能换回来很多东西,但摆在眼前的这些衣服鞋袜还是刷新了她对鬼馒头的认识,对凉粉的认识,以及对沈思源的认识。 沈思源的本事之大,远远超出了秦淑娟的想象。 沈思源露出笑容,笑容微带羞涩,然后就开始满嘴跑火车:“其实这些东西,严格来说,算不上好东西……” 在沈思源的讲述中,秦淑娟了解到,这些衣服鞋袜都是残次品。 前些日子,沈思源在黑市上兜售凉粉。 一位老主顾又来照顾生意,不仅像以往那样,买了两份凉粉,还带了一位穿着打扮颇为体面的女同志过来。 那位女同志豪爽极了,试吃过后,直接就把沈思源的凉粉包圆了。 只是,她没带饭盒、保温桶之类的容器,没法把买下的凉粉带走。 于是,她向沈思源提出了“送货上门”的要求。 考虑到那位女同志是大主顾,而且是老主顾介绍过来的,沈思源答应了他,跟着她回了家。 在那位女同志家的客厅里,沈思源的目光无意中瞥见,沙发上堆放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 也许是不想让沈思源误会自己是个邋遢人,那位女同志特意向沈思源作出解释—— 这些东西,是她给家里做大扫除的时候翻出来的闲置物品,全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毛病。 她不打算要了,准备晚些时候,打包送去废品收购站,当成废品卖掉。 沈思源自认为眼力不错,她看了又看,也没看出这些东西有什么毛病。 略加思索后,沈思源与那位女同志商量,用自己的凉粉换她的这些东西。 那位女同志是个爽快人,一口答应下来。 沈思源在陌生人家里不便逗留太久,这些东西换到手后,当时她没有仔细看。 直到把这些东西拿回家,她才发现,正如那位女同志说的那样,这些东西或多或少都有些毛病。 说到这里,沈思源就拿着实物,比划了起来: “你看,这三件亚麻衬衫,这三条亚麻裤子,还有这两条棉布裙子,虽然没有什么穿着的痕迹,乍看起来还挺新的,但仔细看就会发现,它们上面,要么有破洞,要么有跳针,要么有污渍。 “你看,这两双小白鞋,前面没什么问题,但后面鞋跟的位置,都有油印。 “你再看这几双棉袜,应该没穿过,但不知道为什么,每只袜子上面都有破洞。” 嘿嘿,不知道为什么…… 其实,沈思源很清楚为什么—— 这些衣服鞋袜,都是沈思源刚才从空间里的服装店那里搜罗出来的。 它们原本都是合格品,沈思源硬是把它们再加工成了残次品。 沈思源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是因为,如果衣服鞋袜是全新的,就显得过于珍贵,这么珍贵的东西,它们的来源,沈思源很难给出合理的解释。 更重要的是,这么珍贵的东西,沈思源送给秦淑娟,秦淑娟九成九是不会收下的。 正如沈思源料想的一样,得知沈思源要把这些衣服鞋袜送给自己,秦淑娟下意识的拒绝了。 后来,沈思源一再强调这些东西都是用鬼馒头换回来的残次品,都是些不值钱的玩意儿,再三劝秦淑娟收下,她这才心情复杂的收下了。 她翻来覆去的看着这些衣服鞋袜,爱不释手的同时,又有本能的,对沈思源心生歉疚——唉,这分明是在占外甥女的便宜啊。 第55章 合伙做生意 不过,收下归收下,秦淑娟并不打算白拿。 斟酌片刻,秦淑娟凝视着沈思源,目光诚恳,语气认真:“这些东西是你凭本事挣回来的,我这个当长辈的,从头到尾都没能帮上你什么忙,自然不能白拿你的东西。这样吧,这些东西算是我向你买的,等到今年年底,队里结算工分发了钱,我就立马把买东西的钱给你。” 沈思源不置可否的笑了笑,沉吟片刻,她笑着反问:“大姨,前年你给我送来了山药,当时你问我要钱了么?” 秦淑娟下意识的回答:“那些山药是我这个当大姨的送给你的,怎么能问你要钱呢?” 沈思源点点头,反问了一句:“同样的道理,这些东西是我这个当外甥女的送给你的,怎么能问你要钱呢?” 秦淑娟一愣,很认真的想了想,摇头说:“这不一样,完全不一样。那些山药,是我上山挖野菜的时候,顺手挖回来的,没花什么工夫;而你给我的这些东西,是你用凉粉换回来的,虽说凉粉的原料不值钱,但做凉粉、卖凉粉都很费工夫的,尤其是卖凉粉,不光要吃苦,还得要冒险,这里头花费的精力海了去了。你耗费了许多精力才挣回来的东西,我怎么能白拿?不行,这不行的,我得给你钱,必须给你钱。” 眼前这个便宜大姨,实在是太正直、太古板了! 沈思源不禁心生感慨:明明是一个妈生的,怎么会一个这么正直,正直的让人佩服她,一个那么恶毒,恶毒的让人想打她呢? 嗯,这或许就是所谓的“一龙生九子,九子各不同”吧? 不对不对,秦佩茹可不像是什么好人呐。 连好人都不是,算哪门子的龙? 沈思源定了定神,甩掉奇奇怪怪的想法。 言归正传,尽管秦淑娟的正直,让沈思源有些头疼,但沈思源愈发喜欢这个便宜大姨了,与此同时,她心里的那个念头,也愈发坚定了。 沈思源语气郑重:“大姨,我知道,你这个人很实诚,不愿意占别人的好处,要是平白得了别人的好处,你心里会过意不去,很过意不去。这样吧,这些东西,我就不白送给你了,你用东西来换。不过,不是用钱来换,而是用鬼馒头来换——你上山摘些鬼馒头回来,剥开后,取出里面的籽,晒干了给我。要知道,鬼馒头里面的籽,又称凉粉籽,它是制作凉粉的重要原料,相比起钱,我现在更需要它。” 秦淑娟沉吟片刻,点头答应:“行,回去之后,我就去摘鬼馒头,有多少摘多少,把我们家那一带的鬼馒头统统摘回来,收拾妥当了,就给你送过来。” 沈思源很满意,笑着说:“凉粉这门生意,凉粉籽是必不可少的。摘野果我不擅长,能弄到的凉粉籽很有限,这就造成了,我时常面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窘境,从而影响到做生意。 “往后有了大姨你提供的凉粉籽,我就可以摆脱这样的窘境,到时候,这门生意势必会更加红火,势必会为我带来更加丰厚的利润。换句话说,大姨你能帮我挣钱,挣上不少钱。 “大姨,就像你不愿意占别人的便宜那样,我又何尝愿意占别人的便宜呢?为了不让我的良心过意不去,我决定往后把卖凉粉得来的利润,分你一部分。” 我听到了什么?外甥女非但不要我的钱,反而还要给我钱……秦淑娟懵了。 晕晕乎乎的秦淑娟下意识的说:“这,这怎么行?” “这怎么就不行了?”沈思源正了正神色,“凉粉这门生意,没有凉粉籽是绝对做不成的。往后你负责提供凉粉籽,我负责制作、销售凉粉,这就相当于我们合伙做生意。既然是合伙做生意,做生意得来的利润,分一部分给你这个合伙人,这不是应当应分的么?” 是的,合伙做生意。 早在沈思源认识到,秦淑娟人品过硬,值得信赖,心里就萌生了这个念头。 接下来,沈思源便一再向秦淑娟展露善意,并一步一步的把她往这个方向引导。 到了现在,沈思源感觉时机差不多成熟了,便说出了心里酝酿许久的念头。 有了之前沈思源做的那些铺垫,思想保守,甚至可以说有些古板的秦淑娟,很快就被说动了,同意与沈思源合伙做生意。 不过,沈思源给出的那些提议,秦淑娟并非全盘接受。 比如说,关于如何分配利润,沈思源提议五五分成,但秦淑娟说什么都不肯答应。 因为她认为,这样分配,自己太占便宜,而沈思源则太吃亏了。 “这些个小细节,以后再慢慢商量也不迟。”沈思源装模作样的看了一眼屋外,“时候不早了,我得赶紧去开介绍信。大姨,你就留在这里改衣服,争取改三套大小合适的衣服出来,好让你们母女仨换上。” 这个年代,喊的口号是“越穷越光荣”,大多数人的衣服都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旧衣服一点都不稀奇。 可是,秦淑娟母女仨身上的衣服,旧的太过分了——衣服早就看不出原来的样子,上面补丁摞补丁,看着和丐帮的百结衣有得一拼。 别人看在眼里,作何感想,沈思源暂时不得而知。 但沈思源看在眼里,感觉怪心酸的。 恰好在不久前,沈思源空间里的活动范围又扩大了,可以在权限范围内进入一家服装店。 尽管这家服装店走的不是怀旧风,里面没有绿军装、列宁服之类的衣服,但这里面有不少款式简约,亚麻、纯棉质地的衣服。 这类衣服,即便是在这个保守的年代,也不算出格,完全可以拿到空间外面穿。 于是,沈思源就根据秦淑娟和满芳花的身材,从这类衣服里,挑选出一些差不多大小的。 至于满芳草,她还是个孩子,而这家服装店规模不大,只经营女装,不经营童装,所以,这里面没有适合她的衣服,只能拿现成的衣服改造,而且得是大改特改。 沈思源又交代了几句,便匆匆忙忙的赶往大队部。 第56章 抛夫弃子 沈思源所在的生产大队名为前进大队,前进大队的大队书记名叫周为民。 原主印象中的周为民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勤勉的过分,别说迟到早退,他好像就没有闲下来的时候,总是一心一意的扑在工作上。 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今天沈思源到了大队部,却听说他告假了,没来大队部。 啊,告假了? 那谁给我开介绍信啊? 沈思源懵了。 要知道,在这个严格限制人口流动的年代,普通人不得随意离开原籍,前往外地必须持有介绍信。 没有介绍信,寸步难行,因为无论是购买车票,还是投宿招待所,都必须出示介绍信。 换句话说,如果沈思源开不出介绍信,那她就别想着陪着秦淑娟母女仨一起去省城了。 因此,从大队文书高成杰口中听说大队书记周为民告假了,沈思源震惊过后,继而就是着急。 听说周为民之所以告假,不是为了在家休息,而是有事要出一趟远门,沈思源愈发的着急了。 于是,沈思源二话不说,转身就朝着周为民家飞奔。 高成杰向沈思源伸出“尔康手”,他很想说,别急着走啊,书记不在,你有什么事,找我这个文书也是一样的。 奈何沈思源脚底就像踩着“风火轮”,还不等他开口,便从他眼前刮过,眨眼间就不见了踪影。 *** 同一时间,周为民家。 周家人正围坐在桌前,一个两个的,都是脸色凝重,愁眉不展。 整个周家,充斥着压抑和沉重的气氛。 为什么会这样? 此事说来话长,首先,要从周为民的大儿子周正平的婚事说起…… 周正平是一名军人,他常年在外,鲜少回老家。 前年秋天,久未归家的周正平好不容易回了一趟老家。 考虑到大儿子也老大不小了,周老太太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赶紧的,把相亲给大儿子安排上了。 其实,周老太太心里早就有了合适的儿媳人选——一位本地姑娘,无论是自身条件,还是家庭条件,都很不错,挑不出任何毛病来。 周老太太有信心,只要大儿子听从她的安排,老老实实的去相亲,就一定会相中人家姑娘。 至于人家姑娘那边,自家大儿子那么棒,当然会一眼就相中他。 两个人看对眼了,嘿嘿,这桩婚事不就成了嘛。 平心而论,周老太太的计划有些一厢情愿了,但不可否认的是,她的计划还是有一定可行性的。 奈何计划赶不上变化,这中间居然出了差池。 就在相亲的前一天,周正平见义勇为,救下了一位不慎落水的女知青。 那位女知青名叫李玉娴,她出于感激,坚持要以身相许。 尽管李玉娴在隔壁大队插队,不属于前进大队,周老太太没和她打过交道,不清楚她的为人。 但这姑娘特意跑到前进大队来落水,打的是什么主意,周老太太心里自然一清二楚。 这姑娘,心机有些深啊。 其实,有心机,未必是坏事。 但玩心机,玩到自家儿子身上,这在周老太太而言,感情上是无法接受的。 这样的儿媳,周老太太不想要,也不敢要。 然而,也不知道李玉娴私底下是怎么跟周正平说的,周正平不顾周老太太的反对,坚持要娶李玉娴为妻。 周老太太拗不过大儿子,只能捏着鼻子认下这桩婚事。 不过,尽管周老太太刚开始对李玉娴这个自己送上门的儿媳,颇有微词,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李玉娴怀上了孩子,周老太太开始对李玉娴逐渐改观,觉得除了有心机,其他方面都还不错。 再加上,考虑到大儿子常年在外,一年到头在家的日子屈指可数,大儿媳很多时候,相当于是在守活寡,周老太太便对李玉娴心生怜惜。 因此,周老太太平日里都挺顺着李玉娴的,无论是怀孕期间,还是坐月子期间,周老太太都尽心尽力的伺候她,对她可谓是有求必应。 即便是后来,李玉娴出了月子,周老太太对她不再像之前那么上心,做不到事事都让她满意,但总体来说,对她还是相当不错的。 前些日子,李玉娴突然说,自己嫁入周家已经一年多,将近两年了,在这期间,她一次都没回过老家,现在她思乡心切,很想要回老家一趟。 为什么李玉娴嫁入周家后,就再也没回过老家? 是因为周家人横加阻拦,限制她的人身自由,不让她回老家吗? 事实并非如此。 究其原因,主要还在于李玉娴自身。 或许因为李玉娴是易孕体质,她和周正平同房三天,就怀孕了。 从怀孕,到坐月子,再到抚育婴儿…… 时间匆匆而过,转眼间就过去了一年多。 在这期间,李玉娴因为孩子,不宜长途跋涉,没回老家,这很正常。 现如今,李玉娴提出要回老家,对此,周老太太没有一口否决,但她也没有立刻答应下来。 想回家看看,这是人之常情,周老太太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她可以明白大儿媳的情绪。 但,她不支持大儿媳提出的要求。 大孙子还小,还是个吃奶的小娃娃呢。 大儿媳回老家了,大孙子怎么办?他吃什么? 后来,李玉娴得知了周老太太的顾虑,便主动提出,带着孩子回老家。 并且,她还一再保证,自己一定会照顾好孩子,不让孩子受一丁点罪。 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周老太太只好点头答应。 而且,礼数周到的她还精心准备了一大堆土特产,让李玉娴带回老家。 周老太太这个当婆婆的,能这么照顾儿媳、体谅儿媳,算是掏心掏肺了。 但周老太太万万没想到,自己这么掏心掏肺对待的儿媳,居然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 李玉娴回城之后,本人不回来,却托人把孩子送了回来。 这操作……简直了! 很显然,她这是抛夫弃子了啊! “抛夫”倒还罢了,但“弃子”…… 她怎么忍心的啊?! 要知道,李玉娴和周正平的孩子周向晨,连周岁都没满,还在吃奶呢。 这么小的孩子,李玉娴就没有想过,他离开了妈妈,会不会饿肚子,会不会……夭折? 是的,夭折。 这可不是危言耸听,在这个医疗资源稀缺的年代,儿童的夭折率可是很高的。 最可怕的是,周向晨已经隐隐有些夭折的征兆。 第57章 奶粉 几天前,周向晨被人送了回来。 当时,周家人就惊骇的发现,不到半个月,周向晨原本圆润的小脸蛋就瘦了一大圈,他这个小婴儿,瘦的下巴都有点尖了。 小婴儿嘛,正处在长身体的时候,整天除了睡,就是吃。 周向晨没了娘,没了奶源,周老太太只好豁出老脸,抱着大孙子,去队里有小婴儿的人家讨口奶喝。 然而,周向晨这孩子好生奇怪,明明饿的小声抽泣——原本是嚎啕大哭的,但渐渐的,他就没力气嚎啕大哭了——但送到嘴边的口粮他都不吃。 孩子不吃东西,那不得活活饿死啊? 眼见大孙子饿的气息奄奄,周老太太向别人家讨来一碗奶,然后狠下心肠,强按着周向晨,硬是给他灌了下去。 然而,没过多久,周向晨就开始吐奶——喝下去的一碗奶,估计他吐出来大半碗。 周老太太一看这不行啊,赶紧再要来一碗奶接着灌,同时她暗暗向佛祖祈祷,祈求佛祖保佑自己的大孙子不要再吐奶了。 但很遗憾,佛祖没有显灵。 吃了吐,吐了吃,这就是这几天来周向晨的日常。 这一天天的,这么折腾,就连大人也扛不住啊,更别说身子还没长结实的小婴儿。 周向晨一天比一天虚弱,眼见着……就要不好了。 见此情况,周家人都很着急。 哪怕是素来淡定的周为民,现如今他也没法保持淡定。 周为民的二儿子周正新在公社文化广播站上班,昨天他轮休。 周为民就让他抱着周向晨去公社卫生院,请那里的医生看看,孩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或许是因为水平有限,公社卫生院的医生看了半天,也没看出孩子到底是出了什么问题,便让家长尽快带孩子去县医院看看。 周正新不敢耽搁,当即抱着大侄子直奔县医院。 县医院是全县最好的医疗机构,按理说,那里的儿科医生水平应该还不错——至少要比公社卫生院的医生强多了,不至于什么都看不出来。 但很不凑巧,就在昨天晚上,县医院出了点状况,今天白天,好几位医生都被叫去革委会问话,其中就有儿科医生。 儿科医生不在,接诊的是一位年轻的过分的医生。 这位医生把孩子放在检查床上,翻来覆去的检查了许久,绞尽脑汁的思索了许久,最终得出了与之前那位医生相同的结论——无法查出孩子的病因。 不过,这位医生到底是城里的医生,比乡下的医生要强一些,他好歹给出了一个建议: 既然孩子喝不下母乳,那就让他试着喝牛奶吧,说不定他喝了牛奶,就不药而愈了呢。 然后,这位医生也不管听了这个建议,家属作何感想,就直接拿起笔,“唰唰唰”的开了一张批条,让家属拿去医务科盖章。 这张批条,盖章生效。 生效后,可凭此去供销社买一袋奶粉,不收奶粉票。 也就是说,这张批条盖过章后,就相当于一张奶粉票。 奶粉票,这玩意儿,搁在几十年后,一文不值。 但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这对普通人来说,是非常珍贵的。 尽管周正新觉得这位医生好像有点不靠谱,给出的建议不见得能对自家大侄子奏效,但他还是决定按照这位医生说的做。 好不容易有个不用奶粉票就能买奶粉的机会,当然要好好利用。 买回来的奶粉,就算不能治好大侄子的病,给大侄子补补身子也是好的啊。 抱着这样的期待,周正新先赶去医务科盖章,又紧赶慢赶,终于赶在供销社关门打烊之前,抵达了供销社。 然而,供销社售货员的话,就像一桶冷水,“哗啦”的浇在周正新头顶,浇灭了他的期待。 目前奶粉缺货,而且短时间内不可能到货。 得,折腾了一整天,最终徒劳无功,一无所获。 周正新抱着大侄子,垂头丧气,脚步沉重的回了家。 从归来的二儿子口中得知了事情的经过,周为民决定亲自出马,前去县城买奶粉。 既然供销社缺货,那他买奶粉,肯定不是去供销社。 事实上,周为民准备去黑市上碰碰运气。 早在很多年前,周为民就听说过,县城里有几个黑市,黑市上可以买到五花八门的物资。 那里的物资大部分是粮油类、土产类以及肉食禽蛋类。 尽管奶粉、麦乳精之类的高级营养品在那里并不多见,得靠碰,碰到恰好要出手这类东西的人才行。 如果周为民运气好,今天去黑市,碰到卖奶粉的人,买到奶粉,这自然是最好的结果。 反之,买不到奶粉,可就糟糕了,不过,这还不是最糟糕的。 对于周为民来说,最坏的结果不是买不到奶粉,而是买奶粉的时候当场被抓住。 要知道,这个年代,个人是不允许做生意的。 黑市交易,属于“投机倒把”,被视作扰乱经济秩序的行为。 周为民作为大队书记,如果他搞投机倒把,到时候被人抓住,那后果可就严重了—— 不但会被加重处罚,而且他的一世英名也会毁于一旦。 也正是因为如此,这些年来,周为民不但自己从不涉足黑市,还约束家人,不许他们涉足黑市。 周为民真心不愿意参与到投机倒把的活动中来,奈何形势比人强,周向晨危在旦夕,迫于自家大孙子的安危,他不得不破例去一趟黑市,哪怕这样做很危险。 周为民作为祖父,愿意为大孙子冒险。 周正新作为儿子,不愿意老父亲冒险。 于是,周正新主动说道:“爹,还是让我去黑市上买奶粉吧。” 他这话一出,还不等周为民说话,他媳妇王蕙兰就插了一嘴:“去什么黑市?正新,你今天又不休息,得去上班呀!” 听她这么说,周正新没有多想,随口回了一句:“哦,那我先去单位请一天假,请完假再去黑市。” 王蕙兰张了张嘴,正要说话,这时她突然身子一僵,连忙把话咽了下去。 原因很简单,她视线的余光察觉到她婆婆阴沉着脸,目光不善的盯着她。 此刻,王蕙兰感觉自己所有的小心思,所有的念头,都被看的一清二楚。 其实,王蕙兰能有什么坏心思呢? 她只是不想丈夫冒险去黑市而已。 毕竟,人有远近亲疏,对她来说,侄子再重要,也重要不过丈夫。 虽然她也为侄子的安危忧心,但她打心眼里不希望丈夫为了给侄子买奶粉,冒险去黑市。 周老太太可以明白二儿媳的情绪,但她也不允许二儿媳继续开口阻拦二儿子。 要知道,周向晨危在旦夕,买奶粉的计划刻不容缓。 目前来看,周家势必要有一个人去黑市买奶粉。 考虑到需要承担的风险,在年事已高的老伴和年轻力壮的儿子之间,周老太太选择后者。 其实,要不是自己这个小脚老太太没怎么出过远门,对县城的情况一无所知,周老太太就亲自出马了。 就在周家人为前往黑市的人选犯难时,周家的大门被敲响,传来“咚咚”两声。 第58章 奶瓶 敲门的是沈思源,她此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给自己开介绍信。 进了周家的堂屋之后,沈思源这才从周为民口中得知,介绍信并不一定需要大队书记亲自来开,大队文书也可以办理这项业务。 这么说来,沈思源从大队部跑来周家,岂不是多此一举,白跑一趟? 并非如此。 其实,沈思源此行,固然是为了开介绍信,但这并不是全部,除此之外,她另有目的。 “周家奶奶,五月份的时候,您特意找到我,说考试费脑子,必须吃鸡蛋补补,硬是塞给我十个鸡蛋。这事儿,我一直记在心里,一直想着要有所回报。只是,我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昨天,我在县城遇到了一个高中同学,我感觉机会来了。 “我那同学现如今在开货车,当上了让人羡慕的司机,看着可风光了。但高一的时候,他因为成绩很不像话,没少被老师点名批评。后来,在我的辅导下,他的成绩有所提高,虽然没有多么的优异,但还算不错,至少不会因为成绩太差而被老师批评。因为这事儿,他一直都很感激我。 “昨天他开车从外地回来,回家的半路上碰上我,特别高兴。高兴之余,他硬是塞给我一个大箱子。那个箱子里,放了好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其中有几样,我用不上,但我寻思着你们家应该能用得上,就给你们家送过来了。” 沈思源小嘴叭叭的,说了一大串。 故事讲完,她就卸下背着的竹篓,准备从那里面往外掏东西。 竹篓的上面铺了一层厚厚的猪草,不知道的,还以为里面装着的都是猪草,哪里会想到里面另有乾坤呢? 竹篓里面装着的是什么,周老太太现在还不晓得,但沈思源的性格,她有所了解,她相信以沈思源务实的性格,特意送上门来的东西必定是极为实用的好东西。 好东西近在咫尺,唾手可得,周老太太却两手作推拒状:“ 别别别,有什么东西,你自己留着就好,犯不着拿给咱们。” 说着,周老太太忍不住感慨,“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爹娘都不在身边,挺不容易的。” 周老太太之所以送沈思源鸡蛋,纯粹是出于怜悯,怜悯这个勤奋好学却没有父母照应的小姑娘,没别的意思,她从没想过要从沈思源这里得到什么回报。 既然如此,周老太太自然不肯收下沈思源的回礼。 沈思源根本不听周老太太的话,她蹲下身,自顾自的从竹篓里掏出一件又一件东西。 片刻之后,两个铁皮罐,一个牛油纸袋,以及一个玻璃瓶,摆在了周家堂屋的桌上。 这其中,最吸引眼球的,当属占据c位的那两个铁皮罐。 只见晨光中,那两个铁皮罐散发着温润柔和的银色光芒。 由于铁皮罐外面没有任何标识,周家人无法一眼看出这里面装着什么。 周正新见识多,再加上他是年轻人反应快,他心里一动,脱口而出:“这是麦乳精,这里面装着的是麦乳精,对不对?” 听周正新这么一说,周老太太想起来,李玉娴有一个装红糖的罐子,和眼前这个铁皮罐差不多大,据她说,她这个罐子原本是装麦乳精的。 麦乳精,那可是不输奶粉的高级营养品,和奶粉一样,也是要凭票购买的。 现如今,自家大孙子喝不着奶粉,喝点麦乳精,补补身子,那也是好的呀。 想到这里,周老太太皱纹遍布的脸庞上流露出惊喜之色。 更让她惊喜的还在后面呢。 “这不是麦乳精。”沈思源摇头否认,接着补充说,“这是奶粉,专供婴幼儿……” 不等沈思源把话说完,周家人便异口同声的问:“奶粉?!” 不就是奶粉么?你们一个两个的,这么激动做什么? 沈思源心里万分诧异,疑心自己在言语中露出破绽,便谨慎的保持沉默,没有立刻将事先准备好的那套说辞搬出来。 周老太太一叠声的问:“这是奶粉?这里面装着的真是奶粉?” 沈思源点了点头,措辞片刻,正要开口。 这时,她听见隔壁传来一阵若有若无的啼哭声。 这是周向晨的啼哭声,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小猫的叫声呢。 实在太虚弱了! 周老太太这人本来就性急,更何况她的大孙子现在都饿到哭都哭不动的境地了,她没法保持沉着冷静。 “快快快!蕙兰,你赶紧去厨房,把碗和暖壶拿过来。” 周老太太一边吩咐王蕙兰,一边跑向隔壁房间,一双小脚跑的飞快。 片刻后,周老太太抱着周向晨来到堂屋的桌边坐下,几乎同时,王蕙兰也拿着碗和暖壶过来了。 在此期间,周正新已经打开了奶粉罐。 一切准备就绪。 不等周老太太吩咐,王蕙兰就很麻利的用奶粉泡了一碗奶,搁在了周老太太的手边。 整套过程行云流水。 不明所以的沈思源实在想不通,周家人为什么这么热衷于喂孩子吃奶粉,看的云里雾里。 直到看到周老太太拿起一个小木勺,紧接着,她怀里的孩子就开始挣扎——虽然不是用力挣扎,但可以看得出来,那孩子对小木勺很抗拒——沈思源这才回过神来,忍不住插了一嘴:“这不是有奶瓶么?给孩子喂奶,为什么不用奶瓶呢?” 周老太太抬手的动作一滞,满脸困惑:“奶瓶?” “对呀。”沈思源指了指自己带过来的玻璃瓶,“喏,奶瓶不就摆在那里吗?” 这话一出,周家人的目光齐刷刷看向那个玻璃瓶。 啧啧,这么一大家子,竟然没有一个认得奶瓶的。 其实,不仅仅是周家人,整个前进大队,估计都没有人认得奶瓶这东西。 要知道,奶瓶虽小,却也是工业产品。 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很多工业产品,农村是没有售卖的,只有城里才会有。 前进大队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大多数人都长年累月的困在这里,鲜少有进城长见识的机会。 少数人倒是有机会进城,但他们九成九是大男人,对如何奶孩子不感兴趣,自然不会注意到奶瓶这类东西。 第59章 不值钱 此时此刻,周家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奶瓶上。 他们之中,周正新头脑最灵活,率先接受了这个新鲜事物。 他拿起奶瓶,越看越喜欢,忍不住伸出食指,戳了一下奶嘴:“瞧瞧,奶瓶上的嘴儿,软乎乎的。这不比硬邦邦的勺子强多了?娘,别用勺子了,咱用奶瓶吧!” 其实,周老太太比谁都清楚,为啥大孙子这么抗拒她手里的小木勺。 还不是因为她老是用那小木勺,硬给孩子喂奶,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弄疼了他,以致于他现在看到那小木勺就害怕。 如果有的选,她也不想用小木勺,用那么强硬的方式给孩子喂奶。 但之前,她不是没的选么? 现如今,有了更好的选项,周老太太果断放下手里的小木勺,使唤周正新:“快快快,快把碗里的奶倒进那啥奶瓶里!” 一听这话,周正新二话不说,直接就伸手去拿碗。 没想到,仓促间,他一不小心用力过猛,把碗里的奶弄洒出来好几滴。 哎呦,这可把周老太太给心疼坏了。 她瞪了眼毛毛躁躁的二儿子,然后很自然的就伸出手指,指尖在其中一滴里蘸了蘸,随即按在了周向晨的小嘴上。 看到这一幕,沈思源震惊了。 这,这也太不卫生了! 更让她震惊的是,周老太太怀里那个病恹恹的孩子,伸出小舌头,舔了下嘴唇,然后他就……疯魔了! 只见前一刻连哭的力气都没有的他,下一刻爆发出惊人的力量,猛的扑向了桌上的那个碗。 好家伙,那个碗直接被打翻了,碗里的奶洒了一桌子。 再看周向晨,闯了祸的他一点都不慌,旁若无人的舔着蘸着奶水的小手手。 之前,周正新弄洒几滴,周老太太没给他好脸色看,还瞪了他一眼。 现在,周向晨弄洒一碗,周老太太担忧的神色转为惊喜,还叫了声好。 大孙子喜欢这奶粉! 周老太太一叠声的催促:“快快快,快用这奶粉再泡一碗……啊不,是再泡一瓶,把奶粉放进那啥奶瓶里,再泡一瓶过来!” 不久后,周向晨吨吨吨的喝光一瓶奶,心满意足的打了个饱嗝。 周家人屏息凝神,大气都不敢喘。 要知道,周向晨身体虚弱,不仅仅是因为他吃不下东西,更是因为他吃了吐。 眼见周向晨一口气干掉了一整瓶奶,周家人欣喜之余,又有些担心,担心周向晨像以前那样吃了吐。 一分钟,两分钟…… 五分钟过去了,周向晨带着甜甜的笑容,进入了梦乡。 值得一提,在此期间,周向晨原本苍白的脸色,逐渐有了一丝血色。 得救了! 大孙子的小命保住了! 周老太太喜极而泣。 不过很快,周老太太就自觉的止住哭声,因为她怕吵到熟睡中的大孙子。 周老太太小心翼翼的把周向晨抱回隔壁房间,妥善安置。 随后,周家人就把沈思源团团围住,一叠声的道谢。 “这回多亏了你,多亏了你啊!”周老太太满脸感激的凝视着沈思源,眼里含泪,“好姑娘,你可帮上咱们家大忙了!谢谢你,谢谢你,真的谢谢你!” 沈思源笑着说:“不用谢。” “不,一定要谢,必须要谢!”周老太太说着,就抬起了右手。 她的右手攥着块手帕,手帕打开后,里面是一叠整整齐齐的钱。 尽管这叠钱面额有大有小,里面的大团结没几张,但零零散散的加在一起,绝对不是一笔小钱! “按理说,咱家应该好好为你准备一份谢礼,但咱也不晓得你的喜好,要是准备的谢礼不合你心意,那多不好啊。好姑娘,这里有点钱,你千万收下,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只管按照自己的心意来。” 话说完,她就把手里的那叠钱,硬塞给沈思源。 沈思源拿着那叠钱,一副皱眉不展的为难样子。 沉默几秒,她委屈的控诉道:“周家奶奶,你这是在为难我!” 听到沈思源的控诉,周老太太双眼顿时冒出了斗大的问号。 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哪里为难你了? 只听沈思源继续往下说:“我虽然没有父母在身边教导,但该懂的道理我都懂。只有接受,没有付出,这不是做人的道理。正是因为这种想法,上回你送我鸡蛋,我一直惦记着回礼,一直惦记到昨天,手里有了合适的东西,这才心里有底,稍稍安心。这回你给我钱,而且是这么厚的一叠钱,你让我怎么回礼好呢?如果我收下这叠钱,那我一定会心情忐忑,甚至会良心不安的。所以说,周家奶奶,你硬要我收下这叠钱,这等于是在为难我啊!” 给你钱等于为难你? 周老太太听得呆住,换成别人跟她说这看似有逻辑,实则完全没逻辑的话,她肯定会认为这是个满嘴跑火车的人,对这个人的话嗤之以鼻。 可偏偏这话是沈思源说的,是她印象中务实、靠谱的好姑娘说的,她下意识的认为沈思源说的是实话,然后基于这个前提,不顾逻辑的思索了起来。 别说,她这么往下想,越想越觉得沈思源说的有道理。 这么看来,自己塞钱的举动,确实是在为难沈思源,确实不太合适。 要不……就算了,不塞钱了? 沈思源一直在察言观色,看见周老太太脸上的动摇和犹豫,便意识到自己刚才那番话,周老太太听进去了。 于是,沈思源适时的把手里的那叠钱,塞回了周老太太手里。 周家其他人都被沈思源绕进去了,没觉得她说的有什么不对,唯有周为民,他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当他余光瞥见桌上的奶粉等东西时,恍然大悟。 周为民表情认真的说:“小沈,你带来的奶粉、奶瓶,全是有钱都未必能买到的好东西!咱家给你的那十个鸡蛋,根本就不值钱,远比不上你这些东西的价值。既然如此,那咱家就得给你补差价。所以说,小沈,你就不要推辞了,把钱收下,这是你应得的。” “可是……”沈思源露出尴尬的表情,“我带来的这些东西,并不值钱呀。” 周为民笑着摇头:“刚才你说过,这些东西是你的同学送你的。确实,别人送的,你没花钱。但是,你没花钱,不代表这些东西不值钱……” “这些东西,还真就不值钱!”沈思源打断他的话,随即搬出事先准备好的那套说辞。 第60章 目的不纯 在沈思源的讲述中,她带来的这些东西,都是她的同学机缘巧合之下,淘来的便宜货—— 她的同学去外地出差,偶遇一位认识的叔叔。 那叔叔如今在当地的供销总社工作。 正巧,那叔叔所在的单位当天有一批残次品要处理。 那叔叔就问她的同学,要不要购买一些残次品回去? 当然要! 要知道,同样一种东西,购买正品,不但要给钱,还要给票。 而购买残次品,不用给票,只给钱就行,而给的钱,只占正品售价的六七成,甚至低至三四成。 最关键的是,绝大部分残次品只是存在一些瑕疵,完全可以凑合着用。 也正是因为这样,残次品基本上都是作为职工福利,内部处理,外人很难有机会购买。 好不容易有这么机会,她的同学当然不会错过,买买买,买了一大堆杂七杂八的东西,足足装了两个大箱子。 这其中就包括她这回带来的奶粉、奶瓶以及米粉。 她的同学一个没结婚,更没小孩的人,为什么会买下这些婴儿用品,她暂时不得而知。 不过,她仔细检查许久,发现这些婴儿用品多半是运输不当,以致于外包装严重破损,基本上可以确定,它们本身的质量是没有问题的。 而这些质量合格的婴儿用品,它们的价格远远低于市面上的平均价格。 所以说,它们确实是不值钱的便宜货。 沈思源把这些婴儿用品的来源讲述了一遍,说的跟真的一样,其实有真有假,虚实相混。 不,准确的说,是九假一真才对。 除了有个开货车的高中同学,这是真的,其他的全都是沈思源瞎编的。 事实上,这些婴儿用品全都来自沈思源的随身空间。 更准确的说,它们来自沈思源家那台冰箱的母婴区。 就像沈思源想不明白,穿越大神送给自己的冰箱里,为什么会有猫罐头? 沈思源同样想不明白,冰箱里为什么会有婴儿用品? 不过,在沈思源看来,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合理的就可以好好利用。 这不,今天就用上了。 今天,沈思源去找周为民开介绍信的半路上,恰好看见两三个社员扛着锄头,快步朝着农田的方向走去。 看到这一幕,沈思源心里忽然有所触动,不自觉的对周为民心生感激,感激他安排原主担任记分员一职。 要知道,由于秦佩茹苦口婆心的劝说,原主“自愿”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不得不留在这里挣工分。 沈思源继承了原主的一切,不出意外的话,未来相当长的时间里,她都得留在这里挣工分。 同样是挣工分,有的工种需要下地劳作,有的工种不需要下地劳作。 得益于记分员这个身份,以后沈思源不用过“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 所以,尽管周为民安排的是原主,但这个安排的最大受益者其实是沈思源。 作为最大受益者,沈思源自然对周为民心存感激。 感激之余,沈思源突然想起队里有个传言,据说周为民的知青儿媳扔下还在吃奶的孩子跑了,为了给那可怜孩子弄到“口粮”,周家人正在到处寻访“奶娘”。 婴儿的口粮…… 沈思源自然而然的想到了自家冰箱里的婴儿用品。 于是,沈思源就寻了一个僻静的角落,确定四周无人,闪身进入空间,随即来到冰箱前面,开始挑挑拣拣。 奶粉、米粉、饼干、果泥、果干,以及奶瓶和奶嘴等等,不得不说,冰箱里的母婴区虽然只占了一个角落,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沈思源略微思索了一下,从中挑选出了三样——奶粉、米粉,以及奶瓶。 然后,沈思源就对它们进行“再加工”——或者是处理掉外包装上的字样,或者是干脆换一种包装方式——确保周家人看不出任何端倪。 再然后,沈思源就开始“搞破坏”。 比如奶粉罐,本来好好的,她硬是给弄变形了。 之所以这么做,就是为了配合自己的说辞,好让周家人相信,这些东西都是残次品。 值得一提,沈思源口中的残次品,全都是星际网店里最顶级的商品。 比如说,奶粉和米粉,在制作过程中,添加了最上乘的灵泉水。 毫不夸张的说,婴儿吃了这类食品,有病治病,无病预防,绝对是大有裨益。 话说回来,沈思源花费这么多的精力,把这么好的东西送给周家人,固然是出于感激。 但,除了感激之外,沈思源也有一点小小的私心。 原来,沈思源很担心,自己接连好几天没法上工,某些人有意见,跑去撺掇周为民,把她记分员的职位撸了。 而一旦她失去记分员这个身份,那她八成就得去下地劳作了。 沈思源之所以这么担心,不是因为她逃避劳动,不想下地劳作…… 行吧,她就是不想“修地球”! 很想保住工作的沈思源,就想借着赠送奶粉等东西的机会,在周为民面前刷好感,让他记住自己的好。 以后到了关键时刻,希望他能念在自己帮过他家的份上,也帮自己一把。 总而言之,沈思源送东西的目的不纯,围绕着这事儿,她没少说瞎话、编故事。 然而,周家人没觉得沈思源在扯淡,对她说的话深信不疑,真心实意的感激她。 沈思源眼见目的达到,不再逗留,提出告辞,背上带来的竹篓,就要离开这里。 周老太太让沈思源稍等,紧接着,她就去厨房,把锅里已经炒好的焦屑盛出来,用油纸包裹好,连同一个装满水的军用水壶,一起塞进沈思源的竹篓里。 沈思源来之前,周为民请了假,打算去县城里的黑市碰碰运气。 这一来一回,少说要花费大半天的时间,至少午饭,周为民是没办法回来吃了。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到了中午,不能回家吃午饭的周为民一定饿得慌。 自己的老伴自己最了解,周老太太很清楚,老伴饿了,一定不舍得花钱买吃的。 所以,她今天起了个大早,精心准备了干粮和水,本来打算让老伴带去县城。 现在,托沈思源的福,周为民不用去县城了,周老太太就决定把准备好的干粮和水,连同装水的水壶,一起送给沈思源。 人家姑娘特意给自家孙子送来了“救命粮”,自家总不能让人家姑娘空手而归。 周老太太寻思着,给钱沈思源不要,给吃的、用的她总不能也不要吧。 第61章 套话 刚才沈思源已经拒绝过周老太太一次,现在她不太好意思再拒绝周老太太一次。 但她琢磨了一下,多少还是有些迟疑:“干粮我就老实不客气的收下了,可是那个军用水壶……” 周老太太连忙说:“那个军用水壶是前些日子,我家老大邮寄回来的,全新的,今天第一次拿出来用!你就当是从供销社买回来的,只管放心用!” 顿了顿,周老太太笑着补充了一句,“这么新的水壶,咱家用着纯属浪费,就该给你这么标致的年轻姑娘用。” 旧的倒还罢了,正是因为那个军用水壶是新的,沈思源才会犹豫不决。 “小沈,你就收下吧!”周为民说完这句话,便抬脚出了堂屋的门,径直向周家的大门走去。 他边走边扬声说,“小沈,你不是要去大队部开介绍信么?那你还愣着干什么?赶紧的,跟我走啊!” 沈思源一愣,但随即反应了过来,笑着谢过周老太太之后,便快步追上周为民,和他一同前往大队部。 一老一小两个人走在路上,闲着也是闲着,便开始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 聊着聊着,就聊到了沈思源即将开始的省城之行。 先前,沈思源登门拜访的时候,就告诉周为民,她要陪同她大姨,带着她表妹,去省城看病。 当时,周为民正在为命悬一线的大孙子揪心不已,心里满是担忧,顾不上其他事情,也就没有多说什么。 现在,周为民烦恼尽消,心情大好,正在兴头上,显得兴奋、健谈,便多说了几句:“咱乡下人去省城看病,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过好在你们家在省城有亲戚,而且和那里的亲戚关系很不错,真遇到什么难事,你们可以找亲戚帮忙。” 秦家在省城有亲戚? 沈思源先是一愣,搜寻了一下原主的记忆,这才反应过来,确实秦家在省城有亲戚,而且有两家。 可问题是,这两家,一家是秦淑兰的婆家苏家,一家是秦淑华的婆家沈家——也就是沈思源便宜爹的家! 无论是苏家还是沈家,都与秦家关系很一般——两家名义上是亲家,但实际上没有什么往来,哪怕是逢年过节,相互间也不会走动。 秦家与苏沈两家的关系,在前进大队几乎已经是半公开的秘密,大多数人都有所耳闻,周为民作为大队书记,不可能没听说过。 那么问题来了,周为民明知道秦家与省城里的苏沈两家的关系很一般,现在却当着沈思源的面,说“秦家与省城里的亲戚关系很不错”,他这是想做什么? 此情此景,换成是别人这么说,沈思源多半会认为对方是在说反话,是在绵里藏针的暗讽秦家。 可偏偏这话是以为人厚道着称的周为民说的…… 一时间,沈思源琢磨不透周为民的真实想法,便含糊其辞的说:“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其实,出门也可以靠亲戚。” 周为民点点头:“确实,出门在外诸多不便,遇到解决不了的麻烦,可以向关系好的亲戚求助。所以说,和外地的亲戚多走动走动,维护好相互间的关系,还是很有好处的。” 说着说着,周为民似是想到了什么,皱了皱眉,“不过,你外婆独自一人,大老远跑省城走亲戚,这就有点不妥了。你们呀,真应该好好劝劝她的。” 周为民说话的时候,沈思源谨慎的没有插话,一直笑着点头。 但听着听着,沈思源脸上的笑容突然凝固,眼睛里流露出惊讶之色。 不过很快,沈思源就收敛了惊讶的表情,恢复了以前的平静。 但这一刻,沈思源的内心深处并不平静,心里飘过一个又一个问号。 之前,秦佩茹突然说自己要出趟远门,秦家其他人就问她,她这是要去哪里? 当时,秦佩茹给出的答案是:外省。 可现在,周为民却说,秦佩茹去的是省城。 这两个人的说法不一致,很明显,其中一个人说谎了! 那么,秦佩茹和周为民,究竟是谁说谎了呢? 仔细想想,相比起处处透着古怪的秦佩茹,行事光明磊落的周为民,更值得信赖。 最重要的是,周为民没有说谎的动机! 因此,沈思源更倾向于,是秦佩茹说谎了。 那么问题来了,秦佩茹她去的是省城,为什么要说谎,骗秦家其他人,说自己去的是外省? 她这样做的意图是什么呢? 线索太少,沈思源暂时无法推测出真相。 但,沈思源心里隐约有了猜测—— 秦佩茹在省城藏有秘密,一个不能让秦家其他人知晓的秘密。 换成以前,沈思源就算察觉到秦佩茹在省城搞事情,多半也不会深究。 毕竟,省城距离这里太远,沈思源鞭长莫及,她想深究也没办法深究。 但现在不同,沈思源已经决定前往省城,到了那里,她可以抽空去调查一下秦佩茹。 想到这里,前一刻还三缄其口的沈思源,下一刻就成了话痨,主动和周为民攀谈起来。 其实就是在套话,沈思源想从周为民口中打探到,秦佩茹在省城的落脚点。 要知道,这年头的介绍信可不是随便写写就行的,必须要写清楚事由。 比如说,沈思源以陪同秦淑娟母女前往省城看病为由,开介绍信的时候,光写“省城”两个字可不行,必须要写清楚去的是哪家医院。 同理,秦佩茹以去省城走亲戚为由,开介绍信的时候,也必须要写清楚她亲戚家的具体地址。 既然秦佩茹的介绍信是周为民前几天开的,那周为民大概率还能记起秦佩茹那个亲戚家住哪里。 不得不说,如今的沈思源外表极具欺骗性,表面看起来柔柔弱弱、人畜无害的她,很容易让人对她消除戒心。 在沈思源面前,周为民一点警惕性都没有,他丝毫没有意识到沈思源是在套话,不知不觉间,就向沈思源透露了不少关于秦佩茹的信息。 说话间,他们俩就到了大队部。 因为心里有事,沈思源拿到介绍信,转身离开时,没有第一时间注意到门口来了两个人。 这就造成了,沈思源着急忙慌的往外走时,不小心撞到了其中一个人。 第62章 你听我狡辩 自己的情况自己最清楚,沈思源深知自己现在就是个行走的“美少女壮士”,论力气,一般人远比不上自己。 自己撞上别人,别人八成会被撞倒——被撞的四仰八叉还是轻的,搞不好会被撞成滚地葫芦。 因此,发现自己撞到了别人,沈思源下意识的抓住对方的手腕,往自己这边拉,希望能拉住对方,不让对方倒下。 但让沈思源没想到的是,对方的力气似乎不输自己,被自己撞了一下,对方居然纹丝不动,稳如磐石。 沈思源震惊的抬起头来,然后就震惊的发现,自己撞的不是别人,正是昨晚那个“见死不救”的家伙——江瑾言! 更让沈思源震惊的是,握住这货手腕的下一刻,她脑海里浮现出风起云涌、山崩地裂的画面。 很好,很应景。 这幅画面,与此时此刻沈思源的心态完美契合。 值得一提,此时此刻,心态炸裂的沈思源忽略了一件事—— 自己与江瑾言接触后,能读取接下来的剧情,相当于是在一定程度上预知未来。 在这样的设定下,自己脑海里浮现出的画面,或许会在日后的哪一天变为现实。 言归正传,沈思源震惊过后,火速松开了江瑾言的手腕,然后二话不说,拔腿就跑。 望着沈思源落荒而逃的背影,站在江瑾言身旁的陈煜成忍不住开口说:“你瞧瞧、你瞧瞧,小沈同志见到你,就跟见到鬼一样,吓得避之唯恐不及。为什么会这样?还不是因为你昨晚袖手旁观的冷血举动,给人家姑娘留下心理阴影了。” 顿了顿,陈煜成热心的给发小支个招,“要我说,你就该去找小沈同志,向她解释一下,你不是成心袖手旁观,而是不敢贸然出手。毕竟,你们一个男未婚,一个女未嫁,拉拉扯扯的,被人看见了,回去乱说闲话,那影响多不好啊!” 江瑾言和陈煜成这回来大队部,是为了请假。 按照现行规定,知青一年可以回乡探亲一次。 江瑾言和陈煜成今年的探亲假都还没有休掉,他们俩原本打算,再过一段时间,天气凉爽了些,再回老家探亲。 却不料,计划赶不上变化。 昨天陈煜成从邮局取回来一个包裹,包裹里除了物资之外,还有一封信。 那封信出自他奶奶之手,她老人家在信中写道,自己接连好几天都梦到大孙子一命呜呼,先她一步下了黄泉,她很挂念大孙子的死活,希望大孙子能赶紧回来一趟,让她看看大孙子到底是死是活。 看完这封信,陈煜成觉得槽点太多,不知该从何吐起。 尽管陈煜成认为他奶奶这是在疑神疑鬼、没事找事,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但一向孝顺的他,还是第一时间找到了江瑾言。 两人商量后决定,尽快休掉今年的探亲假。 平日里,请一天两天的事假,只需要大队长的允许即可,而探亲假,除了大队长之外,还得需要大队书记的允许。 此时此刻,听了陈煜成这番话,江瑾言无动于衷,该干嘛还干嘛,径直走向周为民。 啧啧,他这副姿态高冷的姿态,仿佛是在说:我江瑾言一生行事,何须向他人解释。 请好了假,又和周为民闲聊一会儿,江瑾言便甩掉陈煜成,独自一人前往隔壁大队。 原来,刚才江瑾言和周为民闲聊时,“碰巧”从周为民口中得知,沈思源很快就会启程前往省城。 前进大队颇为偏僻,交通不便,从这里到省城,没有直达车。 这里的社员前往省城,一路上得要花费许多周折。 一般来说,社员要先去县城,再从县城坐汽车或火车去省城。 像前进大队这样偏贫困的地方,绝大部分社员家里是没有自行车的,大部分时候,得靠两条腿,走路去县城。 有时候运气好,碰上恰巧路过的拖拉机,可以搭车去县城。 不过,搭上顺风车的时候终究是少数。 考虑到这些因素,江瑾言决定去隔壁大队,找熟人借辆自行车,然后在通往县城的必经之路上,“巧遇”沈思源,送她一程。 咳咳,没别的意思,他只是想借此机会,把话说清楚。 但让江瑾言没想到的是,他骑着借来的自行车,沿着乡间小路行走,刚走到隔壁大队的村口,就看到陈煜成抱着双臂,倚在路边的歪脖子树上,似笑非笑的斜睨着他。 江瑾言目不斜视,似乎根本没看到发小,径直骑了过去。 他走了,他就这么走了……陈煜成表情略有些呆滞,万万没想到,素来做事缜密细致的发小,今天竟然成了睁眼瞎,大白天的,自己辣么明显的一个大活人,他居然没看见! 不,他不是没看见,他是假装没看见! 陈煜成恍然醒悟,立即朝着江瑾言开溜的方向追了上去。 两条腿当然跑不过有两个轮子的自行车,眼见自己离江瑾言越来越远,陈煜成大喊大叫:“别骑了,你停下,你快停下来啊!” 风太大,听不见! 江瑾言非但没有停下来,反而越蹬越快,加速前进。 陈煜成要气死了,一边摆动双臂,发足狂奔,一边口不择言,乱喊乱叫:“喂喂喂,你不停下,我就去找小沈同志,我要跟她说……” 话音未落,江瑾言就用“脚刹”,把车停在了路边。 江瑾言回过头来,隔着几十米远,和陈煜成遥遥对视了一眼。 有杀气! 前一刻还鬼喊鬼叫、张牙舞爪的陈煜成,突然失声了。 他立正站好,连连摆手,赔笑着说:“瑾言,你听我狡辩……啊不,是解释。那个,那个……其实,事情是这样的,我听说小沈同志要去省城,就想去找她,跟她说一声:一路顺风。” 江瑾言深深的看了眼陈煜成,随即收回目光,骑上自行车,继续沿着乡间小路往前走。 看到了江瑾言警告的眼神,陈煜成不禁心中一虚,下意识的缩了缩脖子。 他老老实实的留在原地,目送着江瑾言的身影渐行渐远,直至消失。 不过,没过多久,陈煜成就蹑手蹑脚、鬼鬼祟祟的追了上去。 不久后,陈煜成再次见到了江瑾言的身影,却惊讶的发现,他扶着自行车,站在乡间小路的尽头,静静的看着前方,整个人一动不动,像是一幅静止的画,或雕塑。 乡间小路的尽头连着一条大路。 尽管这条大路与乡间小路一样,也是泥土路,但它可比乡间小路宽多了,不光能通行拖拉机,还能通行大货车。 最重要的是,这条大路是通往县城的必经之路。 咦,发小不是要去找沈思源么? 那他怎么不上大路,站在这里发呆? 陈煜成脑海里闪过一连串问号,无法理解,便凑到江瑾言身边,准备开口询问。 但下一刻,他愣愣的站在那里,呆呆的看着前方。 看了片刻之后,陈煜成回过神来,悄悄看一眼江瑾言,眼里闪烁着八卦的光芒。 第63章 电灯泡 只见前方不远处,停着一辆绿色的大货车。 货车的驾驶室里,坐着两个人。 其中一个人,容貌清丽脱俗,宛如一朵出水芙蓉,赫然是沈思源。 沈思源要去县城,没有自行车的她,搭上一辆过路的货车,这很正常。 对此,陈煜成完全可以理解,丝毫不感到惊讶。 但让他惊讶的是,沈思源看上去和货车司机很熟,两个人有说有笑的。 说着说着,笑着笑着,沈思源从挎包里取出一个铝饭盒,送到那司机手里。 那司机打开饭盒,拿着沈思源递给他的勺子,舀起里面的东西,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饭盒里面装的是什么,味道怎么样,是甜的还是咸的,陈煜成不得而知,但他知道,发小心里一定觉得很酸—— 他和发小隔着一辆自行车,都能闻到发小身上散发出来的醋味。 有情况,果然有情况! 如果说,之前陈煜成只是怀疑江瑾言对沈思源有意思,还不能百分百确定。 那么现在,陈煜成基本上可以确定,江瑾言看上了沈思源。 江瑾言看上了沈思源,沈思源却疑似看上了货车司机…… 这错综复杂的关系,很有些劲爆啊! 陈煜成觉得自己心中的八卦之魂在熊熊燃烧! 面对如此劲爆的局面,明知道自己惹不起江瑾言,陈煜成还是忍不住嘴贱。 他贱兮兮的开口:“嘻嘻,瑾言啊……” 这货不开口还好,他一开口,江瑾言立刻转过头来,面无表情的盯着他。 陈煜成秒怂,连忙把已经到嘴边的话咽下去,一个劲的赔笑脸。 看着发小笑的就跟个二傻子似的,江瑾言挑了挑眉:“你很闲?” 陈煜成没心没肺的说:“对啊。” 之前江瑾言和陈煜成去找周为民请假,原本是想从明天开始休假,今天照常上工。 没想到周为民体谅身在遥远异乡的他们俩,今天就给他们俩放了假,让他们俩回去收拾行李,好好歇息,积攒精力,以便应对接下来的长途跋涉。 陈煜成不用上工,当然很闲,闲到无所事事,来这里看好戏了。 江瑾言点点头:“闲着也是闲着,你和我一起去县城买票吧。” 陈煜成一愣:“啊,买票?什么票?” 江瑾言淡淡道:“还能是什么票?当然是火车票,咱俩回京的火车票。” 陈煜成提出质疑:“不、不是,回京的火车票明天咱俩到了火车站,直接买不就行了?有必要今天特意跑去火车站买吗?” 前进大队确实交通不便,但这不意味着整个静海县都交通不便。 事实上,静海县城的交通还是颇为便利的。 县城里,既有汽车站,也有火车站。 而且每天火车的班次还不少,这其中就有发往京城的火车。 这年头,华国严格限制农民进城和城市间人口流动。 因此,出行人数不会特别的多,尤其是进京人数,非常有限。 正常情况下,除了逢年过节,发往京城的火车都不会爆满,出现一票难求的情况。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知,陈煜成认为,明天坐火车回京,不用担心买不到票,完全可以随到随买,根本就没必要提前买票。 江瑾言提醒道:“你忘了?上回季永平回京探亲,没有提前买票,直接提着大包小包,去了火车站。结果,没买到票,他只好提着大包小包回来,折腾了个够呛。” 江瑾言不说,陈煜成还真忘了。 确实是有这么回事,但是…… 陈煜成皱眉思考片刻,有些不确定的开口:“你说的上回……是两年前吧?” 江瑾言点点头:“没错,是两年前。但甭管是两年前还是三年前,有人因为没有提前买票,而来来回回的折腾,这事儿不假吧?既然不假,那咱俩就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不是吗?保险起见,咱俩今天就去买票吧。” 你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 “可是、可是……”陈煜成愁眉苦脸,“这里距离县火车站可不近哪!提前买票,保险归保险,但也要来回折腾,不是吗?” “怎么会来回折腾呢?至少去的时候,不用折腾。”说着,江瑾言朝那辆大货车抬了抬下巴,用一种不掺杂感情的语气说,“喏,这不正好有辆顺风车吗?” 陈煜成瞅着江瑾言振振有词的样子,瞬间清醒了。 特么的,发小拐弯抹角老半天,原来是想骗他去当电灯泡。 陈煜成又好气又好笑,正要开口说话时,突然听到发动机的声音从前方传来。 循声望去,只见那辆大货车缓缓驶来。 糟糕,顺风车要跑! 哦不,糟糕的不是顺风车要跑——讲真,这辆顺风车跑了才好,留着碍眼——而是车里坐的沈思源要跑! 哎呀,这可怎么办? 事发突然,陈煜成有些不知所措,他下意识的想听听江瑾言的意见。 但没想到的是,不等他开口询问江瑾言,车里的沈思源似乎心有所感,转头看了过来。 更没想到的是,沈思源发现他们俩之后的第一反应是:举起手边的挎包,挡住了自己的脸! 看到这一幕,陈煜成连忙低头——不能让江瑾言发现他在笑。 火速做好表情管理,陈煜成抬起头来,看向江瑾言。 只见江瑾言依旧是一副面无表情、波澜不惊的样子。 陈煜成顿时很失望,望着那辆大货车绝尘而去,他用一种愤愤不平的语气说:“不是吧不是吧,大家伙好歹相识一场,小沈同志就算再怎么不待见咱俩,也不能表现的这么明显吧?啧啧,不过半天的工夫,小沈同志就碰见咱俩两次,每次她都跟见到鬼似的……哎哟,扎心啊,而且扎了两次!” 陈煜成一边嘴上说,一边手上做西子捧心状。 江瑾言幽幽的看着陈煜成:“你好像很开心的样子?” 陈煜成赶紧摆手,否认三连:“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 江瑾言幽幽的说:“你下次否认的时候,嘴角别翘的这么高,我或许还能相信一些。” 陈煜成嘴角抽搐一下,心虚的岔开话题:“那个,咱俩今天还去县火车站买票吗?” 第64章 可怕的猜测 哪壶不开提哪壶! 饶是江瑾言忍功一流,此刻也处在破功的边缘,忍不住左顾右盼,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陈煜成很好奇:“你在找什么?” 对于这个问题,江瑾言的回答是:“树枝,可以充当皮鞭的树枝。” 听到这话,陈煜成明显慌了一下,下意识的做出后退动作。 这一刻,他很想拔腿就跑,但转念一想,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于是,陈煜成留在原地,打算说些话安慰江瑾言,让他消消气。 陈煜成措辞片刻,表情真诚,语气诚恳:“我知道,因为小沈同志看上了人家司机,没看上你,你心里很窝火,很难受。不过,我跟你说,你心里也别太难受了,因为小沈同志看不上你,不是你人不行,而是你车不行。刚才你也看到了,人家司机开的是大货车,而你骑的是自行车,而且这辆自行车还是借来的。” 如果说,刚才江瑾言只是佯装找树枝要抽人。 那么现在,江瑾言听了陈煜成的这番“安慰”,他真的想抽人了。 江瑾言死死的盯着陈煜成,握紧拳头,抿着嘴唇,脸上写着“你皮痒痒是吧”六个字。 眼见自己的安慰起了反作用,陈煜成彻底慌了,开始鬼祟的左顾右盼,想要夺路而逃。 突然,陈煜成“咦”了一声,满脸惊讶的指着不远处:“你看,那是谁?” 对于陈煜成的小九九,江瑾言心知肚明,所以他才不上当呢,任凭陈煜成表现的有多惊讶,他都没有转头看。 刚才陈煜成佯装惊讶,无中生有,确实是想诓骗江瑾言,然后趁机开溜。 但说话间,还真有一个人,从大路的一头走了过来。 最关键的是,这个人…… 陈煜成定睛一看,立马来了劲:“你看你看,小沈同志前脚刚走,后脚她表姐苏文婷就回来了。这到底是凑巧呢,还是不凑巧呢?” 沈思源的表姐…… 江瑾言心里一动,转头一看,果然瞧见了一个二十岁左右,身穿碎花衬衫的姑娘,正沿着大路的一边快步走着。 这个名叫苏文婷的姑娘好像很内向,她走路的时候,一直低着头。 江瑾言站在这个位置上看她,只能看到她的小半张脸,无法看清她的全貌。 但她的衣服,看着有些眼熟…… 江瑾言眯了眯眼,突然灵光一闪,联想到那天傍晚的见闻,心里顿时有了一个猜测。 但那个猜测是如此的荒诞不羁和骇人听闻,以至于他迫切的想要求证。 尽管此刻的江瑾言内心很不平静,思绪起伏,但他表面依旧平静。 斟酌片刻,江瑾言状若随意的说:“现如今时兴这种长袖碎花衬衫吗?光是我们前进大队,我就看见过不止一个姑娘穿这种衬衫了。这种衬衫,都已经在这一带泛滥了吧?” 陈煜成和江瑾言虽然是同时来到前进大队插队,但前进大队的人和事,陈煜成要比江瑾言清楚多了。 很多人,江瑾言没有打过交道,甚至不认识,陈煜成却颇为了解。 很多事,江瑾言不怎么了解,甚至没听说过,陈煜成却一清二楚。 么得办法,农村生活太枯燥乏味了,性子沉稳的江瑾言能忍受,性子跳脱的陈煜成却忍受不了,不得不给自己找点乐子。 比如说,打听八卦趣闻,乃至不为人知的隐秘。 这种情况下,江瑾言不了解苏文婷,但他估计陈煜成多半对苏文婷有所了解,便找了一个切入点,不动声色的向陈煜成打听苏文婷的情况。 陈煜成不疑有他,照实说道:“这种衬衫,整个前进大队就只有两件,哪里就泛滥了?” “就只有两件……”江瑾言重复着这句话。 陈煜成点点头:“没错,就两件。一件在苏文婷手里,另一件在林君华手里。” 提及林君华,陈煜成皱了皱眉,似是想起了什么。 再一看苏文婷越走越近,他迟疑了片刻,朝着江瑾言打了个手势,指了指旁边的小树林。 江瑾言会意的点了点头,推着自行车,和陈煜成一起进了小树林。 目送着苏文婷远去,陈煜成这才开口,低声道:“我跟你说,小沈同志人很不错,但她表姐……呵呵,可不像是什么好人呐。” 对于陈煜成给苏文婷的评价,江瑾言心里并不觉得多惊讶,但他表面看起来很惊讶:“为什么这么说?这个苏文婷的为人和品性,有什么问题吗?” 之前陈煜成主动提及苏文婷,本意就是转移江瑾言的注意力。 如今江瑾言问起了苏文婷的为人和品性,陈煜成以为自己转移注意力的计谋奏效了,心里暗喜。 喜悦之余,陈煜成也不卖关子了,当即把自己了解到的,关于苏文婷的情况,一五一十的告知江瑾言。 苏文婷这姑娘,看似性格内向,沉默寡言,不擅长交际,也不怎么讨喜。 但这只是表象,实际上,苏文婷挺擅长和人打交道的,而且她说话好听,很懂得讨人喜欢—— 她与知青林君华之间的“姐妹情”,就是个明证。 林君华出身京城的干部家庭,她的父母都是大医院的骨干。 她耳濡目染之下,掌握了不少医学知识。 在医学方面,她虽谈不上精通,但比野路子出身的寻常赤脚医生强多了。 前进大队原来的赤脚医生赵元伟,他就是野路子出身,医术很不咋样——小病治不好,大病治不了。 这种情况下,林君华刚来前进大队不久,就凭借胜人一筹的医术,接替了赵元伟的位置,成为了新任的赤脚医生。 如此一来,知青点的其他知青还在田里苦哈哈的种地,林君华已经坐在窗明几净的卫生室里,喝茶看报纸,那叫一个悠哉。 林君华原本就自视甚高,眼见其他知青还在底层奋力拼搏,她不自觉的生出轻视之心。 尽管林君华并没有把心中的轻视摆在明面上,但大伙儿同住一个屋檐下,日常生活中,其他知青或多或少都能察觉到她的真实想法。 看不起谁呢?! 其他知青感觉自己被小瞧了,心里自然很不爽。 平日里,他们都有意无意的与林君华保持距离。 如此一来,林君华下乡插队好几年,在知青点里形单影只,别说知心朋友,就连普通朋友都没有一个。 不过,在知青点里没有朋友的林君华,在知青点外却有朋友——不是别人,正是沈思源的表姐苏文婷。 第65章 被抓现行 按理说,知青好歹是城里来的知识青年,受过一定程度的教育,这样的存在,林君华都不怎么看得起,那么这里的土着,她就该更加看不起了。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林君华看不起这里的土着,那她又怎么会和苏文婷成为朋友呢? 这个嘛,其实是因为苏文婷有一门绝活——舔。 苏文婷有本事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舔林君华,把她舔舒服了,轻而易举的就取得了她的好感,成为了她的好姐妹。 寻常舔狗舔女神,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苏文婷舔林君华,舔到最后,应有尽有。 平日里,林君华进城逛街购物看电影,总是不忘叫上苏文婷,至于相关的费用,都由林君华来出。 好不容易回京探亲,林君华也没忘记苏文婷,特意在京城买了两件衬衫,自己一件,苏文婷一件。 那两件衬衫,乍一看平平无奇,但仔细看,就会发现它们做工精细,用料讲究,绝对是供销社里的普通衬衫不能比的。 全静海县找不出第三件,这么说或许太夸张。 但在整个前进大队,绝对是唯二的存在。 由此可见,林君华确实对苏文婷很不错。 苏文婷能让性格孤傲的林君华把自己当好姐妹对待,她这个人绝对不简单。 说她心机深沉、城府极深,或许是夸大其词,但她肯定是表里不一的——外表木讷老实的她,其实既不木讷,也不老实,至少有一定的心机和城府。 其实,身处在这个特定的环境中,女孩子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有心机和城府不是坏事。 但把心机和城府用在善待自己的人身上,坑害善待自己的人,这就过分了。 前一段时间,眼光很高的林君华,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看上了这里的土着——队里的记分员陈东海,两个人好上了。 当然了,这种大环境下,不可能是正大光明的好上了,而是偷偷摸摸的好上了。 他们俩时常避开别人的耳目,或者是相约小树林,或者是相约玉米地,又或者是相约稻草堆…… 未婚男女亲密接触,甚至负距离接触,这种事情,在这个保守的年代,肯定是不被允许的。 不过,这种事情,民不举,官不究,只要没人举报,就算被人发现了,后果也不会很严重。 可偏偏就有人举报了! 民兵队长赵元亮收到匿名举报信后,有勇无谋、做事鲁莽的他也不管那封信是真是假,就叫上几个民兵队成员,跑去现场捉奸。 结果,还真就被他给捉到了。 稻草堆里,林君华和陈东海两个人正在干柴烈火,嗯嗯啊啊。 突然间,一群壮汉一拥而上,粗暴的掀开稻草堆。 得,这对年轻男女,在众目睽睽之下,坦诚相对。 面子里子全都丢光了,这还不算完。 接下来,他们俩被捆成了一团,然后被扭送去了公安机关。 最终,他们俩双双被送去了大西北,接受劳动改造。 队里的赤脚医生和记分员一下子都被送走了,而且是以这样的方式被送走的,当时轰动了整个前进大队。 一时间,这件带有香蕉皮颜色的案子,作为前进大队热搜榜第一的头条新闻,引起了队里所有人的关注。 很多人都在猜,到底是谁匿名举报了林君华和陈东海? 这其中就包括陈煜成,他猜测举报者八成是林君华的仇家。 因为林君华这个人虽然本性不坏,但性格使然,她总想着要处处压人一头,她的想法以及做法,很好的起到了拉仇恨的作用。 可问题是,林君华的仇家那么多,这回究竟是谁动的手呢? 线索太少,陈煜成无法推测出正确答案。 作为资深八卦爱好者,陈煜成实在是抑制不住自己熊熊燃烧的八卦之心,就去找他的小伙伴高成杰,想从他那里求证到正确答案。 身为大队文书,高成杰是知道一些内幕的,而且他跟陈煜成一样,也是资深八卦爱好者,很喜欢深挖线索。 尽管举报者是以匿名举报信的方式举报的,没有表露身份,但是高成杰这个文字工作者,硬是凭着自己的文字功底,从那封匿名举报信里挖掘出更多的信息,进而推测出举报者的身份。 按理说,举报者的身份,高成杰不该透露给陈煜成,毕竟,这回是匿名举报。 但是,高成杰很清楚举报者和被举报者之一的林君华,两人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他很不齿举报者这种人,便忍不住把举报者的身份透露给陈煜成——苏文婷,就是她写匿名信,举报了林君华以及陈东海。 这个答案,出乎陈煜成的意料——他原以为举报者是林君华的仇人,万万没想到,举报者竟是林君华的好姐妹。 在这个举报之风盛行的年代,苏文婷大义灭亲,举报自己的好姐妹,她这种做法,不能说不对。 但在陈煜成看来,苏文婷有忘恩负义之嫌。 苏文婷在他眼里,就不是个好人啊。 听完了陈煜成的讲述,江瑾言缓缓点头。 果不其然,苏文婷这个人品行不端,冷血无情。 丝毫不顾念姐妹之情的她,能对好姐妹下手,就能对表姐妹下手。 现如今,江瑾言几乎可以肯定,那天傍晚的“意外”,其实不是正常意义上的意外,而是苏文婷精心布置的局。 但,他没有证据。 在心里快速分析、权衡之后,江瑾言对陈煜成说:“我临时有事,就不和你一起去县火车站买票了。买票的事,就交给你了。” 陈煜成一愣:“啊,你让我一个人去买票?” 江瑾言点点头,语重心长的说:“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买票这么简单的事,应该学会独立完成,不该指望别人陪你完成。” 陈煜成顿时无语:“谁要你陪了?我只是……” “行!”江瑾言打断陈煜成的话,“既然你不要我陪,那我也不勉强,你一个人去吧。” 江瑾言说着,就一把将陈煜成拽了过来,然后将自行车车把塞到他手里,“喏,自行车给你,你骑自行车去吧。” 说完这话,不等陈煜成回应,江瑾言转身就走,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他走了,他就这么走了……陈煜成风中凌乱,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总觉得今天的江瑾言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奇怪,似乎有什么事瞒着他。 这并不是错觉,江瑾言确实有事瞒着他。 第66章 反常举动 时间拉回到三天前的傍晚。 知青点的柴火不多了,江瑾言下工后没有直接回知青点,而是去山上捡柴火。 捡着捡着,江瑾言忽然听见身后传来欢呼声。 出于好奇,江瑾言循着声音走过去,隔着老远就看见一个姑娘在给两个孩子分发糖果。 当时,那姑娘是背对着江瑾言的。 江瑾言只能看到她的穿着——上身穿着长袖碎花衬衫,下身搭配黑色长裤——无法看到她的长相。 看到这一幕,江瑾言的第一反应是:这是谁家的姑娘,出手竟然如此大方? 要知道,虽然前进大队所属的静海县是颇负盛名的鱼米之乡,但前进大队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太好,受限于交通,这里至今没能发展的起来。 尽管这里背靠物产丰富的大山,这里的人家可以靠山吃山,勉强吃上饭,不至于靠吃土维持生活,但这里的大多数人家,家里是没有闲钱的。 最便宜的糖果,一颗只要一分钱,不贵。 但,一分钱也是钱哪! 平日里,没有闲钱的人家才舍不得花钱买这种不必要的玩意儿。 除非是逢年过节,否则,这里鲜少有人给孩子分发糖果。 非年非节的,骤然看到有个姑娘给孩子分发糖果,江瑾言很有些惊讶。 不过,惊讶归惊讶,江瑾言并没有深究。 毕竟,这是在发糖,又不是在发老鼠药,不会对人造成恶劣影响,没有深究的必要。 江瑾言只是扫了两眼,没有多做打量,便转身离开,继续捡柴火。 捡完柴火,在返回知青点的途中,江瑾言远远看到,两个满身泥巴的孩子,从路边的杂草丛里钻了出来。 两个孩子嘻嘻哈哈的说笑了几句后,其中一个孩子提议去村东的打谷场,用那里的井水洗掉身上的泥巴。 另一个孩子觉得小伙伴的提议很赞,连连点头。 点着点着,他的余光看见一道人影,直到这时,他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江瑾言的存在,顿时脸色大变。 下一刻,他就拉着小伙伴,慌慌张张的逃离这里。 这两个孩子不逃,江瑾言或许不会想太多。 他们俩这么一逃,江瑾言不由的开始多想。 想着想着,江瑾言的脑海里闪过一个疑惑—— 明明距离这里不到两百米的地方就有一条小河,这两个孩子为什么要舍近求远,到村东去打水清洗? 尽管江瑾言知道,孩子和大人的思维是不同的,有时候孩子会做出一些让大人无法理解的反常举动。 但,他想来想去,还是觉得不对劲。 值得一提,先前那个姑娘发糖,正是把糖发给了刚才逃走的这两个孩子。 分发糖果……舍近求远……慌忙逃离…… 单单是一件事不合常理,可以说是巧合。 但好几件不合常理的事正好凑到一起了,就很难说是巧合了。 江瑾言心思电转,当即把今天傍晚的见闻,从头到尾,迅速回想了一遍。 片刻之后,江瑾言火速赶往附近的小河。 到了那里,江瑾言就看到,一个人在河里苦苦挣扎,挣扎着挣扎着,就沉入了河底…… 当时情况紧急,江瑾言救人心切,无暇多想。 现在回想起来,那天傍晚发生的落水事件,苏文婷是最大嫌疑人。 江瑾言想到这里,决定先找到那两个孩子,向他们俩求证一些事。 *** 江瑾言想方设法追查真相的时候,沈思源正坐在大货车里,和她的高中同学章志恒谈笑风生。 不久前,准备就绪的沈思源,领着秦淑娟母女三人,启程前往省城。 沈思源的打算是,先步行一段路,途中遇到骡车、马车或拖拉机之类的交通工具,就试试看,能不能请人家帮忙捎一程。 没想到的是,她们一行四人刚踏上通往县城的大路,就有一辆大货车主动停了下来。 那辆大货车的司机神色激动,一个劲儿的朝沈思源挥手:“嗨,沈思源,是我啊,是我啊!” 沈思源转过头来,定睛一看,待看清那司机的长相后,她脑海里浮现出一句话:卧槽,说曹操曹操就到。 今天早上,沈思源和周家人说,自己有个有个开货车的高中同学。 这才过去多久,这个开货车的高中同学就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 不管怎么说,能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碰巧遇见开货车的高中同学,显然是一件好事儿。 沈思源也不假装矜持了,寒暄两句后,她就告诉章志恒——也就是她这个高中同学,她和家人这是要去县城。 一听这话,章志恒立马说:“去县城?坐我的车去啊!我正好顺路,非常顺路!” 说完这话,章志恒就麻溜的跳下车来,把后面的车厢打开。 章志恒这么做,本意其实是冲着沈思源等人的行李去的,想让她们把随身携带的行李放进车厢里。 没想到的是,秦淑娟领着两个女儿,不仅把行李搬进了车厢里,还把自己也塞进了车厢里—— 她们母女三人没见过世面,内心自卑。 什么,坐进一看就很高大上的驾驶室里? 做梦都不敢想这么好的事。 她们母女三人很自觉的坐进了闷热的车厢里。 其实,章志恒开来的大货车,驾驶室还是挺大的,至少可以坐三个人。 也就是说,扣除章志恒和沈思源,驾驶室里至少还能再坐一个人,秦淑娟母女三人不用全都坐进车厢里。 沈思源站在车厢门前面,本来想对年纪最小、身体最弱的满芳草说,你跟我坐前面去。 但她的目光扫过车厢里各式各样的物资,脑海里灵光乍现,突然有了一个想法。 于是,沈思源咽下了本来想说的话,转而递给满芳草一个军用水壶,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多喝水,尤其是身体不舒服的时候,赶紧喝两口水壶里的水。 接着,沈思源又递给秦淑娟一瓶去掉外包装的人丹,嘱咐她说,要是发现自己或是孩子有中暑的征兆,就赶紧吃上几粒。 安置好秦淑娟母女三人后,沈思源随着章志恒坐进驾驶室。 如今驾驶室里就只有沈思源和章志恒两个人,沈思源便参考原主的记忆,开始很有目的性的套话。 第67章 讨债鬼 在原主的记忆里,章志恒从高一开始,就坐在原主的后面,这一坐就是三年。 原主性格内向,不善言辞,不喜欢和别人打交道。 课余时间,她总是安安静静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看书,从不主动和人闲聊。 章志恒就不一样了,他这人是个话痨,而且自来熟,最喜欢的就是找人聊天了。 或许是因为原主容貌极为出众,章志恒尤其喜欢找她聊天。 醉心学习的原主没工夫搭理章志恒,章志恒说十句,她都未必会回一句。 正常人碰上这种情况,早就知难而退,识趣的撤了。 但章志恒不一样,原主越是不理他,他就越是来劲。 不理我是吧? 这也行,但听不听是你的事,说不说是我的事。 章志恒也不管原主回应不回应,只管按照自己的思路,自顾自的说了起来。 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时间长了,脸皮比城墙还厚的章志恒不觉得尴尬,脸皮薄的原主却替他觉得尴尬。 无奈之下,原主只好抽出时间,陪章志恒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 通过闲聊,原主了解到,章志恒从初中毕业的那个夏天开始,就跟着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司机学习。 章志恒从那位老司机那里,学到的不仅仅是开车以及修车的技术,还有那位老司机总结出来的种种经验。 这其中就包括一些挣钱的窍门。 比如说,司机在开车运输货物的途中,可以用一些生活必需品,和老乡换一些“土特产”,然后把那些“土特产”拿到城里来,换给需要的人。 额,美其名曰:交换物资,互通有无,其实就是低买高卖,投机倒把。 不过,这在社会上几乎已经是半公开的秘密,有关部门不可能一点风声都没有听到,却始终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由此可见,有关部门几乎就是默认了司机的这种行为。 为什么这个年代,司机这个职业能让那么多人趋之若鹜,那么多人挤破脑袋都想跻身这个行当? 说到底,还不是因为司机有这种隐形的“福利”嘛。 回忆起原主留下的信息,沈思源很想知道,已经成为司机的章志恒,有没有开始享受这种福利? 或许是原主的诚实可信,给章志恒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 现在面对沈思源这个“西贝货”,章志恒根本不设防,沈思源问什么,他答什么,而且问一答十,有时还抢答。 很快,沈思源就从章志恒口中得知,刚当上司机不久的他,也不可免俗的加入了“低买高卖”的行列。 喏,现如今,车厢里的角落里,就摆放着两只野兔、三只野鸡,以及两桶活蹦乱跳的鲜鱼。 这些玩意儿,就是章志恒这一路上,和路边的老乡“换”回来的。 更妙的是,章志恒如今在县城的供销总社工作,他主要负责送货,送货的路线有规律可循,每三天就会从这条大路经过。 这条大路长达数百里,其中一段,距离秦淑娟家不到十里。 得知了这些情况后,沈思源立即从挎包里——其实是空间里——取出一个铝饭盒以及一把铝勺子,递给章志恒,请他细细品尝。 那饭盒里面装的是桂花凉粉。 沈思源这么做,自然是因为她认为章志恒是潜在客户,想要向章志恒推销一波凉粉。 章志恒很上道,先是对沈思源的桂花凉粉赞不绝口,然后就问沈思源,她这桂花凉粉是从哪里弄来的。 “这个嘛……”沈思源脸色有些纠结、犹豫,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过了片刻,沈思源抿了抿唇,凑到章志恒耳边,低声说:“这里距离前进大队很近,随时可能有人过来,不是说话的地方。这样吧,你开车,咱们边走边说。” 沈思源前世曾为打工人,打工期间,几乎每天都在地铁上与人近距离接触,因此,她丝毫不觉得和章志恒靠这么近有什么不妥。 章志恒就不一样了,连姑娘的小手都没拉过的他只觉得身边人吹气如兰,整个人都绷紧了身子,呆呆的看着前方。 印象中的章志恒挺机灵的一个小伙子,怎么今天像呆头鹅一样,傻乎乎的? 沈思源戳了戳章志恒的手臂,疑惑的问:“喂,你怎么还不走?” 章志恒如梦初醒,一叠声的说:“走走走,这就走,马上走!” 话是这么说,但章志恒并没有第一时间发动车子,而是抓起挂在身后的工作服,系在腰上,这才发动车子。 ??? 看到这一幕,沈思源脑海里闪过一串问号。 朋友,这么大热的天,你还特意给自己加件衣服,这是什么骚操作? 你这么做,就不怕把自己给热死么? 沈思源正在腹诽着章志恒的骚操作。 下一刻,她自己就来了一个骚操作。 只见沈思源一把将手边的挎包举起,死死的挡住自己的脸。 察觉到沈思源的反常举动,章志恒不禁一愣,好奇的问:“你这是在干嘛呢?” 沈思源维持着以包遮面的动作,压低声音催促他:“先别管这么多,快开车,快开车,赶紧走!” 章志恒对沈思源言听计从,听沈思源这么说,他二话不说,直接一脚油门,飞一般的跑路了。 与此同时,沈思源通过后视镜,暗戳戳的观察着后面的江瑾言。 江瑾言又不是鬼,为什么今天沈思源见到他,就跟见到鬼一样? 这是因为,江瑾言虽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鬼,但在沈思源眼里,他江瑾言现在跟鬼也差不多了。 事实上,在沈思源眼里,现在的江瑾言就是个讨债鬼。 要知道,沈思源这个人,虽然有时候不按套路出牌,但欠债还钱的道理她还是遵循的。 前两天,她生病住院,人家江瑾言又是出钱又是出力。 尽管江瑾言从来没有要求过沈思源报答自己,但沈思源从来没有当做无事发生,更没有想过赖账,一直想着挣钱还债。 沈思源不光是这么想的,她也是这么做的。 昨天沈思源迫不及待的卖掉手里的水蜜桃,目的就是为了尽快筹钱还债。 说实话,要不是为了尽快筹钱,沈思源哪会以那么低的价格出售水蜜桃? 沈思源好不容易筹到一笔钱,原本打算昨晚就还给江瑾言的。 没想到的是,昨晚她和江瑾言搞的很不愉快,她一气之下,转身就走,把还钱的事抛到九霄云外。 今早沈思源眼见秦淑娟母女怪可怜的,就把昨天卖水蜜桃得来的钱,一股脑儿的塞给秦淑娟。 如此一来,沈思源的兜比脸还干净。 这种情况下,沈思源见到债主江瑾言能不心虚吗? 讨债鬼……沈思源心里头嘀嘀咕咕,行动上鬼鬼祟祟,希望江债主能暂时性眼瞎,看不到欠债的她。 第68章 达成合作 眼见江瑾言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距离自己越来越远,最终他的身影消失不见,沈思源这才松了口气,放下手里举着的挎包。 章志恒忍了忍,没忍住,有些酸溜溜的问:“刚才站在路边的那两个年轻人,是你的……朋友?” 尽管只是瞥了一眼路边的江瑾言和陈煜成,但他看得出来,这两个人的容貌和气质都在自己之上。 被比下去了…… 自觉没有竞争力的章志恒略有些心塞。 沈思源在某些方面比较迟钝,她完全没看出章志恒的小心思,实话实说:“算是朋友吧,不过,最近因为一些事,闹了点不愉快。” 关于江瑾言的话题,沈思源不愿再多说,说了两句,便迅速转移话题,“刚才你不是问我,桂花凉粉是从哪里弄来的么?不瞒你说,桂花凉粉其实是我大姨夫家,照着他们家祖传秘方做出来的。” 章志恒满脸惊讶:“啊,祖传秘方?!” 沈思源很肯定的说:“没错,就是祖传秘方。” 接下来,沈思源就开始施展她最擅长的忽悠大法,使劲的忽悠章志恒。 章志恒并不傻,相反颇为精明,但他对沈思源就没有什么抵抗力,分分钟就信了沈思源的邪。 一通忽悠过后,章志恒欣然同意了沈思源那个双赢的提议—— 每隔两天,秦淑娟家就带着两桶凉粉,在章志恒送货的必经之路上,等候章志恒。 碰面之后,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不得不说,章志恒很上道,不仅痛快答应了沈思源的提议,还主动提出要帮沈思源等人开县革会的介绍信。 要知道,县革会的介绍信,可不是随便一个人,去了县革会,就能开到的。 没点人脉关系,你贸然跑去革委会开介绍信,开一个月都未必能开出来。 幸运的是,章志恒可以靠着他爸的人脉关系,很快就把介绍信开出来。 县革会的门口,沈思源拿着刚出炉的介绍信,面带微笑,与章志恒挥手道别。 这个时候,站在一旁的秦淑娟已经从沈思源口中得知,那个名叫章志恒的小伙子,将会以每桶五块钱的价格收购凉粉,她心里既欣喜又忐忑。 一桶五块钱,两桶就是十块钱。 每三天出货一次,一个月下来,就是一百块钱。 如果按照沈思源的提议,五五分账,那么自家每个月就可以进账五十块钱。 五十块钱,而且不是记账,是现钱! 天啊,自家这一大家子拼死拼活挣工分,一年下来,扣除各项开支后,到手的现钱也未必能有这么多,往后一个月就能挣到。 这种好事,搁在以前,秦淑娟做梦都不敢想。 幸福来的太快就像龙卷风,秦淑娟欣喜之际,又有些忐忑不安。 秦淑娟把沈思源拉到一个僻静的角落里,压低声音,语气里透着疑虑:“一桶五十斤左右的纯凉粉,不加桂花糖汁的那种,人家肯给五块钱?” 秦淑娟越说越觉得不可思议,“阿源,你是不是听错了?纯凉粉怎么可能卖这么贵?这得是往纯凉粉里面加桂花糖汁,才能卖出这个价钱吧?” “五十斤纯凉粉里面加上桂花糖汁,然后卖五块钱,这怎么可能呢?亏你想的出来!”沈思源无奈的看着便宜大姨,“真这么干了,咱们不仅挣不到钱,还得往里面贴钱。” 一听说要倒贴钱,秦淑娟不由的紧张起来。 沈思源见状,不禁有些好笑:“这种赔本的生意,你乐意做,我还不乐意做呢。我已经跟我的同学再三确认过了,无添加的纯凉粉,一桶五十斤左右,五块钱,错不了,你就放心吧。” 秦淑娟一听这话放心了,脸上喜色浮动:“纯凉粉的话,咱们只要出点鬼馒头就行了。鬼馒头这玩意儿,山上有的是,不用花钱买。这么一来,咱们相当于是在做无本生意呀。” 沈思源摇头说:“怎么能说是无本生意呢?且不说凉粉的方子价值多少,光是把山上的鬼馒头变成桶里的凉粉,这个过程就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这些时间和精力,都是成本啊!” 闻言,秦淑娟没有反驳,但她心里很有些不以为然。 这是因为,在她看来,做凉粉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远远比不上下地干活,实在不值一提。 值得一提,前些日子,秦淑娟家所在的东风公社接到任务,负责修建县城外的一条公路,便动员治下的社员参与修路。 秦淑娟的丈夫和两个儿子为了多挣点工分,主动报名参加修路。 父子三人这么拼命,挣到的工分加一起,折算成钱,也没几个子儿。 以前自家人干这么重的活计,挣这么少的钱,秦淑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但现在,秦淑娟突然觉得有些憋屈,不乐意像以前那样,老实本分、循规蹈矩的挣工分了。 再一想,按照计划,这一次的修路任务为期一个月,将在今天下午完成,到那时,父子三人就可以回家了。 正值农闲时分,父子三人回家之后,没有太多的活计要干。 闲着也是闲着,不如让他们仨利用闲余时间,上山摘鬼馒头,为接下来的交易做准备。 秦淑娟萌生出这样的想法后,越想越觉得可行。 原本,随后秦淑娟就要陪同沈思源,前往秦永丰家,给沈思宸送行李。 现在,秦淑娟改变主意,不打算去秦永丰家了,她想要去县城外,把有关凉粉的事儿,告诉父子三人,让他们仨回去后早做准备。 秦淑娟斟酌了一下,对沈思源说出了心里的想法。 尽管沈思源颇为信任秦淑娟,但有些事情,沈思源并不愿意让秦淑娟知道,自然而然的,她并不希望秦淑娟一直跟随在自己的身边。 听到秦淑娟主动提出要去别处,沈思源心里暗喜,举双手赞同:“好嘞,大姨,你这就领着芳花和芳草,去找大姨夫他们吧。” 沈思源说着,从挎包里取出一个很大的油纸包,“这是人家送给我的,据说是城里人琢磨出来的焦屑,和咱们乡下的焦屑不大一样。但不管是城里的还是乡下的,焦屑嘛,这玩意儿肯定是带着一股焦味儿的。这味儿我不太喜欢。这样吧,这包焦屑你拿着,带给大姨夫他们吃吧。” 第69章 不见不散 所谓焦屑,就是元麦炒至焦黄后,碾碎而成的细屑。 食用的时候,用开水冲泡,调匀呈糊状,口感类似于北方的炒面粉。 为了让口感更好一些,人们会往里面加一些东西。 条件好的人家,加糖和芝麻;条件一般般的人家,加糖精;条件很不咋样的人家,额,就加空气吧。 沈思源手里的这包焦屑,是周老太太送给她的。 周家的家庭条件还算不错,周老太太往里面加了些白糖。 沈思源拿到手后,总感觉缺了点什么,就又往里面加了些料——600g黑芝麻核桃黑豆粉、600g红豆薏米粉,以及500g奶茶粉。 就这样,沈思源愣是把一包咖啡色的焦屑,变成了很大一包颜色诡异的混合物。 这玩意儿是什么味道,说实话,沈思源也不晓得,但是她觉得吧,应该还不错……吧? 其实,味道如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玩意儿很有营养,吃了能补充体力,很适合干了一个月重体力活儿的父子三人。 生怕秦淑娟推拒,沈思源直接把那个油纸包往她怀里一塞,然后转身就走,边走边说:“咱们下午三点,在县火车站外碰头。记住,下午三点,县火车站,不见不散!” 话音未落,沈思源就不见了踪影。 沈思源和秦淑娟等人分开之后,没有直接去找沈思宸,而是寻了个无人的僻静处,闪身进入空间,在里面忙活了好一会儿。 随后,沈思源按照齐卫国——就是昨天那位买下了水蜜桃的客人——给的地址,一路打听着,来到了某处颇为偏僻的院子。 虽然这会儿那里就只有一个老头子在,齐卫国人不在,但沈思源说明来意之后,就很顺利的把带来的竹笋卖掉了。 因为是第一次以这种方式卖竹笋,沈思源心里多少有些忐忑,就没有拿太多的竹笋出来。 因此,尽管那个老头子给出的收购价还蛮高的,但沈思源拿到手的货款也就二十来块钱。 不过,虽然沈思源手里没多少钱,但她已经在幻想着自己与江瑾言见面的场景。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自己欠了江瑾言的钱,就该把钱还给他。 之前是没钱还,见了他就心虚,尴尬到恨不得钻地缝。 现在不同了,自己有钱了,可以堂堂正正的站在他面前,昂首挺胸的把钱还给他。 然后,从此以后,自己和江瑾言恩怨两清,再无瓜葛! 想到这里,沈思源神清气爽,只觉得这段时间积攒的郁气,统统一扫而空。 此时的她,迫不及待的想要回一趟前进大队,立刻就把江瑾言给约出来。 但是不行,不久之后,她就要启程去省城,行程很紧,实在是抽不出时间回前进大队。 现在看来,还钱这事儿,只能等我从省城回来再说了……沈思源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 沈思源是这么想的,她的想法合乎常理。 然而,世事难料,事实上,还不等她从省城回来,在不久的将来,她就会见到江瑾言,而且是在万万意想不到的情况下见面。 这是后话,言归正传。沈思源卖完桃子,便直奔秦永丰家。 不久后,沈思源抵达了秦永丰家,随即把收拾好的行李交给沈思宸。 过去的几年里,秦佩茹总是把“女孩娇养,男孩糙养”这句话挂在嘴边,一副奉为至理名言的样子。 那么,秦佩茹说到做到了吗? 沈思源翻了翻原主的记忆,结果发现并没有。 对待原主这个外孙女,除了在供她读书这方面,秦佩茹显得比较大方,其他方面,一言难尽,什么“娇养”?“糙养”还差不多。 原主的处境还不算是最糟的,更糟的是沈思宸的处境。 对待沈思宸这个外孙,秦佩茹连“糙养”都没有做到,根本就是在“放养”。 别说读书了,连最基本的吃饱穿暖,秦佩茹都不给予他保障。 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沈思宸,当然不可能有什么像样的行李。 铺盖卷、吃饭的粗陶碗、洗漱的搪瓷盆,再就是一季一身的衣裳,这差不多就是沈思宸的全部家当了。 尽管沈思宸只是便宜弟弟,但看到他穷成这样,沈思源还是觉得怪心酸的。 要不是没办法解释来源,沈思源铁定会给沈思宸换一整套全新的家当。 一整套不行,沈思源再三考虑过后,决定给沈思宸一些处理过的衣裳鞋袜。 尽管这些衣裳鞋袜,经过沈思源的“精心”处理,看上去半新不旧的,但沈思宸拿到之后,还是爱不释手,喜欢的不得了。 要不是顾忌这里是舅舅家,这会儿二表姐秦胜男就坐在一旁糊纸盒,沈思宸非得抱着这些衣裳鞋袜,像个小兔子一样满屋子蹦来蹦去不可。 不过,兴奋只是一时的,懂事的沈思宸很快就克制住了自己的情绪。 紧接着,他心里就开始惴惴不安起来。 因为他意识到,自家姐姐刚参加工作没几天,手里不可能有什么钱。 既然没钱,那这些衣裳鞋袜是怎么回事,自家姐姐是从哪里弄来的? 他很疑惑,脸上流露出忐忑和紧张。 直到沈思源告诉他,这些衣裳鞋袜都是她用东西换来的,没花一分钱,他这才稍稍安心。 由于成长环境颇为畸形,沈思宸承受了这个年纪不该承受的压力,以至于他像个小大人,小小年纪就已经有了操不完的心。 这不,安心了还不到三秒钟,沈思宸又开始担心起来:“这些可都是好东西啊!姐,你究竟是用什么东西换的? “还有,你为了换东西,该不会是去了黑市吧? “姐,我跟你说,黑市那地方……” 他吧啦吧啦的说了一大堆。 这要搁在以前,沈思源早就不耐烦的打断他。 但是现在,沈思源耐心的听他唠叨,然后耐心的给他解释。 尽管沈思源给出的解释,就是她拿来糊弄秦淑娟的那一套,里面谎话连篇,没几句实话。 但是沈思源对待沈思宸的态度,明显要比之前真心诚意了许多。 原因很简单,就在刚刚,听着沈思宸喋喋不休的唠叨,沈思源感受到了关切,对她毫无保留的关切。 沈思源认为,这样的弟弟,值得自己真心诚意的对待。 第70章 真面目 沈思宸可不知道眼前这个语气诚恳、表情诚挚的姐姐,其实是个资深的谎话精,经常撒谎不打草稿,张口就来。 他很轻易的就听信了沈思源的解释,然后他就自告奋勇的提出要外出采摘鬼馒头——他准备抓住这个机会,尽可能的去外面多摘一些鬼馒头,多赚一些钱回来,以后给姐姐上学用。 值得一提,沈思宸可不只是想想而已,他是真的有把握摘到很多鬼馒头。 要知道,这几年,沈思宸辍学在家,小小年纪的他可没有吃闲饭。 平日里,他不但帮着老秦家挣工分,还承担了老秦家相当一部分的家务,这其中就包括捡柴火。 为了捡柴火,沈思宸没少往山上跑。 跑的次数多了,他自然就熟悉了山上的情况。 他知道距离老秦家不远的一处山坳里,那里有大片大片长有鬼馒头的绿藤。 听到沈思宸说要外出采摘鬼馒头,沈思源不由的皱起眉头。 沈思宸见状,以为自家姐姐是在担心自己的学业,连忙说:“我的打算是,白天出去摘鬼馒头,晚上回来看书。所以姐你不用担心,摘点鬼馒头而已,是不会耽误我学习的。” 顿了顿,他又补充说,“昨天从医院回来,胜男姐就把她的书,从小学到初中,全都找了出来,送给了我。我大致的翻了一遍,感觉里面的内容都不是很难,暑假期间学习它们是绰绰有余,完全可以再做一些其他的事。” 看着沈思宸那真挚的眼神,沈思源犹豫一下,决定向他透露一部分实情:“阿宸,我说实话吧,我现在最担心的不是你的学业,而是你的人身安全。” “啊,人身安全?”沈思宸先是一愣,继而露出恍然之色,“哦,我知道了!姐,你是担心我一个人进山摘鬼馒头,会遇到豺狼虎豹啥的,对吧?我跟你说,不会的!豺狼虎豹,那是深山老林里才会有的玩意儿。我知道一个地方,那里不是深山老林,却有……” 沈思源抬了抬手,打断他的话,以一种肯定的语气问:“你说的那个地方,就在老秦家附近吧?” 沈思宸点了点头。 沈思源凝视着沈思宸,认真的说:“对你来说,如今的老秦家,绝对称得上是龙潭虎穴,因为那里虽然没有豺狼虎豹,却有着比豺狼虎豹还要可怕的东西。” 尽管老秦家不是什么善地,但用“龙潭虎穴”、“豺狼虎豹”这样的词来形容那里,是不是太夸张了……沈思宸歪了歪头,困惑的看着自家姐姐。 在沈思宸迷惑不解的目光中,沈思源郑重其事的给出了一套说辞—— 苏文斌好的不学,学他的那帮狐朋狗友混社会,平日里没少干缺德事。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就在不久前,苏文斌惹下大祸,以至于他有性命之忧。 为了活命,苏文斌就去找了秦淑兰,央求她给自己找个替罪羊。 秦淑兰敏锐的意识到,如果苏文斌被治罪,那么不仅是他本人倒霉,他身边的人也可能会跟着倒霉,而他身边的人,就包括了她秦淑兰。 为了苏文斌,更为了自己,秦淑兰答应了苏文斌的请求,随即开始帮他物色替罪羊。 秦淑兰暗戳戳的找了一圈,最终盯上了无父无母的沈思宸,企图把他当做替罪羊给送出去。 秦淑兰这个女人,为了一己之私,连朝夕相处的至亲都能算计,委实不是一般的心狠手辣。 如此心狠手辣,豺狼虎豹在这个女人面前,都自愧不如,都得甘拜下风。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秦淑兰是比豺狼虎豹还要可怕的存在,秦淑兰所在的老秦家无异于龙潭虎穴。 正是因为老秦家太可怕了,沈思源不敢让沈思宸回到那里,甚至不敢让沈思宸靠近那附近的山林。 听完沈思源给出的这套说辞,不光是沈思宸惊呆了,就连一直忙活着糊纸盒的秦胜男也吓了一跳,不由的停下手头的活计,扭头看向沈思源,眼神里全是震惊。 长久的沉默后,沈思宸扯起一个僵硬的笑,小心翼翼的问:“姐,你是在开玩笑,是吧?” “你觉得,我是在开玩笑?”沈思源淡淡反问。 这话一出口,沈思宸脸色陡然一白。 沈思宸虽然年纪还小,还不懂得人心险恶,但亲疏有别还是懂的。 相依为命的姐姐和相处融洽的小姨,沈思宸自然选择相信姐姐。 但,沈思宸还是有些难以置信。 他不是不信姐姐所说,而是有些怀疑姐姐是不是搞错了,误会了小姨。 其实小姨并不是姐姐刚才所说的那样,要对他这个嫡亲外甥痛下杀手。 沈思宸想了想,斟酌着说:“姐,我相信你不会拿这种事来跟我开玩笑,也相信你看人的眼光。但是,凡事都有例外。嗯,有没有这样的可能,这中间出了什么状况,结果让你误会了小姨。说真的,依我对小姨的了解,她真不是什么坏人呐。” 他说着,又补充了一句,“小姨她这么疼我,怎么可能害我呢?” 说来说去,沈思宸还是无法接受平日里对自己嘘寒问暖的小姨,真面目是心狠手辣之辈的事实。 看到沈思宸直到现在还没认清现实,还在傻白甜般的为秦淑兰辩解,沈思源不由的叹息着摇头。 考虑了一番后,沈思源决定好好给自己这个便宜弟弟上一课。 沈思源措辞片刻,缓缓说:“一个人的人品如何,不在于他(她)说了什么,而在于他(她)做了什么。我知道,这些年来,秦淑兰没少对你嘘寒问暖,看上去很关心你的样子。可问题是,一直以来,她对你的关心只表现在言语间,并没有切实的表现在行动上。 “举个例子来说吧,当年外婆让你辍学回家上工,秦淑兰站出来阻止了吗?没有!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当时是傍晚时分,秦淑兰就坐在一旁吃晚饭,别说站出来阻止,她连眼皮都没抬一下,继续吃着喝着,像个没事人似的。真正关心你的人,会眼睁睁的看着你辍学,无动于衷?” 沈思宸犹豫一下,有些不确定的开口:“那个,小姨带着孩子投靠娘家,就只能看娘家人脸色吃饭。或许她有想过要阻止,但他们娘儿几个的处境不允许她出面阻止,她是逼不得已才一言不发的。” 沈思宸的这番话,沈思源听了后,感觉脑子里有什么东西想吐,但吐不出来。 第71章 不要脸 沈思源深吸一口气,用尽量平和的语气说:“哦,在读书方面,秦淑兰不为你说话,是逼不得已。那么在养猪方面呢?想当年,多年不搭理娘家人的秦淑兰,突然有一天,就带着两个孩子回娘家,觍着脸求娘家人收留他们娘儿几个。 “当时外婆发话了,他们娘儿几个实在要留下也行,但老秦家这里可不养闲人,从今往后,包括养猪在内,老秦家的大部分家务,都要由秦淑兰和她带回来的两个拖油瓶来负责。当时秦淑兰答应得好好的,但转头就把养猪的活计推给了你。她这么做,也是逼不得已?” 说到这里,沈思源笑了笑,笑意却没有到达眼底,“不是吧不是吧,养猪这活计,你一个瘦瘦小小的孩子干得了,她秦淑兰一个年轻力壮的大人干不得?” 沈思宸低下头,轻声说:“小姨把养猪的活计交给我时,她解释说,自己身体不好,精力有限,干不了太多的活计,实在没办法,只能请我帮忙分担一些活计。” 低着头的沈思宸,眼神里透着一丝复杂。 他没敢告诉沈思源,当年秦淑兰拜托自己帮忙的时候,说是帮衬几天就行,但几天之后,她又软语哀求自己再帮衬几天,几天又几天,时间长了,养猪的活计就变成自己的了。 饶是沈思宸没把话说全,听了他刚才那番话,沈思源还是在心里翻了个白眼。 当着沈思宸的面,沈思源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幽幽的说:“身体不好,没精力干活,却有精力四处溜达,真是奇了怪了。” 沈思宸听了,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些什么,但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 沈思宸自幼失去母亲,尽管有姐姐陪伴在身边,但他还是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像是缺了些什么。 前些年秦淑兰带着孩子回了娘家,从此与沈思宸同住一个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 秦淑兰每次和沈思宸见面,总是展现出她温柔慈爱的一面,再加上她说话又好听,沈思宸很难不对她有好感。 更何况,秦佩茹还不止一次的说过,秦淑兰长得很像她二姐秦淑华——也就是沈思宸的母亲。 在这种成长环境下,沈思宸对于秦淑兰这个姨母寄予的感情,不是一般的深,仅次于他对沈思源的感情。 正因如此,沈思宸一方面很信任沈思源,相信她不会诋毁秦淑兰的人品,一方面又不愿意相信秦淑兰其实是个毒妇,坚信这其中有误会。 值得一提,沈思宸并非任谁都能糊弄的二傻子,他非但不愚钝,反而因为无父无母的原因,内心缺乏安全感,性格很敏感,心思很敏锐。 但,在某些方面,他只愿意相信他愿意相信的。 比如说,这些年,他和秦淑兰的接触中,心里隐隐约约的察觉到,自家小姨的为人和品性似乎有些问题,但他不愿意往深里想,总是在心里不自觉的美化自家小姨。 美化的次数多了,秦淑兰人品值得信赖的印象,在他心里根深蒂固。 正是因为这种根深蒂固的印象,沈思宸才会一再替秦淑兰辩解。 一直辩解到现在,沈思宸实在是辩解不下去了,因为沈思源的分析有理有据,让他无可辩驳。 看到沈思宸的反应,沈思源适时的开口说:“呐呐,没话说了吧?你没话说,我有话说。我跟你说,秦淑兰这个女人,经常是嘴上一套,心里一套,她说的话,绝对不能轻信。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一直以来都对你嘘寒问暖的秦淑兰,现在正琢磨着要坑你,而且是往死里坑的那种。 “虽然我不会坐视秦淑兰坑你,会对她采取相应的措施,让她坑不到你。但为了安全起见,这个暑假里,你就老实待在舅舅家,哪也别去,知道了吗?” 沈思宸点了点头。 默然片刻,他嘶哑着声音说:“小姨变了,她以前不是这样的。搁在以前,以小姨的人品,她绝对不会害我的。” 听到这里,别说沈思源,全程没有开口的秦胜男也满脑子都是槽点。 秦胜男忍不住开口说:“阿宸,你是不是对秦淑兰的人品有什么误解?现在她的人品很差,以前她的人品也好不到哪里去。” 沈思源听了,心里一动,连忙追问:“为什么这么说?” 有些事,秦胜男藏在心里很久了,原本不打算说出来的。 但现在,看到自家表弟这副傻白甜的样子,她很担心,自家表弟被人卖了,还帮别人数钱,便改变主意,决定说出来。 整件事情还要从去年中秋节说起—— 去年中秋节,秦胜男跟着家人,回老秦家过节。 秦胜男从记事起,就知道奶奶秦佩茹嫌弃她是个丫头,看她不顺眼。 所以那天,她给秦佩茹问好完毕,就很自觉的离开,以免留着碍眼。 因为秦胜男心里很清楚,无论自己怎么做,秦佩茹也不会高看自己一眼,所以她索性就什么都不做了。 离开秦佩茹的视线之后,秦胜男没有上赶着替老秦家做这做那,而是直接转身出了门,快步向大队长家走去。 秦胜男出生在老秦家,一直到秦佩茹把她的妹妹弄丢了,她才随着家人搬出老秦家。 因此她在老秦家所在的前进大队里,有不少熟人。 这其中,最熟的当属大队长家的小女儿梁爱梅。 梁爱梅和秦胜男穿开裆裤的时候就认识了,这么多年相处下来,脾气相投的她俩,早就成为无话不说的好姐妹了。 虽然秦胜男早些年就搬去了县城,但她和梁爱梅并没有因为距离而产生隔阂,始终亲密无间。 那天,秦胜男见到了梁爱梅后,两个人就很默契的往后山方向走去。 她俩边走边聊,无意间发现路边的野花还挺好看,就开始摘起了花。 摘着摘着,她俩就来到了一片树林里。 这片树林地处偏僻,人迹罕至,通常情况下,那里除了虫鸣鸟叫以外,几乎没有什么别的响动,安静得很。 那天似乎和往常没什么不一样,她俩进入那片树林时,四周安静的犹如一潭湖水,一切显得那么静谧祥和。 但是这一份平静,很快就被打破了——她俩正要开口说话,这时,树林深处一阵很诡异的声音吸引了两人。 阅历尚浅的她俩先是一愣,然后面面相觑,不明白这是什么声音。 片刻后,她俩不约而同的朝对方点点头,然后肩并肩,手拉手,向着声音的源头悄悄靠拢。 不久后,这两个小姑娘看见了毕生难忘的一幕。 树林深处,一个女人抱着一棵树,她的身后站着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像是抽风了一般,不停的摇摆着。 尽管两个小姑娘从未见过这样的场面,但十几岁的她俩已经不是天真无邪的孩子,隐约能猜到那对男女在搞什么。 狗男女,不要脸……梁胜男心中暗骂了一声。 一脸嫌弃的她,不愿在这里多待,就要拉着看的津津有味的梁爱梅离开。 可就在她转身的那一瞬间,她脑子“嗡”的一响,像是被人敲了一闷棍。 原因很简单,刚才那一瞬间,她眼角余光瞥见了一件散落在地上的衣服,而那件衣服,不久前她在她的小姑秦淑兰身上看见过。 也就是说,眼前那个衣衫不整的女人不是别人,就是她的小姑! 她的小姑,光天化日之下,在树林里和一个男人……梁胜男整个人都愣住了,呆若木鸡,僵在原地。 一直到梁爱梅拽着她,蹑手蹑脚的出了那片树林,她才勉强回过神来。 从那以后,秦胜男对自己这个小姑的观感,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第72章 不谋而合 “她秦淑兰能做出这么不要脸的事情来,她的人品能好到哪里去?” 说到这里,秦胜男嗤笑一声,眼里鄙夷和轻视的情绪毫不掩饰,“秦淑兰这女人就不是什么好人,现在不是,以前也不是。阿宸你觉得她好,那是因为她太会装了,把你给骗了。” 听到这里,沈思源适时的补充说:“秦淑兰这女人真不是一般的会装,别说总是把人往好处想的你,就连不轻易相信人的我,也被她蒙蔽了好多年。以前就算了,如今我和你胜男姐已经揭穿了秦淑兰的真面目,从现在开始,你就不要再执迷不悟,一门心思的向着秦淑兰了。” 说到最后,沈思源凝视着沈思宸,语重心长的说,“阿宸,长点心吧!千万要提防着秦淑兰,否则的话,你迟早会有杀身之祸。” 要不是考虑到沈思宸年纪还小,心理承受能力有限,沈思源现在真想明明白白的告诉他—— 秦淑兰要谋害的,可不止是他,还有他姐姐。 事实上,如果不是秦淑兰的谋划受到了一些阻碍,那么现在,他姐姐就算不是死人,也好不到哪里去,八成已经是“小聋女”了。 尽管沈思源说话有所保留,但沈思宸听了她和秦胜男的话,还是大受震撼,脸色煞白煞白,面孔呆滞,眼睛里是三观坍塌的茫然。 沈思宸的反应,秦胜男看在眼里,并不觉得诧异。 她回忆起了刚听说秦淑兰准备把沈思宸推出去当替罪羊时的震惊,感同身受,不由的感慨的说:“自打去年中秋节后,我就已经知道秦淑兰不是好人。但她不光是偷人,还打算害人,而且要害的是嫡亲外甥的性命,这是我万万没想到的。秦淑兰的真面目,你接受不了,这很正常,因为我一时间也接受不了啊。正常人谁能想到,朝夕相处的亲人会坏到这个程度?” 沈思源接过话茬:“所以说,知人知面不知心。最要命的是,这种表里不一、面善心恶的人,绝不止秦淑兰一个。还是那句话,阿宸,长点心吧!不要无条件的相信别人,即便是亲人,也要仔细分辨谁是真心实意、谁是虚情假意。” 顿了顿,她意味深长的说,“如果你不能及时做出改变,改掉轻信别人的毛病,那么以后,不仅仅是你自己会遭殃,真正关心你、爱护你的人也会受到牵连,跟着遭殃,甚至会有性命之忧。” 沈思宸似乎是被刚刚这番话触动到了,终于从呆滞中挣脱,不自觉握拳,有点发抖——他在害怕。 他害怕的不是自己遭殃,而是害怕姐姐遭遇不测,担忧姐姐的安危。 沈思宸闭了闭眼,缓缓吐出一口气,已然有了决断:“从今往后,我一定擦亮眼睛看人,绝不偏听偏信。尤其是在秦淑兰面前,我会打起十二分精神应对,绝不让她得逞。” 虽然没有明说,但沈思源听的出来,沈思宸终于对秦淑兰死心,不再对她抱有幻想。 “你终于想通了,这很好。”沈思源由衷的感到欣喜。 欣喜之余,她还是有些不放心,再次提醒沈思宸,“我有事要去一趟省城,估计要三五天,甚至十天半个月才能回来。我不在的时候,你千万千万要老老实实的待在舅舅家,绝对不可以回老秦家,更不可以与秦淑兰见面,知道了吗?” “我知道了。”沈思宸用力点头。 面对类似的提醒,沈思宸这一次的回应明显要比上一次坚定的多。 沈思源见状,放心多了,露出轻松的笑容。 就在这时,秦胜男突然开口说:“秦淑兰连至亲都要害,实在是太歹毒了,咱们绝对不能轻易放过她!怎么收拾她,你们俩想好了没?” 听到这话,沈思宸表情呆滞了一下。 显然,过于单纯善良的他,还没有想过要去报复秦淑兰。 他想了想,有些不确定的开口:“要不,咱把这事儿告诉外婆,请她给咱做主?” 秦佩茹不仅是秦淑兰的母亲,更是老秦家的当家人。 在沈思宸看来,只要秦佩茹发话,不怕寄居在老秦家的秦淑兰不认错。 什么,把这事儿交给秦佩茹处理? 我的好弟弟诶,你可真是出了个……馊主意! 沈思源眉头跳了跳,看着便宜弟弟,神色复杂。 在她看来,表面看起来颇为和善的秦佩茹,未必表里如一,保不齐她同秦淑兰一样,也是个黑了心的。 在没有摸清秦佩茹底细的情况下,就贸然去请她帮忙,搞不好会适得其反,非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制造出新的问题。 这不是自找麻烦,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么?! 沈思源有心要提醒沈思宸与秦佩茹保持距离,但这话她不方便明说,因为至今为止,她只是怀疑秦佩茹而已,还没有证据证实秦佩茹确实心怀叵测。 相比于沈思源的谨慎,秦胜男就显得很直接了。 她直言不讳的说:“你外婆对你越来越过分,都快把你当长工使唤了,你还指望她能给你做主?做梦吧你!” 这话说的过于耿直,一点都没有顾忌秦佩茹的脸面。 但,沈思源喜欢,这话说到她心坎里去了。 沈思源看着秦胜男,笑吟吟的问她:“对于如何收拾秦淑兰,你有什么想法?” 就等你这句话呢! 秦胜男早就看秦淑兰不顺眼了,在心里已经大概有了个对付她的方案。 现在听到沈思源这么问,她立刻连人带椅子,往沈思源跟前靠了靠,咳嗽一声,说出了自己的心中所想。 简单概括就是,捉奸捉双,当场捉到搞破鞋的秦淑兰和她的姘头,然后把这对狗男女的丢人行径宣扬出去,让他们没脸做人。 沈思源一边听着,一边暗自点头,认为这个想法很奈斯。 因为她也是这么想的,秦胜男的想法和她不谋而合。 事实上,如果不是昨晚沈思源跟丢了秦淑兰和她的姘头,早在昨晚,她就把这对狗男女吊在村头的歪脖子树上,公开处刑,让他们社死了。 第73章 一见钟情 昨晚没能当场抓住这对狗男女,沈思源心里很有些遗憾。 这会儿听到秦胜男提到秦淑兰的姘头,沈思源心里一动,语气有些急促的追问:“秦淑兰的那个姘头,他的底细,你知道吗?” 尽管昨晚沈思源见到了秦淑兰的姘头,还暗中跟踪了他一段时间,但至今为止,她只知道那个人名叫贾忠义,除此之外,她就不太清楚了。 因此,沈思源很想从秦胜男口中,打听到更多的信息。 秦胜男的回答没有让沈思源失望,贾忠义的底细,她不仅知道,而且知道的颇为清楚。 她一个小姑娘,之所以能知道这么多,是因为她的发小梁爱梅是个包打听。 根据梁爱梅打听到的消息,贾忠义老家是省城的,大约二十年前,他机缘巧合的偶遇了一个姑娘,对那姑娘一见钟情。 那姑娘老家是静海县的,为了更好的追求她,贾忠义果断放弃了省城的工作,来到了各方面都不如省城的静海县工作。 贾忠义的这一举动,让那姑娘深深感受到了他的诚意。 不久后,那姑娘就被贾忠义求婚了,她没有多想,就很开心的答应了。 但遗憾的是,婚后不久,那姑娘就出了意外,从此与贾忠义阴阳两隔。 尽管贾忠义与那姑娘的婚姻很短暂,但他对那姑娘的感情却很深。 深到什么程度? 深到那姑娘去世后,贾忠义也不愿离开静海县,说是要留在她的老家,留在这片埋葬着她的土地上,好好的守着她。 贾忠义还真不是说说而已,深爱亡妻的他说到做到,果真留在了亡妻的老家静海县,而且这一留就是二十年。 这二十年间,贾忠义不是没有机会升迁去别处,但他不止一次的婉拒了,一直待在县武装部,担任民兵教官一职。 县武装部的民兵教官,主要负责训练地方民兵队伍。 贾忠义的工作性质,就决定了他不可能安安稳稳的坐在办公室里喝茶看报纸。 一年里大部分时间,他都在出外勤,在静海县下辖的各个地方开展备战训练。 老秦家所在的前进大队,作为静海县下辖的生产大队,队里的民兵自然要参加由县武装部组织的备战训练。 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贾忠义时常能够以开展工作的名义,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前进大队。 听到这里,沈思宸忽然想到了什么,如梦初醒般的“啊”了一声,脱口而出:“怪不得那人看上去那么眼熟呢!我想起来了,我见过他,我在打谷场见过他!” 沈思宸的话让秦胜男有些不明所以,她不禁有些疑惑的问:“那人?你说的是谁?贾忠义吗?” 沈思宸点点头,随后简单的向秦胜男解释了事情的经过。 前几天,沈思源高烧不退,被知青江瑾言紧急送往医院。 秦淑兰和沈思宸一样,也想跟着去,可没想到的是,她刚要坐车赶往医院,就被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突然叫住。 沈思宸总觉得那个中年男人有些眼熟,似是在哪里见过,但这几天,不管怎么回忆,他都想不起来。 直到刚才,秦胜男在他面前提及备战训练,他才猛然想起自己某天在打谷场见过这么个人。 具体是哪天,沈思宸不记得了,但他记得很清楚,那天少先队队长领着队员,在打谷场进行备战训练。 由于这支队伍是由少先队员——也就是孩子组成的,一般情况下,它受到的训练远没有民兵队伍那么正规。 饶是如此,这样的训练也对孩子,尤其是男孩,有莫大的吸引力。 想想也是,身在这个激情燃烧的年代,有哪个男孩会对这样的训练不感兴趣呢? 沈思宸也不例外,他很想加入这支队伍。 事实上,不光沈思宸本人想,少先队队长赵向荣很看好他,也想发展他进入自己领导的少先队,奈何秦佩茹不同意。 秦佩茹认为,参加少先队,纯属浪费时间,有那工夫,还不如多给家里干些活。 寄人篱下的沈思宸无可奈何,只能打消了参加少先队的念头。 不过,不参加归不参加,沈思宸对少先队还是很感兴趣的。 尤其是少先队的备战训练,他心心念念盼着观摩学习一二。 那天沈思宸准备去后山砍柴,路过打谷场时,恰好看到少先队在那里搞备战训练,便停下了脚步,看了好一会儿。 看的时间长了,沈思宸注意到,一个身穿绿军装的中年男人,时不时会在旁边指点几句。 得益于那人的指点,少先队那天的训练,看上去还挺像那么回事的。 当时沈思宸不知道那人的身份,过了几天,他在路上偶遇赵向荣,两个人闲聊了一会儿。 聊着聊着,就聊到了那天的备战训练。 赵向荣有些得意的告诉沈思宸,在备战训练方面,他们队是专业的。 因为他特意请来了县武装部的民兵教官,来指导他们队做专业训练。 “没错,前几天那个叫走秦淑兰的男人,就是赵向荣请来的民兵教官,也就是那个叫贾忠义的人。” 沈思宸说着,忍不住叹了口气,“看来秦淑兰是真的和那个贾忠义好上了。” 这话一出口,秦胜男立刻给了他一个白眼,没好气的说:“当然是真的了!你以为我是胡编乱造,在编排秦淑兰呢?” 沈思宸连忙摆手,急声辩解:“不是不是,我没这么以为。” “是么?”秦胜男有些怀疑的看着沈思宸。 沈思宸被她看的浑身不自在。 看见沈思宸脸色很有些尴尬,沈思源岔开话题:“你们说,那个贾忠义为什么要放弃升迁的机会,一直留在咱们静海县呢?” 秦胜男心说你这不是废话嘛,她有些诧异的看着沈思源:“刚才我不是说了嘛,贾忠义对他媳妇一往情深,他之所以留在这里,是因为他媳妇的坟在这里,深爱亡妻的他想要……” 说着说着,秦胜男突然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 仔细一想,她很快就找到了那个违和的点—— 贾忠义这个人不对劲,他的身上充满了违和感。 第74章 你有证据么? “深爱亡妻个鬼!”反应过来的秦胜男没好气的说:“他贾忠义要是真的深爱他媳妇,就不可能和秦淑兰瞎搞了。所以说,什么深爱亡妻,那都是骗人的鬼话!” 秦胜男说着,脸上露出恍然之色,“现在我可算是想明白了,贾忠义怎么会和秦淑兰搅和在一起,原来是因为这两个人都很会装,都很喜欢骗人,臭味相投啊!” 对于秦胜男的推测,沈思源不置可否,她接着问:“那现在你想明白了没有,贾忠义为什么在长达二十年的时间里,坚持不回老家,非要留在这里呢?” 秦胜男想了想,有些不确定的说:“为了秦淑兰,他留在这里,是为了和秦淑兰搞破鞋?” 她刚说完,就自我否定了这个猜测,“不对不对,这不太可能。如果贾忠义留在这里二十年,只是为了秦淑兰,那就说明贾忠义不是一般的喜欢秦淑兰。二十年前,秦淑兰还没结婚,还没嫁去省城的苏家呢。要是贾忠义真的那么喜欢秦淑兰,直接把她娶回家不就得了,又何必偷偷摸摸这么多年?” 顿了顿,她补充说,“最关键的是,过去的二十年里,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秦淑兰是在位于省城的婆家度过的。如果贾忠义一直惦记着秦淑兰,非要和她搞破鞋不可,那他不是更应该回省城么,没道理一直留在这里呀。不对劲,不对劲,贾忠义这个人有问题。他不惜捏造守护亡妻的谎言,也要坚持留在这里,而且一留就是二十年,这其中一定有古怪。” 至于是什么古怪,一时之间,她想不出来。 不过,想不出来也无所谓,秦胜男认为,这并不妨碍她进行后续操作。 秦胜男微微眯眼,说出自己的想法:“要我说,什么‘捉奸捉双’,咱们就别费力气去搞了,还是直接点,把贾忠义和秦淑兰给举报了,让有关部门去收拾这对狗男女吧!” 举报?! 沈思宸先是一愣,继而迟疑着说:“嗯,那也……行吧。贾忠义是县武装部的人,咱们可以给县武装部写匿名信,举报他和秦淑兰搞破鞋。这样一来,贾忠义的铁饭碗铁定是保不住了,多半还要和秦淑兰一起去农场,接受劳动改造。这样的惩罚,虽说有些重,但他们也算是罪有应得吧。” 这就罪有应得了?! 秦胜男听了,忍不住撇了撇嘴,眼神里有着不以为然。 尽管秦胜男心里很不认同沈思宸的话,但她没有怼回去,而是耐着性子说:“别看贾忠义只是县武装部的民兵教官,似乎很不起眼的样子,但他在县武装部扎根二十年,估计早就把那里的人和事都摸透了。这种情况下,咱们向县武装部举报贾忠义,很有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甚至可能打草惊蛇,惹祸上身。所以说,咱们的匿名信,绝对不能交到县武装部,而应该交到县革会,让县革会来调查、惩治贾忠义以及秦淑兰。 “还有,谁说我要举报贾忠义和秦淑兰搞破鞋了?搞破鞋这罪名,可大可小。贾忠义在静海县混了二十年,多少有些人脉。听说自己被人以搞破鞋的罪名举报了,他很有可能想办法疏通关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啥事没有,全身而退。所以说,举报他和秦淑兰搞破鞋多半没啥用,要举报就举报他和秦淑兰行事鬼祟,疑似敌特。” “啊,敌特?!”沈思宸整个人都震惊了,他瞪大眼睛,话都说不利索,“秦淑兰她,她……怎么就成敌特了?胜男姐,你这么说,有证据么?” 其实,沈思宸真正想说的是:你这不是信口开河、胡说八道么? 但他不敢直接说出心中所想,只好弱弱的问一句:你有证据么? 面对质疑,秦胜男面不改色,很坦然的回答:“证据?我暂时还没有,但我相信,县革会接到举报后,一定会查出证据,证明秦淑兰是敌特的。” 话是这么说,但实际上,秦胜男觉得,秦淑兰是敌特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不过,她的姘头贾忠义可就不一样了。 贾忠义说一套做一套,浑身透着古怪。 他这样的人,就算不是敌特,也绝不是什么正经人,多半在私底下做着什么见不得光的勾当。 既然如此,以“行事鬼祟,疑似敌特”为由举报他,也不算是凭空捏造,诬陷好人。 秦胜男相信,只要县革会肯查,就一定能查出他的问题来。 他有问题,作为他的姘头,秦淑兰至少也要因为知情不报担责,也跑不了。 这对野鸳鸯,往日里双宿双飞,现如今双双落难,这个结局很合理,不是么? 不得不说,秦胜男的设想,虽然有些异想天开,但在这个特殊年代,可行性还是很高的。 真照着做,贾忠义和秦淑兰很大概率会倒大霉,甚至会吃“花生米”。 想到这个可能,心地过于仁善的沈思宸很有些于心不忍。 他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顶着挨骂的风险,小心翼翼的开了口:“咱们这么做,是不是有点……过分啊?” 眼见面前的两个姐姐不约而同的瞪了自己一眼,沈思宸缩了缩脖子,弱弱的解释说,“我知道,秦淑兰不是善类,她这种人确实应该受到教训。但是,教训归教训,也不能太过分吧?毕竟,她好歹是咱们的亲戚,看在亲戚情分上,咱们也应该对她手下留情……吧?” 秦胜男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嗤笑出声:“亲戚情分?你拿她当亲戚,那她呢?她拿你当亲戚了么?我说你这个人怎么回事,怎么到现在还执迷不悟呢?合着刚才我和你姐教导你的那些话,你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压根就没听进去是吧?” “不是的,不是的!”沈思宸连忙摆手,继续辩解说,“刚才你和我姐说的话,我都听进去了。正是因为听进去了,我不反对你们教训秦淑兰。但我认为,凡事都应该有个度,教训秦淑兰可以,但不应该往死里教训她,毕竟她罪不至死。” “不是吧,不是吧?”秦胜男用难以理解的目光看向沈思宸,“秦淑兰都想要你的命了,你还觉得她罪不至死呢?” 第75章 糊纸盒 沈思宸不敢与秦胜男对视,他低下头,闷声说:“秦淑兰想让我当替死鬼,这事儿我知道不假,确实如此。但秦淑兰不是还没动手,这事儿不是还没发生么?眼下这情况,顶多只能算是杀人未遂。杀人未遂,罪不至死。” 听到这里,沈思源下意识的在心里吐槽:怎么会是杀人未遂呢?明明就是杀人既遂呀。 据她所知,前世的这个时候,原主已经遭了秦淑兰的狠毒算计,大病一场,双耳失聪。 沈思宸急于让姐姐得到更好的治疗,轻信了秦淑兰的话,代替苏文斌,踏上不归路。 后来,失去听力、失去弟弟的原主,就成了任人捏扁搓圆的对象,被嫁去偏远山村。 再后来,原主就悄无声息的死在了那个几乎与世隔绝的山村。 想到前世里姐弟俩的悲惨结局,沈思源的拳头就硬了。 沈思源深吸一口气,用尽量平和的语气说:“秦淑兰至今都没有对你下毒手,是因为她天良发现,终于想起你是她的嫡亲外甥,念及骨肉亲情,临时改变主意,决定放过你吗?不是的,她至今都没有动手,不是因为她突然之间转了性子,变的心慈手软,而是因为她至今都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对你下毒手。 “我敢打包票,你现在往秦淑兰面前一站,她立刻就会开始琢磨怎么往死里坑你。这样心肠歹毒的人,不赶紧想办法除掉,还留着过年吗?留着她,后患无穷,不知会有多少人遭殃。为了你我的安危,也为了许多无辜之人的安危,咱们必须尽早除掉秦淑兰!” “可是,可是……”沈思宸知道姐姐说的在理,但他心里就是过不了这道坎。 么得办法,这么多年来,秦淑兰对他是虚情假意,他对秦淑兰却是真心实意。 这份真挚的感情,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彻底忘却的。 直到现在,他对秦淑兰还有一些感情,思来想去,终究是不忍心看着秦淑兰陷入绝境。 沈思源凝视着沈思宸,眼见他满脸纠结和挣扎的神色,沉默片刻,叹了口气:“算了,既然你不愿意以‘疑似敌特’为由举报秦淑兰,那这事儿就算了。” 话音刚落,秦胜男就立刻出声反对:“秦淑兰那么歹毒,就这么放过她,这怎么行?!” 值得一提,秦胜男本人和秦淑兰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她之所以坚持要把秦淑兰往死里整,纯粹是因为她看不惯秦淑兰的恶行,尤其是那种当面笑嘻嘻,背后捅刀子的做派,恶心到她了。 要知道,她可是嫉恶如仇的人,眼里揉不得沙子。 沈思源要放过秦淑兰,她第一个不答应。 “就这么放过秦淑兰?这怎么可能!”沈思源看着秦胜男,微笑着说,“你放心,我是绝对不会放过秦淑兰的。只不过,不是以这种方式对付她而已。” 秦胜男一听,好奇的追问:“不是以这种方式,那是以哪种方式?” 有些事情,沈思源不想让别人知道太多,便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这个嘛……保密!” 保密……听沈思源这么一说,秦胜男愈发的好奇了,很想问个清楚。 生怕秦胜男刨根问底,沈思源抢在她开口前说:“我马上就要启程去省城,秦淑兰的事情先放一放,等我从省城回来了,再处理也不迟。” 她说着,环顾周遭,目光随即落在角落里摞得高高的纸盒上。 仔细观察一番后,她脸上流露出惊讶之色:“胜男,这些纸盒都是你糊的么?好多呀!” 沈思源成功的转移了话题,秦胜男把注意力转移到了纸盒上:“对呀,我到现在都还没找到工作,待在家里,闲着也是闲着,就领了些纸盒回来糊。” 沈思源好像对糊纸盒这活计很感兴趣,她拿起一个糊好的纸盒,翻来覆去的看了好一会儿,好奇的问:“糊纸盒这活计,赚钱吗?” 秦胜男听到沈思源问起这个,脸上露出无奈之色:“糊两个纸盒,才赚一厘钱,你说赚钱不?” 一厘钱? 穿越而来的沈思源,对“厘”这个货币单位还很陌生,她想了好一会儿,这才想起来,“厘”是比“分”还要小的单位。 沈思源掐指一算:“也就是说,糊二十个纸盒,赚一分钱,糊两百个纸盒,赚一毛钱,是吧?” 秦胜男点了点头。 “这么算起来,就算你一天糊一千个纸盒,也才赚五毛钱呐。”沈思源摇头叹息,“糊一天也赚不来几个钱,糊纸盒这活计,确实不赚钱呐。” “谁说不是呢。”秦胜男苦笑一声,“其实,我现在这情况,要是一天下来,能赚到五毛钱,我也很高兴了。毕竟,一天五毛钱,一个月就是十五块钱,省着点花,够我养我自己了。可问题是,我动作不够麻利,从早糊到晚,一天下来,能糊好五六百个纸盒就不错了,根本就糊不出一千个纸盒来。五六百个纸盒,满打满算也才三毛钱而已。” 听到这里,心地善良的沈思宸连忙安慰自家表姐:“咱们生产队的壮劳力,在外面累死累活的干上一天,也就赚个三毛钱而已。有时候,碰到刮风下雨的不能去上工,别说三毛钱,连一分钱都别想赚到。胜男姐,你坐在家里糊纸盒,甭管外面是刮风还是下雨,都能稳稳当当的赚到钱。单从赚钱的本事来说,你比生产队的壮劳力可要厉害多了。” 对于沈思宸的安慰,秦胜男回以微笑,但她的笑容很勉强,带着掩饰不住的苦涩之意。 能不苦涩吗? 毕业一年多了,她还没找到工作,只能靠糊纸盒赚一点钱。 城里不比乡下,乡下可以自给自足,花钱的地方少,城里衣食住行,到处都是花钱的地方。 就这么点钱,对于家住城里的她来说,别说用来贴补家用了,用来养活自己都困难。 尽管她不愿意承认,但事实就是事实,她确确实实啃老了。 虽然家里人很体谅她,没说什么,但她过不了自己那一关。 怎么办,怎么办,我该怎么办……秦胜男心里很是忐忑不安,焦急中带着茫然。 第76章 赚钱的路子 秦胜男急于摆脱啃老的状态,她自尊心很强是一方面因素,更重要的是,她心里很清楚,自家的条件不行,根本养不起闲人。 要知道,秦胜男家里原本有六口人,她的妹妹丢了之后,还剩五口人——除了她本人之外,还有她的父母,她的姐姐,以及她的弟弟。 她的父母都在县食品厂工作多年,但只有她的母亲是正式工,她的父亲至今还是临时工。 临时工嘛,待遇自然好不到哪里去。 这种情况下,她的父母养家养的很艰辛。 两年前,她的姐姐初中毕业,既没考上高中,也没找到工作,那没办法,就只能下乡插队,当知青了。 按理来说,她的姐姐当了知青,就可以挣工分,就可以养活自己了。 奈何她的姐姐运气太差,被分配到一个穷的要死的小渔村,要想养活自己,实在是太难了。 失去小女儿的时候,她的父母深切的体会到什么叫痛彻心扉。 那样的感受,她的父母委实不想再体会一次。 为了确保大女儿能活着回来,她的父母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给她的姐姐寄钱、寄票、寄物资。 这样一来,她的父母肩上的担子愈发重了。 她有心要替她的父母分担压力,好让她的父母能轻松一些,但很遗憾,事与愿违。 毕业后一直没能找到工作的她,非但没能帮父母减轻负担,反而成了父母的负担。 现在的她,最担心的是,她的父母哪天就撑不下去了,最恼恨的是,自己没本事赚钱,拖累了家人。 就在秦胜男为赚钱这事儿犯愁的时候,她突然听见沈思源说:“我有一个朋友,他平日里欠了我不少人情,所以有机会就想给我还上点人情。前些日子,他找到了一个赚钱的活计,立刻想到了我,然后把那个活计交给了我。 “那个活计,我研究过,确实赚钱。但问题是,我最近实在太忙,抽不出时间来做那个活计,而且我这人的性格有些急躁,不太适合做那个活计。这样吧,我把那个活计转交给你,你来做吧。” 赚钱的活计?! 一听这话,秦胜男顿时眼睛一亮,立刻紧张而期待的问:“是什么活计呀?” 她刚问完,似乎想起了什么,露出恍然之色:“是做凉粉的活计,对不对?” 刚才沈思源和沈思宸你一言我一语的交谈时,秦胜男就坐在不远处糊纸盒。 秦胜男耳朵又不聋,自然听到沈思源告诉沈思宸,她现在在和秦淑娟家合伙做凉粉生意。 当时,沈思宸想要搭把手,提出要去采摘制作凉粉的原料鬼馒头。 秦胜男听了,有那么一瞬间,她差点脱口而出:我也去,带带我! 原因很简单,秦胜男已经意识到,凉粉生意是一门很赚钱的生意。 急于赚钱的秦胜男自然想抓住这个机会,跟着沈思源等人赚点钱。 但想归想,秦胜男并没有把自己的想法说出口。 因为她觉得,自己要是真这么干,有占亲戚便宜的嫌疑。 占亲戚的便宜?这可不行……秦胜男刚才是这么想的,现在还是这么想的。 正是因为抱着这样的想法,当秦胜男猜测到,沈思源想让她也加入做凉粉的队伍时,说她不心动是假的,但她犹豫了好久好久,最终还是决定放弃这个绝佳的赚钱机会。 对于秦胜男来说,这是一个很艰难的决定。 做这个决定的时候,秦胜男情绪翻涌不息,眼眸忽明忽暗,眼神里有着百般的纠结,千般的艰难,万般的不舍。 沈思源不晓得秦胜男的心路历程,眼见她神色变幻不定,古里古怪,忍不住在心里吐槽: 你这是什么表情啊?怎么跟断舍离似的? 在沈思源的追问下,秦胜男没有隐瞒,把自己的心中所想,一五一十全部说了出来。 今天之前,对于沈思源来说,秦胜男这个便宜表妹,和陌生人没有太大区别。 直到刚才,通过秦淑兰的话题,沈思源才对秦胜男为人处世的风格有所了解。 经过这番了解之后,沈思源认为,秦胜男这人行,能处。 正是因为沈思源觉得秦胜男值得交往,她才会主动给秦胜男提供了一个赚钱的路子。 现如今,沈思源知晓了秦胜男的心路历程,看向秦胜男的目光,愈发的认可和欣赏。 与此同时,沈思源更坚定了要帮秦胜男一把的想法。 “做凉粉,这肯定有需要用到厨房的地方。你们一家住在单位的家属楼里,家里没有厨房,只能和同楼层的其他人家合用一个公共厨房。在这种环境下,你想要瞒过外人的耳目,神不知鬼不觉的做出凉粉来,比登天还难。考虑到这一点,我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让你去做凉粉。我想交给你去做的,是这个活计。” 沈思源说着,就从随身携带的挎包里,取出一个材料包。 这个材料包,主要由布料、丝带、珠子、头绳、发夹、针线以及热熔胶等构成。 这些材料虽然都是小东西,但架不住品类繁多,经过分门别类的摆放,摆了满满一桌。 看着桌上琳琅满目的材料,秦胜男和沈思宸眼睛都直了。 尤其是秦胜男,她看着看着,不自觉的朝着一块玫瑰花双层纱伸出手,喜爱之情真是溢于言表。 但再怎么喜欢,再怎么想摸,她也没有摸上去,始终是眼巴巴的看着。 原因很简单,那块布看上去可不便宜,她生怕自己会不小心弄坏了它,到时候赔不起。 沈思源看秦胜男这个样子有点可怜。 她直接拿起那块布,塞到秦胜男手里:“这个材料包里面,值钱的是金属材质的针、发夹以及钢线啥的,其他的都不值钱。尤其是这里面的布料,全都是做衣服剩下来的边角料,几乎一文不值。所以,你喜欢哪块布,就放心大胆的拿着,用不着顾虑这个顾虑那个。” 听了这话,秦胜男放心多了。 她轻轻抚摸着手里的布料,凝目看了片刻,好奇的问:“这些材料是用来做什么的?” 第77章 贴补家用 “喏,就是用来做这些东西的。”沈思源说着,又把手伸进了挎包里,开始不停的往外掏东西。 沈思源的挎包看着也没多大,但容量却着实不小。 继刚才那个鼓鼓囊囊的材料包,沈思源又从挎包里掏出一二三四五……整整十个款式各异的发饰。 紧接着,沈思源不等秦胜男发问,就给出了一套说辞—— 她的朋友因为工作原因,经常开着货车,在本地和沪城之间往返。 一来二去的,她的朋友就对沪城熟悉起来,进而结识了几个哥们。 前不久,她的朋友给其中一个哥们帮了一个很大的忙。 那哥们对她的朋友心生感激,一心想要报答她的朋友。 恰在此时,那哥们所在的单位——某家纺织厂,决定专注于织布、制衣,不再搞那些花里胡哨的了。 比如发饰,就不再生产制作了。 这样一来,仓库里那些用于制作发饰的原材料,就成了多余的东西,需要处理掉。 那哥们认为那些原材料全都是好东西,便想办法,以极低的价格,统统买了回来,硬塞给她的朋友。 盛情难却,她的朋友只好收下那些原材料,然后把它们装进车里,运回老家。 再然后,那些原材料就辗转到了她的手里。 原来,她的朋友一直记着她的人情,就把那些原材料免费送给了她。 不仅如此,她的朋友还承诺,以后自己去沪城出差,会顺便把做好的发饰带上,到了沪城之后,拿去黑市卖掉。 根据她的朋友对沪城黑市的了解,发饰在那里很受欢迎。 即便是最普通的大肠发圈,只要价钱合适,就不愁卖不出去。 至于用料更讲究、做工更精美的高档发饰,哪怕价钱比较高,也有人愿意买。 这种情况下,她做出来的发饰,做出来多少,她的朋友就能卖出去多少,而且卖货的收入很可观。 总而言之,她只要负责制作发饰就行,接下来的事,由她的朋友负责,不用她操心,她坐等收钱就行。 沈思源说得跟真的一样,可实际上,什么经常往返沪城的朋友,压根就没有这么个人,她根本就是无中生友。 可想而知,沈思源给出的说辞,这里头的水分有多大。 事实上,沈思源拿出来的材料包和成品发饰,全都来自于随身空间里面的饰品店,和沪城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但秦胜男和沈思宸不知道啊,他俩见沈思源说的煞有其事,就信以为真了,完全没有意识到这套说辞是某人现编的。 沈思源小嘴叭叭叭的说了一长串,见秦胜男和沈思宸对此没有异议,心里一松,继续往下说,“我的朋友送给我的材料足足有好几个麻袋,桌上的材料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除此以外,还有很多很多。剩下的材料,我不方便带在身上,还存在我的朋友那里。等过阵子,我从省城回来了,就趁着夜色,把剩下的材料,悄悄的给你送过来。在这之前,你就拿桌上的材料练练手,学着做发饰。” 顿了顿,她补充说,“做出来的发饰都归你,任由你来处置。你可以选择自己找买家,也可以选择通过我的朋友,把发饰拿到沪城黑市上卖。不过事先说好了,如果要通过我的朋友出货的话,卖货的收入你只能拿到七成,剩下的三成要当做辛苦费,留在我的朋友那里。关于这一点,你没有意见吧?” 沈思源的这番话,透出的信息量实在太大,秦胜男听了脑子嗡嗡作响,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下意识的回答:“我没有意见。” 沈思源满意的点头:“你没有意见就好……” “诶,这不对啊!”秦胜男猛的反应过来,“做出来的发饰,怎么能都归我呢?做发饰的材料都是你出的,我只是在做发饰的时候出了点力而已,按理来说,做出来的发饰,绝大部分都该归你所有才是。就比如说糊纸盒吧,总不能因为纸盒是我糊的,就全部都归我了吧?没有这样的道理!” 秦胜男的这番话,沈思源听在耳里,暗暗点头,对这个表妹的人品愈发高看了几分。 沈思源没有直接反驳秦胜男的话,而是笑吟吟的问:“胜男,如今你这么拼命的糊纸盒,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贴补家用,对吧?” 秦胜男迟疑一下,点了点头。 沈思源继续往下说,“从这个暑假开始,我们阿宸就要常住在你们家了。多一个人,绝不是多一双筷子那么简单。别的不说,就说你们家的家用,势必会因为我们阿宸的到来多出一截。 “我是阿宸的姐姐,更重要的是,阿宸本不想住进你们家,是我坚持要他住进来。在这种情况下,于情于理,我都该出些钱,贴补你们家的家用,不然的话,我就有占你们家便宜的嫌疑了。 “就像你不愿意占我的便宜,我也不愿意占你们家的便宜。这样吧,做发饰的材料,我全都送给你,你用这些材料做发饰赚钱,再用赚到的钱贴补家用。这样一来,我送你做发饰的材料,就相当于贴补你们家的家用,就相当于消弭我们姐弟给你们家带来的经济负担,两相抵消,互不相欠,谁都没占谁的便宜,多好。” 沈思源说的话似乎很有道理,但是秦胜男就是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还不等秦胜男理清思路,沈思源就起身告辞:“时间不早了,我得立刻去火车站,就不多留了,再见。” 她话说完,拔腿就跑。 沈思源说走就走,沈思宸先是一愣,继而冲着她的背影高喊:“哎,等等,姐你等等!” 刚才沈思源在和秦胜男谈论关于发饰的话题,沈思宸没有参与其中。 不是因为他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而是因为他正忙着整理思路,把想要问的问题一个个的罗列出来。 是的,沈思宸有一肚子的疑惑想要问沈思源。 现如今,他还没有开口问呢,沈思源就跑了,这怎么行? 沈思宸想把沈思源喊住,然而他越喊,沈思源跑的越快,眨眼间就不见了踪影。 第78章 不祥之地 沈思源之所以这么急着跑路,不仅仅是因为她的说辞里有漏洞,经不起推敲,不赶紧走,让秦胜男和沈思宸再问下去,她可能会被抓住马脚。 更因为她约了人中午十二点在县火车站门口见面,不赶紧走,她就要迟到了。 急于赴约的沈思源一路狂奔,紧赶慢赶,终于赶在中午十二点之前,抵达了县火车站。 可她在火车站门口等了又等,还在火车站里面转了好几圈儿,都没有发现那个人的踪影。 一看时间,此时已经是十二点一刻了。 沈思源脸色有些不好看,她跺了跺脚,没有继续站在门口傻等,转身去了售票处买票。 十二点半,买完票后回到门口的沈思源,依然没有看到那个人的踪影,脸色愈发阴沉。 沈思源不知道的是,此时此刻,有个人的脸色比她还要阴沉。 同一时刻,距离前进大队数里之外的深山老林里。 尽管如今是盛夏时节,但这片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中,非但没有一丝燥热,反而透着森森寒意,空气中更是弥漫着一股令人胆寒的血腥味。 戴着面具的江瑾言,冷冷的看着蜷缩在地上的女人。 此时此刻,江瑾言那张被面具遮挡住的脸上,阴沉的能滴下水来。 就在不久前,江瑾言敏锐的意识到,当日沈思源落水,或许不是意外,而是有人故意为之,而那个人,多半便是沈思源的表姐苏文婷。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测,江瑾言当即去找了相关涉事人员——两个熊孩子。 事发当时,那两个熊孩子出现在事发现场的附近,言行举止鬼鬼祟祟的。 更关键的是,在此之前,他俩私下接触过苏文婷,疑似被她用糖收买了。 在江瑾言的逼问下,那两个熊孩子不得不把实情老实交代出来—— 事发当日,他俩收了苏文婷的糖果,然后按照她的指示,等在小河的附近,看见沈思源走过来,就找机会弄脏她的衣服。 尽管那两个熊孩子弄脏了沈思源的衣服之后就一溜烟跑了,这之后,发生了什么,沈思源怎么会落入河中,他俩没有看见,并不清楚。 但事到如今,江瑾言已经能肯定了,沈思源就是被苏文婷给推下河的。 想到这里,江瑾言不禁回想起,那天自己把沈思源从河里救上来,她奄奄一息的躺在自己怀里的那一幕。 当时江瑾言不觉得有什么,但现在回想起来,他眉宇间阴郁堆积,莫名觉得自己被冒犯了,心里忍不住涌起怒火。 值得一提,江瑾言经历过很多事,一直以来,他都很注意克制自己的情绪,这份冷静自制,非一般人能有。 但是今天,江瑾言越想越气,越想越气,他冷静不了了! 终于,他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怒火,做出了不符合自己平时作风的举动—— 大白天的,他就怒气冲冲的杀向老秦家,准备找苏文婷算账,为沈思源报仇。 谁知道事情就是这么凑巧,江瑾言疾步向老秦家的方向走去,刚走了没几步,就看见苏文婷迎面走来。 当时,苏文婷还是一如既往的埋头走路。 所以,江瑾言第一时间就发现了她,低着头的她却没能第一时间发现江瑾言。 见她一副鬼鬼祟祟的样子,江瑾言心里一动,闪身进入路边的林子,藏了起来。 不久后,江瑾言从林子里走出来,隔着老远,悄无声息的缀上了她。 一直跟在她身后的江瑾言,跟着她绕了许久,看见她钻进了一个废弃的院子。 江瑾言虽然来前进大队插队多年,但他志不在此,平日里自然不会特意打探当地的人和事。 因此,前进大队里的那些个院子,都归谁家所有,江瑾言并不是很清楚。 尤其是那种多年没人住的破院子,他就更不清楚来历了。 但,眼前这个院子,江瑾言凑巧知道它的来历。 这个院子的原主人早在十几年前就死了,当时天灾连连,一大家子十几口人,全都没能熬过去,死在了家里面,而且据说死相极为凄惨。 这样一来,这个院子就成了无主之物,自然是收归队集体所有。 正常情况下,大队部会对这类房屋进行重新分配,把它们分配给队里有需要的人家,比如说分家单过的小家庭。 但这个院子情况特殊,因为它的原主人死的太惨,这里的人心生恐惧,将它视为不祥之地,队里有需要的人家宁愿一家人继续住一起,挤的不行,也不愿意住进这种不祥之地,所以它迟迟没有迎来新主人。 三年前,京城来的知青季永平嫌弃知青点人来人往,太过吵闹,就要求大队部给他重新找个住处。 这个要求,说实话有点过分,但大队书记周为民同意了,他把这个已经闲置多年的院子借给了季永平。 至于这个院子的来历,周为民没瞒着季永平,当时就告诉他,这是绝户人家的院子,不是什么好地方,否则也轮不到他借用,早八百年就分出去了。 季永平自诩是坚定的无神论者,他对这个院子的来历毫不在意,立刻找了几个小伙伴,一起打扫屋子。 作为季永平的同乡,江瑾言正是帮忙打扫屋子的小伙伴之一,所以他记得很清楚,搬家之前,季永平是多么的开心,搬家之后,季永平又是多么的狼狈—— 搬进这个院子的第二天,季永平就顶着两黑眼圈,狼狈的逃回了知青点,嘴里不停的念叨着:有鬼有鬼…… 自那以后,这个院子就成了远近闻名的鬼屋,大伙儿都对这里敬而远之,有些胆小的,路过这里时,恨不得绕道走。 那么问题来了,苏文婷一个姑娘家,她来这里做什么? 江瑾言望着不远处的院子若有所思,仿佛猜到了什么。 片刻后,江瑾言翻墙进院,隐藏在暗处,监视着苏文婷的一举一动。 苏文婷似乎很焦虑,进屋后就一直不停的绕着桌子转圈圈,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 突然,江瑾言捕捉到了极细微的脚步声,他循声看去,只见一个年轻男人轻手轻脚的走了进来。 第79章 要求换人 走进来的这个年轻男人,江瑾言认识,但不是很熟。 不过好在最近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他对此人的情况有一定的了解。 此人名叫赵元伟,曾经是队里的赤脚医生,因为是野路子出身,没有经过严格的专业训练,所以他的医术很一般,甚至可以说是不靠谱。 事实上,他担任赤脚医生期间,不止一次的在工作中出错,酿成医疗事故。 不过有一说一,赵元伟虽然是个野狐禅医生,医术不怎么样,但他的工作态度还是比较端正的,队里人时常可以看见他背着医疗箱,在田间地头给人看病。 更重要的是,赵元伟的医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他的医术虽比不上正经科班出身的医生,但比起有些同行,算是很不错的了。 要知道,赵元伟最多也就是诊断失误,耽误治疗,有些赤脚医生可是直接把人给治死了! 因此,大队部明知道赵元伟医术不是很行,却也没打算换人,除非……有更合适的人选。 三年前,知青林君华一身医术显露出来,大队书记周为民看在眼里,心里有所触动。 他在心里权衡再三,做出了一个决定,那就是,让林君华接替赵元伟的职位,接手前进大队的医疗工作。 这样一来,赵元伟就由赤脚医生转为普通社员,他不得不放下医疗箱,拿着锄头去农田里劳作。 相比起医治病人,侍弄田地明显要辛苦很多。 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他技不如人呢。 这几年,赵元伟一直在苦哈哈的种地,直到前不久,这种情况才出现了转机。 前不久,苏文婷以匿名信的方式,举报林君华和队里的记分员陈东海搞破鞋。 收到匿名信后,民兵队长赵元亮——也就是赵元伟的嫡亲哥哥,便马不停蹄的赶去抓奸。 结果可想而知,自然是一抓一个准,林君华和陈东海被抓现行。 经此一事,赤脚医生和记分员的位置,全都空了出来。 记分员的工作并不难,没什么技术含量,找个能写会算、做事细心的人来干这事儿就行。 赤脚医生的工作就不一样了,这是一桩不折不扣的技术活,没有金刚钻,是很难揽下来的。 这点接触过两任赤脚医生的周为民深有体会。 单论工作态度,前前任赤脚医生赵元伟要比前任赤脚医生林君华积极多了—— 赵元伟工作积极性很高,时常走出卫生室,主动去寻找病人。 林君华懒得动弹,平日里就在卫生室里窝着,等着病人上门。 然而,光靠积极没有用,当医生最重要的是医学技能要过硬—— 医学技能不过关的赵元伟担任赤脚医生期间,队里发生过不止一起医疗事故。 医学技能过硬的林君华担任赤脚医生期间,队里一起医疗事故都没有发生过。 从结果上来说,像林君华这样的人,显然更适合当医生。 正是抱着这样的想法,赤脚医生的位置空出来之后,周为民没有让赵元伟顶上,而是将目光投向队里的知青。 很快,周为民就把目光锁定在江瑾言和陈煜成身上。 就在不久前,随着大环境的改变,县里决定重新启用静海中学,这所荒废多年的学校。 为了保证教学工作能正常开展,县里不仅想办法请回原来的教职工,还面向全县招聘民办教师。 别看现在静海中学破败不堪,校园环境远比不上县一中。 但论历史的话,静海中学对阵县一中,绝对碾压级优势。 要知道,静海中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前朝,曾经是仅次于南江省立第一中学的存在。 因此,尽管民办教师没有正式编制,待遇远不如公办教师,但这次招聘还是吸引了一大批应聘者。 江瑾言和陈煜成双双通过选拔考试,在众多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 不出意外的话,今年秋天,他俩就可以步入静海中学,走上三尺讲台。 这说明什么?说明江瑾言和陈煜成都是难得的人才。 更难得的是,他俩不骄不躁,并没有因为很快就能够当上城里的老师,就骄傲自大,瞧不起农村的乡亲。 远的不说,就比如说这个夏天,他俩还是一如既往的和队里人一起,忙活队集体的活计,并没有脱离群众、搞特殊化。 周为民很欣赏这两个年轻人,认为他俩是当赤脚医生的绝佳人选,愿意把队里的卫生室交给他俩其中之一打理。 只不过,这是周为民的想法,江瑾言和陈煜成愿意放弃城里民办教师的工作,待在农村当赤脚医生吗? 周为民心里没底,心情忐忑的找到了江瑾言,跟他说了自己的想法。 当时周为民抱的是“试一试”的心理,没有太大的把握,心里想着江瑾言这里不行就算了,他再去陈煜成那里试一试。 但让周为民没想到的是,江瑾言一口就答应下来,没有半分犹豫。 恰在此时,为了培养赤脚医生的专业技能、提高赤脚医生的医疗水平,县里举办了一个面向全县赤脚医生,为期一个月的暑假培训班。 周为民就让江瑾言放下手头的工作,去参加那个赤脚医生培训班。 江瑾言很配合的去参加了培训班,可他接受培训还不到一个礼拜,就被大队部叫了回来。 从县城回来后,江瑾言这才知道,原来大队部想要换人——把他换下,让赵元伟上。 准确的说,其实不是大队部想要换人,而是赵元伟的家人得知大队部打算让江瑾言担任赤脚医生后,坚决要求大队部换人。 他们给出的理由是,赵元伟曾经担任过赤脚医生,在职期间兢兢业业,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而且他还是本地人,不管怎么看,他都比江瑾言这个没有工作经验的外地人更适合,绝对是最佳人选。 平心而论,赵家人所说未必没有道理,但周为民有他自己的考量,权衡之后,婉拒了赵家人的要求。 什么,不答应? 这么合情合理的要求,大队部居然不答应? 这简直岂有此理! 赵家人很生气,就开始闹。 尤其是赵元伟他老娘,实在是太会闹腾了,闹着闹着,她就往大队部门口一躺,各种撒泼打滚。 尽管赵家人闹的很难看,闹到后来,有理也变成没理了,但没理归没理,这种闹法它很有效啊。 这不,大队长梁满仓生怕赵家人再闹下去,会影响前进大队的声誉,就劝周为民答应赵家人的要求。 周为民迫于无奈,只能代表大队部,同意了赵家人的无理要求。 第80章 郎心似铁 因为这件事,周为民对江瑾言心怀愧疚,一时间有些无法面对被叫回来的江瑾言。 江瑾言本人倒是无所谓,搞清楚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非但没有抱怨责怪,反而宽慰周为民,让他不必介怀,因为自己当不成赤脚医生,还可以去当民办教师,不愁没有出路。 得到江瑾言的安抚之后,周为民心里好受了许多,不再因为这事儿耿耿于怀。 然而,江瑾言和周为民都把这事儿放下了,陈煜成却没有放下,心里始终耿耿于怀,至今还是瞅赵元伟不顺眼,巴不得这货倒霉。 昨天上午,陈煜成和队里人一起前往县农机厂的时候,从同行的社员那里听说了一件事,一件让他很开心的事—— 赵元伟在县城参加培训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家世很不错的城里姑娘,两个人很投缘,关系很快就发展到谈婚论嫁的程度。 赵元伟早就到了该娶媳妇的年纪了,他的家人早就在催促他赶紧娶媳妇,但他以找不到合适的对象为由,拖延了下来。 现如今,赵元伟终于找到了心仪的对象,娶妻生子指日可待。 按理来说,他的家人应该感到高兴,极力支持这桩婚事才是。 可事实是,他的家人了解了那个城里姑娘的详细情况后,除了他的妹妹之外,家里的其他人非但没有觉得高兴,反而气的不行,强烈反对这桩婚事。 尤其是赵元伟他老娘,眼见小儿子执意要和那个城里姑娘结婚,不由的气急败坏,忍不住祭出大招——撒泼打滚,哭着喊着,要小儿子断了这个念头。 为什么赵家绝大部分人的反应这么反常? 这是因为,那个城里姑娘是家中独女,赵元伟和她结婚,虽然能利用她家的人脉,但与此同时,他必须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代价是,婚后赵元伟必须在女方家常住,日后第一个孩子必须跟女方姓。 这桩婚事,与其说是赵元伟娶媳妇,他的情况倒更像是入赘了女方家,额,也就是所谓的“倒插门”。 倒插门?这怎么行! 虽说赵元伟不是家中独子,他上面还有哥哥,而且哥哥已经娶妻生子了,赵家后继有人,并不是非要他传宗接代不可。 但,赵家绝大部分人还是不能接受这种事。 原因很简单,倒插门在农村是很丢人的事。 一边,赵元伟非要结这个婚,他的妹妹鼎力支持他,不遗余力的为他说话。 另一边,家里的其他人非不让他结这个婚,坚决反对他和那个城里姑娘结婚。 一家人分成两个阵营,各执一词,在家里吵的不可开交。 虽说这是家事,本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赵家人是关起门来吵的,但他们吵的太大声,很快就惊扰到了左邻右舍。 一传十十传百,赵家小儿子要当上门女婿的消息,在队里迅速传播,传到了很多人耳朵里。 这不,就连陈煜成这个外人,都有所耳闻,把这个消息当做笑话,说给江瑾言听。 这个消息,江瑾言当时并不在意,当做闲话听,听过就算了。 因为他认为赵元伟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年轻人,自己不可能和他有过多的瓜葛。 对于自己来说,这个人就是一个不相干的人,没必要关注他。 但此刻,看到赵元伟突然出现在这个废弃的院子里,出现在苏文婷面前,江瑾言意识到眼前这个人绝非表面上那么简单,开始关注他的一举一动。 只见平日里逢人三分笑的赵元伟,此刻吊着张驴脸,冷冷的看着苏文婷。 反观苏文婷,昔日那张总是面无表情的厌世脸,此刻神色复杂,悲伤、失落、黯然皆有,一双蓄满泪水的眸子,目光凄楚的凝视着赵元伟。 很好,苏文婷此刻的表情,很好的诠释了“凄楚欲绝”这个词。 奈何郎心似铁,面对凄楚欲绝的苏文婷,赵元伟丝毫不为所动,他也不说话,就这么静静的看着她。 苏文婷咬了咬唇,意识到这招不管用,便随机应变,换了一招。 接下来,这个平时性格内向,沉默寡言的姑娘,就仿佛变了个人,竟然开始滔滔不绝起来了。 她絮絮叨叨的诉说着自己与赵元伟相处的点点滴滴,一直讲一直讲,事无巨细的一直讲。 苏文婷讲的这些,非常非常的琐碎,江瑾言听了半天,这才好不容易拼凑出这两个人的过往。 三年前,苏文婷被人欺负,狼狈的回家后,向哥哥苏文斌哭诉了此事,希望哥哥能替她出头。 苏文斌是个无利不起早的家伙,他做事情之前,都要权衡利弊,确认有利可图,他才会去做。 他寻思着,自家妹妹就是一个可怜虫而已,要啥没啥,兜比脸还干净,自己替她出头,怕是一毛钱好处都捞不着,既然如此,那还出个屁的头啊! 苏文斌不理会哭的死去活来的妹妹,抬脚就走了。 看到这一幕,苏文婷哭的更凶了,她一边哭,一边去找继母秦淑兰,寄希望于秦淑兰能帮帮自己。 结果,秦淑兰非但没有安慰她,反而指责她不够大度,为一点点小矛盾就回来告状,显得很下乘。 秦淑兰吧啦吧啦的说了一大堆,但替苏文婷出头的话,却绝口不提。 事到如今,苏文婷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哥哥靠不住,继母也靠不住,没有人会替自己出头,自己只能任人欺负……苏文婷意识到这点,感到了深渊般的绝望。 从那以后,以前动辄哭鼻子的苏文婷不怎么哭了,因为她意识到哭是没用的。 她,麻木了,认命了。 因为苏文婷已经彻底认命,所以当她再次遭人欺凌的时候,连挣扎都不挣扎,直接躺平了。 就在苏文婷饱受欺凌之际,一个人横空出现,把那几个欺负她的家伙打跑了。 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赵元伟。 赵元伟见苏文婷受伤不轻,尤其是小腿处流血不止,便给她的伤口做了简单的包扎,然后背着她,往前进大队方向走。 却不料,刚踏上前进大队的地界,还不等赵元伟把苏文婷送回家,一场大雨不期而至。 倾盆大雨中,赵元伟慌不择路,就近找了一个废弃的院子,带着苏文婷,躲进去避雨。 尽管赵元伟的动作已经很快了,但雨势实在太大,他和苏文婷还是被雨淋成了落汤鸡。 当时是夏天,夏天的衣服被雨一淋,几乎就成半透明的了,很难发挥遮挡身体的作用。 第81章 避之如蛇蝎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而且还是衣不蔽体的状态。 最关键的是,苏文婷对赵元伟有别样心思——从赵元伟横空出现的那一刻起,他就成了苏文婷心目中的英雄,乃至心上人——作妖的心蠢蠢欲动。 就这样,在苏文婷有意无意的接近下,这两个人越靠越近,越靠越近…… 咳咳,后面的事,懂的都懂,不懂的也不好多说,毕竟这事牵扯太多。 总而言之,这个废弃的院子,成了爱情开始的地方。 然而,这段爱情迟迟没有结出果来。 原来,秦淑兰把苏文婷带回娘家抚养,自认为有大恩于她,便将她视为私有物,不允许她私下搞对象。 再说的直白些,秦淑兰想要通过苏文婷的婚事,把她卖个好价钱。 那么赵元伟家出的起这钱吗? 出的起,赵元伟他老娘刘金萍特别会过日子,她当家这些年,愣是凭着自己的本事——她的本事,说好听点是勤俭持家,说不好听是抠门——攒下了不少家财。 可问题是,要娶苏文婷就得出高价彩礼,这么过分的要求,赵元伟家会答应? 答案可想而知,赵元伟家肯定不会答应。 尤其是刘金萍,以她的抠门劲,只要她还活着,就不可能允许家里出这种冤枉钱。 一方死要钱,另一方打死不给,婚事当然成不了。 这种情况下,苏文婷想嫁赵元伟,无异于痴人做梦。 苏文婷心里很清楚自己的处境,知道当下的自己没有婚姻自主权,所以她说服了赵元伟,先和她搞地下恋,等到时机成熟,再公开恋情,谈婚论嫁。 苏文婷所谓的“时机成熟”,就是指苏家东山再起。 当年秦淑兰带着继子继女回娘家,她给出的说辞是: 苏家的顶梁柱——也就是她的丈夫苏平生意外身亡,苏家树倒猢狲散,就剩他们母子三人。 她一个没有工作的女人,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无法在无亲无故的省城生存下去,只得回娘家,向娘家人求助。 当时苏文婷还小,那年头又太乱,她搞不清楚状况,并不知道苏家究竟发生了什么。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她的父亲苏平生没有死,还活着。 因为她没有见到父亲的尸体,也没有见到秦淑兰祭拜父亲。 更重要的是,她太了解秦淑兰了,深知这个女人就是个唯利是图的小人。 如果不是还能从父亲手中讨到好处,这个女人绝对不可能抚养她和哥哥。 基于这个推测,苏文婷深信父亲还活着,深信有父亲在,苏家迟早会东山再起。 苏家东山再起之时,就是她摆脱秦淑兰的操纵,获得婚姻自主权的时候。 抱着这个希望,苏文婷等待了一年又一年。 这期间,她只要一有机会,就约赵元伟在这个废弃的院子里秘密幽会。 尽管无名无分,没有任何保障,但她并不担心,坚信好日子就在前方。 但就在前不久,苏文婷内心产生了动摇。 前不久,苏文婷敏锐的察觉到,秦淑兰对她的厌恶与日俱增,恨不得立刻把她卖去偏远山区,来个眼不见为净。 秦淑兰态度的变化,让她感到不安。 她有理由怀疑,她的父亲那里出了什么变故,以至于秦淑兰认为,她没有利用价值了,可以随意丢弃。 完了完了,自己随时可能被秦淑兰卖掉……苏文婷想到这里,巨大的恐惧在她心里爆炸。 为了自救,苏文婷不再隐藏自己的真性情,开始往外冒坏水,很快她就想出了一个妙计—— 她写信举报好姐妹林君华搞破鞋,好让赤脚医生的位置空出来,以便赵元伟能坐上这个位置。 苏文婷这么做,固然是为了心上人赵元伟的前程。 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借此机会在赵元伟的家人那里刷好感,好让赵家人认可她,尽快把她娶进门,进而让她得以摆脱秦淑兰的魔爪。 苏文婷的“妙计”成功了,但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了她的意料—— 她“送走”林君华后,以为新任赤脚医生,一定非赵元伟莫属,便约他在老地方见面,然后把这件事当做惊喜告诉了他。 然而,赵元伟听说后,没有惊喜,只有惊怒,他质问苏文婷,为什么要这么做。 苏文婷很诧异赵元伟的反应,她不明白心上人为什么要生气,一脸困惑的回答:“还能为什么?当然是为了你。” 听了这话,赵元伟怒极反笑。 笑过之后,他看苏文婷的眼神变了,仿佛是在看一个陌生人。 赵元伟的眼神让苏文婷感到害怕,她意识到自己可能做错了什么,因而触怒了心上人。 但到底是哪里做错了,她一时间想不明白,只能反复强调,自己这么做,是“为你好”。 听着苏文婷一遍又一遍重复“为你好”,赵元伟再也忍不住,深深看了一眼她,拂袖而去。 看到心上人转身离去的那一刹那,苏文婷心里生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危机感,隐约觉得自己失去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短暂的迷茫后,苏文婷猛的清醒过来,发足狂奔,冲了出去,想要把赵元伟追回来。 但很可惜,只耽误了这片刻工夫,赵元伟就已经不知所踪了。 第二天,惶惶不安的苏文婷再次约见赵元伟,却惊讶的发现,他人已经不在前进大队了。 苏文婷后来才知道,原来赵元伟连夜去了县城里的姑母家,说是想要进城去找活计。 找活计? 苏文婷知道,这根本就是赵元伟为了躲避自己而找出来的借口! 想到这里,苏文婷很委屈,觉得自己好心没好报——自己好心为心上人谋取赤脚医生的职位,结果心上人非但没有感激自己,反而对自己避如蛇蝎。 苏文婷有心要去县城找赵元伟,当面问他为何要这样对自己。 奈何那段时间秦淑兰天天在家,而且不知为何,她不允许苏文婷随意外出。 当时那种情况,苏文婷实在没办法从秦淑兰眼皮子底下开溜,只能乖乖待在家里。 第82章 我们分手吧 苏文婷在家煎熬了好些天,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到秦淑兰外出办事。 趁着这个机会,苏文婷一刻都不耽误,立刻梳妆打扮,换上自己最好的行头,急匆匆的赶往县城。 苏文婷对县城不是很熟悉,她费了好大劲,找了好几天,好不容易才找到赵元伟的姑妈家。 但在那里,她没有如愿见到日思夜想的心上人,倒是意外听说了一个让她难以置信的消息。 什么,心上人想要另娶他人? 这怎么可能?! 这怎么可以?! 苏文婷打心底不愿相信这是真的,但直觉告诉她,这很可能是真的。 苏文婷怀着忐忑的心情,脚步沉重的回到了前进大队。 听说赵元伟已经从城里回来了,如今就在家里,她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当即就约赵元伟见面,哪怕现在是白天,人多眼杂,并不是见面的好时机。 不知为何,今天的赵元伟没有像之前那样躲着苏文婷,他如约来到老地方。 正是因为赵元伟的这一举动,江瑾言才能亲眼目睹他和苏文婷私会的一幕,才能亲耳听见他和苏文婷过去的种种。 尽管江瑾言通过这些所见所闻,知晓了苏文婷和赵元伟的地下恋情,但他心里并不觉得多满意。 因为他对苏文婷本人的八卦毫不在意,他真正在意的是沈思源落水一事,而此事的知情人苏文婷,至今都没有提及此事。 真正想了解的内容迟迟没有打探出来,江瑾言有些不耐烦,他不想再继续听苏文婷毫无意义的唠叨。 但眼下的情况,他除了听墙角,别无选择,只能耐着性子,继续听下去。 苏文婷声泪俱下的诉说了老半天。 这期间,赵元伟始终一言不发,沉默的看着苏文婷,但眼神里却没有了昔日的温情脉脉,有的只是冷漠和疏离,以及一丝丝的厌恶。 赵元伟静静听着,直到苏文婷第n次说到“为你好”时,他再也控制不住内心的厌恶,终于开口,语气冰冷:“你说够了吗?” 正在叨逼叨的苏文婷听了这话,噎了一下,差点咬到舌头。 沉默半晌,她轻声说:“我说够了。” “那接下来,就让我来说吧。”赵元伟语气依旧像结了冰一样,“苏文婷,你我到此为止吧。” “到此为止……”苏文婷喃喃的重复这四个字,心说这是分手的意思,对吗? 尽管早在听说赵元伟打算另娶他人时,她心里就已经有所预料,但此时此刻,亲耳听到赵元伟说出这四个字,她依旧感到痛彻心扉。 苏文婷深吸一口气,努力调整了一下情绪,随即问出了心里的疑惑:“为什么?就因为我的家世不如那个城里姑娘,所以你要抛弃我,去娶她?” 赵元伟摇了摇头,他看着眼前这个曾经深爱的姑娘,脸上露出怅然若失的表情:“在那天之前,我一直以为,你是一个温柔善良的姑娘。那时的我,真的很想与你共度今生,护你一世周全。直到那天,你笑吟吟的告诉我,你举报了林君华,我突然意识到我并不是真的了解你。 “林君华,那可是你的好姐妹,她平日里对你那么好,你都能够毫不犹豫的害了她。更可怕的是,你做出了这样的事,事后别说是愧疚、反省了,你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有多么的歹毒。歹毒而不自知,这是歹毒到骨子里了么? “我要娶的那个人,我可以接受她是一个平平无奇的人,但绝不能够接受她是一个心如蛇蝎的人。所以,我无法接受你,你我到此为止吧。” 这个回答,让苏文婷难以置信,是她怎么都没想到的。 “心上人要抛弃自己”这个可能,苏文婷之前不是没有想过。 已经做了最坏打算的她,甚至在心里想出了好几个理由,比如嫌贫爱富,又比如喜新厌旧。 但,仅仅是因为自己举报了林君华,赵元伟就要把自己狠心抛弃,这是她万万没有想到的。 苏文婷疑心赵元伟撒谎骗人,但看到他那认真的表情,知道他说的是真的,说的是心里话。 因为是心里话,所以苏文婷有种强烈的预感,自己就要失去赵元伟了。 苏文婷很想扯住赵元伟,大哭一场。 但她知道,这个时候,一味的哭闹,只会适得其反。 所以,苏文婷强行按捺住激动的情绪,尽量心平气和的说:“我承认,我举报自己的好姐妹,这确实是我的不对。但我这样做,是为了谁?说到底,还不是为了你,还不是为你好……” 如果说之前赵元伟心里还有些踌躇犹豫,犹豫着要不要和苏文婷分手。 那么现在,再一次从苏文婷口中听到“为你好”三个字,赵元伟终于对她彻底死心,决定要和她一刀两断。 既然已经做出决定,赵元伟就不再迟疑,取出准备好的信封,凝视着苏文婷,认真的说:“这里面装着一百块钱,就当是我给你的补偿,你好好收着。” 说罢,他就把手中的信封,双手递到苏文婷的面前。 看着近在眼前的“补偿”,苏文婷清楚的意识到,事情已经没有回旋的余地,顿时浑身僵硬,宛如石化。 眼见苏文婷不接,赵元伟便把信封塞到她的手中,说了一句“保重”,便果断的转身离开。 赵元伟转身的那一刹那,突然想起了不堪回首的往事。 那一年,天灾连连,整个大队,谁家都没有余粮。 有些人家,甚至断粮了,赵家就是其中之一。 为了活下去,赵元伟的父母领着几个孩子,不顾危险,进入深山老林找吃的。 因为当时的赵元伟年纪还很小,她的母亲刘金萍不放心,便再三叮嘱他,千万不要跑远。 赵元伟很听话,一直紧紧跟在刘金萍身后。 正是因为母子俩相隔不远,所以赵元伟才能亲眼目睹刘金萍歹毒的一面—— 刘金萍领着赵元伟,蹲在地上挖野菜的时候,她无意间发现,隔壁家的孩子陈东海手里提着一只野兔,从不远处的草丛里钻了出来。 一直以来,刘金萍都和隔壁家的小儿媳唐四喜——也就是陈东海的亲妈相处的很不错,两个人一有空就凑在一起东家长西家短,关系很是亲密。 但这个时候,刘金萍眼里只有野兔,见利忘义的她竟然不顾自己和唐四喜多年的情谊,对唐四喜的宝贝儿子——也就是手里提着野兔的陈东海起了歹心。 四下环顾,确认陈东海身边没有其他人后,刘金萍当即冲了上去,抬手就是一棍子,把陈东海打晕了,紧接着就抢走了他手里的野兔。 第83章 威逼利诱 事后,赵元伟问她的母亲刘金萍,为什么要这么做。 刘金萍东拉西扯的说了一大堆,概括起来就三个字:为你好。 听了这番话,那时的赵元伟很感动。 尤其是当天晚上,刘金萍把一根香喷喷的兔腿夹到了他的碗里,他就更加感动了。 然而,长大之后,感动不再,赵元伟心里有的只是荒唐,以及无法抑制住的厌恶。 是的,厌恶。 长大成人的赵元伟不好骗了,他懂得了明辨是非。 是非分明的他最厌恶的就是,别人打着“为你好”的幌子,为非作歹,不干人事。 偏偏苏文婷就踩中了他心里的雷区…… 赵元伟想起这些糟心事就心烦意乱,下意识的想要远离这个糟心的地方,便不自觉的加快了脚步。 因为闪的太快,他并不知道,留在原地的苏文婷遭了变故。 苏文婷拿着信封,整个人都茫然了,失魂落魄的站在原地。 这一刻,她的心口空荡荡的,一阵阵钝痛,像被挖去一块。 过了半晌,苏文婷猛的回过神来,大叫一声:“不!” 话音未落,她就冲了出去,发足狂奔,想把赵元伟追回来。 此刻的她,心情激动的无以复加,根本顾不上看路。 结果没走几步路,脚就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猝不及防之下,站都站不稳,一头栽倒在地。 整个人重重摔在地上,这就已经够倒霉的了,更倒霉的是,她的额头磕在了一块尖锐的石头上,顿时磕了个头破血流。 这一刻,苏文婷只觉得头晕目眩,险些呕吐。 急于追人的她咬咬牙,捂着额头坐起身,正准备试着站起来。 就在这时,她隐约觉得有一道劲风袭来,紧接着脖颈处就传来了剧痛,旋即失去了意识。 苏文婷昏昏沉沉间,突然感觉浑身冰冷,就像一大桶冷水,浇在了她的身上。 突如其来的寒冷,让她瞬间恢复意识,她用力的睁开眼睛,想要搞清楚状况。 不久后,苏文婷抱着头瑟瑟发抖,只觉得遍体生寒,不是被泼冷水的这种寒冷,而是来自灵魂的那种寒冷。 原来,苏文婷很惊悚的发现,自己身处僻静幽深的深山老林之中,身边除了一个戴着面具的神秘人之外,再无他人。 而眼前这个神秘人,他只是用面具遮住了脸庞,身上的戾气和杀气毫不遮掩,眼下他正冷冷的看着自己,一派要将自己杀之而后快的架势。 苏文婷哪里见过如此骇人的架势,心里头害怕极了,当场就被震住了。 正因如此,接下来神秘人问话,苏文婷不敢隐瞒,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苏文婷承认,她确实用糖果收买了两个熊孩子,通过他俩把沈思源引到河边,然后亲手把沈思源推入河中。 但,她之所以这么做,并不是因为她和沈思源有仇,要报复沈思源,而是因为她被人胁迫,不得已而为之。 那个胁迫她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她和沈思源的外婆——秦佩茹! 大约在十天前,当时的她,因为秦淑兰对她管的很严,被困在了老秦家,没有办法出去找赵元伟。 就在她心里琢磨着,该如何摆脱秦淑兰,出去一趟的时候,秦佩茹背着家里其他人,悄悄找上了她。 秦佩茹告诉她,秦淑兰觉得她没有利用价值了,不想把她继续留在身边碍眼,想要把她尽快嫁出去,如今正在积极的寻找愿意出高价彩礼的人家。 这哪里是要把她嫁出去?这分明是要把她卖掉! 尽管早已有所预料,当时她听了秦佩茹的话,心里仍然一沉,恐惧的情绪在心里发酵。 恐惧到极点的她,“噗通”一声跪了下来,苦苦哀求秦佩茹,希望秦佩茹能出手救她。 秦佩茹就对她说:“救你可以,但是你必须为我做一件事,那就是弄死沈思源那丫头。” 这是秦佩茹的原话,这话一出,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整个人都呆住了。 外婆指使一个外孙女,去杀另一个外孙女,这是“人干事”?! 太荒谬了,太荒谬了。 她断然拒绝了秦佩茹的提议。 秦佩茹就“善意”的提醒她: 她不弄死沈思源,就不会有人出手救她,她就只能在秦淑兰的安排下出嫁。 秦淑兰做出的安排,谁知道安排她嫁的是人还是鬼? 如果她乖乖接受这安排,下场是可想而知的——轻则在婆家苦熬一辈子,重则被婆家人虐待致死。 这样的下场,她能够承受得住吗? 她她她,当然承受不住! 她差点就吓尿了,立场开始变得动摇,犹豫着要不要改变主意,答应秦佩茹的提议。 就在这时,秦佩茹又开口了,说自己已经知道了她和赵元伟的关系,愿意成全她和赵元伟,但是这必须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她得除掉沈思源才行。 这又是威逼,又是利诱,她哪能抵挡得住? 无奈之下,她只好按照秦佩茹的吩咐,在秦佩茹离开老秦家后,就伺机对沈思源下毒手。 总而言之,在推沈思源下水这件事情上,她只是一个受利用的角色,顶多就是个帮凶罢了,秦佩茹才是真正的凶手。 以上是苏文婷供述出来的内容。 虽说这只是苏文婷的一面之词,有为自己开脱罪责之嫌。 但神秘人——其实就是江瑾言,他认为,可信度非常高,足以采信。 这么看来,要害沈思源的,不止是她表姐,还有她外婆,她身边的妖魔鬼怪可真是不少啊……江瑾言心里一沉,沉声问:“你刚才说,秦佩茹指使你加害沈思源。秦佩茹是沈思源的外婆,她为什么要加害自己的外孙女?” “这,这我就不知道了。”苏文婷捂着尚未完全止血的额头,小心翼翼的说,“秦佩茹没告诉我,我虽然心里很好奇,但没敢问出口。” “哦,你不知道?”江瑾言眯了眯眼,语气淡漠,“那我留着你,还有什么用呢?” 说罢,他便从身后抽出一把寒光闪闪的长刀,架在了苏文婷的脖子上。 苏文婷吓得浑身发抖,颤抖着声音说:“朋友,有话好好说,别动刀,别动刀,千万别动刀……” 江瑾言自然不会听苏文婷的,没有得到满意答案的他,当即就像杀鸡抹脖一般,在苏文婷的脖子上抹了一下。 第84章 求放过 江瑾言下手很有分寸,并没有对苏文婷下死手,只是在她的脖子上轻轻一抹。 饶是如此,苏文婷还是被江瑾言的举动吓的不轻。 这一刻,她心里惊恐、畏惧、悔恨等诸多情绪皆有,很想要开口求饶,却发现自己被吓的说不出话来。 就在苏文婷快被吓晕的时候,她耳边传来一道低沉的、冷漠的声音:“再给你一次机会,说,秦佩茹她为什么要加害沈思源?” 听说还有一次机会,苏文婷稍稍松了口气,然后赶紧顺着刚才这话,忙不迭的答应道:“我说,我说,我这就把我知道的,全都说出来!” 话是这么说,其实苏文婷她是真的不知道,秦佩茹加害沈思源的缘由。 在她的印象里,秦佩茹一直都表现的很正常,向来以对待亲人的方式来对待沈思源,没有做出过什么出格的事情。 直到十天前,秦佩茹要求她把沈思源干掉,才在她面前卸下了伪装,显露出了六亲不认、凶戾无比的一面。 秦佩茹毫无征兆的突然翻脸,她这个对秦佩茹并不是很熟悉的人,怎么可能知道这其中的缘由? 但眼下这样的情况,不允许她说不知道,她无论如何也得说出些什么,不然的话,眼前的神秘人随时都会要了她的小命。 为了活命,苏文婷开始搜肠刮肚,想要从记忆深处,找出这其中的缘由。 别说,苏文婷在脑海里搜刮一番后,还真从记忆深处,挖出了一些干货—— 苏文婷和秦佩茹朝夕相处了好几年,她注意到,秦佩茹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收寄信件或包裹。 对此,秦佩茹的解释是: 她有一个朋友,两个人虽非亲姐妹,却胜似亲姐妹。 前些年,她的好姐妹搬去了外省。 尽管分隔两地,但她们姐妹俩依旧惦记着对方,便一直保持联络,彼此互通有无。 这个解释,乍一听合情合理,没什么毛病,所以苏文婷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深信不疑的。 直到有一天,苏文婷通过林君华,结识了邮递员张明朗——林君华经常从张明朗那里收到家人寄来的东西,时间长了,她就和张明朗熟悉了起来——闲聊时张明朗顺嘴问了一句“你外婆那个省城的朋友,几乎每个月都给你外婆寄钱、寄物资,那人到底是做什么的,为什么手头这么宽裕”,苏文婷才意识到不对劲,对秦佩茹的解释产生了怀疑。 省城的朋友? 这不对啊! 秦佩茹明明说,那个老是给她寄东西的好姐妹现居外省。 秦佩茹的说法,与实际情况有出入。 再说的直白些,秦佩茹说谎了。 那么问题来了,秦佩茹为什么要在这件事情上说谎呢? 苏文婷百思不得其解,想来想去也想不明白,后来索性就放弃了,不去想了。 原因很简单,她认为,这件事情无关紧要,自己没必要在这上面多花心思。 但现在,她改变了想法,突然觉得这件事情至关重要,很有深究的必要。 因为就在刚刚,她重新梳理秦佩茹从前做过的那些事,注意到一个细节。 大约在半个月前,她去找赵元伟,结果赵元伟没找到,却在路上偶遇了前来送信的张明朗。 张明朗告诉她,自己刚从她家出来,因为秦佩茹的朋友又从省城寄来了一封信。 在那之后不久,向来很会装的秦佩茹突然撕去了伪装,暗中指使她加害沈思源。 又过了不久,很少出远门的秦佩茹突然宣布自己要去外省,然后一个人出门了。 现在回想起来,秦佩茹的反常举动,全都发生在她收到那封来自省城的信之后。 这,真的只是一个巧合吗? 结合之前秦佩茹在信件的来路上说谎,苏文婷有理由相信,这绝不是一个巧合,那封信绝对有问题! 想到这里,苏文婷脑海里灵光乍现,闪过一个大胆的猜测: 真正要加害沈思源的,或许不是秦佩茹,而是那个给秦佩茹写信的人,那个身在省城的人! 在一言不合就动刀的神秘人面前,苏文婷急于展现自身的价值,一刻都不敢耽误,立刻把自己的猜测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说完,苏文婷双眸带着企盼,可怜兮兮的望向了以面具遮面的江瑾言。 她的意思很好理解:我已经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你了,求放过。 对此,江瑾言给出的回应是:一巴掌拍晕苏文婷,然后转身就走。 至于说苏文婷的人身安全,这里是野兽出没的深山老林,身上有伤的她,独自一个人能不能活着离开这里,这就看她的造化了,江瑾言是不会管的。 此时此刻,江瑾言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拦住已经启程前往省城的沈思源,提醒她省城可能会有危险,让她千万要小心。 *** 同一时刻,县火车站。 沈思源左等右等,也没等到新收的跟班小弟何也行,心里非常恼怒,用力跺了跺脚。 好小子,真是人不可貌相,没想到你个浓眉大眼的,竟然是个出尔反尔、不守信用的小人! 放我鸽子是吧? 你等着,等我从省城回来,我就去找你算账,让你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沈思源暗暗发狠了好一会儿,恼怒的情绪这才渐渐平复,准备离开这里,独自前往黑市。 沈思源知道县火车站附近就有一个黑市,但那个黑市的具体位置是在哪里,她就不知道了,因为原主的记忆里没有显示相关信息。 原本,沈思源打算让熟悉黑市情况的何也行给她当向导,领着她过去。 但现在,何也行爽约了,沈思源计划落空,只能另想办法去黑市。 沈思源正想着,突然听到一阵“咕咕”的叫唤声。 直到这时,沈思源才意识到,早就到了饭点,肚子饿的咕咕叫。 沈思源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决定把前往黑市的事往后推一推,先把肚子填饱再说。 因为沈思源暂时还没能去黑市做买卖,所以现在她手里没多少钱。 这种情况下,沈思源当然不舍得下馆子。 她的打算是,找个僻静的角落,闪身进入空间,在那里解决午饭。 于是,沈思源便开始环顾四周,寻找合适的地方。 找着找着,突然,沈思源眼神一凝,望向县火车站的出站口方向。 第85章 寻人启事 县火车站的出站口,那附近立有一个告示栏。 告示栏这东西,随处可见,没有什么稀奇的。 尤其是火车站这种地方,在告示栏上面张贴寻人寻物之类的启事,这属于常规操作。 但稀奇的是,现在,那个告示栏周围聚集着好多人,把那个告示栏围了个水泄不通、里三层外三层。 沈思源按捺不住内心的好奇,连饭都顾不上吃,就跑过去凑热闹了。 穿越之前,沈思源的力气就比一般人大。 穿越之后,沈思源机缘巧合服食了九转金丹,她的力气更上一层楼,大到不可思议,就连倒拔垂杨柳都不在话下。 以她现在的力气,完全可以挤开人群,挤进“决赛圈”,近距离围观告示栏。 但她没有这么做,只是站在外围观望。 原因很简单,大热的天,她可不想为了看热闹,把自己挤出一身汗。 告示栏上面贴着什么,由于离的有些远,沈思源无法亲眼看见。 不过没关系,沈思源很快就从热心的吃瓜群众那里,打听了出来。 原来,今年春节前夕,一个名叫范雨桐的年轻姑娘,独自一人乘坐火车,从京城来到静海县。 那姑娘此行的目的地,是静海县下辖的某个生产大队。 如果是白天的话,那姑娘可以在县火车站附近找辆车,搭车前往那个生产大队。 可偏偏那天火车严重晚点,那姑娘抵达县火车站的时候,天色已晚,她找了好半天,都没能找到车。 无奈之下,那姑娘只能在县火车站附近找了一家招待所,在那里住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一早,那姑娘在前台办理完退房手续之后,顺便向那里的服务员打听,当地走亲访友的习俗。 听说现如今,当地人走亲访友时,时兴送点心,而全县最好的点心铺子离这里不远,步行十分钟左右就能到,那姑娘当即决定,现在就去那家点心铺子买点心。 于是,那姑娘把行李寄存在前台这里,转身出了招待所的大门,朝着那家点心铺子的方向走去。 按照常理来说,那姑娘买好点心,就应该重新回到招待所,取走寄存在这里的行李。 但事实是,那姑娘有去无回,她再也没有回过那家招待所,哪怕她的行李还在那里,还在等着她回去取。 就这样,那姑娘就像是从人间蒸发了一般,再也不见踪迹。 关于她的寻人启事,遍布在这一带的街头巷尾,不远处的告示栏上面,就贴着一张。 这会儿,告示栏周围聚集着的这一大堆人,就是被这张寻人启事吸引过来的。 寻人启事很常见,这么有吸引力的寻人启事却很罕见。 为什么这张寻人启事,会对围观群众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呢? 因为这张寻人启事上面,白纸黑字的写着: 悬赏一千元寻找范雨桐的下落。 什么,一千元?! 沈思源心动了,狠狠的心动了。 一千元,她得去多少趟黑市,卖多少件东西,才能挣到这么多钱。 与其去黑市卖东西,还不如去找那个名叫范雨桐的姑娘……沈思源脑海里闪过这个念头。 但转瞬间,她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她意识到,这个赏金可不好拿。 要在这个没有监控的年代,凭一己之力,找出一个人,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更何况,那个名叫范雨桐的姑娘,她可不是近期丢的,粗略一算,她都已经丢了大半年了。 一个心智正常的年轻姑娘,突然间就失踪,很大概率是……唉,遭遇了不测。 这种情况下,要在半年后,把她找回来,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得了吧,就别想着一下子怒赚一千块的美事了,还是踏踏实实的卖货,一点一点的攒钱吧……沈思源心里这么说,但她的脚却不由自主的,朝着告示栏挪动。 任务确实很艰巨,自己掺和进去,很可能徒劳无功,白忙活一场,这点沈思源不是不知道。 但没办法,人家给的太多了。 几率很小,但万一呢? 万一自己运气爆表,走在路上,迎面就遇见了那个范雨桐,这也是有可能的嘛。 想到这个可能,沈思源心头一下子火热起来,迫不及待的就要挤到告示栏前面,看看自己的一千块,啊不,是人家范雨桐长什么样子。 就在沈思源撸起袖子,准备向前挺进的时候,有人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 沈思源回头一看,就见原主的高中同学岳雅丽,此刻正站在自己的身后。 该来的何也行没来,反倒是与他关系不怎么好的岳雅丽来了。 什么情况这是? 沈思源看着近在咫尺的岳雅丽,一头雾水:“你怎么会在这里?” 她话音刚落,便心里一动,有了一个猜测:“是何也行让你来的,是吧?” 这是一个很正常的问题,但不知为何,岳雅丽听了,她的脸色有些微微泛红,似乎有些紧张和羞涩的样子,支支吾吾的说:“是,是的。” 沈思源瞄了眼岳雅丽,接着左右看了一圈,没看到何也行的身影,不禁有些诧异:“那他人呢?” 岳雅丽看了看周围,凑到沈思源身前,低声说:“这个说来话长。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你跟我走,我慢慢说给你听。” 说完,岳雅丽就拉着沈思源,朝着一个偏僻角落走去。 沈思源回头望了眼告示栏,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但最后什么都没说,默默的随着岳雅丽离开了这里。 这个时候的沈思源还不知道,就因为她少看了一眼寻人启事,此后便平添了许多烦忧。 这两个人走啊走,一直走到那个偏僻角落,领路的岳雅丽才停下脚步。 岳雅丽四下张望片刻,确定周遭无人,这才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的告诉沈思源。 时间回到今天凌晨。 今天凌晨,半夜起来上厕所的岳雅丽,路过她母亲的房间时,听见里面传来剧烈的咳嗽声。 直到那时,岳雅丽才发现,三伏天里,她母亲竟然感冒了,而且病情似乎有点严重。 尽管她母亲病的不轻,但她知道,以她母亲的性格,第二天还是会照常上工的。 母亲为了养家,不惜拖着病体也要上工。 反观自己,为了讨好知青詹向北,背着母亲,时不时就给他送吃的用的,还借钱给他。 岳雅丽想到这里,内心深处,羞愧和悔恨的情绪翻江倒海。 她恨自己有眼无珠,看上了一个渣男。 她更恨自己在爱情面前,冲昏了头脑,只看到渣男的艰难,看不到母亲的艰辛。 不行,我借詹向北的那些钱,绝不能就这么算了……后半夜几乎没合眼的岳雅丽,越想越不甘心,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坐了起来,紧接着站起来就往外走。 岳雅丽气不过,决定这就去找詹向北,让他把欠自己的钱都还回来。 第86章 拦路虎 出了房间,岳雅丽这才发现,此时天还没有大亮,四下依旧黑蒙蒙一片。 很显然,此时并不适合出门。 尽管如此,岳雅丽并没有停下脚步,继续朝着知青点的方向赶去。 要知道,此时的岳雅丽情绪很激动,满脑子都充斥着“要债”两个字。 别说天已经蒙蒙亮了,就是天色漆黑如墨,外面伸手不见五指,也挡不住她去找詹向北要债的步伐。 昏暗的晨光之中,岳雅丽来到了知青点的大门口。 岳雅丽正要敲门,就在这时,知青点的大门突然开了。 门外的岳雅丽与门内的廖美玉,四目相对。 往日里,岳雅丽和廖美玉见面后,总是有说有笑,相处的很融洽。 但今日,岳雅丽见到廖美玉的那一刹那,完全没有心情说笑,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远离廖美玉。 这是因为,岳雅丽想起了何也行给她的忠告:廖美玉这个人疑似有问题,尽管还不能确定,但稳妥起见,最好离她远一些。 于是,岳雅丽也顾不上要债这事儿了,转身就要走。 然而,岳雅丽没能走得了,因为廖美玉一把拉住她,不让她走。 廖美玉挽着岳雅丽的手,很亲昵的问:“雅丽,这一大清早的,你来知青点做什么?” 因为何也行的提醒,岳雅丽现在对廖美玉的观感很差,这种情况下,她自然不会对廖美玉实话实说。 岳雅丽眨了眨眼,随口编了个理由糊弄廖美玉:“我妈得了热伤风,咳嗽的厉害。我想起队里的老人说过,枇杷叶煎水服用可以治咳嗽,就急忙赶来摘枇杷叶。” 她说着,就用力挣脱了廖美玉的手,快步奔向不远处的枇杷树。 岳雅丽所在的向红大队,种植枇杷树的人家不少,但那些人家都把枇杷树种在自家院子里。 唯有知青点这里的枇杷树,是种在院子外面的,可供路人随意采摘。 岳雅丽胡乱摘了几片枇杷叶,正要开溜,廖美玉就好像拦路虎一样,再一次伸手拦住了她。 廖美玉笑着对岳雅丽说:“昨天白天,我跑去后山挖野菜。为了挖到更多的野菜,我漫山遍野的跑。当时我忙着挖野菜,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对,直到晚上临睡前,我才发现,自己脖子上的项链不见了。 “那条项链,是我外婆留给我的,对我来说很重要。所以,我无论如何,都要把它找回来。我在知青点找了好几圈没找着,估计是昨天白天不小心落在了后山上。 “我今天早早就起来了,打算去后山找项链。计划是这样的,但能不能成功,说实话,我心里没底。毕竟,我就一个人,就算忙活一整天,也不可能找遍整个后山。 “我正犹豫着要不要请人帮忙呢,就看到了雅丽你。雅丽,你来的正好,我正需要你。你跟我一起去后山,帮我找项链吧。求求你了,帮帮我,请你一定要帮帮我!” 说完,廖美玉不由分说,拉着岳雅丽就往后山方向走。 哪有这样求人帮忙的? 廖美玉这不同寻常的举动,让岳雅丽嗅到了一丝不妙的气息。 不仅如此,更让她在意的是,廖美玉竟然背着一个包袱! 上山找项链,有眼睛不就行了,根本没必要带个包袱。 廖美玉去后山,并不是为了找回项链,而是另有所图。 也就是说,刚才廖美玉对她说谎了。 想到这里,岳雅丽愈发觉得不妙。 她下意识的想要远离做出反常举动的廖美玉,却发现自己的一条胳膊被牢牢的挟住,根本不能动弹分毫。 岳雅丽顿时大惊,脱口而出:“喂喂喂,你这是干什么?放开,你快放开我!” 听了这话,廖美玉非但没有放开岳雅丽,反而抓她抓的更用力,几乎是用拖的,拖着她往后山方向走。 到了这一步,岳雅丽已经意识到,廖美玉她不是疑似有问题,她是真的有问题! 这个时候的岳雅丽还不知道,廖美玉为什么非要拉着自己去后山,但她知道,自己绝不能跟着廖美玉去后山,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想到这里,岳雅丽顿时毛骨悚然,很想大喊救命。 但,呼救的话语到了嘴边,她又咽了回去。 原因很简单,她注意到,廖美玉腰间露出一截刀柄。 尽管岳雅丽心里害怕极了,但她还是强迫自己冷静。 片刻之后,岳雅丽露出温和的笑容,用尽量平和的语气说:“美玉,我们是朋友,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是应该。既然你开口了,那我一定会帮忙的,你只管放心。不过,在帮你去后山找项链之前,我得先回一趟家,把这些枇杷叶交到我妈手里,好让她早点煎服枇杷叶,早点治好咳嗽。这样吧,美玉,你在这里等我,我去去就回。” 岳雅丽希望廖美玉能相信自己的这套说辞,放自己走。 奈何廖美玉根本就不吃这一套,笑容不变,柔声说:“你先跟我去后山,帮我找到项链后,我亲自送你回家,顺便送你一瓶止咳糖浆。止咳糖浆,你知道的吧?这东西可比什么枇杷叶有用多了!” 廖美玉的声音很温柔,但她的动作却一点都不温柔,依旧用强硬的手段,拖着岳雅丽走向后山。 不久之前,岳雅丽还知道挣扎几下呢。 但是现在,岳雅丽连挣扎都不挣扎,老老实实的跟着廖美玉走向了后山。 廖美玉以为岳雅丽放弃抵抗了,心头一松,抓着岳雅丽的手也随之一松。 就在这时,岳雅丽开始行动了。 她的计划是,先夺走廖美玉的刀,再踹翻廖美玉,然后撒腿就跑。 这个计划有可行之处,奈何计划赶不上变化,在执行过程中,出了大纰漏。 岳雅丽突然毫无征兆的伸手去拔廖美玉藏在腰间的刀。 廖美玉毫无防备,在她反应过来之前,刀就被抢走了。 紧接着,岳雅丽飞起一脚,重重踹在廖美玉的脚弯处。 这一回,廖美玉没让岳雅丽如愿。 已经有了防备的她,不但敏捷的躲过了这一脚,还趁着岳雅丽出脚时重心不稳,用力将其推倒。 第87章 得救了 眼下的局面是: 岳雅丽夺刀成功后,被人一推就倒,瘫倒在地。 廖美玉失去了刀后,稳稳当当的站着,居高临下的看着岳雅丽。 俗话说,功夫再高,也怕菜刀。 岳雅丽虽然身手远不如廖美玉,但她手里好歹有把刀,和赤手空拳的廖美玉对阵,并不是完全处于劣势。 放手一搏,岳雅丽未必不能打败廖美玉。 但廖美玉那阴狠凌厉的目光,吓得岳雅丽浑身瘫软,让她提不起任何反抗的勇气。 眼看着脸带狰狞之色的廖美玉离自己越来越近了,岳雅丽心生绝望,以为自己这条小命就要交代在这里了。 就在这时,突然从不远处传来一个声音:“岳雅丽,你怎么了?怎么坐在地上?是不是摔伤了?你等一下,我这就过去扶你起来。” 这个声音……是何也行! 我有救了! 前一刻,岳雅丽还软绵绵的瘫倒在地。 下一刻,她就麻溜的站了起来,连滚带爬的奔向何也行。 一直以来,岳雅丽都对何也行避之唯恐不及,这让心仪她的何也行很是难过。 难过到了什么程度? 难过到了他吃不好也睡不好,天不亮就醒了,连早饭都没吃,就出来散心了。 让他没想到的是,散着散着,他就看到了日思夜想的心上人。 更让他没想到的是,心上人突然间像是变了个人,看到他非但没有像以前那样躲开,反而主动接近他。 看到这一幕,他不由的欣喜若狂、心花怒放。 面对距离自己越来越近的岳雅丽,有那么一瞬间,何也行很想顺势把她搂进怀里,体验一把美人在怀的快乐。 但这只是想想而已,在岳雅丽扑到自己身上之前,何也行及时拦住了她。 么得办法,此时的岳雅丽,手中拿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刀呢。 何也行此时确实是欣喜若狂、心花怒放,但他没想过真的让自己“心花怒放”啊。 在他的温言劝说下,岳雅丽总算是把刀放下了。 何也行暗自松了口气,问岳雅丽,这是怎么了? 惊魂未定的岳雅丽不敢回头,伸出一根手指,往身后指了指:“廖美玉,她要害我!” “廖美玉要害你?她为什么要害你?”何也行对此困惑不解,他下意识的看向岳雅丽手指的方向,然后有些诧异的问,“咦,人呢?廖美玉人去哪了?” 岳雅丽听了这话,也诧异的回头看去,这才发现,就这么一会儿工夫,廖美玉已经不见了踪影。 接下来,在何也行的追问下,岳雅丽把自己今早的经历,一五一十全部说了出来。 何也行听了,拳头硬了。 “不行,这件事,不能就这么算了!”何也行越想越气,一怒之下,他决定去知青点找廖美玉算账,为心上人讨个公道。 眼见何也行就要杀向知青点,岳雅丽连忙拉住了他,摇了摇头:“知青点去了也是白去,因为廖美玉已经不在那里了。” 何也行先是一愣,继而恍然:“是了,刚才我看见廖美玉背着个包袱。不好,她这是卷包袱跑路了。” 何也行之前就怀疑,廖美玉和某个不良团伙的小混混是一伙的。 结合廖美玉突然跑路的反常举动,何也行现在可以肯定,廖美玉就是那个不良团伙的一员。 廖美玉身为不良团伙的成员,可想而知,她在平日里没少做见不得光的勾当。 想到这里,何也行握紧拳头,咬牙切齿的说:“那这件事,就更不能就这么算了!廖美玉心狠手辣,不把她赶紧抓回来,她在外面还不知道要作多少恶,害多少人呢!” 可问题是,廖美玉已经跑的无影无踪,我该去哪抓她呢……何也行沉思不语,在脑海里不停搜索着“最有可能成为廖美玉落脚点的地方”。 突然,他灵光一闪,想起了一件事。 去年入冬前,他和队里的几个年轻人,跟着队里经验最丰富的的老猎人,一起上山打猎。 那位老猎人老成持重,不爱说话,这一路上,非必要不开口。 几个年轻人就不一样了,边走边聊,这一路上,嘴就没有闲下来过。 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嘛,聊着聊着,就聊到那方面了。 其中一个年轻人,突然语出惊人:“知青点的廖美玉,你们都见过的吧?她来咱们队里时间不短了,得有好几年了。平日里,她总是一副贞洁烈女的样子,可实际上,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前些日子,我看到她就跟走不动路一样,身子紧贴着一个外队的青年,一摇一摆、勾勾搭搭的进了山上的破庙……” “够了!”还没有等那年轻人说完,带队的老猎人就疾言厉色的打断他的话。 看着老猎人那张铁青的脸,几个年轻人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 他老人家的小儿媳周毓秀是知青,而且她和廖美玉关系很好,两个人走的很近,经常凑在一起说说笑笑。 如果廖美玉是个见到野男人就双腿发软的浪货,那跟她很投缘的周毓秀会不会也是…… 当时,包括何也行在内的几个年轻人不敢多想,因为细思极恐。 现在,何也行突然想起这件事,皱了皱眉,心中仔细的思量着。 片刻之后,何也行果断决定:去山上的破庙看看! 此时的岳雅丽,她对何也行的观感,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廖美玉那么坏,她不放心何也行独自一人去追捕廖美玉。 于是,她强行按捺住内心恐惧的情绪,主动向何也行提出,要和他一起去。 这对于何也行来说,无疑是一个和心上人独处的绝佳机会,是他以前做梦都不敢想的美事。 但何也行是真心喜欢岳雅丽,又怎么舍得让自己的心上人去冒这样的风险。 何也行断然拒绝了岳雅丽的提议,生怕她不听话,偷偷跟着自己,便给她找了点事做: 昨天,何也行跟沈思源约好了,第二天中午十二点,在县火车站门口见面。 如今,何也行要去追捕廖美玉,八成是不能如期赴约了。 何也行可不敢让沈思源白等,就让岳雅丽代他过去赴约。 第88章 难言之隐 岳雅丽原本是不想答应的,因为她心里实在是放心不下何也行。 但转念一想,自己手无缚鸡之力,跟着何也行,非但帮不上忙,甚至还有可能拖累他。 岳雅丽权衡再三之后,改变了主意,答应何也行,代他去赴约。 值得一提,岳雅丽与何也行分开之前,把自己手里的刀交到他的手上,并郑重嘱咐他,一定要小心再小心,能抓住廖美玉自然是最好不过了,但抓不住也不要紧,最要紧的是保护好自身的安全。 岳雅丽站在原地,目送着何也行离去,这才转身离开。 岳雅丽一大清早就出门了,正常情况下,她肯定是能在中午十二点前抵达县火车站的。 不承想,在乘拖拉机赶往县火车站的途中,拖拉机突然间就出故障了,而且是一时半会儿修不好的那种。 那没有办法了,岳雅丽只能从拖拉机上下来,步行前往县火车站。 尽管岳雅丽已经很努力的赶路了,但拖拉机抛锚的地方距离县火车站实在太远,她紧赶慢赶,还是来晚了。 原来如此。 沈思源从岳雅丽口中得知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她心里头那点对何也行的怨念,顿时烟消云散。 接着,她仔细打量岳雅丽,就见眼前这姑娘脸色有些潮红,头发也有些散乱。 大热天的,难为这姑娘赶了这么长的路……沈思源暗自点头,看向岳雅丽的目光柔软了许多。 想了想,她把手伸进挎包里,掏啊掏,掏出一个很大的油纸包,打开里面是一堆白白胖胖的包子。 沈思源从油纸包里,随手取出两个包子,然后把那个油纸包塞到岳雅丽怀里:“你急着赶路,还没吃午饭吧?来,吃包子,吃包子!” 岂止是午饭,岳雅丽出来的急,连早饭都没吃呢。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何况是两顿呢。 岳雅丽现在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了。 看着怀里的包子,闻着包子散发出的香气,她下意识的吞了吞口水,很想要大口大口的吃包子。 但,她并没有拿起包子就吃。 这是因为,如今的她,已经不再是那个不谙世事、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娇女。 这两年,经历过社会的毒打,她深知粮食有多么珍贵,尤其是这种白面包子,更是珍贵异常。 岳雅丽犹豫了一下,把怀里的油纸包还给沈思源:“太珍贵了,我不能……” 沈思源摆摆手:“这是我用山上的野果换回来的,没花钱,谈不上珍贵。所以,你只管放心的收下,不要觉得有负担。” 顿了顿,沈思源笑着继续说,“想当初,我俩一起念高中,当时我自身难保,时常吃了上顿没下顿,你看在眼里,可没少接济我。现在我有了一点能力,请你吃几个包子怎么了?拿着,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闻言,岳雅丽沉默了片刻,重重的点了点头。 此刻的她,眼圈一红,突然很想要放声大哭。 见状,沈思源暗自叹了口气,心说:这世道,普通人的日子太难过了。 沈思源想要宽慰岳雅丽几句,但很多事情,不是宽慰几句就有用的。 她想了想,索性就不口头宽慰了,还是换一种方式开解岳雅丽吧。 只见沈思源若无其事的咬了一大口包子,嚼了几下,然后脸色狰狞的咽下去。 这还没完,紧接着,她又用自己的小拳拳在胸口锤了几下。 看到沈思源这副差点被包子噎死的样子,岳雅丽哪里还顾得上暗自神伤,连忙关切的问:“思源,你还好吧?” 沈思源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一脸劫后余生的表情:“额,还好……吧?” 顿了顿,她摆了摆手,“不行不行,空口吃包子,能噎死个人。走走走,咱们去附近的国营饭店买两碗汤,一边喝汤,一边吃包子。” 说完,她就挽着岳雅丽的胳膊,朝着饭店的方向走去。 两碗汤而已,没几个钱的。 尽管如此,岳雅丽还是舍不得花这钱,哪怕这钱会由沈思源来出,不用她来出。 岳雅丽沉吟着说:“那个,要不,咱们别去饭店买汤喝,去山上打水喝吧?附近的山上有一个泉眼,从那里流出来的泉水清冽爽口,这样的大热天,用来解渴最好不过。” 沈思源提议去饭店买汤喝,只是为了分散岳雅丽的注意力,究竟是喝汤还是喝水,她并不在意。 听岳雅丽这么说,沈思源一口答应下来。 随后,沈思源有些诧异的说:“附近的山上有一个泉眼,这你都知道?你对这一带很熟悉嘛。” 话音刚落,沈思源心里一动,忽然想起来一些往事。 岳雅丽的父亲没出事之前,每逢月底,她都会接济原主。 接济原主的东西,或者是馒头,或者是面饼,要不就是焦屑。 唯有一次——其实就是最后那次,那次过后,岳雅丽的父亲就出事了——岳雅丽带着两个饭盒来学校。 她自己一盒,给原主一盒。 原主打开一看,饭盒里是满满当当的猪头肉,便下意识的想拒绝。 不等原主开口,岳雅丽抢先解释:“这是我外婆听说了你的事之后,特意从她家附近的国营饭店买来的,指名道姓的要求给你。你要是不肯收下,我没法回去交差。” 她生怕原主仍倔强的不肯收,又补充说,“这猪头肉,是那家国营饭店的招牌菜,在火车站一带,乃至整个县城,都很出名。这么有名的菜,你可千万不能错过啊!” 这么说来,岳雅丽的外婆家,应该是在火车站附近……沈思源回忆往事后,得出这样的结论。 果不其然,接下来,便听岳雅丽说:“我是在我外婆家长大的,而我外婆家就在这附近。所以,我对这一带,熟的不能再熟了。” 她说着说着,怅然的叹了口气,“自从我爸出事,我就再也没有去过我外婆家。两年了,我已经两年没有见到我外婆了,也不知道她的身体怎么样了?上次见面,她哭的厉害,眼睛都哭肿了,我很担心,一直很担心。” 听到这话的沈思源,第一反应是:你既然这么担心,为什么不去看看你外婆呢? 但沈思源没有把这话问出口,因为她很快反应过来:这其中,肯定有难言之隐。 既然是难言之隐,沈思源自然不会去刨根问底的深究其中缘由。 第89章 我又行了 “你已经饿坏了吧?来来来,先小口小口的吃个包子,垫垫肚子。不过你得小心啊,千万别像我一样,噎着了。”沈思源不动声色的转移话题,分散岳雅丽的注意力。 岳雅丽确实饿坏了,听了这话,当即从油纸包里取出一个包子,咬了一小口。 片刻之后,她瞪大眼睛,看看手里的包子,又看看沈思源,漂亮的大眼睛里闪烁着惊奇:“这是什么馅儿的包子?好好吃啊!” 什么馅儿的包子?你问我,我也不知道啊……沈思源在心里说。 原来,眼前这个油纸包里的包子,都是沈思源施展“隔空取物”这项技能,从便利店的蒸笼里,“现抓”的。 由于那个蒸笼里的包子种类繁多,沈思源也搞不清楚自己抓回来的究竟是什么馅儿的包子。 考虑到自己刚才吃的那个包子是香菇猪肉包,沈思源淡淡道:“还能是什么馅儿?不就是肉馅儿呗。” “肉馅儿?”岳雅丽漂亮的大眼睛里闪过问号,她疑惑的看向沈思源,“肉馅儿不应该是咸的吗?我吃的包子,味道甜滋滋的,不管怎么想,都不像是肉馅儿的呢。” 听到这话,沈思源干笑了两声:“包子是什么馅儿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好不好吃。既然你觉得好吃,那你就多吃点。” 顿了顿,她继续说,“你我胃口都不大,再好吃的包子,也吃不了几个。何也行就不同了,他那么大的块头,胃口肯定小不了。这样的包子,我猜他能吃十个!对了,何也行这个人,除了人高马大,还有什么优点么?” 啧啧,沈思源这话题转的,很有些生硬啊。 不过,岳雅丽并没有意识到沈思源是在转移话题,因为此刻她的全副心思都在何也行身上。 岳雅丽认真的想了想,羞红着脸,轻声说:“何也行这个人,看着不怎么靠谱,其实挺可靠的。仔细想想,他这人的优点还是很多的。比如说……” 不等岳雅丽举例说明,就有一道大大咧咧的声音,在旁边插了一句:“哎呀,原来你俩在这里呀,让我一顿好找!” 听到这声音,沈思源倒没什么,她循声看了过去,神色如常。 岳雅丽就不一样了,就跟干坏事被当场抓包一样,手足无措。 大步奔来的何也行,第一时间就注意到岳雅丽的异样,连忙关切的问:“岳家妹妹,你这是怎么了?” 他不问还好,他这么一问,岳雅丽愈发的手足无措。 “啪”的一声,岳雅丽怀里的油纸包掉地上了。 何也行赶紧捡起来,拍了拍,笑着说:“没事没事,只是外面这层纸有点脏,里面的包子还是干干净净的。” 他说着,吞了吞口水,好奇的问,“这包子从哪里买来的?看着就很好吃。” “从哪里买来的不重要,好不好吃才重要。”沈思源拿起一个包子,直接塞进何也行的嘴里,“你尝尝看怎么样,好不好吃?” 沈思源的话音刚落,尝出味儿的何也行就发出一声惊叹:“唔,好好吃!” “好吃你就多吃点!”眼见何也行两三口就干掉一个包子,沈思源又投喂了一个包子。 何也行也是个人才,一心两用——品尝美味的同时,不忘关心美人。 “岳家妹妹,你的脸好红啊。怎么回事?热的吗?”何也行鼓着腮帮,嚼着食物,看着岳雅丽,含糊不清的问道。 闻言,岳雅丽的脸更红了,跟熟透的红苹果有得一拼。 吃都堵不住你的嘴……沈思源心里嘀咕,忍不住白了何也行一眼。 她想了想,好奇的问何也行:“你不是去抓那个廖美玉了吗?廖美玉人呢?” 听了这话,何也行脸色一僵,嘴里的包子瞬间不香了。 他草草的把剩下的包子吃完,一脸尴尬的说:“那个,我把人给跟丢了。” 沈思源就知道是这样,她惊讶的看着何也行:“咦,你不是在公社武装部工作过吗?按理来说,以你的能力,跟踪廖美玉这样一个目标应该不成问题,怎么会把人给跟丢了呢?” 不等何也行回答,一旁的岳雅丽便抢答了:“廖美玉可不是普通的目标!这个女人作恶多端,经验老到,作恶的手段高明的很,逃跑的手段自然也差不到哪里去。何家哥哥没能抓住她,这很正常。” 这话一出,原本蔫了吧唧的何也行,像是被注入某种神秘的力量似的,瞬间精神抖擞。 这一刻,他觉得自己又行了! 何也行目光灼灼的看着岳雅丽,嘴角不自觉的翘起:“虽说我把人给跟丢了,但我这一趟没白跑,我有收获,大有收获!” 因为急于在心上人面前表现自己,何也行没有卖关子,当即说出了他这一趟的“收获”。 时间回到今天早上。 今天早上,何也行和岳雅丽分开后,只身前往山上的破庙。 山上的破庙,其实是山神庙,坐落在一个山坳里。 尽管地方有些偏,但那座山神庙也曾经风光过,拥有过不少信徒。 由于大环境发生变化,早在二十多年前,那座山神庙就已经风光不再,别说信徒了,就连庙里的和尚都已经尽数跑光了。 长达二十多年无人打理,那座山神庙成了满目荒凉的破庙,破庙周围草木茂盛的过分。 不说树木,就说野草,好多都不止一人高。 何也行趁着草木的掩护,悄悄的潜入破庙。 在那里,何也行果然见到了廖美玉,以及外队的青年。 可问题是,外队的青年,不是一个,而是两个! 这一点,显然是出乎了何也行的意料。 看见眼前这一幕,隐藏在暗处的何也行,赶紧往里缩了缩,藏的更深了。 要知道,何也行明知道破庙里可能藏着廖美玉和她的姘头,还是过来了,是因为他自恃身手不凡,双拳能敌四手。 可现在,预料中的两个人变成了三个人,这就意味着,“四手”变成了“六手”。 双拳对阵六手……何也行不是很有把握,所以他决定先隐藏起来,在暗中监视,伺机而动。 第90章 阳奉阴违 尽管对方有三个人,六只耳朵,但何也行偷偷潜入破庙的时候,他们仨正吵的不可开交,所以对何也行的潜入毫无察觉,依旧你一言我一语的争吵不休。 这三个人持续不停的吵着,躲在暗处的何也行持续不停的听着。 听着听着,何也行渐渐搞明白了一些事情。 比如说,廖美玉为什么要卷包袱跑路? 又比如说,眼前这两个青年是什么人? 原来,廖美玉以及这两个青年,都是某个不良团伙的成员。 他们的老大高伟成,乃是县革会主任高顺东的亲侄儿。 有这层关系罩着,高伟成做起事情来,自然是顺风顺水。 最混乱的那段日子,高伟成带着手下,明火执仗的打家劫舍,肆无忌惮的把别人家的财产据为己有,可谓是赚了个盆满钵满。 虽说高伟成这个人,为了搞钱,不择手段,害得好多人家家破人亡,他的双手沾满血腥。 但有一说一,他对自己人还是不错的。 那段日子,高伟成自己吃肉的同时,或多或少都会给手下喝点汤。 作为他的手下,廖美玉他们仨自然喝到了汤。 值得一提,所谓的汤,说是不多,但那是对赚下金山银海的高伟成而言,对普通人来说,其实还挺多的,甚至可以说是大赚特赚。 廖美玉他们仨很满意这样的分配方式,认为自己跟对了人,往后只要紧紧跟随高伟成,就可以一直这么赚下去。 一直这么赚?想得美! 事实是,廖美玉他们仨跟着高伟成,仅仅是在开始的那两年大赚特赚,过后赚到的钱就很有限了。 这是因为,最混乱的时期仅仅持续了三年不到。 在那之后,虽然那场不可言说的运动还没结束,社会上还是有些混乱,但社会秩序明显有所好转。 在这种大环境下,继续像以前那样打家劫舍的话,无疑会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甚至是众矢之的。 高伟成的伯父高顺东,他很清楚侄儿在外面干些什么,因为侄儿赚回来的金山银海,其实有相当一部分,最后到了他手里。 自己不用亲自干脏活儿,就能得到大把大把的钱,高顺东心里乐开了花,他很乐意为侄儿的“事业”保驾护航。 但,高顺东爱财不假,惜命也是真的。 而且,相比起钱财,高顺东更爱自己的性命。 因此,最混乱的时期过后,高顺东就把高伟成叫到自己的面前,再三叮嘱侄儿,今时不同往日,切记收敛锋芒,小心谨慎行事,不可随意树敌。 自己背后的靠山都这么说了,高伟成自然不敢阳奉阴违。 在那之后,高伟成做事便收敛了许多。 但,只是有所收敛而已。 高伟成并没有金盆洗手,他依旧带着手下搞“事业”,只不过由明转暗——不再明抢,改为暗夺。 具体来说就是,高伟成把手下分为数个小组,让这些小组分散在县火车站附近,在来来往往的人群里,先是选择一个人作为目标,然后对这个目标进行甄别,确定这个目标没有问题,就对这个目标下手。 高伟成为什么要让手下对选中的目标进行甄别呢? 这是因为,高伟成认为,最适合下手的目标,光有钱是不够的,还得是没背景的那种。 抱着这种想法,高伟成再三告诫手下,千万不要贸然下手,下手前一定要在不惊动目标的前提下,对目标进行仔细甄别,如果发现目标背景深厚,那即便目标再怎么有钱,也不要对对方下手。 总而言之,做事的时候,一定要懂得取舍。 廖美玉他们仨同属一个小组。 最开始,他们仨很听话,做事的时候,会严格遵循高伟成定下的规矩。 但渐渐的,他们仨就不那么听话了,有些时候,不会严格遵循规矩做事。 这是因为,他们仨发现,遵循规矩做事,不仅很费事,而且很耽误他们赚钱。 在接下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阳奉阴违,确实让他们仨尝到了甜头,但也埋下了隐患。 前些日子,他们仨为了眼前利益,再一次阳奉阴违。 但这一次,他们仨可就没有前几次那么幸运了——这一次,他们仨踢到了铁板,惹到了他们仨绝对惹不起的大人物。 眼看着就要东窗事发,性命不保了,他们仨只好厚着脸皮求到了高伟成那里,求他出手相救。 得知他们仨招惹的人是什么来头后,别说出手相救了,高伟成一度想亲手掐死这三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蠢货。 但因为种种原因,高伟成最终还是决定帮他们仨一把。 不过,高伟成可不是无条件的帮他们仨平事。 一大笔钱,这是他们仨必须付出的代价。 除此之外,他们仨还必须找一个替罪羊,替他们仨承受罪责。 为了活命,他们仨满口答应下来。 他们仨在高伟成面前答应的爽快,回去之后,就开始犯愁了。 这又是出钱又是出人的,条件不是一般的苛刻。 他们仨到底要怎么做,才能够做到这些条件呢? 他们仨思来想去,终于意识到,高伟成提出的这些条件,光靠他们仨自己,是不可能做到的,事到如今,就只能向家人求助了。 意识到这一点后,他们仨先是分配任务—— 廖美玉负责筹集一半的钱,另一半的钱,则由她的一个同伙负责筹集。 至于说替罪羊,就由她的另一个同伙负责寻找。 然后他们仨就各回各家,向各自的家人求助了。 他们仨制定出来的这个计划,似乎颇具可行性。 但事实是,这三个人,就没有一个完成任务的。 原因很简单,他们仨的家人,在关键时刻,没有一个靠得住的。 这就导致了,现如今他们仨,要钱钱没有,要人人没有。 这种情况下,他们仨哪里还敢指望高伟成帮忙平事? 平不了事,那他们仨可就……危!!! 不行,不能这么坐以待毙。 趁着那个惹不起的大人物还在追查,还没有查到他们仨身上,他们仨必须赶紧跑! 于是,就有了廖美玉卷包袱跑路的那一幕。 至于说廖美玉跑路就跑路,为什么要挟持岳雅丽去后山,那是因为廖美玉现在手头上没什么钱,就想把偶遇的岳雅丽弄去后山打晕,然后设法卖掉换钱。 躲在暗处的何也行亲耳听到廖美玉的打算后,忍了又忍,这才把冲出去撕碎廖美玉的冲动压制住。 第91章 没戏了 廖美玉他们仨互相扯皮,互相揭短,互相拆台,互相指责,互相翻旧账。 又吵又闹的他们仨,不停的宣泄着内心的阴暗,尽情的发泄着心中的恶意。 他们仨释放出来的负面情绪,过于强烈,差点把破庙的屋顶给掀翻了。 他们仨说的这些破事儿,过于零散琐碎,何也行听的脑仁子疼。 就在何也行考虑要不要把自己的耳朵给堵住时,廖美玉突然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说时间差不多了。 紧接着,他们仨就偃旗息鼓,不再斗嘴,结伴离开了那座破庙。 看到这一幕,何也行也随之离开了那座破庙。 因为对方有三个人,六只耳朵,所以何也行不敢靠的太近,远远的缀在他们仨的后面。 这就造成了,他们仨都已经下山了,跳上了停靠在路边的大货车,何也行还在山上呢。 山上的他,到了现在,总算是明白了,廖美玉刚才那句“时间差不多了”是什么意思。 原来,廖美玉他们仨事先已经联系好了车,时间一到,他们仨就可以坐车跑路了。 后知后觉的何也行,晚了一步,就只能站在山上,眼睁睁的看着那辆车绝尘而去。 因为相距实在太远了,路上的尘土又实在太多了,何也行没能够看清那辆车的车牌号。 不过,何也行通过之前的那番争吵,知晓了廖美玉那两个同伙的名字,也算是颇有收获了。 听到这里,沈思源忍了忍,没忍住,笑出声:“不是吧不是吧,两个人的名字,这就是你所说的收获?” 何也行一听,脸色不禁有些尴尬。 他有心要狡辩几句,但岳雅丽就在身边,他生怕开口狡辩,会给岳雅丽留下不要的印象,只好忍住不开口。 何也行以为自己只能吃这个哑巴亏了,但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个时候,岳雅丽突然开口了。 只见岳雅丽笑吟吟的看着他,一脸好奇的问:“何家哥哥,那两个家伙叫什么名字呀?” 何也行又惊又喜,连忙回答:“那两个家伙,一个叫宋耀祖,一个叫苏文斌。” 他的话音刚落,沈思源就脸色大变,就连声音都变的尖锐了:“什么,你说其中一个人叫苏文斌?!” 何也行怔怔的看着沈思源,虽然不明白沈思源的反应为什么这么大,但还是点了点头:“对,就是苏文斌,没错。” 听了这话,沈思源微微垂下眼睑,将刚才从何也行那里得来的信息,在脑海里复盘了一遍。 略过了一会儿,沈思源看向何也行:“你刚才说,那三个人没能完成任务,是因为他们仨的家人靠不住。究竟是怎么个靠不住法,你能给我详细说说吗?” 究竟是怎么个靠不住法,廖美玉他们仨斗嘴的时候,口不择言,有详细说过。 在何也行看来,这是无关紧要的内容,没必要细说详情,所以他刚才就没有细说。 此时此刻,沈思源特意问了,何也行也不隐瞒,当即将这部分内容详细说与沈思源听。 廖美玉他们仨各回各家之后,当即向各自的家人求助。 廖美玉是知青,她的家人不在身边,她便跑去大队部,给她的家人打电话。 接电话的是她的母亲。 因为这些年来,廖美玉时常给她的家人寄钱,所以她的母亲接到她的电话,最开始还是很高兴的。 但后来,她告诉她的母亲,她现在急需一笔钱救急,希望她的家人能想办法凑一凑…… 她还没说完,她的母亲就“啪”的一声,把电话给挂了。 隔了好些天,她的家人才寄过来一封信。 写信的是她的父亲。 信里没有钱,一分钱都没有,有的只是各种借口,概括起来就两个字:没钱。 廖美玉的父母,多半不是没钱,只是不愿意把钱交到她这个赔钱货手里而已。 廖美玉的同伙宋耀祖,他的父母则不一样,他们夫妇不是谎称没钱,而是真的没钱。 因为他们夫妇是真心疼爱宋耀祖这个唯一的儿子,他们夫妇手里的那些钱,往日里就已经全都补贴给宝贝儿子了。 得知宝贝儿子惹上麻烦,急需一笔钱平事后,他们夫妇表现的比宋耀祖本人还要着急,当即表示会想尽一切办法,哪怕是偷,哪怕是抢,哪怕是杀人放火,也要帮他筹到钱。 然而,说是这么说,他们夫妇折腾了好些天,差点把家里的老人折腾死,也没能筹到几个子儿。 由此可见,宋耀祖的父母虽然要比廖美玉的父母强一些,但也强不到哪里去,同样靠不住。 廖美玉的另一个同伙苏文斌,他的亲生父母都不在了,他现在身边就只有妹妹和继母。 他妹妹年纪还小,又没什么本事,肯定是指望不上的,他能指望的就只有他的继母了。 其实,过去的那些年里,他和继母相处的并不是很融洽,母子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很好。 在这种情况下,苏文斌并不认为,他的继母会帮他。 但他这不是走投无路了吗? 抱着试一试的想法,他去找了他的继母,说自己急需一个替罪羊,让他的继母帮忙想办法。 结果完全出乎他的意料,对于他的求助,他的继母一口就答应下来,没有半分犹豫。 而且,他的继母很快就给他物色好了人选——他的表弟。 人选定下来了,接下来就是设局让他的表弟当替罪羊,心甘情愿的那种。 为什么要强调心甘情愿呢? 这是因为,那个惹不起的大人物很重视这件事,必定会亲自审问替罪羊。 如果替罪羊不是心甘情愿的,那个惹不起的大人物立刻就会察觉出其中的猫腻。 到那时,他们这三个真正的有罪之人,可就在劫难逃了。 因此,设局一事,对于苏文斌来说,事关重大。 这么重要的事,苏文斌不敢不重视,正准备要亲自出马。 就在这时,他的继母对他说:这件事交给我,我会办的漂漂亮亮的,你只管放心,静候佳音即可。 苏文斌向来游手好闲,既然继母要帮他代办,那他自然是求之不得,乐得轻松。 于是,苏文斌就把这件事交给了他的继母。 他本人则跑去找宋耀祖这个狐朋狗友,然后两个人一起跑去城里鬼混。 鬼混了好几天,苏文斌也没等到继母那里传来的佳音,觉得不对,回去一看。 好家伙,他的继母直接消失了! 人都不见了,那她答应的事,自然是没有下文了。 完了,替罪羊,没戏了。 由此可见,继母就是继母,相比两个同伙的父母,苏文斌的继母更加靠不住。 第92章 借刀杀人 听了这番话,沈思源似笑非笑的点了点头。 别看沈思源面带微笑,表面风平浪静,但此刻的她,其实内心一点都不平静,甚至想杀人的心都有了。 沈思源想杀谁?自然是苏文斌。 今天之前,尽管沈思源已经知道,原主姐弟的悲剧,起因是苏文斌惹下大祸,敢做不敢当的他央求秦淑兰帮自己找个替死鬼。 但,沈思源并不是特别憎恨苏文斌。 这是因为,今天之前,沈思源并不确定,秦淑兰找来的替死鬼是沈思宸,这件事苏文斌是否知情。 就在刚刚,沈思源知晓了答案:这件事苏文斌不仅知情,而且还想要亲自参与其中,设局算计沈思宸。 这一刻,沈思源对苏文斌的憎恨达到了顶点,不由的对他生出了杀心。 沈思源深吸一口气,按捺住内心暴怒的情绪,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略一沉思,沈思源问何也行:“刚才你说,那三个人得罪了一个惹不起的大人物。那个大人物是谁,你知道吗?” 何也行摇了摇头。 沈思源秀眉微蹙,又问何也行:“那他们仨惹下了什么祸,你知道吗?” 何也行还是摇头,他有些无奈的说:“他们仨吵架的时候,口不择言,什么都往外说。吵得最厉害的时候,就连同伙小时候偷奶奶的钱买糖吃,这种早八百年前、鸡毛蒜皮的小事,他们仨也好意思拿出来说。 “唯独有关他们仨惹下大祸这件事,他们仨没有细说,只说自己倒霉,惹上了惹不起的大人物。至于大人物是谁,怎么惹的,啥时候惹的,这些细节,他们仨统统没有说。” 说着说着,何也行嘴角露出一丝嘲讽,似是想到了什么,冷笑一声,“像他们仨这种人,我在我们队里见过。这种人平日里做点事就咋咋呼呼,恨不得让所有人都知道,自己干了多少活,为队集体做了多少贡献。而一旦这种人做错了事,就会装死,绝口不提自己都干过些什么。” 听了这话,一旁的岳雅丽怀疑何也行在内涵队里的知青詹向北——也就是她喜欢过的那个渣男。 因为在她的印象里,詹向北就是这种人。 搁在以前,岳雅丽好歹要替詹向北辩解几句。 但现在,岳雅丽什么都没说,一笑而过。 何也行一直在暗中观察岳雅丽,看到她的反应,心里高兴坏了,忍了又忍,这才憋住,没笑出声来。 反观沈思源,此时的她,神色凝重,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 原来,沈思源刚才想的是,使一招借刀杀人之计,干掉苏文斌。 可现在,沈思源突然发现,自己根本就不知道,那把能够干掉苏文斌的“刀”在哪里。 就很郁闷! 就在沈思源愁眉不展之际,两个人的对话远远传来: “什么,只要找到那个姑娘,就可以领到一千块钱?真的假的啊?” “当然是真的。寻人启事上面,白纸黑字的写着呢,假不了!” “……” 一旁的何也行也听到了两个人的对话,他不禁有些好奇:“一千块钱?什么一千块钱?” 听了何也行的问题,沈思源心里一动,忽然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于是,沈思源一心二用—— 一边把从吃瓜群众那里听来的、关于寻人启事的情报,转述给何也行以及岳雅丽。 一边在心里不断的完善自己的想法。 转述完毕,沈思源笑着问何也行:“那一千块钱,你想不想赚?” “当然想赚!”何也行下意识的作出回答后,这才反应过来,“怎么,你知道那个姑娘的下落?” “这我可不知道。不过,”沈思源话锋一转,挑起嘴角,“我知道那个姑娘是被什么人所害,只要抓住了那些人,自然可以从那些人口中得知那个姑娘的下落。” “咦,你怎么会知道那个姑娘是被什么人所害……”何也行话说到一半,突然卡壳。 过了片刻,他才继续往下说,“你说的‘那些人’,该不会是指廖美玉他们仨吧?” 沈思源笑着点头:“正是。” 何也行一脸好奇的问:“你怎么知道的?” “猜的!”沈思源昂起下巴,自信的说。 猜的你还这么自信?究竟是谁给你的自信……何也行心里吐槽。 虽然何也行没有明说,但沈思源看得出来,对于自己的猜测,何也行心里持怀疑态度。 于是,沈思源给出解释: 首先,那个名叫范雨桐的姑娘在县火车站附近莫名失踪。 这起失踪案,正好在廖美玉他们仨的业务范围内。 其次,关于范雨桐的寻人启事,因其悬赏金额极高,引来越来越多的关注。 廖美玉他们仨早不跑,晚不跑,偏偏选在这个当口跑路了。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一千块钱,如此高的悬赏金额,绝不是普通人能够出得起的。 那个发布悬赏的人,九成九是个身份地位不简单的人物。 这样的人物,与廖美玉他们仨得罪的“那个惹不起的大人物”,身份相符。 综上所述,沈思源有理由相信,那个名叫范雨桐的姑娘,她就是被廖美玉他们仨所害。 听了沈思源的解释,何也行不得不承认,沈思源的猜测很有道理。 何也行点了点头,他被说服了。 沈思源很满意何也行的反应,她笑吟吟的说:“那还等什么?我们赶紧去张贴寻人启事的地方,把那上面留的联系方式打听清楚,然后就去联系那个发布悬赏的人。相信以此人的能量,很快就能把廖美玉他们仨给抓回来。到那时,那三个人绝对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八成是要吃‘花生米’了。” 听到这里,心地善良的岳雅丽有些不忍心,于是说道:“思源,你的猜测很有道理,但猜测毕竟只是猜测,并不一定是事实。万一你猜错了,谋害范雨桐的另有其人,并非廖美玉他们仨,那岂不是冤枉好人……” 说到这里,岳雅丽忽然语塞,因为她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廖美玉他们仨,可不是什么好人呐。 既然不是好人,那就谈不上什么冤枉好人。 那么问题来了,冤枉好人是不可以的,那冤枉坏人呢,就可以了吗? 岳雅丽这个姑娘比较耿直,一时间她有些想不明白,面露纠结之色。 第93章 死不足惜 沈思源察言观色,看到岳雅丽的表情,便能大概猜出她心中所想。 略一思索,沈思源凝视着岳雅丽,很认真的说:“廖美玉他们仨,平日里为了赚钱,不择手段。手段之狠辣,就连他们的老大都觉得很不妥。可想而知,他们仨作的恶绝对令人发指,害的人绝对不在少数。不管范雨桐是不是被他们仨所害,他们仨都该死,死不足惜。所以说,如果他们仨最终吃了‘花生米’,那纯粹是他们仨罪有应得,根本就谈不上冤枉。” 这话说的,何也行深以为然,附和着点头:“没错,廖美玉他们仨,作恶多端,祸害了不知多少无辜之人。祸害范雨桐的人,是他们仨也好,不是他们仨也罢,他们仨都该死!” 说着说着,他不由的想起今早廖美玉挟持岳雅丽的那一幕,勃然大怒,“廖美玉坏事做尽,她的两个同伙又是什么好人不成?都是混账东西!这些混账东西把这里祸害完了,就想走?做梦!” 说罢,怒气冲冲的何也行,转身就朝着告示栏的方向奔去。 见状,岳雅丽连忙高喊:“诶,等等,你等等!” 这话一出口,正在狂奔的何也行立刻来了个急刹车。 不过,虽然何也行二话不说,就停下了脚步,但是,他心有不甘,不甘心放弃这个收拾廖美玉等人的绝佳机会。 何也行看着岳雅丽,声音透着低沉:“岳家妹妹,你还是觉得我们不该……” “打住!”岳雅丽打断何也行,笑着说,“何家哥哥,我觉得你的想法很对,你的做法也很对。我叫住你,不是为了拦住你,而是想让你等等我,因为我想和你一起去。” 何也行一听这话,顿时喜出望外,忙不迭的说:“好好好,一起去,我们俩一起去!” 说罢,何也行就和岳雅丽肩并肩,一起前往告示栏那里。 喂喂喂,你们俩在搞什么?竟然不喊我一起! 几步之外的沈思源,看着渐行渐远的两个人,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多余。 尽管沈思源心里颇有微词,忍不住在心里吐槽:有些人有异性没人性,但她还是很识趣的慢走一步,没有冲上前去,插在两个人之间当电灯泡。 不久后,何也行、岳雅丽以及沈思源,一前一后,抵达了告示栏这里。 好家伙,相比起之前,现在这里人更多了,完全可以用“人山人海”来形容。 何也行看看水泄不通的人群,又看看单薄柔弱的岳雅丽,当即挺了挺胸膛,暗戳戳的秀了一把宽阔厚实的胸膛。 然后他很有担当的说:“我是男子汉,挤进去看寻人启事的活儿就交给我了,你在这里等着就行。这么大热的天,你就不要跟我一起进去了。” 说完这句话,何也行这才发现,岳雅丽身边还杵着一个沈思源,便补充了一句,“沈家妹妹,你也在这里等着吧。” 咦,沈家妹妹? 听了这个称呼,沈思源挑了挑眉,心说昨儿个你可是喊我姐的,今儿个姐怎么就变成妹了? 沈思源感觉新收的跟班小弟有些飘了,这让她有些不爽。 想给自己制造机会,在心上人面前表现自己是吧? 呵呵,你没机会了! 沈思源不给何也行表现的机会,先是截住了他,充满警告的眼神,深深的看了他一眼。 紧接着,就开始在人群里物色合适的目标。 很快,沈思源就找到一个热心人,从他那里打听出联系方式——不仅有地址,还有电话。 不得不说,沈思源找的这个热心人,他是真的热心啊。 他把联系方式告诉沈思源后,犹豫了下,把沈思源引到一个僻静的角落,小声提醒说:“寻人启事上面没有明说,但不少本地人都知道,那上面留的地址和电话,都是县革会家属大院的。那地方的人,很多都不是好相与的。如果不是找到了很有价值的线索,你最好不要联系那边。” 顿了顿,他凝视着沈思源,语重心长的说,“一千块钱,可不是那么好赚的。小姑娘,你还年轻,以后还有很多赚钱的机会,千万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就把自己搭进去啊。” 这话说的,让沈思源瞬间心情一紧。 不等沈思源细问,那好心人便摆摆手,飘然远去了。 眼见那好心人离去,等在不远处的何也行和岳雅丽,连忙凑了过来。 细心的岳雅丽发现,沈思源神色有些不对劲,眉宇间隐隐透着愁色,便问她这是怎么了。 沈思源没有瞒着岳雅丽,当即转述了那好心人的提醒。 岳雅丽听了,第一反应和沈思源一样:瞬间心情一紧。 “县革会家属大院?廖美玉他们仨的后台,不就是县革会主任的侄子么?”岳雅丽越想越不安,内心深处有着深深的茫然和担忧,“那个发布悬赏的人,怎么会和县革会扯上关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顿了顿,她说出了心里最大的担忧,“那张寻人启事……该不会是一个陷阱吧?” 岳雅丽的表情管理能力远不如沈思源,说着说着,她脸上流露出浓浓的担忧。 看着岳雅丽满脸的担忧,何也行心疼坏了。 为了宽慰岳雅丽,何也行故意笑出声,语气轻松的说:“哈哈,陷阱?你该不会认为,那个发布悬赏的人和高家叔侄是一伙的吧?这怎么可能!你想啊,如果那个发布悬赏的人和高家叔侄是一伙的,那他们四处张贴寻人启事做什么?吃饱了撑着,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么?” 诶,这倒也是……岳雅丽悬着的心放松了不少,但她还是有些担心:“可是,那个发布悬赏的人把联络处设在哪里不好,偏要设在县革会家属院——这个和高家叔侄有关联的地方,这是为什么?” 何也行不甚在意的摆摆手:“巧合,这就是个巧合。你就不要多想,自己吓自己了。” 这时,低头沉思的沈思源抬起头来,说出自己的观点:“我也认为,那个发布悬赏的人和高家叔侄不是一路人,此人把联络处设在县革会的家属院,只是一个巧合。 “为什么这么说?这是因为,刚才何也行转述廖美玉他们仨的对话时有提到,高伟成得知廖美玉他们仨招惹的是什么人后,又惊又怕。由此可知,高伟成与廖美玉他们仨招惹的人——应该就是那个发布悬赏的人,顶多就是认识,绝对没有深交。” 第94章 很懂事嘛 听了沈思源这番有理有据的分析,岳雅丽悬着的心彻底放了下来,何也行也暗暗松了口气。 心里的疑虑尽消,何也行的心里,收拾廖美玉他们仨的念头再次占据上风。 于是,何也行便催促着说:“事不宜迟,我们赶紧去县革会的家属大院吧!” 沈思源点了点头,她想去县革会的家属大院,找那个发布悬赏的人借“刀”一用。 岳雅丽也点了点头,她对今早的遭遇心有余悸,也希望廖美玉他们仨能尽快落网。 三个人达成共识,当即启程前往县革会的家属大院。 不承想,这三个人还没有走出县火车站的范围,就有人叫住了沈思源:“阿源,你等等!” 咦,这声音是…… 沈思源停下脚步,循声望去,果然看见秦淑娟领着女儿,正朝自己这边快步走来。 确认是秦淑娟母女后,沈思源下意识的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 咦,距离下午三点,还有一个多小时呢,秦淑娟她们怎么现在就过来了……沈思源露出疑惑表情。 已经走近的秦淑娟,看到沈思源脸上的疑惑,不等她发问,便给出解释。 原来,秦淑娟很少有机会进城,她对城里不熟悉,县火车站这一带,她甚至没有来过。 这让秦淑娟很担心,生怕自己走错路来晚了,让沈思源久等,甚至耽误坐火车。 于是,见到丈夫和儿子后,秦淑娟只是和他们交谈了一会儿,就带着女儿,火急火燎的往县火车站赶。 结果,没走错路的秦淑娟母女,早早的就来到了这里。 听了秦淑娟的解释,一旁的何也行和岳雅丽这才知道,原来沈思源即将随着秦淑娟母女远行。 看到何也行和岳雅丽好奇的打量着秦淑娟母女,沈思源同他们俩介绍:“这是我大姨,这是我的两个表妹。” 紧接着,她又把何也行和岳雅丽介绍给了秦淑娟,“这是我的朋友。” 顿了顿,她特意补充说,“很要好的朋友。” 这话一出,何也行和岳雅丽都很高兴,不约而同的露出礼貌的微笑,颇为热情的与秦淑娟寒暄。 得知眼前这两个年轻人是沈思源的好朋友,以往沈默寡言、不善言辞的秦淑娟一反常态,显得健谈、兴奋,对他们俩一顿猛夸。 不过,夸着夸着,秦淑娟就把夸奖的对象换成了沈思源,夸奖她人美心善,夸奖她玲珑聪慧,夸奖她勤劳能干,总之就是各种夸。 这,这也太能吹了吧,弄得人怪不好意思的……沈思源捂着嘴憋笑。 静静听着秦淑娟把自己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夸了一遍,沈思源这才咳嗽一声,引来大家注意。 眼见秦淑娟看向自己,沈思源对她说:“大姨,我临时有事,要和朋友去个地方。你领着芳花和芳草,去候车室坐着,我办完事,就过去找你们。” 听了这话,一旁的何也行和岳雅丽默契的对视一眼。 接着,何也行凑到岳雅丽面前,两个人低声商量了片刻。 随后,何也行就把沈思源叫到一边,小声对她说:“县革会家属院那里,我和岳家妹妹去就行了,你就别去了,还是留在这里,陪着你大姨她们等车吧。” 县革会家属院那里距离这里可不近,步行的话,至少要一个小时。 到了那里,自己不一定能立刻见到那个发布悬赏的人。 就算自己运气好,一到那里,就能见到那个人,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把事情办完。 这样一来,搞不好自己就赶不上火车了…… 沈思源在心里快速分析、权衡,片刻后,她点了点头:“那就麻烦你们俩了。” 何也行真诚的希望,沈思源别一直跟着他和岳雅丽。 听到沈思源如此作答,皮肤有些黝黑的他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这有什么麻烦的?沈家妹……” 话说到一半,何也行猛然想起沈思源之前那个充满警告的眼神,立刻改口,“姐,你是我的姐!” 沈思源矜持的“嗯”了一声。 何也行顿时松了口气,一脸讨好的说:“咱们姐弟谁跟谁?姐,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什么麻烦不麻烦的?姐,你说这话,可就太见外了。” 很懂事嘛……沈思源深深的看了何也行一眼,露出满意的笑容。 就在这时,她听到何也行继续说:“姐,你放心,就算你人不去,我们俩也会把钱给你的。” 沈思源一愣:“钱?什么钱?” “还能是什么钱?”何也行笑着说,“当然是悬赏的钱。” 原来,何也行和岳雅丽商量后决定,如果事情一切顺利,那个发布悬赏的人兑现承诺,那一千块钱,他们俩分文不取,全都交给沈思源。 听了何也行的解释,沈思源惊讶极了,她不解的问:“这是为什么?” 领到一千块钱悬赏的前提是,在寻回范雨桐这件事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现如今,沈思源他们仨差不多能肯定范雨桐失踪一事,与廖美玉他们仨有关。 但,还没有百分百的证据,还不能百分百的确定。 因此,沈思源他们仨还不一定能把寻回范雨桐这件事做成。 现在,假设沈思源他们仨真的做成了这件事。 在这件事上,不可否认,沈思源起到作用了,但很有限。 至于岳雅丽,她在这件事上起到的作用,更是微乎其微。 但何也行不一样,不同于她们俩,他在这件事上发挥了极为关键的作用。 按照常理,那一千块钱,就算不全都给何也行,也得分给他一大半才是。 这会儿,何也行主动提出,要把一千块钱,全都交给沈思源。 这就意味着,何也行自愿放弃至少好几百块钱。 好几百块钱,即便是拥有了随身空间的沈思源,也不可能这么轻易的放弃。 沈思源用无比惊讶的眼神看着何也行,她不明白何也行为什么要这么做。 何也行笑嘻嘻的回答:“这个嘛,因为你是我姐呗。我的钱,就是你的钱;你的钱,就是……” 感受到沈思源不善的目光,何也行机智的改口,“还是你的钱。” 沈思源听了这话,笑了起来。 但笑着笑着,她就不笑了,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何也行,语气极为郑重:“说实话。” 第95章 疯狂暗示 何也行沉默片刻,收起浮夸的笑容,表情认真的看着沈思源,坦荡诚恳:“因为相比起我和岳家妹妹,你更需要钱。” 沈思源瞬间明白了。 刚才秦淑娟夸奖自己时,有提到过自己得知小表妹生病后,尽管自己和她是第一次见面,还是出钱出力,竭尽所能的救治她。 何也行和岳雅丽听了这番话后,生怕自己花光了所有的积蓄,没有钱用,陷入困境,就决定把悬赏的钱全都交给自己,好让自己安然渡过难关。 这两个人,还真是……沈思源被深深的感动了。 从这一刻起,沈思源真正的认可了何也行和岳雅丽,打心底里认为他们俩是自己的朋友。 沈思源内心感动坏了,表面依旧平静。 她状若随意的从挎包里取出一个盒子,递给何也行:“喏,这是做姐姐的我,补给你的见面礼,你收下吧。” 见这个盒子平平无奇,何也行便随手接过,随手打开。 打开的瞬间,他猛的瞪大眼睛,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盒子里的、盒子里的…… 好吧,何也行见识有限,他也不知道盒子里的是什么,他只知道这应该是女孩子的东西,只觉得好看。 是的,好看。 何也行是个大小伙子,还是有点糙的那种,一直以来,他都对女孩子的东西不感兴趣,甚至不屑一顾。 但此刻,他由衷的觉得,盒子里的东西好看极了。 过了好一会儿,何也行的目光才从盒子上挪开,看向沈思源,好奇的问:“这是什么东西?” 沈思源有些诧异的看他一眼:“这你都不认识?发饰呀。” 听到“发饰”两个字,再看盒子里的东西,何也行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 沈思源瞪大眼睛,似乎很惊讶:“咦,发饰也不是什么稀罕物,你之前没见过吗?” “发饰我见过,但这么别致的发饰,我还是头一次见。”何也行忍不住问她:“这么别致的东西,你从哪里弄来的?” 沈思源表情认真的说:“我有个朋友,因工作需要,时常往返于本地与沪城之间。这套发饰,是他从沪城带回来的。” 沈思源给出的这套说辞,当然是假的。 真相是,这套发饰,来自于随身空间里面的饰品店。 值得一提,那家饰品店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别的且不说,就说眼前这种成套的发饰,店里就有二十几款,看的人眼花缭乱。 眼前这一款,就是沈思源从那二十几款里面选出来的。 相比起其他款,这一款最大的特点就是两个字:老气。 其实,正值韶华的沈思源也想整点时尚靓丽的,奈何这个年代不允许啊! 话说回来,沈思源选出来的这套发饰,说是老气,但那是对几十年后的人而言,对这个年代的人来说,并不算多老气,甚至可以说颇为时兴。 这不,何也行第一眼见到这套发饰,直接看呆了。 好不容易回过神来,抱着装有发饰的盒子爱不释手。 “喜欢吗?”沈思源笑眯眯的看着何也行。 “喜欢……”何也行开了个头,猛的意识到自己一个大老爷们喜欢这种东西很不合适,连忙改口,“这,这怎么可能呢?我才不会喜欢这种娘兮兮的玩意儿呢!” “哦,原来你不喜欢啊。”沈思源恍然的点了点头,然后向何也行伸手,“那你把盒子还给我吧。” 这话一出,何也行非但没有把盒子还给沈思源,反而把盒子抱的更紧了。 他想了想,又是搓手,又是尬笑:“这种东西,我虽然不喜欢,但有人喜欢啊。” 疯狂暗示。 “哦,这样啊,那你就好好收着吧。”沈思源嘴角微微翘起,一副憋笑的样子。 闻言,何也行喜滋滋的把盒子揣进怀里,然后看着沈思源,真心诚意的说:“姐,多谢了。” “客气了。”看到何也行这么开心,沈思源也很高兴,心说:不错不错,送对东西了。 原来,昨天沈思源无意间看到,何也行和岳雅丽产生纠葛,何也行疑似要对岳雅丽图谋不轨。 在没搞清楚状况的情况下,沈思源冲上前去,对着何也行就是一套强力输出,把他揍的很惨。 尽管事后何也行很大度的表示,自己并没有受伤,不需要什么赔偿,但沈思源心里还是觉得过意不去,想要补偿他。 后来,何也行白送了沈思源一个崭新的军用水壶,这让沈思源更想要补偿他了。 那么问题来了,该怎么补偿他呢? 沈思源摸着下巴,冥思苦想。 想着想着,她的余光瞥见手腕上戴着的手表,脑海里灵光一闪。 对啊,手表,可以送何也行手表! 随身空间里面的那家饰品店,规模不大,商品种类却不少。 店里有的不止是发饰,还有其他配饰,比如手表。 沈思源手腕上戴着的手表,就是从那里拿来的。 在随身空间里,饰品店出售手表,这意味着,手表实用性不高,已经沦为可有可无的饰品。 但在空间外面,在这个物资奇缺的年代,手表是很多人,尤其是年轻人,梦寐以求的东西。 结合何也行的实际情况——昨天沈思源仔仔细细打量过何也行,没见他戴手表,那应该就是没有——沈思源决定送他一块手表。 于是,沈思源从饰品店的那一堆手表里,挑选出一块风格简洁明了的男士手表,准备在和何也行碰面时,把手表送出去。 沈思源原本是这么打算的,可就在不久前,她改变了主意。 不久前,她来到县火车站,没在车站门口见到何也行,就开始在车站里面转悠。 途经候车室的时候,她无意间看到一个乘客的举动,突然意识到:自己把空间里的手表送给这个年代的人,这个举动似乎有些不妥。 原来,沈思源看到人家在给手表上发条,这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来,这个年代的手表好像都是机械表,机械表需要定期手动上发条,而空间里的手表则不同,是不需要上发条的。 第96章 洗刷冤屈 这么看来,送手表的设想可行性不高。 那么问题来了,不送手表送什么好呢? 当时的沈思源,随着时间一点一点过去,何也行却迟迟没有出现,心里的怒气越来越多。 一气之下,沈思源就改变了主意,决定暂时不送何也行东西了。 直到刚才,沈思源感受到了何也行以及岳雅丽对自己的关怀,这才再次改变主意,打算对他们俩有所表示。 事出突然,一时之间,沈思源也拿不出更适合的东西,就决定送出一套发饰。 这个决定是有点仓促草率,但现在看来,结果还是很不错的。 何也行满意的抚摸着怀里的盒子,想了想,他问道:“这套发饰不便宜吧?要不,我还是把钱……” “什么钱不钱的?”沈思源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都说了是送你的!” 尽管沈思源这么说了,但何也行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可是……” “别可是了!”沈思源再次打断他,一本正经,“不瞒你说,这套发饰是我的朋友送给我的。除此之外,他还送了我很多类似的成品、半成品。如果可以的话,你帮我去黑市上打听一下发饰的行情。” 沈思源这是在变相的告诉何也行,她打算在黑市上做生意。 说实话,沈思源非要让何也行当自己的跟班小弟,就是因为她听说何也行对黑市的情况很熟悉。 要不是今天有突发情况,沈思源早就让何也行前头带路,前往黑市考察了。 沈思源考察,考察的不只是黑市,还有何也行这个人——能力倒还在其次,最关键的是,人品必须过关。 如果何也行能通过考察,沈思源就让他当自己的代理人,替自己在黑市上做生意。 当然了,沈思源绝不会把何也行当杨白劳,她会付给何也行相应的报酬。 但前提是,何也行必须通过考察。 如果他没有通过考察的话,沈思源是绝对不会向他透露自己的打算的。 上述这些,是沈思源原本的计划。 就在刚刚,何也行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的人品。 沈思源改变计划,跳过考察的步骤,直接把自己的打算告诉了他。 闻言,何也行先是一愣,随即反应了过来,也不多问,一拍胸脯,痛快的说:“保证完成任务!” 何也行的反应,让沈思源愈发满意他这个人。 沈思源权衡再三,心一横,对何也行说:“如果那个发布悬赏的人真的愿意兑现承诺,那你就跟那个人说:你真正想要的不是他(她)的钱,而是他(她)的帮助。” 何也行大吃一惊,脱口而出:“诶,给钱都不要?你认真的吗?” “不是不要钱,只是相比起钱,我更需要那个人的帮助——我期望凭借他(她)的人脉和关系,办成一件事情。”沈思源纠正,随后解释,“不瞒你说,现在的我,已经有了赚钱的渠道,但在某些方面依旧缺乏相应的渠道。那个人应该不是一般人,不出意外的话,他(她)在某些方面拥有足够的人脉和关系,而这正是我所需要的。” 何也行刚认识沈思源不久,还不知道她的底细,很轻易的就相信了她的说辞。 于是,他顺着沈思源的说辞往下想,越想越好奇,一脸好奇的问:“你想让那个人帮什么忙?” 沈思源没卖关子,直截了当的回答说:“我想让那个人帮岳雅丽澄清一个事实:她家并没有所谓的海外关系。” 这个回答完全出乎了何也行的预料,他愣了三秒,惊讶的看着沈思源:“你想帮岳家洗刷不白之冤?” 顿了顿,他忍不住又问,“为什么?平白无故的,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沈思源没有直接作答,而是侧头看向不远处的岳雅丽。 见到岳雅丽和秦淑娟母女相处融洽,相谈甚欢,沈思源怅然一笑:“雅丽和初次见面的人都能相处的这么愉快,要是能见到两年未见的外婆,她一定会更加愉快吧。” 何也行平时急智不足,可一旦遇到有关于岳雅丽的事,他就变机灵了。 此时此刻,何也行一下子就反应了过来:“你这么做,是为了让岳家妹妹见到她外婆!” 沈思源点了点头:“就在不久前,雅丽告诉我,她已经有两年没去过她外婆家,没见过她外婆了,很担心她外婆。尽管她没告诉我,为什么这两年她不主动前去她外婆家,探望她外婆,但我大概能猜出来:她家蒙上了不白之冤,这种情况下,她与她外婆继续往来,很有可能会牵连她外婆,为了保护她外婆,她只能远离她外婆家,与她外婆保持距离。 “当时,我再次想起了,雅丽和她外婆对我的恩情。为了回报她们祖孙对我的恩情,我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想办法为岳家洗刷冤屈,好让雅丽和她外婆得以相见,祖孙重逢。” 听了这番话,何也行沉默了很久,这才开口:“姐,以后我一定会好好跟着你混。” 类似的话,之前沈思源在何也行口中听到过。 但沈思源听的出来,相比起之前,现在何也行的语气诚恳多了。 如果说,何也行给沈思源当跟班小弟,之前是被逼无奈。 那么现在,他心甘情愿的跟着沈思源混。 沈思源微微一笑,正准备开口说些什么。 就在这时,岳雅丽走了过来,提醒他们俩:“时间不早了,有什么话想说的,尽量长话短说吧。” 直到这时,沈思源和何也行这才意识到,他们俩说话的时间有些久了。 “该说的,都已经说完了。走走走,岳家妹妹,我们俩这就去找那个发布悬赏的人!” 何也行说完,就在沈思源的眼皮子底下,拉着岳雅丽的小手,噔噔噔的跑开了。 这货人品还不错,但也是个臭不要脸的……沈思源目送他们俩离开,心里腹诽了一句。 随后,沈思源在心里默默祈祷他们俩此行一切顺利,能够尽早抵达县革会家属院,尽快见到那个发布悬赏的人。 此时的沈思源还不知道,尽早抵达县革会家属院是没用的,因为那个发布悬赏的人心怀叵测,并不是真心想要找回范雨桐。 第97章 看人下菜碟 送走何也行和岳雅丽后,沈思源回到秦淑娟母女身边,接着就和她们母女三人一起前往候车室。 走着走着,她们一行人就见到一个七八岁的男孩子,朝着这个方向跑了过来。 他一边蹦蹦跳跳的跑着,一边大口大口的吃着什么。 跟在那孩子身后的,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年轻女子。 她一脸紧张的看着前方,眼见那孩子越跑越快,越跑越远,不由的对着他的背影大声喊道:“安安,你慢点跑,当心摔着!” 然而,她不喊还好,她这么一喊,那孩子非但没有放慢脚步,反而跑的更快了,就像一阵风似的,从沈思源一行人身边刮过。 “风”刮过来的那一瞬间,她们一行人都闻到了一股浓郁的香味。 往日里呆呆傻傻,不太聪明的满芳花,今天却不知怎么了,机灵了许多,第一时间便做出了反应。 只见她深吸一口气,满脸陶醉的说:“肉包,嗯,这是肉包的味道!” 她身边的秦淑娟看到这一幕,忽然有点伤感,不禁回想起一段往事。 某一年的正月初二,秦淑娟在丈夫和孩子的陪同下,来到了老秦家,给父母拜年。 因为种种原因,秦淑娟很不受她娘待见,连带着她的丈夫和孩子也不受她娘待见。 那天的家宴上,前前后后上了不少菜。 其中一道菜,是白面包子,由她娘亲自端上来。 白面这东西,后世随处可见,并不稀罕,但在这个年代,普通人家难得一见,金贵的很。 即便是老秦家这种家境还算过得去的人家,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吃上白面的。 事实上,纯白面做成的吃食,已经很久没有出现在老秦家的饭桌上了。 可想而知,这道久违的菜甫一出现,立即成为在座所有人视线的焦点。 众目睽睽之下,她娘作为一家之主,亲自给在座的每一个人分白面包子。 不管男女老少,都是一人一个。 看到这样的场景,秦淑娟天真的以为,她娘转了性子,不再搞区别对待,心里头顿时感动坏了。 但没过多久,秦淑娟就发现自己想多了,她娘对她,对她的丈夫和孩子,态度并没有发生变化。 不久后,当一旁的外甥苏文斌兴奋的喊着“肉包好吃”时,秦淑娟拿起白面包子,一口咬下去,只觉得满嘴的咸菜味儿。 至于传闻中的肉味儿……细品细品细细品,嗯,总算是品出来了,但微乎其微。 秦淑娟心里闪过疑惑,低头看看自己手里的白面包子,然后开始左看右看,很快她就明白了这里面的蹊跷。 原来,这一大盘由她娘亲手下厨做出来的白面包子,表面看上去没什么差别,其实里面的馅儿是有差别的—— 有的包子,馅儿是一斤咸菜加二两猪肉,这可以称之为肉包; 有的包子,馅儿是两斤咸菜加一勺猪油,这只能勉强算肉包。 她娘很喜欢嘴甜乖巧的小妹,分给小妹母子仨的,是肉包; 她娘很不待见她,分给她和她的家人的,是所谓的“肉包”。 娘还是那个娘,一如既往的看人下菜碟……秦淑娟心里难过,委屈得很,但她逆来顺受惯了,仍然像以前那样默默忍耐,没有声张。 尽管秦淑娟没有把这事儿捅出来,就是对她的丈夫和孩子,她也没有透一点口风,自始至终都守口如瓶。 但她的丈夫和儿子又不傻,就算她不说,他们也很快就察觉到了异样,心里都不免有些失落和沮丧。 他们一家,唯有满芳花是个异类,她丝毫没有察觉到不对。 她闻着周围弥漫的肉味儿,听着周围的人夸赞肉包好吃,就以为自己吃的也是肉包,一边美滋滋的吃着菜包,一边乐呵呵的夸赞肉包好吃。 时至今日,满芳花还蒙在鼓里,依旧以为自己那天吃的是肉包。 但凡这孩子吃过一口真正的肉包,也不至于被忽悠的这么惨……秦淑娟想到这里,鼻子一酸,心里涌起难以言喻的悲伤感。 其实吧,满芳花一个十七岁的大姑娘,连肉包和菜包都分不清,最根本的原因,不是因为她没有吃过肉包,而是因为她……脑子不太好。 但秦淑娟不这么想,她想的是: 唉,都怪我这个当娘的没用,没能让女儿吃上真正的肉包,以至于女儿都这么大了,还不晓得肉包的滋味,还被人糊弄的团团转。 秦淑娟越想越觉得愧对女儿,满心愧疚的她,头越来越低——在女儿面前,她实在是抬不起头来。 突然,陷入深深自责的秦淑娟,听到沈思源开口说:“大姨,你们着急忙慌的赶路,想必还没来得及吃午饭吧?来来来,吃包子,大家吃包子啊!” 啊,包子?! 这一刹那,秦淑娟有种“想什么来什么”的怪异感。 她很惊讶的抬起头,这才发现沈思源从随身携带的挎包里,拽出一个很大的油纸包。 “这,这里面装着的都是包子?”尽管秦淑娟隔着油纸,已经隐隐闻到了包子独有的香味,但她还是有些不敢相信。 “没错。”沈思源点了点头,睁着眼睛说瞎话,“我的朋友们听说我要出远门,生怕我在路上饿着,就硬是塞给我这么一大堆包子。 “他们的这份心意当然是好的,可问题是,包子不比馒头、面饼之类的干粮,干粮可以保存好几天,甚至十天半个月,可包子就不行了,这么大热的天,别说好几天了,保存到第二天都难。 “这些包子很不错,我已经吃过了,剩下的包子,与其冒着馊掉的风险留在手里,不如趁着新鲜赶紧吃掉。来,你们娘儿三个过来拿包子吃啊。” 听了这番话,秦淑娟忍不住咽了咽唾沫,但她还是推辞说:“这么金贵的东西,你还是留着自己吃吧。就算留不到第二天,留到今天晚上,当晚饭、当夜宵吃也好啊。” 沈思源笑着摇头:“晚饭和夜宵,那是晚上的事儿,到时候,我自有安排。大姨,你就别操心以后的事儿了,还是赶紧把眼前的午饭问题解决了吧。” 沈思源说完,就把手里的油纸包递向秦淑娟。 第98章 等不了了 秦淑娟脸皮薄,听了沈思源的话,还是不好意思收下这么多包子,搓着手说:“那个,其实我们娘儿几个已经吃过午饭了。” 她的话音刚落,她的肚子就叽里咕噜的唱起了“空城计”。 沈思源强忍笑意,眨了眨眼:“真的吗?可是,大姨你的肚子好像有不同意见呢。” 她一边说话,一边从油纸包里取出两个包子,硬塞到秦淑娟手里,再次劝说道,“只是一点吃食而已,再金贵又能金贵到哪里去?咱们可是一家人,有必要为了这么一点吃食,推来推去的吗?大姨,你就别推辞了,安心吃了吧。”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秦淑娟不好再拒绝,便收下了沈思源的这份好意。 随后,沈思源又来到了满芳花和满芳草跟前。 这回,她没有硬塞包子,而是把敞开着的油纸包放在姐妹俩的面前,笑吟吟的说:“这里面的包子,种类可多了,有肉包,有菜包,还有糖包。来来来,你们俩一人抽两个包子,看谁的运气好,能够抽中肉包。” 在这么一大堆包子面前,姐妹俩原本有些拘谨,很想吃,但不好意思伸手拿。 但听了沈思源的话,她们俩立刻就放开了,不约而同的摩拳擦掌,然后朝着自己看好的包子出击。 快准狠! 满芳草咬了一口左手拿着的包子,有些遗憾的说:“哎呀,这个是糖包。” 紧接着,她又咬了一口右手拿着的包子,顿时面露惊喜,“肉包,这个是肉包!” 满芳花的运气比妹妹还要好,她拿到手的两个包子都是肉包。 只是,今天的肉包,和那天在外婆家吃到的肉包,味道有些不一样,不,是很不一样。 满芳花越吃越困惑。 不过,困惑归困惑,这丝毫不影响满芳花干饭。 只见满芳花几口下去,就干掉了两个包子。 沈思源见她吃的很香,就笑着问她:“好吃吗?” 满芳花用力点头,咧嘴笑道:“好吃!” “好吃你就多吃点!”沈思源说完,就把手里的油纸包塞到了满芳花的怀里。 这个时候,一旁的秦淑娟也已经吃完了自己手里的包子。 看到这一幕,秦淑娟怪不好意思的:“那个,刚才我真没骗你,我们娘儿几个确实吃过午饭了。” 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说谎,秦淑娟一边说,一边从包袱里取出一大包地瓜干,展示给沈思源看,“这是你大姨夫给的,我们娘儿几个今天中午就是吃的这个。” 看着这包一言难尽的地瓜干,沈思源很想问问秦淑娟,这种陈年的地瓜干,她那便宜大姨夫是从哪里弄来的,吃这种疑似变质的东西,就不怕吃出个好歹来? 当然了,沈思源就只是在心里想想,她才不会把这种话问出口呢。 秦淑娟见沈思源不说话,便继续往下说:“既然吃过了,那我们娘儿几个现在再吃两个包子意思意思,这就足够了,没必要多吃。” 秦淑娟说着,扭头就吩咐满芳花,“快,把手里的包子还……” “还什么还?”沈思源不赞同的看了秦淑娟一眼,然后扭头对满芳花笑着说,“快,趁着新鲜,赶紧和妹妹分了吃吧!” 紧接着,沈思源就转头问秦淑娟,“大姨夫他们都还好吧?” 秦淑娟愣了愣,没想到话题突然就拐到丈夫和儿子身上了。 但很快,她就反应过来了,明白沈思源这是在转移话题。 秦淑娟犹豫了一会儿,最终决定,看破不说破,笑着回答:“他们仨都挺好的。” 接着,她似是想起了什么,补充了一句,“对了,你大姨夫觉得挺对不住你的。” “啊,对不住我?”沈思源疑惑的看着秦淑娟,“这话怎么说?” 秦淑娟当即向沈思源解释原委:“事情是这样的……” 早在一个多月前,小女儿满芳草的病情进一步恶化时,秦淑娟就和丈夫满春生达成一致: 就算砸锅卖铁,也要凑出钱来,送小女儿去省城治病。 然而,残酷的现实是:满家实在太穷,即便砸锅卖铁,也凑不出钱来。 那没有办法了,秦淑娟夫妇就只能向亲朋好友借钱了。 于是,他们夫妇便厚着脸皮,在自家附近挨家挨户的借钱。 但很遗憾,自家位于穷山沟,穷的叮当响,自家附近的亲朋好友家同样位于穷山沟,也好不到哪里去。 在这种环境下,他们夫妇借了一圈,也没能借到几个子儿。 秦淑娟迫于无奈,提出要回娘家一趟。 满春生和秦淑娟结婚将近二十年,秦淑娟的娘家老秦家是个什么情况,尤其是她娘对她的态度,满春生心知肚明。 满春生跟秦淑娟说,自己陪她一起去老秦家,不过在这之前,他们夫妇必须商量出一个章程,想好如何应对她娘。 却不料,不等秦淑娟夫妇商量好,上级就给他们夫妇所在的满家大队下达了指示,要求满家大队动员全队的男劳动力,参与修建县城外的一条公路,为期一个月。 修路,这无疑是重体力活,干起来绝对不轻松,一个月下来,多半会累个半死。 但,干重体力活有个好处,便是可以多挣点工分,有时候还可以领到补贴——补贴不是固定的,情况好点,一天能领到两毛钱,情况差点,一天也能领到二两地瓜干。 总而言之,遵循上级指示修路,这对于身处穷乡僻壤的满家大队队员来说,是一个难得的挣钱挣粮的机会。 满春生不愿放弃这个机会,便领着两个儿子去修路了。 至于前往老秦家借钱一事,满春生打算将它往后推一推,推到一个月后,他修路回来再说。 然而,满春生能等,满芳草却等不了了。 还不到一个月,满芳草的病情就急剧恶化。 眼看着小女儿就快要不行了,秦淑娟忍不住了,决定不等丈夫回来了,现在就想办法,带着小女儿去省城求医。 于是,秦淑娟当即就把大女儿叫上,母女二人轮流背着满芳草,昼夜兼程,赶往老秦家。 第99章 请半天假 秦淑娟赶去老秦家,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借钱,但她心里很清楚,借到钱的可能性并不大,甚至可以说是微乎其微。 但结果,远远超乎她的预料,她意外遇到了愿意倾心相助的沈思源——沈思源不但愿意出钱,还愿意出力,陪同她们母子三人一同前往省城求医。 这还不算完,最让她意外的是,沈思源还给她家找了一个很赚钱的买卖。 秦淑娟又惊又喜,迫不及待的赶去修路现场。 她这么做,原本是想和丈夫分享喜悦,让丈夫回去后,及早为接下来的买卖做准备。 但半路上,她突然间就开始担心起来。 在见到沈思源之前,她决定独自带着女儿前往省城时,她并不担心途中会遇到危险。 现在,沈思源准备陪同她们母女三人一起前往省城,一行三人变成一行四人,队伍壮大了,她反而开始担心起来。 原因很简单,秦淑娟可以不在意自己的安危,却不能不在意沈思源的安危。 于是,秦淑娟改变了主意,她打算让丈夫请个假,然后护送她们母女三人以及沈思源前往省城。 满春生从媳妇那里知道事情的原委后,二话不说,就去找他们队的队长请假。 他们队负责修建的那条公路,已经修建的差不多了,不出意外的话,今天下午就可以完工。 现在已经是中午,满春生现在请假,满打满算也就是请半天假而已。 满春生想当然的认为,半天假根本就不算什么,他一定能够把这假请下来。 然而,现实给了满春生当头一棒,他刚刚开口,还没有等他把话说完,他们队的队长满长贵,就断然拒绝了他,根本没有半点儿商量的余地。 眼见满长贵拒绝了自己后转身就走,满春生连忙一把拽住他,语速飞快的向他讲述自己非请假不可的缘由。 得知满春生请假,是为了带病重的养女去省城求医,满长贵就是再铁石心肠,也不能不为之动容,何况他心地善良,并非铁石心肠之人。 但,满长贵权衡再三,最终还是摇了摇头。 迎着满春生不解和委屈的目光,满长贵叹了口气,随即把这个隔房侄子拉到僻静无人处,将事情的原委告诉了他。 这个夏天,县里大搞基建,给下辖的各个公社,下发了很多基建工程的任务。 比如说,满春生所在的东风公社,接到的任务就是负责修建县城外的一条公路。 随着修路的消息传来,东风公社的社员们精神为之一振,都不用公社做动员,大家伙就争着抢着要参与修路。 东风公社的社员们这么配合是有原因的——不是因为多么的热衷于搞基建,而是因为穷,穷到别无选择。 东风公社穷,并不意味着整个静海县都穷。 事实上,静海县的绝大部分地区土地肥沃,物产丰富。 论富庶,静海县在整个南江省都能排上号,乃是首屈一指的鱼米之乡。 前些年,因为种种原因,即便是鱼米之乡的老百姓,日子也过的苦哈哈的。 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县里下发基建任务,全县的各个公社很轻松的就能把社员们动员起来,让大家伙都参与进基建队伍里,为完成基建任务贡献力量。 那是以前,现在大环境变好了,一些地方的老百姓日子好过了,不敢说吃的有多好,但至少能吃饱了。 既然有了最基本的生存保障,那就不用再像以前那样,在基建工地拼死干活了……一些地方的一些老百姓有了这样的想法。 如此一来,在那些地方,队伍就不好带了。 那些地方的公社,有时候一而再再而三的搞思想动员,也无法动员到足够的社员。 人手不够,那还怎么如期完成任务? 没能如期完成任务,那自己这个干部还能继续干下去吗? 一想到自己的地位可能不保,有些干部就急了。 情急之下,那些干部就对那些不肯主动参与基建的社员粗暴工作,强迫他们参与。 像这种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干部,他们只在乎自己的位置能不能保住,他们才不会在乎老百姓是不是有苦衷—— 有些社员不肯主动参与基建,或许并不是因为怕在基建工地吃苦受累,而是因为无法长时间的离开家里。 比如,长丰公社下属生产队的一个社员,他家里没什么人了,除了他之外,就只有他那个行动不便的老母亲,以及他那个体弱多病的小侄子。 按理说,那社员所在的生产队,应该很清楚他的家庭情况,就不该安排他外出搞基建。 但他们队的队长,出于私心,完全不顾那社员的难处,强逼他离开家人,外出搞基建,结果把他搞得家破人亡。 这个仇,结大了! 那社员非报不可! 也不知道那社员是怎么做到的,看似没有什么背景的他,居然能找到渠道向上反映,并很快引起了上面的重视。 为了及早查明此事,上面派了一个工作组赶赴那社员所在的生产队,进行实地调查。 经调查,那社员反映的情况属实。 查明此事后,他们队的队长受到了严厉的处分。 但,这件事并没有就此结束,它给全县的基建工地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那个工作组并没有就此离去,而是继续留在静海县,巡查各个基建工地,坚决打击强迫社员参与基建的行为。 这本来是一件好事情,但渐渐的,就有些变味了,不再是纯粹的好事情——至少对于一些干部来说,不是什么好事情。 比如,就在前几天,工作组巡查某个基建工地,恰好看见一个社员去他们队的干部那里请假,说是他娘卧病在床多年,熬到前天,终于支撑不住了,于前天夜里病逝了,他作为唯一的儿子,必须要回去送他娘最后一程。 那干部通情达理,听那社员这么说,当即就痛快的给他批了假期。 这操作,乍看起来合情合理没毛病,可是,工作组的几名得力干将凑在一起讨论一番后,硬是从里面挑出了毛病。 第100章 命悬一线 刚才那社员可是说了,他娘卧病在床多年,而他则是他娘唯一的儿子。 工作组的几名得力干将都认为,按理来说,像他这种身边有老娘需要照顾的人,就应该留在家里照顾老娘。 现如今,他外出搞基建,这明显不是常态。 通常来说,这种情况就意味着,有人把他逼迫到这个地步。 想到这里,那几名得力干将就理所当然的得出了一个结论: 这个基建工地的干部,极有可能做出了强迫社员参与基建的行为。 基于这个结论,那几名得力干将针对这个基建工地的干部,展开一系列工作。 事到如今,这个基建工地的干部几乎都处于停职待审状态。 尽管目前还没有审出什么来,结果还未可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几个干部处境堪忧。 消息传来,其他基建工地的干部人人自危,满长贵也不例外。 作为基层干部的他,现在最害怕的,就是他手下的社员,尤其是家里有重病号的社员,跑来找他请假。 满春生家里就有满芳草这么个重病号,而且他请假的目的,不是别的,正是为了送满芳草去省城看病。 这种情况下,就是借满长贵十个胆子,他也不敢给满春生批假啊。 满春生从满长贵口中得知了事情的原委后,终于明白了他是有不得以的苦衷。 满长贵他可不仅是满家大队的队长,还是满氏一族的族长。 满春生对满长贵一向敬重,不想让他为难,于是打消了请假的念头。 可这样一来,满春生就不能护送沈思源等人前往省城了。 满春生心里觉得对不住沈思源,便托秦淑娟带句话。 “阿源,这回就只能劳烦你,陪着你大姨她们跑这一趟,叫你费心了。我在这里,给你说声对不住了。”秦淑娟把满春生的话转述了一遍。 “不就是跑一趟省城么?多大点事儿,这有什么对得住对不住的。”沈思源不以为意,笑着说,“大姨夫这话说的,太见外了。” 话音刚落,就听到身后传来“砰砰”的声音。 回头一看,就见身后的满芳花脸色狰狞,双手握拳,不停的捶打自己的胸口。 看到满芳花这副快要噎死的样子,沈思源吓了一跳,连忙问道:“水壶呢?水壶在哪里?” 因为担心这大热天的赶路,重病缠身的满芳草会有个好歹,沈思源把自己的两个水壶都灌满了灵泉水,交给了秦淑娟母女,让她们路上喝。 那两个水壶,现在都在秦淑娟那里。 听到沈思源的问话,秦淑娟马上反应过来,打开手里拎着的麻袋,在里面一阵翻找。 原来,秦淑娟过惯了苦日子,很爱惜东西。 她发现沈思源给的水壶,竟然是全新的军用水壶,生怕自己一不小心,把这么好的东西磕着碰着了,就把水壶收进了麻袋里。 麻袋里杂七杂八的东西太多,秦淑娟翻找了好一会儿,这才找到了一个水壶,递给满芳花。 满芳花没接,她拍了拍胸脯,露出一脸骄傲的表情:“我发现我不用喝水,照样能把包子咽下去,嘿嘿。” 她说着,又从油纸包里取出一个包子,使劲咬了一大口,然后脸色狰狞的咽下去。 仅从满芳花的表情,不难看出,干吃包子挺受罪的。 又不是没有水,犯得着干吃么? 你这不是自讨苦吃,找罪受么? 以前,沈思源只是觉得满芳花不太聪明,并不觉得她有多傻。 可是现在,沈思源突然觉得,这个便宜表妹好像还真是个傻姑娘。 沈思源怜悯的看着满芳花,温言劝说:“芳花,包子,不是你这样吃的。你这样吃包子,搞不好会被包子噎死!听我一句劝,你还是就着壶里的水吃包子吧。” 满芳花不以为意,笑呵呵的说:“大活人会被包子噎死?嘻嘻,这怎么可能……” 她的话音未落,不远处就传来了惊呼声:“不好了,有个孩子吃包子吃的着急,不小心噎住了,眼看着人就快不行了!医生?这里有没有医生?快来救人啊!” 听了这话,满芳花顿时笑不出来了。 紧接着,她就老老实实的接过水壶,然后老老实实的喝了一大口。 一旁的沈思源则在短暂的错愕、失神之后,循着声音,飞奔过去。 很快,沈思源就看到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年轻女子,怀抱着一个七八岁的男孩子,直挺挺的跪坐在地上。 那孩子一动不动,似乎已经没有了心跳、呼吸等一切生命体征。 看到这一幕,与那孩子毫无关系的沈思源,都不禁脸色一变,心头觉得不妙。 何况是紧紧抱着那孩子的年轻女子。 只见那女子脸色惨白,眼神绝望,浑身发抖,嘴唇也跟着颤抖,一遍又一遍的呼唤着孩子的名字:“安安,安安……” 沈思源看着那女子,语速极快的说:“这位大姐,麻烦你让一让,我给孩子做个急救,看能不能把孩子救回来!” 然而,那女子对沈思源的话置若罔闻,依旧机械而麻木的重复着孩子的名字,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 这世上,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处变不惊的。 好好的一个孩子,突然间横生意外,转眼间生命垂危,倒在了自己面前,遇到了这种情况,无法做出正确应对,实属正常。 那女子露出这副失神之态,对此,沈思源不是不能理解。 但,现在这种情况,容不得她等那女子慢慢回过神来了。 眼见那女子跪坐在原地,一点让开的意思都没有,沈思源不再多说,直接出手,一把将她推到一边。 紧接着,沈思源开始救治倒在地上,人事不知的孩子。 说实话,眼前这孩子,情况不容乐观,可以说现在一只脚已经跨进了鬼门关。 哪怕沈思源会一些急救技能,也不能保证,一定能把孩子从鬼门关里拉回来。 沈思源都这样想,在场其他人的想法就更悲观了。 尤其是那女子,自从她发现孩子没了呼吸,一颗心倏的沉入谷底,悲观、恐惧和绝望的情绪将她淹没,整个人都处在了浑浑噩噩的状态中。 即便被沈思源拉到一旁,她也没能够从茫然状态中挣脱,依旧沉浸在孩子没救了的恐慌里。 完了,完了,全完了…… 随着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她心里的恐慌也越来越多,有那么一瞬间,她有种天塌了的感觉。 与此同时,她心里还有强烈的不甘和委屈。 平心而论,人都是有感情的,家里的孩子出了这么大的事,那女子因此而感到恐慌,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可是因此而感到不甘和委屈,这就有些不太正常了。 这其实是有原因的: 那女子所在的家庭,情况比较复杂。 第101章 告别初恋 原来,那女子名叫谢芳菲,她出生于京城某个高知家庭,父母都是大学教授。 早在十年前,她的父母就已经意识到情况不妙了,便开始很努力的低调做人,希望能够躲过一劫。 然而,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有些事,不是想避免就能避免的。 七年前,他们夫妇还是被某些人盯上了。 眼看他们谢家转眼之间就要家破人亡,谢芳菲害怕极了。 就在她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候,她的一个护士朋友听说了她家的事情,特意过来找她,告诉了她一个消息: 前不久,一个大户人家的儿媳难产,生下一个羸弱的男婴后,就撒手人寰了。 为了让孙子得到更好的照顾,那个大户人家的婆婆决定给儿子物色个新媳妇。 虽说新媳妇嫁过去就要给人当后妈,这是一个弊端,但总体来说,这门亲事还是利大于弊的。 要知道,那个大户人家有权有势,要是能够在这个动荡的年代,和这样的人家结为亲家,自家就能得以保全。 听了朋友的这番话,谢芳菲仔细一琢磨,认为自家已经陷入绝境,从目前来看,已经没有自救的可能,自己嫁入那个大户人家,是自家的唯一出路。 于是,为了保住自己,保住自己的家人,正值青春年华的谢芳菲告别了初恋,嫁入了那个大户人家。 谢芳菲嫁的人家姓徐,她很有自觉,不用徐家人提醒,也知道自己的任务是什么。 婚后,谢芳菲一颗心全扑在了继子徐安然身上,倾尽全力的抚养他长大。 谢芳菲的表现,她的婆婆徐老太太看在眼里,喜在心里,甚是满意。 正因如此,谢芳菲的父母大祸临头之际,徐老太太特意交代儿子徐卫国,想办法帮岳父岳母一把。 徐卫国一口答应了下来,而且说到做到,不仅帮谢芳菲的父母躲过一劫,还把他们送去五七干校。 他这么做,名义上是让他们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实则是帮他们远离京城这个是非之地。 有徐家人在暗中照应着,谢芳菲的父母在位于静海县的五七干校里,平平安安的度过了七年。 眼见京城渐渐恢复了正常,谢芳菲心里正琢磨着怎么跟徐家人开口,帮她把父母弄回来,冷不丁的就听说了一个坏消息: 她的母亲突染重疾,生命垂危。 谢芳菲顿时感觉晴空霹雳,整个人都呆住了。 好不容易回过神,她立刻哭着去找徐老太太,恳求婆婆允许自己去探望一下母亲。 徐老太太痛快的答应了下来。 不仅如此,徐老太太还精心准备了一大堆药材和营养品,让谢芳菲带上,并让身手不凡的娘家侄儿顾嘉维亲自护送,确保谢芳菲可以安全抵达父母身边。 谢芳菲以为,有了婆婆的大力支持,自己就可以顺利的离开婆家,前往父母那里了。 只是没想到,临出门的时候,自己会遇到一只小小的“拦路虎”—— 她的继子徐安然突然冲过来,死死抱住她的大腿,哭着喊着要和她一起走。 面对犯倔不听话的徐安然,别说是谢芳菲,即使是徐老太太,也拿他没辙。 徐老太太无奈之下,只好让谢芳菲带着徐安然,一同前去探望她的父母。 因为放心不下,出发前,徐老太太握住谢芳菲的手,一遍又一遍的叮嘱她,一定要好好照顾徐安然。 谢芳菲自然是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 其实,徐老太太就是不说,谢芳菲也知道徐安然是她老人家的心肝宝贝,他要有什么闪失,自己是绝对承担不起这个责任的。 因此,这一路上,谢芳菲唯恐徐安然有所闪失,一直紧紧跟在他身边,神经一直是紧绷着的。 直到两天前,一行人平安抵达五七干校,成日提心吊胆的谢芳菲这才松了口气,安心了一些。 紧接着,谢芳菲得知母亲的病情有所好转,已经脱离生命危险,没什么大碍了,就愈发的安心了。 然而,谢芳菲安心的太早了。 不久前,谢芳菲领着徐安然,在远房亲戚顾嘉维的陪同下,来到了县火车站,准备搭乘火车返回京城。 候车期间,顾嘉维临时有事走开了。 徐安然这小子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顾嘉维这个表叔。 这些天,顾嘉维一直没离开过徐安然,徐安然不敢作妖。 向来调皮捣蛋的他,居然变的要多老实就有多老实,可乖了。 现如今,徐安然眼见顾嘉维离开了候车室,他那颗作妖的心再也按捺不住,立刻拉着谢芳菲往外走,然后就开始漫无目的的瞎逛。 逛着逛着,他们娘俩逛到一家国营饭店门口,徐安然死活不肯走了,一个劲的嚷嚷着要吃包子。 对于这样的要求,谢芳菲当然不会拒绝,二话不说,就掏钱给徐安然买了两个肉包。 买完肉包,谢芳菲突然想到了顾嘉维,觉得自己在他不在的情况下,给儿子买肉包吃,有吃独食的嫌疑,这样好像不太好。 于是,谢芳菲打算再买几个肉包,带回去给顾嘉维吃。 但很不凑巧,这会儿,那家饭店的肉包都卖完了,要想再买几个肉包,就必须再等等,等到下一笼肉包出锅。 谢芳菲考虑了一下,决定花点时间等肉包出锅。 等待期间,谢芳菲听见邻桌的两个人在讨论关于寻人启事的话题,因为寻人启事上要找的范雨桐她认识,所以她听着听着就入神了。 等谢芳菲回过神来,她惊讶的发现,徐安然不见了! 这里可是火车站,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 范雨桐就是在这里失踪的,要是徐安然也在这里失踪…… 想到这里,谢芳菲惊出一身冷汗,连忙追了出去,四处寻找徐安然。 还好还好,谢芳菲最担心的事没有发生,她很快就发现了徐安然的踪影。 可问题是,此时的徐安然离开了顾嘉维的视线,就像脱缰的野马一样,到处乱跑,无论谢芳菲在后面怎么喊他,他就是不肯停下脚步。 不仅如此,这个熊孩子一路狂奔的时候,还不忘狂啃包子,大口大口的啃着。 结果,他很快就悲剧了——啃包子的时候不小心噎住了,眼瞅着就要断气了。 第102章 抱头痛哭 谢芳菲抱着气息奄奄的徐安然,心里实在是害怕之极,又是惊恐又是慌乱,因为她不知道该怎么跟徐家交代。 除了惊恐慌乱之外,谢芳菲心里还有强烈的不甘和委屈。 七年啊,她狠心抛下一切,嫁给一个根本不爱的男人,给一个毫无血缘的孩子当了这么多年后妈,图什么? 无非是徐家的庇护而已! 她希望能够借助徐家的权势,在这个特殊的年代,保住自己,进而保住自己的家人。 现如今,时局大为好转,她的父母据说很快就能离开干校,重返京城,一家团聚指日可待。 在这个节骨眼上,她一时疏忽,没有照看好徐安然,导致他中途夭折,这个后果太严重了! 消息传到徐家,徐家人想必会恨死她、报复她,到那时,她自身难保。 自保尚且困难,还谈什么庇护家人? 更可怕的是,说不定,徐家人收拾了她之后,余怒未消,还会迁怒到她的家人身上。 七年的付出,全白费了不说,还惹祸上身…… 想到这里,如何能甘心,如何能不委屈? 此时此刻,谢芳菲心中气苦,欲哭无泪。 瘫软在地的她,沉浸在悲伤里不可自拔,竟忽略了周围发生的变化。 不知过了多久,谢芳菲隐约听见耳畔传来稚嫩而又熟悉的童音:“妈妈,妈妈……” “安安?”谢芳菲下意识的应了一声,然后循声望去。 恍惚间,她似乎看见自己一手带大的孩子,正安然无恙的坐在旁边不远处,朝着自己伸出双手,同时一遍又一遍的喊着“妈妈”。 这个时候,谢芳菲还没反应过来,不明真相的她,还以为自己实在是太想让徐安然好好活着了,以至于出现了幻觉。 一旁的吃瓜群众中,有一位老大娘特别热心。 她见刚在鬼门关走了一遭的孩子不停的喊妈妈、求抱抱,而孩子妈明明就在不远处,却置若罔闻,还傻乎乎的呆坐在原地,便有些看不下去了。 于是,那老大娘便走上前去,拍了拍谢芳菲的肩膀,大声提醒道:“好了好了,孩子已经没事了,你也别自己吓唬自己了。孩子在找你呢,你别愣着,快过去看看吧。” 没事了?谢芳菲茫然的看了一眼热心的老大娘,又转头看了一眼徐安然。 几秒后,谢芳菲终于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猛的扑向徐安然,抱着他嚎啕大哭。 此时的谢芳菲,心里都是劫后余生的后怕,徐安然又何尝不是这样? 死里逃生的他,紧紧抱着谢芳菲,就是一阵“嗷嗷嗷”。 顾嘉维办完事情往回赶,半路途经这附近,隐约听到了有些熟悉的声音,便走过来查看情况,结果就看到母子俩抱头痛哭的场面。 顾嘉维很是莫名其妙,就问谢芳菲:“这是怎么回事?” 谢芳菲被问的愣住了,这是怎么回事?她也不知道啊! 她实在想不通,刚刚还性命垂危的徐安然,怎么转眼间就和没事人一样。 看着谢芳菲一头雾水的样子,那位热心的老大娘再次站了出来,把刚才发生的事情简单叙述了一遍—— 就在刚才,危急时刻,有个小姑娘宛如神兵天降,突然出现,对着奄奄一息的孩子,这样那样的操作起来。 一通操作之后,孩子得救了,那小姑娘没有留下姓名,便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听完这番叙述,谢芳菲一脸恍然之色,原来是这样啊! 与谢芳菲不同,顾嘉维听完若有所思,眼中闪过异色。 谢芳菲感念那小姑娘的恩情,正准备向那老大娘打听她的长相、衣着等情况。 就在这个时候,她的身后突然传来一道温和的、熟悉的声音: “小谢,是你吗?” 谢芳菲回头一看,原来是住在婆家隔壁的范老太太,正站在不远处,一脸关切的看着她。 别看范老太太年事已高,但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这个人就是个工作狂,数十年如一日的拼命工作。 哪怕是现在,她已经年过六旬,也还时不时彻夜不眠的处理政务,论工作的劲头,丝毫不输年轻人。 谢芳菲很敬佩这位为祖国奉献一生的老人,见到是她,连忙拉着徐安然站起来,恭恭敬敬的向她问好,并主动把事情的大致经过告诉了她。 得知了前因后果,范老太太放下心来。 她还有要事在身,不便久留,所以安慰了徐安然几句后,便向谢芳菲等人告辞了。 尽管刚才范老太太跟谢芳菲交谈的时候,自始至终,她都没有向谢芳菲透露过,她此行的目的。 但谢芳菲知道,没有重大缘故,范老太太绝不会离开工作岗位,在这个时间节点上,她突然出现在这里,九成九是为了她的孙女范雨桐。 谢芳菲嫁入徐家七年,就和范家毗邻而居了七年。 两家离的这么近,谢芳菲又是全职主妇,几乎都在家里待着,七年下来,她对范家的情况已经很了解了。 在某些方面,她这个外人,甚至比范老太太这个当家人,还要清楚。 原因很简单,范老太太热衷于工作,时常加班到很晚才回家,有时候甚至一连好几天都不回家,她在家的时间很有限,家里发生了什么事情,她不一定知道。 比如,范雨桐的失踪,这其中的内幕,谢芳菲知道,范老太太却未必知道,很有可能至今还蒙在鼓里。 原本,谢芳菲打算把这些事情烂在肚子里,谁都不告诉。 这主要是因为这些事情涉及到了范雨桐的继母钱茹云,钱茹云看似和善可亲,其实很不好惹,她不想惹祸上身。 再说她和钱茹云一样,也是继母。 同是继母,同在一个大院里住着,别人很容易将她和钱茹云画上等号。 这种情况下,钱茹云的名声坏了,她的名声搞不好也要受牵连。 因为各种各样的顾虑,一直以来,谢芳菲都选择了明哲保身,沉默不言。 可就在刚刚,谢芳菲听闻一个小姑娘毫不犹豫、毫无所求的出手救人,心里忽然有所触动,进而想法也有了一些变化。 短暂的犹豫过后,谢芳菲咬了咬唇,勇敢的站了出来,大声叫住了范老太太。 第103章 谁在说谎? 不久后,县火车站附近,某家招待所里。 在只有两个人的房间里,范老太太满脸呆滞,怔怔的看着坐在她对面的谢芳菲。 此时的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在她眼里,她的儿媳钱茹云贤惠懂事,一直对她的孙女照顾有加,不是亲生,胜似亲生,妥妥的好妈妈啊。 可到了谢芳菲嘴里,钱茹云赫然成了恶毒继母,有事没事就变着法子的磋磨继女,恨不得把继女扫地出门。 而且,谢芳菲还说,钱茹云不仅是这么想的,她还真就做到了,范雨桐的的确确就是被她赶出家门的。 那是今年春节前夕的一天,钱茹云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破事儿,出言责骂范雨桐。 钱茹云骂的实在是太难听了,住在隔壁、事不关己的谢芳菲听了都觉得太过分了,何况是挨骂的范雨桐呢。 范雨桐实在气不过,就怼了回去,因此而触怒了钱茹云。 钱茹云一气之下,就把范雨桐的东西简单收拾了一下,胡乱塞进了行李箱里,然后给了她两个选择: 一、下跪磕头,老老实实认错; 二、拿着行李,滚去她姥姥家。 范雨桐虽然被钱茹云磋磨多年,但她的脾气并没有被磨平。 面对咄咄逼人的钱茹云,范雨桐坚决不肯服软,二话不说,拉着行李箱,转身就往外走。 范雨桐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过范家,这可不就是如了钱茹云的愿么? 听了谢芳菲的叙述,范老太太脑子一片混乱,一时间她想不通,为什么谢芳菲所说,和自己所知道的大相径庭? 确实,她的孙女范雨桐是在今年春节前夕离家的。 事出突然,那天她下班回家后,没有像以往那样见到孙女,就很好奇孙女去哪了。 对此,儿媳给出的解释是:孙女太久没见她外婆,想念的紧,就迫不及待的去探望她外婆了。 按照儿媳的说法,孙女是自愿离开家的,可现在,谢芳菲却告诉她,孙女是被儿媳赶走的。 很显然,她的儿媳钱茹云和她的邻居谢芳菲,这两个人之中,有一个人说谎了。 那么,儿媳和邻居,到底是谁在说谎? “老太太,我知道,在您心中,我只是个邻居而已,相比起我这个外人,您更愿意相信自家的儿媳。这是人之常情,我可以理解,但我希望您可以放下成见,静下心来,仔细想想。” 谢芳菲说到这里,正了正神色,缓缓道,“这些年来,雨桐在钱茹云有意无意的影响下,确实养成了不算太好的性格,有那么一点点任性。但是,任性归任性,她还是知晓轻重的,绝不是那种肆意妄为的孩子。大过年的,如果不是钱茹云做了些什么,她可能连个招呼都不打,说走就走么?这绝不可能! “事实上,那天雨桐被钱茹云赶出家门后,并没有立刻离开咱们大院,而是拖着行李箱,来到了后巷,在范徐两家的后门之间徘徊,像是在等待着什么。我在家旁听了全过程,猜想雨桐这个时候,多半是又委屈又彷徨,想等您回来为她做主。我犹豫再三,终于决定插手这事儿,打算把雨桐叫进来,让她坐在徐家等。 “没想到的是,我刚打开徐家的后门,还没来得及说些什么,钱茹云就追了过来,对着尚未走远的雨桐,就是劈头盖脸的一顿训斥。训斥雨桐本人就算了,钱茹云言语中甚至还对雨桐过世的母亲颇多指责。辱及亡母,换谁谁能忍?雨桐再也忍不住了,推了一把钱茹云,然后拉着行李箱,扭头就跑。 “我看到这一幕,刚要开口喊住雨桐,钱茹云却让我不要多管闲事,还威胁我不准把今天的事说出去,否则她就会让我尝尝家破人亡的滋味。单论家世,钱茹云还不如我呢,我其实并不太相信她有本事让我家破人亡。但是,我不敢赌,我不敢拿家人的安危去赌。所以,我选择了沉默。哪怕早在半个月前,我就听说了雨桐失踪的消息,也还是没有立刻把那天的事说出去,保持沉默至今。” 说到最后,谢芳菲羞愧的低下头。 见状,范老太太忙握住了谢芳菲的手,朝她点了点头,语气温和的说:“小谢,我能理解你的苦衷,你能为我家雨桐做到这一步,已经很可以了。谢谢你,真的谢谢你告诉我这些。” 虽然范老太太没有明说,但谢芳菲能明显察觉到,对于自己说的话,范老太太或许还没有百分百相信,但至少她听进去了。 意识到这一点,谢芳菲大大的松了口气。 其实吧,谢芳菲刚才所说的那些,虽然没有什么逻辑漏洞,听起来很像是那么一回事,但那些毕竟只是她的一面之词,可信度存疑。 范老太太做事情向来小心谨慎,从不轻信于人,尤其是一个外人。 按照常理来说,范老太太是不会轻易相信谢芳菲刚才所说的话的。 但是现在,在经历短暂的思索后,范老太太便一反常态,相信了谢芳菲的话。 换句话说,在谢芳菲和钱茹云之间,范老太太选择相信谢芳菲,相信这个外人。 再说的直白些,范老太太已经不像以前那样信任钱茹云,开始怀疑起了这个儿媳。 范老太太之所以对钱茹云起疑,并非她耳根子软,偏听偏信,而是因为她忽然想起了一些往事。 今年春节过后,范雨桐迟迟没有回来,范老太太就让钱茹云联系柳家——也就是范雨桐的外婆家,想让柳家人尽快把孩子送回来。 没过多久,钱茹云跑来跟范老太太说,联系不上柳家人。 原因是,柳家人埋怨范老太太给孩子找了后妈,不愿再和范家人打交道。 现如今,无论是电话还是电报,但凡是来自范家的,柳家人都拒不接受。 听了这番话,范老太太既生气又疑惑,想不明白柳家人为何态度大转变。 要知道,当初范老太太让丧偶的儿子再婚,这事儿她可没有越过柳家人自作主张,事先有和柳家人沟通过,当时柳家人是同意的。 既然如此,柳家人现在又怎能因此而埋怨范老太太呢? 这简直是莫名其妙! 第104章 拒之门外 范老太太百思不得其解,正准备亲自给柳家人打电话,当时是钱茹云劝住了她。 在钱茹云的极力劝说下,范老太太把与柳家人交涉和沟通的事儿,全权交给钱茹云来处理。 出于对钱茹云的信任,范老太太便没有再插手过问这事儿,还像以前那样,一心扑在工作上。 一晃半年过去了,转眼间就到了暑假,范雨桐还是没有回家。 范老太太再怎么醉心于工作,也渐渐意识到不对劲了,于是她再次询问钱茹云,柳家那里怎么回事,到底什么时候把孩子送回来? 直到这时,钱茹云才吞吞吐吐的告诉范老太太,范雨桐丢了,已经丢了很久了,她早就想把实情说出来,奈何她被柳家人勒令闭嘴,迫于无奈,她只好一直帮柳家人瞒着。 这话一出口,范老太太犹如五雷轰顶,整个人都猛的一颤,愣愣的站在原地。 还没等范老太太彻底回过神来,钱茹云就主动请缨,表示要亲自前往静海县,把范雨桐寻回来。 当时范老太太公务在身,不能擅离职守,眼见钱茹云这么积极主动,便没有多想,把寻人的事儿交给了她。 当时没觉得有问题,可现在仔细想想,范老太太忽然意识到,钱茹云的说辞,有诸多疑点,很多地方是不合逻辑的。 范老太太越想越疑心,忍不住喃喃自语道:“前几日,我听说钱茹云自掏腰包,拿出一千块钱,当做悬赏花红,重金寻找雨桐。当时,我心里的感动难以用言语表达,只觉得钱茹云真是个好妈妈,就算雨桐的亲妈在世,也不可能做的比她更好。 “现在想来,钱茹云这么积极的寻找雨桐,或许不是单纯的为了寻找雨桐,更多的是为了掩饰自己对雨桐做过的那些事……” 听到这里,谢芳菲忍不住插了一嘴:“额,有没有一种可能,钱茹云从来就没有想过要把雨桐找回来?” 此言一出,范老太太背后仿佛有冰凉的蛇爬过,脊背生出一层寒意,颤抖着声音问道:“你、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事到如今,谢芳菲也不藏着掖着了,直言不讳的说:“如果我没有猜错,钱茹云之所以把寻人一事揽到了自己的身上,根本就不是为了找回雨桐,而是为了彻底杜绝找回雨桐的可能,让雨桐永远都回不来。” 紧接着,谢芳菲就把自己先前在国营饭店里的见闻,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先前,谢芳菲在国营饭店里坐等肉包出锅,突然听见邻桌的一个人向同伴大倒苦水,说自己忙活了好几天,原以为自己能领到一笔相当可观的赏金,可没想到结果却是白忙活一场。 听到“赏金”两个字,那人的同伴一下子来了精神,一叠声的追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因为没有领到赏金,那人觉得自己知道的信息没有价值,便毫无保留的把事情的经过说了出来。 几天前,他看到了那张最近在县城闹的沸沸扬扬的寻人启事。 当时,他就觉得寻人启事上的画像看着有些眼熟,自己好像在那里见过那个名叫范雨桐的姑娘。 后来,他回到员工宿舍,看到一个老乡,猛然想起自己上次回老家的时候,发现队里多了一个新面孔,就问自家老娘,那个新面孔是队里的新媳妇么? 自家老娘听了这话,欲言又止,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让他少管闲事,别人家的事不要乱打听,只要管好自己就行了。 听自家老娘这么说,他虽然嘴上没有多问,但心里却更加好奇了,忍不住多看了那个新面孔几眼。 正因为多看了几眼,他对那个新面孔印象颇深。 时隔多日,他也还有些印象,那个新面孔与画像里面的范雨桐,面容极为相似。 想到这里,他精神大振,因为他意识到,自己似乎有了关于范雨桐的重要线索,而那张寻人启事上面可是白纸黑字写着,重金奖励提供线索的人! 虽然他还不能百分百确定,当日看到的那个新面孔就是寻人启事上要找的范雨桐,但就冲着这巨额悬赏,他认为自己很有必要去碰一碰运气。 于是,那天他连饭都没吃,就急匆匆的赶往寻人启事上面留的地址那里。 到了那里,他才发现,原来寻人启事上面留的地址,是县革会家属大院的所在地。 那种地方,不用说,一定是有门卫守门的。 因此,他在那里看到门卫,一点都不意外。 他意外的是,他都说了,自己是来提供重要线索的,门卫却不让他进去。 他好说歹说,门卫才吐了口,可以放他进去,但前提是,他必须要拿出盖有公章的证明文件,证明自己所言非虚,手里确实有关于范雨桐的重要线索。 啥玩意儿,证明文件,而且是盖有公章的那种? 这话的意思是,要有公家为我背书才行,对吗? 不、不是,这种事情,它跟公家不搭界啊,公家怎么可能为我背书呢? 他匪夷所思的看着门卫,门卫摊了摊手,说这是那个发布寻人启事的人特意提出的要求。 提这样的要求,这不是为难人么?! 有那么一刻,他觉得那个发布寻人启事的人并不是真心要找人。 但下一刻,他想到那高达一千块钱的悬赏花红,又觉得自己多想了。 为了挣取悬赏花红,他也是拼了,用尽一切办法,总算是把那个奇葩的证明文件开出来了。 他原以为有了证明文件,就可以进入县革会的家属大院了,可没想到拿着证明文件的他,还是被门卫拦了下来。 门卫还是那个门卫,但这回,那个门卫换了一套说辞:那个发布寻人启事的人有事外出了,所以你进去了也是白搭,索性就别进去了。 什么,这么关键的时刻,正主居然不在?! 行吧,不在就不在吧,我下次再来好了。 抱着这样的心思,他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来来回回了好几次。 到了第四次扑空,他沉不住气了,人家门卫也沉不住气了,就悄悄的跟他说了实话:那个发布寻人启事的人其实一直都在,只不过她并不想见提供线索的人,便设下层层障碍,并谎称自己不在而已。 他听了这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什么,大张旗鼓的悬赏重金查找线索,线索找上门来,却拒之门外?! 这是在搞什么鬼?! 有病啊?! 白忙活了好几天的他越想越气,就忍不住向他的同伴诉苦: 特么的,被耍了! 他有理由怀疑,那个发布寻人启事的人脑子有病,是个以戏耍别人为乐的神经病! 第105章 禽兽不如 那人拉着同伴诉苦的时候,谢芳菲就坐在不远处听着。 尽管她坐在那里一言不发,但她的心里却有不同看法: 什么脑子有病?不不不,事情根本就不是你想的那样! 谢芳菲心里很清楚,那个发布寻人启事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她的邻居、范雨桐的继母钱茹云。 谢芳菲更清楚的知道,钱茹云脑子没病,非但如此,这个女人脑子好使着呢,这些年来,她一直在琢磨着除掉范雨桐这个继女,好给她的亲生儿女让位。 因此,谢芳菲有理由相信,钱茹云极力要求把寻人的差事揽在手里,寻人是假,真正的目的是毁掉相关线索,彻底断送掉找回范雨桐的可能。 听完了谢芳菲的这番话,饶是范老太太涵养极好,此时也忍不住爆了句粗口:“钱茹云这个毒妇!” 此时的范老太太,恨不得立刻冲进县革会的家属大院里,把两面三刀的钱茹云拖出来打死。 但仅存的理智告诉她,事关孙女的下落,乃至安危,必须从长计议,绝不能鲁莽行事。 于是,范老太太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思虑再三之后,范老太太又问了谢芳菲几个问题,随即把守在外面的随行人员叫了进来,低声吩咐了一番。 不久后,在县革会的家属大院那里吃了闭门羹的何也行和岳雅丽,被带到了范老太太面前。 虽然不是按照设想进入县革会的家属大院,而是突然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这让何也行和岳雅丽心里很有些疑惑。 但经过一番眼神交流后,他们俩还是决定依照沈思源给出的说辞,明明白白的告诉对方: 当日就是廖美玉、苏文斌以及宋耀祖这三个人,挟持了范雨桐。 解铃还须系铃人。如今要想知道范雨桐的下落,就必须抓住这三个人。 廖美玉、苏文斌、宋耀祖……范老太太在心里默念这三个人的名字的同时,眼中厉色一闪,誓要将这三个人找出来。 范老太太不知道的是,如今要找宋耀祖的,可不不仅仅只是与他有仇的,还有他的亲人们。 而且,他的一个亲人,不久前,与范老太太乘坐同一班火车,在同一个火车站下车。 *** 不久前,县火车站,出站口。 宋春阳在她对象陈力川的陪同下,接到了她姐宋秋艳。 宋秋艳是个急性子,见到久别的妹妹,她顾不上寒暄,直接就问:“查清楚了没?那两个混账为什么要对咱娘下毒手?” 宋秋艳远嫁到京城后,就很少回老家静海县了。 不过,虽然天各一方,但宋秋艳并未与娘家人断绝往来,依旧惦记着娘家人。 平日里,她时常给妹妹寄信,还每月给母亲寄钱。 这么平安无事的过了十几年,就在前几天,宋秋艳突然接到了妹妹的电话。 简单的一通电话,却如同惊雷炸在宋秋艳耳中,惊的她身子一晃,险些无法站稳。 什么,她弟和她弟媳竟然要活活饿死她娘?! 不是吧不是吧,乌鸦都知道要反哺,弟弟和弟媳作为人,非但不想着奉养母亲,反而要加害母亲,这、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 这真是禽兽不如啊! 宋秋艳愤怒之余,又深感困惑,她怎么也想不通,弟弟和弟媳为什么要做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来? 带着这样的疑惑,宋秋艳心情沉重的踏上了返乡之路。 刚到老家,她就迫不及待的问出了困扰自身许久的疑惑。 宋秋艳的疑惑,也是曾是宋春阳的疑惑。 为了帮宋春阳解惑,陈力川私下里找到了她哥宋冬平。 宋冬平刚开始还嘴硬、拒不交代,被陈力川使用“物理”手段劝说了一番后,他立刻改了嘴硬的毛病,变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据宋冬平交代,他们夫妇之所以做出这种罔顾人伦的事情来,完全是为了他们的宝贝儿子宋耀祖。 原来,宋耀祖在外面和狐朋狗友厮混的时候,闯下了弥天大祸,急需一大笔钱摆平事端。 那么一大笔钱,他们夫妇肯定是拿不出来的,那没有办法了,只能向自家老娘求助,希望她能伸出援手。 奈何自家老娘不肯帮忙,说什么也不肯把自己的棺材本拿出来应急。 眼见自家老娘钻进钱眼里,六亲不认只认钱,丝毫不顾亲孙子的死活,他们夫妇又气又急。 情急之下,他们夫妇就想出了一个馊主意,那就是饿一饿自家老娘。 别误会,他们夫妇是真没打算饿死自家老娘,只是想把她饿到神志不清的程度,然后趁着她脑子不灵光,问出她藏钱的地方在哪里。 结果万万没想到,自家老娘不经饿,才饿了两天,人就不行了,唉。 以上是宋冬平的说辞,宋春阳虽然不怎么相信,但还是一五一十的转述给宋秋艳。 宋秋艳听了,冷笑一声:“宋耀祖那个小畜生,现在在哪里?” 宋冬平的说辞显然不能全信,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夫妇企图饿死自家老娘,确实是因为宋耀祖的缘故。 既然如此,那便把宋耀祖这个罪魁祸首揪出来,往死里整! 不愧是亲姐妹,宋春阳也是这么打算的,姐妹俩想到一块儿去了。 可问题是,宋耀祖已经好多天没有回家了,这几天宋春阳在外面四处打听,也没能打听出他的下落。 现在听到姐姐问起宋耀祖的下落,宋春阳刚要回答不知道。 就在这时,她的余光瞥见一道身影,从不远处的小路经过。 咦,那道身影看着很眼熟,好像是…… 宋春阳心里一动,正要凝神辨认,这时,身后传来一道熟悉的、温和的声音:“你好,宋老师。” 闻言,宋春阳下意识的回头一看,只见自己的学生沈思源,此刻就站在自己的身后,正笑容和煦的凝视着自己。 尽管宋春阳如今遇到了糟心事儿,心情很不好,但看到眼前的沈思源,还是第一时间回以微笑。 要知道,对于宋春阳来说,沈思源可不仅仅是得意门生,还是救母恩人—— 当日,要不是沈思源坚持让她母亲留在医院里接受治疗,她母亲就被她那心狠手辣的兄嫂给拉回去等死了! 回想起当日沈思源的坚持,宋春阳不由的心中一暖,看向沈思源的目光愈发柔和。 突然,她似乎想起了什么,低头看向沈思源的双腿,充满关切的问:“对了,你的腿不是受伤了吗?现在怎么样了,伤势完全痊愈了吗?” 第106章 东窗事发 宋春阳这话问的,沈思源听了,整个一下呆住了。 啊,腿受伤了? 我的腿好好的,没受伤啊! 原主也一样,印象中,她虽然日子过的不咋样,但也一直都是全须全尾的,全身上下,包括两条腿在内,从没有受过什么值得一提的伤。 那么,宋春阳为什么会有此一问呢? 沈思源脑海里一排的黑人问号,怎么都想不明白,就干脆问了出来:“那个,宋老师,你是不是记错了?我的两条腿一直是好好的,从来都没有过伤呀。” 听到沈思源这么说,宋春阳脑海里也闪过一串问号:“啊,我记错了吗?这,这不可能啊!我记得很清楚,那天你外婆来学校替你领录取通知书,当时是我接待的她。 “因为按照规定,除非出现意外,否则录取通知书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所以我就问你外婆,你怎么没有来,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当时你外婆跟我说,前两天你上山捡柴火的时候,一不小心就摔进了坑里,摔断了腿,如今行动不便,没法亲自来这里,只能让她替你过来领录取通知书。” 宋春阳的这番话,蕴含的信息量太大,让沈思源消化了好一会儿,方才理清了思绪。 沈思源深吸一口气,强行压住翻涌沸腾的怒火,用尽量平静的语气问道:“录取通知书?帝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吗?” 宋春阳点了点头:“对呀。” 沈思源接着又问:“除了录取通知书之外,我那好外婆,还替我领走了什么吗?” 话音落下,宋春阳愣了一下,因为她能明显察觉到,沈思源说到“我那好外婆”时,语气里那毫不掩饰的揶揄和嘲讽。 再结合沈思源不合常理的反应,宋春阳心里一动,隐约有了一个猜测。 宋春阳沉吟片刻,先是如实回答道:“还有你的档案。” 然后又小心翼翼的问沈思源,“那个,你外婆代领录取通知书和档案,这事儿你其实是不知情的,对吗?” 沈思源抿了抿嘴唇,正要作答,就在这时,火车站的大喇叭响了起来—— 沈思源一行人打算乘坐的那班火车,预计将会在十五分钟后到站。 火车可不等人,沈思源不敢再逗留下去,便长话短说:“宋老师,我有事要去一趟外地,现在就得去赶火车了。录取通知书和档案的事儿,等我回来再说吧,再见!” 说完,沈思源朝宋春阳无奈的笑了笑,接着便带着秦淑娟母女火速离开了。 望着沈思源远去的背影,宋春阳摇了摇头,脸上露出困惑不解的表情。 尽管沈思源还没来得及把事情的经过说清楚,但宋春阳现在基本可以确定,她外婆瞒着她,偷偷拿走了她的录取通知书和档案。 不管她外婆这么做的动机是什么,毫无疑问,她外婆这么做,将会断送掉她来之不易的上大学的机会,将会毁掉她大好的前程。 天啊,她外婆看上去知书达理,挺和善的一个人,怎么会做出这种罔顾亲情的事情来? 这,这真的是亲外婆么? 有那么一瞬间,宋春阳不禁对沈思源的身世产生了怀疑。 宋春阳浮想联翩之际,忽然听见身旁的姐姐在问:“春阳,别发呆了,快告诉我,宋耀祖那个小畜生,现在在哪里!” 宋秋艳并不知道沈思源的外婆干了什么“好事”,就算知道了,她也不在意。 她现在只在意宋耀祖在哪里,她要狠狠收拾这个小畜生,为她娘报仇。 宋春阳听到姐姐这么问,连忙收敛思绪。 定了定神,她有些不确定的说:“刚才我好像看见宋耀祖了……” 话音未落,宋秋艳就一叠声的追问:“在哪里,在哪里,宋耀祖在哪里?” “那里。”宋春阳抬手指向不远处的小路,“刚才我隐约看见有个和宋耀祖身形很像的人,沿着那条小路,往南去了。” 顿了顿,她又补充了一句,“不过,我没看清那人的长相,不能完全确定,那人就是宋耀祖。” “到底是不是,追上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宋秋艳说着,就循着那条小路,一路追了过去。 宋春阳和陈力川紧随其后,也追了过去。 他们三人找了好半天,结果一无所获,就以为宋春阳看错了,把别人误以为是宋耀祖。 其实,宋春阳并没有认错人,她看到的那个人,确实就是她那个禽兽不如的外甥宋耀祖。 事实上,不止是宋耀祖,他的同伙廖美玉和苏文斌,也出现在了火车站。 咦,他们这个小团伙,之前不是坐着大货车跑路了么?现在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这个嘛,说来话长,这事还得从昨天晚上说起。 昨天晚上,他们仨凭借着这几年混社会积累的人脉关系,暗中联系上了一名司机。 双方约好,第二天上午,在某座废弃的山神庙附近的路边见面。 今天上午,司机如约而至,他们仨如愿搭上了大货车。 按原计划,他们仨将搭乘这辆大货车离开静海县,前往省城,到了那里,再转乘火车,前往北疆。 之所以这么安排,是因为他们仨已经预料到,一旦东窗事发,自己很可能会被全国通缉,到时候,整个华国,除了地广人稀的边疆,恐怕再无自己的容身之处。 换句话说,他们仨要想躲过通缉,就只能藏身于边疆。 而边疆之中,北疆是他们仨的首选之地,因为廖美玉在那里有亲戚,他们仨可以去那里投靠廖美玉的亲戚。 不得不说,他们仨计划的挺好,奈何计划赶不上变化,大货车还没开出静海县就抛锚了,而且是短时间内修不好的那种。 这样一来,搭乘着大货车前往省城的计划,就泡汤了。 静海县距离省城可不近,步行的话,以他们仨的脚程,就算三天三夜,也未必能到达。 无奈之下,他们仨只好临时改变了计划,改为乘坐火车前往省城。 这其实是很冒险的举动,因为乘坐火车就必须去县火车站,而他们仨之前没少在县火车站那一带整活,现在去那里,搞不好就是去自投罗网——这也是他们仨一开始放弃火车,选择大货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原因。 为了避免被人发现,他们仨费劲了心思乔装改扮,尽可能的给自己改头换面,然后偷偷的来到县火车站。 第107章 悔不当初 虽然他们仨已经在静海县混不下去了,可以说是混的一团糟,但他们仨好歹在县火车站这一带混了这么多年,对县火车站的情况还是比较了解的。 得益于此,他们仨偷偷摸摸的混在人群里,先后避开了在外面执勤的公安和在里面维持秩序的工作人员。 虽然一切顺利,成功地潜入了开往省城的火车里面,但他们仨的心情一点都不美妙,甚至可以说是糟糕透了。 现如今,三个人置身于某个堆放大量货物的车厢里,蹲坐在这个车厢的一角,面面相觑,三脸愁容。 原来,先前他们仨只顾着避开公安以及工作人员的耳目,就没能顾得上留意自己身边的情况,以至于自己被小偷给盯上了,还浑然不觉。 直到上了火车,找到了合适的藏身之处,他们仨稍微安下心来,这才惊觉,自己随身携带的钱财,竟然全部不翼而飞了! 他们仨本来就没什么钱——要是有钱,廖美玉也不至于为了筹钱,冒着巨大的风险劫持岳雅丽——现在仅剩的那点钱也被偷走了,顿时陷入了身无分文的境地。 俗话说,有钱走遍天下,没钱寸步难行。 北疆距离这里何止千里,没钱还怎么去那里呀?! 三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寄希望于同伴能够想出对策。 结果让人失望,同伴的脸上满是茫然和担忧之色。 在此情此景之下,绝望的情绪在他们仨的心中酝酿、发酵,感到绝望的廖美玉陷入深深的后悔中。 好后悔,真的好后悔! 廖美玉一生中最后悔的事,就是当日把范雨桐当成任人宰割的肥羊,对她下手。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我绝对不会靠近范雨桐……廖美玉悔不当初,忍不住在心里不停的念叨。 念叨着念叨着,她的脑海里不由自主的回忆起当日见到范雨桐后,发生的那些事。 那是今年春节前夕的一天,为了过个好年,廖美玉不辞辛苦,一大清早就蹲守在县火车站附近,物色合适的肥羊。 突然,一个穿着打扮十分讲究的年轻姑娘,进入了她的视线。 宰肥羊已经宰出经验来的廖美玉立刻意识到,眼前这姑娘极有可能是只大肥羊,便远远的缀在她身后。 仔细观察了一阵,廖美玉确认这姑娘孤身一人、没有同伴之后,便找了个机会,与这姑娘搭上话。 通过有目的性的套话,廖美玉很快了解到,这姑娘名叫范雨桐,虽然她老家是静海县的,但近些年来,她一直随着家人住在京城,前几天她被继母扫地出门了,走投无路之下,只好返回静海县,投靠外婆一家。 尽管范雨桐因为家里有个糟心的继母,不愿过多的谈论自己的家庭情况,这让廖美玉无法通过交谈,了解她的家庭情况。 但范雨桐的言行举止以及衣着打扮告诉廖美玉,范雨桐绝对不是普通家庭的孩子。 换句话说,范雨桐的家世背景绝对不简单,贸然招惹她,很有可能会惹上大麻烦。 如果遵循他们的老大高伟成定下来的规矩,那么廖美玉就应该果断放弃范雨桐这个目标。 然而,廖美玉就不是个循规蹈矩的人,她背着高伟成,已经不止一次的破坏规矩了。 当日,廖美玉又一次破坏了规矩,明知道范雨桐并非合适的目标,她还是把范雨桐骗到了她所谓的家里,然后伙同事先埋伏在那里的苏文斌和宋耀祖,把范雨桐抓了起来。 原因很简单,范雨桐的帽子、大衣、靴子、手表以及手提包等,每一件都很精致漂亮,廖美玉看在眼里,喜在心里,很想把这些东西据为己有。 抓住范雨桐后,按照流程,接下来就是抢夺财物的环节,再往后就该送她上路了。 但这一次,廖美玉抢光了范雨桐身上所有的值钱东西后,并没有立刻对她下毒手。 这倒不是因为廖美玉突然间天良发现,变的心慈手软了,而是因为她想利用范雨桐来安抚她那两个同伙。 原来,廖美玉实在是太喜欢范雨桐的东西了,可以说是爱不释手,就想要在分赃的时候尽量的多分一点。 范雨桐的东西就那么些,非常有限,她多分一点,就意味着,她那两个同伙只能少分一点了。 少分一点,不用想也知道,她那两个同伙肯定会有意见。 就在廖美玉头疼该如何安抚两个同伙时,她注意到,两个同伙看范雨桐的眼神很不对劲,很有些垂涎欲滴之色,便决定做个顺水人情,主动提出把范雨桐交给他俩处置。 廖美玉没看错,她那两个同伙确实看上了相貌出众的范雨桐,便欣然同意了她的提议。 至于说分赃不均,算了算了,美人在怀,少分一点就少分一点吧,他俩就不多计较了。 就这样,廖美玉拿着让自己心动不已的东西,欢天喜地的回去过年了。 她那两个同伙则看着让自己心动不已的女人,兴高采烈的猛扑了上去。 如果他俩为了“享用”范雨桐,多留她一个晚上,那问题或许还不大。 可问题是,他俩和范雨桐共度春宵之后,就跟鬼迷心窍似的,往日里杀人不眨眼的他俩,现如今居然舍不得结果了范雨桐,一直留着她。 这还不算完,后面还有更匪夷所思的奇葩操作。 春节过后的一天晚上,这两个人和那个团伙的其他成员凑在一起,一边喝酒,一边吹牛。 吹着吹着,苏文斌就有点上头了,就得意洋洋的说,你们睡过的女人都不算什么,我和我兄弟睡过的女人才是最漂亮的。 为了证明苏文斌所言非虚,宋耀祖当场拿出了范雨桐的照片。 那张照片是从范雨桐的钱包里搜出来的,估计是出自京城的知名照相馆,拍的非常好。 如果说,现实里的范雨桐只有七分美貌,那么照片里的她,至少有十二分美貌。 那张照片传阅一圈后,那个团伙的其他成员一个个的都热血上头,强烈要求他俩领着他们去见这位颜值爆表的大美人。 或许是喝多了,脑子不太清醒,这样的要求,他俩居然想都不想,就一口答应下来,当即领着众人,浩浩荡荡的前往他俩窝藏大美人的地方。 第108章 干一票大的 到了地方,这一大帮人没见着大美人,就见到了一个尚有余温的被窝。 不好,人跑了! 意识到这一点,这帮人顿时酒醒了大半。 因为被窝尚有余温,所以这帮人判断,范雨桐刚跑不久,还没跑远。 于是,这帮人分头去追。 很快,就有人在县火车站附近的山上,发现了范雨桐的踪影,然后一路追了过去,距离范雨桐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两个人最近的时候,相隔不到五米。 但最终,那个人并没能将范雨桐抓回来,因为范雨桐跳崖了。 尽管只见到范雨桐跳崖,没见到她的尸体,但这帮人都理所当然的认为,她人已经没了。 原因很简单,那处悬崖很高,人掉下去,必死无疑。 人没了,事情却没完。 尽管那天晚上,高伟成并没有参与其中,但很快,消息灵通的他就听说了这件事。 然后,他就把廖美玉他们仨叫了过来,狠狠的训斥了一顿。 但,也仅仅是训斥而已,因为当时的他,并不知道范雨桐来历不凡,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一晃半年过去了,包括廖美玉这三个当事人在内,这伙人都快忘了这件事了。 没想到的是,突然有一天,印有范雨桐画像的寻人启事被贴的到处都是,几乎半座城的人都听说有人悬赏重金寻找一个名叫范雨桐的姑娘。 消息传到了廖美玉的耳朵里,那一刻,她心里涌起不祥的预感,预感到自己恐怕要完蛋了。 现在回想起来,自己的预感是对的,自己还真就大祸临头,快要完蛋了……想到这里,廖美玉心里涌起深深的惊恐感和无力感,同时又觉得不甘心。 她才二十岁出头,还那么年轻,实在不甘心就这么结束! 廖美玉越想越不甘心,不甘心到夜不能寐的程度。 今晚,终日奔波的苏文斌和宋耀祖实在是支撑不住了,已经趴在装有货物的木箱上呼呼大睡了。 廖美玉同样也很累,却怎么也睡不着,就索性不睡了,斜倚在一个木箱上,一边值夜,一边思索。 不知过了多久,廖美玉突然脑海里灵光一闪,随即萌生了一个想法。 如果按照这个想法行事,自己或许就能迎来转机,绝处逢生。 只是,机遇与风险是并存的,这个想法蕴藏着极大的风险,稍有差池,后果不堪设想。 那么问题来了,到底要不要把这个想法付诸于行动呢? 廖美玉犹豫纠结了很久很久,最后一咬牙,决定就这么干了! 说干就干,廖美玉当即出声把熟睡中的苏文斌和宋耀祖唤醒。 这两个人还没睡醒,好半天才清醒了过来,不明所以的看向扰人清梦的廖美玉。 廖美玉也不废话,直截了当的说:“既然已经无路可走,那咱们就豁出去,干一票大的吧!” “干一票大的?”苏文斌和宋耀祖对视一眼,都从彼此眼里看到了深深的困惑和不解,于是他俩异口同声的问,“这话是什么意思?” 廖美玉缓缓道:“我有个表妹,前些年嫁到了省城附近的一个公社。因为她男人在那个公社的信用社上班,所以她在寄给我的信里,时常会提及那家信用社。 “我记得,她说过,那家信用社,别看位置有些偏,上门的人却络绎不绝,几乎每天都能收到很可观的存款。存款,这正是咱们现在最需要的东西。所以,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收起你大胆的想法!”还没有等廖美玉说完,苏文斌就粗暴的打断她的话,“别说咱们现在没有趁手的装备,就算有,咱们也不可能干得过训练有素的守卫人员。咱们现在跑去抢信用社,跟去送死没什么区别。所以,抢信用社这种事,你就别想了。” 对于苏文斌的观点,宋耀祖深以为然,他嘀咕道:“呵,信用社你都敢抢,你怎么还不上天?” 面对两个同伙的质疑,廖美玉面不改色的解释:“按照常理来说,信用社那种地方,应当守卫森严才是,但那家信用社的情况比较特殊——我那表妹曾在信里无意间透露,她男人工作的信用社,守卫人员经常玩忽职守,上班时间玩消失……” 听到这里,苏文斌和宋耀祖都是眼睛一亮,脸上涌起无法自控的惊喜和激动。 看到两个同伙的反应,廖美玉就知道他俩心动了,心里暗喜,继续说道:“干完这一票,咱们也别去那什么北疆了,直接拿着钱去花城,然后再花钱找个靠谱的蛇头,让人家送咱们去香江!” 苏文斌和宋耀祖听了这话,双双惊呼出声:“什么,香江?!” 因为常年混迹在人来人往的火车站附近,苏文斌和宋耀祖时常能接触到来自天南海北的人,或多或少能从那些人的口中听说一些关于外面世界的传闻。 传闻中,香江那地方寸土寸金、极为富庶,那里的人已经过上了“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好日子。 对此,苏文斌和宋耀祖早就已经心生向往。 现在,廖美玉突然跟他俩说,他俩可以去香江。 乍闻消息,他俩又惊又喜,心里顿时涌起绝处逢生的喜悦。 但惊喜的同时,又觉得难以置信,他俩很难相信自己这种人,能去香江那种地方。 毕竟,对于他俩来说,香江那种销金窟,乃是可望不可即的存在。 “没错,就是香江!”廖美玉再接再厉,继续怂恿,“只要把那家信用社抢了,咱们就可以偷渡去香江了。到了香江,咱们就可以从此远离麻烦,彻底告别过去,开始新的人生,过上无拘无束、殷实富足的生活。怎么样,这一票,你俩是干还是不干?” 廖美玉画的大饼实在是太诱人了,苏文斌和宋耀祖哪能抵挡得住这样的诱惑,分分钟就上钩了,两个人不约而同的回答:“干!” 闻言,廖美玉由衷的笑了。 紧接着,她就开始和两个同伙商量如何抢信用社。 却不料,还没等他们仨把抢信用社的细节都商量好,他们仨所在的车厢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天旋地转间,他们仨先后被装满货物的沉重木箱当头砸中,不由的大声哀嚎,痛苦的蜷缩在地上。 第109章 易燃易爆炸 时间回到昨天下午,县火车站的外面。 沈思源得到通知,打算乘坐的那班火车预计将于十五分钟后到站,立刻领着秦淑娟母女奔向检票口。 到了那里,沈思源放眼望去,乌泱泱的全是人,而这会儿检票还没有开始。 大热天的,沈思源不愿没事就往人堆里挤,便领着秦淑娟母女退到一边,靠墙站着,等待检票。 尽管沈思源一行人已经刻意避开人群了,但还是有不少人在她们周围走来走去。 突然,有三个人不知从哪里冒出来,毫无征兆的出现在沈思源一行人附近,紧接着就“噔噔噔”的发足狂奔,奔向了远处。 这三个人路过沈思源一行人时,其中一个人估计是没看路,没注意到瘦小的满芳草,他急速奔跑时扬起的手肘,竟然以极快的速度撞向满芳草的小脸。 要不是沈思源眼疾手快,及时拉着满芳花后退一小步,满芳花的小脸势必会遭受一记重击。 因为这三个人里,有一个人给秦淑娟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熟悉感—— 这个人的长相很有些奇特,秦淑娟确定自己以前没有见过这个人,但她就是觉得这个人自己很熟悉。 所以秦淑娟盯着这个人,怔怔发呆。 过了好几秒,她才醒过神来,后知后觉的意识到,小女儿差点就遭遇了飞来横祸。 秦淑娟一阵后怕,连忙蹲下身来,对满芳草说道:“芳草你就别站着了,快上来,娘背你。” 过去的一个月里,满芳草的病情急剧恶化。 从半个月前开始,她就已经卧床不起了,连下床走两步都困难。 这回秦淑娟带着她外出求援,她因为行动不便,只能由秦淑娟和满芳花轮流背着。 直到今天,她见到沈思源后,才不知怎么的,渐渐有了精气神。 尤其是来到县火车站之后,她整个人的精气神有了明显的上升,这让她心里升起“我又行了”的感觉。 于是,她就不让秦淑娟背着她了,坚持要独自行走。 当时,秦淑娟见她气色确实不错,而且县火车站里基本都是平坦的水泥地,走起来不费劲,就如她所愿,放她下来行走。 现在,秦淑娟意识到县火车站并不安全,生怕与刚才一样的意外再次发生,就打算继续背着她。 向来听话的满芳草罕见的没有听秦淑娟的话,她站在原地,脸色有些犹豫,看着秦淑娟,迟疑了片刻,最后摇头道:“娘,我不想总是被你背着,我想靠自己的力量站着,靠自己的力量走路。” 秦淑娟愣了一下,有些惊讶的看向满芳草,这才发现小女儿的眼里有着晶莹的光,以及一丝丝掩饰不住的哀伤。 原来这孩子什么都懂……秦淑娟瞬间明白了。 满芳草都已经病到了卧床不起的程度,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她病得不轻,甚至有可能病重不治。 但,秦淑娟一直跟她说,她的病不是什么大病,迟早有一天,她会好起来的。 对,自始至终,秦淑娟都没有告诉过她,她可能会……死。 一直以来,秦淑娟都以为自己成功的骗过了小女儿,小女儿还蒙在鼓里。 直到现在,秦淑娟看到小女儿的眼神,才后知后觉的明白,其实小女儿什么都懂,她知道自己可能不会好了,可能会……死。 正是因为什么都懂,这孩子不愿意一直待在别人的背上,想要靠自己的力量多在人世间走一走。 想到这里,秦淑娟别过头去,然后站起身来,用一种无所谓的语气说道:“哦,那就随你吧。” 尽管秦淑娟的语气很淡然,这显得她的情绪很稳定,但从沈思源的角度,可以看到她的眼眶里蓄满了泪水。 不难看出,此刻的秦淑娟,心中大恸,正强忍着悲伤,不让眼眶里的泪水滚下来。 沈思源略一思索,便能猜出个大概来。 措辞片刻之后,沈思源笑着问满芳草:“你想不想多看看外面的世界,增长自己的见识呀?” 满芳草点点头:“当然想啦。” 沈思源笑着说:“那恭喜你,你很快就会有这么一个机会啦。我买的四张火车票里,有两张是靠窗的坐票。待会儿上了火车,你和你姐就可以坐在窗边,一起欣赏窗外的景色,丰富自己的见识啦。” 自从意识到自己可能已经病入膏肓,时日无多了,满芳草便对人世间充满了留恋,想要在剩下的日子里多走走、多看看,只是苦于没有这样的机会。 现在听到沈思源的这番话,满芳草顿时心情激动,真是瞌睡有人送枕头,当即欢欢喜喜的向沈思源道谢。 实在是太高兴了,满芳草忍不住原地蹦了蹦。 满芳草的举动让一旁的满芳花有些不明所以。 她虽然不明白妹妹为什么突然这么高兴,但这并不妨碍她跟着高兴,也在原地蹦蹦跳跳。 看到姐妹俩这么开心,沈思源也很高兴,心说不枉我费那么大的劲,搞来两张靠窗的票。 原来,沈思源怜惜两个表妹一直蜗居在大山里,长这么大都没能出过远门,就在买票的时候,特意请售票员帮忙安排两张靠窗的坐票。 这个年代的售票员可不知道什么“顾客就是上帝”的服务信条,作为端着铁饭碗、吃着商品粮的时代贵族,这个群体在普通人面前优越感爆棚。 在面对普通人时,售票员脾气上来了,能把对方当孙子训。 当时,那售票员听到沈思源提要求,她的暴脾气直接上来了,驴脸一拉,白眼一翻,对着沈思源就要开启喷人模式。 不过好在下一秒那售货员的态度就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先是神色温和的点了点头,接着就递给沈思源四张票,其中两张正是靠窗的坐票。 这时的售票员,和之前那个易燃易爆炸的形象,判如两人。 这是因为,沈思源递钱过去的时候,不着痕迹的塞给那售货员一大把大白兔奶糖。 靠着这种“暗箱操作”,沈思源总算是弄到了两张靠窗的硬座票,但她并不是很满意。 如果可以,她更希望能买到卧铺票——卧铺票分两种,硬卧和软卧,要是软卧,那就更好了——为此,她愿意多花些钱。 但是不行,按照现行规定,只有达到一定级别的人,才能有购买卧铺票的资格。 也就是说,卧铺票这东西,普通人就算是有钱也买不到。 这年头,小老百姓想买张心仪的票,可真不容易啊……沈思源心里感慨一声,暗暗摇头。 不过,对于买到手的票,虽然沈思源不怎么满意,但满芳草已经满意至极。 眼见满芳草的小脸蛋上写满了对那个靠窗的座位的期盼,沈思源就准备把票拿出来,分给满芳草等人。 就在这时,沈思源注意到,一旁的满芳花蹦跶了几下后,突然停了下来,开始东张西望。 与此同时,她不停的抽动鼻翼,嗅啊嗅,嗅啊嗅。 第110章 座位之争 “你这是在做什么?”沈思源好奇的问。 “茅房,我好像闻到了茅房的味道。”满芳花一边说着,一边捂着肚子。 沈思源见状,立刻明白了满芳花的意思,当即指向不远处的公共厕所:“看到没有?那里有两扇门,男左女右,右边那扇门里面就是女厕所,你赶紧进去吧!” 顿了顿,她又补充了一句,“记住,速战速决,快点回来!” 满芳花瞪大眼睛看着公共厕所,眼里透着茫然:“左?右?” 这下沈思源算是明白了,满芳花这姑娘左右不分。 生怕这姑娘做出勇闯男厕所的壮举,沈思源连忙对她说:“走,我带你过去。” 这时,秦淑娟急忙说道:“还是我带芳花过去吧!” 说完,不等沈思源回应,秦淑娟就拉着满芳花,火急火燎的奔向公共厕所。 一旁的满芳草见状,连忙追了上去,大声喊道:“你们等等我!” 沈思源愣了愣,对母女仨组团上厕所的举动有些不解。 不过很快,沈思源就反应过来: 母女仨这是集体闹肚子了,而母女仨突然闹起了肚子,她沈思源要背一半的锅,另一半在艰苦的生活条件。 因为秦淑娟他们家生活条件十分艰苦,平时很少有机会吃到有油水的食物,时间长了,肠胃就不太适应富含油水的食物了。 不久前沈思源给了母女仨一大堆包子,还变着法的劝她们胡吃海塞,以至于她们一下子摄入过多的油水。 结果肠胃承受不住,就只能一泻千里了。 想明白了前因后果之后,沈思源又是尴尬又是心酸,期盼着母女仨能快点好起来。 可能是因为喝过灵泉水的缘故,秦淑娟母女虽然腹泻了,但并不严重,宣泄一番后就止住了。 没过多久,母女仨就神色轻松,脚步轻快的从公共厕所里出来了。 只是这个小插曲,不免让沈思源一行人耽误了一些时间。 这就导致了,很多人都已经上车了,沈思源一行人还在赶车的途中。 现在是七月下旬,不年不节的,火车上的人不会像春运期间那么多,但也不在少数。 沈思源上了火车后,一眼望过去,就见车厢里的每个座位上都坐着人,过道里也站着不少人。 “让一让,让一让,麻烦前面的让一让!”沈思源费了好大劲,才带着秦淑娟母女,来到了自己的座位附近。 为了顺利的坐到座位上,沈思源人还没到,就出声喊道:“坐在30、31、35、36上的同志们,麻烦你们让一让!” 火车上的座位,不是先到先得,而是按照火车票分配的。 如果有谁明明没买这个座位的票,却坐在了这个座位上,听说正主来了,理应立刻把座位还给人家,这是做人的道理。 但很可惜,这世上,并不是每个人都讲道理的。 此时此刻,坐在那四个座位上的人,听到沈思源的话,立刻明白这是正主来了,不约而同的站起身来。 但是坐在30、35上的那两个人,站起来之后,很快又坐了回去。 这“仰卧起坐”的奇葩操作,让沈思源一头雾水,不明白这两个人在搞什么鬼。 不过很快,沈思源走近一看,顿时恍然,原来坐在这两个座位上的人,一个是女知青黄晓莹,另一个则是女医生肖琳美。 这两个人虽然身份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她们都与沈思源有仇。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这两个人发现来人是沈思源,双双瞬间变脸—— 只见她俩脸色阴沉的可怕,鼻孔“嗤嗤”的喷着气,眼珠子都红了,死死的盯着沈思源。 看到这两个人怒气值拉满的表情,沈思源不禁有些诧异,心说不就是怼了你们几句吗,你们至于吗,气到现在,气成这样。 沈思源不知道的是,那天她在病房里当众揭穿了黄晓莹千方百计傍男人的小心思,这件事不知怎么的,很快传回了前进大队,引为笑谈,黄晓莹自然而然的成了队员们茶余饭后的笑料。 过去的几天里,黄晓莹走在路上,总感觉有人对自己指指点点。 有那么一瞬间,黄晓莹感觉自己的脊梁骨都快被人戳断了。 黄晓莹实在是承受不住外界目光带来的压力,便以思念亲人为由,请假回老家探亲。 这就是为什么黄晓莹会出现在火车里的原因。 其实,回乡探亲是假,避避风头是真。 黄晓莹回老家避避风头,这好歹是她自己的选择,没人逼她离开这里。 坐在黄晓莹对面的肖琳美就不一样了,她是被逼无奈,只得离开这里。 那天沈思源在急诊室里当众揭发了肖琳美恶意拒诊的丑恶嘴脸,这一幕被有心人看在眼里,记在心中了,然后跑去告诉了肖琳美的未来婆婆,也就是她最大的后台——那家医院人事科的科长蒋兰英。 蒋兰英本来就对肖琳美这个未来儿媳有诸多不满,听说这件事后,忍无可忍,彻底爆发,指着她的鼻子破口大骂。 这还没完,痛骂之后,紧接着就勒令她滚回老家,闭门思过。 值得一提,蒋兰英只说让肖琳美立刻滚回去,却没说让她何时滚回来。 这意味着,肖琳美很可能有去无回。 要知道,蒋兰英在医疗卫生这一块颇有人脉。 如果改天蒋兰英气消了,原谅了肖琳美还好。 如果蒋兰英就是不消气,就是不原谅肖琳美,以蒋兰英的能量,完全可以把肖琳美调去外地的医院,让她再也回不来,再也无法出现在自己面前,出现在自己的儿子面前。 也就是说,到那时,肖琳美就要和蒋兰英的儿子——也就是自己的金龟婿分隔两地了。 而在这个“交通基本靠走,通讯基本靠吼”的年代,异地恋基本上都是无疾而终的。 被迫回老家的肖琳美,只要一想到自己好不容易钓到的金龟婿极可能会脱钩,就有一种快要吐血的感觉。 尽管黄晓莹和肖琳美,这两个人素不相识,境遇也不一样,但此时的她俩想法完全一致,都认为自己落到了今天这般田地,全拜沈思源所赐。 是的,这两个人从来没有自我反省过,一直认为自己遭到不幸,这一切都是因为沈思源,都是沈思源的错。 黄晓莹从来没有想过,如果不是她先人身攻击,沈思源怎么会嘴她呢? 肖琳美从来没有想过,如果不是她先不干人事,沈思源怎么会嘴她呢? 她们这种人见到沈思源,想杀沈思源的心都有了,怎么可能把座位还给沈思源? 于是,车厢里就出现了这样的一幕: 沈思源领着秦淑娟母女,来到了自己的座位前面,冷冷的盯着黄晓莹和肖琳美。 黄晓莹和肖琳美明明霸占着别人的座位,却稳如泰山的坐着,一点挪窝的意思都没有。 第111章 讲道理 “我们一共买了四张坐票,其中包括30和35这两个座位。从这一站开始,一直到江宁站为止,这两个座位理应属于我们。所以,现在坐在这两个座位上的人,请立刻离开!”沈思源挥了挥手里的火车票,冷着脸提醒道。 黄晓莹和肖琳美闻言后,这两个原本不认识的人彼此对视一眼,然后非常默契的不搭理沈思源。 沈思源见状,嘴角微微挑起,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 她也不说话,就这么静静的看着这两个人。 这无声的对峙,很快就引来了其他乘客的注意。 乘客们纷纷侧目,惊奇的对着黄晓莹等人指指点点,交头接耳。 黄晓莹这个人吧,性格很有些矛盾,一方面她能做的出很不要脸的举动,另一方面她又很要脸面,很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 她之前承受不住来自乡亲们的指指点点,现在自然也承受不住来自乘客们的指指点点。 听到周围乘客们七嘴八舌的议论着,她只觉得屁股如坐针毡,心里备受煎熬。 于是,双方对峙没多久,黄晓莹就绷不住了,开口道:“这世上又不是只有你一个人买了坐票,我也买了坐票,我的座位是32。你不是嚷嚷着要座位吗?那我的座位就让给你来坐!这下你满意了吧?” 顿了顿,她语气里带着毫不掩饰的不满和怨气,“切,不就是换个座位么?多大点事儿,犯得着这么较真么?” 话音刚落,坐在对面的肖琳美就出声附和道:“可不是嘛!多大点事儿,至于这么不依不饶的么?真是吃饱了撑的,没事找事!” 她说着,从随身携带的挎包里取出一张车票,朝沈思源扬了扬,以施舍的口吻说道,“看到没,37是我的座位,现在我让给你了。” 其实,火车上换座位很普遍。 正常情况下,别人向沈思源提出换座位,她多半是会答应的。 不过这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不能损害自身的利益。 现在的情况是,沈思源的票是靠窗的坐票——这票可是她冒着被喷的风险,“买通”了售票员,才弄到手的,可以说是来之不易——而黄晓莹和肖琳美的票都是靠过道的坐票,两者并不对等。 对于沈思源来说,答应黄晓莹和肖琳美换座位的要求,自己就吃亏了。 这种情况下,沈思源怎么可能答应换座位。 更何况,要换座位的黄晓莹和肖琳美态度极其恶劣,让人心里很不爽,沈思源就更不可能答应换座位了。 沈思源淡淡道:“你们的座位,一个是32,一个是37,都是靠过道的。怎么着,你们想用靠过道的座位,换我们靠窗的座位?” 顿了顿,她故作好奇的问,“你们觉得,这合理吗?” 黄晓莹立刻回答道:“合理啊,这有什么不合理的。” 话是这么说,可黄晓莹心里很清楚,这其实是不合理的,因为在大众的认知中,靠窗的座位优于靠过道的座位。 事实上,黄晓莹和肖琳美自己也是这么想的,要不然她俩也不会舍弃自己靠过道的座位,坐在沈思源靠窗的座位上。 因为心口不一,黄晓莹回答时的面部表情不太自然,不免显得有些心虚。 现在和黄晓莹同属一个阵营的肖琳美见状,连忙帮腔道:“靠窗的座位和靠过道的座位,虽然位置不同,但票价是相同的。既然如此,两者互换,就不存在谁吃亏谁占便宜,就没什么不合理的。” 沈思源闻言,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 然后,她看了眼黄晓莹,又看了眼肖琳美,嘴角挑起一个嘲讽的弧度:“你们一个是知青,一个是医生,都是读过书的知识分子。都说读书可以明理,我以为你们是懂道理的,所以我就想和你们讲道理,然后谁有道理听谁的。但我真是万万没想到,你们的道理……怎么说呢,与众不同,超出了正常人的认知范围。 “站票和坐票,票价也是相同的。按你们的道理,站票和坐票,应该可以随便换才是。所以,买了站票的人,想和你们换,你们会欣然答应,对吗?” 用站票换坐票,这谁能答应? 黄晓莹和肖琳美当然不会欣然答应。 可问题是,话赶话的,都说到这份上了,她俩有点骑虎难下,很难把“不答应”三个字说出口。 这两个人不敢吱声应答的模样,似乎让沈思源颇为愉悦,她嘴角笑意略有加深,重复问道:“如果买了站票的人,想和你们换座位,你们是答应呢,还是不答应呢?” 肖琳美闭目养神,不予回应。 因为她意识到,这个问题,自己回答“不答应”固然不行,可要是回答“答应”……那也不行啊! 上回在医院,她想要硬刚沈思源,便在沈思源面前嘴硬不服软,结果吃了大亏,也因此对沈思源的为人有所了解。 凭借她对沈思源的了解,如果自己敢嘴硬说出“答应”两个字,那沈思源就敢当场找个买了站票的人,让人家和自己换座位,到时候,自己恐怕就只能站着回老家了。 所以,对于现在的她来说,装死是最好的选择。 装死谁不会啊,黄晓莹也会。 可问题是,她这个人好面子,不好意思在众目睽睽之下装死。 于是,黄晓莹硬着头皮说道:“切,多大点事儿?我又不是某些小肚鸡肠、斤斤计较的人,要是别人向我提出要换座位,我肯定是会……” 就在她要把“答应”两个字说出口的前一秒,她心有所感,侧头看向不远处。 只见不远处的过道里,站着一个中年大妈。 此时此刻,那中年大妈正不错眼的盯着她,眼神炙热,满脸渴望。 迎着对方灼灼的目光,黄晓莹有理由相信,只要她把“答应”两个字说出口,不远处的中年大妈就会立马冲上来,把她从座位上拖走,换自己坐上去。 在站一路回老家,和当一时缩头乌龟之间,黄晓莹选择了后者。 于是,她立刻把到嘴的话又咽下去了,顶着灼灼目光,缩着脖子装死。 第112章 拿钱 眼见这都要到嘴的鸭子飞了,那中年大妈心中不快,就开始阴阳怪气:“穿着打扮很体面,说出来的话也很体面,像是个体面人。可做起事情来,啧啧,可不像是个体面人呢。哦,想想也是,真正的体面人,又怎么会干出抢别人座位的勾当呢。” 话音刚落,埋头装死的黄晓莹就听见了周围人的议论声,这是她最不愿意面对的局面。 众目睽睽之下,黄晓莹不好意思伸手捂住耳朵,只好在心里不停的默念:听不见,听不见。 然而,她的默念完全无效,很快她就听见了沈思源的声音:“黄晓莹,哪有你这样说话说半截的?到底是答应还是不答应,你倒是给个准话啊。” 啊啊啊,我都这样了,你怎么还不肯放过我……黄晓莹心态有些崩溃,对着沈思源怒目而视,怒吼道:“你到底想要我怎样?!” 沈思源淡淡道:“很简单,你只要把属于我的座位还给我,这事儿就这么算了。” 那中年大妈的心气还是有些不顺,于是她这个时候又不失时机的阴阳怪气道:“一直霸占着别人的位置,竟然还朝着别人吼,怎么好意思的?听说是知青,真的假的?这不要脸的劲儿,怎么看都不像是读书人知识分子啊。” 黄晓莹最爱的就是脸面,现在听到别人当众嘲讽自己不要脸,顿时心态炸裂,朝着那中年大妈吼道:“你说谁不要脸呢?!” 那中年大妈丝毫没有被黄晓莹的吼声吓唬住,她从容镇定的翻了个白眼:“谁不把别人的座位还回来,谁就不要脸呗!” “不还不还,我就不还!”黄晓莹气疯了,脑子一热,就掏出一张“大团结”,一巴掌拍在身前的餐桌上,然后很狂的对沈思源说,“我这十块钱归你,你的座位归我了!” 好家伙,区区十块钱,你竟能甩出这种气势,不知道的还以为你甩给我的是百万支票呢……沈思源心里吐槽。 没错,沈思源最近很缺钱,正在为赚钱之事烦恼。 但她缺的是大钱,区区十块钱,她还不放在眼里。 更重要的是,在她看来,孩子得以拓宽眼界的机会,可比十块钱重要多了。 沈思源不认可黄晓莹的说法,刚要拒绝,便感觉有人在扯自己的衣摆。 沈思源低头一看,就见满芳草正扯着她的衣摆,然后用口型向她说了两个字:“拿钱。” 满芳草的意思不难猜,沈思源秒懂了她的意思: 在靠窗的座位,与十块钱之间,她选择了后者。 这孩子明明是那么的期盼着自己能够坐在靠窗的座位上,饱览沿途的美景,可现在却表示要为了区区十块钱,放弃这次难得的机会,她是真心的么……沈思源朝满芳草投去疑惑的眼神。 满芳草用力点了点头,稚嫩的小脸上写满了坚定。 别看满芳草小小年纪,还很稚嫩,但她已经很懂事了。 她很清楚,父母正在为筹措她的医药费犯愁,家里现在正是需要钱的时候。 沈思源眼里的区区十块钱,在满芳草眼里,那可是一笔很大的钱。 要知道,这个年代,普通农民赚钱实在太难了。 满芳草她爹作为家里的顶梁柱、队里的壮劳力,累死累活的干上一个月,也未必能赚到十块钱。 所以,满芳草很懂事的选择了拿钱。 沈思源虽然不能一眼看穿满芳草的心思,但她尊重满芳草的选择。 于是,沈思源老实不客气的拿起黄晓莹甩在桌上的大团结,然后向黄晓莹点点头,淡淡道:“行吧,这十块钱我收下了,占我座位的事一笔勾销。” 紧接着,沈思源就把目光转而投向肖琳美,冷冷道:“同样是占了我的座位,人家黄知青给了我十块钱做补偿,你呢,你怎么说?” 肖琳美根本就没有出血的意思,如果可以,她希望自己可以一毛不拔。 可现在的情况是,有黄晓莹这个“榜样”,这十块钱她不出不行,只能跟着出。 肖琳美脸色很难看,强忍着心疼,从钱包里取出一张大团结,泄愤般的用力甩给沈思源。 虽然肖琳美的态度很不友好,但沈思源拿到钱后,还是感觉心情舒畅,便没有与她计较。 “这钱是你和你姐的,你收好。”拿到钱的沈思源没有把钱揣进自己的兜里,而是把钱递给了满芳草。 两张大团结,满芳草这辈子还没有碰过这么多钱,下意识的想要拒绝。 沈思源对此早有预料,直接把钱塞到她手里,然后一脸认真的对她说:“收好!” 短暂的犹豫过后,满芳草转头看向秦淑娟。 秦淑娟想了想,朝满芳草点点头。 直到这时,满芳草才把两张大团结收下。 与此同时,她还不忘向沈思源诚恳道谢。 沈思源摸了摸满芳草的小脑袋,笑着说:“谢什么?都是自家姐妹,不用这么客气。” 接下来,沈思源就领着秦淑娟等人,把带来的行李归置归置,存放到行李架上或座位下,随后坐上各自的座位。 目前的座次是这样的: 黄晓莹、满芳花、沈思源坐一排; 肖琳美、满芳草、秦淑娟坐对面。 黄晓莹和肖琳美靠窗坐着,沈思源和秦淑娟靠过道坐着。 因为满芳草和满芳花,一个身体不好,一个脑子不好,所以沈思源不敢让这对姐妹坐在人来人往的过道旁边,就特意安排她俩坐在了中间的座位上。 毫无疑问,沈思源的出发点是好的。 只是这样一来,这对姐妹的一侧就分别与黄晓莹和肖琳美相邻。 黄晓莹和肖琳美,这两个人谁都不是省油的灯。 更何况,现在这两个人恨死了沈思源,心中恨意滔天,连带着恨上了与沈思源同行的秦淑娟母女。 这种情况下,这两个人意识到沈思源本人很不好惹,就不约而同的把目光投向秦淑娟母女,想要从她们母女身上寻找突破口,见缝插针的报复沈思源。 很快,这两个人就盯上了身旁的满芳花和满芳草。 因为心里正在冒坏水,她俩看人的眼神很有些不善。 第113章 黄桃罐头 此刻就坐在不远处的沈思源,见到这一幕,不清楚这两个人到底在打什么鬼主意,但知道这两个人绝对不怀好意,可不能任由她们继续下去,有意阻止。 就在这时,沈思源听见一道带着讨好意味的声音传来:“那个,姑娘,能不能和你商量件事儿?” 沈思源转头看去,看见刚才那个嘲讽黄晓莹的中年大妈,此刻她正一脸讨好的看着沈思源。 沈思源不明所以,但想到刚才和那中年大妈你一言我一语的怼黄晓莹,也算是并肩作战过了,便笑着问她:“什么事,你请说?” 那中年大妈立刻说道:“事情是这样的,我爹七十大寿,我特意带着小女儿,从省城赶回来,给他老人家过寿。没想到的是,我们娘俩搭乘的那班火车不靠谱,严重晚点,等我们娘俩抵达静海县,已经是我爹七十大寿的第二天。 “更没想到的是,我们娘俩前脚刚回娘家,后脚就收到消息,说是我那不省心的小儿子受了伤。没办法,我们娘俩只好匆匆忙忙的赶回省城。 “因为太赶了,我们娘俩只买到了站票,更糟糕的是,我家小女儿还中暑了,这会儿头晕眼花不舒服,实在是站不住。所以我就在想,能不能请你往里面挪一挪,让出一点点位置来,给我家小女儿坐着歇歇脚? “当然了,咱们萍水相逢,无亲无故的,我也不好白让你挪位置,这里是一只水蜜桃,就当是我对你的补偿,请收下。” 她说着,就把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推到沈思源面前,又从随身携带的挎包里,取出一只水蜜桃,递向沈思源。 咦,这水蜜桃似乎有些眼熟……沈思源看着眼前的桃子,愣住了。 见沈思源不说话,那中年大妈以为她不同意,连忙补充道:“这是我爹寿宴上的压轴菜,我娘特意留给我们娘俩的,据说是从百年老桃树上摘下来的……” 别说了,别说了……听到“百年老桃树”这几个字,沈思源忍不住想捂脸,连忙开口打断:“行行行,就让你家姑娘来这里坐吧。” 这个时候,沈思源已经明白了,自己卖给齐卫国的水蜜桃,又被他转手给了眼前这个中年大妈的娘家。 什么“百年老桃树”,这种自卖自夸的话,沈思源说的时候不觉得尴尬,现在从别人嘴里听到,竟觉得怪不好意思的。 卖出去的东西,沈思源也不好意思收回。 眼见那中年大妈大喜过望,就要把她手里的水蜜桃塞给自己,沈思源连忙摆了摆手:“直接过来坐就行。水蜜桃什么的,就留给你家姑娘吃吧。小姑娘中暑了,正好可以吃点水蜜桃解解暑。” 她说着,就朝里挪了挪,又朝人家小姑娘招了招手。 沈思源现在所在的这一排座位,虽然是三人座,但由于这个年代的人普遍都比较瘦,她、满芳花以及黄晓莹坐下后,相互之间有一定的空档。 尤其是她和满芳花,因为两个人的生活条件都很艰苦,身材都格外纤瘦,所以她俩之间的空档着实不小。 因此,沈思源很轻易的就挪出了一个空档,招呼人家小姑娘坐下。 那小姑娘是个有孝心的,尽管她这会儿晕晕乎乎的,很不舒服,却始终没有忘记她妈妈。 现在有了座位,她没有独自坐下,而是拉着她妈妈的手,软软的说:“妈,你先坐,我坐你身上。” 女儿中暑了,正是需要降温的时候,这种时候,自己哪能贴着她坐呀……那中年大妈连忙拒绝:“你坐、你坐,别管我。” 那小姑娘不舍得让她妈妈站一路,还是坚持让她妈妈也坐下。 这孩子可真孝顺啊……坐在对面的秦淑娟看到这一幕,不禁暗暗点头。 再者,秦淑娟认为,自家小女儿能够拿到那二十块钱补偿,人家小姑娘的妈妈也有一份功劳——要不是那中年大妈帮着沈思源挤兑黄晓莹,黄晓莹未必会做出掏钱的举动来——便想成全人家小姑娘这份孝心。 于是,秦淑娟对那小姑娘说:“好孩子,你只管安心坐着,不用担心你妈妈没得坐,因为你妈妈呀,她可以坐我这里。” 她说着,就往身旁的满芳草那里挪了挪,挪出一个空档后,伸手示意那中年大妈过来坐。 这下可好了,女儿可以安心坐着了……那中年大妈谢过秦淑娟后,喜滋滋的坐下。 眼见自家老母亲有了座位,不用站着了,那小姑娘松了口气,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这对母女心里有多高兴,黄晓莹和肖琳美心里就有多窝火。 原因很简单,这两个人觉得,自己花高价买来的座位,被别人占了便宜。 这两个人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聪明人,但相比而言,肖琳美还算有点脑子,她忍了忍,没吱声。 黄晓莹她的城府几乎为零,她忍了忍,没忍住,小声嘀咕道:“侵占别人的位置,怎么好意思的?真不要脸!” 这话一出口,沈思源和那中年大妈齐刷刷的看向了黄晓莹,异口同声的问:“你说什么?” 黄晓莹虽然满肚子怒气和怨气,很想要发泄一通,但迎着两道不善的目光,她终究是选择了从心,缩了缩脑袋:“没、没说什么。” 见黄晓莹认怂,沈思源和那中年大妈便没有再和她计较。 那中年大妈很上道,尽管沈思源已经说了,不要补偿,但她坐下后,还是取出两个形似桃子的面点,递给沈思源:“这是我哥特意订制的寿桃,枣泥山药馅的,很好吃的,你们尝尝。” 沈思源看得出来,那中年大妈是真心想补偿自己,便不再拒绝,笑着收下她递过来的寿桃。 沈思源这个人,属于那种“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的类型。 她收下寿桃后,随即就从带来的竹篓里,取出两瓶黄桃罐头,一瓶递给秦淑娟,另一瓶递给那中年大妈。 接下来,沈思源又开始无中生友:“我有一个朋友,前些日子去外地出差,带回来一箱黄桃罐头,他一个人吃不完,就分了我几瓶。我已经吃过了,剩下两瓶,你们尝尝鲜。” 第114章 低头认错 这个年代的水果罐头可不便宜,秦淑娟自觉受之有愧,本能的想要推辞。 但当她看到沈思源眼里那不容拒绝的坚持,立刻将推辞的话语咽了下去,有些不好意思的收下了。 秦淑娟是沈思源的姨母,尚且觉得不好意思,何况是那中年大妈呢。 那中年大妈与沈思源无亲无故,哪好意思收人家沈思源的水果罐头? 她没有伸手去接,而是连连摆手,忙不迭的推辞道:“哎哟,这东西太贵重了,我可不能……” 沈思源打断她,语气真诚的说:“收下吧,别推辞。” 顿了顿,她又补充了一句,“这东西清热解毒、祛暑止渴,很适宜中暑的人喝。” 一听这话,那中年大妈心头一阵意动,再看一眼因中暑而面色潮红的小女儿,略一犹豫,不再推辞,连声道谢之后,双手接过沈思源递来的黄桃罐头。 值得一提,这两瓶黄桃罐头,可不是沈思源随手从空间的便利店里取出来的大路货,而是她特意从空间的冰箱里取出来的特制罐头,里面含有一定分量的灵泉。 因此,尽管这两瓶黄桃罐头看上去平平无奇,甚至可以说有些简陋——为了防止别人看出破绽,沈思源把外包装撕掉了——但其实它们的营养价值远超市面上的黄桃罐头。 得益于此,吃了沈思源给的黄桃罐头之后,不仅罹患重病的满芳草脸色好多了,那个中暑的小姑娘脸色也明显有所好转。 秦淑娟和那中年大妈,作为母亲,看到自家小女儿身体状况大为好转,不约而同的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黄晓莹心里正不舒服呢,看到这样的笑容,顿时觉得很刺眼。 恰在此时,坐在她身旁的满芳花正抱着黄桃罐头的瓶子,津津有味的吃着罐头。 黄晓莹便冷眼斜睨满芳花,不失时机的暗讽她:“只有猪吃食的时候,才会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某些人吧唧吧唧的吃着罐头,这说明什么?这说明某些人像猪一样!” 黄晓莹这话,几乎是对着满芳花的耳朵说的。 满芳花自然是听见了,但她头都没抬,继续埋头干罐头。 么得办法,满芳花脑子不太好使,别说是暗讽了,就是明嘲,她也未必能听的懂。 所以黄晓莹对满芳花说这番话,算是白说了。 不过,黄晓莹说这番话,也不是对别人毫无影响。 坐在不远处的小姑娘听了这番话,突然觉得嘴里的罐头不香了,有些羞怯的停止了干罐头。 尽管这个结果并不符合黄晓莹的预期,但那小姑娘脸上的尴尬和窘迫,还是让黄晓莹有种类似于大仇得报的畅快感。 黄晓莹心里畅快了,嘴上还是不饶人,她盯着人家小姑娘,嘲笑道:“切,还省城来的呢,吃个罐头竟然和猪吃食似的,丢人不丢人哪?” 这话一出口,那小姑娘愈发的尴尬和窘迫,如坐针毡,很有些不知所措。 看到这一幕,那中年大妈气抖冷,很想喷黄晓莹一脸盐汽水,但因为过于生气,一时间竟说不出话来。 尽管黄晓莹的话语伤害的是人家小姑娘,没能伤害到满芳花,但沈思源还是被她这种无事生非、恶语伤人的行径恶心到了。 沈思源冷冷的看着黄晓莹,语气冰冷的说:“黄晓莹,你都这把年纪了,说错话就要认错,这是做人起码的道理,你不可能不知道。那么,你就向人家小姑娘认错吧,立刻、马上!” “哈,认错?”黄晓莹显然没有认错的意思,她歪着脖子斜眼看沈思源,嗤笑道,“你以为你是谁?你有什么资格命令我认错?” “不认错是吧?”沈思源淡淡一笑,“你不主动认错,那就只能由我来教你如何认错了。真到了那个地步,你恐怕会很没面子。认不认错,你可要想清楚了!” 这话一出口,黄晓莹立时想起了不堪回首的一幕—— 那天,病房里,沈思源说过类似的话。 当时,自己不信邪,没听沈思源的话,非要和她对着干。 结果,自己颜面扫地,甚至可以说,自己沦落到如今的地步,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自己当时“不听话”。 想到这里,黄晓莹收敛“爪牙”,含恨低头,对那小姑娘说了一句:“对不起。” 尽管黄晓莹这声“对不起”,说的很轻、很没诚意,但那小姑娘听了,心灵还是得到了安慰,很大方的回了一句:“没关系。” 经过这件事,那中年大妈越看黄晓莹越不顺眼。 相反,她越看沈思源越顺眼,不禁生出了结交之心,便主动找沈思源攀谈。 巧了,沈思源正好想找个人了解一下省城的情况,现在一个家住省城的人主动靠过来,她是求之不得啊,立刻与那中年大妈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起来。 闲聊了没一会儿,那中年大妈就在沈思源的引导下,做起了自我介绍: 她名叫王明珍,和丈夫一样,都是江宁第一钢铁厂的职工…… “什么,江宁第一钢铁厂?!”秦淑娟一直在旁边静静听着,听到这里,她突然开口打断,上下打量着王明珍,有些急切的问,“你刚才说的话当真?你真是江宁一钢的人?!” 秦淑娟这反应,别说不认识她的王明珍了,就是熟悉她的沈思源看了都觉得很惊讶。 便宜大姨这是怎么了?为什么听到“江宁第一钢铁厂”这几个字时,她的反应这么大……沈思源很有些不解。 突然,沈思源脑海里灵光一闪,瞬间明白过来了—— 原主的母亲——也就是秦淑娟的二妹秦淑华,就是江宁第一钢铁厂的职工。 当年,秦淑华好好上着班,突然有一天,就莫名其妙的失踪了。 自那以后,秦淑华就下落不明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作为秦淑华的姐姐,秦淑娟自然很关心她的下落。 以前是没有机会,现在碰见疑似秦淑华同事的人,秦淑娟自然不想错过这个极为难得的机会。 沈思源的猜测是对的,果然,秦淑娟从王明珍那里得到肯定的答复后,立刻追问:“那你听说过一个叫秦淑华的人吗?” 第115章 潜藏多年的真相 当年秦淑华无故失踪,秦淑娟收到消息后心急如焚,日夜兼程赶回娘家,想要和娘家人一起赶往省城,寻回秦淑华。 秦淑娟的父亲和弟弟也是这个意思,奈何老秦家的当家人——也就是秦淑娟的母亲秦佩茹对此持反对态度。 正是因为秦佩茹的百般阻挠,当年整个老秦家,仅有秦佩茹只身一人前往省城,包括秦淑娟在内的家里其他人,都没能前往省城一探究竟,实地寻访秦淑华。 秦淑娟等人很是无奈,只能在老秦家干等着,期盼着秦淑华能平安归来。 可惜天不遂人愿,秦淑娟等人等来等去,等到的却是秦淑华抛夫弃子、与人私奔的消息。 这个消息是秦佩茹带回来的,尽管她斩钉截铁的说,这个消息千真万确,秦淑华就是跟人跑了,但秦淑娟不信,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信。 要知道,秦淑娟和秦淑华虽然是姐妹,同为秦佩茹的女儿,但实际上,秦佩茹就没怎么管过她们姐妹,秦淑华其实是秦淑娟一手带大的。 自己一手带大的孩子,自己怎么可能不了解? 秦淑娟深知,自家二妹绝不是这种不负责任的人! 这么多年来,秦淑娟始终坚信,秦淑华的失踪另有隐情,心心念念要查明真相,可是苦于没有机会。 现在,苦等多年的机会来了,秦淑娟目光灼灼的凝视着王明珍,期盼着她能提供一些与秦淑华相关的线索。 “秦淑华?”王明珍听了秦淑娟的提问,没有立刻作答,而是诧异的反问道,“你打听秦淑华做什么?” 咦,这事有门儿! 看到王明珍的反应,秦淑娟以及沈思源都是心中一喜,意识到自己八成是问对人了。 秦淑娟连想都没想,就实话实说:“实不相瞒,秦淑华是我的……” “等等!”沈思源打断了她的话语,笑着对王明珍说,“秦淑华是我们的远房亲戚。” 很显然,沈思源说谎了。 沈思源之所以这样做,自然有自己的考虑。 虽然已经过了几天,但沈思源可没有忘记,之前黄晓莹在病房里对自己进行人身攻击,曾当众嘲讽自己,说“你妈跟野男人跑了”。 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沈思源的母亲与人私奔的传闻已经传遍整个大队,就连黄晓莹这个外来的知青都已经有所耳闻了。 如果经证实,这个传闻是假的,那还好。 但如果经证实,这个传闻是真的…… 额,现在黄晓莹就坐在旁边,她要是不知道秦淑华其实就是沈思源的母亲,倒也罢了,一旦知道了,她还不得笑拉了。 沈思源可不想给黄晓莹嘲笑自己的机会,所以她未雨绸缪,提前和秦淑华撇清关系。 秦淑娟头脑比较简单,她根本不懂得沈思源心里头的弯弯绕绕,但她很信任沈思源。 虽然不知道沈思源为什么要把亲妈说成远房亲戚,但秦淑娟相信,沈思源这么说,就一定有她的道理。 因此,秦淑娟非但没有反驳沈思源,反而附和了她的话:“对对对,秦淑华是我们的远房亲戚。嗯,她是、她是我的远房堂妹。” 顿了顿,她又补充道,“不过,我和她不是亲姐妹,却胜似亲姐妹。所以,听说她突然失踪了,我这个做姐姐的心里很难过,很想把她找回来。” 虽然这番话半真半假,但秦淑娟说这番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真的很真挚,王明珍看了不疑有他,思考了片刻后,就把自己知道的信息说了出来。 原来,王明珍虽然年纪比秦淑华大,但她进厂时间却要比秦淑华晚很多。 当年,王明珍刚进江宁一钢,两眼一抹黑,什么都不懂,做起事情来根本不知道从哪里下手。 就在王明珍茫然不知所措之际,她这个新员工,被安排到了秦淑华这个老员工的身侧,成为了秦淑华的徒弟。 秦淑华这个人很负责任,教导王明珍的时候,没有一丁点藏私的想法,能称得上毫无保留、尽心尽力。 在秦淑华的悉心指点下,王明珍很快熟悉了工作环境,知晓了各项规章制度,渐渐适应了全新的生活。 王明珍受益良多,真心为自己能够有这么一位好师父而感到庆幸。 然而,好景不长,王明珍进厂的第二个月,她的好师父突然就不见了! 什么情况这是? 王明珍完全搞不清楚状况,出于对秦淑华的担心,她匆匆忙忙的赶去秦淑华家,想要找秦淑华的家人打听情况。 王明珍记得,秦淑华之前和自己提过,她有一个善解人意、温柔体贴的丈夫和两个聪明伶俐、活泼可爱的孩子,可以称得上是婚姻美满,家庭幸福。 因此,王明珍去秦淑华家之前,满以为秦淑华的丈夫沈鸿达会热心的招待她,耐心的为她解惑。 结果接触下来,沈鸿达给她的印象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那天,她敲开秦淑华家的门,开门的沈鸿达得知她的来意后,别说招待了,连门都没让她进,撂下一句“少管闲事”,然后就把门“砰”的一声关上了。 沈鸿达这态度,用“拒人于千里之外”来形容绝不为过。 过了几天,秦淑华依旧不见踪影,王明珍心急如焚,再次登门。 这回开门的是一个老大娘,自称是秦淑华的母亲。 虽然开门的人不一样,但王明珍和上回一样,还是吃了闭门羹。 眼见找秦淑华的家人打听这条路是行不通了,王明珍只好去找别人打听。 奈何她初来乍到,在厂里几乎没有什么人脉,打听了好久,也没能打听到秦淑华的消息。 直到后来,王明珍结识了一个在厂委工作的朋友,才从那朋友口中打听到,秦淑华被人举报了,已经被送去大西北,如今人在劳改农场里,接受劳动改造。 说到最后,王明珍安慰秦淑娟道:“所以说,秦师傅不是突然失踪了,而是被发配大西北了。虽说大西北那地方环境很恶劣,条件很艰苦,秦师傅在那里,不免受了很多苦,但她并没有不知所踪,她人就在那里呢。 “现如今已经有不少人平反了,陆陆续续回到了原单位。按照这个发展趋势,说不定哪天,秦师傅就回来了呢。所以,你也不用太担心秦师傅了。” 第116章 多出来的孩子 听了这番话,秦淑娟整个人都呆住了,一脸的懵。 这些年来,她有想过,自家二妹是被困在哪里了,所以一直回不来。 但她万万没想到,自家二妹是被发配大西北,是被关进了劳改农场! 什么情况这是? 自家二妹那么好的一个人,怎么就被人举报了,怎么就沦为劳改犯了呢? 秦淑娟百思不得其解,顿时有些茫然了。 沈思源听到王明珍的话也愣了一下,但很快,她就醒过神来,脑海里迅速思考着所有关于秦淑华的信息。 片刻后,沈思源问王明珍:“王大婶,我堂姨她是被谁、以什么理由举报的,你知道吗?” 王明珍摇了摇头:“我只知道秦师傅她是被一封匿名信给举报了的,至于说那封匿名信是谁写的、里面具体写了些什么,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那朋友向我透露过,秦师傅很有可能摊上大事了,因为接到举报之后,上面极为重视,为了确认举报内容的真假,特意派出得力的专员去江宁一钢取证、核实。” 这个时候,秦淑娟已经回过神来,听见“得力的专员”这几个字,她忍不住说道:“我们淑华的为人,我是再清楚不过了,她绝不可能做出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来,所以说,那封匿名信上的举报内容肯定是假的! “那个专员奉命去江宁一钢调查,却没能查出真相,发现我们淑华是被冤枉的,这说明他就是个办事不牢的糊涂蛋!可怜我们淑华那么好的一个人,竟然被这样一个糊涂蛋给害了!” 说到最后,秦淑娟不禁一拍大腿:“这天杀的糊涂蛋,真是害人不浅!” 听了秦淑娟的这番话,沈思源有些无语了,她再次意识到,这个便宜大姨有点拎不清。 不可否认,那个专员确实有问题。 但,秦淑华落得发配劳改的境地,最大的问题不在于那个专员,而在于举报她的人。 究竟是谁举报了秦淑华,目前线索太少,沈思源暂时还不能断定,但她心里多少有一些猜测。 在原主的记忆里,八岁那年,突然有一天,妈妈出门去上班,就再也没有回来。 当时她和弟弟都还是离不开妈妈的小朋友,姐弟俩一天没见着妈妈,就像是惊恐不安的小鹿,在家坐立难安。 于是,姐弟俩便央求爸爸带着他俩出去找妈妈。 然而,爸爸听了他俩的请求,脸色顿时阴沉了下来,勒令他俩老实在家待着,不许出去瞎胡闹。 找妈妈怎么会是瞎胡闹呢……姐弟俩想不明白,但他俩隐隐察觉,爸爸好像突然变了个人,变的很可怕,变的很陌生,不再是以前那个对他俩百依百顺的爸爸。 出于对现在这个爸爸的畏惧,姐弟俩不敢违逆他的意思,只好按捺住对妈妈的思念,老老实实的待在家里。 后来,外婆来了,她非但没有安抚骤然失去妈妈的姐弟俩,反而在姐弟俩面前,用最温柔的语气说出了最残忍的话:你们的妈妈跟野男人私奔了,不要你们了。 尽管姐弟俩打心底不愿相信这话是真的,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妈妈不是私奔了,是失踪了,但这话是出自外婆——妈妈的亲妈之口,由不得他俩不信。 正是因为相信了秦佩茹的说辞,过去的十年里,原主和弟弟都没有试图寻找秦淑华。 现在想想,根本就不是这么一回事。 所谓的私奔,极有可能是原主的父亲——也就是秦淑华的丈夫沈鸿达,伙同秦佩茹编造出来的谎言,用以蒙蔽和欺骗原主等人,让这些真正关心秦淑华的人放弃找寻她的想法。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测,沈思源向王明珍求证:“厂里的职工被送去大西北劳改,这显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我堂姨所在的江宁一钢不可能大肆宣扬,所以知晓这件事的人不会很多。但是,这件事,外人不知情,家人也不知情吗?” 说到这里,她微微顿了顿,索性问的更直白些,“我堂姨被人举报、送去劳改,她的丈夫和她的母亲一点都不知情吗?” 沈思源这话问的,王明珍听了,不由的深深的叹了一口气:“秦师傅的母亲知不知情,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她的丈夫沈鸿达是知情的。 “当年,我那朋友陪同那个专员去找沈鸿达核实情况。虽然那个专员和沈鸿达交谈时,我那朋友等在外面,不在现场,不知道沈鸿达在那个专员面前到底说了些什么,但交谈结束后,那个专员就很高兴的对她说,这个案子可以结案了,因为自己已经拿到了铁证。 “用脚趾头想,也能想出那什么铁证,是沈鸿达提供的。也就是说,这事儿沈鸿达不但知情,还参与其中了。” 王明珍的这番话,沈思源听在耳里,心里一点都不惊讶,有种“果然如此”的感慨。 可听在秦淑娟耳中,却如晴天霹雳。 秦淑娟其实已经猜到有人栽赃陷害秦淑华。 但,栽赃陷害秦淑华的那个人是沈鸿达,竟然是秦淑华的枕边人,这是她怎么都没想到的。 一瞬间,心里涌起的愤怒和痛恨几乎要将她吞没。 “沈鸿达他、他怎么能这样对待我们淑华?!我们淑华是他的媳妇,还是他两个孩子的母亲啊!”向来好脾气的秦淑娟,这会儿气的差点要跳起来。 要不是考虑到这里是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会影响到别人,她非破口大骂不可。 王明珍看了一眼正在气头上的秦淑娟,好像有些欲言又止,颇为踌躇不决。 沈思源看在眼里,心里一动,连忙问道:“王大婶,我们一见如故,有什么话,就请直说,无需避讳。” 王明珍就说了:“其实,秦师傅为沈鸿达生了三个孩子,而不是两个。” “?” 沈思源和秦淑娟脑海里同时冒出一个大大的问号。 沈思源、沈思宸,秦淑华不就生了这两个孩子么,哪来的三个孩子? 第117章 不幸中的万幸 王明珍没有卖关子,当即将其中的内情,娓娓道来。 当年,虽然秦淑华只教了王明珍一个多月,两个人之间的交情还谈不上多么的深厚,但王明珍还是很感激秦淑华的倾囊相授,始终不忘这份师徒之情。 秦淑华出事后,王明珍一直默默关注着秦淑华家的情况。 因此,沈鸿达又找了个寡妇,这个消息王明珍第一时间就听说了。 之前,王明珍就发现,沈鸿达对下落不明的妻子漠不关心。 如今,妻子出事后还不到半年呢,沈鸿达就有了新欢。 种种迹象都在告诉王明珍,沈鸿达这个人的人品很有问题。 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王明珍有理由怀疑,沈鸿达看上的寡妇,她的人品是不是也有问题。 王明珍越想越担心,她担心那寡妇看不顺眼秦淑华留下的两个孩子,私底下虐待两个孩子。 于是,她决定去秦淑华家看一看两个孩子,同时也稍稍敲打那寡妇一下,好让她善待两个孩子。 但她那朋友却极力劝说她不要这么做,因为她的做法搞不好会起到反效果,更让那寡妇看两个孩子不顺眼。 更重要的是,当时社会啥情况懂的都懂,为了躲过这场前所未有的危机,很多服刑人员的家属不惜与服刑人员断绝关系。 在这种大环境下,她不赶紧和秦淑华这个服刑人员撇清关系,反而替秦淑华的两个孩子出头,实属不智。 就算不为自己,为了自己的家人,她也不该去掺和秦淑华的家事,趟这滩浑水。 王明珍仔细想想,觉得朋友说的有道理,便放弃了这个打算。 但她始终是忘不了秦淑华对她的好,总想着要为秦淑华做点什么。 她那朋友很欣赏她重情重义的个性,权衡之后,决定成全她这份心愿。 于是,她那朋友发动自家的人脉和关系,帮她打听到了秦淑华的最新消息。 据说,秦淑华在劳改农场服刑的第七个月,生下了一个女婴。 如今,秦淑华一边接受劳改,一边抚养女儿。 虽然日子不好过,但好在母女平安,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王明珍没去过劳改农场,但那里的条件有多么艰苦,她早就有所耳闻。 听说秦淑华被关在劳改农场不算,还要在那里抚养年幼的孩子,王明珍心里充满了同情和怜悯。 于是,不久后,她便开始时不时的通过她那朋友提供的渠道,给秦淑华母女捎点东西过去,希望能帮母女俩改善改善生活。 听着王明珍娓娓道来,秦淑娟眼眶渐渐湿润。 听到最后,要不是被沈思源一个眼神制止,秦淑娟非得当场哭出声来不可。 秦淑娟强忍着心中的痛楚,努力的扯出了一抹笑容,对王明珍说:“今天之前,我没有想到,我们淑华竟然是被送去了大西北的劳改农场,更没有想到,她的处境都那么艰难了,还有你这么一个重情重义的人一直惦记着她,默默的为她付出了这么多。 “谢谢你,王大姐,真的谢谢你。要不是你,过去的十年里,我们淑华带着个孩子在遥远的大西北,一点依靠都没有,一点希望都看不到,她该有多绝望啊!相比起你,我这个做姐姐的、我这个做姐姐的……” 说到这里,秦淑娟心里愧疚难当,眼泪忍不住掉下来,发出呜呜的哽咽之声。 喂喂,你别激动,千万别激动……沈思源看到秦淑娟这个样子,心里暗叫不妙。 沈思源怕秦淑娟一激动就控制不住嘴巴,把自己其实是秦淑华的亲姐姐这事儿说出去。 于是,沈思源咳嗽一声,转移话题:“那个,咱们在这里再怎么伤心,也帮不到我堂姨她们。要我说,与其在这里白白伤心,还不如干点实际的,比如说,准备些东西,给我堂姨她们寄过去。” 秦淑娟的注意力,立刻被沈思源这番话吸引。 对哦,没有什么是比直接“送东西”更实在的了。 以前是不知道自家二妹人在哪里,现在知道了,可以试着给她和她的小女儿送些东西过去。 沈思源这番话,宛如醍醐灌顶,打开了秦淑娟的思路。 她想了片刻,开口询问道:“王大姐,咱们准备给我堂妹她们送点东西,东西准备好了,到时候,能麻烦你想办法送过去吗?” 王明珍很爽快的答应了:“当然可以。” 顿了顿,她补充道,“其实,现在政策多少放开了一点,劳改农场的管理没有以前那么严了,你们也可以不通过我,直接就把东西寄过去。” “直接寄?”秦淑娟愣了愣,又惊又喜,忙追问道,“你是说,咱们可以直接联系我堂妹她们?” “是的。”王明珍点点头,给予肯定的答复,继而笑道,“以前只有服刑人员的直系亲属,才能联系、探望服刑人员,所以和秦师傅非亲非故的我,只能通过特殊渠道,给她捎点东西过去。说实话,这样不但费事费力,还不保险,不能保证东西最后都到了秦师傅手里。 “现在就不一样了,就在几天前,我那朋友告诉我,即便不是直系亲属,也可以联系、探望服刑人员了,而且无论是外来物品还是外来访客,都不必像以前那样经过严格的审核。所以,最近我正琢磨着,要不要写一封长信,连同一些以前不方便寄的东西,一起给秦师傅寄过去呢。” 值得一提,正是因为大环境宽松了,王明珍才敢在火车车厢这种公众场合,把自己和正在服刑的秦淑华有来往这种事,直言不讳的说出来。 搁在以前,给王明珍十个胆,她也不敢坦然的说出实情。 秦淑娟常年住在消息闭塞的大山里,不太了解大环境的变化。 直到现在,听了王明珍这番话,秦淑娟才意识到世道变了,顿时庆幸不已。 庆幸之余,她的思路更开阔了,一脸跃跃欲试的对沈思源说:“要不,咱们什么时候,去看看你妈……” 第118章 丈母娘喜欢女婿 “妈呀!”沈思源一直防备着秦淑娟不小心说漏嘴,现在她刚有了点说漏嘴的苗头,沈思源就第一时间打断了她的话,“我突然想起一件事!” 看到沈思源这煞有其事的样子,秦淑娟信以为真,连忙问道:“什么事?” 沈思源眨了眨眼睛,在心里措辞片刻,才缓缓说道:“事情是这样的,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我堂姨的小女儿,也就是我的远房小表妹,她为什么会一直留在劳改农场里,跟着我堂姨坐牢呢?” 沈思源问出这个问题,并不是真的关心这个问题,想要得到与之相关的解答,而是借此机会,提醒秦淑娟一下,秦淑华现在的人设是她的“堂姨”,别总是在她面前说什么“你妈”。 为此,沈思源说到“堂姨”两个字时,特意加重了语气,还悄悄给了秦淑娟一个眼色。 秦淑娟只是老实,不是傻。 沈思源这波操作下来,秦淑娟立时明白过来,自己刚才不小心说漏嘴了,连忙补救:“那个,我和你堂姨虽然不是亲姐妹,但我和她从小一起长大,感情很深,所以我很想去看看她,去看看她的小女儿。” 说到这里,秦淑娟表情有些困惑,“说起你堂姨的小女儿,我也想不通,她为什么会跟着你堂姨坐牢呢?” 如今已经是新社会了,可不兴连坐那一套了。 退一万步讲,就算秦淑华的罪过太大,致使家人连坐,也不应该牵连到她的小女儿。 毕竟,那孩子才多大?那么一个小不点,即便是在万恶的旧社会,也不至于被连坐,发配到穷乡僻壤啊。 这情况显然是不合常理的,简直是匪夷所思,秦淑娟想来想去想不通。 王明珍长长的叹了口气,这才开口为秦淑娟解惑:“据我所知,当年秦师傅在劳改农场里生下小女儿之后,从好心人口中得知,像她这种情况,可以趁着她还在哺乳期内,赶紧让家人想办法打点关系,申请监外执行。于是,秦师傅多次写信给沈鸿达,希望沈鸿达能够帮她申请监外执行,让她带着小女儿离开劳改农场,可是没有回音。 “后来,秦师傅得知沈鸿达再婚了,意识到沈鸿达大概是不想再看见她这个前妻,便退而求其次,写信央求沈鸿达把小女儿接走,至于她自己,将会一直留在劳改农场,绝不会回去妨碍沈鸿达的新生活,可是依旧没有回音。 “再后来,秦师傅万般无奈,只好写信向她母亲求助,寄希望于她母亲能够伸出援手,接走小女儿,但同样也是石沉大海。 “劳改农场里的日子实在太苦了,求助无门的秦师傅不忍心小女儿留在那里受苦,便萌生了把小女儿送去孤儿院的念头,奈何孤儿院拒收,怎么也送不出去。万般无奈,秦师傅只好把小女儿留在自己身边,带着她在劳改农场里过苦日子。” 一般来说,孤儿院只收没有直系亲属的孩子。 秦淑华的小女儿父母双全,孤儿院拒收,这其实说得过去。 可是沈鸿达和秦佩茹,一个是孩子的父亲,一个是孩子的外婆,若没有一个说得过去的缘由,拒绝接走孩子,那可就……耐人寻味了。 秦淑娟听了王明珍的讲述,她总感觉有哪里不对劲,但一时间又找不到那个违和的点。 沈思源始终留意着秦淑娟,见她露出思索表情,很适时的开口道:“好奇怪,按照常理,我堂姨的母亲,她的心就应该向着我堂姨才是,可她的心好像是向着沈鸿达的,竟然在沈鸿达坑我堂姨的时候,不止一次的帮着沈鸿达。 “虽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但丈母娘喜欢女婿,喜欢到这种程度,实在罕见。呵呵,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堂姨是她捡来的,沈鸿达才是她的亲儿子呢。” 沈思源说这话,无非是想趁机告诉秦淑娟,她娘秦佩茹有问题,倒不是真的怀疑秦淑华和沈鸿达的身世有问题。 一开始,正如沈思源所料想的那样,秦淑娟听了这话,她纵然不愿把她娘往坏处想,也不禁怀疑,她娘是不是在从中使坏,帮着沈鸿达这个女婿,谋害女儿秦淑华。 但接下来,沈思源恐怕做梦都没想过,秦淑娟还真就怀疑起了秦淑华和沈鸿达的身世。 她这么怀疑,不单单是因为秦佩茹“不向着女儿,却向着女婿”的骚操作。 更是因为秦佩茹的骚操作,让她有了极大的触动,使她想起了一段尘封多年的往事。 那段往事,涉及到秦佩茹的黑料。 秦淑娟心里琢磨着,自己说出来,是不是有背后说自家老娘坏话之嫌,这样做会不会不太好? 就在秦淑娟犹豫着,要不要把那段往事告知沈思源时,黄晓莹也在犹豫着,要不要开口怼人。 刚才沈思源等人交谈时,因为考虑到这里是公共场所,便很自觉的压低声音,哪怕说着说着,情绪激动起来,也没有大声嚷嚷。 不过,虽然沈思源等人交谈时声音不大,但她们周围的人有心想听,还是能听见的。 坐在一旁的黄晓莹很好奇沈思源等人在说些什么,便微微倾身,伸长耳朵偷听。 听说沈思源有个在劳改的亲戚,黄晓莹顿时眼冒精光,下意识的想开启新一轮的嘲讽,狠狠羞辱沈思源,出一口心头的恶气。 但转念一想,有个劳改犯亲戚,这确实是个污点,可问题是,那个亲戚只是远房亲戚,与沈思源关系并不亲近。 这种情况下,自己逮着这个污点黑沈思源,恐怕很难真正的打击到她。 更重要的是,自己每次寻沈思源的晦气,结果总是以惨败收场。 一想到沈思源那彪悍的战斗力,黄晓莹就不禁有些发怵,不敢像以前那样肆无忌惮的嘲笑,心里打起了退堂鼓。 可好不容易有这么个机会,就此放弃,她又有些不甘心。 咬牙切齿的纠结了半天,黄晓莹最终还是选择了从心。 黄晓莹怂了,消停了,坐在她对面的肖琳美却没有认怂,她还是不肯消停。 肖琳美同样偷听到沈思源等人的对话,了解到沈思源有个沦为劳改犯的远房堂姨。 肖琳美这个人虽然谈不上机智过人,但好歹是比黄晓莹机敏多了。 通过这番对话,肖琳美敏锐的察觉到,沈思源与那个名叫秦淑华的劳改犯关系不一般,似乎不止是远房亲戚这么简单。 可惜的是,黄晓莹至少还知道一些沈思源的情况,肖琳美却对沈思源的底细一无所知,完全没听说过她母亲多年前与人私奔的传闻。 她揣摩了老半天,也没有头绪,只好和黄晓莹一样,放弃了以秦淑华为切入点,攻击沈思源的打算。 不过很快,存心找茬的肖琳美,就找到了新的切入点。 “哎呀,什么味儿?好臭啊,臭的我想吐!”肖琳美突然捂住鼻子,用很夸张的语气说。 话音刚落,她就把矛头指向坐在她旁边的满芳草,语气不悦的问:“小丫头,是你吧?这股难闻的臭脚丫子味儿,是你脚上的破草鞋散发出来的,对吧?” 虽然是疑问句,但肖琳美用的是肯定的语气。 不难看出,肖琳美这就是在嘲讽满芳草,嘲讽她穿着散发异味的草鞋。 这几天,满芳草一直在外面,压根就没机会洗澡,她已经好几天都没洗脚、没换鞋了。 这种情况下,满芳草脚上穿的草鞋,难免会有些异味。 肖琳美的嘲讽,乍看起来有点道理,倒也不是无的放矢。 可是,这里是人头攒动的火车车厢里啊! 何止是脚臭味,还有汗臭味、狐臭味、氨气味,乃至于烟酒味等等…… 尤其是烟味,这年头可没有什么“公共场合禁止吸烟”的规定,乘客们在火车车厢里想抽就抽,不必有所顾忌,以至于车厢里烟雾缭绕。 总而言之,在这个闷热的空间里,各种各样的气味混杂在一起,产生了奇妙的生化反应,那味儿叫一个酸爽! 满芳草的草鞋散发的味儿,这才哪到哪,和这里闷浊的空气比起来,那是小巫见大巫,甚至可以说是不值一提。 所以说,肖琳美就是没事找事,并不是真的被满芳草的草鞋恶心的受不了,纯粹是为了给自己出气,故意找茬,借这个由头恶心满芳草,乃至沈思源。 这会儿,沈思源心里正琢磨着该怎么把秦佩茹的底细探查清楚,心里有事的她没那闲工夫搭理肖琳美,直接把她的话当耳旁风。 不过,沈思源忙归忙,还不忘对满芳草说了一句:“你虽然年纪还小,身体还很弱小,但我希望你的内心能够强大起来,不被垃圾话影响。” 短短的一句话,却让满芳草感受到了一股莫名的力量。 原本,满芳草听了肖琳美的话,羞愧的无地自容,蜷缩在座位上,恨不得把自己的脚塞进地缝里。 现在,满芳草听了沈思源的话,顿时不再自卑,从座位里坐直,挺起小小的身板,整个人一下子自信了许多。 看到满芳草振作起来了,肖琳美立刻不舒服了,心里的恶毒如翻江倒海,暗暗发誓:绝对不会放过沈思源等人,一定要报复回来! 很快,报复心很强的肖琳美,心里就有了一个恶毒的念头,并立刻将这个念头付诸行动。 第119章 战斗力为零 只见肖琳美看了眼满芳草,又扫了眼她对面的满芳花,故作惊讶的问:“咦,小丫头,为什么你穿的是一文不值的草鞋,你姐穿的却是价格不菲的小白鞋?” 没等满芳草回应,她就自顾自的往下说,“这是因为偏心吧?对,这一定是因为偏心!十个指头都有长短,何况是人呢。为人父母的,偏爱某个子女,这不奇怪。但奇怪的是,你父母给你穿草鞋,给你姐穿小白鞋,这是拿你当草,拿你姐当宝啊!偏心成这样,实在少见。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垃圾堆里捡来的呢!” 说到这里,她恶意满满的盯着满芳草,“小丫头,你确定你是你父母亲生的,不是捡来的?” 什么亲生的、捡来的,其实,肖琳美这是在信口开河,她根本就不知道满芳草的身世。 她说这话,本意是想挑拨满芳草同秦淑娟的关系,让满芳草等人心里不痛快。 但巧的是,满芳草还真就不是秦淑娟夫妇亲生的,她还真就是被秦淑娟一家人从山上捡来的。 如此一来,肖琳美算是歪打正着,戳到满芳草内心深处的痛处了。 眼见满芳草脸色瞬间苍白,秦淑娟脸色也跟着大变。 她怕小女儿因此而心生芥蒂,忙不迭的辩解道:“没有偏心,没有偏心!我和孩子他爹对待芳花和芳草这两个女儿,凡事都一碗水端平,从来就没有偏心过……” “你说什么?没有偏心?”肖琳美粗暴的打断了秦淑娟,继续拿鞋说事儿,“那为什么你给两个女儿穿的鞋不一样呢?” 秦淑娟吞吞吐吐的说:“那是因为,那是因为……” 那是因为,之前沈思源送给秦淑娟母女一包衣服鞋袜——据说是用鬼馒头换回来的残次品——那里面衣服不少,但鞋就只有两双,两双成人尺码的小白鞋。 受限于尺码,那两双小白鞋,只能由秦淑娟和满芳花来穿,还是个孩子的满芳草穿不了,就只好维持原样,继续穿草鞋了。 因此,不是秦淑娟要搞区别对待,实在是条件有限,她没法让两个女儿都穿上小白鞋。 而这个原因,涉及到“以物易物”这种见不得光的渠道,不好当众说出来,所以秦淑娟辩解的时候结结巴巴的,说着说着,竟不知该如何继续往下说了。 遇事不决,找沈思源。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秦淑娟已经习惯遇到难题,就向沈思源求助,当即把求助的目光投向沈思源。 沈思源看到秦淑娟慌乱不知所措的样子,本想开口为她解围。 但转念一想,又觉得这次是个不错的机会,可以借机让秦淑娟学着独立起来,学着怎么独自应对肖琳美这种人,锻炼点实战能力。 于是,沈思源默默把话咽下去,然后朝秦淑娟摇了摇头,一副爱莫能助的表情。 肖琳美一直在观察沈思源,看到素来嘴尖舌利的她现在却哑口无言,以为她奈何不了自己,只能忍气吞声,顿时心中暗爽,就像是夏日饮冰,舒坦得很。 按理说,肖琳美搞这么多事,无非就是为了出口恶气,现在她心里舒坦了,就该收手了。 然而,她意识到沈思源现在拿自己没辙后,并不打算就此告一段落。 其实,见好就收的道理,肖琳美不是不懂。 但她之前在沈思源那里碰了一鼻子灰,人都快抑郁了,现在好不容易逮着一个机会,可以借机打击沈思源,不愿意这么快就放手,想要来个乘胜追击,痛打落水狗。 只见肖琳美盯着秦淑娟,嘴角挑起冷笑:“不光是鞋,还有名字。你给大女儿取名叫芳花,给小女儿取名叫芳草,这是什么意思?” 说到这里,肖琳美眼里的不怀好意都深到快溢出来了,“怎么着,在你眼里,大女儿是该娇养富养的家花,小女儿却是可以随意对待的野草?一个视作家花,一个视作野草,区别对待的这么明显,这不是偏心是什么?你不偏心谁偏心?” 闻言,秦淑娟瞠目结舌,嘴巴张开,半天没合拢。 因为她做梦都没想过,会有人拿她两个女儿的名字做文章,一时间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便宜大姨的战斗力也太弱了吧……沈思源暗暗摇头,但她还是忍着没说话。 直到现在,她还指望秦淑娟能支棱起来,回怼肖琳美几句。 肖琳美斜了沈思源一眼,见她还是那副忍气吞声的温顺模样,脸上笑意愈发明显,语气愈发咄咄逼人:“说话啊,你怎么不说话了?怎么着,太心虚了,说不出话了?为什么会心虚成这样,你不该好好反思一下吗?” 值得一提,肖琳美说这话时,面朝着秦淑娟,眼睛却是看向沈思源的。 很显然,肖琳美这是在指桑骂槐,她针对的不是秦淑娟,而是沈思源。 可结果却是,真正被针对的沈思源无动于衷,其实没被针对的秦淑娟却如坐针毡。 秦淑娟这个人,没有什么主心骨,耳根子软的她听了肖琳美的话,竟然真的开始反思起来。 满芳草的名字之所以带一个“草”字,是因为她在被秦淑娟夫妇收养前,名字叫“曹阿草”。 秦淑娟夫妇是老实人,觉得把人家孩子的名字全给改了,好像不太好,就把那个“草”字保留了下来。 一直以来,秦淑娟没觉得他们夫妇的做法有什么不对。 直到现在,听了肖琳美的话,秦淑娟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论起名字,大女儿是“花”,小女儿是“草”,好像是有些不合适。 这真是疏忽了,竟然没有想到这一点……秦淑娟越想越觉得不对,想着想着,她都羞愧了。 别看沈思源这次没有站出来替秦淑娟解围,一副撒手不管的模样,但其实她一直在暗中观察着秦淑娟。 因此,秦淑娟流露出的羞愧之色,马上被沈思源捕捉到了。 ??? 沈思源脑子里闪过一串问号:你在想什么?好端端的,有什么好羞愧的?你是不是傻? 沈思源完全理解不了秦淑娟的脑回路,但她总算是明白了一件事: 便宜大姨的战斗力为零,就别指望她能够怼肖琳美了。 既然秦淑娟指望不上了,那没有办法了,沈思源只好撸起袖子,亲自收拾肖琳美了。 第120章 你动我一下试试! 只见一直很安静的沈思源,她突然开口对肖琳美问道:“肖医生,我听说,你原本是知青,一直待在农村挣工分,后来因为思想先进,被推荐进了县医院,才得以离开农村,吃上了商品粮,对吧?” 肖琳美一愣,她不明白沈思源为何突然有此一问,有些搞不清楚状况。 但,被推荐进医院,这是她人生的高光时刻,是她这辈子最骄傲的事。 所以,短暂的惊愕和茫然后,她扬起下巴,语气倨傲:“你说的没错,原本是知青的我,确实是因为思想先进,被推荐进了县医院,当上了的医生,吃上了商品粮。” 沈思源似笑非笑的上下打量肖琳美,像是在重新认识这个人:“哦,原来你还真是思想先进的知青啊!说实话,要不是现在听到你亲口证实,我还以为自己之前听到的是谣言呢。” 说到这里,她话锋一转,挑起嘴角,“只是你这个‘思想先进的知青’,似乎有些名不副实啊。” 肖琳美一张脸瞬间阴沉了下来,神色不善的盯着沈思源:“你这话什么意思?” 沈思源丝毫不惧肖琳美那要吃人的眼神,侃侃而谈:“国家号召知青上山下乡,为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让知青深入农村,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么? “你若是有好好的响应国家号召,就应该对农村的情况有很深的认识,就应该知道农村里的孩子,叫花儿、草儿啥的,这是再寻常不过的事了,根本就没什么好说道的。可就在刚刚,你一直揪着我表妹的名字不放。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你根本就不了解农村的情况,可想而知,你压根就没有好好的响应国家号召。 “你一个连国家号召都不好好响应的人,还能称得上思想先进?开玩笑呢吧?” 沈思源的话音刚落,坐在她斜对面的王明珍就立刻插了一嘴:“我可是听说了,某些知青能评上先进,不是因为她有什么先进事迹,而是因为她很擅长走后门、找关系。” 王明珍虽然与肖琳美素不相识,但她非常讨厌这个对满芳草恶语相向的女人。 她也有女儿,将心比心,要是有人在她女儿面前喷垃圾话,说她女儿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说她女儿是不受父母待见的野草,她肯定也不可能无动于衷。 她刚才旁观了一阵肖琳美的所作所为,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就决定配合沈思源,给肖琳美点教训,让这女人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 她刚才说的“很擅长走后门、找关系的某些知青”,指的就是肖琳美。 还真让王明珍说中了,肖琳美之所以能评上先进,确实是因为她走了后门,找了关系,而不是因为她本人思想先进。 自己的隐秘骤然间被别人说破,肖琳美表情猛的僵硬,眼里暗藏惊恐。 不过,肖琳美心理素质还是很不错的,片刻后,她的脸色就恢复如常了,神态自若的说:“我的思想先进不先进,由组织上说了算。既然组织上安排我去县医院当医生,那就说明组织上对我的思想感到认可。我这个得到组织上认可的医生,怎么也轮不到路边的阿猫阿狗指摘!” 说到这里,她昂了昂下颌,冷眼斜睨沈思源,就仿佛在俯视着什么阿猫阿狗,神态轻蔑又倨傲。 沈思源脸色如常,仿佛没有看到这充满挑衅的眼神,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 然后,她身子微微前倾,盯着肖琳美的双眼,语气缓慢,一字一顿的问:“如果真如你所说的那样,组织上认可你,那你又怎么会这么轻易的被赶出县医院呢?” 这话一出,沈思源就清晰的见到肖琳美的瞳孔一缩,心里立刻有数了。 这不年不节的,肖琳美不好好待在医院里上班,突然出现在火车上,必然是有缘故的。 结合之前自己从肖琳美的同事那里听来的八卦,以及肖琳美做过的那些破事,沈思源心里当即有了猜测。 为了验证这个猜测,沈思源出言试探肖琳美。 现在看到肖琳美的反应,沈思源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很显然,自己的猜测是对的,肖琳美确实被赶出了县医院。 确实,沈思源猜的没错,但这么丢脸的事,肖琳美是不可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承认的。 肖琳美压下心里的愠怒和惊慌,强作镇定道:“什么被赶出县医院?你在胡说些什么?我好的很,什么事都没有!” 沈思源脸上露出极为诧异的表情:“咦,你什么事都没有?这不可能吧!针对你恶意拒诊一事,我写了好多封举报信,寄给了包括你未来婆婆在内的相关人员。这么多封信砸下去,应该多少能溅起一些水花才是,你怎么可能什么事都没有呢?按理说,不应该啊。” 写好多封信举报肖琳美,这怎么可能?沈思源没那么多闲工夫。 其实,沈思源故意这么说,是在诈肖琳美。 肖琳美不知有诈,信以为真。 我就奇怪,蒋兰英那老货这一次怎么这么生气呢? 原来不单是因为有小人跑去蒋兰英那里打我小报告,更是因为眼前这个小贱人给蒋兰英写了一封举报信! 这个小贱人,害我一次还不够,还要对我赶尽杀绝! 这是要把我往绝路上逼啊,这是要我死啊! 肖琳美越想越气,再也忍耐不住,当场跳了起来,指着沈思源的鼻子,怒道:“你、你……” 这会儿肖琳美气的嘴皮子颤抖,竟然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你什么你?”沈思源歪着头,斜眼看着肖琳美,“你指着我鼻子干嘛?这是想对我动手吗?” 其实,肖琳美原本只是想动口,痛骂沈思源一顿,并没有想过动手。 毕竟,肖琳美身材匀称婀娜,好看是好看,却没什么力气,在打架方面没有优势。 现在,沈思源这么一提醒,肖琳美心里突然生出暴打沈思源一顿的冲动,下意识的握紧拳头。 就在这时,沈思源用很欠揍的语气说:“哟,拳头都已经攥紧了,你这是真的想对我动手啊!谁怕谁啊,有种你就来打我!来呀来呀,你来打我呀,你动我一下试试!” 第121章 有事真上 沈思源看似柔柔弱弱,实则一身武艺,说实话,她还真不怕肖琳美对自己动手。 恰恰相反,她怕的是,肖琳美是个色厉内荏、外强中干的没胆货,只会瞎哔哔,不敢动真格。 原来,满芳草虽然只是沈思源的便宜表妹,但沈思源是真的很心疼这个身世可怜的小姑娘。 刚才肖琳美一而再再而三的欺凌满芳草,对此沈思源表面上不动声色,其实心里头已经动了真怒,已经暗下决心,要给肖琳美一个深刻的教训。 如果只是口头教育,肖琳美最多感到心里很不痛快,这并不会给她带来实质性的伤害。 在沈思源看来,这样的教训,不痛不痒,是不可能给肖琳美留下深刻印象的。 沈思源的想法是,口头教育还不够,还得来一个“棍棒教育”—— 只要肖琳美敢对她动手,沈思源就敢“正当防卫”。 虽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沈思源“正当防卫”时,动作不会太大,时间不会太长,但以她的身手,绝对可以让肖琳美疼上很长一段时间。 不着痕迹的痛揍肖琳美一顿,这只是收她点利息,接下来才是杀招。 接下来,沈思源会把乘警请过来,控诉肖琳美动手打人。 在场这么多人呢,相信不少人都亲眼看见是肖琳美先动的手。 这种情况下,肖琳美想赖都赖不掉。 当然了,沈思源也知道,就算证实肖琳美确实动手打人了,也不太可能让肖琳美得到严惩。 因为,伤害的程度有限——作为受害人的沈思源,她是不可能让自己受到真正的伤害的——肖琳美受惩的程度自然也有限。 其实,沈思源这次根本就没打算将肖琳美绳之以法,弄进牢房里啥的。 她这次的目的是,借此机会,在肖琳美的档案上留下一个污点。 有了这个污点,等将来沈思源找到合适的机会,就可以把肖琳美开除出医生的队伍。 当不成医生,就相当于砸掉肖琳美的铁饭碗,这个教训,相信可以让她终身难忘。 至于说这样一来,使得医生队伍少了肖琳美这员“猛将”,会不会让本就有限的医疗条件雪上加霜。 在沈思源看来,如今的医生队伍确实狂缺人,但缺的是专业人才,而不是肖琳美这样的专业搅屎棍,肖琳美被开除出医生队伍,这对医生队伍有百利而无一害。 正是抱着这样的想法,沈思源摆出一副很欠揍的架势,希望能够激肖琳美动手。 刚开始,事情正如沈思源设想的那样,被沈思源几句话一激,肖琳美下意识的就要冲上去动手打人,把沈思源打成一滩烂泥,扶都扶不起来的那种。 可是,之后的事情就和沈思源设想的不太一样了。 肖琳美正要扑向沈思源,就在这个紧要关头,她身边的满芳草突然跳了起来,一把抱住了她的手臂:“不许你动我姐姐!” 看到这一幕,秦淑娟和王明珍母女猛的反应过来,也站起身来制止肖琳美。 在场众人中,只有脑子不太灵光的满芳花搞不清楚状况,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不过,尽管一头雾水,但这并不妨碍满芳花行动。 只见一脸憨憨的满芳花二话不说,张开双臂,就飞扑向肖琳美,一把将她扑倒。 被扑倒在硬座上的肖琳美,一时间只觉得眼冒金星,浑身剧痛难当。 就她现在这身体状况,别说动手打人了,就连站都站不起来。 如此一来,沈思源的算盘自然是落空了。 而她的算盘之所以落空,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紧要关头被满芳草等人给搅了局。 尽管满芳草等人坏了沈思源的事,但沈思源非但没有因此而生他们的气,反而感到很欣慰,为自己有这样的亲朋好友感到欣慰。 不管最后结果如何,有事他们是真上啊! 沈思源嘴角微微翘起,招呼满芳草等人回座位坐下:“好了好了,有你们护着我,她肖琳美就算再怎么横,也不敢再欺负我,你们就放心把。快,坐下坐下,大伙儿都坐下。” 听了这话,本来就觉得胸口发闷的肖琳美,胸口愈发堵得慌,她悲愤的瞪着沈思源:“到底是谁欺负谁啊?你不要欺人太甚!” 尽管随着时间的推移,肖琳美身上的剧痛渐渐缓解了过来,但她知道,自己身上的淤伤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痊愈,至少还要疼上好几天。 这一回,自己可是亏大了! 肖琳美不甘心吃这个大亏,就想为自己要个说法。 “谁欺负谁?”沈思源满脸诧异,“这还用问?当然是你欺负我了!你因为恶意拒诊,被医院扫地出门,这件丑事被我当众说出来,你恨我让你当众丢人现眼,恼羞成怒,就要动手打我。幸好我身边的亲朋好友护着我,不然我这会儿已经被你打成重伤了。” 肖琳美一愣,不知道该怎么反驳,因为沈思源说的好像没错,事情的经过差不多就是这样。 但仅仅是愣了几秒,她就反应过来:“这不对啊!你其实没受伤……”受伤的是我啊,我才是受害者,才是被欺负的那个人! 不等她说完,沈思源就已经抢先说道:“没受伤也受到惊吓了!总而言之,就是你欺负我,这一点容不得你抵赖,因为这里这么多人都看见了,都可以为我作证。” 话音刚落,满芳草等人就不约而同的附和道:“对呀对呀,我们都看见了,都可以作证。” 不仅如此,周围的吃瓜群众也纷纷发言: “什么人啊,欺负人家小姑娘还不承认……” “还能是什么人?坏人呗。” “就是就是,恶意拒诊的人还能是好人不成?” “作为医生,不想着救死扶伤,居然恶意拒诊,这干的是人事?!也不怕遭报应?!” “遭报应?她的报应不是来了么?不干人事,活该她倒霉!” “就是,活该,谁让她恶意拒诊!” “……” 听到这些指责,饶是肖琳美不像黄晓莹那样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也气的在心里骂娘。 再一看沈思源,见她一副幸灾乐祸的模样,脸上有着毫不掩饰的嘲讽和鄙夷,肖琳美快气疯了。 第122章 戳中痛处 有那么一瞬间,肖琳美很想要冲上去,撕碎沈思源那张秀美绝伦的脸,让她再也没脸嘲笑别人。 但仅存的理智告诉她,她敢动手,绝对会招来周围人的镇压,最后倒霉的不会是沈思源,而会是她自己。 审时度势后,肖琳美决定不再纠结“谁欺负谁”这个话题,暂时放过沈思源。 然而,肖琳美她思想上已经想息事宁人了,但她身体上的淤伤却还不消停,还在不停的提醒她,自己吃了一个闷亏! 特么的,好想干掉沈思源,却又干不掉她……无能狂怒的肖琳美眯了眯眼,突然她眼角余光瞥见满芳草脚上的草鞋。 再联想到刚才满芳草对沈思源的维护,肖琳美牙一咬心一横,决定再拿满芳草撒气。 哼,我收拾不了难搞的沈思源,还收拾不了你这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片子?! 只见肖琳美捂着鼻子,斜睨满芳草,一副很嫌弃的样子:“小丫头,你怎么回事?听不懂人话么?我都说了,你的鞋很臭,熏到我了,你怎么还不把你脚上的臭鞋脱掉,拿到别处去,离我远远的?!” 满芳草一愣,心说我就只有脚上这一双鞋,把这双鞋拿到别处去,那我穿什么? 不得不说,满芳草真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善于为他人着想。 尽管她很不喜欢肖琳美,也很不愿意赤脚,但当她意识到自己脚上的鞋,对肖琳美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后,她还是决定把自己脚上的鞋脱下来。 眼见满芳草真的蹲下身,要去脱鞋,沈思源连忙制止她。 紧接着,沈思源看向肖琳美,面无表情的与她对视:“你一定要为难一个孩子吗?” 肖琳美淡淡道:“不是我要为难她,实在是她的鞋熏到我了,让我忍无可忍。” 顿了顿,她挑了挑眉,冷笑道,“你好像很关心她的样子嘛。既然你这么关心她,那你为什么不给她弄双好鞋呢?如果她和你一样,穿的是好鞋,而不是草鞋这种破鞋,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沈思源没有立刻接话。 这一刻,她内心的反感和恼怒翻涌不息。 沈思源深知“先敬罗衣后敬人”的道理,所以她带着秦淑娟母女启程前往省城之前,特意让她们母女脱掉身上的破衣烂衫,换上空间出品的衣服鞋袜。 这其中,唯独满芳草不同,她没有换上新鞋。 是的,沈思源没有给满芳草准备新鞋。 不是她不想,而是办不到。 要知道,她从空间里拿出来的那些衣服鞋袜,全都出自商业街上的某家服装店。 那家服装店的门面不大,里面的衣服鞋袜,就只有成人款,没有儿童款。 衣服倒还好,成人款的改改,满芳草还是勉强可以穿的。 但鞋不行啊,大人的鞋可没法改成小孩的鞋,不管怎么改,这鞋都不可能适合满芳草。 因此,当时沈思源就从那家服装店里拿了两双小白鞋,一双给秦淑娟,一双给满芳花。 至于满芳草,沈思源的想法是,反正这孩子身体不好,大部分时间都是被家人背着的,下地走路的时间有限,就算没有新鞋,继续穿草鞋也没关系。 沈思源万万没想到,自己一行人会在路上遇见肖琳美这个奇葩——这货不知是搭错了哪根筋,非揪着满芳草的草鞋不放,几次三番的拿这个来说事儿。 其实,肖琳美之所以死盯草鞋一事不放,是因为她不了解沈思源等人的底细,看不到更深层次的东西,只能着眼于沈思源等人的外在,而她们的外在几乎无懈可击,唯一的漏洞就是满芳草的草鞋,她只能抓住这一点,大做文章。 肖琳美的阴暗心理,沈思源猜不透。 但,肖琳美心里的恶毒,沈思源算是见识了。 沈思源垂下眼睛,不让别人看到自己眼里藏不住的情绪。 随后,她深吸一口气,强行压住了翻涌不息的情绪,以一种很平静的语气说:“肖医生,你是不是没事干?竟然连人家穿什么鞋都要过问,管得可真宽,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家住海边呢。哦,我想起来了,你已经被医院赶出来了,那你现在确实没事干。 “肖医生,啊不,你现在已经不是医生了,还是喊你肖知青比较合适。肖知青,不是我要说你,以前你对待病人的时候,要是能有这刨根问底的劲头,耐心一点,也不至于因为恶意拒诊,被医院赶出来啊。 “对了,你就这样被医院赶了出来,那你的对象——也就是那家医院某位领导的儿子,他怎么办?他的家人还能容许他和你在一起么?嗯,应该不会容许的。啧啧,这门打着灯笼都难找的亲事就这么黄了,你心疼的快滴血了吧?真可怜。” 沈思源这话精准的戳中了肖琳美的痛处。 肖琳美面色扭曲,气急败坏的指着沈思源:“你……” 她话刚开了个头,就戛然而止,呆呆的看着沈思源手里的……凉鞋。 是的,凉鞋。 就在刚刚,沈思源踩着肖琳美的痛处狠狠嘲讽一番后,就从带来的竹篓里,取出一双凉鞋。 如今是夏季,穿凉鞋的人不在少数。 比如王明珍,她穿的是棕色牛皮凉鞋。 又比如肖琳美,她穿的是白色塑料凉鞋。 所以说,凉鞋不算是什么稀罕物。 但,沈思源手里的凉鞋,可就有些稀罕了。 这双凉鞋,不同于现在市面上常见的牛皮凉鞋和塑料凉鞋。 它的颜色,要比牛皮凉鞋的颜色靓丽得多,跟塑料凉鞋的颜色有一拼,是那种很吸引人的玫红色,但没有塑料凉鞋的那种廉价感。 最关键的是,它的款式十分新颖,让人眼睛一亮,但又不属于那种夸张的奇装异服范畴,即使是在这个保守的年代,别人看了也只会觉得时髦,而不会觉得前卫,无法从中挑出错来。 其实,这双凉鞋是沈思源刚才动用意念,从那家服装店里抓取出来的,严格来说,也算是大路货。 但空间服装店里的大路货,拿到外面,拿到这个年代,就不那么普通了,至少把肖琳美给震住了。 第123章 确有其人 在肖琳美惊诧的目光中,沈思源把手里的凉鞋放到满芳草脚下,微笑道:“这鞋是你的,换上吧。” “我的?”满芳草看了眼脚下的凉鞋,又看了眼沈思源,睁大眼睛,一副震惊又不敢置信的模样。 沈思源点点头,很肯定的语气:“没错,就是你的。” 顿了顿,她措辞几秒,缓缓道,“事情是这样的,前些日子,你妈的堂弟——也就是你堂舅来探望你外公。虽然你堂舅已经好些年没见着你妈了,但他还记挂着你妈这个姐姐,特意给你们一家准备了一大袋礼物。因为当时你妈人不在娘家,所以你堂舅就把那袋礼物暂存在你外公家,让我找机会转交给你妈。 “今天你妈领着你们姐妹过来,我就把那一大袋礼物交给了你妈。不看不知道,你妈打开一看,这才发现,你堂舅给你准备的凉鞋,鞋是好鞋,却足足大了两个码!这么大的鞋,你的小脚丫子没法穿出去啊!你妈就寻思着,省城那里什么都有,趁着这次去省城,可以把这双凉鞋拿去那里,找机会换成小码的。于是,你妈让我把这双凉鞋也带上。 “万万没想到,有人在半路上吃饱了撑着,没事找事,几次三番的拿你脚上的草鞋说事。原本我是懒得搭理这种寻衅滋事的小人的,可架不住那小人总拿这个说事,一直在我耳边叽叽歪歪的,让我耳根不得清净。算了算了,那要不咱就别费那工夫去换鞋了,直接就把这双凉鞋穿在脚上吧?” 说到这里,沈思源转头看向秦淑娟,隐晦的给她使了个眼色。 秦淑娟是个老实人,沈思源满嘴跑火车,她在旁边听的一愣一愣。 没错,自己确实有个关系不错的堂弟。 但那个堂弟日子过的甚是艰苦,他家穷的叮当响,吃饭都困难,哪来的闲钱给自己买礼物,还一买就是一大袋? 而且,沈思源说把那一大袋礼物交给了自己,自己还打开看了,可实际上,自己压根就没见过那一大袋礼物什么样。 至于说换鞋什么的,自己更是想都没想过,沈思源这不是瞎扯淡么? 秦淑娟脑海里闪过一串问号,无法理解,呆呆的看着沈思源。 但或许是之前喝下的灵泉水发挥作用了,看到沈思源的眼色,秦淑娟突然就开窍了,不仅一下子领会了沈思源的意思,还顺着她的话往下说:“对对对,就是这样,前些日子,我的堂弟钱友平给我送了一大袋礼物,而且他还指名要把那里面的凉鞋送给我们家芳草。 “只不过,我那兄弟只听说过我们家芳草,从来没有见过她,结果就搞错了她的年纪,给她买鞋的时候买大了。 “我本来打算把鞋拿去省城,托人换成小码的,可谁承想,在路上碰见这么个……算了算了,不换了,直接穿!芳草,你把草鞋脱下来,直接穿这双凉鞋!” 嗨呀,真是没想到,便宜大姨突然就有长进了,睁眼说瞎话竟然能说的有模有样的……沈思源看着突然支棱起来的秦淑娟,暗暗点头。 沈思源以为秦淑娟口中的“钱友平”是她随口瞎编的名字,但实际上,钱友平确有其人。 而且,在不久的将来,钱友平就会在意想不到的情况下,出现在沈思源等人面前。 *** 同一时刻,距离静海县数百里之遥的小山村里。 这个小山村叫做永红大队,但这是人民公社成立后改的新名字,在那之前,它一直被叫做靠山村。 靠山村坐落在一处山坳里,背后靠山,这就是它名字的由来。 由于远离县城、交通不便,这里的环境相对闭塞,这里的人能接触到的娱乐活动很少很少。 在这种大环境下,这里的很多人每次听说附近哪里有放电影的,都会赶过去一睹为快。 今天也不例外。 听说电影放映队又下乡了,这次是给附近的东升大队放电影,这里的很多人傍晚下工后,连晚饭都顾不上吃,就携老扶幼、呼朋唤友,赶往东升大队。 一时之间,整个村子烟尘四起,热闹非凡。 村子的最西头是一个篱笆围着的小院子,院子里有三间茅草房。 这个看上去很简陋的院子里,住着一户姓钱的人家。 钱家的当家人名叫钱四强,他虽然已经在靠山村住了大半辈子,却不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 三十几年前,钱四强的老家遭遇了百年难遇的洪涝灾害,几乎所有的房屋、田地都被毁了。 钱四强一家无家可归、无以为生,在当地实在是活不下去了,不得不背井离乡,外出逃荒。 逃荒之路本就艰辛异常,再加上当时正值乱世,一大家子逃到静海县这个颇负盛名的鱼米之乡时,就只剩下了钱四强和他三哥钱三立。 那时钱三立才突然意识到一件事,他不能带着弟弟继续逃荒下去了,必须尽快找个地方安顿下来,不然他们兄弟恐怕性命难保。 恰在此时,钱三立听说,附近有户姓秦的人家,家境殷实,生活无忧,却苦于没有儿子,如今正张罗着要给家里的小女儿找个上门女婿。 于是,钱三立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找上门去。 结果,秦家二老一眼就相中了忠厚老实的钱三立。 钱三立也觉得秦家二老人很不错,他很愿意入赘秦家,成为秦家人,但前提是,秦家帮他把弟弟抚养长大。 秦家二老很爽快的答应了,不仅如此,他们还给出承诺:将来会给他弟弟娶一个好媳妇。 但很可惜,秦家二老的这番话,只兑现了一半—— 他们确实帮着钱三立把他弟弟钱四强抚养长大,但还没等他们开始给钱四强张罗亲事,他们就先后过世了。 按理来说,虽然秦家二老过世了,但秦家还没倒,就应该由秦家的新任当家人去完成秦家二老的承诺才是。 可问题是,秦家的新任当家人就是钱四强的嫂子,而钱四强曾因为某个说不得的缘故,狠狠得罪过他嫂子。 这导致秦家二老去世后不久,钱四强就被他嫂子分了出去,美其名曰自立门户。 尽管他嫂子给了他一笔安家费,但那笔钱实在太少了,根本不够他在本地安家落户。 无奈之下,钱四强只好去别处谋生。 在此期间,钱四强认识了一个叫唐秀萍的寡妇。 唐秀萍带着老人孩子日子过的是真苦,经常连饭都吃不饱。 可即便是这样,唐秀萍也不肯抛下一家老小去改嫁。 钱四强很佩服唐秀萍,就时不时的帮衬她一把。 后来,钱四强就和唐秀萍好上了。 再后来,钱四强就带着唐秀萍以及她的公公婆婆和孩子,几经辗转,来到了靠山村,并在这里定居下来。 多年后的今天,唐秀萍的公公婆婆早已去世,唐秀萍和前夫生的女儿也早已嫁人。 现如今,钱四强家就只有四口人,分别是钱四强夫妇和他们的儿子钱友平,以及钱友平的媳妇谢芳菲。 听说东升大队要放电影,钱四强老两口就让钱友平带着谢芳菲去看电影。 钱友平和谢芳菲结婚已经有半年了,过去的半年里,谢芳菲一直待在村子里,就没有离开过这里。 钱友平其实很想带着他媳妇出去散散心,但又不敢,因为他媳妇……怎么说呢?来历不明。 虽说如今是新社会了,不再是皇权不下乡的旧社会,但在这个交通不便的年代,上面对县以下单位的偏远地区,尤其是靠山村这种穷山僻壤,管控力度有限。 正常情况下,靠山村多一个来历不明的新媳妇,民不举官不究。 可偏偏现如今情况有些不正常。 几个月前,县革会突然要求全县各公社、各生产队,清查外来人口的情况,尤其是从外地来的女子,必须严查。 第124章 展开报复 这本来不是一件坏事,甚至可以说是一件好事——按理来说,这样做,可以解救被拐来的女子。 正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刚一开始,大部分公社、生产队都很配合,积极的清查外来人口的情况。 但很快,很多公社、生产队就发现了不对劲。 对于被查出来的外地女子,县革会直接一刀切,不管什么情况,一律当做盲流扣起来,然后强行把她们遣送回原籍。 比如说,一些外地女子,逃荒来到这里,自愿与本地人结婚生子,都已经组建新的家庭,开始新的生活了,现在一旦被查出来,也摆脱不了被扣起来遣返的命运。 这就导致了,不少家庭原本日子过的好好的,突然有一天就不得不夫妻分离、母子分离。 不管县革会的本意是什么,但这种生离别,对于当事人来说,无疑是人间悲剧。 很多公社、生产队看不下去了,就悄悄抵制这项工作。 靠山村的大队书记曾经私底下找过钱友平,让他千万要把他媳妇藏好。 正因如此,钱友平不敢带着他媳妇去外队看电影。 正所谓,知子莫若父。钱四强一看儿子的表情,就明白儿子在担心什么,当即微微一笑:“你只管带着你媳妇去看电影就是了,因为书记说了,现在已经雨过天晴了。” 钱友平闻言,愣了一下,茫然不解:“啊,雨过天晴?” 钱四强压低声音,解释道:“据说,整这一出的领导,因为工作表现突出高升了,已经到别处发光发热了,不会再管咱们这里了。” 一听这话,钱友平大喜过望,转身就进了他们小两口的房间,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谢芳菲。 谢芳菲在这个小山村猫了半年,早就想出去转转了,却苦于外面不安全,只好天天窝在这里。 现在听说危机解除,不用继续窝着了,谢芳菲顿时一蹦三尺高,小兔子似的蹦蹦跳跳。 不过,尽管谢芳菲的举止有些像小孩子,但她其实很懂事,平时有什么好吃好喝,都不忘记分些给公公婆婆。 这一次也一样,有看电影这种好事,她不忘叫上公公婆婆。 老两口当然很想看电影,但相比起看电影,他们更想抱孙子。 因此,他们总想给小两口制造独处的机会,原本是不打算凑这个热闹的。 可奈何盛情难却,在谢芳菲的一再坚持之下,老两口动摇了。 钱友平也很孝顺,也很希望老两口能去东升大队看电影。 这时候,他见老两口变的不再那么坚持,便适时的开口:“前两天,姐夫不是托人给咱家带了口信,说他想办法弄了一些农具,让咱们去东升大队的赵家拿回来么?趁着这次去东升大队看电影,咱们全家一起去一趟赵家,把那些农具拿回来吧。” 其实,老两口心里很清楚,这年头农具不好弄,女婿弄来的那些农具不可能有很多,儿子一个人就能拿回来了,根本就不需要全家出动。 但,老两口通过这件事,感受到了儿子的孝心。 于是,老两口最终还是决定听从儿子儿媳的劝说,全家一起出门看电影。 值得一提,不久之后,事实将会证明,这是值得庆幸的决定。 *** 晚饭时间,沈思源等人所在的火车车厢里。 这一边,沈思源和亲朋好友正在有说有笑的共进晚餐。 那一边,或许是因为有沈思源这个共同的敌人,黄晓莹和肖琳美一见如故,也在有说有笑的共进晚餐。 由于今天这一天,满芳花胡吃海塞了好多有油水的东西,她吃晚饭的时候,吃着吃着,就说肚子疼,跑去上厕所,一连跑了两趟。 黄晓莹见状,不失时机的讽刺了一句:“懒人屎尿多。” 肖琳美捂着嘴,“噗”的笑出声:“你说的没错,这可不就是‘懒人屎尿多’嘛。” 顿了顿,她意味深长的斜了满芳花一眼,似笑非笑的语气,“恐怕不只是懒,还有些傻呢。” 肖琳美观察力颇为敏锐,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她已经看出满芳花的心智似乎有些不全。 事实上,肖琳美看得很准,满芳花确实心智不全,说好听点,是反应迟钝,说不好听,就是有些人口中的傻子。 但可能是因为喝了灵泉水的缘故,现在的她,反应不那么的迟钝,看上去正常了不少。 黄晓莹的观察力不太行,之前一直没看出来,直到现在肖琳美一语道破,她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满芳花不对劲,极有可能是个傻子。 黄晓莹下意识的想附和几句,嘲讽满芳花是个傻子。 但话到嘴边,她忽然想到了什么,犹豫了几秒后,她重复了一遍:“切,懒人屎尿多。” 是的,黄晓莹只是强调了满芳花的懒,最终没有把“傻子”两个字说出口。 这是因为,就在刚刚,她忽然想起了青梅竹马的邻家哥哥——那个被人戴上帽子、打成傻子的阳光少年。 想起那个少年时,黄晓莹胸口隐隐作痛,便对满芳花口下留情了。 满芳花心智不全,自然无法分辨出黄晓莹和肖琳美,这两个人有什么不同。 事实上,黄晓莹的明嘲也好,肖琳美的暗讽也罢,都无法对满芳花造成丝毫影响,她听了后,压根就没有放在心上。 但这件事,沈思源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心说你俩给我等着,待会儿我就让你俩知道,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屎尿多”。 没错,沈思源准备对黄晓莹和肖琳美下手了,尤其是肖琳美,沈思源饶不了她! 在沈思源看来,黄晓莹确实不是个好东西,但她还没有坏到骨子里。 可肖琳美则不一样,这个女人坏透了,已经坏到了头顶生疮、脚底流脓的程度,已经成功的恶心到了沈思源,以至于她都等不到第二天了,今天晚上就要展开报复,以解心头之恨,不然她的念头都不通达。 关于如何报复,沈思源的初步设想是,悄悄在黄晓莹和肖琳美的食物里加点泻药,让她俩体验一把一泻千里的快感。 泻药,沈思源手里有不少,不缺这玩意儿。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神不知鬼不觉的下药。 尽管现在的沈思源,在空间外也能用意念做一些事情了,比如,距离她三米之内的东西,她可以随意抓取、任意挪动。 如此一来,沈思源可以在不靠近黄肖二人的情况下,就把药放进她二人的食物里。 但,这里有个问题。 虽然放药的这个动作,可以用意念来完成,不让别人看到,但药本身不是透明的,从沈思源这里,挪到黄肖二人那里,挪药的这个过程,难保别人不会看到。 因此,沈思源没有贸然下手,而是在耐心的等待着合适的下手机会。 等着等着,沈思源终于等到了这个机会。 这列火车在行驶途中,要穿过一条隧道。 尽管火车车厢里,灯自始至终都是亮着的,不会因为进入隧道,就陷入一片黑暗,但进入隧道和离开隧道的瞬间,车厢里众人的视线还是会不可避免的受到影响。 就是这个时候,沈思源将事先准备好的泻药,分别投入黄晓莹和肖琳美的搪瓷杯里—— 黄晓莹杯里的泻药只有一份,肖琳美杯里的泻药却有双份。 双倍分量。 双倍快乐! 整个过程,车厢里的众人,包括黄晓莹和肖琳美这两个当事人在内,都没有察觉到异样。 不愧是空间出品的泻药,不到五分钟,就开始见效了。 “哎呀,什么味儿?好臭啊,臭的我想吐!”沈思源突然捂住鼻子,用很夸张的语气说。 值得一提,之前肖琳美就是这样针对满芳草的,现在沈思源不过是有样学样而已。 噗噗…… 噗噗…… 沈思源的话音刚落,她身边便传来了“噗噗”的声音。 而且这声音此起彼伏,颇有些“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意味。 “噗噗”声里,沈思源看看黄晓莹,又看看肖琳美,一本正经的说:“好心提醒,都已经这样了,你俩就别硬撑了,快去上厕所吧,再不去就来不及了。真要是来不及,那可就……糟了。” 我还用得着你提醒? 我当然知道自己不能留在这里,必须赶紧去上厕所。 关键是,我去不了啊,去不了! 你哪里是在好心提醒,你分明是在说风凉话! 黄晓莹和肖琳美又气又急,却又无可奈何。 无能狂怒的她俩,只好对没安好心的沈思源怒目而视。 第125章 危险预警 沈思源这会儿心情大好,回以微笑,关切的问:“咦,你俩还在这里磨蹭什么,怎么还不去上厕所?” 略作停顿,沈思源“哦”了一声,然后用一种恍然大悟的语气说,“我明白了!俗话说,憋尿能行千里,窜稀寸步难行。这一番话,话糙理不糙。你俩现在应该就是这么个情况——窜稀了,寸步难行,想去上厕所都没法去,只能硬撑。啧啧,真可怜。” 沈思源的这番话,是用怜悯和同情的口吻说的。 但这一刻,黄晓莹和肖琳美感受到的不是怜悯和同情,而是无力,是绝望,是被屎尿屁支配的羞耻和恐惧。 正如沈思源所说,她俩现在寸步难行,不敢动,一点都不敢动。 然而,现在这情况,就算她俩纹丝不动,也解决不了问题。 她俩已经有了不好的预感,随着时间的推移,她俩将会控制不住自己的屎尿屁。 果不其然,没过多久,距离黄肖二人最近的沈思源等人就闻到了一股恶臭。 满芳花不停的抽动鼻翼,嗅啊嗅,嗅啊嗅。 很快,她就找到了恶臭的源头。 “哎呀,你拉身上了!”满芳花指着肖琳美的裤子说。 只见浅色的裤子中间,赫然有一块屎黄色的污渍。 而且,那块污渍的范围,正在不停的往下延伸,渐渐的,延伸到了肖琳美的凉鞋上。 看到这里,心直口快的满芳花,直言不讳的说:“你的鞋很臭,熏到我了。” 干的漂亮……沈思源差点笑出声,在心里给满芳花点了个赞。 这里的异常,或者说异味,很快引来了周边乘客的注意。 “呜呜呜……”在周围吃瓜群众指指点点的目光中,肖琳美的心理防线被彻底击溃,不禁双手捂脸,流下了羞耻的眼泪。 哭了一会儿,饶是她肖琳美心理素质很不错,也扛不住了,“噌”的跳起来,抓起手边的挎包和外套,就飞速逃离了这节车厢。 黄晓莹见状,也有样学样的逃离了这里。 这两个讨人嫌的女人终于滚蛋了,沈思源的心情却没有她预想的那么好。 因为黄晓莹和肖琳美人走了,却留下了气味感人的污渍。 沈思源只是用余光瞥了眼靠窗座位上的屎黄色污渍,便立刻挪开目光,不愿意再看第二眼。 与此同时,沈思源下意识的往外挪了挪,接着还不忘提醒满芳草和满芳花,让姐妹俩也离那两个靠窗座位远一点。 其实,那两个靠窗座位上的污渍,姐妹俩并不在意。 因为那点污渍,和她俩见惯了的茅坑、农家肥比起来,那是小巫见大巫。 不过,不在意归不在意,姐妹俩还是很听话的远离了那两个靠窗的座位。 ***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很快到了凌晨三点半。 深更半夜的,沈思源莫名其妙的被惊醒了,而惊动她的,是一阵悸动。 那阵悸动……似乎是来自空间?! 意识到这一点,沈思源心里顿时涌起不好的预感。 于是,沈思源一刻都不敢耽搁,当即起身前往厕所。 不巧的是,距离沈思源最近的几个厕所,要么是里面有人,要么是出了故障,都无法立刻让沈思源使用。 沈思源接连穿过好几节车厢,这才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能用的厕所。 厕所的门一关上,沈思源就立刻闪身进入了空间。 此时已经是深夜,已经过了白猫助理糖糖的上班时间,但糖糖依旧守在沈思源的宅院里,守在冰箱的门口。 沈思源见状,二话不说,直接打开冰箱,从里面取出一罐猫罐头,打开放到糖糖面前。 接着,她才开口向糖糖打听起那阵不同寻常的悸动。 “悸动?什么悸动?”糖糖歪了歪脑袋,乌溜溜的眼睛里满是困惑,“我一直待在空间里,没察觉到有什么悸动啊。那阵悸动来自空间,你确定?” 不是来自空间,那是来自哪里?总不能是我的心脏病犯了吧? 沈思源凝神思索,片刻之后,她很肯定的点点头:“那阵悸动就是来自空间,我可以确定。” 听到沈思源这么说,糖糖也认真思索起来。 然而,它想来想去也不得要领,便想说自己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可吃人嘴软,看着摆在面前的猫罐头,它不好意思直截了当的说不知道。 糖糖沉吟片刻,斟酌着说:“说实话,你所说的悸动,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也不知道。但我觉得吧,如果那阵悸动真的是来自空间,那极有可能是空间在向你示警。” 沈思源一愣:“示警?” 糖糖点点头:“空间可能预测到身在外面的你将会遇到危险,就提醒你赶紧躲进空间里面,避一避风头。” 遇到危险? 自己身在火车里,能遇到什么危险? 火车开的好好的,总不能出轨吧? 等等,火车出轨! 现实世界里,这种事故极少发生,但不是没有。 何况这里是书中世界,一个来源于原作者笔下的世界,谁知道原作者会不会突然抽风,写出一个“火车出轨”的桥段呢? 想到这个可能,沈思源顿时不寒而栗,脸色瞬间变的苍白。 糖糖见状,连忙宽慰沈思源:“不怕不怕,别说这只是我的猜测,外面不一定会有什么危险,就算真有危险,你现在人都进来了,也伤害不到你的。” 不得不说,糖糖这话说的在理。 可问题是,沈思源现在不是一个人,外面还有她的亲朋好友呢。 真有危险,她是躲开了,可她的亲朋好友怎么办,她们能躲开吗? 沈思源实在是放不下她的亲朋好友,很担心她们的安危,思索片刻,便冒险离开空间,按着原路返回。 时值七月下旬,纵然夜间气温有所下降,也不该冷到哪里去。 但实际上,此时的沈思源就是觉得冷,一种说不出来的森冷。 怪不得大热的天,车上好多人带上了外套,原来车上昼夜温差这么大啊……沈思源经过某个车窗时,看到车窗旁挂着的外套,恍然大悟。 换成平时,沈思源多半会再去一趟厕所,然后从空间里取一件外套出来,披在自己身上。 可是现在,情况紧急,沈思源也不顾上冷不冷,一门心思要赶回亲朋好友那里。 但下一刻,脚步匆匆的沈思源心有所感,陡然停下脚步,转头望向窗外。 原本,今晚月不明但繁星闪亮,漫天的繁星汇聚成一条璀璨的星河。 此刻的夜空中,淡薄的月牙不见了,璀璨的星河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大片大片血红色的云朵。 什么情况这是? 原作者写小说的时候喝假酒了,脑子不太清楚,就把年代文写成末世文了? 看到这诡异的一幕,沈思源心里一沉,只好以吐槽的方式来缓解内心的压力。 沈思源这个时候已经可以肯定,未知的危险即将来临! 第126章 拉小手 就在沈思源准备要加快脚步,赶回秦淑娟等人那里时,窗外似乎刮起了大风,红云被搅动起来,在夜空中翻滚不休。 风起云涌,沈思源脑海里不由的浮现出这个词。 紧接着,她脑海里又浮现出一个画面,画面概括起来就八个字:风起云涌、山崩地裂。 咦,这个画面……沈思源心里一动,突然想起一个人:江瑾言。 就在此时,她心有所感,蓦然回首。 只见几步之外的座位上,坐着的那个人,赫然就是江瑾言! 更巧的是,江瑾言似乎也心有所感,在这个时候抬起头来,朝沈思源这里看了过来。 四目相对。 紧接着,沈思源二话不说,扭头就跑。 沈思源这么急着跑路,纯粹是因为她担心秦淑娟等人,想要尽快赶回去妥善安置她们,绝不是因为见到债主而感到心虚,便落荒而逃了哈。 但她万万没想到,她刚跑出去两步,脚下的地面就开始震动起来。 事出突然,沈思源猝不及防,脚底一滑,差点摔倒。 沈思源扶着身旁的椅背,这才好不容易站稳了。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地面的震动非但没有消失,反而愈发的剧烈,以至于行李箱、行李包等不停的从行李架上滚落。 眼见一个巨大的行李箱就要砸中沈思源,江瑾言再也按捺不住,飞身扑了出去,一只手用力将行李箱推开,另一只手用力将沈思源抱紧。 就在他紧紧抱住沈思源的那一刻,整节车厢都开始剧烈摇晃,给人的感觉,好像随时都有可能会翻车。 这个时间点,车厢里的众人之中,绝大部分都已经入睡了,而且是进入了深度睡眠,正是他们的警觉性和应急反应最差的时候。 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他们从睡梦中惊醒。 惊醒过来的他们完全搞不清楚状况,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身体不受控制的在车厢里滚过来,滚过去。 一时之间,车厢里大人叫,小孩哭,乱作一团。 相比起其他人,沈思源的情况要好得多,有江瑾言紧紧护着,她只是被擦伤了,破了点皮,并没有什么大碍。 但其实吧,就算没有江瑾言护着,沈思源也不会有什么大碍,因为她身手不凡,还有随身空间,完全有自保的能力。 说句不识好歹的话,要不是江瑾言多事,紧紧抱住了沈思源,沈思源早就躲进了空间里,她身上连擦伤都不会有。 果然,男人只会影响姐我拔刀的速度……沈思源在心里翻了个白眼。 没错,沈思源就是个不识好歹的。 她这个没谈过恋爱的单身狗,很不习惯和男人亲密接触。 对于江瑾言未经她允许,就擅自抱住她的行为,她很有些反感。 要不是她心里很清楚,江瑾言这么做纯粹是事出有因,出于一片好意,她早就“嗖嗖嗖”的甩过去几把眼刀子,甚至送上一个大逼兜了。 察觉到地面的震动渐渐消失了,沈思源反手握住江瑾言的手腕,正准备把他甩开。 就在这时,沈思源脑海里浮现出一个画面: 破晓的晨光中,一列出轨的火车,歪歪扭扭的停在一座大山旁边。 突然,地动山摇。 伴随着地面剧烈震动,那座大山剧烈摇晃起来。 紧接着,山体滑坡,崖壁开裂,土块和岩石纷纷坠落。 顷刻间,整列火车便被从山上滑落下来的泥石给埋了个严严实实。 接下来,画面一转,出现成片的居民楼,旋即定位到某栋居民楼。 居民楼下,一个穿着白色衬衣,长得清丽秀雅的小姑娘,正将一个募捐箱,放到身前的桌案上。 通话画外音,沈思源了解到,原来这里就是江宁一钢的家属区,这个小姑娘就是原书中的女主沈思玥——也就是自己异父异母的便宜妹妹。 不久前,南江省发生了大地震。 尽管此次地震的震中位于偏远山区,距离江宁一钢所在的江宁市很远,江宁一钢几乎没有受到影响。 但不巧的是,江宁一钢的职工王明珍带着女儿,乘坐火车返回江宁的途中,那列火车先是因为凌晨发生的主震,发生出轨事故,然后在原地等待救援期间,遭遇余震引发的山体滑坡。 半个月后,救援队抵达现场,可惜为时已晚,王明珍母女早已长眠于地下。 听闻王明珍母女的噩耗,沈思玥为一个家庭就这么破碎而感到难过。 出于同情,她在江宁一钢的家属区组织募捐,希望能筹集一些钱,帮助王明珍的家人,乃至其他在这次地震中受灾的人,渡过难关…… 画外音到这里就戛然而止了,因为江瑾言突然意识到,危机已经解除了,如果自己继续和沈思源拉小手,那自己就有趁机占人家姑娘便宜之嫌了,所以他把沈思源从地上拉起后,就立刻挣脱了她的手。 不行,咱俩的手必须继续拉着,不能停手! 沈思源再次反握住江瑾言的手,生怕他挣脱自己的手,她用柔柔弱弱没有坏心肠的语气说:“江知青,刚才要不是你救了我,我这会儿可能已经凉了。我、我好怕,你不要离开我,至少现在不要离开我,好不好,好不好嘛?” 沈思源这话说的,江瑾言听了作何感想,她暂且不得而知,但她说这话时,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差点要yue,好肉麻啊! 沈思源拼着被自己说出来的话肉麻到吐,也要抓着江瑾言的手不放,自然是想着通过江瑾言这个“人形剧情触发器”,读取原书的剧情。 那么问题来了,沈思源之前不是自信满满的说,即便不知道原书的剧情,自己也能在这里混的很好么,那她现在怎么会这么迫切的想知道原书的剧情呢? 这是因为,通过刚才的变故,沈思源突然意识到,原作者有时候真的会瞎几把乱写啊! 就比如这次,原作者整活整出个大地震! 如今是76年,这一年的某个夏夜,发生了举世震惊的大地震。 这件事,沈思源不是不知道,可问题是,那次地震发生在北方,而这里是南方,南方! 这次的变故,完全出乎沈思源的预料,她应对的极为仓促,被搞了个措手不及。 这一次侥幸躲过去了,那么下一次呢? 沈思源不禁开始怀疑,再来几次,自己这个原书中的炮灰女配,还能不能活到大结局? 为了保住自己的小命,沈思源还能怎么办,只能抱住江瑾言的大腿,啊不,是小手,想方设法的和他拉小手呗。 第127章 我应该在车底 听见沈思源软言软语的央求,江瑾言身体陡然一僵。 过了片刻,他温言回应道:“别怕,有我在,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说完这话,他果然不再挣扎,任由沈思源拉着自己的手。 沈思源以为,江瑾言并不愿意和自己有过多的瓜葛,拉小手这个要求,他本来是不想答应的,后来在自己的央求下,他才勉为其难的答应了。 其实,沈思源不知道的是,江瑾言坐上这列开往省城的火车,不为别的,就是为了找到沈思源,提醒她省城可能会有危险,告诫她一定要小心,尤其要小心她外婆秦佩茹。 沈思源更不知道的是,江瑾言不久前被一阵悸动惊醒,不明所以的他莫名的想起了沈思源,然后就开始苦恼,见到沈思源后,自己该以什么样的态度面对沈思源——他发现自己似乎对沈思源有那么一点点好感,但他不想让沈思源看出自己的心思。 尽管这两个人各怀心思,但这会儿他俩静静的站在车厢的角落里,竟有种岁月静好的融洽感,哪怕他俩周围哭喊声不断响起,现场的氛围既不静也不好。 不远处,江瑾言的发小陈煜成,捂着脑袋,艰难的站起身,焦急的左顾右盼。 就在刚才,陈煜成被剧烈的震动惊醒,睁眼,侧头,就看见他的发小江瑾言飞身扑了出去。 陈煜成惊出一身冷汗,以为江瑾言被甩了出去,正想要去把他救回来。 却不料,这时车厢更加剧烈的震动起来,他自己被甩了出去,然后他的身子就开始不受控制的翻滚。 突如其来的变故,对陈煜成的身体造成了不小的打击。 尽管性命无虞,但陈煜成被折腾的七荤八素、鼻青脸肿。 尽管如此,很讲义气的陈煜成依旧惦记着江瑾言,刚恢复了行动能力,就开始左顾右盼的寻找江瑾言。 结果他看到了什么? 江瑾言和沈思源旁若无人的拉着小手,眉来眼去,你侬我侬! 如果说刚才陈煜成是身体受到了打击,那么现在,他感觉自己的心灵受到了巨大的打击—— 喂喂喂,你们这个样子,有没有考虑过单身狗的感受啊?! 陈煜成他妈这是把他生的太早了,他要是晚生三十年,在此情此景之下,就可以十分应景的哼唱一句:“我应该在车底,不应该在车里,看到你们有多甜蜜……” 陈煜成心里酸的像恰了柠檬,木着一张脸站在不远处,看到江沈二人一直手拉手,似乎没有收手的意思,终于忍不住了。 只见他迈步上前,用指头戳了戳江瑾言的胳膊,“善意”的提醒道:“这里是公共场所,你们这么搂搂抱抱的,当心被抓去游街示众!” 陈煜成是个正直的人,他只是看不惯这种伤风败俗的行为,绝对不是因为单身狗眼红人家成双成对。 听到这话,沈思源就像被人踩住了尾巴的猫,立刻炸了毛,瞪眼道:“瞎说什么呢,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们搂搂抱抱了?!” 天地良心,我和江瑾言只是拉拉小手而已,根本就没抱在一起好伐。 不过,别看沈思源在陈煜成面前如此的理直气壮,其实她心虚了,反驳了一句后,她就立刻把手缩了回去。 “我大姨和我两个表妹也在这列火车上,不知道她们现在怎么样了,我很担心她们,得赶紧过去看看。”沈思源撂下一句话,还没等江瑾言回应,就一溜烟的跑了。 江瑾言低头看着空空如也的手,心里像是空了一块,然后一抬头,面无表情的看着陈煜成。 陈煜成讪笑道:“瑾言,你听我狡辩……啊不,是解释,我可以给你解释……” 江瑾言并不想听他的解释,转身就去追沈思源。 陈煜成想了想,也追了上去。 另一边,沈思源急匆匆的来到秦淑娟等人所在的车厢。 尽管沈思源一脸匆忙,但其实她现在并不是很担心秦淑娟等人。 因为读取了原书剧情的她知道,深夜发生的主震虽然影响了这列火车的正常行驶,但这影响并不致命,真正给这列火车带来灭顶之灾的,是天亮之后发生的余震。 沈思源快步冲到秦淑娟等人面前,果然如她所预料的那样,秦淑娟等人虽然有些狼狈,但没有大碍。 值得一提,后世的火车上安装的玻璃是特种玻璃,这种玻璃轻易不会破碎,就算破碎,也只会形成辐射状裂纹,可以有效避免玻璃碎片散落飞溅的情况发生。 但,这个年代的火车上安装的玻璃可不是这样的。 经过刚才的变故,这列火车上的玻璃碎了一大半,并且有很多玻璃碎片飞溅而出。 而那些玻璃碎片,有相当一部分溅在了坐在靠窗座位的人身上。 秦淑娟等人因为之前的那些“骚操作”,离靠窗座位比较远,玻璃碎片没有波及到她们,她们算是躲过一劫。 确认秦淑娟等人一切安好,沈思源便吩咐道:“行李拿好,我们下车。” “啊,下车?现在?”秦淑娟惊讶的问。 王明珍也很惊讶:“虽然火车停了下来,但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下车干嘛?” 下车干嘛? 当然是紧急避险! 天亮之后,余震可就来了。 然后,山体滑坡可就来了。 再然后,这列火车可就……没有然后了。 不想长眠于地下的话,就趁着天还没亮,赶紧跑吧。 奈何这种大实话,沈思源不能说出来,而且就算说出来,别人也不信呐。 沈思源沉默了几秒,这才开口,缓缓道:“你们以前可能没有经历过地震,可能不知道,一次主震之后会有一系列余震,而余震的强度虽然不如主震,但它们造成的危害未必比主震小。 “远的不说,就说我们现在这个位置,旁边就是大山。就在刚才,我注意到,有好几块大石头,从那座大山上滚下来,差点砸中这列火车。这列火车躲过了主震引起的灾害,但谁知道它能不能躲过接下来的余震引起的灾害呢?安全起见,我们还是赶紧撤吧,越快越好!” 旁边不知是谁,听到这里,忍不住插了一嘴:“越快越好?这个,就不能再等等,等到天亮再撤?现在外面黑灯瞎火的,而且还在刮风下雨,出去多遭罪啊!” 这人话音刚落,旁边又有一个人插了一嘴:“我家孩子的手脚、额头上都有伤,现在就出去顶风冒雨,我怕他遭不住啊!” 第128章 紧急疏散 沈思源叹了口气,露出几分无奈:“如果可以的话,我也想舒舒服服的留在这里,也想等到天亮,等到雨停,甚至等到救援人员赶来。可问题是,天灾难测,谁也不知道留在这里等到天亮会不会遭遇不测!继续等下去,可能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我还不想死,所以我等不下去了,现在就要撤。” 沈思源这话半真半假,不可否认,话里有瞎掰的成分,但未必没有道理。 秦淑娟等人听进去了,匆匆赶来的江瑾言和陈煜成也听进去了。 甚至,一些不熟悉沈思源的人,恰好就在旁边,又恰好听见了她这番话,认为她说的很有道理,便开始收拾东西,准备下车。 然而,整列火车,有意下车的人是极少数,更多的人打算留在原地,等待救援人员的到来。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有远见,愿意为了一个不确定的可能,放弃可以遮风挡雨的车厢,跑去外面遭受风吹雨打。 说实话,危急时刻,沈思源想的是自己,想的是自己的亲朋好友,想让自己人脱离险境,至于其他人,她顾不上。 现如今,自己人很快就可以脱离险境,沈思源目的达到了,她就应该心满意足了。 可是,看着那些暂时不打算离开的人,沈思源对他们的处境揪心不已。 不行,我不能就这么一走了之,必须想个办法,让所有人都在天亮之前下车……沈思源暗下决心。 沈思源很有自知之明,她自知人微言轻,无法在短时间内说服所有人下车,必须找人帮忙,而车长自然是最合适的人选。 至于说自己能不能说服车长,让他同意紧急疏散车上的所有人员,沈思源心里也没底,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站在一旁的江瑾言似乎看穿了沈思源的心思,适时的上前一步,对她说:“我陪你去找车长。” 沈思源睫毛扑闪了几下,微笑着点了点头,然后很自然的就拉着江瑾言的手,一溜风离开了这节车厢。 江沈二人一连穿过了好几节车厢,这才找到了车长。 这会儿,车长邱铁成正领着人,全力救治伤者。 原来,在刚才的地震中,这列火车上的绝大多数车厢是差点翻车,而有三节车厢则是真的翻车了。 绝大多数车厢,里面受伤的乘客,要么是被行李砸到,要么是被桌椅磕到,要么是被碎玻璃溅到,伤的都不是很重。 但那三节车厢的情况不一样,里面有很多乘客,伤的都不轻,尤其是位置靠窗的乘客,不少都被碎玻璃狠狠的扎中,血流如注。 这种情况很危急,不及时救治的话,伤者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所以邱铁成见状,也顾不上其他了,当即领着人给这些乘客处理伤口。 清创、消毒、包扎,邱铁成刚在一名乘客的伤口上完成这一套操作,江瑾言就见缝插针的走到他面前,跟他耳语几句。 邱铁成猛的抬起头,看向江瑾言,脸上闪过一抹不可置信。 江瑾言将事先准备好的东西给邱铁成看了一眼,然后径直往一处无人的角落走去。 邱铁成看过那东西后,没有犹豫,当即跟了过去。 没过一会儿,邱铁成回来了,开始组织人手,疏散车上人员。 沈思源很好奇,江瑾言是怎么做到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说服车长? 就在她准备开口询问时,她听到邱铁成大声喊道:“小林,你把手上的活儿先放放,赶紧去其他车厢问问,有没有学过医的人?不一定要医生,只要是会止血、会包扎的人就行,有多少带多少过来,帮着抢救伤者!” 原来,为了尽快疏散车上人员,邱铁成决定亲自带队,领着大部分人,前往其他车厢,开展疏散工作。 这样一来,抢救现场就只能剩下零星的几名工作人员。 这么几名工作人员,根本无法救治这么多伤者。 邱铁成当机立断,让一个名叫林浩南的小伙子,赶紧找人过来帮忙。 沈思源出身于武学世家,自幼习武的她,不仅学过武术,还学过医术。 毕竟,习武之人,受伤在所难免,需要学些医术,以备不时之需。 虽说沈思源学艺不精,医术学的马马虎虎,但止血、包扎什么的,她还是能做到的。 听了邱铁成的话,沈思源顾不上多问什么,当即参与到抢救中。 江瑾言见状,也加入其中。 不久后,林浩南也带着人回来了。 人手够了,但新的问题又出现了:药不够了。 这个年代,药是稀缺资源。 火车上虽然常年备着药,但非常有限。 一下子抢救这么多人,火车上的常备药很快就见底了。 作为这个临时抢救小组的组长,林浩南眼见情况危急,准备放下手中的工作,再次前往其他车厢,询问是否有人能够提供一些药应急。 这时,沈思源在经历短暂的权衡后,主动来到林浩南面前,表示自己愿意替他走一趟。 林浩南其实心里很放心不下这里的伤者,既然沈思源愿意代劳,他便欣然答应了。 不久后,沈思源带着一箩筐,据说是热心乘客们捐赠的绷带、碘伏、消炎药,以及各类中成药等等,赶了回来。 对于沈思源的说辞,林浩南丝毫没有怀疑,忙着救人的他,二话不说,拿了药就用。 江瑾言同样没有多说什么,但他的目光在那些没有包装的药上面停留了片刻,脸上不动声色,心中却若有所思。 值得一提的是,沈思源和江瑾言或许永远都不会知道,他俩齐心协力之下,整个华夏的历史都将改写,只因为他俩无意间救下了一位他日将会彪炳史册的大人物。 言归正传,沈思源等人忙着救治伤者的时候,邱铁成等人正忙着疏散车上人员。 车上的一些人,起先很是抗拒,因为他们不愿意在这个刮风下雨的夜晚,离开相对比较舒适的车厢。 不过还好,在工作人员的反复劝说下,他们的态度有所松动。 再加上外面的风雨很适时的停了,他们最终还是听取了工作人员的劝告,下车避险。 凌晨五点,车上的所有人员应该都已经下车了。 邱铁成开始整队,准备领着众人前往距离这里最近的车站。 就在这时,一名乘务员急匆匆的跑了过来,向他汇报了一个突发情况。 邱铁成皱了皱眉,低声向那名乘务员吩咐了几句,然后继续整队。 很快,一行人就启程了。 人群里,沈思源见左右无事,便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好奇,凑到江瑾言身边,小声问道:“刚才你给邱车长看了什么东西?” 第129章 爱你在心口难开 江瑾言沉默几秒,缓缓道:“如果我告诉你,我给他看的是我的证件,你信吗?” 我信你个鬼! 你一个知青,能有什么证件?不就是知青证。 单凭一个知青证,就能轻而易举的说服一个素不相识的车长?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沈思源很想怼江瑾言几句,但考虑到自己还要利用他这个“人形剧情触发器”,便只是白了他一眼。 看到沈思源这反应,江瑾言只是无奈笑笑,并没多说什么。 这个时候,陈煜成颠颠的跑了过来,看看江瑾言,又看看沈思源,一脸惊奇。 刚才,陈煜成不想看到某些单身狗不宜的画面,就故意落后江沈二人几步,找别人聊天去了。 现在,在别处听了一大堆小道消息的他跑回来一看,发现江沈二人之间的气氛有些不对,没有了之前的融洽感,顿时心中一乐,八卦兮兮的问道:“你们两口子刚才不是还挺好的嘛,现在这是怎么了,拌嘴了?” 江瑾言转过头,看向一身贱气的陈煜成。 看到江瑾言不善的眼神,陈煜成急忙收起看笑话的嘴脸,咳嗽一声,转移话题,“对了,你们听说了吗?有三个人占小便宜吃大亏,为了占小便宜,差点把命给送了。” 江瑾言表情冷淡,不搭理他。 沈思源也没接茬,还给了他一个白眼。 陈煜成也不在意,自顾自的继续说着,“看你们这样子,应该是还没有听说。我跟你们说,事情是这样的,为了转移物资,刚才几名乘务员带着一些身强力壮的乘客,赶去了货车车厢。不去不知道,一去吓一跳,那里的货物原本码的整整齐齐的,现在变的乱七八糟的,胡乱堆成一座小山包,而那座小山包下面,竟然压着三个人! “正准备装卸货物的那些人见了,也顾不上其他了,连忙七手八脚的把那三个人挖了出来。虽然那三个人现在的身体状况还算不错,应该是死不了了,但他们仨到现在都还没有醒,估计是元气大伤,需要修养好些时日才能恢复。 “虽然那三个人还没醒,还不能告诉大家,他们仨为什么会出现在本不该有人的货车车厢里,但大家看看现在的情况,猜也能猜到这其中的原由——他们仨应该是为了省车票钱,就扒火车,躲进了货车车厢里。为了省点钱,差点没命,这不是因小失大么?不值得,实在是不值得。” “三个人……扒火车?”沈思源露出疑惑的表情。 按理说,这件事应该与沈思源无关。 但不知道为什么,她莫名的觉得这件事里有些玄机,觉得自己应该把这件事问清楚。 陈煜成点点头,补充道:“听说三个人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两男一女。 他话没说完,地面就开始轻微摇晃起来。 余震来了。 因为他们这一行人对此都有一定的心理准备,面对余震突然来袭,大家情绪都比较稳定。 带队的邱铁成要求大家停下脚步,留在原地,大家都很配合,并没有人不听指挥,擅自行动,四处乱窜躲避。 很快,地面便不再摇晃,恢复如初。 邱铁成凝神判断过后,认为没什么危险了,正准备招呼大家继续赶路。 就在这时,身后突然传来“轰”的一声巨响,紧接着,地面震动,尘埃瞬间扬起。 直到这时,沈思源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她现在的这副身体似乎对灰尘过敏。 因为漫天尘埃中,沈思源一下子被呛住了,剧烈的咳嗽了起来,差点没把心肝肺给咳出来。 受不了了! 沈思源火急火燎的取出随身携带的手帕,捂住口鼻。 这条手帕出乎意料的给力,或许是因为它上面那宛如清冷雪林般的气息有抗过敏的功效,沈思源的咳嗽很快就减轻了许多。 意识到这条手帕的神奇之处,沈思源宛如抓住了救命稻草,用它紧紧的捂住口鼻,一刻也不松手。 这下好了,沈思源彻底不咳了。 只是这样一来,沈思源就不能正常呼吸了,她一张脸涨的通红,一副要被憋死的样子。 滚滚飞扬的沙尘,刺的在场众人睁不开眼。 唯有江瑾言是个异类,曾在极端环境中历练过的他,丝毫不受沙尘影响。 所以江瑾言可以清晰的看见沈思源的一举一动,看见沈思源迫不及待的取出手帕——那条原本属于他的手帕。 一直以来,沈思源都对江瑾言忽冷忽热的,这让他的心情忽上忽下,猜不透沈思源的内心真实想法,不知道沈思源对他到底有没有意思。 直到现在,江瑾言看到沈思源将他的手帕当做宝贝一样收藏着、使用着,就理所当然的认为,沈思源对他有意思,只不过女孩子脸皮薄,不好意思表露出来而已。 难怪她总是对我忽冷忽热的,原来是“爱你在心口难开”啊! 对,就是这样,这样一切都能解释得通了。 完全可以理解,因为我和她的心路历程是差不多的。 想到这里,江瑾言突然意识到自己和沈思源的性格有共通之处,顿时,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甜蜜滋味涌上心头,这是两世为人的他从未体验过的滋味。 江瑾言心中一荡,情不自禁的将沈思源拥入怀中。 what? 沈思源脑海里一排的黑人问号,完全无法理解,江瑾言刚才还好好的,怎么忽然抽风了? 是的,两辈子都没谈过恋爱的沈思源,她完全没有意识到,江瑾言这是在向她隐晦的表达爱意。 江瑾言真的应该好好感谢这场突如其来的沙尘暴,要不是这漫天的沙尘让沈思源不得不双手捂住口鼻,实在是抽不出手来,估计他这会儿已经被沈思源一巴掌拍翻在地。 沈思源动不了手,但还可以动脚。 就在沈思源的脚掌蠢蠢欲动,准备要对江瑾言动脚时,熟悉的清冽气息,幽幽萦入了她的鼻端。 咦,这股气息……沈思源仔细嗅了嗅,突然睁大了眼睛,似乎想明白了什么。 第130章 情况不容乐观 随即,沈思源有些讪讪的,不好意思的松开了手里的手帕,犹豫着是否该把这块手帕还给真正的主人。 是的,沈思源终于意识到,这块手帕其实是人家江瑾言的,而不是原主的。 天啊,一直以来,她都以为这块手帕是原主的,所以她不仅贴身收藏着,还随心所欲的使用着。 现在想想,只觉得头顶上天雷滚滚,隆隆作响。 太特么尴尬了! 沈思源头皮发麻,一股恨不得掘地三尺把自己埋掉的羞耻感涌上心头,脚掌开始不自觉的抠挖地面。 抠啊抠,挖啊挖,突然,她神奇的发现,就算不用手帕捂住口鼻,她也不会咳个不停了,因为她周身都笼罩在一片清冽而不失温暖的男子气息中。 这个发现让沈思源有些不知所措,她呆呆的站在那里,整个人犹如置身梦中。 不知过了多久,地面恢复平静,尘埃渐渐消散。 周围的景象从模糊到清晰,沈思源的意识也从混沌变的清明。 沈思源意识到自己还被江瑾言抱在怀里,立刻将他推开,然后若无其事的后退一步,与他拉开距离,表现得就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尽管江瑾言在心里告诉自己,沈思源这是不好意思了,但他心里还是觉得不是滋味,不禁有些惆怅黯然。 沈思源和江瑾言两个人,或者是因为知晓剧情的走向,或者是因为艺高人胆大,都对刚刚发生的余震不是很在意。 在场的其他人就不一样了,他们的心里或多或少都有些忐忑不安。 当一切尘埃落定时,他们终于看清了周围的景象,不少人脸色大变,惊呼出声,少数人甚至被吓的面如土色,哭了出来。 身后的那座大山,塌了。 他们之前乘坐的那列火车,没了! 如果不是刚才果断下车,及时离开那里,那他们现在也……没了!!! 尽管在场的众人之中,有不少人都在凌晨发生的地震中受伤了,但直到现在,直到看到眼前这一幕,他们才真正的认识到了地震的可怕。 说实话,之前不少人都对紧急撤离颇有微词,心存抱怨。 但此刻,怨言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后怕和感激。 很多人不约而同的来到邱铁成面前,将他团团围住,你一言我一语的向他表达感激之情。 邱铁成是实诚人,实诚人不爱占人家便宜,他不愿把别人的功劳占为己有。 对于大家的感激,邱铁成自觉受之有愧,下意识的看向江瑾言。 江瑾言朝着邱铁成不着痕迹的摇了摇头,深藏功与名。 邱铁成见状,再联想到江瑾言的身份,便没有多说什么,当即给大家整队,然后按原计划,沿着铁轨,前往最近的车站。 邱铁成认为,沿着铁轨走,这样就不用担心会迷路了。 可是他万万没想到,沿着铁轨,走着走着,就没路了! 只见前方的地面上,裂开一道深不见底的巨大地缝,地缝很长很长,延伸向视线的尽头。 天啊,后面是山崩,前面是地裂,老天爷这是不打算给人留条活路了?! 看到这道横在身前、拦住去路的巨大地缝,在场的众人里很多人都感到深深的惶恐和绝望。 怎么办,怎么办?自己现在好像无路可走了! 好些人很有些不知所措,急的跺脚,急的抓耳挠腮,急的愁眉苦脸,急的团团乱转,急的都哭了。 但也有一些人心智坚韧,临危不乱,看到身边的人因为眼前的危机而方寸大乱,纷纷开口,温言宽慰: “放心吧,天无绝人之路!前路和后路走不通又怎样,这不是还有左路和右路吗?” “对呀对呀,左手边和右手边都是树林,那些树林既没有坍塌,也没有崩裂,还都好好的呢。我们完全可以往树林里走,走着走着,说不定我们就能找到一处村庄呢。” “其实,也不一定非要找到村庄,我们只要找到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在那里待上两天就行。我们背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我相信,不出两天,救援人员就会赶到那里,把我们接走了。” “退一万步讲,就算救援人员两三天内赶不到也没关系,因为我们从火车上撤离的时候,把火车上的物资也一并撤了下来,带在了身边。有那些物资在,撑个十天半个月不在话下。” “对呀对呀,我们是带着物资转移的。虽说那些物资是人家的,不是我们的,但事急从权,我们可以先用着,等我们脱困了,就把用掉的物资连本带利的赔给人家,绝不让人家吃亏!” “……” 听了这些宽慰的话,那些心中感到绝望的人又看到了希望,不再那么绝望,甚至开始积极的参与讨论。 邱铁成听到他们的讨论,却是没有那么乐观。 因为他作为车长,心里很清楚,那些包装严实的木箱里面,装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确实,那些木箱里面,有相当一部分装着的都是日用品,可供大家在等待救援期间应急使用。 可问题是,那些木箱里面,只有用的,没有吃的! 虽说大家出门在外,手里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干粮之类的食物,另外火车餐车上也有一些食物。 但,这些食物有限,恐怕不够大家吃上个十天半个月的。 邱铁成是过过苦日子的,所以他深知,食物短缺,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 情况不容乐观啊……邱铁成心里暗自发愁,表面却看不出端倪。 暗自思量了半晌后,邱铁成不慌不忙,镇定自若的宣布:“大家原地休息半小时!” 话是这么说,但他本人并没有留在原地休息,而是叫上几个人,一起去旁边的树林里商量事。 沈思源暗中观察着邱铁成的一举一动,看到这一幕,她有样学样,叫上秦淑娟等人,领着她们去了另一边的树林里。 陈煜成这人挺自来熟的,人家沈思源没叫他,他就拉着江瑾言,主动跟了过去。 沈思源把秦淑娟等人叫过来,其实是想给她们分点东西。 看到陈煜成和江瑾言不请自来,沈思源虽然心里泛起了嘀咕,但脸上、嘴上没有表现出来,而是一视同仁,和对待秦淑娟等人一样,也给他俩各分了个可以斜挎的帆布包。 别看这帆布包上面都是灰,就好像在地上滚过一样,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很有些磕碜,但其实这里面另有乾坤,装着好几样东西: 一小包盐、一包红糖、一包饼干、一包地瓜干、一包黑豆粉、一个水壶、一个打火机、一卷纱布,以及消炎药、退烧药各几粒等等。 这些东西,基本上都是空间便利店以及药店里的大路货,沈思源拿出来之前,已经给它们改头换面过了。 现在从外观上来看,这些东西都是符合这个年代的时代特色的,并没有什么出格的地方。 但,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沈思源一个农村姑娘,能弄到这么多物资,这其实是不符合常理的。 一下子拿出这么多物资,风险有多大,沈思源不是不知道,但她还是这么做了。 因为刚刚亲身经历的变故,让她清晰深刻的认识到人生无常。 她开始变的不确定,不确定意外会不会在下一刻来临。 等待救援期间,如果不出意外,所有人自始至终都能在一起,那当然是最好,但如果出了意外,沈思源希望落单的人能有自保的能力。 而这些东西,或许能给落单的人提高一些自保的能力。 正是抱着这样的想法,沈思源给身边的每个人都发了一些东西。 关于这些东西的来历,沈思源是这样解释的:“我有一个朋友,有门路买到残次品。残次品这玩意儿,虽然或多或少都有些瑕疵,但胜在便宜,还不要票。这次我和我大姨她们去省城办事,那事一时半会儿办不完,估计至少要在省城待上个十天半个月的。担心省城的物价太高,我就托我那朋友买了一些残次品,打算带去省城用。反正咱们暂时也去不了省城了,这些残次品你们就先拿着用吧。” 虽然沈思源已经说了,这些东西都是不值钱的残次品,但王明珍还是不好意思白拿。 于是,王明珍取出了自己的钱包,她把里面的钱和票全拿了出来:“亲兄弟还明算账呢,你的东西我不能白拿……” 沈思源按住王明珍的手,打断她的话:“什么,明算账?我们之间真要明算账的话,那得从那年你给我堂姨寄东西开始,一笔一笔慢慢算。这账怎么算?根本就算不出来!所以干脆就别算了。” 顿了顿,沈思源凝视着王明珍,露出郑重且诚恳的神色,“王大婶,这是你的福报,这是你应得的。” “福报?”王明珍愣了几秒,忽然露出恍然神色,没有再说话,收起了钱包。 打发了王明珍,沈思源转头看向已经拿出钱包的江瑾言和陈煜成:“ 上次我生病住院,欠了你们不少人情。这几天我一直在考虑这个事,想找机会还你们人情。要不这样,我们也别明算账了,这些残次品就当是我还你们的人情吧?” 陈煜成是个爽快人,听了沈思源的提议,他很爽快的说:“行,就这样吧!” 顿了顿,陈煜成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好奇,笑嘻嘻的问,“小沈同志,这些残次品你是托哪个朋友买回来的?嘿嘿,是那个开绿色大货车的朋友吗?” 第131章 我看上了他?! 江瑾言正在低头看着帆布包里的打火机,表面不动声色,心中若有所思。 听到陈煜成的话,江瑾言抬眸看向沈思源。 沈思源本来想顺口就说“是”,但这时候,她跟江瑾言的目光遇上,对视了一眼,然后她就改口了:“不是,是我另外一个朋友。” 顿了顿,她鬼使神差的补充了一句,“女的。” 这话一出口,江瑾言微微一笑,而沈思源则微微一愣,因为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补充这么一句话。 难道说,难道说……自己内心很在意江瑾言,自己看上了他?! 想到这个可能,沈思源吓了一跳。 我没有,我不是,别瞎想……沈思源连忙在心里做了否认三连,坚决不肯承认自己看上了江瑾言。 呼! 沈思源缓缓做了一个深呼吸,平复内心躁意,然后若无其事的开始和秦淑娟等人一起吃早饭。 这顿早饭,沈思源有些食不知味,可以说是稀里糊涂吃完的。 早饭过后,邱铁成按照几个人商量出来的结果,领着大家进了右手边的树林。 两边都是树林,为什么选右手边,不选左手边? 那是因为,刚才商量事的几个人里,有个人很多年前来过这一带,他依稀记得,右手边的树林后面有座山,山坳里好像有一个村庄。 那个人没记错,这片树林后面的山坳里确实有一个村庄。 这不,邱铁成一行人刚走进树林不久,就看见一大群村民模样的人聚集在树林里。 但,这里有个问题。 这群人看着狼狈不堪,像极了逃荒的流民。 所谓的流民,其实就是因受灾而流亡外地的人。 从这个角度理解的话,这群人还真可以算是流民。 这群人来自永红大队,也就是靠山村。 靠山村就坐落在距此不远的山坳里。 由于地处偏僻,靠山村至今没能从一穷二白中发展起来,以至于这里的物资和娱乐都相当匮乏。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这里的人听说电影放映队要来附近的东升大队放电影,整个村子都沸腾了。 昨天傍晚,这里的人,基本上都赶去了东升大队。 电影放映队下乡放电影可不是免费的,这是要收费的,放映费五块到十五块不等: 一部电影五块,三部电影十块,五部电影十五块。 东升大队今年的收成要比往年好,就决定奢侈一点,连放五部电影。 下乡放电影只能是在夜里,五部电影放完,时间已经快到凌晨三点了。 凌晨三点多,靠山村的人——也就是永红大队的人还在回家的路上,距离家越来越近了。 突然,他们感受到了地动山摇,所有人都东摇西晃,站立不稳。 还没等他们搞清楚状况,前面就传来“轰”的巨响,无数的尘土冲天而起。 等到大地恢复平静,一切尘埃落定,永红大队的人惊恐的发现,前面的山塌了,他们的家没了! 眼前的这一幕,让在场的众人开始绝望。 因为他们所在的靠山村本来就是穷乡僻壤,他们所拥有的东西本来就很少很少,破屋安身,破瓦遮头,现如今连这些都没了,想不绝望都不行。 更惨的是,一些人的家人没有外出看电影,留在了村子里,如今被埋在了泥石流下面…… 不,这不是真的,这绝对不是真的! 刚刚发生的这一切,很多人都不愿相信,也不敢相信。 他们不相信自己瞬间失去了一切,迫切的想要回村看看,看看能不能把困的人救出来,把被埋的家当挖出来。 但,永红大队的大队书记韩春山声色俱厉的喝止了他们。 他让大队长杨大同带着普通社员,撤到山下的树林里去,他则亲自带队,领着民兵回村查看情况。 然后,永红大队的大部分人,就在杨大同的带领下,来到了这片树林里。 再然后,他们就碰见了以邱铁成为首的一行人。 双方接触、交流过后,邱铁成当机立断,改变主意,不再前进,待在原地等待韩春山一行人的到来。 于是,两波人都聚集在了这片树林里。 随着时间的推移,太阳渐升,阳光渐烈。 永红大队的社员钱友平,领着父母和媳妇,换了个地方,来到一棵亭亭如盖的参天大树下。 大树底下好乘凉,但钱友平却无心乘凉,他和父亲钱四强一起,蹲在地上,翻看着堆放在地上的农具。 钱友平已经三十好几了,可还是没有媳妇。 在这个年代,他这个年纪的未婚男青年,已经可以算是老光棍了。 就在钱友平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找到媳妇的时候。 今年年初,他突然间时来运转,一下子就找到了媳妇。 而且他这个媳妇,是个温柔美貌、懂事善良的好姑娘。 这样的姑娘,钱友平怎么能不爱呢?他爱他媳妇爱到了骨子里。 为了让他媳妇过上好日子,钱友平决定去靠山村附近的山里开荒。 根据现有规定,农村所有的土地都归集体所有,哪怕是深山老林的荒地也不例外。 在这种情况下,开荒所得的收成,理论上来说,都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无权支配,哪怕那些收成是个人辛苦打拼出来的劳动成果。 换句话说,正常情况下,钱友平就算拼命开荒,也挣不来钱,也不能让他媳妇过上好日子。 不过好在靠山村的一把手韩春山还是相当开明的,他默许村民通过开荒,改善生活的行为。 但有一点要注意,在靠山村,个人开荒可以,但个人用集体的农具开荒,这是不被允许的。 也就是说,个人开荒的时候,必须自备农具。 这年头,农具可不好买。 钱友平折腾了好久,也没能买到农具。 后来还是他远在大西北的姐夫想办法,在大西北弄到了一些农具,然后托人捎到东升大队的赵家。 昨晚,钱友平一家去东升大队看电影,顺便去了一趟赵家,把那些农具拿到了手。 现在,钱友平父子看着地上的农具,百感交集。 好不容易有农具了,可是地都没了,这些农具还有什么用呢……钱友平心里暗叹一声。 与此同时,他的肚子也叫唤了一声。 直到此时,钱友平才惊觉自己还没吃早饭,顿时心疼坏了。 别误会,他不是心疼他自己,而是心疼他媳妇。 第132章 认亲大会 钱友平心疼他媳妇谢芳菲彻夜未眠又没吃上早饭,想了想,便对谢芳菲说:“阿雨,你累坏了吧?你和娘在这里好好歇着,我和爹去附近转转,看能不能找些吃的回来。” 谢芳菲确实累坏了,但她强打起精神,笑着说:“我年纪轻轻的,怎么可能累坏了?我不累,我和你一起去找吃的。倒是爹,他上了年纪,肯定累坏了,就让他留在这里,陪着娘吧。” 谢芳菲的公公钱四强和婆婆唐秀萍,本来就对谢芳菲这个儿媳妇很满意,一直以来都很疼爱她。 如今听了谢芳菲的这番话,老两口愈发心疼她,便让她和钱友平留下,说是这一带他们老两口年轻的时候常来,熟得很,找吃的这事儿,就交给他们老两口吧。 谢芳菲和钱友平自然不肯答应。 正当一家四口为谁休息谁干活这个问题争持不下的时候。 一个不太确定的声音传来:“阿平?” 钱友平转头一看,咦,堂姐秦淑娟竟然就站在不远处。 钱四强和唐秀萍也一眼便认出了侄女秦淑娟。 一家四口,就只有刚嫁入钱家不久的谢芳菲,不认识秦淑娟。 接下来,就是一场“认亲大会”。 通过钱友平和秦淑娟的介绍,谢芳菲认识了沈思源等人,沈思源认识了谢芳菲等人。 说实话,钱友平介绍说,谢芳菲是他的新婚妻子,沈思源听了,仔细一看谢芳菲的容貌和气质,除了震惊只有震惊。 震惊之后的第一反应是:这两个人是夫妻,这怎么可能?! 钱友平三十出头的模样,长相平平无奇,穿着老土破旧。 反观谢芳菲应该只有二十岁左右,虽然穿着也十分寒酸,但寒酸的穿着也掩盖不住她出众的容貌和气质。 这两个人明明站在一起,却仿佛隔着一个世界。 这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第二个反应是: 这个谢芳菲,该不会是钱友平家花钱买回来的吧? 第三个反应是: 自己要不要来个打拐,来个大义灭亲? 沈思源内心戏丰富多彩,表面上不动声色,笑吟吟的问谢芳菲:“我听你的口音不像是南方人,你是哪里人呀?对了,你是下乡插队的知青吗?” 谢芳菲现在这个身份,包括名字在内,都是假的,根本经不起推敲和验证。 沈思源这话问的,吓的谢芳菲都不敢说话了。 就在谢芳菲心惊胆战,冥思苦想着该怎么过沈思源这一关的时候。 韩春山领着民兵队,快步赶了过来。 “哎呀,书记回来了,咱们快过去打听打听情况!”谢芳菲逮着这个机会,拉着钱友平,撒腿就往韩春山那里跑。 虽然韩春山乍看上去不慌不乱,依旧保持着冷静和镇定,可是仔细看就会发现,他的眼睛是肿的,眼眶是红的,像是大哭过一场似的。 至于民兵们,他们的脸上有着掩饰不住的悲戚之色。 好几个大小伙子,平日里他们是那么的要强要脸面,此时此刻,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他们为什么会是这样的表情? 这是因为,就在不久前,他们实地确认了靠山村的情况,情况……糟的不能再糟。 靠山村背靠的那座大山,一夜之间,坍塌了一半。 塌下来的半座山,死死压在了整个靠山村上。 半座山啊,相当于好几十层楼房,靠山村被堆积的这么高的泥土砂石掩埋,已经没有任何侥幸可言了。 尽管韩春山一行人都默默无言,他们什么都没说,但任谁都能从他们的表情中看出沉重和绝望。 此时此刻,永红大队的其他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如果说刚才还抱有一丝期待,期待着事情还有回旋的余地,那么现在,最后的侥幸也破灭了。 靠山村没了,他们的家园彻彻底底的没了。 尽管钱四强老两口对这个结果有一定的心理准备,可此时此刻,那狂潮般汹涌而来的悲伤,依旧将他们老两口吞没。 三十年,他们一家子奋斗了三十年的成果,就这么没了。 老两口抱头痛哭。 谢芳菲见状,也跟着哭起来。 钱友平没哭,但眼眶里含着眼泪。 一旁的秦淑娟见状,想要上前安慰。 沈思源拉住她的手,朝她摇了摇头。 人难过的时候,是需要发泄的。 这个时候,旁观者不应该立刻出声安慰,去压制钱友平一家的情绪,而应该给他们一个发泄情绪的空间,发泄心里的悲痛和绝望的情绪。 更何况,在这种时候,任何安慰的话,都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 等到钱友平一家发泄的差不多了,沈思源这才放开秦淑娟,让她过去安慰他们。 秦淑娟是个实在人,她没说什么“想开点、不要哭、要坚强”这种话,她上来就说:“等这里的路通了,咱们能走了,你们跟我一起去满家大队——也就是我婆家那里吧。满家大队虽然位置偏僻,比较穷苦,但那里的人都是很不错的,没有排外欺生的传统,从来不干欺负外来户的事。所以,你们可以放心的在那里安家落户。” 秦淑娟的这番话,起到了很好的安慰效果。 虽然钱四强老两口思想比较保守,并不是很想背井离乡,更倾向于留在这里重建家园,但听了秦淑娟的这番话,他们老两口还是大受安慰,心里的茫然和担忧一下子减轻了许多。 钱友平看的比老两口更深刻、更长远,他已经开始在心里快速分析、衡量移居别处的可能性。 靠山村的一把手韩春山人很不错,处事公允,但二把手杨大同这个人就有点…… 怎么说呢,杨大同人不坏,但钱友平能明显感觉到,他对自家的警惕和不待见。 当年,钱友平想要参军入伍,韩春山答应了,杨大同不答应。 后来,钱友平想要成为民兵,韩春山答应了,杨大同还是不答应。 钱友平心里很清楚,杨大同这是事出有因,因为自家姐夫的事,他才会一直提防着自家。 对于杨大同的做法,钱友平可以理解。 但,理解归理解,总是被人提防着,钱友平心里总归是不怎么舒服的。 要不,自家就借此机会,换个地方生活吧? 自家倒也不一定非要搬去满家大队,只要能搬去没有杨大同的地方就好……钱友平心里琢磨着。 因为心里有事,钱友平没能第一时间注意到,他媳妇谢芳菲情绪有些失控。 第133章 土味情话 就在刚才,谢芳菲无意间看到,就在不远处,并排放着好几个担架。 其中一个担架上,有一个人挣扎着试图坐起身来。 尽管此人已经乔装打扮过了,但谢芳菲还是很快就认出了此人。 因为此人对谢芳菲造成过难以想象的伤害,需要用余生去治愈的伤害。 此人化成灰……噢,化成灰的话,谢芳菲还真认不出来,但此人这还不是还没死,还没化成灰呢嘛,所以谢芳菲就把此人给认出来了。 这贱人在这里,那她的两个同伙会不会也在这里? 想到这个可能,谢芳菲立刻凝神细看,果然在那一排担架里面看到了她的两个同伙。 拳头硬了。 这一刻,谢芳菲暗暗咬牙切齿,恨不得立刻冲上去,手撕了这三个猪狗不如的东西。 下一刻,钱友平突然察觉到谢芳菲似乎有些不对劲,朝她投去紧张和关切的目光:“你怎么了?脸色这么差,哪里不舒服吗?” 谢芳菲不着痕迹的收回目光,假装轻松的说:“没什么,嗯,就是突然觉得有点热。” 钱友平一听这话,也顾不上其他了,连忙用衣服给谢芳菲扇风,想给她散散热。 然而,钱友平的举动,却让谢芳菲心窝一热。 谢芳菲一激动,也不管旁边是不是有人在看着,就一头扑进钱友平怀里:“阿平,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钱友平顺势搂住谢芳菲的纤腰,哑然失笑:“你是我媳妇,我不对你好,对谁好?” 谢芳菲听了钱友平的土味情话后,忽然有些发呆,皱着眉头,似乎是有心事。 钱友平察觉到谢芳菲愣愣的发呆,不明所以,担心的问:“阿雨,你真的没有哪里不舒服?” 谢芳菲摇了摇头:“我身体好的很,没什么不舒服。我只是,只是……” 说到这里,谢芳菲犹豫了。 现在的她还没有想好,自己该不该与丈夫开诚布公,把自己那段不堪回首的经历,如实的告诉丈夫。 沈思源自从怀疑谢芳菲的来历之后,就一直在暗中观察着她的言行举止。 谢芳菲与钱友平的交流、互动,沈思源都默默看在眼里。 谢芳菲以前经历过什么,沈思源看不出来。 但沈思源看得出来,谢芳菲和钱友平的感情很深,她应该是自愿嫁给钱友平的。 既然是自愿,而非被逼无奈,那沈思源便不再深究谢芳菲的来历,哪怕沈思源隐隐觉得谢芳菲的来历有些问题,对她的来历有些好奇。 就这样,沈思源收回了探究的目光,不再盯着谢芳菲的一举一动。 而就在沈思源收回目光的下一刻,有一个人无意间看到了谢芳菲。 此人看到谢芳菲的第一眼就暗叫一声不好,心里生出夺路而逃的念头。 但一看周围都是人,又想起刚才听周围的人说,现在通往外界的路都断了,此人意识到自己无路可逃,只好强迫自己冷静,继续待在原地。 突然,此人很敏锐的注意到,谢芳菲和一个男人搂搂抱抱的时候,眼神有些闪躲,看起来不够坦荡诚恳,似乎是有什么难言之隐,顿时心里一动,隐隐有些猜测。 如果我的猜测是真的,那么应该担心的就不是我,而是她了……想到这里,此人死死的盯着谢芳菲,眼睛里精光闪烁,目光里充满算计。 这边有人在算计谢芳菲,那边邱铁成、韩春山、杨大同等人在讨论下一步该怎么走。 天灾难测,目前情况不明,这种时候,做的越多,很有可能错的越多。 最稳妥、最安全的办法,是待在原地等待救援。 可问题是,谁也不知道,救援什么时候能够到。 论阅历和经验,在场恐怕无人能及担任车长多年、跑遍天南海北的邱铁成。 邱铁成反复思量后,见多识广的他做出判断:没有十天半个月,救援人员是不可能赶到的。 原地是一片树林,连个遮风挡雨的地方都没有。 这么多人,在这种地方待上十天半个月,这不现实。 邱铁成思来想去,还是觉得不能待在原地,应该在附近找一个合适的安置地点,把这么多人转移到那里去。 韩春山点了点头,认可了邱铁成的想法。 接下来,他作为熟悉当地的本地人,开始介绍这一带的有关情况。 这一带人烟稀少,村庄屈指可数。 现如今,通往其他村庄的道路都因为不久前发生的天灾而断绝,就只有通往荒村的道路还算完好,勉强能走。 除了人为建造的的村庄之外,这一带还有好几个天然形成的岩洞也还算完好,可以住人。 听到这里,邱铁成就问韩春山:“你说的荒村和岩洞,它们是在山上,还是在山下,距离这里远不远?” 韩春山回答:“荒村在山下,距离这里有点远;岩洞在山上,距离这里不太远。” 邱铁成缓缓点头,沉吟道:“现在这个情况,山下的荒村应该要比山上的岩洞安全,远就远点,咱们去荒村吧。” 一听这话,杨大同脸色变了,脱口而出:“啊,咱们去荒村?!” 邱铁成不明白杨大同为什么反应这么剧烈,疑惑的问:“怎么,那里有什么不妥吗?” 杨大同支支吾吾:“那里,那里……嗯,风水不好。正是因为风水不好,整个村子的人都死绝了,那里才成了荒村的。咱们这里的老人都说,那种风水不好的地方,不能去。” 其实,杨大同真正想说的是,荒村又名鬼村,村里的老人都说,那里闹鬼,以前不少人在那里遇到过“鬼打墙”,如果运气不好,就再也出不来了。 但他作为大队长,心里很清楚,什么“鬼村”、“闹鬼”、“鬼打墙”,现在都说这是封建迷信不让提了,所以他刻意不去提及,改拿风水来说事。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风水现在也不能提了呢。 听了他的话,邱铁成诧异的说:“啊,风水?这不是封建迷信不能信吗?” 杨大同立刻反驳:“风水怎么就是封建迷信了呢?这可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肯定是有它的道理的!” 这话一出口,参与讨论的人里面,立刻有人插了一嘴:“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不就是封建迷信吗?” 尽管此人没有明说,但他说起“老祖宗”三个字时,眼神里充满了轻蔑和不屑。 杨大同见状,瞬间联想到了祠堂被砸的那一幕,联想到了那些打砸祖宗牌位的红小将,当时他们的眼神就是这样的! 特么的,为什么有些人连老祖宗都不认? 连老祖宗都不认,那还是人么?! 杨大同很生气,忍不住就要大声质问某些数典忘祖的玩意儿:“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你凭什么……” “打住打住!”韩春山很了解自己的副手,见他神色激动,就知道他八成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忍不住要说些不该说的,连忙打断他的话,“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是不是封建迷信,这不重要。寻找合适的安置地点,这才是当务之急。” 邱铁成赞同的点头,然后问道:“那么韩书记,你怎么看?你觉得荒村合不合适?” 第134章 昔日因,今日果 韩春山没有马上作答,措辞了一下,这才缓缓道:“正常情况下,荒村是不合适的,那里最好不要去,这可不是封建迷信,这是有科学说法的。 “大约是在二十年前吧,有一支地质勘察队来这一带,勘探当地的地质资源情况。带队的专家听说了荒村的怪事,就对那里的环境进行了考察。 “考察结果显示,四十年代的那场大地震过后,荒村附近的地质发生变化,南边出现了一个狭长的深谷,深谷中有一些地方瘴气弥漫,而那里的瘴气是有毒的。 “当年,荒村的人没有意识到南边那个深谷有什么不妥,平日里照常去南边活动。久而久之,那里的人就中毒了,到后来,人就没了。” 在场的其他人,包括杨大同在内,都是第一次听闻这个说法,都吓了一跳。 杨大同瞪大眼睛看着韩春山:“荒村的人都死绝了,不是因为闹鬼……额,不是因为风水,而是因为瘴气,真有专家这么说过?我以前怎么没听说过?” 韩春山认真的说:“当然是真的,我还能骗你?你以前没听说过,是因为那位专家……嗯,犯了错误,上面不让提他。” 杨大同好奇的问:“那位专家他犯了什么错误?” “那位专家他犯了……”韩春山话说了半截,说不下去了。 因为韩春山突然意识到,那位专家他……好像没有错! 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在十八年前,全国各地都在“大炼钢铁”,靠山村也不例外。 “大炼钢铁”需要大量燃料,为了获取燃料,靠山村铆足了劲的砍树,恨不得把附近山上的树统统砍光。 就在这时,那位专家站出来阻止,说滥伐森林会导致水土流失,而水土流失会引起滑坡、塌方、泥石流等严重的地质灾害,劝大家为了靠山村的将来,停止滥砍滥伐的行为,否则的话,靠山村恐怕在不久的将来,会成为一片废墟。 然而,没人听他的。 当时,大家一门心思“大炼钢铁”,谁也不觉得他说这话是为了靠山村好,只觉得他在危言耸听,破坏生产,阻碍靠山村的发展。 后来,有心人查了他的底细,果然查出他有历史问题。 再后来,他就成了“历反”,被送去农场,接受劳改。 现在想来,那位专家说的是对的,如今的靠山村就是个明证。 正所谓,昔日因,今日果。 正是因为昔日滥砍滥伐,所以今日才会自食恶果。 想到这里,韩春山心中懊悔不已,不由的露出了痛苦的表情。 “韩书记,你怎么了?”邱铁成发现韩春山的神色有些不对,连忙问道。 “没事没事。”韩春山收回发散的思绪,让注意力重新回到“寻找合适的安置地点”上。 韩春山沉吟片刻,言简意赅的说:“行了,废话不多说,我的意思是,正常情况下,荒村是不合适的,那里最好不要去,但现在情况特殊,除了荒村,没有更好的选择,那没有办法了,我们只能领着大家伙去那里。 “但,去之前,我们必须当众把事情说清楚,明确的告诉大家伙,荒村的南边有一个空气中弥漫着有毒瘴气的深谷,那里极度危险,绝对不能靠近!” 在场的其他人商议之后,同意了韩春山的观点。 不久后,原地等待的两波人得知了韩春山等人做出的决定。 来自火车上的那波人,不了解这一带的情况,没听说过荒村的“威名”,不觉得这个决定有什么问题。 来自靠山村的那波人就不一样了,荒村的“威名”,他们可谓是如雷贯耳。 毕竟,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是听着荒村的鬼故事长大的,荒村那里就是他们的童年阴影啊。 哪怕韩春山都说了,荒村的危险来源于南边的深谷,只要不靠近那里,就不会有事情,但他们还是本能的抵触荒村,磨磨蹭蹭的不肯去那里。 眼见乡亲们不配合,韩春山皱起眉头:“现在除了荒村,没有更好的去处了。不去荒村,难道继续留在这里?你们应该知道,这一带的天气是晚娘脸,说变就变。这会儿是艳阳天,过会儿可能就是下雨天。也就是说,继续留在这里,随时可能被淋成落汤鸡!” 顿了顿,他加重语气说,“你们要是想留在这里被风吹雨淋,那就随你们吧,我不管了!” 说完这话,韩春山不再多言,扭头就走。 看到这一幕,来自靠山村的那波人彻底慌了,哪还敢在这里磨蹭,立马老老实实的跟在韩春山身后,与他一起前往荒村。 前往荒村的途中,秦淑娟发现钱友平一家肚子饿的咕咕叫,便给了他们一包地瓜干,让没吃早饭的他们吃了垫垫肚子。 值得一提,这包地瓜干,是之前秦淑娟从她丈夫那里拿来的,说实话,质量很不咋样。 如今秦淑娟手里有更好的东西,不说别的,就说地瓜干,不久前她刚从沈思源那里得到一包质量上乘的地瓜干。 但,秦淑娟没把那些好东西拿出来,只拿了一包质量感人的陈年地瓜干出来。 秦淑娟这样做,不是因为她小气舍不得,而是因为她在沈思源的指点下,已经意识到,眼下情况不容乐观,不光财不可露白,好东西也不可露白。 一个小时后,两波人抵达了荒村。 荒村这地方,少说也已经荒废了三四十年了。 如今这地方,破败不堪,杂草丛生,一派萧索凄凉的景象。 值得庆幸的是,横贯村子的那条小河依旧在不停的流淌,河水依旧清澈。 太好了,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水源,总算是有了保障! 看到这一幕,邱铁成和韩春山不约而同的松了口气,舒展了眉头。 但很快,他们又皱起了眉头。 整个村子,从村头到村尾,竟然找不到一间还能看得过去的房屋。 至少三分之一的房屋,已经倒塌了,只剩下了残垣断壁。 其余的房屋,虽然还没倒,但也已经破烂不堪。 尽管来这里之前,邱韩二人就已经料到,这里的房屋年久失修,状态肯定好不到哪里去,但状态差到这个地步,还是出乎了他们的预料。 这里的房屋,不修理一番,是很难住人的,而修房子是门技术活,可不是所有人都会的。 邱韩二人想着,不禁有些发愁起来,这些破房烂屋可怎么修啊? 不过,他二人转念一想,愁也没用,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说不定船到桥头就自然直了呢。 修房子可以先放一放,如何分配房子,这才是当务之急。 这里的房子,虽然都是些破房烂屋,但也分好坏大小的。 为了避免大家伙因为争抢相对好一些的房屋起纷争,抵达荒村后,邱铁成和韩春山没有让大家伙就地解散,而是让大家伙排队登记基本信息。 然后,邱铁成和韩春山根据手里的花名册,结合实际情况,给大家伙分配住处。 因为沈思源一行人里面有个身份不一般的江瑾言,邱铁成特意把他们一行人安排到了村尾的一个独门独户的小院子,那里最大的特点就是冷清。 第135章 陪在身边 对于这样的安排,沈思源很满意,因为这样一来,她在等待救援期间,给他们一行人吃点小灶,就不会轻易的被别人发现了。 不过,吃小灶什么的,那是以后的事了,现在沈思源初来乍到,对这里还不熟悉,可不敢贸然行事。 因此,接下来的那顿午饭,沈思源明面上没拿东西出来,他们一行人随便找了点东西,对付了几口。 值得一提的是,沈思源暗地里偷偷给满芳草开小灶了。 虽然现在出了变故,但是沈思源始终没有忘记,她和秦淑娟母女此行的主要目的,是送满芳草去医院看病。 现在大家被困在这里,至少十天半个月都走不了。 这么长的时间,别人或许能等,但身患重病的满芳草就未必了,哪怕满芳草现在的身体状况看上去还不错。 保险起见,沈思源特意从空间的冰箱里取了些糕点、干果之类的零食出来,偷偷塞给满芳草,让她平时没事的时候就放嘴里嚼一嚼,以补充体力。 沈思源这样做,纯粹是为了满芳草的身体着想,她做梦都没想到,自己给满芳草的零食,还能够发挥意料之外的作用。 言归正传,沈思源一行人草草的吃完午饭之后,就按照事先商量好的分工,马上行动起来。 钱四强和钱友平负责修房子、砌灶台,陈煜成给他们父子打下手。 唐秀萍和谢芳菲负责收拾屋子。 秦淑娟、满芳花和王明珍负责挖野菜。 满芳草和王明珍的小女儿许甜甜还小,就让她俩歇着了。 至于沈思源和江瑾言,他俩则负责捡柴火。 其实,沈思源本来是想自己一个人单独行动的,因为这样她就可以趁机把空间里的食材往外拿,拿来改善改善伙食。 奈何秦淑娟不放心沈思源,非要让她找个同伴,和她一起行动。 这个时候,陈煜成跳了出来,说要陪伴在沈思源身边,保护她。 秦淑娟上下打量陈煜成,见他相貌俊朗,神采飞扬,一表人才,又是一副殷勤姿态,隐约有些懂了,正要点头答应。 就在这时,江瑾言给了陈煜成一个眼神,让他自行体会。 大热天的,陈煜成只觉得脖子一凉。 虽然他暗戳戳的想搞事情,不让江瑾言这么快就脱离单身狗的队伍,但他没想过要把自己的命搭上去啊。 于是他很从心的表示,自己在修房子方面有特长,还是留下来修房子比较合适,至于捡柴火这事儿,就交给在这方面有特长的江瑾言吧。 就这样,陪伴沈思源的人选,换成了江瑾言。 沈思源原本还嫌江瑾言在边上碍事,耽误她往外倒腾食材。 可转念一想,食材无关紧要,现在的当务之急,还是读取原书的剧情,以便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做出正确的应对措施。 想到这里,沈思源欣然答应和江瑾言一起外出捡柴火,想要借此机会,好好用一用他这个“人形剧情触发器”。 然而,沈思源很快就发现,自己的如意算盘恐怕要落空了。 使用江瑾言这个工具人的前提是,自己与他有肢体接触。 之前几次自己与他有肢体接触,都是因为有突发情况。 现在自己与他是去捡柴火,捡柴火能有什么突发情况? 沈思源与江瑾言并肩行走了好一会儿,愣是没找到机会和江瑾言有些许的肢体接触。 直到这时,沈思源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在这个保守的年代,男女之间有很多避讳,不搞对象是很难有机会和对方有肢体接触的。 那要不,那要不我和江瑾言谈个恋爱……沈思源突发奇想。 沈思源心底泛起这个想法时,下意识的看向近在咫尺的江瑾言。 这男人皮肤冷白,气质清冷,总给人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 事实上,沈思源也确实在江瑾言那里碰过一鼻子灰。 这男人,他可不像是好惹的啊……意识到这一点,沈思源心里一慌,连忙把自己的想法收了起来。 与此同时,她的心里不禁有些怅然和遗憾。 虽然不想承认,但江瑾言颜值和气质都很能打,成功引起了她的注意。 可惜的是,她注定不能和江瑾言在一起,注定不能与他一生一世一双人。 哪怕有些许好感,也只会止于好感。 为什么这么说? 这是因为,前世的时候,沈思源一直没能脱离单身狗的行列。 当够了单身狗的她,曾经暗戳戳的许下一个宏愿。 那就是有朝一日,自己能从单身狗升级成鱼塘主。 到那时,作为鱼塘主,自己拿着渔网,看上哪条鱼儿,就捞到自己的鱼塘里养起来。 每天闲着没事,就和鱼儿们愉快的玩耍,做·爱做的事。 不可否认,江瑾言是一个难得的恋爱对象,或者说,在沈思源眼里,他是一条很不错的鱼儿。 可问题是,江瑾言一看就是个不好惹的主儿,大概率是一条鲨鱼。 沈思源很担心,这样一条鲨鱼进了自己的鱼塘,自己的鱼塘还能够容得下其他鱼儿么? 在一条鱼和一个鱼塘面前,前世“壮志未酬”的沈思源选择一个鱼塘,哪怕那条鱼看上去很诱人。 其实呢,鱼儿嘛,甭管他是什么皮相,一脱衣服一关灯,还不都一样? 所以说,挑选鱼儿,诱不诱人还在其次,最重要的是,鱼儿的性情一定要好,确保自己能把他拿捏的死死的。 嗯,鱼儿最好是性格温柔的人为妙……沈思源暗戳戳的在她的小本本上,记下这一条“养鱼心得”。 这时候的江瑾言,还不清楚沈思源的底细,还不知道她满脑子想着香蕉皮的颜色。 他还以为她是个害羞的小姑娘,误以为她和自己一样,也处在一个“爱你在心口难开”的状态里。 此前,江瑾言想着自己总有一天会离开这里,不可能和沈思源长相厮守,曾不止一次的在心里默默告诫自己,一定要和沈思源保持距离,一直没敢正视自己的心意。 今早,江瑾言情难自禁,终于开始正视自己的内心,终于做出决定:自己要留在这里,和沈思源长相厮守。 现在,江瑾言陪着沈思源一起出来,捡柴火是假,表白是真——他想借这个机会,向沈思源表白,告诉她自己的心意。 然而,江瑾言虽然两世为人,但他一次恋爱都没谈过,在恋爱方面的经验为零。 人生第一次表白,他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第136章 表白失败 江瑾言看向侧方并肩而行的沈思源,欲言又止,止又欲言,憋了半天,嘴里就蹦出去两个字:“那个……” 沈思源转过头,看向欲言又止的江瑾言,不明所以,疑惑的问:“你想说什么?” 我想向你表白……江瑾言在心里默默回了一句。 他很想把这句话说出口,可是话到嘴边,还是改了口:“我想告诉你,你的外婆秦佩茹和你的表姐苏文婷,她们要害你。” 沈思源愣了愣,完全没料到会得到这样的回复,愕然反问:“你怎么知道这事的?” 沈思源早就知道秦佩茹表里不一,表面是好外婆,实则是狼外婆。 但苏文婷要害她,她还是第一次听说。 这事她都不知道,江瑾言是怎么知道的? 沈思源有些想不通。 江瑾言也不瞒着沈思源,如实相告:“我突然发现,你那天落水很可能和苏文婷有关,就去找苏文婷求证。苏文婷亲口告诉我,那天确实是她亲手把你推入了河中,但这并非她的本意,她其实是受人指使,指使她的人,不是别人,正是秦佩茹。” 顿了顿,他补充道,“秦佩茹是你的外婆,按照常理,她没道理加害你这个外孙女。苏文婷猜测,秦佩茹多半也是受人指使,真正要加害你的,其实是某个身在省城、时常给秦佩茹写信的人。” 对于江瑾言反映的这些情况,沈思源并不意外,甚至是意料之中,因为她早就有过这方面的猜测。 但,听了江瑾言的话,沈思源还是感到惊奇。 沈思源惊奇的看着江瑾言:“我印象中的苏文婷,她是一个沉默寡言、口风很严的人。你是怎么做到的,怎么能让她说出这么多内幕的?” 江瑾言没有立刻回答,权衡之后,他决定实话实说:“我把刀架在了她的脖子上。” 沈思源闻言,嘴角一抽,心说我果然没有看错,这就是一条鲨鱼啊。 确认江瑾言很不好惹后,沈思源更加坚定了自己要远离江瑾言,不让他进入自己的鱼塘里的想法。 尽管江瑾言现在还不知道沈思源的“宏愿”,但他敏锐的察觉到,自己说出“刀架脖子”后,沈思源对自己多了几分防备和抵触。 沈思源的这个反应,完全出乎了江瑾言的预料。 尽管沈思源看上去人畜无害,一副身娇体柔易推倒的柔弱模样,但江瑾言可是亲眼见过她凶残的一面的,知道这姑娘既不柔也不弱,甚至可以说是战斗力爆表。 江瑾言想当然的以为,这样一个姑娘,就算知道自己做出过“刀架脖子”的举动,她也不会感到害怕的。 再者,江瑾言还亲耳听过她那番“用完就扔”的歪理,知道她对知青这个群体的观感很不好。 可偏偏江瑾言现在明面上的身份就是知青。 这种情况下,江瑾言不免开始担心,沈思源会不会因为他的知青身份,而对他有偏见,进而不接受他的表白。 恰好现在话赶话的,说到了苏文婷的事,江瑾言就想借此机会,隐晦的告诉沈思源,自己身手很不一般,其实不是知青,以此来打消她的疑虑。 但让江瑾言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说出“刀架脖子”后,沈思源非但没有打消疑虑,反而多了很多顾虑。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江瑾言想来想去想不通,一时之间心乱如麻,颇有无助之感。 现在这种情况,江瑾言哪里还敢按原计划表白?只好将事先准备好的那些话,默默的咽了回去。 人生第一次表白,以失败告终。 饶是江瑾言颇有城府,此时心里也是一阵黯然。 江瑾言神色的变化,沈思源很快就注意到了。 他这是怎么了,为什么突然一副失魂落魄的沮丧模样……沈思源看着江瑾言,心里闪过疑惑。 江瑾言的心思,沈思源猜不透,但她清纯如水的眼眸里闪过不易察觉的喜色。 因为她突然意识到,现在江瑾言魂不守舍,这对想往外倒腾食材的她来说,是一个绝佳的机会。 于是,两人来到一处枯枝树叶很多的树林里,沈思源提议,江瑾言从这里捡起,她则去别处捡,两人分头行动。 心烦意乱的江瑾言正好想冷静一下,没有多想,便点头答应了。 沈思源心里一喜,转身就走,飞快的跑远了。 树林的深处,沈思源四处张望,确定周遭无人,当即闪身进入空间,接着就开始逛起了商业街上的生鲜店。 这家生鲜店,最大的特点就是:干净。 不管是鸡鸭鱼肉,还是蔬菜水果,都处理的干干净净。 比如说,切块的鸡肉、鸭肉,切片的鱼肉、猪肉,以及青椒土豆丝、玉米西芹百合之类的净菜等等。 这些食材,给人的感觉是,买回家去,都不用洗了,直接就可以下锅了。 对沈思源来说,这既是优点,也是缺点。 沈思源在店里转悠了两圈,感觉拿什么都不太合适,最后只能黑鱼、鲫鱼、草鱼各选了几盒。 这几盒鱼上面,都裹着保鲜膜。 沈思源撕掉上面的保鲜膜之后,立刻闻到了一股鱼腥味。 直到这时,沈思源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一个问题: 在穿越大神整活之前,自己拥有一个非同寻常的仓库,那个仓库具有永葆新鲜的功能。 那么,这条商业街上的商店呢,比如这家生鲜店,它是否也具有永葆新鲜的功能? 如果这家生鲜店不具有这种功能,那它里面的食材还能吃吗? 毕竟,自己都已经穿越好些天了,正常情况下,食材放上这么久,就算是放在冰箱里,也不一定能吃了吧。 想到这里,沈思源连忙把鱼拿起来,凑到鼻端,仔细闻了闻。 额,除了鱼腥味,什么都没闻出来……沈思源有些无奈,正要呼叫她的白猫助理。 糖糖它不请自来。 沈思源以为糖糖是被鱼腥味给吸引过来的,便笑着对它说:“你这是想吃鱼了吗?这里鱼倒是不少,就是不知道放的时间长了,还新不新鲜,会不会吃坏肚子,吃出毛病来?” 第137章 忘了正事 “你只管放心大胆的吃,这个空间里的物资,放的时间再长也不怕。”糖糖给沈思源解释,“虽然现在你的级别还不够高,还不足以把这个空间改造成无限空间,这个空间里的物资用完了就是用完了,还不能无限供应。但现在你的级别已经足以让这个空间具备永葆新鲜的功能了。” 听了这话,沈思源既放心,又开心。 开心之余,她笑着问糖糖:“这里有黑鱼、鲫鱼、草鱼、鲈鱼和桂鱼,你想吃哪种鱼?我给你拿。” 糖糖对这里的鱼不感兴趣,摇了摇头:“我喜欢吃鱼没错,但我不太喜欢吃这种冷藏过的鱼。” 话音刚落,它似乎想到了什么,眼睛一亮,用期盼的眼光看着沈思源,“我突然有点想吃鲜鱼了,你搞点鲜鱼来给我尝尝吧!” 鲜鱼? 沈思源也想搞点鲜鱼呢。 毕竟,相比起处理好的死鱼,活蹦乱跳的鲜鱼拿出去,更具有说服力。 可问题是,这条商业街上就这一家生鲜店,店里的鸡鸭鱼肉都是加工过的,根本就没有鲜鱼这种未经加工的活物呀。 沈思源苦笑摊手:“这家生鲜店这么小,都没有水族箱,你让我去哪里给你搞鲜鱼呀?” 说着,她忽然心里一动,有了一个猜测,“你该不会是想让我去小区里的人工湖那里,给你抓锦鲤吧?” 沈思源那座宅院所在的小区里,有一个很大的古典园林。 之前,沈思源在糖糖这个带路党的引领下,跑去那里挖竹笋、摘桃子,老实不客气的薅了两把羊毛。 当时,除了竹笋和桃子之外,沈思源还在那里看到了一大片人工湖,湖里面不仅有大片大片的荷花,还有不少锦鲤。 说实话,当时沈思源有打过那些锦鲤的主意,有想过把它们一锅端,全都给抓走了,拿到外面卖钱。 但她转念一想,锦鲤这玩意儿……能吃么?就算能吃,这玩意儿好吃么?会有人花钱买么? 最关键的是,她总觉得,把锦鲤端上饭桌,有点怪怪的。 于是,沈思源便放过了那些锦鲤。 时间长了,她都快忘了那些锦鲤的存在了。 现在,糖糖提到鲜鱼,沈思源这才猛然想起,还有这么一回事,以为糖糖想尝尝锦鲤的滋味。 出乎意料的是,听到“锦鲤”两个字,糖糖眼里闪过一丝嫌弃,大摇其头:“锦鲤就算了吧,那破玩意儿……” 对于锦鲤,糖糖不愿多说,立刻转移话题,“刚才你有说到水族箱,虽然这家生鲜店没有,但这条街上的其他地方有呀。” “其他地方?”沈思源一愣,很有些纳闷,“你说的是哪里?” 这条商业街上就只有这一家生鲜店,这里都没有水族箱,沈思源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地方会有水族箱。 糖糖没有卖关子,直接揭开谜底:“餐饮店呀。这条街上可不只是有生鲜店,还有餐饮店,而且有好几家。据我所知,至少有两家,里面是有水族箱的。” 沈思源听到这里,顿时喜出望外,当即让糖糖在前面带路,领她去那两家餐饮店。 实地看过后,沈思源心情更好了。 因为她惊喜的发现,那两家餐饮店里,不仅有装着鲜鱼的的水族箱,还有不少食材。 那两家餐饮店里的食材,如果是处理过的,沈思源就不稀罕了,毕竟,之前那家生鲜店里就有不少呢。 妙就妙在,那两家餐饮店里的食材,几乎都是没处理过的,对于沈思源来说,这可就稀罕了。 沈思源以前听过一个说法,饭店里的菜大多都是尾货,大多都是不洗就下锅的。 这个说法是真是假,沈思源暂时不得而知。 但沈思源看得出来,那两家餐饮店里的食材,都不咋样,也都没洗过。 这可真是……太合她的心意啦! 沈思源当即从那些食材里挑了一些出来,然后又从水族箱里捞了几条鱼出来。 最大的那条鱼,沈思源找了个海碗,把它放进去,然后放到了糖糖的面前。 要不是糖糖,沈思源还真没想到,餐饮店里竟然会有这么多食材。 毕竟,在沈思源的观念里,需要食材的话,就去菜店,去餐饮店,这是她从没想过的。 “糖糖你真棒,干的漂亮!” 沈思源觉得自己的白猫助理很靠谱,满意的夸奖了糖糖几句,然后拜托糖糖,再想想这一带还有什么地方有食材,下次告诉她。 糖糖乖巧的点头。 虽然空间里和空间外的时间流速不一致,空间里过去了一小时,空间外才过去二十分钟,但沈思源还是不敢在空间里待太长的时间。 因此,又和糖糖简单聊了几句后,沈思源就闪身出了空间。 空间里,在沈思源走后,糖糖便把脸埋进海碗里,吧唧吧唧的吃起了鱼。 吃着吃着,它猛的抬起头,小爪子一拍脑袋,懊恼的说:“哎呀,我怎么把正事给忘了?!” 原来,之前糖糖不请自来,并不是被鱼腥味给吸引过来的,而是因为它有重要的事要告诉沈思源。 谁知,它跟沈思源东拉西扯,扯着扯着,就把这事给忘了。 空间外,沈思源脚步轻盈的来到江瑾言的面前,朝他扬了扬手里的竹篓,笑吟吟的说:“林子里有一条小溪,我从那里抓了几条鱼上来。另外,我还挖到了好几根山药,采到了不少蘑菇。今天晚上,我们可以美美的吃上一顿啦。” 林子里确实有一条小溪,就在刚才,江瑾言还在那里简单清洗了一番。 但那里有鱼吗? 反正江瑾言是没发现。 至于山药和蘑菇,江瑾言同样没发现。 江瑾言看向竹篓里的鱼、山药和蘑菇。 鱼和山药倒也罢了,可这蘑菇……怎么说呢,看起来怪怪的,不太像是野生的呢。 看着看着,江瑾言不禁想起之前沈思源拿过来的药,以及给他的打火机等物品,心里一动,隐约有了猜测。 不过,江瑾言也没多说什么,对某些事暂时装着糊涂。 每个人的心里都藏着秘密。 有些秘密,沈思源不说,江瑾言就不问。 第138章 败给你了 不久后,沈思源与江瑾言结伴回到临时住处。 这个时候,秦淑娟她们已经回来了,不仅带回来不少洗好的野菜,顺便还打了一些水回来,钱四强他们也已经在厨房里砌了一个新灶台。 嗯,鱼有了,菜有了,水有了,柴火有了,灶台也有了。 那么现在能开始做饭了么? 不能。 做饭的前提是得有锅啊。 问题是这个院子里的厨房已经被闲置多年,里面的锅早就已经不知去向。 对于钱四强父子这样的庄稼汉来说,重新砌一个灶台,一点都不为难,但重新找一个锅,这就让他们很为难了。 要知道,锅是工业品,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要想购买工业品,光有钱不行,还得有相应的票证——工业券,而工业券这东西,可不是普通的农村家庭能轻易接触到的。 正常情况下,钱四强家想弄个锅回来都很难。 更何况现在这种特殊情况,钱四强一家实在想不出,可以去哪里弄个锅回来,心里不由的犯起了愁。 陈煜成现在和钱四强一家同坐一条船,也跟着犯愁起来:“我奶奶生怕我在农村吃苦,这些年时不时的就给我寄钱寄票。我手里的钱票着实不少,就连难搞的工业券也多少有一些,可问题是,现在就算有钱有票,也没地儿买锅啊。” 沈思源倒是有地方可以买锅,不,事实上,她都不用买,可以直接拿。 只要她愿意,马上就可以从空间里拿出锅来。 只是,之前拿出罐头、饼干、打火机之类的小玩意儿,她还能各种找借口,勉强忽悠过去,现在拿出锅这么大的玩意儿……呃,她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借口啊。 毕竟,谁没事会出门背个锅啊? 何况,沈思源随身携带的行李里,也不像是有口锅的样子。 等等,搞个大铁锅出来肯定不行,那搞个小点的锅,比如泡面锅,应该……还行吧? 沈思源突然想起来,空间的便利店里有一款网红泡面锅。 这款锅个头很小,说是锅,其实不比泡面碗大多少。 最关键的是,这款锅走的是复古风,看起来很有年代感,这种样式拿到这个年代毫不违和。 想到这里,沈思源正要找个借口,把网红泡面锅掏出来。 就在这时,一直在打量鱼的谢芳菲,突然开口:“实在弄不到锅,咱就吃烤鱼吧?我们大院有个姓鱼的老爷子,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姓鱼,他这个人特别喜欢吃鱼,整日变着法的吃鱼。我不止一次见过他把鱼烤着吃,我猜烤鱼的味道应该很不错。” “我们大院?”陈煜成冷不丁的插了一嘴,“谢同志,你是京城人对吧?你以前住在京城哪个大院?我总觉得你有些眼熟,说不定咱们以前见过。” 谢芳菲一听这话,整个人都不好了。 她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用尽量平静的语气问:“你怎么知道我是京城人?” 陈煜成哑然失笑:“你这话问的,就你这口音,我这个京城人还能听不出来?你老家不是京城,还能是别处的不成?老乡啊,你可真有意思!” 神特么有意思,我这是倒了什么霉了,遇到你这么个老乡……谢芳菲心里破口大骂,很想让陈煜成闭嘴,让他不要再说下去了。 奈何陈煜成并没有闭嘴的意思,还在絮絮叨叨:“对了,老乡,你是来这里插队的知青,后来嫁给了本地人,对吧?你想不想京城的娘家人呀?我正好要回京城探亲,你有没有什么想对娘家人说的?有的话,我可以给你送个口信,帮你联系娘家人。” 联系娘家人……陈煜成这话,让他的老乡谢芳菲整个人都麻了,半天说不出话来。 这个时候,沈思源算是看出来了,陈煜成没有说错,谢芳菲确实是京城人,但出于某种原因,她很想要与京城的娘家人撇清关系。 到底是出于什么原因,说实话,沈思源还挺好奇的。 不过,沈思源对谢芳菲印象不错,看她为难,便决定帮她解围。 “陈知青,你的身体怎么样了?”沈思源看向陈煜成,突然问道。 沈思源这话,成功的把陈煜成的注意力吸引过来。 原本叨叨个不停的陈煜成,立刻不叨叨了,他有些诧异的反问了一句:“我的身体?” 沈思源笑着解释:“前两天咱们一起坐车回前进大队,路上你不是感觉很不舒服吗?现在怎么样了,身体好全了吗?” 这事都过去多久了,陈煜成现在活蹦乱跳的,不用问也知道,他的身体早就好全了。 沈思源这话问的,其实就是没话找话,问的是废话。 尽管如此,陈煜成听了这话,还是觉得心里一暖,满脸高兴的说:“难为你还记得这事!谢谢你的关心,我的身体早就好啦!” 顿了顿,他补充了一句,“现如今我的身体,倍儿棒!” “那你也要好好保重身体啊!” 沈思源说着,就从挎包里掏出一大把大白兔奶糖,递给陈煜成,“我听别人说,吃七颗大白兔奶糖,就相当于喝了一杯牛奶。牛奶这东西,最是养人。这里没有牛奶,你就吃几颗大白兔奶糖凑合一下,补补身子吧。” 其实,沈思源心里很清楚,大白兔奶糖和真正的牛奶之间还是很大的区别的,靠吃几颗奶糖补身子,这有些不现实。 沈思源让陈煜成吃糖,补身子只是个由头,真正的目的是把他的嘴巴堵上,没法再乱说话。 不明真相的陈煜成从善如流,接过糖后,立马剥掉糖纸,吃了起来。 一时之间,嘴里吃着糖的他,不再絮絮叨叨,乱说话了。 这么一来,沈思源的目的算是达到了。 然而,沈思源心里却高兴不起来,因为她能明显感觉到,来自某人的幽怨目光。 那幽怨目光宛如实质,让沈思源如芒在背,无法忽视。 真是败给你了……沈思源拿江瑾言没辙,只好也给他递了一大把大白兔奶糖。 江瑾言把糖收下了,随即收起了他那幽怨的小眼神。 沈思源暗暗松了口气。 然而,这事还没完。 很快,沈思源就察觉出微妙的气氛变化,她猛的侧头,看向不远处的秦淑娟。 就见秦淑娟满脸疑惑,看了看陈煜成,又看了看江瑾言,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第139章 各取所需 啊啊啊,这些人怎么回事,一个个的都不让我省心……看见秦淑娟的举动,沈思源莫名有些心虚。 沈思源生怕秦淑娟胡思乱想,更怕她没事找事,当着江瑾言的面,说些有的没的。 正当沈思源精神紧绷,内心深处,紧张、慌乱、担忧等情绪翻涌不息的时候。 “咚咚咚,咚咚咚!” 敲门声响起,门口传来一个声音:“里面的同志注意了啊,之前从火车上转移过来的物资,现在已经全部清点完毕。那些物资里面,包含了煤油、火柴、菜刀、铁锅、钢筋锅、暖壶、搪瓷盆,以及肥皂、毛巾之类的日用品。现在,这些日用品按照南江省供销总社定的价格,对外出售,有需要的同志,可以去村口购买。” 不差钱的陈煜成,正琢磨着怎么把兜里的钱和票花出去呢。 一听这话,陈煜成立刻就来劲了,满脸激动的说:“买买买,好不容易有了这么个买东西的机会,咱们必须牢牢抓住咯!事不宜迟,现在咱们就去买买买!” 说到这里,他转头去看沈思源,笑着说,“小沈同志,你和我一起去吧。你有什么想买的,我都给你买。” 别看陈煜成总是一副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的样子,其实他心里一直记着沈思源对自己的好。 之前是没机会,现在有了机会,他立刻就想借此机会,回报沈思源一二。 沈思源不缺物资,至少现在村口对外出售的那些物资,她是不缺的。 她真正缺的,是一个把空间里的物资,合情合理拿出来的机会。 而现在机会来了,她可以打着买东西的幌子,去村口转悠一圈,然后浑水摸鱼,把空间里的物资,拿一点出来。 再者,沈思源有些受不了这里的古怪气氛,想要出去透透气。 于是,沈思源很爽快的答应了陈煜成,准备和他一起去村口。 走之前,沈思源不忘给秦淑娟找点事情做,以免她胡思乱想、胡说八道。 但沈思源万万没想到,她只不过转身和秦淑娟说了几句话,短短几十秒的工夫,和她一起去村口的人选,就从陈煜成变成了江瑾言。 对于这个变故,沈思源心里叫苦不迭。 原因很简单,江瑾言可不像陈煜成那样好糊弄,与他同行,沈思源浑水摸鱼的难度直线上升。 沈思源气不过,前往村口的途中,在江瑾言看不见的角度,拿眼神狠狠的瞪他。 可是她万万没想到,江瑾言像是背后长了眼睛,恰在此时,侧头看了过来,正对上她没来得及收回的小眼神。 沈思源嘴角一抽,强迫自己挂上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 江瑾言沉默很久,还是没忍住,问道:“陪你的人,换成了我,你不高兴了?” 沈思源矢口否认:“怎么会呢?你别瞎想,我很高兴。” 为了证明自己很高兴,沈思源咧嘴笑了笑。 看着沈思源挂在脸上的假笑,江瑾言嘴上没说什么,心里沉甸甸的,因为他感受到了沈思源的敷衍。 沈思源虽然在感情方面很迟钝,但她的观察力还是相当不错的。 沈思源很快就注意到了江瑾言的异常,猜到他可能是误会了,有心要向他解释,却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算了算了,解释不清,索性就不解释了……沈思源心乱如麻,强迫自己不去深究,江瑾言为什么会因为自己的只言片语而情绪低落,而自己又为什么会因为江瑾言情绪低落而忐忑不安。 之后一路,两个人各怀心思,沉默无言的来到了村口。 这个时候,村口已经聚集了很多很多人。 沈思源原以为,聚集在村口的这些人,绝大多数来自火车上,来自靠山村的屈指可数。 毕竟,来村口就是为了买东西,而买东西嘛,得要有钱票才行。 来自火车上的人,他们出门前或多或少都做了些准备。 正所谓穷家富路,他们肯定是带着钱票出门的,而且带的钱票应该不少。 来自靠山村的人则不一样,他们谁都没有料到,仅仅是出门看个电影而已,竟然会被偷家。 毫无心理准备的他们,应该不会带着钱票出门,至少不会带着太多的钱票出门。 按理来说,既然没有钱票,那么来自靠山村的人就不应该来村口。 但沈思源仔细一看,惊讶的发现,靠山村的村民不但来了,而且来了不少。 原来,靠山村的村民身上没什么钱票,买不起东西,这点不假,但他们买不起,还可以用换的。 要知道,来自火车上的人,绝大多数是吃商品粮的城里人,端铁饭碗他们在行,挖野菜、捡柴火,乃至砌灶台、修房子之类的农活他们可就未必在行了。 而这些农活,靠山村的村民在行啊。 于是,靠山村的村民里头机灵的,便来到村口,用手里的野菜、柴火,或者砌灶台、修房子的手艺等等,换取城里人手里的物资。 这样一来,村口不再只是对外出售日用品的地方,还成了一个以物易物、互通有无的交易场所。 这其实已经涉及到私人交易,严格来说,在这个年代是不被允许的。 但现在情况特殊,管事的邱铁成和韩春生等人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了这种场所的存在。 沈思源看在眼里,心里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那就是用空间里的物资,换空间外的物资。 不不不,眼下这个情况,空间外也没什么物资好换的,干脆直接和别人换钱、换票得了。 这样一来,等到救援人员到来,交通恢复,可以前往省城了,不差钱的沈思源就可以第一时间把满芳草送往医院,再也不用担心没钱看病了。 再者,通过交换,沈思源获得了急需的钱票,与此同时,别人也获得了急需的物资,双方在这场交易中各取所需。 双赢! 很好,计划通! 沈思源越想越觉得可行,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把这个想法付诸行动。 奈何现在身边有个碍事的江瑾言,沈思源只好按捺住蠢蠢欲动的心,老老实实的和江瑾言一起排队购买日用品。 第140章 他的秘密 不久后,铁锅等日用品一到手,一门心思要搞钱的沈思源立马找了个借口,把江瑾言给打发走了,自己则留下寻觅商机。 因为这事,江瑾言的心情愈发的糟糕。 情绪低落的他,不由的开始怀疑,自己之前的判断是不是有误。 什么“爱你在心口难开”,其实根本就不是这样的。 其实是自己会错意了。 其实是自己自作多情。 其实人家沈思源对自己压根就没意思。 正因如此,人家沈思源不乐意和自己独处,刻意的疏远自己。 想到这里,江瑾言胸口隐隐作痛。 要不还是算了吧,我还是按原计划离开这里吧……从不轻易放弃的江瑾言,现在竟然有点打退堂鼓了。 有那么一刹那,江瑾言感觉沈思源简直就是自己的“一生之敌”,因为自己拿这姑娘完全没辙。 陈煜成闲的难受,就没事找事,堵在半路上,等候江沈二人。 结果等来等去,只等到了江瑾言,却不见沈思源的踪影,而只身一人的江瑾言,仔细看,神色颇有些幽怨。 陈煜成忍了忍,没忍住,哈哈笑出声来。 江瑾言神色不善的盯着陈煜成。 陈煜成狡辩道:“没有别的意思,我就是觉得,你端着铁锅,就跟端着尿盆一样,看起来挺搞笑的。” 一听这话,江瑾言直接把手里的尿盆,啊不,是铁锅,塞到陈煜成手里,让他端着。 陈煜成完全不是江瑾言的对手,只好老实端着。 但他的嘴巴却还是不老实,贱兮兮的问:“怎么着,你们两口子又拌嘴了?” 江瑾言没有理会陈煜成的调侃,专注的凝视着他,目光渐转凝重,沉声问道:“你为什么总是有意无意的阻拦我和沈思源在一起?” 陈煜成心里一惊,表面却一副茫然的模样,诧异道:“啊,有吗?” “你有!”江瑾言很肯定的语气。 “我没有!我不是!别瞎说!”陈煜成很大声的否认三连。 紧接着,心虚的他转身就要跑。 江瑾言追上去,一只手就按住了陈煜成,表情认真的看着他:“说实话。” 陈煜成挣扎着说:“哎呀,说话就说话,你咋还动手了呢。” 挣扎之间,陈煜成对上江瑾言澄澈认真的眼眸。 迟疑几秒,陈煜成放弃了挣扎,随即收敛了嬉皮笑脸的姿态,难得的露出郑重之色。 接着,他示意江瑾言和他一起去路边的小树林里。 小树林里,陈煜成左顾右盼,见四下无人,这才开口,轻声道:“虽然你从来没有明说过,但是我能够感觉的出来,你并不想留在前进大队,甚至不想留在这片土地上,对吗?” 这话一出口,江瑾言震惊的久久不能言语,他神色复杂的审视着陈煜成,像是在重新认识这个人。 迎着江瑾言探究的目光,陈煜成抿了抿嘴唇,索性把话说开了:“我知道,你一定很好奇,我是怎么知道的。不瞒你说,这事我三年前就知道了。三年前,你昏迷了好些天,期间你不止一次表露过想要远离这片土地的想法。后来,你终于醒了过来,虽然表面上没有什么变化,但你开始有意无意的和身边的人保持距离。这三年里,要不是我一直厚着脸皮缠着你,你早就和我生分了,对不对?” 说到这里,他目光一眨不眨的凝视江瑾言,语气缓慢,一字一顿的说,“三年过去了,你的想法并没有改变,你还是想要远离这片土地,对吗?” 江瑾言没有作答,无言的看着陈煜成。 但,陈煜成已经知道了答案。 陈煜成抬起头,望向了夕阳。 他那清亮的眼眸里,映照出如血的残阳,眼底里有浓得化不开的悲伤和怅然。 此时的他,人在这里,思绪却已经不在这里,已经飘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陈煜成的记忆中,在他很小很小的时候,他所住的大院里,突然有一天,来了一对母子,住进了隔壁江家。 据说,那对母子是隔壁江老爷子的女儿和外孙,因为家中的顶梁柱失踪了,他们母子只好来投奔江老爷子。 陈煜成心地善良,看江老爷子的外孙可怜,便主动跑到他面前去,表示自己想和他交朋友。 就这样,陈煜成和江老爷子的外孙江瑾言,成了非常要好的发小。 转眼多年过去,陈煜成和江瑾言从懵懵懂懂的孩童,长成了青春洋溢的少年。 某一天,陈煜成的爷爷把陈煜成叫到了自己的书房,告诉他,三天之内,必须收拾好行李,因为三天之后,他就要和江瑾言一起,作为知青,去农村插队了。 啊,插队?! 这个消息来的太突然,陈煜成猝不及防,立刻向他爷爷问道,好端端的为什么要让他和江瑾言去插队? 要知道,当时知青插队还是自愿的,还是纯粹的为了理想而去的,还没有发展到后来那种非去不可的地步。 这种情况下,陈煜成实在想不通,他爷爷安排他和江瑾言去农村插队的意图是什么? 他爷爷没有正面回答他,而是教导他要多读史书,说什么史书是很有用的东西,很多问题的答案,都可以从史书里找到,比如说汉初、明初的历史,就值得精研。 陈煜成没听懂他爷爷这番话的意思,不明白这和下乡插队有什么关系,但他还是决定听爷爷的话,以后多读史书。 正当陈煜成心里琢磨着,要不要多买一些史书,带去农村的时候。 他爷爷突然又来了一句:史书也是最没用的东西,因为人类从历史中学到的唯一教训,就是人类无法从历史中学到任何教训。 ??? 陈煜成茫然不知所措的看着他爷爷,不知道史书这东西,自己到底是该读呢,还是不该读呢? 他爷爷没有作答,只是不耐烦的挥挥手,让他赶紧滚蛋。 后来,陈煜成读了不少史书,但他好像是白读了,并没有从中找到答案。 不过,他从发小江瑾言那里,知道了一个秘密,从而得到了部分答案。 江家之所以要安排江瑾言下乡插队,很大原因是因为江瑾言留在京城不安全。 原来,江瑾言的父亲不是失踪了,而是死了,而且死的很惨。 十几年前,满腔报国之心的江父,不顾家人的强烈反对,执意带着新婚妻子,漂洋过海,回到了魂牵梦萦的祖国。 当时,“鸣放”正进行的如火如荼。 虽然江父在某一专业领域内有很高的造诣,但在为人处世上还欠缺些火候,还不懂得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的道理。 人家让他提意见,他还真就提了。 结果,他就被送去大西北劳改了。 前两年还好,他虽然身陷囹圄,但还可以与外界保持正常通信,靠着家人每月给他邮寄的物资,他熬了过来。 到了第三年,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江父以及他的很多狱友,都无法像以前那样,收到家人的物资。 得不到家人的接济,这就意味着,江父他们只能靠劳改农场发放的口粮维持生计。 可偏偏那时是国家最困难的时候,外面的很多人尚且食不果腹,何况是失去自由的江父他们。 那时,江父他们的口粮,从每月四十五斤原粮,降降降,降到了每月十斤原粮。 每月十斤原粮,折算下来,每天就只有三两左右的原粮。 原粮是指未经加工,带有皮壳的粮食。 这种粮食,可想而知,营养价值非常有限。 一个成年人,每天只吃三两原粮……会死的。 江父他们都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但他们在生死关头,做出了不同的选择。 一部分人认为,自己都已经混到这鬼地方了,早就已经名声扫地了,既然如此,再背上一个畏罪潜逃的罪名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更何况,历史都是由胜利者改写的,人只有活着才有希望,才有机会成为胜利者,改写历史,为自己正名。 所以,这一部分人选择了逃走,选择了不惜一切代价活下去。 同时,也有一部分人认为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自己一生清清白白,容不得有任何污点,绝不可以背负畏罪潜逃的罪名。 所以,这一部分人选择了留下来,宁死也不肯逃走。 就是在那个时候,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冬天,江父失踪了。 某些人就说,江父这是畏罪潜逃了。 几个月过后,大西北那厚厚的雪终于化了,大地也终于露出了它的本来面目。 直到这时,才有人发现,江父倒在了猪圈前面。 某些人又说,江父这是偷奸耍滑,想要偷猪食,结果偷食不成,反被冻死在冰天雪地里。 但事实上,那个猪圈已经闲置了很久了,里面早就没有猪了。 没有猪,哪来的猪食给江父偷? 某些人便说,如果江父不是被饿死、被冻死的,那他就是自行了断的,他就是自绝于人民。 总而言之,在某些人看来,那么多项罪名,总有一项适合江父,毫无疑问,江父就是罪人。 在这个“唯成分论”的年代,家庭出身成了评价一个人的唯一标准。 在这样的环境下,有一个罪人父亲,孩子的人生还没有开始,就已经宣告结束了。 为了江瑾言的未来,江瑾言的母亲忍着巨大的悲痛,登报与深爱的丈夫断绝关系。 然而,江母都已经做到这一步了,某些人还是不肯放过他们母子,想要借着如今的“东风”,拿他们母子做文章,最终达到扳倒江老爷子的目的。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江老爷子和江母商量过后,紧急安排江瑾言下乡插队,希望他能借此机会,远离正值多事之秋的京城。 第141章 放下执念 江瑾言很信任陈煜成,在把自己隐藏最深的秘密告诉陈煜成之后,他向陈煜成吐露了自己的心声:“就因为我爷我奶在国外,那些人就说我和我妈有海外关系,哪怕我妈十几年都没联系过我爷我奶,我都没见过我爷我奶。有时候我在想,如果我爸没有带着我妈回来,一直留在海外,我们一家三口,不,是一家五口,是不是就能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当时的陈煜成还不到二十岁,听了发小这话,他有些惶恐,没敢接话。 在这之后不久的一天,发生了一件让陈煜成毕生难忘的事,让他很后悔之前没有回应江瑾言。 当时正值盛夏,或许是因为天气太热中暑了,午睡醒来的陈煜成头昏脑涨,整个人都昏昏沉沉的。 再一看手表,已经是下午三点多。 都这个点了,就算他跳下床去,一路狂奔,赶去上工,也已经迟到一个小时以上了。 在前进大队,迟到一个小时视为旷工半天。 前进大队的其他社员遇到这种情况,多半会立马从床上跳起来,火急火燎的赶去上工,并央求记分员通融一下,不要算自己旷工。 但陈煜成不一样,要钱有钱、要票有票的他,不缺那么几个工分。 他懒得为了几个工分,去跟记分员掰扯半天。 既然他都已经迟到了,那索性就不去上工了,继续躺在床上歇着吧。 陈煜成是这么打算的,但他的身体实在不舒服,躺了一会儿,便躺不下去了。 这时的他,认为自己很有必要吃点药,可偏偏他身边没有常备药。 而这时的知青点,静悄悄的落针可闻,其他的知青应该都上工去了,他想找人要两粒药都不行。 陈煜成无奈之下,只好从床上爬起来,打算去卫生室,找赤脚医生开药。 临出门的时候,陈煜成灵光一闪,突然想到江瑾言的抽屉里好像有药,便决定去翻看一下江瑾言的抽屉。 陈煜成和江瑾言合住在一个房间,因为他们彼此之间非常信任,便没有给自己的抽屉上锁。 正当陈煜成准备拉开江瑾言的抽屉的时候。 门外传来两个人的对话声。 其中一个人的声音,陈煜成再熟悉不过,一下子就听出来那是江瑾言的声音。 至于另一个人的声音,陈煜成熟悉又陌生,他总感觉在哪里听过,而且听过不止一次,但一时间又想不起来到底是在哪里听过。 就在他准备出门一探究竟的时候,他猛然想起此人是谁。 紧接着,他一个滑铲,把自己铲进了床底下。 不怂不行,陈煜成印象中,此人姓鱼,人称鱼老爷子。 鱼老爷子虽然名字里面有个“鱼”字,他本人也很喜欢吃鱼,但他这人的性格一点都不像鱼—— 鱼只会吐泡泡,不会说话,安静的很。 可鱼老爷子是个话痨,有事没事都喜欢叨逼叨,堪称叨逼叨界的扛把子。 最要命的是,鱼老爷子一见到陈煜成,就喜欢对他进行说教。 从小到大,陈煜成的耳朵没少被鱼老爷子荼毒,直到他下乡插队,远离京城,这才得以脱离苦海。 刚才陈煜成骤然发现,来人竟然是鱼老爷子,惊骇之下,他下意识的想躲起来,然后他真就这样做了。 等到陈煜成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的做法很丢份儿,鱼老爷子和江瑾言已经进来了。 无奈之下,陈煜成只好继续猫在床底下,假装自己不存在。 然后,他就从鱼老爷子口中,听到了一个惨绝人寰的消息—— 江瑾言的母亲,为了保护家人,用一种很决绝的方式,了断了自己的生命。 而在她结束自己的生命前,她拜托鱼老爷子帮自己一个忙:送她的儿子江瑾言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鱼老爷子此行,正是为了完成江母的遗愿,送江瑾言离开。 然而,江瑾言的反应委实出乎鱼老爷子以及陈煜成的预料,他说什么都不肯离开,坚持要留在这里。 鱼老爷子苦劝无果,只好黯然离去。 鱼老爷子不知道的是,当天晚上,江瑾言就发起了高烧,而且高烧数日不退,一直昏迷不醒。 按说他这种情况,他身边的人应该立刻送他去医院,接受妥善的治疗。 可偏偏昏迷中的他,时不时就会说几句胡话,而某些胡话实属大逆不道。 这种情况下,给陈煜成十个胆子,他也不敢把江瑾言送去人多口杂的医院。 陈煜成没得选,他只能自己一个人,几乎寸步不离的守着江瑾言。 期间,陈煜成悔不当初,后悔当初为什么不回应江瑾言,亲口告诉他,其实他现在离开这里也不迟,依旧能和大洋彼岸的爷爷奶奶团聚,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只可惜,人生没有如果…… 数日之后的黄昏,就在陈煜成以为自己要与江瑾言天人永隔之际,奇迹发生了,江瑾言醒了。 在别人看来,醒来前的江瑾言,与醒来后的江瑾言,没什么区别。 但陈煜成心里明白,现在这个江瑾言,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任人宰割的江瑾言。 现在的江瑾言,他可不是一般人哪……想到这里,陈煜成深吸一口气,强行把发散的思绪收拢。 随后,陈煜成看向近在咫尺的江瑾言,求证道:“我听说,江家的那些仇家、对头,一个个的,都倒霉了。这些事,是你做的吗?” 斟酌片刻,江瑾言坦然道:“没错,就是我做的。” 顿了顿,他补充道,“所有针对过江家的人,都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从今往后,谁想要针对江家,都得要掂量掂量,针对江家的后果,自己能不能承担得起。” 长久的沉默后,陈煜成轻声道:“谢谢你,朋友。” 江瑾言没有问陈煜成,我为自己家报仇,帮自己家立威,你道什么谢。 亦如,陈煜成没有告诉江瑾言,三年前,守候在发小身边的他,亲眼看到发小断了气,但转眼间,却又好似没事人一般,恢复了呼吸,随后还说出了一些匪夷所思的“梦话”。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早在三年前,听到那些“梦话”之后,陈煜成就已经隐约猜到了些什么,但他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和醒来后的江瑾言“哥俩好”,哪怕醒来后的江瑾言并不想和他好。 陈煜成这么做,不为别的,就是为了继续自己和江瑾言的友情。 他,放不下江瑾言,不愿就这么失去自己最好的朋友。 时光荏苒,弹指一挥间,三年已经过去。 三年后的这个黄昏,陈煜成得知发小他终于大仇得报,而且他愿意付出生命守护的人,得到了周全的守护,由衷的为他高兴。 陈煜成再次看向夕阳。 这回,他眼底里的悲伤和怅然没了,取而代之的是欣慰和释然。 再见,朋友……陈煜成于心底默默的说了一句。 这一刻,他埋藏在心里许久的执念,终于放下。 第142章 不应被辜负 过了许久许久,陈煜成的目光从夕阳收回,转向江瑾言。 此刻的他,心情已经平复了下来,语气平和的说:“朋友,你为什么要离开这里,我不知道,但我尊重你的想法。”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强忍着心中的不舍,继续往下说,“只是,你既然要离开这里,又何必招惹沈思源?如果你招惹的是别的姑娘,我或许就不多说什么了,但沈思源不行。通过这几天的接触,我能够感觉的出来,沈思源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姑娘。这样一个姑娘,理应被善待,不应被辜负。所以我认为,迟早要离开的你,还是和她保持距离比较好。” 说到最后,平日里一身贱气的陈煜成,这会儿身上竟然正气澎湃,就差在背后浮现出“正义”两个大字。 换成以前,江瑾言才懒得搭理说话不着调的陈煜成。 但是此刻,江瑾言很认真的看着陈煜成说道:“你放心,我不会做出任何伤害沈思源的事情。” 也正是在这一刻,江瑾言打从心底里,认同了陈煜成这个朋友。 作为朋友,江瑾言看着陈煜成,提点道:“不要再浪费时间,去刨根问底的探究谢芳菲的过去了,因为这个谢芳菲,不是你要找的那个谢芳菲。” 在过去的三年里,江瑾言与陈煜成几乎形影不离。 在这样的情况下,江瑾言不单单是对陈煜成本人的情况很了解,就连他家人的情况也有所耳闻。 据江瑾言所知,陈煜成有个关系很不错的表哥。 七年前,因为某些原因,他表哥家一夜之间就没落了。 没过多久,他表哥便惨遭青梅竹马的恋人抛弃。 在短时间内遭受家庭和爱情的双重打击,是个人都受不了。 他表哥万念俱灰之下,做出了极端的选择。 虽然人救了回来,但自那以后,他表哥的心就死了,宛如一具行尸走肉。 陈煜成作为表弟,看在眼里,心痛极了。 心痛之余,他就想找抛弃他表哥的那个女人要个说法。 经过不懈的努力,不久前,他终于打听到那个女人的消息。 据说,那个女人名叫谢芳菲,当年她狠心抛弃青梅竹马的恋人后,转身就嫁给了一个有权有势的二婚老男人,现在居住在总后大院里。 总后大院那种地方,安保力量不容小觑,不相干的人很难混进去。 正常情况下,陈煜成是进不去的。 不过还好,陈煜成在那里有熟人——他小时候,有时会跟着他爷爷,去那里拜访他爷爷的好友,一位姓鱼的老爷子——他可以打着探望鱼老爷子的幌子混进去。 混进总后大院找谢芳菲算账,这就是陈煜成制定的计划。 陈煜成原本打算趁着这次回京探亲,把这个计划付诸行动。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半路上,他就遇到了一个名叫谢芳菲的女子。 更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个谢芳菲来自京城的某个大院,而那个大院里有个姓鱼的老爷子。 接二连三的巧合之下,他有理由怀疑,这个谢芳菲就是自己要找的那个谢芳菲。 然而,现在江瑾言却告诉他,这个谢芳菲不是他要找的人。 陈煜成不明所以,忍不住出声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江瑾言给出解释:“理由有很多,最大的理由是:年纪对不上。你表哥今年都已经快三十岁了吧?既然那个谢芳菲与你表哥青梅竹马,那他俩的年纪应该差不多,那个谢芳菲的年纪应该也在三十岁左右。可是这个谢芳菲,看样子才二十岁左右。两个人的年纪相差了十岁,怎么可能是同一个人呢?” 一语点醒梦中人,陈煜成恍然大悟。 对哦,年纪对不上! 这个谢芳菲今年二十岁左右,七年前,她才多大?还不到十五岁吧。 她一个毛丫头,怎么可能把我表哥给甩了? 陈煜成现在想想,自己都觉得自己之前的怀疑过于离谱了。 陈煜成差点想捂脸,强行挽尊道:“要不是这个谢芳菲和那个谢芳菲有很多相似之处,而且她说话吞吞吐吐,给人感觉十分可疑,我也不会怀疑她啊。” 顿了顿,他补充道,“对了,我想起来了!她的名字,她的名字就很可疑——她自称是谢芳菲,但我明明听见那个钱友平称呼她‘阿雨’。啧啧,这名字就对不上啊。可疑,实在太可疑了!” 江瑾言沉吟道:“‘阿雨’多半是小名吧?小名和大名不一致,这不奇怪,谈不上可疑吧?” 说着,他奇怪的看了陈煜成一眼,“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奶奶平日里不喊你‘煜成’,而是称呼你‘乖宝’……” “乖宝”两个字刚说出口,陈煜成就像被人踩到了尾巴的猫,“嗷”一嗓子炸了毛,急赤白脸的反驳道:“什么‘乖宝’,你记错了,我才没有这样的小名呢!” 但他说是这么说,其实很心虚,不敢就这个话题和江瑾言大声吵吵。 反驳了一句后,他迅速转移话题:“不管怎么说,这个谢芳菲都很可疑。我是这么觉得的,你不觉得么?” 江瑾言点点头:“这个谢芳菲的身上,确实有很多可疑之处,不合理之处。” 一听这话,陈煜成顿时露出喜色,一下子振奋起来。 不料,江瑾言话锋一转:“可那又怎么样呢?这个谢芳菲可疑也好,不可疑也罢,她都不是你要找的那个谢芳菲。换句话说,她是否可疑,都与你无关。既然与你无关,你又何必浪费时间,去刨根问底的探查她的底细?别再调查她的过往了,放过她,也放过你自己。” 陈煜成闻言,沉默片刻,缓缓点头:“好的,听你的,以后我不会再为难这个谢芳菲了。” 过了几秒,他心里一动,试探性的问江瑾言,“你劝我不要为难这个谢芳菲,真的只是不想我在她身上浪费时间吗?还是因为你发现沈思源对这个谢芳菲很维护,便想要成全她的这份心意?” 江瑾言沉默不语。 陈煜成也没指望江瑾言能给出回答,他自顾自的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其实,你心里是很在意沈思源的,对不对?既然这么在意她,那你就留下来,和她好好过日子,别走了呗。” 说到最后,陈煜成语气格外的真挚,他眼含期待的看着江瑾言。 第143章 打上门来 江瑾言苦笑摇头,他有想过,放下前世恩怨,继续留在这里,和沈思源好好过日子,可问题是,人家沈思源好像没这个意思。 正当江瑾言不知道该怎么和陈煜成解释的时候,远处传来两个声音,而且声音越来越近。 咦,其中一个声音,怎么听着有些耳熟呢? 江瑾言和陈煜成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惊讶和意外。 “这个声音……”陈煜成有些不确定的开口,“黄晓莹?” “是她。”江瑾言给出肯定的答复,紧接着,他便往后退了几步,退到了树林深处。 很显然,江瑾言一点都不想和黄晓莹打交道。 陈煜成见状,有样学样,也赶紧躲进了树林深处。 江瑾言、陈煜成和黄晓莹都是前进大队的知青,都住在前进大队的知青点。 这些年来,他们仨同住一个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想不熟都不行。 既然是熟人,那江瑾言和陈煜成为什么对黄晓莹退避三舍? 这是因为,江瑾言和陈煜成发现,黄晓莹为了傍上金龟婿,到处寻觅可以下手的目标,他俩就是其中之二,而他俩并不想被黄晓莹黏上。 于是,这两个人深藏不露,静默而立,一言不发的等待黄晓莹过去。 黄晓莹和她的同伴丝毫没有意识到,身旁的树林里藏着两个大活人,继续交谈着: “沈思源实在太厉害了,就跟个母老虎似的。说实话,我有点怕她……” “怕什么?她又不是真的母老虎,还能真把你给吃了不成?” “……” 江瑾言和陈煜成本来不打算管黄晓莹的,但黄晓莹和她的同伴谈及沈思源,这让他俩心生好奇。 于是,他俩改变主意,尾随在后,想看看黄晓莹和她的同伴到底想做什么。 就这样,江瑾言和陈煜成一路尾随,结果看到黄晓莹和她的同伴来到了他俩现在居住的那个小院子前面,然后就开始很用力的敲门。 不一会儿,门开了。 开门的是满芳草和王明珍的小女儿许甜甜,一见门口杵着的是这两个人,她俩都吓了一跳。 再一看门口这两个人的表情,她俩不约而同的想把门关上。 可奈何门口这两个人拦着不让关,即便她俩使出吃奶的劲儿,也没能如愿把门关上。 许甜甜知道这两个人有多难缠,尤其是肖琳美,在她的印象中,是个一言不合就动手的狠人。 眼见情况不妙,许甜甜害怕极了,连忙大声呼叫援兵:“妈,秦阿姨,黄晓莹和肖琳美气势汹汹的打上门来了!” 这话一出口,不出十秒,王明珍就抄着一把寒光闪烁的镰刀,杀气腾腾的抵达现场。 秦淑娟紧随其后,拿着一把锄头,急匆匆的赶了过来。 看着王明珍手里的那把镰刀,黄晓莹心里很有些发怵,转身就要逃跑。 同来的肖琳美死死拉住黄晓莹,根本不给她临阵脱逃的机会。 接下来,肖琳美就硬拽着黄晓莹堵在门口,跟王明珍和秦淑娟理论起来。 转眼间,理论就演变成争论,乃至争吵。 通过双方你一言我一语的争执,江瑾言和陈煜成了解了事情的大概。 原来,黄晓莹和她的同伴肖琳美乘坐火车回老家。 途中,因为座位问题,她俩和沈思源发生了口角。 结果她们两个人没能吵得过沈思源一个人,最终不得不以赔偿沈思源十块钱,这种憋屈的方式收场。 赔了一笔钱,这就够惨了。 更惨的是,昨天晚上,也不知道吃错了什么东西,她俩腹泻不止。 这种时候,坐在一旁的沈思源非但没有好言好语的安慰她俩,反而冷言冷语的嘲讽她俩。 她俩承受不了沈思源的百般嘲讽,就逃离了沈思源所在的那节车厢。 因为逃的太急,仓促间,她俩只带走了身边的挎包和外套,忘记把搁在行李架上的行李一起带走。 今天凌晨,她俩的肚子总算消停了,脑子也跟着清醒过来,终于想起来,自己的行李还在沈思源那里。 她俩正准备回去取行李,却没想到,意外毫无征兆的突然降临。 事出突然,拉了半宿的她俩身体欠佳,根本就反应不过来,被摔了个七荤八素,老半天都没能缓过来。 好不容易缓过来了,她俩赶回那节车厢一看,那里已经空空如也——所有的人都不见了,所有的行李也都不见了。 人不见了,这可以理解,毕竟人长脚,会跑的。 但行李又没长脚,不该自己跑了啊。 如今行李没了,那就只有一个可能,行李让人给拿走了。 结合之前那些不愉快的经历,她俩有理由怀疑,自己的行李是被沈思源给顺走了。 于是,她俩便找上门来,不为别的,就是为了从沈思源那里取回自己的行李。 现在沈思源不在,无法为自己辩解。 但秦淑娟和王明珍都在,而且很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便很明确的告诉黄肖二人,紧急撤离时,沈思源只拿了自己的行李,别人的行李她碰都没碰过,所以她俩的行李不在沈思源这里,她俩找错地方了。 对于这番说辞,黄肖二人压根就不相信,她俩固执的认为,自己的行李就是被沈思源顺走了,现在就在沈思源这里。 一方坚持说没拿,一方坚持说拿了,双方固执己见,各执一词。 说话间,新仇旧恨涌上心头,于是双方就吵了起来,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动静太大,钱友平一家四口都循着声音,过来查看情况。 他们本来不晓得发生了什么事,听了一会儿,才明白这两个不速之客是来找沈思源索要行李的。 谢芳菲看不惯咄咄逼人的肖琳美,忍不住插了一嘴:“你们口口声声说,你们的行李是被沈思源拿走的。这种事情,口说无凭,必须要有人证物证,才能让人信服。你们的人证在哪里?你们的物证又在哪里?” 这话一出口,别说是口才一般般的黄晓莹,就是口才颇为厉害的肖琳美,也无言以对。 原因很简单,无论是黄晓莹还是肖琳美,都无法拿出切实的证据来。 事实上,黄晓莹和肖琳美并不能肯定自己的行李就是被沈思源拿走的。 她俩之所以一口咬定这事儿是沈思源干的,是因为她俩找不到别的嫌疑人,别无选择,只能把这事儿算在沈思源的身上。 就在肖琳美哑口无言,苦思对策时,谢芳菲继续说:“倒是沈思源这边,有很多人可以证明她没有拿你们的行李。” 谢芳菲的话,立刻得到了王明珍等人的附和,他们纷纷表示,自己可以为沈思源作证。 第144章 退钱 “我们也可以为沈思源作证!” 陈煜成听了半天,已经明白了是非曲直,也已经明白了黄肖二人的险恶用心—— 这两个人存心要讹诈沈思源。 陈煜成对沈思源的观感很好,不愿看到沈思源被人泼脏水,便拉着江瑾言,站出来为沈思源作证。 看着不知从哪个犄角旮旯冒出来的陈煜成和江瑾言,黄晓莹愣了好几秒,然后才反应过来,脸色涨红,羞愧的低下头。 左右权衡良久,她心一横,抬起头来,坦然道:“说实话,我也知道我的行李未必是沈思源拿的。如果可以,我其实一点都不想过来找沈思源的麻烦,因为我知道沈思源很不好惹,她的钱很不好拿,可惜我没得选。 “之前我生怕路上遇到小偷,没敢在身上放太多的钱,把大部分钱都藏进了我的行李里,毕竟,那么大的行李,小偷就是再厉害,也不可能偷得走。没想到的是,火车上什么人都有,居然有人能把那么大的行李给偷走了。 “现在行李没了,我的大部分钱也没了。现在我身上的钱加起来不超过五块钱,就这点钱,根本不够我撑到救援人员到来。无奈之下,我只好出此下策,寄希望于沈思源能或多或少的拿些钱赔给我……” “赔什么赔?”王明珍听不下去了,打断了黄晓莹的话,“你的行李又不是沈思源拿的,你凭什么让她赔钱给你?什么赔钱?你这分明是在讹钱,想要讹沈思源的钱!还知识分子呢,居然讹人家的钱,你不觉得羞耻么?” 黄晓莹嘴唇动了动,想反驳想狡辩,但最终选择了沉默。 黄晓莹是要脸的人,尤其是在江瑾言和陈煜成这两个单身男青年面前,她不愿做出强词夺理这种有损自己形象的举动。 于是,在经历短暂的沉默后,黄晓莹轻声说了一句“对不起”,随即挣脱了肖琳美的手,转身走了。 黄晓莹走的很干脆,但她的心情却很沉重。 兜里没几个钱的她,心里很有些犯愁,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自己的吃饭问题。 要不,我还是跟着别人去树林里挖野菜吧……黄晓莹想来想去也想不到更好的办法,就只能想到这个现成的办法。 昨天晚上到现在,黄晓莹就吃了一顿饭。 那顿饭寒酸简陋到了极点,用的食材除了野菜只有野菜,而且那些野菜还是她和别人一起辛辛苦苦挖回来的,要是不去挖野菜,她连野菜都没得吃。 说实话,她作为知青,过去的几年里,也不是没有挖过野菜、吃过野菜。 但像今天这样,没有工具,徒手挖野菜是第一次,没有放盐,直接吃野菜也是第一次。 这种挖法,这种吃法,实在是苦逼了。 正是因为她吃不了这种苦,所以她才会在肖琳美的撺掇下,跑过来找沈思源讹钱。 现如今,钱没讹到,黄晓莹又想不出更好的解决之道,那没有办法了,她只能继续挖野菜、吃野菜的苦逼生涯。 一想到接下来的几天,乃至十几天,自己只能靠吃野菜来维持生存,黄晓莹的脸都绿了。 黄晓莹愁容满面,一边唉声叹气,一边脚步沉重的往回走。 走着走着,她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呼喊:“黄知青!” 黄晓莹顺着身影,转身看去。 就看见满芳草正朝自己这里赶过来。 之前在火车上的时候,黄晓莹和满芳草相处的可不怎么愉快。 和黄晓莹同属一个阵营的肖琳美,与满芳草等人差点就打起来了。 双方的关系,可以说是剑拔弩张。 黄晓莹对满芳草的观感很不好,她巴不得满芳草倒霉,以己度人,她认为满芳草也巴不得她倒霉,满芳草这次过来,就是为了踩上一脚,落井下石。 想到这里,黄晓莹脸色瞬间阴沉,冷眼斜睨满芳草,冷冷的问:“你找我什么事?”有话就说,有屁就放! 满芳草看着神色不善的黄晓莹,迟疑了一下,还是如实的说出了自己的来意:“我是来退钱的。” 她说着,就从随身携带的挎包里,掏出一张大团结,双手递给黄晓莹。 满芳草此行的目的,不为别的,就是为了把自己之前收下的“换座费”退给黄晓莹。 这个回答完全出乎黄晓莹的预料,以至于她愣在原地,满脑子都是“不可能”三个字。 不可能,不可能,谁会把揣进自己兜里的钱再主动退回去? 至少她黄晓莹是做不到的。 但看着唾手可得的大团结,由不得她不信。 黄晓莹微微动容,神色复杂的接过那张大团结。 沉默几秒后,她忍不住问道:“这钱都已经装进你的兜里了,你为什么要主动把它退回来?” 满芳草没有马上回答,措辞几秒,缓缓道:“因为我觉得,现在的你比我更需要这笔钱。” 其实,满芳草这话只说了一半,她没说的是,她之前觉得黄晓莹很可恶,但现在在肖琳美的衬托下,黄晓莹显得不那么可恶了,甚至有点可怜,她看着怪不落忍的,心一软,就决定把钱退给黄晓莹,帮黄晓莹渡过这个难关。 黄晓莹不知道满芳草对她的评价是“不那么可恶”,听了满芳草这话,她感动坏了。 感动之余,她就从挎包里取出一支钢笔,递向满芳草:“现在我身上也没有什么值钱东西了,就只有这支钢笔还能勉强拿得出手,你拿去用吧。” 别看黄晓莹嘴上说的轻描淡写,好像她拿出来的这支钢笔很一般。 但实际上,这支钢笔是“英雄100淑女款”,是她费了好大劲才买到的。 其实,说完这话,黄晓莹就后悔了,我为什么要把这么好的笔,送给这个毛丫头?哎哟,好心疼! 她要是能穿越时空,第一时间就回到说这话之前,立刻给自己一顿大耳刮子,让自己管好嘴巴,不要乱说话。 可惜时间无法倒流,她又是个爱面子的人,不好意思出尔反尔,只好强忍着心疼,假装满不在乎。 第145章 不退钱 因为身体原因,满芳草没能上过一天学。 别说是钢笔了,甚至连铅笔,她都没有机会拥有过。 眼前这支钢笔,全不锈钢材质,笔身上刻有银色铭文,非常的优雅大气。 纵然是不识货的满芳草,也知道这是一支非常不错的笔。 满芳草跟黄晓莹又不熟,哪好意思收下她这么好的笔,本能的推拒道:“用不着,用不着,我没读过书,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用不着钢笔。这么好的笔,还是黄知青你这样的文化人,留着自己用吧。” 按说,黄晓莹又不是真心要把这支来之不易的钢笔送给满芳草,满芳草推辞不受,这正合了她的心意,她就应该顺水推舟的收回钢笔才是。 这样一来,她的钢笔保住了,她的面子也保住了,这对她来说,无疑是最好的结果。 可她听了满芳草说的话,莫名有些难受。 犹豫了几秒,黄晓莹非但没有把钢笔收回,反而把钢笔硬塞给满芳草,措辞道:“那个,你还小呢,以后还有无限可能。现在不识字,不代表以后也不识字。这笔你收着,我相信,你总有一天会用得着的。” 顿了顿,她又补充了一句,“记住,书是一定要读的,尤其是没有什么好出路的女孩子,一定要读书,因为书山总有路。” 正当黄晓莹和满芳草面对面而站,为了一支钢笔推来推去的时候。 做完市场调查的沈思源,正在返回临时住处的路上。 半路上,沈思源恰好看见黄晓莹“劝学”的一幕,连忙伸手捂住嘴,才没让自己笑出声。 平心而论,黄晓莹这话,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 但这话出自黄晓莹之口,这就离了大谱了! 黄晓莹是什么人? 整个前进大队都知道,这个黄知青思想上长毛了,把艰苦奋斗这个法宝给丢掉了,整天琢磨着怎么钓个金龟婿,舒舒服服的躺在家里吃老公。 就她这样的人,还好意思劝别人好好学习,劝别人上进? 沈思源满肚子的槽点。 搁在以前,沈思源一定会快步上前,当着满芳草的面,把黄晓莹的老底给掀了,绝不给她装逼的机会。 但是现在,沈思源迅速看了一眼满芳草,见她手里紧紧攥着黄晓莹给的钢笔,嘴里念叨着“书山总有路”这句话,眼里泛着亮晶晶的光,当即改变主意。 略一思量,沈思源悄咪咪的后退几步,躲进了路边的树林里。 不远处,黄晓莹注意到,满芳草看自己的眼睛,变的亮晶晶的,突然觉得怪不好意思的。 “那个,我还有事,先走了!”黄晓莹语速极快的说完这句话,转身就要走,但没走成。 黄晓莹低头看着拽住自己袖子的满芳草,不解的问:“你拉着我干嘛?” 满芳草一脸诚挚的说:“黄知青,谢谢你送我这么好的礼物,我很喜欢,想送你一点东西当做谢礼。” “谢礼?”黄晓莹怦然心动,忍不住露出意动之色,但她犹豫了好一会儿,最终还是选择了拒绝,“你不是已经把十块钱全退给我了吗?那就是最好的谢礼了,还要什么谢礼?不用了。” 黄晓莹语气倨傲的说完,正准备挣脱满芳草的手。 没想到,满芳草动作比她快了一步,抢先出手塞给她一个很大的油纸包,然后转身就跑。 满芳草动作太快,黄晓莹根本来不及拒绝。 望着满芳草远去的背影,黄晓莹心里五味杂陈,欢喜、欣慰、尴尬、茫然、怅然都有。 过了许久,黄晓莹收回目光,低头,看向了手里的油纸包。 只见油纸包里,装着桃酥、绿豆糕、桂花糕之类的糕点,松子、花生、核桃之类的干果,以及奶糖、冬瓜糖、高粱饴之类的糖果等等,五花八门的零食。 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正常情况下,要搞到这么多零食,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何况是现在呢。 满芳草给黄晓莹的这份谢礼,毫不夸张的说,难能可贵。 尤其是对黄晓莹来说,这份谢礼,可以说是雪中送炭,正好可以解她的燃眉之急。 这或许就是所谓的: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想到这里,黄晓莹愣在原地,随即陷入沉思、咀嚼、回味着这句话,久久无法回过神来。 站在原地沉思的黄晓莹,自然不会知道,回馈她“余香”的满芳草刚跑出去没多远,就被一只“拦路虎”堵住了去路。 看着横在身前,拦住去路的肖琳美,满芳草皱起了眉头,沉吟了一下,直截了当的问:“你想怎么样?” 肖琳美抬了抬下巴,神色倨傲:“我只是想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你的东西?什么东西?”满芳草满脸困惑,“你要拿你的东西,那你就拿呀,这关我什么事?你挡我的路干嘛?” 肖琳美神色不善的盯着满芳草,不知道她是真的不明白,还是假装不明白。 想了片刻,肖琳美没得出头绪,有些不耐烦,索性把话说开:“昨天我和黄晓莹都给了你十块钱,刚才你把黄晓莹的十块钱退了回去,那我的十块钱呢?你也该如数退给我,不是吗?” 这话一出口,满芳草非但没有掏钱,反而紧紧捂住自己的挎包,后退几步,一脸警惕的盯着肖琳美。 看到这一幕,肖琳美顿时明白,眼前这个死丫头就没打算退钱给自己。 肖琳美眯着眼,质问道:“同样的一笔钱,你为什么愿意退给黄晓莹,却不愿意退给我?” 为什么?因为人不一样! 在满芳草看来,黄晓莹和肖琳美是不一样的,黄晓莹要比肖琳美好太多太多。 不过,这是后话。 说实话,满芳草刚开始也没觉得黄晓莹有多好,不,准确的说,她刚开始对黄晓莹的观感很差。 如果那天的火车上,就只有黄晓莹一个人在满芳草面前搞事情,那么满芳草肯定会牢牢记住这个坏女人,甚至会恨上这个坏女人。 但在那天的火车上,黄晓莹身边还有一个肖琳美。 正所谓,人比人该死,货比货该扔。 在不停喷垃圾话的肖琳美的衬托下,黄晓莹显得不那么可恶了。 毕竟,黄晓莹再怎么样,也没有说满芳草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也没有说满芳草是不受父母待见的野草,更没有说满芳花是个傻子。 所以,满芳草可以原谅黄晓莹,可以把钱退给她,却无法原谅肖琳美,绝不会退钱给她。 这就是满芳草的心路历程,但她只是在心里想想,并没有说出口。 因为她自知人小力薄,现在又没有家人在身边,论单打独斗,自己是绝对打不过肖琳美这个成年人的,便极力克制自己的言行,尽可能的避免激怒肖琳美。 饶是如此,肖琳美见满芳草迟迟没有掏钱,还是被气到了。 死丫头,好声好气的问你要,你不给,这是想要敬酒不吃,吃罚酒么?! 肖琳美心里恼怒到了极点,目光死死盯着满芳草的挎包,握紧了拳头,咬牙切齿的问:“小丫头,我再问你最后一遍,我的那十块钱,你到底退不退给我?” 顿了顿,她一字一顿的补充道,“识相点,别逼我动手!” 很显然,急需用钱的肖琳美没要到钱,就急眼了,她一个大人竟然想要抢满芳草这个孩子的钱。 第146章 天上掉馅饼 满芳草心脏有问题,跑不快,也不敢跑太快。 退一万步讲,就算她是一个健康的孩子,她的两条小短腿,也跑不过肖琳美的两条大长腿。 满芳草心里很清楚,如果肖琳美动粗,自己打又打不过,跑又跑不过,到最后自己的钱是绝对保不住的。 这种情况下,与其冒着挨打的风险和肖琳美周旋,不如直接把钱交给肖琳美。 但,满芳草不愿意。 她实在是太讨厌这个不修口德,总喷垃圾话的坏女人了。 她宁愿把钱扔进水里,也不愿意把钱交给肖琳美,便宜了这个坏女人。 满芳草眼珠子转了转,急中生智的她,很快想出了一个主意: 自己的挎包里,有不少用油纸包裹着的东西,自己随便就能拆下来一张油纸,然后用这张油纸冒充大团结,远远的扔出去,再然后就趁着肖琳美跑去捡大团结,自己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满芳草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可行,于是,她装作很害怕的样子,一边手里暗暗的动作着,一边嘴上小心翼翼的试探道:“我把十块钱退你给,你就不为难我,放我过去?” 肖琳美原本只是想要回自己的十块钱,现在听满芳草这么一问,她心里一动,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要不,再让这个死丫头给我一些补偿? 虽然人家满芳草好像没对她做过什么,但她总觉得满芳草欠她的,应该对她有所补偿。 抱着这样的想法,肖琳美对满芳草说:“欠债还钱,那十块钱是本金,除此之外,你还得还我一些利息。” 这个回答出乎了满芳草的预料,她惊讶的瞪大眼睛,不解的问:“啊,十块钱还不够,你还要利息?凭什么啊?” “凭什么?就凭我是你的债主!”肖琳美目光微闪间,想出了一个说辞,“那个,昨晚我生病了。好端端的,我为什么会生病,还不是因为你的臭脚——我好好的一个人,就是被你的臭脚给熏病的!治病要不要钱,养病要不要钱?这些都要钱!而这些钱,都应该由你这个罪魁祸首来出,不是吗?所以说,你欠了我的钱,我是你的债主。作为你的债主,我收你点利息怎么了?” 肖琳美越说越觉得自己有理,她理直气壮的命令道,“快,把你的挎包打开,让我看看,里面都有些什么东西,我好挑几样东西,作为利息,和我那十块钱本金一起带走。” 肖琳美这话说的,满芳草听的目瞪口呆。 啊,一个人的脚,还能把别人给熏病了? 退一万步讲,就算真的能把别人熏病了,那也应该是让别人感到恶心想吐吧。 而昨晚,肖琳美没有上吐,她是下泄,症状对不上啊! 这,这不是信口开河,胡说八道么?! 满芳草知道肖琳美这女人很无耻,但还是没有想到,这女人能无耻到这种程度。 此刻的她,就一个感受:小刀拉屁股,开眼了。 满芳草大受震撼,整个人都麻了,以至于她没能在第一时间发现肖琳美正在趁机靠近她。 等到满芳草反应过来,肖琳美已经来到了她跟前,伸手去夺她的挎包。 满芳草的挎包,看起来不起眼,但里面装着不少紧缺物资。 沈思源把这个挎包交给满芳草的时候,特意交代过她,一定要好好保管这个挎包,因为这个挎包里的物资,说不定能在关键时刻救她一命。 沈思源的话,满芳草牢记在心。 也正是因为如此,她把这个挎包随身携带、寸步不离,至今都没有动用这个挎包里的物资——刚才她给黄晓莹的那一包零食,是沈思源额外给她的,不属于这个范畴。 如此重要的挎包,满芳草怎么可能任由肖琳美抢走。 她使出吃奶的力气,死死抓住自己的挎包,与肖琳美展开“你争我夺”的拉锯战。 奈何双方力量太过悬殊,满芳草只坚持了十几秒,就坚持不住了。 眼看自己的挎包就要到肖琳美手里了,满芳草都快气哭了。 就在这时,肖琳美突然摔了一跤,而且摔的很惨,一时间爬都爬不起来。 咦,肖琳美又不是蹒跚学步的小孩子,都这么大一个人了,怎么还能平地摔跤? 眼前这一幕透着古怪,满芳草愣了愣,但很快,她就反应过来,二话不说,夺路而逃。 等到肖琳美好不容易爬起来,满芳草早已不见了踪影。 这下好了,本金没了,利息也没了。 想到这里,肖琳美面色微微扭曲,有种心如刀绞的感觉。 不过很快,肖琳美就不心疼了,因为她惊喜的发现,不远处的地面上,有一个很大的油纸包,而那个油纸包里,竟然装着好多白白胖胖的包子。 这可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不要白不要! 肖琳美完全没有拾金不昧的想法,一发现这个油纸包里装着的是白面包子,她立刻揣进自己兜里,紧接着,转身就跑。 肖琳美不知道的是,刚才自己平地摔跤,是拜沈思源所赐,现在自己白捡包子,同样是拜沈思源所赐。 沈思源的包子,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吃的。 这不,没过多久,肖琳美就再次体验了一把一泻千里的快感,那滋味怎一个“酸爽”了得。 反观沈思源等人,他们则围坐在桌边,享用着晚餐。 这世上,没有什么比美食更能抚慰人心的了。 吃着酥脆的山药鸡蛋饼,喝着鲜美的蘑菇野菜鱼汤,痛失家园的钱四强一家,心里的悲痛减轻了许多。 钱四强感慨道:“往日里,就算是安安稳稳的待在家里过日子,也吃不到这么好的饭食啊!” 唐秀萍附和道:“就是就是,往日里,除非逢年过节,不然咱们家哪能吃上这么好的饼,这么好的汤。” 她说着,看向坐在一旁的沈思源,眼神里充满了感激和佩服,“多亏了思源,咱们才能吃上这么好的饭食!思源,你可真有本事啊!” 听了这话,一直在默默吃饭的江瑾言,忍不住抬头看了沈思源一眼。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沈思源隐隐觉得,江瑾言看自己的眼神怪怪的,好像多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他这眼神很有些不对劲啊……沈思源心里藏着不为人知的隐秘,不禁有些疑心江瑾言已经察觉到了什么。 第147章 打野味 这种时候,沈思源可不敢表现出异于常人之处,万一被江瑾言看出自己的破绽可怎么办? 于是,沈思源连忙谦虚道:“这些饭食里面用到的食材,大部分都是我从树林里捡回来的。说实话,出去一趟,捡回来这么些食材,我也很意外,这和本事没关系,纯属运气好,哈哈,运气好。” 然而,钱四强夫妇并不这么认为。 钱四强摇头道:“山药、蘑菇和鱼啥的,可以说是因为运气好捡到的,但面粉、鸡蛋还有调料,那些好东西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搞到的。思源,你去村口转了一圈,就搞到了那么些好东西,这说明你是真的有本事啊!” 唐秀萍连连点头,附和了几句,接着,她忍不住好奇的问:“思源,听说那些好东西,不是你花钱买回来的,而是你在村口找人换回来的,你用什么和别人换的呀?” 边上的钱友平也好奇的问了一句:“村口那里,换东西的人多吗?” 换东西?不不不,那些东西其实是沈思源直接从空间里拿的。 本来,今天傍晚,沈思源只是想把空间里的日用品拿一些出来应急,没打算从空间里拿面粉、鸡蛋以及油盐酱醋啥的。 毕竟,她之前已经从空间里拿了不少食材,短时间内再拿食材,就有些打眼了。 但计划赶不上变化,她无意间目击到了肖琳美拦路抢劫,满芳草夺路而逃的一幕,不禁为满芳草的身体状况感到担心。 沈思源思考过后,改变主意,又从空间里拿了一些食材出来,想要做一顿还算丰盛的晚餐,给满芳草补补身子。 沈思源深知秦淑娟母女过日子很节俭,生怕她们舍不得吃,就骗她们说,那些东西是她找人换回来的,没花一分钱。 秦淑娟母女很信任沈思源,根本不用沈思源多做解释,就很轻易的被沈思源糊弄过去了。 沈思源以为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 没想到的是,看上去老实巴交、沉默寡言的钱四强一家,实际上好奇心这么强,问题一个接一个,大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架势。 沈思源顿时头疼不已,为了糊弄钱四强一家,只好绞尽脑汁想词。 么得办法,说一个谎,需要用一百个谎去圆。 不过好在沈思源说谎很有一套,很快就编出了一套说辞:“先前江知青走后,我一个人在村口转了几圈,感觉那里的东西都不便宜,用钱票买不是很划算,就什么都没买,空着手回来了。 “没想到的是,我在半路上,突然听见路边的树林里,隐隐约约传来古怪的声音。出于好奇,我循着声音找了过去,结果发现树林深处的土坑里,躺着一头断了腿的獐子。这样的一头獐子,不就相当于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么?不捡白不捡,我立刻就把它捡进了我的竹篓里。 “我寻思着,我们已经有鱼了,不缺荤腥,倒是米面粮油啥的,还缺不少。这种情况下,与其把獐子拿回去自己吃,不如拿着獐子去村口,换些米面粮油之类的东西回来。于是,我就背着獐子去了村口。村口那里,换东西的人挺多的,没一会儿,我就找到了一个想吃野味的人,从他那里换到了面粉、鸡蛋和调料。” “哦,原来是这样啊。”钱友平缓缓点头,若有所思。 过了片刻,他又忍不住问道,“这种交换,其实是不被允许的吧?村口那里……没人管吗?” 沈思源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解释道:“村口那里聚集着那么多人、那么多物资,要是没人管的话,还不得乱套了?村口那里肯定是有人管的,而且不是一般人,是训练有素的乘警和民兵。不过呢……” 说到这里,她话锋一转,“无论是乘警还是民兵,都只负责维持秩序,不负责监管交易,也就是说,大伙儿拿着东西到村口交换,乘警和民兵看见了,全当没看见,是不会管的。” 钱友平听了这话,眼里喜色浮动。 原来,钱友平之所以要向沈思源打听“以物换物”的细节,不仅仅是因为好奇,更多的是因为他想知道“以物换物”是否可行。 如果可以的话,他也想去村口找人“以物换物”,用换来的东西贴补这个刚刚组建的“临时家庭”。 除此之外,他还想给他媳妇换些好东西回来。 钱友平沉吟道:“既然这附近的树林里有獐子,那就应该还有其他的野味……” 他说着,转头看向钱四强,提议道,“爹,明天咱们去附近的树林里打野味吧!” 钱四强和钱友平一样,也是实诚人。 实诚人不爱占人家便宜,人家让他沾点光,他一定会想办法给予回报。 钱四强吃了沈思源弄回来的好东西,怪不好意思的,正寻思着该如何回报沈思源。 一听儿子这话,钱四强立刻意识到这是一个回报沈思源的好机会——他可以打点野味回来给沈思源吃。 于是,他一口答应了钱友平的建议,并与钱友平商量起了明天怎么打野味。 要知道,打野味必须要有趁手的家伙才行,而他们现在手里只有农具。 农具用来干农活管用,用来打野味……恐怕不管用。 坐在一旁的陈煜成是个活泼好动的大小伙子,一听说明天要去打野味,他立马来劲了。 只见他拖着凳子,向钱四强父子那里凑了凑,很积极的参与讨论,满脸的兴高采烈和跃跃欲试。 反观他的老乡谢芳菲,在热烈的讨论声中,脸上难掩忧色。 钱友平很快就注意到谢芳菲的异常,很关切的问:“阿雨,你怎么了?” 谢芳菲迟疑一下,斟酌着说:“打野味本来就很危险,现在手头上没有趁手的工具,就更危险了。为了一点野味,冒这么大的危险,值得么?” 其实,谢芳菲很想劝钱友平放弃打野味,但她知道,这关系到生计,自己不能说出这么不懂事的话,只能委婉的提醒一下钱友平。 第148章 丈母娘看女婿 钱友平见谢芳菲这么关心自己,感动坏了,笑吟吟的看着她,宽慰道:“在深山老林里打野味,确实有危险。但明天,我们是去附近的树林里打野味,附近的树林里能有什么危险?没事的,放心吧。” 谢芳菲其实心里还是不放心,但事已至此,她也不好多说什么,只能笑着点点头。 只是,她脸上的笑容,委实有些勉强。 沈思源听说今天傍晚,黄肖二人上门找她麻烦的时候,谢芳菲主动站出来为她说话,便很感激谢芳菲。 现在见谢芳菲不想让钱友平去打野味,沈思源思考片刻,插了一嘴:“现如今,附近的树林里,可能也有危险啊。” 这话一出口,谢芳菲心里“咯噔”一下,语气急促的追问:“这话怎么说?” 沈思源一本正经的说:“今天下午,我去附近的树林里捡柴火的时候,在树林深处,无意间看到了一些大型野兽的痕迹。按理说,大型野兽就该待在深山老林里,不该出现在村庄附近的树林里。我怀疑自己看错了,但经过我对那些痕迹的仔细观察,我可以肯定,那些痕迹确实来自于大型野兽。 “我转念一想,这个村子都已经荒废了几十年了,又因为凶名在外,过去的几十年里,这个村子以及附近的树林都无人涉足其间,单论寂静幽深,不输深山老林。再加上,这里还有干净的水源,大型野兽往这里跑,也是有可能的。 “更何况,不久前发生的地震,造成大面积的山体滑坡,这一带的深山老林面积比之前减少了很多。这就意味着,这一带的很多野兽都失去了栖息繁衍的家园。这种情况下,那些野兽跑来这里觅食,也是很有可能的事情。 “总而言之,这附近的树林,尤其是树林深处,并不安全,去那里打野味,千万要慎重啊。” 沈思源这番话,说的跟真的一样,但其实是瞎扯淡,什么大型野兽的痕迹,她根本就没见过。 然而,这话一出口,不仅单纯的谢芳菲信以为真,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担忧,开口劝说钱友平不要去打野味。 就连不那么单纯的江瑾言,他也信以为真,真以为沈思源在树林深处捡柴火的时候,见到过大型野兽的痕迹,不由的看向了沈思源,眼神中有着难以掩饰的担忧和后怕。 沈思源心有所感,侧头看向江瑾言,只一眼就能够读懂他内心的关切之意。 搁在以前,沈思源这个不识好歹的,多半会觉得江瑾言杞人忧天,对他的反应不以为意,内心平静,无波无澜。 但是现在,沈思源平静的心湖起了波澜,内心深处生出一股……甜意。 甜意?! 意识到这一点,沈思源吓了一跳,连忙收回目光,不敢再看江瑾言。 尽管沈思源和江瑾言之间的眉眼官司很快就告一段落,但秦淑娟还是捕捉到了沈思源前后的情绪变化。 正所谓旁观者清,秦淑娟作为旁观者,在沈思源本人还懵懵懂懂的时候,已经先一步明白了她的心意。 于是,秦淑娟重新打量起了江瑾言。 不同于之前的打量,这次秦淑娟打量江瑾言,用的是丈母娘看女婿的目光,无比谨慎。 可即便是最挑剔的目光,也找不出江瑾言外貌和气质上的瑕疵。 秦淑娟真心觉得,江瑾言和沈思源挺般配的,便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沈思源就坐在秦淑娟旁边,立刻注意到了她这一番举动,顿时头大如斗。 略微思索了片刻,沈思源用力咳嗽一声,吸引来在场众人的注意,神色凝重的说:“我思来想去,还是觉得打野味太危险了。在我看来,与其冒险打野味,还不如给人修房子呢。” 她说着,看向钱四强父子,表情认真的说,“我建议,你们去给人修房子。” 钱四强父子对此不解,反问道:“给人修房子?” 沈思源用力点头,详细的解释道:“我去村口的时候,发现沿途的大部分房子都还没开始修。当时我就奇怪了,那么破的房子为什么不赶紧修,住在里面的人怎么想的?他们就不担心破房子漏风漏雨,就不害怕破房子随时可能倒塌么?后来,到了村口,看到很多人在那里找人修房子,我才明白,原来很多人不是不想修房子,而是不会修房子。 “修房子,那些人不会,你们会啊,而且很擅长,不是么?再者,你们现在在这方面比其他人有优势——你们手里有不少农具,修房子的时候,借助这些农具,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最关键的是,那些人找人修房子的时候,开出的条件基本上都不差。换句话说,给人修房子获得的报酬相当不错,不见得会比冒险打野味少。既然如此,那你们为什么不去村口揽活,赚取报酬呢?” 今天下午,钱四强父子一直待在这里修房子,没有去村口闲逛,自然不了解那里的行情。 直到现在,他们父子才从沈思源口中得知,村口那里有不少人愿意花钱雇人修房子。 钱四强父子对视一眼,双双点头,瞬间达成一致:明天不去打野味了,改去村口揽活。 太好了,阿平不用去冒险打野味啦……谢芳菲松了口气,脸上露出了如释重负的轻松。 但,她心里还是有些担忧。 犹豫片刻,谢芳菲还是对钱友平说出了心里话:“咱们是不去打野味了,但别人还是有可能去打野味的。虽说别人去不去打野味,这不关咱们的事。但我还是觉得,咱们最好提醒一下别人,在附近的树林里打野味,需要小心谨慎。” 或许会有人觉得谢芳菲多管闲事,但钱友平不这么认为,他积极的说:“我这就去找书记,告诉他附近的树林里有大型野兽的痕迹,请他提醒大家注意安全。” 沈思源本来就对钱友平夫妇印象不错,现在听了他们夫妇的这番对话,顿时又高看他们夫妇一眼。 第149章 接生婆 虽说那什么大型野兽的痕迹,是沈思源瞎编的,但像现在这种情况,在野外活动时,确实需要万分小心。 沈思源想了想,看向了江瑾言,笑容可掬:“这件事还挺重要的,只和韩书记说恐怕不够,还得和邱车长知会一声。江知青,你跟邱车长说过话,对他比较熟悉。要不这样,这件事就交给你了,你去和邱车长说?” 江瑾言怀疑沈思源是以此为借口,要把自己支走。 但,他没有证据。 江瑾言拿沈思源没办法,只好和钱友平一起出门。 支走江瑾言后,沈思源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她就错愕的发现,秦淑娟又把目标转向了自己,正目光灼灼的盯着自己。 挺好的一个人,怎么突然变的像个媒婆……沈思源头疼的捏了捏眉心。 更让她头疼的是,秦淑娟朝她招了招手,显然是有什么话要跟她说。 秦淑娟心思单纯,她想说什么,沈思源随便一猜,就能猜个七七八八。 现在的沈思源心里一团乱麻,她并不想和秦淑娟讨论与之相关的话题,至少现在还不想。 正当沈思源发愁该怎么回避这个话题的时候,门外敲门声响起。 听到这声音,沈思源顿时如蒙大赦,说了一句“我去开门”,一转身就跑的没影了。 门外,一个气喘吁吁、满头大汗的小伙子拼命的敲门。 门一开,这小伙子就一叠声的询问:“唐大娘现在在哪里?” 原来,那小伙子是靠山村的村民,他此行的目的是找唐秀萍。 唐秀萍看似是个平平无奇的老太太,其实她有一手好绝活—— 她很擅长接生,论接生手艺,在当地的所有接生婆当中,她称第二,就没人敢称第一。 值得一提的是,钱四强一家作为外来户,而且有过“劣迹”,却能够一直安然的待在靠山村,正是得益于唐秀萍的这一手绝活。 毕竟,谁家都可能有孕妇。 在这个医疗资源稀缺的年代,孕妇生孩子是一件很危险的事,说是在鬼门关走一趟都不夸张。 生死关头,唐秀萍或许能把孕妇从鬼门关拉回来。 所以,靠山村的人从没想过要把钱四强一家赶走,哪怕其中有些人很看不惯钱四强一家。 言归正传,那小伙子这次来这里,就是为了请唐秀萍过去给人接生。 值得一提,因为受到地震的影响,不只是靠山村有孕妇动了胎气,还有火车上的乘客里面,也有孕妇动了胎气。 现在至少有三个孕妇即将临盆,而且其中一个孕妇是高龄产妇,她的状态很不对劲,情况万分危急。 唐秀萍得知此事后,立刻叫上儿媳谢芳菲,就要赶过去给人接生。 秦淑娟和王明珍都是热心肠,生怕人手不够用,主动跟过去帮忙。 目送着秦淑娟等人离开,沈思源心里松了口气。 她正准备趁着碍事的人都不在,找个僻静的角落进入空间,忽然看见一旁的满芳草正目光紧张的看着她,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沈思源立刻来到满芳草面前,蹲下身子,笑着说:“自家姐妹,不必拘束,你有什么话,只管说出来。” 满芳草脸色顿时一松,随即把今天傍晚发生的事情,尤其是自己如何处置换座费和零食的部分,一五一十,事无巨细,统统告诉了沈思源。 其实,换座费和零食的事情,沈思源已经知道了,但她还是很耐心的听满芳草讲述事情的前因后果。 然后,沈思源很温和的对满芳草说:“给了你的东西,那就是你的了,怎么处置是你的自由,不用向我交代。” 想了想,她又补充道,“下次遇到肖琳美这种人,直接把东西给她,千万不要和她争。记住,安全第一,没有什么比你的安全更重要。” 满芳草用力点头,但随即她有些犹豫的看着沈思源,欲言又止。 沈思源温言鼓励道:“都说了,自家姐妹,不必拘束。芳草,你有什么话,尽可以和我直说。” 满芳草就说了:“甜甜不愿意在家闲着没事干,想出去挖野菜,我想和她一起去。思源姐,你让我去,好不好?” 满芳草口中的“甜甜”,就是她新交的朋友——王明珍的小女儿许甜甜。 其实白天的时候,满芳草就想跟着秦淑娟等人去外面挖野菜,但沈思源不同意,让她留在家里休息,并让许甜甜留下来陪她。 沈思源发话了,秦淑娟等人不敢多说什么,满芳草和许甜甜只好留了下来。 沈思源是一番好意,不希望年幼的满芳草以及许甜甜,和大人一样,为生计四处奔波。 然而,满芳草和许甜甜年纪虽小,却很懂事,不愿意留在家里吃闲饭,想要帮家里做点事,减轻家里其他人的负担。 于是,满芳草就借此机会,向沈思源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希望能得到她的同意。 听了这话,沈思源不禁怔了一下,她没有想到满芳草会提出这个要求,顿时有些犹豫。 满芳草知道沈思源在担心什么,立刻说:“思源姐,你不用担心我的身体,我的身体好着呢,挖点野菜而已,一点问题都没有。” 顿了顿,她补充了一句,“当年干校的那位老大夫特意交代过,像我这种情况,不能一直窝在家里不动,有机会要去外面走走,这样对我的身体更好。” 沈思源沉吟道:“他说的这个‘走走’,是指散步吧?你去外面挖野菜,这是干活,不是散步啊。” 满芳草马上说:“你别看我瘦瘦小小的,其实我很会干活的。对于我来说,挖野菜很轻松,就跟散步一样。” 沈思源思来想去,还是觉得不妥,几次想开口拒绝,但看到满芳草那双充满期待的眼睛,最终还是不忍心拒绝她,点头答应了。 可惜沈思源没有预知未来的能力,如果有,她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她一定会狠心拒绝满芳草,说什么都不让满芳草去外面挖野菜。 结束了和满芳草的对话,沈思源偷偷来到一处无人的角落,闪身进入空间。 沈思源实在是不放心满芳草,又给她张罗了一些吃的用的,准备让她外出挖野菜的时候带着,以备不时之需。 弄好了给满芳草的东西,沈思源来到了小区的中心地带——也就是那个可供薅羊毛的古典园林。 第150章 憋大招 园林里,竹林旁,东倒西歪的躺着一群野猪。 这群野猪是一家子,之前它们在溪畔喝水时,与沈思源狭路相逢,然后就被沈思源收进了空间里。 沈思源听说野猪肉又腥又臊,味道很不咋样,便不打算自己吃,她打算卖给别人,换点钱票回来。 奈何她最近比较忙,实在抽不出时间去找买家,只好把这群野猪继续留在空间里。 现如今,出了这么大的事,被困在这个穷乡僻壤,沈思源也不嫌野猪肉不好吃了,她改变主意,打算拿一头野猪出来,给大家打打牙祭。 这么多野猪,拿哪头好呢……沈思源正蹲在野猪一家旁边,仔细的打量着这一家子。 这时,糖糖快步赶了过来,神色颇有些焦急。 沈思源见状,心里“咯噔”一下,连忙问:“发生了什么事?你不要吓我啊!” “有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糖糖问,“你想先听哪个?” 沈思源想了想:“你先告诉我好消息吧。” 糖糖说:“好消息是,就在不久前,我发现你的功德暴涨——真正意义上的暴涨,涨幅之大,超乎想象。如果没猜错的话,你应该是最近做了一件功德无量的善事。” 功德无量的善事? 沈思源迅速回想了一下自己最近都做了些什么。 善事,她确实做过。 比如她和江瑾言促成紧急疏散一事,又比如她和江瑾言协力抢救伤者。 但,这些事远谈不上功德无量吧? 沈思源心里疑惑,百思不得其解,索性不再多想,接着又问:“那坏消息呢?” 糖糖说:“坏消息是,按理来说,你应该可以升级了,而且应该是连升好多级,但不知道为什么,主系统到现在都没有给你升级。” 听到这个回答,沈思源松了口气,那种如释重负的表情,完全在脸上展露出来。 沈思源的反应,出乎了糖糖的预料。 糖糖惊讶的问:“听了这个坏消息,你不生气吗?” “生气?”沈思源对糖糖无所谓的一笑,“我还以为发生了什么大不了的事,原来是穿越大神没按规矩办事啊。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小事一桩,不值得我生气。” 换成以前,沈思源听说了这事,肯定会很气愤,气愤之下,甚至会想着去找穿越大神算账。 但现在不同,她已经了解了穿越大神的尿性,已经见怪不怪,甚至可以说有些麻木了。 最重要的是,以前沈思源执着于升级,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找回自己的亿万物资,但现在她发现,随身空间里现有的物资就已经够她用了,升级也好,不升级也罢,都无所谓了。 因此,听说主系统迟迟没有给自己升级,沈思源该干嘛干嘛去,心情并没有因为这事受到影响。 这个时候的沈思源还不知道,穿越大神这是在憋大招,很快就会有一个深不见底的大坑,在前面等着她。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第二天。 第二天,天蒙蒙亮,沈思源就察觉到身边的满芳草起床下地,整理衣物。 沈思源昨晚忙活了老半天,累得够呛,有心要睡个懒觉,好好休息一下。 可奈何继满芳草之后,满芳花和许甜甜也起来了。 小姑娘们都起床了,自己这个大姑娘还赖在床上不起来,这像话吗? 沈思源是要脸的人,不好意思堂而皇之的偷懒,只好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跳了起来。 不仅如此,为了证明自己其实很勤快,沈思源头也不梳、脸也不洗,随手把昨晚准备好的背包交给身旁的满芳花,简单嘱咐了她几句后,就往厨房冲去,准备给大家做早饭。 但让沈思源没想到的是,江瑾言居然起的比她还早,早就已经在厨房里忙活开来。 于是,要脸的沈思源就让江瑾言看到自己蓬头垢面、不修边幅的一面。 这就够让沈思源尴尬的了。 更让沈思源尴尬的是,江瑾言竟然问她:“这里有刚烧好的热水,你要不要打点热水去洗个脸?” 竟然问这么愚蠢的问题,你是故意的吧……沈思源恼羞成怒,转身就走,走之前还不忘凶巴巴的瞪了一眼江瑾言。 江瑾言是傻子,才看不出沈思源生气了。 略一思量,他就明白自己说错话,把沈思源给惹毛了。 江瑾言一大早就在厨房里忙活,图什么? 不就是想给沈思源做一顿早饭,给她留下一个“居家好男人”的印象嘛。 结果现在,江瑾言非但没能给沈思源留下一个好印象,反而惹她生气了。 江瑾言灰心丧气的站在原地,满脸都是懊恼。 此时此刻,他最直观的感受是:追女孩子实在太难了,自己就不是这块料。 另一边,沈思源逃离厨房后,寻了一个僻静的角落,闪身进入空间,在里面待了好一会儿,料想大家都已经出门了,这才回到临时住处。 沈思源特意挑别人不在的时候回来,纯粹是因为她忽然想要静下心来,思考一些关于人生的哲学问题,绝不是因为她自觉没脸见江瑾言,现在暂时不想见到他。 然而,现如今,摆在沈思源面前的,是一个她怎么都没料到的局面——临时住处里,其他人都已经不知去向了,唯有江瑾言还待在这里。 “……”沈思源嘴角抽搐,假装若无其事的和江瑾言打招呼,“江知青,早上好。” 这回江瑾言很上道,没有胡说八道,他很自然的回应一句:“小沈同志,早上好。” 紧接着,他就把精心准备好的早饭,端到上来,招呼沈思源趁热吃。 沈思源本来想很高冷的来一句“不饿,不吃,拿走”,无情的拒绝江瑾言。 可在这碗色香味俱全的山药鱼片粥面前,沈思源忍不住咽了口口水,连带着拒绝的话也一起咽了下去。 沈思源其实很好哄,一碗美味的山药鱼片粥下肚,她心里的那点怨念就烟消云散了。 随后,她主动与江瑾言搭话:“其他人都去哪里了?” 江瑾言心里暗暗松口气,告诉沈思源,钱四强父子和陈煜成去村口揽活了,满芳花姐妹和许甜甜去外面挖野菜了,至于唐秀萍婆媳、秦淑娟以及王明珍,她们四个人昨晚出去后,到现在都没回来。 听到这里,沈思源吓了一跳:“什么,她们四个人一直没回来?!” 第151章 不是亲生的 “你放心好了,她们四个人没事。”江瑾言安慰了一句后,耐心给她解释道,“就在刚才,她们四个人托人给我们捎了个口信,说她们四个人一切都好,就是需要接生的孕妇比较多,而且有的孕妇难产,迟迟生不下来,她们四个人只能继续留在那里照顾孕妇,一时间脱不开身。” 沈思源还是不放心,皱眉道:“她们四个人一整宿都没睡,身体撑得住么?” 如果是其他什么事儿,沈思源还可以跑过去搭把手,可是接生这事儿…… 沈思源很欢迎新生命的到来,但亲手迎接新生命,她做不到啊。 再说的直白些,沈思源对亲手给人接生有些抵触,如果可以的话,她并不想参与其中。 所以,在这件事情上,沈思源自觉帮不上忙,深感无能为力。 正当沈思源为秦淑娟等人的身体状况感到担忧的时候。 “今天的粥煮的有点多,锅里还剩下不少。”江瑾言再次开口,提议道,“要不这样,我们给她们送些粥过去,让她们补充一下体力?” 沈思源眼睛一亮,这倒是个好主意。 于是,沈思源欣然同意,和江瑾言一起,带着半锅粥,去找秦淑娟她们。 秦淑娟她们原本已经累得不行了,一碗带着余温的粥喝下肚,觉得自己又行了! 秦淑娟本来就对江瑾言颇为满意,现在得知这么美味的粥出自江瑾言之手,对他愈发的满意。 看向他的目光中满满的都是喜爱,嗯,就是丈母娘对女婿的那种喜爱。 意识到这一点,沈思源把事先准备好的红糖和红枣塞给秦淑娟,然后一刻都不敢多待,拉着江瑾言就走。 看着江沈二人双双离开的背影,秦淑娟哑然失笑。 一旁的王明珍不明所以,好奇的问:“你在笑什么呀?” 虽然秦淑娟预感到好事将近,但这事儿毕竟还没有确定下来,她生怕影响沈思源的名声,不敢现在就说出来。 于是,她赶紧岔开话题:“对了,刚才我四婶不是说,那个难产的孕妇体力跟不上,最好找些红糖、红枣之类的东西,泡茶给她喝,让她补充体力么?也是凑巧了,我们思源正好送了些红糖和红枣过来。事不宜迟,咱们这就去用红糖和红枣泡茶,给那孕妇送过去吧。” 这是正事,王明珍立刻应了一声,就和秦淑娟一起去泡茶。 沈思源给的这些红糖和红枣可不是大路货,而是含有灵泉成分的精品。 得益于灵泉的奇效,那个难产的孕妇喝下红糖红枣茶后不久,就顺利生下一个婴儿,而且母子平安。 也因为如此,从昨晚忙活到现在的秦淑娟等人,终于可以安心的回去歇着了。 因为一下子救了两条人命,秦淑娟等人很兴奋,并不觉得苦和累。 回去的路上,她们有说有笑的闲聊起来。 聊着聊着,话题就从“母子俩福大命大”聊到了“孩子像爸还是像妈”这方面。 突然,唐秀萍来了一句:“你们觉不觉得,那个孕妇的大女儿有点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秦淑娟一听这话,立刻接话道:“我也这么觉得,就是怎么也想不起来,到底在哪里见过。” “眼熟么?我怎么不觉得?”谢芳菲诧异道。 “我也不觉得。”王明珍附和了一句,而后压低声音,语气透着一股神秘意味,“那个孕妇不是一直生不下来么?他的丈夫急了,说了一句‘早知道生孩子这么危险,我宁愿一辈子没有亲生骨肉,也不让你怀孕啊’,然后抱着头蹲在墙角,脸上满是自责和懊悔。” 谢芳菲愣了愣,有些不确定的开口:“这么说来,那个孕妇的大女儿……不是亲生的?” 王明珍点了点头:“如果没猜错的话,那姑娘应该是抱养的。” 话音刚落,唐秀萍就露出恍然的表情:“怪不得,原来那孕妇是头胎啊!” 顿了顿,她补充道,“其实昨晚我看那孕妇的情况,就觉得她不像是生过孩子的,可她都已经四十出头了,而且她那十几岁的大女儿就在旁边站着,没道理还是第一次生孩子,就以为自己看错了。” 十几岁的大女儿……抱养的……有些眼熟…… 秦淑娟心里一动,隐约觉得自己把握到了什么,但一时间又无法彻底想明白。 另一边,江沈二人送完东西后,没有闲着,还是和昨天一样,跑去捡柴火,去的还是那处枯枝树叶很多的树林。 但这回情况有所不同,江瑾言不像昨天那么好忽悠了,任凭沈思源好说歹说,他就是不肯和沈思源分头行动。 不分头行动,我怎么捡鱼、捡野猪啊? 沈思源看着一直跟在身边的江瑾言就发愁。 无奈之下,她只能放大招了。 只见沈思源走着走着,就放缓了脚步,然后捂着肚子,眉毛轻轻蹙起。 江瑾言第一时间就发现了沈思源的异状,立刻关切的问:“你怎么了?” 沈思源没有正面回答,而是用细若蚊吟的声音问:“你能不能在这里等我?我去去就回来。” 她问完也不等江瑾言答话,就捂着肚子,转身快步离去。 江瑾言先是一愣,担心沈思源安危的他,不敢让沈思源单独行动,下意识的想跟过去。 但很快,他就明白过来,定定的站在原地,不敢挪动分毫,一张脸涨的通红。 反观沈思源,祭出屎遁这一大招的她,撇下江瑾言,径直往树林深处走去。 走着走着,她停下脚步,左右看了看,确定周遭无人,她捂住嘴,差点要笑出声。 其实,沈思源坐拥随身空间,不缺吃的,就算不捡鱼、不捡野猪,对她来说也没什么。 她之所以要离开江瑾言的视线,为此甚至不惜祭出大招,与其说是为了找机会往外拿物资,不如说是想要借机逗弄一下江瑾言。 平心而论,沈思源并不是一个喜欢恶作剧的人,但现在她就是想逗逗江瑾言,尤其是在今早江瑾言问出那么离谱的问题后,她越发的想要逗弄江瑾言。 别说,逗弄江瑾言,这一举动虽然很无聊,但真的很有趣。 沈思源越想越好笑,实在忍不住,索性直接笑出声来。 但下一刻,沈思源就笑不出来了。 第152章 空间失灵了 下一刻,地面就毫无征兆的震动起来。 好家伙,余震又来了! 沈思源现在身处在树林深处的空地上,虽然周围一个人都没有,但这个地方花草树木有些稀少,显得有些空旷,给人的感觉不是那么隐蔽。 现在又是大白天,光天化日之下,她可不敢贸然进入空间避险。 再者,她想当然的认为,余震的威力有限,自己又位于这么空旷的地方,就算不避险,也没有关系。 于是,沈思源在心里权衡利弊之后,选择了按兵不动,继续留在原地,等待余震过去。 可她万万没想到,这次的余震,远远超过了常人的想象,已经超乎了科学解释的范畴——它的威力,居然丝毫不逊于昨天发生的大地震! 这就造成了,沈思源在空地上摇摇晃晃的站着,努力保持着平衡,突然间整个地面剧烈摇晃了起来。 摇晃来得太突然,沈思源完全没有防备,一个没站稳,结果就一屁股坐倒在了地上。 更让沈思源没想到的是,她一屁股下去,地面就塌陷了数寸,硬是被砸出个坑来。 更离谱的是,原本还算平整的地面,瞬间就龟裂开来,迅速向四周蔓延。 我是谁?我在哪?我在干什么? 沈思源摸了摸自己的屁股,瘫坐在地上思考人生,然后她就开始怀疑人生了。 正当沈思源怀疑自己现在这具身体,是否是由特殊材质制作而成的时候。 她屁股下面的那个坑,“咔嚓”一声,当场裂开了。 沈思源的脸也差点当场裂开了,脸上呈现出极其复杂的神色,有惊愕,有茫然,有担忧,有不信…… 有那么一瞬间,沈思源真想把原作者给揪出来,好好研究一下子,这货到底是怎么搞创作的,为什么这货构建出来的书中世界总是不按常理出牌,总是这么魔幻?! 但残存的理智告诉她,现在不是找原作者算账的时候,当务之急是想办法自救,不然自己可就要掉进坑里了,搞不好会有性命之忧。 于是,沈思源也不管会不会被别人发现了,当即就想要进入空间紧急避险。 然而,就在这个要命的当口,沈思源的随身空间莫名其妙的失灵了!!! 夭寿了……沈思源知道自己的空间不靠谱,可万没料到,自己的空间竟然会冷不丁的背刺自己一刀。 突如其来的背刺,打了沈思源一个措手不及,她整个人如遭雷击,根本来不及做出应对。 就在沈思源要掉进坑里的前一秒,没错,前一秒,江瑾言赶到了这里,一把抱住沈思源,带着她一个跳跃,离开了这个险地。 这不是江瑾言第一次救沈思源,但这一次不同以往,终于触动了沈思源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令她内心深处前所未有的感动。 因为沈思源作为当事人,心里很清楚,情况有多么危急,这一次江瑾言为了救她,不惜将自己置于险地,可以说是不顾一切的舍命相救。 逃出生天的那一刻,沈思源真真切切的感受到,江瑾言对自己的爱护之情,不掺杂半分虚情假意,绝对是真心实意的。 沈思源扪心自问,换成自己,自己能不能做到像江瑾言一样,丝毫不顾自己的安危,去救别人? 老实说,答案是什么,沈思源自己也不知道。 不到最后关头,她很难做出抉择。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答案百分之九十九,是做不到。 之前在火车上的时候,地震突然来袭,江瑾言生怕沈思源受伤,紧紧抱住沈思源。 当时沈思源嫌弃江瑾言多事的同时,很反感他未经允许,就擅自抱住自己。 现在江瑾言同样是未经允许,就擅自抱住沈思源,但沈思源的心态已经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不过,尽管沈思源深受感动,尽管沈思源完全可以借此机会读取原书的剧情,但在脱险之后,沈思源还是选择第一时间挣脱江瑾言的怀抱。 因为这个时候,沈思源虽然已经明白了江瑾言的心意,但她这个情场小白,在感情方面很迟钝,还没有彻底明白自己的心意。 而在她想明白之前,她不想给江瑾言任何暧昧的信息。 要知道,肆意消耗别人的心意,是一件很可耻的事情。 “也不知道我大姨他们怎么样了?我们快回去看看吧!” 此时的沈思源低着头不敢看江瑾言,说完这话,她就逃离了这里。 江瑾言看着沈思源匆匆离去的背影,无奈的叹了口气,跟了上去。 *** 同一时间,临时住处。 一夜未眠,正在补觉的秦淑娟等人,纷纷被剧烈的震动所惊醒,从床上跳下来,逃到了院子里。 震动很快就平息了,但秦淑娟等人心里的担忧并没有平息。 秦淑娟等人站在大门口,焦急的等待着其他人的归来。 她们四个人等啊等,等啊等,先等来了钱四强父子和陈煜成,然后又等来了沈思源和江瑾言。 可不知道为什么,等来等去,就是没等到满芳花姐妹和许甜甜! 作为满芳花姐妹和许甜甜的母亲,秦淑娟和王明珍首先按捺不住,就要出去找人。 这个时候的秦淑娟和王明珍,无论是身体状况,还是精神状况,都非常糟糕。 沈思源很担心她俩会倒在找人的途中,便苦口婆心的劝说她俩留在这里等着满芳花她们回来。 在沈思源的极力劝说下,秦淑娟和王明珍逐渐冷静下来,意识到以自己现在的状况,去了也是添乱,便答应留在这里休息。 安抚好秦淑娟和王明珍,接下来,除了唐秀萍婆媳之外,其他人有一个算一个,都出去找人了。 但很遗憾,大伙儿找了很久,也没能找回满芳花她们。 不过,大伙儿找了这么久,倒也不是一无所获。 江瑾言从邱铁成那里打听到,不久前发生的余震虽然异乎寻常的猛烈,但造成的危害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刚刚,只有人受伤,没有人丢掉性命。 这让秦淑娟和王明珍稍稍松了口气。 就在她俩表示自己休息够了,可以亲自出去找人的时候。 临时住处的大门被敲响了,吸引了众人的注意。 随后,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出现在了众人的视野里。 第153章 放开那只野鸭!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昨天傍晚来过这里的黄晓莹。 因为黄晓莹有过上门找茬的前科,所以众人见到不请自来的黄晓莹,第一反应是:这女人又来找茬了! 但出乎意料的是,这回黄晓莹不是来找茬的,而是来报信的。 报什么信? 这个嘛,说来话长,还要从昨天傍晚说起。 昨天傍晚,黄晓莹回到了临时落脚的住处。 之前,黄晓莹和那里的人相处的还挺不错的,大伙儿结伴出去挖野菜,结伴回来处理野菜。 但不知道怎么回事,从昨天傍晚起,那里的人对黄晓莹的态度发生了巨大的转变。 黄晓莹与他们说话,他们都是爱答不理的模样。 黄晓莹向他们借锅,他们总是推脱说“锅不空”。 黄晓莹想和他们结伴去挖野菜,他们也不答应。 黄晓莹意识到自己被孤立了,也猜到这是肖琳美的手笔。 毕竟,在那个临时住处,和黄晓莹结过怨的,就只有肖琳美一个人—— 昨天傍晚,两个人说好了要一起去找沈思源的麻烦,结果黄晓莹临阵脱逃,就只剩下肖琳美一个人孤军奋战,肖琳美因此而恨上了黄晓莹。 黄晓莹明知道肖琳美在其中捣鬼,可奈何她的心机手腕远不如肖琳美,无力改变现状,只能继续受孤立和排挤。 今天早上,大伙儿三三两两凑成几堆,轮流生火煮粥,很快就有野菜粥喝。 唯独黄晓莹,没有人愿意和她搭伙,没有锅的她,自然不可能像别人那样煮粥喝。 如果继续留在那里,那待会儿别人吃的肚饱溜圆,她就只能在一旁干看着眼馋。 黄晓莹不愿面对那样的场景,便独自一个人,早早的出去挖野菜。 挖了好一会儿野菜,黄晓莹口干舌燥,很想喝水。 可她一没水壶,二没热水,那没有办法了,只能跑去附近的小河那里,凑合着喝些河水。 没想到的是,她刚在河边蹲下,双手掬起一捧水,还没来得及喝下,就听到有人在她身后喊道:“黄知青!” 黄晓莹扭头一看,就见满芳草正沿着河岸,快步走来。 满芳草在黄晓莹身前停下,主动把自己的水壶拿出来,递向黄晓莹:“我表姐说过,喝生水是会生病的。黄知青,你就别喝河水了,还是喝我带来的凉白开吧。” 黄晓莹接过水壶,没有立刻喝水,而是先向满芳草道谢。 满芳草连忙说:“黄知青别客气,快点喝水吧。” 两个人正说话间,忽然,一旁的许甜甜惊呼一声:“鸭蛋?!” 紧接着,她就扑向河边的草丛,确认之后,欢天喜地的告诉小伙伴们,“真的是鸭蛋,而且还不止一个!” 满芳草凑过去一看,也是眉开眼笑,笑吟吟的说:“甜甜,你真厉害,竟然找到了一个野鸭窝!” “野鸭窝?”许甜甜灵机一动,“也就是说,这里是野鸭的家,对不对?那野鸭呢,野鸭去哪了?” 她话音刚落,就有一只野鸭,以极快的速度,自远处冲了过来。 这可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 在场众人中,脑子转的最慢的,当属满芳花。 但这回,她反应最快,第一个冲上去抓捕野鸭。 按理说,野鸭有一双很强健的翅膀,不光会飞,而且飞的很快,一般人是很难徒手抓住野鸭的。 但这一次,满芳花运气爆棚,赤手空拳的她竟然一下子就抓住了野鸭。 然而,满芳花等人还没来得及庆祝,就有几个十来岁的孩子高喊着“放开那只野鸭”,迅速朝满芳花围拢过来。 接下来,新来的那几个孩子,就开始和满芳花等人扯皮: “这是我们的野鸭,你们快放开!” “野鸭明明是我们抓住的,你们凭什么让我们放开?” “要不是我们用弹弓把野鸭的翅膀打断了,你们怎么可能抓得住野鸭?” “不管怎么样,我们确实抓住了野鸭。既然野鸭是我们抓住的,那它就是属于我们的!” “话可不能这么说,凡事都讲究个先来后到,是我们先发现野鸭,先打中野鸭的,要不是你们瞎掺和,野鸭现在已经被我们抓到手了。所以说,野鸭应该归我们!” “……” 一时间,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如果双方都是火爆脾气,那双方吵着吵着,多半就打起来了。 好在双方都比较克制,动口不动手。 后来,经过一番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共识: 当场就把野鸭、野鸭蛋以及野菜等一锅炖了,然后把这锅大乱炖,均匀的分配给在场的每一个人。 因为是“见者有份”,所以黄晓莹也能捞上一口。 黄晓莹见在场的其他人个个都比自己年纪小,不好意思白吃白喝,便主动把捡柴火的活计揽在自己的身上。 于是,在场的其他人留在原地,有的负责杀野鸭,有的负责挖野菜,有的负责搭建简易灶台,有的负责刷锅烧水…… 黄晓莹则离开潮湿的河边,准备去干燥的地方捡柴火。 可万没料到,还没等她找到合适的地方,余震就来了! 黄晓莹运气还算不错,只是摔了一跤,没什么大碍。 但她那些新交的小伙伴们,运气似乎就没那么好了。 黄晓莹惦记着满芳草的安危,余震一结束,她就匆忙赶回了河边。 结果,她傻眼了。 好家伙,只这一会儿的工夫,原来的河流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深不见底的裂谷! 黄晓莹读过书,知道有一个词叫做“沧海桑田”,意思是世事无常,沧海可能变成桑田。 饶是如此,她还是被眼前的这一幕给惊的不轻,久久回不过神来。 过了好久好久,黄晓莹才回过神来。 紧接着,她一颗心高高的悬起,因为她没有看到满芳草等人的踪影! 接下来,黄晓莹带着忐忑的心情,沿着那条裂谷,一边走,一边大声呼喊满芳草的名字。 遗憾的是,她一路走来,走到了那条裂谷的尽头,都没能得到回应。 站在裂谷的尽头,黄晓莹忽然意识到,光凭她的一己之力,是无法把满芳草等人找回来的。 于是,她便折返回来,给满芳草的家人报信,寄希望于他们能找回满芳草等人。 第154章 误入深谷 随着黄晓莹的讲述,沈思源等人脸色大变。 听完,他们一刻也不敢耽误,当即跟着黄晓莹,快步赶往满芳草等人失踪的地点。 秦淑娟和王明珍互相搀扶着,摇摇晃晃的走到裂谷边。 这两位母亲凝视着深不见底的裂谷,她俩的心沉入无底的深渊。 沈思源知道她俩的担忧,措辞几秒,温言道:“这条裂谷确实是很深,但它并没有多宽,它的宽度目测不超过五米。芳花他们几个,杀野鸭的杀野鸭,挖野菜的挖野菜,洗东西的洗东西,干什么的都有,应该分散在河边各处,相距绝对不止五米。 “这种情况下,就算出事了,也不可能所有人都出事,总有人没有掉入这条裂谷。现如今,这条裂谷两侧,一个人都看不见,那就只有一个可能:芳花他们几个自行离开了这里,去了别处。” 老实说,沈思源的这番话,里面的漏洞很多,给出的解释很牵强。 尽管如此,秦淑娟和王明珍还是选择了相信,因为她俩不愿把事情往坏处想,只能选择相信,相信满芳花等人是去了别处。 眼见秦淑娟和王明珍的眼神不那么绝望了,沈思源转头看向黄晓莹,仔细询问了一些细节。 沈思源沉吟道:“这么说来,黄知青,你刚才是从这里出发,沿着这条裂谷,一路向北,寻找我表妹他们,是吗?” “是的。”黄晓莹点点头,给出了肯定的答复,然后解释道,“我听人说过,这条河是南北走向,北边倒还好说,谈不上什么危险,但是南边不一样,南边通向传说中的那个深谷!那个深谷有多危险,这两天工作人员可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过的。我相信,你表妹他们不会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好好的北边不走,偏要往南走。所以,我只找了北边,没往南边找。” 正常情况下,满芳草等人自然不会往南走,可要是遇到突发情况呢……沈思源心里一沉,涌起不妙的感觉。 沈思源心里暗叫不妙,表面却看不出端倪,她微笑着对黄晓莹说:“黄知青,找人的事就交给我们了,你脚上有伤,不宜行走,先回去休息吧。” 沈思源注意到,黄晓莹走路的姿势有点不对劲,略微有点瘸,估计是刚才摔跤时,不小心崴了脚。 搁在以前,沈思源巴不得黄晓莹伤的越重越好。 崴脚算什么?对黄晓莹颇为不满的她,希望黄晓莹断手断脚! 但是现在,沈思源的心态发生了变化。 现在的她,对黄晓莹心存感激,希望黄晓莹一切安好。 怀着这样的心态,沈思源不仅劝说黄晓莹赶紧回去休息,还把一个精心准备的挎包,当做谢礼送给了她。 送走了黄晓莹,沈思源与在场的其他人商量过后,决定兵分三路,三人为一组,分头行事。 虽然黄晓莹往北搜寻无果,但她的分析不无道理,满芳草等人没道理会主动往南跑,按理说,他们大概率是往北跑了。 所以三组人马中,两组人马继续往北搜寻,一组人马试着往南搜寻。 往南的这组人马,是由江瑾言、沈思源以及陈煜成三个人组成。 往南的这条路,本来就很崎岖,地震过后,愈发的崎岖,很不好走。 江沈二人都不是一般人,尽管道路很崎岖,他俩依旧健步如飞。 陈煜成可没有这样的本事,跟在江沈二人的后面,走了一会儿,他就撑不住了,一边喘着粗气,一边让前面的两个人等等他。 陈煜成走不动,江沈二人也不能抬着他走,只好停下来等他,等他休息的差不多了,再继续往前走。 这么走走停停,可想而知,很耽误事儿! 江瑾言忍了忍,没忍住,开口对陈煜成说:“煜成,要不你先回村吧?” 一旁的沈思源也嫌陈煜成拖后腿,但她和陈煜成不是很熟,不好意思直说,便委婉的说:“我们不是让你回村休息,而是想让你回村知会邱车长和韩书记一声,问他们能不能组织人手,帮忙找人?” 陈煜成看了眼江瑾言,又看了眼和江瑾言夫唱妇随的沈思源,突然间便有些怅然了。 于是,陈煜成也没多说什么,点了点头,便转身离开,离开的背影萧索孤寂。 沈思源眨了眨眼,语气不解:“陈知青这是怎么了?” 怎么了?单身狗羡慕嫉妒恨呗……江瑾言心里嘀咕一句,脸上露出茫然的表情:“我也不知道。” 顿了顿,他有些不确定的补充了一句,“他可能是在担心你表妹他们吧?” 沈思源挑了挑眉,有些狐疑的扫了眼江瑾言,但她并没有多说什么,抓紧时间,继续和江瑾言赶路。 不知过了多久,江瑾言突然停下脚步,看着前方,神色凝重。 与江瑾言并肩前行的沈思源不明所以,跟着停下脚步,好奇的问:“怎么了?” 话音未落,沈思源心里一动,担心的问:“是不是走到那个深谷了?” 搁在以前,沈思源有随身空间傍身——遇到危险时,她可以立即躲进空间紧急避险——自保能力不是盖的,不至于像普通人一样,畏惧传说中瘴气弥漫的深谷。 但是现在,沈思源的随身空间莫名其妙的摆烂,不让她进去,她的自保能力大打折扣,不禁有些担心会不会误入那个深谷。 “别怕,这里距离那个深谷还有一段距离。” 江瑾言温言安慰了沈思源一句,跟着话锋一转,“不过,现在看来,那几个孩子有可能误入了那个深谷。” “这话怎么说?”沈思源急忙问道,问这话的时候,她的声音都有些颤抖。 见沈思源秀眉紧蹙,江瑾言就有些心疼,忍不住暗暗叹了口气,指着前方的地面,轻声说:“看到没?那里有好些脚印。” 沈思源定睛一看,果然看见前方有一大块泥泞不堪的沙地,沙地上有好些脚印。 再仔细一看,不难发现,那些脚印都很新鲜,既有孩子的,也有野兽的。 第155章 太危险了 看着看着,沈思源灵光一闪,瞬间联想到空间里的野猪身上,随即有了一个可怕的猜想:“我好像看到了野猪的脚印。那几个孩子……遇到野猪了?” 事到如今,没必要,也没办法隐瞒。 江瑾言直接说出了自己的猜测:“如果没猜错的话,那几个孩子发现了野猪的踪影,为了躲避野猪,他们一路往南逃跑,不知不觉间,就跑进了那个深谷。” 老实说,江瑾言和沈思源想到一块去了。 沈思源也是这么猜想的,只不过,她心存侥幸,不愿正视这个猜想罢了。 现在,听江瑾言这么说,沈思源不再抱有任何侥幸心理,清楚的意识到,满芳草等人极有可能陷入险境! 沈思源以手扶额,愁容满面:“据说,那个深谷中有一些地方瘴气弥漫。对于这种情况,我们不得不防,可偏偏我们手里又没抵御瘴气的东西,这可怎么办是好?” 江瑾言不同于沈思源,他神色一如往常,依旧沉稳、淡然。 他轻描淡写的说:“你留在这里,我去去就回。” 说完,他也不等沈思源回复,便直接继续往前走。 闻听此言,沈思源又惊又怕,情急之下,就下意识的挽住江瑾言的手臂,急切道:“你别走!” 话刚一出口,她就意识到自己的言行举止有些不妥,连忙松开江瑾言的手臂。 紧接着,她轻咳一声,解释道:“那个,我知道你救人心切,但这事得从长计议,不能操之过急,所以你先不要急着走。” 尽管沈思源说这话时,一副云淡风轻的姿态,但江瑾言听出了她话里的关切之意,心中不禁生出一股隐秘的欢喜。 欢喜之余,江瑾言凝视着沈思源,温言道:“你别为我担心,我有自保的手段,一点瘴气而已,不会把我怎么样的。” “谁为你担心了?!”沈思源本能的回了他一句,犹豫一下,好奇的问,“你有什么办法,能抵御瘴气?” 江瑾言略一沉吟,斟酌着说:“如果我告诉你,我百毒不侵,你信吗?” “我信你个……” 沈思源话说到一半,突然卡壳,她瞪大眼睛,难以置信的看着江瑾言,“你说真的吗?你真的百毒不侵?” 江瑾言但笑不语。 尽管江瑾言没有正面回答,但沈思源此时有一种直觉——江瑾言不是在开玩笑,他是真的百毒不侵。 这货好像不是一般人呐……沈思源眨巴着眸子,好奇又诧异的打量着江瑾言。 她有很多问题想问江瑾言,欲言又止,止又欲言,犹豫纠结了好一会儿。 最终,她选择了沉默。 一些问题涉及到个人隐私,沈思源自觉和江瑾言的关系,还没有达到可以交流个人隐私的程度,所以她很识趣的不问。 不过,虽然沈思源心里念叨着“要有边界感”,但接下来,她还是不顾江瑾言的劝阻,坚持要和他一起前往那个深谷。 当然,沈思源自知没有百毒不侵的本事,她不会跟着江瑾言进入那个深谷,给江瑾言添乱。 她的计划是,守在那个深谷的入口处,等江瑾言出来。 然而,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 沈思源随着江瑾言来到那个深谷的入口处,她惊愕的发现,前路戛然中断,取而代之的是黑漆漆的深渊,而深渊之上,架着一座吊桥。 更让她惊愕的是,眼前这座吊桥,无论是铁制的悬索,还是木制的桥面,看上去都还好。 这不应该啊! 这座吊桥绝不可能是大自然的产物,只可能是由人工修建而成的。 而这里,随着那个荒村的荒废,至少也得有三四十年无人造访了。 按理说,这座吊桥这么多年无人问津,应该早就已经破烂不堪了,没道理还保存的这么完好。 沈思源狐疑的盯着吊桥,秀眉紧蹙:“这座吊桥,不管怎么看,都不像是历经过几十年风雨的样子。” 顿了顿,她语气沉重的补充了一句,“我越看越觉得不对劲,越看越觉得邪门得很。” 值得一提的是,在沈思源看来,岂止是眼前这座吊桥,自从地震发生以来,很多事都不对劲。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沈思源有种莫名的被针对的感觉。 说不清道不明,反正她就是觉得怪异。 此时此刻,站在这座吊桥前面,沈思源心里的怪异达到了顶点,这让她的神经一下子紧绷起来。 沈思源警惕的扫视周围一圈,目光继而落在吊桥之下的深渊中。 她感觉深渊中那无边无际的黑暗,仿佛随时都会将她吞噬,不由的往后退了一步,眼神变的充满戒备和抗拒:“这座吊桥下面,可是深不见底的万丈深渊!你从这座吊桥上经过,就不可避免的面临着掉入深渊的危险。太危险了,这实在是太危险了!” 看到她这副如临大敌的模样,江瑾言不由的柔声安慰道:“你仔细看,这座吊桥的桥面上有不少新鲜的脚印。这说明什么?说明就在不久前,有不少人刚从这座吊桥上经过。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你表妹他们,在躲避野猪的时候,慌不择路,就上了这座吊桥。 “现如今,这座吊桥并没有出现什么异状,说明你表妹他们应该一切安好。你表妹他们能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之下,平安无事的通过这座吊桥,没道理我不可以。所以说,你大可不必为此担忧,只管留在这里等我回来就是了。” 虽然知道江瑾言说的有道理,可是沈思源却还是有些不放心,她迟疑着说:“可是,我总觉得、总觉得……” 沈思源总觉得,冥冥之中,有一股力量在搞事情,存心要针对自己。 她有一种预感,那股力量不会让她安心的留在这里等江瑾言回来,一定会给她整幺蛾子。 江瑾言看着沈思源这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温言鼓励道:“你想说什么,直说便是,不必藏着掖着。” 如果可以,沈思源其实挺想和江瑾言说一说自己的担忧,好让他提高警惕。 可问题是,有些玄之又玄的事,她没法直说。 沈思源心中很是无奈,只好含含糊糊的说:“我总觉得前面有些不对劲,好像要出什么事情。” 略作迟疑,她轻声说,“我不希望你有事。” 闻言,江瑾言嘴角不自觉的翘起,他凝视着沈思源,语气还是一如既往的轻松:“我不会有事的,你在这里等着我就好。” 说完,江瑾言不再停留,转身就走。 沈思源下意识的想伸手拉住江瑾言,但手伸到一半,就僵在半空。 犹豫了片刻,沈思源默默的把僵在半空的手收了回来,目送着江瑾言走上吊桥,渐行渐远。 第156章 空间升级了 沈思源别无他法,只能在心里默默祈祷江瑾言此行一切顺利,尽快平安归来。 却不料,沈思源刚在心里说完许愿的话,下一刻,眼前的吊桥便开始无风自动,而且不是微微晃动,是那种跟抽了羊角风似的剧烈抖动。 江瑾言纵然身手非同寻常,猝不及防之下,也无法在吊桥上维持平衡。 一时之间,江瑾言站立不稳,身形摇摇欲坠,似是随时都会从吊桥上跌落。 沈思源见状,脸色“唰”的白了,不顾一切的冲了过去,从后面紧紧抱住摇摇欲坠的江瑾言。 其实现在这情况,沈思源贸然冲上前去,根本就不可能把江瑾言救回来,只会令自己也陷入危险之中。 这种做法,很不明智。 但她就是这么做了,这电光火石之间,没有任何利益得失的考量,有的只是下意识的举动。 这突如其来的举动,令江瑾言微微怔了一下。 不过很快,他就反应过来,反手将沈思源拥在怀里。 不知为何,从江沈二人紧紧相拥的那一刻起,吊桥抖动的更厉害了,大有非要将他二人抖落下去的架势。 此时此刻,沈思源感受到了来自某股力量深深的恶意。 她完全有理由怀疑,那股力量存心跟自己过不去,甚至存心想让自己死! 沈思源察觉到了死亡的威胁,抬头,看向江瑾言,想看他最后一眼。 直到此时,沈思源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江瑾言正专注的凝视着自己。 沈思源与江瑾言四目相对,彼此眼中没有害怕,没有恐惧,只有对方。 这一刹那,沈思源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心意: 原来自己真的喜欢上了江瑾言,而且是愿意与他同生共死的那种。 遗憾的是,自己醒悟的太晚了。 不过转念一想,自己能和喜欢的人共赴黄泉,其实也没什么好遗憾的。 想到这里,沈思源下意识的靠近了江瑾言一些。 于是,两人之间的距离愈发近了,几乎是鼻尖对着鼻尖,连气息都彼此交缠。 这两人都是情场小白,所以他俩都没有意识到,靠的这么近,很容易生出“事故”。 这不,两人脚下的吊桥突然间猛的颤抖了一下,江瑾言的唇就不受控制的落在了沈思源的唇上。 江瑾言和沈思源都愣住了。 尤其是沈思源,她做梦都没想过,自己的初吻会以这种方式和自己说再见,整个人都懵了。 迷迷糊糊中,沈思源感觉这个吻逐步加深,越来越深,便下意识的想要远离。 奈何一双坚硬如铁的手臂,牢牢箍住她纤细的腰身,将她制在怀中,不让她往后退。 直到沈思源感觉自己快被憋死时,那双手臂才松开了她。 沈思源深吸几口气后,理智回笼,立刻意识到: 刚才的那个吻,虽然最一开始可以说是无意的,但后来绝对是有意的、故意的。 哼,某人存心占她便宜! 想到这里,沈思源当即朝某人“嗖嗖嗖”的甩过去几把眼刀子。 却不料,某人似乎还沉浸在刚才的那个吻里,正轻抚着自己的唇角,一脸“我很陶醉”的表情,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她的眼神。 眼见某人非但无视自己的眼神,还弯了弯唇角,露出了一丝疑似“狐狸偷到鸡”的得意之色,沈思源震惊了。 她万万没想到,某人竟然如此的死不要脸。 饶是沈思源两世为人,此时心里也是一片茫然,不知道该如何对付这个臭不要脸的家伙,应付这个令人头疼的局面。 她静下心来,认真的思索了片刻,认为自己应该勃然大怒,给某人一个大逼兜。 于是,沈思源怒了,伸出右掌,拍向江瑾言。 值得一提,沈思源的随身空间失灵了,但她的功夫并没有因此受影响,依旧很厉害,依旧可以一巴掌把人拍飞。 但神奇的是,这会儿沈思源拍向江瑾言的右掌力道很小,别说拍人了,就连拍蚊子都够呛。 更神奇的是,就在沈思源的右掌接触江瑾言的左脸的那一刹那,她像是被人施了定身术,她的手突然僵住了。 这么一来,导致的结果就是,沈思源不像是在打脸某人,更像是在摸某人的脸。 别误会,沈思源这操作,绝不是因为刚才某人占了她便宜,现在她想要占回来。 事情其实是这样的,就在刚才那一刹那,沈思源脑海里响起了礼花绽放的声音。 紧接着,久违的提示音再度响起,告诉了沈思源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随身空间完成终极改造,从此刻起,有限空间升级为无限空间! 闻言,沈思源先是一愣,继而恍然大悟—— 哦,原来之前随身空间突然不让自己进去了,不是因为失灵了,而是因为在升级。 随身空间升级,这本该是一件好事,但沈思源却有一种吐血的感觉。 升级期间暂停使用,这么重要的事,为什么不事先通知我一声?! 还有,升级完成这件事,为什么早不通知,晚不通知,偏要挑在这个时候通知?! 穿越大神你知不知道,这个时候,我本来是想给某人一个大逼兜的,就因为你这不合时宜的通知,打断了我的操作,结果打脸变成了摸脸! 沈思源低着头,默默的收回了按在江瑾言脸庞上的手。 此刻的她,都不敢抬头看江瑾言,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沈思源深感无地自容,不禁恼羞成怒,在心里对穿越大神破口大骂。 是的,穿越大神。 尽管在此之前,沈思源总是因为某些骚操作,在心里吐槽原作者。 但她心里其实很清楚,那些骚操作,未必就是来源于原作者笔下,更大的可能是穿越大神在整活。 只不过,她自知干不过穿越大神,这才把矛头指向了原作者。 吊桥之上发生的事,印证了她心里的那个猜测。 夭寿了,针对我的果然是穿越大神,穿越大神果然想要我死—— 额,这里所指的死,不是生理性死亡,而是社会性死亡。 那要命的摇动,早在沈思源和江瑾言打kiss的时候,就已经停了下来。 由此可见,穿越大神并不是想要沈思源的命。 但是拜穿越大神所赐,沈思源在江瑾言面前,社会性死亡了。 第157章 掐腰吻 沈思源想破头也想不明白,自己到底哪里得罪了穿越大神,穿越大神要这么整自己? 既然想不明白,那干脆就别想了,直接开骂好了。 其实,沈思源已经忍穿越大神很久了,要不是担心遭到穿越大神的报复,她早就开骂了。 现在,沈思源惊愕的发现,自己不骂,像受气小媳妇似的忍气吞声,穿越大神依旧不肯放过自己。 既然骂与不骂,结果都是一样,那还客气什么? 开骂! 虽然沈思源碍于江瑾言的面前,不好直接口吐芬芳,只能选择在心里骂骂咧咧。 但她觉得问题不大,因为她相信以穿越大神的能耐,肯定能察觉到有人在骂他。 沈思源没猜错,穿越大神确实能察觉到。 而且因为想近距离观赏千载难逢的好戏,穿越大神这会儿就猫在距离沈思源不远的地方。 所以他能清晰的察觉到,沈思源把他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 就很气! 穿越大神很想要和沈思源打一架,但他……不敢。 原因很简单,他敢对沈思源动手,他的好兄弟绝饶不了他。 不过,穿越大神不方便明着和沈思源放对,却能暗地里偷偷给沈思源添堵使绊子。 于是,穿越大神就暗戳戳的给沈思源挖了一个很大很大的坑。 挖完这个大坑,或许是天良发现的缘故,穿越大神突然觉得,沈思源这姑娘其实人还不错,自己有事没事就欺负她,好像有那么一点点不厚道。 于是,穿越大神又暗戳戳的给他的好兄弟挖了一个很大很大的坑。 一个人掉在坑里,孤零零的,太惨了。 两个人就不一样了,一起掉在坑里,可以相互慰藉,多好。 再说了,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只有经受过考验,才能更加的稳固。 自己这么做,完全是出于好意,想让他二人之间的关系更进一步,这绝不是为了借机整治他二人。 想到这里,穿越大神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善良了,太体贴了,忍不住给自己点赞。 自诩善良体贴的穿越大神做完这些,便搓着小手,等候好戏登场。 想当年,那么多貌美如花的莺莺燕燕试图勾搭自家好兄弟,结果都铩羽而归。 谁能想到呢,自家好兄弟下凡历劫后,他这棵铁树竟要开花了。 这么一出好戏,可谓是千载难逢,绝对不能错过了。 穿越大神越等越激动,躲在暗处的他,握住了拳头,眼睛瞪的铜铃那么大,一眨不眨的盯着不远处的江沈二人,眼神里充满了期待。 穿越大神的这些骚操作,沈思源现在还无从得知,还不知道自己又要被坑了。 所以她暗暗骂了一通后,心气就顺了,就不追究穿越大神针对自己的原因了。 毕竟,相比起穿越大神,沈思源更在意江瑾言。 沈思源很想知道,江瑾言是不是在捂着嘴憋笑。 于是,她微微抬了抬头,偷偷瞄江瑾言。 只一眼,沈思源只看了江瑾言一眼,脑海里就浮现出一本书。 这本书,不同于沈思源急于要知道其中剧情的那两本书。 那两本书,分别是围绕着女主沈思玥展开的《穿成年代文里的福气包》,以及围绕着女主秦淑兰展开的《重生七零之伟大母亲》。 它们的共同点是:女频文。 这本书则不同,这本名为《娇软尤物进宫后,日日被最强帝王掐腰吻》的书并非女频文,至少不是纯粹的女频文。 这本书的剧情大概是这样的: 男主在末世挣扎求生三年后,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异能。 然后他凭借着异能,与认识多年的好友一起,建立了一个基地。 眼见着基地逐步走上正轨,生活就将迎来崭新的篇章,那好友冷不丁的背刺他一刀,导致他当场去世。 男主死后,并没有转世投胎,而是穿越到了书中世界,在那里通过积攒功德之力,来提升自己的修为。 三年之后,男主因为某个无心的举动,获得了无量功德,从而功德圆满,修成正果。 此时的他,已经具备了穿梭于各个位面的能力,自然可以很轻易的回到原先的那个位面。 于是,男主就回去了,有仇报仇,有冤报冤。 男主大仇得报,但这本书的故事还没完,事实上,故事才讲到一半。 如果说上半部是重生复仇文,那下半部就是后宫种马文。 是的,后宫种马文。 男主报完仇后,凭借着举世无双的统御之能,一统江山,并将那个位面打造成了一个强大的帝国。 作为帝国之主,男主理所当然的开了后宫,有了一个又一个女人。 三个女人一台戏,何况后宫里云集了那么多女人。 可想而知,一群女人在后宫里尔虞我诈,后宫成为了红颜的战场,不断的上演着“宫心计”。 那些女人正斗的厉害呢,女主进宫了。 女主不愧是女主,不仅外表风华绝代,茶艺也是王者段位。 在她步步为营的攻势下,走肾不走心的男主,开始对她走心,后来对她事事上心,最后把自己的一颗心都给了她。 就这样,女主从一个不入流的答应,晋升为正一品皇贵妃,宠冠后宫。 这本书的结尾是,男主和女主携手登上高楼,一起看这盛世烟火。 对于这本书的上半部,沈思源看过之后,不做评论。 对于这本书的下半部,沈思源看了一个大概后,差点冷笑出声。 呵呵,后宫种马文……沈思源心里默念着这几个字,忍不住磨了磨牙。 说实话,以前沈思源看小说的时候,很反感1v1雌竞,但对种马文雌竞并不反感,甚至还挺感兴趣的。 正因如此,沈思源着实看过不少后宫种马文,有时候,看着看着,就看上头了。 事实上,前世沈思源立志要成为鱼塘主,这很大程度上,就是受到了那些后宫种马文的影响。 按理说,这本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后宫种马文,沈思源看了,怎么也不应该这么生气才是。 其实,沈思源之所以这么生气,是因为这本书的男主,不是别人,正是江瑾言!!! 换句话说,在这本名为《娇软尤物进宫后,日日被最强帝王掐腰吻》的书中,江瑾言\\u003d开后宫的种马。 一想到书中世界里,江瑾言不知对多少个女人“掐腰吻”过,刚刚被他“掐腰吻”过的沈思源,就气的直磨牙。 第158章 被表白了 沈思源不知道的是,她和江瑾言打过kiss之后,江瑾言也有很多出乎意料的收获。 收获的信息量太大,这让江瑾言惊诧不已,用了很长时间,才从震惊的情绪里平复。 受此影响,江瑾言没能在第一时间察觉到沈思源情绪的波动。 直到江瑾言回过神来,这才忽然感觉到侧方有杀气。 江瑾言侧头看去,只见沈思源俏脸如罩寒霜,整个人杀气腾腾。 咦,她这是怎么了……江瑾言不明所以,满头雾水。 他实在是想不通,沈思源刚才还那么温柔的抚摸他的脸颊,怎么眨眼的工夫,就变脸了,一脸要把他生吃了的表情。 江瑾言暗叫不妙,虽然不知道沈思源生什么气,但这种时候,认错就对了。 于是,江瑾言当即向沈思源承认错误,表情诚恳,语气认真:“对不起,我错了。” 沈思源侧过身去,表示不接受他的道歉,心里还是很生气。 江瑾言满腔真诚,锲而不舍:“阿源,我错了,我真的错了!你就再给我一次机会,原谅我这一回吧!” 眼见江瑾言的认错如此态度诚恳,沈思源微微动容,想了想,她问道:“你错哪了?” 江瑾言也不知道自己错哪了,但他知道,这个问题答不好,就别指望沈思源能消气了。 江瑾言思考了片刻,一改沉稳内敛的风格,破天荒的打起了直球:“我错在未经你的允许,就擅自喜欢上了你。” 略作停顿,他凝视着沈思源,正色道,“我向你保证,我会用我的余生来守护你。所以原谅我,阿源,原谅我好不好?” 什么情况? 这货是在向我道歉呢?还是在向我……表白呢? 沈思源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所以她有些不确定。 眼见沈思源一脸懵懂的看着自己,江瑾言想了想,索性把话说开了:“我想和你携手共度余生,可以吗?” 哇,真的是表白呢! 尽管沈思源已经两世为人,但这还是她第一次被人表白,而且向她表白的这个人,她其实已经心悦于他。 此时的她,说不心动,那是假的。 说实话,如果不是刚才看了那本糟心的后宫种马文,沈思源八成就顺水推舟的接受了江瑾言的表白。 可是现在,沈思源一想到书中世界里,江瑾言就跟乡下用来配种的种马一样,四处撒种,她这心里就像是吃了死老鼠似的,膈应极了。 因此,沈思源心动归心动,却没有对江瑾言的表白做出回应,而是撂下一句“找人要紧”,便转过身去,朝着深谷的方向,匆匆走去。 沈思源的随身空间恢复正常,而且已经升级成了满级空间,这意味着,她又有了足够的自保能力,可以亲自去深谷找人了。 是的,沈思源急于离开这里,前往深谷,纯粹是因为她想要尽快把满芳草等人找回来,绝不是因为她一时间不知道该怎样面对江瑾言,想要借机逃避。 江瑾言看着沈思源仓皇逃离的背影,正准备追上去。 突然,他心有所感,侧头看向桥下深渊的某个地方。 江瑾言敏锐的意识到,那里有些不对劲,有心要一探究竟。 但他记挂着沈思源的安危,不敢在此久留,看了几眼,没看出什么,便没有深究。 隐藏在那里的穿越大神,目送好兄弟的背影渐行渐远,直至消失不见,这才松了一口气,悬着的一颗心总算是放了下来。 经此一事,穿越大神意识到,好兄弟纵然下凡历劫,修为大打折扣,也不是好惹的主儿。 于是,他收起了看好戏的心思,悄咪咪的溜走了。 *** 因为地上有不少脚印,江沈二人原以为循着那些脚印,就可以找到满芳草等人。 但很快,他们就发现他们的想法太简单了,这个深谷的情况远比他们想象的要复杂。 沈思源看着似曾相识的景象,迟疑片刻,停下脚步,左顾右盼一阵后,有些不确定的开口:“我们好像一直在绕圈子,绕来绕去,就是绕不出去。这是什么情况?难道说,我们是遇到传说中的‘鬼打墙’了?” 江瑾言苦笑一声:“目前看来,是这样的。” 江瑾言还能笑得出来,沈思源却怎么都笑不出来了。 她和江瑾言来这里,是想要救人的,结果人没救成,反而把自己搭进去了,这算什么事儿啊? 眼见沈思源面露愁容,江瑾言温言宽慰道:“这个所谓的鬼打墙,看似神秘莫测,实则有规律可循。只要找到其中的规律,就可以将其破解。” 闻言,沈思源精神一振,立刻追问道:“那这规律该怎么找呢?” “只要通过不断的观察,就能找到其中的规律。”江瑾言详细的解释道,“刚才这一路上,我做了不少记号。通过那些记号,我发现这个所谓的鬼打墙,它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变化,应该是一天一个循环。这种情况下,只要仔细观察一两天,就能将其中的规律找出来。我们是今天下午进来的,不出意外的话,早则明天下午,迟则后天下午,我们就能出去了。” “啊,还要等到明天下午甚至后天下午,才能离开这鬼地方呀?”沈思源愁容不减,“那我表妹他们可怎么办呀?这期间,那几个孩子要是遇到了危险,能全身而退么?” 沈思源有随身空间这个法宝傍身,她可以不用担心自己和江瑾言的安危,但她不能不为满芳草等人担心,担心他们在救援到来前,人就没了。 老实说,江瑾言也很担心,但事已至此,他只能安慰沈思源:“这个深谷里面的情况,你也看到了,除了有点绕,其他都还好。在这种环境下,那几个孩子待上个一两天,应该不成问题。” 沈思源叹了口气:“但愿如此吧。” “那个,今天晚上我们肯定是出不去了,趁着现在天还没黑,我们赶紧找个住处吧。你觉得,哪里比较合适呢?”江瑾言不动神色的转移话题。 沈思源的注意力,立刻被这个话题吸引,开始琢磨哪里适合住上一晚。 片刻后,沈思源沉吟道:“我们刚才有路过一个山洞,那个山洞附近虽然杂草丛生,但胜在没有野兽活动的踪迹。要不这样,我们现在就过去收拾收拾,今天晚上就在那里将就一晚吧?” 江瑾言自然是欣然同意。 或许是否极泰来,经历了那么多糟心事之后,江沈二人时来运转,居然在前往那个山洞的途中,遇到了一头傻狍子。 于是,他二人的晚饭有了着落。 这天晚上,江沈二人围坐在火堆前,一边吃着烧烤,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 虽然由于种种原因,他二人暂时还无法向对方敞开心扉,都还是有所保留。 但不可否认,经过这番闲聊,江沈二人关系融洽了许多。 第159章 一片真心 吃过晚饭,江瑾言主动收拾残局。 然后,他把收拾干净的山洞让给沈思源,自己则在山洞外面,找了一棵高树,和衣躺了上去。 山洞里,沈思源闻着火堆那里传来的阵阵药香,脸上露出既有点心动,又纠结不已的神色。 这阵阵药香,来源于一堆草药,而那堆草药,是江瑾言为了防止沈思源被蚊虫叮咬,特意找来的。 江瑾言对沈思源很上心,这一点,从熏蚊虫这个细节就能看出来。 再联想到之前江瑾言曾不止一次的冒险救出自己,沈思源有理由相信,他对自己一片真心。 可问题是,他的这片真心能持续多久?将来他会不会变心? 自从沈思源看过那本《掐腰吻》后,沈思源就对江瑾言的人品产生了怀疑,怀疑这货将来有朝一日,很可能会见异思迁,喜新厌旧。 虽然至今为止,江瑾言还没有让沈思源失望过,但她总觉得心里不踏实,以至于她难以决断。 么得办法,沈思源缺乏感情经历,辨识渣男的水平差劲,一时之间,她拿不准江瑾言这个人到底是渣还是不渣,自己能不能和他在一起。 沈思源在心里权衡许久,决定再考察江瑾言一段时间。 做出这个决定后,沈思源依旧难以入睡。 嗯,倒也不全是因为江瑾言,沈思源心里还惦记着满芳草等人,一想到他们至今下落不明,她就担心的睡不着觉。 同样担心的睡不着觉的,还有秦淑娟等人。 因为前去找人的江沈二人有去无回,所以秦淑娟等人不仅仅是担忧满芳草等人的安危,还要为江沈二人的安危担忧。 这种情况下,秦淑娟等人怎么能睡得着觉呢? 尤其是秦淑娟和王明珍,她俩不仅睡不着觉,还吃不下饭,身体状况不是一般的差,已经经不起折腾了。 即使是和她俩不怎么熟的陈煜成,这个时候也看不下去了。 于是,陈煜成站了出来,好说歹说让她俩回屋歇息一会儿。 安置好她俩后,陈煜成松了口气,正准备回屋睡觉,却惊讶的发现,都这么晚了,谢芳菲还在院子里来回走动,浑身上下都透着焦躁不安的情绪。 因为江瑾言的劝解,陈煜成已经不再针对眼前这个谢芳菲了。 现在见她整个人焦躁不安,陈煜成想当然的认为,她是在为江瑾言他们的处境担忧,登时对她的印象再次改观,好感度飙升了一大截。 于是,陈煜成走上前去,真心实意的劝她今晚就不要担忧江瑾言他们了,有什么事明天再想也不迟,现在还是早点回去休息吧。 没错,谢芳菲确实有在担忧江瑾言他们,但她担忧的不只是这些,还有其他的事。 那些事,涉及到了她的个人隐私,触动到了她内心深处的伤疤,所以她没法跟别人说,只能深藏在心底。 此刻,面对好言相劝的陈煜成,谢芳菲有苦说不出,只能强笑着点点头,表示自己晓得了。 陈煜成不明真相,看到谢芳菲接受了自己的建议,就立刻放心了,笑着和她说了一声“晚安”后,转身就要离开。 就在这时,谢芳菲叫住了他:“陈知青,你先别走,我有件事想请你帮忙。” “什么事?”陈煜成回身,好奇的问道。 谢芳菲沉默几秒后,咬了咬唇,似是下了什么决心,缓缓道:“我这里有些东西,想交给我的娘家人,但那些东西,不方便邮寄。陈知青你回京城老家,能不能帮我把那些东西给我的娘家人捎过去?” 陈煜成是个热心人,他一口答应了下来:“当然可以啊!老乡,你有什么东西,只管拿过来,我保证给你送到!” “那些东西,我现在还没准备好。”谢芳菲沉吟片刻,“明天下午,明天下午我应该就能准备好,到时候我拿给你。” 顿了顿,她小声道,“我托你给我的娘家人捎东西这件事,我不想让我的婆家人知道,所以我希望你能替我保密。” 陈煜成先是一愣,接着,也不知道他脑补了些什么,只见他露出“我懂了”的表情,然后左顾右盼,压低声音:“好的,我一定会替你保密的,老乡你就放心吧。” 谢芳菲点了点头,面带微笑,郑重道谢。 目送着陈煜成的背影渐行渐远,谢芳菲脸上的笑容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浓得化不开的担忧,以及一丝……决绝。 谢芳菲从怀里取出一把匕首。 这把匕首,是今天上午,他们几个分头行动前,沈思源塞给谢芳菲的,因为在场所有人里面,就属谢芳菲看上去最柔弱。 当时,谢芳菲觉得自己身边有钱友平这个“保镖”,这把匕首估计是用不上的。 但是现在,她不这么想了。 谢芳菲低着头,凝视着这把闪烁着寒光的匕首。 或许是寒光映照在了脸庞上的缘故,此时的谢芳菲,脸庞上隐隐浮现出肃杀之意。 *** 第二天一大早,江沈二人草草的吃完早饭,便开始在深谷里转悠起来。 今天江沈二人和昨天一样,在途中遇到了野味。 但今天的情况与昨天又有所不同。 昨天遇到的是一头憨憨的傻狍子。 今天遇到的则是以凶猛着称的野猪,而且不是一头,是一群,一大群! 两者的战斗力根本不在同一个层次! 眼见一大群野猪气势汹汹的朝自己杀过来,沈思源表面上花容失色,但心里头却在暗叫可惜。 可惜身边有个碍事的江瑾言,不然可以把这些送上门的肉收进空间……沈思源无声的吐槽了一句后,正要拉着江瑾言跑路,腰间忽然一紧,江瑾言把她抱上了一旁的参天大树。 按照常理来说,江沈二人又没有招惹这些野猪,只不过是和这些野猪狭路相逢而已,顶多是挡了这些野猪的道,现在他二人都躲到树上,把路让出来了,这些野猪就该放过他二人才是。 但是这些野猪蛮不讲理,眼见江沈二人上了树,还是那副咄咄逼人的样子。 它们绕着树转了几圈,为首的那头野猪,竟然开始撞树了! “砰砰砰”的撞击声里,江沈二人所在的那棵参天大树剧烈晃动。 第160章 她的心声 为了避免沈思源因为晃动从树上掉下来,江瑾言的手臂紧紧揽住她的纤腰不放。 虽然沈思源有足够的自保能力,就算掉下去,也不会怎么样。 但江瑾言的这一举动,还是触动到了她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 于是,就在这个树下野猪乱撞的时候,树上的沈思源怦然心动,心头小鹿乱撞。 正所谓,世事无常,人心易变。有的人现在看着是好的,不代表以后也是好的。 不过,虽然身边这个人,谁也不能保证他将来会不会变成一个渣男,但至少现在,他对自己的这份心意,出于真心,不是吗? 既然现在的他是真心的,那自己为什么不去试着接受他呢? 已经渐渐动心的沈思源,试着说服自己。 可能是撞累了吧,不停撞树的那头野猪消停了下来,“砰砰砰”的撞击声也随之消失。 四周又恢复了宁静。 尽管这一大群野猪还在树下徘徊,这份宁静可能只是暂时的。 但此刻,依偎在江瑾言怀里的沈思源,有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也正是在此刻,沈思源心里有了决断。 既然心意已决,沈思源就想立刻把自己的心意告知江瑾言。 但她不准备直说,因为她认为,直说不符合她淑女的形象。 沈思源咳嗽一声,清了清嗓子,尽量让语气显得若无其事:“那个,你都在前进大队插队好几年了,我家是个什么情况,你应该或多或少都有听说过。那么你家呢?你家是个什么情况?” 江瑾言愣了愣,他没明白沈思源怎么突然问起了他的家庭情况。 沈思源也觉得自己这话说的过于隐晦,很难让人明白她的真实意图。 她想了想,决定把话说直白点:“虽然我并不在意你出身于什么样的家庭,但是你家里都有些什么人,这我总该了解一下吧?要是什么都不了解,我以后怎么跟你的家人打交道?” 听到这里,江瑾言隐隐有些明白沈思源的意思了,但他现在还不敢百分百的确定。 于是,他小心翼翼的试探道:“你是……那个意思吗?” 自诩淑女的沈思源,矜持的“嗯”了一声。 江瑾言顿时狂喜。 爱情来的太快就像龙卷风,以至于他有种身处梦幻的不真实感。 他深吸一口气,按捺住内心的狂喜,用求证的目光投向沈思源:“真的是我心里想的那个意思吗?” 顿了顿,他又紧张兮兮的追问了一句,“我心里想的那个意思是什么意思,你是知道的吧?” 沈思源好笑的看他一眼,忍不住就想逗逗他。 于是,她瞪大了眼睛,一脸莫名其妙:“你这话问的有趣,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我怎么知道你心里想的那个意思是什么意思。” 这话一出口,江瑾言顿时心里“咯噔”一下,不由的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会错意了。 一想到自己可能会错意,人家沈思源可能不是那个意思,江瑾言心里立刻涌起抗拒和忐忑的情绪。 我就是随口开个玩笑,你该不会是当真了吧……眼见江瑾言的脸色陡然僵住,沈思源心里很过意不去。 沈思源犹豫了片刻,咬了咬唇,一把握住江瑾言的手,准备用实际行动证明: 自己愿意和携手共度余生。 却不料,她刚握住江瑾言的手,还没来得及进行下一步动作,心里就生出一种奇异的感觉,仿佛这一刹那,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但又不知道那是什么。 仅仅是那么一刹那,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便消失了,以至于沈思源还以为那只是自己的错觉。 但那种感觉实实在在的影响到了沈思源,使得她怅然若失,心里空落落的。 在这种情绪状态下,沈思源情不自禁的在心里感慨了一句:不求天长地久,但求曾经拥有。 她刚感慨完,就察觉到,江瑾言的手猛的颤抖了一下。 沈思源抬头一看,只见江瑾言正盯着自己,他的眼睛里,有着茫然、错愕、震惊,以及浓浓的不解。 是的,不解。 就在刚才,江瑾言听到一个声音:“不求天长地久,但求曾经拥有。” 这声音江瑾言再熟悉不过了,一听就知道这是沈思源的声音。 可问题是,刚才沈思源根本就没有张嘴说话呀! 这来历不明的声音,让江瑾言很是不解。 沈思源哪里知道自己内心的感慨,竟会让江瑾言听了去。 不明真相的她,实在想不通,好端端的,江瑾言盯着她看做什么,而且看她的眼神怎么越来越奇怪了。 他这是什么眼神啊?简直莫名其妙……沈思源在心里吐槽了一句后,正准备向江瑾言询问缘由。 就在这时,沈思源敏锐的察觉到,江瑾言的手轻微的动了一下。 沈思源心里一动,忽然意识到一件事。 之前她只要和江瑾言有肢体接触,就能读取原书的剧情。 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种读取原书剧情的方式,就不奏效了。 这是什么情况?为什么现在我拉他的手,不能像以前那样,读取原书的剧情了……沈思源心里泛起了嘀咕,她的眼睛里,也涌起了不解的情绪。 反观江瑾言,经过刚才的观察,他心里倒是有了几分了然。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自己听到的古怪声音,应该是来自于沈思源的内心深处。 换句话说,自己能听到沈思源的心声。 心声是一个人的内心深处的体现。 所以说,这段时间以来,沈思源有事没事就接近我,并不是因为她有多喜欢我,而是为了通过这种方式,读取那什么剧情?! 想到沈思源接近自己是别有用心,其实她并不喜欢自己,至少没有自以为的那么喜欢自己,江瑾言胸口就像被人狠狠捅了一刀,心痛到难以呼吸。 与此同时,他的内心深处,油然而生荒诞、滑稽、愤怒、抗拒等情绪。 受这些情绪的影响,江瑾言一改昔日的从容淡定,表情出现了明显的扭曲、挣扎。 沈思源对此很困惑,忍不住在心里嘀嘀咕咕起来: 他这是什么表情啊?怎么感觉怪渗人的,不知道的,还以为谁欠了他的钱不还呢…… 第161章 你这个渣男! 沈思源的心声揭开了潜藏的真相,江瑾言打心底不愿相信这是真的。 为了说服自己,江瑾言拼命的在心里告诉自己:自己什么都没听见! 可偏偏沈思源的心声源源不断的传来,仿佛是在不停的提醒着江瑾言:这是真的,这是真的,这就是真的…… 江瑾言脑袋里“嗡嗡”的,这种状态没有持续多久,他就承受不住了,心态一下子崩了。 啪嗒! 江瑾言用力甩开沈思源的手。 心态炸裂的他,试图用这种方式,摆脱那些令他心烦意乱的心声。 这样一来,江瑾言确实听不到沈思源的心声了。 可问题是,他这个甩手的举动,很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沈思源看着那只被甩开的手,眼里露出极度震惊之色。 自己带着满腔真诚,伸出手握住江瑾言的手,想要用实际行动告诉他,自己愿意和他携手共度余生。 可结果呢,江瑾言是怎么对她的? 甩开了,甩开了,江瑾言竟然狠狠的甩开了她的手! 沈思源整个人都呆住了,她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会被江瑾言这么粗暴对待。 过了片刻,沈思源回过神来,立时心头一阵火大。 她睁大眸子,怒火欲喷的瞪着江瑾言,咬牙切齿的问:“你这是想干什么?!” 江瑾言还没从惊悉真相的打击中缓过来,听到沈思源的问题,他没有多想,下意识的回了一句:“我只是不想和你牵手而已。” 江瑾言说这话时,他的重点是“牵手”这两个字。 他已经发现,在“牵手”的状态下,自己可以听到沈思源的心声。 而他并不想听到那些令他心烦意乱的心声,因此他不想要“牵手”。 换句话说,江瑾言抗拒的是“牵手”这个动作。 然而,说话人与听话人之间,往往存在着理解错位的情况。 沈思源听了这话,没有get到江瑾言的意思。 她的重点落在了“和你”这两个字上,以为江瑾言抗拒的是她这个人。 沈思源冷笑一声:“不想和我牵手,那你想和谁牵手?” 话音刚落,她就一下子反应过来,“哦,我懂了。”她知道江瑾言想和谁牵手了。 那本书里,有这么一个情节,也是最后一个情节: 那个名为江瑾言的男主,牵着女主的手登上高楼,一起看这盛世烟火。 所以说,江瑾言是想和女主那样的女子牵手,对吧? “你这个渣男!”沈思源气炸了。 现在在极端愤怒中的她,不顾树下还有一大群野猪围着,就要往下跳,远离江瑾言这个渣男。 江瑾言见状,顾不上细想自己怎么就成渣男了,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强行把她拉了回来。 “放手!” “不放!” “快放手!” “就不放!” “你给我放手!” “我是不会放手的!” 这两人在树上拉拉扯扯。 沈思源原本就战斗力爆表,空间升级后,战斗力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越发了得了。 奈何强中更有强中手,论战斗力,江瑾言比起沈思源还要更胜一筹。 这种情况下,沈思源使出洪荒之力,也没能挣脱江瑾言的手。 其实,江瑾言拉着沈思源的手不放,固然是存了私心,不愿让沈思源就这样离他而去,但主要还是不想让沈思源受到野猪的攻击。 但凡有点理智的人,都该明白,江瑾言这么做,是出于好意。 然而,泼天的怒火,让沈思源脑中那根名为理智的弦,在一点点绷紧,眼看就要绷断了。 此刻的沈思源,她完全感受不到江瑾言的好意,她只知道江瑾言这个渣男纠缠着她,不放她走。 沈思源盯着近在咫尺的江瑾言,眯了眯眼,从牙缝里挤出声音:“我最后再问你一遍,到底放不放手?” 单打独斗的话,沈思源确实不是江瑾言的对手。 但她可是拥有随身空间的主儿,必要时,可以将其作为杀手锏使用。 江瑾言要是再不放手,可就彻底把她惹恼了,到时候,完全失去理智的她,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保不齐就要用随身空间这个杀手锏对付他了。 真要是走到了那一步,江瑾言的余生可能都要在沈思源的随身空间里蹲着了。 江瑾言虽然不知道自己搞不好就会被判处“终身监禁”,但是知道沈思源现在就像个炸药包,一点就炸。 在这样的情况下,继续硬拉着她不放,肯定是不行的。 可问题是,直接放开盛怒中的她,任由她到处乱跑,也是不行的。 这个时候,绝不能放开她,至少在把她哄好之前,绝不能让她离开自己身边。 我得想个办法让她消气…… 江瑾言在心里迅速分析、权衡之后,决定用诚意打动沈思源。 只见江瑾言露出郑重之色,语气诚恳的说:“实不相瞒,两世为人的我,确实接触过很多人和事。但是,我至今只牵过你一个人的手,以后也只会牵你一个人的手。因为我的心很小很小,装了你一个人之后,就再也容不下其他人了。” 说到这里,他声音放缓,隐隐露出恳求之意,“阿源,不要再生我的气了,好不好?” 两世为人,这是江瑾言前世今生最大的秘密。 为了打动沈思源,江瑾言不惜把自己最大的秘密告诉了她,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看到江瑾言这么有诚意,沈思源顿时有些动容。 盛怒中的她,气消了一大半。 要不,再给他一次机会吧……沈思源心里忍不住犹豫起来。 犹豫了片刻,沈思源挑了挑眉,开口问江瑾言:“为了我这一棵树,放弃整个森林,你真的能够做到这一点?” 江瑾言表情认真的看着沈思源:“我的心很大很大,自从心中有了你,便拥有了全世界。我都拥有全世界了,还要森林做什么?不需要的。” 说着,他牵起沈思源的手,与她十指交握,眼眸里充满了前所未有的坚定,语气缓慢,一字一顿的说,“有你足矣。” 虽然沈思源听了这话,有做出回应,但她安安静静的,没有像刚才那样试图挣脱江瑾言的手,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更何况,江瑾言听到了沈思源的心声:“哼,我就姑且相信他一回……” 听到这里,江瑾言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然而,事实证明,江瑾言放心的太早了。 第162章 你想当海王?! 下一刻,江瑾言就听到沈思源在心里继续嘀咕:“就是不知道他值不值得信任,以后会不会变心啊。哼,就算他变心了,化身种马开后宫,那也没有关系。到那时,我就可以毫无心理负担的去实现我的宏愿,成为鱼塘主,美滋滋的养鱼。这世界这么大,只要肯下功夫,不愁找不着可爱的鱼苗,我还真不是非他江瑾言不可……” 江瑾言听着听着,心里不由的涌起了荒诞的、不真实的感觉。 有那么一瞬间,他疑心这是不是自己的幻听。 说实话,江瑾言早就知道沈思源这姑娘心口不一,时常说一套做一套。 但要不是听到沈思源的心声,他做梦都想不到,这姑娘心里蕴藏着怎样的“宏图大志”,那个“宏图大志”有多么的离谱。 江瑾言一时间陷入了极大的震撼中,心神恍惚的他,不由的脱口而出:“你想当海王?!” 这话一出,沈思源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巨响,露出见鬼般的表情,震惊的看着江瑾言。 震惊过后,沈思源第一反应是:什么情况,为什么江瑾言会知道我暗戳戳许下的宏愿? 第二反应是:夭寿了,继昨天之后,今天又社会性死亡了! 第三反应是:啊,我懂了!一定是我刚才不小心说漏嘴了! 沈思源哪里想得到江瑾言竟然会读心,能听到自己的心声,她以为是自己刚才在心里吐槽吐的太嗨,一不留神就把自己的宏愿给吐露了出来。 我的妈诶,我的宏愿,我自己在心里想想无所谓,可要是被别人听去,那可就……太羞耻了! 这一刻,沈思源羞耻到恨不得满地打滚,感觉都没脸做人了。 怎么办,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沈思源心里慌得一批。 就在她不知道该怎么收场时,忽然听见远处传来隐隐约约的声音。 那声音有些嘈杂,似乎是猪叫声,其中又夹杂着一些惊呼声。 沈思源心里一动,低头看向树下,这才发现树下的那一大群野猪,不知何时已经离开了。 “不好,那些野猪可能让我表妹他们给碰上了!我表妹他们都还是孩子,哪能应付的了野猪?我们得赶紧去救他们!” 说完这话,沈思源就试图挣脱江瑾言的手。 江瑾言此刻还陷在巨大的震撼中,一时不备,就被沈思源轻易挣脱。 挣脱束缚后,沈思源就慌忙跳下树,循着声音,逃也似的跑了过去。 沈思源这么着急跑路,主要是因为她自觉在江瑾言面前丢了大脸,一时间无法面对他,便想趁机摆脱他。 至于赶去营救满芳草等人,说实话,她现在还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听到了他们的惊呼声,他们需不需要自己去营救。 虽然沈思源此行的目的,就是要找回满芳草等人,因此她现在急于要知道他们的下落。 但如果可以的话,她更希望刚才听到的惊呼声不是来自于他们。 这个深谷这么大,他们几个哪能就这么倒霉,碰上那一大群野猪呢……沈思源在心里给了自己一个安慰。 然而,人倒霉起来,喝凉水都塞牙,满芳草他们几个就是这么倒霉,那一大群野猪还就让他们给碰上了。 说起野猪,从昨天到现在,这已经不是满芳草他们几个第一次碰见野猪了。 早在昨天上午,余震发生后不久,他们就碰见了一大群野猪。 那群野猪几乎个个都长着一副锋利的獠牙,普通人被那种獠牙拱一下,不死也得脱层皮。 正是为了不让野猪拱到自己,他们才会慌不择路,匆匆逃到这个传说中很危险的深谷。 虽然进入深谷后不久,缀在他们身后的野猪就消失不见了,他们暂时不用担心会被野猪拱。 但问题是,他们进得来,却出不去了—— 他们明明是从吊桥那里进来的,可一眨眼的工夫,他们就找不着那座吊桥了,又过了片刻,他们就找不着北了,只能在深谷里瞎转悠。 换句话说,他们迷路了,迷失在了这个深谷里。 他们都是十几岁的孩子,几个孩子在荒无人烟的深谷里迷路,这本身就是一件很危险的事。 更何况,这个深谷里的某些地方弥漫着有毒的瘴气,甚至还有传说中诡异莫测的“鬼打墙”。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他们处境堪忧。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们暂时不用为吃饭问题发愁。 他们一行人,共有七人,其中四个男孩,三个女孩。 那四个男孩,他们都来自于大城市,家境颇为殷实,而且他们四个在家颇受重视。 所以,他们四个身上或多或少都有些糖果、糕点之类的零食。 当然了,他们四个随身携带的零食分量有限,勉强够自己吃一顿两顿,能起到的作用有限,只能说聊胜于无。 那三个女孩——也就是满芳花姐妹和许甜甜就不一样了,她们三个身上都斜挎着一个“应急包”。 所谓的应急包,就是沈思源分发给亲朋好友的帆布包。 别看这些帆布包外表平平无奇,甚至可以说很不起眼,实则暗藏玄机—— 帆布包里面,不仅有盐、糖、饼干、地瓜干、黑豆粉之类的吃的,还有水壶、打火机之类的用的,甚至还有纱布、消炎药、退烧药之类的医疗用品。 除此之外,满芳花身上还背着一个背包。 这个背包,是沈思源得知满芳草要外出挖野菜后,为她精心准备的。 因为沈思源最担心的是,满芳草在外面挖野菜,挖着挖着,就体力不支了。 所以沈思源给满芳草准备的这个背包,主要是用来给满芳草开小灶,补充体力的。 背包里面,除了高热量的零食之外,还有挂面、香肠、午餐肉之类的食材,甚至还有一个网红泡面锅。 值得一提的是,考虑到这个背包分量不轻,沈思源没有把它交给身体羸弱的满芳草,而是把它交给了身体健康的满芳花,嘱咐她替妹妹好好保管,别弄丢了。 满芳花虽然脑子不太灵光,却能将沈思源的嘱咐牢牢记在脑海。 哪怕是在余震突然来袭时,她也不忘把安放在简易灶台上的锅端走。 虽然端着锅跑路,这个举动看着有点傻,但也正是因为这个举动,他们迷失在深谷里后,还能吃上一口热的。 三个帆布包+一个背包,这四个包里面的物资,就足够他们几个吃上一段时间了。 更何况,这个深谷里虽然荒无人烟,却不缺野菜、野果等。 所以说,他们暂时不用发愁吃不上饭。 实际上,他们进入深谷后,不仅吃上了饭,而且吃的还不错。 虽然昨天上午,他们那快要到嘴的鸭子飞了,但到了昨天下午,他们又打到了一只野兔,还挖到了好几斤野山药。 于是昨天傍晚,他们用那个网红泡面锅焖了兔肉、山药,焖好后还在上面撒了一些野葱和野芹菜的碎末,配上清汤挂面,可以算是很不错的伙食了。 今天早上,他们蹲在溪边洗漱的时候,无意中发现溪水里有不少鱼,就想办法抓了几条上来。 于是今天上午,他们吃上了野菜鱼汤面。 野菜鱼汤面鲜美可口,滋味不是一般的好,让人吃了还想吃。 为了让自己今天中午也能吃上野菜鱼汤面,他们决定蹲守在溪边,继续抓鱼。 平心而论,满芳草他们几个能在野外找到这么多食材,野外生存能力算是很不错的了。 但,他们几个毕竟还是孩子,野外生存方面的阅历和经验还不够丰富。 比如,身在野外时,不能远离水源,但也不宜距离水源太近,因为水源附近时常会有野兽出没。 这不,几个孩子正聚在溪边,兴高采烈的抓鱼呢。 突然,他们身后传来杂乱的脚步声。 回头一看,好家伙,一大群野猪正朝他们这里杀过来! 七个孩子里,年纪最大的那个男孩率先反应过来,大吼一声:“快跑!” 登时,孩子们朝着小溪两侧飞奔,作鸟兽散。 突然,身体素质最差的满芳草脚下一软,猛的一个踉跄,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与她一起逃跑的满芳花,观察力不够敏锐,竟然没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她摔倒了,自然也就没能立刻把她拉起来。 那群野猪跑得很快,转瞬将至。 眼见为首的那头野猪,它那粗壮的大猪蹄子,很快就要踩到满芳草那小小的身体。 一旦踩中,这对于体弱多病的满芳草来说,无疑是致命的! 千钧一发之际,有个人冲了过来,一把拽起摔倒在地的满芳草,二话不说,拔腿就跑。 第163章 被扑倒了 那个人,就是年纪最大的那个男孩,他叫顾明敏。 顾明敏反应确实很快,身手也很利落。 正常情况下,他自己应该是可以摆脱身后的野猪,逃出生天的。 可现在,他带着一个腿脚不太利索的满芳草,就相当于带着一个累赘,摆脱野猪的难度直线上升,想全身而退估计有点悬了。 眼见野猪穷追不舍,越追越近,满芳草强忍着恐惧,对顾明敏说:“顾家哥哥,别管我,你快跑,赶快跑!” 顾明敏和满芳草昨天上午才认识,到现在为止,满打满算,两个人也就认识了一天。 短短的一天而已,两个人之间自然不可能有什么深交,顶多算是普通朋友。 在这种生死关头,顾明敏放下与自己交情泛泛的满芳草,独自逃生,实属正常,谁也不能苛责他什么。 更何况,满芳草都已经主动开口让顾明敏别管她,赶快跑了。 这种情况下,顾明敏完全可以毫无心理负担的独自逃生。 但,顾明敏并没有选择独自逃生,他始终紧紧拽着满芳草,对她不离不弃,坚持要带着她一起逃生。 顾明敏今年才十五岁,小小年纪的他能在生死关头做出这样的选择,说真的,这有点了不起的。 要知道,即便是成年人,也未必能做到这一步。 可问题是,这样一来,顾明敏逃生的速度就不可避免的降了下来。 导致的结果就是,野猪追了上来,顾明敏和满芳草谁都跑不了,双双陷入极度危险中。 突然,满芳草大喊大叫起来:“阿源姐姐,救命,救命啊!” 因为在过去的一天里,顾明敏曾不止一次的听满芳草说过,她表姐沈思源有多么多么厉害。 所以顾明敏知道,满芳草口中的“阿源姐姐”,就是她那厉害表姐。 顾明敏正是中二的年纪,脑回路和成年人不太一样。 遇事决断时,他不计较功名利禄,不计较利益得失,仅凭着一腔热血,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此刻的他,虽然也畏惧死亡,但他认为,既然死亡不可避免,那就应该勇敢的去面对,绝不可以畏畏缩缩的,当个胆小鬼。 哭哭啼啼喊救命? 绝不可以! 顾明敏皱眉看着满芳草,不赞同的说:“别喊救命了!这个时候,别说喊你表姐,就算是喊爹喊娘喊老天爷也是白搭,不会有人来救你的。” “可是,”满芳草看了一眼顾明敏,抬手指了指不远处的空地,“我表姐已经来了,她赶过来救我们了!” 顾明敏侧头一看,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不远处的空地上,站着一个很好看的小姐姐。 伴随着她的到来,那群野猪停止追击,齐刷刷的扭头看向她。 被那么多双泛着红光的眼睛死死盯着,沈思源依旧镇定自若。 只见她斜了那群野猪一眼,冷笑一声,语气里有着不加掩饰的鄙夷和不屑:“喂,我说你们这些猪,欺负几个孩子算什么本事,有本事跟我来呀。” 顾明敏看着沈思源那小身板,听着她出言挑衅野猪,不禁对她的安危极为担忧,可偏偏他无能为力。 此刻的他,内心无比煎熬和焦虑,只能以吐槽的方式来缓解内心的情绪:不是吧不是吧,你确定你表姐是来救我们的,而不是来送菜的?再说,野猪又听不懂人话,你表姐和它们说这些,能有什么用?确定不是在说话废话…… 吐槽着吐槽着,他见识到了令他震惊的一幕: 沈思源转身跑向了树林深处,那群野猪竟然很听话的跟着她,也跑向了树林深处。 跟着就对了! 刚才沈思源很不讲武德的,用碎石子砸了这群野猪里面的小野猪。 当面欺负自家幼崽,暴脾气的野猪能忍? 当然不能忍! 于是,那群野猪在领头猪的带领下,有一个算一个,全都跑去追杀沈思源。 沈思源敢单挑一大群野猪,是因为她拥有随身空间这个法宝,可以把野猪收进随身空间里。 但这个法宝是见不得光的,所以沈思源不敢当着满芳草等人的面,直接动用随身空间。 沈思源的打算是,自己带着野猪跑出一段距离,跑到其他人看不到的地方,悄悄把野猪给收起来。 但她没想到的是,这一大群野猪,尤其是为首的那头野猪,跑的贼快,快的超乎想象。 沈思源自觉还没跑出去多远呢,为首的那头野猪就追了上来,它那锋利无比的獠牙就快要戳到沈思源了。 都到了这一步,沈思源也顾不上那么许多了,就要冒着被发现的风险,立即动用随身空间。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这时,一阵风刮来,沈思源眼前一花,冷不丁的就被扑倒在了地上。 紧接着,又是一阵风刮来,那一大群胖墩墩的野猪,轻飘飘的宛如一张张薄纸,随风飘向了远方。 “风吹野猪飞”的这一幕,实在太过于匪夷所思,可谓是天下奇景。 搁在平时,沈思源一定会凝神细看,并想办法弄明白这是什么情况。 但现在,她无心观看,更无心深究其中缘由。 因为她被突然出现的江瑾言扑倒后,两个人抱在一起,在草地上咕噜噜滚了几圈,以至于她现在还有点懵圈。 等到沈思源从懵圈之中回过神来,她这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自己正和江瑾言抱在一起。 草地上,两人静静相拥,两心相依。 这一刻,沈思源只感觉两颗心无比接近。 沈思源抬起眼眸,与近在咫尺的江瑾言四目相对。 暧昧的气氛在两人之间发酵。 沈思源满身都笼罩着江瑾言独有的清冽气息,切身的感受到他温热的呼吸,她的眼神渐渐开始迷离。 江瑾言将沈思源纤细的身子抱在怀中,因为距离很近,甚至能感受到她胸口的起伏,那微触的柔软。 一时间,他情难自禁,很想照着那双比樱花瓣还娇嫩的唇瓣吻下去。 于是,他顺从内心的想法,缓缓低下了头。 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第164章 灵泉水 就在这个紧要关头,不远处传来隐隐约约的呼唤声。 这应该是满芳草等人在呼唤沈思源。 不好,这附近还有其他人……沈思源心里一凛,迷离的眼眸瞬间恢复清明。 紧接着,她一把推开了江瑾言,慌慌张张的站起身,迅速整理凌乱的头发和衣服。 别说那几个孩子不大可能找到这里来,就算他们能找过来,我也有办法把他们送走,所以你大可不必担心会被他们撞见了……江瑾言没能吻到心爱的姑娘,他是真的心有不甘,可他又不敢明言,只好在心里默默吐槽。 整理完了,沈思源变的不那么慌张,冷静了许多。 很快,她就察觉到了不对。 沈思源看着江瑾言,求证道:“刚才那两阵妖风,是你弄出来的吧?” 江瑾言微微思索了一下,很坦然的点了点头。 结合之前的见闻,沈思源心里闪过一个猜测,于是她接着问:“你是来自末世的风系异能者?” 江瑾言的眼神里闪过一抹诧异,反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来自末世?” 看过那本《掐腰吻》的我当然知道你来自末世,而且我还知道你重返末世后,开了后宫,呵,还找着了真爱呢。 一想到江瑾言重返末世后做的那些“好事”,沈思源心里便涌起了强烈的反感和恼怒。 “不需要太在意某些细枝末节。”沈思源不愿提起那本糟心的书,关于它的情况绝口不提,随口敷衍一句,转而问道,“你既然有这样的异能,那刚才直接把那群野猪吹飞不就得了,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把我扑倒?你说,你到底安的什么心?!” 江瑾言心虚了一下,表面不动声色,一本正经的说:“我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风,不过我能力有限,不能保证一阵风吹过去,只吹野猪不吹你。为了安全起见,我只好先把你扑倒,再吹走野猪。所以说,我这么做并不是多此一举,自然也就没什么坏心。” 顿了顿,他瞥了一眼沈思源,小声嘀咕了一句,“退一万步讲,就算我有什么坏心,我也只是想想而已,并没有得逞,不是么?” 说完,他用手轻轻抚摸着自己的嘴唇,一脸遗憾。 江瑾言刚才的做法到底是不是多此一举,沈思源现在还判断不出来。 但她算是看出来了,江瑾言看似一本正经,实则很有些不正经,绝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正经人。 不过,虽然沈思源已经意识到这一点,但她并没有因此讨厌江瑾言,还是那样的……喜欢他。 尽管沈思源不愿承认,但她其实很想和江瑾言在一起,一直在一起。 沈思源忍了忍,没忍住,开口问江瑾言:“那个,你还会回末世么?” 闻言,江瑾言陷入了沉默。 在喜欢上沈思源之前,江瑾言心心念念着要重返末世,为自己报仇。 那时的他,毫无疑问,肯定是要离开这里,重返末世的。 但现如今,他喜欢上了沈思源,在这里有了牵挂,对这里有了留恋。 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动了“永远留在这里,和沈思源长相厮守”的念头。 但,前世的恩怨,不是说放下,就能放下的。 如果可以,江瑾言还是希望自己能重回末世,有仇报仇,有冤报冤。 就在不久前,江瑾言修为大成。 现在的他,已经具备了重返末世的能力,也已经具备了报仇雪恨的能力。 这种情况下,江瑾言“重返末世,报仇雪恨”的念头,愈发的强烈了。 但此刻,面对眼含期待的沈思源,他怎么也说不出自己会离开这里的话来。 过了好久好久,江瑾言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轻声道:“我还会回来的。” 言下之意,他还是决定回一趟末世。 此言一出,沈思源的眼神一下子就黯淡了下来。 眼见沈思源的眼睛里好像没有了光,江瑾言心里懊悔不已,恨不能回到说这话之前,给自己两个大逼兜,让自己闭嘴。 江瑾言有心要补救一下,奈何还没等他开口,沈思源便转过身去,头也不回的跑掉了,根本就没给他开口的机会。 因为刚才情况紧急,满芳草他们几个不得不四散开来,各自逃生。 现在野猪已经被妖风带走了,他们几个的危机解除了,但他们几个却走散了。 江沈二人花了好半天的时间,才将他们几个都找了回来。 不过,经过这么一通好找,江瑾言差不多把这个深谷里面的情况摸清楚了。 于是,当天下午,大家伙就在江瑾言的带领下,走出了这个深谷,回到了那个临时住处,与秦淑娟等人团聚了。 值得一提的是,回去的一路上,沈思源有意无意的避开江瑾言,始终与他保持一个比较疏远的距离。 *** 早在昨天下午,沈思源就已经接到通知,得知自己的随身空间升级成了满级空间。 沈思源很好奇,空间升级后里面会有什么样的变化,便迫切的想进空间里面看看。 奈何江瑾言一直跟在她身边,几乎与她形影不离,这种情况下,她可不敢突然消失一段时间。 所以,沈思源只好按捺住好奇心,耐心的等待着合适的机会。 沈思源等啊等,等到回来的当天晚上,终于等到了一个合适的机会,进入了空间。 空间里面,乍看上去,和以前没什么区别,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那个中式风格的宅院里,前院的荷塘之中,多出了一个泉眼。 望着那个不断涌出汩汩清泉的泉眼,沈思源心里一动,隐约有一个猜测。 很快,她的这个猜测,就从糖糖那里得到了证实:“没错,这个泉眼里冒出来的泉水就是灵泉水。” “哇,果真是灵泉水啊!”沈思源笑了笑,“那敢情好,以后天价的灵泉水,我们可以想怎么喝,就怎么喝啦。” 糖糖眼睛一亮,又惊又喜:“你说‘我们’?你的意思是,我也可以随便喝吗?” 沈思源笑着点头。 糖糖高兴的在地上打了个滚,抬起小爪子,用力挥舞了一下。 果然,跟着沈思源混没错! 接着,糖糖忽然想起了什么,一拍脑袋:“对了,空间升级后,我去了趟核心商圈。情况真如我所猜想的那样,你前世囤的亿万物资,确实被挪到了那儿的仓库里面。现在只要你愿意,你随时可以把那些物资拿回来。” 顿了顿,它继续道,“其实,那些物资拿不拿回来都无所谓了。毕竟,你现在都已经拥有无限空间了,再也不缺物资了。” 沈思源闻言,不甚在意的笑了笑。 糖糖看她这样子,非常诧异:“你的空间一下子升级成了满级空间,对于你来说,应该是一件值得欢呼庆祝的大喜事。可我看你并没有多高兴,这是为什么呀?” 顿了顿,它眨了眨眼,带着一丝好奇,一丝小心翼翼,试探道:“你遇到什么烦心事了吗?” 第165章 时间倒流 还真让糖糖给说中了,沈思源确实是遇到烦心事了。 心事重重的她其实很想找个人,把自己的心事都倾诉出来。 但,那些事,她并不打算对糖糖倾诉。 因为糖糖不是人,它是只猫啊。 沈思源可不认为,它这只猫能在情感方面,给予自己什么帮助。 “确实遇到了点烦心事,不过问题不大,我自己会想办法解决的。”沈思源三言两语把这个话题带过,随即问道,“那个,我隐约记得,你跟我说过,我这空间升级成满级空间后,我就具备了穿梭于各个位面的能力,对吗?” 糖糖点了点头:“对,就是这样。” 说着,它心里一动,问道,“唔,你想家吗?如果你想家的话,你可以回前世的那个位面看看。” 想家吗? 说实话,沈思源并不想。 前世的她六亲缘浅,在那个世界已经没有什么亲人了,所以她对那个世界并没有太多留恋。 事实上,也正是因为对那个世界没有留恋,沈思源才会那么快就接受“我穿越了”这件事。 相比起前世,沈思源现在更想去末世。 “除了前世的那个位面之外,我还可以去其他的位面吗?” 略作停顿,她问出了自己最想问的问题,“比如末世,我可以去末世吗?” 糖糖点头,给予肯定的答复:“可以,现在的你可以去包括末世在内的,任何一个位面。” 沈思源听了这话,心里顿时涌起一股隐秘的喜悦,忍不住感慨道:“这么说来,我随时都可以去末世咯?太好了,这可真是太好了!” 这一刻,沈思源心里打定主意,要和江瑾言一起去末世。 嗯,没别的意思,她纯粹是想去末世看看,长长见识。 当然了,要是让她“恰巧”看到某人好好的人不当,非要当种马,她非得…… 沈思源越想越恼火,正想到凶野的地方,就听到糖糖大喘气的补充说:“确实,只要你愿意,你随时都可以去末世。但你可要注意了,这里有个问题——去的时候,你随时可以去,这并不意味着,回来的时候,你随时可以回来。” 沈思源心里“咯噔”一下,急忙追问道:“这是什么意思?难不成,我会有去无回?” “不,不是有去无回,而是归期不定。”糖糖详细的解释道,“你也知道的,空间里和空间外的时间流速是不一致的。同理,各个位面之间的时间流速也是不一致的。举个例子,你现在去末世,在那个位面待了十天半个月,回来的时候,这个位面可能已经是十几二十年后。” “十、十几二十年后?!”沈思源惊呆了,“这么夸张的么?” “十几二十年后而已,这才哪到哪?”糖糖摆了摆爪子,轻描淡写的说,“一朝回到解放前,甚至回到几千年前的原始时代,也是有可能的呢。” “啊,几千年前的原始时代?!”沈思源瞪大眼睛,很惊讶的看着糖糖,“什么情况?时间还能倒流的么?!” 糖糖也很惊讶的看着沈思源:“时间可以倒流,这是基本常识啊,你竟然不知道?!” 啊,这是基本常识么……沈思源心里有些狐疑,但她没有刨根问底的追问,因为她觉得追问可能会暴露自己的无知。 沈思源转移话题:“那个,就没有办法控制一下时间流速么?” “控制时间流速,这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做到的。据我所知,只有修为深不可测的人物才能做到。” 说到这里,糖糖小心翼翼的观察沈思源的脸色,轻声说,“你的修为……还不够啦。” 见沈思源脸色一黑,糖糖连忙安慰她,“哎呀,就算控制不了时间流速,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嘛。你想啊,你可是拥有随身空间的主儿,像你这样的存在,哪怕是回到原始时代,也不带怕的呀。” 确实,即使是回到原始时代,沈思源她也无所畏惧。 可问题是,若是她一去不回——或者说,她无法在合理的时间段里回来——那她的家人怎么办呢? 别说是原始时代了,就算是十几二十年后,她去了趟末世,结果搞得自己时隔这么久才回来。 这期间,她的家人多半会以为她失踪了,该有多担心啊! 想到这里,沈思源心里那个“和江瑾言一起去末世”的念头就减淡了许多。 沈思源很喜欢江瑾言,这点不假。 但,她还没有喜欢他喜欢到,愿意为他舍弃家人的程度,至少现在还没到这个程度。 那么,就任由江瑾言独自一人去末世么? 没有自己在旁边盯着,他见异思迁,有去无回怎么办? 尽管沈思源不断的在心里对自己说,那种见异思迁的狗男人不要也罢,就随他去好了。 但,她心里还是放不下他。 因为,她是那样的喜欢他啊。 真心喜欢一个人,怎么可能轻易放手呢? 一时之间,沈思源陷入了两难之中。 *** 同一时间,距离那个临时住处数里之外的树林之中。 钱友平一把扔掉手里的钉耙,冲上前去,拉着谢芳菲,紧张的上上下下给她检查伤口,连声问:“阿雨,你没事吧?哪儿伤着了吗?” 谢芳菲呆呆的站在原地,没有回应。 虽然钱友平检查一番后,没在谢芳菲身上发现明显的伤口,只找到几道擦痕,并没什么大碍。 但他看到谢芳菲这副失魂落魄的模样,心里依旧担心不已。 钱友平思索了一下,把谢芳菲拥入怀中,然后像安抚宝宝一样,轻轻的拍着她的背,柔声哄道:“别怕别怕,没事了,都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 在钱友平耐心的抚慰下,谢芳菲神志恢复了清醒,但她心里的恐惧有增无减。 谢芳菲犹豫了很久,终于开口,声音里透着掩饰不住的恐惧:“今晚我和他们三个的对话,你都听到了,对不对?那么,我经历过的那些事……你都知道了?” 说到最后,她声音颤抖,带着难以压抑的哭腔。 第166章 命不该绝 钱友平略作迟疑,微微点头。 谢芳菲脸色瞬间苍白,她似乎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一阵眩晕般的痛苦袭来,身子一晃,就要栽倒。 钱友平连忙扶住了她,温言道:“其实那些事,我早就知道了——早在当初我遇到你时,看到你的状况,我就已经猜到了。当初我都没有介意,现在时过境迁,我就更不会介意了。” 钱友平的话,让谢芳菲一怔。 短暂的错愕后,她心里泛起“劫后余生”的喜悦。 但喜悦之余,她还是有点担心,用一种小心翼翼试探的语气,问身边的钱友平:“我有过那样的经历,你真的不嫌弃么?” “嫌弃?怎么会呢。”钱友平凝视着谢芳菲,表情极为认真的说,“阿雨,在我心里,你是这世上最好最好的姑娘,我喜欢你还来不及,怎么会嫌弃你呢?” 停顿一下,他继续说,“确实,你有过一些很不好的经历,但那不是你的错,那是那三个人面兽心的家伙的错。阿雨,人要向前看,以前那些经历,没必要也不值得记在心里,能忘就忘掉吧。你要记住的是:永远不要,用别人的错惩罚自己。” 听到这里,谢芳菲再也忍不住,扑倒在钱友平怀里,嚎啕大哭。 这一回,钱友平没有劝谢芳菲不要哭,而是紧紧的抱着她,静静的听着她放声痛哭。 今晚之前,谢芳菲不敢向身边人吐露实情,只觉得绝望无助,对未来的极端恐惧,让她心力交瘁之极,甚至一度让她萌生了死志。 此时此刻,钱友平的理解与包容,仿佛在绝境中为谢芳菲开辟出了一条生路,给予了她活下去的勇气和力量。 宛如重获新生的谢芳菲,忍不住哭了。 为自己命运坎坷,遭遇过那么不堪的事情而哭。 更为自己三生有幸,能遇到眼前这个男人而哭。 痛哭一场过后,谢芳菲原本沉重无比的心情,一下子轻松了许多。 她深吸一口气,平复情绪,振作起来:“虽然现在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外面不太可能有人活动,但为了安全起见,我们还是不要在外面长时间逗留,早点回去比较好。事不宜迟,我们这就把他们三个的尸体处理一下,然后回去吧。” 眼见谢芳菲把心思放在善后事宜上,钱友平心底悄然放松,表面不动声色,神色如常的说:“他们三个的尸体就交给我去处理吧,这事你就不要沾手了,站在这里等我就好。” “不!”在钱友平面前,向来像小兔子一样温顺乖巧的谢芳菲,这一回,她的态度异常坚决,“他们三个的尸体,我一定要亲手处理!” 钱友平怔了怔,随即了然,心里暗暗叹了口气后,点头赞同道:“好,那我们就一起去吧!” 他们夫妇口中的“他们三个的尸体”,指的是苏文斌、宋耀祖以及廖美玉的尸体。 按理说,尸体是不会走路的,他们三个的尸体就应该老实待在原地才是。 但很快,他们夫妇就惊出一身冷汗—— 怎么回事?苏文斌和廖美玉的尸体不见了! 是呀,这是怎么回事呢? 苏文斌他们三个大活人,怎么就变成尸体了呢? 变成尸体的苏文斌和廖美玉,又怎么会消失不见呢? 这个嘛,说来话长,事情还得从大半年前说起。 大半年前,苏文斌他们三个在静海县火车站那一带为非作歹的时候,盯上了一个名叫范雨桐的年轻姑娘,随即对她伸出了魔爪,将她抓进了魔窟。 范雨桐饱受了好些日子的折磨,这才好不容易逮到一个机会,从那个魔窟里逃了出来。 却不料,范雨桐刚逃出来不久,还没等她找到附近的派出所,苏文斌等人就追了过来。 范雨桐情急之下,慌不择路,就逃到了县火车站附近的山上。 眼见追踪而来的人距离自己越来越近,无路可逃的范雨桐一咬牙,就从山上的悬崖那里跳了下去。 那处悬崖很高,范雨桐是抱着必死之心跳崖的。 没想到的是,范雨桐命不该绝。 她从那么高的悬崖上跳下来后,掉进了山下的河里,然后随水漂流,漂啊漂,漂啊漂,就被人救上来了。 救她的,不是别人,正是钱友平。 去年冬天,钱友平被安排去静海县附近上河工。 上河工,这可是个不折不扣的苦差事。 钱友平辛辛苦苦干了两个月,连过年都没能回家,直到正月十四那天,才被允许回家。 钱友平家和上河工的地方相距甚远,正常情况下,步行的话,需要花费两三天的时间。 为了能和家人一起过元宵节,钱友平不辞辛苦和危险,抄小路往家赶。 结果,他就看到小路旁的河里,漂着一个人。 然后,心地善良的他,就不顾河水冰冷刺骨,把那人——也就是范雨桐救了上来。 当时,范雨桐的状况十分糟糕,全靠钱友平悉心照料,她才能捡回一条命。 眼见范雨桐好的差不多了,钱友平便提出要送她回家。 但,她拒绝了。 原因很简单,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她渐渐爱上了这个温柔体贴的男人,她决定留下来,嫁给她。 尽管钱友平长相平平无奇,年纪也不小了,但范雨桐是真心实意的爱着他的,而且是深深的深深的爱着他的。 因为深爱,所以范雨桐不愿让钱友平知道自己那些不堪的过去,所以她选择了隐瞒。 范雨桐告诉钱友平,自己小名叫阿雨——这没有问题,大名叫谢芳菲——这其实是她邻居的名字。 关于她的身世,她给出的说辞是,她从小就被继母虐待,前些日子更是被继母扫地出门,现如今无家可归。 这番说辞,不能说是瞎编的,但她出身于京城的高干家庭,她的父亲和祖母都身居高位,这些情况,她是只字未提。 对于这番说辞,钱友平全盘接受,并向谢芳菲——其实是范雨桐承诺,一定会好好待她,绝不辜负她。 婚后,钱友平果然说到做到,尽全力的爱护范雨桐。 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个好丈夫,虽然范雨桐婚后的日子过得很拮据,但她从未后悔过自己的选择,她很想与钱友平一起过完余生。 可就在不久前的一天,突然出现的三个人,打破了她平淡而不失温馨的生活。 第167章 诈尸了么?! 那天,范雨桐无意间发现,廖美玉、苏文斌和宋耀祖那三个人渣,竟然出现在距离自己不远的地方! 她曾被迫和那三个人渣相处过一段时间,对他们三个的性格有足够的了解。 就他们三个的那个尿性,怎么可能放过自己? 当时,她就已经意识到,他们三个一定不会让自己好过,一定会来找自己的麻烦。 果不其然,昨天廖美玉偷偷找上范雨桐,要求范雨桐给她一百块钱封口费,否则的话,她就把范雨桐的丑事说出去,让所有人都知道,范雨桐就是个人尽可夫的娼妇。 这么无理的要求,范雨桐当然不会一口答应下来。 范雨桐和廖美玉一番讨价还价过后,双方约定好: 第二天晚上,范雨桐与廖美玉、苏文斌、宋耀祖三个人在远离人口聚集区的树林里秘密会面。 届时,范雨桐当面与他们三个把话说清楚,然后给他们三个每人三十块钱封口费。 呵呵,话是这么说,其实范雨桐想给他们三个的,不是每人三十块钱,而是每人三十刀,不,三百刀! 奈何范雨桐能力有限,别说每人三百刀了,就连每人三刀,以她的能力,都很难做得到。 不过还好,范雨桐很快就想到了办法,一个可以把他们三个一齐解决,统统弄死的办法。 正所谓靠山吃山,范雨桐嫁给家住靠山村的钱友平后,时常跟着他上山布置陷阱。 虽然钱友平爱惜妻子,布置陷阱这种粗活,从不让范雨桐沾手。 但看的次数多了,她多少看出了一些门道。 于是,今天白天,范雨桐偷偷去了趟约定好的地点,在那附近找到一个天然的坑洞,稍加改造,布置成一个陷阱。 当然了,范雨桐也知道,自己水平有限,设下的这个陷阱,未必能把他们三个都弄死。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范雨桐随身携带匕首,准备在必要时,与他们三个同归于尽。 是的,范雨桐已经打定主意,这一回,她非要弄死他们三个不可,为此她不惜豁出自己的性命。 因为考虑到自己可能有去无回,范雨桐在赴约前,偷偷见了老乡陈煜成一面,把一包精心准备的东西交给他,托他把那包东西捎给她在京城的家人。 没别的意思,范雨桐就是想和她的家人做个了断,也好了了她一桩心事。 今天晚上,做好心理准备的范雨桐,抱着必死之心赴约,一步一步的执行她的计划。 前几步都很顺利,但最后一步出了差池—— 范雨桐设法把他们三个引到陷阱旁边后,趁其不备,用力把他们三个推入陷阱。 结果,他们三个掉是掉下去了,但身体素质最好的宋耀祖,竟然踩着两个同伴的身体,飞快的爬了上来,接着就飞快的跑了。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范雨桐不由的愣了一下。 等到她回过神来,宋耀祖已经跑出去好远了。 不行,绝不能让这个人渣跑了! 大仇未报的范雨桐咽不下这口气,当即追了上去。 就这样,宋耀祖和范雨桐在树林里,你逃我追了好一会儿。 这期间,无论是宋耀祖还是范雨桐,都摔了好几跤。 突然,宋耀祖又一次被地上的石块绊倒。 倒地的那一瞬间,他脑海里灵光一闪,回过味来—— 自己是一个身强力壮的大男人,而范雨桐则是一个身形纤弱的弱女子。 哪怕她手里拿着一把匕首,也改变不了她是一个弱女子的事实。 既然如此,自己为什么要怕她呢? 要怕的人,应该是她才对。 想明白了这一点,这一回,宋耀祖没有像之前那样慌慌张张的爬起来接着跑,而是从容镇定的站起身来,继续留在原地。 范雨桐不傻,眼见宋耀祖好整以暇的站在前面等着自己,就立马猜到了他心中所想—— 他这是想要守株待兔,凭借自己的身体优势,抓住她这只“兔子”! 搁在平时,范雨桐惜命,多半已经见势不妙,转身而逃了。 但是今晚,她已经起了必死之心,便是豁出命去,也要弄死害了自己一生的人渣。 此时的她,无所畏惧,攥着匕首,继续向前冲了过去。 这个时候,无论是范雨桐,还是宋耀祖,都以为接下来对方要和自己拼个你死我活。 但实际上,“你死我活”的戏码并没有上演,因为有个人一锤定音,啊不,是一耙定音—— 就在范雨桐冲到宋耀祖面前的前一秒,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个人,二话不说,举起手里的钉耙,冲着宋耀祖的脑门就是狠狠一耙。 只这一耙,就把宋耀祖送走了。 这个人,自然就是钱友平了。 原来,这几天,虽然范雨桐极力掩饰自己的真实情绪,但钱友平还是敏锐的察觉到了她的不对劲。 钱友平看破不说破,默默的留意着范雨桐的一举一动。 这种情况下,范雨桐深夜赴约这事儿,自然瞒不过钱友平。 钱友平当然不放心范雨桐孤身一人赴约,便悄悄跟了过来。 钱友平心里很清楚,今晚的事,范雨桐一定不想让他知道。 所以,他只是默默跟着范雨桐,默默守护着她,一直没有现身。 直到刚才,眼见范雨桐就要冲上去和那个人渣拼命,钱友平这才冲了出来,替她干掉了那个人渣。 钱友平的突然现身,让范雨桐受到了很大的惊吓。 为了安抚心态崩溃的范雨桐,钱友平花了好长时间。 一直等到范雨桐心态调整好,钱友平这才和她一起去处理宋耀祖等人的尸体。 他们夫妇首先处理的是宋耀祖的尸体。 因为不远处就有一个深不见底的裂谷,所以他们夫妇直接把宋耀祖的尸体拖过去,扔进了那个裂谷。 接着,他们夫妇打算依样画葫芦,把苏文斌和廖美玉的尸体,也依照这个办法处理掉。 但让他们夫妇万万没想到的是,他们夫妇来到范雨桐布置的那个陷阱前,惊愕的发现,陷阱里空空如也! “怎么回事?”范雨桐打了个哆嗦,颤抖着声音问道,“这,这是诈尸了么?!” 第168章 留下活口 钱友平没有立刻作答,他用沈思源送的手电筒,照亮那个陷阱,仔细观察起来。 很快,他就弄明白了事情的始末—— 范雨桐布置的陷阱,里面插的竹刺不够稳固,也不够锋利。 苏文斌和廖美玉掉进陷阱后,仅仅是被竹刺戳伤,并没有被戳死。 再加上,范雨桐布置的陷阱不够深,这两个人通过叠罗汉的方式,逃了出去。 简单来说,范雨桐布置的陷阱质量不过关,导致苏文斌和廖美玉得以逃脱。 钱友平措辞了好一会儿,这才开口:“这个陷阱,用来对付一般人绰绰有余,但用来对付作恶多端的老油条,就有点不够看了。那两个人渣坏事做尽,肯定会不少旁门左道。也不知道他们俩用了什么手段,竟然让他们俩从这里逃了出去。” “什么,逃了出去?!”范雨桐又惊又怒,“那两个人渣还没死,还活着?!” 钱友平叹了口气:“虽然我也希望他们俩死掉,但他们俩确实还活着。” 说完,他指了指不远处的地面。 直到这时,范雨桐才后知后觉的发现,不远处的地面上有些零星的血迹,血迹延伸向树林深处。 尽管范雨桐这时已经意识到,苏文斌和廖美玉已经逃远了,自己不可能把他们俩抓回来,但她还是不死心。 抱着万分之一的希望,范雨桐快步走向那些血迹,蹲下去仔细观察一番后,她彻底死心了。 范雨桐懊恼的说:“总共三个人渣,结果只杀了一个,让两个跑了,实在是太可惜了!” 话音刚落,她突然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惊呼出声:“不好,这是留下了两个活口!要是那两个活口跑去公安机关报案,那可怎么办?!” 如果说,三个人都跑了,那问题还不大。 问题是,杀了一个,留下两个活口,这就意味着,有朝一日,可能东窗事发,到那时,杀人者就不得不承担相应的罪责了。 承担罪责就承担罪责,只要能杀掉那三个人渣,范雨桐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但问题的关键是,杀人的不是她,而是钱友平! 一想到钱友平可能要承担罪责,范雨桐心里就感到害怕,脸上就不由的流露出浓浓的担忧和恐惧。 钱友平握住范雨桐的手,温言道:“那两个人渣坏事做尽,身上不知背了多少人命,他们俩躲着公安还来不及,怎么可能跑去公安机关报案呢?那两个人渣精明着呢,自投罗网这种傻事,他们俩肯定是不会做的,所以你就放心吧。” 话是这么说,但凡事都有万一。 钱友平已经想好了,万一有朝一日,东窗事发,他就把所有的罪责都揽到自己身上。 这个时候,钱友平无比庆幸,幸亏是自己杀了宋耀祖,没让媳妇儿的双手沾上鲜血。 只是,只是如果自己进去了,甚至吃了“花生米”,媳妇儿谁来照顾? 现在自己和媳妇儿还没有孩子,要是有了孩子,孩子谁来照顾? 还有,自己年迈的父母,他们谁来照顾? 种种念头在心里掠过,钱友平深吸一口气,已然有了决断。 “阿雨,我们去大西北,投靠我姐姐姐夫吧!”钱友平提议道。 范雨桐听的一愣:“啊,大西北?” 钱友平用力点头:“嗯,就是大西北!” 接着,他就把提议去大西北的缘由,给范雨桐解释了一遍。 很多年前,钱友平的继姐——也就是唐秀萍和前夫生的女儿季云香,和下乡扫盲的青年学生程雨泽看对眼了。 两个年轻人自由恋爱了一段时间后,便结婚了。 婚后不久,程雨泽就被聘为大学老师,分到了省城的福利房。 于是,小两口搬去了省城,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程雨泽作为一个老师,最大的爱好就是读书看报。 有一段时间里,程雨泽时常能在报纸上看到鼓励“鸣放”的文章。 虽然他的领导隐晦的提醒过他,有些文章,看看就算,不要当真。 但是年轻热血的他,思想上还是不可避免的受到某些文章的影响。 某一天,程雨泽看到权威报纸的头版头条上,刊登了《首都职工大鸣大放热火朝天》的文章。 这篇文章的主旨,就是鼓励大家畅所欲言。 在那一行行激昂文字的奋力鼓吹下,程雨泽头脑一热,就畅所欲言了。 报纸上的那些首都职工怎么样了,程雨泽不知道。 他只知道,自己响应号召,畅所欲言后不久,就被划分为右派,送去大西北,接受劳动改造了。 尽管丈夫从受人尊敬的大学老师,沦为了阶下囚,但作为妻子的季云香,没有嫌弃他,更没有选择离婚,始终对他不离不弃。 最困难的时候,季云香买不到票,扒火车去大西北探望程雨泽。 下了火车后,季云香搭乘一辆骡车前往劳改农场。 途经一片戈壁滩时,健谈的车把式忍不住悄悄告诉季云香,过去的几个月里,死了好多好多劳改犯,戈壁滩上的那些土包就是劳改犯的坟墓。 看着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土包,季云香心里有了决断。 两个月后,狼狈不堪、宛如乞丐的季云香和程雨泽,在一个深夜,偷偷摸摸回到了季云香的娘家——也就是位于靠山村的钱友平家。 尽管钱友平一家极力隐瞒程雨泽的存在,但靠山村就那么一丁点大,还是有人察觉到了程雨泽的存在。 那个人就是靠山村的二把手杨大同。 杨大同这个人眼里容不得一粒沙子,不顾钱友平一家的苦苦哀求,就要把程雨泽抓走。 不幸中的万幸,关键时刻,靠山村的一把手韩春山带着最新消息,匆匆忙忙赶了过来。 最新消息,上面允许被关押在劳改农场的右派回家。 所以说,程雨泽不算是逃犯。 就这样,程雨泽逃过了一劫。 不久后,程雨泽摘掉了“帽子”,回到了工作岗位。 就在程雨泽以为雨过天晴的时候,他的领导又一次善意的提醒他—— 上面对右派的政策并没有发生本质的变化,只是因为劳改农场的右派十不存一,这个影响太坏了,才把还活着的人暂时放了回来。 在这种大环境下,今天你能摘掉帽子,明天你就可能又被人扣上帽子,拉去农场改造。 再说的直白些,上面的风向一天不转,你留在这里就一天不得安宁,随时可能倒大霉。 上一次,领导的善意提醒,程雨泽没有听进去,结果差点死掉。 这一次,领导的善意提醒,程雨泽哪还敢不听,不但全盘接受,还诚恳的请求领导指条明路。 于是,他的领导就给他指了一条明路—— 要么你就漂洋过海,彻底远离这个是非之地; 要么你就重返大西北,至少远离斗争的中心。 程雨泽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重返大西北。 大西北的环境很恶劣,但也正是因为环境恶劣,那里没什么好争的,少了很多勾心斗角。 程雨泽带着媳妇儿,在那里的农场上班,平平安安的过了十几年,如今已经混成了一个小干部,小日子过得还不错。 现如今,钱友平和范雨桐让苏文斌和廖美玉给跑了。 虽说苏文斌和廖美玉做了太多丧尽天良的坏事,他们俩避公安机关如蛇蝎,跑去报案的可能性很小。 但他们俩的存在,对钱友平和范雨桐而言,终究是个很大的隐患。 钱友平综合考虑了下,认为此地不宜久留,便向范雨桐提议,举家前往大西北,投靠程雨泽夫妇。 要知道,大西北地广人稀,管理相对来说比较松散。 这种情况下,要是有朝一日东窗事发,钱友平等人逃起来也比较方便。 听完钱友平的解释,范雨桐陷入了沉默。 其实,范雨桐并不觉得钱友平想着逃跑,这有什么问题。 她只是觉得,躲到大西北,好像还不够安全,如果可以,最好躲到更远的地方去。 只是,他们家现在这情况,好像也去不了更远的地方。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先去大西北避一避风头,等到了那里,再想下一步该怎么走。 想到这里,范雨桐看向钱友平,展颜一笑:“好,我们去大西北!” 第169章 这里面有猫腻 时间飞逝,半个月匆匆而过。 过去的半个月里,暂居荒村的人里,时常有人在外出时,恰好撞见野猪、野兔、獐子等野味。 荒村这一带其实就是荒郊野外,有野味不奇怪。 奇怪的是,大家伙撞见的野味,几乎都是受了伤跑不动了的。 这种状态的野味,都不用人出手打,直接上手捡,就可以手到擒来。 这些野味,其实都是沈思源的手笔。 那天,沈思源从深谷回到临时住处之后,得知他们几个失踪期间,邱铁成和韩春生发动群众,全力搜寻他们几个的下落。 整个荒村,近乎一半的人都参与了搜寻。 虽然他们几个最终是靠自己的力量回来的,严格来说,那些热心群众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收获,并没有给予他们几个实质性的帮助。 但,这份情,沈思源记住了。 沈思源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在她看来,这份情得还。 那怎么还呢? 沈思源认真思索后,意识到自己现在最不缺的就是物资,而被困在这里的群众现在最缺的就是物资。 尤其是食物,严重短缺。 于是,沈思源暗自决定,为被困在这里的群众提供一些野味,帮他们解决燃眉之急。 然后,荒村这一带就开始不断的上演“捡野味”的戏码。 这些野味,让大家伙的伙食得到极大改善,让不少人的身体状况也得到很大改善。 比如秦淑娟母女,原本身形干瘦、脸色蜡黄的她们,好吃好喝了半个月,身上有了肉,脸上也有了血色。 搁在以前,她们的变化,很可能会被有心人发现,疑心她们藏私,进而对她们使坏。 但是现在,她们的变化,大家伙都看在眼里,但谁也没觉得这其中有什么问题,因为身边好多人都是这样的嘛。 救援人员到来的时候,发现大家伙的状态都很不错,看起来完全不像是灾民,都不由的大吃了一惊。 不过,救援人员吃惊归吃惊,倒没有怀疑这里面有猫腻,都以为这一带盛产野味,大家伙随随便便就能逮到野味,用野味给自己补身子。 值得一提的是,沈思源送出去这么些野味,看似是亏了,亏大发了,但其实她并不亏,甚至还赚了。 因为她的做法,直接或间接帮助了很多人,甚至救了不少人,这可以算是一件大功德! 现如今,沈思源的随身空间已经升级为满级系统,满级系统开通了星际网店功能。 这种情况下,沈思源可以用功德换取星币,再用星币在星际网店上购物。 这次这件大功德可换取的星币,可供沈思源在星际网店上买很多很多东西。 那些东西的价值,远超沈思源送出去的那些野味。 言归正传,既然救援力量已经到达现场,那么被困在这里的群众就可以离开这里了。 钱友平一家痛失家园,秦淑娟极力劝说他们一家搬去满家大队。 满家大队,秦淑娟的婆家就在那里。 秦淑娟认为,钱友平一家搬去那里,两家人住的近了,相互之间也好有个照应。 但,钱友平婉拒了,因为他已经和家人都商量好了,决定举家搬去大西北。 不过,尽管钱友平一家没有接受秦淑娟的建议,但秦淑娟对他们的这份心意,他们感受到了。 与此同时,他们也感受到了沈思源的心意—— 得知他们要去大西北投奔亲戚,沈思源教了他们几个有关面食的秘方,好让他们到西北重新开始。 出于感激,钱友平的父亲钱四强考虑再三,决定在私下里向秦淑娟和沈思源透露一些秘密。 那些秘密,是关于秦佩茹的。 当年,钱四强和他哥钱三立,逃荒逃到秦佩茹家附近的村庄。 没过多久,忠厚老实的钱三立就被秦佩茹的父母相中,招为上门女婿。 得益于这门亲事,无家可归的兄弟俩住进了青砖大瓦房,钱三立更是抱得美人归。 对于兄弟俩来说,这门亲事无异于天上掉馅饼。 呵呵,天上掉馅饼,这样的好事,平白无故的就落在了他们兄弟的头上。 对此,心思单纯的钱三立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但颇有心眼的钱四强可不这么想,他总觉得这里面有猫腻,为此,他心里很是忐忑不安。 为了解开心中的谜团,钱四强开始暗中调查秦佩茹这个从天而降的嫂子。 秦佩茹一家对秦佩茹的过去讳莫如深,她的底细可不好查。 但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不懈努力,钱四强还真查出了点东西。 原来,秦佩茹虽然出身乡野,虽然是个女子,却因为省城有个嫁得很好的姑母,得以进入省城的新式学堂读书。 在读期间,秦佩茹和一个姓沈的公子哥好上了,好到了私定终身的程度。 但,也只能私定终身了,秦佩茹是不可能被那个沈公子明媒正娶的。 原因很简单,秦佩茹出身小户人家,而沈公子出身大地主家庭,他们沈家是当地的名门望族,两个人门不当户不对。 就这样,秦佩茹没名没分的跟了沈公子好几年。 后来沈公子另娶他人,秦佩茹还不死心,想退而求其次,给他当妾室。 但还是不行,因为沈公子明媒正娶的正室不肯答应。 不仅如此,得知秦佩茹与自己的丈夫有私情,沈夫人勃然大怒,带着人马闯入秦佩茹的姑母家,逼迫秦佩茹的姑父姑母立刻把秦佩茹遣送回老家,并让她赶紧嫁人。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秦佩茹灰溜溜的滚回了老家,然后以闪电般的速度,嫁给了逃荒而来的钱三立。 查出这门亲事背后的隐情之后,钱四强丝毫不觉得惊讶,反而有种“本该如此”的感觉。 虽然秦佩茹一家的做法,有骗婚之嫌。 但钱四强仔细算了算,觉得他哥没亏。 毕竟,秦佩茹和那什么沈公子有私情,那时婚前的事,嫁给他哥后,她待在乡下,不可能和远在省城的沈公子再有交集,自然也就不可能再让沈公子占便宜。 自家嫂子没被外面的男人占便宜,自家哥哥不就是没亏么? 钱四强本来是这么想的。 可是突然有一天,一个偶然的发现,让他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想错了,自家哥哥亏了,亏大发了。 第170章 绿云罩顶 秦佩茹嫁给他哥后,前面两年,一直待在家里,几乎没有出过远门。 可到了第三年,以前整天宅在家里的她,像是变了一个人,时常以探望外省的好姐妹为由外出,而且一出去就是好些天。 这种情况持续了好几年,因为秦佩茹表现得很自然,所以钱四强没怀疑她说谎,以为她真的是去外省探望好姐妹了。 直到有一天,钱四强偶然发现了端倪,这才意识到,秦佩茹说谎了,她去的不是外省,而是省城。 秦佩茹瞒着家人,偷偷摸摸去省城做什么? 呵呵,钱四强用脚趾头想,也能想出自家嫂子的目的是什么。 想明白这点后,钱四强只觉得自家哥哥绿云罩顶。 自家哥哥是上门女婿,这点不假。 作为上门女婿,自家哥哥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时候,确实应该迁就、忍让自家嫂嫂。 但有一说一,自家嫂子红杏出墙就过分了。 钱四强很生气。 于是,他决定暗中搜集秦佩茹与人私通的证据。 钱四强的打算是,等他拿到切实的证据,就把那些证据甩到秦佩茹脸上,让秦佩茹给他哥一个交代。 却不料,还没等他拿到证据,秦佩茹就察觉到他在暗中调查自己。 于是,秦佩茹先下手为强,立刻找了个由头,把他扫地出门了。 当时的钱四强还很年轻,年轻气盛的他咽不下这口气,就直接找到他哥,把他查到的情况,一五一十的告诉了他哥。 他哥听完他的话,痛苦的闭了闭眼睛。 过了很久很久,他哥艰难的说出三个字:“别管了。” 他哥作为最大受害者,都这么说了,那他还能怎么办?只能不管了呗。 于是,他离开了秦佩茹家,远离了秦佩茹。 就这样,钱四强和秦佩茹井水不犯河水,相安无事的过着各自的日子,但这只是在明面上。 暗地里,钱四强依旧在关注着秦佩茹的情况,因为他到底是放心不下他哥,生怕秦佩茹做出什么事情来,伤害到他哥。 直到有一天,钱四强打听到,那个沈公子和他的家人坐船离开了,据说是去了遥远的大洋彼岸,他这才放下心来。 秦佩茹的姘头跑路了,而且照目前这个形势来看,她那姘头应该是回不来了。 人都没了,秦佩茹自然不可能再偷人了。 很好,自家哥哥的媳妇儿保住了,家庭保住了。 钱四强以为一切都结束了,以为自己再也不用为秦佩茹的烂事劳心费神了。 没料到,秦佩茹并没有因为姘头的离开而就此消停下来。 更没料到,秦佩茹搞事情的那一幕,恰好就落入了自己的眼里。 那一年,靠山村那一带遭灾,很多人家都面临着断顿的危机,钱四强家也离断顿不远了。 当时的钱四强,已经上了点年纪,不再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了。 但为了多挣点工分,解决迫在眉睫的吃饭问题,他还是像年轻时那样,主动报名参与基建,前去静海县附近的基建工地,拼命的干重体力活。 饶是如此,他依旧没有信心能够挣到足够的口粮,养活一家老小。 就在他发愁如何弄到更多的口粮时,他从工友口中得知,县火车站附近的黑市那里,可以用“老物件”换粮食。 于是,他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想当年,钱四强还寄居在秦佩茹家的时候,曾经好心救过一个人。 那个人为了报答他的救命之恩,送了他一些老物件。 虽然他没偷没抢,那些老物件是人家心甘情愿送给他的。 但在当时的大环境下,他不敢把那些老物件摆在明面上,便在秦佩茹家附近的山上,找了个隐蔽的地方,把那些老物件偷偷的藏了起来。 个人私藏老物件,这本就很危险。 把老物件拿去黑市上换东西,这就更危险了。 但为了让自己一家人吃上饭,钱四强决定冒这个险。 于是,钱四强请了半天假,打算先去山上把东西挖出来,然后拿着东西去黑市换粮食。 不承想,钱四强刚把东西挖出来,就看到秦佩茹抱着两个孩子,鬼鬼祟祟的跑了过来。 钱四强见状,下意识的躲了起来。 接着,躲在暗处的钱四强,就听到了秦佩茹和一个男人的对话声。 因为距离有点远,钱四强听不清秦佩茹和那个男人在说些什么。 但,回想起刚才秦佩茹那副鬼鬼祟祟的样子,再结合她的“前科”,钱四强有理由相信,她这是老毛病又犯了,又背夫偷人了! 想到这里,钱四强就气的不行。 他恨呐! 他恨秦佩茹没羞没躁,不知廉耻,更恨他哥懦弱无能,没有作为。 钱四强气不打一处来,恨不得立刻冲上去,把那对狗男女暴打一顿,然后把他们俩挂到村口的树上示众。 可一想到他那没用的哥哥,想到他哥那句“别管了”,他心里那股子劲就一下子泄了。 于是,钱四强继续藏着,等到秦佩茹和那个男人离开后,就默默离开了,什么都没做。 接下来的两年里,钱四强都没有上门探望他哥,因为他不想看到他那没用的哥哥,眼不见为净。 到了第三年,钱四强听说他哥病了,这才再次登门。 结果,他发现他哥倒是没有大碍,但他从他哥那里听说了一个令他不寒而栗的消息—— 他侄子——也就是他哥和秦佩茹的儿子秦永丰,结婚多年,只有两个女儿,一直没有儿子。 两年前,秦永丰的媳妇程燕梅,好不容易生出了一对龙凤胎。 却不料,秦佩茹抱着两个孩子出去晒太阳的时候,一个不小心,就让人把龙凤胎里的女孩偷走了! 钱四强乍一听这个消息,瞬间就惊出了一身冷汗,脑海里闪过一个可怕的猜测。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测是否正确,钱四强向他哥打听那个孩子具体是哪天被人偷走的。 结果,钱四强从他哥口中得到一个细思极恐的回答—— 那个孩子被人偷走的日子,正是他看到秦佩茹抱着两个孩子,鬼鬼祟祟的去找野男人的日子! 钱四强看着他哥,欲言又止了片刻,还是没忍住,沉声问道:“那个孩子真的是被人偷走的?你们真的这么认为?就没有人怀疑、怀疑……什么吗?” 他这话让他哥感到很吃惊,愣了半天,一时不知该如何回应。 过了好久,他哥才开口说道:“说实话,永丰他媳妇不这么认为,她认为那个孩子是被你嫂子故意弄丢了。正因为她是这么想的,那个孩子丢了之后,她就回娘家了,再也没有回来。” 说到这里,他哥叹了口气,捏着眉心说道,“永丰他媳妇也真是的,孩子丢了,她心里难受的厉害,这点可以理解,但她不能把气撒在婆婆身上,冤枉婆婆故意弄丢孩子呀。这世上,哪有人故意弄丢自己的亲孙女的啊!” 第171章 小心提防 听到这里,钱四强忍不住反驳道:“怎么没有?多了去了!远的不说,就最近的,我们那里好几户人家穷的快揭不开锅,就把刚出生的女婴扔到了山上,任由孩子自生自灭。扔孩子的可不是别人,正是孩子的亲奶奶。” 他哥听了这话,不禁噎了一下,一时语塞,但很快就道:“那是别人家,我们秦家不做这种缺德事!” 顿了顿,他哥补充道,“如果有的选,谁家愿意做这种缺德事呢?还不是穷闹的,养不起啊!你也知道的,我们秦家多少有些家底,虽然谈不上大富大贵,但几个孩子还是能够养得起的,还不至于为了省点口粮,就把孩子扔掉。” 平心而论,他哥这番话未必没有道理。 但他受了先入为主的影响,已经认定那个孩子就是被秦佩茹故意弄丢了的,下意识的想要反驳他哥的话。 钱四强想了想,似乎想到了什么,表情变的有些古怪。 他斟酌了一下,开口说道:“我有一个朋友,他以前在省城的大户人家当下人。他跟我说过,省城的一些大户人家里流传着一种说法:生双胞胎是很不吉利的事情。所以那些大户人家通常在双胞胎出生后,就只留下一个孩子,另一个孩子送人抚养……” “如今都已经是新社会了,你还把旧社会的封建糟粕翻出来说,有意思吗?!”钱四强话还没说完,便被匆匆赶来的秦佩茹厉声打断。 钱四强盯着秦佩茹审视片刻,发现自家嫂子眉眼间,仔细看,有着掩饰不住的心虚和慌张,心里顿时有了几分了然。 他沉吟片刻,淡淡道:“有没有意思不重要,重要的是,这都已经新社会了,有的人不仅对省城大户人家里的封建糟粕念念不忘,还照着做了。” 秦佩茹一双眼睛紧紧盯着钱四强,皮笑肉不笑的说:“阿强,没想到你这么见多识广,连省城大户人家里的事情你也知道。见多识广不是坏事,但有些事情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就不要说出来了。祸从口出这道理,希望你能明白。” 秦佩茹这番话,钱四强听了没觉得怎么样,他哥听了吓的脸色一白,连忙训斥了他一通,让他不要口无遮拦,胡说八道。 钱四强本来有一肚子的话要告诉他哥,可现在看到他哥这副对秦佩茹言听计从的样子,他权衡再三,最终把话都咽了下去。 这要是两年前,孩子刚丢的时候,他说不定还能根据目前已知的情况,顺藤摸瓜的找证据,证明秦佩茹勾结野男人把孩子弄走了。 可是现在,时隔两年,很多线索都已经湮没在了时光里,很多事情都很难追查出来了,这种情况下,他很难找到证据了。 没有证据,自己的猜测就只能是猜测,无法成为指证秦佩茹的铁证。 这种情况下,他贸然说出自己的猜测,非但不能把秦佩茹怎么样,反而可能被秦佩茹反咬一口。 他不怕秦佩茹,但他怕秦佩茹拿这件事说嘴,离间他和他哥之间的兄弟情。 于是,钱四强把包括这件事在内的,自己手里掌握的秦佩茹的那些个秘密,一直藏在心里。 直到今天,他才向秦淑娟和沈思源吐露了秦佩茹的秘密,不为别的,就是为了给她们俩提个醒—— 秦佩茹不是好人,与她打交道时,千万要小心提防! 从钱四强口中得知了秦佩茹的秘密,沈思源心里毫无波澜,因为她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唆使一个外孙女加害另一个外孙女,这么丧尽天良的勾当,她秦佩茹都能干得出来。 这样一个人,做出遗弃孙女的勾当来,很奇怪么?不,再正常不过了。 秦淑娟就不一样了,听了钱四强的这番话,她的三观遭受到强烈的冲击,整个人都愣住了,呆住了。 她小侄女不是被人偷走的,而是被她娘故意弄丢的?! 遗弃亲孙女,这是人干事?! 秦淑娟之前在沈思源的指引下,已经意识到她娘有问题,可能做过什么不太好的事情。 但是,她万万没想到,她娘能做出这么没有人性的事情,能坏到这种程度! 怎么会这样? 都说读书可以明理,她娘可是读过书的人,怎么会做出这种事情来,怎么会这么的不善良? 一时间,秦淑娟陷入三观坍塌的茫然状态。 恍惚之间,秦淑娟隐约听见钱四强说了一句“也不知道那个孩子如今身在何处”。 自从那天帮忙给人接生之后,秦淑娟心里就有所触动,隐约间把握到了什么。 但她一直没想明白,自己把握到的,究竟是什么。 此时此刻,听了钱四强的这句话,秦淑娟脑海里,仿佛有闪电划过,她似乎想明白了什么。 究竟是什么,答案呼之欲出。 就在这时,沈思源问了钱四强一个问题:“秦佩茹和那个沈公子之间,有孩子么?” 沈思源抛出的这个问题,打断了秦淑娟的思绪,她回过神来,猛的看向沈思源,表情很古怪,似乎有难言之隐。 看到秦淑娟这反应,沈思源心里一动,有了联想:“大姨,秦佩茹和那个沈公子之间的事情,你也有听说过?” 秦淑娟确实有听说过,但她听说的事情涉及到秦佩茹的黑料,所以她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沈思源大概也能猜出她心里想的是什么,无非是觉得背后说亲妈的坏话好像不太好,于是说道:“我打听这些个事情,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而是为了对秦佩茹有更深的了解。要知道,只有对秦佩茹有了足够的了解,才能够搞清楚她究竟有哪些隐藏的人脉,才能够推测出她当年把那个孩子交给了谁,才能够顺藤摸瓜的找回那个孩子。” 说到这里,她叹了口气,语气沉重,“别的不说,就说我舅母,这些年来,她为了那个孩子,有多么的伤心难过,有多么的牵肠挂肚,你也是看在眼里的。大姨,你也是做母亲的,同为母亲,就算是看在我舅母那份慈母心肠上,你也应该把你知道的说出来,不是么?” 第172章 亲生儿子vs亲生女儿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秦淑娟哪里还会替秦佩茹遮掩,当即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一五一十的说出了自己所知道的一切。 很多年前,秦淑娟还没有嫁去满家大队,还待在前进大队的时候,曾经无意间听到队里的孙大娘背后说她娘坏话,说她娘以前好不容易有机会在省城的好学校上学,却偏偏不学好,学着那种不三不四的女人,勾搭地主家的少爷,还给那个少爷生了一个儿子,那个儿子如今也在…… 虽然秦佩茹待秦淑娟这个大女儿很不好,总是亏待她,以至于她们母女关系很一般。 但关系一般归一般,再怎么说,秦佩茹也是秦淑娟的亲妈。 听到别人这么诋毁亲妈,秦淑娟顿时气得七窍生烟。 不等孙大娘把话说完,她就怒气冲冲的冲上去,当面质问孙大娘,为什么要胡说八道,散布她娘的谣言,诋毁她娘的名声。 孙大娘的大儿子以前在省城的铁匠铺里做学徒,混的很不咋样。 后来,时来运转,他成为了省城首屈一指的钢铁厂里的正式工。 自那以后,孙大娘就觉得自己是个体面人了,变的非常讲究体面。 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秦淑娟,孙大娘尴尬不已,毕竟被人家孩子当面揭穿自己背后说人家阴私,这可不体面啊。 孙大娘脸色变幻不定,欲言又止,止又欲言,纠结了好一会儿,最终她撂下一句“我没胡说八道”,便摇着头离开了。 虽然秦淑娟和孙大娘并没有因为这件事起争执,双方并没有爆发激烈的冲突,但秦淑娟的内心还是久久无法平静。 在这之后的一段日子里,秦淑娟很担心她娘的谣言会散布开来,她娘会因此事名声尽毁,成日提心吊胆。 但好在虚惊一场,前进大队风平浪静,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更妙的是,在这之后不久,孙大娘就被她大儿子接去省城养老了。 既然无事发生,孙大娘也离开了前进大队,秦淑娟就觉得,自己不必再为这件事劳心费神,渐渐的,她就忘了这件事。 直到不久前,经过沈思源的提醒,秦淑娟察觉到秦佩茹很可能帮着沈鸿达这个女婿,谋害女儿秦淑华,这才想起了那段尘封多年的往事。 有那么一瞬间,秦淑娟心里冒出一个想法: 她娘那么向着沈鸿达,该不会当年那个谣言是真的,她娘确实在婚前生过一个儿子,那个儿子就沈鸿达?! 但很快,她就意识到自己想错了,错的离谱。 想当年,她二妹秦淑华高中刚毕业,就通过了县食品厂的招工考试,眼看就能去离家不远的县城工作了,却在她娘的极力劝说下,又参加了江宁第一钢铁厂的招工考试。 结果,她二妹再一次顺利通过考试。 通过考试是好事,可问题是,江宁一钢位于省城,这样一来,她二妹就不得不背井离乡,独自一人前往省城工作。 为了让她二妹可以更好的适应省城的生活,她娘就托熟人的儿子沈鸿达,好好照顾她二妹。 这照顾来照顾去的,就照顾出了感情。 没过多久,她二妹领着沈鸿达回了老秦家,说要和沈鸿达结婚,希望爹娘能同意。 其实,这门亲事,爹同不同意无关紧要,关键是娘同不同意,毕竟她娘才是老秦家的当家人。 对于这门亲事,她娘非常满意,很爽快的答应了。 现在回想起来,沈鸿达和她二妹的这门亲事,可以说是她娘一手促成的。 如果说,沈鸿达是她娘的亲生儿子,那就意味着,她娘让自己的亲生儿子和自己的亲生女儿结了婚…… 啊这,这也太疯狂,太荒诞了,太颠覆常理了! 秦淑娟打死都不信,她娘会做出这么荒谬的事。 “不可能,不可能……”秦淑娟摇摇头,又摇摇头,失笑道,“沈鸿达绝对不可能是我娘的孩子。” 秦淑娟把自己知道的情况告诉沈思源时,钱四强仔细的听着。 听着听着,钱四强这才知道,原来秦淑华不是莫名失踪了,而是被秦佩茹和沈鸿达联手送去了大西北的劳改农场! 当时,他就险些爆粗口,好不容易才忍住。 现在,他听到秦淑娟一连说了好几个“不可能”,再也忍不住,脱口而出:“这其实是有可能的!” 闻言,沈思源顿时来劲了,双眼闪闪发亮,兴趣十足的追问:“这话怎么说?” 其实,沈思源并不认为秦佩茹会疯狂到搞“德国骨科”的程度,但这并不妨碍她吃瓜。 她有种预感,秦佩茹隐瞒了很多事,如果深挖下去,自己一定能吃到大瓜。 反观秦淑娟,她听了这话,瞪大眼睛,用一种无法理解、难以置信的语气,喃喃道:“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 钱四强想了想,斟酌着说:“秦佩茹和那个沈公子之间,有没有孩子,说实话,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秦佩茹在省城足足待了七年。没记错的话,沈鸿达比淑华大五岁,仔细算来,他出生的时候,恰好是秦佩茹待在省城的那段时间。再结合沈鸿达和那个沈公子一样都姓沈,我有理由怀疑,他是秦佩茹和那个沈公子的孩子。” “不是,这世上,年纪相仿、姓氏相同的人千千万,四叔你不能因为沈鸿达的年纪、姓氏,就觉得他是我娘的孩子啊!”秦淑娟猛摇头,反驳道,“你的怀疑经不起推敲,根本就站不住脚!” 秦淑娟的话音刚落,沈思源就立刻接茬道:“确实,光凭年纪和姓氏,不能说明什么。但是,秦佩茹对待沈鸿达这个女婿,比对待我妈这个女儿还要好,而且好的离谱,这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秦淑娟先是一愣,继而反应过来:“对对,女儿!淑华可是我娘的亲生女儿!如果沈鸿达真是我娘的孩子,那岂不是说我娘让自己的亲生儿子娶了自己的亲生女儿?这怎么可能呢!” “有没有一种可能……”钱四强语出惊人,“淑华她不是你娘的亲生女儿?” 第173章 身世之谜 简单的一句话,却仿佛焦雷一般,炸在秦淑娟耳畔,炸的她脑子“嗡嗡”作响,脑海一片混乱。 沈思源就不一样了,她握紧了小拳头,大眼睛扑闪,一脸期待的看着钱四强。 在沈思源期待的目光中,钱四强缓缓道:“这事还得从解放前说起……” 解放前,老秦家所属的静海县那一带,有一段时间,时常遭受飞机和炮火的轰炸。 导致的结果就是,不少地方房倒屋塌遍地狼藉,有些地方甚至被炮火夷为平地,人员伤亡惨重。 那段时间里,所有人的心头都蒙上了战争的阴影,整个静海县都笼罩在一种无比紧张的气氛里。 在这样的气氛中,很多人离开了家,拖家带口的躲进附近的防空洞里。 老秦家所在的村庄那一带,没条件修建防空洞,但好在附近的山上有几个溶洞,可以充当防空洞使用。 于是,秦家人和村里的其他人一起,躲进了山上的溶洞里。 当时,秦佩茹已经生下了秦淑娟,正怀着第二个孩子。 与之前不同,她这一胎怀得甚是艰难,前面几个月她吃什么吐什么,孕肚比之前那一胎足足小了一圈,如今还不到八个月,就已经出现了早产的迹象,看样子随时可能生产。 为了更好的照顾即将临盆的孕妇,保长下令把这些孕妇聚在一个溶洞里,安排经验丰富的接生婆,统一照顾她们。 钱三立很担心妻儿的安危,很想陪伴在妻儿的身边。 奈何秦佩茹所在的那个溶洞里都是孕妇,不允许外人,尤其是成年男子随意进出,所以钱三立只能待在自己的溶洞里等消息。 几天后,有人过来通知钱三立,说是秦佩茹生了,但她状态不太好,所以不能马上让她回来,还得留她在那里观察几天。 一听这消息,钱三立急了,立马就去探望秦佩茹。 因为情况特殊,钱三立这个大男人被允许进入那个溶洞。 当时,钱四强仗着自己年纪还小,混了进去。 只不过,他探望秦佩茹是假,探望刚出生的小侄女才是真。 他看的很清楚,襁褓里的小侄女,又瘦又小,红扑扑皱巴巴的,就跟猴崽子似的。 三天后,又有人过来通知钱三立,说是秦佩茹状态大为好转,可以把她接回来了。 于是,钱三立立马过去接人。 就这样,秦佩茹和孩子一起,被接了回来。 当时,钱四强注意到一个细节: 三天不见,虽然襁褓还是那个襁褓,一点都没变,但是襁褓里的孩子就跟变了一个人一样,从干枯瘦弱的猴崽子,变成了白白胖胖的小娃娃。 前后差距太大,宛如脱胎换骨,钱四强忍不住嘀咕了一句:“确定这是咱们家的孩子,没抱错?” 话音刚落,一直在闭目养神的秦佩茹就猛的睁开眼睛,目光又激动又凶狠的盯着钱四强:“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 钱四强他哥已经是第二次当爹,所以他知道女人坐月子的时候绝对不能动怒。 看到秦佩茹情绪这么激动,钱四强他哥顿时吓了一跳,连忙赶在她发怒之前,用力拍了一下不省心的弟弟,训斥道:“就是,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你嫂子这个当娘的,还能认错自己的孩子?什么抱错孩子,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你这个傻小子,尽说些傻话。这种傻话可不许再说了,知道了吗?” 钱四强说这话是一片好心,结果好心没好报,不但挨骂,还挨打了,心里又气又委屈,忍不住又说道:“我没有胡说八道!我两只眼睛看的真真的,今天这个孩子,和三天前那个孩子,差别真的好大好大,不管怎么看,都不像是同一个孩子啊。这真的很奇怪,很让人怀疑啊!” 秦佩茹立刻辩解道:“小孩子长得快,一天一个样,三天大变样,这很正常。你觉得奇怪,那是因为你没有见识,少见多怪。” 钱四强他哥听到秦佩茹这么说,嘴里也是帮腔道:“就是就是,小孩子都是这样的。你小子还没结婚,没有孩子,觉得奇怪;等你小子结了婚,有了孩子,就见怪不怪了。” 钱四强当时尚未成年,对小孩子的了解确实很有限。 听到兄嫂都这样说,他信以为真,真以为小孩子就是这样的,真以为自己想多了,便不再多说。 直到多年后,钱四强娶了媳妇,有了孩子,他才意识到,即便小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变化很大,也不可能在短短三天内,发生脱胎换骨的变化。 值得一提的是,钱四强的媳妇唐秀萍,她家祖上三代以上都有人做接生这一行,因此她接触过许许多多的小孩子。 她明确的告诉钱四强,三天时间,不可能让一个干枯瘦弱的“小猴子”,蜕变成白白胖胖的小娃娃,尤其是在生存条件恶劣的战争年代,就更不可能了。 意识到这一点后,钱四强再次怀疑秦淑华的身世,再次怀疑秦佩茹当年抱错了孩子,不,准确的说,应该是她当年将自己的孩子跟别人的孩子调换了。 只可惜他明白的太晚了,这么多年过去了,时过境迁,追究秦淑华的身世意义不大。 沉默的听完了秦淑华的“身世之谜”,秦淑娟一时语塞,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沉默了很久很久,秦淑娟弱弱的说:“如果我娘真的做了换孩子这种事,那就意味着,她舍了自己的孩子,替别人养孩子。我娘那么精明的人,她会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这不可能吧?” “损人不利己?”沈思源笑了,“损人应该是真的,不利己可就未必了。我听说,战争年代,有人为了让自家的孩子过上好日子,趁着混乱,把自家的孩子和富贵人家的孩子调换。就秦佩茹那人品,做出这种事情,一点都不奇怪。” 钱四强用力点头,深以为然,附和道:“没错,这种事情秦佩茹绝对做得出来。” 这种换孩子的骚操作,简直丧尽天良! 尽管秦淑娟本能的不愿相信亲妈做过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但她是一个没有主见的人,听到沈思源和钱四强都这么说,她的内心开始动摇了。 秦淑娟喃喃的说道:“难道,难道淑华她真不是我娘的亲生女儿,不是我的嫡亲妹妹?” 说着说着,她只觉心中一痛,打心底不愿相信这是真的。 于是,她绞尽脑汁苦苦思索着,努力寻找漏洞,试图推翻沈思源和钱四强的说法。 突然,她灵光一闪,以她的三妹秦淑兰为切入点,分析道:“那个,淑兰的身世总没有问题吧,她总是我的嫡亲妹妹吧。我和淑兰关系一般,却和淑华关系很好。关系一般的淑兰是我的嫡亲妹妹,没道理关系更好的淑华却不是我的嫡亲妹妹。” “有没有一种可能……”钱四强再次语出惊人,“淑兰她也不是你的嫡亲妹妹?” 第174章 去意已决 “???”秦淑娟呆愣愣的看着钱四强,懵了半天,好像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嘶哑着嗓音问道,“四叔,你在说什么啊?” 钱四强叹了口气,接下来,他缓缓道出了藏在心里很多年,从未向任何人透露过的猜测。 当年,钱四强后知后觉的醒悟过来,意识到秦淑华的身世有问题后,心里闪过一个疑问: 偷换孩子这么丧尽天良的事情,一旦被发现,偷换孩子的那个人少不了挨一顿打,甚至被打死都是有可能的。 秦佩茹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冒这个险么? 钱四强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疑问,是因为他通过这么多年来的观察,早就发现秦佩茹对大女儿秦淑娟和二女儿秦淑华都不怎么上心,甚至对唯一的儿子秦永丰也不见得有多上心,秦佩茹她就不像是那种慈母类型的女子。 不过,他仔细想想,秦佩茹对小女儿秦淑兰其实还是不错的。 想当年秦佩茹那么生气秦淑兰嫁了人就忘了娘,嘴里喊着要让带着孩子回娘家的秦淑兰滚蛋,说着要和秦淑兰这个不孝女断绝关系,但秦淑兰简单的认个错,几句好话一说,秦佩茹就接纳了秦淑兰和她的孩子。 由此可见,秦佩茹对秦淑兰还是有几分慈母心肠的。 综合这些年来的观察,再结合秦佩茹生下二女儿、三女儿的时间,以及那段时间她那些不安于室的举动,钱四强心里涌起一个大胆的猜测: 秦佩茹的二女儿、三女儿,名义上是他哥的女儿,实则是那个沈公子的女儿。 正是因为二女儿是心上人的血脉,秦佩茹才会宁愿甘冒大险,也要把她掉包,让她获得更好的身份,拥有更好的前程。 正是因为三女儿是心上人的血脉,秦佩茹才会轻易的原谅她,接纳她和她的孩子,哪怕她过去的所作所为很让人恼火。 如果钱四强的猜测是对的,那就意味着,无论是秦淑华还是秦淑兰,都不是秦淑娟的嫡亲妹妹。 那么钱四强的猜测是否正确呢? 秦淑娟扪心自问之后,不得不承认,自家四叔的猜测虽然有些荒诞离奇,但不是没有道理的。 尽管如此,秦淑娟依旧不愿听信钱四强,不愿接受他的猜测。 秦淑娟又冥思苦想了一番之后,看向钱四强,心怀一丝侥幸的问道:“那个,如果说我娘真给那个沈公子生了两个女儿,那她为什么不把两个女儿送去沈家呢? “按照你的说法,我娘是真心疼爱她和沈公子之间的孩子的,不惜冒着巨大的危险,也要给孩子谋个好前程。既然如此,那她有什么理由不把孩子送去孩子的生父那里,送去大富大贵的沈家呢? “事实上,我娘并没有把孩子送去沈家,这是不是意味着,你猜错了,我娘并没有给沈公子生过孩子?” 钱四强略微沉吟,缓缓道:“嗯,没记错的话,你娘生三女儿的时候,沈公子已经和他的家人坐船离开了这里。这种情况下,你娘想送也没地方送吧。 “至于你娘的二女儿,你娘为什么选择把她掉包,而不是直接把她送去沈家……说实话,一时间,我也想不通。” 他话音刚落,沈思源就接茬道:“是因为沈家不要吧?沈鸿达好歹是个男丁,沈家都没要,任由他留在这里,秦佩茹的二女儿连男丁都不是,沈家就更不可能要了。” 顿了顿,她补充道,“那个沈公子不是有个很厉害的夫人么?有她把关,秦佩茹生的私生子、私生女进不了沈家的门,这很正常。” 沈思源给出的解释,还是很有说服力的。 秦淑娟听了这话,最后的一丝侥幸熄灭。 这一刻,她只觉得巨大的眩晕袭来,身子一晃,就要栽倒。 幸好沈思源眼疾手快,搀扶住她。 沈思源配合着钱四强,当着秦淑娟的面,揭了秦佩茹的老底,目的就是让秦淑娟知道她娘是个什么货色,对她娘提高警惕,不要无条件的信任。 现在,看秦淑娟这反应,沈思源感觉自己的目的基本达成了。 相信经过这一番大揭秘,秦淑娟不会再像以前那样信任秦佩茹了。 既然如此,沈思源便不再在秦淑娟面前揭秦佩茹的短,转而开始说些宽慰的话。 “大姨,我知道,我妈虽说是你的妹妹,但她其实是你一手带大的,所以你对她有很深的感情。一时之间,你接受不了我妈不是你嫡亲妹妹的事实,这是人之常情。 “其实,我觉得吧,人与人相处,血缘关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感情。就像你对我妈很有感情,我妈对你也很有感情,你们之间的感情是那样的深厚,绝不会因为血缘关系而就此疏远。所以,我妈是不是你的嫡亲妹妹,这其实并不重要。” 说到这里,沈思源紧紧握住秦淑娟的手,看着她的眼睛,认真的说:“至于我,我不在意所谓的血缘关系,我只在意别人待我是否真心。我知道,你待我是真心的。所以,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我的姨母,亲姨母!” 沈思源这番话,秦淑娟听了甚是感动,她眼含热泪,用力点头。 安抚了秦淑娟,沈思源转头看向钱四强:“四叔公,你们非得搬去大西北不可吗?就不能留在这里吗?” 和钱四强联手揭了秦佩茹的老底后,沈思源对这个四叔公的好感度飙升了一大截,便希望他能留在这里安度晚年,不要千里迢迢的去大西北喝风吃沙。 其实,钱四强并不想去大西北那地方定居。 奈何儿子坚持要去,他劝都劝不住。 那没有办法了,他只好跟着去了。 钱四强笑着点点头:“大西北那地方,苦是苦了些,但好在我的女儿女婿也在那里。有他们帮衬着,相信我们的苦日子不会太长,很快就能过上好日子。 “对了,你不是还给了我们几个做面食的秘方么?上面总是一会儿一个说法,现在不允许私人做生意,说不定哪天就允许了呢?到时候,我们就可以靠着你给的那几个秘方,开个小面馆,过上红红火火的日子。 “所以说,就算是去了大西北,我们也照样能把日子过下去,你大可不必为我们担心。” 听钱四强这么说,沈思源就明白他去意已决,不好再劝,只好祝福他一路顺风。 结束了和钱四强的谈话后,沈思源沉浸在那些匪夷所思的往事中,内心久久无法平静。 她思来想去,觉得应该去找一个人,向她打听一些事。 第175章 放下心防 不久后,沈思源趁着其他人不注意,私底下找到王明珍,问她认不认识孙大娘。 这世上,姓孙的大娘海了去了,单单是一个南江省,就不知道有多少个孙大娘。 沈思源问的这个孙大娘,她原籍前进大队,因为有个在省城首屈一指的钢铁厂里当正式工的儿子,后来被接到省城养老。 好吧,关于这个孙大娘的信息,沈思源就知道这么点,她不知道,这个孙大娘的全名叫什么,更不知道,这个孙大娘的儿子工作的钢铁厂,是不是和王明珍一样,也是江宁一钢。 所以,沈思源其实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向王明珍打听的。 结果很让人惊喜,王明珍告诉沈思源,她不仅认识这个孙大娘,而且知道这个孙大娘现在在哪里。 “什么?你说什么?”沈思源从王明珍口中得知孙大娘的下落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孙大娘现在就在这里,就在这个荒村里?!” 王明珍点了点头,犹豫片刻,小声道:“我跟你说实话吧,要不是你大姨也在这里,孙大娘早就亲自上门,当面向你道谢了。” 当面向我道谢?这是什么情况?孙大娘为什么要向我道谢? 沈思源脑海里闪过一连串的问号。 迎着沈思源疑惑不解的目光,王明珍详细解释了起来,把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给了沈思源。 话说,孙大娘全名叫张桂香。 张桂香被大儿子接去省城养老后,一直记挂着老家的小儿子一家。 除了过年之外,每年夏天,张桂香都会回老家小住一段时间。 今年夏天也不例外,张桂香和往年一样回了老家,还带上了她的大孙子孙乐成。 谁知,祖孙俩刚回老家没几天,就接到了省城发来的电报。 虽然那份电报就只有六个字:家有急事速归,祖孙俩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但电报本身就意味着事态紧急——这年头,电报可不便宜,如果不是事态紧急,他们家是不会采取这样的方式通知祖孙俩的。 更何况,电报里已经明确写了“家有急事”。 这种情况下,祖孙俩哪敢耽搁,当即赶往火车站,乘坐最近的一班火车,返回省城。 没料到途中遇到大地震。 更没料到祖孙俩所在的那节车厢,它翻车了! 事故发生时,张桂香还好,只是受了一点轻伤,没有什么大碍,但是孙乐成可就惨了。 因为孙乐成坐在靠窗的座位上,被碎裂的玻璃砸了个正着。 最可怕的是,其中一块碎玻璃,深深的扎进了他的大腿。 一时之间,他的大腿血流如注,不管张桂香如何努力的给他止血,都无法将血止住。 时间一点点的过去,孙乐成身上的鲜血不停的流逝。 张桂香看在眼里,感觉大孙子的生命也在不停的流逝,顿时有种心如刀绞的感觉。 她强忍着悲痛,才没有哭出来。 就在张桂香快要绝望的时候,沈思源赶了过来,及时施以援手。 很快,孙乐成的血止住,这下,他的命保住了。 沈思源见状,顾不上歇息,马不停蹄的赶去抢救其他伤者。 张桂香对沈思源非常感激,有心要当面向她道谢,但当时那种情况下,显然不适合道谢。 于是,张桂香按捺住内心的感激之情,准备另寻机会,再向沈思源诚恳道谢。 后来,张桂香祖孙和大家伙一起前往荒村。 途中,张桂香无意中看见了沈思源,正要走过去。 突然,她注意到,与沈思源同行的几个人里,有她的熟人,而且不止一个,足足有三个。 三个熟人,分别是与她同住一栋家属楼的王明珍母女,以及她的同乡秦淑娟。 张桂香和王明珍母女的关系还算不错,但她和秦淑娟的关系……呃,不是一般的差啊。 碍于秦淑娟就在沈思源身边,而且两个人看上去很亲密,张桂香没敢直接走过去。 后来,张桂香私底下找到王明珍,向她打听,沈思源和秦淑娟是什么关系。 直到那时,张桂香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原来沈思源是秦淑娟的外甥女。 呃,外甥女……因为种种原因,张桂香想要刻意避开秦淑娟的家人,至少现在她还不想和秦淑娟的家人打交道。 于是,张桂香没有往沈思源面前凑,而是取出一块精心叠好的的确良花布,交到王明珍手里,拜托她想办法送给沈思源。 “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就是这样。” 王明珍说着,就把那块花布交给沈思源,“孙大娘让我把这块花布送给你,却又不让我告诉你,这块花布是她送给你的。那我该以什么理由送你花布呢?我想了好几天,都没想到合适的理由。既然现在把话说开了,那我就直接把花布交给你了哈。” 沈思源接过花布,接着,她对王明珍说:“王大婶,我想见孙大娘一面,你能帮我把她约出来吗?” 王明珍听到沈思源这么说,不禁有些迟疑。 王明珍虽然不清楚孙大娘和沈思源之间的过往,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孙大娘并不想和沈思源有太多的接触。 这种情况下,自己跑去告诉孙大娘,沈思源想见她一面,她能答应吗? 王明珍心里没底,只能说道:“我试试看吧。” 沈思源很想见到孙大娘,听到王明珍回答得这么不确定,想了想,托王明珍给孙大娘带句话: “秦佩茹名义上是我的外婆,但她实际上并没有拿我的母亲当女儿,拿我当外孙女,曾不止一次的算计我们母女,所以在我心里,她早就不是我的外婆了。” 不知道是不是这句话起了作用,不久后,在一个极为隐蔽的地方,沈思源如愿见到了张桂香。 原来,之前张桂香不想和秦淑娟、沈思源打交道,并不是因为她这人记仇,时隔多年,还记着秦淑娟和她以前是闹过矛盾的,还讨厌着秦淑娟,乃至她的外甥女,而是碍于她们俩的身份——她们俩可都是秦佩茹的亲人啊! 是的,张桂香真正忌惮的是秦佩茹。 不久前,张桂香从王明珍口中得知,沈思源已经不认秦佩茹这个外婆了,顿时放下心防,答应见沈思源。 第176章 意外的惊喜 见面后,听到沈思源问起秦佩茹的往事,张桂香没有立刻作答,而是凝视着沈思源,求证般的问道:“你姓沈,你娘是秦佩茹的二女儿,对吗?” 张桂香的老家是前进大队的,她算是沈思源的同乡。 尽管是同乡,张桂香对沈思源并不了解,在地震发生之前,她甚至不认识沈思源。 要知道,前进大队是个很大的集体,拥有的队员数量过千。 即便是常住在前进大队的人,也不可能认识队里的每一个人,何况是移居省城多年的张桂香。 早在沈思源出生之前,张桂香就已经移居省城了,在那之后,她每年只在前进大队小住一段时间,很难有机会与沈思源产生交集。 只不过,因为某些原因,张桂香对秦佩茹的情况有所了解,知道秦佩茹有三个女儿。 既然沈思源是秦佩茹的大女儿秦淑娟的外甥女,那么沈思源的母亲只能是秦佩茹的二女儿或者三女儿。 到底是二女儿,还是三女儿……张桂香尽管心里已经有所猜测,但还不是很确定。 这件事情,对于张桂香来说,至关重要,必须要做到百分百确认才行,一丁点的“不确定”都不能有。 所以,张桂香特意向沈思源询问,求证她母亲的身份。 “我娘是秦佩茹名义上的二女儿——秦淑华。”沈思源如实回答。 张桂香虽然早有预料,但听了这个回答,依旧神色一松,如释重负的吐出一口气。 接下来,张桂香不再对沈思源有任何隐瞒,痛快的把自己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了她。 沈思源找来张桂香,她的本意只是想从张桂香那里打听一下秦佩茹的黑料,以印证之前的一些猜想。 没想到的是,张桂香不仅印证了她之前的猜想,还给她带来了意外的惊喜。 张桂香先是告诉沈思源,秦佩茹曾经给出身大地主家庭的沈家二公子当过外室,生过一个儿子,儿子名叫沈鸿达,如今身在江宁一钢。 这些事情,沈思源大概是知道的。 紧接着,张桂香又说出了一些沈思源不知道的事情。 很多年前,张桂香家很穷,穷到了家里面都揭不开锅了的程度。 为了不被活活饿死,张桂香的父母一狠心,就把她最小的妹妹张梅香卖掉了。 不幸中的万幸,张梅香没有流落到腌臜地方,而是进了某个大户人家,成了千金小姐的贴身丫鬟。 几年之后,那位小姐出阁,张梅香作为陪嫁丫鬟,跟着那位小姐,嫁入另一个大户人家。 那户人家,就是在偌大的省城里,都能排得上号的沈家。 那位小姐,她的丈夫是沈家的大公子,她自然就成了沈家的大少奶奶。 张梅香陪在沈大奶奶身边,在省城里过了好几年安稳日子。 可是没有想到,突然有一天,省城就成了炮火纷飞的战场。 眼见形势不对,沈家老爷当机立断,马上下令,命令家人收拾收拾,当天晚上就趁着夜色,逃去乡下的老家避难。 有一说一,沈家老爷的这个命令本身并没有问题,但在执行的时候,出了差错。 结果导致,逃难途中,逃出来的沈家人七零八落。 譬如沈大奶奶,一阵兵荒马乱之后,她身边就只剩下张梅香这个大丫鬟,以及一个名叫穗儿的小丫鬟。 当时,沈大奶奶身怀六甲,而且月份很大,随时可能临盆。 沈大奶奶心里琢磨着,她们三个女人在这乱世里,自保能力极为有限,行走在外,随时可能遭遇不测。 这种情况下,与其冒着巨大的风险,按照原计划,继续逃往沈家的老家。 不如临时改变路线,就近找个安全的地方,先把孩子生下来,再做打算。 得知张梅香的老家就在这附近,沈大奶奶当机立断,让张梅香带她去那里。 于是,她们三个女人就去了张梅香的老家——也就是后来的前进大队。 尽管张梅香已经离家多年,她的家人依旧对她有很深的感情。 而且,她的家人很感激沈大奶奶这些年来对张梅香的照顾。 所以,她的家人二话不说,欣然接纳了她们三个。 后来,张梅香的家人决定去附近山上的溶洞避难,也不忘把她们三个带上。 在那个溶洞里,沈大奶奶艰难生下一个女婴后不久,便开始大出血,一度陷入昏迷。 张梅香很担心沈大奶奶会这样死去,便寸步不离的守在她身边,对她精心照顾。 至于那个刚生下来的女婴,张梅香实在顾不过来,就交给了小丫鬟穗儿照看着。 几天后,沈大奶奶在张梅香的精心照顾下,终于转危为安,醒了过来。 醒过来的她,第一件事,就是让穗儿把她的女儿抱过来。 穗儿抱过来的孩子又瘦又小,活脱脱是一个“小猴子”模样。 尽管如此,沈大奶奶依旧对这个孩子爱不释手。 毕竟,这可是沈大奶奶的第一个孩子,是她盼了好几年,才好不容易盼来的孩子。 对于这个孩子,沈大奶奶丝毫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但她身边的张梅香却觉得奇怪。 要知道,沈大奶奶虽然在临产前的这大半个月里,受了不少罪,吃了不少苦,但在这之前,她可都是养尊处优,天天吃补品的。 那么多补品下肚,按理说,沈大奶奶应该能生出个胖娃娃才对,可结果却生出了这么个“小猴子”,这让张梅香觉得很不可思议。 更关键的是,沈大奶奶之所以会在鬼门关走了一圈,就是因为孩子太大。 那天,沈大奶奶的孩子生下来之后,浑身上下都是血污。 当时还是个姑娘家的张梅香哪见过这样的场景,看都不敢看。 一旁的接生婆倒是毫不在意,轻松自若的笑着说,她接生的孩子,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但像这么大的孩子,极少极少,她几乎没见过。 听接生婆这么说,张梅香出于好奇,瞄了眼那孩子。 紧接着,沈大奶奶就开始大出血了,张梅香就顾不上看孩子了,一门心思的照看沈大奶奶。 张梅香再次看到孩子,已经是三天后。 虽然当时的张梅香还没生过孩子,对孩子的个头是大是小,没什么概念,但她看着那孩子,总觉得她好像小了一圈。 有那么一刻,张梅香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孩子是不是让人给偷偷换走了?! 但仅仅是一刻,下一刻,她就意识到这是不可能的事。 要知道,沈大奶奶的孩子身边,一直有穗儿守着,这种情况下,根本就不可能发生狸猫换太子的事。 正是抱着这样的心态,张梅香没有多说什么,让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第177章 道出真相 转眼几年的时间过去了,省城,乃至整个华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随着局势发展,沈家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沈家的大部分人都移居海外,唯有沈大公子,认为如今正是报国的大好时机,不顾沈家老爷的劝阻,坚持留在华国。 当时,沈大奶奶的娘家人也准备移居海外,想要带她一起走,劝过她好几次,但都被她拒绝了。 最终,沈大奶奶带着两个孩子——继女儿之后,她后来又生下了一个儿子——留在了华国,留在了沈大公子身边。 张梅香也选择了留下来,不过不再是以丫鬟的身份,而是以保姆的身份。 至于穗儿,虽然她看上去很想留下的样子,但不知为何,她犹豫了很久,最终选择了回老家。 接下来的十几年里,华国的局势发展和沈大公子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这些年里,沈大公子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身边那些个志同道合的朋友,一个接一个的倒了大霉。 不幸中的万幸,得益于沈大公子曾经做过毁家纾难的壮举,在某位老首长那里挂了号,有些人不敢轻易拿他开刀。 这些年来,沈大公子一家四口日子过的还算安稳。 饶是如此,随着时局的恶化,沈大公子已经意识到,自己可能在劫难逃,迟早会被小人给陷害了。 可他万万没想到,捅了他致命一刀的,竟然是自己的亲生女儿! 七年前,沈大公子的女儿沈熙兰为了一己之私,竟然把亲生父母给举报了! 这还没完,紧接着,她就登报断绝父女、母女关系。 沈家夫妇哪里会想到亲生女儿会做出这样的事情,猝不及防之下,就被亲生女儿背刺了。 导致的结果就是,沈家夫妇双双被送往某处五七干校,名义上是在那里接受再教育,实则是被软禁在那里。 既然沈家夫妇都已经被迫离开了沈家,那张梅香这个住家保姆自然没有理由继续留在沈家,只得返回老家。 回到老家后,虽然张梅香对沈家发生的事情绝口不提,但看到她突然从沈家回来,有心人都猜到沈家八成是出事了。 突然有一天,张梅香曾经的同事——穗儿不请自来,主动找上门来。 穗儿这次来找张梅香,不为别的,就是为了打听沈家的近况。 原来,当年沈大奶奶生完孩子,平安回到沈家后,很感激张梅香和穗儿一路上不离不弃的陪伴。 感激之余,她就把张梅香的外甥和穗儿的哥哥接到省城,安排他们在沈家的铺子里当学徒。 得益于沈大奶奶的这个安排,张梅香的外甥和穗儿的哥哥才能走出农村,习得一技之长,后来抓住机遇,成为省城首屈一指的国营大厂的正式工,捧上令人羡慕的铁饭碗。 正是因为如此,穗儿的娘家人一直都很感激穗儿。 也正是因为如此,穗儿一直都很感激沈大奶奶。 虽然穗儿早在十几年前就离开了沈家,但她至今不忘沈大奶奶对她的好。 昨天她听说沈家好像出事了,几乎一宿都没合眼。 今天天一亮,她就赶来张梅香家,打听沈家是不是真的出事了。 张梅香也不瞒穗儿,把沈家的变故,没有保留的告诉了穗儿。 说到最后,张梅香忍不住感叹道:“熙兰小姐可是老爷夫人的亲生女儿!出事之前,谁能想到,她竟然会对自己的亲生父母下毒手呢?现在想想,老爷夫人哪里是养了个女儿,分明是养了个白眼狼!” 穗儿沉默的听完了张梅香的话,然后失魂落魄的离开了张梅香的家。 当时,张梅香以为沈熙兰那种罔顾人伦、畜生不如的行径,吓到了穗儿,穗儿才会做出这样的反应。 直到半年前,张梅香才明白,事情根本就不是自己以为的那样。 半年前,穗儿的儿子登门拜访,他告诉张梅香,自己的母亲得了重病,现在已经病入膏肓,也就是这一两天的事了,临终之前,她想见张梅香最后一面。 张梅香和穗儿在沈大奶奶身边共事多年,还曾共同患难过,结下了深厚的情谊。 所以听说穗儿生命垂危,张梅香二话不说,当即跟着穗儿的儿子,赶去探望穗儿。 病床上,穗儿流着泪说出了埋藏在心里多年的秘密——沈熙兰并非沈大奶奶的亲生女儿,她的生母其实是秦佩茹! 当年,秦佩茹和沈大奶奶一样,也在那个溶洞里生孩子。 但,她的情况和沈大奶奶又有所不同。 虽然秦佩茹早产生下一个孩子后,就呈现出一副病恹恹的样子,但那是她装出来的样子,实际上她身体好着呢。 而她不好好做人,非要装病,目的就是留在那个溶洞里,伺机来个狸猫换太子。 那天,观察多时的秦佩茹找准时机,趁着其他人不注意,拦住落单的穗儿,勒令她把手里的孩子交出来。 穗儿奉命照看孩子,职责所在,当然不能把孩子随随便便就交到别人手里。 哪怕穗儿认识秦佩茹,知道秦佩茹深得沈二公子的宠爱,差一点点就进了沈家的门,成为沈家的姨太太,也不可能因为秦佩茹的一句话,就把孩子交给她。 穗儿断然拒绝了秦佩茹的无理要求,抱着孩子,转身就要离开。 这时,秦佩茹按住穗儿的肩膀,凑到她耳边,低声道:“你有个哥哥,在沈家的铺子里当学徒,对不对?要是我告诉二公子,你哥垂涎我的美貌,你猜,你哥会不会被二公子狠狠收拾一顿?” 穗儿吓的一抖,脸色惊恐的看向秦佩茹:“我哥才没有垂涎你的美貌……” 秦佩茹不耐烦的打断了她的话,阴恻恻的说:“你觉得,二公子是相信我,还是相信你哥?” 顿了顿,她又补充道,“堂堂沈家的公子爷,收拾一个乡下来的穷小子,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别说打你哥一顿了,就是弄死你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在秦佩茹的威胁下,穗儿被逼无奈,只能把手里的孩子交给秦佩茹。 秦佩茹一顿操作过后,孩子回到了穗儿手里。 只不过,那个孩子已经不是原来那个孩子了。 第178章 恩将仇报 听到这里,张梅香像是听到了世界上最荒谬的事情,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秦佩茹这个女人,张梅香其实是知道的,还见过她好几次。 印象中,这个女人柔柔弱弱,温婉可人,总是给人一种人畜无害的感觉。 正因如此,如果不是穗儿亲口说出真相,张梅香做梦都想不到,这个女人竟然这么丧心病狂,毫无底线,做出这么恩将仇报的事情! 是的,恩将仇报。 当年,沈二奶奶得知秦佩茹勾搭她的丈夫还不够,仗着自己生了儿子,竟然妄想着进沈家的门,顿时怒不可遏。 暴怒的她,召集所有的人手之后,立即带着人马杀向秦佩茹的姑母家,把暂居在那里的秦佩茹拖了出来,命人把秦佩茹活活打死。 危急时刻,沈大奶奶赶到,救下了秦佩茹。 在沈大奶奶的劝说下,沈二奶奶做出让步,只是让秦佩茹滚回老家,赶紧嫁人,不再要她的性命。 诚然,沈大奶奶劝说沈二奶奶不要把秦佩茹杀了泄愤,主要是为了沈家的声誉着想,但不可否认,沈大奶奶确实救了秦佩茹一命。 尽管沈大奶奶也好,张梅香也罢,都没指望秦佩茹能知恩图报,报答救命之恩。 但秦佩茹不报恩就算了,偏要算计沈大奶奶这个救命恩人,偷偷换走她的孩子,这就过分了! 这分明就是恩将仇报!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恶毒的女人! 张梅香震惊过后,就是震怒。 哪怕事情已经发生多年,她依旧气的直发抖,指着穗儿的鼻子:“你,你……糊涂啊!” 张梅香有一肚子的脏话想要问候穗儿,但看到已经被病魔折磨的奄奄一息的她,终究是不忍心破口骂她。 最终,千言万语化作三个字:糊涂啊! 穗儿的做法,可不就是糊涂么? 秦佩茹虽然是沈二公子的女人,但说到底,她只是一个上不了台面的外室。 反观穗儿,她的背后是沈大奶奶。 沈大奶奶那可是沈家的当家主母,沈二公子见了她,都得客客气气的称一声大嫂。 连沈家的门都进不了的秦佩茹,给沈大奶奶提鞋都不配,和沈大奶奶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穗儿她就不该被秦佩茹的三言两语吓唬住。 如果她恪尽职守,守住孩子,到后来,倒霉的一定不会是她的哥哥,而是居心险恶的秦佩茹。 退一万步讲,就算当时的穗儿年纪小不懂事,随随便便就被秦佩茹吓唬住了。 那后来呢? 后来,穗儿长大了,就应该回过味来了,那时候,她把当年发生的事告诉沈大奶奶,虽然有些迟了,但也不失为一个补救的方法。 可穗儿是怎么做的?她依旧保持着沉默。 直到二三十年后,直到她人快没了,她才把当年发生的事说了出来。 穗儿总算是说了,可问题是,事到如今,她说这些,还有用吗? 如今,沈家夫妇已经被软禁起来,与外界隔绝,外人根本就没法把消息传到他们那里。 退一万步讲,就算他们收到了消息,也无济于事。 现在的他们,自身难保,什么都做不了,别说对付卑鄙恶毒的秦佩茹,便是认回亲生女儿,他们都做不到。 所以说,穗儿的做法,真就是糊涂他妈给糊涂开门——糊涂到家了。 张梅香被糊涂至极的穗儿气的不轻,可偏偏又拿病危的她没有办法。 说出心中最大秘密的穗儿如释重负,不久后就便在睡梦中安然离世。 穗儿算是解脱了,却苦了张梅香。 那天,张梅香带着一肚子的气回了家。 回家后,她越想越气,越想越气,结果就气病了。 病床上,张梅香不由自主的回忆过去。 过去的一幕幕,犹如走马灯似的在脑海里划过。 她想起自己擅自做主,把孩子交给了不懂事的穗儿照看…… 她想起自己再见到孩子,明明心存疑惑,却什么都没说…… 她想起自己明明注意到了,穗儿目光闪躲,却没有深究…… 张梅香越想越懊悔,越想越愧疚,忍不住生自己的气。 她这种情况,若是能找个人诉说,让别人开解一二,说不定就没事了。 可偏偏这件事涉及到已经被定性为大资本家的沈家夫妇,她根本不敢轻易说出去,只能继续憋在心里,独自生闷气。 张梅香心中的郁气难以排解,时间一天天过去,病情一天天加重。 大半个月前,张梅香自觉不久于人世。 一想到秦佩茹和她那个养不熟的白眼狼女儿,张梅香就心有不甘,不甘心就这样带着遗憾死去。 于是,张梅香在她姐张桂香过来探望她的时候,找个由头把其他人支开,只留下她姐一个人在屋里。 确认屋外没有人后,张梅香先是仔细的给她姐说明了一下事情的原委,然后把一封信亲手交给了她姐,低声嘱咐道:“这封信你拿着,回去就找个稳妥的地方藏起来。等一切风平浪静,老爷夫人恢复自由身后,你千万要帮我把这封信送到他们手里。” 这应该是妹妹此生最后的心愿,张桂香这个做姐姐的,自然要替她完成。 那封信张桂香收下了,并做出郑重承诺,必定想尽一切办法,把信送到沈家夫妇手里。 得到了姐姐的承诺后,张梅香松了口气,但她还是有些不放心。 于是,她再次叮嘱道:“记住,在风向扭转之前,千万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要试图接触老爷夫人,也不要试图接触秦家人,尤其是秦佩茹,千万要离她远点!” 张桂香用力点头,表情认真的说:“我明白你的顾虑。你放心,我一定会小心行事,不会轻举妄动的。” 顿了顿,她补充道,“自从那年听说老爷夫人是因为沈家的过去,被沈熙兰给举报了,我就已经在注意自己的言行了。为了不让外人知道我和沈家有关联,就连沈鸿达这个沈家的私生子,我平日里见到他,都是绕道走的,从来不跟他接触。” 第179章 闹别扭了? 听到姐姐这么说,张梅香这才彻底放心,露出了久违的微笑。 这一刻,她感觉自己死后可以瞑目了。 下一刻,她就深深的陷入了昏迷之中。 看到妹妹病成这样,张桂香想起自己以前听人说过,县城里有一位很厉害的老中医,便想把那位老中医请过来,给妹妹看病。 可跑过去一打听才知道,那位老中医被当成牛鬼蛇神,早在好几年前就被打倒了,现在也不知道被发配到了哪个犄角旮旯里去了。 张桂香失望而归,正当她脑海一片空白茫然,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时候,她收到了“家有急事速归”的电报,只好带着大孙子,匆匆忙忙的往家赶,却碰上了地震这档子事,被困在了这里。 一晃大半个月过去,现如今,张桂香既不知道家里怎么样了,也不知道妹妹怎么样了,心里焦急不已,却又无可奈何。 张桂香说到这里,悲从中来。 这些日子以来,在大孙子面前,强忍痛苦不曾哭泣的她视线瞬间模糊,泣不成声。 沈思源没有打扰张桂香,只是默默的递给她一块手帕。 过了很久很久,张桂香悲痛的情绪渐渐平复。 她擦干眼泪,认真的思考许久,从怀里取出一封信,双手递给沈思源:“这封信是用来证明熙兰小姐的身份的,而你娘才是真正的熙兰小姐。所以我觉得,这封信应该由你来保管。” 沈思源从善如流,当即双手接过信,然后珍而重之的把信收进怀里。 接下来,沈思源又询问了几个关于张梅香的问题后,从随身携带的挎包里,取出一个密封好的木盒:“这里面装的是,前几天我从附近的山林里挖出来的药材。我被困在这里,也没有其他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了。这些药材,算是我的一份心意,麻烦你替我转交给你妹妹。” 说完,她就把手里的木盒,双手递给张桂香。 张桂香摇摇头,没接,怔怔的看着木盒,涩声道:“梅香跟了沈大奶奶那么多年,陆陆续续从沈大奶奶那里得了不少好药材。那些药材,梅香自己舍不得用,都给了家里人,家里人也舍不得用,就存了下来。这回梅香生病,家里人不顾她的反对,把那些药材都拿了出来,熬了给她吃。但是……没用。 “而且,大半个月前,我见到梅香的时候,她就已经很不好了。现在都大半个月过去了,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她还在不在人世。 张桂香说着说着,她的声音,渐渐从艰涩到哽咽。 沈思源见状,直接把那盒子塞到张桂香手里,正色道:“不到最后一刻,我们绝不能够轻言放弃!这个盒子,很有可能是最后的希望,所以请你务必要把它送到你妹妹手里。” 顿了顿,她强调道,“越快越好!” 张桂香迟疑了一下,收下那盒子。 不过,虽然张桂香收下了那盒子,但她其实并不认为,盒子里的药材能救活她妹妹。 因为在她看来,沈思源一个小姑娘,本事有限,她挖来的药材,品质再好,也不可能好过沈大奶奶给的药材。 沈大奶奶给的药材,她妹妹吃了都没用,沈思源给的药材,她妹妹吃了就更没用了。 张桂香不知道的是,沈思源给的药材,来历非同一般。 沈思源的随身空间升级为满级空间后,她曾在糖糖的引领下,去过一趟核心商圈。 在那里,沈思源看到了出售高档药材的专柜。 当时,糖糖指着专柜里的药材介绍说,那些药材沈思源可以随便拿,拿走二十四小时后,自动上新。 也就是说,一盒药材,沈思源拿走后,过二十四小时,原位置上会出现一盒与原来一模一样的药材。 这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药材,沈思源仔细看过,质量很不错。 但,这种药材只能算是好药材,还称不上灵丹妙药。 真正的灵丹妙药,沈思源的随身空间里面是没有的。 不过,沈思源有需要的话,可以在星际网店上购买。 买东西嘛,肯定要付钱的。 在星际网店这个平台上,流通的货币是星币。 对于沈思源来说,获取星币的主要途径有两个: 一是在星际网店上出售物资,赚取星币;二是广修功德,用功德换取星币。 但不管是哪种途径,都需要花费一定时间后,才能获得星币。 沈思源刚解锁星际网店功能没多久,手头上的星币有限。 她思来想去,把那些星币都用来购买灵丹妙药,以备不时之需。 沈思源让张桂香转交给张梅香的药材,就是她特意从星际网店上买回来的。 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希望张梅香吃了灵丹妙药后,能够继续活下去,能够活着再见沈家夫妇一面。 现在沈思源给出了灵丹妙药,就是不知道张梅香还能不能用得上,用上之后,能不能够转危为安。 *** 沈思源处理完琐事后,就到了离别的时候。 虽然救援已经到了,但由于铁路尚未恢复,大家伙只能乘坐卡车离开这里。 卡车运力有限,一次只能运走一部分人,所以大家伙只能分批离开这里。 前往大西北的钱友平一家,他们是第一批离开的。 当时,沈思源亲自送他们离开。 前往京城的江瑾言和陈煜成,他们是第二批离开的。 当时,沈思源压根就没露面。 秦淑娟一直对沈思源很关心,所以她第一时间就发觉了沈思源的异常。 犹豫再三,秦淑娟还是决定把事情问清楚。 于是,秦淑娟私底下悄悄拉着沈思源的手,小声问:“你和江知青闹别扭了?” 沈思源垂下眼眸,默不作声。 秦淑娟沉吟片刻,又问:“因为什么事,能和我说说吗?” 沈思源咬了咬唇,还是不做声。 秦淑娟意识到问题有些严重,心里有些急了。 她深吸一口气,用尽量平静的语气劝说:“阿源,我不知道你和江知青之间出了什么问题,但我看得出来,他对你是真心的。这时间,最难得的就是真心。这样吧,这段时间你好好想想,等以后回了前进大队,见到了江知青,你们俩面对面的把话说开,好不好?” 沈思源愿意和谁在一起,这是她自己的事,她的父母尚且没有干预的资格,其他人就更不该指手画脚了。 这个道理,秦淑娟不是不懂。 只是,在她看来,江瑾言各方面条件都很好,又那么喜欢沈思源,这样难得的对象,如果这样错过了,未免太可惜了。 所以,她忍不住想劝沈思源几句。 沈思源看着满脸关切的秦淑娟,欲言又止,止又欲言,最终她露出一抹微笑,缓缓点头。 然而,她看似听从了秦淑娟的劝说,但其实她的内心深处并不是这么想的。 他或许不会再回来了,我或许不会再见到他了,我和他或许此生都不会再有交集了……沈思源默默的想。 想着想着,突然间,巨大的悲伤涌上心头。 第180章 表达谢意 沈思源不愿让别人知道她此刻的心情,于是她低头在腰间的挎包里翻找着什么,借机平复心情。 片刻之后,沈思源抬起头来,把一个木盒子递给秦淑娟:“虽说孔阿姨主动提出要帮我们一把,安排芳草住进省军区医院,她这是为了答谢我们。但她帮了我们这么大的忙,我们不能一点表示都没有。我听说孔阿姨的母亲身子不好,正在四处求购上好的药材。 “这盒子里面装的药材,是前些日子我意外得来的,我自己用不上,用来送孔阿姨正好。大姨,你拿去送给孔阿姨吧。” 沈思源口中的“孔阿姨”,是顾明敏的母亲。 前些日子,满芳草等人被困在了深谷里。 突然间,就有一大群野猪,朝着他们冲了过来。 危急时刻,多亏了有个人舍命相救,满芳草才能幸免于难,那个人就是顾明敏。 后来,在江沈二人的带领下,包括顾明敏在内的那几个孩子,终于走出了那个危机四伏的深谷。 仔细算来,顾明敏那方不欠满芳草这方什么。 即便如此,顾明敏的母亲孔素珍依旧登门道谢。 从秦淑娟口中得知,他们一行人此行的目的是送满芳草去南江省军区医院求医,孔素珍主动说自己在那里有熟人,可以托熟人帮忙,尽快安排满芳草就诊住院。 沈思源很欣赏孔素珍这种知恩图报的人,便决定送她一份谢礼。 秦淑娟接过那个木盒子,看了一眼神色如常的沈思源,心里暗暗叹了口气,嘴上故作好奇的问:“这里面装的是什么药材呀?” “人参。”沈思源淡淡道。 这话一出,秦淑娟吓了一跳,打开一看,盒子里面果然躺着一根中指粗细,根须密密麻麻的人参。 秦淑娟见识有限,这根人参的年份,她辨别不出来。 但她知道,人参是一等一的大补药,价格绝对不菲。 “这,这也太贵重了吧……”秦淑娟忽然觉得手里的盒子有些烫手,下意识的想把盒子还给沈思源。 沈思源早就料到秦淑娟会有如此反应,当即给出事先准备好的说辞:“这根人参,是前些日子我在附近的某个地方无意中发现的,没花一分钱,谈不上贵重。而且,不瞒你说,那个地方是个宝地,我在那里发现的药材远不止这根人参,除此之外,现在我手里还有不少市面上很抢手的药材。区区一根人参,对我来说,不算什么,大姨你就安心拿着吧。” 秦淑娟信以为真,心理负担一下子减轻了许多,犹豫了一下,便将盒子仔细收了起来。 不久后,秦淑娟就找到了孔素珍,把这根人参作为谢礼,送给了她。 孔素珍是个识货的,一眼就看出这根人参是一根品相极佳的百年老山参,也正是她母亲急需的药材之一,不禁又惊又喜。 秦淑娟送完东西告辞后,满心欢喜的孔素珍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悦之情,看着摆在桌上的老山参,傻笑个不停。 顾明敏在外面转悠了一圈,回来了。 看到素来矜持端庄的母亲,笑得跟个傻子似的,不由的心生好奇,这是在高兴个什么劲。 凑过去一看,看到桌上的人参后,顾明敏禁不住惊呼了一声:“哇,这根人参长得很像是个人呢!” 顾明敏出身不凡,以前他也不是没有见过人参,但长得这么像人的人参,他还是头一次见。 性格跳脱的他,忍不住对桌上的人参指指点点:“这里是脑袋,这里是身子,这里是两条胳膊,这里是两条腿,啊不,不是两条,是、是……” 顾明敏口中所说的“腿”,其实是人参的根须。 根须太多,光是用看的,很难数清楚。 于是,顾明敏就伸手去扒拉根须。 “不是,你看就看,怎么还上手了!”孔素珍见状,吓了一跳,连忙一巴掌拍开倒霉儿子的爪子。 孔素珍不拍还好,她这么一拍,间接拍断了好几根根须。 眼见好好一根人参,变得缺胳膊少腿,孔素珍心疼的难以呼吸。 顾明敏看看老山参,又看看老母亲,本能的缩了缩脖子,小声的辩解了一句:“讲道理,弄断人参须的是你,不是我。” 顾明敏不说这话还好,他这么一说,孔素珍顿时怒不可遏,咬牙切齿的吼道:“顾、明、敏!” 顾明敏见势不妙,立即夺门而出。 倒霉儿子滚蛋了,孔素珍独自坐在桌边,看着那几根掉落的人参须发愁。 虽说从百年老山参上掉落下来的人参须,也是难得一见的好东西。 可这样的东西和老山参一起送去娘家,娘家其他人或许不会多说什么,娘家大嫂却很有可能鸡蛋里面挑骨头,借着这个由头,编排自己。 想到这里,孔素珍暗下决心,就算是把那几根人参须扔掉,也不送去娘家! 当然了,扔掉什么的,只是说说而已,这么好的东西,孔素珍才不舍得扔掉呢。 关于人参须,孔素珍的初步想法是,留着给自家人吃。 正当孔素珍琢磨着,煲汤、煮粥、泡酒,哪种吃法最合适的时候。 门外的敲门声响起,有人给她送汤过来了。 来人名叫章宝如,她虽然是个十岁出头的小姑娘,却已经很懂事了。 最近一段时间,章宝如时常会给孔素珍母子送些汤汤水水,为的是表达她的谢意。 谢什么? 谢谢孔素珍送了她弟弟一罐奶粉。 原来,前些日子,章宝如的母亲宋婉容难产,多亏了请来的接生婆技艺高超,不然她就要落得一尸两命的结局。 尽管在接生婆的帮助下,宋婉容生下了一个健康的男婴,母子平安。 但在经受了这番磨难和惊吓后,宋婉容的身体大不如前,现在的她连坐起身来都困难。 至于喂养孩子,她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换成别的地方,宋婉容和她丈夫章明泽还能想办法给孩子弄些奶粉来。 可偏偏他们夫妇被困在这里,别说是金贵的奶粉,就是不那么金贵的米粉,都没办法搞到手。 无奈之下,他们夫妇只能让女儿章宝如抱着孩子,去别的产妇那里蹭奶喝。 只是,现在这种艰苦的环境下,别的产妇喂完自家的孩子后,基本上就没有余粮了。 可以这么说,章家的孩子自打出娘胎,就没有真正的吃饱喝足过。 看到自家的孩子饿的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章家人焦急万分,却又想不出对策。 就在章家人一筹莫展的时候,曾经和他们一家人住在同一个大院的孔素珍伸出援手,把本来想给她母亲补身子的奶粉,拿出来应急。 虽然章家人没白拿孔素珍的奶粉,给了她不少钱票,但他们一家人依旧不忘她的恩情。 自从章宝如听说村口可以买到野菜、菌菇,乃至新鲜的鸡鸭鱼肉之后,她时常会去那里买些食材回来,精心烹饪。 章宝如做出来的东西,大多是汤汤水水。 这些汤汤水水,除了给自家人吃之外,章宝如还会送一些给她弟弟的“临时奶妈”,送一些给孔素珍母子。 第181章 被人遗弃的孩子 今天,章宝如给孔素珍母子送来的是:鲜香菇炖野鸡。 章宝如年纪虽小,厨艺却不可小觑。 出自她之手的鲜香菇炖野鸡,色泽黄而油润,撒上葱花、蒜末、山椒碎,看上去令人食指大动。 孔素珍看看摆在桌上的美味佳肴,又看看站在面前的小姑娘,暗暗点头。 与此同时,她对这个勤劳能干的小姑娘,忍不住生出了心疼和怜惜来。 这世上,怎么会有那么狠心的父母,把这么好的小姑娘抛弃了呢?! 这一刻,孔素珍突然想起了章宝如的身世,思绪也被带回了多年以前。 多年以前,孔素珍和章明泽、宋婉容夫妇,同住在一个大院里,可以说是抬头不见低头见。 因此,孔素珍对他们夫妇的情况还算了解,知道他们夫妇最大的烦恼就是,结婚多年,却一直没有孩子。 大概是十年前,章明泽夫妇探亲归来,不仅像以往那样带回来一大堆土特产,还抱回来一个小女孩。 大院里的其他人都很好奇,纷纷开口,问这是谁家的孩子? “还能是谁家的孩子?当然是我家的孩子!”宋婉容笑吟吟的说,“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我们的女儿。” 向来寡言少语的章明泽,这时也在一旁附和道:“对,这是我们的女儿——章宝如。” 他话音刚落,宋婉容就补充了一句:“亲生女儿!” 什么,亲生女儿?! 这,这怎么可能呢? 大院里的人都知道,这些年来,章明泽夫妇一直在为生不出孩子犯愁。 他们夫妇回乡探亲不到一个月,就有了亲生的孩子,而且是一个目测已经两三岁的孩子。 这完全不符合逻辑! 尽管大家伙都觉得章明泽夫妇的这套说辞是在扯淡,根本站不住脚,但看到他们夫妇满脸认真的样子,谁都没有站出来拆穿他们夫妇。 不过,虽然没有人当面拆穿章明泽夫妇,但不少人私底下都对他们夫妇抱回来的孩子议论纷纷,纷纷猜测那个突然冒出来的章宝如是个什么来历。 绝大多数人都认为,章宝如是章明泽夫妇从亲戚家抱养的。 孔素珍身为吃瓜群众的一员,刚开始也是这么认为的,直到后来的某一天,她才知道,事实并非如此。 孔素珍的丈夫顾嘉平和章明泽关系不错,下班后经常会一起喝几杯。 那一天,为了庆祝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两个人多喝了几杯。 酒过三巡,章明泽酒意有些上头,说话没了往日的谨慎,一时不慎就说漏嘴了,暴露了章宝如其实是弃儿的事实。 时间回到章明泽夫妇回乡探亲,抵达火车站的时候。 章明泽上厕所去了,宋婉容独自一人站在角落里,看守行李。 突然间,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个抱着孩子的年轻女人,以自己要去上厕所,带着孩子不方便为由,央求宋婉容帮她抱一会儿孩子。 宋婉容心地善良,又格外喜欢孩子,便一口答应了下来,当即接过孩子,小心翼翼的抱在怀里。 但让宋婉容没想到的是,她等了一会儿又一会儿,就是不见那个年轻女人回来。 无奈之下,宋婉容只好抱着孩子,和章明泽一起去了附近的派出所。 派出所里,一个过来办事的大娘,把那孩子仔细看了一遍,又仔细看了看那孩子的额头,立刻嚷嚷开了:“嗨呀,这不是我隔壁家的小丫头嘛!” 一旁的公安听她这么说,赶紧追问道:“这是你隔壁家的孩子?你确定?” “确定啊,怎么不确定?”那大妈指了指那孩子的额头,“看到没有,她这里有块疤。这块疤是怎么回事呢?这是去年冬天,小丫头从桌子上摔下来,摔进了桌子旁边的火盆里,被火盆里的火星子给烫的。” 那公安仔细一看,那孩子的额头上果然有一块烫出来的伤疤。 于是,他便对那大妈说:“既然这孩子就住在你隔壁,那麻烦你回家后,帮我知会孩子的父母一声,让他们尽快过来,把孩子接回去。” 听了这话,热情健谈的大妈突然安静了下来,脸上露出迟疑之色。 那公安以为她嫌麻烦,便开口道:“如果你不方便的话……” “你误会了!”那大妈一挥手,打断了他的话,解释道,“我不是不愿意帮这个忙,而是我知道,那对夫妻不会把孩子接回去的。就算是被逼着把孩子接了回去,他们夫妻也不会善待孩子的。” 那公安听了这话,很是不解:“这是为什么?” 那大妈叹了口气:“因为这孩子不是那对夫妻的亲生女儿。” 接下来,她就说出了那孩子坎坷的身世。 据说,那孩子出身于偏远山区的一户农家,是龙凤胎中的妹妹。 因为那户农家很穷,养不起两个孩子,只能忍痛把那孩子送给别人养。 就这样,那孩子来到了那大妈的邻居家。 那大妈的邻居是一对三十来岁的双职工夫妻,家庭条件相当优渥,哪怕是在这么艰苦的年代里,也不必像其他的很多家庭那样,为柴米油盐发愁。 但遗憾的是,他们夫妻虽然已经结婚十年,却始终没有孩子。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们夫妻才会收养别人家的孩子。 头一年,那对夫妻很稀罕那孩子,对她很不错,给她吃的用的都是最好的。 但,这个状态仅仅维持了不到一年。 第二年,多年不孕的女主人居然怀孕了,然后生下了一个男孩。 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后,那对夫妻对收养的孩子的重视程度就大不如前了。 他们夫妻照看那孩子,竟然把她照看到了火盆里,害得她差点毁容,甚至没命,这就是个明证! 孩子可不是小猫小狗——即便是小猫小狗,也不能随意对待——既然决定收养了,那就有责任负责到底。 他们夫妻照看孩子时,这么不负责任,就已经有点过分了,更过分的还在后面。 到了今年,那对夫妻开始逢人就说自家现在要养两个孩子,他们夫妻精力有限,照顾不过来。 渐渐的,他们夫妻就透露出想要把两个孩子中的女孩送给别人照顾的意思,开始试探别人愿不愿意收养。 第182章 排行榜 虽然那对夫妻不愿意暴露自己的意图,行事遮遮掩掩,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们夫妻这是有了自己的孩子,就嫌别人的孩子碍眼,不想继续替别人养孩子了。 尽管包括那大妈在内的很多人,都很同情那孩子,但很可惜,他们都爱莫能助。 在这个艰苦年代,他们养活自己的孩子都困难,哪还有多余的财力、精力抚养别人的孩子? 因此,那对夫妻找了大半年,也没找到新的收养人。 眼见着那孩子就要砸在手里,那对夫妻,尤其是女主人,对那孩子的态度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差。 最近这一个月来,那大妈时不时就会听到隔壁传来摔摔打打骂孩子的声音,不禁有些担心那孩子的处境,生怕隔壁的女人会虐待孩子。 但她万万没想到,隔壁的女人会做的这么绝,直接把孩子扔给了火车站的陌生人! 说到最后,那大妈摇头叹息:“虽说扔孩子的是女人,那家的男人没出面,但这件事,那家的男人不可能不知道。很显然,他们夫妻现在是打定主意不要这孩子了。都已经这样了,你觉得,这孩子被送回那个所谓的家,那对夫妻能善待这孩子?” 她停顿一下,提了个建议,“依我看,与其把孩子送回那个所谓的家,还不如把孩子直接送去孤儿院呢。” “孤儿院?”那公安苦笑一声,“那可不是什么好去处啊。” 孤儿院是福利机构不假,但在这样的年代,里面的孤儿哪能得到多少福利呢。 据他所知,本地孤儿院里面的孤儿,日子过得很艰难、很煎熬、很艰辛。 也正因为如此,他曾经不止一次的在火车站这一带,抓到过从孤儿院逃出来的孤儿。 虽然那公安碍于自己的身份,不好说太多孤儿院的不是,但孤儿院里面是个什么情形,一旁的宋婉容大概是知道的。 因为多年无子的她,已经萌生了收养孤儿的念头,为此她去过几次孤儿院。 一想到抱在怀里的孩子要被送去孤儿院那种地方,宋婉容就于心不忍,心里不由的闪过一个念头。 恰在此时,昏睡已久的孩子,揉着眼睛醒来。 还没彻底清醒过来的她,感受到宋婉容温暖的怀抱,下意识的喊了一声:“妈妈。” 听到这一声妈妈,宋婉容整颗心都软成了一滩水,下意识的给出回应:“诶,妈妈在这。” 她一开口就眼睛酸涩了,眼泪止不住的流。 泪眼模糊中,她看向了自己的丈夫章明泽。 夫妻俩心意相通,只这一眼,章明泽就明白了妻子的意思。 在宋婉容又紧张又期待的眼神中,章明泽用力点了点头,然后由衷的笑起来。 后来,章明泽夫妇就收养了那孩子,给她取名为“章宝如”,蕴含的意思是: 对于他们夫妇来说,那孩子是如珠如宝的存在。 接下来的十年时间里,章明泽夫妇确实对章宝如疼爱有加,待她如珠如宝。 为了不让章宝如因为自己的身世而自卑,章明泽夫妇坚称章宝如是他们夫妇的亲生女儿。 时间长了,别人信不信他们夫妇不知道,反正他们夫妇是信了。 便是疼爱孩子的亲生父母,也不过如此了吧。 但,那是在他们夫妇有自己的孩子之前。 谁能想到呢,多年不孕的宋婉容竟然会在四十多岁的时候怀孕,而且一举得男。 章明泽夫妇有了亲生儿子,还会继续疼爱没有血缘关系的章宝如吗? 这个孔素珍真不知道。 毕竟,人心难测。 一想到十年前章宝如就是因为养父母有了自己的孩子,才会被养父母抛弃的,孔素珍就为她捏把汗。 孔素珍很喜欢这个既懂事又能干,还很孝顺的小姑娘,很想为她做点什么。 认真的思索了片刻,孔素珍拿干净的纸,把那几根人参须包起来,让章宝如带回去。 这孩子才十岁出头,现如今却要帮着父亲,照顾卧病在床的母亲和嗷嗷待哺的弟弟,实在是太辛苦了。 孔素珍也帮不了章宝如太多,只能寄希望于那几根人参须能让宋婉容的身体好起来,减轻一下章宝如的负担。 孔素珍对章宝如这个邻家女孩的事都这么上心,对满芳草等人的事就越发上心了。 不久后,满芳草一行人抵达了省城。 当天,孔素珍就设法让满芳草住进了省军区医院的病房。 不仅如此,孔素珍还把她家一个闲置的院子,免费借给秦淑娟等人住。 如此一来,秦淑娟等人就在省城有了个落脚的地方,可以安心的留在省城,陪伴住院的满芳草。 与此同时,沈思源也可以安心的搞事情了。 搞事情之前,沈思源先在心里清算了一下旧账。 如果给沈思源的仇家排个榜,那这个排行榜中,处在榜首位置的,必须是秦佩茹啊! 背夫偷人、生私生子、偷换孩子、遗弃孙女等等,秦佩茹的这些个所作所为,虽然与沈思源关系不是很大,但也已经让沈思源很生气了。 更何况,秦佩茹她还帮着沈鸿达陷害原主的母亲,她还窃取了原主的录取通知书和档案,她还唆使苏文婷谋夺原主的生命! 毫不夸张的说,秦佩茹对原主犯下了无法容恕的罪行! 沈思源继承了原主的一切,在她看来,自己有义务替原主讨回公道。 所以,沈思源第一个要清算的,就是秦佩茹! 前些日子,秦佩茹以探望省城的亲戚为由,向前进大队的大队书记周为民请假,顺便让周为民给自己开了一封介绍信。 后来,沈思源制造机会接近周为民,利用和他闲聊的机会,旁敲侧击的打听出那封介绍信的具体内容。 因此,沈思源得知了秦佩茹那所谓的亲戚家的具体地址。 于是,在秦淑娟母女得到妥善的安置后不久,沈思源就决定找个借口,离开一段时间,按照打听到的地址,悄悄的找过去。 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她来到秦淑娟面前,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发现秦淑娟神色有些不对劲。 第183章 原来是他 沈思源看到秦淑娟一副纠结不已的模样,立刻关切的问:“大姨,出什么事了么?” 秦淑娟犹豫片刻,开口道:“我好像看到阿斌了。” 阿斌? 沈思源先是一愣,继而反应过来,神色大变,语气急促的问:“苏文斌?你看到苏文斌了?!” 秦淑娟不明白沈思源的反应为什么这么大,但她还是如实回答道:“我不能完全确定,但八九不离十,应该就是他。” 眼见沈思源似乎很重视这件事,秦淑娟不等她发问,就直接把整件事情的原委叙述了一遍。 早在大半个月前,秦淑娟在火车站等车的时候,就注意到一个奇怪的人—— 那个人的长相,秦淑娟的印象里,应该是没有见过的。 但是他的身形和举止,秦淑娟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似曾相识。 当时,秦淑娟心思都在满芳草看病的事情上,没心思想别的,便没有深究。 转眼间,就到了秦淑娟等人再次启程的日子。 按照救援队的安排,秦淑娟等人将与目的地同为省城的其他人一起,乘坐两辆卡车,前往省城。 因为之前秦淑娟等人给钱友平等人送过行,所以她们知道,两辆卡车应该是男人坐一辆,女人坐一辆,但不管是哪一辆,卡车的车斗里都被挤的满满当当的。 这种情况下,早点去还好,去晚了,只怕是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了。 为了争取一个好点的位置,秦淑娟等人一大清早就往村口——也就是停车的地方赶。 赶路赶到一半,秦淑娟突然想起来,挂在厨房里的熏肉,忘记拿了! 秦淑娟是个会过日子的人,平日里再节俭不过了,哪舍得白白舍弃熏肉这种好东西。 于是,她让沈思源等人先走,自己则跑回去拿熏肉。 为了赶时间,秦淑娟一路小跑,但这一来一回,还是耽误了不少时间。 等到秦淑娟赶到村口,大部分人都已经上车了。 这时,秦淑娟注意到一个细节: 后面那辆卡车,本该是让男人坐的,但现在的情况是,男人堆里坐着几个女人。 这是什么情况……秦淑娟不禁有些诧异,就多看了两眼。 结果,她就看到,其中一个女人紧挨着一个男人坐着,那个男人不是别人,正是之前那个让她感觉很奇怪的人。 于是,秦淑娟忍不住又多看了两眼。 旁边,站着一位负责维持秩序的乘警,他叫林浩南。 职责所在,他仔细观察着周围的情况,很快就注意到,秦淑娟驻足观望,一脸探究的表情。 林浩南曾经担任过临时抢救小组的组长,当时沈思源帮了他大忙。 自那以后,林浩南就对沈思源刮目相看。 因为对沈思源格外关注,所以林浩南认识秦淑娟,知道她是沈思源的亲戚。 现在看到这一幕,林浩南主动走上前去,为秦淑娟解惑:“这些个家伙都是坏分子。” “坏分子?”秦淑娟好奇的问,“哪来这么多坏分子?” “大姐,一看你就不经常出门。”林浩南侃侃而谈,“你是不知道啊,每一班火车上都有很多坏分子,盲流啊,小偷啊,甚至通缉犯,什么样的坏人都有。 “像这种坏分子,以前我们没有精力进行大范围的抓捕,一回只能抓一两个,这回可好,大家伙都被困在这里,我们来了个瓮中捉鳖,把所有来历不明、举止可疑的人,全都查了个底朝天,结果就抓出一大串坏分子来。” 听了这话,秦淑娟又看了一眼那个让她感觉很奇怪的人,鬼使神差的,她问了一句:“这些坏分子会被送去哪里?” 她停顿一下,又问了一句,“呃,该不会是省城的公安局吧?” 问完这句,她心里莫名有些沉重。 林浩南摇头道:“现如今,省城的公安局那里,警力严重不足,哪有空管这些坏分子?这些坏分子到了省城,会被直接送去收容所。” “收容所啊……”秦淑娟听别人提起过这地方,知道这地方不见得比公安局好到哪里去,心里不由的有些担忧,忍不住又问道,“那被送去收容所之后呢,这些坏分子会怎么样?” “这个嘛,得视情况而定。”林浩南耐心的给她解释,“如果坏分子有办法自证清白或者疏通关系,可以直接离开收容所;如果坏分子洗不清自己身上的嫌疑,又没有门路或者靠山,那就由收容所的工作人员决定,是遣送回原籍,还是押送去劳改农场。” 秦淑娟听到这里,心里愈发的沉重,有心要再问几句,奈何发车时间快到了,她只好不再多问,跑去坐车。 坐车抵达省城后不久,孔素珍在前头引路,将秦淑娟等人带去她家闲置的院子。 因为秦淑娟等人都是刚从外地来的,细心的孔素珍特意带着他们去了一趟附近的居委会,把他们介绍给了那里的居委会主任,并请那位主任多多照应。 当时,居委会里还有两个人,他们俩正在小声交谈。 秦淑娟别的没听清,就听清一句话:“那小子再这么混下去,迟早有一天会沦为坏分子。” 这句话,听起来怎么这么耳熟呢?秦淑娟总觉得在哪里听过。 就在刚刚,秦淑娟脑海里灵光一闪,恍然大悟。 原来是他——苏文斌! 因为她的外甥苏文斌整天游手好闲的混日子,有时候还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所以有不少人这么评价过他。 再仔细回忆一下,那个让她感觉很奇怪的人,虽然他的长相和苏文斌不一样,但他的身形和举止和苏文斌一模一样。 如果没猜错的话,那个人就是苏文斌,乔装打扮过的苏文斌! 秦淑娟意识到,苏文斌很可能会被送去收容所后,心情五味杂陈。 一方面,秦淑娟觉得苏文斌确实不像话——不说别的,就说苏文斌欺负满芳花这件事,秦淑娟就对这个外甥没有好感——觉得他应该被好好教训一顿。 另一方面,秦淑娟又觉得苏文斌好歹是自己的外甥,眼睁睁的看着他被遣送回原籍,甚至被押送去劳改农场,心里怪不落忍的,觉得自己作为姨母,应该想办法把他从收容所里捞出来。 就很纠结! 第184章 人间温情 沈思源听完秦淑娟的叙述,告诉她不用纠结了,因为苏文斌死有余辜,根本就不值得她救。 紧接着,沈思源就绘声绘色的,把苏文斌和他的同伙是怎么在火车站附近为非作歹的,细细说了一遍。 这还没完,沈思源考虑了一下,旋即又把苏文斌勾结秦淑兰,企图联手加害她和她弟弟沈思宸的勾当,详细的说给秦淑娟听。 秦淑娟听了,整个人仿佛被雷劈了一下,心神俱震,脸色僵凝。 过了很久很久,秦淑娟的情绪才慢慢平复了下来,语气沉重的问:“前有我娘,后有我妹、我外甥,为什么我们家尽出祸害呢?” 沈思源撇撇嘴,一脸不屑,冷笑道:“还能为什么?不就是因为上梁不正下梁歪呗。作为当家人的秦佩茹作风不正,尽想些歪门邪道,下面的人有样学样,不就学坏了吗。其实,岂止是他们三个……” 说到这里,沈思源看一眼秦淑娟的脸色,见她神色惨淡,顿时有些不忍。 于是,她便把“你外甥女苏文婷也是个祸害”这句话咽了下去,转而说道:“难得来一趟省城,我打算今天去探望一下省城的朋友。我那朋友住在郊区,离这里还蛮远的,往返一趟,少说也要半天时间。所以今天晚上我可能要在我朋友家住上一晚,明天白天再回来。” 什么,夜不归宿?! 闻言,秦淑娟吓了一跳,立刻就想问沈思源,她这是要去探望哪个朋友?男的女的?靠不靠谱? 沈思源没给她刨根问底的机会,取出早已准备好的信封,直接往她手里一塞:“刚才在医院时,我用手里的药材换了一些钱票。这些钱票你拿着,留一部分应付日常开销,剩下的全都用来置办生活必需品,置办好了,我就给我妈她们寄过去。” 这话一出,秦淑娟心里顿时一凛,意识到自家二妹和小外甥女还在大西北受苦受难,必须尽快接济她们。 一时之间,秦淑娟一门心思的琢磨着该置办哪些东西合适。 趁着秦淑娟分神之机,沈思源一溜烟的跑出了借宿的院子。 原本,沈思源是打算先去秦佩茹那所谓的亲戚家那里,伺机打探秦佩茹的底细。 如今,沈思源改变主意,临时决定先去收容所转一转,看看能不能在那里找到苏文斌的下落。 确实,和苏文斌相比,沈思源更恨秦佩茹。 正常情况下,沈思源要找人算账,首选秦佩茹。 但现在的情况是,秦佩茹还不知道自己做过的那些缺德事已经被挖了出来,还不会畏罪潜逃,应该会照常回老秦家。 如果沈思源不能在短时间内找她算账,还能等上一段时间,等回了老秦家,再慢慢找她算账。 而苏文斌则不同,他知道自己所作所为即将败露,已经畏罪潜逃。 如今他被抓了起来,为了逃避罪责,一定不会坐以待毙,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逃跑。 如果沈思源不能在他逃跑之前找到他,搞不好就再也找不到他了,自然也就无法找他算账了。 这怎么行? 沈思源绝不容许苏文斌成为漏网之鱼! 于是,她马不停蹄的赶往收容所,想看看苏文斌在不在里面。 虽然沈思源两世为人,但收容所这种地方,她还是第一次接触,今天之前,她对收容所的情况一无所知。 到了那里,沈思源这才发现,收容所防范严密,守卫森严,绝不可能随随便便就混进去。 沈思源躲在暗处偷偷观察了半天,发现外面的人需要持有证件,经过检查,才能够进入。 这可怎么办? 就在沈思源冥思苦想,犹豫着要不要搞个假证出来之际,她注意到,几个戴着红袖章的人,押送着一串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人,进入了收容所。 那些人是……乞丐吧? 意识到这一点,沈思源突然想起,之前和王明珍闲聊时,她提到过,省城很注重市容,不允许乞丐行乞,谁敢做出乞讨这种不文明的举动,一经发现,管你是不是本地人,都被视为盲流,抓进收容所。 想到这里,沈思源脑海里突然蹦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不久后,收容所附近的巷子里,出现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小姑娘。 小姑娘捧着一只豁口的碗,挨家挨户的讨饭。 这小姑娘自然就是沈思源了。 因为不体面的衣着、不文明的举动,沈思源连着被好几户人家嫌弃,而且那几户人家嫌弃过后,一点表示都没有。 换句话说,沈思源光讨挨骂了,就连一粒米都没有讨到,可谓是颗粒无收。 尽管如此,沈思源并不气馁,屡败屡战,敲开了下一户人家的大门。 开门的是一位老大娘,看到一副凄惨模样的沈思源,她先是一愣,继而转身回屋。 片刻之后,那老大娘拿着两个三合面馒头回来了。 小心翼翼的左顾右盼过后,那老大娘像做贼一样,把那两个馒头,迅速塞进沈思源的怀里。 然后,她双手叉腰,摆出凶神恶煞的脸:“小要饭的,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我告诉你,几百米外就是收容所。你好大的胆子,敢来收容所旁边要饭!你信不信,不出十分钟,你就会被人抓走。给你两个选择,要么你继续在这里讨饭,等着被抓,要么你给我滚!” 看到沈思源傻傻的站在原地还不滚,那老大娘急了,一脸嫌弃的推搡她:“滚,你快滚啊!” 尽管沈思源被推搡的不停后退,但她感觉到的不是冷漠无情,而是人间温情。 沈思源深深的看了眼老大娘,用极低的声音说了一句话后,转身离开。 谢谢您,您会得到福报的……那老大娘咀嚼着沈思源的话,半晌,她摇了摇头。 呵,这个好人没好报的世道,做了好事,能不被整就不错了。 福报?这是我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那老大娘心里刚闪过这个念头,下一秒,她就听见了隐隐约约的惊呼声从自家院子那里传来。 第185章 打得火热 那老大娘不明所以,生怕家里的两个孩子出了意外,当即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到了自家院子。 只见自家那个原本空荡荡的院子里,赫然出现了两只色彩斑斓的野鸡,此时正站在院子中央,一动不动,宛如雕塑。 这,这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呆头鸡……那老大娘看到这副情景,目瞪口呆,满脸惊奇。 那老大娘还在愣神,那两只站着不动的野鸡突然动了起来,鸡贼的四下张望过后,拍拍翅膀就想溜。 就在这时,那老大娘的小孙子和小孙女分别使出一招擒拿手,一人擒住一只野鸡。 哼哼,有我们在,哪能让煮熟的鸭子在嘴边飞走了。 小孙子和小孙女抓着野鸡,屁颠颠的跑去向奶奶邀功,并提出要求:今晚要吃土豆烧鸡块。 这个时候,那老大娘才恍然回过神来,看看面有菜色的孙子孙女,又看看肥肥大大的野鸡,迟疑了下,便笑着答应了。 两个孩子一听都欢呼起来。 “嘘!” 那老大娘示意他俩管住自己的嘴巴。 两个孩子都很机灵,赶紧闭了嘴,但是他俩脸上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当天晚上,归家的其他人看着桌上那一大盆土豆烧鸡块,惊喜和激动之余,纷纷开口询问,这鸡是从哪里来的? “从哪里来的?嗯,应该是从天上来的吧?”那老大娘简单的讲述了事情的经过,然后意味深长的对家人说,“这或许就是上天赐予的福报吧。” 她停顿一下,轻声说,“原来,好人还是有好报的。” *** 另一边,沈思源离开那老大娘家后不久,就有两个戴着红袖章的人,朝着她的方向追了过来。 那两个人一边追,一边喊:“站住,前面的人你给我站住!” 正常情况下,沈思源听到别人这么不客气的勒令自己站住,她多半是不会站住的。 但这一回,别人让她站住,她就很听话的站住。 过了片刻,那两个人就来到了沈思源的面前。 只见眼前这个脸上沾满黑灰、看不清楚容貌的小乞丐,浑身瑟瑟发抖,一副受了惊吓的柔弱模样。 按照常理来说,那两个人是负责抓捕乞丐的,看到眼前这个小乞丐丝毫没有拒捕的意思,她所表现出来的战斗力又这么弱,他俩直接把她带回收容所就是了,根本就没必要费别的心思。 然而,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有些人根本不按套路出牌。 那两个人是一男一女,男的叫李建设,女的叫江向红。 李建设倒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动作。 但江向红就不一样了,她上来就欺负沈思源。 只见她张牙舞爪的冲向沈思源,二话不说,就一把将沈思源给推倒了。 这还没完,沈思源倒地的时候,两个馒头从她怀里滚了出来。 看到这一幕,江向红上前一步,在馒头上狠狠踩了好几脚,直到馒头被踩成泥,她才意犹未尽的停脚不踩。 “臭要饭的,你这样的贱骨头,也配吃馒头?”江向红居高临下,对着地上的沈思源,狠狠的啐了一口,“我呸,你只配吃地上的泥!” 从江向红的言行来看,不难看出,这个女人对沈思源充满了恶意。 为什么会这样? 沈思源有得罪过这个女人吗? 当然没有! 今天之前,别说得罪了,这个女人沈思源见都没有见过。 事实上,江向红这么粗暴的对沈思源,纯粹是想借机欺负别人,发泄自己心里的负面情绪。 原来,江向红年轻时是个恋爱脑。 明知道自家和魏家分属两个不同的阵营,而且曾经因为立场的不同,闹过一些不愉快,她还是欣然接受了魏家长子魏耀文的追求。 两个人在短短一个月内就打得火热,一个非卿不娶,一个非君不嫁。 尤其是江向红,哪怕父母强烈反对,她还是一意孤行,执意嫁给了爱情,嫁给了魏耀文。 值得一提的是,江向红违逆了父母的意愿,差点把父母气死,非但不觉得自己这么做有什么不对,反而认为自己这么做是为父母好,自己为自家立下了大功。 因为在她看来,自己嫁给魏耀文,就可以让自家和魏家结两姓之好,就可以让两家化干戈为玉帛。 那么,两家真的化干戈为玉帛了吗? 没有,至少魏家这边还没有彻底放下昔日的仇怨。 其实,魏家愿意接受江向红,让她当自家的长媳。 这并不是因为他家对她有多么满意。 而是因为随着大环境的改变,他家失去了自家最为依仗的大靠山,没有了大靠山的他家根基不稳,风雨飘摇。 这种时候,他家迫切的需要得到江向红父母的认可和支持。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魏家在江向红父母的庇护之下,有惊无险的渡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 十年前,局势再度发生惊天逆转。 擅长钻营的魏家审时度势,重新站队,重新抱住了一根大腿。 这下魏家又有了靠山,翅膀又硬了起来,一扫多年来的憋屈,有心要放开手脚大干一场。 魏家第一个想干掉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家的姻亲——江向红的父母。 这倒不全是因为几十年前的宿怨,更多的是因为魏家想要杀江向红的父母灭口。 要知道,魏家的当家人魏崇海是一个很骄傲的人。 第一位靠山倒台之前,魏崇海做梦都想不到,自己竟然有一天,窘迫到要靠仇家庇护的地步! 尽管这些年来,江向红的父母对魏家人还算客气,并没有奚落魏家人,更没有趁着魏家人落难,借机狠狠羞辱一番。 但,魏崇海总觉得江向红的父母看不起他,疑心这对夫妇背地里幸灾乐祸,看他的笑话,甚至在别人面前故意胡诌,来贬低他。 奇耻大辱,不过如此。 魏崇海那么骄傲的一个人,当然不甘心忍受这样的羞辱。 以前,魏家失去了强有力的大靠山,自身难保的魏崇海别无选择,只能忍辱负重,任由江向红的父母编排他。 如今,魏家又有了足够强大的靠山,隐忍多年的魏崇海就不想再忍下去了,他很想要除掉江向红的父母,让这对夫妇再也不能开口编排他。 但他很快发现,这事儿,他做不到。 第186章 上班如上坟 原来,江向红的父母很不简单,他们也有靠山,而且他们的靠山是棵通天大树! 虽说他们的靠山——某位老首长已经被贬出京,被迫离开中枢了。 但那位老首长有大功于国,他人虽走了,茶却没有完全凉下来,还有一定的影响力。 这种情况下,他这棵大树,还能为江向红的父母遮风挡雨。 除非有指控江向红父母的铁证,否则魏崇海就别想扳倒他们。 那么,魏崇海手里有铁证吗? 当然没有。 江向红的父母一向都是奉公守法,行事又是小心谨慎的风格,根本就不给有心人抓他们小辫子的机会。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他们就跟个没缝的蛋似的,魏崇海那只苍蝇有心要叮,却无从下口。 尽管魏崇海暗戳戳的算计了江向红的父母好几年,都没能成事,但他并没有就此放弃。 没有铁证,那就制造铁证! 魏崇海无意中发现了长媳江向红的秘密后,决定从她这里寻找突破口,对付她的父母。 当时的江向红已经嫁给魏耀文十几年了,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恋爱脑。 经过这么多年的相处,即使再迟钝的人,也渐渐回过味来了。 江向红渐渐意识到,包括自己的丈夫在内的魏家人,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好。 这世上,就只有将她一手养大的父母,真心为她着想,会不计回报的有求必应,为她遮风挡雨。 但,这一切的前提是,她是他们的亲生女儿。 如果她不是他们的亲生女儿,他们还会对她如此爱护吗? 她以己度人,觉得不会。 那么问题来了,她是他们的亲生女儿吗? 她希望是,但很可惜,并不是,他们的亲生女儿另有其人。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当年她的亲生母亲为了一己之私,做出了换孩子的骚操作。 这是她最大的秘密。 她认为,一旦这个秘密浮出水面,她极有可能会和她的养父母反目成仇。 现如今,她的公公魏崇海已经知道了这个秘密,以这个秘密做要挟,用她的前程做诱饵,威逼和利诱结合,让她栽赃陷害她的养父母。 她不敢拒绝,也不想拒绝。 于是,她把她的养父母给陷害了。 当时,她有心要把她的养父母害死,因为这样就可以一了百了了。 奈何她这次的陷害并不尽如人意,效果远没有达到她的预期。 虽然她拿出了所谓的“铁证”,但在那位老首长的干预之下,她的养父母保住了性命,只是被软禁了起来。 而且,所谓的软禁,虽然禁锢了她养父母的自由,但也变相的保护了他们。 他们被软禁在某处五七干校后,作为女儿的她也接触不到他们,外人就更加不可能接触到他们了。 这种情况下,她想加害他们都没门。 就这样,她的养父母一直待在五七干校里,安然活到现在。 都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还真是不假。 虽然现在局势还不明朗,但有些人能敏锐的感知到,风向正在悄然改变。 譬如那位老首长,他已经被召回去了,虽然现在赋闲在家,但是按照现在的情况看,官复原职只是迟早的事情。 而他官复原职的那天,应该就是江向红的养父母沉冤昭雪的时候。 反观魏家,他家的大靠山正在朝着日薄西山的趋势发展,不出意外的话,很快就会倒台了。 受其影响,现在的魏家,每个人的前程,都不再是一片坦途。 譬如江向红,当年她听她公公的话,陷害了她的养父母之后,她公公给了她一个不错的前程——市革会科长一职。 过去的几年里,这个手握实权的职位,给她带来了常人难以想象的便利,让她得到了常人几辈子都难挣到的财富。 可就在不久前,她被调出了市革会,沦为了民政局的一名小干事。 现在,她作为最基层的执行者,每天都要四处奔波,到处抓乞丐。 从高高在上俯视众生的特权阶级,沦落为整日在外奔波的小人物,这落差实在太大了,让她无法接受。 特么的,这破工作,谁爱干谁干,反正老娘我是不干了! 反正我现在又不缺钱,就是不工作也无所谓。 抱着这样的心态,江向红被派去抓乞丐的第二天,她就旷工了。 很快,她公公魏崇海就发现了家里蹲的她,问明原委后,忍不住怒拍桌子,气的脸色铁青。 不过,魏崇海总算是涵养风度足够,没有在儿媳面前口出恶言。 然而,魏崇海的儿子——也就是江向红的丈夫魏耀文就没有这么好的涵养风度了。 当天晚上,魏耀文因为这事儿,手指着她的脑袋,破口大骂,甚至差点动手打她。 挨削的次日,江向红老老实实的去上班了。 说是上班,但对于江向红来说,无异于上坟。 她的心情有多么憋屈,可想而知。 江向红就不是那种忍气吞声的人。 她在魏家人那里受了气,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 虽然她这人欺软怕硬,不敢拿魏家人这种硬茬子撒气,但她认为自己可以朝弱者发泄情绪。 穿着破衣烂衫,做乞丐打扮的沈思源,就是江向红眼中的弱者。 正因如此,沈思源明明没有得罪过她,她却把对魏家人的怨气和怒气,都发泄到无辜的沈思源身上。 莫名其妙的被人欺负,沈思源没有做出反抗。 不是不敢,也不是不能,而是不愿。 沈思源来此的目的是混进收容所,现在她的目的还没有达到,不愿节外生枝。 更重要的是,她敏锐的察觉到,眼前这个欺负她的坏女人,长得很像一个人。 再结合这个坏女人的年纪,以及自己之前掌握到的一些情况,她心里当即有了一个猜测。 在验证这个猜测之前,她不愿轻举妄动,打草惊蛇,引起这个坏女人的注意和警惕。 当然了,沈思源可不是任人欺负不还手的性格,以她的性格,一定不会让欺负了她的人好过的。 但那是以后的事情,现在她还不愿出手。 沈思源身手极好,却因为以上的顾虑,任由江向红伸手推倒她,任由江向红用脚踩烂她的馒头。 她的不反抗,江向红看在眼里,心里越发的觉得她好欺负。 于是,江向红把情绪发泄在沈思源身上之后,她非但没有有所收敛,反而变本加厉,竟然还想肆意的在沈思源身上发泄暴力。 “像你这样的小贱人,活着就是浪费粮食,就该去死!”江向红眼睛恶狠狠的盯着沈思源,丝毫不掩饰心中的杀意,“特么的,你去死吧!” 她话音刚落,直接对着倒在地上的沈思源的太阳穴,就是狠狠一脚。 第187章 有点意思 这架势,摆明了是要一脚踹死沈思源! 沈思源两世为人,颇有阅历,饶是如此,还是被眼前的这一幕给震惊到了。 震惊于居然有人会平白无故,就对别人痛下杀手; 震惊于竟然有人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就当街行凶。 震惊之余,沈思源下意识的躲了躲,轻轻松松的就躲开了江向红这要人命的一脚。 由于用力过猛,江向红一脚落空后,重心不稳,眼见就要仰面栽倒。 多亏了她的同事李建设眼疾手快,第一时间就抓住她的胳膊,搀扶住她,她才没有栽倒在地。 江向红一击不中,害人不成,差点害己,顿时恼羞成怒。 “小贱人,你竟然敢打我!”江向红大声咆哮道,她手指着沈思源,气的都有些颤抖。 好家伙,这是教科书式的“恶人先告状”啊……沈思源心里吐槽,深深看了眼江向红。 看到江向红佩戴的红袖章上,写着“收容遣送”四个字,不由的想起了前世的一个已被废止的制度,想起了那个制度被废止的原因。 直到二十一世纪,好好的一个人,都能被收容所的工作人员毒打致死。 何况是这个特殊年代。 沈思源眼神里的惊讶褪去,取而代之的是几分了然,几分嘲弄,以及几分义愤。 江向红想置沈思源于死地,目的是尽情的宣泄暴力,发泄心里的怨气和怒气,也好让自己消一消气。 现在目的没有达到,江向红消气不成,反而更气了,正想要再次对沈思源动手。 这时,她猛然看见沈思源那复杂的眼神,心里莫名的涌起一阵寒意。 于是,她临时改变了主意,从动手改为动口。 只见江向红摆出一副宽宏大量的嘴脸,命令道:“小贱人,赶紧给我磕头赔罪,喊三声‘小姑奶奶我错了’,小姑奶奶我或许可以饶你一条贱命。” 沈思源懒得看她的这副嘴脸,垂下眼眸,默不作声。 此时的她,心里正在权衡,是现在就打回去呢,还是稍后再打回去呢。 江向红没看到期望中的,沈思源吓的跪地求饶的画面,只看到沈思源无视她的命令,稳坐不动的场景。 小贱人,你竟然敢无视我的命令,我的存在?! 这一刻,江向红彻底怒了。 下一刻,江向红从小腿处抽出自己的随身匕首,挥舞着匕首,扑向沈思源,看样子是准备用这把匕首,送沈思源“上路”。 艺高人胆大的沈思源丝毫不惧,眯了眯眼,正要来个空手夺白刃。 就在这时,一旁的李建设先于沈思源出手前,出手了。 只见他一记左勾拳,将匕首打落在地,一记右勾拳,将江向红打倒在地。 好家伙,他这么一出手,前一刻还活蹦乱跳,想着要送别人上路的江向红,下一刻就四仰八叉的倒地,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 李建设的举动,让沈思源惊讶的瞪大眼睛。 咦,你俩不是一伙的吗……一时之间,沈思源想不明白,眼前这个男人为什么要出手救她。 沈思源不知道的是,刚才江向红抬脚去踢她的太阳穴时,李建设就想要出手救她了。 只不过,李建设完全没料到江向红会对一个无辜的小姑娘突施杀手,看到这个情景有些猝不及防,出手就慢了一拍。 沈思源成功自救后,李建设才抓住江向红的胳膊。 李建设本来是想一把推开江向红的,但事已至此,他只好随机应变,改推为搀,装模作样的搀扶江向红。 李建设的心路历程,沈思源自然无从得知。 不过,感知力远超常人的她,能敏感的感知到,眼前这个男人打倒那个坏女人的那一瞬间,他身上的杀气四溢。 没错,就是杀气。 虽然这个男人很快就收敛了身上的杀气,迅速恢复如常,没有让那个坏女人看出半点端倪。 但沈思源可以肯定,他身上的那股子杀气是真实存在的。 如果没猜错的话,这两个人之间有仇,而且是深仇大恨,以至于这个男人对那个坏女人起了杀心。 啧啧,有点意思! 沈思源思绪飞扬间,李建设飞奔过去,把江向红搀扶起来,嘴里不住的道歉:“对不住,对不住,江大姐,都怪我救人心切,情急之下,出手没有了分寸。这一次确实是我不对,还请你大人不记小人过,原谅我这一次。” 虽然江向红在李建设的搀扶之下,很快就站起身来,看样子既没断手也没断脚,应该没什么大碍。 但她刚才摔的七荤八素,现在浑身都在疼,顿时气的想打人。 气急败坏的她,就不管你是谁了。 沈思源这个小乞丐,她要打;李建设这个同事,她一样要打。 这是见人就要打的节奏啊。 乖乖,这么嚣张的么? 没错,就是这么嚣张! 江向红当了好些年的实权人物,执掌权柄的那些年里,她被很多人高高捧起来,以至于她的气焰越来越嚣张,久而久之,嚣张自然而然的浸透到了骨子里。 虽然现在她已经风光不再,但骨子里的嚣张还在。 “李建设,你这个混账东西,竟然敢吃里扒外,帮着小贱人打我?!”江向红抬手就要扇李建设的耳光。 李建设当然不会让江向红得逞,当即后退一步,与她拉开距离。 继之前的一脚、一刀,江向红这一巴掌又落空了。 接连三次的失利让江向红实在是难以承受。 江向红前所未有的暴怒,正准备不管不顾的扑向李建设,狠狠教训他一顿。 忽然,她听见李建设轻声说:“江大姐,翟要武的事情,你听说了吗?听说他今早被人带走了,当时,他不仅戴着手铐,还戴着脚镣呢。” 李建设口中的翟要武,是收容所的一个小领导。 翟要武虽然官不大,但背景却很大。 大到什么程度? 举个例子,在这个特殊年代,有些人高举着红本本,就可以以正义之名,想整谁就整谁。 这就已经很牛叉了,翟要武更牛叉,他连红本本都不用举,收容所里关押着的收容人员,想整死谁就整死谁。 前些日子,一个本地的花季少女逃出收容所后不久,翟要武就带着人追了过来,距离那少女越来越近。 追兵已在近前,那少女意识到翟要武不会放过她的,自己死定了。 反正都是个死,那少女毅然决然的决定用自己的方式去死。 于是,那少女铆足了劲,冲向了最繁华的街头,当众揭发翟要武的罪行后,以一种很决绝的方式自戕了。 这些年来,惨遭了翟要武的毒手,横死街头的,那少女不是第一个。 就在很多人都以为,这件事会和以前那些事一样,不了了之的时候,上面派专案组下来调查了。 今早翟要武被人以那种方式带走了,调查结果可想而知。 李建设在这个时候提起了翟要武的事情,就是想提醒一下江向红: 今时不同往日,即便是如翟要武这般背景深厚之人,如今也不能够再像以前那样,仗着身后的背景支持,视人命如草芥,为所欲为。 要说江向红这个人,性格嚣张跋扈,总喜欢仗势欺人,老干些得罪人的事儿。 仅从这一点,不难看出江向红这个人不是真正的聪明人。 毕竟,真正的聪明人不会没事找事,给自己拉仇恨。 事实上,江向红确实脑子不太聪明,要不然,也不会被魏家父子忽悠的团团转。 但有一说一,江向红虽然不太聪明,但也不是无脑莽夫,多少还是有点脑子的。 仔细观察,你会发现,江向红欺负的那些人、得罪的那些人,背景都很一般。 换句话说,她的嚣张跋扈只针对背景比自己低的人。 像她这种看人下菜碟之辈,对别人的背景非常敏感。 现在,江向红听说背景远胜自己的翟要武要倒霉了,暴怒的她立刻就哑火了。 第188章 艺术加工 谁都知道,翟要武坏事做尽,手中的血案无数。 自己做过的坏事或许没有翟要武那么多,但也不在少数。 现如今,背景那么深厚的翟要武都在劫难逃,背景不那么深厚的自己……能逃过一劫吗? 想到这里,江向红顿时浑身一个激灵,被愤怒冲昏了的头脑一下子就清醒了过来。 清醒过来的江向红,突然想起一事。 早在数日前,她公公魏崇海,就特意让她丈夫魏耀文告诫过她:“以后要老实上班,要是你敢在上班时间惹是生非,回来别怪我饶不了你!” 因为江向红心里是对上班一事很抵触的,所以魏耀文的告诫,她东耳朵进西耳朵出,没太放在心上。 此时此刻,魏耀文那句“我饶不了你”,就像是一记重锤砸在江向红心里,砸的她心惊胆战,浑身一抖。 有翟要武的前车之鉴,又有魏家父子的敲打告诫,江向红总算收敛了凶狂气息,不再对沈思源喊打喊杀。 自己要是刚才真把这个小贱人打死了,会不会因为这事儿被有心人抓了把柄,最后落得和翟要武同样的下场? 想到这个可能,江向红不禁后怕不已。 好险,差点出事……江向红心有余悸的想着。 值得一提,江向红这个人,出了什么事都怪别人,从来不在自己身上找原因。 譬如现在,江向红不认为自己为了发泄心里的恶意,就对无冤无仇的小乞丐痛下杀手,这种做法有什么错。 她认为有错的是魏家人,他们错在非逼着她上班。 想想看吧,如果魏家人不逼着她上班,她就不用满大街抓乞丐,就不会遇到这个小贱人,更不会打杀这个小贱人,最后也不会因为这事儿倒霉。 所以说,千错万错,都是魏家人的错。 这一刻,江向红对魏家人,满腹怨念。 反正魏家人也不在这,怨念深重的江向红,便开始明目张胆的抱怨他们:“既然怕我在上班时间惹是生非,那干脆就让我在家里歇着呗。家里又不缺我那点工资,干嘛非要逼着我上这破班?简直莫名其妙!” 听了这话,李建设心里一动,措辞片刻,缓缓道:“其实,家里人逼着你上班挣工资不可怕,可怕的是家里人这么做是另有所图啊。” 这话一出口,江向红脸色顿时变的难看起来。 她目光又紧张又凶狠的盯着李建设,语气有些急促的追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李建设没有正面回答,而是给江向红讲了一则见闻——确有其事,但经过他艺术加工的见闻: 据说,就在不久前,省城的某个大院里,有一户姓贾的人家被人举报了。 由于举报内容涉及的层次很高,问题很大,上面挑选最可靠的人员,组成一个专案组,秘密调查贾家人。 调查期间,贾家的所有人,该上班的上班,该上学的上学,一切照旧,没有表现出任何异状。 他们的表现,成功的误导了专案组的人,让专案组的人误认为,他们并没有察觉到自己被人举报了。 基于这个认知,专案组的人降低了对贾家人的警惕之心,并没有调派人手,二十四小时监视贾家。 调查工作持续进行,一切都很顺利。 直到有一天,专案组的人发现,太阳都已经晒屁股了,贾家却依旧大门紧闭,这才意识到情况有些不对。 专案组的组长当机立断,直接带人破门而入,冲进去查看情况。 结果冲进去的时候,里面已经是人去楼空。 值得一提,这里的“人去”有两个意思: 一是离去,绝大部分贾家人都跑路了; 二是逝去,唯独贾家的儿媳命丧黄泉——她穿着睡衣,躺在床上,被人抹了脖子。 专案组的人推测,情况应该是这样的: 贾家的其他人嫌儿媳碍事,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带着她一起跑路。 被蒙在鼓里的儿媳照常上班,照常睡觉,结果就稀里糊涂的丢了性命。 李建设的这番话,江向红越往下听,脸色就越差,听到最后,脸色煞白如纸。 见状,李建设心里冷笑,表面却看不出端倪,装出很关心江向红的样子:“江大姐,你脸色看起来不太好,是被我刚才讲的那个案例吓到了么?哎呀,早知道我就不跟你说这事儿了。这是我考虑不周,是我的不对。 “不过话说回来,你没必要太害怕。谁都知道,你的婆家是出了名的厚道人家,你的婆家人都是厚道人。厚道人不坑自己人,他们绝不会像贾家人那样利用你、杀了你,你就放心吧。” 他不说还好,一说江向红这心里就是“咯噔”一下。 魏家人都是厚道人? 当年,江向红确实是这样认为的,要不然,她也不会不顾养父母的强烈反对,铁了心要嫁入魏家,嫁给魏耀文。 可是现在,每每听到不明真相的人夸赞魏家人厚道,她就想笑。 呵呵,魏家人和“厚道”两个字根本就不沾边好伐。 厚道人不坑自己人。 那么问题来了,不厚道的魏家人会不会坑自己人,会不会坑她呢? 这个问题江向红也不知道,心情十分沉重。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问题,魏家人真的有把她当自己人吗? 她以前不觉得,现在想来,魏家人商量事情时,不希望她也参与其中,总是找由头把她支开——尤其是这段时间以来,他们时不时背着她凑在一起说话,好像有什么事情瞒着她——这可不像是对自己人的态度呐。 如果魏家人并没有把她划入到自己人的范畴里,那以他们那个尿性,他们还不得可劲儿的坑她,往死里坑她呀! 江向红一想到这里,只觉得浑身冰凉,如坠冰窟。 “不会的,不会的……”江向红摇头,嘴里喃喃自语,像是在说服自己,“我是魏家的长媳,还给魏家生了长孙,魏家人不可能拿我当外人看……” 听到这里,李建设很适时的插了一嘴:“那个被人抹了脖子的儿媳,她也是长媳,也生了长孙呢。” 第189章 去死去死去死!!! 这话一出,江向红吓得面无人色,整个人都不好了。 你不是气焰嚣张,不可一世么?原来你也会害怕,也会害怕成这副鬼样子啊……李建设心里冷笑连连。 李建设欣赏了一会儿江向红脸上极度惊恐的表情,这才继续说道:“不过,贾家人是贾家人,魏家人是魏家人,贾家人那么对待儿媳,魏家人不可能那么对待儿媳,因为两家的情况不一样。 “据我所知,贾家人之所以不惜一切代价的逃跑,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家有问题,而且问题很大,不跑不行。你的婆家总不能和贾家一样,也有问题吧?既然你的婆家没有问题,那你就没必要担心你的婆家人会畏罪潜逃,会像魏家人那样,嫌你累赘除掉你。” 说到最后,李建设嘴角微弯,给了江向红一个安慰的微笑。 江向红一点都没被安慰到,反而更担忧了。 自家之事自家知,作为魏家的长媳,江向红心里很清楚,魏家有问题,而且问题很大。 搁在以前,在那种大环境下,问题再大也不怕。 可是现在…… 即使迟钝如江向红,也感觉到情况好像有些不对。 关于这个情况,江向红有问过她公公魏崇海,自家该如何应对。 闻言,魏崇海还是一如既往的从容不迫,他示意江向红坐下,两个人相对而坐。 然后,他就逼逼叨叨的,给她说了一大通,大概意思是: 过去的那些年里,内外环境异常复杂严峻。 在那种环境下,干部面对新任务、新挑战,没有先例借鉴,没有经验可循,还能怎么办?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呗。 犯点错误,在所难免。 组织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不会因为干部犯了一点点错误,就轻易放弃他(她)。 因此,魏崇海让江向红放宽心,大可不必担心自家会被清算。 当时,江向红还没有对魏家人起疑,所以她很轻易的相信了魏崇海的说辞。 现在,在李建设的提醒下,江向红越来越觉得魏家人很可疑,疑心他们说谎话欺骗她。 真如魏崇海所说,魏家不会被清算吗? 确实,如果某个干部家庭只是犯了一点点错误,那他家被清算的可能性不大。 可问题是,魏家犯的错误,远远不止一点点啊。 犯了那么大的错误,魏家能摆平一切么? 如果不能,魏家人就只能像贾家人那样,畏罪潜逃了吧? 那么,魏家人会像贾家人那样,嫌她累赘除掉她吗? 想到这里,江向红不敢继续往下想了,只能不停的安慰自己说:“没事没事,公公他很厉害,再大的问题,他也能摆平,不用担心,不用担心……” 李建设随声附和:“是啊是啊,不用担心。包括你公公在内,你的婆家人都很厉害,他们完全有能力摆平任何问题。” 听了李建设这话,江向红心里稍稍得到了些安慰。 谁知道李建设说话还带大喘气的,几秒的停顿后,又来了一句:“除非问题涉及到敌特。” 这么简简单单一句话,瞬间在江向红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嘴皮子颤抖:“敌、敌特?!” “是呀,敌特。”李建设耐心的给江向红解释,“现在这样的大环境,不管是谁,只要跟敌特沾上关系,就必定是死罪无疑。哪怕是背景深厚之人,也不例外。” 说到这里,李建设不着痕迹的审视江向红,不放过她脸上、身上,任何一个可疑的表情、动作。 与此同时,一旁的沈思源也在不着痕迹的审视李建设。 现在沈思源基本可以确定,李建设和这个坏女人有仇,有大仇! 为了报仇,李建设肯定调查过这个坏女人以及她的婆家。 但碍于种种原因,难以调查得太深入。 比如,她的婆家有没有涉及敌特,李建设到现在还不确定。 对此,李建设需要去求证。 现在,李建设就是在试探这个坏女人。 如果能够确认这一点,那么这个坏女人应该就离死期不远了吧……沈思源心里琢磨着,眼里有着期待。 是的,沈思源期待着李建设能有所发现,送这个女人“上路”。 再说的直白些,沈思源巴不得这个坏女人去死去死去死!!! 穿越前,沈思源不是一个杀心很重的人,因为她所受的教育、所处的环境,不允许她对别人起杀心。 要知道,沈思源出身于武学世家,家中长辈给她上的第一课,不是教她如何杀敌制胜,而是教她如何保持冷静克制。 不克制不行,沈思源家位于超一线城市,那里的规矩是“打输住院,打赢坐牢”。 如果不够克制,打赢对武力值远胜常人的沈思源来说,完全是家常便饭啊。 这就意味着,沈思源经常会面临牢狱之灾。 按规矩,不想坐牢,就得赔钱,而且是数以万计的赔。 沈思源家虽然不穷,甚至可以说颇为殷实,但也经不起这么个赔法。 哪怕是看在钱的份上,沈思源也得保持着冷静克制。 穿越后,各路极品滚动出现,一次又一次的挑战沈思源的极限。 说实话,沈思源不止一次的起了杀心,但她至今都没有动手杀过任何一个极品。 不是不能,而是不愿。 她现在已经拥有了随身空间这个可供杀人越货的大杀器。 只要她愿意,可以把任何人收进空间里处理掉,还不用担心会有任何后顾之忧。 但,她不愿意。 生而为人,她对别人的生命有一种天生的敬畏,不愿意去肆意剥夺别人的生命。 正因如此,尽管江向红拉仇恨的本事一流,成功挑起了沈思源对她的仇恨。 有那么一瞬间,她让沈思源恨不得一把夺过她的匕首,一刀戳死她。 但,沈思源还是克制住了这股冲动,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动手。 不过,不动手,并不意味着沈思源就不再追究她对自己下杀手的事了,更不意味着沈思源愿意就此放过她。 事实上,沈思源非常非常想让江向红去死。 目前看来,要想让江向红去死,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证明她跟敌特有瓜葛。 那么,事实究竟如何呢? 无论是沈思源还是李建设,都在屏息凝神的等待着江向红的反应,希望能从她那里得到答案。 却不料,就在答案揭晓的前一刻,这条巷子的另一头传来很大声的呼喊声:“江向红,李建设,你们怎么还在这里?快,快跟我回去,收容所出事了!” 第190章 母子重逢 就这样,还没等江向红做出反应,她和李建设就被紧急召唤了回去。 按理说,负责抓乞丐的他俩,就应该顺便把沈思源这个小乞丐也带回去。 但现在,江向红满脑子都是自己的事,正烦躁着呢,哪里还顾得上别人。 她仿佛忘记了地上还有沈思源这么个人,直接就走了。 李建设倒是没忘记沈思源。 他临走之前左右看了看,确定是四下无人,便赶紧把沈思源从地上扶了起来。 紧接着,他从自己的兜里掏出几毛钱,一把塞给沈思源,并耐心的告诉她:“收容所知道么?那里是专门抓乞丐的地方,就在距离这里不到两百米的地方。所以说,你赶紧换个地方要饭,千万千万不要再来这里要饭了啊!” 话说完,他就急匆匆的走了。 大哥,多谢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我需要的不是钱,而是进收容所的机会,你能不能带我走啊! 沈思源望着李建设仓促离开的背影,忍不住伸出了尔康手,想叫住他,但思来想去,还是觉得不妥,只能放他走了。 所以说,自己演了半天,也没能达成目的,纯属演了个寂寞,是吧? 想到这里,沈思源只觉得一口老血堵在胸口。 不过好在沈思源很快就想到,现在收容所出事了,这对于自己来说,或许是一个机会——自己也许能趁乱混进收容所里。 抱着这样的想法,沈思源无声无息的缀在了李建设他们身后,前往收容所寻找机会。 结果到了那里,沈思源惊愕的发现,眼下的情况超出了她的想象。 不知什么原因,收容所周围挤满了人,将收容所围了个水泄不通、里三层外三层。 沈思源动用了蛮力,才艰难的挤了进去,挤到了收容所的大门口。 只见收容所的大门洞开,门口没人守着,里面的人接二连三的往外跑。 虽然大门已经向沈思源敞开,但这个时候,沈思源并没有趁乱溜进去。 因为她觉得,现在进去,意义不大。 要知道,沈思源之所以想要混进收容所,目的就是想看看苏文斌是否在里面。 现如今,沈思源从旁边的吃瓜群众那里听说,不久前收容所里疑似被人安装了炸药,引起了很大的混乱,导致里面的收容人员以及工作人员受到惊吓,纷纷逃了出去。 虽然沈思源并不确定,苏文斌有没有被关押在这里。 但她知道,刚才的混乱,对于里面的收容人员来说,是一个极为难得的逃跑机会。 苏文斌不愿认罪伏法,一门心思的想要逃跑,如果他被关押在这里,那他绝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一定会在第一时间趁乱逃走。 所以说,沈思源现在就算进了收容所,也不会有什么收获的。 再说了,收容所里可能有炸药诶。 虽然目前来看,这个可能性不大,但这种事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沈思源是很想找到苏文斌的下落,但她没有想过要把自己搭上去。 为了那么个人渣,豁出自己的性命,实在是不值得。 既然现在收容所里存在着风险,那还是不进去为妙。 于是,沈思源再次动用蛮力,艰难的挤出人群,匆匆离去。 但很快,换了一身装束的她,便回到收容所附近,寻了一个僻静的角落,耐心的守候在那里仔细观察,寻找目标。 这个时候,沈思源几乎可以断定,苏文斌已经不在收容所里,所以她现在的目标另有其人,已经不再是苏文斌。 沈思源的猜测是对的,苏文斌现在确实已经不在收容所里,在混乱发生的第一时间,他就已经趁乱跑了。 只是,沈思源不知道的是,苏文斌不是一个人跑的,和他一起跑的还有他的同伙廖美玉以及……秦淑兰,他的继母。 时间回到今天下午。 苏文斌和廖美玉双双被押送到收容所。 这两个人前些日子都受了伤,虽然受的伤只是皮外伤,谈不上什么重伤,但他们俩的行动能力还是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 因此,他们俩因为来历不明的缘故被抓住后,没有贸然行事,而是在被关押的地方老实待着,一边养伤,一边寻找合适的逃跑机会。 可是等啊等,等啊等,等到他们俩都已经被转移到了省城的收容所,也没等来合适的机会。 就在他们俩面面相觑,不知所措的时候,一个中年女人走了过来。 苏文斌正在想着逃跑的事情,便没有留心身边的其他人。 可是就在那中年女人从他身边走过的那一瞬间,苏文斌心有所感,侧头看去。 与此同时,那中年女人似乎也感应到了什么,侧头看来。 四目相对。 尽管苏文斌乔装打扮过,可那中年女人还是一眼认出这是自己的继子苏文斌。 同样,苏文斌也一眼认出眼前这人就是自己的继母秦淑兰。 毕竟,这对母子朝夕相处这么多年,抬头不见低头见,彼此之间都很熟悉,能认出对方不奇怪,认不出来,那才奇怪。 母子分离多日,意外巧遇,非但没有重逢的喜悦,反而有几分剑拔弩张的意味。 尤其是苏文斌,他死死盯着秦淑兰,眼底怨气翻涌,整个人阴冷狰狞的就想要吃了她似的。 他现在最怨恨的人就是秦淑兰。 这个女人,当初可是拍着胸脯保证,一定会想方设法说动他的表弟沈思宸,心甘情愿给他当替罪羊。 可结果呢? 这个女人直接玩失踪,一声不吭就跑了。 害得他没有了替罪羊,只能赶在东窗事发前,仓皇出逃。 逃跑的路上,他屡屡遭遇危险,好几次差点没命,还被抓了起来,现在都没能从牢笼中挣脱出来…… 想起这段时间的遭遇,苏文斌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 他凑到秦淑兰耳边,咬牙切齿的说:“秦淑兰,拜你所赐,我现在就像一条丧家之犬,有家不能回,只能东躲西藏,躲避追捕。我大好的人生,都被你给毁了!毁了!” 第191章 谎话一套一套 你在放什么狗屁,毁掉你人生的,明明是你自己,这关我什么事……秦淑兰心里明明是这么想的,但她却不打算把心里话说出来。 只见秦淑兰压了压手,示意苏文斌稍安勿躁,然后低声与他耳语几句。 听了秦淑兰的话,苏文斌当即把自己和她的旧怨抛到脑后,语气急切的追问:“妈,你说真的?你真能带着我……” “好了!”秦淑兰打断苏文斌的话,“这事儿以后再说也不迟。你先告诉我,这是你的朋友吗?” 她说着,看向了一旁的廖美玉。 廖美玉这人心思机敏,很有些小聪明。 刚才秦淑兰和苏文斌说话的时候,廖美玉一直在仔细观察这两个人。 结合这两个人说话过程中的言行举止,即使不知道刚才秦淑兰都跟苏文斌说了些什么,廖美玉也能推测出,秦淑兰有办法带着苏文斌离开这里。 想到这里,廖美玉立刻对秦淑兰起了结交之心。 廖美玉在火车站附近历练了好几年,和南来北往的旅客们打交道这么久,她这张嘴现在是能说会道,有心要结交一个人的话,很容易让人有好感。 于是,廖美玉和秦淑兰,两个人很快就热络起来,要不是年纪相差太大,辈分也不对,她们俩多半就要以姐妹相称了。 不过,别看这两个人一见如故,俨然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其实她们俩各怀心思,嘴里就没几句实话。 尤其是秦淑兰,谎话一套一套,可以说是谎话连篇。 比如,苏文斌很好奇,秦淑兰为什么突然玩失踪,又为什么突然出现在这里? 对此,秦淑兰给出的解释是:前些日子,她从一个熟人那里,偶然得知了苏平生的消息。 苏平生,秦淑兰的丈夫,苏文斌的父亲。 当年,苏家被人举报有海外关系,在短短几天内,便落得家破人亡的境地。 这里的“家破人亡”,其中的“人”,指的是苏老爷子、苏平生,以及苏老太太。 苏老爷子和苏平生,父子二人被带走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据说父子二人都死了。 父子二人的死,对苏老太太来说,自然是一个极为沉重的打击。 她老人家实在承受不住这样的打击,没过几天,便去世了。 就在苏老太太去世的当天深夜,苏平生带着一身伤,偷偷摸摸的回了一趟家。 祭拜过母亲后,苏平生嘱咐妻子秦淑兰要好生照顾自己和两个孩子,如果可以的话,尽快带着两个孩子,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然后,苏平生就带着简单的行李,以及对妻儿的留恋,匆匆离开家。 再然后,秦淑兰就按照丈夫苏平生的嘱咐,带着两个孩子回了娘家。 原本,苏平生只是想在外面避一避风头,等风声过去,就立刻回家。 谁知道事态的发展完全失控,远远超出苏平生的想象。 苏平生意识到,这场风波绝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平息,如果自己继续留在华国,迟早会步了父亲的后尘。 虽然苏平生并不愿意离开这片土地,但他思虑再三,还是决定暂时离开,躲开有些人的锋芒。 就这样,苏平生走了。 不过,苏平生人虽然不在这里了,他心里还是惦记着这里的妻儿,时不时的托人给妻子秦淑兰捎封信。 但从去年开始,不知道为什么,秦淑兰就再也没有收到过丈夫苏平生的信。 为此,秦淑兰很是担心,寝食难安,日日夜夜都惦记着苏平生的安危。 前些日子,秦淑兰答应了苏文斌,要帮他“说服”沈思宸以及沈思源。 她是个言而有信的人,自然不会开空头支票,立刻就为这事四处奔走。 可谁知道,这个当口,她碰见了一个熟人,那熟人给她透漏了一个消息:省城有人见到过苏平生! 秦淑兰很想知道,做梦都想知道苏平生的近况。 骤然听说这个消息,秦淑兰头脑一热,哪里还顾得上别的,当即就启程赶往省城。 一到省城,秦淑兰就开始四处打听苏平生的消息。 却不料,苏平生的消息她没打听到,反而因为“四处打听”这个举动,引起有心人的怀疑,被人给举报了,结果她就被抓到收容所里去了。 秦淑兰给出的这个解释,能够说得通,至少苏文斌没找到里面的逻辑漏洞。 于是,苏文斌相信了秦淑兰的说辞。 但实际上,秦淑兰根本就是在瞎几把胡扯。 事情的真相其实是这样的: 想当初,秦淑兰完全是因为苏家有权有势的缘故,才会嫁给苏平生这个结过两次婚,还带着两个孩子的老男人。 当年,苏家倒台了,风光不再,而且苏平生还沦为了逃犯。 秦淑兰的第一反应就是:一拍两散。 有道是,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秦淑兰不认为自己想要在这个时候离开苏家,这有什么不对。 就在秦淑兰准备卷走苏家的所有财物,扔下苏家的两个孩子,远走高飞的时候,潜逃多日的苏平生突然回来了。 当时,苏平生已经决定,偷渡去香江,他回来就是想接秦淑兰和两个孩子一起走。 虽然苏平生很清楚,偷渡去香江,这是一件很危险的事,甚至可以说是九死一生,带着妻儿一起去香江,未必是好事。 但,他还是想带上他们一起去。 因为他认为,这世上,没什么比一家团圆更重要,只要能一家团圆,再危险也值得。 毕竟,一家人就是要整整齐齐嘛。 可是,秦淑兰不这么认为啊,惜命的她可不想冒这个险。 后来,在秦淑兰的极力劝说下,苏平生改变主意,决定自己先去香江探探路,等他在那里稳定下来了,再寻找更安全的渠道,把妻儿接过去。 就这样,苏平生独自一人走了。 虽然苏平生走了之后,人就再也没回来过,但过去的很多年里,他都会时不时的托人给秦淑兰捎信——信里面可不只有信纸,还有钱票。 正是看在那些钱票的份上,秦淑兰才会勉为其难的抚养继子继女。 这种状态持续了好些年,但不知道为什么,从去年开始,秦淑兰就再也没有收到过苏平生的信。 换句话说,秦淑兰已经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没有拿到苏平生的钱票了。 渐渐的,秦淑兰不愿意给苏平生养孩子,也不愿意给苏平生守活寡。 第192章 梦回前世 前些日子,秦淑兰的姘头贾忠义突然跑过来找她,撺掇她和自己一起私奔,说是要带她去四季如春、物产富饶的南方城市花城定居。 秦淑兰早就不想留在老秦家那种穷乡僻壤了,便很爽快的答应了。 她准备回去收拾收拾,就跟着贾忠义远走高飞,逍遥快活去。 可就在她答应贾忠义的那个晚上,秦淑兰做了一个梦,梦回前世。 前世,秦淑兰跟着贾忠义,坐上了开往花城的火车。 不过,他们俩并没有直接前往花城。 火车途经省城时,贾忠义突然说有事要办,带着秦淑兰中途下车。 然后,他领着秦淑兰,来到了一个独门独户的小院子,让她在这里等他回来。 直到那个时候,秦淑兰都还不知道,贾忠义到底是干什么去了。 她天真的以为,贾忠义只是顺路办点事,很快就能回来,然后继续带她去花城,让她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谁知道,秦淑兰等啊等,等啊等,却迟迟没能等到贾忠义回来。 一直等到深夜,秦淑兰才等到了贾忠义的归来。 但让秦淑兰没想到的是,归来的贾忠义狼狈不堪,满脸尽是血污。 还不等秦淑兰反应过来,贾忠义就拉着她往外跑。 从那一刻起,不管秦淑兰愿不愿意,她都已经和贾忠义死死捆绑在一起,只能陪着他踏上逃亡之路。 既然两个人已经是一根绳上的蚂蚱,贾忠义便不再瞒着秦淑兰,把自己隐藏多年的秘密,告诉了她。 原来,早在很多年前,贾忠义就开始为一位大佬做事。 二十年前,贾忠义奉命前往静海县,秘密探查一个宝藏的下落。 那个宝藏可不好找,估计没有个十几二十年,贾忠义是找不出什么线索来的。 这就意味着,贾忠义至少需要在静海县待上十几二十年。 贾忠义一个在静海县无亲无故的外地人,若没有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他绝对无法在静海县长期逗留。 为了给自己找个理由,贾忠义刻意去接近一个本地姑娘,制造出对她一见钟情的假象,然后以追求她为幌子,直接放弃了省城的工作,在静海县重新找了一份工作。 贾忠义的新工作,是在县武装部,担任民兵教官一职。 这份工作,远不如他原来那份工作。 通过这件事,那姑娘看到了贾忠义的诚意。 于是,在这之后不久,她欣然接受了贾忠义的求婚。 虽然婚后不久,那姑娘就意外身亡,贾忠义就成了鳏夫。 但痛失爱妻的他,并没有离开静海县,以守护亡妻为由,继续留在这里,这一留就是二十年。 这二十年间,贾忠义一直是兢兢业业的工作。 他的主要工作,就是负责训练地方民兵队伍。 为了把工作搞好,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出外勤,在静海县下辖的各个地方开展备战训练。 其实,贾忠义四处开展工作是假,借机寻找宝藏的下落是真。 通过二十年坚持不懈的努力,贾忠义终于找到了一条极为重要的线索。 但在寻找那条线索的过程中,他不小心惊动了地头蛇——本地县革会的主任高顺东。 这个高顺东,本身就有着很大的能量,何况他身后的背景也大得惊人。 最关键的是,高顺东也在奉命寻找那个宝藏。 换句话说,贾忠义与高顺东现在是竞争关系! 好家伙,和地头蛇搞竞争……贾忠义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哪里还敢在静海县多逗留。 他当即就决定带着那条线索,带着秦淑兰,离开静海县,前往省城。 在省城某个地方,贾忠义见到了他所效忠的那位大佬,奉上那条线索。 按照之前的约定,那位大佬拿到了那么有价值的线索之后,就给他和他的家人安排去往海外的途径,并给他一大笔钱当安家费。 结果贾忠义万万没没有想到,自己为那位大佬奔波效命多年,那位大佬却丝毫不念旧情,一拿到线索,他就想要卸磨杀驴! 要不是贾忠义身手够好,他可就当场交代在那里了! 虽然贾忠义侥幸逃过一劫,但他深知那位大佬的能量有多大,立刻意识到南江省,乃至整个华国,都没有他的容身之处了。 要想活命,只能离开华国。 秦淑兰听完了贾忠义的讲述,很后悔当日的轻率和冲动,悔不该跟着贾忠义私奔,悔得肠子都青了。 但是,现在事已至此,她已经无法回头了,只能跟着贾忠义一条道走到黑。 就这样,秦淑兰跟着贾忠义亡命天涯,辗转好几个月,他们俩这才终于找到了机会,偷渡到了香江。 不幸的是,到了香江后不久,贾忠义就因为旧伤复发,一命呜呼。 秦淑兰独自一人,在人生地不熟的香江,必定是非常非常艰难的。 如果秦淑兰是个吃苦耐劳的人,那她或许还能绝处逢生,为自己谋一条出路。 可偏偏她这个人好逸恶劳,一点吃苦耐劳的精神都没有,一门心思想要走个捷径。 后来,她就半推半就的,做起了“躺着赚钱”的生意。 也不知过了多少年,秦淑兰染上了脏病,没法再像以前那样做生意,自然也就没钱交房租。 于是,病得奄奄一息的她,就被人从出租屋里拖出来,扔到了街上。 某一天,一张报纸飘飘扬扬的从天落下,无巧不巧,落在了地上的秦淑兰身上。 处在弥留之际的她,似有所感,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拿起了那张报纸。 报纸的头版头条上面刊登着一张半身近照,照片上的人赫然是……苏平生?! 香江富豪…… 原来,原来我的丈夫,已经是香江富豪了吗? 那如果当年我没有跟着贾忠义私奔,安分的留在老秦家,好好的把苏家的两个孩子抚养长大,培养成才。 现在的我,是不是已经成了香江豪门的阔太太? 想到这里,秦淑兰心口就跟被生生挖了一刀一样,心痛到极点,悔恨的情绪,铺天盖地汹涌而来,瞬间将她淹没…… 第193章 伟大母亲秦淑兰 梦到这里,秦淑兰从睡梦中惊醒,猛的坐起身来,用手捂着心口,大口喘着粗气,额角汗水涔涔。 秦淑兰在心里拼命的跟自己说,那只是一个梦,不是真的,自己绝不会像梦境中那样,最后落得个横死街头的结局。 奈何那个梦实在太过逼真,一点都不像是假的。 秦淑兰琢磨了很久,有些明白了——那个梦,或许就是她前世的写照。 她没猜错的话,她前世确实是以那样的悲惨结局潦草收场,实在太惨,老天爷看不过眼给了她重活一次的机会,现在的她,是重活一世的人。 好不容易重活一世,秦淑兰当然不愿意再走前世的老路,再步前世的后尘。 噩梦里发生的那些事,她再也不要经历了。 这一世,她一定要做人上人,把那些看不起她、欺负过她的人,统统踩在脚底下。 秦淑兰发下宏愿之后,就开始琢磨,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做。 琢磨了一会儿,秦淑兰就对自己的未来,有了一个初步规划: 第一,坚决不跟贾忠义私奔,要和他一刀两断,不要再和他有任何瓜葛; 第二,要做个好母亲,让继子继女对自己改观,对自己产生好感和认同; 第三,要想办法与苏平生取得联系,让他尽快把他们母子三人接到香江。 简单来说,就是要通过走“伟大母亲”路线,获取一条进入豪门的捷径。 正是抱着这样的想法,秦淑兰才会当着苏文斌的面,主动把替罪羊的事,全都揽在自己身上。 秦淑兰跟苏文斌看好的替罪羊人选,不是别人,正是秦淑兰的外甥,苏文斌的表弟——没有父母在身边,身边就只有一个姐姐的沈思宸。 为了让沈思宸心甘情愿的给苏文斌当替罪羊,秦淑兰打算先算计沈思宸的姐姐沈思源。 为此,秦淑兰听说沈思源意外落水,高烧不退,陷入昏迷后,不惜花重金请来一个“蒙古大夫”—— 这个大夫,妙手回春的本事没有,制造医疗事故的手段高明得很。 而且,他这人毫无医德可言,谁给他钱,他就敢把能吃死人的毒药卖给谁。 秦淑兰特意请来这么个大夫,自然是没安好心。 秦淑兰的目的,其实是想以治病救人为幌子,神不知鬼不觉的给沈思源制造一起医疗事故,让她成为她弟弟的软肋。 秦淑兰的如意算盘打得挺美,却不料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意外出现的江瑾言,一下子就把她的如意算盘给打碎了。 江瑾言执意要带着沈思源去县医院看病,任秦淑兰想尽办法,百般阻拦,他还是带着沈思源坐上了去县城的拖拉机。 秦淑兰眼睁睁的看着那台载着沈思源的拖拉机绝尘而去,心里一阵无力,隐隐有种一切都将失控的预感。 不得不说,秦淑兰预感的还挺准的。 秦淑兰正准备赶往县医院,伺机另找一个下手的机会,这个时候,贾忠义在后面叫住了秦淑兰,要求她跟自己走。 有了前世的前车之鉴,秦淑兰哪里还愿意跟贾忠义这个衰仔走。 但是,秦淑兰迟疑了下,还是乖乖的跟他走了。 作为贾忠义的老相好,秦淑兰很了解他的为人,深知他这人对言而无信之辈最是厌恶。 贾忠义提议两人私奔,如果秦淑兰当时并没有答应这个提议,那贾忠义或许能就此放弃秦淑兰,和她好聚好散。 可偏偏秦淑兰当时欣然同意,表示自己愿意跟着他去天涯海角,她的反应让贾忠义欣喜若狂。 如果现在秦淑兰出尔反尔,不跟贾忠义走了,那么当初贾忠义有多欣喜,现在他肯定就有多愤怒。 贾忠义的怒火…… 秦淑兰在那个梦里,可是见过贾忠义暴怒时,杀人不眨眼的可怕样子。 秦淑兰自认为自己承受不住来自贾忠义的怒火,很识趣的跟着他走了。 但,秦淑兰跟贾忠义走,可不是为了和他私奔,而是为了……送他“上路”。 其实,秦淑兰对贾忠义是有感情的,要不然此前她也不会毫不犹豫就答应了和他私奔。 只是现在,秦淑兰立志要走“伟大母亲”路线,这条路上,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贾忠义不肯和她好聚好散,非要当她前进路上的绊脚石,那就没有办法了,她只好把这块绊脚石一脚踢开了。 白天,秦淑兰从那个蒙古大夫那里,特意买了一包毒药。 晚上,秦淑兰亲自下厨,做了一锅重油重盐的红烧肉,然后舀了一大勺汤汁出来,浇到贾忠义碗里的米饭上,还贴心的把汤汁和米饭拌匀。 汤汁拌饭,贾忠义就好这一口。 秦淑兰觉得吧,自己用贾忠义最喜欢的饭菜送他上路,做到这种程度,很够意思了,就算他到了九泉之下,得知了真相,也不能指责她什么。 在这样的想法下,秦淑兰能够心安理得的看着贾忠义端起那碗“加了料”的汤汁拌饭,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一点一点的接近死亡。 可谁料到,这边秦淑兰都准备好替贾忠义收尸了,预想中贾忠义毒发身亡的场面,却根本没有出现。 只见贾忠义吃完一大碗汤汁拌饭,依旧活蹦乱跳的。 饭后,吃得心满意足的贾忠义兴致大发,还拉着秦淑兰进行了好几场前俯后仰运动。 就冲他这埋头苦干的劲头,他也不像是要死的样子啊。 剧烈运动过后的秦淑兰,软绵绵的瘫倒在床上,这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 该死,那个家伙收了我那么多钱,竟然卖假药给我! 秦淑兰与贾忠义,双方战力相差悬殊。 秦淑兰要想除掉贾忠义,正面硬刚,那肯定是不行的,她只能走歪门邪道。 现如今,秦淑兰上当受骗,遇到个卖假药的,歪门邪道也走不通了。 无奈之下,秦淑兰只好改变策略,放弃除掉贾忠义的计划,尝试用温言软语说服贾忠义,让他同意自己留在老秦家。 秦淑兰不说这话还好,一说这话,贾忠义就猜到她可能是反悔了,倍加留心她的一举一动。 在贾忠义的严防死守之下,秦淑兰一直无法脱离他的掌控,只得抛下老秦家的继子继女,不情不愿的跟着他来到省城。 第194章 改变想法 省城,前世的贾忠义,就是在这里被他所效忠的大佬给背刺了,差点当场去世。 当时,贾忠义狼狈不堪,连自保都成问题。 秦淑兰记起这个细节后,心里有了一个想法:自己可以等到贾忠义自身难保时,伺机脱离他的掌控,回到继子继女身边,继续当她的“伟大母亲”。 不过很快,她的想法就发生了改变。 仔细想想,贾忠义来省城,目的就是要用关于宝藏的线索,从他所效忠的大佬那里,换取当初约定好的出境机会以及一大笔钱。 那个宝藏,究竟是什么,秦淑兰不知道。 但她知道,那个宝藏,乃是各方大佬都争相抢夺的存在,其价值有多高,可想而知。 那么值钱的宝藏,为什么要拱手让人?自己留着不香吗? 最关键的是,你拱手让人,让给了那位大佬,那位大佬一点契约精神都没有,非但没有履行约定,反而要你的命。 既然如此,你又何苦拱手让人? 秦淑兰改变主意,她不打算离开贾忠义了,她打算继续跟着他,说服他留下那条线索,然后和他一起去寻找那个肯定很值钱的宝藏。 在秦淑兰看来,这世上就没有钱解决不了的问题。 只要他们两人找到宝藏,就能成为有钱人,到时候,他们两人就可以花钱打通关卡,离开华国,去往海外,过上自由、无拘无束、纸醉金迷的生活。 想着想着,秦淑兰不知不觉间改变了心态,不再后悔跟着贾忠义私奔。 至于说秦淑兰就这么跟着贾忠义跑路了,她还怎么照顾继子继女,她还怎么当她的“伟大母亲”,呵呵,那已经不重要了。 说到底,她之前立志要成为“伟大母亲”,无非是想借机进入豪门,捞些钱财而已。 如果不是看在钱的份上,她才不会想着给那两个拖油瓶当老妈子。 现如今,她想到了一条更便捷的生财之道,不用给别人当老妈子,就可以大把捞钱,数钱数到手软,自然不愿意去当什么“伟大母亲”。 没错,作为大女主励志小说《重生七零之伟大母亲》的女主,秦淑兰的觉悟就这么多。 既然秦淑兰决定和贾忠义一起去寻宝,那他们两人就要同舟共济,在一条船上过日子了。 这种情况下,秦淑兰自然不能让船翻了,必须要为贾忠义的安危着想。 首先,她必须要说服贾忠义,让他斩断和他所效忠的大佬之间的联系,让他对那位大佬提起十二万分的警惕之心。 为了说服贾忠义,秦淑兰想出了一番说辞,煞有其事的说给他听: 昨晚,自己做了一个梦,一个关于他的预知梦。 梦中,自己被他安置在一个小院子里,然后就看到他匆匆忙忙的出门了。 出门的时候,他还是好好的;回来的时候,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多亏了自己出钱出力,请来了最好的大夫给他医治,他这才总算是留下了一条性命。 接下来,自己就从大难不死的他口中,得知了他最大的秘密—— 他之所以在静海县逗留二十年,是因为他奉了某位大人物的命,要在那里寻找某个宝藏的下落。 然而,他幸不辱命,终于找到一条极为重要的线索,结果却是,那位大人物卸磨杀驴,要把他杀了…… 贾忠义听到秦淑兰这些半真半假的“梦话”,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确实,自己和秦淑兰已经深入交流了很多年,但两个人之间的交流,更多的是在身体层面上,思想层面上的交流极为有限。 一直以来,自己都对她有所保留,比如自己最大的秘密,就从来没有告诉过她。 既然自己没有告诉过她,那她又是怎么知道的? 难不成,她还真做了预知梦? 如果预知梦确有其事,那岂不是说,自己所效忠的大佬会像梦里那样卸磨杀驴,对自己痛下杀手? 啊,这不太可能吧……贾忠义有些不敢相信。 要知道,贾忠义效忠了那位大佬几十年,在他的印象中,那位大佬还是颇有节操的。 讲真,要是那位大佬是个没节操的,贾忠义也不会心甘情愿的为他做牛做马几十年,早就拍拍屁股走人了。 可以说,在听到秦淑兰的“梦话”之前,贾忠义对那位大佬有着近乎盲目的信任。 将信将疑之际,只听秦淑兰幽幽道:“有些事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啊。” 听了这话,贾忠义打消了直接去见那位大佬的念头,临时决定先去打探一下情况,再做打算。 经过几天的暗中调查,贾忠义惊愕的发现,他所效忠的那位大佬……他变了! 那位大佬,以前他对待自己的部下,那是没话说的,他绝对是一位值得称道的好上司。 什么卸磨杀驴,涵养极好的他,绝不可能做出这么无耻的事情来。 但是现在…… 贾忠义调查发现,那位大佬的另一个心腹——同时也是自己的一个远房亲戚——一夜之间,几乎都消失不见,家里就只剩下一个被人抹了脖子的女眷。 尽管外面都说,除了那个女眷之外,那户人家的其他人都畏罪潜逃了。 但贾忠义知道,实际上并非如此,他们是被人灭口了。 那个下令灭口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位大佬! 至此,贾忠义对秦淑兰的“梦话”再无怀疑。 随后,他便决定听从秦淑兰的建议,先去寻宝,然后出逃。 根据目前的线索推断,那个宝藏极有可能被藏在京城。 贾忠义和秦淑兰商议后决定,通过特殊渠道,前往京城。 之所以要通过特殊渠道,而不是通过最常见的火车,是因为那位大佬苦心经营多年,积累的人脉关系非同小可,比如铁路部门的一些人,就在他的人脉关系圈里。 值得一提,正是靠着那位大佬在铁路部门的人脉,贾忠义才能办理内部证件——有了那个证件,都不用出示介绍信,就可以购买火车票。 这次贾忠义带着秦淑兰,轻轻松松就能坐上来省城的火车,就是靠着那个证件。 来的时候是这么来的,走的时候可就不能这么走了。 如果贾忠义和秦淑兰不想被那位大佬顺藤摸瓜找过来的话,他们两人就必须舍弃那个证件,乃至火车这种交通工具,就必须不走寻常路,通过特殊渠道离开这里。 特殊渠道,哪是随随便便就能走的,这得要靠金钱开道。 也就是说,贾忠义和秦淑兰需要一大笔钱。 为了筹钱,这几天贾忠义早出晚归。 奈何他生怕把自己暴露在那位大佬的目光之下,不敢找故旧老友借钱,自然很难筹到钱。 一天筹不到钱,就一天走不了。 多留在这里一天,就多一天的危险。 秦淑兰在临时住处待了两天,沉不住气了。 这一天,秦淑兰心烦意乱,在屋子里打转。 她突然想到了什么,猛的停下脚步。 接下来,她给贾忠义留了一张字条,就急匆匆的出去了。 第195章 私闯民宅 原来,秦淑兰刚才突然想起来,苏家老宅里有一处密室,密室里收藏着不少古玩字画。 前些年,收藏市场的行情很不景气,那些古玩字画卖不上什么价,秦淑兰就没动过这方面的心思,任由它们放在密室里积灰。 现如今,秦淑兰猛然想起,前些日子,有谁跟她说过,黑市里有人愿意花大价钱,收购古玩字画中的精品珍品。 于是,她便想回苏家老宅,找一些卖相好的古玩字画,拿去黑市,看看能不能卖点高价钱。 秦淑兰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回过苏家老宅了。 不回不知道,一回吓一跳。 本该闲置的苏家老宅,现在里面竟然住进去一大家子人! 苏家出事了,这点不假,但苏家老宅并没有被充公没收。 从理论上来说,秦淑兰依旧是苏家老宅的女主人。 那一大家子,未经主人允许,擅自进入别人家里,这是什么行为? 这分明就是私闯民宅! 眼见自己的财产被人给侵占了,秦淑兰很生气。 一怒之下,她便以女主人的身份出面,勒令那一大家子立刻卷铺盖滚蛋,不然就要让公安过来抓他们。 秦淑兰也不想想,那一大家子敢擅自住进别人家的大宅院,他们可能是一般人么? 事实上,那一大家子在本地很有背景,跟脚深厚,乃是一般人惹不起的存在。 不久后,操外地口音的秦淑兰,就被人扣上“盲流”的帽子,抓去了收容所。 收容所里,秦淑兰与苏文斌母子重逢。 身陷牢笼,苏文斌以及他的同伙廖美玉深感担忧,茫然不知所措。 和他们俩不一样,秦淑兰气定神闲,一副云淡风轻,智珠在握的姿态。 原因无他,秦淑兰相信,贾忠义一定会赶来救她的。 贾忠义没有辜负秦淑兰的信任。 秦淑兰迟迟未归,贾忠义打听后得知,她被抓进了收容所。 收容所那种地方,对一般人来说,很陌生。 贾忠义则不同,因为种种原因,他对那种地方颇为熟悉。 得益于此,贾忠义轻易的混进了收容所,然后用几个小小的鞭炮,制造出了一场很大的混乱。 就在混乱之时,贾忠义找到秦淑兰,让她赶紧跟着自己走。 这时候,秦淑兰还不忘转头看向苏文斌和廖美玉,示意他们赶紧跟上。 此时的苏文斌和廖美玉都乔装打扮过了,除了特别熟悉他们的人,别人很难一眼认出他们的身份。 贾忠义扫了一眼苏文斌和廖美玉,没认出这两个人是谁,只是觉得苏文斌有些眼熟。 现在这个情况,贾忠义并不想带上两个不熟悉的人,可谁让他是真心喜欢秦淑兰呢。 眼见秦淑兰执意要将这两个人带走,贾忠义不愿违拗她的意思,哪怕自己心里再不情愿,但也就只能捏着鼻子把这两个人带上。 回到临时住处,贾忠义忍不住把秦淑兰叫到一旁,询问她在这种时候为什么要带这么两个人回来。 秦淑兰也不瞒贾忠义,把苏文斌和廖美玉的身份都告诉了他: 这两个人,一个是她的继子苏文斌,一个是苏文斌的朋友廖美玉。 呵呵,说是朋友,其实是同伙。 这两个人,以前在静海县的时候,没少为非作歹,现在踢到铁板,只能逃离静海县。 听到这里,贾忠义点了点头。 廖美玉这个人,贾忠义没听说过。 但苏文斌这个人和他做的那些事,贾忠义早就有所耳闻,知道秦淑兰所言不假,他确实是惹上了惹不起的大人物,不跑不行。 眼见贾忠义把自己的话听进去了,秦淑兰再接再厉,继续说道:“我们现在势单力薄,急需添几个帮手。这样的两个人,正好可以为我们所用。” 值得一提,别看秦淑兰说自己想把苏文斌留下,是为了增加人手,说的跟真的一样,但其实这只是秦淑兰的一个借口而已。 借机把苏文斌这个香江富豪儿子捏在手里,作为自己的底牌,这才是秦淑兰这么做的真正目的。 贾忠义不明真相,觉得秦淑兰说的在理,便同意拉苏文斌和廖美玉入伙。 但,同意归同意,有些事,贾忠义并不打算告诉苏文斌和廖美玉。 秦淑兰没有反对,因为她也是这么想的。 贾忠义和秦淑兰商议之后,叫来苏文斌和廖美玉,把事先准备好的说辞,说给他们俩听。 这套说辞,主要说的是,只要他们俩给贾忠义和秦淑兰打配合,贾忠义和秦淑兰就带他们俩离开华国。 至于宝藏一事,只字未提。 尽管如此,这套说辞,对于走投无路的苏文斌和廖美玉来说,依旧有莫大的吸引力。 他们俩都拍着胸脯保证,一定会好好配合贾忠义和秦淑兰,绝不食言。 秦淑兰看看苏文斌,又看看廖美玉,沉吟半晌,缓缓道:“如今这个世道,没有钱什么也做不了。我们急需一大笔钱,关于怎么筹钱,你们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秦淑兰向苏文斌和廖美玉询问这个问题,只是想让他们俩有参与感,让他们俩意识到大家都是一伙的,都是自己人,没指望他们俩能解决问题。 万万没想到,廖美玉立刻拿出一个解决方案——抢信用社。 由于之前廖美玉和苏文斌、宋耀祖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已经初步敲定计划。 所以现在廖美玉说起这个方案,说的头头是道。 贾忠义和秦淑兰越往下听,就越觉得可行。 廖美玉说完,贾忠义就拍板了:“行,就这么办!” *** 另一边,收容所。 今天白天,收容所里出了很大的乱子,跑了很多的收容人员。 现如今,收容所里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善后。 在这样的情况下,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加班到很晚才能下班。 哪怕是没有什么职业道德的江向红,也不例外。 忙活了一天的江向红,脚步沉重的离开收容所,慢吞吞朝魏家——也就是她的婆家走去。 值得一提,过去的很多年里,江向红上下班,都是有小轿车接送的。 一个多月前,她公公魏崇海以影响不好为由,吧啦吧啦的说了一通。 自那以后,江向红就改为步行上下班了。 其实,她也可以骑自行车上下班的,奈何她养尊处优多年,已经不记得该怎么骑自行车了。 步行下班的江向红,此时她的心情,和她的脚步一样沉重,满心都是焦虑,焦虑得她想发泄,可偏偏又找不到口子发泄。 她憋着一肚子闷气,气得胸口要炸,只觉得脑子里“嗡嗡”的,根本安静不下来。 这种状态的她,自然不会察觉到,有人在跟踪她。 第196章 舍己救人 江向红走到一条小河边,突然听到了不远处传来的求救声:“救命,救命啊……” “大晚上的不睡觉,喊什么救命?贱命一条的东西,你怎么还不去死啊?滚你妈的,赶紧给我去死吧!” 江向红不分青红皂白,对着求救声的来源处,就是一顿输出。 哎哟,她这一肚子的火气,可算找到了一个发泄口了。 发泄过后,江向红觉得心情好多了,人也清醒了许多。 这时,她猛然想起,这条小河里,时不时的就有“水漂子”出没。 所谓的水漂子,就是漂浮在水里,随波逐流,沉沉浮浮的尸体。 这种类型的尸体,以往多半是来自于自杀者,近些年来,因为有些原因,来自于“被自杀者”的比重大幅上升。 来自于自杀者,那还好说,可是如果来自于被自杀者…… 即便是在这个热衷于“破四旧”的年代,坊间依旧流传着不少冤魂索命的鬼故事。 刚才的求救声,该不会是鬼喊鬼叫吧……想到这里,江向红不由的倒抽一口凉气。 么得办法,江向红心狠手辣,作恶多端。 平日里,她可没少做亏心事,手里有好几条人命呢。 这大晚上的,她很怕那些被她害死的人,化成厉鬼,过来她的索命。 正因如此,江向红一刻都不敢在这里多待,撒腿就跑。 这会儿,李建设就悄悄跟在江向红身后呢。 这不是李建设第一次跟踪江向红,但这一次,与前几次不同。 前几次,李建设只是跟踪监视,并没有动真格。 这一次,李建设要动真格,要对江向红下手了! 李建设跟踪江向红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之所以选在今天晚上下手,是因为今天白天,他对江向红进行了多次的试探,几乎可以断定,江向红的婆家和敌特有瓜葛。 现在,在这个基础上,李建设要做的就是,抓住江向红,逼问口供,坐实她的婆家卖国投敌的事实。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今天白天,李建设做了那么多次的试探,可能已经打草惊蛇了,为了避免功亏一篑,他现在必须争分夺秒,立刻动手! 这会儿,李建设正死死盯着江向红,伺机对她下手。 看到江向红撒腿就跑的这一幕,李建设本能的想去追她。 可就在这当口,听力敏锐的李建设,听到不远处传来一个声音:“既然那个乱骂人的疯婆子都已经走了,不会再有人碍事了,那你们还愣着做什么,快把这两个资本家的坏种扔进河里,一了百了,我们也好早点回去睡觉!” 紧接着,李建设就听到“扑通”、“扑通”两声巨响。 该死,又有混账东西在草菅人命! 因为以往的经历,现在的李建设最见不得有人草菅人命,忍不住就想要管一管。 哪怕他跟这事儿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哪怕他都不认识那两个“资本家的坏种”。 人命关天,这种时候,李建设也顾不上江向红了,他当即循着声音,跑向事发地点。 事发地点,作恶的那些人已经不见踪影,估计是回去睡觉了。 就只剩下两个小小的身子,在河里浮浮沉沉,估计是精疲力尽了,连求救的话都喊不出。 看到这一幕,李建设毫不犹豫,纵身跳入河中,奋力朝着其中一个孩子游去。 片刻后,李建设将第一个孩子救上岸,又马不停蹄的去救第二个孩子。 却不料,他从后面抱住那孩子往岸边游,就快要游到岸边的时候,他的腿脚毫无征兆的抽筋了! 突然之间发生的变故,顿时让他的腿脚失去了力气,整个人不由自主的往下沉。 生死关头,李建设没有选择放下怀里的孩子,而是选择竭尽全力的把那孩子往岸边推。 就在李建设快要坚持不住的时候,一个少年跑了过来,朝他伸出竹竿。 在那少年的帮助下,李建设抓住竹竿,和那孩子一起被拉上岸。 经过一番施救后,两个孩子吐出了好几口水,昏沉的神志得以恢复。 劫后余生的他俩,忍不住抱头痛哭。 这样的场景,这几年李建设见的多了,都已经见怪不怪了。 李建设虽然可怜这两个孩子,却没有开口安慰他俩。 因为以往的那些经验告诉他,安慰没用,试都不用试。 李建设暗自叹了一口气,向救他上岸的少年郑重道谢过后,便一瘸一拐的离开了。 没走多远,他就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 回头一看,就见那少年追了上来,朝他笑了笑:“叔叔,你腿脚不方便,我扶你回家吧。” 都这么晚了,李建设哪好意思麻烦人家,而且他还想试着去追江向红呢,便婉拒了。 奈何那少年执意要送李建设回家,李建设实在拗不过他,只好苦笑着答应了。 看着身边这个衣服很有些破旧的小小少年,李建设心里不由的感慨:有这样的少年在,华国还是大有希望的啊! 李建设不知道的是,他身边的少年,一只手扶着他,另一只手……拿着一把锤子! 在李建设视线的盲区,那少年不止一次的举起锤子,准备要砸向身边的李建设。 但不知为何,那少年举起来又放下,放下来又举起,反反复复好多次。 眼见距离李建设家越来越近了,路灯越来越多了,那少年陷入前所未有的焦灼。 再不动手就没机会了,趁现在光线还很暗,而且四下无人,赶紧动手,除掉这个人……那少年试图说服自己。 就在这时,他脑海里浮现出李建设舍己救人的一幕。 这是个好人啊,好人不应该没有好报…… 想到这里,他又一次动摇了,他的良心不安了起来。 但紧接着,他脑海里浮现出一张清丽秀雅的脸,那张脸的主人用最温柔的语气说出了最残忍的话:如果跟踪江向红的人不死,那你妹妹可就要死啦…… 那少年脑海里天人交战,最终要把妹妹救回来的念头占了上风。 没什么比妹妹的安危更重要! 那少年咬了咬牙,无声的对李建设说了一句“对不起”,便举起锤子,砸向他的后脑勺。 第197章 原本的剧情 与此同时,在一处独立的宅院里,一位慈眉善目的老太太与一个清丽秀雅的小姑娘面对面而坐,两个人正小声商量着什么。 沈思源现在人不在这里。 如果她在这里,就会发现很多有意思的事。 比如,这处宅院的地址,正是秦佩茹那所谓的亲戚家的地址。 比如,这位慈眉善目的老太太,正是沈思源仇家排行榜上名列榜首的秦佩茹! 比如,这个清丽秀雅的小姑娘,正是沈思源的便宜妹妹,书中女主:沈思玥! 所谓的书中女主,指的是《穿成年代文里的福气包》这本书里的女主。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沈思玥只是这本书里的现女主,这本书里的原女主另有其人。 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原装的,没换过芯子的沈思源。 既然换了女主,那这本书的剧情自然是不可避免的发生了改变。 事实上,剧情改变的幅度之大,可以说是魔改。 剧情魔改成了什么样,稍后再说。 现在,先说说魔改之前的剧情。 这本书,原本的剧情是这样的: 书中女主沈思源的母亲莫名失踪后不久,她的父亲就另娶新欢——一个带着孩子的寡妇。 那个寡妇——也就是沈思源的继母,看似面慈心善,实则面慈心苦,沈思源在她手里吃尽苦头。 这还没完,有一天,沈思源被继母的孩子——也就是异父异母的妹妹陷害,背上了蓄意谋害继母的罪名。 这让本就看她不顺眼的继母和父亲,越发的看她不顺眼。 于是,事发当晚,继母和父亲就把她以及她的亲弟弟,一起给打包送去了乡下,交给姐弟俩的外婆来抚养。 说是抚养,其实是放养,姐弟俩的外婆从来就没有对姐弟俩上过心。 母亲的失踪,继母的苛待,继妹的陷害,父亲的漠视,外婆的放养…… 人生中的这些个挫折,一桩桩,一件件,足以压垮一个人的意志,改变一个人的内心。 但,沈思源可不是一般人。 无论什么样的挫折,都无法将她击垮,她的内心始终坚定,一步步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十八岁的她,完成了人生中的第一个小目标——通过读书,改变自己的人生轨迹。 彼时的她,获得了进入国内最高学府读书的资格,这意味着她可以名正言顺的离开乡下。 最难能可贵的是,她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不懈努力的同时,坚守本心,仍然正直、善良。 纵然身处逆境之中,遇到孤寡弱小,她也总是能帮一把是一把。 比如学校里的勤杂工,一个姓杨的老婆子,沈思源就曾不止一次的帮过她。 第一次,沈思源看到几个熊孩子将杨婆子团团围住,有的吐口水,有的扔土块。 这还没完,其中一个熊孩子,竟然拿出了一包石灰粉,径直撒向杨婆子的眼睛! 即便杨婆子的成分再怎么不好,也不能这么欺负她! 看到这一幕,沈思源再也忍耐不住,冲上前去,将那几个熊孩子赶走。 然后,她把眼睛受伤的杨婆子扶到学校食堂后面。 再然后,她苦苦哀求食堂的大师傅,好不容易才讨到了一点点食用油,给杨婆子洗去眼里的石灰粉。 虽然沈思源已经很努力的救助杨婆子了。 但很可惜,由于苦苦哀求,这个过程耽搁了不少时间,杨婆子的眼睛错过了最佳的施救时间。 自那以后,她就成了“半瞎”,这严重影响了她的工作和生活,让她本就糟糕的处境雪上加霜。 沈思源很同情杨婆子,尤其是在了解到她的过往后,不由自主的对她生出了怜悯之心。 平日里,沈思源时不时的趁着无人注意,给杨婆子搭把手,让她不至于被繁重的劳动压垮。 杨婆子虽然是个“半瞎”,但她的心不瞎,沈思源对她的好,她虽不能全部看在眼里,却全部记在了心里。 平日里,作为书香门第出身的大家闺秀,杨婆子时常会传授沈思源一些知识,一些这个年代的学校里学不到的知识。 沈思源被帝都大学录取,回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和档案的那天,杨婆子更是把她家的传家宝——一颗转运珠,当做临别礼物,送给了沈思源。 这颗转运珠,其实是天道通过杨婆子之手,赠与书中女主的金手指。 有了这颗转运珠,书中女主就成了拥有极大福缘之人,不仅可以逢凶化吉,遇难成祥,而且可以气运加身,连获奇遇。 除此之外,这颗转运珠里还暗藏着巨大的玄机。 从杨婆子那里得到转运珠的当天晚上,沈思源不小心把手指割破了,又不小心把手上的血沾到转运珠上了。 然后,她就发现了转运珠里的玄机。 原来,这颗转运珠是一件滴血认主的法宝,里面蕴藏着随身空间与兑换系统。 尤其是随身空间,不仅自带储物功能,还储存着数量庞大的气运。 现如今,这颗转运珠已经认沈思源为主。 作为转运珠的主人,沈思源有资格随意支配转运珠里面的气运。 只要她愿意,就可以用这些个气运,兑换物资或技能。 物资有哪些? 小到绣花针,大到航空母舰,应有尽有。 技能又有哪些? 女红、厨艺、武艺、医术、歌舞、琴棋书画,乃至天文地理,包罗万象。 总而言之,就是“只要有气运,万物皆可兑”。 这颗转运珠,毫无疑问,乃是无价之宝。 骤然发现杨婆子送给自己的临别礼物其实是无价之宝,沈思源的第一反应是: 这个宝贝太过贵重,自己受之有愧,必须把它物归原主! 第二天天一亮,沈思源就火急火燎的去找杨婆子,要把转运珠还给她。 杨婆子却推拒着坚决不肯收,坚持要遵循祖训,把转运珠送给沈思源这个有缘人。 沈思源认为,杨婆子是不知道转运珠里暗藏玄机,她要是知道了转运珠的玄妙之处,就不会送给别人了。 于是,沈思源就想要把转运珠的玄机告诉杨婆子,却惊讶的发现,只要涉及到这方面,自己就口有难言。 无奈之下,沈思源只好把转运珠收了下来。 这天晚上,沈思源用转运珠里的气运,兑换了一项技能——医术。 次日早上,沈思源再次找到杨婆子,出手治好了她的眼疾以及其他旧疾。 第198章 闭门密谈 转眼间,就到了开学季,沈思源坐上了开往京城的火车。 不过,沈思源并没有径直前往京城,途经省城的时候,她下了车。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年代严格限制人口流动,火车票不是随随便便就能买到的。 即便沈思源手里有帝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等证明文件,有资格去买火车票,也是有限制的。 这个限制就是,沈思源只能买原籍到京城的火车票。 因为这个限制,正常情况下,如果沈思源中途下车,那她就没法重新买票,继续去京城了。 沈思源之所以敢中途下车,是因为她出发前,曾以探望省城的亲戚为由,特意请大队书记给她开了一封相关的介绍信。 有了那封介绍信,沈思源就有正当的理由在省城短暂的停留,就不怕下了车就再也买不到票,去不了京城了。 在这次短暂的停留中,沈思源来到了阔别已久的江宁一钢家属区。 虽然在母亲突然莫名失踪后,这里就不再是沈思源的家了,但她还是想回来看看。 原因无他,沈思源总觉得母亲的失踪不简单,很大概率是被这里的某个人算计了。 解铃还须系铃人,现在要找回母亲,就必须要找出当年算计母亲的那个人。 时隔多年,那个人必然不好找,至少沈思源被困在乡下时,是绝不可能把他(她)找出来的。 正是基于这个推测,沈思源才会立志离开乡下。 而今,沈思源如愿以偿的离开乡下,重返江宁一钢家属区,正是为了在这里寻找线索,进而查出母亲失踪的真相。 不得不说,沈思源不愧是书中女主,不愧是有大福缘之人。 她只是在江宁一钢家属区转悠了一圈,就有了奇遇,然后线索就主动送上门来了。 那天,沈思源在家属区里转悠的时候,突然闻到了一股烧焦的味道。 她下意识的四处查看,很快,她就发现,某栋家属楼里隐隐冒出了一股黑烟。 不好,这是着火了! 沈思源毫不犹豫,飞快的奔向那栋家属楼。 待看清那栋家属楼的楼号后,她立即高喊着“三号楼着火了,大家快救火啊”,向周围居民示警。 而且她绝不只是喊喊口号而已,她还积极的参与到救火中间去,用自己的行动去挽救被困人员的生命。 有了沈思源的带头,附近居民纷纷站出来救火。 很快,大家齐心协力,扑灭了火势,救出了被困人员。 这其中,就包括了一个名叫许甜甜的女孩子,和一个名叫孙乐成的男孩子。 然后,沈思源就从许甜甜的母亲王明珍那里,得知了母亲秦淑华失踪的真相。 再然后,沈思源就从孙乐成的祖母张桂香那里,得知了母亲秦淑华的身世,以及一封可以用来当证据的密信。 沈思源这次来江宁一钢家属区,奇遇连连,收获满满,可以说不虚此行。 而她此行的奇遇,还没有结束呢。 沈思源向张桂香告辞,刚走出张桂香家所在的那栋家属楼,眼角的余光就瞥见了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身影。 呵呵,原来是她那个多年未见的父亲——沈鸿达! 此时的他,脚步匆匆,脸上有着掩饰不住的焦急,像是遇到什么麻烦似的。 沈思源心里一动,悄悄的跟了过去。 就这样,远远跟在沈鸿达身后的沈思源,看着他七弯八拐,串街走巷,最终拐进了一条僻静的巷子里,进入了巷子深处的一处宅院。 沈思源敏锐的意识到,事有蹊跷。 于是,她当机立断,用转运珠里的气运,兑换了一项技能——武艺。 紧接着,她就施展轻功,翻墙进入那处宅院,找了一个隐僻的角落,屏息凝神,仔细观察宅院里面的情况。 那处宅院正中的屋子里,沈鸿达和两个女人正围坐在一张旧桌旁边,进行着闭门密谈。 两个女人,一个上了年纪,一个人到中年。 上了年纪的女人,沈思源很熟。 呵呵,能不熟么,这不是就是她的好外婆秦佩茹嘛。 人到中年的女人,沈思源不熟。 印象中,她不曾见过这个女人。 但,这个女人的眉眼,与她那所谓的小姨秦淑兰,很有几分相似。 再结合之前的见闻,沈思源心里立刻有了一个猜测: 这个女人,应该就是秦佩茹亲生的女儿,沈家夫妇养大的女儿——沈熙兰。 不久后,三个人之间的密谈,证实了沈思源的猜测。 没错,这个中年女人就是沈熙兰,而这三个人今天齐聚一堂,正是因为沈熙兰的缘故。 当年,沈熙兰眼见着沈家夫妇处在风暴之中,沈家这条船风雨飘摇,随时都可能沉没。 这种时候,沈熙兰心里琢磨着的,不是如何挽救岌岌可危的沈家,而是要不要和沈家夫妇划清界限。 恰在此时,秦佩茹、沈鸿达私底下找到了她。 从秦佩茹、沈鸿达口中得知,原来沈家夫妇只是她的养父母,秦佩茹、沈鸿达才是她的亲妈、亲哥。 秦佩茹母子和沈熙兰说这些,是想告诉她,既然沈家夫妇不是她的亲生父母,那她就不用对他们心慈手软,大可以举报他们,换取好处。 有一说一,当时的沈熙兰对沈家夫妇还是有感情的,所以她一时间还下不了这个决心。 就在沈熙兰犹豫不决的时候,她公公魏崇海告诉她,自己已经知道了她的身世,以此要挟的同时,又许下诸多好处,劝说她诬陷沈家夫妇。 在魏崇海的软硬兼施,威逼利诱之下,沈熙兰终于下定决心,要对沈家夫妇痛下杀手。 就这样,沈熙兰把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的沈家夫妇给害了。 而且她把事做绝,随即登报与他们夫妇断绝关系,并给自己改名换姓,重新取了一个很有时代特色的名字:江向红。 沈熙兰……啊不,现在是江向红了,她的表现让魏崇海非常满意。 魏崇海心满意足,便爽快的兑现承诺,着实给了江向红不少好处。 沈鸿达作为江向红的亲哥,也跟着沾了点光,从生产车间的普通工人,升职为财务科的副科长。 财务科的副科长,别看这职位没多高,但这位置着实给了沈鸿达不少的便利和帮助。 得益于此,在过去的几年里,在大多数人家日子过得捉襟见肘的大环境下,沈鸿达一家的小日子过得还挺滋润。 可就在今天下午,一通来自于江向红的电话,打破了沈鸿达原本平静的生活。 第199章 猪队友 \\u003c?xml version\\u003d\\\"1.0\\\" encoding\\u003d\\\"utf-8\\\" standalone\\u003d\\\"no\\\"?\\u003e \\u003c!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1\/\/en\\\" \\\" idx\\u003d\\\"\\\"\\u003e\\u003ch1 ss\\u003d\\\"chaptertitle1\\\" id\\u003d\\\"heading_id_2\\\" idx\\u003d\\\"\\\"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0\\\"\\u003e第199章 猪队友\\u003c\/blk\\u003e\\u003c\/h1\\u003e\\u003cp idx\\u003d\\\"0\\\"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0\\\"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1\\\"\\u003e原来,最近一段时间,江向红下班回家时,总感觉有哪里不太对,似乎有人在跟踪她,窥视她。\\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1\\\"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1\\\"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2\\\"\\u003e江向红心中不免有些担心,便把自己的感觉告诉给了她的丈夫魏耀文,提议让魏耀文接她下班。\\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2\\\"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2\\\"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3\\\"\\u003e魏耀文不耐烦和江向红多说,撂下一句“没事找事”,转身就走,根本就不理会她的提议。\\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3\\\"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3\\\"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4\\\"\\u003e江向红无奈,只好继续独自一个人下班。\\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4\\\"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4\\\"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5\\\"\\u003e昨天晚上,江向红下班回家的途中,忽然感觉到,身后有一道劲风袭来。\\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5\\\"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5\\\"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6\\\"\\u003e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后颈便一阵剧痛,随后就不省人事了。\\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6\\\"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6\\\"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7\\\"\\u003e不知过了多久,江向红被一盆凉水猛的浇在脑袋上,瞬间清醒了。\\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7\\\"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7\\\"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8\\\"\\u003e她猛的睁开眼睛,惊骇的发现,自己竟然被绑在一根柱子上!\\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8\\\"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8\\\"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9\\\"\\u003e再仔细一看,自己置身于一间阴暗可怖的屋子里,屋子空荡荡的,除了自己,就只有一个穿着斗篷,戴着面罩的人。\\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9\\\"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9\\\"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10\\\"\\u003e那蒙面人此时手里拎着一把染血的斧头,眼睛紧紧的盯着江向红,目光中的阴冷让她不寒而栗。\\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10\\\"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10\\\"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11\\\"\\u003e这种氛围下,都不用那蒙面人有进一步的行动,江向红就已经两股战战,差点就吓尿了。\\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11\\\"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11\\\"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12\\\"\\u003e自然而然的,接下来江向红面对蒙面人的审问,没有丝毫抗拒,马上开口招供,随后又在口供上签字画押。\\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12\\\"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12\\\"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13\\\"\\u003e整个过程,江向红配合极了。\\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13\\\"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13\\\"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14\\\"\\u003e或许看在江向红这么配合的份上,那蒙面人拿到想要的口供后,虽然没有放了她,但也没有杀了她,直接就走了,留她一个人在那里。\\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14\\\"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14\\\"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15\\\"\\u003e江向红很担心自己会被活活饿死在这里,那蒙面人前脚刚走,她后脚就开始拼命挣扎。\\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15\\\"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15\\\"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16\\\"\\u003e别说,江向红的自救方法,虽然简单粗暴,但还蛮有效果的。\\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16\\\"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16\\\"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17\\\"\\u003e不知过了多久,江向红挣脱了绳索的束缚,成功的逃了出来。\\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17\\\"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17\\\"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18\\\"\\u003e逃出来后,江向红立刻就给沈鸿达打了个电话,约他到“老地方”见面。\\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18\\\"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18\\\"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19\\\"\\u003e打完电话,她就马不停蹄的赶往老地方。\\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19\\\"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19\\\"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20\\\"\\u003e所谓的老地方,就是当初沈家二公子用来金屋藏娇养外室的地方。\\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20\\\"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20\\\"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21\\\"\\u003e后来,沈家二公子跑了,那地方就成了秦佩茹的私宅。\\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21\\\"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21\\\"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22\\\"\\u003e再后来,秦佩茹与沈鸿达、江向红母子相认,那地方就成了母子三人私下会面的场所。\\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22\\\"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22\\\"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23\\\"\\u003e远的不说,就最近的,半个月前,秦佩茹来到省城,自那以后,母子三人就时常聚在他们的老地方,关上门商量事情。\\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23\\\"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23\\\"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24\\\"\\u003e这次江向红吃了这么大的亏,她首先想到的,就是到他们的老地方,和秦佩茹、沈鸿达商量如何应对,而不是去公安机关报案,也不是回她的婆家哭诉。\\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24\\\"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24\\\"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25\\\"\\u003e这是因为,昨天晚上江向红一睁眼见到的情形,瞬间将她整个人吓的魂飞魄散。\\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25\\\"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25\\\"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26\\\"\\u003e当时的她,浑浑噩噩,说了不该说的话,做了不该做的事。\\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26\\\"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26\\\"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27\\\"\\u003e这就导致,她为仇家提供了一份口供,口供上清楚的写明,她的婆家人早就已经被那边策反,过去的很多年里,都在为那边提供各种情报,乃至执行秘密任务。\\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27\\\"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27\\\"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28\\\"\\u003e谁都知道,通敌是重罪,等同于叛国!\\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28\\\"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28\\\"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29\\\"\\u003e江向红亲口承认她的婆家通敌卖国,这件事情,如果让公安机关知道,后果不堪设想,如果让她的婆家知道,后果更加不堪设想!\\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29\\\"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29\\\"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30\\\"\\u003e所以,这件事情,江向红既不敢让公安机关知道,也不敢让她的婆家知道。\\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30\\\"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30\\\"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31\\\"\\u003e预感大祸即将临头的她,只能找秦佩茹和沈鸿达共商对策。\\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31\\\"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31\\\"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32\\\"\\u003e虽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可架不住这次江向红惹的祸实在太大,就算是诸葛亮来了,也未必能顺利解决此事。\\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32\\\"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32\\\"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33\\\"\\u003e更何况,三个臭皮匠,啊不,是母子三人,他们之中,还有一个猪队友。\\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33\\\"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33\\\"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34\\\"\\u003e沈鸿达问江向红:“那个取走你口供的人是谁,你知道吗?”\\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34\\\"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34\\\"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35\\\"\\u003e江向红摇头:“那人穿着斗篷,戴着面罩,那地方又特别暗,别说长相了,我连他是胖是瘦,都没看清。除了知道那人是个男的,其他的我统统不知道。”\\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35\\\"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35\\\"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36\\\"\\u003e秦佩茹沉吟道:“那人乔装打扮,就是不想让你认出他来。如果是陌生人,那他戴上面罩就够了,没必要穿上斗篷。可实际上,为了防止你认出他来,他还特意穿上了斗篷。这说明什么?说明你很可能凭借他的身形,就把他认出来。那人九成九是你认识的人!快,你快从你认识的人里面找,看能不能找出此人!”\\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36\\\"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36\\\"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37\\\"\\u003e江向红想了半天,还是摇头:“这些年,我接触了好多好多人。我认识的人海了去了,别说我没看到那人的长相,就算看到了,也未必能记起他姓甚名谁。”\\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37\\\"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37\\\"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38\\\"\\u003e这话一出口,沈鸿达和秦佩茹一起无语了。\\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38\\\"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38\\\"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39\\\"\\u003e过了好一会儿,秦佩茹还不死心,耐着性子,又问了江向红一些关键性的问题。\\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39\\\"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39\\\"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40\\\"\\u003e但很可惜,江向红一问三不知。\\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40\\\"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40\\\"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41\\\"\\u003e沈鸿达没有秦佩茹那么好的耐心,不耐烦的打断两人的对话:“这也不知道,那也不知道,还怎么想对策?依我看,也别费那工夫了,趁着还没有东窗事发,脚底抹油,赶紧跑吧。”\\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41\\\"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41\\\"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42\\\"\\u003e秦佩茹缓缓点头,在她看来,沈鸿达这话,话糙理不糙。\\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42\\\"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42\\\"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43\\\"\\u003e于是,她极力劝说江向红跟她回老家,避一避风头再说。\\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43\\\"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43\\\"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44\\\"\\u003e秦佩茹苦口婆心的劝说了老半天,口水都快说干了,江向红依旧一脸犹豫不决的模样。\\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44\\\"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44\\\"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45\\\"\\u003e江向红为什么不能立刻下决心离开省城?\\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45\\\"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45\\\"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46\\\"\\u003e这个嘛,是因为省城有让她难以割舍的东西。\\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46\\\"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46\\\"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47\\\"\\u003e难以割舍的东西?\\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47\\\"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47\\\"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48\\\"\\u003e江向红已经为人妻,为人母了。\\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48\\\"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48\\\"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49\\\"\\u003e她这是舍不得她的丈夫,舍不得她的孩子吗?\\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49\\\"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49\\\"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50\\\"\\u003e并非如此。\\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50\\\"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50\\\"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51\\\"\\u003e无论是丈夫还是孩子,江向红都没什么舍不得的。\\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51\\\"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51\\\"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52\\\"\\u003e结婚多年,随着丈夫对她越来越冷淡,她也渐渐对丈夫寒了心,分开就分开,她并不介意。\\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52\\\"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52\\\"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53\\\"\\u003e至于孩子,虽然她想多生几个,尤其是女儿,她很想生一个,但她生完儿子后,丈夫就很少碰她了,以至于她就只有一个儿子,这个儿子就是魏家的长孙。\\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53\\\"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53\\\"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54\\\"\\u003e因为是长孙,江向红的公公魏崇海对这个孩子寄予厚望。\\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54\\\"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54\\\"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55\\\"\\u003e孩子出生后不久,魏崇海就把孩子从江向红身边抱走,交给了他的老伴——也就是江向红的婆婆抚养,以便他能够更多的接触、指点孩子。\\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55\\\"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55\\\"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56\\\"\\u003e或许是受了江向红她婆婆的影响,江向红的儿子从小就对江向红这个母亲不亲近。\\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56\\\"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56\\\"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57\\\"\\u003e这么多年下来,母子之间的关系已经变的极为疏远,说实话,与形同陌路没多大区别。\\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p idx\\u003d\\\"57\\\" p_idx\\u003d\\\"\\\"\\u003e\\u003cblk p_idx\\u003d\\\"57\\\" e_idx\\u003d\\\"0\\\" e_order\\u003d\\\"58\\\"\\u003e所以,江向红才不会舍不得自己的“好大儿”。\\u003c\/blk\\u003e\\u003c\/p\\u003e\\u003c\/body\\u003e\\u003c\/html\\u003e 第200章 爱情来了 其实,江向红真正舍不得的是,城市的生活。 江向红从小到大都生活在城市,她早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现在让她放弃城市的生活,离开自己的舒适圈,跟着秦佩茹回农村,她本能的就不愿意。 奈何形势比人强,江向红犹豫了好一会儿,思来想去,发现自己现在就只有这一条路可以走,别无选择。 于是,江向红一脸不情愿的点了点头,答应跟秦佩茹回农村。 但在此之前,她打算去一个地方,让秦佩茹留在这里等她,她去去就回。 沈鸿达对江向红颇为了解,他立刻做出猜想:江向红八成是想去取她的私房钱。 考虑到昨天晚上江向红就是在独自走夜路时遇袭的,现在都这么晚了,沈鸿达不放心她独自去外面取钱,便提出要陪她一起去。 却不料,江向红看了眼沈鸿达,断然拒绝了他的提议。 从江向红那警惕的眼神中不难看出,她这是在疑心沈鸿达觊觎她的私房钱。 好心当成驴肝肺……沈鸿达被气了个倒仰,便不再管江向红,随她去了。 于是,江向红便独自一个人,于夜色中上路。 她在城中兜兜转转许久,最后走进了一条不起眼的巷子,来到了巷子最深处的大杂院门口。 看了看左右无人,她这才小心翼翼的进入大杂院,钻进了院子里的某间屋子。 江向红在那里顺利的取出了她这些年来积攒下来的私房钱,却没能顺利的离开那里。 因为,沈思源出手了! 在她看来,江向红这个女人,窃取了她母亲的人生,还害了她外公外婆,罪大恶极! 现在江向红想要携款而逃,她自然不会让江向红如愿。 沈思源一路尾随,跟着江向红来到她藏匿私房钱的地方,看着她从一个很隐蔽的角落掏出一个很大的行李箱。 正当江向红摩拳擦掌,准备把那个行李箱拉走时,沈思源果断出手,将她一棍子打晕。 接下来,沈思源就开始布置现场,打算学那个蒙面人,营造出一种阴森恐怖的氛围,吓唬江向红,从而诈出她的口供。 那个蒙面人,他要的口供,是关于江向红的婆家人的,为的是证明她的婆家人通敌。 沈思源则不同,她要的口供,是关于江向红的养父母的,为的是证明她当年蓄意构陷她的养父母。 因为在她想来,只要能够证明江向红的养父母——也就是沈家夫妇是被人构陷的,他们夫妇就能够无罪释放了。 一旦他们夫妇重获自由,她就可以告诉他们夫妇,她母亲才是他们夫妇的亲生女儿。 她相信以他们夫妇的本事,一定能够很快就把她母亲以及她的小妹,从劳改农场里解救出来。 到那时,她就可以和她的家人们一家团聚了。 沈思源的原计划,就是这样的。 虽然这个计划是她在仓促间想出来的,有点草率,但还是有一定的可行性的。 奈何计划赶不上变化,沈思源刚把江向红的行李箱收进随身空间里,准备从兑换系统里兑取一只活鸡,然后弄点鸡血吓唬江向红。 可就在这时,杂乱的脚步声从远处传来,继而就传来了大吼声:“快,快把这里给包围起来!” 出什么事了这是? 沈思源完全搞不清楚状况,只知道有很多很多人正朝这边奔过来,来势汹汹。 这个沈思源,可不是那个两世为人的沈思源。 百分百原装的她,是实打实的十八岁小姑娘,自然没有什么阅历和经验。 她的见识很有限,这还是她生平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阵仗,不免有些发憷。 一时之间,她心里忐忑极了,脑子里乱糟糟的。 惊恐之下,她连江向红这个重要人证都顾不得了,本能的转身就跑。 跑啊跑,跑啊跑,惊魂未定的她一口气跑到火车站。 直到坐上了开往京城的火车,她这才从惊恐中清醒了过来。 清醒过来的沈思源,肠子都悔青了。 在那种情况下,你跑可以,但你为什么不带着江向红一起跑? 退一万步说,就算是时间紧迫,来不及把江向红一起带上,只能独自逃跑,跑去别处不行么,为什么偏偏要跑来火车站,直接坐上火车? 坐上火车,就意味着没有回头路了,就意味着短时间内无法拿到江向红的口供,无法为外公和外婆平反,无法将母亲和妹妹解救出来…… 想到这里,沈思源不由的为自己之前的做法而感到懊悔不已。 相信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 做过一件结果不理想的事情后,自己心里总是暗自懊悔,自己当时明明可以这样这样,为什么自己当时就是没有做出最好的应对? 沈思源现在就是这样的状态,她越想越觉得懊悔,越想越觉得不甘心。 情绪上头的她,一个没控制住,就狠狠的捶了一下身前的桌子,发出“咚”的一声响。 平心而论,不管有什么理由,沈思源在公共场合捶桌子,她的这一举动不值得提倡,甚至可以说是很不妥当。 然而,女主光环半点不讲道理。 作为书中女主的沈思源,她做出了这么不妥当的举动,就莫名其妙的引起了书中男主的关注和喜爱。 是的,就是这么巧,火车那么大,书中男主偏偏就坐到了沈思源的对面,偏偏就听到了这一声“咚”。 出于好奇,男主循声看去,看见了貌美无双的沈思源,当即就陷入了情网之中,不可自拔。 没错,爱情来的就是这么快,只这一眼,男主对沈思源一见钟情了。 为了能和沈思源有进一步的发展,素来高冷的男主不高冷了,竟然借故与她搭讪。 但很可惜,沈思源不接这茬,因为此时的她,一门心思的想着救出水深火热里的家人们,根本没心思想别的。 男主是一个很执拗的人,一旦他认定一件事,就会倾尽全力去做,有困难就解决困难,没条件就创造条件。 对待事,是这样。 对待人,同样也是这样。 在这之后,男主为了吸引沈思源的注意力,有事没事就往她跟前凑,向她展示自己出众的才华。 男主的骚操作,成功引起了沈思源的注意。 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沈思源只觉得男主那无形的孔雀尾巴油腻,对他完全没有其他想法。 第201章 沈思玥的前世 直到有一天,沈思源偶然间得知了男主那极为显赫的家世,她这才对男主有了点想法。 平心而论,沈思源绝不是那种贪慕权势的人。 但当时的她,真的很需要权势。 因为她发现,无权无势的话,是很难把家人们解救出来的,至少短期内不可能。 外公和外婆还被软禁在五七干校,母亲和妹妹还被关押在劳改农场,处境堪忧。 在外面的自己能等,在里面的他们能等么? 不行,不能再等下去了,一定要尽快把他们解救出来! 要做到这一点,从目前来看,就只能借助他的权势了……抱着这样的想法,沈思源接受了男主的追求,开始和他谈恋爱。 不得不说,沈思源的这场恋爱谈得很值。 没过多久,她就通过这场恋爱得偿所愿。 第一学期快要结束时,有人给沈思源所在的帝都大学寄了匿名举报信。 信中指出,沈思源为了骗取帝都大学的入学资格,弄虚作假,伪造政审材料—— 政审材料上,关于母亲的个人情况的那一栏,上面写着的是“秦淑华:失踪”,但实际上她的母亲秦淑华并没有失踪,而是被关押在劳改农场里,接受着劳动改造。 大学生作为国之栋梁,身世必须要清清白白。 沈思源是劳改犯的女儿,还搞弄虚作假那一套,她这样的人,根本不配上大学,就该被勒令退学,滚回农村的老家。 听说这件事,沈思源略微一琢磨,就已经猜到了这是谁的手笔,当即就开始在脑海里飞快思索着应对之策。 正想着,沈思源就突然听说,这件事已经解决了,而且解决的很彻底。 原因无他,男主出手了。 原来,那封举报信前脚刚到帝都大学,神通广大的男主后脚就收到了消息。 沈思源的母亲是劳改犯? 男主一查,嗯,还真是。 但,仔细一看,沈思源的母亲秦淑华,她的罪名很有些耐人寻味。 通敌,而且是在十年前被人指证通敌。 当时那种大环境下,秦淑华背上了这样的罪名,竟然没有被判处极刑,这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如果没猜错的话,此案应该是证据不足,现有的证据还远远不足以证明秦淑华通敌。 男主猜的没有错,卷宗显示,此案唯一的证据就是一份口供,而这份来自于秦淑华的丈夫沈鸿达的口供,很多地方不符合逻辑,有些地方甚至自相矛盾,根本就经不起推敲,简直荒谬。 翻阅过卷宗后,再结合沈思源的家庭情况,男主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沈鸿达这是赶上了“好时候”,十年前,这种荒谬经不起推敲的口供很有市场,他凭借这种一面之词,轻轻松松就让秦淑华蒙受不白之冤,沦为了阶下囚。 现在局势不再那么紧张,这种口供就有些不够看了。 最关键的是,男主家世显赫,有通天的能力。 在他的运作下,秦淑华很快就得以洗清罪名,带着最小的孩子,离开了禁锢自己多年的牢笼,坐上了开往京城的火车。 不久后,当沈思源还在为如何解决那封举报信而苦恼的时候,秦淑华以及她的妹妹沈思归突然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这自然是男主给沈思源的惊喜。 沈思源确实又惊又喜。 惊喜之余,沈思源意识到,男主真的好好用啊! 于是,她决定物尽其用。 接下来,沈思源利用男主的权势,先是给沈家夫妇平反,然后把江向红、秦佩茹、沈鸿达等人收拾了。 有冤报冤,有仇报仇。 值得一提,沈思源的便宜妹妹沈思玥,她又是栽赃陷害沈思源,又是匿名举报沈思源,沈思源当然饶不了她,所以她的下场很有些凄惨。 反观沈思源,随着沈家夫妇的回归,秦淑华的认祖归宗,她的家世也水涨船高。 如果说,以前男主的家人因为沈思源出身低微,生怕她当不好大户人家的儿媳,并不是很愿意让男主和她在一起。 那么现在,男主的家人就没有这方面的顾虑了,横在两个人之间的障碍不复存在。 沈思源与男主,可以在家人的见证下,步入婚姻的殿堂,携手共度余生了。 但,沈思源拒绝了男主的求婚。 她给男主留下一封信——信中,她坦言自己一直都在利用男主——然后就离开了华国。 接下来,沈思源凭借自身的实力,以及超乎寻常的气运,做什么都成,可以说是心想事成,却唯独没有成家。 同样,男主也一直没有成家,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转眼多年过去,沈思源与男主意外重逢…… 原本,《穿成年代文里的福气包》这本书,就是以这种“开放式结局”来结尾的。 原本,这本书里,沈思玥只不过是个反派女配,戏份并不多。 后来,沈思玥换了芯子,芯子是穿越女的她,硬是要和原女主抢戏。 她硬是通过暴力手段,把原女主的金手指据为己有,当上了现女主。 好家伙,夺走人家的女主身份,穿越而来的沈思玥,这么强的么? 其实,穿越之后的她,强不强不好说,但穿越之前的她,并不强,只是坏,蔫儿坏。 前世,沈思玥原本是个普通学生,和其他学生一样,按部就班的上学。 日子虽然过得平平无奇,但胜在安稳无忧。 直到那一天,沈思玥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了。 那一天,沈思玥遇到了一个男人。 在那男人的蛊惑下,沈思玥恋爱脑上头。 别说上学了,她连家都不要了,竟然跟着那男人离家出走。 本该上学的年纪跟着男人离家出走,沈思玥能有什么好结果? 结果就是,沈思玥越混越差,混到了社会的最底层。 反观沈思玥的堂姐,她的起点和沈思玥一样,但凭借着自己的不懈努力,苦读成功,成为了社会的精英阶层。 这对堂姐妹,可以说是云泥之别。 差距太大,沈思玥完全无法接受,羡慕的浑身发抖,嫉妒的想要杀人。 于是,沈思玥便利用亲情,下套设计害她的堂姐。 最终,她的堂姐被抓去缅北“噶腰子”。 这天晚上,沈思玥从睡梦中惊醒,因为她刚刚梦到她的堂姐满身是血,厉声哭喊道:“恶有恶报,沈思玥,你一定会得到报应的!” 恶有恶报?呵,这怎么可能呢……沈思玥天不怕地不怕,压根不信邪,短暂的失眠后,便重新进入了梦乡。 第202章 沈思玥的今生 当沈思玥再次睁眼时,就发现自己穿越了,穿越到了七零年代,成了一个工人家庭出身的小姑娘。 原主与沈思玥同名同姓,她的母亲原本是个寡妇,后来带着她,嫁给了一个名叫沈鸿达的二婚男。 虽然沈鸿达已经有一子一女,但他对自己的亲生子女并不是很好,反倒是对原主这个继女非常好。 沈鸿达的行为,说实话,很有些反常。 一开始,原主不明真相,以为是她的母亲成日给沈鸿达吹枕头风,以至于“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爸”。 直到后来,原主的母亲不小心说漏嘴,原主才明白过来,原来母亲是沈鸿达的初恋,因为种种原因,有情人只能各自结婚嫁娶,但婚后两个人依旧藕断丝连,时不时的私会,自己其实是两个人爱情的结晶。 原来沈鸿达不是自己的继父,而是亲生父亲! 现在这个家里,既有自己的亲生母亲,又有自己的亲生父亲,而且亲生父亲对自己很是疼爱。 在这个家里,自己就是公主一样的存在,什么继父的亲生儿女都得靠边站。 原主意识到这一点,顿时对这个重组家庭有了归属感,她真心希望现在这种家庭氛围能一直保持下去。 可是没想到,突然有一天,原主听说母亲怀孕了,而且怀的很有可能是个男孩。 在这个重男轻女的年代,原主耳闻目睹过不少重男轻女的真实事例,所以她立刻敏锐的意识到,自己现在的家庭地位可能保不住了。 为了保住自己的家庭地位,维持现有的家庭氛围,原主趁着母亲下楼梯,从背后狠狠的推了母亲一把。 亲眼目睹母亲从楼梯上摔了下去,原主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闯下大祸,当即惊慌逃窜。 仓皇逃窜之际,原主慌不择路,狠狠的摔了一跤,呃,大头朝下的那种。 这么一摔,原主可就换了芯子了,芯子成了穿越而来的沈思玥。 沈思玥初来乍到,搞不清楚状况,但她本能的不愿替原主背锅。 于是,她灵机一动,便把原主的便宜姐姐沈思源推出来背锅。 就这样,沈思源和她的弟弟沈思宸被打包扔去了乡下,沈思玥则安然无恙的留在了城里。 当时,沈思玥认为自己很机智,心里喜悦,感觉自己做梦都要笑出声。 当天晚上,沈思玥做梦了,但她非但没有笑出声,反而快要哭出来了。 原来,在梦里,沈思玥梦见自己穿成了《穿成年代文里的福气包》这本书里的反派女配。 年幼时,自己栽赃陷害沈思源;长大后,自己匿名举报沈思源。 沈思源可是书中女主,自带女主光环,自己作为女配,一再害她,能有什么好下场? 最后,自己落得无家可归,流落街头,为了琐事,与人厮打,横尸街头的下场。 梦到这里,沈思玥从梦中惊醒了过来。 啊,这就是恶有恶报么?因为我作恶了,所以老天爷给了我这样的报应?! 想到这个可能,沈思玥忍不住后背一阵发凉。 天不怕地不怕的她,终于怕了。 怕老天爷会继续降罪于自己,沈思玥对天发誓,一定会洗心革面,痛改前非,做个好人,绝不害人! 在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沈思玥确实没有害人。 举个例子,沈思玥明知道书中女主沈思源对于自己来说,是个潜在的威胁,也没有先下手为强,立即清除掉她,任由她在老家安安稳稳的读书。 由此可见,沈思玥似乎真的熄了害人的念头。 事实上,穿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沈思玥不仅没有害人,还利用前世的记忆,悄悄的倒买倒卖,赚钱贴补家用,俨然成了懂事顾家的乖乖女。 有一说一,这一世沈思玥的表现确实优异,让她的母亲孟婉容,她的父亲沈鸿达,以及她的奶奶秦佩茹,都非常满意。 如果不出意外,按照这个发展趋势,这一世沈思玥或许会真如她所发的誓言那样,做个好人,绝不害人。 可偏偏就是出了意外。 那一天,沈思玥在前往黑市的途中,遇到了一个正在被人追杀的年轻人。 那年轻人沈思玥认识,知道他名叫陆浩然,算得上是这一带的风云人物。 以上是这一带很多人都知道的,除此之外,穿书而来,知晓剧情的沈思玥,还知道一些很多人不知道的。 陆浩然家世极好,父兄都曾经立下大功,现在都担任重要职务,握有极大的权力。 家庭条件这么好,陆浩然完全可以躺在父兄的功劳簿上混吃等死。 但陆浩然是个很有志气的人,他不想当那种单纯倚仗父兄家世的纨绔子弟,他有实干之心,想当实干人才。 为了向世人展示自己的实干能力,过去的几年里,陆浩然纠集了一帮红小将,在这一带为所欲为,想整谁就整谁,一时间风光无两。 不过后来,伴随着时局的变化,陆家渐渐的败落了,有些人便开始找陆浩然报仇。 正是因为知晓事情的原委,沈思玥看到陆浩然被人追杀,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沈思玥冷眼旁观了片刻,就果断的决定,冒险搭救陆浩然。 原因很简单,知晓剧情的沈思玥认为,陆浩然值得冒这个险。 按照剧情发展,陆浩然几次三番的死里逃生后,陆家人清晰的意识到,时局已不可逆转,自家的败落已不可避免,再这样下去,自家迟早是保不住陆浩然的。 于是,陆家人用尽了所有人脉关系,悄悄将陆浩然送了出去。 陆浩然出去后,尽管人生地不熟,但他还是凭着自己的本事,闯出了自己的一片天,成为了首屈一指的富豪。 了解了陆浩然的生平后,沈思玥在心里给陆浩然打上了“反派大佬”的标签。 自己这个反派女配,要是能和反派大佬在一起,说不定就能“负负得正”,摆脱当女配的宿命,一跃成为女主,过上自己想要的日子呢。 正是抱着这样的想法,沈思玥不仅冒险救了陆浩然,还有事没事就往陆浩然跟前凑,希望能和他有更进一步的发展。 第203章 又帅又狠心 最开始,沈思玥喜欢的,只不过是陆浩然的搞钱的能力以及潜在的价值,而不是陆浩然这个人本身。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沈思玥不经意间,恋爱脑发作,竟然真心喜欢上了陆浩然这个又帅又狠心的男人。 喜欢一个人,就会在意那个人的一举一动。 因为沈思玥总是有意无意的关注着陆浩然,所以她很快就发现,陆浩然心里已经有了喜欢的女人。 对此,沈思玥并不在意。 因为知晓剧情的她心里很清楚,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 那个女人名叫林嘉真,不出一年,趋炎附势的她,就会背叛失势的陆浩然,另攀高枝。 心爱的女人竟然背叛自己,这对于极为自负的陆浩然来说,绝对是无法容忍的。 所以,陆浩然在出逃之前,亲手处置了林嘉真。 呵呵,一个必死之人,有什么好在意的……刚开始,沈思玥是这么想的。 可随着沈思玥与陆浩然两个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深入,渐渐的,沈思玥越来越抵触林嘉真这个第三者的存在,到后来,沈思玥甚至想要将林嘉真除之而后快。 原因很简单,沈思玥不知不觉间,已经将陆浩然视为自己的男人,无法容忍别的女人染指自己的男人。 终于有一天,沈思玥亲眼目睹了陆浩然拉着林嘉真钻小树林的一幕,积压在心里多时的负面情绪瞬间爆发。 这一刻,沈思玥做出一个决定:毁掉林嘉真这个贱女人! 不得不说,沈思玥的行动力很强,白天决定出手毁掉林嘉真,晚上就花钱买通一帮地痞流氓,把林嘉真拖进了小树林,都不带隔夜的。 因为沈思玥知道,不久的将来,陆浩然会亲手杀了林嘉真,所以她想当然的认为,自己动手毁了林嘉真也没关系。 基于这样的想法,沈思玥买通那帮地痞流氓时,没有刻意隐藏自己的身份。 正因如此,陆浩然很快就查出了真相。 然后,陆浩然做出了一个沈思玥做梦都想不到的举动—— 查出真相的那个晚上,他让手下的那些个红小将,把沈思玥拖进了毁掉林嘉真的那个小树林…… 整整一个晚上,沈思玥翻来覆去的被折腾,到最后她连哭喊的力气都没有了,眼神一片空洞,整个人如同破布娃娃一般,衣不蔽体的躺在地上。 遭受如此惨无人道的折磨,换成是一般人,就算不死,也会宛如行尸走肉般浑浑噩噩,很长时间都走不出来。 但沈思玥却在极短的时间内,从浑浑噩噩中恢复了过来,随即在短短数日内,就恢复了健康,与常人无异。 恢复的这么快,这无疑需要巨大的力量支撑着才能做到。 究竟是什么力量在支撑着沈思玥? 是仇恨呀。 沈思玥恨陆浩然,恨他不识好歹,为了林嘉真那个虚情假意的贱女人,伤害她这个真正爱着他的好女孩。 沈思玥恨林嘉真,恨她那天晚上没有死在小树林里,一了百了,更恨她得理不饶人,死揪着那天晚上的事不放。 那天晚上,林嘉真被沈思玥找来的人百般糟践,差点就被那些人弄死。 事后,陆浩然已经用“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手段,替林嘉真报复过沈思玥了。 但是,林嘉真并没有就此消气,她仍然恨着沈思玥。 这么说吧,不把沈思玥碎尸万段,难解她心头之恨。 为了报复沈思玥,林嘉真使出了浑身的解数。 要不是沈思玥见势不妙,向便宜姑姑江向红求救,后者借助她婆家的势力出手干预,沈思玥八成已经凉了。 虽然林嘉真忌惮江向红的婆家——也就是魏家的势力,不敢贸然出手,但她至今也没放下对沈思玥的仇恨,仍在伺机除掉沈思玥。 林嘉真这种不依不饶、不死不休的做派,成功的恶心到沈思玥。 现如今,沈思玥对林嘉真的仇恨不要太深啊,可以说仇深似海。 仇恨是最强大的力量,正是这股力量,支撑着沈思玥咬牙坚持下去。 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了,沈思玥就跑去联络秦佩茹,和她合伙算计沈思源。 咦,沈思玥恨的是陆浩然和林嘉真,那她就该找这两个人算账,不是么? 沈思源和陆浩然、林嘉真八竿子打不着,现在却要算计她,这是什么道理? 沈思玥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她暂时对付不了陆浩然和林嘉真,就另辟蹊径,先对沈思源下手。 要知道,陆家虽然日薄西山,势力大不如前,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绝不是无权无势的沈思玥能够对付的。 同理,林嘉真的家世也比沈思玥要强多了,而且她还有陆浩然撑腰,沈思玥对上她,可以说是毫无胜算。 沈思玥思来想去,这里是书中世界,只要有主角光环加身,就可以战胜一切。 如何得到男主光环,沈思玥不知道。 但她知道,书中女主沈思源原本混得很差,得到那颗转运珠之后,她才时来运转,女主光环加身。 因此,沈思玥认为,自己要做的,就是抢在沈思源之前,得到那颗转运珠,让自己成为女主光环加身的书中女主。 到那时,自己就能像碾死蝼蚁般,弄死陆浩然和林嘉真那对狗男女。 至于说无端算计沈思源,这么做是不是有违自己所发的誓言,呵呵,什么“做个好人,绝不害人”,沈思玥现在想想,心里很是不以为然,甚至有点想笑。 沈思玥为什么要发这样的誓,不就是因为害怕“恶有恶报”么? 穿越后,沈思玥有观察过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发现绝大多数大奸大恶之徒都活得好好的,并没有遭报应。 什么“恶有恶报”,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 既然如此,自己又何必多此一举,遵守什么誓言……沈思玥是这么想的。 所以,她为了一己之私,算计起无辜的沈思源时,毫无压力,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在沈思源不知道的时候,沈思玥随秦佩茹一起去了沈思源所就读的高中。 然后,她们俩兵分两路。 秦佩茹去冒领沈思源的录取通知书和档案。 沈思玥则去守株待兔,在公共厕所附近,蹲守身为勤杂工的杨婆子。 第204章 滴血认主 杨婆子恪尽职守,兢兢业业,一天之内,她会去公共厕所那里打扫好几次。 所以,沈思玥很快就蹲到了杨婆子。 沈思玥知道,杨婆子是个“半瞎”,三米之外,人畜不分。 因此,她四下张望,见周遭无人,便果断的冲上前去,一棍子劈向杨婆子。 眼前的情况让杨婆子猝不及防,她一下子就被打晕了。 沈思玥果然在杨婆子身上找到了那颗转运珠。 一拿到转运珠,沈思玥就迫不及待的在转运珠上面,滴上了自己的血。 沈思玥这么做,自然是为了滴血认主。 原本的剧情显示,沈思源就是通过这种方式,让转运珠认她为主人的。 沈思玥想当然的认为,自己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让转运珠认自己为主人。 可结果…… 怎么说呢,转运珠认主了,但又没有完全认主。 确实,沈思玥在转运珠上面,滴上了自己的血之后,与转运珠之间建立了某种联系。 现如今,沈思玥可以使用转运珠里面的兑换系统,实现“只要有气运,万物皆可兑”。 可是,不管沈思玥怎么努力,都无法开启转运珠里面的随身空间,自然而然的,也就无法支配储存在随身空间里面的气运。 也就是说,滴血认主之后,转运珠给予了沈思玥使用兑换系统的权限,却没有对她开启使用随身空间的权限。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随身空间里面的气运,沈思玥用不了,那她还怎么在兑换系统上面兑换东西? 这个问题,其实不难解决。 现成的气运用不了,想办法获取气运就可以了。 最常见的办法是,行善积德。 积攒的功德达到一定程度,气运自然而然就来了。 但,这个办法费时费力,短时间内,很难有成效。 除了这个方法之外,还有一个捷径,那就是“借运”。 所谓的借运,顾名思义,就是向别人借气运。 打个比方说,沈思玥可以将小恩小惠,作为诱饵,试着去钓“鱼儿”上钩,如果“鱼儿”咬了钩,吞下了沈思玥给的小恩小惠,那就意味着“鱼儿”同意把自身的气运,借给沈思玥。 说实在的,这所谓的借运,其实哪里是借,应该是骗才对。 但,沈思玥丝毫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所以她得知自己可以找人借运后,转身就去找人借运。 毫无心理压力。 沈思玥这人精于算计,哪怕是小恩小惠,也不愿意轻易的送出去。 相比起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沈思玥更愿意把小恩小惠送给自己的熟人。 这是因为,在她想来,如果熟人受了自己的恩惠,那么自己不仅能够得到熟人的气运,而且还能让熟人把自己的好名声扬一扬,使得自己美名远扬。 简而言之,沈思玥想要的是名利双收。 为了达成这一目的,沈思玥专挑自己的熟人下手。 她首先挑中的是:与她相熟,对她不设防的街坊邻居。 一顿骚操作过后,沈思玥还真从她那些街坊邻居身上借到了运。 可问题是,她借到的运,虽然不少,可以用来兑换好些物资,但用来兑换技能,却是远远不够的。 沈思玥搞这么多事,图什么? 还能图什么?她不就是想兑换医术、武艺之类的技能,然后去找陆浩然和林嘉真算账,来个杀人于无形嘛。 现如今,沈思玥折腾了好些天,却没能够如愿,这就够让她头疼的了。 更让她头疼的是,她还因此惹了一身骚。 原来,沈思玥近期接触过的街坊邻居纷纷出事,极个别的甚至差点就丢了性命。 借运这种事,实在太玄幻了。 一般来说,普通人不可能往这方面想,更不可能联想到沈思玥身上,至少短时间内不可能。 但,也有例外的。 沈思玥的街坊邻居中,有个叫钱三姑的老大娘。 钱三姑在解放前是这一带颇有名气的神婆。 虽然解放后,上面不让搞这一套了,钱三姑只好不做神婆,改行做媒婆,但她那些个神神叨叨的本事还在。 身边的邻居接连出事,钱三姑又开始神神叨叨。 沈思玥听说此事后,做贼心虚,偷偷的去钱三姑那里听了一耳朵,隐约听到了“请替”、“命犯小人”等字眼。 所谓的请替,就是某些修道之人为了替某个人消灾解难,将那个人的气运,以各种形式转移到其他物品上面——比如经过特殊处理,丢在路边,等人拾取的金银财宝——以此为诱饵,引替身上钩,从而可以将那个人的气运,转移到替身头上。 这里的气运,哪里会是什么好运,必然是厄运——缺胳膊断腿之类的灾祸还算好的,最可怕的是,杀身之祸。 换句话说,请替就是让别人当替身,给自己挡灾。 虽然沈思玥干的是借运,不是请替,这两者是有区别的,但她听了钱三姑的话,心里还是忐忑不安。 毕竟,借运与请替,虽说不是一回事,但颇有共通之处。 沈思玥很担心钱三姑火眼金睛,会发现街坊邻居近期遭遇的祸事,其实都是她干的“好事”。 为了不让钱三姑看出端倪,沈思玥想出了一个办法,那就是让她家也遭遇祸事。 那么多邻居家都遭了祸事,自家安然无恙,与众不同,很容易让人看出不对劲。 自家和领居家一样,也遭了祸事,这样就不会显得自家很特殊。 抱着这样的想法,沈思玥果断向她的便宜妈妈孟婉容借运。 不久后,孟婉容就莫名其妙倒了大霉。 她好端端的走在路上,竟然平地摔跤。 这在沈思玥的预料之中。 然而,接下来的一幕,委实出乎了她的预料。 孟婉容摔跤时,为了不让自己摔倒在地,竟然伸手去拉身边的沈思玥。 特么的,这是亲妈么?! 孟婉容的这一举动太过突然,让沈思玥猝不及防,来不及做出应对。 导致的结果就是,沈思玥“啪叽”一声,摔倒在地,而且很巧,在她摔倒的地面上,正好有一摊不知是哪个不讲究的家伙撒的尿。 所以说,沈思玥惹了一身骚,真·骚。 而这一幕,好巧不巧,偏偏就被路过的钱三姑看了个正着! 第205章 人有相似 钱三姑是个热心肠的,看到这一幕,连忙跑了过来,俯身把孟婉容和沈思玥扶了起来。 虽然钱三姑只是关切的问候了几句,并没有多说什么。 但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沈思玥总觉得,钱三姑看她的眼神别有所指,别有用心,别有深意…… 总之,沈思玥她就是疑神疑鬼的,疑心钱三姑是不是看出了什么,成日提心吊胆的,连睡觉都睡不安稳。 经历了这件事,沈思玥不再像以前那样,在自家附近上蹿下跳活动的厉害,她一下子安分了许多。 因为她意识到,借运一事,必须要做的毫无痕迹才行,自己有些操之过急了,以至于露出了一些破绽,可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至少短时间内,不能再找人借运了。 沈思玥可以把借运一事暂停一下,却暂停不了林嘉真对她的报复。 距离上次江向红以魏家之名,逼迫林嘉真息事宁人,已经有好些天了。 尽管林嘉真对魏家颇为忌惮,自那以后,不敢堂而皇之的搞事情,明着对沈思玥喊打喊杀,但她私底下可没少搞小动作。 最近这段时间,林嘉真时不时就在沈思玥面前晃悠,刻意挑衅,处处找茬。 尤其是近几天,林嘉真频繁的来找沈思玥的麻烦,她看沈思玥的眼神里,闪烁着掩饰不住的杀机。 沈思玥有理由怀疑,林嘉真这是忍了些日子,有些忍不住了,作妖的心蠢蠢欲动,想要痛下杀手。 原本,沈思玥还指望着通过借运的手段解决掉林嘉真。 可现在看来,借运短时间内是指望不上了。 如此一来,短时间内,解决掉林嘉真是别想了,沈思玥该想的是,怎样才能不被林嘉真解决掉。 为了保住自己的小命,沈思玥决定再次向江向红求助。 说起来,江向红对沈思玥这个侄女,真的挺不错的。 远的不说,就最近的,沈思玥算计了沈思源,偷拿了她的录取通知书和档案,想要冒充她进入国内最高学府读书。 在这个没有网络,通讯靠吼的年代,冒名顶替上大学这种事并不少见。 但也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顶替另一个人的身份上大学的。 冒名顶替上大学,最常见的情况有两种: 一种是被家里的兄弟姐妹顶替;一种是被学校里的同学顶替。 这是因为,顶替者与被顶替者,两者的户籍或者学籍在一起,只要搞定管理户籍或者学籍的人,就有很大的操作空间。 打个比方说,某个生产大队里的某户人家,考上大学的是堂妹,去上大学的却是堂姐。 外队的人或许发现不了里面的猫腻。 本队的人,尤其是大队书记,没道理看不出里面的猫腻。 只要那户人家搞定大队书记,让他开出相关的介绍信,那堂姐就能轻轻松松的去上大学了。 沈思玥和沈思源,名义上是姐妹,实际上八竿子打不着。 两个人一个常住在城里,一个常住在乡下,户籍不在一起,学籍也不在一起。 这种情况下,即便沈思玥手里有沈思源的录取通知书和档案,沈思玥要想顶替沈思源的身份上大学,也是有一定难度的。 别的暂且不说,单是江宁一钢那一关,沈思玥就很有可能过不了。 要知道,这个年代,推荐上大学的名额是很有限的。 沈思玥就读于江宁一钢的子弟学校。 她有没有拿到推荐上大学的名额,不相干的人不知道,江宁一钢的相关人员还能不知道? 正常情况下,江宁一钢的相关人员能给她开介绍信,放她走? 沈思玥自觉无法办妥冒名顶替一事,便向她的便宜爸爸沈鸿达求助。 沈鸿达以前是很疼爱沈思玥的,可自从小儿子出生后,他对沈思玥就不那么上心了。 这次沈思玥请他帮忙办妥此事,他推三阻四,百般推诿。 看来指望沈鸿达是指望不上了,沈思玥只好转而去找江向红,开口向她求助。 江向红一直很想要个女儿,可自从她生下一个儿子之后,肚子就再也没有动静了。 后来,她在沈鸿达家见到了沈思玥,惊喜的发现,这个侄女长得很像自己年轻时的样子。 看到她,就仿佛看到了当年那个正当韶华的自己,清丽秀雅宛如一朵出水芙蓉,令人心折。 因为这个原因,她还挺喜欢沈思玥这个侄女的。 听到沈思玥的请求,江向红一口答应下来,随即就开始为这事奔波,花了一番功夫,这才帮沈思玥把一切办妥。 由此可见,江向红对沈思玥这个侄女,确实是上心了的。 都说人与人之间相处,从来都是真心换真心,但江向红的真心,似乎没能换来沈思玥的真心。 沈思玥对江向红这个便宜姑姑,并不怎么上心。 沈思玥知晓剧情,她是知道江向红前世的经历的。 前世,江向红被人跟踪数日后,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人打晕。 醒来之后,江向红惊骇的发现,自己被人劫持到一间阴森恐怖的屋子里,而劫持自己的人是一个目光阴冷的蒙面人。 因为害怕遭遇不测,江向红也不等那蒙面人严刑逼供,就什么都招了。 在江向红的口供里,有提到关于她的婆家——也就是魏家通敌的事情。 也就是说,江向红为了活命,毫不犹豫的把魏家给卖了。 平安脱险之后,江向红回过味来,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便去找秦佩茹和沈鸿达商议对策。 三个人商议之后,江向红决定离开省城,先去秦佩茹家避一避风头,再做打算。 动身前往秦佩茹家避难之前,江向红去了一趟她藏匿私房钱的大杂院,准备把她的私房钱取出来带走。 却不料,她前脚取出私房钱,后脚就被人打晕了。 在一阵乱糟糟的响动里,江向红悠悠醒转了过来。 刚才是什么情况? 我这是又被人打晕了吗? 这次是谁把我给打晕了? 还是那个蒙面人吗? 现在又是什么情况? 起初,江向红满脑袋问号,完全搞不清楚状况。 竖起耳朵偷听了许久,她这才知道了事情的大概。 第206章 护身符 原来,江向红看房子的眼光,碰巧和某个间谍较为一致。 江向红为了掩人耳目,特意挑选了这处大杂院,作为藏匿私房钱的地点。 某个间谍为了掩人耳目,特意挑选了这处大杂院,作为自己的藏身之处。 几天前,这个间谍的下线落网。 强自硬撑了两天后,下线实在是支撑不出了,便供出了他的上线——也就是这个间谍。 这个间谍的身份非常重要,负责反谍的工作人员生怕夜长梦多,连夜对他进行了抓捕。 抓捕时,为了不让他逃脱,相关人员将他藏身的这处大杂院团团围住。 就这样,这个间谍被堵在了这处大杂院里面,可以说是插翅难飞。 事已至此,这个间谍还不乖乖的束手就擒,仍然冥顽不灵,负隅顽抗。 于是,这处大杂院里面发生一场激战。 最终,这个间谍被当场打成了重伤,这处大杂院则成了城门失火中被殃及的池鱼,被搞的鸡飞狗跳,一片狼藉。 虽说江向红藏匿私房钱的那间屋子很偏僻,这场风波并没有波及到藏在屋子里的江向红,江向红侥幸逃过一劫。 但,这场风波过后,江向红还是气的想破口大骂。 啊啊啊,到底是哪个兔崽子,竟敢偷了老娘的宝贝?! 江向红发现自己的私房钱不翼而飞后,顿时怒不可遏。 但,她不过是无能狂怒罢了。 如果说之前江向红心里还有些别的想法,比如说,她只会在秦佩茹家待上一段时间,等到风声平息之后,就花钱疏通关系,逃去国外过好日子。 毕竟,有钱走遍天下嘛。 那么现在,她彻底老实了,不再想这些有的没的了。 么得办法,没钱寸步难行啊。 在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江向红都老老实实的待在秦佩茹家,一直待到沈思源找上门来。 沈思源在男主的帮助下,找仇家清算旧账,一个个的找,很快就找到了秦佩茹家。 当时,沈鸿达见势不妙,带着妻儿,也躲在秦佩茹家。 于是,沈思源把这些仇家一锅端了,打包送去大西北。 尽管沈思源没要江向红的命,只是让她体验一下大西北的生活,感受一下秦淑华等人受过的苦。 但养尊处优多年的她,根本无法适应大西北的生活,更加无法忍受大西北的艰苦。 没过多久,江向红就死在了大西北。 江向红落得那样的下场,完全是罪有应得。 对此,沈思源一点都不同情。 毕竟,沈思源作为受害者之一,没道理同情江向红这种人。 但沈思玥不一样,沈思玥曾不止一次的受过江向红的恩惠,她理应有所回报。 可实际上,沈思玥明知道照着剧情的发展,江向红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也没有为她做点什么。 诚然,沈思玥能力有限,无法彻底改变江向红的命运。 但,委婉的提点一下她,这总可以做到吧? 没有,沈思玥什么都没有为江向红做过。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沈思玥知道了江向红前世的经历,不觉得看她可怜,只觉得她蠢,是个蠢得不可救药的猪队友。 这种猪队友,谁沾谁倒霉,沈思玥又精明又市侩,自然不愿亲近,一心想要远离。 抱着这样的心思,沈思玥对江向红避之唯恐不及,管她去死啊! 这次,沈思玥意识到林嘉真绝不会善罢甘休,不得已之下,只好主动去找江向红,再次向她求助。 江向红还是和以前一样,答应出面调停,借着魏家的名义,说服林嘉真放弃报复,息事宁人。 沈思玥表面上对江向红很是信服,对她感恩戴德,其实背地里对她很是鄙夷,并不认为她能彻底说服林嘉真,替自己解决这个隐患。 不过,沈思玥对魏家这块牌子还是很相信的,相信江向红背靠着魏家这棵大树,可以暂时压制住林嘉真,自己这次的危机,可以暂时告一段落。 经历了这次危机后,沈思玥终于意识到,江向红虽然是猪队友,但毕竟是魏家的儿媳,还是有些用处的,自己需要她的庇护,不能失去她这张护身符,至少短期内还不能。 沈思玥意识到这一点后,猛的想起,江向红很快就会遭遇袭击,就会因此而离开魏家,接着她的人生就会落落落,直至落到谷底。 江向红就快要出事了……想到这里,沈思玥不由的担忧起来。 沈思玥穿越而来,她这个西贝货根本就没把江向红当做亲人,自然也就不会因为江向红的处境而担忧。 她担忧的是,江向红出事后,自己就少了一张护身符。 不行,江向红不能出事,至少现在还不能……沈思玥微微思索了一下,便得出了这个结论。 接下来,沈思玥仔细的回顾了一下江向红前世的经历。 她认为,现在当务之急就是要在江向红被人袭击之前,把那个袭击她的人揪出来,解决掉。 那么问题来了,谁来对付那个袭击江向红的人呢? 总不能让她亲自上阵吧? 她可不愿意以身犯险。 所以,她需要人手。 怎么弄来人手,沈思玥想了一个晚上,有了自己的盘算。 第二天,沈思玥又一次去找江向红。 见面后,沈思玥没有任何寒暄,直入主题,以林嘉真随时都有可能对她下毒手为由,让江向红带她去收容所,挑选一个可靠的收容人员,充当她的临时保镖,二十四小时保护她。 江向红很信任沈思玥这个侄女,听到她这么说,不疑有他,当即按照她的意思照办了。 江向红好糊弄,秦佩茹却不好糊弄。 秦佩茹颇为精明,她从江向红那里听说了这件事后,很快就察觉到了违和的地方。 首先,魏家那里明明有现成的人手,沈思玥却说什么也不肯用,非要亲自去收容所,挑选合适的人手使用,这不是多此一举么? 其次,沈思玥从收容所里弄来一个人,说是弄来保护自己的,可实际上她把那个人派出去办事了。 最关键的是,秦佩茹总觉得沈思玥有事瞒着她。 第207章 被人要挟 于是,秦佩茹就把沈思玥叫到了自己的私宅,向她询问事情的原委。 沈思玥自觉瞒不过秦佩茹,于是在短暂的思索后,给出了一套半真半假的说辞。 秦佩茹听完了这套说辞,大惊失色:“什么?你说有人在暗中跟踪你大姑,企图对她不利?!” 顿了顿,她忍不住质问沈思玥,“这么重要的事,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退一万步讲,就算你觉得没必要把这件事告诉我,那你大姑呢?你大姑可是当事人,这件事你为什么不告诉她,让她有个防备?!” 为什么不告诉江向红? 那还不是因为江向红就是个猪队友啊。 呵呵,江向红这种猪队友,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直接把这件事告诉她,她肯定会战战兢兢的防备别人的袭击,这样一来,必定会打草惊蛇,引起对方的警觉。 到那时,对方或许不会趁夜袭击江向红,但难保对方不会用别的手段掳走江向红。 与其没有目标的防备对方,不如用江向红当诱饵,把对方引出来,一次性解决掉。 以上是沈思玥的真实想法。 不可否认,沈思玥的想法有一定的道理。 但,这个想法显然没有把江向红的安危放在第一位。 正因如此,面对秦佩茹的质问,沈思玥不敢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而是说道:“现在种种迹象表明,那个人要对付的不是大姑一个人,而是整个魏家。而那个人之所以选择大姑作为跟踪目标,无非是因为那个人认为,魏家几乎无懈可击,唯一的漏洞就是大姑,便想要从大姑这里,打开突破口。 “在这种情况下,这件事让魏家其他人知道了,他们会怎么想?尤其是魏崇海,他能容忍自家有这么个要命的漏洞,还能继续让大姑当自家的儿媳?为了大姑的前程着想,这件事绝不能让魏家其他人知道,保险起见,越少人知道越好。所以,我根本不敢把这件事告诉别人,只能默默的想办法解决那个人,把这件事压下去。” 秦佩茹哪里能想到眼前这个沈思玥是个居心叵测的西贝货,听到她说的跟真的一样,便相信了她的说辞。 接下来,秦佩茹顺着这套说辞往下想,沉吟道:“确实,这件事绝不能让魏家其他人知道。你大姑是个心里藏不住事的,如果让她知道这件事,那魏家其他人很快也会知道,所以不能把这件事告诉她。瞒着你大姑,派人暗中保护她,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只是……” 说到这里,秦佩茹忍不住皱了皱眉,“你派去保护你大姑的人,可靠吗?我听说,那个人是个无家可归的半大小子,领着妹妹到处要饭的时候,被抓进了收容所,因为不肯老实交代自己的来历,还企图逃跑,就被关进了那里的小黑屋。换句话说,那小子其实就是个不知根不知底,而且还不安分的乞丐。像他这样的人,能相信吗?” 沈思玥笑了笑,一副信心十足,智珠在握的模样:“那小子一无所有,就只有一个妹妹,所以他格外珍视他的妹妹。现如今,他妹妹的小命捏在我手里,谅他也不敢背叛我。所以,你不用担心,只管放心好了。” *** 同一时间,李建设家附近的小巷里。 一个少年取出早就准备好的锤子,悄悄举了起来,砸向李建设的后脑勺。 因为那少年不久前救了李建设,所以李建设对他根本不设防。 毕竟,没人会想到,有个人不久前救了自己一命,转眼间就要自己的命。 眼见那少年就要偷袭得手,李建设就要被人开瓢。 关键时刻,一只纤细的手从斜刺里伸了过来,握住了那少年持握锤子的手。 “这是人家的脑袋,不是西瓜,你一锤子下去,人家会怎么样,动手的你又会怎么样,你有想过吗?”沈思源冷冷的看着那少年,冷声问道。 被抓住了! 那少年浑身一颤,手一松,手里的锤子就“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 惊恐之余,他松了口气,只觉得内心深处,良心不再那么痛了,如释重负。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李建设错愕不已。 他看了看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沈思源,又看了看那少年,以及掉在地上的锤子,琢磨了好一会儿,这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自己刚才在鬼门关走了一遭。 “你,你要杀我?”李建设直愣愣的盯着那少年,满脸不解,“为什么?” 想了想,他继续说,“既然你要杀我,那你刚才又何必多此一举,救我上岸?直接让我淹死在河里,岂不省事?” 李建设满脑袋都是问号,对着那少年,问出了一连串的问题。 那少年看向李建设,眼神复杂,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可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低着头陷入沉默。 这要是换个人,被抓现行,还拒不交代,李建设早就揪住他的脖颈,教他做人,不怕他不老实交代。 可偏偏眼前这个少年对自己有救命之恩,李建设又不是那种忘恩负义的人,实在是对他下不了手,拿他没有办法。 一旁的沈思源冷眼旁观,察觉到眼前这个少年似乎有难言之隐,再结合他之前的反常行为,心里有了一个猜测。 她想了想,直截了当的把自己的猜测说了出来:“杀他不是你的本意,而是有人要挟你,你被逼无奈,才这么做,对吗?” 这话一出口,那少年不由的身子一颤。 尽管他依旧低着头,依旧保持沉默,但沈思源知道,自己猜的没错。 于是,沈思源继续说道:“一个自己不敢出面,躲在后面唆使他人行凶的家伙,跟阴沟里的臭老鼠有什么区别?那玩意儿说的话,你也信?与其相信那玩意儿,你还不如相信我们。说吧,那玩意儿用什么来要挟你了?只要你肯说出来,我们非但既往不咎,还帮你解决困难。” 听了这番话,李建设忍不住多看了沈思源几眼。 因为某些原因,李建设学过一些易容术,虽然学艺不精,但他辨别外貌特征的本事,可比一般人强多了。 也因此,尽管沈思源已经重新乔装打扮过了,她现在的外貌已经和白天的时候大不相同,但李建设仔细分辨后,还是把她认了出来。 错不了,眼前的这个小姑娘,就是白天的那个小乞丐……李建设很肯定这一点。 但这里有个问题,自己和这个小姑娘很熟吗? 两人之间,似乎只有一面之缘吧,怎么就成“我们”了? 第208章 特殊的优待 不过,尽管李建设心里对此困惑不解,但他并没有表露出惊讶的情绪,神色始终如常。 这是因为,李建设沉下心来,仔细想想,觉得沈思源说的在理。 于是,李建设非但没有纠正沈思源的说法,拆她的台,反而顺着她的话,语气郑重的说:“朋友,我们向你保证,只要你肯说出真相,我们就绝不追究你的责任,并帮你解决难言之隐。说到做到,绝不食言!” 最后那八个字,李建设说的铿锵有力、斩钉截铁、掷地有声。 闻言,那少年内心似乎有所触动,他终于抬起头,看向李建设。 只见李建设一脸的认真,整个人正气凛然。 这一幕,让那少年瞬间联想到刚才李建设舍己救人的义举。 短暂的权衡之后,那少年选择相信人品过硬的李建设。 至于沈思源,那少年压根就不知道她的来历。 听到她和李建设一口一个“我们”,那少年还真就以为,她和李建设是一起的。 于是,那少年也不避讳沈思源,当着她和李建设的面,道出了自己的难言之隐。 原来,那少年名叫任冬生,他有一个妹妹,妹妹名叫任夏花。 任冬生、任夏花兄妹俩,原本住在京城,有一个幸福的家庭。 奈何天有不测风云,去年春天,他们兄妹的母亲意外去世了。 在那之后不久,他们兄妹的父亲就再婚了,娶了一个带着女儿的寡妇。 那个寡妇——也就是他们兄妹的后妈,好歹也是个当妈的,却丝毫没有给予他们兄妹一丁点的慈爱,带给他们兄妹的,就只有无休止的折磨。 任冬生还好些,他作为家中长子,好歹在家里有些地位,后妈有所顾忌,不敢往死里折腾他。 但任夏花可就惨了,后妈总是趁着任冬生不在家的时候,变着法子的磋磨她。 任冬生意识到,如果妹妹继续留在这里,那她迟早有一天会被后妈弄死。 为了保住妹妹的性命,任冬生偷偷带着妹妹,离开了那个所谓的家,然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来到了省城。 兄妹俩从京城千里迢迢来省城,不为别的,只为投奔远嫁到这里的小姨。 可万万没有想到,他们兄妹的小姨搬家了! 省城这么大,两个孩子又人生地不熟的,要想从茫茫人海里找出自己的小姨,无异于大海捞针。 他们兄妹在省城找了好久,没找到自己的小姨,却把自己折腾成了小乞丐。 几天前,他们兄妹在乞讨的时候,倒霉催的,碰上了收容所的工作人员,只好拔腿就跑。 更倒霉的是,任夏花一个不小心,被地上的砖块绊倒了,然后她就被追过来的工作人员抓住了。 任冬生见状,没有选择独自逃走,而是主动“投案自首”。 于是,兄妹俩双双被抓进了收容所。 据了解到的情况,收容人员一般有两个去处:一是农场,二是原籍。 任冬生倒是愿意带着妹妹去农场,在那里自食其力,努力挣工资,养活自己和妹妹。 可问题是,农场那里需要的是能够干农活的人,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要未成年人的。 换句话说,任冬生和任夏花大概率会被遣送回原籍。 说实在的,对于任冬生来说,就算回原籍也无所谓。 但对于他妹妹来说,回原籍无异于羊入虎口,极有可能会被后妈整治死。 任冬生不想让妹妹死,所以他趁着负责看守的工作人员不注意,带着妹妹逃了出去。 但很可惜,他们兄妹很快就被工作人员追上了,抓了回来。 么得办法,任夏花是个小短腿,任冬生带着她,根本就跑不快。 被抓回来后,他们兄妹就被关进了“小黑屋”。 所谓的小黑屋,就是关押犯了错的收容人员的屋子,因为里面条件恶劣,酷似旧社会的黑狱,故而得名。 他们兄妹被关进去的当天深夜,小黑屋里就有一个收容人员死了,不知是渴死饿死还是病死,反正就是死了。 人死在了收容所里,收容所的工作人员是负有责任的,于情于理,都应该尽快把人从小黑屋里抬出去,妥为安葬,不是吗? 可实际上,直到第二天下午,收容所的工作人员才慢悠悠的过来,先是像喂鸡一样,往地上扔了几个发霉的菜团子,然后像拖死狗一样,把人拖了出去。 虽然他们兄妹抢到了一些菜团子的渣渣,好歹吃上了一点东西,不至于活活饿死,值得欣慰。 但他们兄妹作为犯了错的收容人员,亲眼目睹另一个犯了错的收容人员,像草芥一般被随意处置,感同身受,心里不由的涌起兔死狐悲的悲凉感,以及看不见希望的无力感。 置身于这样恶劣的环境里,身体不适是一方面,还要忍受心理上的折磨,年幼的任夏花很快就撑不住了。 当天晚上,任夏花就开始发高烧,烧着烧着,她竟然边哭边说胡话。 小黑屋里,有一个名叫姜文芳的小姐姐,她人美心善,眼见任夏花哭的可怜,不由泛起恻隐之心。 于是,她趁着别人不注意,将自己的水和食物,分了一些,悄悄塞给任冬生,让他喂给他妹妹吃。 值得一提,姜文芳是因为特殊原因被关在小黑屋里的。 与小黑屋里的其他人不同,她有特殊的优待,每天都可以得到干净的水和食物。 任夏花吃下了干净的水和食物后,情况有所好转,但依旧高烧不退,昏迷不醒。 姜文芳忍不住小声提醒一句:“这样下去不行,得带她去看医生。” 任冬生很认同姜文芳这话,可问题是,他被关在小黑屋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根本就没有办法带他妹妹去看医生。 就在他感到绝望的时候,忽然,小黑屋紧闭的铁门被打开,一名工作人员领着一个小姑娘进来。 那小姑娘在小黑屋里转悠了一圈,左看看、又看看,最终盯上了抱着妹妹,满脸愁苦的任冬生。 于是,那小姑娘把任冬生带出了小黑屋,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就开始和他谈条件。 第209章 言而无信 那小姑娘对任冬生许诺,她会带他妹妹去医院看医生,之后还会放他们兄妹自由。 不过这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任冬生必须替她办两件事。 首先,任冬生必须远远的缀在江向红的身后,把那个跟踪江向红的人揪出来,杀掉…… 什么,杀、杀人?! 一听到要他杀人,任冬生本能的抗拒,哪怕对方开出的条件,很让他心动。 那小姑娘似乎对此早有预料,她那张清丽秀雅的脸上依旧挂着微笑,语气极为温柔的说:“如果跟踪江向红的人不死,那你妹妹可就要死啦……” 妹妹任夏花是任冬生最在意的人,是他的软肋所在。 现在那小姑娘拿妹妹的性命来威胁他,他不敢不听话,无奈之下,只得乖乖的听命行事。 今天晚上,任冬生按照那小姑娘的吩咐,远远的缀在江向红的身后,很快他就发现了跟踪江向红的李建设。 犹豫纠结了很久很久,他最终还是为了一己之私,对和自己无冤无仇的李建设痛下杀手…… 说到这里,任冬生不禁对自己刚才那种滥杀无辜的行为感到羞愧。 于是,他向李建设诚恳的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实在对不起……” 李建设抬手打断了他的道歉,正色道:“对不起我的,不是你,而是那个在幕后指使你来杀我的人。那个幕后之人,我绝对不会放过她,一定会找她算账。但这事儿不急,当务之急,是先把你妹妹救出来。” 毫不夸张的说,李建设刚才差点就稀里糊涂的死了。 这种时候,李建设首先考虑的,不是替自己报仇雪恨,而是帮别人救出妹妹,而且他想帮的人,就是那个差点弄死他的人。 这份胸襟,有点了不起。 沈思源本来就对李建设印象很好,现在听了他这话,愈发的对他高看一眼。 沈思源与被困的任夏花毫无关系,尚且如此,何况是任夏花的嫡亲哥哥任冬生呢。 任冬生对李建设感激涕零,嘴里不住的道谢:“谢谢,谢谢,真的是太谢谢你了……” “好了,谢谢什么的,就不用说了。”李建设再次打断他的话,“走,我们这就去收容所吧。” 说完,李建设转身就走。 任冬生和沈思源见状,连忙跟上。 走了一会儿,任冬生忽然反应过来,疑惑道:“收容所?我们这是要去收容所?可是,可是我妹妹这会儿应该是在医院,我们要去也该去医院,去收容所干嘛?” 李建设脚步不停,边走边说:“医院?你以为那个幕后之人真的会信守承诺,带你妹妹去医院看医生?” 任冬生一听这话,就心里“咯噔”一下子,顿时有了不好的预感。 “我妹妹不在医院,还在收容所,还在小黑屋?”他急迫又忐忑的追问。 李建设叹了口气:“据我所知,是这样的。” 接着,他就把自己知道的信息说了出来。 几年前,收容所来了一个名叫翟要武的小领导。 虽然翟要武官不大,但因为他背景很不简单,使得他可以在收容所毫无顾忌,为所欲为。 收容所本来好好的,自从翟要武来了之后,被搞的一团糟。 尤其是小黑屋里面,怎么说呢……被搞的很不像话。 远的不说,就比如说现在小黑屋里面关着一个名叫姜文芳的美貌姑娘。 她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成分不太好,但并不在收容救助的范围之内。 按理来说,她本不该出现在收容所里,更不该被关进小黑屋里。 之所以会这样,纯粹是因为翟要武私心作祟,为了一己私欲,肆意禁锢无辜之人的自由。 不过还好,再长的黑夜,也终将迎来黎明。 今天早上,坏事做尽的翟要武可算是被人带走了,不出意外的话,他是回不来了。 收容所里有良知的工作人员见状,立刻在领导们面前提议,释放收容所里的无辜之人。 这个提议,说实在的,并不过分,可以说是合情合理。 一部分领导很赞同这个提议。 但也有一部分领导对此持反对意见。 要知道,虽说翟要武很大概率是回不来了,但很大概率毕竟不是百分之百,翟要武还是有可能回来的。 万一翟要武这次有惊无险,蒙混过关,能够回来。 到那时,他发现自己费尽心机抓回来的人都被放走了。 以他的性格,他能善罢甘休,能饶了擅自放人的人?! 正是考虑到这一点,在确定翟要武彻底完了之前,那部分领导不敢造次,轻易就把人放了。 不放人?那提高一下无辜之人的待遇,总可以的吧? 那个有良知的工作人员退而求其次,提议善待无辜之人,尤其是被关押在小黑屋里的无辜之人。 说出这个提议的时候,他有提到,现在小黑屋里关押着一个小姑娘,名叫任夏花,她已经病了好几天,情况危急,急需看病,必须立刻给她找个医生来看看。 对于这个提议,领导们也是分成两派,有的同意,有的不同意。 双方僵持不下,直到李建设下班回家,也没有讨论出个结果来。 不出意外的话,任夏花现在应该还在小黑屋里。 随着李建设的讲述,任冬生脸色大变,听到最后,已是双眼通红,表情既悲恸又发狠。 饶是他颇有教养,这个时候,也忍不住爆粗口了:“那个贱人,她骗我,她竟然骗我!她这么骗我,就不怕我找她算账么?她怎么敢的?她怎么敢的!” 一旁的沈思源插了一嘴:“她之所以敢说一套做一套,是因为她已经打定主意,在利用完你之后,就杀人灭口,来个死无对证吧?” 这话一出口,任冬生不由的浑身一颤,惊恐失色。 惊恐之余,他愈发的憎恨那个幕后之人——也就是那个面善心恶的小姑娘,咬着牙一字一顿的说:“那个贱人,我饶不了她!等着,等我救出我妹妹,就去找她算账!” 听了这话,沈思源忍不住发问:“找她算账?你怎么找她算账?” 她想了想,追问道,“你和她之间肯定有联系的渠道,具体是怎么联系的呢?” 第210章 她究竟是谁? 沈思源很好奇,在这个没有手机,通讯基本靠吼的年代,那个幕后之人会以什么方式联系任冬生呢。 因为李建设的缘故,有些事情,任冬生也不瞒着沈思源,实话实说:“因为她想要知道,她交给我的事情进展如何,所以她让我每隔两天,在下午两点的时候,去一趟红梅公园的湖心亭那里,当面向她汇报情况。届时,如果我替她完成了第一件事情,她会把第二件事情交给我处理。” 说到这里,任冬生就气不打一处来,怒气冲冲的说,“她根本就没有把我妹妹送去看医生,还想一而再的让我替她办事。她怎么好意思的?简直是太不要脸了!” 听到这里,李建设不禁有些好奇:“这么不要脸的小姑娘,非常少见,她究竟是谁?” 沉思了片刻,他缓缓道,“这个小姑娘,为了江向红,不惜在幕后指使他人行凶。从她这么维护江向红的举动来看,她和江向红的关系应该很亲近。我猜,她八成是江向红的至亲。 “江向红没有女儿,又和娘家人彻底断绝关系了,那么按理来说,这个小姑娘应该是江向红婆家那边的。江向红的婆家就是魏家,魏家的情况我还是比较熟悉的,没听说过魏家有这么个小姑娘啊。” 说到这里,他面露疑惑之色,“难道我猜错了,她不是江向红的至亲?” “断绝关系?”沈思源目光微闪,追问道,“江向红为什么要和娘家人断绝关系?” 那个幕后之人究竟是谁,她与江向红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这些情况,沈思源也很在意,也很想弄清楚。 但现在的她,更想搞明白江向红的底细。 李建设看了一眼沈思源,看到她满脸的认真,沉思片刻,如实说出了江向红与她娘家人之间的恩怨。 李建设的这番话,印证了沈思源的猜想。 现在,她几乎可以确定,自己之前的猜测是对的,江向红就是她猜想的那个人。 不过,沈思源心里还有一丝不确定,还存着一个疑问,于是问道:“这个江向红,她的娘家人姓沈,她本人却姓江,这是为什么呢?” 李建设解释说:“所谓的‘江向红’,其实是她给自己起的名字,目的是为了向皇城里的那位继……” 话说到这里,李建设觉得有些不妥,当即把涌到嘴边的话咽下去,转而说道,“反正这个名字不是她的本名,她本名沈熙兰。” 这话一出口,沈思源心里再无怀疑,缓缓点头:“这个江向红,果然就是当年那个沈熙兰啊。” “果然?”李建设有些诧异,“怎么,你认识江向红?” 沈思源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我不认识江向红,但我听说过这个人,不,确切的说,我听说过沈熙兰,以及她做过的一些事。” “你听说过沈熙兰?”李建设大为惊讶,“据我所知,沈熙兰改名换姓以后,就开始刻意隐瞒自己的过往。这些年来,很少有人提起沈熙兰的事了。那些事,你是从哪里听说的?” 沈思源先是简单的回答了一句:“这个嘛,我也是在机缘巧合之下,从知情人那里听说的。” 因为今晚的所见所闻,沈思源对李建设以及任冬生的人品很是认可,认为他们俩值得信任,可以结交一二。 基于这样的心理,沈思源决定向他们俩透露一些隐秘。 于是,沈思源接下来就当着他们俩的面,把江向红的身世,言简意赅的讲述了一遍。 “原来如此。”李建设听完了沈思源的讲述,恍然大悟,“怪不得江向红对沈家夫妇下手那么狠,一点骨肉亲情都不顾念,原来她根本就不是沈家夫妇的亲生女儿!” 他感慨完,心里涌起一股奇怪的感觉,忍不住审视起沈思源,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沈思源见状,笑了笑:“你有什么想问我的,只管问好了。” 李建设就问了:“为了对付江向红,我曾经仔细打听过她的底细,费了好大的周折。即便如此,今天之前,我都不知道江向红的身世有秘密。这么隐秘的消息,你究竟是怎么知道的? “你现在的穿着打扮,一副普通市民的样子,毫无出奇之处,但绝对不是什么乞丐。白天的时候,你假扮成乞丐的模样,特意在收容所附近转悠,目的就是为了接近江向红,对吗? “今晚,我在暗中跟踪江向红的时候,被任冬生袭击,幸而你及时出现,阻止了他。你出现的这么及时,不是因为你恰巧路过,而是因为你和我一样,也在暗中跟踪江向红,对吗? “你和江向红之间的关系似乎很不简单。怎么,你和江向红有什么仇怨吗?” 有没有搞错啊,你一下子问我这么多问题,让我从何说起啊……沈思源心里吐槽了一句,表情自若,一字一顿的说: “我的母亲,其实才是真正的沈熙兰。” 沈思源这话,似乎是答非所问。 但李建设听了,瞬间想通了很多事,沉吟道:“所以,今晚你暗中跟踪江向红,是为了找机会替你母亲寻仇?” 沈思源摇摇头:“那倒不是。今天之前,我没见过江向红,不知道她长什么样,也不知道她现在人在哪里,即便想要寻仇,也无从寻起。” 顿了顿,她补充道,“实不相瞒,今天白天,我扮成小乞丐,在收容所附近徘徊,其实是为了混进收容所。遇见你和江向红,纯属偶然。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次偶遇,我惊讶的发现,眼前这个女人长得很像我那所谓的小姨,尤其是两个人的眉眼,简直如出一辙。所以,我有理由怀疑,眼前这个女人就是当年那个沈熙兰。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测,我临时做出决定,暗中跟踪江向红。至于寻仇什么的,我打算等确定了江向红的真实身份,再做决定。” 沈思源话音刚落,一旁的任冬生忍不住说道:“说起眉眼,我突然想起来,那个贱人的眉眼和江向红很像,就像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 第211章 锁定目标 听到这里,沈思源心里一动。 对于那个幕后之人的真实身份,沈思源其实心里早就有所猜测。 毕竟,这世上,像幕后之人那样心狠手辣的小姑娘,极少极少。 再考虑到幕后之人和江向红是一伙的,就可以直接把怀疑目标锁定到一个人身上——沈思玥! 沈思玥,穿越而来的沈思源还没有真正的和她打过交道。 不过,之前沈思源与江瑾言有肢体接触时,脑海里曾经浮现出一个画面,那个画面里,就有沈思玥。 见到沈思玥的第一眼,沈思源就发现沈思玥极为眼熟。 虽然当时情况很危急,沈思源来不及细想。 但事后沈思源仔细回顾了那个画面,诧异的发现,自己之所以觉得沈思玥眼熟,竟然是因为沈思玥的眉眼和秦淑兰极为相似! 沈思源有些想不通,沈思玥这个原主的继母带过来的孩子,她和秦淑兰应该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可为什么两个人长得这么像呢? 不过,想不通归想不通,正是因为这个发现,沈思源牢牢记住了沈思玥的样子。 此时此刻,听了任冬生的话,沈思源回想了一下,立刻就意识到,沈思玥的眉眼不光是和秦淑兰极为相似,和江向红也极为相似。 至此,沈思源终于可以确定,自己的猜测是正确的,那个幕后之人就是沈思玥。 对于幕后之人的真实身份,沈思源没打算隐瞒,当即告诉了任冬生。 任冬生握紧拳头,咬牙切齿的说:“沈、思、玥,你给我等着,我、我、我……” 他越说越生气,说到这里,气的说不出话了。 不过,从他的表情可以看出,他现在恨死沈思玥了,都不需要蘸酱油,就能把她生吃了。 任冬生深吸一口气,平复激动的情绪,开口向沈思源打听沈思玥家的住址,以及她家里面的情况。 沈思源略一思索,就猜出了任冬生这么问的用意,而这恰好和她的想法不谋而合。 于是她很痛快的把自己所知道的,关于沈思玥的一些情况都告诉了任冬生。 说话间,他们三人就已经来到了收容所附近。 很快,他们三人的脸色,都变的有些难看。 原来,现在的江向红,和李建设同为收容所的基层工作人员。 但有所不同的是,江向红仗着背后有魏家做靠山,可以不把门卫当回事,带着外人,肆意进出。 而李建设就不行了,他现在的这个身份没什么背景,没办法带着沈思源和任冬生,大摇大摆的从大门进去。 不过好在收容所的进出口不仅仅是大门,还有后门可供出入。 李建设已经在收容所工作了一段时间了,所以他知道,到了晚上,后门那里处于无人看守的状态,只要有一根铁丝,就可以轻轻松松的撬开那里的锁,进出自如了。 基于这个认知,李建设带着沈思源和任冬生直奔后门,打算从那里潜入收容所,救出任夏花。 可到了距离后门不远的街尾拐角处,他们三人惊讶的发现,竟然有两个人在后门那里守着,而且那两个人赫然扛着枪! 尽管那两个人凑在一起聊着什么,不像是恪尽职守的样子,但他们三人可不认为,自己能在两个大活人的眼皮子底下,溜进收容所里。 现在看来,溜门撬锁的计划是行不通了。 他们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彼此的眼睛里都是无可奈何。 李建设当机立断,做了个“撤”的口型,沈思源和任冬生心领神会的点了点头。 于是,李建设领着沈思源和任冬生,悄无声息的后退,一直退到了一处僻静的地方,这才停了下来。 “咋回事这是?”任冬生一头雾水,焦急万分,“怎么突然间,后门那里就变的守卫森严了?” 沈思源也是一头雾水,皱着眉头沉吟道:“收容所里,突然关进去了什么重要人犯了么?” “重要人犯?这不可能。”李建设摇头否认,接着解释道,“收容所是社会救助机构,专门收容、救助社会面上的闲杂乞讨人员,以及居无定所的外地盲流人员。虽说现如今收容所的性质有点变味了,但再怎么变,它也没变成看守所和监狱,变成关押人犯的地方。再说了,整个省城,那么多的看守所和监狱,根本不缺关押人犯的地方,连普通人犯都没必要关到收容所里,何况是重要人犯呢。” 顿了顿,他补充道,“据我所知,现在收容所里关着的,都是些老实人。机灵些的,都在白天的时候,趁乱跑了。如果我猜的没错,正是因为今天白天的乱子,收容所才会加强了对后门那里的防守。” “那现在该怎么办?”任冬生急的六神无主,不知所措。 突然,他眼神一凝,直勾勾的盯着不远处的高墙。 看着任冬生跃跃欲试的样子,沈思源叹了口气,给他泼了一头冷水:“你打算翻墙进去?我劝你打消这个念头。因为刚才我已经仔细观察过了,收容所的围墙不仅很高,而且上面还插着碎玻璃,根本就不是一般人能翻进去的。” 闻言,任冬生顿时有些泄气,难以遏制的悲伤、迷茫和绝望涌上心头。 这时,李建设开口道:“实在不行,我就直接进去,试着把人领出来吧。” “啊,你可以直接把我妹妹领出来?”任冬生又惊又喜,有种绝处逢生的感觉。 李建设抿了抿唇:“如果换成是普通的收容人员,我作为收容所的工作人员,只需要随便找个借口,就可以把人领出来。可是你妹妹……说实话,我不敢打包票。因为我不确定,江向红有没有特意交代过守卫人员,看牢你妹妹,不许她离开。” 任冬生听了这话,心里的那点惊喜荡然无存,一股急火涌上心头,脑子“嗡嗡”作响。 不过好在他还没有理智全失,残存的理智告诉他,越是这种时候,就越是要保持冷静。 于是,他深吸一口气,按捺住焦躁的情绪,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沉思了半晌,任冬生缓缓道:“如果你贸然进去领人,那很可能把你自己也搭进去。” 顿了顿,他补充道,“退一万步讲,就算你能够顺利的把我妹妹领出来,也能够让自己全身而退,可到了明天白天,江向红过来上班了,她肯定会发现我妹妹被人领走了,而领走我妹妹的那个人就是你!到那时,她能饶得了你?不行,你不能这么贸然进去!” 第212章 买大送小? 即使最在意的妹妹危在旦夕,急需营救,任冬生还是挂念着李建设的安危,不想让他以身犯险。 多好的少年! 李建设不由的心头一暖。 他想了想,微微一笑,不以为意的说:“你不知道,今天白天,我和江向红接触的时候,言谈之间就已经露出了马脚,露出了对她的敌意。江向红又不是傻子,这个时候,她多半已经对我起疑了。事已至此,为了安全起见,我必须要抛下现在的这个身份,尽快跑路。在跑路之前,救出你妹妹,绝对不亏啊。” 别看李建设嘴上说的轻描淡写,一副云淡风轻的姿态,但其实从内心来说,他并不希望这么快就放弃现在的身份跑路。 要知道,李建设为了搜集魏家的罪证,替至亲报仇,不惜放弃一切,漂洋过海,费了好大的工夫,好不容易才弄到了现在的身份,才得以名正言顺的潜伏在江向红身边。 现如今,眼看着至关重要的罪证已经有眉目了,这个紧要关头,他宁愿冒险继续留在江向红身边,也不愿意就此离开,半途而废。 不过,不愿意归不愿意,短暂的犹豫后,李建设还是决定亲自出面,救出任夏花,哪怕他很清楚,这样做风险很大,很可能会妨碍自己的复仇计划。 原因很简单,李建设是知恩图报的人,他对任冬生的救命之恩念念不忘,很想要报答任冬生。 两个人的互动,边上的沈思源看得清清楚楚,心里暗暗欣赏,认为他们俩的心性很靠得住,很值得信任。 眼见着李建设转身就要离开,沈思源拦住了他:“你先别急着走,我这里有一个办法,你听听看,看怎么样。” 她接着便向李建设以及任冬生说出了自己的办法: 效仿今天白天的乱子,制造混乱,引起轰动,吸引工作人员的注意,调动守卫力量前去处理。 到那时,己方就可以趁机潜入收容所,鼓动收容人员跑路,然后浑水摸鱼,趁乱救出任夏花。 李建设和任冬生听了沈思源的话后,双双陷入沉思,各自衡量此计的可行性。 过了片刻,任冬生提出了疑问:“对付同一批人,同样的招数用了一次,还能再用第二次吗?他们还会像今天白天那样上当吗?” 沈思源心里也不怎么确定,脸上挂着淡定的微笑:“行不行的,试试看,不就知道了?” 看着沈思源从容淡定的模样,任冬生安心了不少。 就在这时,任冬生听见李建设说道:“据我所知,现在收容所里的工作人员,很多都是关系户,他们本事不怎么样,上班就是来混日子的。像他们这样的人,很有可能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 听了这话,任冬生彻底放心,用力点头:“那就试试看!” 就是否制造混乱这个问题,他们三人达成一致。 但很快,新的问题就接踵而来。 李建设皱着眉头,沉吟道:“要想制造混乱,我们就必须借助一些特殊的手段才行。今天白天人家是用鞭炮制造混乱的,这会儿我们手头上可没有鞭炮,该怎么……” “谁说我们手头上没有鞭炮的?”沈思源打断他的话,“我们有,而且有很多,绝对够用!” 她说着,就从随身携带的挎包里,取出一整盘的鞭炮。 这种鞭炮是小号的,除此之外,她包里还有好几个大号的。 沈思源指着那几个大号鞭炮,解释说:“这叫‘震天雷’,虽说这东西名字有些夸张,点着了之后,不可能真的发出震天的响声,但响彻整个收容所,还是不在话下的。靠着这些个鞭炮,相信一定可以把收容所搞个天翻地覆,不得安宁。” 李建设和任冬生目光呆滞,呆呆的看着沈思源带来的鞭炮,一时无言以对。 过了片刻,李建设忍不住问道:“这不年不节的,你为什么会随身携带鞭炮啊?” 任冬生也忍不住问道:“你的包看着也不大啊,为什么能装进这么多的鞭炮啊?” “不需要太在意某些细枝末节。”沈思源咳嗽一声,正色道,“既然大家都认为我这个办法可行,那我们现在就来商量一下行动的细节吧。” 不久后,他们三个就按照商量好的方案,分头行动了起来。 半个小时后,放完火,啊不,放完炮的任冬生,率先来到了事前约定好的地点。 紧接着,执行煽风点火任务的沈思源也完成任务,赶了过来。 他们俩等了好一会儿,才等到了姗姗来迟的李建设。 看到李建设身上背着的熟悉身影,任冬生再也忍不住,“啊”一声惊呼出来,冲上前去,将趴在李建设背上的妹妹,抱进了自己的怀里。 这一瞬间,任冬生有种失而复得的感觉,不由的鼻子一酸,赶紧深吸一口气,这才没让眼泪滚下来。 看到了这兄妹团聚的一幕,沈思源总算是安心了。 于是,她转头看了看李建设,又看了看跟在他身后的年轻姑娘,一脸的好奇。 什么情况这是? 不是说好了这次是去救任夏花的么? 怎么现在除了任夏花,还带回来一个姑娘? 这是买一送一,买大送小么? 沈思源有些不明所以,试探道:“这位是……” 李建设当即把那年轻姑娘介绍给沈思源:“这位是姜文芳,事情是这样的……” 不久前,李建设趁乱跑进收容所。 他熟悉环境,轻车熟路的躲过其他人的视线,只身潜入小黑屋。 按照原来的计划,李建设只需要领走任夏花,就算完成任务了。 谁知计划赶不上变化,李建设进了小黑屋,这才发现,任夏花竟然陷入了深度昏迷,无论怎么喊,她都醒不过来。 如果仅仅是醒不过来,那还好办,直接把她抱走就是了,毕竟她一个小孩子,能有多重呢。 可偏偏昏迷中的她,一只手死死拽住姜文芳的衣角,无论如何都不肯松手。 这就相当于两个人捆绑在了一起。 李建设无奈,只好把姜文芳带上,一起逃了出来。 直到刚才,任冬生惊呼出声,昏迷中的任夏花这才似有所感,松开了手。 虽然这样一来,姜文芳就恢复自由之身,就可以来去自如了。 可事已至此,她来都来了,李建设总不能过河拆桥,扭头就赶她走吧? 于是,李建设提议,干脆把姜文芳带上,大家伙一起跑路,也好有个照应。 第213章 人美心善?! 对于李建设的提议,沈思源没有一口就答应下来,她目光警惕的上下打量着姜文芳。 仅从这一点,不难看出,对于这个突然出现的姑娘,沈思源心里持怀疑态度,并不是很信任。 李建设见状,不禁为姜文芳说好话:“要不是姜同志把任家小妹妹带在身边悉心照顾,任家小妹妹只怕是……总之,姜同志是个好姑娘,值得信任。” 听了这话,沈思源把目光转向了李建设,就见他表情有些扭捏。 咦,怎么感觉他的表情怪怪的……沈思源微微一愣,不禁有些诧异。 还没等沈思源琢磨出个所以然来,不远处的任冬生就带着颤抖的哭腔喊道:“阿夏,阿夏,你怎么了?你快醒醒,不要吓哥哥啊!” 沈思源吓了一跳,一时间也顾不得别的,转身就去查看任夏花的情况。 任夏花的情况很不好,哪怕沈思源取出了随身空间里的药,和灵泉水一起,喂给她吃,可她依旧昏迷不醒。 沈思源一看这样不行,她赶忙对任冬生说:“还是赶紧带她去医院,请正规的医生给她看病吧!” “医院?”任冬生瘫坐在地上,满脸愁苦。 如果可以,任冬生肯定会把他妹妹送去医院,接受正规的治疗。 可问题是,他做不到啊! 要知道,现如今医疗资源稀缺,医院不可能对所有的人都大开方便之门,只能够面向一部分符合条件的人。 任冬生和他妹妹现在的身份是盲流,他们这样的人,显然是不符合条件的。 如果任冬生把他妹妹送去医院,那么医院毫无疑问,是会拒诊的。 拒之门外,这还是好的,倘若医院的工作人员严厉一些,把人扣下来,通知收容所来把人给抓回去,那也是很有可能的。 因此,医院对有些人来说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可对于他们兄妹来说,却是龙潭虎穴。 沈思源也知道事情很棘手,看到任冬生为难的表情,她抿了抿唇,正准备让任冬生背着任夏花,跟着她去省军区医院碰碰运气。 就在这时,边上的姜文芳开口说:“我家附近,住着一位姓周的老爷子。周老爷子曾经是个中医大夫,虽然现在改行做打扫公厕的保洁员了,但他身上的医术应该还在。要不这样,你们跟我去周老爷子那里,请他给孩子看病吧?” 因为沈思源现在也不敢保证,自己能够在短时间内就把关系打通,让任夏花可以进省军区医院接受治疗,所以她没有提出异议,默不作声的跟在姜文芳身后。 走着走着,沈思源惊讶的发现,自己好像距离秦佩茹那所谓的亲戚家越来越近了。 恰在此时,沈思源听到姜文芳对任冬生说:“别担心,我家就快到了,这说明周老爷子家也不远了,你妹妹马上就可以得到救治了。” 沈思源听了这话,心里一动,什么情况?姜文芳家和秦佩茹那所谓的亲戚家是邻居? 沈思源微微思索了一下,快步上前,凑到姜文芳身边,向她打听她家附近的情况。 不打听不知道,一打听吓一跳。 姜文芳家和秦佩茹那所谓的亲戚家不仅是邻居,还是正对门! 既然姜文芳就住在那户人家的对面,那她自然对那户人家的情况有所了解。 据姜文芳所知,那户人家虽然在这里有一处颇为精致的独门宅院,却不常住在这里,一年之中,他们住在这里的日子屈指可数,这就使得左邻右舍很少有机会去接触他们,去深入的了解他们。 不过,尽管接触有限,了解也有限,但姜文芳对那户人家的印象很不错。 在姜文芳的印象中,那户人家的老太太是一位慈眉善目的老人家,待人接物很和气,他们家的小孙女继承了老太太的好性情,待人接物也很和气。 前些日子,不知怎么回事,姜文芳刚走出家门,就脚底打滑,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导致右腿膝盖上磕了一个很大的口子,一时间血流不止。 那小孙女恰巧目睹了这一幕,连忙冲过来扶起姜文芳,紧接着便取出了自己的手帕,耐心的给她包扎伤口。 因为这件事,姜文芳很感激那小孙女,打算把手帕洗干净晾干后,就亲自登门道谢。 奈何计划赶不上变化,还没等手帕完全晾干,姜文芳就倒了血霉——她在路上走的好好的,莫名其妙的就被地头蛇看上了,抓进了看守所,失去了自由——以至于时至今日,她都没能向那小孙女当面道谢。 对于那小孙女,姜文芳给出的评价是:人美心善。 人美心善?! 听了这个评价,沈思源只觉得槽点太多,不知该从何吐起,嘴角忍不住抽搐了两下。 那小孙女,自然就是沈思玥了。 沈思玥有着一副好皮囊,说她“人美”,这没问题。 可问题是,她那副好皮囊里面,包藏着的是一颗黑心啊! 她那样的人,和“心善”哪里有一毛钱关系,分明是“心恶”才对! 姜文芳这姑娘,眼睛挺大的,可惜眼大无光,识人不明……沈思源在心里默默吐槽了一句。 不过,话说回来,姜文芳识人不明,错把伪装成好人的沈思玥当做了真的好人,对此,沈思源并不觉得意外。 毕竟,沈思玥可是书中女主,自然是有其过人之处,骗骗姜文芳这种涉世未深的年轻姑娘,那还不是易如反掌啊。 沈思玥觉得意外的是,沈思玥竟然会主动向姜文芳施以援手。 现在种种迹象表明,沈思玥就是个心狠手辣的恶女,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她这样的人,竟然还有乐于助人的一面?! 别人信不信,沈思源不知道,反正沈思源肯定是不信的。 沈思源可以断定,沈思玥这样做,绝对是在欺骗姜文芳,对她另有所图。 那么问题来了,沈思玥这么做,究竟是图什么呢? 前置线索太少了,沈思源想来想去,也想不明白沈思玥这么做的意图。 第214章 火葬场 就在沈思源冥思苦想之际,姜文芳领着任冬生等人,来到了周家门口。 虽然这个年代,某些人极力打压和贬低中医,把中医贬得一无是处,但周老爷子这个老中医,在治病救人方面,确实很有一手。 在他的救治下,黎明时分,昏迷多时的任夏花苏醒了过来。 眼见任夏花转危为安,任冬生等人心里悬着的石头落下,不约而同的松了口气。 姜文芳和任冬生兄妹相处过,知道他们兄妹现在无家可归,便主动向任冬生提出,让他带着妹妹,去她家养病。 这样一来,任冬生兄妹的住处就有了着落,至少短时间内,不用四处流浪,颠沛流离。 眼见任冬生兄妹在姜文芳家安顿下来,李建设觉得自己可以安心的走了,当即便告辞离开,急匆匆的去收容所上班了。 说实话,李建设现在对收容所那地方一点好感都没有,如果可以的话,他也不想回那地方上班了。 但是没办法,他至今都没拿到魏家通敌的铁证,只能回去继续上班,继续潜伏在江向红身边,寻找机会。 沈思源见状,紧随其后,也赶紧告辞离开。 沈思源很快就追上了先走一步的李建设,和他小声交谈了一小会儿,两个人便分开了。 与李建设分道扬镳后,沈思源并没有走远。 她先探查了一下姜文芳家附近的情况,接着就在距离姜文芳家不远的拐角处蹲守着,静静的等待着某个人的出现。 没过多久,沈思源就等到了她想等的那个人。 只见不远处,任冬生沿着寂静幽深的巷子匆匆的走着,他脸上有着掩饰不住的怒气。 这个时间点,任冬生不留在姜文芳家照顾他妹妹,火急火燎的跑了出来,他这是想干什么? 答案很简单,他这是想去找沈思玥算账。 原来,任冬生恨沈思玥,恨得牙痒痒。 虽说按照沈思玥的安排,任冬生今天下午两点,就可以在红梅公园见到她。 但任冬生实在是太恨沈思玥了,他一刻都不想多等,现在就要去找沈思玥算账。 为此,他特意向沈思源打听了沈思玥家的住址等情况。 也正是因为他的这个举动,沈思源猜到,他很快就会找上门去。 于是沈思源便蹲守在前往沈思玥家的必经之路上,等待他的到来。 沈思源为什么要等任冬生? 这是因为沈思源想去沈思玥家那里转转,便想要和同路的任冬生结个伴一起去。 不久后,乔装打扮过的沈思源和任冬生,结伴来到了沈思玥家所在的江宁一钢。 因为沈思源之前从王明珍那里得知了不少关于江宁一钢的情况,所以沈思源领着任冬生,很轻易的就把门卫都给骗过了,混进了江宁一钢。 进去之后,沈思源和任冬生没有直奔沈思玥家,而是去打听了一下沈思玥家的口碑。 结果让他们俩很惊讶,沈思玥家的口碑很不错,尤其是沈思玥,好几个街坊邻居都说她是个乐于助人的好姑娘,对她赞不绝口。 乐于助人的好姑娘?! 开什么玩笑?这怎么可能! 他们俩当然不相信这几个街坊邻居对沈思玥的评价。 于是,他们俩换了个地方,重新找了几个街坊邻居打听。 结果那几个街坊邻居也给出了同样的评价! 不过,沈思源耐心聆听过后,从他们的话中,提取出了一些耐人寻味的点。 原来,沈思玥现在很乐于助人不假,但她并不是打小就这么乐于助人的。 其实,在过去的很多年里,沈思玥性格有些高冷,在街坊邻居面前,总是一副爱答不理的模样。 直到几个月前,沈思玥仿佛一夜之间长大了,变的不再高冷,变的乐于助人,而且还不是一般的乐于助人。 人家雷锋同志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 沈思玥虽然没有出差在外,但好事同样也做了一件又一件—— 她看到街坊邻居里面,谁遇到了难处,立马会冲上去帮忙,热心的过分。 正因如此,街坊邻居对沈思玥的印象大为改观,都觉得她是个乐于助人的好姑娘。 了解了这些情况后,沈思源和任冬生来到了一处隐蔽的角落。 任冬生左右看了看,确认周边无人,当即把自己的疑惑说了出来:“最近这几个月,沈思玥在她家附近上蹿下跳,这边搭把手那边搭把手,你说她图什么?” 是啊,她图什么? 沈思源也有同样的疑惑。 沈思玥这么积极的帮助有困难的街坊邻居,肯定不是为了扶危济困,那难道是为了……博眼球,蹭热度? 不是,沈思玥家又不是开火葬场的,她要那么多的热度做什么? 沈思源百思不得其解。 思索了半天,忽然,她想起了一个细节。 想当初,穿越大神透露过,书中女主秦淑兰的金手指是前世记忆。 沈思玥和秦淑兰一样,也是书中女主,所以沈思源想当然的认为,沈思玥的金手指也是前世记忆。 前世记忆这种金手指,说实话,刚来书中世界的时候,沈思源还是颇为忌惮的。 但是现在,沈思源的随身空间已经完成了终极大改造,这意味着她拥有了非常厉害的金手指。 这种情况下,沈思源自觉有了足够的自保能力,已经不再刚开始那样惶恐担忧,对上前世记忆这种金手指,压根就不带怕的。 正因如此,沈思源一点都不怕沈思玥,在来江宁一钢的路上,与任冬生商量过后,打算先熟悉一下沈思玥家附近的情况,然后找个隐蔽的地方暗中监视她家,看她什么时候单独外出,就跟在她后面,伺机套她麻袋。 现在听到不止一个人反映,沈思玥一反常态的乐于助人,她的这些反常举动,不禁让沈思源有些忌惮。 再回想起当初穿越大神其实并没有明确说过,沈思玥的金手指就是前世回忆,沈思源疑心沈思玥的金手指不是前世回忆,或者说,不仅仅是前世回忆,她其实有极为厉害的金手指。 沈思源疑心一起,就不敢轻举妄动了。 权衡再三,她选择了暂时放弃“套麻袋”的计划,转而想要暗中监视沈思玥一段时间,查清楚她的金手指到底是什么,再做打算。 任冬生不知道沈思玥其实是个有金手指的穿越女,但他也察觉到了沈思玥身上的古怪,便同意了沈思源的想法,暂时不去找沈思玥算账了。 就这样,他们俩隐藏在暗处,监视着沈思玥家所在的那栋家属楼,默默的等待着沈思玥的出现。 他们俩不知道的是,沈思玥昨天直到深夜才回来,偷偷摸摸的捣鼓了一番后,今天天不亮就出门了,再也没有回来。 因此,他们俩蹲在这里等了半天,也没有等到沈思玥的出现。 不过,他们俩也没有白等,等着等着,就等来了一场“意外”。 第215章 纵火 等待期间,急于找到沈思玥的任冬生,双拳紧握,浑身紧绷,死死的盯着沈思玥家所在的那栋家属楼,唯恐盯得不够紧,把沈思玥给看漏了,让她给溜了。 沈思源见状,忍不住宽慰几句:“虽说沈思玥不是个东西,但她好歹那么大一坨呢,绝不可能一下子就消失不见。所以说,你大可不必盯得这么紧,放松点,放松点哈。” 听了这话,任冬生紧绷的脸色微松,扭了扭有些僵硬的脖子。 就在这时,他眼角余光注意到了什么,侧头看去,只见离这里不远的一栋家属楼里,隐隐冒出了一股黑烟。 他忍不住揉了揉眼睛,有些不确定的开口:“那栋楼……在冒烟?” 沈思源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愣了几秒,继而反应过来:“不好,这是着火了!” “啊,着火了?!”任冬生不由的倒吸一口凉气。 沈思源和任冬生对视了一眼,紧接着,两个人便放弃了潜伏,火急火燎的奔向那栋家属楼,积极的投入到了救火之中。 在他们俩的不懈努力下,被困人员悉数得救,一场大祸消弭于无形。 值得一提,这起火灾的起火点,不是别处,正是沈思源的熟人——张桂香的家中! 火灾发生时,家里其他人都不在家,就只有张桂香的孙子孙乐成一个人在家呼呼大睡。 要不是沈思源和任冬生及时发现火情,做出妥善应对,孙乐成大概率会丧生火海! 既然是熟人,沈思源说话就不那么客气了。 看着紧急赶回来的张桂香以及她的儿子儿媳,沈思源皱眉道:“夏天蚊虫多,点蚊香驱蚊,这无可厚非。可问题是,点燃的蚊香哪能放在纸箱这种易燃物的旁边呢?你们这不是在胡闹,不是在给自己找不自在么!” “啊,蚊香?”三个大人听了这话,脸上如出一辙的惊愕和茫然。 片刻后,张桂香的儿媳朱玉琴率先反应过来:“不、不是,我们家的蚊香早就用完了,现在哪里还有什么蚊香啊?” “你们家没有蚊香?”沈思源挑了挑眉,指向客厅的一角,“那你说说看,那是什么东西?” 三个大人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赫然看到了一个圆圆的铁盘,再仔细看,不难发现,铁盘里有一圈又一圈的蚊香灰。 “这、这真的是……蚊香?!”三个大人看傻了,目瞪口呆。 沈思源没好气的说:“这不是蚊香是什么?记住咯,以后用蚊香的时候,千万要小心点,不然的话,很容易出意外的!” 顿了顿,她补充说,“今天你们家孩子侥幸逃过一劫,这是他福大命大运气好。但是运气这东西说不准的,你们不能指望每一次都像今天这样运气好,不想酿成悲剧的话,就必须从源头上杜绝这种意外的发生!” 说完这番话,沈思源自觉该说的都说了,已经尽到了提醒的义务,有事在身的她便要告辞离开。 就在这时,朱玉琴霍然醒悟,惊呼出声:“不对,今天这事不对劲,很不对劲!放火,今天这事不是意外,而是有人故意放火!” 这话一出,包括沈思源在内的,在场其他人都是一惊。 沈思源立刻问:“这话怎么说?” 朱玉琴解释说:“这年头买什么东西都要票,就连蚊香这种小玩意儿也不例外。我们家今年就领到一张蚊香票,然后凭票买了十盘蚊香。早在立秋前,那十盘蚊香就已经用完了,现在我们家的的确确没有蚊香了。 “退一万步讲,就算我们家还有蚊香,用的时候,也是把蚊香放在豁口的瓷盘里点燃,哪可能拿铁盘当蚊香盘使?要知道,这年头钢铁可是紧缺资源,就算这里是钢铁厂,也不可能随随便便就找出一个闲置的铁盘来。 “这铁盘,还有铁盘里的蚊香,都不是我们家的东西。这些东西又没长脚,不可能自己跑到我们家来,只可能是别人拿过来的。拿东西过来的人,就是那个放火的人,错不了!” 张桂香听到这里,也醒悟过来:“我就说嘛,今天早上醒过来,就觉得身上有些不对劲,整个人昏昏沉沉的,家里也有些不对劲,好像被人翻动过。 “当时我检查了一下抽屉里的钱票,发现钱票都还在,就以为自己多想了。现在仔细想想,应该是昨天晚上有人偷偷摸摸的溜进了我们家,虽然那个人没偷钱票,却做了手脚。错不了,今天这事就是有人故意放火!” 说到这里,她扭头看向儿子孙家祥,“你还愣着干什么?赶紧把保卫科的人请过来啊!” 经她这么一提醒,孙家祥如梦初醒,应了一声,转身就跑。 留在原地的张桂香,看着满屋的狼藉,又是气愤又是不解:“最近这段时间,我们厂的家属区,一会儿这户人家出事,一会儿那户人家出事,现在轮到我们家了。天啊,这是得罪了哪路神仙啊,怎么本来好好的家属区,就成了不详之地呢?” 沉默片刻,心情沉重的她突发奇想,“要不,我们去找钱三姑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做个法……” “娘!”朱玉琴打断她的话,左右看了看,压低声音道,“如今可是新社会了,早就不兴这一套了。” 张桂香辩解道:“可是我们厂的家属区确确实实的出事了,而且是接二连三的那种。短时间内,闹出这么多的血光之灾,委实是太邪门了,这不得想个办法破解一下嘛……” “娘!”朱玉琴再次打断她的话,警告道,“这种犯忌讳的话,要是让有心人听去了,那还了得?!别说了,求求你,别说了!” 张桂香抿了抿嘴,虽然不情愿,但还是点了点头:“嗯,我晓得了。” 沈思源耳朵尖,婆媳俩的对话,她听的一清二楚,顿时心里一动,隐约把握住了什么,但又有些不确定。 于是,沈思源把张桂香拉到角落里,跟她耳语起来。 第216章 反噬 沈思源前世看过不少杂书,其中不乏涉及到“借运”的小说。 得益于前世的那些见闻,沈思源向张桂香仔细询问了一些情况,便心中了然,算是明白沈思玥的金手指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又过了一会儿,沈思源和任冬生双双告辞离开。 刚出江宁一钢的大门不久,任冬生见四下无人,便迫不及待的问:“你是不是知道沈思玥身上有什么古怪了?” 沈思源认为这事儿没有必要瞒着任冬生,可以告诉他,但不能百分百的把实情告诉他。 毕竟,金手指什么的,不止沈思玥有,沈思源也有,可不能随随便便的说出去呀。 因此,沈思源没有立刻作答,而是措辞了一会儿,这才回应任冬生的问话:“如果我没猜错,沈思玥身上藏着一件很厉害的法器。这件法器,威力无穷,可以帮助沈思玥完成很多心愿,但是这必须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沈思玥要有足够的气运。 “种种迹象表明,沈思玥做事很辣,没有底线,就连自己许下的承诺都不打算遵守,毫无信义可言,贪婪又无耻,最关键的是,她漠视生命,根本不管别人的死活!我不认为她这样的人,会是大气运加身者。她这样的人,应该只能自行获取气运,而为了获取气运,她肯定会不择手段。 “最近这段时间,沈思玥那么热心的帮助街坊邻居,其实是在‘借运’。正是因为自己的气运被沈思玥暗戳戳的借走了,那些街坊邻居才会像倒了血霉似的,相继遭遇不测。” 沈思源这话说的,颇有些搞封建迷信之嫌,但任冬生一下子就信了。 “沈思玥害了那么多街坊邻居,应该借到了不少气运。有了那些气运,她就可以随心所欲的使用那件很厉害的法器了。这种情况下,我们还能对付得了她么?”任冬生深感忧虑。 之前沈思源对沈思玥的金手指很是忌惮,忌惮到不敢轻举妄动的程度,主要原因是她对沈思玥的金手指一无所知。 现在沈思源已经基本摸清了沈思玥的金手指是个什么路数,有把握用自己的金手指干翻对方,心里的忌惮已不复存在。 沈思源淡定的笑笑:“沈思玥的法器确实厉害,奈何她不走正路,尽走些歪门邪道。那些她用诡计借来的气运,绝不可能真正的为她所用,所以她根本就不可能随心所欲的使用那件法器。不仅如此,她这么‘借运’,迟早有一天是会受到反噬的。” “反噬?”任冬生沉吟道,“你是说‘恶有恶报’吗?” 沈思源点了点头。 任冬生回想起自己的那些经历,以及所见所闻,有些不确定的问:“这世上,作过恶的人真的会有报应吗?” 报应? 现实世界里,作恶多端的人未必会有什么报应,极有可能好吃好喝的过完一生,寿终正寝,得到善终。 那些在特殊时期兴风作浪,踩着别人的鲜血向上爬的人里面,相当一部分都美滋滋的活着,便是明证。 说实话,经历过社会毒打之后,沈思源一听见“恶有恶报”四个字,就想笑。 嗯,就是类似于“你法我笑”的那种笑。 不过好在这里是书中世界,很讲究因果报应,所以沈思源相信,作过恶的人迟早会有报应。 于是,沈思源笑着点点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 同一时间,省城郊区。 正在赶路的沈思玥伸出左手,看了看手表。 很好,都已经这个时间点了,张桂香家应该烧成一片废墟了……沈思玥想到这里,脸上不由的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 没错,沈思玥就是那个放火的人。 原来,自打沈思玥“梦回前世”后,她就知晓了很多不为人知的隐秘。 比如说,一封密信,左右了江向红命运的走向。 前世,江向红又是往死里坑沈家夫妇,又是擅自改名换姓,她的所作所为,丝毫没有顾念沈家夫妇的意思。 但即便如此,沈家夫妇也没有彻底放弃江向红,心里依旧对她有感情,依旧惦记着她的安危。 听闻江向红的处境很不好,沈家夫妇还想着要对她伸出援手,帮她走出困境。 原因很简单,当时的沈家夫妇还蒙在鼓里,还不知道江向红的身世,以为她是自己的亲生女儿。 直到后来,沈家夫妇辗转收到一封密信,这才恍然大悟,难怪江向红怎么都养不熟,原来她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而自己之所以会失去亲生女儿,替别人养女儿,完全是因为江向红的亲生母亲从中作梗。 说的直白些,江向红其实是仇人的女儿! 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沈家夫妇就对江向红彻底死了心,再也没有过问过她的事。 可以这么说,那封密信斩断了江向红和沈家夫妇最后的情分,也斩断了江向红最后的退路,使得她别无选择,只能走向人生的终点。 对于江向红来说,那封密信无异于催命符,把她往死路上逼。 沈思玥早就知道了那封密信的存在,但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她都无动于衷。 一直到沈思玥招惹了强敌,意识到江向红的安危,对她来说非常重要,她这才开始想办法销毁那封密信。 当时,沈思玥捋了捋思路,认为从时间上来说,那份密信应该已经到了回乡探亲的张桂香手里。 联想到不久后一列开往省城的火车会遭遇灭顶之灾,沈思玥便掐准时间,给张桂香发了一封电报,把她骗上了那列火车。 沈思玥满以为那列火车能够把张桂香以及那封密信一起带走。 万万没想到,不久前,张桂香竟然大难不死,全须全尾的回到了江宁一钢的家属区。 沈思玥加害过张桂香,心里有鬼,自然不敢和张桂香直接接触,这种情况下,她哪里知道张桂香已经把那封密信交给了沈思源。 她想当然的认为,那封密信被张桂香带了回来,现在就藏在张桂香的家中。 于是,昨天深夜,沈思玥趁着夜色,偷偷摸摸的潜入张桂香家,企图将那封密信找出来销毁。 第217章 我得意的笑 因为进屋之前,沈思玥往屋里吹了一些从兑换系统里兑换出来的迷烟,所以她不用担心屋里的人有所察觉,可以放心大胆的翻找。 沈思玥信心十足,感觉自己很快就能把那封密信给找出来。 然而,沈思玥找了一遍又一遍,把孙家祥藏的私房钱都找出来了,也没能找到那封密信。 沈思玥苦寻无果之后,就换了个思路: 无法将那封密信找出来销毁,那就放火烧了张桂香家,毁掉一切。 在她想来,那封密信肯定是藏在张桂香家,要是张桂香家被大火烧成灰烬,那封密信自然也就成了灰烬。 至于大火会造成多么严重的后果,会不会闹出人命,害得别人家破人亡,她根本就不在乎。 她只在乎怎么把自己摘出去,不让别人发现火是她放的。 为了和这场大火撇清关系,沈思玥特意从兑换系统里兑换出一个定时点火装置。 这个装置,造型与普通的蚊香盘没有什么区别,却内有乾坤,可以在预设的时间点自行点火。 有点小聪明的沈思玥,将时间设为自己不在家属区的时候,以为这样一来,自己就有了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值得一提的是,制造不在场证明,这一招可不是沈思玥自己凭空琢磨出来的,而是她从秦佩茹那里学来的。 秦佩茹帮着沈思玥把沈思源的录取通知书和档案弄到手后,为了永绝后患,她暗中指使苏文婷杀掉沈思源。 指使他人杀人灭口,这可是重罪,谁沾谁倒霉。 为了撇清干系,秦佩茹决定制造不在场证明,为此她特意嘱咐苏文婷,先不要动手,等她出门之后再动手。 沈思玥认为秦佩茹的这一做法很值得学习,便学着秦佩茹,也制造了不在场证明,以为出事的时候自己不在现场,这样就可以把自己从嫌疑人名单里摘出。 此时此刻,沈思玥看看时间,以为自己的算计已经成功了,一切尽在掌握,不禁有些得意,一边赶着去一个地方,一边哼着歌:“我得意的笑,又得意的笑……” 沈思玥这是要去哪里? 难道是去红梅公园,等着任冬生的到来? 不,沈思玥现在要去的是某处大杂院。 昨天深夜,沈思玥无意间找到了孙家祥的私房钱。 钱是没多少,还没有十块钱,但这些私房钱,让她联想到了江向红的私房钱。 于是,她安排好放火的事宜,就马不停蹄的赶往江向红藏匿私房钱的大杂院,企图将江向红的私房钱据为己有。 沈思玥距离那处大杂院越来越近了,再走几分钟就到了。 一想到马上就有大笔钱财进账,沈思玥的心情就越发的愉快,走着走着,竟然忍不住蹦了起来。 结果,一个不小心,就蹦到了一个路人的身上,然后被人家狠狠推了一下,一个没站稳,就要摔倒在地。 之前沈思玥的便宜妈妈孟婉容摔跤时,下意识的伸手去抓身边的沈思玥。 现在沈思玥有样学样,也去抓身边人——也就是那路人。 那路人身手了得,奈何变故来的太快,他猝不及防,还没来得及做出应对,就被沈思玥死死抓住。 结果,沈思玥和那路人双双倒下。 虽然沈思玥在下,那路人在上,有沈思玥垫底,那路人受的伤并不重,可以说微乎其微,但他还是很生气。 只见那路人面色赤红,怒目圆睁,挥舞着巴掌,“啪啪啪”的给了沈思玥好几下。 转眼之间,沈思玥那白皙小巧的脸蛋,就变成了白里透红的“小笼包”。 沈思玥可不是什么好脾气,但奇怪的是,这回她的脸都被人给抽肿了,却一声不吭,别说理论了,连个屁都没敢放,可以说是一秒怂成狗。 沈思玥怎么会突然就转性了? 原因很简单,对方有枪啊! 就在刚刚,狠狠摔了一跤的沈思玥挣扎着要爬起来的时候,她的一只手不经意的在对方的腰部按了按,惊觉对方的腰间竟然藏着一把枪! 碰到惹不起的人,沈思玥果断认怂,以为这样就能逃过一劫。 却不想,对方把她暴揍了一顿,还不肯放过她。 那路人站起身后,耳朵动了动,似乎听到了什么。 紧接着,他一把揪住沈思玥的衣领子,将她拎了起来,然后扶着她,慢慢往前走。 片刻后,两个年轻人骑着自行车,结伴而来。 看到有人过来了,沈思玥胆子大了些,于是她谄媚的笑道:“大哥,我可以自己走,就不劳烦你……” 说到这里,沈思玥的话戛然而止,因为她的后腰位置传来一阵刺痛。 特么的,这个混账东西不仅随身带枪,还带刀……沈思玥脸上盈满笑容,心里破口大骂。 因为那路人持刀威胁沈思玥的位置很隐蔽,所以那两个年轻人就没察觉出不对劲来,什么都没说,就直接走了。 眼见这个巷子里,又只剩下了自己和那路人,沈思玥情绪崩了,哭丧着脸:“大哥,害你摔了一跤,这是我不对,可你不是已经把我打了一顿么?这还不够本么?好,就算不够本,你大人有大量,就不要再跟我计较了好不好?求求你,行行好,把我当做一个屁,放了吧!” 面对哭得梨花带雨的沈思玥,那个路人不为所动,他冷冷的盯着沈思玥,冷冷的问:“刚才你摸到了什么?” 沈思玥眼睛滴溜溜乱转:“没、没摸到什么啊……” “说实话!”那个路人厉声喝道。 与此同时,沈思玥的后腰位置又传来一阵刺痛。 这下子,不老实的沈思玥立刻老实了:“枪,我摸到了枪。” 看到那路人眯起了眼睛,眼里透出森然的杀意,沈思玥连忙说道:“公安同志,你在办案对不对?对不起,我妨碍你办案了,我向你道歉!” 沈思玥根本就不知道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狠角色是什么人,但她知道,这货绝对不是什么正派的人。 她之所以称呼对方“公安同志”,无非是想装傻充愣,蒙混过关。 然而,沈思玥自以为机智的小计谋,在那路人的眼中根本难以遮瞒,他一眼就看破了沈思玥的小心思。 “不想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你就给我老实点!”那路人又用刀戳了戳沈思玥,然后勒令她跟着自己走。 眼见对方不吃自己这一套,沈思玥无奈,只好听话的跟着对方走。 刚刚走了没一会儿,沈思玥就惊愕的发现,那路人竟然带着自己,一路来到了江向红藏匿私房钱的那个大杂院! 第218章 痴心妄想 进入大杂院的那一刹那,沈思玥脑中灵光一闪,瞬间明白了那路人的真实身份——隐藏在这处大杂院里的间谍。 什么情况这是? 自己不是已经取代沈思源,成为书中女主了么? 作为书中女主,自己就理应女主光环加身,得天道眷顾,不是么? 那为什么自己会这么倒霉,路上随便撞个人,就撞上了一个间谍? 还有,对方作为一个间谍,不应该拼命隐藏自己的存在,夹着尾巴低调做人么,怎么还敢在光天化日之下绑架我? 这不合理! 可恶,这一切的一切,为什么这么不合理,为什么不按常理出牌?! 现实太魔幻,太匪夷所思,把沈思玥给整懵了。 虽然沈思玥完全想不通,为什么事情的发展会如此的魔幻,和自己设想的完全不一样。 但在短暂的懵逼后,她立刻意识到,那间谍对自己起了杀心,如果不赶紧想办法自救,那么待会儿就是自己的死期! 这个时候,沈思玥好想从兑换系统里兑换出防狼电棍,把那间谍给电晕,或者干脆电死。 但很可惜,昨天深夜,沈思玥又是兑换迷烟,又是兑换定时点火装置,把她本就不多的气运都给折腾没了。 现在的她,别说电棍了,连根火柴棍都兑换不出来。 想到这里,沈思玥心里涌起了强烈的悔意,后悔不该为了江向红的安危,跑去张桂香家放火,更不该为了江向红的私房钱,跑来这里来,大意了,大意了。 正当沈思玥悔不当初之际,她突然想起来,自己没有防狼电棍,但有防狼喷雾啊! 前些日子,为了防范林嘉真的报复,沈思玥从兑换系统里兑换出一瓶防狼喷雾。 现在那瓶口红般大小的防狼喷雾,就藏在她的衣兜里。 于是,沈思玥默默的把手插进衣兜里,小心翼翼的握住那瓶防狼喷雾,然后趁着那间谍不注意,对着他的脸就是一阵狂喷。 系统出品的防狼喷雾,效果那叫一个杠杠滴。 哪怕是接受过严格训练的间谍,也扛不住这种防狼喷雾,被喷了一脸后,忍不住双手捂脸,惨叫出声。 既然那间谍都已经双手捂脸了,那他自然无法继续持刀威胁沈思玥。 沈思玥抓住机会,撒腿就跑。 其实这个时候,沈思玥完全可以制服那间谍,把他控制起来,甚至把他杀掉。 虽然沈思玥主观上没有以德报怨的意图,只是因为惊慌失措,满脑子都是“赶紧逃”的念头,一时顾不上其他,她才会放过那间谍。 但不可否认,沈思玥确实饶了那间谍一命。 对此,那间谍丝毫不感激,他依旧对沈思玥怀着恨意,恨不得把她千刀万剐。 “小贱人,你跑啊,你跑啊,有本事你跑到天涯海角,让我一辈子都找不到你,否则的话,我迟早会一枪毙了你!”那间谍在设法清洗眼睛的同时,还不忘放狠话。 对此,沈思玥毫不知情,她跑啊跑,跑啊跑,一直跑到实在跑不动了,这才停下脚步,就近找了个靠墙的角落,挨着墙根坐下来。 这会儿已经到了下午时分,就快到和任冬生约定见面的时间了。 但这个时候,沈思玥完全没有赴约的想法。 现在的她,只想好好休息,一点都不想动。 然而,沈思玥休息了还不到五分钟,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一个声音:“沈思玥,是你吗?” 听见有人喊自己的名字,沈思玥下意识的循声望去,结果看到了自己的同学汪默林。 沈思玥和汪默林从初中到高中都是同学,可以说是老同学了。 偶遇到汪默林这个老同学,沈思玥习惯性的皱了皱眉头。 原因很简单,沈思玥很反感汪默林。 从初中起,汪默林就喜欢上了沈思玥。 虽然汪默林喜欢沈思玥喜欢的很含蓄,从未把自己的心意说出口,但时间长了,这事儿还是被有些人发现了,然后传到了沈思玥的耳朵里。 对此,沈思玥的第一反应是:你这样的歪瓜裂枣,也好意思肖想我?我呸! 在沈思玥眼中,汪默林长相平庸,身高一般,家境普通,各方面都平平无奇的他,就是只臭水沟里的癞蛤蟆,而自己就不一样了,各方面都很出众,乃是天上圣洁的白天鹅。 所以她觉得,汪默林是痴心妄想,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抱着这种想法的沈思玥,平日里自然没给汪默林啥好脸色,在他面前总是摆出一张晚娘脸,今天也不例外。 不过今天又与之前有所不同,沈思玥很快就收起了她那张晚娘脸,换上了一张温柔可亲的笑脸。 沈思玥对汪默林的态度突然发生这么大的转变,只因为她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前些日子,沈思玥为冒名顶替上大学而忙活的时候,无意间打听到一个消息: 汪默林拿到了推荐上大学的名额,而且不是普通大学,是帝都大学! 乍闻消息,沈思玥内心是无比怀疑的,疑心这是个假消息。 诚然,汪默林是个书呆子,学习刻苦,成绩名列前茅。 可问题是,这里是势力错综复杂的省城啊。 在别的地方,或许会有人因为成绩好而被推荐上大学。 但在省城,成绩如何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家世如何,再说的直白些,就是拼爹,谁的爹好,谁上大学。 正因如此,省城那些推荐上大学的名单上,一溜的干部子弟。 汪默林又不是干部子弟,怎么可能有资格上大学呢……沈思玥心里很是疑惑。 直到后来,沈思玥从知情人那里听说了一些内幕,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汪默林看似平平无奇,实则他有个好爹。 前些年,他爹被人整垮了,沦为江宁一钢的搬运工,只能靠卖苦力维持生计。 万幸的是,不久前,他爹终于等到了一个好机会,得以咸鱼翻身,东山再起。 如此一来,他这个做儿子的自然也是水涨船高,前途一片光明。 正是因为想起了这件事,沈思玥一秒变脸,破天荒的对汪默林笑脸相对。 见到这一幕的汪默林,不由的受宠若惊,激动得找不着北。 本来要去外婆家探望外婆的他,一时间竟然不记得自己还有个外婆,只知道向沈思玥献殷勤。 眼见沈思玥一张小脸热的通红,汪默林当即邀请她一同前往附近知名的老字号喝冰镇酸梅汤。 什么热的?我明明是被打的满脸通红!这都看不出来,你是不是瞎?! 沈思玥被眼神不好的汪默林气的不轻,心里破口大骂,恨不得把他的眼珠子抠出来踩爆,表面却看不出端倪,维持着淑女的姿态,有些羞涩的接受了他的邀请。 第219章 你欺负人! 沈思玥之所以接受汪默林的邀请,无非是看中了对方的背景而已。 再过不久,沈思玥便要启程前往京城,实现她前世没有实现的“大学梦”。 虽然沈思玥在秦佩茹和江向红的帮助下,成功窃取了帝都大学的入学资格。 但自己的水平自己心里有数,沈思玥并不认为自己这种资深学渣能够顺利的完成学业。 沈思玥认为,自己要想顺利的从帝都大学毕业,就必须要行非常之事,借助别人的背景就是一个办法。 正因如此,沈思玥在汪默林的邀请下,来到了一家老字号,面对面坐着,一边喝东西,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想以此刷汪默林的好感度,进一步拉近彼此的关系。 经过沈思玥的这么一番操作,汪默林确实对沈思玥的好感度飙升。 而与此同时,沈思玥对汪默林反感到了极点。 有那么一瞬间,沈思玥很怕自己会忍不住打死这货。 原因无他,这货不会说话,哪壶不开提哪壶。 因为考虑到自己要上帝都大学这件事瞒不过汪默林,沈思玥在闲聊的时候,主动把这件事透露给了汪默林。 乍闻此事,汪默林眼睛“唰”的一亮,灼灼的看着沈思玥:“真、真的?那我们岂不是又可以做同学了?有缘,我们真是太有缘了!” “我们确实很有缘呢!吼吼吼……”沈思玥手背掩口,作羞涩状,发出一串娇笑声。 汪默林见状,也跟着笑起来。 但很快,他就收起笑容,皱起眉头,眼里露出疑惑之色:“咦,这不对呀。今年整个省城共有十个人拿到了帝都大学的入学名额,其中就包括市革会苏主任的小儿子。大约一个月前,苏主任办了一场升学宴,特意安排十个新生齐聚一堂,相互认识,以便将来有个照应。虽然已经时隔一个月,但我清楚的记得,十个新生里面没有你呀。” 顿了顿,他问出了心里的疑惑,“你那个名额,是从哪里来的?” 这年头的推荐入学制度,里面有很大的操作空间,这是众所周知的潜规则,不是么。 看破不说破,这应该是小学生都懂的道理,你一个准大学生为什么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非要刨根问底的追问呢? 你这不是故意找事,给我难堪吗? 沈思玥满肚子的槽点,恨不得一巴掌拍死汪默林,让他永远的闭嘴。 但是不行,沈思玥还指望借着汪默林的背景完成学业呢,还不能和他翻脸,至少现在不行。 沈思玥强忍着心里的怒火,不露痕迹的保持微笑:“你可能不知道,我虽然和你上一样,一直在江宁一钢的子弟学校读书,但我的学籍不在江宁一钢。我那个名额,其实是从我的学籍所在地那里得来的。” 汪默林缓缓点头,沉吟道:“这么说来,你其实是借读生啊。” 沈思玥连连点头:“是的,借读,我是借读的。” 汪默林不解:“可是,你的父母都是江宁一钢的工人,你为什么要借读呢?” 为什么为什么,你为什么有这么多为什么……沈思玥被问的脸皮发青,忍不住磨了磨牙。 她深吸一口气,耐着性子解释道:“学籍是跟着户口走的,而孩子的户口随母亲。我妈虽然在江宁一钢工作多年,但她至今都没能转正,依旧是农村户口,所以我的户口也是农村户口。因为是农村户口,所以我的学籍只能留在农村,我只能在城里借读。” 汪默林还是不解:“我记得别的借读生每逢重要考试,都不能在城里参加,只能赶回农村参加。可同样是借读生,你为什么……” “砰”的一声,沈思玥拍案而起,羞愤的瞪着汪默林:“你怎么老是在我的户口上面做文章?说,你这个城镇户口的,是不是看不起我这个农村户口的?!” 一口大锅从天而降,汪默林一下子被砸懵了,他结结巴巴的解释说:“我、我没有看不起你,我只是、我只是好奇,你为什么……” “你还说,你还说!哼,你果然是看不起我!”沈思玥一副怒不可遏的样子,指着汪默林,愤然控诉道,“你欺负人!我走了,再也不理你了!” 说完这句话,沈思玥转身就走。 值得一提的是,沈思玥说走就走,看似走的很决绝,实则走的很慢。 是的,沈思玥只是想借题发挥,拿捏汪默林,让他不要再刨根问底的追问,而不是真的想走。 但沈思玥万万没想到,汪默林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她转身离开,没有出手阻拦,甚至没有开口挽留。 这种时候,汪默林不应该扑上来,巴着我的袖子,苦苦哀求我不要离开么? 他怎么无动于衷,有没有搞错?! 沈思玥又惊又怒又气。 惊怒之下,沈思玥假戏真唱,真的走了,怒气冲冲、骂骂咧咧的走了。 也不知道走了多长时间,沈思玥走到了一条陌生的街道上。 街道上人来人往,沈思玥无意间看到有人拿着根雪糕美滋滋的舔着,不由的想起那碗没喝完的冰镇酸梅汤。 唉,我不应该那么快和汪默林翻脸的,至少在喝完酸梅汤之前,不应该和他翻脸的……沈思玥忽然有些后悔。 看着人家手里的雪糕,她忍不住舔了舔嘴唇,吞了口唾沫。 沈思玥犹豫片刻,决定去买一根雪糕解渴,于是她下意识的去摸自己的钱包。 不摸不知道,一摸吓一跳。 她随身携带的钱包,竟然不翼而飞了! 钱包里有不少钱票,沈思玥当然不舍得失去它,立刻循着原路去找,希望能把钱包找回来。 可是事与愿违,沈思玥找了半天,也没能找回钱包。 沈思玥疑心自己的钱包已经被别人据为己有,心里不禁又气又怒,却又无可奈何。 无能狂怒的沈思玥没有办法,只能诅咒拿走她钱包的人遭雷劈,不得好死。 呵呵,我的钱包你也敢拿,只怕你有命拿,没命花……沈思玥想到自己那借运的本事,心里冷笑。 正笑着呢,沈思玥隐约听到了不同寻常的声响,再仔细一听,似乎是……枪声? 诶,枪声?枪声! 这是什么情况? 难不成,难不成……有人在当街开枪?! 因为之前的经历,现在的沈思玥对与枪有关的一切都很畏惧,意识到距离自己不远的地方,可能有人在当街开枪,她吓的浑身发抖,脸色发白,脑袋发懵,只剩下一片空白。 第220章 恶毒而残忍 经过短暂的脑袋发懵后,沈思玥脑海里就只有一个念头:跑! 沈思玥开始发足狂奔。 至于钱包什么的,保命要紧,她现在哪里还顾得上这么多。 其实吧,沈思玥所处的位置,离枪响的地方有一段距离,还算是比较安全的位置。 反而是她狂奔的方向,距离枪响的地方更近些。 因此,沈思玥不跑还好,越跑她的处境越危险。 这不,沈思玥跑着跑着,就迎面撞见一大群人。 这群人的脸上都露出惊恐之色,犹如惊弓之鸟,有些人时不时的回头看,仿佛后面有可怕的猛兽在追赶。 沈思玥总算没有蠢到家,看到这一幕,立刻停下脚步,接着一个转身,撒丫子就跑。 这种情况确实该跑,可是这样有个问题,那就是沈思玥身体素质一般,不久前又狠狠摔了一跤,现在的她根本就跑不快,至少没有她身边的人跑得快,以至于她跑着跑着,就落后了。 这个时候,沈思玥已经从别人口中得知,附近的信用社发生了恶性抢劫案,几个劫匪持枪抢了信用社还没完,竟然在逃跑的途中无差别袭击无辜的路人。 虽然沈思玥不知道,今天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倒霉,一而再的遇险,但她知道,现在自己作为路人之一,跑得慢了,就有可能吃“花生米”。 沈思玥不想吃“花生米”,可她又跑不过她身边的人,这可怎么办呢? 这一刻,沈思玥都快要急死了。 急中生智。 心情焦急的沈思玥,注意到她身边的人里面有不少学生模样的人,突然就有了个妙计。 接着,她就把目光投向了那些学生模样的人。 此刻的她,目光里闪烁着奇异的光芒,恶毒而残忍。 *** 红梅公园,湖心亭。 任冬生提前来到这个之前约定好的见面地点,等待沈思玥的到来。 沈思源则藏身在附近的假山里,暗中监视着湖心亭里发生的一切。 明明说好下午两点见面的,任冬生和沈思源从下午一点半开始等,一直等到了下午三点半,足足等了两个小时,等到花儿都谢了,也没等到沈思玥的鬼影子。 沈思源第n次看向手腕上的手表,耐心终于耗尽,快步走出假山,来到任冬生的面前,有些无奈的说:“撤吧,今天沈思玥肯定不会来了,我们就不要在这里浪费时间了。” 任冬生莫名其妙的被放了鸽子,气不打一处来:“那个贱人怎么没有赴约,她到底在搞什么鬼?” 沈思源也很生气,阴阳怪气的说:“谁知道呢?说不定她走在半路上,一道雷劈下来,把她劈了个外焦里嫩,半死不活,失去行动能力,所以才来不了了。” 任冬生明知道沈思源是在胡言乱语,但听了这番言论后,他还是觉得很解气,真诚的祝福沈思玥遭雷劈。 两个人胡扯了几句,虽然没什么实质性的用处,但糟糕的心情总算略有好转,正准备打道回府。 忽然,一条锦鲤跃出水面,在空中划出一道绚丽的抛物线。 见状,任冬生扼腕叹息:“可惜没有渔网,不然的话,今天晚上,我就可以炖上一锅鱼汤,给我妹妹好好补补身子了。” 锦鲤那么可爱,怎么可以炖了它……沈思源在心里吐槽了一句,感慨任冬生太会过日子了,连公园里的鱼都不放过,都想抓回去加餐。 转念一想,来都来了,好歹也得有所收获啊,总不能空手而归吧。 本着贼不走空,啊呸,是不能白走一趟的原则,沈思源决定薅一把公园的羊毛带走。 于是,沈思源领着任冬生来到假山旁的竹林里,然后从随身携带的挎包里,取出两把小铁锹,一把自己拿着,一把递给任冬生。 任冬生看看手里的小铁锹,又看看沈思源的挎包,不由的陷入了沉思。 为什么你的挎包宛如百宝箱似的,里面什么都有啊……任冬生想不通,脑子处在懵逼状态,半天说不出话来。 沈思源轻咳一声,打破沉默,一本正经的说:“你在这边挖,我去那边挖,要是挖的够多,我们可以拿到黑市上卖,赚上一笔。” 任冬生现在巨缺钱,听说挖笋可以赚钱,他也顾不上其他了,当即开始埋头挖笋。 现在是夏末秋初,这个季节的竹笋可不好挖。 任冬生挖了半天,累的满头大汗,也没能挖出几根竹笋来,自觉这点竹笋也卖不了几个钱,不禁有些泄气。 其实任冬生不知道的是,沈思源并不指望能靠竹笋赚钱,这只是她的一个幌子,她心中另有打算。 这不,任冬生挖呀挖呀挖,突然听到身后传来响动。 回头一看,就见一大群野鸡,气势汹汹的朝他扑了过来。 任冬生见此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就地卧倒躲避。 等等,野鸡? 这,这不是会飞的……钱嘛! 任冬生突然意识到,野鸡还挺值钱的,立马就麻溜的站起来,投入到“抓鸡大业”当中。 适时的,沈思源冒了出来,也加入抓鸡。 两个人齐心协力,很快,他们俩就一人收获了一麻袋野鸡,可以说是收获满满。 虽然任冬生有些想不通,这里是公园不是动物园,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野鸡,但他急于把手里的野鸡变现,便没有去深究其中缘由。 因为任冬生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都带着妹妹在省城里四处流浪,所以他对省城的情况颇为熟悉,知道红梅公园附近就有一个黑市。 于是,任冬生没有多说什么,当即带着沈思源前往黑市。 说起黑市,沈思源穿越之后,一直想去黑市,却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能成行。 沈思源对传说中的黑市十分感兴趣,她今天搞出这么多野鸡,固然是因为她想顺手赚笔外快,但更多的是为了满足好奇心,想去黑市转转。 一想到马上就可以遂了自己的心愿,沈思源内心都有点小激动。 但让沈思源没想到的是,在距离黑市不远的地方,任冬生忽然停下了脚步。 第221章 给我站住! 任冬生原地驻足片刻,领着沈思源,朝着一个公共厕所走去。 那个公共厕所坐落于半山腰,后面是一大片茂密树林。 树林里,任冬生脸色凝重,低声说:“黑市我一个人去就行了,你在这里等我。” 沈思源一听就不乐意了,皱着眉头问:“为什么啊?” 任冬生无奈的叹口气,耐心的给沈思源解释:“还能为什么?当然是为了提防‘红袖章’……” 原来,省城的绝大多数黑市,时不时就会出现一些“红袖章”。 这些“红袖章”打着市场监管的幌子,对黑市进行扫荡,收缴物资。 值得一提的是,收缴的物资不会退还,也不会上交国库,而是按过手的级别高低,瓜分一空。 那么问题来了,这些“红袖章”摆出这么大的阵仗扫荡,最终物资都进了他们自己的腰包里,那他们拿什么交差呢? 很简单,在黑市上进行交易的人。 这些“红袖章”不仅会收缴物资,还会抓捕交易者,然后把交易者推出去交差,捞取功绩。 好家伙,“红袖章”一个个赚的盆满钵满,却苦了交易者,一个不小心就会落得人财两空的凄惨结局。 吃过亏后,很多交易者吸取教训,不再把物资一股脑儿的带去黑市,而是把大部分物资藏在隐蔽的地方,身上只带着一点点物资,去黑市寻觅交易对象,等找到了交易对象,谈妥了交易,再带着交易对象前往藏匿物资的地方,进行交易。 任冬生认为这种做法很值得借鉴,于是他有样学样,准备让沈思源藏在小树林里看守绝大部分野鸡,自己则带着一只野鸡独自前往黑市,寻找合适的买家。 听完了任冬生的这番话,沈思源不禁感慨:这孩子想的可真周全啊! 其实,这次黑市之行,任冬生没必要这么谨小慎微。 要知道,沈思源的身手世间少有,区区“红袖章”,根本就不可能抓得住她。 退一万步讲,就算“红袖章”抓住了她,她也有办法全身而退。 但是,任冬生不知道这一点啊,难为他想的那么周到,更难为他考虑到沈思源的安危,打算独自一人前往黑市。 沈思源想了想,笑着点点头:“行,就按你说的办。” 就这样,任冬生孤身一人,带着一只野鸡去了黑市。 任冬生不知道的是,他前脚刚走,沈思源后脚就把两麻袋野鸡收进了空间里,然后就悄悄的跟在他后面,一路跟着他去了黑市,以防他运气不好,遭遇不测。 任冬生今天运气很好,很顺利的找到了买家,而且是出手很阔绰的那种。 对方见任冬生手里的野鸡品相极佳,就直接把他所有的野鸡包圆了。 就这样,任冬生和沈思源狠狠的赚了一笔。 值得一提的是,分钱的时候,沈思源以买家是任冬生找来的为由,断然否决五五分账,坚持要四六分账,她自己四,任冬生六。 分完了钱,眼见时间已经不早,他们俩都有些担心家里的亲人,便各回各家了。 往临时住处走去的途中,沈思源路过那个公共厕所。 这时,她惊讶的发现,之前还安安静静的公共厕所,现在聚集了好些人,吵吵嚷嚷,俨然成了菜市场。 沈思源出于好奇,便向周围的人打听了一下,这才知道,原来教育局组织汇报演出,嗯,具体汇报些什么不清楚,反正有很多中小学生参加。 就在不久前,汇报演出结束了。 与会的领导们可以直接回家了,但学生们不行,他们必须先回学校一趟,才能各回各家。 人有三急,回学校之前,大部分学生少不得要上一趟厕所。 举办演出的电影院坑位有限,一时间接纳不了这么多学生。 于是,一部分学生就跑去附近的公共厕所解决个人问题。 沈思源站在公共厕所旁边,随意扫了一眼,就扫到了好几个身上穿着军绿色衣服,脸上抹着胭脂、口红,额头上还点了个红点的学生。 好家伙,红配绿,这配色实在是……太有时代感了,让沈思源不忍直视。 沈思源不敢多看那几个学生的衣着打扮,把目光放到他们的手上,很快注意到他们的手上都有“武器”——或者是棍子,或者是马刀,又或者是红缨枪,但不管怎么样,都是迷你的。 很明显,这些“武器”全都是道具。 想想也是,总不能让学生拿着真刀真枪上台表演吧。 沈思源饶有兴趣的欣赏了一会儿这种极具时代特色的道具。 看够了,她正准备转身离开,继续赶路。 就在这时,一阵枪声响起! 事出突然,在场的所有人都懵了。 哪怕是两世为人,见多识广的沈思源也不例外。 果然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一个扛着旗的学生率先回过神来,紧接着,他就高举手里的大旗,振臂一挥,高声呼喊:“同志们,这一定是敌特在搞破坏!抓捕敌特,保护人民,守卫国家,人人有责!同志们,拿上你们的武器跟我走!” 说到这里,他抖擞精神,一边朝着枪响的地方走去,一边用力挥舞手里的大旗,扯着嗓子喊道,“冲鸭!” 一旁的学生看的热血沸腾,跟着他扯着嗓子喊起来:“冲鸭!” “冲什么冲?通通都给我站住!”沈思源厉声喝止道。 沈思源前世开的武馆里面挂着一面锦旗,上面写着八个大字: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这面锦旗是别人送给沈思源的,是对她见义勇为行为的肯定。 由此可见,沈思源不仅不反对见义勇为,还身体力行的给予支持。 但这并不意味着,沈思源能够同意孩子,尤其是欠缺自保之力的小孩子,冒着生命危险见义勇为。 某些人怂恿孩子见义勇为,不管是出于公心还是出于私心,对于沈思源而言,这都是绝对无法容忍的事情! 眼见越来越多的学生在那个扛旗的学生的鼓动之下,决定以身涉险,跑去抓捕敌特,这其中甚至不乏稚气未脱、懵懵懂懂的小学生,沈思源无论如何也无法袖手旁观,于是她站了出来。 第222章 缺德带冒烟 只见沈思源冲上前去,劈手夺过带头那个学生手里的大旗,疾言厉色的呵斥道:“你是什么东西,有什么资格让别人冲锋陷阵挨枪子?!” 带头那个学生惨遭“夺旗”,顿时勃然大怒,眉毛倒竖,眼睛睁大,气鼓鼓的瞪着沈思源:“我不仅是我们班的班长,更是儿童团的团长!作为儿童团的团长,我有资格组织儿童团……” “儿童团的团长是吧?”沈思源打断他的话,“我宣布,你被罢免了!” 带头那个学生愣了愣,一脸的茫然和质疑:“不、不是,你是谁?你有什么资格罢免我?” “她就是个捣乱的!”旁边的一个学生看热闹不嫌事大,想把事情闹大,便跳出来怂恿带头那个学生打架,“班长,一个娘们有什么好怕的?赶紧去打她,把咱们的旗子抢……” “啪!” 没等这货把话说完,沈思源就一巴掌把他拍翻在地:“打我?打你还差不多!你个欠揍的玩意儿!” 想了想,沈思源反手一巴掌,将带头那个学生也拍翻在地,然后抬脚踢了他几下子。 踢的不重,但沈思源认为,这已经足以让这个“带头大哥”颜面扫地,威严丧尽,至少短时间内,是没脸带头搞事情了。 可她没料到,带头大哥跟她料想的不一样,小小年纪却有一股子韧劲。 这不,他都已经沦为“滚地葫芦”了,竟然还不服气,梗着脖子说:“要杀要剐随你便!哼,杀了我一个,还有千千万!” “你脑子里装的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怎么尽说些奇奇怪怪的话?废话少说,闭嘴吧你!”沈思源没好气的喷了他一句。 带头大哥昂着头,脸色桀骜:“就算敌人再凶狠,也休想捂住我们的嘴,挡住我们前进的步伐!” 眼见这货油盐不进,作妖的心依旧蠢蠢欲动,沈思源脸上阴云密布,神色不善的盯着这货。 沉默片刻,沈思源弹身而起,一脚踢飞带头大哥,落地后一个回旋踢,再把身旁的一棵树踢倒在地。 亲眼目睹沈思源把一棵水桶粗细的大树给踢成两截,在场众人,包括带头大哥在内,全都目瞪口呆。 这下子,吵嚷叫嚣声忽然就没了,现场一片寂静,落针可闻。 在这样的环境下,耳力极强的沈思源清楚的听到,远处传来枪声,嘈杂声,哭喊声,以及小孩子的呼救声。 小孩子的呼救声,就仿佛一块巨石轰然砸下,沈思源的心田里掀起轩然大波。 权衡再三后,沈思源做出了一个决定。 随即,沈思源撂下狠话:“枪声平息之前,都给我老实待在这里!谁敢轻举妄动,这棵树就是他的下场!” 一边说,她一边拿眼睛剜带头大哥。 看到带头大哥的眼里流露出惊恐之色,沈思源满意点头,转身就走。 考虑到对方有枪,沈思源不走寻常路,跃上墙头又跃上屋脊,然后在屋脊上腾跃,不停的变换位置,以此来靠近事发地点。 快到事发地点的时候,沈思源不敢再轻易冒进,脚步一点一点向前移动,找到一个合适的落脚点,便停下了脚步,趴在屋顶上,屏息凝神,向下俯瞰。 得益于所在位置够高,沈思源很快就对目前的情况,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现场的歹徒总共有两个人,一个是中年男人,一个是年轻男人。 两个人一前一后,相隔数十米,持枪在手,在一条街道上,不停的飞奔着。 那条街道颇为繁华,里面有不少路人。 人群熙熙攘攘,两个持枪歹徒闯入其中,还不管不顾的举枪射击,就如同两滴水掉进了油锅里,人群霎时炸锅了。 一时之间,尖叫声四起,受到惊吓的路人惊慌失措的四下逃窜,场面一片混乱。 看着眼前的情景,沈思源皱起眉头,心里涌起大事不妙的焦虑,以及茫然和困惑。 两个歹徒的手里都有枪,都敢持枪伤人,乃至杀人,这些情况早在沈思源的预料之中。 但有一个情况,是沈思源没有预料到的: 两个歹徒你追我逃,还时不时的开枪对射,完全不像是一伙的,倒像是一对水火不容的老冤家! 什么情况这是? 两个歹徒怎么就打起来了呢? 沈思源看的一头雾水,也看的十分揪心,因为混乱不堪的人群里有不少学生! 就在沈思源苦思对策的时候,大变突起! 突然,人群里有个人扯着嗓子大喊:“抓捕敌特,人人有责!同学们,敌特当前,我们不应该临阵脱逃,而应该奋勇上前!来,向前冲,冲向敌特,冲啊!” 又是谁? 这又是谁在怂恿学生送死?! 沈思源听了这话,不禁勃然大怒,循着声音,定睛一看,顿时脸色铁青。 喊话的那个人有一头乌黑靓丽的秀发,应该是个年轻姑娘。 沈思源这个角度,虽然不能看到她的长相,但能清晰的看见她推人后开溜的举动。 是的,那姑娘号召在场的学生奋勇上前,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可她自己却临阵脱逃,而且为了让自己能够更安全的逃离,她竟然推别人挡在自己身前,企图让别人给自己当吸引火力的替死鬼! 太缺德了! 简直缺德带冒烟! 刀呢?我刀呢? 沈思源气的浑身发抖,恨不得一把揪住那姑娘,把刀架在她脖子上,好好的教她做人。 但是不行,至少现在,沈思源不能教训那姑娘。 因为救人要紧,当务之急是得先把那两个持枪歹徒解决掉,让他们不能再伤及无辜。 出手救人之前,沈思源有心要把情况搞清楚,以便根据情况做出最正确的判断和决定,奈何情况危急,容不得她审时度势,反复思量。 亲眼目睹一个小学生模样的孩子被一枪击中要害,沈思源再也忍耐不住,不顾现在是大白天,冒着暴露的风险,直接闪身进入空间。 *** 时间回到几个小时前。 一处大杂院的某间屋子里。 隐藏在这里的间谍因为自己的私事,最近心情很烦躁,不知不觉间,警惕之心稍微放松了些,结果就撞上了沈思玥,差点阴沟里翻船,被她搞瞎。 那间谍好不容易让自己重见光明后,理智回笼,立刻意识到自己面临着即将暴露的风险,在这里多停留一分钟,就多一分钟的危险。 于是,他当机立断,简单收拾一下,就离开了这里。 接着,他就通过紧急联络方式,联络间谍本部。 第223章 付不起的代价 那间谍之所以这么着急联络间谍本部,是因为他作为间谍小组的组长,不久前从间谍本部那里接受了一个重要的任务,现在出了变故,他不敢擅作主张,只能把自己的情况向上汇报,请示下一步行动。 很快,那间谍就接到上级指示:立即行动! 立即行动?什么行动? 这个嘛,其实是关于抢信用社的行动。 就在不久前,间谍本部为了筹措资金,维持间谍组织资金的运转,也为了制造混乱,扰乱社会治安,制定了抢银行、抢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计划,随即把任务分派给各个间谍小组去执行。 那间谍接到的任务是,抢劫省城郊区的一家信用社。 经过一段时间的踩点侦查,那间谍所领导的间谍小组,摸清了省城郊区的各家信用社的情况,准备近期就对其中一家信用社下手。 现在间谍本部要求那间谍立即行动,那间谍虽然觉得时间太过仓促,还没有做好万全的准备,也只好听命行事。 今天下午,那家信用社门口。 那间谍带着一个手下,以极快的速度把信用社给抢了,然后飞速逃离现场,跳上一辆边三轮摩托车。 此时那辆摩托车上已经坐着一个人,此人是那间谍的另一个手下,此次行动他等在信用社外面,随时准备接应。 看到两个同伙跳上车,他立马启动加速,沿着他们之前就设定好的撤退路线,从容撤离。 按照这个行动进程,此次抢信用社行动原本是可以顺利完成的,可偏偏这伙人里有个人出了差池,以至于行动受阻。 出了差池的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三个人里带头的那个,也就是之前与沈思玥有过交集的那个间谍。 在街道上行驶着的摩托车上,那间谍坐在挎斗里,手里握着枪,目光警惕的观察着周围的情况。 突然,他的眼神一凝,把目光锁定在一个女人身上,眼底燃起了熊熊怒焰。 紧接着,怒不可遏的他举起手里的枪,朝着那女人的方向,接连开了好多枪。 前面的那么多枪,只是打中了那女人身边的一男一女,没打中那女人,那女人的运道不错,死里逃生。 但那女人的运道没能一直好下去,她最终还是死在了那间谍的枪下—— 最后一枪,精准的打在了那女人的太阳穴上,可以说是一枪爆头,足以让她死的不能再死。 看到这一幕,距离那女人不远处的一个中年男人悲痛欲绝,发出了凄厉的嚎叫声:“淑兰,淑兰!” 咦,淑兰? 这个名字…… 呃,那女人该不会是……秦淑兰吧? 没错,那女人正是另一个书中女主,所谓的伟大母亲——秦淑兰。 为什么秦淑兰会出现在这里?她来这里做什么? 这个嘛,说来也巧,秦淑兰此行的目的,和那间谍颇有共通之处。 省城郊区的信用社可不止一家,那间谍为什么不选别家,要选这家信用社,作为自己的行动目标呢? 这是因为在前期的踩点侦查之时,那间谍发现,这家信用社的守卫力量最薄弱。 同样是因为觉得这家信用社的守卫有问题,对其下手的话,容易得手也比较好撤退,秦淑兰一行人选中了这家信用社。 不过,虽然有了一个明确的目标,但他们一行人毕竟刚来省城不久,对这家信用社还不够了解,不敢冒然下手。 于是,午饭过后,秦淑兰与贾忠义、苏文斌以及廖美玉,一行四人亲自前往这家信用社,准备要实地考察一番。 现在已经入秋了,奈何秋老虎很嚣张,白天午后这段时间还是挺热的。 再加上秦淑兰又是个怕热的,还没走到这家信用社,她就热的不行了。 秦淑兰撑不住了,便开始左顾右盼,希望能找个地方歇歇脚,休息一下。 突然,她眼角余光瞥见了什么东西,定睛一瞧,竟是一个鼓鼓囊囊的钱包! 嗨呀,这可真是喜从天降! 秦淑兰大喜过望,立刻跑过去,把那个钱包捡了起来,揣进自己兜里。 没错,秦淑兰丝毫没有拾金不昧的意思,直接把人家的钱包据为己有了。 看到这一幕,秦淑兰的便宜儿子苏文斌不乐意了,也不管这是什么场合、合不合适,在大街上就嚷嚷着见者有份,要求秦淑兰请客吃饭,还说什么这种突如其来的横财很容易招来横祸,得要破财免灾才行,所以秦淑兰必须请客吃饭。 什么请客吃饭?请什么客?吃什么饭?请你妈的客!吃你妈的饭!你要找人请客吃饭,去找你的死鬼妈啊,找我干嘛……秦淑兰气的想破口大骂,但她最终还是忍住了。 么得办法,秦淑兰认为自己以后还有要用到苏文斌的地方,不能现在就和他翻脸,只能强忍着不去怼他,哪怕他是在无理取闹。 秦淑兰努力的扯出了一抹笑容,回了一句“下次一定”,想要把苏文斌糊弄过去。 奈何苏文斌可不好糊弄,他坚持要让秦淑兰现在就请客吃饭。 我都说了下次一定,你怎么还不依不饶的,非要现在就吃饭? 正经的饭,什么时候不能吃? 你这么着急,这是要吃断头饭,担心错过这顿就没下顿了么? 秦淑兰气的要死,可偏偏又拿苏文斌没有办法,只好在心里诅咒他。 诅咒了一会儿,秦淑兰才勉强平复心情,强笑着说:“我们刚吃过午饭没多久,没必要现在就再吃一顿吧……” “不吃饭也行,那就喝点什么。”苏文斌打断了秦淑兰的话,接着他抬手指向了不远处,“喏,那里就不错,我们可以去那里买点喝的。” 秦淑兰顺着苏文斌手指的方向看去,不远处有家供销社,供销社外面挂着个牌子,写着:冰棍,5分1根;雪糕,1毛1根;汽水,2毛1瓶。 事已至此,秦淑兰实在推脱不过,只好把刚捡来的钱包打开,从里面取出八毛钱,让贾忠义买四瓶汽水回来。 苏文斌接过不要钱的汽水,一口气喝干,打了个汽嗝,笑嘻嘻的说:“哈哈,好凉快啊!” 他之所以喝的这么开心,是因为他认为汽水是白送给他的,不喝白不喝,喝到就是赚到。 他不知道的是,所有的馈赠,都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所谓的白送,其实是要付出代价的,而这次的代价,他绝对付不起! 第224章 简直坑死人! 从供销社买走一瓶汽水,需要给两毛钱。 其实,汽水本身只值一毛五,还有五分钱是汽水瓶的押金。 秦淑兰一行四人站在街边的树荫下喝完汽水后,贾忠义拿着空瓶子去供销社退押金,其他三人则留在原地,等他回来。 等待期间,忽然一阵妖风刮来,苏文斌大呼凉快,很快他就真的凉了。 不过还好他在黄泉路上并不寂寞,片刻后廖美玉、秦淑兰就来陪他了。 嘿嘿,大家伙手拉手,一起走。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他们仨前一刻还好好的,下一刻就共赴黄泉了? 这个嘛,很难说得清,哪怕是亲手送他们仨上路的那个间谍,也说不清楚。 那间谍在逃跑的路上,本不该多生事端,毕竟逃跑要紧,不宜节外生枝。 可他看到秦淑兰的第一眼,他便按捺不住心头的无明业火,紧接着就鬼使神差的举起手里的枪,枪口对准了秦淑兰的脑袋。 虽然秦淑兰人品极其低下,死有余辜,但她好歹是书中女主,多少有些主角光环,要想让她死,可没那么容易。 果不其然,有主角光环罩着,受过专业训练、枪法颇为精准的间谍连开数枪,却枪枪打偏,愣是没伤到她一根头发。 就很邪门! 更邪门的是,那间谍看到秦淑兰身边的一男一女相继中枪,秦淑兰本人却安然无恙,顿时眼睛都红了,竟然不顾自己现在是在逃跑的路上,命令手下停车,等车停稳,重新将枪口对准秦淑兰的脑袋。 这个时候,秦淑兰要是机灵些,第一时间想办法躲避对方的追杀,也许还能有一线生机。 可偏偏她就仿佛被雷劈过一样,愣愣的站在原地,像根木桩子似的一动不动。 就她这样,跟活靶子有什么区别?即便有主角光环的保护,也不可能一而再再而三的逃过对方的射击。 这不,一阵密集而精准的射击过后,秦淑兰被一枪打在太阳穴上。 简而言之,就是一枪爆头。 就这样,秦淑兰这个书中女主,所谓的伟大母亲,连抢救的必要都没有,直接被送走了。 但这里有个问题。 人虽然是那间谍亲自送走的,但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一个路人怀有那么深的恨意,非要打死她才肯罢休。 是,他承认,自己一眼就看出,眼前这个路人长得很像那个差点弄瞎自己的小贱人。 他也承认,自己恨死那个小贱人,之前有想过要一枪毙了她。 可是,眼前这个路人和那个小贱人是不是同一个人,他还是分得清的,而且轻重缓急,他也是分得清的。 按理来说,在这个紧要关头,他绝不可能因为一个路人长得像自己的一个仇家,就不管不顾的冲人家下手,而且不依不饶,非要置人家于死地不可。 可他偏偏就是这么做了,明知不妥当,还是这么做了。 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也不知道,就感觉莫名其妙的,就仿佛冥冥中有一股力量驱使着他这么做。 不过好在这种莫名其妙的状态并没有持续很久,送秦淑兰上路之后,他就恢复了正常。 他清醒的意识到,此地不宜久留,必须赶紧撤离此地。 于是,他命令手下赶紧开车离开。 想跑?没门! 贾忠义虽然为人和品性不咋地,但有一说一,他对秦淑兰的感情是真挚的,他是真心爱着这个女人的。 眼见心爱的女人死在自己的面前,而杀她的凶手就要逃跑,贾忠义怎么可能无动于衷? 他当即从腰间掏出手枪,拔枪就射。 值得一提,贾忠义担任民兵教官多年,专门负责训练民兵,其中就包括教授民兵枪法。 虽然他这样做是另有所图,并不是真心要当这个教官,但他的枪法真的很好,绝对没有误人子弟。 以他的枪法,一枪命中瞄准的目标,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但不巧的是,恰在此时,那辆边三轮摩托车又被重新启动了,以至于瞄准的目标发生了偏移。 结果就是,贾忠义一枪下去,打偏了,没打中那间谍,打中了他的一个手下。 那间谍反应很快,马上就举枪反击。 事实证明,论枪法,贾忠义比那间谍更胜一筹。 双方开枪对射,结果,贾忠义毫发无损,那间谍的另一个手下被打中要害,那间谍本人也挂彩了。 虽然只是受了轻伤,但那间谍已经意识到对方的厉害,意识到自己恐怕不是对方的对手。 情况危急,那间谍有心要开着摩托车,火速逃离枪击现场,奈何现在的情况不允许他把车开走。 无奈之下,那间谍只好弃车逃跑。 于是,你追我逃的一幕,就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演。 由于这两个人在人群中窜来窜去,还时不时的开枪对射,不少无辜的路人被子弹打中,一时间场面乱成一团。 沈思源看不下去,闪身进入空间。 一看到沈思源,糖糖就眼睛一亮,蹦蹦跳跳的跑过来,满脸兴奋:“我跟你说,穿越大神被人揍了,听说被揍得生活不能自理……” 沈思源和穿越大神虽然没有见过面,可梁子算是结下了。 说实话,沈思源一直觉得穿越大神就是个混账东西,够混蛋够讨厌,早就想打他一顿了。 听说这货被揍得老惨了,若是平时,沈思源肯定会叉腰大笑,幸灾乐祸的来一句:嗨呀,你小子也有今天啊! 但现在是非常时刻,沈思源哪有心思管穿越大神的破事? “先不说这个!”还没有等糖糖把话说完,沈思源便摆手打断了它的话,“我问你,哪里有枪械弹药、防弹衣之类的东西?” 在糖糖的指点下,沈思源很快就在星际网店上找到相关的卖家,顺利的买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紧接着,沈思源就换了一身装束——脚上穿着战术靴,身上穿着迷彩服,头上套着头套——可以说是全副武装。 不武装不行,虽然沈思源的体质远远超过常人,但她毕竟还是个凡人,还没有练就金钟罩铁布衫的功夫,没达到刀枪不入的境界。 再说的直白些,沈思源功夫再高,也怕枪子。 沈思源不想挨枪子,她始终觉得,自己必须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动手解决目标,所以她花了些时间武装自己。 她满以为这样做,就可保万全,绝不会在关键时刻出岔子。 沈思源不知道的是,星际网店也在穿越大神的权限范围之内。 而穿越大神虽然被揍得生活不能自理,但是出于某种不足为外人道的原因,他“身残志坚”,仍旧致力于搞事情。 沈思源刚才买的那些东西,其实是穿越大神想让她买的,看似很靠谱,实际上这里面很有猫腻,有些简直坑死人! 第225章 失手了? 武装好的沈思源闪身出了空间,准备要对那两个歹徒展开行动。 可她出来一看,惊讶的发现,这条街道上已经没有了那两个歹徒的踪影,只剩下满地狼藉。 人呢? 人都去哪儿了? 人不见了,这可咋整啊? 正当沈思源有些不知所措的时候,她隐约听到“砰”的一声,似乎是枪声,顿时眼睛一亮。 虽然那声音距离有点远,沈思源听不太清楚,但她现在耳力不是一般的好,循着声音找过去,发现声音来自另一条街道。 那条街道上,一个年轻男人在前面拼命的跑,一个中年男人在后面拼命的追。 年轻男人就是杀了秦淑兰的那个间谍,中年男人自然就是秦淑兰的姘头贾忠义。 论枪法,那间谍比不过贾忠义,但论体力,贾忠义可比不过那间谍。 毕竟,贾忠义已经人到中年,身边又有秦淑兰这个半老徐娘,没法脱离低级趣味,平日里都想着保温杯里泡枸杞了,比体力哪能够比得上年轻人呢。 由于贾忠义的体力跟不上那间谍,渐渐的,两个人之间就拉开了距离。 那间谍不由的暗暗庆幸。 更让他庆幸的是,虽然这次的行动因为一些原因有些仓促,但他在行动之前尽可能的部署,特意在撤退路线上选择合适的地点,派人等在那里接应。 现在他所在的位置,距离约定的地点已经很近了,只要他再坚持一下,很快就可以到约定的地点了。 到时候,他就可以和派过去接应的那个手下联手,把跟在他后面穷追不舍的那个家伙给做掉。 想到这里,那间谍精神大振,两脚生风,火速穿过这条街道后,突然身形一转,拐进了一条偏僻的巷道。 贾忠义见状,生怕目标就此逃离,立刻加快脚步,跟着拐进了那条巷道。 看到这一幕,暗暗跟在后面的沈思源,也想要加快脚步追上去。 但问题是,这会儿她全副武装,看上去比劫匪还像劫匪,若是走在街上,引起恐慌是大概率会发生的事。 所以她根本不敢像平常那样窜街走巷,只能飞檐走壁。 而飞檐走壁必须具备一个前提,那就是得有房檐或者墙壁。 可偏偏沈思源在前往那条巷道的路上,碰上了一大块空地。 无奈之下,她只好绕道而行。 沈思源紧赶慢赶,还是来晚了一步。 等到她赶到那条巷道的时候,地上已经横七竖八的躺了好几个人,看样子是凶多吉少了。 其中一个,赫然是之前一直尾随追击的中年男人! 这是什么情况? 这个中年男人不是在追杀那个年轻男人么,怎么追着追着,竟被反杀了? 沈思源一头雾水,一时间她有些搞不清楚状况。 但,居高临下的她清楚的看到,躺在地上的几个人里面,有个人艰难的坐了起来,目光从左扫到右,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片刻后,那个人眼神一凝,猛的扑向了倒在角落里的一个人,焦急的喊道:“组长,组长,你怎么样?你还好吧?” 那个人呼喊的对象,不是别人,正是之前一直被追杀的年轻男人。 不管怎么呼喊,都得不到回应,那个人不禁脸色一变。 他小心翼翼的伸出手,探了探对方的鼻息,脸色顿时难看至极。 略作迟疑,那个人捡起散落在地上的手枪,紧接着站起身来,紧张的四下张望。 片刻之后,他的目光锁定了这条巷道的出口,继而转身向那里跑去,看样子是想要从那里逃跑。 刚才发生了什么,沈思源此时已经差不多猜出来了。 沈思源没猜错的话,刚才中年男人跟在年轻男人的后面,进入了这条巷道,满以为可以取了对方的性命,却不料赔上自己的性命。 原因很简单,年轻男人有同伙,而且他的同伙就埋伏在这条巷道里。 二打一,年轻男人和他的同伙不讲武德,联手对付中年男人,把他给干掉了。 不过,中年男人可不好对付,临死都要拉几个人垫背。 为此,他不顾一切的开枪射击,一时间子弹四处飞射。 结果,子弹不仅击中了巷道里的无辜路人,还击中了年轻男人和他的同伙。 也就是说,年轻男人和他的同伙都遭了殃。 唯一不同的是,年轻男人现在人没了,他的同伙现在人还在,而且准备要逃跑。 想跑? 那可不行! 这货和那个年轻男人是一伙的,刚才他八成是开枪伤人,甚至杀人了,现在他拿着枪离开,难保不会对无辜路人开枪射击。 想到这里,沈思源正要想办法拦住那同伙。 就在此时,这条巷道的出口突然窜出一道身影。 那同伙现在如同惊弓之鸟,一门心思要逃离这里,突然间看到一道身影出现在自己的前方,他惊恐的后退一步。 紧接着,他掏出手枪,枪口直指那道身影。 看到这一幕,沈思源吓的不轻。 不行,不能让这货再对无辜路人下手了,必须立刻阻止他! 抱着这个念头,沈思源当即抄家伙,举起刚买的突击步枪,远远瞄准了那同伙就是一枪。 值得一提的是,沈思源虽然自幼习武,学过诸般武艺,可是她并没有学过枪法。 为了弥补上这一短板,沈思源在选购枪械的时候,特意挑了一把售价最贵的,据说操作极为简单,射击精度很高,傻子都能准确的一枪命中目标的突击步枪。 沈思源满以为自己一枪下去,那同伙这下可就倒下了,再也不能伤害无辜路人。 然而,一声枪响过后,眼前的一幕让她始料未及—— 那同伙毫发无伤,愣了一下,继续开溜。 反倒是那个无辜路人应声倒地,躺平一动不动。 什么情况这是? 我明明瞄准的是歹徒,为啥中枪的却是路人,而且是离歹徒八丈远的路人? 沈思源被这神奇一幕搞懵了,一时间大脑一片空白。 其实,沈思源不是莽撞之人。 作为一个完全不懂枪法的人,她有考虑过开枪射击时,失手伤及无辜的可能性。 为了以防万一,她在挑选配套的子弹时,没有挑选弹量充足,杀伤力巨大的那种,而是专门挑选弹量不足,含有麻醉成分,杀伤力平平,麻醉效果出众的那种。 不为杀敌,只为制敌。 但,杀伤力平平,这不代表伤不了性命。 要是子弹击中要害部位,也是有可能取人性命的。 也就是说,沈思源刚才那一枪,本意是要救下无辜路人,可中间出了差池,导致她救人不成,反倒误伤无辜,甚至误杀无辜! 第226章 来无影去无踪 沈思源本性善良,但善良归善良,她可不是那种一味的心慈手软的人。 今天要是倒在她枪口下的是个作恶多端的歹人,她可以心安理得的接受这个结果。 可结果,偏偏是一个无辜的路人倒在了她的枪口下。 人家没有大碍倒还罢了,可若是自己把人家送走了,那可怎么办? 自己只怕要愧疚终生! 经过短暂的脑子发懵后,沈思源脑海里就剩一个念头: 救人,必须把那个无辜路人救回来! 于是,沈思源不再顾忌这里是公共场所,一个箭步窜了出去,飞快的跑到了那路人的跟前。 离得近了,沈思源发现,那路人是一个长相极为俊美的年轻男人。 此刻的他,面色苍白,双唇紧闭,看上去是那样的脆弱。 沈思源见此不禁有了负罪感,感觉愧对人家。 她深吸一口气,伸出手,颤抖着,小心翼翼的试探人家的鼻息。 下一刻,沈思源如释重负,紧绷的神色,微微一松。 还好,还有气。 不过,没断气,这不代表人家没事。 沈思源不放心,正准备仔细查看那路人的伤势。 就在这时,那路人眼皮微微抖动,似是要醒来。 沈思源见此心里一喜,立刻充满关切的问:“朋友,你还好么?” 那路人艰难的睁开眼睛,眼里满是迷茫与困惑,浑浑噩噩间,他下意识的想要坐起身。 沈思源见他坐起来都困难,便伸出手,想去扶他。 还没等沈思源碰到人家的衣角,就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个黑衣蒙面人,以极快的速度靠近,扯着嗓子叫唤:“喂喂喂,你不要碰他啊!” 沈思源吓了一跳,刚刚伸出的手触电一般收了回来。 一眨眼的工夫,那蒙面人就出现在了沈思源跟前,二话不说,一把捞起地上的路人,然后像扛麻袋一样,把那路人扛在肩上,转身就跑。 事出突然,沈思源不由的愣了愣,等她反应过来,那蒙面人已经扛着那路人,跑到了巷道的出口。 沈思源不明所以,脱口而出:“不、不是,你谁啊,凭什么把人带走啊?” 出于担忧以及歉疚的心理,沈思源立刻追上去,想要把人追回来,好好照看。 眼见沈思源对自己穷追不舍,那蒙面人高声道:“别担心,人没事!这是我的朋友,交给我就行了,你别管了,停停停,别追了!” 沈思源不敢轻信于人,尤其是这种没有以真面目示人的陌生人,她更加不敢轻信。 所以,她并没有因为对方的三言两语就停下来,仍旧追在后面。 眼见沈思源离自己是越来越近了,那蒙面人无奈之下,只好放大招了。 “砰”的一声,不知什么东西掉落在沈思源的前方。 紧接着,大量浓烟升腾,瞬间将她笼罩。 滚滚的浓烟熏得人睁不开眼睛,一时间沈思源连东西南北都分不清,根本没法继续追踪下去。 好不容易有一阵清风吹来,吹散了浓烟,但很可惜,为时已晚,那蒙面人已经不知所踪。 这都什么人啊? 怎么来无影去无踪的? 带着满肚子的困惑与不解,沈思源回到了临时住处。 沈思源独自外出了一天一夜,虽然她临出门前,已经和秦淑娟打过招呼了,但秦淑娟迟迟不见她回来,还是很担心她的安全。 这会儿亲眼看到沈思源安然无恙的回来了,秦淑娟这悬着的心才终于放了下来。 吃晚饭时,秦淑娟见沈思源已经吃的差不多了,立刻开口:“嗯,有两件事,我想听听你的意见。” 沈思源心里头正琢磨着,该怎么收拾她那些仇家,吃饭的时候有些心不在焉。 忽然听见秦淑娟这么说,沈思源侧头一看,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秦淑娟神色很是不安,手不住的绞着衣角,像是在纠结着什么。 沈思源当即收敛发散的思绪,笑着鼓励道:“大姨,有什么事,你只管说。” 得了沈思源的鼓励,秦淑娟精神一振,立刻说了起来。 说来话长,事情还得从今天上午开始说起。 今天上午,满芳草的主治医生廖医生,把秦淑娟叫到办公室。 廖医生也不瞒秦淑娟,直接把满芳草的情况都告诉了秦淑娟。 满芳草的心脏天生就有问题,偏偏又生在这个医疗资源稀缺的年代。 像她这样的病人,能活到十岁以上的,很少很少。 像她状态这么好,还能跑能跳的,更是极少极少。 但,状态好归好,她的心脏仍旧有问题。 平时还好,一旦心脏病发作,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她很有必要接受相关的手术治疗。 但这里有个问题,这种手术不是普通的手术,对医疗条件的要求很高,省军区医院虽然能做,但不保证能做好。 再说的直白些,手术风险很大,满芳草上了手术台后,未必能下来。 廖医生为什么要告诉秦淑娟这些? 答案很简单,他希望秦淑娟考虑清楚,到底要不要让满芳草接受手术治疗。 秦淑娟没啥主见,听了这番话,她整个人都懵了,完全不知道该如何抉择。 好不容易从懵圈状态中回过神来,秦淑娟的第一反应是:这件事得问问沈思源的意见。 说到这里,秦淑娟全神贯注的凝视着沈思源,问道:“这件事你怎么看?” 事关重大,沈思源没有立刻作答。 沉思了许久,她这才开口,缓缓道:“手术肯定是要做的,但不能随随便便的做。目前来看,这手术不能在省军区医院做,得去更好的医院做。所以说,当务之急是找门路,送芳草进更好的医院。” “送芳草进更好的医院?”秦淑娟听到这里,不由的倒吸了一口凉气。 秦淑娟见识有限,省军区医院已经是她认知中最好的医院。 要不是因为一些机缘巧合,她怕是连省军区医院的大门都进不了。 送自家孩子进更好的医院,她从没想过,也不敢想,根本不敢想。 沈思源也知道,在这件事情上,秦淑娟帮不上什么忙,就只能靠自己了。 因此,她直接把事情揽过去:“这件事情就交给我了,大姨你负责照顾芳草就好。” 顿了顿,她问道,“对了,你刚才说有两件事,这是一件,还有一件是什么?” 第227章 要不要相认? 刚才秦淑娟说着说着,就不由自主的开始为自家孩子的安危担心,一时间把其他事给忘了。 这会儿经过沈思源的提醒,秦淑娟这才意识到,自己还没把另一件很重要的事告诉沈思源。 秦淑娟连忙说道:“今天上午我安排好芳草她们的午饭,就去了一趟附近的供销社,给你妈和你妹置办东西。在那里排队买东西的时候,我无意间听到两个人在聊她们的儿女,其中一个人说她的女儿在穷乡僻壤下乡插队,挣到的工分根本养不活自己,她这个当妈的不忍心,只能勒紧裤腰带过日子,省下钱来接济女儿。 “听了这话,我不由的想到若男,想到她也是在穷乡僻壤下乡插队,也是靠着家里的接济勉强度日。想着想着,我灵光一闪,冒出了一个想法……” 说到这里,秦淑娟脸上露出了纠结的表情,一副拿不定主意的模样。 与此同时,坐在对面的沈思源有点懵圈,眼里闪过一丝困惑。 若男是谁? 沈思源认真的思索了片刻,这才反应过来。 哦,原来是自己的便宜大表姐秦若男啊! 沈思源的舅舅秦永丰,和他媳妇程燕梅,一共生了四个孩子:两个女儿以及一对龙凤胎。 秦若男就是两个女儿中的老大。 两年前,秦若男初中毕业。 没通过升学考试的她,想找个工作,却未能如愿。 迫不得已,她只好下乡插队,当个知青。 其实,当知青就当知青吧,对于没有工作的她来说,也不失为一条出路。 奈何她运气实在太差,竟然被分配到了一个穷的要死的小渔村,不得不见天的忍饥挨饿。 沈思源回想着秦若男的个人情况,再看了看秦淑娟的表情,自以为明白了秦淑娟的心思。 于是,沈思源笑着说道:“大姨,你是想顺便买些东西,给若男姐寄过去,对吧?可以呀,没什么不可以的。” 顿了顿,她补充了一句,“该买买,不用心疼钱,因为我现在不差钱。” 现如今,沈思源已经拥有了无限物资空间,根本不缺物资,物资要多少有多少。 这种情况下,赚钱对她来说不是什么难事。 所以说,沈思源没骗秦淑娟,她现在确实不差钱。 既然不差钱,那沈思源在待人接物上,就可以大方一些了。 尤其是亲朋好友,需要帮助时,她愿意提供一些帮助。 能力所及能帮就帮,这是她一直以来奉行的理念。 现在秦若男的处境不怎么好,应该很需要帮助。 虽然沈思源和秦若男不熟,没有直接接触过她,但沈思源和她的家人打过交道,对她的家人印象很不错。 看在她的家人的份上,沈思源愿意接济她一二。 秦淑娟听了沈思源的这番话,脸上露出诧异的表情,愣了愣,她笑着摆摆手:“你误会了,我不是这个意思。” 沈思源一愣,有些奇怪的问道:“不是这个意思,那是什么意思?” 秦淑娟解释道:“刚才我说那番话,不是为了告诉你,我在犹豫要不要接济若男。其实,真正让我犹豫的是,要不要认回若男的小妹这件事。这件事很复杂,很难做决定,我实在拿不定主意,就想听听你的意见。” “认回若男的小妹?”沈思源懵了,根本听不懂秦淑娟这话的意思。 秦淑娟也知道自己这话说的不明不白,很难让人了解。 于是她想了想,重新组织语言,向沈思源解释事情的来龙去脉。 前些日子,秦淑娟帮忙给一个孕妇接生。 那个孕妇难产,情况一度非常危急。 生怕自己挺不过去,那个孕妇就让人把自己的大女儿叫了过来。 那个孕妇的大女儿,一个名叫“章宝如”的小姑娘。 秦淑娟看到那孩子的第一眼,就觉得她有些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但当时秦淑娟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到底在哪里见过。 直到今天突然想到两年没见的秦若男,秦淑娟这才恍然大悟—— 怪不得自己觉得章宝如有些眼熟呢,原来她跟自家大侄女秦若男长得很像! 俗话说,人有相似,物有相同。 全华国有九亿人口,自己见过的人里面,有两个人长得很像,这很正常,并不稀奇。 如果章宝如和秦若男仅仅是长得很像,那秦淑娟不会多想,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可当秦淑娟想起别人有提过,章宝如并不是章家夫妇的亲生女儿时,就没法不多想了。 仔细想想,章宝如的年纪也和自家小侄女很接近…… 思来想去,秦淑娟越来越觉得章宝如很有可能是自家小侄女。 想到这里,秦淑娟心里既忐忑又期待。 短暂的犹豫后,秦淑娟放弃花了半天时间排的队,转而去了孔素珍那里。 因为秦淑娟之前和孔素珍打交道的时候,好像在孔素珍那里见到过章宝如,所以秦淑娟觉得孔素珍可能认识章宝如,便想去孔素珍那里碰碰运气。 秦淑娟的运气不错,孔素珍非但认识章宝如,还和她同住在一个大院多年,对她的情况颇为了解。 得益于此,在孔素珍那里,秦淑娟如愿打听到了章宝如的消息。 听完这些消息,秦淑娟忍不住心中一阵狂喜,她几乎可以肯定,章宝如就是她失踪多年的小侄女,恨不得立刻就去把小侄女认回来。 但狂喜过后,冷静下来,她就开始犹豫了,犹豫要不要认回小侄女。 一方面,她当然想要同心心念念的小侄女相认。 但另一方面,她又担心这样对小侄女不好。 据说,小侄女现在的养父母对她很好,可以说待她如珠如宝,一点都不比亲生父母差。 再者,论家庭条件,养父母比起亲生父母,可是要好太多了。 要是小侄女继续跟着养父母,在养父母的帮衬下,应该会有一个很灿烂的前程。 可要是自己和小侄女相认后,小侄女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前途那可就……堪忧啊。 不说别人,就说小侄女的两个姐姐。 一个在穷乡僻壤当知青,日子过得苦哈哈。 一个家里蹲,日子也好不到哪里去。 想到这里,秦淑娟没法不犹豫。 到底要不要认回小侄女,秦淑娟难以抉择,只好征询沈思源的意见。 第228章 倒霉到家 听完秦淑娟解释的沈思源,神色有些古怪,她看着秦淑娟,疑惑道:“你纠结了半天,就是在纠结这件事?” 她说着,脸上露出不赞同的神色,“大姨,你虽然是小表妹的姨母,是她的亲人,但你到底不是她的亲生母亲,到底是和她隔了一层。这件事就应该交给她的亲生父母才是,轮不到你来操心。听我的,咱们先别管这件事了,等回了老家,再把小表妹的消息告诉舅舅舅母,到时候,舅舅舅母自然会做出决断的。” 沈思源都没有见过章宝如,说实话,她对这个所谓的小表妹,根本就没什么感情。 再者,沈思源最近有很多事要忙,在这当口,她可不希望节外生枝。 因此,她主张把事情推给秦永丰夫妇去做。 “先别管吗?”秦淑娟有些迟疑,“这样会不会不太好啊?” 沈思源一声叹息:“大姨,有些事情,外人帮忙,很有可能越帮越忙。在这件事情上,咱们算是外人,作为外人,不宜过多干涉,还是交给当事人私下里解决吧。” 秦淑娟耳根子软,听到沈思源如此苦口婆心的劝说,她缓缓点头:“行吧,那这件事我暂时就不管了。” 见秦淑娟没有固执己见不听劝告,沈思源欣慰的点了点头。 突然,沈思源想到了什么,凝视着秦淑娟,郑重其事的叮嘱道:“大姨,小表妹的身世,你自己知道就行,暂时不要声张,让别人知道,明白吗?” 秦淑娟听了这话,神色有些尴尬。 “嗯?”沈思源看到秦淑娟的表情,不由的心里“咯噔”一下,惊讶的看着秦淑娟,“不是吧不是吧,这才过去多久,你就把小表妹的身世给说出去了?”你的嘴怎么就没个把门的呢? 秦淑娟不禁老脸一红,连忙弱弱的解释:“那个,我不是故意说出去的。事情是这样的,我从你孔阿姨那里听说了那孩子的来历,就知道她八成就是我的亲侄女。当时我实在是太高兴了,就忘了旁边还有别人,感慨了一句‘老天有眼,总算是找到了那孩子的下落’。 “本来,你孔阿姨就很奇怪,我为什么要打听那孩子的下落。听了我的感慨,她就更奇怪了。于是她就问我,和那孩子到底是什么关系?我这个人,你也懂的,脑子转的很慢。一时间我根本编不出另一套说辞,只好对你孔阿姨实话实说。” 秦淑娟说到这里,顿了顿,补充道,“不过你放心,我特意叮嘱过你孔阿姨,不要把那孩子的身世说出去。你孔阿姨是知道轻重的,她肯定不会乱说话的。” 沈思源闻言,低着头沉思半晌,忽然想到了什么,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片刻之后,沈思源突然来了一句:“大姨,你明天领我去见孔阿姨,我有话要和她说。” “什么话?”秦淑娟很好奇。 沈思源正要给秦淑娟解释,这时,一阵困意袭来,她忍不住打了好几个哈欠。 么得办法,过去的一天一夜里,沈思源忙着搞事情,几乎没合眼,饶是她身体素质远超常人,还有灵泉水可以补充体力,她也有些撑不住了,忍不住要睡一觉。 秦淑娟不晓得过去的一天一夜里,沈思源都干了些什么,但她能看得出来,沈思源现在很累,很需要休息。 于是,她也不刨根问底了,立刻催促着沈思源赶紧洗漱,早点睡。 沈思源一门心思要搞事情,原本打算躺床上眯一会儿,半夜起来搞事情。 可谁知道,她一沾枕头就睡着了,睡得可沉可沉了,估计地震来了,也震不醒她。 这边沈思源呼呼大睡,睡得正香。 那边沈思玥惶惶不安,彻夜难眠。 今天下午,沈思玥路遇两个滥杀无辜的歹徒。 为了保命,她怂恿在场的学生奋勇上前,赤手空拳的对付持有枪械的歹徒。 就这样,做事毫无底线的她,踩着孩子们的鲜血,顺利脱离了险境,平安回到了家中。 虽然平安归家,但沈思玥还是觉得很委屈,觉得自己承受了这个身份不该承受的对待。 作为书中女主,沈思玥想当然的认为,自己理应得到善待,即便倒霉,也该有个限度。 今天自己出门在外,差点死于非命,已经够倒霉的了。 现在自己好不容易活着回来了,总不可能接着倒霉吧? 真要那么倒霉,那岂不是倒霉到家? 自己可是书中女主,怎么可能倒霉到这种程度? 不可能,完全不可能! 然而,事实证明,沈思玥确实可能倒霉到家。 刚回到家,沈思玥就得知了一个不好的消息。 昨晚自己潜入张桂香家,尝试寻找密信无果后,便想要一把火烧掉张桂香家,可结果那把火烧到一半就被人给灭了,张桂香家并没被烧掉。 放火计划失败,这就够让沈思玥头痛了。 更让她头痛的是,她以为自己很机智,以为自己放火的方式很隐蔽,别人不可能看出里面的玄机,不料有人火眼金睛,很快就看出这场火灾很有问题。 今天上午,孙桂香一家经人提醒,意识到自家遭受的这场火灾,并非意外失火,而是有人故意放火,便把保卫科的人给请了过来,希望他们能找出那个放火的人。 沈思玥虽然已经穿越了好几年,但她对这个物资极度匮乏的年代一直有抵触情绪,她的思维还停留在那个物欲横流的前世。 在她的认知中,这个年代保卫科的人,就相当于前世的保安。 当她得知江宁一钢的治安事务都由保卫科的人来负责时,差点笑出声。 保安顶多看一看大门,负责治安事务,他们能行吗?这不是瞎胡闹吗? 正是因为轻视保卫科的人,沈思玥才会潜入张桂香家,先是四处翻找密信,没找到密信就留下定时点火装置,存心要一把火烧掉张桂香家,根本不管这里是人口众多的聚居地,一把火下去,会造成多严重的后果,行事可以说是毫无顾忌。 但事实是,这个年代保卫科的人在业务能力方面,可比前世的保安强太多了。 尤其是保卫科的科长郑洪生,他的业务能力相当出色,对于案发现场的调查,非常的缜密细致,任何一丝细微的疑点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第229章 狭路相逢 经过一番调查,郑洪生在张桂香家的窗台上,发现了攀爬的痕迹以及半个脚印。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郑洪生发现,出现在案发现场的“蚊香盘”看似平平无奇,实则很不寻常——无论是材质还是做工,都不像是华国的。 不是华国的,那会是哪里的? 在这个敌特猖獗的年代,郑洪生有理由怀疑,这东西是敌特从别处弄来的,这场火灾是敌特在搞事情。 虽然郑洪生想不明白,张桂香一家人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平头百姓,家里连一个小干部都没有,敌特为什么要选择这样一户人家下手。 但,不明白归不明白,郑洪生还是选择在第一时间,向上汇报这件事。 江宁一钢是国家重点单位,承担着不少重要项目,一旦被敌特破坏,后果不堪设想。 正因如此,上面听闻江宁一钢疑似有敌特活动,对此事很是重视。 为了将此事彻查到底,上面派出了一个极为出色的反谍高手,指导郑洪生等人查案。 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郑洪生当即带着人,对包括家属区在内的整个江宁一钢,进行了一次声势浩大的大排查。 这一次大排查,主要针对的是,身材矮小、脚掌纤细的年轻人。 不管是男是女,只要是在这个范围之内的,都是重点排查对象。 这其中,谁要是拿不出证据,证明出事时自己不在案发现场,就要被请进局子里喝茶了。 这个排查标准,可以说是为沈思玥量身定做的,毫无疑问,她也是重点排查对象。 要不是不少人都证明,出事之前沈思玥就已经离开了家属区,那估计这会儿她已经坐在局子里喝茶了。 换句话说,沈思玥凭借着“不在场证明”,逃过了法网。 搁在以前,沈思玥肯定会感到庆幸,庆幸自己足够机智,灵机一动,用系统出品的定时点火装置,为自己制造了强有力的不在场证明,洗清了自己的嫌疑。 可是现在,沈思玥庆幸不起来了。 因为她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保卫科的人绝非泛泛之辈,他们的业务能力远比自己想象的强。 沈思玥现在能逃脱法网,无非是因为别人还没发现那个“蚊香盘”,其实是定时点火装置。 可问题是,现在发现不了,不代表以后也发现不了。 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保卫科的人追查下去,是很有可能发现那个“蚊香盘”里的玄机的。 而一旦发现,沈思玥那所谓的不在场证明可就不成立了。 到那时,沈思玥就不免要去局子里坐一坐了。 即便是在监控遍地的几十年后,也存在着“大记忆恢复术”,何况是在这个年代? 沈思玥自觉不是什么硬骨头,她不确定自己坐进审讯室里后,能不能扛得住审讯人员的各种“小提醒”。 一想到那些传说中的审讯手段,沈思玥不由的惊出一身冷汗。 不行,自己可不能够留在这里坐以待毙! 跑,趁着还没有东窗事发,自己得赶紧跑! 沈思玥越想越害怕,恨不得连夜扛着火车跑路。 但是不行,这个年代严格控制人口流动,正常情况下,普通人是不可能说走就走的。 沈思玥思来想去,最终还是决定去找江向红帮忙。 于是,沈思玥觉也不睡了,收拾行李,连夜跑路。 值得一提的是,沈思玥收拾行李时,顺便把家里的积蓄也收拾进了自己的行李。 不得不说,沈思玥家很会攒钱,这个年代,他们家的积蓄竟然能超过一千块钱! 这么大一笔钱,放在一个铁制的饼干盒子里,直接被沈思玥给偷偷拿走了。 虽然是偷拿,但沈思玥拿得心安理得。 因为在她看来,家里的积蓄几乎都是她想办法挣回来的,四舍五入就是她的钱。 自己的钱自己拿走,天经地义,合情合理。 收拾好行李,沈思玥就包袱款款的上路了。 在前往江向红那里的途中,沈思玥没敢走大路,尽挑偏僻的小路走。 走着走着,沈思玥拐进了一条小巷子里。 突然,沈思玥猛的停下脚步,直直的盯着前方,整个人都僵住了。 怎么回事,她怎么会在这里?! 短暂的错愕、失神之后,沈思玥二话不说,转身就跑。 可没跑几步,她就再次停下了脚步。 原因很简单,刚刚还空无一人的巷口,现在竟然有两个彪形大汉,一左一右的把守着。 “沈思玥,你跑啊,你不是很会跑吗?接着跑啊,怎么不跑了?”一道阴恻恻的声音,从沈思玥身后传来。 一听这个声音,沈思玥不由的浑身一颤。 犹豫一下,沈思玥牙一咬心一横,转过身来,可怜巴巴的看向前方不远处的林嘉真:“林小姐,对不起,我错了,我在这里,为我的错误,再次向您道歉。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就饶了我吧。” 沈思玥嘴里说着求饶的话,心里却在破口大骂,咒骂林嘉真的得理不饶人,咒骂她这个残花败柳怎么还有脸活着,怎么还不去死。 是的,沈思玥恨透了咄咄逼人的林嘉真,恨不得现在就扑上去,咬死她。 然而,现在的情况不允许她这么做。 现在,林嘉真身后站着一大帮彪悍强壮的男人,在加上守在巷口的那两个,可谓是兵强马壮,人多势众。 反观沈思玥,她就只有一个人,势单力薄。 即便沈思玥手里还有小半瓶防狼喷雾,可以充当武器,也抵挡不住这么多人的围攻。 这种情况下,沈思玥上前找林嘉真的麻烦,最后倒霉的肯定不会是林嘉真,只会是沈思玥自己。 形势比人强,沈思玥只好按捺住心里的恨意,放低姿态,向林嘉真求饶。 几步之外,看到沈思玥这副低眉顺眼的模样,林嘉真笑了,但笑意并没有到达眼底。 “向我道歉?”林嘉真挑了挑眉,似笑非笑的说,“我听说,前些日子,你在公园里学骑自行车,刚学会一点皮毛,就开始在公园里横冲直撞,结果狠狠撞到了路边的小乞丐,然后和人家一起倒下了。明明是你的错,人家什么错都没有,你却倒打一耙,怪人家走路不长眼睛,勒令人家道歉。 “那小乞丐生怕事情闹大了,自己会倒霉,便忍气吞声的向你道歉。人家按照你的要求道歉了,你就该放过人家,不是么?可你是怎么做的?你来了一句‘如果道歉有用,还要警察干嘛’,然后揪着人家的头发,把人拽到收容所,让江向红帮你把人关进了收容所的小黑屋。 “小黑屋那里,根本就不是人待的地方,再加上有江向红的‘特殊关照’,正常人都未必能活着离开,何况是瘦弱不堪,有伤在身的小乞丐。没过多久,那小乞丐就竖着进去,横着出来了。 “你一个觉得道歉无用的人,现在向我道歉,存的是什么心?你这不是明摆着把我当傻子,糊弄我吗?事到如今,你还不老实,还想着糊弄人,简直胆大包天,不知死活!” 说到这里,林嘉真扭头看向身后的一个壮汉,命令道,“阿彪,给我打,狠狠的打,打到她老实为止!” 第230章 不是冤家不聚头 眼见那壮汉一挥手,领着他的兄弟们,摩拳擦掌的围了过来,沈思玥两股战战,都快吓尿了。 沈思玥深吸一口气,强自镇定,色厉内荏的喝道:“林嘉真,你怎么答应我干娘的?你敢动我,就不怕我干娘找你算账?!” 沈思玥口中的干娘,其实就是江向红。 碍于种种原因,直到现在,沈鸿达和江向红都还没有正式相认,公开承认他们俩是亲兄妹。 因此,沈思玥在外人面前,不能明说江向红是自己的姑母,只能谎称她是自己的干娘。 “我会怕江向红找我算账?”林嘉真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咯咯咯”的笑个不停。 笑够了,她这才继续往下说,“江向红这会儿人都已经凉了,她还怎么找我算账?化作厉鬼来找我算账吗?哼,以前她活着的时候,我都不怕她,现在她成了死鬼,我就更不会怕她了。” 林嘉真这话,听在沈思玥耳中,宛如晴天霹雳,劈的她浑身发颤,劈的她目瞪口呆,半晌无声。 林嘉真很喜欢看到沈思玥这副失魂落魄的的模样,很想再欣赏一会儿,于是她挥手示意手下先不要动手。 过了半晌,沈思玥回过神来,心里涌起了不祥的预感,颤抖着开口:“我干娘……她怎么了?” “还能怎么了?死了呗。”林嘉真嘴角上扬,盯着沈思玥,语气缓慢,一字一顿的说,“江向红死了,你最大的靠山江向红死了,死的不能再死了。” “我不信,你骗我!”沈思玥无法接受这个消息,朝着林嘉真大吼大叫。 “我骗你?”林嘉真斜睨沈思玥,用看傻子似的目光看她,“俗话说,不看僧面看佛面。要是江向红还活着,就算不看她的面子,看在她婆家的面子上,我也不会兴师动众的来收拾你,不是么?这么简单的道理,你竟然想不明白,还觉得我在骗你。呵呵,你就是个猪脑子,长了脑子和没长一样。” 林嘉真确实没有骗沈思玥,江向红是真的死了,而且她不是死在别人手里,正是死在林嘉真手里。 原来,林嘉真虽然不怕江向红,却很忌惮江向红背后的魏家。 为了沈思玥,江向红一再用魏家的名义,向林嘉真施压。 江向红这么做,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住了林嘉真,但与此同时,也让林嘉真从此记恨上她。 林嘉真恨不得将江向红除之而后快,却苦于没有机会。 昨天晚上,心里满是恨意和怒火的林嘉真,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于是,她索性不睡了,半夜出门,准备去找陆浩然。 陆浩然无疑是喜欢林嘉真的,要不然他怎么可能会帮林嘉真教训沈思玥? 但,林嘉真能明显的察觉到,自从自己被那帮禽兽轮番欺负之后,陆浩然对自己的态度就发生了变化,开始有意无意的回避疏远自己。 最关键的是,昔日对自己百依百顺,言听计从的陆浩然,如今对自己敷衍了事,不再把自己的话当回事。 自己求他帮忙弄死沈思玥,求了他那么多次,每次他都“嗯嗯啊啊”的随口敷衍,根本就不肯付诸行动。 没错,沈思玥有江向红护着,而江向红的背后是魏家,魏家确实有权有势,很不好惹。 可是,陆家也不是普通人家,也很不好惹,不是么? 陆家对上魏家,未必会处于下风。 要是陆浩然真心喜欢自己,他完全可以冒着得罪魏家的风险,无视江向红的警告,弄死沈思玥那个贱人。 可是实际上,陆浩然并没有这么做。 由此可见,陆浩然并没有多么喜欢自己。 想明白这点后,林嘉真心里不免有了芥蒂,对陆浩然的态度也逐渐起了变化。 远的不说,就说最近,林嘉真已经连续好几天没有去找陆浩然了。 林嘉真不想再依靠陆浩然,她想要凭借自己的力量,亲手为自己报仇雪恨。 奈何理想很美好,现实却很残酷。 失去了陆浩然的帮扶,任凭林嘉真再怎么折腾,也没能解决掉沈思玥以及江向红。 有仇不能报,只能任由仇人继续蹦跶,这滋味实在是太难受了! 可以说,这些日子,林嘉真每一天都是在痛苦的煎熬中度过的,简直是度日如年。 苦苦煎熬了这么多天,林嘉真终于认清了现实,那就是自己是不可能凭一己之力干掉沈思玥和江向红的,要想干掉那两个贱人,还得指望陆浩然。 抱着这样的心思,林嘉真强忍着心里的不爽,主动去找陆浩然。 这世上的事还真是无巧不成书。 林嘉真走在路上,心里正琢磨着,自己该怎么做,才能哄着陆浩然把那两个贱人弄死,就看到前方不远处,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 定睛一瞧,哟呵,竟然是江向红!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不是冤家不聚头”吧。 此时的江向红,没了高门儿媳的高高在上,只有疯婆子似的惊慌失措。 也不知道江向红经历了什么,此时的她,一边踉踉跄跄的向前跑,一边表情惊恐的回头看。 她这样子,真像有鬼在后面穷追不舍,要她的命。 因为过度惊吓,江向红魂不守舍,压根没注意到林嘉真。 反观林嘉真,她屏息凝神,默默观察,将江向红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 眼见江向红距离自己越来越近,林嘉真心思一动,一个闪身,迅速躲进了漆黑的角落里。 接下来,林嘉真就无声无息的跟在江向红身后。 途经一条小河时,林嘉真看看那条小河,又看看江向红,眼神中射出一丝凶光。 没过多久,林嘉真看准时机,举起半路上捡来的木棍,一棍子打在江向红的后脑勺上。 紧接着,趁着江向红眼冒金星,头晕眼花之际,林嘉真一脚将她踹下了河。 江向红其实是会游泳的,而且游的不错,搁在平时,她落水之后,肯定能很快就游上岸。 可是今天,她落水之后,也不知道她这到底是倒了什么惊天血霉,竟然双手双脚同时抽筋。 导致的结果就是,她连挣扎都没能挣扎一下,就直接一沉到底了。 林嘉真站在河边冷眼旁观半天,确认江向红已经死透了,这才继续赶去陆浩然那里。 一见到陆浩然,林嘉真就扑上去,紧紧搂住他的腰,一边嘤嘤嘤的哭,一边诉说着自己有多么想念他。 说着说着,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两个人就双双倒在了床上,开始滚床单。 第231章 尝试自救 滚床单的细节,这里便不赘述了。 总之,滚床单结束后,陆浩然就被林嘉真说服了,答应帮她解决掉沈思玥。 于是,就有了林嘉真带着一大帮人围堵沈思玥的这一幕。 现如今沈思玥没有了江向红的庇护,林嘉真对她不再有所顾忌。 戏弄了沈思玥一会儿,林嘉真玩腻了,便命令手下上前教训沈思玥,教训到她彻底老实为止。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不老实的沈思玥才会彻底老实下来呢? 生活不能自理么? 不,在林嘉真看来,只有把沈思玥送去阴曹地府,才能让她彻底老实下来。 毕竟,死人是最老实的。 换句话说,林嘉真的命令其实是:打死为止。 尽管林嘉真没有明说,但沈思玥分明看到她眼中透出冷冷的杀意。 生死关头,沈思玥紧紧握住最后的救命稻草——小半瓶防狼喷雾。 这个时候,沈思玥无比后悔,后悔自己平日里没有行善积德,积攒一些功德,获取一些气运。 哪怕是扶起摔倒的老奶奶,这么简单的善举,沈思玥只要做过一件,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一丁点气运都没有,连一点用来防身的东西都兑换不出来。 亲眼见到一大帮凶神恶煞的壮汉围了过来,沈思玥双眼瞪的滚圆,眼眶里的瞳孔在颤动。 这一瞬间,惊恐,愤怒,怨恨,委屈,无力,不甘……种种情绪翻涌上来,充斥了沈思玥的胸膛。 我可是书中女主,书中世界的真命天女! 临了,竟要以这么悲催的方式收场吗?! 沈思玥不甘心,实在不甘心,流下的泪水中充满了不甘。 不行,我不能就这样狗带,我必须想办法自救……沈思玥不愿就此死去,竭尽全力的尝试自救。 突然,沈思玥灵机一动,有了一个主意。 “我这里有一个盒子,盒子里装着一千多块钱!”沈思玥大喊一声。 一千多块钱?! 这个金额,实在太大。 即便是家境颇为优越的林嘉真,听了这话,也是心动不已,眼里精光闪烁。 那些壮汉就更不用说了,他们的眼睛都死死的盯着沈思玥随身携带的包袱,一个个的,目光里都充满了贪婪。 看到在场众人的反应,沈思玥心里冷笑,表面依旧是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 她凝视着林嘉真,满脸哀求的说:“林小姐,我的家庭情况,想必您很清楚。我虽然有个弟弟,但他实在不成器。我要是死了,我父母怕是会落得个无人赡养的下场。这一千多块钱,我送您五百,剩下的钱,我想留给我父母当棺材本,麻烦您帮我转交给我父母,好不好?” 沈思玥的这番说辞,可以说是漏洞百出,根本就经不起推敲。 只要林嘉真静下心来,仔细想想,就会明白沈思玥是在胡说八道。 奈何财帛动人心,这个时候的林嘉真,满脑子都是“天降横财”四个字,根本想不到其他。 林嘉真语气有些急促,命令道:“赶紧的,把钱交出来!” 沈思玥很老实,二话不说,立刻从随身携带的包袱里取出一个饼干盒子,然后双手递给林嘉真,语气很诚恳的央求道:“林小姐,一切就拜托您了。” 林嘉真没有答话,接过盒子一看,有零有整,仔细的数了数,总共是一千二百七十三元五角三分。 略作思考后,林嘉真收起一千块钱,剩下的钱,则交给那个叫阿彪的壮汉,让他拿去给兄弟们分一分。 亲眼见到在场众人分赃完毕,沈思玥眼里闪过一丝诡异的光芒,嘴上弱弱的提醒道:“那个,这里面有一部分钱,是我父母的棺材本……” “什么你父母的棺材本?这明明是我们的钱!”林嘉真打断了沈思玥的话,脸上露出了嘲讽的笑容,“你把钱塞进了别人兜里,还想从别人兜里掏出来?想什么呢你?蠢死了,你果真是猪脑子!” 沈思玥愣愣的看着林嘉真,露出泫然欲泣的模样:“可是,可是……” “别可是了!”林嘉真再次打断沈思玥的话,疾言厉色的斥责道,“拿你点钱是给你脸,还敢叽叽歪歪的,你这是给脸不要脸!” 似乎是因为林嘉真的话语越来越严厉,此时的沈思玥就像一只鹌鹑,浑身瑟瑟发抖,清丽的脸庞上布满惶恐和不安,看上去可怜极了。 林嘉真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她还没坏到极点,多少有些底线,至少她懂得拿人手软的道理。 拿了沈思玥的钱,林嘉真不好意思把事情做的太绝。 于是,她吩咐那个叫阿彪的壮汉:“把她拖到附近的小树林里,给她个痛快,然后把她埋了。” 管杀还管埋,林嘉真自觉对沈思玥已经仁至义尽。 所以,当沈思玥被强行拖去附近的小树林时,林嘉真心安理得的抚摸着从沈思玥那里拿来的钱。 殊不知,沈思玥的钱可不是这么好拿的。 *** 转眼就到了第二天。 晨光从窗外照进来,照在沈思源身上。 沈思源一觉睡到天亮,抱着薄被在床上打了个滚,这才打着哈欠,从床上坐起身。 正准备伸个懒腰的沈思源,忽然僵住,愣在原地不动了。 几秒后,沈思源懊恼的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 不好,睡过头了! 此时的沈思源,无比懊恼,懊恼自己太过贪睡,昨天半夜没有起来,耽误了自己搞事情的大业。 也不知道沈思玥昨天回没回家,昨天半夜应该夜探沈思玥家的……沈思源心里嘀咕着。 虽然沈思源很想去沈思玥家一探究竟,但她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只好暂时放下这件事。 上午,沈思源跟着秦淑娟,去找孔素珍。 沈思源此行的目的,是为了向孔素珍郑重拜托一件事。 原来,沈思源想送满芳草去更好的医院,接受更好的治疗,可是苦于没有门路。 沈思源左思右想,忽然想到孔素珍在医院这方面应该有门路,便想请她帮忙做一些牵线搭桥的事情。 当然了,沈思源肯定是不会让孔素珍白帮忙的,作为回报,她会赠予孔素珍一些珍贵药材——珍贵药材,这正是孔素珍急需的东西。 沈思源找孔素珍帮忙,与其说是求助,不如说是各取所需。 沈思源有理由相信,孔素珍会答应的。 第232章 晴天霹雳 果不其然,听了沈思源的话,孔素珍瞬间没有了平日里的矜持,不禁眼睛一亮,很痛快的答应了下来。 事情谈妥,沈思源还要忙着去搞事情,便婉拒了孔素珍的留饭,和秦淑娟一起告辞离开。 没想到的是,沈思源和秦淑娟刚刚从孔素珍家的大门出来,就听到不远处有人大声呼救:“救命,救命啊……” 沈思源和秦淑娟都是热心肠的人,听到这声音,二话不说,立即循着声音,赶了过去。 到了地方,沈思源一看现场,就马上猜出了事情的大概。 两个小朋友凑在一起啃鸡爪。 啃着啃着,其中一个小朋友的喉咙被鸡骨头卡住了。 咽又咽不下去,吐又吐不出来,鸡骨头堵在嗓子眼里,让他窒息到瘫倒在地,双腿乱蹬。 另一个小朋友眼见小伙伴情况危急,有心要救小伙伴,却不知该如何是好,情急之下,只好大声呼救。 异物堵塞呼吸道是吧? 那没什么好说的了,直接海姆立克急救法啊! 沈思源立即开始用前世掌握的急救法,对那小朋友展开急救。 这已经不是沈思源第一次用这种方法救人了,熟能生巧,她很快就将那小朋友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不过,虽然那小朋友没有了性命之忧,但是他脸色苍白,瞧起来病恹恹的。 见状,沈思源考虑一下,小心翼翼的给他喂了一些灵泉水,看到他的状况大为好转,这才松了口气。 另一个小朋友一直密切关注着小伙伴的情况,看到这里,也松了口气。 直到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的手依旧在微微发抖,自己的后背早就已经湿透了。 回忆起刚才那惊险的一幕,他心里不禁涌起一阵后怕。 越想越害怕,刚才一直强忍着没哭的他,此时再也忍不住,“哇”的哭了出来。 这孩子是个心思细腻的,一边哭,一边还不忘询问小伙伴的救命恩人:“姐姐,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待会儿我告诉小明的家里人,让他们亲自登门拜访,感谢你的救命之恩。” 登门拜访?大可不必……沈思源本能的排斥这一做法。 要知道,无论是海姆立克急救法,还是灵泉水,都不是这个年代可以随便接触到的。 刚才沈思源救人的细节,没人追究倒还罢了,要是有人追究,沈思源可不好解释啊。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沈思源没有回答那孩子的话,只是朝他友好的笑了笑。 紧接着,沈思源二话不说,就拉着秦淑娟跑了。 嗯,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沈思源不知道的是,尽管她跑的很快,但她还是晚了一步,她远去的身影还是落入了有心人的眼中。 就在不久前,一直忙于工作的顾嘉维,总算是抽出了一点时间来,可以过来探望他的小侄子。 说起来很巧,他的小侄子,不是别人,正是之前和满芳草在深谷里患难与共过的顾明敏。 换句话说,孔素珍就是顾嘉维的嫂子,顾嘉维要去的就是孔素珍家。 顾嘉维刚走到孔素珍家的大门口,还没来得及敲门,就听到了孩子哇哇大哭的声音。 顾嘉维是个热心肠的,担心孩子遇到危险,便立刻循着声音,找了过去。 到了那里,顾嘉维第一眼看到的是,一道渐行渐远的身影。 顾嘉维记性很好,他不记得自己以前有见过那道身影。 但,见到那道身影的一刹那,他竟有种莫名的熟悉。 紧接着,顾嘉维内心深处涌起强烈的冲动,追寻那道身影的冲动,随即本能的做出相应的动作——大步向着那道身影走去。 可就在这时,碧空如洗、万里无云的天空中,一道惊雷劈下,直直劈中顾嘉维正前方的空地上。 这是什么情况? 晴天霹雳? 平地起惊雷? 事出突然,顾嘉维整个人都茫然了,难以置信的看着那块被雷劈过的空地。 等到他好不容易回过神来,那道身影早已不知所踪。 *** 下午,沈思源独自一人,来到了沈思玥家所在的江宁一钢。 今天和昨天相比,江宁一钢的安保力量明显加强了许多,光是正门,就多了不少守卫人员。 因为守卫森严,沈思源无法像昨天那样蒙混过关。 就在沈思源琢磨着要不要另辟蹊径,翻墙进去的时候,她意外看到了王明珍母女。 在王明珍母女的帮助下,沈思源顺利混进了江宁一钢。 沈思源从王明珍口中得知,最近江宁一钢在搞大排查,排查可疑人员。 在这种大环境下,沈思源这个生面孔,在这里四处转悠,找人打听情况的话,很容易引起怀疑。 为了不给自己招惹不必要的麻烦,沈思源临时改变主意,取消了打听沈思玥家近况的计划。 尽管计划没能实现,但沈思源今天这一趟也没有白来。 王明珍告诉沈思源,她有个朋友前些日子去大西北出差,这一两天就能回来,届时她那朋友将会给她带回一些有用的消息,这其中,就包括了关于秦淑华母女的消息。 虽然沈思源和秦淑华母女素未谋面,她本人对这个便宜娘和这个便宜妹妹并不是很上心。 但看在沈思宸和秦淑娟的份上,她不可能对她们母女的事无动于衷。 于是,沈思源和王明珍约好,明后天再过来一趟,向她打听相关消息。 沈思源告辞离开王明珍家之后,没有直接回临时住处,而是去了一趟秦佩茹那所谓的亲戚家。 秦佩茹那所谓的亲戚家不同于沈思玥家,那里足够偏僻,也足够人烟稀少,环境相对的封闭。 所以,沈思源敢在傍晚时分,天还没有全黑的时候,就直接翻墙进去,一探究竟。 沈思源原以为会在那里见到秦佩茹,乃至沈思玥等人,没想到院子空荡荡的,屋子里面也空荡荡的,整座宅院空无一人。 都这个点了,秦佩茹怎么还没回来? 沈思源心里泛起疑惑,隐隐觉得情况有些不对劲。 突然,沈思源心里一动,一个猜测出现在她心头。 第233章 互生情愫 为了验证这个猜测,沈思源迅速把整座宅院翻看了一遍。 结果正如她所猜测的那样,整座宅院里,应季的衣服以及值钱的东西都不见了。 再一看灶台,冷锅冷灶旁,散落着一些蔫了吧唧的蔬菜,看样子灶台至少有一段时间没人用了。 种种迹象都表明,秦佩茹跑了,而且已经跑了有一段时间了。 那么问题来了,秦佩茹跑哪里去了? 如果秦佩茹跑回老家了,那没关系,沈思源大可以回去找她算账。 然而,沈思源的直觉告诉她,事情没有那么简单,秦佩茹大概率跑去了别处。 想到这个可能,沈思源就觉得憋屈的厉害,差点就要骂娘。 自己为了给原主报仇,做了无数的准备工作,可以说是煞费苦心。 可没有想到,原主的那些个仇家,一个个的,都不见了踪影。 秦佩茹、秦淑兰、苏文斌……这些个混账东西,都死哪去了,为什么我总是找不到人呢? 有没有搞错啊,我的运气也太差了吧。 该死,这特么究竟是什么见鬼的运气? 沈思源一边在心里骂骂咧咧,一边蹑手蹑脚的离开了那座宅院。 来都来了,沈思源正寻思着要不要去一趟对面的姜文芳家,探望一下任冬生兄妹。 就在这时,耳力惊人的沈思源,听到附近的树林里传来了细微的动静。 树林里有人! 沈思源疑心秦佩茹藏在那里,便连忙赶了过去。 “咦,怎么是你们?” 树林深处,沈思源没看到秦佩茹,只看到李建设和姜文芳两个人。 这两个人本来面对面站着,在低声交谈着什么。 沈思源突然来了这么一嗓子,这可把他俩给吓坏了。 隔了好一会儿,呆若木鸡的他俩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 紧接着,他俩不约而同的后退一步,齐齐侧过身去,一副“我俩不熟”的模样。 沈思源看看李建设,又看看姜文芳,心里隐隐有了一个猜测。 不过,沈思源很识趣,看破不说破。 见场面有些尴尬,沈思源咳嗽一声,望向李建设,转移话题:“那个,江向红这两天在收容所表现怎么样?她有没有继续作妖?” 沈思源没有追问李建设为什么会和姜文芳私下见面,这让李建设暗暗松了口气,七上八下的心顿时安定了许多,笑着回答:“江向红这两天没来收容所,以后也不会来了,因为她……死了。” “什么,江向红死了?”沈思源震惊不已。 虽然沈思源觉得江向红作恶多端,早就该死了,但是骤然听到她的死讯,沈思源还是感到难以置信。 “千真万确。”李建设很肯定的点了点头。 怀揣着难以置信的震惊,沈思源追问道:“她是怎么死的?” 李建设回答:“听说是在下班回家的路上,不小心摔进了河里,淹死的。” “淹死的?”沈思源不清楚具体情况,但她总感觉江向红的死怪怪的。 “江向红确实是被人从河里捞上来的,但她究竟是不是淹死的,还真不好说。其实,江向红的死因是有疑点的,有必要向公安局报案,请公安查明真相。可是,魏家人丝毫没有替江向红查明真相的意思。江向红的尸体是昨天发现的,今天就已经被埋进土里了。” 说到这里,李建设面露嘲讽之色,“我有种感觉,魏家人巴不得江向红早点死,现在江向红死了,正中了他们下怀。” 沈思源点了点头,沉思片刻,缓缓道:“江向红死有余辜,死了活该。但可惜的是,江向红这么一死,魏家可就不那么好对付了。” 江向红脑子不好,偏偏又嚣张跋扈,她这样的人,很容易惹出事端。 可以这么说,江向红的存在,是魏家最大的漏洞。 现如今,江向红人没了,这就意味着,魏家最大的漏洞也没了。 虽说魏家坏事做尽,没一个好东西,除了江向红这个漏洞之外,还有其他的漏洞。 但不可否认的是,现在少了江向红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蠢货,要想对付魏家,可没有以前那么容易了。 “谁说不是呢?”李建设叹了口气,无奈的说,“之前我一直在尝试着从江向红这里寻找突破口,暗地里谋划着对她下手。现在江向红突然死了,我那些谋划尽数落空,一时间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头疼的很。” 说到这里,李建设苦笑一声,“说出来不怕你笑话,我绞尽脑汁想了一天一夜,实在是想不出整垮魏家的好办法,只想出了一个笨法子,那就是直接动手,一枪毙了魏崇海那个老家伙。因为魏崇海不仅是魏家的当家人,更是我最大的仇人,杀了他,魏家差不多就垮了,我的仇也算报了一多半……” 听到这里,一旁的姜文芳忍不住插了一嘴:“可是,魏崇海那种人,身边肯定有警卫员的,你开枪打他,怕是很难全身而退呀!” 迎着姜文芳关切的目光,李建设心头一暖,回以微笑:“我这个人吧,虽然身手一般,但跑的很快,一般人绝对跑不过我。到时候,我埋伏在暗处,对准魏崇海就是一枪,不管打没打中,开完枪就跑,一定能全身而退,你就放心吧!” 李建设的话未必没有道理,但是姜文芳听了,依旧愁眉不展,满脸担忧。 犹豫半晌,姜文芳咬了咬唇,把藏在心里许久的话说了出来:“这个仇,是非报不可吗?可不可以不报呢?” 李建设沉默不语,静静的看着姜文芳,眼里有不甘,有纠结,有无奈,还有掩饰不住的情愫。 看到这里,沈思源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正如她之前猜测的那样,李建设和姜文芳互生情愫。 虽然她和这两个人接触有限,谈不上有多熟。 但她的直觉告诉她,这两个人都是很不错的人,值得深交。 这样的两个人走到一起,沈思源本该为他俩感到高兴才是。 然而,沈思源实在高兴不起来。 第234章 心有牵挂 要知道,沈思源与李建设之间,曾经有过一次比较深入的交谈。 那次交谈中,李建设直言不讳的告诉沈思源—— “李建设”这个名字并非他的本名,他本名“晏朝华”,定居在海外。 为了报血海深仇,这才不惜冒着生命危险,漂洋过海,偷渡来到华国,改名换姓,伺机报仇。 他大仇得报的那一天,就是他离开华国的时候。 简而言之,李建设迟早有一天会离开这里。 既然如此,那除非姜文芳和他一起离开这里,否则的话,他俩的感情注定不会有结果。 那么,姜文芳可能和他一起离开这里吗? 沈思源不知道,但直觉告诉她,不可能。 毕竟,这年头因私出国几乎是不可能的。 沈思源明知道这段感情不大可能有结果,现在看到两个人含情脉脉的对视着,心里不禁有些难受。 随后,她不由自主的想到自己和江瑾言,顿时感到一股锥心般的难受。 沈思源定了定神,强迫自己不再想那些有的没的。 接着,她走到李建设和姜文芳中间,将他俩交缠的视线阻隔开来,这才开口,缓缓道:“关于如何整垮魏家,我有一个想法……” 接下来的几天里,有沈思源这个狗头军师出谋划策,又有姜文芳和任冬生兄妹倾力相助,李建设如愿以偿的整垮了魏家,让魏家人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场。 李建设大仇得报,这也意味着他将要离开这里。 这一天,李建设,啊不,应该是晏朝华——之前他生怕自己的姓氏过于特殊,会被魏家人看出端倪,便改名换姓了,现在魏家人自身难保,他没必要继续掩饰自己的身份,可以恢复本名了——他私底下找到沈思源,问她要不要跟着他一起离开这里,到海外开始新的生活。 原来,曾经的晏家家大业大,晏家家主交友广阔,人脉遍布全国各地。 虽说二十年前,晏家被魏家害得家破人亡,死伤大半,剩下的一小部分人不得不背井离乡,逃亡海外,以至于煊赫一时的晏家落得个支离破碎的结局。 但,晏家不在了,晏家的人脉却有一部分还在。 正是靠着晏家留下的人脉,晏朝华才能偷渡进入华国。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晏家留下的人脉或许在其他方面没啥大用处,但在出入境这方面颇有能量。 现如今,晏朝华即将离开这里,只要他愿意,他可以带上十个八个人一起走。 晏朝华在找沈思源之前,已经与姜文芳的家人沟通过,他们同意让姜文芳跟着晏朝华前往海外。 要知道,因为之前的经历,姜文芳坏了名声,走在路上被一些人骂倒还罢了,怕就怕那些人不懂得适可而止的道理,哪一天把事做绝,把姜文芳拉到大庭广众之下“斗破鞋”,那可就是大祸临头了! 考虑到姜文芳的安危,她的家人宁愿忍痛送她离开,也不愿她继续留在这个是非之地。 就这样,姜文芳将会和晏朝华一起离开这里。 另外,任冬生兄妹也将和晏朝华一起离开这里。 这是因为,他们兄妹考虑到接下来可能会面临的生存危机——他们兄妹无家可归,在这个连讨饭都不被允许的地方,生活无着,往后怕是活下去都成问题。 为了活下去,他们兄妹决定背井离乡,跟着晏朝华去异国他乡讨生活。 晏朝华本人,加上姜文芳以及任冬生兄妹,这才四个人。 除此之外,晏朝华还可以再带四五个人一起走。 那么,带谁走好呢? 晏朝华在这里没什么朋友,他首先想到了对自己有过救命之恩,且帮过自己大忙的沈思源。 “我们晏家在国外苦心经营了将近二十年,已经创下了一份不小的基业。如果你愿意和我一起去国外,我可以帮你在那里安定下来,过上舒适惬意的生活。”晏朝华真心实意的向沈思源提议,“这里显然不是什么宜居之地,你还是和我一起离开这里,去国外生活吧。” 晏朝华的这番话,让沈思源陷入了沉思。 这个世界是书中世界,不等同于现实世界。 因此,虽说这里名为华国,但沈思源心里很清楚,这里并不是自己的故国,并不是自己生于斯长于斯的那片土地。 刚刚来到这里的时候,沈思源对这里没有什么归属感。 随着时间的推移,沈思源对这里……就更没有什么归属感了。 想想也是,这里正值特殊时期,社会上人性扭曲,人妖颠倒。 哪怕沈思源穿越过来的时候,已经是76年,已经是黎明即将降临之时。 但,她还是“有幸”耳闻目睹了许许多多的人间惨剧。 试问,这种情况下,沈思源怎么可能对这里生出归属感? 坦率的说,沈思源对这里有的不是归属感,而是反感,她很反感这个年代。 穿越前,沈思源听说有人怀念这个年代,说这个年代多么的美好,多么的无忧无虑,多么的充满希望。 当时的她,没觉得这种说辞有什么问题。 穿越后,沈思源经历的那些事,让她屡屡怀疑人生。 现在的她,有理由怀疑,怀念这个年代的人,要么就是既得利益者,要么就是精神错乱者,反正不像是什么正常人。 作为一个正常人,沈思源至今都没发现这个年代有什么值得怀念之处,只觉得这个年代都是槽点。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这个世界破破烂烂,但总有些人在缝缝补补。 沈思源有想过做一个大爱之人,也有试过在这里缝缝补补。 但是,但是…… 总之,沈思源至今还留在这里,没有跑路,不是因为她不想跑,而是因为她跑不了。 要知道,心有牵挂的人,是走不远的。 虽说这片土地本身让沈思源缺乏归属感,但这片土地上的人,尤其是真正爱她的那些人,却让她心有牵挂。 以前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 此时此刻,沈思源听了晏朝华的话,说不心动,那是假的。 这个群魔乱舞,各路妖魔鬼怪肆意横行的地方,谁爱待谁待,反正沈思源是不想继续待下去了,巴不得立马跑路。 可是转念一想,她跑路了,真正爱她的那些人怎么办呢? 她都拥有满级空间了,自身尚且难以保全,真正爱她的那些人没有了她的照拂,能够全须全尾的活到拨云见日的那一天吗? 沈思源思来想去,还是决定继续留在这里,继续守护真正爱她的那些人。 于是,沈思源婉拒了晏朝华的提议。 第235章 一起走 “为什么?”自己的提议被拒绝了,晏朝华对此很诧异。 据他所知,沈思源从小就离开了父母身边,由她的外婆抚养长大。 她的外婆如果是个好的,倒还罢了,可偏偏她的外婆恨不得让她去死。 在他看来,这样的家庭,没有什么好留恋的,与其被困在这里,蹉跎岁月,不如去国外闯荡一番,活出精彩。 因此,他想不通,沈思源为什么还要留在这里。 沈思源实话实说:“因为这里还有值得我留恋的人,我的弟弟,我的大姨,我的表妹……我放不下他们。” 晏朝华恍然,沉思了片刻说:“放不下他们的话,那就不要放下他们好了,你可以带着他们一起走。只要你们不超过五个人,我就可以安排你们一起离开这里。” “带着他们一起走……”沈思源听的眼睛一亮,顿时有种茅塞顿开的感觉,这是她之前从未有过的思路。 沈思源沉下心来,审时度势,权衡利弊,认为这个思路是可行的,但还有些细节问题有待解决。 盘算片刻,沈思源有些不好意思的开口:“那个,五个人好像有点少,可不可能再多带几个人?” 晏朝华仔细思索了半天,缓缓道:“最多八个人,不能再多了。” 顿了顿,他补充了一句,“再多,路上不安全。” “我明白。”沈思源了然的点点头,随即说道,“移居海外,这可不是小事情,我要回去和他们商量商量。等商量出了结果,我立刻告诉你。” 说是要商量商量,看结果如何,但沈思源觉得问题不大。 要知道,沈思源放不下的,无非就是沈思宸以及秦淑娟母女三人。 沈思宸就不用说了,他和沈思源相依为命,他对沈思源感情很深,自然是沈思源走到哪里,他跟到哪里。 至于秦淑娟母女三人,只要沈思源告诉秦淑娟,就目前来说,海外的医疗资源更多,手术成功率更高,相信她会带着两个女儿去海外求医的。 但这里有个问题,秦淑娟不止有两个女儿,还有丈夫以及两个儿子。 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沈思源才会问晏朝华,可不可能再多带几个人。 晏朝华回复沈思源,最多八个人。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沈思源数了一下,发现不多不少,正好八个人。 嗯,那就没有问题了嘛。 沈思源自信满满的回到临时住处。 谁知她还没来得及开口,秦淑娟就满脸焦急的对她说:“阿源,你妈和你妹出事了!” 闻言,沈思源先是一愣,几秒后,她才猛然想起,自己在大西北还有一个便宜娘和一个便宜妹妹。 坏了,刚才自己把秦淑娟的丈夫和儿子都算进去了,却忘了自己名义上的亲娘和亲妹妹! 她们母女是去是留,是死是活,自己这个西贝货能不在乎,可沈思宸能不在乎吗? 沈思宸肯定会要求自己带她们母女一起走。 可问题是,最多八个人,没办法再加上她们母女,这可怎么办? 沈思源有些犯愁了。 但紧接着,她反应过来,现在可不是愁这个的时候。 “出事了?”沈思源追问道,“出什么事了?” 秦淑娟回答:“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就是听说你妈和你妹好像被人打伤了,伤的不轻。” 原来,早在好几天前,王明珍就告诉沈思源,她的朋友将会带回关于秦淑华母女的消息。 当时,沈思源表示,近期会再次登门拜访,打听相关消息。 说是这么说,但接下来的几天里,沈思源忙于和晏朝华等人对付魏家,就把这事儿抛到了九霄云外。 王明珍在家左等右等,也没等到沈思源的人影。 因为觉得她那朋友带回来的消息比较重要,王明珍在家坐不住了,辗转找到秦淑娟,把相关消息告诉了她。 说实在的,这时候的沈思源,正琢磨着移居海外的事,根本不想管别的事。 奈何秦淑华母女的事,她不管不行,只能将其他事暂时放在一旁,先忙活她们母女的事。 第二天一大早,沈思源便早早的起来,简单的收拾了一下,便提着行李,出门赶火车了。 开往大西北的火车上,沈思源正按照火车票上的信息,寻找自己的座位。 因为事出突然,时间紧迫,沈思源这次没有提前买票,而是来到火车站后,随便买了一张坐票了事。 所以,沈思源这次买的票位置不是很好。 不光位于角落里,靠近气味感人的厕所,而且是三人座中靠过道的座位。 不过,虽然这个位置的座位有着一些这样那样的毛病,但还是有人为了这种座位搞事情。 这不,沈思源正准备对号入座呢,突然发现,前面聚集了好些人。 再仔细一看,那里正是自己的座位所在的位置。 时间回到十几分钟前。 一个中年男人带着一个女人——这个女人似乎很虚弱,必须身边的中年男人搀扶着,才能勉强行走——来到了这个位于角落里的三人座前面。 当时,三人座上面已经有人了,是一对带着孩子的年轻夫妇。 妈妈坐在靠窗的座位上,爸爸坐在靠过道的座位上,孩子坐在两个大人中间的座位上。 哦不,准确的说,那孩子是站在座位上,又蹦又跳,好不开心。 那孩子开心了,那中年男人却开心不起来。 原因很简单,那孩子和他的妈妈,占了那中年男人的座位。 那中年男人按捺住心里的不满,好声好气的提醒那孩子妈:“不好意思,这两个座位是我们的,能不能麻烦你们让一让?” 那孩子妈耳廓微动,但没反应,自顾自的坐在座位上,在手提包里翻找着什么。 看到这一幕,那中年男人一边暗骂那孩子妈装聋作哑不作为,一边有些不客气的再次提醒:“这位带孩子的女同志,你和你孩子坐着的座位是我花钱买的,现在我这个正主都过来了,你是不是该带着你孩子让一让?” 话音落下,那孩子妈总算是抬起头了,翻了翻眼皮,瞅了一眼那中年男人。 见他长相普通,身高普通,打扮普通,就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普通人。 再瞅一眼那中年男人带在身边的女人。 见她身上穿着一身样式很老气的土布衣裳,脸上被一条围巾裹得严严实实,让人没法看清她的长相,只能勉强看到她的下巴。 下巴既窄又尖,白的过分。 第236章 她是你的什么人? 那孩子妈打量了两人几眼后,绝口不提座位的事,而是问道:“她是你的什么人?秋老虎这么厉害,她还裹的这么严实,她这是有什么大病吗?” 她是我的什么人,这关你什么事,轮得到你来管? 因为某些原因,对于别人刨根问底的行为,那中年男人心里极其抵触。 听到那孩子妈这么问,那中年男人险些破功。 脾气其实并不怎么好的他,默念了好几遍“小不忍则乱大谋”,这才勉强平复了内心的恼怒与不爽,耐着性子说道:“她是我媳妇,你也看到了,她很不舒服,需要好好休息。所以,劳烦你赶紧把座位……” “哎哟我去,你媳妇真有病啊!”还没有等他把话说完,那孩子妈就打断了他的话,“有病就要治!你不带她去医院治病,却带她来火车上做什么?” 你特么的……那中年男人握紧拳头,忍了又忍,这才将将忍住了把那孩子妈暴打一顿的冲动,用尽量平和的语气说:“我已经带她去过省城的大医院,现在是带她回老家养病。因为她得的病比较难治,到现在都没有治好,所以我们很需要这两个座位……” “我的天啊,她得的是什么病啊,省城的大医院都治不好?!”那孩子妈再次打断他的话,随即露出惊恐的表情,拔高声音,尖声道,“该不会是什么治不好的传染病吧?!” 这话一出,那中年男人带在身边的女人,瞬间成了在场众人视线的焦点。 不少人朝这边指指点点,并发出嘈杂的议论声。 更有一些人,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听说那女人有病,非但没有躲开,反而凑了过来,饶有兴趣的围观起来。 为什么会这样……那中年男人脑子都懵了,已经竭尽全力低调行事的他,做梦都想不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一步。 还没等他回过神来,一直在座位上蹦跶的孩子,也不知他抽什么风,莫名其妙的就去拽那女人脸上的围巾。 事出突然,那中年男人猝不及防,根本来不及阻止,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熊孩子把那女人脸上的围巾拽了下来。 就这样,那女人的整张脸,毫无保留的展露在众人面前。 这是一张极为年轻的脸,容貌姣好,皮肤白皙。 但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看上去很有些凄惨。 最关键的是,那女人表情僵硬,目光呆滞,一副痴傻的样子。 看到这一幕,那孩子妈又有话要说了:“哎哟,你媳妇可真年轻啊,你这不是老牛吃嫩草嘛!” 说到这里,她撇撇嘴,有些鄙夷的斜了那中年男人一眼,“吃嫩草就吃嫩草吧,你都一大把年纪了,怎么就不知道心疼媳妇呢?瞧瞧,好好的一个大姑娘,都被你给打成傻子了!啧啧,真是作孽哟!” 那孩子听到他妈这么说,鹦鹉学舌,学着他妈“啧啧”两声,笑嘻嘻的说:“作孽哟,作孽哟!” 他边说,边拍手。 按理来说,那孩子如此闹腾,那女人多少也该有点反应才是。 但奇怪的是,那女人毫无反应,依旧一副痴傻的样子。 或许是觉得这样的女人很好欺负,那孩子手痒忍不住了,竟一把揪住那女人的衣服,还想要掀她的衣服! 外人不知道的是,那中年男人在那女人的衣服里,偷偷藏了一些见不得光的东西,一旦见光,他就完了。 正因如此,看到那孩子的举动,他终于忍不住了,一巴掌拍开那孩子的手,厉声斥责道:“混账东西,你好大的胆子,竟敢耍流氓耍到我媳妇身上!” 那孩子挨了一巴掌,顿时觉得委屈的不行,转头就去找他爸告状:“爸,有人欺负我,你可要替我报仇啊!” 在此之前,那孩子爸放松的靠在座位上,老神在在的闭目养神,对妻儿的所作所为根本无动于衷。 此时此刻,听闻儿子被人欺负了,那孩子爸立马有了反应。 只见他猛的睁开眼睛,怒气冲冲的瞪着那中年男人:“欺负一个孩子,你还算是一个男人吗?!” 那中年男人反唇相讥:“正是因为我是一个男人,才不能容忍别的男人对我媳妇耍流氓!” 说到这里,他冷笑一声,“换成是你,别的男人对你媳妇耍流氓,你能忍,你能无动于衷?” 一句话噎的孩子爸说不出话来。 看到丈夫吃瘪,那孩子妈不由的暗骂一声废物。 丈夫靠不住,那孩子妈只能亲自上阵,跳出来反驳那中年男人:“什么男人?我儿子才多大,他明明还是个孩子啊!你一个大男人,和一个小孩子计较,怎么好意思的?” 顿了顿,她忍不住又补充了一句,“以大欺小,不要脸!” 到底是谁不要脸……那中年男人见那孩子妈非但不思悔改,还倒打一耙,把罪过推给他,他不由的怒极反笑。 正当那中年男人要当场回击的时候,他隐约听见了“闹事”、“乘警”等字眼,顿时心里一凛,暗叫不好。 迅速权衡利弊之后,他果断放弃这两个花钱买的座位,拉拽着身边的女人,二话不说,转身就走。 本来呢,伴随着那中年男人的主动离开,这场闹剧就可以收场了,那孩子妈也该偃旗息鼓了。 毕竟,她都已经成功占了人家两个座位,稳占上风,完全可以满意收手了。 奈何那孩子妈不懂得见好就收的道理,还要继续搞事情。 望着那中年男人仓皇而去的背影,那孩子妈阴阳怪气道:“咦,你不是很会说吗?怎么不继续说了,怎么像一条丧家之犬,夹着尾巴逃跑了?呸,没用的狗东西!” 骂了人家,这还没完,接着她开始哈哈大笑起来。 突然,那中年男人猛的一回头,面无表情的看了那孩子妈一眼。 虽然只是一眼,但这一眼充斥着暴虐和阴鸷,令人不寒而栗,以至于前一秒那孩子妈还在猖狂大笑,下一秒她就像被人掐住了脖子,笑声憋在喉咙里,一声都不敢吭。 一直到那中年男人的背影彻底消失了,那孩子妈才恢复了往日的泼辣劲,跳脚怒骂。 第237章 破坏别人家庭 当沈思源分开围观的众人,来到自己的座位前面时。 首先映入她眼帘的,是一个年轻女人对着空气拳打脚踢,破口大骂的场景。 虽然沈思源很好奇,眼前这个年轻女人在搞什么名堂,但这会儿她正忙着想自己的心事,实在没工夫多管闲事,所以她只看了一眼,便收回了目光。 “这是我的座位,劳烦你让一让呢。”沈思源对坐在自己座位上的年轻男人——也就是那孩子的爸爸说。 那孩子爸恍若未闻。 沈思源抬高声音,重复一遍。 那孩子爸无动于衷。 沈思源拔高声音,说第三遍。 那孩子爸终于有了反应。 他飞快的瞥了眼沈思源,轻哼一声,翻了个白眼。 然后,然后……他干脆把眼睛一闭,往后一躺,装睡。 这是什么操作??? 沈思源脑海里闪过一串问号,一时间无法理解。 但她立刻意识到,自己应该是遇到奇葩了,而且是缺德欠揍的那一款。 刚才那中年男人没有动手,是因为他做了太多亏心事,对乘警心存畏惧,生怕事情闹大了,会招来乘警。 沈思源就不一样了,她没有做过亏心事,不怕乘警,自然也不怕事情闹大。 眼见那孩子爸态度恶劣,沈思源可不惯他的臭毛病,考虑了片刻,决定和他动手。 这里有必要强调一下,这里是书中世界,这时是七十年代中期,《刑法》还没有颁布实施。 有些行为,现在是行的,不会刑。 正因如此,现在的沈思源,不怕和别人动手。 而要是几十年后,沈思源绝不会轻易和别人动手,即便动手,也大概率不会动真格的,多半是和别人交手后,就往地上一躺,翻出死鱼眼。 毕竟,那个年代,主流是“躺平”,主打一个“躺赢”。 言归正传,沈思源屡次提醒无果后,一把揪住那孩子爸的衣领,像拎狗一样把他拎起来,随手丢在一旁。 “啪嗒”一声,那孩子爸四仰八叉的倒地,然后他就“哎哟哎哟”的捂住腰,一副腰被打断了的样子。 沈思源看都不看他一眼,自顾自的取出一块干净的毛巾,仔细的擦拭了座位之后,气定神闲的坐了上去。 整套流程一气呵成,无比丝滑。 那孩子妈就在一旁,全程旁观的她,直接看呆了。 过了好一会儿,那孩子妈才回过神来,顿时大怒,厉声质问道:“你凭什么动手打人?” 沈思源没搭理那孩子妈的质问,居高临下的俯视着躺在地上的孩子爸,面无表情的问他:“我有动手打你么?” 那孩子爸对上沈思源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时,不由自主的屏住呼吸。 明明是个外表人畜无害的小姑娘,但他却有种面临巨大危机的感觉。 错觉,这一定是错觉。 那孩子爸定了定神,正要回答“有”。 就在这时,沈思源微微眯了眯眼。 这一瞬间,那孩子爸心里涌起难以遏制的恐惧和危机感。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那孩子爸先是否认三连,紧接着他腰也不疼了,腿也不酸了,一口气从地上爬了起来,老老实实的站在一旁。 没错,孩子爸认怂了。 尽管他并不相信这么个水灵灵、娇滴滴的小姑娘能有多厉害,但在本能的驱使下,他还是遵从心的意愿,选择了息事宁人。 一旁的孩子妈见丈夫这么轻易就认怂了,只觉得一口老血堵在胸口。 那孩子妈想来想去,到底不甘心,于是她继续朝沈思源开炮:“凡事都讲究个先来后到,明明是我丈夫先来的,凭什么现在你坐着,我丈夫却只能站着?这不公平!你不厚道!” 那孩子妈愤愤不平。 沈思源斜了那孩子妈一眼,随后取出一张火车票:“这是我的票,它可以证明这个座位现在是属于我的。” 接着,转头看向那孩子爸,“你的票呢?拿出来给我看看!” 票,那孩子爸其实是有的。 但问题是,他的票不是坐票,而是站票。 所以,在众目睽睽之下,他不好意思把票拿出来,只能缩着身子,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见丈夫又一次像个缩头乌龟一样临阵退缩,那孩子妈不由的在心里破口大骂:怂货,怂货,你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怂货! 心里骂完,那孩子妈把矛头指向沈思源,当面怒斥:“小贱人,小小年纪就破坏别人家庭,要不要脸?!” 什么,破坏别人家庭?! 平白无故的受到这样的斥责,沈思源的第一反应不是发飙,而是发懵。 “不是,我做什么了,怎么就破坏别人家庭了?”沈思源呆若木鸡,愣愣的看着那孩子妈。 “本来,我们一家三口好端端的坐在这里。你一来,就赶走了孩子他爸,害得我们一家三口骨肉分离。”那孩子妈理直气壮的说,“这不是破坏别人家庭是什么?呸,你个不要脸的小贱人!” 旁边的孩子见状,有样学样,也狠狠吐了一口唾沫,跟着骂了一句。 不仅如此,这小子还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无师自通的把动口升级为动手,动手去推沈思源:“小贱人,你滚开!” 值得注意的是,这小子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他伸手推搡沈思源时,把手伸向了沈思源的隐私部位。 太过分了,实在太过分了! 熊孩子的野蛮行径,让沈思源忍无可忍,直接就是一巴掌,拍向了熊孩子。 这里不得不说一下,虽然沈思源很生气,但她动手的时候,还是相当克制的。 她甚至没有动用打击力道,只是使用巧劲,将熊孩子撂倒在地。 她这样做,目的是为了给熊孩子一个教训,让他长长记性,牢记谨言慎行,而不是为了打伤熊孩子。 要知道,以沈思源如今的身手,要是她出全力,只需一击,就能让熊孩子当场闭气,甚至当场去世。 按理来说,那孩子完全可以从哪里倒下,从哪里站起来。 但实际上,那孩子倒下后,就顺势往地上一躺,双腿乱蹬,嚎啕大哭,一副受了天大委屈的模样。 第238章 有缘无分 眼见自家宝贝受了这么大的委屈,孩子妈不干了。 只见那孩子妈瞬间化身为发怒的母狮子,张牙舞爪的扑向沈思源,一副要和她拼命的凶狠模样。 对方来势汹汹,沈思源丝毫不惧,她随手一挥,就放倒了对方。 与刚才撂倒熊孩子时一样,这一回沈思源依旧没有下死手,顶多是打疼了对方,不至于把对方打伤。 毕竟,沈思源不是那种仗着自己武力值高就恃强凌弱的人,她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还不至于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毫不留情的打伤对方。 奈何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些人,很不识好歹。 沈思源不愿轻易的出手伤人,便只是小小的教训了一下那孩子妈。 但那孩子妈却丝毫没有意识到沈思源这是手下留情了,只觉得沈思源就只会一点花拳绣腿,并没有什么真功夫。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一力降十会,对,一力降十会。 自己这边有两个大人,小贱人那边却只有她一个人。 就她那小身板,能有什么力气? 就算有真功夫,也不可能顶得住两个大人,何况她只会一点三脚猫功夫而已。 那孩子妈越想越觉得沈思源不堪一击。 她想当然的认为,自己只要拉上丈夫,就能够以二敌一,完虐沈思源,把她按在地上锤。 想到这里,倒在地上的孩子妈再也忍不住,“蹭”的跳起来,扑到那孩子爸身边,低声与他耳语几句。 不愧是睡一个被窝的人,夫妻二人脑回路惊人的相似,那孩子爸很轻易的就被那孩子妈说服,认同了她那所谓的制敌之术。 接下来,夫妻二人就一左一右,把沈思源团团围住,准备对她来个男女混合双打。 可是,万万没想到夫妻二人还没来得及双贱合璧呢,后颈便一阵剧痛,痛得眼冒金星。 天旋地转间,他们夫妻双双坐倒在地。 过了好一会儿,夫妻二人才从头晕眼花的状态中恢复了过来。 而这时,原本端坐在座位上的沈思源,已经不见了踪影。 片刻后,手持火车票的顾嘉维,来到了这里。 他的座位,就在沈思源座位的对面,这会儿被一个青年占着。 有了一家三口的前车之鉴,再看看顾嘉维那高大挺拔的身姿,那青年不等顾嘉维再三催促,就麻溜的站起身来,把座位还给了顾嘉维。 落座之后,顾嘉维望着对面空荡荡的座位,他的心中突然涌起一股莫名的失落感,仿佛这一刹那,失去了什么,然而又不知道那是什么。 顾嘉维或许永远都不会知道,如果不是他在赶火车的途中出了点小意外,如果不是沈思源被人一把拉走,他就可以和沈思源相对而坐。 换句话说,顾嘉维失去了一个和沈思源相识相知的机会。 而这样的机会,顾嘉维已经不是第一次失去了。 差一点,每一次都差一点。 顾嘉维和沈思源应该是有缘的。 但冥冥之中,仿佛有股神秘的力量,在阻止他们二人在一起。 这或许,就是所谓的有缘无分吧。 *** 时间回到几分钟前。 见到夫妻二人将自己团团围住,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沈思源就知道他们夫妻还没有吸取教训,还不懂得该怎么做人。 呵呵,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 沈思源有些动真怒了,正准备给夫妻二人一顿深刻的教训,好好的教他们夫妻做人。 就在这时,一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人,突然出现在了沈思源的面前,二话不说,拽着她的手腕就走。 事出突然,沈思源完全搞不清楚状况,下意识的想要甩开对方的手。 但神奇的是,武力值爆表的她,无论怎么甩,都无法甩开对方的手。 这似曾相识的一幕,让沈思源不由的想起了某人。 沈思源微微眯眼,盯着那人看了好几眼,突然放弃挣扎,静静的跟着对方走了。 值得一提的是,此时的沈思源,心情十分复杂。 恼怒、气愤、憋屈皆有。 以及一丝丝,不愿承认的喜悦。 走着走着,两个人来到了一个无人的软卧包厢里。 关上门的一刹那,原本神色平静的沈思源,瞬间变脸,神色不善的盯着某人:“江瑾言,你拉我来这里干嘛?!” 没错,现在站在沈思源面前的,不是别人,正是江瑾言。 只不过,现在的江瑾言,没有了昔日的干净清爽,看上去灰头土脸的,就跟换了个人似的。 我现在这副死样子,就算我亲妈来了,也未必能一眼认出我来,但沈思源却能。 这说明什么? 这充分说明,沈思源心里有我。 想到这里,江瑾言清冷如雪的眉目,瞬间如旭日暖阳般舒展开来。 他那墨玉般的眼眸,定定的凝视着沈思源,一字一句的说:“阿源,好久不见,我好想你。” 沈思源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说:“你不是一门心思的想回末世报仇吗?哪有心思想我这个不相干的人呢?骗人!” 顿了顿,她忍不住揶揄道,“听说末世那里有不少温柔美貌的姑娘,你不是热衷于开后宫么?留在那个温柔乡开后宫多好,还回来做什么?” 沈思源说这话时,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到,语气里带着些许醋意。 “我热衷于开后宫?”江瑾言听的一愣一愣,茫然且困惑的看着沈思源,“这事你听谁说的?我自己怎么不知道?” 自从知道了江瑾言是后宫种马文的男主之后,沈思源就开始生气了。 别的事还好说,偏偏这事沈思源还无法向别人诉说,只能憋在心里。 时间长了,沈思源憋了一肚子的火,都快要气炸了。 此时此刻,看到江瑾言这个罪魁祸首一脸无辜的样子,沈思源顿时气的原地爆炸。 情绪失控的她,也不管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直接把那本《掐腰吻》的剧情全都抖搂出来。 随着沈思源的讲述,江瑾言脸色大变。 听到最后,他嘴角狠狠抽搐,忍不住想捂脸。 第239章 对天发誓 事到如今,江瑾言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很显然,这破书就是自己那所谓的好兄弟,给自己挖的坑。 章彧宁这个贱人……饶是江瑾言的涵养极好,这个时候,他也忍不住在心里破口大骂。 江瑾言口中的“章彧宁”,不是别人,正是穿越大神。 身为穿越大神的章彧宁,为什么会和江瑾言称兄道弟? 这是因为,江瑾言可不是普通人,他其实是下凡历劫的上神。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沈思源也不是普通人,而且她与江瑾言是旧相识,前世就有过交集。 原本,下凡历劫的江瑾言,他只可能有这一世的记忆,是不可能有前世的记忆的。 在他的记忆里,他在末世艰难求生多年,好不容易混出了些名堂,却被相识多年的好友背刺。 他这个人,爱憎分明。 爱得挚诚,恨得炽烈。 最信任的人背叛自己,这是他绝对无法容忍的事。 哪怕好友的背刺,并没有能真正的夺走他的性命,只是让他穿越了而已,但他依旧不能释怀。 “重返末世,报仇雪恨”,这已经成为他的执念。 当他发现,自己已经拥有了重返末世的能力,也已经拥有了报仇雪恨的能力后,他的执念便再难平息。 为了消除执念,他执意离开这里,重返末世。 得知此事后,闲的蛋疼的章彧宁,便偷偷摸摸的跑到末世看热闹。 其实看热闹就看热闹吧,偏偏在江瑾言报仇雪恨的关键时刻,章彧宁忍不住手痒了一下。 因为章彧宁的骚操作,江瑾言狼狈不堪,差点原地去世不说,还一度深陷梦魇,宛如深陷泥沼,不可自拔。 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因祸得福,等到江瑾言从梦魇的影响中挣脱,他惊讶的发现,困扰他多时的读心术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些槽点满满的剧情,以及前世的大部分记忆。 虽然剧情和记忆都还存在缺失,但江瑾言已经意识到,自己现在的处境,很大程度上,都是拜自己的“好兄弟”章彧宁所赐。 于是,江瑾言也顾不上其他了,直接跑去找章彧宁。 一见到章彧宁,江瑾言那叫一个新仇旧恨呐。 什么都别说了,直接开揍。 尽管章彧宁不停的为自己辩解,说自己这个单身狗,只是眼红别人成双成对,就整出了一点点恶作剧,用以排解一下心里长期以来积累的不甘和郁气,仅此而已,没有恶意。 但,江瑾言并没有因此停手。 直到把章彧宁揍到生活不能自理,江瑾言这才放过这货。 挨了一顿胖揍之后,章彧宁看上去老实多了。 江瑾言见状,以为这货终于知错了,以后不会再整什么幺蛾子了。 于是,分身乏术的江瑾言,就让章彧宁帮忙看着点顾嘉维,千万别让顾嘉维有机会接近沈思源。 要知道,顾嘉维可是书中男主,本该与沈思源结下不解之缘。 这种情况下,如果放任顾嘉维接近沈思源,后果不堪设想! 章彧宁嘴上答应的好好的,可付诸行动时,这货却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纰漏。 远的不说,就说今天。 今天章彧宁制造出来的小意外,没能成功拦住赶火车的顾嘉维,顾嘉维还是赶上了火车。 要不是江瑾言及时赶到,亲自出手,拉走沈思源,沈思源就要和顾嘉维相对而坐了! 一直以来,江瑾言都以为章彧宁几次三番的出纰漏,纯粹是因为这货的办事能力不行。 直到刚才,沈思源把那本《掐腰吻》的剧情告诉江瑾言,他这才恍然大悟。 章彧宁哪里是办事能力不行,这货是故意把事情搞砸的! 不仅如此,这货还故意整出一本瞎拼乱凑的破书,弄出一个见异思迁的烂人,按在了他的身上。 很明显,这货根本就是故意挖坑,坑兄弟! 江瑾言气的不轻,有心要告诉沈思源实情,让她知道一切都是章彧宁在捣鬼。 奈何有些事,江瑾言不能对沈思源直说,至少现在还不能。 无奈之下,江瑾言只能使出浑身解数,试图让沈思源相信,他是他,书中男主是书中男主,他根本就不是什么书中男主,绝对做不出开后宫的勾当。 “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乃至来世,我的心里都只有你一个人。”江瑾言一眨不眨的凝视着沈思源,眼神真挚,语气诚恳。 什么前世今生还来世的,三生三世,这不是扯淡么? 沈思源用鄙夷的目光打量着江瑾言,似乎在疑惑这么扯淡的谎言,他怎么能脸不红心不跳的说出口的。 很显然,沈思源并不相信江瑾言的说辞。 不过,不相信归不相信,听了他的话,沈思源心底最深的隐秘处,不由的泛起难以言喻的欢喜。 眼见沈思源神情缓和下来,江瑾言再接再厉,祭出大招:“我江瑾言对天发誓,对你沈思源绝无二心。我若是有二心,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闭嘴吧你!”沈思源死死捂住江瑾言的嘴,没好气的说,“什么对天发誓,我才不信这一套!” 沈思源没说谎,她确实不信这一套。 要知道,沈思源前世胡乱发的誓,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要是那些誓言全都应验了,沈思源早就被雷劈了n次,早就灰飞烟灭了。 但,不信归不信,听到江瑾言说出“天打雷劈”、“不得好死”等字眼,沈思源还是心惊肉跳,唯恐誓言会应验。 尽管沈思源一脸满不在乎的样子,但江瑾言还是捕捉到了她眼底一闪而过的担忧。 她果然是在意我的……江瑾言抿了抿嘴,趁机掩盖嘴角翘起的弧度。 其实,沈思源和江瑾言相互喜欢,两个人之间并没有太大的隔阂。 最大的隔阂就在于,“重返末世,报仇雪恨”这件事情上。 沈思源觉得,江瑾言不该抛下自己,孤身一人重返末世——那个据说某人广开后宫的地方。 现如今,江瑾言平安归来了,而且他这样子也不像是招惹了花花草草的样子,沈思源见了,她心里的怨气立刻就散了大半。 这会儿,江瑾言好话说尽,哄了半天,沈思源怎么能不动容呢?她心里仅存的那点怨气也烟消云散了。 第240章 孽缘 就这样,两个人重归于好,互相诉说这段时间的经历。 当江瑾言从沈思源口中得知,她有意在晏朝华的安排下,带着家人移居海外时,眼神微闪,试探道:“你不打算留在这里了呀。” 沈思源点点头,同江瑾言坦言:“现在这个情况下,这里的大环境实在不怎样,有时候甚至让我觉得窒息,我想换个环境。” “不过呢……”她话锋一转,笑吟吟的看着江瑾言,“我也不是非离开这里不可。你要是想继续留在这里,我就留下来。反正再过两年就改开了,相信那时候大环境就能得到翻天覆地般的改变,一切都会好起来。两年的时间而已,忍忍就过去了。” 之前沈思源考虑要不要移居海外时,因为当时她还在生江瑾言的气,便丝毫没有考虑到江瑾言的想法。 现在沈思源消气了,于是她设身处地,站在江瑾言的角度上想了想,觉得江瑾言应该不愿意离开。 要知道,虽然沈思源和江瑾言都是通过穿越,来到这个书中世界,但两个人的境遇天差地别。 沈思源出身于普通家庭,有一个不靠谱的外婆,外婆为了弄死她而殚精竭虑。 江瑾言出身于高干家庭,有一个很靠谱的外公,外公为了保住他而日夜筹谋。 因此,沈思源可以轻易的舍弃那个所谓的家,舍弃这里的一切,远走高飞。 但江瑾言呢? 他舍得吗? 沈思源以己度人,觉得江瑾言应该是舍不得的。 毕竟,那样显赫的家世,那样为自己着想的外公,谁会舍得呢? 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沈思源才会对江瑾言说,自己并不是非走不可,继续留在这里也无妨。 对此,江瑾言是这样回应的:“两年的时间不算长,但也不算短。人这一生,能够多少个两年呢?正所谓,千金难买寸光阴,与其留在这里,束手束脚,虚度光阴,不如及早抽身,大展身手,不负光阴。” 闻言,沈思源愣了愣,惊讶道:“怎么,你也想要离开这里?” “是的。”江瑾言点了点头,给予肯定的答复。 “可是,为什么?”沈思源表示不解。 “这个嘛……”江瑾言一脸真诚的说,“理由有很多啊。” 接下来,江瑾言给出了n个理由,试图让沈思源相信,他是在经过多番考量后,才决定离开这里的。 别看江瑾言说的跟真的一样,但事实上,他之所以决定离开这里,真正的理由就只有一个—— 为了将沈思源与顾嘉维隔绝开来。 要知道,原本的剧情显示,沈思源与顾嘉维之间是有不解之缘的。 如果沈思源继续留在这里,那么她大概率会和顾嘉维产生交集,甚至结下孽缘,也是有可能的。 江瑾言当然不能容许这种情况发生,所以他决定离开这里,带着沈思源一起离开,不让顾嘉维有机会接近沈思源,从根源上斩断那所谓的不解之缘。 话说回来,不管理由是什么,既然江瑾言决定离开这里,那么沈思源就对这里再无留恋了,她已经决意离开这里。 现在,对沈思源来说,最大的问题是,该怎么安置便宜娘和便宜妹妹。 看到沈思源因为这件事犯愁,江瑾言便主动将这件事揽在自己的身上:“这件事就交给我了,你就不要操心了。” 沈思源很好奇:“你打算怎么安置她们母女?” “这个嘛,就要看情况了。”江瑾言说道,“要是她们母女想要离开这里,我就安排她们母女和我们一起离开;要是她们母女想要留在这里,我就给秦淑华安排一份工作,让她有能力养活自己和女儿。” 沈思源眼睛一亮,又惊又喜:“你有办法安排她们母女和我们一起离开?” 一家人嘛,就要整整齐齐。 要是秦淑华母女能和他们一起离开,这自然是最好的结果。 江瑾言点了点头,表情认真的看着沈思源,语气温柔的说:“你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千万不要憋在心里,尽管告诉我,我会尽我所能的想办法帮你解决。” 沈思源闻言,笑了起来,用力点头。 接下来的两天里,沈思源与江瑾言有商有量,敲定了很多事,也解决了很多后顾之忧。 第三天,这列火车终于缓缓的驶进了西北地区最大的火车站。 “轰隆隆”的火车声渐渐平息了下来,火车慢慢的停了下来。 车门打开,车厢里的乘客蜂拥而出。 一时之间,站台上人山人海,人潮涌动。 此时,沈思源和江瑾言就置身于汹涌的人潮之中。 虽然火车已经到站了,但他俩还没有到达目的地。 他俩此行的目的地是秦淑华母女所在的劳改农场。 那个农场坐落在戈壁滩上,距离火车站好几百里。 他俩要去那里,还得另外找车。 正当沈思源和江瑾言往火车站外走去时,忽然听见身后传来女子尖锐的呼唤声:“大壮,大壮,你跑去哪里了?你快回来啊!快点回来,别吓妈妈!” 听到这声音,沈思源的第一反应是谁家的孩子跑丢了,第二反应是这声音怎么有点耳熟,第三反应是……嗨呀,原来是她! 沈思源反应过来了,这声音的主人,不就是那个孩子妈嘛。 也就是说,跑丢的孩子不是别人,正是那个熊孩子。 沈思源为人还算热心,正常情况下,她听说谁家的孩子跑丢了,就算不帮忙四处寻找,也会帮着留意留意,绝不会无动于衷。 可这会儿她听说跑丢的是那个熊孩子…… 说实话,一想到那个熊孩子,她心里头就有些膈应。 再回想一下之前那个熊孩子“袭胸”的举动,她心里愈发膈应,就像是吃了苍蝇似的。 短暂的犹豫后,沈思源的决定是,不管了。 于是,沈思源不再停留,和江瑾言一起离开了火车站。 这个时候,别说沈思源这个外人,就是那孩子的妈妈,也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那孩子妈还以为自家宝贝一如既往的活泼好动,闲不住到处乱跑,一不小心跑丢了,等到待会儿人少一些了,自己就能把他找回来,问题不大。 她不知道的是,她家宝贝根本就不是跑丢了,而是被人掳走了。 而掳走她家宝贝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两天前和她发生过口角的中年男人。 第241章 人贩子 那中年男人外表平平无奇,一副老实本分的样子。 那孩子妈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觉得他是个老实人,肯定很好欺负。 接下来,那孩子妈便毫无顾忌的霸占他的座位,肆无忌惮的用言语攻击他,变着法子的欺负他。 这是因为在孩子妈的认知中,他这样的老实人,欺负了就欺负了,大可不必担心会有什么后患。 别看那孩子妈人品不咋样,但她看人的眼光还是挺准的。 要是不准,她这个惹事精,早就惹上了不该惹的人,怕是坟头草都三丈高了。 奈何人有失手,马有失蹄,那天她就看走眼了。 那中年男人看似很好欺负,实则很不好惹,得罪了他,后患无穷。 那天,那孩子妈辱骂他是条丧家之犬,成功惹怒了他。 当时他就下定决心,绝不会放过那个贱女人,一定要狠狠的报复她。 为此,原本早该下车的他,一直没有下车,一直暗中监视着一家三口,寻觅下手的机会。 就在不久前,一家三口随着人流,缓缓的朝着出口处走去。 走着走着,或许是嫌这种走法太慢,那孩子一边用力推搡前面的人,一边不停的往前钻,很快就走到了前面,渐渐的,脱离了身后的父母的视线。 一路尾随的中年男人见此情形,就知道机会来了,立刻拔腿追了上去。 那中年男人作为人贩子团伙的一员,对于他来说,掳个孩子就跟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这不,在跟踪监视了片刻之后,他就趁着人多,浑水摸鱼,轻轻松松的就把那孩子给掳走了。 等等,人贩子?! 那中年男人是人贩子?! 没错,别看那中年男人看着像个老实人,但他的的确确是人贩子。 而且,那孩子只能算是他的意外收获,他此行的主要收获,其实是他带在身边的女人。 那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沈思玥! 咦,沈思玥怎么会落在人贩子手里? 这个嘛,说来话长,还要从沈思玥被林嘉真带人堵在巷子里的那天晚上说起。 那天晚上,沈思玥看似无意,实则有意的给了林嘉真等人一大笔钱。 她这样做,当然不是为了给林嘉真等人送钱,而是想尝试着向他们借运。 要知道,一旦借运成功,借运给沈思玥的人,就会因为自身的气运受损,而厄运缠身,甚至会有杀身之祸。 最关键的是,沈思玥借到气运后,就可以用借来的气运兑换东西,比如武器。 但这里有个问题,沈思玥自己也不确定,她这样做到底能不能借到气运。 就在当天白天,沈思玥走在街上时,她的钱包不翼而飞了。 无论她怎么找,都没能把钱包找回来。 因此,她有理由相信,她的钱包被人据为己有了。 按照以往的情况,沈思玥的东西,别人是不能轻易拿的,拿了就意味着答应借运给沈思玥,拿了就意味着很快就要厄运缠身了。 可是当天白天,沈思玥的钱包丢了之后,出现了意外情况。 把她的钱包据为己有的那个人,有没有厄运缠身,沈思玥无从得知,并不清楚。 但她心里很清楚,她没能像以前那样借到气运,因为她的气运并没有任何变化,一点都没有变多。 简而言之,沈思玥借运,并非百试百灵。 并非百试百灵,这可怎么办是好? 沈思玥急中生智,想出了一招“求神拜佛”。 在此之前,尽管沈思玥已经不止一次的用过借运这种玄之又玄的法术,但她内心深处,其实只相信自己,并不相信鬼神之说。 但是现在,沈思玥病急乱投医,只能尝试着用这一招,来化解眼前的危机。 抱着这样的想法,当林嘉真指使一个叫阿彪的壮汉,把沈思玥拖到小树林里杀掉时,沈思玥表面上向林嘉真不停的哀声求饶,心里头求的却是满天神佛。 那一刻,原本不信神佛的沈思玥,无比虔诚的向满天神佛祈祷,一定要保佑自己借运成功。 还别说,虽然是临时抱佛脚,但这法子好像还真有点用。 阿彪接到林嘉真的命令后,一只手握着匕首,另一只手扣住沈思玥的手腕,拉拽着她,就往小树林走去。 此时的阿彪已经想好,接下来要怎么杀人,要怎么埋尸,可谓是考虑周全。 可是阿彪万万没想到,他前脚刚踏入小树林,后脚就莫名其妙的摔倒在地,而且倒地时,脑袋很不凑巧的撞在一块石头上,撞的他头痛欲裂,眼冒金星。 剧痛之下,阿彪无意识的松开了手。 就这样,他失去了对沈思玥的掌控。 与此同时,他手里的匕首也脱手滑落,掉在地上。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沈思玥抓住机会,俯身捡起匕首,凑到阿彪的脖颈处,用力一抹。 这不是沈思玥第一次置人于死地,但是亲自操刀还是第一次,不免在这方面欠缺经验,以至于大量的鲜血喷溅而出,溅在她的脸上、身上。 虽然造成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不是别人,就是沈思玥,但她还是被这血腥的一幕吓到了。 尖叫一声后,她转身就跑。 跑着跑着,沈思玥无意间瞥见了熟悉的街景,猛的停下了脚步。 直到这时,沈思玥才意识到,自己这是在往江宁一钢的方向跑。 身上没有分文,身后有人追杀,面临这种绝境之际,沈思玥本能的、下意识的反应是回到江宁一钢。 原来,沈思玥在不知不觉间,已经把那里当成了自己的避风港。 但很可惜,那里沈思玥已经回不去了呢。 要知道,沈思玥现在浑身是血,门卫见了她这样子,怎么可能会让她进去? 退一万步讲,就算她能过得了门卫那一关,也过不了沈鸿达和孟玉红那一关。 因为就在不久前,沈思玥把沈鸿达和孟玉红这些年来积攒的钱,全都给霍霍了。 虽然那些钱,全都进了林嘉真等人的腰包,沈思玥自己一分钱都没捞到,但不可否认的是,那些钱确实是被沈思玥给弄没了的。 最重要的是,沈思玥曾在那里纵过火,做贼心虚的她,现在唯恐自己会被抓起来,哪敢跑回去。 第242章 大难临头各自飞 江宁一钢那里是回不去了,本来沈思玥还可以去投靠江向红,可现在…… 特么的,江向红这个蠢女人,早不死晚不死,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死了,这不是耽误我的事么……沈思玥心里暗骂,埋怨江向红死的不是时候,死都不让她省心。 走投无路又身无分文的沈思玥,无奈之下,只好去找秦佩茹。 沈思玥的想法是,无论是省城还是老家都已经不安全,在秦佩茹的帮助下,连夜逃往外地是最好的选择。 但这只是沈思玥一厢情愿的想法,秦佩茹未必肯帮她这个忙。 没错,过去的几年里,秦佩茹确实很疼爱沈思玥,可以说对她言听计从。 但,秦佩茹对沈思玥的疼爱,对沈思玥的重视,都是建立在沈思玥能给她带来好处,带来利益的前提下。 一旦沈思玥逃往外地,就意味着她不能再给秦佩茹带来任何好处和利益。 那么问题来了,秦佩茹意识到这一点后,她还会帮着沈思玥逃往外地吗? 沈思玥不知道秦佩茹最终会作何选择,但出于对秦佩茹的了解,她觉得秦佩茹大概率不会帮她这个忙。 考虑到这一点,沈思玥见到秦佩茹后,没有说实话,而是给出了另一套说辞—— 江向红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那人可是放话了,不但要弄死江向红,还要杀光她的家人。 那人说到做到,昨天弄死了江向红,今天就把目光投向了沈思玥家。 现如今,沈思玥家已经被人监视,危在旦夕。 沈思玥等了很久,一直等到深夜,这才趁着夜色,偷偷摸摸离开家,跑过来找秦佩茹。 沈思玥这样做,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向秦佩茹示警,告诉她这里已经不安全,必须尽快逃往外地,因为那人的下一个目标,极有可能就是她。 毕竟,她可是江向红的亲生母亲啊,那人那么恨江向红,恨屋及乌,一定不会放过她的。 沈思玥现编的这套说辞里,很多细节都经不起推敲,可以说是漏洞百出。 但是,这么蹩脚的说辞,秦佩茹竟然相信了,相信了…… 原来,秦佩茹贪生怕死,虽然已经年近花甲,却依旧没能看淡生死,惜命着呢。 一听说有人要取她性命,她就慌了,根本就没有心思静下心来,仔细推敲这套说辞。 虽然秦佩茹从这套说辞中得知,沈鸿达还被困在家里,随时可能遭遇不测,但这个时候,秦佩茹哪里还顾得上她的好大儿。 正所谓,大难临头各自飞。 秦佩茹简单收拾一下,就带着沈思玥,连夜赶往火车站,至于她的好大儿,就自求多福吧。 尽管在天亮以前,秦佩茹和沈思玥就已经赶到了火车站,但她俩并没能立刻搭上火车跑路。 原因很简单,这年头火车票不是随随便便就能买到的,想要买票,要么有介绍信,要么有门路,可无论是介绍信还是门路,她俩现在都没有。 不过好在秦佩茹手里有不少钱,没有什么问题,是钱解决不了的。 两张火车票而已,只要肯花钱,还是可以买到的。 只是,这需要一点时间。 在火车票到手之前,秦佩茹和沈思玥只能滞留在火车站。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到了饭点。 秦佩茹出来的急,只带了值钱的东西以及几身衣服,没带干粮,所以饥肠辘辘的她,只能带着沈思玥,找地方吃饭。 秦佩茹和沈思玥万万没想到,她俩前脚出了火车站的大门,后脚就被人打了闷棍。 也不知过了多久,沈思玥从昏迷中清醒了过来。 她睁开眼,左右看了看,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昏暗的房子里,自己现在已经被五花大绑的捆在粗大的木桩之上,而不远处的另一根木桩上,赫然捆着秦佩茹。 看到这一幕,沈思玥心凉了,整个人如坠冰窖。 这一定是林嘉真那个贱人搞出来的! 我都已经被逼的无家可归,如同丧家之犬一样了,那个贱人还不肯放过我! 贱人,贱人,贱人! 沈思玥低着头,沉着脸,在心里无声骂出一连串脏话——她生怕触怒林嘉真,不敢明目张胆的骂,只能暗戳戳的怒骂。 骂了一会儿,沈思玥心中的怨恨,非但没有减少,反而见长,整个人怨气缠身,看上去阴森森的。 但下一刻,她的脸色便由阴转晴,眼睛里光芒一闪,露出渴望期盼的眼神。 原因很简单,房门打开,一大群人走了进来,为首的不是林嘉真,而是陆浩然。 沈思玥想当然的认为,陆浩然是听说自己被人抓了之后,特意赶过来救自己的。 至于说有没有一种可能,陆浩然其实是赶过来杀自己的,沈思玥认为这不可能。 在她看来,自己和陆浩然之间,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你死我活,有的只是浓情蜜意,你侬我侬。 想想也是,自己那么好,那么爱陆浩然,陆浩然怎么舍得杀了自己呢? 但她想错了,陆浩然此行,还真就是为了杀她而来的。 不过这一回,陆浩然不是为了林嘉真,而是为了阿彪。 原来,阿彪是陆浩然最信任的心腹,更是他最珍爱的弟弟。 尽管阿彪是见不得光的私生子,他和陆浩然同父异母,不是一个妈生的。 但在陆浩然眼中,他是比嫡亲弟弟还要亲的存在。 沈思玥一刀杀了阿彪,陆浩然恨透了她,真是恨不能把她干嚼生吃了。 正因如此,陆浩然得知手下抓住了沈思玥,亲自赶了过来。 他要亲手杀了沈思玥! 不过,陆浩然到场后,他并没有立刻对沈思玥下手。 这倒不是因为陆浩然突然间心慈手软,不忍心对沈思玥下手了,而是因为他对沈思玥存在误解。 想当初,沈思玥和陆浩然交往的时候,为了给陆浩然留下好印象,她一直努力经营着孝女人设。 陆浩然虽然不止一次的和沈思玥“深入交流”过,却不是真正的了解沈思玥这个人。 他竟然信以为真,真以为沈思玥有多么孝顺,有多么在意家中长辈。 正是基于这个认知,陆浩然到场后,先拿秦佩茹开刀。 他要让沈思玥眼睁睁的看着她最亲爱的祖母是怎么被活活打死的,要让沈思玥也尝尝失去最在意的人的滋味。 第243章 遇到克星 亲眼目睹秦佩茹被打的浑身是伤,奄奄一息,沈思玥深受触动,泪如雨下。 等到秦佩茹咽下最后一口气时,沈思玥更是已经哭成了泪人儿。 但,沈思玥的眼泪,不是为了秦佩茹而流,而是为了自己而流。 是的,沈思玥才不会为秦佩茹的死难过,她难过的是自己年纪轻轻就要命丧黄泉了。 此时此刻,沈思玥哭的这么伤心,纯粹是因为觉得自己这一回在劫难逃,必死无疑。 但事实是,这一回,或许是女主光环发挥作用,沈思玥还是没有死得成。 秦佩茹被活活打死后,陆浩然觉得时机已到,径直来到沈思玥面前,撸起袖子,亲自动手。 很快,沈思玥被打了个半死。 就在这时,林嘉真赶了过来。 也不知道林嘉真对陆浩然说了什么,陆浩然转身就给了沈思玥一棍。 沈思玥眼前一黑,随后就不省人事了。 不知过了多久,沈思玥从昏睡中醒来,惊恐的发现,自己已经落入人贩子手中! 不出意外的话,沈思玥将会被人贩子卖到偏远地区,沦为生育的工具。 这是比死亡更可怕的折磨! 怪不得林嘉真不让陆浩然把我直接打死,原来她打的是这个主意……沈思玥瞬间明白了林嘉真的险恶用心,恨不得自己此刻拥有瞬移术,瞬间出现在林嘉真面前,一把掐死她。 但这只是想想而已,现在的沈思玥自身难保,根本就没有能力去找林嘉真算账。 对于沈思玥来说,当务之急是想办法从人贩子手中逃脱。 奈何沈思玥只是一个有点小聪明的学渣,只懂得一点歪门邪道的她,碰上最擅长歪门邪道的人贩子,算是遇到克星了,一点办法也没有。 无计可施的沈思玥,只能老老实实的跟着人贩子乘坐火车,转乘汽车,再转乘骡车,最后来到一间小黑屋里,和二十个女人和孩子关押在一起。 这个时候的沈思玥,斗志尚存,她仍旧不甘心被人贩子摆布,仍旧想着要逃出人贩子的魔爪。 可是,这间小黑屋就只有一个门,门外有人贩子牢牢把守着,沈思玥插翅难逃。 这是什么鬼地方,怎么就只有一个门,连扇窗子都没有……沈思玥心里抱怨着。 突然,屋顶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吸引了她的注意。 定睛一看,原来那里有一扇小小的气窗。 顿时,沈思玥心里一动,看着那扇气窗,若有所思。 突然,“嗷嗷嗷”的惨叫声响起,打断了沈思玥的思绪。 沈思玥不用看也知道,这惨叫声来自于一个叫大壮的孩子。 原因很简单,这里这么多女人和孩子,就只有那孩子一个人和人贩子“斗智斗勇”。 短短两天时间,那孩子已经被人贩子打了三顿。 从他那一身作死的好本事上,不难推断,他一定是家里的宝贝,肯定是被家里人宠着长大的。 但很可惜,人贩子可不是他的家里人,可不会惯着他。 要不是人贩子还想要把他卖了换钱,没把他往死里打,他早就被人贩子活活打死了。 尽管几次三番的挨揍,那孩子依旧不肯消停下来。 这天晚上,被关在小黑屋里的女人和孩子草草吃过晚饭后,便横七竖八的就地躺下。 沈思玥也不例外。 不过,她并没有立刻入睡,而是在地上辗转反侧,折腾了老半天,才迷迷糊糊睡去。 不知过了多久,沈思玥隐约听见旁边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这是什么声音? 该不会是……老鼠吧? 当“老鼠”两个字浮现在沈思玥脑海中时,她瞬间清醒,循声看去。 朦胧月光中,隐约可以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爬上了气窗,紧接着一下子就从那里跳出去了。 跳、跳出去了,他从气窗那里跳出去了?! 看到这一幕,沈思玥震惊了,眼睛瞪的铜铃那么大。 那扇气窗,沈思玥已经琢磨了好长一段时间,之前她有考虑过,通过它逃离这个人贩子的窝点。 但仔细一想,那扇气窗位置相当高,目测高度超过两米,一般人怕是很难爬上去的。 沈思玥思虑再三,始终觉得自己不可能爬上那么高的窗子,所以她选择了按兵不动。 此时此刻,沈思玥亲眼见到那个叫大壮的孩子爬上气窗,成功逃离,既惊讶又惊喜。 顿时,她的内心开始蠢蠢欲动。 那孩子个子还没我高呢,他那样的小短腿都能爬上去,我这样的大长腿没道理爬不上去呀! 沈思玥想到这里,再也忍不住,立刻开始行动。 经过一番折腾,还真让沈思玥爬了上去。 但很可惜,就在她要往外跳的那一刻,她那所谓的大长腿突然抽筋了。 “砰”的一声,沈思玥从高达两米的窗子上,重重的摔了下来。 尽管沈思玥强忍着没有痛呼出声,但她落地时发出的声响,还是引起了门外人贩子的警觉。 见好几个人贩子拎着刀,气势汹汹的冲了进来,沈思玥急中生智,扯着嗓子大声喊:“不好了,有人翻窗跑了,大伙儿赶紧追啊!” 通过这种方式,沈思玥成功逃过一劫。 反观那孩子,他可就惨了。 逃跑失败的他,被抓回来后,丧心病狂的人贩子竟然放狗咬他。 就这样,他被几条狗不停的撕咬,最终被活活咬死,而且还死无全尸。 这血腥而又残忍的一幕,让在场的女人和孩子都吓得瑟瑟发抖。 尤其是沈思玥,吓得神魂皆冒,整个人都不好了。 自那以后,沈思玥就彻底打消了翻窗逃跑的念头。 这倒不是说沈思玥被吓破了胆,再也不敢逃跑了,只是她见识了人贩子的心狠手辣、泯灭人性后,不打算冒着触怒人贩子的危险,伺机逃跑了。 她的打算是,等到自己被人贩子卖给需要女人的人家,再想办法逃跑。 在沈思玥的认知中,只有偏远地区的穷苦人家,才需要买女人回去传宗接代,而那种人家,不仅愚昧,还很无知,非常好骗。 沈思玥就不信了,她那么聪明的人,还能斗不过穷凶极恶的人贩子,还能斗不过几个愚昧无知的泥腿子。 然而,现实远比沈思玥想象的残酷,很快就给了她一记响亮的耳光。 第244章 你追我逃 人贩子可不养闲人,很快,沈思玥就被人贩子以三张大团结的价钱,卖给了大西北的一户人家。 那户人家把沈思玥买回去之后,直接就把她关进了猪圈里,还像拴狗一样,在她脖子上拴了一条铁链子。 别说沈思玥只是个有点小聪明的学渣,就算她是个有真才实学的聪明人,也拿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没辙。 沈思玥别无选择,只能老实待在那户人家,给人家传宗接代,就像一个任人摆布的生育工具。 不知过了多久,或许是十年,或许是八年,沈思玥记不清了。 她只记得,这些年来,自己先后生下了五个女婴,直到半个月前,才艰难生下了一个男婴。 频繁生育,再加上没有得到妥善的照顾,她现在的身体状况非常糟糕,别说带孩子了,就连最基本的口粮,都不能给孩子提供。 最关键的是,生老六的时候,身体虚弱的她难产了,虽然有惊无险,但给她接生的婆子断言,她伤了身子,以后不能再生孩子了。 也就是说,现在的沈思玥,既不能抚养孩子,也不能生育孩子。 那对于那户人家而言,沈思玥就没有利用价值了。 没有利用价值的东西,养在家里,那不是白白浪费粮食吗? 抱着这样的想法,那户人家不等沈思玥出月子,就把她转卖给了另一户人家。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沈思玥被转卖的前一天晚上,她生下的第一个孩子——其实就是她的大女儿,但她认为这是孽种,不承认这是自己的女儿——偷偷摸摸的跑过来看望她。 这不是那孩子第一次跑过来看望沈思玥,但在此之前,或许是知道沈思玥不待见她,她每次都不敢久留。 而这一次,她逗留了很久,久久不肯离去。 临走时,她郑重其事的交给沈思源一个纸包。 沈思玥打开一看,发现里面是一些零钱,连忙数了数,结果让她大失所望。 搞的那么正式,我还以为这里面装的是什么宝贝呢,结果呢? 就这?还不到一块钱? 打发叫花子呢? 沈思玥一脸嫌弃的撇了撇嘴。 不过,谁会把到手的钱往外推呢?这钱到了我手里,就是我的了,虽然很少,但不要白不要……沈思玥嫌弃归嫌弃,还是把那个纸包很不客气的收了起来。 眼里只有钱的她,根本就没有注意到,那张包裹着钱的纸上写着字,永远都不会知道,那个孩子对她到底怀着怎样的感情。 不久后,沈思玥就换了地方,从一个猪圈,搬到了另一个猪圈。 不过,虽然同是猪圈,但新买家的家庭条件还不如原来那户人家,沈思玥的生存环境愈发的恶劣了。 唯一的好事是,新买家没有用铁链子拴住沈思玥。 于是,某个深夜里,沈思玥偷偷逃了出来。 不幸的是,还没等沈思玥逃远,新买家就带着人,一路追了上来。 天色越来越亮了,追踪的人也越来越近了,沈思玥不禁有种大祸临头的感觉。 危急时刻,沈思玥突然发现,前面不远处停着一辆堆满杂物的骡车,便跳上了车,钻进了那一大堆杂物里。 *** 这已经是沈鸿达一家三口,来到大西北的第十个年头。 十年前的一个傍晚,沈鸿达的媳妇孟玉红突然意识到,自己好像已经有好几天,都没有见到女儿沈思玥了。 正当孟玉红和丈夫沈鸿达说起这件事时,他们的儿子沈思龙慌慌张张的跑回家,脸上有着掩饰不住的惊恐和畏惧。 夫妻二人对这个儿子寄予厚望,极为重视。 一时间他们夫妻也顾不上沈思玥了,当即把全部精力都放在沈思龙身上,十分关切的向他询问情况。 面对父母的询问,沈思龙犹豫了半天,这才说出了实情。 原来,昨天下午,沈思龙闲着没事,就骑着车四处转悠。 当他骑到一条比较偏僻的小路上时,突然听到身后传来“叮铃铃”的车铃声。 原本在路中央的他,下意识的骑去路边,让出路来。 片刻后,一个年轻姑娘骑着车从他身边经过。 人家姑娘也没招他,也没惹他,但不知为何,看到人家姑娘扭动着胖墩墩的身躯,笨手笨脚骑车的样子,他就觉得心情烦躁想打人,一个没忍住,就踹了人家姑娘一脚。 结果,人家姑娘连人带车摔进了路边的水沟里。 看到这一幕,他丝毫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觉得自己只是做了一个恶作剧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所以,他对人家姑娘的呼救声置之不理,像个没事人似的,骑着车扬长而去。 在他看来,这件事无足轻重,就这么过去了,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今天下午,他再次骑车出去转悠时,无意间从别人口中得知,新来的副厂长,他家的小女儿骑车回家的途中,被人一脚踹水沟里,摔成了重伤,现在副厂长家正在四处寻找行凶者。 怎么会这样? 自己不过是踹了一脚,怎么就成行凶者了? 恶作剧而已,后果怎么这么严重? 他吓坏了,哪里还敢在外面转悠,立刻逃回了家。 听了沈思龙的讲述,孟玉红顿时吓出了一身冷汗。 宝贝儿子踹的是别人就算了,可偏偏他踹的是副厂长家的千金! 这件事,只怕是不能善了了。 相比起惊慌失措的孟玉红,沈鸿达就显得镇定多了。 沉思了片刻后,沈鸿达带着沈思龙,连夜赶去秦佩茹那里,想让秦佩茹带沈思龙回老家,避一避风头。 可到了秦佩茹那里一看,沈鸿达惊愕的发现,那里早已人去楼空。 亲妈指望不上,沈鸿达就只能指望亲妹妹了。 沈鸿达带着沈思龙,转而去找江向红,寄希望于她能收留沈思龙一段时间。 不承想,到了江向红的婆家,他没见到江向红,只得到了一个噩耗——江向红已经溺水身亡。 无计可施的沈鸿达,只能带着沈思龙打道回府。 万万没想到,迎接他们父子的,竟是兴师问罪的副厂长一家。 第245章 见面不相识 副厂长一家虽然有权有势,但也不是不讲理的。 他们表示,只要沈鸿达家赔偿他们家小女儿两千块钱,这件事他们家就不再追究了。 什么,两千块钱?! 开什么玩笑? 你们家小女儿长得那么胖,一看就很耐摔。 她只是摔了一跤而已,多大点事啊。 赔她个十块八块,让她买点红糖鸡蛋补补身子,就差不多了,哪里用得着赔她两千块钱。 很明显,你们家是在狮子大开口,是在敲诈勒索! 沈鸿达夫妻对副厂长家提出的赔偿方案很不满。 但碍于副厂长家的权势,他们夫妻只敢在心里小声哔哔一下,根本就不敢当面怒斥对方。 最终,沈鸿达夫妻答应赔偿副厂长家一千二百五十块钱,并承诺在三天之内,筹齐赔偿金,给副厂长家送过去。 一千二百五十块钱,这可不是一笔小钱。 沈鸿达夫妻要筹齐这笔钱,就只能动用自家的积蓄了。 直到这时,他们夫妻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家的积蓄不翼而飞。 没有了自家的积蓄,沈鸿达夫妻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在三天之内筹齐赔偿金。 无奈之下,沈鸿达夫妻只好赖账。 赖普通人家的账,那还好说,可是赖副厂长家的账,那后果可就严重了。 不出一个月,沈鸿达夫妻就被人举报了。 这种特殊时期,举报内容是否属实,并不重要。 十年前是这样,十年后也是这样。 十年前,秦淑华被人举报时,尽管举报人拿不出任何像样的证据来,举报内容存在着很多疑点,但她还是因此获罪,沦为劳改犯。 十年后,沈鸿达夫妻被人举报时,尽管举报人拿不出可以证明举报内容属实的铁证,但他们夫妻还是避免不了沦为劳改犯的命运。 考虑到沈鸿达家的实际情况,有关部门允许沈鸿达夫妻把沈思龙一起带上。 就这样,沈鸿达一家三口,被打包送去了大西北的某个劳改农场。 苦熬十年,沈鸿达夫妻终于等到了重获自由的那一天。 他们夫妻现在有两个选择: 一、留在农场,农场提供工作岗位; 二、返回原籍,自谋职业。 尽管沈鸿达夫妻早已被江宁一钢给开除了,原籍的工作和住所都已经没了。 但他们夫妻几乎没有任何思索,就做出返回原籍的决定。 原因很简单,他们夫妻已经受够了条件极其艰苦的大西北,一刻都不想在这里多待。 于是,沈鸿达一家三口收拾收拾,把所有能带走的,都搬上了骡车,准备运回原籍。 值得一提,虽然沈鸿达一家三口在大西北“艰苦奋斗”了十年,可到头来,他们能带走的,不过是一堆类似于废品的杂物。 搁在以前,他们才会不稀罕呢;可是现在,他们稀罕的很。 这不,驾着车出发后不久,他们突然发现,天色好像有点不对,像是要下雨,生怕雨水会把车上的东西淋坏,他们连忙跑回去寻找可以用来遮雨的东西。 很快,他们就从熟人那里要来了一张油布。 沈鸿达一家三口正准备把油布盖在车上,就在这时,细心的孟玉红注意到了自家那个大竹筐,隐约觉得哪里不对劲。 皱眉思索了片刻,孟玉红一把掀开了那个大竹筐的盖子。 只见一个蓬头垢面、瘦骨嶙峋的女人,抱着膝盖蹲在竹筐里,身上散发着一股令人不适的腐臭味。 “哎哟我去,什么鬼?!”一旁的沈思龙吓了一跳,忍不住大呼小叫。 沈鸿达捏着鼻子,皱着眉头质问道:“喂,你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 过去的十年里,同是在大西北,同是失去自由,但沈鸿达一家三口的处境要比沈思玥好多了。 至少,他们一家三口现在好歹还有个人样,仔细看,还能在他们脸上找出一些昔日的影子来。 沈思玥就不一样了,受了十年非人折磨的她,明明还不到三十岁,却活像六十岁的老妪,满脸都是沧桑,完全没有了昔日的模样。 因此,沈思玥眯着眼睛,仔细打量沈鸿达一家三口之后,把他们一家三口认了出来。 沈鸿达一家三口六只眼睛,却没有认出沈思玥来。 沈思玥看向昔日很疼爱自己的孟玉红,很想喊一声“妈”。 但她却惊恐的发现,这个节骨眼上,她的嗓子竟然哑了! 就在沈思玥不停比划,试图用手势告诉家人自己是谁时,远处跑来一群人。 带头的是一个四十来岁的壮汉,赤着上身,手上拿着锄头,嘴上大声问道:“喂,你们有没有看到一个穿黄衣服的女人?” 听到这个声音,沈思玥吓的一颤,缩在竹筐里,拼命的朝沈鸿达一家三口摆手,示意他们不要把自己供出去。 沈思龙瞅了眼沈思玥身上那件屎黄色的衣服,大声说道:“看到了!” 孟玉红也说道:“看到了,人就在这里呢。” 沈鸿达催促道:“快点过来把人带走,我们还要赶路呢。” 就这样,在沈鸿达一家三口的注视下,沈思玥被新买家揪着头发,拖了回去。 望着沈思玥远去的背影,孟玉红莫名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正当她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她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那女人该不会是阿玥吧?! 见孟玉红站在原地,一副木愣愣的模样,一旁的沈鸿达有些诧异:“你这是怎么了?” 孟玉红没有立刻作答,她皱着眉头,思索了起来。 自家女儿虽然已经失踪十年,但她的相貌,自己依旧记得清清楚楚—— 她长得很好看,气质也很好,清丽秀雅,宛如一朵出水芙蓉。 那个像花儿一样的女孩子,会变成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臭婆娘? 孟玉红无法相信,也不愿相信。 于是,她朝沈鸿达摇了摇头:“没什么。” 话音刚落,她的余光就瞥见地上有什么东西。 定睛一看,原来地上有一个叠得整整齐齐的纸包。 一旁的沈思龙眼疾手快的把那个纸包捡起来,打开一看,顿时眼睛一亮,这里面都是钱! 虽然数额很小,但的确是实打实的钱。 “我知道了,这钱一定是从刚才那个臭婆娘身上掉下来的!”沈思龙撇了撇嘴,一边做出嫌弃的表情,一边把那个纸包揣进自己兜里,“那个臭婆娘把咱家的竹筐弄脏了,这钱算是她赔给咱家的。” 对于沈思龙的做法,沈鸿达夫妻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别说阻止了,他们夫妻连一句质疑的话都没说。 不久后,沈鸿达一家三口重新踏上归途。 他们不知道的是,那个纸包里的钱其实是沈思玥的,而沈思玥的钱,可不是那么好拿的。 有些人,有命拿,没命花,拿了之后,很可能会踏上不归路。 *** 昏暗的地窖里,被铁链子拴住脖子的沈思玥,坐靠在散发着陈腐气息的稻草堆上,呆呆出神。 自己搞那么多事,无非是想摆脱原主的宿命。 原主的结局是,无家可归,流落街头,最终横尸街头。 再看看自己现在的处境,有个所谓的家,但还不如没有,人还活着,但比死了好不了多少。 所以,自己忙活了那么多年,全都白忙活了,是吗? 想到这里,沈思玥觉得自己真的好可怜,好可悲,好可笑。 大笑三声后,沈思玥抓起一把稻草,开始搓起了草绳…… 第246章 麻烦来了 时光荏苒,十年光阴,弹指而过。 十年前,在江瑾言的安排下,沈思源等人漂洋过海,来到了大洋彼岸。 转眼间,已经到了1986年。 现如今,沈思源家的企业“思华”已经成长为超市行业的超级巨鳄,从整体数据来看,在欧美市场几乎处于垄断的地位。 不仅如此,思华已经先后在华国、港城、日本等地设立分公司,再配合着宣传和渠道建设,正在不断扩大全球市场份额。 纵观思华的发展史,就像它的创始人沈思源的人生一样,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完美诠释了什么叫做“逆袭”。 其实,事业有成的,不仅仅是沈思源家,满芳草家同样事业有成。 现在的“满记”,世界排名前十的快餐连锁品牌,连锁店遍布全球30多个国家。 毫无疑问,沈思源家和满芳草家,已经成为先富起来的那一批人。 虽然远在大洋彼岸,但两家人始终不忘万里之外的故乡,先富起来后,便想着带动乡亲们后富。 在两家人的帮助下,前进大队和满家大队开办了社队企业,自那以后,财源滚滚来,成为了全省,乃至全国都赫赫有名的小康村。 有道是,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前进大队和满家大队富起来了,再也不用为生计发愁,但麻烦也随之而来了。 举个例子,前进大队的大队书记周为民,他们家现在就遇到麻烦事了。 周为民的大儿媳李玉娴是个知青,当年,因为吃不了农村的苦,她设计嫁给了周为民的大儿子周正平。 尽管这桩婚姻是李玉娴一手促成的,从头到尾都没有人逼她,但她对这桩婚姻并不满意,对周家很不满意。 原因很简单,周家不够有钱。 虽说周家在前进大队是数一数二的富裕人家,但这个富裕只是相对于队里的普通人家,在城里的富裕人家面前,就有些不够看了。 李玉娴来自于大城市,见识过大城市的繁华,她怎么甘心留在农村,过节衣缩食的日子呢。 李玉娴坐月子的时候,有一天,她的婆婆特意给她做了一碗鸡汤面。 那碗鸡汤面香气四溢,虽然李玉娴吃的时候嘴上没停,都没给家里其他人留一口汤,但脸上却满是嫌弃,只因为碗里的面条是手擀面,而不是方便面。 “我这样的城里姑娘,就该吃方便面,区区手擀面,怎么能配得上我呢?”李玉娴撇撇嘴,小声嘀咕。 不久之后,李玉娴就以回乡探亲为由,带着孩子回了老家。 后来,李玉娴托人把孩子捎了回来,她自己则留在了城里。 仅从这一点,不难看出,李玉娴对孩子的处境完全不在意。 她根本就没有考虑过,孩子还不满周岁,还需要吃奶,离开了母亲,能不能活下去。 事实上,如果不是沈思源及时送来奶粉,孩子只怕已经夭折了。 自始至终,李玉娴在意的就只有她自己。 回城后不久,李玉娴就迫不及待的改嫁给了方便面厂的工人。 自那以后,她就实现了方便面自由,也算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因此,她对这桩婚事非常满意。 但这份满意,并没有能够一直持续下去。 有一天,李玉娴一边吃着方便面,一边看着电视。 看着看着,她眼睛瞬间睁大,难以置信的盯着电视机里的画面。 直到这时,李玉娴才知道,原来前进大队成为了小康示范村,前夫成为了杰出企业家。 这一刹那,李玉娴突然觉得,碗里的方便面不香了。 在确认了周家暴富属实之后,李玉娴就迫不及待的跑回了周家。 当时,周家就只有老两口在,其他人都不在家。 骤然见到消失多年的前儿媳,周家二老震惊了。 更让他们震惊的是,前儿媳一开口就是要复婚。 理由是,她想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完整的家? 想当年,李玉娴把尚在襁褓之中的孩子狠心抛弃,改投他人怀抱时,有想过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吗? 这么多年来,李玉娴对孩子不闻不问,没有尽过一天做母亲的责任,有想过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吗? 现如今,周家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富户,消失多年的李玉娴终于现身,口口声声说想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她存的是什么心? 到底是为了孩子,还是为了什么? 周家二老只是淳朴,又不傻,一眼就看穿了李玉娴的心思。 换成是别人,周家二老早就拿着大扫帚,把对方赶出去了。 可是李玉娴……唉,她毕竟是孩子的亲生母亲,周家二老投鼠忌器,不敢用简单粗暴的方式把她赶走。 于是,周家二老说起当年还是一家人的时候,大伙儿同住一个屋檐下的点点滴滴,还说起了孩子的出生和成长,试图通过打亲情牌,唤醒她的良知。 奈何李玉娴压根就没有把周家人当做是自己的亲人,而且良知这东西,她好像也没有,所以周家二老打出的亲情牌,对她完全无效。 非但如此,周家二老的这番话,让她想起了当年在农村吃过的苦,受过的罪。 越想越气,一怒之下,李玉娴索性就不装了,摊牌了。 李玉娴不再拿“完整的家”说事,而是开门见山的说,她这回就是奔着钱来的,拿到钱,她就走,拿不到钱,她就不走了。 眼见李玉娴如此无耻,周老太太心里实在气不过,就说了一句:“不走是吧?行啊,有本事你赖在咱们家一辈子,一辈子都别走!” 对此,李玉娴是这么回应的:“确实,我不太可能赖在你们家一辈子,但我绝对可以去报社告你们家的状,曝光你们家的丑事!” 周老太太听的一头雾水:“我们家的丑事?我们家有什么丑事?我怎么不知道?” “抛弃糟糠妻。”李玉娴抬了抬下巴,吐出这五个字,随即威胁道,“你们要是不给我一笔封口费,我就让全国人民都知道,周正平这个杰出企业家,他当年是怎么抛弃糟糠妻的!” 第247章 无理取闹 明明是李玉娴抛夫弃子,她现在却把罪过推给前夫,却要让前夫身败名裂。 这不是贼喊捉贼,倒打一耙么? 这,这也太无耻了! 周老太太活了六十多年,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一时间都惊呆了。 好不容易回过神来,她顿时被气了个倒仰,怒视着李玉娴,嘴唇颤抖着说不出一个字来。 周老爷子也被气的不轻,但他权衡利弊后,强行压下火气,给了李玉娴一笔钱,要求她立刻离开,永远不要再回来。 不幸中的万幸,李玉娴虽然无耻,但她这回还算讲信用,拿到了钱后,她转身就走,毫不拖泥带水。 这里不得不说一下,李玉娴来都来了,竟然没有顺便去一趟孩子的学校,看一眼孩子,就这么走了。 考虑到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这件事周家二老一直瞒着孩子,不敢让他知道。 然而,纸包不住火,周向晨——也就是那个孩子,后来还是从别人口中听说了这件事。 因为这件事,周向晨心中郁闷难平,本来开朗热情、好交朋友的他,变的内向孤僻,不喜欢与人亲近。 一直到很多年后,周向晨长大成人,用自己的方法,让爱钱的李玉娴变的一无所有,这才解开了心结。 周家的事,并非个例。 前进大队的其他人家,也有类似的情况。 前些年,一些知青为了返城,费尽心机,甚至不惜抛妻弃子或是抛夫弃子,留下“孽债”。 现如今,那些知青听说前进大队富裕了、发达了,又觍着脸回来求复合。 可问题是,前夫或者前妻,有的已经再婚了。 这就导致了,前进大队里,时不时就会上演一出家庭伦理大戏,闹的不可开交。 因为有钱了,前进大队几乎没有消停的时候,满家大队也好不到哪里去。 举个例子,满家大队的满冬生家,他们家最近就经常觉得烦心不已。 满冬生是满春生的弟弟,而满春生就是秦淑娟的丈夫,满芳草的父亲。 当年满芳草一家子离开华国前,放心不下老家的亲人,便在征得沈思源同意后,将凉粉方子赠予满冬生家,并把沈思源的高中同学章志恒介绍给了他们家。 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满冬生家就地取材,制作凉粉,然后把凉粉卖给开大货车的章志恒。 靠着这条赚钱的路子,早在改开前,满冬生家就实现了脱贫致富,毫不夸张的说,他们家绝对是满家大队的首富。 只不过,满冬生家的保密工作做的很好,队里的其他人不知道而已。 后来改开了,在满芳草的帮助下,满家大队办起了社队企业。 满冬生家在一旁默默的观察了几年,渐渐的消除了顾虑,终于有一天,他们决定放开手脚大干一场。 于是,他们家引进了先进的罐头生产线,办起了私人的罐头加工厂。 那家罐头加工厂的生意很好,几乎每天都有车辆在那里进进出出,一派红火景象。 这下子,整个满家大队都知道,满冬生家发财了。 满冬生家认为,既然大伙儿都知道了,那自家就没必要像以前那样低调了。 于是,他们家就联合满芳草家,陆陆续续捐了100多所希望小学。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每次捐赠都是满冬生家出面,但实际上,在这方面,他们家只是出了零头,大头是家大业大的满芳草家出的。 因为满冬生家都是实诚人,所以有记者来采访时,他们没有把这一切都归功于自己,而是实话实说,告诉记者,满芳草家出的钱更多,尤其是满芳草,小小年纪就事业有成的她,捐了很大一笔钱。 这篇报道一经发表,就传遍了满家大队。 大部分人都对满芳草家赞不绝口,以能够有这样的同乡为荣。 但也有一小部分人觉得满芳草家钱太多,没地方花,乱撒钱。 更有一户人家因此动了歪心思。 那户人家就是曹家,就是当年把满芳草扔在山上,自生自灭的那户人家。 曹家人做梦都没想过,当年那个病的奄奄一息的小丫头,非但没有死,还发了大财,钱多到自己花不完,给不相干的人捐钱的地步。 财帛动人心,曹家人狠狠的动心了。 于是,曹家人就跑到满冬生家,嚷嚷着要见满芳草,非要让满冬生家帮他们联系满芳草。 想当年,曹家人那么不待见满芳草,如今却这么迫切的要见满芳草,他们这是想要干嘛? 很简单,要钱呗。 虽然当年曹老太太在小儿子小儿媳死后,就没有善待过他们夫妇留下的唯一骨血满芳草。 虽然当年曹老太太做主把昏迷不醒的满芳草扔到山上,并明确表示,自己不认这个孙女。 但,曹家人依旧认为,满芳草有义务赡养曹老太太。 毕竟,曹老太太可是满芳草的亲奶奶。 孙女赡养奶奶,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嘛。 对此,满冬生家有不同看法,在他们看来,曹家人根本就是在无理取闹,当然不会帮他们联系满芳草。 不帮忙是吧? 曹家人就赖上满冬生家了,时不时的就会来他们家闹事。 为此,满冬生家觉得不胜其烦。 不过还好,满冬生家的烦心事,应该不难解决。 因为曹家人无非是图钱而已,实在不行,可以用钱摆平他们。 而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秦永丰家遇到的问题就比较棘手了,因为用钱解决不了。 十年前,沈思源等人离开华国前,专门去了一趟秦永丰家,和秦家人密谈了很久。 密谈的最后,沈思源交给秦家人两样东西:一个电话号码,以及一个神秘渠道。 那个电话号码,秦家人一直没有动用,只动用了那个神秘渠道。 通过那个神秘渠道,每隔一段时间,秦家人都可以领到一定数量的材料包,用以制作发饰、胸花等手工艺品。 等到手工艺品制作完成,再通过那个神秘渠道,销售出去。 别看手工艺品只是小玩意儿,很不起眼,但靠着这些个小玩意儿,秦永丰家在短短的两年时间里,就实现了脱贫致富,攒下了第一桶金。 改开后,秦永丰的大女儿和二女儿开了服装公司,秦永丰本人则开了建筑公司。 不管是服装公司,还是建筑公司,生意都是蒸蒸日上。 可以这么说,如今的秦永丰家已经不差钱了。 现在,秦家人忧心的不是钱,而是他们家的小女儿。 第248章 离婚,必须离婚! 十年前,秦永丰夫妇从沈思源等人那里得知,自家小女儿多年前被一对夫妇收养,取名章宝如,那对夫妇待她如珠如宝,如今她衣食无忧。 骤然得知了自家小女儿的下落,秦永丰夫妇激动万分,第一反应是:现在就去把小女儿认回来。 但是等他们夫妇冷静下来,权衡再三,最终还是打消了认亲的想法。 不认亲,这并不代表秦永丰夫妇不关心、不在意章宝如。 事实上,秦永丰夫妇很关心章宝如,很在意她过得好不好。 接下来的几年里,秦永丰夫妇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前往省城,看望章宝如。 生怕打扰到章宝如的生活,秦永丰夫妇不敢露面,躲在暗处,偷偷的看,看到小女儿过得好,他们就放心了。 秦永丰夫妇的举动,没有被章宝如发现,却引起了有心人的注意。 那个有心人是个姓赵的大娘,赵大娘从事情报工作多年,虽然现在已经退休,但她依旧保持着很高的警惕性。 要不是秦永丰夫妇及时自证清白,形迹可疑的他们就被赵大娘扭送去公安机关了。 一场误会解除,赵大娘从秦永丰夫妇口中得知了事情的原委,被他们的拳拳爱女之心感动。 热心肠的她,主动提出帮他们留意章宝如的情况。 秦永丰夫妇非常感激赵大娘,以后每次来省城,都会拎点东西,去赵大娘家看看。 这一来二去的,秦永丰夫妇就和赵大娘熟络了起来,渐渐的,了解了一些赵大娘的家事。 据了解,赵大娘有一个孙子,三岁之前,一切正常,三岁开始,他走路的姿态有些别扭,去看医生,医生说没事。 可这之后不久,他就出事了—— 莫名摔倒之后,他就再也没能站起来,整个人陷入了瘫痪状态,去看医生,医生说他得了脑瘫。 脑瘫,说实话,在这个年代是不可能治愈的。 赵大娘的儿媳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固执的认为,那位医生误诊了,便带着孩子,到处求医问药。 虽然收效甚微,但赵大娘的儿媳始终没有放弃。 儿媳的坚持,让赵大娘很感动,但也让她很心痛,这些年来,她心里一直不好受。 听说这件事后,秦永丰夫妇不由的想起了满芳草。 虽然他们已经有很多年没有见过满芳草本人了,但他们有见过满芳草的照片。 昔日的满芳草总是一副病恹恹的样子,而照片里的满芳草气色极佳,神采飞扬,完全看不出一丝异常。 是的,曾经饱受病痛折磨的满芳草,现在已经完全痊愈了。 而她之所以能够完全痊愈,固然是因为她在国外接受了手术,但最大的原因,还是因为沈思源偷偷给她服用了空间里的灵泉水和特效药。 秦永丰夫妇不明真相,以为这一切都归功于国外的医疗资源。 于是,他们写信给沈思源,请她帮忙在国外打听一下,像赵大娘的孙子这种情况,可不可以治好,可以的话,该怎么治。 若干天后,秦永丰夫妇收到沈思源寄来的包裹,包裹里装的是相关的特效药。 来自沈思源的特效药,可以说具有奇效。 服药第二天,赵大娘的孙子就可以自主抬头了。 服药第四天,瘫痪多年的他就可以下来走两步了。 现如今,赵大娘的孙子已经彻底痊愈,与常人无异。 因为这件事,赵大娘对秦永丰夫妇感激不已。 感激之余,赵大娘对章宝如的事愈发上心,一直留心打听她的消息。 值得一提,赵大娘祖祖辈辈居住在这里,人脉关系很广,再加上她很擅长与人打交道,打听消息的本事一流,可以称得上是包打听。 三年前,章宝如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叫戴书彬的小伙子。 两个人相处了一段时间后,就得到了双方父母的首肯,领证结婚了。 事出突然,虽然赵大娘收到消息后,第一时间就通知了秦永丰夫妇,但他们紧赶慢赶,还是来迟了一步。 当他们赶过来时,生米已经煮成熟饭。 事后,他们听说戴书彬的口碑还不错,这才放下了悬起的心。 然而,他们放心的太早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秦永丰夫妇渐渐发现,章宝如脸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哪怕在怀孕期间,也是如此。 起初,秦永丰夫妇不明所以。 后来,经过赵大娘的提醒,他们这才恍然大悟,小女儿这是被戴书彬那个混账东西家暴了呀! 明白了这一点后,秦永丰夫妇再也忍耐不住,当即找到章宝如的养父母,请求他们出面沟通,协助章宝如离婚。 是的,离婚。 尽管这个年代,人们的思想还比较保守,“宁拆一座庙,不破一桩婚”,这是绝大多数人乃至整个社会的主流思想。 但,秦永丰夫妇思来想去,还是觉得,这桩婚还是离了比较好。 那为什么秦永丰夫妇不直接出面,要让章宝如的养父母代为出面呢? 这是因为,他们敏锐的察觉到,章宝如现在的情绪有些不对劲,生怕自己贸然出现在她面前,会刺激到她。 虽然章宝如的养父母有了自己的孩子后,就没有以前那么重视章宝如这个养女了,但他们还是爱章宝如的。 毕竟,章宝如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 听说章宝如被家暴,他们也很愤怒,但他们的看法和秦永丰夫妇不一样。 在他们看来,离婚是很不光彩的事,如果章宝如离婚的话,那这势必会影响到她和孩子的正常生活。 为了章宝如母女的未来着想,他们坚决不同意章宝如离婚,只答应出面教训戴书彬,警告他以后不要再对章宝如动手。 虽然秦永丰夫妇更倾向于离婚,但他们仔细想想,养父母的考量未必没有道理。 再加上他们的身份比较尴尬,他们也不能强硬的要求养父母,按照他们的意愿行事,所以他们同意了养父母提出的解决方案。 然而,也不知道养父母是怎么和戴书彬沟通的,他们的解决方案收效甚微,甚至可以说毫无用处。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戴书彬并没有停止对章宝如的家暴。 这就已经够让秦永丰夫妇愤怒的了。 更让他们愤怒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戴书彬的家暴在不断升级,不光章宝如,渐渐的,孩子也成了他宣泄暴力的对象。 那孩子可是他的亲生女儿,他竟然把自己的拳头砸在了亲生女儿的身上! 这特么就是个禽兽啊! 不,他连禽兽都不如,毕竟,虎毒还不食子呢。 这种禽兽不如的东西,不配有媳妇,不配有孩子! 离婚,必须离婚! 秦永丰夫妇再次找到章宝如的养父母,把戴书彬的所作所为告诉他们,再次请求他们伸出援手,协助章宝如离婚。 秦永丰夫妇满以为,这一次养父母一定会答应他们的请求。 但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养父母竟再一次拒绝了他们的请求。 理由依旧是,离婚不光彩,非常丢面子。 不是,现在命都快没了,还讲究什么面子啊?这不是瞎讲究么……秦永丰夫妇无法理解养父母的脑回路,试图说服他们。 奈何他们油盐不进,根本听不进秦永丰夫妇的话。 章宝如的养父母不肯帮忙,秦永丰夫妇没有办法,只好直接去找戴书彬,试图以章宝如亲生父母的身份,劝说戴书彬与章宝如离婚。 说实话,去之前,秦永丰夫妇有想过戴书彬会不听劝,甚至会对他们恶言相向。 但他们没想到,看上去一表人才、文质彬彬的戴书彬,竟然是个一言不合就拎刀砍人的神经病。 更没想到,事后,拎刀砍人的戴书彬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差点被砍伤的他们却被抓进了局子里。 要不是赵大娘听到了风声,发动关系到处托人,把他们捞了出来,他们现在还不知道在哪里蹲着呢。 事到如今,秦永丰夫妇已经明白,戴书彬身后有背景和靠山,乃是自家惹不起的存在。 同时,他们也明白了,为什么章宝如的养父母执意不肯让章宝如和戴书彬离婚了。 面对绝对实力,顺从当然是首选。 这个道理,秦永丰夫妇不是不懂。 他们深知,自家惹不起戴书彬,应该避其锋芒,尽量不和他发生冲突,否则自家极有可能惹祸上身,遭遇天大的麻烦。 可问题是,自家不去找戴书彬,不让他和自家小女儿离婚行吗? 难道就眼睁睁的看着自家小女儿和外孙女被戴书彬打? 这种情况下,自家到底该怎么办? 秦永丰夫妇把两个女儿还有儿子都叫了过来,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商量对策。 都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可他们一家五口凑在一起,也没能想出妥善的解决之策。 这不是他们脑子不好,而是在权势面前,他们这样的普通人,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突然,秦永丰的二女儿秦胜男似乎想起了什么,一拍脑袋,叫道:“电话号码!那个电话号码!” 闻言,秦永丰先是一愣,继而恍然。 十年前,沈思源在临行前,交给秦家人一张小纸条,纸条上写着一个电话号码,随即嘱咐他们,要是遇到过不去的坎,不要硬抗,打这个电话,到时候自然会有人帮他们渡过难关的。 过去的十年里,秦家人一直顺风顺水,渐渐的,秦永丰就忘了那个电话号码的存在。 现在,秦永丰猛的反应过来,对啊,电话号码,自家手里还有一个电话号码,可以打电话求助! 于是,秦永丰来到电话机前,拿起电话,给那个电话号码拨打了过去。 第249章 一胎三宝 大洋彼岸,沈思源家。 想当年,沈思源随着江瑾言来到这里之后,没过多久,就在他的忽悠下,与他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 在江瑾言的不懈努力下,婚后第二年,沈思源就怀孕了。 自己怀的究竟是男孩,还是女孩,对此,沈思源并不是很在意。 在她看来,男孩也好,女孩也罢,都是她和江瑾言爱情的结晶,都是他们夫妇的无价之宝。 再就是因为前世的一些见闻,沈思源对胎儿性别鉴定有些抵触。 因此,沈思源做产检时,从未向医生打听过孩子的性别。 几个月后,当沈思源得知自己生下了一个男孩后,她很开心,即兴发挥,给孩子取了个小名——满意。 是的,当时的她,对眼前这个像糯米团子一样软萌可爱的小家伙很满意。 然而,随着满意那小子一天天长大,一天比一天淘气,渐渐的,沈思源有些不满意了,有时候甚至都想把那小子塞回肚子里,回炉重造。 之前,沈思源的想法是,一个孩子太少了,自己至少要生两个孩子。 因为,前世的她,人生有太多的遗憾,其中之一便是她作为独生女,没有兄弟姐妹,有时候会生出孤单寂寞,甚至无依无靠的感觉。 但是现在,沈思源突然觉得,家里又没有皇位要继承,生那么多干嘛,生一个就够了,没必要想不开。 这天晚上,夜半无人私语时,沈思源凑在江瑾言耳边,轻声说:“阿言,我们以后不生了,好不好呀?” 尽管江瑾言总觉得一个孩子太少了,很希望再生几个孩子,但他听了这话之后,第二天便去做了手术。 没想到的是,没过几天,沈思源就发现自己再次怀孕了。 更没想到的是,这一次,沈思源怀的竟然是三胞胎! 看看家里那个“混世魔王”,再想想肚子里的三个娃,沈思源眼前一阵阵发黑。 江瑾言见状,连忙安慰她:“上一次是男孩,那这一次八成就是女孩了。女孩的话,肯定很乖巧很懂事,绝不会像满意那样淘气的。” “女孩?”沈思源似乎想到了什么,眼睛一亮,目光希冀的看向自己的肚子,“这一次,我怀了女孩?那敢情好啊!” 说起女孩,沈思源就不由的想起陈煜成家的小姑娘。 想当年,陈煜成得知江瑾言要远渡重洋、移居海外,心里万分不舍,很想跟着江瑾言一起走,奈何条件不允许,只得作罢。 后来,改开了,条件允许了,陈煜成立即包袱款款的跑来投奔江瑾言。 陈煜成之所以这么迫不及待的跑来国外,固然是因为他太想念江瑾言这个发小了,但更重要的是因为他在家里实在是待不下去了。 原来,当陈煜成的父母听说江瑾言出国后不久就娶妻生子了,便开始看家里的单身狗各种不顺眼。 为了解决掉碍眼的单身狗,陈煜成的父母隔三差五的给陈煜成安排相亲。 那些个相亲对象不是不好,事实上,她们无论人品相貌还是家世,都很出众,毋庸置疑,都是好姑娘。 但不知道为什么,陈煜成就是和她们聊不到一起去,相处的时候,觉得别扭极了。 再说的直白些,陈煜成不喜欢这样的姑娘。 一想到自己要和不喜欢的姑娘共度余生,陈煜成就觉得心情沉重。 对于他来说,相亲就是负担,一次又一次的相亲,压的他喘不过气来。 所以,他跑了,一溜烟的跑来了大洋彼岸。 刚来这里时,陈煜成大言不惭的说,自己已经受够了催婚的苦,现在都对婚姻有阴影了,自己这辈子都不会结婚的。 可结果呢,不出三天,他就认识了一个叫珍妮弗的姑娘,两个人迅速坠入爱河。 更离谱的是,没过多久,这两个人就搞出了“人命”。 本着对珍妮弗负责,对孩子负责的态度,陈煜成先斩后奏,在未经父母允许的情况下,就自作主张,和珍妮弗登记结婚了。 听说儿子找到对象了,而且两个人已经结婚了,陈煜成的父母惊喜万分。 但在惊喜之余,他们总感觉这桩婚事有些不对劲,便向儿子询问这其中的细节。 儿子支支吾吾的回应,愈发让他们觉得这桩婚事有猫腻。 为了一探究竟,他们不惜远渡重洋,前往海外。 尽管抵达之前,陈煜成的父母就有了这桩婚事不靠谱的心理准备。 但是抵达之后,在陈煜成家的所见所闻,还是对他们产生了强大的冲击。 看到自家儿媳是个黑人姑娘,陈煜成的父母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表情。 听说自家儿媳怀的是个女孩,陈煜成的母亲当场就绷不住了,忍不住“哎哟”了一声。 哎哟,这要是个男孩倒还好,毕竟对男孩来说,皮肤黑一点就黑一点,问题不大,可偏偏是个女孩,皮肤太黑的话,她以后可怎么办呀……陈煜成的母亲想到这里,不由的为未出世的孙女捏把汗。 陈煜成的父母很担心自家儿媳会生个黑炭头出来,但事实证明,他们多虑了。 珍妮弗生出来的女孩,虽然皮肤有点黑,但不是煤炭的那种黑,而是类似于牛奶巧克力的那种颜色。 最关键的是,那小不点儿长得真是可爱,活脱脱一个洋娃娃。 沈思源见了之后,很是羡慕,说不出的羡慕。 这会儿,沈思源听了江瑾言的话,心里顿时充满了期待,期待自己也能生出那么可爱的女孩,甚至畅想了一下,自己把女儿打扮成洋娃娃的美好景象。 沈思源越想越高兴,她轻轻抚摸着肚子,兴冲冲的问江瑾言:“阿言,你觉得,三个孩子里面,会有几个女孩?一个,两个,还是三个?” “这个嘛……”江瑾言眨眨眼,“不好说,但不管怎么样,三个孩子里面,肯定有女孩,总不可能全都是男孩吧。” 然而,事实证明,一切皆有可能。 几个月后,当沈思源得知自己一胎三宝,三宝都是男孩后,很是无语。 沉默了许久,沈思源扭头看向江瑾言,语气不善的说:“我听说,生男生女主要取决于孩子的父亲呢。” 第250章 生死未卜 这个话题好像有点危险,江瑾言赶紧转移话题:“我们之前不是说好了,孩子的大名由我来负责,你来负责孩子的小名嘛。孩子的大名我都已经想好了,那么你呢?孩子的小名你都想好了吗?” 上一次,沈思源没有经验,没有事先想好小名,只好即兴发挥,现场想了一个。 这一次,沈思源有经验了,事先准备了好些个小名,以供参考。 可问题是,她想当然的认为,这一次,自己至少能生下一个女孩,最多也就是生下两个男孩,所以她只准备了两个男孩的小名。 这就使得,一胎三宝之中,目前只有两个宝有小名。 无奈之下,沈思源只好再次即兴发挥,现场取名。 沈思源想了想,开口说:“如今我们有了四个男孩,这都能凑一桌麻将了。既然如此,那干脆就叫老四‘满桌’吧。” 满桌? 听了这个名字,江瑾言嘴角忍不住抽搐。 说实话,江瑾言觉得这个名字也太敷衍了。 但是沈思源现在的心情明显很糟糕,这个时候,江瑾言可不敢捋沈思源的虎须。 为了维持家庭的和睦,江瑾言只好违心的夸赞说:“满桌这个名字好,一听就十分的接地气。这么好的名字,一般人哪能想得到,也就只有你这样的七窍玲珑心才能想出来。” 满桌这个名字究竟好不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好说。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从满桌小朋友出生的这一天起,沈思源家就没有消停的时候。 四个男孩,有多难带,谁带谁知道。 接下来的几年里,沈思源又要带孩子,又要搞事业,即便有家人从旁协助,她也忙得不可开交。 原本,沈思源还想着什么时候闲下来了,就回华国看看,看看那里的亲朋好友过得可还好。 可过去的几年里,她根本就没有真正闲下来的时候,而且每当她念叨着要回华国的时候,就会很不凑巧的有事发生,以至于她至今没能再次踏上华国的土地。 沈思源不知道的是,她之所以没有机会回华国,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江瑾言私心作祟,从中作梗。 原来,虽然江瑾言已经把沈思源忽悠到了国外,杜绝了顾嘉维接近沈思源的可能性,但他还是不放心。 为人谨慎的他,一直在暗中关注着顾嘉维的情况。 不知为何,顾嘉维一直单着,别说娶妻生子了,就连亲密一点的女性朋友都没有。 尽管顾嘉维都没有正式与沈思源见过面,他结不结婚大概率和沈思源没有关系,但江瑾言还是怀疑他没安好心。 为了以防万一,江瑾言暗暗下定决心,顾嘉维一天不脱单,他就一天不放沈思源回华国。 奈何计划赶不上变化,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迫使江瑾言不得不立刻带着沈思源回华国。 这天晚上,沈思源家的电话铃声突然响起。 接电话的是江瑾言,接完电话,他皱眉沉思了半晌,来到沈思源面前。 沈思源正在教训不省心的儿子,忽然心有所感,看向江瑾言。 见他神情凝重,沈思源心里隐约有些不安,连忙问道:“刚才那个电话里,都说了些什么?” 略作犹豫,她低声问道,“出什么事了吗?” “刚才那个电话是从华国打来的。”江瑾言抿了抿唇,沉声道,“电话里说,阿宸失踪了。” 其实,江瑾言这话是有所保留的,电话里的原话是:“沈思宸现在下落不明,生死未卜。” 咦,当年沈思宸不是跟着沈思源离开华国了吗? 那他现在怎么回身在华国?又怎么会失踪了呢? 这个说来话长,事情还要从十年前说起。 十年前,沈思宸跟着沈思源来到这个陌生的国度,自此,他接触了许许多多的陌生人。 这其中,绝大多数人都是比较友好的,但也有极少数人歧视,甚至仇视来自华国的他。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对于那些对自己很不友好的人,沈思宸并没有太在意。 真正让沈思宸在意的是,即便是那些对自己很友好的人,也对华国存在误解。 沈思宸来到这里后不久,就惊讶的发现,这里的很多人对华国的印象是:贫穷落后,愚昧无知。 沈思宸来自华国,他当然知道真实的华国不是这样的,他不明白这些人为什么会这么看待华国。 仔细一问,这才知道,原来这里的很多人对华国的印象还停留在战火纷飞的民国,甚至内忧外患的清朝。 沈思宸很想消除这些人对华国的误解,但当时的他还是个半大的孩子,心智尚未成熟,暂时还想不出解决之策。 无奈之下,沈思宸只能把这个想法暂时放在一旁,专注于当下。 接下来的几年里,沈思宸不遗余力的协助沈思源创业,致力于把“思华”做大做强。 为了更好的辅佐沈思源,沈思宸上大学时,特意选择了工商管理专业,哪怕他对这方面并不是很感兴趣。 后来,“思华”大获成功,这当然不全是沈思源的功劳,她的家人在后面的帮助和支持也是功不可没的。 尤其是沈思宸,除了江瑾言之外,就属他付出的最多。 再后来,“思华”扶摇直上,成为了业内的天花板,这个时候,沈思宸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决定—— 他要走遍华国,用相机记录下华国最真实的一面,然后将其展现在世人面前,让世界了解华国。 原来,沈思宸始终认为,自己作为一个华国人,很有必要让那些对华国存在刻板印象和偏见的人,了解真实的华国,从而改变对华国的看法。 以前是没有条件,现在有了条件,沈思宸就想要把这个想法付诸行动。 得知了沈思宸的打算后,沈思源对他给予了充分的理解和支持。 于是,沈思宸毫无负担的脱下西服、皮鞋,换上轻便的衣服、运动鞋,挎上相机,开始在华国各地采风,记录华国最真实的一面。 沈思宸的用心无疑是好的,奈何这世上不是所有人都像他那么好心。 伴随着市场经济浪潮,社会上“一切向钱看”的风气愈演愈烈。 有些人钻钱眼里了,光想着要钱,为了钱不择手段,甚至不惜草菅人命,俨然成了黑了心的蛆。 前些日子,沈思宸打算前往外岛采风。 可能是出门没烧香,沈思宸就像倒了血霉似的,随便在码头上找了一条船,就碰上了“黑心船”。 那条船上的人,不仅要沈思宸的钱,还想要他的命—— 他们把沈思宸的财物抢走后,为了毁灭他们抢掠的罪证,竟然把沈思宸推下了海,致使沈思宸现在下落不明,生死未卜。 第251章 噩耗传来 事态严重,沈思源一家当即启程赶往华国。 外岛周边的海域很广,要在那里找一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实在是太难了,何况沈思宸已经失踪数日。 纵然江瑾言与沈思源不是一般人,也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沈思宸。 祸不单行,就在沈思源为沈思宸的安危忧心不已的时候,又传来一个噩耗。 秦永丰夫妇的小女儿章宝如,带着年幼的女儿,来到了医院的最顶层。 顶楼上,脸色苍白如纸的章宝如,犹豫、徘徊了很久很久。 最终,她留下了年幼的女儿,独自一人,从几十米的高楼上一跃而下。 就这样,她的女儿成了没妈的孩子。 这场悲剧的源头,自然是她那桩不幸的婚姻,或者更准确的说,是她那禽兽不如的丈夫——戴书彬。 戴书彬长期家暴章宝如,章宝如身心遭受重创,本来已是强弩之末。 这种情况下,章宝如的养父出事,便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章宝如再也撑不住了,便做出了极端的选择。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章宝如很在意她的养父母,她的养父母同样也很在意章宝如。 此前,秦永丰夫妇为了章宝如,两次登门拜访章宝如的养父母,苦苦相求。 当时,章宝如的养父母两次都以有些荒诞的理由,拒绝了秦永丰夫妇的请求。 乍看起来,章宝如的养父母似乎铁石心肠,对章宝如这个养女的安危无动于衷。 但,事实并非如此。 事实上,早在章宝如嫁给戴书彬的第三天——也就是她回门的那一天,章宝如的养母宋婉容就察觉到了她的异常,立即关切的询问她这是怎么了。 尽管章宝如遮遮掩掩,不愿意对宋婉容说实话,但在宋婉容的耐心劝导下,她最终还是说了实话。 她的遭遇,简单一句话概括,就是:戴书彬人面兽心,百般折磨她,她所嫁非人。 当宋婉容听到这番话的时候,感觉简直就是五雷轰顶,一时间都不敢相信,疑心章宝如在说梦话。 毕竟,戴书彬气质出众,一表人才,不管怎么看,都不像是个暴戾乖张的坏人呐。 不过,虽然宋婉容心存疑惑,但在女儿和女婿之间,她还是选择相信女儿。 短暂的犹豫后,宋婉容把这件事告诉了丈夫章明泽。 紧接着,他们夫妇就去找戴书彬算账了。 却不料,面对岳父岳母的责问,戴书彬非但不思悔改,反而威胁恐吓岳父岳母,甚至撂下狠话:“要是你们再敢多管闲事,我就杀你们全家,哼,从章宝成那个小崽子开始杀!” 章宝成就是章明泽夫妇苦等多年,才好不容易生下的儿子。 章明泽夫妇爱章宝成,爱逾性命,胜过一切。 听到戴书彬以章宝成的性命相威胁,章明泽夫妇顿时心中惊恐难安,被这话给吓的一时间不敢轻举妄动。 更让他们夫妇惊恐的是,戴书彬为了证明自己撂下的那句狠话不是空话,他第二天就神不知鬼不觉的把章宝成带走了,一直到三天后,才把遭了大罪的章宝成给送了回来。 太过分了! 惊魂未定的章明泽夫妇,当即去了戴书彬的父母家,强烈要求戴书彬的父母给个说法。 对此,戴书彬的母亲很不以为然,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书彬他还是个孩子,你们和一个孩子计较什么?” 这完全无法沟通啊! 算了,那什么说法,章明泽夫妇也不要了,他们现在只想要让章宝如和戴书彬离婚,让女儿摆脱这个人面兽心的混账东西。 “离婚?这对我们书彬,对我们戴家的声誉,影响多不好啊!”戴书彬的母亲断然拒绝,“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一旁,戴书彬的父亲,那个以铁面无私着称的高位者,先是很没诚意的道了个歉,然后态度强硬的告诉章明泽夫妇,他是绝不会允许离婚这种丢面子的事出现在戴家的,再然后就让警卫员把章明泽夫妇“请”了出去。 这种情况下,章明泽夫妇除了隐忍,别无选择。 然而,章明泽夫妇的隐忍,换来的不是戴书彬的收敛,而是得寸进尺、变本加厉。 或许是觉得章家人好欺负,戴书彬更加肆无忌惮的欺凌章宝如母女。 几天前,章明泽夫妇突然听说,章宝如母女从楼梯上滚下来,母女俩都受伤了,尤其是章宝如,有孕在身的她,流了一地的血,情况十分危急。 当时,他们夫妇瞬间就猜到,母女俩的遭遇与戴书彬脱不了干系。 果不其然,当他们夫妇赶到医院时,刚走到楼梯口,还没等他们夫妇走到章宝如的病房,戴书彬就溜达了过来,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嘴里更是挑衅道:“是我干的,你们能拿我怎么样?” 面对戴书彬的蓄意挑衅,饶是脾气和涵养都很好的章明泽,也忍不住了。 他冲上前去,一把揪住戴书彬的衣领,咬牙切齿的说:“戴书彬,那是你的媳妇、你的女儿,你怎么能对她们下这样的毒手?!干出这种事,你还是人吗?!” 戴书彬一巴掌拍开章明泽,一边慢条斯理的整理衣领,一边得意洋洋的笑着说:“这才哪到哪,我还没玩够呢!果然,媳妇和孩子是最好的玩具,有意思,真有意思。” 顿了顿,他接着说,“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现在比谁都希望我媳妇能被抢救回来,继续活下去。因为,死了就不好玩了。” 言下之意,他还想继续对章宝如施暴。 听到这里,章明泽心里长久以来积累的怨气、怒气、戾气等情绪,瞬间爆发,挥拳打向戴书彬那丑恶的嘴脸,紧接着狠狠踹了他一脚。 “砰”的一声,戴书彬重重的撞在墙壁上,顿时眼冒金星,头晕眼花。 过了片刻,他好像缓过来了,狠狠的骂了一句:“老东西,你找死!” 骂完,他就要扑向章明泽。 却不料,刚踏出一步,就腿一软,一个踉跄直接摔倒。 接着就从楼梯上摔了下去,“咕噜噜”的滚了好多圈,这才重重的摔在地上,脖子一歪,昏死过去。 第252章 最后时刻 儿媳和孙女从楼梯上滚下来,戴书彬的父母迟迟没有现身。 儿子从楼梯上滚下来,戴书彬的父母立马就出现在了现场。 得知儿子摔断了脊椎,终身瘫痪,再也无法正常的坐立行走,戴书彬的父母感到绝望又悲愤,扬言要让章明泽付出血的代价! 章宝如醒来时,戴书彬的父母已经让人把章明泽抓了起来。 这还没完,戴书彬的父母来到章宝如的病房,对着刚侥幸捡回一条命的她说,她的父亲章明泽必死无疑,而害死章明泽的不是别人,正是她这个丧门星。 戴书彬的父母为什么要这么做,要这么残忍的对待章宝如? 这是因为,戴书彬的父母恨上了章宝如。 同样是从楼梯上摔下来,章宝如休息两天,就什么事都没有了,戴书彬却终身瘫痪,一辈子都好不了了。 凭什么?凭什么! 戴书彬的父母觉得命运不公。 他们这样的人,当然不会觉得戴书彬落得如此下场,他本人有什么错,他们觉得都是别人的错,错在章明泽,错在章宝如。 章明泽固然该死,章宝如也很该死。 自家宝贝儿子本来好好的,娶了章宝如之后,就终身瘫痪了,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章宝如就是个不折不扣的丧门星! “要不是因为你,章明泽会对我们书彬动手?要不是因为你,我们书彬会终身瘫痪?都是因为你,都是你的错!你害了自己的丈夫,又害了自己的父亲,这不是丧门星是什么?你不是丧门星,谁是丧门星?”戴书彬的母亲指着章宝如破口大骂。 戴书彬的父亲也对章宝如横眉立目,冷声道:“娶了你,我们戴家可真是家门不幸!” 突然,房门打开了,原来是章宝如的弟弟章宝成,带着她的女儿圆圆,过来看望她。 妈妈还没看到,先看到了凶神恶煞的爷爷奶奶,圆圆吓坏了,她小小的身子不停的颤抖。 章宝成见状,连忙搂住圆圆,轻声宽慰。 自从两个孩子进来后,戴书彬的父母就没有继续骂人了,他们看看章宝成,又看看圆圆,眼里有着掩饰不住的嫌恶。 这时,圆圆在章宝成的耐心安抚下,恐惧情绪有所缓和。 很有礼貌的她,怯生生的和戴书彬的父母打招呼:“爷爷,奶奶……” “谁是你奶奶?”戴书彬的母亲厉声打断圆圆,“你个丧门星生的孽种,也配喊我‘奶奶’?我呸!” 骂完了不过瘾,她还恶狠狠的瞪了圆圆一眼。 紧接着,她又恶狠狠的瞪了章宝如一眼,撂下一句“你就等着给章明泽收尸吧”,转身就走。 戴书彬的父亲冷漠的看着这一切,也离开了。 自从嫁给戴书彬后,章宝如的情绪就没有好过,越来越低落,越来越糟糕。 刚才得知父亲为了自己,对戴书彬动手,落得身陷囹圄、性命难保的境地,章宝如的情绪几近崩溃。 “你就等着给章明泽收尸吧”,这句话彻底击溃了章宝如的心理防线。 章宝如不愿面对父亲的死亡,不愿面对戴家人的丑恶嘴脸,不愿面对人世间的腥风血雨。 此时的她,只想要永远的离开这里,彻底的摆脱戴家人,摆脱这种炼狱般的折磨。 当天晚上,章宝如趁着别人不注意,带着圆圆,悄悄的来到了医院的顶楼。 原本,章宝如想要带着孩子一起解脱的。 但最后时刻,她看着孩子年幼懵懂的脸,不忍心,实在不忍心。 于是,她独自一人,离开了这个人世间。 活着,就有希望。 已经离世的章宝如永远都不会知道,只要她再坚持一下,坚持到第二天,她不用结束自己的生命,也可以摆脱戴家人,获得彻底的解脱。 那一天,秦永丰为了救出水深火热里的章宝如,拨打了沈思源留下的电话号码。 很快,电话接通,电话的另一头是京城里数得上的显赫人家——范家。 为什么沈思源手里会有范家的电话号码?事情还要从十年前说起。 十年前,沈思源和江瑾言坐火车来到了大西北。 离开火车站没多久,沈思源就看到了一个熟人——钱友平。 钱友平带着家人迁往大西北时,沈思源还给他们送行了,所以在这里看到钱友平,她并不觉得奇怪。 但奇怪的是,当时的钱友平满脸焦急,站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左顾右盼,不知在寻找着什么。 看到这一幕,原本打算赶往劳改农场的沈思源停下脚步,转而去了钱友平那里。 经过一番交谈,沈思源这才知道,原来钱友平的媳妇谢芳菲来到大西北后不久,就生病了,而且病的越来越重,现在已经卧病在床,连起身都困难。 钱友平担心谢芳菲的安危,听说火车站附近有一家小诊所,里面的老大夫医术高超,便赶了过来,想把那位老大夫请回去,给谢芳菲看病。 奈何他对火车站这一带不熟悉,找来找去,都没能找到那家小诊所。 后来,在沈思源和江瑾言的帮助下,钱友平如愿请到了那位老大夫。 谢芳菲的病并不难治,只要吃点药就好,可问题是,现在一药难求。 不过好在沈思源的空间里有药,而且是特效药。 谢芳菲吃了沈思源给的药,很快就转危为安,随后便恢复如初了。 江瑾言心思细腻,观察力过人,经过短暂的接触,他就敏锐的察觉到,谢芳菲身上有秘密。 随后,江瑾言悄悄把自己的发现,告诉了沈思源。 沈思源权衡之后,直接找到谢芳菲,开门见山的向她询问情况。 在自己的救命恩人面前,谢芳菲没有隐瞒,把自己的出身,以及这一年来的种种遭遇,一五一十,事无巨细,统统说了出来。 听着谢芳菲……啊不,范雨桐的讲述,沈思源欲言又止,止又欲言,满脑子的槽点,不知当讲不当讲。 听到最后,沈思源实在忍不住了,开口问道:“你既然有这样的家世,又何必东躲西藏呢?直接回京城的家,向你的家人求助,不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吗?” 第253章 圆圆满满(大结局) 范雨桐神色黯然,垂下脑袋,低声道:“那个家很注重声誉,我经历了那么糟糕的事,这肯定会严重影响那个家的声誉,所以那个家不可能再接纳我了。” 沈思源秀眉紧蹙,满脸的不认同:“首先我要说的是,你虽然经历了一些不好的事,但那不是你的错,你不必为此耿耿于怀,自我折磨。 “再就是,我虽然不了解你京城的家人,但从你刚才的讲述中,我可以感受到,除了你那个不做人的后妈,你其余的家人都是很在乎你的。 “既然如此,那你就回去吧!放心,你的家人那么在乎你,绝对不会将你拒之门外的。” 沈思源的这番话,让范雨桐有些心动。 但,她还是有些迟疑:“万一,万一他们不肯接纳我呢?” “不试试怎么知道呢?”沈思源继续劝说,“你不回去,怎么为自己讨回公道呢?难道你甘心一辈子窝在大西北提心吊胆,受苦受难,任由你那个不做人的后妈继续留在范家,心安理得的享受荣华富贵?任由那两个害惨了你的漏网之鱼继续逍遥法外,不用为自己犯下的罪孽付出任何代价?” 当然不甘心! 范雨桐握紧拳头,满脸发狠:“回去,我一定要回去!” 不久后,在沈思源的陪同下,范雨桐回到了京城,回到了那个阔别已久的家。 范家的当家人范老太太是一位巾帼不让须眉的女中豪杰,素来是流血不流泪。 饶是如此,她在看到范雨桐的那一瞬间,还是忍不住老泪纵横。 得知范雨桐能够平安归来,多亏了沈思源,范老太太发自肺腑的感激沈思源。 为了报答沈思源,范老太太郑重的将一个电话号码交给沈思源,并做出承诺—— 无论沈思源遇到什么难处,都可以直接打电话给她,她一定竭尽所能的帮助沈思源渡过难关。 范老太太身居高位,她许下的承诺,毫不夸张的说,千金难求。 这个承诺有多珍贵,沈思源不是不知道。 只是,她身边有随身空间和江瑾言护着,怎么也不至于出状况,她并不需要这个承诺的庇护。 于是,她婉拒了范老太太的好意。 范老太太笑着问她:“你不需要,你的亲朋好友也不需要吗?” 在范老太太的建议下,沈思源收下了那个电话号码,随后将它交给了秦家人。 虽然已经时隔十年,但范老太太依旧信守承诺,接到秦家人的求助电话之后,她当即表态,一定会“说服”戴家人,让他们同意章宝如和戴书彬解除婚姻关系。 戴家固然有权有势,但在范家面前,就不够看了,两者实力相差悬殊,甚至可以说是云泥之别。 只要范老太太说一句话,给戴家人十个胆子,他们也不敢再为难章宝如。 只可惜,晚了一步,范老太太发话时,章宝如已经走了。 听闻章宝如的噩耗时,沈思源正在为沈思宸的安危忧心不已,心情非常不好,可以说度日如年。 我的日子不好过,你们的日子也别想好过! 得知章宝如去世后,戴家人像没事人一样,太太平平的过日子,沈思源心里很不爽。 于是,她决定拿戴家人出气。 在沈思源的操作下,身陷囹圄的章明泽被放了出来,取而代之的是戴书彬的父母,他们被关进了大牢,不在那里面踩个十几二十年的缝纫机,甭想出来。 这还没完,沈思源连夜去了一趟戴家,把那里的东西,能搬走的,全都搬进了她的随身空间。 可以说,曾经富得流油的戴家,现在就只剩下了一个空壳子,里面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没有了。 瘫痪在床的戴书彬,他先是失去了父母的庇护,接着又失去了家里的财产。 现在的他,对于他那些亲戚来说,毫无利用价值。 于是,某天深夜,他的亲戚把他扔到了城外的乱葬岗,任由他自生自灭。 收拾了作恶多端的戴家人,沈思源依旧心情低落。 不过还好,没过多久,外岛那里就传来了一个让她心情大好的消息—— 沈思宸平安无事,一切都好! 原来,外岛那里地处偏僻,交通不便,至今没能发展起来,现在还很穷。 “穷生奸计”、“穷乡僻壤出刁民”这种话,虽说有歧视穷人之嫌,但未必没有道理。 沈思宸就是被几个穷的叮当响、想钱想疯了的人,先是抢劫,然后推下了海。 但,穷人里面有坏人,同样也有好人,而且还不少。 沈思宸落水之后,抱着一块不知从哪里漂来的木板,命悬一线之际,多亏了路过的渔家人将他打捞上渔船,他才能够捡回一条命。 不仅如此,在这之后,那些渔家人把他带回自己居住的岛上,让他留在那里安心休养。 虽然那些渔家人日子过的苦哈哈的,在沈思宸休养期间,只能给他提供些粗粮和海货,连个鸡蛋都拿不出来。 但,沈思宸真切的感受到了,来自于他们的善意与关怀。 沈思宸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他回到沈思源身边后不久,便向沈思源提出,要在外岛设立海产品加工厂,帮助那里的乡亲们将海产品卖到更远的地方,卖出更高的价钱,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 对此,沈思源欣然答应。 不仅如此,沈思源还给外岛那里捐了一大笔钱——其实就是她从戴家那里抄来的巨额财产——用以建设希望小学。 报答了外岛的乡亲们之后,沈思宸再次踏上那条布满荆棘的摄影之路。 虽然沈思宸并没有通过摄影赚到什么钱,有时候,他甚至还要倒贴钱。 但他觉得这样做值得,无怨无悔。 因为沈思宸数十年如一日的坚持,他的作品越来越有影响力,越来越多的人通过他的作品,了解到真实的华国,进而消除了对华国的偏见。 这,正是沈思宸真正想要的。 实现了人生价值,这对于他来说,就是最大的成功。 说完沈思宸那边,再说沈思源这边。 自打章宝如从顶楼跳下之后,她的女儿圆圆就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而且对外界的反应很迟钝。 秦永丰夫妇很在意这个外孙女,很快就察觉到了她的异常。 于是,他们夫妇就带着这孩子去看医生,医生说这是心病,他治不好。 这是秦永丰夫妇绝对无法接受的,他们夫妇再次想起了满芳草,想起了国外的医疗资源。 仔细考量过后,秦永丰夫妇联系了沈思源,希望她能帮个忙,带着圆圆去国外接受治疗。 沈思源很同情这个无父无母的可怜孩子,便一口答应了下来。 第二天,沈思源一家六口来到秦永丰家,探望病中的圆圆。 当时,圆圆独自蹲在墙角,看着雪白的墙壁发呆。 她的背影,宛如被主人遗弃的小猫,看上去很是可怜。 沈思源这个当妈的,就看不得这个,当即迈步上前,小心翼翼的搂住圆圆。 这一刹那,或许是感受到了母亲般的温暖,圆圆抬起头,看向沈思源。 愣愣的看了许久,已经很久没有开口说话的圆圆,突然开口道:“妈妈?” 沈思源先是一愣,有些错愕,继而反应过来,瞬间热泪盈满眼眶,笑着回应:“是呀,我是你的妈妈。” 这话一出,圆圆眼睛一亮,天真无邪的大眼睛里闪烁着渴望的光芒,她怯生生的喊了一句:“妈妈!” 一旁,满桌小朋友歪了歪头,满脸困惑:“她是谁?为什么和我一样喊妈妈?” 四小只里的老大,满意小朋友想了想,回答道:“她是我们的妹妹呀!” 是的,妹妹。 从那一天起,沈思源便收养了圆圆,圆圆她就成了四小只的妹妹。 从那一年起,沈思源家的全家福,就由一家六口,变为一家七口。 全家福里面,沈思源与江瑾言十指相扣,他们夫妇身边围绕着五个孩子。 一家七口,圆圆满满。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