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君的光年宠妃》 第1章 相遇 s市有两个家族名声显赫,为林氏与宋氏。 同为考古世家,早年间林氏更胜一筹,现今林宋两家不分彼此,旗鼓相当。他们的世代祖先皆靠着考古升官发财,还有那块国家考古研究院颁发的奖牌,一直被当做是林氏光宗耀祖的证明,作为传家宝代代相传,但到了林音这一代,似乎哪里有些怪怪的。 她自小娇弱,看起来一副病怏怏的样子,却有一身倔脾气,不服管教,自有一股独断独行的调调。特别是对“林氏接班人”这个头衔,非常抵触,同时也不愿意学习考古。 林老爷子林勇先对孙女寄予厚望,特意嘱咐苏荷好好培养,以至于在这条路上花了重金。可林音却不上道,这不,大学竟背着家人报了个畜牧专业,差点没把林勇先气死。 “我已经打电话给校长,让他给你办了转院手续。”这日清晨,苏荷一边做早餐一边说。 林音却不以为然,像没听到般,自顾自低头刷着手机。 海藻般的秀发遮住了她的侧脸,却仍能见到扑闪的睫毛,浓密而卷翘。 “小音,妈妈跟你说话呢。”对坐的林建为好心提醒。 在这个家,唯有爸爸与她站在同一条线。林音无奈抬头,脸上挂着无辜的表情,说:“随便咯,大不了我不念大学了呗。”说罢,咬了一口面包,却味同嚼蜡,惹得她忍不住皱了皱眉。 林音在心里默默叹气,果然啊,心情不痛快时,什么东西都不好吃。 对长辈来说,这种话简直是大逆不道。苏荷停下手中的动作,走到女儿身侧,双手掐腰,一幅恨铁不成钢的模样,说:“考古到底哪里不好,怎么在你这就像瘟疫了?你知道你爷爷对你寄予了多大厚望?怎么这么不懂事呢?”苏荷一向温柔,即便是训斥的口吻也只是显得万般无奈。 话音刚落,林音松开了不知何时早已捂住耳朵的手。她低头看了下时间,随后拎起椅子上的背包,又拿起一片面包,接着头也不回地迈出了大门。 “我吃饱了,先走了。” 看那背影,简直嚣张。 林勇先拄着拐杖从楼梯上下来,苏荷听到声音连忙去搀扶。坐下来后,林勇先苍老不失威严的声音响起:“这林音啊,不服管教。她有一定的主意,若是肯用到正地方,必定前途无量。” 言外之意,林家到了这一代就这么一个女儿,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将考古传承下去。林勇先的目光渐渐深邃起来,考古世家绝不能就此截断,那是多么神圣的一个职业,乐趣在于解密的过程,并不是为了荣华富贵。 林氏祖先传下来的考古意义,是寻找曾经被历史掩埋的传奇。 这边,林音出了大门便一直跑到马路边,回头张望后,确定连林家别墅的影子都看不到了,她才重重舒了口气。 在等红绿灯时,她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百般无聊之下,内心有些说不出的滋味。 生活在这样一个家族中,自由的选择从不被她所主宰,自幼各种好听的标签便贴在她身上,更是这荣耀家族的光明接班人。考古吗?林音慢慢穿梭在各色的行人中,思绪飘的很远,她也不是不喜欢,只是家人从未问过自己愿不愿意,这种不被尊重的行为令她一股子倔强跟林勇先反着干。 林音热爱自由,内心深处还住着一个狂热而蛰伏待发的自己。 对于考古,林音更是有自己的见解。中国的历史源远流长,足足上下五千年,即便再延续个百代考古接班人,那又怎么样呢?就能够将这个国家翻个底朝天吗?林音一直保持着这样的想法,历史之所以埋覆在如此隐秘的角落,不就是想长眠不被打扰吗?为何不选择尊重先人,而为了满足现代人们的好奇心而不断的挖掘探索,这根本就是一种自私的行为。 这时,一阵刺耳的喇叭声将林音从思绪中唤醒,绿灯的时间早已过去,而她正不知所措站在马路中央。 林音连忙小跑着过了马路。 再往前走一小段距离便是她在外面租的一个小型公寓,也是她的个人空间。 这座坐落于长江大桥对岸的高层公寓四周交通便利,且环境简单优雅,林音很喜欢, 电梯到了18层,她利索地将门打开,一股扑面而来的发霉味儿非常刺鼻。林音连忙将四面的窗打开透气,想起来,已经快一个月没有回到这里了。 这里有随处可见的灰尘以及结下的蛛网,林音无奈摇了摇头,又立刻将袖子撸了起来,看来今天注定是为劳动牺牲的一天了。 她正想去洗手间,突然听见一阵响声,她顿时停下了脚步。 随之那响声越来越大,像是从洗手间传来的,该不会家里进贼了吧?林音忽然觉得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她顺手抄起身边的扫把,屏息慢慢向着洗手间移动,猛地将门踹开。 林音闭上眼睛大呵:“给老娘死!给老娘死!”并一下下地挥舞着扫把,卫生间的空间不大,她的扫把也四处碰壁。 接着听到水花的声音,她愣了愣,难道小贼在浴缸里? 林音不管三七二十一,又是一顿乱敲后,一个人声传入她的耳朵。 “呃...”一声闷哼,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听起来低沉又性感。 水花四溅,林音的双手颤抖,心情忐忑,这一切都在她睁开眼的那瞬间归于平静。 清风从缝隙中溜进来,吹起林音额前的碎刘海,她手中的扫把猛然落地,与男人视线触碰的刹那,她似乎见到了稀世宝石。 陌生的男人此时正半躺在浴缸中,不知何时放的水已经快没过他的胸膛,金黄色的发尾因为水花的溅起而变得湿漉,没有规则地铺在他线条流畅的肩。 林音的视线只注意到男人一双蓝色的眼睛,却忽略了那同样惊艳的容颜。 他仿佛是上帝最杰出的作品,眉眼冷峭,面部线条十分立体,高挺鼻梁上还有一颗痣,眼窝深陷,尤为精致。林音不禁看呆了,还不由自主咽了咽口水,她心想,就是明星放在男人面前也是甩了个十万八千里啊! 难道他是外国人吗? 不过……林音的面颊腾地飞起两片晕红,光顾着他的脸了,却没注意到,这个男人几乎没穿衣服,全靠不知何时掉落腿间的毛巾,却又恰倒好处地遮住了该遮的部位。 这让从小到大没有和异性亲密接触过的林音十分尴尬,她连忙捂着眼睛背过身去,结巴道:“你你你……架子上有浴衣,你赶快穿上啦!”随后,林音僵着身子站了半晌,身后也没什么动静。 “喂,你有没有在听我讲话啊?” 又是一片寂静过后,林音小心翼翼地回头,透过指尖的缝隙,再次与那双蓝宝石般的瞳孔相撞,男人正平静地望着她。 林音骤然身躯一颤,如被蛊惑般不受控制地移开了手,嘴里呢喃着:“你……是谁?” “我是巴比伦未来的王,尼布甲尼撒。”男人开口,语言流利通顺,不是英语,而是汉语,虽然发音有些蹩脚。 他已经在这座建筑中停留了两个日月轮回了,面前这个衣着怪异的异性是他见到的第一个人类。 她与巴比伦的女人们不一样,她的长发是黑色的,眼睛是棕色的,面部白皙,五官小巧,时不时便发呆,看起来小小的,更是傻里傻气的。 尼布甲尼撒隐匿了眼中的犀利与警惕,他可不想吓到这个小蘑菇。 “什么!你说什么??”听到男人的回答,林音彻底傻了,她虽不太喜欢考古,可历史知识却一样都没有落下,尤其是西方文化。 巴比伦?那个消失的,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巴比伦?! 他看着娇小的女孩睁大圆溜溜的眼睛,露出一副非常夸张的表情。这让尼布甲尼撒想起了国中的小丑表演,马戏团的乐队经常做出这般表情,这是一副讨好的姿态,他的嘴角勾起了一个微微上扬的弧度。 心想:是一个还算满意的人类。 于是,他很有耐心地又重复了一遍:“我说,我是尼布甲尼撒二世。”他想,不知道这个时代距巴比伦相差多少年,不过总不至于如此惊讶吧?想那时巴比伦鼎盛的繁华,是多少人眼中只能仰望的天堂。 尼布甲尼撒当然不知道,这里乃是华夏地区,是拥有五千年历史,同样强势鼎盛的中国。 第二次道明身份后,林音依旧不相信,不过她想了想,捧腹大笑,指着尼布甲尼撒吹胡子瞪眼:“我才不信呢,你这个外国贼,不去当演员简直可惜了!” 当她是三岁小孩儿好糊弄呢,林音有些生气,眉头皱到了一块儿。看着他人模人样的,没想到却是个幻想症患者,绝不能因为好看的皮囊便放过他,林音如此想着,一定要将他就地正法。 尼布甲尼撒第一次在一个人的脸上看见如此多的表情,且变换如此快,这又让他想到了自己国中的面具表演,女孩看起来更自然一些。 林音口中的现代词语尼布甲尼撒听不明白,理解成卖力讨好,他颇满意地点了点头。 确实新奇,从前他是王储,至高权利的主宰,国中不管是平民还是奴仆,或是先知都要对他毕恭毕敬,他们只有一个表情,便是绝对服从。 如此想,尼布甲尼撒觉得,刚刚她打在自己身上的行为,便饶恕了罢。 第2章 消失 至于尼布甲尼撒为何会在浴缸里,这是一个使命。初来乍到的他对未来的一切事物都怀揣着警惕与好奇,还来不及熟悉环境便被这突然闯入的傻里傻气的女孩一顿乱捶。 若是在巴比伦,十条命都不够她死的。尼布甲尼撒临行前记着先知的嘱咐,来到未来后,务必要抛开帝国的法则和习惯,所以,身为王者的隐忍力自然足够强大。 尼布甲尼撒要尽快适应这里,先知留给他的时间不多。 林音见自己的话对男人并未起到什么作用,反而悠哉地自娱其乐,这令她原本就不太好的心情更是火上浇油。 好一个目中无人、空有皮囊的小贼!林音在心中把他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个遍,可对方衣不遮体,纵使她有十个胆子,也不敢触碰一个陌生男人的裸体。 林音想了想,转身走进卧室,掀起上面的床单,一阵灰尘飘起,带着呼啸的风,她仿佛气势汹汹的古代女将军,迈着稳健的步子折回洗手间。 林音狠狠瞪了尼布甲尼撒一眼,抬手一扔,床单将尼布甲尼撒裸露在空气中的肌肤遮了个遍。 她清了清嗓子,毫不客气道:“这位先生,这里是我家,请你从哪儿来回哪儿去,趁我还好好说话,你最好识趣一点。”她本就生了一张娇软的脸,做出凶巴巴的表情倒向扮鬼脸。 想了想,似乎觉得不够厉害,林音又恶狠狠补充道:“否则我将保安叫来,先生这色狼加小偷的罪名,明日准保上新闻!” 床单上的灰尘飘进了眼睛里,尼布甲尼撒对林音的行为非常不解,他那蓝色的眼睛蒙上了一层雾气,看起来像大海一般,神秘又疏离。 他学着她的口吻:“先生?色狼?小偷?保安?” 还没弄清楚这里距离巴比伦相差多少年,但精明的尼布甲尼撒已大概清楚,诸多他不曾听闻的新鲜词汇,定是无比久远,不过眼下困扰他的还是:这几个词究竟是什么意思? “平民,能否为本王……为我详细解释?”一时间,尼布甲尼撒也不知该如何称呼眼前这位张牙舞爪的女孩。 身上的床单浸湿,尼布甲尼撒看见林音脸上未褪尽的绯红,他突然明白了什么:莫非...她想做我的王妃? 尼布甲尼撒二世,他是新巴比伦的下一任君主,王妃还没来得及选便来到了这里,在他的帝国中,无数少女正在排着队竞争王妃的位置。 尼布甲尼撒拿起架子上的浴衣端详,林音瞧着他的动作,以为自己的话终于有了威严性,便侧过身不再看他。 白色的浴衣与他从前的帝袍穿法很是相似,尼布甲尼撒成功完成了来到未来的第二件事,这为他以后可以适应新环境打下了基础。 片刻,林音回过头,一双眼睛弯成了月牙,夸赞:“还算懂事。”不过那笑脸也只是一瞬间,她即刻又严肃起来,说:“接下来就说说你的来历,你到底为何出现在我家?是不是撬锁了?” 威胁。 虽然听不懂女孩是什么意思,但尼布甲尼撒从林音的神态中看出了不欢迎的敌意,腥风血雨中爬上来的一代枭雄,精明睿智,最厌恶被威胁。 尼布甲尼撒的神色显然有些不悦,却并未开口说话。 而这时候的林音内心却开始打起了退堂鼓,心想这男人还蛮有气场的。他此刻就站在林音面前,身躯高大挺拔,胸膛线条流畅,金黄色的发丝已被风干,性感的唇抿成一条直线,湛蓝的眸子似乎凝聚了一丝危险又凉薄的气息。 无形之中,一股强大的王者威慑力在屋子里蔓延开,这与生俱来的磁场,令林音背后升起一丝寒意。 “咳,那个...其实你不说也没事...家里也没少什么,您...要不就先离开?我、我保证不追究!”片刻后,林音彻底被折服了,她在男人面前简直如同一只小蚂蚁,万一他不高兴把自己撕票了....她连想都不敢想。 “哦?”尼布甲尼撒扬眉,感染在舌尖的调调有些玩味,他觉得女孩很有趣,一张小脸的五官几乎皱到了一块儿,像包子。 林音是动也不敢动,内心期盼着尼布甲尼撒能赶快离开,她侧过身子,指了指门外,希望他能理解她的意思。 两个人就这么僵在这里,尼布甲尼撒丝毫没有行动的意思,忽然他皱起眉头,感觉到脚下传来一股吸力,他想抬脚,却如同灌了铅一般动不了。 接着从脚下传来一阵刺眼的光,林音就这么眼看着男人消失了,只有浴衣掉落在地上发出的一声声响。 林音惊呆了,揉了揉眼睛又狠狠掐了自己一下,确定不是梦后,她傻傻地愣在原地,过了许久才反应过来,公寓里静的出奇,唯有风声辗转而过。 水流的声音将林音的思绪拉回现实,她没有办法解释刚刚发生的事,她将洗手间及整个公寓翻了个遍,也没找到男人的影子。 而浴缸里几根残留的金色发丝却告诉她,这不是梦。 林音迅速捡起地上的浴衣,不可思议地看着男人消失之地,甚至如同着魔了般上前踩了踩,然而不管她多么用力,脚底的实心感觉从未变过,总不会自家地下有一条隧道吧。 林音忽然觉得有些惊悚,她检查了门锁,确认无误后,连忙跑回卧室,并反手关上门。 窝在软绵绵的被子里,林音感觉到了安全,才稍微平和了心情,她刚刚所经历的事已经不能够用稀奇来解释,简直是不可能,超乎常态。 是魔术吗?还是障眼法? 现在是21世纪,这种事说出去大概会被当成疯子,她想联系好闺蜜,又怕对方不相信。 林音翻了个身,将被子拽紧了些,柔顺的长发盖着她的侧脸,绯红早已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清透的白。 大概是被吓到了,林音也不过才18岁,虽有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可这件事未免过于新鲜。 她摸索了一阵,掏出口袋里的手机,打开百度,搜索了心中的疑惑。 “人类可以凭空消失吗?” 林音聚精会神上下翻阅着,然而不仅是百度,知乎和微博都没有给到她想要的答案。 网友们呼声一片,什么话都有。 “是在做梦吧?要不要去哈利波特魔法学院进修进修?” “拜托,世界上又没有神仙!不要异想天开了!” “哈哈,说不定是鬼魂哦。” “看穿越剧看入魔了吧?” 下面的评论越翻越离谱,林音有些郁闷,她是一个无神论主义者,只相信科学和亲眼所见之事。但当不可思议的现象真的发生在了她身上,林音却开始迷茫,难道这真的只是个梦?可哪有梦如此真实,经历令她如此深刻,她的大脑已经混乱了。 手机的冷光屏令她的双眼忍不住发晕,看了下时间,不知不觉已经下午了。脑袋里有一个声音在提醒林时槿早点回家,可疲惫的身子却愈发地沉,不愿挪动,她在心中这样想:若是个梦就拜托赶快醒来吧! 没过一会儿,冷光屏暗了一个度,手机设置的自动熄屏时间快到了,林音懒得理它,将手机扔到一边,现在的她只想好好睡一觉。 风从窗边的缝隙吹进,带来的不是凉爽,春季的绒花争先恐后往屋子里飞,太阳正向西方缓缓下坠。林音的眼皮终于止不住疲劳的侵蚀而合上,手机的时刻停在下午四点整,这时屏幕忽然亮了起来,她关注的一篇时空论文章有了新的回复,一个几千点赞的评论位居榜首。 这个id说:我相信平行时空,只是还未被科学证实,我一直等待着那天到来。 这条评论的点赞率以飞快的速度上涨,不一会儿便达到了1w。 有人嘲笑他做白日梦,有人则钦佩他的勇气。 这些林音自然看不到,此刻的她沉沉睡着,夕阳的余晖落在她脸上,精致可爱之余,多了一丝柔和。 薄纱的窗帘被风吹着舞动,绒花井然有序落地在她的发梢,林音不知做了个什么梦,梦里安逸舒适,没有惊慌与束缚,她的睫毛颤了颤,嘴角微微上扬。 第3章 穿越 世界上仍有许多现象人类无法解释更无法参透,所以有了那么多代杰出的各类学者,他们将毕生的学识与认知都献给了自然和宇宙。 林家也不例外,研究历史和考古是一代代延续下来的使命,哪怕穷尽一生只得到了一个答案,仍甘之如饴。 此时过了冬季冰雪的洗礼,使得整个s城市看上去十分干净,路边的树干已经开始茁出叶芽,泥土里的小草也跟着探出头来,这无疑是在为春绽放着专属的迎接礼。 s市是中国的一线城市,马路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经济发展也在众多城市中名列前茅,同时也是具科技与现代化的代表。 上流人士除了是暴发户及企业家外,那就莫属家族财阀了,不论经营什么,从古至今的传承都是实力与势力的象征。 世代考古的家族并不多,在s市的除了林氏,还有宋氏,两家更是世代交好,旗鼓相当。 林勇先与宋老爷子宋家石自幼一起长大,各成家室后,林家有女,宋家有男,两位老爷子金口玉言,互相允诺了这门亲事,更是代表了两个家族持续交好,将考古共同延续下去。 不过宋家的孙子从小在国外长大,今年刚回国发展,为继承家业而做准备,所以林音从未与其见过面。 此刻,在一所高级公寓内,庞大的落地窗上映着一个纤细的身影。细黑框眼镜为他增添了一丝儒雅的书生气息,黑色的发丝柔软地搭在额前,粉嫩的唇勾起一个弧度,神色仔细而认真。 桌上摆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细长的指尖滑动着鼠标,眼镜下的褐色双瞳正聚精会神盯着屏幕。 他的另一只手则飞快地敲打着键盘,一边自顾自说道:“yes!太棒了!”他眼里闪烁着希翼的光芒,在这一刻,似乎比夕阳还要耀眼夺目。 此刻,电脑浏览页赫然停留在微博上,一篇名为“平行时空论”的文章占据了热搜的榜首,下面评论者无数。而少年正为自己的评论冲上第一而兴奋无比,点赞已经高达10w,他继而移动鼠标打开了文档,里面一篇8000字的论文报告非常醒目,最下面的落款正是少年的名字。 宋缙云。 这是一篇名为“超自然现象之平行时空”的论文,宋缙云小心翼翼浏览着,一遍遍仔细检查着,因为这是他耗时三个月才完成的稿件。 宋缙云正是宋家的孙子,在国外的学识与了解让他写下了这篇论文,经历了多种考证与书籍的论据,宋缙云自信十足,带着这篇论文回国参赛。 这也是宋家石对他的期望,若是顺利的话,将登上媒体报道,届时多名记者都会抵达现场,也是为考古宋氏下一轮的接班人打响名声、站稳脚跟的前提。 超自然现象为题的论文大赛举办在下月初,最被看好的宋缙云提前半个多月便被召了回来,宋家石还交给了他一个任务——帮助林音也完成一篇合格的论文。 宋缙云是高材生,是学霸,是天才,堪称完美,自幼各种大赛奖杯拿到手软,而促成这一切美好代名词的,是他浓厚的兴趣爱好。 没错,宋缙云与林音不一样,他热爱一切无法用科学解释的现象,对千年前的末代文化已经到了痴迷的地步。中国的历史他读到上下五千年,甚至年纪轻轻便拿到了史学的博士学位,所以不满现状的宋缙云已经开始研究起了外国史。 宋缙云的梦想长远,从文明形成的那一刻至今,所有记载的,凡是有迹可寻的,他都不想错过。 鼠标飞快地滑动,宋缙云对素未谋面的林音并不感兴趣,那只是爷爷交给他的任务罢了,以他的智商,随便找个时间交差便是。 浏览了大篇文章,宋缙云依旧意犹未尽,他在不断地挖掘新的东西,历史的长河源远流长,他觉得,纵使用光一辈子,也无法参透这条河的尽头。 “叮咚。” 门铃声响起,宋缙云伸了个懒腰,应是方才点的外卖到了,他健步来到门前,麻利地接过外卖,道了声“谢谢”后,又立刻返回到电脑桌前坐下。 放下袋子,宋缙云的目光骤然被一篇文章所吸引。 题目为:消失了的文明古国。 在鼠标点进内容里的前一刻,宋琛脑子里划过有关文明古国的认知,世界四大文明古国分别为:中国,古印度,古埃及,古巴比伦。 前三者都在岁月的洗礼中流传了下来,并延续文明,发扬光大,唯独最后的古巴比伦,不知何时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之中。 而这篇文章正是围绕着巴比伦帝国展开论述,提出了一个非常值得探索的观点:巴比伦帝国如今的遗址。 曾经辉煌荣耀的巴比伦帝国,他们的王与人民如此聪明,建筑了世界上八大奇迹之一的空中花园,并流芳百世。 这么一个强大的帝国,因何突然消失? 又为何后人几乎从不提及? 这篇文章强烈引起了宋缙云的兴趣,也顾不上一旁的外卖了,他连忙打开了浏览器,输入了巴比伦帝国。 世界的东方在公元前3500年左右,出现了人类最早的奴隶制国家,并有了先进的铸造技术。 公元前2006年,阿摩利人颠覆了乌尔第王朝,建立了巴比伦王国,在两河流域安了家。 巴比伦,还有另外一个别称:“美索不达米亚”《圣经》中称为“伊甸园”。 在这片平原上发展了当时世界上少有的几个城市,流传最早的史诗、神话、药典、农人历书等皆出自这片土地,是西方文明的摇篮之一。 古巴比伦城垣雄伟,宫殿壮丽,充分显示了古代两河流域的建筑水平。尼布甲尼撒二世擅长建筑,对新巴比伦城的大规模的建设,使其成为当时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之一。 巴比伦国可称为巴比伦王国,分为古巴比伦王国和新巴比伦王国,新巴比伦王国也称迦勒底王国。 公元前605年,新巴比伦王国在尼布甲尼撒二世的统治下,达到鼎盛时期,富丽堂皇,在当时的世界,无与伦比。 后来...后来... 宋缙云好看的眉头皱到了一起,新巴比伦在建立了短短的八十多年后,便被波斯人所灭。 一个被列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帝国,却不曾想,它的存在时间只有短短的几百年,鼎盛的时间竟只有八十年。 一时间,宋缙云被这个神秘的国度所吸引,他好奇那个辉煌国度,好奇那个盛世时代。短短两个小时,网上所能查阅的有关巴比伦的资料全部被宋缙云阅读完毕,顿了顿,他脑子里的想法愈发清楚。 他,迫切地想找寻巴比伦留下的印记,神色自信而坚定。 彼时已入夜,繁星高悬于天,拥簇着明亮的残月。 孤灯闻楚角,残月下章台。 暗夜静谧,星伴钩月俯视苍茫大地,s市依旧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生活似乎刚刚开始。 唯一形成对比的是公寓内的一片安静与祥和,林音正甜甜睡着,被子却不知何时被她不安分的脚踢到了腿边。 手机也已经不在原位,而是跑到了床头柜上,此刻,屏幕又亮了起来。 十几个未接来电全是苏荷与林建为打来的,还有数十条微信消息待查看。 这会儿,屏幕上的时间停在午夜十二点三十分。 一旁赏心悦目的大手抬起手机,手指在上面点了点,又放了回去,并捞起被子重新盖回林音身上,她的睫毛颤了颤,翻了个身将被子夹住,又继续酣睡着。 窗外的风不断吹进屋子,四月柳絮飞满天,昏暗的房间时不时被对面高楼大厦晃进的灯光照得通亮。 可以看清,一个金发蓝瞳的男人正坐在床边。他身穿华丽不规则袍子,似乎非常繁复,上面点缀着金子,左手的无名指上套着一枚祖母绿的玛瑙戒指,脚上踩着镶金黑纹靴。 男人眼眸深邃,仿佛深沉的大海,在夜里幽深,一望无边际,他正若有所思注视着女孩。 为何两次穿越都遇见她? 最后一次穿越,终于天时地利人和,来到了这个未来世纪元。先知的推演不会有错,一定是神的指引,冥冥之中将他带来她身边,这个人类定会为他所用。 男人正是尼布甲尼撒,没有说一句谎话的他的确来自遥远的巴比伦帝国,也是那里即将继位的王,巴比伦人称他为尼布甲尼撒二世,他注定要使新巴比伦成为鼎盛辉煌的强国。 他的出现,绝对空前绝后,人们会相信吗,宇宙中存在几个维度,几个平行时空,是否完全相通,又有什么速度可以超越光速?这是21世纪人们依赖的科学理论。 但是,在这个以科学为主论的21世纪,上面几个极具逻辑的问题,是如今人们大脑开发到极致的观点,所以时空穿越,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没有一个人类的躯体可以承受那般压力。 可公元2000多年前的西方却完全不同。文化不同,文明也不同,那时人类赖以生存的法则,是他们信奉的神明,是上帝。 你相信奇迹吗?只要你足够诚恳,赤诚真挚地奉献你的灵魂,从一而终的祈求同一件事,终有一天,神会降临,你将得偿所愿。 尼布甲尼撒的胸前有一条普通的项链,下面垂着一个十字架,这便是他的神明信物。 神明便是上帝,也是如今国内外大部分人心中的信仰,三大宗教之一的基督教。 尼布甲尼撒的王国鼎盛,百战百胜,攻无不破,是当时西方的传说。在尼布甲尼撒还是王子时就随着父亲远征,攻陷耶路撒冷,掳走犹太王是他十九岁时便创下的荣耀。 即将主宰他引以为傲的疆土,尼布甲尼撒满心欢喜,为着自己的国家计划大兴土木,计划更富丽堂皇的宫殿,计划团结人民永结一心,计划将巴比伦一直辉煌下去。 他找来了神的使者,统称为先知,他要先知但以理为他祈求神的话语,指引国土繁荣的方向,指引他该如何扩建。 却不曾想,但以理并没有带来好消息,而是一个足以令尼布甲尼撒心灰意冷的、不可改变的命运。 第4章 奇迹 暗中,一双幽蓝的瞳孔目不转睛注视着床上的女孩,不知女孩是否睡得很沉的缘故,竟丝毫没有察觉到身边的异常。 凌晨四点整,林音翻了个身,又觉得不舒服,脸颊蹭了蹭柔软的枕头,困意正在一点点褪去,她伸了个懒腰,睡得如此安稳,舒服极了。 一只手摸到腰间的被子,林音打了个哈欠后缓缓睁开了惺忪的眼。 入目的天花板是乳白色的条纹形,吊灯上的水晶是爱心形,林音看着心情甚好,昨天发生的奇事似乎也忘的一干二净。 天空不再漆黑,天边也正在慢慢升起鱼肚白,林音懒洋洋地正准备撑着身子坐起来,这一转头,对上男人深邃的目光, “啊!!!” 刺耳的尖叫声似乎将空气撕了个口子,尼布甲尼撒皱眉,心想:她不去马戏团表演实在太可惜了。 这一刻,林音的心中骤然升起一股恐惧,醒来便被一个陌生人盯着,若不是心理承受能力强大,一定会被吓成精神病。 林音心急如焚,她开始怀疑这个男人是不是要秘密对自己图谋不轨,考古林氏家族的接班人,将其绑架的话肯定会掳来不少赎金。 林音强迫自己冷静,可额头却布满了细汗,一个手无寸铁的小姑娘,如何在恶人面前反败取胜?她的目光捕捉到床头柜上的手机,对,报警,可又该如何迅速地拿到手机呢? 见男人迟迟没行动,只是漠然盯着自己,林音更加忐忑,她计算着自己的速度,在心中默默数数,只要能在五秒内拿到手机,那就还是有胜算的。 尼布甲尼撒瞧着她不解,只觉得她的警惕还颇为有趣。 女孩的面孔是无法掩盖的惊恐,眼神一刻不离柜子上正在发光的东西。 由此,尼布甲尼撒可以得到结论:她在怕自己。 他觉得有些好笑,不知未来如何定义恶人,但他看起来这么不像好人吗? 尼布甲尼撒转过身,将手机递给了女孩。 这中间的时间刚好五秒,林音刚想拼命,却见男人向她伸出手,手中是她心心念念的手机。 这是怎么回事? 林音的身子一僵,全神贯注本能地向后推退了退,她不明白男人心中在想什么,最重要的是,这手机是接还是不接,万一接了是他在耍诈怎么办?可如果不接...他恼羞成怒将手机扔了,那自己岂不是死定了。 短短几秒钟,林音的脑海上演了一出大戏,顿时一张小脸皱巴巴,接二连三出现了多种表情。看得尼布甲尼撒身心愉悦,就当她是在讨好自己,尼布甲尼撒耸了耸肩,再次将手机递过去,说:“我不会伤害你。”这下,她该放心了吧。 虽然男人这般说,可林音仍旧不敢松懈,抬头猝不及防对上男人一双大海般的漂亮眼睛,不知怎的,她竟鬼使神差地将手机接了过来。 这一刻,林音如获至宝,来不及想别的,她连忙打开手机,数个未接来电及短信,令她多少安心了些。 先给爸爸报了平安,随后林音按下了110,就在即将点下拨通键时,她却犹豫了。 抬眼再次迎接上那双眼睛,男人就这么安静地看着她,眼无波澜,平静如水,狭长的眼睛嵌着蓝宝石,如此漂亮,令人升不起一丝防备。 他被抓走了会怎样呢?会不会被关起来?他一副什么都不懂的样子真的没关系吗? 一番心理斗争后,林音终究没有按键,是被男人蛊惑了也好,被催眠了也罢,在那双瞳孔的注视下,她反手将手机熄屏。 两人就这么僵持了一会儿,林音重重呵了口气。来历不明的男人两次突然出现在自己的公寓,首先是敌是友分不清,是人是鬼也不知道,其次更是身份成谜,凭空出现又凭空消失,可就是这样一个危险的男人,却有着世上最罕见的明亮湛蓝的眼眸。 甚至,林音开始胡编乱造、自圆其说,对方是不是某个国家落魄的贵族,因为他这一次的穿着打扮,像极了西方国家位高权重之人,甚至像极了一位王子! 林音马上摇了摇头,她早已过了看童话故事的年纪。 会不会……是玩儿cosy的?她这样想。 林音抱紧被子,第一次仔仔细细观察男人的气质,的确不像是坏人,单看那张不凡的脸也不像。反而是从内而外散发出的高贵从容,仿佛受过专业的训练一般,不,再专业的训练也只是后天,这个男人,他是与生俱来的。 尼布甲尼撒坐在床边,从女孩的眼神中,他读取了一些信息,最重要的一点是:她不再怕他。很好,尼布甲尼撒先前还担心两人无法交流,但她似乎在渐渐卸下防备,可尼布甲尼撒却犹豫了,究竟该不该将实情告诉她? 两次穿越证明,眼前这个女孩子,也许是神明选中的人,帮助他在未来生存。 林音拉扯了被子,直到盖上了自己的脚尖,又往后挪了挪,等到背后的墙壁传来冰凉的触感,她才小心翼翼问到:“咳...那个,这里是我家,你怎么突然消失又突然出现?” 家的意义是固定的居所,这点尼布甲尼撒还是非常清楚的,看来也是有诸多语言没有多大的改变。他神情自若,似乎已经横了心,重复了之前的那句话:“你不相信我吗?我真的是尼布甲尼撒。” 见女孩一如既往惊愕的表情,他又道:“我没有骗你,我来自巴比伦。” 他认真看着林音,湛蓝的瞳孔清澈无比,映着林音那张不可置信的脸,不管是第几次,她心潮起伏,依旧觉得不可能。 古巴比伦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早已过去千年,与其让她相信这个,还不如相信世界末日。 见男人的表情一丝不苟,林音嗤笑一声,“你确定真的不是在cosy吗?沉迷历史人物无法自拔?”三言两语下来,她也放松了些。 尼布甲尼撒自然不懂林音话里的意思,可从细微的神情语气中,他感觉到,她不信他。 他有些为难,剑眉微皱,该怎么说她才会相信?尼布甲尼撒穿越时空,根本没有携带什么帝国的象征,传承下来的王杖最具有代表性,他握紧了胸前的十字架,此刻,除了奇迹,别无他法。 林音幽幽然眨了眨眼,盯着男人的动作,心想:难道说不过便作法?在她心中,这个男人八成是个傻子。 手机屏幕亮起,时间来到早上六点整。 剥开云雾,太阳的光辉普照大地,清晨的朝气蓬勃,光芒是生命顽强不屈的折射,那一抹神圣的光不偏不倚照进林时槿的公寓,照在尼布甲尼撒双手合十的胸前。 接着,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只见他站起身,伸出右手,一个手杖缓缓在他手心形成。 古诗云:“手持十节龙头杖,不指虚空即指云。” 这表达了古人渴望寿比天高的幻想,而在骑士变绅士的西方人那里,他们纷纷放下腰间的佩剑,转而佩戴华丽的权杖,象征自己的身份与地位,含蓄与张扬只在一杖之间。 手杖因为国王的封赐,成为权力的载体,它也因此又有了另一个别称“权杖”。这种权杖顶端饰有龙头,不拄在腰间,而是杖高过头顶二三尺。 这一刻,神圣与威严并存,他的背后便是强光,彰显在手杖的顶端,那一颗夜明珠身上。 手杖的材质林音无法辨认,那上面刻着一些她看不懂的符号及文字,又有蜿蜒而上的金与铜,构成一个个纹理繁复的图案。 光芒太刺眼,尼布甲尼撒从容不迫、淡然自若,那一瞬间,林音仿佛见到了天使。 她下意识挡住了眼睛,并由心而生一股从未有过的自我怀疑,因为她的眼睛替她见证了大脑无法承认的事实,有一句话说得很好:眼见为实,耳听为虚。 第5章 灭亡 林音惊愕得一句话也说不出。直到光芒减弱,男人手握权杖俯视着她,那种仪态,说是天使也不为过,她实在想不出什么形容词了。 “神指引我来到这里,相信我,好吗?”尼布甲尼撒毋庸置疑的口吻,不给林音任何喘气与思考的机会。 是障眼法吗?魔术师表演? 林音的大脑仿佛停止了转动,亦或是被眼前所见折服,这一刻,她甚至相信了他的说辞。 无论是男人的言谈举止,还是他的穿着打扮,其实都与这个时代不符合,这是林音早就留意到的,也是男人下意识所表现出来的真实样子。 那他意欲何在呢? 若真如他所言,林音已经无法去怀疑,凭空消失又凭空出现,加上凭空变幻,这种种行为都说明了这个男人不简单。 至少,他不是普通人类,在这个信奉科学的21世纪,这一切都显得如此荒谬绝伦。 象征着皇权的手杖在无形之中立威,尼布甲尼撒虽面如春风般和煦,但他身上所加持的任意一件东西,绝不是空穴来风,且充满了压迫性。 林音压低了声音,拧眉,神色严肃谨慎,质问着尼布甲尼撒:“你若真是古巴比伦未来的王,你到这里的目的又是什么?你有没有同伙?” 考虑到他之前的一些表现,林音觉得他有可能听不懂现代化的词语,所以又即刻补充道:“同伙的意思就是伙伴,和你一起来的人。” 在这短短的几分钟内,尼布甲尼撒摸清了林音的品性,她至少是个性情中人,他在心里这样认为。 善良的人往往也都心软,这是不论人类进化了几千年,一点儿也没变的东西。 尼布甲尼撒拿捏了林音的这份不忍,他必须要与她混熟,所以,他说:“没有目的,亦没有同伙。” 林音一愣,又是那个眼神,注视着那样一双湛蓝而干净的眸子,她实在没有理由不信他。 难道真要把他送入科研调查局吗?不,林音在心中这样想:不如妥协。她要花时间去查证一些东西,既是古巴比伦,真实存在过的王国,那有些东西一定有迹可循。 林音生在考古世家,相信世界上一切神奇的东西,也总有一些事无法用科学解释,不过终有机会寻找,毕竟来日方长。 准确来说,尼布甲尼撒的到来打破了林音平静的生活,她本是被圈养的安稳之雀,彼时却唤醒了心底压抑而沉睡的躁动之心,尼布甲尼撒若真不凡,那他便是为林音打开自由之窗的突破口。 各怀心思的两人暂时达成一致,林音决定收留男人,为了今后与他相处,她打算回家,回林氏别墅。 将尼布甲尼撒留在公寓内,又贴心地给他点了份外卖。林音发现男人的学习能力格外地强,她所教给他的东西只需要说一遍他便可以记住并学会,这使林音不厌其烦地讲了一些公寓内的注意事项,以及家具电器该如何使用。 临走前,尼布甲尼撒叫住林音,深沉的蓝色眼眸静静望着她,问:“你还会回来吗?”他当然知道这里是她的家。 这一注视,林音正在穿鞋的动作停下,抬起眼看了看他。原本听到男人这话的林音心生不爽,这可是她的家,又不是让给男人住,搞得好像她是个外人。 但与他的眼神相撞时,她的这种想法又倏地消失,男人的眼睛绝对有魔力,他正背对着落地窗站立,精致如艺术品的脸愈发柔和,被盯着的林音鬼事神差地回应:“我当然会回来!” 她的手扶在门把手上,下意识用力,声响划破两人间的气氛,林音回过神,冲冲踩上鞋子出了门。 靠在门外,林音摇了摇头,又拍了拍自己的脸蛋,发热的触感令她头脑发晕,她在心里想:林音啊林音,你冷静点!不要被色迷心窍! 真是奇了怪了,林音整理好心情,大步流星向外走去。也不过才见了两面,竟一点儿也不排斥,林音可是对异性出了名的高冷不理睬,即便如此也从不缺追求者,却对这突然出现又身份成谜的陌生男人颇上心。 她一边走,一边想,这时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打开屏幕一看,是妈妈。 林音刚按下接听键,那边立刻传来了苏荷焦急迫切的声音:“小音你去哪儿了电话也不接微信也不回!你爷爷都快担心死了,给朝云打电话也说不知道,真是急死人了!” 才只是一个晚上没有联系而已,林音倒不觉得爷爷真的担心她,反而是她这个身份最重要吧,必定的考古接班人。 林音嗤笑一声,慵懒道:“我不过在校外的公寓住了一晚。如果我真失踪了,说不定因祸得福呢。” 女儿不以为然的语气令苏荷心中一阵神伤,不过好在确定了女儿的安全,暂时松了口气,“别闹了小音,懂点事,你爷爷在家等你,赶快回来吧。” 爷爷找自己绝没什么好事儿,林音用力踩了踩脚下的松柏路,敷衍着回应:“知道了知道了。”说罢,挂断了电话。 她无奈耸了耸肩,看着人流不断的街道,杰出的建筑师们设计图纸上的各种形状的大楼也都成为了现实,像巨人一般耸立着,s市无疑是一个时尚俱进的城市。 这令林音不禁想到考古能为科技时代带来什么,能带来质的飞跃还是速的提升,时代在不断的进步,过去难道不应该永远深埋在历史吗? 林勇先一直态度坚决地让林音继承家业,说什么考古神圣,职业道德不可泯灭,说白了就是为了家族的荣誉与兴旺。倘若有一天林氏不再考古,一定会轰动媒体新闻,从前挖掘文物遗产的过程也不再有源头,年轻人的独立思想,奋起反抗,想必会彻底推翻老一代人的封建。 想到这里,林音脑海里冒出一个念头,她勾唇一笑,自信又狡黠,接着快步向着林家别墅的方向走去。 孤独在昏黄下散步,惆怅在夕阳下吟唱别离,一切有生命的事物终将在岁月的长河中腐败溃烂,它们将永远不甘地凝视着对方。 林音走后,尼布甲尼撒静静坐在长椅上,身处这座公寓的18层,与对面的双子大楼平起平坐。这极具现代化的城市构造令他的眸子愈发深邃复杂,目光所及之地皆错落有致,那是他从来没有想过的建筑,此刻,他的心情五味杂全。 陌生的环境将尼布甲尼撒包裹,从四面八方不断地涌来前所未有的新事物,几乎无任何喘息的缝隙,他一面适应一面观察,压力令他神经绷紧,不得放松。 房间静悄悄,唯有他的心跳声那么有力。 他与一切都是那么格格不入。尼布甲尼撒在心中长叹,这份选择究竟对与否?未来人类的智慧远远超乎他的想象,一座座宏伟高大的建筑同样凌驾于他的王城,这就是时代的差距吗?尼布甲尼撒不知是该庆幸还是失落。 这里没有先知,没有臣侍。在这个时代,他只身一人,他怀揣着秘密,更无人诉说,他终于明白,那女孩为何不信他。 深深的无力感将尼布甲尼撒包围,他向后靠在长椅上,轻轻闭上了眼,他不愿再看到高于他王国的一切事物,他扪心自问:你后悔了吗? 身为新巴比伦开国君主那波帕拉萨尔最得意的长子,尼布甲尼撒第一次觉得没什么好炫耀的,未来给他的震撼太强了,纵使他的国土再强盛也好,再辉宏也罢,还是逃不过覆灭的结局。 神啊,我穷尽一生的寻求真如眼前所见吗?他在心里这样问。 尼布甲尼撒心灰意冷,此时的感觉同他得知那个消息的感觉完全相同,都是那么的无可奈何那么的不甘心。 他的意识渐渐远飘,阳光大面积铺在他的脸,他的表情渐渐深沉。 公元前586年,那波帕拉萨尔王的长子名声打响,尼布甲尼撒二世的名字横空出世,流传在巴比伦人口中,他有勇有谋,精明果断,战无不胜。还是少年的他攻陷耶路撒冷,征服犹太王,将一部分贵族虏来巴比伦尼亚,这场大规模的战争从始至终全部由他一人策划指挥,他能够身先士卒,深得将士们的拥护。 老那波帕拉萨尔王身体日渐不佳,年轻的尼布甲尼撒作为王储征战四方,追寻他父亲的痕迹大兴土木,使巴比伦越来越强盛。 某天,他站在城墙上观望四方,光所及之处都要成为他的领土,他的理想远大,野心也磅礴,他觉得巴比伦帝国还可以更强。 于是,尼布甲尼撒召来了先知,辅助他的先知是一位名叫但以理的人。上帝是巴比伦王的信仰,一切衰败繁荣都离不开神的指引,若要这所被神眷顾的王国持续鼎盛,他必须时刻参考听从神的话语。 在尼布甲尼撒诚心的祈求下,一个黄昏后,但以理带来了神的话语:巴比伦帝国将在下下任国王继位时彻底覆灭。 下下任,也就是说尼布甲尼撒将是巴比伦昌盛时期的最后一任王。 第6章 赌注 强盛繁荣的新巴比伦是尼布甲尼撒发自内心的骄傲。身为下一任王,政治与军事方面他不敢有一丝怠慢,他做到了体贴平民,与将士们肩并肩,他能够深得拥簇,离不开他一颗真挚的爱国爱民之心。 在当时的西方,巴比伦是一所坚不可摧的王城,多少次的外邦侵犯全部被尼布甲尼撒带兵抵御。同时他也成了那一代不朽的传奇,是无数女人心中的完美对象,但尼布甲尼撒却无心情爱,一心想着扩大国土。 所以,但以理口中残酷的未来使尼布甲尼撒陷入了痛苦,他不敢相信,更无法接受。他消沉了几日,王城中的士兵们仍然兴奋,他们在等待着尼布甲尼撒策划的图纸,建立更多的建筑,在他们心中,他们的王储无所不能,为他效力,是他们的荣幸。 看着将士们一张张激昂的脸,尼布甲尼撒终究于心不忍,无法将这个消息全盘托出。眼看父亲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现在的他便是整个巴比伦的中心,他强则巴比伦强,他衰则巴比伦衰。 一天又一天,尼布甲尼撒的威名逐渐远扬,外邦也从此不敢僭越。 在这些个时日,他日夜祈祷,心诚则灵,他愿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神。尼布甲尼撒赤诚地跪在离天最近的城墙之上,他留下了不甘的眼泪,向神祈求巴比伦千秋万代,就这样重复着,终于感动了上帝。 上帝不舍得他的子民痛苦,派来但以理,传达给尼布甲尼撒一个秘密。 一个前所未有的概念诞生了:时空穿越。 但以理解释道:人类将恒古不变的繁衍下去,除非罪孽无法宽恕,神将降下天灾,例如诺亚方舟。鉴于尼布甲尼撒善良衷心,且从一而终的侍奉神,神意决降下奇迹,时空穿越,带你去到未来时空,在未来你只有三年的时间,而这里则是三天,三天内神将不分昼夜,结束时,你带回了什么便是什么。 但以理言尽于此,尼布甲尼撒再三感恩,喜极而泣,这一刻,神的曙光降临在他身上,他抓住了救命稻草,势必要改写命运。 人定胜天,事在人为,有了神赐下的勇气,他所向披靡。 尼布甲尼撒追问但以理,三年后他要带回什么才可以改变王城不被覆灭的命运。但以理却闭口不言,神要他感受,神要他用心体会,尼布甲尼撒会意,便不再多问。 那是一个未知的时代,什么线索提示都没有,这一去能否成功也不清楚,但尼布甲尼撒心意已决,势在必行。 第一次穿越,神在两个工作日后将他召回。先知但以理问他,是否继续,那时的尼布甲尼撒见到了第一个人,也就是林音。 他毅然坚定自己的选择,在第二次穿越后,三年的期限正式开始倒计时,中途他无法回来,一切的未知都要靠他一个人摸索前进。 巴比伦的结局真的可以改写吗?尼布甲尼撒自己也不清楚,但机会若摆在眼前,他愿意全力以赴。 林家别墅。 林音隔着距离便看到管家站在大门边朝她这边看过来,她已经能想象到待会儿进了屋子,爷爷会如何大发脾气,毕竟逃课+擅选专业这种事在林老爷子眼里极为不孝。 “小姐你可算是回来了,老爷昨夜大发雷霆,小姐乖乖认个错让这件事过去吧。”管家伯伯看上去慈祥,但林音心里清楚,不过是帮着爷爷说话罢了,这个节骨眼有谁与她真的感同身受呢? “知道了。”应声后,她大胆地向前走去。 鸟儿飞过,落在花园内,绿树成荫,这春意盎然的景色林音却一点兴致也没有,鸟儿尚且比她自由,还谈什么人类才是高级动物,连自我管辖都做不到。 林音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漫不经心的笑。 她推开大门,一眼望去,爷爷正坐在沙发上,显然已经等她许久,不过林音并没有放心上,她也是有备而来。 扫视了一眼,发现唯一能理解她的爸爸并不在家,林音有些失望,只有妈妈坐在沙发另一侧。 苏荷是说不上话的,这场单方面的审讯,无人与她并肩。 林勇先见孙女一脸无所谓的表情,心中更是怒火中烧,他一拍桌木,呵斥道:“电话不接玩儿失踪,我看你是被惯坏了,不知天高地厚!” 林音站立不动,平静地看着爷爷,仿佛一头任人宰割的羔羊。只不过,她的表情从容淡定,似乎早就料到一切,心甘情愿而来,带有一丝挑衅之意。 苏荷见状连忙打圆场:“爸,人回来了就好,您也别生气了,气坏身子多不值当。”随后,又转头对林音说:“赶快给你爷爷道个歉,小音啊,你不知道爷爷有多担心你。” 林音在心中嗤笑,爷爷不是真的担心她,是担心她这个接班人的身份吧。 她依旧默不作声,没有做错为何要道歉。 林勇先缓和了脸色,问道:“你到底要不要学习考古。”开门见山,一向是林老爷子的作风,这句话虽是问句,但他的语气却丝毫没有征求意见的感觉,而是充满了命令。 林音长这么大也是最讨厌被命令,但此刻的她心中再清楚不过,她这一趟目的何在。她下意识想到公寓内那个来历不明的男人,林音干脆也不绕弯子,直言说:“爷爷,我可以学习考古,也可以继承家业,但我有一个条件。” “哦?”林勇先的眼睛眯了起来,本以为孙女会像以往一般激言反抗,这一次却实在出乎他的意料,松口妥协的孙女也使他眉开眼笑。 小孩子的筹码会有多狡黠,林勇先意味深长道:“好,那就说说你的条件。” 林音看得出来,爷爷来了兴致,她不紧不慢,娓娓道来:“我要求在校外住,且考古方向的选择与后续的学习工作全部由我自由决定。”林音知道,爷爷一定会同意的,因为这同时也是一场赌局。 他们爷孙的脾性其实很相像。 果不其然,林勇先皱眉:“你凭什么认为我会同意?” “就凭我选择的考古反向,今后考古出土的文物,一定会使林家荣誉长远,超过历代祖先。”林音还真敢说,她脸上洋溢着自信的神色,使她仿佛与太阳肩并肩。 林勇先听了这话,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爽口应道:“好!不愧为林氏后代,我的孙女,爷爷允了!”但片刻,林勇先又恢复了严肃的表情,说:“但若你没有做到,那就要听从我的安排,从头开始,如何?” “没问题。”她骄傲应着。 若要问林音这一身的勇气是谁给她的,能下这样一场堵上人生自由的局,答案是,因为不知何时,她对尼布甲尼撒说的话已经完全信任,且毫无保留。 第一次与爷爷站在同一个立场,竟然是一个赌约,还堵上了自己一生的自由,林音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他们真的是一家人吗?爷爷有没有一瞬间是真的疼爱她,而不是在乎她这个林氏接班人的身份呢? 苏荷目睹了公公与女儿间的剑弩拔张,她暗自咬牙,伸手将女儿拉到自己身边,作为一个母亲,她何尝不心疼自己的骨肉呢。如果可以,她只希望女儿一生健康快乐就好,不必背负家族的希望与荣耀。 可苏荷身为林氏的儿媳妇,一言一行都代表林氏上下老小,她必须拥有大格局,做好儿媳妇与妻子的身份。鱼和熊掌已经不可兼得了,因此她实在不是一个好母亲,所以有些时候她想维护女儿,却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林音感到妈妈手心传来的温暖,暖流淌进她的心尖,母女连心,她一瞬间如释负重,一瞬间又心如刀绞。一入豪门深似海,林音心里非常清楚,只要有爷爷在的一天,妈妈在这个家就没有说话的权力。 而林勇先喜欢主宰子女的一生,为他们安排好一切,享受一个掌权者的威严,这让他乐此不疲,最重要的是,林勇先的一生从来没有人敢忤逆他。 林音这个孙女,是个例外。所以林勇先觉得有趣,想看看这一代年轻人冲动又热情的外表下藏着怎样一颗不服输的心。 “小时,妈妈不反对你的决定,但要记得抽时间回家看看。”苏荷的叮嘱令林音鼻尖一酸,妈妈语气中的无奈与不舍,击中她心中的一片柔软。 “知道了,妈。”此刻林音不能做什么,她只有默默握上妈妈的手,以此慰籍自己五味杂全的心灵,也安慰妈妈担忧的心情。 与爷爷达成协议后,林音即刻上楼收拾自己的东西,一些夏装护肤品什么的都要一并带走,不知道爷爷给她多少时间,但在她心里,越久越好。 这个家,她真的一刻也不想多待下去。 第7章 见面 林音正收拾着,窗台上的相册掉了下来,她将其捡起,擦了擦灰尘,清晰的四张面孔浮现,这还是她刚满百天时拍的全家福。 爷爷坐在中间,怀里抱着小小的林音,那时的她肉嘟嘟,粉嫩又可爱。而爷爷则慈祥地笑着,身后站着父亲与母亲,郎才女貌,怎么看都是家和万事兴的样子。 林音心中一念而闪的心酸,促使她将这相框装进了行李箱,年幼时她就是个小孩子,她什么都不懂,天底下属她的快乐最大。 收拾好行李,林音拖着两个大箱子从楼梯上下来,苏荷连忙迎上去,接过她手中的一个箱子,关切问道:“要不,吃过晚饭再走吧?” 看着妈妈几乎恳切的目光,林音怎能不心软,但注意到沙发上的爷爷,她一赌气,说:“不了,我回去吃。”说完抢过妈妈手里的行李箱,大步向前走去。 苏荷看着女儿决绝的背影,眼眶一热,泪珠滚下,她慌乱地抬起袖子抹了下去。 这时,林勇先叫住林音,平静说:“记得参加论文大赛。” “什么论文大赛?”她的脚步顿住,回头看向爷爷,一股不祥的预感从心底蔓延。 林勇先拄着拐杖站起来,难得笑道:“你忘了?超自然现象为题的s市论文大赛,爷爷为你报了名,你刚升大学,提早参加也是为了增长经验。” 话音刚落,仿佛有一个巨大的石头将林音砸向深渊,她从头到尾都看不见缝隙,几乎不能喘气。 又是这样的安排,又是没经过她同意,又是任人摆布。 林音握紧了拳头,尽量平复自己的语气,对爷爷说:“抱歉爷爷,我不记得我答应过此事,且这种题材的论文非我所擅长,参加也无用。” 见两人间的气氛又紧张起来,苏荷想打圆场,林勇先似乎看穿她的想法,抢在她前面不留余地说:“这次的论文大赛非常重要,老宋的孙子也会参加,我已经跟你宋爷爷打过招呼了,宋缙云会辅助你完成论文。” 顿了顿,他神色犀利:“名次不重要,你身为林氏的继承人,重在参与。” 感到林音警告的目光,苏荷谄笑,要说出去的话终究止在了嗓子里。 听了爷爷一番不容反击的话,林音纵然心中有气,也无处撒火,搞不好刚谈好的条件也会瓦解。 她平静了片刻,乖巧回应:“我知道了,爷爷。” 关于宋家的那个独孙,林音只在别人口中听过,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优秀的典范,完美的天才。想到这里,她的思绪突然一顿,反问:“爷爷,这是最后一件事,对吧?” 若再纠缠不休,林音心想,还不如什么都不要了,大家鱼死网破,谁也别想好。 林勇先愣了愣,爷孙俩目光相撞的一瞬间,他似乎看到了年轻的自己,心头一颤,缓和了语气,说:“是最后一件,小时。” 那个眼神,充满了炙热的抵抗,夹杂着同归于尽的决心,虽是冲动的年纪,却那么勇往直前,不撞南墙不回头。 或许,林音就是那个撞了南墙也不会回头的例外,她的脾性,宁可与南墙磕到死。 这个性子和林勇先很像,都是那么固执,爱钻牛角尖。 听到爷爷亲口的肯定,林音松了口气,还好没有鱼死网破,这一点她们爷俩还是有共识的,各退一步。 林音重新拎起行李箱,头也不回迈向林家大门。 “小时,爷爷派司机送你。” 林勇先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林音根本懒得回应,冲身后摆了摆手,大步流星继续向前走。 一旁观望的苏荷内心也得到了安慰,那份不舍虽始终无处安放,但看到女儿坚强独立的背影,她也发自内心的为女儿骄傲。 林音走出林家大门,口袋里的手机传来震动,她不得不停下脚步,刚拿出手机,前面一辆黑色宾利驶来,骤然停在她面前。 准确的说,应该是停在林家面前。 还未等林音做出反应,副驾驶的门开了,一个手拿文件的少年出现在她的视线里。 明晃晃的白衬衫给人一种意气风发的感觉,湖蓝色的牛仔裤象征着朝气蓬勃,碎发杂乱无章地铺在额头,细黑框眼镜显得他斯文儒雅。 就是这样一个干净的少年,在阳光的照耀之下,似乎多了一丝病态,因为他的肌肤是那样的白皙,唇色粉嫩。 这确实是一个帅哥级别的少年,林音在心中毫不吝啬地赞赏。 但在尼布甲尼撒面前,还是有差距的。 林音被心里的想法吓了一跳,拜托,可千万不能被美色冲昏头脑啊,家里那位,来历都还没弄清楚呢。 宋缙云看着她笑出了两个梨窝,眸中带光,说:“你该不会就是林爷爷的孙女,林音吧?” 宋缙云眸载星光,在车内就注意到了一个满脸倔强的女孩子,独自一人拉着两个行李箱,本应是瘦弱的身躯,彼时却有一种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决绝。 他原本对这个所谓的未婚妻没什么兴趣,毕竟是老一辈人说的话,即便是娃娃亲,也要问过他同不同意才是。多年来围绕宋缙云身边的、形形色色的女孩子太多了,他什么样的没见过,尤其是富家子弟,虚情假意更是普遍极了。 在来时的路上,宋家石曾对自家孙子说过,林音是一个还处在叛逆期的女孩,不服家人的管辖,独有调调。 百闻不如一见,果不其然,真人似乎更比传闻更加倔强。 一时间,宋缙云对这个贴满标签的女孩子充满了兴趣,他笑盈盈开口:“不说话,就当是默认咯?” 尽管夕阳的余晖将少年的白衬衫镀上了一层柔和的金光,但在林音心里,他和路边的阿猫阿狗没有区别。 她点点头,没有回话,自顾自翻看着手机,原来是闺蜜发来的微信消息。 “我叫宋缙云,特意来给你送论文大赛的资料。” 这句话可谓是火上浇油,宋缙云当然不明其因果,本想着示好留下好印象,没想到在林音心中,他就是十足的帮凶。 “你是谁与我何干,我没空跟你闲聊,失陪了。”她狠狠瞪了他一眼,将手机塞回口袋,拖着两个行李箱,果断地向前走去。 事实上,刚才有那么一瞬间,林音想起尼布甲尼撒,已经快晚上了,不知道他怎么样了,有没有乱跑,知不知道吃东西填饱肚子。 而这份没来由的担忧却使林音更加烦躁。 她只想快点回去。 此刻,手中的资料使宋缙云犹如被泼了一身冷水,事实上也正是如此。 他怔怔看着女孩的背影,心中疑惑,难道说错话了?哪句话说错了?老天,他这张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俊脸,失效了?! 见过宋缙云的女孩,哪个不是彻头彻尾的献殷勤,唯有林音,不仅恶狠狠瞪了他,还还说什么,没空和他闲聊? 宋缙云彻底懵了,他在心中这样想:林爷爷的孙女,果然很独特…… 在车内目睹一切的宋家石却笑开了花,他丝毫不在意因为夸张的表情显出褶子的脸,并且十分满意自己选出的孙媳妇。 有个性,有脾气,他老人家非常喜欢。 他下车拍了拍宋缙云的肩膀,笑道:“走吧孙子,去问问老林,谁惹了他的宝贝孙女。” 宋缙云被爷爷牵着走,脑海里却还是林音离去的背影。 第8章 坦言 林音终于赶回了家,气了一天,肚子又开始咕咕作响,她苦着一张脸,或许只有没人的时候她才敢放松吧。 来到公寓门前,她心中略微紧张,按下密码开了门。 屋内一片昏暗,林音记得临走之前交代过尼布甲尼撒怎么开灯,难道......他走了吗? 这个猜测冒出来,她的心跳不由地加速,内心仿佛有两个小人儿在打架。 一个希望他走,一个则希望他留下。 林音有些头疼,昏暗的房间犹如她的心情,无法准确捕捉到真实的自己,那个男人,真的离开了吗? 在玄关脱掉鞋子,林音立刻打开了客厅灯。一眼扫过去,干干净净,甚至没有停留的痕迹,她的心跳越来越快,几乎是一路小跑,赶到卧室。 摸上墙壁的开关,吊灯亮了,躺在吊椅上的人影刹那映入眼帘,冲击着林音的视线。金黄色的发尾定格在她眼中,那一瞬间,她心里的石头猛然落地。 太好了……他还在,林音长舒了口气。 在家族财阀的势力中,亲情变得渐渐扭曲,决定权交给位高权重的当家主父,渺小的少辈被推着走,跟着生活流。林音自懂事起便被这样的冷漠重重包围,而这一刻,她却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比起亲人,眼前这个陌生的男人却能让她感觉到惬意,真是荒谬。 “喂!” 林音喊了一声,尼布甲尼撒并没有回应。 她蹑手蹑脚靠近,发现被褥没有动过,桌子上的外卖却吃的一干二净,她觉得有些搞笑。 原来是睡着了,她的嘴角牵起一个弧度,不是堂堂王储吗,竟然毫无防备睡着了? 你到底是不是诈骗啊!林音憋了一肚子话要问他呢,不过看他睡得这么死,终究不忍心将其叫醒。 林音搬来一个小凳子,轻轻坐在吊椅旁,此时夕阳已经完全沉下,夜幕降临。这所公寓的高层是个不错的观景台,巨大的落地窗外尽收s市的美景,霓虹灯闪烁,纸醉金迷。 林音静静看着男人,心想:你到底从哪儿来?真的可以时空穿越吗?你又有什么目的呢?本来,时空穿越这种东西是只存在于小说中的幻想,她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这样神奇的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尼布甲尼撒丝毫没有感受到身边有人靠近,他沉沉睡着,呼吸平稳,也许这是他来到这个时代睡的第一次安稳觉。 男人如天工雕饰般的俊颜令林音脸红,公元前就已经有人如此好看吗?她不敢再看他,又忍不住用余光瞥向他,她想:若是把这两天发生的事告诉妈妈爸爸,或任何一个人,怕是都不会相信吧。 “我该如何安置你呢?”林音轻声呢喃。 已经答应了爷爷,过了周末便要去上学。 林音托着下巴看着窗外,夜色迷离,在这个偌大的城市,多少人无栖息之所,她的脑海中又闯入尼布甲尼撒的脸。 或许,我该留下他,林音在心中这样想。 赌约已经开始,从今往后他们便是一条船上的人了。 没过一会儿,尼布甲尼撒的眉心动了动,随即睁开了眼。第一次睡得如此踏实,身体上的舒适感令他暂时忘记了压力。 林音连忙回头,两人视线相触,尼布甲尼撒先开口:“你回来了。”他的眸子中多了一丝安逸。 却不知林音是来谈判的,她说:“醒了就好,我们是时候该谈谈了。” 尼布甲尼撒坐起来,从容应道:“好。”鬼知道她不在的这段时间内,他做了多少内心挣扎,又学了多少东西。 尼布甲尼撒心想,现在两人沟通总不至于差十万八千里了吧。 林音凝视着他,问出了第一个问题:“你是怎么穿越来的?” 这是尼布甲尼撒不愿面对的问题,经过一整天的自省,他已接受了现实,他虽不再显得落寞,可总有些不愿提及的领域,会被人当做无稽之谈。 比如女孩开门见山的问题。 尼布甲尼撒不知该从何讲起,他希望她可以理解,足够明白,可他又何来把握与自信,认定她能够毫无保留的信任一个奇怪的陌生人呢? 他的表情显然有些惆怅,叹了口气,瞧着外头灯光通明,整个城市美轮美奂。在巴比伦,是没有这般繁复的,无论是再给他多少年,十年二十年,甚至几百年,都不可能达到的巅峰。 尼布甲尼撒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信仰,我的神明指引我方向,故而来到了这里。”他只能这样说,这也确实是事实。 林音发现,自从尼布甲尼撒第二次出现在自己家中后,他身上的气质似乎变了,夹杂了忧郁与伤感。 林音不是完全的无神主义,神鬼传说这种东西,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但听男人这般说,林音变得正经起来,对他身上发生的事,也越来越好奇,她似懂非懂,点了点头,继续追问:“你真的来自巴比伦,那你来到这里为了什么呢?” 看着女孩眼中闪着好奇的目光,尼布甲尼撒沉默了,他到底要不要告诉她,告诉她其实自己的王国就快灭亡了。 忽然,灵光一闪,尼布甲尼撒想到了什么。 既然这里是很久以后的未来,那是不是一切都在过往中有迹可寻。想到这里,他迫切地问道:“我真的来自巴比伦,我想问你,现在是什么年份,巴比伦....还在吗?” 男人的神色一点儿也不像是装出来的,若不是真人真事儿,那么他不去学表演真的太可惜了,林音在心中这样想。 正因如此,她愿意把21世纪的一切都告诉他,她一字一顿说:“现在是21世纪,巴比伦是公园前的国家。历史上有记载,不过早在四千多年前便已经灭绝了。” 尼布甲尼撒原本还闪着希翼的眸子,在听到林音的最后一句话时,骤然暗淡,犹如五雷轰顶。 他蓝色的眸子注满了忧伤,愣愣看着林音,那么不可思议,又那么颠沛流离。 “你说的......可是真的?”良久,尼布甲尼撒颤着声音问出这么一句。 其实,他早就该料到了。他穿越到遥远的未来,高科技的建筑已经说明了一切,这里没有巴比伦,神的预言从未落空过。 既然结局无法改变,他来到这里又有什么用呢? 第9章 史书 林音无法承受这样一双眸子的注视,那里有太多她读不懂的情绪,或许,她还有一个办法。 只见林音起身来到书柜前,翻了又翻,找到一本厚重的书,弹去上面的灰尘,几个大字赫然清晰浮现:西方史书。 她接着拿到尼布甲尼撒面前,一边翻一边说:“这里面记载着所有西方的历史。” 片刻,终于找到了古巴比伦的介绍。 林音将书页摊开,放在尼布甲尼撒面前。 随后,她又问:“那个,你看得懂吗?” “这是历史书,人类把存在过的文明都记载在了书里,已经成为过去的,被称作历史。”林音不厌其烦地解释。 历史...? 尼布甲尼撒在脑海里搜索,曾在巴比伦时,藏经阁也有关于历史的东西,那时候他们管其叫神卷,是历代先知写下的传承。 原来,在未来叫做历史。历史……他仔细观摩,翻阅纸张,与以往的羊皮卷不同,这上面的字迹简单而秀美,一排排非常有规律,虽然密密麻麻,但不至于看着烦躁。 这也代表了文明的先进吧。 尼布甲尼撒自然看不懂,他愣是翻来翻去,除了上面的黑白图片,其余的他都不明白。 这人还真是倔强啊,林音在心中这般想,眼前就有一个翻译还硬是不开口。 她急得心痒痒,干脆将史书拿过来,重新翻到古巴比伦那一页,摊在男人面前,指着书页:“别乱翻了,这一页就是巴比伦的记载。” 尼布甲尼撒怔怔看着,愣了半天,才想起抬头,“我...我看不懂。” 这一刻,林音很想笑,即便他是王储,还不是有求于自己,她露出两颗小虎牙,得意洋洋:“看吧,还不是需要我帮你。” 林音将小凳子挪了过来,挨着男人坐下,此刻男人的呼吸声似乎就在她耳边。她脸蛋微红,轻咳一声,指着上面的文字,一字一句念给男人听。 虽然尼布甲尼撒有些词语也听不懂,但从林音的语气中,他有所体会,她读的很认真恳切,这让尼布甲尼撒又想起了马戏团唱戏的兵匠。 不过,他也只能暂时愉悦一会儿了。林音刚开始念的词藻非常华丽,没有一句话不是在认可巴比伦的辉煌荣耀。 可没过多久,言语开始逐渐走向衰亡。巴比伦的罪孽被后人描绘,愈演愈烈,波斯人屠城,最后一任王伯沙撒死在波斯人刀下,一夜之间,巴比伦城全是难民俘虏,新巴比伦只存留了80年。 林音观察到男人的神色,她停了下来,转头问道:“你还好吧?” 尼布甲尼撒眸色暗淡无光,低头盯着史书,表情沉默,一言不发。 天知道他此刻是怎样的心情。 他紧紧盯着眼下的文字,即便看不懂,即便不知道那写的什么,可依旧充满了不甘与悲愤,好像要将史书盯出一个窟窿。 女孩口中的故事,那么真实,句句如刀割肉一般的兴衰,那是新巴比伦短暂的八十年。 八十年,后人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几篇文章,就足以概括了他尼布甲尼撒的一生付出,他宁可选择与巴比伦共亡。 可事实上就是如此,林音也是第一次翻看古巴比伦的历史,她也有些于心不忍,尼布甲尼撒的表情她都看在眼里,绝不是可以装出来的。 尤其是那一双蓝色的瞳孔,里面仿佛隐匿了无尽的不甘与挣扎。 后面还有记载,他是古巴比伦历史上有名的王。他是尼布甲尼撒二世,他建立了世界八大奇迹之一的空中花园,是的,他聪明智慧,他的荣耀,绝对不能止于此步啊。 林音似乎能体会他的无能为力。 林音当机立断,她做了个决定。也正是这个决定,从此将两人牵绊在一起,除非海枯石烂,时光逆转,两人之间的缘分永无斩断之时。 在这短暂的周末,林音决心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比如,带尼布甲尼撒办个户口改个名,再比如,将她彻底变成21世纪的新新人类。 她想,或许彼时的古巴比伦一定在某个时空昌盛着,也许这真的是神的指引,宇宙中那么多平行时空,奇迹也会不期而遇吧。林音不再怀疑尼布甲尼撒的来历,如今她对他的好奇不仅仅是他穿越而来的方法,而是他艰难隐忍的目的,复兴公元前就已经灭绝的国家,真的可能改写历史吗?这才是林音想要证明的事,也是和爷爷立下的赌约。 没错,林音选择的研究对象正是古巴比伦,顺便研究了尼布甲尼撒。 想到这里,她卯足了干劲,抢过尼布甲尼撒手中的史书,说:“别难过了!难过也没用,我们中国有句话说得好,既来之则安之,你想做的事,我会帮你的。” “中国?这里是中国?” 显然,尼布甲尼撒对他身处的国家一概不知,林音皱起了眉头,差点忘了向他介绍自己的国家。 她仔细回想中国的历史,似乎在古巴比伦的时期,中国正处于夏商动荡时期。 林音很骄傲,颇为自豪地解答:“没错,中国在公元前叫夏朝。” 尼布甲尼撒略有印象,父亲曾向他提起过,华夏地区确实有一个夏国,不过距离甚远。 他的瞳孔瞬间便黯下去,眼波仿佛涨潮一般,静谧安沉又汹涌。 尼布甲尼撒由此联想到了他的王城,想那夏国文明源远流长至今,才变成了这般极具现代化科技化的国家,是不断昌盛进步、繁荣的象征。可巴比伦呢,一想到它在不久后会灭亡,尼布甲尼撒便什么心情都没有了,若是同样源远流长,是不是也会很强大,有没有可能和如今的中国一样呢? 他低落着,情绪失落在这所公寓。一旁看着的林音止不住一阵揪心,她开始懊悔,自己不该说那样的话刺激他。 她拍了拍尼布甲尼撒的肩膀,豪言安慰:“都说了我会帮你,那么我就是会帮你,一代王储,就如此垂头丧气吗?” 第10章 写字 尼布甲尼撒肩膀一颤,抬头之际,两人视线交会,他看到女孩眼中闪着炯异的光。 他又垂下眸子,在林音看不见的地方,原本湛蓝的瞳孔骤然猛缩,一抹狠戾随之浮现,一闪而过。 “你……真的能帮我?”尼布甲尼撒的语气很轻。 “当然,我可是林氏考古家族的唯一接班人。”林音主动说起自己的身份,首次觉得这样一个令她讨厌的身份会起到说服的作用,这种感觉,很奇妙。 “考古?”尼布甲尼撒显然不理解。 林音一拍额头,完全忘了他什么都不懂,无奈,她只能继续解释:“考古是一种现代的职业,说明白一点呢,就是找寻沧海遗珠,找寻历史留下的痕迹。” 为了让尼布甲尼撒振作起来,林音又补充一句:“而我呢,专门负责寻找巴比伦留下的痕迹哦。” 听了这话,尼布甲尼撒的眸子亮了起来:“你是说,巴比伦现在的遗址?” 林音很惊讶,她冲尼布甲尼撒投去了赞许的目光,心想,这个男人还是不错的,学东西倒是相当快啊,领悟能力很强。林音满意地点点头:“不错,不过我还不知道巴比伦的遗址在什么地方,但没有我办不到的事,所以啊,你就老老实实跟着我吧!”说罢,林音自信地拍了拍胸脯,狡黠一笑。 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有一种,诱敌就范将要吃上唐僧肉的感觉。 尼布甲尼撒看到女孩眉眼弯弯,从容又自信,这份活力令他坚定选择她,但也别无他法,毕竟她是他到了这里后结识的第一个人类。 尼布甲尼撒不得不承认,林音很有一套说辞,若是在巴比伦,他一定要动用王储的身份将她抓来做外官,说不定省去一些不必要的战争。 而现在,她身上有一种神奇的活力,仿佛能够感染周边的人,跟着她的节奏,令人心甘情愿相信,一切皆会有迹可循。 也许,这也是人类一代代发展的进步吧。 事实上,林音根本不了解真正的巴比伦王城拥有怎样的生活,历史仓促又寥寥几笔,若非亲眼所见,她一定不会相信。 那也是一座堪比地狱的王城。 尼布甲尼撒决心适应并且融入21世纪,不论结果如何,他既然来到了这里,就努力拼搏一次好了。就女孩刚才说的一句话,叫什么来着,既来之则安之,大概是这个意思吧。 林音注意到尼布甲尼撒的眼睛变得发亮,如星辰大海般好看。这是她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发自内心的成就感,她展开笑颜,道:“好啦,那就趁着这个周末,好好把你改造一番,你这个样子可不行哦。” 嗯……林音在尼布甲尼撒身边走来走去,她心想,就凭这个身材,哪怕套个麻袋也会非常好看吧,她甚至已经在脑补了,还不禁咽了咽口水。 “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木已成舟,尼布甲尼撒必须了解她。 她顺口答道:“林音,森林的林,音乐的音。”说完,她又想起来,干嘛解释这么多,老古董又听不懂。 “林?”名字好简单,尼布甲尼撒想了一会儿,又恍然大悟,国家不一样,时代也不一样,很多事情自然更不复以往相同。 林音没注意到尼布甲尼撒疑惑的神色,自顾自掏出手机,在屏幕上快速打字,对方的备注是一个很接地气的名字:二狗。 不过后面还有一个括弧,里面是这样的:秦朝云。 林音满意一笑,为自己的成就默默点了个赞。随后又似乎想起什么一般,从书架上掏出一张白纸,又顺手拿上一支笔,折返尼布甲尼撒眼前。 “喏。”林音指了指白纸,尼布甲尼撒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只见女孩手中握着一个神奇的东西,在纸上划来划去,不一会儿,两个字便出现了。 “这是?”尼布甲尼撒不解。 “林、音。”她用笔尖指着纸上的三个大字,一边认真说:“林是我的姓,音是我的名,这是它的写法。”随后,又晃了晃手中的笔,道:“这叫笔,写字用的。”说完又在纸张上划了两下,演示给尼布甲尼撒看。 尼布甲尼撒看得认真,似懂非懂般点头,林音将笔递给他:“你也试试?”尼布甲尼撒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将笔接过,垂直握住,并不懂怎么使用。 林音却在一旁红了脸,心想:他该不会想让自己手把手教他吧?算了算了,送佛送到西。她干脆绕到尼布甲尼撒身侧,微微俯身,握上了他的手,一边说:“我教你,先这样……”或许她自己都没注意到,她的声音很轻,微微颤抖,不知是紧张还是什么。 女孩手心的温度炙热,尼布甲尼撒却不敢侧头看她。他曾战无不胜,却在这一刻退缩,女孩握着他的大手,一点点移动,虽然内心在退缩,但动作似乎在慢慢迎合。 林音的手指白嫩纤细,毕竟在家十指不沾阳春水,而尼布甲尼撒的大手骨骼分明,交织在一起,颇有小说中男女主人公的暧昧感觉。 不一会儿,林音松开了手,她的脸颊发烫,尼布甲尼撒刚要转头看她,她忙道:“快看,写好了!” 白纸上赫然有两个林音,一个小巧秀丽,另一个巨大张狂。 “我记住了。林……音,是你的名字。”看着纸上的字,尼布甲尼撒的心情豁然开朗。 夜幕降临,房间内的灯光很暖,晕染在尼布甲尼撒的俊脸上,使他漂亮的不像真人。 林音看着那双有魔力的眼睛,一下看入了神,如果此刻不是在梦中,那她就是小说的女主人公,她在心中这般想。 微信的通信电话忽然响起,林音一愣,有些害羞的别开视线,打开手机一看,原来是狗子。 她接听电话,回头对尼布甲尼撒说:“你等我一下。” 尼布甲尼撒还不明状况,他只觉得这女孩总是喜欢蹦蹦跳跳的,还有一种乳臭未干的小娃娃般的娇嫩。 林音。 他观摩纸上的字,一遍遍学习,描摹,他要记住她。 林音一边冲手机那端应声,一边急忙来到玄关处,踩上鞋子便冲了出去。 第11章 改造1 林音站在电梯前等着,看着电梯上的数字一点点往上升,终于停在了18,门慢慢打开,她嘴角勾起一抹微笑。 房间内,尼布甲尼撒听不到那个蹦蹦跳跳的脚步声,他起身来到玄关处,女孩粉色的拖鞋不规则地摆在门前,上面还有两个小猪的图案。 尼布甲尼撒好奇地捡起来看,刚刚好,他的大手穿过了拖鞋。瞬间,他的脑子一片混乱,盯着这还尚有温度的拖鞋,一时间,不知该如何是好。 已经听不见女孩的动静,尼布甲尼撒把玩着手中的拖鞋,他心想,她是从这里出去的,那么一会儿也会从这里回来吧。 他仔细回想今晚与女孩的对话,她字字句句言辞恳切,又充满了自信的光芒,仿佛真的跟着她就会改写命运一样。 对于女孩口中的巴比伦遗址,即便她不提起,尼布甲尼撒自己也会寻找,这是但以理唯一告诉他的线索。 穿越在华夏,现如今的强国之一,有取之不尽的好处,可以尽可能的利用资源。玄关处的灯光很暗,但仔细观察的话,不难看出尼布甲尼撒的嘴角,勾起的弧度,那么危险,充满了犀利与精锐。 一个腥风血雨中爬上来的王储,理应如此,他根本不是什么懵懂懦弱的少年。 考古世家,那一定很有资源吧。 胸口的十字架泛起点点光芒,尼布甲尼撒伸手握住,神色渐渐阴沉,那双蓝色的眼眸也黯淡下来,变得深不见底,仿佛一个能瞬间吞噬你的无底深渊。 这边,电梯已经到了。里面跑出一个女孩,一把便将林音抱住,“想我了吗!”声音清脆甜美。 林音毫不留情将她推开,嘴角不断扩大的笑容却掩盖不住她喜悦的心情,问道:“东西拿来了吗?” 女孩撇了撇嘴,指了指身后的行李箱,“喏,你要的都在这里啦。”她又狐疑地左看右看,说:“不过音音,你要给谁用呀?” “不告诉你。” “别嘛,分享分享,是不是大帅哥?”说罢,女孩的眼睛眯了起来。 “秦朝云你个大花痴,赶紧回去吧!”林音毫不客气。 眼前这个明媚的女孩便是她微信上备注狗子的那位好友,同时也是她的生死之交。 和林音不同,秦朝云可是一个内外并兼的大小姐,爸爸在政府工作,妈妈则是当红影后。 而她呢,不喜欢做明星,却对星探这个职业喜欢的不得了。励志挖掘天下所有的帅哥来当明星,不冲前途,就冲养眼! 秦朝云眨着大大的眼睛,眼神写满了好奇,她可怜兮兮冲林音谄媚,并说:“我这么晚来了,你忍心不留我一晚嘛?” 同时,秦朝云也是个美女。在s大属于校花级别的存在,出生便携带无数光环,明明是个衣食无忧的大小姐,却偏偏独断其行,这也是为什么能和林音成为至交好友的原因。 她一身低调的小众牌子连衣裙,黄色的绣花显得她活泼俏皮,长发扎成马尾,高高束在脑后,亮晶晶的眼睛里充满了天真无邪,吹弹可破的肌肤白里透红,确实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女。 秦朝云对好友让她搬来一行李箱行头这件事充满了好奇,死缠烂打也要一探究竟,她皱起眉头,撒娇般重复道:“好不好嘛,你忍心把我一个年纪轻轻的美少女赶出门嘛?” 林音脸色一黑,在这个世界上,她有两件事受不了,一是爷爷的强加逼迫,二是秦朝云的撒娇卖萌,两者相加则天下无敌。 就在秦朝云以为林音终于被她感动之时,电梯的门开了。不知何时林音已经悄悄按下了电梯,她不可思议道:“不会吧,你这么狠心!”说罢,不忘做出泪眼汪汪的表情。 “……你不去当演员实在是可惜了。”林音可不管秦朝云那副楚楚可怜的模样,好友这么多年,她早已司空见惯。说完,林音将秦朝云从自己身上扒拉下来,毫不客气地推进了电梯。 电梯正在关,秦朝云一边跺脚,一边大声喊:“林音!开学你就死定了!” “我才不怕你呢。”她拉上行李箱,在电梯门关上的前一刻,冲秦朝云吐了吐舌头。 看着电梯正一点点向下,林音掏出手机,点开微信,找到狗子的聊天页面,快速输入了四个字:谢啦云狗~到家跟我说~ 随后她满意地笑了,拉着行李箱返回。 林音已经开始期待了,期待接下来发生的一切事物。 快速输入指纹,门开了。林音回身拉上行李箱,刚迈进门,抬头看见尼布甲尼撒站在门前一动不动盯着自己,她吓了一跳,脚下被鞋子一绊,本能反应地抬手抵住面前坚硬结识的胸膛。 还好还好,没有摔到地上,林音在心中松了口气,站稳后,迅速将手收了回来。 不过……刚才的触感,她似乎能感受到男人健硕的胸肌,硬硬的,不得不承认,手感很好。 林音感觉到自己的脸开始发烧,她连忙将行李箱推到尼布甲尼撒面前,不敢看他的脸,自顾自说:“喏,这些都是给你的。” 没想到她这么快就回来了,还多了一个大箱子,尼布甲尼撒问:“这是什么?” 林音来了兴致,她拉起行李箱走到卧室,尼布甲尼撒跟在身后,虽然刚刚灯光有些暗,但他也注意到了女孩微红的脸。 即便时代在不断变化,情感仍旧是最具杀伤力的突破口,尼布甲尼撒勾起嘴角,一抹戏谑的笑浮现。 林音将行李箱打开,满满当当的衣物瞬间涌了出来,她在心中对秦朝云竖起了大拇指,办事的效率真高。 她一件件翻找,大多都是牌子,休闲风运动风样样不差,竟然还有男士内裤…… 林音的大脑不受控制地回想起他们第一次见面,尼布甲尼撒在浴缸里的情形,还有那个该死的轮廓……她鬼使神差拿起内裤,大脑已经开始脑补匹配,她想,这会不会有点小了? 第12章 改造2 “这些……是21世纪的衣服吗?” 尼布甲尼撒的声音猛然将林音从邪恶的思绪中拉回,她拍了拍自己的脸,将男士内裤扔到一边,应道:“对对对,专门给你的。” 翻了一会儿,她拿出一件白色t恤和牛仔裤,递给他说:“就这套吧,你会不会穿?” 尼布甲尼撒微怔,看了看林音,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裳,瞬间明白过来。尼布甲尼撒伸手接过,感觉衣服在他手中轻飘飘的,打开抖了两下,歪着脑袋说:“我不会穿。” 林音脸色铁青,就知道问了也是白问,她顺手捞上一条裤子,站起来示意说:“从这两个洞把腿伸进去,提到腰,再拉上拉链。”林音有模有样地做起示范,她觉得自从捡了尼布甲尼撒,她就变成了幼稚园的老师。 相差四千多年的文明,好在语言可以沟通,不然真的要头疼了。 尼布甲尼撒似懂非懂,看了一会儿,脑海中不禁冒出帝国的马戏团班子,女孩夸张的动作像极了木偶,他唇角微扬,接过衣服,认真道:“我会穿了。”说完,转身进了浴室。 林音松了口气,心想:还好他知道回避。 转身的她又开始叹息,仿佛体会到了人生的险恶,这是不是等于提前步入了亲子环节,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成年男人,却处处都要她来教,仿佛新生的婴儿。林音一边收拾行李箱里的衣服,一边想,倘若有一天,她真的把老古董王储尼布甲尼撒打造成一个21世纪的新人类,那真是前所未有,不可思议。 忽然,林音低头看着手中的男士内裤,顾不上大小是否合意,她连忙跑向浴室,敲了敲门,不自然道:“喂,那个,这个给你,先穿这个在里面!” 浴室的门开了个缝,林音将内裤扔在洗衣机上,随后马上关上门,她转身贴着墙,心跳个不停。 浴室内,尼布甲尼撒熟练地打开灯,褪去身上的袍子,白皙健硕的身材呈现。性感的腹肌上是两条不深不浅的伤疤,这还是攻陷耶路撒冷时留下的,过去这么久,看来是不会彻底消除了。 王储的锦袍被扔在一边,尼布甲尼撒拿起女孩方才递过来的衣物,他剑眉微皱,穿上之后,他似乎明白了什么,镜子中一眼可见,这原来是专门的私处衣物。 好像有些紧啊,尼布甲尼撒向上提了提,不提还好,一提更加不可言喻。 他阴着脸,极不情愿地套上了外裤,深蓝色显得他双腿修长。按照女孩的示范,尼布甲尼撒拉上拉链,观摩了一会儿,好像还不错的样子。 这就是21世纪的穿着,比起巴比伦的衣服,简单了不少,看起来也非常清爽便捷,不过就就是没有了象征着身份的证明。 也罢,就等于入乡随俗。 尼布甲尼撒站在镜子前端详了片刻,这样的他看起来终于不会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了,反而融入的非常好。他满意地勾起笑容,抓起十字架重新戴到胸前,镜子中的尼布甲尼撒很慵懒,但那双蓝色的眸子却露出了原本的神色,精湛异常,闪耀着诡谲的光,仿佛黑夜里狩猎的雄鹰。 林音心思单纯,也很善良,她虽无心之失,却没有一句话不是在伤害他。尼布甲尼撒面色阴沉,眼神凌厉,他深深盯着镜子中的自己,他绝不允许有人诽谤帝国的结局,现在摆在眼前的历史,他不会承认。 即便这是四千年后,在一个成功的王储面前肆无忌惮搬弄巴比伦的是非,罪不可赦,非死不可。 尼布甲尼撒推开浴室门,他来到这里,只有一个目的,那便是绝不允许巴比伦灭亡,不惜一切代价。 在他心里,巴比伦要像华夏一般,屹立不倒。 林音一边碎碎念,一边期待着尼布甲尼撒从浴室中出来。她心想,他的身材比例那么好,妥妥的一个衣架子,再加上那张脸,肯定是穿什么都好看。 身后响起推门声,林音条件反射般猛然回头。 她惊呼,男人眨着蓝色的眸子看着她,略微带着一丝羞涩。他就站在那,牛仔裤牢牢扒在他腿上,虽然不是第一次看见男人裸着上身,但不知道为什么,林音心中犹如小鹿乱撞。 尤物多用来形容女人,可看眼前人,就是说成尤物也不为过。林音短时间大脑一片空白,已经想不到词语来形容他,人类在四千多年前就已经长得如此好看吗? 林音轻咳一声,拿起刚刚叠好的t恤仍过去说:“这是上衣,快穿上!” 尼布甲尼撒抬手准确接过,女孩的细微反应全落入他眼底,他拿着t恤看了一会儿,不解道:“不会穿。” 看来只能送佛送到西了,林音走过去将t恤拿下,随后撑开,不自然道:“那个,你稍微低下头。”看着男人乖巧照做,林音神情有些恍惚,她尽量避开与他肢体接触,却还是难免碰到,终于,t恤套在他身上,不大不小刚刚好。 尼布甲尼撒高大的身躯可以完全把娇小的林音遮住,她在他面前无路可逃,犹如一只闯入禁区的迷路小白兔。 而他仿佛是上帝最杰出的艺术品,面庞轮廓感十足,冷峻而犀利。林音自觉脸蛋羞红,默默退到一边,18年以来,从未跟一个异性如此亲密,奇怪的是,这种感觉,她并不讨厌。 尼布甲尼撒低头打量了一番,嘴角露出一个不易察觉的笑。 此刻,夜已经很深了,s市依旧车水马龙,上层资本主义的生活仿佛刚刚开始。林音将卧室的窗帘拉上,烟笼寒水夜笼纱,增添了屋内暧昧的氛围,她脸上红晕未褪,却还有最后一件事不得不做。 尼布甲尼撒这一身行头非常亮眼,但这混血感十足的金色头发不太搭配,他应该有干净利落的黑色短发才是,以及一个响亮好听的现代名字。 第13章 埋名 林音坐在椅子上,想着给他取一个什么名字呢,总不能一开口就是尼布甲尼撒吧,走在外面这样喊,不被当成精神病才怪。 尼布甲尼撒观察到女孩背对自己,眸中闪过一抹精光,他走过去,问:“林音,在想什么?” 她被吓了一跳,这是尼布甲尼撒第一次主动唤自己的名字。他的语气很温柔,仿佛在顾及她的感受,他的瞳孔亮亮的,在夜晚荡漾起一层涟漪,心甘情愿令人沉沦。 “啊,没什么,在给你想一个名字。” “名字?我有名字。” 林音没有注意到,男人的表情有一瞬间的阴沉,但转瞬即逝。 “我是说,21世纪的名字,你想自由活动,就必须有身份证有户口有名字。”林音耐心解释着。 尼布甲尼撒听后,眼里闪过一抹刺痛,他能明白女孩话里的意思,也就是说,他不仅要暂时忘却自己的王国,更要舍弃自己的身份。 男人沉默了,林音转头看着他,自两人坦诚之后,她似乎偶尔也能感觉到他的心情,他大概是不愿意的吧? 想了想,林音说:“你永远都是尼布甲尼撒二世,是巴比伦未来的王,这并不需要很多人知道。在这里,你是谁不重要,你要做的事才重要。”说完,她笑盈盈看着他。 尼布甲尼撒身躯一颤,掩盖了神色中的隐晦,点了点头,说:“好。” 她的眼眸始终都是亮亮的,里面仿佛蕴藏了无穷尽的希翼,令尼布甲尼撒无法忽视,她似乎真的在为了自己的事上心。 林音低头思索着,忽然眼睛一亮,“我知道了,我知道给你取什么名字了!” 女孩喜悦的神色印在尼布甲尼撒眼中,这瞬间,他不忍打断这份美好,便顺着她问:“什么名字?” “你就叫林阳,太阳的意思!”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明月与烈阳这种永恒的东西皆生生不息。她与尼布甲尼撒之间不论隔了几千年光阴,但总有恒古不变的,至少他们也曾望着同一片星空。 林音知道尼布甲尼撒不认得这是哪几个字,她一边解释名字的典故,一边在纸上写下三个大字。 “林,阳。”写好后,她神采奕奕举起纸张。 尼布甲尼撒接过纸,伸出指头在上面描着,一遍下来,他已经记住了怎么个写法。 “以后呢,你就跟着我姓了,明天我会带你去办理身份证,只有你我二人知道你是尼布甲尼撒,否则人前人后,你都是林阳,懂了吗?”林音认真叮嘱道。 尼布甲尼撒只好点头,两个名字都已经熟烂于心,即便再不肯,他也明白,这里不是巴比伦,他想成功,就必须放下从前的一切。 眼波流转,尼布甲尼撒觉得,是时候该问出那个问题了,他说:“我们什么时候去到巴比伦如今的遗址?” 看来,改变历史的信念在尼布甲尼撒心中一直坚不可摧,他从未忘记自己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林音虽不能理解公元前的文明,但也被他对自己国家的坚定意志所感动,不论结局如何,这个传奇,她愿意为他开路,也愿见证这个奇迹是否会发生。 林音麻利将笔记本电脑搬了来,指着说:“这是一种现代高科技的电子产品,在这里面,想知道的一切都会有答案。”说罢,她打开屏幕,快速敲击键盘。 尼布甲尼撒对此很好奇,他静静坐在一边,聚精会神盯着女孩的操作,一举一动都印在他眼中,上面的字迹甚至过目不忘。 不一会儿,百度已经给出林音想要的答案:伊拉克的版图在历史上曾是古巴比伦的所在地。 她本以为遗址会在欧洲一带,却实在没想到,竟同属亚洲。 伊拉克位于今亚洲西南部,南方是沙特阿拉伯,北方是土耳其,西方是叙利亚,东方则是伊朗。 林音一阵唏嘘,好家伙,全是战争频繁的国家,硬核装备是相当发达。 而在2019年经过证实,伊拉克巴比伦古城遗址入选世界遗产名录。 林音瞄了一眼尼布甲尼撒,若是把这个消息告诉他,他一定会很开心吧。 不过现在过去真的没关系吗,据说,那里的人也不似国人一般友好,一个不小心随时会起冲突。 林音扶额,纠结该不该告诉他。尼布甲尼撒察觉到她的异样,电子产品上的文字他不能完全看懂,只好问她:“是不是找到了?”听上去是疑问句,实际上却是肯定句。 林音感叹男人的观察力,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告诉他,毕竟他是巴比伦未来的王。 “嗯,是的,现在那个地方叫伊拉克,是巴比伦的遗址所在地。” 听了这话,尼布甲尼撒难得露出一丝微笑,语气里也尽是激动:“那我们何时出发?” 林音能理解他的心情,可眼下实在去不成啊,加上语言不通,还得找个翻译! 她敲了敲桌面,极其耐心地说:“伊拉克是一个连年战乱的国家,最重要的是语言不通,去了也没用。” 林音回想起在电视上看到的伊拉克战争场面,民不聊生,经常枪林弹雨,且有不法分子袭击。 “我不怕战争。”尼布甲尼撒听着反而来了兴趣,他在十几岁的时候便已经攻陷了耶路撒冷,如今抢回一座城自然也不在话下。 但他似乎想的很简单,现在的社会早已不是武力解决,而是法律。 林音无奈,不知道怎样和尼布甲尼撒解释,现在不同以往,很多装备都已经进化了,人类的肉体根本不堪一击。 片刻后,林音想到了一个法子,她点开网页,随便找了一个电影里世界大战的视频点开,装模作样瑟瑟发抖,说:“你看,这就是伊拉克。” 21世纪的事物带给尼布甲尼撒的震撼已经不是一点点,而眼前这个小小的长方形的东西更是令他惊奇,竟然装下了人类,装下了地方与场景。尼布甲尼撒伸出手触摸,硬硬的,并没有穿进去,他紧紧盯着里面的人看,里面的人仿佛也在盯着他。 他内心不屑,不过是司空见惯的场景,在尼布甲尼撒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出入战场,成为传奇的那年他还是个少年,就已经是巴比伦人口中的美传,战功显赫。 如果时代不同,那就重新打下一个时代,尼布甲尼撒一直都是如此想着,只要想做,就没有他做不到的事。 林音忍不住笑了,像教育小朋友一般解答:“这叫电脑,是一种高科技产品,以后你会慢慢熟悉这里的一切。” 随后,她补充道:“现在不是好奇的时候,先不说伊拉克民不聊生,即便你去了,也无法靠近巴比伦遗址所在地。” 第14章 共鸣 真不是林音不想帮他,发现遗址就跟考古有着脱不开的关系,她生在考古世家非常清楚,不管是盗墓还是考古都要经过批准,别说还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没准古巴比伦的文物都早已出土,且其一不在中国的管辖范围,其二需要大量的投资,其三需要得到许可,不管怎么说,都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为什么无法靠近?”尼布甲尼撒紧皱眉头。 电脑上面的地区以及建筑标志,他牢牢记在心中,殊不知,这根本不是伊拉克,只是林音随便找的视频罢了。 面对尼布甲尼撒的穷追不舍,林音不知道该如何解释,难道要把中国的法律一条条念给他听?显然这是不可能的,他初来乍到,需要时间熟知21世纪的一切。同时,林音也明白短时间内尼布甲尼撒根本不可能完全脱离巴比伦的习惯,不仅研究古巴比伦是一项大工程,改变眼前这个名副其实的古董王储更是大工程。 一时间,林音愁眉苦脸,小巧精致的五官皱到了一块儿,显得非常可爱。 “林音,我该怎么做?”尼布甲尼撒不知道林音此刻的心理活动,但如果想要女孩全力以赴帮他,就要在感情上下手,抢到依赖性与主动权,她就会完全服从自己。 所以,尼布甲尼撒觉得,名字对一个人来说有不同的意义。 所以,当他这样叫林音时,她倏地浑身一颤。她不得不承认自己很喜欢他叫她的名字,会很得意,无论是他的语气还是神情,亦或是充满深情的蓝色眼眸,荡漾起无法令人拒绝的波澜。 谁能想到呢,尼布甲尼撒表面无害纯良,实则内心没有一刻不再运筹帷幄,想要成功拿下目标,那就要把自己变成猎物,引其上钩。 回想起来,林音绝对是在相处过程中,被那一声声“林音”所打动,沉沦在尼布甲尼撒的每一个细微的动作与眼神中。 尼布甲尼撒的蓄谋已久,林音看不见也感受不到,她只能拼命为他想办法。她说:“好吧,给我一些时间,你成功熟悉了21世纪的一切,我们就出发。”谁能拒绝一个养成系憨憨帅哥呢,又是稀有种族的帅哥。 在遇见尼布甲尼撒之前,林音的前途就已经一片渺茫,就在她即将开启摆烂生活时,尼布甲尼撒出现了,自此将她灰蒙蒙的前途也撕开一道光亮。她将自己一辈子的自由压在他身上,一旦开始,便无法回头。 “好。”尼布甲尼撒勾唇一笑,两人从此就是一条船上的人了。 这一刻,他知道,他赢定了。 此刻,夜已经很深了,林音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尼布甲尼撒被她安顿在客厅的沙发上,沙发打开便是一张单人床,她希望他睡得好。 但林音却注定此夜难眠,这两天发生的事太多了,多到她没有空隙理清思绪,多到她的本能支配身体做出一系列的反常行为。 就这样将一个来历不明的男人收留了,林音在这个夜晚开始自我审视,这绝对是她十八年以来做过的最荒谬的事,几乎瞒着所有人。但很奇怪,只要和尼布甲尼撒相处,她的想法和行动仿佛就跟着他走,没有一个瞬间不是这样的,是不由自主,也是万有引力。 更令林音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她竟然对尼布甲尼撒说的话信以为真。其实在回林家别墅的路上,她已经在手机上查过了,国内的遗址收藏博物馆中,根本没有外邦行列,也翻看了林氏祖先的考古行迹,大多都是远古华夏,唐宋元明清之类。 所以眼见为实的证据无法证明尼布甲尼撒确实自巴比伦穿越而来,但林音的心却已经接纳并相信了他。 她在床上翻来覆去,又怕弄出声响惊动了客厅里的那位,她心想,是收留他草率了吗?她非常不想承认,自己竟然贪恋那种感觉。 摇了摇头,林音觉得脑中有两个小人儿在打架。都说活久见,可活久了也不一定见得到,现在她大好的青春年华,才18岁,为什么会有如此离谱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她想不明白。 越想越不得思索,这时手机发出震动,林音翻了个身将手机打开,是一条申请好友的微信消息。 点开,验证上写着:我是宋缙云,拜托通过一下啦! 林音面无表情将手机扔到一边,脑海中浮现那个阳光干净的少年的脸,确实是个难得的帅哥,可一想到他找自己的目的,林音便什么心情也没了。 况且,自家还有一个麻烦没处理好呢,她的思绪又重新回到尼布甲尼撒身上。此刻,月光透过窗帘的缝隙钻进来,洒在林音的蚕丝被上,折射出温柔的滢滢夜光。 这一瞬间,林音想起了尼布甲尼撒身上的奇迹,她来了兴趣,迅速打开手机搜索着:上帝,基督教。 世界三大宗教之一,起源于以色列耶路撒冷,通过犹太人传教遍至各地。 “原来是真的。”看了一行行介绍,林音低声呢喃,《圣经》是一本奇书,上面也早有记载。 中国也有教堂,也有许多基督教的信徒,但不同西方那样普遍,华夏地区的信仰多为佛教。 所以,与其说那是奇迹,不如说是神迹。 也只有在那一刻,尼布甲尼撒身上的光芒与荣耀是毋庸置疑的。他紧握十字架的瞬间、闭目等待的瞬间、手杖在他手中形成的瞬间,都是那么的自信与神圣,犹如曙光降临。 林音对宗教从来都很尊敬,尽管她没有自己的信仰,但面对这样一个虔诚的使徒,她没办法不相信。 林音突然懂了,如果她是尼布甲尼撒,那她必定相信上帝。也正是因为如此,那个巴比伦的王储,那个背负了国家存亡命运的尼布甲尼撒二世,才会至今骁勇无敌,因为他的信仰万丈光芒啊。 所以,尼布甲尼撒眼中心中有光,在哪都会所向披靡,不论是四千年前还是四千年后,时代或许在变,但心中澄净之人是不会变的。 放下手机,林音觉得她也该付诸行动,如果能见证一场传奇,那她的人生一定会无比精彩。 比起考古那些没有生命的文物,考古一个大活人岂不是更有意思。 于是,她单方面宣布,从今天开始,尼布甲尼撒的神明,也是林音的神明,她会试着理解他,相信他。 第15章 隐忍 繁星高照,悬月如钩。 沙发很柔软,被子也很舒适,这样的一个环境对比四千年前怎么说也是天上人间,可尼布甲尼撒却睡不着。他同林音一样,都有着无数缠绕的心事。 巴比伦王城是尼布甲尼撒最放不下的事,也是他的目的与使命,在这之前他从未体验过时间飞逝,可昨日的往昔依旧历历在目。前一刻还在巴比伦,这一刻就已经身处异地,神果然是无所不能的,尼布甲尼撒想,否则他这辈子都不会知道,宇宙中还有这样一个先进的文明。 相差两千多年,这中间被时间淘汰的王朝应是不尽其数,其实尼布甲尼撒很能理解,历史的变迁总要有一代人献身涉险,他只是不甘心,不甘心为何这个节点要降临在他身上。 哪怕两百年,也不要八十年,不要转瞬即逝,不要如烟火般稍纵停留。 此刻房间里很安静,林音大概已经睡下,在漆黑的夜里属于尼布甲尼撒的时间不多,纵然窗外有些噪音,但丝毫影响不到他的大脑运行。 胸前的十字架是他唯一的寄托与依靠,尼布甲尼撒将其握在手中,或许只有这样,在这个陌生的时代,他才拥有前进的勇气。 尼布甲尼撒回想起在巴比伦的那个夜晚,仿佛就是昨天的事,先知带来令他萎靡不振的消息,他失魂落魄,他心灰意冷,选择全在他的一念之间。可无论他做了什么选择,结局都是与巴比伦共亡,巴比伦兴,他也要亡,巴比伦亡,他亦要亡。 因为人固有一死。 尼布甲尼撒不过是想让自己的国,在自己的掌权下,能够长存一些,仅仅一些,他想刻下这份荣耀,让那城不论兴与衰,都熠熠光辉闪耀在长河之中。 可一想到覆灭的结局,一想到这个时代没有巴比伦的传承,他便心痛。 尼布甲尼撒握着十字架的手开始颤抖,指关节隐隐发白,从知道巴比伦下场的那一刻起,尼布甲尼撒的心就已经死了,作为一个王储,国就是他的全部,他可以没有亲情没有爱情,唯独不能失去国家。 王的骄傲与荣誉是什么,是带领着国土昌盛,是百姓的富裕安康,是外邦无法侵略,是建筑的富丽堂皇,这种信念早已在尼布甲尼撒心中根深蒂固,是永远都无法改变的,他爱巴比伦,超过了爱自己。 那般显赫的荣耀是尼布甲尼撒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巴比伦人为何如此拥戴他,因为他爱国,更爱民。他懂得体察民情,懂得与将士们肩并肩,只要尼布甲尼撒还在,巴比伦人就永远有盾牌,巴比伦城就永远坚不可摧。 所以,不仅仅是为了流芳百存,他更不想人们失望,他是人们引以为傲的磐石。 黑夜中,俊朗的男人紧皱眉头,菱角分明的脸透着犀利与刚毅,蓝色的瞳孔仿佛漆黑海面的荧光。这一刻,他还是那个身披铠甲、所向披靡的王储。 手中的十字架几乎嵌进肉里,尼布甲尼撒在默默消化巴比伦覆灭的结局,他要忘记今日有关巴比伦的所闻,把这一切都变得不值一提。尼布甲尼撒不愿记起,因为他来到了这里就一定要改写,神既然将他送了来,就一定可以改写未来。 尼布甲尼撒在心中一遍一遍告诉自己不可以输,巴比伦的命运就在他手里,他一定要赢,建立在赢的基础上,他就要牢牢抓住林音这根藤。 从此,万丈迷津,尼布甲尼撒一无反顾地遁寻于黑暗之中,曾站在光里,如今披身暗影,隐匿与隐忍成为了他的杀手锏,不择手段,不惜一切代价。 眉头舒展开来,他闭上眼沉沉睡去。 无数长夜将至,林阳或许有来日方长,但尼布甲尼撒只剩三年时光。 清晨,林音被闹钟吵醒,她习惯性将铃声关掉,却在这时意识到了什么,随后猛然惊醒。 现在不是一个人住了!现在家里还有一个男人!万一被男人看到自己四仰八叉的睡姿怎么办!在这些可能会社死的问题下,林音的大脑被强行开机,她伸了个懒腰,从床上弹起来。 时间来到八点整,她觉得男人可能不会这么早醒,她慢悠悠穿上便装,整理好仪容后,轻轻推开了卧室的门。 实际上尼布甲尼撒在第一缕阳光照进窗子时就已经醒来,此刻他正坐在沙发上。沙发已经不知何时被他折起来,尼布甲尼撒的目光疏离冷淡,两人视线相触的瞬间,林音似乎感觉到了电影中才会演到的末日审判。 “你......早啊。”她被吓了一跳,转眼再看时,男人蓝色的瞳孔中什么波澜也没有。 “早安。”他平静回应。 林音觉得尼布甲尼撒怪怪的,“昨晚睡的不好吗?” “还好,很安静。” “那你还习惯吗?” “还好,会慢慢习惯。” 林音皱眉,心想,这人几乎是问一句答一句。仅仅一夜之间,怎么感觉他身上那股懵懂迷离的气质不见了呢,反而多了一丝忧郁。 “那你还记得我们今天要做什么嘛?”林音继续追问。 “身份证。” 回答的不错嘛,她喜上眉梢,又问:“那你现在是谁?” “在外是林阳,在你面前是尼布甲尼撒。”他的眼眸如暴风雨前的平静,语气不容置疑般坚定。 林音腾地一下红了脸,可以与朝阳媲美。 这已经不是男人超强的学习能力与超强记忆的问题了,林音由衷地表示,尼布甲尼撒的最后一句话杀伤力太大了,尤其是对她这样一个青春期的少女,事实证明,四千多年前的男人就已经会了花言巧语。 所以,尼布甲尼撒才不是老古董呢,他也可以是一个渣男。 短短几秒,林音的心理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狡黠一笑,就是不知道老古董谈起恋爱会是什么模样。 话说回来,林音也成年了,身边不缺追求者,就缺一个像尼布甲尼撒这样的,她大大的眼睛转来转去,似乎在想什么新点子。 第16章 出门 见林音没有说话,尼布甲尼撒将目光移至她身上,两人再次四目相对,却没有一方闪躲,林音的眼中闪着炯异的光,直勾勾盯着他。 奇怪,尼布甲尼撒心生一丝疑惑。她似乎比先前更加胆大了一些,这种眼神,其实充满了侵略性,若不是身处异地,尼布甲尼撒很想狠狠掐住她的脖颈。 良久,林音避开目光,感叹男人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是无死角的美颜,她轻咳了两声缓解尴尬,说:“没错没错,我们收拾一下马上出门!” 说罢,她快步走向洗手间,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林音连忙洗了把脸,冰凉的水溅在她脸上,炙热的温度总算开始减退。 不知为何,在触及尼布甲尼撒的眼眸时,她总能萌生一股想法,很想征服他。 林音对自己反常的心理很纳闷,或许因为尼布甲尼撒的到来彻底打破了她安稳平静的生活,同时也激起了她挑战刺激的胜负欲,这是长久以来被爷爷束缚的灵魂。 林音拿起牙刷开始刷牙,她神色自信,想起和爷爷的赌约,她必须胜券在握。刚刷完,门外响起脚步声,尼布甲尼撒敲了敲门,随后将头探了进来。 他好奇地盯着她:“你在做什么?” 林音看了看手中的牙刷,又看了看尼布甲尼撒,她说:“洗漱,就是洗脸洗牙。”说罢,咧开牙齿,做了个模样来。 女孩的牙齿光洁白净,脸蛋也是满满的胶原蛋白,并且因为表情的缘故挤出了两个梨窝。尼布甲尼撒别开了目光,想起从前在巴比伦的习俗,明白了这是早上的清洗时间。 “今天办理好你的身份证后,我们就去超市,把你需要的东西买好。”林音想着,家里要养一个男人,东西还真不能少了。 尼布甲尼撒对现代知识还欠缺,他点了点头,从洗手间退出来,他想在今天这一天的时间,尽量将外面的新事物全部记在脑中。 s市不仅是个繁茂的科技城市,同时也是中国的金融中心。这里有数不尽的高楼大厦,有些建筑高耸入云,有些建筑充满了特色,汇聚了现代设计师们的杰出成就。 也有成群的上流人士、资本家,他们的家产过亿,在这座城市内留下无数成功的光辉。也有数十年如一日拼搏的打工仔,每天都为能在s市有一席之地而做努力。 从底层到高层,分成三六九等的人类,无时无刻不在华丽的城墙下上演人生百态。 林音很幸运出生在名门望族,因为考古在s市有着响当当的地位,为首的林氏与宋氏旗鼓相当,彼此不分上下,带领着新崛起的小辈,在考古这条路上发扬光大。 在今年,时隔两年没有新发现的考古领域,下一次发布会,林宋两家老爷子将会在媒体的见证下,宣布将未来的考古之旅交给了继承者们。也就是被寄予厚望的宋缙云,以及还没有公开露面的林音。 这一次的考古方向,全权由继承者们掌控与选择,无论出土怎样的文物,都将上交国家文物馆,并有幸能陈列在世界遗产馆展示。 所以这一次的论文大赛也有林勇先的私心,他想将自家孙女一军。到时所有记者都会到场,名次输赢不重要,重要的是公开林氏下一代考古继承人的身份,纵然孙女再倔,也不抵外界的万马千军。 彼时,林音还没有将自己选择的考古方向告诉爷爷,更没有为论文大赛而上心,因为她正一门心思扑在穿越而来的尼布甲尼撒身上。 两人走在大街上,林音带着尼布甲尼撒体验了地铁,也见识了现代跑车,更是观摩了裸眼3d。令她意外的是,尼布甲尼撒沉着冷静,对新事物没有表现出特别的好奇,反而认真记下她介绍现代化奇闻景观的讲解。 于此,林音对他的好感又增加了一分,内心想要征服他的欲望也开始躁动。 又穿过一条马路,尼布甲尼撒已经能准确分辨出红绿灯的指示,初来乍到,他不慌不乱,真的颇有王储风范。 待在他身边,林音觉得从未有过的放松。即便他来历离谱,她也觉得颇有安全感,或许来自于他高大的身材,以及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神情,令旁人都不敢靠近。 此刻,她忽然很想见识见识,在巴比伦为王的尼布甲尼撒。 还有唯一让她觉得不爽的是,尼布甲尼撒的回头率简直百分之百,那些女人像没见过男人似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林音撇了撇嘴,向尼布甲尼撒又靠近了一分,她的目光游离在花痴们的身上,眼里尽是十足的挑衅与嘲讽。 她昂起巴掌大的小脸,一副春风得意的模样,走在尼布甲尼撒身边,宣誓着主权。 这种感觉令林音很是享受。 突然,她脑子里冒出一个想法,她拉了拉尼布甲尼撒的衣袖,他低头问:“怎么了?” “你这个发型不太行,我先带你去换个头!”林音说完,也不给尼布甲尼撒反应,拉上他的手臂便快速向前冲。 换头?她又在想什么?尼布甲尼撒微微皱眉,自己已经熟知了身边的大部分事物,可女孩的想法他还是有些摸不清,她时而安静时而古灵精怪,时而蹦蹦跳跳时而苦着一张脸,又时而胆大神秘令人猜不透。 林音的目的很明确:理发店。 尼布甲尼撒混血美男感十足,如果不是那一头金黄色的卷发,或许就不会有那么多人盯着他了。 这家理发店林音是常客,平时打理头发什么的都会光顾于此,还有一张会员卡。 她拉着尼布甲尼撒推开门,店主是个近三十岁的大哥,看清来人连忙迎上来。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林音已经不是主角,店内不论是tony还是顾客,眼睛都齐刷刷地看向她身后那位。 第17章 打击 尼布甲尼撒一身冷冽的气质足够吸睛,他扫视了四周便明白林音口中“换头”的意思所在,他看着她陷入沉思,心想她是觉得自己的头发不好看吗? “林大小姐来了,今天想做什么发型?”还是店主有眼力见,见大生意来了,忙问道。 林音摇了摇头,将尼布甲尼撒拉过来,指着他说:“给他设计一款符合他的发型。” 店主上下打量一番,尼布甲尼撒很不喜欢这种目光,但在不明所以的情况下,他回给对方一个冷漠的直视,若是在巴比伦,这人早就死了。 店主自然能感受到尼布甲尼撒不友善的眼神,冷不丁从头到尾升起一股寒意,他尴尬一笑,别开目光对林音说:“好说好说,马上安排他洗头。” 尼布甲尼撒站在原地,显然没有要动的意思。 林音扯了扯他的衣袖,凑上去小声道:“换头之后才能办理身份证哦。”尼布甲尼撒低头看了看她,在她褐色的瞳孔中,他看到了自己黄灿灿的发丝,随后想了一会儿,还是乖乖点了点头。 前面的洗发师已经在等待了,林音催促尼布甲尼撒赶快过去,这一抬头,瞥见那洗发师竟是女生,大概是学徒吧。一瞬间林音心中有些别扭,女生的目光直勾勾盯着尼布甲尼撒,她很不爽,张口就道:“林阳。” 尼布甲尼撒身体一僵,脚步顿住,几乎是本能便回了头。 只见林音笑得一脸灿烂,冲店主说:“给他换个洗发师。”眸子中却是恶狠狠的威胁。 店主马上会意,使了个眼色,洗发师换成了男生。那女生跺了跺脚,愤恨的目光投向林音,林音不吃那套,得意洋洋瞪回去,内心舒爽。 尼布甲尼撒躺在洗头床上,头部传来有力的按摩,温水淌过他的发梢,非常舒服,这时一股清香从头顶传来,他的发丝瞬间被绵密的泡沫包裹。尼布甲尼撒闭上眼很是享受,虽然这种手法他并不理解,但却比巴比伦王城的技师要高超多了。 林音在一旁静静地注视着,方才她喊他名字时,他几乎没有停顿地回应。这对林音来说比较意外,也算惊喜,没想到那个曾高高在上的王储真的有将她的话放在心里。 甜蜜滋生心头,这一切都被店主看在眼里,他一脸八卦凑过来,“呦,瞧你一脸桃花,那位是不是男朋友?” 听了这话,林音瞪圆了眼睛,脸蛋也随之羞红,忙道:“说什么呢,只是比较要好的朋友而已。”但不知为什么,这句话说出去之后,林音自己都觉得有些心虚。 见她这般反应,急着遮遮掩掩反倒像真的,神色是骗不了人的,现在的年轻人都嘴硬,店主一脸“我懂”的表情,也不再打趣。 尼布甲尼撒经过洗头后,店主亲自给他设计发型,耀眼的黄色被染成了黑色,及肩的发尾被缩短并拉直,额前的碎发微微卷翘,吹干后柔顺而发亮。 林音眼前一亮,看着尼布甲尼撒心生欢喜,他的模样太过优越,黑色的头发衬得他愈发有质感,仿佛从动漫里走出来,令人移不开眼。 “太帅了!”店主也为其惊叹,就连明星也达不到这样完美的效果。 尼布甲尼撒愣怔,盯着镜子中的自己,仿佛之前在巴比伦的痕迹瞬间被一扫而空,他的心也被引得一阵失落。 林音得意忘形,上前揽住尼布甲尼撒的胳膊,笑道:“我很满意,钱就从卡里扣吧,我们先走了。” 店主陪着笑脸,将二人送到门外。 s市最大的超市就在公寓不远处,办好临时身份证后,林音带着尼布甲尼撒上了出租车。他静静坐在一旁,窗外车水马龙,人来人往,他的眸子平静如水,却又深藏着不易察觉的哀伤。 尼布甲尼撒手中握着小小的临时身份证件,这身份证可是非常来之不易,若不是因着秦朝云爸爸在政府工作的关系,怕是必须要惊动林勇先,毕竟尼布甲尼撒是个来历不明的男人。 有了身份,以后出入会方便许多。 “你在想什么?”林音见尼布甲尼撒沉默不语,忍不住问道。 尼布甲尼撒微微侧头,风吹进窗子,掀起他额前的碎发,他只是淡淡道:“没什么。”有了身份的那一刻,他就是林阳了,要将身为王储的过往尽数深埋。 离开巴比伦前,尼布甲尼撒曾无数次告诉自己,千万不要被未来的高科技事物折服,可当他真正踏上这片土地,这周围的一切,无一不令他震撼惊奇。 这种感觉非常不安,越是这样想,改变巴比伦命运的信念就会越减退。尼布甲尼撒自己都无法保证,即便是三年后回到了巴比伦,这些建筑他有没有办法设计出来,就算设计出来了也没办法建筑出来。 还有那些在电脑中所见的,抵御强兵的高伤武。器,几乎超出了尼布甲尼撒的认知,那些皆是他从未想过、更不敢想的。 换句话说,在21世纪,没有一个瞬间不在打击他。 尼布甲尼撒的神色变化都印在林音眼里,她亮晶晶的眸子蒙上一层水雾,垂眸轻轻说:“你一定会得偿所愿的。” 世界上所有令人喜悦的归根结底,不过是如愿以偿,得偿所愿。 这四字词语充满了理想与希望,光是想想,就充满了力量,人在绝境之前,有多少个瞬间被这两个词语唤醒呢。 林音也一样,她对于自己自由的信仰,同样一直相信着,终有一天会得偿所愿,如愿以偿。 一股势在必得的快感从林音的心底逐渐蔓延,每一个亲眼所见尼布甲尼撒那有距离感、高高在上而郁结又伤感的瞬间,她便愈发想靠近那禁区,去试探去领略,去占有去征服。 尼布甲尼撒并未回话,林音幽幽然望向窗外,眸中闪烁着精光,褐色的瞳孔也黯淡下来,抬头晴空万里,但她最喜欢现代的一个词语,叫“来日方长”。 第18章 惊魂 出租车停下,巨大的超市就在眼前,林音眉眼带笑:“林阳先生,别发呆了,走啦~” 她每一个充满青春活力的瞬间都印在尼布甲尼撒脑子里,他本不愿意记住这些,可她仿佛太阳的光可以穿透阴霾,只要她刻意露出那些元气满满的一颦一笑,他就会短暂地忘记他此行的目的。 尼布甲尼撒很不喜欢这种感觉,不愿被牵着鼻子走。他来时是一国王储,也是被历史承认的一代枭雄,即便在21世纪,他也绝不是一个小女孩可以左右的。 超市里面依旧是数不尽的人,人山人海中,林音费力将一辆小推车推到尼布甲尼撒面前,指着说:“喏,这个你推着,用来装我们要买的东西。” 尼布甲尼撒有模有样推着小车跟在林音身后,他的眼睛不断地扫视身旁的人群,大多都是一男一女,像他们这般。男人推车在后,女人走路在前,女人脸上挂着微笑不停地碎碎念,男人虽皱着眉头却眼含柔情,默默跟在女人身后。 再次回眸,尼布甲尼撒眼前只有林音的身影,他愣住,这似乎是他第一次仔细观察她。 她的身材娇小,四肢纤细,黑色的头发被扎成一个高高束起的马尾,头上还戴着小草莓的饰品,哦对了,她笑起来有两个小梨涡。 林音回头,手中拿着薯片大礼包,她看起来很兴奋,冲尼布甲尼撒说:“阿木你看,就是这个零食,非常好吃,我买回去你也尝尝吧。” 两人视线交汇,尼布甲尼撒瞳孔一缩,他在心中这样想:她其实生得很漂亮,至少不会输给巴比伦城中的女人们。 林音的眼睛亮晶晶,额头饱满,五官小巧而精致,嘴唇是淡淡的嫩粉色,此刻,她又露出了那两个小梨涡,很是可爱。 尼布甲尼撒的细微表情被林音看在眼里,她油然而生一股快感,她的脚步慢慢向后退,直至碰到小推车的把手,林音弯起了嘴角,移动至尼布甲尼撒身侧。 他冰蓝色的眼眸微微一暗,只见一只莲藕般的胳膊轻轻挽住了他的手臂,林音的侧颜优越,一抹俏丽的红晕随之浮现。 她小声凑过来,道:“人太多,不然我们会被冲散的。”林音确实娇小,紧紧贴在尼布甲尼撒身边,小鸟依人,颇有惹人怜惜的女友既视感。 尼布甲尼撒剑眉微皱,他虽不反感林音的肢体接触,可她的胆子未免太大了些。 可他又观察了周围的人,了解到在21世纪,异性之间的肢体接触似乎已是平常,所以他也就没说什么。 两人就这么在超市穿梭,逛了许久,小推车也渐渐被堆满。 彼时夕阳西下,长夜漫至,霓虹灯闪烁,富家少爷的限量跑车开始在夜里奔驰,长江对岸,一座巨大的露天舞台若隐若现,今晚是s市的电音节。 二十岁出头的高瘦男人穿梭在人群之中,他身着黑色一般的长风衣,黑色的鸭舌帽遮住了他的脸,只露出一个棱角分明的下巴,从清晰的下颌线可以看出男人的面相一定很冷冽。 排山倒海的人群涌向长江对岸,五彩斑斓的灯在这座城市释放,俊男美女的巨大海报腾空而起,小有名气的dj各有特色。 尽管人群呼声很高,男人却不感兴趣,伸手将帽沿压的更低了,他快速在人群中行走,似一阵风般不留痕迹,他并未抬头刻意观察,仅仅是在帽子下迅速扫视着周围。 片刻后,他停住脚步,微微昂头,凝视着长江大桥处,嘴角勾起一个冷淡的弧度。 人群不断地在他身边往来,掩盖了他的身躯,男人最终驻留于桥上的一个角落,静静俯视着长江河水,他看起来平静如水,却又与身边的人显得格格不入。 他的气质平凡而渺小,同时又张狂而危险,一张薄唇抿成了一条线。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舞台响起了令人热血沸腾的电子音乐,方圆十里内清清楚楚,登台的女人性感火辣,台下的人们几乎人手一根荧光棒挥舞着,气氛瞬间嗨翻全场。 这时男人也有了动作,他低头看了手表,时间来到晚上十点整,月亮从乌云中探出头,月光横泄而下,照着波光鳞里的水面,不过这不能和对岸闪烁的舞台灯相比。 长桥上的人们渐渐疏离,与男人拉开了距离,桥头边停了一辆奔驰,男人迈开腿走了几步,奔驰在月光之下显得有些破旧苍白。 奔驰内的驾驶位显然有人,鸣笛三声,很快被电子音乐吞下,没有人注意到这一幕,人们的心思全被电音节吸引。 桥边一个戴着口罩的中年男人看了过来,环顾四周后裹紧了外套,急促走向奔驰车的方向。 就在距离奔驰不到十米处,骤然冒出身着风衣的男人,速度极快,反手按住中年男人的胳膊往后一折,他还来不及反应,便听到骨头裂开的声音。 “啊!!” 中年男人发出撕心裂肺的哀嚎,可惜这声音谁也听不到。 男人健步将中年男人抵退至长桥的栏杆处,身后便是湍急的江水,男人一把将他的口罩扯掉,露出一张因为惊恐而扭曲的脸。 “不好意思,先生,您的死期将至。”只见男人薄唇启动,声音如腊月的寒冰。 “不...不...” 手臂已经失去了知觉,中年男人几乎动弹不得,他双眼瞪得老大,有惊恐还有不可思议。 男人伸出不知何时套上手套的手,在中年男人的外衣内摸索了一阵,掏出一张单子,低声道:“这个,归我了。”中年男人完全被钳制住,他的目光拼命在男人身后寻找奔驰的影子。 “很遗憾,你被他们放弃了。”男人勾唇一笑,令人不寒而栗。 接着,他不给中年男人反应,轻轻一推,松开了手。 中年男人忽然失重,由于手臂无法用力,他只能向后仰去,绝望地看着他,充满红血丝的眼睛里尽是恐惧与不甘。 “永别了。” 男人做出这样的唇语,饶有兴致看着中年男人坠入长江,溅起一个巨大的水花。 时间来到午夜十二点,电音节的高潮才刚刚开始,男人抽出手套小心翼翼擦拭着栏杆,而他的身后一片空旷。 对岸的路灯只够折射到男人面前一米之处,往后尽是一片黑暗,作案区域是个死角,这个范围不在监控视线内。 第19章 漏网 男人转身掏出手机,在短信上编辑好四个字:任务完成。 发送。 他从死角离开,半个时辰后又出现在长江大桥对岸。正走着,忽然被一个行色匆匆的女孩撞到,女孩娇小,被反弹摔在地上。 女孩抬头惊讶地看着他,说:“你....你没事吧.....” 男人一惊,原来帽子已经掉到地上。他的白色碎发在风中飞舞,不仅如此,他的肌肤也异常白皙,就连睫毛也是白色的,在这黑夜之中,那双浅色的瞳孔仿佛夜明珠。 男人连忙捡起帽子迅速戴上,不理会女孩,快步消失在夜色之中。 充斥着刺耳电子音乐的s市宛若激情澎湃的青年,灯光所及之处回响着人们的欢声笑语,纸醉金迷的生活被衬托着升华了档次。 穿着碎花连衣裙的女孩从地上起来,膝盖擦伤,所幸只是破了点皮,垂在肩上的两条麻花辫有些凌乱,她眉眼弯弯,嘟了嘟樱桃小嘴,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串号码。 “陈伯,我在长江桥对岸的便利店门前,麻烦您来接我一下吧。” 挂断电话后,女孩走进便利店为自己买了一贴创口贴,虽然只是擦伤,但可不能感染留下疤痕,吹了吹气,女孩将创口贴小心翼翼贴在伤口。 “唉,今天没有收获啊。”女孩叹了口气,眼神望着对岸的舞台,面容姣好的dj根本不上她的钩,而舞池内的少年还都达不到她的标准。 挖掘流落民间的新星是她份内的事,女孩在这条路上勇往直前,越挫越勇,看见帅哥她便如获至宝,在女孩的心中,长得好看的就应该抛头露面,在大众的视野里绽放光芒。 女孩正是林时槿的闺蜜,秦朝云。 假期之余她不温习功课也不写作业,反而大晚上还在街上穿梭,在这来来往往的人群中,秦朝云希望遇上一个帅气逼人的男人。 已经过了十二点,她一无所获,忽然想起刚刚撞到的那个人,一身黑衣。 秦朝云不禁觉得,他算是最特别的,在她的回忆里,那个人的头发是雪白雪白的,现在回想起来,倒真是惊艳。最重要的是,他的睫毛也是白色的,在黑夜之中真的很显眼,皮肤也与普通人不同,白的过分。 光是这样的行头就已经引起了秦朝云的注意,而他的那张脸也不凡,颇俊俏,且有一种阴郁的感觉,像电视里演的吸血鬼。 刚刚让他跑了真是可惜。 秦朝云在心中将这个人记了下来,若以后有机会再次遇上他,一定要把握住,星机不可失啊。 这时马路边停了一辆宾利,车窗摇下来,陈管家探出头说:“小姐,上车了。” “谢谢陈伯伯。”秦朝云上车后轻声致歉,这么晚了还麻烦管家出来接,她想暑假了一定要自己去考车票。 后视镜中,陈管家慈爱一笑,他也看着秦朝云长大,虽出生名门,却一点架子也没有,对待管家保姆也一视同仁。 “对了陈伯伯,你在来的路上有没有看到一个白色头发的男人?”秦朝云想了想,问道。 “没有啊小姐。” “啊...这样啊...”秦朝云皱起了眉头,颇为惋惜。 “小姐,如有需要,我可以命人去查。” “不不,不用啦,我只是问问。”她连忙否认,这种事情,一定要自己去发现才有意义。 窗外的车流不减,夜风拂过秦朝云的面庞,带过一丝清爽,瞧见路边的柳枝已经萌芽,她微微一笑,又是一个生机盎然。 车子行驶在长江大桥上,秦朝云探出头看着水流,忽然一团黑色的东西引起了她的注意,江面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动。 舞台灯晃来晃去,照着江面,那团黑色物体的浮动更大了。她眨了眨眼,再次定睛一看,水里什么都没有,一片寂静。 许是看错了吧,秦朝云将头缩进来,她微微闭上眼,一阵倦感袭来。 这边已经返回公寓的林音,她折腾到凌晨,长吁一口气,总算把该教的都教会了。 他们从超市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十点钟了,路人不免纷纷回头。林音似搬家一般大包小包拎在手中,尼布甲尼撒也不例外,一手拎四袋,胳膊上有裸露在外的青筋爆起,他面无表情,显得些许禁欲。 到家后,林音一鼓作气,将乱七八糟的东西分好类,并挨个介绍给尼布甲尼撒,教给他如何使用,还有很多零食类,一一放进冰箱。 整理的过程中,林音发现尼布甲尼撒似乎对酸奶情有独钟。方才她递给他一盒,开始他不明其意,说闻着酸酸的像坏掉了,但后来却愈发上瘾,一盒接一盒。 总共就买了那么两联,本以为他喝不习惯,还特意多囤了一些牛奶,看来以后路过超市要多买一些酸奶了。 此刻,尼布甲尼撒修长的指尖捧着酸奶,静静坐在沙发上,一口接一口,看起来很是享受,神情也难得放松。 这已经是第八盒了,林音突发奇想,坐到尼布甲尼撒身边问他:“知道我们明天要去哪儿吗?” 他停下饮酸奶的动作,性感的喉咙上下滚动,说:“知道,上大学。”说罢,又垂眸继续喝酸奶。 乖巧的模样令林音不免咽了咽口水,内心仿佛有一只野兽在狂啸,想撕碎眼前这个高高在上宛若神明般的君主。 她耐着性子,继续问:“你和我是什么关系?” “远房亲戚。”尼布甲尼撒头也不抬。 “见到陌生人要怎么说?” “你好。” “不错,那你是谁?” “我是林阳。” 林音拍了拍手,刚想夸他,尼布甲尼撒放下手中的酸奶盒。他转头看着她认真仔细道:“我们住在长江大桥南面的青浦路2号公寓18层1801,出门可以坐公交车也可以打车,学校简称s大,地铁2号线直达,我们的专业是历史学考古方向。而我是你的远房表哥。” 他几乎没有停顿,林音惊呆了,张了张嘴,说不出一句话。 顿了顿,尼布甲尼撒扬了扬眉,颇为得意,继续说:“早餐有牛奶吐司用微波炉加热,吃不完的东西要放进冰箱,晚餐的食材有青菜鲜肉各种水果。”话音落下,尼布甲尼撒望着林音写满惊讶的眸子,嘴角一弯:“下厨房,就差我实际操作了,林音。” 话末,尼布甲尼撒抽身,扔下一句:“我去洗澡。”随后扬长而去。 留下独自在沙发上凌乱的林音,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感叹尼布甲尼撒的学习与记忆能力绝对可以直接封神了。 记得林音给他介绍时,说的七零八落,而他方才的总结简单明了,更加言简意赅,不愧是当王储的人。 林音更加觉得,这样的男人,不被征服简直可惜。 第20章 心计 浴室内传来水流声,林音知道尼布甲尼撒已得心应手。 她打了个哈欠,犹豫自己要不要等他,时间马上来到凌晨两点,明天肯定要顶着两个熊猫眼了。 林音伸了个懒腰,将头轻轻靠在沙发上,她想就眯一会儿,等尼布甲尼撒出来她再进去洗洗好了。 外面的电音节逐渐拉下帷幕,s市仿佛在这一刻才陷入寂静,三两车辆的鸣笛声不能影响林时槿,困意袭来,她今天实在太累了。 水流哗哗,尼布甲尼撒的内心却异常清冷,他昂起头让水淋在头顶,暖流一路向下温着他的全身,心却犹如旷野。 林音确实有心了,在超市的图书区特意买了一本古巴比伦简史送给尼布甲尼撒。他来到21世纪,由原本的好奇到现在的不愿提及,不愿承认在这里巴比伦已经消失的现实,所以这本书也显得那么多余。 回来后,尼布甲尼撒只字不提,那本书在书架上却格外显眼,巴比伦的未来,还有多少是他不知道的呢。 内心承载了巨大压力的人是没有快乐而言的,尼布甲尼撒的内心不仅只有压力,他几乎提前体会了人生的痛苦尽头。就好像,明明自己还活着,却在了解自己是怎么死的。 何其荒谬。 水流顺着他刚染的发丝流淌,渐渐变成灰黑色,他的发根澄亮,他的眼眸犹如深渊。蓝色最美丽,蓝色也最危险,犹如人类永远无法参透的海洋深度。 关闭水流,尼布甲尼撒单手撑在浴室的玻璃门,腹肌上的疤痕被水泡得有些发白,这也曾是他亲征荣誉的证明。 无论尼布甲尼撒身在何处,他将永远以他的国为荣。 但以理不再给他指示,神要他带回的东西究竟是什么,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说,三年后尼布甲尼撒带回的东西就是改变巴比伦结局的关键所在。 他闭上眼,周围安静的出奇,唯有水滴落在地板的声音,以及他的心跳声,强而有力。 是21世纪的高科技、还是前卫的建筑、高强的武。器,又或者是政策的改变? 尼布甲尼撒无法给出一个完美而合理的答案,他是精明的没错,当走在大街上亲眼所见那些他从未见过的神奇东西,尼布甲尼撒自私的想全部带回巴比伦。 在2000多年前,人类是落后的,智慧也是有限的,和21世纪根本不能够相提并论。尼布甲尼撒时常这般想:若能将这一切的原理都带回,那巴比伦一定强盛,千古不灭。 这样想着,尼布甲尼撒也这样做,待到时机成熟,他便去往伊拉克,找寻巴比伦的遗址,在此之前,他要将能利用的尽可能都利用上。 而林音,尼布甲尼撒的目光深邃起来,了解下来,他发现对方确实是个不错的人选,背景与势力与金钱,是在21世纪拔得头筹的主要条件。 简单擦了擦头发,换上轻薄的睡衣,尼布甲尼撒走出浴室,抬眼便看到沙发上蜷缩一团的女孩。 林音,他深蓝的瞳孔泛着幽光,深深凝视着她。 凑近了些,尼布甲尼撒感受到林音平稳的呼吸,他看着她,她其实也很像一个瓷娃娃。 很多个瞬间,尼布甲尼撒都会本能地觉得不该利用这个善良的女孩,每当她冲他露出阳光的微笑,他的心便狠狠一颤。可没办法,尼布甲尼撒两次落地遇见的人都是林音,她的家族又世代研究历史考古,有着庞大的势力与资金,方方面面的条件都如此符合,他只能顺着这跟藤蔓爬上去。 况且,尼布甲尼撒注定是王,王该有绝对的理智,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不惜一切代价将其成为现实。 尼布甲尼撒垂眸在沙发边静静看着她,片刻后将她抱起,轻轻放在卧室。她翻了个身继续沉沉睡去,他捡起一旁的被子盖在她身上,随后退出房间。 翌日清晨,林音被闹钟吵醒,今天是新学期的第一天,也是同尼布甲尼撒入学的第一天,她条件反射般从床上弹起来,骤然神清气爽。 她低头看着自己的便装,昨晚的记忆涌向脑海,林音心想,记得自己在沙发上便昏昏欲睡,怎么醒来是在卧室呢。 家里没有别人,她灵光一闪便明白了,一定是尼布甲尼撒将她抱进来的,等一下.....抱?? 意识还没跟上,大脑便已经开始脑补画面,林音腾地红了脸,想不到他还有这么温柔的一面吗? 她三下五除二换上干净的衬衫,配上牛仔裤,妥妥地一枚清纯美女,林音已经迫不及待想当面问问他了。 推开门,尼布甲尼撒正在厨房忙前忙后,一阵香气扑面而来,他戴着围裙,手里是刚倒了一半的牛奶,还向上冒着热气。 听见声音,他回头招了招手,“早上好,早餐马上就好。” 林音一愣,尼布甲尼撒果真学得有模有样,这样一个高颜值的帅哥在厨房忙前忙后,她忽然有一种罪恶感。但想到尼布甲尼撒是个王储,林音的内心又骤然升起一股快感。 这个男人总能给她带来惊喜,意料之外的惊喜。仅仅是教过一遍,他便能在实际操作中给她带来震撼,方方面面都有条不紊地发展着,他的记忆与学习能力都堪称一绝。 微波炉与烤箱在尼布甲尼撒手中都进行着正确的步骤。 “很惊讶吗?过来尝尝味道。” “啊....好。” 拖着脚步走过去,林音幽幽然眨了眨眼,桌上摆好了刚烘烤好的火腿鸡蛋三明治,旁边是一杯热气腾腾的牛奶,里面竟然还有燕麦。 记得逛超市时,林音只是随口一说,牛奶加燕麦会更有营养,没想到他竟记在心中,这种细节控确实足以打动人心。 尼布甲尼撒端过来自己的那一份,用筷子翻了翻三明治,带着些歉意说:“煎蛋有些焦了,下回注意。” 已经顾不上洗漱了,林音迫不及待拾起三明治放到嘴边咬了一口,香醇满溢,鸡蛋虽然焦了,但不影响口感。 她伸出了大拇指,毫不吝啬夸赞道:“你真的好强啊!”这是由衷的赞美,林音已经想不到有什么词语可以形容他了。 尼布甲尼撒只是微微一笑,垂眸喝着牛奶,没人知道昨晚他一夜未眠,以及练习一份完美的早餐需要付出多少精力。 第21章 表哥 饱腹后,林音想收拾,被尼布甲尼撒拦住,他示意她去洗漱,而自己来收拾残局。 林音乖巧挪动身子向洗手间走去,她不禁在想,如果尼布甲尼撒不是穿越来的巴比伦王储,而是现代人类该有多好,那样简直是一个完美的男友。 她原本枯燥乏味的生活,因为接纳尼布甲尼撒的那一刻而变得富有生机,从此有了趣味,唤醒了她内心蠢蠢欲动的本我。 清水拍了拍脸蛋,林音冷不丁注意到自己的两个黑眼圈,她叹了口气,笑自己异想天开。 随后,一个问题突然出现在她的大脑中:尼布甲尼撒会不会在某一天又穿越回去了? 就像她第一次见到他一般,忽然就那么消失了。 “林音,快迟到了。” 敲门声响起,外面是尼布甲尼撒平静低沉的嗓音,林音骤然觉得有些失落。 开门,按电梯,智能识别,这一切都是尼布甲尼撒做的。他熟练的动作被林音看在眼里,却没有了清晨起床时的喜悦。 两人从公寓内出来,远远便看到长江大桥附近围了一圈人,人群熙熙攘攘,不断地增多。 林音好奇地张望,可那里被围的水泄不通,根本什么都看不见。这时,只听旁边水果店的老板说了一句:“这年头还有人落水,命里造孽啊。” 闻言,林音一愣,有人落水?长江河有人落水了? 这条河几乎贯穿了s市,直流向大海,源源不断,无限循环,若是有人掉进去,错过了黄金抢救时间,那是必死无疑的。 所以长江大桥的围栏高大坚固,从来都没有落水事件,怎么突然就有人想不开了呢。 本着好奇的心思,林音想凑近看看热闹,却被身后一双大手拉住衣裳,尼布甲尼撒口吻平静:“再不走就真的迟到了。” 林音撇了撇嘴,将脑袋缩了回来,心想她怎么比自己还像大学生。 两人乘坐地铁,一路上谁都没有说话,尼布甲尼撒静静看着地铁门外的一片漆黑。站与站之间停留的时间很短,速度却飞跃,一分一秒过去,他的眸子愈发深沉起来。 林音横扫四周,果然不出所料,一些女同学的眼睛不断地飘向尼布甲尼撒这边,并小声议论纷纷。林音见状有些不悦,她翻了个白眼,挪着身子往尼布甲尼撒身边靠了一些,正巧碰到地铁到站,她一个重心不稳,向前摔去。 “小心。” 王储的反应是敏捷的,透过玻璃,尼布甲尼撒看到女孩倾斜的身子,出于本能,他长臂一伸,捞住了她瘦弱的肩。 林音后背一僵,站直了身体,此刻她顾不上女同学的目光在哪,自觉内心仿佛有一团火在烧。 好在下一站就到了,林音急冲冲走在前面,尼布甲尼撒则不紧不慢跟在她身后,同时余光也在观察着身边的事物。 s大是一所985大学,里面汇集了很多各个领域的人才,很多国家重点培养对象。包括林音在内,当年也是压线进了s大,不过赌气报了畜牧业。 现在重振旗鼓的林音是老师眼里的红人,不过更大的原因是因为林氏的家族势力罢了,但她从不理会这些,毕竟她也是有实力在身的。 尼布甲尼撒与林音保持着一米的距离跟在身后,他感觉到身边人对他投来的目光充满了兴趣,他从容淡定,不留痕迹地排查了这些目光,确定无恶意后便不再理会。 上午的课程在九点钟,林音顺利找到教室,里面已经坐了几个学生,都在各自忙各自的。 秦朝云坐在最后一排,见好闺蜜来了,赶忙起来招手:“这里这里!音音!” 林音瞧见,也同样摆了摆手,“来了。” 尼布甲尼撒停在教室门口,却迟迟没有进去的意思,他的目光停在一排排桌椅上,像牢狱一般,他想起自己曾虏来的犹太人,差不多也像这般囚禁。 秦朝云率先注意到门口站着一个俊朗非凡的帅哥,瞬间两眼放光,拍着林音的肩膀指过去,兴奋道:“你看你看,那个人是不是很帅超级帅!” 林音回头看到尼布甲尼撒杵在那,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差点把他给忘了。 她大步走过去,低声在尼布甲尼撒耳边说:“跟我过来,别想太多,”说罢,拉着他的手臂来到秦朝云面前,笑眯眯介绍道:“这位呢,是我的远房表哥,林阳。” 时代不同了。 在被林音拉着时,尼布甲尼撒的大脑闪过这样一句话,先进与后退都不是他能评判的。 于是尼布甲尼撒心神领会,颇有礼貌地说:“你好。” 话音刚落,不仅是秦朝云,还在教室内的几名同学都齐刷刷地将目光投了来,尼布甲尼撒这出众的外貌赚足了吸引力。 “你...你好!我是秦朝云!”秦朝云双眼满是星星,这简直是极品中的极品,直接把当红男明星都比下去了,在她的星探旅途中,还没发现过如此帅气的男人。 在秦朝云的脑海中,尼布甲尼撒的帅气与昨晚白发男人的帅气不同。比喻的话,后者更像是阴郁的吸血鬼,而前者的气质更佳,好像高贵儒雅的学士,隐隐还带着些王者般的气息。 林音安排尼布甲尼撒坐在她前排,距离开课还有十分钟,同学们也都陆陆续续到场,没有一位同学不被尼布甲尼撒的外貌吸引。 秦朝云凑了过来,小声问道:“喂,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有个表哥?” 林音撇了撇嘴,白了她一眼,“你不知道的事儿多了去了。”语气中夹杂了些得意,不仔细听还听不出来。 秦朝云一听这话急了,她几乎和林音从小一起长大,连她屁股上有几颗痣自己都知道。于是忙说:“你可不许骗我,到底是哪门子表哥,这么帅!” 林音无奈,心想:她的最后一句话才是重点吧。 热衷于帅哥的秦朝云,肚子里有几根肠子,她能不知道吗? 不过眼下隐藏尼布甲尼撒的身份最重要,换作谁都可以,唯独尼布甲尼撒不可以成为秦朝云星探路上的小白鼠。 林音脑子一转,想了个法子,她说:“他是少数民族,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亲戚家,二婶子的表兄的儿子的长子,和我有十二分之一的血缘关系,懂了吗?”说罢,林音挑了挑眉。 第22章 命案 秦朝云虽貌美,却是个严重的偏科少女,一遇到逻辑性的事她就招架不住了,所谓的理科智障,林音将她的弱点拿捏的死死的。 果不其然,秦朝云直接听懵了,她疑惑地挠了挠头,“嗯....还有这样的亲戚吗?”不过尼布甲尼撒的颜值实在太对她的口味了,同时也符合大众口味,没人能拒绝一个完美的男神。 秦朝云管不了那么多,还不如看看美男的背影,心里已经开始盘算怎么将其进军娱乐圈。 一旁的林音看在眼里,秦朝云那点儿小九九不用猜便知道。可是...她又开始犯愁了,如果真被秦朝云心想事成了,对尼布甲尼撒寻找复兴巴比伦的办法有帮助吗? 关于娱乐圈林音不太了解,却也不想让他吃亏,或许成为万众瞩目的明星可以有机会出演有关历史的电影? 这会儿,教授拿着书走进来。第一天大学生活开始,林音听得百般无聊,也是由于昨晚睡得太晚,耳边响着教授的念经试讲课,她的大脑也在逐渐被其催眠。 倒是尼布甲尼撒,一张背挺得笔直,光是看看背影也是养眼的。 不知道他能不能听懂,这里的政治思想与历史对尼布甲尼撒来说都过于前卫,希望他不会应激。 好不容易挨到了中午,林音打了个哈欠,终于可以吃饭了。 秦朝云还趴在桌子上睡着,林音拍了拍尼布甲尼撒的肩,“走吧,带你去食堂见见世面。” “怎么样,还适应吗?”她问。 “还好。” 又是这种官方回答,她其实很不想听到这类答复。不过林时槿看着尼布甲尼撒的神色还算轻松,便不再问什么,两人刚准备出教室,身后响起了秦朝云的声音。 “音音!等我!” 其实她想让帅哥等等她!一起吃饭什么的简直不要太有食欲! 长江大桥之处算是s市的中心,这里坐落着几处大型商厦以及富商们的私有企业,基本上想在这里掩耳盗铃是一件比登天还难的事。 s大也就在长江大桥不远处,大学生活的第一天下午没有课,选修课没必要上,林音三人此时正在食堂享受午餐。 为了照顾尼布甲尼撒,林音特意为他选了西餐,不过四千多年前的食物应该没有现在这般发达。类似披萨牛排这种美食,对尼布甲尼撒这老古董来说,应是上等佳肴。 确实如此,林音瞧见他吃着蛮香。 吃饱喝足后,她托着下巴百般无聊刷着手机,秦朝云则目不转睛盯着尼布甲尼撒,开启了她死缠烂打的攻势,问道:“帅哥是s市本地人嘛?” 尼布甲尼撒眸色微微诧异,顿了顿道:“不是。” “广西壮族,那边风景一定很美吧!”听了尼布甲尼撒的肯定回答,秦朝云算是相信了林音口中他的来历。 “?” “少数民族都像你一样帅嘛?” “......” 尼布甲尼撒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被围观的马戏团表演者,他对秦朝云并没有什么好感,只觉得她吵人,但碍于林音在身边,他还是装装样子,没有独断独行。 两人的尬聊林音没有听进去,她的目光停在一则当日头条上:娱乐公司老板坠入长江大桥,是他杀还是自杀,幕后真相无人知晓。 林音脑子里下意识想到清晨的人群,那围观群众是不是在看这个案件的落水者,被打捞上来了?林音连忙将秦朝云拉过来,她正和帅哥套近乎呢,不满地嘟了嘟嘴,“干嘛啦,人家....” “你看这个新闻。” 低头看了看这则报道,秦朝云刚刚还未说完的话戛然而止,沉沉道:“这个人我认识....” 沉默半晌,她又说:“他在娱乐圈算是个大佬,但人品口碑不太好,经常暗地里与我妈妈作对,而且是个咸猪手。”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死者,两人的内心都不约而同地一颤。 此人叫马得中,是华中娱乐的投资人之一。平时喜欢研究古董,投资的电视剧也多偏向古代,他似乎有某种执念,虽几年前妻离子散,但都没有走漏风声。 身边好友表示,马得中胆小怕事,是个不折不扣的龟孙。只会在暗地里搞一些小动作,娱乐圈内几乎没人待见他,却又不得不为了钱卖他面子。 因为他确实非常有钱,出手大气,仿佛有用不完的钱,各个大小的娱乐公司多多少少都有他的股份。也曾有人偷偷研究过,但马得中不偷不抢,且能保证超额的收入,实在令人费解,所以即便他的人品不忠,也有人愿意臭味相投。 秦朝云看着报道,陷入了沉思。 忽然,她的脑海中闪过一幅画面,记得昨晚在陈伯的车上,她的余光一瞥中,仿佛在长江河中看见了一团黑色的东西在挣扎,会不会是人? 这么想,秦朝云背后一凉,既然那个时候死者还有意识,而她等候陈伯的位置距离长江大桥又近,如果是他杀,自己会不会有可能与凶手擦肩而过? 秦朝云吓了一跳,她拍了拍胸脯,心想不要自己吓自己。 “这年头还能有人落水,长江大桥的护栏是摆设吗,他又这么有钱,怎么可能自杀。”林音分析起来也觉得怪怪的,能失足在长江河里,那他得多愚蠢,这个意外的定义是不是太草率了。 秦朝云皱眉,细细道来:“昨夜是电音节,若是他杀,这个时间便点显得过于不幸。”只能说凶手很聪明,很可能是一场密谋许久的谋杀。 在林音与秦朝云心里,这起落水事件她们都非常在意,更是秦朝云,冥冥之中觉得自己或许变相参与了事件,若事有蹊跷,能帮忙破案是最好不过了。 两个女孩的心事重重尼布甲尼撒都看在眼里,他安静吃光了自己盘中的食物,优雅而矜贵的同时,他的目光移向手机。手机的确是个好东西,似乎是一件神奇的宝贝,可惜他还不会使用。 第23章 疑点 马得中落江事件,疑点颇多。根据身边亲友口供,此人生前情绪稳定,且对生活充满了独特的品味,家里保健品、营养品都不少,曾对外界扬言要活到120岁。 他还有一个私人健康师,专门为他搭配膳食运动,故此他虽然已经五十多岁,但看起来也就四十出头。 如此享受生活又有金钱地位的人,为何会突然想不开要投江自杀呢?不管从哪方面看,自杀的可能都过于离谱。 马得中的尸体在长江下游被发现,一路飘向岸边,被晨练的居民报了警。尸体捞上来的时候已经被水泡的浮肿发白,法医鉴定后判断死亡时间为今日凌晨一点左右。 尸斑呈淡红色,大概是由于水流的冲击与压力,马得中死前一定拼命挣扎过。肺部有严重水肿和气胀,手抓有异物,指甲内陷入少量流沙。 根据种种现象分析,马得中确实死于溺水没错。虽然他身上没有留下任何他杀的证明,且一切现有证据都指向意外事故,但马得中身边的人却皆有理据争。 好好的人怎么会想不开自杀? 警方一一排查了马得中的三所住处,与亲友的口供完全符合,根据生活习惯和环境可以确定,马得中确实是一个享受生活且谨慎乐观的一个人。 此案是s市多年来第一起疑点颇多的案件,目前为止毫无头绪。警方特意成立一个k小组,专门调查马得中一案,势必翻个底朝天,顺便整顿娱乐圈一些肮脏之事。 据马得中的司机了解,那晚他原本想要司机拉他前往一个酒吧,后来临时改了主意。具体去哪里便不得而知了,因为马得中后来没有要求司机跟随。 司机描述,自己已经跟着马得中十年了,是他去哪儿都会叫的专属司机。 警方记下这一点,推断那晚马得中临时支开司机,也许与死因有关。 马得中的尸体在长江河下游发现,但并不代表就在下游坠河。警方找来了地质学家,根据水流的风向与时差,最终判定坠河的地点在长江大桥与荣光大厦附近。 可惜昨夜的市内大型电音节,就举办在荣光大厦,所以即便有什么风吹草动也很难注意到。 警方初步断定为他杀,从长江大桥附近开始调查监控,一家家商店查下来,仍然无在意的点,凶手很会找死角。 一天过去,警方一筹莫展,马得中的家属却扬言一定要警方还其一个清白。 以上信息是林音从一个朋友那里打听到的,此刻她已经回到了公寓,公寓就在荣光大厦对岸。林音一想到这里刚刚发生了一起命案,不论是他杀还是自杀还是意外,总是心里慌慌的。 林音不知自己为何对马得中一案如此上心,也许因为这是s市多年来首次谜案,又也许因为死者的大佬身份特殊,但她和秦朝云都有一样的共鸣。 厨房里响起锅碗瓢盆的声音,尼布甲尼撒正在里面忙活,此刻林音只有看着他才会觉得放松一些。 换好居家服,她主动过去搭话:“昨晚市内发生了命案,就在我们附近。” “死了个人而已。”尼布甲尼撒对厨房系列已经熟烂于心,他起刀飞快切着肉丝,语气淡泊。 这样的回答在林音意料之外,尼布甲尼撒会这样认为,莫名觉得他拿刀的样子有点惊悚。 林音脑子里下意识冒出一个想法,她很想看看尼布甲尼撒怎样治国安邦,是暴君强制还是温柔安抚。 但现在不是公元时期,21世纪有法律,人命关天,杀人是要偿命的。 可想了一会儿,她还是将到嘴边的话憋了回去。 马得中怎么说在娱乐圈内也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落水原因不知,这起事件已经上了新闻,诸多明星公开发表觉得马得中是为人所害。 k小组调查了马得中生前的朋友圈,发现他离婚前便已经出轨内娱的一个十八线女星。这件事做的堂皇而之,他的妻子知道后大发雷霆与他离婚,儿女的抚养权也没有落在马得中手里。 警方即刻搜寻马得中的前妻王女士,王女士目前在别市独居扶养子女,且对马得中早已无感情,事发当天有小区的监控录像证明,王女士没有去过事发案场。 警方又调查了小三,小三已经被吓得花容失色,有用的线索没说上几句,没用的倒是扯了一大堆,但时间线也给小三提供了一个不在场证明。 由此,既然不是家庭纠纷,那有没有可能是仇杀。据警方了解,马得中的风流债可不止一次两次,他经常将咸猪手伸向女明星们,有些女明星身后有大佬罩着,他竟然还不知进退。 第二天,k小组决定从马得中的圈中好友开始一个个排查,就在即将出动之时,警视厅的门被打开,一个美艳的女人风风火火闯进来。 “这位女士,您有什么事?”接待人员问道。 “我……我要自首!” 闻言,警察们相视一惊,接待人员继续问道:“你要自首什么案子?” “马得中。” 女人交给k小组亲自接审,封闭的审讯室内,k小组的组长崔铭平静地坐在对面。他观察了女人,女人化着浓妆,大波浪卷发被盘成了一个丸子,额前飘着一些碎发,她深深喘了几口气。 “这么紧张?”崔茗问。 “额...没有,我是跑来的,所以有些喘不过气。”女人解释道。 “好吧,说说你是怎么作案的。”崔茗双手抱胸,在椅子上找了个舒服的姿势。 女人深吸一口气:“我叫冯雪莲,是一个替身演员,马得中泡的那位十八线女星,其实是我的亲妹。妹妹年纪尚小不懂是非,怀了马得中的孩子,被其威胁打掉,不让去医院做人流,怕被媒体曝光影响他的地位,所以便让妹妹在一家黑诊所做了。” 讲到这里,冯雪莲泪眼汪汪,双手在下面搓着衣角,裙子在她手里变得皱巴巴。 第24章 替罪 冯雪莲继而含恨不甘道:“可怜我妹妹,差点丢了性命,以后再也不能有孕,她才20岁!事后那畜生马得中便对我妹妹不管不顾,妹妹三番五次想寻死,整个人也变得精神恍惚,我怎能不恨!” 话音落下,冯雪莲的脸上挂着泪痕,将她的浓妆弄花了,看起来有些滑稽。 崔茗回忆起调查她妹妹时她妹妹的表现,看起来确实有些神经质,不过更像是被什么吓到了,惊慌而语无伦次。 “那么我们调查你妹妹时,她怎么不亲自交代?” “妹妹年纪小,没经历过这样的事且被吓坏了,也不知道怎么说。”冯雪莲的解释头头是道。 “好吧,那说说你是用什么方式杀了马得中。”崔茗双手抱拳,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 冯雪莲回忆起来,眼中带恨:“那晚我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约他出来,他平日里私下也对我动手动脚,果不其然上钩了。我提出去电音节,在长江大桥上我与他撕破脸皮,将他推下了长江河。” 她的动机听起来很是理所应当,但这说辞却不谨慎,区区瘦弱女子,想要与成年男人单挑制胜的可能性十分小。 当然,也不排除冯雪莲力大惊人有一身功夫。 崔茗曾修习心理学,从冯雪莲进到审讯厅的那一刻,表现欲就已经开始放大。崔茗将这一切都尽收眼底,他知道马得中事件蹊跷,却没想到一头羔羊会被踢出来自投罗网。 “我们在马得中身上没有发现任何作案痕迹,你很有天赋,若不是你自首,这案件是一筹莫展。” 确实如此,不然也不会为此案件特意成立小组,是崔茗从警几年来第一次棘手案件,不仅没有痕迹,甚至周边的监控也无所获。 这桩完美的犯罪,是眼前女子所为的可能,崔茗可以断定为零,不过他很好奇,究竟是谁在背后指使。 “那是因为我特意戴了透明手套。”冯雪莲干脆顺藤摸瓜。 崔茗:“哦?看来那晚你是有备而来了。” “是的,我的目的就是让马得中付出代价。” “所以你就不惜杀了他?” 冯雪莲忽然激动:“谁让他伤害了我妹妹!!” ...... 经过长达两个小时的问答,崔茗暂时关押了冯雪莲,等待进一步的审判。就在崔茗离开审讯室之前,冯雪莲却问了这样一句话,她声若寒烟:“警官,我已经全都招了,我愿意为自己的罪行付出应有的代价。” 崔茗的脚步停了下来,他回身,眼眸犀利,“警察的任务可不只是逮捕犯人。” 霎时,冯雪莲的眼中失去了光。她瘫坐在地,四周皆墙壁,她宛如井底之蛙,铁门随之被关上,犹如被人重重扣上了井盖。 与此同时,在一处昏暗的房间内,黑衣男人静静跪在地上,他戴着巨大的鸭舌帽,有光照进来,可以看到墙壁上贴满了报纸。 “主人。”男人将头埋得更低了。 “白珉,做得不错。”站在对面墙角还有一个男人,他的黑色西装几乎与墙角的昏暗融为一体,在光照不到的角落,他像影子一般。 “谢主人夸奖。”被唤作白珉的男人低着头,他不敢贸然从地上起来,十年了,与主人都是这般相处模式。 “警视厅对这件事很上心,想办法解决掉。”男人咳了两声,从声音判断,应该是个中老年人。 白珉:“主人,已经处理好了,保证天衣无缝。” “哦?”男人的语气似乎有些意外。 白珉怕主人觉得自己胆子大了敢擅作主张,藏在帽子里的脸有些紧张,急忙解释:“因为考虑到主人喜欢干净利落,所以才....” “好了白珉,你做特工跟了我十年,你的脾性我是了解的。”男人苍老的声音发出一声轻笑。 白珉有些不知所措。 “你回去吧,留意着警视厅那边的动静。”男人一边嘱咐,一边转动手中的玛瑙戒指,在昏暗中像毒蛇的一双眼睛,犀利而危险。 “是。” 这里是郊区一所荒废度假别墅的地下室,每天只有夕阳的时候才会有微弱的光照进来,是个隐匿的好地方,且周围人流少,非常安静。 白珉走后,男人拄着拐杖走出来。他果然是一位老年人,腿有些老毛病,走路不太利索,他蹒跚着移动到郊外,眺望远处几个小孩子在打球。 老人静静看着,表情和静安详,孩子们注意到他,纷纷走过来,好奇问道:“老爷爷,您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呀?” 老人俯身摸了摸孩子的头,慈爱笑道:“爷爷迷路了。” “那我们叫车给您送回去吧!” “是啊,一个老人家怪不安全的。” 孩子们跟着附和,他们爱心大发,抢着给老人打车,在他们心里,老爷爷看起来非常慈爱亲近。 老人笑而不语,最终,孩子们目送他上了出租车,他们冲他笑着摇手:“再见爷爷!” 内车,老人报了目的地后眼眸微闭,他累了,要休息一会儿。 第25章 心事 以s大为首的市内超自然现象论文大赛在即。可宋缙云却一直不能联系上林音,这可愁坏了他,不禁开始对自己的人格魅力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连林音的家人都不知道她住在哪里,等于在偌大的s市大海捞针。这换做别人早就放弃了,宋缙云之所以这样执着,是因为初次见面,他被那个充满叛逆倔强的的林音深深吸引了。在富人的圈子里,他从未见过不以自己家族为荣的女孩子。 三番五次申请加林音的微信好友,结果不是被拒绝就是被忽略,宋缙云迷茫了,他在心中自我审视,是自己不帅了吗? 宋家别墅内,宋缙云愁眉苦脸坐在桌子前,桌案上是他亲自为林音整理的论文材料,却迟迟没有送出去,难道....她真的不参加了吗? 本想借这个机会与林音交流交流,看眼下的情况是不太可能了。宋缙云叹了口气,在脑中搜索还有什么办法,突然他想,不如去问问爷爷。 他踩着拖鞋一路奔向楼上,耳边响起了爷爷越来越近的说话声。宋缙云停下脚步,心想看来爷爷在忙,不如一会儿再说好了。 就在他刚准备下楼时,爷爷清晰的嗓音回响在走廊里:“是我们当初疏忽了,才让他轻易得手。”这语气与平日里的爷爷不太一样,宋缙云一愣,蹑手蹑脚上楼去,爷爷的声音也渐渐大了起来。 今天没有客人,看来爷爷是在通电话。 “老林啊,这东西是有灵性的,什么都可以,唯独这东西不行。” 拐角边的宋缙云有些疑惑,爷爷口中的“东西”是在说什么呢?且爷爷的语气比平日里严肃很多。 只听爷爷又说:“就怕他已经泄露出去,到那时,我们防不胜防啊。” “好吧老林,你要小心啊。” 接下来便没了声音,宋缙云探出头去,却不料和爷爷对上目光,他吓了一跳,说:“爷...爷爷。” 宋家石也愣住了,他问:“缙云你在这里做什么?” “额,我是想来问问爷爷,关于林音的事。”宋缙云连忙解释,从来没听过墙角,他有些心慌,心中对爷爷的通话总觉得怪怪的。 “哦,问吧。”宋家石的脸挂上一抹微笑。 “就是,我一直联系不上她。” “哈哈哈,还有我孙子办不到的事。”宋家石听后开怀大笑。 “爷爷....”宋缙云耸了耸肩,表示无奈。 “放心吧孙子,爷爷已经给你办了s大的旁听班,还怕和小音那孩子没有偶遇?”宋家石拍了拍自家孙子的肩膀。 听爷爷这么一说,宋缙云的眸子立刻亮了起来,连忙拍起爷爷的马屁:“不愧是我的爷爷!” 看着爷爷的心情似乎不错,宋缙云想起刚才的电话,他问:“对了爷爷,你刚才在和谁通话呢?” 宋家石闻言眸色一沉,“爷爷在和考古合伙人通话。” “是林爷爷吗?”宋缙云显然没有注意到爷爷的异样,继续追问。 宋家石沉默了一会儿,说:“不是你林爷爷,爷爷还有事,去忙你的吧。” 宋缙云应声后退出了房间,最后他才感觉到爷爷的态度有一丝变化,不敢再多问,便离开了。 在宋缙云的记忆里,宋家石是一个慈祥而且爱调侃开玩笑的老人,方才那通电话....他不解,也许是他多心了吧,不过眼下和林音搭上桥才最重要。 晚饭期间,林音一边吃饭一边刷着当日头条。榜上前几名全是有关马得中事件的舆论,生前他作为华中娱乐最大的股东,花边新闻就不少,没想到死后更多。 林音头也不抬,聚精会神刷着手机,她伸出筷子夹菜,却怎么也收不回来,一抬头发现自己的筷子与尼布甲尼撒的筷子绊在一起。 “啊,不好意思。”她抽了抽嘴角,语气带着歉意。 “吃饭要专心。”尼布甲尼撒收回筷子,目光落在手机上,若有所思。 他的厨艺突飞猛进,不仅厨房功夫了得,不知什么时候从网上学的甜点,今晚也做得有模有样。 林音注意到尼布甲尼撒的目光,她心中一笑,原来王储也会被新奇的玩意儿吸引啊,在尼布甲尼撒眼里,手机一定神奇无比吧。 她放下筷子,抬起手机晃了晃,说:“你是不是想要这个?” 闻言,尼布甲尼撒连忙收回目光,被人看出心中所想,他不自在地将头偏了过去。 额前的碎发与他的睫毛混在一起,显得他的眼眸愈加漂亮深邃,鼻若雪峰,抿唇成一条细缝,看起来颇性感。 林音吞了吞口水,这一刻她或许可以理解秦朝云了。 帅哥的心愿怎么可能不被满足呢,况且林音早有想法,给尼布甲尼撒买一个手机,不在一起时也方便联系。 “明天,明天放学后我给你买!”林音拍了拍胸脯。 帅哥的心愿就是我的心愿。她在心里这样想,实在是罪该万死啊,竟然没有为帅哥打点妥当。 吃过晚饭,林音主动提出洗碗,她想过了,一定要好好表现,勤快一点,为拿下这个老古董做准备。 这几日没有爷爷的唠叨林音觉得惬意无比,一边洗碗一边哼着小曲。只是苦了爸爸妈妈,她叹了口气,想到这里,她总觉得忘记了什么事。 对了,是论文大赛的事! 她恍然大悟,怪不得宋缙云那家伙一直“骚扰”自己,看来他也有可能是奉命而为啊。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林音快速将盘子洗好,掏出手机将宋缙云坚持不懈发过来的好友申请通过了。 尼布甲尼撒正坐在沙发上悠闲喝着酸奶,现在的人类一些行为他还是无法理解,但通过这两天的学习,他已经掌握了很多。 看起来波澜不惊的外表下,实则涌动着一颗伺机出动的心。接触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尼布甲尼撒都在寻找比林音更能帮助他快速寻找巴比伦遗址的契机,不过目前尚未发现。 有了手机就可以百度到一切他想知道的东西,他还要研究手机的原理,若能带回巴比伦,一定能推动发展。 尼布甲尼撒每晚睡前都会祈祷,远在天边的神啊,请赐给他勇气与力量,在这个陌生的时代,找寻王国永恒的方法。 其实,尼布甲尼撒还有一个没能参透的秘密,在他两次抵达这个时空时,都掉落在林音家。后来他反复回想,当时能够真实感受到的,是一股非常强烈的引力。 第26章 悬疑 三天过去,警视厅对主动自首的冯雪莲提出诸多漏洞,她基本上是引一句答一句,供出作案手法毫无逻辑,警方判定无罪释放。 但冯雪莲情绪激动,一口咬定自己杀了马得中。 崔茗曾二次找过冯雪莲的妹妹,也就是马得中的出轨对象,但此次调查却与第一次完全不同.妹妹的精神恍惚,言语不通,活脱脱的一个真实神经病患者。 这一切的发现都被崔茗预料,冯雪莲的语无伦次基本可以断定她是受人所迫的替罪羊。而她妹妹前后不搭的表现显然是后期串通好的,两人身上都挂着演员的标签,怕是将毕生的演技都用在了这起命案上。 以上可以确定马得中一案为他杀。这里有一个值得在意的点,崔茗在笔记本上记下了重要的线索:冯雪莲出现顶罪的时间线在凶手杀害马得中的后两天。 也就是说,凶手也一定在某个角落密切观察着马得中一案的调查进程。他毕竟是娱乐圈有身份的人物,网友及亲友的强烈抗议让这个表面失足意外的案子变得扑朔迷离,因此警方才不得已重新重视这起案子,后来便有了冯雪莲自首。 崔茗整理好脑中的思绪,他烦躁地扯了扯衣领,手指不断地转着笔锋。 敲门声响起,门外的小警察进来汇报:“崔警官,冯雪莲还是不肯供出幕后指使者,并一口咬定来时的目的。” 闻言崔茗一愣。是啊,冯雪莲的幕后指使一定非常清楚娱乐圈的内幕,这个人可以威胁正值年华的冯雪莲顶下一个蓄意谋杀的死刑罪,那他的筹码一定非常有价值。 但冯雪莲……究竟是无辜被抓来的替罪羊还是与案件有相连的人呢。 直觉告诉崔茗,这其中的几个势力方一定不简单。 “把她一直关在这里,直到她想通为止。”崔茗道。想了想,又补充说:“以防她自寻短见,你们多观察着。 小警察犹豫了一会儿,“可是....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不得关押嫌疑犯超过七天....” 崔茗眸色一沉,“上面若问下来,就说是我崔茗的意思。” 马得中一案必须水落石出,即便是资本方在其中混淆视听,但身为警察,责任是还给逝世者一个清白。 小警察点了点头,退出组长办公室将门带上。崔茗是s市一级警视厅的佼佼者,k小组组长,侦案以来快准狠,28的年纪未婚,算是警视厅的警草。 马得中一案崔茗全权负责,目前的线索条条虽指向资本方蓄意谋杀,但却始终没有一个合理的动机。 崔茗暗自咬牙,他不禁心想,堵上警察的名义也一定要抓到凶手,不论对方是何身份。 片刻后,敲门声再一次响起,小警察进来说:“崔警官,有人举报或许可以提供马得中一案的线索。” 崔茗皱起眉头,问:“什么人?” “一个女孩。” “好,我亲自接待。” 女孩?难道是冯雪莲的妹妹?她想通了?心中闪过这个猜想,崔茗放下笔,快速前往警视大厅。 还在隔玻璃时,他骤然瞳孔一缩。远远地看见警视厅里一个白色连衣裙的背影,看起来只有160左右,扎着两个披肩麻花辫,单看背影就觉得清纯无比。 就在几个小时前。 秦朝云正坐在沙发上与秦父聊天。秦父的工作是s市政府一个不大不小的官,手上有些权利,偶尔也能插手娱乐圈的事。 马得中一案成为当今最具热度的话题,案件还未水落石出,却折磨了秦朝云两个晚上,于是经过一番内心斗争,她找来了忙里偷闲的爸爸。 “朝云啊,什么事这么急?”正值晌午,秦父牺牲了午饭的时间,匆匆赶回来,他对自己唯一的女儿可是宝贝的很。 “爸爸。”秦朝云起身为秦父倒了一杯水,她说:“关于马得中落水的事,其实那晚我大概是看到了。”她鼓起勇气说出来,在爸爸面前,她希望得到正确的指引方向。 听了这话,秦父的表情瞬间严肃起来,“朝云,这件事可开不得玩笑。”女儿平日里热衷于星探,且性格乖张可爱,若真与命案扯在一起,实在令人不敢相信。 “我没有开玩笑,爸爸。”秦朝云重重呼了一口气,继续说:“那晚是电音节,我本想去看看有没有帅哥,逛了一圈没有发现,便打电话给陈伯让他来接我,当时我就等在长江大桥对面。” 顿了顿,见父亲没什么表情,秦朝云篆紧了衣袖,又说:“车子行驶过桥时,我看见江面上有一个挣扎的影子。”是的,当时她没怎么在意,但如今回想起来,那个挣扎的黑影很有可能就是马得中! 话音刚落,秦父心里一惊。他被女儿叙述的经历吓了一跳,如果女儿说的话是真的,那她很有可能与凶手擦肩而过。 秦父:“朝云,你确定看清楚了吗?” “当时不觉得,现在回想起来清清楚楚,我当时看见的肯定是落水不久的马得中。”秦朝云一口咬定。 自马得中一案公布后,秦朝云反复在脑子里回忆搜索,当晚的目击者几乎没有,大家的注意力都在电音节上。而秦朝云是唯一的例外,或许她行走在长江大桥到对面的这段路上时,就可能不经意间与凶手擦肩而过。 这个细思极恐的细节令秦朝云两个晚上没有睡好,思前想后,她还是觉得要交代出来。 “朝云啊,这件事你还和别人说了吗?”秦父的眉头紧皱。 “没有了爸爸,您是第一个。” “好,这件事不要再谈了,也不要与第三个人说起。”沉默了一会儿,秦父突然这样说。 听了这话,秦朝云不可思议地问:“为什么爸爸?我提供的线索说不定可以为警方带来突破口,成功破案后,我会立功的啊。”她不理解,本以为爸爸会支持她。 秦父起身走到窗边,面对女儿不愿流露出担忧与紧张的神色。他耐心解释:“马得中死有余辜,这个案子并不是你想得这么简单,警方既然判定他杀就交给警方处理,你一个小孩子不要插手。” 秦朝云不敢相信爸爸的言论,马得中的口碑确实不好,可坏人自有老天惩罚啊。 “听爸爸的话,忘记那晚你看到的,乖乖回去上课。”秦父继续劝解。 从女儿的态度以及描述细节来看,她不像说谎,既然不是说谎女儿就更危险了。 秦父心里很清楚,杀害马得中的那个人一定不是善茬,女儿如果贸然提供了不利于对方的线索,很可能会陷入危险。 可秦朝云哪能想到这些呢。她敷衍应声,等秦父离家后,马上打了个出租车奔向警视厅。 秦朝云不只是为了立功,每一个人的生命都该平等,若能贡献一份力,她也会很开心的。 第27章 异梦 关于梦境,自古以来有很多种说法。 老人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科学说,量子力学中,如果对方足够想念你,就会抵达你的梦境。心理学说,你的身体在逐渐失忆,大脑感觉到后,在梦里提醒你不能忘记。 以上对梦境的理解多少都有根据,最后一种却空穴来风,曾有人表示,自己梦中的事后来发生在现实生活中。 梦,能预见未来吗? 这个夜晚,尼布甲尼撒破天荒做了个奇怪的梦。为什么说破天荒,因为在巴比伦时,梦的来源是上帝有话传递,所以才会托梦给你。 但这一次,梦里没有先知,更没有上帝,尼布甲尼撒只身一人,置身一片荒芜。 梦中有三个画面。第一个画面漫天的硝烟,横尸遍野,土地斑驳,流着士兵的鲜血,滋养着破土而出的萌芽,尼布甲尼撒低头看见一株小草从泥土中钻了出来。 士兵们的脸模糊不清,仿佛没有五官一般。但他们舞刀弄棍的动作,在尼布甲尼撒眼里非常熟悉,那是他亲自教给巴比伦将士的拳脚功夫。 他在梦里大声呼叫,但士兵们似乎听不见一般,一直冲向敌人,没有退路。 忽然狂风大作,漫天黄沙卷土而来,天上缓缓降下一只大手,好大的一只手,轻而易举便覆盖了这方圆的土地。尼布甲尼撒抬头紧紧盯着那只手,它停在了他的头顶。 士兵们的身体霎时间向四面八方分裂、解体,场面极其可怖,敌人们披着铠甲,跳上那只大手,顷刻间将领土踏平。 尼布甲尼撒想回头确认这里是不是巴比伦尼亚,可梦里的世界没有给他机会,转眼间,第二个画面来了。 尼布甲尼撒看见了自己的身体,他类似在一个山洞之中,一个长方形的盒子装下了他的身体。身旁不断有人经过,他们有的人身着长袍,有的人身穿西装,依旧看不清面孔,他们移动的非常快。 盒子中的自己也在变化,肌肤凹陷,头发掉光,最后只剩下一具骷髅。尼布甲尼撒第一次亲眼看着自己老去死去,他大叫着想改变局面,但无力回天。 最后,盒子被盖上,上面又加封了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一层又一层。尼布甲尼撒在梦里明明是旁观者,却还是感到了一阵窒息。 他知道自己在做梦,这梦荒谬绝伦,他却怎么也无法醒来。 后来沧海桑田,时过境迁,这个山洞一直不变,坐落在这里似乎等待着有人将里面的东西重现于世。 第三个画面,也就是最后一个画面。尼布甲尼撒置身一片虚无,周围是一片大雾,什么都看不清,好像什么都没有。 他的穿着很奇怪,穿了一身黑,皮鞋也黑的发亮,伸出手指,无名指上有一个亮晶晶的东西。 这时,他终于听见有人说话。 “发什么愣呢,还不快过来。” 好温柔的女孩声音,还带着一丝俏皮与期待。 但是,尼布甲尼撒环顾四周,谁都没有,她在叫谁?她在哪里?她是谁? 这一刻,危机感袭来,尼布甲尼撒仿佛一瞬间被抽空了力气。 接着,又响起了女孩的声音。 “不要紧张啊,我就站在对面等你。” “你不高兴吗?今天可是我们最重要的日子哦。” “快过来吧,尼布.....甲尼撒。” 后来便什么也没有了,女孩的声音戛然而止。尼布甲尼撒呼吸急促,眼前有一束光,越来越亮,他迫不得已闭上了眼。 同时,在公寓内,尼布甲尼撒醒了。 他猛然从沙发上坐起来,看了一眼时钟,凌晨三点。他的后背被汗水浸湿,如果不是梦境太真实,他也不会自我怀疑。 脑海中全是梦里的片段,有些场景真实的仿佛他正在亲身经历,可若不是真实的,为什么会梦到。 尼布甲尼撒没有想见的人,他心里始终都是他的国,所以任何一种梦境的解答都不正确。巴比伦的王不可能忘记巴比伦,更不可能让巴比伦灭亡,就这么消失在历史中。 这中间的四千多年,是再多文人笔墨也无法填补的空白。他是王储,谁能承诺将这中间的空白还给他,仅仅是透过一个陌生的未来,却要亲眼所见那些残忍的结果,这是尼布甲尼撒所无法承受的。 但他是王储,压抑尽在不言中。这突如其来的梦令他慌张,时代不同的21世纪早已没有巴比伦的痕迹,尼布甲尼撒的那些习惯与行为通通不能作为衡量这个时代的标准,没有先知的梦也可以预示未来吗? 他静静坐在沙发上,听着指针走动的声音,滴滴答答,他的面孔仿佛挂着一副痛苦面具,扯了扯嘴角,勾出一个苦笑。 窸窸窣窣的声音从卧室传来,林音同样因为马得中的事睡不着,不知道为什么,这起案件一直在她脑中挥之不去,第六感好像跟自己有什么关系似的。 林音本想问问爷爷,毕竟林氏也和娱乐圈有往来,但一想到和爷爷之间的矛盾,赌气的她还是开不了这个口。 深夜还在床上翻来覆去,林音想找个人说说话,她穿上拖鞋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怕打扰到尼布甲尼撒,她悄悄开门,透过门的缝隙,看见俊美的男人落寞地坐在沙发上,垂下的碎发遮住了半张脸,林音只能看见他的唇紧紧抿在一起。 失眠了吗? 她连忙回去将未拆封的手机拿出来。今天下午才到,是最新款的华为手机,本想明天作为惊喜给他,但林音觉得现在的他似乎需要安慰。 她拿着手机双手背后,轻声走到客厅,将墙角的小灯打开,尼布甲尼撒俊脸的轮廓在暖灯的照耀下显得更加帅气。 他一愣,抬起头看见女孩就站在不远处,白色的睡裙蓬松,长发柔软地搭在肩上,有一瞬间在他脑中闪过一个重叠的影子。 “我吵醒你了。”尼布甲尼撒抬头,眸子中有些抱歉。 林音摇了摇头,“我也睡不着。”她走到他身边,从身后拿出一个盒子递给他说:“有了这个,就不会无聊了。” 他不解,怔怔接过盒子,打开后,一个崭新的手机映入眼帘,机身黑色,很漂亮。 尼布甲尼撒放在手里看了好一会儿,张了张口,吐出两个字:“谢谢。”他也不是非要手机,只是想通过手机获得更多信息而已。 第28章 脸红 林音坐在沙发一侧,笑道:“我以前也有失眠的时候,手机里存了很多纯音乐,听着听着就会睡着,你也试试。” 她没有问他为什么这么晚还没睡,没有问他是不是做噩梦了,没有问他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在尼布甲尼撒心里,这是个加分项,她很好的维护了他作为王储的尊严。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中,林音教会了尼布甲尼撒如何操作手机,打字虽然还不利索,但他的学习能力极强。 林音打开通讯录,存上了自己的电话号码。又将自己的备用卡给了尼布甲尼撒使用,两人加了微信,这样不管身在何方,都能够随时联系。 尼布甲尼撒摆弄着手里的小玩意儿,觉得非常神奇,他决定离开的时候要将手机带回去。在林音眼里,尼布甲尼撒此刻就是一个孩子,对新鲜的东西充满了好奇,他终于不像方才那般落寞,湛蓝的眼睛也开始有了光彩。 林音打开冰箱拿了两盒酸奶,放在尼布甲尼撒面前,她眨了眨眼,小心翼翼问道:“你是不是想家了?” 这句话问出来,空气有一瞬间凝结,两人间的气氛变得有些沉重,尼布甲尼撒伸出拿酸奶的手也缩了回去。 他用戒备的目光直视着林音,口吻也变得冰冷疏离:“不要问你不该问的。” 不如说尼布甲尼撒只是被猜中而恼羞成怒。他觉得奇怪,内心有一股异样的感觉,仿佛有成千上万的小虫在他心上爬来爬去。 他本能地觉得林音在洞悉人心,从未有人问过这样的问题。他来自何方,要到哪里去,是什么让他归心似箭,从未被定义过的家,是巴比伦,是他的国家。 尼布甲尼撒直直看着林音,她似乎被吓到了,有些愣愣的,她双手背后撑在沙发上,瞳孔中映着角落的暖灯,看起来像一只受伤的小鹿。 “我只是一个流浪的人。”他意识到刚刚的行为或许太犀利,他收回目光,轻轻叹了口气。 女孩的瞳孔晶莹剔透,像夜空中的明月,深深印在他的心中。 不是第一次被凶,在林音的成长过程中,吵架都是不可避免的,有理据争,没理也要吵个输赢,倔强是她最明显的性子。 但这次,林音的眼泪差点夺眶而出,她被尼布甲尼撒的眼神震住了,他的语气凌厉,仿佛她才是那个入侵者。 可尼布甲尼撒最后一句话说出来时,林音又心酸至极,她顾不上自己还委屈的情绪,只想着先安慰他。 “嗯...这没什么,你还有栖息的地方,还会认识很多朋友,还有我。”她几乎是脱口而出。最后一句话已经收不回来,林音瞬间便后悔了,她哪来的迷之自信,认为对方一定需要她呢? 女孩的话一字一句蹦进尼布甲尼撒心里,像一颗颗生命力顽强的种子,生根发芽不过须臾之间。 “谢谢你。”除了致谢,他无话可说。 “害,好说好说,都是小事儿。”林音将刚才的不愉快抛之脑后,笑了笑又说:“不过我总不能直接叫你尼布甲尼撒吧,好奇怪,干脆我也叫你林阳怎么样。” “嗯。”他点头。 名字已经不重要了,王城覆灭在即,王储没有资格怀思,不惜一切代价,从隐姓埋名开始。 总要去适应,才能突破阴霾。 林音看到这样的尼布甲尼撒,她松了口气,感叹男人真是喜怒无常啊。她想抬手活动一下,不料手臂支撑时间太长有些酸麻。 紧接着胳膊肘一个弯曲,整个人向后仰去,出于本能,她马上抓住了尼布甲尼撒的衣服。 属于女孩独有的体香扑面而来,带着淡淡的奶香。尼布甲尼撒有一瞬间头脑发胀,于是未能以最快的速度做出反应,女孩的额头毫无防备地抵在他的薄唇之上。 而尼布甲尼撒身上也有淡淡的味道,那是一股类似檀木的香气。林音犹如触电一般飞快推开尼布甲尼撒,并挪到一边,她低着头,慌乱地解释:“对不起对不起!” 对男人来说这自然没什么,在巴比伦时,投怀送抱的女人数不胜数。 尼布甲尼撒注意到女孩绯红的脸颊,她在害羞,而他未尝情爱,自然也感觉不到尴尬和内心对她的想法。 “你脸红了。”所以,尼布甲尼撒说出口的话是多么直男。 “......” 林音身子一僵,几乎不敢抬眼看他,他怎么能将女孩子的害羞这么直白的讲出来。 尼布甲尼撒盯住林音,林音感受到对方炙热的视线,同样是未尝情爱,但她却觉得心里像火烧一般。 不知道他还会说出什么社死的话来,林音猛然站直了身子,飞快跑进卧室关上门,将整个人缩在被子里,只露出一个脑袋。 此刻她的脸就好像猴屁股,虽然心里一团糟,但却一直有一个清醒的声音回响在她脑海里,已经三番五次的反应,她并不抵抗尼布甲尼撒。 林音不想承认却不得不承认。 也许,她喜欢上了这个穿越而来的闯入者。 尼布甲尼撒是她见过的最帅的男人,不否认颜值非常加分,始于颜值,但慢慢的,她发现他身上一些更加令她心动的东西。 他似乎把什么都藏在心里,又会在合适的时候与她敞开心扉。他们之间或许有沟通障碍,但都被他超强的学习能力打破,现在的尼布甲尼撒已经是一个完整的21世纪的男人。 林音在心里仔细梳理他们之间的点滴,从他穿越在公寓里到现在,已经半个月过去。而她也被他的多个瞬间吸引,很难去想象一个公元前的王储背负着国家存亡的未来只身一人来到一个陌生的时代,但尼布甲尼撒表现出来的却只有势在必行。 林音被他的沉着冷静吸引,又心疼他的孤寂落寞。 从来历不明到心怀戒备,从怀疑猜忌到理解安慰,从敞开心扉到确定心意,这中间只不过半月而已。 多次的脸红与心跳加速都在告诉林音,她喜欢上了他,在想到尼布甲尼撒可能会离开这个时代,她心中更有无法忽略的不舍。 她想尽全力帮助他完成他的使命。 林音翻来覆去想了好多,她一会儿欢喜一会儿担忧,欢喜他们拥有最荒谬绝伦的交集,担忧他会不会喜欢自己。 少女初次怀春的表现在林音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她一会儿滚来滚去,一会儿又捧腹大笑。 林音摸着额头,那里仿佛还有余温,甚至希望那一刻能够多停留一下。 心里有一个牵挂的人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林音粉嫩的脸颊浮现两个小梨涡,在这个深夜,她小心翼翼地怀揣着这份心思,盼着尼布甲尼撒会发现,盼着他能给她理想的回应。 第29章 交差 在街头的一家小众咖啡馆内,角落里坐着一男一女。男人发丝一丝不苟梳在脑后,女孩留着两骨麻花辫,乖巧地铺在肩膀。 在咖啡馆交谈是崔茗的主意,在看到女孩的背影那一刻,他的心几乎快停止跳动,女孩的背影和他死去的妹妹几乎一模一样。 而看到女孩的脸时,崔茗的呼吸一滞,不止是背影,就连眉眼之间都像极了妹妹。于此崔茗还特意问了女孩的年纪,如果不是年纪不对,他会以为妹妹还活着。 崔茗掏出笔记本与钢笔放在桌子上,由于太像妹妹的缘故,他对女孩的待遇要比在警视厅的任何时候都要温柔。 在服务员上了两杯黑咖后,秦朝云小心翼翼举起杯子喝了一口,温暖又苦涩的咖啡下肚,给她此行的目的也壮了胆子。 秦朝云开口说:“是这样的警官,那晚我正在......”像交代给爸爸一样,她又重复了同样的经过,不同于之前,这一次她更加细心强调了一些细节。 崔茗一边听着一边动手在笔记本上做了简单的记录,说完后,他抬眸问:“你叫什么名字?” “啊?我,我叫秦朝云。”她在心里觉得奇怪了一阵,警察的问题不应该有关案子吗? 秦朝云对崔茗的印象还不错。虽然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看起来严肃又不好相处,但身材和脸蛋却尤为加分,眉宇之间的刚毅与英气使他看起来很有安全感。 “嗯,你父母叫什么。” “警官...我是来提供线索的...”秦朝云小声说道。 闻言,崔茗愣住。他扯了扯嘴角,扯出一个不好意思的笑,眉宇之间的刚毅减少了几分,他说:“不好意思秦小姐,案件的走向我已经大概清楚了,你提供的线索很有帮助,接下来的调查中可能还会需要你的配合。” 看来s市警视厅还是有一定行动力的嘛,秦朝云心中松了口气,案件能早些水落石出最好。她连忙回给一个礼貌的笑,并说:“那晚行人稀少,我会继续回忆,若是觉得有什么人可疑也会第一时间通报您的。” 话音刚落,秦朝云脑海里闪过一个身影,模糊的记忆撕开了一个口子,白发黑衣的男人渐渐清晰起来,她不由自主皱起了眉。 “你怎么了?”崔茗合上笔记本,问道。 “没什么。”摇了摇头,秦朝云觉得自己想多了,怎么看那人也不像是杀人凶手。 崔茗点了点头,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个名片递过去,“这是我的名片,我叫崔茗,有事随时联系我。另外,你一个女孩子一人在外要保护好自己。” 秦朝云接过名片,连忙致谢,崔茗的话在她心里荡起一层涟漪,她没想到这个警察看起来犀利,说话还挺有人情味儿的。 秦朝云喝完了剩下的咖啡,想起晚上还约了朋友一起逛街,她看了下时间,说:“崔警官我还约了朋友,就先失陪了。” 崔茗本想和女孩多待一会儿,但她这么说也不好强留,便说:“好。” 秦朝云的白色衣裙飘逸,定格在崔茗眼中,成为一处靓丽的风景。崔茗掏出笔记本中夹着的妹妹的照片,上面只有十岁的妹妹笑颜如花,他眼中闪过无尽的惆怅与思念。 与此同时,宋缙云为了讨好林音,干脆准备了一份完整的论文。全部出自他手,整整三个晚上才完工,希望这份论文可以帮助他取得林音的青睐。 宋缙云在微信上直白地通知了她,顺带将人也给约了出来,就在附近的肯德基见面。临行前,宋缙云还特意在镜子前好好打扮了一番,希望这次可以留下好印象。 少年身着灰色直筒裤,搭配米白色短袖,碎发有型一看就精心研究过。上翘的嘴角看起来心情不错,肩上斜挎一个黑色背包,引得路过的女生纷纷回头。 而林音这边呢,临行前交代了尼布甲尼撒在家里乖乖等着她回来,她倒不在意如何打扮,普普通通便出了门,心想拿到论文便可以交差了。 宋缙云早早就到了,本着女孩子的喜好点了一些吃的,静静等在角落里。等了没多久,终于看见一道亮丽的身影推门,他连忙站起来招手,两人终于面对面了。 林音坐下,她对宋缙云可能是爷爷安排的本来就有些不悦,但看到桌子上已经点好的肯德基,她还是决定态度缓和,毕竟谁会拒绝一顿美味的肯德基呢。 “论文呢?”林音喝了口奶茶,开门见山。 宋缙云对这个所谓的林氏接班人的好感又多了一分,她看起来有点拽拽的,和富家女实在不贴边。而且宋缙云还在林音的眼里读出了别的情绪,她似乎还有些瞧不起自己? 宋缙云掏出整理好的论文放在桌面,殷勤道:“你别误会,虽然林爷爷有交代,但是我和他们可不是一条线的。”说罢,他推了推眼镜,挤出一个笑。 林音接过论文,漫不经心翻了几页,嘴唇轻启:“是吗?” 宋缙云见这招不好使,他又连忙供出了自己知道的内幕,“林爷爷想在论文大赛上让记者们公开你接班人的身份,你若不想的话,我有办法。”话说到这里,宋缙云只能在心里为林老爷子自求多福了,没办法啊,年轻人自然要跟年轻人一条战线。 谁料林音却不以为然,她早已答应了爷爷,更何况有尼布甲尼撒的那一份期待。 她低头看了看手机的时间,淡淡说:“无所谓啊,我又不在乎。” 林音慵懒随性的姿态令宋缙云百思不得其解,见面前他早就做足了功课,她对林老爷子的管辖是非常抵抗的,现在怎么不一样了呢。 宋缙云不禁有些犯难,他对眼前的女孩子实在是太好奇了,好奇她哪里来的那么大倔犟,她身上独断独行的调调都充满了魅力。 突然,林音翻看论文的手停了下来,她终于抬眸正视宋缙云:“你喜欢研究时空穿越?” 猝不及防的问题令宋缙云一愣,心想,这话题转变太快了吧。难道她也对超自然现象感兴趣?宋缙云眸子一亮,兴奋道:“是的,我在国外的研究也是有关这方面。” 林音点了点头,没想到这小子还挺对症下药的,如果告诉他家里就有一位真实的穿越者,他一定眉飞色舞吧,她轻笑一声。 这个笑可看呆了宋缙云,他追问:“难道你也是同道中人?”这个问题可比林音本人更有吸引力,多年来他一直希望能遇到相同喜好的朋友。 “以后有时间再说咯,现在我要回去了。”一想到家里那位,林音便迫不及待。 “这么快?”刚聊上头,宋缙云还有很多话想说呢。 “嗯,下次再聊。”说罢林音又看了看时间,拿上文件便急冲冲离开了。 宋缙云望着林音的背影,脑海里冒出一个想法:怎么感觉她的表现,就好像家里养狗了? 第30章 钟情 彼时天空下起细雨,灰蒙蒙的天气很是压抑,秦朝云白色的裙边沾染了污水,她皱起眉头躲在便利店门前。 原本约好了林音一起吃晚饭,却没想到她竟然放自己鸽子。秦朝云愤愤的小脸噘起了嘴,心想那死丫头死定了,有什么事能比好闺蜜还重要呢。 秦朝云当然不知道,林音此刻正在忙着拿下老古董帝王的事,忙得不亦乐乎。 眼看雨一直不停,秦朝云想叫管家陈伯来接她,又不想多次麻烦老人家。她没带雨伞,细雨来得突然,好像心事刚下眉梢又上心头。 她看着街头来往的人群渐渐变少,又低头数着雨圈。百般无聊的同时还不忘留意帅哥,不过在这样的一线城市,帅哥即便有,也早就被挖掘干净名草有主了。 秦朝云跺了跺脚,盼望着雨赶紧停下。她所站的便利店正是长江大桥对岸的便利店,那晚也是在这里撞到了那个白色头发的男人,秦朝云不禁细细回忆起来。 那样的人真是少见啊,少见的人和少见的气质最吸引人了,难道他也是怕自己的样貌太过于引人注目所以才戴了帽子吗?秦朝云在心中这样想。 沉思之际,肚子响了起来,她中午就没吃多少东西,算算时间也该饿了。秦朝云抬头看了看天空,天公不作美,还真一点雨停的意思都没有,于是她推门进了便利店,那就先解解馋吧。 热乎乎的关东煮配微凉的下雨天最舒服不过了,秦朝云在窗边找了个位置坐下,暖胃的汤下肚,一时间感觉舒服不少,这样一来雨天就别有一番滋味了。 垂眸喝汤时,她的余光扫过窗外一个熟悉的人影。秦朝云差点被呛到,赶忙抬头,一身黑衣的男人闯入她的视线,她眼看着他也进了同一家便利店。 难道这就是命中注定的缘分? 秦朝云将剩下的关东煮汤一口下肚,趁着热气腾腾的胆子,她悄咪咪装作挑选东西的样子跟在男人身后。 男人和那晚一样,黑色风衣黑色鸭舌帽,几乎将五官遮的严严实实,只露出一个消瘦的下巴。 秦朝云在心里想:他这样看得见路吗? 白珉早就注意到了秦朝云的目光,他不清楚她的目的,但身为杀手的本能告诉他:此地不宜久留。 匆匆挑选了一些吃的,白珉快速去柜台结账,见秦朝云还跟在身后,他鸭舌帽下的眼睛闪过一抹戾气。 出了便利店,秦朝云赶忙紧随其后。她只是对白珉好奇,并且诚心邀请他来做明星,保证能红成夕阳红,她的心思简单,见对方离开了便匆匆跟上。 此刻也顾不上雨不雨了,秦朝云顶着刚才买的一包薯片,跟男人保持着一定距离慢慢移动。 但男人的速度很快,在前面的一个分叉口突然不见了,秦朝云四处张望也没看到熟悉的身影,她有些失落。 她继续向前走,希望能找到他。秦朝云拐进了一个胡同内,眼前一个黑影飞快闪过,下一秒她便落入男人的怀抱之中。 白珉将女孩抵在墙角,一只手压着女孩肩膀,一只手固定住她的身子。 秦朝云被突如其来的禁锢吓得全身一颤,“你你....”她不敢动,身子紧紧贴在墙壁上。 “跟踪我做什么。”巨大的鸭舌帽遮住了他的半张脸,只能看到那张薄薄的嘴唇上下动了动,语气犹如腊月的寒冰。 微凉的雨季加上男人的压迫感,这让娇生惯养长大的秦朝云有些胆怯。背后的凉意钻心,她打了个哆嗦,谄笑道:“你,你不记得我了吗?前几天在那个便利店门前,我撞到你了。” 脑海中的片段拼凑到了一起,白珉想起来了,是眼前这个女孩子,她看到了自己帽子下的容颜。 “再说一遍,为什么跟踪我。”威慑的口吻凌厉,白珉并不打算放过秦朝云,每一个见过他真容的人都要死。 那晚行色匆匆,他刚杀过人,还没来得及处理她,没想到她竟然自己送上门了。 “我...我只是觉得你长得好看...想认识....”秦朝云支支吾吾,不知道为什么男人突然发这么大的脾气,他看起来危险极了,她此时就是一个误入狼穴的小白兔。 听到这样赤裸裸的夸奖,白珉的大脑一片空白。他摘下自己的帽子,霎时白发在空中飞舞,雨滴一点点落在他的发梢,碎发湿答答铺在额前,深邃的凤眸凝聚了一层阴影,细长卷翘的白色睫毛托着雨珠,容颜惊叹,仿佛最纯洁的雪山。 虽然那个晚上秦朝云也见过了男人的脸,但永远也比不过这一刻,仿佛一眼万年。秦朝云愣在原地,任由雨落在她身上,她直勾勾看着男人,忘记了反应。 “好看吗?”白珉凑过去,俯身在女孩耳边,低声细语,仿佛致命的罂栗。 一股触电的感觉袭满全身,秦朝云回过神来。头一次和异性近距离接触,她羞红了脸,在雨幕的衬托下,犹如含苞待放的花朵。 秦朝云向一边挪了挪身子,诚实而认真的回答:“好看,特别好看。” 她从不说谎,虽然喜欢一切好看的东西,但向来实话实说。贵贱美丑都有它存在的价值,况且,秦朝云是真的觉得眼前的人很惊艳。 白珉笑了,他接着问:“几岁了?” “啊?我,我18了。” “乳臭未干的小丫头,下次见到你就不会这么幸运了。”白珉笑的令人沉迷又忍不住背后生寒。 雨还在下,浸湿了他的风衣,里面的衬衫湿答答贴在胸口,精瘦的身材一览无余。 秦朝云咽了咽口水,不得不承认,她喜欢这种类型的。 她赶紧趁热打铁:“其实你做明星的话肯定很受欢迎,大红大紫的那种!”她抽出手抹了抹眼睛,眼睛进了雨水,有些发涩。 白珉转了转右手,霎时一朵玫瑰花凭空出现,就在秦朝云揉眼睛的一瞬间,红艳的玫瑰绽放眼前,她惊呆了。 秦朝云不由自主伸手接过,上面的刺不小心划过她的指尖,她顾不上疼痛,张了张口,想说些什么。 白珉注视着她,眼带寒意,低声说:“对于狼狈的千金来说,魔术师才更有魅力。”说完,白珉勾唇一笑,扣上鸭舌帽,转身消失在雨帘之中,干净潇洒。 秦朝云身子一摊,险些滑落雨中。她愣愣看着手里的玫瑰,雨珠落在上面仿佛一颗颗精美的钻石。 怎么办,她好像再见钟情了。 第31章 合照 还有三天就是论文大赛了,林音叫上尼布甲尼撒陪她去商场挑一身衣服。林音想,既然爷爷觉得是好的,那她便做到无可挑剔的份上,也为日后能顺利前往伊拉克做准备。 在确定了对尼布甲尼撒的心意后,林音每天都神清气爽,把大部分的时间与精力都放在了打扮自己上,她想在尼布甲尼撒面前出彩,却总是弄巧成拙,好在他不太懂,不然真的要贻笑大方了。 因为是周末的缘故,商场人流量很多,林音带着尼布甲尼撒上下楼穿梭,一圈下来乐此不疲,衣服倒没选一件。 尼布甲尼撒慢悠悠跟在身后,未来的逛街他还没有完全搞清楚。不过身边人来人往的大多都是男男女女,尼布甲尼撒倒也不排斥,林音的精力异常活跃,他心里却没有一刻不在计划着巴比伦遗址。 尼布甲尼撒总说他已经适应了21世纪,林音常常打断他,说他还没有完全了解,还需要一段时间。 林音在一家韩系甜美风的店铺停下,被橱窗里的一条淡粉色连衣裙吸引,裙摆嵌着蕾丝花边,袖口绣着蝴蝶,很是吸睛。 走进店铺,林音直接问服务员要了这条裙子。就好像为她准备的一样,尺码大小刚刚好,林音转眼间便笑嘻嘻,问尼布甲尼撒:“怎么样,这条好看吗?” 现代服化的审美他当然不知道了,在巴比伦时,衣裳都是里三层外三层,虽然繁复,却也不失华丽。 尼布甲尼撒看了看裙子,又看了看林音,好像真的在琢磨一般,说:“好看。” 听了这话,林音喜出望外,蹦蹦跳跳拿着连衣裙进了试衣间,粉色的裙子衬托着她有型的曲线,稚嫩的脸蛋已经有了优雅的痕迹。 林音开心极了,在镜子面前转圈圈,心想着待会儿尼布甲尼撒见到她的表情。 她迫不及待地走了出来,服务员也在一旁赞不绝口。 尼布甲尼撒抬头,这瞬间他好像看到了绽放的花朵。女孩本就乖张,这条裙子刚好增添了一丝成熟优雅,徘徊在女孩与女人之间的韵味,含苞欲滴,等着人采摘、品味。 林音笑盈盈看着他,满是胶原蛋白的脸浮现了两个小梨涡,她走到他面前,轻声又小心地问:“我穿上它好看吗?” 这一刻,尼布甲尼撒由衷而道:“好看呢。”他深深觉得,女孩比巴比伦的任何一个女人都要美,是那种阳光而纯洁的美。 服务员凑过来,开怀笑道:“两人郎才女貌,这样一看更般配了,简直是天作之合。”虽然这话多少带着些恭维的意思,但却不假,服务员希望衣服能卖出去,也是第一次见着这么般配的男女。 林音脸色微红,她突然想到了什么,掏出手机对服务员说:“这件我要了,麻烦你给我拍一张照片。” 服务员连声答应:“好的好的。” 林音找了个空旷的地方,尼布甲尼撒不明白她的意思,还在原地站着,刚才服务员的话他也听懂了几分,看见时槿雀跃的神色,他似乎明白了什么。 “发什么愣呢,还不快过来!” 一个温柔的声音传来,尼布甲尼撒一怔,脑海中似乎有什么片段闪过,下一秒,他便和对面不远处的林音对上了视线。 记忆排山倒海驶来,梦中的那个女孩竟然是她。 尼布甲尼撒不知所措走过去,他仿佛被控制了,不由自主向女孩靠近。 “再靠近一点儿。” “对对,笑一笑。” 服务员举着手机在旁边说道。 林音抬头看了尼布甲尼撒一眼,再次被他的帅气折服,她的胆子大了一些,轻轻挽上了他的手臂,歪头,巧笑倩兮。 随着手机的一声“咔嚓”,两人的第一张合照成了。 林音欢喜接过手机,道了声谢,连忙打开相册翻看,她嘴边的笑不断地扩大,像一个恋爱中的少女。 身后的尼布甲尼撒看着这一幕,陷入了沉思。 回去的路上,林音悄无声息将照片设成了壁纸。 林音心想,刚刚拍照的时候,她挽上了尼布甲尼撒的手臂,但他并没有拒绝或者表现出讨厌,是不是证明他对自己也有些意思呢? 初次怀春的少女总喜欢脑补一切甜蜜的事,勾勒两个人粉红的画面。无数个在一起的可能性也想了个遍,脸蛋羞红,眉眼带笑,和喜欢的人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如此令人沉迷。 回到家后,林音决定亲自下厨做几道小菜庆祝,这也是她第一次尝试。平时衣食住行都有苏荷打点,她也养成了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习惯,第一次破例,是来自于心上人的动力。 “谢谢你今天陪我逛街,作为回报,今天就我来下厨,你等着就好啦。”林音笑眯眯道。 她特意在网上学习了一番,西红柿炒鸡蛋、青椒土豆丝、外加一个瓜片清汤,虽然都是简单的家庭小炒,但初次学起来也是不简单呢。 因为甜蜜的心情,林音在操作的时候充满了元气。她没注意到尼布甲尼撒神色不对,他在一旁注视了她好久,突然问道:“你喜欢戒指吗?” 脑海中的记忆重合之时,尼布甲尼撒想起来了,或者说他看清楚了。那个梦的第三画面,一身黑色西装的他,无名指上有一枚银色的戒指,在那片虚无之中闪闪发光。 就好像黑暗之中撕裂的一个口子,有光照进来一般。 这种戒指在巴比伦是前所未有的,它小巧精致,玲珑之处最博人眼球,与王储的繁复金戒截然不同。 听了这话,林音正在洗菜的手停住。鉴于先前她脑补的画面,此刻的她犹如被丘比特之箭射中,装作若无其事回答:“戒指啊,是女孩子都喜欢啊。” “我问的是你,你喜不喜欢。” 这分明就是霸道总裁的台词啊啊啊! 林音彻底凌乱了,四千多年前的男人就这么会撩人了吗,她还是未经世事的小女孩儿,哪儿经得起这么撩,不芳心动矣才怪。 林音以为尼布甲尼撒看出了自己的心思,手中的西红柿都快被她洗掉了皮,小声嘟囔道:“我当然也喜欢啊....” 这句话在尼布甲尼撒听起来却异常清晰,余音绕梁,也异常好听。 作为一个王储,即便没有身经情爱,但眼前有少女如此扭扭捏捏,就是傻子也明白三分。可惜,尼布甲尼撒虽觉得林音可爱,却没有情爱可言。 第32章 委屈 现在尼布甲尼撒是一个穿越而来的落魄王储,不找到巴比伦长久昌盛的法子,他是不会善罢甘休的,更别说还要分心谈个恋爱。 林氏的考古资源够他去伊拉克用上一阵,所以面对林音,自然不能捅破窗户纸,他还要利用她对他的这份感情。 尼布甲尼撒之所以会问林音这个问题,不过是想确认梦里的事是否会成为现实。 他沉默了一会儿,独自走到沙发边坐下,他不再去看林音,陷入了自己的思想之中。 沉迷童话世界等待惊喜的林音迟迟没有得到她的理想回应,回头瞄了一眼,发现男人早就自顾自结束了话题。 林音有些闷闷不乐,她在心里抱怨起来,这算什么嘛,撩完了人就跑,搞得她现在连做菜的心思都没有了。 一想到刚刚自己傻里傻气的期待,林音便一肚子火气,就像被无缘无故浇了一盆冷水,她最讨厌说话说一半的人了。 低头看着准备好的食材,林音干脆不做了,往菜板上一扔,赌气转身进了卧室。 巨大的关门声令沙发上的尼布甲尼撒不解,明明前一刻还好好的。他无奈起身来到厨房,林音切好的菜七零八落,尼布甲尼撒冰蓝色的眼眸如水,也许他自己也没注意到自己的变化。 尼布甲尼撒干脆利落地收拾好厨房,随之的两菜一汤也好了,飘着阵阵香气,他的饭菜已经炉火纯青,事实证明,想要掌控一门手艺并不难。 即便林音有一天不收留他了,他还可以去做厨子,当然这话只能想想。 这一刻,尼布甲尼撒突然发觉,他已经成为了一个真正的21世纪的人类。无论是外表还是行为,都完全融入了未来,不知是该庆幸还是失落,唯有那颗斑驳的心,还在铿锵的跳动。 卧室的门紧闭,尼布甲尼撒看着沙发上新买的裙子,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拿上它敲了敲林音的门。 没有回应。 “林音。”他轻轻叫她,再次敲门。 片刻后,门开了个小缝,林音冷冰冰的声音从里面传来,“我再也不要和你说话。” “??” 尼布甲尼撒疑惑了,他不知道林音为什么生气,从商场到家,一路上她都是那么兴奋,难道是因为饭菜没有做好? “出来吃饭吧。”他尝试妥协。 要知道,在巴比伦时,没人敢忤逆他,林音的行为已经在挑战他的耐力了,但不知为什么,他竟生不起气来。 或许是女孩子还小吧,在巴比伦,十七八的女孩还是阁中少女,自然不能一般计较,尼布甲尼撒可是一个大度的王储。 林音还在呕气,觉得这个时候如果尼布甲尼撒真的给她买了个戒指,或者她会回心转意。但这个想法被林音骤然扑灭,她一边懊恼一边觉得自己可耻,两人又不是那种关系,竟然有这种想法。 尼布甲尼撒推开门,将手中的裙子轻轻放在了床上。林音坐在窗边,抬眼看了看,两人合照的瞬间闪过脑海,不知道对方是什么心思的她,此刻委屈极了。 泪水在眼眶打转,林音现在都不知道她收留尼布甲尼撒是为了什么,若是以后也这样,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她的那份小心思早晚会被察觉。 千般万般,不该动情,可已经收不回来了。 尼布甲尼撒高挑的身材,帅气的脸庞,以及蓝色的眼眸,都深深印在林音的心里。 林音的小脸皱巴巴,眉头都快拧到了一块儿,红彤彤的鼻尖,以及马上就要滚出豆大泪珠的双眸。 明明她看起来惹人怜惜,但尼布甲尼撒却觉得很想欺负一番,他无奈叹气,不知道为何会产生这种想法,他一定又将她当成了马戏团。 “乖,别哭。”尼布甲尼撒默默走到林音身边,抬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背。 或许是林音的本能很想要这份安全感与宠溺,她心里明明倔犟的很,但行为却先一步做出了反应。这次肢体接触,林音直接将头埋进了尼布甲尼撒怀里,闭着眼睛蹭了蹭,泪珠滚落。 她就还是个小女孩。 尼布甲尼撒一愣,本想推开林音的手停在空中,良久也没有落下。 或许,他该对这个肯收留自己、又毫无保留信任自己的女孩温柔一些,至少除了某些方面,他也是真诚实意与她相处的。 林音松开手,尼布甲尼撒的侧脸轮廓锋利冰冷,看不出丝毫情绪,这令她多少有些不安。 是的,林音明白,她本不该期望太多情感。他是四千多年前的男人,又是巴比伦未来的王,是历史都承认的枭雄,他有他的使命,不会被儿女长情困住他前进的步伐。 梨花暮雨,燕子空楼。 林音擦了擦不争气的眼泪,鼻尖通红,不管怎么样,她也在尼布甲尼撒怀里安分了片刻,仅仅片刻,她也满足。 尼布甲尼撒微笑,像哄孩子一般,语气也软了下来,“随我去吃饭吧,都是你爱吃的口味。” 林音点点头,跟着他走出卧室。 碗筷摆放整齐,她看着眼前的一切,眼眶又一红。林音其实很想问问尼布甲尼撒,为什么可以做到完美,为什么照顾她周全,为什么一点一滴他都任劳任怨。 可不可以不要再对她这么好了。 林音大口大口吃饭,努力不让自己落泪,她发现自己切好的土豆丝配菜中还有青椒丝儿,可尼布甲尼撒炒菜时却没放。 林音咬着嘴唇问:“你怎么没放青椒,我都切好了。” 只听他说:“因为你不喜欢。” 林音猛然一抬头,却看到尼布甲尼撒的那双眼里仿若盛满了星辰大海,含着视若珍宝的温柔。 就是这样令人沦陷的眼神,林音白皙的耳后根已经缓缓的爬上了几丝绯红。 这该死的温柔,叫她如何才能不心动?! 林音默默扒饭,不敢再与尼布甲尼撒对视,心里的那份情感悄然根深蒂固,这是她青春里的一段最离谱又光怪陆离的光年奇遇。 第33章 复生 林氏世代考古,从古墓可以被挖掘的那一年开始,各个大小的考古项目都是林氏负责。后来林家的祖先结识了宋氏,两代祖先一见如故,双双结拜,从此在考古这条路一去不复返。 两家认为,考古的意义非凡。并不只是为了获得惊世文物,而是要理清这些遗址和文物背后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脉络,这是对人类文化最大程度的解读、还原和传承。 人类的史料典籍尽管浩如烟海,但却无法全然地反映出历史的绵长与博大,对历史极为有限的记载,也远远不足以为今天的人们展示历史的全貌。 所以两家的祖先几乎在考古这条路上奉献了自己的一生,哪怕穷尽一生只是得到了一个答案,仍然甘之如饴。 最吸引他们的,是那些从未参与的过去,仍栩栩如生展示在眼前。他们好奇又崇拜,先人遗留的文物,他们可以跟着痕迹找寻,就好像也参与了先人的一生,那种感觉是无比奇妙、无比震撼的。 所以,林勇先觉得孙女必须继承考古,将这个伟大而神圣的职业传承下去。 黄昏,林家别墅静悄悄,苏荷去超市采购,林建为经常忙于公司的事,保姆佣人都在外打扫,林勇先拄着拐杖一步一步走下楼。 六旬的老人,头发已经开始发白,即便如此他仍有着一股不可抗拒的气势。 林勇先慢慢来到地下一层,这原本是个家庭放映室,后来改成了储物间。往里走去有一面上了灰尘的镜子,林勇先伸出大拇指印在上面,镜上一道白光闪过,镜子从中间分成了两半,里面是一个密道。 面前漆黑一片,林勇先从一旁摸了一把手电,打开后走了进去。 长达十几米的密道,四周是没有封层的水泥墙,湿气很重,凉意入骨。 林勇先走的很慢,约莫十几分,终于到达尽头,他找到墙上的按钮,按下后,四周亮起了灯。 可以看清,这是一个空旷类似储物间的房间。脚底是大理石瓷砖,墙壁是青石,而正中央摆放着一个巨大的玻璃棺,旁边有一个指纹识别的感应器。 这是林氏世代守护的秘密,也是私有发现,因为里面的文物不来自中国,林家的祖先将其作为传家宝。 林勇先从口袋里掏出老花镜戴上,又掏出了几张纸巾,按下感应器后,玻璃棺缓缓升起。里面是一个黑色的镶金盒子,盒子同样上了锁,密码锁。 林勇先麻利地将其打开,里面的东西被一块黑布盖着,他伸出布满皱纹的手,将黑布拿开,下面的东西阴森又骇人。 那是一个人类的完整骷颅头。 森森白骨发青,骷髅与黑色的盒子形成对比,灯光的阴影打在那片黑与白上,无数光点环绕,有种诡谲的邪恶美感。 林勇先小心翼翼用纸巾擦拭这骷颅,他神色谨慎,仿佛手中是一件稀世珍宝,不过这也确实称得上稀世珍宝。 每过一段时间,林勇先都会在家里无人之时下来为头骨擦拭,得以让它时刻保持着最干净无暇的状态。 而在头骨下面,还置放着一张羊皮纸,上面的线条繁复,好似某种建筑图纸。 与此同时,在林音的公寓内,她与尼布甲尼撒在沙发上观看电影,然而下一秒,男人高大的身躯软绵绵地倒了下来。 林音吓了一跳,尼布甲尼撒突然将她压在身下,她竟然感受不到他的心跳,他好像一瞬间一点生命体征都没有了。 说不害怕是假的,前一秒尼布甲尼撒还在安慰她,下一秒便毫无征兆倒了下来,她费劲地从男人身下爬出来,小心翼翼推了推他。 “喂,你怎么了,醒醒啊!” 没有反应,林音想起刚刚有一瞬间感觉不到尼布甲尼撒的心跳。他紧闭着眼,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林音颤抖着伸出手,放在他鼻子前,这一感知,她霎时脸色发白,瘫坐在地。 尼布甲尼撒,他没了呼吸。不只是没有呼吸,就连心跳脉搏通通没有,林音这才意识到,他真的一点生命体征都没有了。 “你不要吓我啊....” “尼布甲尼撒....” 林音彻底慌乱了,她一边抽泣一边摇晃尼布甲尼撒的身体,长这么大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死亡,还是她喜欢的人。林音的大脑一片空白,她的反应全部乱了,不知道该怎么做,她哆嗦着打开手机,准备拨打救护车。 眼泪一颗颗落在尼布甲尼撒的脸上,他完美的脸发白发青,原本红润的嘴唇似乎也开始褪色,看着尼布甲尼撒的变化,林音害怕极了。 尼布甲尼撒本就是一个充满神秘的男人,他的一切都不可以用常理来解释。林音愈发心慌,她不敢想,尼布甲尼撒会不会就这么消失。 林音的手指不停地发颤,就在她即将按下拨通时,一双发白的大手拽住了她的胳膊。 尼布甲尼撒冰蓝的眼眸睁开,正幽怨地凝视着林音。 “啊!!” 她尖叫一声,手机掉在地上,不敢相信眼前所见,明明她刚刚亲自确认了男人的死亡。 接着肉眼可见的,尼布甲尼撒的皮肤渐渐变得红润,嘴唇也饱满起来,那张脸还是俊美无双。 他茫然地看着林音,显然不知道刚刚发生了什么。 “你....你是人是鬼啊...” “林音,我怎么了?”尼布甲尼撒从沙发上坐起来,在脑海中仔细搜索,他却不记得刚刚的起死回生。 林音抬手触碰尼布甲尼撒的额头,很好,是有温度的,她又听了听他的心跳,强而有力,事实证明眼前确实是一个鲜活的生命。 林音终于松了口气,她顾不上去解释这个神奇的现象,此刻她满脑子庆幸,并喜极而泣,“你知不知道,你刚刚突然晕倒,连呼吸心跳都没有了。” 听了这话,尼布甲尼撒非常困惑,低头瞧见胸口的十字架正在发光,将其握住,尼布甲尼撒瞬间感受到了源源不断的力量。 他抬手放在胸口的位置,心脏正一下一下跳动,如果林音刚刚的话是真的,那他的灵魂脱离肉体的那几分钟去了哪里。 “你没事就好,真是吓死我了!”林音又恢复了雀跃的心情,活了十八年居然见到了起死回生,简直不可思议。 不过,再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在尼布甲尼撒身上她都能接受。 林音笑盈盈看着他,“继续看电影吧!” “好。” 尼布甲尼撒却在想,若是在巴比伦,他死了,他的子民和士兵会如何,他的国会如何。 第34章 自杀 几日的调查下来,k小组终于对马得中一案有了新的突破。崔茗带队调查了长江大桥附近的所有监控,将除死角的画面拼凑到一起,终于发现了一丝端倪。 深夜的黑白画面显得有些诡异,长江大桥附近如同死寂一般,它的对岸却歌舞升平。夜晚十点钟,崔茗在监控的排查下锁定了一个疑影。 这是一辆奔驰,有些许破旧,车上清晰可见划痕。车牌是罕见的平a牌,中国没有这样的车牌,只有一种可能,便是临时用的道具。 崔茗由此推断,奔驰大概是无牌二手车。这辆奔驰从晚上九点开始,一直在长江大桥附近徘徊,行驶路线复杂,几乎是围着长江河转圈,直至十点钟,奔驰停在长江大桥桥端,随后马得中一身黑衣从奔驰上下来。 马得中下车后的方向是桥中央,刚好赶上一个死角,长江大桥以往的路灯监控破损,那晚正处于维修期。 崔茗可以肯定,凶手一定是趁着这个维修期,对马得中下了杀手。 那么,究竟是谁呢? 钢笔在崔茗修长的指尖转出优美的弧度,他皱着眉,眼神幽深。 从秦朝云提供的线索来看,凌晨十二点之前,在这座桥上,发生了一起命案。但无论是马得中的呼救还是巨大的落水声,都被电音节的音乐覆盖,行人的注意力也都被电音节吸引,根本无人注意大桥上的一举一动。 所以这几乎是一个360度无死角的命案。凶手对杀人的细枝末节一定都事先计划好了,并且会在长江大桥一处守株待兔,在没有凶手的突破口情况下,崔茗只能希望尽快找到这辆奔驰。 只要找到了这辆奔驰,找到那晚奔驰的驾驶者,就可以知道马得中那晚去见了什么人。 动用了整个s市警视厅的势力,全面封查追捕。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有了进一步的线索,报告显示,这辆奔驰在城郊的大型二手车贩卖部出现过。 警方提取了售车记录,卖家声称来买车的是一个年轻小伙,下巴有些许胡渣,联系方式有,可崔茗拨打的时候已经是空号。 二手车贩卖部的监控调查几乎无效,凡是年轻小伙出镜的地方都没有脸,只能辨别出大致的身高与体型。 没办法崔茗只能无功而返,一身疲惫的他刚到警视厅,厅长便火速将他叫了去。 崔茗还没来得及问什么事,只见厅长一脸愤怒,指着他呵斥道:“瞧你办的什么事!” 崔茗不明原因,不解道:“厅长,我怎么了?” 厅长接下来的话令崔茗犹如晴天霹雳,他说:“冯雪莲自杀了。”说罢,揉了揉太阳穴,厅长的眼中有些许红血丝。 “什么?!” “她说她是真凶,你依法办了就是,现在整一个畏罪自杀,这让外人怎么看我们警视厅?” 崔茗顾不上厅长的话,他推出门连忙冲向监管室,k小组成员见崔茗过来,只得拍了拍他的肩膀,“自刎现场完好无损,组长您去看看吧。” 监管室内,冯雪莲躺在地上。崔茗一眼看见她额头的撞伤,鲜红的血醒目,原本浓妆的脸更加发白,紧闭的眼让她看起来像一个毫无生气的娃娃。 崔茗眼中闪过一抹痛,他仰天长叹,问一旁的小组成员:“什么时候死的。” “组长,刚死十几分,送饭的时候看守的人亲眼见她撞墙。” 崔茗一拳打在铁门上,身体的痛比不过心里的痛。他想不明白,冯雪莲到底要守住什么秘密,值得她一个才二十几岁的女人放弃大好的生命年华。 “组长,冯雪莲手里还有一张纸条,为了保持现场的完整,谁都没有动,就等组长回来。” 崔茗看了看,尸体手中确实握着一张白纸,他走进去将纸条抽出,是一封血书,上面只有一句话:我冯雪莲为杀害马得中深怀愧疚,因此畏罪自杀。 看来自杀不是突然,而是有备而来,不然她哪里来得白纸。 崔茗大学时期学过法医专业,他戴上医用手套,在冯雪莲的尸体上找寻切口。片刻后,他找到尸体右手的动脉,上面确实有划开的伤口,利器是她头上的一根发簪,伤口不深,想必是为了血书准备的。 动脉不是主要致死原因,崔茗还是不敢相信她会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他颔首命令道:“阿杰,开室准备验尸。” 这其中一定有见不得人的秘密。崔茗眸中精锐,马得中一案越来越扑朔迷离,该出现的不该出现的都出现了,这是崔茗警察生涯的第一个麻烦的案子,他一定要手刃凶手,扞卫警察的尊严。 被唤作阿杰的小组成员犹豫了一下,说:“可是组长,厅长那边....” 崔茗握紧了拳头,“你先去准备,厅长那边我去说。” “是。” 崔茗是警视厅的顶梁柱,大大小小的案件都是他破的,虽然上头有厅长,但小警察们还是愿意听从凭实力说话的崔茗。 崔茗低头看着冯雪莲这张美丽的脸,他心中悲凉惆怅,一向快准狠的他第一次慢下脚步,却不曾想是这样的结果。 突然,崔茗的眼神注意到椅子旁的血痕,好像....有些奇怪。 他才发现冯雪莲的头部指向椅子下方,那片血痕。崔茗从不同角度观察,得到的信息都不一样,他试着在脑海里模拟了冯雪莲自杀时的行动,再顺着冯雪莲的目光去看,崔茗发现这个血痕是一个图案。 一个类似于狗通常吃的骨头的图案。 一根骨棒。 崔茗百思不得其解,冯雪莲死前留下一个骨棒图案是什么意思,还是说并不是有意的。 崔茗连忙检查四周,看看有没有其他发现,但是很遗憾,除了一个骨棒血图有嫌疑,其他什么都没有。 如果冯雪莲是一个聪明的女人,自己深陷一个团团迷津的案子里,还要做一个替罪羔羊的情况下。如果她是个聪明的女人,活着不能沉冤昭雪,那就一定要留给死后。 崔茗大胆地分析起了冯雪莲的自杀心理:生就是死,死就是生。 这时阿杰回来了,站在门外说:“组长,一切都已就绪,就等厅长的批准。” 崔茗站起身理了理外套。 “看住这里,我现在就去厅长办公室。” 第35章 守护 自那个雨天遇见白珉后,秦朝云便茶饭不思,回家后她满脑子都是那个男人充满魅力的双眸,他变出玫瑰的时候,别提多吸引人了。 秦朝云觉得,她陷入了爱情。 高中的时候曾暗恋过一个男孩子,所以秦朝云非常清楚喜欢的感觉。她起初觉得不可思议,仅仅是两面之缘,后来她觉得这一定就是命中注定的缘分。 可惜还没有问问他的名字,可惜还没有问问他的联系方式,不知道还能不能再次遇见。 秦朝云自顾自烦恼了两日,发了一大串语音给林音,终于不负所望,成功将她约了出来。 在一家下午茶餐厅内,两个靓丽的女孩正彼此大眼瞪小眼,秦朝云莫名羞涩起来,扭扭捏捏不知道该怎么跟好闺蜜讲。 “什么事你倒是快说呀?” 林音终于良心发现,不能见色忘友,所以秦朝云的那些60秒的语音她压根懒得听,便冲冲来赴约了。 秦朝云的笑灿烂娇羞,将她与白珉的相遇娓娓道来,说完后,她还沉浸那晚的迷离,宛若一个怀春的美娇娘。 从小学起,秦朝云就是一个夜明珠般的存在。异性朋友喜欢往她身边凑,也从不缺同性缘,但她却在高中的时候独独暗恋一个被孤立的男孩。 那个男孩长得非常瘦小,他们仅仅是同校了半年,男孩便转去了另一个城市,秦朝云的心意从此便被迫了断。 “这么快就移情别恋了,高中的初恋忘了吗?”林音打趣道。 “哎呀,那早就忘了嘛,我决定现在遇见的才是我的真爱!”秦朝云两眼放光,唇边是止不住的笑容。 这笑容将林音感染,许是闺蜜之间同样的经历,她也想起了尼布甲尼撒,动心容易,相许难。 想到这里,林音说道:“或许你只是被他的外表吸引呢。” 秦朝云连忙打断,义正言辞:“不可能,虽然始于颜值,但我陷入的可是他的才华!” “是吗?那他有什么才华?” “这...他是魔术师!厉害着呢。” 林音无奈,“你呀,才两面之缘,以后能不能遇见还不知道呢。” “那我就天天在长江大桥附近等。”秦朝云已经铁了心,她觉得白珉就是她想要的那种男朋友。 说起秦朝云和白珉初遇的地点,林音本能地将其与马得中落江一事联系在一起,于是她故意说道:“那你可要小心了,没准他是杀人凶手呢。” 本来只是想吓吓她,谁料秦朝云突然严肃起来,“音音,我前两天把我知道的线索告诉警察了,说不定不日便会水落石出。”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中,两个人围绕着马得中一案聊的风生云起,纷纷设身处地,还真有侦探那味儿。 这起案件已成新闻,家喻户晓,都在等待着水落石出。警方的压力也自然不小,林音曾托认识的人打听了一番,却也无有用的信息,这案件在她心里始终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好啦,我该回去了。” 出来将近三个钟头,林音已经迫切想回家了,准确来说是迫切想见尼布甲尼撒。 她总是担心他在家出意外,比如触电,比如起火,她总觉得她不在尼布甲尼撒身边不行。 “什么嘛,这么急,是不是家里养狗了?”秦朝云不怀好意笑道。 “你才家里养狗了呢。” 顿了顿,林音脸蛋一烧,忙着跑了出去,还不忘回头做个鬼脸。 秦朝云浅浅一笑,两人从小一起长大,林音可以知道秦朝云肚子里有几根肠子,那她秦朝云也可以算出林音有多少头发丝,看来她也要努力加油了呀。 林氏别墅这边,林勇先满意地回到卧室,顺手将擦拭过骷髅的纸扔进了马桶,掏出手机,他拨通了一个号码。 “老宋啊,今天别忘了做工作。”他来到窗前,一边说话,一边观望着别院的一举一动。 电话那头传来声音:“恐怕要等孙子睡下,这几日缙云在家,我行动也不方便。” “好吧,你别忘了就好。”林勇先嘱咐道。 “坚持了十几年,早已成为习惯,怎么能说忘就忘。” 林勇先放下手杖,年迈的身子靠着窗户,他略带嘶哑的声音问:“老宋,这件事迟早要让两个孩子知道啊。” 电话那边的宋家石一怔,摸了摸胡须,思考起来:“两孩子还小,我们两个老骨头还可以撑一撑。”言外之意便是,两个接班人还未经社会,不知险恶,恐会吃亏。 林勇先觉得有理,他轻叹了口气,只是不知道自己这老骨头能撑到何时,林音一日不成器他便一日不得放心。 “放心吧老林,若那人执迷不悟,你我也不是吃素的。” 宋家石与林勇先互相扶持多年,不仅仅是合作伙伴,更胜兄弟。 这一次,他们有共同守护的秘密,为了考古世家的荣誉所在,决不能出一丝差池,务必是宁可错杀,不可放过。 “只怕,那人并没有永绝后患哪,设身处地的想,如果我是他,即便想独吞,可总有人得替他行动吧,老宋。” 林勇先的一番话令宋家石虎躯一震,他不禁背后发凉。如果真如老林所说,那这层窟窿就是个无底洞的存在,好在单子已经销毁了,但也怕防不胜防。 “我已经让白珉留意了,但这次警方查的很严,莫若...莫若我要亲自去一趟武警总部。”林勇先皱紧眉头,语气严肃。 “如果你做了决定,我跟你一起去。” 挂断电话后,林勇先只觉得一身疲惫,黑夜如期而至,他要好好的想一想。 为了大众得益,杀一个人或许不为过,但若是为了自己,杀一个人却是犯法,要接受法律的裁判。 林勇先觉得太阳穴发胀,他已经不年轻了,却还要在前线拼命,这种滋味只有他与宋家石感同身受。 根据白珉的情报,那个叫崔茗的警察似乎对马得中的案子很上心,冯雪莲的畏罪自杀他一眼便看出蹊跷,这可不是一个有利的存在啊。 地下的宝贝决不能落入他人之手,那东西不是多少钱财就可以换来的,作为林氏的镇店之宝,它的来源可谓是说来话长,千丝万缕。 更是林宋两代祖先最骄傲的荣耀。 “崔茗.....” 林勇先靠在沙发上,念出这个年轻警察的名字,侦案无数,有勇有谋,还专门为马得中的案子成立了小组。 不错,是个正义的男人。他在心里倾佩了一番,但他的眸子马上暗淡,只可惜,这份正义用错了地方。 马上就是论文大赛了,林勇先决定,等林音接班人的身份公开后,再来办这件事。 第36章 调戏 s市举办的校园联合论文大赛,参与者也同样都是佼佼者,s大的校长特意给林音放了假,要她在家安心准备。 这不,大赛前一天,林音一整天都待在家里手拿稿件,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虽然那只是和爷爷的赌注,但林音向来的性子是要么不做,要么就做最好,她不图得什么名次,只想不被人落下口舌。 不得不承认,宋缙云那小子整理的东西真不错,林音在心里给他竖起了个大拇指。话又说回来,林音一边咬着手指一边回忆,似乎宋缙云对历史考古、以及无法用科学解释的现象、之类的事很感兴趣。 瞧这论文的论理论据,简洁而有力,结合了国外的实验与例子,充分发挥了说服力。 林音觉得,宋缙云在他擅长的领域如此突出,想必将来也一定是干大事的料,与自己不同,真正的热爱是不顾一切的。 宋缙云给林音拟的论文题目同样是“穿越”,从虫洞和光速两个不同的角度出发,林音认真看下去,脑子里一边脑补尼布甲尼撒穿越的现象。 记得小时候看过很火的电视剧,里面的女主角因为七星连珠得以穿越,林音突然来了兴趣,跑到尼布甲尼撒身边,他正在翻看书籍。 林音问道:“你说,你是怎么穿越过来的呀?” 女孩子光着白嫩的脚丫在房间里晃来晃去,尼布甲尼撒本觉得不能影响到自己,但她就这么直勾勾跑到自己眼前,他还是立马放下了手中的书。 在巴比伦,女人是绝对不会光着脚,这不仅仅是不礼貌,更多的是风俗与节操。 “怎么了?”他问。 “我就是好奇啊,你告诉我嘛。”也许林音自己都没注意到,她现在跟男人说话的语气已经夹杂了些许撒娇。 尼布甲尼撒靠在椅子上,语气淡漠:“21世纪人类相信科学,在四千多年前没有科学,唯一能成为信仰的,只有神。”说着,握上了胸前的十字架。 林音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她差点忘了,之前在心里曾下过决心,要把尼布甲尼撒的神明当成自己的神明。 “那上帝还帮助过你什么?” “神降下的奇迹数不胜数,国之所以昌盛,离不开神的庇佑。”尼布甲尼撒神色专注,从一而终的虔诚看呆了林音,她不禁觉得此刻的尼布甲尼撒比任何时候都有魅力。 林音想了想,说:“虽然基督教是国外的,但是也引进了中国,教堂的话s市也有。” 尼布甲尼撒漂亮的蓝眸一亮,仿佛深海的大片萤火虫,他说:“改日可以带去我看看吗?” 林音笑了:“当然可以呀。”只要你乖乖听话,怎样都可以。 当然,这句话她可没说出去。 有信仰确实是一件好事,林音也愿意追随他的信仰,不管是东方的神明还是西方的神明,只要从一而终的虔诚相信,总会滴水穿石。 “也就是说,神把你送到另一个时空,既不是虫洞,也没有超越光速?”林音眨了眨眼睛,一脸好奇。 这一个多月以来,尼布甲尼撒不仅学习21世纪的常识,还在空闲的时候翻看了很多书籍。公寓内有一个小小的书房,书虽不多但总类齐全。 还是个少年时,父亲就教导他,要做一个文武双全的王,文能安邦,武能定国。 所以无论到哪儿,尼布甲尼撒都希望能学得更多知识与技能。 从书中了解,平行时空很可能存在,他大致总结了一番,巴比伦对21世纪来说大概是另一个时空,也许巴比伦人就是科学中所谓的外星人。 没有办法使时空重合,他之所以能够穿越,是上帝的馈赠,也是奇迹。 “我只记得诚心祈祷了许久,神才愿意给我这个机会。”一抹淡笑出现在尼布甲尼撒脸庞,林音第一次看见他发自内心的笑。 她既开心又失落,尼布甲尼撒引以为傲的一直是神明与国家,露出舒心的笑也是因为他的信仰,什么时候他也可以为她笑一次呢? 林音垂下了脑袋,连手里的论文稿件都没了兴趣。这时,她又听见尼布甲尼撒磁性而坚定的声音:“也是仅此一次的机会。” 这也是他迷人的点之一,现在的社会很少有一心一意专注成事的男人,不管是对事业还是感情,从一而终都是位列第一的品德。 林音甚至想,尼布甲尼撒对事业都如此上心,那有朝一日谈了恋爱,岂不更是一生一代一双人? 想到这里,林音彻底抛开了“穿越”的话题,继而眨着充满希翼的双眼,问道:“在巴比伦,男人也只有一位妻子吗?”林音觉得,东西方的文化总不至于什么都一样吧。 尼布甲尼撒被她飞快跳跃的思维怔住,随后本能诚实地回答:“不,王室贵族可以一夫多妻。” 听了这话,林音闪烁着光芒的眸子立刻黯淡下来,嘟囔了一声:“就知道是这样。”本来不必问就想得通,不论是东方还是西方,见过哪个王没有三妻四妾。 突然,尼布甲尼撒伸出指头,在林音的头上弹了一下,她一愣,捂着头惊道:“你干嘛打我!”粉嫩的小脸上也立马浮现生龙活虎的表情。 尼布甲尼撒觉得好笑,看来书里说的是真的。 他若无其事说:“书上说,弹头就可以使女孩子兴奋。” 林音彻底凌乱了,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她不满问:“呸,哪本书说的?” 尼布甲尼撒起身麻利地从书房带出一本书,放在桌子上,看到上面的几个大字,林音瞪大了眼睛。 霸道总裁爱上我??? 高中的时候时兴总裁文,所以林音也不例外地买了好几本,现在长大了对其不感冒,怎么就忘了收起来呢。 林音的表情变得窘迫,立马抢了书过来,不自然道:“以后,这种书不准看!” “为什么?”尼布甲尼撒倒觉得十分有趣,他还在里面学了很多技能呢,对付林音这种小姑娘应该非常有用。 “没有为什么,就是不准看。”她觉得尴尬极了,还好他不明白这类书就是少女怀春小说,哪个女孩青春时期心里不住着一个霸道总裁呢。 “可是我已经看了。”尼布甲尼撒看起来十分无辜。 这话真没法继续,林音干脆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她进了卧室,关上门,手里捏着一本罪该万死的小说,脸蛋羞红。 所谓纯情,谁能比得上未经世事的林音呢? 第37章 前夕 夜晚,尼布甲尼撒还在书房。各类史记他看了个遍,因为还不能完全理解现代的词语,他一遍又一遍,反反复复解读,并配合手机查阅词解与资料。 这份坚持不懈深深扎根在他的骨子里,神说,做事一定要从一而终,更何况尼布甲尼撒身系一个国家的存亡。他也有最正直的品德,思前想后,他终究跨越不过心底的那道坎儿,虽然利用一个人很简单,但越与林音相处,就越下不了手。 尼布甲尼撒怀疑自己不够果断,他在每一个深夜祈祷神明,他的决定对与否。他终于明白,不是自己不够果断,是这份果断不该用在一个纯良无害的女孩身上。 林阳。 或许,这才是她赐给他这个名字的本意吧。 月就在窗户外,悬挂于空,成为这方圆百里内最亮的光。尼布甲尼撒抬眸仰望,何曾几时,他也这般仰望天堂,那束光借着尼布甲尼撒的手,照亮了整个巴比伦的繁华昌盛。 兴胜衰亡是一个国家必走的过程,这一刻,尼布甲尼撒突然明白了。从古至今,每一个朝代国家都避免不了有灭亡之时,历代改朝换代的王更是承载了诸多复杂的心情,他也与那些消散的帝王一样。 翻阅了这么多书籍,尼布甲尼撒的心在某个时刻会像敞开的明镜,他会突然明白,会突然理解。尼布甲尼撒以为这是神的正确指引,殊不知,他只是被文学作家用华丽的词藻迷惑了心火。 一个时代的变迁离不开淘汰与更迭,但绝不可以仅八十年便落幕,实在是太过荒谬绝伦! 桌前的灯映在尼布甲尼撒眼中,成了冉冉升起的星火,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犹如湖蓝海面的尽头,缓缓升起的日出,是无论时代如何变迁都永恒不变的自然美景。 日从东方升,日随西方落。 天阶夜色凉如水,尼布甲尼撒伸手将窗户打开了一个缝隙,晚风吹去,他觉得非常舒服,大脑也更加清醒。 尼布甲尼撒孜孜不倦地继续翻看书籍,包括林音之前给他买的巴比伦史书,他此刻看得津津有味,也有些沾沾自喜。 想不到后人竟这般记载尼布甲尼撒二世,是一代英明的贤君,在整个巴比伦历代的国王中也是好评不断,不论政治还是军事都名列前茅。 更令他觉得神奇的是,直到如今也保持着世界八大奇迹的空中花园,竟然是他一手建造的。 不可思议,匪夷所思。 还未达成目标就已经预见了未来的成就,这种滋味,尼布甲尼撒觉得非常神奇。 看着书上有关空中花园的黑白图片,他一遍又一遍问自己:这真的是他建造的吗? “怎么还没睡?” 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尼布甲尼撒突然喜出望外,他立刻回头,蓝色的眸子亮晶晶,虔诚地问:“林音,我想快些去伊拉克,可以吗?” 林音愣住,两人视线交汇的那一刻,她仿佛看见了天使。 谁会拒绝天使呢? 林音凝眸,桌子上散着很多西方史书,尼布甲尼撒手中那本,还是她给他买的,专门解读巴比伦。 她理解他的心迫不及待,可即便真的去了伊拉克,又能得到什么呢,那只不过是一片荒废的遗址罢了。 但看尼布甲尼撒如此期待,林音不想将他心底的希望打破,她深深呼吸,一字一句问:“你真的那么想去吗?” 尼布甲尼撒点头,更加认真:“是的,我就是为了这个目的而来。”多少个日夜,他针对巴比伦遗址查了很多相关资料,越是翻看,目光所及之处,就越是吸引。 “想去伊拉克,不是那么容易的。”林音叹了口气。 见她如此说,尼布甲尼撒立刻会意,连忙道:“从现在开始,我可以去打工赚钱。”在他决定不利用林音之时,就做好自食其力的准备了。 尼布甲尼撒真诚的眸子落在林音眼中,也扎根在林音心中。 面对天使束手无策,这只是一个比喻,因为他更加是她喜欢的人。 “算了算了,还是我来吧。”林音终于做了决定。有句话说得好,送佛送到西,她挑了挑眉,弯起了嘴角,说:“从现在开始,由我来计划去伊拉克的过程以及需要。” 仿佛得到了救命稻草,就如同神给他降下的奇迹一般,尼布甲尼撒的双眼弯成了月牙,笑眯眯看着林音,虔诚说着:“谢谢你,谢谢林音。” “别这么看着我啊....”林音腾地羞红了脸,没谈过恋爱就是吃亏,男人只不过露出笑容而已,她便有些招架不住。 轻咳一声,林音摆了摆手,一边掩饰自己的不自然,一边说:“哎呀,我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举手之劳而已。”不过,林音心里还是掩盖不住的甜,那这份笑是不是也可以理解成发自内心? “明天的论文大赛,加油。”尼布甲尼撒还不忘祝福她。 林音撇了撇嘴,“你希望我得奖吗?” “不论结果,你开心就好。” “!!” 林音再次凌乱,她在心里疑惑,尼布甲尼撒究竟是从哪里学来的这些话,一定又是那本该死的玛丽苏小说! “明天需要我陪你一起去吗?” 他再一次的心灵暴击,林音险些腿软,她鬼使神差地回应:“那好啊...” 林音跌跌撞撞回到房间,心跳比任何时候都快,回味刚刚的对话,她在床上滚来滚去,梨窝不断地在脸上跳动。 怎么就答应了呢,万一明天被秦朝云那丫头看见,啊啊啊误会了怎么办! 林音的心里仿佛有两个小人在打架,一直将尼布甲尼撒藏在家里,那是出于自己的私心,她怕他被别人抢走,也怕他找到更好的去处。 但尼布甲尼撒用那个姿态与神情开口,林音实在无法拒绝啊,他就像一个小孩子期望去游乐园? 相比之下,明天的论文大赛结果已经不重要了,林音满脑子都是尼布甲尼撒,也许这就是爱的力量吧,明天说什么都要把他带上。 第38章 聚集 今日是s市为学者们举办的大型论文大赛,面对各个大学即将毕业的学生们,为他们的前程提前打下根基。也有刚入大学的新生,擅长这次论文大赛的题目,也可以参加。 林音早早便起来了,此刻她正坐在梳妆台上精心打扮自己,盘了个好看的丸子头,别了个蝴蝶发卡,为了配那件裙子可是煞费苦心了。 另外,她还特意化了个淡妆,偷偷学了好久,总算派上用场了。这时她觉得在卧室装一个洗手台是多么重要了。 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巧笑倩兮。林音觉得非常满意,她兴高采烈出了卧室,急着让尼布甲尼撒看看她美丽的样子。 刚出卧室就闻到厨房传来一股香气,果然是居家好男人,尼布甲尼撒已经把早餐准备好了,为了怕迟到,还特意定了闹钟。 “早呀。”林音笑眯眯打了个招呼。 在巴比伦,女人的化妆技巧便是纯天然的胭脂水粉,有时候弄不好会夸张得很,脸蛋同猴屁股一般,嘴唇红的仿佛能吃下一个人。 来到21世纪后,尼布甲尼撒彻底见证了什么叫皮囊美,女人们脸上的粉厚的可以砌墙,浓妆艳抹他并不喜欢,还是觉得家里的女孩看着爽心悦目。 但今日的她似乎与平时有些不同,平日里更多是活泼可爱,今日那用不完的活力仿佛沉淀了。她整个人也愈发静谧,像一朵含苞待放的百合,开始散发优雅的气质。 “林音,很好看呢。”尼布甲尼撒毫不吝啬的赞赏她。 林音沉默不语,其实心里早已乐开了花。她雀跃地坐在他对面,小口喝着牛奶,动作轻柔,无时无刻不在像尼布甲尼撒展示她迷人的一面。 他的眼眸早已将林音看穿,尼布甲尼撒眼含笑意好心提醒:“你不用刻意,自然就好。”他下面还有一句话,想说林音怎样都是美丽的,但不知为何,这句话硬生生卡在嗓子里。 话音刚落,林音被三明治噎住,尼布甲尼撒的话杀伤力太强了。完全不按套路出牌,这样直白地讲出女孩子的心事,叫女孩子情何以堪? 好在林音已经习惯,她仅仅是耳根红了起来,不满地小声嘟囔着:“就你知道,恨不得告诉全世界是吧....”一边嘟囔,一边往嘴里塞着三明治,沙拉酱吃到嘴边都没有注意,林音此刻对尼布甲尼撒怨恨极了。 王储不都应该阅女无数吗?怎么说话这么直! 尼布甲尼撒自然不知道林音的心里活动,但他敏锐的目光也察觉到了她的变化,难道是自己不该说那句话?尼布甲尼撒也开始自我怀疑起来,突然,他灵机一动。 想起之前翻看的小说,这一幕好熟悉。随后,尼布甲尼撒抬起手伸过去,带有温度的指尖抚过林音的嘴角,带下乳白色的沙拉酱。 林音瞬间挺直了背,身子也僵硬,她不可思议地抬头,尼布甲尼撒冰蓝色的眸子落入她眼中,她咬了咬嘴唇,刚想说些什么。 就在这个连气氛都粉红的时刻,尼布甲尼撒又不合时宜地开口,“快吃吧,不然要迟到了。” 林音一愣,该死的,她这是又忍不住找虐了? 论文大赛举办在s大东校区,大礼堂内严肃庄重,据说s市很多有权老总也参与了这次投资,力挺学子们的激烈竞争。这不,评委嘉宾们已经准备入座。 林音带尼布甲尼撒来到后台,她特意给他带了个黑色口罩,要不然今天所有女生的目光非得被他吸引不可。 尼布甲尼撒蓝色的眸子显然有些委屈,像是蒙了一层水雾般。林音看不到他口罩之下的表情,自觉洋洋得意,这个办法真是天衣无缝呀。 候场室的很多同学都在准备,看得到的就有几十人,看来这次论文大赛规模不小,林音踮起脚尖在人群中寻找宋缙云的身影。 这时手机一声震动,她打开一看,原来正是那小子发来的,问她在哪,到了没。 林音一边单手打字,另一只手还要拉住尼布甲尼撒,生怕一个不注意他就会不见了。 而尼布甲尼撒却悠然自得扫视着人群,每个少男少女的表情都印在他眼中,他也不费吹灰之力看清了他们的内心,有紧张有临阵脱逃,也有胜券在握。 尼布甲尼撒担心起了身边娇小的女孩,不知道她准备的是否充分,是否有信心。 这种比赛,在巴比伦就大约可以同竞争博士相提并论,家喻户晓的学士都要进宫殿当选,成功入选的人便可以留在王的身边服侍。 尼布甲尼撒在心里琢磨着,不知道这论文大赛赢了的人会得到什么恩赐。 林音拉了拉他的衣袖,尼布甲尼撒低头时顺带俯身,场面有些吵闹,林音贴着他的耳朵说:“我要去那边看一个朋友,你在这里等我,不要乱走哦。” 尼布甲尼撒被林音牵着思绪走,不由自主乖巧点头,女孩的柔软的唇不经意擦过他的耳垂,加之温热的气息,使尼布甲尼撒差点将她拥入怀里。 这是什么奇怪的感觉?林音离开的背影他都忍不住捕捉,视线不想离开,忽然他的眸子深邃,原本冰蓝的眼眸也变得深蓝,一个少年的身影落入他眼中。 少年正是宋缙云,此刻与林音汇合,两人正笑着交谈着。 宋缙云今日极其罕见地穿着一身正装,白色燕尾服使他看起来像一个王子。 他递给林音一张卡牌,上面有一个数字,他说:“喏,15号,你的顺序牌。” 林音接过,并佩戴在胸前,笑道:“谢咯。” “客气,你今天很漂亮哦。”宋缙云与林音已经成了好朋友,他们会在微信交谈,之前误会的芥蒂也一干二净。 林音打趣:“你也不赖嘛。”知道他也是个性情中人,林音便把他与爷爷区分开来,分别对待。 宋缙云好不容易得到了林音的青睐,他可要好好把握这次机会。于是他眨了眨悠然的眼,旁敲侧击问道:“这次我可帮了你的大忙,结束后....”宋缙云故意不把话说完,一脸“你懂的”表情看着林音。 林音当然明白他的意思,无奈扶额,被迫答应:“好吧好吧,等我消息。”谁叫自己领了人家的情呢,这份沉甸甸的论文可够她请宋缙云饱餐一顿了。 另外,林音自己还有些事想问他。 此刻,某个角落中,一个身材高挑带着口罩的男人正幽怨地盯着不远处的女孩,女孩身穿粉色优雅连衣裙,在人群中尤为显眼。 第39章 大赛 尼布甲尼撒的位置刚好可以看见林音的侧脸,那时不时便出现在脸庞的梨窝证明她此刻很开心,尼布甲尼撒拧眉,他们之间为什么有那么多话聊。 宋缙云咧嘴一笑:“那就说定了,待会儿期待你的表现哦。” 林音也不甘示弱,扬了扬手头的文件:“如果我没有名次,那只能证明你的水平一般。”说完,还没等宋缙云接话,林音笑着离开了。 这才是朋友之间自然的相处模式,宋缙云推了推眼镜,他觉得林音越来越有意思了,若她真正热爱考古,说不定会是一个合格的伙伴。 宋缙云望着林音的背影,唇勾一笑。 身边陆陆续续围了一些女生,她们极其罕见地看见宋学长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女生们七嘴八舌围过去,想要一探究竟,宋缙云只是淡淡扫视了她们一眼,转身便消失在人群中,留下原地失落的女生们。 论文大赛正式进入倒计时,在这群参赛者中,宋缙云是最具有潜力、也是最被看好的。甚至几个评选教授夸大其词,认为胜出的第一名一定是他。 海外归来,年纪轻轻便集一身奖项的宋缙云,妥妥的小说男主角,更别说还是考古宋氏的接班人。所以这次论文大赛,那些投资者们也带来了自己的女儿,想着可以攀龙附凤。 但宋缙云是个目的非常明确的少年,虽优秀,但这都是源于他的热爱而努力的回报,风光的标签之下,是他没日没夜的付出。 对于这次大赛,宋缙云却不以为然,他的目的称不上帮助林老爷子,只是觉得林音倔犟的有趣。宋缙云更想知道,她执意反对接班人的原因,是被更有趣的东西吸引了吗? 另一边,林音急急忙忙回到尼布甲尼撒身边,“等久了吧,马上就开始了,我是15号哦。” 尼布甲尼撒低头一瞥,其实林音从离开他身边起的一举一动都在他视线内,即便这样,他还是有些不悦。 “跟你说话的男人是谁?” 林音小心翼翼整理着仪容仪表,为一会儿的上场做准备,并未注意到尼布甲尼撒的语气异常,自顾自回答说:“那是我的朋友,叫宋缙云。” “怎么不带我见他?” 林音依旧头也不抬道:“你想认识他啊,等后面有机会我带你见他。” 良久,也不见尼布甲尼撒回答,林音抬头看他,他的眸子漠然,正静静注视着远方。 林音推了推他的手臂,“怎么了?” “没事。”感受到林音的目光,尼布甲尼撒故意不看她,顿了顿,又补充道:“你要注意安全。” 听了这话,林音噗嗤一笑,有些不明白尼布甲尼撒这是怎么了,她说:“你说什么呀,这只是个比赛啊。” 尼布甲尼撒默不作声,从林音的话中,他怎么觉得听出了嫌弃的感觉。 在焦急的候场等待中,远处走来一个明艳的女生,她的目光直勾勾锁定林音,踩着高跟鞋踏踏走过去。 林音正与尼布甲尼撒讲话,突然被拍了拍肩膀,她一脸疑惑回头,映入眼帘一个破浪卷发的女生。 林音率先开口:“你是?”难道是校友?学姐?都怪她平时都没怎么把心思放在学校,以至于看谁都是陌生面孔。 女生勾唇一笑,“你叫什么名字?” 林音打量了对方,是一个不错的漂亮姐姐,就是妆好像浓了点,还是一身名牌呢,指不定是谁家的千金小姐。 于是她老实回答:“你好,我叫林音。” 谁料,女生用轻蔑地眼光扫视着她,艳红的唇边上挑出一抹嘲讽,语出轻佻:“林音?名字可真土。” 林音一愣,反应过来,“原来你不是来示好的啊。” 女生听了林音的话,掩嘴笑道:“真是我听过最好听的笑话了,区区一个无名小卒,以及土掉渣的名字,会有人愿意认识你吗?” 这下林音彻底明白了,女生本来就是找茬的,只是她不懂,平日里除了秦朝云她几乎没有来往的对象,哪里会得罪这个女生呢? 但林音也不是吃素的,她立刻收起了笑脸,不客气道:“既然都不认识,最好从哪儿来的回哪儿去。” 原本好好的赛前准备,硬是被打破了氛围,候场大厅的学生们各个都紧张地重复着稿件,唯有这个女生,一脸跋扈地找上了林音的麻烦。 “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校董事的女儿,劝你识相点,离缙云远远的,别碍了他的眼。”女生恶狠狠威胁道。 这句话说完,林音怔住,随后哈哈大笑起来。她当是什么呢,原来是宋缙云那小子的花痴拉拉队,林音觉得很有意思,她说:“怎么,你喜欢小宋啊,跟我有什么关系,吃饱了撑的?” 女生一跺脚,显然被林音的话激怒,她可是名副其实娇生惯养长大的,什么时候受过这般委屈。 于是女生马上扬起手掌,林音轻松躲过,但脚下一滑,向后倒在尼布甲尼撒怀里。男人的大手扶住林音的肩膀,本来他只是看戏,女生说的话他不太明白,但动手的话可就不行了呢。 “还想打我?回去再练练吧。”林音不屑。 女生恼怒,刚想再次出手,却对上了一双阴鸷的眸子。尼布甲尼撒戴着黑色口罩,碎发没规则地没过双眼,深蓝如深渊般的眼眸凝视着女生,射出最阴冷无情的忠告。 女生愣住,谄谄收回手,她本能地觉得双腿发软,瞪了一眼林音后,匆匆离开了。 林音拍了拍手,意犹未尽道:“真是,还没过瘾呢就跑了。” 尼布甲尼撒勾住林音的肩膀,往里一带,她紧紧贴着他,倏地脸蛋一红,自觉耳根发热,挪了挪身子,结巴道:“林阳,你,你干嘛....” 尼布甲尼撒口罩之下的俊脸露出一丝笑意,刚刚林音的表现他很满意,属于不会吃亏的类型,他低沉的嗓音传来:“一会儿比赛时,不要结巴。” 林音:??? 第40章 吸睛 宋缙云排在第五位出场,原本校长给他安排成一号,被他偷梁换柱,什么时候出场不重要,他还想跟林音谈谈人生理想。 一个个西装革履、优雅沉稳的学生们上台演讲,宋缙云在后台拐角处仔细聆听着,时不时脸上露出漫不经心的笑意。外表打扮倒是分毫不差,就是这论文的内容,多少有些不符合逻辑,丝毫没有做到一篇完整且具有说服力的论文。 看来国内的竞争压力确实比国外少,可以说不费吹灰之力,看这情况,宋缙云不想得奖也要强行将这帽子扣上来了。 前面几位枯燥乏味,评委教授们纷纷皱眉,校长则期盼着宋缙云赶快上台救场,当主持人宣布五号时,全场的目光齐齐看向演讲台。 细长的手指推了推眼镜,宋缙云从容淡定,迈开稳健的步子走向演讲台。台下是千名学生以及多名评审,他不慌不忙,比起国外,这只是小场面。 “评委老师们好,我是五号宋缙云。”他深深一鞠躬,面带笑意,碎发看起来杂乱无章,却又尽显自信光芒。 台下的女生们互相低声细语,宋缙云在她们心中是天才一般的存在,而男生们则满脸妒忌。 若说评委偏心,却也是真的因为宋缙云太过于优秀,瞧这教授们的脸在看到他那一刻,纷纷挂上了期许慈祥的表情。 “请开始你的演讲。” “是。” 宋缙云移步到话筒前,将手中的文件摊开置于桌子上,扫视了一眼评委们的目光,随后清脆有力的嗓音在厅内响起。 他演讲的表情享受且有趣,最重要的是,他全程几乎没怎么看稿件,仿佛那文件只是一个摆设,而所有的内容皆在他心中。 长达八千字的论文,在宋缙云口中有头有尾,且非常具有逻辑性,他的言论有力度,每一个点都清清楚楚。结合了国外的多个研究与证明,将这次论文大赛的主题充分展示鲜明。 宋缙云身上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自信与从容,因为他在这个领域的热爱与博学,加之从小便受家庭的熏陶,所以此刻的他显得如此骄傲又出色,超常发挥。 教授们赞赏的目光落在宋缙云身上,他不愧为考古宋氏的接班人,在评委心中,或者第一名已经产生了。 演讲结束,宋缙云推了推眼镜,将文件合上,再次鞠躬,整个过程流利帅气。 记者们的相机对准了他,360度无死角的拍摄,这绝对是明日的头条。 白色西装衬得少年身姿挺拔,他的目光长远,流露出神采奕奕,他就是意气风发的代表,勇气与力量的写真。 台下响起大片鼓掌声,宋缙云嘴边扬起一个自信的笑,这只不过是随便发挥而已,接下来便有好戏看了,不知道他感兴趣的那位女孩会如何表现。 宋缙云下台,一群女生围过来。他拨开她们,在候场室的人群中搜索着那个浅粉色的背影,不知道他方才的演讲,林音有没有留意听。 林音一点也不紧张,别说不紧张,她压根就没把这次比赛当回事。有人为了得奖出人头地,有人为了参与崭露头角,有人只是为了浑水摸鱼,显然林音是后者。 现在轮到7号选手,距离15号还要一会儿,林音懒洋洋地靠在身后的大理石墙壁上,微微凉意袭满全身,令她精神抖擞。 稿件不知何时已经到了尼布甲尼撒手里,他低着头,正聚精会神看着,林音觉得好笑,便问他:“你看得懂吗?” 尼布甲尼撒摇了摇头,又说:“大致可以看懂,这篇文章写的很好。” 这等于是在夸宋缙云那小子,连文化不通的尼布甲尼撒都给予了这篇论文的肯定,林音不得不从心里承认,宋缙云还是非常优秀的。 刚才厅内响起一片掌声,不用想也知道是宋缙云的光芒万丈。 他给林音拟的题目与他自己的一样,都是“穿越”。林音不禁想,如果她把尼布甲尼撒的事写进论文,到底被誉为是写实还是荒谬绝伦,虽然“穿越”在理论上是成立的,但人类从古至今还没有这样的事件发生。 林音默默说:“你本身就是一个超越科学的存在。” 尼布甲尼撒眸子暗沉,认同了林音的想法。毕竟在巴比伦的时代,很多事情都无法被证实,事实证明,时代与时俱进,是离不开科学发明的。 他合上稿件,说:“这个未来很神奇,我很喜欢。” 听了这话,林音眼睛一亮,想都没想就问了出口:“那我也是这个时代的,你也喜欢我吗?” 一瞬间气氛陷入尴尬,尼布甲尼撒转头看着林音,她的表情欲言又止。她似乎有些慌乱,耳根子也愈发红了起来,不否认,她有少女纯良的俏皮,也有女人的含苞欲滴。 林音摆了摆手掩饰尴尬,她无法正视尼布甲尼撒的眼睛,怕自己一不小心就会掉进那片深蓝的湖水之中,她笑着解释:“那个,我,我开玩笑的!” 林音的每一句话,尼布甲尼撒都无法忽略。他没有顺着她的话,而是认真想起了这个问题,喜欢?她的种种迹象都在表明这份喜欢,不是单纯的喜欢,是男女之情。 “我....”他刚开口,被女孩急切的声音打破,林音说:“快到我了,我要赶紧再熟悉一下稿子!”说罢,连忙从尼布甲尼撒手中抢过稿件,她低下头,垂下的刘海挡住了她的眼睛。 尼布甲尼撒抬手摸了摸林音的头,林音的身子一僵,她紧紧咬住了嘴唇,为什么,为什么会很难过呢? 明明每天都很期盼他能察觉,能给她回应,可到了如今,林音突然不希望尼布甲尼撒说出来,原来喜欢一个人,那个人并不一定就也喜欢自己。 尼布甲尼撒幽蓝的眸子深邃,他暗自在想,他和林音是绝对不会有结果的,他也不会对她产生男女之情,没有任何人或事比巴比伦重要。 尼布甲尼撒是一个王,无论什么时候,都是巴比伦国排在第一,国最重要,先有国,才能考虑其他。 不伤害林音的办法,只能漠视她的感情,这使尼布甲尼撒觉得很抱歉,但别无他法。 林音垂着头,紧紧咬住嘴唇,偌大的候场室,她仿佛只能听得见自己的心跳声,她的心上人乱了她的节奏。林音自觉,她不是一个容易打退堂鼓的人,现在才明白,只是没有那么在意而已。 一旦非常在意一个人、一件事,那个结果是既期待又恐惧的,怕事与愿违,怕不能得偿所愿。 第41章 展露 宋缙云迎面而来,他眼中映着那个粉色衣裙的少女,他在她面前停下,说:“嘿,林音。” 看见少女紧紧盯着手中的稿件,宋缙云以为她很用功,笑道:“原来你这么认真啊,是不是怕我抢走你的第一名?” 一旁的尼布甲尼撒神色一暗,他抢先在林音前面反问:“你是谁?” 宋缙云一愣,他完全忽视了旁边的男人。现在一看,男人距离林音非常近,五月份的天气还戴着一个口罩,身材倒是比他高大几分,宋缙云想着,难道是林音的朋友? 两人之间有一种莫名的氛围蔓延开来。林音立马合上稿件,挤出一个笑,冲尼布甲尼撒说:“你不是想认识我的朋友吗?这位是宋琛,也是这次比赛的参与者。” 宋缙云友好地伸出了手,非常礼貌又含蓄道:“你好你好。” 尼布甲尼撒剑眉一横,回握宋缙云的手,但是这力气是怎么回事?宋缙云嘴角一抽,心想这男人怎么回事,握个手而已至于这么大力气吗? 宋缙云尬笑着抽回了手,指关节还有点点发酸呢,他将林音拉到一边,小声问道:“他是谁啊?看上去不太好惹。” 林音一时间不知道如何解释,只好用上次的办法回应:“是我远房表哥,过来探亲的。” “这是哪门子亲戚,太凶了叭。”宋缙云皱眉,颇可怜兮兮。 林音翻了个白眼,不理他。宋缙云自讨没趣,突然严肃起来,说:“一会儿就是你了,我刚才可看到了很多记者。” “是吗?来都来了,无所谓。”彼时的临沂仿佛又成了那个无所畏惧的女将军。 他们交谈的过程中,都没有注意到身后来自尼布甲尼撒的幽怨目光,他仿佛一个受了委屈的小媳妇,尼布甲尼撒心想,有什么话不能当着他的面说? 想着想着,他看宋缙云的目光也变得犀利起来。 广播响起了14号,宋缙云一笑,说:“下一个就是你了,加油哦。”说罢,抬起手准备和林音击拳。 林音心中愁云消散,自然地回了过去,并笑出了梨窝,道:“只要我风头出尽,名次便不重要了,你说呢?” “聪明如你,但是别忘了林爷爷可能也在观看。”宋缙云提醒。 “知道了。” 时间过的很快,也许是14号没有准备充足,广播响起了15号准备,林音深吸一口气,准备前往厅内。 尼布甲尼撒拉住她的手,说:“我会在这里等你。” 呼吸一滞,林音别开这样炙热的目光,回应他说:“放心吧。”果然,她还是没办法不理会尼布甲尼撒。 这样的眼神,谁会拒绝呢? 不知道这一刻是什么心情,林音面庞挂着一丝淡淡的微笑,梨窝若隐若现,她知道,等待着她的将是风雨骤袭。 “下面是15号林音。” 里面传来主持人的高声,林音握紧了拳头,她没有回头去看尼布甲尼撒,但能感受到那个炙热的目光,她心一横,走了上去。 如果说她和宋缙云有什么相同之处,那就莫属一样从容淡定的神态了吧。 “评委老师们好,我是15号林音。”她非常平静,鞠躬后,淡淡望着下面的观众。 坐在中间的教授推了推老花镜,看着手中的参赛者介绍,问道:“你是林氏老爷子的孙女吧?”果不其然,话音刚落,台下的学生们变得吵杂起来,交头接耳,尤其是之前找过林音麻烦的那个女生,她的脸上挂满了震惊。 林音早就知道会有这样的场面,预料之中,她礼貌回应:“是的。” “好,请开始你的演讲。” 林音演讲的过程中,评委们也开始互相私语。在整个论文大赛的参赛者中,最特殊的就是宋缙云与她,一个是名副其实的天才少年,另一个则是展露锋芒的接班人。 评委们开始犯难,林音的稿子似乎比宋缙云的还要全面。 他们当然不知道,两份论文都是出自于宋缙云之手,他们更不知道,在林音的论文上宋缙云更是比自己的用心。 林音看着台下人的反应,小脸扬起一抹含蓄的笑。宋缙云啊宋缙云,今天不管谁获奖,都是他的奖,由此卖了林音这么大一个人情,如意算盘打的相当好。 演讲过后,校长率先鼓起了掌,接着大片掌声如雷,教授更是站起来,好不吝啬地夸奖道:“好啊,初出茅庐便如此惊人,你的前途无量啊。” “谢谢。”林音一边致谢,一边瞄了一眼候场室,巨大的黑幕与宋缙云的西装形成反差,看不清的表情带着意味深长,正对着她的方向。 这时,后门突然涌出多名身穿制服的记者,各个装备齐全,纸笔摄像机话筒一样不少。林音直勾勾盯着他们,身体一动不动,稳如泰山。 记者们蜂拥而至,灯光亮起,论文大赛变成了采访会,记者问:“请问林小姐,您对这次的论文大赛有信心吗?” “您的演讲充分,是不是也对这方面感兴趣呢?” “林小姐,请告诉我们是不是已经做好了接班人的准备?” “您接下来的考古项目都有哪些?” “林小姐,是不是也打算像林老一样奉献给考古您的一生呢?” 台下的吵闹声戛然而止,所有人都聚精会神盯着林音,就算是做好了准备,但是头一次面临摄像机与灯光的她,还是有些烦躁与紧张。 林音绷直了身子,平静说:“今天是s市的论文比赛,你们这样做耽误了其他学子的时间,既然我参加了比赛,就表示我即将接下考古的工作,日后采访的时间很多,不必急于一时。” 她温柔,也坚韧,粉色的衣裙衬得她迷人,举手投足慢慢成熟稳重,她的蜕变,终将破茧成蝶。 这一番话,使林音看起来非常深明大义,台下的教授老师们露出了欣赏的表情,她微微一笑准备下台。 但即使是一个刚成年的女孩,资本主义的记者们仍然不愿意放过这个机会,这可关乎着明日的头条,在新闻界的竞争,鸡蛋里的骨头都能让他们挑出来。 一个男记者上前拦住了林音的路,他虽然看上去彬彬有礼,可眼神中却透露着贪婪,立马追问:“林小姐,我们不会耽误多少时间,请回答我们的问题。” 身后的记者们也一窝蜂涌过来,堵住去处,说:“林小姐,请回答。” 林音皱眉,垂下的手已经握成拳,记者的做法和爷爷有什么区别,正想着如何开脱,只见宋缙云从候场室进来,拨开人群,站在林音身侧。 第42章 血迹 宋缙云的表情对记者们深表歉意,压低的口吻却凌厉:“如果我是你们,就不会在这个节骨眼断了饭碗。”他推了推眼镜,继续说:“明天的头条少不了你们的,林音的身份已经公开,请不要为难一个18岁的女孩。” 他的眸中划过厉色,有一种斯文败类的感觉,眼镜的加持更是让他像一个博学的绅士。 记者们终于有了反应,早就名声远扬的宋氏接班人宋缙云,这位可惹不起,男记者收敛了嘴脸,对林音表示了歉意,随后带着身后的记者们退了下来。 宋缙云冲林音眨了眨眼,她松了口气,心想这小子关键时刻还挺管用的。 人群拥挤在比赛的大厅,学生老师、以及不相关的人,他们充满好奇盯着台上的二人,耳边充斥着喧哗与吵闹,场面也是熙熙囔囔。 林音一边下场,一边说:“刚才谢谢你。” “应该的,但是别忘了,你欠我两个人情了哦。”宋缙云又开始嬉皮笑脸。 林音刚想回应,从人群中传来一阵尖叫声,她被吸引,“发生了什么?” 人群躁动,场面一度很混乱,尖叫声越来越多,女生们开始向四面八方逃窜。 林音拨开前面的几人,向大厅中心走去,宋缙云拉住她,说:“我跟你一起去。” 林音点了点头,两人在人群中穿梭。不一会儿,他们看见一个衣服沾染了血迹的女孩躺在地上昏迷不醒,大片的猩红惹人注目,不知是死是活。 女生们都离得远远的,男生们凑在前面张望,却又不敢上前查看。 林音惊讶地捂住了嘴,宋缙云则一脸冷静,眸色愈发暗沉。老师教授们也走了过来,宋缙云上前一步,蹲下试探了女孩的鼻息,道:“先送医务室,打电话叫救护车,她还活着。” 老师们也吓坏了,听宋缙云这么一说,连忙嘱咐一旁的男学生,但踌躇再三,却没有人敢上前。 人性冷漠,林音气了。她蹲下二话不说抬起了女孩的胳膊,女孩轻松被扶起,林音看了看另一侧的宋缙云,两人动作一致,相视点头。 还好不是什么人命的大事,比赛继续,宋缙云与林音扶着女孩去向医务室,路上,他却觉得愈发奇怪起来。 s大有一个独立的小诊所,因为校园很大,为了防止学生们意外受伤,可以马上得到医治,所以校长特意招聘了校园医生。 经医生诊断,女孩并无外伤,身上的血迹也不是她自己的,她之所以会晕倒,是因为她有晕血症。 林音看着床上的女孩,她脸色苍白,嘴唇发青,像是被吓到了的样子。她穿着白色的制服裙,上面已经是一大滩血污,看起来就像一个正在堕落的彼岸花。 宋缙云问医生:“她什么时候会醒?” 医生:“我给她打了针,大概一会儿就醒了。” 二人互相对视了一眼,都默契地觉得这件事不简单,女孩身上的血不是她的,那么会是谁的? 在s大内,有人受伤?还是.... 与医生道谢后,林音到旁边的超市给女孩买了些吃的和水,又找来了自己的校服。 一切都等着女孩醒来,便可以水落石出,宋缙云皱着眉,“希望我的猜测是错的。” 林音问:“你的猜测是什么?” 两人都不约而同地有了一股不详的预感,或者不是预感,是已经发生了的事。 “我要出去看看。”宋缙云说着,就想起身离开。 林音连忙叫住他:“太危险了,我必须跟你一起去,但是这里不能没有人。”她心中忐忑不安。 她更多的是担心还留在候场室的尼布甲尼撒,她离开了这么久,他一个人有没有乱跑,万一、万一遇到了危险怎么办。 但是,越是此刻越不能慌乱。林音很想现在就去尼布甲尼撒身边,她又不能扔下女孩不管,女孩的遭遇很可能有人要对她不利,事情未水落石出,现在能保护她的,只有林音与宋缙云。 只能小爱化大爱了,林音坚定地摇了摇头,说:“你必须和我一起等女孩醒来,问清楚后再行动。” 宋缙云怔住,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的林音给他带来的感觉又不一样了,她娇弱的身躯仿佛蕴藏着很多的能量。 他释然一笑,“好吧,我答应你。”他坐在林音对面,继而又道:“你真的很不一样。” “你也不一样啊,大少爷。”林音只能打趣来转移注意力,强迫自己不去想尼布甲尼撒。 “林大小姐,看来我对你的了解还太少了。” “少来了你,想知道什么去问爷爷。”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说着,气氛才显得不那么僵硬,终于等到床上的女孩动了动,宋缙云注意到她,两人连忙轻声呼唤着女孩。 “呼,你终于醒了。” 女孩缓慢睁开眼,动了动手指,目光环顾四周,小声问道:“我这是在哪?你们是谁?” “你在医务室,放心吧,我们都是s大的学生。”宋缙云道。 “我.......”女孩想坐起来,视线触及到身上的血迹,她瞪大了眼睛,失声尖叫起来:“啊啊啊!!” 林音连忙捂住她的嘴,正色道:“难道你想把不相干的人都引来吗?” 女孩立马闭上了嘴,但神色中依旧流露出恐惧与惊慌。 “你先不要急,吃点东西喝口水,再换身衣服,平静下来后慢慢告诉我们你发生了什么事。”林音轻轻拍着女孩的肩,柔声安抚。 第一次遇见这么离谱的事,林音表面虽能做到不慌不乱,实际上心里别提有多紧张了。她一直都是温室里的花朵,被家人保护成长,面对突如其来的大场面,还是会颤抖不安,但林音能准确找到自己的定位,直到该怎么做,会尽力去做到更好。 而她柔和安抚女孩的一面,也落在宋缙云眼里,他不禁对林音产生了真诚的赞许,比起外面那些趾高气昂的大小姐,这才是外柔内坚的真千金。 第43章 受害 约三个时辰前。 人的耐心有限,屈晨也不例外。论文大赛她不是参赛者,只是个凑数的参与者,整个过程枯燥乏味,净是她听不懂的词汇,观众席也坐得她双腿发麻,于是偷偷从后门溜了出来。 呼吸着新鲜空气,屈晨觉得非常放松。她也是一个大一新生,现在整个校园几乎没什么人,她独自漫步于此,并发自心底觉得s大是一所美丽的校园。 由于好奇,她走进了一个古色古香的亭子中,穿过这里是一片小树林。据说晚自习时这里会有很多情侣,屈晨向往着她的大学生涯,也期盼遇见一个相守一生的男朋友。 屈晨坐在石凳上,一边吹风一边欣赏花草树木,一丝微笑挂在她的脸上,这一刻她不想回到比赛大厅。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她看了下手机,觉得差不多了,于是便想去卫生间做做样子,到时候被老师问起来也好有个说法。 树林旁有洗手间,只不过地方偏僻,平时很少有人过来方便。屈晨原本是一个胆小的女生,但s大的风气实在太盎然,所以此刻即便她是一个人,也没有很在意。 卫生间内安安静静,屈晨进去洗了个手便出来了。她正打算回去时,背后传来一阵窸窣的声音,她一愣,心想该不会这个时候还有情侣吧,这可是大白天! 片刻后,身后的声音好像没了,屈晨仔细听了一会儿,确定真的没了后她才转身去看。 什么嘛,原来是自己吓自己,屈晨松了口气,从小她就是这个性子,有一点风吹草动都一惊一乍。 她摇了摇头,笑自己过于紧张,于是返回,才走了没两步,一个人影从前方拐角处匆匆跑来,紧接着屈晨被压倒在地上,压着她的是一个男人。 屈晨吓坏了,她以为是尾随跟踪的什么坏人,急忙推他,可这男人却纹丝不动。屈晨大声呼喊,奈何男人太重了。这时屈晨闻到了一股血腥味,她拼命从男人身下爬出来,眼前的一幕差点令她当场晕厥。 男人脸朝下躺在地上,鲜血不断地从他的背后渗出,不一会儿整个衬衫也被鲜血浸透。屈晨颤抖着捂住嘴,她觉得双腿止不住地发软。 她怕极了,不知道男人是死是活,她连向四周看的勇气都没有,是谁敢在这光天化日之下行凶。 屈晨的大脑一片空白,视线也觉得不清楚。趁着意识还在,她扶向一旁的垃圾桶,一阵呕吐感袭来,她闭着眼睛镇静了一会儿,拔腿就向着比赛大厅跑。 她还没注意到自己的白色校服被鲜血染红,她拼命奔跑,摇摇欲坠的身影看起来像一个缓缓飘落的风筝。 终于到了厅内,屈晨从后门进来,彼时场面一片混乱,多数学生全都围在演讲台。屈晨大声呼喊的声音被淹没,根本没人注意到她。 接着,屈晨招手的同时看见自己满手的鲜血,再映入眼帘的是满身的血污。她开始觉得天旋地转,眼前的事物越来越不清楚,随后便不省人事,彻底晕了过去。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此刻在医务室内,名字叫屈晨的女孩已经换好了一身干净的校服,情绪也渐渐平缓下来。 宋缙云紧紧锁着眉,看来屈晨是误打误撞进了伤人凶手的事发地点。 他起身叮嘱望舒道:“我必须马上去看看,受害者现在是死是活。” 林音点了点头,“嗯,我觉得还是等警察过来比较好。” 人命关天的事,宋缙云在国外至少是练过的,他没有理会林音,一心想着赶快去到案发现场看看有什么线索,便一溜烟出了门。 林音更加担忧了,不过很多是为了尼布甲尼撒,校园内发生如此吓人的事,而眼下自己又走不开,怎么办好呢? 这时,她突然想到了之前不是给尼布甲尼撒买了手机,真是,她完全忘了这回事。林音连忙掏出手机,手机属于静音模式,她刚打开便看到数条未接来电以及短信,全是来自尼布甲尼撒。 这一刻不知道怎么的,林音突然好想哭。她立刻打字回给尼布甲尼撒,暂时不交代事情的经过,只说一会儿会去找他,让他待在候场室里别动。 林音回身安慰屈晨:“你也别太紧张,等宋缙云回来问问他详细情况....”说到这里,林音突然觉得一阵寒意袭来,为什么受害者会撞到屈晨,是故意的还是?如果是故意的证明受害者也许想求救,若不是故意的…… 林音咬了咬嘴唇,她本能地想起了还未被破案的马得中一事,今年的s市是怎么了?害人都害到校园里了。 屈晨打了个哆嗦,握着手中的保温杯,她说:“当时我太害怕了,没有看清受害者的脸,满眼都是他背后的鲜血。” 林音握上了屈晨的手,轻声安抚:“没事儿的,交给警察就好。” 不一会儿,医务室的门被推开,宋缙云气喘吁吁回来了,额头上布满了细汗,看得林音内心一惊,忙问:“怎么样?” 宋缙云摇了摇头,拿起一旁的矿泉水喝了几口,神色凝重,说:“人死了,尸体在垃圾桶里。” 林音瞳孔一震,满眼不可思议,而屈晨则是握紧了床单,双眼流下两行清泪。 “我已经报了警,凶手可能还在校园。”宋缙云推了推眼镜。他掏出了手机,又说:“现在比赛还没结束,我已经暗自通知了校长,将学生们隔离在比赛厅,警察来了以后在遣送学生。” 据屈晨所说,受害者倒地的时候几乎不省人事,现在又是怎么进的垃圾桶? “嗯...我知道了。”林音的心越来越慌。 “死者是s大的一名教授,之前上过他的课。”宋缙云一边说,一边低头打字。 一旁的屈晨轻声抽泣,“都是我的错,如果当时我没有跑,是不是就可以救他了...”她坐起来,将脸深深埋在双腿间。 林音有些晃神,她轻轻拍了拍屈晨,不知道还要怎样安慰。 宋缙云再次叮嘱:“我去案发现场守着,警察马上就到,你陪着屈晨待在这里别动。” 望舒木讷地点了点头,看着宋缙云离开医务室。 第44章 死者 屈晨埋头痛哭,脑海里的那一幕幕始终挥之不去,林音该说的都说了,但她依旧沉浸在悲伤之中。 林音想了想,问她:“你既然在小树林那里,可否看见过什么可疑的人?” 不问还好,这一问仿佛触动了屈晨的泪腺,她的眼泪更加止不住,哭的撕心裂肺,一边说:“如果我看到了凶手,教授就不会死,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 林音瞬间手忙脚乱起来,她急着解释:“不是的屈晨,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别、别哭了....” 她哭得愈发凶起来,令林音有些内疚,却不知道该怎么办,一边想快些赶到尼布甲尼撒身边,一边又担心屈晨想不开。 片刻,哭声终于停止,屈晨抬起水眸,问道:“可以帮我再接一杯热水吗?” “好的好的,我马上去。”林音喜出望外,心想着她终于不哭了。 是的,不论是谁发生了这样的事都会心神不宁,都会伤心痛苦,但是....林音拿着杯子走向诊所二楼的饮水处,她一边想,觉得屈晨的表现有些太夸张了,但她又不像是装的,满脸愧疚与不安流露。 冒出这个想法时,林音吓了一跳,她怎么会这么想一个手无寸铁的小姑娘? 接完水后,林音没有忍住,给尼布甲尼撒打了个微信电话,但是没有接通,她又打了个电话,提示对方关机,这下她心慌了。 林音急步回到房间,房间里空荡荡,连个人影都没有。林音揉了揉眼睛,看了一眼房间号,心想没错啊,屋子里屈晨吃过的饼干还在,但人却不在了。 林音懊恼地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连一个小姑娘都看不住。这下可糟了,万一屈晨真的想不开....林音皱眉,她放下水杯,匆忙跑了出去。 比起尼布甲尼撒,现在还是先找到屈晨最重要。 拐过教学楼,又跑了一会儿,林音看见一辆辆警车,看来警方已经介入了。她稍微放了心,又继续跑起来。楼顶、储物室、食堂,几乎能找的她都找了,还是没有发现屈晨的影子。 现在整个s大都空荡荡的,屈晨会跑到哪里呢? 突然,林音灵光一闪,心想她不会又返回小树林了吧? 这么想着,林音加快了脚步,却在一个拐弯处撞到了一个人。她捂住脑袋,还没来得及抬头,下一秒便被对方的长臂一捞,整个人跌入对方怀中。 “放开我!”她刚说出口,一股熟悉的茉莉香气袭来。林音意识到,这是她给尼布甲尼撒买的荷包熏香。 “是我。”果然,上头传来尼布甲尼撒焦急又担忧的声音,“你去哪儿了?” 他轻轻放开她,视线飞快在她身上游走,确定她平安后,心底那股不安终于消失。 林音焦虑的心情在看见眼前的人后得到放松,突然的重逢令她大大的眼睛又充满了光芒,她说:“你来的正好,跟我走,我慢慢跟你说。” 说罢,自然地挽住了尼布甲尼撒的手臂,有他在林音身边,她什么都不怕了。 亭子的周边已经被隔离起来,几辆警车停在一边,警察们都围在垃圾桶旁,尸体盖着白布,对面的小树林显得格外阴森静谧。 林音注意到,地上有被拖过的痕迹,鲜血斑驳,现在可以解释得通了,有人在屈晨走后把尸体拖到了垃圾桶内。 还好白布盖着尸体,林音依然心悸,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么死了。这时宋缙云注意到他们,朝这边走来,问:“你怎么跑出来了,屈晨呢?” 这一问,望舒才记起来屈晨不见了,“屈晨让我给她接水,等我回去后她就不见了。”顿了顿,又补充道:“我几乎找了整个学校,就是找不到她。” 宋缙云皱起眉头,没有责怪林音,而是说:“错不在你。希望她不是想不开,我先去通知警方。” 林音点了点头,说不内疚是假的,毕竟是她没有看好屈晨。尼布甲尼撒听了事情的始发经过,他拍了拍林音的头,安慰道:“会没事的,别怕。” 这还是他第一次这么有人情味儿,林音很难不去注意到这个细微的变化,就如同开在冬日的向日葵,温暖又强大。 “我不怕,你会陪着我的,对吗?”林音抬头看着他,这一次,她没有退缩。 想迎着海上的荧光,这不仅仅是黑夜的炬火,更是心灵的方向盘。 林音看不见尼布甲尼撒口罩之下的脸,但是那双深蓝的眼眸却眯了起来,像带着感情一般凝视着她,说:“我会陪着你。” 这句话比任何时候都要充满了力量,这一天的阴霾也在这句话落下之时被驱散。 这大抵就是心爱之人在身旁,一切苦难都变得不值一提吧,现在就希望警方可以找到平安的屈晨。 尼布甲尼撒也在心里默默记下,21世纪的法律有的时候很令人倾佩,或许也正是这些法律才得以约束了人类的贪婪欲望。 看来法学这方面,回去他也要好好参谋了。 负责这起s大校园凶杀案的也是k小组,也就是崔茗带队的小组,马得中的案子还没有水落石出,这又来一个,让崔茗很是头疼。 崔茗在一旁做着笔录。死者王墙,男,42岁,是s市今年才派过来的教授,史学家,在历史方面有一定的成就,曾在国外拿过奖项。 这是s大的教师们提供的死者基本资料,通过法医的鉴定,王墙的致命伤口不是背部,而是额头上的一根钢钉,几乎贯穿了王墙的整个头颅,背后只是刀伤。 但是很遗憾,和上一个案子一样,凶手没有留下任何指纹。最重要的是,王墙在受害后还是有意识的,他撑着自己的身体从小树林跌跌撞撞走出来,大概想求救,因为血液流失的太快,才撞到了女学生。 血迹一直从小树林蔓延到亭子的周围,最后到垃圾桶,在王墙彻底没有呼吸后,很可能凶手又折返回来,将尸体扔进了垃圾桶。 崔茗不明白,凶手为什么这么做,如果不是凶手所为,那就是还有帮凶。 第45章 调查 “警官你好,我是宋缙云,刚才的报案者。” 崔茗正在做笔录,身边响起了一个清脆的男声,他放下笔侧头看了看,道:“嗯,日后可能会需要你的帮忙,我是崔茗。” 宋缙云瞄了一眼本子上密密麻麻的文字,说:“崔警官,受害者撞到的那个女孩现在不见了。” “什么意思?” “她从医务室跑了出去,不知所踪,我们都怕她会做傻事。” 崔茗低头继续在本子上写着,并吩咐一旁的几个队友去找。他做事一向雷厉风行,只是最近因为马得中一案令他有些烦躁,崔茗不冷不热说:“你们每个人都有凶手的嫌疑,排查是一件大工程,还有谁是案件相关人员?” 宋缙云犹豫了一会儿,冲他指了指林音的方向,崔茗合上本子,大步朝两人走去。 每一个人都可能是凶手,崔茗的职业病又犯了,而且在连续的高度紧张下,可以说他的压力不低于当时的死者。 崔茗移步到尼布甲尼撒面前,他的注意力倒不在林音身上,而是这个高大又戴着口罩的男人,看起来很神秘。 “你叫什么名字?” 尼布甲尼撒比崔茗稍微高一点,年纪看上去却不差上下,都是二十多岁,面对突如其来且带着质问的口吻,尼布甲尼撒略微皱眉。 注意到崔茗制服上的徽章,尼布甲尼撒想起来,面前这位似乎是个警察,法律的代言人。 林音则客客气气地说:“这位是我表哥,叫林阳,我叫林音。” 崔茗点了点头,又道:“为什么戴着口罩?” 林音听出他口中的疑惑,连忙解释:“是这样的警官,因为我表哥他有些过敏。” 崔茗继续问:“你们跟死者什么关系?” “我和表哥都不认识王墙教授,校内见都没见过。” “口罩摘下来。”崔茗看上去有些不耐烦。 宋缙云有些后悔,他觉得刚才不应该带警官过来,搞不好林音会因为这一刻而记仇,而且他们和死者也没什么联系。 如果是在以前,尼布甲尼撒会毫不犹豫地扭断对方的脖子,这种命令的口吻在一个真正的王面前是不允许存在的。 很显然,尼布甲尼撒幽蓝的眸子有一丝危险的气息。 但口罩是林音让他戴的,如果林音让他摘下来,他或许会同意。 果然,她如及时雨般开口了:“啊...那表哥,你就把口罩摘下来嘛。”这略带撒娇的口吻,嗯不错,尼布甲尼撒很吃这一套。 他乖巧地摘下了口罩,一张如天工雕刻般的脸出现在大家的视线内。 直接把宋缙云看呆了,他自认为自己够帅,也见过诸多明星,可都不敌面前的这个男人。他的五官非常立体,雪峰一般的鼻梁可以做滑梯,宋缙云才发现,男人的眼睛不是美瞳,而是真的蓝色眼珠。 崔茗也怔住了,男人看男人很少会发自内心地称赞,但这张脸却令崔茗哑口无言。像雕刻家最美的艺术品,他的五官是深邃的、是张狂的,并洋溢着一股捉摸不透的、高贵的调调。 林音轻咳了一声,她心想,两个大男人这样盯着人家不太好吧,尼布甲尼撒可不是gay! 所以,宋缙云说出了一句非常直白的话:“你这表哥长得可真外国。” 尼布甲尼撒还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但林音却尴尬的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她堆起笑脸解释道:“啊哈哈,他祖上有混血哈哈。” 这时,刚才去找屈晨的几个警察回来了,对崔茗说:“崔队,我们在医务室发现了一个女孩,不知道是不是你说的那位。” 林音叹了口气,对啊她怎么没想到,屈晨有可能只是出去溜达一会儿又回来了呢,这样想着,她连忙说:“我去看看。” 宋缙云要跟她一起去,突然察觉到一股寒冷的目光。只见尼布甲尼撒拉住林音的手,说:“我跟你一起。”说罢,幽暗的蓝色眸子瞟了一眼宋缙云。 “啊,好。”林音含糊着答应,虽然她很喜欢尼布甲尼撒主动,但怎么感觉气氛怪怪的。 两人离开后,宋缙云目光疑惑,看着那个高大的男人,他觉得是不是弄错了什么,怎么觉得林阳对自己的敌意那么大! 难道是嫉妒他的英俊!? 宋缙云百思不得其解,崔茗这时将他喊了去,又开始仔细询问案件的发生经过。就在两人详谈之间,宋缙云感觉眼睛被晃了一下,下午的太阳确实耀眼。 不对,他刚才也没有抬头看太阳啊,那会是什么?宋缙云垂眸扫视地面,忽然又是一阵刺眼的感觉袭来,他定睛一看,尸体露出来的手上仿佛挂着一根丝线? 宋缙云即刻蹲下了身子,并对崔茗说:“崔警官,你看这里,尸体的手上好像有丝线。” 崔茗也仔细端详,随后用镊子夹起了一根白色的丝线,他看了一会儿,摇了摇头,说:“不是丝线,是头发。” “头发?”宋缙云觉得很惊讶,怎么会有人是白色的头发,难道凶手是非主流? 他再次检查别的地方,发现尸体的身上不仅有一根头发,至少有五六根,因为是白色,所以在太阳光之下非常显眼。 这是一条很容易忽略的线索。 “这头发很重要,有可能关乎到凶手。”崔茗道,并将头发装进了封闭袋,他再次检查尸体,看看有没有其他线索。 此刻论文比赛已经结束,不走漏风声的情况下遣送了学生们离开,校长再次赶了过来。他露出悲伤的神色,对崔茗说:“警官,王墙教授的教学风气一直备受好评,请一定找出杀人凶手得以正法。” 崔茗点点头,事发现场的线索证据都已经侦查提取完毕,这片区域暂时封锁,校长声明将给学生放假一周,提供给警察最方便的调查。 不一会儿,林音同尼布甲尼撒回来了,带来了好消息,那就是屈晨没事,正在医务室睡着。 原来那时屈晨离开是去了卫生间,不一会儿便回来了,是林音自己太过于紧张。 她终于松了一口气,屈晨可是这起案件的关键人。接近黄昏,警方将尸体带走,崔茗留下了宋缙云与林音的联系方式,并对他们说:“等那位女同学情绪正常后务必联系我。” “好的崔警官。” 第46章 受伤 经历了惊心动魄的事,大家的精神早已疲惫不堪,校长吩咐医务人员照顾好屈晨,安抚其情绪,林音也承诺第二天会来看她。 宋缙云负责论文大赛的赛后,不能与林音他们一起同行,虽然他很舍不得,临走前还是冲林音眨了眨眼,说:“明天见哦。” 这个举动令尼布甲尼撒很不悦,他不太喜欢这个臭小子。 林音无奈地冲宋缙云摆了摆手,正准备回去,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是秦朝云打来的。 话说回来,林音差点忘了这回事,秦朝云虽然不是参赛者,但林音答应了她在比赛候场室见面,这会儿已经全然忘记了。 林音马上接了电话,已经准备好迎接秦朝云的吐槽,但是那边却传来了一阵焦急的声音:“音音,你在哪?” “怎么了朝云?” “我这边发生了点意外,你能来一下吗?” “你在什么位置?” “我在s大对面的雨点酒店,房间5106。” 电话中,秦朝云并没有交代原因,只是口吻焦急,好像真的发生了什么意外似的。林音心里担心,但她不想被尼布甲尼撒看到。 于是她佯装没事,心想先把他送回家自己再出来,这样也好放心些。 时间倒退到几个小时前,如上所说,秦朝云特意来看林音演讲,作为好闺蜜怎么可能缺席呢。 也许来得比较早,候场室还没有几个人,秦朝云便一边刷手机一边等林音,时间一点点过去,候场室的人也多了起来。 她给林音打电话,对方却不接,秦朝云在偌大的候场室里找来找去,也没看见人影。 人有三急,秦朝云不得不先找卫生间,里面人太多压的她透不过气,跑到了外面的洗手间,方便完后,她哼着小曲走出来。 今天秦朝云特意给林音投票来的,好闺蜜的演讲怎么可能不得奖。因为秦朝云的身份特殊,校长都得让她三分,就是嘛这个学习成绩不咋样,不过没关系,她秦朝云志在四方。 正预回去,感觉身后有一个身影闪过,秦朝云立刻精神起来,光天化日之下谁敢在这里躲猫猫! 这样想着,秦朝云撸起了袖子,猛地一回身,身后却什么也没有。再定睛一看,秦朝云勾起了嘴角,看来是和她躲猫猫了呢。 “让我看看是哪位同学。” 墙角边露出的衣服一角被秦朝云敏捷的目光捕捉,她慢慢向其移动,随后一个帅气的转身,一个人影被她抓住。 待看清此人时,秦朝云惊讶极了,“你你你,竟然是你!” 白珉照例一身黑衣,正瘫坐在地上,白色的头发藏在鸭舌帽里,手背受伤了,鲜血直流。 白珉挺着身子抬头看了看女孩,强大的阳光令他的眼睛非常不舒服,心里有一丝侥幸,还好是她。 “你受伤了?”秦朝云惊呼,蹲下身子,又说:“你怎么会在校园里?”难道她也是来看比赛的? 白珉闷哼一声,不止手背的伤口,他的额头正传来一阵剧烈的痛,他艰难开口:“扶我起来。” 什么嘛,受伤了也这么冷冰冰。秦朝云撇了撇嘴,但她还是脱下自己的防晒披肩,包扎在白珉的手上系了个蝴蝶结,接着用力把他扶起来。 一米八几的男人,巨大的身躯令秦朝云的移动速度非常慢,她喘着气问:“我扶你去医务室。” 白珉藏在帽子下的脸色苍白,一口拒绝:“不,不能去医务室。” 最终秦朝云扶着白珉来到了就近的酒店,也就是s大对面的雨点酒店。这是秦朝云第一次开房,还是和一个男人,前台暧昧的目光灼得她耳根子通红,在心里咒骂了白珉不知多少次。 总算到了房间里,秦朝云小心翼翼将白珉放到床上。她已经满头大汗,不顾自己的狼狈,仔细询问他道:“你到底怎么回事,弄成这个样子?”说着掏出手机,在美团上点了个急救药箱。 白珉沉着一张脸,不说话。 秦朝云想拿开他的帽子,但是她不敢,于是又问:“你身上还有没有别的伤?” 这一问,白珉果然将帽子摘了下来,触目惊心的伤口令秦朝云瞪大了眼睛,同时心里也一惊。 汗水与血混在一起,白发沾染了鲜血粘在额头,眉骨上面还扎有玻璃碎片,伤口斑驳,看起来很严重。 他一定很疼吧,秦朝云这样想,心里全是不忍,他到底遭遇了什么? “你再坚持一会儿,药箱马上就到了。”她这样安慰他。 秦朝云不知道能为白珉做什么,加上这一次是他们的第三次见面,每一次似乎都弄得很尴尬,每一次都不同寻常,秦朝云觉得他身上一定有什么秘密。 白珉连皱眉都会感觉到撕扯般的疼痛,他一声不吭将痛苦咽在心里。眼前这个锦衣玉食的女孩在他眼里构不成什么威胁,如有需要,待他伤口愈合再灭口也不迟。 焦急的等待中,药箱终于到了,秦朝云让外卖员放在门口,等人走后她才出去拿进来。 这个举动落入白珉眼中,他有些诧异,娇贵的小公主竟会有思虑谨慎的时候。 秦朝云利索地将药箱打开,检查了一番,装备齐全,她冲白珉说:“你躺好,我试着给你处理伤口,不然会感染的。” 这种时候也不顾上其他了,好在白珉的身上没有伤口,不然孤男寡女就更说不清了。白珉照做后,秦朝云先给他处理额头的伤口。 取出棉球沾了碘酒轻轻擦在伤口上,白珉忍着疼,闭上眼不吭声,在自己的杀手生涯中,曾经受的伤比现在严重多了。 秦朝云却是大气也不敢出,就怕弄疼了他。随后她发现男人的眉毛竟也是白色的,加上白色的睫毛,像羽毛一般漂亮。 她不由自主称赞道:“你生得可真好看啊。” 这句话使白珉的眼皮颤了颤,终究还是没睁开眼,他有一瞬间想看看女孩说那句话的表情。 做杀手这么久,还没有人给白珉处理过伤口,都是他自己躲在暗中自我舔舐。 看起来,他的伤口像是被玻璃所为,很多碎片都扎在肉中。还好秦朝云不晕血,她在心里这样想,手中的动作也愈发轻柔。 第47章 疑凶 两人间只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秦朝云会忍不住偷看白珉的脸,皮肤真好,也特别白。不管多少次她总是会为之惊叹,一张小脸也变得粉嫩起来。 秦朝云觉得,她与他是缘分天注定,不然怎么会偶遇三次呢。 这样想着,她小声问他:“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良久,秦朝云都没有听见回答,只有平稳的呼吸声,就在她以为他睡了的时候,他忽然说:“白珉。”秦朝云不自觉弯起嘴角,男人不光脸长得好看,连名字都如此特别。 她还想多跟他说说话,视线触及他合上的眼皮,秦朝云想想还是算了。他或许很累,也或许难得的放松,他很快便睡着了。 秦朝云又处理了白珉手背的伤口,伤口有点深,像是被利器割伤的,肉都往外翻着,看得她心跳个不停。 酒精的刺痛令白珉的眉头皱在一起,他觉得自己才刚睡着,便被疼醒。白珉微微睁眼,看见自己的手背已经被处理好,还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一旁的女孩正在弯腰收拾垃圾。 虽然自己是个杀手,但也曾渴望过正常的生活,于是白珉轻启嘴唇问她:“你呢,你叫什么?” “啊,我叫秦朝云!”她很开心他能够主动跟自己说话。为了缓解他的疼痛,秦朝云主动找起了话题:“对了,上次你变出来的玫瑰我把它养在家里了。” 秦朝云的表情雀跃,这是不是意味着他们成为了朋友,以后能有更多的接触机会? 白珉眼中闪过一抹犀利,上次的玫瑰只不过是随手捡的垃圾,就像他自己一般,从来没有被正眼瞧过,他讨厌那种感觉。 玩弄人心的小把戏,白珉早已嗤之以鼻,他冷漠的外壳下也是一颗冷漠的心。 “还疼吗?你的伤口要经常换药才行,不然你又不肯去医院,感染就不好了。” “你有联系方式吗?下次换药的时候我联系你。” 秦朝云自顾自说了半天,白珉却没有再接话,他闭着眼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睡了。秦朝云觉得自己像一个青蛙,最终还是悻悻闭上了嘴。 她坐在床边,为这突然的邂逅而兴奋,也为白珉的伤口而难过,她很想问他经历了什么,但每次触及他冷冰冰的眸子,秦朝云便不敢说话。 不同于那个雨季,此刻的白珉显得略微狼狈。可想而知他一定是遭遇了什么不好的事,秦朝云默默守在他身边,静静注视着他。 将近一个时辰过去,白珉沉沉睡着,额头的绷带渗出血丝。秦朝云又给他换了一次药,期间不小心撕裂了白珉的伤口,她连忙说:“对不起啊,弄疼你了吧?” 她以为他会醒来,不曾想他一点儿动静也没有,秦朝云想了想,于是轻声叫他:“喂,白珉?白珉?” 连续两声的呼唤他都没反应,秦朝云有些慌了,不会死了吧?她赶忙探了探他的鼻息,好在还有呼吸,可是怎么睡得这么沉? 秦朝云小心摸了摸白珉的额头,好家伙,烫得她一哆嗦,这是发了高烧啊。 顾不上男女有别了,因为他的额头不能敷毛巾,于是秦朝云麻利地解开他的衣服,用酒精擦拭他的身子。 男人的身子精瘦,腹肌上有疤痕,触目惊心,疤痕一路蜿蜒,覆盖了他几乎全部的胸膛。 秦朝云皱着眉,这一刻她还哪有什么理智,满目心疼,只想知道他到底有着怎样的过去? 白珉的身子越来越凉,嘴唇也无血色,额头依旧出奇的发烫。秦朝云慌了,记得他说不能叫医生,怎么办呢?紧要关头,秦朝云想起了好闺蜜林音。 待林音赶到雨点酒店时已经晚上六点,她顾不上吃饭,急匆匆便过来了。 秦朝云得知好闺蜜到了,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连忙给林音开了门。林音一脸担忧,“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 秦朝云将她拉进来,说:“你进去看看就知道了。” 林音跟着秦朝云往里走,看见床上躺着一个受伤的男人,她惊呼:“好啊秦朝云,你竟然....” 秦朝云连忙捂住林音的嘴,小声说:“不是你想的那样啦!”说罢,又将事情的原委经过说了一遍。 就当她以为林音会狠狠教育她时,却意料之外地看着林音皱起了眉,望着床上的男人陷入了沉思。 秦朝云说:“你就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嘛,快看看他怎么样了。” 林音刚看见活人死亡,精神还处于高度紧绷的状态,她不得不理智,凑上前去观察了男人,而后她的神情略震惊。 白色的头发,白色的睫毛,白色的眉毛,还有比寻常人要白的肌肤,就差....林音伸手轻轻拨开了男人的眼皮,果然如她所想。 林音又摸了摸男人的额头,给他测量了体温,低声道:“39度,伤口引起的高烧,你已经给他擦过了身子,出出汗睡一觉应该就没事了。” 这还要得益于林音经常看过的一些医书。 确定没有生命危险后,她转身面对秦朝云,一脸严肃。 “怎么样?”秦朝云小声问道。 “你还问怎么样!这么一个危险的男人你还敢与他独处一室!”林音暴跳如雷,好在男人受了伤,估计也不会有什么大的动作。 林音在犹豫之间,她该怎么告诉秦朝云,这个男人可能百分之九十就是杀人凶手。 通过秦朝云的叙述,王墙教授的死亡在她带着男人离开之后,现在就差警方那边宣布王墙教授的具体死亡时间了。而且最重要的是,那个白色的头发也太巧合了,种种证据都指向这个男人,要想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凶手,还要等警方那边对头发的dna检测。 秦朝云对林音的反常非常不理解,还嬉皮笑脸说:“你别这么凶嘛,是不是也被他的盛世美颜击倒了?”她不知道男人的来历,完全本着对他的好感进行发言。 林音感觉一阵头疼,她这个闺蜜啊就是没心没肺的。怕秦朝云沉不住气,最终林音还是没有跟她说出校园命案一事,而是平静地告诉她:“你知道吗?你救的这个男人,他是个白化病患者。” 第48章 过去 “什么?”秦朝云愣住了,她根本不懂什么是白化病,压根听都没听过。 林音耐心地解释:“白化病患者最基本的体征就是白发白眉白睫毛,以及淡粉色的瞳孔。” 秦朝云回想起来,那个下雨的午后,男人的瞳孔像戴了漂亮的美瞳,她以为那是艺术,若不曾想是病。 “还有,他不仅有雪白的肌肤,更重要的是怕光、体质弱、易生病。” “那....那他为什么会得这种病?” 林音沉默了一会儿,说:“大概是近亲结婚吧。”如果他不是凶手,那还蛮可怜的。 看着闺蜜难过的表情,林音又说:“不过你放心吧,他现在没事,退烧就好了。”秦朝云感觉心里闷闷的,原来美丽也是一种负担,她想,是不是白珉也很痛苦呢? 童年如同下水道里肮脏的污垢,争先恐后堆积着想要冲出那暗无天日的生活,但迎接它们的却是臭气熏天的垃圾堆。 垃圾,永远只能待在垃圾堆里。 那是白珉不愿回想的过去,也是他无论怎样挣脱也无法忘却的过去。 四五岁的时候,白珉看着自己与其他小孩不同的外表,爷爷告诉他,因为他是小天使。 六七岁的时候,白珉欢欢喜喜上了小学,流言蜚语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他殷勤地交朋友,却换来其他小孩的冷眼与排斥。 “你一定是怪物!” “是不祥的代表!” “我知道,因为他妈是被亲哥哥强迫才有了他的哈哈哈。” 那些要多难听就有多难听的话充斥在白珉的耳边,小小年纪的他不懂什么是强暴。白珉只知道,从那时候起,他便一直被孤立,被当成异类。 天真的白珉回家问爷爷,爷爷慈爱的目光曾一度是他的救赎,但是慢慢的,白珉成长的环境变成了家暴、吵闹、殴打。 妈妈的痛哭抱怨,以及爸爸的严刑鞭打,这都是白珉童年的家常便饭。 家丑不可外扬,街坊邻居纷纷投来冷漠的目光,以及嘲讽的凑热闹,白珉忽然明白,原来他真的是那个异类。 白珉十五岁的时候,正是叛逆期,他为这讨厌的外貌,特意将头发染成了黑色。但是无论他怎么染,染多少次,那可恨的白色还是会长出来。 野蛮生长,周而复始,生生不息,就像他的生活带给他的苦难,永远没有尽头。 妈妈时常会打他,说他不该出生,爸爸也没有好脸色,用滚烫的烟头烙在他的皮肤上。 他怕光,只能穿深色的衣服,他的视力不好,瞳孔是淡粉色,他站在冰天雪地里,没人当他是个活人。 后来白珉长成少年,终于接受了现实,他就是那个名副其实的罪孽种子,舅舅与妈妈的衍生恶果,才有了他。 耻辱、谩骂与嘲讽这些东西好像天生就顶在白珉的头上,万分之一的概率,为什么选中了他? 而白珉唯一的温暖,是他的爷爷,亦是外公。爷爷总是会慈祥笑着,告诉白珉他不是异类,告诉白珉他是天使。 爷爷的存在是他唯一的侥幸,唯一活在世上的侥幸。爷爷带他走遍了很多医院,可惜始终无果,白珉还在医生口中得知:白化病的患者寿命不长。 有一次,爷爷偷偷瞒着他上街卖水果赚钱,收摊的过程中被一辆奔驰撞飞,当场去世,后经警方核实,司机是酒后驾驶。 对方曾要求白珉的父母私下和解,并给了一百万的和解费,父母的贪婪刻进他眼中,那是用爷爷的命换来的荣华富贵。 当世上唯一的光也没了的时候,白珉便无所畏惧,那是他第一次杀人。 一命还一命。 父母逃窜后,白珉被警方捕获,并被心理医生诊断为精神病患者,无罪释放,但要一辈子待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十八岁,那年的白珉刚成年,爷爷只不过想多赚点钱给他买一辆炫酷的摩托车。 之后的一个雨夜,白珉逃了出来,他浑浑噩噩走在大街上,车来车往,纷纷避行,人们当他是傻子,破口大骂。 白珉想结束这罪恶的一生,他才十八岁,本应是最好的年华,他却体验尽了人生苦厄,流离失所的他,死亡是最好的选择。 后来,一辆低调的法拉利停在白珉面前,紧急的刹车溅了他一身雨水,更加狼狈不堪。 那个给予白珉第二次生命的人,叫林勇先。是隔壁s市响当当的人物,是考古圈子的龙头,也是林音的爷爷。 白珉的视线被跑车的前灯刺得睁不开眼,体质不好的他以为自己快死了,眼前也一片白茫茫,最终身子软软地倒了下去。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白珉醒来,看到房间的墙上挂着一副字画,写着那一首诗。还未完成的学业承载了爷爷的心血,白珉痛不欲生,仰天怒吼命运为何如此不公。 他没有死成,这意味着命不该绝。 他的双手狠狠捶在床上,干裂的嘴唇毫无血色,这时门开了,一个老人拄着拐杖走进来。 林勇先看着白珉的外表,说:“年轻人,你很特别,可别轻易想不开啊。” 虽然眼前的老人是算是他的救命恩人,但低谷期的白珉并没有给其好脸色。 林勇先也不生气,他略带欣赏的目光看着白珉继续说:“你的事我也听说了,可我觉得你不像是一个精神病,而是一个充满了智慧的少年。 白珉依旧不理睬,林勇先笑了。自从在新闻报道上看见他的那一刻,林勇先就确定,如果将之好好培养,一定是个不错的手下。 白珉身上的狠劲,以及他的经历是不多得的材料,正是因为这些,他对所有涉及感情的事潜意识抵抗与排斥。 林勇先看中了这一点,更何况白珉年纪轻轻便学会了杀人,尝过了刀尖上的甜味,便会更好拿捏。 是什么令白珉心甘情愿来到s市,为林勇先效力,成为一个特工杀手,这样一个身份转变的背后,究竟是怎样的说服力与代价。 此刻,在雨点酒店中,白珉又陷入了噩梦。这是他无法摆脱的心魔,他的眉头紧紧拧在一起,似乎马上要将伤口撕裂开来。 已经晚上八点钟了,白珉整整昏睡了两个小时,秦朝云寸步不离守着他。林音在刚刚已经回去了,所幸白珉并无大碍,秦朝云伸手轻轻抚平他的眉头。 秦朝云心里觉得很惆怅,她百度查了白化病科普,这样好看又特别的一个特征,竟然是一种病,而且还是极其罕见的一种病。 等白珉平静了一些,秦朝云再次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退烧了,她稍微放了心。 身为秦家千金,这么晚了还不回去有些不像话,秦朝云看了一眼白珉,还是有些舍不得,毕竟她有好多话想问他。 于是她当机立断,扯了个谎言,给秦父的短信中通知他今晚留宿林音家,当然了,好闺蜜那边秦朝云也预备打个招呼。 但她想了想刚才林音的表情,觉得如果告诉她了她非但不会同意,还会把真相告诉秦父。秦朝云头疼了一会儿,想来想去还是回家算了,就告诉秦父晚点回。 又等了一会儿,秦朝云打了个哈欠。终于等到了白珉醒来,他睁开眼,女孩巴掌大的小脸凑到眼前,随后惊喜道:“怎么样,好点了吗?” 第49章 离开 西方宗教基督教中有一本《圣经》,广为流传,是每一个使徒心中的圣火,《圣经》的第一记《创世纪》中这样写道: 起初神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 第六天,万物生灵都诞生到了世界,第七天称为休息日,所以基督教中周日便是礼拜日。 在这个富丽堂皇的夜晚,霓虹灯闪烁。尼布甲尼撒跪在窗前,潜心祈祷,连他的睫毛都静止不动,每一个跟发丝都充满了呼吸,心中空灵的世界,只剩他一个。 巴比伦人所信奉的神,是那般伟大奇妙。神区分了光与暗,光与暗却衍生了罪孽,神所令其繁衍的人类是好的,若是如此,还要他来做什么? 光的尽头是什么?暗的尽头是什么? 尼布甲尼撒闭上眼的世界,神总是慈爱地看着他,这一次终于有先知在他身侧,但以理缓缓降落在尼布甲尼撒身旁。 他说:“巴比伦人仰赖的王啊,您为何如此惆怅?” 这是第一次,自尼布甲尼撒穿越到21世纪以来,第一次得到先知的指引。他顿时喜出望外,连忙求得指示:“请帮我转达上帝,我该如何做?” 但以理道:“遁寻心的指引,总是没错的,我的王。” “我不明白。”尼布甲尼撒越是虔诚,越是觉得来之不易,他想得到明确的线索,哪怕只是一点点。 “我的王,你且看脚下的事物,他们如何变迁,如何成就沧海桑田,神看着一切都是好的,神只不愿他的子民悲伤。” 但以理空灵的话语回响在尼布甲尼撒耳边,他微微睁开了眼,千米万米高空之下的城市倏地映入眼帘,渺小到只是一个黑点。 云雾之外,万里无边,山那边还是山,海那边还是海,眼底之物,融为苍生。 尼布甲尼撒是一个明智的王储,他抓住希望的尾巴,继续说道:“我主,请不要动怒,容我再问一个问题。” 他问:“巴比伦的遗址在如今的伊拉克,我即将前去,那里有我要带回的东西吗?” 但以理沉默了一会儿,说:“我的王啊,相信即存在,存在即合理,在神的眼里,众生平等。” 话音刚落,尼布甲尼撒感觉一阵失重,接着但以理的衣袍渐渐透明,直至消失不见,周围便什么也没有了。 尼布甲尼撒睁开眼,他正跪在十八层楼的落地窗前,他起身,眸色坚定。 他一定要尽快去伊拉克才行,但以理的话一定是这样的,那里有他想要的东西。 只要带回去,巴比伦就可能成为日不落帝国。 这时门铃开了,指纹识别后,林音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随后将自己扔进了软绵绵沙发之中。 尼布甲尼撒闻声赶来,幽蓝的眸子闪了闪,上前说:“林音,我想我等不了那么久了。” 与此同时,s大的校园命案被封闭的很好,没有引起恐慌,也没有走路风声,次日的头条上登满了林音与宋缙云的名字。 林勇先终于如愿以偿,他的孙女现在是整个媒体界追捧的红人,这下她想不继承考古文化都不可能了。 次日,林音正躺在床上,全身放空的状态下本以为可以什么都不想,但是昨晚尼布甲尼撒的一字一句都一遍遍回响在她的大脑。 他要走,他要离开,他想独自前行。尼布甲尼撒的意思,他本就是巴比伦的王,他肩上的使命从未有一刻的忘记,振兴国家一直是他的目标。 短短三个月的时间,这个男人彻底在林音的心里扎根,并长成枝繁叶茂的参天古树,若连根拔起,她也会痛不欲生。 到底是林音命运中一场最意外的邂逅,世界这么大,这么多人,偏偏选中了她来经历这奇妙不可思议的邂逅。无法清醒的沉沦,这是她逃不开的。 林音记得她昨晚问过他,有没有一刻对自己动心过。 尼布甲尼撒怔了怔,随后便毫不犹豫的否认了。他说他没有过,那么斩钉截铁,将那万分之一的概率也拦在希望之外。 她曾抱着侥幸,每天都好开心。她总是幻想,和每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一样,目光所及之处都是尼布甲尼撒,在脑海中勾勒两人的未来,乐此不疲。 可现在,她也和每一个失恋中的少女一样。不,这场自以为是的恋爱还没开始呢,就结束了。 眼泪流到枕头上,林音非常难受,她很想大哭一场,又怕客厅的尼布甲尼撒听见。 或许,当初就应该把他毫不犹豫地送进警察局。 林音知道,在一个王的心中就算是相爱了,她也不可能比巴比伦重要。可他怎么可以那么绝情,好歹她也照顾收留了他一个季度啊。 好吧,大多时候都是尼布甲尼撒在照顾她,可是!可是.......林音长长叹了口气,她实在找不到尼布甲尼撒的一点不好。 他博学又坚毅,细心又温柔,他默不作声做了很多令林音惊喜的事,他更聪明、学习能力强、长得又帅、气质还好、还会做饭。 除了不喜欢自己,哪儿都好。 想到这里,林音连忙冲出卧室,连拖鞋都来不及穿,她看到客厅里的尼布甲尼撒正在收拾东西。 好简单,只有一个双肩包,还是林音给他买的。 她过去打开双肩包,里面只有一些书籍,他什么都没有带。 尼布甲尼撒垂眸,声音很温柔:“林音,谢谢你这段时间的收留,我很感谢。”他不想看她的表情,他知道她很难过,但他不能回应。 “我能帮你啊,你就非要走吗!”林音强忍着眼泪,瞪着他吼道。 “我等不了那么久。” “你……” 林音的话还没说话,门铃这时响起,她气鼓鼓跑过去开门,也忘了透过猫眼看一看。这一开门,两个身穿警察制服的人出现眼前。 林音一愣:“你们是警察?” 发生了什么事?她脑子还来不及转,只见警察出示了证明,说:“林小姐,我们怀疑林阳涉嫌王墙一案,请他跟我们走一趟。” 当一切事物开始腐败溃烂之前,正义往往都是悄无声息的,它藏在暗杀的面具之下,来时带来一片寂静,成为叛逆的根源。 第50章 带走 林音的大脑无法接受这样的刺激,前一秒还要酝酿情绪,后一秒是突如其来的震惊。她反应过来的时候,警察已经走到了尼布甲尼撒面前。 “林阳,就是你吧,请跟我们走一趟。”警察低头看了看手中的照片。 “去哪儿?”尼布甲尼撒异常冷静,从他们进门的那一刻,他从头到尾观察了他们。从警服到证件,尼布甲尼撒知道这是现在这个时代的正义代表。 所以对他们的态度并未表示抵抗。 “我们怀疑你涉嫌s大一起命案,请配合我们调查。” 命案?尼布甲尼撒皱眉,他想起来了,昨天他与林音就在案发现场。只不过...尼布甲尼撒脑中快速搜索着之前看过的书籍,捕捉意味着指控,难道有人指控他? 蓄意针对,还是? 短短的一分钟,尼布甲尼撒大脑高速运作了一遍,昨天在林音口中只是简单了解案件,警察会找上他,只有两个原因。 知道尼布甲尼撒身份的人只有林音,如果她为了自己不回应她的感情而报复他,这个结果太过牵强,而且她也不是那样的人。 那就只剩下了蓄意针对的替罪羊。 尼布甲尼撒基本可以确定,他一定是在某个时间单独出现在某个地方,又与s大的命案撞到了一起,所以这是随机性的亡羊补牢。 这个时候是选择自己的能力还是相信21世纪的法律,尼布甲尼撒犹豫了。如果在巴比伦发生这样的事,他完全可以用智力武力相结合一举歼灭对方,可现在.... 尼布甲尼撒下意识看向林音,此刻正不知所措愣在原地,都是要离开的人了,就不要再给她找麻烦了吧。 身为一个王储的思维是百分百谨慎的,并且拥有绝对的理智,尼布甲尼撒最终还是选择了相信法律。 他点了点头,以一种非常高贵优雅,一身清明的姿态睨视着两个警察,声音不含一丝波澜起伏,说:“请随意。” 林音急了,她不明白这一刻的尼布甲尼撒为何如此随和,就这么妥协了警方,这其中一定有什么误会。 “不!你们不能带走他!”她冲到他面前,张开手将他护在身后。 “林小姐,请不要激动。” “他不是凶手!也和凶手没关系!昨天一整天他都和我在一起!你们没有证据怎么可以随便抓人!”她急的面色通红,顾不上冷静理清思绪,只知道不能让警察带走他。 警察说:“林小姐请不要妨碍我们工作,证据没有的话也不会下追捕令。” 这句话令林音全身一震,什么证据?哪儿来的证据,她急得跺脚,拼命解释:“不是的不是的,证据一定是搞错了,你们再好好查查!” 警察哪有功夫在这里跟一个小姑娘拉拉扯扯,两个警察对视一眼,一个负责拉开林音,另一个负责带走尼布甲尼撒。 尼布甲尼撒没有再看望舒一眼。 “不行不行!你们不能带走他,不能!!”林音拼命喊,她的眼泪也止不住的流。可她哪里是警察的对手,直到力气都快用尽了,最后眼睁睁看着警察带走了他。 “不行...不行啊...你们不可以这样....”直到喉咙干涸,林音从没这么歇斯底里的喊过。 出那扇门之前,尼布甲尼撒还是没忍住,回头看了看林音。就是这一眼,她的样子印在他眼里,尼布甲尼撒心里咯噔一声,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挣扎。 几个小时前,崔茗忙的焦头烂额,为了防止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他连夜工作,从校长那里拿来的监控录像,他看了一晚上。 凶手很会挑死角,杀害王墙的第一现场在密集的树林中,刚好是摄像头照不到的地方。摄像止于瘦亭,只能看到王墙从小树林冲出来,表情狰狞,摇摇晃晃。 这令崔茗很是头疼,除了目前掌握的白发之外便毫无头绪,在凌晨之际,他终于从监控录像中发现了蛛丝马迹。 镜头中,一个身着休闲装戴口罩的男人走到了小树林对面,在监控下看得清清楚楚,他原地转了两圈后便离开了。 这个男人就是尼布甲尼撒,他的行动有些诡异,步子移动亭中,站在那两分钟后做了一个非常奇怪的动作。 他突然回头,目光直勾勾地看着身后的监控,随后离开,似乎故意将自己暴露在监控之下。 这段录像,崔茗反复看了好几遍,虽然没有直接表示他接触了凶手与死者,但是这个时间线很令人在意。 崔茗烦躁地扯了扯衣服,双眼下的乌青证明了他的辛苦与投入。他喝了口水,再次盯着监控画面,林阳出现在监控的那几分钟,与王墙的死亡时间几乎贴切。 这是一个重要的发现,崔茗立马在笔记本上写下。对于那个男人,崔茗脑海中还非常清楚,那种独断独行的调调,以及天工雕饰般的姿态,怎么看都非比寻常。 现在就只有等着法医的鉴定结果了,崔茗小小歇息了一会儿,很快小警察便带来了法医的消息,与崔茗的猜想基本一致。 王墙的具体死亡时间在昨天的中午十一点三十几分,林音演讲的时间是十点零五分,记者们采访的时间是十点五十分,这中间的喧闹大概持续了十几分。 林阳出现在监控中的时间在这之间,十一点十分左右。后来便是那个叫屈晨的女孩,监控中确实有她的行踪,十点钟从大厅来到亭子,十一点整去了卫生间大约十分钟。 后来被从树林中出现的王墙撞倒,挣脱后十一点二十八分出现在比赛大厅,满身血迹晕倒了。 这便是整个案发的时间线,王墙是失血过多而亡,在屈晨离开以后,那几分钟再没人去过案发现场。 崔茗拖着下巴,他非常好奇林阳那个时候在干什么,为什么做那个动作,难道他是帮凶? 这时,小警察通知崔茗头发的鉴定结果也出来了,上面没有染色剂,而是纯天然的白色头发,dna的鉴定显示头发的主人是一个先天性的白化病患者。 这个消息令崔茗震惊了,根据警察多年的经验,他知道这起案件不简单。白化病患者是万分之一的概率,想要排查这个人轻而易举,必须马上行动。 不过在此之前,崔茗还是要见见林阳,说不定也是破案的关键之点。 于是便有了让警察去林音家带人的事。 第51章 暴露 下午,秦朝云在席梦思床垫上醒来,满满的欧式风公主房,在秦家她被宠成了公主,也是名副其实的公主。 优越的家庭从未被秦朝云拿来炫耀,相反她非常的接地气,势必要成为一个照耀帅哥星途的星探,这一切原本都井然有序进行着,直到她遇见了白珉。 那个特殊的、堕落天使一般的男人。 那晚他醒来后,虽然额头与手背的伤已经止住了血,也退了烧,但他看起来还是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 秦朝云仔细从网上了解了白化病,她觉得白珉现在这个状态应该多休息。她提出给他多续几天房,让他安心住在这里养伤,但白珉却冷冰冰拒绝了。 此刻秦朝云躺在自家床上翻来覆去,脑子里是白珉一闪而过的脸,她想不明白,都受伤了为什么还要坚持离开。 是的,那晚夜色匆匆,白珉将鸭舌帽重新扣上头,甚至连一句谢谢都没有说,不顾秦朝云的劝说,毅然离开了酒店。 她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夜色的尽头,心里有着说不出的滋味。 白珉醒来后,秦朝云本想问他很多事,可惜他连机会都没给她,联系方式也没有留下。 就是现在,秦朝云心里也是非常失落,她对他充满了兴趣,可他的心门紧闭,似乎不愿对任何人开放。 无处诉苦发泄的秦朝云想起了好闺蜜,于是掏出手机给林音打了个电话,刚接通,还未等秦朝云开口,那边传来了一阵哭泣:“呜呜朝云....啊呜呜呜....” 秦朝云一愣,不是吧,此刻需要被安慰的不应该是她吗?想归想,她还是关切询问道:“音音啊,你怎么啦?怎么哭啦?” 林音坐在客厅地板,已经哭的上气不接下气。警察带走了她唯一的理智,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林音这一刻才明白,她之所以从容,是因为身后有尼布甲尼撒,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她早已将他当成了依赖,养成了习惯。 就在泄了气的林音准备跟闺蜜全盘托出之时,又一个电话弹了进来,将秦朝云的通话顶掉了。林音一看屏幕,是宋缙云。 她本想挂断,却不小心碰到了接听键。 随即听到宋琛的声音:“崔警官叫我去一趟警局,听他说你表哥被警察带走了……” 听了这话,林音瞬间神经紧绷,打断他的话:“你在哪?我跟你一起去。” “啊?我都马上到了。”宋缙云一脸狐疑。 “等我,我马上过去。” 挂了电话后,林音给秦朝云发了短信,说晚些会联系她。 不能否认,在听到关于尼布甲尼撒的任何消息,她都做不到置之不理。 是的,林音要带尼布甲尼撒出来。他明明无罪,如果这个时候因为时代不同产生了误会,可能会对他带来致命的伤害。 林音抹干了眼泪,重振旗鼓,她是这个世界唯一知道尼布甲尼撒来历的人,她不管他,谁管他。 最重要的是,林音要让尼布甲尼撒知道,只有她才可以带他完成他想做的事。 此时白珉失魂落魄回到自己的住所,拉上窗帘,房间里一片昏暗,他点了个蜡烛,躲在角落里静静舔舐伤口。 面对面是一台圆镜,白珉摘下帽子,额头的绷带渗出少许血丝。他本想扯下绷带,但由于右手背长时间处于放空状态,此刻一点劲也使不上。 抬起手,白珉看到手背的绷带被系成了一个蝴蝶结,想起这个他从兜里抽出一条薄纱披肩,上面沾染了他的血迹,看起来斑驳陆离。 脑海里闪过秦朝云的笑颜,白珉眸色一暗,看着镜子里最讨厌的外表,她却声称好看。 心里有一股异样的情绪,记忆中似乎有什么重合在一起。白珉的高中只上了不到一年,好像有个女孩的影子模糊不清。 门外传来脚步声,白珉急了撕下蝴蝶结藏在床板之下,随后一双擦得澄亮的皮鞋停在白珉面前。 林勇先带来一个药箱放在床头柜上面,说:“好在伤的不重,这两天不必出任务了,你自己好好养着吧。” 白珉跪在地上,他低着头,额头上的青筋爆起,说:“对不起主人,是我无能。” 林勇先拄着拐杖敲了两下地面,蛮有惋惜的语气说:“这件事与你无关。” “可是....”白珉张了张嘴,想问些什么,他不敢抬头,最终将话也咽了进去。 “可是他们为什么知道你的身份。白珉啊,我们被盯上了。”林勇先目光精锐,语气凌厉,又说:“这一招完美的嫁祸是要置你于死地。” 听了这话,白珉不敢马虎,他立刻说:“我必为主人赴汤蹈火!” 林勇先上前一步,将白珉拉了起来,“你跟随我多年,我是不会让你死的。”说罢他深吸一口气,神色也渐渐变得严肃。 白珉静静站在一旁,内心也在对这件事进行分析。他斗胆道:“那人也知道图纸的事,会不会是马得中生前的主意,宁死也要报复主人。” 这话说得不错,也有这方面的可能,马得中是那样贪婪的一个人,虎毒尚且不食子,实在是想不到啊。林勇先眉头紧锁,若不早点将这件事了解,迟早会成为那群人虎视眈眈的目标。 他嘱咐白珉道:“这些日子你还是藏身吧,线索如此明显,怕是警察也已经察觉了。” 白珉点了点头,他猛然想起了什么,记忆的碎片拼凑在一起,他忙说:“主人,还有一件事。” “什么事?” “我与那人纠缠时,被树林外的一个男人看见了。” “哦?是什么人?” “不认识,他戴着黑色口罩看不见脸。”白珉在记忆中搜索,那个人只是稍微停留了一下便离开了,但白珉可以肯定那双眼睛是看向树林深处的,像宛若死神的凝视。 那是白珉从未见过的一个人,明明隔着很远的距离,他却仿佛与那人对视一般。 更确切地说,那瞬间,白珉似乎感觉到了陡然降临的审判。 第52章 伪装 论文大赛那天,白珉受林勇先的吩咐前往s大旁听,也是为了给他汇报林音的演讲情况。中途白珉便察觉到有人跟着他,出于杀手的本能他暂时选择隐匿观察,却没想到那个人和他的心思不约而同。 知道那人的身份时,白珉不愿过多纠缠,他想尽快将这个消息告诉主人,却不料那人偷袭,使些下三滥手段。 白珉险些死在小树林中,好在挣脱出来,躲避监控从小路逃出,中途不幸被扯掉了几根头发。 回忆过后,尼布甲尼撒已被带到候客室,与待审室不一样的是,他被当成了客人。 样貌气质都超凡的高大男人,正坐在椅子上。他静静坐着,目光平静,深蓝色的眼眸没有一丝波澜,引得警局的女警纷纷赶来围观。 崔茗从二楼下来,遣派走了看守的警察与围观的女警,他手中端了两杯茶,进门后将其中一杯放在尼布甲尼撒跟前。 坐下后,崔茗昂首道:“林阳,知道带你来是为了什么吗?” 尼布甲尼撒抬眸,平静而淡漠,“不知。” 崔茗暗自咬了咬牙,眼前的男人身上有一股出奇的高贵,不属于这个时代一般,总感觉他同古典的欧洲贵族异曲同工。 “好吧。”崔茗喝了口茶,颇为好意介绍道:“这是西湖龙井,古代皇帝喝过的茶,不尝尝吗?” 尼布甲尼撒看了一眼茶杯,默不作声,也没有任何动作。 这让崔茗有些恼火,案子搅得他头疼。他也没了耐心,硬朗的五官垮下来,直接进入主题:“我们调取了s大的监控,案发当天中午你的身影出现在小树林对面,你去那里干什么了?又看见了什么?” 崔茗的作风就是这样,如果不是他有意缓解案件进程,那么就一定会一针见血。 而至始至终,尼布甲尼撒都没有任何的表情以及情绪的变化,他就仿佛一个雕像。 在门外偷听的小警察们竖起了耳朵,在他们眼里崔队是一个无所不能的警察,做事快准狠,不留余地。 崔茗可以确定监控没有被做手脚,眼前这个神秘气息笼罩的男人在那个中午到底看到了什么,或者他知道什么,崔茗迫切的想知道。 可尼布甲尼撒摆出的姿态分明就是:只要我不想说打死我也不说。 崔茗可没有那么多耐心,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对那边说道:“林音到了没?” 听到这句话,尼布甲尼撒的表情肉眼可见地有了变化,眸色也一沉。 彼时宋缙云刚好在警视厅内看到了过马路的林音,马上出去迎接她。 女孩的双眼明显地红肿,鼻尖也微红。马尾随意扎起,刘海被风吹的凌乱,停下来时喘着粗气,抬手抹了一把额头的细汗,忙着问道:“我表哥呢?” 看到这样的林音,宋缙云有些心疼。 他说:“进来说吧。” “我也是刚接到消息,说林阳被带到了警局,这中间一定有什么误会。” 二人刚进去,便有警察接待,自然是崔茗的意思,将两人带到了尼布甲尼撒所在的候客室。 路上,宋缙云轻声安慰道:“别太激动,解开误会就好了。” 林音感激地看了一眼他,她满心都是尼布甲尼撒,不知道他好不好,有没有因为时代差异而产生沟通障碍。 来到门前,两人没有被允许进去,宋缙云坐在长椅上,林音则透过玻璃看到了尼布甲尼撒。 她拍了拍玻璃,希望他能注意到她,两人视线触及的那一刻,百感交集的情绪在眼眸中荡漾出层出不尽的光圈。 与此同时,校医务室的屈晨已经恢复了正常的情绪,精神也在线,医护人员很是欣慰,一边要拨通电话给校长。 屈晨叫住她,胆怯问道:“不好意思,请问您是要打给谁?” 医护人员解释:“校长吩咐过了,你醒了之后要第一时间告诉他,好孩子大家都很担心你。” “哦...”屈晨垂下头,眼中闪过一抹隐晦,随后她又说:“可不可以麻烦给我宋缙云学长的联系方式?” 医护人员笑了笑,说:“当然可以。” 屈晨接过联系方式,快速打字,给宋缙云发了一条短信。 医护人员交代了两句便离开了,屈晨独自躺在床上,她的神色渐渐放松,渐渐冷漠。 过了一会儿,她又掏出手机,飞快打着字,嘴角勾起一抹邪恶的笑。她甩了甩头发,侧头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好在医务室没有监控,不然装这么久可是累坏她了。 屈晨的手机亮了,屏幕上显示一条新短信,短信内容没有显示,只有一个发件人的名字:马闯。 同时,警局内望舒正焦急的等在外面。宋缙云从椅子上站起来,面带喜色说:“林音,屈晨已经可以配合调查了。” 听了这话,她终于像抓住了救命稻草,只要屈晨将她看见的告诉警察,就可以证明尼布甲尼撒是无罪的。 林音到现在还不知道,崔茗找尼布甲尼撒到底为了什么。 她忙说:“那太好了,她什么时候来?” “这个我要先跟崔警官说一下,再听他安排。”说罢,宋缙云对一旁的小警察说了什么,随后小警察进了候客室在崔茗耳边低声传达。 崔茗收拾了桌子上的笔记本,冲小警察点了点头,接着两人都被允许进了候客室。 尼布甲尼撒看见林音时,眼中有明显的挣扎。这一切都被目光敏锐的崔茗看在眼里,他想,果然叫上林音是正确的选择。 他们之间的关系似乎不一般。 “尼...表哥!”林音差点呼之欲出,看到那张熟悉的脸近在咫尺,她就什么都忘了。 宋缙云拍了拍她的肩膀表示安慰,随后开口:“崔警官,我刚刚接到屈晨的短信,她已经可以配合调查了。” 听了这话,尼布甲尼撒嘴角动了动,似乎想开口说些什么。这一幕被崔茗捕捉,他笑了,说:“我知道了。”随后话锋转向尼布甲尼撒,崔茗的语气意味分明:“正好林小姐也在场,林先生你就亲自说说比赛那天中午你去了哪儿。” 第53章 汇聚 这分明就是逼人上梁山,两人之间谁也不让谁,尼布甲尼撒还是很平静,他越是不说话,一旁的林音越是疑惑。 “什么中午去哪儿了,他一直都在大厅等我。” 宋缙云也二丈和尚摸不着头,刚想说话,崔茗将一旁的电脑打开,调到监控页面,方大后,尼布甲尼撒的身影清清楚楚。 宋缙云愣住了,“这....” 事实摆在眼前,林音不敢相信尼布甲尼撒会隐瞒她什么,可监控里的他是如此清晰,那天她与他在转角不期而遇,难道他早就知道小树林那里发生了命案吗? “不可能!即便他去了那里也是随便走走,这又能证明什么?”林音心有不甘,她不知道自己此时此刻是在为尼布甲尼撒找借口,还是为自己找借口。 他可是古巴比伦穿越来的,为什么独自行动,为什么陷入险境? s大王墙教授的他杀案与马得中落水案不同,牵扯的人多,线索也错综复杂。 对于k小组的队长崔茗来说,上次私自拘留导致冯雪莲自杀,原本是他的责任。但他亲自同警视厅厅长谈话后,冯雪莲之事便被封锁起来,外界的舆论满天飞,网友们似乎都相信了这个女人的一面之词。 但真正的凶手还逍遥法外,替罪羊这一招虽然做到了瞒天过海,但警视厅可不是这么好糊弄的。k小组还没对马得中一案放弃,崔茗更是堵上警察的名义,也一定要手刃凶手。 直到王墙一案出现,连续的案件发生令崔茗神经紧张,他有些恼火,也有些急不可耐。 警察的生涯到现在为止,还没遇上一个案件令崔茗查了这么久还没破案。 就在尼布甲尼撒不知道如何对林音解释时,一个小警察进来了,低声对崔茗说了什么,令他的脸色一变。回了句话后面带笑意冲尼布甲尼撒说:“死者的发现者,s大的女学生,屈晨来了。” 崔茗观察着尼布甲尼撒的神色,希望从里面能看到什么,但他依旧平静,波澜不惊。 不一会儿,一个戴着眼镜的女生走进来了,女孩脸上有些雀斑,倒是生了一双极其好看的眼睛,因此这张脸虽然不算好看,倒也不难看。 屈晨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的,有些胆小以及内向的女生。 这样的女生被濒死的男人撞到,怪不得会情绪激动。 崔茗示意小警察给屈晨拿了张椅子,并说:“别紧张,坐下说。” 宋缙云挪到林音身侧,凑过去小声说:“她精神状态恢复蛮快的哦。”林音也看了过去,她是看起来蛮清爽的。 不过林音此刻无心去观察这些,满脑子都是尼布甲尼撒为什么不跟她说实话。 冷不丁一股带着寒意的目光袭来,宋缙云背后一僵,不用侧头便知道是谁,余光中,他瞥见尼布甲尼撒好像要将他吃了。 宋缙云实在想不明白,不过心思缜密的他还是能看得出来这个男人对林音的感情不一般,他想不明白的是,他们不是表兄妹吗?? 屈晨小心翼翼坐下来,她先是感激地看了一眼林音与宋缙云,随后很是拘谨的将双腿并拢在一起。 崔茗向门外的小警察递了个眼神,小警察领会,立刻将候客室的门关上了。 此刻人已经到齐,林音与宋缙云坐在尼布甲尼撒身旁,崔茗对面,屈晨则坐在他们的正对面,崔茗的身旁。 或许她觉得坐在警察身边更有安全感吧。 “报案者,死者密切接触者,案件相关者现在都在场了。”崔茗向后一靠,修长的指尖习惯性转动着钢笔,这是他的习惯,证明他开始认真了。他又说:“各位,请一个个开始回答我的问题,这不是审讯,只是汇集线索,不必紧张。” 除了尼布甲尼撒面无表情,其余几人都很配合的点了点头。最后宋缙云将目光看向尼布甲尼撒,着重强调道:“希望大家实话实说。” 话音落下,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尼布甲尼撒身上,就连林音也捏了一把汗,所以根本没人注意屈晨。 这个案件最无辜的女生,那一瞬间她的表情有一丝狡黠。 崔茗接待了警视厅有史以来年纪最轻的几个案件相关人员,且各个都是年华正当的大学生。 故此,崔茗也没有拿出警察的架子,他非常随和,给每个人都倒了一杯茶,看样子是想细聊了。 接着,大家都整合了死者王墙的信息。他是个中年男人,刚认课s大不到半年时间,他的课很奇葩,不需要学生带书本,人来了就行。 王墙的课风趣幽默,每一个上过他课的学生都连声称赞,绝对没有睡觉的。王墙也曾海外留学,研究中外史,在这方面颇有成就,也拿到了一些奖项。 他的课是自选课,由于宋缙云也同样研究历史,只要有时间一定会去上他的课。 两人有过两次交谈,宋缙云当时最感兴趣的是消失的文明——古巴比伦帝国,刚好王墙也曾研究过其国,两人一拍即合。 说到这里时,尼布甲尼撒听得格外认真,原来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有这样的认知:巴比伦很早就消失了。 他放在膝盖上的双手握拳,手背隐隐暴露出青筋,指关节发白。 王墙教授家里十分有钱,好友遍布天下。据说娱乐园也有他的生死之交,华中娱乐投资拍摄的大型古装电视剧《法老的宠妃》王墙也参与了剧本的策划,提供了很多古埃及的资料研究。 校内的老师们纷纷表示,王墙是一个不拘小节的人,非常大方,也很有爱心,多次无条件投资学校的建设,以及帮助希望小学。 校长曾有幸去过王墙教授家里,他曾主动给校长展示了他的珍藏,那是许多古董,被他宝贝的不得了。 有一次喝多了,王墙透露给校长,他家之所以致富,很多原因是变卖了古董,有些古董价值连城,外国的老板专门愿意收购这些玩意儿。 这一点并不值得注意,很多富人也都好这一口,珍藏一些古董再变卖并不能说明什么,就连崔茗的父亲也珍藏了几个民国时期的大洋。 第54章 反转 论文大赛当天,王墙教授也作为评审参加,中途接了个电话便匆匆出去了,这是校长他们有目共睹的,接电话时王墙的脸色明显变了。 这是一条重要的线索,但警方在王墙的身上并没有搜到手机,很可能被凶手带走或销毁了。 王墙的为人是蛮正直的,他的朋友圈都这么说,对妻儿舍得花钱,也从不在外面乱搞。唯一的怪癖大概就是太宝贝他那些古董了,连儿子都不让碰。 王墙死后,他的妻子哭得很伤心,接二连三住了几次院,都是因为悲伤过度引起的心衰。儿子是他的老来子,今年才七岁,不懂生老病死,此刻正被亲戚带着。 当家中的顶梁柱死了,剩下妇女孩子,这个家基本是散架了。 王墙是一个不幸的人,凶手到底与他有什么血海深仇? 令崔茗疑惑的是,王墙的朋友圈从没有纠纷吵架,他为人和气,圈内的口碑基本都很好。所以排除了仇杀与情杀,还有可能的就只剩下财杀了。 财产过多也不是一件好事,常常会引得身边人妒忌,以至于不知何时身边藏了只狼都不知道。 崔茗将信息大致说明后,他看着笔记本上的案发时间线,问了第一个问题,问的是屈晨,他说:“屈小姐,通过校园的监控录像显示,你从比赛大厅出来,游离在树林附近的时间是中午的十点至十一点二十八分,这中间除了见过死者,你还有没有见过你对面这个男人?” 宋缙云与林音两人皆不约而同看向屈晨。而屈晨则胆怯的摇了摇头,搓了搓衣角,一脸无辜,随后小心说:“我没有见过他,也不认识他。”她诚恳的眸子亮晶晶。 崔茗点了点头,“你不要看着我说,你看着林阳说。” 这句话说出来在场的人都愣住了,屈晨表情一僵,缓慢抬头去看尼布甲尼撒, 这一抬头,她的心脏差点漏掉半拍,男人幽深的眼眸好像要把她吸进去,那种浑然天成的深蓝,好像百慕大三角的深渊凝视。 这种眼神令他如同王一般,审视着他所凝视之人。 一股油然而生的恐惧感袭满屈晨全身,她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男人的眼睛太像大海,还是因为她真的心虚。 这无疑是一次最特殊的审讯。 尼布甲尼撒如老鹰般的眸子直直盯着屈晨,仿佛要把她看出一个窟窿,她真的如同她所展现的那般胆小如鼠吗? 论文大赛当天中午,在林音登台后,厅内蜂拥而至一群记者,他们将她层层围住,尼布甲尼撒在候场室等了半天都不见她出来。 听周围的学生们都在叽叽喳喳,说什么林氏今天公开了接班人,竟是一个从未涉世的小姑娘,林氏,他脑子里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林音。 原来她是一个被保护得很好的小女孩,尼布甲尼撒四处张望了一会儿,林音公开了她的身份,是不是证明她要参加考古了?他有一丝喜悦,也有一丝担心。 他独自站在人多喧哗的候场室,他如同死神也宛若天使,他的目光落在每一个学生的脸上,读取了很多不诚实的嘴脸。 尼布甲尼撒本想去比赛大厅内将林音带出来,但由于他戴着口罩不能自证学生身份而不让进去,他想了想,从后门溜了出去。 没有了林音的带领,尼布甲尼撒成功迷路了。他误打误撞走到亭子周围,正欲离开,从小树林里传来一阵说话声。 他的听力和视力都异常敏捷,他甚至可以穿过大片茂盛轻而易举看到树林里有两个人,一男一女。 他们都穿着深色的衣服,与密集的丛林融合在一起。树林的位置是监控不到的死角,尼布甲尼撒原以为是一对小情侣,他们戚戚我我,女生靠在男生怀里。 看着这一幕,尼布甲尼撒还想到了林音,女孩柔软的身躯也曾轻轻靠在他身上,他不受控制地扯了扯嘴角,神色也柔和。 尼布甲尼撒立刻想着去找林音,却听见树林里传出的男声:“一会儿王墙来了,你该回去了。” 女生的声音有些撒娇的意味:“不嘛,我就再待一分钟。” “知道该怎么做吗?” “当然。”女生将头昂起,男生只有一个背影。 尼布甲尼撒与女生对视,她看不清他,他却可以将她看得一清二楚,她是谁呢,她就是屈晨。 尼布甲尼撒离开之前,那个男声再次响起:“这批老东西绝对可以卖个好价钱。”女生没有再说话,迅速拉着男生,趁着树林枝繁叶茂,匆匆消失在其中。 当时尼布甲尼撒还不明所以,直到王墙死了,他才恍然大悟,他有可能目击了凶手。 他回身,意味深长地看了看身后的监控,随后扬长而去。 若不水落石出便石沉大海,如水落石出势必绳之以法。 候客室内,尼布甲尼撒露出一丝冷笑,他的语气随和,眼底却尽是冰霜,他就这么看着屈晨,问:“和你一起在树林里的那个人就是凶手,对吗?” 这句话问出来,所有人都惊了。尤其是林音,张大了嘴,愣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这一刻,她身边的尼布甲尼撒好陌生,是她从未见过的另一面。 宋缙云皱眉,事出有因,必有其果,他只能静静观看接下来的走向。 每个人的脸色都不一样,尼布甲尼撒冷冽的神色如刀尖闪着的锋芒。而崔茗,此刻他勾起嘴角,慢悠悠喝着茶水,眸色不明。 屈晨紧张极了,那天远远在树林中的一眼,她绝对想不到竟然是眼前这个男人。她的心脏在狂跳不止,脑子一团糟,她究竟该怎么回答。 尼布甲尼撒又说:“你以为天衣无缝,实则漏洞百出。” 成为一个真正的21世纪人类,最好的办法,就是参与一场紧张刺激的凶杀,用最冷静理智的头脑,完美揭开真相。 这是哪本小说讲的来着?尼布甲尼撒忘了。 反转总是来的猝不及防。 第55章 帮凶 屈晨配合调查的目的,本是为了指证凶手。如今沉默是最好的答案,从案多年的警察当然清楚,但最后屈晨还是开口了:“我根本没有出现在小树林,监控录像也没有显示我进入了树林,你分明是血口愤人!” 对于一个小姑娘来说,她能有什么坏心思呢,她只不过一个不小心和凶手为伍了而已。 在尼布甲尼撒眼神的压迫下,屈晨显然有些紧张,双手不断地搓着衣角,她本是来移花接木的,却没想到羊落虎口。 “手机拿出来!”宋缙云严肃的声音响起,从林阳那句反问的话说出来,他便一直默默观察着屈晨的一举一动。 他在国外留学时曾选修过心理学,观摩人的微表情刚才屈晨的面部抽动全都落入他眼中。宋缙云因此推断,屈晨很有可能说谎,他不由得联想到了那天她消失在医务室的时间,那个时候她去做什么了? 宋缙云想到这里,眼神瞥见屈晨的双手在腿间寻找着什么,裤兜露出手机的一角,他这个方向刚好可以看见,于是便立刻出声制止。 屈晨慌了,双手僵硬不知如何摆放,但她还是眨了眨无辜的眼睛,非常委屈地看向崔茗:“因为那天我确实看到了凶手。我太害怕了,我只是一个手无寸铁的女生啊,我.......”说罢,眼泪便开始往下落,她摘下眼镜,一双水汪汪的眼睛露出,更是惹人怜惜。 是的,她确实是一个手无寸铁的女生,这样一个手无寸铁的女生,真是令人无法与杀人帮凶联想在一起。 “哦?说来听听。”崔茗饶有兴趣。 林音已经觉得脑子已经不够用了,她一边担心尼布甲尼撒一边还担心屈晨,这下好了,都不用担心了,她只是来打酱油的? 瞧尼布甲尼撒一副神情自若的样子,林音明白这里面已经有猫腻,也明白尼布甲尼撒并没有什么罪过,他只是有意瞒了她一些事而已。想到这里,林音便气不打一出来,心想等结束后一定要好好修理他。 这时,屈晨斩钉截铁说道:“凶手、凶手是一个白头发的男人!” 果不其然,崔茗眸色一变,他一边拿着笔在纸上画圈圈,一边又问:“凶手长什么样?” “我、只是瞄了一眼,当时这个男人就在小树林里,我看不清他的脸,只记得他有一头非常显眼的白发。” 听了这话,林音脑子里突然想起在雨点酒店中看到的那个秦朝云救了的男人,一股不详的预感涌上心头。 如果他真的如屈晨所说是凶手,那朝云岂不是很危险?林音真是将认识的人挨个担心了个遍。 她正犹豫着要不要将雨点酒店的事说出去,想起来,秦朝云也是在校园内捡到那个人,说不定....... 几人各怀心思,正当林音准备说出来时,崔茗道:“那你可有他杀害王墙教授的证据?” “嗯,教授身上应该有白色的头发,他们有扭打在一起。”这句话说出来,屈晨就后悔了。 “这么说,尸体你已经仔细看过了?可监控显示,死者撞到你后,你马上就挣脱跑开了,是怎么确定他身上有白发的。”崔茗敲了敲桌面。 作案手法确实堪称完美,可惜了,这个帮凶实在不是很聪明。 马闯交代过,一定不能把他说出来,并且要把王墙的死全部推给白珉。 屈晨是马闯的女友,没有考入s大之前,她是一个爱好重口味的女生,表面温顺乖巧,内心邪恶变态。 杀害王墙教授的整个作案手法,几乎一半都来自她的想法。 他们并不是无心之失,而是故意为之,一气呵成的凶杀仅是为了嫁祸给白珉,杀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定要让白珉背上黑锅。 原本这起案件会很简单的水落石出,留下的白色头发线索会查出白珉,继而查出马得中一案。 这就是她的整个计划,也是马闯的计划,是她杀了王墙吗?当然不是,那为什么偏偏是王墙呢?王墙也只是倒霉蛋儿而已。 这一切的罪孽都井然有序进行着,也井然有序消失着,她小白兔的形象塑造如此完美,一切都被那个神秘的男人打破。 这是屈晨始料未及的意外,他们不是一个专业的,在校园内也从未碰见过。树林中的一次暴露,屈晨根本没有放在心上,却没想到这么快就再次见面了。 这个神秘的男人,他现在的身份居然变成了案件唯一的目击者。 屈晨不慌吗?她当然慌,她的脑子一团糟,语言的紊乱已经不能让她整理出一个完美的说辞。 她只能继续伪装,娇弱惹人怜惜的面具之下,是一颗腥臭腐烂的心。 “是我记错了,被死者撞到,我太怕了,我也记不太清了,我只记得凶手就是一个白色头发的男人。”如今屈晨只能咬定凶手与她无关,她之所以反复强调白色头发,这是马闯给她的任务。 马闯曾说,不论用什么办法,必须嫁祸给白珉。屈晨还不知道白珉的来历,但那天他们在树林中短暂交锋过,从身手来看,白珉很像一个受过专业训练的杀手。 她爱马闯,所以也心甘情愿为他出谋划策,尽管这份爱是畸形的、是扭曲的。 阅案无数,崔茗还是第一次碰见这样的案子,涉案者是一些大学生,他们本来可以前途无量、一片光明。 崔茗皱眉,谈话进行到此,他已经可以肯定,这个叫屈晨的女生,一定和案子有什么关系,她的一言一行都在暴露她的心虚。 抬眼,崔茗与尼布甲尼撒的目光短暂交锋,不经意间带过一丝欣赏,他还是低估了尼布甲尼撒的能力。 紧张的氛围下,空气都凝结。尼布甲尼撒步步紧逼,“虽然我不知道你是怎样利用了时间上的缝隙,但你轻而易举躲避了监控,消失了的时间中你做了什么,只有你知道。” 他的语气除了犀利就只剩下更犀利,尼布甲尼撒是一个力推民和主义的王储,虽然杀人在巴比伦不犯法,但也不可以没有理由杀人、更不可以随便杀人。 古巴比伦的人类远远不敌现在的21世纪。未来的人民为何井然有序,这里就体会到了颁布法律的重要性,尼布甲尼撒深深记在心里,法典的约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比赛当天,尼布甲尼撒本想出去寻林音,却意外听见了一个蓄意谋杀的动机。 宋缙云从尼布甲尼撒刚才的几句话中突然想到了什么,在崔茗交代的时间线中,屈晨去卫生间的时间就足足十几分。 等等...卫生间?还是那个老旧偏远的卫生间?宋缙云想起来了,曾经有学妹跟他说过一句话:宋学长,我们学校那个老旧的卫生间怎么不整修啊,里面有一扇门是活动的,晚上树林的风吹着吱呀作响,好可怕啊。 第56章 谜团 s市郊区。 一个看起来近三十的男人在牧场的小房子里,透过窗户,他正看向不远处吃草的几只羊。 男人的下巴有些许胡渣,穿得却干干净净,外套还是当下最火的名牌,他手里捏着一张发黄的照片。 良久,直到外头的羊群被放羊小孩赶回家,直到夕阳缓缓升起,直到西方的天空一片火红,男人终于将目光收了回来。 他低头看着手中的照片,照片被他捏紧,边边角角有一些褶皱,可却不影响照片上女人的笑脸,那是一张非常灿烂的笑颜。 女人站在一片向日葵之中,远远望去除了大片大片的花海,女人的笑脸几乎与向日葵融为一体,显得更加明媚。 这是一张完美的照片,上面的女人也是完美的,看起来二十岁出头的年纪更是完美的。 啪嗒一声,声音打破了安静的房间,时钟的秒针都心甘情愿为其停下,男人的泪珠落在照片上,将这寂静的环境撕开了一个裂缝。 “我一定会为你报仇的。”男人哑着声音,从口腔中挤出这么一句话。 他又静静看了照片许久,将它小心翼翼放进上衣兜里,接着从柜子里拿出白布将小房子里的家具都盖了起来。 男人最后看了一眼这里,随后驱车扬长而去。 与此同时,警视厅候客室里也是一片静谧,屈晨感觉几乎每一个毛孔都在出汗,她尽量平复自己的心情,也在脑子里寻找对策。 宋缙云把他的猜疑说了出来:“如果我没有猜错,那所几乎废弃的卫生间,应该有一扇通往小树林的门吧。”那里是监控的死角,校方本想拆了那卫生间,一拖再拖才促成了今天的犯罪现场。 就是这句话,屈晨倏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她的心跳已经无法控制,她战战兢兢说:“我还有事,我要先走了。” 说着就要往外走,崔茗立马起身拦住她:“屈小姐,恐怕你还不能离开。” “为什么?我已经说了凶手!” “但现在我们怀疑你是帮凶。” 崔茗说话一向直来直往,尤其现在已经发现了案件的突破口,他只想快点让真相水落石出。 “没有证据,你休想污蔑我!”屈晨显然有些恼羞成怒。 是的,仅凭几个人口说不能将屈晨定罪,崔茗正犹豫着要不要强行留住她时,尼布甲尼撒再次发言:“那天中午我不止看见了你,还看见了你对面的男人。” 空气有那么一瞬间凝结,这句话可谓是重中之重,并一拳打在屈晨身上。她愤恨地盯着尼布甲尼撒,却又畏惧对方幽暗深沉的眼眸。 屈晨的说辞已成一盘散沙,崔茗整理好大致的推理经过,看来她被死者撞倒,也是设计好的情节。 听了一圈的林音也终于有了些眉目,原来屈晨故意支开她去倒水,也是有什么猫腻在其中,现在这些通通值得怀疑。 真不敢相信,这样一个人畜无害的小姑娘,竟然是命案的参与者,令人胆战心惊。屈晨面部表情垮了下来,她狰狞一笑:“好吧,凶手是一个叫白珉的白头发男人,我的确是他的帮凶。”千不该万不该,屈晨现在唯一的执念便是不供出马闯,就算同归于尽,也心甘情愿自己来。 接下来在众人夹杂着震惊与复杂的目光之下,屈晨交代了杀害王墙教授的整个过程。 屈晨和白珉联合作案,杀害王墙是为了利益,贪图他家的财产。于是他们里应外合,在论文大赛这天开始行动,屈晨负责偷天换日,白珉则一刀致命,王墙接到的电话是白珉打的,约他来小树林,借着记者采访的混乱现场出来,也为了不引人注意打草惊蛇。 作案的凶器是一把匕首和长钢钉,案发现场有密道,就是那所废弃的卫生间,里面有一扇门可以避开监控通往小树林,再翻墙离开s大。 拉扯中,白珉被王墙扯掉几根头发,愤怒之下,白珉捡起地上的钢钉刺穿了王墙的头。他还有几秒的时间是有意识的,屈晨已经从卫生间出来,后来便有了监控中的一幕,王墙撞到了屈晨。 屈晨则顺藤摸瓜,以无辜的受惊者置身案件之外。 凶手白珉则从树林后翻墙离开,将监控死角利用的非常完美。 屈晨说完后,仿佛已经做好了命运的审判,“整个经过就是这样,要杀要剐任凭处置。” 虽然听着没有什么疑点与漏洞,杀人动机也符合,时间线也对得上,但崔茗的直觉还是怪怪的,他皱着眉问:“手机与凶器在哪里?” “大概早就被白珉带走销毁了吧。” “那你为什么要帮他?” “他说会给我一笔钱。” “你很缺钱吗?”宋缙云眼含愤怒。 “钱只会嫌少,谁会嫌多呢。”屈晨不以为然。 很难想象,这句话是从一个大学生口中说出来的,接受了高等教育,却还是朽坏的三观。 崔茗眼中也只剩下冷漠,继续问:“白珉在哪里?” “我不知道。”屈晨想了想,又说:“他只把钱给我了,联系方式什么都删了,我也记不住。” 崔茗:“那钱是怎么给你的?给了多少?” “二十万。刷卡给的,你们要记录的话我可以带你去我家看,收钱的手机我没有随身携带。” 这段对话真是令人怒火中烧,即便屈晨是帮凶又如何,依旧一点有用的线索也提供不上。崔茗甚至开始怀疑屈晨就是凶手,但她又没有作案时间。 沉默已久的林音正在做最后的挣扎,她是真的没有想到,自己会误打误撞与凶手打交道,还牵扯到了她最好的闺蜜。 犹豫着到底要不要说,林音看了看身边的尼布甲尼撒,他从容淡定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且勇敢地指认了屈晨的行为,他明明是无关人员。 到底是她没有保护好他,怎么能令他陷入一个无端的案件呢。 尼布甲尼撒也感受到了林音的目光,那目光炙热,他本不想回视,却忍不住还是侧头看向她。 发生了这样的事,他既不能安慰她也不能陪在她身边,最好还是令她置身事外,这是尼布甲尼撒觉得最好的保护方式,也是为了报答她收留他。 无声胜有声,林音只觉得有光剥开阴霾,人本来就是向着正义而生的。 于是她沉着声音说:“崔警官,或许我知道白珉的行踪。” 第57章 祖先 这下轮到屈晨惊讶了,她本以为案子会到此为止,反正没人见过白珉,却没想到中间冒出来个搅屎棍。 一想到闺蜜很可能受到杀人凶手的威胁,林音便浑身起鸡皮疙瘩,想那个晚上看见白珉一身的伤,定是与案件脱不开关系。 宋缙云一脸不可置信:“你什么时候见过?” 林音长长吐了一口气,说:“说来话长,我想单独与崔警官讲。”案件牵扯进来的人已经很多了,她希望早些水落石出,凶手是谁、在哪,能少一个人知道就少一个人知道。 崔茗点了点头,他命阿杰单独将屈晨以嫌疑人的身份暂时关押在另一个审讯室,自己则带着林音去了隔壁。 候客室里留下两个大男人,面面相觑却气氛尴尬到了极点,宋缙云面对这样一个矜贵优雅的男人,他莫名觉得有些紧张。 而尼布甲尼撒本就懒得理他,只想静静等着林音出来。说起来,尼布甲尼撒都是要搬出来自力更生的人了,为什么在这个关头还会想到她呢? 想到这里,尼布甲尼撒侧头瞥了一眼宋缙云,十八岁的少年意气风发,他自己十八岁的时候就已经征战四方了。尼布甲尼撒想起比赛当天,有很多女生围着他,看起来他似乎很受欢迎。 于是便有了下面的一番对话,尼布甲尼撒突然问道:“你有没有爱情?” “?噗......” 宋缙云拼命忍住笑意,但还是憋不住,再这样下去他会憋出内伤的,“哈哈哈哈哈哈你这是什么话!” 本来两个男人相处气氛就已经很奇怪了,宋缙云还想着找点什么话题,尼布甲尼撒看起来一副木讷的样子,很难想象刚刚的问题是出自他口。 有没有爱情??这实在令宋缙云费解。在他眼里林音的表哥就好像是个尊贵优雅的王子,到不曾想问出的问题就是农村人进城,农村人也不会问这种憨憨问题吧。 “那个,你能不能重问一遍?”宋缙云强忍着笑意道。 “你有没有爱情。”尼布甲尼撒却不以为然,他一脸严肃,不觉得他的问题有什么好笑的地方,他只是不理解。 宋缙云在脑子里转了半天,确定对方很认真的情况下,他才试探性道:“你说的爱情应该是恋爱吧,就是互相喜欢的男女在一起,这个嘛.......”宋缙云真的像是在思考的样子说:“两情相悦是最美好的爱情,不过话说回来,你没有谈过恋爱?” 他拍了拍脑门,刚才自己的一通解释好像把对方当成了三岁小孩。 尼布甲尼撒听了后认真思索着,并自顾自呢喃:“原来是恋爱.......”他想起来了,小说里有讲过。 都怪他在巴比伦时只顾着国家大事,都忽略了他也是个成年的男人,那些巴比伦的女人以及外邦和亲的公主都被他拒之门外。 宋缙云纳闷极了,不过此刻他突然能理解自己身上为何总有一些莫名其妙的眼神来自尼布甲尼撒。 他真的是林音的表哥吗? 这样想着,宋缙云也这样问了,尼布甲尼撒先是一愣,随后含糊应道:“....是吧。” 奇怪,太奇怪了。宋缙云推了推眼镜,这个时候他的招牌动作都不管用了,为什么他觉得眼前这个外表如同欧洲贵族一般的男人,好像原始人?? 名门望族一般指家里做传统生意,从很久很久以前老祖宗留下来的,至发扬光大。在众多传统行业中,有这么一个行业,他们生来便带着神圣的使命,也背负着外人不理解的重担,使他们的工作愈发神秘。 它就是考古,与盗墓有些相似之处,都是挖掘年代久远的痕迹,考古更多的是尊重,它被人们崇拜的同时也多了一丝诡异。 s市的林氏与宋氏曾肩并肩为考古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他们是真正的名门望族,在上流社会受到了应有的尊重。 两家祖先发现的远古文物价值连城,皆贡献给国家,瞻仰在博物馆,也是家族荣誉的象征。 到了林勇先与宋家石这一辈,他们更是承扬了传统文化,为人也做到了刚正不阿,绝不私吞任何一件宝贝。因为那是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发展痕迹,神圣且庄严。 两家的祖先曾携手一起去往国外,去往西方国家,在一次偶然下,他们发现了现在被称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巴比伦遗址。 两家都对西方文明有些浓厚的兴趣,那个时候遗址还未被世界各地的人发现,于是林宋两家先入为先,凭借着多年的经验,找到了很多惊人的秘密。 从最初的新鲜到中期的疲惫,再到后期的不舍。他们不断地画图、清理地层、刮边、拼陶片、透图、分型分式……在发掘的过程中一边实践一边考证。 结合历史,他们得知了那个仅仅存在了80年的新巴比伦,那个短暂时间的兴盛衰亡。 出于一己之心,两家的祖先将发现的文物带了回去。他们觉得太不可思议了,直到渐渐的古巴比伦被列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这中间几千年过去了,这件文物也被一代一代传下去。 人类的史料典籍尽管浩如烟海,但却无法全然地反映出历史的绵长与博大,对历史极为有限的记载,也远远不足以为今天的人们展示历史的全貌。 但对于古巴比伦,终于成为了林氏与宋氏共同的秘密。他们绝不对巴比伦进行公开考古,因为那里的文明太过于先进,仿佛拥有预知未来的能力。 那位躺在棺材里的王,肉身不腐,表情安详,头戴金冠,身穿长袍,一头金发完好无损。 棺材上刻着两个字迹,一个来自先进文明,一个是巴比伦文字,都刻着尼布甲尼撒二世。 后来发生了奇怪的事,肉身出土便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腐烂,接着成了一副完整的森森白骨。 这可吓坏了两家的祖先。迫于好奇和压力,在别人未曾察觉之时,他们将白骨带了回去,例行检查时也费了好大的劲。 终于,这副属于古巴比伦王的尸骨成了林氏与宋氏的传家宝,他们将它一分为二,头在林家,身在宋家,经过千年的岁月洗礼,变得价值连城。 冥冥之中,命运开始轮回,齿轮经过之处,历史的长河在生生不息的流转,浮生若梦,百折千回。 第58章 火锅 从警视厅出来已是黄昏后了,接近傍晚,空气中带过的微风都有些凉意。不知是否因为案件的缘故,林音双手环肩,打了个哆嗦。 “我说林音,你这个表哥也太逗了吧?”宋缙云紧随其后。 林音狐疑地看了看他,猛然想起,她和崔警官说话时就把尼布甲尼撒与宋缙云放在一起了,两人该不会发生什么吧? 不过......林音顺带回头看了一眼尼布甲尼撒,他依旧平静,眸子清冷,倒不像是受欺负了,反而是宋缙云......怎么一脸愉悦? “怎么了?”她问道。 “啊哈,也没什么,就是说嘛.......”宋缙云不经意间瞥了一眼那位矜贵的贵族,依旧有想不通的问题困扰着他,他撇了撇嘴,道:“总觉得你这位表哥像个野人。” “啊?”林音一脸问号,很难想象刚才他们二人独处一室发生了什么。 “喂喂,他真的是你表哥吗?哪个少数民族的眼睛生来就是蓝色啊?” “....不许乱说话。”林音狠狠瞪了他一眼。 宋缙云吃瘪,缩了缩脖子,好歹也是一代美少年,却总是受于野人的压迫目光,他这是何苦呢。 “你看天色也晚了,要不我们一起吃顿饭放松一下?”宋缙云提议。好吧,其实他想多跟林音待一会儿。 林音想了想,确实不早了,回家的话还要现做饭,对了!尼布甲尼撒不是说他不回去了嘛,不如就趁这个机会好好修理他。 这样想着,林音的小脸扬起一抹狡黠的笑。哼哼,他口口声声要自力更生,看把他灌醉了还怎么自力更生,于是林音对尼布甲尼撒说:“好不好表哥,一起去嘛。” 一旁的宋缙云一脸世纪震惊,没想到这林音还有这样俏皮的一面,大庭广众之下撒娇? 尼布甲尼撒顿悟了一会儿,额前的碎发遮住了他漂亮的眼睛,林音一时半会儿看不到他的情绪,只听他说:“嗯。”应是从嗓子眼挤出来的声音,他连嘴都没张,令林音多少有些不悦。 不管了,反正一会儿有他受的。 尼布甲尼撒慢悠悠跟在两人身后,那双手时不时对林音勾肩搭背,看得他非常不爽。 他眉头紧皱,但矜贵的王储又能表现出什么呢,他总是那么云淡风轻,没有什么大的情绪波动。 但是宋缙云可就惨了,背后的寒意一直未消,他不禁冲林音吐槽:“你那表哥是不是对我有什么仇啊,我感觉背后快被他千刀万剐了。” 听了这话,林音回头望了望,尼布甲尼撒的俊脸落入她的视线,并未发现什么不妥,那目光也是漠然的很。 林音越来越来气,她回过头自顾自道:“管他干嘛,他就是个神经病!” “咦?”宋缙云对她的反常表示很疑惑,这兄妹俩真是越来越看不懂了。 “喏,我们就去吃火锅,超辣的那种。”林音小脸愤愤。 “.....” 反正今晚时间多的很,林音暗暗在心中表示,必须让尼布甲尼撒感受社会的险恶,不然她林音的名字就倒着写。 这是一家藏在巷子里的老火锅店,据说老板专研底料十年,独家秘方,吃了便会上瘾,更有特辣锅吃了让你怀疑人生。 这真是不错的选择,林音指了指这家火锅店,宋缙云立刻会意,陪着笑走了进去。尼布甲尼撒不明所以跟在身后,左看右看颇为好奇。 这还是他第一次在外面吃饭。 林音难得摆上了大小姐架子,问老板要了个包间,带着两个跟班小弟大摇大摆走了上去。 老板娘喜出望外,这么个粉雕玉琢的女娃娃甚是讨人欢喜,连忙问道:“小姑娘要吃什么锅?” 林音勾唇一笑,一拍桌子,铁了心似的,说:“要你们家最辣的,特辣的!” “哎呦,这可不得了啊,我们家最辣的锅底小姑娘吃不下的。” “我不管,必须给我上来,今天我吃定了。”林音伸手拨了拨刘海,露出的两弯秀眉一横,颇有女侠气势。 老板娘见状,瞄了一眼旁边两个面面相窥的帅哥,一下便明白了,她笑意更甚道:“好好好,这就准备上。” 随后林音又点了一些牛肉毛肚,什么火锅能下的她通通都点了一遍。这可惊呆了看戏的宋缙云,拜托,他们又不是猪哪能吃这么多。 就在老板娘记账准备离开时,林音突然叫住她,摇了摇手指,说:“再给我来一箱啤酒。” 老板娘连声答应,宋缙云忙说:“不不不,我们不要酒。”话音刚落,便被林音瞪了一眼,那眼神分明意味着:怎么,存心拆老娘的台?小心灭了你! 吓得宋缙云一哆嗦,冲老板娘摆了摆手。罢了罢了,喝吧喝吧,宋缙云心想他豁出去了,大不了被爷爷教训一顿,看看林音到底有什么花招。 当然了,尼布甲尼撒肯定不明白也没见过,古巴比伦时期哪儿能有啤酒呢,这是林音的一番小九九。她当然不知道,古巴比伦不仅有酒,还是上等的美酒,多为妇女酿制的纯天然果酒与米酒。 要说这喝酒,怎么能比过王公官臣,更别说人家可是王储。 不一会儿,热气腾腾的锅底就被店员端上来了,林音不禁捏了捏鼻子,不愧是最辣特辣,闻着便呛嗓子。 红色的汤,配上满满的红尖椒,不断地冒着泡泡,看着令人吞口水,这气味更是麻香,林音已经迫不及待下了食材进去。 “喂,你真的能吃辣吗?”宋缙云推了推眼镜问道。 “那当然。”林音忙着下菜。 尼布甲尼撒坐在林音身旁,怔怔看着一锅红通通的汤,不禁皱起眉头。 林音瞥见他的反应,得意一笑,说:“怎么样,没吃过吧?没见过吧?” 这话消无声息落入宋缙云耳朵里,他眼中泛起了疑惑的目光。 这时啤酒也上来了,满满一大箱青岛。林音虽然没喝过,但是酒这东西嘛还能醉到哪儿去,今天也算是成年的放纵了。 趁着食材还在煮,林音迫不及待起了一瓶啤酒,又拿上三个杯子,均匀分配,随后递给二人。 宋缙云在国外聚会时喝过酒,所以没有什么排斥,倒是尼布甲尼撒,凑上前闻了闻,迟迟不愿意张口。 第59章 酒劲 “你倒是喝啊,怎么,21世纪的酒喝不下去吧?”林音此时已经被兴奋冲昏了头脑,丝毫忘记了对面还有一个宋缙云。 话音刚落,林音虽然没有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这句话却扎扎实实落入了宋琛心里。 尼布甲尼撒抬眸,视线刚好与坐在对面的宋缙云相撞,宋缙云的神色中夹杂着一丝惊讶,尼布甲尼撒则漠然置之。 林音没注意到两人的变化,自顾自倒起了酒,先是给自己一饮而尽,一股辛辣从嗓子眼穿来,她忍不住咳了两声。 见状,宋缙云本能地伸出了手,刚想过来帮林音拍拍背,谁料对上一双漠然的蓝色虎目,刹那间他悻悻地将手收了回去。 随之尼布甲尼撒修长的手轻轻拍了拍林音的背,并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宋缙云傻眼了,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嘛,只是表哥而已,至于这么大反应吗?他满脑子困惑,干脆拿起酒杯猛灌一大口,爽。 林音将酒杯推到尼布甲尼撒面前,表情夸张,问道:“你怎么还不喝,是不是不会喝酒?” 尼布甲尼撒原本并未在意,但是这句话可说不得,在一个王储面前说不会喝酒,简直是羞辱。 想当年尼布甲尼撒征战四方,饮酒庆功之时,她还没有出生呢。于是,尼布甲尼撒眸色动容,抬手拿起酒杯,和林音一样一饮而尽,整个动作下来非常干净流利。 还有一种莫名势如破竹的感觉。 林音斜眼看着,该死,这矜贵的帅气怎么遮不住呢!一抹绯红出现在她的脸上,为了掩饰,她一边煽着热气,一边说:“真是太热了太热了。”说罢,用筷子夹起一块儿肉放进嘴里。 宋缙云目瞪口呆,那可是刚煮开的肉啊,吹都不吹一下就吃了??他对其竖起了大拇指。 林音仿佛反应慢半拍似的,从胃里冒起的热气腾腾穿过嗓子眼再来到舌尖,使她仿佛热锅的蚂蚁。舌头一瞬间发麻,小脸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通红,细汗从额头渗出。 宋缙云推了推眼镜并咽了口水,接着小心翼翼递过去纸巾,道:“没事吧?” 都怪她太注意尼布甲尼撒的脸了!滚烫的肉几乎没怎么嚼就咽了下去,现在感觉火烧火燎的,林音连忙又给自己灌了一杯酒, 可能她自己都不知道,此刻的她看起来尤为滑稽,还带着一丝可怜兮兮的意味。 随着一声低沉的笑,林音愣了,转头狠狠盯住尼布甲尼撒,放出豪言:“敢笑我、我还没算账呢,你!竟然敢瞒着我,是男人的话就喝了这一箱!” 她知不知道自己有多可爱,那份俏皮非常自然,褐色的眼眸神采奕奕,加上气鼓鼓的脸蛋,欲使尼布甲尼撒想欺负她。 尼布甲尼撒没理她,喉结动了动,性感的薄唇抿了又抿,拿起筷子夹了一片牛肚,仔细瞧了瞧后又放进了碗里。 包间里不仅是火锅的热气腾腾,还有某人的脸蛋,更有某人的惹火上身,于是看戏的宋缙云变成了一个cp粉头子,默默在一旁磕起了cp。 啧啧啧,他再次推了推眼镜,这两个人绝对不止是表兄妹那么简单! 有那么一瞬间,尼布甲尼撒还想继续待在林音身边,想看她脸上的更多表情,不想错过她的任何喜怒哀乐。 牵挂在哪里心就在哪里,尼布甲尼撒好像对这句话有了新的理解。从前无论什么情况下都是他的国排在第一,现在也一样,但不知道怎么了,却没有了以往的那般洒脱。 21世纪的酒度数好像不是很高,两瓶下肚,尼布甲尼撒一点感觉也没有。还在皇宫时,几乎每月都会举行葡萄美酒夜光杯,眼前这酒是差了些,寻欢不足,但消愁足矣。 一言不发的尼布甲尼撒只是默默喝酒,仰头的瞬间喉咙滑动,精致的五官被灯光渡了一层滤镜,蓝色的瞳孔显得凉薄又多情。 宋缙云不甘心地夹了一大块儿肉扔进嘴里,他不得不承认,林阳确实够帅。是那种来自欧洲贵族的矜贵高雅,无人能及,就连他自己,刚刚都看直眼了。 于是,宋缙云找了个话题:“林音,你表哥有没有女朋友呀?” 这一句话差点呛到林音,她瞄了一眼尼布甲尼撒,摆手说道:“他呀,他八辈子也不会有女朋友。” “咦?为什么?” “悄悄告诉你,他可是直男中的战斗机。” “哦...原来是不解风情啊。”宋缙云乐了,原来上帝给他关了这样一扇窗,真不错。 尼布甲尼撒依旧默不作声,两人的对话在他眼中不足以令他陷入沉思,女朋友什么的就更没兴趣了。尼布甲尼撒时不时瞥到对面的宋缙云,他好像有一丝洋洋得意? 不知不觉,三人已经吃了将近一个时辰。宋缙云酒足饭饱,林音更是不在意形象,干脆将刘海拨了上去,露出饱满光洁的额头,一边吃着一边拿出纸巾擦汗。 老板娘说的果然没错,特辣最辣,果然吃的五脏六腑都在冒火。 当然了,尼布甲尼撒也不例外,都是人类的躯体,他自然也受不了持续这么久的摄入辣量。于是碎发也被他拨到一边,变成了中分,看起来更像一个明星,五官的立体感也更加十足,双颊的一点绯红令他看起来又多了一丝性感。 宋缙云悄悄盯着尼布甲尼撒,怎么看都是360度无死角的帅。他想了想,把眼睛摘了下来,眨巴着眼睛看着对面的林音,希望她能注意到自己。 林音也确实争气,抬头便说:“呀,从前怎么不知道你还有点小帅啊。” 这话多少有些阴阳怪气,但宋缙云不以为然,夸了就是夸了,他沾沾自喜道:“那当然,你平时的目光都在你表哥身上,哪有时间注意我。”说罢,还带着点小委屈。 宋缙云确实称得上美少年,与尼布甲尼撒的帅气不同,他是那种满满少年气息感的人,意气风发,阳光又干净,给人朝气蓬勃的感觉。 用林音的话来说,那就是:“你适合去当小品演员,肯定吸粉。” 宋缙云哑口无言,他怎么就是怼不过这个死丫头呢。不过接触下来,宋缙云也发现,她真的和别人不一样,性情真,百里挑一,与众不同。 宋缙云自然得扳回一局了,于是他厚着脸皮道:“那你也可以当小品演员,咱俩凑一对儿。”不过说完这句话他就后悔了。 某人杀气腾腾的目光直直射过来,宋缙云背后一凉,马上又补充道:“啊不过,我也看不上你哈哈哈。”说完,松了口气。 林音翻了个白眼,似乎有些醉了,大声喊着:“谁要你看上,本小姐自有人要。”接着酒劲儿,她轻轻瞥了一眼身旁的人,这一幕被宋缙云看在眼里。 第60章 破绽 或者也是酒劲儿上头,宋缙云笑嘻嘻说:“该不会就是你身边这位吧,表哥先生?”他又吃了口肉,突然一脸狐疑道:“不过,表兄妹不可以结婚哦。” 林音拿起酒杯碰了碰宋缙云的,仰头一口闷掉,像是发表什么豪言壮志一般道:“借你吉言啊,我们.......才不是什么兄妹呢。”说罢,一只胳膊伸过去,捧住了尼布甲尼撒的手臂。 这句话说出来,宋缙云一惊,酒也醒了一半。他捡起桌子上的眼镜戴上,瞪大眼睛看着对面两人,是了是了,这两人的气氛怎么看都不像是兄妹。 尼布甲尼撒任由林音这么搂着,微微叹了口气,小孩子就是小孩子,两个人都没喝过他一个。 眼看着锅底也吃的差不多了,林音满足地打了个饱嗝。她的小脸红彤彤的,眼睛也眯了起来,她自顾自挂在尼布甲尼撒身上,没有了平日的小心,胆子愈发大起来,只觉得非常温暖。 宋缙云起身去了洗手间,回来的时候整个人看着已经神清气爽了,他洗了把脸,少年气息更加扑面而来。 他瞧林音像八爪鱼一样,无奈道:“酒量不好就别喝酒嘛。” 林音听到后,一拳打在宋缙云的胸口,“你懂个屁......”这不,叛逆少女的气势又出来了,其实他明白,她只不过是太爱自由了,不拘小节。 林音全然醉了,她完全忘了尼布甲尼撒是穿越而来,完全忘了这个秘密只有他们两个知道。 “结账....我这就去结账!”说着,林音眯着眼睛从尼布甲尼撒身上起来,整个人摇摇晃晃的。 宋缙云急忙拉住她,叹道:“还是我去吧,你这副样子估计走两步就会摔倒。”说完,拿上手机便出了包厢。 林音果然站不稳,眯着眼睛四处看来看去。又转身盯着尼布甲尼撒,双手放在他的肩膀上,俯身看来看去,一脸笑盈盈。 一股酒气扑面而来,尼布甲尼撒忍不住皱了皱眉。林音的脸就在眼前不断放大,他不经意间抬头,两人的气息交互,女孩炙热的目光落在尼布甲尼撒身上,令他有些燥热。 他推了推她,她却借着这股力量直接扑倒在他怀里。尼布甲尼撒从来都不知道,原来她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香气,虽然已经被火锅的味道盖住,但凑这么近,尼布甲尼撒还是闻到了。 他身子一僵,本想立刻推开她,这一瞬间却不听使唤,身体仿佛停机了。 “林阳....好喜欢....”她趴在他怀里自顾自呢喃。 尼布甲尼撒一愣,她喊的名字是林阳,他突然希望自己真的是林阳,但这个想法也仅仅是一瞬间。 “不对...是尼布甲尼......” 少女的声音暖暖糯糯,她将头埋在他胸口,双手也紧紧抱住他的脖颈,一遍一遍重复着她的心意。 当宋缙云结账回来后,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差点把他的下巴惊掉。宋缙云开始自我怀疑,他今天是不是不该凑过来吃这顿饭。 “那个,你不是林音的表哥吧?” 尼布甲尼撒不动声色将身上的八爪鱼拉开,眸色动容,没有说话。 “算了算了,反正我也管不着,不过你可小心点,林音她爷爷可不是好糊弄的。”宋缙云好心提醒,看两人的样子,大概林音离家也八成是因为这个男人。 他又说:“要不要我送你们一程?” 尼布甲尼撒终于抬眸看了宋缙云,语气疏离:“谢了,不必。” 宋缙云也没再多说,心想还真是个冷若冰霜的人啊,颇有霸道总裁的感觉? 尼布甲尼撒扶着林音走出火锅店,老板娘还不忘在一边戏谑,那眼神意味深长。尼布甲尼撒也在21世纪这么久了,自然明白,却没办法不往心里去。 到了街边,林音已经神志不清,她连眼睛都睁不开,还在胡言乱语:“你不要走……21世纪什么都有、你想要什么我帮你就是了……老古董……”尼布甲尼撒连忙捂住她的嘴,他其实也很紧张。 她的头靠在他肩膀,他不得不伸出一只手搂住她的腰,她的腰盈盈一握,纤细柔软。 太煞风景了,宋缙云瞥见林音竟然流口水,尼布甲尼撒的肩头湿了一片。 宋缙云扶额,他真的很佩服林音,世间奇女子,他只想认真磕cp,这副模样真的没关系吗? 尼布甲尼撒只穿了一件休闲衬衫,肩膀的湿润感他怎么会察觉不到,碎发下的眉头已经紧紧皱起来,却还是没有推开粘在身边的女孩。 林音已经彻底睡过去,在街边路灯的照耀下像一个瓷娃娃,就是看起来蠢蠢的。 终于出租车来了,宋缙云让他们两个先上车,并说:“这件事我不会说出去哒,不过以后就要麻烦二位多多关照咯。”这样说,话意已经分明。 尼布甲尼撒只能点点头,扶着林音坐进了出租车,直到出租车远行,原地的宋缙云勾起嘴角,露出一抹自信的笑。 本以为今晚是个与林音拉进距离的好机会,却没想到凭空捡漏,他的眼睛里透漏着精光,他实在是太好奇了。 那位“表哥先生”一定不简单,宋缙云喜欢一切新鲜刺激的东西,被他发现了就一定要专研到底。 宋缙云漫步在灯红酒绿的街头,兴奋上头,他好像发现了一个不得了的秘密,不可思议的秘密。 他还在回忆吃火锅时林音的话,21世纪?宋缙云忍不住笑起来,他推了推眼睛,如果有人告诉他,某个人不是21世纪的人,那他一定毫不犹豫的相信。 酒后的话谁会当真呢? 宋缙云已经开始浮想联翩,他大胆猜测起来,从林阳的举止行为判断,如果有人告诉他,林阳是穿越来的,那他一定会相信。 世界上竟真有这样的事,此时此刻,没有水落石出的校园命案对宋缙云来说已经不感兴趣了,那是警察的事。 而现在,似乎有一扇新的大门打开,里面的新奇事物在不断地向宋缙云招手。 第61章 发现 这个夜晚,警方这边有了重大发现,在校园侦查的k小组组员回来汇报说,某教学楼拐角处的地上有鲜血的痕迹。在崔茗反复强调了许多遍的监控录像中,他也发现了这一漏洞,一个身量纤纤的女生扶着一个一身黑衣的男生从校园的南门离开了。 男生体型修长偏瘦,从监控录像看来大约有180以上,帽子将整张脸盖得严严实实,一路上都是女生扶着他,似乎受了很重的伤。 而女生也仅仅是露了个侧脸。当崔茗将监控录像放大的时候,他一惊,整个人从椅子上坐起来,愣愣看着监控,似乎不敢相信。 因为那个女生他再熟悉不过了,竟然是秦朝云,竟然是她。 这么一想,崔茗差点忘记了,秦朝云也是s大的大一学生。 崔茗打开手机,看着通讯录里存着的秦朝云的联系方式,自从上次咖啡馆一面后,他再也没有见过她,她也没有主动联系他。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崔茗很难想象,这起校园案会和秦朝云有什么关系,而她身边那个可疑的男人与她又有什么关系。 此时已经晚上八点,崔茗又不好立刻叫秦朝云过来,他反复看着监控,琢磨着他们从南门出去后又去了哪里。 南门只有学生拥堵的时候才会开,平时s大只有东门与北门,南门后是一条巷子,那里几乎没有监控。 崔茗想着,立马起身离开了警视厅。他开车来到s大南门外,这个时辰已经封校了,这里果然没有监控,崔茗把车停在马路对面,便一个人下车观察起来。 因为她像自己过世的妹妹,所以崔茗对秦朝云的事会格外上心一些。 在脑海中,崔茗试着感觉秦朝云当时的心理,如果带着一个伤员,不引人注意下从南门出来是正确的。 伤口很重的话就要第一时间处理,那首选一定是医院,崔茗看了手机地图,这里最近的医院也必须打车。 崔茗站在巷子外的马路边,不经意间抬头刚好看到了头顶的一个小小监控。 他喜出望外,马上看了看监控属于哪家商店,是一家小超市,趁着还没打烊,他立刻走了进去。 办事利落是崔茗一贯的作风,他进店后直径走向老板,出示了警察证件道:“不要声张,配合我把监控调出来。” 老板吓了一跳,或者是因为崔茗的气势,他连声点头,手忙脚乱打开了电脑。 崔茗又道:“要22号下午一点开始的。” 老板找到录像,将电脑与鼠标转向崔茗,崔茗目不转睛盯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终于在监控中捕捉了那个身影。 虽然监控依旧不能看到他们的脸,但秦朝云确实扶着男生出现在马路边,她的动作似乎正在拦车,停了一会儿后,又扶着男生艰难移动到对面。 他们居然进了酒店! 崔茗转身盯着对面这家名为雨点的酒店,眸子立刻降了温度,他将电脑推了回去,声若寒烟吓到了超市老板。 “谢了。” 崔茗冷声致谢,迈开长腿离开了,原地的老板拍了拍胸脯,终于松了口气。 自从那个晚上后,秦朝云已经好几天没有见过白珉了,他走之前她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写在纸条上趁他不注意塞进了他的上衣口袋里,不知道他有没有注意到。 繁星当空,秦朝云失眠了,她怎么也睡不着,满心忧虑。 是啊,如果他想找自己的话早就打电话了,没有消息还是证明不想。 其实关于s大王墙教授的遇难秦朝云也知道了,她是后来才知道的,并且也猜到了白珉可能与这个案件有关系。 如果换成以往,秦朝云必定得找好闺蜜诉诉苦,但是她也清楚,据说林音与宋缙云也参与了案子,成为了相关人员。 秦朝云自然不愿意过去添乱,更何况她是一个及其说谎不自然的女孩子,万一林音问她什么,很可能会把白珉的事说出来。 长夜漫漫,亲秦朝云怀揣着心事,翻来覆去怎么也无法安心入睡。 三次的相遇,秦朝云已经大概明白了,白珉是一个拥有着怎样身份的男人。他那么神秘,来无影去无踪,如果不是什么机构的秘密成员,那就是身怀血海深仇了吧。 竟然是白血病患者,难怪他的一举一动都透漏着拒人千里之外,是因为自卑吗.........他的与众不同,秦朝云想到这里有些心疼。 她查了百度,据说患有白血病的人一般寿命都不太长,他们怕光,也惧怕流言蜚语。 大概就是无法暴露在光明之下吧,秦朝云突然可以明白,白珉为什么每次都穿黑色衣服,每次的眼神都是那么阴鸷。 他究竟有着怎样的过去,秦朝云一边好奇一边又心疼。 天上的星星有没有一盏是为他而存在而亮的呢。 突然,手机响起了震动,秦朝云打开一看,原来是崔警官发来的短信,说起来,她都快忘了这位警察。 上面写着:秦小姐,有急事找你。 秦朝云想了想,难道是有关马得中的案子吗?说起来马得中一案似乎还没有告终。 秦朝云刚想打字过去,铃声响起,崔警官直接打了电话过来,她犹豫了一会儿,已经深夜了,会有什么急事呢。 她还是接了电话,“喂,崔警官你好。” “秦小姐,我有急事找你,电话里说不清楚,你可否出来一趟。” “这...” “不会耽误你多长时间,事关紧急。” “好吧。” 挂断后,崔警官又发来一条短信,上面写着地点,是一家小酒馆。 秦朝云起身穿了便服,她内心很疑惑,刚才崔警官的声音听起来很急躁,仿佛真的有什么很迫切的事。 但是崔警官给她的印象是非常正直的,且人长得也不错,又是个警察,应该是秉公执法吧。秦朝云这么想着,麻利穿上了鞋,秦父已经睡下了,她不敢开灯,借着手机的光,悄悄溜了出来。 别看是深夜,但s市依旧车来车往,霓虹灯闪烁,秦朝云在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直奔向约定好的小酒馆。 不知道为什么,车子渐渐开动,秦朝云的心里却油然而生一股不详的预感。 第62章 锁定 这是一家藏在巷子里的小酒馆,深夜不打烊,距离s大只有两条街的距离。 崔茗坐在角落里,面前是一杯特调酒,一瓣玫瑰花点缀在杯口,颜色艳丽,据说是老板特制的血腥玛丽。 不一会儿,门外进来一个风风火火的少女。崔茗立刻起身招呼,秦朝云看到后,扬起一抹礼貌的微笑走过去。 “崔警官,好久不见了。” 这时服务员走过来问她喝什么,对于小姑娘来说,她自然也是没喝过酒了,不好意思的要了一杯度数低的果酒。 秦朝云坐了下来,打量着四周,发现这家小酒馆充满了年代感,不是那种霓虹灯闪烁的酒吧,这里很安静,只有耳边的纯音乐轻声响起。 深夜了还是有很多人,每个人身上都有些不为人知的故事,装修风格也比较复古,还挺有感觉的。 果酒上来后,秦朝云小饮一口,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辛辣,反而多了一丝甘甜,带着着白桃的清香,还不错。 崔茗压抑着眸中的怒火,尽量平静引开话题:“你是s大的学生,论文大赛当天有没有听说发生了命案。” 秦朝云没想到他会这么直来直往,开口就是重要的信息,她愣了愣,但还是实话实说:“是的崔警官,我听说了。”想必警察还不知道她与林音是闺蜜,秦朝云随后把这一条也补充了。 “原来如此。”崔茗眸色黯淡,他在脑子里盘旋着如何开口,虽然他看到监控有些生气,但面对一个这么像妹妹的女孩,崔茗还是放慢了语气。 他继续说道:“这起案件同样也归我负责。是这样的朝云,我调查了当天的监控录像,在里面发现了你的身影。” 听了这话,秦朝云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最害怕的事还是来了,此时的感受和她在来时路上的不详预感一模一样。 “崔警官的意思是....”秦朝云紧张了,她完全没有料到,短时间也想不到什么好的说辞。 “监控里有你和一个男生的背影,从校园南门出去,直接进入了斜对面的雨点酒店。”顿了顿,崔茗观察着秦朝云的表情,她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眼里,他又说:“如果我要查,以警察的身份,酒店的前台人员会一五一十告诉我,但是现在我想听你说。” 虽然只有两面之缘,但他们也算是认识了,也算是朋友吧。秦朝云忽略了崔茗对她的称呼,满脑子一团浆糊,白珉果然和王墙教授的死因有什么关系吗? 秦朝云几乎不敢猜想下去,她的双手放在大腿上,不断地搓来搓去。 崔茗作为警察,他想调查什么实在是轻而易举。但他大晚上叫秦朝云出来,又说了上面一番话,显然是顾及了她的感受,也保护了她的隐私。 如果她这个时候不实话实说,那就是辜负了对方的一片信任。 秦朝云紧张极了,她一面想维护白珉,一面对崔茗又无法坦诚。她觉得如果这个时候说出去,白珉一定会成为警方追捕的对象。 是应该绳之以法还是相信自己的直觉,她总觉得白珉有苦衷,难道他真的是杀人凶手? 秦朝云低头咬着嘴唇,没有更好的说辞之前,她不敢抬头迎接崔茗敏锐的目光。 崔茗的眼神不曾离开秦朝云半刻,身为警察多年的直觉,崔茗断定,她一定知道些什么,或许真的与王墙一案有什么关系。 “朝云,帮助警察破案是一件无上光荣的事,我不希望你有任何隐瞒。”崔茗继续旁击侧敲道:“你身边的男生是谁?” “崔警官,我......”如同上了断头台的死刑,秦朝云紧紧咬着嘴唇,正义是她的信仰,可白珉他... 终于,一片死寂过后,秦朝云才缓缓抬起了头。她的眼神中带着挣扎,及其不愿的张口说道:“他是我在教学楼旁发现的,他当时受了伤,他不愿意去医院,所以我带他去酒店包扎。”天知道这短短几句话她下了多大的决心才说得出口。 秦朝云内心闷闷的,她不敢想象,如果白珉真的是杀害王墙教授的凶手,她又该如何面对他。 在面对自己内心之前,首先得确定方向。秦朝云从小受的教育不允许她私相授受,在警察面前,她只能面向正义,毫无隐瞒。 听了这话,崔茗神色终于放松,原以为两人去酒店做了什么,想来秦朝云也不是那样的女孩。 崔茗在脑海里摸索着案件的进展,朝云口中男人受伤了,监控录像的时间段也刚好在事发前后,难道....想到这里,崔茗又问:“男生叫什么名字?” 秦朝云沉默了,她已经违背自己的心意了,决不能再把白珉的名字说出来,于是她摇了摇头,说:“我不知道。” 少女的伪装总是有漏洞的,崔茗自然可以一眼识破,她在故意包庇袒护,于是崔茗说出了心中猜测:“是叫白珉吧?” 话音刚落,秦朝云抬起惊讶的眸子,充满了不可思议。 崔茗又说:“早已经有人供出了白珉,白色的头发对吧,所以他戴了帽子。”看来,屈晨所说的话还是有几分可信度,崔茗想着,没准他们两个真的就是合伙杀害了王墙教授。 “崔警官,你的意思是....”秦朝云此刻的心情已经不止不可思议了,既然警察都这么说了,那是不是可以确定白珉真的和案件有关系。 崔茗喝了一口调酒,他希望快些够到真相的边缘,“事情经过有些复杂,不是三言两语说清的,你只需告诉我,白珉的行踪即可。”找到白珉,或者案件会不攻自破。 崔茗有些急躁,他不想像上次马得中案子一样,什么替罪羔羊无辜之人全都牵扯进来,差点败坏了他的名声,现在的崔茗只想快刀斩乱麻。 秦朝云不知道她的心情用什么来形容,非常复杂,还带着一丝苦涩与酸楚。难道她救了一个杀人凶手吗?秦朝云相信一切事出必有因,可什么样的仇恨能令其下狠手。 “我与白珉,根本称不上朋友,只有过两面之缘,我救他,也只是机缘巧合,他家在哪是什么人,我一概不清楚。” 虽然很艰难,但秦朝云这番话皆是实话,有些心痛,又有些失落。 第63章 栖息 公寓内早就已经一片寂静,尼布甲尼撒背着林音上了电梯,平时短短的十几秒,在此刻却显得尤为漫长。 背上的女孩早已睡死过去,尼布甲尼撒的肩头湿了一片,仍然能感受到女孩身体传来的炙热。 到底为什么在做这种事,尼布甲尼撒非常不理解,他做了身为王储时绝对不会做的事,林音的举动已经令他不耐烦到了极点,但却无法扔下她不管。 最终两人还是回到了缘分开始的地方。 进了公寓后,尼布甲尼撒把林音放在沙发上,转身进了浴室。卸下一整天的疲惫,换上干净松垮的睡衣,尼布甲尼撒目光所及之处,没有一样东西不是来自于林音。 渐渐的,尼布甲尼撒也完全了解了21世纪的生存法则,所以更加不能理解,仅仅是因为感情,就能令一个小姑娘收留一个陌生且来历不明的男人。 可开始相遇的时候,林音对他也没有感情。尼布甲尼撒一边洗澡一边想着初遇,大概是人类最原始的善良吧,她确实是个率真漂亮的女孩,她有世间不可多得的品质。 水流的声音充斥在他的耳边,黑色的头发被撩起,尼布甲尼撒仰头任由水流从上至下,他闭上眼,脑海里尽是他们的点滴。 她真的做到了守口如瓶,也做到了尽心尽力。 尼布甲尼撒一直都是一个将心比心的王,他的民也时常因此而拥戴他,但他在林音身上感受到的,是前所未有、是空前绝后。 为什么不肯多给她一点时间呢,总归三年已经开始倒计时,在有限的时间里做一些有意义的事,以后时空相隔时还可以留个念想。 水流声戛然而止,尼布甲尼撒的思绪也随之停止,他擦了擦头发,穿上睡衣出了浴室。 沙发上,林音正四仰八叉躺着,昏暗的灯光不敌她脸上的红晕,她惬意闭着眼,仿佛在做什么美梦。 这家伙真是...酒量是有多差。 尼布甲尼撒坐在沙发边,静静看了一会儿。这样小巧精致的五官很容易令人印象深刻,其实在寻找巴比伦遗址的路上有这样一个活蹦乱跳的女孩在身边,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他们最大的区别就是,他沉默寡言,她叽叽喳喳。 尼布甲尼撒是不会表达情绪的,他的情绪非常简单,在巴比伦时,他每天只有三件事,国事、吃饭与睡觉。 从来没有过什么大的情绪波动,但是在这里,这个女孩总是在他身边转来转去。起初对尼布甲尼撒并没有造成什么影响,渐渐的,他不由自主被她吸引,原定的计划也因此被打乱。 尼布甲尼撒发现,林音总是会被卷入一些不平常的事情中,渐渐了解时空差异后,尼布甲尼撒恍然大悟,原来都是一些危险的事。 林音给了他最健全的信任,给了他衣食住行,又教会他一切新事物的规律。尼布甲尼撒是这样想的,他可以不喜欢,但不能不在乎,他可以不回应她的感情,但不能忽视。 所以,尼布甲尼撒也用他自己的方式回馈林音,比如用自己的方式保护她。 尼布甲尼撒用了三个月的时间熟知21世纪的一切,他把自己变成了一个新时代的人类,这之间的种种离不开林音的帮助,若论功,她当首。 尼布甲尼撒比林音早一步知道王墙教授的死,他不光是看见了屈晨和一男人在树林里,更听见了他们的话。在警视厅供出的不是全部,还有下文。 那个男人亲口说,一定要将白珉置于死地。尼布甲尼撒不知道白珉是谁,但听口吻,这应该是一起完美的嫁祸,替罪羊也是早就被计算其中。 还有一句话非常重要,尼布甲尼撒回忆起来,这句话印象深刻。也是那个男人说的,他说不仅仅是为了报复,还要完成他爸没有完成的事,让林氏倾家荡产。 听到这些后,尼布甲尼撒的第一反应便想到了林音,在s市响当当的家族林氏还会有谁,八九不离十的事,所以尼布甲尼撒自愿被带去了警局。这中间还有一个小插曲,他非常隐晦地告诉了崔茗,尼布甲尼撒相信了新时代的法律,于是他们两个演了一出戏。 才逼得屈晨自乱阵脚,这起案件总算有了些眉目。但尼布甲尼撒丝毫不觉得松懈,是谁对林家有如此深仇大恨,这件事自然不能告诉林音了,他跟着她的节奏回到这所公寓,表面是妥协,实则也是报答她的收留。 在这个没有兵器的时代,尼布甲尼撒想要保护一个人,他能做的只有靠脑子了。 此时夜已经很深,林音沉浸在自己的梦乡,没有醒来的意思,嘴里嘟囔着什么,尼布甲尼撒也听不清楚。 这个女孩子似乎没有什么防备心,但有时候又能看到她独当一面的样子。 尼布甲尼撒叹了口气,小心翼翼将林音抱起,放进了卧室的床上,正要转身离开,一双手抓住了他的手臂。 他回身,看见林音微微睁开眼,嘟囔了一句:“别走。”随后头一歪,又沉沉睡去。 尼布甲尼撒觉得有些好笑,他无奈坐了下来,这时手机响起了震动,是林音的,他鬼事神差拿起来看了看。 上面是一条短信,来自爷爷,上面说为林音准备了新闻发布会。尼布甲尼撒若有所思,想来这位爷爷也是个不得了的人物,这么迫切让她继承家业,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自从那次论文大赛,尼布甲尼撒才明白,林音从前一直生活在不自由的空间里,她本应该是个无忧无虑的女孩,或者现在才真正做自己吧。 想到这里,尼布甲尼撒的目光柔和起来,被林音紧紧抓住的手也不再挣扎。 尼布甲尼撒静静陪着她,掏出自己的手机百度搜索了考古林氏,瞬间一连串的消息蜂拥而至。 床上的林音动了动,翻了个身将头靠在尼布甲尼撒腿边,像猫咪一般粘着他,浓密纤长的睫毛颤了颤,优越的侧脸显得愈发可爱。 尼布甲尼撒抬手轻轻摸了摸林音的头,窗外月华洒进,渡了一层天使的光洁。尼布甲尼撒蓝色的眸子像海平面的萤火,点点滴滴落在林音身上,一切都显得如此唯美。 已是后半夜了,身处18层楼显得非常静谧,但若低头向下看,便会发现这是一座不夜城,魔都的霓虹灯永不熄灭。 第64章 旁观 尼布甲尼撒就这样被林音抱着,他坐在她身边,真的一刻也没有离去。这张脸已经深深印在尼布甲尼撒心里,连轮廓都清清楚楚,纵使以后离开这个时空,他永远都不会忘记她。 凌晨三点钟,床上的女孩又翻了个身,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又伸了个懒腰,除了还未睁开的眼,极其不安分。 片刻,她终于抬起了眼皮,房间笼罩在一片昏暗的灯光下,她看见熟悉了男人,好看的蓝色眼睛与她四目相对,像是夜晚的精灵。 “不是在做梦吧?”林音愣了愣,随即抬手揉了揉眼睛,再定睛一看,眼前人的影子愈发清晰了。 她小心伸出手碰了碰,真实的触感传来,一瞬间恍若隔世,真的不是梦,他也和自己一起回家了。 尼布甲尼撒不动声色,手还被她紧紧拉着。他低头看过去,林音也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突然有些窘迫,她连忙松开了手。 排山倒海的记忆涌来,包括她那些乱七八糟的行为,活脱脱一个撒酒泼的疯子。林音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明明是她出的主意,明明是想整蛊尼布甲尼撒,怎么最后自己却醉后不知天在水。 “哈哈,那个....”林音撑着身子坐起来,头还有些晕,可见她的酒量真的差极了。她观察着尼布甲尼撒的表情平常,挠了挠头说道:“谢谢你啊,其实我酒量挺好的。” “无事就好。”他的情绪丝毫未有波澜,也没有因为林音的醒酒而赶到松了一口气。 尼布甲尼撒默不作声起身,刚准备离开,身后声音响起:“你!要去哪儿?” 他转身,脸上有了些无奈的表情,“去沙发睡觉,你折腾了我一晚上。” 听了这话,林音感觉好像吃了一颗定心丸,躁动的心立刻安静下来,嘴角微微上扬。 林音笑眯眯点头,面对尼布甲尼撒,她的脸皮还可以再厚一些,又问:“所以,你不会走了对吗?” 这一刻,尼布甲尼撒修长的身躯靠在门边,刚好对面双子大楼的灯光打进来,从他的发梢直到眉眼,他微微低头,白色的睡衣在光照之下变成了银色。 一瞬间眸载星光,一瞬间似月华谪仙,有一股凌驾于一切的风华。 令林音感觉这不是人间,而她看见了天使。 他的喉咙动了动,低沉又好听的声音带着磁性,传入林音耳朵里,他说:“不走。” 林音绝对不是花痴,但她真的看呆了,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 等她回过神时,这幅浑然天成的上界图画已经没了,客厅传来响声,尼布甲尼撒躺在了沙发上,他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 一直保持一个姿势,手臂都麻了。 而林音呢,经过这个插曲,估计是午夜梦回,再无困意了吧。 她哪里还能睡得着了呢,是一个激动人心的一天,她乐滋滋在床上滚来滚去,打开手机打算记录下来。 凌晨四点钟,林音看见爷爷发来的短信,真是快刀斩乱麻啊,符合林老爷子一贯的作风了。刚刚结束论文大赛,刚刚对外空开考古林氏的接班人,这新闻发布会就已经提上日程了? 看着这斩钉截铁的话语,林音不禁有些头疼,或者与尼布甲尼撒在一起付出的代价就是如此吧。谁也不会知道,她交换的可是来赖以信仰的自由。 爷爷那边的意思是,如果林音准备好了日期要回一趟林家,具体的流程与细节还要商议,最重要的是她选择的考古方向,必须得到爷爷的认可。 看到这样的消息,若是换作以前,林音定会觉得是自己的一番牺牲自我,但是现在,她的心情不一样了。 换一种角度想,如果一旦考古开始执行,那尼布甲尼撒的心愿岂不是可以满足了。他心心念念的帝国都可以在庞大的自然中有迹可循,最最重要的是,林音止不住的嘴角上扬,最最重要的是他不用离开自己了! 到时候资金能提供的一切装备齐全,即便是真的遇见了连天战火的伊拉克,也无所畏惧。 林音马上兴高采烈从床上蹦起来,赤着脚跑出卧室,急着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她忘记了此刻是凌晨,忘记了尼布甲尼撒守了她半个晚上。 于是,林音看见他躺在沙发上,正沉沉睡着。她脸上的笑容一点点收敛,蹑手蹑脚走过去,捡起一旁的薄被轻轻盖在他身上。 这是无论看了多少遍都还是会觉得惊为天人的容颜。林音坐在地毯上,墙角只有一盏暖灯,在这个生活节奏很快的城市,两个人彼此取暖,在深夜将节奏慢下来,得到了心灵上的放松。 很想触碰他...林音看着,这张眷恋的脸,她不受控制地抬起手,轻轻描绘尼布甲尼撒的轮廓。 也许他真的累了,这样的触感他亦没有被惊醒,碎发柔柔贴在额头上。不过林音最喜欢的还是他那一双蓝色的眼睛,宛若星辰大海。 很多时候,林音都在幻想,如果这样一双眸子注满了柔情,那该有多么漂亮。她甚至浮想联翩,尼布甲尼撒在巴比伦时,有没有王妃,或者有没有心仪之人。 虽然之前得到他直男式的回答,但是在林音心里,这样一个耀眼夺目的男人,肯定会有无数仰慕的少女,总有一个会入他的眼吧。 在那个鼎盛的帝国中,身为王储的尼布甲尼撒,在那片故国疆土里洒下了多少辉宏伟大的业绩呢? 想到这里,林音起身悄悄将那本巴比伦的历史书找了出来,这是迄今为止最全的史书有关于巴比伦。她借着暖灯翻开,从开始到结束,一字一句,细细品着,细细解读。 从这个未来旁观者的身份,从华丽的文字当中脑补那个神秘的国度。 关于这个远近闻名的王,这个成为一代传奇的尼布甲尼撒二世,书上的记载远远不抵林音亲眼所见。 但上面所说的这些功绩与伟业,却令林音不得不开始在意起来。 第65章 决心 尼布甲尼撒二世为了显示他的伟大功绩,继位后大兴土木重修巴比伦城。他重新规划巴比伦城,修建了“巴别通天塔”。又建造了高大雄伟、流光溢彩的巴比伦外城墙和100多座铜门。营建人间仙境的皇宫,让巴比伦城成为西亚最壮观、最繁华的城市,巴比伦文明从此便复兴了。 从文字一旁的彩图中,林音非常惊讶,终于明白巴比伦为何列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了。因为这些建筑就是放在21世纪也是一项及其复杂的工程,而巴比伦作为公元时期的国家,竟然能建造出如此机具现代化的建筑。 书上说,这其中最着名的还是皇宫内的空中花园,相传是尼布甲尼撒二世为其患思乡病的王妃所修建,迄今为止被誉为世界八大奇迹之一。但一切奇迹都是建立在数万人民过度繁重劳动的基础上的,这为王国的迅速灭亡埋下祸根,在这点上,尼布甲尼撒有些像拉美西斯二世。 此时时间一点点过去,安静的房间只剩下时钟发出的声音,秒针快速转动,一点一点谱写着在时空之上的传奇,太阳正准备从东方升起。 看着书上记载的一切,很难想象事件的主人就在眼前,林音觉得心内升起一股异样的感觉。 重新回到那一页,看着图片上的空中花园,林音感觉前所未有的震撼。空中花园采用立体造园手法,将花园放在四层平台之上,由沥青及砖块建成,平台由25米高的柱子支撑,并且有灌溉系统,园中种植各种花草树木,远看犹如花园悬在半空中。 这种技术真的在公元时期就存在了吗?林音忙着查阅有关空中花园的一切,唯独这项奇迹没有留下任何痕迹,现已不存,是唯一一个位置尚未明确得知的遗迹。 看着书上材料的记载,巴比伦王城之所以会灭亡,大多原因来自于建筑这个空中花园,为灭亡埋下了基础。在尼布甲尼撒二世一生的功成名就下,唯独这件事看起来颇任性,为了博得王妃一笑,大大动用百姓的苦力。 林音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抬头看着沙发上的人,他自己大概不知道吧,这些事都在他继位之后缓缓发生。 那个王妃究竟是什么样的女人,林音好奇极了,打开百度浏览器搜寻了半天,然而一点线索都没有,只留下了一个名字叫塞拉斯的米底公主。 没有图像,没有详细记载,她就是那个令尼布甲尼撒心甘情愿沉迷的女人吗?说实话,看到这里时,林音的心是难过的,她是沮丧的。 透过历史的长河去观望一个永远也不可能相交的人的一生,体会他的七情六欲爱恨情仇,这简直比死还难受。 因为不曾参与,因为无法参与,因为这之间是怎么也跨越不过的时空。 若世有神明,希望神的脚步慢一些,再慢一些。 可惜恢弘又神秘的巴比伦城早已湮灭在岁月的尘土中。 此时太阳从东方缓缓升起,第一缕阳光打在尼布甲尼撒的发梢,林音揉了揉眼睛,将史书合上。 或许是阳光带来的暖意,尼布甲尼撒睁开了眼,林音见状堆起一个微笑,“早上好呀。” 尼布甲尼撒瞄到她手里的书,眉头一皱,问:“你在看巴比伦的史书吗?” “啊,是的啊。” 这本书是林音给他买的,尼布甲尼撒还没有完全看完,他对她的行为感到奇怪。林音将史书放在身后的茶几上,她露出两个小梨涡,说:“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不用自力更生,我们马上就可以去伊拉克。” 她大概没有照镜子,不知道自己此刻的样子有多滑稽,昨夜宿醉,又半夜醒来,顶着两个熊猫眼却异常可爱。 她笑眯眯的,这张脸落在尼布甲尼撒眼中,惹得他不自觉嘴角一弯,薄唇上扬成一个好看的弧度,从喉咙处发出一阵低沉的笑。 林音更加喜形于色,尼布甲尼撒果然还是在意这件事的,她哪里知道是因为自己的原因他才会笑。 这一刻,林音由衷地替他感到开心。如果真的找到了遗址就可以改变历史,巴比伦城将会永恒发展,说不定......经过几代轮回,她还能在某个时空再次遇见他。 “不过在此之前,我还要带你去办护照,没有护照不可以出国哦。还有还有你要学习英文,虽然说我的英文也不错,但是我才不要当你的翻译呢。” 算是默许了吧,算是为两个人的以后争取了更多的时间吧。林音开心极了,从来没有一刻,这么以自己的考古家族为荣。 她又忍不住喋喋不休:“一会儿就带你去办护照,明天呢我就回家向爷爷提出申请。是巴比伦哦,这还是我第一次实战呢,这是一次长时间的路程,我还要查资料什么的,带的东西啊之类的.....” 林音好像有说不完的话,她的话里全是憧憬,这明明无关她的事,她却愿意参与其中。 她的神色印在尼布甲尼撒蓝色的眼睛里,成为一幅最美的动态图画。她时而眨巴着小鹿一般的眼睛,时而转来转去,她的嘴角就没下来过,两个梨窝不断地跳动着。 尼布甲尼撒静静看着林音碎碎念,不忍心打断她的话,想来他也是明白了,那条短信昨夜他也看到了。 岁月静好,若能得不变的初心,未尝不是一种选择,但随着时代在变化的,仅仅是忘了初心而已。 林音一拍桌子,大功告成,计划着一路顺风,这样皆大欢喜。 她歪着头看他:“那,作为回报,今日的早餐可以你来做嘛。”说罢,悠悠然眨了眨眸子。 尼布甲尼撒失笑,掀开被子直径奔入卫生间,路上不忘回一个:“知道了。”真是,哪天早上不是他做的饭菜。 都快变成“家庭主夫”了。这个词是尼布甲尼撒新学的,他倒是不讨厌也不抵触,是哪本小说里学来的呢,一不小心就忘了。 第66章 资本 这日清晨,崔茗从卧室里出来,简单洗漱后,来不及吃晚餐便急冲冲赶往警视厅。经过一个晚上的思前想后,他好像总结了一个不得了的线索。 正欲出门,被身后一个声音喊住。 崔茗在玄关处顿了顿,定下脚步,若有所思地回头,叫了一声:“爸。” 不知何时,客厅里已站有一个中年男人,他头发有一点点白,下巴上有些许胡渣,一双深邃的眼睛确实炯炯有神。 “爸,有什么事?” “已经跟你说过了,不要管这两起案件,你怎么就是不听?” 崔茗摇了摇头,斩钉截铁:“我一定要让真相水落石出,因为我是一名警察。” 中年男人叹了口气,声音有些无可奈何:“这不是你能左右的结果,你若一意孤行,恐会害了自己,也会害了我。”最后一句话,他特意加重了语气。 崔茗听了这话,满眼不可置信,他皱眉,“爸,你是不是知道什么?”其实崔茗想说,这不仅仅是两个案子,而是两条人命。 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法律之下敢行凶作案,就等于蔑视警察与法律的威严,而身为警察生来的使命便是扞卫正义,为此在所不辞。 中年男人默不作声,他摆出的姿态有些可怜。崔茗见状,继续执着道:“我一定会让真相大白的。爸,当初培养我成为一名合格警察的人是您,是您告诉我,正义之下头可断血可流,我为之奉为真理,为什么现在要受资本的威胁。” 难道在资本主义下,人命就如草芥吗?不管是什么理由,杀人偿命,一命抵一命。 中年男人有些错愕,崔茗是他一度引以为傲的优秀儿子,成立警视厅这么多年,他一直是中心主力,办事利落,从未失手过。 “罢了罢了,就算是我这老骨头,豁出去了。你且查吧,我以厅长的身份命令你查到底。”是的,这个中年男人不仅仅是崔茗的老爸,还是s市最高警视厅的厅长,崔力。 身为厅长,管辖整个s市的派出所,崔力的权力也算滔天了,从马得中到王墙,崔力比任何人都希望水落石出。 但就在前段时间,两个老头子拜访了崔力,二老身份都不简单,提出的要求竟然是让崔力下令结束马得中一案。 这其中的原因崔力可想而知,资本家玩儿的是心跳,在普通老百姓面前根本难以捕捉。而马得中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明明无所事事却还那么有钱,他的死和两个老头子有些密切的关系。 二老很明确告诉崔力,查与不查都在于他自己,但是捅出了篓子就要自己负责了。 这就是资本主义的恩怨,上层有钱人的世界,杀人可以用金钱抵消。二老出手阔气,一拿便是一千万,投资到警视厅,崔力虽然表面上收下了却不敢动这钱。 但身为一个父亲,崔力能把这些告诉儿子吗?他知道崔茗的脾气,倔犟的很,做一件事从不会半途而废,其实这案子不水落石出,他与崔茗都不会心安。 究竟是什么理由,令不愁钱的资本家互相暗算。 得到父亲的支持,崔茗马不停蹄赶回警视厅,他满心坚毅,定要将案件全部真相大白。 与林阳的配合让屈晨自乱阵脚,很难想象一个女大学生会与凶手同流合污,屈晨虽然没有直接杀害王墙教授,但一样逃不过法律的裁判。 崔茗其实有很多疑问,包括对林阳,但眼下最大的麻烦,还是屈晨的口供与白珉的行踪。 那晚秦朝云将信息全部告知崔茗,女孩的表情透露出她与白珉的关系不一般,这跟弦在崔茗脑子里困扰了他一个晚上。 案件相关者的脸一张张在崔茗脑海里闪过,犹如排山倒海的线索层层叠加,剥开云雾对面的真相,究竟是怎样的? 到了警视厅,打了招呼后,崔茗立马前往办公室,将一晚上的线索都整理好,他独自坐在椅子上沉思着。 从各处搜索来的监控反复观看,并匹配相对应的时间线,崔茗发现凶手的计划其实非常完美。如果不是中间被林阳目睹,那白珉就是真正的杀人凶手。 在屈晨口中,这个她一口咬定的白珉,究竟是什么来头呢?其实候客室那天,屈晨最后的解释很利落,条条线索也都与她所说相吻合,如果不是发现秦朝云也认识白珉,那崔茗还真要被屈晨牵着鼻子走了。 世界上是不存在完美作案的,何况站在光里背后就会有阴影。崔茗拿出钢笔在纸上画着圈圈,昨夜,秦朝云用性命担保,白珉绝不是杀害王墙的凶手。 她说了一句话令崔茗很是在意,她说:崔警官,你怎么肯定,屈晨的话不是在保护某个人呢? 出于需要,崔茗把整个案件的事发经过,牵扯人员都告诉了秦朝云,他很信任她,或许是因为她像极了妹妹。 这正是这句话,令崔茗如梦初醒。他仔细回忆当天屈晨的一言一行,确实多有不妥,不是她的话有多不妥,而是表情。 屈晨,她的内心和表面一定有着极大的反差,她明明看起来那么纯良无害。 如果真如秦朝云所说,那未免太可怕。屈晨背后的那个人,她不惜一切代价也想保护的那个人,那个凶手未免太可怕。 以上是崔茗相信秦朝云的话所得出的结论,崔茗没有细问她和白珉的关系,只是选择了相信她,并从她话里的方向展开调查。 当然了,关于白珉这个人,崔茗也会暗中调查,以免秦朝云被鬼迷了心窍,虽然这个概率很小。 想到这里,不知道为什么,崔茗突然有一种直觉,会不会王墙的案子和马得中的案子冥冥之中有着什么联系。 最明显的相似之处,便都是资本。王墙虽然是个教授,但一生奖项却不少,家里也藏着很多奇珍异宝。 这一想法蹦出来,崔茗无奈摇了摇头,一定是神经太紧张了,两个死者的交际圈都没有彼此。 阿杰泡了一杯咖啡进来,放在崔茗面前,他抬眸问道:“屈晨怎么样了?” “看起来还很正常。” “嗯,待会儿我亲自去看看。” 咖啡扑面而来的香气缓解了崔茗大脑长久以来的压抑,他一口口品着,精神也得到了释放,神清气爽。 那么接下来,是时候好好问问屈晨了。 第67章 急救 屈晨作为嫌疑犯被关押在审讯室,这个女孩的背景崔茗刚刚调查好,原来是一个孤儿,怪不得都没有父母来看她。 如此一来,心理扭曲一些也就说的通了。她虽然是个孤儿,无依无靠的,但生活倒是不成问题,自己有一家小的网店。 打开审讯室的门,崔茗看到屈晨坐在地上,周围是被打翻的水以及早餐,看到崔茗后她的表情有一丝木讷。 “为什么不吃东西?” “崔警官,还没有找到白珉的下落吗?” 她似乎很在意白珉这个人,这个她所谓的同伙,崔茗忽然想起来,她的手机还没有收走。 崔茗向前走一步,屈晨就向后退一步,念在她是个孤儿,崔茗好声好气道:“把你的手机给我。” 屈晨非常听话,将手机从兜里掏出来递了过去,很显然已经关机了,还是没电的那种。 崔茗点了点头,说:“希望你的话都是真的,白珉我已经找到了,可惜他没有作案时间。”这句话是崔茗故意说的,看看她会不会上钩,也是证实秦朝云的猜测。 接下来,屈晨明显有激动的意味,她眼睛睁得老大,可以看见眼球上的红血丝。她一口咬定:“不可能!他在说谎!他就是凶手我可以作证!” 看屈晨这样的反应,崔茗心里总算有了些眉目,怎么说她都还是个女孩,要伪装成一点漏洞都没有,还差得远呢。 看来凶手真的另有其人,看来白珉也许真的是替罪羔羊。 崔茗循循善诱:“嫌疑人怎么可以为嫌疑人作证呢,按照你的话,你们合伙杀了王墙,为什么又要反目为仇?仅仅是因为白珉没有如约给你打款?”顿了顿,崔茗又道:“即便真如你所说,白珉就是凶手,那你作为帮凶,也逃不开法律的裁判。” 想必屈晨也一定清楚,这种飞蛾扑火的行为,在人类的心理防线中是最容易崩塌的,她不要命了吗? 还是说,就真如秦朝云所说,屈晨有什么人,在她心里的位置重要到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去掩护。 这个人,就是真正的凶手。 线索的疏通令崔茗很是兴奋,总算案件有了大幅度的进展。只是想要还原案发现场,还需要一点时间,如果案发现场全部吻合,那就是八九不离十了。 这一连串的问题对屈晨造成了很大的打击,她的嘴唇哆嗦,根本不敢抬头看着崔茗,也不敢直面这些问题。 其实昨晚,屈晨有发短信给马闯,问他接下来该怎么办,毕竟在小树林行凶是马闯一人所为。如今屈晨跟进了狱牢没什么区别,女孩子家家的谁会受得了? 屈晨想让马闯在外面寻找白珉,再来个死无对证,这样屈晨就可以释放,起码不会坐牢,但马闯给的回答却令她心如死灰。 那个屈晨很爱很爱的男人,竟然狠心让她独自一人认下所有的罪行,犯罪手法虽然是她提供的,但行凶的过程她可一点儿也没有参与。 这样等同于没有利用的棋子,就这样被无情抛弃了。 屈晨眼里闪过一抹悲伤与绝望,四周的封闭令她产生了一个极端的想法,于是,她猛然站起身,一头撞向了墙壁。 崔茗本以为屈晨会从实招来,毕竟他的一番推演令屈晨的表情露馅,但没想到,她以极快的速度做了这件令人震惊的事。 崔茗还来不及反应,只见面前的女孩一头撞向墙壁,整个身子软绵绵倒了下来,晕厥过去。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令崔茗整个虎躯一震,他的瞳孔扩大,对着门外吼道:“快叫救护车!” 门外的警察听闻动静,开门一看也惊呆了,错愕地点点头,急忙退出去拨通了急救中心的电话。 崔茗蹲下,将屈晨的身子扶起来,颤抖着伸出手探向她的鼻息,还好,还有气息。 额头上的撞伤尤为醒目,赤裸裸的回忆重合,崔茗的手握成拳,隐隐发白的关节证明他此刻的心情非常悲愤。 虽然及其不愿回想,但屈晨的表现和冯雪莲二者不差,崔茗这一瞬间头脑发胀,排山倒海的线索片段挤压着他的神经。 明明就快接近真相了,为什么总是把意外安排的如此措手不及。 好在,好在屈晨还尚有气息,崔茗将她的身子平躺着放下,眼里一片复杂。 没过多久,救护车的声音由远及近,警察们也蜂拥而至,在审讯室外交头接耳。 医护人员在警察的带领下进来,用单杠床抬着屈晨急匆匆上了救护车,临行前医护人员让崔茗联系家属。 无奈之下,崔茗只好跟着去了,如果屈晨不是帮凶,还蛮可怜的。 他一边在心里默默祈祷她没事,一边还要疏通案件的各种可能性。 到了医院,经检查,屈晨这一撞威力可不小,造成了脑损伤颅内出血,需要手术。 因为没有家属签字,崔茗身为警察便充当了担保人,刻不容缓,屈晨立刻被推进了手术室。 看着指示灯亮起红色,崔茗坐在室外的长椅上,心情一阵烦躁,他双手扶住太阳穴,一圈一圈按着。 每每即将天亮之时,黑夜便会给予打击。崔茗想不明白,屈晨究竟背负了什么秘密,花样的年华,却宁愿做了自残自杀的行为。 崔茗对生命的定义,第一次有了变化,他回想着父亲对他说的话,陷入了沉思。 如果人命可以随意灰霾,那还要法律做什么,崔茗内心一直坚定的正义与光明,却在生死一瞬间产生了怀疑。 继续追究下去,凶手会不会更加猖狂,会不会有更多无辜的人死亡。他背后的势力又有多强大,令他至今还逍遥法外。 想到这里,那种想法又来了。马得中王墙两起案件有关联的想法又来了,崔茗的脑中就好像有无数个小人在打架。 又是神经紧张的压迫下,崔茗一刻轻松也不得。照这样下去,s市最高警视厅的名誉也会扫地,接二连三的失误,这真的是警察的失误吗? 在不断的怀疑与猜测中,崔茗做了一个决定,他要彻查白珉这个人,只有相关人员都集齐了,才更能有漏洞可寻,不能光凭一人之言。 现在屈晨的手术还要几个时辰,崔茗吩咐k小组人员在此等候,并且屈晨作为警视厅重要人员,全面看守。 与此同时,就在医院附近的奶茶店里,秦朝云正和一个男人交谈,如果仔细看,就会看到男人帽沿之下的白发。 第68章 怦然 两个时辰前。 如是盛放在光暗交接处的依米花,传说生长在极西,极乐世界的西方是有天使的避所。 他作为依米花的根,深深扎在湿润稀松的泥土里,空荡腥臭的味道侵蚀着营养液,一寸一寸爬向娇艳欲滴的花朵。 他冲破防线,他挣脱禁锢,沐浴着第一缕照进来的阳光,他被烫伤,他的肌肤斑驳,他的血液粘稠又稀释。 他只记得曾是依米花时的花语,他穷尽一生芳华刻在骨子里的,名叫奇迹。 他终于在坎坷的梦里醒来,他睁眼看着自己的模样,被狠狠烙在血肉里的模样,被世人所唾弃的模样。 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纤细的手指拨开额头的碎发,镜子里是他到不了的极乐西方,也是太阳落下的西方。 他额头上的伤口被纱布黏住,稍微撕扯便会感到疼痛。手背的伤口嶙峋,绷带是脏掉的蝴蝶结模样,好像在血肉模糊之上盛开的笑颜。 他抬头,镜子里那个人也抬头,这张脸是绝世的容颜,带着病态的美,极致的纯白。 他的眼睛是狭长的扇形,他的睫毛是根根分明的白色,他的瞳孔是霓虹一般的淡粉色,眼下的一颗黑痣犹如极乐世界的引路灯。 他的脖颈宛若天鹅,除了凸出的喉结,还有肉眼可见的毛细血管,像嵌在皮肤里的彩虹。 他身着宽大的黑色衬衫,他的背影消瘦,一头茂密的白发是荒原万物生长的解药,他看起来更加白,宛若堕落的天使。 他面无表情,眸子也含着淡漠的疏离,他只是盯着镜子中的自己,令人只是看着便会感受到沉重的无力。 他是白珉,是林勇先秘密培养的杀手,是一名白化病患者,他的寿命不会很长。但他有一身本领,他会拳脚功夫,他是顶级黑客,他聪明盖世,他力量惊人,他是一个合格的杀手。 坐在这里好久,白珉就这么和镜子里的自己对视,他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只是很空,很痛的空。 再次将目光移动到手臂上,这个肮脏的蝴蝶结,白珉的脸色一僵,他不知道自己这是什么表情。 他鬼使神差地抽出了口袋里的纸条,上面有一行秀气的小字,是那女孩子留下的联系方式。她的电话号码,后面还有一个黑色的爱心。 蝴蝶结脏了,是要换的,不然他一身都是雪白的,蝴蝶结不可以脏。 白珉掏出手机,将一连串的手机号码输了进去,毫不犹豫按下了拨通键。 他的嘴唇动了动,抬头一看镜子,他嘴角上扬的弧度看起来很丑陋。 这样丑陋的表情是不可以出现在一张干净的脸上。白珉收回了笑容,他觉得恶心至极,他一巴掌扇在自己脸上。 与此同时,手臂上的蝴蝶结绷带松了。电话通了,那边传来了一个细嫩的少女音:“你好,请问哪位?” 白珉错愕。 他没有说话,愣愣拿着手机。 于是,一阵呼吸声过后,那边又传来了带着些试探语气的声音:“是白珉吗?” 如同那个细微小雨的午后,那个车水马龙的街头,那个荒无人烟的巷子。她惊慌失措被白珉堵在墙角,她宛若一头受惊的小鹿,她战战兢兢接下白珉变出来的玫瑰花。 如履薄冰的爱情开始萌芽了。 她也如同那枝玫瑰花,娇艳欲滴,缓缓绽放了,那是她初次试探世间险恶的风华。她的花瓣受到雨露的滋润,绽放在白珉的手掌下,她知道,从遇到他那一刻,她就逃不掉了。 她的心事密密麻麻,写在纸上,可这白纸无法承载她的欢喜,又被她懊恼着用黑线划乱。 思念总是在无数个夜里翻涌,在很多个瞬间潮起潮落,才下眉梢又上心头。天知道,她为什么会对一个仅仅几面之缘的男人念念不忘。 这太奇怪了,难以表达,莫名其妙,她坐在窗前的椅子上。夜空是她的画板,零星是她的画笔,她轻轻蹙眉,抬起笔尖,又放下笔尖。 “他怎么,还不给我打电话?” 她叹息,她满脸愁容。她又欢喜,她满脸期待。 某时天边划过流星雨,她敏锐捕捉,神明降下姻缘线,牵扯她的芳心。线的尽头是一位魔术师,他的嘴角有似有似无的弧度,他手里拿着一整束玫瑰。 她有一段寂寞又孤独的远程,一山又一山,山穷水尽的对面是满山的白色依米花。 她轻咬嘴唇,她担心他的伤势,她每天都盼望着再见。她心疼他的过去,又不敢触及他的心房,她总是痴痴想着,这是青春的悸动,是仅此一次的冲动。 午后的阳光暖洋洋,夏天就这样不知不觉到来了,前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可她的心意还是被彻头彻尾浇了一头冷水。 这样痴恋一个男人,她并不觉得可耻,每天坚持对神明许愿,许愿下一次相逢。 她挖掘过那么多男明星,她励志看遍世界美少年,虽然有些夸大其词,但她还是被突如其来的惊鸿一瞥挽留于此。 能留他在此,她亦留此地。 微风习习,缘分妙不可言,欢快的铃声将夏天的温热撕开了一个口子。秦朝云眉眼带笑,礼貌接听:“你好,请问哪位?” 来电显示的陌生号码,电话那边的一阵沉默,此起彼伏的呼吸声。秦朝云明明眉开眼笑,又小心翼翼试探道:“是白珉吗?” “是我。” 梦寐以求的声音传来,虽然依旧冷冰冰,但秦朝云还是如梦初醒。 太好了!她暗自窃喜,玻璃窗映出少女流畅的侧颜,乖巧又文静。 “找我有什么事?”明明想问他的伤怎么样了,但秦朝云还是小小傲娇了一下。 那边不说话了,长久的沉默令她禁不住皱眉,难道是自己说话太冲了? 秦朝云马上改口,生怕那边挂掉电话,她急忙说道:“现在有空吗!我在中心医院等你!” “嗯。” 挂断电话,秦朝云原地转了个圈,这是她有史以来最开心的一天。她迫不及待打开衣柜,琢磨着穿哪一件好。 第69章 赴约 情窦初开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这种期盼有回应的感觉,犹如坠入棉花云层,在彩虹里跳舞。他不经意间看过来的眉眼,她眼里全是他,自此一见钟情。 就好像约会一般,秦朝云美滋滋在镜子前照来照去,她试了好多件衣服,却总觉得不满意。 最终,她拿出了柜子里珍藏许久的一件连衣裙,还是秦母在她十八岁生日时送的。 仅仅是见一面而已,这么隆重不太好吧。秦朝云轻咬手指,想了想还是将连衣裙拿出来,小心翼翼穿了上去。 她是名副其实的富家小姐,这一刻她比公主还要亮眼。淡青的连衣裙就好像为她量身定做的一般,完美贴合她的身材,还未发育完全,却已经有了迷人的曲线。 她将头发散开,用卷发棒认真卷了卷,秀发如瀑布披在线条流畅的肩,藏在发丝下的小脸白里透红。 她为自己轻轻涂了一个淡玫瑰色的口红,大大的眼睛扑闪,拿上一个白色精致手提包,里面放进一个小镜子以及绷带。 最后踩上白色的小皮鞋,她的心情非常好,兴高采烈出了门。 打了个车,她特意在医院附近下车,一定要徒步走一段距离,她期盼着偶像剧里的剧情,一边脑补着相遇,一边沾沾自喜。 这是怎样的一个少女呢,单看她的外表,她的一颦一笑都充满了美好。在这个夏季,她独树一帜,仿佛是炙热空气中的一抹清凉意。 淡青色的泡泡袖连衣裙非常扎眼,她宛若落入凡间的小仙女,时不时脸庞扬起一抹微笑,还有点点绯红,眼若星辰。 秦朝云提着手提包,一蹦一跳,几分钟的路程就到了医院。远远的她看见了几辆警车,她的表情严肃起来,是发生了什么事吗? 秦朝云掏出手机,想给白珉发一条短信,告诉他不要去医院了。谁知打开手机看到白珉发来短信,说他已经到了,就在医院里面。 秦朝云连忙踩着小皮鞋进了医院,她有些彷徨,在人群中找那个熟悉的身影。忽然背后有人拍了她一下,猛然回头,半张好看的脸落入眼帘。 “白珉!”她眼里一下便涌入了喜悦。 他依旧是一身黑色,带着熟悉的鸭舌帽,慵懒地靠着墙壁,薄唇轻启:“小小姐,找我有什么事?” 他和之前的每次又不一样了,秦朝云只能听见自己的心在狂跳不止。 “你,你的伤,好些了吗?” 相比之下,秦朝云的打扮确实过于隆重了,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参加宴会呢。 “嗯?可多亏了你的蝴蝶结呢。”他的语调奇奇怪怪,秦朝云看不到他的眼神,只有嘴唇在动。 她的目光触及他的手臂,好像都已经结痂了,蝴蝶结确实不见了,应该是散开了。 秦朝云笑了笑,鼓起勇气提议道:“要不,我请你喝东西吧!” “嗯?好啊。”他轻哼,耸了耸肩。 这个男人不光脸蛋好看,外表特别,就连语气词也说的如此令人酥麻,秦朝云觉得她快不能呼吸了。 秦朝云喜滋滋走在前面,由于看病的人比较多,她一个不注意被人撞到了。 那个人回头连忙道歉,她摇了摇头笑着表示没关系。 白珉走到她身侧,一下揽住了肩膀,秦朝云的身体一颤,脸也跟着红起来。 只听他说:“别走丢了,小小姐。” 天啊,太心动了怎么办!秦朝云的整个身子都绷紧了。 他们都没有注意到,刚刚撞到秦朝云的那个人,是k小组的成员。 便衣警察若有所思,白珉的帽檐之下的白色令他很在意,这样想着,他拨通了崔茗的手机。 白珉比秦朝云要早到,他实在无聊。因为厌恶自己的模样,白珉想到了秦朝云夸他的样子,于是觉得有趣,她像一只温顺的猫。 白珉顺着扶手上了电梯,站在二楼,倚靠着玻璃栏杆。这个位置很好,有一种俯视的感觉,他的眸子藏在帽沿之下,宛如黑夜的雄鹰。 没过多久,人群中跑进一个淡青色的影子,尤为扎眼。她披散着漆黑的卷发,她比平时多了一丝慵懒,她的身影转来转去,像一个舞蹈着的芭比。 白珉没有第一时间下去找她,在这个位置观赏,嘴角勾起一抹笑意,眼神却愈发清冷。 或许是厌倦了,白珉终于动了身子,不紧不慢下了电梯,悄无声气靠近秦朝云。 她转头的瞬间,喜悦溢满了那双眼睛,仿佛里面嵌了钻石,白珉有些讨厌她这副样子。 他明白,她一定是对自己有了感情。 感情是世间最不值一提的东西。虽然这样想,但白珉的动作却天差之别,在秦朝云被撞到后,他顺势揽住了她的肩膀。 这一刹那的感觉?不,一点感觉也没有,白珉的内心波澜不惊,只是惹得秦朝云一阵小鹿乱撞。 他不过是故意的罢了,从前都是他被别人玩弄,也该轮到他感受感受主动了。 两人在附近的一家奶茶店坐了下来,这种门店,一看就是女孩子喜欢来的。秦朝云点了两杯芋泥牛乳,轻轻放在白珉面前,笑眯眯道:“喝吧,温的哦。” “奇怪,已经是夏天了,为什么不点冰的?”他反问。 秦朝云解释道:“因为不管什么时候,喝热饮,心里都会暖洋洋的。”她的眼睛都眯起来了,笑得像甜蜜饯儿。 白珉冷哼一声,懒得理她。 这种甜腻的东西,他从来没有喝过,也不会主动去喝。 秦朝云生活在阳光之下,她的世界都是灿烂的,自然体会不了苟活于世的白珉的感受。 她捧着奶茶杯,一口一口喝着,看起来及其满足的样子。 两个人就这样,谁也没有说话,大约十分钟,秦朝云终于按耐不住了。 她翻了翻手提包,从里面拿出了一小卷绷带,因为她看不到白珉的表情,所以自顾自说:“喏,我帮你看看伤口怎么样了。” 说罢,秦朝云大胆将白珉搁在桌子上的手拽了过来,他的手可真白啊又修长,无论看了多少次都还是会惊叹。 “真漂亮。”她忍不住笑起来。 白珉的手猛地一缩,秦朝云吓了一跳,抬头问道:“弄疼你了吗?” 白珉别过头:“没有。” 她又笑起来,把绷带重新系上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伤口已经结痂了,如果不注意上药,这么漂亮的手留疤可就不好啦。” 白珉收回手,低头看着,这个蝴蝶结非常洁白,她也很会系,样子似乎要展翅而飞,大约已经破茧成蝶了吧。 门外闪过一个急匆匆的身影,白珉终于将帽子抬起一半,喝了一口面前的奶茶,是很温暖。 崔茗又重新折返回这家奶茶店,他确定没有看错,那不是秦朝云吗?那对面那个男生该不会就是....? 第70章 擒拿 崔茗立马推门进来,来到秦朝云面前,话却不是对她而说:“终于找到你了,白珉。” 他在奶茶店外匆匆跑过,仅仅是往里面扫了一眼,便看到了秦朝云笑眯眯的脸,看见了男生帽沿之下的白发。 于是崔茗又折返回来,风风火火闯进来,不顾服务员惊讶的目光,他一掌拍在桌子上,声音有些不容否定的执着。 屈晨还在手术中,这个时候找到了白珉,简直是上天的眷顾,崔茗迫不及待想要了解案件背后的真相。 由于掌心不受控制的用力,才喝了一口的芋泥牛乳茶被震动打翻在桌面。 洁白的液体顺着桌子流到了地上,白珉刚被包扎好的手臂也浸湿了,一股浓重的奶香扑面而来。他重新将帽沿压了下去,以一种非常慵懒的姿态向后靠在椅子上,漫不经心问道:“你又是谁?” 对面的秦朝云显然被崔茗的举动吓到了,这是她怎么也料想不到的事,料想不到崔警官竟然会在附近,这么正大光明闯进来。 他要带走白珉吗?是不是有了新的证据?白珉真的是杀害王墙教授的凶手? 一连串的问题冲击着秦朝云的大脑,她不可思议,又胆战心惊,手里的奶茶杯一瞬间便失去了温度。 她颤着声音说:“崔警官,您这是什么意思?” “警官?嗯...?原来是警察啊。”白珉露在外面的半张脸勾起一抹讽刺的笑意。他的语调低迷:“原来是小姐姐精心设计的一出戏啊,这可比魔术师有前途多了,嗯?” 他的一句一句辗转在秦朝云的心尖,都是如同荆棘的细刺,令她一阵窒息。 “不,不是的,你误会了!”秦朝云瞬间便红了眼睛,她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她连问问他都不敢,怎么会串通一气。 崔茗虽然不清楚两个人为什么会见面,但他可没时间听戏,厉声道:“白珉先生,请跟我走一趟。”根据他刚才的一番话,崔茗虽然不知道是不是故意这么说的,但可以肯定他也知道点儿什么。 别到时候屈晨死了,再来一个死无对证,那可就麻烦了,时间紧张,崔茗一刻也不想耽误。 奇怪的是,白珉竟然没有反抗。他是一个杀手,他的背景不是一张白纸,他虽然不怕虎落平阳,可他身后的主子不一定不怕。 崔茗握住白珉的手腕,不由分说拉着他便出了奶茶店。 秦朝云连忙起身,不顾身边人的指指点点,大声喊道:“请,请等一下!!” 白珉的帽子被门边刮掉,他回眸,白色的发在空中飞舞,夏日的微风吹来一句话,他的眸子凄冷,宛若凋落的粉色樱花,他说:“我可以当明星,前提是有和你一样的演技。”这一瞬,他像一个天使,又像与众不同的恶魔。 他太白了,又是一身黑衣,他与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格格不入。 看见白珉的外表,引得奶茶店里围观的人群一阵唏嘘。 秦朝云眼里划过一抹刺痛,原来他还记得她说的话。白珉留下的脚印带过芋泥牛乳的残渣,落下一地的清白与水秀。 她终于冲上去捡起他落下的鸭舌帽,推开门追了出去。 晴朗的夏日啊,拜托你可不可以再温柔一点。 这边,林音刚下楼,便看到熟悉的身影站在楼下,似乎有意等着她。见她出来,那人连忙迎上来,林音意外道:“宋缙云?你怎么知道我家在这?” “这个以后再说,林爷爷叫我和你一起过去。”他耸了耸肩,笑的灿烂。 那晚醉酒,他回家辗转反侧,每一个夜晚都场景重现,他对充满神秘的事物都怀着好奇心,几番猜想,今天就是来证实的。 林音一脸狐疑:“你到底在打什么算盘?” 宋缙云是宋氏的接班人,同为考古家族,本来应该是竞争关系,但由于两家祖先关系好,才如此和睦。但林音不这么想,关系再好那也是上一辈子的事,宋缙云这么博学好强,难免不会一争高下什么的。 如果林音的想法被宋缙云知道,那他可就太伤心了,殊不知他根本对竞争没兴趣,他的兴趣呀多在一些科学无法解释的现象上。能够顺从家族的安排,完全是因为考古能够给他带来新奇和刺激,加之认识林音从而发现了一些奇奇怪怪的秘密,他的内心更加求知若渴了。 宋缙云一脸无奈,恨不得把心掏出来看看,他委屈道:“我能有什么算盘,无非是垂涎你的美色哈哈哈。” 林音一拳打在他身上,丝毫不心疼,不理他自顾自走到马路边打车。 宋缙云见状连忙跟上,笑嘻嘻在一旁说道:“我都听爷爷说了,你很勇敢哦,这次打算选择哪个方向?” 林音却不回答他这个问题,而是挑着眉说:“那太可惜了,本小姐早已名花有主。” 听了这话,宋缙云一愣,随后乐了,说道:“该不会是林阳吧?” 他的随口一说,倒是惊了林音。恰好路边来了出租车,她连忙拦下,也不管宋缙云,立刻坐了进去。 宋缙云紧随其后,厚着脸皮坐上了后位。林音在后视镜里看见他的脸,明明生得俊俏,怎么净干一些不要脸的事儿呢。 林音还在为刚才那句话想得出神,窗外的车水马龙,人们都穿着简单潮流,燥热的夏天缓缓拉开帷幕。 宋缙云嘴角抿着笑意,看来他磕的cp方向是没错的,推了推眼镜,宋缙云抬起胳膊支撑着下巴望着窗外,眼里是满满的兴致。 今天他一定要问问清楚,问问林音,那个叫林阳的男人到底是谁。宋家石和林勇先交好,又是世代交好,怎么没听自家爷爷说起林家还有少数民族的远房亲戚呢。 不是美瞳,那个男人拥有一双天生的蓝色眼睛,一身唯我独尊的调调,矜贵优雅迷人,说话用词却愈发原始,很难令人不去在意。 保不准是国外迷路的贵族? 宋缙云的心情一路畅快,他曾一度沉迷消失了的古国,但眼下还是这件事对他来说更有吸引力。 出租车行驶十几分,两人下了车。林音才不要理他,脚步极快走在前面,很现实她完全忘了自己的酒后吐真言。 宋缙云倒也不在意,不紧不慢跟在身后,在他眼里,做林音的小跟班也是不错的。 第71章 回家 苏荷听闻女儿今日回来,一大早便去超市买了许多食材,想着给孩子做一顿丰盛的美食。 林音离家近乎一个季度,当母亲的心里自然不是滋味,整日的思念都写在了脸上,奈何林音又是个倔脾气,不肯告诉她自己住在哪里。 不一会儿,门铃响了,管家想去开门,苏荷急忙拦住他,示意自己来开。 苏荷搓了搓刚洗完菜的手,打开了门。久违妈妈的林音看见苏荷一下便来了个拥抱,说:“妈!” 苏荷也是同样激动的心情,紧紧抱住了女儿,眼泪马上就要呼之欲出,她是一个极其感性的女人。 一旁的宋缙云向其投去了羡慕的眼神,苏荷注意到他,不好意思的擦了擦眼泪,道:“缙云也来了,快进来。” 他礼貌地叫了一声阿姨,随后点头进了别墅,随着门被关上的声音,他知道,决判要开始了。 林建为在公司走不开,所以家里只有苏荷与林老爷子林勇先。 年纪大了,这会儿老爷子还在楼上睡着,苏荷便让两个孩子先坐一会儿,她也要准备午餐。 看着眼前熟悉的一切,林音有些心酸。记得三个月前,她还在这张桌子上赌气,她虽毅然搬出去,但内心的伤感又有谁懂呢。 再度回到她生长了18年的地方,林音有些不知道该如何面对爷爷。希望爷爷不会让她太为难,毕竟只要过了这一关,她就可以顺利开始与尼布甲尼撒的奇妙旅程了。 桌子上精美的水果吸引了宋缙云了注意,他拿起一个梨子咬了一口,嘎嘣脆,有点好吃。 客厅里也没别人,林音翘起了二郎腿,一副女主人的姿态审问起宋缙云来:“说吧,你到底想干嘛?”如果宋缙云说他不知道林音今日回家是干什么的,那她可不会信。 宋缙云一边啃着梨子,一边用羡煞的目光看着她,并说:“我真羡慕你。” 林音:“???” 他这莫不是要打感情牌?同为考古世家,又是接班人,家财万贯,有什么好羡慕的。唯一能攀比的,大概就是林氏比宋氏早一步考古吧。 林音非常不理解,明明宋缙云这样的人,要身材有身材,要相貌有相貌,要学历有学历,要背景有背景,要啥有啥的美少年为何此时此刻宛若一个傻子。 林音当然不知道,她看见的才是真正的天才,天才拿她当了朋友,她还以为人家图谋不轨呢。 “有什么好羡慕的。”林音嘟囔着。 “羡慕你有妈妈。” 听了这话,林音一愣,随即转头看他。宋缙云依旧咬着梨子,眼镜下的瞳孔亮晶晶的,侧脸也是没法挑剔。 一下子,林音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对于宋氏,她一点儿都不了解。 但宋缙云却自顾自说起来:“我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死了,爸爸组成了新的家庭去了国外,所以啊,我说你很幸福。”说罢,将梨子核扔进了垃圾桶,在空中形成一个优美的弧线。 看着他满不在乎的样子,林音有些不自在,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觉得他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挺让人心疼的。 是了,似乎真的从未听爷爷提起过宋缙云的爸爸妈妈,一直以来都是宋爷爷在维持那个家。 现在林音也许能理解了,为何宋缙云那么优秀,早早便承担了一切,他不能不优秀,因为他身后空无一人。 林音拍了拍他的肩膀,又从桌子上拿起一个梨子提给他,说:“吃吧,多吃点。” 她是真的不怎么会安慰人,宋缙云怔住,看了梨子一会儿,随即接过,哈哈大笑起来。 生活在美满的家庭,不懂悲伤的样子真的很可爱,很天真。 她与之抗衡的不过是枷锁而已,可他却永远被困在了很多年之前,除了让自己真正热爱考古,他别无选择。 小插曲过后,宋缙云终于问出了他今日的主题:“你相信时空穿越吗?” 突然这么一问,林音差点呛到,想了想后,笃定道:“当然信了。”想不到吧,她家里那位便是实打实的时空穿越者。 宋缙云推了推眼镜,眼里散开了光芒,娓娓道来:“我在国外的时候曾听过博士演讲,时空穿越的未解之谜有很多,为此我太好奇了,未来科技发展,人类的速度超过光速,便可以实现穿越。” “我们假设“光速绝对不变”,即使我们的速率逼近光速,我们所观测到的光依然以光速进行,绝对追不上它。因为我们的长度变短了,本身的时间也变慢了。所以进行光速宇宙旅行会是永不回头的时间旅行,例如太空人光速旅行了一段日子,地球却已过了数千年。” “还有平行时空这么一说,宇宙实在太大了,很可能我们地球只是一个细胞,然而整个宇宙是一个无敌巨大的孕育体。我相信有外星人,或者应该称他们为高级文明,人类太渺小了,我曾励志在这方面做出研究,但它远远深不可测。” 正午的阳光通过窗子打在少年亮黑的发梢,晕染开一层光圈。他神采奕奕,他滔滔不绝,他的眼里有真正热爱而向往的光芒,他活该闪闪发亮。 这一刻的宋缙云是迷人的,他在他所擅长的领域充分发挥自己的魅力,如果不是尼布甲尼撒在先,林音很可能会被其吸引。 当然了,现在也只是单纯赞赏他的博学。 宋缙云所说的,林音一个字也听不懂,但却不由自主发出感叹,也许这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吧。 “你好强啊。”她发出了由衷之言。 宋缙云推了推眼镜,噗嗤一笑,或许这样的生活才有意义,这一刻才是真正的自己。 “如果你是我爷爷的孙子,他会很开心。” “那还不简单,我做上门孙女婿再好不过了。” “....没个正形。” 宋缙云又是爽朗一笑,经过几次相识,他愈发喜欢这个表面叛逆实则热情如火的女孩了。当然不是男女的喜欢,而是像老朋友叙旧的那种喜欢。 别忘了,他可是cp粉头子。 正欲问些关于林阳的问题,苏荷从厨房出来,不顾沾着菜叶子的手,连声招呼道:“孩子们,午餐准备好了,快洗手吧。” 这时,林老爷子也从楼梯上下来了。 第72章 妥协 林勇先看起来依旧神清气爽,他拄着拐杖从楼梯下来,看见宋缙云后,脸上挂起一抹慈祥的微笑,道:“宋小子来了,你爷爷最近可好啊?” 宋缙云连忙起身,“和您一样,身体健朗。” 林音白了他一眼,就会捡好听的说。她也起身,颇有礼貌道了一声:“爷爷。” 林勇先看着自家孙女,她身上所成长的变化都被看在眼里,林勇先很是欣慰,看来今天过后便可以举行发布会。 几人洗过手后坐在偌大的餐厅,苏荷还在厨房忙着,让他们先吃。 林音特意从柜子里拿出了珍藏许久的葡萄酒,带些孝顺的感觉,走到林勇先跟前给他倒了一杯,并说:“红酒补身子,爷爷您喝点。” “哈哈哈好。”林勇先开怀大笑,看来离家三个月并没有令孙女与自己生疏。 苏荷做了满满一大桌子菜,都是林音爱吃的,久违的妈妈的味道,令她激动又幸福,或者此时此刻她在这个家里是真的快乐。 林音夹了一块卤得非常入味的猪蹄放进嘴里,软糯芬香四溢,是她小时候就爱吃的味道。 林音不禁想起了家里的尼布甲尼撒,如果有朝一日自己也能做得一桌子拿手好菜,他是不是会对自己刮目相看呢。 宋缙云见状也夹了一块,品尝过后非常满足道:“苏阿姨的手艺堪比大厨,太好吃了!” 他就是一副小少年意味的崇拜气息,看起来阳光又有些俏皮。这类型的男孩子,林勇先是非常喜欢的,便说:“这还不简单,以后啊你就常来,当自己家。” 两个老头子订下的婚约,林勇先可是非常在意呢,如果林音家里藏男人的事被他知道了,也许小命不保。 宋缙云挠了挠头,不好意思道:“这怎么好意思...”说罢,眼神看向林音,飘忽不定。 林音察觉到目光,狠狠瞪了他一眼。 饭局到了一半儿,几人都酒足饭饱,也是时候该讨论重要的事了。 桌子上的菜几乎见底,林勇先喝了口红酒,将筷子放到碗边,双手抱胸,抬眸。 颇有当家之主的风范,林音与宋缙云见状也停下了碗筷。 林勇先对两个孩子的识时务很满意,转眼看着自家孙女说道:“你说有事与爷爷商议,现在说吧。” 林音咽了咽口水,不知道自己的答案对爷爷来说会引起什么样的态度。林家的祖先还没有对国外的文化研究、考古过,别说还是消失的国度。 见林音犹豫不决,一旁的宋缙云推了推眼镜,神色也是少有的严肃。 片刻后,她鼓起勇气,说了自己的想法:“关于新闻发布会,我想延后。其一我选择的考古方向不在国内,其二我也想利用第一次来磨练自己,若一路都有记者跟随,反而会影响我。” 这番话对林勇先来说倒没有很意外,他的孙女一向古灵精怪。但对于宋缙云来说,却引起了他的注意,第一次考古就选择国外,除非有深厚的经验,要么就是有熟人。 可这位养尊处优的林氏大小姐,自小就对考古没什么兴趣,她是如何在短暂的时间里决定自己的考古方向呢? 林勇先:“国外?好吧,说来听听。” 林音深吸一口气,眼神坚定,说:“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巴比伦。” 话音落下,林勇先的眸色一瞬间陷入了暗沉,但他表现还是很平静。而宋缙云就不一样了,听到这句话时,他先是诧异,再不可思议,最后双眼炯炯有神。 林勇先没有反驳林音选择的方向,只是转动着指头上的戒指,颇担心地说:“古巴比伦的遗址在伊拉克一带,你才十几岁,太危险了。” 林音对爷爷的反应很是意外,本以为爷爷会很生气,并坚毅的阻止他。但这样一来,是不是有商量的余地呢,于是林音非常诚恳道:“爷爷请放心,这对我来说是一次非常可贵的锻炼机会。回来的时候与记者公开,我已经有了经验,岂不是更好。”顿了顿,她又说:“而且,我很喜欢巴比伦,这座城的历史我也很好奇。” 她的最后一句话,实打实落在宋缙云的心里,他开始觉得,林音就是上天派到他身边的派大星。 林勇先摸着下巴,若有所思。他绝不会告诉自己的孙女,在那一带还是荒凉之地时,他们的祖先就已经去过了。 或许是血缘的指引,作为下一代接班人的林音就这样消无声息将其继承了。 匪夷所思吗,不,一点儿也不。 如此,林勇先这般想。她若真的热爱,却也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来日揭开传家宝时的秘密时,也更好理解。 “好吧。”林勇先松口,但他喜欢主张别人的性子还是贯彻到底,他又说:“我会派两个人跟着你一起去,彼此也好有个照应。”当然了,他的首选便是白珉,正好趁这个机会,警察那边也找不到人。 林音开始还得益于爷爷的好脾气,但听完整句话,她的神色又低落起来。 宋缙云眸子亮了起来,他起身,以一种非常虔诚的姿态冲林勇先道:“前辈,不如我跟着林音一起去,我有经验,也会帮助她。”想了想,他嘴角一笑,眼神瞥向林音,说:“最重要的是,我们年纪相仿,有共同语言,也比较好交流。” 这些话彻底得到了林勇先的赏识,他睁大了昏花的眼睛,赞许的目光落到面前这个少年身上,海外归来的学子,果真与众不同。 而他又是老宋的孙子,如此再妥当不过了。 “不不不,还是不麻烦宋缙云了,我一个人可以的,再不济还有朝云呢!”显然,林音有些激动。 她不懂宋缙云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她知道此行目的不纯,这哪儿是考古,是帮尼布甲尼撒找家啊。再多加一个局外人,怎么保证宋缙云不会把人家时空穿越的秘密说出去呢。 而且,林音看他对穿越类似的话题着迷一般的神色,她就觉得紧张。 宋缙云只是眨巴着眼睛,静静等待林老爷子的决定,他笃定,自己这一番话绝对说到了对方心里。 凭借着两家要好的关系,这种主动上门的帮助,谁会拒绝呢。 果不其然,林勇先忽略林音的抗议,露出一抹微笑,决定权显而易见,说道:“缙云的能力我是知道的,有他跟你一起,我也放心。” “爷爷!我....” 林音还想说些什么,被林勇先斩钉截铁的话堵住了嘴,他说:“如果你不同意,那你也别去了。” 事实证明,宋缙云的确是有目的而来。 此刻在林音心里已经对他讨厌极了,以往建立起不错的印象也迅速瓦解,明摆着宋缙云就是和林老爷子一伙的。 林音觉得很憋屈,她无论何时何地,做什么事都得不到完全的自由。 已经是下午了,林音扫视了一眼桌面,原本她还有些没吃饱,到现在也已经被气饱了。 她从座位上站起来,面无表情说道:“我吃好了,先回去了。”说完转身就走。 “你给我站住!” 身后响起了林勇先有些温怒的声音。 林音极不情愿地回身,面庞的表情带些一丝倔犟,她不愿直视任何人,只是默默盯着那一桌子快光盘的佳肴。 苏荷从厨房里出来,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见女儿要走,只道:“这么快就走了吗?小音,再多留一会儿吧。”妈妈看女儿,永远都是慈爱的。 林音欲语凝噎,憋住心里的话,就那么站在原地不吱声,像一个雕塑。 林勇先吹胡子瞪眼,大声训斥:“你是越来越没规矩了!长辈还没说话,你倒先走了,这就是你的教养吗!” 林音紧紧咬着下唇,双眼已经含泪,她硬是忍住,不让眼泪掉下来,那个样子,楚楚可怜又充满了执着。 此刻宋缙云有些于心不忍,他觉得是不是自己太冲动了,心里产生了愧疚,想说些什么,但又没资格插话。 “你若对我的安排不满意,也不必在外面住了,回家好好鞭策鞭策。” 爷爷的话音落下,林音终于抬起眼,含着晶莹剔透的泪珠,一字一句哽咽道:“不用了,就按照您说的。” 再一次妥协,一次次妥协,永远无边无际。 若不是尼布甲尼撒满怀期待,若不是她太在意他,怎会如此任人摆布。 林音愤恨的目光移到宋缙云身上,幽怨地盯着他,好像要把他盯出一个窟窿。 林勇先:“你不用对缙云这么仇视,若你对他不满意,我再换两个人跟着你。” 林音一口回绝:“大可不必。” 时候不早了,她牵念还等在公寓里的尼布甲尼撒,他答应她会做她爱吃的菜。 林音急着回家,但看到苏荷那般不舍的眼神,她又做不到完全狠下心来。 “好不容易回来一次,多坐坐吧小音。”身为豪门的媳妇,苏荷从来没有什么决定权,她是一个母亲,也只是想多看看十月怀胎的女儿。 林音终于还是心软了,放下身段乖乖走回去,坐在沙发上,苏荷端来了一盘洗干净的水果。 林勇先:“说说你准备什么时候去。”林老爷子还是担心孙女的,但他一辈子的脾性就那样了,也改不了。 “我已经申请办了护照,准备快的话,这个月就可以走。” “你长这么大还没出过国,是个锻炼的机会,也好开开眼界。”林勇先点了点头,又看着宋缙云道:“你有经验,伊拉克是个经常战争的国家,虽然现在已经普及了,但也无法避免遇见暴徒。这件事上,我就把林音交给你了,好好照顾她。” 很显然,林勇先已经把宋缙云当成了自己未来的孙女婿。 他含着笑意,连声答应。 这可气坏了林音,总觉得自家上了一条贼船。 第73章 联合 夜幕宛如巨大的笼,就这样悄无声息降临了。 双子大楼对面矗立着一座独栋公寓楼,它的位置很好,斜对面便是长江大桥,一览无余大片风景。 尼布甲尼撒又坐在卧室里的摇椅上,这个房间里有属于林音独有的香气,那是一种淡淡的奶香。 少女的卧室总是温馨又可爱的,墙壁上粉红色的贴纸,柜子是典雅的乳白色。架子上摆放着精致小巧的手工艺品,床头柜是一张照片,上面的女孩笑靥如花。 尼布甲尼撒只记得他第二次穿越回来时,就落在这间卧室里。那是午夜,那天繁星点点,他一落地便看到床上的女孩子正甜甜酣睡着。 总是很奇怪,为什么两次都降落在她面前,冥冥之中似乎有什么引力,尼布甲尼撒自己也说不清楚。 时空与时空之间是将近四千年的时光,时过境迁,沧海桑田,尼布甲尼撒想过未来,但绝不是亲眼所见。 这样的未来令他不由自主的颤抖,新的时代不再有王,不再有君臣。很多现代化的东西其实完全颠覆了尼布甲尼撒的想法与认知,这并不是他的错,也不是他所能左右的。 所以,尼布甲尼撒强迫自己接受,强迫自己融入。起码他还保留着王储的资质,他对自己的律令都做得到,但这中间的过程未免不令人叹息。 他习以为常的法则在21世纪是不存在的,他面具之下的表情只有他一个人知道。天差地别的环境他尚可接受,可熊熊燃烧的野心却容不下他有一丝一毫的变化。 窗外是一座座高楼大厦,在巴比伦没有这样的霓虹灯,没有这样的热闹繁华。或者相比之下,已经不是一个级别了,时代一点点进步,淘汰的是反复烧来烧去的灰烬。 林音的话回响在尼布甲尼撒的脑海,倘若伊拉克之行如约而至,他该面临的会是什么?是打击还是侥幸,是期望还是落寞? 现在就可以想象,踏上那片疆土,那片曾经鼎盛的疆土,那片曾属于尼布甲尼撒的疆土。 心会悲伤,无以复加。 他是精锐的王储,同时也是可怜的。 为什么,为什么偏偏巴比伦就到他这一代结束了呢? 尼布甲尼撒幽蓝的瞳孔是满目的悲怆。他也无能为力,他也无可奈何,背井离乡就是他愿意的吗?他的信仰指给他一条明路,为了国家,为了黎民百姓,他不得不做。 漫长的夜还有许许多多,料想不到的事也有许许多多,尼布甲尼撒能做的,就是记住自己的初心。 时针一点点转动,看够了风景,尼布甲尼撒起身离开卧室,看到餐厅里桌子上摆着的几道家常菜。 土豆丝,西红柿鸡蛋,山药排骨汤。 这些都是那个女孩子爱吃的。 尼布甲尼撒好不容易学会了,时针转动到晚上八点钟,她怎么还不回来? 房间里空荡荡的,没有了熟悉的叽叽喳喳,只剩下宁静,尼布甲尼撒注视着,不禁有些孤寂与落寞。 回一趟家差点成了一场闹剧,折腾到晚上九点,林音身心疲惫,拖着没有精力的身体走在羊肠小路上。 身后响起宋缙云的声音,他追赶了几分钟,终于和她并肩一起。 林音看到他这张脸,显然有些不耐烦,转身道:“你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跟着我做什么。” 对于林音的态度,他觉得很伤心,她真的误会他了。 林音继续往前走,宋缙云默默跟在身后。 十分钟,两个人谁也没有说话。宋缙云很想敞开心扉说说话,但他不知从何说起,又怕哪句话说错了惹得林音不高兴。 今天的事,确实是他冲动了,他明明知道林音不喜欢被安排,可他却令她间接被剥夺了决定权。 想想那个时候,为什么会脱口而出,为什么不再仔细想想。可若最后跟着林音去伊拉克的是几个毫不相干的人,她应该会更加难过吧。 宋缙云在想,怎么向她表明,自己真的和她一条船呢? 眼看着林音就要打车了,他连忙抓住机会,道:“当你说你对巴比伦有兴趣的时候,我真的非常高兴,你是第一个和我有相同爱好的人。人人都说我古板,学历史学成了老头子,因为我真的很热爱。” 宋缙云又道:“我觉得你是一个不拘小节的女孩子,与众不同又有自己的思想,我很钦佩你的勇敢。其实考古有什么不好呢,你透过那些遗留的文物,在脑海中遐想他们当年的种种,这种跨越时空的相通,令我觉得非常神圣。” “我真的太迫不及待了,我向你道歉,对不起。但是林音,请你相信我,如果我真的和长辈们一样,我大可以早早就出入在你身边。” “我也热爱四大文明古国,对消失的巴比伦充满了好奇,如果今天不是有你,我下个月便会自己去伊拉克寻找。” “有我跟你一起同行,互相帮助,我相信我们的成果长辈们会刮目相看的,到时候我们就有权利主宰我们的一生。” “你这么勇敢,连林爷爷都可以与之抗衡,还怕我跟着你吗?” 林音的脚步停了下来,前面就是路口了,他们即将分道扬镳各自打车。 宋缙云在原地站立,她的身子往前挪动一步,他见状连忙拉住她的手臂,难道这一番肺腑之言也没能走进她心里吗? 从来没有一刻,令他如此紧张。 月光透过树梢洒下,落在少年与少女身上,他们美丽的好像电视剧的男女主角。 林音垂眸,她的影子在月华之下被拉的好长,四周静谧,夏日的微风是及其难求的。 四下无人,只听得见林音轻轻叹了口气,她转身拿开了宋缙云拉着她的手。 宋缙云的眼眸亮亮的,他比月光还诚恳,真挚地看着她。 “我若有你一半的热爱,我也不会如此抵抗。这不是叛逆,就像你说的,我很勇敢。” 她笑了笑,眼底已是坦然。 “也许我们有缘吧,回去等我消息。” 说完,林音的身影消失在拐弯处。 敞亮的月亮射下无数条光线,照得宋缙云的眼眸愈发澄亮,他愣了愣,随后咧嘴一笑。 林宋合璧,必然是强强联手。 宋缙云仿佛看见了未来,他畅游在历史的长河,她从中发现奥妙,就像两代的祖先那样。 第74章 奈何 马上十点了,尼布甲尼撒连钟都懒得看,手机响也没响一下,他盯着屏幕上唯一的联系人,看了许久。 这时门铃响了,玄关处传来一阵声音,尼布甲尼撒猛然站起来,听见那句熟悉的“我回来了”后,他又坐了下去。 不知道是不是太倒霉了,竟然碰到了电梯在夜晚维修。林音都快媲美运动员了,嗖嗖蹬上楼梯,这可是18楼啊,她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中途还岔气了。 好不容易上来了,差点废了她半条命。 房间静谧,林音没有听到答复,心里疑惑着,不会睡了吧?想来也是,自己这么晚才回家,已经错过了承诺的晚饭时间,他不会等自己,也是情理之中。 换下鞋子,林音打开墙壁上的大灯,房间里一下子变得极亮。过了小小的走廊,客厅沙发里男人的身影映入眼帘,两人视线交汇,她好像掉进了鲸鱼的肚子里。 那一抹蓝色在头顶吊灯的衬托之下愈发澄亮,是幽幽的蓝,带些一丝幽怨,还有委屈,正直勾勾盯着她。 怎么有一种小奶狗的感觉? 林音憋着笑意,但嘴角的弧度已经藏不住,她微微喘息,说道:“对不起啦,让你等这么久。” 她的额头有些细汗,还没来得及擦掉,拨开刘海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在白色灯光照耀下,显得有些诱人。 刚刚跑了十八层,连口水都没喝,林音不自觉舔了舔嘴唇。 这个光线实在太清楚了,尼布甲尼撒视线又好,该注意的不该注意的全部尽收眼底,喉咙滑动,他觉得有一瞬间燥热。 尼布甲尼撒别开目光,道:“没事,回来就好。”没办法,他只能说没事了,这种情况下,只有结束话题。 林音的嘴角牵起微笑,她心里乐开了花,明明尼布甲尼撒就是在等她,还死不承认。 林音换下外套,又去洗了手,出来时看见厨房桌子上几道家常菜,都是她喜欢的。 菜品已经凉了,但还是完整的样子,由此可见尼布甲尼撒还没有吃。 一股暖流淌进心里,家宴时的委屈与回到公寓里的温馨,林音被治愈,只有在这里她是自由快乐的。 只有在他身边,她是自由快乐的。 林音跑回客厅,指着厨房说道:“一起吃吧,我饿坏了呢。” 看着她雀跃的表情,尼布甲尼撒终于抬腿,顺手抽了两张纸巾,路过她身边时,将纸巾贴在她的额头上。 纸巾被汗水黏住,林音愣了愣,随即胡乱擦擦,兴高采烈跟在他身后。 米饭还是热的,林音把汤加热了一下,其余的菜就凉着吃,因为是夏天,吃太热的话反而更热。 晚上十点半,两个人的身心都在这一刻得到了放松。尼布甲尼撒看着眼前狼吞虎咽的女孩,眸色渐渐温柔,林音喝了一口浓汤,直呼美味。 吃相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比起林音的狼吞虎咽,尼布甲尼撒更显优雅,不紧不慢。 林音注意到这个细节,不自觉也慢了下来,脸蛋浮起一抹红晕,不管怎么说,都很像新婚夫妻呢... 除了她诱人的外表尼布甲尼撒无法忽视,还有她此行带回来的消息。为何回这么晚,发生了什么事等等,尼布甲尼撒都想知道。 他静静喝着浓汤,眸子若有所思,想知道,又不想主动问。 林音眨巴着眼睛,看着尼布甲尼撒踌躇的模样,她就知道他想什么,好吧那自己就再厚脸皮一次好了。 林音放下碗筷,像要宣布什么大事一般,两弯细眉拧到一块儿,语气凝重道:“你恐怕去不了伊拉克了。” “为什么?” “因为伊拉克不允许外国人进入。” 为了达到效果,林音整个小脸都挎起来,那表情好像比当事人还委屈。 她绘声绘色讲起来:“回来这么晚就是因为和爷爷讨论这件事,不光你去不了,我也去不了,唉....” 林音心里可不这么想,如果尼布甲尼撒伤感,那她就趁机安慰,顺便占个便宜啥的,也是一件好买卖。 片刻,尼布甲尼撒不说话,只是静静平视,面无表情。 林音以为他受了打击,忽然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罪恶。天啊,她怎么可以这么恶趣味,对方可是帅哥,令帅哥伤心,她怎么忍心下手的哦。 尼布甲尼撒的姿态太吸引人了,林音看不出他是真的伤心还是别的,只是他突然就不说话了,令人马上就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于是,林音急道:“哎呀我骗你的,其实我回家这一趟除了诸多不顺心的事之外都挺顺心的。” 她把对于尼布甲尼撒来说最好的消息放在最后,道:“等我们的护照下来了,马上就可以走,我爷爷同意啦。” “而且,绝对保密哦,没有别人。” 这下他该兴奋了吧? 话音落下,尼布甲尼撒愣住,终于有了一丝表情,似有些错愕。 原本他也没伤感。不知道为什么,在林音说出此行不通时,他的第一反应竟然是不相信她的话,他笃定了她会成功,他在潜意识里已经特别相信她了。 从林音离开公寓的那一刻,尼布甲尼撒就相信着,她会带好消息回家,她会凯旋而归。 但到了晚上她还没有回来,错过了承诺好的晚餐时间,她连一点消息也没有,那个时刻的尼布甲尼撒是担心的。 甚至他也分不清楚,他到底是担心林音这个人,还是担心她正在为他做的事。 在她终于出现在尼布甲尼撒视线里的时,他的眼睛突然就亮了,他总是会一直等她,他相信她会回来。 直到刚刚那一刻,明明尼布甲尼撒来到21世纪的目的就快开始执行了,但听到这个消息时,他没有自己预想的那么激动。 现在尼布甲尼撒可以确定,寻找失落的巴比伦,是因为旅途上有林音跟他一起,才比原本更加有毅力。 到底是因为什么呢?尼布甲尼撒是不可能对她有感情的,他觉得一定是因为她可以帮到自己,一定是这样的。 待三年期满,任务完成,他就会回去。 所以,尼布甲尼撒道:“谢谢你,林音。” 他早就想说了,他对她只有感激而已,仅此而已。哪怕尼布甲尼撒对林音有一点点敞开心扉,她都是非常满足开心的。总觉得这个公元前的王储,他虽然看起来呆呆的,但是心里藏着天崩地裂,只是不愿意表达出来。 第75章 精湛 所以林音对他的这份感情,只有慢慢来了,这个时候她还不知道尼布甲尼撒三年后就会走,还不知道他只有三年期限。 林音期盼着跟他一起去考古,但一想到还跟着一个电灯泡,她就气不打一处来。 林音撅了撅嘴,漫不经心道:“到时候啊,不止你和我,还有一个人也会跟我们一起去。” “是谁?” “你也认识,就是那天跟我们一起吃火锅的宋缙云。” 林音起身准备收拾碗筷,尼布甲尼撒上前一步,拿开她的手,将碗筷整理好,转身进了厨房。 还不忘回复她:“没事,我是你表哥。” 好家伙,学的很快啊。 林音呆愣在原地摇了摇头,禁不住惊叹,刚刚被他碰过的手,似乎还留有余温。这可不得了,林音心想,尼布甲尼撒这么会来事,以后自己还不是被他吃定了。 不过...这种感觉真不错。 林音看着尼布甲尼撒帅气逼人的身影在厨房里忙来忙去,她觉得自己就是女儿国国王。 只是唐僧不近女色,希望尼布甲尼撒能有点人情味儿。 林音就静静坐在椅子上,双手托着下巴看着喜心上人的身影,她笑眯眯的,两个大眼睛都快弯成了月牙。 这股炙热的目光如同熊熊燃烧的烈火,灼着尼布甲尼撒全身,从头到脚都宛若置身炼炉。 暗恋一个人对方会感觉得到吗? 你靠在火边没有感觉吗? 他刷碗的手颤了颤,加大凉水冲击自己的皮肤,他几乎不敢回头。 他垂眸,如羽翼般的睫毛扇动,敛下一抹泛着水光的幽蓝。 总有一个声音告诉尼布甲尼撒,一旦与那目光凝视,便会深深陷进去,无法自拔。 王储怎么可以有爱呢?还未找到国家复苏的法子,如何能心安理得去面对爱呢? 他或许明白林音对他的感情,却是无法回应的。 他们之间永远是他亏欠她,他突如其来的降落打扰了她平静的生活,搅乱了她宁静的心。 无法避免的朝夕相处,少女情不自禁爱上未知的男人。 尼布甲尼撒心知肚明。他能回馈她的只有默默的保护,起码留住她的微笑,将伤害降到最低,待他返回巴比伦的那天,一切都会结束。 又是一个寂静的深夜,深夜循环,结束了一天疲惫的林音洗了个澡便睡下了。 这个晚上她真的很快乐,她将带着这份快乐进入梦乡,在梦里勾勒美好的未来。 客厅里的尼布甲尼撒辗转反侧,女孩的脸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 不知从何开始,只要一想巴比伦,他便会接连想到林音。似乎在他的心里,国与她有着紧紧的联系,原本尼布甲尼撒以为她是自己寻找国家生存道路上的基石,后来慢慢发现,那不一样了。 只要是能想到的过去、尼布甲尼撒回忆里的国家、亦或是以后的巴比伦,他都会下意识为她留得一席之地。 就好像他的未来里,情不自禁在规划着属于她的一份。 这样的不由自主,令尼布甲尼撒深深觉得烦躁。 他想起屈晨与凶手的对话,明着暗着指向林氏,尼布甲尼撒不免担忧,林音能快些跟他踏上伊拉克,他带走她,也许就可以保护她。 尼布甲尼撒还不知道,这个时候的屈晨手术顺利,但人却疯了。 她被诊断为间接性失心疯,这种病可能随时恢复正常,也可能一辈子疯下去。 屈晨无父无母,唯一能倚靠的是那个叫马闯的男人。但从屈晨被崔茗捕获后,马闯便放弃了她,一个没有用的棋子,已经是垃圾了。 谁也不知道屈晨是装的还是想逃避责任,不管谁与她说话,她都胡言乱语,甚至乱啃乱吃。 崔茗去看了她,看起来确实是精神失常,他请了个专门的心理医生替屈晨诊治,却未果。 屈晨用一套精湛的演技骗过了所有人,她知道自己被马闯抛弃了,她必须活下去找到他问清楚。 现在屈晨是王墙一案的帮凶,而不用受法律裁判唯一的办法便是装疯。真正的杀人凶手还逍遥法外,屈晨依旧想瞒天过海,她纵然心中有恨,也是因爱生恨。 屈晨被安置在医院,但外面时时刻刻都有护士与警察轮班看守。崔茗是精明的,他不再相信屈晨的任何一句话一个动作,所以也防了一手,以免有炸。 病房内,屈晨在护士的注视下,用手抓起早餐放进嘴里,吃的满嘴都是,最后干脆像狗一样,脸朝下趴在盘子里胡乱咬。 她的眼睛被长长的头发遮住,无声落下一滴晶莹剔透的泪珠。 她的头发也乱糟糟,沾染了烟灰与饭菜的残渣,她不顾肮脏,真的像一个疯子。 护士收走了餐具,她们好心安抚,皆被屈晨青面獠牙以示警告,护士看了她一会儿,摇了摇头便离开了。 房间里有监控,屈晨感受得到。她觉得自己被扒光了订在木板上,下面是一群围观吆喝的人,她是被屠宰的羔羊,暴露在烈日之下。 他们都无所事事,他们的日子实在无聊。 在这样恶劣的、时时刻刻被人监视的环境下,屈晨还能保持一半冷静,用瞒天过海的演技骗过了医生与警察,实属不易。她只是一个大一学生,她只是一个孤儿,难道她对演技也有兴趣?还是天生的? “马闯,你为什么抛弃我!”她的心声满含不甘与歇斯底里。 不,在遇见马闯这个深渊地狱之前,屈晨有一小段快乐的时光。机缘巧合之下她认识了一个不温不火的18线演员,那个演员没有架子并且很亲和,屈晨对她印象很好。 为了能出人头地、为了获得活下去的依靠,为了前途不用再漂泊,屈晨天真的想自己也要成为一名演员。而她很温柔,没有打击也没有否认屈晨的理想,并耐心教给屈晨表演的技巧,她们一起相处了一小段时间,后来突然她失去了联系。 屈晨记得她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冯雪莲。 第76章 陪伴 警视厅。 白珉在审讯室里待了一天一夜,秦朝云就在外面,也陪了他一天一夜。 秦父与管家曾打电话过来,一一被秦朝云搪塞了过去,眼下没有什么比被心上人误会还更加难受的事了。 白珉中间只喝了水,其余便没有进食,秦朝云担心他的身体,担心他的伤口不能完全愈合。 她静静坐在审讯室的玻璃前,他们虽然面对面,可白珉一眼也没有看她,就好像她不存在。 秦朝云怕白珉生气,更怕他误会加深,几次都想与他解释,但奈何身边还有警察,有些话又不能大张旗鼓的开口。 事实上,白珉有多久没吃东西,秦朝云就有多久没吃东西。 此刻,白珉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主人联系不上他,会不会有一丝担心? 他不怕生死,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可以在刀刃上行走。被警方捕捉,白珉的第一反应便是马得中那个案子,虽然替罪羊冯雪莲已经自杀,人们口中这件案子已经沉没,但警方似乎并没有放弃。 白珉知道,主人当然会担心他,担心他会不会出卖主人。 他不会的。 虽然他是暗不见天日的杀手,但主人给他吃饱穿暖,也给了他体面。这些就足够了,值得白珉为主人效力,哪怕牺牲生命。 白珉在世没有留恋,爷爷的去世带走了他最后的情感,他不会爱,也不会感动。 他就这么木讷地被警方带来,关在这里一整天了。白珉像一个木头,呆呆坐着,仿佛没有思想,没有意识。 他已经忘记掩盖自己,平时怎么也不会摘下来的帽子,此刻正在对面那个女孩子手里。 哦,原来她捡起了自己的帽子啊。 白珉的嘴角动了动,扯出一抹淡淡的弧度,这是笑吗?不,这不是,这是机械性的嘲讽。 因为这副外表与常人相异,白珉从小到大没少受排挤,渐渐的,他明白没有人会从心底接纳他。 不过是花言巧语拉开的幌子,她接近自己,也不过是为了等待这一刻。 白珉这样想,但他心里并没有恨意。一个机械的人,是不会有喜怒哀乐的,这些情绪都在平常了,他既然独特,就做那最独特的罢。 明明是夏季,他坐在那里宛若凛冬降临。 秦朝云目不转睛盯着他,期望他们能四目相对,期望他能读懂她的眼神。 可惜他没有给她这个机会。 白珉早就知道,秦朝云也不过是芸芸众生的旁观者,谁又能拯救谁呢?不过是夸大其词罢了,自我感动这种事早在很多年前就落伍了。 她的手捏紧他留下的帽子,他的白发始终都在她的眼里。 白珉太惊艳了,他身上的姿态是从骨子里流露出来的,那种睨视与不屑,他仿佛司空见惯周围的一切。 那一头白发、雪色的肌肤、粉色的瞳孔仿佛天生为他而准备。 他是天使时,看不惯人世间的污浊,他是恶魔时,更不愿沾染一丝俗气。 秦朝云发誓,一开始或许是因为白珉的外表特别与帅,但现在愈发的了解下来,她是真的对他很上心。 一见钟情很靠谱。直到现在,她也没能忘记他,反而在她心里愈发深沉地扎根下去。 秦朝云饿得肚子一阵抽搐,她每次都坚定地喝水,不停的喝水。她不会离开一步,直到白珉愿意看她,直到他愿意原谅她。 他送给她的玫瑰花早已枯萎,没有了根茎养不活的。 但喜欢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不管他有怎样的过去,亦或背负着什么,这些都不重要。 从他们初次遇见开始,两条天上地下本一辈子也不会相交的线,开始逐渐靠拢。 拉开一场神秘又扑朔迷离的救赎。 白化病是一种极其罕见的病,它没有多严重,却会在漫长的岁月中一点点耗尽患者的喜怒哀乐。 他们怕光畏光,他们一生都不能穿鲜艳颜色的衣服,想要受到世人的接纳,那就要彻底卸下与众不同的伪装。 但白化病是一种躯壳,除非将他们剥皮,方能看得见那颗血淋淋的心脏,永远炙热地仰望。 第二天的中午,秦朝云饿得发晕,她拼命喝水,眼神游离在白珉身上,定格那片令人惊叹的芳华。 警视厅的工作人员皆议论纷纷,将白化症这三个字暴露在世人好奇的冷眼之下,他们看向白珉的神情,令他止不住颤抖。 他可以忘了一切,唯独无法斩断那时候的感觉。哪怕白珉已经忘记有谁扔鸡蛋在他身上,哪怕已经想不起来那些旁观者丑恶的嘴脸,但那种被唾弃的感觉生生扎根在他心里,刻在他骨子里。 秦朝云再也无法忍受,她起身对看守的警察说:“即便是嫌疑人也要吃东西啊,都中午了,不给他送饭吗?” “昨天不是已经送过了,谁叫他不吃。” 警察的冷眼旁观与无所谓深深刺激了秦朝云,她狠狠瞪了他一眼,道:“那你们也要恪尽职守。他吃不吃是他的事,你们给不给是你们的事!” 透明玻璃有很强的隔音效果,白珉终于抬起头,目光移动过来,听不见声音,只看见女孩脸红脖子粗,似乎在争吵。 警察才懒得跟小姑娘争执,耸了耸肩,命令其他警察去取了一盒盒饭过来。 像丢乞丐一般扔进去,在他们眼里,白珉就是被捕获的杀人凶手。只是他们不知道,崔茗忙着屈晨手术的事,还没来得及审问。 看着无辜的盒饭,白珉内心一阵作呕。 对他自己来说,他是下水道里无人问津的搜饭,是被丢在垃圾场里孤独的布娃娃,是回收站里破败不堪的零件。 白珉冷漠,视线移动,四周没有光照,他能看清的只有对面曼妙的轮廓。 看着温暖的盒饭,秦朝云内心一阵渴望。 对她来说,白珉是厚厚积雪下冬眠的麦芽,是寒冬腊月里傲视群芳的野梅,是暗无天日下顽强生长的玫瑰。 但秦朝云的一举一动,在白珉眼里,他只看到了恶趣味,看到了深深的对他另类的凝视。 看着白珉一动不动,秦朝云开始担心他的精神。 她走过去,贴在玻璃门上张望,她张口说着什么,玻璃上散开一圈雾气。 转瞬即逝便消失。 秦朝云指了指盒饭,又张口示意他多少也要吃点东西。她知道他看得见,也清楚感觉到她的意思。 身旁看守的警察嗤笑她无知。 秦朝云泄了气,心里又气又急。 这时一阵脚步声传来,看守的警察马上变了一副姿态,表情也严肃起来。 原来是崔茗回来了。 第77章 实话 .这时一阵脚步声传来,看守的警察马上变了一副姿态,表情也严肃起来。 原来是崔茗回来了。 秦朝云立刻转身,眼中闪过希冀。 崔茗大步走来,看到她的身影,眸中划过一抹惊讶,说道:“朝云,你怎么还在这里?” 前天崔茗带走白珉的时候,他没有挣扎也没有反抗,令崔茗有些意外。同时也奠定了那个猜测在他心中的肯定,看来屈晨与白珉之间一定有对不上号的疑点。 崔茗看得出秦朝云与白珉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不一般,因为她像自己的亲妹妹,崔茗自然不希望她卷入案件里。 但出租车行驶后,崔茗透过后视镜,看见那抹淡青色的身影在后面拼命追赶,像出逃的公主。 邻座的白珉一点反应也没有,甚至知道秦朝云在车后追赶,也没有回头看。 倒是崔茗,怎么忍心呢,还是无奈叫师傅停车,将秦朝云也接了来。 到了警视厅后,他刚问了白珉两句话,便接到了医院打来的电话,说屈晨手术完毕,但精神却出了问题。 崔茗不得不先将白珉关押在警视厅,他急着看屈晨伤的如何能否继续问话,眼看真相即将浮出水面,崔茗却亲眼看见疯了的屈晨。 次次如此,在即将破晓之时出现霍乱,她怎么就在一个节骨眼疯了呢? 对于医生的肯定,屈晨撞头时伤到了脑神经的可能性非常大。连医生都这么说,她疯了也不算是故意而为,虽然崔茗的直觉还是这样偏向,但他与屈晨面对面许久,也没能看出她装疯的破绽。 所以崔茗无功而返,命医护人员一定要看守好屈晨,并且在她的房间安装了一个微小不易察觉的监控器。 这次一定不能再失误了,王墙一案,必须破。 离开医院后,崔茗独自开车去了s大,根据目前拥有的线索,在被隔离起来的小树林周围还原了一遍案发现场。 案自心底来,崔茗试着将自己想成凶手,他在脑海里模拟了一场凶杀案。 荒废的卫生间里那道暗门将监控完美躲避,构成了一场完美的密室杀人案。 知道暗门的人一定很少,且是校园里的学生,根据这一点已经坐实了屈晨帮凶的身份。 崔茗非常好奇,到底是什么原因令屈晨一个花样年华的姑娘沦为杀人帮凶。 亦或者,是什么条件,什么关系。 整个案件的还原,崔茗也基本确定了几点首要因素,希望白珉的说词,可以填满崔茗脑海里案发现场的漏洞。 崔茗不得不承认,凶手是一个心理因素极其强大的人,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返回警视厅的路上,崔茗突然想起了父亲的话,父亲不让他深入参与案件,言外之意便是潦草结案便是。 父亲身为s市最高警视厅的厅长,一向一生以正义当先,从不存在知难而退的事。但这一次,好像不那么简单了,与父亲的对话在崔茗脑海中历历在目。 警局的上方只有资本家,有钱确实可以任性,但最高警视厅可不是金钱可以摆布的。 除非那个势力非同凡响,起码在政府眼皮子底下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这样的一个存在,确实是可怕的。 但这样一个存在,就可以任意挥灭生命吗?身价上亿还有什么得不到呢? 到底是不是资本家所为,崔茗暗自发誓,一定要水落石出,真相大白。 他加大油门,车子直径驶向警视厅。 “崔警官,他真的和王墙教授的案子没关系,事发当天我一直跟他在一起。” “他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我怕这样下去他会有危险。” “崔警官,请你放了他吧。” 秦朝云的声音还带着些属于少女的稚嫩,是啊,她也才18岁而已。崔茗缓缓转头,叹了口气说道:“我还没有判定他就是凶手,只是有些疑问,你不要过于担心。”看得出来,他们的关系不一般。 “我要进去跟他聊聊。” 秦朝云立马叫住他,恳切的说:“我可以跟着进去吗?” 崔茗摇了摇头,“不可以。”他还是斩钉截铁拒绝,虽然秦朝云看起来可怜兮兮的,但这是办公,不是私事,他一定要有身为警察的态度。 秦朝云只好放弃,她颇感失落,但也只能静静坐在门外等候。 崔茗进入审讯室,习惯性反锁了门。 白珉不屑的声音骤然响起:“怎么,怕我跑了不成?” 崔茗有些不悦,心想他这是什么态度?不过身为警察,心理素质也不是盖的。 他拿了把椅子坐到白珉对面,只在奶茶店见他的第一眼,崔茗便知道对方是一名白化病患者。 只是崔茗有些意外,他竟然这样在意自己的外表,里里外外都遮盖的严严实实。 崔茗将双手放到桌面上,开始了盘问:“你认识屈晨吗?” “不认识。” 答的倒是痛快。白珉暴露在空气中的整个外表,他看起来年纪也不大,至少没有崔茗大。 “成年了没有?” “23。” 很好,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据崔茗的了解,论文大赛当天不是s大的学生也可以进入校园聆听。 “你以前是s大的学生吗?” “不是。” 也是,看着他一身丧气又颓废的模样,也不像是s大出来的。 “案发时间后,我在监控录像里看到了你的身影,你受伤了。” 说完,崔茗看向他的额头,以及手背,毫不遮掩的绷带,还系着蝴蝶结。 这蝴蝶结令人浮想联翩,若不是本人童真未泯,那就是心有所属了。 崔茗下意识转头看了看玻璃外的秦朝云,她的两弯柳叶眉都快拧到一起,宣誓着她的担忧。 看来两人交情匪浅。 这时,白珉道:“别看了,我跟她一点关系没有,她不过是个没事干的野丫头。” 对于白珉出乎意料的这番话,崔茗愣了愣。 “监控显示,秦朝云救了你,并带到学校对面的雨点酒店包扎,你说你们不认识?” “见色起意而已,有什么值得说的。” 白珉的态度令崔茗多少有些不悦,但他只是皱了皱眉,继续问道:“那么,你和谁发生了争执,又怎么会受伤?” 事实上,崔茗问到这里时,白珉心里已经了然,这不是马得中一案,而是王墙。 既是王墙的案件,那也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白珉当然不是凶手,相反,他身上的伤才是真正的凶手留下的。 第78章 回想 论文大赛的时候,白珉还不知道秦朝云是s大的学生,也没想过他们会有戏谑性的相遇。 那天将近中午,白珉接到一通电话,那边传来一个机械性的声音,让他去s大的小树林会面。 白珉不以为然,刚想挂断,那个声音再次响起,却令人不寒而栗。对面声称有白珉推马得中落水的视频,如果想要证据就去s大赴约,否则第二日便会公开视频,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当白珉听到这个消息时,他不否认自己内心闪过一丝惊慌。但他做了几年的杀手,很快便冷静下来,再次拨打回去,已然是空号。 回忆里三个月前那个电音节的晚上,杀害马得中的细节已经被渐渐淡忘。但白珉的行事风格一向不容沙子,推下水前一刻便已确定万无一失,白珉笃定不会有人拍下作案视频。 很显然,这通电话是有备而来。 这中间时隔了三个月,打这通电话意欲何在呢? 白珉靠在沙发上,不由自主陷入沉思。对方精准知道他的手机号,还知道是他杀了马得中,若不是案件的内部人员,那只能是死者的相关人员。 白珉本想将这个消息告诉主人,也就是林老爷子。但他又想了想,如果自己能解决何必惊动主人,白珉向来是独来独往的性子,也很喜欢快刀斩乱麻。 于是,他毅然赴约。 白珉很想知道,到底是谁有这个胆子,既然知道他姓甚名谁,也必然知道他的身份。 抵达s大时,手机响起一条短信。白珉打开,上面写着要他如何前往小树林,竟然是一条暗门。 没错,暗门就来自那所废弃的洗手间。 身为杀手,白珉看到这样的消息,瞬间来了兴致,这短信明摆着要他避开监控录像,看来此人不简单。 同时也寓意着这场见面不简单。 白珉眸色凛然,将自己扣在黑色的风衣之下。在约定的时间内,他进入了监控不到的洗手间,穿过暗门,果然是茂密的树林。 而树林的西侧连接着老实验楼,从走廊里直奔尽头,不远处便是学校的南门,平时不对外开放。 白珉踩着落叶,四周静的出奇。 他时刻注意身边的动静,风呼啸而过,那把匕首赫然横冲直闯,泛着阴森寒光,速度极快。 白珉的身影一闪而过,他的速度快过风。 但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白珉只觉得匕首的位置在后方,却忽视了前方忽然闪现的身影。 白珉来不及躲闪,刀尖与手臂擦肩而过,他的速度还是快的,仅仅是划破了手背。 血滴染红了落叶,面前的人发出一声狂笑。 白珉侧头看了看伤口,嗤笑,区区小伤。待他想抬头看清眼前的神秘人时,视线却模糊了一下,霎时一股不好的预感油然而生。 难道.... “哈哈哈,想不到吧,刀尖已被我涂了强力麻醉。”这个声音里夹杂着得意。 白珉恨自己大意,但麻醉剂对他来说还不至于立马晕厥,那就太小瞧他几年的特工训练了。 十分钟过去了,白珉还没有晕厥,这令对面的神秘男人非常恼怒。 白珉问他为何安排这一出戏,问他究竟想要干什么。 同白珉所想一样,所谓的犯罪视频他并没有,不过是借个由头把白珉约出来罢了,而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置白珉于死地。 十一点四十分,这个时候王墙已经被神秘男人杀死了,他做这一切不过是想要嫁祸给白珉。 他狰狞着一张脸扑向白珉,白珉忍着眩晕艰难躲避,中途还是不幸受了伤。后来便是屈晨,从容淡定从树后走出,笑盈盈望着白珉,那笑却令人窒息。 白珉看到屈晨伸出莲藕般的手臂环住神秘男人的腰,轻声细语在他耳边呢喃,具体说了什么无从而知。 这里是监控的死角,他们联合杀了人嫁祸给白珉,再从南门溜出去,做到全身而退。 作案手法很细致,作案工具也没有留下指纹,神秘男人戴的手套和白珉推马得中下水时的手套是一模一样的。 这原是一个容易忽略的细节,在神秘男人离开之前,特意勾起一个含着深意的笑,并冲白珉摇了摇带着手套的右手。 这个动作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炫耀?还是另有其意? 挣扎之余,神秘男人抓向白珉的头,想必那几根白色的头发就是这时所为。 而白珉无法选择,若他此时出去,监控录像下一定拍下他的身影,杀人凶手的罪名便坐实了。 如此天衣无缝的局,白珉暗自感叹自己大意,却对神秘男人的行为想不通。 他拖着跌跌撞撞的身子从小树林后方离开,便是老旧的实验楼,还没走到地方视线便一片模糊,最终体力不支晕倒。 再然后白珉醒来,不一会儿便遇见了秦朝云,他们的身影重新出现在监控画面里。 后来的事崔茗也就知道了。 以上便是事发当天白珉在案发现场的整个行踪,此刻在警视厅内,他已对崔茗全盘托出。 虽然对神秘男人的行为很疑惑,但整个案件里,白珉连王墙的面都没见过,更不知道他是s大的史学教授。 所以这场蓄谋已久的嫁祸令白珉想破脑筋也想不出合理的解释,更何况他之前与神秘男人素不相识。 而白珉的一字一句传进崔茗的耳朵时,他的大脑也在复原的案发现场里重新填补了空着的漏洞。 崔茗的侦案能力是毋庸置疑的,时间与行踪的还原下来,整个案件的眉目已经缓缓浮出水面。 白珉没有说谎,他的回忆与目前的线索完全吻合。同时也坐实了屈晨说谎的事实,她与神秘男人的关系亲密,很可能是男女朋友。 本以为杀人动机会水落石出,但表面虽然拨开云雾,实则云雾下面隐匿着万丈深渊。 崔茗表情复杂,神色疑惑。 他与白珉拥有不同的问题无法解答。 崔茗的疑惑在于神秘男人的来头,以及他为何杀害素不相识的王墙又要嫁祸给素不相识的白珉。 而白珉的疑惑在于神秘男人想要传达给他什么消息,以及嫁祸他的目的。 第79章 无力 宋缙云即将迎来人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与林音的自由考古之旅,将会是他最珍贵的回忆。 宋家石得知消息后,对自己孙子赞不绝口。反正林宋两家本来也是要联姻的,为即将而成的小两口提前培养感情,可谓是天大的美事。 宋缙云还没有告诉爷爷,他对林音才没有僭越的感情呢,什么男女之情都太拉垮了,能够长长久久的还应该是友谊才对。 此刻在卧室里,宋缙云正发挥自己天马行空的思想。他翻开自己记载厚厚的笔记本,上面是一些关于古巴比伦的整理。 古巴比伦这个国度的消失给它本身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尤为吸引宋缙云的兴致。 这本来是一个非常冷门的选择,没想到林音却信誓旦旦对巴比伦充满好奇。宋缙云的心情非常美妙,这难道就是上天注定的缘分吗? 想到这里,他又下意识想到了那个神秘的男人,表哥林阳。 不知道这趟考古之旅林阳会不会参与,宋缙云总有一种直觉:这个所谓的表哥也会同行。 正当他想入非非时,宋家石敲了敲门,随后推门而进。宋家石望着自家孙子,怎么看怎么优秀,道:“缙云,与林音那孩子同行,可要好生照顾着,听到没有?” 宋缙云被打断思绪,来者是他世上唯一真正的亲人。他面色柔和,唇边弯起一个弧度,非常乖巧地说:“知道了爷爷。” 爷爷在拿他和林音打趣,这么明显的调侃他怎么会看不出来呢。宋缙云倒不急着解释,他心里自有自己的小九九。 遇见林音是他枯燥生命中的光遇,宋缙云很期待以后的同行,会不会发现更加匪夷所思的事。 宋家石对两个接班人同行的安排非常满意,要不是林勇先提议在前,他自己也会为孙子争取一个位置。 林音那孩子,宋家石也算看着长大,虽倔犟,却不失率真,是个非常勇敢且有想法的女孩。 宋家石笑道:“不过,可别提前给我搞出了个重孙啊。” 听了这话,宋缙云吓得一个激灵。爷爷还真是老前卫,这话也说得出口,他们还只是个孩子啊。 宋缙云虽然知道这话是开玩笑,但宋家石却不这么认为,先入为主,谁知道里面有多少真真假假呢? 在宋家石眼里,他这个宝贝孙子可谓是举世无双的。德才兼备的英勇少年谁不喜欢呢,海外归来集一身奖项,从头到脚都散发着光芒万丈,关键还是个帅哥,身材比例也是相当了不得。 虽然老人看孙儿格外欢喜,但宋家石眼中关于宋缙云的头衔可是一样也不假。事实上,他的优秀远远无法用语言概括,内外品行兼优,还是个意气风发的绅士。 就是对林音嘛,有那么一点点厚脸皮。 于是宋缙云无奈推了推眼镜,道:“我看爷爷是需要我给你找个老伴儿。”宋奶奶去世的早,宋家石一个人孤独了很多年。 “好你个臭小子!” “哈哈,被说中心事的爷爷开始恼羞成怒了吗?” 宋家石是半个老顽童,宋缙云幽默风趣也继承了爷爷的优点。爷孙俩打打闹闹是家常便饭,正因如此这个曾经一度支离破碎的家才有了人情味儿,不至于太清冷。 伊拉克之行在即,除了宋缙云满怀期待,尼布甲尼撒与林音皆各怀心事。 穿越到很多年后,从一些前所未有的、颠覆认知的先进文明中去了解自己的一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如果尼布甲尼撒没有从先知口中得知巴比伦的存亡,如果他想扩大国土的野心没有很强,如果他安于现状就不会知道那个悲惨的结局。 巴比伦的灭亡对尼布甲尼撒这个即将继位的王来说,确实是一个无法接受的事实。 身为一个王储,那是他的国家啊,巴比伦是他的生命。从尼布甲尼撒出生到征战四方威名远扬,他的所有牵挂与寄托都在那座王城里,叫他如何甘心接受平凡的命运。 四千年了。 整整四千多年,时代的变迁有多快,尼布甲尼撒就有多无奈。 长窗临月,野星摇光。这个高度,他仿佛伸手就能触碰天空,深夜,家家户户都入梦,只有他还在辗转反侧。 一旁的桌子上摞着几本书,全都跟历史有关。历史的长河又深又广,尼布甲尼撒看不透也望不到尽头,就如同中国上下五千年中有唐宋元明清。 巴比伦,也只不过是整个西方历史中的一个小小的经过,前有耶路撒冷与罗马,后有波斯帝国。 兴衰存亡仅仅几笔便潦草勾勒,这才是尼布甲尼撒最无法接受的。 新巴比伦的开国君主是他的父亲,那一战几乎震惊了当时的整个大陆。接着尼布甲尼撒跟着横空出世,战无不胜,成为当时的传说他只花了两年时间。 尼布甲尼撒的梦想便是将巴比伦恒古不变的发展下去,扩大疆土,统一大陆。 他已经是那个时代的神话了,在先知口中得知覆灭的消息时,他才二十四岁。不论是孩童还是青年,他都奉献给了巴比伦,这叫他如何能甘心,甘心接受毁灭的命运。 各个书页都记载着,新巴比伦只存在了八十年。八十年也只不过是一个人类的一生,八十年啊,尼布甲尼撒只看了一眼便好似一瞬间被抽空了力气。 视线逐渐模糊,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他最特别的蓝色眸子,此刻已蒙上了一层水雾。 没有什么比这种无力感还要痛苦了,外面高楼林立,数不尽的霓虹灯闪烁,无声之中便淘汰了四千年前的巴比伦。 曾经万盏灯火皆对尼布甲尼撒俯首称臣,如今四下无人的长空没有一处光阴与他心灵相通。 他好恨。 恨有什么用?神不允许他恨,不允许他有任何负面的情绪。 光明的使徒要悄无声息消化各种痛苦,将其化为乌有。 原来,唯一不变的是自然永恒。尼布甲尼撒穿越无数个春夏秋冬来到21世纪,他究竟要带回什么才能改变巴比伦的命运。 他只有三年,三年里不允许他走错一个方向。 不曾忘记的是国家的命运,不曾放下的也是国家的子民。 这与书上记载的一切都吻合,三年后尼布甲尼撒返回巴比伦,二十八岁时继位,正式成为新巴比伦的第二任王。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夏日的清风吹进窗内,将摊开的书页吹乱,最终定格在空中花园这一页。 传说,空中花园是尼布甲尼撒二世为思念故国的王妃所建。 梦中,那个声音悲怆:她并不怀念她的故乡,三年,我只为思她而建。 第80章 短暂 关于神秘的巴比伦有太多传说了,传说归传说,但流传千古能成为一段神话,并在后世人们的口中越传越神秘,是绝世的成就。 那座轰动了当时那个时代的王城,究竟有多强大,令人望而生畏,令外邦不敢侵犯,令俘虏俯首称臣。 林音又科普了历史知识才发现,原来巴比伦有两个时期,旧巴比伦与新巴比伦。 巴比伦最初不过是幼发拉底河边的一个不知名的小城市。在公元前2200年左右,来自叙利亚草原阿摩利人攻占了这座小城,建立了国家。他们南征北讨,四处征战,最终建立了一个强大的巴比伦王国,历史上称之为“古巴比伦王国”,也就是旧巴比伦。 他们把美索不达米亚文明发展到了顶峰。后来人们喜欢用“巴比伦”三个字来概括古代两河流域文明,足以表明巴比伦文明所创造的辉煌业绩和对世人所具有的魅力。 公元前 630年,迦勒底人领袖那波帕拉萨趁当时统治两河流域的新亚述内乱之机,逐渐取得对巴比伦的控制。 他就是新巴比伦的开元君主,也是尼布甲尼撒二世的父亲。 新巴比伦王国时期,以尼布甲尼撒二世统治时最为强大。 短暂的新巴比伦王国仅存在了80年,后被波斯人毁灭。但新巴比伦王朝留下了很多历史遗迹,迄今难以磨灭。 巴比伦古城中,最大的门叫做典礼门。典礼门高4米,宽2米,修建得非常牢固。 历史记载着,波斯人在摧毁巴比伦古城时,也没能将这座城门损伤丝毫。 巴比伦城的建筑,全部来自于尼布甲尼撒二世之手。据说他非常擅长建筑,被列为八大奇迹的空中花园也是出自他手,那样先进的建筑手法,至今成谜。 新巴比伦国王尼布甲尼撒二世,把首都巴比伦城建成了一座堡垒般的城,可见他的聪明与智慧。 如果只是透过书籍与文字去了解,不免令人浮想联翩。巴比伦最兴盛的时期也是最濒临毁灭的时期,这样一想,实在可惜。 林音或许能理解尼布甲尼撒的心情了,三个多月的相处,她有时甚至会忘记他是四千多年前的王储。 新巴比伦的开始与末端都在尼布甲尼撒的生平里,这是他只字不提的心事。 虽然这很荒唐,在信奉科学的21世纪更是荒谬绝伦,但它却实实在在发生了。 林音已经不觉得不可思议,她只想多了解尼布甲尼撒,再多了解一些。真的有平行时空吗?如果是梦,未免太真实。 真的有上帝吗?林音盯着外头漆黑的天空,上帝住在天堂上吗?上帝会聆听世人的祈祷吗? 每个人都有信仰,却难得碰见如尼布甲尼撒那般虔诚的信徒。 他的生命里仿佛只剩下神明与使命。 神明指引他未完成的使命,使命促使他坚定的活下去。 林音不由自主地双手合十,默默在心里祈祷,学着静下心,试着去感应。 如果她有什么愿望,就祈祷和尼布甲尼撒的一样。 阳光透过窗帘洒进卧室,照在少女白皙粉嫩的脸蛋上,她动了动眼皮,缓缓睁开了眼。 强光刺得她不得不眯着眼睛,看了一眼手机,竟然已经上午十点钟了。林音赶忙坐起来,乱成一团的头发证明了她昨夜的翻来覆去,显然此刻的她还不是很清醒。 尼布甲尼撒怎么没有进来叫醒她呢?难道他出门了?这样想,林音麻利套上居家服,从床下一跃而下,鞋都来不及穿忙着打开卧室门冲了出去。 刚开门,一阵香味扑面而来。林音顿住脚步,厨房里养眼的男人正在忙前忙后,桌子上已经摆好佳肴,似乎比以往丰盛一些。 看到这一幕,她下意识松了口气。 还好,他还在,他没有走。 听见动静,尼布甲尼撒自然也是看到了她。她赤着脚有些发愣地站在那,看起来傻里傻气的,不顾乱七八糟的头发,却也很可爱。 这副表情与他第一次在浴室里看见的她一模一样,呆呆傻傻的。 尼布甲尼撒不禁一笑,望着她的蓝色眸子此刻显得冰冷又多情。 林音一下子看呆了,她满眼都是对他的喜欢,都快溢出来了。 她立刻转身回到房间穿好鞋,靠在门后心跳个不停。这才是家的感觉,她好幸福,每一个时刻虽平凡却充满期待,这不是夫妻生活是什么! 林音忽然有些感谢那些言情玛丽苏小说,看来她非主流时代留下的痕迹也是有用的。里面的男主角便和尼布甲尼撒一般,想必他也是看了小说才会主动去做这些事。 林音捋了捋头发,开门路过厨房走向洗手间,中间她特意放满了脚步,又身处一只手不经意间撩过自己耳边的头发。 她的眼神似有似无飘向尼布甲尼撒,期待来一个不经意间的眼神交汇。 这种小说里经常有的情节,男主看到女主这样出现在自己面前,肯定会心动。 但事实并不是这样,直到林音进了洗手间,她也没能与尼布甲尼撒对上视线。 她跺了跺脚,在心里将尼布甲尼撒从头到尾鄙视了一番。好歹也算个美女吧,林音开始自我对镜欣赏,看看这吹弹可破的皮肤,这小巧精致的五官。 若说缺点嘛,林音看着自己的身高噘起了嘴,要是她能再高5cm就好了。 想来尼布甲尼撒也是180+的身高,她这只有165的身高未免有些矮了。林音一直妄想自己成为一个冷艳的御姐,但是他她错了,上天没有给她这个条件。 她一会儿对镜陶醉,一会儿又吹胡子瞪眼,丝毫没注意到门边侧着半个身影,正若有所思盯着她。 一声轻咳打碎了林音自我沉浸的场面,她吓了一跳,一回头看见尼布甲尼撒正双手抱胸看着她。 “你怎么走路也没个声音啊!” 她咬住嘴唇,脸蛋也腾的一下红起来。 “你刚刚在做什么?” 这种直男问题,大概只有尼布甲尼撒会问得出来。如果换成是宋缙云,他那鬼灵精的头脑,定会妙语连珠将林音一顿夸。 可惜,尼布甲尼撒他不会。 第81章 释放 尼布甲尼撒将最后一道汤盛好,这个时候距离林音进入洗手间已经十分钟了。他不仅听到了一些碎碎念,还听见了跺脚的声音。 奇怪,她在里面做什么? 于是尼布甲尼撒走近观察。女孩乌黑的秀发已被梳的整齐,如瀑布一般散落腰间。白嫩的脸上还挂着水珠,女孩正伸出纤细的手指拍打着脸蛋,一边做出搞笑的表情。 她一会儿噘嘴一会儿又皱眉,一会儿眼睛瞪的溜圆,一会儿又愁眉苦脸。 林音是开心还是忧愁尼布甲尼撒一时竟然分不清,只觉得她更像马戏团里的小丑了。 尼布甲尼撒噗嗤笑出声,她还没发现自己,于是他轻咳一声,便又观看到了她红透的面颊。 太可爱了。 她比巴比伦城里的任何一个女人都要可爱。 林音甩了甩手,昂起愤愤的小脸,故意撞了一下尼布甲尼撒的肩,冷哼一声便大摇大摆着走出了洗手间。 她像一个小老板一样,摆出一副唯我独尊的姿态,一屁股坐在餐桌前。 随即扫视了一眼面前的菜品,摸了摸下巴,阴阳怪气道:“林阳,饭做得倒是不错。咳,就是嘛,你应该再有一个有趣的灵魂。” 尼布甲尼撒慢条斯理走到她对面坐下,她的话他听不懂,不过却也明白她在转移话题。 尼布甲尼撒的嘴角弯起一个似有似无的弧度,淡笑着给林音盛了一碗汤,推到她面前。 “趁热喝。” 她推三阻四,又扭扭捏捏,最终摆着极不情愿的表情,迫不及待接下汤碗。 尼布甲尼撒一眼看穿,这大概就是小说里写着的“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很诚实”吧。 果然那些小说里的情节都是真的。 小说这种东西,尼布甲尼撒认为是他来到这个时代为止,最得心应手的东西。 他心里甚至有一个想法,待回到巴比伦时,要命令文臣将他们之间的故事记录下来,一定很有意义。 这时门铃响了,林音放下筷子准备去开门。尼布甲尼撒握住她的手腕,示意她停下,而自己则去开门。 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落在林音眼里。 尼布甲尼撒开门后发现是邮政快递,加急件,签收后得知原来是护照,护照提前两天到了。 林音欣喜,抢着接过。 她并不是急着看自己的护照,而是尼布甲尼撒的。翻开后,林音的目光柔和,她小心翼翼伸手抚摸着证件照,尼布甲尼撒的脸非常有型,即便是这么死亡的曝光下,依旧抗大。 仅仅是照片,也透露着矜贵优雅。 林音想起来,拍证件照时还闹了个笑话。工作人员觉得尼布甲尼撒戴了美瞳,最后硬是验光以后才相信是天生的瞳孔。 他的美丽本就不可思议,绝无仅有。 林音这一瞬间觉得能够认识尼布甲尼撒,是意外中的惊喜,庆幸中的侥幸。 “有什么问题吗?” 尼布甲尼撒看着出神的她问道。 “啊,没有,拍得不错。” 她这才喜滋滋接过自己的护照,端详了一会儿,忽然觉得自己生得不够好看了。 与此同时,还原了整个王墙教授死亡的案件,崔茗觉得头疼欲裂,他将白珉放了出来,他确实无罪,也并不是什么帮凶。 两杯咖啡下肚,崔茗叫上k小组全部成员,准备针对王墙一案整理剩下的疑点。眼下所有的线索都已经集齐,崔茗大致推理了凶手的动机,接下来就剩找到凶手的行踪了。 相信这一次很快便会真相大白。 秦朝云见崔茗出来了,立刻迎了上去,问道:“崔警官!那个....” 崔茗一笑,“他可以走了。” 秦朝云立刻喜形于色,刚要进去,被崔茗叫住。他的神色继而严肃,又说:“白珉看起来很孤僻,他虽不是凶手,却有古怪的脾气,你跟他相处要小心些。” 这番话自然是善意的提醒,崔茗与白珉相处的几个小时下来,他发现白珉异于常人之处,并不是显而易见的外表,而是令人大惊失色的内心。 白珉是白化症患者,或许是因为罕见的病例,他既阴暗又偏执,既无所畏惧又生性极端。 秦朝云像崔茗的妹妹,他自然希望她接触正常人。 “我知道了。谢谢你崔警官。” 秦朝云感激地点点头,目送崔茗的身影消失在拐角。 白珉迈着慵懒的步子从审讯室走出来,他眼神散漫,淡淡扫视了秦朝云一眼,伸手轻轻将她手里的帽子抽了出来,随即扣在自己头上。 令人惊艳的白发与那张容颜霎时消失不见。 黑色如鬼魅般的高大身影从秦朝云身边经过,完全没有停留,既轻又沉重,像冬日的寒风。 可她是春天的蒲公英,随风便自由,随风便处处停留,随风便博得一席之地。 秦朝云飞快拦在他面前,她试图看着他的眼睛,可惜被帽沿压的严严实实。 面临未知的恐惧不足以击退她的决心。 “我....” 她张了张口,却不从何说起。平时巧舌如簧的她,此刻却好像不会组织组织。 白珉的脚步顿住,他能看到女孩的脚尖,以及淡青的连衣裙,这一切都显得无比美好。 白珉昂头,帽沿之下,他看到女孩的脸。 秦朝云与之对视,她的心仿佛在这一刻停滞,再也无法泛起涟漪。 怕他不甘,怕他奈何。 白珉的鼻梁是高的,搭配白色的肌肤,宛若雪峰。他的唇是微笑唇,所以即便他面无表情,看起来也会有一丝柔和。 而能够令人心生颤栗的,是他的眼睛,明明是宛若一片片樱花的双眸,却好像包含了世间一切的薄情。 是淡粉色,所以光从来都照不进去。 淡粉色玛瑙生存在最高的雪峰之上,它的采摘会引发雪崩,天寒地冻的虚无之中,唯有淡粉色的玛瑙,令人在寒冬腊月里迷失了方向。 只想向着那片欲望。藏在帽沿之下的双眸,正冷冰冰凝视着不知所措的女孩,白色的睫毛扇动了两下,更加漠然。 明明是好看的扇形眼,但此时此刻,他的眼里什么也没有。 一眼就可以望穿的浅色瞳孔,没有深处,那里面什么都没有。 白珉没有欲望,但他本身就是欲望。 第82章 跟随 秦朝云的内心就宛若坐过山车一般惊震,她僵在原地,不敢说话。 只看见白珉轻蔑地看着她,接着越过她的身子,径直往前走去。白珉从秦朝云身边经过,她垂眸间,只注意到他手背上缠绕着的白色绷带蝴蝶结。 宛若飘带,摇摇欲坠。 秦朝云回过神,她拼命咽了咽口水,眼看着白珉的身影就要消失在拐角,她紧忙追了上去。 从警视厅出来正是大中午,秦朝云的小脸没有来时那么红润,此时太阳的光浓烈,洒在她脸上,有些冷白。 六月的夏季已经开始升温,属于南方的s市空气中都弥漫着闷热的感觉。 秦朝云抬眸寻找白珉的影子,一瞬间有些眩晕的感觉。两天没有有效进食,好在她从小身体就不错,才不至于昏倒。 白珉就在前面,秦朝云保持着两米的距离,不远不近跟在身后。 周围的行人来来往往,她不敢与他并肩而行。 保持着这样的距离不知走了多久,白珉也没有打车,只是漫无目的这样走在大街小巷。秦朝云自然跟在他身后,走走停停,心里一团糟。 终于,在前面的一个巷子里,白珉停了下来。 他怎么能感觉不到秦朝云一直跟着他。 见他停下,她也跟着停下。 秦朝云期盼他能回头,能说点什么,不要这样僵持,她真的好难过。 她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她早就对崔茗说过了,用她的性命担保过,白珉他绝不可能是杀人凶手啊。 秦朝云迈着小步,一点点靠近他,最终在两人之间的距离不到一米时,她停下。 午时没有夏风,走了这么久,浑身也开始热起来,但无论多么滚烫,在白珉那双眼睛里,都会被浇灭。 他终于回头了。 秦朝云心情激动,无论怎么样,这个时候她一定要主动说出来! 但是好巧不巧,就在她闭着眼睛准备大声说话时,肚子却比她先一步诉说了不满。 “咕..咕..” 白珉:?? 秦朝云睁开眼,四周只有零星几个人,她的肚子不争气的又叫了起来,非常清楚。 拜托,不要在这个时候啊。 “那个,不是我!” 她捂住肚子,扯出一抹尴尬的笑。 这两天在警视厅,她几乎没怎么吃过东西了,中间只有女警好心递过来的面包片。 太阳仿佛也在看她的笑话,强烈的光刺得她睁不开眼。 秦朝云知道白珉不可能正眼瞧她,所以形象什么的,也就没有太在意。 其实她不知道,她的一举一动都落在白珉眼中。 “别跟着我。” 一如既往的冷漠声音从上方传来,白珉似乎在用嗓子眼说话。 秦朝云料到了他会这么说,这个时刻他讨厌她是正常的,但是不能不给解释的机会。 她说:“可是你要吃东西啊,我也要吃东西的。” 秦朝云的个子不高,白珉却有180+的身高,所以即便他戴着帽子,只要距离够近,垂眸便可以看见她的表情。 她明明就是温室的花朵,此刻却如同高岭之花,她倔犟又坚定。 白珉静静站在原地,没有说话。 此时秦朝云也大胆了一些,书上说过,遇见喜欢的人不容易,遇见了就要勇敢追求。 于是,秦朝云上前一步,她牵上白珉的衣袖,说:“我请你吃东西吧。” 最终,他们还是来到了一家高级西餐厅,两个人很养眼,男俊女美。 秦朝云叫了角落里的包间,这家西餐厅她和林音经常来,也是姐妹会面的小秘密基地。 白珉绝不会承认自己鬼事神差就那么被她拉着走了一路。几乎两天没进食,他是饿的急不可耐,一定是这样。 白珉将帽沿压的很低,安静坐在秦朝云对面。这里的沙发与环境都令人舒适,还有钢琴曲环绕耳畔,仿佛闭上眼就能入梦。 这里也很高级,就连服务员都身着价值不菲的名牌制服。桌上是镶着金边的米白色桌布,细致的花纹纹理没有一处不在透露着精致。 包间的装修风格也令人眼前一亮,是那种欧式的复古风。墙壁是繁复的典雅壁纸,头顶是巨大的正色吊灯,垂下几颗不知是真是假的珍珠。 就连身靠的沙发,也是真皮的触感,裹着蕾丝衬,软软绵绵。 白珉已将这里的一切都扫进眼中,他藏在帽沿之下的双眼有些疲惫。 女服务员甜美的声音响起:“先生小姐,来点什么?”说罢,递上两本菜谱。 在服务员眼里,从秦朝云的穿着打扮来看,无疑是富家小姐。对面的白珉虽然看不见全脸,但通身的调调也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 高级的西餐厅,自然愿意为有钱人服务。 秦朝云抬头看了看白珉,见他丝毫没有想点单的意思,她叹了口气,自顾自翻看起菜谱。 此时此刻,她已经饿极了。 “嗯....要一份七分熟的西冷牛排,一份双拼披萨,再来一份蔬菜沙拉,以及...以及一杯冰美式。” 合上菜谱,秦朝云将它推向白珉,说道:“该你点啦。” 静默了一会儿,白珉依旧没有动作。他的半张脸都被帽子盖住了,秦朝云根本看不清他的表情,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气氛有些尴尬,美丽的少女主动出击却迟迟得不到回应。 秦朝云从小到大都没有被忽视过,因为她傲人的家势背影以及颜值,她从来都是焦点。 但就在这个此刻,她持续性被忽视。 女服务员也有些看不下去,出声提醒:“先生,请点单吧。” 意料之中的,白珉还是没有回应。 秦朝云悻悻将菜谱挪了回来,重新翻开,看了一圈,最终定夺道:“麻烦再来一份你们这里最招牌的牛排,最苦的咖啡,最好吃的意面。” 想了想,她又说:“还有,一瓶最好的红酒。” 她明明没什么表情,说话的语气却十分倔犟,带着些咬牙切齿的意味。 闻其声,白珉终于有了动作,抬手摘下帽子,白发霎时暴露在空气中。 秦朝云被白珉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随即看见他正眨着意味深长的眸子盯着自己。 此时女服务员也不淡定了,手里的动作停下,僵着身子略带惊讶的眼神在白珉身上来回扫视。 秦朝云不悦地轻咳一声。 她发现白珉总是这样出其不意,掩其不备。 第83章 差别 他就好像是一个神秘的深渊,迷路的少女被吸引边缘,怀着好奇的心情向下望着,殊不知深渊同时也在望着她,循循善诱。 白珉心里想些什么,秦朝云从来都摸不透。 女服务员尴尬笑了笑,捧着菜谱出了包间。 在白珉眼里,秦朝云很会生活,她的生活很有品质。当然了,这话完全是废话,秦朝云是什么家庭的孩子,父亲在政府工作,母亲是一代影后。 在这样家庭熏陶的富养女孩,从头到脚都一尘不染,怎么会不懂生活。 白珉早就秘密调查了秦朝云的家庭背景,她家有权有财,虽然与白珉的主子相比逊色一分,但在s市也绝对有头有脸。 而秦朝云的一言一行,她的谈吐也丝毫不是马路边的毛丫头能比的。她很从容,带着一丝处变不惊,她身上有优雅的气质,却也带着满满的活泼开朗。 秦朝云完全就是一个还未成型的玫瑰,若经时光打磨,她的绽放绝对不仅仅充满精华,从而矜贵迷人,她才应该是高岭之花。 因为她所表现出来的一切都是上等人群的习惯,比如高档的西餐厅,比如精致的举止,比如她全身上下的名牌。 秦朝云是天之骄女,可他白珉却不是天选之子。 唯一令秦朝云能够与任何人平易近人的地方,大概就是她还未涉世,她还不知世俗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 所以她对谁都笑靥如花。 她像一个傻白甜,但她又有一些小聪明,偶尔也狡黠的很。 秦朝云不懂掩饰,所以这些都是白珉能够一眼看穿的。若问为什么,因为白珉才是那个掩饰了多年的人,不,是他虚伪。 小时候,那些冷眼旁观的人说白珉生来便一身贱骨头,说他比下水道的污垢还要令人作呕。 是的,白珉逐渐认同。 他没有优越的家庭,没有正常的父母,唯一给他温暖的爷爷告诉他要善良。自从爷爷去世后,白珉被林勇先带走,他把善良踩在脚下,打造了一身人造骨。 白珉他看起来非常神秘,他举手投足间都是魅力,他懂世间一切奢侈品,他更懂高档的消遣。 所以任何人看来,白珉是名副其实的少爷,加上他出众的外表,所以他看起来甚至比秦朝云还要富贵三分。 但事实上不是的,只有白珉自己知道,不是的,都是假的,他骨子还是贱骨头。 如果他忘不掉那段悲惨的过去,那些流淌在臭水沟里的几年,如果他忘不掉,他永远见不得光。 “我知道是我不对,可是那天我也不知道崔警官会突然过来,之前他只问过我有关马得中的事。但那天在学校遇见你,我可是用性命担保过,你绝对与王墙教授的案子无关。” “陪你待在警视厅一天半还不够嘛,我都快饿死了,就怕你不听我解释。” “白珉,虽然你又神秘又冷漠的,还经常不理人,但是我总觉得你是个好人。” “你看,我们的相遇也很有缘分啊,每一次我都当做上天的安排。” 最终,少女软糯又倔犟的声音渐渐传入白珉的耳朵里,一瞬间便将他从肮脏不堪回首的回忆里拉了出来。 白珉错愕地看着秦朝云,眼里闪过一抹复杂。 白珉的胳膊搭在沙发上,露出白皙的手指,骨骼分明又纤细,像女生的手一样干净,看起来十指不染阳春水。 他的手背缠绕着绷带,系成一个小巧的蝴蝶结。此时阳光透过窗子洒进来,微风轻拂,那白色的蝴蝶结就仿佛要展翅高飞一般。 而他的身着都是黑色,黑色的袖子包裹着手臂,露出近乎透明的白,别有一番阴森的意味。 白珉盯着秦朝云看,自从她的出现,自己本来有条不紊的生活节奏全部被打乱。 事实上,他一点儿也不想遇见她,但每次都在机缘巧合下看见这张脸。 真如她所说,这是天定的缘分吗?怕不是孽缘。 秦朝云以为白珉的样子是相信自己,她心里也总算是松了口气。 她又说:“你的手,应该结痂了吧?” 白珉移动视线,漫不经心扫过桌面,忽然响起她方才的话,似乎有一句不得不在意。 他问:“你说警方问你有关马得中的事?”他虽不是杀害王墙的凶手,可他是送马得中下地狱的人。 秦朝云一愣,随即想了想,解释道:“对啊。嗯....其实马得中落水的那个晚上,我是有跟他擦肩而过的。” 听了这话,白珉一惊,瞳孔一阵收缩。 但他还未开口,秦朝云又补充道:“对了,那个晚上我还撞到你了呢,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你。” 反正秦朝云是这样想的,虽然那个晚上的白珉很惊艳,白发飞舞的样子也确实落在她心里。但认识的越久,秦朝云也就不想让他当明星了,毕竟是自己一见钟情的人。 白珉的神色中划过一抹犀利,他继续问道:“你看到了什么?”秦朝云这样说,在白珉的心里已经砌起了防线,他的眼神也变得危险起来。 如今的情况便是,一只即将露出尾巴的大灰狼与纯良无害的小白兔。 秦朝云的阅历才哪到哪,自然看不懂白珉已经对她开始防备,起杀心完全在于秦朝云她怎么说话。 她耸了耸肩,一脸无奈说:“我也只是和他的尸体擦肩而过啦。我坐在车里,经过长江河水,好像看见一个黑点漂在水面,但是太黑了,我还以为自己看花眼了呢。” 话说回来,秦朝云还以为这件案子破了呢,因为自从上次她把她的所见告诉崔茗后,崔茗再也没有询问她。 这两天在警视厅听女警讨论这件事,才发现马得中的案子还未水落石出。这不,紧接着又有了s大校园凶杀案,暗地里使一向井井有条的s市蒙上了一层阴影。 白珉的睫毛扇了扇,闪过一抹不明的隐晦。他勾了勾嘴角,狭长的眼眸魅惑,问道:“哦?你觉得凶手会是什么样的人?” 秦朝云傻眼了。白珉现在的模样就和那个下雨的午后一般,他全身上下都充满了低质的奢靡,他变出玫瑰花时充满了魅力。 秦朝云也就沦陷在那朵玫瑰花里,如同现在他看她的眼神。 她木讷地摇摇头,说:“我不知道。” “你当然不会知道。这个世界本没有真相,你相信什么,什么就是真相。” 未经世事的少女,只觉得眼前这样一个莫测高深的男人太吸引人了。 秦朝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总觉得和他待在一起,自己的思想会不由自主被他牵着走。 第84章 遐想 经过两天的排查,崔茗一头扎在案件中,终于又发现了新的线索。 崔茗着重圈出了屈晨的关系图,她虽然是个孤儿不错,在s大也没什么朋友,大家似乎不怎么愿意接待她。 但有一点非比寻常,屈晨好像居无定所的样子,竟然查不到她的稳定居住地址。崔茗查看了s大新生入学的监控,花了几个小时,他发现屈晨有一段时间每次从校园出来都会上一辆跑车。 这点看似正常,实则思细极恐,那可是一辆极其显眼的宾利。崔茗让校长帮忙看看,根据学生口中得知,屈晨很可能被有钱人包养了,有那么一小段时间学生们私底下都会交头接耳。 也有令学生们不理解的地方,屈晨的外表实在不算出众,身材嘛也就一般般,平日里沉默寡闻,书桌里经常是一些重口味的小说。如果侥幸被有钱人看上,那屈晨却算是低调的了,被包养的女孩通常不愁钱,或者一身名牌之类,但屈晨好像不一样。 校长问了屈晨的同班同学,她说屈晨在每个周末的午后都会去咖啡厅兼职,平时的花费也非常节俭,没看见用过大牌东西。 屈晨是个孤儿,竟然还不住校。每次放学后上了那辆宾利便消失不见,校方登记的屈晨的住址也是空的。 根据以上的信息,崔茗陷入了沉思,确实很奇怪,他也好奇屈晨平时到底住在哪。 她无父无母,也自然没有亲戚朋友,一个女生独自在s市上学,一边勤工俭学,一边上了豪车。 真是令人费解啊。 不过如此一来,白珉的嫌疑就彻底洗脱了,越是调查便越会发现,屈晨身上的疑点太多了。 虽然白珉不是凶手,但他与凶手与屈晨之间肯定有过什么,比如过节之类,不然凶手也不会费劲嫁祸给白珉。 嫁祸.....崔茗又想到了畏罪自杀的冯雪莲。 冯雪莲的主动担当替罪羊在某种程度上,意义和嫁祸给白珉是一样的。 这时小警察敲门而进,说道:“报告组长,追踪器显示白珉去了西餐厅。” “嗯,出去吧。” 白珉太谨慎了,若是堂皇他定不会帮自己,崔茗为了保守起见,将一枚纽扣追踪器放进了秦朝云身上,只要他们有见面,崔茗便会第一时间知道。 冥冥之中,崔茗脑子里总有这个想法,他认为马得中与王墙的两个案子有着什么联系。但究竟有什么联系,或者这个想法的依据在哪,崔茗却看不出来。 这只是一种直觉,身为警察多年的直觉而已。 马得中与王墙,完全是两个世界两个圈子的人,唯一的联系可能就是他们都是有钱人。 前者的凶手实在太狡猾,作案手法细致,丝毫没有痕迹,连目击者都没有。而后者的凶手....崔茗的脑海里下意识闪过一个可怕的想法,会不会...两起案件的凶手是同一个人? 排除一切不可能的,剩下那个,无论多么荒谬,也一定是真相。 崔茗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他立刻从书架上翻出马得中的死亡档案册。 虽然这个想法不太可能,但如今屈晨疯了,再想从她嘴里问出点什么是纸上谈兵。所以崔茗将希望放在了他的猜测中,若能从中发现一些忽略的细节就再好不过了。 彼时考古界的新闻也将呼之欲出,两人的护照到了之后,便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林音想起前一阵答应过宋缙云要带他一起同行,此刻想必也是出行在即。她觉得一阵无奈,宋缙云就好像那个狗皮膏药,甩都甩不掉。 到底有什么地方吸引他呢?考古?古巴比伦?林音想起宋缙云写的论文,发觉他这个人还真是奇特,净是对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感兴趣。 这日午后,林音正在阳台晾衣服,回眸望见尼布甲尼撒少有的慵懒姿态,正在沙发上小憩。 林音勾起嘴角,其实她的保密工作做得相当不错。三个多月了,除了宋缙云与朝云,谁都不知道尼布甲尼撒的存在。 而两人也在这三个多月中培养了感情,大概就是...林音想了想,大概就是友上恋未满? 如果没有宋缙云硬要当个电灯泡,林音是一定要在即将出行的旅途中拿下尼布甲尼撒的。 可现在,唉。 林音一边摇头一边叹气,她上辈子莫不是和宋缙云有什么仇,想起他嬉皮笑脸的样子,林音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好好当一个高冷的美少年不好吗?非要当粘人精。 不过话又说回来,林音的圈子及其简单,除了秦朝云这个多年好闺蜜,再就没什么熟悉的朋友了。 如此一来,宋缙云应该能算上一个,若他是个女孩子,三人应该会很好相处。 但好在宋缙云有一身幽默细胞,不像尼布甲尼撒,是个战斗机型的直男! 想到这里,林音愤愤望了一眼沙发上的男人。这时衣服也已经完全晾好,她放下盆子,蹑手蹑脚靠近客厅。 渐渐的,她听见一阵平稳的呼吸声,什么嘛,盖着书都能睡着。 林音撇了撇嘴,尼布甲尼撒这一双腿是真的绝,在宽松的灰色居家服里更显得笔直修长。 他似乎很放松,一只手搭在沙发边上,一只手放于胸前,这手嘛骨节分明,也是没得挑剔了。 林音发现尼布甲尼撒越来越喜欢看书,公寓里的书都被他看完了。最重要的是他还学会了网购,时不时便有加急的京东快递上门,里面全是一些有关历史的书籍。 这个毛病可不好。 林音凑近,蹲在沙发边,小心翼翼拿开尼布甲尼撒脸上的书。 嗯....这个习惯也不好。跟谁学的,竟然把书扣在脸上,这么帅气的脸蛋,不暴露在空气中真是可惜了。 这张脸是看无论多少次都会心动,林音耳根发红,他这模样生得也太好看了。 尼布甲尼撒真的是典型的西方长相,一点也没有华夏血统的样子。深邃的眼窝,浓而密的睫毛卷翘,薄唇性感,鼻梁又高又挺。 又好像希腊的雕像,五官都太立体了,确实比明星还像明星。 这也是她会心动的原因之一。 看着这张完美的脸,林音想了想,四千多年前的人类就已经这么好看了吗? 他未来是新巴比伦的王,王就在她眼前,触手可及的地方。林音心内有些异样的感觉,不是不舒服,而是觉得尊崇。 如果可以,她真的很想亲眼见见尼布甲尼撒加冕成王的样子,那一定非常风姿绰约。 第85章 失控 关于书中所描绘的巴比伦,林音想亲眼见见它的辉煌,更想亲眼见见在尼布甲尼撒的带领下,走向盛世的巴比伦城。 如果还来得及,如果这座城长盛不衰,那一定也是不朽的一段传奇。而身为帝王的尼布甲尼撒,会更加有名,会流芳百世。 此刻,林音有一种奇怪的心情。 她既希望尼布甲尼撒闻名,又不想他太闻名。 因为她现在遇见的尼布甲尼撒在一切成就之前,看着书上后世记载的功成名就她只是自我感动。 现在的尼布甲尼撒才二十四岁,在他父亲晚年之时,他被奉为王储,等待继位。 在一切轨道都被预知之前,林音不曾参与尼布甲尼撒的一生,哪怕一瞬都没有。穿越历史的相遇,她不明白这是怎样的奇迹,但书上没有记载的,那就是没有。 这段不可思议的光阴,终究会被遗忘在岁月的长河里。对于尼布甲尼撒的一生来说,林音的出现根本不值一提,或者某天便会忘记。 想到这里,她忽然好难过。胸中仿佛有一个巨大的石头,压的她喘不过气来,一瞬间便抽空了她所有的力气。 林音昂起头,忽然鼻子一酸,眼泪险些夺眶而出。 对于一个突然闯入生活的人产生感情本就是一件难过的事,因为他归期不定,她总是胆战心惊。 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林音难过极了。她刚要抬手抹去眼泪,手腕在空中被一只带着温度的手抓住。 林音一愣,垂眸间一滴滚烫的泪珠划过面颊。她其实泪点不低,平时受了极大的委屈也不会哭,但不知怎的,这个此时此刻,她的眼泪怎么也止不住。 尤其还是,林音低下头便与尼布甲尼撒深蓝不见底的瞳孔四目相对,她心中既庆幸又失意。 “怎么哭了?”他略带关切的声音传来,她差点便一头扎进他怀里。 林音抽回手,转身靠着沙发坐下,在他看不见的角度胡乱将泪珠抹去。 为什么会有一种劫后余生的侥幸。 林音说道:“我好像还没问过你,下次回巴比伦是什么时候。” 是的。关于这个问题,她一次都没有问过他,似乎忽略了这个问题,其实这是一个隐患。 尼布甲尼撒刚睡了一个安稳的午觉,睁开眼便看见眼前坐了一个小哭包,鼻尖红红的,眼睛也红红的。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在给他哭丧呢。 不过,关于这个问题,他真的从来没有对她说起过。要全盘托出吗?到现在为止,林音对尼布甲尼撒来说,已经非常信任了。 他只能停留三年的时间,三年很快吗?从前他对年没有概念,来到这个时代,他知道,三年也就是1095天。 差不多还有1000天。 尼布甲尼撒从沙发上坐起来,林音背对着他,他恍惚间看到她微微颤抖肩。 女孩的脖颈白嫩纤细,连接着一个非常完美的消瘦直角肩,这使她看起来颇有气质。 她在等一个什么样的回答呢? “如果我能找到令巴比伦不这么快灭亡的方法,我就会回去。” 林音忽然想到了唐宋元明清的进化,一个个的改朝换代,成就越来越美丽的沧海桑田。 哪一个朝代不想成为长久盛世,哪一个朝代又想灭亡?在时代进化的根本上,被淘汰是毋庸置疑的。 更何况,巴比伦已经是四千多年前的文明了,想要复原谈何容易?现在是21世纪,试问21世纪的哪一样东西不比巴比伦时期先进。 林音不知道自己为何突然脑子里冒出这样的想法,与之前大相径庭,天差地别。 她站起来转过身,看着通身卓越姿态的尼布甲尼撒,他的脸上的表情是那么从容淡定。 看着他这副模样,林音忽然开口:“你想要巴比伦长盛不衰,你觉得可能吗?” 此时此刻,也许她自己都不曾发觉,她忽然很镇静冷漠。 尼布甲尼撒被忽如其来的问题怔住,他不可思议看着眼前判若两人的女孩。 “你是什么意思?” “我说的还不够明白吗?现在是21世纪,巴比伦四千多年前就被淘汰了!”她的语气激动,神色也不复以往。 林音好像变了一个人,在尼布甲尼撒的记忆里,她一直都很支持他的目的。 他无法看穿她的心事,无法准确捕捉她的顾虑,更留意不到她的口是心非。 他本就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她的筹码不该企图他的侥幸,即便有万分之一的概率,他也不会明白。 就好像触电般,林音恍然醒目,眼底闪过一抹刺痛。 “我骗你的。你很快就会找到你想找到的东西,很快就会回到你的国家。” 她满不在乎的说完,不敢抬头看尼布甲尼撒的眼睛,转身跑进了卧室。 随着一声巨响,门关了。 林音跌坐在地,终于失声痛哭。 她拼命克制,眼泪却像断了线的珠子,七零八落。 她捂着嘴,扼制自己的声音。她觉得快无法呼吸了,真的好难过,为什么会这么难过。 尼布甲尼撒仿佛被隔绝在空气之外,但他自己就是氧气,所以他不懂那种心痛。林音的忽然性情大变,他一点也摸不着头绪。 难道不该那样回答吗?可是他都还没有告诉林音,告诉她自己只有三年时间。 看着被关紧的门,尼布甲尼撒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或者不能用危机两个字。他也不明白这种奇怪的感觉,说实话,他很烦躁。 殊不知在巴比伦,有人这样对他,是要被砍头的。 尼布甲尼撒眼底有些闷,他烦躁地揉了揉头发,喉咙滑动,他从沙发上站起来移步到林音的卧室门前。 他握上门把手,停滞几秒又松开了。 一瞬间尼布甲尼撒似乎明白了,又似乎不该明白。 房间里的林音还在抽泣,眼睛都快哭肿了。 她懊恼自己的情绪失控,懊恼自己的心理不够强大,更懊恼自己竟然如此依赖他。 林音想要什么呢?就只是最简单的陪伴就好了,她想听他说他不会走,至少也要多停留几年,至少...至少陪她长大。 第86章 赠予 那城那国是坚不可摧的堡垒。外邦几次兵临城下,君主率土出征,无数刀光剑影印下那个强大的身躯,战无不胜是君主封神传说的开始。 巴比伦从此,势必要久盛不衰,统一当时的大陆。 落魄的王储如梦初醒,他虔诚跪在城墙上,离天最近的地方,他许下愿望。 背负疆土与黎民百姓的未来,赌上他仅有一次的生命,与历史的长河抗衡,与时空的速度相争。 这是神明赐给他的礼物,是空前绝后的奇迹。他穿越时空,跨越历史,来到一个未知的国度,他等于白手起家,他等于从头再来。 在此之前,他的心里眼里只有国土百姓。他的满腔热血献给了养育他的那片疆土,洒下繁荣与昌盛是他身为下一任君主的荣幸,他的肩上是责任与使命。 他本应没有丝毫情绪的波动,因为他的目的性明确,除了目的之外的事与他有何干系?但不知从哪一刻开始,似乎变了什么。 冥冥之中,他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牵引着,去靠近那个近在咫尺的女孩,明明近在咫尺,却又宛若生死相隔。 每一个这样的瞬间,他都无暇自顾。 此时此刻,尼布甲尼撒收回了手,他的内心异常烦躁。早知道那个时候就应该义无反顾离开,看见她的眼神,她的表情,尼布甲尼撒的心便会不由自主一颤。 从前他还知道找借口,找理由麻痹自己。尼布甲尼撒一直这样想,之所以靠近林音,是因为她有利于自己的家庭背景。 但为什么,她方才问出那个问题,尼布甲尼撒有一瞬间于心不忍。他很想制造一个谎言,哪怕仅仅一秒钟的谎言。 身系国家命运的王储必须时刻保持冷静,他不能为另一个时空的女孩心动,这本就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事。 所以尼布甲尼撒说了那样的回答。在21世纪也待了这么久,看了诸多电视剧小说,他怎么会不明白林音的意思。 他知道她想听什么样的回答。 但若他只是个普通人,他不是穿越而来,他完全可以给林音一切她想要的。 可他是尼布甲尼撒二世,是巴比伦其中的一任君主,是后人都承认的枭雄。 空了四千多年的白,是无法相交的。 尼布甲尼撒蓝色的眸子澄亮,不知那是水雾还是朦胧,只知道,有一个女孩子曾说他的眼睛很漂亮。 林音.... 脑子里的那根弦似乎一下便断了。 尼布甲尼撒猛然推开了卧室的门。 她的身子本就瘦弱娇小,此刻正双手抱膝蜷缩在墙角。听见开门的声音,她抬起头,睁着茫然的眼看过来。 尼布甲尼撒抬起灌铅一样的双腿,迈着步子一步步走向她。 她看起来像一个可怜兮兮的小包子,不是这惹人怜爱的模样,就是太可爱了。 他有些心疼又有些好笑。 尼布甲尼撒单膝跪下,刚准备说点什么,一个软糯的声音便传来。 林音坦言:“对不起...” 她认为,他还能主动来看她,就已经是奢侈了。对于一个古早的男人来说,根本不应该指望他能有什么情商,他不懂也就罢了。 而林音自己才是,她在那些止不住的眼泪中恍然大悟。尼布甲尼撒本就是一个君主,他是巴比伦的王,如果期待他能优柔寡断,这本就是错误的。 她该为他的杀伐果断而高兴才是,这样他才是一个合格的王,才能振兴他的国。 所以林音便妥协了,她实在不该那样凶他。尼布甲尼撒又做错了什么呢?他只不过一直都在他的事业上奋斗前进罢了。 林音才是那个该检讨的人,她动了不该动的心思,想留一个根本留不住的人。 她的一声对不起,包含了太多太多。 企图他能够说出动心的话,哪怕是谎言,都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他们之间看似无限接近,实则永不相交,假设存在,正负相反,相加为零。 林音含着泪凄笑,这个时候脑子里却浮现出当年最不愿意听的数学老师的声音。语文可以有很多种答案,但数学的答案却有且仅有。 尼布甲尼撒单膝跪在林音面前,他只是蹲下身子看着她,却下意识做了这个动作。 女孩的面庞满是泪痕,她低着头,纤长的睫毛上还挂着泪珠。鼻尖通红,一双杏眼也通红,嘴巴里不断地传出轻声抽噎的声音。 尼布甲尼撒执起她白皙的手,垂头轻轻印在她手背上一个吻。在巴比伦,这是王室贵族才会执行的大礼,充满了虔诚与敬意。 而尼布甲尼撒的父亲还没有告诉他,身为君主,这样的礼节只有在迎娶王后时,对王后才能执行的礼数。 这是他的有且仅有。 巴比伦是一个信仰上帝的国家,绝不会食言。 他从衣服里掏出随身携带的十字架,系着十字架的是一根很细很细的银色线条。 在尼布甲尼撒吻向林音手背的那一刻,她便已经浑身僵直,触电一般,神色里满是惊愕。 林音的手颤了颤,尼布甲尼撒将十字架取下来,将它放在了她的手心里。 两个人谁都没有言语,却无声胜有声。 林音终于肯抬头了,她发现尼布甲尼撒一直在看着她。这双最特别的蓝色眼睛,这种最珍惜的真挚眼神,林音忽然害怕起来。 她很怕他忽然消失不见,就像他消失在浴室里那般毫无征兆。 十字架可以说是他的信仰,是最重要的物品,为什么要交给她? 尼布甲尼撒的眼窝深邃,他用如希腊神像那般悲悯又看透一切的眼神望着她,加之蓝色的瞳孔与立体的容颜,他恍若宙斯。 他终于开口说:“我把我最宝贝的东西赠予你。倘若哪日我消失,神将会为这段看似荒谬的经历而见证。” “十字架是最虔诚的圣物。这个,我从出生便戴着它,现在给你。林音,我不会毫无征兆离开,你别怕。” 手心里是冰凉的感觉,那个十字架仿佛在等待审判。林音原本已经收回的眼泪,此刻又如雨下,她忍不住啊,她怎么忍住。 后来,尼布甲尼撒作为一个21世纪的人类,作为林阳,他第一次主动拥抱了她。 在浩瀚无垠的宇宙中有很多平行时空等待着科学的验证。而他穿越千年来到未来,不仅仅是为了过去的使命,还有一睹那颗遗落的沧海明珠。 第87章 在即 林阳,这个名字是她赐给尼布甲尼撒的。是的,本就应该用“赐”这个字眼,尼布甲尼撒愈发学习便愈发懂得巧妙运用博大精深的文字。 这是很真挚的字眼,尼布甲尼撒这样认为,也愿意这样用在林音身上。她才十八岁,她真的很勇敢,也很坚韧,她身上的品质是巴比伦城中的小姐无法相比的。 尼布甲尼撒不觉得这是人类经过不断进化的优越,相反,他觉得很难得。 所以他遇见了她,她收留了他,毫无保留接纳了他,这便值得他用以最高的礼仪回报她。 在即将开始的征途中,尼布甲尼撒不敢保证他会不会忽然消失。在未来的角度去亲眼所见曾经的故土残骸,这是一件残忍的事,若神明召见,尼布甲尼撒很可能再次忽然消失。 他的身体,在这个时空中存在,本是不合理的,磁场之所以容纳他,因为这是神降下的奇迹。 还有一句话尼布甲尼撒没有告诉林音,如果这次的伊拉克之行顺利的话,他的三年会缩短,在某一刻彻底离开这个时空。 在此之前,就把这个他佩戴了二十四年的十字架留给这个女孩子。 尼布甲尼撒依旧是单膝跪地的姿势,他紧紧拥着怀中的女孩,这是有且仅有,对于君主来说的,唯一一次的任性。 林音的头靠在他的胸口,这里可以清楚感觉到他强而有力的心跳。 她肯定会成就他,会顺水推舟。 林音这样想,她都收留他一个季度了,还有什么好怕的。对尼布甲尼撒动心是一件看似荒谬却勇敢的事,也只有这件事,林音发自内心觉得自己真的好勇敢。 不知道四千多年前的感情观是怎样的,但21世纪的爱情太廉价了。在这样的俗世中,林音是最与众不同的那个,她要就要一生一世一双人。 撞了南墙也不会回头的。从这一刻,或许林音已经看见了自己爱情的未来,无疾而终大有可能。 尽管喜欢的人归期未定,但有什么关系呢?这样的相遇能够发生,已经是无上的馈赠了。 林音吸了吸鼻子,不管怎么样,先享受此刻的拥抱吧,毕竟这可是直男的铁树开花。 她握紧手中的十字架,在某种意义上,这算不算是定情信物呢? 想了想,林音忽然开心起来。 这是她的初恋,也是在最美好的年华遇见,所以不论后果,纵享当下。 林音抱住尼布甲尼撒,她第一次与一个男人如此亲近。感受近距离的他,甜蜜蔓延至心尖,此刻她也是热恋中的少女了。 这样一幅画面,尼布甲尼撒的姿态依旧不改以往的矜贵优雅,这种气质仿佛刻在他的骨子里。即便身着宽松的衣服,精壮的骨架却显得他更加非凡,幽蓝的瞳孔是他的武器,他高贵神圣而尊崇威严。 他拥着女孩,女孩的声音软糯温柔,她这样说:“巴比伦未来的王,尼布甲尼撒二世。请保持你的心跳,因为有人与你共鸣。” 次日,公开考古的新闻发布会果然没有进行,林勇先还是非常守信用的,毕竟是压在自家孙女身上的筹码。 林勇先的至交好友宋加石,两人对两家接班人选择的考古方向都产生了一致的怀疑。 林勇先腿脚不便,白珉这小子又不知道跑到哪里了,于是他只能在自家窗前与宋加石通电话。 眼看两个孩子即将启程,林勇先不得不提醒他们,却又怕过于的提醒令两个孩子身陷囫囵。 两个老头子思量过后,决定将这次的考古秘密进行。他们两家会拿出足够的钱资助,在不走漏任何风声的情况下,将两个孩子送出国外。 有宋缙云在,林勇先是放心的。毕竟林音是个倔犟又容易一意孤行的女孩,面对一场从未有过的冒险,她的反应能力还不够迅捷。 林勇先也是有私心的,希望通过这次经历,他的孙女能够有所成长,足够独当一面。 两代考古世家在芸芸众生的资本势力中,可是非常肥美的一块大肉。觊觎他们的多方势力虽说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但也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就像死了的马得中。 不到万不得已,林勇先与宋加石也不会铤而走险。现在是什么年代,民国杀人还要偿命呢,何况是21世纪。 那件世世代代守护的宝贝,他们的传家宝,便是有关巴比伦的文物。 自然,一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兔崽子们,他们处心积虑也是想得到这件宝贝。 它的价值换算成美元,可是相当了不起。 大家都是有野心的人,何况摸爬滚打了半辈子,在金钱欲望这件事上,从不手软。 不过最令二老担心的事,是林音与宋缙云的选择,他们竟不谋而合。有谁会想到,巴比伦这个选择更是直接关乎了考古世家世代的存亡,关乎着那件被贪婪盯着的宝贝。 说起来,林宋两家的祖先是如何发现的这件宝贝,那回忆模糊,至今成谜。 中间似乎有什么渊源,令他们两家世代守护。如今他们的接班人也被指引着对其感兴趣,或许是冥冥之中的安排。 宋加石也告诉林勇先,他的孙子宋缙云老早便对巴比伦深有兴趣,还看到了他整理的关于巴比伦的资料。 曾经辉煌的古巴比伦,现今的遗址两个老头子都还没去过呢,想不到他们的后辈都要领先他们了。 年轻人气血方刚又充满了热情,没准是一个好兆头。所以就让孩子们去吧,去体会世间一切的奥秘。 这不,宋缙云在阁楼听见爷爷在电话中对自己止不住的显摆,他也猜到了对方很可能就是林老爷子。 显摆去吧! 宋缙云还怕爷爷不主动推销他呢。在别人面前也就算了,不过跟林音有关的话,他自然是非常乐意的。 忽然手机收到了一条微信消息,宋缙云立刻眉开眼笑,垂眸一看,笑意更甚。 瞧瞧,小林音的短信果然如约而至。 宋缙云推了推眼镜,一双桃花眼里闪过一抹精光。 这个看似不和谐的小插曲却令林音与尼布甲尼撒的距离更近了一些,尽管知道他归期未定,但也算得到了短暂的甜蜜。 于是,林音的短信也就如约而至的发给了宋缙云。现在才真的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索性他们见过了不然还要费一番口舌。 第88章 上门 为了方便,林音直接在微信上通知宋缙云过来自己家,也就是这座公寓。左右宋缙云也知道了林音住的地方,他若没有打什么算盘,这表面上的棋局也开得起。 有了林老爷子的口谕,只要他们三人组集合的快,随时可以出发。就连学校那边,两个老头也早早请好了假。 校长为没还没有水落石出的王墙一案忙得焦头烂额又胆战心惊,他恨不得学校少几个学生。 下午,林音正在收拾一些衣服。昨儿刚刚洗好了备用衣物,她将这些分类好,通通塞进了箱子里。 当然少不了尼布甲尼撒的,林音感觉这一刻她有点像保姆。 她不厌其烦地一件件为尼布甲尼撒叠好,从外衣到内衣。因为伊拉克属于热带沙漠气候,夏季的最高温度达到了50c,冬季又不像中国北部这么冷,所以免不了多带一些短裤短袖。 哦对了,关于尼布甲尼撒的briefs,林音有些脸红。买这些贴身衣物时,她犹豫了好久,因为不知道尼布甲尼撒的尺寸,上次秦朝云带来的那些似乎有些紧呢。 所以林音的小眼神不免在尼布甲尼撒身上多停留了一会儿。 还好他不是现代化男人,这些小动作他都不明白其意思,不然可糗大了。 尼布甲尼撒这时从阳台出来,看见林音殷勤地整理着行装,他的唇边勾起一抹浅浅的微笑。 他赠予她的十字架此时戴在她的天鹅颈上,阳光打下来,泛着幽幽的白光。 尼布甲尼撒虔诚祈祷过,希望这个十字架能够佑她平安一生。 林音看见他的身影,忙着盖上行李箱,顺水推舟说道:“一会儿宋缙云就过来了,去伊拉克他也和我们一起。” 听了这个名字,尼布甲尼撒本能眉头一皱,在脑海里搜索起来。不一会儿,一个拥有着精湛目光的白净少年的脸便浮现了。 原来是上次一起吃火锅的二货。 “二货”这个词尼布甲尼撒很喜欢,也是从小说里学习的,用来比喻一些看起来不爽又不能光明揍他的宋缙云极妙。 这个内涵是要载入巴比伦史册才是。 看着尼布甲尼撒有些茫然的表情,林音长吐一口气,解释说:“他的家族不比我逊色,同为考古行业。而且他比我有经验,我还是个小白呢。” “我爷爷让他跟着我,互相也有个照应。反正你就还说是我表哥,等到了伊拉克混熟以后再找个机会甩掉他。” 最后一句话实在是迫不得已,林音也不想啊,希望那个时候的宋缙云可以理解她,理解她想要谈恋爱的心情迫切。 “哦。” 尼布甲尼撒哼了一声,迈着傲人的长腿走到沙发边,蓝色的瞳孔漫不经心。 他实在听不惯宋缙云照顾林音这类话,总觉得手有点痒,想要揍点什么。 “他的爷爷与我的爷爷是至交,知道什么意思嘛,就是特别特别好的朋友。所以我不能不给宋缙云面子,他是个高材生,国外留学回来的,特别喜欢历史。” 说到这里,林音眯起了眼睛,又道:“他这个人喜欢奇奇怪怪的东西,如果被他知道了你的来历,那你就是他的研究对象了。不过他博学,说不定会为你提供什么帮助,一会儿他来了你们可以聊聊。” 听听这话,句句不离夸。尼布甲尼撒持续性皱眉,面色显然有些不悦,却因为这张绝世容颜,看起来有些幽怨的委屈。 本来,尼布甲尼撒应该在意宋缙云这个人对自己有没有目的性的威胁,可是他怎么越来越在意宋缙云对林音有没有威胁。 这时门铃响了,林音站起来准备去开门,这就是这一瞬间,有一个身影似乎比她还着急。 看着尼布甲尼撒绷直的身子,林音狐疑道:“你想去开门吗?”怎么感觉...他比自己还要想见宋缙云。 这难道就是男人之间的吸引力?? 尼布甲尼撒有些窘迫,林音误解了他的意思,但这个情况他若不去开门怎么解释刚才的行为。 是他鲁莽了! 尼布甲尼撒极其不愿地挪动着长腿,来到门边,又极其不愿地开了门。整个过程好像开启了负倍数,林音感觉自己在看慢放。 她实在搞不懂男人的心思,看来是男人心海底针才是。 宋缙云提了两袋子水果,开了门后笑盈盈递上来。他以为会是林音迎接他,抬眸却不料对上了一张精致的臭脸。 他瞬间惊的下巴都快掉了。有谁能告诉他林阳为什么会在这里!? 不过也就是几秒钟的时间,宋缙云立马明白了,他之前的猜测八成都是准的。 这个林阳,全身上下都是谜。 尼布甲尼撒没有接水果的意思。宋缙云只能自己放在鞋柜上,脸上的笑意瞬间垮掉,画风显然成了楚楚可怜的美少年。 接下来该尼布甲尼撒出手了。他心想,他要拿出王储的风范,在21世纪,审判这个二货。 此时气氛开始奇奇怪怪,宋缙云换了鞋子想要进来,尼布甲尼撒高大的身躯挡在他前面,丝毫没有让步的意思。 他深深盯着宋缙云,宋缙云探了探头,这个时候他急需一个林音救命。 在尼布甲尼撒眼里,宋缙云的行为无疑是在吸引某个女孩的注意力,这怎么能行。于是,尼布甲尼撒抬起胳膊,一掌撑在宋缙云身边的墙壁上。 他蓝色的眸子散发出幽幽的杀气,薄唇紧紧抿在一起,剑眉自始至终就没有放松过。 宋缙云吓了一跳,缩了缩脖子。他也矮不了尼布甲尼撒几厘米,但气势上还是输给他。 一个来自成熟男人的压迫,初出茅庐的少年怎么能迎难而上! 宋缙云明白,林阳之所以对自己这样,都是因为林音,他误会了自己对林音有那方面的意思。 这哪儿是什么表哥,若真是表哥这就是畸形的爱,违背天理的。 客厅里的林音听到动静,疑惑着走过来,待她看到这副场面时,差点尖叫。 吓!?这是什么情况!? 第89章 敌意 彼时两个卓越的男人正以一种非常奇怪的姿势对视着。尼布甲尼撒的目光深沉,而宋缙云正缩着脖子不知所措,恰好林音走过来,她也被吓了一跳。 不知道为什么她下意识想到了霸气攻和可怜受,高中时候风靡一时的耽美小说中常有的画面。 不是吧!?难道尼布甲尼撒原来好这口吗?不行不行,这样下去可不是一个明智的发展。 林音不自然地吞了吞水口水,指着他们两个,义正言辞道:“你...你们在干什么!” 闻言,宋缙云如梦惊醒。他眨了眨无辜的眸子,与林音四目相对,接着猛然推开尼布甲尼撒。 竟然一副作贼心虚的模样。 林音目瞪口呆,心想:他他他该不会企图对尼布甲尼撒动了什么歪心思吧?! 她立马追问:“你们两个刚才在做什么?” 宋缙云结结巴巴,竟然一句整话也说不出来。反之林阳的心思他了如指掌,他总不能告诉林音,这个男人因为怕自己对你有意思而正要教训自己吧。 估计这话一说出来,他宋缙云就该四面楚歌了。 他瞄了一眼林阳,发现这家伙的表情淡定自若。 宋缙云转移注意力,提了鞋柜上的两袋水果,向林音走去。他说:“草莓与樱桃,美容又养颜。”说罢,一脸笑嘻嘻。 林音一脸狐疑,她又转向尼布甲尼撒发问了同样的问题。尼布甲尼撒耸了耸肩,一副不知所以然的模样经过林音身边,自顾自坐到沙发上了。 尼布甲尼撒低着头,顺势捧起桌面上的杂志翻看起来。他修长的手指随意翻动纸张,狭长的睫毛敛下幽蓝的双眸,一抹不明的隐晦出现,随即薄唇轻启:“二货。” “什么?!”林音惊呼,她以为自己听错了。 这两个字虽然声音不大,在这样安静的房子里,却足足令另外两个人都听得清楚。 反倒是宋缙云,他放下水果,开始努力憋笑。为什么忽然觉得这个神秘的男人有些可爱?有些蹩脚的可爱。 尼布甲尼撒的每一句话的潜台词以及潜用意宋缙云都能准确捕捉,好歹也是谈过一次恋爱的人。 他真的好想笑,林阳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了,外表这么矜贵优雅,怎么说起话来像一个憨憨。 他是这个时代的漏洞吗?实在是与这惊为天人的容貌不搭配。 林音也是被尼布甲尼撒的反常惊讶到了。二货?这又是谁教给他的新词语啊,一定又是那些祸乱之源——该死的小说! 难道尼布甲尼撒是在说宋缙云吗?林音更加觉得不理解了,他们才见了三次,有什么深仇大恨值得尼布甲尼撒用上“二货”两个字。 一个深明大义的君主的滤镜瞬间便碎了一地,林音妄想拾起来重新拼接,不料尼布甲尼撒又说了这样一句话。 只见他非常从容,非常优雅地放下杂志。气质尊贵的尼布甲尼撒抬起手指了指发呆的宋缙云,一字一句说道:“洗草莓给我和林音吃。” 林音:!! 宋缙云:?? 可谓是一语惊醒梦中人。 与尼布甲尼撒相处这么久,林音头一次见他摆出一个帝王的架子。他有低调到极致的优雅,无声之中绽放开臣服的惊华。 如果不是这突如其来的言辞动作,林音都快彻底忘记了尼布甲尼撒的真实身份。 眼看宋缙云一副呆若木鸡的样子,他似乎还没反应过来。林音察觉到一丝不详的感觉,她忙说道:“我来洗我来洗。”说着,从地上提起水果袋子。 尼布甲尼撒剑眉一横,眯起了眼睛,散漫在蓝色瞳孔中的妖冶愈发凉薄。他淡淡说道:“放下,让宋缙云来做。”虽然这话是对林音说的,但眼神却不曾一刻离开过宋缙云。 这针对的意味也太明显了吧? 林音百思不得其解,虽然但是!这股莫名的敌意是从何而来?以尼布甲尼撒的外貌,还怕宋缙云会抢了他的风头吗? 而宋缙云的心理活动就丰富多了,林阳的敌意来自哪里,他太清楚了。甚至他会想,如果这个时候他深明大义,捅开他们俩之间的窗户纸,不知道林阳会不会感谢他。 如此说来,他的身份就更加成谜了。 宋缙云已经问过了爷爷,关于林家的亲戚祖宗八代都问了个清清楚楚,以至于他肯定了这个忽然冒出来的少数民族混血男人肯定不是什么亲戚。 能令林音心甘情愿把他藏在家里,且看着架势,即将启程的考古之旅也少不了他。 到底藏着些什么秘密呢?尼布甲尼撒的一言一行落在宋缙云眼里都好像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似的。 宋缙云只想好好磕cp,却发现这是一场男人之间的战争。 他立马堆起了笑脸,丝毫不在意被呼来唤去。他从林音手里抢过草莓,一溜烟进了厨房。 留下原地石化的林音,她虽然不是特别了解宋缙云,但他也是富家子弟,从小大概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怎么就这么痛快,竟然真的去洗草莓了,林音不禁怀疑,他俩不会真有什么事吧? 尼布甲尼撒非常满意,他的目光始终都捕捉着宋缙云的身影。他一双骨骼分明的手落在沙发扶手上,时不时纤长的手指敲击着沙发垫,脸上的表情极其享受,眼中落下漫不经心的肆意。 林音走过去,问道:“你干嘛这么针对宋缙云?” 尼布甲尼撒轻飘飘说:“你不是说他也要跟我们一起去,提前看看他的实力。” 这理由也太扯淡了吧? 林音肯定是知道他没有说实话,针对宋缙云肯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尼布甲尼撒越是这样,林音就越是怀疑。她不依不饶,坐在沙发上向尼布甲尼撒靠近了一些,仰起头说:“怎么你之前从不这样。快点告诉我,你们两个是不是在秘密进行着什么?” 她的话初时还带着些质问的意思,后面便慢慢变得娇软,似在撒娇, 尼布甲尼撒不自主瞥了林音一眼,她鼓起小包子一样的粉嫩脸蛋,正势如破竹般看着他。 第90章 定格 林音早上刚刚洗过头发,不知道用的什么洗发水,很香。但不是那种刺鼻的香气,而是一种芬芳,就好像属于少女的一种芳华,清淡而久远。 这香气拂面而来,尼布甲尼撒忍不住靠近了些,他微微侧头,垂眸看她。 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不到一尺。 尼布甲尼撒的气息近在咫尺,他的五官浑然天成,帅的一塌糊涂。林音本能地往后缩了缩,忽然就怂了,以至于刚刚问了什么也都忘的一干二净。 她眨巴了两下眼睛,有些呆呆地,这副模样在成年男人眼里就是一个纯欲纯欲的小白兔。 尼布甲尼撒是不是狼不知道,但他却伸手扣住了林音的头。有力的大手穿过她的发丝,一瞬间纵享丝滑。 好像怕她仰过去似的。林音有些迷茫,对当下发生的事感到愉悦,欣喜的同时却也不知所措。 难道铁树开花了? 她还以为要来一场韩剧式深吻,想不到尼布甲尼撒下一句便是:“洗发水的味道不错。” 说完,立刻放开了她。 林音差点重心不稳真的仰过去,好在反应够快,一只手撑住了自己。 就差那么一点,她就沉沦了。这个男人该死的魅力,还有那一双泻着深情的蓝色眼睛,要不是林音意志坚定,怕是真的要仰过去。 林音惊魂未定之余,没有注意到身侧的尼布甲尼撒咽了咽口水。他好看的喉咙上下滚动,配上优越的侧颜,有一种天工雕琢的禁欲感。 她当然不知道了,尼布甲尼撒确实想吻下去,只怪她太诱人了。娇俏的女孩眨着狡黠又无辜的眼睛,分明就是在勾引,是个男人都忍不住。 但尼布甲尼撒不一样,纵然有情,他可是古早人类,是巴比伦的王。 这点控制力还是有的。 左右不过是两个人的耳根子都红了起来。在21世纪说出去确实丢人,都24岁的男人了,还没谈过恋爱,不不不,是一个女人都没有过。 真的是这样。尼布甲尼撒是少年时只顾着学习国策,是青年时早就名声远扬征战四方了。 殊不知这一切都被厨房里的那位翩翩少年郎看的一清二楚。 方才那一幕,早就在当事人不知情时被记录了下来。宋缙云此刻正捧着手机,看着手机上的照片,他勾唇一笑。 他还是放大拍的,感谢华为手机,太高清了。这下,待来日某人想否认也来不及了,这张照片拍的好,刚好是林音与尼布甲尼撒对视的一瞬间。 两个人明明就是有情的模样,却还在打脸充胖子,互不承认呢。 宋缙云立刻便将照片设置成了与林音的微信聊天背景,他要时刻提醒自己,小林音已经名花有主啦。 宋缙云不明白,为什么感情已经如此明显,林阳却还要一副不知所以然的样子。早在吃火锅的那个晚上,他对林音的感情就已经掩盖不住了,本能与眼神是不会骗人的。 不过也好,两情相悦的情况下,女孩子先表明心意也没什么的。宋缙云推了推眼镜,眼中闪过一抹精光,林阳喜欢林音的证据在手,他不敢不从。 宋缙云笑着从厨房里走出来,端着一盘洗好的草莓,他确实认真,所有的草莓都被去掉了根。 林音在心中默默为他点了个赞。 尼布甲尼撒抬眼,懒洋洋扫视过去。宋缙云在这个时刻说:“要不要我喂你。” 这句话说出来,林音被吓了一跳,差点被入口的草莓肉噎住。 最重要的是尼布甲尼撒。他竟然点了点头,一副非常自然又傲娇的样子吃下了宋缙云递过来的草莓!! 林音脑子里冒出一个不太理想的念头,按照这样发展下去,万一尼布甲尼撒被掰弯了怎么办,保不准宋缙云那个家伙真的是个gay! 于是林音清了清嗓子,立刻岔开了话题,说道:“宋缙云,你不是说有东西给我看吗?” 宋缙云眼睛瞬间一亮,扔进嘴里一颗草莓便转身翻了翻带过来的背包。 只见他从里面拿出一个文件册,又抽出了一张被彩色线条涂满的纸。 “这是什么?”林音问。 “这是我手绘的地图,古巴比伦的遗址分布图。”他的神色颇骄傲。 话音刚落,林音带着好奇的眼神看过去。还没等她看清,只见眼前飞快闪过一只手,下一秒地图便落到了尼布甲尼撒手中。 宋缙云惊呼:“吓死我了!”嘴上说着,但他的眼神中却夹带了一丝狡黠。 尼布甲尼撒蓝色的瞳孔收缩,聚精会神看着手中的地图,虽然不能完全看懂。 他只是出于一个本能,在听到任何有关巴比伦的话题都会下意识变得敏感起来。 林音自然知道其中原因,她不得不尴尬一笑,打圆场道:“我哥他比较激动,对新鲜事物都这样,你习惯了就好。” 宋缙云摊开手摇了摇头,表示无所谓。 他意味深长道:“所以,他也会跟我们一起去对吗?” 不知道为什么,林音看着宋缙云一双亮堂堂的眼睛却莫名的发慌。 她还是点了点头表示肯定,反正早晚都是要说的,没有尼布甲尼撒,这一趟也就不用去了。 宋缙云推了推眼镜,“他不是你表哥吧?” “你在胡说什么!他当然是了!”林音有些作贼心虚的感觉。 宋缙云太聪明了,一不小心恐被他套话。 有这样一个人全程跟着,林音开始担心,这样下去尼布甲尼撒的身份早晚会暴露吧。 宋缙云笑了笑,眼底已是一片了然。罢了,她不肯承认就算了,来日方长嘛,这位表哥先生的来历愈发令人好奇了。 宋缙云自认为自己的兴趣已经到了痴迷的地步,没想到这个林阳居然比自己还要激动。 尼布甲尼撒正目不转睛看着地图,他没有注意到,一道怀疑的目光已经在上下打量着他了。 林音轻咳,岔开了话题:“那个,我叫你来也是商量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宋缙云收回目光,用手指点了点桌面上的文件夹,说:“我整理了一些注意事项以及必备品,你看看还有什么要补充的没有。” “你是第一次考古,身体适应得了长久的潮湿吗?”说罢,宋缙云将文件夹递了过去。 “我先看看。” 林音接过,翻开仔细阅读,而后感慨宋缙云不愧是有经验的。上面写了很多她想不到的东西,以及一些有关考古的突发状况,堪比一个完整的历史考古课件。 第91章 相似 屈晨在医院已经待了一个星期,期间有护士说,她曾两次要自杀。监控里发现后,被及时拦了下来,自那以后病房里的一切尖锐物品都不存在了。 医护人员轮番看守,屈晨有时看起来正常,还能搭两句话。但有时却也疯疯癫癫,连手指都吃得下去,医生口中,她复原的概率几乎微小。 而屈晨眼中,她那两次自杀不过是试探罢了,也证明了这个病房内确实有她看不见的监控,监视着她的一举一动。屈晨没有手机,无法与她心心念念的人联系,不过她只要有一天待在这里,警方就对王墙的案子无从调查。 这也是为什么屈晨可以心甘情愿,纵然那个人抛弃了她,但她甘之如饴。 天涯海角,那人流浪便是。 因为爱的深沉,屈晨也知道那人的一个秘密,也是他为什么会害人的秘密。 每每黄昏,有一辆低调奢华的宾利会停在s大不远处,那是屈晨一天中最开心的时候。 其中有一次,车子碾压到石头,颠簸了一会儿,屈晨看见小盒子里掉下来一张照片。那瞬间,那人匆忙刹车,捡起照片小心翼翼端详在手中,又小心放回原处。 屈晨是一个非常敏感的女孩子,换成其他女孩,这个时候必定要问清楚。但屈晨不一样,她硬生生咽在心里,因为她看见那人脸上从未对她出现过的温柔。 以及,最重要的是,屈晨仅仅瞄了一眼,便认出来照片里的人。那是一个女人,是一个没有名气的女星,是教她演技的冯雪莲,也是后来消失不见的冯雪莲。 通过小道消息的打探,屈晨知道,冯雪莲已经死了,具体死因无从而知。因为是十八线小演员,又没有经纪公司,这件事很快便压了下来。 屈晨明白,冯雪莲是那人的白月光,而她自己什么也不是。如果不是计划杀害王墙,那人也不会千方百计与屈晨认识,都是为了铺垫,她都知道。 为时已晚的是,她已经爱上了那人,无法自拔地爱上了。 后来屈晨很想查查冯雪莲的真正死因,奈何无权无势,什么也查不到。 屈晨闭着眼睛躺在病床,她回忆起这一切,眼角不禁湿润。仅仅两个月的朝夕相处,她无父无母,所有的都给了那个人。 当时间飞快流逝的时候,只有屈晨静静等待再次想起他。夏天月亮升起,风扑打帘子,窗裹着黑夜蘸着伤口,轻快擦拭白昼的烫痕。 她在每一个被监视的分秒中,无时无刻不在替那个人谋生路。 警方这两天没有过来问话,屈晨就已经猜到,八成白珉被找到,也识破了谎言。 只是奈何,屈晨她现在是个疯子而已。 她既要有精湛的演技,又要有强大的承受能力与心理素质。她既要瞒天过海,还要做的滴水不漏。 仅仅是为了爱,保全那人的荣华富贵,保全那人的一生无忧无虑。 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他是要走上坡路的。可又有谁不一样呢,屈晨也才18岁,她的人生也才刚刚开始。 开始便是地狱。 某种意义上,白珉与屈晨是一类人。懂得反击,成为刀光剑影下的尖刺,赤着脚走在滚烫的铁链上。致命的灼烧感使白珉不得不得快速前进,愈加痛苦不重要,只有看到尽头,这一切的苟延残喘才有意义。 饕餮盛宴般的西餐结束后,白珉叫了一辆出租车送秦朝云回家。这一顿饭,花了他一个星期的工资,林老爷子给的报酬并不多,大多是让他吃饱穿暖罢了。 对于从未尝过甜头的白珉来说,这已经是无上的恩赐了。他成为林老爷子的杀手,要学习的东西远远超乎他的想象。 首先便是绅士,一个杀手要懂得拿捏细节带来的好感,对于女性比较好得手。加之白珉的外形本就出众,他浅色的眸子薄情又多情,神秘的气质更是令他整个人充满了吸引力。 其次是谈吐与教养,使白珉看起来就是一个富家少爷,要从骨子里散发出的自信与高贵。 如果说秦朝云是温室里还未打磨精华的野丫头,那白珉就是精心挑选而设计制造出来的艺术品。 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秦朝云是先天条件充足,而白珉是装的,都是假的,虚伪的。 可那又如何,他照样能把小姑娘或者女强人迷的七荤八素。 最后便是杀手的必备,迅捷而敏锐,快准狠,没有感情。 这些对白珉来说都轻而易举,所以他也成了林勇先最得力的手下。白珉的任务只有成功没有失败,但万万没有想到,杀害马得中那个晚上,他意外被秦朝云撞到,揭开了他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命运的齿轮令人讨厌,它总是事与愿违,越不想发生什么便越会发生什么。 与秦朝云这样名副其实的白富美在一起,白珉总是有一种作呕的感觉,不是对她,而是对自己。 太过于美好的事物会令白珉不由自主联想到他本身,他本身原是肮脏污秽的。 不管外表披着多么华丽的皮囊,但他的骨血他的每一寸肌肤,以至于他身上亿万个细胞,都是令人唾弃而肮脏不堪的。 初时,白珉很想杀了秦朝云,她每每抬起小鹿般无辜的眸子看着白珉时,他便发了疯似的想掐死她。 于是他给了她带刺的玫瑰花,每一瓣花瓣都涂了无色的毒药,碰便可致命。 但没想到,他们还能有第二次见面,甚至第三次第四次。 当秦朝云元气满满,朝气蓬勃的再次出现在白珉面前,他第一次有了一种命运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 她竟然还活着。 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此时此刻,白珉因为之前找不到人而被林勇先罚跪在小黑屋。 白珉得知,秦朝云与主人的孙女是闺蜜,两个人交情很深。 他也从主人口中得知,林音即将出发伊拉克与宋家的小少爷进行两个人的考古历练。而有关这一切的阴谋诡计来自于几代人的荣华富贵,包括被白珉杀死的马得中也曾虎视眈眈。 他故意隐瞒了与秦朝云的相识,因为两起扑朔迷离的案件,秦朝云的家族似乎也被卷入其中。因此白珉才留了她的性命,或许,另外有什么原因他自己也不清楚了。 而这个夜晚,罚跪后,白珉也有了新的任务。 第92章 绑架 马得中财大气粗,又是娱乐公司的股东,明星们都要给他一个面子。正是因为如此,马得中才能游离于各色女人之中,抛妻弃子败坏风俗。 这次白珉的任务与马得中有关,为了永绝后患,林勇先命令他找到马得中的继承人,他唯一的儿子。 当然,不是灭口,只是确认一些事情。 马得中这个人野心大欲望又强,甚至敏感多疑。他知道林氏有一个天价的宝贝,自然不会告诉身边的人,但他孤独作战,不信他没有保留一手以备万一。 与前妻的孩子是马得中唯一的子嗣,虎毒不食子,林勇先也是想到了这点,才会令白珉去寻人。 不过关于前妻与儿子的消息很少,不知道是不是买通了媒体,这么多年了,几乎没有关于妻儿的小道消息。 站在马得中的角度,想要一个不会碍事的妻儿,一定不会允许他们待在和自己一个的城市里。于是,林勇先提醒白珉在s市周边的城市也要仔细搜寻。 这对白珉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林勇先的杀手只有他一个,却可以一敌百。警察会的技能白珉都会,法医会的技能他也会,黑客会的技能他更是了如指掌。 白珉准备休息一天再出发,额头与手臂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林老爷子问起来时,白珉有意隐瞒,他从未失手的业绩不想被抹上一层阴影。且白珉知道,那个男人清楚他姓甚名谁,恐会对主人不利。 有备而来的目的性非常强,那个男人身份不明,来历不简单。 白珉的第一反应觉得他可能是林氏仇敌。因为作为林老爷子的特工,白珉的身份是藏的滴水不漏,那人像是知道很多内部的事。 最重要的一点,他知道马得中是白珉杀的。这一点,是令人不得不防的致命一点,所以林勇先下达第二个任务时,白珉也要趁着这个机会查查那个人。 这些日子发生了很多事,白珉感到前所未有的身心疲惫,脑海里也时不时闯入那个洁白的身影。 白珉小心翼翼扯下绷带式的蝴蝶结,端详了一会儿,把它静静放在了床头的柜子里。 这时手机响了,白珉愣了愣,他都差点忘记自己存了秦朝云的号码。因为没有朋友,除了林勇先,他只与秦朝云有交情,所以只有她会联系他。 白珉垂眸看了看信息提示,果不其然是那丫头。 每每都只发短信,怎么不敢明目张胆的打电话呢? 白珉没什么表情,准备打开短信看看那丫头又给他找什么麻烦。 “她是你女朋友吧,不想她死的话,你就亲自过来。地址城西废弃化工厂。记住了,亲自过来,一个人过来。” 紧接着又有一条短信进来,还是秦朝云发的。 “从现在开始,你只有两个小时的时间。” 还有一条彩信,打开以后发现里面正是秦朝云被五花大绑靠在水泥墙的照片。 她原本白皙的脸已经脏兮兮,头发也乱糟糟。惊恐的双眼无神,嘴里塞着破布,双手双脚都有麻绳。 从西餐厅出来,到底发生了什么。白珉亲眼目送秦朝云上了出租车,难道她没有回家? 时间倒退回吃完西餐之时。 富丽堂皇的环境中,俊男美女搭配起来十分养眼,这顿西餐也食之美味。 秦朝云为白珉点餐的小心机全部落入他眼中,这无疑是恋爱中的女孩子耍的小聪明。如果这个时候白珉能够再次变出一朵为秦朝云而绽放的玫瑰花,那他们的相遇就是死局。 优雅从容的填饱了肚子,秦朝云与白珉下楼结账。她小跑着走在前面,柜台的服务员礼貌地告诉她,说旁边的先生已经结过了。 秦朝云明显非常诧异,她眨着惊讶的眸子回头寻找白珉的身影,却发现他已经站在西餐厅门外了。 秦朝云抱歉地冲柜台服务员笑了笑,又立马小跑着出去找他。 是什么时候?她回想起来,中途白珉确实离开了一小会儿,借由卫生间的缘故。原来是去结账了吗?可恶,秦朝云轻轻蹙眉,明明说好了请他的。 这个男人太狡猾了,不过这种细节,女孩子都无法抵抗,秦朝云也不例外。 推开西餐厅的旋转门,夏日的燥热扑面而来。长久待在空调房里,突如其来的不适令秦朝云下意识咬住了嘴唇。 白珉就站在门前的台阶上,似乎有意在等她。美好的西餐结束了,她开口问道:“说好了我请你,你怎么就偷偷结账了?” 不过,秦朝云马上便灵机一动,下次又有机会约白珉出来了。 但白珉可不这么想,他拿捏了秦朝云对他的心思,分毫不差。 白珉将帽沿压下来,没有回她的话。秦朝云撇了撇嘴,她不在意白珉的态度,毕竟还有下次。 “那个,要不你陪我逛逛吧,吃了这么多,不应该消化一下嘛?” 她一下又精神起来,满怀期待。 白珉站着的角度,稍微侧头,垂眸便可以看见秦朝云的脸。 她充满希翼的眸子,在烈日炎炎下似乎蒙上了一层水雾。小脸白里透粉,五官似粉雕玉琢,怎么看都像一个惹人怜惜的洋娃娃。 白珉的睫毛微动,他直径走下台阶,来到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 秦朝云紧随其后,有些不解。 “上车,回家。” 秦朝云只看见白珉刀削般的下颌线,冷冽的语气一如既往。 她不禁嘟了嘟嘴,心想着不想陪就直说嘛,干嘛这么凶。 车门被白珉打开,他伸手拉过秦朝云的手腕,轻轻一带,她就上了车。 随着关门声,秦朝云连忙摇下车窗,她有些不舍,小嘴张了张想要说些什么。 但最终随着车子缓缓启动,白珉也只剩下一个转身的背影,越来越小。 秦朝云气了,她闷哼一声,在心里咒骂着白珉。 后来便是白珉不知道的事,秦朝云在下一个拐角的路口,她从出租车上下来了。 她的身影拐进一个午后的巷子,老巷口安安静静,行人也没有几个。 秦朝云反复回忆和白珉的相处,她既甜蜜又有些小气愤。明明像她这般长相,没有哪个男人不心悦,怎么白珉那家伙反而很讨厌的样子。 许是吃的过于饱,秦朝云慢悠悠移动着。她从包里掏出蓝牙耳机,一边听音乐一边享受日光,心情也跟着好起来。 而就在身后,正有两个男人不远不近跟着她。 没过一会儿,其中一个男人掏出手绢,迅速上前从背后猛地捂住了秦朝云的口鼻。 她只是挣扎了两下便软软倒了下来。温室的花朵忽然被移动到荒郊野外,她的保护色被识破,无处挣扎的双手双脚被捆绑,勒痕带来刺痛。 一阵浓重的消毒水味袭来,以及手脚的疼痛感,令昏迷的秦朝云费力睁开了眼。 入眼四下迷茫,仰头是高耸入云的墙,像一个巨大的笼。四处充满尘土硝烟,不远处的水龙头正滴滴答答,还有一望无际的黄土。 秦朝云吓坏了,她想张口喊,却发现嘴里被塞了一团破布。恐慌之下,她努力克制自己的心跳,拼尽全力想用舌尖将破布顶出去。 挣扎了一会儿,秦朝云一无所获。破布还在她嘴里,一股奇奇怪怪的味道在口腔蔓延,令她作呕。 刚刚吃饱的西餐也在肚子里翻江倒海,秦朝云从未想过会如此落魄。她的第一反应便是自己被绑架了,但此时四周无人,是个逃跑的好机会。 可惜她的手脚都被绑起来,麻绳又粗又大,稍微一用力便可蹭破肌肤。长久的待在市中心,秦朝云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看着像是一个废弃的工厂。 她连忙想起用手机求救,记得手机放在包包里,她回身寻找,包呢?! 包也不见了。 任何一个养尊处优的18岁少女经历了这样的恶意绑架,都是无法振作的。在绑架的过程中,少女会被摧残心智,心理承受能力差的很可能会撕票。 秦朝云也不例外,她此时已经慌得不行,在不知道绑架犯是谁的情况下,她的大脑全是最坏的打算。 秦朝云一遍遍深呼吸,她告诉自己,越是这样的情况,越要冷静。秦朝云家财万贯,绑架方很可能贪财,好好商量的话或许有一线生机。 就在这时,迎面渐渐走来两个人影。愈发靠近,秦朝云看清,那是两个陌生的男人。 她立马有一股不详的预感蔓延至心尖,手无寸铁的她,该怎么办? 这两个男人只是在距离秦朝云不远处停了下来,他们似乎不想与她说话。眼尖的秦朝云发现,其中一个男人手里拿着的手机正是她的。 在做什么?编辑短信?打字?还是看别的? 此刻的她非常后悔,为什么不给自己的手机上锁,都怪平时太懒了。 秦朝云努力挪动身子,企图引起那两个人的注意。她想,当下只要让她能够开口说话,说不定会有转机。 终于,在男人抬起手机拍下一张照片后,秦朝云也成功将他们的注意力吸引了过来。 她也得到了一个线索,这两个人八成是拍了她的照片发给了某个联系人,以此勒索一笔财产。 张三走过去,他摸着下巴看着秦朝云,不得不承认,她确有几分上等姿色。 若不是老大吩咐不让随便动手,他非得爽一番。 秦朝云发出“呜呜”的声音,张三来了兴致,随手扯下堵住她嘴巴的破布。 “求求你们放了我!钱要多少都可以!”秦朝云马上脱口而出,在这个节骨眼,时间就是性命,必须争分夺秒。 第93章 营救 他们的伊拉克之行定在6月20号,也就是后天。林音忙着订机票,这是一趟非常远的旅行,他们要先乘飞机到迪拜,再转机去伊拉克,这中间要十几个小时,现在可以落地签,不至于那么麻烦。 行李箱大包小包就有三四个,林音很兴奋,一想到即将见识远古遗留的巴比伦痕迹,她便激动。这一趟除了宋缙云那个小跟班,没有多余的人跟随,作为林音最好的闺蜜,林音也不想瞒着秦朝云,这不,正准备打个电话约她出来。 “奇怪,怎么不接电话?” 与此同时,废弃的化工厂里,张三正若有所思看着秦朝云的手机来电。 他满含奸诈的双眼正琢磨着什么,虽然老大给了他二十万,但这报酬是与李四平分的,他最多也就十万,也不算多。 张三盯着手机屏的来电显示,脑子里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林大小姐?她是你什么人?” 老大曾说过,秦朝云的朋友圈很简单,只有一个从小玩到大的世交,叫什么林音。对了,张三想起来了,这个林音就是林氏的千金,老大似乎对这个女孩也很仇视。 秦朝云眉目惊恐,林音怎么这个时候打电话过来了?难道他们还要对林音下手?秦朝云也顾不上为自己求救,只是大声喊道:“她只是无关紧要的人!你们要多少钱我爸爸都可以给!不要打别人的主意!” 张三冷哼一声,他最讨厌这些有钱人耀武扬威。 不过谁又能拒绝金钱的诱惑呢,张三既不想惹恼老大,又想多拿几分报酬,于是他偷偷将目标放在了林音身上。 秦朝云见绑匪不说话,一股不祥的预感蔓延至心。 “求求你们了!只要你们放了我!我给一百万!不,两百万!” 殊不知,秦朝云这轻而易举就是几百万的口吻,在张三与李四听起来非常刺耳,也激怒了他们。 “臭婊子!”张三一口唾沫喷在秦朝云的脸庞。 她失声尖叫,作为自幼被宠着长大的千金,何时受过这般欺辱与折磨,她一阵作呕,奈何双手一动也动不了。 秦朝云绝望了,她现在只希望有人能发现她不见了。 张三编辑了一条短信发送给林音,随后一脸张狂,他坐在地上,一边欣赏秦朝云惊慌失措的表情,一边意淫她妙曼的身姿。 李四也来了兴致,悠哉道:“就看你是男朋友速度快,还是好闺蜜了。” 什么?听了这话,秦朝云内心一个咯噔,她仿佛瞬间被人推入深渊谷底,为什么偏偏是林音?男朋友?又是谁? “我没有男朋友!你们到底要怎么样!” “是吗?叫白珉的难道不是你男朋友?” 秦朝云险些晕过去,她心跳得厉害,李四说的话她都没听见,只有白珉这两个字深深撞在她的胸口。 天哪,他们误会了!秦朝云努力保持清醒,而她也明白了什么,绑匪可能是故意绑架她,主要目的不是为了金钱,而是吸引白珉。 她只是个诱饵! 白珉那样神秘,他的背后究竟隐藏了什么?难道绑匪是他的仇家?秦朝云在心里想了无数个可能,她希望白珉不要管她,又希望白珉能来救她。 对了,林音一定会报警的!秦朝云怀着这样的期待,殊不知张三根本没给任何人报警的机会。 林音收到的短信是这样的:不想你的好闺蜜死,就在两个小时内筹够一百万现金过来,报警她马上就会死。 下面附上了地址与照片。 看到秦朝云狼狈的模样,林音倒吸一口凉气,她扶着墙壁才勉强站稳,大脑瞬间一片空白。 尼布甲尼撒注意到她的异样,走过来问:“怎么了?” “朝云被绑架了,绑匪要一百万,我要去救她!” 林音还不够理智,尼布甲尼撒接过手机仔细看了上面的内容,在经历了命案后的他,已经能熟知21世纪的一切。 加上小说中也有写过这样的情节,尼布甲尼撒抓住林音的手,声音沉稳:“把钱准备好,我们报警,警察自会埋伏,你放心。” 末尾,他又加上一句:“我跟你一起去。” 林音抬眸诧异看着他,时间不给她感动的机会,她奋力点了点头。 可是又有难题了,她上哪弄够一百万现金呢?这样大的工程,两个时辰内根本不可能完成。 对了,宋缙云,他一定有办法。 林音一边穿衣服一边急忙给宋缙云打电话,对方安抚林音交给他,三人商量在绑匪说的地点碰面。 同时,崔茗也知道了这件事,他先是带着几名警察与宋缙云碰面,开着一辆私家车急速赶往城西。 宋缙云道:“崔警官,现金我这里只有五十万,我已经备上了。” 崔茗点点头,他眉头紧锁,焦急盯着前方。他在想,绑匪为何会绑架秦朝云,单单是为了勒索钱财吗?身为警察的直觉告诉崔茗,这件事与王墙一案,甚至白珉都脱不了干系。 这里到城西的路程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不堵车至少也要半个小时。 崔茗:“阿杰,立马实时定位秦朝云的手机。” “老大,地址确实在城西荒废的化工厂。” 绑匪需要靠手机与林音和白珉联系,所以没有关机,想来他们也是被金钱冲昏了头脑,连定位系统也忘了关。 不过崔茗事先放在秦朝云身上的定位系统也帮了大忙,阿杰从电脑里链接了追踪器,上面显示秦朝云从西餐厅出来后的路线,成功定位了那条巷子。 崔茗根据巷子的监控看到了张三与李四的脸,他在心中暗暗发誓,一定要亲手抓到这两个绑匪。 此时,林音的车也正在路上,他们与崔茗的路线一致。 林音编辑了短信发给秦朝云,告诉绑匪不要轻举妄动,她正在送钱来的路上。 张三满意地看着手机,又回了条信息过去:不要耍诈,否则后果你知道的。林音看着这几个字,大脑一阵发胀,打字的手也微微颤抖,尼布甲尼撒见状握住她的手,轻声安抚:“别担心,她会没事的。” 就在此时,崔茗的手机来电了,对方是医院里的护士打来的。 “你说什么?!”崔茗咬了咬牙,一拳打在座椅上。 挂断后,宋缙云急忙问:“出什么事了崔警官?” “屈晨跑了,还留了纸条。” 第94章 筹码 绑架秦朝云,这是屈晨的计谋,也是她与马闯的里应外合。一可以将白珉引出来,二可以拖住警方的时间,屈晨是聪明的,这也是她的最后筹码。 绑匪们在绑架秦朝云的时候,屈晨利用装疯,在护士送菜时,一掌打在其后脖颈,监控室看守的警察都去吃饭了,这是她最后的机会。 屈晨摸出护士的手机,拨通了那串熟烂于心的手机号。 为了不被马闯彻底放弃,屈晨撒了谎,那张与马闯保持汇款的银行卡早就被屈晨销毁了,但她却说留在了别墅里。 马闯天衣无缝的逃离并不想留下任何把柄,即便是冒险,他也要去一趟别墅。二人各怀心思,马闯利用屈晨对自己的爱,断定她不敢轻举妄动,其实马闯想了想,左右屈晨知道他全部的秘密,留在s市也不能保证万无一失,还不如带出来永绝后患。 在得到马闯的肯定后,屈晨再次燃起希望之光,她干脆不再装疯,直接从二楼的窗户跳了下去。 临行前,还留下了一张纸条。 这无疑是对警方的挑衅,屈晨想破罐子破摔,左右被抓到也是不能活,还不如放手一搏。 若马闯不肯带她走,她更可以将功赎罪。 屈晨的献计成功引得马闯的注意,他的目的不过是想杀了白珉,这是马闯死也要报的仇。 而屈晨也是拿捏了这点,二人在电话里相约别墅见。 在此之前,马闯要先把白珉解决了,他断定,白珉一定会出现,而且会赶在警方到达之前。 尽管敌人的计谋再谨慎,崔茗身为警察也不是吃素的。屈晨留下的纸条,上面写着一个地址,以及一句话:想知道真正的凶手就不要叫警察。 不论是否冒险,崔茗都要亲自去一趟。 可如今令他犹豫的是,两个地址相隔甚远,他若去救秦朝云便不能赶着手刃敌人,可若不亲自见到平安的秦朝云,他更不放心。 敌人太狡诈了,崔茗可以肯定,绑架秦朝云的罪犯与杀害王墙的是同一人,不,他们是同伙。 阿杰边开车边问:“老大,现在怎么办?要掉头吗?” 此时距离城西化工厂的距离也不远了,崔茗神色暗沉,这个时候他必须决断,他心想,还有什么不是警察且值得信任的人替他跑这一趟呢? 这时,沉默已久的宋缙云开口了:“崔警官,不如屈晨的事我来办。” “你?不行,太危险了。” 他继续自告奋勇:“可以派一辆车跟着我。我不会一个人去的,我会叫上林阳跟我一起,待会儿让林音替代我跟您一起去救秦朝云。” 提起林阳,崔茗陷入了沉思,他差点忘了这个人,这个不凡的人,如果他没记错,屈晨很忌讳林阳。 回忆起他们的交谈,崔茗不知怎么潜意识对林阳很放心。 时间不等人,崔茗只好道:“也好,你们万事小心,随时联系。”说完,他递给宋缙云两个耳麦。 宋缙云点点头,立马拨打了林音的手机,得知林音的出租车就在后面,二人商量妥当后,阿杰将车停下,等待林音。 事发突然,尼布甲尼撒很乐意跑这一趟,林音却很担心:“你不是21世纪的人,我不放心你去,你为什么不拒绝呢?”且他们出行在即,这个节骨眼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呢? 尼布甲尼撒从宋缙云口中了解情况后,他是势在必行的,不是为了立功,而是为了林音。尼布甲尼撒清楚记得,他在小树林听到屈晨与那个男人的谈话,话里话外指着林氏,若此次能见面,他要问个清楚,或者有机会将他们绳之以法。 这样,即便以后回到了巴比伦,尼布甲尼撒也不必记挂林音的安全。 他拍了拍林音的手,饱含温柔的眼眸注视着她,“有警察跟着,你且放心,我会平安回来,再跟你一起出行。” 林音湿了眼眶,她很想跟尼布甲尼撒一起去,可她不能放任好闺蜜不管,还好有宋缙云与警察们跟着,应该不会有什么意外。 尼布甲尼撒轻轻拭去她的泪珠,他明白她为自己担忧,可他也想为她做点什么,在这场不确定未来因素的旅行之前。 没过一会儿,车子停下,林音不舍与尼布甲尼撒告别,她转身叮嘱宋缙云:“你们一定要小心,我哥他有些地方可能不懂,拜托你照顾了。” 宋缙云拍了拍胸脯,“放心吧,我不会让他有事的。” 奇怪,明明宋缙云才是20岁的少年,怎么说也应该是林阳保护他才是。 崔茗又嘱咐了几句,并给警视厅打了电话,立马出动一辆便衣警车保持距离跟随。此时距离他们出发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林音不再寒暄,分别后各自上了该上的车,他们兵分两路前进。 与此同时,白珉一个人已经悄悄抵达了城西化工厂。他没有惊动任何人,更没有告诉林勇先,自己开着车一路狂飙到了这里,他几乎没有一丝停顿与思考。 踏上这片荒寂的黄土,灼热的日光照耀着他,在地上拉出一道长长的影子,他一身黑长风衣,掀起的衣角飘飘逸逸,像绽放在平原丘壑的黑莲花。 李四远远地看见了白珉,他站起来,冲一旁的张三说:“快看,人来了。”秦朝云也跟着紧张起来,可惜她跌坐在地,以她的角度还什么也看不见。 张三起身张望着,“小妞,看来你男朋友很在乎你嘛。” 白珉?是他来了?秦朝云奋力扭动着身子,她努力伸脖子,奈何依旧看不到。渐渐地,一分钟两分钟过去了,一个高瘦的人影终于显现,他踏着日华,烈阳在他身后撑开一面巨大的光镜。 白珉一步一个脚印,他沉稳而迅捷,他像誓死而归的骑士,又像从地狱里爬上来的撒旦。 他竟然真的只身一人前来了! 秦朝云情不自禁,她热泪盈眶,忽然觉得身上的勒痕也不那么痛了,她好开心,白珉肯来救她,是不是把她当成了朋友呢。 她又为他担心,怎么也不报警呢?怎么不多带两个人呢?他的伤好些了吗?这样暴露在太阳之下没关系吗? 第95章 搏斗 白珉看到了秦朝云,他的眸色一黯,眉头微蹙,迷离的瞳孔里似乎荡漾起一丝水色。 近距离看这个如同鬼魅的男人,张三莫名打了个哆嗦,这就是老大交给他们的任务,务必杀了这个男人,不惜一切代价。 “你就是白珉?”李四眯起眼,上下打量着。 秦朝云见状想说些什么,但她的嘴被堵住,越是挣扎越是作呕,混着泥土与腥臭的味道在她的口腔里蔓延,随时能晕厥过去。 白珉将帽子摘了下来,与绑匪对视时,他的脸色骤变,仿佛笼罩了一层寒霜,眼神也变得阴森起来,冷冷对峙,令人不寒而栗。 他寒声道:“把她放了。” 张三的直觉告诉他眼前人绝非善类,但他们收了钱,就必须办事。 “想要你的小女朋友活命,那你得一命换一命。”李四笑得不怀好意。 听了这话,秦朝云再也坐不住,她发出一阵‘呜咽’的声音,白珉向她看过去,她瞪大了双眼,拼命摇头。 白珉面无表情,他冷哼一声,“就凭你们?”在一个合格而出色的杀手面前,张三与李四根本不是对手,他们是强盗土匪,而白珉是受过专业训练的特工。 李四本就是个粗人,他骨子里自大,听不得轻狂的口吻,他眼中闪过怒气,从袖口中抽出一把匕首。 刀尖泛着寒光,身后的秦朝云不由倒吸一口凉气,气氛紧张,她却一个字也喊不出来。 白发在日光的照耀下近乎透明,白珉的容貌像雪一般白,他的眼中好似嵌着一片冰天雪地,他波澜不惊,不染尘埃。 李四的身影很快,可白珉比他更快。 白珉出拳迅捷,疾如闪电,打出一道道残影,发出呼呼的声响,掀起阵阵狂风与尘土,很快李四便处于下风,他的刀一点儿也没碰到白珉。 李四恼羞成怒,“我要杀了你!!” 白珉飞扑而下,躲过他的匕首,在空中一个倒翻,双足落地时轻盈无声,并能立马飞出一根尖锐的银针,正中李四小腿。 “针上染着麻醉剂,很快你便会四肢无力。”白珉冷冷道。 李四冲一旁看热闹的张三吼:“你在干什么?!还不快杀了他!这可是老大的命令!” 但还没等张三反应过来,白珉一个箭步冲上前,挥拳而出,呼呼作响,一拳比一拳狠厉,猛攻对方的要害之处。 张三甚至来不及躲,没过一会儿便鼻青脸肿,胸膛也一阵刺痛,整个人也软了下去。 他们咬牙盯着白珉,才发现自己根本不是这个男人的对手,再这样下去,怕是小命也没了。 白珉拿上李四手里的匕首走到秦朝云面前,蹲下,将她的绳子割开,整个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李四已经双腿发软,站不起来。他愤恨不堪,眼睁睁看着猎物被解绑,这时张三使了个眼色,也就是几秒钟的时间,一阵疾步声从身后传来。 秦朝云只感觉自己的双手双腿得到了释放,她拿开口中的破布,还来不及与白珉寒暄,便看到他身后几个膀大腰圆的影子忽然涌出来。 “小心!!”秦朝云想推开白珉,可惜手臂长久的麻木令她使不上劲。 白珉敏锐的听觉自然感觉到了身后的动静,虽然不知道这几个大汉从哪儿冒出来的,但那个瞬间他没有时间去犹豫,如果不挡在秦朝云面前,那么受伤的将会是她。 后背猛然传来疼痛,大汉手中的短刀刺进白珉的后背。 秦朝云惊呼:“不要!!” 白珉深吸一口气,他看准时机,迅速抬腿横扫,犹如重鞭猛击,接连而出,直冲对手下半身。 大汉的弱点在脚踝,经不住这样的力道,重心不稳向后倒去。 白珉转身站在秦朝云面前,她能清楚看到他背后的伤口,鲜血染红了他的衣裳,正不断向下流。 “你受伤了,快报警啊!不要管我了白珉……”秦朝云几乎不能呼吸,她哽咽着,深深的无力感传来,压迫她的神经。 膀大腰圆的大汉有五个,每人手中都有刀,正虎视眈眈盯着白珉,他们可以伺机而动,一对峙五,白珉又受了伤,怎么办? 李四虽然不能动,他却发出嘲讽,怡然自得在一旁看戏,“哈哈哈你都自身难保了,看你还怎么保护你的小女朋友。去,给我强暴了她!” 大汉得到命令,睁着泻满欲望的眼,一步步朝秦朝云走来。 白珉低声道:“把我背后的刀拔出来。” 秦朝云不可置信:“什么?” “快点!” 秦朝云只好颤抖伸出手,她握上刀柄,闭上眼狠心一抽,刹那鲜血四溅,喷了她一脸。 白珉还能战斗,四个大汉将他包围,他看准机会,手握长刀,连连刺向敌人,并转身挥刀防守。尽管他再厉害,却还是禁不住这样的腹背受敌,没坚持多久还是受了新伤。 一旁看戏的张三与李四把玩起秦朝云的手机,一边准备录像,一边不亦乐乎。 离开了白珉的保护,秦朝云手无寸铁,她眼睁睁看着白珉的伤越来越多却什么也做不了。 步步紧逼她的大汉青面獠牙,秦朝云被逼到墙角,她眼含泪水,不想给白珉再添麻烦。 “嘿嘿嘿,小美人儿。”大汉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秦朝云心跳得厉害,她拼命想办法,就在大汉扑过来时,她瞥见地上掉落的匕首,是刚刚白珉后背的那一把。 一定要勇敢。秦朝云在心里这样告诉自己,接着蹲下身子,借着身材娇小的优势,从大汉身边的空隙钻了出去,并成功摸到了匕首。 汗水浸湿了白珉额前的碎发,他觉得上身完全感受不到知觉,手臂也渐渐乏力,眼前敌人的影子好似重叠。 白珉回身看向秦朝云的方向,发现小丫头正贴着水泥墙,举起匕首面对凶神恶煞的彪悍。 事已至此,他们二人谁都逃不了,除非…… 秦朝云胡乱挥动匕首令彪汉不敢上前。 “这小妞还挺刚烈。”张三来了兴致,他亲自走向秦朝云,就在那双咸猪手快触摸到秦朝云时,一根银针再次击中张三的肩膀。 随之白珉因为分神被打倒在地,他禁不住口吐鲜血,视线也开始模糊,隐约看见秦朝云的影子摇摇晃晃,她没事吧? 秦朝云再也忍不住,她刚抬脚想跑去白珉身边,却被身后的大汉一把拽住了马尾。 头皮撕裂的疼痛却给了秦朝云力量与勇气,她双目坚定,握紧手中的匕首,快速回身割断了自己的长发,接着大步跑至白珉身边。 被惯性导致后退的彪汉看着手中的黑发,一时忘记了反应。在场的所有人几乎愣住了,秦朝云死死盯着他们,她的双眼映着日光,好似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火。 “我不准你们再伤害他!”她的声音清冷,又似磐石般坚不可摧。 白珉观望四周,避无可避,他只有冒险了。 情急之下,白珉抱着秦朝云身子一翻,就地滚动,一路沿着土坡而下。 第96章 生死 这个山坡说高不高,说矮也不矮,只是有很多凌厉的石头与枯枝尖刺,掉下去就算不死也残废了。 白珉一手护住秦朝云的头,一只手做支撑,尽量减轻滚动的惯性,以免最终落下受到强大的撞击。 每每移动一下,白珉的全身就好似在满是钉子的床上滚来滚去,他肌肤的每一寸,乃至每一个细胞都叫嚣着疼痛。 秦朝云不敢动,她惊于白珉的做法,又怕碰到她的伤口。 她听见白珉急促在她耳边说:“小小姐,得罪了。” 随后他们重重摔到了一片杂草灌木丛中,山顶的张三扶着李四走过来看,一望无底,弥漫着的尘土飞扬,什么都看不清。 “这么高的距离,肯定死了。” 张三:“嗯,我们快离开吧,待会儿警察来了就不好走了。”路上,他们商量着,等老大问起来时就说白珉死了。 很可惜,张三还惦记着发给林音的短信,没能得到那钱他总是心里不愉快,不过如今还是保命重要。 张三与李四带上那几个壮汉上了运水泥的机车,一溜烟不见了。 鲜血不断地从白珉身上流出,他的风衣一片片湿透,他滚动的地方留下一处处血痕。 最深的伤口在后背,沾染泥土的刀口血肉模糊,血水混着汗水落下,转眼就浸湿了地下的黄土。 白珉的呼吸几乎越来越弱,秦朝云把他放在一边,泪珠一颗颗落在他脸上,他的唇也越来越白,近乎透明的脖颈显出红的紫的血管,他好似下一秒就会消失。 “别哭了……手机在兜里……快……”白珉张了张嘴,满腔的腥锈味充斥着他,他每说一个字都很艰难。 白珉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如此狼狈,他不堪的模样全被眼前哭得七零八乱的小姑娘看了去。 秦朝云连连点头,忙伸手去摸,她掏出一看,手机屏完全碎了,一点反应也没有。 “对不起……对不起,白珉,你不要死……” “谁来救救我们……呜呜,白珉……我该怎么办啊……” 四周荒无人烟,秦朝云再也忍不住,嘶声大哭起来,混着血迹又脏兮兮的小脸满是绝望,眼泪横流,几近崩溃。 她看着白珉破败的模样,一颗心仿佛被人紧紧握住,然后决绝地掏出,扔进冰天雪地里。 白珉喘着粗气,在感觉生命似乎一点点流逝时,他的脑子里什么也没有,只有眼前这张模糊不清的小哭包脸,好像已经麻木,感觉不到疼了。 “……会有办法的……”白珉想抬手擦去秦朝云的眼泪,可惜他再也没有力气了。 天空逐渐暗红,隐隐透出背后那碧蓝的底,看起来夸姣又阴沉。秦朝云的眼神那样明亮,像是璀璨的星辰,怎么可以落泪呢,白珉看着她,从未后悔来救她。 秦朝云捂着白珉的伤口,嘴里呢喃着:“不要死,你不可以死,我会救你的,我一定会救你啊!” 秦朝云的眼逐渐猩红,她捡起身边的枯枝,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将自己的裙子割撕,扯成一条又一条。 她吹去布料上的灰尘,一边说:“我给你包扎,我能救你……”白珉的眼神极其迷茫痛苦,犹如孤独漂流的,没有方向的,宇宙中的流浪者。 暗香落尽,长寂无春。 直到她将黑夜撕开了一个口子,跌跌撞撞闯入他暗无天日的生命,将光影慢慢放大,一直到他的瞳孔渐渐有了焦距。 秦朝云怕弄疼了白珉,又怕他睡过去,她的声音变得温柔清脆起来:“我们都会活下去的,白珉,你不会死的。你救了我,我们已经是好朋友了不是吗?我可以带你去游乐园吗?我们可以一起看烟花,你不要睡,我会带你走出这片黄土,你相信我吗?白珉,求求你,不要离开我……” 青色的布料一圈圈缠在白珉手臂以及腹部,血止住了.秦朝云一边碎碎念,一边艰难将白珉的身子侧了过来,她颤着手将最后一块布料绑在白珉后背。 “还不够,伤口太深了,这样不行……” 秦朝云低头看了看已经很短的裙角,她一狠心,再次撕下一块。风掀起秦朝云的裙底,她的草莓安全裤若隐若现,在这片荒原显得格格不入。 伤口被简单处理好,秦朝云在心里默默数数,白珉的手臂、后背、胸膛全是刀痕,她看着于心不忍,再次落泪,眼眶通红。 白珉强忍着昏沉,他与秦朝云的视线交汇,尽管模糊,他却能捕捉到秦朝云被夕阳映着亮晶的泪珠。 便觉得刚才失焦的视线慢慢具象,有晚风吹过白珉的肩颈,白发微动。 “我带你走。” 秦朝云胡乱抹去眼泪,白皙的脸蛋被血迹与灰土覆盖,基本看不出原本漂亮的五官,但那双眼睛却炯炯有神。 白珉看出她的意图,觉得荒唐,他干裂的嘴唇勉强启动:“别费力了,不用你管我,让我死在这里。” 他心想,这一生在路上本就是空花阳焰,一枕槐安。 秦朝云不理会白珉,她站起来,力气忽然惊人,硬是把白珉扶了起来。秦朝云咬牙切齿道:“我这个人不喜欢欠别人东西,你给我听好了,还清你的人情后,你死在哪都跟我没关系。但在这之前,你是我的人,我不准你死就是不准。” 白珉没力气挣脱,任由秦朝云扶着他,却依旧嘴硬:“多管闲事。” 成年男人身躯的重量不轻,秦朝云本就娇弱,她却能把白珉扛起来。说话会浪费体力,秦朝云没有接话,她踉踉跄跄,抬眸看见前方渺小的柏油路,纵然脚底的荒地再长,她也要坚持走过去,只有这样才有获救的机会。 白珉再也没有气力说话,他的手臂垂在秦朝云瘦弱的肩,他的眼皮沉重,耷拉着,意识渐渐远飘。 她炙热的身体,眷恋着孤独的丝弦。她明明是个娇贵的千金小姐,她的生活本可以平静而快乐,却因为一场荒谬而错误的相遇,打破了安宁的时钟。 命运的齿轮已经开始旋转,被卷入的两个人没有回头的余地。 白珉知道,是他害了秦朝云。 那些人只要他死而已,却连累了无辜的她。 秦朝云一步步艰难移动着,尽管疲惫,尽管疼痛,但她眸光坚定,直勾勾望着前方的路,她不止眼前有路,心中亦有阳光大道。 肩上扛着的,是秦朝云喜欢的人,她早就在不清不楚中表明了明晃晃的心悸,不求回应,只怕以后没了机会。 城堡里的公主,她在花园里圈养了好多春夏,彼时日光高悬,水波潋滟,一寸思绪一方之天,直到丘比特之箭为她择了一段缘。 后来晓山很近,暮色尚远,城堡闯入陌生青年,花园开出独一无二的黑莲。 第97章 获救 阿杰的车技既稳又快,此时车子已经行驶至郊外,那化工厂就在眼前。 林音不停搓着双手,手心的汗不肯停,她焦急望着窗外,在心中默默祈祷。她祈愿尼布甲尼撒的上帝,这个时候能够给予秦朝云一个生的时机,带来燎原之火的希望。 车子停在路边,前方的黄土坡过于陡峭,开车的话有翻车的危险。 崔茗吩咐阿杰带着两名警察原地待命,而他则跟着林音向上出发。林音掏出手机,她一边走一边拨打秦朝云的手机,打了几遍都显示对方已关机,而崔茗也查不到秦朝云的位置,信号消失的最终地点还是化工厂附近。 彼时夕阳西下,林音焦急地四处观望,一望无际的黄土令她的心砰砰直跳。 “崔警官,朝云她会不会已经……”林音不敢想象。 崔茗眼眸阴沉,“我们抵达的时间没有超出两个小时,绑匪应该不会轻举妄动。” 他的大脑高速运转,忽然一惊,“不好,我怕有人比我们先到了这里。” 说罢,崔茗加急了脚步,甚至跑起来。林音体力还算可以,她跟着崔茗跑,一边问:“难道绑匪还给除了我之外的人发了短信?” 秦朝云失踪到现在,她家里人还未发现,平时秦父秦母都忙于工作,绑匪还能通知谁呢? 崔茗点头,“绑匪的目的可能不在秦朝云,而是拿她当诱饵。”不愧是警察,三言两语便分析出绑匪头子的目的。 听了这话,林音禁不住背后一寒,她更是加快了脚步,并说出了自己的猜想:“难道,是那个叫白珉的人?”林音的直觉一向很准,从秦朝云小心翼翼将她叫至雨点酒店时,从她看见那个白化症男人时,她便由衷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崔茗与林音的猜测不谋而合,白珉虽不是杀害王墙的凶手,但他也不简单。并且与真正凶手之间的联系匪浅,以至于对方大费周章,几乎不惜一切代价,先是嫁祸,又是绑架引诱。 “希望不会如此复杂。”崔茗默默道。 待他们抵达化工厂时,已人去楼空。 崔茗眼尖,瞥见前方的血迹,他快速上前查看,血迹遍至周围,还有被割断的绳子。 林音遏制自己激动的心情,道:“看来如我们想的,朝云大概被救走了。” “不错,绑匪的目的一开始就不是秦朝云,而是白珉。”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他们二人肯定有人受伤了。” 林音看着地上被风干的斑驳血迹,她的心仿佛揪着,不知道朝云怕不怕,有没有受很严重的伤,也不知道此刻她到底在哪里。 “他们受着伤,这四周又没有车,应该走不远。” 说完,崔茗立刻打电话给阿杰,吩咐他们以化工厂为中心四处寻找。 而崔茗也接到了阿杰的消息,说是在下面发现了一辆私家车。 血迹一直延伸到陡峭的下坡,崔茗顺势向下望,地势不低,若是从这里掉下去,后果不敢想象。 林音也看了一眼,她心惊肉跳,颤声询问:“难道朝云她……?” 崔茗皱着眉,虽然他也不想承认,但种种痕迹都证明这个结果。崔茗不敢多耽搁,他说:“我们必须马上下去,他们一定就在下面。” 林音拼命点头。这时阿杰的电话再次打来,说在下面发现了更多血迹,以及一块青色的碎布,听到这里,崔茗瞳孔猛缩。 挂断后,二人急急忙忙往下跑。 脑海里闪过与秦朝云自幼的点点滴滴,林音既害怕又担忧,一颗心也悬着,久久不能平静。 傍晚六点钟,秦朝云托着白珉,她一直咬牙坚持。眼尖的她看见不远处停着一辆车,并且似乎有两道人影,黄昏渐落,秦朝云既疲惫又发昏,是坚定的意志支撑着她,这一路走来似乎用尽了此生的全部力气。 “白珉,我们有救了,你听见了吗?” 秦朝云没听见回答,汗水滑落颈间,她的脚步再次快起来。 “不是说好了不准睡吗?你快抬头看看,前面有人,我们逃出来了,白珉你快看啊……” 说到最后,秦朝云还是忍不住哭腔,她抽泣着,不敢去想肩上的人还有没有呼吸。 “阿杰,你快看!” 顺着小警察的目光望过去,一个娇小的影子正慢慢移动着,阿杰定睛一看,忙说:“是秦朝云!快跟我过去!” 几人碰面,秦朝云一看是熟悉的人,再也忍不住跌坐在地。 她抓住阿杰的手,一边哭一边说:“求求你们,快救救白珉,救救他!” 白珉的身子软软滑下来,阿杰与小警察立马将白珉抬了起来,并回头问:“秦小姐,你没事吧?” 秦朝云摇头,她的眼神不曾有一刻离开过白珉,他们来到车边,将白珉放了进去,秦朝云就坐在一边守着他。 外头的阿杰通知崔茗后,便走过来询问:“秦小姐,他怎么受了这么多伤,你们发生了什么?” 秦朝云的薄肩颤抖,“都是我害了他,他是为了救我才……呜呜……” 阿杰叹了口气,看着白珉破烂的衣裳以及多处渗血的伤口,又看到秦朝云撕碎的裙角、手臂脚踝的勒痕、散乱的短发,阿杰不敢想他们经历了什么。 不过,白珉一定是拼了命才保护的秦朝云。 崔茗与林音很快便赶来,在看到好闺蜜时,秦朝云扑进她怀里,嚎啕大哭起来:“音音,怎么办,白珉死了……都怪我,怎么办啊呜呜呜……” 秦朝云脏兮兮的脸令林音的心猛然一颤,她轻拍秦朝云的被,满眼都是心疼,身为名副其实的大小姐,秦朝云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罪呢? 林音推开她,上下仔细检查着,嘴里念叨:“没事了朝云,你有没有受伤?崔警官一定会给你报仇的……” 话还没说完便被秦朝云打断,她拉起林音的手,不停地问:“白珉死了吗?呜呜呜音音,你快帮我看看他……” 看着秦朝云空洞的眼睛,崔茗也跟着难受,想起死去的妹妹便更加心痛。 林音抬头看向崔茗,等待他的决定。 “阿杰,马上开车去医院,白珉还有呼吸。” 半边天红似火,夕阳跟着西下,林音紧握着秦朝云的手,目光沉远,心情也沉重,还好,秦朝云没事。 看着衣衫褴褛的白珉,林音内心复杂,明明知道他是这样一个危险而神秘的人,朝云为什么还要不顾一切的靠近呢? 车子里传来秦朝云断断续续的抽泣,崔茗在后视镜里注视着她,现在可以确定了他们的关系,不是情侣,要么就是秦朝云单相思。 只是,他们之间哪来的交集?怎么会交集?崔茗不难看出,这两个人不论是生活环境还是身份,都天差地别。 第98章 异能 就在崔茗一行人找到秦朝云前,宋缙云与尼布甲尼撒的车也根据地址来到了一栋郊外别墅。 警方的车暂时与他们保持距离停在后方,为了不引人注目,宋缙云与尼布甲尼撒皆提前下车,待到出租车离开后,他们才慢慢朝别墅移动。 别墅有三层,挨着一片牧场,像是个私人的度假村。 二人来到门前,门虚掩着,夕阳的光将屋内的暗沉撕开一道口子,里面静悄悄,一点声音也没有。 尼布甲尼撒刚要推门进去,被宋缙云拉住,“小心有诈,我先进。” 话音刚落,尼布甲尼撒不悦瞥了他一眼,不听劝,硬是迈了进去,安然无恙后还不忘回头递上一个挑衅的目光。 宋缙云有些头大,他心想,这个林阳,他们又不是对手,怎么处处都要争个高低,这可是在执行任务哇。 客厅没什么异样,宋缙云将吊灯打开,屋子内瞬间亮堂了许多。 还真是豪华,这里难道是屈晨的家?宋缙云在车上时向崔茗打听了很多关于王墙案件的信息,当然也知道屈晨来路不简单。 尼布甲尼撒扫视了一圈,这里的陈设看起来就价值匪浅,他猜测,屈晨背后的人说不定是林氏考古集团的仇敌。 旋转楼梯通向二楼,宋缙云正准备打开耳麦向崔茗汇报情况,这时他们听见二楼传来一声巨大声响。 二人相视一望,倒也默契,二话不说便冲上了楼梯。 宋缙云将拐角的灯打开,眼前是一条长长的走廊,另一边也有一条,走廊的尽头一片昏暗,像是无底的深渊。 “你去右边,我去左边。” 还未等宋缙云开口,尼布甲尼撒已先一步做了决定。 “喂,对方可能有杀人凶手,分头行动不安全啊。”虽然宋缙云不怕,他在国外的课余时间曾学习过跆拳道,但林阳看起来矜贵,没有自保能力还这么鲁莽。 尼布甲尼撒不听劝,径直向左边走去,只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 “不用担心我,还是担心你自己吧,别一会儿要我保护你。” 颇嚣张的口吻令宋缙云的小脾气也上来了,他冷哼一声,不再理会尼布甲尼撒,转身踏上了右边走廊。 宋缙云不明白都这个时候了还暗中较劲,真是幼稚死了。直到背后的脚步声消失,宋缙云停了下来,他回头望去,感叹林阳的脚步真快,这会儿便没了人影,他思索片刻,还是转身向左边走廊跑去。 林阳幼稚,自己也不能随着他,宋缙云这样想,脚步也快了起来。 走廊的尽头是一处拐角,尼布甲尼撒没找到灯的开关,窸窸窣窣的声音从前方传来,他压低了脚步,慢慢靠近。 刚想掏出手机照亮,眼前的墙壁猛然伸出一把短刀,说迟也快,尼布甲尼撒身形一闪,与短刀擦肩而过,好险。 随之四周陡然亮堂,一个男人从墙后走出,阴鸷的双眼,潋滟着凶狠的决然,死死盯着尼布甲尼撒。 “是你。” 尼布甲尼撒没有惊讶,眸子沉静,令人看不出喜怒。眼前这张脸完全暴露在视野中,如此近的距离,与尼布甲尼撒脑海中的人影渐渐重合,正是校园案当天小树林与屈晨拥抱的男人。 马闯犀利的眼神上下打量着尼布甲尼撒,没想到啊,居然暴露给这个陌生的男人,本以为今天是与屈晨的极限拉扯,却没想到漏网之鱼主动送上门。 急求于胜的马闯没有思考怎么会有陌生人前来这个地址,能一网打尽的兴奋令他精神高涨,只想迅速解决了尼布甲尼撒。 如此对峙,双方内心都跟明镜似的。 马闯手中的短刀泛着寒光,他的笑阴沉,“没想到啊没想到,既然被你发现,只有我亲自送你去死了。” 尼布甲尼撒泰然自若,他有十足的把握。不过,尼布甲尼撒还是有两个问题想听凶手亲口说,于是他问:“你可以杀我,但我想死得明白。” 马闯一愣,似乎对尼布甲尼撒的反应有些意外。窗外日落,不久便会迎来夜幕,他不介意让这个羊羔多活几分钟,对杀人凶手来说,俯视一切并主宰生死的感觉异常兴奋。 马闯一边擦拭刀尖,一边说:“好啊,随便问。” “你们谈话中提到的林氏,就是考古林氏集团吧,你如此大费周章,目的究竟是什么?” 马闯以为尼布甲尼撒的问题无非是关于死者,却没想到,这个问题问住了他的核心,几乎再多说几个字便能推理出他的真实目的。 这个问题令马闯紧张起来,也不得不重新审视眼前的男人。 他高大,矜贵优雅,深蓝色的眼眸仿佛沉淀了一汪潭水,平静的同时深不见底,如同古希腊高高在上的神明。 “你还真是听到了不少东西呢。”马闯眯起眼睛,握着短刀的手也不安分起来。 尼布甲尼撒毫不畏惧,他抓住的机会难得,他只想弄弄清楚,他只想他走后,林音能够一声平安不受苦难与威胁。 于是尼布甲尼撒又重复了一遍。 末尾他又加上一句:“你如此忌惮,甚至嫁祸、绑架,不惜一切代价,你这么做,不是为了自己,便是为了别人,难道你与林氏有仇?” 话音落下,空气似乎有那么一瞬间凝结。 马闯满眼不可置信,这个男人太聪明了,聪明的可怕,他恼羞成怒,犹如被人抓住了把柄。 “你知道的太多了,去死吧!” 刀锋一转,猝不及防向尼布甲尼撒刺来,就在触碰的刹那,整个短刀迅速被瓦解,一股不明而强大的力量蕴含在尼布甲尼撒周身。 事发突然,马闯瞪大了双眼,满眼不可思议。 刚刚是什么?他看到了什么?人类怎么可以分解钢铁?他从门后摸出一根细长钢管,狰狞着向尼布甲尼撒袭来。 尼布甲尼撒就站着不动,瞳孔不经意地微缩,眸底有道凌厉的光芒闪过,钢管也被瞬息瓦解、粉碎、散落一地。 他像不属于这个世界,看着这一幕,马闯油然而生一股恐惧,不论是刀子、斧头、甚至拳打脚踢,都不能沾染到尼布甲尼撒一分一毫。 马闯揉了揉眼睛,确定眼前不是幻想后,他怒吼:“你是谁?!少在老子面前班门弄斧!你到底是谁?!” 尼布甲尼撒微微皱眉,他的声音清冷如君王:“你是杀不了我的。” 马闯最终掏出了手枪,“哈哈哈哈我不信你能躲过子弹!我要杀了你!杀了你!”他已经有些不理智,甚至神志不清。 “砰!” 当枪声响起时,走廊的灯也随之熄灭。 第99章 瞬移 走廊陷入昏暗时,一个敏捷的身影迅速窜了出来,几乎是灯光熄灭的刹那,宋缙云借着手机冷光屏的光,一个箭步扑向尼布甲尼撒。 短短的几分钟,宋缙云见证了他此生最荒谬又真实的魔法,或者不能用魔法形容,如光年的列车,如天使降临,如目睹一场最神秘而惊艳的信仰。 他不能让尼布甲尼撒就这么死了。 而就在两个人身体交叠的瞬间,宋缙云重重跌落,连同的还有尼布甲尼撒,此刻环顾四周,正是别墅的一楼客厅。 “瞬时移动??”宋缙云忙着惊讶,身边的尼布甲尼撒传来一声闷哼。 即便能力显现的飞快却还是没能完美躲开子弹,从尼布甲尼撒的左肩擦过,留下一道刺目的伤痕,正向外流血。 宋缙云注意到,惊呼:“还是受伤了,还好子弹只是擦过。”他说着,一边不顾摔下来的疼痛,一边扶着尼布甲尼撒起来。 终于见过了未来的武器,尼布甲尼撒沉浸在自己的思想,他默不作声抽出被宋缙云扶着的手臂。这点疼痛还算不上什么,远远不及当年他四方征战,只不过子弹的威力不容小觑,若能将手枪带回巴比伦,定有用武之地。 二楼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宋缙云反应过来,定是马闯追了出来,想要杀之灭口。 “都这个时候了你还愣着,快跑,不然我们都要死在这里!” 情急之下,二人都忘了自己还戴着耳麦,好在几个跟随的警察是机灵的,听到别墅内的枪声,已经在往这边赶来了。 日暮完美降临,四周静谧,唯有宋缙云的喘息声,他拉上尼布甲尼撒从大门逃了出来,但此刻他们也不是完全安全。 也就不到一分钟的时间,还没来得及给宋缙云与尼布甲尼撒寒暄的时间,马闯居然从二楼一跃而下,落在二人面前,手里的枪赫然醒目。 宋缙云神色紧张,望着眼前这个满身戾气的凶手,环顾四周却没有发现可以用的武器,在子弹面前,人类是没有速度躲开的,至少这个距离没有。 “看你们往哪儿逃!”马闯凶神恶煞,面部扭曲,显然已经杀红了眼。 他转动扳机,枪口对准二人,来来回回移动目标,唇边的笑愈发瘆人,即便受过心理素质训练的宋缙云也忍不住背后升寒。 想不到,这居然真的是屈晨设下的陷阱,至今还未见她露面。 宋缙云下意识将尼布甲尼撒护在身后,尼布甲尼撒却没有配合,手臂的伤口已经凝固不再流血,他高大的身躯往前上了一步。 “喂,你……” 宋缙云刚张口,尼布甲尼撒冷静道:“别吵,听我的。”他本也不想带着这拖油瓶,若不是林音有话在先,他一个人便能弄清楚案件其中缘由。 如今,恐怕,他的身份再也瞒不住了。 尽管危急关头,尼布甲尼撒心中所想,却还是吐槽宋缙云这个二货。 脑海中似乎闪过一股即将发生什么大事的预感,宋缙云乖乖躲在尼布甲尼撒身后,不再逞强,只是眸色坚定。 马闯见尼布甲尼撒的眉心动了动,夜色下,他的眼睛愈发地亮,像浮起的一团希望,像海平面升起的荧光。 凝视着,甚至马闯握枪的手颤了颤。 最终,欲望战胜,他破口大骂,眼含恶狠狠的目光,几乎是咬着牙扣动扳机,这刹那,刚刚还在眼前的两人,再次消失。 随后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赶来,便衣警察们大声斥责:“把枪放下!你已经被包围了!”说着,几盏巨光将地面轰亮。 马闯被刺得睁不开眼,他恢复了理智,暗自咒骂自己上了屈晨的当,不过他既然敢来,又怎会不留一手呢。 警擦们缓缓靠近,马闯将手枪扔了出去,慢慢蹲下举起了双手,那双眼睛依旧满是算计。 接着,一团烟雾弹猛然空降,警察们也没料到,一时束手无策,在大片烟雾中,他们根本看不清彼此的方向。 而马闯也趁着混乱,不知所踪,待烟雾散去,哪儿还有他的影子。 警擦们懊恼不已,还是被他逃了。将此消息汇出,基本警视厅上下都确定了这个神秘男人就是杀害王墙的凶手,屈晨作为帮凶更是无法洗清嫌疑,虽然目前仍无法缉拿归案,但马闯的样貌已经被记下,后面的搜查也不会太难。 当警察到别墅里面寻找痕迹时,看到了地板上一排血点。 “宋缙云与林阳怎么不见了?” “这血迹?难道他们打斗过了?” “我没仔细看,凶手不像受伤的样子。” 几个警察面面相觑,确定在宋缙云与林阳二人中有一人受了轻伤,不过他们找遍了别墅也没发现二人的影子,甚至耳麦那边也没有反应。 “真是奇怪了。” 警擦嘟囔着,看了一眼天色,决定先撤离,并及时报告给崔茗。 与此同时,阿杰已经将车开到了医院,白珉刚被送往紧急抢救室,室外的几个人已然大汗淋漓,尤其秦朝云,说什么也不肯休息,硬是要等白珉出来。 她坐在椅子上,脸上的无助与失落难以掩盖,红肿的双眼无神,短发粘腻凌乱,狼狈不堪。 崔茗不忍,点燃一颗烟背对几人站在窗前,内心的愤怒与悲伤交错。 林音握着秦朝云发凉的手,她的心揪着,几乎一夜之间,好闺蜜便判若两人。如今只能默默陪伴,除非白珉平安无事,否则说再多话也是无济于事。 秦朝云张了张干裂的唇,哑着声音小声问:“他会没事的对吗?音音,我好害怕,我闭上眼睛就是他为救我受伤的模样……” 林音脱下自己的外套,盖在秦朝云腿上,她努力挤出一个微笑:“放心吧,白珉他吉人自有天相,一定会平安的。” 崔茗也在这个时候接到了警擦的汇报,他走到一边压低声音吩咐,在听到尼布甲尼撒与宋缙云下落不明时,他下意识瞟了一眼林音,决定暂时隐瞒。 接二连三的事令崔茗烦躁,凶手没抓到,友军伤的伤失踪的失踪,他该如何收拾这破烂的残局?又如何将这场蓄意谋杀案水落石出? 第100章 中弹 离开地心引力的瞬间,宋缙云失重,与尼布甲尼撒跌落在一处柔软的沙发里。 还没反应过来,便已经大惊失色的宋缙云,也就是须臾间,他便从一个地方到了另一个地方,而且这里……这不是林音的公寓吗! 宋缙云将对瞬时移动的好奇暂时压在心里,他扭头去看尼布甲尼撒,只见他眉心微皱,神色似乎隐隐透着痛苦,不知是不是胳膊的伤口又重新裂开,染红了沙发的一角。 尼布甲尼撒眼眸微敛,觉得身上有一处火辣辣的疼,这种疼比以往在巴比伦征战时受过的任何一种伤都要疼,且是无以复加的疼。 “喂!林阳大哥?你还好吧?” 宋缙云起身想要查看尼布甲尼撒的伤口,便被触目惊心的血红惊到,只见尼布甲尼撒下腹的衣角已经被鲜血浸湿。 他慌道:“你又中弹了!?”宋缙云是个天马行空的,他本以为是耗费异能过度而虚弱,却没想到这次真的是致命伤口。 难道马闯那个时候……?宋缙云几乎不敢想,这么说,尼布甲尼撒是为了保护他?若不是他挡在自己身前,那么如今受伤的将会是…… 想到这里,宋缙云眼眶一红,他小心看了看尼布甲尼撒的具体伤口,确认是子弹所伤,正中下腹。 “你坚持住,我马上叫急救。” 宋缙云一边拨通120一边心想,若是尼布甲尼撒有个三长两短,估计林音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他了。 趁救护车在路上的时间,宋缙云想着至少给尼布甲尼撒做个简单的处理,能缓和一点是一点。 一顿操作,宋缙云将尼布甲尼撒的腹部缠了一圈圈绷带,差点成了简化版木乃伊。终于止住血,尼布甲尼撒闷哼一声,忍着眩晕抬起眼皮扫视了一圈,不看还好,一看吓一跳。 “你在做什么?”他的嗓音沉稳又沙哑。 宋缙云正以一种奇怪的姿势趴在尼布甲尼撒两腿之间,一脸认真仔细看着伤口,而他胸膛的肌肤也完整暴露在空气中,硬朗的腹肌线条令人浮想联翩。 “别动!忍着点,我好不容易包扎的,救护车马上就到。” 看着自己的腰腹被缠了一圈丑陋的绷带,尼布甲尼撒忍不住皱眉,但伤口确实没有刚刚那么疼,想不到这个二货还有点护理在身上。 接着空气凝结,二人间的氛围似乎哪里怪怪的,宋缙云不知怎的脸颊染上一层晕红,指尖不经意触碰尼布甲尼撒的肌肤,他的睫毛微煽,跟着一颤。 就在尼布甲尼撒犹豫着怎么跟宋缙云解释瞬移的事时,楼下传来紧急刺耳的急救车声。 医护人员的速度很快,当门铃响起时,宋缙云松了口气,连忙起身去开门,不料久跪的姿势令他双腿一软,一个没站住整个人稳稳摔进尼布甲尼撒怀里。 刚包扎好的伤口被狠狠一压,尼布甲尼撒闷哼,二人视线交汇时,宋缙云有一种被征服的感觉,尼布甲尼撒的眼睛,实在太漂亮了。 他终于恍然大悟,这不是美瞳,也不是少数民族或混血,是浑然天成的。 一种怪异的氛围在两个大男人间蔓延,宋缙云连忙起身,挠了挠头道:“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哦!我马上去开门!”几乎是连滚带爬逃离现场,宋缙云知道这个时候不适合开口询问太多,还是等以后慢慢寻找时机,总而言之,发现尼布甲尼撒这个沧海遗珠是他活到至今最为兴奋的事。 见到中弹的伤者,医生们皆面面相觑,从未见过尼布甲尼撒这般完美不似真人的男人,忘了行动,呆愣原地。 “拜托,快把他抬上去呀!”宋缙云催促。 两名医护人员抬着担架床走了过来,正要扶起尼布甲尼撒时,被他推开,中了子弹,还有这么打力气,令医生失色。 “我自己能走。”他轻描淡写的话说完,竟真的踉跄站起来。 霎时,近乎一米九的身高仿佛一堵人形墙,蓝色眼眸因受伤而染上层层朦胧的雾气,看起来愈发神秘。下腹的伤口隐隐透出血迹,犹如绽放的梅花,胸肌的线条完美,小麦色的肌肤透着光泽。 简直不要太诱惑,颇有禁欲系美男子的感觉,连医生也不知觉吞咽口水。 宋缙云轻咳一声,绕过去扶起尼布甲尼撒的手臂,冲医生道:“别浪费时间了,他要抓紧手术,让我扶他走吧。” 尼布甲尼撒本想抽出手臂,也不知道这小子哪儿来的力气,忽然惊人,竟怎么也挣不开。 他向宋缙云投去幽怨的目光,在医生看来,还以为二人是那种关系,甚至在救护车里,默默磕起了cp。 宋缙云的眼神一刻不曾离开尼布甲尼撒,尼布甲尼不悦,丝毫不掩盖神色中的嫌弃,漠然道:“不要盯着我。”他心中想着林音,只恨这个时候不能给她打电话。 只要想到林音,那张笑靥如花的脸,似乎伤口也不那么疼了。 宋缙云满脸担忧,他只当尼布甲尼撒耍小孩子脾气,“这个时候,除了我还有谁能管你。” 尼布甲尼撒再不想理他,将头转到了一边。 救护车抵达的医院也是林音他们所在的医院,为了不惹麻烦,尼布甲尼撒还是顺从了医生的要求躺在担架上,就这样被急急忙忙推进了手术室。 急救这一层,几个手术室安排在一条长长的走廊,急促的脚步声响在林音的耳畔,仿佛有一道熟悉的声音穿过嘈杂的人声。 “让一让!让一让!病人需要手术!” “麻烦你在手术室外等候!” 齿轮擦过地面的声音刺耳,林音几乎本能猛然站了起来,她侧头望向长廊的另一端,只听见重重的关门声,对面也亮起了红灯。 而林音也在这个时候,与宋缙云,四目相对,二人似乎都有些错愕,接着惊讶,再后来。 林音的视线只剩下红色的三个大字——手术中。 霎时天旋地转,宋缙云好端端站在那,这么说,里面的人就是…… 第101章 亲临 没有半点风声,命运的齿轮就这样悄无声息的留下指纹。 林音的眼球随着一阵刺眼的白缓缓有了知觉,身下是凉凉的触觉,她猛然坐起来,惊讶地环顾四周,这是哪? 她似乎在一座长城上,四周的风沙模糊着她的视线,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林音只记得昏倒前看见尼布甲尼撒进了手术室,对了,她狠狠掐了自己一把,直到真实的痛觉传来,她恍然大悟,居然不是梦! “不,我要回去,尼布甲尼撒还在等我!”丝丝恐惧爬上林音的心尖,她不明白自己身处何地,急迫的心情令她更加慌张。 荒无人烟,只有林音的喘息声,她拼命奔跑在这座似乎没有尽头的长城。 汗水浸湿她的额头,林音不知疲惫,尽管口干舌燥,依旧不曾停下。这风沙也很奇怪,有形有聚,似乎带着目的性,一直周旋在林音的周围,令她看不清远方有什么,一片雾茫茫。 漫无边际的奔跑使林音的心理防线几乎瓦解,她很想回到尼布甲尼撒身边,担心他的伤势,可却无论如何也走不出这片荒原。 林音气喘吁吁停下,她忽然就崩溃大哭,哭声凄惨,泪珠无情,须臾间便模糊了她的五官。 “尼布甲尼撒的神明……若你也眷顾我,请帮帮我,拜托你……” 林音的哭腔断断续续,就在她的话音刚落时,一道极光自天而降,霎时劈开眼前的风沙与迷雾。 林音愣愣看着,随之反应过来,眼中的晶莹映着她干净纯粹的瞳仁,欣喜道谢后,急忙追寻光影,觉得视线也清晰起来。 不过一瞬,林音仿佛觉得自己穿越了时空。 场景变化,她置身一片喧嚣的人群,放眼望去,密密麻麻的全是人。 欢声笑语萦绕耳畔,男男女女擦肩而过,人人衣着鲜亮,打扮精致,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欢乐的气氛令人动容,以及布满林立的商铺,一片繁荣。 不过,这些人的衣裳都很复古,是那种紧扣的披肩拭,以及套头裹身连衣裙,多有丝带与蕾丝缠绕。 等等……林音猛然一惊。 这里该不会就是古巴比伦?! 林音随便拉住一位妇女,尝试用汉语跟她沟通,却发现对方完全听不懂,而对方口中的语言既不是汉语也不是英语。 这是怎么回事?尼布甲尼撒降临21世纪时,说的不就是中文吗? 林音头脑发懵,既然与这里语言不通,她该怎么找到尼布甲尼撒呢?就在她一筹莫展时,方才那位妇女又从人群中挤了回来,还领来了另一位不认识的男人。 她说着林音听不懂的话,像是把林音介绍给旁边的男人。 三言两语后,那人冲林音友好一笑,接着林音从他口中听到了一连串英语,居然会英语!虽然有些蹩脚,但能听出意思。 他先是做了自我介绍,原来他准备选拔巴比伦的外交官,所以才学习了英文。他叫示巴,向林音问了好,并问她从哪儿来,要去哪儿,因为林音从穿着打扮怎么看都不像巴比伦人。 看出这里的人都很友好,林音放下心来,挤出一个甜美的笑,用尽毕生所学的英语回应他:“我从东方而来,听闻这里生意好,想来看看。“撒谎她是张口就来,一点儿也不脸红心跳。 林音观察了这条街,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一条极具商业化的商业街,琳琅满目的商品精致又稀奇,存货那么多,肯定不怕卖不出去,不是很有钱就是生意好。 果然,示巴听后眉开眼笑,开始大方向林音介绍巴比伦的进出口贸易。 说实话,林音不能完全听懂,有些词语总感觉怪怪的,她不能马上分辨出其意思,但看到示巴热情的表情,她也不好意思拒绝,只能有一句没一句的搭话。 人群涌动愈发厉害,林音忍不住问了问示巴今天是不是有什么活动。 话音落下,示巴表情顿住,愣了愣,就在林音以为自己是不是说错话时,他又用蹩脚的英文激情开口:“今天是我们王的婚典!” 林音猛然一惊,王?巴比伦的王,婚典? 她急切抓住示巴的袖子,问:“你们的王叫什么名字?他娶了谁?” 示巴疑惑地看着林音,又看向她抓着自己的手,林音心跳得厉害,抽回手揉了揉腕部,尬笑道:“哈哈,我是从遥远的东方来的嘛,初到巴比伦,我还不是很清楚呢哈哈哈……” 直到示巴脸上的疑惑消失,林音才松了口气,懊恼自己鲁莽的行为,就算这里是巴比伦,也不知道是什么时期,又是不是尼布甲尼撒做王的时期。 看着女孩期许的眼眸,她的瞳仁与这里的任何人都不同,示巴有些于心不忍,王曾教导过,对任何外邦的客人都要以示友好。 示巴只是疑惑他们的王如此威名远扬,为什么还会有万邦不认识未曾听闻呢。 不过示巴倒是很乐意向陌生人讲述王的传奇。 于是,他道:“不可以直呼王的大名,我们都称呼他为尼布甲尼撒二世。我们的王是这个世界最骁勇聪慧的,在这里,他的威名连风都知道,王爱戴臣民,在王的庇佑下,我们是最幸福的。” 示巴的神情欢愉,“如今也是王该幸福的时候了,我们的王后是米底国的赛拉斯公主,她美貌动人又温柔体贴,万民都将为他们的良缘而欢呼!他们是最般配的天偶佳成!” 耳边的欢呼声不见了,就连风都为林音慢了下来,她所能听见的,只有示巴的声音,他口中关于尼布甲尼撒的一字一句,都狠狠砸在林音的心尖。 尼布甲尼撒,这里便是经他之手的巅峰巴比伦,他深受人民敬仰,史书中的只言片语,远远不敌此时此刻的身临其境。 “王的轿辇到了!!” “让一让,让一让!不要挤!” “散开散开!不要挡住王与王后的路!” 熙攘的人群中,林音被推搡着挤到了路边,紧挨着一张木板。他们说着巴比伦的话,林音听不懂,而示巴也被人群分开,她的目光由近及远,颤颤巍巍地看向这条街巷的尽头,一片强光汇聚之地,百姓们纷纷让出一条路来。 第102章 醒来 千张面孔雀跃欢呼,马蹄声由远及近,林音呆愣原地,那个再熟悉不过的身影愈发清晰,他似乎比21世纪时更加成熟了。 黄昏的夕阳更是绝妙的打光,使尼布甲尼撒冷峻的脸蒙上一层柔情,又或者他本来也是因为娶到了心爱之人,由心而发的喜悦。 最华丽的服饰也只能为尼布甲尼撒陪衬,他本人的气质尊贵优雅,他高高骑在通身墨色的马背上,金色的王冠耀眼夺目,胸前的珍珠闪闪发光,细金长袍披在宽肩,手上的戒指……等等,林音瞪大了双眼,这戒指的形状怎么…… “看哪!王后的王冠居然也是金子打造!” “珠联璧合,天作之合!” 林音突然想起曾在书上看过,古巴比伦王室嫁娶习俗,只有王才可以佩戴纯金的首饰,王后不能僭越,只能穿银。 王后的马车近了,林音努力踮起脚想看个清楚。新娘大大的裙摆犹如盛放的牡丹,被风掀起的裙袂上绣着一圈圈金线,上面悬挂着排排珍珠,由下至上逐渐变成纯金色。 新娘将头从马车内探出来,热情与民众打招呼,分享自己的喜悦。 她笑得两个眼睛变成月牙儿,嘴角上翘化为优美的弧线,深深的酒窝盛满她的欣喜,爽朗的笑声银铃般传入林音的耳朵。 王后的确头戴金冠,甚至华丽程度不低于王。 林音的视线落在那张脸上,她的瞳孔猛地放大,看着这张与自己一模一样的脸,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不,这不可能……” 林音捂住嘴,她不可置信的呢喃一遍又一遍,百姓的欢呼声逐渐远去,她僵着身子站在原地,似乎前面的马车停了下来,马背上那个挺直的身影慢慢回身。 林音的脸颊升起微刺的感觉,交错的指尖都在斟酌,将要吐露的话如在心里滚过几个来回,却只是烫了眼尾。 尼布甲尼撒看向林音的视线灼热,似在人群中一眼锁定她,横冲直闯,在黄昏的见证下,正大光明找到她。 眼睛还是那双眼睛,这蓝色深不可测,这蓝色变幻莫测,好像会说话。 尼布甲尼撒面无表情,唯独这双眼睛,似藏了好多信息想要传达给林音,林音张了张口,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你的眼神,跨越千年,翻山越岭,为谁而来?” 周遭如全息碎影开始瓦解,人群不见了,马车不见了,就连米底公主也不见了,空旷的地面,只有林音与马背上的尼布甲尼撒,他依旧保持着回身的姿势,深深凝眸看着她。 明丽的笑色,映进林音注水的眼眸,汇出珠泪微蒙的光。 风眯了眼睛,她伸手去揉,再次睁眼时,刺眼的白将她唤醒,视线依旧交汇,不同的是,他还是他,她也还是她。 “尼布甲尼撒?”林音下意识道。 看着两只交织在一起的手,林音此刻正坐在尼布甲尼撒床边,他穿着病号服,戴着呼吸管,嘴唇苍白,眼神却看着她不曾挪动。 深蓝的眼眸与方才的一模一样,一丝淡淡的水雾,似乎在掩饰那份深情。 “你醒了。”他的语气很轻,声音很小。 原来刚刚自己在做梦吗?林音的神色里不禁流露出心疼,尼布甲尼撒果真受伤了,还好手术成功,她开始懊恼后悔,实在不该尼布甲尼去冒这个险。 二人间的粉红气氛明显上升,一声不合时宜的轻咳将空气撕了个口子。 “咳,我说两位,这还有个大活人呢。”宋缙云目不转睛盯着他们,眼中的笑意更甚,不亚于眉宇间的揶揄。 林音背后一僵,绷直了身子,怪自己太过沉浸梦境。 她急忙抽出被尼布甲尼撒握住的手,转身神色一变,讨伐宋缙云说:“我还没跟你算账呢,你们两个贸然行动,还害得我哥受了伤,还没问你的罪呢。” 宋缙云一脸歉意跟着附和,“是是是,那我就悉听尊便咯。” 林音白了他一眼,心想着,这小子虽然一副乖巧模样,但怎么感觉哪里怪怪的,有一种被狠狠算计了的感觉。 宋缙云依旧笑着,眼中意味分明,刚刚林音怎么称呼床上那位的,他可一字不漏全都听见了。 这时崔茗的身影出现在门外,招了招手,示意宋缙云出来。 关于在别墅发生的事崔茗已经全面了解了,那根本就是屈晨设的陷阱,与凶手里应外合,不过屈晨始终没有露面,为时尚早,目前还不能确定她与凶手是否里应外合。 崔茗:“你与凶手交过手,你又曾学过美术,描一张凶手的画像对你来说不困难吧。” 宋缙云点点头,客气道:“当然,三日内保证完成任务。” 崔茗瞄了一眼里面,问道:“林阳怎么样?”在知道他中弹后,崔茗只觉得脑瓜子嗡地一声,下意识看向林音,那女孩已经晕倒了。 “清醒着呢,林阳身体素质强,手术过便没什么大碍。” “那就好。不过,你和林阳关系很好吧,他的确在某些方面异于常人。”崔茗思索,自在s大第一次见到那个气质优越出众的高大男人,他便油然而生一股,这男人身上有一种不被自然所影响的强大磁场的感觉。 宋缙云勾了勾嘴角,“是啊警官,我和林阳交好,现在又一起有了特殊经历,也算是出生入死的兄弟了。”他黑框眼镜下的眉眼含笑,是这样的,他将是这个世界上唯二知道林阳身份的人。 神秘,实在神秘,有趣,实在有趣。 崔茗拍了拍宋缙云的肩膀,打心眼里称赞这位勇敢的小少年,若能尽快逮捕凶手,他与林阳都是立大功的人。 “好了,所里还有事,医院这边多麻烦你,有事联系我。” 崔茗刚走出两步,突然停下,又说:“白珉伤得很重,还未脱离危险期,你若闲着也去看看吧。” 其实崔茗想说,帮他多安慰安慰秦朝云,毕竟他们同龄又同校,总比他这个快三十的大叔有共同语言。可话到嘴边,崔茗脑海里闪过秦朝云梨花带雨的脸,他心中只剩苦涩。 宋缙云拍了拍胸脯,咧嘴一笑:“包在我身上!” 目送崔茗的身影离开,宋缙云透过玻璃窗与林音四目相对,他做了个鬼脸,林音则冲他挥了挥拳头。好吧好吧,宋缙云扬了扬眉,那就给他们一个二人时间好了,快到晌午了,不如现在就去重症监护室替崔茗看看。 第103章 收买 走在走廊,宋缙云陷入沉思。 他忍不住假设尼布甲尼撒的到来原因,虽然这世界诸多现象都无法用科学解释,但他还是对这真实发生的事表示不可思议。 来自千年前的神秘遥远国度,消失的古国,巴比伦的王储,尼布甲尼撒二世。 这几个词汇不断地闪现在宋缙云的大脑,往日整理的有关古国的论文知识也随之浮现。 匪夷所思,妙不可言,宋缙云沉浸在自己飘忽的思绪中兴奋不已,一个没注意与迎面走来的护士撞了个满怀。 医用器具落地的声音使他如梦初醒。 “抱歉,抱歉啊,实在不好意思。” “没事,没事。”护士手忙脚乱捡起散落一地的针管。 宋缙云眼尖,瞥见一个小药瓶上面一行英语写着安乐药剂,他默不吭声,眼看着护士脚步急促进了一间icu。 这不是?不好。 宋缙云箭步冲过去,在感应门没完全关上的瞬间侧身溜了进去,护士看着忽然闯入的少年,眼神微诧。 随后急道:“icu怎可随意闯入?病人不得打扰,你快出去!” 她戴着口罩,宋缙云不能看见她的表情,只是露在外面的一双眼睛让人颇觉得排斥,身侧的药剂摆放整齐,看样子还没来得及使用。 床上躺着的白珉,几乎全身插满了管子,绷带。 在白珉身边,宋缙云还是一眼认出了秦朝云,虽然她一身防护服,双眼红肿,流露出疲惫与不安。 “宋学长?你怎么来了。”她起身,哑着嗓音,小声问道。 重症监护室不允许家属陪伴,秦朝云央求了好久,由警官出面,才有了陪护的资格。 “你们认识?”护士道。 宋缙云点了点头,在icu内不好说话,他顾不上礼数了,上前一步拉上护士的胳膊拽出了icu。 “放开!你干什么!这里是医院!” 走廊里,宋缙云甩开护士的手,做了个‘嘘’的手势,并指了指监控,他声线冰冷,小声开口:“你要给白珉安乐死,对吧?” 话音落下,护士全身一颤,险些站不稳。 “你在胡说什么,我来视察病人的心电图情况。” 护士的语气发抖,宋缙云内心有了证实,看来这是替人办事了,他很想看看这口罩下的脸是谁,又不能贸然行动。 会不会是凶手那边布置的后路,直接杀了白珉,又或者…… 宋缙云掏出崔铭塞给他的名片,“我是崔警官那边的人,你若不想毁了你的一生,最好老老实实的。” 虽然还是少年模样,但宋缙云的眼眸早已初显锐利的锋芒,认真且不容置否的态度令护士不再狡辩,她也明白事态的严重性。 护士哆嗦着说:“我,我知道了。” 这等于变相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宋缙云立马又追问:“你是这家医院的正规护士对吧,是谁吩咐你这么做的?” “这……是,是一位老人。”护士想了想,又补充道:“他戴着口罩,我不知道他的长相,他只说让我在病人无力回天的时候安乐,事成后给我20万,没说其他的。”一口气全招了,护士只觉得全身轻飘飘,医者仁心,本来接了这个差事就令她良心不安,又好不容易爬上护士长的位置,还是脚踏实地本分赚钱更实在。 听了这话,宋缙云全身的血液仿佛倒灌,他冷静了几秒,“我知道了,这件事我不会说出去,若下次对方联系你,你要把他约出来,再给我打电话,千万不要被对方怀疑。” 护士长沉默片刻,内心还是有些抗拒的,她本以为交代了一切就能再不关她的事,看来是不可能了。 宋缙云看出她的犹豫,诚恳补充:“拜托了,白珉他是活生生的人,是一条生命,哪怕只有一线生机,也不能放弃。” 护士长深吸一口气,终于是答应了,她避开监控给了宋缙云自己的联系方式后便离开了。 宋缙云转身回到监护室内,向秦朝云简单搪塞解释了几句。 她清瘦了许多,头发湿粘,眼下一圈乌青,脸颊还有被口罩勒出的痕迹,才说了几句话,又开始掉眼泪。 宋缙云在心里叹了口气,虽然那天他没有跟着崔铭一起去救人,不过白珉都进了重症监护室,想来一定很严重。 白珉丢了半条命保护着秦朝云,若不醒来,这将会成为她一生的阴影与创伤。 宋缙云询问:“医生怎么说?” “他的求生意志很弱,还有很大的可能……成为,植物人。”这如晴天霹雳的消息已经在秦朝云脑子里转了很久了,她不敢睡觉,只要闭上眼就是噩梦。 怕错过白珉醒来的机会,怕看不到白珉的脸,怕就这样阴阳相隔。 这确实很受打击,宋缙云也不知道该如何去安慰,看得出来,秦朝云寸步不离守着白珉,不仅因为他救了她的命,会如此愧疚担忧,还有男女之情。 于是宋缙云道:“天意自不会让有情人分离,你这样守着他,他一定会感觉到,然后醒来的。” 秦朝云抬头向宋缙云投去一个感激的眼神,不能出icu的她顺便打听了林音的消息,知道林阳没事后,秦朝云眼含泪光,只有白珉还生死未卜。 宋缙云轻轻拍着她的背,“相信崔警官,他一定会早日缉拿凶手给白珉报仇。” 两人交谈之际,谁也没有注意到,白珉的眼角缓缓滑落一滴泪,他动不了也不能动,他很想睁开眼睛看看,只觉得身体轻飘飘,无法控制肢体。 秦朝云的声音一会儿近一会儿远,藏在语气中的每一瞬零碎的情绪,都落在白珉心里,她的心痛愧疚,她的担心害怕,还有她的…… 白珉这辈子做过最正确的事,第一次盾寻内心去做的事,就是救了秦朝云。 可是,他已经躺了三天了,他消失了三天,他的主人会不会找他,知道他进了重症监护室差点死掉,主人会不会来看看他,会不会担心他呢。 如同几年前那个凄冷的雨夜,若时间倒退三个月前,白珉心想,躺在这里的他一定会毫不犹豫选择死掉,而如今,似乎有什么东西出现,正在改变他的想法。 第104章 坦白 少了宋缙云这个电灯泡,林音终于能好好跟尼布甲尼撒说说话。刚刚的梦如此清晰,却在视线交汇时重归现实,这种感觉太奇妙了,甚至让林音觉得,轿辇中的那位米底王妃也许就是她身前的某一世。 这种深刻的羁绊对尼布甲尼撒来说同样如此,他昏迷的时候也做了与林音一模一样的梦,直到猛然惊醒,触碰她亮晶晶的眼眸,尼布甲尼撒想,那或许不是梦。 “伤口还疼吗?” 经历过一系列胆战心惊的事,林音终于决定不再隐藏自己的情感,让它明显,让它展露,让它热烈,让它勇敢。 尼布甲尼撒的身体恢复程度高于常人,手术的刀口已经不痛了,他摇了摇头,浅尝生死攸关的滋味使尼布甲尼撒更加坚定复兴帝国的决心。 “那就好,这次辛苦你了。”好在尼布甲尼撒死里逃生,要不然林音可不会放过宋缙云。 提起这次行动,尼布甲尼撒不得不重视起宋缙云,他的异象肯定被看见了,但宋缙云的反应却一如既往,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想到这里,尼布甲尼撒:“林音。抱歉,我的身份早在别墅时便暴露给了宋缙云。” 短暂的沉默过后,林音腾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反复确认不是听错了后,一脸诧异与惊讶:“你说什么?!他怎么知道的?!”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尼布甲尼撒详细向林音复原了当时在别墅里的一点一滴,包括他是如何逃脱凶手的魔爪,以及带着宋缙云瞬时移动。 听得林音一张樱桃小口张得老大,故事讲完了,尼布甲尼撒伸手合上了林音的嘴,眼里的笑意就快溢出来,以及跃然面孔的柔情。 尼布甲尼撒从来都不担心身份暴露,他只担心不能和林音一起,顺利前往伊拉克。 林音已经在心里懊恼后悔的一万次,她就千不该万不该同意尼布甲尼撒去冒险,还是跟宋缙云那个半吊子。 这下好了,东窗事发人家还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林音一脸愤然:“他居然还装作不知道,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尼布甲尼撒安慰她:“没关系,若宋缙云想说早就说了。”事实上,尼布甲尼撒一点也不担忧,虽然他觉得有时候宋缙云的存在有些碍事,但那小子看起来不坏。 就在二人正激烈讨论时,身后响起了敲门声。 林音走过去一看,暗自言语真是说曹操,曹操到,不过来得正好。 宋缙云提着两碗清粥与爽口小菜,见房间内氛围有些古怪,尼布甲尼撒都没正眼瞧他,不知是闭目养神还是真的睡了。 而林音……正幽幽盯着他。 发生了什么?宋缙云不禁背后发凉,脑海里冒出一个小人儿不断地质问他:你打扰人家小两口甜蜜时刻了!你来得不是时候!电灯泡! 宋缙云咽了咽口水,他把食物放下后转身就要走,被林音一个箭步拉住手腕。 只见她狡黠一笑:“去哪儿呢?来都来了,不坐坐?” “呃……坐就不坐了,林阳哥还休息……”宋缙云未说完的话忽然被一道目光截止,尼布甲尼撒不知何时睁开了眼,正静静望着他。 这个眼神太太太怪异了,虽然未有任何波澜,表情也平静,却有一种即将遭受审判的感觉。 难道这就是暴风雨前的平静? 宋缙云在脑海中飞快搜索着,也没发现任何有出差错的地方……等等! 在他思考的时候,猛然被林音按在椅子上强制坐好,与尼布甲尼撒面对面,宋缙云已经知道了所为何事。 但他不能主动招。 林音一下下按着宋缙云的肩颈,疼得他呲牙咧嘴,平时看着林音娇憨,没想到这么有劲儿。 尼布甲尼撒向来是个开门见山的,于是道:“在别墅时我的所作所为想必你都看见了,为此可有什么想法?” 果然是这件事,被这样问着,宋缙云忽然没了紧张的情绪,如释重负的他娓娓道来:“是的。我知道你不是21世纪的人,也知道你不叫林阳,还知道你从古巴比伦来,更知道你是新巴比伦的尼布甲尼撒二世国王。” 话音落下,林音停下手里的动作,并倒吸一口凉气。 好像尼布甲尼撒没有透露这么多吧,宋缙云是如何知道这么详细的? 这个问题同样也是尼布甲尼撒的疑虑,他坐起来,靠着身后的被褥,气质不凡的他的确像审判者,悠远宁静如大海的目光打量在宋缙云身上。 既然决定全盘托出就没有回头的余地了,宋缙云此刻只想用一颗真挚而虔诚的心去得到眼前这位老古董君主的认可。 那将是他一生最珍贵而奇妙的旅行。 宋缙云继续道:“不知道你们还记不记得之前我们一起吃过一次火锅,林音喝多了,可能自己也没主意吧,无意识间就已经说出了‘尼布甲尼撒’这个名字。” 这话令林音险些站不稳,她仔细在脑海里搜索,却是一点印象也没有,接下来她又听到了宋缙云的一番完美推理:“首先,林音在第一次介绍林阳时显然没有做准备,胡编乱造的远房表亲这个身份,这与林阳的气质与外表丝毫不符。其次,林音一向对服从考古有很强烈的抗拒,却敢正面与林爷爷谈条件,筹码是她一生的自由,这么大的牺牲背后绝对有非凡而重中之重的理由。最后,当林音坚定而郑重说出考古的方向时,又要带着林阳同去时,这一切谜团就都有迹可循了。” 话音落下,病房内的空气似乎跟着凝结,万籁俱静,唯有尼布甲尼撒与宋缙云四目相对,他看他不友善,仿佛正在看一个侵略领土的外邦。 宋缙云已经做好了这种准备,他的眼神诚恳,赶在尼布甲尼撒之前再次开口:“请原谅我的鲁莽,我一直觉得这世上有太多神奇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事。想必林音也向你详细介绍过我,我热爱考古热爱与历史有关的一切,在得知你的身份时,我欣喜惊讶,绝非诋毁怀疑,我深深相信你的到来是为了成就某种命运,是时空与时空的相撞,是过去与未来的相交。我对古巴比伦的了解也不少……” 说着,宋缙云从椅子上站起来,深深鞠躬,并道:“请允许我郑重向尼布甲尼撒二世国王恳求,给我一个加入你们的机会,我将用我毕生所学,完成王的愿望。” 第105章 结义 对宋缙云的一系列行为,尼布甲尼撒没有意外,他所信仰的直觉告诉他,眼前这个少年人或许真的可以给他带来一种捷径的帮助。 于是,在林音震惊的目光下,尼布甲尼撒缓缓伸出一只手,并说:“把头抬起来,我同意你加入。” 少年骑士如羽翼般的睫毛煽动,眼角闪过一瞬晶莹,起身抬头,挺直了背与君主对视,正午的阳光最为灿烂,照耀在他乌黑的发丝上,成就了一圈圈金色的光晕。 两只手的触碰,一只骨骼分明,一只秀气纤细,宋缙云仿佛一刹那找到了自己的归宿,并不是跟随对方的来历,是笃定自己即将踏上一场奇迹的旅途而感到深深的激动。 林音所看见的,甚至令她产生了时空错觉,有一种早在千年前这两人就认识了的感觉,脑海里自动脑补了帝王和忠臣的故事。 这令林音忘记了反应,只剩下深深的震撼,以及从前对宋缙云的一些负面看法发生了改观。林音总算想明白了,怪不得他那么执着跟着自己去考古,原来不是图谋不轨也不是爷爷安排的眼线,是他真的热爱,目的是尼布甲尼撒啊。 喂喂,怎么有一种很好磕的感觉怎么回事! 林音如梦初醒,敢情宋缙云这小子是来和她抢尼布甲尼撒的,这怎么行!于是林音一个箭步冲上前,将两人的距离拉开了些。 她指着宋缙云道:“你你你!早就知道这么多还深藏不露,我才不同意呢!” 宋缙云坐回椅子上,轻轻一笑,“饶是你不同意,我也已经得到了王的认可。”他实在太迫不及待了,他也知道,巴比伦未来的王比他更急迫,又说:“大哥,如果伤势好得差不多了,我们即刻便能动身,我来包机,这样更隐秘方便,直达目的地。” 林音惊呆了,他宋缙云分明是和自己抢生意! 她急道:“不不不行!太冲动了,尼布甲尼撒的伤还没好,路途劳顿,你这是不安好心!”还有包机什么的,难道她林氏集团就办不到? 林音的小手下意识拉住尼布甲尼撒的袖口,她紧张兮兮站在他面前。 尼布甲尼撒将林音的身子揽在床边坐下,随即反手覆住她的手,拇指轻轻摩擦,声音温润又不失庄严:“她是我在这个时空第一个认识的人,时至今日,若没有她时常帮助料理左右,我不会这么顺利。此番一行,启程在即,我愿听她的。我大概明白你的意思,有能者加入是我之幸,后面诸事还望关照。” 感受到指尖传来的温暖,林音从未觉得如此动容,她一直仰望而遥不可及的心上人,如此高高在上又尊贵优雅的君主,她第一次见他用谦卑的口吻与人交谈,是为了维护她,认可她,承认她。 还未等林音开口,宋缙云却热泪盈眶,他狠狠抹了一把眼泪,甚至鼓起手叫好,“太感动了!现在宣布我是三人成行的第三成员,既然王也发话了,一切听从林大小姐安排!” 林音嗤笑,“哼,数你嘴甜。” 在接纳了宋缙云后,这个病房忽然变得和谐起来,三人坦诚相待。 此刻,原本给尼布甲尼撒的那份午餐正被宋缙云端着,与一旁的林音狼吞虎咽,而病床上的尼布甲尼撒则一脸平静淡然,慢悠悠将这几个月发生的事复述了一遍。 包括他是怎么来的,以及他的信仰。 林音放下碗筷,幽幽瞪了一眼宋缙云,“你不是给人家带的午餐吗,怎么跑你自己嘴里了?” “我马上给大哥点份好的补补!”宋缙云擦了擦嘴,还沉浸在神奇的故事里,眨着星星眼看着尼布甲尼撒,仿佛在看一位很崇拜的先人。 不过确实如此,宋缙云恨不得把老古董供起来,狠狠崇拜着。 直到半个小时后,林音盯着面前的一大盆佛跳墙发呆,旁边居然还有一盏丛草药膳,正散发着浓浓的苦味。 宋缙云十分殷勤,麻利盛起第一碗热气腾腾的佛跳墙,塞满了鲍鱼海参递到尼布甲尼撒面前,咧嘴笑道:“哥,趁热!” 尼布甲尼撒被突如其来的热情吓了一跳,而浓烈海鲜的味道令他有些生理不适,这种食物看起来就怪怪的。 尼布甲尼撒皱眉,林音夺过碗,暴走:“宋缙云你在干什么!” 没过一会儿,门外传来护士的声音,护士说大老远便闻到了一股味道,病人刚做过手术,不可以吃太咸太油的食物。 被教育后,宋缙云红了脸,支支吾吾:“我、我也是着急才……大哥,你千万别介意,俗话说,心急乱方寸,我是太激动……这个‘心急乱方寸’你应该知道什么意思吧,就是……” 话未说完,被林音打断,她气鼓鼓道:“好了好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来添乱的,还好意思说自己海归,这点常识都不懂。” 林音将佛跳墙与药膳打包好,“时候不早了,今晚有我陪在这里,你早些回去吧。”并毫不客气下了逐客令。 宋缙云竟委屈上了,“大哥,我也留下来不行吗?” 在那张清秀俊美的脸上做出一副做作的表情真是太违和了,林音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怎么从前不知道这小子其实是这样的。 视线来到尼布甲尼撒身上,他倒是未有什么不耐烦的神色,只是淡淡道:“听音音的,有事需要会联系你。” 宋缙云垮起包子脸,不情不愿挪着脚步。 “既然大哥都这么说了,那我只好回去了,不过有事一定要联系我啊,没事也可以联系我!” “好啦好啦,真是的,这么啰嗦。”林音无奈,什么时候宋缙云变得这么墨迹,她推着他往门外走。 尼布甲尼撒静静看着,即将关门时,宋缙云扯着嗓子向里面喊:“大哥你对林音就很温柔,对我说话那么敷衍!这差别对待我太伤心了!在我看来,大哥你是不是喜欢林……” 说迟也迟,说快也快,林音一脚将宋缙云踹了出去,并猛地关上门,回身对上尼布甲尼撒幽蓝的眼眸, 第106章 失忆 守了白珉整整三日,秦朝云也没怎么合眼,整个人看上去肉眼可见的瘦了一圈,哪里还有那个千金大小姐的样子。 白珉迟迟不醒,医生也尽力了,说还要看患者的意志,看他想不想醒。 第四天,白珉转到了普通病房,林音便急忙赶过来,白珉没有亲人朋友,偌大的单间照例只有秦朝云一人不分昼夜陪着。 林音带来的食物秦朝云只动了几口,失去神色光芒的眼睛一刻也不离病床。 她的衣裳还是几天前的,血迹和污渍都干涸了,头发也乱糟糟,林音于心不忍,眼泪也跟着掉。 “朝云,等到白珉醒来看到你脏兮兮的,他肯定不喜欢你了。” “会吗?我会这样很难看吗?” 林音好不容易劝着秦朝云同意去换洗,她则留下看守白珉。 没过一会儿秦朝云便出来了,林音一看,原来她只是简单擦了擦身子,原本乱糟糟的短发被随意扎起来,露出一张消瘦蜡黄的小脸,又换上了林音带来的衣服,虽然干净了,但神采早已不复以往。 林音安慰她:“放心吧,伯父那边我早已打了招呼。” 秦朝云点点头,感激地看了看林音,嘴里呢喃着:“他无父无母,若我不陪着,他就真的太可怜了。”说着,便又落下泪来。 林音:“我想,你大概是喜欢上他了。” 本以为秦朝云会反驳,她却平静,肯定道:“是的音音,我喜欢他,早就喜欢了。” 林音诧异的目光落在秦朝云身上,接下来听她讲起与白珉邂逅的每一个瞬间,每一个拐点。 从电音节的惊鸿一瞥,到雨季的玫瑰落荒而逃,再到校园的意外照料,以及奶茶店的紧张赴约,西餐厅小心翼翼的独处,最后是化工厂的舍命相救。 听完故事,林音也湿了眼角,秦朝云早已泪流满面。 握着白珉苍白的手,秦朝云祈祷他能早些醒来,眼泪滴落在白珉的手臂上,她哽咽道:“上帝会听见世人的祷告吗?拜托你聆听我的祈愿,我愿奉献我污浊的灵魂,只要白珉能醒来。” 这些话砸在林音心上,她很不是滋味,虔诚祈祷的另一端是尼布甲尼撒的信仰,也是她的信仰。林音握着胸前的十字架,是曾带给尼布甲尼撒勇气的十字架,她也真诚祈祷,希望上帝垂怜病床上的可怜人。 林音鼓励秦朝云:“他一定会醒来的。” 但是林音非常清楚,白珉醒来要面临的不只有秦朝云的感情,还有更重要的,警视厅的怀疑与询问,在秦朝云低落时,林音没有将这个消息告诉她。 那些绑匪为何要杀白珉?绑匪与杀害王墙教授的凶手有没有关系?既然白珉无父无母为何屡次涉险呢? 原本林音可以置身事外,可现在危险环绕着她的心上人与闺蜜,凶手还未落网,很难保证凶手不会再对受害者下手,尤其是看见了凶手真容的尼布甲尼撒与宋缙云。 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立马踏上考古路程离开中国,可是,林音却又不放心好闺蜜,她走了谁来保护秦朝云呢? 就在两人祈祷时,白珉的手指动了动,这微小的变化被秦朝云捕捉,她惊呼:“他动了音音,他动了!” 林音立马凑过来看,白珉的指关节确实时不时颤一下,难道奇迹真的降临了?这样想着,她欢喜:“你待在这里,我马上去叫医生!” 医生拨开白珉的眼皮瞧了瞧,又检查了各项仪器,转身说:“恭喜你们,病人有要醒来的迹象,你们家属多说些鼓励的话,没准很快就醒了。”说完,给白珉换了瓶点滴,“我给他打些营养,他伤得很重,对白化症患者来说,能醒来已是半个奇迹了。” 乳白色的点滴顺着针管滴下,医生又看了一会儿,嘱咐说:“一旦他醒来有了意识,马上叫我。” 两个女孩子感激地点点头,送走医生后,秦朝云喜极而泣,“太好了,太好了!我就知道他会醒的!” 林音也替她开心,“是的,你的努力和我们的祈祷没有白费。”林音眼里闪烁着泪花,紧紧握着那个带来寄托与依靠的十字架。 就在这曙光照耀的一刻,白珉再次动了动手臂,接着睁开了眼。 看到这一幕,秦朝云差点跳起来,连忙上前询问:“你醒了,你终于醒了,怎么样?有没有哪里不舒服?”她的声音轻轻的,还微微颤抖,生怕吓到他。 白珉虽醒了,但意识似乎有些不对劲,他的双眼浑浊,看秦朝云像看一个陌生人,也不回话。林音见状立马去喊医生。 秦朝云凑近些,低头问:“怎么不说话?是哪里不舒服吗?” 白珉茫然地看着她,半晌,吐出一句令秦朝云仿若晴天霹雳的话。 “我是谁?你又是谁?” 她险些站不稳,“你……你说什么?我是朝云啊,我是秦朝云啊!”回答她的只有白珉冷漠的目光。 医生来了,秦朝云抓住了救命稻草,急道:“求求你医生,他好像不对劲!” 医生问了白珉几个问题,又检查了一番,得出结论:大概是摔下山坡的时候撞击了头部,导致他暂时失去了记忆,这种概率很低,也许很快便能恢复,也许一辈子也恢复不了。 听到这个消息,林音也吃了一惊,秦朝云则不敢相信。 医生宽慰说:“家属不要太激动,病人能醒来已经是奇迹了,你们陪他走走熟悉的地方,对恢复记忆有帮助。” 秦朝云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林音只好与医生交流:“那他的伤?” “伤口都在恢复中,白化症患者记忆力本就不太好,你们尽量不要刺激他,再挂两天点滴就可以出院了。” 送走医生后,林音默默叹了口气,没想到白珉会失忆,这下最有利的调查工作将会彻底阻断。 不过现在最重要的还是秦朝云的情绪,林音看着她落寞的样子忍不住心疼,照顾了这么久的心上人,醒来却不记得她,她该多痛呢? 第107章 失踪 护士长一直没有再接到那通电话,白珉顺利醒来让她的良心不再受谴责。 而整个s市近日来也都人心惶惶,谣言纷纷,以讹传讹,将逃脱的凶手传成连环杀人犯,将马得中与王墙之死归给同一个凶手。警视厅至今仍未将其缉拿归案,在群众中也落得闲言碎语,此案成为大街小巷的话外言传,几乎人尽皆知。 更严重的时候,甚至医院外挤满了来采访白珉的记者们,他们以为白珉是第三个受害者,想要从中获取一些信息。 可惜白珉失忆了,他什么都记不得。 这日,秦朝云照例守着他寸步不离,医生说明日就可以出院了。 虽然期间白珉一直没有开口说话,但秦朝云已经很满足了,至少他能醒来,失忆没关系的。秦朝云已经说服了自己,虽然白珉不记得她,但从此以后,白珉就可以忘记一切不好的,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虽然你什么都不记得了,但是我可以说给你听。” 秦朝云捧了个苹果,一边削皮一边说:“你是我的高中同学,高中那会儿我们是邻居,你的父母因病相继去世后,你便一直留在这里。前些日子,市内闹凶案,我们本来约定好一起去野外郊游,不料途中遭遇疑似凶手的抢劫,对不起,都怪我那天的打扮过于显眼,你为了保护我才……” “还好你醒过来了。你叫白珉,年龄24岁,家住在中翎街7号,家里只有你自己,目前的工作是一名线上模特,你患有白化症,畏光,经常穿一身黑色,平时没什么兴趣爱好,喜欢宅在家里,社交也没有。” 见白珉没反应,秦朝云又说:“因为你的长相非常出众,宛若天使纯洁,引得很多慕名粉丝,商家们都喜欢找你打板出片。白珉,不要担心这些伤,我保证不会留下疤痕,待你恢复好,你还是从前那个光彩夺目的模特。” 顿了顿,秦朝云放下苹果,想起什么似的说:“哦对了,你还会变魔术!这可是老天爷赏饭吃哦,之前你就是这样为我变出一朵玫瑰!”说着,她举手在胸前比划起来。 秦朝云讲得绘声绘色,尽量把白珉的遭遇美化,尽量让他相信自己。而整个过程中,白珉都没有瞧过她,唯独说到魔术时,白珉才终于有了表现,他侧头看过来,几秒钟后,说了第一句话:“可以帮我买一瓶水吗?我口渴。” 闻言,秦朝云差点激动到跳起来,喜形于色:“当然可以!我现在就去!” 直到少女欢快的脚步声消失在走廊,白珉忽然从床上坐起来,拔掉手上的针管,褪去病号服换上自己的衣服,他深深看了一眼桌子上秦朝云为他削好的苹果,随后转身翻出了窗户。 出院的第一件事,白珉没有回去找林勇先,他知道那里已经回不去了。其实在医院这几天,他的意识都很清醒,只是身体动不了,还有,他没有失忆,属于他的回忆不论是好的坏的,他都没有忘记一点一滴。 伤口结痂,还是有些痛的,身子很轻,白珉避开监控,踉踉跄跄走着,世界之大,没有他的容身之所。 身上背负了太多,白珉既是凶手也是受害者,他知道,即便自己做得再天衣无缝,总有一天也会被警察真相大白,他的一生本就是不得自由的。 不能再连累无辜的人了,好在这些年林勇先给白珉的报酬不少,他都攒了下来,足够他租房子自己生活一段很长的时间了。 白珉躲去了乡下,租了一间农房,他要养伤,还要养精蓄锐,没能彻底杀死白珉,他知道那些人还会找上他,只是时间问题。 他的一生都要在追逐与被追逐中度过了,幸运的话可以苟延残喘,不幸运的话也就一条贱命和烂骨头了。 还在病房的时候,秦朝云的赤诚告白他都有听见,那滴眼泪是真的,不想与她有牵扯也是真的。 白珉坐在通往乡下的出租车上望着窗外发呆,脑海里全是秦朝云的脸,笑着哭着沮丧着的表情都有。真是天意弄人啊,白珉想不明白,为何命运要安排他们相遇,两个不论是身份还是背景都天差地别的人,为何要相交,为何要纠缠,为何要刻骨铭心。 直到现在,白珉所庆幸的事,便是救下了秦朝云。 她是温室里的花朵,本就应该待在她的世界闪闪发光,她是千金小姐,众星捧月,她什么都不缺,也不需要白珉这样的人。 这是云泥之别,再继续待在秦朝云身边,只会给她带来伤害。 快乐吗?开心吗?也是有过的吧,白珉逐渐出神,回忆着二十几年来为数不多的甜,好短暂啊,稍纵即逝,仿佛不曾存在,仿佛一场南柯之梦。 天真善良的公主和手上沾染鲜血的杀手,纵然是时光逆转也不可能存在的相交。 白珉感激秦朝云,她从没有嫌弃他,也从没有瞧不起他,还给他陪伴给他温暖给他爱。 秦朝云可以任性,他白珉不行,他觊觎月亮,月光只是短暂误洒在他身上,这次意外就是在提醒白珉,不要得寸进尺。 于是他逃跑了,是落荒而逃,被击中心事那般狼狈而逃。 车子已经行驶很远了,回到病房的秦朝云看着空空如也的床铺慌了神,她找遍了整个医院都没有看到白珉的影子,他消失在监控之外了。 这种情况,只能由秦朝云办理出院,而后她愣愣站在太阳底下,几日的消瘦令她的肌肤有些发青一般的惨白。 秦朝云满脑子都在想,白珉失忆了能去哪里,为什么要躲开她,为什么一声不吭走掉?最后,秦朝云从一开始的担忧慌乱变成平静失意,她甚至怀疑,或许白珉根本没有失忆,只是单纯不想看见她,讨厌她。 烈日炎炎,秦朝云只好回家。 管家一看小姐回来了忙迎上去,见秦朝云神色恍惚,几日不见跟变了个人,看上去十分营养不良,于是忍不住关切:“小姐这是怎么了?人都瘦了一圈?” 秦朝云努力挤出一个微笑:“陈伯我没事,只是和朋友闹了不愉快,麻烦你不要告诉父亲,这几日我哪儿也不去,在家好好歇息。” “明白了小姐。不过老爷这几日也很忙,没怎么回来,夫人去了巴黎时装周,这段时间就由我和陈妈来照顾小姐吧。” 陈妈是秦朝云家里的保姆,负责平日的三餐,是陈管家的妻子,二人在秦宅做工已有年头了,秦朝云也是他们看着长大的。 “好,那就麻烦你们了。” 父母不在家正合秦朝云的心思,身心俱疲的她需要安静的环境发泄情绪,也需要好好修养,为了照顾白珉,她也熬了几个晚上没有怎么休息。 回到自己的房间,秦朝云翻出了白珉的手机号,她知道此时已经无法拨通了,但还是抱着侥幸的心态,想着会不会有奇迹发生。 “您好,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早知道是这种情况了,秦朝云重重叹气,将手机扔到一边。躺在松软的席梦思大床,她想不明白,白珉为什么拼死救她,那帮劫匪和白珉是怎样的关系?仇家?还是? 就在她胡思乱想时,手机铃声响起,秦朝云急忙弹起来,在看到来电显示后,喜悦的神色也随之不见,是崔警官。 “崔警官你好,有什么事吗?” 简单的寒暄后,崔铭问:“是这样的朝云,你知道白珉可能会去哪吗?” 原来,白珉失踪的消息已经传到了警视厅,白珉是这起绑架案的关键人物,崔茗还有很多疑惑的地方需要他解谜。 为了尽早找到白珉,秦朝云还没来得及休息便要去一趟警视厅。 心里空落落的,她这才知道,原来遗憾的终章,是未完待续,是不告而别,是永远期待会不会有下一次窘迫的再遇。 抵达警视厅,崔铭望着娇小瘦弱的女孩忍不住一阵心疼,她太像妹妹了,一颦一笑都几乎一模一样。 崔铭为秦朝云端来一杯热牛奶,二人单独坐在房间里,事已至此,秦朝云也不再有所隐瞒,将与白珉之间的所有都告诉了崔铭。 他一边做着笔录,一边时不时皱眉,王墙一案真是越来越扑朔迷离了,这是第三方受害者白珉与凶手之间的较量,王墙不过是个无辜被拉过来的支点。 如此一来,崔铭大胆向秦朝云推断:“那么白珉的消失极有可能是为了保护你,不愿你牵扯进来,宁愿装作失忆。在凶手眼里,或许你是唯一一个可以制衡白珉的弱点,所以他们绑架你,实际上是为了置白珉死。” 这点也与秦朝云的想法不谋而合。 “我也想到了,可是他既然与凶手不共戴天,一个人岂不是更加危险?” 崔铭摇摇头:“白珉这个人,他功夫很深,救你是单枪匹马,一样能杀出重围。” 崔铭向秦朝云隐瞒了最后的猜想,白珉这么做极有可能破釜沉舟,他知道凶手不会放过他,或者已经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很奇怪,崔铭却查不到关于白珉的任何信息,他仿佛是一个巨大的谜团。 第108章 示面 连环凶案闹得沸沸扬扬,林勇先与宋家石也没闲着,此刻正在宋宅的书房里商量着什么。 两位老者的表情皆严肃,显然他们已经知道了凶手是谁,故意制造这样的凶案引起恐慌,实则最终目的是两个巨大的考古集团。 林勇先吐出一阵烟圈,“看来我们要马上送走孩子们才行。” 凶手是那条漏网之鱼,是马得中那个游手好闲的儿子,宋家石怎么也没想到此人复仇之心如此杯水车薪,于是叹气:“是啊,不能连累了孩子们。” 两位老爷子你一言我一语,马得中是咎由自取,死有余辜,但这场尊严与权宜之争不能再使无辜之人受伤了。 宋家石:“不过老林啊,你的特工杀手已经是那人的猎物了,为保险起见,我已经派人秘密做掉他了,神不知鬼不觉。”接着讲述了宋家石是如何收买医院护士长,以及注射安乐一事。 听了原委,林勇先瞳孔一震,表情失控,温怒道:“老宋你!你怎么能背着我做这样的事!那孩子为我做事多年,你怎么忍心!” 怪不得林勇先一直联系不上白珉,又闻城郊化工厂出了事,他一直隐隐不安,就怕白珉出了什么意外,却没想到他多年相交的老友这么心狠。 宋家石不以为然:“为了孩子们牺牲一个无关紧要的人,老林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婆婆妈妈了?” 而且,关于白珉的身份及背景,宋家石也略知一二,是个孤儿又多病,这么多年身上也背负了几条人命,他的下场早晚都是死。 林勇先险些没控制住情绪,猛吸几口香烟才平复下来,默默道:“好吧,好吧老宋。”心情被淡淡的压抑席满,林勇先想起雨夜救下白珉的场景,那孩子眼里充满冰冷,像尸体中爬出来的鬼魅,是个杀伐果敢的好料。 可是多年来,林勇先命令白珉去杀的人都是依法也要判死刑的社会败类,白珉虽然是杀手,但手上从没沾染无辜之人的鲜血啊。 听闻白珉的死讯,林勇先不禁一阵伤感,那孩子也实在可怜,他第一次埋怨自己,早应该把属于白珉的人生还给他。 可惜,已经来不及了,或许这将成为林勇先一生的遗憾与悔过。 见老友出神,宋家石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伤害到对方,于是笑着岔开了话题:“别多想了老林,先把孩子们送走,那人岂会善罢甘休,我们的战场才刚刚开始呢。” 这话的言外之意,当下最急的还是未来接班人们的安全,若被凶手找到了孩子们的踪迹,保不齐会下手,到那时就一切都晚了。 林勇先自然明白事情的轻重急缓,刚想说话,外头传来一阵汽车的声音,二人纷纷探头,发现是宋缙云回来了。 彼此对视一眼后,宋家石与林勇先都很识趣的闭上了嘴,二人一同朝大厅走去,准备迎接孙子,并打算借着这个机会安排孩子们出发。 宋缙云拎着两大袋刚采购的东西,一进门便看到自家爷爷与林音的爷爷坐在沙发上谈笑风生。 放下袋子,宋缙云打了招呼。 “缙云啊,回来的正好,快过来坐,我和你林爷爷正说到你和小音呢。” 林勇先一脸欣赏,打心眼里喜欢这个有为的少年,并十分期望他能与自家的孙女结成一段好姻缘。 宋缙云有些不好意思坐在林勇先身边,怎么感觉这阵仗有些奇怪呢,他在心里想,该不会两个老头误会了他和林音的关系吧? 林勇先:“小音那丫头脾气倔,这几日没给你添麻烦吧?” 宋缙云连忙摆手,“哪有啊林爷爷,林音性格大大咧咧,我们沟通起来很志同道合的。” “哈哈,那就好,那就好。” 还以为这几天发生的事被知道了,见两位老人的表情都很正常,宋缙云这才松了口气,低头翻出手机给林音发了微信,让她速来! 宋家石心情颇好,问道:“你们打算何时启程?” 这一趟至少也要三个月,两个老爷子既担忧又自豪,免不了为年轻人着想一些他们想不到的,突发情况该如何处理,以及发现遗迹如何判断。 在宋缙云努力和爷爷们周旋时,生怕不注意说辞有问题,这些他和林音可没有提前商量一致,所以只能不断地祈祷林音快些赶来。 与此同时收到信息的林音前一秒还悠哉游哉,后一秒也不淡定了。 她在公寓内走来走去,这刚和尼布甲尼撒回来,身心还未得到放松,怎么又开始新一轮施压了呢。 林音轻咬手指,不知道见了面爷爷会与她说些什么,刚刚得到缓和的爷孙关系,林音可不想在这关键时刻再次搞砸。 见女孩眉心微蹙,尼布甲尼撒走过来轻问:“发生什么事了吗?” 就是这一问,林音抬头见男人如皓月星辰,静谧优雅,如一尊艺术品,她忽然眼睛一亮,抓住他的胳膊,“现在,你跟我回家吧!” “家?” 尼布甲尼撒以为是他的帝国巴比伦。 林音摇了摇头,“回我家,回去见我的爷爷,把你介绍给我的家人。” 以前,林音觉得她要好好把尼布甲尼撒藏起来,不被任何人发现。可自从他接触林音生活的一点一滴,融入她的圈子,接触她身边的朋友,参与她身边的每一件事,尼布甲尼撒也渐渐地成为她不可取代的部分。 所以林音想,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尼布甲尼撒都应该正大光明。 不等他反应,林音迅速找了套衣服递给尼布甲尼撒让他换好,并说:“然后,我们,明天,就,出发,寻找你的国家!” 这对尼布甲尼撒来说无疑是个诱饵,于是他很快接过衣裳,乖乖去换好。 再次站在林音面前的他,十分养眼,笔直的黑色阔腿裤,里面是白色的短袖,外面套了件深蓝色衬衫,一改往日高高在上的冷峻,多了一分平易近人的朝气。 “nice!太酷啦!”林音忍不住夸赞。 尼布甲尼撒知会其意,耳根子默默泛红,这样的风格他还是第一次尝试,哦对了,他想起来了,似乎宋缙云那小子平日里就这样穿。 于是,尼布甲尼撒鬼使神差地问:“我和宋缙云穿,谁更好看?” 林音一愣,马上反应过来,嬉笑着:“当然是你了。”顿了顿,又不怀好意故意说:“不过,你总是板着一张脸,宋缙云可比你会笑多了。” 说完,林音也去换衣服便不再理会尼布甲尼撒,没注意到他瞬间黯淡的眼眸。 不一会儿,一身俏皮装扮的林音也准备好了,她拉上尼布甲尼撒的袖子,甜甜说:“待会儿到了我家,你不要主动说话,我说什么就是什么,知道嘛?” 尼布甲尼撒只是点头,他似乎不怎么开心,林音一路碎碎念,十分钟的车程后,他们抵达了宋氏别墅。 看着眼前气派的城堡,尼布甲尼撒还是低估了林音的实力,在充分了解现代知识后,这样的城堡只有在电视里才见得到。 不过,这种规模在巴比伦还是逊色了些,尼布甲尼撒相信他的工匠也能造出这样的城堡,不,比这还要辉宏。 “愣着干嘛?快点跟上呀。” 林音的声音传来,尼布甲尼撒如梦初醒,跟着她朝前走去,但实际上这是宋缙云的家,不过也和林宅不差上下。 里面的三个人正聊着,听见动静,宋缙云喜上眉梢,心想着救星可算是来了。 他冲宋家石说:“是林音,刚才她说了要来找我会和呢。”说着,起身去玄关处开门。 管家已经带着二位走进来了,宋缙云与尼布甲尼撒四目相对时差点吓了一跳,一个劲儿给林音使眼色,意思她怎么把老古董也带来了! 林音没工夫跟他解释,笑眯眯拉着尼布甲尼撒走过去,“爷爷,宋爷爷,这些日子忙着准备也没能回来看你们,希望你们不要介意。” 说完,指了指尼布甲尼撒,“知道你们二老担心我和缙云这一路的长途跋涉,所以我拜托朝云家的武术馆找了一位跆拳道教练,一路上护送我们,这样你们可也放宽心。” 话音落下,宋缙云目瞪口呆,不懂林音葫芦里卖得什么药,事先怎么不跟他说一声呢! 然而不止宋缙云,更加震惊的是两个老头子。 “你们好。”尼布甲尼撒默默接受林音的临场剧本,在心里叹了口气后还是礼貌地打了招呼。 在尼布甲尼撒的声音落下后,空气一瞬仿佛凝结,死一般的寂静,宋家石与林勇先皆下意识站起来,诧异望着尼布甲尼撒,说不出一句话。 “爷爷?” “爷爷?” 林音与宋缙云下意识分别喊了他们的爷爷,有些不知所措,难道尼布甲尼撒有什么不妥之处吗? 宋家石与林勇先膛目结舌,他们说不出话的原因是因为眼前这个陌生的男人,不,已经不是陌生了,是熟悉,再熟悉不过。 是熟悉的气息,是恍若隔世的吸引,是世代守护的模样。 虽然两位老人都明白那是不可能的,但这实在是太像了,这张摆在他们面前的脸,同摆放在两家地下室的头骨,太像了。 第109章 启程 在一声声呼唤中,林勇先与宋家石先后如梦初醒。 林勇先揉了揉眼睛,忍不住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尼布甲尼撒看了一眼林音,得到她的许可后,回应说:“我叫林阳。” “林阳?好名字。” 宋家石也忍不住打听起来:“你家住哪?父母是何许人?今年多大了?” 面对夺命三连问,尼布甲尼撒皱眉,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眸子也变得冷淡下来,如一望无际的深海在蓄意翻涌着。 林音见情况不对劲,连忙打圆场:“咳咳宋爷爷!他比较害羞,您不要吓到他啦,林阳的身份背景缙云早就调查清楚了,你说是吧?” 宋缙云差点被林音突如其来的关爱呛到,“啊是的是的!林阳不仅为人忠厚,还一身好功夫。” 不知道为什么,林勇先总觉得被这样一双蓝色的眼睛凝视着,他隐隐不安,并且油然而生一股敬畏,殊不知宋家石和他有着同样的感觉。 不过那样的事是不可能发生在现代的,他们更愿意相信只是长得像。 而有一种宿命的牵引一般,宋家石与林勇先都不约而同觉得,有这个男人跟着小音与缙云,此行就更加势在必行。 仿佛有什么目的似的,究竟是什么呢,异样的感觉充斥在两位老人心里,这复杂的滋味久久不能散去。 于是他们不再思考,林勇先直接切入主题:“也好,既然如此,择日不如撞日,就近的航班安排你们三人出发如何?” 太意外了!出乎意料! 宋缙云差点跳起来,就这么迫不及待被踏上路途,他总觉得自家爷爷与林爷爷怪怪的,面对尼布甲尼撒时的神色太奇怪了。 又这么急着送他们出发,从前不是还持有反对意见,宋缙云可以感觉到,是尼布甲尼撒的突然露面无形之中改变了什么。 这也是林音心中猜想,不过她没深入思考,全当爷爷对尼布甲尼撒很满意。 越快出发当然好了,林音露出一个得体的笑:“我没有意见,缙云你呢?” 又是空降关爱!宋缙云就差翻了个白眼,只好持肯定票,“我?我当然也没问题,就是时间仓促,要马上收拾行李了。” 这对尼布甲尼撒来说无疑是意外之喜,他感激地看了一眼林音,激动的心愈发澎湃,他终于要等到这一刻了吗,苦苦追寻等候的那一刻。 “是时候给你们讲讲我们祖先的故事了。” 冷不丁,宋家石忽然冒出这么一句话,宋缙云疑惑看向自家爷爷。 林音也正奇怪着,关于祖先的背景故事爷爷从未提及过,怎么在这个节骨眼突然要说了呢。 最终,林勇先娓娓道来:“我们的祖先是第一批考古巴比伦的人,世上这么多遗迹文献,唯独巴比伦深深引得老祖宗们的共鸣。本想等你们年纪再大一些告知,不过小音那么斩钉截铁选择古巴比伦,我想这也是你们之间的缘分,不知道这次新的旅程你们会发现些什么,去感受,去大胆体验吧。” 话音落下,不只是林音与宋缙云,更加惊讶与按捺不住的是尼布甲尼撒。 “巴比伦”这三个字对他来说非常敏感,牵动着他的大脑与神经,令他紧绷,于是立刻本能地追问:“你们的祖先是谁?他们发现了什么?古巴比伦的遗迹在哪?何时覆灭的?” 几个关键性问题令林勇先一愣,看过来的眼神也发生了变化。 林音拉了拉尼布甲尼撒的衣袖,二人对视,他意识到自己的言行过于突兀,收回迫切的视线,不再多言,只是那波澜不惊的眸子依旧令人浮想联翩。 见情况不好收场,林音拼命给宋缙云使眼色,真拿他当工具人了。宋缙云临危受命,打起圆场来:“林阳啊,他也是个古国文明爱好者,我们私下经常讨论来着。” 宋家石与林勇先虽觉奇怪,但也没说什么。 林音瞪了一眼尼布甲尼撒,尼布甲尼撒顿时神色委屈,他只是一时着急了,用得着这么凶吗? 最近的航班是次日早上四点,他们要从g市机场出发,飞行时间十个小时,直达伊拉克,落地办签证,但只能停留两个月。 获得了许可,林音三人马上回去准备行李,晚上宋家石安排了专车送三人直达机场,留给他们准备的时间不多了。 “等等,我还要去一趟朝云家!”林音急道。 白珉失踪,不知道好闺蜜多伤心呢,临行在即,林音怎么说也要去看看秦朝云,担心她想不开。 “你放心去,林阳就交给我,男人的东西一起准备也方便。” 宋缙云说完,冲林音扬了扬眉毛,一副‘包在我身上’的意思,但林音却怎么看怎么不靠谱,可是要带着尼布甲尼撒去秦朝云家似乎也不太好。 “你跟着宋缙云,可以吗?” 喂喂,这是什么话,满满的质疑口吻,宋缙云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他们三个都已经是坦诚相待过的人了,还婆婆妈妈。 只见尼布甲尼撒点点头,宋缙云还算欣慰。如此,林音只好先走了。 告别了林勇先与宋家石,宋缙云与尼布甲尼撒迎来了难得的独处机会,他们并排走在阴凉的小路上。 尼布甲尼撒心事重重,宋缙云轻轻怼了怼他的胳膊说:“你来到这里的目的就快实现了,怎么还愁眉苦脸的?” 宋缙云是真的很兴奋,兴奋他即将见证一场前所未有的传奇,但尼布甲尼撒就不一样了,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如此期盼,为何此刻隐隐不安呢? 他淡淡道:“没什么。” “切,有什么不能说的,你信不过我还是信不过林音,我们两个可是为你付出了身家性命。” 尼布甲尼撒不说话,只是依旧平静望着远方,宋缙云自讨没趣,他或许可以理解,理解尼布甲尼撒异国他乡的困苦, 不过,那也只是冰山一角罢了。 他总是藏着淡淡的沧桑,仿佛压了许多心事不愿表露,他静谧安详,又惊涛骇浪,他尊贵优雅,又落魄失意。 但历史记载中的尼布甲尼撒可不是这样的,他辉煌嚣张,他英勇无敌,是残忍的历史困住了他,他本就该所向披靡。 快到超市了,宋缙云再次坚定道:“不论如何,我和林音都会尽全力助你复国,也请你相信我们……” 说着,他们二人一同踏入大型超市。 宋缙云后面的话被瞬间涌入的人声吞噬,尼布甲尼撒听不见了,不过已经足够,他来到21世纪的目的,也该试着放手一搏了。 “食物呢我们可以少带,毕竟飞机有规定,够我们今晚吃就行。你的衣服林音有准备吗?伊拉克现在也是夏天,比这里稍微热一些,防暑用品不可少。” “还有考古需要的侦察器以及小材料和设备,这些我爷爷会帮我们准备好,口罩啊墨镜之类的都要有,还有笔记本与笔,很多遗迹之处都没有信号。” “哦对了,还要有防身的武器才行,以免突发情况,这个嘛就等落地在置办好了。” 见尼布甲尼撒没反应,宋缙云无奈:“我说老大,你到底有没有认真听啊?” 购物车里已经塞了一半东西,尼布甲尼撒破天荒挤出一个微笑,并说:“我不太懂,听你们的便是。” 话音落下,宋缙云眨了眨眼,不可置信看着尼布甲尼撒,这老古董是第一次对自己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啊。 宋缙云喜上眉梢,化身小迷弟,凑上前问了句他一直想说的话:“这儿也没别人,我说老大,你是不是喜欢林音?” 尼布甲尼撒一怔,瞳孔猛缩,又恢复了冷漠的面孔:“不喜欢。”说完,推着购物车扬长而去。 但在宋缙云看来,这幅表现无疑是被戳中心事,有些恼羞成怒的调调,他也不生气,小跑着追上,笑道:“不喜欢就不喜欢嘛,干嘛那么凶。” 不喜欢才怪! 宋缙云心里乐开了花,这要是被林音知道还不得开心死,男人最懂男人,尼布甲尼撒的微妙变化他可都看在眼里,别忘了他手机里还有一张铁打的证据呢。 铁打的宋缙云,流水的情郎。 这边,林音来到秦朝云家里,却发现她不在,管家也不知道她去了哪儿。 出于担心,林音给秦朝云拨通了电话,得知对方与崔警官在一起后放了心。 “我要出一趟远门,去伊拉克,一时半会儿回不来,明日清晨的飞机,你不回来见见我嘛,我在你家门口呢。” 秦朝云早知道林音有此番一行,还是很突然,可是,她正与崔铭一起分析白珉可能去哪,恐怕来不及回去。 “我……我现在抽不开身,我!一定在你起飞前去送送你!” 听着秦朝云支支吾吾的语气,林音就猜到一定是有与白珉相关的消息,她叹了口气,还是嘱咐道:“你呀,别忘了白珉他还是个来历不明的人,喜欢的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知道吗?” 秦朝云心里升起一股暖流,柔声回应:“知道了,你也注意安全,我等你回来。” 第110章 错过 一切准备就绪的时候已经是凌晨十二点了,林音忙里忙外,一切所能想到的都带上,还有尼布甲尼撒最喜欢的酸奶。 林勇先看着自家孙女,眼中还是不舍,苏荷与林建为也赶来送行。 “记得给爸爸妈妈报平安,妈妈不能时常在你身边,远在他乡一定要照顾好自己。”苏荷说着,眼角滑下一滴泪。 林音看着心里难受,妈妈是最心疼她的人了,她轻轻抱住苏荷:“我会的,妈妈放心吧。” 转过身来,林建为也嘱咐道:“小音已经是个大人了,遇事不要慌张,常思考,脚踏实地去对待,你永远是爸爸妈妈、爷爷的骄傲。” 看着这一幕,宋缙云很是羡慕,眼眶也跟着红了。 苏荷注意到,温柔摸了摸他的头,“还有缙云,你也要多加小心,和小音互帮互助,也不要一味让着她,有事可以给我打电话。” “妈妈!”林音跺脚。 这段如沐春风的话语抚平宋缙云内心空缺的柔软,他非常感激,忍不住笑道:“我一定严加照顾好林音!” “好你个宋缙云,看到时候我不收拾你!” “来啊来啊。” 林勇先与宋家石看着两个年轻人打闹眼里十分欣慰,这就是他们考古世家的未来,此后就由晚辈们畅游在历史的长河中发现、寻找,传承之力总算完成了交接。 由于不想引起更多人的注意,送行时尼布甲尼撒不在队伍中,待会儿他会同车子一起过来。 林音看了眼时间,就快接近出发点了,秦朝云怎么还不来呢? 同一时间,警方的电脑被黑客入侵,黑屏中显示一段白字:秦朝云,白珉女朋友,十八岁,s大在读大一新生,父亲在政府工作,母亲是当红影后。 结尾附上一张女孩的笑颜以及一张夜色中的出租车尾部照片,上面被红色涂满了划痕。 凌晨十二点半,警视厅的人员基本都睡了,值班室的小警察见此状大惊失色,急忙喊来了崔铭。 崔铭拍下上面的图片道:“快,立马修复系统。” 趁着现在还没惊动内部,k小组成员阿飞是个电脑高手,他飞快操控着,不一会儿系统便恢复了正常。 阿飞:“老大,接下来怎么办?” 已经很明显了,这就是凶手一行人的杰作,他们一定也知道白珉下落不明的消息,即便是失踪也要挖地三尺吗? 崔铭眉头紧锁,十分不安,他立马给秦朝云打了电话。 “朝云,你在哪?” 秦朝云刚接听电话,听闻那边低沉略焦急的声音,她疑惑道:“怎么了吗崔警官?”很奇怪,这问题就好像知道她不在家似的。 “你是不是在外面?” “嗯……是的。” 秦朝云此刻正坐在出租车上,奔赴林音的别墅,还给她带了一些平日里她喜欢吃的。 听到秦朝云的肯定,崔铭的一颗心都跟着悬起来,他紧紧盯着凶手传来的照片,咬牙说:“听着朝云,让司机保持行驶,开往中央大街,人越多的地方越好。” 秦朝云还真就正在中央大街,这里是商贸街,她给林音买的东西就是在这里买的。 崔铭的口吻令秦朝云不解,但还是感觉到了危险的气息,她也压低了声音询问:“我就在中央大街,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崔铭极不情愿地告诉她:“后面,疑似凶手在跟着你。” “什么?!”秦朝云惊呼,又立刻捂住嘴巴。 “别怕,我马上赶过去,你不要下车,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秦朝云努力淡定,而在化工厂的一幕幕不断地闪现她的大脑,以及白珉为她身中数刀,那些绑匪们的脸,她一辈子也忘不了。 见那边没了声音,崔铭心急如焚,恨不得飞过去。 “秦朝云,保持冷静,不要让你成为凶手制衡白珉的弱点。” 如梦初醒的一句话,秦朝云声音细微但语气坚定地回答:“明白。”即使白珉不在身边,她也要学会坚强,她必须勇敢起来。 “电话别挂,保持联系。” 说完,崔铭吩咐k小组成员聚集,不打草惊蛇的情况下迅速出车,隐秘的跑车急速行驶着,车内的氛围紧张到了极点。 “老大,怎么不派几个人一举拿下?” 崔铭:“凶手是不会露面的,他已经公开向我们宣战,怎么敢唐突以身犯险,现在跟踪朝云的,一定是凶手收买来的不相干之人。” 不愧身经百战,阿飞佩服道:“不愧是老大,换做我们是想不到的。” 开车的阿杰说:“如此一来,我们只需保护秦小姐的安危,护送她回家。” 崔铭这样说,虽然这是肯定的,但他依然不敢拿秦朝云的生命去赌,谁也不知道那些跟踪秦朝云的人究竟会做什么,会不会伤害她。 “开快点。” “老大,已经是极限了。” 崔铭重新接上耳机,问秦朝云:“你那边怎么样?” “还在行驶,还在中央大街。”她急中生智以晕车为理由,让司机开慢点,还好有些堵车,目前还在人流很多的地方。 “你这么晚不在家,准备去哪?” “林音要出远门,我想赶在飞机起飞前去看看她。” 不过这样一来,恐怕来不及了,秦朝云看着林音发来的一条条短信,但她没办法回复,最好不要让林音知道。 后面的轿车紧跟着秦朝云的出租车,里面坐了三个糙汉,在马闯那里收了钱奉命跟踪秦朝云,绑架也好伤害也好恐吓也好,但不可以弄死她。 留着秦朝云的命,就是为了牵制白珉,马闯不相信,心爱的女人受了伤,他能忍住不出现。 来日方长,最终,马闯一定要让白珉尝尝失去挚爱是什么滋味。 现在,糙汉们也不敢贸然出手,这里人流太多了引人注目,秦朝云也迟迟不下车,殊不知崔铭早已预判了他们的预判。 没过一会儿,崔铭的车也到了市中心,三辆车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行驶着,若一方有行动即可马上出击。 与此同时,林音这边也等到了极限,对于一直不出现还不接电话的秦朝云,她以为对方太累了,这毕竟是凌晨。 宋家石准备的商务车已经到了,他看了眼手表,催促到:“快走吧,别误了时间。” 林音依依不舍和家人告了别,踏进商务车,在后排看见了尼布甲尼撒。 随着车子开始行驶,看着身后的家人身影越来越远直到看不见,林音突然鼻子一酸,这不是她最期盼的旅行吗?甚至堵上了自己一生的自由,为何在这个此刻有一种淡淡的伤感呢? 宋缙云坐在前排,把空间留给了两人,且非常懂事地闭上了眼睛,不一会儿便睡去。 两个小时就到了,林音抹了把眼泪,被尼布甲尼撒撞见,他贴心递给她一张纸巾,并问:“有心事?” 林音摇了摇头,“没有。” 尼布甲尼撒认为,他停留在21世纪最大的收获,就是了解人性的喜怒哀乐,爱恨瞋痴,不论是话本里看到的,还是电视里演的,他都试着体会。 于是,尼布甲尼撒说:“舍不得你的亲人吗?表面上装作什么都不在乎,真正离开的时候,还是会留恋。” 林音眨着水眸,有些愣愣看着尼布甲尼撒,似乎料不到他会这样说。 他精准猜中她的心事,温柔委婉的叙述,林音盯着他,他没有转头看她,只是平静看着窗外,每一个眼神都悠远。 “你也会留恋吗?回到过去,你会想我吗?”看着尼布甲尼撒的侧颜,林音鬼使神差问道。 话音落下,尼布甲尼撒看向车外的眼神顿住,这个问题曾几夜萦绕在他的脑海。 本就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尼布甲尼撒,他终究有一天要回到过去,回到那个已经成为历史的过去。而本不该有交集的两个人,尼布甲尼撒与林音,也早晚会分别,永远的分别,消散的分别,会想念吗?也许回吧。 “当然,我会想念你。” 也就是这句话,虽然尼布甲尼撒依旧没有看林音,但却给了她一种下意识想要表白的冲动。 如果只剩两年时间,那就轰轰烈烈去谈一场恋爱,谈一场跨时空的恋爱。 林音终究是没有勇气去说的,怕面对分别,怕设想未来,怕胡思乱想,怕眼前的人下一秒就会消失不见。 已经能够隐隐感觉到痛了,心痛的感觉。 但尼布甲尼撒的回答,林音还是很开心,她轻轻说:“我也是,希望你得偿所愿。” 后面两人谁也没有再开口说话,一个侧头向左,一个偏头向右,不约而同的心事重重。 车内很安静,行驶到中央大街的分岔口,林音感受着夜晚的微风,明天这个时候她就在异国了,会有什么等着她呢,对未知的好奇包裹林音的心,渐渐褪去她的忧伤。 忽然,车子前方发生一阵巨响,司机及时转弯避开了与物体冲撞。 林音探出头去看,目睹了一场车祸的发生,一辆黑色轿车横冲直闯,狠狠追尾了前面的一辆。。 碰撞产生的硝烟弥漫,模糊了林音的视线,车祸现场越来越远,直到看不见。 第111章 抵达 取票,过安检,托运,当所有流程走完时,就只剩下了登机,时间紧凑,林音三人紧赶慢赶在最后一刻上了飞机。 一人一个头等舱,林音认真演示了一遍飞机上的设备如何启动,尼布甲尼撒认真看着,并深深记在心里。 由于大家折腾了一天很是疲惫,宋缙云早已呼呼大睡,林音也选择不去打扰尼布甲尼撒,她轻轻说:“睡会儿吧,我就在你前面,有事喊我。” “好。” 怎么能睡着呢?林音坐回前面,刚才她分明从尼布甲尼撒的眼神中读到了悲伤与心痛,没有选择拉窗板的林音侧头,静静注视着玻璃上男人的倒影。 越是平静越是哀伤。 是的,尼布甲尼撒五味杂陈的心情令他睡不着,这是他第一次坐飞机。 飞机?尼布甲尼撒仔细感受着,从离地到失重再到平稳飞行在浩瀚的天空,未来的文明居然先进到了这种地步。 他已经做好了被震撼的准备,但身临其境时,还是不能淡定,他强烈忍耐自己的情难自己,可这神奇的一幕幕还是重重打击着他的心灵。 这是尼布甲尼撒从未想过的科技,几乎超过了他的认知,岂是再给他一个百年就能创造出来的东西?别说百年,恐怕千年也…… 沉痛、不甘、压抑席卷而来。 倒映在玻璃窗上的蓝色眼眸,仿佛是清晨中追着日光奔跑的萤火虫,若能得短暂的绚烂,请容许在这一刻燃放毕生的芳华。 林音回身,递给尼布甲尼撒一杯柠檬水。 她微微一笑:“虽然我知道你很强,但若持续不休息,下飞机后会身体不适哦。” 他前一秒还放任自己沉沦在无尽的灰暗,后一秒对上一双晶莹透亮的眼睛,有一种引力,刹那间被拉向彼岸阳光的感觉。 尼布甲尼撒接过柠檬水,一阵沁人心脾的香气。 他知道林音在用自己的方式安慰他。 于是尼布甲尼撒舒缓的神色,说:“好,听你的。” 隔壁的宋缙云传来轻微鼾声,林音嫌弃地看了看他,就在准备转身时,尼布甲尼撒忽然说:“你喜欢他吗?” 林音差点被口水呛到,“他?我怎么可能喜欢他!” 不明白尼布甲尼撒为什么会这么问,林音颇担心,怕他认为自己跟宋缙云之间有点什么。 “你为什么这么问?”等等,老古董不是对待感情不开窍的吗?是如何知道何为喜欢的呢?这样想,林音也这样问了:“那你觉得,什么是喜欢?” “我不知道。”顿了顿,尼布甲尼撒又补充:“书上说,喜欢是想见她,想念她。” 视线交汇的滚烫,如一根笔直射过来的箭,就这样带有侵略地、横冲直闯的插进林音的心。 二人谁也没有回避视线,尼布甲尼撒是想告诉林音,他已经表达过了,表达过了对她的喜欢。 “那你呢,你喜欢我吗?” 几乎是本能脱口而出,林音心下十分柔软,凝向他的眉目,杏目中闪烁着充满期待与悄然惊艳的晶莹。 飞机内安静的出奇,尼布甲尼撒都觉得自己的呼吸声吵闹。 他没有回答,而是别开了视线。 林音瞬间就明白了,整个情绪也跌落谷底,为了掩饰自己的狼狈,她装作满不在乎道:“我说的是,朋友的喜欢,这种喜欢就像我喜欢你就像喜欢宋缙云,你可别想多了!” 喉间的酸涩蔓延开来,乃至话头都带着几分苦涩。 尼布甲尼撒:“我明白,我也一样,喜欢与你们相处。” 多么陌生又官方的回答,林音心下一片冰凉,万蚁噬心般的丝丝缕缕地绞上来,狠狠捶了几下。 “好了!我要去睡了!” 她逃似的背过身,紧紧贴着身后的座椅,压抑着喉管内里即将喷涌而出的五爷声响,无力地捂着嘴巴,豆大的泪珠一颗颗落。 林音颤抖的薄肩落入尼布甲尼撒的视线,他终究还是一言不发,静静坐着,但其实,他的心痛不比林音少。 从未败过的远古帝王,此刻一个人静静感受从未有过的恐惧与慌乱,爱情交叠带来的体验,哪怕是痛的,也要刻骨铭心。 日光洒落在这片尘荒,照不透冰霜,惟有黯淡的双眼、一身的冰凉。 旭日东升,林音哭累了,本就劳累的她再也顶不住疲倦,带着忧伤沉沉睡去。 似乎只有在这种时候,尼布甲尼撒才能遵循本意去做些什么,他从自己的座椅上起来,俯身帮林音盖好毯子。 尼布甲尼撒抽出纸巾,细细擦去林音眼角的湿润,他眼里盛满了碧波大海,此刻的海平面最为柔和。 “咔擦。” 白光闪过,身后传来声响,尼布甲尼撒回头看到了举着手机的宋缙云。 “你……”他一时语塞,当然明白这是被拍了。 宋缙云笑得狡黠,晃了晃手机说:“不止哦,全程我都录下来了。” 尼布甲尼撒脸色一黑,什么兴致也没有了,回到座位上不理会宋缙云。 宋缙云倒也不生气,他只是疑惑:“明明就喜欢人家,还不承认。” 一字字敲击尼布甲尼撒的心,他没来由一阵烦躁,这种感觉就好像被抓住了把柄可又不能奈何。 谁都不可能懂,尼布甲尼撒烦闷,似乎有一道声音不断地在他脑海里响着,是啊,他是喜欢上了林音,那又如何,他们是不可能的! 尼布甲尼撒握拳的手饱满青筋,见此情景,宋缙云也不再说什么,他是无法体会尼布甲尼撒的心情的。 或许人的观念不一样,宋缙云和林音持同样的想法,若是时间有限,何不在有限的时间里尽情享受当下。 为了还没开始的离别整日伤感,反复推开,这是为什么呢?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转眼便来到了下午,飞机就快落地了,见林音与尼布甲尼撒谁都不说话,宋缙云是个勤奋的,默默收拾行李。 带上飞机的东西不多,也就两个小包。 见他们谁也不说话,宋缙云暗自感叹,夹在中间可真是不容易啊。 “林音,别发呆了,看看地图吧。” 没人理他。 “大哥,看看地图?” 还是没人理他。 宋缙云简直要原地暴走,如果这一路上都将是这种状态,那他坚定选择寄了算了。 好在下飞机都很顺利,没有人闹出走。 打车,订酒店,查路线,交流,搬运,谁敢相信,这都是宋缙云一个人完成的。 谁来告诉他,这究竟是考古之旅,还是他宋缙云一个人的保姆初体验。 躺在酒店的大床上,看着东南亚风情的天花板,宋缙云忍不住开始自我怀疑,真的不是他们打开的方式有错吗? 彼此怄气的两个人都在各自的房间待着,就算尼布甲尼撒体能再好,他也还是疲惫,十个小时的飞机他就没怎么睡。 不过,他来到阳台观看,这个国家和华夏确实有些不一样。 现在他们正处在伊拉克的首都巴格达,而且这里非常热,建筑风格也不太一样,倒是和巴比伦有些类似。 这里的语言尼布甲尼撒也不通,这里的人看上去还算友善,他们的眼睛颜色有很多种,甚至蓝色。 在这里,尼布甲尼撒觉得自己不会那么突兀。 踏着脚下的土地,尼布甲尼撒试图感应遗迹的方向,这里曾经有巴比伦的一席之地,他的心情很复杂。 在默默求告上帝的同时,上帝没有给尼布甲尼撒指示。 脑海里再次闯入林音的脸,尼布甲尼撒叹了口气,他不该那样对她的。 这时敲门声响起,尼布甲尼撒闪过欣喜,还以为是林音,开了门发现是那个臭小子。 宋缙云嬉皮笑脸道:“大哥,林音喊你下楼烤肉。” “烤肉?我吃不吃都行。” 尼布甲尼撒嘴上半推半就着,身体却很诚实跟着走了。 还没到楼下便问道一股飘香,鲜肉经过炭火的熏烤,闻着便食欲大增,尼布甲尼撒默默咽了咽口水。 林音正拿着夹子翻烤,浓烟滚烫,时不时呛得她眼眶微红。 落入尼布甲尼撒眼里有些可怜,他终究是不忍她受苦的,于是大步走过去,主动接过铁夹,“小心烫,我来吧。” 林音没说话,默不作声看着,一言不发。 宋缙云不知从哪儿搞来了两瓶啤酒,冰镇过,递给林音,林音刚要伸手去接,被尼布甲尼撒拦住,他将啤酒还给宋缙云,“要喝你自己喝,她不能喝。” “哎?你这是哪门子不能喝啊?”宋缙云不解。 林音也赌气,作势就要抢酒,尼布甲尼撒抓住她的胳膊:“你想喝酒我去找常温的,凉的不行。” 原来是担心她的身体啊,林音其实早就不生气了,她傲娇别过头,嘴角的弧度却控制不住。 她故意大声说道:“那你烤肉给我吃。” 尼布甲尼撒任劳任怨,将烤好的牛肉夹出来晾着,中间宋缙云想夹一筷子,被尼布甲尼撒冷冷制止,并说:“想吃自己烤去。” 林音忍俊不禁。 宋缙云瞪大了眼睛,自认自讨苦吃。 很难想象,一个高高在上的帝王会在异国他乡做这种事,这种在巴比伦是仆人才应该做的事。 第112章 牺牲 黑夜,男人用远程摄像头监视着市中心的一幕幕,他死死盯着画面,深邃无底的黑眸深处,一片仓皇凌乱,杀意却在黑沉沉的瞳底翻涌。 他是马闯,是马得中的儿子,是白珉的宿敌。 发现身后跟着一辆不远不近的轿车,马闯放大画面,黑眸微眯。 警视厅,还真有两把刷子,马闯阴恻恻笑,语调黯淡深沉:“就让我看看谁的命更硬。”眼里涌动的血色邪魔慢慢浮现了出来。 目标车辆忽然侧拐,在前面的红绿灯分岔口提速,崔铭见状脸色一变,秦朝云的出租车就等在那里白线。 “这是要同归于尽吗?”开车的阿杰不得不跟上。 在这分秒必争的紧张时刻,容不得崔铭谨慎思考周全且万无一失的计划,反复失去妹妹的痛麻痹了他的理智。 崔铭命令道:“最大速度,快!” 后排的阿飞不可置信,虽然是救人,但没有规定救人要一命换一命吧!但他们是警察,就得抱着必死的决心执行任务。 阿杰没有说话,呼吸紧张,一脚油门踩了出去。 就在两辆车即将碰撞时,前面的轿车忽然急转弯,与前面的出租车险险擦肩而过,几乎是一毫米的距离,甚至摩擦出了闪电火花,随即向另一个路口扬长而去。 这一幕是始料未及的,在来不及刹车的三秒内,崔铭抢过方向盘,向前方的路灯撞去。 这一切都太快了,在一阵巨大的声响中结束,空气寂静,万籁俱静,唯有风声。 两秒钟后,车辆避行,硝烟四起,轿车翻盖,人群尖叫,鲜血蔓延。 秦朝云失魂落魄下车,跌跌撞撞跑过去,大声喊:“崔警官!崔警官!”说着,一边掏出手机打120。 后座的阿飞还有意识,安全带保住了他一命,但主驾驶的阿杰与崔铭就没那么幸运了。 阿飞奋力从窗户爬出来,他只是一些不轻不重的外伤。 见到秦朝云,二人只是对视一眼便交换了信息,从对方的眼神中,他们都明白了这件事极大可能的后果。 崔铭倒在血泊中,阿杰压在他身上。 围观的人群熙熙攘攘,很快救护车来了,崔铭与阿杰被抬了出来,很不幸的是,阿杰当场死亡,崔铭尚有呼吸,须得立马抢救。 一路上秦朝云与阿飞浑浑噩噩,抵达医院后,崔铭被推进手术室,而阿杰被盖上了白布。 阿飞一滴眼泪也掉不出来,抓着阿杰逐渐失温的手不肯松,他们是最好的朋友,一起在警视厅服务多年,曾并肩默契破案,更是胜如亲兄弟。 秦朝云无法面对,她感觉到自己仿佛是在被一头野兽打量着,他就像是荒野上随时准备撕裂猎物的狮子,这样的目光足足笼罩了半分钟。 面临这样的审判,秦朝云还是迎了上去,阿飞的眼神复杂至极。 隐忍,痛惜,绝望,痛苦,不甘,愤怒,死死盯着她,像是要将她盯出一个窟窿。 秦朝云再也承受不住,避开了目光,她大口喘息,负罪感与愧疚霎时将她整个人连带灵魂也一并吞噬。 手术室的红灯一遍遍冲击秦朝云的心,如果崔铭也有事,那她不会再有勇气活在这个世上。 看着秦朝云面如死灰的表情,阿飞终于不再看她。 其实阿飞明白的,这件事,阿杰的死不能怪到秦朝云身上,和她有什么关系呢?警察的职责是为了守护百姓,勇敢面对每一次突发与意外,他们早就明白了要有赴死的觉悟。 众生平等,警察牺牲的大义落于末等,在生命为正义消失时迎来最高级的荣誉,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谁也怪不了。 阿飞终于流下痛苦的眼泪,看着阿杰被推走,他蹲在墙角,哭得像个孩子。 最终阿杰的一生将只有短短的几个字,为了保护民众而勇敢牺牲时,他才二十多岁。 等待的过程是漫长且痛苦叠加的,随着分秒的流逝,秦朝云不得不安慰阿飞,虽然她自己也破碎不堪,但活着的人,必须要做点什么。 “对不起。” 头顶传来女孩微颤的声音,阿飞抬起颓废的头,二人视线交汇时,不约而同地悲愤起来。 阿飞示意秦朝云坐下,二人在手术室外的椅子上,他放下乱七八糟的情绪,摇头说:“秦小姐,事不在你,不必自责。” 秦朝云还以为自己会迎来一顿发泄,她很意外,又很感激,于是暂时都把悲伤放一放,敞开心扉聊聊。 夜凉如水,医院更冷。 阿飞将今夜发生的事讲给秦朝云听,她早就被凶手盯上了,这是给警视厅的挑战书,而这场车祸是第一战,以对方的挑衅为开篇取胜。 听了完整的来龙去脉,秦朝云背后发寒,原来与死神擦肩而过的庆幸,是崔铭堵上性命为她博得的生机,有人替她负重前行。 秦朝云看着红色的手术中,长长的睫羽上挂着繁重的几滴珠水,眨了几回,晃悠悠跌落下来,视线迷迷蒙蒙。 阿飞就是看到这样的画面,透过依稀水气,映出一张梨花带雨的倾世容颜。或者,阿飞忽然能明白,老大为何拼死保护这个女孩。 “谁都没有错,我一定会手刃凶手,为阿杰报仇。”阿飞眼眶湿润,红肿的双眼中是坚定的决意。 秦朝云抹了把眼泪,也跟着附和,这不仅仅是为了报仇,她还要拯救白珉。 从秦朝云与白珉相遇的那一刻,就注定她的生活要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第一步,是从一个千金小姐开始尝遍人世间的苦难。 “抱歉,我刚刚不是有意怪你,凶手太狡猾了,老大他一向冷静自持。罢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那种紧急的情况,给他思考的时间不过三秒钟。” 阿飞希望这样说能减轻秦朝云的负担。 但发生的事已经发生了,创伤不会减少,秦朝云挤出一个微笑,回应说:“我知道,我明白,本身也是为了救我。” “我认为,当务之急是要先找到白珉,更能有利于捉拿凶手。” 提起白珉,秦昭有眼里的失意更浓了,她叹道:“可是,我也不知道他到底在哪,也联系不上他。” “那么,你们平时有没有经常约会的地点呢?” 大家都理所应当认为秦朝云是白珉的女朋友,但只有秦朝云知道,她不是,甚至阿飞的这个问题,她也回答不上来。 “我……我不知道,我们也没有相处多久。” 与白珉的几次见面,都那么短暂,稍纵即逝。 阿飞:“还真是一个奇怪又神秘的人。” 是的,白珉就是这样一个人,不仅奇怪神秘,还心狠胆大,有白化症还敢暴用武力,单枪匹马杀出一片重围。 白珉能被抢救过来,已经是奇迹中的奇迹了。 这起车祸很快便上了新闻与媒体报导,还好众人不知道崔铭三人的身份,否则能置警察于死地,怕是要引起一场恐慌风波了。 与此同时,医院周围,于匆匆夜色中闪过一个身影,悄然不动声色潜入医院,由于是深夜没多少人,他一路来到手术区。 在墙面,只是探头望了一眼,就这一眼。 秦朝云像是有感应似的,几乎同时看过来,可惜那个身影的速度更快,动作迅捷消失。 秦朝云猛然从椅子上站起来,快速朝走廊尽头跑去。 阿杰:“秦小姐??” “是白珉!一定是他!” 当秦朝云来到那面墙的身后时早已空空如也,电梯没有动过的痕迹,她想走楼梯时被阿飞拉住,“冷静,秦小姐,可能是你看错了。” 秦朝云无助地四周张望,她怎么会看错呢?她向窗外望去,一片灯火通明的昏暗,行人三两,毫无异样。 “回去吧。”阿飞道。 回到手术室外,秦朝云更加失魂落魄了,她拜托阿飞:“但我还是想确定是不是他,可不可以麻烦你调动医院的监控录像,我想看看。” 阿飞犹豫片刻,还是答应了。 狼狈不堪的又何止秦朝云呢,落荒而逃的白珉只有确定秦朝云是安全的,他才能感受到自己在活着。 看来这是一场殊死拼搏了,这场博弈,只能活下来一个,不是对方,就是白珉。 但是,为什么!这场博弈的代价是秦朝云! 走在夜色中,白珉的伤还隐隐作痛,看到新闻的那一刻,他呼吸一滞,熟悉的背影在黑夜中那么显眼,他立马开车赶来医院。 就是为了看她一眼。 原来爱是一眼万年,是早就根深蒂固,是分外想念那朵含蓄的红玫瑰。 眼瞧着渐渐颓败下去,日光忽然携着月华两重相撞,就像白珉第一次遇见秦朝云,念不断的贪嗔痴,分不开的连理枝,恨别离,长相忆。 让白珉感受了久违的温暖,原来他这样的人也可以等待一场惊鸿的邂逅。 夜色中的青年形单影只,所以,这场与凶手的较量,不惜一切代价,他也要赢。 谁曾想,不过多看了秦朝云一眼,便弹奏了一场白珉的半生无端弦。 第113章 遗址 经过一晚上的篝火烧烤,林音与尼布甲尼撒也重修旧好。 清晨,通过整理好的资料,宋缙云列出了一个简单的考古地图整理,巴比伦遗址位于西亚伊拉克,就在首都巴格达以南90公里处的希拉省,幼发拉底河右岸。 两岸流域的美索不达亚米平原上,孕育出璀璨夺目的巴比伦文化。 从他们的酒店出发,抵达希拉只需要两个小时,宋缙云租了一辆当地的跑车,还好他早就考了驾驶证。 如今的幼发拉底河成为伊拉克的一处旅游景点,人们可以凭借票根进去周围参观,包括部分遗址。 一路上,三人有说有笑。 尼布甲尼撒也不再沉闷,直到他真正踏上这片土地,他渐渐接纳了自己的结局,以及全力一搏的决心。 开心于老古董的敞开心扉,宋缙云伸手拿了一盒酸奶递给后排,感觉重量不太对劲,瞥了一眼发现酸奶居然全空了!? “大哥好胃口啊。” 尼布甲尼撒没注意,他真不是有意的,一个不小心就都喝完了,主要是,真的太好喝了。 看着尼布甲尼撒微红的耳根,林音笑了笑,“那你为什么不多买些酸奶背着呢,宋导?” 调侃的语调和用词差点呛到宋缙云,“我可受不起林大小姐的称谓啊。”话虽如此,语气却欢快,这才是他们三人间该有的相处模式。 林音拿起宋缙云整理的地图研究起来,“你看,这里,这里,画红圈的地方是重点。”说着,指给尼布甲尼撒看。 19世纪末,这里第一次对外考古发掘遗址,遗址面积大约3平方公里,外城近10平方公里。 宋缙云大致算了下,他们三人整日不吃不喝赶路,最快也要一个多星期才能把遗址全部走遍。 所以需要每天都购买门票,以及在附近住下来。 “巴比伦城有八个城门,北门最着名,以巴比伦女神伊丝达尔命名,就是你执政时下令所建造的。”宋缙云解释道。 林音看着地图,顺着文字找到了这扇门,也被用红圈记号,“那我们待会儿就去这里,那个时候的女神一定很美吧,不然你怎么用人家名字命名。” 这后半句是怎么听怎么酸。 尼布甲尼撒无辜,这种在未来听着过来人讲述自己以后要做什么的感觉真是不爽。 伊丝达尔?女神?他怎么一点印象也没有。 “这不可能。” 林音开始阴阳怪气:“还不可能?历史都这样记载了,等你返回巴比伦就会把我们忘得一干二净。” 宋缙云幽幽补刀:“是啊大哥,这上面还记载了你以后要迎娶的王妃。” 尼布甲尼撒有一种被赶鸭子上架的感觉,在后视镜里与宋缙云对视,狠狠瞪了他一眼,又得紧忙解释给林音听:“难道我不是来改变历史的吗?” 果然是帝王,一句话令二人没有缝隙可钻。 这下,林音就算是想找茬也找不到了,尼布甲尼撒又说:“如果不能改变历史,我来这里干什么。” 随即又补充:“什么女神,我不认识也不了解,用女人的名字命名,简直愚蠢至极。” 虽然但是,宋缙云笑喷了。 这难道不是自己骂自己?当然,他可不敢说出来。 林音忍俊不禁,不再为难尼布甲尼撒,车子又行驶了一会儿,终于抵达目的地,宋缙云去停车顺便订酒店。 现在,他们面前就是古老的幼发拉底河。远远地望去,幼发拉底河的水流似乎并不很急湍,河的两岸遍布着青翠的芦苇,使幼发拉底河看起来更加优雅沉静,仿佛一位神秘而性感的阿拉伯女人,缓缓漫步在从河的中央吹来的凉风中,裙摆飞扬,撩人心弦。 “由于两河流域的冲击平原从西北伸向东南,貌似新月,于是这里又被称为新月沃土。” 宋缙云爽朗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林音暗自感叹学识渊博就是好。 尼布甲尼撒静静望着,觉得不可思议,幼发拉底河的面貌好像从未变过,又好像变了,与记忆中那条河重合,明明一模一样,可是…… 宋缙云走过来说:“西元前,幼发拉底河流域生活着南部的巴比伦人,沧海桑田,这条河经过岁月变迁,它还在这里。” 是的,尼布甲尼撒心中的异样情感被宋缙云用现代的文字恰到好处地表达出来。 两个不同时代的人在这个此刻达到了某种心灵交融。 尼布甲尼撒很诧异,这个年轻的少年居然懂他,懂他在两千年后再次亲眼所见这条河时的百感交集,懂他两千年前在这条河对岸望着大陆时的蓬勃野心。 如今,这里已不再是巴比伦,而是一个陌生的国家取而代之。 林音见尼布甲尼撒脸色不对,岔开了话题:“快去买票吧,时候不早了,早些进去今天也能多参观一些。” 宋缙云耸了耸肩,表示交给他后便向售票处走去。 黄昏渐落,今日的参观时间仅剩下三个小时,三人各自拿着票根走在前进的路上,支流的河岸支起一根钓鱼竿,思绪随着河流的忽缓忽急而波荡起伏。 这里的水并不总是缓缓地流淌,有时急切地奔流而去,仿佛在执着地寻找着什么。 面前这所琉璃城门最为富丽,也是尼布甲尼撒修建的,淡蓝色的城墙高数丈,重现了古巴比伦城的昔日风韵。 三人率先进入城门内的博物馆,这里陈列着出土的巴比伦文物,其中两件展品最为珍异。 一件是根据出土文物复制成的巴比伦古城全貌的巨大模型。 另一件是高近2米的黑色闪绿岩的石碑,碑的上半部分刻着太阳神将权标授予汉谟拉比。下半部分用契形文字刻记了世界上第一部法典《汉谟拉比法典》的全文。 林音拿出手机分别拍了下来。 尼布甲尼撒还是高估了自己,未出发前他曾设想了无数种可能,可当他真正站在过去面前,还是无法抑制。手指颤抖,尼布甲尼撒想触摸,他的王城居然被轻易复刻,渺小到近在咫尺。 宋缙云及时制止,“在博物馆里时刻不易触碰文物的,在这里我们的一切都被监控着。”看到尼布甲尼撒哀伤的神色,宋缙云又补充道:“我知道你心里难受,我们再看看别的,说不定有办法。” 林音也在身边点头,轻声安慰:“不管怎么样,我们都会陪你,直到找到办法为止。” 尼布甲尼撒很感激,努力克制自己的心情。 再往前是巴比伦的迎宾大道,两侧墙上刻画了许多走兽,狮子、龙、牛等等。 宋缙云在一旁解释:“这其实是西方各种神的坐骑,比如狮子,就是ischta神的坐骑,这个是神话故事,说来就长了。” 林音认真仔细观摩,试图找寻其中的奥妙,并记录在备忘录里。 这里的文物多半尼布甲尼撒并不知情,多半也都出自他手,只能说他在未继位前穿越是完全正确的选择,会有更多潜在的机会。 尤其是空中花园。 被列为古代世界七大奇迹之一的巴比伦“空中花园”,又称“悬苑”,伊拉克政府在后来仿古重建了这所空中花园。 三人从博物馆出来,见到了这个奇迹。 此园采用立体叠园手法,在高高的平台上,分层重叠,层层遍植奇异花草。 林音没见过真正的空中花园,但还是被眼前的建筑震撼了,简直不能用平凡的漂亮形容。 她忍不住惊呼:“天哪,仿古已经如此惊奇,实物该有多妙不可言。” 宋缙云再次解释:“这座空中花园还有一个美好的爱情故事。新巴比伦国王尼布甲尼撒二世,曾以兴建宏伟的城市和宫殿建筑闻名于世,他在位时主持建造了这所花园。相传,他娶波斯国公主为妃,公主日夜思念花木繁茂的故土,郁郁寡欢,尼布甲尼撒国王为取悦爱妃,即下令在都城巴比伦兴建了空中花园。” 话音落下,两道目光直直盯着他。 一道来自林音,分明幽怨,该说的不说,不该说的说了一大堆。 另一道来自尼布甲尼撒,他当事人就在这呢,还敢胡诌八扯,他不悦:“我不承认,为女人而闻名,这不是我的风格。” 虽然没有白纸黑字证明空中花园是尼布甲尼撒所建造,但若回顾历史,这奇妙的工程的确出自他手。 宋缙云笑嘻嘻凑上前,小声说:“国王陛下,您不承认和我说可不好使,您不悦什么呢?缘故是为了陌生的王妃而建造,还是若只为心爱的王妃建造也不是不可以呢?” 这话林音只听到了后半句,她不禁陷入回忆。 想起那个真实的梦,林音开始怀疑历史,历史记载的尼布甲尼撒二世与她眼前这位,像又不像。 还有那个王妃,米底王妃,在梦中,和林音有着一模一样的面孔。 她与尼布甲尼撒大婚的那个场景,林音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看着眼前翻天覆地的痕迹,却拼凑不出一个完成的答案。 历史是真实不可更改的,难道她所经历的只是一场梦吗? 第114章 告白 夕阳西下,这个时间点几乎没什么人了。三人从博物馆出来,逛了两个小时,什么有价值的发现都没有,那些文物不是在尼布甲尼撒之先,就是在他之后,与巴比伦覆灭结局相关的是一样也没有。 外头,遗址上的仿建城门同残破而高大厚实的旧城墙相连,浩浩荡荡连成一排排,土色的墙仿佛沙漠,将人团团包裹。 尼布甲尼撒:“这里,这片区域的构造和我来时的巴比伦一样。” 抬头向四周看去,尼布甲尼撒仿佛能看到他的士兵们,穿着铠甲看守岗位,以及王宫侍臣在长廊中走来走去。 脑海里自动闪过橡胶般的画面,时间的变迁,历史的推演,曾经豪华富丽的王城渐渐衰败、颓落、消散,最终变成一座荒废的残骸。 “后世,人们仍喜欢用‘巴比伦’三个字来概括古代两河流域文明,足以表明巴比伦文明的辉煌和魅力,并在尼布甲尼撒二世的统治下达到了国势的鼎峰。” 宋缙云解说的声音像旁白响起。 林音走上前抚摸被岁月侵蚀的城墙,上面刻画了许多神话中的怪物浮雕,有些已经辨别不出其模样,但却仍然栩栩如生。 她说:“有没有办法到里面看看呢?” 宋缙云看了看手表:“我们参观的时间不多了,要不明日再来?” 尼布甲尼撒沉默不语,林音想了想,央求道:“这不是还有四十分钟嘛,就去看看,很快的。” 宋缙云拗不过她,只好答应。 林音执意如此的原因,是因为刚才触摸墙壁的时候,仿佛有一股电流,与她产生的强烈的感应,就好像在这堵墙的背后,有什么东西正在等着她,指引她。 这也是尼布甲尼撒的想法,他想迫不及待进去看看。 城墙外,三人绕了一圈,也没找到入口,除了一些楼层的长廊可以走,里面的空间一环套一环,迷宫一般,怎么也走不出去。 林音看着眼前的柱子,上面刻着的图腾与她十分钟前看到了那根一模一样,于是说:“我们又绕回来了。” 眼瞧着到了打烊的时间,宋缙云没办法掏出指南针。 指南针转了几秒,停在了原地,指向他们所在的方向,宋缙云还以为指南针坏了,反复摇了摇,结果如出一辙。 “不会要被困在这里吧。哦对了大哥,这既然是你的宫殿,你总应该知道往哪走吧?”见指南针不管用,宋缙云道。 尼布甲尼撒否定:“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里应该是会客厅,可是,记忆中的那扇门,我找不到。” 宋缙云泄气了,连当事人都不知道,他们上哪儿知道。 但他没有放弃,一屁股坐在地上,从背包里掏出笔记本开始现场调查。 林音则同尼布甲尼撒在四周观察,看看是否能发现什么端倪。这里被六根巨大的柱子包裹,每个柱子上面都刻了不同的符文,林音看不懂,尼布甲尼撒解释:“这些符文是权力的象征,是我父亲在位时所刻。” 柱子的前方中央是宝座,林音小心翼翼走上前,掏出纸巾擦拭上面的灰尘,露出了些宝石、琉璃与玛瑙,还有一些空印,想必是被挖走了。 就在这时,下面的宋缙云忽然大喊:“别碰那个!” 但是,已经晚了。林音的手与宝座发生触碰,刹那间,白光刺眼,她还来不及惊慌,脚下一空,掉了下去,尼布甲尼撒眼疾手快抓住林音的手臂,也跟着掉了进去。 整个过程不过几秒钟。 宋缙云脸色发白,场地已经空空如也,他颤抖着站起来,脚下像被灌了铅,紧接着周围石柱上的符文发亮,形成六道光,指向宋缙云的位置。 他动弹不得,只能眼见自己消失在中央。 当一切恢复安静时,这里只留下一台亮着的电脑,上面的页面停留在与现实一模一样的宫殿上。 一阵眩晕过后,林音落入一片黑暗,伴随着潮湿的空气与空旷的环境,她急忙摸索着站起来,大喊尼布甲尼撒的名字。 “别怕,我在。” 沉稳的声音在林音身后想起,她终于松了口气,马上掏出手机,还好手机能用,就是没有信号,她打开手电筒,眼前恢复光明。 林音惊呼:“这里是?地下?” 大片钟乳石布满他们头顶,空气湿漉,周围全是石壁,一眼望不到边。尼布甲尼撒也惊讶,似乎,他记得巴比伦没有这样的地洞。 二人对视一眼,决定向前走。 林音兴奋起来:“我有预感,这里一定可以发现什么。”不过,宋缙云与他们走散了,少了个博学实践者,接下来只能靠自己动手了。 尼布甲尼撒点点头,低声道:“小心,脚下滑。”说着,把林音向自己身边拉了拉。 只有一束光源,尼布甲尼撒没注意林音微妙的表情以及羞红的脸。 她浅浅应着,挽着尼布甲尼撒的胳膊,二人一步一个脚印向深处走去,静谧空旷的洞穴,能听见的只有彼此的呼吸以及心跳。 林音想了想,找了个话题:“或者,我还没听你说过,怎样才能改变巴比伦的结局呢?” 如今,他们已经踩在了这片梦寐以求的土地,故土不再依旧,人却恍若从前。 尼布甲尼撒停下来,深蓝的眼眸透着忧伤,他看着林音秀气的脸庞,在这个陌生的未来,只有她无条件接纳与陪伴。 心脏传来一阵抽痛,尼布甲尼撒有些不知所措:“我不知道。” 他的心境发生了太多变化,从初来时的不惜一切代价,中间的急迫,最后的坦然等待,到现在变成了迷茫沧桑。 越是接触现代的高科技,尼布甲尼撒越退缩,直到今日看见那些陈列着的巴比伦文物,不论是否经过他手,都有一种无法更改的无力感。 能够被触摸的东西可以经过千年保存下来,那么,他的国呢?他的民呢?他呢? 林音怔怔凝视着尼布甲尼撒,读懂他眼里溢出来的悲伤。 好心疼,林音湿了眼眶,她懂他一路的风霜踉跄,凛冽凄苦,懂那些不被理解的不甘与无可奈何。 她是那样想守着尼布甲尼撒,守着这场跨越时空与历史的奇遇,不忍他皱眉,不忍他心碎。 女孩柔软的声音响在耳畔:“没事的,我会陪你,只要我们还活着,只要巴比伦还有东西流传下来,一定有办法。” 她看着她,眼里的晶莹泪花宛若黑夜中闪烁的星光,她的声音犹如天籁,她微笑着安慰:“你是最英勇果毅的帝王,是历史都承认的枭雄,你已经留下了千秋万代不改的传说,在过去,在现在,在未来。” 从林音的角度看过去,男人面庞朗若清月,鸦睫下一双秋水湛蓝的眸子虚虚投在自己身上,万籁俱静的空间里,似乎有一种不明不白的东西在蔓延。 话音落下时,林音被猛然拽进宽大的胸怀。 娇小的身躯被裹住,尼布甲尼撒紧紧搂着林音,似乎要将她与自己融为一体,发丝的淡香,身躯的温度,交叠的炽热,他贪恋这样的依赖,贪恋她的每一寸美好。 林音感觉自己胸前发烫,十字架的烙印愈发明晰,她尽力回应他,回应自己这几个月以来的相思。 而后,林音听见尼布甲尼撒在他耳边说:“我喜欢你。” 全身的血液好似停滞,她的肩膀微颤,怀疑自己听错了,“你,你说什么?” 他哑着声音再次重复,肯定道:“我好喜欢你,林音。” 压抑许久的情感终于爆发,她在尼布甲尼撒最脆弱时给予的信任与陪伴,疯狂扎根、生长成永远不被磨灭的爱情,他要用最赤诚的真心作为回馈向她表白。 尼布甲尼撒意识到自己离不开林音时,已经晚了。 他松开她,温柔看着她。 林音已经懵了,脑袋也一片浆糊,全是刚才的那句表白,发烫的脸颊几乎要将她烧尽。 她低着头,眼神不知该看哪儿,喜悦、兴奋、惊慌将她包裹。 这……不是梦吧? 林音的一举一动落入尼布甲尼撒眼里都可爱极了,他捧起她的脸,认真询问:“我可以吻你吗?” 手机‘啪’地一声落地,林音抵在尼布甲尼撒胸前的双手软绵绵,她张了张口,还未回答,他的吻便已经落下。 尼布甲尼撒的唇和想象中一样凉,浸入骨髓,刻进肌理的寒,林音被他虔诚地摩挲着下唇,和水纹一样柔软细腻。全身的血液尽数涌到头顶,连神经末梢都在叫嚣着狂舞,令林音浑身上下都过电般颤抖。 天使怎么会俯身亲吻凡人,她怎么可能是璞玉,没有丝毫瑕疵,尼布甲尼撒探进来的舌尖像一株含苞的蔷薇,也像她那颗擂鼓的心脏。 二人紧紧相拥,呼吸交缠在一起,最后是轻到以为是错觉的吻,都默默将这万籁俱静的空洞拉长,直至死亡,轮回。 如一叶扁舟,在海面上摇摇欲坠地前行,没有掌舵者,顺从风浪浮生。 第115章 穿梭 甜蜜的告白过后,二人正式结成男女朋友的关系,开始交往。 刚才的桥段,还是尼布甲尼撒跟着小说学来的,实在是按耐不住内心蠢蠢欲动的感情了,果然很奏效。 林音羞涩,如娇艳欲滴的花朵,终于尼布甲尼撒亲手采摘,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此行目的的答案已经不重要了,只要能待在她身边。 冲破防线,捅破界限,大胆迈开这一步后,二人似乎有了心理感应,同频共振,在有限的时间里做喜欢的事,结局重要吗?不重要吗?无所畏惧。 “前面好像是尽头了。”林音晃了晃手机光线。 她刚想上前一步,被尼布甲尼撒拦住,“我先走,你跟着我。” 他下意识有种危险的感觉,果不其然,在他刚迈出两步时,不知触动了什么开关,墙壁两侧射来木箭。 林音喊道:“小心!” 尼布甲尼撒侧身躲过了一支,另一支险险侧肩而过,虽没被射中,但胳膊还是被划破。 木箭落地,机关解除,前方的石门忽然开了。 林音焦急上前查看:“流血了,你怎么这么傻!”她一边碎碎念,一边要撕碎衣裳给尼布甲尼撒包扎。 他按住她的手,低声安慰:“不要紧,石门开了,我们去看看。” 石灰消散,林音还想说些什么,被尼布甲尼撒拉着走,摆放在他们眼前的是一具石棺。 发现古迹的兴奋转移了林音的注意力,尼布甲尼撒捂着胳膊,已经有血迹渗出。 “这好像是谁的墓穴。”林音绕着石棺走了一圈,铺开灰尘,样子可见。 石棺四面都有雕刻,符文与图案,还有头戴金狮盔,扬马刺敌的一张不太清晰的面孔,林音举着手机观察,若隐若现石棺本来的涂彩残留,因为氧化等原因脱落变成了现在的大理石本色。 尼布甲尼撒开始心跳剧烈,他本能地说:“开馆。” 二人合力,并没费多大劲,石棺被打开了,一阵灰尘与白烟,呛得林音捂住了口鼻,待她将光源照向棺内,定睛一看,里面却空空如也。 “怎么会这样?” 林音从背包里掏出一次性手套带上,朝里面摸索,没有机关,什么都没有。 “不对,里面一定有东西。”尼布甲尼撒也跟着寻找。 直觉告诉他,石棺内一定藏着什么,刚刚心跳的感应,仿佛拽着他的整个灵魂,只等揭晓里面的奥秘。 从一路的彷徨到现在,前一刻,看见石棺的一瞬间,尼布甲尼撒深深觉得,他要找的东西就在里面。 二人将石棺周围仔仔细细检查了一遍,什么都没发现,不过林音发现石棺里面的颜色不同,一深一浅,她伸手去摸,深色的位置比浅色微微凹陷。 林音肯定答道:“是的,我想里面的东西应该是被后来的人取走了。” 尼布甲尼撒急了:“这是巴比伦的东西,一定要找到。” 可是,他们整理的大部分资料都在宋缙云手里,如今三人走散,这里又没有信号,根本无法取得联系。 为了尼布甲尼撒,林音重振旗鼓,她安慰道:“如果这里是墓穴,那么除了石棺一定还有其他东西,别急,我们再找找看。” 这里潮湿又阴冷,林音不自觉抱紧了胳膊,尼布甲尼撒见状,脱下外面的衬衫披在她肩膀。 相互依偎的暖流在彼此心尖流淌,再未知的迷途也不畏惧,二人交换了信心,开始认真仔细寻找。 巴比伦的符文林音不懂,尼布甲尼撒耐心解释给她听。 奇怪,石棺的符文大有绝笔的意味,仿佛不甘又仿佛心甘情愿,错综复杂的线索令二人无法找到头绪。 尼布甲尼撒也不能理解,这确实是巴比伦的文字,但石棺里究竟是什么呢?他在国内的那些时日,可是前所未闻,更别说宫内还有这样的地下空洞。 就在这时,林音招呼他:“快来看这里!” 墓穴右上方的角落,这里的墙壁一角比其他墙壁都要光滑,在光线的照耀下, 更加与众不同。 “看来,我们要凿开这个位置才行。” 尼布甲尼撒从背包里翻出锤子等工具,二人对视一眼,便开始用力凿。 好在墙壁并不坚硬,许是岁月的缘故,石壁稀释,少量泥土很快倾泻而出,不一会儿便挖到一个坚硬的东西。 林音喜出望外,二人合力将东西抽出来,是一个木盒。 这木盒倒不短,越有一米长,林音将上面的泥土拨开,颠了颠,还蛮重的。 尼布甲尼撒将盒子打开,一柄长剑映入眼帘。 林音:“这是银剑,剑身已经不锋利了,多处锈迹斑驳,但看形状应该是一柄好剑。” 尼布甲尼撒将剑拿在手中,端详了一会儿,剑柄刻着小字,他念出来:“公元605年马西班月,日耀。” “马西班月,日耀?”林音大脑飞速旋转,答道:“如果是现代的话,就是九月七日。” 尼布甲尼撒:“605年9月7日,这个日子在我穿越之后。” 一个刻在剑柄上的未来日期,究竟有什么含义呢,除此之外,剑身再无特别之处。 忽然,林音想到了什么,她拿上长剑,一边走一边说:“跟我来,如果我猜得没错,这把剑在石棺里应该有一席之地。” “你是说?”尼布甲尼撒恍然大悟。 林音点点头,石棺内的一处阴影和长剑的大小相吻合,她抱着试试的心态将其摆放在阴影处,果不其然,完美符合。 “怎么样,我聪明吧?”就在林音为自己的成果沾沾自喜时,整个石洞突然开始剧烈摇晃。 尼布甲尼撒神色一变,嘴里喊道:“这应该是某种机关,我们得快点离开这里。” 脚下晃动得厉害,林音虽被尼布甲尼撒抓着,但两人都处于重心不稳的状态,她脚下一滑,向后倒去。 最终,二人双双跌落石棺。 尼布甲尼撒为保护林音用手护住她的头,手臂则与长剑相撞,伤口裂开,血沾长剑,白光一闪而过,二人的身影刹那消失无影无踪。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宽阔的街道上变得灯火通明,人们身着盛情的装扮,扶老携幼,倾巢而出,但见人流如织,红男绿女皆面带喜色,人群摩肩接踵,热闹非凡。 林音再次有意识时,就被挤在这样的人堆里,她四处张望,大声呼喊尼布甲尼撒的名字,但几乎每次都被人群欢呼的声音淹没。 他们的服装多为长袍,语音也不通,真实的触感与视觉,林音很快便意识到,她穿越了。 而且穿越到了古巴比伦。 今天不知是什么日子,这么热闹,奇装异服的林音并没有引人注目,她在人群中飞速穿梭,她必须尽快找到梦里的那位外交官示巴。 如果这里是巴比伦,那么梦中的一切就都是真的,都有迹可循。 林音携着晚风不停地奔跑,华丽堂皇的古堡里,尽显了西元前的繁华,随处可见黄金与宝石,就连街边小摊的穿着都及华丽。 热情的吆喝声中是来自陌生的恐惧,一轮皎洁的圆月为林音指路,时而隐没与参差的云层之后,时而遮掩其同,惨淡的月辉倾泻而下,这座繁华的城仿佛被笼罩了一层阴影,毫不掩饰地泛出阴冷刺骨的感觉。 穿越幢幢树影,投落满地的斑驳光影,像一个个青面獠牙的怪物,周围已经没有人了,林音气喘吁吁停下来,环顾四周,不知何时跑到了城墙之上。 长廊中央,林音抬眼看见六根柱子直挺挺立着,须臾间天旋地转,泛着寒光的长矛倏地从四面八方传窜出来,几个士兵将她团团围住。 紧接着,长廊灯徒四壁,整个世界仿佛一瞬间被点亮。 及其豪华的大厅,繁复的灯饰却发出冷冽的亮光,四面高高的墙壁在柔软的地毯上投下暗沉的阴影,显得上面镌刻的走兽好似下一秒就要跳出来。 林音第一个看见示巴,他就站在最上方的宝座旁,而宝座上的那个男人,林音一辈子也不会忘,尼布甲尼撒。 他将脊背挺得笔直,自带冷飒肃杀之气,周身戾气腾然,深蓝色的眸子,氤氲着层层荧光,正冰冷看着林音。 尼布甲尼撒身着金色长袍,头戴镶着各种宝石的卷边帽,丰富而华丽的流苏布满袍子,以一种睥睨天下的姿态,慵懒地坐在那里,看不出喜怒。 林音显然还在状况外,这还是她认识的尼布甲尼撒吗?脸是同一幅面孔,但气质和眼神全都变了,变得好陌生。 接着,有士兵问林音问题,她听不懂。 “我,我不明白。”她怯生生答道。 示巴仿佛早就有所预料,凑在尼布甲尼撒耳边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他便开始用蹩脚的中文跟林音对话:“王问你是不是奸细?” 林音连忙摆手,“我不是,我不是奸细!示巴大人,求求你帮我和尼……和王解释!”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糟了,林音苦着脸,他该不会真把自己当奸细吧? 不知道示巴向尼布甲尼撒说了什么,他居然从王位下来,来到林音面前,居高临下看着她,拔出身边士兵佩戴的长矛,指向她,声若寒烟:“你,是不是犹太的细作。” 第116章 下囚 这里是新巴比伦,执政的国王是尼布甲尼撒二世,于605年9月7日今日继位,举国同庆。 前597年围困耶路撒冷,前586年征服犹太王国并将部分贵族及居民掳至巴比伦尼亚,称为巴比伦之囚。 当下,正处在政治变革的关键时期,新王杀伐果断,狠戾无情,刚结束了卡赫美士战役,并大获全胜,一举歼灭埃及与亚述。 志在扩建领土,征服外邦。 这一年,尼布甲尼撒二世30岁。 林音凭借着自己处于优势的记忆力,在脑海里搜索历史,短短的几秒钟,她已经摸清了当下的局势与状况。 当务之急,是要证明自己的清白。 示巴做翻译,林音冷静自持地解释:“我不是奸细,我是从遥远的华夏国一路游历过来的。” 面对眼前泛着寒光的长矛,林音欲哭无泪,她怎么也想不到,前一秒还与她温柔缠绵的人,此刻却要杀她。 尼布甲尼撒收回长矛,精锐的双眸划过一丝兴味,他勾起一抹冷笑,俯身,略粗糙的大手抬起林音光洁的下巴。 “黑发黑眸,奇装异服,不是奸细也留不得。” 说完,起身,尼布甲尼撒看了一眼四周,“传护卫长来。” 林音听不懂他说什么,呼求的眼神看向示巴,希望他能给自己翻译,但示巴却无动于衷,他表示很无奈,在这里,只能听王的。 尼布甲尼撒重新回到宝座上,不一会儿,殿外风风火火赶来一个男人,他跪在宝座前:“王,臣来迟了。” “把她押入地牢,明日午时斩首。” 虽然听不懂,但林音懂得察言观色,尼布甲尼撒的这句话落下时,示巴的神色明显变了。 这个时候,身边的一个人站出来跪在林音身边,依旧是不懂的语言说了什么,她还疑惑的时候,忽然被溅了一身鲜血。 “啊!!”林音吓了一跳,左右不过一瞬间的事,从宝座那里驶来的长矛贯穿了这个人的胸口。 随着尸体倒地,鲜血流了一地,林音险些崩溃,颤抖着捂住嘴,眼神无处安放。 护卫长接旨,转身朝林音走来,二人四目相对时,这个男人居然同宋缙云长得一模一样,若不是衣着不同,她就要认错人了,她抓住男人的袍子:“宋缙云?你……我是林音啊!快救我!” 可是,他没有一点反应,不苟言笑的脸没有一丝表情。 不知道他对士兵说了什么,林音忽然被架了起来,她慌了:“不要这样!我真的不是奸细!国王陛下!求求你,我不想死,示巴,救救我!” 但不论林音怎样呼救,始终没人理她。 那摊血迹鲜红刺眼,与王座的距离也越来越远,一滴滴晶莹的泪无声无息从林音的眼角滑落,她放弃了挣扎,目光始终不离王位上的男人。 尼布甲尼撒眉目阴沉,目光骇人,冰冷仿佛置人于深海。 这种冷漠和疏离足以将林音打入地狱,最终,她只能接受自己的命运。 被无情丢入阴暗冰凉的牢笼,这里只有四面不透风的墙,以及用来防寒的些许稻草,林音看着士兵将牢门上锁,她的心也被重重打了一击。 身上的背包与手机都没有带来,又语言不通,想逆风翻盘几乎不可能,若唯一有概率,只能靠历史自救。 好在林音是21世纪的历史高材生。 她仔细捋着思绪,穿越过来的这个时期,按理说尼布甲尼撒已经从现代回来了,他能回来就证明已经找到了他想要的东西。 难道,在21世纪的事,他全部都忘了? 可即便忘了,怎能性情大变,视生命如草芥,刚刚的场面,将成为林音挥之不去的阴影,一条生命在须臾间就可以被轻易抹杀。 只要说错一句话,下一秒就可能没命。 除了依靠自己,还能有什么办法呢,林音握紧胸前的十字架,这是尼布甲尼撒送给她的,只能默默祈祷了。 这座城和林音想象中根本不一样,白天黑夜如此不同,富丽堂皇的外表下是杀戮与暴力,这倒是和历史蛮像的。 现在的尼布甲尼撒宛若一头雄狮,对一切都虎视眈眈,甚至让林音觉得,之前在21世纪发生的种种,都是一场幻觉一场梦。 明月如昼,银辉遍地,透过头顶唯一的天窗洒下,月华有意照人初,可惜,林音一点兴致也没有,已经是后半夜了,明日,她还不知将面临什么。 这一切都太奇怪了,性情大变的尼布甲尼撒,与宋缙云长得一模一样的护卫长,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该不会……林音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该不会那个护卫长就是宋缙云吧,三人走散了,导致穿越的方式也不同。 这样一想,林音有被安慰到,她觉得虽然现在只有自己孤身作战,但她相信,一切都会慢慢变好。 要弄清楚,尼布甲尼撒从21世纪回来后的几年都发生了什么。 不知不觉,天已经蒙蒙亮了,有士兵过来丢给林音两个窝窝头,脏兮兮的,她捡起来吹了吹,肚子早已咕咕叫。 还在犹豫吃不吃的时候,她忍不住难过,何曾受过这般委屈。 但要问林音后不后悔,她不后悔,于是三口两口把窝窝头吞了进去,填饱肚子才有力气做事。 这中间,有士兵不断地来来回回,带走不同被关押在这里的人,他们嚎啕大哭,撕心裂肺的哀哭声响满整个牢房。 恐惧感袭来,林音很怕下一个就是自己。 她在牢房里走来走去,午时将近,终于等来了一个打开她牢房的士兵, 士兵粗鲁的动作将林音的手腕弄红,她问:“你要带我去哪?我要见国王!”但他们两个驴唇不对马嘴,彼此都听不懂对方说什么。 士兵哪里懂得怜香惜玉,拽着林音就往外走,她的气力又不大,只能被拖着慢慢行动。 出了牢房,当日光照在林音身上,她下意识别过头,太过刺眼。 宫内的巴比伦人皆用一种奇怪的目光打量着林音,这种略带侵略性的眼神令她非常不舒服,还以为是去见尼布甲尼撒,士兵却将她带到了刑场。 等等,刑场?! 映入眼帘的是一排排绞刑架与火炉,还有板钉床与绳子。 前面的犯人有三五个,林音被排在最后,这下她是真的慌了,仿佛从被彻头彻尾灌了满满的凉水。 奈何林音被两个高大的士兵紧紧按住肩膀,动弹不得。 犯人被一个个按住,先是被从火堆里拿出来的铁碳狠狠烙在肌肤上,刻下林音看不懂的文字,再是滚钉床,这个时候犯人已经半死不活了。 然后被放入绞刑架,头颅刹那间落地,随后被绳子绑起来,挂在城墙上示众。 林音面无表情看完了这一切,实际上她的心已经凉了,胃里也翻江倒海,眼眶红了一片,但她不能表现出一点紧张或是害怕。 因为就在刚刚,林音感觉到一股阴恻恻的目光注视着她。 她抬头瞥了一眼,目光的主人,这座城的主宰,在对面的城墙上,像看蝼蚁一般看着她。 尼布甲尼撒觉得有趣,明明她的眼眶含满了泪水,却硬是一滴也没有落下。 从前,林音连电视里的血腥场面都不敢看,如今,各种死刑的手法就摆在她眼前,一幕幕全程看完。 当最后一个犯人的头颅被挂上去,轮到林音,她已经有了自救的办法。 林音迅速将十字架抽出来,抬起手,高高举起,一言不发,与尼布甲尼撒对视,眸中神色坚定,毫无胆怯退缩之意。 尼布甲尼撒摆了摆手,示意士兵不要动,他眯起眼睛,吩咐示巴与林音交流。 显然,尼布甲尼撒认出此物,这个十字架正是三年前自己丢失的那个,也是他自幼佩戴胸前的那个。 示巴:“你为何会有王的十字架?” 林音一字一句道:“十字架在我手里,我能预知未来,你若杀了我,巴比伦会灭亡。” 说这种话,是杀头的死罪。 示巴倒吸一口冷气,踌躇片刻,还是把林音的话原封不动翻译给尼布甲尼撒听。 闻言,大怒,一支长矛袭来,林音反应迅捷,侧头躲了过去。 她又说:“埃及一直是巴比伦的死敌,与埃及的战争大大小小,虽长胜败少,却没有一次真正将其拿下吧。” 见尼布甲尼神色变了,林音知道她的话起了作用,于是继续说:“今年八月,埃及兵重振旗鼓,将会卷土重来,王若不听我的,骄兵必败。” 示巴一边佩服林音的胆子,一边战战兢兢传话。 尼布甲尼撒的气焰惊人,在翻译结束时,亲身从城楼上下来,一步步来到林音面前,林音看着昔日的爱人,虽压迫感十足,但她不曾退后一步。 示巴一路小跑着跟过来,小心对尼布甲尼撒劝说:“王,自但以理先知去后,还没人有预知未来的能力,您瞧十字架也在她手里,这说不定是神的意思,要不要先留着她的命,若预言有假,再杀不迟。” 第117章 秘密 当马闯得知只除了一个警察,秦朝云一点事儿没有的时候,他一拳打向墙壁,鲜血顺着手腕流下,似乎感觉不到痛。 “你费尽心思,却只去了一个不相关的警察,啧啧。” 身姿窈窕,穿着大红长裙的女人从门后走出,淡淡的嘲讽口吻,显得她迷人又危险。 若不仔细看,谁能认出她就是消失了许久的屈晨呢? 此时她的模样已经大变,原本还算清纯的脸浓妆艳抹,眼镜不见了,一头黑长直变成大波浪,红唇潋滟,身材丰腴,一颦一笑万种风情。 马闯猛地搂住她的细腰,一把将人拽过来,压在沙发上。 他们的眼神像两把交织的剑,互相挑战,互相试探,但在战斗的背后,他们的性情却在互相吸引。 “聪明如你,倒是想个更周全的法子。” 马闯温热的呼吸喷洒在屈晨的脖颈,她轻轻一笑,勾住他的脖子,“那倒也简单,就是……不知道你愿不愿意信任我呢?”说着,用另一只手在马闯胸口画圈圈。 昏暗的灯光洒在房间里,营造出一种私密而充满诱惑的气氛。 “命都给你了,你说呢?” 马闯声音嘶哑,撕碎屈晨的裙摆,大手一路向上探索,她的身体轻颤,声音也迷离起来:“是吗?我怎么没感觉呢?” 血液沸腾,一种强烈的欲望在马闯胸中燃烧。 现在的屈晨太像后期的冯雪莲了,红唇张扬,眼神妖艳,每一个视线交汇不是在勾引,赤裸裸的诱惑。 马闯的吻如暴风雨般落,空气中仿佛有一道电流,此起彼伏。 “感觉到了吗?”他喘着粗气问。 屈晨的笑声让他产生了一种意味深长的联想,仿佛她在暗示着某种隐藏的欲望。 她娇媚,柔软的声线令马闯几乎发狂,但不论怎样她都无动于衷。 屈晨知道,马闯不过是把她当成替身,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现在,这个此时此刻,在他身下承欢的是她屈晨。 只有活着的人才有资格追求更多,死人,就只有死了而已。 一夜旖旎。 清晨,屈晨醒来,见马闯站在窗前抽烟,一根接着一根。 她起身冲了两杯咖啡,递过去,“还在想复仇的事呢?” 马闯接过,瞧都没瞧她一眼,“说说你的主意吧。” 屈晨倒也不生气,她冷笑一声:“既然警察要打破砂锅问到底,那我们就奉陪咯,不是已经死了一个吗?” 马闯才终于看了一眼她,心如蛇蝎的女人最可怕,表面纯良无害,内心阴暗肮脏,不论她们的外表再怎么像,这一点是不能取代的。 脑海里闪过冯雪莲的笑脸,马闯清醒了些,虽然他恨透了白珉,但只想一命偿一命,杀害无辜的人,他的初衷不是这样。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好像就是认识了屈晨后,所有的主意都是她出的。 见马闯不说话,屈晨又道:“既然我们找不到白珉,那就毁了她心爱的人,一点点摧残,千万别一下子玩儿死了。” “哦?你想怎么做?”马闯抿了口咖啡,苦涩的滋味再口腔蔓延,直流淌心尖。 屈晨眼中精光迸裂,开始述说她的计划。 同一时间,崔铭已经醒了,手术很成功,在床上躺了两天就转入了普通病房,期间秦朝云与阿飞轮流看顾。 医院的监控录像被调了出来,如秦朝云所想,白珉果真在车祸那个晚上露面于医院,可惜他的身影消失后,监控也没捕捉到他去了哪。 见秦朝云憔悴的模样,崔铭不忍,劝她回家休息。 “我不走,怎么说这起案件都与我脱不了关系了,我要跟你们一起找白珉,直到找到为止。” 崔铭叹了口气,这两天没少安慰秦朝云,她就像一头牛,铁了心要撞南墙,谁也劝不动。 不是不让她参与,崔铭只是怕,她会像自己的妹妹,最终没有好下场。 凶手无处不在,秦朝云成了警视厅的重点保护对象,不论在哪都有保镖跟随,这令马闯头疼,不过屈晨很快便找到了新的突破口。 崔铭恢复了工作,秦朝云寸步不离,这日晌午,k小组针对s市的几起凶案有了新的发现。 阿飞将整理好的线索交给崔铭,他认真看了看,“白珉以前在z市长大,高中就读市三高,高三时退学不知去向?嘶,这个人曾过失犯罪被关进精神病院半年后逃出?” 阿飞点点头,他费了好大的功夫才找到了为数不多的白珉信息。 有些好像是被刻意抹了去,中间有段时间接不上。 秦朝云闻言一愣:“等等,市三高?” 崔铭:“怎么了吗?” “只是想起,我也曾就读z市的三高。” 阿飞:“秦小姐的意思是,你们可能是同学?这不现实,白珉24 岁,你今年才十八。” 唯独年龄对不上,其他的都对得上。 在秦朝云的记忆力,高中两年,班级里一个瘦高的男生经常被孤立、欺凌,她看不下去,多次施以援手,后来那个男生便休学了。 记忆模糊,秦朝云很少记起男生的脸,他很内向,时常低着头,不过与白珉不同的是,他头发是黑色的。 秦朝云失望地点点头,许是她太敏感了。 不过,“崔警官,你刚刚说白珉过失犯罪时怎么回事?” 阿飞:“你是他女朋友,连这个也不知道吗?” 秦朝云有些不好意思,“其实……” 崔铭抢先说:“恋爱期间隐瞒不好的过去这没什么。” 他不动声色维护了秦朝云的自尊与安全感,她向他投入一个感激的眼神,他其实都知道,他们之间,只是秦朝云单相思。 阿飞继续说:“白珉犯罪时未满18岁,又被诊断为偏执型躁郁症,所以没有被追究。” “被关在精神病院半年后逃出,后面就没有信息了。” 崔铭推断:“或者,凶手的亲人就是被白珉因过失杀害的?因此二人结下仇恨?”很可惜,目前为止,他们连凶手姓甚名谁都不知道。 阿飞:“这个可能性是有的。” 崔铭:“有没有办法查到当年被白珉杀害的那个人的信息?” “我试试。”阿飞麻利打开电脑开始操作。 沉默许久的秦朝云默默说:“白珉的童年很惨,在s大救下他,他昏迷时一直发抖。”她想,白珉因为自身的与众不同移送吃了很多苦。 “他舍命救你,看来是信任你的,除此之外他的私事没有透露给你吗?” 秦朝云摇了摇头,心想,是啊,他们不过萍水相逢,相知甚少。 “我有一种直觉,想要手刃凶手,必须揭开白珉身上的秘密,有躁郁症的人,跟凶手其实没什么区别。”崔铭思考片刻后,做出结论。 秦朝云却坚持认为:“不是的。我认为,他自己也不想那样,他渴望被理解与救赎,他心底也一定是个柔软善良的人。” 未涉世事的小姑娘就是单纯,阿飞听了忍不住提醒她:“善良的人看谁都善良,你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任何一次不公都有可能成为压死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崔铭表示赞同,他也为秦朝云担心,倘若有朝一日她威胁到了白珉,白珉会不会放弃或伤害,谁都说不准。 “真正了解一个人是很难的,同样的,走进一个人心里也是一样。” “但我始终欠白珉一条命,他愿意舍命救我,不管因为什么原因,我都要找到他,帮助他。”秦朝云依旧坚定自己的想法。 崔铭暗自感叹爱情力量的强大,不再与秦朝云争论,转向阿飞问:“查的怎么样了,可有消息?” 阿飞快速敲击键盘,“查是查到了,可是……”说罢,颇为难地看了看崔铭。 “可是什么?” 崔铭见阿飞支支吾吾,干脆抢过电脑自己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此人竟与秦氏集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崔铭全程紧皱眉头看完了死者的信息。 秦栋,被白珉在一个雨夜开车撞死,逝世时四十二岁,生前担任秦氏执行董事,身价千亿,这个秦氏就是秦朝云父亲名下的公司,做跨境物流的。 崔铭觉得这件事不该瞒着秦朝云,她也有权知道。 于是将电脑页面给秦朝云看,她也迷茫了,喃喃道:“可是,父亲从未与我说起家族里还有秦栋这一号人。” “我建议你回去问问秦先生。”崔铭道。 而阿飞也没闲着,他继续追查下去,查到了一个更重要的消息。 “老大你看,这个秦栋在逝世同年也发生了一起车祸,酒驾,撞死了一名老人,最后应该是买通了法院吧,用钱摆平了,只是关了不到一个月就出来了。” 崔铭陷入沉思,“四月开车撞人逃逸,七月就反被撞逝,实在是蹊跷。” 这时秦朝云智商上线:“难道,老人是白珉的亲人?他为了报仇才?” 这是一个很重要且重大的线索,崔铭甚至开始觉得,多年前的刑事案件与s市发生的这两件也有什么被忽略的联系。 第118章 自救 天边忽然显出一抹亮色,渐渐泛出鲜艳的橘红色,仿佛被画笔涂抹一般,很快晕染开来,将遥远的天际逐渐铺满,整个天空都被映亮,从碧蓝如洗变成一片火红。 天降异象,实乃祥瑞之兆。 异国他乡忽然降落的少女,她明眸皓齿,乌黑的秀发高高绑起,奇装异服却不奇怪,她敢直视这片土地最高的掌权者。 少女的肌肤不是小麦色,白里透红,晶莹剔透,仿佛吹弹可破,五官小巧而精致,唇不点而朱。 她的眼睛圆溜溜,瞳仁染墨,被注视着,仿佛能将心中的懈怠全部驱逐,目光好似天空那般空灵。 这双眼睛是最特别的,犹如嵌了星辰,熠熠生辉,能和太阳比肩,比积雪还要清澈耀眼,不惹尘埃。 她高高举着十字架,被沐浴了圣光的十字架仿佛正被一团烈火燃烧。 尼布甲尼撒蓝眸中的寒气已然褪去,换上了一层不明意味的色彩,从牙缝里冷冰冰抛出几个字:“带她回宫,教她语言。”说完,转身离开。 示巴松了口气,连忙翻译给林音听:“王饶你不死了,跟我走吧,王说了让我安排教仆教你识字。” 林音悬着的一颗心也终于放下,礼貌地点了点头。 虽然她一直保持平静与波澜不惊,但实际上内心早已动荡不安,惊慌反复沸腾,生怕一个不注意小命交代在这里。 围观的群众愕然失色,多年来第一次见到被王上批准死刑的人还能活下来,对于林音的力挽狂澜,巴比伦人不能理解,虽不知缘由,却心生钦佩。 尤其是十字架圣物选择了林音,更令群众对她刮目相看,私下里称她为“女先知”。 走在路上,示巴靠近林音,紧抿的薄唇逸出淡淡的笑意,“你很勇敢,你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女孩。” 每次听见示巴口音蹩脚奇怪的中文,林音便很想笑,刚死里逃生的她忍不住放松,友好道:“也谢谢你为我求情啊。” 示巴摆摆手:“不用客气的,对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林音下意识准备脱口而出,停顿后,她想了想,随口编了个接地气又符合巴比伦文化的名字:“嗯……我叫耶律音。” “好的,耶律音小姐,不过你是如何知道我名字的?” 林音眸色一变,差点忘了还有这一茬事儿,于是只好随便扯谎说:“这个嘛,我刚到巴比伦时,粗略学了几个字,刚好听见人们在讨论示巴外交官有多优秀,就记下了。” “原来是这样。耶律音小姐,我们王吩咐你住在护卫长隔壁,明日开始有教仆教你巴比伦的语言。” 林音谢过示巴,发现他其实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基本和梦里没差别,而且中文也有长进许多,热情好客,温顺绅士。 趁此机会,林音向示巴打听:“你们的护卫长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示巴也来了兴致:“你说以法连先生啊,他年轻有为,自幼便进宫陪伴王上,是王上最信任及得力的手下,率领巴比伦的统军。” 林音点点头,想不到在过去,宋缙云还和尼布甲尼撒有这么一段故事,怪不得21世纪时,他跟小迷弟似的,整天不是“大哥”就是“老大”,原来是有这段缘分在。 现在,林音已经把以法连当成宋缙云的某个前世了。 轮到示巴好奇了,他犹豫一会儿才问:“耶律音小姐,刚才在下面你说的话,可是真的?” 林音停下脚步,示巴的神情中不难看出担忧与不知所措,不论在哪片土地做外交官拜访,他始终都是心系自己国家的巴比伦人。 或许,林音能够慢慢感同身受一些历史上的真相,谁能想,这座辉煌的城市再过57年就会灭亡,再也无法复国,这个王朝也将彻底成为过去。 林音心中一阵伤感,她不愿直截了当说出残酷的现实,于是委婉回答:“那是缓兵之计啦,我确实有一点点计谋,仅仅限于取胜的计谋哦。” 示巴倒是会听重点,眉开眼笑:“这么说,耶律音小姐能够在军事战争上为王排忧解难!” 林音哭笑不得,这是个满心忠诚护主的外交官啊,她觉得示巴挺有趣可爱的,便顺着他的话说:“是的,我会帮助王取得最终胜利。” 其实林音不过是坐收渔翁之利罢了,历史上的尼布甲尼撒不论是执政还是军事战争或建筑都非常出色,后期的名声将成为一代传奇。 二人抵达宫殿,白色灰泥墙与浅红屋瓦相得益彰,连续的拱形门与回廊,挑高的大面积客厅,令林音十分满意。 走到里处,四周开满了白色的月季,风中的月季花还带着清冽的浅笑,引得一阵淡淡的香气。 林音心旷神怡,遥想巴比伦的建筑都是如此富丽堂皇,就连普通的百姓也不差,如此,可见这个国家雄厚的实力。 示巴:“耶律音小姐,可还喜欢这里?” “喜欢,当然喜欢!”林音转来转去,雕花大床柔软,房梁的灯饰更是明亮。 “晚膳会有宫人来预备,耶律音小姐,若没什么事我就不打扰了,若有需要可随时找我,我就住在对面。” 林音笑着点头,目送示巴离开。 卸下一天一夜的劫后余生与疲惫,林音躺在大床上,觉得有必要好好休息,不管怎么说,命总算是保住了,接下来还得从长计议。 林音要想个法子与以法连搞好关系,他长得和宋缙云那么像,有了后世的交情,想必相处起来也不会很难吧。 不过眼下最重要的,是怎么获取尼布甲尼撒的信任,林音翻来覆去,越是想这些事,越是睡不着了。 既然尼布甲尼撒是认得十字架的,就说明他穿越前和穿越后是有联系的,过去的时间线和未来是一样的吗?林音觉得脑子很乱,越想越复杂。 性情大变的尼布甲尼撒令林音几乎不认识,想起昨日还历历在目的表白,她便一阵揪心的失落,来之不易的感情以为终于能在一起,不曾想一夜回到解放前。 爱人的怀抱失温,刀剑相向的那一刻,即便林音知道今非昔比,也还是被狠狠刺痛了。 为何幸福如履薄冰,稍纵即逝呢? 就在林音眼皮沉重时,门外响起了脚步声,紧接着敲门声,林音睡意全无,腾地一下从床上弹起来。 “谁啊?” 刚说出口,她忘了这里的人听不懂中文。 门外进来一个同林音差不多大的女孩,端着一盘精美的食物与水果,金色的长发梳成两个辫子,头顶戴着麻细编织而成的扁帽,水汪汪的眼睛仿佛能说话。 “耶律音小姐,我是王派过来侍候您的侍女米塔。” 她卑躬屈膝,林音被吓了一跳,连忙扶起女孩,不仅是她的行为,更多的是她居然会说中文。 林音将米塔手里的餐食接过来,“我不需要侍候啊,谢谢你的好意,你还是回去吧。” 这是真的,林音从小一个人惯了,就是家里的管家保姆,他都很少受其恩惠与照料,更别说被一个几乎同龄的人端茶倒水。 米塔却红了眼眶,她竟直接跪下苦苦哀求:“不要!耶律音小姐,请不要赶我走,王、王会杀了我的。”说着,双眼因恐惧而流下两行清泪。 林音闻言失色,甚至怀疑自己听错了。 她只好先答应下来:“好好好,我不赶你走,你先起来。” 米塔恭敬起来,只是一直低着头,退至角落。林音看她像站岗一样小心翼翼,心中闪过心疼,却又不敢表示太亲近。 林音叹了口气,问她:“你多大了?” “我十五岁。” 这么小!林音倒吸一口冷气,这个国家的制度究竟是怎样的啊,这个年纪不应该在读书学知识吗! 林音继续问:“你为什么在王宫做侍女呢?” 米塔怯生生答道:“我是被父亲卖入王工做杂役的,护卫长可怜我,才举荐给王侍候,王……” 林音见她停下,追问:“后面呢?” 米塔的眼神虽始终看向地面,但里面的害怕与胆怯还是暴露出来,林音眉头一皱,想上前安抚又怕惊到她,于是只好放柔了语气,慢慢引导:“你放心,我不会说出去,好吗?” 米塔踌躇了片刻,林音耐着性子等她,终于等到她开口:“王不喜我侍候,把我赶了出来,示巴先生收留我成为他的学生。” 也不是什么不可说的嘛,林音眉头舒展,见米塔有所放松,她伸了个懒腰,刚起身步子还没迈开,谁料米塔竟‘噗通’一声再次跪下,嘴里说着:“我错了!不要打我!” 林音僵住,空气凝结,几秒钟后,她才轻轻说:“没人要打你,我也不会打你。” 趁米塔不注意,林音一个箭步冲上前,拉开她的袖子,青青紫紫、触目惊心的伤痕一道又一道。 “这是谁打的!”林音顿时觉得怒火中烧。 米塔慌乱地扯好袖子,摇摇头,林音见状,一边说:“好,我这就去找尼布甲尼撒问清楚!” 米塔急忙拉住她的袖子,眼泪再次夺眶而出,哽咽道:“不要!耶律音小姐!是王……王的命令是这样的,奴仆做错了事可以随意责打,在这里,女人的地位本就比男人低啊。” 第119章 献计 在未来,女性有自己的思想,也有灵魂,更拥有自己的内心,她们有远大的志向,她们有属于自己的天赋。 林音虽然早有准备,不论是哪一方的古时候,都会存在男尊女卑的现象,可当林音真正设身处地,见到这些不被公平对待的现象,她还是深深觉得恐惧与不敢置信。 自由不是一个群体对另外一个群体的压迫与控制,狂欢与叫嚣,这分明是赤裸裸的奴役,这里不仅对女人的地位不公,甚至还有很严重的身份歧视。 王公贵族可以平步青云,普通的百姓只能变卖为奴。 林音温柔地擦去米塔脸上的泪水,“别怕,以后你就留在我这,跟着我,好吗?” 米塔有些惊讶,受宠若惊般,煽动了颤动的羽睫,眼中的希翼转瞬即逝,随即道:“谢谢耶律音小姐的好意,但是我想,王不会同意的。” 林音握紧了拳头,向她承诺:“你放心,我会亲自跟尼布甲尼撒要求。” 米塔怔了怔,眼里充满了渴望与羡慕,发自内心赞美说:“耶律音小姐是我见过的最勇敢善良的人。” 林音摸摸她的秀发,“与其羡慕,不如自己就是那样的人。” 这是米塔被变卖为奴役后,听到的第一句充满温柔力量的话,在她心里,耶律音与任何人都不同,不论是气度还是思想,闻所未闻,前所未有。 米塔用力点点头。 林音拉着她坐下,从餐盘里拿出一份烤好的面包递给她。 米塔摇了摇头:“奴役是不可以和主人同桌用餐的。” 听到这种话林音就烦,她拉过米塔,将面包塞进她手中,并说:“我让你吃你就吃,什么破规矩,吃饱了才有力气活下去。”说罢,也拿了片面包咬了一口。 米塔亮晶晶的眼睛闪了闪,犹豫着将面包放进嘴边,这是她第一次吃到精美的、刚出炉的烤面包,很香很香,比想象中还要好吃。 也是她第一次吃过的,愉快的、放松的、美味的一餐。 填饱肚子后,米塔再次恭敬站在墙角,林音看着这一幕,明白长久的奴役观念已经深深刻进米塔的身心,想要彻底推翻,绝非一朝一夕之事。 林音在心里暗暗发誓,她一定要有所贡献,有所改变。 想起米塔身上的伤,旧伤未痊愈就迎来新伤,不早早医治的话,肯定会发炎继而感染,可是这里又没有医药。 天色渐晚,林音决定利用今夜好好学习巴比伦的语言,明日就去找尼布甲尼撒沟通。 于是她说:“米塔,你可以教我学习巴比伦语言吗?” “可是王吩咐了明日有教仆来教耶律音小姐。” 林音不以为然:“那有什么关系?明日学和今日学都一样的。” 米塔还是犹豫:“可是,我只是一个奴仆,是没有资格向耶律音小姐授教的。” 又是这种可恶的观念!林音气了,她郑重其事强调:“我不管这里的人怎样定义你,但是在我面前,只有我们两个的时候,你不是奴仆,我们是平等的!” 米塔被震撼了,她从未受到如此待遇,耶律音对她来说,就像突然降临的救赎,勇敢坚强,聪明果毅,善良博爱。 她不可置信道:“真的吗?我可以吗?” 林音点头,反复给予米塔肯定,后来,两个女孩子一起度过了一个充实且欢笑的夜晚。 怎么说也是未来人类,林音从小见多识广,她的智商都在普通人之上,背东西对她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一晚上过去,在米塔耐心的教导下,林音很快便掌握了巴比伦的基本语言,与这里的人对话完全没问题,效果显着。 翌日,林音睡到晌午才悠悠醒来,房间里空无一人,米塔也不知所踪。 桌子上不知何时送来的早餐早已放凉,林音胡乱洗了把脸,草草吃了点东西后就出门了。 繁复的巴比伦王宫是无论看多少次都会惊叹的存在,仿佛一座用金银打造的迷宫,林音悠哉转着,一个不小心便迷了路。 她本想找个士兵询问尼布甲尼撒的宫殿,但奇怪,来时一路上都没见到什么人。 林音走出城墙,来到富人区,这里居住的基本都是贵族,身份尊贵。 这里的巴比伦人看见林音,纷纷投来鄙夷与打量的目光,林音懒得与他们交锋,前脚刚走,却听见他们议论。 “听说了吗?使节探子报回的消息,大马士革、西顿、犹太准备联合对抗我们呢。” “这肯定是埃及怂恿的。” “王和护卫长、使臣们都商讨半天了,看来是真的了。” “还不是那个外邦女人语言的消息,我看哪,她就是奸细。” “对,她就是祸患。” 林音能感受到她背后一道道仇视的目光,她现在只觉得庆幸,花一晚上的时间提前学习语言是一件非常正确的决定。 面对这样充满质疑与误会的评价,林音并不生气,她仔细回忆,这个时候历史上的巴比伦确实发动了一系列的征服战争,使周围的小国全都俯首称臣。 可是,如论仔细的期日,应该在七月中下旬才是,怎么提前了一个月呢? 林音加快脚步,找到了巡逻的士兵,用巴比伦语言交流,让他带自己去见王。 士兵一开始不同意,在林音亮出十字架时才有了说服力,士兵告诉她,王此时正与各使臣在会客大厅商量事宜,要通传才可觐见。 林音:“麻烦你转告王,就说我知道他在想什么。” 尼布甲尼撒在继位前就曾有伟大的业绩,同米底亚帝国联手攻陷亚述首都尼尼微,又与埃及争夺亚述西部被起占领的土地并成功,在军事上有很强的头脑与能力。 如今尼布甲尼撒刚继位,米底不断地催促与其联姻,他只想巩固巴比伦,暂时无心娶妻。但眼下他的军事还不能强大到一举歼灭三个国家,还是联手的三个国家,尼布甲尼撒不禁愁烦,从前大多依仗米底,他能大获全胜,眼下想要征服邻国,为今之计还是同米底合作,也就免不得政治联姻。 这时,士兵来报,说昨天那个女先知求见,并知道王在想什么。 尼布甲尼撒差点忘了这个人,一瞬间,林音在刑场说的话历历在目,他动了主意,示意士兵把人带进来。 以法连立马反对:“王,我们探讨的军事机密,怎能让一个外邦人知晓?” 尼布甲尼撒却不理会他,林音迈入会客厅时,在场的使臣都紧张起来,他们都一致视林音口中的话为不详。 示巴也在,同样精神紧绷着。 与从前的每一次都不同,从前的爱人,此刻是高高在上的主宰,林音每走一步都如临审判,他们从熟悉到陌生,从情侣到君臣,仅仅几秒钟。 “见到王,为何不下跪?” 以法连的声音传来,林音直立原地,能感觉到他对自己的排斥与不满,但她是21世纪女性,谁也不跪。 林音:“在我们国家,没有下跪的礼数。”说完,为了表示自己的尊重,她只是深深鞠了一躬。 以法连恼怒:“你!” 尼布甲尼撒打断他:“好了,让她说。”他很意外林音居然学会了巴比伦语言,更感兴趣于接下来她要说什么。 林音的笑容得体,道:“王是否正为周边小国联合反抗之事烦忧?” 她的巴比伦语言虽然有些发音不准,但都能听懂,在场的大臣彼此交换着不同的眼神,就连尼布甲尼撒也微微诧异。 唯独以法连,充满警惕的目光游走在林音身上,试图找出什么不符合现状的证据。 尼布甲尼撒蓝眸微眯,语气中夹着些威胁:“你怎么知道?” 林音当然不会老老实实告诉他,她选择了整个巴比伦上下都无法拒绝且无法怀疑的理由:“你的上帝,神的旨意。”说着,还不忘举起十字架。 众人忍不住交头接耳起来,尼布甲尼撒剑眉微拧,呵斥:“安静!” 场面霎时没了声音,接下来,尼布甲尼撒把所有使臣都轰了出去,只留下了以法连、示巴与林音。 随着大门紧紧关闭,林音的心也跟着颤了一下,虽然她有十足的把握,但还是忍不住紧张了起来。 尼布甲尼撒看着林音,喜怒不形于色,薄唇轻启:“继续说。” 犹如箭在弦上,就等着一发命中,林音努力克制自己平稳的心情,她坦然自若、不卑不亢地娓娓道来:“杀一人可震万军,杀之。奖一人可悦万军,奖之。” 这是巴比伦人从未听过的权谋策略,示巴愣住,以法连也愣住,饶是身经百战的尼布甲尼撒也皱起了眉,他说:“这是什么意思?” 孙子兵法,这里的人自然不知道了,林音颇得意,开始解释:“与其冒险以一敌三,不如从最难制服的埃及下手,暗中给他们猝不及防的一击,杀鸡儆猴,下面的小国自然会服服帖帖。王不可以亲征,重用一个有能力的人,不可以是以法连护卫长,而首次立功的那个人,自然会唯王马首是瞻。” 第120章 偷袭 林音的计谋,胆大内敛,空前绝后且新颖先进,是迅猛,又致命。 示巴听后,暗暗夸赞,由衷地觉得耶律音是个与众不同的女人,女人有此胆略,已经是不可思议了,她还能简洁明了地表达出来。 尼布甲尼撒阴着脸:“你可知埃及的实力?” 在西方,唯一能与巴比伦帝国抗衡的就是埃及,埃及的粮草充足,军事方面也卓越,计谋更是不逊色,尼布甲尼撒曾几次想攻略埃及都没有完全成功。 林音不慌不忙:“正面开战自然没有十足的把握,但我们可以偷袭,暗渡陈仓,敌人在明,我们在暗。” 话音落下,以法连当下表示拒绝:“王行事光明磊落,怎可使诡计!” 兵法哪讲究什么礼数,林音在心里翻了个白眼,怎么宋缙云到了两千年前变得愈发蠢笨了。 以法连所说,也是示巴担心的,各种战事,王一直都以绝对的实力碾压获胜,但……他忽然小声说:“但是,埃及也曾搞过夜间偷袭我们啊。” 说完,被以法连狠狠瞪了一眼,林音见状,立马接话:“对敌人的手软就是对自己的残忍,我想,王是志在统一西方的,埃及如此猖狂,我们不过是用敌人的方式战胜敌人而已。” 前面都是铺垫,最后一句话才是精髓 林音笃定尼布甲尼撒这样野心磅礴的人,他其实根本不在乎什么方式,只要能达到目的,随便草菅人命就已经展示了他的作为,他不过需要一个台阶罢了。 果然如林音所想,尼布甲尼撒沉默片刻,眸射精光,贪婪的欲望不再隐藏,开始对林音赞赏起来:“很好,就如你所说,夜间攻城。” 以法连还想阻止,被尼布甲尼撒一个眼神威慑。 一双深邃的眸子,像星光落入深海,慵懒又疏离吩咐着:“狱里不是还囚着约雅斤,就让他领一部分人去埃及偷袭,护卫长,这件事就交给你办。” 林音瞬间觉得尼布甲尼撒的狠不是行事上,而是可在骨子里的狠,他不选择巴比伦本国的将士,而故意用掳来的前犹太王亲征,约雅斤好歹也是犹太曾经的王,如今却要为仇国出战,除了对约雅斤本身的凌辱,也是在向埃及示威。 这样,即便约雅斤死在埃及也没什么损失。 真正领悟到一代枭雄的狠戾,林音深深觉得,从前的一切都是天方夜谭。 以法连额头冒出几滴冷汗,战战兢兢接下了王了旨意,行动就定在今夜午时,不能惊动王城的百姓,直接从幼发拉底河出发,人马不多,不太引人注目。 从会客厅出来,林音在心底默默祈祷,希望此行顺利。 路上,以法连对她的不满彻底暴露,“你为什么要陷王于不义?你究竟是哪国的奸细!” 林音如今只觉得他吵闹,懒得理他,宋缙云智商大绛,等什么时候他恢复了现代的聪慧,林音才可能考虑跟他细细交流。 见对方不理会自己,以法连气了,一把拽住林音的胳膊,“你站住!” 林音吃痛,回头对上了一双愤怒的眸子,他冷着声音说:“如果你敢做对王不利、对巴比伦不利的事,不用王的允许,我第一个杀了你!” 林音只觉得好笑,她用力甩开以法连的手,轻飘飘回应:“这些话你留着看见结果再说吧,作为王的护卫长,你不为他完成所愿,还想着约束规劝,无用。”说完,不管以法连铁青的脸,林音扬长而去。 从此,二人便结下了梁子。 示巴再次佩服林音的勇气,她是整个巴比伦第一个敢教训以法连护卫长的人,护卫长是出了名的犟,且铁面无私,除了王的命令他谁也不听。 回到住处,林音发现米塔已经回来了,她问她:“你一上午去哪儿了?” 米塔一愣,答道:“去示巴外交官那里,学习更多外文。” 林音笑眯眯赞赏她:“很好,你这个年纪就是要多学知识。” 米塔轻轻点头,嘴边扬起一抹含蓄的笑,又听林音说:“今晚我有事和王出去,你就自己留在这里,不要乱走。” 米塔很是守本分,她不该问的不问,乖巧应答,便说要去给林音拿吃食,林音嘴上答应着,但她有更重要的是要做。 待米塔离开后,林音左思右想,总觉得第一次偷袭还差点什么,在历史上的这场战役尼布甲尼撒是完全取胜的,除了时期对不上,她该怎么在不破坏历史的基础上还能取胜呢? 而时期提前,又意味着什么?林音现在是外来者闯入的身份参与历史上的巴比伦,她做一切事都要小心翼翼。 很快就到了晚间,吃过晚餐,林音跟着尼布甲尼撒与以法连来到了牢房,听到动静,里面的很多犹太人都吓得蜷缩在墙角,用仇恨并惊恐的目光看过来。 以法连将约雅斤带了出来,尼布甲尼撒威胁他:“不想你的同族及亲人丧命,就替我去做一件事。” 约雅斤穿着囚犯的衣裳,胸前的布料撕碎,沧桑的脸胡子拉碴,眼神本浑浊,在看到尼布甲尼撒时本能地恐惧起来。 以法连将刀架在他的脖子上,“能为王效忠,是你的福泽。” 约雅斤哪里还有选择,他如今的地位早已不复往昔,如今他只是巴比伦的囚徒,没有资格提要求。稍有不慎,他及他的同胞、亲人、儿女都有可能在瞬间被屠杀殆尽,当时尼布甲尼撒带着军队洗劫耶路撒冷时,那残酷的一幕幕还就在他脑海。 于是为了活命,约雅斤只好答应,并跪地磕头,表示衷心。 尼布甲尼撒很满意,他接着吩咐:“午夜,你率领两军沿着幼发拉底河出发,偷袭埃及的任意一座小城。” 约雅斤很意外,他虽被下狱,却也有所闻外界的消息,埃及一直是巴比伦的宿敌,双方势均力敌,多次交战也未能彻底分出胜负。 以法连的短刀抵住约雅斤的脖子,冰凉的寒意促使他连声应下。 约雅斤就这样被带出牢房,有奴仆为他刮胡子,洗澡及换衣服,全程都有士兵看守,他若敢逃跑,狱中的士兵立马会杀了犹太人。 其实约雅斤非常清楚这一点,洗澡时他就想了很多,这绝对不是一次正常的交战,还要派他一个外邦人领军,羞不羞辱已经不重要了,约雅斤怀疑的是,这是一次有去无回的战争。 但他没有选择。 说服约雅斤的过程简单粗暴,林音的现代思维再次被震惊,她不能认可尼布甲尼撒的方式,一言不合就要杀人。而且,约雅斤怎么说也是犹太人曾经的王,可见这段时间尼布甲尼撒没少折磨凌辱约雅斤,他习惯了这么大的落差,以至于只要能保住族人亲人的命,他把自己的性命与尊严放在了最低。 林音在心中怅然,历史上的约雅斤下场十分不好,他虽然执政期间昏庸,可首都遭侵略时没有置百姓不管,尼布甲尼撒这样做,实在是太过分了。 但林音也只是个外来人,她不能插手改变任何一件事。 很快到了约定出战的时间,约雅斤身披长袍,佩戴长剑,骑着骡子被以法连牵出来,两军已经原地待命。 林音大致观察了一下,也就不到一百人。 她不动声色来到尼布甲尼撒身边,用只有他们二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这些士兵,其实不是巴比伦军队吧。” 尼布甲尼撒脸色一变。 林音继续小声说:“他们,要么是死刑犯,要么是俘虏。” 尼布甲尼撒对林音的推理非常意外,他没有接话,只是递过去一个警告的眼神,但林音不示弱,眨着无辜的眼神直勾勾与他对视。 倒是成就了旁人眼中的一番含情脉脉。 示巴有些尴尬,小心提醒尼布甲尼撒:“王,兵马已就绪,可以出发了。” 林音轻轻别过头,看着天色,根据现代学的知识辨别,此刻大概是午夜十一点左右,若是骑骡子,抵达幼发拉底河至少也要四个小时,他们确实该出发了。 城墙外,林音四人目送约雅斤的军队渐渐消失在夜色中。 以法连:“王,我们也可以出发了。” 尼布甲尼撒点点头,这场偷袭计划的背后,巴比伦的精卫队由他亲征,林音跟随,以法连垫后,秘密进行。 路上,林音一直保持着警惕,黑沉沉的夜,仿佛无边的浓墨重重地涂抹在天际,零星的微光不足以点亮一方土地。 小部分精卫队走在最前方,与约雅斤的军队保持不远不近的距离,接着是尼布甲尼撒的马车,林音骑着骡子紧随其后,身后是大片武装紧密的精卫队,最后是以法连。 幼发拉底河烟波浩淼,林音目光定住,前方不远就是埃及境内了,她骑着骡子与尼布甲尼撒并排,做了一个胆大的决定:“王,你们停在这里,我要10人的精卫队,带上示巴一起追上约雅斤的军队会合。” 第121章 应变 夜凉如水,陌生的女孩正眨着闪亮的眸子凝视着尼布甲尼撒,水佩风裳,霞裙月帔,一种朦胧又坚韧的美丽,漂亮得不似真人。 尼布甲尼撒当即拒绝。 林音料想到他不会同意,轻笑一声:“我不是巴比伦的人,即便是王也不能奈何我,示巴,来不及了,我们走。”说完,林音翻身上了示巴的骡子,并顺势带走了前面的十个精卫,真的就只有十个。 尼布甲尼撒看着林音逍遥离去的背影,眸色暗沉。 约雅斤的军队抵达埃及境内,他环顾四周,静悄悄,连个巡逻的守卫都没有。约雅斤隐隐不安,他只有百人军队,如何能完成王的命令,前面就是埃及的护城镇了,正待他思虑时,林音骑着骡子赶来了。 “约雅斤,我和王带来了十名精卫为你放哨,你且去大胆烧城门。”林音道。 约雅斤疑惑地看着眼前年纪轻轻的少女,她身边不动声色的男人骑在骡子上,巨大的袍子遮住了他的身躯,面容也隐藏在帽子下,夜色中看不清容颜。 碍于尼布甲尼撒从前对犹太的残暴,约雅斤没有怀疑,转身带领士兵前进,他怎么也想不到,此尼布甲尼撒是假扮的。 原地的示巴颤颤巍巍揭开帽檐,“吓死我了!耶律音的小姐,你的主意实在是太冒险了。” 林音沉声道:“希望我的准备是多余的。” 片刻后,埃及的护城镇火光四起,约雅斤的军队毫无防备被生擒,城门后埋伏了百名埃及军团,还未等约雅斤行动,便冲出来将他们用火把团团围住。 示巴大惊失色:“耶律音小姐!这!” 林音沉着冷静,跳上骡子,用巴比伦语言喊道:“将士们,跟我冲!” 示巴傻了眼,这不是白白送命吗?可他和林音骑在一个骡子,没有回头路,只能硬着头皮闯。 埃及兵眼疾手快,当示巴看见一条长矛直直对准自己时,他险些晕倒。 埃及兵把示巴以为成尼布甲尼撒,沾沾自喜,正欲擒拿。 这种情况,约雅斤不明所以,他不相信尼布甲尼撒会以身犯险,就在他准备拼出性命杀出重围时,林音一把将示巴的帽子揭下。 在场的所有人都愣住了,包括约雅斤,包括埃及兵,带头的埃及士兵大喊一声:“被骗了!是陷阱!” 话音刚落,从护城镇里急匆匆跑来一个守卫,凑在领头的埃及人耳边不知说了什么,只见他神色大变,来不及处理当下便立马撤返。 危险消失,示巴松了口气,他疑惑问道:“为什么埃及人突然返回了?”劫后重生,示巴还以为他要壮烈牺牲在这里了。 林音笃定:“军粮被烧毁,他们不急才怪呢。” 示巴这才反应过来,他不可思议:“原来耶律音小姐早就料到了埃及人会全军埋伏在此!”他看向林音的目光充满了惊讶与崇拜。 不过,林音并不觉得畅快或成功,出发前,她只是多准备了一手以防万一,却不曾想,被她证实巴比伦王宫内竟然真的有埃及的奸细。 与示巴返回大部队,林音完好无损站在尼布甲尼撒面前,他眼里的精光与赞许就快溢出来,就连以法连也对林音刮目相看。 “耶律音小姐,请原谅我之前鲁莽的想法,您是如何猜到了埃及的策略?” 林音挑了挑眉:“山人自有妙计,我可不是寻常女人。” 尼布甲尼撒一贯冷静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浅浅的笑意,这是林音来到这里后第一次见他露出下意识的笑。 察觉异样的尼布甲尼撒立马恢复面瘫,耶律音在他心里确实已经不是寻常人了,这令他回想起几个时辰前的事。 会议结束后,尼布甲尼撒本想将计就计,奴仆来报,耶律音还想再次求见。 这一次,尼布甲尼撒将耶律音带到了他的偏殿,正欲询问,她却开门见山:“是这样的,王,我想请您配合我演一出戏。” 尼布甲尼撒眸中泛寒:“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他眼中的耶律音不慌不忙:“万全之策,最终策,谨防被通风报信,两手准备。” “你的意思是,我这王城之中有埃及的奸细?”尼布甲尼撒目光如钩,耶律音太敢说话了,她胆子很大。 “我只是猜测,王若想绝对取胜,就要天衣无缝。” 面对尼布甲尼撒刺骨的危险气息,林音只能压下心中的踌躇,她必须这么做,这是她昔日的爱人,尽管对面不识,但还有人记得,这就足够了。 半晌,尼布甲尼撒眼里幽蓝的潭水终于泛起涟漪,二人达成一致,没有第三人知晓,开始上演一出戏,瞒过了以法连、示巴,整个埃及。 次日,探子来报,埃及粮食损失严重,军中内乱,甚至怀疑有巴比伦的细作混进了军营,而周边的小国也迅速得知此事,先前还要联合的想法悄悄消失。 此消息令尼布甲尼撒大悦。 林音的偷袭、以假乱真、调虎离山计得到了整个巴比伦的认可,她先前不好的名声发生了两极反转的变化,举国上下都在赞美她。 这天,在尼布甲尼撒的提议下,使臣们都一致同意封耶律音为巴比伦国的先知,前所未有的女性先知。 此刻林音正在房间里摆烂,经过一夜的险胜,她很是疲惫。 米塔端来一盘新鲜的果子递过来,并祝贺:“您的奇事已经传遍了王宫上下,就连街道的百姓也为您欢呼。” 林音有些不好意思摆摆手,“哪有,我只不过误打误撞,恰巧猜中了埃及的埋伏。” 米塔剥水果的手一顿,语气充满了羡慕:“那耶律音小姐可谓是真正的先知,能够未卜先知。” 林音拾起一颗葡萄,入口香甜,她雀跃道:“埃及还是有实力的,但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己放火烧了粮食怪谁。” 米塔:“不是王亲自带领军队突袭粮草的吗?” 林音皱起了眉头,手中的动作也停了下来,怔怔看向米塔:“诶?这是谁跟你说的?” 米塔:“啊,我是听城门的士兵闲聊中说起的。” 林音耸了耸肩,继续吃起水果,不以为然道:“原来如此,确实是这样。” 这时,殿外传来示巴的声音,米塔连忙起身退至角落。 “耶律音小姐,有你的好消息。”示巴的声音洋溢着喜悦。 林音懒洋洋从床上爬起来,“什么事?”她在心里想,对现在的自己来说,唯一的好消息就是能回到21世纪,尼布甲尼撒和宋缙云都安然无恙。 示巴:“王下令,封耶律音小姐为先知,先知仪式的袍子都送来了。”说完,他指了指殿外的随侍,林音顺着看过去,果然几名巴比伦人手捧着一箱箱东西在殿外站着。 林音只觉得头大,她无心干预这里的一切,只想弄清楚尼布甲尼撒为何忘了穿越的事,这下给她安排个这么重要的身份,压力山大啊。 林音无奈:“那个,我能不能不当这个先知?” 示巴表示不理解:“那怎么行,这可是王的命令。而且,耶律音小姐你的奇事在城内被奉为神迹呢,你就是名副其实的先知。” 林音尴尬笑了笑,“你能先带我去见尼布甲尼撒吗?” 示巴点点头,“当然可以。” 路上,林音都在盘旋着怎么找说辞拒绝,一旦当了先知,她的一言一行都受约束,说的每一句话都关系巴比伦的存亡,万一干预了历史,扰乱时空,她赔不起啊。 廊下的风很是凉爽,尼布甲尼撒在城墙最高处等着林音,示巴停在远处,不方便近前来,林音只好自己过去。 尼布甲尼撒背对着她,转过身四目相对时,林音的神情下意识恍惚,仿佛又回到了他们初次见面,妙不可言堪为传奇的跨时空相遇。 可是,眼前人已今非昔比,他的眸子里只有野心与冷漠,不含一丝多余的情感,林音试图找到相爱过的证据,都被岁月掩埋。 林音幽幽地叹了口气,撇脸说道:“请王收回成命。” 她不卑不亢,语气却疏离,唯独那张脸的神色,不经意间透露着淡淡的忧伤。 尼布甲尼撒冷哼一声:“成命已下,岂有收回的道理。” 林音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她甚至不敢看尼布甲尼撒的眼睛,她对他尚有情爱,是稍微一个不小心便于心不忍地答应下来。 尼布甲尼撒从未被人三番五次忤逆,他原本挺拔的身体顿了顿,双目已经变得狠戾吓人,抓起林音的手腕,一字一句道:“你再说一遍。” 林音吃痛,她也来了脾气,倔强地扭头不看尼布甲尼撒,却被拧住下巴,被逼直视那双充满怒意的眼睛。 二人对视,在尼布甲尼撒看来,林音黑曜石的眼睛里泛着水色,带着掩饰不住的惆怅,还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凄怆之情。 越是看着这样的神情,尼布甲尼撒不知为何体内有一团无名之火在叫嚣,他征服了整个西方,却不能征服一个女人。 最后,林音听见尼布甲尼撒凑在她耳边,低哑的声音带着几分病态的疯狂:“再敢忤逆,我杀了示巴,杀了城里所有的女人。” 第122章 先知 林音曾想了无数种被威胁的方式,唯独料想不到会是这种,尼布甲尼撒精准拿捏了她的软肋,在这个男尊女卑的西元前,在残暴的帝王统治下,她没有理由谈判。 殿内金碧辉煌,内柱都是由多根红色巨柱撑着,每个柱子上都刻着金色的不同的走兽盘绕,以及栩栩如生的独角兽,分外壮观。 殿内上方金漆雕花宝座上,坐着睥睨天下的尼布甲尼撒,底下、城墙外、长廊中歌舞升平,衣袖飘荡,鸣钟击罄,乐声悠扬,台基上点起的檀香,烟雾缭绕。 水晶玉璧为灯,珍珠为帘幕,风气绡动,熠熠生光。 帘幕内站着一位妙音少女,双手交叠于胸前。 她身披绣着白色月季花的轻纱,里面是明黄色的袍子,上面许多玛瑙翡翠点缀其中,黑色的长发漫卷,以袖掩口,半遮半掩间风采顿生。 她的肤光胜雪,在这个小麦色人种的国家显得珍奇又瞩目,双目犹似一泓清水,容貌秀丽至极,当真如明珠生晕,美玉荧光。 她含笑注视着前方,唇边一抹温柔似水的弧度,带着难言的矜贵圣灵之气。 巴比伦人欢呼声一片,他们非常满意这位先知,在他们心中,耶律音是带给整个巴比伦福泽的神明少女,理应拥戴为先知。 仪式正式开始。 在众人的见证下,尼布甲尼撒从王座上下来,把那同一个十字架亲自佩戴在林音的胸前,从此以后,这枚十字架就是耶律音先知的圣物了。 林音屏住呼吸,她紧张极了。 不是为了成为先知受万人敬仰的仪式,也不是为了即将开启的护国之旅,而是这个此时此刻,熟悉的男人做着同一个动作。 林音的思绪忍不住回到三个月前,那时的尼布甲尼撒虔诚温柔,他是那样的真挚,将自己的信仰之物赠予林音,与如今完全不同。 少女潸然泪下,至高掌权者抬手抹去那颗泪珠,悄无声息落在他心尖,鬼使神差地,尼布甲尼撒有一瞬间觉得,眼前的人不属于这里。 成为巴比伦的先知,承诺一生效忠于巴比伦王,林音还要做一个表示忠诚的动作。 在众人的见证下,尼布甲尼撒向林音伸出了手背,她深吸一口气,俯身轻轻印在王的手背上一吻。 十字架发亮,契约缔成。 侍臣高声宣布:“即日起,耶律音小姐成为巴比伦的先知!” 很快耶律音事件传遍了西方,当米底亚国得知此事后,公主塞拉斯便向国王闹了起来。 塞拉斯钟情尼布甲尼撒多年,在他还是王储征战四方时便芳心暗许,塞拉斯觉得米底亚与巴比伦联合是强强联手,而她嫁给尼布甲尼撒也是早晚的事。 讨伐亚述便是他们二国的联合战绩,塞拉斯本以为尼布甲尼撒离开他父亲兵力的援助自身难敌,她也正好以此为由顺利嫁给尼布甲尼撒,可令塞拉斯没想到的是,横空出世一个无背景的女人将他们两国持续发展的理由割断。 此刻,塞拉斯正围在米底亚国王身边滔滔不绝发泄着自己的不满。 “父王,您一定要派使节问问清楚,给女儿一个交代!” 米底亚国王也很头疼,他安慰女儿:“尼布甲尼撒的锋芒已经显露,我们没有资格质问,他还未娶妻,此事再以也不迟。 塞拉斯依旧不依不饶:“都是耶律音胡乱出主意,她是什么人?没有家族没有背景,居然被封为先知,这根本不符合规矩!” “规矩是王定的,如今埃及吃瘪,你看看哪个国家敢挑衅巴比伦?不要不懂事。” 自幼塞拉斯娇生惯养,没有她得不到的东西,在她眼里,野心与实力并存的尼布甲尼撒是她丈夫的不二人选。 塞拉斯坚信,只要她嫁给尼布甲尼撒成为王后,他们一定可以在不远的将来统治整个西方。 拿下埃及不过是时间问题,塞拉斯在听闻耶律音偷袭埃及的计谋后,深深的对其鄙夷与瞧不起,认为那是不堂正的狡诈取胜。 塞拉斯收敛了脾气,跪在米底亚国王膝下,央求道:“好父王,您难道忍心见女儿被相思所困,我肯等,恳求父王为此事上心,成全女儿的心愿。” 米底亚国只有塞拉斯一位公主,还是王后所生,所以国王对其宠爱有加,渐渐养成了骄蛮的性子,塞拉斯知道,只要她乖巧撒娇,父王定会应允她 是的,从小到大都是如此。 米底亚国王低头,眼里的怜爱溢出,摸了摸塞拉斯的头,答应了她。 “好吧,但此事不能急,乖女儿,我会从长计议,为你实现愿望。” 塞拉斯心满意足笑了,她伏在父王膝上,眼里的贪婪与野心不再隐藏,渐渐流露。 与此同时,林音被安排住在圣殿,这里的设施不比原来的住处差,甚至仅亚于王的宫殿,还被配了多个奴仆侍候。 林音向尼布甲尼撒请求撤去一半的士兵与奴仆,被狠狠拒绝,从这以后林音明白了,尼布甲尼撒不吃软的,想要让他答应什么,必须有所成就。 虽然有这么多人侍候,但林音还是只允许米塔出入她的卧房。 自从先知仪式结束后,林音的圣殿外挤满了排队的巴比伦人,他们纷纷想求得神迹奇事,想请林音为他们占卜。 米塔进来的时候手里捧着许多羊皮纸写的信笺。 “耶律音先知,这些都是本国人想请您解决的事宜,我放在台面了。” 林音潦草瞄了几眼,只觉得头疼,她只想完成任务回到现代,这么多琐事缠身,不让她有一点清闲。 重要的是,林音能立功完全因为她是未来人,参考历史上一定会发生的事情去推演罢了,给老百姓占卜算命啥的,她压根不会。 “米塔,你去替我挨个回了吧,就说、就说……我是王的御用先知,只为国运国势预言,其余的不在我的范围内。” 米塔若有所思片刻,点了点头,拿上信笺出去了。 林音从床上坐起来,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她果然猜得没错,隐藏在王宫内的埃及细作,百分之九十就是米塔。 她说她无父无母,闹饥荒时随着人流进入巴比伦境内,辗转几个商贩,最终被卖给王宫当差。 林音思索着,王宫招奴役都不筛选吗?后来她曾找示巴求证过,初遇米塔时她正被几个士兵戏弄,示巴出手救下并收为学生,还透露给林音说,打算将米塔培养成下一个外交官呢。 可就是这样一个纯良无害的15岁女孩,却坐实了埃及细作的身份。 林音不禁觉得后背发凉,米塔的言行那么小心,甚至可以令她起了恻隐之心,在那张可怜的外表下,却是一颗蛰伏的心。 所以林音更要将米塔留在身边,她很好奇作为细作,米塔是如何里应外合将信息传给埃及的。 如今林音已经成为了巴比伦的先知,不如就将错就错,用一己之力改变王城的命运,若结局真能改写,尼布甲尼撒该高兴吧。 不过如今的巴比伦还未到巅峰时期,巅峰时期是在尼布甲尼撒迎娶王后之后,想到这里,林音的心还是无法抑制地隐隐作痛,难道她之前做的梦就压迫实现了吗? 历史上,按照目前的发展,八月的战争结束后,米底亚国便会与巴比伦联姻,尼布甲尼撒将迎娶塞拉斯公主成为他唯一的王后。 就是那位历史上都承认的偏爱,也有了空中花园的建筑。 林音不敢再继续想下去,那她和尼布甲尼撒之间算什么呢?其实什么都没有,可以说是一场短暂的梦,可以是一段不现实的缘,唯独不会是长相厮守的情有独钟。 黄昏降至,林音再次兴起一个迫不及待的念头,她下楼提起裙摆向对面跑去,当她敲开示巴的房门时,他显然愣了一下,随即喜上眉梢,连忙将林音迎进来。 “耶律音先知大驾光临,有什么吩咐?” 示巴转来转去,他这里没有上等的吃食,只好拿出珍藏的奶粉给林音泡了一杯,香气浓郁,林音想起尼布甲尼撒最喜欢的酸奶。 林音鼻子一酸,险些落泪。 示巴看出她的伤感,关切询问:“耶律音先知,发生了什么事?” 林音抬头笑了笑,憋住心中的难受,说:“没什么,我来找你是有些事想问。” “原来如此,那我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林音:“示巴,你可知道尼布甲尼撒在成为巴比伦王之前发生了什么重要的事?例如引人注意的那种?” 示巴双手托腮,仔细回忆:“这个,好像没有呢。” 林音不放弃,继续询问:“就没有什么标志性的事件吗?比如行政?再比如尼布甲尼撒遇到了什么事。” 说到这里,示巴好像明白了什么,“从前跟随王身边的只有但以理先知,不过他逝世了,不知道书堂里有没有一本书留有记载。” 林音饮尽奶茶,眼睛一亮,“书堂?我能去看看吗?” 示巴微笑:“当然可以,您现在是先知,书堂本就是先知可以随意出入的地方。” 第123章 相认 宋缙云逐渐觉得身体能动,有了知觉,睁开眼时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 大片荒废的黄土与荒丘,一眼望不到边际,有且只有宋缙云一个人,四下张望不到路的痕迹,仿佛只有吹不尽的黄沙,掩埋着废弃的城。 宋缙云瞧了一眼,他的背包还在,于是从里面拿出地图。 这里原是底格里斯河畔,古巴比伦王的宫殿和城池就在这里,宋缙云一边对照地图一边往前走。 看来宫殿曾遭遇惨烈的焚毁,许多残存的石碑和泥板,都有着烈火烧灼的痕迹,模糊的痕迹之下,依稀显示出密布的契形文字和图案。 这种古老象形文字早已失传,无人能懂。 手机在这里没有信号,宋缙云只能依靠他整理的资料,凭着直觉慢慢在这片无人区摸索。 再往前走,一块石碑与其他的都不同。 宋缙云蹲在石碑面前,他觉得很神奇,唯独这块石碑的文字最吸引他,有一种在未来能读懂的感觉。 等等,宋缙云顿住,他思考,为何自己要下意识说“在未来”呢?难道……难道这里是另一个时空?宋缙云冒出一个大胆的猜测,也许他们三人抵达巴比伦遗址时,无意间打开了某种召唤,把他们分别传送到了不一样的时空。 不一样的时空也就意味着不一样的过去,这么说,古巴比伦的一切都会在不同的穿越中有迹可循。 宋缙云被自己的想法惊到,并沾沾自喜了一番,他再次推断,自己所在的时空极有可能是巴比伦被覆灭后的不久。 随着时间的滤镜,穿越历史的迷雾,宋缙云坚信,一定可以重现那些被尘封的帝国秘史,他要不断地拼凑残缺的碑文,用脑子记录。 目前,这块石碑上,宋缙云唯一认得的,居然是一朵玫瑰花的刻痕。 不对,玫瑰的刻痕发黑,与其余完全不一样,就好像……就好像起初就是故意令玫瑰发黑,成黑色。 黑玫瑰?宋缙云疑惑,他记得黑色玫瑰是现代花匠们培育出的品种,怎么西元前就存在了吗?这绝对不符合逻辑。 除了这块石碑,石碑的正前方,宋缙云站起身时便被眼前巨大的花圃震撼,千古王朝的浮光掠影,宋缙云肯定,这就是真正的空中花园。 宋缙云几乎自动在脑海复原了这伟大的建筑。 高耸天际的庞博亭台,似草木覆盖的山峦,又似悬空漂浮的园林,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人造园林,流芳百世,却被一把火烧了精光,后人再也无法复原其万分之一的美。 宋缙云直直站着,形单只影面对奇迹带来的激动与震撼,仿佛他的眼眸中倒映着熊熊大火,以及某人不甘的眼神。 再联想到那石碑,宋缙云忽然明白,那一定是尼布甲尼撒钟情一生的那位王妃,史料记载,是米底亚国的公主塞拉斯。 空中花园也是为她所建造的。 宋缙云想到林音,她和尼布甲尼撒如今也一定在巴比伦某个时期的时空里,她以什么身份自居呢? 与此同时,另一个时空的林音已经在书堂了,这里是巴比伦最大的书堂,里面记载着古巴比伦到新巴比伦的一切政变以及大事小事,还有历代先知的书卷。 林音一排排翻找着,希望能从这里找寻到什么蛛丝马迹。 “但以理书”,片刻之后,终于被找到了。林音踩着架子上去,把厚厚的一沓书卷拿了下来,上面沾染了些许灰尘,看来是许久不曾有人翻开的缘故。 厚重的羊皮卷轴,林音费劲翻开,由于还不能完全读懂巴比伦文字,她只能零星明白大致的意思,细节无法参考。 星夜降临,林音悄悄将书堂的门关好,提灯沿墙而坐,一行行阅读着。 原来,但以理先知在尼布甲尼撒的父亲,那波帕拉萨王的后期执政时开始辅佐,是被尼布甲尼撒所俘虏的犹太人,由于他有上帝赐给的聪明才智,在新巴比伦帝国扶摇直上,后来成为尼布甲尼撒的御用先知。 由于对神明的敬仰,林音内心一直备受谴责,历来巴比伦的先知都是虔诚的使徒,她无功无利就被推至这个位置上,实在是难当大任。 除了但以理,当时同时被尼布甲尼撒重用的还有米沙利,同是犹太人,在异邦朝堂历任大臣。 林音继续翻阅,在公元前598年,老那波帕拉萨王病重时,尼布甲尼撒担任王储时,巴比伦全国上下在但以理的带领下休国三天,为王祈祷。 等等,公元前598年,现在是605年,中间差了7年。 林音回想初见尼布甲尼撒的模样,现在的他比那时候要更加成熟,眼里的精光与狠戾的杀伐也日经月累,应是经历了战场与政变促使他性情也有了变化。 再往后,公元598年末,投降埃及的约雅敬逝世,约雅斤即位。尼布甲尼撒不顾但以理的劝阻,认为进攻犹太的最好时机已到,亲自率军攻向耶路撒冷。 经过耗时两个月的围攻,这两个月内尼布甲尼撒大开杀戒,肆意屠戮,最终约雅斤带着所有的亲眷大臣出城投降,并被虏来巴比伦囚禁。 尼布甲尼撒紧接着废黜的约雅斤,封约雅斤的叔叔为犹太王,并为其改名西底加,不得反叛,并年年向巴比伦进贡。 看到这里,林音不禁感叹尼布甲尼撒的心狠无情,犹太国好歹也是但以理的母国,这样屠杀真的一点情面也没有,使但以理多年的呕心沥血付出都不值一提。 可是林音始终不能把现在的尼布甲尼撒与和她相处的那位联想在一起,他懂温柔懂理解懂怜悯,他不是冰山一角,而是海纳百川。 绝不是现在的暴力阴狠,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一定有什么事改变了尼布甲尼撒,或者他受了某种刺激,林音断定只有这一个可能,她一遍遍在书卷中查找、仔细翻阅。 夜深了,月光照进来,林音打了个哈欠。 没有头绪的她起身将羊皮卷合上,放回原来的位置,来到窗前,任由晚风吹向面庞,困意也消散了些。 书堂的位置很高,林音透过窗子向外看,深深在心里肯定了这座城的强大。 树叶微动,揉进细碎的月光,暖黄被藤曼缠绕,万籁俱静,唯有风声,一座座建筑错落有致,就连月华下的阴影也井然有序。 这就是被后世成为传说的巴比伦城,坚不可摧的巴比伦城。 林音不禁觉得心下涌起一股忧伤,她曾幻想无数次亲临这座古城的面貌,如今她就脚踩这片土地,却没有想象中激动。 怪不得尼布甲尼撒那么不甘心了,亲手建立的伟大王城不过百年就被灭,换成谁都接受不了吧。 就在林音伤感落寞时,身后传来推门声,她吓得转身贴紧墙壁不敢动。 这个时候了,有谁会深夜来书堂呢?不会是米塔吧?林音大气也不敢出,生怕发出一点声音。 随着脚步声越来越近,林音的心也悬起来,下一秒,一张熟悉的面孔闯入视线。 “以法连护卫长?”林音愣了,还没来得及问对方怎么深夜出入书堂,对方却眉开眼笑,还做了个‘嘘’的手势,说:“是我啊,宋缙云!” 听到熟悉的口吻,林音差点交出来,双眼藏不住的喜悦。 她不可思议地问:“你怎么,你怎么会?” 在异国见到熟人的激动澎湃使林音语无伦次,满心满眼都被兴奋包裹。 宋缙云也很兴奋,他明白林音想表达什么,拉着她坐在墙角,把自己在另一个时空发生的事讲了一遍。 林音聚精会神听着,了解原委后,她恍然大悟:“原来你和我不一样,我是身穿,而你魂穿加身穿两个都有?” 宋缙云点了点头,起初他也不可思议,后来才理清。 “这副身体,以法连许是我的某个前世,我们共用一个魂魄,有时宋缙云的主观意识不能取代以法连。当灵魂回到宋缙云的身体里时,我又身处不同的另一个时空,来回切换,时间似乎还没有规律。” 林音:“这么说,这个时间是随机的?”这可不是一个好现象,本来她只身一人在巴比伦就够无聊了,好不容易盼到宋缙云回来,却还会随时消失。 宋缙云表示肯定,他强调说:“我不知道还能保持这个状态多久,我必须要提醒你,不论你对尼布甲尼撒的感情有多深,不可以干预他的一切,包括他的婚姻,或者你可以与他恋爱,但不能结婚。” 林音有些不知所措,欲语泪先流,还未公开承认的恋爱就要遏制在摇篮。 事已至此,她也不再隐藏对尼布甲尼撒的爱,无奈妥协道:“目前我是这里的先知,书堂里有这里的法制,朝圣者不能与王通婚。” 宋缙云知道这很残忍,为了避免不可挽回的后果,他将可能造成的危害说与林音听:“我们是未来人,强行干预过去,会导致原本存在的彻底消失。” 第124章 蒙冤 “我打个比方。尼布甲尼撒命定的妻子是米底亚国的公主塞拉斯,尼布甲尼撒对她的爱情是历史都承认的偏爱,我们与尼布甲尼撒的相遇只是时空bug引起的过客,甚至连过客都不是,你若强行逆天改命,巴比伦会不存在,尼布甲尼撒会消失。” 宋缙云的一字一句都砸在林音内心最柔软之处,这是十分中肯的回答,也是当下的现实,能与尼布甲尼撒相遇已经是极限,林音清楚,自己与他是不可能的。 这残酷的真相被描述、被拿出来展开叙述,还是比想象中痛许多。 林音的面颊划过泪珠,她抬手抹去,吸了吸鼻子,哽咽道:“你放心,他现在完全不记得我,按照时间线,八月战争结束,他就会与塞拉斯联姻了。” 眼见林音难过,宋缙云知道这个过程很艰难,但他们已是局中人,只能克心守己,于是他转移了话题询问起林音这段时间在巴比伦发生的事。 当宋缙云得知时间线提前时,一股不好的预感爬上心尖。 虽然说不上来具体哪里不对劲,但他就是直觉怪怪的,他们的世界许是平行时空,平行时空发生裂变,居然同步了西元前的巴比伦国,这已经是不可思议。 宋缙云:“若我能知道我来时的那片时空是何年就好了。” 受此话的启发,林音想到了什么,把但以理书捧过来,详细地指给宋缙云她今夜的发现。 二人交谈过后,宋缙云认定巴比伦举国祈祷的那三天一定发生了什么大事。 “或者,你可以旁敲侧击打听打听黑玫瑰的事。” “黑玫瑰?人工培育的花巴比伦怎么可能有。” 宋缙云也觉得不可能,但他宁愿相信石碑不是空穴来风,“总之你去打听就是了,还有,帮我找找这几种符文。”他撕下一页羊皮纸,用沾了墨的树根在上面歪歪扭扭写下一串符文。 “这是什么?”林音接过去端详了片刻,总觉得有些熟悉,却看不懂。 “在我那个时空,空中花园前面就是一块显眼而巨大的石碑,上面有这些符文,还有一朵黑玫瑰。” 林音想了想:“尼布甲尼撒天资聪颖,没准是他让花匠们培育的。” 宋缙云却摇了摇头,“这不可能,空中花园是为了塞拉斯建造的,难道塞拉斯也是现代人?她喜欢黑玫瑰?” 林音很会抓重点:“你的意思是你肯定了那块石碑是塞拉斯的?” 宋缙云眸露赞许,“你还是有点小聪明的嘛。” 林音白了他一眼,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我认为,我们掉落不同的时空,是不是还有不同的任务。” 宋缙云眸色凝重起来,认同了林音的看法:“极有可能,完成任务我们才会回到我们的时空,或者换句话说,推动原本的历史还原后,我们就能回去了。” 宋缙云的话总是很隐晦,并不直截了当,但林音每次都能准确地领会他话中的核心,这番话也不例外,她不假思索道:“我们会参与巴比伦,直到这座城按历史描述的灭亡,对吗?” 林音的理解能力一直都很强,宋缙云擅长考察和推演,他们二人的能力合在一起,可以说珠联璧合。 时间不早,再聊下去等鱼肚白升起被人发现就不好交代了,宋缙云没有回答林音的话,沉默就是最好的回答。 他起身拍了拍衣服准备回以法连的住处,林音叫住他,轻声问:“可是这样,他的愿望就落空了,他来到未来时空的找寻也没有任何意义。” 宋缙云没有回头,“可也你知道,改变历史是不可能的,不是吗?” 推开书堂的门,宋缙云早已泪流满面,他不知道自己因何伤感,这眼泪也不是他的。 巴比伦的繁华与强大不论放在现在还是未来,都得到了足够的认可。尼布甲尼撒想改变结局的想法没有错,谁都没有错,改朝换代是必须发展下去的事,虽然很残忍,哪一个文明被淘汰不惋惜呢,淘汰是为了进步,人类文明在走向越来越好。 身兼巨任、付出最多的那个人最不甘,也能理解,或许他们相遇就是为了让这理解更加鲜明、更加通透。 无尽征途漫漫,风暴如影随形。 这个夜晚不只有林音与宋缙云不眠,还有米塔。 身为埃及王室的奸细,她的命不在她自己手里,面对第一个给予她平等的林音,米塔说不触动那是假的,但她是埃及人,两国征战使她们的立场永远不能一致。 首次任务失败,米塔低估了林音的聪慧,她居然做了两手准备。 趴在窗台,米塔等来了白鸽,从其脚中取出一张小羊皮,摊开在月光之下,上面的字令她眉心轻蹙。 他们交换信息后,埃及王室对米塔的失败出乎意外地没有指责,并愿意给她一个将功折罪的机会,任务是把先知带出巴比伦城。 米塔默默烧掉羊皮,她也是个聪明的,猜到了埃及王室听闻先知的能力,也对其虎视眈眈,两国兵力旗鼓相当的情况下,哪一方得先知哪一方就得胜。 至少,先知到了埃及也只是俘虏,埃及王室还要仰仗先知给他们楚某策划,是绝对不会杀了先知的,米塔清楚这一点,所以她会去做这件事。 只不过还是有些困难的,米塔重新绑上一张小羊皮,在上面写上三日期限,随后放走了白鸽。 眼见白鸽消失在急匆匆的夜色,她也有些惆怅。 米塔转身,忽然看见林音就倚在门框看着她,她吓了一跳,呼吸也急促起来,正欲找个理由,林音先开口了:“你一夜未睡吗?米塔,怎么一个人站在窗前?” 听对方的话不像是看见了什么,但米塔仍然不安,就怕对方是装的。 她小心发问:“我睡不着,耶律音先知无心安眠吗?” 林音:“我刚从书堂出来,看到一只白鸽从房梁上飞过,一时兴起贪看了一会儿。” 听了这话,米塔更紧张了,她不确定对方在炸她还是什么,也不敢多言,顺着说下去:“白鸽被誉为和平之鸽,那是吉兆呢,我猜,正因为耶律音小姐成为先知,才引来了白鸽祥瑞。” 林音漫不经心笑了笑,“我也是这样想的,时候不早了,我回去休息了。” “啊好的!” 米塔是怎样召唤白鸽并放走的,林音在暗处全都一览无余,今夜可谓是收获满满,不过她暂时还不能将米塔交出去,还没有证据。 他们接下来的密谋是什么,林音也不清楚,未知永远是最恐惧的,不过依照历史,埃及的手段最多是类似安排奸细里应外合,或者偷袭军饷,绝不会也没那个本事暗杀王室。 翌日,林音再次睡到日上三竿,被外面的喧闹声吵醒。 刚睁开眼,就看到米塔守在门外哭泣,林音一下子精神了,下床将米塔拉了进来,温柔询问:“发生什么事了?” 米塔带着哭腔:“先知大人,快救救示巴吧,他被王质疑埃及奸细,正在会客大厅被审,怕是凶多吉少啊!” “什么?!” 林音险些站不稳,犹如五雷轰顶,她尽量平复心情,冷静道:“你待在这里,我现在就去见尼布甲尼撒。” 一路上,林音都在盘旋怎么解决,真正的细作平安无事,忠臣却被蒙冤审判,后半夜乃至清晨究竟发生了什么? 林音以巴比伦先知的身份参与这场奸细的审判,当他看见示巴衣衫褴褛跪在地上,后背还有被铁烙刻上的伤痕时,她的胸腔涌上一股怒气。 “耶律音,你来做什么?”尼布甲尼撒睥睨众生的姿态高高坐在上面。 宋缙云已经是以法连了,他解释:“清晨议政时,从示巴的袖子里掉出一张羊皮纸,上面是他通奸埃及的证据。” 示巴已经被刑具折磨得十分虚弱,仍然趴在地上,一边摇头一边说:“我没有,我不是奸细……就算打死我,我、我也不会认。” 细作在巴比伦是死罪,是不可饶恕的罪,更何况现今的局面,细作竟从外交官身上显现,这除了死罪难逃,更多是变相对王的一种羞辱。 王所信任的人成了奸细,传出去,只会嘲讽王。 所以尼布甲尼撒在气头上,以刑具逼示巴招供,可示巴哪里知道,他的的确确是清白的。 以法连跟着尼布甲尼撒一个鼻孔出气:“王待你不薄,你竟然做出背弃之事,每次赴外邦建交都不怀好意吧。” 最后一句话简直是对示巴最大的羞辱,他努力学习多年,就是为了胜任外交官后尽忠报国,用自己的微弱之力替王分忧,如今却被信任的人冤枉,一颗心早已寒透。 示巴凄切的声音响起:“既然王不信我,我只好以死来证清白。”说罢,拿起铁棍就要往自己身上捅。 林音眼疾手快,猛地抓住铁棍的另一端,灼热的刺痛传来,须臾间便从掌心流下几滴鲜血。 第125章 挽回 示巴从未想过,先知的勇气,是能在至高掌权者面前,公然违抗旨意,救下他。示巴更是从未想过有一天被自己忠心耿耿效力的王上怀疑,生于女人的罗裙之下,最终也被女人的果敢所救。 “耶律音先知!”示巴眼含热泪,丢下铁棍。 在场的所有人都愣住了,尼布甲尼撒怒叱:“你在做什么!” 林音镇静的双眼,一丝淡淡的水雾,似乎在掩饰那份深情,她鞠了一躬,挡在示巴面前,“我只是不想王落得欺罔忠臣的下场。” 字句诛心,在尼布甲尼撒三十岁的人生里,没有人敢这样教训他。 她眼里隐隐的不甘,隐隐的执着,隐隐的倔强,隐隐的失望,尼布甲尼撒腾地从王座上站起来,直冲冲走向林音,掐住她的脖子,双眼猩红。 “你敢咒诅我!” 林音眉心闪动,虽然一阵窒息感袭来,但她丝毫不在乎,她不信尼布甲尼撒会真的杀了她这个有用的先知。 于是,仍然用悲悯的眼神望着他。 以法连见情况不妙,踱步上前,低声劝道:“王!万万不可,她是先知!” 瞳孔猛地一沉,尼布甲尼撒松开手,林音跌坐在地,大口喘息,身后的示巴早已吓傻,哆哆嗦嗦道:“小姐,耶律音小姐,不要为了我做这不值得的事。” 他已报了必死的心,若牵连旁人,更是愧疚难当了。 林音缓过来,从地上站起来,尼布甲尼撒依旧带着狠戾的怒意盯着她,好像要将她盯出一个窟窿。 面对这样的压迫,林音迎难而上,眼角压住了黑瞳的潋滟光华,眼眸里藏着别人看不懂的情愫,这也令尼布甲尼撒咬牙切齿。 她越是神秘,他越是烦躁。 以法连擦了擦额头的冷汗,抛砖引玉道:“耶律音先知要保示巴,也要拿出证据服众才是。” 尼布甲尼撒褪去了一层怒意,冷冷看着林音,似乎在期待她如何翻盘。 林音:“那张羊皮纸在哪里?只要将埃及所有人,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士兵奴役全部召集,按照他们的名字编排,挨个在羊皮纸上写一遍,对比字迹,即可分明。” 早在来时的路上,林音就已想到了对策,她亲眼所见米塔烧了埃及寄过来的暗号,如今新的羊皮纸只能是仿写,栽赃嫁祸,唯一能这么做的,只有埃及奸细,只有米塔。 彻底对林音改观了以法连,脸上洋溢一抹如释重负,这个方法简洁方便,他们整个埃及在面对以前的各种无法辨别真假的事件时,居然没想过这种法子。 以法连不得不佩服林音的聪明。 现在主意已有,就等王的批令,以法连低着头,小心请示:“王,是否立刻按照先知的方法执行?” 可心高气傲的尼布甲尼撒怎可轻易妥协,他的口吻含着几分讥讽:“若我今日就是要杀了示巴,你又如何应对呢?“ 林音依旧选择螳臂当车,她早就做好的最坏的打算,坦然一笑:“那就请王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话音落下,尼布甲尼撒忽然大笑起来,接着便大手一挥,允了以法连的请示,立刻执行。 他回到王座上,眯起的幽瞳时刻不离林音,作为一代帝王,他从不会放弃任何一个有勇有谋有策略的人,他很欣赏林音。 不一会儿,王宫上下集体出动,林音只待静静看好戏。以法连的军队出动片刻,便有士兵带上来一位少女,林音一眼便识出她是米塔,米塔满脸慌张,战战兢兢跪下。 以法连:“王,她说有要事禀告。” 尼布甲尼撒点点头,米塔指着示巴大声说道:“回王上,外交官是冤枉的!昨夜、昨夜我起夜时,看见对面有一个身影偷偷溜进外交官的房间!” 米塔的话,已经在林音的预料之中。 尼布甲尼撒看不出喜怒,“哦?既然你看见了,你为何现在才报?” 米塔的表情看不出一丝破绽,马上回道:“那是因为夜深了,灯光稀少,我怕是看错了,所以没有在意。” 林音静静看着,想来米塔早已做好了说辞,再追究下去无意义,她提的筛查办法也只是为了炸出米塔而已,然而米塔这么做,也就侧面坐实了她埃及奸细的身份。 米塔演这出戏,先是嫁祸,又谎报虚情,是因为她不确定林音是否看到了她给白鸽传信的一幕,以此混淆视听。 林音不得不承认,米塔很聪明,可惜遇上了她是个现代人。 有第三者证人作证,示巴洗清冤屈,尼布甲尼撒下令全城搜捕可疑人员,三天内抓获,并三天夜间全程不熄灯。 会议结束,尼布甲尼撒拖着裙摆回到自己的宫殿,以法连侍左右,禀告了近两天埃及的动静:“王上,周边小国全都安安静静,埃及上次被偷袭的军饷少了许多,暂时不能支撑他们的军队过幼发拉底河。” 尼布甲尼撒没有反应,以法连踌躇片刻,再次说道:“米底亚那边也是,没有动静,听闻我们胜了埃及,派使节进献了珠宝与金银。” 说到这里,尼布甲尼撒才从思绪中回过神,吩咐:“这三天,盯紧耶律音。“ 以法连:“王上怀疑耶律音?” 尼布甲尼撒一个冰冷的眼神扫过来,以法连识趣地闭上了嘴巴,他看出王想一个人,于是退下,轻轻将房门带上。 卸去疲惫,尼布甲尼撒站在窗前不为所动,脑海里的倩影总是挥之不去,她总是气定神闲,一颦一笑都仿佛不属于这个世界。耶律音说她来自华夏,遥远的东方,迫使尼布甲尼撒有一种想征服东方,征服全世界的欲望,这份欲望从她身上来。 在涉及到王权、政治、事关巴比伦时,耶律音总能恰到好处地出现,又十分适宜地找到解决方法,干净利落地完成,她从容勇敢又聪慧。 尼布甲尼撒从未见过一个女人身上兼备了多种能力。 相比之下,耶律音的美丽是最不值一提的,可尼布甲尼撒却不能忽略她的美丽,钟灵毓秀,还有一种张扬的纯洁。 很矛盾,尼布甲尼甚至找不到形容词。 可是,在这些事之外,她安安静静,时常一个人发呆,有时可以在窗前站半天,眼眸流出那种遗憾的悲伤,甚至怜悯。 一想到这里,尼布甲尼撒额间青筋暴起,他迫不及待想知道,那样的眼神背后是什么,甚至,经过刚才之事。 尼布甲尼撒狠狠掐着耶律音脖颈时,她又露出了那样悲悯与痛惜的目光,他开始后悔立她为先知,这样的女人,她应该是王后。 尼布甲尼撒这样想,他也预备这样做,强取豪夺。 只有这样的女人才配得上他尼布甲尼撒,配得上巴比伦的一国之后。 与此同时,米塔跟在耶律音身后,士兵们抬着满身是伤的示巴回到住处,并随侍一名宫医。 还好示巴都是一些皮外伤,没有伤其筋骨,宫医开了些涂抹的药,吩咐静养半月即可痊愈。 待宫医走后,示巴再也忍不住,一个大男人哭得像个孩子。 “耶律音小姐,我示巴何德何能受您的恩惠,如若今日不是您出手,我恐怕早就已经成为一具冰冷的尸体。” 林音淡笑:“既然我是巴比伦的先知,自不会使一人蒙冤。” 示巴仍然抽泣,身上的伤再痛,也比不上心痛,他是百感交集,又感激又心寒,感激耶律音甚至舍命相救,心寒于王上的不信任。 “我只是想不到,王他……他真的会怀疑我。” 林音靠在窗边,重重叹了口气,吐气如兰:“示巴,在你心里对王,有恨吗?” “我……”示巴愣了,低头不语,只能瞧见被王允许而降下的伤痕,或许这些伤痕回伴随他一辈子吧。 “不要恨他。示巴,尼布甲尼撒是帝王,王的一生可以被允许很多错事,你可听闻,宁可错杀不可放过这句话,巴比伦与埃及的战事吃紧,尼布甲尼撒或许来不及仔细思量,他对你用刑,他最不希望那个奸细是你,因为你是他信任的外交官,否则他大可以直接把你就地正法。” 林音,不管说什么,她都是温柔的,她的温柔强大,直击人心最柔软的一处。 在示巴心里,他怎么敢恨王呢?王给了他差事,让他风光,已经很感恩了,效忠尼布甲尼撒王,是示巴从小就发过的誓。 犹如一汪温水淌过寒冰,示巴的心伤被抚平,抬起眼眸,又恢复了昔日的光彩熠熠,咧嘴笑道:“耶律音小姐,我哪里会怪王呢?从此,我的工作要更加谨慎才行。” 尼布甲尼撒有示巴这样的忠臣,是他的荣幸。 林用一双含笑的眼睛,幽幽地望来,一字一句道:“王对你的屈辱,日后我会让他亲自和你说抱歉。” 示巴惊掉下巴,腾地坐起来,“不不不!我是王的奴仆,这是万万不可以的!” 林音眯了眯眼,挑眉说:“犯了错就要道歉,上至王宫下至百姓,此事不必再议,你好好休息,改日我再来看你。” 说完林音便踏出了房门,只留下示巴一个人原地发呆。 第126章 危险 已经数天没有联系上林音与宋缙云了,二人落地伊拉克时还给报了平安,怎么第二天就联系不上了。 此时两位老人在别墅里焦头烂额,他们派去伊拉克寻找的人也没有消息,打二人的手机显示不在服务区,最后甚至林音的手机彻底关机。 林勇先坐立难安,他说:“不行,我得亲自去伊拉克看看。”已经一个星期了,他瞒着林建为与苏荷一个星期了,再瞒下去迟早出事。 同样的,宋加石也心有不安,但他却直觉这件事和林阳有关系。 他说出自己的猜想,岂料林勇先根本听不进去,他满脑子都是自己的宝贝孙女。 “即刻就去,我等不了,老宋,你就留在国内吧,我们保持联系。” “可是老林,你自己去怎么行,还是我和你去,也好有个照应。”相对比林音,宋加石对宋缙云没有太担心,因为他相信自己的孙子有那个能力,遇到任何事都能化险为夷。 林勇先拿出早就收拾好的行李,在手机上订了机票,他不顾宋加石的劝阻与同行,执意一个人立刻出发。 叫上出租车,林勇先推开宋加石,“我再怎么年纪大,身子骨在这,还算硬朗,你心脏不好,别来添麻烦。”说完,也不给其反应的时间,吩咐司机一脚油门便不见了。 宋加石看着渐渐远去的背影,无奈叹了口气,多年来他没少受林勇先的恩惠,连考古成就也要各分一半,他怎么会听不出林勇先话里的担忧呢? 不过,即便对方一意孤行,宋加石也要做两手准备。 他也秘密派了几个人暗中在机场等待,暗中跟随林勇先,默默保护其的安全。 在出租车里,林勇先要一遍遍清算自己的证件,以及申请临时签证,他戴着老花镜,在手机上摸索,这个时候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想起白珉来。 从前,白珉跟在林勇先身边的时候,不论哪次出门都会带上他,虽然是杀手,但不知不觉已经成了心腹,白珉知道林勇先的一切事。 平时处理消息或准备工作都是白珉来亲力亲为,如今林勇先吃力地操作,让他深深地怀念起白珉来。 失去白珉,是林勇先一生中为数不多的遗憾与可惜之事。 车子行驶很慢,林勇先忙着在手机上查阅各种流程,忽略了司机慢慢将车子行驶偏离轨道,直到他抬头揉了揉太阳穴,将老花镜摘下来,才发现附近很是荒凉,一个人一辆车都没有。 林勇先察觉不对劲时,已经晚了,他从后视镜里看到司机露出凶光。 “你是谁?你要带我去哪!” 车子忽然急速行驶,司机嘴角掀起一抹奸笑,不怀好意道:“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剧烈的摇晃使林勇先上气不接下气,他年纪本就大了,虽没什么基础病,身体各个器官的机能早已不如年轻时。 林勇先紧紧抓着安全带,后背紧贴靠椅,说不出一句话来,手机也因为震动掉落。 不一会儿,车子急刹车,停在了一间农房面前,看样子这里像个废弃的村庄。 司机面露凶光,打开林勇先的车门,一把将他拽了出来,拖进屋内,里面已经有两个人在等他了。 待林勇先看清面前两个人的面容时,不由地一惊,男人的五官有七分像马得中。 “你是,马闯?” 林勇先说完,被司机狠狠推了一把,腿脚本就不太好使的他,直接跪在马闯面前。 想起身的林勇先被司机狠狠按住,动弹不得, 马闯兴奋极了,罪魁祸首就在眼前,心中十分畅快,他先是踢了林勇先一脚,笑得瘆人,“想不到吧,哈哈哈,堂堂林氏董事长,你也有今天。” 屈晨笑得花枝乱颤,幽幽道:“让他死得太痛快岂不是便宜了,要不……一刀刀割肉,把这些肉冷藏起来,做成美味给苏荷、林建为吃,哦对了,不能忘了你的宝贝孙女。”说完,从腰间掏出一把短刀,递给马闯。 听了这话,林勇先脸色铁青,瞳孔猛缩,“是你们害了小音与缙云对不对,是你们!你们把他们怎么样子!?” 马闯一愣,马上将计就计:“是啊老头,就是我们绑了你的宝贝孙女,你最好老实一点,否则我可不知道你的孙女还能不能活。” 林勇先差点气晕过去,他拼命挣脱,却无济于事。 马闯更得意了,他拿着刀在林勇先的脸上拍了几下,冰凉的寒意传来,林勇先眼睛一闭,心如死灰,他妥协道:“好吧,只要你放了孩子们,我这条命,任由你处置。” 话音落下,马闯额间青筋暴起,扔掉匕首,掐住林勇先的脖子,大吼:“任我处置?哈哈哈!你以为杀了你就可以一笔勾销吗!我父亲还能死而复活吗!我的雪莲也能活过来吗!不能!你该死!我要狠狠折磨你,让你生不如死!!” 冯雪莲是马闯的初恋情人,这是林勇先非常意外的,当初马得中至怀孕的女星是刚进娱乐圈的小白花,没想到她还有个十八线外不温不火的女星姐姐冯雪莲。 林勇先只知道,白珉找来了心甘情愿的替罪羊,没有仔细过问这中间的种种来龙去脉,看来马闯的仇恨微乎其微是马得中,几乎占全部的是冯雪莲。 早就听闻马得中在娱乐圈玩儿的花,置妻子儿子不管,除了每月按时打来的钱,几乎没有什么陪伴。 在这样的家庭下长大的马闯,遇见了为生活被迫奔走的冯雪莲,两个灵魂互相取暖,监生情愫,如此一来就说得通了。 林勇先笑了,及其怜悯地看着马闯说:“原来如此,真是可怜,不过即便她泉下有知,也不会被你的行为感动,而是打心眼里失望。” “你说什么??”马闯咬牙切齿,恨恨盯着他。 林勇先轻描淡写:“你为了自私的爱膨胀欲望不断地伤害无辜的人,雪莲小姐只会后悔,自己曾喜欢上一个猪狗不如的畜生。” 马闯听后,怒火中烧,像是要把人焚烧殆尽,抬手狠狠甩了林勇先一个耳光。 林勇先只觉得脑袋嗡地一下炸开,眼冒金星,嘴里也随之传来一股腥锈的味道,紧跟着鲜血从嘴角流出。 年纪大了,一个耳光险些令林勇先昏迷。 马闯几乎失去了理智,紧握的拳头暗自发抖,他决定现在立刻就要报仇。 屈晨在一旁静静看着,手里的手机已经按下了110,她只待马闯做出行动,她第一时间即可报警,如此一来,即便到了最终审批,她仍可活命。 从马闯刚才下意识说出自己对冯雪莲的满腔遗憾与爱时,屈晨的心就已经死了,她从前甘愿当替身,可替身也得有替身的尊严。屈晨一心为马闯密谋,忠诚待他,就是希望有朝一日走进他心里,可后来被心爱的男人视为棋子惨遭抛弃,那一刻,甚至还抱有侥幸,直到刚刚,她的心终于彻底死了。 不论屈晨付出再多,也比不过一个死去的白月光,冯雪莲死在马闯最爱她的时候。 马闯的样子十分可怖,如同咆哮的老虎。 他握着手里的短刀,抬手,作势就要刺向林勇先,林勇先也闭上了眼认命等待死亡,如今孙女生死未卜,最得力信任的手下也逝世,他已穷途末路,不会有人来救他了。 况且,林勇先也觉得冯雪莲可惜,她是无辜的,所以就一命偿一命把。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短刀距离林勇先不过一寸的距离,却猛然掉落在地,发出响亮的声响,马闯的手腕显然有一道伤痕,滴下鲜血。 伴随短刀掉落的还有一枚钢钉,空气寂静,司机吓得松开了牵制林勇先的手,他迅速捡起地上的钢钉,浑浊的眼里闪过一抹不可置信。 “不可能,这不可能!”马闯嘶吼着,看着自己哆哆嗦嗦的手。 身侧的屈晨眸色一变,再次抬眼看去时,门外几米处走近的男人罗袜生尘,每一步都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男人的面容一半藏在了黑色披风中,裸露在外的一只眼睛像夜明珠,晶亮得吓人,晦涩不清的神情,愈加强势的侵略感,压抑而强势的气场,宛若一个地狱爬上来的幽灵。 在男人一步步逼近时,光气场就令司机胆颤心惊,躲在了角落不敢出来。 马闯看清了来人,狂笑不止:“哈哈哈,是你,你终于出现了!怎么,你最在乎的人居然不是秦朝云那个丫头片子,而是这个濒死的老头吗?哈哈哈,今天就让你们死在一起!” 秦朝云?那不是林音的好朋友吗?林勇先被这一番话弄糊涂了,他还来不及理清思绪,便看见马闯已经与白珉扭打一起。 白珉的身法是一等一的矫健,他迅猛,不论是反应力还是招式都更胜一筹,很快马闯便开始明显吃力,再一个眨眼,已经被白珉制服。 匕首抵住马闯的动脉,白珉低声在他耳边说道:“这是一次警告,不该动的人,别动。” 白珉淡粉色的瞳孔透出的冷冽几乎要凝成实体,“你当真以为我白珉不敢杀你吗?” 第127章 现身 白珉的实力是毋庸置疑的,屈晨见局势不利,她噗通跪下,一边磕头一边央求:“求求你放了他,是我们不知好歹,求求你不要杀他!” 屈晨的手机刚好掉落在林勇先脚下,上面是一张女人的笑颜,毫无疑问地,这就是冯雪莲,明媚又无辜的女人不该是杀戮中的替罪羊,林勇先看到这一幕,心里发酸。 他对白珉说:“放了他吧,我们回去。” 白珉的脸没有多余的表情,在听到主人的命令,还是松开了匕首。马闯早已瘫软,骂骂咧咧地指着主仆二人,被屈晨扶着,踉踉跄跄从后门逃了出去,司机也跟着仓皇而逃。 此刻,农房里只剩下白珉与林勇先,知道老友瞒着自己对其做了赶尽杀绝之事,他有些尴尬,更多的是愧疚。 林勇先的眼里是又惊又喜,他艰难站起来,白珉从身后抽出一个拐棍递了过去,林勇先是很意外的,想不到白珉的心思一如既往的细。 主仆二人时隔多天再次相见,林勇先有太多话想说了,不知道白珉是如何死里逃生,这么多天为什么失联,与秦朝云又是什么关系,为何知道他在这里能及时赶来相救。 对白珉来说,真的只是凑巧,他凑巧就隐藏在这座废弃的村庄,在远处目睹了这场绑架。 对白珉来说,马闯的那番话很值得深思,他完全可以视若无睹。 对白珉来说,他短短一秒钟就可以想明白,林勇先是第二次给他生命的恩主,而秦朝云是他阴暗生命里的一道光。 “主人,来时我已发了短讯位置给您的老友,想必他们很快就会来接你,我不合适继续留下,先走了。” 面对林勇先,白珉脱下了披风,或许这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了,其实不见面也好,不论是秦朝云还是主人,白珉都觉得,只要不相见,就证明他们一直是平安的。 而接下来,就是他与马闯的个人较量了,下次见面,白民会亲手杀了他。 眼看白珉走出去,林勇先满腔话语无从开口,他费力地拄拐,晃晃悠悠追赶,嘴里喊着:“白珉,白珉!等等!” 林勇先受了伤,虽是轻伤,这样一瘸一拐追着年轻人,终究是追不上的。 白珉还是停下了脚步,林勇先踉踉跄跄挪步过去,虽然是主仆,但他此刻可狼狈多了,像一个做错事的老人在求得儿女的原谅。 林勇先:“回来吧,别在外面漂泊了。” 白珉没转身,话音落下时,眉心闪动,也没说话,他眼中不知隐藏了什么情绪,令人捉摸不透。 一身杀戮与沾满鲜血的手,即便白珉想回归正常生活也是不可能的了。 林勇先再次开口:“听说你住院了,伤,都好了吗?”他的内心是煎熬的,在救下白珉那刻,他从未想过将他抛弃,却还是害得他无家可归。 白珉也不想看到主人有朝一日要因为愧疚在他面前颇为低声下气,这不是林勇先一贯的作风。 犹豫再三,他还是说:“主人,我很好,请不要再为我烦忧,白珉万万受不起。” 见白珉这样的态度,林勇先急了:“我给你买个新身份,消除之前的所有,你不再是我的杀手,做个普通人。” 白珉嘴边勾起一个释然的笑,语气轻松:“多谢主人抬爱,不过,白珉的归宿从不在一砖一瓦,而是任意一处天下。” “请主人不要再跟来了,您的孙女我会去查。” 白珉,他故作轻松说完,疾步离开,上了不远处的车,驰骋远方。 林勇先在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身上感到失意,这还是头一次,他的神情浮现出一丝悲伤。 不确定白珉是不是知道宋加石要杀他,又会不会误会是林勇先的主意,很多话还来不及问,就又匆匆分别。 迟暮的老人坐在屋外石柱上,看起来有些颓意。 好在,白珉还活着,唯一令林勇先惊喜的事,他总是默默将一切事都做好,若不是电音节任务被路人撞倒,林勇先也不会做完全准备,怕路人看见白珉的行凶过程,才找了冯雪莲替罪。 或者压根,那个路人就什么都没看见,有时候太过聪明反而适得其反。 林勇先长叹一口气,不远处驶来一辆车,停在农房前。 宋加石带着警察找来了,崔铭与阿飞都在,他们一下车便直奔过来,老友满脸愁容与担忧,一边埋怨林勇先一意孤行不听劝,一边问他伤势如何。 林勇先:“老宋,是谁给你发的短讯?” “是一条匿名短信,老林,是谁把你绑架的?”在警察面前,有些话不能说,宋加石以这样的方式传递信息。 林勇先自然明白,他气愤道:“我也不认识!你说他们绑架我一个老头子干什么!” 崔铭问道:“林先生,犯人一刻描述一下吗?” 林勇先想了想,道:“一男一女,司机是他们一伙的。” 崔铭示意阿飞拿出照片,上面的人正是马闯与屈晨,林勇先点点头,想不到这两个人早就被警方通缉了。 阿飞:“老大,我们进屋看看。“ 屋内一片狼藉,有打斗的痕迹,水泥地上还残留几滴干涸的鲜血,崔铭吩咐阿飞提取了样本,还有房间内的指纹与地上的短刀,拿回去比照dna。 崔铭注意到一枚钢钉,他同样捡起来收入囊中。 这钢钉很熟悉,能使用它的人身手不凡,又与两名凶手有关系的,那只能是白珉。 难道林老爷子也与白珉有关系?这案件真是越来越扑朔迷离了。 现场侦察完毕,崔铭走了出来,他直接问向林勇先:“林先生,里面的打斗痕迹是?除了您、司机与两名绑匪,这里可还有第五个人?” 林勇先矢口否认:“没有,是我与他们起了争执。“ 崔铭皱眉,“那绑匪都对您说了什么?” “他们知道我背后是林氏集团,所以起了歹心,想要勒索我。” 宋加石也跟着附和:“是啊警官,总有些歹徒不安好心。”其实宋加石也没想到绑架林勇先的会是他们的死对头,不然他也不会心急之下选择报警了。 崔铭点点头,见对方有意隐瞒,不说实话,他也就没有追问下去了。 阿飞开车把林勇先与宋加石送去了医院做个检查,并无大碍,留了联系方式后回了警局。 崔铭靠着椅子沉思,马闯绑架了林勇先,从他们手里救下林勇先的人是白珉没错,可白珉为什么会救林氏集团的董事长呢? 会不会,白珉喜欢秦朝云,而秦朝云又与林音是多年的好姐妹,所以嘱咐白珉对林氏也多加照佛? 不对,崔铭摇摇头,这个说法太牵强了。 如果是这样,马闯为什么选择林勇先勒索,整个s市有钱人多了去了,而且马闯不像是缺钱,他父亲马得中死后的财产全都继承给了他。 这时阿飞拿着样本匹配结果走来,说:“老大,你猜得没错,血迹是马闯与林先生的,指纹也是马闯与屈晨的,还有……白珉的。” 崔铭:“想必你也看出来了吧,林先生刻意隐瞒我们。” 可是,他究竟为何要隐瞒呢?这是崔铭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阿飞说出了自己的猜想:“依我看,白珉说不定是林先生的保镖。” 崔铭听后陷入了沉思,这个理由完全说得通,白珉那么神秘,又身手敏捷,来无影去无踪,这样的人可有可能被一些有钱人的老总聘用为私人保镖。 按着这条线索往下推理,崔铭沉声道:“那么林先生隐瞒我们的原因,就只有一个。” 阿飞眼睛一亮,他们二人异口同声说:“林先生与凶手有直接关系。” 案件到这里总算有了新的突破口,崔铭舒展了眉毛,吩咐阿飞调查林氏集团,这的确有些困难,不过阿飞可不是一般的黑客。 “等等,要调查彻底的话,宋氏集团也查一查。”崔铭道。 不难看出,宋加石与林勇先交情匪浅,从刚才在农房外他们的对话也能看出,他们俩是一条船上的人。 阿飞点点头,刚要走,他脑子里忽然想到了什么,回身一脸严肃说:“老大,我知道了,线索好像串联起来了。” 崔铭不解:“什么意思?” “马得中与王墙的死,二人互不相识,连圈子都不同,但唯一异曲同工的是,他们都是古董爱好者。老大你想,林氏与宋氏集团都是干什么的?” 崔铭恍然大悟,他有时候不得不承认,年轻人的头脑确实转得快。 林氏宋氏都为s市有着对响当当名号的考古集团,多年来出土的文物价值匪浅,很多爱好古董的收藏夹都曾在两个集团拍卖过心仪的文物。 会不会马得中想要的古董价格没谈妥,所以埋下了仇恨,导致自己死亡,而马闯为他报仇? 当然这只是初步猜测。 崔铭一下子觉得推理畅通无阻,觉得之前所有的线索都串联在了一起,只要他花时间仔细拼凑,距离真相水落石出一定就不远了。 第128章 陷阱 第三天。 这是米塔承诺埃及王室带先知出巴比伦城的最后一天,上次嫁祸示巴未成险些酿成大错,米塔为此忧心烦虑。 连着两天的不夜城,各处亮堂,没有一点昏暗的角落,令原本就困难的任务如今更是难上加难。 这是最后一个夜晚了,米塔必须想办法将先知带出来。 盯着星宿,米塔知道她是时候出击了,经过一天的思考,她想到了一个万全之计。 深夜,米塔慌忙敲开示巴的房门,“外交官!我,我有事想求你!” 示巴眨着惺忪的眼,有些搞不清楚状况:“啊,什么事?” 米塔指着城外:“我刚听楼阁的妇人们说,城门口聚集了许多逃荒来的女人们。” “女人?她们是谁?”示巴听着不对劲,随手穿上了外袍。 米塔继续描绘:“听说是周边小国的妇人,本国常年打仗闹饥荒,她们不得已才来巴比伦讨口饭吃。”弦音之外,还带着哭腔。 米塔苦苦央求道:“示巴大人,您救救她们吧,我实在不忍她们饿死啊。”她的脸虽然稚嫩,却楚楚可怜。 示巴看着这张脸,犹豫半分,米塔是他救下的,又勤劳乖张,同为女人,她自然是不忍心看女人受苦受难的吧。 想到这里,示巴答应了下来:“好,我与你同去,看看能不能为妇人们在巴比伦谋一份差事。” 米塔一听,面露喜色,转念又蹙起眉来,一脸为难道:“我就不去了,您一定要通知耶律音先知,她是巴比伦的祥瑞,一定会比我们想的办法周全而体面。” 示巴想了想,觉得米塔说得很有道理,于是他问:“好,那么你说的外邦妇人在哪个城门?” “西北门。” 米塔躲在暗处,目送示巴的背影离开,直到看见他进了林音的住处,她才悄然离开。 西北门的妇人确实堆积了一些,是不是真的逃荒来的就无可考证了,当林音听见示巴这样说时,不免有些怀疑。 “是谁告诉你的这个消息的?” 示巴老老实实回答:“是米塔小姐。” 听了这话,林音更加怀疑了,但她又不好直说,直觉告诉她这是一个陷阱,米塔连面都不露,这不是请君入瓮吗? “耶律音先知,您去看看吧,妇人们实在可怜,除了王,只有您能做主收留她们。” 林音抬头瞧了瞧夜空,这个时间尼布甲尼撒怕是还在睡觉,如果告诉他必定大张旗鼓,这样就不知道埃及到底想做什么了。 思考片刻,林音决定以身犯险。 “好,示巴,我同你去。” 看见耶律音跟着示巴二人一前一后出来,向着西北门方向走去,暗中的米塔再次松了口气,就怕耶律音不相信不肯出来,她嘴角勾起一抹笑,转身消失在灯火通明处。 路上,示巴止不住地赞赏:“耶律音小姐,您是巴比伦有史以来最通情达理、最足智多谋的先知。” 林音不好意思笑了笑,这等谬赞她哪儿担当得起呢?不过是有备而来罢了。 “示巴,你的伤还疼吗?” “养了三日,基本不疼了。” 夜越来越深了,虽然有大片灯火,林音心底还是一阵发怵,毕竟没了解过埃及人,要是小命不保的话,她还真没有好的法子逃生。 “耶律音小姐,你有没有什么办法找出奸细呢?那个人太可恶了,居然陷害我,要不是米塔作证,以及耶律音小姐担保,我恐怕早就去了。” 示巴的声音响起,将林音的思绪拉回现实,她在心里觉得示巴单纯又可怜,被米塔被刺一刀还帮着人家说话。 林音无奈摊了摊手:“这个可不在我的能力范围了,你看尼布甲尼撒说三天内找出奸细,不还是没有进展,准确揪出奸细谈何容易呢?” 示巴也点点头,整个巴比伦太大了,王的三天期限还是太短。 “不过奸细为什么要陷害我呢?我只是个不起眼的外交官,还要靠这混口饭吃呢。” 林音猜想:“大概是因为,你可以走访各个国家吧。” 确实没有人比外交官更合适背锅了,经常与邻国打交道,只要有一个人站出来怀疑中间的任意一个环节,就会有一大批人跟着出来指证据。 所谓墙倒众人推,就是这么来的吧。 终于到了西北门,临近时林音就听到了一阵喧闹,看守的士兵一看先知来了纷纷行礼,殷勤问道:“耶律音先知,您深夜来城门,是有什么事吗?” 林音看得出来,巴比伦的士兵都很恪尽职守,即便是深夜,看守的士兵也会打起十二分的精神驻守城门。 “没什么事,听城中人说,这里来了许多逃荒的外邦妇人,我来看看。” 其中一个士兵满不在乎回应:“随她们去,有谁知道她们的国家有没有按时给巴比伦进贡。” 其余士兵也附和:“就是,管她们干什么,女人有什么价值,就算是为奴为役,还要听她们抱怨。” 听了这话,林音温怒,她作为现代的新人类,实在是听不得也见不得男女不平等以及歧视女性地位的言论。 还有一个士兵更是夸张:“先知大人,您还是不要靠近这些女人,她们晦气不详,您可是我门巴比伦的圣人先知啊。” 林音收起了温和的表情,语气硬朗:“把门打开。” 士兵们都愣住了,面面相觑,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 “先知大人,她们脏兮兮的,您何必……” 一位士兵的话还未说完,便被林音厉声打断:“没有女人,何来男人,把门给我打开!” 明明还稚嫩青涩的面孔却有这般气势,士兵们都被镇住了,不敢再多说,急忙将城门打开了。 城外的女人们约有十个左右,一个个衣衫褴褛,头发乱糟糟,身上全是沙尘,面容污垢,脸颊轻微凹陷,眼下无情,看下来颇瘆人。 林音有一瞬间被惊骇,这些妇人,胸口竟然都是敞开着的,羞耻在她们的脸上似乎从未出现,她们不知道羞耻,她们只想活着。 示巴别过脸,同样不忍直视。 妇人们一见城门开了,一个个蜂拥上前,却始终不敢越过城门线,巴比伦国军的残暴,她们是有所耳闻的。 她们用林音听不懂的话跪地苦苦哀求,林音的内心百感交集,在妇人们放弃尊严形同蝼蚁的时候,会不会心里也闪过一丝惊奇与羡慕。 同为女人,林音是一国先知,她们只能为奴役。 示巴低声说道:“耶律音先知,她们祈求你能不能给口饭吃。” 林音回过神,她不能擅自让这些来历不明的妇人进入巴比伦谋生,但被她遇见了,也不能坐视不管。 于是林音吩咐士兵们:“你们,去拿些管饱的食物和水给她们吃。” 士兵们愣在原地,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直到示巴再次提醒,他们才飞快去办。 示巴用埃及话跟妇人们交流,这里面不缺哺乳期的女人,林音的目光不忍落在她们身上,只由示巴代为交谈。 原来这些妇人是从前的亚述人,亚述被灭后,随着人流进入大马士革,在里面也没有好日子,常常被使唤来使唤去,做些脏活粗活,直到前不久闹饥荒,才一路逃了过来。 林音觉得奇怪,她拜托示巴询问,为何巴比伦灭了她们的故乡,她们还来这里谋生计。 示巴给的回答是:“弱肉强食,她们想活下去,没有选择。” 林音红了眼眶,她尽量让自己看上去体面,从示巴口中也得知,这些女人十分感激林音。片刻后,食物送来了,士兵依照林音吩咐的,给妇人们每人分量足够吃三天的粮食。 也有些附近的巴比伦人听到动静,纷纷从楼阁的窗户探出头张望,但没有人敢非议。 就在这时,林音眼尖地注意到,中间几名妇人拿了粮食居然开始互相抢夺,大打出手。 “快,快去分开她们!” 士兵们上前拉开,林音下意识也跟着迈出几步,就在她踏出城门那瞬间,其余的妇人们忽然上前将林音团团围住,使她动弹不得。 紧随其后的,是身后一片埃及军队,手持矛与盾,向这边赶来,溅起大片尘土飞沙,在月华的注视下,宛若傀儡。 林音后知后觉时,已经晚了,不论她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 而还在战斗的几个士兵寡不敌众,被踩在脚下,死的死伤的伤,示巴大惊失色,想冲上前时,林音大声喊道:“不要!示巴,快去告诉尼布甲尼撒!” 示巴停下即将迈出城门的脚,咬了咬牙后,转身飞快跑向城内。 城内的巴比伦人也纷纷将脑袋缩了回去,这一切都发生的太快了,西北门失守,根本不给林音思考反应的机会。而在示巴走后,一个娇小的影子从里面走了出来,正是策划了这一切的米塔,她悄无声息的默默站在埃及军身边,已然表达了自己的立场。 那信鸽上还有一条内容,埃及王室承诺米塔,只要将先知带出,就还给她自由,这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