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纨绔公子的妖孽人生》 楔子 神秘的孩子,女人和老人 云浮山顶,草庐前。 木叶纷纷归路,残月晓风何处。 大雁又南飞,极目天涯无尽路,落日难追。 一个长得极漂亮的小男孩正撒娇般地依偎在他母亲的怀抱,白皙的小手不时调皮地撩着母亲的一头瀑布黑发,清亮童真的眼睛一眨不眨地凝视着母亲,看了很久,试探着问道:“妈妈,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母亲柔声道:“问吧。” 小男孩皱着两道淡淡的眉毛:“你能告诉我,爸爸为什么不要我们吗?” 母亲怔了下,随即露出一个温暖如三月春风的笑容,这抹笑容在小男孩的眼里是那样的和煦玉洁,天底下最美的也许就是这抹笑容了,她伸出柔软的双手,轻轻抚摸着小男孩的小脑袋,轻声道:“因为妈妈做了对不起爸爸的事情。” 小男孩扬起双眉:“你撒谎。” 母亲轻声道:“妈妈什么时候骗过你?” 小男孩那双漆黑的眸子在夜色中愈发明亮,忽然问道:“妈妈,你觉得你笨吗?” 母亲轻笑,轻声道:“妈妈虽然没你这小调皮聪明,但也不笨。” 小男孩没有笑, 眨眨黑眸,问道:“妈妈,你爱慕虚荣吗?” 母亲佯作生气,轻敲他小脑袋,轻声道:“妈妈当然不爱慕虚荣了。” 小男孩不依不饶地缠着母亲,又问道:“那妈妈爱不爱爸爸?” 母亲柔美似玉的脸上浮现了几分忧伤,良久才缓缓道:“当然爱。” 小男孩那张明净剔透得如同上古青花玲珑瓷的小脸泛起一抹得意神色,撅着小嘴道:“既然妈妈不愚蠢,不爱慕虚荣,而且又爱爸爸,怎么会做对不起爸爸的事呢?一定是爸爸不爱妈妈了,所以才赶走妈妈。” 母亲双眸噙满了泪水:“傻孩子,爸爸同样爱妈妈的,不要这样说爸爸,知道吗?” 小男孩很不服气哼了一声,但还是顺从地点了点头。 这世上,什么人的话他都可以不听,唯独母亲的话不能不听。 母亲笑了笑:“走吧,去找小衿玩吧。” 小男孩乖巧地站了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对着母亲露出了一个灿若星河的垂髫笑容,然后捏起小拳头,一本正经地说道:“妈妈,你放心,我会保护你的,再没有任何人可以伤害你。” 说完,他就屁颠屁颠地跑开了。 月影朦胧。 夜色凄凉膝陇,变得令人的心都碎了。 母亲凝望着那个渐渐远去的小背影,泪水终于不可抑止地滑过脸庞。 须臾,一个拄着龙头拐杖的老人缓步走到女人的身边,望着已跑远的小男孩,两道苍白如霜的剑眉微皱起,叹息道:“薇儿呀,你这又何苦呢?你明知道他这样对你,为什么还要瞒着小七?” 女人轻轻拭去泪水,恢复了冰清宁逸,轻声道:“亚父,我不想小七从小就生活在仇恨当中,那个男人在我心里已经死了,谈论他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我只希望小七他可以快快乐乐、健健康康地成长,除此之外,我别无所求。” 老人还想再说些什么,但终究还是忍住了。 他微微叹了口气,摇摇头,拄着龙头拐杖,向小男孩跑远的地方踱去…… 第一章 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 宁州,仲夏黄昏。 宁州的夏天总是很湿热,城中心的小西湖是宁州市民纳凉休闲的好去处,轻柔的湖风将烦闷的空气吹散,湖边婀娜的垂柳、翠竹似乎也感受到了湖风的热情,在风中翩翩起舞,美不胜收。 竹深柳密虫鸣处,时有微凉只是风。 小西湖并不大,没有杭州西湖的风情万种,倒像个初长成的妙龄少女。 湖水清澈,将黑夜前的天空尽收湖面。 天空永远是宁静的湖水,湖水是永难平静的天空。 宁州市民喜欢在黄昏时聚到湖边,或乘凉,或侃天,或散步,或牵着小狗享受黄昏的夕阳。安逸舒适的生活让宁州市民不喜欢像其他大城市一样埋头苦干,而是像美国大兵那样,打仗是副业,嬉戏是主业,他们总是将享受生活摆在首位。每当他人质疑他们的生活过于颓靡,缺乏积极向上的精神时,他们都会以“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乎”来回答对方。 所以,宁州的娱乐场所很多。 咖啡馆、茶馆、酒吧等休闲会馆星罗棋布。 一入夜,霓虹初上,人们就开始往各个场所奔去。 声色犬马是这个城市的名片。 在湖边的一棵柳树下,站着一位年轻人,笔直的躯干在夕阳下显得格外的修长。侧脸的轮廓如刀削一般,棱角分明却又不失柔美,一张帅气的脸庞却没有任何表情,仿佛千年雪湖。眼神清澈空灵,不沾人间俗气。 一股令人窒息的寒气在他身上随意地散发,似乎可以将眼前稍显烦闷的空气都凝成冰霜,萧瑟、落寞。他静静地背手站着,看着湖水金光粼粼,宽大的纱制白衬衫,手腕处松松挽起,简洁略带华美,又有几分说不出的性感,衣服被清风抚起了几道皱纹。 安得万里风,飘飖吹我裳。 年轻人看着湖水渐渐变暗,绿色缓缓地向墨绿色过渡。 黑夜将要来了。 他耳边仿佛又响起了母亲的那句话——“如果你不给自己烦恼,别人也永远不可能给你烦恼。因为你自己的内心,你放不下”,年轻人古井不波的脸上终于有了些许变化,眉头微微一皱,随后便稍纵即逝。 “妈妈,你叫我如何放下呢?” 年轻人微微叹息,对着远方在心里默默地说道,两根修长手指轻轻地揉开眉头。 夕阳陨落,月牙新升。 薄冥的夜色糊了人们的眼睛,也糊了人们的心。 蓦地,一只不知名的雄雕在湖边的竹林深处凌空飞起,钢铁的胸膛托举着坚硬的翅膀,留下了一座如青铜般不朽的身影,勇猛而刚烈,凝重而深刻,圆满而朴素,在青虚虚墨幽幽的高空划过一道潇洒的弧线。 高飞,远去,无踪。 年轻人目视着那只雄雕的消失,收回迷茫远瞩的视线,然后慢慢转身离开,随意把手里的一颗小石子往旁边的柳树干扔去,“嗖”,“咚”,小石子轻易穿过树干,落入湖底,再无踪影。 树干的小洞里正躺着半条虫子的身体,还在垂死地蠕动着。 年轻人来到宁州三个月了。 这个国家正走在复兴的道路上,向前迈的步子是前所未有的大,每个人的步伐都很快,生命也跟着步伐流逝着,没有停留半刻,甚至没有时间看一眼路旁的风景。宁州却截然相反,宁静祥和,这里缓慢的生活节奏很对这年轻人的胃口。 在这座陌生的城市,他没有几个朋友。 他喜欢《易经》里面的一句话:君子以独立不惧,遁世无闷。 他缓缓走出中心公园,沿着南湖路走去,轻哼起一首不知名的小调,苍凉如水。没有豪华名车在等待,年轻人的打扮也很普通,走在路人中间,显得很不起眼,“没入万人巷,无法寻我踪”。他身上还有2块钱硬币,是晚上回家坐公交用的。 年轻人的步子不大,每一步都仿佛泰山压顶般,沉稳凝重,偏却又闲庭信步。 他喜欢看着路上的行人在与时间的竞走。 因为那是一个生命在行进着,世上再也没有比这种风景更美好的了。 生命,本来就是一幅色彩极绚烂的画卷。 赤橙黄绿青蓝紫,任君采用。 他习惯性地用修长手指揉了揉眉头,嘴上露出了旁人不易察觉的微笑。 路,与人生一样,终有尽头。 年轻人走进了南湖路尽头的一间酒吧。 南湖路是宁州酒吧的聚居地,高、中、低档的酒吧像土地革命时的广大农民,纷纷抢占最好的位置。有人喜欢高档的阳春白雪,也有人喜欢低档的下里巴人,反正是咸鱼白菜,各有所爱。 这里,是宁州人晚上休闲享受最好的去处。 翠箔垂云香喷雾。 年少疏狂,载酒寻芳路。 多少惜花春意绪,劝人金盏歌金缕。 年轻人就在尽头的这间高档酒吧上班,酒吧的名字很好听,叫“十里清扬”。 里面的装潢很自然,各种植物散落其中,桌子与桌子之间都是用植物隔开的。一条水渠横贯东西,水渠用透明玻璃封住,装上白色的地灯,宛若一条银河镶在酒吧的地上。渠水清澈见底,渠底铺上鹅卵石,隔不远还飘着碧绿水草,游鱼时不时地在水里现身,让人趣味盎然。 酒吧的自然格调除了吸引很多向往田园的客人以外,还是年轻人选择在这里上班的原因。这个以自然风光闻名遐迩的酒吧生意很红火,让旁边的几个酒吧几乎可以自卑到去跳并不大的小西湖了。 十里清扬的成功,并不是说明这间酒吧老板的品味有多高调,而是他肯接受员工的意见。要不是三个月前他听了这个年轻人的意见,将原来的“我行我素”酒吧改为现在的“十里清扬”酒吧,说不定在商界这个物竞天择的世界里早就仙逝了。 “叶云,你回来了。”一个穿着酒吧工作服、长相秀美的女孩兴奋地向年轻人招手。 “嗯,今天你这么早?”年轻人很喜欢和这个女孩聊天。 他微笑着,在这个女孩面前,自己总会被一种快乐的氛围所笼罩。他此时的眼神藏锋卧锐,不冷漠不枯涩,干净空灵,如二胡的清澈透亮,似古筝的幽雅含蓄,浑身上下透着与世无争的味道。 女孩的名字很普通,蔺小青,大家都喜欢昵称她为小青。 她很乐观,虽然家境不是太好,但骨子里总是透着一份乐观向上,很容易感染她身旁的人,就像罗曼罗兰的一句名言:一脚踩扁了紫罗兰,它却把香味留在你的脚上。这位宁州大学大一的新生,是这间酒吧不可多得的一道自然风景线。 时间尚早,酒吧显得有些静寂,只有几个临时清洁工在悠闲地擦着桌子,拖着地板。 “今天下课下得早,就早点过来了。”女孩走到叶云跟前,眸子笑如新月。 叶云点点头,左右望了眼,问道:“小亮和洁姐他们还没来?” 小青轻声道:“还没,不过应该快了。” 叶云轻声道:“今天是周末,客人估计很多,得早些准备。” 小青捋了捋额头的秀发,怅然呼了口气,轻声道:“今晚又将是个疲惫之夜。” 叶云扬扬眉,轻声问道:“你是希望忙碌,还是清闲?” 小青眨眨眸子,轻声道:“当然是忙碌了,像贾宝玉那种富贵闲人,我可做不来。” 叶云轻轻一笑,柔弱得像一阵微风拂过青纱帐,并不言语。 小青很喜欢他的微笑,尽管像石油资源般罕见,但每次见到时,总是那样的一尘不染,清净如竹,既不张扬邪魅,也不故作深沉,没有世家公子的居高临下,也没有纨绔大少的玩世不恭,也许任凭哪个女孩子见了,都会爱上这抹微笑吧。 她似乎看痴了,许久才回过神来,忽然记起了什么,轻声道:“对了,我刚才在更衣间换衣服的时候,你挂在墙上的黑色小包掉了,滚了一地的铅笔,不过你放心,我都帮你收拾干净了。” 叶云微笑道:“谢谢。” 小青隐齿而笑,轻声道:“不客气。不过你削那么多铅笔干什么?” 叶云轻声道:“没什么,削着玩。” 小青努努嘴,轻声道:“真猜不透你,谁没事削铅笔玩?对了,你还没吃饭吧?” 叶云轻声道:“还没。” 小青得意扬了扬香腮:“我就知道。” 叶云笑着道:“你要请我吃饭?” 小青挑挑蛾眉,轻声道:“我请你,你会去吗?” 叶云轻声道:“为什么不去?” 小青眸子里写满狡黠之意,笑着道:“你不怕人家说你吃软饭?” 叶云泛起个淡到极致的微笑:“笑骂由人,这是季羡林老人的人生信条,也是我的。” 小青只是笑着,没有说话,突然像变魔术般,从身后变出了一个饭盒,递到他面前。 叶云皱着眉道:“这是?” 小青眨着很大很亮的眸子,轻声道:“这是我做的寿司,试下好不好吃。” 她俏脸的羞态抑不住,像朵半开海棠,可是视线却没有离开叶云飘然出尘的脸庞。 她很奇怪,为什么这个年轻人总是那样的澹然宁静,在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中,没有一丝常人所应有的浮躁,像是一个不坠红尘的苦行僧,动作轻柔纾缓,就连微笑都是那样的有气无力,一切都悄悄地隐藏起来,如同漫天轻舞飞扬的雨丝,淡淡的飘洒,淡淡的冰凉,淡淡的轻愁也随之柔柔浮出。 她一个月前选择来这里做兼职,正是因为这个年轻人。 按理说,她不应该是个如此感性的人,仅凭情感定亲疏,这是女孩子的大忌。 可这年轻人那种孤独的宁静,是那样的惬意与怡适,令她深深陶醉着迷。 叶云将饭盒接了过去,嘴唇轻轻地上扬,心里想这个女孩还真是体贴人,轻声说道:“谢谢,你不说我还真不觉得饿,你这一说,我就感觉已经饿了好几天。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你的寿司真是场及时雨。” 小青则是像瞧见了怪物一般盯着叶云,美丽的双眸睁得好大好大,不可思议地大喊道:“天啊,你这个家伙刚才竟然笑了,而且还笑得这么灿烂!今天我看到的太阳还是从东边升起、西边落下的呀!” “有那么夸张吗?”叶云不置可否,他虽然不大爱笑,但也不至于到这个地步。 “也不是啦,只是你平时笑的太少了,善意地提醒你一下。你知道吗,微笑,可以将人内心里或浓或淡的忧伤肆意地释放,然后绽放成一种,极致的美丽,就像达芬奇笔下的蒙娜丽莎。所以,要多笑,像我一样。”小青说着就伸出两根青葱般的玉指,轻轻地将叶云的嘴角向上扯,然后自顾自地“咯咯”掩嘴而笑,美态漫延。 叶云无奈地摇摇头,对于这个天生乐观派的女孩,他还真是没办法应对。 唯有假装咳嗽了几声,打开饭盒,吃起了她做的寿司。 紫菜包裹着饭团,也包裹着这个女孩的一片心意。 “好吃吗?”小青有点担忧地问道。 毕竟这是她第一次做寿司,而且是做给她心仪的人。 社会上广为流传着一句话语,要留住男人的心,先留住他的胃,她奉为圣旨。 “嗯,好吃。”叶云含糊地答道。 叶云的吃相不甚美观,像是经历过五十年代末六十年初的那三年旷世饥荒似的,手里夹着两个,嘴里还在咀嚼尚未下咽的,模样甚是狼狈,小青看着他这副饿了几世的穷酸洋相,开心地笑了起来,笑声像银铃般悦耳。 “哟,刚才还以为谁在这里吵闹呢,原来是我们酒吧的‘镇吧之宝’——云哥啊?” 一个穿着廉价西服、头发蜡得乌黑油亮的青年从内屋的办公室走了出来,额头上的疮像是癞蛤蟆背上的脓包疖,嘴边挂着一丝如嗜血蝙蝠般幽暗的笑容,看到他喜欢的小青正和那个他怎么看怎么不顺眼的年轻人在一起卿卿我我,心里就很不舒服。 也许这种不舒服,是从这个年轻人出现在这个酒吧、取得老板信任的那一刻形成的。 但是导火线,就是这个女孩的到来,就是小青的到来。 “吕彪,你不要太过分。现在还没到上班时间,我们聊会儿天不行吗?还要你这个主管横加拦阻?”小青原本恬淡的声音变得尖锐而刻薄,伊始的好心情消失殆尽,最不想看到的人偏偏在她有些小幸福的时候出现,真是“清洁工在杏树底下——扫兴(杏)”。 华国有句古话,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小青没有什么心计、韬略、阴谋、厚黑,她的世界只有一种颜色,白色,纯白色,单纯得像张没有任何杂质的白纸。她对其他人十分友善,唯独对这个不算纨绔子弟却痞子样十足的吕彪生不出半点好感。 她来到十里清扬已经一个月了,被他缠着出去玩就不下10次。 美国电影《苍蝇》有句经典台词:苍蝇不会恐惧,苍蝇也不会感到羞耻。 “我怎么了?我只是提醒一下某些人,在工作场合要注意形象,我们十里清扬是很高档的酒吧,不是任意嬉戏吵闹的菜市场。”吕彪很不屑地看着那个还在囫囵吞咽寿司的年轻人,吃相竟然可以这么难看,真想不明白小青为什么会看上这种不入流的人。 念及此,他心里无来由的一阵烦躁,眼中露出一瞥下意识的暴戾。 “你……”小青纤细柔荑指着吕彪,漂亮的小脸愤怒得有些殷红。 叶云轻轻地摇了摇头,他虽然很不喜欢吕彪,这个人只是靠着是老板谢哥的小舅子才做到主管这个位置,但是他不想惹事,因为母亲教育他要低调,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凡事能忍则忍。 母亲曾很严肃地告诫叶云:孩子,你要包容那些意见跟你不同的人,这样,日子才会比较好过。你要是一直想改变他,那样子你会很痛苦。你要学学怎样忍受他才是,要学学怎样包容他才是。 可是,“忍”字太难了。 刃在心上,却还能沉得住气的,有几个? “算了,小青,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叶云轻声说了句,他的隐忍功夫到底有多高深,城府到底有多恐怖,没人知道,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过他动怒,无论何时,他都是那副世外高人的姿态,他咽下了最后一个寿司,侧过脸对小青说道,“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跟着跑吧。” 小青被叶云这罕有的俏皮话逗得莞尔一笑,像湖边一株婀娜的杨柳。 吕彪轻佻地看着叶云,狞笑道:“胆小怕事,不成大器。” “嗯,这个自我评价倒很中肯。”叶云接过小青递来的纸巾,擦着手,平静说道。 “扑哧”,小青又被叶云这句冷话给逗乐了,掩嘴笑了起来。 她果然很爱笑。 一个爱笑的女孩,无论美丑,总是使人愉悦,像从漫天乌云的间隙中投下的一束阳光。 看来这家伙还是有点幽默细胞的,小青在心底里想着。 而吕彪则收起了刚才的不屑,一脸怒气地看着叶云,眼神阴狠狰狞。 可惜叶云却连正眼都没有给他一个。 “叶云,不理他,我带你换工作服去。”小青说着就扯住叶云的衣袖,向更衣间走去,全然不理叶云比她早来酒吧两个月,比她更熟悉这个地方。待经过吕彪的身边时,她还冷冰冰地横了他一眼。 屋漏偏逢连夜雨。 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也会塞牙。 吕彪今天的心情特别郁闷,早上买了500元的即开彩票,结果全都是“祝你好运”,气得他把买好的早餐撒气般地向彩票店主丢去,不幸恰巧被巡逻经过的警察看到,只好无奈地向店主赔了500元了事。 这下又被叶云给变相地骂了,还被自己喜欢的女孩鄙视,那股怒火终于藏不住了,肆虐地在他身上游走。他突然厉喝一声,身形一纵,暴怒地向叶云冲去,飞起凌空一脚,如猛虎出笼般迅疾,气势雷厉。 这一脚事出过于突然,避开?纯属天方夜谭。在空中的吕彪露出了个自信的微笑。 然而,就在他脚要踢到叶云后背之时,电光火石间,骇然见到叶云一个诡异侧身,动作本身并不快,可以说很慢,如同一片秋天的落叶在空中慢悠悠着降落,可偏偏就是不可思议地避过了他这快如闪电的一脚。之后,他就感觉后背被什么东西击中,一股无名推力传来,身体便不受控制地往前疾飞而去,嘭!最后猛烈地撞在了墙上,扎扎实实,毫无保留,剧烈的疼痛感让他不由得鬼哭狼嚎了起来。 在他身后不远的地上,静静躺着一个白色小纸团,正是叶云刚才用来擦手的纸巾。 小青原本看到吕彪突如其来的那一脚就吓懵了,忍不住尖叫一声,还没来得及捂上眼睛,就见到吕彪十分诡异地自己向墙上飞撞而去,不禁觉得有点滑稽,同时又十分迷惑,傻乎乎地侧过头,看着一脸平静的叶云。 叶云轻轻地笑了笑,笑容很淡,像杯纯净水,示意她安心,然后走到墙边,缓缓蹲下,看着如一滩烂泥的吕彪,眼中既没有鄙夷,也没有怜悯,只是微微叹了口气,人生总会遇到些无可奈何之事,胡搅蛮缠之人,像这种狠辣小人他还真不想惹,能避则避,能躲即躲。可吕彪却还是余怒未消,怨毒地瞪着他,挣扎着想站起来,只是浑身都使不上劲,他到现在还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无缘无故地向墙飞来。 估计他这辈子也想不到,一个纸团的威力到底会有多大。 叶云轻声道:“疼吗?” 吕彪只是死命紧盯着他,没有说话。 叶云轻声道:“我想应该很疼吧。” 吕彪还是默不作声,其实,并不是他不想说,只是已经没有了说话的力气。 叶云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淡淡说道:“我忍你,让你,避你,不等于我怕你,惧你,服你。大路朝天,各走一边,我想这是你我之间最明智的选择。不想让自己消失的最好做法就是,不要挑战我的底线,懂吗?” 语气极为轻柔,像是情人间轻轻勾在一起时的小尾指。 然而,叶云此时的眼神却不再像方才那样的温柔藏拙,而是冷若冰霜,一如司马光与王安石这对历史上最知名的政敌在皇殿御前冷视对方时的孤鹜与冷漠。这个眼神,无论是谁见了,都会从心底冒出一丝寒意的。 当然,吕彪也不例外。 他见到这个眼神,不禁浑身一凛,定力与魄力瞬间灰飞烟灭,惶恐地连连点头。 现实生活就是如此赤裸裸地残酷真实,人性的脆弱,在这一刻一览无遗。叶云见到刚才还趾高气扬的吕彪变成这副孬种模样,无奈地耸了耸肩,唤醒仍在思索中的小青,到工作间换工作服。 只是,叶云没有注意到,躺在地上的吕彪那张惊恐的脸上露出了一个阴森的微笑。 第二章 周瑜,黄盖 三个月前,川蜀省蜀都市,文殊院。 寺院有座极乐堂,堂内有一地宫,专为供奉故人灵位之地。 拾着窄窄台阶,一步步下到地下四米多的地宫,灯光骤然明亮。 宫内宽阔,正位上是一座庄严肃穆的佛像,两侧则是鳞次栉比的灵位。 在“吉一区”的一个小间外,有两名肃然魁梧的军人分列左右。 小间内,空荡荡地只摆着一个灵位,五柱新香慢慢燃烧着,烟火缭绕。 灵位前,一个清癯老人正静静地坐在轮椅上,双目凝视着灵牌,眼神清寒接近死灰。 四周死寂,像是阴曹地府,与老人的脸色相似。 老人身后两米处正襟站着一名男子,相貌普通,穿着更普通,扔进人堆里丝毫不起眼。可就是这样毫无特色的一个人,浑身上下却透着一股沉稳而干练的气质,炯炯眼睛也是一直注视着灵牌,有泪花在闪烁。 就这样,老人坐着,男子站着,而时间却走着。 一个小时后,老人终于将视线从灵牌上收回,忽然问了句:“他到宁州了吗?” 男子躬身道:“刚到不久。” 老人沉郁的情绪似乎卒然间好转,轻声道:“很好。” 男子暗奇,欲说还休,想了想,终于还是问道:“他是个怎样的人?” 这个问题好像已经困扰了他很久,问出后,他竟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老人阖上双目,没有直接回答,却说了句:“世上有两种人。” 男子微诧,问道:“哪两种?” 老人眉毛稀疏,枯枝般的手指轻轻敲着冰冷的轮椅扶手,缓缓道:“一种是,别人对他好,给他无微不至的照顾,给他关怀备至的问候,让他吃美味佳肴,让他住温暖房屋,他会想,他们一定是菩萨。” 男子皱眉,问道:“那另一种呢?” 老人似乎觉得有点冷,将盖在大腿的绒毛毯往上提了提,轻声道:“另一种就是,别人对他好,给他无微不至的照顾,给他关怀备至的问候,让他吃美味佳肴,让他住温暖房屋,他会想,莫非我就是菩萨?” 男子心头一震,沉默了些久,轻声道:“他是第一种?” 老人轻轻点头,一声叹息,轻声道:“他太在乎别人了,这样会很累的。” 男子的黑眸似乎在瞬间燃起了一盏长明灯,亮如星光,注视着灵台上的两根白色蜡烛,烛光微弱,摇影映在周围黑森森的墙上,曈曈绰绰,让人心慌,轻声道:“虽然如此,但也只有这种人,才能让别人心甘情愿地被他踩在脚下。” 老人闻言,竟然露出了一丝微笑,诡魅异常,问道:“你几点的飞机?” 男子轻声道:“一个小时后。” 老人微微睁眼,轻声道:“你先走吧。” 男子轻声道:“是,将军。” 他转身离开,四周静得没有一丁点声音,地宫空旷,显得更为幽深。 老人再次阖起双目,孤独唱起一腔哀婉京调:“见灵台,不由人珠泪满面……” 一个小时后,一架飞机从蜀都机场起飞,目的地,宁州。 ———————— 十里清扬,工作间。 这里布置得很人性化,还栽着几盆绿昂昂的吊兰,令人舒心。 小青悠闲地坐在工作间的长条凳上,双手在身后撑着,两只金莲小脚随意地在空中滑动,显得有点小孩子的童真意境,迷惑地问道:“叶云,你说,刚才吕彪为什么会无缘无故地自己撞墙呢?” 这时,叶云已经换上了一身干净的吧员服,从换衣间出来,看着皱着黛眉一脸迷茫的小青,嘴角轻翘,轻声道:“你这个大学生物理不过关,初中的知识都忘了,物理学上不是有个惯性吗?” 小青吐吐舌头,霁颜一笑,轻声道:“刚才看到吕彪撞墙的样子真是搞笑,像只盲目扑火的飞蛾。我一开始还担心他会踢中你呢,谁知道他是皇帝的新装,那三脚猫的功夫只能骗骗自己玩。” 见到小青这副春风得意马蹄疾的小模样,叶云嘴边挂起了一丝会心微笑。 他走过去,敲了敲她脑袋,轻声道:“出去吧,不然皇帝的新装又会找我们麻烦了。” 小青撅起樱桃小嘴,摸着自己的脑袋,白了叶云一眼。 只是,她眼神里更多的是羞涩,像只未熟的柿子,俏脸微红地跟在他身后离开。 月满中天。 酒吧的人逐渐多起来,吕彪不知何往,钢琴师的优美音符带动着酒吧的气氛。 叶云和小青各自忙了起来。 随后而到的小亮和洁姐,还有另外三名浓妆重抹的惹火女郎也开始了工作。 十里清扬以其“清幽高雅”而声名远播,门外停满了各种豪华名车,奔驰宝马自然不在话下,连玛莎拉蒂、阿尔法罗密欧这些在华夏国比较少见的车都有,不得不让人感慨宁州人的享受欲望。 有钱的人怕别人知道他有钱,没钱的人怕别人知道他没钱,这句话在宁州站不住脚。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些名牌房车中,除了富豪大亨和新晋贵族们的坐骑之外,还有一些挂着政府牌照的公车也混杂其中,可见我国政府对提高官员的业余生活文化修养是十分注重的。 酒吧里热闹非凡,那三个艳女服务员所到之处都能惹起男人的一片猖狂淫笑,客人们在让她们倒酒的同时,还不忘占占她们的便宜,摸摸她们白嫩的小手,或者拍拍她们性感的翘臀,换回来的,只是那三个女服务员的诱惑媚眼和盈盈浅笑,这更吊足了客人的胃口。 客人高兴,给的tips就多,她们深谙此道。 虽然她们三个与十里清扬的格调格格不入,但却是酒吧不可或缺的元素。 水至清则无鱼,这是老板谢哥的铭言。 然而,她们三个不是最忙的,小青才是。姣好的面容,曼妙的身材,不卑不亢的态度,恰到好处的疏离,一切都让男人们心痒痒。男人就是这样贱,得不到的,更想得到。所以,小青不断地帮客人们引位斟酒。 叶云虽然没有小青的众人追捧,但是一如既往的四平八稳、波澜不惊,很职业化地将一位位顾客带进酒吧就座,然后礼节性地微笑着询问他们需要什么,既不生分,又不过火,举止优雅得体,然后按照小亮所教的技巧,推荐几款比较猫腻的红酒,根据这群上帝们的穿着打扮和谈吐气质,来暗定具体价位。 这是酒吧的潜规则,一个周瑜,一个黄盖,你享受,我销售,相得益彰。 叶云顺利地让几桌上帝点单之后,回到吧台前,等待着小亮给客人调的酒。 他确实是个独特的人,自始自终都是那样的安祥平和,清静无为,像靖节先生的文,竹林七贤的诗,淮海居士的词,丝毫没有受到酒吧的喧扰,没有刻意奉迎,也没有自惭形秽,小亮曾经评价过他,这家伙就是那种骑着松江凤凰也敢叫劳斯莱斯让路的主。 “叶云,你有没有看见那桌的客人?”小亮趁着调酒的空隙,看向东面的那桌。 那里坐着三个美女。 从她们被小青引进酒吧的那一刻,叶云就已经留意到她们了。其实,只要你是个雄性动物,你就会不可避免地陷入三个美女的迷魂阵,因为她们实在太过引人注目,一身名牌,婀娜多姿,气质绰约,酒吧里恐怕只有小青还能勉强赶上。但是,她们身上那种随意散发的高贵气息以及举手投足间的卓雅气度,则是小青所远远不及的。 美女永远都是焦点。 如果说美女是地球的话,男人就是月球,永远绕着地球转。 三个卓尔不群的女孩推门而进的一刹那,便惹来无数贪婪的目光,连正在调戏三个艳女郎的那几桌客人都暂时停下手中的活,双眼流溢着无穷无尽的欲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三个令人惊艳万分的年轻美女,直到她们坐下,才恋恋不舍地将目光再次转到艳女郎身上,惹得艳女郎给了他们数个鄙视的白眼。 小亮这个位置正好对着那桌,他可以任意地观察。 叶云回头轻瞥了眼那三个声惊四座艳压群芳的女孩,转过头,轻轻地笑了笑,笑容很羸弱,如同大病初愈一般,轻声道:“你该不会是看上某一个了吧?人家随便一个手袋,就够你攒上好几年的了。” “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那几个女人,对于你和我这种90年代年纪、50年代经济水平的人来说,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焉。”小亮露出了一个真诚的微笑,没有什么难为情。叶云愿意与小亮说话,也是因为小亮的真诚坦率,没半点刻意隐瞒。 “如果你女朋友听到这句话,多半会很生气,怨你没有上进心。”叶云微笑道。 他的眼神里始终不带一丝杂质,干净透彻,似乎对那三个美女没有产生一丝的欲望。 小亮无奈苦笑道:“没办法,我女朋友就是那种出去实习了一个学期,回来就以为钱是万能的女人。我和她之间比较大的一个分歧就是,我希望她视钱财如粪土,她却希望我将粪土变钱财。” 叶云点点头,表示他理解小亮的心情。 亲人之间,谈到钱就伤感情;情人之间,谈到感情就伤钱。 这个社会的快速发展,孕育了很多精神欠缺的人。物质生活提高了,精神生活却跟不到位,仍然停留在旧时那种先富而后活的思想桎梏中。财富,成了很多人唯一的追求,所以才会出现苏丹红、瘦肉精、三聚氰胺等将生命健康视作儿戏的生财之道。 小亮的苦恼,也正是当下很多人的苦恼。 叶云捧着小亮调好的酒,给客人一一送去,一如刚才的忙碌。 与小青擦身而过的时候,只是相视一笑,并没有交谈。 也无需交谈,默契,一切尽在不言中。 《丹麦邮差》:诗歌写出来以后,就不属于诗人,而属于它需要的人。 红酒也是如此。 它造出来后,只属于懂得欣赏它的人。 三个美女捧着高脚杯,品尝着红酒。 “这儿的红酒真难喝,还不如超市的那些劣质低档货,早知道就叫一杯白开水好了。”一个穿着kenzo红色网点裙子的女孩不满抱怨道,放下高脚酒杯,左手托腮,轻蹙起两道很美的罥烟眉,透着一丝厌烦。 “扑哧”,三个美女中最婉约绝美的女孩也许是觉得滑稽,忍不住掩嘴一笑,声音像清风拂过琴弦,像落花飘于水上,清扬动听,嫣然道:“悦儿,想必惹你这位大小姐不高兴的,不是这红酒,而是某人吧?” 她穿着淡紫色的纱衫,更衬得肌肤胜雪,一双如水美眸让人丢魂掉魄,骨子里却透着无端的孤傲冷艳,幸好一副黑色细框、接近10万的lotos眼镜让她精致的脸庞多了几分知性美。更让男人望眼欲穿的是,这个女人的两条美腿极其修长圆润,黑色细高跟鞋完美地凸显出她小腿的诱人弧度。不过,始终让人难以释怀的,还是她的冷漠气质,这种女人,只能让男人们自惭形秽而知难而退。 另外一个虽说不上美艳却绝对清秀脱俗的女孩也兀自而笑,美色盎然。 “紫竹,你瞎说什么呢?就是这红酒惹得我,难喝死了,还敢拿出来卖!本小姐今天生日,还要喝这么劣质的酒,你们难道不生气吗?”叫悦儿的女孩丝毫不刻意遮掩自己的愤懑,十里清扬如此幽雅的环境似乎也不能令她满意,始终皱着双眉。她们三个今晚就叫了一瓶红酒,悦儿独自酌饮了其中的三分之二,此刻她反而倒打一耙,让人啼笑皆非。 她的两个死党笑意更浓,颇有幸灾乐祸落井下石的意味,气得她薄面含嗔。 “哎呀,你们还笑,本小姐饶不了你们!” 悦儿说着就向那两个女孩扑去,也不顾及自身形象,三个美女东拉西扯地嬉闹成一团,旁若无人,如同一幅呼之欲出的唐朝仕女春戏图,又引起了其他男人无数欲望的眼光。他们恨不得三人互扯衣服,让更多的春色满园关不住,好一饱眼福。 三人嬉闹了一会儿,终于发觉在这样的公众场合下,自己的动作实在有点过于放肆,便各自整理了一下衣服,端起酒杯很淑女地坐好,恢复了伊始的高贵典雅,让那帮满怀期待的狼人们好生失望。 “好啦,悦儿,别总是绷着一张脸,他们估计就快到了,咱们再等会儿吧。”那个清秀如江南山水般的女孩轻声安慰着愠怒难消的悦儿,法国名牌caimel的发夹将她遮掩住脸庞的头发夹起,露出柔美轮廓。 “俞晴,他们太过分了,本来约好时间的。鲁迅先生曾说,浪费别人时间,就等于谋财害命。你看,他们现在已经迟到半个小时,谋杀罪名早就成立了,今天可是我生日啊!”悦儿俏脸上写满了不高兴。 “据医学专家统计,生气,是女人衰老的最大敌人。所以,我的大小姐,别生气了,也许他们路上堵车,一时半会儿赶不及,要不再给他们打个电话?”戴着那副价值连城的lotos眼镜的绝美女孩掏出手机,刚想按键就被悦儿夺了过去。 “不要给他们打,男人任何的迟到理由都是不可原谅的,我唐悦儿的忍耐是有限度的!”说着,她就把杯子里残余的红酒仰头饮尽,看到刚好经过的叶云,藏怒宿怨般喊道,“喂,那谁,你过来!” 叶云听到喊声,眉头轻挑,没有露出一丝不快,很自然地向她们三个走去。 他微屈腰板,嘴角勾出一道美丽的弧线,清净如竹,淡然道:“您要点什么?” 三个女孩微微一愣,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同时抬头望了叶云一眼。 平时那些男人见到自己时,不是大献殷勤就是阿谀奉承,眼睛里都透着无耻的淫光。 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却不动声色,淡然得像座苍山,她们觉得他无比虚伪。 这个社会从来都不缺少虚伪装b的人,不同的,只是装的程度如何罢了。 有人装得比较高深,例如政客;有人装得比较低劣,例如嫖客。 伪君子,永远比真小人可恨。 小亮一开始也以为叶云很虚伪,至少是沽名钓誉之流,因为他从来都是宠辱不惊,砭清激浊,哪怕是美女主动搭讪,他仍是神色自然,岿然不动,在旁人眼中是如此的不解风情。时间久了,小亮才发现叶云本性如此,这社会缺少的就是这种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人,两人便逐渐熟络了起来。 唐悦儿轻蔑地瞟了眼叶云,说道:“你能管事吗?” 叶云轻声道:“那得看什么事了。” 唐悦儿丝毫不掩饰她的尖酸刻薄,冷声道:“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 叶云轻声道:“您说说看。” “我只是想投诉一下,你们这儿的葡萄酒怎么这么难喝?一点酒的香味也没有,欺负我们消费者不懂欣赏红酒吗?”唐悦儿气势逼人地责问道,左右转着手里的水晶杯,双眸根本没有看向叶云。 叶云苦笑,轻声道:“可这酒你喝了好几杯。” 是个男人都会知道这一点,因为所有的男人都将目光聚焦在她们这桌。 唐悦儿脸色微变,扬声道:“什么喝了好几杯?你看错了,你眼睛一定有毛病。” 这就像小孩子偷糖吃,忽然被大人捉住,就只有耍赖。 明明满嘴是糖,却硬说没有,明明知道大人不相信,还是要硬着头皮赖一赖。 谁知叶云只是笑了笑,居然也不再质问下去。 唐悦儿杏眼圆瞪,恨恨看着这个始终带着一抹微笑的年轻人,她本觉得他笑得不讨厌,现在却觉得他笑得不但讨厌,而且可恨极了,冷冷道:“我问你,这红酒是怎么回事?是不是挂羊头卖狗肉,拿地下工厂的货来糊弄我们?” 叶云不恼不怒,轻声解释道:“对不起,我们的红酒分为三个档次,‘可观’,‘可品’,‘可赏’。您点的这瓶是‘可观’类的,色泽虽好,味道不纯。如果您要最好的,可以点‘可赏’类的。” “那你刚才为什么不过来给我们说明?”唐悦儿正在气头上,语气依旧蛮横。 叶云有些无奈,因为刚才给她们点单的是小青,他当然不好意思拿小青出来做挡箭牌,只好顺着她的意思,轻声道:“是我的疏忽,我给您要瓶86年法国的chateaufitte rothschild,这酒平衡感绝妙,相信您一定会喜欢。刚才路过的时候,不小心听到今天是您的生日,您喝的这瓶就算我的,这样行吗?” 绝美女孩有些惊异,推了推眼镜,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叶云,这个平平无奇的侍应生竟然用纯正的法国口音说出了红酒的名字,能在这种三教九流之地听到如此地道的法语,无异于在茫茫大漠中忽见一朵水仙花时的意外惊艳,心潮难免起伏,却很快恢复淡静,如水过鸭背,没留下半点痕迹,转头和俞晴窃窃私语而起。 一个穷小子还不能入她的法眼,就算他真的内有乾坤,却终究是个要仰视上层的人。 残酷的现实社会,是根本容不下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种天真到乌托邦的幼稚空想的。 唐悦儿雨过天青,一直紧锁的眉头终于像滚轴画卷般慢慢舒展开来,她本来就不是真正因为红酒的问题而生气,只是找不到发泄点,眼前这个虚伪的家伙服务态度还算好,气就消了大半,再加上他一口流利的法语让她颇为震惊,便点点头。 千万不要和在气头上的女人理论,她们已经回到了史前一万年,没有任何道理可言。 这话是小亮告诉叶云的。 箴言,警句。 叶云微笑欠身,转身离开拿酒。 “谁惹我们家悦儿生气了?告诉我,我让他在宁州消失。” 一把嚣张傲气的男声在叶云身后响起,声音虽不大,却给人以一种无形的压力。 很狗血的出场方式,很小白的出场语言。 可这话,却不像小商小贩的称砣秤杆,短斤缺两,而是分量十足,霸气凌然。 叶云不禁停下了脚步。 第三章 庸人自扰之 《荷马史诗》:神要是公然去跟人作对,那是任何人都难以对付的。 瘟神也是如此。 有些人就是这样,无论他们到哪,都为人们所唾弃,一如预示着不祥的乌鸦。 三个女孩见到贸然出现在她们面前的这名男子,仅余的好心情荡然无存,就像见到了一只报丧不报喜的乌鸦,做不到释迦牟尼点化普罗众生时所说的那样,“笑着面对,不去埋怨。悠然,随心,随性,随缘”,皆是眉头紧锁。 绝美女孩更是恢复了伊始的冷艳孤高,低头捣腾着昂贵精致的苹果触屏。俞晴的脸色也好不到哪去,一如暴风雨来临前的阴沉氤氲,连连向唐悦儿使了好几个眼色,示意她去跟这个瘟神交涉,却自顾自地掏出手机,不知在按着些什么。 唐悦儿无奈寒着脸道:“庞超群,说话小心点,什么我们家你们家的?也不知道恶心。” 叶云望了眼那个叫庞超群的公子哥,很年轻,却没有过多的轻浮感,看不见半分稚嫩之气,面目俊秀,皮肤白皙,一身名牌阿玛尼,道不尽的潇洒,脸上露出个自以为很迷人的微笑,那种裘马轻肥的侯门气息虽远没有达到令人生厌的程度,却使人不想与其亲近,避而远之。 庞超群听了唐悦儿冷嘲热讽的话语,并没有半分恼怒,轻轻笑了笑,成熟而绅士,轻声说道:“悦儿,我这不是关心你吗?我刚到,还没找到位置,赶早不如赶巧,不介意我加个座吧?” “介意!”三个女孩异口同声地大喊道。 周围的人都被这一声大喊所吸引,好奇地循声观望。 三个美女已然成了十里清扬的焦点所在,任何风吹草动都会惹起一片关切目光。 庞超群被女生这样干脆利落地拒绝,还是破天荒的头一遭,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站也不是,坐也不是,颇为尴尬难堪。虽然如此,可他还是能保持住那份固有的稳重老练,咳嗽几声,眼神不时地飘向那个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表情的绝美女孩,满是柔情。 然而,绝美女孩却心如铁石,视他为透明空气,低头不语。 “庞超群,这不欢迎你,另找座位吧。” 俞晴见到绝美女孩的脸色有点愠怒,便开口说道,语气果决,丝毫不留余地。 “紫竹,你不是说今晚要写毕业论文吗?写完了,然后来这喝酒庆祝?”庞超群丝毫不理会俞晴的冷语冰言,望向那个仍在低头捣腾苹果手机的绝美女孩,脸不红心不跳地转移话题,想和他心中的女神多说两句话。 这话问得相当有水平,完全符合着名领导力大师沃伦·本尼斯对领导者说话艺术的三个要求:会而不议,引而不发,悬而不决。这两个问题抛出来之后,一来可以探听到她有没有约会,二来可以往下打开话匣子,三来又会使她的心理防线弱化许多。 “与你无关。”绝美女孩冷冷地回了一句,头依旧没抬。 短短四个字,便轻易瓦解了庞超群经过深思熟虑才下的一步棋。 这比起解放战争时,三大战役那势如破竹的进攻,还要凌厉好几倍。 “听到没有,庞超群?不要这么自讨没趣了,紫竹都不理你,你还厚着脸皮在这干什么?”唐悦儿将不满尽然展露在语气中,没有半分婉转。她比她的好姐妹更讨厌这个厚颜无耻、死缠烂打的衣架饭囊,这种人就是墨子在几千年前称之为“无故富贵”、只会吃祖宗饭的高干子弟。 庞超群的脸色比刚才更为难看,像丑小鸭未成为白天鹅前,被同伴孤立取笑一般,隐隐想要发作,却又怕在女神面前破坏了自己辛苦塑造的绅士风度形象,唯有左顾右盼,佯作找位子,来掩盖心底的那丝不愉快。 只是他不知道,在女神心中,别说形象了,他连印象都没有。 这时候,门口又进来3个人,向这边走来。 “超群,什么事?” 说话的男子年纪尚轻,相貌平平,只是一身名牌西服让他平添了些许真我的风采。 庞超群笑了笑,淡然说道:“没事,张啸,只是碰到了紫竹她们,在这聊会天。” “哦?原来是紫竹呀,还真有缘。悦儿也在,嚯,俞晴也在!今晚的十里清扬可真是熠熠生辉啊,威尼斯电影节那些女明星也不过如此吧?”张啸不大的眼睛涔着色光,让人浑身不舒服,对于这种只会风花雪月、到处沾花惹草的二世祖来说,溢美之辞是小菜一碟,随口而出,这也算一种能耐。 绝美女孩还是没有抬头,熟视无睹,一脸寒霜。 而唐悦儿和俞晴的不快全然写在脸上,烟眉紧蹙,抿着嘴唇,冷冷端坐在座位上。 叶云饶有兴致地在不远处看着这一幕,像是一位观赏困兽斗的游客。 只是,他的目光大部分都紧紧地锁在了张啸身后的那个中年人身上,约莫五十岁光景,身材不高不矮,目光深邃,脸上很干净,异常干净,没有胡须,没有汗毛,没有伤疤,甚至,表情也没有。那双手像女人般秀气滑嫩,交叉置于腹部,静静地站立着,像一尊历经风霜雨露却屹立不倒的伏虎罗汉雕像。 “庞少,三位美女这般清高,惜字如金,不肯多说半句话,是不是在暗示我们坐下,慢慢培养培养感情啊?”同行而来的另外一个青年人邪邪一笑,右眼下的那道伤疤犹如一条蜈蚣,令人毛骨悚然。 绝美女孩闻言,赫然抬头,狠狠地瞪了庞超群一眼,旋即别过脸大口抿酒。 庞超群心里一寒,黑着脸道:“刘庆,不该说的就不要说,记住,祸从口出。” 刘庆惊惶失色,连连道歉,退到一旁,低头不再言语。而叶云一直注意的中年人始终一动不动,一言不发,甚至连眨眼都是十分缓慢,像是进入到了科幻小说里描述的时间房子里面一般。 局面僵持着。 小亮低声喊了喊正在看热闹的叶云,怂恿道:“你小子还不快挺身而出?” 叶云浮起一个清幽淡雅的微笑,轻轻摇头。 这种事与他无关,他只是个平凡的吧员,救美这种事,还是留给英雄来做吧。 “枪打出头鸟”的道理谁都明白,但真正领会的又有几个?鹤立鸡群是每一个有野心的人都渴望的,可以第一个做英雄,绝不第二个做王者,项羽如是,曹操如是,李自成如是。所以,项羽败了,败给了一个无耻流氓;曹操败了,败给了两位智者儒将;李自成也败了,败给了一簇关外红缨。 叶云修长手指轻轻揉了揉眉头,正欲转身去给三位美女拿酒,用正当理由打破僵局之际,门口再次一阵风似地冲进两个青年,神色匆匆,身后跟着一个高大伟岸、棱角阳刚的中年人,那股萧杀气息只能是军队里才能培养出来。 最后面,还跟着两个慢悠悠走着的青年。 看客们的热情再度被升温,密切留意着事情进展。冲在最前面的那两个青年喘着粗气,火急火燎地奔到三个女孩面前,那个坚毅硬直的军人也同时赶到,尽责地用身体隔开了庞超群一行人,脸上尽是警惕之意,眼神锐利,锋芒毕露。 “悦儿,对不起,我迟到了,但是你得听我解释!” 说话的青年稍微有点胖,身材高大,四方大脸,剑眉朗目,一脸英气。 唐悦儿横了他一眼,别过脸去生闷气,心里却是桃花朵朵开。 “张宝,你可来了,你不知道悦儿刚才有多生气!”俞晴一语双关,既暗含对他迟到的不满,又喻指对那几个不识时务的眼中刺的嘲讽,边说着边用眼神示意张宝身后站着的那几个人。 张宝领悟,转过身,双眼冷冷地瞥了瞥庞超群一行人,忽然露出一抹人畜无害却偏偏如同恶魔般的笑容,轻声道:“庞大少爷,这没你的事了,该干嘛干嘛,不要堵在这,你以为你是交警站岗呢?” 张啸听出了张宝话中轻蔑的语气,微怒道:“张宝,你不要太过分。” “我过分又怎样,你能奈我何?张啸,不要以为在奶奶面前得宠,你就神气。风水轮流转,明年到我家。而现在,最好也不要惹我,不然我就让你尝试一下被白衣护士悉心照料的滋味。”张宝笑着,冷眼一横,张啸吓得不由后退一步。 他深信张宝的话,这个胆大妄为的堂哥从来都是言出必行的。 庞超群淡淡地看了张宝一眼,依旧没有动怒,嘴角噙着些许习惯性的微笑,这种高深道行绝不是普通的装腔作势,平静道:“万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说话不要说得太绝,对谁都没有好处。” 话音未落,与张宝一同匆匆赶来的另一个青年露出个邪恶的微笑,左手指间夹着一根刚燃到一半的香烟,抬起,抽了一口,突然把右手的灌装可乐狠狠地砸到了张啸身上,溅满他一身,笑着道:“不留一线又如何?” “孔孟!”庞超群穷形极相,终于抛开了那份高人一筹的城府,怒不可遏地大喊道,“你三番四次地找茬作对,我忍了;你屡次三番地冷嘲热讽,我也忍了。但今天,你和我之间,只能有一个走出这个门口!” 音乐戛然,万籁死寂。 男人的面子,有时,比生命更为重要。 所有人都被吸引了,纷纷将目光投向对峙的那几个人身上,兴奋莫名。 鲁迅先生早在几十年前就说过,华国人好热闹,此话不假。 三个女孩翩然起身,站到了张宝身后,忧心忡忡地看着局势的发展。 张宝安慰着三个女孩,这种场面,对于他这个爱惹事却无所畏惧的主来说,家常便饭。 在最后面悠然走来的两个青年与三个女孩微笑打招呼后,便恰意地旁观而起。 “陆羽,你说孔孟几招把那小白脸打趴下?”说话的青年嘴角微翘,鼻梁上那厚厚的近视镜片挡不住眼中的睿气,似乎对这场风波的结果并不担心,语气极其轻松自然,像是在看着一场早就被幕后操纵比分的足球赛。 “五招吧。”那个叫陆羽的青年轻声道,吐刚茹柔。 他有着一张异常柔美的脸孔,童叟无害,嘴角总是挂着一抹微笑,不明媚,不显眼,不出彩,干净和善,很容易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就会想起姑苏寒山寺的鸣鸣禅钟声,想起临安飞来峰的幽幽洞壑深。 刘庆皱了皱眉,劝道:“庞少,不要冲动,孔孟下手不知轻重的,万一……” 庞超群扬手打断他的话:“我的事,你最好不要多嘴。” “是,庞少。”刘庆惊声道,那条蜈蚣似的伤疤蠕动了下。 孔孟不屑道:“不要故弄玄虚了,要打便打,说那么多废话干什么?拍电影啊?” 庞超群冷哼一声道:“孔孟,别得意的太早,等下不知道怎么死。” 孔孟弹弹寸余的烟灰,竖起中指,大笑道:“操你大爷!” 庞超群出奇地盛怒,双拳紧握着,手上的青筋毕现,双目死死地盯着孔孟那张略显青涩的脸庞。这已经不是孔孟第一次找他茬了,每次都让他怒火中烧。父辈间的深深积怨,顺理成章地转移到他们这代身上。在宁州上层圈子,这两位仁兄之间的矛盾早已是妇孺皆知的事情了。 “少爷,别忘了老爷说过的话。” 那个一直沉默寡言的中年人忽然淡淡地抛出一句,语气中没有任何感情色彩。 庞超群浑身一颤,刚才的冲天怒气遽然消失殆尽,如流水漫过银盘,不着痕迹,瞬尔恢复平静,这份控制自如的城府,不是一般的纨绔子弟可以拥有的。他微微向中年人欠欠身,略带愧疚地说道:“对不起,马叔,我刚才冲动了。” 中年人微微一笑,像东方欲晓的一线曙光,轻轻地摇了摇头。 “孔孟,算你走运,以后小心看路。”庞超群说着,深深地望了绝美女孩一眼。 “随时奉陪。”孔孟耸耸肩。 “我们走。”庞超群率先向门口走去,其余几人紧随其后。 张啸怨恨地横了张宝一眼,也跟着走出去。 道不同,不相为谋。 等到庞超群他们的背影消失在黑夜之后,真空般寂静的酒吧又恢复了原来的热闹熙攘,喝酒的继续喝酒,聊天的继续聊天,揩油的继续揩油,方才的那场闹剧好像从来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如同铁牛入海,不能掀起任何波澜。对于市井百姓来说,热闹终究是热闹,凑完了日子还得接着过,豪门恩怨这些惊艳戏码轮不到他们操心,只要生活不过于操蛋,他们就满足于现状。 叶云还站在原地,施施然。 从这场短命的闹剧开始酝酿,到风起云涌,再到尚未倾盆而下便横遭腰斩,他始终不像旁人那样心花怒放喜形于色,平静得让人窒息,妖异顿生。他静静站在那儿,不是在回味无穷,也不是希望未完待续,而是他不晓得那三个女孩还要不要红酒,又不好现在过去询问,只好呆在那儿,等着她们的下一步指令。 张宝低声下气道:“悦儿,你还生我气啊?” 唐悦儿恨恨瞪了他一眼,偏过脸不再看他,耍起了小女人脾气,这再正常不过。 “我刚才在路上真的有事,不信你问孔孟。”张宝小心翼翼解释道,生怕说错一个字。 “哼。”唐悦儿还是一脸寒霜,语气却明显有所缓和,已经给了张宝一个阶梯下。 她的两个死党则很不道义地掩嘴偷笑,笑意玩味,惹得她杏眼不住地怒视着两个女孩。 “悦儿,生日快乐。我给你买花了,999朵玫瑰呢!你等一下。”张宝卑躬谄媚地说着,他知道女人都是刀子嘴豆腐心,他更知道全天下的女人都有个致命的弱点,就是耳朵根软,禁不起男人的花言巧语,转过头去,问道,“董悲咒,玫瑰呢?” “不是你一直拿着吗?”戴着厚眼镜的董悲咒一脸诧异。 “滚你的蛋,你没看见老子两手空空啊?刚才不是叫你拿着的吗?”张宝怒目圆睁。 关键时刻掉链子是极其痛苦的,这种痛苦,不亚于上完厕所才想起忘记带纸。 董悲咒苦笑道:“宝哥哥,你看我文质彬彬的,能拿得动那‘三九药业’玫瑰花吗?” “我踢死你丫的!”张宝怒气冲冲地向董悲咒踢去,语气悲怆凄愤。 董悲咒虽然身子骨孱弱,却还是很灵巧地躲到了陆羽身后。 陆羽依然带着迷死人不偿命的微笑,平静道:“小宝,你的唐妹妹走了。” “啊?悦儿!等等我……”张宝追向已经推门而出的三个女孩。 突然,他停下脚步,意味深长地回头看了一眼淡泊明志的叶云,然后快步离开。 其余几人也随之离去,一切终归宁静。 “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叶云淡淡叹了句,无奈摇摇头,心里暗暗感慨道,有钱人真是能瞎折腾。 他转身,刚想往吧台走去,忽然浑身一震,眼神旋即冰冷,赫然抬头向二楼雅座的一个角落望去,却发现那里空无一人。他在转身的时候,清晰感觉到一道犀利的目光正在那个角落看着自己,虽然只是一瞬间,但足以让他平静的心倏地荡起了一条涟漪,他能感受到那道目光的阴暗锐利。 叶云若无其事地走回吧台,眼角余光始终留意着楼梯口的位置,却发现没有任何人下来。 过了十分钟,叶云重新忙碌起来,那道目光成了过眼云烟,被抛之脑后。 可惜,他不知道,二楼临街的窗户已经打开了。 第四章 心远地自偏 黑夜,小巷。 “事情办得怎么样了?”一把浑厚的声音从手机那头传来,语气很淡。 “身份还没有最终确认,我点了几次酒,专门叫他端上来,都看不到他所佩戴的羊脂白玉‘上弦月’。”一个身穿黑衣的男子恭敬地拿着手机,轻声道。他刚从十里清扬奔跑过来,额头上渗着几滴汗珠,在冷飕飕的夜风侵蚀下,很快就蒸发殆尽。 “你觉得他这个人怎么样?”浑厚的声音略带疲倦之意,似乎已认定了。 “像个入世修行的苦禅老僧。”黑衣人瘦削的身躯与黑夜融为一体,显得阴森恐怖。 “哦?看来这个年轻人的确有点意思。”浑厚的声音愣了几秒,不知道黑衣人这个评价是在他意料之外还是期待之中,再次开口时终于有了一丝感情,且少了几分懈怠之意,带着淡淡的愉悦,像康乃馨,香味不浓,淡淡芬芳。 “狐四无能,刚才被他发现踪迹。”黑衣男子竟然在黑夜中鞠了个躬,这是对手机那头发自内心的敬畏。 “那就撤回来吧,他已经让我失去三个‘夜魅’了,我不想失去第四个。”浑厚的声音带着几分无奈之意。 “是。”黑衣男子挂完电话之后,遽然消失在浓浓夜幕中,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 —————— 夜幕深沉,繁荣落尽。 十里清扬意犹未尽的客人们心生怅然,只为曾轻轻地来,如今又要轻轻地离开。 当最后一批客人走出酒吧,已经是零点时分了。老板谢哥和主管吕彪今晚都没有出现,洁姐和三个艳女郎疲惫得趴在二楼雅座的桌子上微微喘气,叶云则在吧台里擦拭着酒杯,嘴里轻哼着一首不知名的苍凉小调。 此时,小青和小亮这两个同为宁州大学的学生,已经换好衣服出来。 “叶云,我先回去了。”小青柔媚地看着叶云,顾盼间透着几分羞涩与不舍。 “嗯,路上小心。”叶云手里擦拭着杯子,嘴上叮嘱道,“小亮,要是她出了什么意外……” “唯我是问,对吧?”小亮抢先道,叹了声,“啧啧,真没劲,又是这句,我都听腻了。” 他与小青都在宁州大学附近租了房子,挨得不远,所以每晚都是结伴下班。 叶云停下手里的活儿,扬眉:“你不想听?” 小亮撇嘴道:“不想。” 叶云耸耸肩道:“那简单,聋了,就不会觉得腻了。” 小亮假装害怕,连忙拍着胸脯,贫嘴道:“别!我尽听您老吩咐,这护花使者啊,舍我其谁?” 小青被小亮这副差点跪地求饶的憨样逗得“咯咯”掩嘴而笑,叶云的嘴角也现出淡淡笑意,这是他在这座陌生城市为数不多的友情。 人去灯灭。 叶云最后一个走出酒吧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 其他酒吧还在夜夜笙歌,唯有十里清扬只做晚上黄金时段的生意,也不知道老板谢哥是怎么想的。 街道萧条,灯光孤寂。 叶云坐在只有寥寥数人的夜班公交车上,眼神迷离深邃,凝望着窗外,思绪飞扬。 宁州城夜晚的陆离剪影,在窗外飞逝而过,不作半点停留。 入夏以来,这座千年古城似乎只有在夜晚,才会尽情展露她妩媚妖娆的一面。 这样的一座城市,就像一张巨大无形的网,背后究竟隐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故事呢? 曾有位作家写道,这座城市,越熟悉越陌生。它的夜晚很神秘,让人无法看透,像海市蜃楼一样虚幻而美丽,你走得越近,就越看不清它。你凝视着它,为它哭,为它笑,久而久之,你终于发现,原来它只是你的一个影子。 也许正如泰戈尔所说,“离你越近的地方,路途越远”。 这是幸运,还是悲哀?没人能说得清。 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叶云在城西的一个公车站下车,缓步走进一个小区。 这个小区原来是邮局家属住宅区,已有些年头了,位置有些偏僻,像古时封建大宅里千金小姐的闺房,深藏在某个不起眼的角落,虽不大,环境却算清幽,且离闹市区较远,不吵杂,不纷烦。楼房犬牙交错,都是大乱之后、改革之初的产物,样式陈旧,年久失修,原来的住户都逐渐搬离,空出的房子就用来出租。 凌晨的夜风有些寒意。 天上无月,只有几颗星星在鬼魅般地眨着眼睛,偷偷俯瞰着这片大地。 邮电小区里静谧一片,几只仍未入睡的淘气夏虫在幽幽鸣叫着,带走一丝枯燥。 叶云气度闲雅地走在院子小道上,手里抛玩着一颗小石子。 在一栋五层小楼前,他停下脚步,抬眼望去,三楼的窗户隔着帘子透着昏黄的灯光。 叶云眉头微微一蹙,随即便轻轻摇头,嘴角扬起一个柔和的微笑。 他开门而进,动作轻柔得就像在拆一个装有青花瓷的快递。 房子不大,一房一厅一厨一卫,虽没有“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的隐逸意味,却绝不输于刘禹锡的德馨陋室。客厅摆设简洁而不失温馨,红木沙发临窗,檀木茶几居中,榆木书柜靠墙,角落里的一盆万年青焕发着翠绿青春。墙上挂着一个明艳夺目的华国结,旁边悬着一幅叶云亲笔描摹的字帖——“藏拙”,笔势飘若浮云,矫若惊龙。然而,最引人入胜的,是字帖左侧那幅没有落款、颇有道家仙境的水墨画,在画卷尾部的空白处,轻轻挥洒着三个遒劲奔放的颜骨字——《离别殇》。 根据心理学一般理论来说,房间的布置摆设与主人的观念心态息息相关,装饰越是繁琐,就说明房子主人内心越空虚,需要用世俗物质来弥补,而点缀越是简致,则说明主人的内心越充实。 毋庸置疑,叶云属于后者。 一个女孩像一只乖巧的小猫,蜷缩在沙发上睡着,兴许正做着美梦。 她神态安详,美眸紧闭,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透出无端的灵秀之美。 她的双颊晕红,红润、仿佛给晶莹晨露滋润过的嘴唇微张着,更显出青春诱人的气息。 叶云凝视着那张清丽无伦、自有一股轻灵之气的脸庞,心生爱怜,这怕是他在宁州最大的软肋了吧。 他走过去,蹲下来,轻拍着女孩的脸蛋,低声呼唤道:“丫头,快醒醒。” 女孩睡意甚浓,耳边忽然听到那把温暖而期待的声音,也不知是梦境还是现实,朦胧惺忪的睡眼只能勉勉强强微微睁开一条线,迷朦的美眸显得慵懒妩媚。待看清眼前真的是那张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帅气脸庞时,她兴奋得一跃而起,全然忘了刚才周公在梦里对她的关怀备至,紧紧地抱着叶云,半刻不肯松手,似乎一松手,眼前的年轻人就会平地消失。 叶云轻笑不语,柔拍女孩的背部,以示安慰。 良久,女孩才恋恋不舍地离开叶云的怀抱,幽幽道:“你怎么现在才回来?” “酒吧今晚人多,所以就比平时稍微晚了些。”叶云解释道。 “我好不容易来一趟,你就让我等了这么久。”女孩抱怨道。 “你也没提前跟我说一声啊,打个电话告诉我说你来,晚上我就不去十里清扬了。”叶云轻声道。 “为什么要提前告诉你?是怕金屋藏娇被我发现吗?”女孩质疑道,她的脑回路实在让人捉摸不透。 “我的好妹妹,你哥我只是一个每天都要打三份工的底层小人物,哪来的钱金屋藏娇?”叶云哭笑不得。 “开始给自己立人设,博同情了!”女孩角度刁钻道。 “得,都怪小七哥,这是你这个月的零花钱,省着点花。”叶云招架不住,只得无奈道,递了八百块钱过去,这是他今晚推销红酒的分成。 “嘿嘿,这还差不多。”女孩接过钱,得意地扬扬下巴,粲然笑道,但随即又还了回去,“我跟你逗着玩呢,这是你辛苦挣来的钱,我怎么能花?我来看看你,就心满意足了。” 叶云也不跟她客气,大大方方地把钱收了回来,毕竟他花销的地方不少,但赚得不多,难以阔气,随即捏了捏女孩秀气的鼻子,宠溺道:“你怎么睡在沙发上?也不盖被子,着凉了,看你找谁哭去。” 女孩鼻子一皱,呢喃道:“病了才好呢,那样你就会陪在我身边了。” “说什么胡话?你不知道小七哥宁愿替你生病,也不愿见你受苦啊?”叶云责怪道。 “嘻嘻,知道知道,我当然知道啦,这世界上啊,只有小七哥对衿儿最好了。”女孩恰似柳摇花笑,自是天葩故里。 “只有我吗?你薇姨呢?”叶云笑着问道。 “啊?那……要不加上薇姨?”女孩心虚道。 “罗妈呢?”叶云不依不饶。 “哼!”女孩显然被气着了。 叶云不再逗她,微笑着敲了敲她的脑袋,转身去厨房冲了两杯清茶。 每天晚上到家,叶云必酌清茶。 他常常笑着自嘲:国不可一日无君,君不可一日无茶。 第五章 秀才遇上兵 世上万物,众生总有所属。 陶渊明只赏菊,李太白唯好酒,周敦颐独爱莲,郑板桥偏喜竹。 而叶云只对茶情有独钟。 他对茶的要求很高,甚至已到了苛刻的地步,这还是被母亲耳濡目染的。但这并不是说他喝的就是雨前龙井、翠玉乌龙、巴山银芽这类血统高贵的名望贵族,只是普普通通的山村野茶,且必须是春末夏初之交采摘的,那时的茶叶嫩而不涩,清而不浊,“立夏茶,夜夜老,小满后,茶变草”的采茶农谚,他熟稔于心。 叶云坐到女孩身边,给她递了一杯茶,自己轻啜一口,问道:“还有不到一个月就高考了,你怎么还有时间过来?” “现在已经到了查漏补缺阶段了,基本上不用怎么去努力看书喽。况且明天学校放假一天,美其名曰让学生劳逸结合,我又好久没有见到你了,就过来了呗。”女孩正调皮地来回转着茶杯,声音柔和清脆,动听之极。 “挺好的,给大脑一个空闲期,可以细细整理一下知识结构,考试的时候才会有更好的发挥。”叶道藏放下茶杯。 “嘿,这话说的,跟我班主任一毛一样。”女孩吐吐舌头道。 叶云不理会她的揶揄,关心道:“想好考哪里了吗?是想北上燕京呢,还是南下羊城?去松江好像也不错。” “再说吧。”女孩模棱两可道。 “好吧,不管考哪,只要你喜欢就行,我和你薇姨可等着你凯旋呢。”叶云嘴角含笑道。 “你就放心吧,我不会让薇姨和你失望的。”女孩嫣然一笑,百花黯然,将两只俏生生的白嫩小脚伸直了放在茶几上,双手正捧着茶杯,在吹散杯里的热气,“到时候,你可得给我奖励。” 叶云抬头,忽然发现他已经很久没有如此近距离地凝视过这个女孩了,到底有多久,他已记不清,见到她正伸出香舌,如履薄冰地试探着茶水的温度,娇憨顽皮,嘴角不免洋溢起一个会心微笑,轻声道:“嗯,到时候给你一个大大的奖励。” “真的?是什么?”女孩一惊一乍,有些激动地拉着叶云的手臂。 “才不要告诉你这个鬼灵丫头,不然你就茶饭不思,无心高考了。”叶云嘴角微翘。 对于这个女孩,他比谁都要了解她,见到新鲜事物就乐不思蜀的主。 “不告诉就不告诉,有什么了不起的?”女孩娇嗔道。 叶云轻笑,起身后,顺手从书柜里拿出吴敬琏的《当代华国经济改革》,压到书签那页,细细翻阅起来,书上的字里行间已经布满了圈点注释,也不知道他看这本书已经看了多久。低头看了一会儿,他又拿起笔,在书上的一段话旁注上了自己的观点。这是他的一个小习惯,喜欢将自己的看法写在段落旁。 女孩又捧起了那杯热茶,双腿在沙发上蜷缩在胸前,茶杯在掌心间磨蹭着,静静望着杯里的鹅黄茶水发呆,想了好一会儿,望向埋头看书的叶云,轻声道:“小七哥,薇姨现在还好吗?我好久没见过她了。” 叶云眉头一皱,旋即恢复淡然,徐徐抬头,轻声道:“放心吧,她很好。” 女孩嗯了声,问道:“她现在在哪?” 叶云轻声道:“她正陪着罗妈云游四海,有狼屠在身边,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女孩表情认真,却掩不住其中的伤感,轻轻点头,偏过头望了眼窗外那无尽的夜色,幽幽叹了口气,轻声道:“罗妈最后的愿望,就是到各个地方走走,也不知道她能坚持到哪个地方呢。” 叶云安慰道:“罗妈洪福齐天,不用担心,你倒是多担心担心你的高考吧,你现在……” 他忽然停顿,合起手中的书,走过去,握起女孩柔若无骨的小手,静静望着她右手掌心新缠上不久的几圈绷带,难怪她刚才一直有意无意藏着右手,他漆黑眸子禁不住拢聚起一抹怆然如秋的忧郁,灰白冰冷,沉默了许久,才轻声问道:“谁弄的?” 女孩脸上浮起一抹动人的绯红,内心溢起一股暖流,不浓,很淡,温柔地看着叶云,轻声道:“我自己不小心弄的。晚上从学校赶过来的时候,骑车骑得太快了,链子突然脱落,我摔在地上擦伤的。” 叶云柔声问道:“还伤着其他地方吗?” 女孩轻轻摇头,梨涡浅笑。 叶云眼神恢复自然柔和,说道:“你呀,要我说什么好,从小就不懂得保护自己。” “我有小七哥保护就够了。”女孩露出一个颠倒众生的笑容。 叶云笑了笑,轻声道:“那你后来怎么过来的?” “这世界上,还没有难倒我许子衿的事情。”女孩笑着,往卧室走去。 片刻,她从里面捧出一大束玫瑰,绚丽地绽放着。 女孩得意道:“漂亮吧?足足有999朵呢!我是顺手从别人那里拿的。” 叶云汗颜,这不会是刚才那个张宝的玫瑰吧?便感兴趣问道:“哪来的,这花?” “你想知道啊?”许子衿眨着那双足以勾人魂魄的大眼睛。 “想,你说说呗。”叶云点头道。 “好呀!”许子衿一脸兴奋,眸子尽是狡黠之意,开始绘声绘色道,“我摔倒在地之后,就发现右手流血了,车子也摔坏了,那个街道又比较偏僻,路上没有多少行人和车子。可是天无绝人之路,正当我不知所措的时候,忽然看到前面的花店前停着一辆大奔,我便眉头一皱,计上心来。” 叶云背上冷汗直淌,这个女孩从小就诡计多端,自己没少被她捉弄。 最惨的一次就是在小时候,他当时正在如厕,也不知道这死丫头从哪弄来了一条竹叶青放进来。那条竹叶青之前估计受过惊吓,一得到自由便警惕异常,抬起身子昂着头,冷森森的蛇眼死死瞪着叶云,吐着那条令人胆寒的猩红信子,害得他不仅要左右出手,还要上下齐动,痛苦不堪回首。 “那辆大奔怎么受你欺负了?”叶云问道。 “嘻嘻,还是小七哥了解我。当时,我推着摔坏的自行车,小心翼翼地躲到了大奔后面,等到那大奔的主人捧着花从花店走出来的时候,我就把自行车推到车轮底下,然后就坐在大奔旁边……” 叶云越来越感觉到被这丫头欺负的人就是张宝了,他在心里叹了口气,为张宝默哀。 —————— 几个小时前,夜出奇的黑。 月儿不知躲到哪里去了,没有一点亮光,连星星也不知所踪。 一辆奔驰车内。 “孔孟,你不让周叔开车可以,但你不给老子开快点,我揍死你丫的。” 坐在副驾驶的张宝语气很无奈,把刚买的一大束玫瑰塞到了后座的董悲咒手里。 “安啦,我的车技你还不放心?我都学会开车一礼拜了。”孔孟说着,就发动大奔。 “哎呀!” 一声惨叫忽然在安静的街道响起,恐怖骇然。 张宝回头看了眼车尾,怒吼道:“我圈圈你的叉叉!孔孟,你他妈倒车不会看倒后镜啊?” 这回儿铁定被悦儿骂死了,张宝心里悲哀地想道。 孔孟一脸无辜,耸耸肩道:“谁他妈知道后面有个不怕死的家伙,真烦人,想死也不要往老子身上撞啊?” 后座的陆羽和董悲咒听到这句话,面面相觑,这厮太能推卸责任了。 张宝率先推门下车,孔孟还在骂骂咧咧的,陆羽和董悲咒、还有周叔紧随其后。 孔孟走到车尾,刚想蹦出最脏的那几个字,却愣在了原地,惊讶不已。 因为地上坐着一个娇嫩欲滴的美女,梨花带雨,委屈无助的小模样让人心肝欲裂。 张宝最先恢复常态,轻声问道:“小姑娘,你没事吧?” “哼,没事?你看我的手都摔破了,车子也被你撞坏了,你说有事没事?你开大奔就了不起啊?你有几个臭钱就可以横行霸道啊?你以为你是富二代就无所忌惮啊?有本事你到鹰国嚣张去,有本事你把拜老登的女儿追到手啊!你欺负我一个弱质女流,你觉得很有成就感吗?渣男!” “……” 那小美女一连串的炮轰让五个大男人愣在原地,大汗狂流。 气焰嚣张的人他们见多了,但像这个清丽无伦的女孩这般让人无法反驳的嚣张不多见,从小到大,他们都是理所当然地接受别人的尊重与赞美,却从未像今天这般被损得体无完肤,又不能对这个小美女动粗,真是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 张宝踢了脚孔孟的屁股,用眼神示意他跟小美女交涉。 孔孟委屈地撇了撇嘴,然后堆出一个最灿烂的笑容,略显猥琐道:“那个,这位美丽善良温柔可爱的姑娘,要不这样吧,我送您去医院检查检查,医药费由我来出,这自行车我也赔您,完了我再送您回家,您看这样满意吗?” 女孩一脸寒霜道:“哼,不用假惺惺的了,我知道你心里很不服气。” 孔孟赶紧躬背哈腰道:“服气,服气。” 女孩“艰难”站起来,冷声道:“医院就不用去了,把我送回家,赔我自行车就行了。” 张宝斩钉截铁道:“不行,一定得去医院看看,万一伤着内脏怎么办?” 孔孟附和道:“对,一定要去,小姑娘,您放心,我们都是好人,医药费都由我们出。” 女孩斜睨着白了孔孟一眼,显然对他那句“我们都是好人”表示轻蔑,执着地摇摇头,轻声说道:“我说不用就不用,谁知道你们安没安好心?你们送我回家就成,我哥哥就懂得医术,他还在家等着我呢。” “那您留个电话给我吧,万一有什么事您可以随时找到我。”孔孟拿出手机递给女孩。 “干嘛?想追我?先排队吧。”女孩说着,一甩头发就当先走了过去,打开副驾驶的车门,然后回头,瞪向那五个呆头木讷的男人,冷声道,“本小姐今天心情好,就不和你们多计较。那辆自行车跟了我很多年了,一直对我忠心耿耿的,今天竟然被你们残忍杀害,赔偿点丧葬费就好了。” 五个男人又一次愣在原地,汗流不止。 第六章 恰若青石街道向晚 《浮士德》:一切无常世像 \/ 无非是个比方 \/ 人生欠缺遗憾 \/ 在此得到补偿 \/ 无可名状境界 \/ 在此已成现实 \/ 跟随永恒女性 \/ 我等向上、向上。 歌德的这句名言,为我们阐述了一个引领向上的女性形象。 她们是男人们的古弦知音,还是红颜祸水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们给予男人们前进的方向,上进的力量。不管你是帝王将相,抑或寻常人家,不管你是英雄豪杰,抑或市井小民,女人,往往是男人争强好胜的最大动力。遑论遥远西方的特洛伊之战,或是古老华国的烽火戏诸侯,都向世人展示着美人的无穷魅力。 许子衿,就是叶云心中的女神海伦,没人可以伤害她。 叶云看着眼前正讲述得眉飞色舞的许子衿,隐约记起了小时候,一个梳着两条小辫子的精致绝伦的小女孩,左手紧紧抓着他的衣角,右手擦着两行鼻涕,寸步不离地跟着他满山遍野地跑。 念及此,叶云嘴角翘起了一道美丽的弧线,心内盈满暖意。 “小七哥,你笑什么?是不是觉得我很聪明?” 许子衿手托着香腮,一头青丝随意扎起,双目犹似一泓清水,静静看着叶云。 “那当然,我们家衿儿最厉害了。” “那你是不是应该给点奖励?”许子衿眼中充满狡黠笑意。 叶云早已习惯被这丫头毫无缘由的要挟,却心甘情愿,人生在世不过数十载,得一红颜女子,夫复何求,他心里淡淡愉悦,面上却佯装怒道:“你这个世俗不堪的丫头片子,动不动就跟我要奖励,信不信我把你给卖了,让你没地哭去?” “切,你哪舍得?”许子衿一脸得意,眼中笑意不减。 叶云无奈摇摇头,轻声道:“说吧,你要什么奖励?我尽量满足你。” “嘻嘻,我要小七哥像小时候一样,背着哄我睡。” “……” 夜色茫茫,一勾残月西流。 窗帘分隔两地,如水月光透过窗棂,漫漫洒进这间温馨小屋,平添几分如华唯美。 一个年轻人正背着一个女孩在屋里来回踱步。 女孩清丽无伦的脸庞洋溢出一个淡到极致的微笑,悠悠荡着雪白纤足。 她趴在叶云的肩膀上,含糊不清地呢喃道:“小七哥,我想听你哼歌。” “丫头,乖,快点睡。”叶云像哄小孩般说着。 “不要,我要听你哼歌。”许子衿说话清晰了些许,但还是掩不住其中的浓浓睡意。 “死丫头,睡个觉都不安稳,也罢,你想听什么歌?” 许子衿低声咕哝道:“我要听《起风了》。” 须臾,不大的屋子微微传出一阵飘渺的歌声,嗓音充满磁性与魅惑。 不知过了多久,叶云放下沉沉睡去的许子衿,帮她盖好被子。走出客厅,静静坐在沙发上,眼神干净空灵,手捧起一杯新沏的清茶,茶香渺渺,凝视着窗外那望不穿的黑夜,细细回想着刚才在酒吧瞥到的那一抹凌厉眼神。 客厅没有开灯,只有月光的微弱照明,黑暗成了此刻的主宰者。 自古以来,似乎没有谁会喜欢黑暗,因为它代表着孤寂,恐怖,还有浑浑噩噩。 却没人留意到,走近黑暗后,你会发现,黑暗几乎包容了世上的一切。 好人,坏人,善良,罪恶,美丽,丑陋,富贵,贫穷,健康,疾病。 一切都隐匿起来,无法看清,天地间只有妙若天籁的静寂。 叶云坐在那儿,冷漠,凄清,又惆怅,像是川端康成笔下的未眠海棠,孤独、高傲、冷寂,沉静、娇娆、浓郁。如果仔细端详,那飘逸离尘的脸庞上正绽放着极其哀伤的美,很容易使人想起郑愁予的《错误》:东风不来,三月的柳絮不飞,你的心如小小寂寞的城,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音不响,三月的春帷不揭,你的心是小小的窗扉紧掩。 他想起了那只不知名的雄雕,那只如至尊王者般高傲的雄雕。草原,密林,雪域,碧霄,这些才是它应该向往与翱翔的地方,它怎么会出现在这座繁华似锦的钢铁城市里呢?是不是和他一样,也有着身不由己的原因呢? 他又轻轻哼起了那首不知名的小调,苍凉得如同此时的夜色。 与此同时,一条细到无法用肉眼看清的缝隙,因为房门的轻轻掩上而消失无踪。 门里头,一道黑影倚靠在门上,竟也轻声哼着叶云那首不知名的苍凉小调。 房里没有灯,暗淡无光,那道黑影缓缓蹲下,两行清泪不知何时已流过脸庞。 夜已深,叶云渐入梦乡…… 雄鸡一唱天下白。 叶云准时在七点醒来。 一天之计在于晨。 叶云轻缓地洗漱,避免吵醒安睡中的许子衿,出门慢跑。 他的两条腿上分别绑着一个特制沙袋,20公斤,像不倒翁底座的铁铅,负担沉重。 可是,他跑起来却身轻如燕,轻松自若,从容闲适地欣赏着沿途晨景。 清晨微凉,穿城而过的西江催眠似的低吟浅唱。 很远的远处,间或有些鸡声虫声。 街道稀稀落落地走着早起的人们,或上班,或买菜,或锻炼,或送小孩上学。 宁州又开始新的一天。 老百姓起早贪黑地辛勤劳动,只为日后的日子过得舒坦,虽然“日后”可以是很久很久以后。这和赶火车是一个道理,你提早去到火车站候车就是为了稍后可以赶上火车,虽然“稍后”可以是很久很久以后。 叶云依旧沿着老路线跑着,跑到小西湖的柳树边。 回气宁神,调养呼吸,打一套老爷子自创的“灵箜拳”。 然后就慢慢往回跑,路过宁州百年早点老店,进去买了几份早餐。 待叶云洗完冷水澡,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许子衿这小丫头才揉着惺忪睡眼从房里出来,一头瀑布长发凌乱地搭在肩上,宽松的t恤折减了几分青葱少女的玲珑身材,却有言之不尽的柔情绰态。 “小七哥,你怎么这么早?”许子衿含糊地嘟囔着。 叶云轻声道:“还早,日上三竿头了。” “死脑筋。”许子衿白了他一眼,打了个呵欠,又趴在沙发上眯睡,颇有哲理地嗫嚅道,“做人哪,要不断尝试新的生活方式,不要总是千篇一律地在早晨起来,有时候,也可以在中午。” “就你话多。”叶云拉起不肯起来的许子衿。 这死丫头却像大义凛然的革命先辈那般,任由敌人的鞭笞捶打,就是不肯往前一步。 叶云无奈,横抱起她到洗漱间。 许子衿心不甘情不愿地拿起牙刷,娇蛮地横了叶云一眼。 叶云微笑地敲了敲她的脑袋,转身出去,随手关上门。许子衿冲着他离开的背影吐吐舌头,作了个可爱的鬼脸。忽地想起刚才年轻人抱着她时的暧昧,俏脸泛起红晕一片,清眸流盼,心跳不由自主地加速,胸口起伏不定,连连作了好几个深呼吸,才稍稍平复心情。 餐桌上摆着丰盛的早餐,让人馋涎欲滴。 一碟汤包,一碟蟹粉烧卖,一碟炸春卷,一碟虾仁芝麻卷,全是许丫头喜欢的。 叶云坐在饭桌旁,喝着清淡白果粥。 那个人应该回来了吧,等下还得再去一趟,他望了眼窗外,心里默默想到。 他习惯性地用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心境平静祥和,如云中白鹤,没有“野渡无人舟自横”的自怨自艾,没有“红尘消隐,人世噤声”的超然脱俗,他只是想做一个平凡人,踏踏实实生活,以前是母亲逼着他,现在是他自愿而为。 许子衿梳洗完毕,恢复了清丽可人,叶云招手让她坐下吃早餐。 “小七哥,待会儿我跟你一起去茶餐厅吧。”许子衿左手捏住一个包子,兰花指微翘。 叶云又舀了一碗粥,轻声道:“不行,在家呆着。” “才不要!我一个人在家多闷呀,我闷了就想出去逛,出去逛就会惹事,惹事就会被欺负,被欺负我就会哭,哭就会伤心。小七哥,你愿意看到我受欺负,愿意看到我伤心吗?”许子衿嘟起小嘴,不满地怨道。 叶云摇摇头,苦笑了一下,这鬼丫头歪理邪道还真多,无奈道:“好吧,不过你得答应我,只能呆在店里帮忙,不能跟着我去送外卖,我可不想再次被几十个男人跟在后面叫嚷订外卖了。” 上次带着这丫头去一间公司送外卖,结果那些从不叫外卖的白领统统眼前一亮,仿似发现了新大陆般,死皮赖脸地跟在叶云后面说要订餐,眼睛却都紧紧盯着清丽无伦的许子衿,盛况空前。更要命的是,那死丫头竟然还火上浇油、乱上添乱,始终挂着一弯祸国殃民的浅笑,惹得狼人们垂涎三尺,让叶云无奈之极。 “嘻嘻,成,我答应你就是了,小七哥说什么我就做什么。”许子衿高兴地咬了口包子。 叶云轻声道:“信你才怪。” 许子衿笑了笑,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道:“对了,小七哥,你削那么多铅笔干什么?” 叶云望了眼她,轻声道:“你看到了?” 许子衿点点头,轻声道:“昨晚我无意中翻开了那个黑色小包。” 叶云轻声道:“没什么,我削着玩。” 许子衿眸子疑惑,嘴唇动了动,却没有再问下去,低头喝着清淡美味的白果粥。 她知道,这个年轻人是绝不会让别人为他分担忧愁的,他只给予别人阳光。 叶云吃完,轻声道:“丫头,待会儿你先去餐厅,我要办点事情。” 他起身,拿着自己的碗到厨房洗净。 “你要去哪?”许子衿在客厅问道。 “小丫头家家,哪那么多事?别乱跑,到餐厅等我。”叶云叮嘱道。 “嗯,知道了。”许子衿乖巧点头,只是望着叶云离家的背影,眼神中多了几分哀愁,猜测他多半是为了那件事情。 第七章 千万楼间 阳光正好。 叶云坐公交车辗转来到城北,然后步行二十分钟到“临江新邨”,富人的天堂。 这个住宅区里的别墅没有一幢低于千万,极其奢华,因此,临江新邨还有一个别称——“千万楼间”。 据说这个称号是源于一首现代情诗,内容隐晦,是一个颇有文采的亿万富豪写给他包养在“临江新邨”的情妇的。那首诗的具体内容是: “于千万楼间 发现了你 那惊鸿一瞥 魂飞魄散 缠绵悱恻中 便胜却人间无数” 此诗不知什么缘故流传了出去,街知巷闻,轰动整个宁州,“临江新邨”从此改名。 叶云并不知道其中的故事来由,他也不关心,他来这里的目的很简单,纯粹是为了完成母亲交给他的任务,仅此而已。这种空穴来风的豪门花边情史没有任何实质意义,听过后付之一笑便已足够,只有那些胸无大志的市井小民才会津津乐道地广而告之。 这已经是他第四次来这里了。 第一次来的时候,由于他衣着过于普通陈旧,在这个“人靠衣装,佛靠金装”的社会,便可算得上形迹可疑了,因此毫无意外地被保卫拦了下来。保卫冷着脸,一脸不屑地盘问了他许久。不过,最后怎样解决倒不是件什么复杂的事,简单得很,可以说简单得令人有些意外。叶云只是从裤兜里掏出了一张卡,一张母亲给他的龙卡,然后那保卫现场就学会了高深的国粹——川剧变脸,立即低声下气,背躬弯腰,目送着叶云身影的远去,那股热情劲让人叹为观止。 “叶先生,早上好,又看见您了。”一个管家模样的男子礼貌地向叶云打着招呼,态度十分谦卑,让人舒坦。 “早,吃早餐了吗?”叶云回应道。 “劳您挂念,吃了,您呢?”这位管家的素养极高。 “吃了。”叶云说着,向花园里头瞥了一眼,问道,“你家老爷,今天应该在家吧?” “哎呀,真是不好意思,我家老爷现在正在文莱,还没回来。”管家连忙道歉。 叶云站在这幢“千万楼间”最贵的别墅庭院门前,听着管家的解释,很平静,望了眼管家身后的大房子,露出淡淡笑意,清净如竹,不咸不淡道:“前些天你说他在马来西亚,今天就到了文莱,你家老爷真是够忙的。” 管家神色微变,随即恢复正常,淡然笑道:“我家老爷年纪大了,闲不住,趁着身体骨子还行,就希望到各个地方走走看看,好开开眼界。要是他回来了,我会第一时间通知叶先生您的。” “你怎么通知?上次我问你要手机号码,你不肯给,要微信,你也说没你家老爷同意,不能加。你想打发我走,也得拿出点诚意吧。”叶云有些无语道。 “这是我的名片,上面有电话号码。”管家礼貌地将名片递过去。 “林富。”叶云念着名片上的名字,随即拿出手机拨通了上面的号码。 一段手机铃声清脆响起。 管家把手机递到叶云面前,苦笑道:“上面显示的是您的号码,这名片是真的。” “很好,你我之间的信任度,又提升了10%。”叶云微笑道。 “请叶先生理解,我不是想故意为难您,只不过是职责所在。”管家心平气和道。 叶云微笑点头,将原本要递给管家的“上弦月”白玉重新戴好,欠身离开。 管家锁门进屋。 阳光灿烂,晴空万里,一道修长的影子清晰地映在水泥路面上,缓缓向前移动。 忽然,那道影子停住了。 叶云蓦然回首,目光如炬,冷冷望向别墅二楼东面的一个窗户,泛起一抹淡到透明的微笑,然后转身离去,再没回头。 —————— 别墅二楼,书房内。 这里古色古香,典雅而大气。 墙壁三面环绕着巨大的连体书柜,上面全部是线装古书,其中不乏珍贵传世孤本。 “老爷,为什么不见他?”一个身着黑色丝绸唐装的瘦削男子轻声问道。 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站在窗边,把玩着手中的紫砂壶,散发着一种超脱自然的淡定,同时秉持着历经沧桑的成熟和沉稳,可他的微笑却像一个老狐狸的笑容,轻声道,“狐四,虽然你对他评价很高,但是,在他没有向我展示他的潜力之前,我是不会见他的。我不能把我林家交给一个碌碌无为之辈,纵然他是许老头的爱徒爱孙也不行。” 瘦削男子对老人崇拜有加,对他的话更是言听计从,可这回却说道:“老爷,恕狐四多言,那个年轻人似乎不想显山露水,两个月前的那次出手只是他无心之作,他未必会想成为老爷心目中的枭雄。” 沉默了一会儿,老人微笑着问道:“狐四,知道阳光什么时候对人体伤害最大吗?” 瘦削男子有些惊异老人的这句问话,踟蹰了会,轻声道:“中午吧。” 老人摇摇头,轻声道:“不是。” 瘦削男子皱了皱眉,问道:“那是什么时候?” 老人的唇线微微上扬,深沉圆滑,轻声道:“应该是早晨与黄昏。” 瘦削男子那张惨淡的脸庞微露不解之色,轻声道:“狐四愚钝,还望老爷赐教。” 老人那根爬满皱纹的食指轻轻摩挲着壶壁,轻声道:“人人都知道中午的阳光毒烈如蛇,心中必会防范,因此伤害最小;反之,早晨、黄昏的阳光柔和温顺,人们放松警惕,因此伤害最大。他如今韬光养晦,舍其锋芒,实乃潜龙在渊,日后必定飞龙在天。” 瘦削男子双眼倏然圆睁,停了几秒,才缓缓道:“老爷远虑,狐四受教。” 老人轻笑,笑声不带丝毫感情,冰凉透骨,寒入心肺。 狐四轻声道:“他刚才回头,应该是发现我们了。” 老人淡淡道:“这样的年轻人才有意思,才值得我折损了三名‘夜魅’。” 狐四低头不语,不知是羞愧,抑或是愤懑。 老人轻声道:“好了,狐四,你去准备一下吧。” “是。”狐四允诺退出。 书房恢复平静,书香飘逸。 老人两根苍老的手指轻轻掀开窗帘,透过一条窄窄的缝隙,看着那道伟岸却孤寂的身影渐行渐远,轻声自语道:“看来宁州要变天喽,你是那条呼风唤雨、浊浪排空的真龙吗?孩子,我很期待。” —————— 半个小时前。 叶道藏走到千万楼间的大门口,轻车熟路地跟保安高启强打着招呼:“强哥,我又来了。” “小七啊,今天这么早?”高启强热情回应着,连忙给叶云开了感应门。这个年轻人第一次来的时候,他给了冷脸,后来看到他手中那张龙卡,差点没吓死他,那是本小区最高级别的通行卡了,只有开发这个小区的房地产商股东才会拥有的,也就是说,这年轻人可以轻易就把他开除喽。 “今儿不塞车,所以来得早了些。”叶云笑了笑,走到跟前,掏出一包软包中华,这是昨晚在十里清扬收拾桌子的时候,客人漏的,他递了一根给高启强,自己点了一根,然后将剩下的那包烟塞到高启强口袋里,见他在推让,便轻声道,“强哥别争竞,我平时抽不了多少根,我妹管得严,搁我那,浪费了,你留着抽。” “那我就不客气了。”高启强咧嘴笑道,虽然看不清这年轻人的来路,但跟他成为朋友,终究不是坏事,用力啜了两口中华烟,吐出烟雾,感慨道,“好烟就是不一样,尼古丁的味道在嘴里散不去,香!” “爱抽,就多抽几根。”叶云轻笑道。 “你这次来,还是去林家?”高启强压低声音问道。 “是啊。”叶云点点头,弹了弹烟灰,轻声问道,“这几天有看到那位林老爷子进出吗?” “有,昨儿还看到他遛狗呢。他家养那狗啊,特别凶,听说是德国进口的纯种狗,也不知道啥品种,死贵死贵的,要一百来万?反正只低不高。一条狗啊,就要一百来万,我这辈子估计都挣不到这数。”高启强煞有介事道。 “有钱人的乐趣,你是想象不到的。”叶云附和道。 “有钱真好。”高启强憧憬着,旋即打趣道,“小七,要不是看你手里有龙卡,我真以为你来踩点,准备要绑林老爷子的。” 叶云缓缓吐出一个烟圈,嘴角微翘道:“说不准呢。” 高启强猛然一惊。 “逗你的。”叶云拍了拍他的肩膀,扔掉烟头,笑了笑,“回见。” “回……见。”高启强被他一吓,还没缓过劲来,就见到那个年轻人走进小区了。 他望着那个背影怔怔发呆了好久,最后叹了口气,嗫嚅道:“早知道问问他,还要不要同伙了。” 第八章 黄泉有路,雨落无声 宁州的天空澄碧湛蓝,纤云不染。 阳光从遥远的恒星赶来,普照大地。 路上行人仿佛披上了金色袈裟,光芒耀眼。 他们是从西天走来的众佛吗?他们会造化万物,普渡众生吗? 《金刚经》有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广记茶餐厅,客人如潮,络绎不绝。 这是叶云的第二份工作。 茶餐厅的主人老冯来自华南,精明热情,待客真诚。 广记茶餐厅地处旺地,附近公司多,白领就多,因此外卖生意很是红火。 叶云的外卖工作便应运而生,相比起黄色和蓝色那两家外卖平台,老冯更相信自己的伙计。 当叶云走进茶餐厅时,客满为患,却井然有序。 今天的客人似乎比平时多了一倍有余,全因为一个人,许子衿。 她正营营役役地帮着客人端碗递盘、写菜落单,衣袖处松挽起至肘,白皙如雪的双臂让无数食客倾目注视,清丽无伦的面庞细汗微湿,几根青丝沾在了侧脸,晕红玉嫩,犹如晚秋枫叶,别有一股如唐诗宋词般的风韵。 有这样一位伊人在此,客人吃饭的速度都明显减慢,谁也不愿这么快就离开。 “小七哥,你怎么才来?”许子衿看到叶云后,走过来自然地挽着他的手臂。 众人见此情景,嫉妒羡慕的眼神汇聚成河,奔流不息。 叶云微笑,清净如竹,温柔看着许子衿,轻声道:“有点事忙。” 许子衿皱着黛眉,抱怨道:“你呀,总是行踪诡秘的。” 叶云不想就这个话题过多纠缠,环视了一圈人头攒动的茶餐厅,转移话题道:“累了吧。” 许子衿摇摇头,轻声道:“不累。” 叶云目露怜惜,叮咛道:“去老冯的办公室坐坐吧,喝杯茶。” 许子衿轻声道:“嗯,待会儿就去。” 叶云伸手将许子衿几根散乱在侧脸的青丝挽到耳后,轻声道:“我要去工作了。” 许子衿抬起眸子,认真叮嘱道:“你在外面跑,要多喝点水,不易中暑。” 她把一瓶冰冻的绿茶塞到他手里,她知道这个年轻人离不开茶,饮料也不例外。 叶云看着手里的绿茶,点点头道:“知道了。” 许子衿嫣然一笑,百媚齐生。 时间不长,叶云换上了白色外卖服。 刚走出换衣间,他就看到老冯在走廊讲电话,不停徘徊,神情焦虑无奈。 叶云静静站在他身后,直到他挂掉电话,才走过去,问道:“老冯,出什么事了?” “唉。”老冯叹了口气,表情严峻,紧握拳头。 “是小琮的事吧?”叶云试探着问道。 缄口不言好一阵子,老冯才最终颓然点头,将手里刚点燃的烟扔到地上,狠狠踩熄。 他最疼爱、也是最担心的就是他这个刚进高中的宝贝儿子,正值青春叛逆期,老冯说他一句,他就顶上十二句,平时也不好好学习,喜欢标新立异,追求新鲜,整天跟着一帮社会青年东跑西颠,走南闯北,美其名曰探究社会,说白了就是瞎混。 “这衰仔这回闯大祸了,惹上落雨社了。”老冯虽然来了宁州三年多,但还是一口纯正的广式普通话。 他所说的落雨社,听着很诗情画意,却是一个令所有华夏人都不寒而栗的名字。 对于这个神秘组织,叶云也只是来了宁州之后,道听途说地了解一些。这个社团控制着南方六省的地下势力,华夏国的黑道几乎都是唯它马首是瞻。其背后的官方势力也是盘根交错,京城刑部派请工作组进驻东海省几次,都无功而返,可见落雨社在东海的权势通天。 “他怎么了?”叶云实在不忍看见这个曾帮助过他的好人忧心忡忡的样子。 “这衰仔昨晚和他那些狐朋狗友去飞扬酒吧喝酒,为了争女人跟一个流氓发生口角,打了一架,谁知那个流氓是落雨社的人。这下没有活路了,唉,家门不幸啊。”老冯眼眶一红,神情愈发凝重,几根早生的华发也泛起白光。 “对方怎么说?”叶云皱着如刀双眉。 “刚才我一朋友给我打了个电话,说对方不接受和解,非将我赶尽杀绝。”老冯落寞道。 “没有商量的余地?”叶云神色凝重。 “商量?这世上,只有一种人敢跟落雨社谈条件。”老冯凝望着街上的车水马龙。 “哪种?”叶云如刀双眉皱得弥紧。 “死人。”老冯轻声道,语气哀伤黯淡,低头注目着人行道瓷砖上的一片黄嫩落叶。 叶云瞳孔紧缩,视线也转到那片落叶上,轻声道:“落雨社真的恐怖到这种地步?” 老冯竟然笑了笑,笑容自然到似是有感而发,轻声道:“其实我很幸运。” 叶云一怔,脱口而出:“幸运?为什么?” 老冯从裤兜掏出一盒五叶神,拿在手上,轻声道:“因为我没有收到黄泉书。” 叶云惊奇皱眉,问道:“什么黄泉书?” 老冯侧头望了眼他,轻声道:“你没听说过?” 叶云轻声道:“没有。” “黄泉书,是落雨社的标志性物件,可以说是世上最奇妙、也是最可怕的东西,没人想见到它,却人人都想见识一下它。其实,它并不神秘,只是一张很普通很普通的水墨国画,a4纸般大小,纸质也是普通的生宣纸,纸上的图画更是单调到近乎枯燥,在纸中央,只画着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上面下着雨。然而,就是这张画,意味着一条生命的离开,谁也不会例外。”老冯轻缓说道,带着三分幸运、三分敬畏、三分哀怨和一分向往。 叶云静静听罢,沉默了许久,质疑道:“世上竟还有比法院判决书更有效的东西?” 老冯抬头望了眼碧蓝的天空,喟然长叹道:“黄泉有路,雨落无声。” 阳光依旧刺眼。 微风过处,又有一片落叶悠然飘落。 尚未到秋,叶子便急着离开,是厌倦,还是无奈? 叶云望着那片叶子轻缓落地,轻声道:“那你打算怎么办?” “凉拌,还能怎么办?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这都是无法阻挠的事。如今我只能带着那兔崽子离开这里,回华南去。落叶归根,我也算提早应验了这句古老话语了。”老冯的语气无比落魄,从烟盒里掏出一根烟,烟掉地三次,捡起,衔在口中,掏出一盒书式火柴,“嚓”,一根火柴划着,燃尽却点不着烟,“嚓”,第二根,仍是点不着,第三根依旧。 叶云轻声道:“烟拿倒了。” 老冯一愣,苦笑摇头,反过来点着,狠狠地吸了一口,烟雾弥漫。 叶云轻声安慰着:“这样也好,远离是非之地,换个环境,也许能让小琮回到正轨。” 老冯刻意掩藏起满面愁容,强颜欢笑道:“这事你不用理了,先忙去吧。” 叶云欲说还休,最终开口道:“那我先去送外卖了,你也别太担心,没有过不去的坎。” 老冯不再说话,微眯起眼睛,几条鱼尾纹不经意爬上眼角处,挥挥手让他去工作。 叶云无奈地摇摇头,离开。 步出茶餐厅,天蓝依旧。 叶云抬头三十度仰望苍穹,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 对老冯的爱莫能助,让他心生悲凉,小人物的卑微,在这一刻是那么的凸显。 老冯如同千千万万的老百姓一样,奉公守法,老实巴交,在这座城市拼搏奋斗了一辈子,终于挣钱了冒尖了,可以买车买房,让自己孩子上最好的学校了。 然而这一切,也抵不过一方恶势力的只言片语。寥寥几句话,就吓得他要放弃在宁州的所有,此前数十年的努力便付诸东流。 当一个人改变不了世界,他就会选择逃避。 所以,老子逃了,陶潜逃了。 但叶云不是老子,不能骑青牛、走潼关;也不是陶潜,不能种豆南山、带月锄归。 他有他关心的人,有他要保护的人。 他不是众佛,不能给这个世界带去新鲜空气。 他只是个平凡的人,和其他人一样,常常需要仰望那些站在高处的人物。 也许,他唯一不平凡的地方,就是他深知死亡的可怕。 他的过去,如同黑暗里绽放的花朵,寂寞而馥郁,令人回味悠长。 追溯岁月的脚印,历史的扉页上沾满了鲜血,写满了艰难。他所经历过的人生,是任何人也无法想象得出的。人间炼狱?这词还是太轻了。他曾无数次闯过鬼门关,却一次一次地挺了过来。这并不是说明他是个不死小强,只是他比普通人更懂得生命的可贵,不会让死亡轻易地把他带走。 生命有多远? 没人能给出准确答案。 死亡二字,寥寥九笔,却蕴含着多少意思? 依旧没人能说得清。 那些并不能被死亡所终结的心碎,那些麻木中绽裂的伤口,一路伴随着叶云的成长。而一个伟大人物的生命本身就是在疼痛中成长的,并时时刻刻延续着,永无休止。也许就在某一天,谁也无法预测的那一天,就会出现一个不知何方神圣的家伙给叶云致命的一击,他甚至连回忆一下往事的时间也没有,就永远阖上双眼。 第九章 送我回家 人生就是这样,从不发行往返车票,一旦出发了,就再也不会归来了。 这个社会的人们总是太忙,生命疾驰而过,无暇停下脚步,舔一下伤口。 悲哀,一种莫大的悲哀。 叶云骑着外卖电动车来往于宁州中心商业区,忙不胜忙,如同辛勤采蜜的工蜂。他从不抱怨诉苦,也不悲天悯人,为了能够支付那份不低的房租以及给许子衿提供一个相对惬意的生活姿态,必须像其他底层工作者那样,早出晚归,不停地工作,不停地耕耘。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就只有背影。 叶云笑容很淡,很纯,白领们都很喜欢这个从不自卑也不自负的年轻人。 “叶云,今天怎么这么晚?我都快饿扁了!” “哇,小叶,今天的叉烧这么多?广记果然是真诚待客!” “小帅哥,笑一个嘛,对,你看,你笑起来比棒子国那些狗屁明星有味道多了!” …… 这里是时代广场,宁州地标建筑,昊天集团所在地。 叶云刚刚送完一层楼的外卖,这也是他今天送的最后一单,听了白领们很多的调侃话语,或是过分热情的攀谈,或是不咸不淡的笑言,此刻终于可以逃离苦海,安静地站在走廊的尽头等电梯。 电梯从一楼,慢慢往上升。 “不用跟着我了。”一把男声忽然从后面传来,铿锵有力,不容抗拒。 叶云听见这把声音,嘴角微翘,眉头轻轻舒展,并没有转头,依然静逸地站着。 说话的那个青年一脸怒气,显得颇为不耐烦。 他身后跟着两名保镖模样的男子,身材魁梧,肩宽腰壮,清一色的黑西服打扮。 那青年正大步流星地往前走着,由于刚在总裁办公室被劈头盖脸地一顿臭骂,心情当然好不到哪去,忽然瞧见了站在电梯前的叶云,微微愣住,然后转身对那两名亦步亦趋的保镖吼道:“给老子滚,再不滚,我让你俩丫的躺一个礼拜医院!” 两名保镖听后,面露惶恐,迅速转身离去。 他们当然要走,这是不容有半刻犹豫的,因为之前他们已经躺在医院一个礼拜了。 那青年待两名保镖走远之后,旋即像春夏秋冬季节更替一般,伊始一脸的怒气瞬间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灿烂如同雨后阳光般的笑容,快步走到叶云身后,兴奋喊道:“师父,您怎么在这?” 叶云微笑,淡淡道:“张宝,跟你说多少遍了,不要叫我师父,把我都喊老了。” 这人竟然是张宝,昊天集团的太子爷,不可思议。 “是是是,你看我老忘。”张宝敲了下自己的头,哈然笑道,随意散发着军人的豪爽魅力,瞥见叶云手里空无一物的外卖篮子,不禁捋起衣袖,“大哥,您刚送完外卖啊?怎么样,今天那些ol们有没有调戏您?要有的话,我回头就收拾她们!” 叶云转身给了张宝一个板栗,笑着道:“那是我的上帝,你也敢动?” 张宝满脸委屈,点点头,又摇摇头。 叶云见他这般熊样,忍俊不禁,张宝也咧嘴大笑。 男人间的友情就是这般直观,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 两个月前,宁州,初夏。 叶云初来乍到,宁州的繁华让他为之感慨,全国百强县市之首果然名不虚传。 他已经在“十里清扬”酒吧工作一个月了,对于宁州缓慢的生活节奏渐入佳境。 今天,他刚从“临江新邨”,也即是千万楼间高级住宅区出来,那位管家告诉他,他家老爷去了西欧,叶云只好无奈地打道回府。 阳光,总是让人心怡的,尤其是江南的阳光,一如情人间的吴侬软语,温柔,细腻。叶云正慢慢地走在林荫道上,手里抛玩着一颗小石子,欣赏着高楼大厦,欣赏着车水马龙,熟悉着这个城市的空气,熟悉着这个城市的味道。 这时,一辆奔驰正向路边的一个停车位缓缓驶来。 不料,一辆保时捷从后面轰然超车,并横行霸道地停进了本来是奔驰囊中之物的位置。保时捷熄火后,从车里走出一位染着黄头发的青年和一位妖艳妩媚的女子,那黄发青年揽住女子的蛇腰,得意忘形地向着奔驰吹了一个口哨。 嚣张,跋扈。 须臾,一个微胖青年从奔驰车下来,手里拿着一把大车锁,面无表情地快步走到保时捷前,二话不说就砸了保时捷的挡风玻璃和车盖板,雷厉风行。黄发青年怒气冲冲,却纹丝不动,只是冷冷地睨着那微胖青年,他身边的女子则是像只受惊的兔子,躲在了他的怀里。 微胖青年看着满地车窗碎片,向奔驰车耸耸了肩,露出一个贼笑。 奔驰车副驾驶的窗里伸出一只手,竖起了大拇指。 “张宝,有种你就别走!”黄发青年怒吼道。 “我肯定听你的。”张宝摊摊手,然后走回奔驰车。 黄发青年一把推开正瑟瑟发抖地妖艳女子,掏出手机打电话。 叶云站在不远处,双手优雅插于袋中,饶有兴致地欣赏着这一幕。 吸引他的,是砸车的那个青年,看动作好像还练过两下子。 过不了多久,八辆黑色大众如失控的野狗,飞驰而至。 每辆车走下五名一身黑色着装的男子,手里都拿着铁棍,寒光朔朔,血气腾腾。 这条林荫道离“临江新邨”不远,由于位于郊区,所以路上的行人并不太多,见此阵势,都纷纷躲到不远处驻足观望,有不识相的想掏出手机报警,立刻被旁边的人制止,更有人怒斥道:“我靠,你他妈不想看戏,不要拦着别人看戏,真他妈吃饱没事干!” 众人纷纷响应,那不识相的人只好悻悻收回手机,看向那电影中才会出现的一幕。 人,一旦有了靠山,总是会特别的放心,就好比乘船出海,穿上了救生衣一样。 黄发青年此刻对这种感觉更是深有体会,有人撑腰,身板子都站得倍儿直。他重新揽起了那个妖艳女子,得意洋洋地站在那群黑衣男子的前面,一脸邪笑,挑衅般地向奔驰车竖起了中指,左手摸着妖艳女子滚圆的屁股,惹得她娇声连连。 “孔孟,动手吧。”张宝平静地说。 “恭敬不如从命。”孔孟耸耸肩。 两人下车,缓步走到离黄发青年两米远的地方,站定,看向那四十名黑衣男子,眼神冷漠,一股兴奋劲游走全身,热血沸腾。他们曾经都是武术生,都是从同一个武校里出来的,打架,尤其是一挑众,对于他俩来说,从不陌生。 “给我狠狠地揍死这两个混蛋!”黄发青年一声怒吼。 四十名黑衣男子闻声而动。 他们似乎受过正规训练,转眼间便分成了两个进攻小组,分别将张宝与孔孟围在两个圆心里。他们每一次出手都飒飒生风,不留余力,手中的铁棍如高山落木,迅猛力重,他们自始至终都面无表情,冷峻异常,不停地举起落下,丝毫不给对方歇息的机会。 人若变成了机器,便是最可怕的事。 孔孟侧身让过迎面而来的铁棍,双手如闪电般擒住对方的手腕,一拉一挫,对方的手腕如断弦的驴皮影,颓然向下,悲惨的喊叫声让人心寒。孔孟夺过那根铁棍,将铁棍舞得如幻如影,横扫千军如卷席,身前身后的铁棍纷纷被震退。 孔孟嘴角微翘,眼神冷冽骇人,虽然他身后已经挨了10几下棒击,但他丝毫没有痛疼感,反而觉得体内的那些好战因子更多地被激发了,他现在唯一的意念就是击垮对方,从精神意志上击垮。 他身形一纵,跃到一个黑衣男子跟前。 黑衣男子反应极快,急后退两步,手中的铁棍如飞鹰扑兔,迅疾而至。孔孟反应更快,右手扬起铁棍生生接住这一势大力沉的一棍,左手紧握拳头,已击向对方胸腔处,“咔咔”的断骨声让周围的黑衣男子眉头紧皱,怒气更盛。 其他黑衣男子见孔孟打倒一个,纷纷向孔孟攻来,不分节奏地攻着。 孔孟有条不紊地接着,但是力气渐消,脸上表情严峻,汗珠不停地滴下。 而张宝则是赤手空拳,步步为营,稳中带攻。 每一步都如虎纵山林,每一拳都似虎啸风生。 他犹如一道龙卷风,所到处铁棍横飞、手臂断裂。 叶云原本只是纯粹以看戏的心态而袖手旁观,可当见到张宝的出手后,出乎意料地眉头一挑,眼神顿时犀利无比,嘴角慢慢露出淡淡笑意,清净如竹,低语道:“竟然是老爷子的虎步拳,有意思。” 张宝终究还是一拳难敌四手,和孔孟一样渐渐陷入苦战,处处受敌,面面防御。 “热闹看够了,大戏该落下帷幕了。”叶云自言自语地淡然道,轻轻一笑,灵气顿现。 当是时,只见一个白色的身影从人群中闪出,瞬间到了打斗地点。 那身影如凌空飞动的彩蝶,翩然起舞,绕着挥舞铁棍的黑衣人身体穿行而过。 黑衣人来不及反应就腾空而起,口中喷出的鲜血如一道道血瀑,在空中熠熠生辉。 没人看清那道白色的影子是如何出手,只见他每一次挪动都会带飞一个黑衣人。 现场仿佛下起了血雨,细细的,血红一片,如残阳,似朝霞。 看热闹的人受不了如此暴力的场面,或捂头逃窜,或躬身干呕,没人懂得欣赏如此美景。 甚至,连平时横行宁州的张宝和孔孟都像被冻僵了一样,呆在原地。 叶云终于停下,如一天神站立其间,一脸平静地看着在地上痛苦哀鸣的四十个人。 他一声叹息,轻声道:“没意思。” 然后,他慢慢走向那辆奔驰,步履坚定,似乎没有什么可以令他停下脚步的,经过张宝和孔孟的身边时也没有停下,等快走到车后门时,他才对着身后两个似乎已冻僵的人轻声抛出一句:“我帮了你们一个忙,你们也要帮我一个忙,送我回家。” 张宝和孔孟两人这时才回过神来,对视了一眼,点点头,孔孟率先走回奔驰。 张宝简单地整理了下衣服,看着不远处面色苍白、浑身颤抖的黄发青年,笑了笑,然后淡淡道:“刘刚,回去告诉你哥刘庆,在宁州敢动我张宝的,不是还没有出生,就是已经死了,滚吧。” 黄发青年顾不得身边正低声啜泣的妖艳女子,连滚带爬地开着已经没了前挡风玻璃的保时捷窜去。 戏已落幕,人群依旧驻足。 只是没人注意到,就在人群中,狐四正看着远去的奔驰车,似笑非笑。 第十章 南张氏,北皇甫 电梯升至,两门敞开。 张宝也不顾自己在公司的身份,强行接过叶云手中的外卖篮子,跟着他走进电梯。 “我教你的那套扶灵拳练的怎样了?”叶云侧脸问道。 “那套拳法极厉害,我回连里,一挑二,打得那帮小子满地求饶。”张宝谑浪笑敖。 叶云嘴角弯起一抹浅浅笑意,轻声道:“你的特点是‘稳如中军帐,动若万里风’,这套扶灵拳正适合,攻则万马奔腾,守则铁甲铜墙,所谓‘关山蹇骥足,飞飙扶灵帐’,正是这套拳法的精妙所在。” “大哥,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失望的。曾经作为秃鹰尖兵连的一员,连里的那句‘攻无不克,战无不坚’铭言,我始终谨记在心,我一定练好这套拳法,那帮混小子还等着我回去教他们呢。”张宝笑着道。 叶云颔首微笑,对于这个直率爽朗的世家大少,他很欣赏,尤其是张宝那种不拘一格表里如一的处世之道,更令他刮目相看。在这个物欲横流、阶级分明的社会,有哪个上层人物会和一个下里巴人打交道?更别提什么师徒关系了。叶云和小亮、小青他们交情匪浅,那是大家都处于同一平台,不存在仰视俯视的问题。但与张宝却是身份悬殊,能有现在的融洽关系,实属不易,这主要源于张宝本人的质朴性格,以及在军队中磨练出来的真性情。 当然,叶云也不会把张宝真就当徒弟看待,能处成朋友,就很不错了。 电梯快速下落,叶云忽然想起什么事情来,眉头一扬,略微踌躇了一下,还是开口问道:“小宝,你认不认识落雨社的人?” 张宝闻言微微一愣,轻轻摇头,不解问道:“大哥,你问这个干嘛?” “好奇问问。”叶云打了个马虎眼,轻声道,“落雨社找过你麻烦吗?” 电梯下到一楼。 叶云率先走出电梯,张宝紧跟一步。 “没有。落雨社虽然势力盖天,但还是不敢惹我的。不用提我已故的爷爷威名,就是我家老头子金陵军区总参谋的名堂摆在那里,就吓死他们了。”张宝在叶云面前规矩从容,甚至是在他父亲面前都不曾有的谦卑。 “嗯。”叶云若有所思地应了一句。 一楼大堂,装潢奢华。 中央垒起一块鹅黄巨石,其上铸刻着用狂草写就的两个字:昊天。 字势极尽飘逸洒脱,仿似一尊醉罗汉闻歌而舞。 刚才叶云在送外卖上楼前,就在这巨石前驻足良久,看着这两个字出神。 昊天集团,张家的产业。 虽然总部已搬进国际都市松江,但宁州这块发迹地,依旧是昊天牢不可破的大后方。 在华夏国,有两个家族是最引人瞩目的。 南方,张家。北方,皇甫。 两个璀璨如天上明星般的家族,一南一北,互相映照,这就是所谓的“南张氏北皇甫”。 大堂里的很多人都认出了张宝,慌忙不迭地向这位昊天太子爷躬身问好,与此同时,却不一而足地带着狐疑的眼光打量着张宝身边那个穿着一身白色外卖服的年轻人。他们知道这位太子爷没有架子,却未曾想过没有架子到这种地步,竟可以跟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年轻人走得这么近。 在他们眼中,这是违反常理的,一个社会要想持续稳定发展,必须形成固定的阶层。 叶云回过神来,轻声道,“小宝,回去吧,昊天还要你坐镇。” 张宝无奈地笑了笑,叹声道:“公司哪用我操心?我这个总裁助理只是挂名而已,在宁州锻炼一阵子,就要去松江总部了,一点意思都没有。要不是家里的西太后逼着我,我宁愿留在军营,跟着那帮混小子摸爬滚打,比坐在办公室发呆有趣多了。” 叶云微笑道:“你不是很喜欢房地产吗?不去玩玩?” 张宝苦笑道:“我也想,可我家老头子那脾气犟得不行,本来就对我从部队出来颇有微词,涉足公司的事情后,又说什么我火候不够,还得锤炼锤炼,严令禁止我染指房地产。要是公司听我的,早赚几个亿了。”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 导泉向涧,则为易下之流;激波陵山,必成难升之势。鬼才通常会被遗忘在某个角落,等待着发光的一刻被有识之士慧眼得见,便可扶摇直上九万里。君曾记否,三国时,一代大才凤雏庞统投效刘备之初,也仅仅是一县之令罢了。 正所谓,得良马十匹,不如得一伯乐。 当今社会主宰人才沉浮的有两种人:一是有关的领导,一是与领导有关的人。 叶云给了他一个板栗,轻笑道:“给点阳光你就灿烂了。” 张宝也开怀笑着,带着军人那种特有的豪爽,忽然想到些什么,笑声半途夭折,一脸严肃,轻声问道:“大哥,你刚才打听落雨社的事,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了?要有的话,你一定要跟我说,咱俩的关系,不需要藏着掖着。” 叶云也不再矫情,将老冯的事简单复述给他听。 张宝神情凝重,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叶云却又偏过头去,望着巨石那两个用狂草写就的字,他似乎很欣赏。 手托下巴思索了一阵,张宝抬头缓缓而道:“大哥,你觉得怎么办才好?” 叶云收回视线,轻声道:“能有什么法子?山太高了,难以攀爬,只能手脚并用了。” 落雨社,就像一座高耸入云的巍峨高山。 站在这样的一座山峰脚下,老百姓们有谁不是抬头仰视而永远难以企及呢? 张宝沉声道:“如今之计,唯有找到那个和小琮打架的流氓,让他主动提出和解。” “只能如此了。”叶云面无表情,漆黑的眸子拢起一抹忧郁,深沉得近乎空白。 他担负得太多了,有些本不应该属于他忧虑的事情,却毅然揽在自己身上。 他想别人事情的时间,永远比想自己事情的时间更长。 这种人,会活得很累。 张宝轻声道:“晚上我叫孔孟出来,去会会那个流氓。” 叶云凝眉道:“你能找到他?” 张宝微笑道:“在宁州这座城市,还没有人是我找不到的。” 叶云点点头,忽然指着那块巨石,问道:“小宝,石头上‘昊天’两个字是谁写的?” 张宝向巨石那边望了眼,轻声道:“我二叔。” 叶云皱眉问道:“你二叔?” 张宝笑了笑,轻声道:“宁州市委书记,张至清。” 叶云怔住,沉默了很久,才轻声道:“真没想到一个官场中人,一个整天浸淫在那个无风已有三尺浪的权利竞技场上的宦海高官,竟能写出如此绝妙空灵的狂草,这需要怎样的一份澹泊心境?恐怕很多所谓的得道高僧也会甘拜下风的。” 张宝凝视着那两个狂草字,轻声道:“也许,我二叔是为官者中的另类吧。” 叶云微微一笑,不再进行这个话题,轻声道:“我该回茶餐厅了,你还是回去吧。” 谁料张宝把心一横,铁定要跟着叶云回茶餐厅帮忙,说什么也不肯回公司。 叶云一脸无奈,许子衿那丫头正在茶餐厅,两人若见面,不知会碰撞出何种美妙的火花。 他见张宝如此坚持,也不好再出言反对,问道:“小宝,你真的想去?” 张宝轻声道:“真想。” 叶云意味深长道:“会很辛苦的。” 张宝哈然笑道:“不就是端盘递水、拖地抹桌之事吗?我在部队里干多了。” 叶云看着一副大义凛然模样的张宝,无奈苦笑,心里暗暗为他默哀。 希望那鬼灵丫头不要把他欺负得太惨吧。 —————— 有些人是可以被时间轻易抹去的,犹如尘土。 很多人不需要再见,因为只是路过而已,遗忘,就是他们给彼此最好的纪念。 然而,世上的某些事情,是永远也不会忘记的。 即使给你一杯忘情水,也不能换你一夜不流泪。 张宝在踏入茶餐厅的那一刻,心里无限感慨:上天创造出生命时,之所以要赐予人两只眼睛,就是要让你亲眼看看,这个世界究竟可以残忍到什么地步。在唐悦儿生日那晚,那个萦绕了他一夜的小恶魔竟然又一次奇迹般地出现在他面前,他直叹天道不公、世态炎凉。 时间已近下午,茶餐厅人迹稀少。 张宝惴惴不安地站在叶云的身后,目光不时警惕地飘向正在工作的许子衿。 而叶云则静静地看着那小丫头,眼神透澈柔和,嘴角带着那抹清净如竹的微笑。 那道俏影始终在忙碌着。 这种粗活本不应是她干的,她的手比玉还美,可她却心甘情愿。 许子衿转头看见了门口的叶云,展颜一笑,笑比河清。 “小七哥,送完了?”许子衿走过来,自然地接过叶云手中的外卖篮子。 “嗯。”叶云微笑地点点头。 张宝听到这个小恶魔竟然亲昵地叫叶云“小七哥”,想起昨晚被她欺负得体无完肤,顿时愣在原地,尴尬得说不出话来。 第十一章 人生何处不相逢 人生何处不相逢。 许子衿这时才留意到叶云身后的张宝,秀眉微蹙,似乎在思考着。 忽尔,她粲然一笑,显然已认出了此人就是昨晚被她欺负的那个奔驰车主了。 张宝见此情形,心中更寒,脸上的表情像误吃了芥末,极不自然。 许子衿柔声问道:“小七哥,这位是你朋友吧?” 这丫头现在知书达礼,与昨晚的刁蛮凌人相去甚远,张宝不禁错愕万分。 叶云点点头,轻声道:“忘了给你介绍,这是张宝。小宝,这是许子衿,我妹妹。” 张宝强颜欢笑道:“你好,常听大哥提起你,真是百闻不如一见。” 许子衿微微一笑,轻声道:“小宝哥,你不记得我了?” 张宝凝眉问道:“难道我们之前见过?” 许子衿掩嘴一笑,轻声道:“您贵人善忘,昨晚你才送我回家。” “呃……我们之前好像的确有见过面,啊,我想起来了,你就是昨晚那个小仙女吧?”张宝的戏演的不错,边说边留意叶云的表情,看到叶云似笑非笑地望着自己,并无恼意,心里才慢慢稳定下来。 “嗯,您终于想起来了。”许子衿轻声叹息道,眼中却盈满笑意。 张宝冷汗直冒,不知道叶云会怎么想,慌忙道:“一时没认出你来。” 许子衿轻声道:“昨晚要不是你,我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呢。” 张宝摸摸鼻子,脸不红心不跳道:“那只是举手之劳而已。” 许子衿认真道:“现在的人,就是懒得伸出这只手,你是好人。” 张宝恢复了军人的爽朗,笑了几声,叶云始终在一旁微笑看着两人,并不出声打扰。 午后的阳光很炽热,柏油马路被晒得滚烫,许多树叶蜷缩成一团。 街上人迹稀少,偶尔一只流浪狗吐着长长舌头,缓步经过。 茶餐厅里,空调送来凉风,让热度在门口止步。 张宝凝视着嫣然浅笑的许子衿,忽然露出了一个很奇怪的表情,皱着两道黑色剑眉。 兴许是昨晚夜黑无光,张宝没有看清许子衿的容貌,现在近距离便看出些许端倪来。 这种赤裸裸的直视,尤其是对着一位女士,是极不礼貌的,也是人际交往的一个死穴。 按说这种声名狼藉的行为是绝不会出现在一个家教森严的世家公子身上的,这些含着金钥匙出身的上流子弟,从懂事开始,就会接受一系列严格标准的交际技巧,一举一动都要绅士儒雅,能够混到这个层面的,没有点城府和心机根本就是痴人说梦,要知道,这是衡量一个世家大族声誉的标志杆。 可现在,张宝就是这般明目张胆地直盯着许子衿,让人匪夷所思。 叶云瞧见了他这个表情,轻声问道:“小宝,怎么了?” 许子衿也觉得有些疑惑,眸子望向张宝。 张宝依旧盯着许子衿,沉默了很久,忽然道:“我好像在哪见过你。” 许子衿愣了下,随即轻笑道:“你果然贵人善忘,刚才不是说了,你昨晚才见过我吗?” 张宝轻声道:“我指的不是昨晚。” 许子衿很平静,轻声道:“那是什么时候?” 张宝轻声道:“以前,一年前。” 许子衿皱了下黛眉,笑着道:“怎么可能,我以前都不认识你,肯定是你记错了。” 张宝踌躇了会,轻声问道:“你去年是不是去过波兰的华沙?” 许子衿摇摇头,笑着道:“我还没有出过国呢,你要是赞助我的话,我就去。” 张宝皱眉看着许子衿,喃喃道:“不是你么?” 许子衿轻声道:“我也想是我,华沙,多美的一个城市,我还真想去一趟。” 张宝低声嘟囔道:“可是你怎么这么像我在华沙见过的那个女孩?” 许子衿笑着道:“‘向月本无影,临风疑有声。’你不要听见风声,便误认为有别的东西存在。世上这么多人,肯定会有长得相似的。我只是一个高中生,去华沙能干嘛呀?” 张宝疑惑问道:“你真没去过?” 许子衿摇头道:“真没。” 张宝又看了她好久,轻声道:“也许真是我认错人了吧。” 许子衿轻笑着道:“那肯定是的。” 张宝轻声道:“那你想不想出国玩玩?” 许子衿点着头,轻声道:“当然想。” 张宝笑了起来,轻声道:“等你高考完了,我赞助你去欧洲那边转一圈,怎么样?” 许子衿一脸兴奋,轻声道:“真的?” 张宝笑着道:“君子一言。” 许子衿接着道:“宝马难追。” 两人对视一眼,同时笑了起来,像是两个久未见面的老友。 张宝感觉眼前这个小恶魔,远没有想象中的可怕,至少现在还是像只乖巧的小猫。 叶云则静静站在一旁,看着许子衿,眼神干净空灵,却不知在想着些什么。 忽然,许子衿笑容敛去,露出了淡淡的哀伤,那伤心欲绝的模样当真是秋风萧瑟,百花凋零,让人见之而心哀,她轻启朱唇道:“唉,人啊,总是很容易被美好的远景所迷惑住,却常常忘了眼前的困境。厨房里面还有好多碗碟没洗呢,可是我的手受伤了,洗不了,我怕老板他……” 许子衿还没说完,张宝便抢先打断她,一脸正经道:“你怎么不早说呢?我去洗。” 语气斩钉截铁,不容置疑,说完,张宝就一阵风似地往厨房走去。 叶云还未来得及叫住他,就看见旁边的许子衿笑容毕露,灿烂如夏花。 当一个人放松了警惕,就容易受欺负,尤其是面对着一个女人。 亚当,就是全世界男人的前车之鉴。 要知道,女人是世上最善变的动物,连自然界中的翘楚——变色龙也难以望其项背。 面对许子衿这个鬼灵丫头,张宝始终处于下风。 叶云瞪视她一眼,许子衿则一脸狐狸笑容,玉手握成拳头挥了挥,向他挑衅。 叶云微微摇头,叹了口气,谁叫张宝惹了这个混世魔王呢? 凡成大业者,必经苦难。 张宝十五岁那年,就被他家老头子扔进了金陵军区最精锐的陆军部队之一“秃鹰尖兵连”,风餐露宿,挨冻挨饿,受苦受累乃家常便饭。在训练场上,他永远都是英姿勃发,一马当先,却从没有像今天这么狼狈不堪过——他洗盘子的时候,摔破了不下10个碗碟,惹得在旁边行使监督权的许子衿花容盛怒,粉拳连连。 叶云秉着大清王朝的处事精神,放俄国和日本在自己的领土上打仗,他则坐山观虎斗。 张宝好不容易洗完所有碗碟之后,慌忙逃离犯罪现场,其狼狈样实在不忍卒看。 而许子衿则不顾方才的娇俏形象,笑容花颤。 ———————— 直到茶餐厅暂歇的时间,叶云都没有看到老冯的身影。 问起许子衿,她说老冯在中午一点的时候就出去了。 叶云有些担忧,不免喟然长叹,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 “走吧。”叶云轻声道。 张宝如闻大赦,大有抱住叶云狂亲的冲动,那鬼丫头着实让人头疼。 三人走出茶餐厅时,已是下午三点一刻了,阳光依然猛烈。 “大哥,那我先回公司了。”张宝边说着,边警惕地看着小恶魔。 小恶魔则向他报以微微一笑,那笑容美不胜收,张宝却觉得邪恶无比,像路西法化身为伊甸园的毒蛇骗夏娃偷吃禁果时的笑容,赶紧转移视线。这是件颇有讽刺意味的事,作为举世瞩目的张家大公子,多妖艳诱惑的女人,多风华绝代的女人,他都见识过,却从未胆怯,唯独面对这个清丽无伦的小丫头,他竟心生畏惧。 叶云见到张宝的窘样,笑了笑,轻声道:“好。” 张宝轻声道:“要我送你们吗?” 叶云轻声道:“不用了,我们坐公交。” 张宝打开车门,知道这个年轻人总是设身处地替别人着想,也不再勉强。 叶云轻声道:“小宝,你这几天和孔孟去飞扬酒吧找找那流氓,找到了,给我电话。” 张宝点头离开,奔驰车淡出视线。 叶云和许子衿走过马路对面,上了一辆公交车,回家。 时值下午,车上的人并不多,安静如斯。 在车的最后一排,许子衿临窗坐着,手轻托着香腮,娴静地望着窗外的风景。 “丫头,你回学校吧,明天要上学了。”叶云坐在她身旁,轻声道。 “嗯,你好好照顾自己,考完试我再来找你。”许子衿收回视线,轻声道。 “好。”叶云微笑道。 她安静看着叶云,眼神似乎有一丝不舍,却很好地被她隐藏起来,转头看向窗外。 “骑车骑慢点,别拿自己当阿姆斯特朗骑环法。”叶云嘱咐着,视线也落在车外。 “知道了。”许子衿轻声道。 风从车窗的一条缝隙中拥挤而进,吹乱了许子衿的秀发。 叶云探身将窗关紧,风骤然消失。 许子衿顺了顺秀发,偏过头问道,“小七哥,你房里的那几块石头是干什么用的?” 叶云嘴角渐渐弯起,很干净的微笑,轻声道:“那几块石头,可是黄金不换。” 他的笑容总是很轻很纯,像一片雪花,如一汪清水,清净如竹。 只是配合着偶尔现出的沉郁眼神,却很有诡魅的味道,如一地狱鬼使,笑看苍生。 他的气质幽遐诡谲,似一座青山,远望不清,近看不明,却深深吸引着你。 许子衿很想问问叶云那四年究竟去哪了,可每次话到嘴边,就无语凝咽。 “大言不惭。”许子衿白了叶云一眼,轻声抱怨道。 叶云轻笑不语。 车内恢复安静,一切如旧。 第十二章 白云深处有人家 午后,黄昏尚未来临,红日已残。 懒散的余晖从西山上斜射过来,地面的一切都笼罩在一片模糊的玫瑰色之中。 宁州城北最繁华的拱月区,一爿建筑工地里,黄沙漫天,机器轰鸣。 几座高耸入云的塔吊左右来回摇转,输送着石板钢筋;数台惨灰色的地泵时刻不停地运转,供应着所需水泥石浆;几十辆泥头车往返于工地内外,或将黄泥烂砖运走,或将石子泥沙运来;数不清的建筑工人散落于工地各处,汗流浃背,却绝无怨言,残阳下,无数个黑影拉得很长,头顶上的安全帽仿佛一盏盏点亮的红灯,泛着美不可言的昏黄淡光,点缀着坑坑洼洼的土地。 一番热闹兴隆的景象。 此地濒临小西湖,得天独厚地占据着一方幽僻净土,建成后将会成为一个高档住宅小区,名字极其富有诗意,名曰:“白云人家”,取唐代诗人杜牧的“白云深处有人家”之缥缈意境。总面积大得骇人听闻,开车控制在六十迈,兜一圈竟要十五分钟,在寸土寸金的拱月区不可谓不奢侈,管中窥豹,其幕后房地产公司的强大实力可见一斑。 周国平曾说,我们无家可归,但我们有永远的归宿。 仔细玩味,这句话绝对可以用来形容宁州平头百姓对于白云人家的无限向往。 这块宁州的地价标王俨然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将会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一枝独秀,虽然其昂贵至极的别墅房屋让很多寻常人家敬而远之,但绝不缺乏追随者。江浙一带的富人贵族多得如杭州西湖的莲子,比比皆是,他们穷得只剩下钱了,且白云人家从某种意义上说,并不是一个单纯的住处,而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他们绝不会介意从自己深厚的底蕴中腾出一丁点,以换取名声斐外。 日薄西山,偶尔有鸟飞过。 在工地外,有一条延伸通往外面世界的宽敞马路,路面上布满了带着黄泥的车胎痕迹。 路旁栽着几棵刚移植不久的沼生橡树,树冠塔形,如一蓬巨伞,优美大方。 树叶浓密深绿,那铜枝铁干,像刀、像剑,也像戟,每一阵风过,它们都互相致意。 一棵橡树的浓荫下,蹲着一位中年汉子,约莫四十岁光景,一件陈旧褴褛的风衣外套,一条沾满泥土的藏青西裤,一双鞋头已破的塑料皮鞋,一派典型的劳苦大众形象。这本是一张算得上俊朗的国字脸,可生活的艰辛让他明显要比同龄人衰老许多,岁月的痕迹无情地铸刻在他沧桑消瘦的脸庞上,凌乱蓬松的头发已有些斑白,皱纹毫无怜悯地爬上了他的眼角处。 残阳余光透过树缝穿下,照到他脸上,黝黑微脏的皮肤泛起柔和的光泽。 他蹲在那儿已经很久了。 他的手指粗糙而布满老茧,左手手腕处缠着几层纱布,白色的纱布被中草药水浸染成屎黄色,右手的食指与中指间还夹着一根极便宜的广州烟,烟点着后未抽一口,烟灰已积近烟头,可他丝毫不以为意,那双总是藏着忧虑的眸子仍执着地直视着前方,工地门口的方向,似乎在企盼着什么。 树旁有一块大石头,他本可以坐在上面的,可他却宁愿一直这般蹲着。 因为石头上已经搁着一个黑色小包,还有一瓶尚未开封的矿泉水。 他的身边还卧着一条黑黄相间的土狗,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耷拉着耳朵,吐着红红的舌头,喘着粗气。它身上的毛很难看,东一撮西一团地卷在一起,像刚刚从沼泽地出来一般,一只红色绢蝶翩然飞过,也未能吸引它的注意,一双褐色的眼睛不知茫然注视着什么。 忽而,中年汉子那双毫无起色的眼睛露出了一瞥难以置信的喜悦。 在不远处,从工地里风尘仆仆走出三个人。 旁边两个人喜眉笑眼,正勾肩搭背地跟中间那个人说着些什么。 那俩人年纪都不大,青春年少,心里有点乐事都藏不住,脸上的笑容堆砌出稚嫩的恬不知耻,身上那套蓝色工作风衣沾满黄尘,稍微有些乡土气息,却都留着时髦另类的遮眼长发,耳朵上都镶着一颗闪亮的耳钉,一看便知属于那种急于想要摆脱农民身份却摆脱不了的不伦不类,让人看着尴尬。 而中间那个年轻人的气质迥然不同。 初次见到他的人,都不会认为他是个建筑工人,建筑工人的头发似乎从不曾洗过,可他的头发却永远整齐干净,清澈空灵的眼神,高挺坚定的鼻梁,骨子里都透出一股如造化钟神秀般的书卷气,不食人间烟火。最让人难以忘怀的,是他那抹清净如竹的微笑,让人心醉,让人迷恋。 中年汉子起身,扔掉已燃尽的烟头,挥挥手,喊道:“云子,这边。” 走在中间那人闻言,朝橡树底下望了眼,淡淡微笑,然后向旁边两人点头告别,便向中年汉子走去。那两人显然也看见了树底下的中年汉子,便远远地向他招手,可中年汉子却熟视无睹,转身去拿石头上的矿泉水,两人自讨没趣,怏怏收回右手,向不远处的工棚走去,重新嬉笑怒骂而起,洒下一连串放肆的笑声。 中年汉子将未开封的矿泉水拧开盖,递给已走到身边的年轻人。 年轻人微笑接过,仰头便喝了半瓶,看得出来他很渴,稍红的脸庞流淌着淋漓热汗。这种闷热的天气的确会让人渴不能耐,连那条原本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土狗都站起身来,眼巴巴望着年轻人,似乎在祈祷能有些漏网之水滴落,好一尝湿润。 不过它未能如愿以偿,它的主人,中年汉子无情地把它赶到一边。 它沮丧委屈地走到另一棵橡树底下,继续趴在地上养精蓄锐,双眼更加无神。 中年汉子蹲下来,仰头望着这个似乎很普通却又不平凡的年轻人,又点燃了一根烟。 年轻人放下剩余半瓶的矿泉水,随意地坐在草地上,透过树缝抬头三十度仰望苍穹。 这年轻人当然就是叶云,这是他的第三份工作,一名建筑临时工。 虽然收入微薄,但世道艰难,有份临时工作总好过无所事事,游手好闲。 一缕余晖恰好照在叶云如冠玉般的脸庞,更显俊气,与建筑工人这个职业毫不相称。 这份工作是中年汉子介绍给他的,他俩是一个工作小组,负责运送石子和水泥浆。 中年汉子是甘陇省金城人,叫马潼关,跟着他那做包工头的堂弟马锦绣来宁州打零工已经六个年头了,可以说见证了宁州这几年来的发展变迁,可惜的是他仍然不属于这座城市的一份子,多年申请入籍宁州未果,每年春节过后从老家过来,都会有种似曾相识燕归来的感慨,却没有一种归属感。 在这座偌大的繁华都市,他不是归人,只是个过客罢了。 马潼关抽了口烟,轻声道:“辛苦你了,云子。” 叶云笑了笑,将蓝色工作风衣褪下,放在旁边,轻声道:“没什么辛苦的,只是流多几滴汗罢了。俗话说得好,一个人苦不苦,看看人家萨达姆;一个人顺不顺,看看人家克林顿。如此看来,我还是比较幸运的。” 马潼关被这句话逗乐了,笑着道:“你呀,什么时候都是这般乐观,就没见你抱怨过。” 叶云只是微笑着,没有说话,微眯起双眸,望向很远的远方,想起了母亲曾给他讲的一番话:孩子,你将要远行,将有一生的岁月等你去走,但你要记住一点,一定要保持快乐,这是我们穷人最后的奢侈,不要轻易丢掉快乐的习惯,否则我们将更加一无所有。 马潼关望了眼走向工棚的那俩人,轻声道:“云子,你又帮那两个家伙忙了?” 叶云回过神来,轻声道:“嗯,我完成了咱俩的任务,还有时间,就帮他们了。” 马潼关冷哼了声,微怒道:“那俩混蛋总是这样见缝插针,看见就闹心。” 叶云微笑道:“老马,悠着点,这忙,我可不白帮他们。” 说着,叶云从怀里掏出两包芙蓉王,抛给了他。 马潼关愣了下,看着手里的芙蓉王,不解道:“这是?” 叶云轻声道:“他俩给的,你别老抽那便宜的羊城烟了,换换口味,抽点贵的。” 马潼关眸子有些湿润,轻声道:“云子,我抽惯了便宜的,贵的抽不惯。” 叶云将视线转回天空,轻声道:“抽着抽着就惯了,你不会一辈子都想抽椰树吧?” 马潼关无神的双目忽然闪过一抹坚毅的神色,果敢道:“当然不想。” 第十三章 人往高处走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世上没有人不想过上好日子,没有人愿意一辈子都只能抽几块钱的低等烟。 叶云微笑,转过头望着马潼关,关切道:“你手腕的伤今天好点了吗?” 马潼关将两包芙蓉王搁回内兜,轻声道:“有你的那些中草药敷着,好多了。” 叶云轻声道:“你拉伤手腕的筋,得养些日子,不然年老时,风湿就难免了。” 马潼关点点头,叹声道:“都怪我自己笨,拉个手推车也会把手腕给崴了。” 叶云笑骂道:“谁叫你非得一人拉两辆?你还真以为‘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呢?” 马潼关尴尬一笑,挠挠头道:“我那天不是想快点完成任务,好回去接小夭放学吗?” 叶云微诧,问道:“有学校肯收小夭了?” 马潼关苦笑道:“有就好了,小夭喜欢画画,我在青少宫给她报了个兴趣班。” 叶云凝眉,轻声道:“找个学校这么难?” 马潼关无奈笑了笑,笑容有些僵硬,又点燃了一根椰树烟,抽了口,发现这烟也没有了往日令人神怡的焦油味,心情低沉阴郁,感慨道:“公立的,条件苛刻,非得要本地户口;私立的,条件倒可以谈,但收费贵得离谱。你说,我上哪儿给小夭找学校去?” 底层人家的孩子,尤其是外来雁,在教育问题上多多少少都会受到歧视。 在城市里,无伦工作条件多艰苦,生活条件多艰辛,这些打工者们都无所谓,仍然是一步一个脚印默默地付出着,但他们抛头颅洒热血都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下一代的生活能更好,他们做梦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在城市里成长、学习、工作,跟城里的孩子一样,拥有同样灿烂美好的笑容。 然而,更多的打工者都是带着辛酸的泪水离开他们曾建设过的城市,不再归来。 城市梦,对于他们来说,只是如海市蜃楼,看得见,却摸不着。 叶云轻声道:“小夭快到适学年龄了,还是得尽早找到学校。” 马潼关弹弹烟灰,沉声道:“所以啊,我准备干完这个月拿到工资后,就带着你嫂子和小夭回金城,让小夭在金城上小学,反正我现在住的那块地方就要拆了,不走也没有地方住。云子,以后有空就去金城,小夭她最喜欢的就是你了。” 叶云紧皱着如刀双眉,没想到一天之内就得知曾热心帮助过自己的两位朋友——马潼关和老冯都要离开宁州,而自己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这真是一种莫大的讽刺,沉默了很久,轻声道:“老马,你回去后,工作怎么办?” 马潼关抽完最后一口烟,笑着道:“这点你就放心吧,最近这些年来,国家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很成功,金城已经有很大发展了,工作机会俯拾皆是。其实在年初的时候,我就和你嫂子讨论过回家乡的事情,她也很赞同。” 叶云轻声道:“你舍得下这座城市?” 马潼关抬起头,眯起双眼,眼角的皱纹挤成一堆,望着远处市中心的高楼大厦,轻声道:“没什么舍得舍不得的,我还记得你跟我说过的一句话,‘候鸟的迁徙,不是为了寻找更好的地方,而是为了寻找更适合的地方’,也许这里本就不属于我这种人。” 叶云没再说什么,只是淡淡道:“我以后有空一定去看望你们。” 马潼关扔掉烟头,脸上的笑容真诚而炽热,丝毫不掩饰对于这个年轻人的喜爱。 两人彼此安静下来,只有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此时的阳光柔和得就像情人的手,大地间一片暖融融的景象,就连工地里铺天盖地的黄沙也透出了美丽的光泽,仿似在为无数建筑工人的辛勤汗水而欢呼雀跃。 工地周围原本只有机器运转的嘈杂噪音,却很突兀地响起了几声震耳欲聋的训斥。 训斥声是从工棚那边传来的,像晴天炸响的春雷,吸引了叶云和马潼关的注意。 工棚是建筑工人平时起居的地方,床挨着床,臭挨着臭,各种方言土话在这里聚集。 在一间板房前,蹲着几个刚刚收工的建筑工人,吧嗒吧嗒地抽着土旱卷烟,脸上尽是一副望眼欲穿的表情。而人群前,站着一个穿得正儿八经的男人,头发梳理得油光滑亮,身上那套西装一眼便可看出不是什么高档货,右手夹着一个用来装点门面的黑色公文包,手指上还带着两只金灿灿的戒指,一副暴发户的装腔作势。 他旁边站着一个眼睛水盈盈能勾魂的妩媚女孩,小鸟依人地半依偎在他身边,可那张让人惊艳的俏脸却写满了不耐烦,似乎对于这种臭不堪闻的恶劣居住环境不屑一顾,低着头小心翼翼检查着涂满色彩斑斓指甲油的美甲,那些蹲在地上的建筑工人如出一辙的欲望饥渴的表情,更是让她横眉冷对千夫指。 那个穿戴光鲜的男人正有恃无恐地怒骂着刚才和叶云一起的那两个青年人,骂的话很难听,别人的祖宗十八代常被他挂在嘴边,骂的时候还指指点点,像乐队指挥,而那两个青年人却像泄气的皮球,低头不敢言语。 叶云看到这个场景,轻笑而起,轻声道:“老马,你堂弟还是那副火爆脾气。” 马潼关也笑了起来,轻声道:“他呀,当包工头久了,怎样管束手下都有他的一套。” 此时,工棚外已经聚了不少人,都是冲着看热闹来的,却没有一个出面帮腔,那两个只懂投机取巧的青年的人缘差到什么程度可想而知。一副老板派头的男人估计是骂累了,接过妩媚女孩递来的一瓶纯净水,猛灌了几口,然后扬手招呼她转身离开,没有再看那俩快蔫掉的青年一眼。 热闹已落幕,建筑工人们却没有一个人肯散去,全都目不转睛地盯着女孩离去的背影。 那小妖精走起路来,挺翘的屁股慢摇轻摆,让这些大老爷们鼻血都快流出来了。 这位大款相十足的男人走出工棚后,望了眼四周,径直走向橡树底下。 马潼关看见那男人走过来,连忙起身,笑道:“哟,大老板,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 那男人甩开女孩挽着的小手,走快几步,说道:“堂哥,咱别开这种玩笑行不?” 马潼关笑道:“你小子整天神龙见首不见尾,见你一面还难过登天。” 那男人终于走到树荫下,开怀大笑几声,与方才那副凶神恶煞的模样判若两人,笑着道:“我这不是跟着我们大老板的屁股后面找点肉腥味吃吗?忙,太忙了,昨天刚从香港回来。今天大老板说要来巡视一下工地,就陪着他过来了。” 马潼关轻声道:“那现在你不用陪着他到处看看?” 那男人摇摇头,轻声道:“他说要自己走走,就带着秘书去了。” 有点姿色的女孩没有跟着她男人走过来,而是走到另一棵橡树底下,两条好看的柳叶眉始终结成一团,对于工地这么脏乱差的地方,实在是厌恶至极,自顾自地掏出一根利群烟,吞云吐雾而起,从头到尾只是轻描淡写瞥了眼坐在地上平平无奇的叶云,便再没有看第二眼的欲望。 对于她这种现实的女人来说,小白脸在她眼中一文不值,甚至那条卧在地上的土狗还能获得她多几眼的青睐。 那男人看着坐在地上的叶云,笑道:“云子,刚才的事你都看见了吧?” 叶云微笑点头,轻声道:“你怒吼天尊的声音,我隔这么远都听得一清二楚。” 那男人爽然大笑,说道:“我马锦绣平生最讨厌那种拈轻怕重的人,毫无进取心。” 叶云笑了笑,轻声道:“他们也许是好逸恶劳了点,但人心坏不到哪去。” 马锦绣赞赏地望着这个年轻人,轻声道:“我知道,但我就是看不惯他们这种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懒散作风,咱们出身不好,没有值得炫耀的家庭背景,从大山世界走到高楼世界,需要几代人甚至十几代人的攀爬挣扎,勤劳就是我们唯一的资本,我不想看着跟我混口饭吃的孩子就此垮掉。” 叶云微笑道:“怪不得别人都尊称你一声马爷,到底是秦汉男儿呀,重感情。” 马锦绣神采奕奕,得意模样流于外表,从提包里掏出一包五叶神,递给叶云一根。 叶云摆摆手,轻声道:“戒了。” 马锦绣也不勉强,将那根抛给一旁的马潼关,自己点燃一根。 他抽了一口,将烟雾吐出来后,轻声道:“云子,你看我女人怎么样?” 叶云侧脸看了眼树底下心高气傲的女孩,轻声道:“年纪太小。” 马锦绣一脸惊异,轻声道:“你咋看出来的?她今年才16,刚上高一。” 叶云抬眸望着他,笑道:“你上了她没?” 马锦绣吐出一个烟圈,轻声道:“没上,我打算取她做媳妇,不是玩玩的。” 先有爱后有性,还是先有性后有爱,就像先有鸡后有蛋,还是先有蛋后有鸡一样,很难说哪种是真理,哪种比另一种更高尚,但由此来判别是否遇对了值得你守候一辈子的那个人,倒是毋庸置疑的。 缘分叵测,我们无从得知下一刻会发生一些什么,遇见了,就要学会珍惜。 一直沉默寡言的马潼关苦笑,轻声道:“绣子,这种女孩能跟你过一辈子?” 马锦绣皱皱眉,扬声道:“当然,我们在香港的圣约翰大教堂立过誓言的。” 叶云黑白分明的双眸愈发明亮,微笑道:“可你在担心。” 马锦绣怔住,被人看穿心情的滋味很不好受,狠狠抽了口烟,叹息一声,说道:“我对她是认真的,但我们两人的年龄相差二十年,我已经36了,整整隔了两代,我怕把真实年龄告诉了她之后,会使她失望,不肯和我结婚,所以我想对她说,我只有26岁,云子,你看这样行不?” 叶云轻轻一笑,淡淡道:“不行,你应该告诉她,你已经46岁了。” 第十四章 江南四大家族 黄昏,蹒跚前行。 它总是像一个春宵轻梦,只在人们心上一掠,留下黑暗的夜,便带着它的寂寞上路。 幸好,此时它仍在,和煦朦胧的余晖恋恋不舍地缠在树梢,屋顶,河畔,湖面,大桥。 一群暮鸦驮着日色飞回鸟巢,默不作声,仿佛有什么东西轻轻压在它们的心头。 它们知道:夜,就要来了。 橡树底下的三个男人仍在交谈着,马锦绣那包五叶神早已抽空,躺了一地的烟头。 那个浑身透着娇气的女孩伸了个懒腰,曲线毕露,可惜如此身材只能孤芳自赏。 她是那么年轻,那么健康,那么样充满了生命的活力。 微风过处,吹起她短短窄窄的碎花裙摆,雪白滑嫩的大腿若隐若现,撩人魂魄。 她修长的美腿在残阳下看起来更有光泽,更有弹性,尽情展现豆蔻年龄的美妙。 尽管这里的一切都未能入她法眼,但还是能耐下性子,自在悠闲地等着自己的男人。 让人吃惊的是,她竟然还时不时地望向坐在草地上的叶云,眼神再没有一丝鄙夷。 因为她觉得这个人十分有趣,她从未遇见过任何一个像这个年轻人这种样子的人。 他的样子其实并不奇怪,甚至可以说连一点奇怪的地方都没有。 夕阳光下,他的脸庞虽然蒙上了一层厚厚的水泥灰,但你总感觉美如昆山片玉,的确能让少女们一看见就会被迷死。 他脱下脏兮兮的工服之后,就是一件经年不变的白色衬衫,并不华丽,可是质料手工剪裁都非常好,颜色配合得也让人觉得很舒服。 她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年轻人一直凝望着远方的天空发呆,她忍不住也抬头望去,却一无所获。 最让她觉得不可思议的是,这个年轻人虽然身处此地,但谁也不会将他和一名夙兴夜寐的建筑工人联系到一起,有他在的地方,就好像让人感觉走进了艳阳满天百花盛放的御花园一样。不管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他的样子都不会改变,因为他本来就是这么样一个人,不管在多么艰苦困难危险的情况下都不会改变。 因此,他脸上总是带着一抹清净如竹的微笑,就算他并没有笑,别人也会觉得他在笑。 也许,这就是这个年轻人唯一奇怪的地方。 马锦绣适才听了叶云的那个小建议,觉得精妙之极,重重心事遽然消散,喜上眉梢。 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 世人很奇怪,任何一个人都会带着一颗攀比的心。 一个人升任高职,做了总监,可能不会庆祝,因为他的同事升得比他更高;一个人乔迁新居,一百多平米豪华房,可能不会庆祝,因为他的同事购买了一幢临江别墅;一个人洞房花烛,妻子是一校之花,可能不会庆祝,因为他的同事娶了环球小姐;一个人出了车祸,受了轻伤,却可能会庆祝,因为他的同事在这起车祸中不幸遇难。 如果时髦女孩知道马锦绣的实际年龄比他报的年龄小,必定会喜出望外。 所以,马锦绣笑了,笑得比叶云还要灿烂。 他也学叶云,坐在了草地上,从提包里又掏出一包烟,不过不是五叶神,而是软包中华。 马潼关接过他递来的中华烟,看了几眼,问道:“绣子,你到底抽什么烟?” 马锦绣腼腆一笑,轻声道:“这些烟都是大老板赏的,他烟多,他给啥我就抽啥。” 马潼关似乎有点舍不得点着这根中华烟,哂然道:“这烟得很贵吧?” 马锦绣将烟衔在嘴里,炫耀道:“这包啊,可是珍品中华3字头,市面上一般买不到的。” 马潼关抽过最贵的烟,也不过只是18块的红双喜,艳羡道:“绣子,大老板对你可真好。” 马锦绣喜形于色地摆摆手,在身上找寻着打火机,忍不住哼起了一首流行情歌。 世人总是希望别人知道自己角色的重要性,正如妻子偶尔罢做家务,向丈夫示威一样。 叶云也抽烟,但不上瘾,特别喜欢淡淡烟草味道萦绕指尖,将视线从远方的天空收回,拿起那半瓶矿泉水喝了一口,然后向那条卧在地上死气沉沉的土狗招了招手。土狗立即会意,摇着尾巴跑颠过来。叶云往它口里倒了些水,清凉冰润的矿泉水让它不再口干舌燥,意犹未尽地伸着舌头舔着嘴边遗漏的水珠,虽然它不会说话,但尾巴无疑是狗表达对人类感情的最好渠道,它望向叶云的眼神充满了感激之情,不停地摇着毛质偏黄的尾巴。 马潼关做了个卧下的动作,土狗汪叫了几声,乖乖地五体投地,眼睛依旧静静望着叶云。 叶云拧好水瓶的盖子,笑着道:“马爷,你在大老板面前很红吧?” 马锦绣扬起眉毛,得意道:“当然了,不敢说推心置腹,起码是鞍前马后。” 叶云玩味看着他,随口道:“那你怎么不求求大老板,帮老马弄个宁州户口?” 听到叶云这句随意而问的话,马锦绣的老脸立即挂满了尴尬之色,两手悬空老半天,连烟都忘了点,牛皮吹大了,难免会有吹破的时候,这种鸡毛蒜皮的芝麻绿豆事,别说拿去求大老板了,就是求大老板身边的人也可能碰一鼻子灰,他实际上只是一个小跟班而已,有什么通天本领能恳求到自己的顶头老板替他办事?他愣愣望了眼淡然宁静的叶云,又侧头看向正低头认真研究好烟到底贵在哪里的马潼关,欲言又止,咽了咽口水,轻声道:“堂哥,这户口的事,我也帮你问过,但……” 马潼关扬扬手,示意他不用解释什么,掏出一个街边摆档摊买的打火机,咔嚓,终于狠下心来点燃那根中华烟,慢悠悠抽了口,闭起眼回味无穷一阵,笑了笑,说道:“绣子,我知道,像你堂哥我这种无权无势的人,想入户宁州这种大都市,是有点天方夜谭。这辈子,我算是认命了。现在只求小夭乖巧懂事,用心读书,以后考进燕京一个名牌大学,等我老了,能落户首都,那才是人生一大乐事。” 言毕,马潼关自己第一个忍不住大笑而起,笑声中夹杂着对未来的无限憧憬。 天下父母心都是千篇一律的,无一不是希望自己的子女能成龙成凤,飞黄腾达。 马锦绣附和着大笑而起,笑声如滔滔江水,就好像已经见到小夭在北大清华上课了一般。 叶云当然也笑,但还是老样子,笑容很淡,清净如竹。 他深晓拿捏玩笑的分寸尺度,他这样说,只是想碰碰运气,看下马锦绣能不能凭借他说的天大能耐来解决马潼关的困局,并无他意,见到马锦绣的笑容仍有些不自然,便巧妙转移话题,轻声问道:“马爷,我们大老板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这块在市中心的黄金地也能拿得下来?” 马锦绣到底是个能屈能伸圆滑世故的人,这会儿的功夫,已经恢复了刚才的自然状态,他当然知道这是叶云给了他一个台阶下,这也是他为什么会让叶云来工地干活的原因之一,这个年轻人的处世之道让人不得不叹服,他点着那根极品中华烟,轻吐了一个烟圈,轻声道:“你知道江南的四大家族吗?” 叶云皱皱眉,摇头道:“没听说过。” 这不能怪他孤陋寡闻,毕竟他到宁州的时间短,况且每天都有三份工作等着他,生活要比平常人更为紧凑,许多原本家喻户晓的轶闻趣事都是知之甚少,对于上流社会那些鲜为人知的传言秘史更是一概不知。 马潼关对于两人的谈话内容漠然处之,专心致志地品尝着那根顶级中华烟,不住地回味。 马锦绣没念过多少书,仅有的一些文化涵养都是有了几个钱之后自学培养的,他在读初二那年就从学校结业,只身一人来到长三角一带闯荡世界,从零工扛包干起,步步为营,因为肯吃苦耐劳,且能说会道,再加上朋友圈子广,终于混到了今天这个地位,管着一大帮建筑工人,这在家乡人眼中就算出人头地了,对于金字塔尖的一些事情也会略知一二。 他拿烟雾逗着那只土狗,轻声道:“在那十年动乱之后,江南四大家族行事低调,绝不会轻易展露在公众面前,就像云里的雾,雾里的云,你只能看见白茫茫的一片,却分不清那个是云,那个是雾,所以你不知道也不出奇。” 叶云微笑道:“四大家族倒是将《中庸》的精髓发挥到了极致。” 马锦绣笑着道:“可不是吗?我虽然没什么文化,道理知道的也不多,但也懂得在咱们国家,就是盛行这种鸟尽弓藏归隐山林的处世之道,不像鹰国那种霸道国家奉行什么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的世界观,那个裤衩穿在外头的超人就是最好的例子。” 叶云苦笑,轻声道:“马爷,离题太远了。” 马锦绣仰天大笑几声,说道:“对对对,我差点把正题给隔过去了。江南四大家族就是姑苏的沈家,宁州的南宫家,淮阴的谢家,还有临安的苏家,其中的翘楚是姑苏的沈家。四大家族是不炫富罢了,要不然他们的实际财富加在一起,绝对超过中东迪拜那些顶级富豪。” 叶云有些惊异,如刀双眉紧皱着,问道:“四大家族里怎么没有张家?” “张家?”马锦绣掐灭那根抽了三分之二的烟,问道,“你说的是,拥有昊天集团的张家?” 叶云点点头道:“嗯。” 马锦绣弹掉烟头,轻声道:“四大家族的历史相当悠久,原本是燕赵人家,宋朝末年蒙古入侵,便迁往江南一带隐姓埋名,在明太祖朱元璋统一全国以后,就在江南扎根了,兴旺繁衍至今。而张家虽然现在是南方第一家族,势力雄厚,一览众山小,与燕京的皇甫家族并称华国的两大世家,但却是新贵族,不属于四大家族之列。” 叶云静静听着,低眉思索,沉默许久,微笑道:“马爷,你知道的可真多。” 马锦绣摆摆手,笑道:“这些呀,我都是听我一朋友念叨的,不包真假,我哪能知道这些去?” 叶云感兴趣道:“哦?什么朋友?” 马锦绣轻声道:“喝酒认识的朋友,哎,你别说,他特能喝,叫他酒中仙也不过分。” 叶云扬扬眉,笑着道:“听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想和你那朋友认识一下。” 马锦绣轻声道:“成,有机会咱哥几个聚一聚,喝点小酒,他那份人很随和的。” 叶云有些为难道:“好,不过……” “不过啥?”马锦绣问道。 “你埋单。”囊中羞涩的叶道藏摸着鼻子道。 马锦绣爽然大笑,大方道:“没问题。” 第十五章 白日朱槿与黑夜昙花 很多年前。 母亲抱着怀里的小男孩,指着屋前那片小花园,柔声问道:“小七啊,朱槿与昙花,你喜欢哪一种?” 小男孩皱着两道淡眉,小手捏成小拳头,努力想了很久,瑟瑟低声问道:“妈妈,还有第三种选择吗?” 母亲听到这个回答,愣了几秒,随即轻笑而起,如莲花绽放,纤尘不染。 —————— 夕阳正浓。 那时髦女孩兴许是累了,见到这几个男人一点也没有结束聊天的意思,便莲步轻移,袅袅婷婷地走过来,把放在大石头上的黑色小包拿起,压着裙子侧坐下来,修长白嫩的美腿一览无遗,黑色高跟鞋里的小脚更是扑入眼帘。 她晃了晃手里的黑色小包,轻声问道:“这是谁的?” 叶云淡淡望了眼女孩,轻声道:“我的。” 女孩被他这样轻轻一瞥,心跳竟不期然地加速,脸庞微红,好在有夕阳余晖的点缀搅局,因此并没有过多的情感外露,不过她自己还是吓了一跳,按理说对于这种一事无成的男人,平时自己看都不会看多几眼,怎么今天这么噬魂? 她好不容易按捺住心中那份悸动,故作冷淡道:“这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 叶云轻声道:“铅笔。” 女孩讶异得低呼了声,虽然迷惑不解,但见着那个年轻人的冷漠态度,她便不再问下去。 她原以为自己在这种只有男人劳作的地方会有足够的吸引力,却没想到吃了闭门羹。 她第一次对自己的样貌产生了不自信。 叶云倒没有想得太多,不再看那女孩,问道:“马爷,咱大老板是哪个家族?” 马锦绣傻傻地望着自己的女人,两眼荡漾起欣慰的笑意,那张精致粉嫩的小脸怎么看怎么让人喜欢,能找到这么好看的女孩,自己真是祖坟冒青烟了,听到叶云喊自己才回过神来,轻声道:“淮阴谢家。” 叶云沉吟片刻,轻声道:“淮阴的谢家,都有些什么人物?” 马锦绣轻声道:“我不清楚。” 叶云摸摸鼻子,又问道:“大老板势力有多厚?” 马锦绣双目直勾勾地盯着自己女人的美腿,虽然这双美腿他已经品尝过很多次了,但每次见着还是会面红耳赤,轻声道:“势力多厚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谢家最让人觉得难以企及的是,在京城和地方都有人脉。你比如说在江南一带,没有哪个地级市敢不给谢家面子的。有一次我跟着大老板出去应酬,就见到宁州市长庞月明撇下了交谈正欢的一众贵宾,专门过来陪大老板喝酒聊天。” 叶云微笑道:“有意思。” 马锦绣眼神中透出小人物才会有的临渊羡鱼之色,轻声道:“这还是小事一桩,我听大老板的秘书说,白云人家这块地本来是张家昊天旗下的古道集团的囊中之物,结果却被谢家横插一杠,中途抢了过来,结果呢,张家是哑巴吃黄连,有苦水只能往肚子咽。” 叶云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感慨道:“豪门世家,果然非同凡响。” 马锦绣将视线转向兴建中的白云人家,幽幽叹息,轻声道:“可不是吗?” 叶云打趣道:“马爷,你很羡慕这种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滔天权势吧?” 马锦绣怅然叹道:“知我者,叶云也。” 很长时间闷不作声的马潼关已将那根中华烟抽到了底,掐灭后,轻笑道:“绣子,别一副望穿秋水的羡慕样,寻常人家有寻常人家的乐趣,一世龙门也未见得就能生活愉快。我始终记着云子给我讲的一句话:欲念,是创造的动力,也是罪恶的源泉。” 说着,他转头望向叶云,轻声道:“云子,是不是这个理?” 叶云微笑点头,轻声道:“知足常乐。” 马锦绣面无表情,仰头望着一幢已封顶的高楼,怅然若失道:“谁愿意这样仰望一辈子呢?” 他是个有野心的人,自然不满足于徘徊在金字塔中部,更不愿意停留在底层。 嫉妒,是不肯屈服于现状的人前进的动力,也可能是通往地狱的钥匙。 选择走向金字塔尖,是幸福的起点,还是痛苦的开端? 叶云轻瞥了他一眼,眼神深邃,微笑道:“问你们一个问题,行吗?” 马锦绣耸耸肩,表示无所谓,想再抽一根烟,见到时髦女孩微怒的眼神,便忍住了。 马潼关平时就特喜欢听这个年轻人说话,笑着道:“问吧,希望不会太难。” 时髦女孩本来一直在走神,听到这个奇怪的年轻人突然想问问题,便有了一丝兴趣,侧耳倾听着。 叶云嘴角微翘,一个很自然的微笑,轻声问道:“有一种花,只在白天盛开,花名朱槿;还有一种花,只在夜晚盛开,花名昙花,你们愿作哪一种?” 马锦绣闻言,闭目沉思而起,他受到了大老板的熏陶,想事情的时候喜欢闭起眼睛。 马潼关则未思考多长时间,轻声道:“我选朱槿。” 叶云微笑道:“哦?愿闻其详。” 马潼关轻声道:“俺认为,花和人一样,都应该追求光明。” 时髦女孩在一旁皱着鼻子,轻声道:“那样你就看不到月亮和星星了。” 马潼关握拳道:“看不到就看不到呗,无所吊谓,俺宁愿在光明中死去,也不愿在黑暗中沉沦。” 叶云望向一直冥思中的马锦绣,微笑道:“马爷,你呢?” 马锦绣缓慢睁眼,轻声道:“我选昙花。” 叶云扬眉道:“哦?” 时髦女孩听到自己的男人选这个答案,满是好奇,眨着大眼睛等待着他的解释。 马锦绣轻声道:“大老板教会我一样东西,无论什么时候,都要虚怀若谷。” 时髦女孩掩嘴笑着,乐呵呵道:“在黑夜中啥都看不见,还怎么虚怀若谷呀?” 她似乎还是觉得很有趣,吃吃的笑了起来,她的笑声就像她的人一样,迷人。 马锦绣望着她,居然也陪着她笑起来,故弄玄虚道:“宝贝儿,这你就不懂了,在黑夜中是什么都看不见,但别忘了,花不光可以让人用视觉欣赏它的娇艳,还可以用嗅觉去品尝幽幽花香。人爬得越高,就越不能让人轻易瞧见,只闻其香不见其状,才是做大事之人。” 这番言论一出,时髦女孩笑得更欢,见牙不见眼,哪个女人都希望自己的男人有上进心。 马潼关也是露出欣慰的笑容,在他心中有两个值得钦佩的人,一个是叶云,一个就是他的堂弟马锦绣。他文化水平虽然不高,但也懂得分辨什么样的人才是庸中佼佼、矫矫不群,叶云与世无争,马锦绣雄心壮志,这俩人都有可能成为人中龙凤,他笑着道:“云子,那你选哪个?” 叶云嘴角习惯性地扬起一个弧度,一抹清净如竹的微笑,并没有回答,只是将视线重新投向了很远的远方,回想起了小时候,当母亲问他这个问题时,他当时皱着两道淡眉,瑟瑟低声问着母亲,还有第三种选择吗?母亲听到这个回答,愣了几秒,随即轻笑而起,如莲花绽放,纤尘不染。 真的有第三种选择?连叶云自己都不知道。 世人总是给予自己太多限定性的选择,跳出束缚,是不是能活得更自在? 可惜,有些事情,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如果选择的目标是地平线,那么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不管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也不管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唯有风雨兼程。 忽然,叶云将视线收回,轻声问道:“马爷,大老板的车你熟悉吗?” 马锦绣本来在逗着那条土狗的,听到叶云这句话愣了下,轻声道:“熟悉,怎么了?” 马潼关和时髦女孩都觉得这个问题有些冒昧突然,不明所以地望着叶云。 叶云继续问道:“是什么车?” 马锦绣轻声道:“黑色的凯迪拉克。” 叶云皱着如刀双眉,沉声道:“你确定?” 马锦绣点点头,他不明白叶云为什么问这个问题,再次问道:“怎么了?” 叶云望向马路的尽头,淡淡道:“那辆红色的宾利停在那里已经很长时间了。” 没有人注意到这个细节,只有叶云这种嗅觉如猎豹般敏锐的人才会发现。 三人闻言,脸色忽然变了,皆起身循着叶云的视线望过去,紧锁眉头。 在这种沙尘漫天的地方赫然出现一辆高级轿车,的确值得怀疑。 —————— 晚霞如血。 马路的尽头,停着一辆红色宾利加长版,似一束绚烂长虹。 车的后座坐着两个人,一男一女,容貌隐藏在车内的阴影中,无法看清。 女子忽然轻声道:“开车吧。” 没有任何多余的回答,车子便缓缓驶离。 司机知道,女子在下命令的时候,不容许有半点迟疑。 后座的男子透过后窗玻璃回望过去,笑着道:“凤姐,他们注意到我们了。” 女子翘着长腿,坐姿优美,纠正道:“是他注意到我们了。” 男子瞥了眼坐在地上悠然淡静的年轻人,轻声道:“他就是天尊说的那个人?” 女子托着香腮,凝望着那轮逐渐西沉的夕阳红,清淡道:“嗯。” 男子转身坐好,悠闲地双手抱头,颇有些轻蔑道:“也没什么特别之处嘛。” 女子轻轻一笑,似漫天落花,轻轻抛出一句:“这样的人,才是最可怕的。” 第十六章 橡树底下车马喧 风停了。 漫天的黄沙、粉尘逐渐散去。 工地里轰鸣了许久的机器也陷入了沉默,只有泥头车还在出出入入。 劳累了一天的建筑工人们陆陆续续走出来,往工棚走去,这是他们最开心的一刻。 可以休息三两个小时,吃个饱饭,这对于他们来说,简直是奢侈的,怎能不开心? 几个东北汉子还一展歌喉,唱起了刘德华的《忘情水》,歌声换来了更多的笑声。 他们异常珍惜时间,当然不会关心什么名车,更不会去留意这条马路上的名车。 马路不宽,两车道,是白云人家通往外界的唯一渠道,开发商说以后还会扩展为四车道。 那辆如一束长虹般绚烂的宾利就消失在了这样的一条马路尽头,再也没有出现过。 大树底下,依旧是三个人站着,一个人坐着。 叶云坐在草地上,视线却不像其他三个人那样落在马路的尽头,而是又落在了天空。 此时的天空不再湛蓝,被金色的晚霞烧红了,像一大片傲然绽放的郁金香。 晚霞在奇妙地变幻着,颜色越变越深,最后变成浓墨画似的几笔,更显得神奇妩媚。 马锦绣注目定视了那条路尽头许久,才愣愣道:“那辆宾利真漂亮,开起来一定很拉风。” 时髦女孩眼神中透出一丝兴奋,拉着马锦绣的胳膊,媚笑道:“亲爱的,要不我们以后也买一辆吧。” 马锦绣连连咳嗽了好几声,慌忙改口道:“那车拉风是拉风,不过肯定很耗油,不经济,送我也不要。” “哼!你就是不想给我买而已!”时髦女孩生气道。 “宝贝,咱们挑车,不能只看外观,要更多地看配置。”马锦绣一本正经道。 “你是说我贪慕虚荣了!”时髦女孩还是小女生心性,说发飙就发飙,狠命一甩马锦绣的手臂,冷哼一声,气鼓鼓地坐回了大石头,满面怒容。 天底下的女人都像长不大的孩子,不管年纪大小,都需要男人去哄的。 马锦绣这舔狗的翘楚,赶紧奴颜媚骨地哄着这个没长大的女孩,一脸奴才相,就差没喊老佛爷吉祥了。 叶云见到这个滑稽场景,忍不住在一旁幸灾乐祸地偷笑起来。 马潼关则一直像根木头似地站在那儿,同样望着空空如也的马路发呆,也不知想着什么。 良久,他才回过神来,笃定道:“云子,那车一定有问题。” 叶云笑容渐渐敛去,没有否认道:“也许吧。” 马潼关蹲下,又强调道:“那车一见着咱们发现了它,就马上离开,肯定心中有鬼。” 叶云微微一笑,轻声道:“也许人家就是来看风景的,看完了就回去。” 想不透猜不明的事情就把它简单化,这也是叶云能保持一颗平常心的秘诀之一。 世间的事情大多都是一目了然的,只是世人有意无意地将它复杂化了而已。 很多时候,一句“我爱你”便可替代许多甜言蜜语,可惜,情侣们就是羞于开口。 “看风景?云子,别逗了。”马锦绣走过来,也不知他用了什么花言巧语,原本还柳眉横竖的时髦女孩又重新展露笑颜,还亲了他一小口,他那张油光满面的脸庞禁不住泛起得意洋洋之色,用手指了指周遭,信誓旦旦道,“这里除了风景,什么都有得看,肯定不是来看风景的。” 马潼关想了想,猜测道:“他们会不会是张家的人,来这里探探情况?” 马锦绣一副恍然大悟状,马上附和道:“有可能,极有可能,看来张家还是不死心。” 叶云苦笑,颇有些无语道:“你们两兄弟别拿自己是福尔摩斯啊,在这里胡乱推测。” 马潼关傻傻笑了声,忽然问了句:“福尔摩斯是谁?” 哄完了女人的马锦绣一屁股坐回了叶云身边,笑着道:“堂哥,我千叮嘱万叮嘱,叫你平时要多看点书,多学点知识,充实一下自己,你看,现在你竟连福尔摩斯都不知道,这说出去还不让人笑掉大牙啊?” 一旁的时髦女孩皱皱娇小鼻子,一脸不屑样,狐疑道:“你知道?” 马锦绣嘿嘿笑道:“宝贝,我可是知识渊博的,福尔摩斯是一个鼎鼎有名的大侦探,对吧?” 时髦女孩笑了笑,轻声道:“算你还有点常识。” 称赞声还没有落幕,紧接着,马锦绣就说了番很没有常识的话:“那当然,我涉猎的知识是相当广泛的,福尔摩斯是英国人,和日本的柯南一样,都是世界最知名的大侦探。不过我还是喜欢柯南多一些,人家这么小就能破这么多案,福老还是差点。” “……” 话题很快轻松起来。 叶云的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颗光滑圆润的小石子,轻轻地抛玩而起。 这颗小石子似乎与他同生共长,想消失时就不见,想出现时就现身,信手拈来般神奇。 忽然,四人还没有谈及多少,便又沉默了下来,齐刷刷地再次望向了马路的尽头。 这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 马路的尽头仿佛有什么魔力,在吸引着他们的注意,在牵动着他们的神经。 难道那辆红色宾利又折回头了? 确实有车在马路的尽头出现,不过不是红色的,而是黑色,黑得如同即将到来的黑夜。 在霞光中,两辆一模一样的黑色福特仿似两个鬼魅黑影,一前一后缓慢驶来。 在这种只有泥头车出没的工地领域,出现几辆一个轮子顶得上一辆泥头车的豪华轿车,不得不让人心生疑惑。刚才那辆红色宾利还算比较低调,远远停在马路尽头,没有惹人瞩目,而这两辆黑色福特却大胆妄为,径直开到工地旁,到了那几棵橡树边才停下,一路上扬起一阵不小的黄尘。 车已停,尘未散。 片刻,从后面那辆福特走下来四个身高一米八左右的男人,清一色的黑色西装。 他们的长相风范只能用霸道两个字形容,魁梧的身板像四座移动的矮山,对任何人都极有压迫性。他们行如风,站如松,开门、下车、关门、走到前一辆车、护卫张望,所有动作干净利落,一气呵成,没有丝毫拖泥带水,给人的感觉是训练有素的军人。 如此排场,不用多说就知道前一辆福特里面坐的是非同小可的大人物。 这批不速之客在这个不毛之地所引起的巨大轰动,可想而知。 许多还没来得及回到工棚的工人们觉得无比新鲜,纷纷驻足观望,并不时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唾沫四溅地猜测着这两辆黑色福特的来历与来意。更有甚者,从工棚里端着锅碗瓢盆、沓着人字拖就出来瞧热闹的,脸上都是如出一辙的惊艳神色,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几个西装领带的彪形大汉。 他们整天跟砖头水泥打交道,忽然见着电视上才会出现的大场面,不禁眼前一亮。 那种兴奋异常而又心生畏惧的感觉,就像偷看某个工友的媳妇洗澡,让人既喜又怕。 不明真相者,还以为是哪个官场人物带着一众要员视察工作来了。 马潼关并不是个坐井观天的人,在外漂泊了这么些年,总会多多少少见识过一些混黑大佬在身后带着一批随从跟班的庞大场景,但今天这么近距离的碰到这个咄咄逼人的阵象,心里到底还是有些胆怯,缓缓蹲了下来,掏出那包便宜的椰树烟,瑟瑟抖抖地点着,抽了一口,稍微镇定了些,但眼神中还是掩不住升斗小民那种慌张。 那条土狗似乎也感觉到了它主人的那种压抑,灰溜溜地趴在他身边,耷拉着脑袋。 马锦绣倒没有什么惊讶异样,反而是心花怒放,那股垂涎之色溢于言表。 这种凌然人上的彪炳气焰,正是他梦寐以求的。 时髦女孩虽然躲在了他的身后,但眼睛还是忍不住直盯着那几个人,满是好奇。 对于她这种青春逼人的女孩来说,新鲜刺激的事情总是带点神秘,而又高不可攀的。 只有叶云还是老样子,轻轻抛玩着那颗小石子,一副世外高人的漠不关心状,在这种黑云压城城欲摧的状况下,始终波澜不惊,心境出奇的平静祥和,隔岸观火地淡淡望着那辆被重重围住的福特,没有刨根问底的欲望,也没有曲意逢迎的乖张,就像佛门圣地的清规戒律,不管红尘俗事,不问凡间疾苦,一如既往的高情远致。 人群中间似乎有人看出了些许端倪,大言不惭地在众人面前分析着:那两辆车好停不停,偏偏停在了橡树旁边,这就是个明显的暗示信号,肯定跟橡树底下的那几个人脱不了关系,接下来肯定会有一场大戏上演。 大家伙听到这个貌似合情合理的分析,无一不表示赞同,同时向橡树底下的那几个人投去了同情的眼神,但有两个人却露出了猫哭老鼠般的假慈悲笑容,他们就是刚才因为偷懒而被马锦绣臭骂一顿的那两个耳钉青年。 然而,事实雄辩地证明,众人要大失所望了。 第十七章 那一刹那芳华 霞光满天。 福特的车窗玻璃反射出耀眼光芒,使人无法逼视。 很久了,车停在那儿一动不动,人站在那儿也一动不动。 车里的人似乎没有下车的意思,车外的人更没有开门的意向。 压根就没有一丝要上演刚才那番分析所说的一场大戏的迹象,宁静得像个高山平湖。 远远观望的人群有些失落,却没人敢出声骚动,地位差距在他们的潜意识里已经扎根。 马锦绣低声唤了唤深藏若虚的叶云,问道:“云子,这车是不是冲着咱们来的?” 叶云接住高处落下的小石子,微笑道:“如果冲咱们来,我们还能安坐到现在?” “有道理。”马锦绣点点头,喃喃道,“那他们这是干嘛来的?难道也是来看风景的?” 时髦女孩鄙视地白了他一眼,也不知刚才是谁口口声声说这里除了风景,什么都有得看。 叶云瞥了眼纹丝不动的两辆福特,轻声道:“也许是看风景,也许是做风景被别人看。” 马锦绣被这句话逗乐了,笑道:“这道风景可真够吸引人的。” 叶云看了下马路对面黑压压的人群,那都是吃瓜来的,微笑道:“的确。” 马锦绣凑到叶云耳边,低声道:“云子,你知道我现在最想干什么吗?” 叶云微笑道:“来瓶陈年的竹叶青,炒几味下酒小菜,一边小酌,一边看风景。” 马锦绣讶异,愣了几秒,又一次感叹道:“知我者,叶云也。” 他不得不承认这个年轻人洞察人心的能力令人觉得恐怖,同时又令人欣赏有加。 跟这种人做朋友是一种幸福,可以不言而喻,做敌人,那简直就是一种自作自受。 在一旁抽闷烟的马潼关忧心忡忡,吐出烟雾后,小声道:“绣子,咱们还是走吧。” “为啥呀?”马锦绣讶异道。 “都不知道这两辆车是啥来历,先躲躲风头不好么?”马潼关嗫嚅道。 “我不走,我又没做亏心事,怕啥鬼敲门啊?”马锦绣坚决地摇摇头,脸上的神情倔强而桀骜,铁下心来要弄清楚这些人到底意欲为何。他本就是个闲不住的人,更何况大老板还在工地里头,如果这些人是大老板的对头,自己及时挺身而出,说不定就能赢得大老板的赏识,那么地位就不可同日而语了;如果这些人是大老板的朋友,自己留在这,也许还能踩个狗屎运,得到这些人的青睐,那也等于获得了地位更上一层楼的重要筹码,何乐而不为?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性格迥异的马潼关则始终在忧心着,祈祷着这不是什么麻烦,即便是麻烦,也要离自己远去。 这很正常,生活中不是每个人内心都有着出人头地的渴望,马潼关没有他堂弟的远大志向,他只求生活安稳无恙,不求大风大浪,他一贯信奉“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处世之道,所以他的人生没有波折,没有起伏,始终是平淡如水。 这种纯如白纸般的人生,是要理所当然地歌颂,还是要义无反顾地摒弃? 没人能给出准确答案。 “绣子,你真不走啊?”马潼关忍耐不住心中的煎熬,又问了一遍。 “我不走,要走你走去。”马锦绣坚韧如磐石。 马潼关无奈,掐灭刚抽没几口的椰树烟,又去扯了扯叶云的衣角,轻声道:“云子,咱走吧。” 叶云微微一笑,没有半点踟蹰,轻声道:“好。” 马锦绣急了,拉着叶云,轻声道:“你真要走啊?” 叶云轻声道:“不然留在这做什么?” 马锦绣拽着叶云手臂,不许他起身,轻声道:“当然是看风景了。” 叶云轻声道:“然后呢?” 马锦绣愣了下,不知道接下去要说什么。 是啊,然后呢? 很多人就是忘了问自己这一句,才会浪费很多时间在一些无关痛痒的事情上。 没错,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但前提是,这必须是个机会。 虽然马锦绣没有说出个什么所以然的理由来留住叶云,但叶云还是没有走成。 非但他没有走成,连一直想离开这里的马潼关也蹲了下来,再没有要走的意思了。 因为那辆守卫森严的福特车终于有了动静,后座的车窗玻璃缓缓降下。 异常安静,所有人都敛色屏气,想一看究竟,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这么耀武扬威。 突然,没有任何声响的人群中爆发出了一阵耐人寻味的惊叹声。 福特车内慢慢伸出了一只手,轻轻搭在了窗沿上。 这只手,修长柔美洁白晶莹,指甲修剪得非常仔细,皮肤光滑如绸缎,几乎毫无瑕疵,像极了八月中秋时的皎洁皓月。这只足以令全世界女人嫉妒、全世界男人心动的手,就这样静静放在那里,那么纤巧、那么秀气,在璀璨的霞光中更显刺眼。 时髦女孩与其他人一样,双眸一眨不眨地盯着那只手,过了很久,才低头望了眼自己那双平时引以为傲的小手,心里竟恨不得将它斩下来,免得丢人现眼,俏脸上写满了惊为天人的愤懑与羡慕。 仅仅是一只手就引起了无尽遐思,若是手的主人现身了,不知会是怎样完美的人。 所有人都翘首以待。 须臾,另一只手也轻轻搭在了窗沿上,同样完美无缺,同样举世无双。 很快,这双手的主人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从车内的黑暗中现身了。 一个女人。 幸好是一个女人。 然后,人群中再次爆发出了一阵惊叹声,不过这次不是耐人寻味,而是扼腕叹息。 因为这女人带着一副大得诡异的墨镜,足足遮住了大半边脸庞,无法看清真实容貌。 但她那纯白如雪的肌肤、娇艳欲滴的红唇还是足以撩起任何一个男人的情欲。 马锦绣看呆了,连被时髦女孩掐红了手臂也毫无知觉。 他可以对天发誓,他活了三十多年了,从来没见过这么有气质的女人,让人舍不得挪开眼睛。 这娘们儿可真带劲啊! 马潼关虽然是个忠厚汉子,平时除了会盯着自己的妻子细看之外,未曾将目光停留在其他异性身上超过五秒钟,但是见到这个虽然未识庐山真面目、但任谁也不会认为她会丑到哪去的女人,心里竟然腾起了一阵细浪。 连一向澹泊寡欲的叶云也微微眯起眸子,细细地欣赏着这个神秘而又充满诱惑的女人。 车窗是向着工地里面开着的,女人也理所当然地面向工地。 女人慵懒地将香腮倚在自己晶莹剔透的手臂上,那头如瀑布般的青丝也静静散落下来,她微微仰头,透过那副大得异常的墨镜,轻描淡写般扫了一眼对面马路那群兴奋远远大于失落的汉子,嘴角处泛起一个不加任何掩饰的轻蔑弧度,轻启朱唇:“庸俗。” 声音虽然细若发丝,但还是清晰无比地被橡树底下的几个人听到了。 马锦绣啧啧叹道:“这声音,即便骂粗话,估计也像高雅音乐般动听。” 时髦女孩杏眼圆瞪,揪着他的耳朵,恨恨道:“你个王八蛋猪头,说,我骂粗话的声音好不好听?” 马锦绣刚才一开口就已经知道自己犯了大忌,连忙诺诺道:“好听!好听!咱宝贝的声音天底下最好听!如天籁般好听!” 时髦女孩一撅小嘴,恨不得把他耳朵揪下来,恶狠狠道:“记住喽,以后在我面前不许夸别的女人,听到没!” 马锦绣此刻就像被我党抓住的敌方特务,只有惟命是从,点头不迭道:“晓得了晓得了。” 时髦女孩露出青春笑颜,多少带着几分邪恶,细细问道:“那你说,是我漂亮,还是你妈漂亮?” 这个问题一出,一直强憋着不笑的马潼关终于忍不住哈然大笑起来,马锦绣只能装聋作哑,顾左右而言他。 叶云也被这对差了一个年代的情侣逗乐,淡淡微笑,清净如竹。 他总是这样,没有大喜,也不会有大悲,淡雅得像一樽南宋窑影青釉印花瓶。 那女人似乎被马潼关这有些放肆的笑声所打扰到,偏过头,往橡树底下看来。 马潼关立即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低头不语,拿起一根枯枝在草地上乱画着什么。 那女人戴着墨镜,无法看清眼睛,但马潼关却觉得这样更可怕,仿佛她可以看穿一切。 有时候,一个女人的气质就可以令一个男人避而远之,再不敢奢望。 显然,福特车里的这个女人就具备这种气质。 那一刹那芳华,无论谁人,只要瞧上她一眼,连说话的声音都会压低些。 没有人敢堂而皇之地与那女人对视,即便是见惯世面的马锦绣心里也有些发憷。 只有一个人敢,不但敢,而且还是这样做的。 叶云抬起眸子凝望着女人,如刀双眉轻轻上扬,似乎对墨镜背后的那张脸很感兴趣。 那女人也不知是不是在看着他,这样静静看了许久,轻轻一笑,淡淡道:“有趣。” 第十八章 满庭春色关不住 “上帝用创造女人的剩余之物造出了玫瑰。两者的重大差别在于,在摘取玫瑰之时我们便感觉到了它的刺,而我们感觉到另一种刺,是在过了若干年后。” 这是兰多的名言。 女人的刺不像蝎子一样外露,而是像岩洞里的溪泉,纵使终日奔流不息,你也看不见。 培养一个男人,需要很多不同角色的女人,但要毁掉一个男人,通常只需一个就够了。 所以,当一个女人说你有趣的时候,你要留神,很可能这是个噩梦的开始。 她这样说,也许仅仅是个评价罢了,如果你天真地以为她对你有好感,那你就要倒霉了。 叶云不傻,也不天真。 他听到那女人的评价后,只是笑笑,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 这是他的习惯动作,他皱眉的次数要比普通人多得多,所以时常忍不住揉开眉头。 他经常皱眉,不代表他心事重重愁眉不展,只是他要思考的事情比较多。 我思故我在。 其实他是一个很看得开的人。 在他心里,世上好像并没有什么是不能解决的困难,也没有什么能令他苦恼的事情。 因此他能保持冷静,有时候冷静得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甚至觉得恐怖。 这样的人,有多少人爱他,就有多少人恨他。 福特车里的墨镜女人就属于后者。 她见到叶云那副若无其事置之度外的模样,不屑一笑,将视线再次移回到了工地上。 工地里仿佛有着一股神奇的磁力,在萦引着她的注意力。 而叶云,一个陌生的普通人,对于她来说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不值一提。 人海茫茫,有些人即便相遇了,也只是彼此望一眼,就匆匆擦肩而过,一生不曾再见。 这就是现实的生活,也是生活的现实。 黄昏,晚景如画。 马路对面围观的人不少反多,挤满了唯恐天下不乱的男人,还有抱着婴儿的妇女。 她们是随着自己的丈夫来到宁州的,她们最大的用处就是解决丈夫饥不择食的需要。 大多数男人看起来都很愉快,因为他们经过一天工作的辛劳,现在压力全无,正光着膀子,让黝黑发亮的皮肤尽情享受着晚风的爱抚,又可以观赏着令他们大喜过望的“风景”,如此闲暇的乐趣,可遇不可求。 也有些人,从来不知工作的辛劳,自然也不知闲暇的趣味,所以看来就有些没精打采。 譬如那两个自作聪明而自以为占了叶云便宜的耳钉青年。 一个人不去耕耘,就想求收获,是永远也不会愉快的。 此刻,马锦绣这个工头老大颇有些乐不可支,甚至喜不自胜,因为他正在庆幸自己在早些时候过来橡树底下找自己的堂弟和叶云,可以占到这么一个天时地利人和的位置,来近距离的观赏这帧有趣的风景画面。 这墨镜女人的容貌虽然无法看清,但那种风华超俗的气质还是无可挑剔地散发出来。 尤其是在几个伟岸保镖众星拱月般的点缀下,格外凸显其鹤立鸡群的王者之风。 一个娘们儿能不做花瓶,反而像武则天或者慈禧太后,的确是件值得玩味的新鲜事。 这样的女人,最容易挑起男人征服的欲望,马锦绣也是如此,笑眼眯成一条线,低声道:“云子,你要走桃花运喽。” 叶云轻抛着小石子,明知故问道:“啥桃花运?” 马锦绣不满道:“装,继续装,你就给我装吧!那女人说你有趣,摆明就是跟你对上眼了啊,这还不是桃花运来了?” “滚犊子。”叶云真是沉得住气,摊手道,“你怎么知道她说的就是我?” “嘿,嘴上还跟煮熟的鸭子硬邦邦似的,其实心里早乐开花了吧?”马锦绣锤了锤叶云的心脏,挤眉弄眼地瞥着他,嬉笑道:“那女人虽然戴着墨镜,但只要她不是盲的,都可以看出咱们几个之中谁最有趣。连我这个大老爷们儿都被你迷得不知方向,何况是女人?那女娃子春心暗动喽!” “这淡扯得离谱了,马爷。”叶云又抛起那颗小石子,微笑道,“你要是做月老啊,不知要乱点多少鸳鸯谱呢。” “做毛线月老。”马锦绣立即撇清,五大三粗道,“人间那么多美色,谁稀罕去天上做个劳什子月老啊,那得多寂寞?还是人间好,你上次跟我说的那句诗怎么说来着?满庭春色关不住啊。” “那倒是。”叶云深有体会地附和着,揶揄道,“要你丫离开女人一天,那不就等于要了你一天的命了?” 马锦绣大笑,丝毫不觉得难为情,反而引为知己道:“知我者,叶云也。等哪天有空吧,叫上我那酒仙朋友,咱们一起去放松放松。男人嘛,挣点钱不就应该寻花问柳吗?孔夫子还说了呢,食色性也。” 叶云看着他挤眉弄眼的色迷表情,又看了眼不远处的时髦女孩,笑而不语。 两人的谈话很轻,没有打扰到任何人。 墨镜女人的目光依旧投在工地上,娴雅地将香腮搭在手臂上,静若处子,彷如隔世。 那慵懒的娇俏模样,像只午睡刚醒的小猫,惹人爱怜。 马锦绣定睛望着,意犹未尽,感叹道:“那女人的家世也不知道多显赫呢,要能睡上一晚,折寿也愿意,你说是不是,云子?” “能不能睡她不知道,但折寿是肯定的。”叶云语气坚定,微笑道,“因为你女人看你的眼神就像杀父仇人一样。” 马锦绣木了下,笑容苦得就像刚吃了黄连,偷偷瞄了一眼坐在石头上怒容满面的时髦女孩,知道她是因为自己过分出神地望着墨镜女人而生气,那股醋劲隔几丈远都能闻到,心里暗暗揣摩着他女人这种脸色得花多少票子才能让她由阴转晴,根据平时的数据,最后得出这次起码得五位数才有效果,暗地里没少用甘陇方言骂娘,只能哀叹一声。 女人的心果然似海底针,难以叵测,难以琢磨。 墨镜女人也不在意那些如蚁附膻、庸俗不堪的男人眼光,似乎早就习惯了,毕竟无论走到哪儿,都会这样被人盯着看,只是忽然间,沉默不语的她再次开了金口,轻声问道:“朱武,几点了?” 一听到墨镜女人的问话,离她最近的那个保镖立即行了个礼,用最快的速度看了下手表,低头道:“四点四十五分。” 墨镜女人轻轻点头,轻声道:“把望远镜给我。” 朱武轻声道:“是。” 他似乎早有准备,话音刚落,便从车尾厢拿出了一个军用高倍望远镜,毕恭毕敬地递给墨镜女人。 朱武的头颅平时总是高昂着的,像不落的太阳。 但当他面对墨镜女人时,就像有只无形的手牢牢摁住他的颈部,未曾抬起过。 墨镜女人伸出纤手,接过来,举着望远镜看向了工地里头。 令人吃惊的是,她竟然还是未将墨镜除下,生怕让他人一睹真容。 这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女人,不是太美,就是太丑。 所有人都很纳闷,一是不知她用望远镜看什么,二是不知她为什么还要戴着墨镜。 一些不知底细的人,还以为她是某个被狗子队苦苦跟踪的大明星。 “唉,可惜了。”马锦绣摇头晃脑道。 “可惜啥?”时髦女孩瞪了他一眼,那股醋劲清晰可见。 “可惜那女人啊,这都不肯脱墨镜,肯定是麻子脸,不敢见人,天公不作美啊。”马锦绣叹息一声,言不由衷道。 时髦女孩听见他的这句话,忍俊不禁,咯咯笑了起来,阳光灿烂,变脸变得比谁都快。 一直闷不吭声的马潼关也乐了,而那条土狗似乎读懂了主人,跟着欢快地汪叫了两声。 叶云则一直循着那女人的视线望向工地里,如刀双眉又再次皱起,他又在思考了。 工地里有什么值得那女人用望远镜观察?有什么值得她劳师动众地亲临这种地方? 除了空荡荡的高楼,冷冰冰的机器,乱蓬蓬的杂物,工地里还有什么吊人胃口的东西? 叶云不知道,估计也没有人能猜着。 所以,他一直没走,一直在等。 凡是他弄不懂的事情,他都感兴趣,而好奇心岂非就是人类探索未知领域的原动力? 没有祖冲之对圆周率的孜孜追求,π在世界上的出现就会晚了一千年;没有牛顿对苹果落地的寸寸疑问,万有引力在很长时间内都只能是个未解的迷;没有霍金对天体运行的不断探索,黑洞在漫漫岁月里都只能沉睡在浩淼的宇宙中。 人类的不断发展,正是由于每一代人对神秘世界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兴许是橡树底下几人的低声谈笑打扰到了墨镜女人,只见她黛眉一皱,放下望远镜,轻轻说了句:“我看风景的时候,不喜欢别人在旁边打扰。” 那个叫朱武的保镖心领神会,行了一礼,肃然道:“是。” 然后,他瞥了这边一眼,便迈着虎步往橡树底下走来,脸上正气凛然,令人未动先怯。 第十九章 敬酒不吃,吃罚酒 由于相隔不远,橡树底下的那几人当然听见了墨镜女人的那句话,皆识相地缄口不言。 特别是朱武毫无征兆地走过来,马锦绣几人都生起了一丝害怕之意。 叶云微微眯起双眸,盯着朱武,嘴角轻轻上扬一个耐人寻味的弧度,轻声道:“有意思。” 因为他发现朱武四肢轻灵,意随流水,迈的每一步都暗含内家拳的精妙,柔静为先,厚实为后,左脚虚,右脚实,左脚实,右脚虚,如此相互交替,这样,就会使人很难判断出他的着力点,继而无法得知他出招用力的真伪,仅凭这些就足以见得朱武已经将内家拳法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一个如此高手,竟然对那个墨镜女人恭敬如斯,不得不让叶云感觉到好玩极了。 朱武走到几人面前,颇有礼貌道:“实在抱歉,劳烦几位暂时先离开这里一下。” 他不但话说得婉转客气,笑容更可亲,很容易让别人放下防御的心理。 马潼关的拘谨也不知不觉弱了几分,赶紧赔笑道:“我们这就走。” 尽管马锦绣一脸不愿意,但人家一看就是有势力的人,这般友善,已经是给了一个台阶下,就只好做个顺水人情了,起身,拍拍屁股上的泥土,伸着懒腰道:“正好肚子饿,走,宝贝,咱吃饭去。” 时髦女孩顺顺秀发,从石头上起来,走到几人身边,准备离开。 谁知,一向慈眉善目的叶云仍然稳坐钓鱼台,没有一丝要走的意思,抛玩着手里的小石子,微笑问道:“这地方是你们的吗?” 朱武微微错愕道:“不是。” 叶云又问道:“你们是警察办案吗?” 朱武平静道:“不是。” 叶云继续问道:“这里是不是会发生什么危险?” 朱武如实道:“不是。” 叶云接住落下的小石子,微笑道:“那我为什么要走?” 朱武霎时怔住,人家说的句句都在理,他百口莫辩。 他忍不住低头细细看过去,发现和他说话的那个年轻人不但神情潇洒,人长得英俊,脸上更永远都带着笑容,虽然与其他建筑工人一样,灰头土脸的,但那抹笑容着实令人无法生硬地面对他。朱武原以为这几个人好打发,没想到一上来就碰了钉子,无法回去交待,愣在那儿,进退两难。 “朱武,有所得,就要有所失。” 正当气氛尴尬之际,墨镜女人忽然说了这么一句,说话时她依旧凝望着工地方向。 朱武顿悟,取出皮夹子,随手抽出十张百元大钞,递给叶云,正色道:“因为这个。” 一旁的马潼关冷冷一笑,倒是有穷人的几分傲骨,抢先对朱武说道:“我们走就是了,没必要拿钱来压我们。” 朱武脸色平静,轻声道:“我没有这个意思,只是冒昧地让你们离开,有点愧疚罢了,这点钱就当作我请你们吃个晚饭。” 马潼关生冷依旧,轻声道:“你的好意我心领了,这饭钱我们还是付得起的。” 叶云微微一笑,轻声道:“老马,不要迂腐,人家一片好意,我们得领情。” 马潼关急了,说道:“云子,咱虽然穷,但……” 叶云微笑道:“但得有骨气,对吧?” 马潼关凝重地点着头,脸上再无刚才的那份怯意。他浑身上下都充斥着古秦后代的铮铮铁骨,虽然社会地位不高,但绝不会自甘落后,也不会嫉恨仇富,更不会摇尾乞怜。他可以退让,可以忍让,但决不能玷污自己的人格。 朱武掏出的一千块,分明是一种欺辱,这是他不能容忍的。 但他最不想见到的事还是发生了,叶云竟然心安理得地收下了朱武的那一千块。 他刚想说什么,就被旁边的马锦绣拦住了,只好悻悻闭嘴,闷闷不乐。 马锦绣却心知肚明,虽然他不清楚叶云为什么要这样做,但他知道这个年轻人看似平凡无异,但他每做一样事情都不会是平白无故的,都是有深意的,这也是他喜欢这个年轻人的原因之一。 叶云微笑看着朱武,轻声道:“这一千块就属于我的了吧?” 朱武笑着道:“是的。” 叶云轻声道:“那就好。” 然后,他从兜里翻出一个硬币,递给朱武,然后又将刚到手的一千块还给他。 几人吃了一惊,像只迷路的小鹿,脸色迷茫,傻乎乎地看着冰壶秋月的叶云。 朱武更是一头雾水,看了眼手里的一千零一块,愣愣道:“这是什么意思?” 叶云轻声道:“请你离开。” 朱武木然道:“我为什么要离开?” 叶云微笑道:“因为我的出价比你高一块。” 几人此刻才明白过来叶云是变着法子玩人,喜笑颜开。 朱武有些愠怒,语气加重了些许,轻声道:“请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叶云笑着道:“我很多酒都喝过,白酒,红酒,啤酒,还真是没喝过罚酒。” 朱武冷笑道:“这可是你自讨苦吃。” 话音未落,他右腿站稳,左腿疾若闪电般横踢一脚,动作矫健如狼,夹着风声呼啸而去,叶云下意识抬起右臂阻挡,谁知这招竟然是虚的,脚势在半空中猝然收住,砰然落地,震起一阵尘土,右腿倏然抬起,似出海蛟龙,来势汹汹地朝叶云的左侧脑奔去。 快,变化得实在太快了。 朱武冷峻的脸庞赫然出现了一丝微笑。 咔! 骨头碎裂的巨响划破寂静的黄昏天空。 朱武脸上的微笑早已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痉挛般痛苦的表情。 他躺在地上,掩住左腿的踝关节,从来自信的脸上露出了一瞥难以置信。 撕心裂肺的疼痛感让他冷汗直冒,他却强忍住没有喊出来,脸色憋得红似关公。 叶云安然无恙地坐在原地,施施然地望着无还手之力的朱武,笑容清净如竹。 马锦绣他们仨人被这风云突变的一瞬间完全吓懵了,脸色全无,惨白如霜。 他们没想到朱武会突然进攻,没想到他会突然变招,更没想到他会突然倒地。 一切如梦如幻,太不真实了。 他们甚至在猜想,是不是从地底下伸出了一只鬼手,将朱武的支撑脚给撕裂。 但他们永远不会发现,叶云的手里少了一样东西,一颗光滑圆润的小石子。 叶云对朱武道:“我原以为你的内家拳法会很劲,没想到你的腿法一样妙。” 他说话的声音很轻,只有他和朱武两人能听到。 已渡过疼痛顶峰的朱武有些讶异,抬起头,咬着牙关:“你知道我懂内家拳?” 叶云微笑道:“我刚才一不小心注意到了你的走路姿势。” 朱武更为讶异,轻声道:“就这么简单?” 叶云笑着道:“不然你以为会有多复杂?” 朱武心情像被巨石击破的湖面,久不能平复,嘀咕道:“哦。” 叶云看到朱武那震惊过后余震不断的神情,笑了笑,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轻声道:“内家拳将道教养生之旨融于拳法步法,强调贵柔尚意,注重运行匀缓,莫测端倪,你的步法虚实相间,深谙其道,所以我才能看出的。” 朱武表情全无,呆呆地望着这个不知深浅的年轻人,连骨裂的疼痛也忘却了。 福特车里的墨镜女人早已放下了望远镜,回头赏月般,正静静地斜望过来。 其余三个保镖方才见到自己的领头轰然倒下,早已是怒不可遏,但没有得到墨镜女人的口谕许可,竟未敢挪动分寸,此刻只好虎视眈眈地盯着那个始终带着一抹明媚似春日朝阳般微笑的年轻人。 墨镜女人不知在看着谁,忽然开口道:“为什么要出手?” 马锦绣三人听到女人这句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话,迷糊得像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叶云迎着墨镜女人隐藏起来的目光,轻声道:“因为我看风景的时候,不喜欢别人在旁边打扰。” 墨镜女人的表情虽然瞧不清,但肯定好不到哪去,沉默了些许,恨恨道:“猪头。” 叶云笑笑,轻声道:“我这是跟你学的,如果我是猪头的话,那你……” 他故弄玄虚,没有把话说完,可任谁也猜得到后半句是什么意思了。 马锦绣仨人都强忍住笑意,却反而更加凸显了取笑之意。 墨镜女人咬着惹人犯罪的红唇,冷声道:“我是不会理睬那些蛮不讲理的人的。” 叶云微笑道:“我则恰恰相反,我是最喜欢理睬那些蛮不讲理的人。” 墨镜女人被气得许久说不出话来,娇唇动了动,想说什么,但还是忍住了,不甘心地回过头去,再次举起望远镜看向工地,雪白粉嫩的脸蛋有些嫣红,如果不是那副大得有些骇人的墨镜遮住了她的表情,不知她现在的惨淡脸色会让多少男子心碎。 叶云跟着沉默下来,视线也转向了工地,他一直想弄清楚那女人究竟在看些什么。 他常常提醒自己,绝不要去惹任何一个女人,更不要跟女人争辩。 你甚至可以打她,但绝不要跟她争辩,你有天大理由也没有用。 但很奇怪,他今天就没有怜香惜玉,跟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胡乱瞎掰了一通。 马潼关像只迷途羔羊,低声问马锦绣:“绣子,那女人说的出手,是指云子吗?” 马锦绣同样低声道:“废话,没看见他们刚才一直在对话吗?” 马潼关迷茫道:“可我没看见云子出手啊。” 马锦绣回答道:“废话,没看见云子刚才一直坐在那儿一动没动吗?” 马潼关更糊涂了:“那云子怎么出手?” 马锦绣不悦道:“废话,你问我,我问谁去?” 时髦女孩无语地听着两人对话,直想把旁边的大石头扔向他们,如果她能举得起的话。 谁知,这两位恬不知耻的男子还在热烈地讨论着叶云是不是出手了,兴奋莫名。 第二十章 语不惊人死不休 《好兵帅克历险记》:谁都可能出个错儿,你在一件事情上越琢磨得多,就越容易出错。 这句话,你最好奉为警世箴语。 当你两耳不闻窗外事地专注于一件事情上时,很容易走向极端,走进死胡同。 因为此时你已是局中人,很难客观地考虑问题,很难跳出那个圈的束缚。 这就是所谓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但有一个人是例外。 叶云冷静得可怕,就像一名身经百战的剑客,周围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了然于胸。 若按照平时,这个钟点他应该在小西湖边冥思着了,可今天他还没有走,也不想走。 此刻,他的关注焦点只在一个人身上,墨镜女人的所有细微动作尽然落在他眼中。 其实墨镜女人并没有什么动作,只是轻托着腮帮,举着望远镜出神地凝视着工地。 无声胜有声,没有动作胜过有动作,这本身就是一件值得玩味的事情。 红日继续西沉,西边那片火红的晚霞烧得愈加旺了,绯红瑰丽。 世上恐怕也只有大自然这位能工巧匠,才能造出如此鬼斧神工的壮丽画卷来。 远处天空的一角已经渲染出了些许深蓝色,几颗淘气顽皮的星星提前出来玩耍。 喧闹了一天的工地里已经没有多少人了,只有零散的几个工人在收拾着残局。 围观的人群渐渐散去,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以备在晚上开工时有足够的精力应付。 他们所期待的劳什子大战并没有上演,只是很错愕地见到一个保镖轰然倒下,仅此而已。 热闹凑够了,生活还得依旧,他们可没有这么多的闲暇时间用来荒废。 业精于勤荒于嬉,这个道理他们不懂,但勤劳致富这个口号却深入其心。 不是每一次努力都会有收获,但是,每一次收获都必须努力。 这是一个毫无公平可言的不可逆转的命题。 受伤倒地的朱武在自己一个同伴的搀扶下,一瘸一拐地走向墨镜女人所在的那辆福特。 他走得很慢,像步行在沼泽中,脚踝处的剧痛让他举步维艰,两道浓黑的眉毛挤到了一块,额头上渗出了豆大汗珠,但他对那个不知怎样出手就伤了他的年轻人非但没有丝毫的怨恨,反而有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惺惺相惜之感。 男人的世界,不流点血受点伤,其实就跟女人那个圈子没有点勾心斗角争风吃醋一样,会乏味许多。 走到半截,他停了下来,转过头看着淡然而坐的叶云,轻声道:“如果以后有机会再见,我们俩能坐下来喝杯酒吗?” “可以。”叶云没任何犹豫。 “一言为定。”朱武轻笑道。 叶云点头,微笑道:“不过我希望这杯不再是罚酒。” 朱武大笑了几声,轻声道:“上等的李渡古灶,怎么样?” 听到这句话,搀扶着他的同伴露出了极为震惊的神情,要知道,这樽酒他们哥几个求了他好几年了,结果他连闻都不让闻,可谓吝啬至极,却没想到他竟然肯与这个素未谋面且出手伤了他的年轻人分甘同味。 叶云清亮双眸倏然睁大,连连问道:“是‘闻香下马,知味拢船’的赣西李渡酒吗?” 朱武竖起大拇指,笑着道:“识货,我珍藏的这樽据说已有百年历史了,一直舍不得喝。” 叶云似乎已经闻到了浓郁酒香味,咽咽口水,轻叹道:“陈年佳酿,历久弥香。” 朱武挥挥手道:“有缘再见。” 他转身,继续前行。 叶云在他背后唤了声,问道:“如此美酒,你为什么肯拿出来跟我分享?” 朱武没有停下,只淡淡说了一句:“酒逢知己千杯少。” 七个字,已经足够了,无需再多的语言来解释。 古往今来,多少陌生人都是不打不相识,最后成为了莫逆之交。 叶云喜欢交朋友,很多人也喜欢和他交朋友,这也许又是这个年轻人的特别之处吧。 朱武脚步蹒跚地回到了墨镜女人的身边,低下头,轻声道:“小姐,对不起。” 墨镜女人没有放下望远镜,冷声道:“你知道这是我最讨厌的三个字。” 朱武紧抿着嘴唇,不敢再多说一个字,静静地等候发落。 搀扶着他的那个保镖冷峻的眼神中露出了一瞥忧虑,他深知小姐的脾气和手段。 即使她不说话,也有种让人浑身不自在的上位者气质,就好像那种身居高位几十年的老人的不怒自威。虽然她仍无法比拟那类老狐狸,但足够让一般的男人望而生畏。朱武是他们的领头,武功也是最好的,且遇事果断、冷静、沉着、敏捷,最得小姐喜爱,现在竟然没有完成任务,小姐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以前就有个同伴,因为没有在小姐规定的时间内买回一碗红豆冰,结果被敲断了腿。 每每想起此事,都会让他们心有余悸。 他们几个最服的就是朱武了。 朱武虽然受到重用,却从来没有恃宠而骄,就像亲大哥般照顾他们。 所以,他很担忧,心里惶恐不安,上眼皮跳得厉害。 这种压抑的心情即便是在面对死亡时,他也没有过,只有在小姐面前才会有。 墨镜女人沉默了一会儿,最终开口道:“老六。” 搀扶朱武的那个保镖心头一惊,立即应声道:“是。” 墨镜女人自始至终没有看朱武一眼,轻声道:“带他去医院。” 老六有些反应不过来,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愣愣望着墨镜女人,嘴巴都没合拢。 墨镜女人见他半天没有动静,不满道:“是不是要我亲自带他去?” 老六回过神来,慌忙道:“不不不,我这就带他走。” 他强压住心中的兴奋劲,捅了捅朱武的腰,向他挤挤眉,示意他表示一下什么。 朱武轻轻点头,望向墨镜女人,行了个礼,恭敬道:“谢谢小姐。” 墨镜女人没有任何反应,手里的望远镜更没有移动半分,全神贯注地凝望着工地。 不久,一辆福特快速驶离,转瞬消失在了人们的视野范围。 马锦绣一直紧绷的神经终于舒坦开来,又坐回了叶云身边,掏出一根中华,点着,狠命抽了好几口才罢休,盯着那个神秘的墨镜女人,嗫嚅道:“啧啧,云子,这女人要不得,太凶,太强势,如果娶了这种女人,这辈子就甭想有出头之日了。” “醉后方知酒浓,爱过方知情重,你这话是不是说得早了点?”叶云揶揄道。 马锦绣一脸害怕,连连道:“我宁愿醉生梦死,也不愿沾上她。” 叶云忽然诡秘笑了笑,打趣道:“恐怕你不能醉生梦死了,因为你会比这惨一百倍。” 说着,他用眼神向马锦绣暗示了下他的背后,马锦绣明白过来,苦笑,只能苦笑。 不吃饭的女人,这世上也许还有好几个,不吃醋的女人却连一个也没有。 时髦女孩气冲冲地过来揪起他的耳朵,恨恨道:“你想醉生梦死是吧?” 马锦绣痛的呲牙咧嘴,求饶道:“我这不就是打个比方吗?你手里的劲儿小点,疼!” 时髦女孩放开了手,冷声道:“你跟我过来,今天必须给你上堂思想政治教育课。” 马锦绣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低着头道:“哦。” 叶云和马潼关两人很没有义气地袖手旁观,还不忘落井下石般暗笑起来,气得马锦绣连杀他们的心都有了。 此时渐近黑夜,气温渐凉,那条土狗重新活跃起来,摇着尾巴在草地上到处嗅着。 马潼关望着时髦女孩的眼神已没有了伊始的排斥,轻声道:“这妹子是个好姑娘。” “任何一个女人,只要心甘情愿,总是能够对自己的男人好的。”叶云轻声道。 马潼关轻笑点头,蹲在叶云旁边,问道:“云子,能问你一个问题不?” “问吧。”叶云轻声道。 马潼关问出心中的疑惑:“那个保镖为什么会突然倒地?” “我刚才害怕,就下意识地把小石头扔了过去,没想到错手伤了他。”叶云打着马虎眼。 “就这样?”马潼关愕然道。 “就这样。”叶云微笑道。 马潼关愣了好几秒,叹道:“实在太离奇了,这应该叫无心插柳柳成荫吧。” “我都替那保镖觉得郁闷。”叶云感同身受道。 马潼关笑笑道:“云子,你的运气似乎总是这么好。” “也许只是我看东西看得比较仔细吧。”叶云微笑道。 马潼关瞪着眼,轻声道:“你真看出来他第一脚是虚招?” “蒙的,我哪看得出来?也许我运气真的比别人好。”叶云微笑道。 马潼关大笑而起,然后细眯起眼睛,不解问道:“你说,那女人在看什么呢,看得这么入迷?” “我也想知道。”叶云神色凝重道。 “难道她是来买房的,今天提前来看看环境?”马潼关说完,自己都有点不信。 “有可能。”叶云笑了笑,倒是没反驳。 正当两人在不断猜测中时,一直没有过多表情的墨镜女人那道诱人的唇线忽然轻轻上扬,这个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的细微变化没有逃过叶云的眼睛,他清晰地从侧面观察到了唇线弧度的改变,如刀双眉紧紧皱着。 下一刻,更令他吃惊。 墨镜女人竟然轻轻地念起了一串数字:“十五,十四,十三,十二……” 马潼关一脸迷茫,问道:“云子,那女人怎么在倒计时呀?” 叶云此时早已赫然起身,脸上面无表情,沉声道:“有事要发生了。” 马潼关惊声道:“什么事?” 叶云冷冷望着工地里,轻声道:“如果我知道,就不会还站在这儿了。” 墨镜女人依旧在数着,已经差不多到末尾了,语气越来越温柔。 她好像是故意念出声音来的,恰好能让橡树底下的几人听见,这有点让人抓破头皮。 她那只世上绝无仅有的纤纤玉手始终举着望远镜,轻声念着最后的几个数字:“五,四,三,二,一,嘭!” 这唯美的话音刚落,从工地里便响起了一声震天哭喊:“大老板跳楼了!” 语不惊人死不休! 第二十一章 一弯纸船落于清桥溪水上 “大老板跳楼了!” 这一声喊叫,不啻于一个核弹爆炸,辐射到了工地的每一个角落。 这名工人口中的“大老板”,自然就是马锦绣说过的、淮阴谢家的长子长孙谢晓峰。 以谢家在江南一带的实力,即便是东海省一级层面,都要给三分薄面,毕竟地方经济要保持高质量发展,还是非常倚仗这些龙头企业带动的。按照马锦绣的说法,那就是每年春节,都会有省部级领导带队,亲自去谢家拜年。 这就是地位。 可现在,这位谢家未来的掌舵人、康乾盛世集团董事、副总经理谢晓峰就这样无缘无故地跳楼而亡,这事要传出去,不知道会造成多大的动荡,震惊九州吧? 叶云此刻的瞳孔就骤然紧缩,急急向福特车里的墨镜女人望去,只见她那道唇线上扬得愈发璀璨美妙。 本来在大石头边单膝跪地聆听时髦女孩思想教育的马锦绣忽然听到这声巨喊,先是不可置信地站起来,以为自己耳朵出了问题,听错了,直到那名工友关于大老板跳楼的嘶吼声来回晃荡,他才意识到这是真的,结果脑袋“嗡”的一声,霎时一片空白,什么也来不及多想,就第一时间往工地里面冲去,显得那样的六神无主,脸上毫无血色,煞白得瘆人,中途更是因为脚软,摔倒了好几次。 马潼关也慌慌张张地跑在他后面,那条土狗颤颤巍巍地尾随着自己的主人。 时髦女孩刚才被马锦绣的脸色巨变所吓倒,反应最慢,这才回过神来,也奔向了工地。 工棚那边更是彻底炸开了锅,无数个建筑工人像无头苍蝇般涌出来,一边跑一边询问着具体情况。 没有人能回答,也没有人有心思回答,大家都想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工地那里。 只有叶云孤独地、静静地站在原地不动,微微抬头,凝视着人群疯狂奔去的那个地方的上空。 他在看什么呢? 也许只有他自己知道。 过了很久,他才开始慢慢踱步,走向事发现场。 没人能看出他此刻的表情是喜是怒,因为他是那样的淡然平静,就像暴风雨来临前的祥和。 路过福特车时,他没有转头,直直地往前走去,似乎没有什么东西能令他停下脚步。 从他身边跑过的人有惊诧,有害怕,有悲伤,有迷惑,有不安,有局促。 这些心情是理所当然,无可厚非的。 因为这起变故关系到他们的工作,他们的前程,更直率地讲,关系到他们的钱袋子。 一幢刚刚封顶的新楼前,围拢着数不清的人头,却没有一丝声响。 安静,太安静了,气氛压得人透不过气来,比出殡时哀乐低奏还要凝重。 人很多,比肩继踵,里三层外三层地站着。 叶云无法再前行了,唯有站定,静静望着前方不计其数垂下头默哀的背影,不知想着什么。 忽然,一声悲怆凛冽的喊叫声响彻碧霄:大老板! 这是马锦绣的声音。 大老板生命的终结,也意味着他这些年辛苦经营的前途差不多就此画上了句号。 他的职业生涯还没有真正开始辉煌,便中途夭折,没理由不痛心。 这肯定不是一起简单的跳楼自杀,只要不是傻子,任谁都可以从中嗅出不同寻常的味道。 这可是江南四大家族之一的淮阴谢家啊,一个在民间极有名望的家族,一个在官场有巨大影响力的世家,现在却发生了此等的祸事,这个消息乘风传出后,不知将会掀起多大的风浪,不知将会有多少人被席卷进来。 叶云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抬起眸,静静望着人群的上空。 他始终不发一语,既没有流露出悲悯之色,也没有流露出悚然之情。 相反只有一种死寂,平静到窒息。 刚才他也是这样出神地看着那里,很奇怪,那里有什么吸引着他? 一张纸。 一张a4纸般大小的生宣纸从楼顶缓缓飘落,仿似被风带走的一片枯叶,摇摇晃晃而下。 不偏不倚,恰好落在叶云的跟前,正面朝上。 生宣纸很白净,没有多少内容,在纸中央只画着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场无声的雨。 没有人关注到这张纸,这很正常,死了人这么大的一单事情,还有谁会去留意一张纸的存在? 可对于叶云来说,这张纸却重达千斤,甚至仿佛可以将他的脊梁压弯。 直到此刻,他才深深体会到,老冯在谈到这张画时的那种发自内心的敬畏与恐惧。 就是这样一张普通的生宣纸,竟然可以令到拥有雄厚实力的谢家成员跳楼,难以置信。 落雨社,究竟是一头怎样的怪兽? 马潼关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了叶云的身边,弯腰捡起地上的那张水墨国画,捧在手心仔细端详了很久,越看越觉得这画有趣,画上的那条路绵垣无尽,那场雨更是栩栩如生,呼之欲出,只是不知道它怎么会出现在工地这种文盲遍地的地方,感兴趣问道:“云子,这是什么东西?” “黄泉书。”叶云一字一句道。 他说了句很难懂的话。 “黄泉书?”马潼关皱着眉,显然没听懂。 叶云轻声道:“嗯。” “什么意思?”马潼关问道。 “黄泉有路,雨落无声。”叶云微微叹息。 他又说了句很难懂的话。 “云子,你在乱说什么?”马潼关更糊涂了。 “我也希望我在胡说八道。”叶云苦笑,侧头道,“老马,别等工钱结算了,能快点走,就快点走吧。” “啊?为啥?那可是3万多块钱呢。”马潼关讶异道。 “我估计白云人家要经历一场大风暴了,你留在这儿,会被卷进来的。”叶云正色道。 “怕个球。我只是个臭打工的,跟大老板八竿子都打不着,找不了我麻烦。”马潼关摆手道。 “我就怕到时候公司没人顾得上给咱们结工钱了。”叶云叹息道。 “敢!要真那样,俺就上劳动局闹去,敢克扣俺们农民工工!3万多块钱呢,夭夭回去读书,花钱的地方多了去了。”马潼关不依不饶道。 听到这,叶云沉默下来,也没有再劝,只是回过头去,望向了福特,发现墨镜女人也正在望着他。 福特车里,似乎还有别人。 果然,隐藏在后座的黑暗中,还有一个女人。 这个未曾露面的女人看不出多大年纪,似乎对外面的喧闹也漠不关心,透过车窗看了眼天边即将落幕的夕阳,终于开口道:“皇甫小姐,天色不早了,咱们回去吧?” “回哪?”墨镜女人娴静坐在那儿,与叶云对视着。 “您要是不赶时间,回酒店吃个饭再走也行。如果您着急回去,我们就直接去机场。”黑暗中的女人柔声道。 墨镜女人不作声。 黑暗中的女人眼神思动,试探着问道:“皇甫小姐,您对今天这个结果,还满意吗?” “什么结果?”墨镜女人注意力似乎有些不集中。 “谢晓峰坠亡。”黑暗中的女人干脆打开天窗说亮话。 “不满意。”墨镜女人直截了当。 黑暗中的女人似乎有些吃惊,赶紧问道:“哪里不满意?” 墨镜女人随即嘴角泛起刻薄而尖锐的弧度,盯着叶云,遗憾道:“我还是没能惹他动怒。” 黑暗中的女人似乎更愕然了,探头往车窗外看了一眼,视线定格在了叶云那张即便布满灰尘也显得干净的脸庞,下意识问了句:“他是谁?” 墨镜女人透过黑色的镜片,凝望着叶云,平静道:“一个谁也惹不起的人。” 黑暗中的女人停顿了好半晌,然后掩嘴轻轻笑了起来,这充满魅惑的笑声足以引诱起任何一个男人的情欲,半真半假道:“这世界上竟然还有连皇甫小姐都无可奈何的男人,我还真想见识一下呢。” 墨镜女人冷笑,低沉道:“如果有机会让你认识他,恐怕你也不敢吧。” 黑暗中的女人脸上闪过无尽的恐惧,说了一声对不起,就识趣地闭口不言。 墨镜女人纤手撑着香腮望了很久,叹息一声,就像一弯纸船落于清桥溪水上,只荡起了几缕涟漪,淡淡道:“可惜啊,我就要离开宁州了。” 黑暗中的女人这一次显得谨慎了许多,不敢再接关于那个年轻人的话头,连语气也没有刚才那么随意了,毫无痕迹地转移话题,敛眉低目道:“皇甫小姐,白云人家这块地,是我们古道集团送给您的见面礼,以后这里就是您在宁州的家。” “谢谢。”墨镜女人没有忸怩作态。 “那我们是回酒店,还是去机场?”黑暗中的女人询问道。 “机场吧,我不想浪费时间。”墨镜女人轻声道。 “好嘞,我们这就出发。”黑暗中的女人干脆利落,让司机开车后,随即礼貌道,“皇甫小姐,宁州随时都欢迎您回来。” 墨镜女人轻轻一笑,倾国倾城,回头看着渐离渐远、不坠红尘的叶云,嫣然道:“我一定会回来的。” 第二十二章 众生倾舞 夜幕低垂,月华如水。 人们卸下一天的疲惫,开始寻找片刻的安宁。 由地狱到天堂,有多远? 宁州市民会告诉你,只有几公里而已。 他们不是为了工作而生活,而是为了生活而工作,由公司到酒吧,只有短短几公里罢了。 宁州市民的时间观念非常强大,下班时间一到,所有的人都像孙猴子在三打白骨精之后的境遇——收拾包袱走人。不管手上的工作有多忙,不管手中的事务有多急,他们都始终遵循着上班受法律保护的游戏规则——正点下班,“加班”这个词极少会出现在宁州市民的字典里。 灵魂需要超度,心灵需要归宿。 宁州市民只是想在忙碌的工作之余,尽快找到没有老板、没有上下级、只属于自己的心灵港湾。 对于他们来说,生活无非就是跳跳舞、唱唱歌,偶尔站在战场上来耍两枪。 死人之所以死了,是因为他该死了;而活着的人还仍然活着,是因为他怕死。 所以我们都应该好好的活着。 今夜的十里清扬热闹依旧,觥筹交错,酒绿灯红,流光溢彩。 小青今晚很开心,一路工作一路轻哼着歌,霁颜浅笑,惹得狼人们一片火辣辣的眼光。 几个唯恐天下不乱的男人还吹起了充满挑逗意味的口哨,起哄声如钱塘江大潮,绵绵不尽、滚滚而来,她却毫不介意。这群平日里在领导面前装孙子装惯了的老少爷们,花两钱来潇洒走一回,这点福利还是让他们惠泽一下,只是不时地看向叶云那道忙碌的背影,小青笑容更盛,如三月樱花。 很多常客一头雾水,不明白这个平时对他们吝啬笑容的小妮子为何今晚如此的意气风发。 其实,原因很简单。 因为她用葡萄藤编织了一条精致手链,此刻正戴在叶云的左手手腕处。 这条纤细柔韧的葡萄藤,是她叫父亲从皖徽老家带过来的,她先用葡萄酒将其煮成酒红色,然后花了整整三天的时间,在葡萄藤上凿了20个小洞,再用红丝线将20颗青绿的葡萄籽绑上去,送给她心仪已久的年轻人。在这个“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纸”的社会,这无疑是一种明智的做法,至于手链为什么要穿20颗葡萄籽,很简单,因为她今年正好是二十岁。 在欧洲日不落帝国古老的民间传说中,葡萄藤手链代表着一生一世套住爱人的手和心。 望着精致无比的手链,小青陶醉了,这绝对是世上独一无二的礼物。 即便是再孤傲冷漠、超世脱俗的男人,恐怕也逃不出她这个精致的圈套吧。 果不其然,叶云伊始见到小青低头含羞地递过手链时,微微一愣,只觉一股暖意缓缓流向心田。正如王昌龄的一句诗,“一片冰心在玉壶”,这条并不贵重的红线手链凝结着这个女孩的心意。 他没有任何抗拒,微笑地接过,戴起。 他已经记不清,自己多少年没有过这种蔓延整个心房的感动了。 或许是太久了,所以他特别珍惜。 对这个清纯如雪的女孩,他心生爱怜,如一本新书,爱不惜手。 不过他这几天有点心神不宁,一直在思考着一件令人觉得玄之又玄的事情。 那天在白云人家跳楼身亡的谢家的长子嫡孙,谢晓峰,一个在地产界刚刚开始崭露头角的企业家,按理来说原本应是八级地震般轰动的大事件。但现在已经过去三天了,竟然没有一家媒体对相关事宜进行报道,无论是电视媒体,还是平面媒体都集体哑火,甚至连网络媒体也无只言片语,可谓万马齐喑。 宁州更是风平浪静,这个噩耗就像被蒸发的水分,没有掀起一丝波澜,便销声匿迹。 不可思议。 一个堂堂的世家大族怎么能忍气吞声,默默咽下这个苦果? 是出于对落雨社的恐惧,还是另有其他原因? 叶云不知道,所以他很好奇。 今晚,吕彪破天荒地出现在了酒吧里,坐在二楼的雅座,抱着其中的一个艳女郎上下求索。 那个艳女郎叫夏花,和叶云一样,也是三个月前来到十里清扬的。 她模样还算漂亮,浓妆艳抹,酥胸翘臀,此刻正倚在吕彪怀里,面容绯红,青丝微乱,娇声不断。 叶云到二楼雅座给客人送酒时,吕彪嘴角露出了一丝讥诮的微笑,眉头一挑,粗暴地吻上了夏花的性感双唇,措手不及的夏花只能被动地发出“嗯嗯哼哼”的声音。叶云眼神掠过吕彪的脸庞,轻轻笑了笑,知道他多半是向自己挑衅,所以并不理会,转身下楼。 叶云并不会看低夏花,虽然知道她已经有了男朋友,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追求。 这社会,男人无所谓正派,正派是因为所受的诱惑不够;女人无所谓忠诚,忠诚是因为背叛的筹码太低。 叶云刚给一桌客人送完果盘,手机适时响起。 “大哥,找到那混蛋了。”张宝的声音从手机那头传来。 “在飞扬?”叶云面色不变,遽然放下手中的托盘。 “嗯,要不要动?”张宝问道。 “暂时不要,等我。”叶云平静道。 “好。”张宝应声道。 随即,叶云把手机放进裤袋,跟小亮说了声有事出去,便换好衣服,前往飞扬酒吧与张宝汇合。这是老板谢哥的特许,叶云可以无故请假。在这点上,谢哥倒不像明太祖那个老流氓,登基不久,便迫不及待地开始诛杀功臣。 飞扬酒吧不在南湖路,而在与南湖路隔三条街道的朝阳路,宁州着名的步行街。 飞扬与十里清扬风格迥然不同,十里清扬清幽高雅,似一片青竹,飞扬则显得桀骜不驯,像初生牛犊。这里的装修新潮前卫,墙上尽是顾客们的信手涂鸦,强烈的重金属音乐让飞扬动感十足,每一个音符都震撼人心,忽明忽暗的灯光更让气氛诡秘异常。 这里是年轻人的天堂。 他们喜欢无拘无束,个性张扬。 垮掉的一代? 他们对这个骂名嗤之以鼻。不是愤怒,而是不屑。 时间将会在这里停驻,没有白日,没有黑夜,无论男女,无论老幼,在这里,都一样,都是买醉寻欢的人。荒腔走调的动感舞曲喧闹着,众多饮食男女随着这闹心斥耳的劲曲手舞足蹈,其中不乏面色红润、眼神迷离者,一看便可知是嗑了药之后的神智不清,在舞池里如同群魔乱舞。 叶云在飞扬门口,见到等待已久的张宝和孔孟。 张宝一套专门定制的高价黑西服,器宇轩昂,高贵的气质一下子就与其他人区别开来。 孔孟则休闲装示人,双目炯炯,只是脸上的那丝帅气邪笑让他显得有些纨绔不拘。 当初叶云第一次听到孔孟的名字时,还觉得他应该是一个非常有涵养的人,结果大相径庭,孔孟的性格一点也不像那两位儒家圣人,反而是邪魅不羁的。 而他的父亲,便是宁州市委副书记,孔南行。 叶云三人并肩走进飞扬,门口保安见三人气度不凡,一脸恭敬之意。 音乐纷扰,众生倾舞。 “他人在哪?”叶云凑到张宝的耳朵,大声吼道。 “在二楼。”张宝如法炮制,艰难地在人群中挤开条路来。 三人穿越重重人墙,几经辛苦,终于由隐藏在一角的螺旋楼梯上到二楼。 一楼龙蛇混杂,密密麻麻全是人,抬头看脸,低头看脚,污浊的烟气夹着浓郁的酒气,还有廉价的脂粉香水的味道,再加上不少男女搂在一起的暧昧轻笑,混乱不堪。一楼多是散客,点不了什么昂贵的东西,茶几上多半摆着几瓶喜力百威,顶多一瓶廉价的红酒,那赤赤的红,在醉翁不在酒意中,漫不经心地就倾洒在了雪白的桌巾上。 乱,浮躁,大杂烩,红尘俗世。 二楼则与一楼大相径庭,如果说一楼是咆哮不息的黄河,二楼便是水波不兴的漓江。一地落地白灯,明如星河,桌面的烛光点点,更显浪漫。如此美妙的氛围,与一楼反差巨大,来了个一百八十度转身,一时半会让人适应不了。 来二楼坐的客人,都是相当有背景身份的公子千金,喝的都是英国百加得朗姆酒,抽的都是古 flor de cano雪茄,喷的都是法国esteeuder香水。他们选这儿,就是贪这够潮,够乱,够闹,尽管他们不屑掺和其中,但还是很容易被一楼那种张牙舞爪的气氛所感染,心跳不期然地加速。 盛夏的夜,本应闷热,但飞扬的空调足,凛冽的寒意止也止不住地冒了上来。 叶云站在二楼的楼梯口,冷冷一扫,转头用眼神询问张宝。 张宝会意,望向二楼的最里头,靠近栏杆的一桌。 那桌坐着一男一女。 男人的年纪很轻,那股青年人应有的嚣张冲劲犹在,嘴角挂着令人很不舒服的邪笑,眼神阴森冷漠,右脸的一条两寸刀痕显得狰狞突兀,左手端着酒杯,右手则旁若无人地在女人的领口内肆意蹂躏。 女人相貌不错,一件漂亮性感的长裙把她衬托得像只尤物小野猫,风骚妩媚。 兴许是喝了很多酒的缘故,这女人两颊殷红,被那男人撩拨得娇气喘喘。 酒精真是一样好东西,再贤淑端庄的女人也会在怂恿蛊惑后,放浪无忌起来。 更何况是熟透了的女人。 第二十三章 万顷桃花,灼灼其华 毫无疑问,事业是男人的姿色,而姿色是一个女人的事业。 二楼最里头一桌的那对声色男女旁若无人地抵死缠绵,让人看了难免心潮澎湃。 而那桌的旁边一桌,则是坐着六名一身黑衣打扮的男子,清一色的面无表情,却浑身透着一股历久弥新的萧杀气。这六名男子丝毫没有被周遭吵杂难堪的音乐所影响,只顾埋头喝酒,不时还往嘴里扔进几颗花生米。不知是何原因,那两桌附近都显得空荡荡,隔了好几桌才坐着其他客人。 那六人的身后,是一堵用玻璃砌成的墙。 玻璃的颜色其实是很鲜艳的,姚黄,魏紫,品红,枯黄,仿造牡丹的富贵,只可惜掩在昏暗的灯光里,都失了颜色。可偏偏如此乌沉沉的背景,却遮不住那六个男人的颜色——黑色,纯黑色。 孔孟敛去那抹邪笑,那张略显青稚的脸庞立即深刻起来,盯着那个正在玩女人的男人,凑到叶云耳边,轻声道:“那个就是我们要找的人,没人知道他真实名字,只知他外号叫‘烈刃’,落雨社的新生代力量之一。在落雨社吞并维扬第一大帮派‘秋风堂’时,他带领20名兄弟杀进百人混战,奋勇当先,烈刀刃人,从此圈里送给他一个外号,‘烈刃’。” 叶云轻轻点头,双手优雅插于袋中,睥睨着正肆无忌惮地搂抱着女人的烈刃。 他飘然出尘的脸庞悄然挂起一丝很淡很淡的微笑,不邪魅,不妖异,清净如竹。 在这么喧嚣杂乱的一个环境底下,他却有着一份天然的淡定,就像清音平湖,在青嶂翠峦的重重环抱下,如碧玉般嵌入其中,深深浅浅,点点滴滴,幽静到了一种境界——不知是树映绿了湖,还是湖染绿了树。 这种气质,怎么可能会出现在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身上呢? 张宝与孔孟看着镇定自若的叶云,微微怔住,感觉眼前这个年轻人从未如此陌生过。 叶云缓步向烈刃走去,张宝和孔孟回过神来,紧跟一步。 烈刃似乎感觉到了有陌生人来访,徐徐抬头,却并不妨碍他今晚的兴致,右手的揉搓动作依旧没有停下来,斜睨着缓步前来的三人,嘴角虽然露出一丝不屑笑容,眼里却没有过多的鄙夷之色。 这三人敢向这里迈出那几步,就已经让他觉得非常有意思了。 倒是那女人见到来人,多少有点不自然,扭扭捏捏的,不像刚才那样放得开。 一直只顾低头喝闷酒的六名黑衣人终于有所行动,猛然起身,横档于叶云三人面前,表情清一色的冷峻,双拳紧握着,青筋毕露,眼睛里流露出嗜血的味道。他们对于这三个人的贸然打扰,并没有太多的惊讶,也无需惊讶,有实力的人,从不惧怕任何人的出现。 “滚。”领头的一名黑衣男子冷声道。 叶云脸色不变,眼中盈满笑意,绚烂得如同一片万顷桃花林般,灼灼其华。 可就在这片万顷桃花林的最深处,却隐藏着无限杀机,让人不寒而栗。 笑,有时,比怒更可怕。 纵然那六名黑衣男子经历过无数次的生死搏斗,多大风浪也遇见过,然而,被这个年轻人那笑里藏刀的眼神轻轻一扫,竟然徒生出一种本能上的恐惧,紧握拳头的双手不由自主地轻微颤抖起来。好在他们还是喝过几年粥水的,竭力控制住了这种消极情绪的蔓延,所以并没有过多的外在表现,依旧充满杀气。 “大哥,让我们来吧。”张宝戏谑地看着眼前的六个人,像是顽皮孩童看到心爱玩具一般,玩心大起。 叶云颔首微笑,后退两步,双手依然插于裤袋中,心如秋水,性比远山,静静地看着事态发展。他心里清楚得很,在这里,他没有任何谈判的条件,只有让对方产生恐惧,才有可能让对方妥协。这两位尊贵的公子哥肯帮他这个忙,找到烈刃,已经让他深怀感激了,这会儿就让他们闹腾一下,也出不了什么大事。 毕竟,他们背景深,深似海。 张宝、孔孟其实并不是那些争狠斗勇的纨绔子弟,只是两人在部队里呆了这么多年,兵的那股匪气早已渗入到他们的脊髓里面去了,打抱不平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件好事,也是一件乐事。叶云这个年轻人,是他们十分敬重的朋友,兵没什么大不了,就是讲哥们儿义气,无论你身份是什么,哥们儿有事,就是自己有事。 烈刃笑容敛去,一脸严肃,冷冷地盯着那仨人。 三个青年,三个可以轻易勾去女人魂魄的青年。 在他眼中,这三人的举动,是那么的愚蠢可笑,那么的胆大妄为,那么的不知天高地厚。 那名妩媚女人终究只是一个柔弱女子,没有见过什么大世面,男人间的争狠斗勇,在她眼中,是那么的暴戾恣睢。面对即将到来的暴风雨,她噤若寒蝉,俯身贴在烈刃的怀里,双眼掩不住其中的恐惧。 张宝立于左,孔孟立于右,两人皆面露喜色。 宁州两大顽主的声名远播,在这座城市的上流社会圈子中,就流传着一句话:宁惹神龙,莫惹张孔。 二楼其他桌的公子千金们见到剑拔弩张一触即发的局面,不惊反喜,纷纷站起身来观摩,端着酒杯窃窃私语,品头论足。当中几个集世界名牌于一身的女人更是神采飞扬,那股兴奋劲,似乎比买到限量版lv提包还要疯狂数倍。 宁州的安宁祥和,已经令这座城市很久没有见过血雨腥风了。 在每个人的内心深处,其实都有嗜血的一面。每个人都曾经梦想过提把剑,让仇人见血封喉,以报眦睚之仇,彻骨之恨。又或者拎把刀,管尽天下不平事,然后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这,便是人的原罪。 孔孟邪笑一隐,当先发难,恰似深山老林中的斑烂白额大虎,上身一探,挥掌而出,雄猛凌厉,势若洪水,一看便知是叶云传教给他的“八风拳”,再配上他在秃鹰尖兵连里学到的硬气功,端的是八面威风。 离孔孟最近的黑衣男子面色一凛,双腿变虎步扎稳,步落手起,双手一架,硬挡孔孟一掌,然后偷步进身回转,肘击孔孟肋部,孔孟回手一拨,提膝怒袭,正中那名黑衣男子腹部,那名黑衣男子轰然倒地,表情痛苦。 全部动作都是在电光火石间一气呵成,二楼喝彩声不断,重金属音乐反倒成了和音。 反观张宝,神情毅然,拳脚并用,力量雄浑,外形稳健,其声如雷,其势吓人,“扶灵拳”让张宝耍得虎虎生风。三名黑衣男子一拥而上,上下齐攻,张宝怡然防守,右手隔开一名黑衣男子的黑拳,转身探海般踢倒从后攻来的另一名黑衣男子,不顾肋部中的一拳,如行云流水般横踢一脚,打中张宝肋部的黑衣男子腾空而起,向一楼坠去。 “嘣”! 闷哼一声。 那名黑衣男子倒在一楼地上,吐血嚎叫。 随后,一楼尖叫声四起,不明所以的群魔乱成一团,烦人的音乐戛然而止。 几名训练有素的保安匆匆赶来,很快控制住了混乱局面,二楼则继续欢呼声阵阵。 随着几名保安的呼喝,一楼的客人终于慢慢稳下心来,纷纷仰头观望,表情迷惑不解。 不多时,张宝和孔孟已经回到了叶云的身后,面带微笑地看着烈刃。 地上躺着五名痛苦哀鸣的黑衣男子。 叶云静然而立,望向烈刃,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淡然微笑。 烈刃面色阴冷,瞥了一眼地上哀嚎不迭的几名手下,目中寒光一闪,右手从妩媚女人的胸部抽开,猛然起身,怒喝一声,左脚踏于椅子上,腾空而起,右脚在桌子上再借一力,飞身奔向叶云,左手于空中掷出酒杯,与此同时,右手从身后抽出一把砍刀,寒光闪闪,煞气浑然,疾若闪电般向叶云砍去。 叶云却依旧轻笑如弯月,左手轻接酒杯,滴酒未洒! 刀光快至时,他微微侧身,诡异地避过了烈刃的致命一刀,动作毫无凝滞。 烈刃不免眼露怯意。 却见叶云右手五指瞬间轻锁住烈刃手腕,稍微一拧,他的手腕似枯萎花朵,耷拉向下。 旋即,叶云反手一拳,击向烈刃胸口,这一拳出手极快,轻描淡写,像小小蚂蚁爬过无垠的荒凉沙漠,不着半分痕迹,烈刃来势未止,便轰然后飞,重重砸在了方才那六名黑衣男子喝酒的桌子上。 桌子骤然粉碎,玻璃四迸。 整个过程不及两秒。 全场死寂,掉针可闻。 没有人看清叶云的出手,只是看到一个男子拿着刀向一个白衣男子飞砍而去,然后又见到那名拿刀男子自己倒飞着向身后的桌子砸去。所有人都错愕不已,呆呆地看着那名在玻璃碴中挣扎的男子,想不清他为什么这么傻,砍不到人也不用自伤吧。 正当所有人满腹狐疑之际,一楼的人群中,狐四那道瘦削身影已悄悄离去。 第二十四章 龙主雨 圣劳伦斯教堂内,刻着一句很着名的话—— 痛苦来临时,不要总问“为什么偏偏是我?”因为快乐来临时,你可没问过这个问题。 所以,烈刃没有问。 刚才剑拔弩张的局面骤然消失。 战斗开始得突然,结束得太快,如浪花般来去匆匆。 一楼的客人还没弄清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重金属音乐声又重新响起,虽然马没有照跑,但是歌照唱,舞照跳。二楼对他们来说,简直是高山仰止,他们也漠不关心,只要这倒霉事不是落在自己头上,他们爱谁谁,关我鸟事。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是宁州人的生活态度。 二楼的诸多客人已经被保安客气地请下了一楼,但大多数人都觉得郁闷不甘,就像看到一部铺得很大的小说,结果却是草草结尾,颇有点虎头蛇尾的感觉。尤其是那几个女人,忿忿不平,似乎很见不惯男人们如此快速的结束战斗,无论是在这里,还是在床上。 保安主管小心翼翼地靠近战斗的核心地带,望着躺在地上的烈刃,眼睛流露着不可置信。对于这个狠角色,他是心有余悸的,他曾亲眼见过烈刃只用了不到二十秒钟的时间,就把来这捣乱的七个小混混干翻在地,个个口吐鲜血,无招架之力,没想到这落雨社新贵却变成了这副弱不禁风的模样。 烈刃出事,他作为飞扬的保安主管当然不能坐视不理,更何况这场子是落雨社看着的,如若不然,落雨社扫平飞扬,甚至灭他口也是有可能的。不过,现在他没空去考虑这事是怎么发生的,也没那胆量去考究这事是谁弄的。 傻子都知道,敢动落雨社的人,只有两种人,不是死人,就是后台极硬的人。 死人他不用管,后台极硬的人他不敢管,那还操这闲心干什么? 保安主管走到烈刃跟前,一副小人物的奴才相,卑躬屈膝问道:“刃哥,您看,要不要帮您叫救护车?” “滚。”烈刃有气无力地吐出一个字。 保安主管慌忙点头允诺,快步离去,不敢逗留半秒,但又不想在一班小的面前失了威风,唯有将内心的害怕用怒气掩盖起来,寒着脸喝斥自己的几个手下不该上来打扰,转身下楼,并派人在楼梯口守住,不准他人上去。烈刃这尊大菩萨的厉害残狠,在这一带是闻名遐迩的,一言不合即可以让你永无安宁之日,他这个虾米角色就只能小心伺候着了。更何况,他这么个把察言观色当饭吃的人,当然知道什么时候应该表忠心,什么时候应该表态度。 跪着的人,往往把小土坡,也看成高山。 叶云走过去,拿起酒桌上的一杯酒,轻轻地摇晃着晶莹透亮的酒杯,用鼻子闻了闻,微笑道:“好酒,chivas12年,入口醇正温和,带有浓郁的苹果香和甜味的花香。烈刃,你很会享受。” 烈刃也不言语,左手手肘撑在玻璃碎片中,勉强支起身体,冷冷地看着叶云。那个妩媚女人被这瞬息万变的变故吓蒙了,正坐在座位上小声啜泣着,惊恐地看着叶云三人,混身瑟瑟颤抖,像一朵在冷雨中的墙角小花。 叶云在妩媚女人的对面坐下,露出一抹人畜无害的微笑,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妩媚女人看了叶云一眼,然后迅速低头,不敢直视,颤声道:“芍……芍药。” “芍药,好名字,小琮和烈刃争的,就是你吧?”叶云沉吟着,叹了声,“红颜祸水啊。” 芍药不敢作声,低垂着头。 叶云虚虚一指烈刃,对芍药命令道:“去把你男人扶过来吧。” 芍药惶恐点头,然后过去扶着鸠形鹄面的烈刃,战战兢兢地坐回到了叶云的对面。 烈刃无力地斜靠着芍药,右手颓靡地垂在大腿上,嘴角流着猩红血迹,却依旧挂着那丝不屑的微笑,令人寒气遍体,他看着始终稳若泰山的叶云,眉头一扬,慢声问道:“你是谁?怎么找到我的?” “这两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现在可以好好谈谈了。”叶云轻声道。 “谈谈?”烈刃稍微移了移身,胸口的伤痛让他紧了紧眉头,冷冽道,“你很好,好多年了,都没人敢跟我说起这两个字。我不管你是谁,我只想告诉你,我可以让你有一百种死法,每一种都会令你痛不欲生。” 孔孟耸了耸肩,站到叶云后面,摇头叹息道:“有些人就是分不清形势,明知落了下乘,却还是那么喜欢讲大话,讲套话。他们就像电台的播音员,全凭一张能说得嘴。不见棺材不落泪,大概就是用来形容这种人的。” 烈刃一声冷笑,抬头看向孔孟和张宝,不屑道:“我真没想到是你们二位公子哥。” 孔孟指了指自己,表情故意浮夸地问道:“你认识我们?” “宁州两大顽主,‘宁惹神龙,莫挨张孔’,谁能不认识?”烈刃带着两分讥讽道。 张宝用余光,斜睨了一眼已经挣扎着站起来的5名黑衣人,轻声道:“既然你认出我们俩了,闲话就不要多说了。今天来这儿,并不是找你麻烦,而是跟你商量事情来的,只是刚才你的手下狗眼不认人,我帮你教育一下他们,以免他们以后还是这样狗眼看人低。” 烈刃怒意一闪,左手放在椅子的扶手上微微用力,青筋隐现,却最终还是压抑住了自己的怒气,冷笑道:“既然如此,那我就代这几个不懂规矩的混小子谢过张公子了,不知道我烈刃有什么能耐,竟然可以劳烦两位亲自前来跟我谈谈?” 他说这句话时,一直看着叶云,还特意加重了“谈谈”两个字的音量。 叶云放下手中的酒杯,推到烈刃面前,微笑道:“交个朋友,放过冯琮。” 烈刃皱眉道:“冯琮?” “就是跟你争芍药的那个小男孩。”叶云轻声道。 烈刃愣了下,随即哈哈大笑起来,仿佛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一般,笑声如刀片滑过钢板,尖锐刺耳,在吵杂的音乐声中显得很不合群,斜睨着叶云,扬起声音道:“就那个小王八蛋,就值得你带着两位尊贵的公子前来跟我谈谈?” 这阵突兀的笑声,再次使得一楼的不少众生抬头端望。 见到二楼一片风平浪静,他们不免兴趣索然,继续酒醉人生。 叶云安之若素,微笑道:“既然说开了,我也不拐弯抹角了。刃哥,冯琮是我弟弟,年轻人嘛,难免会少不更事,血气方刚一些。如果他得罪了你,我代他向你道歉,这事就这么了了,我先干为敬。” 说着,叶云拿过一个杯子,倒满酒,仰头而尽。 烈刃似笑非笑地睨着叶云,那表情就像看着一个小丑在表演一般,然后瞥了眼桌上的那杯chivas12年,往前探身,左手艰难地端起酒杯,并没有往嘴里送,却将酒慢慢倾泻在桌子上,一滴不剩,不屑一顾道:“就凭你?” 张宝和孔孟刚想发怒,叶云扬手阻止。 叶云淡淡微笑,轻声道:“你说个条件吧,我能做到的,在所不辞。” “好啊,我的条件很简单,只要张家和孔副书记肯出头,向落雨社求情的话,我保证,再也不找你弟弟麻烦,那个茶餐厅我根本看不上眼。”烈刃左手玩弄起手里的酒杯,双目含笑地望着张宝和孔孟。 张宝和孔孟阴沉着脸,烈刃在他们眼中,就像一个死物。 烈刃不以为忤,将视线转向叶云,依然阴笑着。 叶云嘴角微翘,以一种异样的目光看着眼前这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烈刃,修长手指轻轻叩着桌面,极有节奏,让人不期然地就沉浸于其上,轻声道:“你似乎并不会为自己的生命担忧,这很好。” 烈刃眼神闪过一丝慌乱,却很快恢复平静,轻声道:“生命,谁都会珍惜,我也不例外。我从不畏惧,只是因为我身后站的,是落雨社。你以为你有通天的本事?你很能打,我刚才见识过了,你是这么多年来唯一一个令我心有恐惧的人,这点不可否认。” “哦?那我很荣幸。”叶云扬了扬如刀双眉。 烈刃冷笑了声,然后撩起上衣,扬声道:“知道这代表什么吗?” 在他的胸口处,一条黑色的龙跃然而出,栩栩如生。 孔孟一凛,失声道:“这是虬龙,落雨社的图腾之一!” 叶云偏头望向他,眼中带有迷惑。 孔孟死死盯着烈刃胸口上的纹身,沉声道:“据说,落雨社分为五个等级,管一省势力的,纹有应龙,管一市势力的,纹有角龙,管一县势力的,纹有蛟龙,管一镇势力的,纹有蟠螭,而管一区的,纹有虬龙。” 华夏文化里,龙主雨。 宁州,是落雨社的发祥地。 没人能清楚地知道这个组织的实力到底有多厚,能耐到底有多大,地位到底有多高,包括圈子里的人也不甚了解,只是人人都知道一句话:黄泉有路,落雨无声。这个人尽皆知却又迷离神秘的组织,永远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永远给予人们无穷无尽的遐想。 叶云眉头紧皱,神色多少有些黯然。 烈刃手指轻敲酒杯,笑着道:“孔公子果然见多识广,对落雨社了如指掌。我烈刃虽然只是管着这小小的拱月区,但是这条虬龙就代表着落雨社的图腾,想要我的命,恐怕还得考虑很多东西吧。” 叶云面沉如水,默不作声,紧握手中的酒杯。 第二十五章 识时务者为俊杰 在绝对实力面前,一个人的力量太过微不足道了。 好比你扛着世界最先进的机枪,却要面对成千上万的敌人,即使敌人只是拿着最原始的小米加步枪,也会把你被打成筛子。寡不敌众,是一条真理。毕竟,生活不是好莱坞大片,而你也不是鹰国银幕上那些永远打不死的英雄。 实力,从来不遵守牛顿第一定律,永远不会守恒。 它就像一堵墙,有的是钢筋水泥,牢不可破;有的是土砖黄泥,弱不禁风。 很久,面沉如水的叶云才缓缓吐出一口气,看向烈刃,尝试着最后一丝的无用功:“真没得商量吗?” “商你大爷!”烈刃猖狂笑着,竖起中指。 结结实实吃了一碗闭门羹,叶云没有动怒,只是莞尔一笑,认真道:“烈刃,你让我突然对落雨社很感兴趣。” 烈刃也笑了,只是他的笑容多少有些鄙夷,摇头晃脑道:“随时欢迎你了解。” 叶云淡淡笑着,没有再作回应,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起身,毅然地往楼梯走去。 张宝皱着两道剑眉,深深看了烈刃一眼,然后追上叶云,在他身后喊道:“大哥,我们就这样就算了?” “不然呢?”叶云有气无力道。 “我可以马上回家,找家人想想办法。”张宝轻声道。 “是啊,我也可以让我爸出面。”孔孟也追了上来,插话道。 “打住。”叶云立马拒绝,轻声道,“关于这事儿,你们俩到此已经结束,不要再插手。” “你一个人能解决?”张宝狐疑道。 “解决不了。”叶云摇头道。 “那小琮怎么办?”孔孟皱眉道。 叶云怔了一下,良久才开口道:“我尽力了。” “不想其他办法了?”张宝追问道。 叶云揉了揉眉头,自嘲一般地说了句:“没有灯,路太黑了,只好原路返回。” 说完,他慢慢踱下楼梯,很决然。 他只是一颗无名的溪中小石,如何能抵挡那洪水滔天呢? 张宝和孔孟对视一眼,无奈叹了声,也跟着走了出去。 剧终,人未散。 飞扬酒吧很快又恢复了热闹。 一切似乎都正常了,众生依旧荒唐,寻欢作乐之地从来就不会有歇息的时候。 烈刃让几个受伤较重的小弟离开,自己却固执地留下继续酒醉人生。 未曾尝试过失败滋味的人,面对突如其来的挫折,心里往往憋屈得难受。 当一个人脸面尽失痛不欲生的时候,总是需要借酒消愁的,烈刃就是如此。 酒是好东西,和时间一样,它可以让人哭,让人笑,还可以让人忘却痛苦。 七杯,烈刃已经连喝了七杯,虽然说不上酩酊大醉,却已是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了。 芍药在一旁细心照料着,并且让保安主管去叫了一个私人医生过来替烈刃进行包扎。 “刃哥,要不咱回去吧。”芍药送走那个私人医生后,走回来,俏生生道。 “为啥要回去?”烈刃反问道。 “反正你已经喝够了,咱现在回去,我在床上再好好服侍你。”芍药眉黛春山道。 “怎么着?你害怕啊?”烈刃又不是傻子,当然听出了她的言不由衷。 “我是害怕。”芍药见被看穿,神情愈发娇媚,走到烈刃身边,喃喃道,“那仨人不好惹,刚才和你又没谈拢,指不定还会整出什么幺蛾子来呢。” “怕他奶奶个孙子。”烈刃骂骂咧咧,指了指自己,傲然道,“老子自打进了落雨社,就再也没害怕过任何人,记住,是任何人。天底下还有谁敢触咱落雨社的霉头?那个什么小琮,眼瞎了敢跟老子抢你,我去他妈个煞笔。老子都快想不起来这号人物了,没想到那仨竟然为了那个小黄毛,敢单枪匹马来找老子晦气,太他妈欺负人了!你看好喽,今晚老子吃的亏,一定会让那仨连本带利还回来,你信不信?!” “我信。”芍药媚笑道。 烈刃畅然大笑,饮尽一杯酒后,冷酷的眼神变得温柔,搂着芍药,而舌头早就肆虐地伸进了她的口腔。 男人,只有在失意的时候,才会倍加珍惜自己的女人。 —————— 夜未央,飞扬酒吧门口。 四辆没有牌照的崭新军用吉普车风尘仆仆赶来,就停在了路边,场面蔚为大观。 须臾,每辆车都浩浩荡荡的走下五位一身迷彩服、理着平头的壮汉,动作整齐划一,双目炯炯似虎,那股干练威武的气质只能长年浸染在军队里才能培养得出来。这种仗势并没有多少张扬跋扈,但绝对是咄咄逼人,给人极大的压迫感。 二十个统一着装的人,无论搁在哪,都会引起一片瞩目,更何况是训练有素的军人。 这会儿功夫,街上已经围了一圈人。 守在飞扬酒吧门口的保安惊慌失色,意识到对方肯定是来闹事的,立即拿起对讲机求救。 这群不速之客年纪看上去都不大,都是二十出头,而只有其中的一个是例外,他站在众人的最前头,年纪约莫四十多岁,一张棱角分明的国字脸,浑身上下透着股干练劲,成熟而自信。 他仰起头,静静望着门口上方“飞扬酒吧”的几个霓虹灯字,怔怔出神。 离他最近的一个军人小伙子黝黑刚劲的脸庞笑了笑,轻声道:“老连长,就是这儿?” 中年男子点点头,平静道:“小宝刚才给我打了个电话,说在这儿受了窝囊气,我不能坐视不理。” “那当然,宝哥受委屈,谁不心疼?那可是咱们秃鹰的开心果啊!咱喜欢还来不及呢,还欺负!这场子必须找回来!”军人小伙子顺坡赶驴,显得义愤填膺,然后轻笑道,“老连长,您放心,这事儿要是被捅破了,大不了记过处分,咱们都是债多不愁,虱多不痒了,只不过……” “你小子撅起屁股,我就知道你想拉什么屎!”中年男子敲了敲他脑袋,恨得牙痒痒道,“正事不干,整天就只知道惦记着我那几瓶茅台。” “嘿嘿。”军人小伙子倒是恬不知耻,摸摸被敲疼的脑袋,嬉笑道,“老连长,咱秃鹰好酒这个优良传统,还不是您那时候给遗留下来的呀?” 听到这话,中年男子仿佛想起了当年的种种往事,忍不住笑了笑,大手一挥道:“油嘴滑舌,还真是被小宝给带坏喽!行了,看在你们今晚仗义的份上,那几瓶茅台老子就忍痛割爱,明儿就给你们送过去。” “一言为定!”军人小伙子乐开了花,轻声道,“老连长,这回咱可说好了,必须是正宗的黔州茅台!不许再像上次那样,拿几瓶老白干冒名顶替来忽悠咱们,把咱们喝得酩酊大醉不说,第二天头疼得要死!不然咱这帮兄弟们个个都会像冤魂野鬼一样,天天缠着你,直到喝穷你为止。” “去你大爷的!敢威胁老子!”中年男子气得飞起一脚,踢向他的屁股。 那军人小伙子却像只灵巧的蜂猴,轻而易举地避开了,但他那得意洋洋的笑容还没有完全展开,就消失了,正所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虽然避开了这一脚,却没提防中年男子的大手,等他眼到时,手也到了,脑袋着着实实挨了一个板栗,呲牙咧嘴地狂摸着痛处,那委屈的模样像极了刚过门而受尽欺凌的小媳妇。 其余的小伙子见到这个滑稽场景,大笑起来,笑声如洪钟般震耳,让人心惊肉跳。 中年男子也是微笑,视线却已转到了飞扬门里。 这群人虽然来了,却好像没有进去的意图,一直站在那儿,似乎在等着什么。 很快,飞扬的保安主管气势汹汹地从里面出来,身后跟着五十个凶神恶煞的保安。 保安主管是个秃头,满脸横肉,别人都说他笑的时候比不笑的时候更加阴险。 此刻,他正笑盈盈地看着这二十人,笑容极其诡异,像一条毒蛇撩起了青瘆瘆的毒牙。 在这种是非之地做安保工作,必须要有八面玲珑的本领,跟白道说客套话,跟黑道说客气话,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该软的时候应当服软,该硬的时候一定得硬起来,尤其是别人已经踩上门来了,如果还装孙子,那就太孙子了。 能做到保安主管的位置,他早已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将其他人的脸色自动过滤,紧紧锁定在了那名中年男子身上,笑意满盈,轻声道:“这位先生,不知你带这么多人来有何贵干?如果是喝酒,我们飞扬无限欢迎,如果是闹事,希望您掂量掂量。” 他一边说着,一边用手势比划着他身后的五十个保安,这是再明显不过的暗示了。 识时务者为俊杰。 显然,中年男子不是个俊杰,笑了笑,轻声道:“我等你们好久了。” 保安主管有些诧异,不解道:“等我们?” 中年男子轻笑道:“你不把所有的保安都叫出来,我们怎么能方便地一次性解决呢?” 第二十六章 这事两清 这世界上,真话往往不如假话能叫人相信,也许是真话比假话难听之故。 在物欲横流的今天,直言不讳的耿直君子凤毛麟角,而阿谀奉承的伪善小人则多如牛毛。 当众人已经习惯了假话,偶然听见一句真话,也会理所当然地把它当成假话。 也许,这就是曹雪芹所说的“假作真时真亦假”的至高境界吧。 “你不把所有的保安都叫出来,我们怎么能方便地一次性解决呢?” 保安主管听到那个很有成熟味道的中年男子浮光掠影般抛出的这句话,愣了好一会儿,随即笑容愈盛,脸上的肥肉堆在一起,像一朵长着肿瘤的菊花,轻声道:“这位先生真会开玩笑,我还差点当真了。这样吧,哥几个一场来到,不如就进去喝几杯水酒,算我的,行吗?” 中年男子扬扬眉,认真道:“你不信?” “信,当然信。”保安主管应得干脆,笑着道,“所以我才要化干戈为玉帛,请各位喝酒嘛。” 他也不问对方的来意,就先以低姿态相迎,不得不让人叹服他高明的公关手段。 他说话的语气很是随意,就像跟自己的一个死党在对话,很容易就让对方去掉戒心。 但中年男子是个例外,软硬不吃,笑了笑,轻声道:“看来你还是不信。” “和气生财嘛,法治社会,什么事情都能坐下来谈,没必要动刀动枪的。”保安主管意有所指道。 “有些事情是没法谈的,太抽象了,例如脸面。”中年男子倒像一头摁不下头颅喝水的蛮牛。 保安主管愣了一下,纳闷道:“哦?是我们飞扬落了您面子吗?” “不是我,是我家少爷。”中年男子纠正道。 “你家少爷?”保安主管更迷茫了。 “嗯。”中年男子笃定点头。 “您家少爷叫什么名字?如果真是我们飞扬的不对,我立马赔礼道歉。”保安主管诚恳道。 “我家少爷姓李,叫大业。”中年男子轻声道。 “李大业?”保安主管皱眉道。 “嗯,真乖,就是‘你大爷’。”中年男子轻笑道。 听到这,后面那群迷彩服的军人哄堂大笑,围观的人群中也传出了零星的胆大笑声。 保安主管脸色异常阴沉,终于知道对方是纯粹来找茬的,刚才的灿烂笑容早已乘上了孙猴子的筋斗云,飞到了十万八千里之外,眼神中写满了怒火,白净的脸庞泛起一种紫青,显然他的愤怒已经压抑到零界点。 别看他平时都是笑脸迎人,但真正打起架来,没人够他狠。 笑口常开只是他的伪装,心狠手辣才是他的内心本质。 他不是朝九晚五的白领,而是属于一手血腥才爬到今天这个位置的男人。 他深深知道,在酒吧这种地方做保安,就是做流氓,甚至要比流氓还要流氓。 一般的流氓耍狠玩阴,只是小打小闹不成气候,属于打一枪就换个地方的游击战。他们看场子的不同,是流氓中的“正规军”,有固定的舞台,个个都是心狠手辣的角色,而且个个都想要出人头地,因此就要看谁更狠。而真的狠,不仅表现在对敌人如何残酷,很多时候能对自己狠才是真的强大。 强迫自己整天带着一副笑容面具,这点就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做到的。 保安主管慢慢揉着双手,似笑非笑道:“哥们儿,我最后再说一遍,喝酒,无限欢迎,闹事,要有自知之明。” 中年男子嘴角翘起一个不屑弧度,低头看了眼手表,忽然唤了声:“贺军。” 刚才脑袋挨了他一板栗的军人小伙子立正敬礼,肃然道:“到。” “一分钟。”中年男子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报告老连长,三十秒。”贺军却听懂了,正色道。 “行吗?”中年男子有些惊愕道。 “报告老连长,请把‘吗’字去掉。”贺军一本正经道。 中年男子笑了笑,轻声道:“好,开始计时。” 一众飞扬酒吧的保安在旁边满脸狐疑地听着两人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奇怪对话,等他们还没来得及缓过神来,就意外地发现自己已经倒在了地上,瞬间被打懵了,手臂处或是脱臼,或是骨折,那种撕心裂肺般的剧痛让他们哀嚎遍野,根本无招架之力。 围观的人群一片哗然,有些不忍卒看这凄惨的场面,悄然离去,更多的是兴致勃勃。 不过是眨眼的功夫,十个军人在打倒了最后十个保安后,原封不动地站回了队列。 这场毫无悬念的战斗就这样草草收场,没有任何的枝节横生,让人觉得十分不过瘾。 站回队列的军人呼吸均匀,脸色如常,旁人根本无法想象他们刚刚才经历过一场打斗。 其实,在中年男子的话音一落,他们就动了,如秃鹰扑兔,出手迅捷刚狠,冷酷决绝。 贺军是十人小组的其中之一,此刻正放松着肌肉,笑着道:“老连长,多少秒来着?” “正好三十秒。”中年男子微笑道。 “怎么样?我就说行吧。”贺军得意笑道。 中年男子往前指了指,轻声道:“可还有个人站着。” “他呀,跟倒下没什么两样了。”贺军撇撇嘴道。 他们说的这个人当然就是保安主管了,只见他脸色僵硬惨白,比哭还难看,吓得像座木雕似的愣在原地一动不动。 他甚至觉得刚才是做了一场噩梦,醒来后却发现梦境里的一切都是真的,太可怕了。 任谁见到自己五十个手下被别人快刀斩乱麻般瞬间击倒在地,都会是这样的反应的。 保安主管突然感觉到,他眼前的这群军人就像是一群高飞的秃鹰,鹰隼般的双目散发着赤裸裸的阴戾气息,而自己就是那只在地上慌不择路逃跑的小兔,可无论逃到哪,都会被他们发现,最后只能是走投无路。 再好的猎物,也逃不过猎手的五指山。 “贺军,你带着他们进去砸店。”中年男子轻声道。 贺军欣然响应,带着那十几个一脸兴奋跃跃欲试的军人小伙冲进了飞扬。 不一会儿,飞扬乱火四燃,无数的青年男女从里面蜂拥而出,脸色惊慌且带有疑惑。 他们本来在舞池里正疯狂地摇晃,享受着重金属音乐所带来的灵与肉的快感,却不知从哪闯进来十几个穿着迷彩服的神秘人,二话不说,便肆无忌惮地见着桌子就砸,见着酒瓶就扔,见着玻璃就摔,那种类似职业杀手的冷酷强悍,让他们寒意遍体,当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不顾一切地往门口冲。 中年男子逆着人潮,悠然走到已经木然的保安主管身边,问道:“烈刃在里面吗?” 保安主管惊魂未定,吞吞吐吐道:“在……在二楼。” 中年男子拍了拍他的肩膀,轻笑道:“别怕,冤有头债有主,这事与你无关的。” 保安主管勉强挤出笑容,震颤道:“我不……不怕,我有什么好怕的,光明磊落。” 中年男子轻声道:“走吧,带我去见烈刃。” 保安主管点头哈腰,迈开两步,在前头领路。进到飞扬后,他偷偷瞄了几眼,心里暗暗叫苦,又骂爹又骂娘。因为现场一片狼藉,碎片满地,酒水四溢,除了二楼以外,就没有一张完整的桌子,没有一瓶完好的酒瓶,没有一块完美的玻璃,像是车祸现场,杂乱不堪。 但他还是没有敢露出半点不悦,恭敬地引着中年男子上到了二楼。 二楼虽然没有一楼那般凌乱,但也只有一张桌子崭新如旧。 那张桌子坐着一男一女,一如方才,他们身后还站着一个敢怒不敢言的黑衣男子。 中年男子跟在保安主管的身后,微笑地坐到了烈刃的对面。 烈刃目无表情,似乎一点也不关心飞扬正在发生着什么,手上的酒杯已空。 芍药也许是经历过了一番洗礼,这会儿倒是很镇定,两只乌溜溜的眸子好奇瞅着来者。 “你就是烈刃?”中年男子轻声问道。 烈刃有些醉意,将脑袋从芍药的肩膀处抬起,瞥了眼中年男子,蔑然问道:“你谁呀?” “一个你不认识的人。”中年男子说了一句废话。 烈刃愣了下,冷声道:“既然我不认识你,你他妈来这干嘛?” “飞扬这个场子是你看的吧?”中年男子轻声道。 “是又怎么样?”烈刃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 “所以我来砸了。”中年男子微笑道。 烈刃双眼闪过无穷的怒意,却被他强制压了下来,醉意已经醒了三分,大笑道:“没想到我烈刃的仇人这么多啊,刚走了几个,又来了一群。跟你明说了吧,我烈刃是个亲者痛仇者快的人,你给句痛快话,到底想怎么着?” “没别的,我只是替我家少爷打抱不平来的。”中年男子轻声道。 “操,我知道你家少爷谁呀?”烈刃大声斥问道。 “你刚刚见过,张宝。”中年男子微笑道。 烈刃怔住,随即竖起大拇指,僵笑道:“好,很好,你很好。” “我确实不坏。”中年男子轻声道。 “你他妈敢跟落雨社对抗,我真他娘的佩服。”烈刃狞笑道。 “你身后站的是落雨社,我身后站的是张家,我有什么不敢?”中年男子轻声道。 烈刃显然被这句话呛到,嘴唇动了动,却没有再开口说什么。 确实,落雨社再狂妄,也不敢主动挑起与张家的战火,那只会得不偿失。 死寂。 这种氛围让人难受。 站在一旁垂着头的保安主管更是冷汗直冒,时刻担心这两人会不会火星撞地球,来个你死我活,那真是哭爹喊娘都无补于事了。 而完成了打砸任务的那群迷彩服军人正整齐地站在一楼,等候下一步指令。 酒吧的空气中充斥着酒精的味道,让他们垂涎三尺,但却没有一个人敢私自拿酒喝。 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 很久,烈刃心情平复了下来,轻声问道:“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周朝。”中年男子不遮不掩。 烈刃有些吃惊,扬声道:“秃鹰尖兵连的‘兵王’周朝?” “哦?你认识我?”周朝轻声道。 “央视七套有播军中状元大比武,我是忠实观众。”烈刃轻声道。 “那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我只是个下人,主子受委屈,我得做点什么。”周朝平静道。 “酒吧你已经砸了,你还想怎样?”烈刃瞪眼道。 周朝笑了笑,轻轻转着桌面仅余的玻璃杯,反问道:“你觉得呢?” 烈刃狠狠心,伸出两根手指,咬牙道:“两百万,我赔你两百万,这事就了了。” 周朝起身,轻声道:“你觉得张家缺钱吗?” 说完,他转身离开。 迈未及五步,烈刃在他身后怒喊道:“那你到底想怎么样?” 周朝回头,轻轻说出一句:“你把飞扬重新装修,我再喊人过来砸一次,这事咱就两清。” 第二十七章 青山遮不住 宁州小西湖。 明月如霜,好风如水,清景无限。 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弯弯的杨柳投下稀疏的倩影,鬼魅般在湖中摇曳。湖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 岸边的一棵柳树下站着三个人。 为首的那个年轻人负手在后,茕茕孑立。 淡淡的月光照在他那张飘然出尘的脸庞,显得愈发英俊。 他抬头三十度遥望着无限漆黑的星空,眼神深邃,不知想着什么。 在身后站着另外两个青年,在他们心里,似乎只有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值得他们跟随。 夜深了,小西湖的行人不多。 偶尔经过一对缠绵交织的情侣,眼神怪异地投向三个安然站立的年轻人。 “大哥。”不知站了多久之后,张宝轻声呼了句。 叶云回了回神,轻声道:“嗯?” “你已经尽力了,不用太内疚。”张宝斟酌了好久,才开口安慰道。 他不忍心看着这个年轻人如此落寞的样子,那份苍凉,像是大漠中的一道孤影。 “小宝说的对,只是那个烈刃不识抬举罢了。”孔孟在一旁附和着道。 叶云笑了笑,不置可否道:“他要是不识抬举,恐怕我们今晚就出不了飞扬了。” 孔孟撇撇嘴,朗声道:“就那几个虾兵蟹将的小角色,我还不放在眼里。” 叶云只是微笑着,没有表态。 其实,没有表态,就是最好的表态了。 “大哥,要不要跟老冯说一声,让他有个心理准备?”张宝提议道。 “不说了,他肯定不希望我插手其中的。”叶云摆摆手。 “您跟老冯很熟吗?”孔孟问出心中疑惑。 “很熟说不上,但他是我在宁州为数不多有交集的。记得我刚来这座城市吃的第一顿饭,就是在广记茶餐厅,那时候身上的钱不多,就随口问了一句老冯招不招伙计,老冯很爽快地答应了。”叶云轻声道。 “就是这么浅的交情,就值得您冒着得罪落雨社的巨大风险?”孔孟十分诧异。 “性格使然吧。”叶云淡淡道。 他自己可能都不知道,也正因为他这种性子,能跟他交上朋友的人,对他都特别死心塌地。 “那个小琮也是脑子进水了,天底下的娘们儿多了去了,怎么就要跟落雨社的人去争?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吗?”孔孟忍不住骂了一句。 “少说两句。”张宝踢了他一脚,踟蹰了一会儿,轻声道,“大哥,要不我还是回去,求我家老头子给小琮说说情去吧。” “真不用,小宝,我不想你为这事儿牵扯太深。在你我这个层面解决不了,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了,再深究一步,对谁都没有好处。你要真回去跟老爷子说了这事儿,估计咱俩以后也没朋友做了。将心比己,要我是你家老爷子,得知这事儿,肯定会觉得我跟你走得这么近,就是纯粹想利用你而已,这样的朋友不要也罢。”叶云索性把话说开,省得张宝真就一不做二不休。 句句在理,张宝也无法反驳,无奈道:“但您这副模样,您让我跟孔孟怎么放心得下?” “没事,我只是为自己感到难过而已,空有一腔热忱,却什么都左右不了。”叶云一声叹息,眼神转向湖中,幽幽道,“‘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想必辛弃疾当年在造口吟出这两句诗的时候,应该和我一样,都感觉到有心杀贼无力回天的痛苦吧。” 寂寥,难以名状。 张宝还想说什么,但还是忍住了。 孔孟怏怏不乐地望着叶云,紧抿着嘴唇。 “得了,无病哀鸣也哀鸣完了,该干嘛就干嘛了。”叶云随手扔出一颗小石子,“咚”一声,落入了水中,然后转身,轻拍了下阴云密布的张宝和孔孟,笑着道,“不用愁眉苦脸的,往好处想想,病树前头万木春,也许老冯回华南后会有更好的发展,谁知道呢?” “对,谁知道,只有天知道!”张宝朗然笑道。 “走,咱们喝酒去。”叶云微笑道。 孔孟也不再愁眉不展,放浪形骸道:“好嘞!痛痛快快喝他娘的!” “醉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三人高声吟诵着曹孟德的《短歌行》,缓步离开小西湖。 月色中,留下三个长长的影子,并在一起…… —————— 夜色如浓稠的墨砚,深沉得化不开。 飞扬酒吧刚刚被十几个军人砸了个稀巴烂,早早就关门谢客了。 灯光昏暗,人车冷清,这是这家酒吧开业以来都未曾经历过的凄惨时刻。 这时候,一个女人从飞扬酒吧的后门匆匆走出来,夜色完全遮不住她的窈窕身材,婀娜身姿。 也不知是不是夜深的缘故,她走得颇为谨慎,走一段就会停下来观察一下,确认没人跟踪,才会继续往前。 就这样,她穿过三条马路,走进了一间茶馆。 茶馆的位置很不起眼,就隐藏在一条小巷子里,就连灯牌也是半死不活的,面积也不大,可客人却挺多。在二楼的一个包间,一个戴着厚重眼镜的青年正闭眼品茗,另一个总是带着微笑的青年正熟练地泡着茶,动作优美高雅,轻如微风拂柳,柔若绸缎滑身。 “芍药,你迟到了。” 始终带着迷人微笑的青年斟好一杯茶,递给了那个女人,眼神清澈透彻。 “对不起,陆先生,烈刃他包扎完伤口之后,死活不肯离去,让我陪他喝酒,我也没办法。后来周朝带人来砸完店,他喝得更凶,我只有把他灌醉了,才得以脱身。这会儿,他手下已经送他回去了。”芍药恭敬道,美貌如花,端起茶杯,浅浅抿了一口茶。 “我要替小宝谢谢你的报信,不然我们也不能这么快就找到烈刃。”青年的那抹微笑不减,轻啜了口茶。 显然他非常懂得品茶之道,小口慢饮,回转缓咽,舌底鸣泉。 芍药没有半点的居功倨傲,只掩嘴浅笑道:“陆先生言重了,张公子曾经救过我一命,我之前还在想应该怎样报答他才好。这次恰好张公子要找烈刃,我还惟恐帮不上多少忙呢。” “你帮的,已经够多了。”青年微笑道。 “这是我应该做的。”芍药谦卑道。 “嗯,不管怎样,总之谢谢你的帮忙。如果没其他事,你就先回去吧,不然烈刃醒来找不到你,对你有所怀疑。”青年放下手中的茶杯,脸上永远挂着那柔似春风般的微笑,使人倍感亲切。 而戴着厚眼镜的青年始终一言不发,在一旁专心品茗,似乎他根本就不存在于此。 芍药走后,包间恢复安静。 戴着厚眼镜的青年仍是一副笃定泰山、稳坐钓鱼台的派头,邪笑道:“陆羽,你还别说,刚才那小妞真挺不错,说话声音很甜,身材也好,就那两条大长腿啊,我的天,足够我玩一天的了。小宝那家伙真他娘的走狗屎运,晨跑也能救下这么一个尤物,我怎么就遇不上呢?” “董悲咒,这句话要是让小宝听见了,准揍死你丫的。要说狗屎运,那也应该是芍药吧?她跳湖就跳湖吧,偏偏要等到小宝跑到离她不远的时候跳,估计就是上天不让她死吧。”陆羽凝望着窗外,眼神难以揣摩,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芍药出了茶馆后,戴上了一顶帽子和一个口罩,把自己掩藏得严严实实的,转到另外一条街道上,十分谨慎地绕了两个圈。 再次确定没人跟踪后,她穿过一间小吃店,轻车熟路地从后门走进了一条更鲜有人行的小巷。 这里没有路灯,乌漆码黑一片。 而在这条小巷的尽头,诡魅地停着一辆黑色小车,与此时的夜色一样。 芍药毕恭毕敬地走到小车旁,鞠了一躬,后座的玻璃窗缓缓落下。 车里的人与夜色融为一体,看不清容貌,只能依稀看出他异常瘦削的身影。 “来晚了。”车里传出一把男声。 “主要是在飞扬酒吧耽搁了不少时间。”芍药解释着,随后嫣然道:“四哥,您交代的事儿我算办妥了吧?” 车里的男子轻声道:“嗯,你办的很好,我刚才看到了。” 芍药微笑道:“谢谢四哥夸奖。” 男子淡然说着:“你今晚就离开宁州,去外面散散心吧。” 芍药乖巧地点了点头:“嗯。” 男子递出一张银行卡,轻声道:“这里面有30万,好好玩玩,这段时间辛苦你了。” 芍药接过银行卡,眸中逐渐迷朦,哽咽道:“四哥,您说的什么话?老爷对我有恩,要不是他,我的家人早就不在了,我当以命报答才是。我这一走,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四哥,请代我向老爷问声好。” “嗯。”瘦削男子应了声,车窗缓缓升起。 小车渐渐驶离小巷,消失在了茫茫的夜色中。 随之消失的,还有一个女人。 第二十八章 寂寞女人寂寞酒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 日子,不像一部已经拍完修改好的电影,能够按照既定的情节发展下去。 每一寸光阴,都是一座连全能的上帝也无法复制的大厦。 在这几天里,叶云表面平静,内心纠结。 广记茶餐厅早已易手,老冯就要离开了,他每天都会过来看看他在宁州的印迹,这个不大的地方是他在宁州的点点滴滴。老冯每次见到叶云总是欣然微笑,他对这个从不喊苦也不喊累的年轻人有种莫名的好感。 叶云何尝不是如此呢?他刚到这个城市的时候,饥寒交迫,身无分文,是老冯给了他一个盒饭,并让他在茶餐厅工作,给了他第一份还算稳定的收入,在这个仍有许多黑暗地方的社会,点亮了一盏灯。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 然而,感恩的心犹如空气,人离不了它,但光靠它来维持生命,也是不够的。 正如《护花铃》所云,每个人都有想要守护的东西。 原来就算尽了力,有些东西仍无法守护。 四天后,老冯带着儿子冯琮悄然离开了宁州,没有通知任何人,只是挥挥衣袖,作别宁州的云彩。叶云仍然在茶餐厅工作,并不是他这么快就可以忘记对老冯的愧疚,只是生活的窘迫,让他不得不低头。 许多人都在内心深处像贝多芬那样呐喊: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绝不能让命运使我屈服。 然而,他们这种毫无意义的呐喊就如同鲁迅先生的《呐喊》,远远不能唤醒沉睡的国民。 不是每个人都能为一种高尚精神而一条道走到黑的,毕竟,现实就像咳嗽,是无法逃避的。高风亮节、不为五斗米折腰这些崇高旗号,只属于那种世外高人,叶云和我国一样,都已经入世了,就无谓再矫情地大喊那些漂亮的空口号,而对不起自己的肚子了。 生活是一部没有暂停按钮的影碟机,继续播放着。 突然有一个令叶云挠破脑袋也想不通的消失传来,淮阴谢家竟将白云人家卖给了古道集团。 当初从别人手中抢过来,现在又拱手相还,其中的真相内幕很是吊人胃口。 东家易主,人马当然也要换。 马锦绣带着自己的嫡系部队远走松江,到那个国际大都市去开辟新天地。 马潼关没有跟着去,他在拿到结算工资后,准备在近期回老家金城,因为夭夭就要上学了。 没有了千丝万缕的裙带关系,叶云也丢了建筑临时工这个饭碗。 虽然这碗饭并不丰盛,但起码可以解一时之急,但现在一切都已经是昨日黄花了。 所以他倍加珍惜剩下的两份工作,生活的艰辛让他不得不斤斤计较。 幸好,他不用为吃发愁。 小青每天晚上来上班的时候,都会从学校给他带来好吃的。 有时是糖水,有时是寿司,有时是面条,更多的是两菜一汤。 她最开心的,就是看到叶云吃完她弄的东西。 人总是对自己的杰作得到别人的认可,而无比愉悦,尤其是女人。 叶云吃东西,深得东瀛鬼子真传,从来都是一扫而光,惹得小青直呼他三光政策。 他食不重味,粗茶淡饭即可,且特别喜欢跟小青开玩笑,因为这个清纯女孩总是上当。 女人在自己心仪的人面前,智商往往是和美貌成反比的。 今晚,小青又给叶云送来了一碗枸杞红枣乌鸡汤。 小青笑如新月,美丽的双眸看着喝汤的叶云,内心洋溢着幸福喜悦。 叶云轻呷了一口汤,忽然大喊了一声:“啊!” 小青眉头一皱,神色紧张,问道:“怎么了?烫着了吗?” “不……不是,这汤……”叶云指着汤,吞吞吐吐地道。 “啊,这汤这么了?太咸了吗?我记得我没有放多少盐啊,还是我把白糖错当成盐了?真是糊涂,叶云,不要喝了,我明晚再给你重新弄吧。”小青拍拍额头,责怪着自己,说着就要过来拿叶云手中的保温瓶。 叶云赶紧护好手中的保温瓶,邪邪一笑,轻声道:“这汤太好喝了!” “你……哼,不理你了!”小青瞪了他一眼,做了个鬼脸,便走开换工作服去了。 叶云则是笑意满盈,慢条斯理地继续喝着汤。 小青正一点一点地感染着叶云,使他比刚来的时候笑容更多,只是他还没有觉察到这种变化而已。小青却并不在意,她只希望这个年轻人不再像以前那样,像一座嶙峋峥嵘的山,永恒地寂寞。 今夜的十里清扬格外清幽。 一首悠扬悦耳的萨克斯曲《回家》缭绕于酒吧的每一个角落,音乐营造的如晚风、炊烟、村头树下、母亲声声呼唤儿女归家般的温馨,让人心底流淌着一股细细的暖流,美酒下肚,汇进了这股暖流中,更使人心旷神怡,别有一番滋味上心头。 坐在吧台的人不多,而吧台的一端却坐着一个女人。 肤若凝脂,眸如清泉,秀气的鼻子,小巧的嘴巴,秀发如云倾泄下来。 一身全黑的雪纺连衣裙,衬出她身纤似月。 乍见她容貌,就像敝月的浮云忽而散去,泻下满天清辉的刹那。 真不知上天要花多少心思,才能造出这么个尤物出来。 美女如酒,如葡萄酒,如顶级葡萄酒。 葡萄酒色泽艳红,正是美女红颜之色的真实写照,而其味酸甜,正是美女心理的如实表现。诸君请看《凉州曲》:“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就是一首脍炙人口的隐喻诗词。 那女人孤独地坐在那里,清幽,静谧,浑身散发着成熟女人的韵味。 吧台这个位子,很合她意。 低头可两耳不闻窗外事,抬头可见侍应生花式调酒,侧脸可冷眼纵观世间情。 她双眸迷朦,面色绯红,如三月桃花,弹指可破。 美如柔荑的手,轻轻端起酒杯,掩不住她无边的落寞。 依然是一杯血红玛丽,刚入口的辛辣刺激,已经变得有些麻木了。 都说酒吧浓缩着一个社会。 果然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爱与不爱,每天都在相同的或者不同的人之间,在这个小舞台上,演绎着各式的戏码。还有一些假装进来喝酒却是穿梭在人群中兜售药丸的斯文败类,三教九流应有尽有。 复杂如斯。 尽管如此,却很少会有人打扰到这个女人,因为她的视线很少会和别人产生交集,像腊月冬夜里暗落的细雨,落地无声。向来都是默默地品呷着她自己的酒,差不多了就离开,偶尔抬头看看,也只是望向有故事发生的地方。 既然有故事发生,就不会有人注意到她,不会打扰她的思绪。 清冷如月,寂寞如雪,柔肠一寸愁千缕。 那天下之大,却无一处可依靠的柔弱感;那宇宙之广,却找不到一颗伴星的孤寂感,顿时铺天盖地一般填满了整个酒吧。不知多少男人,或高贵,或帅气,或腼腆,或大方,走近她身旁,然后又被无情撵走。 一枝映雪寒梅,伤尽多少男儿心? 小亮停下手中的调酒工作,悄然对眼前的叶云说道:“你看,那女人又来了,这已经是她第五天坐在那里喝闷酒了,你赶紧过去跟她搭讪搭讪,别让她把所有的男人都踩在脚下,那多没面子啊?” “你怎么不去?她没能入你法眼啊?”叶云瞅了那寂寞女人一眼,调侃着小亮。 小亮叹了口气,摇头道:“我可不敢招惹这种女人。这种女人太美了,美得可怕,像商纣王的妲己,汉成帝的飞燕,只能用妖精来形容了。她就像一个无底漩涡,吸引你掉进深渊的。我自问没这种驾驭能力,叶云,我看好你。” 男人间最高的评价不是创造多少财富,掌握多少权力,而是驾驭什么样素质的女人。 “得了吧,说得好像你对我了如指掌一样。”叶云柔笑道。 小亮正视着叶云,故作肃然道:“鲁迅先生说过,改造自己,总比禁止别人来的难。为什么?因为没人能看透自己。叶云同志,你要记住,世界上对你最了解的,往往是两种人,一种是你知心朋友,一种是你生死仇人。” 叶云轻轻扬眉,神情温柔而醉人,问道:“喔?你是前一种还是后一种?” “很抱歉,这个问题不属于今天讨论的范畴,本人拒绝回答。如果这位先生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登录本人的抖音查看详情,虽然本人的抖音至今仍没开通。”小亮说着,自己都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叶云也弯起了一道浅浅微笑。 寂寞女人,寂寞酒。 吧台尽头的那个寂寞女人似乎被小亮的这声大笑所萦引,偏头向这边瞥了一眼,眼神只在叶云身上停留了一瞬间,便又转了回去,再没下文。虽然仅仅是一瞬间,却足以让一向清净无为的叶云怦然心动,如同纤指拂过琴弦,轻似风入松,悠若泉入涧。 一见钟情? 叶云没有那么的不切实际,只是看到了一支顶级红酒,心中难免神游一番。 十里清扬的男人们却很实在,他们没有一个和寂寞女人搭讪成功,多少有点沮丧,却都懂得知难而退,纷纷调转枪头,仿效国民党,从内部打起,对准酒吧的服务员。小青和洁姐带有一点的冷漠疏离,叫夏花的艳女郎又不知被吕彪召唤到何处,另外两个艳女郎便理所当然地成了最好的发泄对象。 两个艳女郎游走在男人们中间,带来价格不菲的酒水,留下的只是一个媚眼或是一个飞吻,偶尔让男人们摸摸美腿翘臀,男人们乐在其中。他们不介意花费多少,介意的是能否得到开心,在公司忙碌了一天,在这里如果还不能随心所欲寻找快乐,那就和监犯出来放风的性质一样,没有自由,何来快乐? 但生活中,总有些人喜欢有难度的挑战。 第二十九章 癞蛤蟆吃天鹅肉 一曲萨克斯《回家》刚刚奏罢,一个青年人便信步走进了十里清扬。 这青年模样中规中矩,头发梳理的一丝不苟,颇有种富家公子哥的味道,一身精心雕琢细致剪裁的杰尼亚西装让他增加不少印象分,显得风度十足。他信步走到寂寞女人身边,扬手点了一杯蓝色玛格丽特,转过脸,嘴角含笑地看着那张倾倒国人的侧脸。 叶云见到这个青年人,总感觉有点眼熟,却一时记不起。 酒吧的男人们却无暇顾及那个不知死活的青年人到底是谁,到底有什么身份背景,他们只是对他的出现搅局倍感愤懑,统统不怀好意地斜睨着他,脸上挂满了幸灾乐祸的坏笑,耐心地等着又一场被拒绝的好戏。 男人都是如此,自己吃不到的葡萄,别人也休想吃到。 更何况,这颗葡萄不是一般品种,而是百年一遇的特种优质葡萄。 “苏湄,怎么一个人在这儿喝闷酒呐?”青年人微笑道,笑容有点邪恶,让人凭生厌烦。 寂寞女人没有转过脸,仍旧是那副不冷不热的孤傲姿态,让男人既恨又爱,一根秀指轻柔地在杯口转着圈,轻启朱唇,冷漠道:“张公子,找我有什么事情吗?最好没有,我喝酒的时候,不喜欢有旁人打扰。” 两人似乎认识。 青年人依然面带微笑,眼中却掠过一瞥冷厉,耐心道:“美酒配佳人,如此良辰美景,我张啸怎能错过?我得知你在十里清扬独自品酒,立刻推掉了所有应酬,飞车过来,只是希望你能陪我小酌一杯,你不会这么无情,拒我于千里之外吧?” “我会。”苏湄淡淡道。 张啸顿了几秒,笑着道:“真的这样对我?” 苏湄语气像二月冷雨,冷淡道:“我说过,我喝酒的时候,不喜欢别人打扰。” 张啸面色一沉,旋即恢复平静,继续恬不知耻道:“有意思。苏湄,你知道吗?你是第一个拒绝我,却又让我心甘情愿的女人。我就是喜欢你这种不做作不谄媚的性格,不像其他女人,见到我就媚眼乱抛。” 任何女人,都喜欢听到别人赞美的话,不管赞美她的是人是鬼,绝不会有例外。 苏湄听到这句话,不出意外地展露颠倒众生的笑容,那是一种极富侵略性的性感,与幼稚绝缘,可让人信心在瞬间坍塌的是,笑容里同时隐约透着骄傲和婉拒,轻蔑道:“张啸,省省吧,对花言巧语,我早就免疫了。” 也许,会有女人是例外。 张啸爽然一笑,大言不惭道:“这点,又是令我欣赏你的地方。” 两人的声音很轻,别人都听不见他们的对话,但见到两人笑语不断,误以为那不知死活的青年人打动了冰美人,怒不可遏,真乃“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纷纷将最恶毒的眼神投向了那个怎么看怎么不顺眼的青年人。 如果眼神可以杀人,那个青年人早已千疮百孔。 叶云终于记起了他,张宝的堂弟、曾被孔孟扔了整瓶可乐的张啸。 这时,从二楼雅座浩浩荡荡走下五个人,径直走到张啸和苏湄跟前。 为首的那位约莫四十来岁,身材魁梧,眼神炯炯,不苟言笑,干练而沉稳。 站在这个中年男人后面的一个身材异常消瘦的男子,一脸奸笑道:“这位美女,刚才拒绝我大哥的敬酒,还说什么喝酒不喜欢被打扰,怎么这时候又喜欢被打扰了?还是你压根就看不上我大哥?” 苏湄冷笑,似一块玉玲珑,对半路杀出的这五人不屑一顾。 “瘦猴,别这么没礼貌,对美女要毕恭毕敬,懂吗?”中年男子训斥道。 瘦猴奴颜膝卑,亵渎地虎视眈眈着苏湄,笑容阴阳怪气地堆砌在一起,皱起一脸褶子。 张啸斜睨着眼前的五人,并没有动怒,脸色平静得如同幽谷中的一方池塘,即使面对着人数占优且不知根不知底的对手也没有流露出半点惧意,起码表面没有,冷哼一声,缓缓道:“最好给我现在离开,不然,你们会后悔说的每一句话。” 瘦猴并不买账,捧腹而笑,指着张啸,讥诮道:“你他妈算个屁啊?还我们会后悔,滚你大爷的蛋!你知道我们是谁吗?也不打听打听去,在宁州敢跟我们金爷这样说话的,多半都在小西湖底那里躺着呢!” 中年男人微笑不语,冷冷盯着张啸。 掌控着主动权的人,绝不会轻举妄动,不是谨慎,只是抱着猫耍老鼠的心态罢了。 他身后的几个手下一脸阴笑站立着,看向张啸的眼神更是越来越肆无忌惮,内心跃跃欲试,那种小人一朝得志便猖獗逆天的表情展露无遗,只等着大哥一声令下,马上冲过去把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臭小子给废了。 人多欺负人少,这是他们最惯用的战术,屡试不爽。 张啸不急不缓,掏出一根柔和七星,点着,抽了一口,轻声道:“识时务者为俊杰。” 中年男子见着他如此镇定,竟然笑了笑,丝毫不给面子道:“我不当俊杰好多年了。” 张啸悠悠吐出一个烟圈,又圆又大,鄙夷道:“谁都会嘴硬,只不过善意提醒你一下,逆水行舟,很容易翻船的。” 中年男子耸耸肩,颇有礼貌道:“劳您费心,不过我也善意提醒你一下,我不是舟,你也不是水。” 张啸屡屡在女神面前掉面子,怒意一现,微微眯起眼睛,望着眼前这个来历不明的金爷,虽然他依然能够保持笑脸,但比起早前也僵硬了不少,手里的柔和七星静静燃烧着,冷声道:“就凭你们几个,就想癞蛤蟆吃天鹅肉,未免太天真了。” 中年男子笑得愈发明媚,摸了摸下巴道:“你还别说,天鹅肉我还真没吃过,今儿想尝尝。” “这辈子你就别想了。”张啸平静道,这一刻,还是蛮有男子汉气概的。 中年男子轻轻揉搓着手指,斜睨着他,阴恻恻道:“如果我非吃不可呢?” 张啸优雅弹掉才抽了几口的柔和七星,昂起头道:“你可以试试。” 酒吧的其他人见到气氛霎时有点微妙,似乎闻到了空气中的血雨腥风,都欣喜若狂,按捺不住心中的那股激动,像雨后春笋,纷纷而立,满怀期待地看着这一幕,恨不能将手中的酒瓶都一一递给双方,好让他们马上开打。 小亮也是兴奋异常,在酒吧工作就是这点好,无时无刻都会给你惊喜。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更何况酒吧这种人口稠密的地方,江湖更是宽广无边。 叶云让小青和洁姐上到二楼雅座,免得待会儿被误伤,然后走进了吧台。 这种架不好劝,弄个不好得罪两方,砸了十里清扬都有可能。 既然不能劝,那只能束之高阁,袖手旁观。 叶云平静如秋夜,慢悠悠把搁置在吧台上的众多酒瓶放至安全的地方,以免破碎。 小亮凑过来,压低声音道:“叶云,你还不挺身而出,来个英雄救美啊?” 叶云愣了下,随即轻轻一笑,轻声道:“我为什么要英雄救美?” 小亮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绝艳妖精,历来轻世傲物的她由于喝了几杯酒的缘故,此刻醉醺醺,媚眼朦胧,要多水灵有多水灵,吧唧着嘴道:“这美人可是一顾倾人国的绝世尤物啊,不能让别人抢了这个风头。” 叶云抬起眸子,瞥了眼有些心慌意乱的苏湄,轻声道:“你以为救美的,都是英雄?” 小亮侧头望着他,疑惑道:“难道不是?” 叶云唇线上扬了一个模糊不清的弧度,将视线从苏湄身上收回,低下头去,将高脚酒杯也一一收好,轻声道:“这种在女人眼中浪漫无比的事迹,是最容易让救美的英雄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救下一个美人,得罪两方;舍弃一个美人,明哲保身,哪个更让你这个平民百姓心动?” 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 “这个……唉,看来我和你都不是当英雄的命。”小亮摇着头,一脸可惜。 叶云终于清空了吧台上的易碎物品,甩手给了仍沉浸在刀头舔蜜这种非分之想的小亮一个板栗,轻笑道:“你个臭小子,整天就幻想当英雄去救美。你这么喜欢救美,你怎么不去救救鹰国经济?” “这主意敢情好,我要是有那本事,我就给我女朋友在白宫广场那建一宫殿,叫华夏国驻鹰国办事处。”小亮意淫着,笑得心花怒放,仰头饮尽一杯啤酒。只是笑容中更多的是辛酸凄凉,这无可厚非,对于志大才疏的斗筲之人来说,往往在畅想成功时,才能更深刻地体会到自己的黔驴之技。 叶云笑了笑,没有发表任何言论,视线又转回到张啸身上,微微眯起双眼。 这个张啸似乎还是像刚才那般镇定自若,是什么让他如此胸有成竹? 叶云想不通。 人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他。 叶云在注视着别人,别人也同时在注视着他。 二楼雅座,一个昏暗角落,坐着一男一女,由于光线不足,很难看清容貌。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这一男一女是开着一辆红色宾利来的。 男子凝视着吧台里的那个年轻人许久,终于收回视线,慵懒地倚在软沙发靠背上,从桌子上拿起一杯法兰西蒙塔榭,用三根手指捏住杯柄,轻轻地摇晃,红酒荡漾,仰头望着黑漆漆的天花板,撇嘴道:“凤姐,他并不像传说中的不可一世。” 女子抬眸,凝望着不食烟火的叶云,轻轻抛出一句:“稻子越成熟,头就越低。” 第三十章 人走茶凉 佛云:财色于人,人之不舍,譬如刀刃有蜜,不足一餐之美,小儿舐之,则有割舌之患。 多少英雄冲冠一怒为红颜,多少前人功败垂成因佳人? 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英雄与美人是永恒的话题。有英雄无美人,顿失风华;有美人无英雄,唯欠灏气。 英雄也好,狗熊也罢,今夜的十里清扬注定是为女人而硝烟起的战场。 酒吧保安站在门口处驻足观望,脸色平静,没有丝毫因为矛盾一触即发的紧张感。 他们从踏进这个行业那一刻起,就深深懂得,最忌讳的就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像酒吧这种藏龙卧虎之地,谁知道哪一个就是权柄滔天的商贾政要,或者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黑道大佬?得罪他们,和自杀有什么区别?他们只是卑微的保安,拿着一份不算高的工资,保酒吧这一寸方土的安宁,仅此而已。只要不是针对酒吧,客人之间要闹就闹,他们所要做的,就是在双方冲突完之后,担任中间调解者的角色,颇有点联合国安理会的处事风格。 所有人都如望穿秋水般等待着打斗的来临。 可是期待中的打斗却像重要领导人参加一些重大会议般,姗姗来迟。 张啸并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在宁州也是鼎鼎有名的恶少,欺负过的人罄竹难书。 他把苏湄护在了身后,重新掏出一根柔和七星,zippo打火机在手指间快速转了两圈,啪!清脆的响声,点燃,烟雾悄悄缭绕开来,一脸冷漠地看着那五个挑衅的男人。在那些女人眼中,不算高大的张啸顿时伟岸起来。能够在危难面前挺身而出,帮她们遮风挡雨,撑起一片晴天,这正是她们心中所期望的男人。 纵使孤高清冷如苏湄,看向张啸的眼神也多了些许柔和。 张啸并不在乎,悠然抽着烟,仍是一副处变不惊的姿态,叶云觉得十分有趣。 在这种情况下,也只有那些实力超群的人才能这么淡定,难道他真的会功夫? 叶云抬头望了一眼在二楼倚着栏杆的小青,发现她正注视着自己,嘴角扬起一个迷人弧度,他笑起来的时候表情仍是很清远,像一枰围满黑白子的棋盘,一个笑起来好看的男人,是可以降低女人戒心的,尤其是小青这种不善于琢磨心思的女人,足以被这抹微笑迷得神魂颠倒。 她俏丽的脸颊漫绕起一抹醉人扉红,向叶云吐了吐舌头,煞是可爱。 即使姗姗来迟,但是领导人还是会在一片掌声中步入会场的。 众人等得太久了,在瘦猴出手的一霎那,这种悬而未决的心情终于尘埃落定,安静许久的十里清扬陡然间掌声四溢,如同平津战役后,北平全城百姓夹道欢迎凯旋的解放军战士进城般热烈持久。 果不其然,张啸真的会功夫,叶云觉得更有趣了。 他的出手动作并不快,也不花哨,有板有眼,张弛有度,流畅至极,一招一式都如同计算器运算过般精准,每次出手都能化解对方的进攻,紧接着就再次出手,转为凌厉进攻,侧身,顶膝,挥拳,踢腿,将青龙出水、飞凤展翼、观音叠座等招式挥洒自如,这样的由守代攻、由守转攻的出手煞是好看,如同领导人讲话讲到重点时,突然提高了音量,赢得更为热烈的掌声。 小青也是兴奋地拍着手掌,这样的打斗场面还是头次所见,眼神不时飘向吧台内的那个帅气得有点让人嫉妒的年轻人,心里暗想,如果他的武功有这么好,耍起来一定比电视上的武打明星还要好看。 念及此,小青脸上又浮起一丝幸福的羞意。 很快,张啸一个漂亮的回旋踢,华丽而迅疾,把最后一个站着的金爷踢倒在地。 结束了,就这样结束了,轻松自若。 众人意兴阑珊。 谁也没想到这几个挑事的汉子原来是这般的外强中干,这般的不堪一击。 尽管如此,张啸却没有显露出半点的傲然得意,这是极其难能可贵的,只是很平静地笑了笑,重新点燃一根柔和七星,自我陶醉地吐了口,烟雾弥漫,这些儒雅而不惹人厌的动作如同领导人讲话讲到最后阶段的抑扬顿挫,掌声自然不会少。 地上的五人一脸惶恐,没想到这个小白脸武功还会这么高,不由地后悔刚才的挑衅。 那些女人们显得意犹未尽,仍在津津乐道地讨论着什么。 只有男同胞们率先冷静下来,具体表现在他们统统卸下了笑容,怅然若失,失落与妒忌更是代替了刚才的兴奋,竟然让这小子英雄救美成为现实,心里久久不能平衡,纷纷拿起酒杯,仿效古时李谪仙的借酒消愁。 世人大抵如此,苦,可以共同承担,但甘就未必能坐享其成了。 苏湄露出了一个如仙子般的微笑,仿佛轻云之蔽月,美不可言,充满了善意与谢意。 每个男人见着后,都欲火焚身,内心的惆怅感愈发强烈。 然而,当众人都以为这场打斗就此尘埃落定之际,说时迟,那时快,瘦猴出乎意料地突然起身,从口袋中掏出一把明晃晃的匕首,一个狸猫扑蝶,恶狠狠地亟亟划向张啸的裆部。众人刚放松不久的神经再次紧绷,不少女人更是失声惊呼起来。 “张啸,小心!” 苏湄花容失色,原本如风落松花、水漫卵石般的天籁之音也变得有些尖锐。 张啸脸色大变,急忙后撤闪躲,刀刃将将错过裆部,划入大腿,鲜血涌流如泉。 猩红的血迹,带给人的感官刺激,是无以伦比的。 张啸怒意陡生,一个侧身横踢,正中瘦猴的头部,瘦猴如中枪的飞鸟,向一旁跌去。 这时,保安们终于想起了自己的职责,一拥而上,将那五个不知好歹的登徒子统统扔出门外。掌声又一次响了起来,不是为了张啸的勇敢无敌,更多的是为了今夜不屈此行,竟看到一场见血的打斗而兴奋莫名。 苏湄一脸紧张地扶着张啸,两弯烟眉微蹙,慌神道:“你怎么样了?伤得深不深?” 张啸忍着痛,好在没伤到动脉,强装微笑道:“没事,只是流了一点小血而已,死不了。” 苏湄嗔怪地望了他一眼,柔声道:“不许乱说话。” 听到这句,张啸笑了,很灿烂,任谁都可以瞧出他笑容中夹杂着令人艳羡的幸福。 当一个女人以这种语气与你说话时,多半是对你有好感了。 苏湄恨恨地望了眼门口,花容嗔怒道:“这帮流氓忒奸诈,明的不行,来阴的。” 张啸凝着眉,却依然挤出一丝微笑,温柔地看着苏湄,鲜血正顺着裤子不停地滑落,那根柔和七星掉在地上,早已被染红了,轻声道:“谢谢你,苏湄,多亏了你的那声提醒,不然我就要绝子绝孙了。” “应该是我谢谢你才对,要没你的帮助,我恐怕还应付不了那几个流氓呢。”苏湄当然听懂了他说“绝子绝孙”的意思,完美无瑕的脸庞荡漾起一抹醉人的桃红,粉颈低垂,内心满是感激,尽量让他靠着自己。 “就那几个小角色,我还真没放在眼里。”张啸笑着道。 “吹牛。”苏湄嗔笑道。 “我真没吹,再来几个我都对付得了。”张啸吹牛不打草稿道。 “好啦,知道你厉害,别说了,我送你去医院吧。”苏湄柔声道。 也不等张啸回应,苏湄就扶起他,一步步往门外走去。 而迎送两人的,是女人们炽热崇拜的目光,以及男人们怒火中烧的眼神。 人一走,茶就凉。 十里清扬也再次恢复它的清幽高雅。 小亮静静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哀叹了一声,轻声道:“可惜呀。” “可惜什么?”叶云轻声道。 “美人这一走,恐怕连心也跟着走了。”小亮怅然若失。 叶云笑了笑,揶揄道:“人家的心爱去哪,去哪,与你无关。” 小亮并不理睬叶云的挖苦,空悲切道:“可我还是觉得可惜啊。” 叶云白了他一眼,无语道:“多情自古空余恨。” “我倒希望能够恨一恨,可惜呀可惜,这正应了孔圣人的那句话了。”小亮轻声道。 “哪句?”叶云问道。 “天下的好白菜,都让猪给拱了。”小亮叹声道。 “这是哪门子孔圣人的话?”叶云失笑道。 小亮也不作答,忽然诡秘一笑,低声道:“不过不用担心,天无绝人之路,你呀还有机会。” “什么机会?”叶云不解道。 小亮得意一笑,走到吧台尽头,在刚才苏湄坐的椅子上拿起一个名牌挎包,扬了扬。 “她落下的?”叶云问道。 小亮走过来,笑着道:“当然。” “你不会是想让我给她去送回去吧?”叶云苦笑道。 小亮伸出食指摇了摇,一脸坏笑,故作深沉道:“当然不是,对付这种女人,不能太主动,得耐下性子,守株待兔。根据心理学上说,对于心高气傲的女人,你越是对她表现得冷淡,她越会对你产生兴趣。那倾国妖精肯定会回来取袋子的,到时候你假装爱理不理,同时露出你那迷死人不偿命的微笑,再加上我平时教你的那些甜言蜜语,保准让她神魂颠倒。” 叶云汗颜,顺手给了他一个板栗,无语道:“你这个泡妞专家什么时候才会认清当前的大势?你没看到刚才那家伙的英雄救美运动,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啊?那女人,就你说的那倾国妖精,也许就芳心暗许了。” “施主,你错了,那只是阶段性胜利,非决定性的。”小亮双手合十,眯起双眼,一副老僧入定状,“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古人在几千年前就明白了这个道理,你怎么还执迷不悟?施主,你执着了。” 叶云被小亮这一滑稽动作逗得莞尔一笑,小亮也兀自笑了起来,气氛轻松愉快。 第三十一章 一群废物 夜色深深,星月寥寥。 客人尽去,依旧剩下叶云一个人在做着收尾工作。 此时的十里清扬寂静如野,叶云放上一段理查德·克莱德曼的《向黑夜出发》,悠扬绕梁的钢琴声如浮云凝止,浸满酒吧里的每个角落,再泡上一杯老板谢哥放在酒吧的纯正拿铁,浓郁的咖啡香四处漫延。 他呷了一小口,继续悠然地擦拭着酒杯。 忽然,推门声打破了片刻的宁逸静谧,叶云瞥了一眼进来的人,嘴角浮起一个玩味弧度。 “大哥,别的地儿太庸俗,还是这十里清扬够味,格调高得一塌糊涂,符合您的脾气秉性!” 说这话的人,叶云并不陌生,身材异常消瘦,竟然就是刚才被张啸一脚踢飞的瘦猴。 啪! 沉稳如湖的金爷苦笑,甩手给了瘦猴一个板栗,怒骂道:“你个死猴子,跟你说了百八遍了,你丫不会用成语就别乱用,老祖宗留下的那么点东西,全都让你给糟蹋了。” “哎,是是是,大哥,我以后不乱用就是了。”瘦猴摸着被打疼的脑袋,躬身谄媚道,“我刚才不就是想逗你含笑九泉一下吗?” 啪! 很清脆。 话音刚落,瘦猴的脑袋又挨了一下打。 其余三人哄堂大笑,瘦猴则摸着后脑,一脸莫名其妙的委屈。 金爷气绝,也不再看这肚子里没半点墨水却整天把成语挂嘴边的瘦猴,当先到一角落的一桌落座。 其余的小弟也大马金刀坐下。 瘦猴最后一个坐下,招着手,冲着吧台里的叶云喊道:“那谁呀,你过来。” 叶云应了声,放下杯子,将音乐调小,拿着酒水单施施然走过来。 瘦猴抬头瞥了眼他,不悦问道:“你们这十里清扬怎么这么清高啊,一点没到就关门大吉?” “没关门。”叶云不在意瘦猴故意找茬的语气,微笑道,“这位先生,我不是还在吗?剩下我一个,就是专门来服侍您的。” “嘿。”瘦猴一拍大腿,直爽道,“不错啊,你这小子倒是有眼力见,说话有点溜须拍马的味道,老子喜欢。” “谢谢,不知您要点些什么呢?”叶云微笑道,把酒水单递过去。 瘦猴接过酒水单瞅了一眼,就没有再看,随口问道:“你们这,有什么红酒吗?” “挺多种类的,具体要看您想喝什么价位的了。”叶云轻声道。 瘦猴耸耸肩,装腔作势道:“牌子不牌子的,无所谓,关键是要有味,不过这个价格呢,还是要尽量合理些,不要太贵。你应该也看出来了,咱哥几个那都是有品位的人,一般的红酒咱看不上,但太贵的呢也看不上咱。还有啊,别拿那些过期的来糊弄咱哥几个,咱们都是见过世面的。这样吧,你就先拿几瓶今年出的法国红酒来吧。” 啪! 瘦猴的脑袋又一次着着实实地挨了金爷一下,遂紧抿起嘴唇,不敢再开口说话。 金爷好不容易压下满腔怒火,转过脸看着叶云,微笑道:“小伙子,别听他胡说八道,你给我们弄几瓶啤酒就行,再弄点薯条花生之类的。你放心,咱们坐一下就走,不会耽误你太久时间。” “好嘞,您稍等。”叶云轻笑点头,转身去拿东西。 当叶云端着一应物品回转时,那五人不知在讨论着什么,兴致颇高,但看到叶云来时,就纷纷停笑不语。 叶云也不以为意,专业地在为每一位斟酒,动作轻缓舒畅,让人瞧着舒坦。 而这五人已经转移了话题,又嬉笑怒骂起来,还聊起了一会儿喝完酒去哪儿按摩。 叶云斟完酒后,并没有离开,忽然说了句令人匪夷所思的话:“几位大哥,今晚辛苦了。” 听到这句突兀的话,五人原本伸出去拿酒的手又缩了回来,脸色有些不自然。 特别是那位金爷,饶有兴致地盯着叶云看了好几秒,随即轻笑道:“没什么,习惯了,‘常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出来走江湖,挨打挨骂是常有的事。今晚也是看走眼了,没想到惹了个硬茬,小伙子,谢谢你关心啊。” 叶云嘴角微翘,意有所指道:“我不是说这事。” 金爷微微眯了眯眼,引而不发,轻声问道:“那你是指什么?” 叶云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微笑道:“我只是想说,在座的几位大哥都是实力派演员,好演技。是不是都去横店跑过龙套啊?这条苦肉计逼真无比,尤其是瘦猴最后的那一刀,可以说是画龙点睛之笔,纵然好莱坞顶级导演拍摄也不过如此吧?不仅瞒过了所有人,赢得满堂喝彩,还为你们的老板张啸抱得美人归,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哟,你小子还真有点能耐啊,竟然可以……”瘦猴言语未尽,就被金爷扬手打断。 瘦猴看到金爷眼中隐隐露出的寒光,吓了一大跳立即识趣地闭口不言,拿起杯,闷头喝酒。 金爷身体微微前倾,伸出一根手指,轻轻摩挲着盛满啤酒的酒杯,第一次认认真真地、仔仔细细地抬起眸子盯着眼前的这个年轻人,见到他依旧不温不火的脸色,心中微微诧异,看得出来这个年轻人比不少同龄人都要城府深厚,纵然是他见多识广,却仍看不透这个始终面带一抹清净如竹微笑的年轻人。 他沉默了片刻,淡然道:“小伙子,你误会了。我们刚才只是气不过那娘们儿的傲慢与偏见,所以才会出言挑衅的。我去敬酒的时候,那娘们儿拽得像看狗一样看着我。后面那小子来呢,谈笑风生,晦气!不过我是真没想到,我们五个人都不够那小子打,当时我们就后悔了,何来苦肉计之说?” 叶云轻笑,微微收敛笑意后似乎觉得确实滑稽,又是一笑,诡异而放肆,右手轻轻拍着大腿,动作轻柔而有节奏,斜睨了金爷一眼,丝毫不认同他的说法,缓缓道:“你们的武打招式想必练了很久吧,我观那小子没有丝毫的武术根底,打出的拳软弱无力,就连最后踢倒瘦猴的那一脚也是轻若鸿毛,如何可以让你们如此的狼狈不堪?” 金爷面色一凛,双眼骤然眯起,深深地望着这位看不清城府的年轻人。 即使这个年轻人是在伪装,能伪装到连阅人无数的他都看不透的地步,也算是不折不扣的道行高深。 其余四人都是一脸冷漠地盯着叶云,充满了敌意,手中的拳头已紧握,随时准备动手了。 还是金爷沉得住气,即便被叶云揭穿老底,也云淡风轻,轻笑了一声,端起酒杯,抿了一口酒,手指轻叩着酒杯壁沿,缓声道:“小伙子,有时候知道的东西多了,反而会对人的身体有害处。知道医生为什么不会轻易给那些得了绝症的病人下诊断结论,而是让家属做好心理准备吗?就是怕病人知道太多,想得太多,出生命危险。” 叶云听完,没有作回应,而是轻轻瞥了众人一眼,嘴角渐渐弯起一抹醉人弧度,道不尽的诡魅,然后忽然转身向着门口,极有礼貌道:“这位小姐,您的包刚才落在吧台了,我这就给您去取,麻烦您等一下。”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一直稳如泰山的金爷脸色终于大变,慌忙起身望向门口,只见到门口一个艳美如妖精般、一顾倾人国的女子亭亭玉立,曼妙的身材让人感叹上天的鬼斧神工,不似人间秀色的脸庞薄面含嗔,冰若寒霜,正冷视着五人。 其实,在刚才叶云倒酒时,大门就被轻轻地推开了。 声音细如发丝,旁人不可察觉,只有叶云这种机敏如狼的人才能听到这微弱之音。 他的位置又正好挡住了门口的视线,五人谁也没留意到门口的人影。 谎言就像一个盖着纱巾的毁容女人,不揭开纱巾还好,给人以朦胧美;一旦揭开,就露出其狰狞面容了。 金爷他们从来没想到这个女人会去而复返,只想着找个地方坐一下,然后就在附近随便找一间水会过一晚,明天就坐动车离开宁州,哪想到会发生这种局面?即便是脸皮最厚的瘦猴,此刻被那美如妖孽般的女子盯着,也觉着如坐针毡,太特么丢脸了。 妖精女子接过叶云递来的手袋,向他嫣然一笑,笑容闭月羞花,如流风之回雪。 成熟女人终究不是女孩能够媲美,她们懂得如何不露痕迹地展现自我最吸引人的一面,然后戛然而止,让男人回味无穷。 这种诱惑,不再是青涩稚嫩,犹如熟透的水蜜桃,你轻轻一捏,就能捏出水来。 妖精女子侧过脸,漠然地斜睨了眼阴沉氤氲的五人,冷冷丢下一句:“一群废物。” 伊人翩然而去,空余香风扑鼻。 叶云看着女子推门远去的身影,心里淡淡想道,如此美人,断然不能让那无耻小人采撷而去。 目视了一会儿,他微笑转身,好整以暇地看着怒火中烧的五人。 第三十二章 夜郎自大 俗话说:打人莫打脸,揭人莫揭短。 在华夏国,面子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国人可以吃闷亏,也可以吃明亏,但就是不能吃没有面子的亏。如果你不顾别人的面子,总有一天会吃苦头的。因此,老于世故的人从不会轻易在公开场合说别人的坏话,宁可高帽子一顶顶地送,既保住了别人的面子,别人也会如法炮制,给你面子,彼此心照不宣,尽兴而散。 这种情形,在官场尤为常见。 被击中痛处,对任何人来说,都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 为了面子,小则翻脸,大则会闹出人命。 十里清扬此刻就过于安静岑寂,一盏孤灯透着寒光。 一个不知名的虫子绕着灯光飞来转去,时不时地撞击一下灯泡,发出一缕“噔”的微弱声音,在黑夜中显得诡魅瘆人。一会儿,又飞来了一只灯蛾,它的身子淡红,翅翼绿色,比蝴蝶小一点,但全身却肥硕得很。 两只小家伙以灯光为媒介,正在上演一出动物界的《梁祝》舞台情景剧。 金爷却没有任何心情去观赏,他甚至都从没有像今天这样怒气填膺过,以至于他数十年在社会这个大染缸里浸泡磨练出来的城府都被消耗殆尽。 在那妖精女人丢下一句冷话的那一刻,他就知道,这单买卖彻底黄了。 本来与那个叫张啸的纨绔公子说好了的,报酬为十万。因为那位想抱得美人归已经想疯了的公子哥要冒险流血演出,所以定金只收了两万,事成之后再收取余下八万。为了打斗真实,他们哥几个足足陪着那公子哥练了两个星期。虽然不是真刀真枪,但毕竟拳拳到肉,金爷自己和几个手下被打得青瘀紫血。可为了那十万块钱,也只能咬咬牙,忍气吞声。 金爷原以为天下掉得会是林妹妹,结果不是,而是馅饼。 天底下再也没有比这买卖更让人觉得欢愉的了,想想农民工们任劳任怨辛苦工作一整年,只有那么万来块钱,甚至更少,还要时刻担心自己的那丁点血汗钱会不会被无良老板席卷而逃。而自己只是挨几下打,演一场戏,十万就袋袋平安,这样的来钱法,比起农民工们好赚多了,真是大快朵颐。 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馅饼落地前,先掉下了把噬人的刀子,怎能不怒壑难填? 扔这把刀子的不是别人,正是眼前这个灵气盎然、笑容人畜无害的年轻人,一刀而落,八万就不翼而飞,而且还很可能会遭到那公子哥的打击报复。念及此,金爷更是觉得心中燃烧着一座火焰山,不杀不足以平愤。 “挡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金爷一字一句说完,仰头饮尽杯中酒,双眼紧闭,强压心中怒火,缓缓吐出一个字,“杀。” 四名小弟闻声同时而动,使出平生所学,务求一击而成,这种事情他们早已驾轻就熟。 一鼓作气,再而衰, 三而竭。 杀人讲究士气,能让对方在一瞬间胆寒,便可一招杀敌。如同一场冷兵器战争,双方军容威仪、万枪耸立、旌旗漫天、击鼓传柝都是涨己方士气,灭对方威风,不能在己方士气最盛之时至对方于死地,后患无穷。 四人手中的短刀如同催命的鬼使,阴森冷寒,血气腾腾。 叶云却没有动,浮起那抹熟悉的微笑,像是一片拢起了浓雾的树林,让人看不清前程。 他自始至终似一青山,敌军围困万千重,我自岿然不动,这样的风平浪静很让人难受。 待刀光快至,他依然没有大动干戈,等四把刀尖已迫在眉睫了,忽尔,他看似漫不经心地挪动着脚步,身形不退返进,紧接着颀长灵动的身体随风而动,随影而飘,像游鱼一样滑溜,在四人中翩翩起舞,如一位优雅的钢琴师,纤细十指在琴键上轻舞飞扬,没有杀气漫天,没有乱战烽火,他的动作显得如此清雅优美,如一场艺术盛宴。 片刻后,他停下,杀气一点一滴悄然收敛,归于平静,闲逸地望着一脸震惊的金爷。 叶云的嘴角依旧弧度醉人,清净如竹,这是他招牌式的笑容。 他的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四把短刀,而地上则横七竖八地躺了四个人。 那四人的表情相近,皆是惊恐万分,口角余有血迹,右手手腕颓然而断。 伤人,如同商人,需要精确计算每一步的得失。 金爷脸色铁青,内心的震撼仍然挥之不去,这种打法闻所未闻,不是亲眼得见简直无法想象,将其划入灵异事件也不为过。那个年轻人一连串行云流水的动作,竟然可以快到迅雷不及掩耳的地步,有几个正常人能做得到? 他怕了,这么多年的走南闯北让他的城府比一般人要深许多,但这次他真的有点怕了,拿着酒杯的手微微颤抖,凝重的神情中夹杂着一抹沉定的恍惚,微微眯起双眼,再次打量起眼前这个年轻人,放低姿态道:“看来我还是低估了你的能力,我的几个手下武功虽然不怎样,但还是会一招半式的,未曾想在你面前竟无一招之人,不得不让我佩服。” 对于这番发自肺腑的赞赏,叶云却并不在乎,轻声道:“这事儿算翻页了吧。” 金爷倒出人意料地没有顺坡赶驴,反而冷笑道:“你说的倒是轻巧。” 叶云叹了声道:“某位哲人说过,影响你行走的不是一双鞋,而是一粒沙。” 金爷不屑一笑,沉声道:“你以为你坏了我们的大买卖,只是一粒沙的小事?” “是也好,不是也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必要为这事纠缠下去。”叶云轻声道。 “我乐意,要不你掏八万块钱,咱们立刻就走。”金爷执着道。 叶云沉默,抬眸望着他,轻声道:“如果我说我这样做,其实是在帮你们,你信吗?” 金爷愣住,随即大笑起来,笑声充斥了整间酒吧。 这世上再也没有比这话更令他觉得可笑的了,他非但停不下来,反而愈笑愈肆虐。 两只原本绕灯玩得正高兴的飞虫也被吓得赶紧振翅逃匿。 叶云扬扬眉,轻声道:“你不信?” 金爷擦了擦笑出来的泪花,咳嗽几声,说道:“你觉得我会信这荒谬的话?” 叶云没有理会他的挖苦,平静道:“如果我没看穿,除了你们,还有谁会知道这事?” 金爷好不容易止住笑声,想了想,轻声道:“没人。” 叶云继续道:“如果这双簧成了,你觉得那公子会认为谁对他的威胁最大?” 金爷木了下,冷笑道:“我们拿了钱后就各走各路,怎么还会对他构成威胁?” 叶云轻声道:“说是这样说,但人心叵测,人走了,贪念是不会走的。” 金爷没有再接话,似乎被这句话迷住了,沉默了下来,凝眉思考着。 沉默,有时也是一种回应。 躺在地上的四人一直在静静听着两人的对话,当听到那个年轻人说揭穿骗局是为了帮他们时,差点没笑出声来,只是内心的恐惧使他们得以苦苦忍住。偷饮别人的美酒,还要强说是为了别人的健康,这个年轻人竟然可以厚颜无耻到这种地步,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但很快,他们发现自己错了。 不仅错,且错得离谱,到这会儿他们才真正懂得什么叫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因为他们慢慢听下去,才恍然大悟,觉得那个年轻人分析得鞭辟入里,透彻人心。 那世家公子摆明是想吃了那妖精女人,才会找素不相识的他们来演一场苦肉计。 若成功,他们就可以拿着丰厚酬劳功成身退,从此便成陌路人,这是最理想的状态。 但正如那个年轻人说的,人心不足蛇吞象,谁能保证自己不会被欲望所驱使? 那纨绔子弟若是多心起疑了,这是人之常情,到那时,他们铁定吃不了兜着走。 许久,金爷忽然大笑了起来,问道:“你知道我在笑什么吗?” 叶云随意将四把短刀扔到一旁,轻声道:“不知道。” “我在笑我自己,竟然轻易地被你妖言惑众。”金爷冷冷道。 “是危言耸听,还是忠言逆耳,这需要你自己琢磨。”叶云淡然道。 “不必琢磨了,我坚信那公子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金爷冷声道。 叶云静静望着他,轻声道:“这么说,你非要追究这事了?” 金爷再次抿了一口冰冻啤酒,笃定道:“覆水难收。” 叶云冷眼旁观大千世界,并不是懦弱怕事,只是不想卷入纷争,那是凡夫俗子所为。 但他信奉老爷子告诉过他的一句话:我不欺负人,欺负我不行。 他从不畏惧挑战。 “我轻松搞定你的几个小弟,可你似乎不怎么害怕,是胸有成竹还是虚张声势?我想多半是后者。”叶云微笑道。 金爷冷漠地盯着叶云,咄咄逼人道:“年轻人,不要过高估计自己的能力。” “谢谢你的教诲,我铭记在心。”叶云认真道。 “那我再教你一句,有时候,能打败人的,并不是人。”金爷蔑视道。 “哦?不是人?那是鬼吗?我倒想见识一下。”叶云轻声道。 金爷冷笑一声,缓缓从腰间掏出了一支手枪,黑洞洞的枪头对准叶云,气势逼人道:“不用鬼,这玩意儿就能打败人,是不是很意外?世间万物就是如此简单,只是人自己想得过于复杂罢了。” 叶云修长手指揉了揉眉头,微微叹了口气,呢喃道:“人想得过于简单的时候,真的会夜郎自大。” 第三十三章 云少 话音未落,一道白影已经翩然来到金爷身前。 金爷面色一凛,眼神闪过一丝慌乱,急忙扣动扳机。 却发现无论如何用力都无法开出这枪,定睛一瞥,原来扳机内多了一根手指。 修长白皙,如钢琴家的手指。 “不要忘了,枪,终究要人来操纵才能杀人的。”叶云微笑道。 金爷怒意陡然而生,脸色愈发阴沉,突然横起一脚,踢向叶云的腰部,这一脚无论是力度还是时机都极其阴狠。可惜脚势未起,膝盖便遭一脚重击,如碎纸般撕裂,剧烈的疼痛感让金爷彻底失去理智,狂声大作,惨绝人寰的喊叫在寂静的黑夜显得无比阴森恐怖。 与此同时,金爷拿枪之手被一崴一挫,那支枪便易手。 叶云把玩着手中的这把枪,沉吟道:“54款手枪,7.62毫米口径,有效射程50米,近身射击威力颇大,性能还是很不错的。可惜再好的东西,年代久远了,终究会被淘汰的,只是人们明白的太晚了。” 对待这种深不可测的敌人,在不能够知己知彼的前提下,一切自作聪明的心机和算计都将会是幼稚而致命的。 金爷此时再无城府可言,惊恐万分,如看一死神般瞻仰着眼前的年轻人,浑身颤抖,不知何时,泪水已从眼中流出,心里无奈想道,自己闯荡社会几十年,多大风浪都见过,未曾想今日会死在这里。自己最大的长处就是识人,是龙是虫,一眼便可望穿对方,却没有想到看不透眼前的年轻人,竟招来杀身之祸,心有不甘啊! 念及此,金爷强制收敛了恐惧,故作平静道:“小伙子,留我一条命,我用余生替你做事,如何?” 叶云斜睨了一眼金爷,冷笑道:“你还不值得我留你一命。” 金爷浑身一凛,恐惧再也控制不住,知道自己必须拿出点压箱底的投名状了,颤声道:“我可以给你南方所有地下势力的资料,六省的落雨社,闽南的南魂堂,还有两广的洪门!我还可以给你宁州所有贪官的资料!别杀我!” “我要这些资料有什么用?检举揭发,为民除害?我还没有那么高的政治觉悟。”叶云也不管这个是不是金爷胡扯乱掰的,缓缓举起了手枪,对准了他的太阳穴。 在死亡面前,城府再高深的人都会展现他不为人知的求生欲。 那一道浅浅的死亡线是试探人性的试金石。 人生到达的巅峰再高,也高不过一方矮矮的坟墓。 “小伙……不是不是,主子,你听我说,我能看出你绝非池中之物,他日必定风起云涌,成就王朝霸业。如果你要成为一世枭雄,我可以给你提供源源不断的内幕消息,这是我的强项!”金爷再也顾不得昔日的沉稳,强烈的求生欲使得他不顾一切的呐喊。 叶云瞥了眼噤若寒蝉的金爷,皱了皱眉,随即又叹了口气,微微地摇了摇头。这番话似乎对他并不起作用,他那古井不波的心境些许涟漪都未曾波动,静静地看着金爷,寂静的眼眸神采平淡,忽然开口说道:“非池中之物?平凡人有什么不好?小富则安,平凡是福,你懂吗?” 这句话似乎是讲给金爷听的,却又像叶云在说服自己。 “老鹰不管它自己愿不愿意,它都只能高掠,不可能像鹌鹑那样低飞。你绝对可以成为人上人,只是你不想而已,如果你想,我可以倾力助你!”金爷能清晰地感觉到这个年轻人刚才打斗时散发的黑暗邪气,那是一种让人不寒而栗同时又是赏心悦目的力量。 “你说了那么多,只说对了一点——我确实不想成为人上人,我只是平凡众生中的一员,谁也改变不了我。”叶云眼神凝成一抹执着的坚定,蹲下身子,拈花微笑,清净如竹,淡淡道,“不过,我可以给个机会你跟我,多个帮手,总比多个对手好。” 《系辞下》所云: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 叶云此时的眼神干净空灵,且盈满笑意,然而在金爷眼中,那却是无边的杀意,他感觉到整个身体都笼罩在一片乌云中,从来没有感受到如此大的压力,甚至透不过气来,他拼命地呼吸,心跳快得让他几乎无法控制。 “谢谢主子!”死里逃生的金爷忙不迭道。 “不过……想要跟我,还有一个条件,必须纳投名状。”叶云轻声道。 “没问题,你要我杀谁?”金爷不假思索道。 叶云把手中的枪递给金爷,淡淡抛出一句:“把瘦猴杀了。” 听到这句话,金爷愣在原地,脸色瞬间变得苍白而憔悴,眉宇间那种忧郁愁苦之色掩也掩不住,跟了自己多年的兄弟,此刻竟然要面对自己的枪口,他原本止痛的膝盖因为肌肉紧绷到一种不能负荷的程度,再次惨痛起来。 他呲牙咧嘴地强忍住,汗水涔涔,终究没有喊出声来。 叶云起身,淡然望着流泪痛哭的瘦猴,嘴角泛起一丝彻骨冷笑,笑意玩味。 金爷举起手枪,视线却转向了叶云,期望这个年轻人在最后关头能下达赦免令,可是见他依旧八风不动,眼中不禁闪过一抹痛苦之色,转头瞥着战战兢兢惨不忍睹的瘦猴,眉头紧锁,下嘴唇已被他咬破,怵目惊心的血迹缓缓流下。 良久,他握枪之手最终颓然落下,闭上双眼,用一种近乎绝望的语气,轻声道:“对不起,我无法做到,你杀了我吧。” 叶云皱了皱眉,深深地看了金爷一眼,似乎想看透这个单膝跪于地的中年人。 须臾,他扬起一个轻笑,淡淡一句:“你以后就跟我吧。” —————— 夜寂静如斯,灯冷光孤。 时间在静静地流逝,没人可以让它留下。 金爷用感激涕零的眼光看着这个坐在他对面、显得高深莫测的年轻人,刚才当他放下枪的那一刻,他以为死亡就要来临,他似乎清晰无比地看清了另一个世界,却在踏进另一个世界的前一刻,被拽回人间。 “喝一杯吧,压压惊,刚才出手太重了。”叶云给金爷倒满一杯啤酒,推到他面前。 金爷一脸惶恐,欲起身相迎,叶云微笑摆手,示意他坐下,金爷心内暖意融融。 瘦猴四人时刻绷紧的神经也缓缓放松,低头看了一下已经被叶云接好的手腕,眼神中充满敬畏,不约而同地抬头看了眼那个一副不悲不喜菩萨相的年轻人,恐惧之意渐渐散去,取而代之的是好奇心,他是什么人?莫非他是从某座隐藏在深山野林中的寺庙偷跑出来的?要不然他的容颜怎么会这般的不染世俗尘埃? “那……那个……”瘦猴欲言又止,敛眉低目地望着叶云。 “刚才还口若悬河,怎么现在张口结舌了?”叶云手指磨沙着酒杯,轻笑道。 “那个壮士,不是不是,那个大侠,不不不,那个……”瘦猴还没说完,就挨了金爷一个板栗,一脸无辜状。 金爷放下酒杯,低声骂道:“你个死猴子,你到底想说什么?” 瘦猴委屈道:“我只是想问问这大侠的名字而已,大哥你怎么如此穷凶极恶?” 金爷气绝,又抬手准备给瘦猴一下,叶云笑着扬手阻止。 金爷也是付之一笑,随即有点黯然道:“他就是这副德性,他是我远房侄子,家里穷,没钱上学,就跟着我出来闯江湖,却偏偏喜欢学人家做文人,班门弄斧的,结果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 叶云端起酒杯,轻轻抿了下,酒味入口,苦涩而香醇,轻声道:“人,总要仰望点什么,人生在世,不能总是低头觅食,那样会矮化得像动物一般,要向着高远,才能支撑起生命和灵魂。瘦猴有此追求,总比胸无大志要强。” 这番话说到瘦猴的心缝里了,他春风得意地笑着,啤酒在他口里也成了圣水般甘甜。 金爷欣然道:“公子说的极是,每个人都应该看得远一些,不能只看门前三寸地。” 叶云微笑点头,轻声道:“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 金爷眼前一亮,轻声道:“公子,你的舞台一定宽广无边。” 叶云摇摇头,视线落在了窗外,静静凝望着无边的黑夜,那双清澈的眼眸似乎早已经看透这尘世繁华,给人一种说不出的凄凉萧索之意,天地万物似乎一时间都恍惚起来,他沉默了许久,轻声道:“我的舞台很小,小到甚至连我想要保护的人都没能容下几个。” 金爷五人没有搭话,只是安静地坐着。 他们还没有弄明白,为什么刚才不可一世的年轻人此刻却如此落寞。 这种落寞遥无边际,让人揪心地疼痛。 叶云回过神,转头看着五人,笑了笑道:“对了,我叫叶云,落叶的叶,白云的云。” 一半忧伤,一半明媚。 这句话似乎是说给眼前的五人听,又似乎是想说给全天下人听。 金爷点点头,肃然道:“那我们以后叫你云少吧。” 叶云轻笑不语,笑容融在夜色中,一片孤清。 第三十四章 洗荡巢由耳 《神秘岛》:历史喜爱英勇豪迈的事迹,同时也谴责这种事迹所造成的后果。 任何一个历史人物都有光鲜一面,也有阴暗一面,他们需要背负的事情太多,能够舍弃的事情太少,这种人生需要耗费太多精力。有豁达者便高吟“壁立千仞,无欲则刚”,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上位者如果无欲,很快就会被有权欲的人取而代之,因果循环,造就着长江后浪推前浪。 人人都知道,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因此,每个人挤破脑袋都要往上爬,即便踩着无数人的肩膀和鲜血,也要一往无前。 但鲜有人清楚,最高的一层是容不下多少人的,不然就会危及整座大厦。 树倒猢狲散,这是一条亘古真理。 这种生活不是叶云想要的。 他的心越来越趋于平淡,似乎很少有事情能让他大喜或大悲。 他喜欢现在的这种心态,这种无论风雨多大,而依然我行我素、不畏坎坷的超然情怀。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 一蓑烟雨任平生。 十里清扬最后一丝灯光熄灭,一切都归于黑暗。 金爷五人早已离去,张啸迟早会知道是谁让他的计划落空,却不必过于忧虑。 既然无法阻止历史的脚步,只好听之任之。 夜,静极了。 玉盘似的满月在云中穿行,淡淡的月光洒向大地。 街上行人寥寥,清冷孤静。 今晚有些奇怪,叶云并没有踏上回家的路途,而是乘夜班公交车来到了老城区的一条街道。 这条街道很干净,也很安静,两旁栽满了婀娜的紫荆树,路灯透过树叶的缝隙照到马路上,显得稀稀落落,影影绰绰。此时还不是紫荆花开时节,因此,并没有杜甫笔下“风吹紫荆树,色与暮庭春”的美景。 下了公交车后,叶云步行了大概有7、8分钟的样子,走进一个住宅小院,来到一栋小楼前。 小楼不高,只有五层,都是旧式建筑,一楼人家带有一个不大的小院。 这是叶云到宁州后,第六次来这里了,不说轻车熟路,却也并不陌生。 他轻敲一楼的院门,“嘟嘟”的敲门声在黑夜中并不响亮,显得空灵。 半晌,一个系着围裙的保姆从屋里出来开门,见到眼前的年轻人,善意地微笑,然后向着屋外不远处的一棵参天大树打了一个很奇怪的手势,随后,一粒原本落在叶云后脑勺的小红点瞬间消失。 保姆欠身让年轻人进门,看得出来她对于叶云很是尊敬。 屋里安静异常,布置得别致幽雅。 一盆青竹幽幽,一套藤具古朴,一副屏风气派。 一盏孤灯下,一位老人正坐在轮椅上,双目清寒,却十分温柔地看着进屋的年轻人。 老人很瘦,在黑夜中显得很孤寂。 他看着渐行渐近的年轻人,原本没有丝毫表情的脸上浮现出一种很奇怪、很满足的神色。 叶云走到他身前,恭敬地行了一礼:“燕老,我又来看您了。” 老人轻笑一声,张开双臂,柔声道:“孩子,到这来。” 叶云缓缓低下身子,将自己的头轻轻搁在老人的肩膀上,将自己的身体投入对方并不宽广的胸怀,轻轻一抱。直到此时,叶云才清晰地感觉到老人的身体是如此的瘦弱,用瘦骨嶙峋来形容都不为过。 老人轻轻地摸着怀里年轻人的头,像在抚摸着一件稀世珍品,露出一个难得的笑容。 两人的身体接触有些轻柔,叶云却感觉到温暖。 良久,两人才缓缓分开,老人扬手让叶云在对面的椅子上坐下。 紫檀木茶桌上摆着一套紫砂茶具,色调沉稳古雅,不染妍媚,堪称绝品。 北宋梅尧臣曾有诗赞:“小石冷泉留早味,紫泥新品泛春华。” 紫砂茶具,以茶壶最为珍贵。 那只宜兴茶壶尤为小巧玲珑,竟然是明末清初的宗匠时大彬的「调砂提梁壶」。 壶面由书、画、印铭刻而成,杂囱砂土,宛若夜空繁星,泛出白点斑斑。 明代文霞亨在其《长物志》中记载:壶以砂者为上,盖既不夺香,又无熟汤气。 一语便道出了紫砂壶蕴藏茶香又不使茶叶烫熟的特点。 绝世文豪苏轼一直喜欢这种提梁式的紫砂茶壶,后来这种提梁壶还被称为“东坡壶”。 叶云初次见时,错愕得顿失滔滔,捧在手中把玩许久,始终恋恋不舍。 老人因为行动不便,不能随意走动,品茶就成了他最大的娱乐。 名茶百种,他却独爱碧螺春。 碧螺春茶汤色碧绿清澈,叶底柔匀,饮后回甘,适合他这种有耐心的人。 老人将用武火急沸地水倒进紫砂壶,竹枝般的枯指熟练地点着茶,“悬壶高冲”“春风拂面”“关公巡城”“韩信点兵”的泡茶法在老人的一点一提下,显得那样的优雅,如舞蝶绕花,轻盈灵动。 老人平时都是一副对世事漠不关心状,唯有在泡茶时才凸显出奇的专注。 叶云微笑地接过老人递来的一杯碧螺春,抿了一口,舌底生津,茶味盈口。 善于监评茶的行家,很讲究欣赏茶的“香韵”,即茶叶独特的风格或韵味。 显然,叶云是这方面的个中高手,品茶手法娴熟老练,让人叹为观止。 唐代诗僧释皎然的《饮茶歌诮崔石使君》明言:一饮涤昏寐,情思朗爽满天地;再饮清我神,忽如飞雨洒轻尘;三饮便得道,何须苦心破烦恼……孰知茶道全尔真,唯有丹丘得如此。” 老人轻轻转着手中的紫砂杯,凑到鼻子间细细地闻着飘溢的茶香,却始终没有浅尝细饮,反倒是其乐无穷地欣赏起叶云那古朴雄浑的品茶手段,嘴角露出近乎薄如纸的微笑,轻声问道:“孩子,这茶怎么样?” “极品。”叶云点评道。 “喜欢,就常来。”老人微笑道。 “好嘞,我一有空就过来。”叶云轻声道。 只要有茶的地方,无论是豪华别墅或是简陋瓦屋,都能吸引他。 老人心满意足地微笑,随即问道:“许丫头就要高考了吧?” “嗯,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叶云轻声道。 “好久没见过那丫头喽,我就喜欢听她的笑声,胜过灵丹妙药。”老人轻叹道。 “等她考完试,我就带她过来。”叶云微笑道。 老人点点头,他今晚的心情似乎不错,枯枝般的手指轻轻敲着轮椅冰冷的扶手,哼起了一首流传于川蜀天府之地的茶酒小调:为名忙,为利忙,忙里偷闲,且喝一杯茶去;劳心苦,劳力苦,苦中作乐,再倒一杯酒来。 忽然,歌声半途而废,老人无来由地轻声说了句:“我太老了,快变成典故了。” 叶云闻言一怔,放下手中的茶杯,随即微笑说道:“老骥伏枥,壮志未已。” 老人抬头瞥了眼他,轻笑道:“曹孟德说这句话的时候,还很年轻。” “不管什么时候,您仍是我心目中那个令鬼子闻风丧胆的国之大将。”叶云轻声道。 老人尖声一笑,显得极其快意,终于端起茶杯,浅浅抿了一小口,齿颊留香,轻声道:“我一生中最辉煌的时代都奉献给了这个民族,我深爱着这片土地,无论何时何地,我内心的唐魂汉魄都萦绕着这片厚土。” “这个民族依然充满着生命力,离不开你们这些民族英雄。”叶云眼睛微微湿润。 老人搓了搓有些粗糙的手指头,看着杯中的茶水,淡淡道:“民族英雄?徒有虚名耳,不足道哉。不是我选择了此生,而是此生选择了我,皱纹是我笑过的地方。人生啊,就像这杯茶,伊始是清纯透明,随后茶叶轻舒曼卷,渗出碧绿,透出鹅黄,最后茶色尽去,又恢复白净无味。” 叶云不知道老人为什么会突发感概,所以不知如何搭话,静静地坐着,仔细聆听。 老人闭上双眼,似乎陷入了深深地回忆,突然抛出一句:“知道巢父、许由吗?” 叶云闻言,皱了皱眉,轻声道:“知道,此二人皆是尧时的隐居高士,不为世俗所动,闻听尧请己为官,二人如闻恶言,故洗耳于颍水。《西厢记》里面有句‘洗荡巢由耳’,借指高洁情操。” 老人缓缓睁开双目,望着窗外的夜色,又抿了一口杯中的茶,饮茶饮湿,这一口刚好打湿嘴唇和舌尖,语气中的鄙夷不带遮掩道:“在我眼中,二人都是沽名钓誉之辈。为了清高之名,放下天下苍生,何来高尚情操?” 叶云显然听懂了老人的一语双关,内心一紧,却面不改色,沉默了好一阵子才冒出一句:“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 老人闻言,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叶云,微微摇了一下头,又开始呷茶。 他呷茶的时候,始终保持着一种自我感觉极为良好的优雅姿式。 杯中之茶,由清澈碧绿渐渐淡为浅黄色。 品茶,其实是品味一种不断消失的感觉。 当一杯绿茶已淡至透明无色时,轮椅上的老人好像才回忆起第一口茶呷下去的鲜明感觉。 茶是在回忆中呷的,这样才有余味。 第三十五章 黑盒子 一老一少,十分默契地保持着安静,唯听品茶声。 许久,还是轮椅老人率先开口,打破了沉默,多少有点揶揄的味道:“你是不是还想说‘富贵非吾愿,帝乡不可期’?” “我喜欢现在平淡的生活。”叶云毫不隐晦。 “孩子,有些人,终究是要立于万人之上、九天之上的。”?老人语重心长道。 “我知道。”叶云轻轻点头,却执拗道,“但那绝对不是我。” “有些事是无法选择的,正如到了瀑布边沿,只能随水而落,不能逆水而上。”老人不温不火道。 “未试过,又怎能知道不能逆水而上呢?大千世界,形形色色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它们穿着迷惑的衣服,踩着凌乱的脚步,有时会让我们的心灵无所适从,但是,我不畏惧,也从不轻言放弃,我喜欢现在的生活。站在权力的顶颠,脚下踩的都是鲜血与尸体,这种生活我过去不喜欢,现在不喜欢,将来也不会喜欢。”叶云直抒胸臆道。 老人静静听完叶云的长篇大论,轻叹道:“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 叶云缄默,很长时间,有些大逆不道地问道:“燕老,您觉得睥睨众生,是一件乐事吗?” 老人没有正面回答,只是幽幽道:“知道为什么,人一来到这个世界就哭吗?因为菩提说过:人生是苦海。人降生时之所以嚎啕大哭,是因为来到苦海了。苦海无边,并非回头是岸,风正帆悬才是在苦海中渡厄的唯一航径。孩子,我知道你很想保护你身边的人,你想成为菩萨,但前提是你要有成为菩萨的资本。” 这番话真正触到了叶云内心深处的隐痛,黑亮眸子黯淡下来,拢起了一抹忧伤沉郁。 他平时就像《古文观止》般令人难以读懂,此刻更是深不见底,不知在想着什么。 老人顿了一下,留给年轻人思考的时间,伸出两根枯枝般的手指,继续说道:“只有两种人可以成为菩萨,一种是掌握别人生死的人,一种是无法掌握自己生死的人。两者的区别是,前者牺牲他人成就众生,后者是舍弃自我成就众生。” 叶云若有所思,喃喃自语道:“成为掌舵之人吗?” 老人悠悠转着手中杯,话匣子没有停下的意思:“孩子,站得高,才能望得远。禅宗有句话:眼肉有尘三界窄,心中无事一床宽。一个人眼界开阔与否,决定了一个人的价值观、世界观、人身观。人生路上,‘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你要随时调好恰当焦距,以最好角度游目骋怀,行走大地。一条道走到黑,那往往会遇到死胡同。” 叶云沉默不语,他那如钢琴家的手竟然微微颤抖起来。 他心里乱得很,有什么怂恿似的,竟生了握住一件什么东西的冲动。 他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轻轻放下,旋即又端起,一口饮尽。 老人将这个年轻人的内心挣扎尽收眼底,浮起一个看不出痕迹的微笑,枯枝般的手指轻轻扣着扶手,缓缓吟起:“‘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斛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孩子,知道这是谁写的吗?” 叶云望了眼深藏不露的老人,轻声道:“弘一法师。” 老人点点头,淡淡道:“李叔同之所以能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成为一代宗师,因为他有着高出一般的眼界。那么,站到哪个位置,才算真正修得正果?谪仙李白给了世人一个很好的答案,要站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的境界,才算可以。” 叶云又是一阵长时间的沉默。 老人调整了一下坐姿,稍稍坐正,看了看杯里的茶,每一片茶叶都让他触目惊心。 那茶刚才还形如青螺,眨眼间已变得锋芒毕露。 茶尖儿在水中直竖起来,在这黑夜里,犹显恐怖。 年轻人浑身漆黑,即使在灯光下也是如此。 老人感觉到了一种力量。 无论年轻人是坐着,还是站着,他都显示出一种令人惊叹的力量。 每个人一出身就有一种东西潜伏在他身上。 那就是命运。 良久,年轻人苦笑摇头,缓缓说出一句:“这茶的味道变了。” 老人枯枝般的手指依然轻轻敲着冰冷的轮椅扶手,轻声道:“这茶的味道便是如此,说透了,就没什么意思了。你得用自己的舌尖去品味,这样才能体验每一细微之处,从细小的味中悟出道。” 味道。它既是实在的,又是幽秘的。 叶云轻笑了声,起身行了一礼,恭敬道:“燕老,夜深了,改天再来拜访。” 老人眼神柔和地看着年轻人,扬了扬手,让他再次进入怀抱。 老人轻轻拍着他后背,柔声道:“孩子,如何永远确保站得比别人高?站在他们的肩膀上。” 年轻人步行离去,只是心底执着的信念有了一丝动摇。 耳边却又仿佛响起了母亲的话:孩子,人生的真理,只是藏在平淡无味之中。 他内心彷徨万分,如茫茫夜色,分不清方向。 —————————— 夜深,凉意渐浓。 老人依旧静静地坐在轮椅上,如同一个孤魂。 “出来吧。”老人出神地凝望着窗外的夜色,诡魅地说了一句。 话音已落,从黑暗中缓缓走出一个身影。 一个女子,一身清秀穿着,一头青丝随意扎在脑后,不染半点脂粉,却容颜绝世。 眉色望如远山,脸际常若芙蓉,肌肤胜雪,神若秋水。 说不尽的清逸空灵,只是顾盼间总是带着一丝淡漠。 “爷爷,累了吧,去休息吧。”女子声音极甜极清,如轻风吹起一地落花。 老人轻轻摇头,缓声道:“人老了,很嗜睡,可睡眠很浅,睡不深。” “说了晚上不许饮茶的。”女子柔声道,语气中带有一丝埋怨,鼻梁上皱出极漂亮的纹。 “只饮了几杯而已。”老人微笑道。 “几杯也不行,您不是不知道,您一喝茶就很精神,休息就不好了。”女子微嗔道。 “今晚开心,就忍不住小酌了几杯。爷爷不好酒,就好这口茶,我的乖孙女不会这么绝情,连这个也要禁吧?”老人手掌轻轻磨沙着轮椅扶手,温柔地看着他的孙女,语气中带有道不尽的爱怜。 “就为了他而开心?”女子震惊,蛾眉微蹙,没有回答老人的问题,带着疑惑问道。 她已经很久没见过爷爷这么笑过了,他的老脸仿佛就是笑容的禁区,但今晚却是例外。 老人轻轻点头,将盖在大腿上的绒毛毯往上拉了拉,视线转向窗外,沉声道:“小七啊,注定是舞台的王者,受万人景仰,我的遗憾,也只有他能弥补。当他决定成为枭雄时,我会把最心爱的东西给他。” 女子闻言一怔,愣在原地,久久不能言语。 —————— 风静闲阶,云锁阳台,一庭清风追明月。 叶云从紫荆道回到家中时,已是凌晨一点多了,古人称之阴气最盛的时刻。 他静静地坐在红木沙发上,又轻轻哼起了那首不知名的苍凉小调,手里抛玩着一颗光滑圆润的小石子,看着墙上他自己亲手临摹的字帖“藏拙”——这是他对自己的警醒,字势遒劲奔放,怒猊渴骥,不免心潮起伏,久久不能平静。 太多人让他牵挂了。 丫头现在应该紧张的复习吧?小青呢,现在应该安静地入睡了吧?老冯现在应该在华南生活安详吧?马锦绣那家伙不知在松江落脚了没,马潼关就要离开这了,前途未卜,夭夭那小精灵也要上学了。小宝和孔孟这两大活宝消失有段时间了,不知在干什么。还有远方的母亲、老爷子、罗姨,哦,对了,还有狼屠那家伙…… 叶云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总感觉少了点什么,心里一片空虚。 思索片刻,恍然大悟,原来是茶。 他起身泡了杯茶,回到沙发,想起刚才与燕老煮茶深论,眉头皱了皱,视线转向窗外。 叶云总喜欢抬头三十度角仰望天空。 这个角度的天空不会显得过于深邃,也不会显得过于广袤。 夏夜总是比别的季节显得更有生气。 屋外虫叫蛙鸣,好不热闹,空气中弥漫着不知名的花草气息。 叶云依然无法宁静,燕老的只言片语如一颗巨石投进平湖,荡起一圈又一圈涟漪。 醍醐灌顶? 如沐春风? 叶云轻轻摇头,抿了口茶,却发现茶味与燕老的碧螺春相差太远,索然无味。 他知道,并非茶味大相径庭,只是自己的心境起了变化。 这是无药可医的,解铃还须系铃人。 三个月前,老爷子让他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没有说原因,也没有交待要做什么,只简单说出一句让叶云百思不解琢磨不透的话来——“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更令他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一向迁就他的母亲竟然坚决反对他来宁州,由于这个,他差点打消了此行的念头,因为他不忍见到温婉绝世的母亲每日以泪洗面。从小到大,母亲没当着他的面流过一滴泪,留给他的永远是坚强不屈的眼神,柔和似烟花三月的微笑,然而,当他告诉母亲要去宁州的消息后,母亲哭了,很伤心。 一个仙子落泪,足以让天下所有男人心碎,叶云当然不例外,他迟疑了,妥协了。 但世事难料,在某一夜,老爷子和母亲促膝长谈秉烛达旦之后,母亲竟点头同意了。 叶云不知老爷子在那一晚对母亲说了些什么,只是第二天清晨,母亲用毛笔给熟睡中的他留了一段话,更准确地说,寥寥几句罢了,却让他刻骨铭心:孩子,你是世上独一无二的,但你要记住,往往才华横溢天赋异禀的人与传说中的龙一样,都有着不可触犯的逆鳞,。龙有逆鳞,天上地下没人敢触碰,那是因为龙拥有绝对的力量,在你没有这种不可挑战的权威之前,任何妄自菲薄的言行举止都是自取灭亡,但那种居高临下俯视一切的滔天权势我不喜欢,妈妈要你做一个平凡的人,只有平凡的人,才能享受到上天赐给的生活乐趣。 这世上,什么人的话叶云都可以不听,唯独母亲的话不能不听。 《运命论》: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 叶云苦心孤诣地浑俗和光,敛藏锋芒,就是为了更好的生活,不想成为众矢之的。 莎翁曾说世界就是一个大舞台,众生只是演员而已。 人总是这样,把本应属于自己的淡化掉,去追求属于别人的东西,以致于每天都生活在怨声载道中。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主角,也会成为配角,只是时间与地点的区别而已,何必对于自身的重要性耿耿于怀,不能释然呢? 想不透的事情,干脆不想。 叶云起身进房,窗台边摆着一张木桌。 木桌上的东西不多,只有一台二手的手提电脑,一个藤篮和一个黑盒子,还有两件小青铜像。藤篮内装着几块模样很奇特的石头,石头上面银亮亮地生着一层鱼鳞片儿,比铁还沉,比泥还软。 那两件小青铜像,一件是罗丹创作的《夏娃》,一件是玛伊约尔创作的《勒达像》。 这是别人送给叶云的,他很喜欢,光这两件作品就能看出罗丹和玛伊约尔的风格是迥然不同的。从罗丹的作品中可以体味到女性酮体的羞涩,从玛伊约尔的作品中则可以领略到女人肌肤的精致。 然而,最为引人注目的,是那个黑盒子。 盒子不大,骨灰盒般大小,浑身黑亮通透,完整无暇,没有一丝刮痕瑕疵。 在叶云来宁州之前,母亲给了他这个黑盒子。 母亲轻轻说道:“小七,这黑盒交给你了,好好保管。” 叶云点点头,思忖片刻,扬了扬眉,问道:“妈妈,这黑盒里面是什么?” 母亲摸了摸他的脑袋,柔声道:“你日后便会知道。” 叶云想了想,又问道:“为什么要交给我?” 母亲凝视着黑盒子,轻声道:“我把它交给你,只是让它陪着你。” 叶云没有再追问下去,轻声道:“谢谢妈妈,那钥匙呢?” 母亲眼神闪过一丝黯然,微笑道:“不在我这。” 叶云惊诧,问道:“那在谁那儿?” 母亲轻轻微笑,轻声道:“当你找到钥匙的时候,你就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了。” 一句说了等于没说的话,却让叶云好奇至今。 疏帘风细,幽室灯清。 叶云手指轻轻叩着黑盒子,想起了与母亲在一起时的一点一滴,内心终于归于平静。 一如犹如室外的黑夜,孤静如斯。 第三十六章 一把雨伞下 翌日清晨。 叶云依然坚持晨跑,依然在百年老店买早点。 张宝和孔孟两大活宝最近失踪良久,闭门修关,皆因他们想拿到宁州大学的文凭,所以还是得写出点像样的论文来。虽然他们十来岁时就被扔进了秃鹰尖兵连,但是初中高中的课程一点没落下,最后保送进了全国重点大学、素有“江南第一学府”之称的宁州大学,其中的缘由不言而喻。 在这个国度,学历是金牌,年龄是银牌,后台是王牌。 这无可厚非,几千年的文化积淀,几千年的规矩渲染,让这个文明古国有了一套难以用西方文化来审视衡量的潜规则。有人说这是好事,人情社会,体现了这个古国独特的人文魅力;有人说是坏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性总是信不过的。 谁优谁劣,天知道。 中午时分,宁州下了这个夏天的第一场雨,比以往时候来得更晚一些。 风稠雨密。 雨珠如一道帘子,遮天盖地般地笼罩着这个江南城市,分不清哪个是天,哪个是地。 不过才是大中午的光景,路上的车辆却不约而同地打开了昏黄的车前灯。 而五颜六色的雨衣,在苍白的世界中,显得格外缤纷。 因为瓢泼大雨的缘故,大多数白领们都选择窝在公司,集中叫外卖。因此叶云的工作异常忙碌,披着墨绿雨衣来往穿梭于宁州的高楼大厦,雨衣下的那双高筒雨靴践踏着街上的积水,发出轻微哒哒的声音,很快淹没在无边的怒雨中。 在叶云送完了最后一份外卖时,雨势依然没有停止的迹象,反而愈演愈烈。 上天仿佛储藏了千年的雨量,就是为了今天这一刻。 叶云定定站在茶餐厅的门口,注视着外面的倾盆大雨,眼神拢聚起一抹沉郁。 不知过了多久,他回了回神,提起一个保温瓶,再次步入雨中。 宁州一中的门口,一把雨伞下。 一个清丽无伦的女孩静静站着,如水双眸凝望着前方,顾盼间流有淡淡的愁意。 她本是喜雨的,今天好不容易下了场,为什么她的神情还是那样的黯然? 她在担心吗,抑或是揪心? 在雨帘里,女孩撑着轻盈又可爱的红伞,显得如此的孤清。 轻风微微撩起她的发梢,几缕湿了的青丝贴着绝美的脸庞。 忽然,女孩没有神色的双眸灵动起来。 终于,那道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身影从蒙蒙大雨中逐渐清晰起来。 她薄薄的娇艳双唇情不自禁地轻轻弯起。 年轻人披着墨绿雨衣,缓缓地走着,看到了雨伞下的女孩,轻轻地招了招手。 雨水不断地从他帅气的脸庞滑下,像在濯洗着一件精致青花瓷器。 他漆黑眸子在雨水的侵袭下,微微眯起,如同这个雨中世界,让人看不透。 女孩让年轻人进到雨伞下面,温柔地看着眼前的他。他的脸上虽然满是雨水,却没有半点愁容或是埋怨之情,依然挂着那抹清净如竹的微笑,女孩指甲紧紧地掐入手心,强抑住不断上涌的泪水,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轻声道:“小七哥,你终于来了。” 年轻人嘴角微翘,轻声道:“等很久了吧?” 女孩轻轻摇头,随即道:“你帮我拿着伞。” 她把伞递给年轻人,从书包里抽出一张纸巾,轻轻地掀起年轻人的雨帽。 看着这个满脸雨水、却依然面带微笑的年轻人,女孩的内心如刀割般疼痛。 这种疼,不是那种一刀割断的剧痛,而是刀锋轻轻一划,一滴一滴流血的疼。 疼入骨髓。 雨,仍然滂沱。 年轻人将伞尽量往女孩那边举去,自己的后背又一次露在雨中,女孩注意到了他这个细微动作,将伞往年轻人那边推了推,又靠近了点年轻人,白皙如玉的手拿着纸巾,兰花指微翘,温柔地为他擦拭着脸上的雨水。 年轻人轻敲了下女孩的脑袋,责怪道:“傻丫头。” 女孩停下手中的动作,横了他一眼,不满道:“干嘛骂我?” “你应该等我到了才出来啊,不用在雨中等那么久。”年轻人轻声道。 女孩差点哭了出来,紧咬着嘴唇很久,才轻声道:“我要看着你向我走来。” 年轻人怔了下,轻声道:“我有什么好看的。” 女孩狡黠笑道:“你不好看,只是这雨很大,我想看着你被雨淋的样子。” 年轻人笑了笑道:“这雨确实很大,颇有‘风雨好东西,一隔顿万里’的气魄。” 女孩没有笑,继续手中的擦拭动作,轻声道:“鲍照的这句诗,隐含了多少伤思。” 年轻人看了她一眼,诧异道:“丫头,你在难过啊。” 女孩抬起眸子,扁嘴道:“我不能难过吗?” 年轻人轻轻一笑,轻声道:“当然能,只是你有什么好难过的?” 女孩凝视着他漆黑眸子,温柔道:“因为你。” 年轻人又怔了下,下意识道:“为了我?” 女孩不再看着他,专注于擦拭动作,柔声道:“这么大雨,你不该来给我送汤的。” 年轻人笑了,笑得很迷人,语气温暖道:“你复习辛苦,得吃好点。” 女孩刚好擦完他脸上的雨水,淡然道:“我没你辛苦。” 年轻人扬了扬手中的保温瓶,叮咛道:“回到宿舍,要把这汤晾凉了再喝,知道不?” “知道啦!老是把我当小孩!”女孩瞪了他一眼,吐了吐香舌,道不尽的可爱怡人。 年轻人轻笑,然后从雨衣里面掏出了一点钱,连同保温瓶一起递给女孩,轻声道:“丫头,这是八百块零花钱,临考了要多加点营养,买点水果、牛奶和保健品吧。还有,最后几天就不要住宿舍了,在附近小旅馆租间房,清静些,有利于保持好的考试状态。” 年轻人不厌其烦地一一交代着,女孩浅笑不语,轻轻点着头。 伞外,雨依然肆虐着;伞内,却晴空一片。 “丫头,回去吧,我也要回去茶餐厅了,我等着你的好消息。” “小七哥,你抱抱我吧。” “不行。这雨衣很湿,会弄湿你的衣……” 年轻人言语未尽,一道秀美的身影就投入到了他怀抱。 两人隔着一层薄薄的雨衣,紧紧地抱在一起。 女孩双手紧紧锁住年轻人,把头埋在他的怀里,感受着他的心跳。 年轻人苦笑摇头,轻轻拍着女孩的后背,略带责怪语气道:“傻丫头。” 良久,女孩才松手,露出一个纯如百合的笑容,轻声道:“小七哥,路上小心。” 年轻人微笑点头,转身,慢慢消失在无边的雨帘里。 女孩却没有离开,依然孤独地站在那里,呆呆地望着年轻人离去的方向。 很久很久,她喃喃道:“我的傻小七,为什么要辛苦自己,对我这么好?” 她眸子里强抑已久的泪水再也控制不住,如决堤的大坝,泫然泪下,泪如涌泉。 那一道孤清的身影在雨中缓缓蹲下,望着看不清的雨,放声痛哭。 痛入心扉。 ——————— 宁州的雨来得迅疾,去得干脆,绝不拖泥带水。 下午伊始,这个城市就已经阳光普照了。 叶云在茶餐厅的工作完之后,便到宁州最繁华的中心商业区闲逛。 最近这段时间,他生活的很轻松。 没有了建筑临时工这份活,他的时间充裕了不少。 虽然还是有诸事缠身,但是他觉得比刚来宁州的时候自由快活。 因为他发现再没人在暗处左右监视着他了。 刚到宁州时,他总感觉到在某个角落,有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他。 这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被动感,让他很不舒服。 他觉得要消除这种不舒服,有必要做点什么了。 于是,在这个世界上少了一个人。 然后又来一双眼睛,不久,世界上又少一个人。 再来一双眼睛,世界上再少一个人。 幸好现在再没有眼睛的出现,又或者是,他没有发现。 叶云慵懒地走在大街上,脸上始终挂着淡淡微笑,手里抛玩着一颗小石子,走马观花似地饱览着这个城市,饱览着这个城市的人们。他喜欢这条大街,这条大街很繁华,各种名牌商店琳琅满目,装点着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 有人说过,了解一个陌生人,就要走近另外一个世界,去读一个新的故事。 叶云在街上独行,但并不孤独,因为他在细细地阅读迎面而来的每一个故事。 在这里走的都是些平头百姓,没有耀武扬威的官宦子弟,没有目中无人的花花公子。 形形色色的人群背后,写满了快乐的音符,爬满了生活的标点,很真实,也很充实。 于是,他想起了母亲给他讲过的一句话:孩子,细细品味,生活是有滋有味的。 的确如此。 雨后的宁州,空气清新,一道彩虹横跨上空,人们发现了这个惊喜,纷纷停止脚步,仰头观赏,脸上的笑容纯真而动人,一如这个历经千年的古老城市,无论风雨飘摇,抑或阳光灿烂,依然保持着她的端庄美丽。 大自然真的很奇妙,此时的阳光一点儿也不炙热,柔和得像母亲抚摸着婴儿时的手,一会儿就把满街的梧桐树叶映黄了,那叶子上柔柔的暖暖的光,反射到路人的脸上,多了一丝微笑,心一下子拉近了。 见此景象,叶云笑得更醉人了,清净如竹。 倏然,一道黑光划过如洗碧空。 那圆睁之眼,琥珀之光,日月光辉,眈眈而视。 那锐利的喙,铁弯钢钩,尖锋如刺,欲张却闭。 那伸展如蓬的翼,宽广健美,把阴影投过大地。 俯冲,仰升,势不可挡,撕碎风声,云惶惶而逃窜,划一道惊恐。 又是那只不知名的雄雕,一现则隐。 叶云抬头看着那只雄雕的消失,望望天,嘴角轻轻扬起一道迷人弧线。 这种生活,多么写意。 第三十七章 寂寞如雪 残阳,余光。 黄昏时分,叶云习惯性地去到小西湖,驻足静思。 然后负着手,在夜色中缓步前行,慢悠悠地踱回十里清扬。 十里清扬的名声远扬,这块不大的风水宝地在宁州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晚上来此消遣的市民如过江之鲫,络绎不绝。名流商贾也有不少捧场的,叶云就曾接待过市长秘书、公安局副局长之辈,可见十里清扬的背景不简单。 圈子里的人都知道,十里清扬的幕后老板是宁州声名显赫的黑道人物刘三爷,谢哥只不过是刘三爷的一枚前台棋子而已。这号大人物是老江湖了,挂着议员的名号,黑白两道通吃,连一手遮天的落雨社也要给一丝薄面。尽管如此,刘三爷却为人低调,不好张扬,平时不显山不露水,几乎没人见过他的庐山真面目,只是他两个儿子在宁州臭名昭着,一个叫刘庆,一个叫刘刚。 不会叫的狗,才会咬人。 刘三爷的心狠手辣在圈子里是闻名遐迩的,曾经有一个投了落雨社的小帮派头目,不知天高地厚地在刘三爷的百家会馆发酒疯,强吻了一个女服务员,结果当天晚上,嘴巴被生生用订书机订上,扔到了人潮络绎不绝的朝阳街示众。 通常,这些内幕黑料都是小亮这个八卦消息董事长一个人在眉飞色舞地讲述,那滔滔不绝的模样绝对可以赶上单田芳说书。几个女孩都听得颇为入神,男人世界的黑暗带给她们的震撼久久不能消散,以至于那两个艳女郎连续几天没敢给男人们抛媚眼,让狼人们好生失望。 而狼人们失望的直接表现,就是让叶云他们失望。 下单点的酒都不多,而且价格不贵,惹得叶云每次看到小亮,都有种想要用订书机给他订上嘴巴的冲动。 叶云断然不会理会这些幕后故事,那个圈子离他太遥远,只是回想起两个多月前出手救下张宝和孔孟时,放倒的那四十个黑衣人应该都是刘三爷的人,不知为何这么长时间了,都没有任何风吹草动,他百思不得其解。 只是他不知道,当时刘刚被叶云天神般的气势吓得魂飞魄散,断然没有看清他的样貌,只以为他是张宝的保镖之类,量刘刚有天大本事也不敢光明正大明目张胆地再找张宝晦气,毕竟张家在宁州的地位无人可比。 张家的昊天集团在世界五百强占有一席之地,控制的总资产超过两百亿美元。 这个庞大的经济帝国,让张家在国内有着超然地位。 那次叶云的出手,只是因为看到张宝竟然会老爷子的虎步拳,仅此而已。 后来他也没有细细地询问张宝究竟师承何人,这并不是他关心的。 关系就是一道道门,但不是每道门都通往下一道门的。 今晚,十里清扬来了一位稀客。 小亮的女朋友魏娜大驾光临,此刻正在吧台里给小亮打下手。 魏娜与小亮是老乡,也是同班同学,这两层丝丝入扣的关系让两人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 虽然她还在象牙塔的温床里舒服地享受着,但与社会的接触却并不少,思想紧跟着时代潮流的步伐,打扮比小亮要时尚前卫得多,可谓孔雀开屏,花枝招展——魅蓝色的眼影,乌黑细长的假睫毛,深红的口唇,一头棕色波浪卷发,再配上一条低胸吊带裙,使得她不像个大学生,反倒像个走性感路线的小明星。 她的惊艳亮相,让许多雄性熟客眼前一亮,馋涎欲滴。 小亮很得意,像《第二十二条军规》里的谢司科普夫少尉听到二战爆发时的兴奋。 自己的女人在众目睽睽之下成为全场焦点,这的确是一件值得骄傲炫耀的事。 这是叶云第一次见魏娜,觉得这个女孩虽然有点拜金主义,但心地还是很善良的。 魏娜也尽情展现了自己的亲民本色,很快融进了酒吧这个氛围,与几个服务生熟稔起来,有说有笑,对清淡寡欲的叶云似乎也没有太大成见,虽然内心深处对这个穷小子并不怎么敬重,但至少表面上还是和颜悦色的,这还得归功于叶云飘然出尘的相貌,这张颇有味道的俊逸脸庞,不会让人第一眼觉得惊世骇俗,却如酒,经得起观察。 十里清扬仍是如往常般热闹,而且还有一个称号逐渐在流传开来——“一夜情圣地”。 清幽的环境、悠扬的音乐、调情的酒精和迷离的灯光,让饮食男女们的荷尔蒙激素分泌特别频繁。寂寞的男女们在寂寞的夜晚缘情邂逅,那一丝微妙的感情从床上开始,又在床上结束,然后一切归于陌生。 这也印证了“人生就是一个圆”这句古老话语。 不知是谁说在十里清扬能遇到极品女人,然后一传十,十传百,酒吧的生意更是红火。 叶云曾调侃式地问过小亮这始作俑者是不是他,小亮矢口否认,并自圆其说,说自己没有高瞻远瞩的本领,能想出这么一条堪称一绝的计策来,说不定就是某个在十里清扬尝过鲜的男人以身说法,广而告之。 虽然不知是谁在十里清扬熊熊大火中加了一把柴,但在这里觅食的狼人们是越来越多。 他们时刻擦亮着禽兽的眼睛,等待着猎物的出现。 《列宁在十月》里有一句经典台词:牛奶会有的,面包也会有的。 同理,猎物尽管稀少,但终究还是会出现的。 当苏湄推门而进的一刹那,十里清扬的所有男人顿时惊呆了,都忘记了呼吸,仿佛置身于天庭,因为只有在天庭才能见到如此佳人,人间哪得几回闻?众人目光灼灼,都奢望着美人会向自己投来惊魂摄魄的一眼,哪怕只是眼神掠过,仅此而已,夫复何求? 然而,下一刻,狼人们怕是会“泪似帘外雨,点滴到天明”了。 因为冷美人如月美眸只是轻轻环视一圈,然后就径直走向老地方,吧台的尽头。 叶云正站在吧台边,等着小亮调酒,看见她,友好微笑,她竟视而不见,冷若冰霜。 短短几天,她似乎已经忘记了这个曾帮助她拆穿张啸诡计的年轻人,忘得一干二净。 对于她这个情理之中的反应,叶云释然哂笑,没有任何抱怨不悦,又继续忙去了。 人生哪能真如小说一般,出现那么多因救美而泛滥的一见钟情? 在童话故事中,王子和公主相遇之后,最终结局总是会过上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 而在现实生活中,无数的男女更多的只是一次又一次的擦肩而过罢了。 冷艳美人端着一只光亮剔透的的酒杯,杯中液体如血,灯光下摇曳出醉人的细微涟漪。 她饮了一口,轻瞥着周围觥筹交错的男男女女,嘴角勾起一个冷漠到尖刻的弧度。 人生如梦,梦如人生,每当一个人静静享受寂寞的时候,总会想起很多。 而她,现在又想起了什么呢? 叶云再次端着托盘回到吧台时,苏湄不知喝了几杯酒,脸庞娇若桃花,醉熏撩人。 小亮伸出三根手指,轻声道:“叶云,那女人喝了三杯了,还是血红玛丽。” 叶云点点头,望了眼苏湄,淡淡道:“她似乎很喜欢喝烈酒。” “来酒吧买醉的人,当然喝烈酒了,如果喝其他,那是来钓凯子的。”小亮果然见多识广。 魏娜在吧台里小心翼翼地往杯子倒着酒,问道:“猪,她就是你说的那个倾国妖精?” 小亮潇洒自如地舞动着调酒杯,轻声道:“嗯,很美吧?” 魏娜很不高兴地冷哼了声,反问道:“你觉得她美,还是我美?” 小亮急忙回答:“当然你美。” 魏娜笑成了一朵花,带着几分傲娇道:“还不错,懂得紧急刹车。” 小亮松了口气,挤挤眉,向叶云做了个万分无奈的表情,叶云会心微笑。 女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明知道男人这句话是说谎来哄骗她的,她却乐此不彼。 魏娜刚才忙,没来得及仔细看苏湄,此刻被这两个男人吊起了胃口,停下手中的活,视线转向吧台的尽头,端详着正幽雅地举杯独饮的苏湄,隔了会儿,皱着黛眉,一脸寒霜,轻声问道:“猪,老实告诉我,你刚才说我美,是不是怕伤害我?” 小亮没有任何犹豫,就脱口而出:“不是。” 魏娜杏目一瞪,嗔道:“说谎。” 小亮苦笑道:“你真要我说实话啊?” 魏娜轻声道:“当然了。” 小亮颤抖道:“其……其实,我是怕你伤害我。” 片刻,一声杀猪惨叫从吧台传遍整个十里清扬,众人不知何事,惹来一片关注的目光。 叶云看着耳朵被揪红的小亮,嘴角处的笑意很浓,像春末的繁花似锦。 苏湄却依旧没有被打扰到,只沉醉于她自己的世界,这个世俗之地仿佛与她毫无相干。 她手里的酒杯又一次空了,这是她的第五杯,她的醉意更盛。 朦胧的感觉使得她已分不清是梦是醒,那份潜在的哀愁,在呼吸间摇曳而出。 可她远没有停下的意思,伸手又要了一杯。 她微醉后的容颜更是祸国殃民,只是掩不住她顾盼间的那一抹寂寞,如雪。 第三十八章 酒钱,我给 都说喝酒喝到八分醉,爱人爱到八分情,可谁不是喝到吐为止呢? 每个会喝酒、懂吸烟的女人,背后都会藏着许多伤害。 叶云静静看了那个美得像妖孽般的女子很久,忽然走了过去,极为礼貌道:“你好。” 苏湄眼神梦幻迷离,偏头瞥了眼他,并没有开口说话,很警惕地保持沉默。 叶云不以为然,轻轻一笑,轻声道:“不介意我的唐突吧?” “介意。”苏湄显然对这个毫无征兆的搭讪厌恶至极,凝视着酒杯,很深邃的味道。 “冰冷的女人,总是很得男人欢心,你不觉得吗?”叶云柔声笑道。 苏湄却根本没有就这个话题展开,冷冷一句:“我喝酒的时候,不喜欢被打扰。” “你不记得我了?”叶云试图唤起她的记忆点。 苏湄听到这句话,微张欲闭的双眸睁大了些许,愣愣盯着叶云,似乎在努力回想着。 一会儿,苏湄摇头道:“不记得了。” “你的挎包。”叶云轻声提醒道。 苏湄恍然大悟,嫣然一笑,轻声道:“原来是你呀,谢谢你的帮助。” “没什么,那是我的荣幸。”叶云温柔笑道。 苏湄笑容还没停留多久,就消失了,恢复了孤清,冷声道:“好了,你可以走了。” “就这么简单?”叶云扬眉道。 “我已经道谢了,你还想怎样?做人要知足,得寸进尺是没有好处的。”苏湄冷声道。 《故园》:凡事想别人感激,那是必然要失望的。 叶云不是这种人,仍是很平静,并没有气恼,轻声问道:“你的挎包没带?” 苏湄笑了,笑得很美,闭月羞花,吐气间酒味芳香,再配上她娇艳欲滴的脸颊、红润诱人的薄唇,真是让人想入非非,她雪白如玉的小手撑着脑袋,仰望着叶云,轻声道:“你不会天真地以为,仅仅因为一个挎包,我就对你有好感吧?” 女人就像一支尖端的金属探测器,只对特定的金属磁场敏感。 如果谁认为一个女人会这么轻易地就对一个男人产生爱慕,那么只能说明他太幼稚。 叶云当然不幼稚,认真道:“我没这样想过。” 苏湄嘴角处泛起一个寒彻骨的笑意,刻薄道:“那你兜来兜去地提我的挎包干什么?” 叶云微笑道:“我只是好奇问问而已。” 苏湄连笑容也省了,不耐烦道:“我没带。” 叶云也不为忤,说了句很暧昧的话:“你今天这条裙子真漂亮。” 他的视线毫不遮掩,赤裸裸地亵渎着苏湄,从她美艳绝世的脸庞,下移到挺翘丰满的胸部,再到细若黄蜂的小蛮腰,最后到她短裙下的修长双腿,这腿实在太诱人,白皙,弹性,曲线圆润。 无耻,下流。 苏湄在心里暗骂着,终于有些耐不住了,冷视着叶云,冷声道:“你到底想干什么?” 叶云收回视线,微笑道:“你没带挎包,裙子也没有口袋,我在想,你的钱包,你的手机该放哪?” 苏湄愣住了。 估计很多人都遇到过这种情况,出门在外,忘记带钱,这是最为尴尬的一件事。 被人当面戳穿这个尴尬之处,难免会愕然脸红,何况还是个女人? 好比在大庭广众之下放了一个响屁,又轻而易举地被所有人指证出来,简直生不如死。 其实,叶云的语气并没有多少嘲讽意味,但这更令苏湄觉得难受。 通常,这种情况完全可以打电话给亲朋好友,叫他们送钱来就完事了。 即使自己没带手机,还可以问旁人借一下,并不是件多难的事。 可苏湄的过激反应,倒让叶云有些始料未及。 她紧咬着红唇,眸子里有泪花在闪烁,似乎随时都可能潸然泪下,这委屈的小模样任谁都会心碎的。 可惜叶云好像没有怜香惜玉的传统,认真道:“如果想喝霸王酒,那你来错地方了。” 苏湄倏然抬眸瞪着他,恨恨道:“谁说我要喝霸王酒了?” 叶云笑了笑,揶揄道:“那么难不成你有怪癖,喜欢把手机放在内衣里?” “你……”苏湄纤细柔荑愤怒指着他,气得说不出话来。 “没钱的话,就少喝,前面几杯算我请你的,现在请你离开。”叶云淡淡道。 苏湄被这句话气绝,停留眼眶许久的泪水终于滑落,像玫瑰上的水珠,晶莹剔透。 梨花带雨的她没有动,还是死死地盯着叶云,眼神怨恨愤怒,直想把他撕成碎片。 叶云有些不自然,不是因为苏湄的哭断衷肠,而是他被周围无数道杀人的目光盯着。 古人常说,宁可得罪君子,莫要得罪小人。 其实,得罪女人,远比得罪小人的下场要惨得多,因为你已经成为了全民公敌。 忽然,一把略微有些轻浮跋扈的男中音在叶云身后响起:“她的酒钱,我给。” 生活中,总有些人喜欢做程咬金,在半路杀出。 叶云转头瞥去,离吧台不远处的一桌,四个年轻男人,搭配着四个漂亮女人。 女人燕瘦环肥清纯妖艳各个类型都有,但无一不是漂亮得让人目眩的那类。 这种水准的女人在十里清扬并不少见,但四个济济一堂堆在一起,还是极有气势的。 不过,她们跟苏湄的皓月之明媲美起来,还只能是萤火之光。 对于这桌人,其实叶云很早就已经留意到了。 这四对陌生男女虽然并不高调,但谁都可以看出他们绝非等闲之辈。他们开着四辆车来,一辆限量版捷豹,两辆保时捷,还有一辆奥迪q7,叠加在一起,保守估计也超出了700万,可谓财大气粗。 说话的男子年轻,模样清秀,潇洒,只是眉目间隐隐有着一股匪气,让人觉着不舒服。 他穿着一身笔挺的高级黑色西装,衬得贵派十足,嘴角含笑地斜睨着叶云。 他的怀里还卧着一条极为珍贵体态优美的蝴蝶犬,此刻正伸着舌头,舔着杯里的啤酒。 叶云也斜睨着这个男子,微笑道:“如果是这样,再好不过了。” 那男子从鳄鱼钱包里掏出五张百元大钞,扔到地上,淡笑道:“给你,不用找了。” 找茬的语气,挑衅的动作。 见到这个场景,众人只是好奇地张望了会儿,便兴趣索然,又进入了自己的圈子中。这个世界,每天都在重复上演公子大少痛踩眼见心烦的市井小民这种让普通人觉得心有不甘却又无可奈何的曲目,并不新鲜。 吧台里的小亮眼瞅着叶云被辱,有些怒意,刚想发作,却被旁边的魏娜及时拦住。 魏娜凑到他耳朵,小声道:“别多管闲事,没看见人家周身贵气啊?要量力而为。” 男人可能不惧狂风,不惧台风,不惧龙卷风,但不得不惧耳边风。 小亮只好悻悻地善罢甘休。 正在二楼雅座给客人点单的小青愁容满面,忧心忡忡地望着叶云,有点泫然欲泣。 而醉意嫣然的苏湄却觉得痛快异常,柔媚的嘴角偷偷勾起一抹微笑,灿烂如夏花。 叶云却依旧没有动怒,这样的人不知道是隐忍功夫惊人,还是城府到了恐怖的地步,他仿佛聋了似的,听不到那名公子哥的嘲笑与玩弄,嘴边那抹微笑清净如竹,弯身捡起了五张百元大钞,轻笑道:“谢谢,地上捡到宝,问天问地要不了。” 苏湄怔住,呆呆望着这个不知羞耻为何物的年轻人,有些失落,同时又觉得好玩。 那几对青年男女也觉得愕然,出身矜贵的他们帮助那个妖精女人,并不是什么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学雷锋做好事,只是纯粹想找点乐子寻些开心,看看穷人那些所谓的清高自尊心,继而出手教训他,使他懂得什么叫老虎屁股摸不得,可惜,这个年轻人的平静反应让这些预想成为了水中月镜中花。 扔钱的那男子嘴角勾起一抹血腥的笑意,故意问道:“你似乎很开心。” “据专家说,数钱能舒缓痛苦,见到这些痛苦的克星,谁能不开心?”叶云平静道。 “你如果能跪着捡,我就慷慨解囊扔你十张。”那男子提了一个更过分的要求。 “我没这习惯,不过你如果能跪着扔,我就勉为其难收你十张。”叶云微笑道。 那男子笑了笑,笑声很狂妄,轻声道:“你很有意思,我喜欢。” 这时,身后一个戴着银丝眼镜、看上去颇为斯文的帅哥奸笑道:“我靠,你什么时候喜欢上男的了?性取向三百六十度转变啊。” 那男子还没来得及说话,坐在他左边、一个留着长发的小白脸阴笑道:“邱鹤城,还是要注意,惹上艾滋就不好了。” 那男子狠命踹了脚他,笑骂道:“去你妈的,老子只玩女人。” 那小白脸擦着裤子上的鞋印,盯着叶云,淫秽笑道:“我觉得他比女人还要有味道。” 其他几人轰然大笑,笑声极其暧昧猖狂。 那只蝴蝶犬不知道主人在笑些什么,定睛瞧着,双瞳有些迷惑,汪叫了几声。 这几个纨绔把跟前的叶云当作透明,肆无忌惮地说着这种黄色对话,言语刺人,那几个被他们连拐带骗忽悠出来的女孩都有点面红耳赤,她们不得不承认叶云这个陌生男人确实长得很俊雅,尤其是嘴边的那抹微笑。 苏湄端坐在高脚椅上冷眼旁观,表情怪异,似乎对这个奇怪的年轻人有些同情,内疚。 叶云的确是个奇怪的人,被别人这样恣行无忌地当面诋毁,却还是那样平静如湖。 他瞥了眼那只蝴蝶犬,轻叹了口气,不悲不喜地说出了一句:“认识人愈多,我愈喜欢狗。” 第三十九章 红颜祸水 《鲁滨逊漂流记》:开始做一件事的时候,若不是预先计算一下需要多少代价,若不是预先对自己的力量做一个正确的估计,那真是太愚蠢了。 这四对不知背景如何的年轻男女,当然不是那些没有智商只会欺男霸女惹是生非的公子纨绔,他们当中有富家子弟,也有省市高干的公子哥,在这种家庭环境的熏陶下,无一不是在耳濡目染中带着父辈们的中庸谨慎成长起来的。 也许是高高在上惯了,偶然碰到有人不买他们的账,心里就极不平衡。 他们决心要让这种不懂人情世故死要面子活受罪的穷人明白,在现实社会中,真真切切地存在着一条上层阶级与底层百姓的鸿沟,在富人与穷人之间的这场见不着销烟却杀机四伏的斗争游戏中,不顾贫富悬殊,不顾自己的地位身份,妄图征服相差不止一个级数的对手,绝不是智者所为,要么伤痕累累,要么干脆死无葬身之地。 听到叶云的“认识人愈多,我愈喜欢狗”这句话,那一桌的年轻男女早已没了笑声。 长发小白脸阴沉着脸,斜睨着叶云,轻蔑道:“邱鹤城,他似乎在讽刺着我们。” “我听出来了。”扔钱的那男子叫邱鹤城,此刻不屑一笑道。 “那我们是不是该表示点什么?”长发小白脸阴森道。 “当然,我还想让他跪着捡我的十张红色钞票呢。”邱鹤城阴笑道。 那个戴着银丝眼镜的帅哥侧脸对着四个女孩挤挤眉,狞笑道:“这回有好戏看喽。” 四个女孩心领神会,皆是掩嘴而笑,展现出自己柔媚的一面,眼神中充满了期待。 小亮虽然有些担心,却不敢出头,他明白,自己在那几人眼中算个屁。 苏湄则略显错愕,这个年轻人当真不识好歹,眼中浮起了些许不为人知的佩服意味。 心急如焚的小青再也按捺不住,急匆匆下楼,通知酒吧保安,要他们出面解决这事。 几个保安一听事情缘由,义愤填膺,二话不说就掳胳膊挽袖,气冲冲跟着小青走去。 被别人这样踩上门来,这店以后还怎么开? 但当他们见到邱鹤城后,就像老鼠见到了猫,颤抖着直摇头,说什么也不肯过去交涉。 小青焦急,质问道:“你们怎么这样?自己人都不肯帮?” 其中一个年纪稍微大点的保安只好道:“小青啊,不是不想帮,我们也是有心无力啊。” “为什么?”小青有些急不可耐地问道。 “你知道云子他得罪了谁吗?”那保安轻声道。 小青心里大乱,担忧道:“谁呀?” 那保安指了指邱鹤城,小声道:“那个人,就是市公安局一哥的公子,谁敢惹啊?” 另外一个保安也叹声道:“云子好捅不捅,偏偏要去捅马蜂窝,这怪得了谁?” 小青惊慌得不知所措,面色苍白一片,她原本还打算报警的,这会儿也没必要了。 人家太子爷在这,警察来了,会帮谁? 傻子都能知道。 长发小白脸饮尽一杯啤酒,睨着叶云,冷声道:“你说了不该说的话,跪下求个饶吧。” 叶云却依旧宠辱不惊,微笑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邱鹤城点燃一根烟,吐出烟圈,轻笑道:“如果你有火,这灯可以点,没火,白费工夫。” “你点火,我煽风,这灯照样可以点亮。”叶云认真道。 邱鹤城大笑,笑得人提心吊胆,眼神凶狠道:“只怕这灯还没亮,你这风就停了。” 他怀里的蝴蝶犬又被这几声怪异大笑所牵引,狂摇尾巴,跟着活泼欢愉地汪叫起来。 叶云微微一笑,漫不经心地问了句:“知道有些人为什么那么喜欢养狗吗?” 邱鹤城愣了下,似乎没有想到他会问出这个问题来,犹豫了一会儿,开口道:“因为狗听话。” “不是。”叶云轻声道。 “那是为什么?”邱鹤城下意识问道。 “他们是为了从狗身上寻找良心。”叶云慢条斯理道。 邱鹤城低头看了一眼正向自己吐舌头的蝴蝶犬,皱眉道:“寻找良心?” “你没听人常说,良心都被狗吃了吗?”叶云嘴角微翘道。 邱鹤城神情剧变,脸色忿怒地有些微白,眯起眼睛,死死盯着那个依旧一脸笑容的年轻人。 他不是傻子,自然听得出叶云话中的意思,这是再赤裸不过的嘲讽了。 他的几个同伴更是气急败坏,三个男子已经猛然站起身来,恼羞成怒地逼视着叶云。 不过上乘的教养使得他们还没有丧失理智,不至于一语不合即掀翻桌子,只是各拎起一只红酒瓶,往桌上死命一磕,砰!原本坚硬冷漠的瓶底玻璃不出意外地散落一地,其破碎的声音,极为动听,脆脆的,宣告了它价值的失去,盛在其中的猩红液体倾泻而下,溅起几朵绚烂的酒花。 这个急转直下的变故,使得那些原本对这个小冲突漠不关心的客人突然来了浓厚兴趣。 不少熟客看见吧台尽头冷淡端坐的苏湄,便猜出了这个冲突爆发的缘由,哀叹摇头。 又是这个女人。 前几天,张啸那场风波就是因为她。 红颜祸水啊。 小青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脸色愈加惨淡,美丽的眼睛里充满了惊栗,布满了红丝。 她的手机已经拨好了“110”三个数字,拇指正放在拨打键上,随时准备报警。 尽管警察来了,估计这事也会不了了之,但有百分之一的机会,她就要尝试。 虽然她只是一介女流,没办法挺身而出充当英雄保护自己爱的人,但她会尽力去做。 三个男子手持着半截红酒瓶,盛气凌人地看着叶云,笑意尤显张牙舞爪。 邱鹤城还是稳坐钓鱼台,此刻已恢复了往昔的沉稳老练,悠然翘着二郎腿,那根只抽没几口的烟早已掐灭,手一遍又一遍地从上至下抚摸着宠物小狗的毛发,不动声色地瞥着叶云,忽然笑了起来,那股匪气也随之而出,竖起大拇指道:“你他妈够种。” 叶云语气沉静得出人意料,轻声道:“来而不往非礼也。” “你知不知道,我分分钟可以叫人把十里清扬里里外外给砸透了?”邱鹤城眯眼道。 “知道。”叶云轻声道。 “你知不知道,我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让你断一只手、废一条腿?”邱鹤城语气越来越重。 “知道。”叶云声音却越来越柔。 “那你他妈,知不知道我爸是谁?”邱鹤城被叶云这不卑不亢的态度彻底激怒,歇斯底里道。 “这个还真不知道,也帮不了你,你得回家问你妈去。”叶云认真道。 鸦雀无声。 “噗嗤”! 苏湄忍俊不禁。 在其他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她的美眸已经笑出了泪花。 这个年轻人果然有趣。 她饶有兴致地看着叶云,眼神极为复杂难懂,像是发现了一块不小的新大陆。 在邱鹤城明白过来时,众人早已笑过,笑声无遮无拦地展露出玩味取笑之意。 他像头被红布惹急了的公牛,怒不可遏,猝然撒野似地将桌上的一个酒杯扔向叶云。 嗖! 速度极快,酒杯像离弦的箭飞逝而去,杯中的红酒在空中洋洒了不少。 但不知怎地,真的不知怎地,明明那酒杯就要砸中叶云,可偏偏就与他擦肩而过。 嘭! 酒杯最终在吧台的酒柜里着落,尽碎,与其陪葬的还有一瓶嘉士伯。 邱鹤城火冒三丈,微眯着双眼,不让自己过于锋芒毕露,刚想与自己的弟兄一齐冲过去废了那个面目可憎的年轻人,手机铃声却不合时宜地响起,他暴跳如雷,愤愤然地接听,刚没声色俱厉地说上两句,马上变得低声下气,脸上尽是曲意逢迎的表情。 手机那头在不断说着,邱鹤城只是一味地点头哈腰应答,像个聆听主子训话的奴才。 一个不可一世的公子哥现在却成了这副孬模样,这很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许多人都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电话那头的人到底是谁了。 过了十几秒,等到对方先挂,邱鹤城才敢收起手机,然后才慢慢把腰板直起来。 “埋单。”他也不数,掏出一把百元大钞丢到桌上,不由分说,转身就往门外走。 那个长发小白脸目瞪口呆,一把拉住他,问道:“鹤城,就这么算了?” 他边说着,边做了一个细微到无法辨认的指人动作,但出乎意料地这一指,并不是指向叶云。 旁人不知,叶云却将他这一刻的神情变化一丝不漏地捕获,嘴角泛起一个浅浅微笑。 邱鹤城显得心急如焚,摆手,招呼着同伴离开,轻声道:“算了算了,以后再说。” 长发小白脸愣问道:“谁的电话,走得这么急?” “庞超群的。”邱鹤城甩开的他手,抱起小狗,小跑着离去。 “什么事?”长发小白脸迷茫问道。 “青城从纽约回来了。”邱鹤城已跑远,模糊不清地回了句。 “青城?”长发小白脸嗫嚅了几声,忽而恍然大悟过来,急急跟在邱鹤城后面跑去。 “青城是谁啊?”正在慢悠悠地穿衣拿包的一个大眼睛女孩有些好奇地问道。 “一个你看了一眼,就会爱得死心塌地的男人。”戴着眼镜的帅哥引而不发地说道。 这四对男女在众人大惑不解的眼神中匆匆离去,几辆名贵房车瞬间消失在了夜色中。 由于看了一个没头没尾的悬疑剧,众人大呼上当,十分不满地起哄了一阵。 那几个风流公子刚才还凶神恶煞地喊打喊杀,下一刻就不知为什么而溜之大吉了。 没品。 十里清扬在一片怨骂声中逐渐恢复正常。 第四十章 独饮易醉 就天性而言,雄性间的剑拔弩张,多数是为了争夺雌性,不论是人类,还是动物,莫不如此。 苏湄依旧端坐在高脚椅上,坐姿优美,而酒精使得她此刻有些意乱情迷,媚眼朦胧,要多水灵有多水灵,轻轻摇晃着那只已经空空如也的玻璃酒杯,两条光滑细嫩得毫无瑕疵的美腿交叉放着,惹起狼人们一片火辣放纵的眼光,面无表情地定睛看着那个第二次为他出头的年轻人,冷淡道:“我可没叫你帮我。” 叶云沉默,静静看着小青和洁姐在收拾地上的玻璃残片。 苏湄挑起黛眉,问道:“你知道,刚才得罪的是谁吗?” 叶云依旧没有说话,与他刚才和那几个纨绔卯上了劲似的口若悬河,简直判若两人,这让人有点百思不解。 苏湄见他没有反应,追问道:“你不担心?” “不担心。”叶云终于回了一句。 苏湄愕然,问道:“为什么?” “担心能让这事没发生过吗?”叶云平静地反问了一句。 苏湄没想过他会迸出这句来,停顿了几秒,冷笑道:“你太鲁莽了。” 叶云看了她一眼,认同道:“也许吧。” “我知道你几次帮我,都是想引起我的注意,我也谢谢你的好意。但真的抱歉,对你这种处世未深、遇事莽撞的愣头青,我是一点兴趣都没有,别浪费表情,将心思用在别人身上吧。”苏湄单刀直入道。 “好嘞。”叶云顺从道。 苏湄微微一愣,深深地望向这个她一开始很反感、后来觉得颇为有趣、可行事过于冲动的年轻人。 她甚至产生了一种错觉,一种备受打击的错觉,她觉得眼前的这个年轻人不是她能够玩转的。 叶云向正在发愣的她扬了扬手中的五百块,轻声道:“酒钱有了,你可以继续喝酒了。” 苏湄听到他不咸不淡的语气,竟有些失落,吓了自己一跳,低声应道:“哦。” 叶云将钱递给洁姐,转身忙去。 苏湄眸子灵动,在他身后轻轻呼了声,问道:“我可以请你喝一杯吗?” 叶云没有停下,说了句让苏湄直想向他狠命砸酒瓶的话:“钱不够。” 苏湄看着那道决然而去的背影,恨得牙痒痒,也恼怒着自己刚才为什么会这么鬼使神差地主动搭话。 不知不觉,夜已深沉。 十里清扬的客流量也达到了峰值,门庭若市。 印度《创世纪》中说,上帝在创造女人时,采花的美丽,鸟的歌音,虹霓的彩色,风的柔态,浦的笑容,羊的温柔,狐的狡猾,云的难以捉摸和雨的变幻无常。 苏湄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新酒又添残酒困。 这个有着倾国妖媚之姿的女人依旧孤坐在那饮酒。 其实严格来说,那不算饮,是倾,她扬起酒杯就见底。 见过洗手盘装满水,然后塞子拿起的那一瞬间吧?水“哧溜”一下,就消失了。 苏湄就是如此,一倾而下,如今醉态酣然,面潮绯红,摇摇晃晃杯中酒。 那模样让人心碎惹人怜。 客人多,忙个不停,叶云没有与她再有过交集。 等他又一次送酒完毕,回到吧台时,苏湄的位置已空,伊人早不见影迹。 他瞥了一眼吧台尽头的空位置,没有任何表情变化,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 小亮停下调酒工作,手搁在吧台上,撑着下巴,呆呆地望着有些神游四海的叶云。 叶云回过神来,被小亮的这副痴情男模样惊住,苦笑道:“你干什么?” 小亮还是保持那样子,声音故意嗲嗲道:“叶云,你今晚很奇怪。” 叶云白了他一眼,无语道:“我哪奇怪了?” 小亮回复正常,上下打量着他道:“哪都奇怪。” “瞎扯犊子。”叶云骂了一句。 小亮不在意他的挖苦,忽然很无厘头地问了句:“为什么?” 叶云有些反应不过来,迷茫道:“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要和那几个纨绔子弟进行口舌之争?”小亮眼神灼灼地问道,似乎很想知道这个答案。 “那几个公子哥又不是第一次来十里清扬,你也见识过他们欺男霸女的做派。就前俩星期,有个外卖小哥给他们送烟过来,就送慢了几分钟,被他们用烟灰缸砸破了脑袋,还要跪着道歉,你忘啦?”叶云下意识揉了揉眉心,轻声道,“孔圣人说,是可忍,孰不可忍。我早就看他们不顺眼了。” “不对。”小亮摇头道。 “什么不对?”叶云扬眉道。 “这不是你的风格。”小亮笃定道。 “我什么风格?”叶云诧异道。 “你跟我说过,懂得绕道而行的人,往往是智者,而且走得轻松。”小亮轻声道。 “佛都会有火,何况我是个凡人?”叶云平静道。 “可是……”小亮还想说下去。 叶云不给机会,直接打断他,瞪了一眼他道:“哪那么多废话,赶紧把调好的酒给我,客人催了。” 小亮撇撇嘴,心不甘情不愿地把酒递给了他。 叶云看着他这副像倒了八辈子霉的愁苦模样,不禁莞尔。 魏娜从厕所出来,回到吧台,看到小亮望着叶云的背影出神,觉得有些奇怪。 她凑到小亮身边,问道:“猪,怎么了?” 小亮仍是灵魂出窍,下意识问道:“为什么?” 魏娜吃了一惊,疑惑道:“什么为什么?” 小亮心不在焉,满脸问号道:“你说,他为什么要主动挑起事端呢?” 魏娜还是不懂他在讲什么,两条柳叶弯眉微蹙,思索片刻问道:“你在说叶云吗?” “嗯。”小亮点点头道。 “他怎么了?”魏娜问道。 “他今晚竟然寸步不让地与那些富二代争执,他平时绝不是这样子的,太奇怪了。”小亮狐疑道。 “他平时什么样子?”魏娜轻声问道。 “心清水现月,意定天无云。”小亮给出了一个评价。 说真的,小亮从没有遇见过像叶云这样的人。 你绝不会在他身上看到忧虑,发现烦恼,总是那么澹然,像一株青秀幽雅的修竹。 竹外直中空,襟怀若谷,是曰虚怀;竹超然独立,顶天立地;是曰卓尔。 这种极品男人所拥有的气质,就像一瓶陈年玉醅,越赏越有味道。 魏娜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满脸狐疑地将视线投向忙得不可开交的叶云。 现今这个世俗物质的社会,怎么可能还有这种离尘无欲的人存在? 在她心目中,每个人都是迷恋金钱,崇尚利益的,忙忙碌碌寻找着所谓的幸福生活。 然后一边寻找,一边遗忘,遗忘身边的事,身边的人。 在这过程中,脸上并不多见快乐,始终写满忧愁。 为什么? 因为他们不懂得可掬可捧的幸福,犹如柏拉图的水晶球,稍纵即逝。 面对眼前的幸福,人们总会做许多妥协。譬如,不去猜测幸福来临的真相。 当然,有些人并不用去猜测,因为他自己就是幸福的来源,总是带给别人欢乐祥和。 叶云就是这种人。 —————————— 半个小时前,十里清扬。 邱鹤城悠哉游哉地坐在那儿,抚摸着蝴蝶犬,视线却一直停留在了吧台的尽头。 那里坐着一个女人,寂寞如雪。 长发小白脸循着他的视线,笑着问道:“邱鹤城,那女人怎么样?”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邱鹤城两眼发光道。 “听说张啸就是为了她,心甘情愿地挨了一刀。”长发小白脸也是一脸淫光。 “换作是我,我也愿意。”邱鹤城微笑道。 长发小白脸见到他的笑容有些异样,惊讶道:“你不会也想尝尝吧?” 邱鹤城眯起双眼,紧盯着苏湄,吧唧着嘴道:“如此佳人,不尝尝,岂不是暴殄天物?” 他们俩也不顾同桌四个女生黯淡阴沉之色,堂而皇之地谈论起了另外一个女人。 戴着一副银丝眼镜的帅哥细饮慢酌地干掉一杯红酒,两根手指夹着杯脚,怡然自得地转了起来,轻轻一笑,轻声道:“那种女人美得像仙,媚得如妖,这副好皮囊的确能勾去男人的三魂六魄,一看就知道是人尽可夫的。” 长发小白脸有些诧异,轻声道:“我怎么觉得她冷漠孤鹜,像大家闺秀般矜持?” 那帅哥推了推眼镜,一个柔和的微笑,轻声道:“看过亦舒的《如今都是错》吗?” 长发小白脸摇头道:“没有。” 银丝眼镜帅哥轻声道:“里面有句很经典的话。” 长发小白脸问道:“什么话?” 那帅哥轻声道:“凡是人尽可夫的女人,都挂着一个淑女的招牌。” 邱鹤城邪恶笑着,憧憬道:“我就特别想上这种假正经的女人。” 那几个女孩听到这句赤裸话语,脸色万分尴尬,只能闷不吭声,自顾自地饮着红酒。 “但我听说那女人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我们怎么做才好?”长发小白脸轻声道。 银丝眼镜帅哥微微一笑,轻声道:“独饮,易醉。” 长发小白脸茅塞顿开,大笑道:“好,那我们就守株待兔。” 邱鹤城逗着狗,嘴角扯起一抹阴谋味道浓郁的笑意,仿佛已经看到了那女人的胴体。 那一定是这世上最完美的一件艺术品,无以伦比。 只是他没有留意到,一个年轻人端着酒从他身后经过,嘴边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第四十一章 妖精 子夜清时,繁华褪去后,便是无止境的空虚。 失去了喧闹的十里清扬幽静得有些冷漠,让人难以接近。 除了夏花被吕彪勾到手不知所踪外,两个艳女郎辛苦劳累了一整晚,早已精疲力尽。 她们本就不是吃得苦的人,等打烊时间一到,便马不停蹄地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离去。 洁姐在收拾完所有桌面的垃圾后,跟叶云打了个招呼,也匆匆离开了。 她是酒吧的元老,很早就在这干了,被公推为员工头头,按理说应该以身作则才是。 但她家里还有两个刚上初中的儿子让她牵肠挂肚,所以叶云从不让她多呆。 洁姐是个坚强的女人,丈夫离世多年,靠着吧员的这份工资独自抚养儿子长大成人。 叶云很敬重这种撑起半边天的女人,宁可把工作全揽了,也不愿洁姐辛苦多点。 他正在吧台里气定神闲地擦拭着酒杯,小青不知何时换好了衣服,怯生生地站在一旁。 她抿着嘴唇,带有淡淡的愁意,一动不动地望着他,两只小手不自然地交叉在一起。 叶云停下手中的活,关心问道:“怎么了?” “你欺负我。”小青低声道。 “我什么时候欺负你了?”叶云苦笑道。 小青一脸委屈,撅起小嘴道:“就刚才。” “蔺大人请明察啊,别冤枉了好人。”叶云喊屈道。 小青恨恨瞪着他,嘟囔着嘴道:“我才没冤枉你呢。” “那我怎么欺负你,你总得说清楚吧。”叶云温柔道。 小青叹了口气,带着三分责怪七分心疼的语气道:“你不知我刚才有多害怕,你下次能不能不要这么鲁莽?” 叶云微微一笑,应声道:“好,我听你的。” 小青伸出小手,翘起尾指,认真道:“拉钩。” 叶云静静地看着这个天生乐观的女孩,轻笑不语,听话地伸出尾指,拉住她的。 小青一边拉锯着,一边笑着道:“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言毕,她笑意更浓,眼神中却略带羞意,叶云那句“我听你的”让她盈满幸福感。 眼前这个女孩对他的爱,叶云十分清楚,可他现在只是喜欢,远远谈不上爱。 在没有爱上她之前,叶云不会轻易牵起她的手,没有爱的爱情通常只有性,寡淡无味。 虽然如此,但并不影响他享受和小青在一起时的感觉。 小青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他心目中想要保护的人之一了。 叶云就像小溪里的游鱼,而小青则像一泓清泉,不断给溪里的鱼儿带去清新的水源。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啊,对了,刚才那个女人你认识吗?”小青忽然想起了这事,鼓起勇气,直盯着叶云的眼睛,因为刚才那个女人太有魅力了,纵然她自己都会被那个女人的妩媚所吸引,看着那个如妖精般美艳的女人的一颦一笑,她第一次浮起了一丝自卑。 叶云继续手中的擦拭工作,摇头道:“不认识。” “真的不认识?我怎么瞧见她好像对你有点不同寻常的意思?”小青不甘心道。 叶云没有回答,忽然用鼻子在空气中嗅了嗅,说了句:“好香啊。” 小青莫名其妙,皱着双眉,问道:“什么好香?我怎么闻不到?” “你闻不到吗?”叶云故作惊讶道。 小青摇摇头,问道:“你闻到什么了?” “好大一股醋味。”叶云逗闷子道。 小青明白过来,纤手指着他,气道:“你……” 叶云风轻云淡一笑,没有避开小青的眼睛,轻声道:“好啦,别生闷气了,那女人我真不认识,她对我怎样我不知道,反正我对她不怎么样,这总行了吧。别忘了,你还有一招杀手锏,你的这条手链已经把我猎艳的心都拴住了。” 他说着,扬了扬手腕上的葡萄藤手链。 小青被他的逗得粲然一笑,却随即冷下脸来,故作严肃道:“算你还知道好歹。” 她对于眼前的这个年轻人有一种莫名的信任感。 正是因为这种信任感,当初来十里清扬面试的时候,年轻人告诉她酒吧服务员可能会遇到一些想象不到的情况,例如会被性骚扰,会被人难堪,但是她不假思索地答应当天晚上就开始工作。 因为她看到年轻人那干净的眼神,深深地被吸引了,感觉在他身边就会无比安全。 这也许就是女人的第六感吧。 当两人在打情骂俏时,小亮也换好衣服出来,拉着魏娜的手,轻声道:“小青,走了。” “嗯。”小青点了点头,然后转向叶云,“我先走了,你回去时要小心。” “你也是。”叶云微笑道。 三个同校同学有说有笑地离开。 忽然,小亮出了门口走没多远,竟出人意料地从半路折了回来,挤眉弄眼地说了句让叶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话:“男厕的马桶堵了,你记得要去通啊。” 叶云望着小亮匆匆而去的背影,愣愣,汗颜地笑了笑。 这家伙总是喜欢故作高深,这次又不知在耍什么宝了。 匀如池水的夜静谧地流逝着。 吧台灯光下,叶云投在地上的身影显得有点形单影只。 当他擦拭完最后一只杯子时,那杯拿铁也恰好见底,一天的工作终于走到了终点。 他伸了个懒腰,轻轻哼起了母亲曾经清唱过的一首江南小调:梦里惊魂无底洞,人间春意正浓。梦沉梦醒梦秋影,凉叶飘黄处,立得瘦清影。燕子归去访清明,方寸随之微冷。斜欹不动思绪平。无奈流年去,待得月华生。 曲调哀婉凄凉,让人魂断。 他望了眼外面的黑夜,思念的潮水铺天盖地的涌来,无法阻挡。 轻叹一声,他转身走进工作间,更换衣服。 他关上灯,走出十里清扬,准备掏钥匙锁门时,突然想起了小亮临走前的交待。 朋友的嘱咐,他当然不会置之不理,他重新推门,开灯,走向男厕。 苦笑。 当进入厕所那一刻,叶云只能苦笑。 因为马桶根本没塞,只是铺了一堆凌乱的呕吐物,那股难闻的腥味让人发闷作呕。 这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就在马桶旁边,竟然神态安然地睡着一个人,一个国色天香的女人。 苏湄竟然在这种肮脏旮旯的地方睡着了,那堆呕吐物估计就是她的杰作。 难怪小亮会是那副表情,原来这里有一个烫手山芋。 叶云无奈叹息,将呕吐物冲刷干净后,横抱起苏湄,离去。 晚风清凉,走在人迹稀无的街上,寒意阵阵。 叶云却没有多少这种感觉,怀里冷美人那柔软温热的身体让他有些情绪纷乱。 公交车站没有其他人,只有他们俩孤零零在等候。 醉意酣然的苏湄也许感觉到了气温清冷,娇躯微微蠕动了下,将头往里侧了些许,深埋在叶云的怀里,双眸紧闭着,一只小手无力地轻捶着叶云广阔的胸襟,含糊呢喃道:“我……要喝酒。” 叶云没有表态,静静站立于夜幕中。 醉了还不忘酒的女人,肯定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 他并不喜欢探究别人的心事,但这并不代表他就喜欢借酒浇愁的人。 一醉可以解千愁,千醉却徒生不解愁。 他看不惯心烦的女人用酒来伤害自己,如果自己都不爱惜自己,那还有谁爱惜你? 张爱玲曾说过:一个女人自己不爱自己,是不会有人愿意爱她的。 公交车晃眼的灯光从远处射来,响起几声喇叭,在空荡荡的街上回荡,然后缓缓而至。 车门打开,叶云一手抱住不醒人事的苏湄,一手将四个硬币扔进投币箱。 “当啷”,恰好四声清脆响声。 司机却并没有开车,十分警惕地盯着叶云,一副随时准备见义勇为的好市民姿态。 在这个时间段,抱着一个饮醉酒的女人在街上,谁都会认为这是个怙恶不悛的坏人。 叶云只好无奈解释道:“我女朋友今天过生日,喝得有点高,我也喝了,不好开车。” 司机虽然仍是半信半疑,但对这个解释挑不出毛病来,便踩下油门,重新上路。 车上只有几个半睡半醒的夜班族,对于叶云的到来并没有过多反应,依旧打着瞌睡。 空位很多,叶云却径直走到最后一排。 他喜欢这里,因为坐在这儿,别人很难观察到他,而他却容易观察到别人。 回到家,已经是凌晨一点半了,周围一切都是静悄悄的。 叶云开启房灯,将苏湄放到了床上,这妮子翻了个身,沉沉睡去,留下一个挑逗背影。 短短的裙摆遮不住修长白皙的美腿、挺翘浑圆的臀部,那圆润曲线直叫人想一尝其味。 如此美色,却被叶云用一张薄被单给遮盖住,彻底破坏掉了。 夜深了,躺在沙发上的叶云却还没睡着,眼睛虽然闭着,但如刀双眉却紧皱着。 每当他眉毛皱起,就是他在思考。 他不是头脑迂腐的正人君子,也不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房里躺着一个绝世美人,说一点想法也没有,连他自己都不信。 但他的情欲却被谨慎所压住。 这个妖精女人到底是谁?她那悲伤孤独颓废寂寞空虚无奈的情绪又是为了什么? 这个猜不透的念头伴随着他进入了梦乡…… 第四十二章 拿人手软,吃人嘴短 一夜无事。 早晨六点,叶云雷打不动地醒来。 想起那美得过于祸国殃民的妖精还在房里休息,他换不了运动服,只好将就一天,穿上鞋子就晨跑去了。 依旧跑到小西湖逗留打拳,依旧路过百年老店买早点。 不过今天有点特殊,买了两份,虽然那妖精对他不偢不倸,但他不能真就冷眉冷眼。 等他大汗淋漓地回到家时,错愕地在饭桌上发现了一张小纸条,字迹娟秀,上面赫然写着: “丧尽天良的臭流氓: 我走了,但有些事情要郑重告诉你。 我不管你是谁,也不想知道你是谁,但如果昨晚你趁着本小姐酒醉不醒之际,而吃了豆腐占了便宜,那么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你完了。 你有老婆,我要害到你家破人亡;你有女朋友,我要害到你劳燕分飞;你孤身一人,我要害到你身败名裂! 这里是你的家吧?这回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了。 不要以为我真就喝断片了,我还是能记得你长什么样的。 另,我裙子上有一些污迹,所以借了你一件白衬衫穿。你放心,等我查清了你确实没有对我进行过本小姐认为过火的行为时,我会买一件一模一样的衬衫还你。 顺便再提一句,你被子的香味,我很喜欢。如果可以,推荐一下你用的洗衣液。 一个不想再见你的陌生人 今天” 叶云看着手里这张没有几句是感恩言谢、通篇的中心思想只有兴师问罪的纸条,哑然失笑。这些冷冰冰死寂寂的语句真的跟她配一脸,叶云都能想象当时她落笔时,有多么的咬牙切齿。 这妮子十有八九是混黑的,那威胁带恐吓的口吻用得是炉火纯青,恰到好处。 尤其令叶云觉得啼笑皆非的是,这妮子的逻辑能力实在不敢恭维,她明明说要害自己或是查清后还自己衬衫怎样怎样,又署名不想再见到自己,这前后矛盾的逻辑思维,也许只有她自己才能理解得了。 走了也好,省得跟她多解释。 很多时候,跟女人解释,就是在砚池洗毛笔,越洗越黑。 叶云脱下汗迹斑斑的衬衣,露出了线条优美却不显突兀的肌肉,懒洋洋地伸了伸腰。 要不是那随处可见、怪石嶙峋一般的满身伤疤,叶云真的可以像那些流量小鲜肉,去拍一套写真。 一缕阳光恰好照射进来,停留在他脸上,如刀双眉轻轻舒展开来,如春风拂过大地。 他用手挡住刺眼的阳光,清澈的双眸中闪动着深邃、幽默的光芒,却又充满了机智。 晴空万里,天高云淡,这么好的天气,许子衿那丫头复习起来应该更有精神吧。 这丫头的智商毋庸置疑,在学校里简直是碾压式的存在,主要是看对知识点的温故知新。 叶云掩藏起对丫头的思念,灌了整整一大杯白开水,然后用衬衣擦干汗迹,任由夏风吹拂,略微休息了一下,便转身回房。 刚推开房门,异变陡生!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苏湄那妮子竟然哼着轻快小调,怡然自乐地坐在床上玩手机。 下一秒,就听见她一声河东狮吼般的尖叫,手臂环胸紧抱,吓得叶云连“卧槽”都忘了说,就连滚带爬地退了出去。 站在房门口的叶云脸上的表情像一口气吃了几十斤的黄连,苦不堪言。 我特么的,这妮子不是说已经走了吗? 叶云情绪稍定后,回想起刚才闯进房间的一幕,清楚地记得她穿着衣服啊,而且还是她自己的那条裙子。穿着整齐,她叫个毛线啊,还双手护胸?随即,叶云开始暗暗庆幸,自己只是把上衣给脱了,要是按照平时,全身赤裸面对她,不知会闹出多大动静来。 叶云舒出一口气,穿好衬衫,轻轻敲了敲门。 须臾,门里传来了很平静的回答:“进来。” 叶云有些战战兢兢地再次推门而进,苏湄果然穿戴整齐地坐在床上,正在好奇地观赏着那个黑盒子。 “你在?”叶云站在门边,似乎不敢越雷池半步。 “在啊,不然是鬼啊?”苏湄注意力集中在黑盒子上,压根儿都没看叶云一眼。 “你穿得好好的。”叶云上下打量了她一眼,摸了摸鼻子,他一尴尬就喜欢摸鼻子。 “是啊,你想干什么?”苏湄转过头来,瞪大双眸警觉地看着他,像在审视着一个流氓惯犯。 “我不想干什么,我只是奇怪你穿得这么整齐,你叫什么?”叶云无语道。 “这怪我吗?你门都不敲,就突然闯进来,我当然叫喽,你吓着我了。”苏湄理所当然道。 “那你干吗这样?”叶云示范性地做了一个双手护胸的动作。 “自我保护啊,我也不记得我自己有没有穿衣服,当然先保护一下了。”苏湄认真道。 “……”叶云汗颜,险些绝倒,迟疑了一下,然后轻声道,“我晨跑出了很多汗,要洗个澡。” “那你洗啊。”苏湄轻声道。 “我得拿衣服。”叶云嗫嚅道。 “去吧。”苏湄挥挥手,搞得好像她才是这间房的主人。 叶云像蒙了西太后大赦的臣子,快步走到衣柜前,拿了几件干净的衣服,准备洗个热水澡。 “喂。”苏湄忽然唤住他。 “怎么了?”叶云转身,手里的那条内裤好死不死刚好掉下来,他赶紧弯腰拾起。 “你刚才干吗不敲门就闯进我房间?”苏湄权当没看见他的那套动作,用质问的语气说出这话。 “你房间?”叶云惊讶道,一度怀疑听错了。 “我在这儿,就是我的房间。”苏湄蛮不讲理道。 “你不是在客厅留了条子,说走了么?你不在,我敲什么门?”叶云无语解释道。 “我条子上写的是今天,现在是不是今天?”苏湄认真道,将散落在侧脸的秀发顺到耳后。 “……” 当叶云从洗手间擦拭着头发出来的时候,苏湄正系着围裙在厨房里煮着白粥。 “稍微等一下,很快就可以吃了。”苏湄在厨房里说了句。 “哦。”叶云应了声,侧头看到桌上琳琅满目的菜肴,吃惊远大于开心。 虽然都是些早餐小菜,很平常,但无一不是精致诱人,香味扑鼻。 没想到这妮子还有厨艺这手,恐怕这世上真的没有男人可以逃出她的五指山了。 她把滚烫的白粥端了出来,像个女主人般,递给叶云竹筷子,并为他盛了一碗粥。 叶云不动声色地冷眼瞅着苏湄的殷勤,夹了一口菜,西芹百合,嚼了一下,瞳孔紧缩。 无以伦比! 即便是五星级酒店,也不过如此吧。 他惊为天人地看着一脸狐狸笑容的苏湄,尽管心中仍是有着一丝警惕,但这美味佳肴让他再也顾不得多想,狼吞虎咽而起,一碗白粥瞬间就像消灭阶级敌人一般被闪电解决掉。苏湄笑着再给他盛了一碗,她自己却干坐着,只是静静看着他吃,如秋水深潭般的双眸盈满了笑意,像是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叶云嘴里团满了粥与菜,招呼着苏湄,含糊道:“你也吃啊。” 苏湄嫣然一笑,轻声道:“你吃,我不饿。” 叶云好不容易把这口吞下去,夸赞道:“你这厨艺,不当个五星大厨都冤得慌。” “喜欢,就多吃点。”苏湄微笑道。 叶云觉得奇怪,放下筷子,凝视着她,警惕道:“这么热情,这菜不会有毒吧?” “你说我像那种女人吗?”苏湄轻笑道。 叶云摇摇头,轻声道:“不像。” “这不结了吗?”苏湄摊摊手道。 “你就是那种女人。”叶云认真道。 苏湄恨恨瞪了眼他,赌气道:“好心没好报,爱吃不吃,不吃拉倒。” 说着,她起身就要收拾桌上的碗碟。 叶云赶紧护住,一本正经道:“别介,我开个玩笑而已,这么好吃的东西,我肯定让它在我胃里老实呆着。” 苏湄坐下,又瞪了他一眼,冷冷回了一声:“哼。” 叶云识趣赔笑,试探道:“我只是有点想不通,你条子上说走,怎么不又走了?” 苏湄白了眼他,淡淡道:“因为我想看看,到底是谁这么大胆,敢把我捡回家?” 叶云摸摸鼻子,尴尬一笑,解释道:“你昨晚醉睡在十里清扬男厕的马桶旁边,我过意不去,又不知道你家在哪,你身上也没有什么证件手机之类的,我就把你带回来了。” 苏湄撑着香腮,似笑非笑道:“这么说,我得感谢你的怜香惜玉咯?” 叶云重新向食物发动总进攻,含糊不清道:“感谢不敢奢望,不过我也不是那种假清高不领情的人,如果你真要谢的话,你就多给我煮几餐吧。” 苏湄展露倾国笑容,轻声道:“你这要求可够高的。” 叶云嘴里咀嚼着,含糊道:“如果嫌高,就今天也成。” 苏湄忽然诡秘一笑,媚态十足道:“你知不知道咱华夏国有句古话?” 叶云暗叫不妙,夹菜的手在空中戛然停住,轻声问道:“哪句?” 苏湄不怀好意地望着叶云,轻轻说出一句:“拿人手软,吃人嘴短。” 第四十三章 离别殇 俗话说:防人之心不可无。 世俗是一张望不透的网,再凌厉的双眸,也难免会被滚滚红尘蒙蔽,让悲剧反复上演。 古往今来多少个真实故事,一而再再而三地告诫着人们,即使是心腹,也应防他那藏而未露的尖刀,不要再让西楚霸王的头颅捧在故人吕马童的手中,不要再让李闯王的生命结束在心腹大将的刀下。《韩非子》中富人的家财很可能就在他儿子的手中,希腊神话大英雄赫拉克勒斯的生命就湮没在他娇妻的毒衣之下。 要知道,今天的朋友,也许就是明天的敌人;微笑的神情,也许藏隐着奸诡的用心;最亲密的人,也许会将你送入深渊,含恨永远。 是谁让一代枭雄董卓含恨离世?是他那信任的义子吕布。是谁偷换了曹太公墙上的那些金砖?是他最宠爱的小儿阿瞒。是谁捧着张飞的头颅奔向敌营?是他亲自挑选的副将张达、范疆。 情感上的亲疏,确实足以让一个人在作出取舍之时乱了分寸。 “拿人手软,吃人嘴短。” 听完这局,叶云轻轻放下竹筷子,抬头定睛望着这个对他来说仍是相当陌生的妖媚女人。 这个女人的嘴角处始终泛着一个浅浅的弧度,清丽雅逸,如同画宗张大千笔下的池塘荷花,一勾一勒一笔一画都匠心独运,极具心思,见到这个足以蛊惑人心、倾倒天下的烈焰红唇,没有男人会不放下戒心的。 苏湄见叶云出神望着她,脸庞微羞,轻声问道:“怎么不吃了?” 叶云已然恢复了云中白鹤的心性,没有了伊始的激情,轻声道:“饱了。” 听到这句,苏湄这才伸出雪嫩纤柔,优雅拿起一个灌汤包,不慌不忙地小口吃了起来。 一个女人能够这样自觉自愿地以男人为中心,即便这男人是百炼钢,也会化为绕指柔。 苏湄微翘着兰花指,咬一小口包,夹一小筷菜,舀一小羹粥,吃的时候极为小心翼翼,将滚烫白粥凑到嘴边,轻轻吹散热气,才慢慢放进嘴里,仿佛在阅读梵蒂冈圣经般虔诚。她的小嘴性感诱人,不涂唇膏口红就能这般精致水嫩,如果能享受这张小嘴的伺候,那真是三生有幸祖坟冒烟了。 叶云很感兴趣地在旁边静静看着她细嚼慢咽,像在观赏着淮西莫愁湖的堤岸垂柳、水中海棠,不温不火,很有耐心,给人的感觉是在垂钓时的持之以恒。这是他头一次这样近距离地看着这个女人,真觉得她不是在吃东西,而是在做一门深奥学问。 一个绝代佳人,像个家庭主妇般系上围裙在厨房里消耗人生,这本身就是一件值得大书特书的新鲜事,更何况她竟然还善解人意地等到男人吃完后,她才开始进食。这件事搁在谁身上,都会觉得有趣,不仅有趣,而且荒唐。 苏湄咽下一勺粥后,抬眸看向叶云,轻声问道:“我很好看吗?” 叶云浮起一抹清净如竹的微笑,如实道:“百看不厌。” 苏湄放下瓦舀,狡黠问道:“那如果看了千遍呢?” “没试过,等我看了千遍之后,再告诉你。”叶云摸了摸鼻子。 苏湄调皮地做了可爱鬼脸,鄙夷道:“你想得倒美。” 叶云柔柔笑着,想了想,随即问道:“你刚才知道是我把你捡回家时,不惊讶?” 苏湄低头喝着白粥,平静道:“惊讶,所以我才会叫得那么大声啊。” “那你不问问我,昨晚是否趁你酒醉做了一些过火的行为?”叶云轻声问道。 “不问了。”苏湄轻声道。 叶云有些好奇,不解道:“哦?为什么?” “别人也许会占我便宜,但你不会。”苏湄莞尔笑道。 “你可别给我戴高帽、立人设啊,我可不是那些看破红尘不沾女色的和尚道士。”叶云认真道。 苏湄原本还是在甜蜜妩媚的微笑着,听到叶云这句以假乱真的话,坚信不疑的内心不禁有些波动,笑容也有些残败了,咬咬嘴唇,踟蹰了一会儿,终究还是抵不住顾虑,轻声问道:“你……你不会真的对我动过手脚吧?” “如果我说没有,你信吗?”叶云微笑道。 “信。”苏湄点点头道。 “真的?”叶云扬眉道。 苏湄这回没有犹豫,很坚定地点点头,这个认真而执着到略显沉闷的表情恰好消弭掉了一丝稍显过分的妩媚,平添一份如江南烟雨般的雅致,轻声道:“你知道我为什么一开始对你的态度这么恶劣吗?” “知道。”叶云轻声道。 苏湄愣了下,似乎没有反应过来,瞪大美艳无边的双眸,反问道:“你知道?” “嗯。”叶云点点头道。 苏湄吃惊感仍未过,感兴趣道:“那你说说为什么。” “你不喜欢那种自以为英雄救美后、就觉得理所当然赢得美人青睐的男人,太俗,俗不可耐,一等一的下头男。” 叶云淡淡道。 苏湄眯着眼,沉默了许久,才轻声道:“你是不是能看透每个人的心?” “不是。”叶云轻声道。 苏湄注视着他的如刀双眉,她喜欢这两条眉毛,浓而长,充满粗犷的男性魅力,他那薄薄的、嘴角上翘的唇线,看起来有些冷酷,但只要他一笑起来,冷酷也变作柔情,就像是温暖的春风,吹过大地,她古井不波的内心禁不住泛起阵阵涟漪,轻声道:“既然你知道我对你不会有好脸色,那你昨晚为什么还要过来故意惹我生气?” “不为什么。”叶云平静道。 苏湄忽然一笑,妖媚道:“我知道了,你想追我。” “你想太多了。”叶云把最后几口粥吃完。 “不是这个原因吗?那就是你想从我这里得到点什么回报?”苏湄托着香腮道。 “你不仅想得多,说得也多。吃完,赶紧离开吧。”叶云平静道。 苏湄木了下,没想到他会下逐客令,问道:“你不欢迎我?” “不欢迎。”叶云淡淡道。 苏湄皱着黛眉,讶异问道:“为什么?” “我不喜欢那种自以为英雄救美后、英雄就会对美人青睐有加的女人,太俗,俗不可耐,一等一的普信女。”叶云平静道。 苏湄怔住,随即格格娇笑而起,就像百花俱在这一刻开放,擦着泪花道:“你果然有趣。” 叶云却没有笑,扬眉问道:“你不想走?” 苏湄好不容易忍住笑声,如实道:“不想。” 叶云诧异,问道:“为什么?” “不为什么。”苏湄轻声道。 叶云忽然一笑,轻声道:“我知道了,你想倒追我。” “你想太多了。”苏湄淡然道。 “不是这个原因吗?那就是你想从我这里得到点什么回报?”叶云托着下巴道。 “你不仅想得多,说得也多。吃完,赶紧洗碗吧。”苏湄认真道。 两人沉默下来,互相对视一眼,同时大笑而起,笑声远扬,惊起蜗居在楼角的几只鸟儿。 一株清秀修竹,一朵天山莲花,绚烂而曼妙。 这是叶云头一次笑得这么畅然,几乎不再掩藏自己内心的欢乐,开怀大笑。 虽然他笑得很放肆,但是冷静下来后,却不得不面对一个事实。 因为苏湄那句“吃完,赶紧洗碗”并不是句玩笑话,他确实是在厨房里洗碗。 水龙头倾泻而下的清凉自来水,将脏碗脏碟上的洗洁精泡沫冲刷得干干净净。 叶云拿过一条干毛巾,将湿漉漉亮晶晶的碗碟抹得滴水不漏,一尘不染。 等他端着两杯新沏的热茶,走出厨房时,苏湄正在客厅里端详着那幅叫《离别伤》的山水泼墨画。 她两只雪白俏手交叉缠在一起,放在身后,看得很认真,聚精会神,双眸一眨不眨。 这幅画只是她感兴趣的东西之一,其实整间屋子她都喜欢。 这间屋子虽然不大,不像一些装潢豪华奢侈的别墅套房那样令人觉得目眩惊艳,但这里的一切装饰都让人觉得温馨自然,恰到好处,多一分则显得故作姿态,少一分则显得简陋单调,仿似信手拈来般随心而至,而这幅不知哪位画匠高人所作的山水泼墨画就是那一神来之笔,将整间屋子的格调都升华了。 —————— 昨晚,十里清扬。 苏湄被邱鹤城那群纨绔子弟这么一搅和,喝酒的雅致大减,不过也是七分醉意了。 小亮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她身边,头一次和这位绝世女子搭讪:“冒昧打扰一下,可以吗?” 苏湄斜睨了他一眼,冷声道:“你确实很冒昧。” “您不想知道,为什么我那同事刚才会跟几位公子哥两相对立吗?真就为了博你好感?”小亮微笑道。 苏湄眼神一滞,本想直接赶小亮走的,话到嘴边,临时改了:“说说看。” “他是送酒的时候,偷听到了邱鹤城他们想对你图谋不轨,所以才故意激怒他们,而不是啥俗套的英雄救美。我那同事,平时非常低调的,他在默默帮你呢。”小亮将自己的猜测,当做真事儿一样,讲了出来。 苏湄微微错愕,下意识看向了不远处正给客人介绍红酒的那个年轻人。 他看似平淡无奇,平常都是一副闲看庭前花开花落的随意心境,但当他深邃的双眸不再涣散,一点一滴在潜移默化中重新聚集起来时,就透着旁人无法看透的淡漠,旁人无法看清的睿智。 苏湄呆呆地望着自在随心的叶云很久,又开始酗酒,直到想吐了,才踉跄着走向厕所。 第四十四章 免提 此刻,邮电小区。 叶云当然不会知道,小亮那家伙竟然可以猜中他昨晚一反常态、鲁莽行事的原因,还多管闲事、自作主张地跟苏湄说了去。 世上很多事情,就是这样,你总以为机会无限,所以从不珍惜眼前人,殊不知山与山不见面,相见容易,再见难。 小亮跟叶云说了好多次,让他主动去撩撩那位冰肌玉骨的妖精,叶云始终无动于衷,他只好亲自上阵,给叶云创造机会。 因为他很想看看,叶云那如世外高人的离尘性情,是不是真装出来的,能不能抵挡得住国色天香的诱惑。 叶云要真知道小亮那恶趣味,一定会把他打进医院,起步价三个月,被拘留也要弄他。 可惜,他不知道。 冲好茶之后,他将其中一杯茶搁在桌上,留给苏湄,捧着另一杯,坐到椅子上,视线却停留在了窗外。 依然是抬头三十度仰望天空,他喜欢这样看着。 苏湄凝视着那幅山水画些久,转身刚想说话,却意外地看到了叶云此刻那种与世隔绝般的哀伤,青郁似远山的黛眉轻轻蹙起,内心感觉到一阵刺骨疼痛,像被什么锋利刀刃勾出了一条血痕,稳稳心神后,柔荑指着墙上的画,朱唇轻启,问道:“这幅画,为什么叫《离别殇》?” 叶云回过神来,浅浅一笑,对于自己的心不在焉表示歉意,轻声道:“你想知道?” 苏湄点头道:“嗯。” “我爷爷叮嘱我,只有我家媳妇才能告知,你现在还想知道吗?”叶云微笑道。 苏湄脸庞飞来一片潮红,怒目含羞,轻声道:“鬼才想知道。” “过来喝茶吧。”叶云招呼道。 苏湄看着他那抹坏入心脾的笑意,心里恨之入骨,并没有走过去,追问道:“离别殇,这三个字是谁写的?” “我母亲。”叶云轻声道: 苏湄吃了一惊,不敢置信道:“你母亲?” “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叶云轻声道。 “这三个字,可是遒劲奔放的颜骨字体啊,一名柔弱的女子人家怎么能写出来?”苏湄吃惊道。 叶云耸耸肩,轻声道:“但的确是我母亲写的。” 苏湄愣了好一会儿,才幽幽感叹道:“我真想见见你母亲,她一定很不平凡。” “做我媳妇,不就可以见到了?”叶云有些肆无忌惮道。 苏湄狠狠瞪了他一眼,没有接他的话,反而说了句:“对了,我一直忘了一件事。” “什么事?”叶云问道。 “很重要的事,到现在为止,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苏湄认真道。 叶云将桌上的茶递给她,微笑道:“我叫叶云,落叶的叶,白云的云。” 一半忧伤,一半明媚。 “叶云,这名字好,颇有‘叶落知秋,云卷云舒’的韵味。”苏湄喃喃自语着,忽而展颜一笑,走到叶云身边坐下,端起那杯清茶浅浅尝了一口,觉得这茶未必是多么让人口齿留香的好茶,但胜在有着一股说不出的韵味,和这个年轻人的名字一样,尽管名字没什么特别之处,但不知为什么,用在他身上,总觉得十分融洽,天衣无缝也不为过。 叶云看着美人的如画眉目,轻笑道:“名字只是一个符号,没有什么韵味不韵味的。” “韵味很重要,有些名字再好听,用在不对的人身上,也味同嚼蜡。”苏湄认真道。 “那不知佳人可否留下芳名?”叶云故作姿态道。 苏湄目含笑意地瞪了他一眼,淡淡道:“苏湄,苏东坡的苏,湄公河的湄。” “好名字。”叶云喝了口茶,照葫芦画瓢,同样给面子她,轻吟道,“击筑饮美酒,剑歌易水湄。” “李白的《少年行》?”苏湄虽然面上没有展露笑容,内心却喜不自禁,笑容的缺失并不影响她的天姿国色,相反还有点类似暗香浮动的勾引,这类诱惑不张牙舞爪,甚至带点疏远感,但偏偏就是让人欲罢不能。 叶云点点头,扬起眉头问道:“苏小姐,你不会只是为了赞我名字,才留到现在吧?” 苏湄轻叹一声,百花凋零,哀怨道:“你还是想赶我走。” 叶云却对苏湄的委屈神情视而不见,平静道:“打开天窗说亮话,对谁都好。” 苏湄也不搭话,只是认真地打量起叶云来。 她绝美动人到让人忘记呼吸的脸庞透着一丝静穆,像是在审视一件美术参赛作品,时而轻轻点头,时而轻轻摇头。叶云可没功夫琢磨她到底想做什么,美女的心思永远别猜,不然你会痛不欲生,只是轻轻品酌着香茗,等着她的回答。 叶云没有那么琼瑶,决不会认为自己帮了她几次,然后她就花痴般地爱上了自己。 这年头,好人不吃香,只吃亏。 “醉生梦死难成器,从来富贵如凡尘”只存在于诗中。 在物欲横流的今天,只有一个好人,那个好人叫钱,还有个别号,票子。 爱情不是廉价的,需要物质来维持,世上绝不会存在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当哪天没米开锅的时候,再高尚的爱情也会被抛到一边,估计两人都会像《萌芽》里面的主人公那样大喊:面包!面包!我们要面包! 许久,苏湄将视线从叶云身上挪开,捋了捋那一头足以让所有女人嫉妒到抓狂的漆黑长发,低下头将那杯依旧是满溢的清茶喝去五分之一的样子,平静道:“你能借给我一天的时间吗?” 叶云皱了皱眉,没有明拒,委婉道:“我要工作。” “钱,我照着你每天的工资付。”苏湄轻声道。 “我不喜欢赚不明不白的钱。”叶云有些踟蹰道。 “你放心,我绝不会叫你去干违法犯罪的事。”苏湄莞尔道。 “还是不行。”叶云轻声道。 “为什么?”苏湄疑惑道。 “不为什么。”叶云平淡道。 他饮尽那杯清茶,起身,回到房里换好衣服,准备出门去茶餐厅。 居高不下的房租和迅猛飞涨的物价让他焦头烂额,他不得不抓紧宝贵的时间。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 母亲曾语重心长地告诉过他,人的一生最为值得珍惜的是今天,因为最容易流逝的就是今天,把握今天就是把握希望,诚然,分分秒秒只是瞬间,但所乘载的分分秒秒就叫做一天,时间的流逝往往是在不经意之间,人生几回,青春更珍贵,对于他这个年龄的青年来说,青春已不足二十载,在生活中必须要靠自己的力量,驾驭着自己的小船,驶向希望的彼岸。 曾有个流行作家如是说,岁月就象一条河,左岸是无法忘却的回忆,右岸是值得把握的青春年华,中间飞快流淌的,是年轻隐隐的伤感。 叶云的岁月是不是这样子的?没人知道。 苏湄眼瞧着叶云要走,急忙唤住他,问道:“你要去哪?” 叶云停下,轻声道:“工作。” 苏湄不解,问道:“十里清扬不是晚上才开吗?” “我还有其他的工作。”叶云轻声道。 苏湄愣住,不是为他有第二份工作而惊呆,而是他的语气太平淡了,平淡得就像他待会儿不是去工作,而是去郊外游玩一般,没有一丝常人谈到工作时的无奈与辛酸,“劳动光荣”这句口号早已烟消云散,在如今像这个年轻人这样不会因为工作而烦恼的人,有几个? “我能跟你去吗?”苏湄试探问道。 “脚长在你身上,你去哪,我拦不住。”叶云没有拒绝。 苏湄嫣然一笑,眼眸流转,兴奋喊了声:“有了!” 叶云笑了,笑意极其暧昧,轻声道:“不会吧,不过一宿的时间,这么快就有孩子了?” 苏湄气绝,咬牙切齿,恨不得将这个口无遮拦的登徒子碎尸万段,作了几个深呼吸才平静下来,还不忘向叶云投去几个大大的白眼,提议道:“你看这样行不行?我今天陪你一天,然后你就还我一天,怎么样?” 叶云穿好鞋子,开门,轻声道:“不怎么样。” 苏湄喊住他,花嗔道:“喂,你人怎么这样啊?小气鬼!” “做个小气鬼,总好过做个替死鬼。”叶云耸耸肩道。 苏湄脸色微变,瞪着他,轻声道:“你怎么知道我会叫你做替死鬼啊?” “一个如花似玉的女人,竟甘心为一个陌生男人煮早餐,只有两种情况。”叶云伸出两根手指。 苏湄耐下性子,问道:“哪两种?” “一种是这个女人是个傻子,另一种是这个女人当这个男人是个傻子。”叶云微笑道。 苏湄嘴唇动了动,却没有说下去,只能美眸含泪,哀怨地瞪着无动于衷的叶云。 叶云的确没有怜香惜玉的习惯,转身就走。 苏湄追出来,芊芊玉手一把拉住他,坚定道:“不许走。” 叶云苦笑,求饶道:“大小姐,我得工作。” 苏湄耍起女人性子,媚然道:“那我刚才的提议,还有戏吗?” “电话里的一个按键。”叶云甩开她的玉手,就往门口走去。 苏湄凝眉想了想,在他身后问道:“是重拨吗?” 叶云头也没回,轻声说了句:“免提。” 第四十五章 月台 宁州火车站,月台。 对很多人来说,很多时候这里是起点,也是终点,是开始,也是结束,是欢聚,也是离散,是出发,也是归宿。 人来人往,熙熙攘攘。 从来没有一个地方,能汇集如此密集的人流量,也从来没有一个地方,能拥有如此多的悲欢离合。 从清晨到白昼,从黄昏到晚上,从黑夜到黎明,数不清的脚印带着不同地区的泥土踩在其上。 来来去去,匆匆忙忙,风风火火,忙忙碌碌,却很少会有一双脚步愿意在这里驻足停留。 可此刻,有一个年轻人正蹲在一根大柱子下,微微眯起双眼,兴致盎然地观赏着形形色色的人潮。 他蹲在那里很久了,在买完三张去往甘陇省金城市的火车票之后,他就一直蹲在那里。 这是他的常态,只有一有空闲,他就喜欢蹲在这里看陌生的面孔,因为很真实,没有带着虚情假意的面具。 这些匆匆过客们几乎都是拖箱拎包的,或从他方来,或从此处去,有走下火车的一刹那就眺望着站外的高楼大厦,露出对未来前程充满憧憬的微笑;也有登上火车的一瞬间凝视着车外的蓝天白云,流下对这块多情热土极为不舍的泪水。 也许正是由于这些真情流露,所以这个年轻人才喜欢月台,喜欢走在月台上的人。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个年轻人并不是孤独一人,在他身后静静站着一个打扮休闲的女人,一顶朴素的鸭舌帽压得很低,将半张脸都笼在帽檐阴影之下,看不清容貌,还有一副算不得轻盈的黑框眼镜,掩饰了稍显妩媚的眼神,宽松厚实的白色衬衫也有意无意地掩藏住她身材的魔鬼曲线。 纵然如此,每个匆忙路过的旅客还是禁不住下意识地会向这个女人投去几眼,想一探究竟。 还有些刚到宁州扛着蛇皮袋的淳朴农民笑得乐开了花,乍以为自己见到了哪个不肯露真颜的大明星,在近距离时只敢偷偷瞥几眼,等走远了就停下来,有些心虚地远远注视着,眼神简单到甚至不夹杂情色。 可惜,这个女人只是一味地低着头,默默看着脚下,未曾与任何人有过视线交集。 不知过了多久,她望了眼兴致未减半分的年轻人,轻声问道:“叶云,你还要待多长时间?要不咱们走吧。” 蹲在地上的叶云轻轻一笑,平静道:“你刚才不是说我去哪,你就跟到哪吗?怎么,这么快就厌烦了?” 苏湄咬咬娇唇,不肯认输道:“我才没有。” 叶云始终没有抬头看她,劝谕道:“别死撑了,如果心烦意乱受不了,就先走吧。” 她坚定摇摇头,轻声道:“我等你。” “这种汗迹熏天的地方,本就不适合你,强留无益。”叶云颇有深意道。 她像听了句很可笑的话,露出淡淡笑意,没有辩驳,竟又重复了刚才的那句:“我等你。” 叶云没有往下接话,见到停在月台的火车上有个两三岁的小孩子正透过窗户笑眯眯地向他挥手,他微笑地向那个小孩子做了个鬼脸,逗得那小孩哈哈一乐,在他妈妈的怀抱里手舞足蹈的,两只小手像乐队指挥家一样四处挥舞。 苏湄一言不发地看着这个场景,如风拂落花般娴静,不知在想着什么,嘴角轻轻上扬。 火车鸣笛,缓缓踏上征途。 那个可爱的小孩子也随着火车消失在了冰冷铁轨的尽头,叶云的视线也停留在那里。 苏湄似乎不忍打扰他此刻的静谧,陪着他凝望了很久,这是她为数不多的抬眸观望。 这个年轻人沉默的时候总是喜欢皱着双眉,似乎有很多事情让他思索,让他牵挂。 她忽然想起了巴尔扎克的一句话:一个能思想的人,才真是一个力量无边的人。 又过了些久,她轻启朱唇道:“叶云,能问你个问题吗?” 叶云收回视线,轻声道:“可以。” “我们在这干什么?”她问出心中的疑惑。 “看风景。”叶云淡淡道。 苏湄两道黛眉轻挑,别有风韵,疑惑道:“这有什么风景可看的?” “那只是你没用心留意而已,用心看,这里处处是风景。”叶云轻声道。 她四处望了望,发现除了人,还是人,哪有什么风景,迷茫道:“我怎么还是看不见?” 叶云指了指马不停蹄的众生,轻声道:“天底下最美的风景,不是别的,而是人。” 她惊诧,这是她头一次听到还有将人比作风景的,不解道:“为什么说人是风景?” 叶云嘴角那一弯弧度含蓄而深沉,并没有回答,反问了句:“你死过吗?” 她怔住了,不知该怎样回答才好,因为这个问题本来就不成立,如果她死了,今天就不会站在这月台上看着这些流动的“风景”,这个问题就没有问的必要;如果她没死,这个问题就是一句废话,当然也没有问的必要。但叶云偏偏就是问了这个让人绞尽脑汁的问题,语气中并没有什么故意惆怅沧桑骗取美人同情的娇柔做作,反而是一种淡漠,像是看透一切之后的了无牵挂。 不知怎样回答时,最好的回答就是不回答。 她选择缄默。 叶云轻轻瞥着缘聚缘散的人群,微笑道:“我就死过,而且死过不只一回。” 语气平静得让人痛心,也许只有经历过死亡的人,才能在谈论到死亡时这么坦然吧。 她没有搭话,也无需搭话,有时候,静静聆听就是一种很好的搭话。 叶云微微眯起双眼,眼神瞬间变得难以读懂,像这个浮华的世界,似在自说自话:“只有死过的人,才会懂得生命的可贵,才会发现世上最美的风景原来不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也不是人类创造出来的巧夺天工,而是人本身,是鲜活的生命。你不觉得人类其实就是大自然的化身吗?大自然有南北半球各异,人类有男女有别,大自然有春夏秋冬四季,人类有喜怒哀乐四情,大自然有风霜雨露,人类有水尿血泪,大自然拥有的风景,在人类身上同样找得到对应点,甚至比大自然的更为精妙,更让人叹为观止。” 苏湄骇然。 她听过不少男人为博她红颜一笑而说出的颇为哗众取宠的惊人论点,通常,她都只是礼节性地用微笑回应,一笑而过就结束了,绝不会愚蠢白痴到会接上对方的话匣子,但今天不知是什么原因,也许是因为和这个年轻人在一起时无需戴着伪善面具,心扉容易敞开,她打破了常规,理性而淡然,莞尔道:“我从来都以为,人只有美丑善恶之分,今天你教了我一课,原来人还是一道靓丽的风景。” 叶云嘴角微翘,轻声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这句也可以用来形容人的。” “你真的只有20几岁?”苏湄有些狐疑道。 “怎么,你要看我的身份证啊?”叶云抬头看了她一眼。 “不是。”苏湄摇摇头,随即轻轻一笑,如漫天飞花,轻声道,“只是觉得你总是比别人看得透彻,像个五十知天命的小老头。” “也不知你是在夸我,还是在骂我。”叶云苦笑,转而轻叹一声,低沉道,“可惜啊,有些事,看得太清楚却容易太痛楚,太清醒往往不一定是件好事。” 苏湄不知晓这个年轻人怎么会突然冒出这么一句来,感兴趣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没什么,有感而发罢了,你就当我无病哀鸣好了。”叶云春秋笔法道。 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不露痕迹地转移话题,问道:“你平时也喜欢来这里看‘风景’?” “嗯。”叶云轻声道。 她皱着黛眉,不解道:“为什么选择月台,就因为这里人多?” “其中一个原因吧。”叶云语气淡然,习惯性地抬头三十度仰望天空,望向很远的远方,那是母亲所在的方向,轻声道,“最重要的是,我觉得月台展延在任何一个城与城交接的地点,守在任何一个城镇的边缘,为向往远方的迁客提供第一个休憩的平台,为回到家乡的游子捎来第一份安抚的问候,在这里,离去的不是离去,心仍萦留于故土,归来的不是归来,是全新的一次旅程。” 肺腑之言? 笑话,这只不过是他的聊以自慰罢了。 这番话,与其说是他讲给这个女人听,倒不如说是他在为自己的心灵开脱。 也许他在期待着有一天,自己可以在这里坐火车彻底离开这座城市,回到属于自己的天地吧。 苏湄静静听着,沉思着,畅想着,视线一如既往地停留在了叶云这个普通但神秘的年轻人身上,将他的神情动作尽收眼底,内心对他的感觉,不再像在酒吧时那样反感厌恶。细看时,这个年轻人的风度优雅而从容,就像是个不求闻达的智者,也像是个已厌倦红尘、隐退林下的诗人,神情虽未免稍觉寂寥冷酷,但却绝没有露出令人不安的锋芒。 归结在一点,两个字,神秘。 如果硬要再加上两个字的话,有趣。 第四十六章 钱你付 叶云的确是个有趣的人,很多人都会有这点感觉。 火车站,候车室,月台,这些人头攒动的地方,在苏湄以往刻板的印象中都只是一片片杂乱无章的流动浮土,与小偷、骗子、黄牛、黑车这些法律上的污点名词联系挂钩,但在叶云口中讲述的月台,却让人浮想联翩,甚至可以与一些梦里水乡江南古镇媲美。 这个年轻人一直带给她震撼,没有停止过。 从寸步不让地与公安局长的公子针锋相对,到毫发无损地将酣然大醉的她捡回家,到洞察人心地娓娓道出她的喜恶心态,到轻描淡写不着痕迹地识破她煮早餐讨好他的意图,再到现在侃侃而谈人生如景月台如画的缘由,这一切都让她觉得新鲜有趣到无以复加。尤其令她觉得匪夷所思的是,他面对自己时竟然可以这么泰然自若、有条不紊,不像其他男人那样毫无悬念地掉进自己迷倒众生的销魂窟。 她不得不开始怀疑,这个年轻人的性取向问题,或者他根本就是个性冷淡。 要知道,她从小到大都是在聚光灯下长大,无论到哪都会成为众人的焦点,追求者如过江之鲫,他们站在自己面前从来不敢正视一眼,说话也顿时变得支支吾吾。即便是那些所谓的情场老江湖或是城府深得可怕的高官商贾在看见自己笑时,神魂颠倒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却从未像这个年轻人这般熟视无睹。 她到现在还弄不清自己这般毫无怨言地跟着他到底是什么原因,他的魅力使然?自己没有这么花痴幼稚,比他有魅力的男人她早已见怪不怪了。那是因为什么呢?是不是他的神秘有趣深深吸引了自己? 也许吧。 尽管如此,但她到底不是那些情窦初开未经世面的纯情少女,会这么轻易就被一个陌生的男人倾心征服,从始至终都对叶云保持着一个严谨的距离。似乎她的为人处事便是如此,喜欢冷眼旁观,在十里清扬也是这样,所以许多跟她打过交道的男人一直认为她像朵九霄白云,忽远忽近,飘渺不定,哪怕面对面坐着,也给人遥不可及的错觉。 时值中午。 阳光是有的,但云层多且厚,大地便忽明忽暗。 一列火车刚刚进站,下的人很多,说话的口音也来自天南地北。 叶云缓缓起身,抬头望了眼刚被云层遮盖住的太阳,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 女人则谨慎地将鸭舌帽向下压了压,帽檐更低了,似乎很不情愿别人看清她的容貌。 叶云瞧着她的举动,微笑道:“人啊,还是普通点好,太美或是太丑,都不是件好事。” 女人愤然抬头,看见叶云那抹落井下石的微笑,并不如平常那般清净如竹,反倒是有点歪门邪道的意思,狠狠瞪了他一眼,心里把他骂了个遍,咬着娇艳欲滴的红唇,恨恨道:“狗嘴吐不出象牙来。” “这说明狗不撒谎,很明确地向世人宣示,它嘴里确实吐不出象牙来。”叶云轻笑道。 女人哼了一声,撇嘴道:“强词夺理。” 叶云笑了笑,继续拿她逗闷子道:“苏湄,你知不知道你现在像什么?” “像什么?”苏湄皱眉道。 “像跟上线接头的毒贩子。”叶云坏笑道。 苏湄咬牙切齿,没好气道:“我要是毒贩子,我先不贩毒品,先贩毒药,我要把你毒哑。” “唉,人常说最毒妇人心,此话果然不假。”叶云轻叹道。 苏湄狡黠一笑,令人胆寒道:“我还有更毒的在后头呢。” 叶云还没有来得及反应,就听见他身边的尤物用尽最大力气喊了声:抓流氓啊! 他苦笑不迭,因为话音刚落,就有无数人向他投来嫉恶如仇的目光,还有几个估计是《水浒传》看多了喜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青年不约而同地围拢了过来,那喷火的眼神就像看见了日本鬼子在光天化日之下调戏花姑娘。 某位引发事故的祸水尤物却在帽檐的遮掩下,自顾自笑得颠倒众生。 叶云看着这些不拿好市民奖都没天理的人群,不住解释道:“各位各位,冷静冷静,咱们是两口子,闹着玩呢。” 那妮子竟然还唯恐天下不乱,在一旁用别人一听就能听出是花容盛怒的语气说道:“谁跟你是两口子啊,不要脸!” “别闹!”叶云瞪了她一眼,只得困窘地对着众人继续解释着,却悄悄对着身边的苏湄说道,“见好就收啊,别弄巧成拙,真进局子了。” 苏湄扬了扬粉拳,带着几分傲气低声道:“谁叫你老是惹我生气,活该!不要以为老娘好欺负。” 叶云无奈,悄然说了句:“对不起。” 苏湄扬起黛眉,故意大声道:“你说什么?我听不清。” 叶云这回自作自受了,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咳嗽了声,大声道:“对不起。” 苏湄露出个别人看不见的狐狸笑容,也知道适可而止,便对着众人道:“不好意思各位大哥大姐、小哥哥小姐姐,我们俩确实是在闹着玩的,他也不是什么流氓。” “这位美女,你别怕,有咱们在,这个流氓再怎么威胁你也没事,你大胆说出来,不用妥协的。”一个五十多岁的大妈义正言辞,一脸警惕地盯着苦笑的叶云。 “对对对,大姐,有时候,你的容忍,会助长这些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的,这与法治社会不符啊,你放下一百个心,今天大家伙就为你做主了!”一个热心肠热到发烫的小伙子挽起袖子,随时准备为正义而战。这是他头一次这么勇敢,不过与其说勇往直前,不如说是狐假虎威,因为这里人多,且都好像是有要出手相帮的意思,心里自然踏实了很多,要换作平时,他断然选择躲在最后瞧热闹。 叶云刚想解释,还没来得及开口,却很错愕地看见作为始作俑者的苏湄纤手指着那个热心肠小伙子的鼻尖,娇骂道:“你喊谁大姐呢?你好好看看,我比你小多了,还大姐大姐地叫着,真受不了。还有啊,你这人怎么这么死脑筋食古不化啊?没听见我刚才说我们俩是闹着玩的吗?平时真遇事了,不见你们这些青年挺身而出,这回仗着人多就冲在最前,真是见风使舵。” 一语中的。 这妮子关键时刻倒是挺仗义的。 被骂的小伙子脸色有些铁青,愣愣道:“你不是说你们不是两口子吗?” “对啊,我们俩确实不是两口子,但他是……我男朋友。”苏湄越说越小声。 说着,她还大大方方地挽起了叶云的手臂,但还是没有抬起头。 众人恍然大悟,看着她依偎在这个年轻人身边,虽然帽檐太低,看不大清她的容貌,但大家猜测她脸上一定是幸福的笑容,知道她说的是真的,纷纷指责她有事不玩,却偏偏拿这个开玩笑,然后逐渐散去。 那两个做出头鸟的大妈与青年望了眼四周离去的人群,又看了看这对厚颜无耻的情侣,还想说些什么,但最终还是没敢出声,灰溜溜地走了。 苏湄看着那两个人离开的背影,掩嘴娇笑,如一枝独孤寒梅在雪中傲然绽放。 叶云叹了口气,微微摇头,这妖精女人还真是百变,时而成熟妩媚,时而蛮不讲理,时而体贴温柔,时而花招百出,也不知道哪个才是她的本性,但笑容远远不足以掩藏住她眉宇间的寂寞,这样的表情也只有在人烟稀少的此时此刻才会表露出来。 叶云禁不住心头一震,觉得这抹寂寞很熟悉,在哪见过。 忽而,他瞳孔紧缩,记起来了,是母亲。 苏湄将他这一刻的神情变化一丝不漏地捕获,虽然好奇,却没有追问。 “走吧。”叶云随着人潮,走向出口。 出站的人很多,苏湄走在他旁边,随口问道:“叶云,你买三张去金城的火车票干什么?” “送人。”叶云没有隐瞒。 “送给谁呀?”苏湄凝眉问道。 “朋友。”叶云轻声道。 “哦。”苏湄应了声,指了指他身上的黑色小包,又问道,“这包里怎么都是铅笔呀?” 叶云侧脸望了眼她,讶异道:“你怎么知道?” 苏湄掠过一丝抱歉的红润,淡淡道:“早上起来,不小心翻到的。” “哦。”叶云简单应了一声。 “你要这么多铅笔干什么?”苏湄轻声道。 “送人。”叶云也没有隐瞒。 “送给谁呀?”苏湄凝眉问道。 “朋友。”叶云如出一辙地回答。 苏湄抿抿嘴,这个年轻人对她的态度还是那般若即若离,感觉自己那点城府在他面前顿时苍白幼稚起来。但她没有气馁,有求于人时,耐心会成几何增长的,嗓音似乎也会柔和许多,随口找了个话题,轻声道:“去金城的火车票很贵吧?” 叶云迈步向前走着,轻声道:“不便宜。” 苏湄小手缠在身后,脚步轻灵,没话找话道:“现在的物价都是这样,没有便宜的。” 叶云漫不经心问了句:“附近酒店的价格也贵吧?” 苏湄推推黑框眼镜,顺口答音道:“当然,贵得离谱,火车站人流量这么大,有些初来乍到的农民工人生地不熟的,只好先就近找个落脚点,那些黑心老板巴不得只提供一星级服务却按照五星级标准收费呢。” 叶云露出个玩味笑容,平静道:“钱你付。” 苏湄莫名其妙,问道:“什么钱?” 叶云停下脚步,一脸坏笑道:“开房的钱啊,我买了火车票,身上没钱了,女朋友。” 那一刻,苏湄连杀人的心都有。 第四十七章 顾大嫂 碧霄如洗。 云层尽然消散而去,只遗一轮红日当空照。 天气一反常态,江南一隅竟仿似西游记的火焰山,闷热得让人挥汗如雨。 在这种酷暑时节,人们的户外活动锐减,纷纷躲进室内,享受着空调带来的凉爽。 广记茶餐厅虽然只是个穷山僻壤的小饭馆,没有一掷千金的豪华装修贵族服务,也没有什么所谓的宫廷菜谱满汉全席这些光听名字就让人觉得高不可攀的菜肴,提供的都是些普普通通的家常菜,但现代最杰出的避暑工具——空调还是让这里聚满了人气。 尽管在门口停的永远都是自行车,档次再高点就是电动车,但广记的新老板王富贵并不介意。 他是个没理想没野心的市井小民,不奢求富甲一方,只求温饱三餐,在股市赚了点小钱后,立即急流勇退,一直寻思着找个稳定的小投资。也是赶巧了,他是广记的老熟客,闻听老冯要将店铺转手衣锦还乡,立马就赶鸭子上架似地买了下来,不仅如此,他还全盘接收了老冯的财富理念——“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自然而然地也使得广记平稳过渡,兴隆依旧。 王富贵除了以精打细算广为人知外,还有个特点为人津津乐道,那就是畏妻如虎。 他这个层面的老百姓能接触到的女人不多,大多数是一些素质平庸者,马马虎虎看得过去的屈指可数,美丽养眼的更是像撒哈拉沙漠的年均雨量,少之又少。所以偶尔有个什么一二线女明星到宁州出席在某个商场举办的代言活动,他比谁都高兴,眉飞眼笑,瞒着自家的母老虎就直奔现场,两眼放光地和一帮年轻人挤在一起,那青面獠牙垂涎阴笑的模样,没少让商场保安当作可疑分子轰赶出去,他却仍然乐此不彼。 王富贵自以为此事做得密不透风,可惜,他没弄明白一件事,再好的狐狸也斗不过猎人。 老板娘是何等人也?她常给自己的好姐妹灌输一个思想,每个多钱的男人背后,都要有个多事的女人。其实她早就对王富贵偷偷摸摸的行为了如指掌,只不过对于这个只有贼心没有贼胆的男人一直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打鸟政策罢了。 但这并不是说明老板娘体贴大方,女人都自私得很,只是她掌控了家里的经济命脉。 俗话说,男人有钱就会变坏,同理,男人没变坏,就是因为没钱。 王富贵在别人眼中已经算是混得人模狗样的了,西装革履,穿金戴银,一副老板派头。但实际上他还如自己手下的一个员工,员工起码还有几张票子傍身,平时喝点小酒抽根好烟还是绰绰有余的,但他身上长年累月都是一贫如洗。 没有钱的男人,好比没有拐杖的伤残人士,寸步难行。 所以尽管宁州这个声色犬马的城市粉红发廊无数,但王富贵硬是没一次出轨。 甭提灯红酒绿那些风化场所,即便去十里清扬找叶云喝上一杯,他也得早请示晚汇报。 但令很多不知内情的人大跌眼镜的是,老板娘其实不丑,不仅不丑,且标致得很,虽然已徐娘半老,但风韵犹存,那双媚眼抛到哪个男人身上都会浑身一颤。而她唯一的、也是要命的缺点,就是性格彪悍,发起火来天王老子也拦不住,无辜的锅碗瓢盆就成了最为直接的受害者,而王富贵身体的各个部位则很荣幸地成为了这些无辜受害者牺牲时的事发地点。 为这事,王富贵在酒醉后背地里不止一次地跟叶云发过牢骚,说他老婆简直就是《水浒传》里的母大虫顾大嫂的现实版,还大言不惭地发毒誓,情愿下辈子做牛做马,也不愿再娶这个女人做老婆。 当然,他也只是在醉得没有思维能力的时候才敢说出这番大逆不道的悖论来,在清醒的时候,他还是十分“清醒”的。 就在他以为这辈子都只能在这样一棵老树盘根上吊死时,奇迹出现了,他枯木逢春了。 助他燃起这把希望之火的不是别人,还是那个他十分欣赏的年轻人。 叶云准时地在茶餐厅开午市时出现,不同以往的是,他身后还跟着一个神秘女人。 这女人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吸引人之处,不过是一身休闲打扮,白色衬衫、蓝色牛仔裤,清纯得就像个邻家女孩,那顶朴素的鸭舌帽压得很低,容貌无法全然看清,只能依稀看到一些雪白剔透的轮廓,一副黑框眼镜更让人绝了进一步探究的欲望。 食客们没有几个对这个女人感兴趣,只是顾着慢吞细嚼,希望能多享受一会儿空调。 而素来标榜对漂亮女人很有心得的王富贵果然不负众望,一眼就瞧出了这个女人的不平凡之处,那副惊为天人的嘴馋模样让人直捣胃口,但鉴于自家的母老虎在场,只得站在远处偷偷瞥着,不敢造次。 在柜台里点着钞票的老板娘见到叶云来了,偷偷抛了个媚眼,吓得叶云冷汗直冒。 跟在他身后的苏湄很讶异,不是因为老板娘的那个暧昧表情,而是因为叶云的这份工作。她平时接触的一般都是裘马轻肥挥金如土的豪门公子,这些人一生下来就不用为生计烦恼,很少见到像叶云这种需要兼职几份工作才能养活自己的升斗小民,忽然想起了托尔斯泰的一句名言:人生不是享乐,而是一桩十分沉重的工作,这是叶云带给她的一个直观印象。 老板娘见到叶云渐渐走近,连忙起身,本来想跟他很亲热地打个招呼,忽然瞥见了他身后还跟着一个女人,便将到了嘴边的问候话咽了下去,望了眼低调沉默的苏湄,轻笑道:“云子,这位是你朋友?” “嗯,她叫苏湄。”叶云很怕面对这个如狼似虎的中年妇女,总是提心吊胆的。 老板娘旋即展露花儿般的笑容,看着苏湄,热情道:“你好啊,苏小姐,您是来吃饭的吧,这顿算我的。” 苏湄轻笑,美不胜收,却仍是低着头,柔声道:“你太客气了。” “云子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老板娘媚笑道。 苏湄意味深长地瞥了眼叶云,转而对老板娘轻声道:“谢谢您的好意,不过我不是来吃饭的。” 老板娘有些错愕,不知该往下说些什么,愣愣望向旁边默不作声的叶云。 叶云并没有要解释的意思,气得苏湄悄悄伸出纤指,狠狠掐了下他的手臂,疼得他咳嗽了几声,唯有开口道:“是这样的,老板娘,苏湄是我朋友,是一家大公司的高管。今天呢突然心血来潮,想来体验一下送外卖的辛苦,所以待会儿她跟着我一块去,行吗?” “啊?”老板娘有些反应不过来,捋了捋思路,良久才谨慎道:“可以是可以,但没钱付的。” “不用付钱,只要您同意就成,我就想跟着跑跑腿。”苏湄柔声道。 老板娘又愣了一下,心里琢磨不透,寻思着这个挺不一样的小娘子一定是哪家大户人家的掌上明珠,吃饱了没事干,专找苦吃。转念一想也不对,叶云就一个穷小子,何德何能让一个贵族千金心甘情愿来这种地方受罪?虽然他是有点帅,或者,不仅有点,是非常,自己这个年龄看着也禁不住怦然心动,但乞丐与公主这种童话式的爱情故事,在现实生活中发生的概率远远小于中体彩头奖的概率,那这与众不同的小娘们这样做到底是为什么? 叶云趁着老板娘愣神的时间,说了声谢谢,就拉着苏湄惶惶然逃离了柜台。 “叶云,那个老板娘好像对你有意思啊。”苏湄正坐在工作间的椅子上,优雅翘着二郎腿,悠闲等着已进到换衣间更换外卖服的叶云,飘飘然地说出这句话来,任谁都可以听出其中的玩味语气。 “你不也是吗?”叶云在里头应了句。 “呸,送我也不要。”苏湄嗔怒道。 叶云从里间出来,嘴角微翘,睨着她,啧啧道:“女人啊,总是口是心非。” 苏湄做了个呕吐动作,无语道:“太下头了,受不了,你们男人总是恬不知耻。” 叶云微微一笑,也不去反驳,斗完嘴了,也该干活了,轻声道:“好了,该你换了。” “哦。”苏湄拿起那套小号工作服,走到换衣间门口,停住,回头,严肃道,“不许偷看。” 叶云瞧着这妮子那认真警惕的神情,微笑道:“放心,我绝不偷看,一会儿我光明正大地看。” “你敢!”苏湄恨恨瞪着,见他作势要走过来,转身落荒似地逃了进去,紧紧关门。 半晌,门忽然又打开了一条大缝,苏湄像个盗贼似的,谨小慎微地探个头出来四处张望,见到叶云正安静闲逸地坐在她刚才的位置上看着报纸,压根就没有走过来的意思,吐了吐舌头,门又被重新关上。 第四十八章 真乖 大门紧闭,伊人换衣。 此时,老板王富贵蹑手蹑脚地开门进来,悄悄走到叶云身边,压低声音问道:“人呢?” 叶云没有抬头,专心致志看着报纸,轻声道:“换衣服呢。” 王富贵往换衣间瞥了眼,感兴趣道:“云子,说实话,这女人谁呀?” “刚认识的一朋友。”叶云轻声道。 “我呸!”王富贵一万个不相信,撇嘴道,“得了吧你,还刚认识,人家一个女孩子肯这样紧追不舍呀?” “信不信由你。”叶云无语道。 王富贵推了推他的肩膀,脸上的笑容奸诈暧昧,悄声道:“是不是昨晚没给钱啊?” 叶云直想把这个满脑子龌龊思想的男人胖揍一顿,没好气道:“是,没给,没钱给。” 王富贵惊诧,感叹道:“云子,你太没品了,叫鸡本来就不是件高尚的事,你竟然还不给钱?” 人,真是奇怪得很,有时竟宁愿去听信谣言,而不相信真话。 叶云没再理他,翻开东海都市报的时事评论版,这是他每天必看的。 那些时事评论写的水平并不怎么高,很多都是一家之言,但胜在敢说敢写。 王富贵沉默了一会儿,忽然俯到叶云耳旁,轻声问道:“云子,别说诈的,到底多少钱?” 叶云终于忍不住抬头看了眼这个放浪形骸的老板,微笑道:“你想试试?” “想。”王富贵听到叶云这句再明显不过的带着试探挑逗意味的反问,慌忙不迭地点头,双目俱放着光,口水都差不多流出来了,那小妮子样貌虽然看不大清,但仅她那无以伦比的魔鬼身材就值得回味了。 叶云伸出五根手指比划了下,煞有介事道:“这个数。” 王富贵笑了,这数可以接受,嘀咕道:“才五百啊,不贵,不贵。” 叶云摇摇头,纠正道:“五千。” “卧槽?”王富贵惊目诧舌,咽口水道,“开什么玩笑,这女人值五千?五千,我能玩多少鸡了?” 叶云耸耸肩,撇嘴道:“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 “可是,这也未免太贵了吧?”王富贵有心无力地摊手道。 叶云不再理他,低头看回报纸,戏谑道:“话呢我说到这了,你自己考虑一下吧。” 王富贵脸色沉了下来,瞪大眼睛盯着换衣间紧闭的大门,大有想穿透木门瞧出这妞究竟贵在何处的架势,脑子里的几股思潮正在激烈地斗争着,支持一方说能让叶云这小子上过的女人再次也次不了哪去,五千值了;反对一方说花五千在一个任人鱼肉的妓女身上,不是脑子有病就是有钱没地花。 他内心挣扎了些久,咬咬牙,终于横下一条心,大义凛然道:“云子,这女人,我要上。” 叶云愣了一下,似乎没听清他说的话,抬头问道:“你刚才说什么?” 王富贵露出个淫秽笑容,字正腔圆道:“这五千块钱,我给了。” 叶云错愕,满脸不信地问道:“你有这么多钱吗?” “你管我!”王富贵挤挤眼,小声道,“这世上啊,有种东西叫私房钱。” 叶云窘迫汗颜,本来他是想让这个身无分文而又死缠烂打着他的男人知难而退,却没想到弄巧成拙,这回真不知该怎么摆平这档子事了。要是让那妮子知道他背地里说她是鸡,指不定会用什么手段拙劣雕心雁爪的法子来对付自己呢。 正当他进退两难的时候,苏湄就像一场久旱后忽至的甘霖,换好衣服出来了,他赶紧起身,说了句“我在外面等你”,就脚底抹油地溜了出去,留下一头雾水的苏湄和色欲熏心的王富贵在四目相对。 中午时分,正是广记最繁忙的时候。 客人很多,位置却就是那几个,所以有不少来晚没座的站在那干等着。 夹在其中的,当然有叶云,他表情看似漫不经心,眼角余光却不时地瞥向工作间。 已经十分钟过去了,那里的门始终没有开过,苏湄还没出来,一向镇定自若的叶云竟然有些担忧,皱着如刀双眉,王富贵那挨千刀的不会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在广记这里也敢霸王硬上弓吧? 又过了几分钟,门终于开了,苏湄一个人从里面出来,却不见王富贵的身影。 她虽然换上了外卖服,但还是带着鸭舌帽、黑框眼镜,始终没有露出真颜。 大堂的人很多,她却轻易发现了带点内疚之色的叶云,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轻轻瞥了眼他,并没有马上走过去,反而走向了柜台,然后跟老板娘不知说了些什么,就见得老板娘的脸色巨变,愠怒地走向工作间,嘴上还骂骂咧咧的。 见到这个场景,叶云内心大寒,这妮子要展开报复行动了,还真快。 唉,他轻叹了口气。 “走吧。”苏湄走到他身边,轻声说了句,然后,低着头当先走出了门口。 叶云提起两个装满盒饭的外卖篮,跟在后面。 阳光刺眼,也刺痛人的皮肤。 苏湄穿了件长袖衣服,将雪白无暇的双臂掩藏起来的同时,倒也把阳光阻隔了不少。 叶云把两个外卖篮一前一后绑在自己的那辆自行车上,然后转身望着正躲在树荫下的苏湄,见她几缕微湿的青丝柔顺粘在她那精致的脸庞上,让她那种仿佛与生俱来的骄傲收敛许多,指了指旁边的这辆女式自行车,轻声道:“你会骑吗?” 在他心目中,这种倾倒众生的极品女人要是知道这是一辆自行车已经是件很了不起的事,更不用提会骑了。他心里的如意算盘打得就是苏湄不会骑车,自己的车已经载满外卖篮,不能载人了,而不用和她一同去,减低被她报复的风险。 可惜,上天总是很公正的,很少会眷顾那些心怀鬼胎的人。 苏湄也不搭话,从树荫下出来,推着那辆自行车,以一个潇洒自如的上车动作扬长而去。 叶云在原地愣了好几秒,他没想过一个人骑自行车也可以这般性感,那女人上车时,婀娜似柳枝般的身段在空中辗转腾挪,曼妙多姿得就像高挑名模在t台走秀时,走到末端媚眼乱抛后,华丽转身的一刹那。 天气炎热,没有多少白领愿意从凉快如秋的办公室出来,所以外卖订单异常火爆。 叶云提着饭盒,出了这个大厦,进那个高楼,忙个不停,连喝口水的时间也没有。 当他送外卖上楼时,苏湄就找个阴凉的地方等着,静静看着他大汗淋漓的样子。 其实,一路上她几乎都没怎么说过话,只是默默跟着叶云走街串巷。 她掩藏在鸭舌帽下的绝美脸庞也没有什么过多表情,一直都静若落花。 这样也不错,叶云也落个清闲,伊始还有些紧张担忧的心情放松了下来,在骑车的过程中还时不时地抽出空来,欣赏着苏湄那两条悠闲晃荡的修长大腿,感受着这对黄金比例长腿所带来的香艳风情。 半个多小时后,囤积如山的盒饭终于送完了,两人骑车返程。 叶云飘然出尘的脸庞渗满了汗水,男性粗犷的魅力更添三分,不知道这车是不是失去了前后两个外卖篮里盒饭的平衡作用,骑起来有点摇晃,也不太顺畅,他却满不在乎,在平路上骑得飞快,享受着迎面而来的凉爽清风。 苏湄却还是像刚才那般心如止水,一言不发地骑在他身旁,地上的倩影时短时长。 叶云觉得奇怪,侧头瞥了眼她,问道:“苏湄,你怎么了?” 苏湄视线仍直视着前方,轻声道:“没事。” “是不是中暑了?”叶云关切道。 “不是。”苏湄否认道。 “那你为什么一直不说话?”叶云忧心忡忡道。 “不为什么。”苏湄水泼不进道。 叶云嘴唇动了动,终究没有再张开,却将视线转移到了苏湄那足以傲视天下的山峰上。 他不得不注视那里,因为这妮子穿的外卖服有些紧身,曼妙的身材凸显得愈发惊人。 这个让人欲火焚身的诱惑实在难以抵挡,叶云禁不住有些意乱情迷。 在骑到一个长坡前时,原本面无表情的苏湄那张精致脸庞忽然漾起了一种异样狐媚,像极了《聊斋志异》里的九霄美狐,嘴角轻轻上扬,一个暗藏杀机的微笑,说了句很莫名其妙的话:“叶云,要上坡了,用力。” 叶云还没来得及思索这句话背后的含义时,车已上了这个长坡,速度很快,他一用力,两个脚蹬子的螺丝轰然脱落,他不出意外地失去重心,往前狠狠摔去,好在他身手敏捷,在飞出去地一刹那抓住了车柄,原以为会减缓一下坠落速度,却没想到错愕地看到了惊人一幕:车把手竟与车身分离! 原来刚才苏湄趁着叶云上楼的空当,把他那辆车推到修车铺,将所有螺丝都给拧松了。 哐啷,哗啦! 整辆自行车完全散架。 叶云则以一个不可逆转的完美抛物线,华丽坠地。 苏湄慢悠悠地从后面骑过来,向躺在地上的叶云眨眨媚眼,微笑道:“真乖。” 说完,她很没有道义地自己一个人骑车先行离开,空留香影飘渺。 眼巴巴望着苏湄远离的倩影,原本还躺在地上哀嚎惨叫的叶云轻轻一笑,安然无恙地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凝视着苏湄离去的方向,微笑着自语道:“这妮子报复起来,果然够心狠手辣啊,不过这一摔,应该能让她心里舒坦些了吧。” 第四十九章 瓮中鳖 在这个纷绕的世俗世界里,能够用一颗平常的心去对待周围的一切,也是一种境界。 虽然这种人就像冰河时期的恐龙,几乎灭绝了,但终究还是会有一两条漏网之鱼的。 叶云就是其中之一。 他把支离破碎的自行车拎到附近的修车铺,也不等修车师傅动手,自己就拿起了几件趁手工具,以旁人不可置信的速度重装完毕后,就间不容发地往回骑,茶餐厅还有很多外卖等着他送,在这个顾客是上帝的时代,任何磨洋工的行为都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尽管还有另外两个同事小伙在,但广记的订单总是源源不绝的,三辆外卖单车显得有些势单力薄。 广记门口的阴凉树荫下,苏湄用玉手作扇子,正往诱人犯罪的衣领里煽着风。 她的一双如江南清水般妖娆的眸子隐藏在黑框镜片下,目视着马路的尽头,翘首以盼。 他怎么还不回来?不会受伤了吧?难道伤得很重?嗯,那一摔,确实挺重的,应该很疼吧。咦,自己这是怎么了,怎么在担心那个死人?哼,我才不会担心他,那个死人竟然跟别人说自己是做那种工作的女人,摔死了才好。可是,可是自己的心里怎么还是忍不住替他担心?呸,我才不是在为他担心,这只是一个人最起码的道德底线罢了,对,就是这样子的。 苏湄心乱如麻,这是极为少见的,她尝试着让自己冷静下来,无论哪个法子都徒劳无功。 终于,那个可恨的身影从街头尽处出现,她似乎轻轻松了口气,娇躯也不再紧绷着。 叶云远远就看见了树荫下的她,把自行车停回原位后,微微一笑,问道:“等我?” 苏湄白了眼他,冷声道:“谁等你了?不要脸。” 叶云走到树荫下,望着她,不依不饶道:“那你在这干嘛?” 苏湄俏脸起了不易发现的红晕,低下头,没有直视他,强装冷静道:“纳凉而已。” “我觉得里面空调吹出的凉风,会比你用手煽出的热风更舒服。”叶云微笑道。 苏湄抬眸嗔视,不认输道:“你管我,我就喜欢用手煽风。” 天大的道理,也抵不上“喜欢”两个字。 这妮子每次被叶云揭穿内心想法后,就喜欢耍赖,像个倔强孩子,拧得可爱。 叶云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笑笑,揶揄道:“那我进去享受空调了,你慢慢煽。” “我煽够了,我也进去。”苏湄在他还没有迈步的时候,就抢先一步,一溜烟推门而进。 叶云望着她转瞬不见的倩影,微笑摇摇头,将炎热抛之脑后,走进了凉飕飕的世界。 老板娘是个持家好女人,事无巨细皆亲力亲为,颇有武乡侯的高风亮节,将茶餐厅里里外外的一切事宜都打点得妥妥当当,此刻正在厨房门口安排着外卖盒饭的装放,脸色好了许多,店里的员工也不用忐忑不安了。她那张只能靠着一些胭脂水粉来抹平岁月痕迹的脸蛋不像苏湄那种如羊脂白玉般精美,反而像一块豆腐,白净,却松弛,还有些皱皮。 喜欢在大热天时泡在游泳池里观赏三点式的王富贵今天竟然破天荒地没出去,鼻青脸肿地坐在柜台里,一边欣赏着女客人的淑女食相,一边意淫着米饭含在她们小嘴里的温热。正瞧得兴起,忽然瞥见了戴着鸭舌帽的苏湄,王富贵心里直发毛,立即低下头去,拿过纸笔,也不顾笔帽取没取下来,就在乱写着,假装在忙,对她躲避不及。 男人爱一个女人时,可以死去活来,怕一个女人时,最稳妥的做法,还是形同陌路。 叶云见到王富贵这副滑稽惨样,内心愧疚,看来这次出轨的失败在他心里多多少少蒙上了一层阴影。不知道下次若是遇到真的时,他还会不会像今天这样豁出去。但老板娘是真豁出去了,今次出手并没有丝毫的心慈手软,反而更变本加厉。 广记的熟客们早已对王富贵三天两头地受点小伤习以为常,有些平时跟他称兄道弟的客人还雪上加霜,调侃式地在分析着这个伤口是什么日常用品造成的,那个伤口又是受了哪样生活用具打击而成的,笑声不断。叶云叹了口气,去找杯凉白开解解渴,而在背后捅了王富贵一刀的苏湄则浮起个淡至透明的得意微笑,脚步轻灵地尾随着叶云走进了工作间。 兴许是呆在温度高的室外时间较长,乍入到低温的室内,皮肤还没有完全适应过来,苏湄莹白如雪的粉颈处泛起了一粒粒可爱的小疙瘩,吹弹可破。她倒了一杯凉白开,仰头饮着,喉咙处一张一弛,诱人至极。 凝望着这个女人的一笑一颦一皱眉,叶云有些恍惚。她在荒芜人烟的地方娴静独处时,总是带着一股浓得化不开的忧伤,虽然她红颜一笑足以颠倒众生,但看得出来她不爱笑,大多数的笑容都是伪装出来的职场微笑,真正发自肺腑的很少。这样的女人不是城府深得可怕,就是经历过一些痛不欲生的往事。 苏湄饮尽一杯,舔着娇艳红唇,低叹道:“真舒服。” 叶云望着她,问道:“苏湄,你刚才跟老板娘说了些什么,让她那样的雷霆震怒?” 这句话他想问很久了,只是刚才一路上苏湄都是沉默寡言的,不好发问。 苏湄放下杯子,给叶云倒了一杯,浅笑道:“没什么,只是跟她说老板是个好人。” 叶云有些诧异,凝眉道:“就这些?” 苏湄端着水过来,媚然道:“当然不止了,我还得向老板娘解释一下为什么这样说。” 叶云接过水杯,饮了一口,清凉透心,追问道:“你怎么解释的?” 苏湄妖媚一笑,背起小手,踱开几步,平静道:“我就跟老板娘说呀,老板真是天底下最善良的男人,菩萨心肠,她能嫁到这么一个好老公真是羡慕死我了。老板娘听我这么一说,心里肯定美滋滋的,世上没有几个女人不喜欢听到别人赞她找了个好男人的,但我估计她还是不明白我为什么这么说。” 叶云笑笑,兴致盎然道:“不光她不明白,我也稀里糊涂的。” 苏湄眨眨媚眼,笑容狡黠道:“她当时就问我了,然后我就告诉她,‘本来呢,今天到这里义务送外卖是我心甘情愿的,不需要你们广记付酬劳的。可老板却硬要按钟点给我发工资,我说如果让老板娘知道了怎么办,老板就说我用我的私房钱,她不会知道的。’就这些,没了,接下去的事情你也知道了。” 暗度陈仓。 叶云苦笑,这妖精尤物的攻心计谋让他见识到了“最毒妇人心”这句话的真谛。 红颜祸水,这也许是世人对美人的一种过分偏见,其实没这么可怕,因为红颜多薄命。 但聪明绝顶的红颜,即便薄命,也能让世界上的男人头痛欲裂。 叶云饮完这杯凉白开之后,就继续工作去了,耽搁了这么长时间,他必须快马加鞭了。 苏湄原本还想跟着去,但被叶云义正言辞拒绝了,只好呆在这里百无聊赖地打发时间。 阳光猛烈,大地欲焦。 叶云骑着车,穿梭于大街小巷、车潮人流,往来送着盒饭,汗水早已湿透了衣衫。 很苦,很累,但这个伟岸而坚毅的身影却从没有懈怠,从没有偷懒,从没有抱怨。 每一个人都拥有生命,但并非每一个人都懂得生命,乃至于珍惜生命。 不了解生命的人,生命对他来说,是一种惩罚。 很多人就是为了逃避这种所谓的惩罚,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留下亲人的泪水与唏嘘。 母亲曾告诉叶云,孩子,人生伟业的建立,不在能知,而在能行。 很少有人会注意到叶云行了多少路,而当你注意到他时,他早已在终点向你招手了。 他总是像田间的老黄牛,拖着一副沉重的犁,不等主人扬起手中鞭,就默默前行翻土。 —————————— 这是宁州最后一个城中村,叫瓮中鳖,位于拱月区的中心地带,周围都是繁华商业区。 瓮中鳖的村口有一座小桥,桥头有一棵大榕树,夏天时,村里的人们就在树下纳凉。 只不过这里没有任何诗境,小桥下穿流而过的不是清清的河水,而是臭气熏天的污水。 由于环境差,瓮中鳖的房子大多数便宜,一房一厅400上下就可以搞定,不过是阳光永远无法照进房间的那种,进门的第一件事,就是开灯,但还是获得了许多外来租客的青睐,纷纷慕名而来。 若你在街上随便找个宁州人问问,世界上人口居住密度最大的地方在哪?估计他会毫不犹豫地回答:瓮中鳖。没住过城中村,你就永远不会知道房子的密度可以达到多大。在这里,楼和楼之间只有手掌的距离,也即是传说中的“握手楼”。 楼楼相握形成的小巷,深不见底,窄处不能伸展双臂。对于不知城中村为何物的人来说,这样黑乎乎的巷子像迷宫一样,总是让人有种莫名的恐惧。虽然阳光很少眷顾此地,但无形中却给予了瓮中鳖另外一个好处,冬暖夏凉,就像住在洞穴里一般。炎热的夏天给宁州带来持续高温,在外面写字楼里空调温度开到最低的时候,握手楼里却很阴凉,尤其是那些终年不见天日的楼层。 因为楼近,因为人多,所以当午夜来临,本应在宁静中睡去的时候,你却可以听到楼下夜归人走过的脚步声或三轮车滚过的声音;听到隔壁楼“碰”、“糊了”、“自摸”的麻将声;听到窗外某个人在用陕北或者川西的方言大声讲着电话;还能听到对面的小夫妻又在缠绵悱恻了…… 瓮中鳖的人口川流不息,情况错综复杂,也就直接催生了一种昼伏夜出的行业。 城中村发廊多,是每个住过城中村的人都知道的。发廊里无一不是亮着一盏小粉灯,剪发工具稀少的。瓮中鳖一条不过30米的小巷,就有近十家发廊,店里几个年轻的女郎打扮得十分性感,超短裙撩得极高,雪白而粉圆的大腿在阴暗的巷子里格外晃眼,让人应接不暇,劣质香水洒很多,老远就可以闻到。 只要有谁多看几眼店里的人,这些小姐立马向你风情万种的招呼:大哥,要不要洗头? “洗头”这一名词,懂的人都懂。 在这样没有阳光的城中村,每天都有许多美好或罪恶的欲望,在黑暗里悄然滋长。 现在已经是下午时分了,村里的人不多,大概都出去工作挣钱养家糊口了。 叶云施施然地走在幽深的小巷里,轻车熟路,从缝隙中漏下的些许阳光,照亮着前程。 他在广记茶餐厅下班后,就背起那个黑色小包出来,换乘了几路公交,辗转来到这里。 苏湄还是戴着那顶遮住容颜的鸭舌帽,亦步亦趋地紧跟在叶云身后,迈的步子很谨慎,脸色显得有点苍白,额头也有汗水,一只小手还轻轻扣着他的衣角不放,双眸始终望着地下,这样的脏乱差环境让她感到心慌。 一路上,都有行人向这对奇异的男女组合投来狐疑揣测的眼神。 苏湄不经意间抬眸,轻轻瞥了眼身前这个孤寂却偏偏坚毅得让人不敢打扰的背影,腾起了另一个心思。 这年轻人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 似乎无论什么样的外部环境,他都可以适应,都可以这样从容面对,实在令人惊叹。 第五十章 夹竹桃 叶云与苏湄相当默契,两人始终没有交谈,拐弯抹角地走进了一条店铺林立的内街,其中以粉灯发廊居多。 原本这条内街还略显冷清,但叶云一走进来,就好像带来了一束久违的阳光。那些店铺里的人立即展开了真诚而欢乐的笑容,就连那些抹着厚实胭脂、洒着劣质香水的小姐们都消去了以往堆砌出来的伪装微笑,纷纷出来热情地打着招呼,她们并不是在招揽生意,只是在向一个好朋友致意。 叶云很自然地微笑回应着,感情没有外溢,仍是不温不火,清净如竹。 苏湄内心震惊得更加无以复加,不知为什么,她对住在这种地方的人有种发自内心的排斥感,根本无法露出一抹友善的笑容,更别提像叶云那样自然了。她忽然有了一种奇妙的感觉,那就是无论在多寒冷的天气里,只要有他在,就会生出一种温暖舒适的感觉,就像疲倦不堪的浪子回到了家一样。 这条内街叫牛栏街,不长,五十几米就到了尽头。 往右拐过去就是一条狭窄小巷,还有一两间发廊隐藏在这里。 苏湄扯了扯叶云的衣角,悄声问道:“叶云,他们为什么要跟你打招呼?” 叶云停下脚步,微笑道:“因为我是他们的朋友。” 苏湄呆若木鸡,不可置信道:“你和他们是朋友?” “很奇怪吗?”叶云轻声道。 “不仅奇怪,而且不可思议。”苏湄鼻尖皱着极好看的纹路。 “你瞧不起他们?”叶云讶异问道。 “不是,只是我实在想不通你为什么会和他们交朋友。”苏湄解释道。 “交朋友,并不一定要交能够互相利用的人。”叶云淡然道。 苏湄听出了他话里的玄关,脸色微红,微嗔道:“我什么时候说过要利用你了?” “我什么时候说过要交你这个朋友了?”叶云微笑道。 苏湄气绝,咬着娇嫩红唇,狠狠掐了他一把,觉得还不解气,又踩了他一脚。 叶云无奈苦笑,这妮子绝对有做武打女明星的潜质,出手狠,且部位找得准,钻心的疼。 正当这对冤家在闹着小矛盾时,小巷最里头、门口摆着一盆美丽妖娆植物的一间发廊里走出一个30来岁、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人,正笑眯眯地挽着一个大腹便便、油光粉面的中年男人走向对面的那幢握手楼,走到一半,忽然瞥见了这边的叶云,低声跟那个淫笑不止的男人说了几句,就向这边走过来。 仍在气恼中的苏湄知晓那女人的意图后,安静了下来,压了压帽檐,让自己掩藏得更深,静静望着叶云,眼神中竟有些失望。这死人极有目的性地深入到这里,而那个半老不嫩的小姐瞧见他竟笑得这么开心,应该就是他的老相好吧。唉,也许真是自己看走眼了,这个年轻人跟一般的男人没什么两样,依旧是食色性也。 叶云却没有她那么多想法,淡淡微笑,看着走来的女人,轻声道:“惜姐,生意不错吧。” 语气中没有夹杂一丝鄙夷,就跟普通老朋友见面,问对方“吃饭了没”一样。 惜姐娇艳一笑,皱起几条鱼尾纹,拍了拍他脑袋道:“你这小子,有这么打招呼的吗?欠揍。” 苏湄在心里默默同意道“我也觉得他很欠揍”,看向叶云的眸子盈满了邪恶的笑意。 叶云笑了笑,忽然想起了什么,望了眼发廊,轻声问道:“妞妞在里面吗?” 惜姐眼中闪过一丝黯然,强颜欢笑,轻声道:“在,晓红正陪她玩呢。” 做这种酒肉生意的女人,最在意的不是别人歧视的目光,而是自己的孩子能否健康成长。 叶云眼神温柔,轻声道:“妞妞上一年级了,逐渐懂事,别让她来这里了。” 惜姐默然点着头,她自己何尝不想换个好环境呢?自己的宝贝心头肉始终是她最放不下的牵挂,这种风花雪月的地方确实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她听这个年轻人跟她说过,古时候有位母亲为了自己儿子能够成才,竟然三次迁屋,对比起来,自己这个妈妈做得真是太不称职了,每每想到这,她都有泪花在闪烁。 须臾,她瞥了一眼叶云身旁那个气质与瓮中鳖格格不入的女人,有些诧异地问道:“这是?” “这是我的一个朋友,叫苏湄。”叶云很自然地介绍道。 原本打算独善其身的苏湄听到他说“朋友”两个字时,有些意外,禁不住抬头望了眼他。 惜姐玩味地向他挤挤眉,望向苏湄,灿烂一笑,伸出小手道:“你好,我叫谭惜。” “你好。”苏湄语气冷淡,纤手只是浅浅一握,很快就收了回来。 这个举动不言而喻,苏湄显然对于这个将自己女儿扔在发廊不管不顾而去接生意的女人没有半点好感,绝美脸庞一下子乌云密布,低下头去盯着脚尖,未曾抬头正视过惜姐一眼,叶云原本想要说点什么,却被惜姐轻轻阻止了。 这种冷遇,或许换作以前惜姐还会怒容满面,但现在,早已过了那个冲动的年龄了。 这个年轻人告诫她,在别人面前,如果自己都瞧不起自己,那就真的无药可救了。 谭惜没有生气,望着爱理不理她的苏湄,微笑道:“苏湄是吧,我是个穷人家的孩子,没读过多少年书,道理懂得不多,但我还是能分辨谁是好人,谁是坏人的。我不知道你跟叶云的关系是什么,但我可以用性命担保,他绝对是这个世界最好的男人,希望你不会因为我是他的朋友,而对他有什么意见。” 叶云有些感动,淡淡道:“惜姐,怎么说着说着,就扯到我头上来了?” 朋友从不分贵贱,一个肯放下自己身段替朋友辩护的人,绝对是个忠诚的挚友。 惜姐掩嘴笑道:“我怕人家姑娘会对你有什么误会。” “你是我朋友,又不是她的,有什么好误会?”叶云平静道。 惜姐感激地望了眼他,笑了笑,轻声道:“话虽如此,但有些事情说清楚了,总比藏着掖着好。苏湄,你刚才经过牛栏街的时候,估计也见到了,那里所有的人都很热情地跟他打招呼,你知道为什么吗?” 这正是苏湄想知道的,听到惜姐这么一问,便来了兴趣,微微抬头,依稀露出了真容。 惜姐见到她倾国倾城的容貌轮廓,愣了好大一阵子,呆滞的神色许久阴魂不散,直到叶云唤了她好几声才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望向苏湄的眼神更是带出了敬畏之意,轻声道:“叶云他之所以在这里最受欢迎,是因为他真正把我们当做朋友,没有戴着有色眼镜,我们这里每一个人几乎都曾得到过他的帮助,而我则是得到他最大恩泽的人,因为他救了我的女儿。” 苏湄皱着黛眉,感兴趣道:“他救了你女儿?” 惜姐眼眶泛泪,哽咽道:“嗯。” “算了,惜姐,这事不用跟她提。”叶云打断道。 苏湄瞪了眼他,微嗔道:“我偏要听。” 惜姐擦擦眼角处渗出的几滴泪花,笑了笑,继续道:“我女儿叫妞妞,刚刚七岁,她是我心目中全世界最美丽的公主。有一次我不在的时候,她在店门口玩耍,很不幸误食了一种有毒的花,看见没,就是门口的那株花。” 苏湄循着她指的方向望过去,发现在发廊的左侧盛放着一盆花,问道:“那是什么?” 惜姐情绪低落,如黑雨将倾盆,沉声道:“我一开始也不知道是什么,后来还是叶云告诉我的,那盆花叫夹竹桃,长的很漂亮,花似桃,叶像竹,一年四季,常青不改。它的叶和茎有着华丽的外表,却包裹着邪恶的剧毒,这些常识一般大人都不知道,小孩子就更无从知晓了,那天妞妞她自己一个人在门口玩过家家,摘了几片叶子做青菜,糊里糊涂地就吃了下去……” 讲到这,惜姐再也无法继续,懊悔与后怕的泪水又再次涌了出来。 虽然隔了三个月这么久,但妞妞中毒后的痛苦惨样还是令她历历在目,脸色发紫,瞳孔涣散,四肢抽搐,连医院都不敢收了,要不是今天担心苏湄会对叶云有什么误会,耽搁两人的关系,她断然不会再提起这桩伤心往事。而那株夹竹桃她没有扔掉,就是为了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无论遇到什么风雨,一定要将女儿放在首位。 叶云轻轻拍着惜姐的后背,对于这个女人,他没有半点觉得肮脏。 世上没有女人会愿意从事这种工作,但现实的无奈与窘迫,很多时候人是无力回天的。 惜姐擦擦泪水,勉强挤出一丝欢笑,平静道:“我得走了,叶云,有空再聊。” 她跟两人挥手道别,回去挽起那个已经等得不耐烦的男人,消失在了握手楼的门口。 叶云背着手,双眸微微眯起,静静望着惜姐消失的方向,轻声道:“苏湄,我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的,你一定觉得做这种下三滥工作的女人都很贱,但我可以给你讲讲惜姐的一些情况。她来自秦西省,无一技之长,老公虽然在工厂,但长三角工厂的工资是出了名的低,一家三口的吃喝拉撒睡已是一笔相当不菲的开支,再加上妞妞没本地户口,只能上那种学费贼贵的民办学校,每月的开支对收入微薄的他们来说,不亚于天文数字。但惜姐说,再苦不能苦孩子,所以她选择了做这行。也许,她不是一个好女人,但我敢肯定她是一个好母亲,因为她用宁愿用肉体来换取孩子美好的未来。” 苏湄低头沉默,很久很久,脸庞有泪水悄然滑过,望着叶云,轻声道:“你后来救了妞妞?” “嗯。”叶云没有否认。 “你懂中医?”苏湄讶然道。 “中西医都懂点,妞妞当时吃了很多片叶子,中毒很深,好在时间不长。”叶云云淡风轻道。 “我想去见见妞妞,刚才惜姐说,妞妞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公主,是这样的吗?”苏湄望了眼空无一人的大楼门口,眼神中没有了伊始的那种不屑与不敬。那个女人其实很可怜,带着这么小的女儿做这种暗无天日的低贱工作,除了叶云,心里的苦衷又有谁能够体谅? “也许是,也许不是。”叶云说了句很难懂得话,侧头看着她,“你真想去看妞妞?” “嗯。”苏湄轻轻点头。 叶云不再说话,当先往发廊走去,苏湄低着头跟在他身后。 发廊里,一个衣着暴露的女人正出神地看着一个小女孩趴在沙发上画画。 小女孩神情很专注,拿着铅笔一丝不苟,头上夹着一个很卡哇伊的hello kitty发卡。 苏湄见到小女孩的一刹那,双眸出现了极为震惊的神色,张大了嘴,半天说不出话来。 因为她从没见过这么丑的小女孩,头发蓬松泛黄,皮肤黝黑粗糙,两眼像金鱼一样凸出,嘴角向着一边歪斜,还在不住地往地下滴着口水,就连拿着铅笔画画的小手也像被火烧过一样,白一片,红一片。 叶云走过去,逗着这个奇丑无比的小女孩,从黑色小包里拿出了一把铅笔给她。 原来这些铅笔,是给她的。 小女孩懂事地笑着,小手抱着叶云的颈部,亲了好几口,脸上的笑容充满了童趣。 叶云微笑着,神情温柔而醉人,只是没人注意到,他的眼神深沉到近乎空白。 “走吧。” 许久,叶云起身,走出了这间发廊,妞妞还在他身后挥着手。 苏湄也走了出去,但还是没有从刚才的震惊缓过来,愣愣问道:“那真是妞妞?” 叶云轻轻点头,呢喃道:“她中毒太深了,性命保了下来,可惜……” 苏湄脸色写满了哀伤,带着哭腔,轻声道:“惜姐不是说她是世界最美的公主吗?” 叶云抬头,透过楼间窄窄的缝隙,凝望着蓝天,轻轻说出一句:“在一个母亲眼中,自己的孩子永远是世界上最美的。” 第五十一章 古兰经 午后的阳光不再炽热,变得柔和,如情人间的呼吸。 瓮中鳖这座城中村却仍是一副冷姿态,难以接纳这明媚如靥的日头。 叶云并没有在那条深闺小巷呆多久,从发廊出来后,便继续缓步前行。 他此行的目的地,似乎不是这里。 他背上的黑色小包陈旧斑驳,色泽暗淡,不少地方甚至有些发白,已不复往昔品相。 苏湄还是没有离开,默默跟在他身后,也不管这样做是不是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也许是家境的缘故,她见过太多在贫穷中孕育出来的极端自尊的男人。这类人往往将自己的位置摆得太高,看不惯权势,瞧不起财富,觉得自己才华盖世,理应成为世人顶礼膜拜的对象,别人任何一个异样眼神,都会使他们忿忿不平,乃至濒临情绪爆发的边缘。而这类人的最终结局总是不大完美,不是在自卑中夭折,就是被现实无情扼杀。 但这个年轻人身上那种神秘、奇妙、淡然、离尘的气质,是她长这么大从未见识过的。 他在溢美之词面前从容淡定,在飞来艳福面前清心寡欲,既能跟到十里清扬饮酒的官员白领侃侃而谈,也能跟蜗居于狼籍肮脏的城中村里的三教九流成为朋友,这样的人就像西北沙漠的绿洲,少见得很。 苏湄如获至宝,心里淡淡喜悦,他并不是那种偏执极端、自尊畸形的男人。 万幸。 这个年轻人总是会让她联想起很多书籍,安静的时候像《菜根谭》般中庸出世,出神的时候像《地藏经》般高深叵测,沉思的时候像《棋经十三篇》般布局精妙,哀伤的时候像《镜花缘》般撩人心扉,微笑的时候像《六祖坛经》般清净无为。 此刻,凝望着前面那个丰神飘逸而又孤寂凄凉的背影,苏湄又想起了一句话。 罗马教皇约翰·保罗说过:“一个人的真正伟大之处,就在于他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渺小。” 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我已经认为自己很渺小了,但还是不伟大呢?问出这样的问题,就说明你还在极力想“伟大”,还不知道什么叫“认为自己渺小”,要知道,觉得自己渺小和真正的伟大根本不是一回事。伟人认为自己渺小,就是伟大,因为他们有资本。而普通人认为自己渺小,并不是伟大,而叫自卑。 只有通过不断努力把自己变强大,才有资本觉得自己渺小。 “叶云。”苏湄轻声唤道。 “嗯?”叶云停下脚步,转过身来。 “你为什么一直不问问我的情况?例如我是什么人,我是干什么的,这些你难道一点也不好奇吗?”苏湄凝着黛眉轻声道,尽管黑框眼镜将妩媚秋波掩藏而起,却挡不住其中的旖旎风韵,那两片娇艳嘴唇显得晶莹剔透,格外诱人,这样一个冷媚的性感女人如果存心要勾引谁,对那个被诱惑的男人来说确实需要强大的定力才能不犯错误。 “你想说,自然会说,不想说,问了也白问。”叶云淡淡道,显然他有足够的定力。 “可是,这些问题通常都应该由男人主动开口的。”苏湄嗔视着这个不解风情的男人。 “你想我问?”叶云微微一笑,淡然优雅,弥洒着万千柔情。 “嗯。”苏湄轻轻点头,神态略显羞涩。 叶云咳嗽了一声,却问出了另外一句话:“你什么时候才肯走?” 苏湄愕然许久,神情逐渐黯淡下来,垂下双眸,轻声道:“你就这么希望我走吗?” 叶云平静道:“是的。” 苏湄有些不甘心,轻声道:“为什么?” “因为我们之间是不会发生故事的,阳关道,独木桥,本来就是两条路。”叶云轻声道。 媚眼如丝却冷入骨髓的苏湄自嘲一笑,沉默了些许,低声道:“想听故事吗?” 叶云没想到这妮子的坚持精神这么旺盛,怔了一下,思索片刻才轻声道:“你要说,我就会听。” 苏湄静静望着叶云,轻声道:“我要说的故事不是我自己的,而是《古兰经》里的。” 叶云没有什么反应,平静道:“洗耳恭听。” “《古兰经》载有一章,穆罕默德对大山喊道:山呀,你过来。大山巍然不动,于是,穆罕默德便迈步向着山走去,说道:既然大山不能走到穆罕默德跟前,那就让穆罕默德走到大山跟前吧。”苏湄轻声道。 叶云如刀双眉蹙起,凝视着苏湄很久,才开口道:“小心被路上的石子划破脚。” 苏湄妖媚一笑,迷得人神魂颠倒道:“放心吧,我穿着鞋子呢。” 叶云轻叹了声,摇摇头,转身往前走去。 苏湄哼着轻快小调跟在身后,笑容美艳如狐。 —————————— 酒是普通的酒——燕京甘醴?“二锅头”,清香醇甜。 菜是普通的菜——荷叶粉蒸肉,麻婆豆腐,清炒冬笋,姜丝鲫鱼。 酒是一瓮,菜只几味,也就足够了。 “好醇的酒!”一个中年人仰天哈出一口酒气,醉态迷离地强睁着一双红眼,笑容可掬。 “老马,少喝点。”一个温婉贤淑的女人嘴里劝着,却还是往那人的杯里倒了一杯。 “云子来了,我高兴。”中年人大笑着夹了一块五花腩放进嘴里,大嚼一阵,咽下肚里。 “高兴也不能喝这么多,两瓶都快见底了,云子,你说说他。”女人埋怨道。 “老马,听嫂子的,别喝太多,在夭夭面前得做个好父亲的榜样。”叶云端起酒杯浅酌了下,动作不温不火,眼神干净空灵,那双一看就让人觉得适合弹钢琴的手优雅,沉稳,雍容,正轻轻敲着桌面。 “对,不许再喝了。”一个正拿着鱼头慢啃细尝的可爱小女孩撅起小嘴巴附和说道。 “好,爸爸听你的,这是最后一杯。”马潼关大笑,仰头饮尽,烧酒下肚,暖意肆虐。 夭夭鬼灵精,生怕马潼关说话不算数,眼疾手快地将他手里的杯子夺过来,递给妈妈。 见小家伙看破他的心思,马潼关唉声叹气,只好闷头吃菜,其他几人被逗得喜笑颜开。 “苏湄妹子,别净吃青菜,来,吃点鱼肉。这鱼特新鲜,我知道云子今天会来,特意叫菜市场的卖鱼盛给我留了一条最好的,你尝尝。”嫂子微笑着夹了一块白玉滑嫩的鱼背肉,蘸了点盘底酱汁,递到苏湄碗里,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似乎不相信这世上竟然还有这么标致的女人,比电视上的那些明星有味道多了。 “别客气,我自己来就行了。”苏湄盈盈一笑,纤细手指捧着瓷碗,端庄如大家闺秀。 马潼关撂下筷子,轻笑道:“苏湄,今天你可算是来着了,你嫂子亲手烹调的鱼肉那可是鲜嫩爽口,妙绝天下的。在瓮中鳖这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那些想一尝其味的人通常都只能乘兴而来失望而归,因为他们都知道,这世上只有两个人才能令她精心烹制这味姜丝鲫鱼。” “哪两个?”苏湄感兴趣问道,马潼关绝没有夸大其词,这鱼实在是美味至极。 “一个呀,是她的宝贝女儿,夭夭。”马潼关深情望着一脸无邪笑容的夭夭,父亲慈爱的神情溢于言表,“还有一个,当然就是我们的叶云大人了,我平时要嘴馋了,还得托这二位的福,才能如愿以偿啊。” 这三两句的憨趣话,让几人轻笑而起,其乐融融。 苏湄趁大家不注意,偷偷瞥了眼清静如且听风吟的叶云,心里纳闷,他为什么去到哪儿都这么受欢迎?他到底有什么特殊的魅力,或者说,魔力,能使得每个人都真心实意地把他当作知己? 嫂子嗔笑地瞪了一下嬉皮笑脸的马潼关,温柔地望着苏湄,轻声道:“妹子,别听他在这妖言惑众,你想吃,就尽管说,别跟嫂子我客气。云子现在是搬出去了,离得远了些,就没有以前那么方便,来的次数也少了。他以前呀,每天都过来这吃饭的,最爱吃的,就是我做的姜丝鲫鱼了。” 她喜欢这个美得像妖精的女人,虽然刚认识,但不知为什么,她却打心底里喜欢。 方才苏湄进屋脱下鸭舌帽的那一刻,她瞧得呆住了,她自幼生长在西北边寒,一向没见过几个头脸齐整的女子,更别说如此好看的美人了,苏湄丽若春梅绽雪,神如秋蕙披霜,尤其是她的那双水灵媚眼,如月射寒江,足以摄去任何一个男人的三魂六魄。 苏湄听到女人的话语,微微有些吃惊,望向叶云,问道:“你在这住过?” “住过,不长,十来天吧。”叶云夹了一箸菜。 “那后来为什么要搬出去呢?”苏湄追问道。 “我有个妹妹在宁州一中读书,住在这里,她过来不太方便。”叶云如实道。 “你还有个妹妹?”苏湄讶异道。 叶云轻声道:“嗯。” 马潼关吃了口菜,下意识地找酒杯没找到,才想起被夭夭那小精灵收走了,悻悻收回手,笑着道:“苏妹子,你是没见过云子他妹妹,要是见到了,你会惊讶得合不拢嘴的,就像我刚才见到你那样,美若天仙呀。” 苏湄脸色微红,轻瞥了眼平静的叶云,喃喃道:“马叔,听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想见见了。” 马潼关笑着摆手,奚落道:“难见得很,云子这家伙才不会让陌生人轻易见到那丫头。” 叶云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肉,直接塞到马潼关嘴里,轻声道:“话真多,得拿肉堵上。” 马潼关不满抗议,含糊道:“见不让见,难道连说都不让说了?” 几人又是忍俊不禁,笑声飘扬,夹杂着夭夭的天真童笑,一派和谐温馨。 第五十二章 颠倒众生 酒足饭饱。 嫂子开始收拾碗筷,苏湄原本也想帮手,却被嫂子拒绝了。 “妹子,你别忙活了,我来就行。”嫂子见苏湄还在收拾餐桌,连忙道。 过门都是客,自小就被家里人教育,女人一定要温良恭俭让,她自然不肯让苏湄帮忙。 “不碍事,我在家也常干。”苏湄轻笑道。 “真假的。”嫂子心直口快,实在难以想象这么漂亮的女人干刷碗洗碟的情境,总感觉她不应该沾烟火气。 “您要不信,可以去问叶云,他今天早上刚吃过我煮的东西呢。”苏湄手脚相当利索,说完这句,突然觉得过于暧昧了,想解释什么的,却见嫂子看她的眼神,早已不言而喻了。 “我就说你俩有问题吧,刚才吃饭的时候,你还死不承认!”嫂子终于印证了自己的判断,笑得花枝乱颤的。 “不是……”苏湄有些哑口难言。 “我懂,嫂子我啊是过来人,谈个恋爱有啥问题?男未娶,女未嫁的,对吧?”嫂子笑得更欢了些,与苏湄一道把所有碗碟都端到了厨房里,开好水龙头,一边洗,一边盯着默默干活的苏湄,想了很久,才开口说道,“妹子,不要怪嫂子多口哈,像您这么标致好看的女人,好多女明星都比不上,能看上云子,是他上辈子修来的福。他这人啊,我跟你说,人品好得简直没话说,我是年纪大了,要是年轻那会儿啊,保证会不要脸地倒追他。” “他有那么好吗?”苏湄撇嘴道。 “当然!这是整个瓮中鳖都公认的好男人!”嫂子夸张地做了几个画圈的手势,轻声道,“所以啊,妹子,你要是想跟他玩玩,那就玩一下,别太认真,千万别伤他的心。这年头啊,像云子这样的好男人,绝种了。也就我家老马能跟他比一比,哈哈。” 苏湄附和地笑着,看了眼厨房外的叶云,不知思考着什么。 叶云坐在那里,开始泡茶,手法娴熟,快时如腾云驾雾,慢时似雪花缓落。 夭夭把小手搭在桌上,下巴轻轻搁在手背,静静望着叶云那一套行云流水般的动作。 虽然茶叶并不是价格不菲的梅家坞上等雨前龙井,只是街边几块钱一包的普普通通的绿茶,但叶云那种精妙绝伦的沏茶手段却让人赏心悦目,早已忘却茶叶的贵贱,孔圣人有言:“吾道,一以贯之。”叶云这日常茶饮之底蕴,即茶道,就是他为人处事的真实写照。 苏湄到底是没争竞过嫂子,被连推带搡地赶出了厨房,拿起纸巾一边擦拭着玉手,一边坐到叶云的对面。她并没有像夭夭那样专注于叶云手上的动作,只是怔怔望着叶云那张飘然出尘的脸庞,在疑惑着,在思索着,他到底是个怎样的人??说他普通,但是又很特别,说他特别,但又很普通。 看不透,真的看不透。 他的眼眸干净空灵,原本应该是事无牵挂才对,但苏湄分明能看出,他的眸子深处有种令人感到沉重的悲伤。如果这种眼神出自一个饱经沧桑的中年人,还能够理解,可他只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似乎很难令人接受。 她接过一杯沏好的绿茶,汁液琥珀,想起他家里也有一套完整的茶具,便轻声问道:“叶云,你很喜欢喝茶吗?” 叶云给马潼关也斟了一杯茶,夭夭则是白开水,自己浅抿了口,轻声应道:“嗯,每日一茶,千步不乏。” 夭夭小眼睛骨碌碌转着,留心观察叶云的一举一动,有样学样,还学得五分神似。 马潼关暴殄天物,一口饮尽,啧啧道:“我不喜欢茶,太考究人的耐心,还是酒痛快。” 苏湄轻轻吹着这杯清茶,微笑道:“酒呀,太过于火爆、悍烈、刺激,典型的男人味。茶则不然,茶,总是那样典雅、恬静、温柔,典型的女人味。诗经曰:有女如荼。荼通茶,顾名思义,茶者,娇美之意也。” 马潼关瞪大眼睛,感叹道:“一杯茶,还有这么多门道?” 苏湄轻轻一笑,惊艳无双,让人望一眼便惊为天人,轻声道:“明朝陈继儒的《岩栖幽事》说:‘品茶,一人得神,二人得趣,三人得味,七八人是布施茶。’意为独饮茶最好,超过三人则失去了清幽之趣。而我们女人品茶的最高境界,则是一句话:茶未饮,心已醉,情也浓,茶韵飘香女人心。” 马潼关哑口无言,望着这个极品女人,愣叹道:“高,真是高,我一句没听懂。” 苏湄捋了捋散落脸庞的几根青丝,轻笑道:“喝茶就是喝个意境,不用懂得其道。” 叶云始终在一旁端着茶杯自怡自乐,没有任何反应,夭夭这小灵精更是只关注他一人。 马潼关听苏湄讲得玄乎,便来了兴趣,又自斟了一杯,模仿叶云喝茶的细微动作,装模作样地小口慢饮,还煞有其事地冥目呷赏,却始终不得要领,有些穿起龙袍不像太子的朽不可雕。 苏湄见到马潼关的这个滑稽模样,禁不住掩嘴轻笑,眉心处的落寞骤然消失殆尽。 马潼关气不过,又斟了一杯,仍仿效前朝古事。 奈何苏湄这妮子一点面子也不给他,反而笑得更欢。 一直默不作声的叶云也笑了,笑得异常温柔,小喝了一口清茶,轻声道:“老马,你把茶当水喝可不成,坏了意境,水乃灵性之物,可茶比水更多了一分韵味与气质。你这样喝法,让我想起了《红楼梦》中妙玉的一句精妙评论:一杯名品,二杯为解渴,三杯为饮驴。” 苏湄笑容花颤,只剩下不明所以的马潼关父女在一脸迷茫地琢磨着叶云的话中意思。 从马潼关的家里出来,已是傍晚时分了。 夕阳西下,旖旎如画。 这是瓮中鳖的边缘,到处都是一排排低矮的平房,年久失修,瓦砾陈旧褪色。 这里是叶云来到宁州后的第一个落脚点,也是他认识许多不同新朋友的福地。 但几个月后,这里将会被整体移平,不久的将来,一幢幢高楼大厦又会平地而起。 一切落后的东西,都会被历史的列车远远抛在身后,这是不可逆转的趋势。 然而,瓮中鳖沦陷后,这些在宁州无容身之地的外来雁们未来的出路又在何方? 没人会关心,没人会在意,至少不属于那些只将目光聚焦在发展上的官员们考虑范畴。 低矮平房与稠密握手楼之间,相隔着一方池塘,不大,篮球场般大小。 残阳如血,余光尽然照在水面上,微风过处,泛起波光粼粼,流金溢彩。 叶云蹲在塘边,凝视着天空发呆,旁边长着几丛颓废的青蒿,环境萧索到近乎荒凉。 苏湄静静站在他身后,也循着他的视线,望向晚霞似火的天空,鸭舌帽的帽檐一如既往地压得很低,所以她要稍微后仰着,那副正经到近乎古板的黑框眼镜遮掩住了她过于妖艳妩媚的脸庞,消却了几分让雄性神魂颠倒的尤物气质。 许久,苏湄收回视线,轻瞥了眼像一尊石佛始终一动不动地蹲在那儿的叶云,嘴角柔和道:“原来你今天的目的,是要来为马潼关送行的。” 叶云沉默。 “原来你买的那三张火车票,是送给马潼关他们一家三口的啊。”苏湄感慨道。 叶云还是没有出声。 “原来你的那些铅笔,是送给妞妞和夭夭的。”苏湄眼神愈发柔媚。 叶云依旧没有搭腔。 苏湄轻叹一声,忽然说了句:“看来以后还是少喝茶为妙。” 叶云古井不波的脸庞终于有了反应,皱了皱眉,转头看着她,问道:“为什么?” 苏湄神情哀怨,认真道:“因为喝茶会影响人的语言功能,使人变哑。” 叶云木了下,被这句话逗乐了,莞尔一笑。 苏湄瞧着这抹清净如竹的微笑,内心不禁砰然一动,神色多少有些不自然,强制压了压悸动的心,两根纤指相互撩弄着,诺诺问道:“那事你考虑得怎样了?” 叶云凝眉问道:“什么事?” “借我一天的事啊。”苏湄着急道。 “没考虑。”叶云轻声道。 苏湄花容有些愠怒,眼眶闪烁着晶莹泪花,潸然欲泣,纤细柔荑指着他,微嗔道:“你这人怎么这样啊?本小姐都放下架子,舍命陪君子陪你一整天了,你怎么还是冷冰冰的不为所动啊?” 叶云没有争辩,起身,将地上的一颗小石子扔进池塘。 “咕咚”,小石子在空中划出一道抛物线,落入水中,再不见踪影。 叶云哼起一首不知名的苍凉小调,慢悠悠地往回走去。 苏湄嗔视着那个令她恨之入骨的背影,咬着娇艳红唇,把心一横道:“我明天还陪你上班。” 叶云没有停下脚步,摆手道:“我明天不上班。” 苏湄诧异,不死心地问道:“不上班?不上班你去哪啊?” “我把明天一整天的时间都借给了一个人,没空。”叶云淡淡说了一句。 苏湄微微一愣,柔媚的嘴角偷偷勾起一抹微笑,颠倒众生。 第五十三章 值得 夕阳落尽,天色微暗,苍穹被渲染成了一片淡淡藏青色。 瓮中鳖的人气渐渐旺了起来,许多早出晚归的外来雁们纷纷返巢。 劳累了一天,只有这个略显简陋却温暖无比的家,才是他们疲惫灵魂的最终归宿。 就在刚才叶云和苏湄呆过的那方池塘边,缓缓走出了两个人,一男一女,显得非常低调。 值得一提的是,他们是坐着一辆红色宾利来到这边的。 晚风清凉,女人双手环胸,如遗世独立般静静站在叶云方才蹲着的那个地方。 她双眸静如秋水,神情柔和地凝视着那片广袤深邃的天空,漆黑发丝被风轻轻撩起。 男人双手优雅插于袋中,安静站在她身后,脸上挂着一个掩饰得并不巧妙圆熟的纨绔笑容。 他的双瞳因为玩枪瞄准过多而蜕变得异常敏锐,时常会锋芒毕露,带着一腔咄咄逼人的凌然气势。但奇怪的是,在这个不知深浅的女人面前,他从来不敢造次,至少在表面上温驯如羊,始终都是低眉敛目的。即便眼前这女人秀美素颜中透着一股英气,光采照人,他却未敢生出一丝的欲望来。 这种总是散发着居高临下气势的女人,就像庙宇里供奉的观音,让人瞻仰而不敢正视。 这个纨绔中带点痞坏的男人虽然对这女人盈满敬畏,声音却自然得很,轻声道:“凤姐,他走很久了。” 女人没有收回视线,淡淡道:“我知道。” “那我们是不是该回去了?”男人善意提醒道。 “再呆一会儿。”女人似乎有些不舍。 “呆多久,也没有他的气味。”男人带着些许醋意道。 “乱嚼舌根,很容易变哑的。”女人平静道。 男人立即闭嘴,点燃一根烟,吞云吐雾起来,烟不错,黄鹤楼1916,没话找话道:“抽吗?” “戒了。”女人将粘在嘴边的几根青丝挽到耳后。 男人只好悻悻收起烟盒,叼着烟,欲言又止地谨慎道:“凤姐,我能问个小问题吗?” “问吧。”女人没有拒绝。 “我们为什么要买下瓮中鳖这块地啊?开发价值也不算太好,溢价又高。”男人疑惑道。 “我要让他明白,他在社会这个层次生活,是无法保护身边人的。”女人嘴角的弧度沁人心脾。 男人蹙起双眉,质疑道:“他到底是天尊什么人,值得我们付出这么大代价?” “这个你不用管,你只要一切依计行事就成了。”女人淡淡道。 男人努努嘴,抱怨道:“我还想在燕京多留段时间呢,最近刚泡了一个网红,嘴都还没亲上,就被爷爷赶到宁州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女人回眸,像看着一个小孩子一样,温柔看着他,含笑道:“生气了?” 男人叹了口气,委曲求全道:“我生什么气呀?哪敢呀?” 女人似笑非笑地睨着他,轻笑道:“真的不生气?那你说话怎么一股酸味儿,委屈了?” 男人吐了一个烟圈,走前几步,胆大妄为地站到了女人身边,凝望着墨绿色的那池塘水,将路边的一颗碎石踢进了塘里,平静的池面倏然回荡起阵阵涟漪,沉声道:“委屈谈不上,充其量就是有点不服气吧。我很想看看他到底有什么能耐,能让天尊派你亲自出马。” 女人莞尔,自信而柔情,但这一抹柔情似乎不是给眼前男人的,而是给这个男人提到的那个“他”,轻声道:“真正有才华的人,如火焰般难以收藏,总会燎原的,你就拭目以待吧。” 男人沉默了片刻,犹豫再三,还是开口问道:“凤姐,他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兴许是觉得凉了,女人纤细白皙的手环抱得更紧了些,视线重新挪回到天空中,轻声道:“你真想知道?” “嗯。”男人点点头,手中那根烟也快抽完了。 “他呀,三言两语很难说得清。也许,每一个惊天动地的人物最终成为不可一世的王者,总要历经风霜吧。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没人知道他到底有多苦。”女人冰冷的眼神在那一瞬间温柔起来,像芦苇丛中漫天飞舞的花絮,也许只有在谈到那个人时,她才会露出这样的眼神吧,她捋了捋被晚风吹得有些凌乱的秀发,轻柔道,“在二十四年前,他呱呱坠地来到人间,还没来得及享受长辈们的溺爱,就经历了一场惨烈浩劫。那天,他刚刚满月,就被人抱着匆忙逃离了宁州,从此踏上了逃亡之路。可以说,他是在无数次暗杀中长大的。死亡,从来都离他很近。” 男人静静听着,内心却无法泰然处之,这种随时面临死亡颠沛流离居无定所惶惶不可终日的生活,即便对于一个大人来说,都无疑是沉重苛刻得无法承受的,更不用说是发生在一个孱弱懵懂的婴孩身上了。 他紧皱着双眉,心里揪成一团,声音微抖道:“他满月那天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女人轻轻摇头,眼眶悄悄湿润,轻声道:“我不知道,那会儿我还小,只是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很多事情都不明白。我只记得,那天夜里死了很多人,整个宁州风声鹤唳,到处都是一片人心惶惶的局面。” 男人紧抿着嘴唇,指间的香烟快要烧到尽头,想了想,又问道:“他知道这一切吗?” “应该不知道,我想没人会跟他说,也没人有胆量再敢提起那晚的事。”女人微微一叹道。 男人弹掉了烟头,忽然想到了什么,瞳孔紧缩,惊颤问道:“那晚,是你抱着他逃出去的?” 女人轻轻点头,精致柔美的唇线微微上翘,像天上的一弯明月,眼神中透出了霞映澄塘般璀璨的喜悦,仿佛这是她一生中最为骄傲的一件事情,值得回味一辈子。她抬眸凝望着天空,似乎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中,柔声道:“我清楚地记得,当时我的额头被一颗子弹擦破,满脸都是猩红的血,我浑身哆嗦得如惊弓之鸟,因为我怕死,我怕下一颗子弹就打进我的眉心。可小少爷他却始终静静躺在我怀里,不哭不闹,也不害怕,两只小眼睛反而好奇地骨碌碌四处张望。见到我在看着他的时候,他还咯咯笑了起来,小手高兴地不停挥舞着,一点也没有意识到危险的存在。我当时立即就平静了下来,暗暗下定决心,即便我死了,也得让小少爷活下来。” 也许是这场景太难以置信,男人一向稳如泰山的手竟有些颤抖,追问道:“那后来呢?” “如你所见,吉人自有天相,小少爷福大命大,毫发无损地逃脱了一批又一批杀手的围追堵截。”女人回忆道。 男人微微眯起眼睛,收敛起日常的轻浮,喃喃道:“到了现在,我倒有些明白为什么你一直对他这么推崇了。一个婴儿,在刀光剑影的生死关头竟然还能笑得出来,即便他是不懂事觉得好玩才这样子的,但也足以让每个想杀他的人感到心寒了。” 女人笑了,笑得温柔,但就在温柔的笑容背后,却露出了一道谁也不会发现的阴森杀气,冷漠道:“想杀他?未免有点异想天开。那个人以为派的人愈多,就愈能取少爷的性命,简直太天真了。估计他到死那天也想不到,竟然会有这么多人为了救下小少爷的性命,义无反顾地将胸膛迎上黑洞洞的枪口。” 男人默默垂着头,又点燃了一根烟,冥思很久,感兴趣问道:“你说的那个人,是谁?” 女人凝视着远方的天空,哀叹了声,凄婉悲凉,心不甘情不愿道:“一个谁也无法打败的人。” 男人怔住,能让这个女人说出这句带着厚重绝望味道的话来,那个人的实力不知变态到了怎样一个不可企及的境界。他没有就这个问题再往下问,因为他知道,这个女人不想说的时候,你若敢多说一个字,你满口的牙就只能在地上找了,他不着痕迹地转移话题,轻声问道:“你颈部的这个伤疤,也是那夜留下的吧?” 女人的颈部就像一樽白玉美人,完美剔透,唯一的瑕疵,就是一个刀口般大小的伤疤。 她这次没有多说什么,只说了一个字,还是语气词:“嗯。” 不知什么时候,她的手里赫然多了一把小刀,形似柳叶,银光烁烁。 她那只雪嫩纤柔手腕轻微摇晃,清冷小刀在空中划出无数道能蛊惑人心的轨迹。 沉默,始终是沉默。 显然,这又是一个忌讳的问题。 男人只好再另立江山,不解问道:“既然对方派了这么多杀手,你怎么能逃出那天罗地网的?” 女人单薄的衣衾被轻轻吹皱,仿若仙女下凡的一刹那,嘴角微扬道:“就是因为杀手多,我们才能逃出生天,水浑了,才好摸鱼。人总是有弱点的,人数多,固然意味着力量大,但同时意味着漏洞也多。那晚,宁州所有的医院都听不见婴孩的丁点哭声,因为全被我们当作傀儡给抱走了。” 男人顿时惊愕得合不拢嘴,过了很久,才愣声道:“那得死多少孩子?” 女人泛起一个如毒蛇般的冷笑,藐视众生,语气异常坚定道:“为了少爷,全世界的人死光了,也值得。” 第五十四章 侯门 这是宁州旧城的一个小区,小区外有一条栽满紫荆花的街道,名为“紫荆花道”。 这个小区很普通,在任何一张地图上都找不到标识,里面却大得很。建国前,这里是一个军营,常年驻扎着一个营。建国后,这里就改建成了一个住宅小区,环境清幽,树木葱郁。最让人瞠目结舌的,是门口处还摆放着两只巨大无比的石制雄狮,每天迎着朝阳张牙舞爪,光影幻离中,看上去有些怪异,像是什么史前巨兽,营造出了一种极为神圣的感觉。 这里显然不会居住着什么平民百姓,都是些战功赫赫的军官将领。 由于参天古树太多,小区的光线总是很暗,而建筑楼房的外墙又是涂着一层灰黑色,使得整个小区看上去阴森恐怖。因此,尽管门口并没有哨兵守卫,却从来没有一个人胆敢胡乱闯进来,就连在门口经过,都要快行几步,似乎害怕沾染到这里的阴暗气息,更别提往里面张望了。 但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全宁州人都知道,里面的暗哨无处不在。 曾有过几个流窜犯,见小区守备不严,歹念骤起,结果大活人进去,冰冷尸体出来。 此刻,在小区一个没有几丝光明的房间里,正有着一番很稳秘的对话。 窗边,一个清癯老人正坐在轮椅上,略微干涩的双目凝望着遥远天际的那弯新月。 “主子,凤凰确实来了宁州。”站在老人身后的是一个中年男子,因为屋里没有开灯,漆黑的环境也让他的容貌消踪匿迹,在窗外的一些微弱光亮照耀下,他的那双仿佛刚让牛奶濯洗过的手夺人眼球,没有一丝男人应有的粗犷阳刚之气,反而是修长柔美洁白,皮肤光滑如少女,指甲修剪得非常仔细,只是估计没人会相信,这双美手竟然比恶魔之手还要狠毒万分,死在其下的冤魂不胜枚举。 美好的东西,常常使人卸下戒心,因此最易噬人,美人岂非就是最好的例子? “目的?”这是老人最关心的事情。 中年男子那一双似睁非睁的眼睛里,总是像有着一双明晃飞刀,此刻却有了一丝不确定,轻声道:“她已经消失了二十几年,此次突然出现,肯定不简单。少主前脚刚到宁州,她后脚就来了,世上没有这么巧的事,估计十有八九是冲着少主来的。当年护着少主逃出宁州的那群人当中,只有她一个不是天师会的。虽然至今仍不知道她是谁的人,但既然那会儿她没有伤害少主,这次应该也不会有太大问题。” 老人枯枝般的手指轻轻敲着轮椅扶手,淡淡道:“小心驶得万年船。” “主子,放心,我会派人二十四小时监视她的一举一动的。”中年男子躬身道。 老人轻轻点头,若有所思,叹声道:“当年我要你在孩子平安后,杀光那群保护他的人,不可遗漏一个,以免有人泄露行踪。结果呢?你一向自诩天下无双的‘柳叶一刀’还是失手了,竟让凤凰死里逃生,现在想想,后悔莫及啊。早知道,我应该叫颜回去。可惜,世界上是没有后悔药卖的。” 中年男子自知愧疚,低垂着头,不敢吭一声,身体竟然因紧张而有些轻微颤抖。 他面对死亡时都没有过这种恐惧的感觉,也只有这个坐着轮椅的老人才能让他胆寒。 老人的这番话说得太巧妙了,恐怕只有心思异常缜密的人才能听出其中的深远含义。 短短的几句话,老人就给中年男子传达出了三个信息:一是他没有完成任务,导致了将来会有许多不可预测的后果发生;二是他并不是天下无敌,一个只有十来岁的小姑娘都杀不了,切不可高估自己;三是他并不是不可替代的,如果他再犯错误,随时都会被抛弃。 如果叶云在场,一定会对老人这个不显山不露水的御人手段赞不绝口。 老人一丝不漏地将中年男子的细微变化收入眼帘,异常冷漠的眸子霎时柔和起来,轻轻笑了笑,笑声略显尖锐,却带着安抚的善意,拉了拉盖在大腿上的绒毛毯子,轻声问道:“你今天出来,那条老狗知道吗?” 中年男子心中的惊颤收敛了些许,摇头道:“不知道。” 老人也不多问,三个字已经足够了,他知道这个中年男子从来都是一诺千金的,轻轻用枯槁的手掌将毯子上的几道褶子抚平,平静道:“回去好好看管那条老狗,关键时刻还用得上,孩子想在宁州立足,也少不了他。” 中年男子躬身道:“是。” 屋里安静了下来,没有一丝声息,寂静得让人有些心慌。 闷热的夏天,蟋蟀终究耐不住寂寞,不停在密密草丛中欢快鸣叫。 月半弯,斜挂在天空一角,笑盈盈的,星星挤满了银河,眨巴着眼睛。 在万籁俱寂时,阖目而听,依稀可以听见远处西山寺庙里传来的一声声钟响。 这些空灵的钟声遥远而飘渺,就好像盲者手里明杖点地声一样,空虚单调而寂寞。 寂寞又何妨? 只有活着的人才会觉得寂寞,只有活着的人才会有这种总是会令人冷入骨髓的感觉。 那至少总比什么感觉都没有的好。 老人清冷地坐在窗边,那股浓烈的孤单气息使人心力交瘁,凝望着窗外朦胧的夜色。 中年男子还没有走,只是仿佛被什么点穴高手点中了定身穴,静静站在老人的身后。 许久,老人皱起的稀疏淡眉仍没有舒展开来,轻声说了句:“我想喝杯茶。” 每当遇到烦心事,他就想浅酌一杯清茶,不是息心除妄想,只是事无缘头可思量。 有人言,天下有三事,皆妙入精微,而其运相当:其一为兵家喜计,其二为诗人灵感,其三为禅师妙用。 “禅”固然深妙精微,同时却也非常平实。禅是生活的艺术,而生活的底蕴便是禅,茶则是生活化的禅,一言以蔽之,茶、禅一味也!只有常喝茶的人才会真正懂得,当心融于茶时,便会有“潦倒不妨天外醉,掀翻一任水生波”的洒脱自在,这时候,许多原本错杂复杂的事情脉络都会渐渐明晰。 茶与禅,是两种最不需要语言阐述的生命精华。 中年男子泡茶的手段虽不如老人的老成持重,也不如叶云的飘逸俊爽,却简洁凝练。 很快,一杯清香扑鼻的碧螺春就递到了老人跟前。 老人最懂得该如何喝好茶,尤其是一两千金的好茶,因为他在这世上已经没多少时间了,早已学会珍惜,舌头沾湿,轻轻涂着干涸的嘴唇,阖上双目回味着茶香,轻声问道:“凤凰的身边还有什么人吗?” “有,是一个男人,年纪不大,大概二十八九岁的样子。”中年男子如实道。 老人皱了皱眉,感兴趣问道:“有照片吗?” “有。”中年男子从内袋里掏出一张偷拍的照片,递给老人。 “开灯。”老人轻声道。 “是。”中年男子连忙走过去摁开关。 灯光弥黄昏暗,老人将照片举到有光处,细细端详起来。 片刻,老人那张千年不变的老脸竟闪过一丝讶异,嗫嚅道:“竟然是他。” 中年男子见到老人这副神情,内心震动,轻声问道:“他是谁?” “顾长亭的宝贝孙子。”老人那双空洞洞的眸子深邃得无法看透,似乎在深深思考着。 “燕京的军中侯门,顾家?”中年男子失声道。 “嗯。”老人轻轻点头,视线停留在了浓浓的夜色中。 中年男子震颤的神情一览无遗,顾家这个家族在燕京鼎鼎有名,一家三代都是上将军衔,这在华夏国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足以见得顾家在军队中的超然地位。而一家之主顾长亭更是蜚声遐迩,十一岁就参加了一鸣惊人的豫章起义,随后便跟着伟人南征北战,出生入死。终于在建国后,位列军中极品,在政界、军界中都具有崇高的威望。这次他的孙子竟然跟着凤凰来到了宁州,这其中的深刻涵义,恐怕只有眼前这个坐在轮椅上的老人才能知晓明了。 “顾长亭一向淡泊明志,这次竟然掺和进来,想必不是心血来潮啊。”老人淡淡道。 “主子,要不要我去送凤凰一程?”中年男子觉得,只有凤凰死了,才不会横生枝节。 “二十几年前你都杀不了她,你觉得今天还有可能吗?”老人阖上了双目,轻轻一叹。 中年男子的飞刀绝技早已告别了昔日的青涩,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一刀出,一命落。 但你在进步的同时,别人也在进步,如果此刻面对凤凰,他还真没把握一刀致命。 当自己错过杀机的时候,就是自己露出破绽的时候,生死场上就是这么残酷。 他踟蹰了,这就是他的最大破绽,所以他选择了沉默,而沉默往往就是代表否定回答。 又过了很久,中年男子不忍见老人如此落寞,轻声道:“主子,船到桥头自然直。” “好,听你的,不想了,莎士比亚说呀,一个人如果思虑太多,就会失去做人的乐趣。我这副老骨头也没多久活头了,在人生的最后时刻,还享受不了多少做人的乐趣,那岂不是会被许老头那个老奸巨猾的人鄙视?”老人的尖笑声划破黑暗,一口饮尽了那杯碧螺春。 中年男子陪着老人轻轻笑着,望着老人单薄的身体,眸子里有着谁也看不出的忧伤。 老人悠悠转着没有任何茶水残余的紫砂茶杯,慢声道:“你要谨记一句话。” 中年男子收起人间的七情六欲,肃然道:“主子,您说。” 老人忽然将茶杯狠狠摔碎在地,并没有瓦片四迸的场面,因为所有碎片都在瞬间成了一堆粉末,他那张清癯苍老的面容没有一丝表情,淡淡说出一句:“不能让任何人伤害到孩子,如果伤害了他,无论是谁,只有死。” 第五十五章 甲壳虫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遗山先生名为元好问,他的确好问,也很会问。他这一问,可谓一问问千古。多少年来,有多少人在这个问题上徘徊,又有多少人在付出巨大代价后,还是无法作出人生最终的答案。 天欲晓,莫道君行早。 叶云一清早起来,就收到了苏湄的信息,说她已经到了邮电小区门口,赶快出来云云。他内心苦笑不迭,这女人也真够心急的,她不会真以为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吧?现实中,往往是早起的虫儿被鸟吃。 本来他的时间观念是极强的,跟别人有约定的话,尤其是女伴,总是习惯早于对方到达预定地点,这是最起码的礼貌,也是男人绅士风度的体现。可在一个陌生到仅仅相识一天的女人面前鞍前马后,总会有点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的感觉。更何况女人的想法从来都是如同九重迷宫,让人难以琢磨的,所以还是按部就班比较稳妥。 叶云破天荒地没有晨跑,梳洗穿着完毕,悠闲地往小区门口走去,手里抛玩着一颗小石子。 邮局小区的林荫道上,行人寥寥。 清凉的晨风抚在脸上,那种感觉妙不可言。 路边的一滴滴露珠,晶莹透澈,在青嫩新绿的草叶尖,悄然滑落。 树间雀跃着不知名的鸟儿,正欢悦歌唱,纯白的羽毛沐浴在熠熠生辉的金色阳光中。 《风不鸣条》诗云:寂寂曙风生,迟迟散野轻。露华摇有滴,林叶袅无声。 一辆绿色甲壳虫停在小区门口,车旁亭亭玉立的女子有倾国之容颜,不施半点脂粉,更显清丽。她今天的着装并没有再续前缘,摒弃了昨天那身刻意乔装打扮的清爽装束,隆重其事地穿上了一条chanel黑色碎花摆裙,让她那曼妙婀娜的身材曲线尽然展露,那副死气沉沉的黑框眼镜也不见了影踪,如水美眸美不胜收,凝望着小区内,顾盼间隐有一丝焦虑。 她已经这样子站在飕飕晨风中半个小时了。 终于,那个带着淡淡微笑的年轻人出现在了视线中,眼神干净空灵。 冷美人倒没有因为叶云的超时到达而有所不悦,轻笑着向他招招手,姿势极其好看。 “这么早?”叶云走到苏湄跟前,微笑着,却没有一丝因迟到而要道歉的意思。 苏湄横了他一眼,微嗔道:“你不觉得,要一个大美女在这儿等你这么久,心里很愧疚吗?” 叶云轻轻摇头,漆黑的眼瞳带着邪魅的笑意,玩味道:“我不觉得,反而很开心。” “渣男。”苏湄愤懑道,美眸恨恨瞪着他,心里在自我开导,跟这种不知风度为何物的男人犯不着生气,反正只有一天时间面对他而已,忍忍就过了。她稳稳心神,微翘着兰花指,将散落的几根青丝挽到耳后,轻声说了句足以让普通人坠入地狱的话,“有一点我必须事先声明,希望我没有给你什么错误的暗示,以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她这么说,不是轻世傲物,这句话背后的意思,叶云自然也明白。 今天发生在他们之间的任何事情都是很纯粹的,不掺杂任何情欲和复杂感情。 他们本就是萍水相逢的陌路人,只是由于一些阴差阳错的事情而相识罢了,仅此而已。 《鲁滨逊漂流记》里有一段很经典的话:在不同的环境下,人的感情又怎样变幻无常啊!我们今天所爱的,往往是我们明天所恨的;我们今天所追求的,往往是我们明天所逃避的;我们今天所希冀的,往往是我们明天所害怕的,甚至会吓得胆战心惊。 不同的人生背景和成长历程,使得她和他成为了两个世界的人,两条方向迥异的平行线,无论在哪儿,都不会再有交集。虽然他那神秘有趣、沅茝沣兰的气质萦绕着她,而她身上某种略显自矜的骄傲与文化底蕴也吸引着他,但现实就是现实,他们俩心里都一清二楚,谁也不会陷入其中而无法自拔,无论是王子与灰姑娘的爱情,还是公主与穷乞丐的相恋,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只存在于童话故事中。 天底下只有两种人最缺乏爱情的滋润,帝王家与穷人家。 帝王家励精图治,沉迷于权术,哪有感情可言? 穷人家忙碌奔波,为生计发愁,哪顾得上感情? 所幸,叶云虽然一穷二白,但从不缺少可憩息自己已经有些疲惫心神的空间,听见苏湄那句预先挑明底线的话,也不觉得有什么过分之处,耸耸肩道:“我也有一点要讲清楚的,我的酬劳要按照一天的工资来计算,还有,接下来的一切开销都由你支付。” “没问题。”冷美人对这样的斤斤计较非但不觉得反感,反而有些欣赏,一口应下。 她并不是那些绝对的女权主义者,不会认为男人在约会时慷慨解囊是对女性的一种侮辱,但她厌恶那种兜里只有一块钱却为了显摆大方而当一千块钱来花的男人,打肿脸充胖子看似简单,其实很难,也得有力量有勇气舍得将自己的脸打肿。 叶云不想成为胖子,也不喜欢假清高扮大方,所以该要的钱,还是当面捋清,免得乱。 苏湄从挎包里掏出车钥匙,丢给叶云,轻声道:“你来开。” 叶云没说什么,把车钥匙完璧归赵,摊摊手,无奈道:“我不会开。” 说完,他也不理会苏湄的反应,就径直走向副驾驶室。 苏湄白贝似的皓齿轻咬着嘴唇,看着车里的那个可恶男人,就那样嘴角噙笑地斜视着自己,心里就愈发来气,又想起昨天自己主动邀约,他竟然还心不甘情不愿,越想越气,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狠狠踹他几脚! 她稍微平复一下心情,莲步轻移回到驾驶室,发动车子。 甲壳虫飞快窜出小区,车速明显与车名不相符,一点也没有甲壳虫的沉稳缓慢。 车窗开着。 车内轻缓放着音乐,keren ann的《not going anywhere》,纯净而忧伤。 苏湄左手撑在窗边,轻轻抿着嘴,专注着注视前方的道路,眉间锁着淡淡的哀愁。 外面的风拂起她的秀发,在那瞬间,叶云真切感觉到这妮子是那样的撩人,让人陶醉。 这个时候的苏湄已褪下那层高人一等的外衣,多了几分邻家女孩的韵味,有点走下神坛的意思,似乎发现了叶云的目光一直落在自己的脸上,侧过头来,佯装嗔怒道:“这么样看着,眼睛不会疲劳吗?” 她一向对自己的容貌很自信,叶云偷看她时,她几乎能感觉到他那灼热的眼神。但当她的双眸转过来时,不禁有些愕然,因为他的眼神并没有像其他男人那样惊恐的避开,而是依旧很从容的注视着自己,清澈干净的眼眸里没有一丝贪婪。 “审美疲劳,总好过审丑疲劳。”叶云轻笑道,视线依然停留在她绝美的脸上。 他希望能从她的表情变化中看出一些端倪来,她选择自己陪她散心,到底意欲为何。 苏湄是个善于琢磨心思的女人,所以第一时间就看出了叶云的戒心重重,却没有声张,扑哧笑了出来,宛如夜间瞬时绽开的幽昙,娇媚无端地盯着叶云,略带醋意道:“整天油嘴滑舌的,也不知骗过多少女孩子。” 叶云轻笑不语,这妮子虽然居心叵测,但这个不再冷冰冰的模样还是比较可爱的,视线转向前方,双手慵懒地枕着头,轻声问道:“我们这是要去哪?你想把我卖了,总得让我先知道被卖去哪,好做个心理准备。” 苏湄露出一个九霄美狐般的笑容,美眸里溢出来的盈盈浅笑流光溢彩,轻声道,“我呀,准备把你卖到西部山区去,提供一个廉价的劳动力,也算为当地的经济发展作出力所能及的微薄贡献,为国家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出一份力。” 叶云侧过身子,胳臂支在仪表盘上,手托着下巴,目不转睛的凝着苏湄完美无暇的脸庞,笑着道:“在我被卖出去之前,我要把你这个迷人小妞先卖了,为当地解决一下婚姻这个老大难问题,好赚足回程的车费。” 苏湄拿纤细尾指将垂在眼前的碎发撩到耳后,轻咬着薄唇瞪着叶云,微怒含羞的眸子里媚态横流,娇嗔道:“你这个没良心的家伙,你就舍得让我在那山沟旮旯里待一辈子啊?不行,你卖我的时候,得收双倍的钱,预上我的回程车费。” 两人相互瞪了一会儿,终于忍不住齐声笑了起来,像诗人掬下的两杯最清的月光。 苏湄偷偷瞥着像千年古刹里的神灵那般八风不动的叶云,笑得很美,很真实,原本低落哀婉的情绪有所缓解。也许是冷漠成了习惯,自小到大,就少有人能逗得她欢心,况且她真是太美了,美得让人不敢靠近,生怕会被消融掉,不知多少男人都只能坐在地狱,仰望天堂。而这个年轻人却总能恰到好处点到为止地让她欢喜让她愁,生活的乐趣不就是这样子来的吗? 可惜,自己那颗玲珑心早已尘封井底,不会再起任何波澜。 第五十六章 戒心 像有云,常常就会下雨,像空穴,常常就会有来风,而上帝创造了男女,常常就会有爱情。 不知什么原因,苏湄却早已在心中暗暗发誓,此生不碰爱情。 她收起了难得一见的真挚笑容,专心开着车,不再看叶云一眼,惆怅又重回她的眉间。 见着这妮子神情的瞬间变幻,叶云陷入了沉思,她那种无人分担的苦楚让他喘不过气。 风微微吹过,几根青丝散飘到她脸颊上,叶云鬼使神差地伸出手去捻起她的细发,指尖触着了她冰肌玉骨的皮肤。 苏湄回过神来,将那几根青丝抽出他的指间,脸色微红,瞪着他道:“你在干嘛?” “要是心里难受,就哭出来吧。”叶云微微一笑,清净如竹,虽然不知她究竟担负着什么,会这样的黯然神伤,就像他始终无法了解母亲眉宇间那一抹幽怨似深宫贵妃般的寂寞那样,但女人终究是女人,作为一种只有造物主才能理解的生物,眼泪是她们释放痛楚的最佳渠道。 苏湄咬着嘴唇,眼眶泛泪,却固执地挤出一丝笑容,逞强道:“好端端的,我为什么要哭?” 叶云有些心酸,却不露痕迹,故意玩笑道:“为了你即将要付给我的那些钱啊。” 苏湄忍俊不禁,莞尔而笑道:“我才没你那么财迷。” 叶云摸了摸鼻子,故意用一种调侃的语气,恐吓道:“我不仅财迷,还色迷。” 苏湄侧头嗔视着他,娇骂道:“不用你说我都知道,你呀,就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 “我是狼,不过是每个女人都梦想嫁的可爱坏蛋,灰太狼。”叶云厚颜无耻道。 苏湄吐吐舌头,嗔笑道:“呸,不知廉耻。” 两人不再交谈,安静了下来,只有悠扬的音乐在徐徐演奏。 叶云也没有再试探苏湄,侧头望向窗外,一闪即过的风景纵然赏心悦目,却从不为谁停留。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份不为人知的秘密,叶云不是刨根问底的人,所以他选择了缄默。 多一份负担,就少一份轻松,这个道理谁都懂,但有谁明白,很多时候,一个女人即使想找个陌生人来分担心里的无奈与难受,也不是无头苍蝇乱找一通,更何况有些事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对陌生人和盘托出的。 有人说,生活需要勇气来清点。这话没错,就好比打扫房间,坐在一堆旧物之中,翻翻拣拣,也许每样都有些来历,有点故事,但总是要咬咬牙,丢了出去,房间才能焕然一新。但要记住一点,在这一丢一掷间,是亟其需要一份放弃的勇气的,而这份勇气,恰恰是许多人所缺乏的。 断舍离,说易做难。 很快,甲壳虫驶出了市区,风驰电掣一般,径直来到了郊区的一条清清小河旁停下。 没有了高楼大厦、马路天桥,也没有了工业废气、汽车尾气,更没有了熙熙攘攘的人群。 一切都如王勃所说:鸟飞村觉曙,鱼戏水知春。初转山院里,何处染嚣尘。 极目而望,只有那山、那雾、那树、那花、那桥、那水、那鱼、那石,还有,那人。 苏湄神态恬静,坐在小河岸边的石头上,幽幽望着缓缓流淌不休的河水,身旁放着一双黑色的高跟凉鞋,那双俏生生的小脚不着寸缕置于水中,脚趾每一粒都晶莹剔透,仿佛拿洁白的玉石雕刻出来似的,河风轻轻撩起她摆裙的一角,手盈可握的玉腿若隐若现。 《山石》:当流赤足踏涧石,水声激激风生衣。 此地风景自然秀丽,比起城市公园里那些出自能工巧匠之手的人工美景绚烂多彩百倍。叶云喜不自胜,平时几份工作让他忙得分不开身,今日难得出来一趟郊游,怎能不愉悦呢?他本就是一个喜欢田原山水野趣的人,不过他还真没想到这妮子会带他到这种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荒山野岭来。虽然清幽的环境令人有些想入非非,但他心里却没有暧昧的念头,只是有些费解,仅此而已。 贾平凹有句值得众生咀嚼许久的话:守口如瓶吧!对任何不能预见的结果。 叶云用实际行动很好地阐释了这句话,静静而立,手里抛玩着那颗小石子,漆黑清亮的眸子微微眯起,饶有兴致地观察着石头上的绝世佳人,他虽然澹泊寡欲,对美色的欲望不像正常男人那样强烈旺盛,但男人嘛,极少有对女人外貌彻底免疫的怪胎,尤其是苏湄这样的人间绝色,他难免会静下心来悉心欣赏。 阳光,流水,顽石,美人,从他这个角度观察到的这幅侧面静景,禁不住让他联想起了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木石前盟——“一花一石如有意,不语不笑能留人”,此时的冷美人,甚至比弱柳扶风的林妹妹还要哀伤,还要惹人爱怜。 这对青年男女,一个坐着,一个站着,静谧一片。 苏湄就这样长时间地凝望着终日不息的河水,一言不语,不知在沉思着些什么。 她顾盼间的淡淡哀伤,却像一条看不见的丝线,紧紧缠绕住人心深处最柔软的那处。 不知过了多久,苏湄蓦然回首,露出一个倾国笑容,平静道:“我们走吧。” 叶云微笑点头,走过来,很绅士地伸过一只手扶起她,感觉到她滑嫩的皮肤异常冰凉。 一个人在紧张或是恐惧的时候,体温通常会下降许多,这妮子在紧张或是恐惧什么? 车子再次缓缓启动,音乐声也随之而起。 “接下来去哪?”叶云束着安全带,侧脸问道。 “游乐场。”苏湄凝视着前方,嘴角处扬起一道美丽的弧线。 位于宁州西北的世外乐园,是宁州最大的游乐场,素有“东方迪斯尼”之称,吸引着无数国内外的游客慕名而来,每年的营业额达到5个亿,产权虽属于国家参股的南京春秋集团,但幕后的实质控制人是落雨社,可见落雨社的无孔不入。 苏湄一进乐园,便卸下了那副道行高深的成熟妩媚姿态,兴奋得手舞足蹈,像一只快乐的孔雀,眉宇间的那一丝轻愁已悄然消失不见,拉着叶云东看西瞧,似乎对每一个娱乐项目都跃跃欲试。 叶云淡淡微笑,他更愿相信苏湄就是这种单纯的女子,没有什么背景,没有多少故事。 两人疯玩了两个小时,直到饿意遍体。 简单解决中饭后,两人并肩走在世外乐园的林荫大道上。 苏湄手里捧着叶云帮她赢来的大狗熊,脸上挂起美如杏花满树的微笑。 她走路时,踩的基本上是一条线,高跟鞋犬牙交错落地,不矫揉造作,优雅风韵。 “你不会是真想泡我吧?”叶云慵懒地走着,忽然开口问了这么一句。 苏湄显然没有心理准备,听见这突如其来的问题,稍微有点促狭,随即掩嘴轻笑而起。 “笑什么?”叶云轻声道。 “笑你没有自知之明。”苏湄直截了当,没有丝毫想要找个委婉说法的意思。 “难道不是?”叶云扬着如刀双眉。 “当然不是。”苏湄鄙夷地白了眼他,这个男人真是痴心妄想,脸皮估计比猪皮还要厚。 “我想不到你找我还能干些什么,要不就是性伴侣?”叶云说了个更折磨人心的句子。 苏湄俏脸愤怒得有些煞白,杏目恨恨瞪着他,直想把他那张清隽飘逸的脸庞撕个粉碎。 叶云却得理不饶人,微笑道:“一夜情我可以接受,长期包养的话,恐怕你付不起。” 苏湄再好的菩萨脾气也终于忍不住,嗔骂道:“流氓,色狼,满脑子都是龌龊思想!” “我的思想就是如此,现在你还对我有兴趣吗?或者说,你根本不是对我本人感兴趣,而只是想利用我?”叶云浮起一抹诡魅微笑,眼神不再涣散,渐渐收拢,漆黑眸子目不转睛地审视着苏湄,希望能找出一丝破绽。 苏湄一怔,用轻笑掩盖住那一丝局促,平静道:“你一个吧员,我还能利用你什么?” 叶云耸耸肩,轻声道:“这个我不清楚,得看你的心思了。” 苏湄皱皱鼻子,轻声道:“我才不想利用你什么,只想和你做个朋友。” 叶云静静望着她,问道:“只是这样?” “不然还能怎样,利用你,希望下次我去十里清扬时,你给我打八折?”苏湄打趣道。 “这个没问题,我还可以给你打五折,然后你请我喝一杯。”叶云轻笑道。 苏湄瞪了他一眼,浅笑不语,低头前行而去,然而那股愁意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叶云不紧不慢地跟在她后面,兴致盎然地看着路上带着一脸兴奋笑容的大人小孩。 鲜活的生命,无疑是世上最美的风景。 “我们还去哪?”叶云的戒心始终没有放下,在这样一个美人身边,必须时刻保持清醒,他知道,有着天使外貌的人,往往拥有恶魔的灵魂,据说当初在伊甸园里,诱惑夏娃去吃禁果的撒旦变成了一条五彩斑斓的蛇,从此蛇蝎美人就是对现实生活中有着异常美貌的女人最为精妙的总结。 苏湄忽然停下,转身凝视着他,秀眉轻扬,略带期待道:“陪我去看一场电影吧。” 第五十七章 缥缈孤鸿影 电影院放映厅内,漆黑一片。 兴许是工作日的缘故,人影寂寂,只稀稀疏疏地坐着三两对情侣。 影片讲的什么内容,对于他们来说毫无意义,只是二人合一,缠绵悱恻。 都说环境催生情愫,譬如男女间偷情接头,一般都会选择灯光昏暗格调高雅的西餐厅或者咖啡馆。在红酒漫饶、音乐低徊间,两颗悸动的心灵逐渐放下道德的谴责,慢慢靠拢,慢慢贴近。而后,贴近的不再是内心,而是炽热的身体。 在这种乌漆抹黑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更是挑起性欲的圣地。 但也有例外。 黑暗中唯一的两个异类就坐在最后一排。 男子正襟危坐,女子倩身微倾,与现场暧昧调情的气氛凿枘不入。 银幕上正放映着一部法国的爱情片,《两小无猜》,不算新,却很受情侣的欢迎。 法国人浪漫多情,对爱情呵护有加,总是没有间歇的甜言蜜语,如法国的顶级红酒,让人留恋回味。正如法国作家摩洛瓦说的那样:天地鸿蒙荒凉,我们不能妄想把自己扩充为六合八方的空间,只希望彼此的火烬把属于两人的一世时间填满。 苏湄聚精会神地盯着屏幕,影片忽明忽暗的光线不时滑过她的脸庞,映射出稀世容颜。 盛夏,外面天气很热,放映厅里的冷气却寒得冻人。苏湄那飘渺若无的幽幽体香让叶云心猿意马,这个尤物真是媚气入骨,偶尔碰着她的胳臂,感觉皮肤是冰凉的,有着绵缎质感的滑腻,心头难免一荡。想多碰一下,但太露痕迹了,只好悻悻作罢,将注意力转移到他并不大欣赏的影片上。 也许西方人天生就认为自己担负着改造世界的责任,特别喜欢思考人生,法国人即使拍爱情片,也一定会蕴涵其它的东西在里面。单纯将《两小无猜》当作爱情片来看待,还是会有莫名的悸动,就好像心里有一颗很温情的糖果在融化,但其想表达的人生态度——对于刺激的追求则是画蛇添足之笔。 叶云并不喜欢限定性的人生态度,因为这世上原本就有不同的人,不同的生活方式。 对于刺激生活的向往,比如麻醉药、大麻烟卷、迷幻剂,比如性、放荡聚会、滥交,比如赛车、攀岩、跳伞,无所谓好,也无所谓不好,这是种本能,有些人想得多,有些人想得少,有些人甘于平静,有些人却一定会行动。 人其实很难真正自由,锁住人的,往往是那人自己。 不知不觉中,我们不是做了感情的奴隶,就是事业的婢仆。 偶尔追求点新鲜刺激之物,说不定能给枯燥烦闷的生活带来一缕春风,谁知道呢? 但凡悲剧的结局大都千篇一律,不是男主角故去,就是女主角死亡。更惨一点的,就是双双化蝶。影片行将结束,进入到了闭着眼睛都能猜到的情节,了无生趣。叶云微微侧身,靠近了一点苏湄,想跟她聊聊对这影片的评价,却意外地看见了两行清泪从她的眸中缓缓而下,悲悲戚戚,如花经风寒。 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 女人是多愁善感的,那颗心远比男儿柔软,也许是这部片子悲伤的氛围感染到了她吧。 电影结束,苏湄只言未语,当先缓缓走出去,惆怅无边的情绪让她显得有些孤单无助。 那一瞬间,叶云的内心像被一根尖针刺穿,疼痛感暗暗卷席而至,如刀双眉紧紧皱起。 谁见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 叶云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安静无声地跟在后面,不去打扰她。 那柔若无骨的娇躯,在走出放映厅的一刹那,轻轻地抖了一下,似乎在卸下些什么。 在叶云还没来得及多想之际,领前一段距离的苏湄忽然停下了脚步,回首看了他一眼,刚刚哭过的美眸已然恢复了清美,莞尔一笑,轻轻说了句旁人听不懂的话,因为不是用中文说的:“le ciel obscure, solitude qui nous rends trop de poline,le ceour qui brise, a cause qu''il y a veul seul。” 苏湄低声说出这句法语,其中的语气哀怨怜人,像西湖的断桥残雪。 “天黑了,孤独又慢慢割着,有人的心又开始疼了”。 这句法语的中文意思简单得很,但是又有谁能明白这句话在自己心里的真正含义呢? “天下何其大,无人懂我心”的孤寂感从四面八方堵住心田,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此刻,她只是想向一个陌生人倾诉一下自己抑郁的心事,纵然他听不懂,想不明。 人的思想太复杂,常常像一捆混乱的毛线,自己无从下手理清,得需要旁人的帮助。 可叶云似乎真的没有听懂,站在那儿没有发表任何言论,只是静静地看着她。 苏湄轻轻一笑,笑得很冷艳,也很凄凉,强忍悲伤道:“走吧。” 她转身前行,微微叹息,原来他真的听不懂,想不明。 但她觉得有些古怪,自己原本就没想过要他听明自己的心声,为什么此刻却如此失落? “quand tu?suis tout seul, je peux toujours t''embrasser。” 倏然间,那把熟悉却陌生清峻雄浑的声音从她身后传来,一字不漏地传入她耳朵里。 苏湄的娇躯浑然一颤,不禁怔在原地,过了好几秒才缓缓转过身来,如水美眸早已蒙上了一层薄雾,泫然欲泣,呆若木鸡地望着那抹清净如竹的微笑,还有那双她永远无法看透沁着人间淡漠的眸子,颤声问道:“叶云,在我孤独的时候,你真的可以抱着我吗?” 叶云嘴角扬起一个醉人弧度,温柔道:“美人之言,敢不从命?” 话音刚落,那道绝美的身影就投入了他的怀抱。 一颗颗泪珠滴落的声音,仿佛记忆里绝美的风景。 能够哭就好,哭是开始痊愈的象征,泪水本来就是用来宣泄情绪的武器。 美人低泣在怀,微闭含羞地抬眸凝望着叶云,两颊融融,犹如十月枫叶的风韵。 而叶云也在注视着她挑起来的眼睛,眼神有些闪躲,长长的睫毛还在微微的颤抖,她的额头微仰着,由于高跟鞋的缘故,恰好到自己的鼻尖,离得这么近,几乎能感觉到她微热的鼻息扑在自己的下巴上,心里痒痒的,感受着搂她在怀那种柔软丰腴的惊艳触感,内心禁不住浮起一丝幸福,这种幸福像是一滴油滑入水中,慢慢铺散开去,盈满了他的整个心房。 《她比烟花寂寞》:我们都渴望被照顾,被爱,在这个关键点上,人人都脆弱。 拥抱真是很奇妙,虽然两颗心靠得很近,却看不见对方的脸。 良久,苏湄才恋恋不舍地从叶云的怀里离开,早已静若死水的玲珑心微微乱撞,脸颊也泛起了一抹动人红晕,雪白如玉的纤手有些慌乱地捋着散乱在鬃间的几缕秀发,眼帘一撩,恰好看见那个年轻人正一脸坏笑地盯着自己,气得皓齿咬着红唇,用尽全力将尖尖鞋跟往他的脚面踩去,“噔”!却发现踩了个空,花容失色,冷哼了一声,转身离去,内心却依然肆无忌惮地荡漾着异样的感觉。 叶云邪魅笑笑,似乎惹这妮子生气成了他人生一大乐事,缓步跟上。 苏湄不急不缓地走在前头,全然不理会旁人的异样目光,梨花带雨的眼神波光四溢,几乎要将人心溶化掉,暗忖着,虽然他不应该就是那个让自己感觉安全的男人,但是跟他在一起,却十分的心安,自己所有的烦恼似乎都落在他的眼里。方才听到他那串流利的法语,更是让她芳心大乱,这个男人真是越来越琢磨不透了。 念及此,苏湄寒冬初雪一般洁白的脸颊又飞来一片绯红。 车子重新启程,融进了这个喧嚣的城市中,如一叶扁舟荡于浩海,渺小得微不足道。 叶云坐在车上,轻松自若地随着音乐打着节拍,视线停留在匆匆而过的窗外之景,卸下了对冷美人的防备,全然没有了最初那种如下棋般步步为营的提心防范,几乎每说一句话都考虑到了后几步,对于这个秋水伊人,他更愿意相信她就是这种苦了会哭累了需要肩膀依靠的纯洁女人。 苏湄娴静地开着车,可愁意凝在眉间,浓得化不开。 世人一般有多烦恼就有多快乐,有多快乐就有多烦恼。上天对每个人都公平的很,平民和总统是平等的,要饭的和有钱的也是平等的。你在这儿有长处,你在别的地方就有短处。你在这儿享福,在别的地方肯定不享福。你长得美,也有烦心的时候,你长得丑,也有快乐的一天。 甲壳虫拐了个弯,驶进了龙城大厦,宁州最大的商业城,昊天集团旗下的一个产业。 前不久,张宝曾领着叶云来这里逛过几回,那些一身圆滑之气的服务员个个都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见到叶云竟由昊天太子爷亲自领着,身份肯定不简单,不是背景颇深的公子哥,就是年轻有为的政坛明日之星,立刻摆出一副讨好谄媚模样,热情之火熊熊燃烧,旺得能让伊拉克的油田自卑死。 叶云跟在苏湄后面,眉头皱了皱,忍不住道:“你领着我上这来干什么?” 苏湄看着他那副愁眉苦脸的样子,莞尔一笑,轻声道:“放心,不用你掏钱买东西。” 叶云摸了摸鼻子,悬着的心也安然放下。他的担心不无道理,这里随便一件商品的价格都得让他工作一个月了,他断然不舍得,还不如留着这些钱给许丫头改善生活呢。他并不是一个夸夸其谈不知好歹的男人,没钱就是没钱,没什么好藏着掖着的。 第五十八章 傀儡 人天生就会享受。 即便是那些视钱财如粪土的高尚人士也不会拒绝奢侈品,更何况是温饱三餐还未有着落的平头百姓呢?叶云没有变态的自尊心,悠哉游哉地跟着苏湄走进了龙城大厦一家高档服装店,衣服的价位到那个层次他暂且不知具体详细,但是看到那几个漂亮到可以参加环球小姐选美的服务员,就可以想象出这家店的奢华程度了。 苏湄随意挑了几套西装,递给叶云一套淡灰色范思哲,微笑道:“试试这套吧。” 叶云没有马上接,淡然地看着她,略显苦涩道:“总得有个理由吧。” “没有什么特别理由,我看着顺眼,不行吗?”苏湄倒是十分洒脱。 “这理由够味。”叶云嘴角微翘,接过范思哲,转身走向试衣间。 苏湄悄悄冲着他背影皱了皱鼻子,显得很小女孩子气,然后漫不经心地浏览起其他款式的西服,纤细指尖轻轻滑过每一件,神情清淡如菊。一个漂亮的销售小姐正形影不离地跟着她,声如黄莺地介绍着每一套西服的情况,挺敬业。 片刻后,苏湄似乎感觉到了什么,侧过脸来,赫然见到那个挂着淡然微笑的年轻人穿戴整齐地站在试衣间门口。那一刹那,竟仿佛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高贵儒雅气质从他骨子里渗出,夺目耀眼,光采照人。苏湄的芳心忍不住怦然心动了一下,剧烈得像一场高烈度的地震,她连忙暗自呸了自己一口,才消弭不少花痴。转头见到那几个漂亮的女孩也是眼光灼灼,苏湄不禁又白了一眼那个可恶的年轻人。 真是个招蜂引蝶的花心男人,苏湄在内心狠狠地暗骂了叶云一句,旋即面带职业微笑地走近他,上下打量了一番,轻笑道:“嗯,不错,‘佛靠金装,人靠衣装’这句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我看着你顺眼多了。” “是不是芳心暗许了?”叶云玩味地看着她,漆黑的眸子噙着邪魅的笑意。 苏湄脸庞微红,横了他一眼,微嗔道:“呸!真是会做白日梦。” “我该脱下了吧,这几万的玩意儿太贵重,压得我不舒服。”叶云耸耸肩道。 “不许脱,我卡都刷了。”苏湄脸上那一抹红意尚未完全消退,别有一番韵味。 “我穿不惯。”叶云苦笑道。 “我觉得挺好,就穿成这样陪我吃饭,我心情好,胃口才好。”苏湄的语气不容拒绝。 “你可别后悔啊,我是翻脸不认人的,过后你再想问我要回来,我可不给。”叶云认真道,收起了想脱掉衣服的动作。 苏湄也不搭话,咬着嘴唇,强忍住笑意,白了一眼这个让她经常方寸大乱的男人,率先走出店门。 一个人做事会很无聊,许多人做同一件事也不见得有趣,比如塞车。 市区的环城路经常堵,车子开得并不快,蜗牛式地忽走忽停,缓慢前进。 苏湄见着叶云一路沉默,有些奇怪,侧脸问道:“不高兴呀?” 叶云直视着前方的汽车长龙,轻声道:“高兴。” 苏湄撅撅嘴,善解人意道:“你是不是觉得穿着女人付钱的衣服,心里不舒服?” 她生理方面没有洁癖,但在心理方面绝对洁癖到苛刻,最不喜欢那种大男子主义的人。 叶云修长手指轻轻扣着车窗,问了句:“这玻璃,你觉得用钻石割,能割破吗?” 苏湄有些愕然,下意识问道:“你怎么了?怎么突然问出这么一句来?” 叶云语气并没有不耐烦的冷漠,侧头看着她,仅仅是重复了一遍刚才的问题:“能割破吗?” 苏湄不知他念得什么经,嗫嚅道:“能当然是能的,不过估计也没有谁会傻到拿钻石割玻璃吧?” “这就对了,我只是一块普通的玻璃,拿钻石来割,太浪费。”叶云不卑不亢道。 苏湄怔住,看他的眼神也微变,沉吟一会儿,轻声道:“你在介怀?” 叶云轻轻摇头,反问道:“听过‘快乐=物质\/欲望’这条方程式吗?” 苏湄的心里涟漪圈圈,连前面的车开了一段距离都没发现,是后面的车不断摁喇叭才回过神来,赶紧往前跟上前车后,才回答道:“没有。” “这是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提出的快乐方程式。从经济学的观点看,物质消费越大,欲望越小,快乐就越大,正应了中国人的一句古话‘知足常乐’。反之,如果一个人的物质消费有限,而欲望无穷大,将会怎样呢?莫泊桑《项链》中的主人公路瓦栽夫人就是个典型代表,有那么多梦想,又有那么多陶醉,她怎么能不痛苦、伤心呢?”叶云轻声道。 苏湄静静听着,很久,侧脸抬眸望了眼他,轻声道:“你不是那种人。” 叶云没有否认,轻笑道:“如果你遇着了别人,这套范思哲也许就是欲望的一个缺口。” 苏湄含笑瞪着他,打趣道:“看来老天爷还真挺关照我,让我碰着你这么一个好人。” 叶云微笑,望着窗外,用苏湄听不见的声音,自言自语道:“也许这是老天爷对我的惩罚。” 由于几名交警的恰当处理,堵成一条长龙的汽车很快分流,道路一下子就顺畅起来。 而苏湄显得很有目的性,从龙城大厦出来,车子绕过了两条街区,在一家名为“爵士居”的西餐厅停下。 爵士居虽然并不华丽,但光线很明亮,空气中伴有淡淡的紫罗兰的味道。 很多西餐厅常会因经营不善而节省电费,弄得光线非常阴暗,还美其名曰气氛浪漫。 叶云却固执地认为,这样除了可以省电外,罗宋汤里浮着一只小蟑螂客人也不容易发觉。 苏湄的行为有些反常,从下车伊始就没有和叶云说过话,脸色不大自然,与叶云的视线一接触就马上移开,似乎有点心虚。叶云不明所以,但也还没脸皮厚到能够自来熟地问她怎么了,依旧安静地跟在她后面,双手插袋,迎合着范思哲的妖魅,嘴角扬起一个弧度。 怪异,荒诞! 一个深藏若虚岁寒松柏的隐士,忽然置身于一辆价值连城的豪华轿车,怎能不貌合神离? 叶云脚步慵懒,看似心不在焉,其实是在走马观花地熟悉着整间大厅的环境,成功总是青睐有准备的人。苏湄原本他走在前头,却不知为何忽然停了下来,后撤几步,毫无征兆地挽起了他的手臂,螓首低垂,温婉柔情,如小家碧玉般半倚着他往里走去。 叶云如刀双眉皱了皱,似乎觉察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预感到有什么事要发生了。 下一刻,他便恍然大悟。 苏湄挽着叶云的手,走到临窗的一桌。 桌子的一边坐着一男一女,两人正甜蜜地低头湿吻。 男人面目清秀,一脸书卷气,那副细框眼镜更添一丝温文尔雅。他揽着的那个女人,则显得妖艳妩媚,不同于苏湄这种天生媚骨的倾国容貌,而是靠着一堆化妆品,往脸上抹了不知几层的化学元素,让人感觉像是在看川剧变脸的脸谱。 男人似乎感觉到了有人在旁,缓缓抬头看了一眼,怔在原地。 那女人则有些不耐烦,厌恶地看着身前的两人,虽然一个飘逸离尘,一个美艳如妖。 叶云心里暗自叫苦,这种戏码他没少在电视上见过,没想到自己最终还是被利用了。 这妮子千方百计地把自己带到这来,竟然是当个傀儡,这回倒是和爱新觉罗·溥仪做了同行了。唉,既来之,则安之,不然还能怎么着,甩下这妮子不管?不过,他也终于体会到她那句“我看着顺眼”的用心良苦了,坐着的两个男女他怎么看怎么不顺眼,内心一片无来由的烦忧。 “陈道白,好久不见。”苏湄掩饰着内心的痛苦,露出一个美如百花的笑容。 戴着细框眼镜的男人阴沉着脸,没有搭话,只是狠狠地盯着苏湄。 “这位就是你的未婚妻吧,很漂亮!”苏湄特意加重了“漂亮”两字的语气。 显然,男人的不搭理让她更加难受。 女人就是如此,被情所伤后会本能地报复,潜意识中甚至希望对方也能伤害她。 那个化妆甚浓的女人并不愚蠢,自然听明白了苏湄的讽刺意思,阴笑着,像极了电影《倩女幽魂》里的姥姥,一拍桌子,怒声道:“你什么意思?诋毁我?你也不掂量掂量自己,没素质。” 苏湄稳住情绪,柔笑道:“我没素质,你有素质,要是遇上春运,你从来就不愁买不着火车票,因为你最会加塞。” “我加塞怎么了?我那叫本事,你要是有能耐拴住陈道白,我就是想插足也插不进,自己没有魅力,被男人甩了,怨得了谁呀?”女人一脸不屑地斜睨着苏湄,冷笑一声,亲热地挽起男人的手臂。 “小三,你给我住嘴!”苏湄凄然喊道,原本恬淡细柔的天籁声音变得尖锐而刻薄,脸色沉郁得乌云密布,紧皱着眉头,虽然一脸泫然欲泣的模样,却依然倔强地没有流出眼泪,挽住叶云的玉手深深地掐入了他手臂。 “你喊谁小三!你个臭骚货,嘴长我脑袋上了,我爱说什么就说什么,你管得着吗?”女人咄咄逼人道。 苏湄的娇躯陡然软了下来,并轻微的颤抖着,紧闭的眼帘里不断地渗出泪珠。 自己的女人被欺负,是男人的第一屈辱。 这时候,作为一个男人,就应该挺身而出了。 叶云嘴角微翘,神情十分玩味,显得城府极深,漆黑清亮的眸子闪着无尽的邪魅,将苏湄丰满成熟的身体轻轻搂在怀里,感觉怀里的娇躯僵硬住,却没有挣扎,轻轻拍了拍她的玉手,示意她放松下来,然后转过脸看着那得意洋洋的女人,轻笑道:“让你见笑了,我女人她特爱哭。这位女士,你想说什么就尽管说,别因为你男人在这,就有所保留,俄国作家契诃夫说:‘这世界有大狗,有小狗,小狗不该因为大狗的存在而心慌意乱。所有的狗都应该叫,就让他各自用上帝给他的声音。’” 听到这话,怀里的冷美人偷偷抬眸,泪花早已被俏皮笑意驱散,愈加迷人。 第五十九章 虎性 对于情伤最佳的报复,不是仇恨,而是打心底发出的冷淡,没必要花力气去恨一个不爱的人。 人总以为那个伤疤终生难以愈合,所以常常要死要活。但现实是,许多我们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痛楚,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日子里,被我们遗忘了。 亦舒在《城市故事》里说:人若为感情烦恼,永远是不值得原谅的,感情是奢侈品,有些人一辈子也没有恋爱过,恋爱与瓶花一样,不能保持永久生命。 可惜,苏湄不能接受这样豁达的爱情观。她认为,两个人必须要在伤痛中纠缠下去,即使不爱了,也要相互恨着,这样才能绝了破镜重圆的念头。所以她才要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不惜降低自己身份去乞求叶云借她一天时间,所以才要绞尽脑汁地带着叶云来到这里,给她曾经爱过的人难堪。 谁能让这样一个知性女人行为如此荒唐,没有些与众不同的高深道行,断然是不能的。 俗话说,不管是黑老鼠还是白老鼠,不让猫抓到的老鼠,就是好老鼠。 那个叫陈道白的男人万没想到会被苏湄堵给正着,仍是一言不发,只死死地盯住她。 在这个场合,苏湄不敢与叶云做出过分的卿卿我我的动作,慌手慌脚地从他怀里出来,站直身子。脸上泪痕虽无法掩饰,但已没有最初听到那女人诳语的悲愤,本就清澈美艳的眼眸也看不到太多脆弱。只是听见叶云刚才假不正经地说出“我女人”三个字时,尽管没有出现一些网络爱情小说写的会有一股电流击向脑海这种现象,但她内心还是禁不住泛起了一丝暖流,红着脸仿佛要渗出血来,无端的羞涩。 而那个靠着无数高档化妆品堆砌起一片妩媚的小三听到叶云那番明褒暗贬的话语,气不打一处来。今天本来心情挺愉快的,和未婚夫相约出来吃个烛光晚餐,图个浪漫,却没想到李逵遇见了李鬼,好心情早就到了九霄云外。她越想越怒,毅然摒弃了华国五千多年的女子婉约内敛的传统美德,赫然起身拍着桌子大骂。 所幸,爵士居今天被这女人包了,没有其他客人,只有几个隔岸观火的服务员在遥遥观望。 瞧着身穿价格不菲的纪梵希套裙的有钱女人站着骂街,本就是一桩奇文共赏的乐事。 叶云也的确够可气的,竟充耳不闻,还绅士般地伸了伸手,示意苏湄坐进里面的座位。 既然要砸场,就砸个透彻,不能半死不活的。 神色稍显黯淡的苏湄略带歉意地看着叶云,犹豫再三,还是坐了进去。 只是她坚决将沉默进行到底,全然不理会她对面那个男人可以杀死人的目光。 “陈道白,你个废物!”那艳媚小三见到言语功夫对叶云毫无作用,转而将枪头对准了自己男人,“我都被欺负成这样子了,你特么还缩在龟壳里,你特么还是男人吗?我庞彤闱长这么大,还没受过这种气!别忘了,如果不是我爸帮着你,你特么能走到今天吗,你特么能平步青云吗?” 女人最不能容忍男人的一点,就是懦弱,尤其是自己的男人。 叶云差点要笑出声来,这女人真是言辞锋利,龟壳的比喻更是妙绝,和他想的一样。 苏湄则没有他那样的闲情逸致,低头玩弄着垂在胸前的秀发,似乎心里藏着无边的惊恐。 她今天骗叶云来这儿,已经够胆大妄为了,面对那女人的唇枪舌战,她还真有点胆怯。 男人就像密码输入,女人就像密码提示,想要进入到程序里面去,就要输入正确密码。 当密码输入错误时,密码提示就会弹框而出,提醒您从新输入密码。 男人的很多错误都要女人来提醒。 经那小三不分青红皂白的一顿数落,那只道行不错的乌龟终于把头伸出了龟壳。 “彤闱,你先别生气,等我来处理。”陈道白把正在气头上的庞彤闱强拉着坐下,然后冷冷睨着坐在他对面的苏湄,双手紧握,强压住心中的那团怒火,质问道,“苏湄,你什么意思?” 苏湄颤颤微微抬头,看了一眼对面的男人,视线迅速移开,有点怵意,正思考着如何回答,一只优雅如钢琴家的手轻轻拍了拍自己已渗出汗迹的手背,继而迎着自己视线的,是那双盈满笑意却给人带来无穷勇气的漆黑眸子,她赫然抬起头,勇敢地与陈道白对峙着,冷声道:“没什么意思,就是听说你刚刚订婚,想来祝贺祝贺,亲口祝你们白头偕老。” “哼,祝贺?犯不着,咱俩已经分手了,分手了,你懂吗?!”陈道白说起“分手”这两字的时候,提高了八倍的音量,青筋都快暴起了,继而冷酷无情道,“你走你的独木桥,我走我的阳关道,那就足够了,别来骚扰我!” “咱们俩十二年的感情,我把最好的年华都给了你,现在我连亲自来祝福一句,都不可以吗?”苏湄忍泪道。 “祝福?呵呵,那他是什么意思?向我示威来了?”陈道白冷哼道,讥诮地瞥了叶云一眼。 “示威?你还不够资格。”叶云没有给机会苏湄接话,主动将话头抢了过去,修长手指轻叩着桌面,不痞子也不邪恶,也没有做作的深沉,平静道,“今天是我让湄湄带我来的,因为我想亲眼看看,她以前的选择到底能错到什么地步。现在我知道了,她选择你,纯粹是一个误会。” 陈道白心中一凛,这个年轻人说话并不专横跋扈,可句句笑里藏刀,阴狠得让人发指,双手盛怒得不自觉地颤抖着,却不能在未婚妻面前表现出来,怪笑一声,强装镇定道:“得了吧,兄弟。作为前辈,我奉劝你一句,就她这种风骚的女人,只会勾引你这种涉世未深的小白脸,都二十七了,还当自己是一枝花,不知所谓。” 苏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紧咬着红唇,都快渗出血了,泪水悄然滑过脸庞,梨花带雨。 这句话对她的伤害到底有多大,恐怕只有她自己清楚,仅余的自尊才勉强使得她还能保持冷静。 叶云却依旧没有动怒,他实在是一个不易丧失理智的人,如刀双眉轻轻一扬,泛起一个很淡的笑容,灿烂如阳光,却偏偏让人遍体森寒,有些人,笑比怒还要可怕千倍,轻声说了句:“老虎没有虎性就不吃人,人没有人性,就吃人了。” 他悠然起身,双手揪住陈道白的衣领,像拔嫩草般,将他从座位上轻而易举地拎出来。 那个叫庞彤闱的小三眼中流满惧意,尖声道:“你……你想干嘛?你敢打人,我立刻报警。” 话音刚落,一脚出,膝盖断。 陈道白万般凄惨地哭喊着单膝跪地。 叶云侧过脸,微微一笑,轻声道:“不好意思,这是个意外。” “疯子!”庞彤闱颤抖着,啜泣着厉声道,“膝盖都断成那样了,你还有脸是意外?!” 叶云眼神温柔,带着三分歉意道:“真是意外,我本来想踢他小腿的。” 噗嗤! 苏湄非但不害怕,反而被叶云的这句无赖话逗乐了,忍不住笑了起来,花枝乱颤。 而庞彤闱则没这么好心情,惊恐地看着叶云,他就像一个微笑的恶魔,让人胆战心惊! 陈道白早已疼得噤声不语,像得了帕金森浑身哆嗦着,脸色煞白得惊世骇俗。 虽然解气,不过苏湄终究还是有点担心,翩然起身,忧心道:“叶云,别再作傻事。” 叶云侧脸看了她一眼,轻笑道:“放心吧,我只做我认为对的事情。” 话音刚落,他那优雅如钢琴家的手立即变成了血气凛然的手,一手揪着陈道白的衣领,一手抽着他的脸,力道十足,嘴巴子跟不要钱似地,几乎每一下都有血迹从陈道白的嘴角流出,猩红,似玫瑰般绚烂夺目。 陈道白奄奄一息地跪着,目光无神,呆滞地盯着这个恶魔,脸上青红浮肿,眼镜横歪。 庞彤闱见到自己的男人伤成这样,再也顾不得恐惧,操起一瓶红酒就向叶云砸去。 苏湄惊得一声尖叫,叶云轻叹,放开陈道白,迅疾侧身让过,两只手指轻敲酒瓶。 红酒如断崖瀑布,倾泻而下,酒瓶尽碎。 叶云面无表情,冷声道:“虽然我不打女人,但要想活命的话,不要触碰我底线。” 古人常说,惟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这是真理,女人要是兽欲一起,绝对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此刻,庞彤闱已近疯狂,怒吼着:“你算老几,敢在老娘面前撒野?你知不知道我爸是谁?我爸是宁州市长,你见到也要……” 啪! 很清脆的响声,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 叶云十分错愕地看到那个飞扬跋扈的市长千金两眼一白,瘫软下去,因为他根本没动手。 而在叶云旁边,站着手中拿着一支破碎红酒瓶的苏湄,一脸坚决果敢,可从瑟瑟发抖的身体来看,她肯定第一次干这种事情。 叶云下意识摸了摸鼻子,不禁感慨,这妮子太虎了,下手还真够狠的,一点都不含糊。 第六十章 心门 天边一轮明月高悬,冷星寥落。 江风习习而吹,神清气爽,可滨江路上的行人并不多。 在江边昏黄的路灯下,走着两个人,一男一女,一前一后。 后面的男人双手优雅插于袋中,脚步略显慵懒,嘴里轻轻哼着一首不知名的苍凉小调。 而前面的女人则是莲步盈盈,如水美眸眺望着大江对岸,轻风撩起柔顺的发梢,丰姿绰约。 “开心吗?”后面的男人突然问道。 前面的女人怔了怔,没有停止脚步,柔声道:“很开心。” “可你脸上为什么还写满愁意?”后面的男人赶上几步,与前面的女人肩并肩走着。 女人侧头看了他一眼,微微叹了口气,视线转向西江,似乎觉得有些凉意,双手环胸,能让人在盛夏觉得森寒料峭的,只有人心,幽幽道:“这一江春水,能载走多少愁?这一切都不属于我的,随时都可能消失。” 男人习惯性地揉了揉眉头,开解道:“人的一生是短的,但如果总是活在痛苦中,就太长了。” 女人木然,望向他,轻轻一笑,苦笑而自嘲,轻声道:“谢谢你,叶云。同时也要说声对不起,今天利用了你。不过没关系,过完今天,你我之间应该不会再联系了。你刚才也听到陈道白说什么了,我是一个风骚的女人,不要离我太近,毕竟人言可畏。” 叶云嘴角渐渐弯起,戏谑道:“我无所谓,反正陈道白也说我就是一个小白脸,等着别人来包养。” “别这样说自己,今天是我不好,把你骗来陪我。但我真的没想过会让你处于两难,就单纯地是想气气他罢了。”苏湄不好意思地抬眸望了眼叶云,纤手十指交叉放着,似乎有点紧张,黯然道,“对不起,叶云,你是个好人。” “好人?好人能值多少钱?好人能让多少人敬仰?好人能保护多少人?”叶云停下脚步,眼神的淡漠散去,拢聚起一抹妖异,望着天边明月,轻声吟出一句唐诗,“一年明月今宵多,人生由命非由他。” 苏湄安静下来,尽管只和他相识了两天时间,但她已然习惯了这个年轻人气质上的变化。原来真的有男人可以做到不笑的时候,比猖狂大笑时表现得更加自信与从容,不知道真实的他是冰壶秋月,还是黑暗诡魅。她托着粉嫩腮帮,饶有兴致地凝视着这个越来越神秘兮兮的他,欣赏着他悠悠吟出韩愈诗句时的霸气。 喜欢?远谈不上,更不要说那遥远到似乎永远无法到达的爱了。好感?也许有一点。 “跟我说说他吧。”叶云收回视线,忽然说了这么一句,看着苏湄,眼神干净空灵。 苏湄心头一颤,呆住,眼神逐渐黯淡了下来,蛰伏很多年的哀怨情仇又涌了起来。 她在迟疑着,这桩往事就像厚重的灰尘,一直覆盖着她心房,从未与任何人倾诉过。 今天就快走到尽头了,今后也许真就不会再和他有来往,她和他注定只是擦肩而过。 既然如此,又何必再将心事束之高阁呢? 苏湄紧咬着嘴唇,秀眉微锁,美眸轻闭,似乎陷入了深深的回忆,娓娓道来:“我和他是初中同学,他曾经是我这辈子最爱的男人,你身上的这套范思哲本来是他的,他在回国前我就预订好了。我和他第一次见面相识,就是今天早上我们去的那条河边,那时候,我才刚上初二。” “正是情窦初开、少女怀春的年纪。”叶云认真道。 苏湄黯然神伤,继续回忆道:“当时学校组织郊游,我贪玩,就赤脚下河,玩水拾石,却被河底的玻璃划破了脚,鲜血浮起来时,我吓得大喊,却没有一个人过来理我。因为当时学校都在传我被校长包养了,没人愿意去接近我这个骚货,只有他,跑着过来抱起我上岸。他抱起我的那一刻,我就无可救药地爱上他了,他为我撑起了一片天,一片晴空万里的天,他对我,确实是用了心的。” 她双手撑在护栏上,望着东逝而去的江水,神色一片萧瑟。 当她对自己说到“骚货”两个字时,叶云的心似被重锤一击即中,难以名状的痛。 他静静地看着她,没有上去安慰,因为他知道,那一刻,再多的安慰也是枉然的。 心门,往往是隐秘、回避的象征,更是心灵躲进极乐的静谧或悲伤的秘密搏斗的象征。 而回忆,则是一道生了锈的心门,推开,不仅要花费很大力气,而且需要很大勇气。 苏湄继续痛苦地回忆着,淡淡道:“后来我们两个就相爱了,他对我百般呵护,我们就像一般学生情侣那样,每天下课就牵着手走操场,看落日,谈人生。那段日子是我最快乐的。虽然我的谣言还是满天飞,但是他却浑然不理,义无反顾地爱着我。” “他是在游乐场向你求爱的吧?”叶云呼吸得很慢,认真道,“让我猜猜在哪,旋转木马?” 苏湄惨然一笑,似乎在回忆着当初的情景,潸然欲泣道:“就是今天我和你坐的旋转木马,不过现在已经换新的了。他当时就在木马上说,要照顾我一生一世,我哭的不能自已,其他人都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是他把哭得像泪人似的我从木马上抱下来的。” “那第一次初吻,是在电影院?”叶云发现自己很适合去做捧哏的。 苏湄轻轻点头,泪水终于不争气地留下,继续道:“那时我们已经上初三了,去电影院看了一部法国爱情片,就立刻喜欢上了那个浪漫的国家,我们约定要一起去法国留学,他在黑暗中夺去了我的初吻。” “后来呢?”叶云轻声道。 “可能是因为谈恋爱的原因吧,我成绩一直上不去,高考成绩出来,他考上了波尔多大学,而我只考上了宁州的一个专科院校。当时他家太穷,付不起留学费,我还像你一样,去打几份兼职,再加上我平时一些积攒的钱,给他凑够学费。”苏湄泪眼朦胧,美眸中沁出点点晶莹,黯然道,“他在出国前跟我承诺过,留学回来就娶我,结果,却是黄鹤一去不复返了。” “他应该是在法国读书的时候,遇到了那个市长千金吧?”叶云猜测道。 “嗯。”苏湄点点头。 “穷小子野心勃勃,想要出人头地青云直上,于是做了陈世美。”叶云嘴角挂起一抹不加任何掩饰的讥诮笑容,向江中抛出一个石子,石子溅起一朵浪花,旋即消失不见。 “是我太卑微。”苏湄自嘲一笑,越说声音越小,强忍着泪水,哽咽道,“他后来很认真地跟我谈过,说忍受不了我的流言蜚语,明天跟这个男人好,后天跟那个男人睡,他痛骂了我一句不要脸的骚货,我打了他一巴掌,十二年的爱情就这样走到尽头了。” 她往常的雍容自信都消弭殆尽,脸色霎时变得青白。 江面上,一艘小纸船,悠悠的飘过来,吸收水分,渐渐沉没。 世上最美好的东西,都像没有添加防腐剂的食品,是有有效期限的。 “想哭,就放声大哭。”叶云温柔道,突然将她轻轻拥入怀,给予她此刻最需要的温暖。 苏湄浑身一震,下意识想推开他,却发现自己根本用不了力,只能将头深埋在他胸膛。一开始她还强抑止哭,可被叶云温暖的怀抱环绕,无穷的委屈、无尽的哀怨都顷刻间涌上心头,一直强忍的泪水再也不受控制,泫然而下,放声痛哭,悲凉如秋风萧瑟,百花凋零,似乎想释放这么多年始终难以释怀的所有不快。 不是所有的泪水都代表懦弱,不是所有的泪水都背负着痛楚。 正如不是所有的笑容都代表喜悦,不是所有的笑容都洋溢着幸福。 人情感中最难的三件事:思,相思,单相思。 所谓单相思,就是你把他放在心里面,他把你放在心外面。既然他把你放在了心外面,你也要将他赶出内心,而那泪水就被赋予了这个职责,承载着生命的重量,容纳着灵魂的芬芳,并将红尘的悲哀离合轻轻吟唱,宛若深邃苍穹中一颗转瞬即逝的流星,美丽得让人心碎。 阮玲玉最后留在世间的书札上写有最触目惊心的四个字:人言可畏。 人生到最后,似一片白茫茫大地,干净无物,然这四个字却是雪地上的红梅,耀人眼目地开放。看起来美不胜收,实际上那艳丽,是钉子生生钉入眼睛后流出的疼痛。流言如罂粟,在流者口中灿烂如花,妖艳无比,传播者会有一种吸毒上瘾似的快意。转到受者处,却自是杀人不见血的阴冷毒辣,流言当真猛于虎。 良久,苏湄才止住哭声,双手趴在叶云胸前,一颤一抖,低声啜泣着。 她并不是个随随便便寻找依靠的女人,情绪激烈震荡之后,她常常会像体操运动员在平衡木上对待突发状况那般迅速让自己找到平衡点,只是想到失去了与陈道白那份弥足珍贵的感情,她忍受不了,才会对一个陌生的男人渲泄心里的郁苦。 叶云那几万的范思哲早已湿透,微笑温柔醉人,伸出修长手指轻轻擦拭着苏湄的泪水。 苏湄害羞地避开,怯生生地指了指范思哲,羞赧道:“不好意思,把衣服都弄湿了。” 叶云低头望了眼西装上的那片泪迹,轻声道:“无所谓,反正是你给买的,你拥有主权,更何况美人清泪,玉露琼浆,历久弥香。” 苏湄从他怀抱里出来,捋了捋些许凌乱的秀发,没好气道:“花言巧语。” 叶云笑笑,轻声道:“还难过吗?” 苏湄轻轻摇头,叹了口气道:“爱情就是个梦,而我却睡过头了。” “记住,能够说出的委屈,便不算委屈;能够抢走的爱人,便不算爱人。”叶云平静道。 苏湄呆呆望着他,萌生出奇异的情愫,良久,才柔声道:“谢谢你,叶云。” “你又谢了我一次。”叶云微笑着,异常温柔,像棉花,“来,苏湄,站到栏杆上。” “为什么?”苏湄惊诧,美眸因为刚刚哭过的原因,显得更加妩媚,如雨后玫瑰。 “让你体验一次生死,你就会淡忘那些痛苦回忆了。”叶云轻声道。 苏湄本想拒绝的,但他眼神透出的那一抹坚定,却让她鬼使神差般懵然点头。 叶云淡淡微笑,双手轻轻一托,苏湄惊得低呼一声,却已经站到了水泥栏杆上。 下面就是滚滚东逝的江水,她紧张地闭着双眼,双腿微微颤抖,心脏剧烈地跳动着。 “来,张开双臂向后倒下。”叶云放开了扶着她的手,后撤一步。 “啊?你干嘛放手?”苏湄感觉到了他的离开,吓得一声惊呼,“我会掉下江的!” “如果你再不后倒,那就真要掉江了,我可不会游泳。”叶云玩味道。 “啊!”苏湄又是一声惊呼,花容失色,她气恼地在心里暗骂了叶云几句,却不得不面对现实,不能思索太多了,往前是必死无疑,往后还有一个可恶的男人可能会接住自己呢,紧闭双眸,蛾眉微蹙,战战兢兢地往后倒去。 在离地面还有一点距离,苏湄以为自己要跟这个世界告别了,却发现一双有力的大手将她凌空抱起,她惊呼声未落,就躺在一个温暖如春的怀抱里,那双盈满笑意的漆黑眸子正凝视着自己,充满柔情。 “下地狱是容易的,但要回头逃回人间来,就要费力了。”叶云不温不火道。 苏湄静静望着他,细细品呷着他的这句话,忽然回想起了他曾跟自己说过,鲜活的人是世上最美的风景,应该珍惜生命,是啊,自己为什么就没他想的透彻呢?这个年轻人不知发生了多少故事,不知经历了多少风霜,才会这样看透人生,这种男人虽然不能让女人第一眼见到就恨不得以身相许,可相处久了,智慧的女人便能瞧出他的种种不同寻常来,怎能不让女人难以释怀? 不要脸,她在内心暗呸了自己一口,轻轻抿着唇,杏脸浮起一抹诱人的红晕。 叶云放下她,拾起一块小石头,抛着玩,微笑道:“好了,你先回去吧。” “我送你回去?”苏湄小声提议道,语气稍微有点紧张,清美容颜让人心醉。 “我坐公交。” 叶云却没有醉,虽然说话很和气,但话中意思却不容拒绝。 “哦。”苏湄心里微微有些失落,眼眸流转,试探着问道,“那我们还会再见面吗?” “当然,只要十里清扬没有倒闭。”叶云微笑道,小石子在空中此起彼伏。 “那你小心点。”苏湄轻笑,望向叶云的眼神多了份柔情,似乎还有些不舍。 叶云点头,嘴角噙着些许习惯性的微笑,扬手与她告别。 她转身,高跟鞋在瓷砖上踏出空灵声响,没有回头,极美倩影消失在滨江路的尽头。 一会儿,桥上的甲壳虫缓缓驶离。 叶云这才收回视线,扬起一个不易察觉的微笑,语气不轻不重道:“出来吧,都跟一天了。” 第六十一章 三千大千世界 《教父》名言:复仇是一道冷却后的美餐。 这个世界有很多事情都是常人无法想象着发生,并没因为有人觉得匪夷所思而消失。 譬如说,人对于唾手可得的东西,总是后知后觉的。 因为那已经是囊中之物,必不会落于他人之手,便放松警惕。 殊不知,程咬金总是会在半路杀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就是最好的总结。 当自己千辛万苦地付出了努力,却只是为他人作嫁衣,就好比明媒正娶了一个漂亮女人做媳妇,对她千依百顺,集万千恩宠于其一身,希望她能帮自家传宗接代,却愕然发现她怀孕了,父亲不是自己,当中的愤怒就像正在燃烧的柴堆遽然倒入了几升的酒精汽油,瞬间熯天炽地,烈火飞腾。 张啸现在的心情,就是如此。 漆黑的夜,孤单的路灯,寂寞的街道,似乎无一不是在嘲笑着他的可笑和悲哀。 当他知道那一晚自己一手策划的英雄救美计划竟被一个小小吧员拆穿,怒不可遏地把他最心爱的坐骑林宝坚尼都砸了个稀巴烂,但犹不解气,那种郁闷烦忧还是无处发泄,就像溺在水里,有劲使不上力。 要不是苏湄那个女人对他父亲还有点用处,自己早就霸王硬上弓了。 但张啸是个不到黄河心不死的人,从小到大没吃过哑巴亏,立誓一定要将苏湄那种如此稀奇极品的女人追到手,那在一众朋友面前肯定拉风无比,抢尽风头,好比开着一部世界量产车之王——bugatti veyron,那种感觉如行走在云端。 伟人云:不打无准备之仗。 所以在那个天衣无缝的计划失败后,他马上改变策略,派人跟踪苏湄,留意她的一举一动,注意她的一言一行,打算投其所好,一举将其拿下。今天早上,他在跟几个杭州来的公子哥在打高尔夫时,就收到了手下传回的音讯,说苏湄竟然跟那个吧员一起约会,禁不住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马上召集人马,尾随二人。 张啸想着,苏湄离开之时,便是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吧员命丧黄泉之刻。 而现在,终于是了结的时候了。 张啸并不高大,不像他堂哥张宝那般魁梧,身后站的,是一群浑身彪悍气息的大老爷们,出了名的狠角。他站在众人之前缺乏一种震慑八方的气势,脸色也有些苍白,一种被酒色掏空身子的萎靡模样,微微眯起双眼,冷冷看向那个始终带着淡淡微笑的年轻人,江风徐徐吹来,却吹不散他心中的怒火,反而越烧越旺。 叶云的微笑温柔醉人,就像一谷深山含烟的溪水,潺潺流过心头,让人生不出恨来。 但他的处变不惊,更令张啸觉得这是一种昭然若揭的挑衅,火冒三丈犹不及。 他望向叶云的双眼已经生出了亡命之徒般的贪婪和炽热,竖起拇指,冷声道:“你丫真够种的啊,老子的女人,你都敢泡!” “别太嫉妒,对身体不好。”叶云微笑道。 “我嫉妒个屁,临死之前的人,都会象征性地在嘴皮子上沾点便宜。”张啸怒极反笑道。 “你要杀我?”叶云扬眉道。 张啸摊开双手,气焰嚣张地展示着身后的一众手下,阴笑道:“不像吗?” “我和你萍水相逢、素不相识,更是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为什么要杀我?”叶云认真道。 张啸一怔,像听了个极好笑的笑话,突然仰天大笑,肆虐而狂妄,非但停不下来,反而更欢了。 他身后那群五大三粗的小弟们也是张牙舞爪地嘶吼大笑,那阵势,就像一群恶狼遇见了一只迷途羔羊。 叶云不以为忤,微微一笑,要多清秀有多清秀,玩味道:“我揭你老底的事儿,都知道了?” “草你妈,你还敢说!这世上,就没有不透风的墙!”张啸骤然停止了笑声,眼神阴狠无比,那事就是他不可触摸的逆鳞,因为他早在朋友圈中夸下海口,一定会拿下那个外秀内媚的绝代尤物,却没想到会被人暗中搅黄了,这口恶气怎能咽得下去? 叶云沉吟了一会儿,轻声问道:“你没为难我那几个朋友吧?” 张啸当然听懂了叶云口中的“几个朋友”指的是谁,冷冷一笑,让人毛骨悚然,漠然道:“你放心,我会先把你招呼好了,再去找他们聊聊。草他妈的,那几个吃里扒外的饭桶,收了老子的钱,竟然还帮起外人来了!我他妈平生最讨厌的,就是那种吃碗底反碗面的叛徒。” 叶云轻轻抛起小石子,眼神清澈道:“还有回旋的余地吗?” “回尼玛戈壁余地。”脾气一直算不上好的张啸竖着中指,眼中有着几分狂躁的暴戾,他的城府比起好友庞超群来,简直差远了,似乎很受不了叶云的这份澹然平静,右手狠狠揉捏着并没有多少须根的下巴,尽量摆出一副让人觉得成熟稳重的姿态,厉声道,“世上的路有很多条,你却偏偏走上了一条绝路,怨谁?怨别人吗?只能怨你自己脑子进水了,自己几斤几两都不知道掂量掂量!” “这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条路我第一次走,却依然能走出去,让下一个人有路可走。”叶云依旧抛着手中的小石子,声音阴暗冷淡,这是破天荒地头一次,有点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意思。 一个人若是忍耐太久,有些时候总难免会想发泄一下的,否则,无论谁都难免要爆炸。 他黯然轻叹了一声,真希望此刻能痛饮一瓯白酒,最好能喝得烂醉如泥,不省人事。 那么等他醒来时,虽然会觉得头痛欲裂,但他的精神却一定会觉得已松弛了下来。 可惜,现实中没有马良的神奇画笔,也没有多啦a梦的百宝袋,酒不是想有就有的。 张啸猖狂一笑,无限讥诮道:“还特么想走出去?那就要看你有没有那个本事了。对你这种煞笔,我是很乐意去告诉你一个历史常识的,知道三国的祢衡为什么会死吗?就是因为他狂傲无物,不知道自己有多少斤两,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 叶云将那颗光滑圆润的小石子握在手心,嘴角渐渐弯起,那一抹再熟悉不过的微笑再次浮现,清净如竹,淡淡道:“三千大千世界,无一微尘,不是菩萨舍身命处。我不是祢衡,你也不是曹操,这条路,我是必须走出去的。” 倏然,嗖! 他漫不经心地将手中的石子扔出,动作轻柔,如天女散花般曼妙。 小石子飞出一条平稳直线,没有任何弧度,仿佛在空中骤然消失了般,不见踪影。 下一刻便赫然出现在了张啸眼前,他刚才就瞧见那个年轻人右手轻轻挥了挥,就像观音菩萨拂了拂净瓶中的柳条枝,还在纳闷着怎么回事,就遽然见着一颗天外陨石直奔自己眉心而来,骇然失色,竟然一时忘记了喊叫,愣在原地。 正当他感觉到生命逐渐离他远去之际,身后的一人身形一纵,迅速跃到他面前。 啪! 那人一掌击飞了迅疾而来的小石子。 安静,死寂般的安静。 只有枯枝栖昏鸦,江风吹落花的微弱声音。 “有点意思。”叶云微笑,漆黑眸子微眯起,饶有兴趣地看着那个半路杀出的人。 那人年纪很轻,面无表情,眼神狰狞得像一只发现了死尸的兀鹰,左耳处戴了只银色耳钉,显得时尚新潮,与他那种刻骨的冷漠气质截然相反,单就他的速度和敏捷度来说,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高手。 尽管他仍是不动声色地冷睨着不远处的那个年轻人,但谁也不知他心中是如何的恐惧。 死亡的恐惧! 他击飞石子的手掌藏于身后,竟是皮开肉绽,血肉模糊,整只手臂发麻到不能动弹。 他是张家二少爷的贴身守护,能到这个位置,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次生与死的考验。 张啸这位公子哥平时特别喜欢摆谱,更喜欢微服出巡地到一些风花雪月之地吃喝玩乐,难免会和一些流里流气的痞子发生口角。这个时候,他就得挺身而出。但毕竟对方经常出没于那些场所,是地头蛇,所以自己常常要面对以一敌十,甚至更多人的情况,却从来都是如瓜熟蒂落般轻松解决,没想过会遇见如此强大的人物。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他没有丝毫因害怕而退缩的意思,反而是越来越浓的战意。 张啸终于从死亡边缘中苏醒过来,指着偷鸡不成的叶云,怒吼道:“你个混蛋!你他妈竟然敢偷袭我!” 叶云耸耸肩,没半点愧疚,一本正经道:“又不是打擂台,没必要提前告诉你一声吧?” 张啸气得浑身极不自然地轻微颤抖,这孙子原来肯定是扔铅球的,那小石子快得就像弓箭,做了个深呼吸,强压下满腔怒火,稳稳心神,不得不重新审视起这个貌似普通的年轻人来,眼睛在他身上打量着,心生一丝彷徨,无论是从背景,还是个人能力上,这个年轻人都远远不能对他产生威胁,怎么整个局面就被他牢牢控制住呢? 不行,这个势得夺回来,不能老虎不在,猴子称大王。 他装腔作势地冷笑两声,狂妄道:“有些人就是这样,你不操他妈,他都不知道你是他爸。” 叶云笑笑,如法炮制,又做了刚才那个扔小石子的动作,吓得张啸赶紧抱头躲避。 “哎呀,不好意思,我忘了手里已经没有小石子了。”叶云认真道。 又被耍一次的张啸错愕地望着他,长呼一口气,如狮子般狂吼道:“操,给我揍死丫的!” 身后的那群打手如同虎兕虺蜮般,闻声而动,手中砍刀在昏黄的路灯下泛着嗜血的黄光,杀气凛然。 叶云轻轻叹了口气,一步步,慢慢地走到江边栏杆旁,有条不紊地脱掉身上的西装,喃喃自语道:“真是没素质,一张口就是脏话,好在没有小朋友在场,不然就教坏了下一代。几万块钱的范思哲可不能打皱了,好几年的工资呢。” 第六十二章 诸菩萨摩诃萨 夜风凛凛。 叶云脱下西服外套,叠得整整齐齐,放在水泥栏杆上。 倏然,他一个诡异侧身,跐溜一下就滑出了好几步,将将让过一把随风而至的砍刀。 “背后伤人,非君子所为,小心遭天打五雷轰。” 他微笑着说了一句,全然忘了自己刚才偷袭张啸的行径,双瞳里忽然寒光乍现,锋芒毕露。 毫无先兆的,他闪电般出手,一把抓住一个攻过来的男人手腕,往下轻轻一折。 咔嚓! 砰然断裂,力度与部位的精准把握,冠绝天下。 趁那人惨叫声还没喊出来,如鹰扑兔般,一记重重的右钩拳,那人软弱无力倒地。 叶云一击得手,不退反进,跃入到一片刀光血影中,整个人化作了一道黑龙。 一脚而出,膝盖尽断,一肘后击,肋骨齐碎。 同一时间的两个动作,便有两人轰然倒地,凄惨喊声大作。 仅仅是数十秒钟,就有八位平时作威作福的彪形大汉躺在地上哭天抢地,像葬礼哭丧。 剩余的七八个打手不是傻子,没有徒劳无功地往前送人头,而是慑于其虎威,都退到了五米开外,尽管仍是手不离刀,但个个面露惊恐之色。 “张啸,下次带点能打的。”叶云静静站在原地,掏出一块随身携带的藏蓝色手帕,一点点将沾在手上的血迹擦拭干净。 张啸大惊,万没想到这个外表俊逸的年轻人竟是个绝顶高手,出手如此的狠毒辛辣,心里禁不住打起了退堂鼓。 反而是他身旁那个戴着银色耳钉的青年虽然震惊,眸子里却透出嗜血的寒光,跃跃欲试。 叶云微笑醉人,斜睨着那个戴耳钉的阴冷青年,饶有兴致道:“似乎只有你可以和我玩玩。” 耳钉青年兴奋异常,从未有笑容出现过的脸庞竟露出了个并不明显的微笑,有些傻憨。 他身形紧如绷弓,缓缓从身后抽出了一把砍刀,一把上等好刀。 刀刃,劚玉如细泥,刀尖,秋毫若水滴。 叶云凝视着那把刀,皱了皱浓墨双眉,思忖着这刀划出的轨迹范围。 青年也很谨慎,左手握刀,冷冷睨着叶云,并没有轻举妄动,在等待时机。 他眼前的这个年轻人气势并不如何强盛,但却与周遭环境完美融为一体,无懈可击。 一个好的猎手,想万无一失地抓住猎物,必须要有耐心。 倏然,叶云犯了对垒大忌,右手尾指轻轻抖动了一下,匀若池水的均势被猝然打破。 这是个千载难逢的绝佳机会。 青年当然不会错过,突然厉喝一声,体内真气疾运,右脚向前踢出,左手一勾。 “铮!”的一声清响,刀锋割破空气,化作毫无畏惧的一斩,雷霆万钧地砍向叶云。 叶云双眉一扬,如两柄森黑的弯刀,疾速拾起地上一把砍刀,纵身飞跃。 吭! 叶云拂花琼影般,径直迎上了耳钉青年那势大力沉的一刀。 一声闷哼,那把上等好刀如喷射的礼花,腾空而起。 耳钉青年左手的手腕尽数断裂,要想再次握起那把索命寒刃不知要何年何月了。 就在他惊魂未散之际,那个年轻人的刀光又至,似鹰击长空般。 他只能被动躲闪,身形矫捷,速度惊人,移步井然有序,晃动躲闪充满了自信。 他确实有着不俗的实力,然而在更加强大的年轻人面前总给人力不从心的感觉,只能疲于奔命。年轻人的速度快得惊世骇俗,几乎超出人类肉眼极限,如南陌坠虹,每一刀都能划破青年的一道口子,鲜血微微渗着,却没有流下,那一道猩红在黑夜中触目惊心。 身若惊鸿莺穿柳,刀似追魂不离人。 年轻人终于停下了身影,修长手指轻轻抹去残留在刀刃上的几滴血,睥睨着躺在地上浑身颤抖的耳钉青年,清净如竹的微笑使人心安,神情淡然道:“悲歌一曲,道尽苦情心酸;心刀六分,斩尽情仇天外。你用刀刚劲暴烈,看似华丽,却太依赖手劲,没有刀随心动的意境,所以轻易地被我一击而飞,今天我不杀你,回去好好再练练吧。” 耳钉青年早已呆滞,脑海一片空白,只是机械性地点了几下头,便晕了过去。 叶云微微摇头,轻叹了口气,扔下手中的刀,双手插袋,转身微笑地看着张啸。 张啸此时已瘫坐于地,眼神空洞得没有焦距,呆若木鸡,方才发生的一切如梦境般虚幻,却又偏偏如此的真实,浓浓的血腥味让他只想沉睡过去,不用理会此刻的恐惧无助,却又怕这一睡,就再也不能苏醒。在宁州,从来只有他欺负人,就没人敢欺负他的,谁不得让着他张家二少爷? 可现在不一样了。 死亡,曾经离他是那么的遥远,此刻却是那么近,近到触手可及。 他呆滞地看了眼那个轻笑如月的年轻人,见他慢慢想自己走过来,像极了一个索命的修罗鬼使。 佛告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 叶云就要降伏他的心,缓缓蹲下,不慌不忙道:“这条路,看来我是走出来了,你说呢?” 张啸再没半点跋扈,唯有惊恐怵然地点着头,脸上已经分不清哪些是汗水,哪些是泪水了。 他现在的念头只有一个,尽快逃离这个修罗炼狱,他爸经常教育他,在性命面前,任何东西都不值钱。 “给我说说苏湄的情况吧。”叶云很突兀地问道。 张啸噤若寒蝉,根本就没有了语言能力,只是不停地哆嗦。 叶云皱了皱眉,站起身,平静道:“你给我说说她的情况,我不会杀你。” 张啸现在最怕听到与死亡有关的字眼,就连动词也有了阴影,“杀”字一入耳,吓得浑身一激灵,带着哭腔,一股脑往外倒:“我说我说我说!她………她只是我爸公司的一名员工,其实她家一点儿也不富裕,她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爸给她的,只要我爸一句话,她就一无所有。” “你爸包养她?”叶云语气不仅不冷,反而温暖,像寒冬中绽放的腊梅,让人放松警惕。 张啸原本还很惊惶的,但那个年轻人温柔的语气中却似有令人不可抗拒的镇定力量,令任何人都不能不信任他,呼吸已不知不觉渐渐平静了下来,赶紧解释道:“我爸没想过要包养她,只是想给她塑造高贵的气质,所以给她买好的车,贵的衣服,就是您刚才的那套范思哲也是我爸出钱订的。” 叶云眉头又紧了紧,沉声道:“你爸为什么要培养她高贵的气质?” “这……”张啸神情有些委靡,欲言又止。 叶云温柔一笑,轻声道:“你可以不说的。” 张啸吓得赶紧低头,颤声道:“因为……我爸想让她去勾引我二伯!” 叶云心头一震,双眼猛然微微眯起,似乎想看透眼前的张啸,却没有发现一丝异端。 居然还牵扯到了张家内斗的戏码? 这事未免太蹊跷了,叶云心中疑团顿起,闭上双眼,陷入了无尽的沉思。 沉默半晌,叶云忽然开口,问了一个关键问题:“苏湄为什么要受命于你爸?就因为是公司员工?” “不……不是。”张啸原以为这年轻人会说出让他走的话,没想到又是一个问题,心马上就凉了,正了正身体,低头道,“这女人很装的,一开始说什么也不答应,后来应该是她爸病了,需要做大手术,保守估计得花近百万吧,她把家里该抵的都抵了,向亲戚朋友该借的都借了,都还差30万。我爸答应,如果她成功勾引到我二伯的话,就给30万她作为报酬。” 叶云了然。 此刻,他终于明白了刚才苏湄为什么会发出那句感慨——“这一切都不属于我的,随时都可能消失”。 他心中隐隐升起无边的疼痛,那个柔弱的女人身上究竟承载着多少不为人知的负担? 载不动,许多愁! “起来吧。”叶云淡淡道。 张啸如蒙大赦,唯唯诺诺地起身,依旧低着头,不敢正视叶云。 人在江湖,不能不清楚,也不能太清楚。不清楚就有危险,太清楚便遇太多痛苦。 叶云不想卷入张家内斗,所以并没有追问张啸太多,只是心中有了一个坚定信念——让苏湄离开这片苦海。 叶云拍拍张啸的肩膀,微笑道:“不要再打苏湄主意了,她是我的,明白吗?” 张啸看着他笑意盎然,心中陡然升起一股寒意,不住地点着头。 叶云转身,迈着有些慵懒的步伐,走到栏杆边拿起西服外套,随意地搭在手臂上。 张啸刚刚松了口气,就见到年轻人又向自己走来,内心一凛,赶紧低下头。 “你能跟踪到我,就已经知道我的背景了吧。”叶云平静道。 “知道知道,我是十里清扬的熟客,见过你几次了。”张啸套着近乎。 “嗯,正如你所知的,我只是一个小小吧员,没有多大能耐。”叶云轻声道。 “你太会说笑了,你没能耐,还有谁敢说有能耐?”张啸赶紧惊声道,这时候还不敢随意捋虎须。 叶云笑笑,伸出手,友善道:“不打不相识,交个朋友?” 他的确喜欢交朋友,且不挑,他总认为,朋友就像茶,每种都能入口,且带来甘甜。 张啸一怔,慌忙不迭地握着他手,赔笑道:“真好,虽打了一架,却认识个新朋友。” 他跟一般纨绔公子一样,与某个岛国相似,都是欺弱怕强的主,巴不得结交各路高手。 “以后去十里清扬,人情价,七折。”叶云轻笑道。 张啸大笑几声,故作潇洒,哂笑道:“我一定多多捧场。” 人性的变幻以及深邃,永远无法言说。 今日是不共戴天的仇人,明天就可能是把酒言欢的朋友。 上天造人,本就不是要人们相互仇杀的。 两人就这样在江边攀谈着,却没有发现,一辆红色宾利在桥上缓缓驶离。 ———————— “凤姐,我还真挺佩服他的,连庞彤闱都敢打。”车里的男人慵懒靠着椅背道。 “打得好。”车里的女人轻笑道,回忆起在爵士居的荒唐一幕,笑意更浓。 “你说市长千金被袭,他和那个苏湄会不会被抓啊?”男人坏笑道,似乎很想看叶云笑话。 “你就死心吧,庞月明那种政坛老骨头,绝不会闹出什么大动静来的。”女人轻声道。 “唉,可惜了,还想看场大戏呢。”男人有些失落。 “耐心等等,很快,很快就有得看了。” 女人说了句难懂的话,望向窗外的夜色,嘴角偷偷勾起一个耐人寻味的微笑。 第六十三章 想当年 邮局小区,夜深人静寂寞时。 夜空中的一弯银钩,洒下无限清辉。 一个年轻人坐在花园的秋千上,轻轻哼着一首不知名的苍凉小调,手里抛玩着一颗小石子,抬头三十度仰望着夜空,眼神干净空灵。他静静坐着,月光投下他的身影,在黑暗中稍显孤独,形影相吊。 晚风微微吹来,花香一片。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真的能用它寻找到光明吗?” 年轻人微微叹息,看向更远的远方。 也许那里有光明吧,因为那是母亲所在的方向。 他忽然觉得有点累了,心累。 当初母亲不同意自己来宁州,虽然不知究竟为何,但他总是很听妈妈的话。 然而老爷子则坚决要求自己来宁州,态度异常强硬,并以死来威胁母亲。 那一晚,母亲一个人关在房里,哭了整整一夜。 云浮山顶的整个草庐都能听到那弱弱的哭泣声,其声鸣鸣然,如怨如慕,如泣如诉。 第二天,母亲便同意了老爷子的要求,并交给叶云一个黑盒子。 叶云来到宁州后,一直谨遵母亲的教训,不显山不露水,藏匿锋芒,低调却不卑微。 然而,生活却一次又一次地逼迫他挺身而出,他有些心力交瘁了。 这种心态并不是他应该有的,他以前可以连续战斗72小时,神经保持高度紧张状态。 因为稍一放松,迎接他的,可能就是一颗索命的小小子弹。 是小青的乐观淡化了他的韧性,抑或是苏湄的妩媚柔化了他的坚定? 叶云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自嘲笑了笑,手里抛玩着小石子,俏皮地荡起了秋千。 忽然,他眉头皱了皱,旋即舒展而开,浮起一个浅浅的微笑,轻声道:“出来吧。” “云少,怎样都瞒不过你。”一个中年人从黑暗中走出来,笑容灿烂。 叶云没有转头,只停下了秋千,轻笑道:“我习惯独处,对周围的细微动静很有心得。” 一个从小就在躲避暗杀中长大的人,自然而然地要比普通人更像狼那样机敏警觉。 正如盲人的耳朵一向很灵,如果一个人的眼睛看不见,岂非只有专心用耳朵去听? “那我不正好撞在枪口上了吗?”中年人故作哀叹道: “你已经很不简单了,能在离我这么近的地方才被我发现。”叶云微笑道。 “能得到云少的夸奖,真是莫大的光荣。”中年人憨憨一笑,显得快意尽然。 “行了,马屁留着下次再拍吧,你猜我今天碰到什么人了?”叶云轻声道。 “谁呀?”中年人说话间,已经走到了他的身边。 “张啸。”叶云蜻蜓点水道。 “什么?”中年人则没有他那份淡然心境,很震惊,“他没对你怎么样吧?” “他带着一群小弟,想要报复我。”叶云微笑道,漆黑的眸子遥望星空。 “然后呢?”中年人愁眉不展,他知道,拿鸡蛋去碰石头,无疑是玩火自焚自取灭亡。 “然后,我们就成了朋友。”叶云荡起秋千。 “哦,成了朋友……等会儿!啥,啥玩意儿?我现在有点懵啊,先让我捋捋!云少,您是说…和张啸成了朋友?”中年人瞠目结舌,这年轻人前言不搭后语的,他愣是半天没反应过来,很难想象那个张家二公子竟肯一笑泯恩仇。要知道,男人之间为了女人起争执,很多时候纯粹只是面子之争,而面子就是男人的命根子。 “你不信?”叶云淡笑道。 “不是不信,是不敢置信。”中年人余惊未散。 “多个帮手,总比多个对手好。”叶云轻轻一笑,透着浓厚的算计味道。 “云少,您真是高屋建瓴啊,这么说,我们几个不用再躲了?”中年人有些兴奋道。 “我想是的,你觉得呢?”叶云漆黑眸子笑得愈发明亮,可与那弯新月媲美。 “毋庸置疑了。”中年人抚掌大笑,感激涕零地望着这个神秘如夜的年轻人。 他们几个在计划败露后,怕被打击报复,立即像大革命时的地下党员,纷纷藏匿起来。 这种逃犯式的黑暗生活,使他们终日惴惴不安,但在强大实力面前,他们不得不低头。 而现在,颇有点拨开云雾见月明的重生意味,怎能不惊喜欲狂? 叶云温煦笑着,秋千如钟摆似的摇晃,忽然问了句:“我交待的事情办得怎样了?” 中年人收敛了笑容,沉声道:“已经查清楚了,那个叫苏湄的女人住在古城区的丹青巷,宁州美术学院对面,那是一片老城区了,建筑大都是明清两朝的。她如今在昊天集团工作,有一位重病住院的父亲,母亲开了一间小餐馆,家庭并不富裕,她却纸醉金迷,开名车,穿名牌,怕是被哪个大老板包养了。” 教父告诉世人:不要让女人左右你的思维。 叶云一向谨言慎行,任何事都会瞻前顾后,他还没有完全相信苏湄,纵使他更愿意相信她就是一个纯情的女人,但在没有完全知根知底的情况下,还是要保持警惕,这是一种自我保护,也是老爷子从小就开始教他的人生必修课。 极品女人是一种剧毒,一旦被她勾去魂魄,无药可解。 纵然你翻遍了《本草纲目》,也找不到一条可以解脱的秘方。 “老金,这么短时间能摸到这么多料,你可真不简单啊。”叶云语气淡然道。 “不敢不敢,只是混江湖的时间长一些,朋友多一些。”中年人连忙正色道。 “你紧张什么?我又没说你不对。”叶云微微一笑。 “没紧张。”中年人嘿笑几声,僵硬的脸色恢复了平静,拍着马屁道,“我是在您的英明领导之下,您的正确指挥之下,您的……” “得得得,打住!”年轻人停下秋千,赶紧扬手阻止,看着眼前这个讲套话讲到了面不改色心不跳境界的中年人,苦笑不迭,“您老拍马屁的功夫可是日渐高明啊,不去搞政治都冤得慌。” “我不是那种八面玲珑的人。”中年人一本正经道。 “我也不是。”叶云认真道。 两人沉默住,心有灵犀地对望了眼,同时大笑而起。 中年人很欣赏年轻人那种高高在上的气质,又喜欢他这种平易近人的性情。 这种人,天生就是站在舞台的王者。 叶云眺望天际,忽然问道:“那个在十里清扬暗中观察我的人,你查到点什么了吗?” 中年人皱眉想了想,轻声道:“云少,你指哪个?那一男一女?” “不是。”叶云否认道。 “瘦骨嶙峋的那个?”中年人又问道。 “嗯。”叶云点点头,轻声道,“他的风格,跟我之前遇到过的三个人很像。” 中年人微微欠身,略带惭愧道:“对不起,云少,那人的反侦察能力和遁迹能力太过高明,他总是挑暗的地方和人多的地方走,瘦猴和胖虎怕被他发现,就远远跟着,那人每次都像水分蒸发一样,不知不觉就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中。” “没关系,继续留意吧。我不想让他死,只是为了找出他幕后的人。”叶云微微叹了口气,似乎有些人就是不希望他过上平静生活,侧脸看向身旁的中年人,微笑道,“老金,你的侦察能力果然不弱。” “这不算什么,小试牛刀而已。”中年人走前几步,站到年轻人前面,负手而立,与他一样仰头观月,轻笑道,“想当年在安南打自卫反击战的时候,我作为一名特种侦察兵,单枪匹马闯入小安南的心脏地带,搞得他们是天翻地覆。” “真的假的?”年轻人狐疑道。 在他眼中,这个憨厚到有点蔫坏的中年人心思细腻,十分的老成见到。 信任?远远谈不上,不过却从不对他疑神疑鬼。 郭德纲的《大实话》里有这么一句:说朋友亲,不算个亲,朋友本是陌路的人,人心不足蛇吞象,朋友翻脸就是仇人。对于这个直钻人心的说法,他不会认同,也不会驳斥,他以为,既然把对方认作了朋友,就应该有着一份起码的道德底线,将心比心。 更何况,这中年人的确能耐非凡,算无遗策。由于战争的残酷无情,给他留下了无法抹去的阴影,使得他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在部队退役后,竟走上了一条不同寻常的行骗之路,拿着一叠伪造的各种军队和政府证件,摇身一变,一夜间成为了南京军区少将,从此辗转大江南北,一路灯红酒绿骗吃骗喝,没有露出半点蛛丝马迹。 这样的人,不是丧尽天良的诈骗犯,就是明见万里的战略家。 “如假包换。云少,不是我跟你吹,想当年,我在安南那块小地方进出自如,比长坂坡的赵子龙还要浑身是胆。”中年人拍着胸脯自夸着,那双饱经沧桑的眸子闪烁起许多难以忘怀的印记,转身,还没来得及继续娓娓道来,愕然喊道,“哎哎哎……云少,你怎么走了啊?我还没说完呢!” 叶云已经离开了挺远的距离,只有那空无一人的秋千还在慢悠悠晃荡着,他步履匆匆,头也不回,扬声道:“你丫就会老生常谈,那个‘想当年’的事情已经说了十万八千遍了,你跟瘦猴他们说去,别烦我!” 说完,就消失在了夜色中。 “真想看他成为万人之上的样子,那应该是‘傲立天地轻,笑尽世间情’的不可一世吧。” 中年人轻声自语,负着手注视着年轻人离去的背影,浮起一个扑朔迷离的微笑。 第六十四章 来了,走了,聚了,散了 夜空寂寂,冷月寒星,浓浓的黑色让人无法看透。 窗边,一个老人静静坐在轮椅上,孤寂落寞,萧瑟如古道渐凉的西风。 那双深邃空洞的干涩眼睛凝视着夜空,不知在思索着什么。 月光透过窗棂铺洒在他身上,像是镀上了一层银光,在黑夜中无比诡异。 手中的茶早已凉透,老人却似乎浑然不觉。 直到听见有轻微的脚步声在接近,老人才回了回神,视线依然落在窗外。 “来了。”老人忽然打破屋内的宁静。 “是的,将军。”来人显得极其谦卑,恭敬异常。 老人清笑一声,笑声有点沙哑,却显得痛快淋漓,开怀大乐道:“很久很久没有人叫我将军了。不过,别人也不会这样叫,只有你才会。你这一声将军啊,又将我拉回了那个炮火连天、战马啸啸的年代喽。” 来人见到老人兴致如此之高,心情也十分舒畅,弯腰伸手将老人大腿上那张滑下了些许的绒毛毯子往上扯了扯,微笑道:“我却恨自己没有早生几十年,没能跟随将军南征北战、踏破山河,拯万民于水火之中。” 老人望着手中的茶杯,轻声道:“小米加步枪那种岁月,还是不要经历的好,比你在安南那几年艰苦多了。” 来人没有再接过话,他清楚,只有在逆境战争中屹立不倒的人,才有资格说出这样的话。 老人咳嗽了几声,将凉透的茶倾掉。 来人赶紧接过杯子,毕恭毕敬地斟满了一杯热茶,递给老人。 老人两根枯枝般的手指轻轻拈着杯子,凑到鼻尖,细细闻着茶香,这是产于东海省太湖边的碧螺春,淡淡道:“人啊,就像那杯凉透的茶,过时了就应该倾掉,换上另一杯热茶,这样才能喝出茶的韵味。” 凉透的茶,微苦味淡,已经失去了茶的精髓。 来人望了一眼老人,眼神中带有无尽的尊敬与敬仰,沉声道:“将军戎马一生,战绩彪炳,这是历史无法抹去的浓重一笔,您将永远活在这个民族的根里,成为这个民族永不磨灭的一点星光。” 老人没有任何笑意,微微摇头,仿佛稍微过大一点的动作他瘦削的身躯都承受不了,叹息道:“太祖说过:人总是要死的,死后也不过是一个小土坡。再大的功绩也只是让后人评判,我们作不了主,但有些遗憾总是不能带进土坡的,你明白吗?” 来人重重地点了点头。 老人轻轻抿了口茶,闭上双眼,似乎与这个世界隔绝了。 月光也是静静地躺在他尸骨碞碞的身上,不去打扰他的清幽。 良久,老人睁开双眼,忽然开口问道:“我们多久没见面了?” “三个月吧,上一次是在蜀都文殊院,给文殊上香,分别之后,就再没见过。”来人轻声道。 老人叹了声,感慨道:“时间过得真快,眨眨眼,你来宁州已经三个月了。” “时间就这样,在你还没有注意到它的时候,它就已经跑到了前头。”来人语调轻松道。 老人笑笑,晃漾着茶杯,很突兀地问了一句:“他最近怎么样了?” 听到这句话,来人禁不住露出一个内敛克制的微笑,目光低垂,禀报道:“将军,您放心,他最近过得挺有滋有味的。今天还跟苏墨砚的女儿出去约会了,不仅把庞月明的女儿给打了,后来还把张曼成的儿子弄得服服帖帖的。” 老人闻言,忍不住爽然大笑,笑声虽然尖锐,在黑夜中显得怪异,却笑得如此快活,显得极其快意,竟然把杯中茶一口饮尽,这是从未有过的,望着窗外,欣慰道:“这个孩子开始慢慢长大了,我多盼望那天的到来啊。” “将军,云少肯定会成为万人景仰的枭雄,而这一天也许很快就会来临。”来人微笑道。 老人满意笑着,他对这个世界毫无留恋之意,一切生命对于他来说都贱如蝼蚁,只有在提到那个年轻人时才会露出些许人间的笑意,枯枝般的手指轻轻敲着大腿,叮嘱道:“金子,好好跟着他,他会是一个很好的主子。” 来人凝重点着头,沉声道:“我一定会尽力辅助他,让他弥补将军的遗憾。” 老人笑意已尽,转头看着来人,有些愧疚地问道:“金子,你会不会恨我对你人生的安排?” 来人轻轻摇头,目中闪有泪花,认真道:“我这条命,是文殊救的,当年在安南要不是他单枪一人,一颗子弹一条人命,把我从包围圈中营救出来,我早就死在安南人手里了。他救下我的那一刻,我这条命就属于燕家的了,我无怨无悔。” 老人微微点头,历尽沧桑的脸上没有丝毫表情,孤独于世。 来人端起茶壶,又往老人手中已经空了的杯里添了七分茶,动作谨小慎微。 沉默片刻,老人浅抿口茶,忽然开口道:“他对你的身份,有没有怀疑?” “将军放心,从张啸开始找我演苦肉计那一刻起,到云少让我跟着他,一切的剧情都按照将军的计划发展,没有露出任何破绽。”来人微微一笑,自信道,他从来不问为什么,只问怎么做,这也许就是老人欣赏他的原因。 老人沉吟了一声,枯槁般的双手轻轻磨沙着冰冷扶手,他虽然整天坐在轮椅上,足不出户,却似乎早已将天底下的事聚于掌心,运筹帷幄,想了想,又问道:“他有没有问过你那些资料从哪里得到的?” “没有,云少现在每天还是正常生活,没有关心到那些资料,如果他问起,到时候我会说有哥们儿在国安部,云少他知道我以前是一名侦察兵,有这么一位国安部的朋友,应该不会怀疑。”来人轻声道。 “还是小心为妙,我把那些资料给你,是想他大展鸿图时能助一臂之力。记住一点,不能让他知道你是我派到他身边的,他是一个不想受控制的人。”老人缓缓抬起头来,每当讲到那个年轻人时,总是带有一丝的自豪感。 那人正了正身子,郑重其事道:“是,将军。” 老人望向窗外,沧桑的眼眸里有着几许看透人情世故的倦怠,惆怅如暗夜流落的冷雨。 没有人说话,孤寂如斯,花厅里安静得连根针落在地上都能听见。 “你回去吧。”老人依旧孤独地坐在轮椅上。 “好,您保重身体。”来人转身离开。 就在他要出门之际,忽然听到了老人淡淡抛出的一句:“金子,注意他身边的人。” —————— 同样的一瓶水,超市里只要两块钱,而五星饭店里却是六十块。 这说明,很多时候,一个人的价值取决于他所在的位置。 这个世界很现实,能力不代表实力。 有实力的人动动嘴唇,就能让一个人在世界上消失。 没实力的人,能力再大,也要自己亲自披挂上阵,其危险程度不言而喻。 而更具讽刺意味的是,能力往往要在实力面前低头,不低头连能力也要失去。 这就是杨修死的原因。 叶云生活得低调无名,在这个城市生活得越久,越能感觉到生存的艰辛。 他时时刻刻提醒着自己,不到情非得已,绝不能惹是生非,不张扬,要藏拙。 他明白,真正有实力的人,就如空气一样,你每天都在呼吸,却感觉不到你在呼吸。 没有实力,那就隐藏能力。 这是聪明人的做法。 这几天,与叶云预料的一样,庞彤闱与陈道白这对狗男女并没有报警,毕竟他俩的关系本就是不清不白,真把叶云惹急了,在媒体一曝光,那影响可就拔出萝卜带出泥了。所以,叶云的人生轨迹涛声依旧,过着一个布衣小民应该有的生活,早晨迎着朝阳出门,晚上披星戴月归来,每天都步履匆匆地在这座繁华都市里与无数陌生人擦肩而过,都在忙忙碌碌中找寻着自己生命的痕迹。 马潼关携妻带女北上,回到了甘陇金城。 叶云并没有到火车站去送他们,怕触景生情?不是,只是怕嫂子会把车票钱硬塞回来。 在宁州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就这样落魄地离开,叶云有些烦忧,在小西湖静思的时间也比往常的要长一些。身边的人来了,走了,聚了,散了,他却毫不在意,眼睁睁地看着时间,一秒一秒一秒一秒地流逝,无能为力。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在很久以后,就是马潼关这个相识不长却交情匪浅的朋友改变了他一生。 这是后话,自然不提。 还有一件事,也让他相当苦恼。 自从那晚从金爷口中得知苏湄的真实情况后,他便对那妮子有种发自肺腑的疼惜。人总是这样的,受过伤才知道疼的滋味,才能体谅受伤的人,没吃过苦头的人,从来都不会认为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辛勤劳作有多么伟大。这也是网络中说的,自己淋过雨,才懂得为他人撑伞。 很多人都说叶云平时冷静得可怕,但冷静并不是冷酷,他的心肠并不硬。 他当然是个人,有时也会做出很傻的事,傻得连自己都莫名其妙。 也许是对这种力不从心回天乏术的艰苦生活深有体会,他能深刻感受到苏湄内心的彷徨,甚至悲哀。所以他准备做一件傻事,他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光蛋竟然在想方设法地筹措金钱,想帮她填上那30万的手术费差额,好脱离张啸父亲的控制。 这事的确很傻,傻到有点天方夜谭的地步。 钱这玩意儿,很有用,却很不耐用;很好花,却很难赚。 他问遍了身边的人,茶餐厅的同事,酒吧的同事,别说三十万了,连三千块都难以筹集,这多少令他有点心灰意冷。这种心情,好比买票看一部名字令人想入非非的电影,看完之后却发现,影片内容纯洁得就像接受央视采访的少先队员。 沮丧。 第六十五章 影子 夜缓缓拉下帷幕。 叶云刚刚踏入十里清扬的门口,小青便欣喜若狂地欢呼雀跃而来。 她强抑下的兴奋远远掩不住那无尽的喜悦,以致一抹红意描满了她的俏丽脸庞。 “怎么了?什么事这么高兴?”叶云微笑地看着眼前的这个总是带给人欢乐的女孩。 “记不记得《宁州经济向左还是向右》这篇经济论文?”小青喜上眉梢,缓缓问道。 “记得,出问题了?”叶云皱眉道。 小青微笑摇头,润润喉咙,连连做了两个深呼吸,稳定一下心神,动听的声线微带狂喜道:“叶云,你帮我写的那篇东西得到了夏教授的高度赞扬,并登在了宁大的《校园周刊》上,天啊,你知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叶云依旧古井不波,轻轻地摇摇头,仿佛这份喜悦与他风牛马不相及。 小青那双水灵的大眼睛恨恨地瞪了一眼这个不懂风情的男人,这么高兴的事情他竟然还是一副“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的平静样,真是气死人了,不理会他的淡然,继续兴奋道:“宁大的《校园周刊》在宁州可是赫赫有名的,因为很多宁大知名的教授都会在上面发表文章,所以很多市领导都会翻阅的!也就是说,你的文章很有可能会被市领导看到,如果得到市领导的重视,那是多大的荣耀啊!” “你要记住,那是你的论文,署的可是你的名字。”叶云敲了敲她的脑袋。 “可那是你写的东西呀,我不能再冒名顶替的。”小青幽幽地看着叶云。 “谁写的都一样,重要的是署名是谁,那篇东西对我来说一点用处也没有,你就安然接受这份荣誉吧。”叶云伸手将帮小青将额角凌乱的几根青丝挽到耳后,柔声道。对于出风头的事情,他是坚决不做的,站在风口浪尖,往往不是被风吹到不知所踪,就是被浪打得消失无影。 “可是……夏教授要跟我细细聊聊论文的看法,我回答不上来怎么办?”小青低下头,两手不自然地轻轻搓着,她当初只是跟他在闲聊的时候抱怨过投给《校园周刊》的所有文章都没有被发表,却没想到他第二天就给自己写了一篇文章,而且是手写的,字迹很灵气,铺毫藏锋,精致不失气魄,让她大为震撼。 “那你回去再好好看看那篇东西,如果不明白你再来问我。”叶云微笑道,尤显温柔而醉人,“机会就是放上物体后的天平秤,只要你掌握的东西多,它就会向你倾斜。你能写出这篇论文,就是掌握了别人无法掌握的人脉资源,所以不用想得太多,知道吗?” 小青不再推脱,轻笑点头。 因为这个机会实在太难得,文章上了宁大的《校园周刊》,就等于给自己身上镀了一层金粉,对于以后找工作有莫大的帮助。孔乙己有句名言,窃书不算偷,虽然这文章是她剽窃来的,但却是叶云原创的,如果他同意,那就没问题了。现实的残酷不得不让她剑走偏锋,所以她对叶云的爱慕之情又更深了一层。 泰戈尔说,爱情是个无穷无尽的奥妙,因为连它自己也说不明白。 虽然对他完全不了解,小青却深深陷了进去,无法自拔。 她常常在思考,这个普通却神秘的年轻人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他怎么能写出一篇连宁大着名的经济教授、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夏书章都拍手称好的论文呢? 他为什么总是隐藏着自己的出类拔萃,面对荣誉的时候为什么那么的不屑一顾? 他才华横溢,为什么却宁愿呆在一个小小的酒吧坐井观天? 这些一连串的疑问萦绕在小青的脑海里,久久不能散去。 她千头万绪,托着粉嫩腮帮,饶有兴致地观察着这个年轻人,却发现一无所获。 今夜的十里清扬显得安静许多,客人寥寥。 究其原因,今晚有一场吸引了所有宁州人目光的演唱会,新一代歌后——韩雪衣锦还乡。 作为宁州的一个骄傲,韩雪带着功成名就回到家乡开演唱会,这是无数漂泊在外的游子的梦想。 西江水哺育了她,所以家乡人就责无旁贷地认为她身上的那份荣耀自己也应该有一份,今夜都选择去聆听一下宁州女儿的汇报演出。只是从来没有人想过,韩雪在成名背后所经历的艰辛,所付出的汗水与泪水,关注到的只是她表面的风光。 这就是西方学者说的,人之初,性本恶。 叶云没有那种闲情逸致,精神世界的追求,要建立在物质世界无比丰富的基础上。 如果还在和肚子作着艰苦卓绝的斗争,断然没有兴致去聆听美妙音乐,即使珍贵如昆曲。 客人少,叶云正好落个空闲,今晚回家的时间也比平时早。 ———————— 窗外的夜色迷朦,让人陶醉。 月儿从云中挣扎而出,洒向人间,清辉一片。 这已经是叶云喝的第三杯茶了,还是一口而尽,完全没有品茗的悠闲儒雅,反倒像是一位渴不能耐的过客在走了很长一段路程之后,偶遇茶馆时,冲进去二话不说就端起一杯茶来滋润喉咙的那种亟不可待。 他坐在屋里的红木沙发上,眉头微锁,脸上没有丝毫表情,静静看着桌上的手机。 这奇怪得很,平时很少有什么事情能让他这般首鼠两端的,仿佛在做一个艰难的决定。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母亲教育他,最容易犯错误的,是那些仅仅根据自己的想法去行动的人。 所以他每遇到一件事情都要思前想后,但却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踟蹰过,内心挣扎了许久,他终于一锤定音,拿起手机,迅速按下了一个号码,随着“嘟嘟”声的慢慢传来,他的心也是越来越不能平静。 “喂,大哥吗?”手机那头传来一阵张扬到放肆的笑声,自负而骄傲。 叶云稳稳心情,微笑道:“小宝,最近可好?” “很不好,那个鬼毕业论文愁死我了,我憋半天才憋出几个字来,还难受过憋尿!”电话那头依旧是狂放不羁,丝毫不收敛。 “没请人代笔?”叶云挑挑眉毛。 “我也想,可家里的老头子精明得很,很少有事情能瞒得过他的,要是被他知道自己的儿子作弊,我估计我后半辈子就得坐在轮椅上生活了。”对面带着调侃的意味笑道,但笑声逐渐平静下去,似乎嗅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异味。 电话就是如此神奇,瞧不见对方的神情变化,只能凭感觉来猜测对方的意图,显然叶云没有听出对面的语境变化,笑笑,轻声道:“你的人生就像一杯咖啡,没加糖之前都是苦的,你憋完了这篇论文,就是品牌大学的毕业生了,羡煞多少旁人?” 一味张狂和跋扈的男人多半没有脑子,对话那头的男人显然不是,他并没有被叶云刻意表露的轻松语气所迷惑,反而是紧紧抓住了自己心中的那点预感不放,有些忧虑道:“大哥,你找我有事?” 叶云犹豫了一下,缓声道:“小宝,能不能借我30万?” 电话那头死寂一般沉默。 似乎觉得言辞有些过于直接,叶云笑笑,语气尽量平静:“是不是数目有点大?” 电话那头停顿足足一分钟,最后缓缓开口:“大哥,你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了?” 叶云心头一暖,否认道:“不是。” “大哥,有困难就说,不怕,天塌下来我给你顶着。”那边声音有些低沉。 “真没事,只是有个朋友的父亲病了,需要钱做手术。”叶云轻描淡写道。 那边狐疑着,轻声道:“这借口不成立。” “这是真的,骗你干啥?”叶云苦笑道。 那边终于释然,笑笑,没再纠缠于这个话题,轻声道:“只要不是你有事就行,我明天就叫人给你送过去。” 三十万,可能是普通人不吃不喝五六年才能赚到的数目。 没有问原因,没有讲详细,没有说具体,只是淡淡的几句对话就答应了。 通话结束,屋内恢复安静。 叶云内心洋溢着一片暖流,友情带来的湿润暖流。 有困难的时候找朋友,决不是一件丢人的事。 一位名人说过:有时觉得朋友是个简单却有沉重的词语。怎么样的朋友才为之好。这个问题却没有答案。彼此真心对待,做什么事情要替对方着想,顾忌对方的感受。需要你的帮助时,请你不要托辞,也是就是这样吧。 之前,叶云一直在担心亏欠张宝太多,他并不是个喜欢欠人情的人,他更乐意给予别人恩惠。况且他不想向张宝借钱的最主要原因,是怕张啸或者张啸父亲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会更加怨恨张宝,引起家族内部不和,这是他最不愿看到的,所以在刚才通话时,他把这种担心告诉了张宝。 张宝却置若罔闻,说他和张啸的矛盾早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是从小就开始的矛盾积累,让叶云安下心来。豪门深深,深似海。当然,这是张家的家事,叶云也不好细细询问,既然张宝这样说了,他也没什么好顾虑的了。 一想到苏湄的那丝忧愁可以彻底摒弃,叶云的内心又轻松了不少。 他做过的好事不少,傻事也不少,不过,这应该是最傻的一件了吧。 不知不觉中,苏湄,这个陌生的女人竟开始在叶云的心里占有了一个位置。 虽然位置还不明显,但却是实实在在地摆在那里了。 为什么? 他自己都没想明白,也许是那妮子眉间的那抹寂寞让他想起了母亲吧。 背负的东西越多,责任就越大。 念及此,叶云眉头再次紧锁,望向窗外,眼神凝起一丝复杂,如迷宫般难以看透。 —————————— 千里之外,有一座云浮山。 云浮山位于素有“天府之国”之称的川蜀盆地内,气候温和,雨量充沛。 这里古老而特有种类的植物之多,当世罕见,是一个修身养性的圣地。 如今的社会太浮躁,很难可以隐居在终南山或者某处名川大山而清高地逍遥避世。 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猛然提速,愈发追求精神享受,旅游首当其冲。 无数游客选择游览祖国的大好河山,名胜古迹,并四处留下“到此一游”的签名。 但这里是个惟一例外。 云浮山顶深处,有一处草庐。 庐外有一个不大的水池,池水清澈,半池红菡萏,一架白荼靡。 草庐的外墙涂着一层灰黑色,像阴曹地府,与夜色融在一起,更显阴森恐怖。 草庐内,素洁雅致,四处沾染着佛气道骨。 帐舞蟠龙,帘飞彩凤,颇有“窗明麝月开宫镜,室霭檀云品御香”的韵味。 一间永不见天日的密室之中,一盏青灯正孤寂地燃烧着。 一位鹤发童颜、嘴旁光洁没有一丝胡须的老人正捧着一卷《地藏本愿经》细细品读,眼神炯炯,两道白色剑眉不怒自威,身旁放着一根龙头拐杖,这是一根齐腰拐杖,看得出来是重金打造,一条金龙从底下盘绕到手握处。 老人爱不释手,一刻都不愿意离开这根龙头拐杖。 忽然,老人放下手中经书,右手微微握紧拐杖,轻声问了句:“薇儿他们到哪儿了?” 老人声音浑厚遒劲,虽然不大,却传遍了草庐的每个角落。 一个黑色的影子像风一样,从密室外的黑暗中飘了进来,躬身道:“敦煌。” 那道黑影似乎很吝啬,一个字也不肯多说,语气像天边的夜色,冷而难以琢磨。 老人微笑地点点头,眼瞳里闪过一丝看不透的光彩,弯腰咳嗽了两声,干糙的手指捻了捻灯芯,密室又亮了不少,突然发出了一条让人大惑不解的指令:“你去宁州吧,到他身边去,他也许很快就需要你了。” 黑影欠了欠身,向老人行了一个礼,动作没有一丝声音,转身消失在了黑暗中。 老人起身,拄着拐杖缓慢踱步到窗边,掀起黑布的一角,往窗外望去,看着那道像孤魂野鬼一样的黑影消失,浮起一抹莫测的笑意,手掌轻轻抚摸着龙头,自言自语道:“孩子,是时候了,别让我失望。” 夜早已深沉,一勾残月向西流。 密室内的青灯却依然亮着,直到芯尽油枯…… 第六十六章 一阴一阳 岁月如烟。 宁州已有千年历史了。 北宋景德二年,朝廷为了增加一个对外港口城市,便选择了西江流过的这片平原地区。 宋真宗派遣自己的兄弟“宁王”元偓兴建城市,故敕封这座城市为——宁州。 宁州的白天总是让人感觉到舒服,艳阳高照,蓝天白云。 抹去下面的高楼大厦,会让人误以为身处那一片绿得广袤无边的内蒙古草原。 宁州地理位置优越,融进了长三角经济区,离温州不远。近几年,温州进行产业优化升级,很多手工制造加工企业疯了似地抢滩登陆宁州,所以宁州没有多少重工业企业,污染程度如此之低,在这个国度绝对算是一个异类。由于经济发达,且环境优美,再加上历史文化源远流长,宁州在去年荣幸地被评选为联合国的“十大最适合人类居住城市”。 叶云很喜欢宁州的阳光,热情却不炽热,伸出漫暖的大手,摩挲得人浑身舒坦。 他在茶餐厅的工作完成之后,接到了张宝的电话。 与此同时,一辆黑色尼桑新天籁缓缓停在茶餐厅门口,分外夺人眼球。 车窗缓缓落下。 车内坐着一个青年,一张异常柔美的脸孔,带着无害的迷人微笑,如春风般亲切。 青年低下身子,向站在茶餐厅门口打电话的叶云响了响喇叭,示意他过去。 叶云向电话那头的张宝说了句“看到了”,便挂起电话,向尼桑走去,脚步稍显慵懒,挂起淡淡微笑。 车子起动。 “陆羽。”青年一边说出自己的名字,一边开着车,伸出左手,看着坐在副驾驶的叶云,微笑比春风更让人舒坦。 他的手不如叶云的修长,却格外纤细,近乎病态的白皙。 每根手指都留有大约两厘米的指甲,却不像女人妖娆,很干净。 “叶云,落叶的叶,白云的云。”叶云握了握陆羽的手,轻声道。 一半忧伤,一半明媚。 两人对视一眼,同时轻笑了起来。 陆羽无害的微笑始终没有消失,凝视着前方,轻声问道:“小宝让我来接你,我们这是要去哪?” “丹青巷,你知道在哪吗?”叶云侧脸问道。 “知道,在古城区。”陆羽点头道。 “远吗?”叶云问道。 “不是太远,不塞车的话,三十分钟车程吧,你没去过?”陆羽讶异问道。 “平时工作有点忙,抽不出时间来。”叶云摸摸鼻子,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古城区那些地方,你还是应该走一走。人常说,去燕京,不到长城非好汉,去松江,不游外滩不像样,去宁州,不赏古城把泪叹。尤其是丹青巷,那是宁州人引以为傲的历史遗迹,不知承载了多少悠悠历史。”陆羽声音圆润动听,眼神深邃,似乎陷入了历史的追忆中。 叶云倒不知道丹青巷的历史,望着前方,略带好奇问道:“能不能细细讲讲?” 陆羽看了他一眼,微笑道:“你想听?” “想,我来宁州的时间不长,对这的一切还是挺陌生的。”叶云如实道。 陆羽轻轻笑着,侃侃而谈道:“丹青巷这个名字,是明朝以后才改的,是为了纪念一个抗倭英雄。明朝万历二十五年,一代名将邓子龙奉命进驻宁州,清剿日益猖狂的倭寇。那年的夏天,东瀛国内发生严重内乱,许多人食不果腹,抢劫江浙沿海就更加疯狂。当时约有300个倭寇攻进了宁州城,到处纵火抢劫,邓子龙率200兵卒抵抗。他提着一杆勾魂枪,一步一杀,一枪一人,在那条小巷全歼敌人。宁州市民为了纪念他的功绩,如留取丹青般让后人世代敬仰,所以就将小巷改名‘丹青巷’。” 叶云静静听完,头一回听说这巷子的来历如此百折千回,意味深长地望了一眼带着干净无害笑容的陆羽,轻笑道:“长见识了,我原以为丹青巷里是住着一批擅画山水丹青的艺术家,没想到它的名字这样涵义无穷,更没想到你对历史如此熟悉,佩服。” “过奖了,能让小宝如此尊敬的人,你是第一个,你才是我的偶像。”陆羽微笑道。 叶云轻笑了两声,轻声道:“你真是小宝同学?你俩性格怎么差这么远?一动一静,一阴一阳。” “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是为太极。”陆羽侧脸望着叶云,白皙手指在方向盘上轻轻舞动,如弹琴般,微笑道,“太极尚且如此,朋友也可以性格不同,阴阳合一是为和谐。” 叶云心头一震,微微眯起双眸,深深望了他一眼,轻笑道:“精辟。” 他双手环胸,慵懒半躺在座位上,回想起陆羽的话,越想越觉得有深度,又笑了几声。 陆羽觉得有点古怪,望了他一眼,问道:“笑什么?” 叶云摸了摸鼻子,轻声道:“我在想,我和你的性格差不离,不知能不能成为朋友。” 陆羽怔了下,随即露出一个笑容,平静如湖道:“朋友不都是志同道合的吗?” “若按照你的太极理论,我俩正好都是阴的一面,相斥了。”叶云轻声道。 陆羽笑笑,轻声道:“那更好,负负得正。” 叶云拨开云雾,也跟着笑了起来,调侃道:“陆羽,你的工作是不是心理医生?” “不是,怎么了?”陆羽微诧道。 叶云笑意玩味,轻声道:“因为我觉得,你每句话都能抓住人心最脆弱的地方。” 陆羽一愣,随即竟放荡不羁地笑了起来,破天荒头一次,好不容易忍住笑,瞪了眼一脸无辜状的叶云,假意怒道:“叶云同志,请你说话不要太婉转,想骂我很会溜须拍马趋炎附势,就明说,没必要整得那么文绉绉的。” “这都被你听出来了?看来以后要骂你的时候,得再迂回些。”叶云愕然道。 陆羽一时无语,很想赏赐他一个板栗,没再交谈,将注意力集中于开车上。 他开车很稳,让人感觉不到车在行进中。 一般而言,东瀛车过于轻盈,比较难把握,不像德国车的严谨,也没有鹰国车的稳重。 但这辆尼桑让陆羽开起来就像一台匀速潜行的潜艇,没有丝毫波动,如开着林肯一样。 林肯无论做人还是做车,都是四平八稳的。 叶云在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景色,感觉陆羽的性格真的与他多少有点相似,平淡如水。 他甚至觉得陆羽就像一幅泼墨山水画,没有过多的颜色渲染,只是黑色与白色的交替,很淡很淡,却让人许久回味,和他在一起时没有一丝的压力,淡然宁静得甚至连空气都可以忽略。不因物喜、不因己悲,大概就是形容他们这种人的。 君子之交淡如水。 行了一段路程,陆羽把车里的音乐打开,竟是梅派的青衣名段,《贵妃醉酒》。 梅兰芳细腻婉转的嗓音潺潺流出,杨贵妃那酒入愁肠的醺醺醉意仿佛就呈现眼前。 叶云惊愕,这是母亲最喜欢的一段青衣,在云浮山时,经常听见她对山引吭清唱。 唱词依旧,人影无踪。 “不好意思,我车里没有流行歌曲,京剧可以吗?”陆羽略显抱歉道。 “太好不过,忘了告诉你,我也喜欢京剧。”叶云微笑道。 “真的?这也太巧了,我们俩可以用一个成语来概括,唉,怎么说来着?”陆羽问道。 “臭味相投。”叶云微笑道。 “对,臭味相投,这词够标致,我喜欢。”陆羽轻柔乐着。 叶云沉默了下来,神情平静,沉浸在梅兰芳所塑造的美人醉态酣然的世界。 哀而不伤,月洒西楼。 这是母亲在幽幽唱起这段青衣时,叶云的内心感受。 他常常躲在远处偷听着,山边那微微颤抖的倩影,落在他眸中,顾影自怜。 她还好吗? 叶云抬头三十度,透过车窗望向远方,眼眶泛泪。 他并不喜欢流泪,但再刚强的一个男人,在想起母亲时,也会变得温柔,想撒骄。 陆羽轻瞥了眼这个怔怔出神的侧影,眉毛微皱,眼神迷离。 他突然觉得,这个年轻人就像一座坟墓,一座无人问津的野坟。 荒芜人烟,杂草丛生,青雾缭绕,深藏在谷,这就是野坟,也是叶云给他的感觉。 他想打破此刻的死寂,忽然微笑问道:“叶云,知道什么人会被戏称为书记吗?” 叶云回过神来,对他轻轻笑了笑,摇摇头,眼神夹杂着欲知谜底的疑惑。 “是司机。”陆羽微笑说道。 叶云有点莫名其妙,下意识问道:“为什么?” “因为司机和书记一样,都是把握大方向、制定方针路线、掌握着命脉的关键人物,是不是很有趣?”陆羽言尽,又露出一个春风般的微笑,这种和煦温柔,哪里是那群被他迷得神魂颠倒一个又一个的江南美女所能体会的。 叶云觉得这个说法甚是新鲜,忍俊不禁。 车内笑声一片,盈满了青梅煮酒论英雄的相知珍重之情。 知己,如同尼斯湖水怪现身,是可遇不可求的。 第六十七章 丹青巷 古城区,丹青巷。 叶云循着金爷给的地址,找到了这家八月香小餐馆,苏湄的家。 陆羽的车停在不远处。 他原本在递给叶云一个大信封后便要离去,叶云却执意让他在那里多等一会儿。 虽然他不明就里,但仍留下了。 这时候,早已过了正餐的时间,所以小餐馆人迹稀少,疏疏落落地坐着几个大学生模样的人,一边悠闲地喝着奶茶,一边拿着铅笔在纸上点点画画,想必是附近美院的学生了。小餐馆的格调不高,落地玻璃窗,圆桌圆椅,与民国建筑很不搭调,没有一丝美感。 一名中年妇女看到进门的叶云,笑着起身迎上来,甚是热情。 叶云多看了走过来的女人几眼,她大约有50好几了,岁月的痕迹并没有在她脸上过多的显露,那双眼睛仍是水汪汪的,左边一瞟,右边一转,还真有几分销魂之意,眼角处皱着几条鱼尾纹,皮肤虽然已经没有滑嫩之感,却仍然白净,头发盘成一个髻,用一根发钗固定,顾盼间流着成熟女人才会有的妩媚。 这应该就是苏湄的母亲吧,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女啊,叶云心里暗暗感慨道。 “小伙子,您是要吃饭吧?要点些什么菜?”那女人拿着一个点菜本,笑着问道,只是笑容有些做作,很僵硬。在这个钟点来吃饭的,多半都是一些在工地干活的农民工,点的菜不会太贵,她的笑容当然也不会过于妖娆。 “您是苏湄的母亲吧?”叶云微笑问道。 女人一怔,很警惕地保持沉默。 “她和你挺像的。”叶云轻笑道,对女人的冷淡反应并不以为忤。 任何一个母亲,忽然听见一个陌生男人一开口就以自己女儿的名义搭讪,都会觉得唐突。 那女人笑意尽敛,满腹狐疑审视着这个来历不明的年轻人,淡淡道:“你是什么人?” 叶云擅于琢磨心思,自然听出她话里的风兵草甲,微微一笑,眼神干净空灵,直视着女人的双眸,这是一个取得别人信任的最好举动,真诚道:“我是苏湄的同事,公司得知苏湄的父亲需要一笔钱做手术,所以就瞒着苏湄捐了款,派我作个代表,给您送钱来。” 撒谎时,脸不红心不跳,只能为入门。 把谎言当成真话讲,让自己都误以为是真的,那就可以出师了。 显然,叶云是这方面的翘楚。 那女人却仍是将信将疑,略微有点踌躇,慎重道:“你……你说的是真的?” 叶云扬起一个迷人微笑,不温不火道:“嗯,你看,公司派车送我来的。” 说着,他就指向停在不远处的那辆尼桑,并招了招手,尼桑会意,鸣了几下喇叭。 那女人看了看尼桑,又看了看年轻人手里的大信封,终于泫然泪下,带着无尽的委屈。 男人的每一滴眼泪都是一段传奇,而女人的每一滴眼泪,都是一个故事。 也许是出于愧疚,那女人对叶云的态度有了根本性的逆转,重新热忱了起来。 叶云本欲就此别过,她却一意孤行,坚决要他留下来吃晚饭,态度不容抗拒。 盛情难却。 叶云执拗不过,唯有应承,便让陆羽先走。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那女人在几个大学生走了之后,便关门拒客。 她忙活着,为叶云沏上一杯热茶,脸上欣慰的笑容自始至终未消减一分。 “小伙子,我真要替湄湄他爸好好感谢一下你们的大恩大德,这个世界还是好人多啊!”那女人的泪水又再次滑落,她可以为了这个家任劳任怨,多苦多累都无怨无悔,但家里顶梁柱的倒下,就让她心碎肠断了,那种无休止的担忧让她疲惫。 为伊消得人憔悴。 “您放心,吉人自有天相,苏湄父亲一定会痊愈的。”叶云微笑着,轻声安慰道。 “谢谢,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女人擦拭着缓缓淌下的泪水。 “您不用客气,这是我们大家一点心意。”叶云的声音中似乎有种令人镇定的力量。 “湄湄有你们这些好同事,是她的福气。”女人感激涕零。 “苏湄是个好女孩,我们公司的人都很喜欢她。”叶云语气温柔,心里却隐隐作痛。 女人坐在他的对面,眼神凝成了一抹骄傲,自己的女儿这么受欢迎,没理由不欣慰,但随即却黯然了下来,呢喃道:“唉,湄湄为了她爸的病啊,都快魔怔了,我要顾着这个小店,照顾她爸的重活全落在她一个人身上了。这孩子从小就很苦,女孩子嫌她太漂亮,不想和她作朋友,男孩子怕被别人笑话,又不敢和她作朋友,她从小就很孤独。” 叶云静静听着,皱起如刀双眉,女人的每一个字都像一条铁丝划过他的心间。 女人叹了口气,继续道:“后来湄湄爱上了一个男人,我们两口子都很高兴,因为湄湄终于有人照顾了。湄湄为了他,连本科都没考上,却没想到那个男人是个负心汉,转过身就不要湄湄了。唉,这也不能怪谁,是吧,只能怪湄湄的命苦。” 苏霍姆林斯基:母亲的安宁和幸福,取决于她的孩子们。 叶云沉默着,一口饮尽杯中茶,却发现一点茶味也没有,心内一阵莫名烦忧。 “不说这些不开心的事了,小伙子,聊了这么久,我还不知道你名字呢。”女人终于露出了一个笑容,这段时间她生活得太压抑,除了有客人来的时候会强颜欢笑一下,其他时候都忘记了笑容是怎么样的了,今天解决了眼前最大的问题,心情自然是阳光一片。 她凝视着眼前这个年轻人,心中欣喜又加上三分。 这年轻人不仅帅气,心地又好,如果他能和湄湄在一起,那真是妙不可言。 这是不是常人说的,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 念及此,她的笑容更为灿烂。 叶云当然不会知道女人心里的离奇想法,只是看见女人的笑容很绚烂,知道她是真的高兴了,心中也难免流有一些喜悦,据专家说,做好事是会增加幸福感的,微笑道:“我叫叶云,落叶的叶,白云的云。您就叫我小七吧。” “小七?为什么叫这名字?”女人有些疑惑。 “因为我是七月七号出生,我妈妈就给我起了一个小名:小七。”叶云微笑解释着,这是他第一次向一个外人解释小七的来历,不知道为什么,他已然将她当作自己的一名尊敬长辈对待了。 女人掩嘴轻笑,遮不住那经过岁月打磨的妩媚,微笑道:“这小名真有意思,我想你妈妈一定是个很有趣的人,说不定我们还能做朋友呢。那我以后就叫你小七,我叫田桂花,你就叫我田姨吧。” 叶云微笑点头,双眉轻轻一皱,似乎想到了什么,忽然问道:“田姨,您这小餐馆为什么叫‘八月香’?” 女人眼神中盈有一丝的自豪,柔声道:“这是湄湄取的,因为我的名字有‘桂花’二字,所以她就取‘八月桂花遍地开’之意。” 果然如此。 叶云轻笑不语。 “湄湄估计就快回来了,我给你们弄饭去。”田姨转身离开。 她离开之后,叶云饶有兴致地打量起这间小餐馆来。 小餐馆不大,一眼望尽。 田姨离开的方向有一条窄窄的弄道,通向一个小院,小院里似乎别有洞天。 叶云正欲走向小院,忽然听到屋外响起一把如天籁般动听的声音:妈,我回来了。 —————— 女人是这样一种奇怪的动物。 她认为自己是一所学校,里面有无穷无尽的知识等待着男人去学习。 但她却永远不想男人毕业。 因此,你永远猜不透女人的心思。 女人都爱浪漫,所谓浪漫,就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发生的,有意而为,那叫浪费。 给予女人最珍贵的礼物,不在于礼物本身,而是那份毫无心理准备的意外惊喜。 可是,搞突然袭击也会适得其反,往往惊喜没有了,只有意外。 叶云静然而立,飘逸清隽的脸庞挂着淡淡微笑,漆黑眸子隐藏着狡黠的笑意。 而唯唯诺诺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惊世美人,一头青丝随意束起置于后背,露出她绝美的轮廓,一件白色卡通t恤、一条紧身牛仔裤让她褪去了神圣不可侵犯的外衣,纯情得像是一个邻家女孩,妙目直勾勾地盯着叶云,小嘴儿微张,一副惊诧莫名的样子,掩不住其中的仓皇失措神色。 苏湄慌张得甚至有些六神无主,手里的自行车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叶云接了过去。 “这车,骑很多年了吧?”叶云轻声道,微微握紧车把。 车的确很旧了,轮框已经锈迹斑斑,那是岁月的痕迹。 苏湄终于回过神来,下意识抛出一句:“叶云,你快走,我不想让我妈知道我的事!” 在外头,开得是昂贵名车,穿得是绫罗绸缎,这光鲜的一面却见不得人,很畏光。 叶云扬了扬眉,微笑道:“什么事?你骑自行车去上班的事?” “不是不是!”苏湄拼命摇着头,由于激动的缘故,脸庞浮起一抹动人的绯红。 想了好一会儿,她才反应过来,点着头道,“是是是,我就是骑车去上班的。” 叶云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柔声道:“车停的远吗?骑回来会不会很累?” 苏湄如释重负,轻轻摇头,脸上的红晕未退,煞是好看。 显然她已经明白了叶云的意思,知道他没有对母亲说出实情。 做儿女的,孝道尽与不尽暂且不说,首要一条就是不能让父母终日替自己忧心如焚,很多事情都只能瞒住,自己扛着。下班回家时,苏湄总喜欢把甲壳虫停在丹青巷两条街以外的地方,然后再换上普通的衣服,骑着这辆陪她度过青春岁月的自行车回家。 每天,夕阳下,一道骑车倩影斜斜地滑过丹青巷有些斑驳的石路。 “在别人的控制下生活,很为难吧?”叶云语气异常温柔,像一缕初春时节的阳光。 苏湄赫然抬头,横眉冷眼,直盯着叶云,沉声道:“你调查我?” 叶云将自行车停好,否认道:“没有。” 苏湄顾盼冷漠,直指人心道:“那你怎么说出那句话?” 叶云虽然对这妮子的了解依旧是浅尝辄止,却也知道她对旁人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隔阂感,不喜欢被别人窥视秘密,说了个善意谎言道:“那晚你走没多久,我恰巧碰到了张啸,和他客气了几下,他很仗义,就告诉了我一切。” 苏湄微微一愣,忽然扑哧笑了出来,笑厣动人,似冰雪消融,无可奈何地白了他一眼,显然明白了他所说的“客气”指的是什么。这个年轻人似乎从来就没有激动过,无论多大的事情都是轻描淡写,一笔掠过,那种气定神闲会感染身边每一个人,仿佛他就是一片天,天下琐事纷纷扰扰,都在他掌控之下。 她凝视着谜一样的年轻人,古井不波的心里泛起一阵漪沦。 第六十八章 一算君,二算臣 越是看不透的男人,就越能闯入女人的心扉。 为什么男人在抽烟的时候最迷人? 因为在烟雾缭绕下,男人的眼神愈发迷离,神鬼不测,撩起了女人的那片好奇心。 “你会不会觉得我很下贱?”苏湄忽然开口道,扬起一个自嘲笑容,无尽的落寞。 叶云没有正面回答她的问题,双手轻轻握住她的香肩,平静道:“你知道,狼群在被猎人逼到走投无路之时,会怎么做吗?那些狼会争相迎着猎人的枪冲上去,这并不是狗急跳墙,而是为了让后面的伙伴有机会突围而出。这种行为,叫伟大。” 苏湄幽幽望了他一眼,眼神憔悴,低声道:“可有时候,伟大的行为在别人眼中是那样的荒诞不经。布鲁诺坚持地心学说,却被教廷赐死,他临死前对刽子手的无情拷问,何尝不是对教廷愚昧的血泪控诉呢?” 叶云微微皱眉,他清晰地捕捉到了她内心的忧愁,那种无人理解的忧愁,寂寞而神伤。 他忽然想起了李商隐《泪》中的一句诗:永巷长年怨绮罗,离情终日思风波。 她的确累了。 绝世美貌没有给她带去应有的万人瞩目,反而成了高处不胜寒,带来无尽的烦恼。 旁人对自己的异样眼光,已经让她快接近崩溃的边缘了。 红消香断有谁怜? 二人陷入了沉默僵局中。 小餐馆安静异常,只有那不知人间疾苦的风扇在悠悠转着,带给这个世界一丝凉快。 “湄湄,你回来了,累吗?”田姨适时出现,打破了这种尴尬。 “不累。”苏湄迅速转换情绪,雪白柔嫩的脸庞展露出一抹发自肺腑的幸福微笑。 “傻孩子,快进里屋,别让小七在这儿待着。”田姨笑着道。 “小七?”苏湄眉毛一挑,别有风韵,迷惑地看向叶云。 叶云凑到她耳旁,悄声道:“这是我的小名,你妈严刑逼供问出来的,我也没办法。” 苏湄听见这句俏皮话,不禁莞尔一笑,灿烂如夏花,忽然想起他的这个亲昵动作像是情侣间的耳鬓厮磨,连忙退了一步,见着妈妈那带着深刻含义的眼神,两颊潮红,恨恨白了一眼正纳闷中的叶云,抢过他手中的车,一溜烟地往里屋走去,空余一个迷人背影。 女人果然善变,叶云轻叹了声,走进院子。 院子虽不大,却难能可贵,四四方方,与一般寻常百姓家的院子一样,稍微有些凌乱。 靠近里屋有一方水池,池内浮着不知名的植物,还有不少锦鲤畅游其下。 右侧栽有一架青葡萄,青藤蔓延,绿叶茵茵,甚是养眼,有着一番农家乐般的情趣。 田姨招呼着叶云开饭,桌上菜并不丰盛,却色泽诱人,样样俱全。 淡汤、荤菜、素菜、甜点,让人垂涎三尺,胃口大开。 苏湄的吃相很是优美,纤手轻握筷身,细嚼慢咽。 偶尔用尾指将垂在眼前的垂发撩到耳后,俨然一幅赏心悦目的动人画卷。 叶云也难得吃上一餐住家菜,加上美人在侧,自然不吝啬灿烂笑容,喜不自禁。 ————————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本来按照往常,苏湄要去给住院的父亲送饭的,这也是她每天晚上的一道必答题。今晚却被田姨毫不留情地给抢答了,临走前还千叮万嘱她要陪叶云散散步,美其名曰:滴水之恩应相报,挖井之情莫敢忘。 方才在吃饭闲聊的时候,苏湄从母亲口中得知叶云送来了30万,吓得花容失色,对同事为她捐款一事矢口否认,差点露馅,幸好叶云急中生智,打了几个马虎眼来圆场,终于让田姨东猜西疑的心安然下来。 丹青巷的尽头连着一条临河小街。 河水清澈澄碧,岸边杨柳依依,与民国建筑的青砖白墙相映成趣。 青石铺成的小道,更添一分古韵,这里成了宁州美院学生平时写生作画的天堂。 苏湄悠闲地走在青石小道上,两只小手随意地摆动,颇有灵秀之气。 叶云脚步依然有些慵懒,一手插于袋中,一手抛玩着小石子,缓缓跟在苏湄后面。 行至半截,苏湄倏然在一棵柳树下停住了脚步,看着柳树下的一抔泥土发呆。 叶云皱了皱眉,此刻的冷美人虽然没有任何动作,却无端地透着伤感,直袭人心。 黄土下面埋着什么?也许是她怀念的东西吧,只有怀念的东西,才值得掩埋在土下。 例如故人。 在每个人心中,都曾停留过那些值得怀念的人,怀念的事,也许还在,也许早已消逝,也许只是在茫茫人海中丢失,于是,那份怀念便更为凄凉,因为模糊的记忆中只剩下一个“空壳”,什么也没有,甚至连自己的心都装不下,时间把一切抹平,也把当日的泪水封锁,因为已经没有,怀念的只是一种悲凉。 而自己此刻又在怀念什么呢?怀念远方的母亲,抑或在云浮山的童年记忆? 他不清楚,目光深邃。 不知过了多久,苏湄才回过神来,又继续前行。 叶云缓步跟上,又轻轻哼起了那首不知名的小调,苍凉如水,直透人心。 苏湄听到这歌声,内心如同被锥子狠狠戳了下,痛彻心扉。 她禁不住回头望了眼那个年轻人,想说些什么,却忍住了,转头继续往前走去。 “叶云,为什么要借这么多钱给我?”苏湄忽然开口问道,没有回头。 “因为你是我朋友。”叶云浮光掠影一句,已经足够。 他觉得与这妮子在一起时,很温馨,像处在一个万花盛放的玫瑰园中。 世上有比友情更令人感觉温馨的吗? 爱情?爱情的感觉,应该是甜蜜。温馨,绝对是友情的感觉。 “可是我们还是很陌生啊。”她还是想不明白,女人对于朋友的概念,不同于男人。 “陌生怎么了?”叶云微笑问道。 “既然陌生,就不会有信任的存在。”苏湄一本正经道,青眉如黛,“这是一个复杂的世界,屡见不鲜的骗局,肆意在生活的舞台中上演,别忘了,还有许多流言和谣传,让每一张陌生人的容颜显得居心叵测,你不应该这么轻易相信别人的。” “你有没想过,其实很多时候,别人并没有给我们疑惑,仅仅是我们自己的心灵因为戒备而多疑?柏拉图曾说过:‘情感到了一个界限,往往会蒙蔽你的双眼。’我们不应该因为感情的生疏,造成认知的误区。”叶云柔声笑道,眯着眼睛望向河边,对这妮子的直言不讳倒是没有什么介怀,反而有点欣赏她的理智。 苏湄心头一颤,点点头,表示赞同。 “我们可以轻松而温馨地品味母亲冲调的一杯热茶,而往往谢绝列车上坐在身边的过客的一焙香茗;我们可以轻易地相信朋友不经意间的一句调侃,却对一个素昧平生的陌生人的忠告感到满腹狐疑。这样生活着,会很累的。”叶云轻声道,在指间把玩着小石子。 苏湄没有出声,只是静静聆听,眼神中带着些许深意。 “在这个复杂的世界里,让自己变得简单,把别人看得简单,是一项高深学问。” 叶云轻轻说出这句时,往昔熟悉的笑容还在,却多了几分因难言之隐而生的百般无奈。 让自己变得简单? 可能吗? 苏湄发现这个年轻人殚见洽闻,似乎总有本事让人静下心来,轻轻一笑,秋波妩媚,旖旎夜幕下,那张粉嫩红唇显得晶莹剔透,格外诱人,嫣然道:“叶云,知道我当初为什么去十里清扬找你吗?” “我比较帅?”叶云摸了摸鼻子,玩笑道。 “净会瞎掰,帅有什么用,最后还不是让兵给吃掉?”苏湄妩媚地白了他一眼,强忍笑意,轻声道,“我找你,只是因为心中的一种感觉,当你拆穿张啸骗局的那一刻,我就感觉到你是一个好人。” “好人我不敢当,也不愿当。我只是不想让你被无耻小人骗了。”叶云平静道。 “谢谢你,叶云,为了那一次,也为了这一次。”苏湄眼神中揉夹着一丝柔情。 叶云神色纹丝不动,认真道:“想谢我的话,就尽快离开昊天吧。” “昊天我会离开的,只是……那30万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还你。”苏湄幽幽说道,她拥有着强大的克制力,很少会被感动,可年轻人的雪中送炭却让她在心里泪流成河,她到现在还觉得有点像在做梦,三十万绝不是个小数目,他竟肯借给一个陌生到近乎一无所知的人,真是傻到家了。 叶云侧头看着河水,微笑道:“我如果急着要你还钱,就不会借给你了。慢慢来吧,日子还很漫长,苦日子终会有个尽头。我向来不欣赏‘自古红颜多薄命’这句话,此话一早就给女人盖棺定论了,一点余地都不留,狗屁不通。” “为了你这句话,我是不是应该代表广大女同胞们感谢一下您老?”苏湄掩嘴轻笑道。 “那敢情好,给我一个吻吧。”叶云扬起一个玩味弧度。 苏湄一怔,粉脸如酥,添上几分红晕,娇嗔道:“思想不纯正的流氓。” 言尽,瞪了叶云一眼,转身前行,香风飘荡。 叶云稍显尴尬,自语道:“又是你说要奖励的,女人真是像绝世武功一样,高深莫测。” 他摇摇头,跟着走向前去,手里的小石子时起时落。 叶云知道她这一刻的心思,她已经开始慢慢卸下身上的负担了,虽然还需时日。那长久以来的重荷,让她始终未能向其他女人一样真正放开自己的心怀,她在自己的心中筑起了一道屏障,让她与外界有了一层隔膜和顾忌,所以她没有朋友,没有知己,这样单调到近乎空白的人生,岂非楚楚可怜? 奚惆怅,而独悲。 月色迷人,天空地净,令人烦心顿解,万虑齐除。 苏湄两只玉手负在身后,带着淡淡愉悦,脚步轻盈灵动。 而叶云则微微抬着下颌,目光略带一丝懒散之意地四处扫着,髋部提前,放松身体的每一丝肌肉,任由着那双似乎极为沉重的脚,拖着像是要散架一般的身体,在青石路上,往前面懒洋洋地走。 “叶云,读过托尔斯泰的《复活》吗?”苏湄忽然回头,黛眉微扬,轻声问道。 叶云赶前几步,与苏湄并排走着,侧脸观察着月光暮色下的她,轻声道:“读过一段,不多,只读到中间聂赫留朵夫抛弃玛丝洛娃那一段,不知道他先前为何喜欢她,后来为何又不喜欢她了。” “聂赫留朵夫是一个悲情人物,他大学时曾是一个朝气蓬勃的青年,真心喜欢着玛丝洛娃的。”苏湄轻声说道,很平静,理性而淡然,“只是进入到军队后,他灵魂开始迷失,抛弃了自己心中所爱。后来,他对迷失的灵魂进行自我拯救,当玛丝洛娃和其他犯人一同走向通往西伯利亚的道路时,他就紧紧跟在后面,内心既有爱又有忏悔。” “那最后呢?”叶云双手插于袋中,小石子也遽然消失了。 “最后,玛丝洛娃选择留在了西伯利亚,拒绝了聂赫留朵夫的爱情。”苏湄平静道。 “哦?这个结局有点意外,我总以为聂赫留朵夫追随她这么长的时间,两人肯定会破镜重圆。我只想到了重逢,没想到重逢后还是分手。”叶云叹了口气,《复活》没有大团圆结局这一点是他万没有想到的,大概是小时候听多了母亲讲述童话故事的缘故,他总以为聂赫留朵夫追随她这么长时间,两人肯定会破镜重圆。 “可能托尔斯泰正是想用这种方式告诉世人,什么叫做灵魂的复活吧。”苏湄淡淡道。 叶云摸了摸鼻子,微笑道:“这俄罗斯老头,我算服了他。” “其实我想说的是……”苏湄欲言又止,美眸望了眼叶云,隐有羞意,这个撩人姿态更使得她这样一个冷媚的性感女人妖气盎然,轻声道,“叶云,我要谢谢你,让我灵魂得到复活,使我逐渐忘记曾经深爱的他。” 叶云微微一愣,没想到她饶这么大一圈,就为了告诉自己这个,一时间没有接上话来。 待他回过神后,却发现苏湄已经前行了几步,惟有缓步赶上。 两人没有再说话,静静并排走着,月光铺洒在他们身上,清辉一片。 前方,忽然响起了一阵悠扬悦耳的数来宝:一算君,二算臣,三算客官的大量人。人量大,海量宽,刘备大量坐西川。西川坐下汉刘备,保驾全凭三千岁。算一命,保安宁,语出天机准能灵…… 第六十九章 半日仙 夜色苍苍。 路上行人不多,偶有三两对情侣卿卿我我漫步其中。 河边的柳树旁坐着几个宁州美院的学生,正拿着画笔描绘着迷人的夜色。 河中的乌篷船点起一盏渔火,灯影映在河上,闪闪烁烁,摇曳不停,有些诡魅。 叶云和苏湄两人循着数来宝的声音缓步前行。 在一盏路灯下、柳树边、石阶上,站着一位中年人。 一袭青衣如竹,手执一张青幡,上书“半日仙”三个大字。 那人在夜色中显得如此特立独行,飘飘乎如羽化登仙。 二人径直走到中年人面前,借着灯光,终于看清了他的容貌。 此人面沉如水,双眼温润如玉,双眉森森如剑,颇有“夕阳频见树阴移”的阴森感。 “算命先生,你这旗子上为什么写着‘半日仙’三个字?”苏湄满腹疑团,纤手托着粉嫩腮帮,美眸凝视着这个高深莫测的中年人,他那一身朴实无华的青色长衫洗得有些发白,让人一下子仿佛回到了清末民初。 “这是鄙人的名号,所谓‘偷得浮生半日闲,不是神仙胜似仙’。二位,巧逢为缘,偶遇为份,要不要算上一命?”中年人淡淡望着眼前的一男一女,眼神干净得像一泓清澈溪水,与世无争,唇角扬起一丝轻笑。 “算命?”苏湄有些心动,在这种地方能遇到这么奇怪的人,不失为一种缘分,但望了眼沉默不语的叶云后,知道他这种反应通常就是拒绝,便轻摇螓首,微笑道,“谢谢,不过我们不大信这个,只是被你刚才那段数来宝吸引了,才过来瞧瞧热闹。” “法不孤起,仗境方生;道不虚行,遇缘则应。昔日姜太公以无饵直钩钓来周文王,今日二位既然被我吸引而来,自是缘分已到,何不算上一命?”半日仙了然轻道,如同佛家拈花指般清净远淡。 苏湄轻轻捅了下旁边仍是如同古寺撞钟般纹丝不动的叶云,悄声问他:“要不算算?” 叶云耸耸肩,轻声道:“你喜欢。” 苏湄展颜一笑,望向半日仙,带着几分敬意道:“既然如此,还望先生指点迷津。” “指点迷津不敢当,只是有一点必须事先讲清楚,我所说的东西,与科学不沾边,别拿一堆枯燥数据来跟我争拗。”半日仙眼角的余光偷偷扫了下站在苏湄身后的叶云,平静道,“我善观气息,专看面相。一叶落而知秋,一言出而知命。” 苏湄半信半疑,顺了顺滑腻柔软的黑发,兴致盎然道:“真的这么玄妙?” 风有些大,半日仙两根手指轻拈着青幡,打了个禅机:“信则灵,不信则不灵。” 叶云原本还想置之度外,见这妮子被几句虚张声势的话语唬得一惊一乍,像见到了天上下凡的哪路神仙般虔诚,苦苦一笑,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终于打破沉默,淡淡道:“人之百年,犹如一瞬,知命如何,不知命又当如何?” 半日仙皱皱眉,云淡风轻一笑,大大方方道:“《周易》云:乐天知命,故不忧。人生犹如一艘航行在汪洋大海中的轮船,需要灯塔指明前行的方向。大海浩瀚,命运多舛,算一命就是为你点亮旅途的一盏灯,让你走得更舒坦些。” “青天有月来几时?我今停杯一问之。”叶云望了一眼半日仙,一手插于袋中,一手又轻抛玩起了一颗小石子,微微眯眼道,“这命运就像天上之月,反复无常,怎么是只言片语便能算得清、道得明?大叔,你穿成一副前朝古人模样,想必是利用心理学上的转嫁暗示,好让旁人更易相信你的谎言吧?” 半日仙爽然大笑,笑声回荡在幽静的青石小街中,寒入心肺,回应道:“苏子曾云: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盈虚者如彼,而卒莫消长也。流逝的,就像这水,其实并没有真正逝去;时圆时缺的,就像这月,终究又何尝盈亏?万物皆有理,命运也不例外。” “人生不过一场戏,姹紫嫣红为哪般?”叶云皱眉道。 “有些事情在劫难逃,人人都得背起他的十字架。”半日仙耐人寻味道。 叶云轻叹一声,微微摇了摇头,没有再往下唇枪舌战。 我命由我不由天。 这是他的人生信条,不会因为任何人而改变。 苏湄在一旁净耳倾听,这两个男人的对话好像都带着旁人琢磨不透的玄机,如水美眸一会儿看看叶云,一会儿瞧瞧半日仙,举棋不定,忽然感觉到气氛有点剑拔弩张的趋势,便岔开话题,问道:“算命先生,那你看看我的面相吧,说得准我多给你钱。” 半日仙轻笑点头,并没有因为叶云挑起战端而有怒意,仔细打量起苏湄来。 叶云见他面对苏湄这种绝代佳人,眼神却依旧空灵透澈,诧异不已,不禁皱了皱眉。 此人城府极其深厚。 这是半日仙给叶云的第一印象。 莎士比亚说,各人有各人的本色,各人都是他自己。 有本色,就有弱点,很少人是叶云看不透的,燕老算是其中一个,那种身居高位几十年早已是不怒自威的老狐狸绝不会将自己最真实的内心世界展露出来,像是漫天迷雾,与外面的世界束起了一道天然屏障,让人看不清、猜不透里面的世界。 而这个不知从哪条石缝蹦出来的算命先生,叶云自始至终都没看明白。 观察苏湄许久,半日仙忽然一声叹息,轻吟道:“人攀明月不可得,月行却与人相随。” 听见这句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诗词,苏湄微微一怔,没有说话,耐心等待着下文。 半日仙停顿了好一会儿,抬头凝望着那轮皓白高悬的明月,侃侃而谈道:“明月太矜持,高高挂在天上,会使人生出‘人攀明月不可得’的感慨。然而,当你无意于追攀月儿时,她会万里相随,依依不舍。李白的这句诗词道尽了明月的可怜可爱,这位小姐,我想你一定很孤独,同时又很执着。” 苏湄震惊,美眸睁得圆满,一副难以置信模样,神情却很快黯淡下来,轻轻点了点头。 被陌生人准确无误地一语道破内心世界,确实是件匪夷所思的事。 叶云也是触动颇大,双眼微眯,凝视着半日仙,发现除了浅笑,没有任何感情流露。 深不可测。 叶云愈发感概半日仙带给他的无比震撼。 要知道,苏湄在昊天集团混到这个层面,没有点城府和心机根本就是痴人说梦。她在很多时候都会与叶云的清静无为构成鲜明对比,表现得很冷淡,说的话加起来也没多少句,而半日仙却仅凭观察她顾盼间的细微变化以及她眼睛里流露出对命运解答的一丝企盼,便可推出她内心的最大苦楚,这绝不是一般的算命先生做得到的。 叶云猜不透他的身份,那股与生俱来像狼群般的警惕之意油然生起。 苏湄沉默很久,抬眸,轻声问道:“我想知道,这辈子,我还能遇见另一半吗?” “送你四句话。”半日仙几乎到了知无不言的程度。 “哪四句?”苏湄期待着,眼神中揉夹着些许崇拜。 “在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段荒唐;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阵叹息;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场心伤;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生幸福。”半日仙慢慢说出这四句,看似字字珠玑,却是圆滑到了极点,没有漏洞可钻了。 苏湄皱眉沉思,若有所悟,继而轻轻一笑,狐媚之极。 半日仙却一点也没受诱惑,仍然是那样的泰然处之,这要落在别人眼中,肯定会觉得这样的男人不是性无能就是性取向有问题,他看了一眼不动声色的叶云,然后对苏湄微笑道:“过去的一页,能不翻就不要翻,翻落了灰尘,会迷了双眼。” 苏湄点点头,凝眉想了想,不甘心地追问道:“那我的另一半……应该是怎么样的?” 半日仙笑而不答,反问道:“你想他应该是怎样的?” 苏湄媚眼盈波,那股羞意迷人,嘀咕道:“我说不清,不过起码得真心爱我。” 半日仙深沉睿智,微笑道:“也许那人爱着你,却永远不会让你知道。” 苏湄皱着黛眉,质疑道:“现实中还会有这种男人?” 占有欲,这个词永远与男人挂钩。 成人之美,默默爱在心里?笑话,就连电视剧也不会再触碰这么低级情商的题材了。 半日仙并没有直接回答,偷瞥了眼正眯着双目眺望天际的叶云,含有深意说了句话:“有些人,就像飞鸟振翅的声音,如果你不去仔细听,就是一片安静;但只要你听得见,整个天空都会被它振动。” 苏湄不懂。 叶云懂了,却装不懂。 他依旧眺望着单调到只有一种黑色的天空,似乎那里有着比人间更为美好的事物。 半日仙像是看到新大陆一般来了兴趣,望着始终沉默不语的年轻人,眼睛余光恰好落在他无意间外露的“上弦月”白玉上,嘴角微微翘起,忽然平静道:“小伙子,过去属于死神,未来属于你自己。天命不可知,人命却有常。有时人命难违,不得不为之啊。” “大叔,你刚才用苏子的话回了我一句,现在我也用苏子的话回你一句吧。”叶云收回了视线,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淡然道,“苏子云: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不是我的,我绝不会取。” 半日仙闻言,终日舒展的眉头竟然微微一皱,只是动作过于细微,旁人绝不会发现,意味深长地望了年轻人一眼,笑容玩味道:“小伙子,你是我见过的最有意思的人,希望以后我们还有机会再见。 苏湄微诧,轻声道:“您要走了?” “细水长流,终有流尽之日,临走前,我每人再赠言一句吧。”半日仙平静道。 “可我们还没有给钱你呢。”苏湄向来言出必行,说着就在口袋里翻钱。 “不用给了,我是看心情算命的,心情好时,逢人必算;心情不好时,千金难买一言。”半日仙温和说道,淡淡一笑,这副派头,确实不像一个走街串巷靠算命挣钱的江湖神算子,反倒像个无所事事周游列国的世外高人。 “这合适吗?”苏湄有些不好意思,望向叶云,却发现他一副抬头望天事不关己的模样。 “没什么不合适的,这位小姐,我给你的赠言是‘萧何月下追韩信’。”半日仙淡笑道。 “什么意思?”苏湄眼神迷惑,纤指轻轻地将几缕散落下来的秀发顺到耳后。 “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半日仙故作高深道。 苏湄似懂非懂,忽然想起了什么,指着叶云,感兴趣问道:“那您给他的赠言是什么?” 半日仙微微眯起双眼,长舒一口气,说了一句极为难懂的话:“长弓交错,遮天蔽日。” 叶云心头一震,如刀双眉倏然皱起,冷冷望向半日仙,这话看似一目了然,但从这个中年人嘴里说出的肯定简单不了,谁也没发现,他那优雅如钢琴家的双手竟微微颤抖着,淡淡道:“大叔,又玩故弄玄虚那一套,已经不灵了。” 半日仙摇摇头,轻笑不语,一刻也不耽搁,转身走入了朦朦夜色中。 那张青幡在夜风中飘然而展,向这个浮华世界光明正大地阐述着“半日仙”三个大字。 数来宝的声音从远处传来,飘渺可闻,直到悄无声息…… 第七十章 未央宫 烟笼寒水月笼沙。 青石小街显得空旷安静,只有几盏路灯透着幽幽的黄光,半睡不醒的样子。 叶云负手而立,望着半日仙离去的方向,久久不语。 苏湄似乎从没有见过他像此刻这样,拂去了一切凡尘杂念,那是一种难以名状的落寞与萧瑟,像溺水,无法呼吸,直叫人不忍卒睹。也许是因为这个,她心中无端地生起闲愁一缕,却没有出声说话,只是静静陪在他身边,不去打扰此刻清幽。 她清楚,男人深思的时候,女人只应静静作陪。 两人就这样不知站了多久,沉默寡言成了此时的主旋律。 “苏湄,你听懂刚才那大叔的话了吗?”叶云忽然开口说道,侧头看向苏湄。 苏湄微微摇头,柔声道:“这种神鬼莫测的高人说出的话很费解的,我可没那么聪明,他最后给我们的临别赠言很玄妙,不是普通的一些悟性就能参透的,特别是给你的那句,‘长弓交错,遮天蔽日’,很有气势。” “气势?我却觉得非愚则诬。”叶云扬起一个不加掩饰的讥诮微笑,叹息一声,他像是在向苏湄吐槽,实际上他是想说服自己罢了,自欺欺人道,“你不觉得那个半日仙很无赖吗?他净说些高深难明却遥无边际的话语来让你无可辩驳,这就是算命的高明之处。” “我不知道,也不大懂,不过,我个人觉得如果华国的算命术全是胡说八道的话,它不可能在民间久盛不衰吧。”苏湄客观地分析着,两只玉手负在身后,轻笑道,“正如国术大师南怀瑾所说:华国算命术如果是骗人的,那么它欺骗了华国人三千多年,世上有这么高明的骗术,也是值得研究的。” 叶云望了眼苏湄,浮起一个淡至透明的微笑,没有再进行这个话题,淡淡道:“走吧,我送你回去。” 他折返前行。 苏湄脚步恢复灵秀之气,跟上他的步伐,露出一个美狐狸笑容,玩笑道:“叶云,你说那个算命先生为什么要赠‘长弓交错,遮天蔽日’这句话给你呀?他是不是暗示你将会是一个将军,征战沙场,作万人敌啊?” “将军?白日做梦。你见过一个将军要沦落到做吧员的吗?那个大叔就是没事找事,不能让你没事偷着乐。”叶云尴尬苦笑,无奈道,然而口不对心并非女人专利,虽然他嘴上是这么说着,可心里却在反反复复地斟酌这八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字。 苏湄托着香腮,边前行,边侧头仔细打量着叶云,这张飘然出尘的脸庞除了那抹清净如竹的微笑外,从来就没有太多的感情表露,即使有变化,波动也极细微,甚至可以忽略不计,一般人也根本瞧不出来。 这种人,应该会出人头地吧,她心里暗忖着,眼神中有期待,有炙热,似乎在看着几十年以后风生水起的他,嘴上却不饶人,打趣道:“如果你真是将军的话,那只能是下象棋的时候,对手向你喊的一句话:将军!” 言尽,她自己率先忍不住掩嘴轻笑,妩媚无边。 叶云苦笑,佯装发怒,轻敲了她脑袋一下。 这妮子非但没有躲避,还十分配合,拍拍诱人犯罪的胸脯,假装害怕地快步前行。 寂静的青石小街留下笑声两串。 忽而,嗦的一声! 那只不知名的雄雕又一次出现了,在漆黑无垠的宁州夜空滑翔,英姿飒爽,那双锐利而深沉的鹰眼,俯瞰着这片土地。沧桑古朴的宁州,朝气蓬勃的宁州,不知它更留恋哪一座。它太俊美了,简直就是天地间飞翔的精灵,高傲、敏锐、凶猛、无畏,从不躲避风雨,永不留恋巢穴的温暖与安乐。 这只雄雕的身上,有一种冷峻到近乎直入人心的力量。 与从前一样,很快,它便再次不见了踪影。 而此时,天上的明月也消失不见,一大片隐藏在夜色中的乌云渐渐遮盖天空。 一场声势浩大的暴风雨似乎即将来临…… —————— 今夜,一向心境沉寂的叶云显得有些魂不守舍。 半日仙就像一块从悬崖峭壁滚落而下的巨大砺石,重重砸在心湖上,掀起了滔天巨浪。 人就是如此,总是会对一些无从知晓半懂不懂的话语奉若神明,这让许多打着算命旗号而行走江湖的骗术高手可以轻易抓住这个漏洞,将计就计,向这些意志薄弱的迷信者讲出一些似是而非的行话,哄骗得他们晕头转向,直想把这些江湖郎中们当作菩萨供着。 可是,再高明的骗术也会有纰漏之处,任何闪失都将会前功尽弃。 而叶云恰恰是个防骗大师,很少人能在他的眼皮底下蒙混过关,可半日仙却做到了。 他非但无法找出那个不知何方神圣的算命先生的瑕疵,而且还被他那些话所深深套牢。 挫败感独占鳌头。 告别苏湄后,叶云从她家出来,抬头望了眼天空,月色全无,漆黑一片。 “看来要下大雨了。” 他凝视着除了黑再无半点杂色的苍穹,低声呢喃了一句,有些心神不宁,手里拿着一罐用来解渴的冰红茶,摇晃几下,打开拉环,猛灌了几口,一抹嘴,忽然想起了之前答应今晚要送小青回学校的事,这小妮子忸怩了半天,才羞答答开口向自己提出邀请,当时她的俏脸涨红,如抹了整盒大红胭脂一般。 女人天生就是爱情的奴隶。 小青内心清楚得很,这个年轻人极有主见,不喜欢没有牢固感情基础的爱情,所以她对于他的爱意表露从来都是小心翼翼的,如婴儿般呵护有加,不敢越雷池一步,生怕那一丝刚发芽的爱恋会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而永远消失。 叶云想打个电话,报报平安,毕竟已经很晚了,自己还没有回到十里清扬,怕她惦记。 信手拿出手机,熟稔地拨了小青的号码,响了很久却没人接听,他不禁微微皱了皱眉,挂了电话,再按下一个号码,小亮的声音传来,得知原来小青正在忙碌中,不方便接听,他才放下心来,与小亮在电话中闲聊乱侃了几句,说马上回来云云,便合上手机,走入了丹青巷的夜色中。 入夜之后的丹青巷少有人行,静悄悄,门掩清夏夜。 可老天爷就没那么清闲了,黑云迎着苍穹,俯瞰大地,颇有种独步天下主浮沉的气势。 俗话说,晚雨急来风。 雨依旧处在苦苦酝酿中,未曾落下。 而风却早已肆虐人间,无孔不入,似乎想席卷天下的一切物体。 狂风一怒,掠起一地落叶,飘悬于半空中,如无数彩蝶振翅飞舞,甚是壮观。 叶云慵懒地走在石板路上,享受着迎面而来的狂风吹袅,摇晃着手里的透心凉冰红茶。 由于解决了苏湄的困局,他心情不错,怡然自得,情不自禁地清哼起了一首京剧小调。 “尊一声相国听端的,楚平王无道行不义,败纲常父纳子的妻……” 清雅铿锵,珠圆玉润。 这是老爷子最喜欢听的《未央宫》。 正悠然走着,叶云忽然皱了皱眉,停下前行的脚步,拐进了一条没有路灯的幽深小巷。 巷口处虽然高悬着一盏孤灯,透着些许亮光,可巷内深处仍是黑暗一大片。 这里散发着一阵阵难闻的恶臭味,原来这是丹青巷的居民住客丢弃垃圾的地方。 那股酸腐异味被狂风吹散到空中,变得稀淡,再传到很远的地方,直到味道完全消失。 此时,苍穹被黑云笼罩,天地间只剩下漆黑这一种寂寞的颜色。 叶云不露圭角,轻轻晃着冰红茶,站在黑暗处,眼神冷冷睨向巷口,脸色如常。 片刻,三个黑衣人如幽灵般,鬼使神差地出现在巷口灯光下,其中两人提着阴冷砍刀。 刀光晃晃,杀气萧萧。 他的麻烦似乎总是源源不断。 唉。 叶云轻叹了声,泛起些许伤春悲秋之意,心情却异常平静,没有因为杀戮即将来临而生起一丝紧张,只是在猜测着离他只有四五米远的三个黑衣人的来历,脑海里不断地在搜索着最近发生过的一些事情,接触过的一些人物。 能尾随跟踪他这么久却不露踪迹,这几个人倒也有些小能耐,隐藏在幕后的人相当不简单。按理说,不应该是张啸,这种纨绔子弟是典型的吃软怕硬的主,重面子,既然和他做了朋友,肯定不会出尔反尔。 难道是那个蛮不讲理目中无人的市长千金? 很有可能。 虽然陈道白在那晚怏怏说过,这次挨打后,从此与苏湄两清,没有任何关系,两人井水不犯河水,但如果那个市长千金根本不买陈道白的账,恼羞成怒,怎么着也咽不下这口恶气,执意要给自己点颜色看看呢? 叶云苦想着,却依然没有结果。 但他唯一能确定的一件事是,眼前的三人必须得死。 在十里清扬,他也曾无数次被嫉妒他样貌的公子纨绔轻视嘲笑,他却没有任何反驳。 这是懦弱?仅仅是不屑罢了。 他不想杀戮,却从来不畏惧杀戮。 第七十一章 无上王 古语有云,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龙有逆鳞一尺,人凡婴之,则必杀人。不管对方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不管对方的实力如何强大,不管对方的幕后站着是谁,不管对方牵扯的利益有多广,只要威胁到了自己的生命,那下场只有一个:死。 叶云目不转睛地盯着贸然出现的三个黑衣人,语气不带一丝感情道:“在临死之前,给你们最后一个说话的机会。” “大言不惭。”领头的黑衣人冷冷一笑,两个小弟拿着刀站在他身后,为虎作伥。 “你不信?”叶云挑挑眉头。 “明知故问。”这领头的嘲笑光秃秃赤裸裸,没经过任何加工制作。 “你应该信的,我这人有个毛病,在死人面前很少说谎。”叶云微笑道。 “很好,你是我见过这么多人当中,死到临头时最从容不迫的一个,不错,我欣赏你,如果不是你犯了一些不可原谅的错误,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说不定我们还能交个朋友,坐下来痛饮几杯酒,可惜呀,这个机会只能留到下辈子了。”领头黑衣人带点惋惜道,隐藏在黑暗中的脸色却有些僵硬,那个年轻人那抹从未消失过的清净如竹的微笑让他浑身不舒服,像爬满了蚂蚁。 “我得罪谁了?”叶云还是没想出所以然来。 “你心里清楚。”领头冷声道。 “我不清楚。”叶云摇头道,这是实话,可越是实话,越是没有人愿意相信。 “装得还挺像,既然你选择诈傻扮懵,那我就费点力气,勾起你一点点陈旧的回忆。还记得烈刃吧?你在飞扬酒吧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打伤他,让他没有面子,下不了台,也就等同于让我们落雨社蒙羞,这个奇耻大辱我们是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的。”领头冷声道,巷口的风有些大,一些重量轻的垃圾吹得到处都是,他们三个周围聚了不少,为了躲开,不得不往里面走了几步,却如履薄冰。 叶云愣住,对走近了些许的三人视而不见,只是微微皱着眉头。 他原以为烈刃是一个好汉,输在武,应服在心,却没想到这件事过了这么久,落雨社终究还是要报复。诚然,像落雨社这样庞大到无处不在的组织,只要打个喷嚏,就足以让整座宁州城震上几震,换作普通人碰着这事,早就退避三舍逃之夭夭了。 可惜叶云不是普通人,或者说,他此刻不是一个普通人。 一股无名之火在他心中遽然燃起,顿时给人强大压迫感,脸色比此时的天气还要阴沉。 在尸体堆里成长起来的男人,有所谓的气势,确实一点也不过分。 “真没劲。”叶云揉了揉太阳穴,叹声道。 “什么意思?”领头黑衣人有些费解,神情有点紧张兮兮的。 “人说落雨社是地下世界的王者,没想到却是小肚鸡肠,这么一点小事也要斤斤计较,跟街市讨价还价的三婶大妈有什么区别?没有一丝王者应有的宽宏度量,传出去也不怕被别人笑话。”叶云平静道,没有一丝要婉转的意思,讥诮笑着,手里的那罐冰红茶还有大半没喝,晃动起来有些哗啦啦的响声,却完全淹没在了斥耳风声中。 “废话连篇!只有一种人不会有废话,那就是死人!”领头的黑衣人显然被激怒了。 人在怒发冲冠时,思维往往会有些紊乱不安,这是出现致命弱点的征兆。 他赫然掏出一把消声手枪,昂贵货色,拉枪栓,上膛,开保险,整套动作一气呵成。 他食指轻轻搭在扳机上,望着那个神色依旧不变的年轻人,冷笑道:“死很容易的。” “死的确不难,活下去才是更难的,可世事难料,谁能说得准呢?”叶云柔声道。 话音未落,他手里的那罐冰红茶猝然离手,如离弦的箭,直奔黑洞洞的手枪而去。 那人一脸不屑地轻微冷笑,不慌不忙,迅疾扣动扳机,子弹无声也无情地从枪膛飞出。 “嘭”! 易拉罐被骤然击穿,茶液在空中华丽四射。 作为一个见惯风波的王牌杀手,这么一个掩人耳目的小举动根本不值得一提。 他跋扈气焰没有收敛,仍平举着枪,下一步就是将那个跳梁小丑以最快速度清理掉。 “嗖!” 突然,一个诡异声响划破了萧萧夜风,却未见到有任何异象出现,周围死寂一片。 举着枪的那人很纳闷,谨慎地扫视着四周,因为他刚刚开完那一枪,这个声音就响了。 他的两个小弟也迅速职业性转身,小心警惕地防御着,以防有人从身后搞突然袭击。 可惜,他们谁都没有发现,站在不远处的年轻人眯起黑眸,嘴角的弧度异常邪美。 “嘡!” 火花四溅。 那支消声手枪冲天而起,掉进垃圾堆里,没有了影踪。 而那人的手腕尽然断裂,虽然没有喊声大作,却疼得他直冒冷汗,嘴唇也咬出了血。 接着,一颗光滑圆润的小石子清脆落地,骨碌碌地溜向低处,“咚”,落在了下水道。 那人脸色冷峻苍白,眼神喷火地望向叶云,横眉竖眼怒道:“明人不做暗事。” 叶云轻笑,气定神闲,不悲不喜道:“礼尚往来,你有枪,我没枪,你不公平在先。” 领头黑衣人突然不再咄咄逼人,像毒蛇一样笑了笑,阴恻恻道:“不公平的事多着呢。” 三打一,好比麻将桌上三家联合欺负一家,想不输都难,确实很不公平。 他压根就没理会已经残废的右手,用健全的左手抽出一把砍刀来,率先舍命攻去。 两个小弟紧随其后,形影不离。 三人脚步出奇一致,砍刀倒拖于身后,成品字形,攻时可如铁蒺藜,随处可击,防时可似连环锁甲,互为照应,疾速向叶云冲去。如果碰上一般的高手,此般布阵,必定会令对方手足无措,疲于防守而连连退让。 可惜他们遇错了对手。 叶云叹息摇头,不知是为即将逝去的三条生命节哀,还是为自己无法宁静生活而悲痛。 他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在第一把砍刀夹杂着狂风戏谑的气息落至时,潇洒一转身,脚尖在地上一拧,滑开了几步,膝盖微弯,让刀刃擦着自己的左胸而过,领头的黑衣人还想反手一刀,却骇然发现自己胸部中了一拳,已经腾云驾雾般地在狂风中飞了起来。 那种感觉,让他觉得平生最爽的莫过这次,但也是最后一次。 他重重地撞在了小巷的围墙上,如同烂泥一般滑落下来,再无声息。 那两个小弟见到大哥惨死,并没有徒生惧意,反而祭出了更猛烈地进攻。 完全是以命搏命,视生命如草芥。 一个凌空飞起,一个就地一滚,两把催命砍刀寒光闪闪,恶狠狠从两个方向砍向叶云。 暴戾凶煞。 叶云安稳不动如青山,扬起一个超尘拔俗的弧度,微微带着诡秘,更邪气得英俊。 灵气顿现! 不按常理出牌,这是叶云的惯例,只见他纵身横跃,如燕子穿云,恰恰从两把砍刀中间穿身而过,借着两个黑衣人去势未了、尚没有反应过来的一刹那空隙,用旁人无法看清的速度,脚尖在地上轻轻一点,一个怪蟒翻身,使出连环拐子追魂肘,一肘击向滚地而来的黑衣人后背。 一声闷响在巷子里爆起,那黑衣人胸骨尽碎,口吐鲜血,软绵无力地倒在了地上。 叶云在杀人的时候极其冷静,心内一片清明,平静如湖。 这是老爷子从小就用非人的训练方法打磨的结果,也是他在枪林弹雨中收获的心得,更是跟随老爷子挑战天下隐世高手后悟出的生存之道。无论经验是从哪一种方式得来,都会让他的生命悬于死亡线上,左右徘徊,只要稍有差池,这个世界可能就再没有叶云这个人了。 雨前的景致一片消残。 小巷安静如斯,只有风声在呼呼地狂吼着,掀起阵阵腥风血雨。 叶云静然而立,有着一股皇族气韵,冷冷睥睨着一米开外的最后一名黑衣人,令他吃惊的是,那人却依旧没有露出对死亡应有的恐惧,他不禁眉头微皱,心中闪过一丝凛然。落雨社终究是落雨社,真是头庞然怪物,培养出来的杀手毫无畏惧死亡,那种视死如归让人从心底生起恐怖之意。 虽然不畏死,但是必须死。 整个天幕没有一丝亮光,显得空虚苍凉。 只有叶云那双优雅如钢琴家的手,在夜色的衬托下显得有些苍白。 漆黑与苍白,都是最接近死亡的颜色,死亡,不正是空虚和寂寞的极限吗? “落雨社竟派出你们三个废物,真是令我大失所望。”叶云漆黑眸子闪动着矛尖寒。 “我们三个足矣!”那黑衣人嘴角露出了阴冷的笑意,狂声道。 言毕,他如飞蛾扑火般,再次扬刀向叶云砍去。 叶云如刀双眉轻轻一挑,眼中的杀意陡升,完全没有平常的冰魂雪魄。 他身形一晃,倏忽侧身闪过这一刀,右手轻锁那黑衣人手腕,遽然一扭,手腕尽碎断裂。下一刻,那黑衣人便发现这把砍刀已经穿透了自己的身体,刀尖的鲜血正一滴一滴地落下,在空中被狂风吹偏了轨迹,散乱地洒在地上。 整个世界安静了。 连风声都似乎在那一刻停止,黑暗的小巷只是站立着一个落寞的身影。 叶云已然恢复了心如止水的心境,眼神干净空灵,如一泓潺潺而流的清泉。 弯身捡起了一把砍刀,借着巷口路灯的微光,细细端详起来。 刀身很长,刀刃末端纹有一条黑龙,只是黑龙有点奇特,只有龙首、龙身,没有龙尾。 神龙见首不见尾。 叶云听金爷讲过,落雨社暗杀组的砍刀纹有的黑龙就是如此。 “真是落雨社的报复,有意思。”叶云喃喃自语,语气带有一丝快意。 跟金爷在闲聊的时候,他了解到,落雨社势力通天,控制着六省的地下势力,江浙皖赣鄂湘六省的大小帮派唯落雨社马首是瞻,没人敢正面挑战落雨社的权威,甚至连松江第一帮派——青帮的尉迟无命都要对落雨社谦让三分。 在地下世界里,落雨社就是上帝。 打江山易,守江山难。 落雨社能够驾驭六省的地下势力,全凭副社长陶黑石的冷酷无情与铁血手腕。 他用无数鲜血为落雨社铺成了一条万人朝拜路。 这世上,唯一能让高不可攀的陶黑石低下高傲头颅的,只有社长一人。 只是,这个社长好像是世人虚构的一般,只出现在传说中,没有人真正见过他的庐山真面目,甚至连陶黑石这样拥有尊贵地位的人也从没有见过他的正脸。水中望月、雾中观花的真实相貌,加上让强悍霸道如陶黑石般的顶级人物俯首称臣,社长便被圈子里的人捧成神话般的人物,尊称为“无上王”。 有难度,才有趣味。 现在,叶云常常会有这样的幻觉:死神就坐在门外的过道里,坐在幽暗处,凡人看不到的地方,一夜一夜耐心地等他。不知什么时候它就会站起来,对他说:嘿,走吧。他想,那必是不由分说的。但不管是什么时候,他大概仍会觉得有些仓促,但不会犹豫,也不会拖延。所以,尽管他不清楚落雨社是不是会为了他这么一个小人物而大动干戈,他也不清楚这次的杀戮会换来怎样的连串报复,但是他不会退缩半步,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他从不畏惧挑战。 他扔下手中刀,挂了个电话给金爷,让他来善后一切。 随意瞥了眼倒在血泊中的三个黑衣人,他无可奈何叹息了一声,转身慢悠悠地离开。 又轻轻哼起了那首不知名的苍凉小调,路灯下拖拽着一个长长的身影。 ———————— 在叶云离开不久后,一个异常瘦削的身影探头探脑地走进了这条血腥味肆虐的小巷。 狂风掠起了那道身影衣服的一角,在黑暗中显得如此峥嵘。 狐四冷冷环视了一圈,见到三具冰冷的尸体,嘴角露出了让人阴冷透骨的笑意。 忽然,他好像发现少了一些什么,脸色顿时煞白,瘦枯的双手竟然在风中颤抖了起来。 来不及多想,他就惊慌失措地转身逃离,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中。 第七十二章 黑道大枭 卷地风来忽吹散,望湖楼下水如天。 酝酿了许久的雨终于按捺不住寂寞,毫无顾虑地脱离了黑云的桎梏。 狂风席卷着暴雨,像无数条鞭子,狠命地抽打着地面,雨飞水溅,迷潆一片。 叶云赶在夜雨来临前,回到了十里清扬,方才那一番血腥杀戮并没有影响他的沉寂心境。 他这种人,情绪的自如收控早已是登峰造极,滔天的黑暗气息被他一点一滴地藏匿起来,蕙心纨质,与平常没什么两样,依旧是一副我佛慈悲与世无争的模样,只要细细品呷,就能发现,他就像宁州这座千年古城,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古典韵味。 兴许是下雨的缘故,今晚光顾十里清扬的客人不多,只有稀疏几桌的三两知己围坐一起,谈笑风生。richard yderman的《柔如彩虹》缓缓奏起,如清风误入松林,那种清幽缠绵的氛围让人如痴如醉。 十里清扬是间慢摇吧,钢琴曲只是在人比较少的时候弹奏,平常都是以r&b为主打音乐。这种欲擒故纵的风格,前卫,带点离经叛道,完全迎合了现代人快节奏的生活品味,特别是白领阶层的生存心理。而酒吧的灵魂——现场dj一共有三个,都是老板谢哥从棒子国高薪请过来的,贵是贵了点,不过物有所值,这三个高丽棒子极善于将气氛推向高潮。 酒吧从来都是一个人蛇混杂的是非之地,拼酒,乱舞,调情,泡妞,嗑药,性欲,摩擦,甚至群殴,这些疯狂的戏码每天都在上演,哪里也不例外。有些秩序比较混乱的酒吧更是可怕得骇人听闻,女人是万万不能单独去的,传说在那些旮旯,能把怀孕的女人弄流产,把没怀孕的女人弄怀孕。 而在治安方面,十里清扬绝对是其中的佼佼者,也是市公安局最为放心的娱乐场所之一。 为什么?难不成来这里的,都是一些爱国守法明礼诚信的良好市民? 当然不是。 打开门做生意,就要款待八方,来的都是客,身份显赫也好,地位超然也罢,不挑,只要钱包里的票子足,管你是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男牲口,还是粉笔黑板教书育人的女教师,在这里都是尊贵的上帝,都能享受到一流服务。这样一来,人流就复杂了,一复杂,就会有矛盾,有矛盾,就会有擦枪走火的时候,按照剧情发展下去,群架火拼也在所难免。 小打小闹无关痛痒,大事却是绝对不会发生的,十里清扬根本就是一块犯罪绝缘地。 原因只有一个,这是刘三爷坐镇的场子。 夜深了点,客人也陆续多了起来,叶云换好吧员服后,就敬业地忙去了,好不容易喘口气,环视了一圈,却还是没有发现小青的倩影,有点诧异,便叫停了刚好经过的一名艳女郎,问道:“joey,你看见小青了吗?” 那艳女郎闻言一愣,举目望了望四周,发现除了那三个休假的dj,其他同事都在,但就是没看见小青那道清纯风景线,也有些纳闷,嘴里嘟囔道:“刚才还看见她在给客人下单呢,这会儿怎么就不在了?可能出去了吧。” “这么大雨,她能上哪去?”叶云问道。 “谁知道呀?她又不爱和我说话。也许,她过隔壁的黄金海岸给酒钱去了。叶大帅哥,既然她不在,咱们是不是要发生点什么呀?”艳女郎眨眨那假眼睫毛,抛给了叶云一个挑逗媚眼,这个年轻人虽然不是那种英俊到炫目的男人,但绝对经得起长久欣赏,她早就春心萌动了。 “我性无能。”叶云凑到她耳畔,悄悄说了句。 艳女郎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像听着了911撞机之类的爆炸性时事新闻,脸色也潮红了一大片,没想到这个平时一副清淡寡欲模样的男人会这么放得开,直奔主题去了,一下子就绝了她的念想,咳嗽几声,将那丝尴尬掩饰过去,没有过多的纠缠,转身便去工作了。 叶云听见艳女郎关于小青去向的猜想,觉得有这种可能性,心情稍稍放松。 由于十里清扬生意太好,有时存酒不够,需要到隔壁酒吧取酒,酒钱通常在事后付。 今晚还有一件事,更令叶云觉得奇怪。 消失许久的夏花竟出乎意料地出现在了酒吧,正在给客人斟酒,而吕彪却不知所踪。 估计是吕彪玩腻了,江山代有才人出,寻找到了下一个猎物,而毅然决然抛弃了夏花。 叶云暗暗为她感到悲哀,忽然见到她向自己望了一眼,带着一丝惊惶,闪躲而不敢直视。 事出反常必有妖。 叶云心头一震,生起一丝不祥之兆。 正当他想走过去找夏花攀谈几句之时,洁姐匆匆忙忙地从二楼跑了下来。 她叉着腰,喘着粗气道:“叶云,谢哥找你,二楼一号包房。” 揣摸不透的事,总是接二连三的。 叶云眉头微微一皱,揉了揉太阳穴,抬头望了眼在二楼等着自己的谢哥,目光深邃。 谢哥很少出现在酒吧,因为他要帮刘三爷打理百家会馆,那是刘三爷的支柱产业,每年光入会费就高达一个亿。宁州的上流社会都爱在那里聚聚,那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不是你有钱就能入会,百家会馆的会员不是政府高官就是商界精英,或者是学界的翘楚,用“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来形容百家会馆,再贴切不过。 侯服玉食的生活。 谢哥站在包房外,眼睛贼亮,是一个窥一管而知全豹的圆滑中年人,无论与谁在一起,都十分的和气,见到叶云慵懒地走来,忙迎过去,在他耳边低声嘱咐着“少说话,平常心,多点笑容”,然后就推开了一号包房的门。 包房古色生香,不像身处酒吧,俨然位于一间茶馆。这也是叶云当初质疑谢哥的地方,认为酒吧没有必要弄得如此的花里胡哨,如此的不合情调,纵然是要追求品味,也没必要失去酒吧新潮时尚的韵味,谢哥当时只是笑笑,置若罔闻。 软沙发上,一个中年男人坐着,怀里躺着一个女人,身边还站着一个男人。 坐着的 中年男人已过了知天命的年龄,微微有些谢顶,圆胖的脸上挂着微笑,和善如三月春风,却无意间流有久居上位者的霸气,那是一种自然流露的本质,任何人在他面前都要避其锋芒,不敢与之对视一眼。他摇晃着酒杯,杯内的红酒形成一个小小的漩涡,手腕处的一串佛珠因轻微碰撞而低鸣起来。 怀里的那个女人一袭红色低胸晚装,妖气妩媚,冷艳高贵,随便拿出去参加什么选美比赛,就能弄个前五,一只白皙小手正轻柔地揉摸着中年男人的胸膛,诱人香舌舔着中年男人嘴边溢出的几滴残留红酒。 女人素质高低,是一个男人地位高低的度量衡。 而一直静静站着不动的那个男人并不像普通保镖那样身粗似瓮,身材反而非常的匀称,乍一看,并没有多少威慑力,面部也没有任何表情,如雪湖冰封,双眼始终紧闭着,养精蓄锐。即便有人走近了,也似乎毫无感觉,未曾睁开一丝,给人一种仿佛有一道看不见的高墙将他的人隔绝在了世界外的感觉。 “小谢。”有些谢顶的中年男人柔柔晃着酒杯,红酒在灯光下摇曳出醉人的细微涟漪。 “在,三爷,您有话就说。”谢哥连忙陪着灿烂笑脸。 叶云内心一凛,没想到这个中年男人竟然就是在宁州声名显赫、却极少露面的黑道大枭,刘三爷。 他心里直犯嘀咕,今晚真是奇哉怪也,连从未露面的大老板都出现在十里清扬了。 刘三爷侧目而视,给人压迫感,问谢哥:“刘刚呢?他不是说来了这里吗?” “二少爷刚走不久。”谢哥是个聪明人,问什么就答什么,绝不多说半句。 “去哪了?”刘三爷手指轻敲着杯壁,给人一种浑身不自在的上位者气质。 “估计和朋友玩去了,年轻人嘛,都这样。”谢哥笑着道。 “玩也要有个度,你给我看紧点,他这人,不懂事。”刘三爷露出少有的柔和。 “没问题,您放心吧,二少爷生性着呢,不会出什么大乱子的。”谢哥打包票道。 “你办事,我从来放心。”中年男人微微一笑,像一尊弥勒佛。 “谢谢三爷夸奖。”谢哥喜上眉梢,得到老板的一句赞赏,比甩给他十万块更顶用。 刘三爷的两个儿子是典型的二世祖,怙恶不悛,在江南一带声名狼藉。 尤其是他小儿子刘刚,更是十恶不赦,不知有多少花季少女或是高校女生被他玷污。 只是刘三爷的影响力太大,在黑白两道左右逢源,所以刘刚每次犯事,都很快平息。 古语云,虎毒不食子。 尽管两个儿子不成大器,却都是刘三爷最珍贵的心头肉,爱他们胜过爱自己。 女人玩了就扔,就像把穿过的衬衫随手脱掉一般,儿子是自己的种,当然得百般呵护。 再高高在上的人物,终究不过是个有七情六欲的凡人,都会有人类一成不变的弱点。不同之处在于,有些人将自己的人性短处无限扩大,而有些人却能够将其控制在最小范围。但即便如此,还有一个弱点,除了极个别境界高到离谱的人之外,任何人都极难控制的,那就是:听好话。 华夏国流传着一句至理名言: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谢哥的确是个见微知着的人物,知道老板在乎什么,重视什么,说话恰如其分。 叶云一直在旁边沉默寡言,静静听着,没有一丝见到大人物时应有的肃然起敬之意。 那个妖气妩媚的女人虽然整个倚在刘三爷的身上,美胸诱人,目光却偷偷打量着叶云。 她是个风尘女子,见多识广,男人见过无数,也睡过无数,却从未遇见过这样的男人。 他飘然离尘的相貌,不是那种富有侵略性的阳光帅气,但绝对让人回味无穷欲罢不能。 她消魂的双眼几乎要滴下水来了,却不敢过于明目张胆,偷偷摸摸的,更加撩人心扉。 叶云不是瞎子,当然注意到了她的举动,却故意视而不见,仿若柳下惠再世。 他确实没有什么王霸之气,能让女人臣服,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将八风不动装得贼像。 刘三爷似乎没有察觉自己女人的异样,依然气定神闲,靠在沙发上,眼神却飘向叶云。 在刚才自己说话的时候,这个年轻人并不像其他人那样,没有刻意地装作毕恭毕敬。 有趣。 刘三爷在心里暗暗评价着,抿了一口红酒,忽然出声,淡淡微笑道:“你就是叶云?” 第七十三章 中隐 古人总说,一个人能成功,大多是三分能耐、六分运气,还有一分贵人扶持。 在现实生活中,能得一位贵人的青睐,是可遇不可求的,普通人要遇上,早就感激涕零磕头斟茶了。 可叶云没这种自觉,听到刘三爷的问话,他只是轻轻点头,并没有说话,依旧沉默着,情绪宁静致远,眼神干净空灵。 他的这个反应让刘三爷微感诧异,不是那种不懂世故圆滑的愣头青,就是那种城府极深的世外高人,刘三爷嘴角不禁向上扬了一扬,只是动作太过于细微,没人能发现。 “是的,三爷,他就是我给您提及过的叶云。”谢哥见叶云在这个时候还一副独善其身的模样,心内暗暗叫苦,只好出声替他回答,微微弓着腰,显得极其谦卑,“年轻人轻浮,不懂规矩,还望三爷您别放在心上。” “我没往心里去,年轻人有这种傲气是好事,我也年轻过,我年轻的时候比他更傲,记得当年有三个红小兵气焰嚣张地闯入我家抄东西,愣是让我拿着菜刀给逼出去了。”刘三爷爽然一笑,摇晃着酒杯,视线转向一脸平静的叶云,微笑道,“这酒吧,本来是留给我那小儿子玩玩的。那混小子将这里搞得乌烟瘴气后就撒手不管了,没想到你来了三个月,这酒吧就变样了,年轻人,你很不错。” 谈笑自若,举重若轻,果然是个不同凡响的人物。 叶云心里暗忖着,跟这种人必须要保持距离,不然很可能被他卖了,还要替他数钱,嘴角处泛起一个浅浅弧度,清净如竹,依旧是那副老僧入定状,不卑不亢,像古筝的幽雅含蓄,轻声道:“三爷,这是我份内事,酒吧红火了,我赚的钱也就更多,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 “有道理。”刘三爷肆意大笑。 他就喜欢这种坦诚相待的人,不故作姿态,也没有曲意逢迎。 刘三爷又端起酒杯,小小品呷了一口红酒,左手抚摸着那妖气女人白皙滑嫩的大腿,淡淡道:“钱是个好东西,它能让兄弟变成仇人,也能让仇人变成兄弟。叶云,不如跟我干,我能让你赚更多的钱。” 叶云眉头微皱,猜测不透这中年人的真实意图,轻轻一笑,竟然有些不识抬举道:“三爷,能得到您的垂青,是我的荣幸。但我这人懒散惯了,胸无大志,只想过一天是一天,风里来雨里去的日子不适合我,恐怕要您失望了。” 身居其位,便谋其职。 平凡人就应该过平凡的生活,不要徒有羡鱼情。 “喜欢女人吗?”刘三爷不以为意,微笑着在那女人大腿根上轻捏了把,疼得她嘤咛一声。 “不反感。”叶云的语气不冷淡,也不热忱。 “她,你觉得怎样?”刘三爷搂住那个羞得脸如桃花的妩媚女子,笑容满面。 “做得三爷的女人,必定是人间绝色。”叶云婉转地说道,反应能力卓绝。 “送给你。”刘三爷笑了笑,语气轻松得就像随手递过一根烟一样,继续摇晃着酒杯。 试金可以用火,试女人可以用金,而试男人,可以用女人。 也许,女人都不喜欢男人将自己当作一件玩物,刘三爷的无所谓态度让妖气女人很不开心。她柔若春水地趴在刘三爷怀里撒娇,傲人挺拔的胸脯轻轻摩挲着他的肌肤,将她最性感成熟的一面尽情展露出来,洁白晶莹的小手在他有些发胖的脸庞游走,柔声道:“三爷,我只属于您一个人。” 可没想到刘三爷的语气,甚至比她还温柔:“我喜欢这个年轻人,你就当帮帮我,你不也喜欢他吗?” 妖气女人有些局促,笑容僵硬,否认道:“我怎么可能喜欢他呢?我的心只装着您。” 刘三爷托起她的下巴,微笑道:“你刚才看着他,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还不喜欢?” 妖气女人惊恐万分,脸色霎时惨白,带着哭腔道:“三爷,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刘三爷笑得阳光明媚,推开她,望向叶云,毋庸置疑道:“她是你的了。” 叶云左右为难,像走到了一条独木桥中间,前有狼,后有虎,无路可走。他接了这个烫手山芋,得罪刘三爷,毕竟这女人的身体还是属于刘三爷的;不接,更得罪刘三爷,大老板的话都敢不听,还有活路吗? 唯一的办法,跳河。 “三爷,您对我的好,没齿难忘,她,我要了,另外,我待会儿就辞职。”叶云平静道。 刘三爷瞳孔紧缩,目光如炬般地望向叶云,震惊了好一会儿,才微笑道:“我真的喜欢你。” 叶云嘴角的弧线柔美,捕获任何女人的芳心,平静道:“谢谢三爷的厚爱。” “既然你不喜欢她,拒绝就好了,没必要勉强,更不值得为她连工作都不要嘛。行了,以后遇见有好的货色,我再介绍给你,她呀,还是让我自个收藏吧。”刘三爷微笑道,重新搂起了那个惊魂未定的女人,原本以为这条绝妙的抽梯过墙计可以让这个年轻人拜服于自己,甘做马前卒,却没想到会被他反将一军。 后生可畏。 叶云轻笑不语。 而妖气女人终于明白,自己在男人的世界中,只不过是一个玩具。 她强忍住泪水,无力地靠在这个差点失去的男人怀里,不敢再造次半分。 刘三爷则旁若无人地蹂躏着女人,望着叶云,缓缓说道:“太祖曾说过:这个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归根结底还是你们的。年轻人,我看好你,你能注意到别人无法注意的细节问题,比如一楼的那些植物隔带,我很欣赏。” “三爷过奖了,人贵有自知之明,我知道我自己是块什么料,叔本华也说过:庸人费心将是消磨时光,能人费心将是利用时光。我的时间都是在恍恍惚惚中消失不见,并没有能够看到更多的将来,那太遥远了,不是我这种小人物应该考虑的境界。”叶云不悲不喜道。 《中隐》:唯此中隐士,致身吉且安。 目光决定不了位置,但位置却永远因为目光而不同。 关键是,即使我们处于一个确定的位置上,目光却仍然可以投往任何一个方向。 刘三爷略感错愕,拉拢了这么久,没想到这个年轻人还是拒绝,微微眯起双眼,抬头盯着叶云的脸庞,没有发现什么异端,露出一个玩味笑容,轻轻挥挥手,谢哥眼尖,松了口气,赶紧按旨意办事,带着叶云出去了。 而站着的那个男人由始至终闭起双眼,表情也没有丝毫变化,令叶云有些好奇。 他离开后,谢哥重新站到一侧,双手交叉置于腹部,毕恭毕敬地等着刘三爷发话。 刘三爷的微笑很柔和,不会让人觉得过于亲密,又或者过于阴森,旁人会萌生一种莫名的亲切感。但谢哥心里十分清楚,他的微笑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利剑,笑里藏刀的功夫比起唐朝大太监高力士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个年轻人似乎是有点城府,不过没有志向,唉,可惜了。”刘三爷叹了口气。 “三爷,您看人的功夫最准了,叶云能耐再大,也大不了哪去,在酒吧弄弄还行,要是做其他事,恐怕就难当重任了,我识人的功夫看来还得要跟您好好学学了,不过估计一辈子也学不完。”谢哥躬身附和道。 位置本身并没有多少差别,但不同位置上的人在审视其时,却往往会有不同的印象。 “行了,你也别阿谀奉承了,今天来这儿,只是想替刘刚找个好帮手,他那人,玩心太重,做不了什么大事,需要一个人在身旁帮衬着。那个叶云还不错,有点潜力,好好打磨一番的话,估计是个人才。十里清扬你再负责一段时间吧,等我那混小子哪天来了心情,我就让他过来接手。”刘三爷一口饮尽杯中酒,左手直接伸入那女人衣服里,享受着令男人垂涎的温润,惹起女人的一声娇呼。 “是,三爷。”谢哥行了一礼,恭敬道。 包房恢复安静如斯,就如同那个闭目养神的男人一样,平静如水。 ———————— 叶云下到一楼,走近吧台。 小亮正熟练地调着各种名堂的酒,花样百出,这也是十里清扬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小亮,看见小青了吗?”叶云轻声问道,到了这个钟点,那小妮子竟还没见踪影。 “没有啊,你回来之前,她还在我眼前晃来晃去的呢。”小亮环视着四周,咕哝道。 “外面风大雨大的,这小妮子能跑哪去了?”叶云不免有些担心。 “我也觉得奇怪。”小亮举目搜寻着,却一无所获。 叶云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道:“夏花为什么出现在酒吧里?你看见吕彪了吗?” 小亮摇摇头,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叶云若有所思。 他侧头,正好看见夏花在不远处给客人斟酒,便走了过去。 他拍拍她的肩膀,平静道:“夏花,好久不见了,今天怎么这么有空回来帮忙?” 夏花下意识回头,见到眼前的人竟是叶云,情不自禁地一声惊呼,花容失色。 叶云更觉其中有鬼,冷冷盯着她的苍白小脸,冷声道:“你是不是知道小青在哪?” “不知道,她刚才还在呢,我没太留意。”夏花脱口而出,娇躯因为紧张而略微颤抖。 “没留意?我想未必吧。夏花,你也见过我在酒吧里跟一些挑事的流氓打架,虽然下手不是太狠,但也足够把人打残的,别以为我不打女人。如果让我知道小青有什么危险,我第一个不放过的人,就是你。”叶云说得很慢,他要让每一个字都进入到夏花的心里。 夏花心中一惊,眼睛里湿润一片,颤声道:“不……不关我的事,是吕彪……” 她言语未尽,如莲藕般纤细的手腕就被叶云一把擒住,那只寒如冰的大手微微用力,疼得她直钻心窝。夏花终究是个女孩子,被抓住把柄后,一阵心慌,瞧见叶云那个冷漠凌厉的眼神,娇躯颤抖得更加厉害,软软地不能站稳。 叶云冷声道:“他在哪?” “华……华谊酒店。”夏花终于压抑不住内心的恐惧,“哇”的一声大哭了起来。 全场哗然。 下一刻,客人们更加诧异。 那个年轻人一手抱起那个美艳女人,如烈风般冲了出去,瞬间消失在茫茫的雨帘中。 第七十四章 清冷刀锋 雨似瓢泼,风若狂龙,倒倾蛟室泻琼瑰。 街上没有人,没有灯,没有火,只有黑暗。 人人都憎恶黑暗,只可惜黑暗也正如死亡,都是无可避免的。 死一般静寂的街边,站着两个人,一男一女,没有撑伞,一任风吹雨打,空虚诡异。 忽然,街口闪起两个鬼眼般的亮光,一辆黑色帕萨特缓缓驶来,停在二人面前。 车里疾步走下一个中年人,面容沉稳,撑起一把黑伞。 金爷向浑身湿透的年轻人躬了躬身,道歉道:“对不起,云少,我来晚了,快上车吧。” “我来开,你看着她。”年轻人语气轻柔,却让人感觉一股寒气扑面而至。 他会开车? 当然,叶云接过车钥匙,面色冷峻地坐到了驾驶室位置,一滴雨水顺着发梢,恰好滑过他的黑眸,下意识眨了眨眼,那眼神竟是空洞得没有焦距,然后做出了一连串让金爷和夏花都目瞪口呆的踩踏动作。紧接着,那辆帕萨特像一匹脱缰的野马,飞奔狂出,似乎想一举冲破这无边无际的雨网。 雨,纵蹄狂奔,似腾飞的箭簇。 帕萨特在空旷寂寥的大街上疾驰,溅起层层水雾,形成了一个偌大的雨篷,笼罩着整个车身,在黑暗中,就像一个白色透明的庞然怪物在雨中飘然而过。 车内的金爷和夏花手心全是汗,从未试过如此紧张刺激的雨中狂飙,感觉都要失去重力而要悬空离座了,这速度真是惊世骇俗! 叶云却毫无感觉,还在不断机械地踩着油门,加速,加速,再加速,似乎想将这辆帕萨特开到突破速度的极限,握方向盘以及换档的动作轻盈优雅,浮光掠影般地在雨中超越所有前方阻碍的车辆,甚至想超越这雨的速度。 雨湿透的不仅是他的身子,更是他的心。 片刻,也许没有片刻,一种轮胎与湿滑的地面轻轻摩擦、在内行人耳中十分动听的声音响起,帕萨特以一个无以伦比的甩尾漂移,停在了华谊酒店的门口,因为速度过快,帕萨特滑行了很久才停止去势。 “几楼?”叶云轻声问道。 “七……七楼。”夏花惊颤道。 “七?的确是个不吉祥的数字。”叶云一声叹息,说出这句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感慨。 三人下车,浑身湿漉漉地闯入了大堂,模样有些狼狈不堪。 门口两名保安拦都拦不住,见来者不善,招呼着其他同伴,围拢过来,刚想怒斥赶客,不料三人中那个面色异常沉稳的中年人不由分说率先发难,手起拳落如鼓擂,脚出腿扫若旌展,几个来回,那些保安就躺在地上哀嚎不已了。 此时,叶云已经架着夏花进了电梯,停在七楼。 兴许是雨水太凉,兴许是心情害怕,夏花脸色苍白得吓人,像个没魂的野鬼一样,浑身颤抖不已,晃晃悠悠地领着叶云来到了一间豪华客房门前。 门口站着两个门神一样魁梧的保镖,一脸彪悍,见到这对陌生男女全身湿透,像落汤鸡,停在自己面前不动,情况诡异,职业嗅觉使得他们顿时警惕起来,其中一个后颈处纹着藏青蟒头的保镖怒目圆睁,不耐烦道:“看什么看,一边待着去!” 倚势凌人。 叶云也不答话,如刀双眉一扬,毫无征兆,轻起一脚,那个出言不逊的保镖如断线的风筝,向后颓然飞去,重重地摔在了五米开外的地上,另一名保镖惊魂未定,刚想摆出防御架势,却骇然发现自己的肚子挨了一脚,身体不受控制地向房门跌去。 “嘭!” 一声巨响,房门尽碎,木屑四飞。 叶云放下软弱无力地夏花,踏着那保镖的身体,一步一步踱进房间。 他走得很慢,可是并没有停下来,纵然死亡就在前面等着他,他也绝不会停下来。 房间静悄悄的,似乎没有人,几盏灯却亮着。 有灯就应该有人,人不是最害怕黑暗吗? 可房间里真的没有人,或者说,没有活着的人。 叶云愣在原地。 世间一切仿佛突然消失。 只剩下室外的怒风夹着暴雨疯狂地撞击着窗户,每一下都震得人心惶惶。 房间的大床上一片凌乱,那是拼命挣扎的痕迹,而地上躺着一个人,没有了心跳的人。 叶云缓步走近,他走路的姿态怪异而奇特,左脚先往前迈出一步,右脚再慢慢地跟下去,看起来每一步都走得很艰苦,仿佛他己走过数不尽的路途,算不完的里程才来到这里,每一步路都是他自已走出来的。 他静静看着地上那人,优雅如钢琴家的双手微微颤抖,两行清泪缓缓滑过俊逸的脸庞。 这是他懂事以来,第一次落泪。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他跪了下来,抱着那个人,被雨水湿透的身体紧紧贴着冰冷的尸体,他的心也随之冰冷。 他优雅温暖的大手轻轻地抚摸着那张清美却再没有一丝血色的脸庞,触到每一寸肌肤。 她现在是如此的安详,像是一个熟睡的婴儿,静静地躺在他的怀里。 这是她作梦都想要的浪漫。 一个男人可以用他的一生爱很多女人,很多女人却可以用她的一生只爱一个男人。 对于女人来说,她们爱的,首先是人,然后才是情。 在她们心里面,爱人永远重于爱情。 此时的小青美眸轻闭,似乎对这个世界犹有浓浓的不舍。 可是,她腹部的那把冷刃,却永远把她带离了这个她深深眷恋的世界,还有那个她魂牵梦萦的年轻人。凌乱的青丝、不整的衣服都昭示着她在离开这个世界前所作的努力,然而这一切都是徒劳的,一个柔弱女子,怎样抵挡一个禽兽呢? 他抱着她,动也不动,给予她迟来的温存,那股黑暗气息,已经与夜色完美融为一体。 阴寒得让人窒息。 生命,是充满遗憾的篇章,因为它没有机会让你修改语病。 天涯路,未归人,人在天涯断魂处,未到天涯已断魂。 这一刻,他就代表了死亡。 叶云忽然扬起了一个清净如竹的微笑,像古寺供奉神明的檀香一般,难以看透。 “它弄疼你了吧,别怕,我把它拿出来就不疼了。”他低声与小青说着话,仿佛她从来就没有离去,黑眸里的泪水已流尽,缓缓抽出那把冷刃,用袖子将上面的鲜血轻轻擦拭干净,动作轻柔,生怕吵醒了怀里的美人,虽然她将长眠不醒了。 “老金,好好埋葬她,通知她家里的父母,给他们一笔钱,数目多少由你定,钱从哪来我不管,懂了吗?”叶云低头凝视着怀里的美人,用一种出奇缓慢的语速,一种宛似凿刻在磐石上的声音,一字一句说道。 “云少,您放心,我一定办妥。”金爷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门口,紧握起拳头,心中的愤怒只比年轻人少一分。他刚才去了一趟保卫室,将七楼的监控录像轻易拿到了手,武力?不是,这世上有种东西比那更好使,金钱。 “你办事,我一向放心。”叶云语气淡然平静。 “您打算怎么办?”金爷有些担忧,事情如果闹得太大,很难收场。 “有些人在这个世界待腻了,也该离开了。”叶云抬头,望向窗外无尽的黑暗。 金爷没有出言拦阻,因为他知道,一切安慰开导的话语都将徒劳无功。 《王亭之·两重脚迹》:每一个开悟者都是经过风霜的。 叶云轻轻放下小青,在她干涩苍白的嘴唇上留下了一个伤心懊悔的吻。 这是她渴望已久的,生前没有如愿以偿,死后才姗姗来迟。 今晚一直心神不宁的他在此刻竟然完全平静了下来,心湖没有掀起一点波澜,缓缓起身,一步一步走向那个哀嚎着的保镖,蹲下来,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语气温柔,轻声问道:“你知道吕彪在哪吗?” 那保镖嘴角流着猩红血迹,惊恐吞吐道:“我……我不知道。” 叶云微微一笑,警告道:“问题,我通常只说一遍,再说一遍的话,就要流点血了。” 那保镖目露仓皇之色,赶忙道:“我真的不知道,我是刘少爷的保镖。” 叶云皱皱眉头,疑惑道:“哪个刘少爷?” 那保镖不敢隐瞒分毫,如实道来:“刘……刘三爷的小儿子,刘刚。” 叶云眼瞳倏然睁大,沉默了好几分钟,才缓缓道:“说说经过。” 那保镖瞥到叶云的眼神,浑身一颤,虽然表面上还是能刻意保持镇静,可心里却怕得要命,说实在话,自己长这么大,从没见过阴森到近乎空白的目光,战战兢兢道:“二少爷……今晚心血来潮,说想找个女大学生耍耍,就想去宁大。吕彪就跟他说不用去,十里清扬就有,二少爷一听挺高兴,就带着我们俩去了。结果他还真看上了这个女孩,吕彪说一切包在他身上,就让二少爷来这里开个房间等着,二少爷就照做了。这位……大哥,我们当时什么也没做,也没有挟持那个女孩,是她自己独自一人来到酒店的,吕彪在确认她后就离开了,然后二少爷就把她……” “够了。”叶云打断了他,眯起眼睛,凝眉沉思,似乎在梳理着事情的来龙去脉。 小青的突然故去,这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 忽然想起了母亲曾经说过的一句话:生命太过短暂,今天放弃了,明天不一定能得到。 世事本如棋,胜负孰难料?他在内心深深谴责着自己,今晚一直怪事连连,自己多长几个心眼,也许这事就不会发生,为什么自己那么粗心大意?是半日仙的那些神秘话语乱了自己的那份心性,还是在宁州几个月的恬静生活使自己失去了那份能力? 狡辩。 “这位大哥,我还有一件事要说,二少爷刚走不久,是他让我们守在这里,不准任何人进入的,我根本不知道里面的那个女孩已经死了。”那保镖主动交待,积极争取立功表现,人家轻描淡写的一脚,就能将自己踢飞,不用脑子想都知道这是位绝顶高手,眼下自己只有知无不言这一条路可走了。 “知道他在哪吗?”叶云温暖的大手紧紧地握住那把冷刃。 “百家会馆。这位大哥,我已经把所有知道的都告诉你了,这女孩的死,真的与我一点关系也没有,你放了我吧。”那保镖不假思索地喊道,他清晰地感觉到了死亡的气息正一点一点地接近,他拼命想去挣扎,却白费工夫,生命从他指尖滑过。 “怕死?”叶云笑意柔和。 “怕,怕……”那保镖发自肺腑的恐惧。 “晚了,不过,还是谢谢你的合作。”叶云淡淡道。 一把清冷寒刃,如月下观书般,轻轻掠过。 毫无悬念,一道妙不可言的弧线出现在了那保镖的喉咙处,鲜血一开始只是像久居深房的闺秀,微微渗出血丝,继而如同逃难的灾民,迫不及待地涌出他的身体,跟花季少女的处女落红一样,触目惊心。 叶云起身,缓步移向走廊,那里还有一个躺在地上挣扎的保镖。 清冷刀锋一划。 于是,又一条生命消失在这个世界上,悄无声息,风景又少了一道。 “老金,放了她。”叶云指着瘫软在地的夏花,平静道。 “好。”金爷从来不问为什么。 “用她作饵,引出吕彪。”叶云轻声叮嘱道。。 “好。”金爷干脆利落。 “记住,如果发现吕彪,我要活的。”叶云一字一句道。 “好。”金爷仅仅再次重复了那个字。 叶云离去。 也许并不是离去,而是踏上征途。 金爷望着那个远去的身影,扬起一个不易察觉的微笑,欣慰道:“这天终于来了。” 他侧头瞥了眼被惊吓得已经六神无主的夏花,讥诮一笑,转身走回房间。 现场的一些痕迹需要他处理,不过这点小事对于他这个出色的侦查兵来说,小菜一碟。 他专业娴熟地搞定一切后,小心翼翼抱起小青,走出房门,却久久愣在了原地。 夏花失踪了。 第七十五章 百家会馆 风如拔山努,雨如决河倾。 宁州的这场夜雨,似一颗惶惶然的人心,不知岁月从何时开始,又能在何处结束。 如果哭泣,那将是温热的泪水。 如果陶醉,那会是经典的动人乐曲。 然而这都是虚幻的,那只是雨,仅此而已。 这雨落得愈发没有条理,宁州夜晚的霓虹,在无尽的雨帘中散发着落寞而温柔的光。 寒意浸入每个人的心房,只觉得暗夜里的一切,是人们年少时曾拥有的一个昙花幽梦。 一辆黑色帕萨特在一个白色透明的雨篷笼罩下,不顾一切地飞驰。 一个身影坐于其中,萧瑟落寞。 这是他来宁州后,最心如死灰的一次。 多少艰险都斗罢过,多少困难都经历过,多少挫折也都承受过,却从来没有把他打败,更不会把他打倒。唯独这一次,他感到那样的孤单无助,那样的后悔莫及,多情的人难免脆弱。一个前程锦绣的女孩子就这样香消魂断了,怎能不扼腕痛惜?可见,我们凡人,非要亲眼看见更恶劣的环境,就无法理解原有环境的好处;非要落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就不懂得珍视自己原来享受到的东西。 弥补? 于事无补。 只是为了祭奠死去的亡灵,无论如何也要做点什么,聊表心意。 百家会馆,尊贵豪庭。 宁州的上流圈子在这里铺开一道道复杂的人际关系网,商人们围着高官,希望得到政策优惠,部门支持;高官们捧着商人,希望得到金钱美酒,名车美人;商人们、高官们奉着学者,企图附庸风雅,提升品位。男人们风流着,希望遇见各种艳遇;女人们风骚着,希望傍到一座高山。 歌舞升平。 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因为少数人掌握着这个社会90%的资源,也许一杯红酒下肚,一块商业用地就落在了房地产商手里。这个世界就是如此,资源是有限的,不可能每个人都有份。弱肉强食不仅仅出现在动物界,在人类社会,更是将其发展成为一种优胜劣汰的必然规律。 百家会馆是刘三爷的老巢,他精锐的手下全部在此。 由于落雨社的强势存在,许多有雄心壮志的黑道人物都只能选择默默生存着,低调发展势力,尽量减少与落雨社的正面交锋。刘三爷也不例外,他在其他领域没有多大的建树,所以倾尽心血办起了这个上流社会的交际平台。 百家会馆是由日本着名设计师三蒲荣设计的,风格简约、纯粹,却极尽奢华,十分注重空间本身的结构感,崇尚自然与人相结合,并且融入了很多华国风的元素,与新潮的流行艺术珠联璧合,可谓是相得益彰,是三蒲荣继松江的人间穹六餐厅后,又一得意之作。 最让百家会馆的会员们津津乐道的,还是地上铺设的木板。 使用的材料是最珍贵的“降香黄檀”,卓而不群,足见其豪华奢侈。 正当这些不知人间疾苦的男男女女们带着内敛克制意味在觥筹交错之际,没有人发现,一辆黑色帕萨特像漆黑幽灵般,在百家会馆门口停下,仍是华丽璀璨的甩尾漂移停车,仍是滑行一段很长的距离才收住去势。 今夜,百家会馆注定是一个血流漂杵的修罗场。 戏如人生,人生如戏; 沉浮世事;留下多少伏笔。 红脸关公,途中独闯龙潭虎穴; 青龙偃月,单刀赴会演绎豪情壮志。 …… 门口保卫拦住了一个从黑色帕萨特下车、显得有些神秘的年轻人,敬声道:“您好,请出示会员卡。” 年轻人嘴角弧度轻扬,清净如竹,柔声道:“我没有,这刀,可以吗?” —————— 雨小了。 兴许是累了,雨线柔弱成了雨丝,飘飘洒洒。 梧桐树,夜深雨,不道离情正苦,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明。 一道孤寂落寞的身影走在细雨中,白衣沾湿,不染凡间俗尘的脸庞冷静得可怕,眼神却出奇的坚定,伴有淡淡的空虚与冷鹜,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甚至对他自己。这种感觉,似乎令他一下子回到了就从前的那些日子,唉,看来那种与世隔绝无忧无虑的底层平淡生活确实不属于自己。 他走得很慢,但绝不停顿,没有任何东西是能令他停顿的。 一个人愤怒到了极点,是不是会破口大骂,不搞到神憎鬼厌势不罢休? 当然不是,真正的愤怒,是沉默。 他迈步走入了这间令普通人望而却步的百家会馆大门,却不认识道,想寻人问路,可风大雨大的,鬼影都没一个,只好走到哪算哪,而在他身后不远处,躺着4个冰冷的人,死人,每个人的喉部都划着一道唯美的弧线,鲜血外渗,与雨水混在一起,冲淡了些许,显得更加融洽柔和。 那把冷刃沁着寒光,在黑夜中如此的夺目。 这是个很大的庭院。 院里栽着许多名贵树木,其中不乏稀有濒危品种,绿意盎然,青叶森森。 由于下雨的缘故,五名负责安保工作的黑衣男子无所事事,正在庭院中的一个凉亭内避雨侃大山,地上躺了好些个干瘪的啤酒易拉罐,还有一堆花生壳。 这样一个漫漫雨夜,对于他们来说是再美好不过了,因为不用去巡夜,也不怕被老大臭骂,下雨可以成为他们堂而皇之偷懒的最好借口。 其中一人起身,从内兜里掏出一包压皱了的烟,递给领头模样的黑衣男子一根,恭敬地为他点燃,又扔给其余的兄弟每人一根,几人吞云吐雾,显得很惬意。 “狗哥,昨晚那妞怎么样?”分烟那人含义颇深地问道,语气中尽是猖獗玩味之意。 “一个字,骚。”领头模样的黑衣男子吐了个烟圈,津津回味着昨晚玩的那个小姐。 “几次?”分烟那人问得又深入了一层,惹得其他几人淫笑阵阵。 “四次,还喂不饱。”狗哥对几人的探知欲丝毫不以为意,尽情满足。 “妈呀,狗哥,你是不是遇着专吸阳气的女妖精了?”分烟那人一脸吃惊。 “滚一边去。”狗哥甩手给了他一个板栗。 其余几人见着他躲闪不及的狼狈样,哈哈大笑。 忽然,这笑声骤然停止。 他们同时发现了一道陌生的白色身影,这个不速之客全身湿透,却不打伞,奇怪得很。 “站住。”分烟那人站起来喝斥道,这么晚了,突然闯进这么一个人,当然得盘问了。 白色身影很听话,停住脚步,竟微笑了起来,轻声自语道:“终于见着人了。” 狗哥扔掉烟头,用鞋底将最后的火光踩熄,质问道:“你什么人?” 白色身影没有回答,反而问了一个问题:“你们知道刘刚在哪吗?” 狗哥一愣,马上意识到来者不善,谨慎道:“你找我们少爷什么事?” “我是他朋友。”白色身影平静道。 狗哥细眯起眼睛,冷声道:“我可没听二少爷提起过,他有什么朋友要来。” 白色身影揉了揉眉头,不急不缓道:“你去问一下就知道了,告诉他,我是吕彪。” 狗哥心头一震,他虽然没跟吕彪说过话,但没少见他跟二少爷出双入对的,自然认识,由于此处灯光颓靡,距离也比较远,那个人的面容看得不大清楚,他将信将疑,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露出灿烂笑脸,赔笑道:“嗨,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彪哥啊,这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了,对不起,刚才说话有点粗,您别介意。” 白色身影摆摆手,微笑道:“没关系,你给我带路吧,我有点事要跟他说。” 狗哥见过大世面,当然不会这么轻易就相信那个人的鬼话,悄悄打了个手势,示意四个小弟继续保持警惕,面上却笑着道:“哎呀,彪哥,恐怕我又要跟您说对不起了,二少爷他刚刚出去,要不,你给他打个电话?” 白色身影一声叹息,平静道:“看来求人不如求己啊。” 狗哥顿时明白过来,这人就是来挑事的,脸色已然浮起了往日阴狠的表情,带着四个小弟走出凉亭,缓缓接近那道在黑夜中稍显孤单的白色身影,微笑道:“彪哥,我们二少爷真的很忙,抽不出时间来。这样吧,你如果有什么急事,可以告诉我,我保准帮你一字不误地转达。” 白色身影嘴角划出一道完美弧线,清净如竹,柔声道:“我的事,你讲不清的。” 狗哥走到了离他一米开外,大笑道:“事儿,我可能讲不清,可人我是看清了。” 言毕,他一个箭步冲上去,冷不丁地凌空飞起一脚,直奔轻握冷刃的优雅大手。 白色身影轻叹了口气,谁也不知他在为谁哀悼,身形倏然一闪,擦着狗哥身体而过。 一道诡异弧线赫然出现在了狗哥的喉部,带着猩红血迹,像月老的姻缘线。 白色身影收住去势,静静而立,望着下一个黑衣男子,冷静问道:“你知道刘刚在哪儿吗?” 那名男子瞥了眼倒在地上再无声息的狗哥,心中怒意极盛,狂喝一声,正准备抽出藏在身后的刀大举进攻,却骇然发现那道白色身影已经站到了自己的身后,鲜血不可逆止地从喉部溢出,生命也随之缓缓流走。 “你知道刘刚在哪儿吗?”白色身影又问了一遍。 仍然没人回答。 白色身影再次随风而动,清冷刀锋一划,又是一道唯美的弧线,又是一个亡魂。 接着,又划了两次,两道弧线,两个亡魂。 第七十六章 凌烟阁 妖艳的血色玫瑰,在无尽的夜色中肆意绽放。 所有的动作,就如同一部华美的舞台剧,那样的紧凑,那样的赏心悦目。 最后站着的,是那个分烟的男子,脸色苍白无力,心里只是在不断地咒骂着狗哥不识抬举,聊聊玩女人的事多好,偏要惹事,你惹事也罢,偏要惹上这样一个嗜杀修罗,眼前的白色身影根本就是一个怪物,他手中的冷刃就是地狱的催命符。 “有烟吗?”白色身影忽然问道。 那人一下子没反应过来,愣了好几秒,才战战兢兢地惶恐点头,在兜里狂找那包烟。 万幸,还剩一根。 咔嚓,点燃了,一星火光,几阵白烟雾。 叶云已经有三个月没抽烟了,以为戒得掉,却不想这烟就像爬山,上去容易下来难。 他抬头望天,细雨零星,恰好打湿头发,烟雾缭绕间,他的眼神就像这夜,孤枕难眠。 “这位大哥,烟好抽吗?”那人低眉垂目问道,想博得好感。 “还行。”叶云淡淡道,烟头抽到根,最终熄灭,轻轻一抛,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 “你喜欢就好,喜欢就好。”那人揉搓着双手,展露了一个放松心情的笑容。 “你知道刘刚在哪儿吗?”叶云再次问出这个重复了很多遍的问题。 “知道!知道知道,他就在院后的别墅,那是我们的堂口,我领你去吧。”那人终于学乖了。 “谢谢你的合作,不过我习惯一个人走。”叶云礼貌道。 那人神情剧变,身体轻轻颤抖起来,带着哭腔道:“你还要杀我?” “我说过不杀你吗?”叶云扬起一个淡如泼墨的微笑,温柔道,“死,其实是一件很有魅力的事,尤其是死在我的手上,当你见到阎罗王的时候,你就提我叶云的名字,那是一种莫大的荣耀。” 清冷刀锋再次华丽地划出,又添一个刀下亡魂。 叶云抬眸,望了望夜空,还是那样黑暗深邃,看不出半点光明来。 不知什么时候,漫天雨丝又从天而降,像一个倚门幽盼出征塞外的丈夫早日归来的怨妇,丝丝缕缕,缕缕寸寸,轻轻洒在了叶云的头上,身上,生怕弄出点声音来,打扰了他此刻的清幽宁静。 身旁有一株不知名的植物,傲然绽放着白色的小花,在夜雨的滋润下,晶莹透亮。 叶云轻轻摘下一朵,修长手指柔柔捻碎,将花瓣碎末从指间洒向大地。 这是林黛玉的葬花魂吗? 小青会在天上的某个角落凝视着自己,幽幽呢喃着“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吗? 有些东西一旦枯萎,就是无法再次舒展开的——比如残花,还有生命。 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比死更真实的? 宁州黑道大枭刘三爷的儿子,刘三爷的手下,刘三爷的地盘,在今夜将被彻底踩在叶云的脚下。他没有太多的想法,在看到小青尸体的那一刻,他知道自己是多么的失败,连自己想保护的人都保护不了。 他必须做点什么,来为小青送行。 佛曰:人生在世如身处荆棘之中,心不动,人不妄动,不动则不伤;如心动则人妄动,伤其身痛其骨,于是体会到世间诸般痛苦。 尘世间不为凡事所动的能有几个? 人生并不是永远都像想象中那般美好的,生命中本就有许多无可奈何的悲哀和痛苦。 生命本来就是无可奈何的,生不由己,死也不能由己。 无可奈何这四字看来虽然平淡,其实却是人生中最大的悲哀,最大的痛苦。 叶云又缓缓地迈着步子,重新上路,走向院子后方的别墅,嘴里轻轻地哼着一首歌: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君休问,男儿自有男儿行。男儿行,当暴戾……” 夜雨纷纷,缠绵悱恻。 —————————— 凌烟阁,宁州最隐秘的私人俱乐部。 这是宁州另一个黑道大枭四指的老字号夜店,比起刘三爷的百家会馆追求的是上流社会圈子,这里就是宁州地下世界的聚居地。官商勾结、买凶杀人、摆平纠纷等等这些属于黑暗世界的勾当都需要一个渠道,见不得光的事情总得有摆不上台面的手段解决。 凌烟阁就是这样一个平台。 刘三爷今天刚刚帮一个国企老总搞掉一个私家侦探。这个私家侦探也不是什么好鸟,他是那位老总的老婆请来偷拍老总和情妇的私密照的,不料偶然间发现这个老总与几个私企老板有猫腻,亏空了国家的大量公款,就徒生歹念,狮子大开口,向老总索要五百万。 老总不差钱,却不肯给,他想搞掉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私家侦探的原因很简单,一来是因为被这个小人物勒索,心情极度不爽,二来是要给自己家那位一个下马威,竟然敢派人跟踪老子,还有没有王法? 俗话说得好,脚大不怕鞋宽,会水不惊沉船。 刘三爷悄悄登台,没有亮相,只是金口轻开,悄无声息地处理了一切。 这个世界就少了一个人。 有实力就是可以如此轻描淡写地解决事情,不用踏破铁鞋,得来全不费功夫。 刘三爷刚刚从十里清扬过来凌烟阁这里,其实他今晚出来的主要目的,是想看看那个被自己心腹谢哥狂捧的年轻人到底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结果还不错,可以成为儿子的左右手。他从酒吧出来后,本来想回百家会馆的,在途中接到四指的电话,说庞市长光临凌烟阁,便马上让司机改道,前来赴会。 凌烟阁天字号包房内,坐着几个人。 这几个人打个喷嚏,都可以让宁州震上三震,绝对是站在宁州金字塔尖顶的人物。 “庞市长,张至清就要上调到省里做副省长了,如此一来,宁州这块宝地就是您的囊中之物了,这宁州姓张也够久的了,该换换喽。”说话的是一位四十来岁的男人,少了一根小拇指的右手夹着一支来自古巴的顶级cohiba雪茄,眼神暴戾阴森。 “四指,你丫够种,这话都敢说,如果这要传出去了,你说张书记会不会让你少几根手指?”刘三爷靠在沙发上,摇晃着酒杯,那股子阴柔气质让人很不舒服,一脸微笑十分和善,却总让人觉得笑里藏刀。 “这有什么不敢说的?张至清不就是仗着背后的张家和落雨社撑腰吗?”四指一脸不屑,吸了一口雪茄,吞烟吐雾,阿谀奉承道,“哪像我们庞市长,完全是靠自身的能力,一步一步走到今天,庞市长绝对是我们每个人学习的榜样。” “四指,东西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讲,张书记一天没离开宁州,宁州就一天姓张。”说话的男人声音铿锵有力,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穿着也一本正经,架着一副中规中矩的眼镜,有种久在官场浸染而不怒自威的味道,脸上噙着若有若无的笑意,让你绝对猜不出他的真正心思。 这就是宁州的二把手,一市之长,庞月明。 他拿着青瓷杯盖,轻轻扇着从茶杯中冒出的热腾腾雾气,香气四溢。 这茶是他最喜欢的,老宁州喝茶的首选,铁观音。 水是西山清泉,茶叶是从华国极品铁观音的故乡——闽南省安溪县空运过来的。 宁州有句老话:谁能识得观音韵,才是品茶人。 “庞市长说的没错,四指,你也该低调点了,没必要整天锱铢必较的,把陶黑石惹急了,谁也帮不了你。”这个小圈子中唯一一个女人正把玩着一支钢笔,全黑的钢笔在纤细白皙的指间转悠着,甚是优美。 女人模样不算美丽,但绝对妖艳,不大的眼睛涔着寒光,让人畏惧不前。 四指斜睨着那个女人,露出阴狠的笑意,讥诮道:“青蛇,你是不是玩小白脸玩多了,一点勇气也没有?想当年,胡子陈就骂了你一句骚蛇,你就带着50个兄弟砍翻了他整个堂口。怎么,你现在还在冬眠呢?” 青蛇怒意一闪,忽然露出一个灿烂如花的笑容,任何男人看了都会为之心动,娇柔做作道:“哟,四指,你确实够种呀,在堂堂的市长面前,也敢说这些见不得光的事,你就不怕庞市长不高兴?” 有些事是不能明目张胆地提出来的,那都是你知我知没人知的暗事,心知肚明即可。 如果捅破了那层薄纸,味道就变了,那可是已经上升到大逆不道、天理不容的高度了。 他们心里比谁都清楚,华夏国没有黑社会,这是京城最高层向全世界宣布的。 这是底线。 四指闻言猛然起身,冷冷盯着青蛇,想一口吞了这个女人,重重地掐灭了手中的雪茄。 三千一根的雪茄,只抽一口就废了。 “和气生财。”庞月明扬了扬手,示意四指坐下,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打圆场道,“既然大家能坐在这儿,就是上了同一条船,左右摆动,很容易翻船的。四指,听他们劝,最近不要招惹是非,跟陶黑石的闹剧放一放。” 四指的脸色这才放缓了一些,闷声点头。 庞月明抿了口茶,神态超然,那是久居上位者才有的顾盼自雄,继续道:“上了这艘船,就要团结安稳些,就像我手中的这杯铁观音,一定要符合‘香甘浓爽’这四字,缺一不可,那才是一壶正宗的铁观音。” 香,是指有幽幽的兰花香,还有自然的茶叶原香;甘则是指微甜,绝对没有酸味;浓是指茶叶的回味悠远;爽则是指喝完以后水是滑的,没有滞留感。 只有真正懂品赏铁观音的人,才能说出这四字要诀来。 庞月明说着便放下手中的茶杯,身体前倾了些,两根手指轻轻叩着桌面,在每个人的脸上都巡视了一遍,然后才一字一句缓慢流出:“在至清走之前,我不想宁州出现大的问题,算是我给他的送行。” 几人心领神会,点点头,雨过天晴,气氛又恢复一片祥和,没有伊始的剑拔弩张。 但不知怎地,刘三爷总显得有点心神不宁,右眼的上眼皮跳了整整一晚,这种莫名的烦忧很困扰人。难道有危险发生?应该不会,自己的四大护卫正在楼下的车里等候,那是他最死忠的手下,绝对可靠,可他就是感觉不对劲,但是不对劲在哪,他又说不上来。 他瞥了眼站在门口处始终在闭目养神的中年人,心里稍稍踏实了些。 有那个人在,除非自己愿意,不然没人可以近得了自己五米内。 刘三爷轻抿了口酒,略微定了定心神。 然而,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惊碎了他的片刻平静。 第七十七章 一曲清歌 无论什么事情都会有意外。 而意外则会给人带来两种后果,一是无尽的欢喜,一是无尽的担忧。 因为它的到来太过突然,往往给人措手不及的感觉。 而人是种眼比天高的动物,凡事都希望按照自己预先设想好的剧情发展,对于那些自己无法掌控的事情都心有恐惧,如果它对己有利,那尽然皆大欢喜;如果它对己不利,那就寝食不安了。 所以,古时帝王都喜欢成立特务机构,掌握朝中一切,就是不希望意外的来临。 刘三爷就被这阵突如其来的的急促敲门声惊去了三魂,浑身一颤,手中轻握的酒杯微微倾斜,杯中的红酒洒出了不少。 俗话说,心中没有亏心事,夜半敲门也不惊。 相比之下,其余三人则显得从容淡定许多。 “刘三,你没事吧?怎么今晚魂不守舍的,一个敲门就把你吓成那样了?”四指大笑着问道,重新点燃了一根雪茄,吐了一口烟雾。其实他并不喜欢抽雪茄,这玩意不能吸到肺,只在口腔里待一阵子就得吐出来,不能尽兴,只是听庞月明念叨过,泰戈尔是忠实的雪茄客,他也想附庸风雅一把,就抽上了。 “我能有什么事?刚才没拿好酒杯而已。”刘三爷拿过几张纸巾,擦拭着裤子上沾有的酒,向着门口闭目养神的中年人喊道,“开门,看看是谁这么不懂规矩,庞市长在这儿都敢如此放肆。” 中年人闻言,微微睁开眼睛,眼神空洞无物。 拧开门后,外面急匆匆冲进来一个人。 刘三爷又是一惊,来人竟是他四大护卫之一的赤豹! “三爷,不好啦,会馆出事了!”赤豹气喘吁吁地急声道,因为冲的过于猛,他差点撞到桌子上,一个挺身收腹才停住去势,阴森的脸上写满了焦急,这是刘三爷从没有见到过的,心中的忧虑越来越重。 虽然如此,可他表面仍是那副淡定自若相,城府就是这样无意间流出的。 真正有城府的人从不需要刻意掩饰内心世界,一切都是如观音坐莲台般自然而然。 他抬头望了赤豹一眼,稍稍换了个舒服坐姿,慵懒地靠在红木沙发上,又晃起了酒杯,故作镇定道:“平时我是怎么说的?没看到这里有贵宾在吗?一点规矩也不懂,真是丢尽了我刘三爷的脸。” 赤豹有点委屈,这事真是火烧眉毛,人命关天,那里还顾得上什么规矩不规矩的,欲言又止,见到刘三爷的眼中隐有怒意,便不敢吱声,态度谦卑地低着头,眼中闪过的游移眼神暴露了他内心的惶恐。 庞月明依旧安坐如山,对赤豹近乎无礼的行为视而不见,脸上噙着一丝若有似无的笑意,不急不缓地品着茶,这份度量绝非一日可成,平静道:“刘三,不碍事,事急马行田,可以便宜从事。” “还不谢谢市长的宽宏大量?”刘三爷冷声道。 他对于赤豹的心急火燎有些不满,在市长面前最忌讳说些不能拿到台面上的事情。 落雨社依附了市委书记张至清,他们这些老江湖被处处压着,只能另找靠山,副书记孔南行又是一个外来户,在宁州少了地主之谊,因此,二把手庞月明无疑是一个最好的选择。刘三爷十分清楚,庞月明这种老政客,都是老奸巨猾的主,有功自己揽,有祸他人背,最关心的事莫过于政治前途,能和他们几个黑道人物走在一起,最主要的是为了宁州的大局要稳,那样才能做出政绩来。 在这个国度,政绩意味着前途。 要知道,安定和谐是当今政坛的主旋律。 赤豹内心一凛,躬身道:“谢谢市长。” 庞月明微微一笑,向愠怒的刘三爷扬了扬手,示意他安下心来,放下茶杯,然后缓缓起身,温和道:“既然刘三有事,那我就先行一步了。清官难断家务事啊,刘三,家事就不要外扬了。” 他的语气虽然很平淡,但却显得不容抗拒。 刘三爷脸色微变,却仍然挤出一丝笑容,站起身道:“庞市长尽管放心,我刘三虽然没什么多大能耐,但在宁州还是能说上一两句话的,张书记对宁州作出了这么多贡献,宁州肯定将以一个祥和稳定的局面欢送他。” 庞月明微笑点头,向起身欲送他的三人摆摆手,就此别过。 包房暂时陷入一阵安静。 青蛇的莺莺笑声忽然打破了沉寂,饶有兴致地睨着焦急不安地赤豹,眼花缭乱地转着那支钢笔,舞出一片笔花,令人赏心悦目,玩味问道:“赤豹,今天怎么这么失神啊?落雨社踩上门了?” 赤豹冷瞥一眼青蛇,却不敢有多少不满的表情,这女人发起疯来,比任何人都要癫狂,向刘三爷行了一礼,深深吸了一口气,稳稳心神,慢声道:“三爷,会馆的兄弟刚才打来电话,说有人踩场,死了50几个兄弟了!” “什么?!”刘三爷心头巨震,再也控制不住情绪,猛然起身,杯中酒尽然洒出。 四指和青蛇也是脸色大变,像听了发现飞碟之类的荒唐事,不敢置信。 在宁州敢如此明目张胆地闯入百家会馆已属另类,就算落雨社也要掂量掂量,如果刘三爷拼命的话,怎么说也会造成杀敌一千而自损八百的局面,除非落雨社的两大绝顶九品高手——百里孤舟和简易行亲自出马,不然想轻易灭掉刘三爷的势力,那是痴心妄想。 “知不知道是哪路人马?”刘三爷脸色阴沉,眼神中燃起八丈怒意。 “不清楚。”赤豹的双手从接到消息那一刻起就开始颤抖,此刻颤抖得更厉害。 “有多少人?”刘三爷拳头暴起青筋。 “也不清楚,三爷,两位公子还在会馆呢!”赤豹心急如焚。 “走!”刘三爷低声吼道,掩不住其中的怒意。 四指沉默不语,抽了口雪茄,忽然想到了一个典故:唇亡齿寒,如果这事是落雨社干的,想对所有不听它那支笛的人来个逐一击破,那就完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念及此,他急忙冲着向门外走去的刘三爷高声喊道:“刘三,要不要我派人过去?” 刘三爷停下脚步,却不回头,沉声道:“四指,给我设法弄一批枪。敢在老子头顶上动土的人,只有死人一种。” 说完,他和赤豹急匆匆地离去,闭目养神的中年人缓缓跟上。 ———————— 百家会馆,院后别墅。 叶云手里的冷刃不知挥洒了多少次,唯一清楚的是,每一次清冷刀锋的划动都会带走一条生命。 他优雅地穿梭在黑衣男子当中,那道白色身影让人心醉。 三步杀一人,心停手不停,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他就像婉约派的诗词,委婉传情,凄恻动人,离歌一曲,动人心魄。如同歌伎舞女们在花间、樽前,轻歌曼舞中弹琴吟唱,一曲之后,余音绕梁,沁人心脾。 他又像一枝握在书法大家手上的毛笔,笔随心动,落笔惊风雨,挥洒自如若游龙,起势顿势似娇凤,如此的美妙,如此的俊朗,如此的飘逸,如此的洒脱。 他眼神冰冷无物,嘴边却始终挂着一抹醉人微笑,犹显诡魅。 青莲居士高吟: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 没有人能够还手,却也没有人在临死前感到恐惧,因为那抹清冷刀锋是如此的温柔,似一个闺秀,只是轻轻的吻了一下他们的喉部,就让他们永远地闭上了眼睛;那道白色身影是如此的优雅,似一个贵族,当他们还陶醉在那种艺术感的时候,他们的生命也随之远去。 很久以前,叶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曾经对他的敌人说过:“我不是圣人,也非君子,我只不过是个杀人的人。可我杀人的时候,绝不让任何一个人感到痛苦,像禽兽般死在我的刀下。” 一曲清歌,休作断肠声。 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比死更有魅力? 这个世界上,除了“死”之外,还有什么能让一个人死呢? 如果“死”里没有一种魅力,怎么能让人去死? 死的魅力,是不是一种忘记? 是的。 这话看起来很玄,其实不然,芸芸众生恐惧的东西不胜枚举。 你走进一间状况未明的黑屋子时,会感到莫名的害怕,但等开灯之后却发现原来只是一群朋友在为你庆祝生日,你会比平常更加感动,因为你害怕的事,终于已经过去了。 而别人要拿冰塞入你脖子时,你也会觉得很害怕,但等到冰水已流在你的身上,你反而会觉得有一种残酷的愉快之感,仿佛得到了一种解脱,因为你害怕的事,终于已经过去了。 归结到一点,人们恐惧的不是事物的本身,而只不过是对那件事的想象而已。 人畏惧死亡,也只是因为没有了解死亡之神秘,所以才会对“死亡”这件事出生许可怕的想象。然而,人一旦体会到了死亡的那种魅力,却再也无法向别人描述,所以死亡就愈加显得神秘,人们就愈加恐惧。 第七十八章 生为过客,死为归人 生者为过客,死者为归人,应作如是观。 叶云终于停下,如一天神静静地站立着,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 他悠悠地环视一圈,只有他一道身影站立,在夜色中无尽的落寞,别墅内外横七竖八地躺着所有负隅顽抗的黑衣男子,也许他们没有听过“螳臂当车”的典故,整个别墅一楼没有一丝声音,死寂得阴森可怕。 二楼的一间客房内,正放着重金属音乐,宛如身处迪厅,每个音符都震撼人心。 一个黄发青年慵懒地躺在床上,头部枕在一个模样清秀女人的白嫩大腿上,闭目蓄锐,享受着女人力道正好的头部按摩,右手没有闲着,游走在那一团柔软上,嘴角噙着一丝淫笑。 “刘刚,我给你说多少遍了,最近少出去惹事。每次惹完事,都要我给你摆平,你要不是我弟弟,我早就一刀把你砍了。”说话的是一个青年,斜坐在桌子上,右眼下的伤疤犹如一条蜈蚣,毛骨悚然。 这青年自然是刘三爷的大公子,宁州有名恶人,刘庆。 “哥,今晚这事儿纯属意外。”刘刚依然闭着眼睛,调整了一下躺姿,让自己的右手行动起来更方便些,无所谓道,“都怪吕彪那家伙,说要介绍一个极品的校园美女给我,没想到却是一个烈女,我还没爽完,丫的就发了疯似的抓我脸,要不是我拿刀捅了她,我都快被毁容了。” 刘庆冷哼一声,强忍怒意,沉声道:“刘刚,我也是人,不是神仙不是妖怪,不是万事都能点石成金的。这次算你好命,惹到了一个没背景的酒吧女,下次要是遇到一个有背景的,我会替你买好棺材的。” “哥,你不用唬我了,就凭咱爸在宁州的地位,谁敢不买他的账?你等着吧,我找个机会,把张宝和孔孟那两个家伙给教训一顿,让他们知道谁,才是宁州的真正顽主!”刘刚坐了起来,冷冷说道,眼中闪过一丝狠意。 “没出息的家伙。”刘庆骂了一句。 刘刚还想说什么,却霍然听到一声巨响,房门腾空而起,直愣愣地砸在了那套上万的组合音响上,烦嚣的重金属音乐戛然而止,这个变故发生的太过突然,房里的三人谁也没反应过来。 万籁死寂。 一道白色身影出现在门口,淡然宁静地站着,不矜不伐,似万顷碧波中的一枝白莲,出淤泥而不染,眼神干净空灵,不沾半点人间俗气,只是手中的那把冷刃寒气逼人,让人心生恐惧。 叶云静静看着房内的人,俊逸得让人妒忌的脸庞忽然扬起一个迷人弧度,清净如竹。 刘庆早在房门凌空而起的那一瞬间就已经退到了床边,死死地盯着门口的那道白影,眼神流有凶狠之意,但更多的是凛然。眼前这个来历不明的年轻人竟然能安然上到二楼,证明他已经突破了手下们的重重封锁,那可是80多人啊,而且都是以一当十的能打之人,百家会馆的精锐!他居然能够突围! 震撼! 无比震撼! 刘刚龟缩在他哥的身后,满脸惊恐地看着来人,浑身颤抖不已。论欺负人,他敢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但论武功,他从来没超越过倒数第二。那个清秀女人更是如惊弓之鸟,颤巍巍地躲进了被窝里,似乎这样就可以远离此刻的梦魇。 “你是什么人?”刘庆毕竟见过世面,强势压着内心的惊惶,佯装平静道。争凶斗狠的事他没少干,他曾经率着30个弟兄闯入城北的瞎子强地盘,砍伤对方60几人,将瞎子强彻底地赶出了宁州。 刘刚总感觉眼前这个年轻人很熟悉,应该在哪个地方见过,却怎么想也想不起来。 叶云了然轻笑,平静道:“十里清扬的吧员,叶云,落叶的叶,白云的云。” 一半忧伤,一半明媚。 “你是我酒吧里的人?我怎么没见过?”刘刚有点疑惑,探出了半个身子。 “贵人多忘事,即使见过,也忘得一干二净了。”叶云微笑道。 “我真没见过你。”刘刚盯着那张陌生的脸庞很久,记忆中实在没这人的影子。 “没关系,都过去了。”叶云轻声道。 “那你来这干什么?”刘刚看着那把冷刃,早已猜测出他的意图,却强装镇定。 “你说呢?”叶云扬着如刀双眉。 “哼,我管你有天大的事,你既然是我酒吧里的人,就应该懂规矩,这里是我家,是闲杂人等的禁区,你竟然敢贸然闯入,吃了豹子胆了?”刘刚此刻勇敢地站了出来,心里的恐惧消减了不少,冷声道,“你知不知道得罪我和我哥的后果是什么?不是死就是残废!你今天留下一只手,我就放过你。” “刘刚,你能活着,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我还没有杀你。”叶云轻轻说出一句。 一语出,泣鬼神。 —————— 上帝给你两只手的意思是:报仇不能靠他,你要亲自动手。 那道白色身影再次舞动,世上少了两个人,地狱多了两个亡魂。 直到最后一刻,刘刚才想起来在哪见过这个年轻人了。 他就是三个多月前,出手救下张宝和孔孟、打倒自己四十个手下的那个白衣青年! 可惜,晚了,太晚了。 刘刚在死前的那一瞬都不会相信,自己竟然就这样离开了这个世界,离开了自己那些心爱的女人,他甚至连这个年轻人的那一抹醉人微笑都来不及看清,就颓然倒下了,再也看不清任何东西。 漆黑,无尽的漆黑,永远的漆黑。 不知过了多久,躲在被窝里的清秀女人感觉到自己还有呼吸,应该还存活于这个世界,忽然发现外面好像没有了声音好久,安静得让人浑身难受,便颤颤惊惊地撩起被窝的一角,发现刚才那道令她肝胆俱裂的白色身影早已不知所踪,松了口气,再定睛一瞧,看到了地上的两具冰冷尸体,惊呼一声,晕了过去。 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是在一间书房里,古色古香,充满书卷气息。 可她身边却站着四个与这里环境毫不搭调一脸萧杀的男子,眼神冒火,怒意横生。 檀木沙发上坐着一个脸色阴沉的中年人,端着一只晶莹剔透的的酒杯,杯中液体如血,昔日和煦如初春阳光的微笑不见踪影,眼神冷冽,如看死人一般盯着瘫软在地的女人,微微谢顶的头部没有多少头发,要不然就可以用冲冠之怒来形容他此刻的怒意了。 他身边站着的那个中年人,面无表情,似乎任何时候都倦意无限,总是在闭目养神。 “你看见谁下的手吗?”秃顶中年人冷声道,没有怒意,没有杀意,不带一丝感情。 女人仓皇地摇着头,脸色惨白,泪水早已模糊了双眼。 她身旁的一个满身肌肉的粗壮男人显然不是个怜香惜玉的主,会馆受的窝囊气更让他心情憋得慌,抓住她的下巴,甩手就给了她一巴掌,五道鲜明的掌印在粉嫩的脸上显得如此的不协调,嘴角流出淡淡的血丝。 “真他妈贱货!一点用也没有,就只能在床上被男人干!”那肌肉男怨骂着,心里还不解气,然后向着脸色阴沉的中年人躬了躬身,轻声道,“三爷,让我送她一程,好下去陪二公子!” “不急。”刘三爷摆摆手,浅浅尝了口红酒,事情已经发生了,再急也无补于事。 “三爷,这女人一问三不知,监控录像又没了,这事咋整?”肌肉男一脸无奈。 “车到山前必有路,今晚的事没有惊扰到客人,就已经很幸运了。”刘三爷强忍着泪水道。 这么轰动的命案,如果让那些政府官员知道了,还不知道这篓子能捅多大呢。 刚刚答应了庞月明要保持宁州的治安稳定,现在必须得低调从事,不能满城风雨。 刘三爷轻敲着酒杯,再次望向那惊魂失色的女人,冷声问道:“你当时有没有听到什么?” 女人哭了一阵,慌张的心情释放了不少,此刻定了定神,眼瞳已经因惊吓失去了神采,有些呆滞,歪着脑袋苦思冥想,忽然想起了什么,美眸闪过一丝亮光,急声道:“三爷,我记得那个人说他是十里清扬的吧员,叫叶什么的!” 刘三爷一震,猛然起身,怒声道:“是不是叫叶云?!” “对对,就是叶云!”女人花容失色,伏在地上不敢抬头。 对于她这种小女人来说,男人就是无上的权威,男人发怒,比天公发怒更为可怕。 “王八蛋!”刘三爷怒吼一声,将酒杯摔碎在地,一脚踹翻了那张价值六位数的檀木古桌,由于过于震怒,稀疏的头发也陷入了无序的杂乱,冲着他的四大护卫大声叫喊,声嘶力竭道,“还傻愣愣地干嘛?去把他抓来,我要活的!我要一刀一刀的将他凌迟!” “是。”四大护卫正色道,行了一个礼,转身就要离去。 忽然,身后传来冷冷的一句:“如果你们再动一下,马上就变成一个死人。” 第七十九章 孤灯 “如果你们再动一下,马上就变成一个死人。” 四大护卫同时一怔,猛然停住了脚步,不可思议地回头,齐刷刷看向了那个一直处在养精蓄锐的中年人。 那是一尊令他们望而生畏的杀神。 当初瞎子强被赶出宁州后,心有不服,花尽积蓄重金聘请了五个职业杀手,个个都精通武艺,身怀绝技,想要一举暗杀刘三爷。可惜,那五个杀人如麻的人还没接近到刘三爷五米内,就已经被他身边的这个中年人杀死,喉部都插着一把飞刀,泛着银光的飞刀,其中两人拿着枪,甚至还没有来得及上膛,就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 没有任何人瞧清楚他是怎样出手,他甚至连位置都没有移动一寸。 当旁人反应过来时,他早已闭目养神了。 刘三爷微微眯起双眼,冷冷看着身边的这个中年人,双手因为愤怒而轻轻颤抖,手腕处的那串佛珠低鸣着。此刻,中年人已经睁开了那双似乎不想与这个俗世有任何交流的眼睛,依旧空洞无物,静静地睨着刘三爷,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刘三爷忽然露出一个和善微笑,轻声问道:“独孤血,你想怎样?” “将军说过,如果要伤害他,无论是谁,只有死。”那个中年人只淡淡说了一句。 这时候,如果有人看到他的双手,一定会大吃一惊的。 因为那根本不是男人的手,修长柔美洁白,皮肤光滑如少女,夺人眼球。 刘三爷闻言,如同五雷轰顶一般,浑身一颤,四肢痉挛,汗水快速地从身体内排出,无尽的恐惧掩盖了所有的愤怒,愣在原地很久很久,然后突然双膝跪地,不断磕头道:“是我不好,我有眼不识泰山,求将军能放我一马,我愿意放弃我现在的一切!” 刘三爷此刻内心后悔不迭,没想到自己竟然也会有看漏眼的时候,而这个一时疏忽将会带给自己灭顶之灾。叶云带给他的震撼真是强烈到无以复加,原以为他只是个普通人,没想到竟是一条扮猪食老虎的真龙! 四大护卫却不知道什么将军周军的,只要伤害到刘三爷,他们将会拼命抵抗。当初他们四兄弟从武校毕业,来到宁州打工,被当地一群流氓欺负,却又不敢还手,毕竟强龙不压地头蛇,被打得遍体鳞伤,就是刘三爷收留了他们,给了他们一线生机。 从此,他们哥四个就帮刘三爷卖命。 他们跟随着刘三爷打拼天下,最为惊险的一次是跟着刘三爷去安南跟当地的一个黑帮谈毒品买卖,不料对方黑吃黑,竟然想痛下杀手。而刘三爷的身边就剩下他们四个,他们将刘三爷紧紧护卫在身后,使出生平所学,一刀一人,一颗子弹一条生命,血洗整个堂口,赤豹更是用身体替刘三爷挡了两枪,血迹斑斑。 人就是这样,往往是在最困难最绝望之时,别人伸来援助之手,便会铭记一生。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就如明太祖朱元璋在没有称帝前,为躲避追杀,几日水米未进,饥渴交加,幸亏喝了乞丐的“珍珠翡翠白玉汤”,才得以生存下来,不禁感激涕零。到了成为万民之主的时候,朱元璋便亲自召见了有救命之恩的乞丐,这是很多开国有功之臣都尚未尝有的恩赐,对于一个毫无地位的平民而言,那是多大的荣耀,用和珅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来说:皇恩浩荡啊! 四名护卫见到刘三爷堂堂的一个黑道大枭竟然跪在地上向一个手下磕头认错,这不仅仅是对刘三爷的羞辱,更是对他们极大的挑衅,四人已经暗下了杀心,眼神微微作了一下交流,同时而动。 刘三爷发现了四人的异举,惊呼道:“不要!” 话音未落,但见得独孤血双眉一皱,轻轻地扬了四次手,四道银光闪过,如流星划过夜空,一闪即逝,然后四大护卫来不及拔枪便轰然倒下,再无声息。每个人的喉部都出现了一把飞刀,银色的飞刀,形似柳叶。 刘三爷瘫软在地,脸色苍白地看着倒在血泊中的四人,眼神哀怜无神。 那女人更是惊恐地再次晕厥。 独孤血再次合上了双眼,不想与这个俗世作更多的眼神交流,淡淡抛出一句:“刘三,你记住,你现在的一切都是将军给的,只要将军一句话,你就死无葬身之地。如果你还想伤害他的话,我会第一时间将你送进地狱。” 刘三爷骨颤肉惊,麻木的脸孔没有一丝血色,颤颤巍巍地从赤豹的喉部拔出那把柳叶飞刀,眼神闪过一丝狠意,恶狠狠地向那个女人的腹部扎去,疯狂地扎着,嘴里喃喃道:“将军说什么,我就做什么,绝无二心!” 独孤血没有睁开眼睛,似乎与这个世界隔绝了般,书房恢复死一般安静。 ———————— 夜雨凄迷,欲断人魂。 十里清扬早已灯熄人离。 今晚由于叶云不在,小亮只好留下来做收尾工作,这的确不是件好活。在擦拭完了最后一个杯子之后,他伸了伸懒腰,仰头饮尽一杯啤酒,冰凉透心,在炎炎夏夜,十分惬意。夜挺深的了,他从未试过这么晚还呆在十里清扬的,望了望门外,安静如常,有些紊乱的心情稍稍平复。 吧台的一盏孤灯幽幽透着光,却照不亮大部分的黑暗。 他转身去换衣服。 忽然,从一个黑暗角落传来一把声音:“小亮,我只想问一句,小青是不是你叫出去的?” 声音不大,在幽静中却是如一枝利箭,呼啸而至。 小亮一惊,脑子瞬间空白一片,慢慢转过身来,勉强露出一个笑容,嬉笑道:“叶云,你怎么像个鬼魂一样,凭空就出现了?吓我一跳,进来也没有声音的,好在我胆大,不然就生生被你吓死了,人吓人,吓死人。” 叶云从黑暗中走出,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漆黑眸子静静地盯着小亮,脸上没有任何感情表露,像风和日丽的海平面。其实,他坐在那个角落已经很长时间了,一直默不作声,不为其它,只是不愿这么快面对这个残酷现实罢了。 小亮迎着叶云那道咄咄逼人的目光,感觉整个身体像是被万箭乱穿,不自觉地颤抖起来,干笑道:“叶云,你这是怎么了,一副见到杀父仇人的模样?小青呢?没和你一起回来吗?你说这丫头能上哪了?” 叶云依旧静然而立,如迎客松般伫立不动。 小亮自顾自地哈笑了几声,感觉气氛十分怪异,便索性闭口不言。 酒吧陷入一片寂静。 “我们认识多久了?”叶云忽然出声。 “不到三个月。”小亮心情没有伊始的紧张,语气也坦然了许多。 “时间真快,眨眼就三个月了。汪国真说,相思意太浓,相知情太淡,友情是相知、味甘境又远。我们从陌生到熟悉,从熟悉到无话不谈,我也渐渐把你当作了很好的朋友。你知道吗,我宁愿短几年寿命,也不愿少一个朋友。”叶云轻轻说道,那种哀伤如月光般透明,如柳宗元影布石上的水,如吐蕃透明的空气,沁出一片凉意。 小亮紧皱着眉毛,双手缩成了拳头,终于承受不住叶云目光如剑的逼视,颤声道:“叶云,你那么有魅力,没有了小青,肯定还会有其他的极品女人喜欢上你的,既然吕彪他喜欢,你就让给他吧。” “为什么?”叶云柔声道,谁也没有发现,优雅如钢琴家的手微微颤抖。 “什么为什么?这人生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很多事情不是你想怎样就能怎样的,吕彪跟了刘刚,就等于有了刘三爷在背后撑腰,你一个小人物,怎么跟他斗?”小亮有些控制不住情绪,冲着叶云喊道。 “我只想问,为什么你要叫小青出去?”叶云心如止水道。 “你也知道我女朋友魏娜的品性,她整天抱怨我没钱,说要跟我分手,我都快愁死了!而吕彪答应我,如果叫得小青出去的话,就给我三万,这个答案你满意了吧!”小亮狂声道,在黑夜中显得那样刺耳。 叶云平心静气,这个原因没有令他有什么愤懑,又或者同情,凝视着小亮那张没有一丝悔意的脸庞,忽然扬起一个讥诮微笑,摇了摇头,平静道:“原来再真诚坦率的人,也终究逃不过世俗,沦为钱财的奴隶。” 小亮不以为然地笑着,市侩,一点也没有象牙塔学生应有的青涩,冷声道:“叶云,你醒醒吧,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物质世界。钱,什么都要讲钱的!没钱,女人会跟你睡吗?没钱,女人会死心塌地跟着你吗?” “钱固然很重要,但有些东西是钱无法买来的,例如生命。小青死了。”叶云淡淡道。 “什么?!”小亮在那一刹那眼睛睁得圆满,脸色霎时苍白,全身乏力。 “没想到吧?”叶云轻声道。 “怎么会?怎么会?怎么会……”小亮一直在喃喃自语着,头摇得像钟摆。 今晚刚来上班的时候,吕彪就悄悄把他拉到一边,说要是能将小青约到华谊喝杯咖啡,就给三万奖励。他得知,内心狂喜,因为最近魏娜吵着要买一颗钻戒作为恋爱周年纪念,不然就分手,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他什么也不缺,就是缺钱,真是愁煞人也。 而吕彪的这笔不菲数目真可谓是雪中送炭,于是他想也没想就答应下来了。 因为他只是以为吕彪单纯地想追小青,喝杯咖啡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并未深究,一直琢磨着怎么跟她开口,巧合的是,叶云在那时刚好打电话回来报平安,没找到小青,却找到了自己,天助我也,机会难得,他在挂掉电话后,就骗小青说叶云在华谊酒店吃饭,没带钱包,打她电话又不接,只好打给自己求救,叫她送钱过去。 小青心思单纯,在十里清扬最信任的就是叶云和小亮,所以没有一丝怀疑地出去了。 没想到,这一去,就成了荆轲刺秦王,再也不复返了。 《巨人传》:人与人之间,最可痛心的事,莫过于在你认为理应获得善意和友谊的地方,却遭受了烦扰和损害。 一个最容易伤害到你的人,通常都是最了解你的人,这种人常常是你最亲近的朋友。 小亮瘫软在地,眼睛无神,懵然地看着年轻人一步一步接近自己,知道那是一个死神的缓缓到来,疯了似的喊道:“不要杀我!我不想的!我不知道她会死的!叶云,我了解你,你不会杀我的!还记得我给你说过对你最了解的两种人吗?一种是知己,一种是敌人。我是你的知己,我了解你的性格,我知道你不会痛下杀手的!是不是,叶云?” 如果这要是换到平时的话,小亮估计平安无事,但他忘了,人是会变的。 此刻的叶云,再也不是原来一味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叶云了,在看到小青尸体的那一刻,他就已经变了,那股压抑在底的黑暗气息,似传说中神龙身边悬浮的祥云,一刻不离,纵然他淡然宁静之时,仍在身边,让人胆寒心惊。 那一抹清冷刀锋再次划出。 华丽的弧线。 那盏孤灯下,一道孤寂的身影轻轻叹息,与黑夜融为一体,无尽的落寞。 第一章 竹叶青 《钢琴家》有句经典台词:?take the piano。keys begin。keys end。 翻译过来:拿钢琴来说,琴键有始亦有终。 宁州极为不平静的一夜似乎就这样过去了,却没有人知道,那股幕后的暗涌还在继续。 世界上本就有很多事,看起来仿佛是巧合,其实你若仔细去想一想,就会发觉那其中一定早已种下了“前因”。 临江新邨,别名“千万楼间”,富人的天堂。 小区里最豪华的一间别墅,非林家莫属,二楼书房内,灯光依然,书香飘溢。 窗边,一株万年青很旺盛,绿得诱人。一位年过花甲的老人静静地坐在一张摇椅上,左手把玩着“冰心道人”紫砂壶,右手正捧着一本普通版本的《道德经》悠悠品读着,神态自若,一种超乎常人的淡定。 他看书,并不是为了长知识,也不是打发时间,只是找寻着历史的足迹。 很多年前,一个女人在弥留之际跟他说过,书中横卧着整个过去的灵魂。 忽然,空寂的房内响起一阵细细的敲门声,声音虽细,却直透人心。 老人眉头微微皱了皱,放下了手中的《道德经》,闭上眼睛,轻声道:“进来。” 吱呀,门开了,一个身着黑色丝绸唐装的瘦削男子走了进来,蓬松的头发有些湿,显然是从外面回来,脚步极其轻盈,生怕打扰老人此刻的静谧,走到他身边,略微兴奋道:“老爷,计划顺利。” “嗯,知道了。”老人闭着眼睛点头道,语气没有一丝感情。 也许在外面呆得太久,淋雨了,有些冷,瘦削男子搓了搓发凉的双手,呼了口热气。 “狐四,他杀了几个?”老人忽然问道。 “86个,包括刘庆和刘刚两兄弟。”狐四平静道。 老人缓缓睁眼,终于露出了一个欣慰的微笑,手指轻轻摩挲着紫砂壶,雀跃道:“《道德经》云: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最强大的人往往是最不起眼的,让人忽略在一个角落。然则,一旦爆发了潜能,那势必为万人景仰啊。潜龙在渊,乾隆在天,由渊飞天,仅半步之遥。这孩子没有让我失望,宁州不宁矣。” 他端起紫砂壶,对着壶嘴喝了一口里面的液体,竟然不是茶,而是酒,陈年竹叶青。 狐四也露出一丝笑意,却更显阴森,尊敬道:“老爷,您为了今晚的这场大戏,布了这么大一个局,可谓是煞费苦心啊。先是通过之前冯琮一事,让他明白,没有实力,是没有说话权利的;然后再通过今晚这个姑娘一事,让他彻底知道,要想保护身边的人,就必须要有实力保证。我想,他势必要成为老爷您心目中的枭雄了。” 老人又是一阵大笑,像极了一只长居白山黑水的雪狐。 狐四望着这个曾经叱咤风云的黑道巨擘,眼中露出无限敬意,无论何时都弓着腰。 老人呷了一口清酒,稍稍正了正坐姿,淡淡道:“有的人注定是万人之上的,只是他们现在仍将自己束之高阁罢了。他们就像一座大坝,慢慢地蓄起水,积攒能量。如果一朝,大坝闸门打开,万水倾泻奔腾,那会将一切征服于水下。叶云就是一座大坝,而我们要做的,就是想办法令这座大坝的闸门大开。” “老爷高瞻远瞩,现在,这座大坝的闸门想不打开都难了。”狐四微笑道。 老人扬起一个蛊惑的笑容,忽然想到了什么,问道:“那个姑娘怎样了?” 狐四黯然,轻声道:“死了。” 老人微微皱眉,握紧了手中的紫砂壶,虽然她不是自己的什么人,但白发人送黑发人,终究不是件多愉快的事,叹了一声,淡淡道:“哎,可惜了,她是一个好女孩。这个局布的不尽美啊,害了一个无辜的女孩。” 狐四冷漠道:“她确实是个好女孩,但要铺一条路,必须有一些垫脚石的。” 老人点点头,还是忍不住叹了口气,也许是这么多年的收心养性,让他失去了当年的那种“目中无苍生,心中无日月”的不可一世,手指轻轻敲着太阳穴,叮嘱道:“狐四,你借她学校的名义,给她父母送去两百万,当作我对她的补偿吧。” “是,老爷。”狐四遵令道。 老人望向窗外漆黑的夜景,咳嗽了两声,忽然问了句:“夏花呢?” “她正在门外恭候。”狐四躬身道。 “叫她进来吧。”老人阖上双目,轻声道。 “是。”狐四应了声,然后冲着门口喊道,“夏花,进来。” 一个妖艳美丽的女子缓缓走进,向老人深深行了一礼,柔声道:“老爷,夏花来了。” “辛苦你了。”这是老人的第一句话,侧过头,望了夏花一眼,有些慈祥之意。 “老爷您言重了,我只是尽了绵薄之力而已。”夏花态度谦卑,美态漫然。 “你这个绵薄之力是重中之重了,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啊。对于男人而言,风力最大的不是台风,也不是龙卷风,而是枕边风啊。”老人轻轻晃着摇椅,一起一伏,平静道,“要不是你经常在吕彪耳边进言,吕彪也不会向刘刚送去那个姑娘了。你瞒得过吕彪,这是正常之事;但你能骗过叶云,那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事情了。要知道,叶云的底究竟深到什么程度,连我也没有把握。孩子,你很不错。” “谢谢老爷夸奖。”夏花柔柔浅笑。 “想喝酒吗?”老人忽然提了这个建议。 “想。”夏花喜不自禁,酒对她的吸引力,绝对要大于男人。 “狐四,拿个杯子过来。”老人来了兴致,有些斑纹的脸上泛着红光,显然心情不错。 须臾,狐四从外面拿进来一只小玻璃杯,晶莹剔透,十分适合盛装白酒,递给了老人。 老人微倾紫砂壶,竹叶青流入杯里,令人想起韩愈的一句诗来:酒味既冷冽,酒气又氤氲。 夏花微笑接过,一杯饮尽。 辛辣,绝对的辛辣,谈不上香醇,一入喉就恨不得烧裂舌头的刺激,大雨天温暖人心。 老人的举动,让一旁的狐四大为吃惊。那壶酒是极品货色,壶嘴用一个木塞堵住,已经捧在老人的手里二十四年了,一直舍不得喝,平时至多是把木塞拿下来,闻闻酒香,但今晚不仅喝了,而且还用来犒赏夏花,看来老人的心情真是好到了极点。 “怎么样?”老人微笑道。 “好酒!”夏花脸色红润如桃,一抹嘴,递出杯子,酣畅道,“再来一杯。” “不给了,你这丫头片子,贪心。”老人摇头道,不知从哪变出一个木塞,堵住壶嘴。 “意犹未尽。”夏花撅着小嘴,像小时候那样,向这个严格到近乎苛刻的老人撒娇。 “那也不给,想喝,叫你四哥带你去外面喝去。”老人不吃这套,也像小时候那样。 “真小气。”夏花嗔了一句。 老人笑笑,目光柔和,轻声道:“夏花,去外面玩玩吧。” 夏花一怔,显然明白了此“外面”非彼“外面”,黯然道:“嗯,我知道了。” 老人抚摸着紫砂壶,轻声道:“有空跟芍药联系联系,她一个人在外也够孤单的。” 夏花点点头,又行了一礼,潸然欲泣,哽咽道:“谢谢老爷,矫情的话我就不多说了,我们姐几个命苦,在婴儿的时候就被狠心的父母抛弃了。但同时我们又命好,被您给捡回来了,又教给我们一身本领,我们一直把您当成我们的父亲看待。现在芍药走了,我又不能陪在您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您千万要保重身体。” 老人点头不语,眸中也没有泪水,好像听了件与自己无关的事情。 夏花从狐四的手中接过一张银行卡,三步一回头,依依不舍地离去。 片刻,一辆车子启动,消失在了黑暗中。 夏花走后,老人躺在摇椅上假寐,脸上却似乎多了两条模糊的泪痕。 他确实老了。 人只有在年老时,才会将泪水藏在背后流下来,年轻时,即便有泪水,也忍下去了。 狐四恭敬地站在一旁,将老人的热泪盈眶瞧在眼里,主子的悲伤恐怕只有他最了解。 半晌,老人忽然开口问道:“狐四,吕彪他人在哪?” “下落不明。”狐四带着几分愧疚道。 老人磨沙着紫砂壶,缓缓道:“看来他背后也有人哪,宁州这潭水是越来越浑喽。” 狐四想不到更深入的事情,他只是个下人,计谋韬略不属于自己的范畴,踟蹰了一阵子,欲说还休道:“老爷,还有一件事我要跟您说,那三个负责拖延叶云时间的地狱天使,全部被他杀害在丹青巷。但蹊跷的是,地狱天使拿的三把落雨社暗杀组的刀不翼而飞。” 老人瞳孔紧缩,波澜不惊的脸庞终于微微变色,他这样设计,原本是想拖拖时间,同时也将这个黑锅甩给了落雨社,却没想到有可能会弄巧成拙,沉默了半晌,忽然抛出一句:“让烈刃尽快撤出落雨社,回到我身边来。” “是,老爷。”狐四躬身道。 书房恢复平静,只有书香飘溢。 第二章 状元旅馆 夜深寂寂,雨丝飘渺。 叶云回到了家中,捧起一杯清茶,孤独地坐在红木沙发上,又轻轻哼起了那首不知名的苍凉小调,滔天的黑暗气息纵然被他刻意藏起,却仍旧于不经意间流露着一点一滴,幽幽地望向窗外,眼神中带着几分对这个世界的不屑和嘲讽,还有几分深邃得不符合他年龄的倦怠和沧桑。 一盏孤灯,让黑暗消色不少。 他轻轻转着左手手腕上的那条葡萄藤手链,想起了小青往昔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是那样的亲切,仿佛她就在自己的眼前,撅着小嘴,纤指扯着自己的嘴角往上,抱怨自己笑得太少了。 念及此,叶云微微地摇了摇头,望了眼墙上的那个字帖,扬起了一个自嘲的微笑。 心若止水?\/ 却溢出一滴?\/ 不知何故?\/ 不知流向?\/ 顺着面颊?\/ 流淌?\/ 我不曾伤心?\/ 在忆起往事时?\/ 或许是因为眼前?\/ 一闪而过的梦境…… 今晚的杀戮看似轻描淡写般,但却像一把倚天长剑,无情地挥向自己的心田,舞出一片剑花,自己却毫无防御之力,任由那把剑一缕一寸地割着心脏。他明白,今晚过后自己再也不能回到之前的平静生活了,能掀起多大风浪他不得而知,但他深知一点,他必须得做点什么,才能更好的保护想保护的人了,虽然这是他不乐意做的,也是母亲不愿看到的。 一个人活在世上,有时也势必要做一些自己不愿做的事。 造化之弄人,命运之安排,无论多么大的英雄豪杰也无可奈何的。 孤独,叶云想抽一根烟,却发现自己身上从不会带着那玩意儿,叹了声,忽然望向屋内的一个黑暗角落,自言自语道:“老子说过: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只有与世无争,才可无人能争。真的是如此吗?” 他顿了顿,手里的清茶已经凉了些许,浅浅抿一口,继续说道:“你不觉得这是自相矛盾的一句话吗?无争故莫之争,意思与佛经的‘如来寂灭众生,其实并未寂灭众生’是一个道理,你懂吗?” 屋内一片安静,忽然从那个黑暗角落里飘来一把极为诡异的声音:“我不懂。” 叶云浮起一个无奈微笑,感慨道:“与世无争,首先是与心无争。世界上,别人唯一不能和你争的,就是你的心。只有你自己才能渡自己,只要你不愿意,如来也不能寂灭你。对自己心毫无矫揉造作,对私心、贪念以自然流逝的心态对待,这就是与心无争。自在圆满,没有了杂念,自然天下莫能与之争。” 那把声音沉吟了片刻,淡淡道:“还是不懂。” 叶云苦笑摇头,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平静道:“道家推崇无为,所谓‘无为方能无所不为’。举个反例,你站在地上,然后抬起左脚,只用右脚站立,这时候你会发现你已经没有办法抬起你的右脚了,原因是你抬起左脚时已经‘有所为’了。所以,这个时候你必定‘有所不为’,也就是说,抬起右脚对于这个时候的你来说,已经成为了‘不可能’?。” 半晌,那把声音再次传来:“你到底想说什么?” 叶云将视线转到了窗外,望向天空,望着那张不知藏了多少秘密的黑幕,盖棺定论道:“老子告诉世人:只有你什么都不做,你才有可能什么都能做。所谓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刚,应作如是观。” 如果世人真能做到如此的话,那么这个世界就没有凡人了,全部都是圣人。 但是,如果全部都是圣人,那又变成全部是凡人了。 所以不可能人人都成为圣人,我们只是凡人,凡人就是有所为了。 轮回,不可为。 那把声音不带丝毫感情,冷漠道:“你这番言论是想说给我听,还是给你自己听?” 叶云自嘲一笑,无奈道:“我不知道,你认为我能什么都不做吗?连我自己都不信。” 死一般安静。 沉默良久,那把声音忽然抛出一句:“你为什么不杀那个女人?” 叶云微微一凛,知道刚才在百家会馆做的事全在他眼里,那个女人应该指的是刘刚玩弄的女子,轻松一笑,像个孩子般的倔强道:“你知道的,我并不是无的放矢,我有我的底线,只杀与这件事有关的人,那个女人只是一个玩偶,死不足惜。” 真的如此? “帮她?”那把声音带着无尽的揶觎不屑之意。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个世界,谁敢说谁是谁的救世主呢?” 叶云轻叹一声。 “妇人之仁。”那把声音隐隐带有怒意。 “你生气了?”叶云笑意有着惊讶,有着玩味。 “没有。”那把声音说话简洁,绝不拖泥带水。 “嗯,你确实生气了。”叶云显得很得意,仿佛惹这个人生气是件多么了不起的事。 “白痴。”那把声音还是很冷淡,没有温度。 叶云对于他的抱怨不以为意,巧妙转移话题,柔声道:“影子,老爷子身体好吗?” “很好。”那把声音十分吝啬,惜字如金。 “你的到来,是不是意味着老爷子要我开始了?”叶云深深呼了一口气。 “老爷子说了,你要再等等。”那把声音冷冷传来。 叶云点头不语,一口饮尽杯中茶,却发现茶味早已消逝,莫名的烦忧。 他静静地坐在那儿,一言不发。 不知过了多久,那把声音忽然开口:“尼采曾云:黎明之光岂知黑夜之深。作为一个人,必须要经历黑夜和白天才算是完整的人,黑夜是白天的基础,没有黑夜,哪来白天?少主,不要犹豫。” 叶云一怔,嘴角翘起一个玩味弧度,迷人道:“影子,原来你还是会说这么长的话的啊。” 只是那个黑暗角落再无声音传来,屋内安静如斯。 —————— 同样的一处风景,如果由不同的人来绘画,结果通常都是不一样的。 铅笔素描的素洁,油笔彩画的雍容,毛笔国画的淡雅。 因为这世界上有各式各样不同的人,就算在同样的处境下,处理同样的一件事,所用的方法都不会一样,但结果都是一样的。拿风景画来说,素描也好,国画也罢,最终都是为了表现那一处风景,只是风景随心,心不同,所见之景感觉自然不同。 这给我们的启示是,人们无论用什么方法去处理事情,最终都是为了于己有益。 这个世界上,每天都在发生许多事情,有国家大事,有家庭小情,有大灾大难,有小打小闹,而大多数人在遇到无法控制的大事时,都会变成困兽,所以他们都会想方设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百家会馆的惊天命案,不知在多少层官方的强势压制下,雷声大雨点小,没有引起广泛的关注度,最终了无痕迹,只是在上流社会的一个小圈子内流传着。但由于百家会馆对此事缄口不言,因此,也没有人知道那个杀神究竟是何方神圣。 小青的遗体已经火化了,由她父母带着骨灰回了古皖省老家。 两老口在殡仪馆捧着骨灰盒哀哀欲绝的那一刻,叶云正在不远处的一棵树下,静静看着。 他并没有上去清扰,他明白,再多的语言安慰也无法抚平二老的心灵创伤。 忽尔,旁边的参天大树内扑腾腾飞起几只昏鸦,辗转徘徊,低声哀鸣,似为小青送行。 叶云深深凝视了眼骨灰盒,转身缓缓离去,道不尽的凄凉冷寂,其步亦哀。 大悲无泪。 几天后,叶云辞去了茶餐厅和十里清扬的工作,赋闲在家,每天写写字,跑跑步,练练武,舞舞剑,品品茶,难得清闲。只是金爷传回消息说吕彪和夏花都同时不知所踪,让他眉头皱了良久,心头一股闷气无处发泄。 三秋蚱蜢叶上走,到底蹦跶能几时? 叶云也知道这事不能急在一时,对方若有心藏匿,那便如大海捞针。 不过水落终有石出时,除非他们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不然一定会显露行踪。 这几天,许子衿为了有一个安静的复习环境,以便保持良好的考试状态,便在宁州一中附近的小旅馆租了间房,进入最后收官冲刺阶段,这是迈向人生第一个转折点的关键时刻,任何疏忽大意都能出现的。 今天上午,叶云答应了许丫头要去看看她,按她的话讲,这里面还有个小名堂,名曰:遗体告别。这个颇为不吉利的名词,还被那丫头堂而皇之的歪解为进入大学,就等于走向新生。其实无须她赘言,叶云也势必要去一趟,因为他实在不放心小旅馆周边的安全问题,谁叫那丫头具稀世姿容呢? 小心驶得万年船。 叶云按图索骥,乘公交车来到了许子衿在电话中所讲到的那间旅馆。 旅馆就在宁州一中后门斜对面的一条小巷子里,环境清幽,远离车马喧。只是旅馆是一栋旧式老楼,远观似一个穿着补丁衣服的老乞丐。旅馆的名字很有意思,叫“状元旅馆”。叶云叹服于旅馆老板对学生心理的了如指掌,打着寓意深远的招牌来吸引希望高中状元的学生,不失为一招盘活全局的妙棋。 第三章 冲冠一怒为丹青 等叶云走进状元旅馆,更是惊喜不断。 旅馆将所有房间分为了三个等次,分别是“状元房”、“重点房”、“本科房”。尽管“状元房”的价格昂贵,却依然是供不应求,“重点房”次之,“本科房”为下。这样的分法既满足了学生的心理诉求,又将奇货可居这个经济名词演绎得淋漓尽致,毕竟在高考前夕这个节骨眼上,谁都愿意要个好彩头。 细节决定成败,这老板可谓是商业奇才了,纵然不是大才,也是小才。 叶云饶有兴致地打量着这间装修不算豪华却费尽心机的小旅馆,这里的一切,都与他当初给十里清扬的设计有异曲同工之妙,都强调在细枝末节上较真,禁不住扬起了一个浅浅的微笑,迈着些许慵懒的步子走向二楼的一间本科房,轻轻叩响房门。 吱呀。 房门缓缓开启,一道倩影迫不及待地投入到了叶云的怀抱。 “又迟到。”许子衿倚在叶云怀里,美眸瞪视着他。 “我其实很早到了,只是在一楼看得时间长了些。”叶云揉揉她的脑袋。 “看什么?”许子衿凝着双眉。 “旅馆的设计装饰。”叶云如实招来。 “哦,是不是觉得惟妙惟肖?”许子衿笑得眸如新月。 “嗯,确实让我眼前一亮,我还真想见见这位设计者。”叶云微笑道。 “此话当真?”许子衿狡黠问道。 “这还有假吗?”叶云轻声道。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许子衿离开他的怀抱,做了女士提裙子感谢的动作。 “啊?”叶云有些讶异。 “这么大反应干什么?”许子衿白了他一眼。 “吃惊。”叶云似乎还是有点没反应过来。 他很少欣赏人,可这儿的设计的确深入人心。一般旅馆的地位就是临时住宿,无论你来自何方,无论你去往何处,提着繁重行李来到这儿,都只不过是短暂停留,所以很少有一些比较窝心的设计,有些小旅馆甚至就甘心做一个“操场”完事。 “你不相信?”许子衿扬着黛眉。 “有点儿,你这丫头除了会弹弹钢琴,怎么还玩起设计来了?”叶云揶揄道。 “学呗,感兴趣的东西就多去了解一下,顺藤摸瓜,抓住主心骨,掌握其中门道,这样即便是半路出家,也能事半功倍。你们男人那些权谋斗争我想不透,但在心灵手巧的艺术方面,我倒是驾轻就熟。”许子衿一本正经道。 叶云细细听着,瞥了眼言之凿凿的她,微笑道:“说得跟真是的,我差点就相信了。” 许子衿瞪着他,继而忍俊不禁,轻笑道:“真没劲儿,又被你看穿了。” “语气语调已经控制得游刃有余了,就是表演的随意性上还差点火候。”叶云像一个电影界的表演指导。 许子衿不屑一笑,纤指调戏着几根秀发,转移话题道:“小七哥,你最近没出什么事吧?” 她平时什么也不问,什么也不说,并不是她漠不关心,只是因为她了解这个年轻人。 有些人遇到困境时,会在你面前哭断衷肠,让你也跟着一起难过。 而有些人,却永远在你面前微笑如常,让你只见着阳光,忘了黑暗。 叶云就是这种人。 她知道,即便天快要塌了,他还是会乐观地告诉你,离天近了,是因为你长高了。 叶云微笑醉人,刮了刮她的俏鼻道:“我能有什么事?” 许子衿纤手托着腮帮,打趣道:“比方说,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这类的陈皮芝麻事儿。” 叶云轻轻一笑,读懂了这妮子的眼神,尽管她已经将语气说得比较玩味了,但还是轻易泄露了那丝担忧,微笑道:“你真拿我当梁山好汉了啊?我可没那闲工夫,再说了,如果真要拔刀相助,也轮不到我出手。现在的热血青年可多了,一个招牌砸下来,就能砸死仨。” 许子衿做了个鬼脸,感兴趣道:“你觉得愤青,是爱国呢还是害国呀?” “这得两说,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国家国家,先有国,后有家,爱国没错。眼下我们国家迈的步子有点大,西方一些过惯了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国家当然会眼红,我们需要一些愤青来给我们提个醒,西方列强亡我之心未泯。但这种爱国情绪不能激化,一激化就变成乾隆的闭门锁国了,一味的排外是极端民族主义,这也不利于我国走向复兴。”叶云选了个折中说法。 许子衿若有所思,听的时候视线从未离开过叶云,眼神里的温柔不加以掩饰。 “怎么,你高考还要考这玩意儿?”叶云好奇问道。 许子衿摇摇头,走开几步,从床边拿过一份《宁州日报》,递给他。 这份报纸是机关报,内容并没有什么可看性,因为很多敏感话题都不能登出来,可今日这份却出乎意料,报纸头版头条赫然登着“美院学生冲冠一怒为丹青”,副标题写着“历史遗迹丹青巷可能会因商业用地而遭到拆迁”。 叶云看完,皱了皱眉头,陷入了一片深思。 这个国度在现代化进程中显得有些浮躁,太沉溺于追求经济腾飞,而忘却了对源远流长的民族文化的继承与发扬。一个民族要屹立于世界之林,必须要有其自身的优越性,文化是必不可少的因素。 如果丹青巷真的因为商业开发而被夷为平地,那将是对传统文化又一次赤裸裸的挑衅。 “小七哥,想什么呢?”许子衿坐于床边,两只晶莹小脚悠悠地晃着,可爱怡人。 叶云回过神来,自嘲一笑,这种民族大事还是让身在其位的人去忧心吧。 他略微打量起了许子衿的房间,女孩子就是不一样,无论住哪,都要花点心思,这里就被布置得别致淡雅,一盆文竹在窗台上青幽幽随风而舞,一个小木书架在墙角堆砌着书摆放整齐,书桌的墙上一副自勉联让人振奋: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叶云大概齐指了一圈,问道:“这些都是你弄的?” 许子衿摇摇头,如实道:“老板设计的。” 叶云没有发表言论,只是点了点头,有些赞许意味,这家旅馆的老板不可不谓心思细腻,丝丝入扣,处处都体现着店家的用心良苦,其中的精明不言而喻,让学生住的放心、舒心、开心,真是煞费苦心。 以管窥豹,小地方深藏大人物,古已有之。 古语云:小隐隐于林,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 叶云心动了,他本就是个思维缜密的人,遇到同道中人,当然想会会了。 这老板为了迎合学生而无所不用其极,能注意到如此细微的地方,不是一般人可为的。很多人只是将旅馆当作路途的一个驿站,而这间旅馆却大相径庭,让人有种停泊港湾的温馨,还有家的归宿感,这不得不说是细节带来的一种成功。 许子衿的书桌上除了堆满各种复习资料外,在边沿还摆放着一只樱桃木雕刻的小钢琴。 小巧玲珑,极为精致,栩栩如生,浑若天成。 叶云看在眼里,浮起一丝会心的微笑。 “丫头,复习得如何了?有把握吗?”叶云轻声问道,转头望向许子衿。 许子衿幽幽叹了口气,露出哀伤感,低声道:“我现在有点怕。” “傻丫头,有什么好怕的?”叶云嗔怪道。 许子衿展露笑颜,这种瞬息万变的功夫,不去做演艺明星实在太浪费了,狡黠道:“我怕以后我不知道会遭受多少流言蜚语了,那没办法,谁叫我即将成为宁州状元呢?唉,人怕出名猪怕壮,我怕出名你怕壮啊!” “你个死丫头,赞自己还不忘踩上我一脚。”叶云轻敲她脑袋,语重心长道,“古人训:善泳者,溺于水。信心固然很重要,但也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跳出庐山以观全貌,知道吗?” 许子衿瞪了他一眼,不满道:“你老是将我当成不懂事的小女孩,我抗议!” “抗议无效!老爷子将你交给我,我就有责任教育你!”叶云狐假虎威着,玩味道,“丫头,风水轮流转,这回儿我是翻身农奴当家作主了!” 许子衿哼了一声,拿起一个枕头朝叶云扔了过去,叶云心有灵犀地接住了。 这是丫头从小养成的坏习惯,一旦被叶云惹急了就爱扔东西。 以前在云浮山,她可是逮着什么扔什么,路旁正在玩耍的无辜小动物没少被她当沙包来扔。 这一对青年男女,青梅竹马,早已心灵相通,有时一个眼神就能了然洞悉对方的心思,犹如教徒心里的圣经,是自然而然的存在了,叶云当然能看出许子衿眼神里对老爷子的那种无尽思念。 “高考完之后,你回去看看老爷子吧。”叶云柔声道。 “嗯,真怀念云浮山的花草树木,还有阳光雨露。我真的好久没见到爷爷了,还有薇姨,啊,对了,还有狼屠那家伙,我好久没欺负他了。”许子衿露出了一个充满了无限憧憬的小狐狸笑容。 叶云无奈摇摇头,在心里为狼屠默哀。 第四章 老残游记 为了不打扰许子衿正常的复习安排,加上也满意这间旅馆的周边环境问题,叶云便准备离开。 尽管许子衿万般不想,提出各种理由来证明他留在这儿不仅不会打扰她,还会是一种鞭策,可叶云却铁石心肠,对于她的撒娇攻势一概不理,他在这儿,这丫头肯定会分心的,执意离开。 许子衿无奈,只得伸出小手,微笑道:“小七哥,你牵着我下楼吧。” 叶云笑笑,当然没有拒绝,温柔道:“牵着我的手,闭着眼睛走你也不会迷路。” 许子衿不甘落后,迷人一笑道:“牵着你的手,无论是在哪,我都感觉像是在朝天堂奔跑。” 无巧不成书。 叶云和许子衿下到一楼时,正好听到有人在讲话,便停下脚步。 “小梅,把这两盆牡丹放到还没有盆景的状元房,寓意‘他日必定雍容华贵’,这两盆百子莲就摆到还没有盆景的重点房去,寓意‘他日必定艳压群芳’。”一把女孩子的声音传来,悦耳动听。 叶云望了一眼那女孩,年纪很轻,清秀可人,周身洋溢着一股青春活泼的气息。这种女孩在宁州并不少见,没什么特别吸引人之处,只是她眼神中却透着一份不符合她年龄的沉稳,一头青丝扎于脑后,多了一份成熟,这让叶云颇感兴趣。 那女孩正在处理着旅馆琐事,感觉到有人在观察自己,侧过脸来,微微蹙着黛眉,带着一丝疑惑迎上那个年轻人的目光,问道:“有事?” 叶云扬起一个浅浅弧度,感兴趣道:“你是这家旅馆的老板?” 女孩轻轻点了点头,迷惑依旧,问道:“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只是想见见你。”叶云嘴角微翘道。 “见我?”女孩更是大惑不解,脸庞也有些红晕。 叶云也觉得这句话有些唐突,习惯性揉了揉眉头,解释道:“别误会,我没其他意思,就是感觉你这家状元旅馆是‘败絮其外,金玉其中’,外表其貌不扬,却内暗乾坤。我从外而进,颇有陶渊明笔下的渔夫穿过黑洞进入桃花源时的豁然开朗。” 人都喜欢听好话,尤其是女人。 “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顶多就是刘姥姥初进大观园时的惊艳错愕罢了。”女孩倒是大方,调侃道,掩嘴轻笑起来,白净脸庞的那抹红晕愈发明显,煞是诱人。她觉有些奇怪,因为与这个刚见过一面的年轻人并没有任何生分感,他的声音中仿佛有种什么力量,能使人对他很信任。 许子衿小手藏在叶云背后,狠狠地掐了他一把,没有丝毫手下留情的意思,脸上却依然带着倾城微笑,用只有叶云能听到的声音,恨恨道:“小七哥,你竟然当着我的面泡妞,色胆包天了啊。” 叶云内心苦叫不迭,脸上却平静无异,忍着痛,对着那个旅馆老板女孩,轻声道:“你应该学过心理学吧?你这旅馆的名字,首先就迎合了高三学生内心的那种欲望,这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应该是运用了马斯洛的自我实现论。” 女孩美眸睁得大大的,一脸诧异微笑道:“嗯,我正在辅修心理学。很高兴认识你,温庭筠。” 女孩伸出秀手,叶云微笑迎上,浅浅一握,落落大方道:“叶云,落叶的叶,白云的云。没想到原来你还是一位大词人,久仰久仰。” 女孩轻摇螓首,莞尔一笑。 两人各自寒暄而起,许子衿也不时插科打诨几句,笑声不断,用央视新闻的专业术语来概括:宾主双方在一片融洽的气氛中进行了友好亲切的会谈。在谈话中,叶云得知这个叫温庭筠的女孩是宁州大学金融系大四学生,因为学校鼓励学生在校创业,这个小旅馆便是她的小试牛刀。 “这句话很有哲理。”叶云指着墙上的一幅字帖,微笑道,“‘如果人生没有错误,铅笔何需橡皮擦?’庭筠同学,你是个很有意思的人。” 温庭筠浅浅一笑,声音平和道:“这是让学生们不要太过于紧张,你知道的,高考就是‘千军万马挤独木桥’,太在意,反而会很失意。” 许子衿托着香腮,扬起一个倾城弧度,玩味地看着叶云,揶揄道:“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小七哥,这句话就是送给你的。” 叶云汗在当场,而温庭筠则不明所以,美眸疑惑地看着这对活宝。 攀谈片刻,叶云虽是对这个聪明的女孩颇有好感,然而初次见面不宜久谈,便微笑告辞。 旅馆安静下来。 忽然,温庭筠侧头看向身旁的女孩,皱眉道:“小衿,他怎么觉得是我设计这里的?你没告诉他实情吗?” 许子衿静静凝视着那个离去的背影,摊了摊手,神情落寞地轻声说了句:“说了,他不信而已。” —————— 叶云离开状元旅馆后,就前往丹青巷与苏湄会合,一同到仁爱医院探望她的父亲。 苏湄在这前几天就已经离开昊天集团了,目前正在家休整,帮着田姨打理着八月香。 她父亲的心脏不好,要做三次大手术,之前因为缺三十万,一直拖着。前些天才刚做完第一次,相当成功,这让苏湄悬着的心轻轻地放下了一点。而田姨则一直守在医院,负责照顾事宜。 这已经不是叶云第一次去探望苏湄父亲了,在此之前,他陪着苏湄探望过两次,并且和那个已到知天命年纪的中年人一见如故,成了忘年交。 苏湄的父亲叫苏墨砚,竟是一位资深老政客,在宁州政坛浸染多年,是原宁州市委书记、现任东海省省长倪悟道的秘书。当初倪悟道在离开宁州、上调到省里任职的时候,本来是让他一同跟过去的,但由于他不想离开故土,便留下了,升任宁州市委办副秘书长。 后来心脏出了问题,就索性退出政坛,归隐山田。 苏墨砚不是酸腐书生,而是一个世事贯通的人物,早成了人精,一眼就能把你搜肠刮肚的看个通透,身上并没沾染官场的腐蚀味,孑然一身从那缸浑水里跳出来,是一个相当特别的人物,在宁州官场,绝对算一个异数。 白云冉冉,阳光温和。 宁州的白天总是让人心旷神怡,精神奕奕。 南新大道尽头,仁爱医院。 这是南宫家族旗下的产业,总投资达到10个亿,全省最好的一家私人医院。 叶云和苏湄来到一间普通病房,房内住着4个人。 临窗一张床,温暖的阳光斜斜铺洒,彷似给病床套上了一件金光熠熠的华服。 床上半躺着一个中年人,正捧着清朝文学家刘鄂的《老残游记》细细阅读,身边放着几份已经翻阅过的报纸,脸上并没有因为病态而显露苍白之感,相反透着一股浓厚的文人气息,两道苍眉庄严肃穆,双目炯炯,仿佛看透世间一切。 “你们来了。”中年人看到进门的两人,放下手中的书,露出如阳光般温暖的微笑。 “嗯,吃了吗?”苏湄接过叶云手中的水果篮,放到柜子上, “吃了,刚吃完,你妈拿着碗筷洗去了。你们呢?”苏墨砚微笑地看着两人。 他说话的语气从来都是平稳柔和的,不急不缓,如一艘匀速航行于海上的轮船。 “我们也吃了,刀口还痛吗?”苏湄坐到苏墨砚旁边,看到他精神不错,心里很欣慰。 “有点,不过不碍事。以前呀总听别人在伤心的时候念叨心疼,不知道什么感觉,总觉得有点虚,现在可是深切体会到了。太祖曾经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话是绝对的真理。”苏墨砚笑着道。 “看你今天的气色不错,这个奖励你的。”苏湄轻轻地吻了一下他略显干瘦的脸庞。 “谢谢,真甜。”苏墨砚慈祥地望着苏湄,父爱之情缓缓流淌。 “都说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爱人,依依不舍追到了这辈子,看来果然如此。”叶云站在床前,微笑地看着这感情笃深的两父女,微笑道,“苏湄,我今天的气色也不错,你能不能奖励我一个?” “不要脸,这是我们家庭内部奖赏,你捣什么乱?”苏湄没好气道。 叶云苦笑,苏墨砚早就惯了两人的耍宝,开心轻笑,不敢太放肆,伤口还缠着纱布。 房内的其他病人听见笑声不断,都好奇看着三人,不明所以。 苏湄无视叶云的眼神抗议,带着一丝小狐狸笑容,拿起一个苹果削了起来,神情很专注,动作很优美,兰花指微翘。叶云喜欢这样静静地看着她,心里没有太多杂念,而苏墨砚旁观着二人,露出一个不易察觉的微笑。 “推我出去走走吧。”苏墨砚吃完一个苹果后,看着窗外,轻声道。 仁爱医院与其说是一个医院,倒不如说是一个度假胜地。 住院部后面就是一个江南庭院,名曰:养生园。 小桥流水,亭台楼阁,漫步于其中,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 叶云推着轮椅,慵懒地走在一片草地上,绿草茵茵,甚是养眼。苏湄轻盈地跟在身旁,脸上始终带着倾国微笑,时不时俯身摘下一朵小花,调皮地插在叶云的头上,然后掩嘴轻笑,眸如新月,这种无事一身轻的感觉,她不知多少年没尝试过了。 轮椅上的苏墨砚似乎很享受阳光的沐浴,闭上眼睛,感受着迎面而来的微风。 三人在一棵遮阴大榕树下暂歇,享受着大自然带来的无穷乐趣。 第五章 官场风月 蓝天白云,绿草红花。 不远处,还有几个憨趣可爱的小孩在游戏嬉闹。 苏湄童心大发,小跑着过去,很快融进了小孩的圈子里。 那一刻,苏湄脸上的笑容就如秋日深潭边的一株水仙,清纯脱俗。 “小云,对亏了你,湄湄很久没有这样开朗过了。”苏墨砚语含感激之情。 “又来,你这话说多少遍了?一遍为真情,多遍就成矫情了。”叶云耸耸肩道。 跟这个中年男人聊天颇为轻松,没有什么可以避讳的,老友鬼鬼,很不错。 “好,我不说了。”苏墨砚识趣闭口不谈,瞥了眼和小孩子玩得兴起的苏湄,偷偷地从病服的上口袋中抽出一支钢笔来,虽然金灿灿的,但很普通,不是英雄派克这类的名牌,摘下笔帽,将笔头凑到鼻尖嗅了一会儿,然后又原封不动的放回原处。 叶云很纳闷,因为每次来看他,都会发现他这个相当诡异的行为。 “你是不是很想知道这支笔的用处?”苏墨砚果然是老江湖,一眼就看破了叶云的心思。 “你肯说?”叶云眸中含笑地看着他。 “当然,你说的,我们是朋友。”苏墨砚的笑容要多老到有多老到。 “我确实很想知道。”叶云顺杆子爬树的功夫也不错。 “说可以,不过我有个条件。”苏墨砚藏了一着后手,十分可气,就像电视里的女一号脱得只剩内衣,准备开始正戏了,突然插播广告,让人悬着的心一下子跌倒谷底,被撩起的丁点欲望荡然无存。 “我现在又不想知道了。”叶云见他耍赖,自己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苏墨砚一愣,没想到这小子这么直接,眼巴巴望了几眼,讶异问道:“你真不想知道?” “不想。”叶云语气干脆,不给他任何补救的机会。 苏墨砚动动嘴唇,叹了口气,挖个坑却把自己埋了,只好悻悻作罢。 他在宁州政坛混迹这么久,阅人无数,知道见什么人说什么话,该阿谀奉承就不能高风亮节,该言行不一就不能直言不讳,这就是处世之道,如果这些你都做不来,那好,请另谋高就,或者干脆就卸甲归田。 但与这个年轻人在一起时,就没这么顾虑,故作高深可以,轻言谈笑也可以。 “小云,看了今天的《宁州日报》了吧?”苏墨砚悠悠转着苏湄路上采摘的小花。 叶云视线停留在不远处的苏湄身上,点头道:“看了,丹青巷可能会被拆迁。” 苏墨砚微微一笑,笑容好似游丝一般,飘飘漾漾的合了拢来,绾在一起,平静道:“历史有时就是这样卑微,它就像最弱小的孩子,不知哪天就会被扫进垃圾堆里,无人问津,化为灰烬。项羽攻进咸阳火烧阿房宫这样的事,还少见吗?” 语气悲凉。 苏墨砚望了眼天上的那轮红日,继续道:“很多网友都在调侃,世界最正宗的儒学文化不是出现在儒学发源地的华夏国,而是在东瀛。你听着是玩笑话,其实何尝不是心酸史?鹰国人不喜欢回顾历史。因为他们只要一回顾,就只能回顾到太爷爷的时代就已经到了极限。而我们有五千年的历史,却很少人愿去接触那足以让所有鹰国人都自卑的璀璨文化。直至今天,连端午节都已经给了那个恬不知耻的棒子国,我们还有多少民族文化供挥霍?” 叶云在旁静静地听着,如刀双眉微蹙,这个问题说起来的确很沉重,沉默了许久,附和道:“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这个民族五千多年了,应该有足够的智慧认清这一点,拭目以待吧。” 苏墨砚捻碎手中小花,喟然长叹:“伤心莫唱,南朝旧曲,青州司马泪痕多。” 一片落叶晃晃悠悠地飘落,那姿态,是不舍高处可观全景还是不忍高处无景可观? 面对这静默的毁灭,会将是一次如火的涅盘,抑或是一次生命的嬗变? 两人不再交谈,只有微风徐徐吹来,吹走那一缕的烦闷。 ——————————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我们经历着生活中突然降临的一切,毫无防备,就像演员进入初排。如果生活中的第一次彩排便是生活本身,那生活有什么价值呢? 生活是一个幽默大师,喜欢和你开玩笑,总是在你意想不到的情况下带来意想不到的人。 养生园忽然变得喧闹,一大群人正缓缓而来。 走在最前面的男人气度不凡,其他人都要依据他迈的步子来调整自己的步伐快慢,俨然是这一大队人马的中心人物,一副中规中矩的眼镜隐去了他眼睛的大部分光芒,脸上噙着若有似无的笑意,让人永远猜不出他的真正心思。 他身后跟着一轮椅,由一个粉饰得妖艳无比的女人推着,轮椅上坐着一个面目清秀的男人,一脸书卷气,那副细框眼镜更添一丝温文尔雅。轮椅后面跟着几个领导模样的人物,一脸恭敬,其中还混杂着几个穿着白大褂的医生。 苏墨砚闻声,望了望来人,微微皱了皱眉,轻声问道:“小云,认识领头那个男人吗?” 叶云摇摇头,猜测道:“不认识,不过来头肯定不小。” “宁州市长,庞月明。”苏墨砚干脆给出了答案,眼神莫测,似乎在猜测着对方来的意图。 叶云有些意外,没想到会在这种场合见到这位纵横政坛多年的人物。 “呆会儿少出声,看我眼色行事。”苏墨砚老神在在,又靠耳嘱咐了几句。 叶云点点头,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细眯起眼睛望着那群人,认出了轮椅上的那个男人正是抛弃苏湄的陈道白,而那个妖艳女人不问而知,就是那个蛮横无理的市长千金了,不知道他们来这是兴师问罪还是为何。 苏湄显然也看到了那个令她又爱又恨的男人,回到了叶云身边,黛眉深锁。 那群人浩浩荡荡地走到了大树的不远处,庞月明摆摆手,示意其他人停下,叫过一个秘书模样的年轻人,向叶云他们走来。 而那个市长千金庞彤闱则是恶狠狠地瞪着叶云,眼神冒火,那模样恨不得冲上来一刀把他解决了。 坐在轮椅的陈道白则显得平静很多,只是眼神透出的恨意,出卖了他真实的想法。 “苏秘啊,怎么出了这么大事情也不告诉我一声?真是让我愧疚万分,你让我怎么有脸去面对老领导啊?”庞月明边走边笑吟吟地问候道,一脸关切,就像他年轻到乡镇挂职时,走访田埂农民的真心实意。 虽然苏墨砚隐退多年,但是宁州的老一辈政治人物还是习惯叫他苏秘。 “庞市长日理万机,我就这么一点小事,怎么敢劳烦您呢?”苏墨砚微微一笑。 “苏秘啊,你这样说就太见外了。想当年,老领导还在宁州当书记的时候,就多亏你在老领导面前为我说了不少好话,才有了我庞月明的今天。”庞月明站在了离苏墨砚一米处,轻声道,“令我庞月明佩服的没几个,你就是其中之一,你的文采在宁州称第二,就没人敢称第一!你那本《官场风月》是我每天必读之物啊。” 苏墨砚摆摆手,平静道:“庞市长过奖了,我诚惶诚恐。那本书只是我信手涂鸦而已,说的都是些谬论,你不见笑我已经很满足了,若论为官之道,庞市长可谓是其中的翘楚,我心悦诚服啊。” 庞月明露出一个和善微笑,显得非常随和:“我有几斤几两,心里头清楚得很,充其量只是官场中的一个小学生,还有很多东西要向老领导和苏秘您学习的。对了,苏秘,您这么大的事情,都没有通知老领导吗?” “老领导是一省之长,管的都是全局的事,够他头痛的了,我这点小事就不要打扰他老人家了,免得有旁人说闲话。”苏墨砚的语气还是很平稳很柔和,那都是浸染官场多年锻炼出来的沉稳。 “嗯,说的也是。不过话又说回来,老领导忙是忙,但是在宁州最关心的人还是你呀,他前两天跟我聊电话还问起你呢。”庞月明那抹微笑像清晨露珠,冲着不远处的那群人喊道,“王院长,你过来一下。” 一个胖乎乎的中年人小跑过来,一脸恭敬,喘着粗气道:“庞市长,您有什么指示?” “王院长,我要向你提出一点意见,居其位,要谋其职,你这个院长有点失职啊。这位是倪省长的老秘书,你怎么能安排在普通病房?倪省长知道了,你觉得会他会高兴吗?”庞月明提高了语调,冷视着王院长。 这就是为官之道,很多事情不用点透,来几个问句就能让人心领神会。 王院长一脸惶恐,不知是天气缘故还是如何,汗水不停地滴着,平时很少与政治人物打交道,说话分寸拿不大准,但领导都说到这份上了,傻子都能明白,诺诺道:“庞市长,这是我工作做得不够到位,我马上安排,马上安排。” 第六章 周官 凉风习习,却吹不走王院长的大汗淋漓。 虽然仁爱医院是一家私人医院,人事任免全在董事局,但就连董事局的人都要对这帮政府要员当菩萨供着,何况是他这么一个小人物?王院长又是一路小跑离开,肥硕的身躯显得很不协调,走到那边的人群中,对着几个医生低声训话。然后一个医生向住院部跑去,脚步很急,在褂袋里的笔在途中掉了好几回。 叶云在苏墨砚身后静静看着这一切,扬起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而苏湄则是低头看着脚下,双手不自然地交叉负于身后,小脚不知轻重地踢着小草。 苏墨砚倒是云淡风轻,轻轻一笑,对庞月明轻声道:“有劳庞市长费心了,我内心有愧啊。” “苏秘客气了,小事一桩,不足挂齿。”庞月明摆摆手,从秘书手里接过一张纸巾,擦拭着汗水,情真意切道,“您呀好好养病,这是我最乐意看到的,其他的事情就不要多费神了,别让老领导为您牵肠挂肚啊。” “谢谢庞市。”苏墨砚双手合十,忽然想起了什么,随口问道,“对了,庞市,听说丹青巷要改建商业用地?” 庞月明微微一怔,笑了几声,官道高深道:“苏秘倒是消息灵通啊。这事呢,还没有最终定调,市政府也只是初步有这个构想。您也知道,城南是一片老城区,一产二产基本没有,三产呢也是小打小闹不成气候,经济早就落后于其他几个区了,这对宁州的整体经济发展都是有影响的。《大学》理财之道:于天下必曰‘平’。各个区都平衡发展,才能达到共同富裕,这也是对宁州几百万市民负责。” 苏墨砚笑了笑,没被庞月明这段圆润官腔给蒙混过去,诚恳道:“《周官》有句话:掌土地之征,必曰‘均’。丹青巷是宁州着名的历史遗迹,那就是宁州的一段魂,它的历史厚重感,就已经足已媲美其他几个区了。这关乎到宁州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是多少gdp都换不回来的,还望庞市能多加考虑。” “苏秘您提的这个建议,我们也考虑过,并且召开过多次的专家论证会,您放心,我们会在开发城南的时候,适当保护历史遗迹的。但如果确实和商业开发有冲突的,那就没有办法了,只能在开发之后再来对遗迹进行补救。苏秘,邓公说过,发展才是硬道理啊。”庞月明缓缓说道,那种官威让人心悸。 话已经摊开到这份上了,苏墨砚没什么可说的,只是笑笑不语,手指敲着冰冷扶手。 正当四周静寂的时候,一把充满磁性带着几分内敛的男声在苏墨砚身后传来:“张爱玲有句话说得真好:我们华国本来就是补丁国家,连天都是女娲补过的。宁州不愧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行事风格如出一辙。” 庞月明闻言,微微眯起双眼,透过那两道闪着白光的镜片,深深地凝视着站在苏墨砚身后那个淡然宁静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除了相貌出众外,并无特别之处,但没想到是个铁齿铜牙的主。刚才的那番话看似蜻蜓点水,却隐含着无尽的讽刺,纵然庞月明与他处在天壤之别的两个圈子,境界迥异,可听到这话,一向平静如湖的心也不出意外地倏然荡起一条涟漪。 树下一片沉静,只有叶子被风吹起沙沙的声音。 尴尬沉默了些久,庞月明忽然大笑了几声,将这话一笔带过,并没放在心上,推了推眼镜,微笑道:“年轻人果然是心直口快,这事儿我们暂且别论。苏秘啊,其实今天来,还有一件事,关于孩子们的。前段时间,孩子们可能有点误会,闹了个不愉快,今天就把这事当面抹去,您看如何?” “我也听我家闺女说了,是有那么一点误会,孩子们终究是年轻,不懂事,考虑问题也欠缺周全,有些小吵小闹也在所难免。”苏墨砚微笑道,然后转向苏湄,“湄湄,过去给彤彤道个歉。” 苏湄紧抿着嘴唇,视线转向远处,孤高冷傲,全然不理会苏墨砚的话。 “听到没有?”苏墨砚提高了音量。 庞月明这种老戏骨当然知道这是苏墨砚一种率先认错的姿态,连忙摆摆手,轻笑道:“苏秘,别难为孩子,双方都有错,这页就这样揭过去了,我还有点事,就先走一步,您多保重身体,我有空过来找您喝几杯。” “庞市慢走。”苏墨砚微笑点头,只是在庞月明转身离去那一瞬,微笑就消失了。 这种姿态,沉稳、淡定、丰富,胜过千军万马,是他几十年官场修炼的结果。 苏墨砚凝望着庞月明离去的背影,轻叹道:“庞月明果然是个老狐狸,他知道省里就要召开常委会,讨论宁州一哥的问题了,所以跟我套个近乎,探探老领导的口风。小七,你怎么看这事儿?” “我觉得庞月明当上一哥应该没多大问题,他跟张至清是老搭档,张至清临走前肯定会拉他一把,而孔南行是从省里过来的,虽然现在是副书记,可毕竟是个外来户,在宁州缺乏人脉关系,顶多是做个代市长,然后由代转正。”叶云一边梳理思路,一边分析道。 “继续。”苏墨砚轻声道。 “张至清的出走,意味着宁州政坛的重新洗牌,很多岗位都会焕然一新,有些局的头头可能也要走马换将。这样一来,人心势必会有些涣散,整体局势会比较混乱,工作也不好组织开展。庞月明选择在这个节骨眼上提出古城区开发,以开拓政绩,虽然仓促了些,但不失为一招稳定宁州局势的妙棋,更可以赢得老干部的口碑。而他来讨好你,目的简单明了,应该是希望老苏你能发挥一些影响力。”叶云微笑道。 “很好。”苏墨砚轻声道,做了个请往下讲的手势。 “眼下能跟庞月明争权的只有孔南行了,虽然孔南行在省里有人,但弱势太明显,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可外来的官员却难念经。五年来,他一直没有真正的进入宁州的权力核心,就算他有心想做一番事业,也缺乏地方上的支持。现在庞月明更是将包袱丢给了他,如果他同意古城区开发计划,就等于变相支持了庞月明,如果不同意,就等于阻碍宁州发展,里外不是人的处境很难短期内解决,庞月明已经有一只屁股坐到了一哥的椅子上了。”叶云慢条斯理地说着,皱了皱眉,不知孔孟知道他父亲的困境后,会不会茶饭不思。 真知灼见。 苏墨砚细眯起眼睛,审视着叶云,很久才露出一个模糊不清的微笑,平静道:“小七,你一个局外人,竟能悟到这么深层次的官场中事,实在令我有点如坠云雾的感觉。我发现你每次来,都会有惊喜给我,还记得第一次来你给我讲的为官之道吗?” “我记得。”一直静静听着叶云侃侃而谈的苏湄轻轻一笑,抢先道,“他那天说,‘当官要当到如天上的云、地下的风、雾中的龙,来无迹去无踪,说有却无,说无却有,沉下去是山,浮起来是水,可观、可感、摸不着、说不破,那才了得。’” “你还记得?”叶云情不自禁地摸了摸鼻子。 “当然。”苏湄嫣然道,手托着腮帮望着他,越来越觉得他深不可测。 “我这些都是胡诌之语,不足为道。要说深谙官场之道,还是你爸厉害,我就不要在关公面前耍大刀了。”叶云今天破例讲了这么多话,已经是极为少见的了,也许是因为刚才挤兑堂堂市长到哑口无言,心中有点小激动,人之常情。 苏墨砚轻笑不语。 他知道这个年轻人喜欢深藏不露,如一个无底渊潭,无论扔多大的石头进去,都转瞬消失无影,不能扬起多大水花,而他外扬时,每次都是点到即止,这才是让人真正叹服的地方,纵然是他在官场浸染了这么多年,也从来没遇到过城府如此深的人。 榕树亭亭如盖,树干挺拔,暗绿的叶子遮蔽了苍穹,四周显得深沉而静谧。 不知为什么,北面的枝桠一直枯到了顶,光秃秃的树枝,像是倒栽在树干上的尖桩,有些似凶神的兵器。 一阵轻风拂过,吹起一地蒲公英,在空中形成一片白色奇观,恣意飞舞,遥曳着,荡悠着,如雪花片片。 “对了。”苏湄想起一些事情,不解道,“叶云,你刚才为什么要那样对庞月明说话。” 那番忠言逆耳实在是过于大逆不道,好在庞月明还算是宰相肚里能撑船,但仍想不通。 叶云笑笑,轻声道:“老苏叫我说的。” 苏湄一怔,更是不解,诧异道:“我爸什么时候叫你的?我怎么没听到?” “他刚才敲轮椅扶手来着,你什么时候见他那样子做过?”叶云嘴角微翘道。 苏湄吃惊不已,眼神呆滞望着叶云,这一老一少的默契已经到了心有灵犀这种地步? 她做了他女儿二十七年,都没有到这种境界,遇到叶云这种人,是善缘,还是孽缘? 第七章 云中雪 清风送爽,快意顿来。 上天似乎听到了大地上的人们在抱怨太热,所以飘过几朵浮云,将太阳挡于其内。 苏墨砚静静看着自己女儿与叶云打情骂俏般的对话,轻轻一笑,淡然道:“这是我跟小七事先就约好了的,他唱红脸,我唱白脸。湄湄,我跟你说过,我和小七呀,是相逢恨晚。我让他唱这出红脸戏,只是向庞月明表明我的态度立场。我只剩下一把老骨头了,在宁州还有什么影响力?庞月明找我,其实是想知道市委市政府里有多少人会真正的支持古城区开发。” 苏湄一知半解,歪头想了想,美艳中多了几分趣致,疑惑道:“庞月明知道你的反对态度,是不是意味着会打退堂鼓?” 苏墨砚摇摇头,轻声道:“他这种老狐狸,即使不看僧面,也会看佛面。因为他知道,无论什么时候,倪书记最信任的人还是我,即便做了省长,信任也未减半分。庞月明为了利用这层关系,肯定会变着法子来讨好我,你打庞彤闱这么大一件事,他都能咽得下去,就足以证明他对我的诚意了。” 由于政治过于黑暗,也残忍,甚至会鱼死网破,所以他很少会跟苏湄谈起这种话题。 苏湄在这方面可以说无师自通,对于官场二三事还是有些独到见解,这次却毫无头绪。 在她看来,一个堂堂地级市市长,千方百计讨好自己,不是一件很值得炫耀的事吗? 为什么这一老一少却想方设法不惜代价地将其拒之门外? 苏墨砚显然看出了苏湄的心思,微笑道:“我和庞月明是走不到一块的,他也不奢望我能成为他的盟友,他呀,只盼望我不搞点小破坏,就求神拜佛喽。无论是我,还是倪书记,都比不上庞月明的城府。庞月明从一个宁州市府办综合科小科员慢慢爬起,一步一步爬到了宁州权力的顶峰,不简单啊。倪书记,我跟了他二十年,从他当市委办主任开始,就做他的专职秘书。他为官清正,是难得的好官,我一身傲气其实就是受到他的耳濡目染。” “一肩明月,两袖清风。”苏湄幽幽念着,皱起两道绝美黛眉,抱怨道,“爸,就是因为你为人正派,所以才连手术费都交不起。” “这有什么不好?为官如为人,身正不怕影子斜。”叶云微微一笑,替他回答了。 “知音难得!”苏墨砚笑着点点头,兴致颇高道,“我们回去吧。” 叶云推着轮椅,迈着慵懒的步子望回走去。 苏湄跟在身旁,微笑地与刚才那几个一起玩耍的小孩招手再见。 那几个小孩显然已经喜欢上了这个漂亮的大姐姐,顽皮地做着各种鬼脸。 养生园留下一大串充满童真的咯咯笑声。 苏墨砚掸了掸沾在衣服上的几朵花瓣,继续着刚才的话题:“庞月明太过于专权了,独断专行,他挂在办公室的格言就是洪秀全的一句话:自古君师无异任,祗将正道觉斯民。他就像太平天国后期的洪秀全,从不听旁人意见,这是领导的大忌,搞一言堂只会神憎佛厌。” “洪秀全不是很听他手下的话的吗?还封了一大堆王,只要和他好的都可以如愿以偿,比起明朝皇帝的一家独大,好了许多,怎么会搞一言堂?”苏湄自小就在他父亲的熏陶下长大,所以对于政治历史领域可谓是轻车熟路。 叶云摇了摇头,侃侃而谈道:“洪秀全本就是一个农民出身,打的人情牌没有经过深思熟虑,效果很差。在太平军攻陷南京后,他立刻下令大兴土木,兴建了号称‘九重天庭’的天王府,而天王府每个大门上都悬有一缎黄绸,上书:‘大小众臣工,到此止行中。有诏方准进,否则雪云中。’这足已体现了洪秀全在定都南京后就高高在上,不听众人言了。” 苏湄若有所悟地轻点螓首,往日她看太平天国的历史,更多的是注重于太平军的几次出征,内政方面倒是了解不深,喃喃道:“雪云中,云中雪,这寓意成‘寒刀杀头’的三个字不知伤透了多少将领的心,所以才会有杨秀清反叛,石达开出走。” 三人不再交谈,一片安静。 而此时,太阳又忍不住寂寞,从云中钻出,洒下一片光辉。 ———————— 仁爱医院住院部八楼,一间特护病房内,装修豪华。 房内有四个人。 没人说话,安静异常,如同重要会议准备开始的前一刻,气氛微微有些沉重。 “爸,为什么?”坐在床上的打扮妖艳的女人忽然大声喊出一句,打破了沉默。 正在沙发上闭眼回神的庞月明缓缓睁开眼睛,推了推眼镜,平静道:“彤彤,你要记住,一个人一生难免有许多朋友,许多敌人。有时侯,有些敌人在得意时变成了朋友,有时朋友却在失意时变成了敌人。所以,人生里不一定有永远的朋友,也不该有永远的敌人。” 这句话是说给那个女人听,却又像是说给他自己听。 他稍稍正了下坐姿,随手拿起一杯茶,用茶盖轻轻地扇着热气,继续道:“苏墨砚现在对于爸爸来说很重要,这些政治上的东西你一个女孩子家就不要多过问了,抽多点时间陪着道白。等爸爸坐上了你至清叔那个位置的时候,我再帮你争回这口气,这会儿先忍忍。” “可是,爸……” “彤彤,别说了。”女人刚想反驳,坐在轮椅上的陈道白打断她的话,虽然这个做法有些粗鲁,但他眼神中还是可以流露出了补偿的温柔,轻声道,“一切都听庞叔叔的,大局为重。庞叔叔现在很忙,你就别给他添乱了。” 女人冷哼一声,别过脸去生闷气。 她心里特反感这些男人口中嚷嚷的什么大局小局,还有什么比找回尊严更重要的呢? 刚才在养生园见到那个年轻人的时候,只有杀他的一个念头,再没别的。自己从小就是高不可攀的金枝玉叶,谁在自己面前不要低声下气地赞美一番呢?唯独那个年轻人和那个女人,竟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那已经到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地步。 “小康。”庞月明喊过旁边正襟危坐的秘书模样的青年,轻声道,“去问一下情况如何了。” “好。”青年恭敬地欠了欠身,快步走出房门。 等门重新关紧后,庞月明抿了口茶,平静道:“道白啊,等膝盖好了之后,你就到秘书科待一段时间,多学点东西,小康会提携你的。我只能给你铺一条路,能不能走好就要看你的资质了。” 轮椅上的陈道白神情一肃,正色道:“叔叔,您放心,我不会让您失望的。人常说搞政治就如同走天梯,时刻留神被旁边的人一脚踹下去,永世不得翻身。我坚信我有那份毅力,有那份警惕,一步一步向上爬着天梯。” 这话说得慷慨激昂,如同在大会上作报告的杰出青年。 庞月明微笑点了点头,语重心长道:“在社会上,尤其在宁州这个各种势力不明朗的城市,不管你遇到当时以为如何都过不去的坎,都不要急着玉石俱焚,磕磕碰碰肯定难免,平心静气比什么都重要。这么大一座城市,忍一忍,退一退,总有你吃饭的地方。至于你和苏湄之间的事,我希望你要谨慎处理,我不希望再次发生这种情况,我庞月明的女儿浑身上下都是价值连城的,谁要碰了,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甚至更高。” 陈道白凛然,沉声道:“叔叔,您放心,我用生命保证,绝不会有下次。” 那女人闻言转过头,充分体现人工之美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微笑,温柔地看着自己的男人,那是自己的骄傲。她永远忘不了和他在法国那段浪漫的日子,每天放学漫步于夕阳下,周末的时候到葡萄酒庄踏青,那段甜蜜的回忆将相伴一生。 庞月明放下茶杯,缓缓起身,轻声道:“彤彤,你就好好陪着道白吧,爸爸还有事要忙,就先走了。道白啊,我下午叫超群从家里拿一箱小熊猫过来给你解解馋,就当欢迎你进入市府办的礼物吧。” “爸,不许给他烟抽,对身体不好!”那女人撅着嘴反对道。 庞月明微微一笑,轻声道:“男人抽烟,就跟女人化妆一样,都是一种礼仪,就算不抽,也要有烟在身,应酬的时候才可以很顺利地打开话题。算了,不说了,这些为官之道你们女孩子家不懂的。道白,有空再来看你。” 轮椅上的陈道白微微躬身,恭敬道:“庞叔叔您慢走。” 庞月明摆摆手,示意那女人不用起身相送,走了出去。 门外等候多时的几个官员看到主角出来了,赶紧簇拥上去,跟在他身后步行离开。 出了住院部大楼,刚好迎上匆匆而来的小康,庞月明停下脚步。 “人找到了吗?”他问道。 小康略带喜悦道:“找到了,正在‘望月楼’喝茶。” 庞月明抬头望了望天上的太阳,阳光普照,如同他现在的内心世界,扬起一个不易察觉的微笑。 第八章 望月楼 宁州人嗜茶如命,茶馆如星罗棋布般,撒落在宁州城各个角落。 华国的茶肆茶坊出现于何时,历史学家普遍认可的是唐朝,而形成高潮则是在宋代。 南宋定都临安,便把宋朝的中原儒学、宫廷文化一起南迁,同时也将茶文化带到了江南。 若论茶馆的文化气氛,天下首推临安。 但坐二把交椅的非宁州莫属了,比号称“川蜀茶馆甲天下”的巴蜀茶文化更胜一筹。 望月楼位于庆园路,宁州最有名的茶楼。 这是一栋两层青墙红顶的建筑,外围载满青竹,青藤曼绕,是小西湖旁的一方净土。 一楼像是石器时代,正面大厅安放着一座气势恢宏的假山,山中的一间庙宇惟妙惟肖,一股清泉从假山缓缓流下,意境深远。摆设无章可循的石桌石凳让人有种天然之乐,女服务员身着青灰色长袍,更添一份古韵。 小窗幽睡掩轻台,一角扶栏楼谢弯。 红木制的楼梯通往二楼,正对梯口摆着一副雍容华美的紫檀木绘宁州古貌屏风,一丛丛开展灯心草在底下簇拥点缀着,充满大自然的野趣。 二楼分为两侧,靠西湖一边为雅座,临街一边为素座,皆是古朴藤椅。一个清水鱼池分割两岸,水池中间搭着一个舞台,舞台两旁各有一小桥连接对岸,幽静青竹疏列池边,如世外桃源般美意盎然。 脚踏浮云登轻梯,池映竹影香满来。清灯泛光映阶石,佛普众生齐观台。 庞月明的座驾,奥迪a6市府一号车停在了望月楼门口,茶楼主人老政赶紧小跑相迎。 老政由于早年从政,因此圈子里的人都叫他外号老政,真实姓名倒是渐渐淡忘。 后来改革春风吹满地,在政途上也没有太大作为,便随大流下海经商了。 他背景不深,却乐交朋友,遍及黑白两道,在宁州很吃得开,是一个世故圆滑的商人。 “哎呀,庞市长,欢迎光临啊,今天望月楼算是蓬荜生辉了。”老政很懂得怎样打开话题。 “我也是渴了,顺路想来讨杯茶喝。”庞月明很随和,并没有什么官气,显然不是第一次来这里。 “能挂在庞市心头,那可真是我莫大的荣幸了!里面请,我给您在二楼留了个雅间。”老政笑着道。 “那倒不用,我来找个人,想跟他喝上一杯。”庞月明摆摆手道。 “那我给您来一壶顶级好茶。”老政一时摸不准他的意图,说得很慢,如履薄冰。 “嗯,你带下路。”庞月明脱下眼镜,揉了揉有些发痛的眉头,当先走了进去。 他此来甚是低调,只是带了心腹秘书小康,其余的一众官员都被他打发回府了。 显然,有些事他不想让别人知道。 老政赶紧小跑几步,一脸恭敬地走在前面,引着庞月明蜿蜒曲折地上到二楼。 楼上的客人挺多,却没有几个认识那位由老板亲自引进来的举足轻重人物。 偶有几个独具慧眼的老人瞧着庞月明官威甚浓,纷纷猜测着他到底是什么来头。 庞月明停下脚步,目光缓缓巡视了一周,侧头看向小康。 小康心领神会,指向了一个临窗雅座。 那里正坐着一个中年人,一袭青衣如竹,因为衣着打扮过于怪异,引起不少人的注目。 只见他双眉森森如剑,双眼温润如玉,面沉如水,没有丝毫的感情表露。 身旁倚着桌子竖起一张青幡,上书“半日仙”三个大字,遒劲奔放,清雅绝俗。 舞台上,一个穿着旗袍、露着白嫩修长美腿的江南女孩开始抚弄琴弦,一曲《潇湘水云》飘逸泛音,带领着人们进入了那种碧波荡漾、烟雾缭绕的意境之中,使人身临其境,仿佛身处洞庭湖,浩淼无尽,直接天宇,远望去一片云水茫茫,青山隐隐,鸥鸟点点,如同一幅云水淋漓的水墨画,人与自然达到了一种相融而契合的交流。 泠泠云水淡潇湘。 庞月明信步而行,脸上带着几分少见的虔诚,敲了敲门,然后不等回应,就迈步进到雅间内,在那个叫半日仙的中年男人对面坐下,却不敢出声打扰,静静地正襟危坐,再没有一点平时的领导风范。小康并没有跟着进来,而是识趣地站在了门外等候,让里面成为一个适合讲些秘密的两人世界。 老政吩咐茶楼小姐给庞月明沏上一壶极品铁观音后,没有半刻停留,马上离开。 半日仙此刻正闭着双眼,赏曲品茶,恬然宁静,似乎已经进入了一种冥想的境界。 没人清楚他究竟师出何门,也没有人知道他来自何方,或者说,根本没有人认识他。 当然,这只是指那些没有多高地位的升斗小民,在上流社会,恐怕就是闻名遐迩了。 在很多年前,东瀛首相访华,闻听燕京香山古树参天,榕树成行,泉流淙淙,亭台层层,是个幽雅宜人的好去处,而且正好赶上秋季,漫山遍野的黄栌树叶正红得像火焰一样,美不可言,便临时提出要游赏香山。 当时华日关系正值寒冬,东瀛首相此次来华,还被不少媒体誉为“破冰之旅”。 尽管两国关系跌倒了谷底,但华国还是体现出了一个大国应有的度量,由内阁首辅亲自陪着东瀛首相出游香山。 一行人在游赏到香山阆风亭时,游兴盎然,不时停下拍照留念。 忽然,见到亭内坐着一怪异之人,一袭青衣如竹,一张青幡迎风而展。 当时所有的大内高手紧张得要命,这可是严重的失职。香山在前一天就已经遭受地毯式的搜索,没有发现任何人藏匿。而今天,香山早已重重封锁,连一只小鸟也难以飞入,此人却悄无声息地出现在此地,瞒过了所有警卫,这是怎么样的境界?更可怕的是,没人清楚他的意图究竟若何。 瞬间,贴身保卫的大内高手将两位领导人团团围住,外围高手疾速持枪合围那人。 黑洞洞的枪口,阴森冷寒。 令人意外的是,那人在群枪环峙之中没有丝毫局促,如沐春风一般自在,脸上带着淡淡微笑,自然一股霸气凭空而生,缓缓高吟道:“有朋远方来,娑罗叶自裁。原是东边客,曼陀心内开。” 声音不大,却振聋发聩,响彻阆风亭。 东瀛首相觉得此人甚是有趣,便和首辅商量了一下,首辅让持枪合围的一众保镖撤开去。然后,首辅、首相只在几个贴身保镖的重重簇拥下,与那个怪异之人在亭内畅谈半日,直到夕阳西落,犹未尽兴。 华日关系也在阆风亭中慢慢得到修复,首辅并当场作出了明年春天回访东瀛的决定。 这是继“乒乓外交”后,华国外交史上又一个着名案例,世人称为“阆风回春”。后来首辅还赐赠那人的那首小诗名为《破冰吟》,发表在人民日报上,只是署名为佚名,也没有一家媒体提及过这位神秘人。 这是首辅答应那人的。 他志在四方,游山玩水,当然不想背负着一个全民热捧的名号。 但纸包不住火,还是有不少的官员通过不同的渠道,探听到了这件寡闻少见的新鲜事。 庞月明捧着瓷杯,看着眼前这个深不可测的中年人,内心激动万分。 宁州一哥这件事,上头悬了很久了。 悬着,悬的当然不是上面那些人,而是悬着他庞月明,还有孔南行,也悬着不少关心这件事的人。 这关系到宁州未来几年甚至是十年的走向,牵扯到了太多人的利益。 悬了一个春天。 悬着,有时十分模糊,有时又十分清晰,把人都悬晕了,悬得有点窒息了。 虽然他绝对是个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但有些玄妙的事是无法用科学说清的。 如果能得到半日仙的一言半句,自己就不用整天牵挂着,那是多大的一种解脱? 想到这,庞月明微微一笑,浅浅抿了口铁观音,余香绕齿。 良久,半日仙缓缓睁开眼睛,竟然认识来人,一开口便微笑道:“庞市长大驾光临,不知有什么事情?” 庞月明思想还在神游四海,忽然听见半日仙开口说话,有些惊慌,几滴水洒到了手上,拿过纸巾擦了擦,放下茶杯,努力平静下来,笑着道:“其实也没什么事,只是最近闻听大师来到了宁州,倍感荣幸,便想和大师见个面,喝喝茶,聊聊天。” 半日仙嘴角浮起一丝浅浅的微笑,玩味道:“庞市这么客气,我多少还是有点受宠若惊啊。” 庞月明开怀大笑几声,恭维道:“能和大师这么近距离交谈一番,我才喜出望外。” 半日仙低目笑着,望了眼庞月明的那杯茶,问道:“庞市长喜欢铁观音?” “谈不上喜欢,只是喝惯了,以前年轻的时候在农村扶贫,村子里家家户户都栽着铁观音茶树,闲来无事时,一些老人就在村口的树下聚在一起喝铁观音,我也入乡随俗,就喝上了这铁观音,没想到一喝,就喝了三十年。”庞月明想起以前的事情,会心一笑。 话题,就这样打开了。 第九章 六十三万 弗·培根曾说:不是真正的朋友,再重的礼品也敲不开心扉。 庞月明想着以茶为介,与半日仙打开心扉,所以就绕着铁观音,说了一大段没有营养的话语。 “看来这茶很长情。”半日仙倒是很给面子,玩笑道。 “确实,比我和夫人的婚姻还要长情。”庞月明不露痕迹地笑着,试探问道,“不知大师青睐哪种茶?” “我?懒人一个,在茶道方面只是一个门外汉,就不好在庞市长面前班门弄斧的了。茶我没有喜欢的,因为什么也不懂,既然不懂,喝再好的茶也跟凉白开差不多,那就索然无趣了。”半日仙落落大方道。 “大师谦虚了,其实我也不懂茶,就瞎喝。俗话说,内行看门道,外行瞧热闹,我喝茶啊就是跟着凑凑热闹罢了。不像一些老茶客,光喝一口茶,就能尝出是什么级别的茶叶,是哪个村哪个老茶农炒出来的。”庞月明微笑道,想尽量拉拢一下和半日仙的关系。 “内行看门道,外行瞧热闹,正解。”半日仙轻轻瞥了眼庞月明,小呷了口茶。 庞月明十分职业地笑了笑,然后沉默下来,端起了茶杯,煞有介事地拿着杯盖煽着热气,白雾上升,镜片变得有些模糊,使他此刻的眼神很好地隐藏了起来,心里想着应该怎样找到比较冠冕堂皇的措辞,来继续打开那个缺口。他知道,这样深不见底的人物,每一句话都是金玉良言,想说时,滔滔不绝,不想说,一字千金。 “庞市长,是不是在等我的门道?”半日仙右手握着撑起青幡的竹竿,微笑道。 “久闻大师语出天机,不知能不能赐赠我几句?”庞月明有些意外,却反应极快,立马接过话。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半日仙左手轻轻转着桌面上的青瓷杯,手指的指甲修剪得异常平整,像拿什么精密仪器测量过才动手的一般,淡淡道,“庞市长不厌其烦地派人找我,我实在是担当不起。既然庞市长如此诚心,想必是缘分已到,我不好再推辞了,不知庞市长所问何事?” 庞月明心头早已心花怒放,表面沉寂如水,这份城府就非寻常人可比,慢声道:“谢谢大师成全,我想问事业前途。” 半日仙点点头,也不说话,微眯起永远清澈如溪的眼睛,细细打量着庞月明,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像医院里的激光扫描仪一般,似乎能通透庞月明的头颅,知晓他大脑里所有的思想活动。此时的他,就像一个冷眼旁观凡尘俗世的智者,不沾半点人间俗气。 楼内琴声依依。 良久,半日仙恢复如初,幽幽道:“入门休问荣朽事,但见容颜便得知。此事纷繁难诉啊。” 庞月明微微皱眉,诚心道:“请大师详细讲解。” “曾国藩的《冰鉴》云:眉尚彩,彩者,杪处反光也。贵人有三层彩,有一二层者。一望有乘风翔舞之势,上也;如泼墨者,最下。?”半日仙端起青瓷杯,抿了口茶,像口渴灌白开水,确实不适合高雅品茶。 “怎么说?”庞月明面上有一丝薄如蝉翼的忧色。 半日仙抹了抹嘴,往杯里吐了几片茶叶末子,口若悬河道:“人的眉毛,崇尚光彩,而所谓的光彩,就是眉毛梢部闪现出的亮光。富贵的人,他眉毛的根处、中处、梢处共有三层光彩,当然,有的只有两层,有的只有一层。远远望去,似两只凤在乘风翱翔,如一对龙在乘风飞舞,这就是上佳的眉相。如果像一团散浸的墨汁,则是最下等的眉相。我观庞市长忧急煎虑见于眉宇,龙凤之眉散化成墨,此乃心事所致。” 庞月明怔了怔,沉默片刻,迫不及待地问道:“请大师指点迷津。” “既然事急,就请赐下字来,用六爻仔细推算吧。”半日仙放下茶杯,也不推辞。 庞月明略微犹豫,轻声问道:“这拆字推算,能准?” 半日仙了然轻笑,手指轻敲桌面道:“庞市长识穷天下,不知六书之学?六书之学妙于会意,哪个字没有‘数’?秉心诚意,合三体、何六体其应如响。小篆变于李斯,说文昉于许慎,开后人之离合相字之学,难道只是用来玩味取乐?” 庞月明轻轻点头,诚恳笑道:“大师,我孤陋寡闻,请不要见怪。我就取个‘庞’字吧。” 半日仙摆摆手,不以为意,沉吟片刻,才开口道:“‘庞’字为广龙,‘广’,无边也,即苍穹,龙遨游于广阔的天空之下,必定大有作为。” 庞月明心内大松,脸上的笑容由心而发,忽然想起了什么,面上的喜悦之色一现即隐,推了推眼镜,问道:“那我再取‘行’字,不知大师如何解呢?” “这个好解释,行,人之步趋也,凡行之属皆从行。从彳、从亍,彳亍,慢步行走,而无所趋也。肩挑重担行千里,人想出关闯两山。行百里半于九十,遇贤人便大有前程。”半日仙缓缓说道。 庞月明微微一凛,不知道是不是想起了竞争对手孔南行,眼里竟然闪过一丝狠意,置于桌下的拳头紧了紧,这冷峻的神情只是昙花一现,很快就露出了一丝微笑,平静道:“感谢大师的提点,真如醍醐灌顶,日后有缘,再聆听大师的谈天论道。” “但愿如此。”半日仙拱了拱手,语气淡然。 “小康,拿礼物上来。”庞月明向着外面喊了声。 秘书小康连忙从门外进来,手里不知什么多了一卷字画,纸质古朴奢华,上书一副对联。 上联为:一语如刀,劈开昆山分石玉。 下联为:双瞳似电,观透苍海变鱼龙。 横批为:断事如见。 “这是宁州着名书法家俞知堂老人所写,还望大师笑纳。”庞月明起身,恭敬微笑道。 半日仙既不矫情,也不客气,顺手就接了过去,搁于八仙桌的一边,就像从服务生那里接过一包柔质纸巾一般随意。不过,要是他知道俞老这幅字的价位,不知还会不会这样的无所谓。 俞老的字画,按目前的市场价最低都有六位数,不少达官贵人更是以收藏他的字画为荣。而俞老又是不理世事的隐士,十多年前从宁大校长一职退下来之后,就再也没在公共场合出现过,流传的字画作品更是少之又少,造成了洛阳纸贵。 庞月明对半日仙的态度也不介意,世外高人就是这样信马由缰,嘘寒问暖了几句,就离开了。 雅间很安静,只有那琴声幽幽叮咚,茶香盈鼻。 半日仙怔怔望着窗外的小西湖,忽然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偷听,可不是一件光彩的事。” 他在跟谁说话? 这房间里除了他,空无一人,连鬼影都没一个,谁会偷听? 当然是人。 半晌,从隔壁房间走出两个人,一男一女。 值得一提的是,他们是开着一辆红色宾利来的。 男人一身休闲西装,英俊不羁,看着女人,指了指楼梯口,轻声道:“楼下等你。” 女人点点头,来到半日仙的房间,推门而进。 “几天?”半日仙视线仍落在湖水中,对这个美得惊心动魄的女人一点也不上心。 “从丹青巷那日算起,一共五天零八个小时二十七分三十秒。”女人脱口而出。 “跟了我这么久,你够有耐心的。”半日仙终于回头瞥了眼她,眼神却没有变化。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女人那只像汉宫白玉般的小手玩着一把形似柳叶的小刀。 “还想杀我?”半日仙平静道,一点一点将那张青幡皱起的地方顺直。 “想。”女人眸子盛满清冷意味,算不上恼怒,却远不是和善的眼神。 “但目前你还是很理智。”半日仙端起茶杯,模仿着庞月明饮茶时的动作,神似。 “我知道我杀不了你,但我可以缠着你,女人就是有这个本领。”女人笑意玩味道。 半日仙愣住,遇到蛮不讲理的女人,就算你口才再好,也是无用武之地。 唯一的办法,惹不起,躲得起。 “我明天就离开宁州。”半日仙也很理智。 “早该如此。”女人轻笑道,唯美得像朵夜晚默默盛开的海棠。 半日仙见到这女人诡计得逞的那份喜悦,叹了口气,忽然问道:“我能知道原因吗?” “什么原因?”女人凝眉望着他,有些不解。 “非得赶我走。”半日仙无奈道。 “我不知道你是谁的人,这种情况下,唯一的办法,远离他。”女人坦诚道。 半日仙不露痕迹深深瞥了眼她,这个女人似乎对全世界都怀有戒心,都不信任。 “没什么事,我先走了,记住你刚才说的话。”女人莲步轻移,准备退出房间。 半日仙惊讶地发现一个细节,即使是转身离开,这个女人也并不会彻底把后背留给他。 她始终保持着一个倾斜角度走着,无微不至,可以随时防范身后的致命一击。 真是多疑到变态的女人,半日仙心里想着,口上却突然喊了句:“等一下。” 女人微感错愕,把开启的门又掩上,回头望着他,冷声道:“你想反悔?” “不是。”半日仙微笑道。 “那你想干什么?”女人的警惕之意总是阴魂不散。 半日仙指了指桌上那幅字,淡淡道:“这玩意值六十三万,拿走,捐给希望工程。” 第十章 欲海无边 一个人有多大力量,不是看他自己,而是看他背后站着什么人。 在庞月明的提点下,仁爱医院幡然醒悟,马上给苏墨砚安排到了特护病房,并且还有专门的护士料理,药也用了上等货,还有医生不时地来关怀备至,如同领导慰问为见义勇为的英雄一般,络绎不绝。 当然,一切费用都是医院出。 这就是“鱼跃龙门,过而为龙”。 因为有护士在照顾,田姨就省了不少心,就和叶云、苏湄一同回到了丹青巷。 毕竟八月香还是要开的,在苏湄辞职后,这是全家的唯一经济来源。 八月香有点类似于茶餐厅,在饭市过后还供应饮料、刨冰、小吃类的东西。 不少美院学生习惯来这里饮下午茶。 丹青巷虽然有可能被拆迁,但是普通人的生活不会因为某件事情的“可能性”而起多大的变化,不会谁傻到为了一件还没尘埃落定的事儿天天拿个抗议牌上市政府门前示威。那不是被政客怂恿,就是脑袋抽风。日子该怎么过还得怎么过,老百姓忙死忙活不图别的,就图个生活平静安逸。 今天八月香的客人比较多,熙熙攘攘。 两个女服务员忙得晕头转向,苏湄也帮着忙里忙外,那副古板的黑框眼镜始终戴着。 叶云在服务行业算是老手了,给客人下单的速度明显要比不辩菽麦的苏湄快得多,写完后,还不忘向怎么也记不住客人说过点什么的苏湄炫耀一番,那副得意忘形的模样看见就可气,惹得她抛了几个恨不得杀人的白眼。不过这烦人的家伙并没有在她眼前晃悠多长时间,落了几个单后,他就被田姨推着往后院走,世上哪有客人帮主人的理? 他推脱不了,正好也有点累,便索性想到苏湄的房间里躺会儿。 可惜事与愿违,因为他刚走到小院,就听见外面一阵喧哗鬼叫,只好又折返回来。 原来是有七八号人物架着一个病怏怏的男人鱼贯而入,高矮胖瘦,奇装异服,透着一股悍气。 其中一位最像头目的精瘦汉子操着一口赣西口音的普通话,在拍桌子摔椅地骂娘。 顾客们并不缺心眼,很快权衡了一下利弊,扔下饭钱,瞬间就脚底抹油地溜光了。 田姨毕竟是个遵纪守法的良家妇女,平时只是赚点小钱过寻常日子,这种架势只是在电视上见过,当时也没觉得有多毛骨悚然,可到了真格,却害怕得要命,脚都哆嗦着,要不是苏湄在旁边扶着,估计都得一屁股坐在地上了。 苏湄确实不简单,一个女人,面对这么多如狼似虎的牲口还能保持镇定,尽管内心惊惶,但面上绝对看不出半点异样,像国家领导人身边的翻译,神情多少有些严肃,冷冷睨着这几个无端进来挑事的男人,冷声道:“请你们马上离开,不然我就报警。” 那几个男人原本只顾着赶客,忽然听到这么一把唯美动听的女声,浑身一激灵。 瘦竹竿一样的汉子更是两眼放光,一眨不眨地盯着那张妖冶到惊为天人的精致鹅蛋脸,还有那所有女人都梦寐以求所有牲口无限遐想的魔鬼身材,若不是那副正经到近乎古板的黑框眼镜,绝对是个美倾全国的尤物。 瘦汉子并没有理睬苏湄那句话,反倒是找张凳子坐了下来,嬉皮笑脸道:“最好报警。” 苏湄一愣,没想到这群来闹事的人竟不怕,沉吟了一会儿,冷声问道:“你想怎样?” 瘦汉子翘着二郎腿,可动作已经远比刚才斯文得多,连说话的语气也变得比较柔和,女人的魅力果然是无穷的,可以轻易令一个败类弃暗投明,他指了指由两个兄弟架着的那个病秧子,认真道:“是这么回事,他呢,是我的一个兄弟,刚才在你这里吃了东西,回去就成了这副模样,我怀疑他是食物中毒了。” “不可能,那么多人都吃了,怎么就他一个有事?”苏湄心急如焚地否认道。 “那你的意思是说,我们这么些人讹你来了?”瘦汉子邪恶地盯着苏湄胸前的傲人之处。 “我没这样说,我只是觉得事情还未明朗,不能这么快就盖棺定论。”苏湄立场坚定道。 “你说得太他妈文绉绉了,我听不懂。我也不是那种思想境界很高的人,被人骂了,自然就想要骂回去,被人打了,更想着打回去。我兄弟在你们这儿吃亏都吃成这样了,这事我不能不管。”瘦汉子的视线又转移到了苏湄的嘴上,这张小嘴太精致玲珑了,能让它为自己服务一把,万死不辞。 “那我们先到医院检查检查,责任是我们的,我绝不会推三推四。”苏湄只得做出妥协。 “检查肯定得检查,不过你得先垫付点医药费精神损失费之类的。”瘦汉子笑意邪恶。 “没问题。”苏湄咬咬牙,应了下来,没办法,对方人多势众,也只好如此了。 她知道,这事十有八九是这群人故意制造出来的,可有理也说不清,报警也只是止阵痛。这种人有头脑,也有胆识,比普通闹事的流氓要难处理得多,万一得罪了,以后小店肯定鸡犬不宁,情愿拿点钱出来塞住他们,也算破财挡灾了。 “有问题。”忽然,一把男声从屋内传出。 苏湄一惊,随即笑脸嫣然,可又黯淡了下来,心里难免有些担心。毕竟那几人一看就不是省油的灯,而且人数占优,真要打起来,叶云肯定被会成为冤大头的。她蹙着黛眉,望向从小院慵懒走出来的叶云,却发现他仅仅是朝她露出一个细微的安慰笑意,悄悄示意没事,她心里蓦然受到了异样感觉的侵袭。 “湄湄,咱给他们钱,不跟他们闹。”田姨脸色有些苍白,颤巍巍跟苏湄道。 “妈,叶云他自会斟酌,咱别出声。”苏湄悄声道,眼神里写满了无限信任。 在她心目中,似乎没有什么事情难得住那个时常让她心安偶尔让她心烦的年轻人。 叶云停下脚步,微笑地望着一脸阴沉的瘦汉子,不卑不亢道:“要钱没有,要命嘛,也不给。” 瘦汉子高傲抬头,眼神喷火地盯着这个半路杀出的年轻人,慢悠悠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包布满皱痕的烟,不贵,八块一包的红玫王,点燃一根,吐出个烟圈,阴森森笑道:“钱我要,命我也要。” “你够贪心的。”叶云微微一笑,清净如竹。 “能力有限,欲海无边,贪心是人类前进的动力。”瘦汉子竟说了句很有文采的话。 “唉,木头百条,也填不饱火坑,江河百条,也流不过大海啊。”叶云轻叹了句。 “你真要强出头?”瘦汉子脸色有点冷了下来,看不准眼前这个人的实力。 “我穷得只剩下这条命了,哪有钱给你?”叶云耸耸肩道。 瘦汉子张狂大笑,连抽了几口,便扔掉了这根刚抽三分之一的烟,站起身来,颐指气使道:“你他妈够胆量,老子欣赏!既然你选择站出来平事,就应该知道要付出些代价。这样,除去一个病号,我们还有八个人,你呢,让我们每个人拿着椅子砸你一下,这事儿就算抹了。” “就这么简单?”叶云扬着如刀双眉。 “君子无戏言,虽然我陈皮是烂谷子坏人一个,话我从来算数。”瘦汉子拍胸脯道。 “好,陈皮兄弟,我认了。”叶云微笑应承着。 不是他不想出手,只是这次把对方赶跑了,以后呢? 杀人? 天杀的,还真以为警察尸位素餐,吃干饭的? 这些人尽管好不到哪去,但江湖道义则熟稔于心,盗亦有道,这是他们的原则。 叶云也唯有搏一下自己的运气了,走一步算一步。 苏湄那抹担忧之色早已写满全脸,呆呆望着叶云,过了一会儿,好像终于做了个什么决定,眼神骤然坚定,松手让田姨自己站着,然后快速跑到柜台那里,胡乱抓了一大把钱,十几张红色大钞,还有一些零碎,拿过一个塑料袋,急匆匆过来,塞到瘦汉子手里,冷声道:“钱给你,快给我走!” 叶云错愕地看着这妮子一系列行云流水的动作,揉了揉有些发紧的太阳穴。 瘦汉子也是一愣一愣的,对这风云突变的局面有些没反应过来,看了眼手里的塑料袋,又望了眼这个神情焦虑却义无反顾的女人,这位脸色阴狠的小人物竟然浮现一抹灿烂笑意,有点神经质,格外诡异,轻声说了句:“适合做媳妇。” 苏湄却没有搭理他,拿出手机,神情严肃道:“再不走,我真的要报警了。” “走,我们当然走。”瘦汉子笑笑,望着叶云,戏谑道,“你他妈真有福气,兄弟们,咱走着。” 几个人拿着几千块钱扬长而去,留下一串串放肆狂妄到极致的笑声。 那两个因害怕而藏入柜台底的女服务员直到这时才敢探出头来,看着满地狼藉的小店,脸上的惊恐还是没有能消除。同样是受惊过度的田姨情况则稍微好点,接过苏湄递来的一杯热白开水,喝了几口,然后指挥着那两个女孩开始打扫残局。 苏湄也帮着忙,只是抬头意外地见到那道站在门口静静发呆、略显孤寂及伟岸的背影,突然内心一紧。 第十一章 俗不可耐 叶云站在八月香的门口,望着那几个地痞离开的方向,紧皱着眉头,细细思索着。 这事肯定不是巧合,有果必有因。但这几人不像是冲着钱来的,要不然也不会轻易答应打自己一顿就了事。难道冲着自己来的?不会,这样太明显了,自己那些敌人才不会做这种不经大脑的蠢事。 他忽然想到了什么,眼瞳倏然睁大,丹青巷!丹青巷刚刚传出要拆迁,就来人捣乱了,恐怕不简单。也许是某些人想利用黑恶势力,给这里的居民施压,好尽快搬离。如果真是这样,情势不容乐观啊。 叶云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叹了声,自己管的事是不是太宽了? “小七,你到屋里休息会儿吧,如果有事,我再叫你。”田姨体贴入微。 “嗯。”叶云没有推脱,这时只能顺从她的话,不能让她心里再过意不去。 这是他头一次进到苏湄这妮子的房间。 布置得很淡雅,没有平常女孩子房间的花哩花哨,却让人感觉很舒服。 叶云这些天很闲,一闲下来人就很容易疲倦,看到苏湄浅绿色印着玫瑰花瓣的床单,便慵懒地躺了上去。床垫很软,像美人的娇躯,让人浑身放松,伴着屋里飘溢的淡淡香气,跟苏湄身上飘出来的体香一样,非常的迷人。 若是能在这个销魂窟里躺上三五天,就算让他不休不眠地端茶递水,也心甘情愿。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叶云在迷糊恍惚间感觉有东西压在身上,缓缓睁眼,恰好看见苏湄正轻轻地将被子往自己身上拉,见到她的眼神有些闪躲,眼瞳里凝起一抹邪魅笑意,调戏着问道:“看了多久?” 苏湄娇嫩的粉脸一红,神情有点慌兮兮的,刚才自己确实凝视着他很久,他熟睡的脸庞像天上那轮银盘,静静地洒下清辉,让人很难不定睛细细观赏,可嘴上却矢口否认道:“不要脸,谁看你?这么大了,还往人家的床上爬,不知道女孩子的床不可以随便乱睡的吗?快起来!” 作势便要将被子拉开。 叶云扯着被子,与她形成拉锯战,漆黑双眸却顺着她嫩腻如玉的颈脖子往下滑,她正俯着身子,领口荡下来,露出那一抹让男人目眩的雪白肌肤,如羊脂玉,以及那足以埋葬男人的深深沟壑。这乍泄的丰盈春光仿佛欲语还休,撩拨你的心神,却就是不让你触手可及,让人意乱情迷。 “要不你也躺下来,陪我聊会儿天?”叶云见局势僵持不下,笑着提了个小建议。 “谁要跟你聊?自作多情。我呀,天生劳碌命,不像你这个大少爷,累了就可以睡。哎呀,你往哪里看?”苏湄终于意识到这死人的视线角度不对,满脸羞红的骂了一句,站直了身子,整整衣服。 叶云漆黑眸子噙着笑意,上下打量着害羞不已的苏湄,啧啧道:“还不错。” 苏湄仍有些慌乱,纤指捋了捋几根散落秀发,微嗔道:“你什么意思?” “别误会,别误会。”叶云连忙掀开被子,惬意地倚在床上,脸不红心不跳地解释道,“我是说你身体状况还不错,现在我可以彻底放心了。之前还怕你工作没了之后,由于过度担心前途而精力憔悴,然后人就会变瘦,胸部、屁股什么的都会变小,结果一点事儿也没有,害我端着鸡蛋过山涧——操心过度。” “流氓!”苏湄终于说出了这个颇具震撼力的名词。 “谢谢。”叶云依旧大言不惭道。 苏湄呸了声,实在受不了他的注视,伸手按住他的贼眼,佯装嗔怒道:“不许看!” 此刻的她没有戴着那副用来遮挡绝世面容的黑框眼镜,在这个年轻人面前,她从来不需要刻意掩藏自己。她的手心温凉,有着绵缎质感的滑腻,叶云倒想她一直这样遮住自己,拿手盖着她的小手,不让她抽走,暗香袭人。 苏湄如触电般,一种异样感觉划过平静如水的心田,美脸又泛起一抹诱人的红晕。 她猛然发现自己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过这种感觉了,不免心跳渐渐加快,呼吸顿促。 这双优雅如钢琴家的手,像被冰雪滋润过的修竹,出尘,比自己的小手要大许多,手背的肌肤很白,淡淡的印出青筋,指甲整齐干净,泛着迷人的光泽,让人有一种想长握不放的冲动。自己的小手按在他的眼皮上,感觉不到他的眼睑在动,似乎睡着了般,那样的宁静,那样的淡然。 他在想着什么呢?也许在想着他的爱人吧。他年纪轻轻,猜不透的背景与过人的智商,让他的行为与思维比其他人成熟得多,有着不可名状的魅力,遇到事情的时候总会挺身而出,将女人护在身后,这种男人,不知会有多少女人为他倾心。 那自己呢?才不会,一个来路不明神秘莫测的男人,绝不能给自己带来那份安全感。 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岂是一项艺术,简直是修葺万里长城,艰苦卓绝的工程。 彼此陌生,谁也不了解谁,到头来,只能像孤海行舟,两头不到岸。 房间静谧一片。 良久,苏湄抽出手,脸色荡漾着红晕,瞥了眼微笑的叶云,视线急忙转移到他处。 叶云捻捻手指,拿到鼻尖嗅了嗅,一脸犹在回味无穷的样子,感慨道:“真香啊。” 苏湄心中有些慌乱,咬着娇唇,强压下那股已经到了喉咙的愤懑,心里一直跟自己做着抚慰工作,要淡定,平心静气,没必要跟这个口无遮拦的死人较劲。可见他仍然是一副毫无悔改之意的可气模样,她算是无可奈何了,再不理会这个完全不按照常理出牌的牲口,走到靠墙的软沙发坐下,将玉脚收上来,垫到屁股下面,低着头随意拿起一本杂志乱翻。 “拿反了。”叶云好意提醒着。 苏湄一愣,脸色绯红,抬头瞪了他一眼,恨恨道:“你管我。” 话虽如此,可她还是换了过来,显得有些促狭。 叶云笑笑,手肘撑起身子,闻着房间的淡淡香气,欣赏着苏湄一颤一颤的长睫毛,隆直小巧的鼻梁,玫红湿润的嘴唇,漂亮的香腮,丰腴的弧形,整个身体曲线柔美凸凹有致,美到极致,美得不可方物。 他不禁怦然心动,身体里涌出些男人的感觉来。 屋里很安静,苏湄翻了几页书,觉得有些奇怪,抬头,恰好见他肆无忌惮地盯着自己,又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不得已调整了下坐姿,侧过身坐着,屈着腿,蜷在沙发里面,将脸冲向门口,宁愿一抬头见到木门,也不愿见到那双令人心乱的黑瞳,带着威胁口吻道:“警告你,再这样看我,我把你两只眼睛都弄瞎喽。” “好,我不这样看你,我换个姿势看。”叶云盘腿而坐,耍赖的功夫登峰造极。 苏湄差点崩溃,羞愤得几欲撞墙,自己真是吃错了药昏了头非要理会这个不识好歹的男人,要不是妈说他是咱家的恩人,吩咐自己来陪陪他,早就甩手走人了,稳稳心神后,将注意力转回到书本上,发誓铁了心不理他,冷冷丢下一句:“爱咋看就咋看。” 叶云很听话,真的在爱咋看就咋看。 这妮子身着白色t恤,休闲短裤,愈加俏丽迷人,这样侧坐着,哪里想到自己圆滚滚的美臀和修长笔直的双腿更毫无遮掩地暴露在了叶云的眼前?这样富有弹性的美臀,这样大腿根部紧紧并拢在一起的美腿,只有这样的成熟妩媚的女人才会有。 看一个女人的保养得如何,其实就要看这儿。 绝大多数女人只要一过三十岁,就会变得慵懒,不愿过多运动,屁股立即就开始松懈,走起路来也变得松松垮垮了。 妖精,绝对的妖精。 “看够了没有?”苏湄转过脸,咬着嘴唇,黛眉横竖,秋眸狠瞪着叶云,即便她处事再八风不动遇事再沉着稳重,也经不起这死人目不转睛盯梢了半个多钟头,不得不打破自己刚才不理他的那个誓言。 “没有看够,最美的风景,是怎么看也看不够的。”叶云不假思索道。 “好看不?”苏湄忽然抛了个媚死人不偿命的媚眼。 “好看。”叶云点头道,让她迷得七荤八素。 “想不想看点限制级的?”苏湄绝美脸庞漾着一种狐媚,提了个更诱人的建议。 “想。”叶云两眼放光,这种人间绝色要是诚心勾引,再守身如玉的男人也无法抵挡。 “那你得先回答我两个问题。”苏湄将两条白得晃眼的美腿伸直在沙发上,媚笑道。 “别说两个,二十个又何妨?”叶云的视线没离开过那两条曲线优美的玩意。 “那好,其实呢,我这两道题也并不难,主要看你的反应快不快。说一个女孩,家里有爸爸、妈妈和奶奶。这天,女孩扫地时,发现屋角有条金项链,猜猜看,项链是女孩什么人的?”苏湄浮起一个人畜无害的八颗牙微笑。 “她妈的。”叶云大声抢着说。 我靠,不会送这么大礼吧?今天也不是春节啊,怎么这么快就有大酬宾了? “谁的?”苏湄又轻声问了一句。 “不是说了吗,她妈的。”叶云高声重复了一遍,这妮子耳朵可能有毛病。 苏湄微笑点头,接着问道:“第二天,女孩又在地上拾到一只铜耳环,你说,谁的?” 叶云玩味笑道:“苏湄,你不会猴急到主动投怀送抱的程度吧?” 苏湄白了他一眼,催促道:“别废话,回答就是了。” “她奶奶的。” “再说一遍。” “你耳朵真有问题呀?她奶奶的,听见没?她奶奶的!”叶云没好气道。 “好,到此为止。”这位祸水尤物笑得颠倒众生,然后轻盈起身。 正当叶云满心期待她向自己脱着衣服,露出点身体秘密来时,这妮子竟走向了门口。 她打开门,看着站在门外很久的人,娇声腻气说了句:“妈,进来吧。你都听到了,刚才是他一直在骂粗话,真是俗不可耐。” 第十二章 墟日 希腊作家埃庇卡摩斯告诉世人:聪明人须在事前聪明,而不是事后聪明。 可惜,再聪明的男人,遇到了女人,都会或多或少地变笨。 或者准确点来说,不是他变笨,而是女人比他更聪明。 叶云看着房间门口一脸尴尬笑容的田姨,立即明白了那狐狸坯子的鬼把戏,可惜迟了。 母亲曾告诉他:男人的谎言可以欺骗女人一夜,女人的谎言可以欺骗男人一生。 现在想想,确实如此。 田姨听着女儿的恶人先告状,尴尬得都抠出了两间地下室了,只好强颜欢笑着,跟叶云打了个招呼,嗫嚅道:“我……我是来叫你们去买点菜的。” 苏湄却不依不饶着,挽着田姨的手臂,眸子含笑,唯恐天下不乱道:“妈,还是进来坐坐吧。” “不了,不了。”田姨连连摆手,冠冕堂皇道,“我呀刚把店里的东西收拾干净,一会儿就要到饭市了,我还得忙去。厨房的菜不多,估计只够供应那些学生的。湄湄,你跟小七去菜市场买点,我们晚上吃,买点豆腐、猪肉、青菜,哦,对了,如果虾要是新鲜的话,就买一斤,记住,要尽量挑些活的。” 苏湄抱着田姨的肩膀,撒娇道:“行了行了,我知道了,还当我是三岁小孩呢。” 田姨一戳她额头,瞪了眼自己女儿,嗔怪道:“还不快换衣服?” 苏湄摇摇头,向她使使眼色,示意房间里还有个死乞白赖的雄性动物存在。 叶云当然瞧见了她的暗举,脸皮再厚也不敢久呆,立马挺身下床,挠挠头,强装镇定道:“我到院子里等你。” 一溜烟,不见人影,路过田姨身旁的时候,更没敢抬头,像个犯了死罪的刑犯。 唉,没办法,谁叫自己刚才那么大声叫了“她妈的”、“她奶奶的”经典国骂?那真是丢人敲门找妈妈——丢人到家了。 瞧着叶云离去走远,田姨扯了扯苏湄的衣袖,悄声问道:“你们刚才吵架了?” “谁跟他吵架?他自己在发泄罢了。”苏湄小手负在身后,哼着小调,回房换衣服。 “发泄?嗯,估计是被刚才那几个地痞流氓给气的。”田姨还在原地自言自语琢磨着,回头,远远望了眼在院子里赏着青葡萄的叶云,眼神有些异样,轻声自语道,“这小伙子从表面看倒也文雅,咋一开口净是些骂街话?太不文明了。” ———————— 午后,骄阳暗淡,丹青巷却显得热闹。 邻里街坊住了几十年,感情笃深,不少妇人拿着青菜,在门前小沟一边洗着一边攀谈。 一条由青石板铺成的小路,狭窄的巷弄幽幽通往远端,行走其中,有种沧桑败落感。 叶云却很享受这种许久不曾遇到的清净,双眉舒展,始终以一种匀速的姿态恬淡前行。 走在他前面几步之遥的苏湄心情似乎也不错,哼着轻快小调,步履轻盈柔桡。 小巷最深处,是一座裂纹斑驳的小房子,门上的年画残旧,门口有两个滑溜溜的石凳。 苏湄俯身到小房子的墙角,捻下一些冰冷青苔,将它堵在旁边的蚁洞上,媚笑如狐。 “讨厌蚂蚁?”叶云一直静静看着她的举动,有些好奇。 “当然。”苏湄起身,从包里掏出一张湿纸巾,轻轻擦拭着占有泥土的纤纤玉手。 “为什么?”叶云皱皱眉头,佛家常告诫众生:蝼蚁尚且偷生,这小生命应值得敬重。 “这小东西,这么爱吃甜的,腰还这么细,气死我了。”苏湄说了句让人崩溃的话。 叶云愣了下,忍俊不禁,轻轻一笑,像远处房子烟囱飘起的几缕炊烟,诗意飘渺。 苏湄呆呆注视着,好几秒才意识到自己的失礼,慌乱地捋了捋并不乱的秀发,走去。 叶云没有说什么,望了眼那个被堵住的蚁洞,已经探头探脑地爬出了几只可怜的蚂蚁。 走到小巷尽头,以为这就到了死路,可拐了几个暗藏玄妙的弯道后,却原来别有洞天。 这是一条仅仅能容下两辆小车并排而行的旧墟街,一二百米长,沿街破败不堪的老骑楼老店铺零落而立,路边摆满了各种小摊小档,商品琳琅满目,大都是一些低档次的电器手表、布匹衣料、柴米油盐、时尚装饰。还有不少的郊区乡民早早赶来,抢个好地段,摆卖自家种养的鸡、鸭、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帮补家计。 街道上挤满了各式各样的人,男的、女的、老的、少的,扶着老人的,抱着婴儿的。 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吆喝叫卖声、讨价还价声、偶尔几句争吵声络绎不绝。 街的一侧,是那条贯穿整个古城区的小河,河水清澈,几张淘沙竹排泛舟其上。 风柔柔吹着,小吃摊飘出诱人的香气,人群愉悦漫步的笑脸,牵动古城跳动的脉搏。 人们彼此打量着,彼此微笑着,大多数都互相相识,只有两个人,在这里是完全陌生。 叶云悠悠然溜达,心里暗暗算了算,从丹青巷到这里,步行,大概需要二十分钟。 不远,距离适中。 古城区虽然也有不少现代化高楼,却还是以古代建筑为主,犹以丹青巷这一带为甚。 各个朝代的特色相映成趣,在这里居住,还能体会到很久以前农历开墟赶集的趣味。 “这里每天都这么热闹妈?”叶云走马观花,问了声走在身旁哼着小调的苏湄。 “不是的,今天恰巧是墟日,所以才这么多人。”苏湄轻摇螓首,小手负在身后。 “墟日?”叶云闻所未闻。 “就是赶集的日子,在这一天,许多临时小商贩都会过来摆摊,招揽顾客,而且日期都是固定的,每月逢农历二五八开墟。这个日子的由来,要回溯至遥远的改革开放初期,当时市场上的业务还是主要由乡镇所属供销社主宰,但已经有些颇具商业头脑的小商小贩敢于试水了,就挑选固定的日期来这里,慢慢地,就演变成了一种习俗。”苏湄柔声慢道,纤指轻轻推了推那副古板的黑框眼镜。 “你经常走路来这里?”叶云静静听完,想了想,又问了这句。 “以前是,在昊天上班后,就没来过了。”苏湄显得很怀念此处,美眸四处望着。 “难怪你抄近道的时候,轻车熟路。”叶云轻轻一笑,又想起了她逗蚂蚁的有趣情景。 “笑什么?”苏湄瞧着他的笑容有些不同寻常,心里有些纳闷。 “没什么,只是想起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叶云收回笑容,柔声道。 “能讲不?”苏湄背着身往前走,看着他,恰好迎上西边颓废的阳光,细眯起了眼睛。 “不能。”叶云直截了当。 “不讲拉倒。”苏湄回过身去,又哼起了轻快小调,小手随意地一起一落。 叶云笑笑,没有尝试说些什么,慵懒跟在她身后,望着人们的笑容,闻着人们的呼吸。 他不知道这条街的名字,既没有询问,也绝不关心,因为他的兴趣并不在这条街上。 他的兴趣就在这些人的身上,鲜活的生命,那是最不可复制的美妙风景。 周围川流不息的行人也在看着有些鹤立鸡群的一男一女,心里揣测着这两人的关系。 苏湄却毫不在乎旁人的异样目光,兴致颇高,不时拿起一件小商品,询问着价钱。 “苏湄。”叶云忽然轻轻喊了声。 “嗯?”苏湄在前两步,听见他的声音突然温柔起来,觉得奇怪,停步,回头,凝望。 “爱情使人忘记时间,而时间,也往往使人忘记爱情。”叶云温柔道,那抹微笑醉人。 在颓然的午后,在喧闹的街头,在拥挤的人潮,苏湄只听见那把摄人心魄的清越嗓音。 她竟哭了,泪水慢慢在眼眶内积聚,越积越多,那张飘逸清隽的脸庞早已模糊不清。 她绝不是多愁善感的人,更不喜欢伤春悲秋,在她眼中,只有那些吃饱了撑着的闲人,或者郁郁不得志的逸士才喜欢这样徒劳无益。不管心里有多少委屈,有多少哀伤,她从来不说,那只能在荒芜人烟之地发泄,午夜梦回,自己爱怎么回味就怎么回味。但人前人后,她总是能装出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样子,她一直以为,人都是这般活下来的。 可这个年轻人总是能抓住她心中最柔软的弱点,不偏不倚,一击即中。 她不说,并不代表叶云不知道她内心的那种苦楚,那种与这个世界隔阂的寂寞。 她深深爱了那个男人整整十年,十年的感情,很长,很漫长,能真正放下吗? 十年,是一个轮回。 一如新华夏国令人难以忘却、难以磨灭、难以释怀的那十年。 如果十年的记忆真的那么容易放下的话,就不会有那么多作家写伤痕文学了。 “你的心里有一面墙,只要推开,就能看见天堂。”叶云不知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些。 苏湄垂下头,遮挡住面容,一滴清泪从她下巴尖流下,接着,第二滴,第三滴…… 叶云递来一张洁白纸巾,她默默接过,没有摘下黑框眼镜,轻轻擦拭着脸庞泪痕。 纸巾完全湿透,她依旧没有抬头,穿过来来往往的人群,走到了河边,景致消残。 第十三章 竹筷子 美人啜泣,天悲地怜。 叶云远远望着那个注视着河心的娇弱身影,眼瞳似有些哀悯,缓缓走了过去。 苏湄停止了所有细微的动作,似乎陷入回忆的漩涡,抱着臂膀,颤微微地在啜泣。 声音微弱,仅仅能闻,叶云心里隐隐发痛,他能清晰感觉到她伤心欲绝的程度。 他知道,今天在仁爱医院养生园里再次见到陈道白,又让她想起了一些不愿想起的痛苦回忆,细细碎碎,纠缠于心,淡淡勾勒出悲凉。他也清楚,从仁爱医院回来,她就一直在强颜欢笑,一直憋着那股烦闷,一直在恍惚迷糊,连个简单的菜单都没下好,甚至在面对那几个地痞流氓时,都带着发泄愤懑的火气。 这一切,田姨看不出来,但逃不过他的敏锐双眸。 她整蛊他的那两个问题,并非他听不出,只是不想拆穿,以期让红颜一笑罢了。 费尽心机。 这朵玫瑰在泪雨中傲然绽放着,直到最后一滴水珠从花瓣滴落,眸中再也古井不波。 河风徐来,一种清水冰凉的气息沁入肌肤,河的对岸,是古城区的现代化高楼。 一条河,普通的河,并非楚河,也非汉界,却铸就了截然相反的两个世界。 苏湄安静伫立,皱着两道秀如远山的黛眉,纤手紧紧裹住那团渗满泪水的陈旧纸巾,眺望着河中央逆流而上的几条竹排,朱唇轻启道:“有些事,有些人,是不是如果你真的想忘记,就一定会忘记?” “是的。”叶云点头肯定道。 “说,永远比做容易。”苏湄微微叹息。 叶云修长手指轻轻揉着眉头,想起了母亲跟他说过的一句话,平静道:“一片叶子的离开,并非是树不曾挽留,也并非风的一味追求,而是它向往自由,向往远方。离去,让一切事情都变得简单,人们会变得善良,像个孩子一样。苏湄,放下从前,重新开始吧。” 苏湄并未说话,安静了下来,柔和的夕阳光下,清澈明艳的面容犹为柔美。 叶云漆黑眸子里闪现一片柔情,伸出右手,小心地为她理一绺被河风吹乱的秀发,柔声道:“你就像是一个黑暗中的剑客,因为看不见,只好盲目挥舞着剑护住全身,以免受到伤害。可是,这样一来,也会砍掉想要拉你离开黑暗的手。” 苏湄也在静静望着他,眸子灵动道:“你想拉我走出去?” 叶云毫不犹豫地点点头,异常坚定道:“你本就不属于黑暗,接住我的手吧。” 苏湄皱着俏鼻,揶揄道:“我才不接呢,你那只在黑暗中伸过来的手啊,一定是咸猪手。” 叶云不禁莞尔,温柔道:“苏湄,放下吧。” 这回,她没有再摇头,笑容柔美地应了一声:“嗯。” 叶云了然轻笑,抬头三十度,望向远方,很远的远方,大概是母亲所在的地方,淡淡道:“叶子向往远方,人也一样。向往一个地方,或者想念一个地方,都是因为那里的人,而不是那里的风景。一个城市会跟自己联系起来,也是因为那里有和自己相关的人,有你放不下的人。苏湄,如果我有一天离开了,你会想念我所在的那个城市吗?” 苏湄一愣,讶异道:“你要离开宁州?” “也许吧,说不准,毕竟我不属于这里。”叶云轻声道。 苏湄刚刚沉寂的心境像是被毫无征兆地撩拨了一下,下意识问道:“你想去哪?” “我想回家。”叶云习惯性地揉着眉头。 “你家在哪?”苏湄皱眉道。 叶云怔住,望了眼深邃的天空,沉默了很久,才自嘲一笑道:“这也是我想知道的。” 苏湄身体猛然一震,瞳孔骤然张开,还没说什么,那个年轻人就走开了。 ———————— 三条街以外,紧挨着丹青巷,是一片街肆食档,大小招牌争相辉映,吸引着一众食客。 这是一间昏暗简陋的小饭馆,没有招牌,只是用粉笔在一块木板写着:填肚子。 很实在。 饭馆原本就是用来填饿充饥的,现在不少人却将其理解为奢侈享受的场所,不伦不类。 店的主人是一个枯瘦伛偻的老头,跟这间店铺破旧残败一样,都有些风烛残年之意。 他还有个伙计,是个矮小漆黑的青年,平时不大爱说话,见人总是一脸腼腆的笑容。 小店很小,光线也不大足,天未开始黑,房梁屋顶中央的那盏60瓦灯泡就已经亮了。 只有五十平米的铺面摆了七张八仙桌,有些拥挤,没有太多繁琐雕花装饰,简单实用。 由于小店并不金碧辉煌,也没有空调风扇之类的温度调节器,大热天时,谁都不会想在填肚子的时候受罪,所以店里的客人寥寥可数,只有几只苍蝇停留在桌面没有仔细擦干净的油迹上,偶尔搓搓几条细腿。 店主老头也落个清闲,蹲在门口,捧着一根竹节烟斗,掏出火柴点燃,咂巴咂巴抽起来。 烟雾缭绕。 他抽了几口烟,似乎受不了呛味,弯下腰,不停地咳嗽,每一次都从咳入心肺。 傍晚的阳光虽艳,却温柔,从门外斜照进来,把老头的影子,轻柔地投影在地上。 那个矮小青年则坐在进门第一张笨重的积满油腻的木桌旁,看着老头的背影,憨憨笑着,手里端着一碗拌着焦黄猪油渣的酱油饭,不时地扒两口。虽然不是什么山珍佳肴,他却吃得津津有味,远非满嘴腻腥的随意,一碗饭吃完的时候,没有一粒米饭残余,还意犹未尽地舔着碗里的剩油。 倏然,小店的对面出现了七八号形迹可疑的人物,正远远观察着这边的情况。 “陈皮哥,这条街就剩这一家没有同意搬走。”一个戴着金项链的痞子指着小店。 “店的老板有什么背景吗?”瘦竹竿一样的陈皮显得很谨慎,心机果然很重。 “就是一个半死不活的老头,带着一个废物矮子,哪有什么靠山?”那痞子不屑道。 “嗯,不过还是小心为上,走,哥几个去小店吃点东西。”陈皮大手一挥,便走过去。 这几个流里流气的地痞大摇大摆走进小店,大马金刀地坐了两桌,拍着桌子叫老板。 原本安静僻远的小店,一下子喧闹烦嚣了起来。 一对情侣正眉来眼去吃着美味可口的猪肉炖粉条,见势头不大对,钱还没给就溜走了。 只剩下昏暗角落里一桌,背着门口坐着一个人。 那人戴着鸭舌帽,似乎没察觉有什么异样,依旧低头,专心致志地吃着鹅肉炖宽粉。 蹲在门槛抽烟的老头并没有拦住夺门而出的那对情侣,两根嶙峋的手指生生将燃烧得正旺的烟丝掐灭,缓缓起身,露出个笑容,满脸的皱纹折子,在古铜似的皮肤衬托下,像一朵被太阳晒焦的黄菊,走到几个痞子面前,微笑道:“几位老板,吃点什么?” “给我们推荐几个好吃的菜。”那个脖子上挂着条金光灿灿的项链的青年傲慢道。 “袈裟鱼,红烩牛尾,青菜狮子头不错。”老头掰着手指,说了三样。 “好,就来这三样吧。”那个项链晃眼的痞子扬扬手,挤出一个虚伪的灿烂笑容。 “对不起,没有。”老头忽然回答道。 “没有?那你给我提这三样干什么?耍我?”那痞子愣了下,一拍桌子,大声质问道。 “你只是问好吃的菜,我没说就一定有。”老头不恼不怒,笑容比那条项链还要金灿灿。 “那你们这儿,有什么招牌菜?”那痞子也觉得理亏,便忍气吞声退了一步。 “拌山蕨菜,肉丝煮榨菜,虎皮肘子炖菜粉。”老头脱口而出,显然这是他拿手好菜。 “不会又没有吧?”那痞子吃一堑长一智。 “这是我们的招牌菜,你说呢?”老人笑而不答。 “好,先弄着,每桌上一盘。”那痞子有些不耐烦道。 “对不起,没有。”老头青山依旧道。 “妈个逼,你刚才不是说有吗?”那痞子阴沉着脸,隐隐作怒。 “刚才是有,现在卖完了。”老头诚实道,微笑的时候,灰白的眉毛轻微斜起。 “那你有什么?”那痞子望了眼默不作声的陈皮,强压下那腔怒火。 “什么也没了。”老头说了句足以让任何人都忍无可忍的话。 安静,掉针可闻,夕阳斜斜铺洒进来,映照出每个人狰狞阴冷的面孔。 陈皮突然露出一个阴笑,却恰到好处,不会让人觉得恐惧,可眼睛里却充斥着明眼人都瞧得出来的怒意狠辣,掏着鼻孔,翘着二郎腿,显然不把这位古怪老头放在眼中,阴阳怪气道:“老人家,好高明的耍人手段啊。” 气氛有些剑拔弩张。 那个矮小青年自始至终对老头与这几个痞子之间的一触即发视而不见,仍在舔着碗底。 老头笑笑,显得谦恭而谨慎,不逾规矩,极有分寸,像是一个大家族的管家,手中提起那根竹制旱烟斗,从裤袋中掏出点烟丝来,点燃,吐出一口浓烟,轻瞥了眼坐在那个昏暗角落的身影,皱了皱眉,没有再说什么,转身回到门槛那里,蹲下,抽着土制旱烟,一如既往地望着街上陌生的行人。 陈皮有些意外,干瘦面庞肌肉轻轻抽搐,几个小弟也面面相觑,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老头怎么突然就甩手不理了? 只是他们没有看见,在刚才老头点起烟的时候,坐在昏暗角落的人恰好放下了竹筷子。 第十四章 凤凰 小店里安静如斯。 “你就是陈皮?”一把声音突然横空出世,荡漾在小店的每个角落,甜得就像雪梨蜜糖。 突如其来,几个痞子神情骇然,因为这把声音就是那个始终背对着门口的人说出来的。 他们刚进店的时候,存心来这找茬闹事,也不在乎多一个见证人,就没赶客,却没想到那一桌竟然是个娘们儿。 陈皮虽然对这个来路不明的陌生女人有些震惊警惕,因为她竟随口喊出了自己的名字,极其不简单,但在三十二年的生活历史中,从来只有他玩女人,没有女人玩过他。此刻遇见了个例外,顿时来了兴趣,陈皮回首望去,只见那个戴着鸭舌帽的女人正拿着一张纸巾,兰花指微翘,一寸一缕地擦拭着娇艳诱人的嘴唇,撩人心扉。 “我就是陈皮,不知你怎么称呼?”他的眼睛死死盯着那双光滑晶莹的小手。 “你想知道?”女人虽然转过身,却将鸭舌帽压得很低很低,庐山容貌依旧看不清。 “当然。”陈皮又将视线往下移了移,转到了女人那盈手可握的纤秀双峰上。 “知道了,会没命的,你还愿意吗?”女人娇唇微张微合,每一句话都腻得人酥软。 陈皮咽了咽口水,毫不忌讳道:“如果我不知道,比死还难受,快告诉我你的名字吧。” 女人嘴角轻轻上扬,声若游丝,缓缓吐出两个字:“凤凰。” 蔡志恒的《夜玫瑰》有一句经典的话:每个人都可以假装欢笑愤怒或悲伤,却无法控制眼神的深度。 陈皮就是这样,此刻的眼神空洞到没有焦距,近乎一种万念俱灰的绝望空白。 任何一个人,如果见到自己的七个手下瞬间惨死在自己眼前,都会是这种反应吧。 这七个人死的时候,没来得及哼一声,就倒地而亡,每个人眉心处都有一个小红点。 不是子弹造成的,而是一根竹筷子,筷尖从后脑勺穿入,从眉心穿出,无半点差池。 这个死神,既不是那个抽旱烟的老头,也不是那个神秘的女人,而是那个毫不起眼的矮小青年。 他的确很矮,身上无论哪里都要比平常人小一半,却很匀称,绝没有一点畸形丑陋。 他常年穿着一身破旧灰布衫,皮肤黑不溜秋的,偶尔几处露出的肌肉却格外结实。 此时的他,早已没有了刚才杀人时那种暴戾冷静到变态的妖气,傻傻憨笑着,露出一嘴异常洁白的牙齿,捧着那只绣着大红牡丹的瓷碗,里面盛了大半碗的清茶,表面还飘着一层油渍。他却满不在乎,蹲到老头身旁的门槛上,一小口一小口啜饮,时不时笑着望向那个端着一个精致瓷杯浅尝慢饮的女人。 瞠目结舌的陈皮一脸呆滞地望着眼前这个女人,感觉到周围的气氛简直要压抑到窒息了。 这个女人笑得极为清美,像一朵青莲,却没想到她的内心比毒蛇的獠牙还要可怕万倍。 陈皮当然不懂,有些人即使微笑,也比一脸杀气更加让人胆寒心惊。 凤凰凝眸望向他,轻笑道:“我刚才就跟你说了,知道我名字,会没命的,你偏不听。” 陈皮脸色煞白,平时无论在哪个场合,他都绝不会将这句话当真,今天也是如此。 结果? 比死还要悲惨万分,毕竟死了,就再也不会有恐惧,再也不会有烦恼,不像他。 凤凰纤细雪白的右手轻轻把玩着一把形似柳叶的银刀,舞出一片令人眼花缭乱的刀花,清冷雅致,信手拈来道:“陈皮,三十二岁,赣西省彭泽县芙蓉墩镇凉亭村人,家世清白,一岁时,嗜赌成性的父亲被高利贷债主逼得跳塘自杀,母亲因郁郁寡欢而卧病在床,由奶奶抚养长大。七岁时,因同桌咒骂了一句狗娘养的,拿起铅笔插进他的口腔,被勒令退学,从此开始闯荡社会。九岁,第一次偷东西,十岁,第一次抢劫,十一岁,把一个刚认识两天的初中女生初夜夺走,十七岁,成为芙蓉墩镇的地下龙头。同年,母亲改嫁,十九岁,在镇上的夜总会碰到继父正搂着一个女人亲热,拿起水果刀,挑尽脚筋,从此,继父只能天天在家呆着,陪着母亲,二十一岁,……” “够了。”陈皮静静听着这个女人对自己的身世史如数家珍般,心里早已臣服。 凤凰不急不缓品了口茶,唇线渐渐弯起,笑容玩味道:“我听人说,你就像是一匹被严苛训练过的野狼,处事沉着,应变机智,思虑周全,忠肝义胆,杀人时心狠手辣,害人时诡计多端。我还听人说许多黑道人物想要拉拢你,所以我就对你来了点兴趣,你不介意吧?” “不介意,我只是烂命一条,没什么事情值得遮遮掩掩。”陈皮望着这个深不可测的女人,终于体会到了一句话的真谛:世界上绝没有任何一个男人能真的了解女人,若谁认为自己很了解女人,他吃的苦头一定比别人更大。 “你现在的活,主要是逼走这一片的居民?”凤凰说着,手里的银刀竟然凭空消失了。 “是的,普通人追求安稳生活,如果终日要提心吊胆,就会妥协。”陈皮如实道来。 “幕后人,是拆迁办,还是开发商?”凤凰问了个直面人心的问题。 “都有。”陈皮不敢有丝毫隐瞒,在这个女人面前,恐怕自己早已是赤条条光秃秃了。 “他们给你多少钱?”凤凰转悠着茶杯,昏暗晕黄的灯光将她本就不尖刻的轮廓匀染得更加柔和,她思考问题的角度通常只有两点:一,利益;二,目的。这个世界从来都是这么现实,亲人背叛、朋友反目、同事成仇多数是这两个因素。 “20万。”陈皮始终低着头,说话的声音也尽量控制得适中,不大,也不小。 凤凰的笑容恰似深谷幽兰,从一个精致小包里掏出一张银行卡,扔给他,落在手心。 陈皮有些错愕,抬头望了她一眼,不知这个女人究竟何意,耐心等着她的解释。 “里面有50万,当作见面礼,以后你只听命于一个人。”凤凰不冷不热抛出这句话。 “是,老板。”陈皮没有半点犹豫,能在这样一个女人底下做事,其乐无穷。 “你错了,我不是你的老板,你也不是听命于我。”凤凰浅浅抿了口茶,不香,不浓。 “那我听命于谁?”陈皮心里震颤,难道还有比这个女人更加超凡绝俗的神仙怪物? 凤凰眯着眼望向门外,秋水长眸中蕴含着不为人知的情感,缓缓道:“他叫叶云。” ———————— 叶云正在挑选水果,手里提着不少东西,豆腐,猪肉,青菜,哦,还有新鲜的虾。 苏湄这妮子半蹲在他身旁,拣着圣女果,一颗一颗地精挑细选,只要鲜红碧透的。 从他这个角度,可以清晰看到她翘起的臀部,一个堪称动人心魄的圆弧,饱满圆润。 “你挑了这么久,还没好?”叶云有些无奈道,这妮子已经在那挑三拣四了二十分钟。 “急什么?慢工出细活呢。”苏湄没有抬头,仍在一丝不苟地选着,像在选名贵钻戒。 “有什么区别?还不是酸酸甜甜一个味?”叶云从她手中的篮子里随意拿了颗吃。 “区别大了,你看,像这种表皮有了黄斑的,表明它光合作用太强,里面的鲜红汁水就相对会少,吃起来就不好吃。”苏湄拿起一颗圣女果,向他详细解释着其中的奥妙,放下那颗,又拿起另外一颗,“你看,这颗就好多了,色泽红润,少有瑕疵,汁水一定很丰富,你再看……哎,死人坏蛋!你怎么就给吃了!” 叶云把那颗圣女果咽下,舔舔嘴唇,回味无穷道:“汁水果然丰富。” 苏湄恨不得杀人,瞪了他一眼,美而近妖的脸庞气恼得泛起了几抹潮红,淡定,一定要淡定,心里在暗暗做着自我开导,无奈地蹲下挑选另外一颗,而且还提高了防范级别,时刻警惕那死人的再次侵袭。 叶云笑笑,没打算再撩弄她,拿起一个苹果轻轻抛着,问道:“老板,这苹果甜吗?” 老板见生意来了,眼里放着市侩光芒,赔笑道:“甜。” 叶云将苹果凑到鼻尖,嗅了嗅,问道:“香吗?” 老板忙应不迭:“香。” 叶云又问道:“贵吗?” 老板十分精明道:“不贵。” 然后,叶云说了句让人喷血的话:“嗯,那好,给我来两斤梨。” 噗嗤! 苏湄听着这坏蛋的雷人话语,实在忍俊不禁,笑得花枝招展,像个妖精。 那老板则一脸尴尬地给他装着梨,心里暗骂这犊子真他妈无聊透顶。 东西买完,该回家了。 丹青巷的黄昏总是让人无限迷恋。 那一轮残阳孤零零地挂在天边,甚至连几片作伴的火烧云也没有,如同光秃秃的仙人球,散发着柔和的光线,在沉没前带给大地最后一丝温暖。 丹青巷那一片古建筑在残阳光下熠熠生辉,遥相呼应,如同一卷卷金色的古书,向这个世界讲诉着那一段段跌宕起伏的历史。 承载着岁月悠悠的青石路上,缓缓走来两道影子,一道高点,一道矮点,如同天造地设一般。 第十五章 三副柳木棺材 黄昏,残阳如血。 叶云提着菜,苏湄拎着水果,像一对相恋已久的情人,谁也不说话,都似乎可以感受到彼此的心跳。 男女之间的关系,就像伏羲九宫八卦,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阴阳相合,相生相克。 两个人的适配,是一种内心感觉,而不是一种视觉,千万不要因满足视觉而忽视感觉。如果情深,往往难以启齿。也只有这时,你才会明白,原来真爱一个人,内心酸涩,反而会说不出话来,甜言蜜语,多数说给不相干的人听。 “叶云。”苏湄忽然出声,停下脚步。 “嗯?”叶云也停了下来,侧头看向她,黑眸里有些疑惑。 “我觉得你今天很奇怪。”苏湄说了句很难听懂的话,若有所思地迎上他的目光。 “我哪奇怪了?”叶云温柔地笑着,这个笑容总是能轻易地让人放松警惕。 “你今天一直在看着我,而且毫不避讳,这绝不像平常的你。还有啊,你刚才在河边跟我说的那番话,表面看来像是在安慰我,可我听起来,总觉得是在作离别前的倾吐,你是不是真的要走了?”从不示弱的苏湄竟然莫名伤感起来,咬着嘴唇,黯然道。 “你不会舍不得吧?”叶云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扬起一道浅浅的微笑。 “你觉得呢?”苏湄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蓦然笑起来,但多少有点牵强附会。 “我不是个好人,做我的朋友,会有危险,生命的危险。”叶云平静道,继续前行。 宁州这座古老的城市,对他来说,有很好的风景,有许多有趣的人或事,但一定也会有明处的刀枪,暗处的弩箭。他自己愿意冒些小危险,去经历这些,因为他对死亡从来就不陌生。但是他没有把握能够保护身边的人,如果他们有事,他永远不会安乐,与其这样,还不如老死不相往来。 苏湄定定凝望着那个背影,萧瑟,落寞,仿佛世上没有一个人能走进他的内心世界。 那种与世隔绝,让人揪心的痛,似无数的小针扎在心房,找不到伤口,却痛彻心扉。 这个年轻人到底经历过什么,能让他如此的沧桑,如此的倦怠?他就像一位独坐于历史的街肆茶馆中的老迈茶客,把岁月流逝,把世事变迁,把悲欢离合都尽收于眼底,阅尽了人生的几许浮沉。 她快走两步,跟上他的步伐,笑脸嫣然道:“在我心里,你永远是个好人。” 叶云轻笑不语,低头望着地上的两道忽长忽短的投影,默默走着。 离别,是不是就意味着伤感? 如果真是这样,为什么当年许丫头却留下一只纸条:那天,我们相视一笑,各奔西东。 难道自己对这个女人的感觉,与许丫头的不一样? 他思考着,皱了皱眉,竟有一种落泪的冲动。 只是他没有发现,身边的她早已泪眼婆娑,却紧紧咬着娇唇,泪水没有一滴流下来。 ———————— 狭小、昏暗、阴湿、毒虫横生的地下室,蜘蛛网乱挂,几只胆大的老鼠吱吱找着食物。 这还不算恐怖,最惊世骇俗的,这里竟然堆垒起数不胜数的棺材,阴司纸钱满地都是。 这个地下室很隐秘,就在老头和矮子的小店下面,一盏40瓦的灯泡是唯一的光明。 四周的墙壁长满了冰冷青苔,那些棺材就是紧贴着墙根一直垒到屋顶,重重叠叠。 陈皮那七个尸骨未寒的小弟就放在了其中的七副棺材里,是矮子亲自放进去的。 这是伛偻老头定的规矩,谁把人送走,谁就要把他的躯体安置好,也算积份阴德。 而在房间的正中央,灯光下,极为突兀地摆着三副不同寻常别具一格的上等柳木棺材。 里面没有尸体,没有寿衣,没有悼品,清徒四壁,空空如也。 凤凰就站在这三副棺材旁边,静静审视着棺材壁沿,与此时死寂幽深的环境融为一体。 老头蹲在离她一米远的地方,仍然抽着那根竹节烟斗,火红的烟丝忽明忽灭,然后吐出了一口足以遮人眼的浓烟,慢慢缭绕开来,灯光也有些迷蒙,使得整间屋子更像是《西游记》中那些妖魔鬼怪出没的地方。 那个矮子青年离得更远,在五米开外的楼梯台阶上并腿而坐,远远望着两人,憨笑着。 “多久了?”凤凰忽然柔声问了句,屋子小,回音飘荡,有点佛家古庙讲经的意思。 “二十四年了。”老头咂咂抽了一口,烟在水中过滤,响起一片悉悉索索的咕噜声。 “有这么久?”凤凰有些惊讶,回过头去,看着在烟雾中迷失的老头。 “少爷离开宁州那晚,我就在这里住下了,没想到这一住,就是二十四年。”老头枯瘦的两根手指轻微扣着竹筒,出人意料地露出了一个透彻领悟生命价值的微笑,语气淡然到就像仅仅过了二十四天。 凤凰眼神中带着绝无仅有的温柔,感慨万千道:“岁月如烟,一晃,多少风云化旧谈。” 老头孤零零蹲在那儿,又在不停咳嗽,让人生出一种担心,这样下去会不会把血咳出来,在这些阴森森的棺材环绕衬托下,干瘦的身子愈发伛偻老朽,似乎一只脚已经迈进了棺材中,决绝道:“我等了这么久,就是为了你的到来。我的命,早在二十四年前就该绝了,既然老天怜悯,让我苟活到现在,我就会珍惜,我珍惜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为了少爷。说句实在话,我不想一个人走那条黄泉不归路,我会把所有想杀少爷的人,都带下去。” 凤凰浮起一个满意的笑容,轻轻说了两个字:“谢谢。” “不用谢我,我只做我认为该做的事。古语有句话,‘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我这辈子奔波劳碌手足胼胝,是命,怨不得任何人,我只是少爷的一条狗,忠诚,是渗入我骨子里的天职。”老头脸上的皱纹是岁月流逝的最佳见证者,每抽一口烟,既虔诚又伤感,仿佛一辈子的荣辱坎坷都融在了其上,细眯起眼睛,想起那个年轻人,终于露出了一抹回光返照的微笑。 凤凰没有再说什么,这种历尽沧桑的老人,总会变得有些冥顽不灵,只要对他好就行。 她两根仿若玉石雕砌般的手指在棺木上跳跃游动着,像两只小精灵,忽然想起了什么,皱皱黛眉,疑惑问道:“据我所知,那晚,所有伪装成掩护少爷撤出宁州的队伍都离开了这里,你为什么会留在这?” 老头扯出一个不咸不淡的微笑,对她的多疑不屑一顾,平静道:“出了点状况。” 凤凰皱眉思索,忽然望向了楼梯口的矮小青年,讶异道:“你指的是他?” 老头点点头,带着几分愧疚道:“他就是我从医院抱出来充当小少爷的傀儡,那晚大难不死。” 凤凰眉宇间隐隐有些惊异之色,沉默了很久,叹声道:“命硬的人,往往生活坎坷。” 这句话,有些悲凉之意,不知她是说眼前这个可怜兮兮的矮子,还是另有所指。 “苏轼说,古之成大事者,不惟有超士之才,亦有坚忍不拔之志。他能活下来,也算是他的造诣。本来那一枪是打中我的,他很不幸,替我捱了这颗子弹。”老头尽量浮光掠影地回忆着,眼眶却不知不觉湿润了。 “不凡之子,必异其生;大德之人,必得其寿。他的确算是个奇迹。”凤凰细眯双眸,盯着那个憨傻的矮子。 “我知道你对谁都不信任,不过既然我是少爷的狗,他就肯定是。”老头一秒识破她的心思。 凤凰掩嘴柔柔笑着,调侃道:“曹老头,如果你年轻三十岁,说不定,我会爱上你呢。” 老头心中苦寒,瞥着她那抹美似满天星辉般的笑容,泛起一阵无力感,这个三十几岁却出落得像二十出头的风韵尤物,带给他的压迫感很沉重很压抑,不像千斤坠顶,却绵绵无期,自己只有招架之力。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老头禁不住苦笑,难道自己真的是老了? 凤凰举步回走,如弱柳扶风般,走到楼梯处,矮小青年正傻呵呵对着她乐,笑容灿烂。 她走到他跟前,小手负在身后,弯下腰,微笑道:“你叫什么名字?” 矮小青年笑着露出一排洁白牙齿,稚声稚气道:“阿瞒,我叫曹阿瞒。” 凤凰扬着黛眉,诧异道:“哦?还跟曹操同名啊?” 矮小青年挠着脑袋,迷茫问道:“曹操是谁,厉害不?” 凤凰捋了捋秀发,微笑道:“再厉害,也是个死人。” 矮小青年还是没弄懂她的意思,手撑着下巴,思考着,他平时总爱这样想问题。 凤凰气若幽兰,笑着问道:“阿瞒,你说姐姐漂亮不?” 矮小青年点着头,眼神却不夹杂普通男人的情欲,憨笑道:“漂亮。” “那你想不想以后娶个像姐姐一样漂亮的媳妇?”凤凰微笑道。 矮小青年眼中透出无限憧憬之意,点头道:“想。” 凤凰摸了摸他的头发,轻声叮嘱道:“那你以后一定要听姐姐的话,知道不?” 矮小青年傻笑点头,捏起拳头,斩钉截铁道:“爷爷说了,要阿瞒只听姐姐的话。” 凤凰倒没想到这小老头挺有前瞻性的,浮起一个水到渠成般蛊惑的微笑,继续往上爬。 矮小青年回头,静静注视着她的背影,对这个女人的离去似有一丝的不舍。 而那个老头则一直蹲在那里抽着闷烟,没离开过半步,烟抽得愈凶,咳嗽就愈厉害。 待上到最顶一级楼梯,凤凰终于停下脚步,回身望向老头,忍不住问道:“那三副柳木棺材,是给谁的?” “有一副,是给少爷的对头预备的。”老头平静道。 凤凰轻蹙起黛眉,追问道:“还有两副呢?” 老头吐出一口浓烟后,轻描淡写说出一句,只有简单五个字:“我和阿瞒的。” 第十六章 千年道行的狐狸 黄昏,夕阳正浓,有鸟飞过。 八月香的铺面不大,属于家庭小额经营,可来这里就餐的人却特别多。 因为苏湄的家恰好位于丹青巷的核心地带,经常会有一些游客冲着这片大名鼎鼎的古建筑群慕名而来,兴致勃勃地走了一圈后,肠肌肚饿,就选择在八月香解决温饱问题。再者,美院的学生也是不容忽视的主力军,除此之外,附近的居民也会隔三差五来这里下馆子。 可能是因为这里的大厨较好,普通的家常小菜特别对学生和邻居的胃口,再加上田姨的热情和善,所以八月香的招牌是街知巷闻,有口皆碑。虽然下午时分发生了点痞子闹上门的小插曲,但无伤大雅,依旧客源广进,货如轮转,这就是所谓的“酒香不怕巷子深”。 高朋满座,回到店之后,叶云义不容辞地做起了临时服务生,端盘递碗,忙过不停。 他的横空出现,惹起了正在吃饭的美院女生的一片惊呼,不可避免的是,惹起了男生们的一片倒彩。最惨的是,他从没想过这些妙龄少女们会如此大胆,与宋朝大学士苏东坡是同一个流派——豪放派,一上来就直奔主题,最婉转的都是问他可不可以做人体素描模特,虽然是带着开玩笑性质,但还是让他汗流浃背。 等到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时,弯弯月牙已经高悬于空了。 夜,悄悄来临,朦胧得很,美丽而不娇媚。 苏湄系着围裙站在厨房里,臀部给ol直筒裙绷得浑圆丰翘,蛮腰却惊人的纤细下去,丰挺的胸部下压在衣襟上,坠出完美诱人的曲线,手里正剥着青笋,娇艳欲滴的红唇闭合,愉快哼着《祝你平安》的调子,脚下还轻轻的踩着节拍。 热锅里正扑扑的冒着白汽,她拿店里剩下的一点材料,在做一个清淡的竹蛏豆腐汤。 虽然已是入夜,可厨房的温度仍有些高,她雪白无暇的额头渗出了细细密汗,弯起手臂,拿袖子轻轻擦了擦,动作柔得就像那弯新月,侧头望了眼依着门沿的叶云,看着他慢条斯理地削着胡萝卜,手法迅疾而华美,那飘然出尘的脸形,给人异常温柔的感觉,一颗玲珑心差点就给他此时的形象给融化了。 以后真的不能见到他了吗? 他哒哒的马蹄真的是个美丽错误?他只是过客,非归人? 念及此,她徒生了几丝黯然。 “汤沸了。”叶云没有抬头,轻声提醒了心不在焉的她一句。 她这时才回过神来,低呼一声,脸庞漾起红晕,连忙掀起锅盖,把如玉豆腐放下去。 豆腐在沸水中上下沉浮,散发着淡淡的豆香味,她又往里面添了一些葱姜等佐料。 叶云把削好的胡萝卜切成丝,放在一旁备用,又去捣腾鸡蛋、青椒等玩意。 两人就这样极有默契地配合着煮饭,没有交谈,眼神也没有交流,似乎都在逃避对方。 很快,五菜一汤就新鲜出炉,香气扑鼻,色彩也很鲜艳,没有一点点的烟火气。 叶云将碗筷放在餐桌上,招呼忙着关门的田姨吃饭,而苏湄则还在厨房没有出来。 “小七,累了吧?”田姨笑着落座,看着花了好多心思的满桌佳肴,欣慰全写在脸上。 “我不累,这些都是苏湄弄的,我只是负责打打下手而已,很清闲。”叶云微笑道。 “嗯,湄湄确实很懂事,待会你就多吃点,尝尝她的手艺如何。”田姨笑着道。 “一定。”叶云点点头,望了眼厨房的方向,心里纳闷着,这妮子怎么还不出来? 田姨也觉得奇怪,起身喊道:“湄湄,好了没?” 好几秒后,厨房才传出一句:“就来了,你们先吃。” “这孩子,吃饭还不让人省心。”田姨坐下,拿起筷子,“小云,咱边吃边等。” 叶云笑笑,也拿起了筷子,不死心地又望了眼厨房,仍是没有人影,只好开拔头筹了。 这妮子煮的东西确实美味可口,其实当初她喝醉酒,被他捡回家时,就已经煮过给他吃了,只不过那时的心情与此刻大相径庭,那时候两人素未平生,还对她处处提防,食之无味,今晚故事重演,吃起来可是别有风味。 嗯,清汤够淡,豆腐够嫩,虾够新鲜,猪肉也不错,啊,还有这青笋,脆而香。 叶云不知不觉已经消灭了大半碗饭,加了点荷叶的米饭,香气浓洌,令他食欲大振。 直到这时,苏湄才从厨房里忸怩出来,用冷水洗了把脸,还湿着,眼睛有些红肿。 她今天穿着嫩黄色的衣裳,灯光下肌肤更白更嫩,梨花带雨的眸子分外柔和妩媚。 她默不作声地坐下,拿起筷子,夹菜,低头扒饭,从头到尾没有看过叶云一眼。 “湄湄,你眼睛怎么了,肿成这样?”不明所以的田姨看到苏湄的异样,关切问道。 “没什么,刚才炒菜的时候,不小心溅了点油进去,不碍事。”苏湄勉强挤出微笑。 “这还得了,那可是眼睛呀,来,让妈看看。”田姨急忙起身,仰着她的头细细看着。 “真没事,我都用凉水冲了好久,妈,快吃饭,都凉了。”苏湄推着田姨坐下。 “你呀,太粗心,下次一定得注意,眼睛是很脆弱的。”田姨担忧之色还未完全消退。 “知道了。”苏湄冲着田姨笑笑,然后低头专心扒饭,还是没有正视叶云一眼。 叶云也没有出声,仿佛哑了一般,来回挑逗着碗里剩下的几粒米饭,看上去心情不错。 其实,只要是男人,知道有女人为他流泪,总是非常愉快的。 田姨并不是那种善于捉摸心思的女人,虽然瞧清了苏湄不同往日的异样,却也没发掘出点更有价值性的端倪来,因此,尽管心中疑虑重重,她却也没刨根问底,一探究竟,胡乱扒完一碗饭之后,就拎着保温瓶,装了些菜,送去医院给苏墨砚。 外面再矜贵的玉露琼浆,也不如家里的粗茶淡饭。 田姨走后,饭桌上空落落,只剩下这两个各怀鬼胎的一男一女。 苏湄端起碗,一言不发,眼观鼻鼻观心地吃着,拿筷子的右手姿势很美,兰花指微翘,像一朵圣洁白莲,夹起一小块肉放进樱桃小嘴,再往里面送一小筷米饭,如此梅花间竹,细嚼慢咽,深谙寻常饮食的门道。 叶云见这妮子一副当他透明不存在的模样,玩心大起,连绵不断地往她碗里夹菜,这妮子刚开始时还愣了一下,却没有说什么,铁了心对他置之不理,又低着头吃饭。可后来碗里的菜都堆积成山了,她终于忍不住抬头,恨恨瞪了眼这个一脸坏笑玩世不恭的年轻人。 “多吃点豆腐,美容养颜。”叶云在厚颜无耻地解释着,那抹贼笑让人心厌。 苏湄皱皱黛眉,忽然也笑了起来,很诡异,容颜如牡丹的开落,也开始往他的碗里夹菜,媚态尽显道:“你也吃,多吃点猪肉,强身健体,你看你这副弱不禁风的瘦皮囊,怎么能拔刀相助路见不平呢?” 叶云一笑置之,啧啧道:“我这还弱不禁风?看来你的口味比较重。” 苏湄也不生气,嘴角的弧度愈发诡魅,玩味道:“再来点玻璃生,这些蔬菜呀,都是我妈亲手种的,屋后有一大块地方闲置着没用,她这人苦惯了,闲不住,就弄了些泥土和蔬菜种子过来,每天都很用心浇水打理的。这些没污染无公害的蔬菜,新鲜,市场上很难买着,还能给家里省去一笔不小开销呢,现在物价飞涨得逼良为娼,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又不能去偷去抢,能省就省,你今天有口福,多吃点,清肠胃。” 叶云错愕地看着满碗的玻璃生,望了眼媚笑如丝的女人,苦笑道:“谢谢。” “不用谢,你喜欢就成。这菜呀,你要一口一口地慢慢嚼。”苏湄微笑道。 叶云总觉得有点不对,毛骨悚然,担忧问道:“为什么?” “这样,你就可以细细品味一下我的手艺啦。”苏湄柔声道。 叶云听话地吃了几根青菜,味道确实不错,咸淡适中,狐疑道:“还有呢?” 苏湄笑笑,补充道:“细嚼慢咽也有助于消化,营养专家都推荐的。” 一个女人用这种酥软入骨的语气跟你讲话,作为一个正常男人,实在难以拒绝好意。 “还有好处吗?”叶云又吃了几根,见没什么不良反应,也不像刚才那样忧心忡忡。 苏湄眨了下眼睛,妩媚死人不偿命,嫣然道:“当然有了。” 叶云抱着一丝侥幸,把整碗玻璃生吃了个精光,抹抹嘴,轻声道:“说之。” 苏湄像只千年道行的狐狸,笑眯眯道:“顺便还能帮我找出掉在里面的那几根头发。” “……” —————— 饭,总有吃完的时候。 “我来收拾,你去坐一下。”等叶云放下筷子,苏湄轻声说了句,勤快收拾碟子碗筷。 “你确定?”叶云本来想起身和她一起收拾的,没想到这妮子竟主动请缨。 “嗯。”她只是轻轻点了点头,没有再多说什么,然后端起沾满油污的碗碟到厨房。 叶云静静望着那个曼妙背影,薄呢筒裙确实是件好东西,勾勒出她臀部的诱人弧线。 等进入厨房那一刻,那个背影回头,轻声说了句:“等我洗好碗,再走。” 叶云微笑点头,她唇线勾起一道有些深秋悲凉之意的弧度,然后转身进门,消失在那里。 第十七章 别离 夜,静极了。 月光透过云缝轻轻泻来,丝丝缕缕,诱惑起人间的情感。 叶云当然没走,捧着一杯清茶坐在院子当中,抬头望着天上那一眸弯月,思绪飞扬。 风,渐凉微冷,脚步轻盈,缓缓而来,欲静,却依然耐不住扰乱了他的心绪。 他知道,能这样毫无后顾之忧地不理世事的日子将不久远,该来的,终究还是要来的。有些路是没有的,要自己去走出来,正如老爷子在自己来宁州前说的那句话:人字的构造,一撇一捺,即为人,这简简单单的一个字,却是阐述了人必须要靠着自己的双腿走出人生。 他的确很想过着平静、安宁的生活,但现实吗? 或许,那种生活,只出现在几朵山花身上吧。 许地山在《空山灵雨·银翎底使命》中说到:“惟有几朵山花,在我们眼前淡定地看那在溪涧里逆行的鱼儿,喋着它们的残瓣。”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是吗? 有的时候,当局者未必就迷。 其实也知道,也清楚。 或是因为心中的执念,或是因为种种原因而放不下。 他们其实是最清楚的,因为那是他们的亲身经历,自己的事,自己清楚。 在那次百家会馆的杀戮中,叶云就已经感觉到了应该有一股背后的力量在推动整件事的发展,虽然他至今还无法弄清那幕后到底是谁。他不杀刘刚的那个女人,就是想让她带信息给刘三爷,来验证他内心的想法,结果刘三爷真的一点动静都没有。 死了两个亲生儿子,都选择沉寂如水,那证明刘三爷也只是别人一个可怜的棋子罢了。 叶云略感彷徨,被迫选上了这条路,也只有他自己清楚当中的心酸苦楚。 但他从来不畏惧,因为他就是强者。 让风继续嗥叫,让雨继续肆虐,强者一直在风雨兼程。 风会吹去昨日的悲伤,雨会洗去身上的血迹,风雨只能让强者更加坚定前行的步伐。 可惜,有些话语始终是无法倾诉的,无论对谁。轻仰起脸,三十角度,一只不知名的鸟儿从空中掠过,盘旋,滑翔,然后隐去,悄无声息。风来,溜过舒展的指间,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留下。灵魂的深处,是沉默的微笑。 小青的故去,让他始终无法释怀。 如果再呆在苏湄的身边,她会不会成为下一个牺牲品? 有何感想?不敢想。 既然前途未卜无法预测,还不如未雨绸缪来个痛快,挥刀断臂,从此形同陌路。 他原本打算在临走之前再告诉她这个决定,没料到她竟然观之入微,事先发觉了。 唉,事与愿违。 他站在夜的风口,问风:爱有几许?情有多重? 风无语,奔他而去。 举目,无亲,只有月儿。 月光下,是一道孤独的影子。 忽然又想起了母亲,一位善良容忍的江南女子,背负着太多却依然有美好笑容。童年的时光,她的拥抱,她的那许多奇异动人的故事,她的静静如水的歌谣,她的淳淳如溪般的教诲,想起来整个人都是温暖的。 母亲的一番话又一次萦绕耳旁:孩子,要做沉香木。浮世是水,俗木随欲望随波逐流,无所定止。沉香是定石,在水中一样沉静,一样的香。一个人内心如果有了沉香,便能不畏惧浮世。 “谢谢你,妈妈。”叶云在心里默默念道,心头涌上一股暖流,细细地流遍全身。 半晌,他微微摇了摇头,只是动作过于细微,没人能看得出来。 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从裤袋里掏出烟来,他竟然带烟了,而且还是自己抽,一个令人震惊的举动。 火苗腾起,点燃。 他静静地坐在竹椅上,手指夹着烟,烟雾缭绕,姿态优雅,那种味道如贵族般,让人赏心悦目,根本不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能够装出来的。小青走后,他就重新抽上烟了,不是在烟中迷失自己,而是在烟中找寻自我,吞吐间,很多问题都逐渐清晰。 望着无边的夜色,他又轻轻哼起了那首不知名的苍凉小调,的确苍凉如水。 苏湄正挽着袖子,冲刷着脏碗脏碟,洗洁精泡沫横行无道,使她嫩白如玉的小手迷失其中,几缕微湿的青丝柔顺粘在她那精致的脸庞上,让她那种仿佛从来都只能远观不可亵玩的骄傲收敛了许多,多了点邻家女人的亲切。 她的速度很快,显得比平时要紧迫,她希望能剩多点时间陪陪那个年轻人。 人总是要到作诀别的时候,才会觉得对方存在的可贵,这真是一种莫大的讽刺。 他反复强调不是个好人,要离他远点,可自己心里为什么没有一丝要听话的意思? 她绝不是一个随意相信男人的女人,挑剔,喜欢钻牛角尖,所以才会有今天的不近人情。 为什么对他却毫无保留的信任?真是奇哉怪也,像一局死棋,怎么琢磨也琢磨不透。 想起了他平时的一些所作所为,她不禁莞尔。是,平常他也喜欢盯着自己看,虽然没有今日那般的肆无忌惮,但也常常使自己心思慌乱。瞪了他一眼之后,也没见他会像其他那样男人眼神躲闪,漆黑的眼瞳反而会瞪得更大一些,那灼热的眼神凝视着似乎执着着要望进自己的心里,没来由心里一慌,但绝没有厌恶的感觉。 虽然不清楚他的身世,不知道他背负着什么,但只要他不愿说,她就绝不会问。 真正聪明的女人都知道,她无论和哪个男人交往, 懂的事都应该比那个男人少一些。 忽然想起了傍晚时分,他在回来的路上,跟自己说的最后一番长篇大论:苏湄,如果情缘散尽,感情注定难以为继,为什么不选择有尊严的结束?总比伤害纠缠到最后,把所有美好的记忆都磨损掉更加合理。至少,你还拥有记忆。因为生命中感动过我们的人是不会离开的,他将驻留在我们记忆深处,在偶然空闲的午后或者寂寥的夜里,涌现出来,和现在的我们相见。 听完之后,她是深深皱了皱眉,痛,点点扩散,透着风的清冷与萧瑟。 终于把最后一个碗洗好,完璧归赵后,苏湄连手都顾不上擦,就冲出了厨房。 月影如霜,院子当中,只剩一张空竹椅,人已不见。 他消失了,宛如一阵青烟,仿佛从来就没有出现过。 就这样告别了吗?以后再也不会见面了吗?路上碰见都不会打招呼的陌生人? 迎着夜风,她停住,泪,悄悄滑落,这个从来都自负要强的女人,到底是水做的。 许久,泪已干。 她慢慢走过去,竹椅上留了一张纸条,写着一行字,瘦金体,字迹古朴铅华: 是w.h.奥顿的一句名言:恶魔,通常只是凡人,并且毫不起眼,他们与我们同床,与我们同桌共餐。 _________ 人生就像一场舞会,教会你最初舞步的人,却未必能陪你走到散场。 叶云选择了轻轻地走,正如他当初轻轻地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他依旧坐在公交车最后一排靠窗位置,发呆,眼神没有哀伤,也没有留恋。 公交车在灯火通明的大街上走走停停,他还没有下车,至于去哪里,只有他知道。 这个城市,从来没有草长莺飞的传说,它永远活在现实里面,而现实,就是有分有合。 叶云早就过了那种见到个水灵美女就恨不得霸王硬上弓的冲动年龄,很多事情,并不是“爱情或者事业”这种二选一这么简单的抉择过程,会牵涉到很多人,触碰到很多神经,不低头屈服的后果,往往是意料之外而难以承受的。天下美人任由自己采撷,这只是电影或者网络种马小说主角才有的命,可惜他不是戏子,他的人生也不是小说,必须在现实中苦苦经营,并且执着前行。 苏湄,这个妩媚而近妖的尤物,也许注定只是昙花一现吧。 他叹了声,忽然想起了母亲在他临行前说的一句话:别离,是为了重聚。 他鬼使神差一般嘴角勾起一抹起死回生的微笑,轻轻敲着车窗玻璃,清脆而有节奏。 公交车又进了一个站,叶云终于起身下车,融入了浩浩荡荡的人潮。 蓝枪鱼西餐厅,格调幽雅而精致。 叶云这个穷光蛋竟然走了进去,门口的侍应见他衣着普通,当然不会青眼相加。 餐厅里沿途相迎的女服务员则不会那么势利眼,即便有,也不会那么赤裸裸展露,轻轻挑眉,笑容灿烂地欢迎着叶云,服务态度堪称一流,身材更是一流,统一穿着一袭将她们身材完美勾勒出来的上等古香缎晚服,从侧面看,所有女孩的曲线都是无可挑剔的惊人s型。 他报了座位号,其中一个留着齐眉短发的女孩在前头领路,曲折蜿蜒往目的地进发。 女孩带着他袅袅婷婷走着,穿过一条吊着许多绿色植物的长廊,来到了一个水池的尽头。 那一桌,坐着一男一女。 第十八章 三样东西 灯光昏靡,人影朦胧。 临近窗户一桌,坐着一男一女,对面而坐,男人正好面向入口处。 他见到慵懒走来的叶云,立即起身相迎,浮起了一个标致性的春风微笑,远远就打了个招呼。 这个男人,俊美清逸的相貌和消瘦的身材,从来都不缺旁人或者惊艳或者错愕的眼神。 “陆羽,你选的地方够难找的,可以媲美山路十八弯。”叶云一边走,一边抱怨道。 “这里档次高一些,人员相对没那么复杂。最关键是清静,说话声音稍微大点,也不会打扰到别人。”陆羽的思维永远这般缜密无缝。 “老朋友叙旧,最好在街边食肆,点几味重口烧烤,酌几瓶清冽烧酒。”叶云终于走到了他身边。 “我也想啊,毕竟酒逢知己千杯少。这红酒太雅,只适合情侣之间的调情,白酒够浓,才是友情深厚的代言。但是,今晚有些例外,因为有位女士在场,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不太合适,下次,我们单独去喝。”陆羽微笑道,说话瞻前顾后,从不让人有漏洞可捉。 叶云望了眼那个仍在前面座位上端坐如松的女人,皱了皱如刀双眉,有些好奇。 他其实很远就注意到了这个女人的背影,可她始终没有转过身来,难以一睹芳容。 待走近之后,虽然她还是纹丝不动,可背影却似曾相识,总觉得在什么地方见过。 他极力回忆着,却千头万绪无从捋,就像有些重要的话到了嘴边,却忘了要说什么。 不过,这女人神秘面纱并没有维持多久,陆羽热情道:“给你介绍一下我女朋友……” 他还没介绍完,那女人忽然从座位上起来,转过身,微笑道:“你好,叶云。” 叶云一惊,显得毫无心理准备,失声道:“是你?” 女人笑颜如花,反问道:“怎么?很意外?” 叶云惊讶之色还有残余,失笑道:“何止意外,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女人笑意不止,落落大方道:“这世界呀,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缘分二字值千金。” 叶云揉了揉有些发紧的眉头,颇为无奈道:“哪有你说的那么玄乎?巧合,纯属巧合。” 女人笑笑,没有再说什么,也没再逗叶云,又坐了下去,端着一只晶莹剔透的的酒杯,轻轻摇晃。 陆羽涵养极佳,一直在一旁静静听着,等二人不说话了,才感兴趣问道:“原来你们俩认识啊?” 女人望着自己男人微带吃醋的神情,颇为得意,火上浇油道:“何止认识,简直就是一见如故。” 叶云听见她模仿着自己的语气说话,有点挑拨离间的意图,汗了一个,转头看了眼陆羽,喊冤叫屈道:“别听你女人在那里添油加醋故弄玄虚,她不是状元旅馆的老板吗?我妹就住在她那里复习高考,今天早上,我去那里看了一下旅馆环境,然后就恰巧认识了。” 陆羽知晓了来龙去脉,微笑道:“看来,这世界确实挺小的。” “两位大爷,快坐下吧,让别人看见了,还以为你们为了我在决斗呢。”女人戏笑道。 两个大男人闻言,互相对视了一眼,同时一笑,然后各就各位,叶云在他们对面坐下。 这个座位已经是餐厅的尽头了,环境雅致,气氛和谐。 桌上的两根红色蜡烛,营造出一种浪漫、迷人、淡雅的气氛。 三人随意挑了一个娱乐八卦话题起头,然后慢慢就聊开了,像久未谋面的同学死党。 叶云在聊天中得知,这对男女是大学同学,一个学工商管理,一个学金融,男才女貌。 抱歉,他们的恋情和世界上大部分的恋情一样,没有惊天动地的相遇、纠缠、眼泪与悸动。两人也没有什么特殊显赫的家庭背景,没有上一代的光环庇荫,都是普通人的后代。所以,这场恋爱里的大小凡事,都得从长计议,今天来蓝枪鱼餐厅腐败,已经是存了好几个星期的钱,下了好几个星期的决心了。 如果非要说他们比别人幸运,唯有一点,他们都是昊天太子爷张宝、准市长公子哥孔孟两人的朋友。 目前,两人都签了同一家大型房地产公司,宁州锦湖集团,意味着身份是正式从学校象牙塔过渡到现实社会了。 叶云又问起了两人在大学时认识的情景,以及相爱的过程,话题很轻松,笑声不断。 这顿晚餐显然到了剧终,甜点已经上了,提拉米苏,不腻口,一份英国忧郁的情怀。 这对情侣很懂得享受人生,喜欢一般小资应有的奢侈生活,一瓶长城干红醉人心窝。 “喝点?”陆羽斯文如书生,看着对面的叶云,晃了晃手中的红酒。 “我喝茶。”叶云微笑着婉拒,伸手向不远的女侍应生示意,要了杯绿茶。 “不喜欢红酒?”陆羽浅抿了一口,他女人则在一旁全神贯注地吃着提拉米苏。 “我山野村夫一个,喝这玩意儿,不习惯。”叶云慵懒依靠在椅背上,姿势并不优雅。 “那我就舍命陪君子,也喝茶。”陆羽微笑道,照葫芦画瓢,也点了一杯绿茶。 叶云笑笑,一本正经问道:“陆羽同志,今天怎么会突然想着约我见个面,就为了聊聊家常?” 陆羽指了指身边那个沉默不语只顾吃甜点的女人,祸水东引道:“这你得问温庭筠同志了。” 温庭筠正往嘴里送了一勺奶油,淡黄的奶油下覆盖着新鲜咖啡饼碎,黝黑苦涩中又有甘甜美艳,好不容易咽下肚,端起水杯,喝了口清水,看向叶云,单刀直入道:“想见你呗。你的大名呀,早在我们那个圈子里就如雷贯耳了。我经常听陆羽提起你,说你是小宝和孔孟这两个超级顽主的师父,又说你是他见过最特别的人,像那种隐于市井的世外高人,我早就春心萌动,想见见你这个怪物了。早上听到你说出‘叶云’两个字,你不知道我内心的震撼程度,不过你妹妹在场,我也不能表现得过于激动或是兴奋,你知道的,女孩子嘛,总要矜持些,所以今晚就叫陆羽约你出来了。” 呃,这女人也未免太直爽了点吧? 在自己男朋友面前,这样横行无忌地变相夸着另外一个男人,没有丝毫要找个委婉说法的意思,只有一点原因,那就是她跟陆羽的感情已经好到无缝可钻的地步,不用再忌讳什么,天底下这样的感情,稀缺。 可叶云还是有点不适应她的尺度,挠挠头,耸耸肩笑道:“我有这么出名吗?” 温庭筠清亮迷人的秀目让笑意挤得细长,带着几分敬仰道:“何止出名,简直就是传奇。” 叶云苦笑,佯装发怒道:“这谁给我造的谣?” “你俩宝贝徒弟呗,他们把你说的天上有地下无,不知吸引了多少人的关注。”温庭筠幸灾乐祸道。 此时,服务员送来了两杯绿茶,陆羽接过一杯,微笑道:“叶云,看来你很苦恼啊。” 叶云捧着那杯绿茶,心里烦忧,无奈道:“那当然,我一个微不足道的市井小民,应该低调。” 陆羽浅呷一口茶,不置可否道:“我虽然和你接触不多,也能感觉到你喜欢无拘无束的清淡生活,可命运之神却开了个小玩笑,让你误打误撞走进了我们的圈子,这的确是件匪夷所思的事情。但莎士比亚说,人们可支配自己的命运,若我们受制于人,那错不在命运,而在我们。你依然可以过你想过的简朴生活,人各有志,我们这些朋友断然不会强拉你进来,只是我希望以后无论何时,只要我们一见面,就立即成为无话不谈的死党。” 叶云起身,端起茶杯,大笑几声,颇为激动道:“为了你这番话,以茶代酒,敬你了。” 陆羽当然不会觉得这个行为缺乏修养,站了起来,轻轻碰了下杯,微笑道:“干。” 温庭筠也凑着热闹,齐齐碰杯,这个举动哪像在档次高雅的西餐厅?分明就是大排档。 那几个见惯世面的女侍应生看得一愣一愣,哭笑不得,好在他们并没有打扰到其他人。 这三人也觉得在这种绅士淑女的场合,这样做有些不伦不类,便笑着坐了下来。 陆羽又抿了口茶,忽然说了句:“叶云,其实今天我找你来,还有别的事。” 叶云一怔,皱了皱眉,轻声问道:“什么事。” 陆羽没有马上说,拿出钱包,递给温庭筠,低声道:“小筠,你先去前台结账。” 温庭筠是个聪明女人,识大体地点头,微笑跟叶云说了声抱歉后,就往前台走去。 叶云见着陆羽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有些凝重,下意识加重了手指握住茶杯的力度。 陆羽左右望了望,那抹终年可见的微笑消弭殆尽,悄声道:“我要给你三样东西。” 叶云轻轻点头,静静看着陆羽从他随身带的一个包里掏出的东西,慢慢打开。 终于,叶云见到了这三样东西,神情不变,可瞳孔紧缩,这个细节谁都没有察觉。 第十九章 苍生 夜色一片清凉。 叶云从蓝枪鱼出来,与陆羽道别后,没有马上回转,而是来到了老城区的紫荆花道。 这次有点不同寻常,他并没有坐公交车,而是叫了辆的士。不是他有钱了,也不是他贪图便捷,而是因为温庭筠那死妮子已经把钱提前付给了那司机,他想推脱也推脱不了,只好惟命是从,做了个顺水人情。 司机刚开始还嫌他磨蹭,一听到他报出的这个住宅区名字,神情就有点诡异,因为他印象中住在那里的都是些老而弥坚的权威人物,而且有最阴森恐怖的暗哨,心里艳羡了些许,对一身贫民装束的叶云客气恭敬了起来。 车开得稳,却快,转眼就到了小区门口,叶云下车,没有任何顾虑,悠闲走了进去。 那司机往黑暗得一望无际的里头瞥了几眼,心生恐惧,油门踩到底,迅疾离开。 小院安静如常。 并没有因为来客而生起丝毫的戒备之心,似乎这个城市任何的一丝浮躁都与这里无关。 一间古色古香的屋里,典雅而淡素,无形中流着一股豪门气质,更是寻常人家难以企及的。一个古木书柜夺人眼球,上面全部是线装古书,其中不乏珍贵的传世孤本。几盆绿色植物让屋内平添几分幽静,墙上的几幅山水画真迹千金难买。 可惜,山水画只是个陪衬,它们众星拱月般绕着正中央那帖手书——“青松自若”,据说是民国那位蒋校长的真迹,笔势欹侧奔放,变幻莫测,一气呵成,颇为壮观,真乃“风激跃跌宕,字势多奇拗”,堪称绝品。 当然,最引人瞩目的,还是那张古朴茶桌与那套极品茶具。 而在桌子的后头,一个老人孤独地坐在轮椅上,仿佛一尊蜡像,始终一动不动,在窗边幽幽望着外面的世界,双目清寒,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没有人能猜到他在想什么,正如没人能看透这浓稠如墨的黑夜。 一盏孤灯,让黑暗消色不少。 老人听到脚步声,终于有了动作变化,侧过脸,十分温柔地看着叶云缓缓而近,沧桑的脸上露出了一丝难能可贵的微笑,枯枝般的手指轻轻叩着冰冷扶手,小抿了口茶。叶云无来由地在心底叹息一声,自己到底还是输给了他。 “孩子,想通了吗?”老人嘴角轻轻上扬,看着窗外,打破黑暗中的沉默。 叶云苦笑一声,无奈道:“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老人忽然发出极尖锐的两声笑,极尽快意,在黑夜中显得有些诡异,轻声道:“《孟子·滕文公上》有这么一句: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孩子,人若有所作为,都可以成为舜那样的千古名君,而你注定就是那样的人物,懂吗?” 叶云轻轻点了点头,心里面涌起十分复杂的感觉,自己的另一段人生就要开始了吗? 唉,他叹了声,为自己斟上一杯茶,小酌一口,发现竟然不是碧螺春,微微有些诧异。 叶云还以为自己味蕾出了毛病,又抿了几口,终于确定的确不是碧螺春的味道,虽然他面上保持着礼貌地沉默,但内心深处却是一片震惊。记得小时候,有一次燕老前来云浮山看望自己,老爷子却没有碧螺春茶叶来招待,气得燕老暴跳如雷,这两位老顽童在云浮山顶对骂了半天。 由此可见,燕老对碧螺春是情有独钟的,绝不会轻易改弦更张。 “燕老,怎么改喝蜀茶了?”叶云好奇问道。 “因为想念你家老爷子了。”老人闭着眼睛,轻轻转着茶杯,淡淡道,“人老了,就是这样,总是会怀念很多东西。人常说,人近古稀万事休。呸,那都是混话,可笑之极。实际上啊,人越老,越执拗,有的事情放不下,就是放不下了。” 叶云皱着眉头,静静看着手里的茶,聆听着老人的话语,并不出声打扰。 他在想,等自己老的时候,会不会也像这位老人一样,总是心事重重,无法释怀? 一阵长时间的沉默之后,老人睁开眼睛,脸上浮出一丝微笑,指了指杯中茶水,轻声问道:“记得当年我去云浮山的时候,你家那个死老头就是用这蜀茶敷衍的我,一点也没有东道主的热情好客。孩子,你喝出这是哪个品种的茶了吗?” 叶云端起茶杯再小抿一口,用舌尖细细地品着茶,微笑道:“应该是蒙山茶。” 老人满意地点了点头,枯老手掌轻轻抚平膝上绒毛毯的皱褐,转过头看着叶云,微笑道:“不愧是死老头的爱徒爱孙啊,这份好处可不能让死老头独占。孩子,你要记住,你也是我燕中天的爱徒爱孙。” “只要您愿意,我一辈子都是您的孙子。”叶云微笑道。 老人的笑声再也止不住,回荡在没有几分光明的屋里,这种情绪,只在几十年前歼灭东瀛一个整团时才出现过,等笑声停下来后,出乎意料地把那杯茶给倒了,抱怨道:“不知怎地,这蒙山茶我就是喝不惯,要不是想那死老头了,我才不会泡。他呀,还厚无颜耻地说和白居易的爱好一样,真是气煞我也。” “咸鱼白菜,各有所爱。”叶云了然轻笑,替自家老爷子遮上两句,轻声道,“这蒙山茶嫩绿油润,清香馥郁,也难怪乎白居易会写出‘琴里知闻唯《渌水》,茶中故旧是蒙山’的诗句了。想必这青州司马在聆听大珠小珠落玉盘时,泪水沾衣,也是因为其中夹着一份对蒙山茶的深深眷恋吧。” “你这解释倒是有趣。”老人轻笑一声,视线又转向窗外,平静道,“不过,这茶我还是接受不了,没有碧螺春的辗转回肠。我这人啊,很固执,认准了的事情不会轻易改变的。我和死老头这么多年交情了,最令我难忘的还是和他作为对手的时候。” 叶云倒没有听过这段故事,便开口问道:“燕老,您和老爷子之间胜负孰多孰少?” “打了个平手。”老人笑笑,扬了扬瘦削的手,闭着眼睛,皱着眉头,陷入了无尽的回忆中,“当时我们俩各自为政,他在工农军里被称为‘百胜将军’,我在国军里被誉为‘不败战神’,我们两人对碰迸出的火花,那是照亮了整个华北啊。” 叶云轻笑一声,无限向往道:“两个军中大将之间的斗法,着实是引人入胜。好在您最后投诚了,真是这个国家之幸。燕老,要不是您的投诚,我想蒋校长的老巢金陵也不会这么轻易的被百万雄师拿下了吧。” 老人并没有叶云的那种兴奋感,相反很平静,枯枝般的手指轻轻叩着冰冷扶手,带着无限哀思道:“那时候,整体的形势对国军非常不利,蒋公不停地给我发电报下死命令,说万万要守住下邳城,我做到了。我们两军僵持了很长时间,谁也没能占得了丝毫便宜。后来战局太漫长,我想打破僵局,便铤而走险,在下邳城设下鸿门宴,要你家死老头来谈判。万没想到那死老头竟然真的敢来,而且是单刀赴会。那场宴席之后的七天时间,我都将自己关在房间里,不给部队下指令,也不理会蒋公的电报。七天后,走出房门,我选择了投诚,就是因为那天你家死老头用茶在桌面写的两个字。” “哪两个字?”叶云追问道。 “苍生。”老人淡淡道。 叶云震撼,沉默不语。 老人一声叹息,每当想起那段历史,都充满了疲惫感,低沉道:“这个民族经历了这么多年的炮火连天,也该好好歇歇了。” 屋内恢复安静,一片清幽。 良久,老人忽然缓缓开口,破天荒道:“孩子,推我出去走走吧。” 月儿弯弯,夜色凄美。 这个戒备貌似松散的小院很安静,一条曲折的小煤屑路通往池塘。 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夜晚更加寂寞。 小路两旁长着许多树,有些是杨柳,还有些叫不上名字,蓊蓊郁郁,投在地面的树影阴森森的,有些怕人。不过今晚的气氛很好,月光淡淡,透过叶间缝隙映在路上,让人误以为铺上了一层白霜,很有诗意,不禁让人想起了《西厢记》中的一句:幽僻处可有人行,点苍苔白露泠泠。 一个年轻人推着轮椅,步子有些慵懒,亦步亦趋缓缓地走在小路上。 这是叶云第一次进入这个住宅小区的后院,院落极其宽大,四周的院墙种着几排密密麻麻的参天大树,遮挡视线,所以没有人能够从外面看到院中的情况。与世人的想像完全不同,这个令人谈虎色变、心生敬畏的小区后院竟是这样美丽的一个所在,青草茵茵,鲜花朵朵,树影曈曈,小煤屑路旁野花偶露清颜。 每行一段距离,年轻人都会皱皱眉头,因为有太多看不见的力量隐藏在黑暗中了。 他下意识地放慢了前行的脚步,有些漫不经心。 轮椅上的老人始终闭着眼睛,脸上没有丝毫的表情,灰白稀疏的眉毛在夜风中摇曳。 第二十章 采莲 兴许是因为夜深天凉的缘故,老人的腿上盖着一张厚厚的绒毛毯子,光滑柔软。 “是不是有心事?”老人见他推得很慢,忽然开口打破平静,声音在黑暗中显得有些尖锐。 叶云一怔,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不禁停住脚步,沉吟了一会儿,否认道:“没有。” “没有最好,走上这条路,不能想得太多。”老人指了指脚下这条路,话中有话,沉声道,“因为对你有威胁的人都在暗处,躲在你看不见的地方,而只有看不见的危险,才是真正的危险,老是思前想后束手束脚的,很难走出去。” “明白。”?叶云心里咯噔一下,老人的语气有些沉重,似乎他的顾虑更多。 老人笑笑,试图缓和氛围,便转移话题道:“这是你文殊叔走了之后,我第二次出门。上一次是三个月前,去了蜀都给他上香,今晚是第二次,十多年喽。” 十多年,未曾踏出房门一步,这是什么青灯古佛的生活? 叶云平静地望着这位他永远无法企及的老人,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去安慰他一下。 “不用想着安慰我,我这老古董别的不清楚,但有一点我比谁都懂得,那就是——死是很容易的,活着却很艰难。”老人似乎感觉到了叶云的迟疑,缓缓睁眼,抛出这么一句,然后枯枝般的手指向前指了指,示意他继续前行。 叶云推着轮椅继续悠悠上路,没有说什么节哀顺变之类的肉麻话,沉默就已经足够。 “这天底下啊,最凄凉的,不是白发人送黑发人,而是白发人送两个黑发人。我就这么一个好儿子,儿媳妇也孝顺,我还没怎么享到清福呢,他们俩就甩甩手,狠心走了,唉。”老人絮絮叨叨,又闭上了眼睛,长叹一声,“有时候,想找个人聊聊天都很难,幸亏你来了宁州,不然我这老骨头可是要患封闭症喽。” 叶云扬起一个浅浅的弧度,打趣道:“放心,我最在行的事,就是陪老人家聊天。” 老人尖笑起来,笑声回荡在小路上空,阴森冷寒,欣慰道:“上天还是有好生之德的,带走了我的儿子儿媳妇,却又把你送到了我身边。我这老骨头身体还行,碰上两条壁虎啊,我还是能效仿那武二的。” 叶云轻笑而起,老人难得的几句冷幽默怎么着也要给点面子,关切道:“燕老,您这种心态就对了,汉代陆贾的《新语·怀虑》云:恬畅和良,安静者祥。保持好的心态,可使您延年益寿。” 老人没有回应,周围显得很安静,只有一些不知名的小虫子在幽幽叫着。 “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谁与我逝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老人枯枝般的手指轻轻叩着大腿上的毯子,忽然开口道,“孩子,知道这句话是说的吗?” “知道,这是贾宝玉随苗苗真人和茫茫大士飘然登岸而去时,留给贾政的最后一句话语。”叶云轻声回答,望了望不远处的池塘,继续道,“‘我所居住的地方是青埂峰,我所游历的地方是这茫茫的天地之间。谁和我一同去呢,我又该跟随什么人一同呢?太过于渺茫虚无,该回到那大荒之地了。’贾癫子在最后一刻道出了他内心的平静,这红尘已经离他远去了。” 沉默,许久的沉默。 忽尔,老人一声叹息,幽幽道:“所有的喧嚣繁华都会归于尘土,活着的时候,如果心内空无一物是最可怕的,那是渗入骨髓的凄凉,无法与人诉说。我太老了,本来就不应该再留在这个世界上了。太祖仙逝了这么多年,我有天走了,好去和他说说话,以前他总爱在京城和我谈茶经的。” 古龙说过,人在回忆中,时间往往会过得很快的。 所以有些孤独的老人只有生活在回忆里,才能度过漫长寂寞的晚年。 “死”的本身并不痛苦,痛苦的只是临死前那一段等待的时候。 叶云不知如何出言安慰,踟蹰许久,轻声开口道:“梦影雾花,尽是虚空,因心想杂乱,方随逐诸尘。燕老,不要想太多,你还有我呢,还有老爷子,还有我妈,还有很多关心你的人,你永远不会孤独。” 老人转头凝视着他,忽然大笑而起,抛出一句:“云心有我,云我无心。” 叶云微微皱眉,被这横空出世的八个字吊起了胃口,思索片刻,才猜测出此话的大概意思:云心有我,这“云”应该是自己,老人知道自己的心里装着他。云我无心,这“云”应该是言语,是指自己要他不要忧心。 一字双关,委婉道谢,老人仍然思维敏捷,可喜可贺。 不知不觉,串了些闲话的一老一少已经来到了小院的池塘。 池塘挺大,却不显空旷,弥望着一片密密麻麻的荷叶,颇有接天莲叶无穷碧的韵味。 荷叶出水很高,由幼细梗杆顶着,像雨中纷纷而撑的伞。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莲花,有些袅娜绽放,像舞台上光芒万丈的明星;也有些羞涩地打着花骨朵儿,如同深院里待字闺中的少女。 微风徐来,清香宜人,仿佛深山老林中一曲飘渺的箫音。 那一役清风,如同一位交响乐指挥家,叶子与花在它的指挥下,欢愉地颤动而起,形成了一道凝碧的波痕,轻舞飞扬。弯弯月儿在淡淡的云层簇拥下,洒出一片银色的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不经意间,池塘中浮起一层薄薄的青雾,像极了一个笼着轻纱的梦。 好一幅月下荷图! 此情此景,不免让人想起古时江南旧俗——采莲。 那一个个娇艳欲滴的江南少女撑着小船,融入田田荷叶和艳艳荷花丛中,若隐若现,似有似无,唱起江南水歌,歌声悠扬动听,传到岸边那些看莲的公子耳里,却又是另一番韵味,幽怨缠绵,引人遐想。 正如朱自清先生所说:那是一个热闹的季节,也是一个风流的季节。 叶云完全陶醉于眼前的夜色中,心内一片清明。 老人坐于轮椅之上,亘古不变的脸上鬼魅般地挂着淡淡微笑,手指轻轻地叩着大腿上的毯子,显得非常有节奏,嘴里轻哼着京剧名段——梅派的《锁麟囊》,仿效花旦,声音尖锐且沙哑,如一片冰轮。 “孩子,这条路,你想自己走,还是我扶着?”老人忽然出声,打破这片静谧。 “我先走走。”叶云凝望着这片美景,清唱起了王昌龄的《采莲曲》,歌声飘渺。 “也好,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老人轻轻打着节拍。 这一老一少像是在歌咏比赛,你方唱罢,我登台,显得情绪高涨,兴致盎然。 叶云忽然停下歌声,问了句:“燕老,知道‘长弓交错,遮天蔽日’什么意思吗?” 他问得十分突然,几乎是一想起这事,就马上脱口而出,老人有些措手不及,两道白眉骤然皱了一下,只是动作幅度小到根本看不清,沉默片刻,不带丝毫感情道:“这句话是谁说给你的?” 叶云听见老人语气上的变化,不由内心微凛,表面却若无其事,不知从哪变出了一颗光滑圆润的小石子,轻轻抛着玩,看似无心道:“是一个很奇怪的算命大叔说的,这句话我一直想不明白,好像一团迷雾围着我。” 没有回应。 半晌,老人抬头看了眼他,缓缓说道:“你想知道?” 叶云点点头,如实回答:“想。” 老人双手温柔地交叉在毯子上,视线出人意料地落在了身后侧那片青青竹林里,没停留多久,又转向池塘的远端,没有正面回应,反而是高深莫测道:“迷雾散了便是明,明,便是另一种雾。有些话不必清楚,清楚了,反而会更想不明白。” 叶云已经猜到他会拒绝,所以没有失落,点点头,不再说什么。 他知道,有些东西是他无法知道的,即使身边的人清楚得很,老爷子、燕老甚至母亲都讳莫如深,从来不会向他透露半点,比如他的身份,他的父亲,他与这座城市的渊源,老爷子要求他来这里的真实目的等等。他感觉如行走在迷宫中,辨不清方向,往往想去弄清真相的时候,又走到了一条死胡同,只能另辟蹊径。 但他必须弄清楚,别人不说,那只能靠他自己。 没有航向的行船,迎接的往往只有死亡。 “孩子,你要成为万人之上,切记不要妇人之仁,凡是威胁到自己生命的,不必考虑过多,首先除而快之。”老人的笑容敛去,深深的皱纹稍微平整了些许,语气冰冷如夜,“正如一个人学佛,学佛第一个观念,永远不去看众生的过错。你看众生的过错,你永远污染你自己,你根本不可能修行。” 叶云轻轻应了声,像学堂里的弟子,帮老人往上拉了拉绒毛毯子。 第二十一章 春秋亭外风雨暴 蝉鸣微微,唤醒着人们夏的意识,虽然寂静不再单调,倒也有几分凄苦。 老人搓了搓有些粗糙的手指头,似乎想将自己一生的经验都传授给这个年轻人,继续道:“这条路很难走,一定要耐得住寂寞。自古以来,无论是谁想站在群山最高处,就得先学会如何忍受寂寞,知道吗?” 叶云凝重点了点头,随意抛出那颗小石头,扔向池中,一声沉闷的“咚”传来。 老人该说得都说了,不该说的没说半句,便不再说话,闭起眼睛,在黑夜中显得落寞。 叶云知道老人内心纠结在何处,不管多少年,他仍旧深深怀念着燕文殊。 他小时候在云浮山,听老爷子跟母亲提起过文殊叔去世的事,只是当时他还不懂得死亡是件这么可怕的事情,所以并没有往心里去。虽然他那时候已经被暗杀过十三次,但很多次都是有惊无险,死亡近在咫尺时,对方却被隐藏在黑暗中的影子杀死,在第十四次被暗杀前,他都认为死亡无非就是睡觉的时间比较长而已。 老人得知燕文殊逝世的消息后,就大病了一场,两条腿本就在那十年的时候被批斗而落下病根,此一病就再也不能走动。从那以后,老人就沉默寡言,甚至连老爷子都没能和他聊上几句,他也从来没有向别人倾诉过此事,能和叶云讲起,说明他还是能够敞开心扉,不说放下此事,起码也能减轻内心的忧伤。 真正的绝望,是沉默。 念及此,叶云开口问道:“燕老,文殊叔他怎么过世的?” 老人愣了下,放在绒毛毯上的枯老手掌微微紧了紧,沉默许久,望向远方道:“文殊和莺儿都是安全部的,在海湾战争的时候,他们为了执行国家的一项机密任务,秘密潜入伊拉克,不料行踪败露,为国捐躯了。那时候,你还很小,连他们一面都还没有见过。” 叶云眉头微皱,静静地聆听着老人的诉说着这段辛酸往事,内心欷歔不已,忽然想起了自己整日与死神打交道的颠沛生活,叹了口气,感慨道:“死亡太真实了,没有谁能从死神的国度归来,向我们讲述那里的法律。” 人沉默,风沉默,夏虫也跟着沉默。 老人忽然阴声道:“孩子,记住一句话,若想得到些东西,你就必须失去些东西。” 叶云一惊,没想过会从对方嘴里听到这句话,怕是触到了他的不堪回首的伤心处,于是轻声安慰道:“燕老,文殊叔是伟大的,他为了这个国家贡献了他的一切。他的牺牲是所有人都不愿看到的,就让这个最大的遗憾掀过去吧,我想,他在天之灵也不希望您老为他如此不释怀。” 话音未落,一瞬间,老人面色冷峻,右手重重地拍在了轮椅扶手上,巨大的响声在黑夜中直冲云霄,诡异无比,冷声道:“你记住,文殊去世,永远不是我心中最大的遗憾!文殊他为国捐躯,那是他死得其所,我虽然难过,但我也感到欣慰,懂吗?” 叶云哑然,内心深处一片阴寒,神情凝重,肃然地点着头。 他从来没见过老人会用这样雷霆震怒的语气说话,那种寒若冰霜让人无法呼吸。 即便是处变不惊如他,也会被这种气势所震慑,那双优雅如钢琴家的手也有些微颤。 安静,死一般的安静。 很久,老人才恢复了祥和,像近在眼前的无数矛枪骤然散去,眼神温柔,看着旁边微微有点拘谨的年轻人,轻轻笑了笑,平和道:“孩子,被吓到了吧?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动怒喽,你真是一个不乖的孩子。” 叶云窘迫一笑,稳稳心神,轻声道:“在我小的时候,老爷子没少训我,要不是妈妈拦着,他都要动手了。不过妈妈还是不能面面俱到,防住了老爷子,没防住您,我还是被您给打了,屁股都肿了。” 老人十分开心地笑了起来,似乎想起了很多愉快的往事。 叶云微微垂下眼帘,不敢再胡乱说话,“祸从口出”这句话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半晌,老人停止笑声,张开双臂,柔声道:“孩子,到这儿来。” 叶云嘴角微翘,单膝跪地,投入了老人怀抱。 人总是会疲惫,会饥饿,会寒冷,而长辈的爱,就是休憩的床,填肚的米,御寒的裳。 一老一少就这样在夜色中,轻轻地抱着,感受着亲人间的温暖。 周围的虫儿也沉默不语,似乎怕出声打扰了两人的清幽。 天上一眸弯月,池中半轮水月,上下争辉,如置身于晶宫鲛室之内。 微风一过,粼粼然,池面皱碧铺纹,令人神清气爽。 老人轻轻摸着叶云的脑袋,忽然说了句:“如果有女人爱上你,别拒绝,对她好点。” 叶云震惊,抬头望着他,无论自己怎么掩藏心事,终究还是要被这个老人识破,悲哀。 “人,总是需要爱情的,不然会空虚,继而变得阴沉,做人不能太无趣。”老人轻笑道。 “我明白了。”叶云轻轻笑了,由心而发,似乎想通了什么。 “过几天,去看看你母亲以前在宁州住的地方吧。”老人语气温柔得就像绸缎。 “好。”叶云顺从道。 “夜了,回去吧。”老人把该说的,都说完了,便轻声道。 叶云点点头。 一老一少沿着来时的路悠悠走着,响起一串沙哑清腔老花旦:春秋亭外风雨暴…… 路上,投下一个修长的身影和一个坐在轮椅上的身影,高低错落,十分有趣。 只是,这一老一少没有一个人发现,就在他们方才聊天的不远处,一片竹林中,站着一个身影,浑身上下笼罩在一片黑暗中。月光透过竹叶,弱弱地洒在他身上,却看不出半点光明来,他似乎只属于黑暗,只是这人世间的一道影子。 那道影子竟神不知鬼不觉地闯进这片禁区,看着远去的背影,扬起一个莫测的笑容。 倏地,身影消失不见,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 —————— 夜深沉,人清静。 叶云早已离去,老人独坐屋内,捧着一杯热气腾腾的碧螺春,望着窗外难以看透的夜色,脸上挂着淡到无法辨清的微笑,枯枝般的手指轻轻叩着冰冷扶手,那神情,就如墙上的那幅苍劲字帖:青松自若。 屋里还是没有开灯。 十几年前,燕文殊两夫妇去世,老人就得了一场重病,从那以后,就开始有些畏光。 他确实是个固执的人,每天都坐在同一个位置,同一个姿势,看着同一样的景色。 忽然,一阵轻微的脚步声细细碎碎而来,打破了此刻的宁静。 “等你很久了。”老人轻抿一口茶,并未转头。 “将军见谅。”金爷行了一个礼,恭敬道。 “没事,先喝杯茶,解解渴。”老人随意指了指古桌。 金爷也不客气,给自己斟了一杯,水并不烫,他浅呷了两口后,便一倾而尽。 老人侧头看着他,微笑问道:“那件事情,调查的怎么样了?” 金爷放下茶杯,脸色多少有些黯淡,如实道:“还是没有找到吕彪。” 老人轻叹了声,可惜道:“人海茫茫,找个人,还真是像大海捞针。” 金爷跟了这个老人将近三十年,脾气秉性都一清二楚,知道如果一件事情不是真到了无可奈何的地步,老人不会轻易唉声叹气,他凝眉想了想,沉声道:“将军,吕彪能够如此迅速地藏匿起来,背后肯定有人,而且不简单。” “乱局。”老人皱着眉头。 “要不要出动天师会?”金爷提了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建议。 老人摆摆手,淡淡道:“那还是留给孩子吧,不能把每一张牌都打出来。一个卑微的人物,夕阳衰草而已,不值得劳师动众,由他去吧。这个局到这儿,就算结了,对方用吕彪这个棋子要对付的,应该不是他,在宁州,只有我和林家那位老狐狸知道孩子的实力。那位老狐狸还是有点能耐,这个局布得还算可以。孩子多一个帮手,这条路,就能走得更顺一些。” 金爷点点头,轻声问道:“将军,那刘三怎么弄?” “留着吧,百家会馆不能没有人守着,他在宁州还算有点地位,也许能带着点孩子。他那两个不长进的儿子坏事做尽,死了也算是为他积点阴德。天作孽,犹可为,自作孽,不可活。很多年没管他了,以为翅膀硬了就可以飞,四大护卫的死应该能让他清醒很多,知道他的命握在谁的手里。”老人轻轻地抿了口茶,淡淡道。 “他最疼两个宝贝儿子,我怕他会癫狂,做一些傻事。”金爷担忧道。 “有独孤血在,他出不了大乱子,不过,万一他真的不开眼,杀。”老人平静道。 金爷轻轻一笑,想起了什么,又问道:“将军,云少什么时候才会正式开始?” 老人闭上了眼睛,显得有些疲惫,今晚确实说得太多话了,轻柔道:“再等等吧,应该很快了,时候未到,不能操之过急,必须考虑周全些。《资治通鉴》云:圣人之虑远,故能谨其微而治之;众人之识近,故必待其着而后救之。要孩子走得顺,不能不慎重啊。” 第二十二章 醉打山门 虫鸣更幽,一声吹落江楼月。 金爷露出一个淡淡微笑,憧憬道:“将军,我都迫不及待想看着那天的到来。” 老人悠悠转着手中杯,意味深长道:“那天要是来了,怕是很多麻烦也会接踵而来。走一步算一步吧,他的能力连我也没法估量,只能拭目以待。过几天,他也许会见到那个人了,有些路还是要他自己去走的,我们帮不了。” “谁?”金爷凛然。 “一个谁也对付不了的人。”老人唇边泛起诡异的微笑,令人不寒而栗。 金爷巨震,这天底下还有谁,竟然值得老人说出这样的话?他简直不敢想像。 忽然,他有了一种怀疑,关于刘三的整件事情,说不定是这老人故意漏出一些风声。 这么细致的安排,一环扣一环的连接,独独会让一个不起眼的吕彪逃脱?不可能。 扑朔迷离。 金爷已经离开了,老人家,一般都需要足够的空间休憩,不能打扰太久。 静夜思。 老人依旧坐在那儿,望向窗外,叹了一口气,喃喃低语道:“人生不满百,常抱千岁忧。孩子,快点长大吧,不要让我太费心了。‘长弓交错,遮天蔽日’,有日你参透了半日仙这句话,会作何感想呢?” 长叹一声,堪比深宫大院里的一朵小花,身处贵地,却出身卑微,落寞,无力回天。 屋内恢复一片清幽。 一袭绸缎白衣翩然而现,淡泊雅逸。 一个女人,站在黑暗中,静静看着窗边的老人。 顾盼间带着那一丝淡漠和化不开的寒冷,让她幽远如佛门仙子,不沾一丝世俗尘埃。清秀脱俗的脸庞不施半点脂粉,却容颜绝世。左手粉白手腕处戴着一只银色的手镯,手镯中央镶有一块褐色的玛瑙,高贵雅致。 老人闭着眼睛,显得兴致颇高,嘴里轻轻哼着京剧名段《醉打山门》:漫揾英雄泪,相离处士家,谢慈悲,剃度在莲台下。没缘法,转眼分离乍…… 见到这个百年难得一遇的情景,仙子忽然扬起一个颠倒众生的微笑。 这是她懂事以来,第一次见到老人如此畅快,像一个得到了心爱玩具的孩子。 老人依旧静静地坐在轮椅上,忽然缓缓睁开眼睛,轻声道:“清兮,你过来。” 仙子莲步轻移,走到老人身边,双膝枕地,轻轻倚靠着老人消瘦的胸膛。 “你回来快有一个月了吧?”老人柔声道。 “差一天零八个小时。”仙子那张无欲无求的大慈悲容颜,足以让任何一头牲口浴血喷张。 “适应城市的生活了吗?”老人微笑着,白发皱纹褶皱出他的慈祥。 “快了吧。”仙子没有肯定回答,因为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算不算适应。 “在鹤鸣山这么多年,苦了你了。”老人轻轻摸着她的三千青丝。 “不苦,远离俗世,才能返璞归真,心灵清明。”仙子温柔一笑。 “出世有出世的好,入世有入世的妙,没体验过,人生总有遗憾的。”老人微笑道。 “嗯,我明白,不过有一点,我很糊涂。”仙子轻声道。 “什么?”老人问道,这孙女一出生就离开了他,到鹤鸣山学艺,想想,自己真狠心。 “爷爷今天为什么这么开心?”仙子依然是一副不悲不喜的菩萨相。 “因为,他终于下定决心青云直上了。”老人温柔地抚摸着她的秀发,微笑道。 “他有这么大能耐吗?”仙子绝尘的容颜微微变色,黛眉轻锁,显然知道了老人口中的“他”指的是谁。 “有。”老人只说了一个字,但已经足够。 “清风呢?清风的武功可以进入华国杀神榜前十了,不比他厉害?”仙子不甘心道。 老人轻笑一声,如佛家风骨,缓缓道:“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在菩提树下跏趺而坐、端身正念、静心默照、降伏诸魔、入诸禅定的能有几个?乔达摩·悉达多只有一个,万人景仰的佛祖不是谁都能当的。清风内敛沉稳,却生性孤僻,可以成为他的得力大将,却不能成为万人之王。清兮,我知道你不喜欢爷爷对你人生的安排,但他确实是个好男人,我也不逼你,你自己慢慢去体会吧。” 仙子冷若冰霜,黛眉微蹙,鼻梁上皱出极漂亮的纹,玉手轻轻磨沙着手镯上的玛瑙,语气坚定道:“波澜誓不起,我心古井水。爷爷,爸妈过世之后,在这个世界上只剩下您和清风两位亲人,我谁也不要,只要陪着您。” 老人轻敲她脑袋,怜惜道:“傻孩子,爷爷太老了,每天都在担心能不能见到第二天的阳光,能陪得了你多久?这女人啊,就像一片云,男人就像一片天,没有云的天还是天,没有天的云就不再是云喽。清兮,不要孑然一身,他将是你付托终身的男人。” 仙子起身,恢复了清淡绝俗,几欲透明,望向了窗外那一眸弯月,轻轻道:“清清月光,段段愁肠,为斯人,鬓成霜。冷冷月光,难洗忧伤,心荒芜,夜未央。要成为我燕清兮的男人,哪那么容易?必定要睥睨众生、俯瞰天下的。” 朦胧淡月云来去,月影穿窗白玉钱,变一庭凄冷。 伫听寒声,云深无雁影。更深人去寂静,但照壁孤灯相映。 茶已渐凉,如何清夜永? ———————— 凌烟阁,天字号包房内。 沙发上坐着三个人。 左边坐的是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右手少了一根小拇指,正悠然地抽着顶级雪茄。 右边是个女人,相貌平平,却有着几分英气,手里转着一只黑色钢笔,舞出一片笔花。 中间的男人沉稳老练,一副官相,脸上一抹似有若无的笑意,正端着一杯顶级铁观音悠悠地品着。 几个打扮得性感迷人的服务小姐正坐在银屏前,唱着卡拉ok。 娇柔之声起起伏伏,莺莺燕燕,盈满了屋内。 她们平常就是过着这种浅斟低唱的奢靡生活,偶尔与大老板合唱或对唱,倒也无忧无虑的。其中一个小姐的声音特别好听,像,甜得有韵味,随意抓起话筒,唱了一首《风雨无阻》,那深情变幻的声音,一下子打动了品茶的中年人。 四指吐了一个烟圈,大喊道:“都别唱了,忆柳,你点首歌,和我们的庞市长合唱。” 那个声音甜而不腻的小姐恭敬起身,向沙发上的三个人鞠了个躬,内心“怦怦”地跳着,含羞低头,有点不好意思看正专心品茶的庞月明,她生怕有哪些地方失礼,得罪了这位宁州父母官,胆怯问道:“不知庞市长您想唱哪首?” 庞月明看出了小姐的拘谨,厚重的镜片挡不住那想吃人的飞扬神采,可面上却平静如常,哈然一笑,轻松道:“我会的歌都很旧,不像你们这些年轻人那么潮流,就那首《十五的月亮》吧,我唱得不好,你可别笑话我。” 叫忆柳的小姐捂嘴一笑,像突然开放的一朵野花,生动了一片寂寞的山野,柔声道:“人人都说庞市长的声音像蒋大为,低沉回肠,去年《同一首歌》走进宁州,您一展歌喉,惊煞了全国观众,比那些所谓的明星唱得不知好了多少倍呢。” “巧舌如簧,不过我喜欢。”庞月明爽然大笑而起。 其余众人也附和着笑成一片,四指更是带着赞赏的目光看着声甜嘴更甜的忆柳。 庞月明在得到了半日仙的金句后,心情大好,虽然省里的红头文件还没有下来,但他已经深信,主官这个位置非他莫属了,多年的媳妇熬成婆,这份唾手可得的喜悦,没有亲身经历过,是无从体会的。 他起身走到忆柳身边,拿起了话筒,与忆柳一边深情地对望,一边唱起歌来。 其他小姐都识趣地退到了一边,随着音乐打着拍子,就像看明星演唱会般雀跃。 庞月明渐入佳境,自然而然地牵起了忆柳的纤纤玉手,轻轻地揉搓着,滑嫩如雪。 忆柳害羞低头,并没有半分拒绝的意味,天真的娃娃脸上镶着三分稚气,七分春色。 两人在唱到“啊!祖国昌盛有你的贡献,也有我的贡献;万家团圆,是我的心愿,也是你的心愿。啊……”时,心有灵犀地抱在了一起,忆柳伏在庞月明厚实的怀里,脸发烧了,烧得像红纸那般鲜红,美不可言。 房内掌声雷鸣般响起。 庞月明在众人的起哄下,又和忆柳唱了几首,而且始终没有放开她的小手。 欢声笑语此起彼伏。 正当庞月明意犹未尽之时,房门被缓缓推开。 从门外走进一个中年人,身材不高不矮,目光深邃,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他毕恭毕敬地将双手交叉放在腹部,向庞月明行了一个礼。 庞月明笑容骤然敛去,恢复了往昔平静,向四指使了个眼色。 四指心领神会,向那几个小姐扬了扬手,立即喊道:“把音乐关了,都出去。” 小姐们没有二话,呼吸都不敢用力,鱼贯而出,白花花明晃晃的美腿瞬间没了影踪。 屋内一片安静。 庞月明坐回了沙发上,抿了小口茶,润润嗓子,问道:“马叔,人带来了吗?” 中年人点点头,向着门口轻声道:“吕彪,进来吧。” 第二十三章 毋临渴而掘井 “吕彪,进来吧。” 话音刚落,从门外慢慢走进一个头发蜡得乌黑油亮的青年,踩着双鲜亮的尖头皮鞋,额头上的疮像是癞蛤蟆背上的脓包疖,一副纨绔子弟小白脸模样,那一抹虚伪的笑容让人生厌,向庞月明欠了欠身,瑟瑟缩缩地站在那个中年人身边。 此人,正是人间蒸发了许久的吕彪。 庞月明放下茶杯,推了推眼镜,好整以暇地看向吕彪,似笑非笑道:“你玩了我一次。” 吕彪吓得骇然失色,惊颤道:“庞……庞市长,我绝对没有那个胆量啊。” 庞月明细眯起眼睛,整个人显得阴沉阴沉的,冷声道:“还想狡辩。” 吕彪大气都不敢多喘,哆嗦道:“这件事的发展,我真的没有想到会变成这样。” “当初你跟我保证,说叶云那个年轻人知道他的女人被玩,肯定会找上张宝和孔孟去报仇的,结果呢?”庞月明摘下眼镜,从口袋掏出手帕,擦了擦,一干二净,“结果刘三爷的精锐一夜之间被不知名的组织杀个精光,要不是百家会馆做的保密工作好,政府这边反应快,这件事恐怕要闹到京城去了,你是想让我直接卸甲归田吗?” 吕彪吓得跪在地上,连声求饶。 庞月明冷哼不语。 青蛇挂起一个妩媚微笑,玩味地看着吕彪,柔声道:“彪子,藏了好几天了,很多事情应该想明白了吧。老娘我呢,玩你也玩腻了,你又差点给庞市长惹了这么大的麻烦,你说你的下场该如何呀?” “庞市长,你再给个机会,下次我一定会让他带着孔孟犯错的!”吕彪带着哭腔道。 庞月明端起茶杯,他的习惯是,喝一口茶,然后等茶味差不多完全消散,再喝第二口,就跟他处理政事一样,急流勇退,静水行舟,忽然浮起一个灿烂的微笑,语带双关道:“世事大梦一场,人生几度秋凉?茶凉了,茶叶也就渗完了茶素,也该倒掉喽。” 那个被庞月明称为“马叔”的中年人领悟,微一颔首,向庞月明行了一礼,一手轻轻拈起吕彪,向门外缓步走去。 吕彪鬼哭狼嚎,可惜,任凭他如何挣扎,却始终无法挣脱那只索命魔手。 这是庞月明的规矩,杀人绝不能在他眼前,眼不见心为净。 吕彪的声音早已消失,屋内又是一片沉默。 良久,四指掐灭了雪茄,他万没想到百家会馆的这起惊天命案,竟然会与眼前这个一市之长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压下心中那股寒气,开口问道:“庞市长,你想利用吕彪干什么?搞掉刘三爷?” 庞月明轻笑一声,模棱两可道:“是,也不全是。” 四指如坠五里云雾,不解问道:“什么意思?” 庞月明伸出三根手指,淡淡道:“这本是一石三鸟之计。” 四指内心泛起一阵心酸,眼前这个中年人可谓是心狠手辣之人,除了他自己,谁都可以成为他通往权力顶端的铺路石,自己也只是他的一张牌而已,随时都可以打出,至于什么时候放弃,谁知道,此时只好百般巴结了,诺诺问道:“我这人比较愚钝,拐了个弯的事情就会想不通,不知庞市长能不能详细讲讲?” 庞月明手指轻轻地叩着桌面,动人心魄,缓缓道:“我主要是想搞掉孔南行,刘三的事只是假途伐虢,他还不是真心投向我,得给他点教训。至于这三鸟,就是那个叫叶云的人了,欺负我最心爱的人,一定要付出代价。吕彪告诉我那个叶云是孔孟的好朋友,在宁州有什么事,都是找孔孟和张宝出头的。如果孔孟帮他搞掉刘刚,孔南行恐怕很难在宁州呆下去了。可惜啊,人算不如天算,谁想到那个年轻人背后还有这么强的组织呢?” 四指与青蛇微微变色,面面相觑,寒气肆意遍体,暗暗庆幸自己没有两个败家子。 庞月明看出了两人的惧意,浮起一个柔和的微笑,拉拢人心道:“放心,我这人很好说话的,别人敬我一尺,我敬别人一丈;别人捧给我一簇浪花,我就还给他整个海洋。你们对我的好,我心里都清楚。你们给我一个微笑就够了,如清茶一杯,像柔风一缕,我感到温暖啊。” 左手施压,右手拉拢,这是御人之道,也是高超的官场控制术。 两人慌忙不迭地点着头,就像在水里溺了很久,突然发现一根救命稻草,唯有拼命抓牢,不肯松手。他们十分清楚,这位爷竟将这么重要的内幕在你面前透露,就是将心比心了,既然把你装心里,那就代表你是他的人,这是个质的飞跃,为他鞍前马后暂且不说,能得到他信任才是最重要的。 白道,没有黑道,依旧是光明大道;而黑道,如果离开了白道,那就是一条死道。 青蛇舞着那支黑色钢笔,胸前的两个白嫩肉球也随之轻轻摇晃,夺人眼球,皱眉道:“听刘三爷讲,对方当时闯入了五十人,杀人手段干净利索,非常职业。那个年轻人在这么短时间,就可以派出这么强的队伍,不简单啊。庞市长,这个人不能拉拢,就必须搞掉,不然贻害无穷。” 庞月明点点头,双眼微微眯起,如外面的夜色般,难以看透。 —————— 日子风平浪静。 叶云既没有灯红酒绿风花雪月的奢靡生活,也没有竭斯底里殚精竭虑的悲愤狂歌,人生该怎样过还得怎样过,一切都按部就班地演绎着,循序渐进。即使悄然消逝了一个苏家女人,似乎也不能颠覆他的平静世界,太阳绝不会因为某某人而暗淡无光,地球也绝不会因为某某人而停止转动,如果真有这种人,那只是你在电影院银幕上观赏美国科幻大片。 世事纷繁,人却清闲。 叶云除了晨跑时会去到小西湖外,几乎足不出户,静下心来练钢笔字、毛笔字。 这是他从小就养成的习惯,十年如一日,书法天赋谈不上,但勤能补拙倒是真理,一个人若果每天执笔练字,能坚持二十年,即便形成不了自己的独特风格,但书法造诣匪浅,大家圣手不敢妄称,登堂入室却并非空谈。 书法名家汗牛充栋,可叶云却独爱两家,巧合的是,这两家还是君臣二人。钢笔字是临摹宋徽宗的瘦金体,瘦劲、挺拔、纵逸,每一笔撇捺,仿佛都可以看到兰叶的优雅风姿,而毛笔字则是仿效米芾的刷字,体势展拓,笔致浑厚爽劲。 写字,笔墨不必过周,以拙为巧,以空为灵,含不尽之意于字外,境界更见幽远。 今天,他只写了八个字就停笔,八个他无论如何也猜不透的字:长弓交错,遮天蔽日。 他右手举着那杆蘸饱了墨汁的毛笔,凝望着这八个米芾字,皱着眉头怔怔出神。 他一直以为,在方正汉字的曲折纵横间,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模糊,乃至淡忘。 可惜总有例外,有一件事情,却像一把无形的枷锁压在心头,让他始终无法释怀。 不是“长弓交错,遮天蔽日”这八个神秘大字,而是母亲在宁州住过的地方。 这座城市太特殊,有着母亲磨灭不了挥之不去的影迹,如果去触碰了这些陈年记忆,会不会带出一些当年的蛛丝马迹,而自己又会不会因此变得一发不可收拾,追根究底,不弄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誓不罢休呢? 人一旦纠结于某事,将一事无成。 这是他担心的,不过,有些事情该面对的时候,是不能逃避的,练字忘心也徒然。 唉,还是去一趟吧。 他轻轻叹息,放下握了两个小时的狼毫毛笔,揉了揉有些发紧的太阳穴。 天空很蓝,如同一块遥无边际的蓝宝石,让人有种很想扔块大石头敲破它的冲动。 邮电小区的薄雾这时才渐渐散去,四周的景物像一张幻变的图片,由模糊到清晰。 叶云从家里出来,抬头望着纯净得容不下半点杂色的天空,心无旁骛,一片淡静。 “这么好的天气,适合放风筝,嗯,跳伞,也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他低声自语道,深深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吐故纳新,伸了个大懒腰,点起一根烟,七块钱一包的红塔山,泛起一个清净如竹的的微笑,怡然走去。 这些天他一直闷在家里头,考虑着以后的发展出路,把所有的构思设想都罗列在了纸上,并且都做了明显标记,哪些行业投入小回报大或者投入大见效快,哪些行业的风险成本超出期望利益,哪些行业市场繁荣却是泡沫昙花,哪些行业趋于饱和或者潜力无限,都提纲挈领地细细分析了一遍。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他习惯了未雨绸缪,要想事来从容不迫,就要做到有备无患。否则事情来了,临时抱佛脚是来不及的。做一件事情前想好退路,绝不是懦弱胆怯的表现,而是为了将来能迅速从跌倒的地方重新爬起来,东山再起这四个字,不是说说就能做到的。《大宅门》里的白家在危机重重之际,如果不是白家二奶奶的高瞻远瞩,运用高度的理财智慧、出色的外交手腕力挽狂澜,白家的百年基业恐怕就要毁于一旦了。 君子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这是母亲送给他的一句话。 第二十四章 拉钩 乾隆曾写过一句诗:西径不曾缘地扫,藤门何时为花开。 对于没有特殊关系背景的市井小民来说,财富不会像虚伪的政客那样,穿着老人头皮鞋笑盈盈地向你走来,更不会像利欲熏心的二奶情妇,搔首弄姿地投怀送抱。要想成功,总是要努力做好很多事情的,而知己知彼的战略预备,就是一个成功人士未来帝国大厦的根基。 叶云要想往上走,还要付出多倍的努力。 他刚走到邮电小区门口,戏剧性的一幕在措手不及中发生,不禁愣住了,灵魂出窍。 女人,通常与浩瀚大海一样,神秘,刺激,甚至危险,而且常常是深不可测的。 令叶云震惊的,当然就是一个女人。 在街边一棵高大遮阳的香樟树下,一道倾国倩影静静而立,恰似芙蓉出水。 此时的她少了一分落寞,多了一分妩媚,淡紫色的紧身绒线短衣让她曼妙多姿的身材赫然在目,丰挺的胸部与纤细的腰肢,有着几乎用眼神就能感觉到的惊人弹性,秋水长眸幽远清澈,露在外面的半截小臂粉白如雪,一缕阳光轻柔地铺洒在她的脸上,肌肤如婴儿般光润如玉。 她捋了捋被风吹乱的青丝,蓦然回首,看见了那个熟悉身影,嫣然一笑,百花黯然。 “终于等到你了。”苏湄淡淡的一句,静静看着已经走到身边的叶云,没有久别重逢的悸动,没有按捺不住的喜悦,没有压抑许久的抱怨,语气平淡得就像一泓清水,却足以让任何一个男人心潮起伏。 “等很久了?”叶云没有脱下深沉的装饰,手里的一根烟燃烧着,缭绕起青烟缕缕。 “不久,才五天。”苏湄轻描淡写地说了句,其中蕴涵的哀思只有她一个人清楚。 “你应该再早点来,就能碰见我了。”叶云习惯性地揉了揉眉头,这五天来他只在晨运时离开家门,所以没见过她。 “早上八月香要开店,我没空。”苏湄微笑着,尽量选择一笔带过的讲述手法。 “你不怕我是恶魔啊?”叶云轻声问道,默默抽了口烟,愧疚之意终于溢于言表。 “你不怕我是妖精吗?”苏湄轻笑着反问道,可她的一颦一笑,却偶然流露出一分倦意。 “傻妞。”叶云心疼道,摸了摸她的头,心里泛起了五味杂陈,不知什么苦滋味。 “你才傻。”苏湄皱着俏小鼻子,嗔骂了一句。 “嗯,我真的很傻。”叶云语气温柔,内心却在狂骂粗口,这么好的女人,还往外推,自己真他妈傻到家了。 “哼哼,知道就好,本小姐不知比你聪明多少倍。”苏湄扬扬香腮,有些小得意。 “当然,你是全天下最聪明的女人,我甘拜下风。”叶云淡淡微笑,心中洋溢着一种如沐阳光般的温暖,弹了弹一寸有余的烟灰,伸手帮她将额角凌乱的几根青丝挽到耳后,心里轻轻说道,傻妮子,如果你不聪明,怎么能把我俘虏了? “虚与委蛇。”苏湄冷哼了声,一脸不信任地盯着他。 “句句发自肺腑。”叶云伸出三指,作出对天发誓的姿势,一点也不煽情。 “哼,姑且相信你一次。”苏湄板着脸,可这神情没能维系多久,悄悄偷笑了起来。 天底下,女人最喜欢的三样东西,漂亮,购物,听好话。 而进一步在将军里选司令可知,三者中,居首要地位的就是听好话。女人希望自己长得漂亮,无非就是吸引异性的青睐,从而换来甜言蜜语阿谀奉承;而购物无非就是想将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从而又循环回到了想听好话这一点上。 法国着名文学家西蒙娜·德·波伏娃曾说过,女人并不是生就的,而宁可说是逐渐形成的。在生理、心理或经济上,没有任何命运能决定人类女性在社会的表现形象,决定这种介于男性与阉人之间的、所谓具有女性气质的人的,是整个文明。 诚然,女人所谓的气质,是需要一个环境渲染出来的。譬如,一个公主所表现出来的高贵,就不是一个贫苦女孩所能装出来的,她的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都会体现一种皇家气派,一种高人一等,那是从小就在那个规矩森严的深宫内院中浸染出来的,那种气质已经渗进了骨髓里,终伴一生。 灰姑娘只能是灰姑娘,再善良温顺,也不会变成公主的。 苏湄除了颠倒众生的清美容颜外,身上有种特有的文化气质和政治敏感性,你站在她身边,会不自觉地就被那种氛围所笼罩,就像你长年累月地研墨挥毫,身上自然而然地带有一种墨香。她的这种气质,是在苏墨砚这个老政骨耳濡目染下形成的,从小就在干部家庭长大的她,自然比别的女孩多了一份文化深度。 她要是搁在古代,肯定就是褒姒、玉环这类被文人墨客舞文痛斥的红颜祸水。 近水楼台,叶云闻着美人身上飘来的清幽体香,心旌摇荡,像一把抚乱节奏的古琴。 即便是柳下惠,就算之前守身如玉,在看到她之后,大概也不会再想去做谦谦君子了。 “看什么?”这妖精感觉他目光一直落在自己的脸上,吃不消地拿手挡住他的双瞳。 “看美女啊。”叶云的态度很认真,弹掉烟头,一个完美的弧线落地。 “不许看。”苏湄瞪着一脸坏笑的他。 “法律可没规定,不准在公共场合窥视美女。”叶云摸了摸下巴,一本正经道。 “美女在哪呢?我怎么没看见?”苏湄俏脸一红,眼神游离,避开眼前他的目光。 “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踏破铁鞋无觅处。”叶云摇头晃脑轻声道。 “哼,花言巧语,也不知还蒙骗过哪个女孩。”苏湄吐吐舌头,做出小母老虎的姿态。 “据报案历史数据分析,到目前为止,你是唯一一个受害者。”叶云郑重声明道。 苏湄强忍着笑意,拿纤纤尾指将垂在眼前的垂发撩到耳后,微咬着嘴唇瞪着叶云,微怒含羞的眼睛里媚态横流,质问道:“不听你胡扯了,我问你,那天晚上,我叫你等我洗完碗之后再走,为什么要偷溜?” 唉,还以为这事过了,没想到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这妮子还是兴师问罪来了。 “苏湄,你真漂亮。”叶云神情略微僵硬,顾左右而言他。 “别废话,快回答。”这妮子永不言弃。 “你就像神话中走出的仙女,惊艳得让人挪不开眼睛。”叶云的脸皮可以媲美政客。 “你说不说?!”她踮起脚跟,纤细玉指揪着叶云的耳朵,就像鹰国打伊拉克,绕过安理会,直接使用武力。 “对不起。”叶云轻轻说出这三个藏匿许久的字,任由她肆意揪着,眼神醉人。 “哼。”苏湄松开了手,迎着他灼热的眼神,脸颊绯红一片,像晚秋时节的枫叶。 “以后再也不会了。”叶云心里一酸,柔声道,看着她脸庞的别致风景。 “不信。”她很小女孩子气地悄悄撇了撇嘴。 “好,我们拉勾。”叶云伸出小拇指,对于女人的承诺,他会不惜一切代价去兑现。 “拉勾,上吊,一百年不变。”苏湄也伸出纤细的小拇指与他拉勾,一脸虔诚。 凝视着他那抹恪守不违的真挚微笑,她忽然想起了半日仙曾经送给过她的四句话:在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段荒唐;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阵叹息;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场心伤;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生幸福。 他是那个人?一个大大的问号,也许这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吧。 她感觉内心某处不争气地给打动了,却给一股无边的惆怅情绪堵住,有些喘不过气来。 迷茫。 这种自相矛盾的心态究竟来自何处?是感情受伤的后遗症,还是心扉敞开前的自闭? 她不知道,她只知道,在她心里潜伏着一个惊天大坝,很难再让另外一个男人闯入。 可惜她忘了,大潮来袭时,再漫长的大坝阻挡,也会有潮水涌上江岸,爱情也是如此。 “给你。”苏湄露出了一个掩饰心情的笑容,将一个纸质袋子递给他。 “这是什么?”叶云有些好奇,原来这妮子左手一只藏在身后,就是拿着这个东西。 “这是给你买的,蒸虾饺,在那家你跟我提过的百年老店。今天人挺多的,没想到买两笼这玩意,也要排半个小时的长队,老字号果然是老字号,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群众基础。”苏湄轻轻笑道,似乎这半个小时是一段幸福时光。 “谢谢。”叶云心里泛起一阵堪比厄尔尼诺现象的暖流,随意拿起一个,吃了起来。 “好吃不?”苏湄嘻嘻笑道,眉如月牙,两颊肌肤胜雪,令人生出去亲吻的冲动。 “一个字,赞!”叶云含糊道。 “真的?”她竟然有些惊讶之色。 “好吃。”叶云已经言语不清了。 她皱皱眉,说了句让他喷血的话:“怎么会好吃呢?我明明叫老板拿了昨天的呀。” “……” 第二十五章 舶来区 虽然这妮子坚贞不渝的报复心理很伤人心,但是念在她排队排了这么久的份上,叶云还是勉为其难地将八个隔夜蒸虾饺消灭殆尽,给足了她面子,只是不知道他的肠胃会不会这么好心肠,能网开一面。 苏湄没再整蛊他,娴静地站在一旁,双眸一眨不眨地看着他舒缓的动作与淡然的神情。 叶云将那个纸袋揉成一团,轻轻抛着,微笑道:“苏湄,你这时候,最像天使。” 苏湄不置可否地摇摇手指头,撇嘴道:“巧言令色,可不是对每个女人都管用的。” 叶云耸耸肩,微笑温柔,认真道:“但为君故,沉吟至今,这话我只对你一个人说。” 苏湄作出个呕吐的动作,微嗔道:“肉麻,我才不稀罕呢,你爱跟谁谁说去。” “苏湄。” “干嘛?” “你知道你什么时候最美吗?” “什么时候?” “任何时候。” “好啦!不许肉麻!” “苏湄。” “又干嘛?” “跟你商量个事儿。” “说吧,但不许肉麻。” “你讲话的时候,能不能不踩我的脚?” “……” —————————— 宁州城北,舶来区。 舶来区是宁州原来的日租界,1897年4月5日,即清政府在与东瀛签订《姑苏日租界章程》后的一个月,签订了《宁州日租界章程》,划宁州武林门外、玲珑桥北,西江对岸地段为日租界,占地为728亩。 在收回租界后,宁州人就把那个耻辱的地区称为舶来区。 由于宁州人对舶来区的忌讳,很少当地人愿意进入那里居住生活,所以那里也成为了一些外来务工人员的聚居地。原来的日式建筑在十年动乱除四旧的运动中,被造反派砸了个稀巴烂,现在的舶来区俨然成了违章建筑的展览馆。 母亲以前在那里居住了整整五年,为了在这座城市生存下来,她每天起早贪黑地工作。 这是她在叶云来宁州前,告诉他的一件关于她和与这座城市之间的事情,也是唯一一件。 苏湄跟着他上了一辆去往舶来区的公交车。 她离开昊天后,就把原来张曼成给她的一切都还了回去,包括那辆精致的甲壳虫。叶云那套范思哲没有还回去,她已经用离职工资买了下来,算是送给他的报恩礼物。叶云没有畸形的自尊,有钱不是罪,没钱也不可耻,便欣然接受了。 这个时间点,刚好赶上了单位下班、小学放学的高潮,车上只有那么点地,很拥挤。 两人上来得晚,没找到座位,只能站着,叶云叉开双臂,撑在车窗上,将苏湄护在怀里,免得给别人占了便宜吃了豆腐,但人始终不见下去,反而越上越多,可活动的空间少之又少,苏湄只好将手臂屈在胸前,紧紧地贴在叶云的胸膛。 这辆驶向舶来区的公交车,简直就像联合国救援队,逢站必停,人有多少装多少。 叶云身处闹地与世无争,目光停留在窗外,漆黑眸子有着深邃的伤痕和冰点的落寞。 外面的风景一闪而过,不留下丝毫给人记住的时间,他索性抬头三十度看着蓝天。 苏湄抬眸,偷偷窥着他,情思幽转。 当一个男人在看天空的时候,他并不想寻找什么,他只是寂寞。这个年轻人为什么这么寂寞呢?为什么这么难以猜透呢?他眼神流露的沧桑以及对人世的看透,流溢着令人心碎的哀恸,一点一点,执着地,渗入人的深心,想好好地抱着他,不让他陷入那种忧伤。 “看什么呢?”苏湄忍不住轻声问道。 “宁州的风景,那是一段段的心路旅程。”叶云收回视线,微笑看着她。 “说得还挺玄乎。”苏湄莞尔一笑,在人群中,她又戴上了那副古板的黑框眼镜。 叶云笑笑,缓缓道:“很喜欢一句广告词:人生就像一次旅行,不必在乎目的地,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和看风景的心情。我们从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起,就已经无法回头了,身在旅途,只有来时的列车。于是,我们悲哀地发现,自己在渐渐地长大。” “怎么突然发出这样的感慨?感觉有点岳飞吟出空悲切的味道。”苏湄皱眉道。 “没什么,只是越接近妈妈在宁州生活过的痕迹,心情就越不能自已。”叶云淡淡道。 “紧张?”苏湄推了推黑框眼镜。 “慌张,内心有点不想长大,想一直躺在妈妈的怀抱里。”叶云自嘲一笑。 “你呀,有时候那么深沉,使人难以捉摸,有时候又那么孩子气,惹人爱怜,真叫人看不懂。”苏湄笑笑,纤指点了点叶云的额头,忽然想起这个动作过于亲密,像情侣间的小折腾,不免有些心慌意乱。 “那你怎么看人生?”叶云轻笑一声,帮她掩饰过去那一丝窘意。 苏湄思忖片刻,平静道:“人生这样一场漫长却又短暂的旅途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事,诱惑着我们不断前行。有些事情惊天动地,而有些事情则如一滴水珠,让心情微微泛起涟漪。但那都是我们的点滴收获,我们应该微笑上路的。” “你终于想通了?”叶云故意用一种调侃的语气说道。 “还不是多亏了你?”苏湄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叶云轻笑不语。 这时候,又上来一批客人,车内就更挤了。 车内空间所剩无几,几乎到了锱铢必较的地步。 叶云毫无缝隙地搂着苏湄温软玉香的娇躯,想退后却一点也没有余地。 两人紧挨着,隔着两层薄布,叶云都能清晰感觉到苏湄身体的温热与惊人的弹性。 这一男一女的脸庞微微错落,苏湄虽然穿着高跟鞋,但还是比叶云矮了半个头,叶云温热的鼻息扑在了她耳朵上,在不经意间触动了她心中的某个角落,这种意外的感觉带来一种似有似无的微痒。 她心有些慌,手心紧紧贴着他的胸口,如桃花般娇艳,一双美眸水迹盎然,勾人魂魄。 他与她只隔着不到十公分的距离,低头就能看见她深深的乳沟,白得晃眼。 这厮在这种时刻竟然玩心大起,轻笑道:“苏湄,你脸真红。” 她侧过头来,恨恨瞪了一眼他,眼神又惊慌的躲开,脸颊绯红一片,妩媚无边。 叶云终究不是什么不食人间烟火的世外高人,控制不住身体的感觉,有了干柴烈火般的感觉,压在苏湄柔软的小腹上,陷了进去,又给弹了回来,他小心翼翼地不动弹,可是心中有种搔不着的痒,比搔得着的痒更痒,追索的渴望越来越强烈,就像在“动物世界”中看到过的那只非洲猎豹,伏着身子,准备对羚牛扑过去前的那一瞬静寂。 他怕她误会,唯有微微向后弓着腰,尽量轻地接触到她,却也异常的销魂。 她黛眉皱了皱,玉手伸到他腰间狠狠掐了一把:“小流氓,你又在想什么呢?” 叶云无奈笑道:“这也不能怪我,你不知道你多迷人?我是如来我也控制不住啊。” 苏湄撅着小嘴,手里又暗暗加了劲,他连连求饶,但是后面的人像是那些见到了明星的疯狂粉丝,挤得死死的,不让他退后半步。她黛眉皱得弥紧,咬着嘴唇,耳根都渗血似的染上一层红晕,秀丽入骨,美得让人目眩。 车内虽然有空调,但满车人呼出的热气已经将冷气抵消了不少。苏湄玉颈上有一层细细的汗珠,几根青丝被汗水沾湿,贴在脸庞。她两只小手也许是撑累了,自然垂下,小手沁凉如冰,丰盈窈窕的娇躯却滚烫如火,丰挺的胸部毫无保留地贴到了叶云的胸膛。 她侧过脸,呼吸有点凌乱,女孩子的心思与情欲一点一点地积聚。 正当两人处于微妙的临界点之际,车子适时停在了适当的地点,舶来区。 —————— 舶来区。 这是宁州一个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方,就像一个后娘养的孩子,没奶吃。 市里的重点项目上马,从来不会考虑落户此处,产业政策也从来不会向此处倾斜。 街道败落,楼房凋敝,人流复杂,治安混乱,管理缺位,是市委市政府的一块心病。 低档的酒吧、迪厅、洗浴中心、按摩场所星罗棋布,这里俨然成为了一个犯罪的天堂。 但华国有句古话,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顺境会消逝,厄境也会走到尽头。 庞月明是个有野心的政治人物,对于舶来区的这种顽疾情况显然不会坐而待毙,在月初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他就提出了“科学布局、统筹兼顾、重点改造、协调发展”的响亮口号,要求紧紧抓住当前宁州的主要矛盾,分清主流,谋求跨越式发展,同时也要兼顾次要矛盾,加强对落后区域、落后产业的帮扶力度。 他认为,没有调查就没有研究,没有研究就没有发言权,凭空思考是不会有什么结果的,光看资料也只能纸上谈兵。所以他今天就带了几个副市长和几个部门的主要头头,亲自来到舶来区,在舶来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的陪同下,微服出巡,深入了解该区域的发展现状。市电视台派了一个摄制组,随同拍摄采访,浩浩荡荡的。 第二十六章 野望 走街道,访村委,探企业…… 一路上,市政府调研组风风火火、马不停蹄。 按理说,政府干这样的实事,应该受到广泛欢迎才是。 但是今天却怪事桩桩,不仅老百姓不理不睬、避之大吉,基层干部也显得冷冷清清。 背地里,人们都在说,调研调研,调研个屁,上面不晓得调研了多少回,屁事没有。这些当官的都一个吊样,就做做样子,摆摆架子,走走过场,没几个真心干事的。有的基层干部更是不屑一顾,认为市长亲自下来搞调研,小题大做。 这些背后的事,庞月明是不知道的,可叶云和苏湄却没少见到百姓聚在一起议论纷纷。 听见百姓们骂街的话,两人只是心有灵犀地相视一笑,并没有说些什么。 烈日炎炎,芭蕉冉冉。 宁州仿佛变成了西游记里面的火焰山,让人很想祈求出现一个孙悟空去向铁扇公主借芭蕉扇,扇除所有的火气。然而,神话终归是神话,孙悟空固然没有,芭蕉扇倒是存在的,但稍微有点智商的人都会选择空调。 人还可以躲进冷气房避暑,但狗就没这么幸运了。 听说有小狗的舌头因为伸出过久,而出现肌肉抽筋的现象。 苏湄漫步于斜阳河畔,右手撑着伞,左手拿着一把小折扇轻轻扇着,宛如宫廷美人。 小折扇很精致,上面据词而画,画有易安居士的一句:误入藕花深处,惊起一滩鸥鹭。 叶云懒散地跟在她后面,掏出一根烟点燃,抽一口,很享受烟草所带来的辛辣刺激感。 河风清爽,加上河岸绿树成荫,炎热的天气并没有令二人凤狂龙躁。 此时,叶云已经解开了纱制白衬衫上面的几个扣子,隐约露着胸部健康的肌肤。 项前的那块“上弦月”白玉,在阳光下烁烁发光。 兴许是热的缘故,又或许是方才公车上的尴尬劲未退,苏湄的清美美容颜隐约有些红晕,几缕青丝散落在脸侧,被汗水涔湿,如同雨后的青柳,煞是好看。她往叶云那边挪了挪,将他也遮在伞下,两人的手臂偶然间会碰在一起,触感冰凉,一种别样的感觉始终在心里某个角落流溢着,说不清、道不明。 “叶云,知道这条河为什么叫斜阳河吗?”苏湄侧脸看着他,微笑道。 叶云下意识望了眼右侧的清澈河水,摇摇头。 “据《宁州府志》记载,这是出自隋炀帝的《野望》。隋炀帝畅游江南,途径此处时,诗兴大发,挥笔而就:‘寒鸦千万点,流水绕孤村。斜阳欲落去,一望黯销魂。’”苏湄也望向了旁边的斜阳河,轻声道,“这里曾是宁州最着名的地段,秀色可餐,迷恋于其中,如欣赏清秋月夜之画,雅致婉然。可惜后来被日本占据了,这里就成了宁州人的梦魇。” 叶云静静听完,深吸一口烟,皱眉黯然默虑,心中泛起一股酸意,直捣灵魂深处。 这个民族那段刻骨铭心的伤痛虽然已经渐渐远去,却仍然让人历久弥新,不能忘却。 那种痛入脊髓的悲伤,深深植入了这个古老民族的根里。 记住不是为了仇恨,而是鞭策。 苏湄看出了他的心境变化,便不露痕迹转移话题,微笑道:“今天能见到你,还得感谢你妈妈,要不是你想去看看她住的旧迹,我还不知要在那树下等几天呢。跟我说说你妈妈吧,和你认识有一段时间了,都没听你说过她,不过,在我心里,总觉得她是个了不起的人物。” “你又知道?”叶云玩味问道。 “这是女人的第六感,好不好?”苏湄白了他一眼,没好气道。 “其实你这样并不公平。” 叶云停下脚步。 “嗯?你说什么?”苏湄对这句突如其来的话没有反应过来,黛眉微扬。 “我是说,你只靠第六感来判断一个人的好坏,是不公平的,正如你用第六感认为我是一个好人。人是一种极擅于伪装的动物,诚实到近乎憨厚的男人可能就是一个连环杀人犯。对于女人,好色的男人可能有了抵抗力,貌似老实的男人却未必经得起一点点引诱。”叶云陶醉地吐出一个烟圈。 “会吗?”苏湄凝望着那个烟圈。 “嗯,你没听过‘盗跖之犬,亦吠尧舜’吗?”叶云轻声问道。 “什么意思?”苏湄不明白。 “盗跖是古代很有名的盗贼,他养的狗,即使碰到尧跟舜这样的圣人,也会照样吠的。” 苏湄两弯罥烟眉一蹙,咬牙切齿道:“你的意思就是说,我是狗咯?” 叶云苦笑一声,连连解释:“不是不是,我的意思是说女人第六感有时候也会失灵的,就像车上的电子狗一样,不见得每次遇到电子眼之前都会提醒超速的司机。我一直怀疑电子狗是不是交警发明的产物,专门用来坑骗司机的。” 苏湄冷哼一声,瞪了他一眼,自顾自地往前走去。 叶云挠挠头,无奈苦笑,缓步跟上,地下的影子长长向前。 走了一段,苏湄忽然停下脚步,转头看着叶云,轻声问道:“你会不会觉得,时间就像这条斜阳河,总是在无声无息间流逝,在你不注意的时候,它已经跑了很远的距离,你再发力追,也很难追上?” 叶云不知道她为何突发此感慨,下意识地点头道:“会,逝者如斯夫。” “我总觉得,时间就像地下铁一样,在黑洞中快速驶离,但我却像在车厢内熟睡的乘客般毫无知觉。”她深深地呼出一口气,将叶云再次遮于伞下,“等我醒来时,已经错过很多东西,甚至错过了停靠站。” 叶云没有接话,只是温柔地看着她,扬起一个醉人弧度。 苏湄感觉到了他的眼光,含羞垂目,浮起一个自嘲微笑,继续道:“转眼间就八年了,我却感觉好像在昨天。我甚至还能清晰地看到八年前的那个小女孩倔强的眼神和紧抿的嘴唇,执着地看着那架飞机冲破云霄,飞向浪漫的法兰西。” “都过去了,就别再想了。”叶云很没公德地将烟头弹下河,随着流水去往远方。 “嗯。”苏湄微微一笑,推了推鼻梁上的那副古板黑框眼镜。 “你要不要仿效林觉民的《与妻诀别书》,来一个《与过去诀别书》?”叶云轻笑道。 “呸,嬉皮笑脸的。”苏湄嗔了他一眼,然后平静道,“正如你所说的,每个人都是一个好演员,在表面上看不出内心的想法,以前我就是太相信人的表面了,现在我只凭我的直觉。你不知道,女人的直觉很可怕的,就像x射线,可以射穿男人的大脑,要不要试一试?” “不敢领教。”叶云连连摆手。 那个尤物小人得志,娇笑而起,抬手将垂下的头发向耳后一捋,露出洁莹如玉的耳朵。 叶云敛去笑容,轻声道:“苏湄,其实那段记忆不用刻意去忘记。有些记忆像是倒在掌心的水,不论你摊开还是紧握,终究还是会从指缝中一滴一滴,流淌干净。有些记忆却像是凝固在手心的胶水,无论你怎么甩手,都是甩不掉的。忘不掉的,就把它记住吧,只要忘记他就好。” 苏湄微一顿愕,旋即明白了最后那个“他”是指人,便莞尔一笑,轻轻地点着头。 叶云侧身停步,望向不知承载了多少历史的斜阳河,河水静静的流淌,于阳光下,闪耀着金色的粼粼波光,弯身拾起一个小石头,顽皮地扔下河中,荡起层层涟漪。苏湄走前一步,与他并排,撑着遮阳伞,远眺着河对岸,闻着他身上的淡淡烟草味道,心无旁骛。 他凝视着涟漪荡漾,无限温柔道:“苏湄,无论在哪里,我离你,只有一个转身的距离。” 剧情有些老套,对白有些陈旧,可是十分受用。 她闻言,不禁愣在原地,慢慢地、不受控制地有一泓清泪从眸中不断涌出。 泪水剪不断,理不清,模糊了双眼,也模糊了她那颗如死水般静止的心。 ———————— 其实,舶来区并没有想象中的杂乱无章、满目疮痍,反而给人一种干净的感觉。 大街宽敞,小巷明亮。 只是那错落有致的楼房像还没有整理好队伍的士兵,高低相接着,没有匀称雅观。 街上的行人脸上挂着让人舒服的微笑,那是一种大国子民的从容自信。 虽然这里没有主城区的繁荣,但是各种娱乐场所还是抢占登陆,这些外来工们在给这座城市的发展添砖加瓦之余,还需要好好享受一下劳动之外的生活。毗邻斜阳河的露天酒吧一条街,就是他们晚上消遣的最好去处,当然白天也是热闹非凡,一把把偌大的太阳伞撑起了一个个庇荫饮酒的酒吧桌椅。 酒吧街中心铺砌着一条窄窄的鹅卵石小道,别出心裁。 叶云和苏湄缓步走进了这条闻名遐迩的酒吧街,伞下的两人显得悠闲安逸。 苏湄由于伊始哭过的原因,长长的睫毛带泪沾湿,如雨后新荷般美丽动人。 她却不敢侧头看他一眼,因为他总是挂着一抹坏笑,让自己的内心小鹿乱撞不已。 第二十七章 天宫 二人又往前走了一段,到了酒吧街的尽头,走进了下一条街道,临河民居道。 这片建筑都是清一色的现代小楼,毫无特色,也不奢华,普通人家的楼房。 然而,在民居道的尽头,斜阳河畔青树之中,隐隐鹤立鸡群着一幢带有小院的民居。 这幢迥然不同的民居,处在现代建筑的风口浪尖处,仿佛一位身处天涯尽头的隐士,遗世独立,孤独终老。建筑风格竟然是清末民初的,黛瓦粉墙,雕梁画柱,小院子清新淡雅,院墙处高耸一株百年古杉,向天而立,散发着一股傲立浊世的寒气。屋顶的镂空雕尤为引人注目,雕刻或圆或浮,多处镂空,立体感极强,让人看后顿生“方疑鬼斧神工助,始信凡辈技亦精”的感叹。 屋侧种有五棵柳树,婀娜多姿。 屋子碧水绕旁,绿柳拂水,不染一点俗尘。柳树旁随意摆着一片四棱巨石,方石上显有层层石纹,犹如一卷卷天书,等待着玉皇大帝御批用印,一块立于地、耸于天的石上刻有朱砂色的四个大字——“天书待印”。 叶云不禁停下了脚步,微微皱了皱眉,陷入一片深思。 苏湄侧头望了他一眼,便再也不能移开视线,此时的他,静逸得像一幅真品古画。 “你不觉得很奇怪吗?”叶云忽然开口说道。 苏湄有些恍惚,回过神来,隐藏了那一缕的心颤,不解道:“什么奇怪?” “万绿丛中一点红。”叶云含有深意地说出一句。 “什么意思?”苏湄慢条斯理地煽着小折扇,带来一丝凉快。 “这周围都是一些瓷砖楼房,而那幢古老民居就这样处在一片现代建筑环绕之中,你不觉得这很不寻常吗?”叶云微微眯起双眼,凝视着那幢民居,手心也许因为炎热的缘故,渗出些许汗水,都是凉沁沁的。 苏湄循着他的视线望过去,黛眉一皱,喃喃道:“是有点奇怪,照理来说,这里的建筑在十年动乱中都应该被砸了的,却偏偏留下了这幢民居。在最近这几年,宁州追求区域间的平衡发展,舶来区也在缓慢中前进,不少旧的建筑都逐渐被拆了用作商业用地,而这幢民居却仍然屹立不倒,真的很耐人寻味。舶来区在被划为日租界之前,居住的都是些达官显贵,那幢民居的主人看来不简单。” 叶云忽然浮起一丝诡异微笑,淡淡道:“我妈妈原来就住在那里。” 苏湄一声低呼,轻掩着小嘴,故意装作一副不可置信模样,上下打量了一遍叶云,还准备奚落他几句痴心妄想,却见他神情认真,不像是在瞒天过海,这时才真的有些吃惊,看他的眼神也微变,轻声道:“原来你是一个落魄的公子哥呀。” 叶云苦笑,无奈道:“我要是知道自己是落魄的公子哥就好了。” 苏湄身体一僵,看了一眼神情严肃的他,欲言又止,终于还是没有说话,低下头,思索着他这句话背后的含义,思绪飞扬。难道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不过想想也是,和他认识不短时间了,没听他说过家里的事情,只是知道他有个妹妹在宁州一中读书,扑朔迷离的背景让人感觉像谜宫一样,难以琢磨却深深地吸引着你。 唉,这个男人,你对他越熟悉,就越感到陌生。 在她的小脑袋胡思乱想之际,叶云已经信步来到了古老民居门前。 他当然不会知道苏湄内心的这种感受,脑海里只有母亲一人。他以前一直在告诉自己,不敢来这里,是因为怕触及到了母亲在宁州的痕迹之后,会忍不住去弄清一些东西。而当他终于认识到,有些事情是他无法忤逆的,有些东西他是无法逃避的,为了更好的保护心中想保护的人,他唯有站出来。 貌似说得通,其实,只是他始终在逃避一点——他到这里追寻母亲的痕迹,与其说是好奇心驱使,不如说是愧疚心使然,自己终究还是要违背母亲的意愿——平平凡凡过一生、不追名逐利,心中不免有些惶惶然,觉得母亲那慈爱的目光和柔善的言语一直萦绕耳旁,唯有来这里进行心灵救赎。 虽然母亲从来不对他诉说以往的旧事,也从来没有抱怨带着他逃亡的那段艰难日子,但他能在母亲深如古井的的眼眸里读懂里面的幽思,那是一种没有丝毫感情的幽思,一种真正绝望的幽思。 眼前,他仿佛又浮起了小时候和母亲聊天的一幕: “妈妈,天宫远不远?” “不远。” “为什么呀?” “因为有你的地方,那里就是天宫。” “嘻嘻,那我不就是玉皇大帝了?是不是很厉害呀?” “当然,小七是天下最厉害的人。” “妈妈,您错了,玉皇大帝不厉害,他会被您跟我讲的那个使棍的小猴子欺负。” “那你想成为谁呀?” “我想成为如来佛祖,他一个手掌就把那小猴子压到山下去了,多好呀!” “只要你想,你就是佛祖。” “妈妈,佛祖是什么颜色的?是跟半山腰那棵小樱桃一样颜色吗?” “佛祖是蓝的,就像海一样蓝,一样深,一样忧郁。” “那佛祖在哪?” “就在你的心,你的心就是佛祖。” “我的心是蓝色的呀?不对,我听老爷子讲,心是红色的才对。” “傻孩子,心有我佛,我佛即心,佛本就空空蒙蒙,缥缈虚幻,彷佛根本不存在,又彷佛到处都在,懂吗?” “不懂。” “你长大以后,就会懂了。” “我长大以后,一定要向月亮阿姨那样,在黑暗中点亮自己家的灯,照亮整座云浮山。太阳公公下山后,周围变得好黑好黑,我都看不见了,就不能玩了。” “只要你想,你就能照亮整个世界,在黑暗中带给这个世界一片光明。” “我真的能行吗?” “能。” “嘻嘻,太好了,那样我就能在晚上和丫头玩了。” “小七,当你成为了月亮,就没有时间和小衿玩了。” “啊?为什么呀?” “因为你要到处走的,你看看天上的月亮阿姨,她要到处去,才能将亮光照到其他黑暗的地方的。” “不要,我就照亮云浮山就好了,我要和丫头玩。” “那不是你想不要就能不要的,很多时候身不由己的,懂吗?” “不懂。” “你长大以后,就会懂了。” “那我会成为佛祖吗?” “会。” “什么时候?” “当你想成为的时候。” “那是什么时候?” “妈妈也不知道,终有一天你自己会知道的。妈妈只想你快快乐乐成长,开开心心生活,知道吗?” “嗯,我知道了。” “小七,记住,有你的地方,妈妈才会觉得在天宫,你是妈妈心中最了不起的人。” “记住了。” “来,亲妈妈一下。” “不要。” “你不乖了。” “我要亲两下,嘻嘻。” …… —————— 《被缚的普罗米修斯》:站在痛苦之外,规劝受苦的人,是件很容易的事。 叶云静静地站在古老民居门前,负手而立,不理会来来往往的过路人投来的异样目光,凝视着民居大门上方的牌匾怔怔出神,身体仿佛被冰封了般,动也不动,只有那河风徐徐吹来,掠起他衣服的一角。 院门深锁,杳无人烟。 劝说朋友,话不必说尽,只要其心领神会,便当止住,否则就是啰嗦。 这好比做文章,不要太显,诡文而谲谏,寓言以讽喻,点景以生情,意味更见深长。 苏湄躲在阴凉伞下,看着那个萧瑟背影,并没有刻意去安慰什么,只是缓步走到他身边,雪白柔荑伸到他太阳穴处,轻轻地帮他揉着,柔声道:“不要想得太入神了,把神经绷得太紧,容易焦躁不安的。听话,把眼睛闭上,放松。” 叶云挤出一个笑脸,闭上了眼睛,全身心处在瞑想状态,享受着她此刻的万种柔情。 他前她后,这个姿势颇为暧昧,她的幽幽体香沁入鼻腔,惹人销魂。 “啊!”苏湄忽然低呼一声。 “怎么了?”叶云倏然睁眼,如鹰隼般锐利。 苏湄指着那个牌匾,惊讶道:“这里原来叫五柳居呀?” 呼,这妮子喜欢大惊小怪,没病也被吓出病来,叶云松了一口气,再次紧绷的神经也渐渐松弛了下来,扬起一个浅浅弧度,平静道:“我刚才就是看着这个名字发呆,乍一看,还以为到了陶渊明的故居。” 苏湄巧笑嫣然,打趣道:“要是这样,陶渊明还要从赣西九江千里迢迢举家搬过来,岂不是很辛苦?这民居,应该是根据旁边这五棵柳树命名的吧。‘门前五柳絮,何时归迟暮?’你妈妈住的这间民宅,倒是很有诗情画意。” “就是不知里面的情况怎样。”叶云四处张望着,祈求有什么法子可以进去。 “啊!”苏湄又是倏然惊呼一声,唉,这妮子无可救药了,总是一惊一乍的,全然不理叶云的白眼,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般,指着牌匾的一角,兴奋道,“叶云,你快看那个落款,竟然是俞知堂老先生!” 第二十八章 瓷棋子 俞知堂在华夏国的教育界、文学界、书画界,都是翘楚,地位超然,他的真迹当真是洛阳纸贵的。 叶云怎么也没想到,妈妈住过的这房子,竟然会有这么贵重的一块牌匾,眼神深沉道:“我就是奇怪这点。” “你妈妈一定是出生在家世显赫的豪门。”苏湄脸色有些黯然,距离感油然而生。 “不是的。”叶云摇摇头,掏出一根烟来,却不急着点燃,“我妈妈是由罗妈抚养长大,她小时候一直生活在一个贫困的小村庄。直到后来78年恢复高考之后,她考上了宁州大学,罗妈才陪着她来到宁州,住进了这里。” 苏湄听见这番话,心情竟然平复了不少,她自己也觉得奇怪,为什么会在意他的身世如何呢?她摘下黑框眼镜,揉了揉眉头,忽然想到了什么,皱眉道:“那住在这里的,会不会是罗妈的亲戚?” “不知道。”叶云摇摇头道。 苏湄重新戴上眼镜,心里的好奇感愈发旺盛,呢喃道:“能住在这里面肯定不简单,因为这幢民居实在是太过引人注目了,在这些平庸的现代建筑旁边,有这么一幢古色古香的建筑,就如同在万里沙漠中,忽然瞥见一片绿洲,让人惊喜得不能自已。” “深有同感。”叶云认同道,视线从未离开过那幢民宅。 “你肯定是个世家公子。”苏湄托着腮帮,盯着神情肃穆的他。 叶云轻轻摇了摇头,苦笑道:“我不知道,妈妈从来不会跟我讲她过去的事情,每次我向她问起,她都会搪塞过去。她把所有的心事都藏在心里,未曾向我倾诉过。不管她有多少哀愁,看到我之后都会露出会心的微笑,她总是将最美好的一面展露在我面前。” 苏湄兰花指微翘,将垂在眼前的青丝撩到耳后,轻柔道:“‘问天何时老?问情何时绝?我心深深处,中有千千结。’也许你妈妈心有千千结,不想让你知道她内心的痛楚,只想让你快乐生活吧。” “也许吧。”叶云深呼了一口气。 在叶云心里,母亲是一个勇敢、坚定、执着的女子,她惊人的才情以及渊博的知识让他自愧不如。小时候,总觉得母亲应该是仙女下凡,不然她为什么懂得这么东西?她教自己做人做事,教自己读书念字,给自己讲神话故事,给自己讲天文趣谈。在来宁州之前,她还把她所知道的经济管理知识教给了自己,这让他惊愕到无以复加。 母亲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这个问题一直萦绕纠缠着他。 正如他猜不透的背景吸引着苏湄,同样,母亲猜不透的背景也深深吸引着叶云。 此刻,五柳居旁边的五棵柳树随风起舞,细细的柳条似深宫中的歌女们轻挥的长袖,在空中摇曳婆娑,丝长鱼误恐,枝弱禽惊践。柳腰水袖舞尽风,婀娜的垂影倒映在河面上,清清浅浅,柔似醉烟景凝,愁如淡月露泫,写满了多少断肠思。 叶云浮起了一丝微笑,总算了结一桩心事,轻松道:“我们走吧。” —————— 烈日当空,炎热当道。 酒吧街显得相当热闹,几只大黄狗慵懒地趴在酒吧门口,耷拉着脑袋,吐着舌头。 朵朵绽放的太阳伞下,坐着三五成群的市民,大口喝着冰镇啤酒,不少人还划起了酒拳,笑声阵阵,而更多的人则是聊着茶余饭后的谈资,悠闲恰意。今天几位市府大佬的舶来区之行收效甚微,非但没有引起下面的重视,反倒演变成了政治秀,成为了众人取乐的包袱。 没有招商引资,怎么发展?没有区位优势,怎么发展?没有良好硬件,怎么发展?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想谋出路,必须要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可偏偏这是舶来区最薄弱的一环,这里从来就缺乏产业财政税收的支持,要想改变现状,就必须打好根基,而这就是属于政府的职责范畴了。搞集体的事、国家的事,老百姓不会热心的。要想感动百姓,只有靠行动,靠实实在在的利益。 叶云和苏湄找了一间人比较少、装修风格有点欧式的酒吧,临街而坐。 冰镇的啤酒下肚,让酷暑消退不少。 “阳光,蓝天,河风,啤酒,这样的生活太写意了,很令人满足。”苏湄伸了伸懒腰,娇嫩丰盈,妩媚顿生,“我以后有钱了,一定要在海边开一间酒吧,远离尘嚣,闲时面朝大海,观潮起潮落,那该多好。” “会实现的,我到时候就做你的吧员。”叶云嘴角微翘道,喝了一口啤酒。 “那只是一个很奢侈的梦想而已,不符合现实的。”苏湄一愣,摇了摇头。 “莎士比亚说:我们由梦的元素构成。很多时候,人都会觉得梦想很遥远,就比如20世纪初,那时候,民族独立是每个国人的愿望,可又觉得是那么的遥不可及,但是,有着坚定信念的人不单只去盼望,而且还为其行动,终究还不是美梦成真了?所以,只要不断努力,梦想就会不断的接近。”叶云微笑着,眼神干净空灵,“苏湄,只要踮起脚尖,你就离阳光更近一步。” 苏湄浅笑,露出一抹不为人知的绯红嫣然,咬着娇唇道:“你真的愿意做我的吧员?” “当然,我只怕你不肯请而已。” “谁说我不肯请呀?我第一个就请你。” “那工资怎么算?” “按劳分配呗,你放心,我会是一个很好的老板的。” “等会,你说这话时,为什么一直狡黠地看着我?你不会是想拖欠我工资吧?” “谁说的?我是那种人吗?小看我!” “我就这么一说,你别生气呀。” “哼,我根本就不会发工资给你,怎么拖欠呀?” “……” “嘻嘻。” 二人在一股不知名的情愫中攀谈着,极尽默契。 忽然,旁边的酒吧响起了一片刺耳的咒骂声,显得有点突兀。 叶云皱皱眉,循声而望,只见几个光着上身喝酒的男子正指着一个青年辱骂,用词极其恶劣,列祖列宗都被骂了个遍,其中一个带头模样的男子还将一杯啤酒泼向了那个青年的脸,其余几个人哄堂大笑而起。而那个青年却不恼不怒,微笑地擦去脸上的酒水,向几个男子鞠了个躬,转身离开。 叶云微微眯起双眼,细细打量着那个青年,扬起一个玩味弧度。 那个青年约莫二十七八岁的样子,身材不高,约一米七三左右,相貌俊秀清癯,眼神清澈透明,给人很舒服的感觉,他身着一件复古中式上装和一条干净整洁的深藏青裤子,温文儒雅,没有书生的迂腐,也没有商人的狡诈。 他右手攥着两个古朴的棋笥,竟在四处找人下棋,行为有些怪异。 棋笥母口微敛,圆鼓腹,平底,仿战鼓造型而成,喻意对弈者“一鼓作气”进行棋战。 方才那顿臭骂并没有使他退缩,他依旧态度谦卑的问着每一桌人,结果是毫无悬念地一次又一次被无情赶走,可那抹和煦的微笑从没有消失过。他知道,这是消化敌意最有力的武器,旁人任何不满或者抱怨,都不能影响他的心境,颇有“晚钟过竹静,醉客出花迟”的洒脱境界,很有意思。 锲而不舍,金石可镂;锲而舍之,朽木不折。 叶云平静淡雅地看着这个有趣的青年向自己走来,紧了紧置于桌下的手。 苏湄白皙纤指玩弄撩拨着垂在胸前的秀发,好奇地打量着这个青年,显得优哉游哉。 “先生,要下棋吗?”青年微笑问道,左手指间转悠着一枚古泉,竟是隋朝开皇五铢。 “怎么个下法?”叶云有些感兴趣,瞥了眼两个棋笥,又多注意了几下那枚稀罕古泉。 “快棋,我赢,你输五十;我输,你赢一百。”青年轻声道,这句话已经说了无数遍。 “哦?这么有自信?”叶云扬扬眉,视线还是停留在那枚满覆斑斓的开皇五铢上。 “胸有成竹万事就。”青年的手指并不修长,也不优雅,只是指甲却修剪得干净整齐。 “好,请吧。”叶云饮了一口冰啤,透心凉,大大咧咧地抹了把嘴。 苏湄心里震颤,偷偷望着他,这死人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他竟然还会围棋? 青年也有些愕然,没想到这人答应得这么爽快,扬起一个灿烂如阳光的微笑,坐在他的对面,娴熟摆好棋盘,递给他一个棋笥,里面装有浅灰棋子。叶云两指随意捻起一枚棋子,仔细端详,双眉微微一皱,只是由于动作过于细微,没人看得出来。 这是一副宋代素烧围棋子,经过一千两百度的高温焙烧,又称之为瓷棋子。 棋子分为深赭和浅灰两色,正反两面均有简单花纹,形状不是很规则,每一个棋子小且薄,手感较为粗糙,嵌在指间,沁着冰冷寒意,有的棋子边缘部位已有明显裂纹,看得出年代的久远,价值不菲。 第二十九章 木野狐 捻起素烧瓷,落子木野狐。 “你这棋子也算珍品了。”叶云评价道,捻起了一枚棋子落在棋盘边缘,围棋中有“金角,银边,草腹”之说,在棋盘角和边上围地,这是主流弈法。他捻棋子的姿势似观音手执柳条银瓶,清雅绝俗,绝非是一朝一夕就能练就的神韵。 青年并不搭话,脸上的笑容早已敛去,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带有执拗和冷峻的素雅,此时的他,如同峭壁上的一匹孤狼,不与外界的任何事物有交流,手指快速地捻起一枚棋子落定,旋即又拿起了第二枚夹在手指间。 叶云微微诧异,轻笑一声,落了第二子。 青年捏着那枚铜质几尽的古泉,每落一步都显得杀气腾腾,像是听见冲锋号的士兵,在一个地盘上不顾一切地往前冲,棋路看似山重水复,毫无关联,却总是柳暗花明,环环相扣。他下棋似乎不用经过周密思考,全凭感觉,快到你还没有落子,他已经把第二枚棋子置于指间了。 围棋讲究顺其自然,所谓“流水不争先”。 叶云显得从容淡定,步步为营,并不和他在一个地盘锱铢必较,而是极具大局观,不较一城一池之得失,把局势了然于胸,当舍则舍,当断则断,采取分散兵力的策略,将战火漫延至每一个角落,四面楚歌。 《围棋赋》:三尺之局兮,为战斗场;陈聚士卒兮,两敌相当。 两人投子于枰,布阵列势,宛若将帅在调动兵马,布置攻防,在边角形成了多个万年劫,这劫争通常久久悬而不决,暂时搁下不走,转为逐鹿他处。青年差点祭出一个天下劫,这是足以一举左右全局胜负的关键大劫,却被叶云轻描淡写般化解为无忧劫。 棋逢对手。 两人风格截然大异,一个似火,一个如冰,火势焱焱,冰寒淼淼。 苏湄托着香腮,静静地看着两人精彩对弈,安静恬逸。 围棋也称“木野狐”,注重实地与势的均衡,能攻善守,收放自如,这是围棋的最高境界。能攻而不善守,或者能收而不善攻,皆非高者。华国人素来讲究来而不往非礼也,因此叶云在中盘大举进攻,一招“十王走马势”盘活了黑棋角部,稍占优势。 纵横捭阖。 棋入收官阶段,两人直接进入了短兵相接的赤身肉搏战,互不相让,寸土必争。 青年全然换了个人,没有伊始的温文尔雅,如同战场上的急先锋,骑着一匹青骢战马左右逢源,杀气凛然,越下越快,脸上沁满了清凉的汗水。叶云却从容依旧,始终带着一抹淡到无法看清的微笑,如果他还拿着一把白羽扇,就神似那位未出茅庐三分天下的诸葛孔明了,他望了眼充满杀戮气息的青年,扬起一个耐人寻味的弧度。 春蚕到死丝方尽。 这盘棋可谓是一曲悲壮之歌,他与老爷子下棋从没有如此惨烈过。 围棋要求谨慎,所谓“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很可惜,在第三手棋下到65手时,叶云因为一招昏棋而败北。 这盘棋,从落子到推盘认输,仅仅过了七分钟,快到让人不敢置信。 “我输了。”叶云微笑道,放下那枚棋子。 “承让。和你下棋,那真叫一个舒畅,好久没有下得如此痛快淋漓了。酒逢知己千杯少,棋逢敌手万步落啊。”青年下棋时的杀气尽然褪去,恢复了素雅文气,将棋盘上的棋子分门别类地收拾好。 也许是长年累月在落子时紧张用力的缘故,他左手指间的那枚开皇五铢略微有些扭曲。 “交个朋友吧。”叶云轻笑一声,伸出右手,“叶云,落叶的叶,白云的云。” 一半忧伤,一半明媚。 青年皱皱眉,下意识犹豫片刻,看了一眼叶云,最终微笑地握了握:“端木子路。” 人,总是希望遇到一些不同凡响的朋友,领略一些与众不同的风景,叶云也不例外。 他和端木子路很自来熟的聊了起来,但主要内容,还是围绕着刚才那盘棋的得与失。 苏湄在一旁很尴尬,恨之入骨地瞪了叶云一眼,似乎在责怪他当自己透明,不向这青年介绍她,便主动伸出柔若无骨的玉手,与有些发愣的端木子路握了握,主动大方道:“我叫苏湄,你下棋很厉害。” 端木子路腼腆,尽量不去看这个靠着一副古板的黑框眼镜遮挡面容的绝世尤物,轻笑摇头,谦虚道:“哪里哪里,略懂一二罢了。东汉桓谭的《新论》云:世有围棋之戏,或言是兵法之类。上者远其疏张,中者务相绝遮,下者固守边隅。这阐明了棋手分三种,上者擅于拢括全局形势,中者凭力战以求胜负,下者守地求活。叶云才是围棋上者,而我只能勉强为中者,刚才只是侥幸赢了,胜之不武呀。” 叶云惬意地饮了一口啤酒,帮着端木子路收拾起了棋子,轻笑道:“子路有点钻皮出羽了,我诚惶诚恐啊。古人云:善弈者谋其势,不善弈者谋其子。善谋势者,一子失着,全盘可以弥补;而谋子者,却常常一着不慎,全盘皆输。收官时,我执意谋子,而失全局,不能算上者。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还是你厉害。” “你们两个就别谦虚了,让来让去,像个女人似的。”苏湄嘟起小嘴抱怨道。 叶云和端木子路同时愣了一下,同时对望一眼,同时爽然大笑而起。 “笑什么?”苏湄皱着黛眉,迷惑地望着狂笑不止的两人。 这两个男人非但没有半点收敛,反而笑得更加放肆。 苏湄这时才明白那句话变相骂了自己,气恼得揪起了叶云的耳朵,害得他连连求饶。 —————— 岁月匆匆,忽然而逝,得一知心,死亦无憾。 生有何欢,死有何惧,得一知己,死而无憾。 —— 古龙 叶云与端木子路一见如故,甚是投机。 有时,人与人之间很奇妙,就好像磁石和铁一般,一旦遇上就很难分开。 这大概也就是常人所说的,缘份。 端木子路棋艺精湛,业余顶级7段水平,《石室仙机》、《三才图会棋谱》、《仙机武库》、《弈问》等围棋谱早已熟读参透了,数年来未逢敌手,今日能与叶云对弈一番,如同浪打礁石,激起数丈浪花,心潮澎湃。 高手寂寞。 鲁迅先生曾说过:真的猛士,总是希望对手越强越好。 很多时候,一个运动员能超水平发挥,本身实力固然重要,但对手的强大施压无疑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环。端木子路觉得自己很幸运,能亲炙叶云的超高绝艺,即便战败也不存遗憾,唯有如此,方显英雄本色。如果只是“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坐井观天,自拉自唱,那才是最没有意思,也最叫人泄气的。 “子路,你从哪里来?”苏湄拿出那把精致小折扇,轻轻煽着凉风。 “呃,怎么感觉你有点像公安局查户口的,一上来就直奔主题?”端木子路轻笑一声,删繁从简道,“我老家在川蜀眉山,很小就听家大人或是老师说宁州经济发达、历史悠久,更有‘天下三分锦花城,二分尽在繁宁州’之美誉,所以就想来此生活工作。” 他干脆和盘托出。 苏湄想想,又问道:“你在清华毕业,为什么不留燕京?皇城脚下不是更好发展吗?” 端木子路收好了那枚开皇五铢,随意道:“燕京政治气氛太浓厚了,不适合我这种喜欢恬淡休适、无拘无束的人。人生如棋,‘闲敲棋子落灯花’的清淡,‘常人只消一盘棋’的潇洒,这种生活才是我想要的。” “那你不是很喜欢四处流浪?”苏湄轻笑道,镜片下的秋波妩媚。 “还行吧,走的地方比较多。”端木子路平静道,不敢直视这美艳如妖的尤物。 “大江南北你都走过?”苏湄有些惊讶,幽幽体香随着煽出的轻风,飘进叶云的鼻腔。 “差不多。”端木子路从不会把话说死,总是会有一条后路,留点补充的余地。 “还打算继续这样的生活吗?”苏湄见他以下棋为生,猜测到他是个无根的游子。 “可能会选择在宁州落地生根,这里的生活节奏很适合我,不过前提是我能在这里生存下去。四海为家、以天为盖、以地为庐的日子过久了,会使人没有归属感,茫茫然不知何往。”端木子路幽幽说着,视线转向斜阳河,一股愁绪油然而生。 “晋朝程本的《子华集》云:流水不腐,以其逝故也;户枢不蠹,以其运故也。多走走,还是有好处的,增长见识,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叶云修长手指轻轻摩挲着酒杯,巧妙转移话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子路,萍水相逢,我请你喝杯酒吧。” “好。”端木子路笑了笑,很爽快地答应了,刚才的情绪骤然清空。 “你喝什么?”叶云轻声问道。 “这酒多少钱一杯?”端木子路忽然问道。 “二十。”叶云微感疑惑。 “我能用一块钱,喝到这二十一杯的酒,你们信吗?”端木子路望了眼邻桌,轻声道。 “吹牛。”苏湄轻摇螓首,俏脸上写满了不相信。 第三十章 说郭 人,总要四处走走的,看看有趣的风景,认识有趣的人。 对于叶云来说,端木子路就是个有趣的人。他听到苏湄的那句“吹牛”,只是微笑着,并不表态,他知道眼前的这个来历不明的青年不简单,惊才艳艳,却隐而不露,浑身透着一股让人舒服的文雅气质,不突兀,不藏拙,与自己有点相似,性格相似也是他们两个相见恨晚的原因之一。 邻桌坐着三位客人,一男两女,衣着光鲜,看来收入不错,刚好叫了几杯冰镇啤酒。 “等着看戏吧。”端木子路微笑起身,走到邻桌,极其礼貌道,“三位,你们好。” “有事?”唯一一位男士抬头问道,对这个突然闯进领地的异性有着本能的排斥。 两位女子虽然有点迷惑,却没有生起警惕之意,这也是端木子路的一种亲和力所致。 “我想和你们打个赌,不知你们是否有兴趣?”端木子路微笑道。 “不感兴趣。”那个男人直截了当地拒绝,没有当场叫他滚开已经是很有风度了。 “很有意思的,我相信你们会喜欢。”端木子路并没有气馁,他的坚韧程度让人结舌。 “你不会听中文吗?”那个男人有些按捺不住了,提高了音量。 “什么赌?”其中的一位女子却没给这男人台阶下,饶有兴致地接上了端木子路的话。 “十分好玩的游戏,我能不借助外力,饮尽一杯啤酒,不洒一滴。”端木子路轻笑道。 “哦?”那两位女士同时发出这声惊叹。 “无稽之谈,不许借助任何工具,你能不洒一滴地饮尽这杯酒?”男子轻蔑不信道。 “如果我输了,给你一块钱;如果我赢了,你输我一块钱,如何?”端木子路微笑道。 “好!”两位女子自作主张,拍手齐声附和道。 她们的好奇心完全被调动起来了,想看看这个让人生不出一丝恶感的青年到底用什么方法可以做到,难道他懂得街头魔术?还是他有特异功能?女人往往比男人更喜欢摸不着边际的东西,所以女人喜欢化妆,让人看不出自己的真实面目。 端木子路见那个没有好脸色的男子也没有反对,便挑中了其中一杯新斟啤酒,没有拿起来,却说出了一番打消那两个女人猜测的话:“事先声明一点,我不是魔术师,也不是江湖骗子,更没有什么隔空取物的超能力。” 两位女子眼睛睁得更大更圆,觉得这根本不可能,而那男人也被撩拨起了一丝兴趣。 “下面,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端木子路轻笑说了句,竟用手端起酒杯,仰头而尽。 三人有些木然,没有反应过来,这有什么神奇之处?凡是有手的人都可以做到呀! 下一刻,他们就明白了其中的奥妙,或者说鬼蜮伎俩。 端木子路掏出一块钱给那个男子,耸耸肩道:“不好意思,我输了,给你一块钱。” 那男子率先明悟,诧异地望着手里的一块钱,怔在原地不能言语,而两位女士则愣了好一会儿,脑筋转了一大圈才明白自己上当了,却没有恼怒,反而被他这个戏谑的小骗局逗得掩嘴轻笑而起。 叶云和苏湄也为他的杰作拍起了手掌,智慧,总是让人在恍然大悟后顿生佩服之感。 “别拍了,小把戏而已。”端木子路坐回了原处,向还在拍手的叶云和苏湄摆摆手。 “小把戏,大作为。”苏湄媚笑道,眼神中有些崇拜之意,这种男人的确很有魅力。 “夸大其词。”端木子路打趣道,掏出一张折叠整齐的手帕,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 “你这么有才华,怎么会靠着和别人下围棋过生活呢?”苏湄怎么也想不通这点。 端木子路微微变色,没有正面回答苏湄的问题,思忖片刻,平静道:“每个人的一生都存在着许多不定数,就象棋子落在棋盘上,每走一步,都要小心翼翼,深思熟虑,但前面有多少无法预测的艰险阻挡你前进的步伐,却不得而知。棋盘上的每一个交叉点就象人生路上的十字路口,很多时候让人不知何去何从,很多问题会接踵而至,应该往哪一个方向走才对,路上有没有人会接应你,有没有人会排挤你,一路上的天气是晴空万里还是阴雨密布?人生之路从来没有预先设计好的航向,走错了一步,往往会追悔莫及。每个人的人生轨迹不同,经历不同,结果也不同。” 气氛有些凝重。 叶云不知他为何突发如此长篇大论,但却十分清楚一点,他并不想谈及过去,皱了皱如刀双眉,认真道:“子路,不好意思,苏湄刚才只是无心之失,你不要放在心上,有些事情不必告诉我们。” 苏湄也是个心思细腻的人,马上点头附和着,显然也看出了端木子路的态度。 端木子路浮起一个赞赏的微笑,真正的朋友就是如此,该问则问,不该问就笑而避之。 三人谈笑风生片刻,端木子路便要继续去下棋赚取生计,离开了。 他没有手机,没有电话,离开前,只给刚认识的叶云留了个家庭地址。 苏湄手托着香腮,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叹息道:“才华横溢,却流落此地,可惜了。” 每个人其实都有点像襁褓中的婴儿,在哭闹声中开始认识这个世界,而要走出襁褓,必须要有旁人将你抱出来,或者在旁人的相助下,靠着自己力气爬出来,不然,再惊艳的才华都会在襁褓中被打磨得泯然众矣,但据此以为凭一己之力就能出人头地,那只能可悲地说明你还是个处男或者未开苞的处女,幼稚未退。 叶云饮尽杯中酒,点燃了一根烟,缓缓道:“《说郭》云:围棋九品,入神,坐照,具体,通幽,用智,小巧,斗力,若愚,守拙。他深谙若愚与守拙之道,也许这并不是他真正的生活态度。” “这小小方寸果真如此深奥玄妙?”苏湄微笑凝视着他,眼神有着不同于方才的倾慕。 “小小的棋盘演绎着变幻莫测的人生,人们生存所需要的态度和方式在围棋中得以充分体现,并在行棋的过程中得到启迪和答案。”叶云修长手指轻轻叩着桌面,侃侃而谈道,“人给了围棋生命,让棋子行走在棋盘上,人又从围棋中体会着棋子所折射的人生理念与内涵,在棋盘上领悟着人生的真谛与沧桑。” “长见识了。”苏湄捋了捋秀发,第一次了解其中的门道。 “很多时候,有才华的人都会因某些原因而选择平庸,这是一种无奈。”叶云叹息道。 这话是在说端木子路,又像是在讽刺他自己。 苏湄如聆玉旨纶音,笃定道:“金子,总会发光的。” 叶云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纠正道:“金子,总会花光的。” 她掩嘴一笑,忽然想起了什么,问了一句:“为什么要故意输给他?” 叶云愣住,如刀双眉不露声色地跳了跳,知道刚才那一招轻描淡写的昏棋骗过了端木子路,却没有瞒得过她,这就是所谓的“旁观者清,当局者迷”,便轻笑一声,引而不发道:“给你讲个故事,怎么样?” “嗯。”苏湄轻点螓首。 “清末名将左宗棠很喜欢下围棋,而且还是个中高手,其属僚皆非其对手。有一次,左宗棠领兵出征西域,看见有一茅舍,横梁上挂着匾额——天下第一棋手,心有不服,入内与茅舍主人连奕三盘,主人三盘皆输,左宗棠笑道:‘你可以将此匾额卸下了。’随后,左宗棠自信满满地走了。”叶云缓缓说道,抽了口烟,惬意陶醉地吐了个烟圈。 “后来呢?”苏湄有些焦急,这厮就喜欢卖关子。 叶云弹了弹烟灰,微笑望着这妮子的恨恨神情,继续道:“过没多久,左宗棠班师回朝,又路过此处,便再次找到这间茅舍,赫然见到‘天下第一棋手’之匾仍未拆下,怒火中烧。他便入内,又与此主人下了三盘,这次,左宗棠三盘皆输,不禁大感讶异,连问茅舍主人何故,主人答:‘上回,您有任务在身,要率兵打仗,我不能挫您的锐气。现今,您已得胜归来,我当然全力以赴,当仁不让。’” 人有胜的把握,但要隐藏几分,这个叫做涵养。 别人有输的可能,却也要隐忍几分,这个叫做城府。 真正的高手,是能胜而不胜,有让人的胸襟;能赢,而不一定要赢,有善体人的心怀。 苏湄若有所思,然后有些诧异道:“你一早看出来他有难言之隐,急需用钱?” 叶云点点头,对于苏湄的洞若观火,他早已习惯,平静道:“他棋路剑走偏锋,急而狠,显然是为了节省时间,争取多走几盘,能多赚一点。我在想,他有着怎样的过去,那一定很有意思。” “他的过去,肯定比你的过去简单。”苏湄轻笑而起。 叶云苦笑一声,无奈摇头。 第三十一章 一捧花瓣 浮云蔽日,阴凉肆意。 天气凉爽了不少,叶云与苏湄二人便起身离开。 这个钟点,酒吧一条街竟然也聚齐了挺旺的人气,宁州人享受人生的洒脱态度令人瞠目结舌。路过隔壁酒吧时,方才那几个辱骂端木子路的男子正在旁若无人地大声喝酒划拳,忽然见到了戴着一副古板严肃黑框眼镜的苏湄,那凹凸有致的绝世身姿,让他们眼珠子都快掉了,涔着让人平生厌烦的淫光。 生活中有些人就是如此,总是喜欢不计后果地做一些自认为很拽很拉风的事情。 其中那个领头模样的男子挂起坏笑,左胸纹着的那只火红蝎子似乎也在猖狂大笑,出言轻薄道:“小妞,陪咱哥几个喝杯酒,交个朋友怎样?我们保证比你身边那个小白脸更有男人味,更有持久力。” 几个小弟哈哈大笑而起,肆无忌惮,充满了不屑与挑衅。 周围邻桌的客人似乎都熟悉这几人的恶劣品性,带着怜悯的眼神看着苏湄。 苏湄置若罔闻,低头向前走着,没有停留,两道薄唇紧抿,眼底的那丝冰冷,夹杂着赤裸的鄙夷。 走在她后面的叶云却猝然停下了脚步,看向那几个轻薄男子,漆黑的眸子悄悄掠过一丝诡魅。 “瞅你妹啊,再瞅,把你丫扔下河。”那个蝎子男见着那妖精女人置之不理,一肚子火全撒在叶云身上。 苏湄此时已走到了几米之外,见叶云没有跟上来,焦急而惶恐,对于这种街头痞子,能避则避。 可叶云却不管三七二十一,还是赖在那儿不肯走,斜叼着烟,与那几个地痞流氓对视着。 那几人见他这么明显的挑衅之意,脸色微变,自然也不甘示弱,齐齐起身,瞪着那个年轻人。 过了一分钟,叶云吐出一个烟圈,睥睨着蝎子男,照葫芦画瓢道:“瞅你妹啊,再瞅,把你丫扔下河。” 那几人愣了一下,随即张牙舞爪地大笑起来,还有两个极其夸张地捧腹大笑。 可惜下一秒,他们就笑不出来了,毫无征兆,那个年轻人倏然弹掉烟头,往前一纵身,快如电光一闪,左手单提蝎子男,右拳轻轻挥向他腹部,蝎子男闷哼一声,不受控制地遽然后飞,在空中以一个完美的弧线飞进了半丈开外的斜阳河。 “咚”一声巨响,溅起两米浪花。 快,太快,仅仅一瞬间。 沉默,死一般的沉默,落针可闻。 众人迷惑不解,目瞪口呆地看着在河中沉沉浮浮拼命挣扎的蝎子男,没人看清那个年轻人是如何出手,只是见到他跃到蝎子男身前,然后蝎子男就诡异地飞向了河中。余下的几个光着上身的小弟也傻在当场,惊魂未定,一时忘了应该是冲上去打那个年轻人一顿,还是冲到河里救起自己的同伴。 善于察言观色的苏湄凝视着处变不惊的叶云,眼神里满是惊愕,心中的震撼更加几分。 他竟然会武功! 上次见他在爵士居出手教训陈道白的时候,无他,只是觉得力气比普通人大了点罢了,今日才知晓他的身手竟然是如此了得,快到让人根本没有时间看清他的出手,那应该是接近人类速度极限了吧。 这个年轻人还会带给自己多少惊喜啊? 叶云向不远处望着他怔怔出神的苏湄耸耸肩,孩子气道:“他不该调戏你的。” “你呀,鲁莽行事。”苏湄回过神来,略带责怪语气道,掩饰过去心中巨大的震撼,霁颜而笑,感觉一股细细的暖流盈满心头。不过,这个年轻人还是安静的时候比较吸引人,刚才出手伤人那一刻,带着一股令她恐惧的黑暗气息,不寒而栗。 那几个光着膀子的男子这时才幡然醒悟,急匆匆地向河中奔去,其中一个还很没有创意地回头向叶云吼道:“臭小子,你他妈死定了,得罪了我们,就是得罪了四指爷,你等着瞧吧,我们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滑天下之大稽。 众人才不会理会你在吃不了的时候,是兜着走,躺着走还是竖着走,像鲁迅先生笔下的国人一样,他们喜欢看的是热闹,哪里有热闹哪里就有群众,一窝蜂似地跟着几个男子奔向河边,神采飞扬,仿佛华夏国又一次申奥成功。 叶云看到这幅兵荒马乱的情景,轻笑一声,视线也跟着转向了斜阳河。 然而一瞬间,他的眼神变了,冰寒无物,凛冽骇人。 两道如剑目光穿过重重围观的人群,冷冷睨向五柳居的对岸。 那里,停着一辆黑色小车,车前站着一个男人。 一个穿着黑色西服的男子站在他身后,弓着腰,为他撑起一把黑伞,将他遮于阴凉中。 由于距离过远,叶云无法看清他的面貌,只见那个神秘男人竟然诡异地向着五柳居鞠了三个躬,然后将一捧花瓣洒于河中,花瓣簌簌坠落,悠悠荡于河面,甚是美观。倏尔,那个男人似乎向叶云这边望了一眼,并没有停留半秒,便转身上车离去。 叶云与世隔绝般,凝视着小车离去的方向,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仿佛千年雪湖。 苏湄站在他身侧,一直静静窥视着他脸上表情的变化,心中虽然一而再再而三地起伏如潮,却没有出声打扰。那一刻的他,如大漠中的一轮孤日,那一丝莫名的忧伤化成无数道曲线纠缠于她的心,一点点的渺如烟,轻如尘,袅袅丝丝,幻化成一幅水墨的清影,淡淡的,却痛入心扉。 不知过了多久,叶云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不带任何一丝情绪道:“我们走吧。” 太阳从云层中挣扎而出,洒下一片光辉。 大地投下一道孤寂的身影,一道倩影如影随形,带给那道身影一缕温暖,一丝温情。 —————— 时光荏苒。 十天后,全国高考正式开始,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牵动着亿万国人的心。 许子衿在叶云的目送下,从容不迫走进考场,迈向人生关键的第一步。 与此同时,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这个夏天,该来的暴风雨始终会来,谁也挡不住。 省里的红头文件终于下来了,宁州政坛发生微震。 原宁州市委书记张至清上调到省里担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一职,主持发改、工商民政、工信等方面的工作。一上去就进了常委班子,而且是从地市主官的位置进去的,这是相当罕见的。原宁州市长庞月明升任宁州市委书记兼人大主任,原市委副书记孔南行升任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原常务副市长李松如升任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 这次省里的人事安排竟然不是在一贯以往的年前,而是选择在年中,有些耐人寻味。 宁州这边倒没有什么说法,毕竟几位市领导在各条线上都是早有人脉根基,但省里对张至清的上调,则有些异音,颇有微词。可谁也不敢公开讨论什么,他们都明白,组织上对重量级人物的任用,方法巧妙得很,要么是先吹吹风,听听上下左右的响动;要么就是速战速决,立马上任,纵使你有天大的意见也迟了。 与红头文件同时来的,还有一位神秘人物,将出任宁州常务副市长一职,更吊人胃口。 宁州各界对于这位政坛新星的来历一无所知,只有四套班子主要成员才知晓。这说明一个问题,来人不是什么张狂人,甚是低调,悄悄地来到宁州,悄悄地上任。很多常委都是在出席市委常委例会的时候,才知道新任常务副市长已经上任了,颇有点“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感觉。 这次的换届之风已经吹了一年有余,终于有了结果,可话题却远远没有停止。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总会有累的时候,而三寸之舌温润地躺在牙床里,永远都是醒着的,只要让它揪住了一个新鲜话题,就比鹰国航母在全球海域还要活跃。 这悬着的人事调动已经尘埃落定,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当然有的说了。红头文件是个有意思的玩意,它有时候像个大红绣球,人人奋勇争先地抢夺,唯恐落于人后,哪怕竹篮打水一场空;有时却像烫手山芋,人人趋避不迭,视而不见。 政治的话题,从来都是一个热门话题。所谓两个男人谈女人,三个男人聊足球,一群男人侃政治。大到什么高丽核危机、军演,小到一个街道居委会主任的人选,都会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有嚼头的话题,永远有深度。 此次,宁州市井小民的话题无非有两点,首先是庞月明与孔南行这对党政搭档。 这两人面和心不和,在宁州上层是心照不宣的事情,所有人都知道这两位举足轻重的领导都是能力非凡的人物:庞月明是宁州政坛的老油条,在宁州这潭浑水浸染了几十年,硬是一步步走到了权力顶峰;而孔南行从省林业厅过来,有见识、有阅历,以一个外来户在宁州政坛站稳了脚跟,着实不易。 一个地头蛇,一个过江龙,有矛盾那是顺理成章的事。 第三十二章 枸杞汤素面 庞月明与孔南行两人最直接的对碰,就是关于丹青巷的保护问题。 庞月明任市长时,全力主张开发城南,丹青巷应该为经济让路。而孔南行则竭力反对,认为保护丹青巷才是对宁州发展最大的贡献。庞月明很看不惯孔南行的越权,他是十分支持党政分开的,政府的决策不需要市委来指手画脚,市委只需要管好人事以及做好拍板工作就行了,因此两人的矛盾日益尖锐。 有一首小诗在市民中间流传颇广: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月往西流,从不南行。 可见,两人此次成为党政搭档让多少人拭目以待,看看到底能擦出多大火花。 另外一个话题嘛,当仁不让属于那位神秘的常务副市长了。 副市长有好几个,进常委的就只有一个,这位子太显眼了。 虽然这位常务副市长来的时间很短,可关于他的来头,宁州上下还是迅速演绎出了好几个版本。每一个受众同时也是传播者,他们将从其他传播者嘴里得到的信息经过自身的加工制作,再传到下一个受众耳朵里,自然会创造不少自身想像的奇闻。既给这位神秘副市长头上笼上了一层奇异的光环,又给宁州的未来布下了一个没有解的方程。 也就是红头文件下达的这天,宁州的天空突然变了脸色,发了脾气。 一马平川的宁州平原,海拔不高却起伏分明的西山脉络,散散落落的村庄山野,顷刻间掉进了一个天大的黑窟窿。黑云翻腾着,变化着,层层叠叠,像是发怒的神兽,恐怖得让人透不过气来。 顷刻间,天地间闪电密布,仿佛千百条金蛇狂舞。雷霆震天,震得人心惶惶,小儿啼哭。电闪雷鸣,将层层乌云硬生生地撕开一个裂口,放出张牙舞爪的狂风。天神风婆婆将狂风关押得太久了,它一出来就怒气冲天,将所有的怨气都发泄在了人世间身上,怒吼着冲向树木、房屋、河水,如千骑冲锋,锐不可当,席卷宁州大地。 狂风无孔不入,西山上的如海森林被狂风蹂躏着,如小孩玩的橡皮泥,揉来撕去的,却无还手之力,一任其摧残。狂风一旋,卷起无数枯枝败叶,甚是悲凉。狂风将西江水掀起来,掀起巨浪滔天,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 纵使宁州人见惯风雨,也被这阵势吓得面若土色,惊恐万分。 这难得一见的异象让人们议论纷纷,有悲观的说这是天公发怒,可能是对宁州未来发展的一种暗示,宁州的前进之路将是风雨兼程、艰难万分;有乐观的说这是贵人出门迎风雨,说明宁州将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在建设和谐社会中掀起狂风暴雨,让全国为之瞩目。 最为忧心忡忡的莫过于守在考场外的高三家长们了,怕这场怒雨狂风会影响到考场里面的孩子,不禁纷纷咒骂起平时奉若神灵的老天爷来。 ———————— 叶云便是众多家长中的一员,撑着伞站在雨帘里,静静而立,等待着他心中的天使。 考生一个个的从考场上出来,脸上的表情各异。有的兴奋莫名,看到自己的家长,飞奔过去,嘴里狂叫着“作文的题目我猜中了”云云;有的则一如此时的天气,氤氲阴沉,低头走着,还时不时地向兴奋者投向一瞥怨恨的眼神。 终于,许子衿和几个女同学嬉笑着走出来,一脸轻松,清纯淡雅的脸庞让人目眩。 她轻而易举地看到了黑伞下的叶云,兴高采烈地招招手,和几个女同伴低声说了几句什么,然后那几个女孩向叶云这边看了一眼,又低声跟她说了些什么,继而几个女孩同时大笑而起,声音充满了妙龄少女的娇柔。许子衿俏脸一红,狠命瞪了一眼几个女孩,便微带忸怩地向叶云走来。 “丫头,饿了没?”叶云温柔地看着收伞、躲进他伞下的许子衿,轻声问道。 检查完身体,最忌问结果,考完试后,最忌问考得怎样,他当然要避开这个话题。 “饿扁了。”许子衿嘟着小嘴道,拿手轻轻抖着被飘进伞内的雨丝打湿的秀发。 “想吃什么?”叶云接过她手中那把湿漉漉的雨伞,甩甩水珠。 “好想吃法国大餐啊!”这丫头大嚷一声,尽情展现着动人心魄的天生丽质。 “换一个,现在考试期间不能吃太油腻的,万一吃坏肚子就得不偿失了。”叶云拒绝道。 “小气。”许子衿瞪了他一眼,抗议连连。 “等你考完了,小七哥再请你,哪怕倾家荡产了也要请。”叶云轻笑一声,揉了揉她的小脑袋。 “你说的?”许子衿伸出一根如玉纤指,指着他。 “我说的。”叶云微笑醉人。 “好,我听你的,我现在要吃你煮的枸杞汤素面。”许子衿自然地挽起了他的手臂。 “没问题,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叶云一本正经道,逗得丫头莞尔一笑。 两人慢慢地走在雨中,很是浪漫。许子衿心里泛起一丝不为人知的情愫,希望这条路一直延伸下去,没有尽头。她侧头偷望了眼旁边的年轻人,浮起一个浅浅的微笑。他不知道,当她知道他辞去工作之后,担心了好几天,复习都复习不进去,在教室里看着复习资料发呆,眼睛无神,害得被老师叫去谈心好几回,差点把她当作早恋恶果的典型来抓。 正走着,许子衿突然停下脚步,叶云有些愕然,也在同一时间停止,不让雨淋着她。 许子衿仔细凝视他的脸庞,伸出手,轻轻触摸他的眉心,仿佛可以看破红尘,认真道:“你有心事。” “哪有?”叶云笑笑,矢口否认。 “你瞒得了别人,瞒不了我,你皱眉头的时候,跟一般人不一样。”许子衿严肃道。 “我没事,你专心考好试就行了。”叶云柔声道,语气淡雅得足以让任何人都安心。 “为了工作的事吧?”许子衿没有理会他的不愿多谈,慧眼如炬,一下子点出缘由。 “这事我会处理好,你不用担心。”叶云还是选择将重担挑在自己肩膀上。 “你想做什么?”许子衿不依不饶,真是个倔强的小丫头,神情与刚才判若两人。 “有一些想法,但还没有成熟。”叶云做了个铺垫,却不详细展开。 “从商,还是从政?”许子衿执着地直视着叶云的黑眸,要他必须回答自己的问题。 “最聪明的赌徒,从不上赌桌。”叶云微笑着摸了一下鼻子,打了个禅机。 这句话别人也许听不懂,但许子衿却一下子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在物竞天择的商界还可以发生无本生利的奇迹,在水深得溺人的政界,如果没有后台,一辈子都只能做个碌碌无为的小角色,比赌博还要残酷。 “好了,继续前行吧。”许子衿嫣然一笑,恢复了温婉伊人,撒娇似地拉着他的手臂。 叶云笑笑,往前走去,画大饼道:“如果你考了个好成绩的话,我一定会给你一个奖励。” 许子衿浅浅一笑,平静道:“只要小七哥开心,就是给我最大的奖励了。” “傻丫头,我看到你,就会很开心的了。”叶云温柔道,将伞向许子衿那边倾了倾。 “那我就把我的照片贴到你眼帘这里,让你闭上眼睛也能瞧着我的影子。”许子衿柔笑道。 叶云内心温馨,没有再说什么,沉默前行。 许子衿今天穿着一袭曲线精致的淡黄色裙子,小手小心翼翼地提着裙角,低头调皮地用凉鞋溅起一小丁点水花,积水漫入凉鞋,浸着她的白皙完美脚丫,脸上始终戴着清淡如水仙的笑容,让过往的行人都忍不住扬起伞观望。 叶云静静看着她的小动作,轻声问道:“刚才狂风怒吼,没影响到你的考试吧?” “一点也没有,反而还有促进作用呢。风越吼,我的思路越清晰,写作文的时候更是一气呵成。”许子衿得意的扬了扬下巴,笑着道,“古有李太白斗酒诗百篇,今有我许子衿风中文章成,嘿嘿,小七哥,听起来是不是很有气势?” “嗯,也很有让我倒胃口的气势。”叶云玩笑道。 “啊!臭小七,得罪了本姑奶奶,我饶不了你!”许子衿张牙舞爪地发起进攻。 两人嬉戏走着,留下笑声一片。 这样走了一段,两人的衣服都有些微湿,风一吹就感觉到有些凉意,叶云怕冷着丫头,便腾出手来挎住她,用体热给她温暖,两人像情侣般互相拥着向前走去,他倒没有什么,只是许丫头心里小鹿乱撞,脸颊粉红,甚是娇美。 叶云似乎想到了什么,便开口说道:“丫头,你上次不是说老师叫你以‘青春纪念’为主题,写一篇万字议论文,作为你们这届毕业生留给一中的纪念吗?考完高考就动笔写吧,早点写完就可以早点回去看看老爷子。” “嗯,我知道了,这篇东西难不倒我。”许子衿轻声道。 “哦?自信心爆棚?”叶云扬扬眉。 “那当然,一万字太少,只争朝夕啊。”许子衿浮起一个小狐狸笑容。 第三十三章 青城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夜郎自大。”太祖这么气势磅礴的名句,被许丫头挪作他用,让叶云哭笑不得,只得揉了揉她小脑袋,不置可否道,“你们这些高中生都是为了成绩才写作文的,平时写个一千字就很不错了,一万字还说太少?” 许子衿狡黠一笑,辩解道:“嘻嘻,我已经想好了一套可以让文章迅速变胖的方法了,例如‘很’用‘十分’代替,形容词的「的」和副词的「地」打死都不省略,还可以加入一些虚无缥缈的字,如‘了’、‘就’、‘便’等等,再多加标点符号,这样一万字就很容易凑出来了。小七哥,我是不是很聪明呀?” “……”叶云汗在当场,苦笑道,“你何止聪明,你简直就是老奸巨滑狡兔三窟弄虚作假滥竽充数自欺欺人。” “嘻嘻,您老过奖了。” …… 这死丫头的脸皮还真厚,但叶云还是被她的精灵所感染,轻笑一声,敲了敲她小脑袋以示惩戒。许子衿一点也没有学到甘地“非暴力不抵抗”运动的精髓,扬起粉拳,向叶云施以粉拳进攻。 两人正嬉闹着,忽然听到一把声音极为动听的男声从身后响起:“许子衿!” 叶云纳闷停下脚步,望了眼旁边的许子衿,见她黛眉轻锁,更是好奇,回头望去,只见路边停着一辆黑色劳斯莱斯幻影。虽然宁州的名车数不胜数,但是这辆劳斯莱斯还是太引人注目,车族皇者,尽显气派。 车旁站着一个器宇不凡的青年,一身笔挺清爽的白色西装,配上他那种贵族式的优雅,确实具有出类拔萃的效果,使人既不会觉得他寒伧,也不会觉得他做作,更不会觉得他是个暴发户,谋杀了不少女孩的眼球。 一个管家模样的男子为他撑着伞,那个青年看到许子衿转身后,极有礼貌地欠了欠身,接过管家递给的黑伞,缓步走近。叶云心头巨震,因为他从未见过任何人的姿态能够如此文雅,在文雅中却又带着种令人觉得高不可攀的清华之气。 皇太子般的高贵。 许子衿看着走到眼前的青年,红唇微微上翘,平静道:“南宫青城,我等你很久了。” 叶云默不作声,被她这句话吸引住了,饶有兴趣地看着两人。 那个叫南宫青城的青年玉树临风,面容俊美,一笑时,仿似琴声悠扬,让人神为之清,意为之定,那种高人一等的气质更让他有着不同凡响的翩翩风度,那是一种傲立众生的贵气,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帧绝美的剪影。 叶云细眯起眼睛,痴痴望着,如在梦中,久不能言。 南宫青城听到许子衿的那句话,有些喜出望外,轻笑了几声,显得贵族味甚浓,任何一个女孩见了,估计都会失魂落魄的,柔声道:“不好意思,今天公司有点事,所以来晚了。上车吧,我请你去‘凤仙居’吃大餐。” “不用了,别误会。”许子衿竟然是微笑摇头,这时候的表现一反常态,像是一个深居尼姑庵里的贫尼,平静得让人窒息,淡淡道,“我等你很久,并没有其他意思,只是,如果你不来,我怎么能告诉你以后千万别再来了呢?” “……”南宫青城怔在原地,尴尬地不知如何回答。 一片安静。 叶云也被这丫头这句话给呛到了,咳嗽几声,开口打破尴尬:“这位青城兄,不好意思,子衿刚刚考完语文,可能精神还没有完全放松下来,说话有点冲,你别放心上。至于吃大餐的事,就免了吧,要请也要等她考完试再请。” 许子衿神情没有多大变化,面露微笑,却伸出玉手偷偷地掐住叶云后背,力道十足。 其中的苦处只有叶云一个人清楚,可他依然面不改色,微笑地看着南宫青城。 南宫青城则向叶云投去了一抹感激的眼神,让他有了台阶可下,这是男人间才懂得面子最贵,他摆了摆手,不遗余力地刻意保持着那份高贵,微笑道:“既然这样,我就不勉强了,考试比较重要。那这样,子衿,等你考完试了,我们坐船出海玩,我刚买了一艘私家游艇。” “谢谢你的好意,我晕船。”许子衿直捣黄龙,根本不给南宫青城遐想的空间,语气很淡,认真道,“我刚才说的话,没有任何客套的意思,就是希望你以后别来了。” “……”南宫青城没想到她会拒绝得这么不留余地,愣了半刻,却仍然不肯接茬,轻笑道,“看来是我出海的这个提议不大恰当,那我回去再想想怎样庆祝你考完高考吧。你看,聊了这么久,还不知道你身边的这位帅气的男生是谁呢。” 纵然是他这样的富家公子,拥有无比崇高的地位,看到这个年轻人时,还是会衍生出一丝惊颤,尤其是他那抹清净如竹的微笑,让人莫名折服,他只瞧了一眼,就觉得这年轻人有很多和别人不同的地方——究竟有什么不同,他也说不出。 他很愿多瞧这年轻人几眼,可他没有这么做,因为盯着一个人打量是件很不礼貌的事。 南宫青城这一生中,从未做过对任何人失礼的事。 许子衿低头看着地下,只顾着用凉鞋踩着水玩,全然不理南宫青城的问话。 叶云苦笑,便主动开口:“我叫叶云,落叶的叶,白云的云,是这小丫头的……” 他还没有说完,许子衿便抢着道:“男朋友。南宫青城,这回你该死心了吧。” 南宫青城不知是城府极深还是怎样,没有尴尬之色,似乎对这答案早有预备,很平静。 他与叶云东扯西谈了几句后,便微笑告辞,临走前,还意味深长地望了眼许子衿。 “青城?这个名字好像在哪听过。”叶云心里默默说道,深深回忆着,却徒劳无获。 他微微眯起双眼,看着劳斯莱斯远去消逝的背影,不知在皱眉思索着什么。 许子衿望了眼久不说话的他,嫣然一笑,狡黠道:“小七哥,是不是吃醋了?” “你还好意思说,拿我做挡箭牌,我还没说你呢。”叶云敲了敲她的小脑袋。 许子衿撅着小嘴,抗议道:“哼,不识货的笨蛋,别人恨都恨不来这个机会呢!” “是是是,我家丫头魅力四射,倾慕的男生如天上繁星,行了吧?”叶云轻笑一声。 “那当然。”许子衿得意之色溢于言表。 “一个男人,被女人当面拒绝得这么干脆,还能保持微笑,他很不错。”叶云称赞道。 “你要喜欢,我就把他介绍给你。”许子衿静静地望着他的黑眸。 “给我说说这个南宫青城吧。”叶云笑着转移话题。 许子衿本不想说,可最终还是开了口:“他是江南四大家族之一的南宫家族的太子爷,鼎鼎有名的神骏集团知道吧?就是他父亲的产业。他是一个天才,15岁就考上了斯坦福大学,17岁时在鹰国成立达客电子公司,初建立时,公司净资产仅为100万美元,两年后,借壳在纳斯达克上市,仅仅三年时间,资产翻了几十番,达到6个亿美元。在毕业回国时,他出售了达客电子,净赚3个亿美元,成为华尔街的一个神话。” 叶云摸了摸鼻子,笑意玩味道:“你对他怎么这么了解?” 许子衿白了他一眼,像小城雨巷中一个玩着橡皮筋的调皮孩童,一时让六宫粉黛失色,踮起脚跟,红着脸咬了一下他的鼻子,没好气道:“再乱想,就把你鼻子咬下来,让你想摸都没得摸。” 叶云摸摸有了几个娇小牙印的鼻梁,苦笑。 许子衿面对这个家伙,还真舍不得翻脸,平复了下心情,冷淡道:“他是去年的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之一,你随便买一本去年的经济杂志,就能了解到他以前的事迹,甚至包括他的早恋史。” 叶云轻笑一声,手下意识地往裤袋里掏烟,刚伸进去就打消了这念头,摇头道:“名人就是这点不好,像是在公众面前脱光了衣服让人展览,没有事情能藏得住的。我们走吧,你下午还得考数学呢,中午回去休息一下。” 许子衿点点头,又挽起了叶云的手,踏着地上的积水,“啪啪”作响,往前走去。 半晌,许子衿皱着黛眉看向叶云,忽然开口道:“对了,小七哥,昨晚影子来找我,我才知道他也来宁州了。影子从来不会离开爷爷半步的,他千里迢迢来到宁州,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 叶云摇摇头,平静道:“没事,老爷子叫他来帮我而已,你专心考好试,其他的就不用多操心了,老爷子最关心的还是你的学业前途,别让他失望。你也知道,老爷子忙活了一辈子,要不是被你薇姨拦着,恐怕现在还要忙忙碌碌的呢,他这么操劳,还不是为了你呀?” “才没有呢,爷爷他最疼的还是你,我欺负你的时候,他老是说我。”许子衿抱怨道。 “……” 大雨茫茫,两人在嬉闹中弥漫起一股温情,暖暖的,阻隔一切风雨。 第三十四章 公子堂 《包身工》里有一句经典的话:黑夜,静寂得像死一般的黑夜!但是,黎明的到来,毕竟是无法抗拒的。 还未入夜,宁州的天空就已经暗淡无光。 雨,一直在下,没有停过,像古时在衙门前跪喊千古奇冤的妇人。 一盏孤灯清冷。 燕老坐在窗前,看着窗棂点点敲人心欲碎的冷雨凄风,听着窗外不住的断续雨声。 他身后不远处站着一个男人,两手交叉在一起,眼观鼻鼻观心,神情惊惧恭敬。 “这雨,不知要落多久。”燕老灰白眉毛皱了皱,似乎很不喜欢这种潮湿天气。 那个像到吐蕃参拜神灵般虔诚的男人抬头,嘴唇动了动,却不敢贸然出声接话。 “刘三,你喜欢雨吗?”燕老轻轻问了一句,手里破天荒地没有端着茶杯。 “不喜欢。”那个男人低头诺诺应道,竟然是在宁州地下世界权柄惊天的黑道人物,刘三爷。 “我也不喜欢。”燕老淡然道。 刘三爷暗暗松了口气,紧绷的神经本来到了崩溃临界点,现在又回落了不少。 “不过,我却欣赏雨。”燕老又补充了一句,枯枝般的手指轻轻敲着冰冷扶手。 一句话,又让刘三爷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自己怎么这么愚蠢,这都能揣摩错了。 “你知道为什么吗?”燕老侧头静静望着他。 “将军高见,我一个鼠目寸光的人,不可能知道。”刘三爷谨慎恭敬道。 燕老轻轻搓着右手有些干涩的手指,语气变得淡了起来,淡到没有感情色彩:“这雨呀,像女人,嬗变,春雨柔软,夏雨粗犷,秋雨苍凉,冬雨肃杀,因季节而变化,情调各异,让人难以琢磨。这雨呀,也通人性,无论是疏雨滴梧桐,或是骤雨打荷叶,听去总有一点凄凉,凄清,凄楚,如果遇上心情烦闷时,就再笼上一层凄迷了,让人觉得它很懂人心。” “真知灼见。”刘三爷就一粗人,从来不会觉得这雨有多少门道,今日真是受益匪浅。 “什么灼见,是拙见。”燕老半闭着眼睛养神。 “将军的思想境界,一般人是绝对无法企及的。”刘三爷尽量挑一些好话讲。 燕老瞥了眼他,转而又合上了眼,片刻才微笑道:“刘三,你很像雨。” 刘三爷浑身一颤,吓得扑通就跪在了地上,像古时的奴才叩见主子时的不敢造次。 老人的这句话什么意思?摆明了就是说他嬗变,而且让人觉得自己很懂人心。 这说明什么?不放心。 燕老缓缓睁开眼晴,看着伏在地上颤颤巍巍的他,轻声道:“起来吧。” “是。”刘三爷干净利索起身,低眉敛目。 “今天叫你来,是想通知你一声,是时候了。”燕老摩挲着两只枯老手掌。 “明白。”刘三爷低声应道,之前为两个儿子归西的事苦恼懊悔的情绪早就抛诸脑后。 “没事,你就先回去吧。”燕老显得有些疲倦,眼皮开始断断续续往下搭。 “将军,其实有一件……事。”刘三爷欲言又止。 “什么事?”燕老精神了些许,疲倦之意一扫而光。 “最近,在江南一带出现了一个新的组织,叫公子堂,势头很猛,听说水很深,连落雨社也忌惮三分。在上个星期,从未退让过的陶黑石竟然交出了浙吴省临安的地下掌控权,足以见得这个组织不简单。”刘三爷探听到这消息之后,震惊得无以复加,在他印象中,还从来没有什么力量能使得陶黑石作出妥协的。 “清楚党魁是谁吗?”燕老深深皱了皱眉,又闭上了双眼,似乎在思考什么。 “目前还不清楚。”刘三爷如实道。 “这事儿我会细细思琢,你回去做好准备,孩子随时都可能接手。”燕老轻声吩咐道。 “是。”刘三爷见今天的目的已经达到,恭敬行礼退出。 那个保姆送着他走出去,毕竟这个小院有无数的红外线枪点,稍有不慎,命就没了。 屋里很安静,燕老蹙着灰白眉毛,凝视着外面那九转百结百结欲断的凄雨,沉思冥想。 公子堂? 一个很新鲜的名词,连陶黑石都束手无策,看来这水深得确实有点离谱。 天底下,选择和落雨社对着干的黑暗势力,多半没有好下场,不是被赶尽杀绝,就是被迫浪迹天涯。吃过陶黑石铁腕手段苦头的人,都会深深明白一句话的真谛: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雄中雄,道不同,看破千年仁义名,但使今生逞雄风。 所以,很多聪明的大枭都会默默生存,默默发展,绝不会不识时务地与其硬碰硬。 但这个新秀公子堂却打破常规,小荷才露尖尖角,就急着对仗落雨社了,有意思。 孩子有挑战喽。 一想到那个孩子,这位不懂人情世故为何物的老人脸上忽然闪过一丝温柔,惊世骇俗。 ———————— 雨点,好像是千万支魔指,好像是千万条琴弦,弹出了千变万化的声音。 这梦幻似的雨不仅愁煞了考生,也愁煞了接送考生的家长们。 他们心急不安地等在考场外,风雨无阻,甚至比考场内的考生还要紧张。 可怜天下父母心。 高考第二天也已经结束了,许子衿应该是考得顺心如意,脸上写满了即将摆脱高三炼狱的兴奋之情,和叶云说说笑笑,随便在一家小饭馆解决了晚饭问题,然后便回到了状元旅馆休息,准备迎接最后一天的挑战。 叶云自然不能留在旅馆,以免让丫头分心,所以他就按时回到了家中。 曾叹昨日凄风冷雨,断了流年,枯了阑珊,瑟缩了枝头娇艳。 而今夜雨絮依旧,夜色朦胧,雨丝飘飞。 此时的雨,已经没有昨天的暴戾,柔柔的,典型的江南烟雨。 轻细的雨花,像飘忽的雾,白茫茫的,轻吻着人的脸,微微觉着痒,轻轻濡湿着衣裳。 邮电小区的一间屋内,一盏孤灯透着微光,叶云静静地倚在枕上看书,心内带着淡淡的喜悦,为被雨水冲洗而渐消的暑热、悄至的轻寒,为烟雨空蒙的清幽萧索,为雨中花木的明丽清新,为玻璃窗上斜斜滑落的雨线,为空阶上洁净的水痕,还有那栏杆上不断滑落又不断辍上的剔透水珠。 窗外的雨声时急时缓,一时淅淅沥沥打在芭蕉上,一时又哗啦啦倾在雨篷上,像一个调皮的孩童。微风起,纱帘轻轻扬起,雨气携着花木的清气透进来,枕簟生凉,叶云不由得往上拉了拉薄衾。 床头的暗绿色水杯里的栀子花开了,微灯下的绿叶白花逆着光越发显得水灵清透,像那个鬼灵丫头一样,一丝丝的香气缠绵,在夜里分外芳浓,不时被窗外透进的一缕湿湿的清寒冲淡,飘散开来。 听到外面雨声骤然大了起来,叶云不禁望了眼窗台,一时担心那丫头在雨声中能不能安心入睡,一时担心在窗台上的茉莉花细茎细叶的含苞新芽会不会被打落,心里有些烦忧。不过,他决定放手不管花儿,养花也要讲究无为而治,有时候过于殷殷,反而容易揠苗助长。 这些小植物,都是许丫头种的,还千叮嘱万叮嘱要他好心照顾,他当然不敢怠慢。 女孩子的心思,永远要比男孩子的细。 她们希望家里多点温馨浪漫,便会千方百计地用些小东西装点屋子。 例如植物,譬如毛公仔。 这些小植物不仅点缀了屋子,让屋子有了家的灵气,还给叶云营造了良好的读书氛围。 清雅淡静,很适合枕上夜读。 《大宝积经》:当舍于懈怠,远离诸愦闹;寂静常知足,是人当解脱。 叶云对看书的环境要求颇高,并不是那种闹市中都可以捧着《漱玉词》看得津津有味的人。他最为向往的读书环境,便是文徵明题画小诗中描写的:“茗杯书卷意萧然,灯火微明夜不眠。竹树雨收残月出,清华凉影满窗前。” 他深爱此中清致。 或是一窗深雪,灯下一枝腊梅,荸荠新爇,茶汤初沸,拥被读书,神仙岁月。 即使是除了一灯一书一床一被,什么也没有,手倦抛书夜梦长也是美好惬意。 此刻,他正捧着哈耶克的原版英文经济学经典名着——《通往奴役之路》细细品读,书间写满了笔注,要细细看的话,都是他自己的一些看法以及评论。人们往往羡慕成功人士光鲜的一面,却鲜有人了解他们为了走向成功之路所付出的艰辛努力。 幽静的屋内忽然响起了一阵细细的敲门声。 叶云放下书,起身开门,门外站着两个人。 金爷微笑地向叶云欠了欠身,他身后站着一个右手打着石膏的青年,还带着一枚耳钉,冷峻孤傲,眼神里永远夹杂着淡漠,只是在见到叶云的那一刻,神色变得恭敬异常,如清教徒见到了《圣经》般虔诚。 叶云微微皱眉,打量片刻,才记起这个陌生青年就是帮张啸挡飞自己石子的那个手下。 第三十五章 开始吧 屋外雨似冷冬,屋内温暖如春。 叶云尽管对于这个耳钉青年的到来有些诧异,但也没有拒之门外,侧身让两人入屋坐定,便去厨房泡了三杯热茶,在这种微寒天气里,确实十分合适。 他将其中两杯放在金爷与耳钉青年两人面前,再拿过一张藤椅,坐在了两人对面,黑眸看向金爷。 “他在邮电小区附近转悠了好几天,被我逮着了,他说想跟着你。”金爷读懂了他眼神中询问的意思。 “跟我?为什么?”叶云疑惑地看着那个耳钉青年,指了指被他弄断的那条胳膊,试探问道,“接近我,然后寻找报复的机会?” 耳钉青年紧抿着嘴唇,眼神执拗,沉声道:“我从不屑做这些阴险的事,要报复也要光明正大地报复,即便是被杀死也在所不惜。我想跟你,主要是我服你,我这人没有别的优点,就是认死理,只要认准了的东西就一定会去做,你能打赢我,我就跟你。” “我让你杀人,你也去?”叶云笑意玩味。 青年赫然起身,眼神流有狠意,直截了当道:“你让我杀谁?” “开玩笑。”叶云摆摆手,轻笑道,“你还真以为我仇家遍天下,说杀人就杀人?” 青年抿着嘴坐下,似乎从来不懂得什么叫开玩笑,恢复了冷峻孤傲的模样,神态一片淡然,仿佛杀人对他来说,就跟吃喝拉撒一样平常。那晚,被这个年轻人用刀毫无破绽地教训了一番后,他非但没有记恨,反而铁了心要跟他。 他最欣赏这个年轻人的地方,就是那种清净如竹的气质,绝不会假惺惺地故作深沉。 “你叫什么名字?”叶云微笑问道,悠悠转着茶杯,茶水很烫,还在腾腾冒着白汽。 “李青鱼。”青年正襟危坐,腰板笔挺,像是一个军人作风。 “李青鱼?有特殊含义吗?”叶云好奇道。 “没什么含义不含义的,这是我自己起的,我喜欢李这个姓,小时候养过一条青鱼。”薛子轻声解释着。 叶云皱了皱眉,不解问道:“你自己起的?为什么?” 薛子神情不变,沉声道:“我是个孤儿,刚出生不久,父母就双双离世,也没有其他亲戚,我是被邻居收养长大的。我养父原来是国家武术队的教练,养母早逝,他没有再娶,也没有孩子,便收养了我。收养我不久后,他便得了重病,退休在家。他教我做人,教我武术,我十分敬爱他,可是在我10岁的时候,他还是留下了我一个人在这个世上,撒手人寰。” 叶云和金爷两人静静听完,唏嘘不已。 半晌,叶云不知思考了什么,抿了口茶,问道:“青鱼,你跟着我,张啸那边,说了吗?” 李青鱼点点头,认真道:“他虽然不乐意,但是也奈何不了我。” 叶云微微一笑,看了一眼他右手的石膏,平静道:“你这手没事吧?我上次下手有点重。” “不碍事,没伤到骨头,休整一段时间就好了,我左手一样好使。”李青鱼认真道。 “这样就好。老金,青鱼就交给你了。”叶云浅抿了口茶。 “你放心,青鱼的伤就交给我吧,我认识几个比较好的医生。”金爷心领神会道。 李青鱼不知道这两人的具体关系,但在言谈举止中,可以判断出金爷也是跟着他的。 金爷侧头转向李青鱼,平静道:“你先到门口等我,我还有点事情跟云少商量。” 李青鱼点点头,放下茶杯,起身,向叶云欠了欠身,便走出门外。 他明白,自己刚刚投向年轻人,很多事情是不能知道的。 金爷等门关好后,才汇报道:“云少,找到吕彪了。” 叶云双眸倏然圆睁,阴声道:“在哪?” “人死了,尸体被抛进西江,在下游,被一艘采沙船发现。”金爷压低声音道。 叶云双眉一扬,微微眯起眼睛,反复确认道:“确认是他?” “发现时,尸体估计已经浸泡了几天,面目全非,但额头上的疮还在。”金爷沉声道。 叶云长长叹了口气,无奈道:“还是晚了一步。” 金爷也扼腕叹息,可惜道:“看来这个结就这样被打死,很难再解开了。” 叶云揉揉有些发紧的太阳穴,轻声道:“老金,辛苦你了。” 金爷尴尬一笑,淡然道:“云少,说这句话就见外了。” 叶云也不跟他客气,笑了笑,轻松自若道:“你先回去做好准备,我们很快就要开始了。” 金爷微笑点头,把那杯有些凉的茶饮尽,然后起身走向门外。 刚刚想开门的时候,忽然听到叶云在后面喊住了他,他停住了脚步。 叶云轻轻转着那个茶杯,一字一句道:“在开始前,帮我去查一个人。” 金爷正色看向叶云,问道:“查谁?” “端木子路。” ———————— 夜愈深,愈苍凉。 金爷和李青鱼走后,屋内恢复了平静。 叶云坐在床上,静静地凝视着眼前的这个黑盒子,修长手指轻轻地叩着,这玩意黑亮通透,像一块长方体的黑珍珠,里面却藏着叶云猜不透的秘密。到底是什么呢?母亲为什么将这东西交给自己,又不告诉自己钥匙在哪呢?真是伤脑筋。 他忽然望向一个黑暗角落,问道:“你知道这个黑盒子里面装的是什么吗?” 半晌,从那个黑暗角落传来一把声音:“不知道。” “你说这里面会不会是妈妈的身世之谜呀?”叶云问道。 没有回应。 “难道是武功秘笈、致富宝典,看了之后,什么也不用做就能雄霸天下?”叶云问道。 还是没有回应。 “又或者是某些惊天秘密,比如,揭露fbi隐藏在华国的所有势力?”叶云联想丰富。 那把声音终于忍不住了,冷冷道:“你看好莱坞大片看多了。” 叶云叹了口气,无语道:“影子,你能不能不要这么直男?你应该去听听德云社的相声,好好学学如何捧哏。每次我说一个话题说得兴起,都被你一句话就冷了下去,那多没劲?怪不得丫头会说你是电冰箱、冷库仓呢。” 半晌,那把声音传来:“我不喜欢说话。” 叶云知道他的性格如此,实在是闷的慌,不爱说话,也不爱笑,总是冷冰冰的。 丫头最喜欢捉弄的除了狼屠,就是他了。 “刚才你都听到我和金爷、李青鱼他们的谈话了吧?”叶云平静道。 “听到了。”那把声音淡淡道。 叶云扬起一个清净如竹的微笑,轻声问道:“李青鱼这人你觉得怎样?” 那把声音传来:“忠心有余,谋略不足,可成为你的贴身护卫。” 叶云扬着眉,疑惑道:“今晚才是第一次见面,这么有把握?” 那把声音还是那样冷淡:“我没看走过眼。” 叶云笑笑,望向窗外,想掏烟,却忍住了,平静道:“李青鱼可怜,也可敬。他从小就经历了重大变故,命运多舛,生活坎坷,却没有击倒他。人啊,通常都习惯于顺水行舟,轻便快捷,有朝一日逆水行舟了,便会不适应,甚至放弃,坚持下来的能有几个?” 人生的旅途上,谁没有面临过逆境?为什么大多数人不能成为强者,只是在逆境的漩涡中苦苦挣扎而毁灭或无奈地走向平庸?成为强者与沦为弱者的分别在于——是否能够从容应对逆境。只有经历过逆境的洗礼,才可以领略到一般人所领略不到的“化险为夷”、“夜尽天明”、“腊尽春回”等等的乐趣。 只有经历过地狱磨难的人,才有建造天堂的力量。 泰戈尔曾云:顺境也好,逆境也好,人生就是一场对种种困难的无尽无休的斗争一场以寡敌众的斗争,在这个世界上,尽如人意的事并不多,我们既活着做人,就只能迁就我们所处的实际环境,凡事忍耐些。 沉默片刻,那把声音再次传来:“少主,我佩服的人不多,你是其中之一。” 叶云揉揉眉心,淡淡道:“我宁愿自己没有那些过去,做一个普通的孩子,上小学,上初中,上高中,上大学,找工作,娶老婆,就这样平平淡淡过一辈子,至少我能每天都很知足,不用烦心。” 那把声音义正言辞:“少主,你……” “影子,我明白的。”叶云直接打断那把声音。 那把声音有些踯躅:“那你……” “我只是感慨于李青鱼的过去,有感而发罢了,别放心上。”叶云平静道。 许久的沉默。 那把声音忽然开口:“他有怎样的过去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给他怎样的未来。” 叶云轻笑一声,神情泰然道:“醉卧九天看过往,一饮而尽话清凉。影子,可以开始了吗?” 那把声音终于有了感情变化,似乎带着点喜悦:“开始吧。” 叶云起身,看向窗外浓浓夜色,浮起一个玩味笑意,仿佛对着全世界说道:“那就让我们开始吧。” 蓦然,那只不知名的雄雕又一次振翅飞过,矫健的英姿转眼消失在了夜色中。 “隆隆隆”,窗外响起了几声震撼人心的夏雷。 须臾,宁州的上空划过一道闪电,光明一片,瞬即陷入黑暗,无尽的黑暗…… 第一章 乌篷船 二十年前,云浮山,冬天。 这是云浮山地区罕见的一场大雪,整整下了半个月。 雪,终于停了,天地间的寒气却更重,寂寞也更浓。 云浮山峦绵延起伏,骨子里透出的是平和与包容。银装素裹显示的不是她的单调,而是她的高贵与圣洁。如若乘一匹骏马,立于山巅,极目旷远而寥廓的四野,心境不由得你不沉静,胸怀不由得你不豁达。 山上的松树、杨树、白桦就在这样的背景中,肩并肩手挽手地肃立着,愈发透出深深山野的和谐与壮美。 云浮山地区是华夏国西南军事重地,是蜀都军区的一个重要战略点,东风部队也在这里设有很多秘密基地,防线深深,镇守着西南大门,防范着南亚对祖国的威胁。 山脚下的那座军营,在白雪中显得庄严肃穆,鲜艳的国旗在冷雪环绕下傲然飘展,为数不多的子弟兵们哈着白气,正在雪地上整齐划一地进行着早练,口号声浑厚嘹亮,穿行于山间,气冲霄汉。 大山外的十几个村庄偃卧着,在雪底下,仿佛已经消失了般。没有火的房子,和路上的石块一样冷,不能融解屋瓦上的厚层的雪。在白色的浩瀚烟海里,这只是一堆白矿石,看起来很像死了的村庄,罩上它的殓尸布。 云浮山连绵起伏,白雪皑皑,鲜有人行。 山的最东边是悬崖峭壁,壁立千仞,怪石嶙峋,连山凿如劈,陡峭异常。气势磅礴的长江在山脚下绕了一个很夸张的大弯,缓缓东流。这场大雪丝毫没有给这条“长波逐若泻”的千古大江带来什么影响,雪花落入江中,旋即被融化为江水,滚滚东去。江风卷着碧水不断地拍打着两岸峭壁,在与坚硬的岩石碰撞后,粉碎成末,卷起千堆雪。 据当地村民讲述,唐朝时,诗人王周乘舟路过此处,不禁感慨万千,浩然挥笔写就:云有万仞山,云有千丈水。自念坎壈时,尤多兢慎理。山束峡如口,水漱石如齿。孤舟行其中,薄冰犹坦履。 雾凇沆砀,水气弥漫,天与云,山与水,上下一白。 江上影子,惟清山一痕,碧树一点,余舟一芥,舟中人两三粒而已。 平江漠漠,一切都沉默无哗。孤山和对面诸山及上下的枯草树木,都白了头,在风雪后孤独地兀立着。山径上,望不见一个人影;江面中央连水鸟都没有踪迹,只有被风从树上卷飘的雪花堕下时,微起些涟漪而已。 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峭壁顶上是一块很大的空地,全部被白雪覆盖,纯净得像一张白纸。视野空旷,没有多少植物,只是在壁沿处刺棱棱地长着一树梅花,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直耸耸地向天而立,孤傲群芳。 川蜀梅花自古以来便是天下一绝,陆放翁曾有诗云:当年走马锦城西,曾为梅花醉似泥。 这一树梅花有三丈来高,粗枝蔓叶,纵横而出。 形状或如蟠螭,或如僵蚓,或孤削如笔,或密聚如林,真乃花吐胭脂,香欺兰蕙。 梅花的清艳,使得峭顶更显凄凉冷冽。 几只没有追随大部队南迁的鹘雕,在山峦间滑翔高飞,忽然扑腾腾地停落在这棵梅树上,震下两片梅花,悠悠坠落,倏忽间轻盈地碰到一起,发出亲吻的细响,然后依依不舍地分离,悄悄地滑向冰冷的雪地。 薄日轻淡,阳光柔和。 在梅花树下,坐着一个年纪大约只有八岁的小男孩。 小男孩长的很漂亮,白皙的脸庞在阳光下酝着柔和的金光,在雪地中异常夺目。 他精美的小手轻轻抛玩着一颗小石子,光滑圆润。 这已经是小男孩在云浮山的第四个年头了,来这里坐着极目眺望大江东去,已成了他的保留节目,每天早上风雨不改。静坐看江,可使他内心清明一片,没有一丝杂念,所有烦忧都如山下江水流逝,不再复返,颇有大乘佛教所言的“六根清净”之境。 而这树梅花则陪了他整整四年,春去冬来,花开花落,一如既往。 他盘腿坐着,动也不动,似乎浑然不在乎冰雪的寒气,两道淡眉轻扬,双眸清亮如深山碧溪,静静地望着山脚下的那一系东逝水,淡粉红的嘴唇微微上扬,勾出一条细细的弧线,像是在嘲弄这个世界。 “小七哥,快过来,我堆好小雪人了。” 一把童稚的小女孩声从他身后处传来,夹杂着一股兴奋,如风动护花铃般悦耳动听。 树上栖鹘,闻人声骤惊起,磔磔云霄间。 小男孩终于浮起一个与他年龄相仿的童真笑容,回头喊道:“丫头,我看到了,你过来树底下休息会儿吧。” 不一会儿,一个大约四岁的小女孩蹦跳着走过来,留下一串“咯咯”的笑声,回荡在峭壁顶上,显得童趣盎然。 小女孩长得极其漂亮,脸颊精致得如同上古瓷器,粉雕玉琢,肌肤细润如朝霞映雪,长大必是一瓢殃国殃民的祸水。 她歪着小脑袋,脑后的两条小辫子梳得整整齐齐的,极美的双眸盈有疑惑,循着小男孩的视线望向江中,嘟着小嘴问道:“小七哥,那水每天都在那里,有什么好看的?比堆雪人还好玩吗?不如咱们去打雪仗吧,我今天记得带手套了,不会再输给你了。” “这水不是每天都在那的,它是流动的,妈妈说,这水是向东边流去,要经过好远好远路程,很长很长时间,然后才会流到一个叫‘大海’的地方。”小男孩表情认真,极目望向远方,“丫头,你说这长江的水这么多,大海要多大才能装得下?” “嗯……”小女孩叉着腰努力地想着,俏皮可爱,“大概有三千尺潭那么大吧,我昨天扔了好多块小石头,它都装得下,我还扔了两个出来找东西吃的小田鼠呢。” 小男孩起身,敲了敲她的小脑袋,责怪道:“笨死了,三千尺潭那么点地方,我五分钟就能游到对岸,怎么会装得下整条长江的水?应该是两个三千尺潭那么大才行。” “小七哥,你真聪明。”小女孩被冻得两行鼻涕在上下伸缩,两只小手环抱着,身体不断哆嗦,似乎有点冷。 小男孩关切问道:“丫头,很冷吗?” 小女孩坚定地点着头,双眸带着一丝希望看着小男孩。小男孩微微一笑,将小女孩拥入怀里,他知道这小丫头是最受不了冷的了,但又是最顽皮好动,和他以前一样,在大冬天还喜欢到处乱跑。 小女孩将小脑袋埋在小男孩的胸前,左右来回揉搓了几下,忽然挣脱怀抱,浮起一个小狐狸笑容,狡黠道:“嘻嘻,我今天忘记带纸巾了,擦不了鼻涕,这衣服可是薇姨给我做的,很漂亮,我舍不得擦呢。” 小男孩低头看着胸前那一滩污迹,苦笑不迭,又被她骗了一次。这小丫头太鬼灵了,总是被她欺负,每次想发火时,一看到她那精美绝伦的模样,心就软了下来,不能跟她较真,这就是常人说的,被卖了还帮着对方数钱。 “小七哥,我想听故事了。”小女孩跑到树下的一块石头上坐下,眨着美眸望向小男孩。 小男孩微笑点头,盘腿坐下,右手撑在腿上,左手托着腮帮,动作甚是老成,开口道:“昨天说到刘关张桃园三结义,今天就继续这个故事吧。话说刘关张三兄弟在桃园结拜为兄弟之后,就一同前往长安找寻他们的师傅……” 小男孩声音虽显稚嫩,但说话的语气却是老气横秋的厉害,小胳膊还随着故事的讲解不断地比划着。 “他们的师傅是谁呀?”小女孩打断小男孩的话,天真地问道。 “自然是大名鼎鼎的得道高僧,唐三藏了。”小男孩大马金刀坐着,很有范。 “原来是唐三藏呀,他能陪我玩吗?” “不能。” “为什么?” “因为唐三藏是一个很厉害的和尚,他最讨厌不听话的孩子了。” “他有多厉害?”小女孩小脸蛋上有着一丝恐惧,像见到了老师批评时板起脸的样子。 “妈妈说,他会施一种咒语,不听话的孩子就会头疼的。”小男孩有点小得意。 “啊?这么凶?哼,那我不喜欢他了,我不听话的时候,爷爷和薇姨都不舍得骂我呢。” “你还要不要听故事了?” “要。”小女孩点点头。 “要就别出声,听我讲。话说刘关张三兄弟找到师傅以后,又去买了一匹白马,那白马原来的名字叫的卢,后来他们觉得不好听,就改成白龙马,让唐三藏骑着白龙马去梁山水泊,找一个叫贾宝玉的人,准备向他要一卷叫《封神榜》的古书……” “小七哥,不对,我听薇姨跟我讲过,唐三藏的徒弟里有一个猴子和一只猪,还有一个很吓人的和尚,那匹小白马还是一条淘气的小龙变成的,不是买的。”小女孩嘟着嘴,似乎对他的讲述毫不信任。 “是你讲还是我讲?” “当然是你讲了。” “是我讲的话,那故事当然不能和妈妈讲的相同了。” “可是你说的都是错的。” “死丫头,竟然敢挑我刺!”小男孩起身,捧起一手雪,向小女孩砸去。 小女孩的漂亮脸蛋被雪砸中,惊呼一声,嘟起小嘴道:“臭小七,欺负我,你死定了!” “你死定了”这句话,还是她跟小男孩学的。 小男孩每次看到山猪时,都会兴奋地喊出这句话,不想竟然耳濡目染了这小丫头。 小女孩捧着雪,不断砸向小男孩,可是由于量不大,每次都被他轻易躲过,看着小男孩一脸坏笑,她气得小脸通红,恼着道:“哼,臭小七,你不许动,要是你敢动,我就回去告诉薇姨,你欺负我!” “……” 既然小女孩把杀手锏都给祭出来了,那接下来的场景估计很多人都能猜得到:一个漂亮的小男孩站在树下,耷拉着脑袋,满脸无奈,而他的对面,则是一个同样很漂亮的小女孩,一脸的小狐狸笑容,不亦乐乎地捧起雪,砸向那个仿佛被施了定身咒语的小男孩,“咯咯”地欢笑着。 两人正闹着,忽然,从上游江面传来一阵悠扬的歌声: 浪花有意千重雪,桃李无言一队春,一杯酒,一竿身,世上如我有几人?孤舟东去,孤雁数声,梦断三更。朔风吹老梅花片,推开篷沿,雪满天。手自搓,剑频磨,古来天下丈夫多。忙忙的逃海滨,急急的隐山阿。一笑琅然。 小男孩被这歌声深深吸引了,跑到悬崖边,定睛望着那一叶顺江而来的乌篷船。 船身不大,在偌大的江面只是渺小一点。 船家在船尾熟练地控着马达,船平稳地行驶着。 船头静静立着一名男子,刚才的歌声正是他唱出来的,歌声柔和,从江面中央传遍两岸。 男子一袭青衣如竹,双眉森森如剑,双眼温润如玉,面沉如水,没有丝毫的感情表露。 手执一张青幡,上书“半日仙”三个大字,随风而展。 “小七哥,那个人好奇怪,他刚才唱的歌我都听不懂。”小女孩走到小男孩身边。 “我也没听懂。”小男孩的表情有些凝重。 “啊!小七哥,快看,那个人手里的那张布好像写着字呢!”小女孩也望着江上小船。 “我注意到了。”小男孩点点头,小手指轻轻揉开眉头。 “写着什么呀?”小女孩好奇问道。 “太远了,看不清。”小男孩细眯起眼睛,一副老成持重的模样。 小女孩手指撑着精美脸颊,问道:“他是不是卖糖果的呀?” “……”小男孩无语地看着小女孩,“你就知道吃,长大了以后一定是个胖姑娘。” 小女孩扬起小粉拳,向小男孩示威道:“臭小七,你再说我就揍你!” “哈哈,你追不上我。”小男孩笑着向原路跑去,小女孩气恼地在后面追着。 童声四起,漫绕青山。 船头那人抬头望了眼消失在峭沿上的俩小孩,浮起一抹莫测笑意,顺江而去。 第二章 庐前故人 斜阳疏竹上,残雪乱山中。 冰封群山,雪漫万里;壑似银蛇,山如蜡象。 小男孩背着跑累的小女孩,悠闲地走在山道上,显得极其轻松,嘴里哼着一首不知名的苍凉小调,在雪地中留下了一串脚印。小女孩此刻伏在他的背上恬静地睡着,薄润红唇微微翘起,兴许正在做着什么美梦。 他走的并不快,到了山坳处,望了眼路边雪里冒出的一抹新绿,微微一笑,清净如竹。 “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他轻轻说了句,然后重新上路。 时不时有持枪的暗哨从树上跳下,恭敬地对他喊声:“少主。” 小男孩微笑点头,示意他身后的小丫头,做了个噤声动作。 暗哨明悟,又重新消失在山路上,不见踪影。 这些暗哨都是从蜀都军区退下来的,个个都是一流的山地侦察兵,隐匿一流,枪法一流,负责守卫老爷子的安全。 半个小时后,两个小孩回到了云浮山顶,那里有一座草庐,是他们住的地方。 他们还没走近,就诧异地看见草庐前的石棋桌旁坐着两位老人,正在品茗下棋。 一位老人鹤发童颜,嘴旁光洁得没有一丝胡须,眼神炯炯,两道白色剑眉不怒自威,身旁放着一根龙头拐杖。另一位老人很瘦,用瘦骨伶仃、药店飞龙来形容也不为过,他安静地坐在一张轮椅上,大腿上盖着一张防寒毛毯,双目清寒,虽然有人在旁,仍感觉到他那种孤寂落寞。 “爷爷,我回来了。”小女孩蹦跳着跑到剑眉老人身边,一股脑坐进他的怀里撒娇。 “乖,小矜,叫燕爷爷。”剑眉老人指了指旁边坐在轮椅上的那个老人。 “燕爷爷好。”小女孩缩在剑眉老人怀里,显得有些害怕。 “乖。”坐在轮椅上的老人露出了一个示好的微笑,却仍令人觉得阴森。 “你和小七去哪玩了?”剑眉老人浮起一个慈祥微笑,摸着小女孩的小脑袋。 “去望江台玩了,还堆了一个小雪人呢。”小子衿两只小手环抱着老爷子的脖子。 “开心吗?”剑眉老人慈祥和蔼,脸上的笑容就像冬日的太阳,和煦。 “不开心。”小子衿将小嘴撅得老高。 “哦?为什么?跟爷爷说说。”剑眉老人沉声道。 “小七哥欺负我,他用雪扔我脸,爷爷,您快看呀,我小脸都被雪冻坏了。”她做了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举报小男孩的罪名,她说着,还狡黠地看了小男孩一眼,然后装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那伤心欲泣的小女生模样,真是我见犹怜。 小男孩内心苦笑,却愣是忍住没有接话,对付这丫头,千万别辩解,不然会越描越黑。 剑眉老人何尝不是苦笑呢?手心手背都是肉疙瘩,只得不停安抚小子衿的情绪,然后让小男孩过来。 小男孩走到石棋桌旁,恭敬地向剑眉老人鞠了一个躬,轻声道:“老爷子好。” “嗯,好。”老爷子的微笑愈发灿烂。 “爷爷。”小子衿在撒着娇,提醒老叶子别忘了正事。 老爷子将她放下来,拍了拍她小脑袋道:“小衿乖,去屋里找薇姨玩,爷爷和小七有点话要讲。” 小子衿倔强摇头,嘟起小嘴道:“您还没罚小七哥呢。” 老爷子轻笑一声,柔声道:“呆会儿就罚他,谁叫他欺负我的乖孙女呢?” “嘻嘻,我就知道爷爷对我最好了。”小子衿说着,得意地向小男孩扬了扬下巴。 片刻,从屋里出来一个保姆模样的女人,拿着两条热毛巾,一条递给了小男孩,另一条自己拿着,帮小子衿这个小祖宗擦干净脸,然后牵着她的小手往屋里走去,小子衿满脸笑意,两条小辫子忽左忽右地摆着,甚是可爱。 小男孩拿着热毛巾,随意擦了擦脸蛋和小手,就折叠好,搁在石桌上。 老爷子看向小男孩,指着对面的轮椅老人,介绍道:“小七,这位是你的燕爷爷,今天特意来看看你。你们已经好多年没见了,有八年了吧。你刚出生不久那会儿,你燕爷爷就特别喜欢抱你,你还在他怀里斟过不少‘童子酒’呢。” 言毕,两位老人同时大笑而起,只是轮椅老人的笑声有点尖锐,更为瘆人。 小男孩自然记不起这些事情,只是听着两位老人的笑声,心里也是有种莫名的亲切感,对轮椅老人的惧意也去了三分,见他望向自己的眼神满是柔情,便躬身像个小大人似的道:“燕老好,我叫叶云,落叶的叶,白云的云,请多多指教。” 燕老又是一阵大笑,枯枝般的手指轻轻敲着冰冷扶手,快意道:“好,好,好。” 小叶云歪着小脑袋望向燕老,眼神盈满不解,不知道燕老为何要连说三个好。 老爷子看出了他的疑惑,看着轮椅老人,微笑道:“燕老头,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给孩子解释一下这三个‘好’是什么意思,也好让我听听你的禅机。” “第一个好,懂礼貌;第二个好,分尊卑;第三个好,长得俊。”燕老笑着,身体微微前探,伸手捧起桌面的青瓷杯,抿了口茶,笑容却倏然不见了,没好气道,“你个吝啬老鬼,碧螺春都没有,就用这蜀茶来招待我,你想气死我啊?” “嘿,‘扬子江中水,蒙山顶上茶’,这自唐代以来就成为皇宫贡品的蜀茶可是天下难得的佳品,你这不知好歹的死老头得了便宜还卖乖,鸡蛋里挑骨头,我没气死你之前,就被你气死了!”老爷子右手一顿龙头拐杖,溅起了一阵不大的雪絮。 燕老不甘落后,尖声道:“你明知道我喜欢喝碧螺春的,喝了几十年怎么能说改就改?我千里迢迢赶来,还一大清早就上山,就是想和你叙叙旧,还有来看看孩子,你的待客之道就是这样敷衍啊?” “笑话,别以为我老懵懂,什么也不知道。我看你呀,此行主要是来看孩子的,顺便才和我这个老朋友叙叙旧吧?就你脑子里想的那点东西,我闭上眼睛都能看到。”老爷子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你个糟老头,我们几十年的交情你还说这样的气话……”燕老尖声四起。 冬日阳光下,两位岁数加起来超过140岁的老人为老不尊,互不相让,你一句我一言的为一杯茶而起争执,像两个争玩具的顽劣孩童,让小叶云汗在当场,就连几只偷跑出洞穴找食物的小动物也停了下来,好奇观望。 小叶云想开口劝劝,却根本插不上话。 正当他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忽然听到一把极其动听的声音从屋里传出:“亚父,燕父,你们不要吵了,都一把年纪了,就少生些气,给孩子们做个好榜样。” 两位老人闻言,这才停止了口舌之争,微笑地望向草庐门口。 片刻,只见一位年纪三十好几的妇人从屋里盈盈走出,怀里抱着小子衿,淑逸闲华,风姿绰约,容貌极美,岁月的穿梭没有在她脸上留下丝毫痕迹,肌肤娇嫩,眸澈如泉,她一身全黑狐皮袄子,更衬得脸庞肌肤胜雪,明艳端庄,清丽难言。 雍容华贵的妇人抱着小子衿走到石桌旁,瞪着剑眉老人,朱唇轻启道:“亚父,燕父这么远来一趟,你就不要和他吵了,你们俩人都是急脾气,互相忍让一下。燕父,不好意思,亚父他只喜欢喝这蜀茶,所以平常就没有备着碧螺春,您这次来得又很突然,所以……” 燕老摆摆手,笑着道:“薇儿呀,这不怪你,只是我太执拗罢了,喝不惯其他茶。不过话又说回来,和这死老头见面,我开心还来不及。只是与他见面不吵上一架,就像上战场不开枪,浑身不舒泰,习惯喽。” 两位老人相视一眼,同时爽然大笑而起,极尽默契。 妇人也掩嘴轻笑,知道这两位军中的传奇人物都有孩子气的一面,侧脸看向在一旁静然而立的小叶云,柔声道:“小七,刚才又去望江台了吧?” 小叶云点点头,稚嫩的少年脸庞浮起一抹迷人微笑,回答道:“妈妈,你让我去看江水长流,来培养我的沉稳品性,我觉得很有用。” 母亲微微一笑,对这个孩子比普通孩子的思想更为成熟习以为常,嫣然道:“那你今天有什么感想?说出来,让两位爷爷也听听。” 两位老人温柔地望向稳如山岳的小叶云,眼神中流有一丝骄傲。小子衿则显得有点郁闷,小脑袋轻轻搭在小叶云母亲的香肩上,两只小手抱着她的玉颈,不明所以地望着眼前的几个人,嘟起小嘴宣泄自己的不满,因为他们说的话太难懂了,什么叫沉稳,什么叫感想,这些词语都没有听过。 小叶云欠了欠身,带着童稚的声音,口若悬河道:“水起无形,存之天地,消之无影。滴滴,涓涓,潺潺,漫漫,茫茫及至渺渺;清清,浊浊,明明,灭灭,长长终于淡淡。《道德经》云:‘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水最显着的特性是‘柔、处下、滋润万物而不与相争’,然而,就是这最温柔的水却杀人无数,自古以来,洪灾泛滥,灾民万千,哀鸿遍野,哪怕是万世景仰的千古帝王也惟有叹之奈何。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这人如水,水如人,因此为人处世不能只观其表,不洞其心,不然到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绝论,非常人也。 老爷子的表情还算正常,毕竟这种论调他是经常从这孩子口中听到,但今日听到他的此番论调,内心还是像被扔下一颗巨石,激起巨浪滔天。这孩子洞察人心、领悟奥妙的功夫实在是老道异常,往往跟他讲一件事阐明一个道理,他就能将这道理延伸到其他领域。 天才,天赋异禀。 燕老的表情则显得不自然多了,清寒双目赫然睁大,惊讶万分,那双搭在大腿的枯老的手竟然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起来,喃喃道:“天才,天才,《庄子·人间世》有这么一句话:若然者,人为之童子,是之谓与天为徒。能成为天的徒弟,百年不能一遇,今天终于见到了,幸哉,幸哉啊!” 老爷子轻笑一声,无比骄傲道:“燕老头,怎么样?这孩子能成龙吧?” 燕老像是在看着一件绝世珍品一样,定睛凝视着小叶云,点着头道:“成虫,或成龙,自古以来都是天才的两条路,别无他物,天才不成龙,必成虫。这孩子如若精心打磨一番,他日必成大器啊。死老头,这份光我可是沾定了,我怎么说也是孩子的干爷爷。” 言毕,燕老尖笑而起,显得极尽快意。 老爷子也兴致颇高,毕竟这孩子是他的心头肉,天天都在盼着他成为万人之上的王者。 只有小叶云的母亲显得有些不自在,黛眉轻锁,望了眼沉默不语的小叶云,平静道:“燕父,你是不是太过看高小七了?” 燕老闻言摇着头,笃定道:“只有看低,没有看高。薇儿呀,这水能升腾,幻化成云霜雾霭,千奇百怪,翻转阴阳;水也能隐忍,遁洞穴裂隙无孔不入,屈伸自如。这孩子就像这水一样,何时升腾何时隐忍他都了然于胸,他脑子里藏的东西可多着呢。” 小叶云在一旁静静地听着大人谈话,一点也没有孩童的得意心态,听到如此的评论没有兴奋,也没有骄傲,哪怕连淡淡的喜悦也没有,显得那样的清远淡静,深沉得让人可怕。 小子衿虽然没听明白大人说的是什么意思,但从大人的表情中可以看出是在称赞小叶云,也是十分的开心,从小叶云母亲的怀抱里挣扎下来,欢笑着跳到小叶云身旁,兴致勃勃道:“小七哥,你真厉害,连轮椅爷爷也喜欢你了,我淘气的时候,他老是打我脑袋呢。” 接着,她转向小叶云的母亲,满脸期待地问道:“薇姨,我能和小七哥去三千尺潭玩吗?” 小叶云的母亲轻轻地摇摇头,走过来抱起小子衿,柔声哄道:“小衿乖,晚上再和他玩吧,你小七哥还得学功夫呢。他学好功夫之后,你就不会被其他人欺负,还能帮你捉小白兔呢,你愿不愿意他学好功夫呀?” 小子衿被小叶云的母亲哄得服服帖帖的,漂亮的小脸蛋被冻得通红,像是一个半熟透的苹果,娇艳可人,心甘情愿地被她抱回了屋里。只是在临进屋前,回头恋恋不舍地望了小叶云一眼。 小叶云很感激母亲,他知道母亲心里很不想他学武功的,只是在他被暗杀了数次之后,母亲含泪答应了他的要求。 须臾,燕老张开双臂,柔声道:“孩子,让爷爷抱抱。” 小叶云微微一笑,稚嫩的少年脸庞显得帅气十足,坐进了燕老的怀里。 燕老枯老的手掌轻轻地抚摸着他的小脑袋,眼神里流有一点泪光,一寸期待。 良久,老爷子轻笑一声,调侃道:“燕老头,你是不是应该将你的绝学交给小七了?” 燕老浮起一个淡淡的微笑,看着怀里的小叶云,轻声道:“孩子,从今天起,你就开始学我的武功吧。” 小叶云点着头,小手攥紧握拳,心里腾起一抹坚定:一定要强大,强大到不畏惧任何人,绝不能让几年前的事情再次发生。 第三章 三千尺潭 潭水深深,瀑布飞逝。 三千尺潭,就位于草庐后山的山脚下,水潭颇大,有一条小小的瀑布从山上落入潭中。山上瀑布万练穿空,崩玉飞珠;山下水潭幽寂深邃,暗流起伏。兴许是因为冷的缘故,潭面飘渺着一层薄薄的白气,如仙境般。 据当地村民说,三千尺潭的名字是清朝时的一位秀才取的。这位秀才住在大山外的一个村落,小时淘气,经常与伙伴进山游玩,常流连于此处。成年后为了考取一功半名,便在三千尺潭旁结庐而居,每日在此与山为伴,与水为邻,深读圣贤书。 一日暴雨过后,山上洪水倾泻入潭,气势雄伟壮观,如同千军万马呼啸而下,秀才大为惊叹,脱口吟出李白一句名诗: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后来,秀才考取功名、衣锦还乡之时,乡民们为了称颂他为家乡赢得的莫大荣誉,故将此潭命名为:三千尺潭。 潭影空人心。 此刻,三千尺潭旁边的雪地上多了三个人,一个剑眉老人拄着龙头拐杖,一个清癯老人坐在轮椅上,还有一个长得极漂亮的小男孩毕恭毕敬地站在他俩跟前。离着三人不远处,还有几个警卫,穿着厚厚的军大衣,警惕地望向四周。 小叶云看似若无其事地站在那里,实则上那双乌黑清亮的小眼睛一直在好奇地打量着那位坐在轮椅的老人。刚才,他在山顶草庐前看到这位陌生的老者时,就不断地用眼睛余光斜瞄他好久,见到老人平静如湖,却无端透着一股寒气,不禁内心有点害怕。 燕老似乎感受到了小叶云那股充满求知欲的目光,扬了扬枯老的手掌,看向小叶云,微笑道:“孩子,今天就先教你梅花拳吧。” 小叶云霎时收起心中的惊唳,一脸兴奋,摇着两只小胳膊,兴致盎然道:“太好了。” “梅花拳历史悠久,极负盛名,知道清末的义和团运动吧?”燕老轻声问道。 小叶云点点头,恭敬道:“知道,妈妈跟我讲过。” 燕老嗯了一声,继续道:“义和团刚起义的时候叫义和拳,义和拳就是梅花拳的别称,因为义和团首领赵三多是梅花拳的传人。梅花拳是用梅花的五个梅瓣象征着五个基本拳势——大势、顺势、拗势、小势、败势,故也称五势梅花拳。” 小叶云似懂非懂地点着头,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道:“燕老,为什么要叫这五势啊?” 燕老枯枝般的手指轻轻叩着大腿,缓缓道:“没爹没娘,说来话长。这五势梅花拳啊,起源于一个古老的传说。在古佛法王老祖分定天地之后,无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宇宙万物定五行,五行的生克制化,维持天、地、人三才的平衡之时,差遣五方佛祖各管一方。” 小叶云听得很认真。 燕老顿了顿,继续道:“五方佛排定五方。古佛世尊为了渡化众生,在世间开展文武大道,按五行之法,命五方佛祖创下了梅花五势拳法。五方佛各创一势。太素佛居西方,创下大势;太乙佛居北方,创下顺势;太始佛居东方,创下拗势;太初佛居南方,创下小势;太极佛居中方,创下败势。五势即有各势的独立性,自成一套法理;又有生克制化整体理法。其理法奥妙无穷。” 拳渗玄机,悟透不易。 老爷子右手紧握拐杖龙头,在一旁插科打诨道:“小七,这五势具体的奥妙,待会儿你听着拳谱自己去领悟,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自己好好想想。” 小叶云肃然点头,聆听思索着燕老的每一句话。 他有着非同一般的领悟能力,这让他学什么都易上三分。 燕老拿起刚才在路上捡的一根枯枝,在雪地上一边画着,一边讲解道:“由于梅花拳深受佛道儒三家的影响,这五势就是以道家的阴阳五行学说为理论指导的;又根据佛家禅宗静守合一之理,在五势静中求空无,回归虚而又合于实;受儒家的‘尊师重道’、‘仁者对之仁也’的影响,积极对待生命。” 燕老在雪地上画了几个符号,指着符号对小叶云说道:“五势求静,从中以生化出气,讲六合,即手与脚合、膝与肘合、肩与胯合,心与意合、气与力合,在此基础上再练习练精化气,练气化神,练神还虚,五气朝源,诸法无形,诸势无象,诸象又均合于法度。这样打出的梅花拳才能招无空去,艺无空回,进退腾挪,潇洒自如。” 小叶云一边思忖着,一边比划着,稚嫩的少年脸庞凝满冷峻的执着与专注,仿佛与这个外界彻底隔绝一般。 燕老凝视着全神贯注的小男孩,浮起一个欣慰的微笑,他似乎只有在看着小男孩的时候才会隐去其中的孤独,充满期待道:“开始吧。” “是。” 于是,在这片冰天雪地中,一个只有八岁的小男孩赤裸着上身,挥拳舞步,现学苦练,丁是丁,卯是卯,一招一式丝毫不含糊,地上的雪花也被溅起不少,形成一阵雪雾,远远望去,美不可言。 雪地空旷寂野,小男孩挥拳呼喝之声势如奔雷,回荡于山中。 只是时不时地响起一把尖锐的老人声音,有些恐怖骇人: “一枝动则万叶不宁,一心散则万虑皆空。全身放松,松而不懈,安神静气,外静而内动,排除杂念,意守丹田。再来!” “步法要稳,梅花拳的步法为八方步,又名群步,有大八方、中八方、小八方之分,你看你走的这个步,简直就是死步。再来!” “走好八方步,必须要看敌何方来,然后以何方应之。小八方落三点,中八方落五点,大八方为乱点。八方步可进可退,可攻可守,动若鹄鹰扑兔,静如处女守身,脚随手出,步里藏拳。再来!” “不行,步法不稳,拳法无力,速度慢如蜗牛。再来!” …… ———————— 《马丁·伊登》:一个人只要有意志力,就能超越他的环境。 小叶云刚来云浮山时,身体羸弱,不经捶打。 老爷子每天晚上都替他按摩筋骨,用各种药材煎出来的药汁为小男孩固体培元、强化身体,打下练武的好根基。 四年来,煮掉的药材都可以堆成一座小山了。 有了如此根基的小男孩练起武来虽然是进度飞快,但深知武道一途惟有勤奋二字的小男孩仍是不肯松懈半刻,老爷子所教的武功他每日勤练不缀,往往又从其中悟出新的招式,令老爷子惊喜不已。 为了锻炼抗击打能力,小叶云每天都被老爷子逼着站到瀑布底下,一站就是两三个小时,每次都是嘴唇发黑、两眼发昏地从水里出来。流水的冲击对于一个小孩的承载能力是常人无法想象的,每一下砸到身上都会让他钻心疼痛,仿佛死去还比这个更容易接受,可他从来都没有退却过,甚至连眉头也不皱一下。 小叶云就这样过了四年,直到他可以轻松地从瀑布底下出来。 天下武功,无坚不破,唯快不破。 小叶云除了练抗击打能力之外,还必须练速度。 速度由无生有,耐性也是重要一环。 因此,在云浮山顶草庐前,往往可以看到这样的场景: 烈日之下,一个小男孩扎着马步已经快有一个时辰了,略显瘦弱的身躯微微颤抖着,尤其是两条腿,抖动的幅度更大。但是不管怎么样抖,搁在头顶上的那只茶杯和腿上的两个水碗依旧稳如泰山,一滴水都没洒出来。 老爷子握着拐杖龙头静静而立,微微眯起双眼,看着咬牙坚持的小男孩,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时间一点点的流逝,不知过了多久,终于,老爷子点了点头,语气不带丝毫感情,低声道:“小七,时间到了。” 此话就像将军的令旗,小男孩这时才颤悠悠的将那一杯茶和两碗水取下,慢慢地站直了身子,开始原地活动起僵硬如铁的脖子和麻木不觉的双腿来。 不及片刻,老爷子冰冷的声音再次响起:“开始吧。” 身后的几个警卫闻言向老爷子行了个军礼,虽然他们已经退伍多年了,但还是忘不了这军中礼节,这是深深扎根在他们内心的军队情怀。他们一字排开,脸上是军人特有的冷酷无情,手中拿着几个用粗布包裹着的沙砾石,从不同的角度向刚刚站起来不久的小男孩全力丢了过去。 阳光耀眼,沙包横飞。 硬沙包夹杂着呼呼风声,朝着小男孩毫不留情地飞了过去。 凝视着飞过来的硬沙包,小男孩清亮双眸一眨不眨,稚嫩的脸上有着一种锐气在闪动,沉稳异常。 就在几个硬沙包快要打到身上的时候,小男孩终于动了,身体微侧,左腿在瞬间踢出了连环三脚,将偏左的三个沙包逐一踢飞,旋即小男孩整个身子向后倾去,凭借腰力在左腿落下的一瞬间,双手撑地,右腿闪电一样地向上划了开去,在空中蜻蜓点水般地点了两点,将掠过的余下两个沙包也踢飞了。 很漂亮的防守,很惊人的速度。 然而小男孩都还没来得及喘息和调整,第二拨的沙包攻势又到了。 就这样,在等同于没有间隙的情况下,小男孩一次又一次地以惊人的速度将袭来的沙包一一踢飞。 沙包来势愈凶,小男孩反应愈快,然而体力消耗得也愈快。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男孩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动作也越来越慢,仿佛腿上缠上了千斤负重,抬都抬不起来,再也无力踢飞沙包,只能被动的闪躲,可还是躲不过几个退伍军人的速度,躲哪打哪,不通人性的沙包如雨打沙滩万点坑般的落在他小小的身躯上。 小男孩嘴角流着淡淡鲜血,无力移动,却仍孤傲地站着,挂起一抹不屑的微笑。 几个警卫虽然是在军队里摸爬滚打出来的,而且华国军队的训练在全世界可谓是最严格最辛苦的,任何痛苦对于他们来说都不值得一谈,但铁打的汉子看到眼前的小孩也会于心不忍。 他们脸上渐渐地变得阴沉,小少主的毅力他们是心中有数的,你可以打死他,却永远不能打败他。小少主曾被老爷子罚从三千尺潭里提水一百桶,两只小手都磨出了血,却仍咬着牙坚持了下来,然后躺在床上休息了三天又开始练习武功。而且他对人和蔼可亲,又勤奋好学,博闻强识,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天才,就连武功也是独领风骚。 几个警卫再也不忍心看下去,纷纷闭上双眼,他们的内心也在不断地滴血。 小男孩也无力支撑,瘫软在地,眼神却仍带着一丝冷傲地执拗。 “停下吧。”老爷子终于松口道。 警卫们终于听到了解脱的声音,如蒙大赦一般颓然地松了下来,看着双肘撑在地上的小少主,布满握枪老茧的双手微微颤抖,是可怜,同时也是被他的那种气势所震慑。 老爷子紧了紧握住拐杖龙头的手,脸上依旧没有半点表情,冷冷看向小男孩,不带感情色彩道:“小七,给我站起来。” 小男孩闻言,吃力地挣扎,跌倒,又挣扎,又跌倒。 由于整个身体紧绷到一种不能负荷的程度,不禁咳嗽一声,吐出一口带有血迹的浓痰。 老爷子闭上了眼睛,两道剑眉斜蹙,睫毛微微地颤动着,他不想让那泪水留出来。 一个军中的传奇大将是不能流泪的。 挣扎在地的小男孩抿着嘴唇,那道浅浅的弧线写满了不服输,俊脸苍白得宛如死人一般,豆大的汗珠不断滴落。纵然如此,他还是一点点地从地上站了起来,由于无力的缘故,整个人松松垮垮的,像一座临时垒起来的石屋子,看上去仿佛随时要倒下一般。 小男孩就以这样的姿势站立着,一种不屈的气势在他身上隐隐升腾。 第四章 一抔黄土 《老人与海》: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 艰难站起来的小男孩拼命地控制着自己的呼吸,尽量避免喘粗气,因为那会破坏他原本的呼吸规律,让体力无法迅速恢复。他屏气凝神,摒弃那常人的呼吸,以一贯老爷子传授的道家呼吸法呼吸着空气,深进薄出,身体慢慢地稳定下来。可惜烈日当空,吸进去的空气仿佛烈火一般,刺烫着他的心肺。 老爷子缓缓睁眼,两道剑眉恢复不怒自威,布满皱纹的脸上依然没有丝毫感情,而口中说出的话依旧是那样的冰冷无情,淡漠道:“能站起来就好,作为我许重山的孙子就应该这样,永远不能被打倒,即便打倒了,你死也要给我站起来。休息够了,把我教你的武功招式全部打一遍!” 听到这冷血到不近人情的话语,警卫们惊愕地望向老爷子。虽然他们对眼前这个传奇人物敬重万分,对他的话无有不从,此时却头一次衍生出了反抗他命令的心理,忧心忡忡地看着小少主,心里默默祈祷,希望小少主千万不要有事。 “亚父,今天就到这吧,我怕小七受不了!”一把带着压抑许久的哭腔声音忽然从屋里传出,母亲依旧是那样的从容淡雅,但是谁都可以看出那眼神中藏着的无限怜爱和疼惜。 警卫们看到母亲的出现,全部都松了一口气,他们十分清楚,只有眼前的这个女人能让老爷子听话。 “亚父,小七还小,不能这样高负荷的训练呀!”母亲双膝跪在地上,紧紧抱着软弱无力的小男孩,两行清泪缓缓而下,哀怨地望向如同石雕一样的老人。 老爷子没有回答,只是慢慢地走了过来,蹲在母亲跟前,一双眸子中有着比先前更冰寒的眼神,缓缓道:“薇儿,前几年在杏花村的事情,你不是没经历过。小七有好几次就要跨过鬼门关的线了,要不是影子在,恐怕这个世界就再也没有他了,你难道还想这种事继续发生吗?!” 老爷子的话如同铁凿砸在石碑上一般,一字一句地敲在了母亲的心头。 老爷子起身,拄着龙头拐杖慢慢向屋里走了回去,在要进屋的前一刻停住脚步,冷冷抛出一句:“小七,我不勉强你,练不练随你。” 母亲看看消失在门口的老爷子,又看看怀里奄奄一息的小男孩,硬是将泪水咽了回去,放开怀抱,平静道:“小七,听老爷子的话,把拳法都练一遍,你是妈妈心目中最棒的孩子,也是最坚强的孩子。” 母亲微笑着摸摸小男孩的小脑袋,转身缓缓向屋内走去。 小男孩颤抖地站稳,努力控制着身体的平衡,扬起一个与他年龄不相仿的成熟笑容,看得警卫们心酸不已,轻轻道:“妈妈,我没事。” 短短一句话,母亲终于无声无息地哭了。 小男孩已经看不见她的脸,她再也忍受不住,任泪水像秋天的树叶一样簌簌落下。她感到心脏被挖空了,里面像无边无垠的深渊,笼罩着绝望的浓雾。她从来没有如此痛心过,正如她从来不知道,一个人的身体可以变成深渊。 小男孩望着母亲离去的背影,内心凝起从未有过的坚定,这个坚强的女人为了自己能够生存下来已经付出太多,不能再让她背负太多了。于是强撑着身体,打起了老爷子自创的“灵箜拳”,只是打不了几式,便会摔倒在地上,然后再爬起来,再练,再摔倒,再起来。 …… 只是他们谁都没有发现,在草庐内的窗前,一个老人静静而立。 虽然表情冷漠依旧,但是眼角边,却有着两行老泪。 “最痛苦的人,是您啊。”在一棵苍天大树上,一个浑身笼罩在黑暗中的人,透过手里狙击步枪的光点瞄准镜看着屋里的老人,一声长叹。 看着老人那苍老面容上的细微泪痕,这个仿佛只属于黑暗中的人间影子歔欷不已,望向那个跌倒了再爬起来的小男孩,眼神盈有一丝温柔。 凤凰涅磐,浴火重生。 老爷子为了让小男孩能达到速度的巅峰,便带着他满山遍野地寻找马蜂窝。老爷子站在百步以外,一石出,蜂窝倒,成千上万失去家园的马蜂蜂拥而出,怒气冲天地向旁边的小男孩蛰去,虽死不殆。 小男孩拿着一根小木棍,盲目地挥着,内心被这黑压压一片的旋风吓得肝胆俱裂,惶惶然,脑子已是一片空白,却未曾退缩一步,眼神满是不屈不挠,还有不达黄河死不休的执着,直到被马蜂蛰得不省人事,满身浮肿。 晚上老爷子用秘制的草药为他敷上,第二天又带着他去打马蜂。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小男孩已经记不起他究竟被马蜂蛰了几次,也记不起他晕了几次,更记不起他挥着小木棍打死过多少只马蜂,为此,他还顽皮地改写了一首诗:春眠不觉晓,马蜂少不了。一来棍棒声,不知死多少。 经过这样近似地狱式的训练,如今的小男孩能清晰地看清马蜂的来势,一棍出,一蜂落,棍无虚出,蜂无虚落,反应速度惊如天人。 —————— 山顶上,草庐旁。 此刻的云浮山就像一张偌大的纯白质地的画布,正好为那些天才的画家们提供了施展才艺的舞台。那些天才画家自然就是森林中的各种飞禽走兽。它们的两只脚或四只蹄就是神奇的画笔,在山坡、在山道、在沟壑,或远、或近,或大、或小,或直线、或弯曲,或沉稳、或飘逸,总之是在雪野之上,清晰地刻画着千百种令人遐思不尽的创意画卷。 立于云浮山顶,极目望去,天地一片茫茫,纯然一色,山中升腾起雾来,朦朦胧胧,恍若仙宫。此刻,人的心境如雪一般洁净,了无杂念。雪早已停息了狂舞,积攒到路上,坡上,叶子上。葱郁树木与交错阡陌浑然不见踪影,厚厚的雪覆盖着千山万壑。整个大地纯洁如玉,让人感觉是那般美好。 空气里弥漫着冷草冻泥的气息,似乎连雪也有了气味。 两位老人手捧着望远镜,如同年轻时千万次在前线上看着战场的一瞬一息般,静静地望着山脚下、三千尺潭旁边那个仍在不断练习的小男孩,那抹欣慰的淡淡微笑从未消失过。 “空斋蹋壁卧,忽梦溪山好。朝骑秃尾驴,来寻雪中道。石壁引孤松,长空没飞鸟。不见远山横,寒烟起林杪。”燕老轻轻吟着一首古诗,枯老手掌悠闲地比划着,淡淡道,“这云浮山果然是人间仙境,怪不得你这死老头舍不得出去了。” “要不你也搬进来,和我做个伴?”老爷子淡笑道,他知道燕老的内心十分痛苦,他唯一的儿子燕文殊和儿媳黄莺儿在四年前的一次意外中,被鹰国大兵在伊拉克杀死,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让燕老尝尽了人间疾苦。 “还是不要了,清兮虽然在鹤鸣山跟着半虚大师学艺,但清风还小,要我照顾。”燕老摇摇头,沉默了一会儿,轻声道,“况且,我不想他们姐弟俩和小七这么早就见面。” “为什么?”老爷子疑惑不解道。 “小七正在闭门学习,这条路还要走多远,谁也说不准,不能让他有旁人分心。”燕老语气坚决,放下望远镜,侧脸看着那个剑眉老人,笑着道,“死老头,我知道你这样高强度训练孩子,很痛苦,很不忍,但你却做到了,这就是我一直佩服你的地方。” 老爷子自嘲一笑,手掌轻轻抚摸着龙头,望向远方道:“这么残酷地对孩子也是没有办法啊,这种精神上的自我摧残,实在是让我心神交悴。但想要让孩子成长,就必须选择无情,就好比雄鹰一次次将雏鹰推下悬崖,否则的话,雏鹰一辈子也无法振翅高飞。” “道如水,清净无为澄澈映真;佛如水,无相无色率性通透;仁如水,薄厚载物居下自清。这孩子若能做到这样的水,那将是绝代枭雄了。”燕老接过警卫递来的茶水,抿了一口,评价道,“嗯,这蜀茶品起来甘而不腻,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啊。” “放你娘的臭屁!”老爷子大笑而起,毫不留情地拆穿道,“你个燕老头,心情好的时候,啥都觉得好,心情不好,就是路过的一条狗都得挨一巴掌。真是犟脾气,也不知道你小的时候,孙国父是怎样忍受你这怪脾气的。” 燕老微微一怔,似乎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中,半晌,忽然开口道:“干姨丈他将短短的一生都奉献给了这个民族,真是伟大。我见到他的次数不多,他实在太忙了,全国的事他都要管,军阀打仗、国家未来走向、民族发展等等。直到1924年,他应冯焕章之邀,进京共商国是,我才有机会和他玩。那时我才五岁,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毛孩,比小七他不懂事多了。” 老爷子静静聆听着,心里有着淡淡的喜悦,因为两人好久没有这样的谈心了。 燕老又抿了口茶,清清嗓子,继续道:“他很喜欢我的,经常和我逗乐子。那时候他病得很重了,连抱我的力气都没有,可他仍在写着中华民国的发展战略以及与苏联的合作等等,有时我在旁边等得不耐烦了,庆龄小姨就会哄我睡。没想到他到京没多久就去世了,我还清楚地记得他去世那晚,京城铁狮子胡同哭声一片。我当时啥也不懂,还吵着干姨丈起来陪我玩呢,结果就被大人喝斥着抱走了。那一晚,庆龄小姨是令仪姐一直陪着的,令仪姐知道吧?就是‘四大家族’孔家的大小姐。哎,一代国父就这样走了,现在回忆起来仿佛就是昨天发生的事情。” 人世间的沧桑和历史的荣辱,犹如滴血的利刃,在某个时刻会突然地一幕幕呈现在世人的眼前。而我们的前辈把它揉碎了,吞下,宁可肝肠寸断,也要噙着泪带着笑,轻松地说,一切成败都已过去,往事如烟。 “革命先驱,民族英雄,青天可鉴啊。”老爷子喟然长叹,两道犀利目光仿佛穿透苍穹,自嘲道,“我们这些老家伙跟这些伟人比起来,简直就是萤火之光堪比皓月之明,什么‘百胜将军’,什么‘不败战神’,徒有虚名,徒有虚名啊!” 燕老呵呵一笑,打趣道:“难得你个死老头会说这么谦虚的话,今天讨论的这个话题,值了。我们太老了,不应该存在于这个世界喽。不过在离开前总得要做点什么,不能把遗憾带进那一抔黄土呀。” “燕老头,说归说,做归做,我警告你,你可不能比我先走一步。我们要走也一起走,我怕一个人去到那边,见到这么多老熟人,会不好意思啊。”老爷子顿了顿拐杖,仰望苍穹,似有一丝不舍。 燕老枯枝般的手指轻轻叩着大腿,幽幽道:“刚才孩子的那一番水论可谓是鞭辟入里,直透人心啊。水,至清,尽美。从一勺,至千里。利人利物,时行时止。道性净皆然,交情淡如此。古人云:君子之交淡如水。能和你们这几个生死之交相识一场,也不枉此生了。哎,醉翁走了,河殇也走了,当年的宁州四将军,就剩下我们俩了,孤独啊。” “两心相忆似流波,潺湲日夜无穷已。”老爷子脸上爬满了悲伤,一声叹息,望向山脚下的那个勤奋的小男孩,寄托着无限的期待,黯然道,“希望小七快点长大,把事情解决了,我们也好去那边找他们两个,再团聚饮茶喝酒。也许,醉翁与河殇早就在那边等着我俩了。” “嗯。” 两人不再交谈,陷入一片静寂。 只有寒风呼呼吹来,吹落树上一片雪,似落英缤纷,美如仙境。 第五章 没羽箭 黄昏,无风。 茫茫雪野在朦胧中沉睡。 三千尺潭旁的一块空地却是寸土无雪。 一片茫茫雪野中,这么一个方圆不过五米的小圈子,仍然固执地坚守着它那种灰头土脸的样子,坚守着它那份坚硬的憔悴。 这块空地,像极了茫茫雪野上的一块癣疤。 一个上身赤裸的小男孩坐在空地中央,浑身通红,微微喘着气,正用道家呼吸法调整着身体机能。这片无雪空地正是他苦练了一个下午的五势梅花拳而形成的,可见训练的程度之大。此时的他闭上了双眼,似是进入了冥想状态,细细地回忆一遍今天燕老所教的拳法。 这是他从小养成的好习惯,温故而知新。他之所以喜欢这样的思考,是因为母亲曾跟他说过法国哲学家帕斯卡尔的一句至理名言:人只不过是一根芦苇,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能思想的芦苇。 斜阳消残一片,投曳下的霞光迤逦绵长。 冥想了许久的小叶云终于起身,穿好衣服后,缓步走向离三千尺潭不远的一个地方。 那里矗立着一棵参天大树,鹤立鸡群般地站在那里,不知多少年了。 他每天入夜之前都会来这里看一下,感受它的沧桑,它的孤独,它的沉默,它的耐心,它的威严,它的沉湎。这树很灵,仿佛是它自己挪移到他眼前的。小叶云绕着它走了三圈,感慨于这棵大树的古老。 或许慑于它的巍峨和神秘,或许出于难以解说的原因,伐木的油锯饶过了它,让它依然耸立在那里。这棵古树的表皮爆裂了,从里面重新生长出新鲜的树皮,繁茂的树枝犹如无数条遒劲的臂膀伸向天空。孱弱的阳光渗进树叶的缝隙里,散落在雪地上,寒风拂动着树叶,那些晃动的光斑犹如天籁之音袅袅飘浮。 正像佛祖告诉世人的一样,生命是有轮回的。 大树走进了冬季,就应该准备进入另一个世界,准备另外一次灵魂的飘泊。 面对这样一棵大树,小叶云想不到这些更深层次的东西,只是觉得这棵古树真厉害,可以呆在同一个地方这么多年,依然不吵不闹,耐得起绝对的寂寞,绝对的空虚,不焦虑,不浮躁,要是许子衿那鬼灵小丫头早就吵翻天了。 当然,作为一个八岁的小孩,不可能只是为了来这里沉思这些人生哲理的。 只见小叶云双手合十,闭上双眼,虔诚地喃喃道:“大树爷爷,您好,我今天又来了。要怪莫怪,我这是给您赎罪来了,请原谅我的鲁莽。咱还是跟以往一样,提前说好了,您要是疼了,您就大声喊出来,我就马上停手,如果您没喊,那我可就要够数了才能停手。您要怪莫怪啊。” 大树会说话吗? 当然不会。 须臾,见大树始终不吭声,小叶云负疚感顿时小了不少,睁开眼睛,自然而然地绕到树后,抚开地上的一层厚雪,赫然露出了一堆小石头。这是他在三千尺潭里游泳时,在水浅的地方积攒起来的。他将一颗小石头攥在手心,清亮双眸顿时冷冽无双,如剑目光冷冷睨着大树的一个小洞,倏而出手,小石头风驰电掣般向小洞飞去。 “啪!” 小石头精准无误地命中了那个小洞,溅起几粒树皮屑,然后死死地镶入了树干中。 就这样,小叶云一遍遍地重复着刚才的动作,直到挥了1000次手后才停下来,缓缓放松着颇为酸软的小胳膊,而树干的小洞又比昨天的深了不少。如果往前细细察看,你会发现这一面的树干上布满了深深浅浅的小洞,像一个个弹孔一般,满目疮痍,这不知是挥了多少次手才能形成的奇观。 这飞石小技被小叶云命名为“没羽箭”,是他听了母亲讲的《水浒传》里面的一个好汉——没羽箭张清的故事后,才决心要练的。他练的初衷,就是天真地觉得隔空飞石伤人是一件非常帅的事情,慢慢地才深知多一技傍身,就多一分安全。 终于,那轮残阳落下了一天的帷幕,黑夜隆重登场。 太阳一落山,云浮山整座森林就像有大铺盖捂下来一样,迅速变黑。 所有树木都显得阴森吓人,葳葳蕤蕤,翁翁郁郁,密密匝匝。 其实你抬头看看,天空倒比下面亮堂多了。 若是夏天,森林的夜,其实和人类的生活区相反,和京城三里屯的酒吧一条街相近,夜幕越重,也就越热闹,虫吵蛙叫,激烈得像摇滚一样,又像酒鬼吵群架。然而,冬天的夜则是死寂得可怕,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一丁点儿声音,仿佛走进了庄严肃穆的基督教堂。 “小七哥,你在哪里?”小子衿的声音忽然在大树不远处响起。 “丫头,我在这儿。”小叶云赶紧应道。 “我害怕。”小子衿声音都有些颤颤巍巍的。 “你站着别动,我来找你!”小叶云在心里责怪着许丫头,焦急地向着她那边走过去。 “终于找到你喽。”黑暗中,小子衿终于看到小叶云的身影,按捺不住,兴奋地跑过来,她知道这小男孩每天傍晚都要来这里练飞石的。有时她也会静静地陪在他身旁,看他挥手投石,挥汗如雨,这可比看小田鼠游泳好看多了。 “你这小丫头怎么那么不听话啊?整天就瞎喜欢乱跑。这么晚了,天还这么冷,你怎么一个人出来?万一被狼叼走了,看你找谁哭去。”小叶云温柔地看着眼前的小女孩,带着责怪语气道,帮她将衣服裹得更紧一些。 小子衿皱了皱鼻子,撅起小嘴,晃着手里的手电筒,嘟囔道:“我才没乱跑呢,是薇姨叫我下来找你的。她说天黑了,就会很冷很冷,人会冻坏的,叫你赶紧回屋。我好心下来找你,你还凶我,哼。” 小叶云轻笑一声,抛着小石头玩,柔声道:“好啦,是小七哥的错,我们走吧。” “嗯。”小子衿不满情绪成了过眼云烟,嫣然一笑。 两人手牵着手,走在黑夜中,如银的月光投下两个小小的身影。 ———————— 忽然,被冷雪覆盖、显得碎银斑驳的草丛里窸窣一阵响,吸引了两个小孩的注意。 原来是一只硕大的田鼠奔跑过来,后面紧追着一条细长敏捷的身影。 那是一只凶猛嗜杀的青鼬。 这只青鼬对大田鼠紧追不舍。 鼬科动物是鼠类的天敌,它即使不饿,也决不让任何一只老鼠逃生。 老鼠遇上它,很少能逃过它果断而凶狠的追杀。 单从速度上看,老鼠是在雪地里跑,而青鼬似乎是在雪尖上飞。 不出十米远,便听到田鼠一声垂死的尖叫,接着便是它头骨碎裂的声响。 小叶云和小子衿对视一眼,轻笑而起,似乎对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早就有点习以为常了。 因为冬天的缘故,云浮山的小动物已经难以觅其行踪,忽然见到,顿觉亲切无比。 两人正走着,赫然发现前面有一头死野猪,横卧于路中央,死得相当蹊跷,颈脖处有一个不大的伤口,野猪尸体三米外才有它奔跑时的脚印,说明野猪当时是在空中跳跃时被杀死的。小叶云他们两个还没来得及评论什么,骤然听到远处一声狼嗥,吓得两个小孩都不约而同地浑身一激灵。 小子衿身子更是一震,好像发现了什么,赶紧悄悄地向小叶云示意。 小叶云顺势望过去,只见密林深处,有几盏贼亮贼亮的鬼灯飘忽晃动个不停,颜色荧绿。 狼来了! 小叶云来不及多想,赶紧拉着小子衿躲到了一旁。 青鼬对周围的气息极为敏锐,感觉到危险在靠近,匆忙扔下吃剩一半的老鼠,无声地隐去。 几盏鬼灯越来越近,已经能看清野狼黑糊糊的轮廓了。 为首的一只头狼走出树影,那是一头狼王。小叶云一眼就看出了那是一头狼王,它身形伟岸,姿态优雅,一脸的王者之气,顾盼之间八面威风冉冉而来。它一只眼睛含着王者必有的自信和豪迈,一只眼睛含着斗士必有的威严和杀气,但行动却是傲慢和迟缓的,充满了对猎物发自内心的蔑视。 它警惕地向周围吸着鼻子,像是发现了什么。 它不着急去野猪横卧的地方,反而在原地蹲下,看上去就像一个坐着的人影。 它身后的狼群也都停止了前进,果然是群居动物的典范,有着极高的纪律性。 忽然,另一侧的矮林中一阵响动,一个黑影像一支离弦之箭般蹿出,直奔那头死野猪。 这是一个身型比狼还要大上许多的家伙,长长的黑毛,并拖着一个大尾巴。 它根本不观察现场,像是长途奔袭而来,扑到野猪身边就撕咬起来。 “啊,小七哥,这是什么家伙?”小子衿轻声惊问道,一双小眼睛充满了惊奇。 “好像是猪獾。”小叶云轻声答道,紧张地关注着局势的发展。 而这时,那头狼王终于站了起来,那副帝王之相,会让任何人、任何动物都会望一眼而顿生敬畏,那是凛然不可侵犯的生命的神圣威仪。在它率领之下,几只狼成扇形包抄过去,甚至有两只狼成功绕到了那头猪獾的背后。 獾属于凶残的鼬科,加上它罕见的大个头,此时又饥火中烧,面对群狼它也毫不畏惧。 它一边继续抢吃食物,一边向狼群发出难听的嘶叫。 狼王立即摆出进攻的架势,从尾部接近猪獾。 猪獾原地一滚,张开血盆大口,咬向狼王的腹部。 狼王及时地跳开了,猪獾翻身扑向包抄它的另外两只狼,那两只狼也躲开了。 五只狼把死野猪和猪獾包围起来,它们想驱走猪獾,抢回猎物。 然而猪獾是极其好斗的,更何况在饥饿的情况下,它会不顾一切地拼命。 大猪獾是食腐动物,口腔唾液里含有大量致命的病菌,而狼是聪明的猎食者,也是机会主义者,它们把猪獾当疯子,也不愿意为吃一口肉负伤。它们在缠斗中十分谨慎,攻击快,躲闪得也快。 躲闪,一是为了激怒猪獾,以便在对方怒不可遏失去章法的情况下寻找进攻的机会,二是想消磨猪獾的斗志,让它放弃。 就这样,野狼和猪獾的争夺持续了半个多小时,双方几乎都筋疲力尽了,一只狼的前肋处破了皮,猪獾的后肢也留下了两处伤口,沾着不少雪沫。处于劣势的猪獾在这场马拉松式的周旋中逐渐占了上风,因为它始终显示着决一死战的架势,还不显倦态。 老谋深算的狼王忽然向不远处的草丛里望了望,似乎发现了什么,突然嗥叫起来,叫声很沉,很稳,很粗,很慢,但手下所有的狼都听到了,都明白了其中的含义,立即退出了打斗现场。从它们轻松跑动的碎步看,似乎并不很沮丧,互相舔了舔伤口和汗津津的毛发,撤回到了来时伏击的地方,静观着局势变化。 小叶云和小子衿被这难得一见的场面深深吸引了。 小子衿内心更是小鹿乱撞,心都提到嗓子眼来了,不是小香舌压住,一准跳了出来,紧张得她整个胸膛发凉,小手紧紧地抓住小叶云的手,手心沁着冷汗。 而小叶云则显得镇定得惊人,根本不像一个八岁的小孩所应有的反应。 只是没人知道,这场面和他经历过的几场暗杀场面比起来,那是小巫见大巫了。他还清晰地记起第一次杀人的情景,那是他四岁那年,在杏花村,在影子面前,手刃了一个奄奄一息的杀手。杀完人后,小叶云浑身颤抖不能自已,三魂六魄不知所踪,吐得一塌糊涂,还连续做了几天噩梦。 擅于学习的小叶云此时呼吸平稳,心率正常,定睛凝视着动物的厮杀,不放过任何一个动作,不放过任何一个战术,清亮双眸在黑夜中闪烁着灵动的光芒。 忽而,两个小孩惊得几乎叫起来。 第六章 狼行 天上的月光静静地泻在这片雪地上,如同洒下无数银光,明亮如昼。 一片银色月光下,露出雪地半米高的鳞毛蕨草向两边轻轻分开,现出一只金黄毛色并带棕黑色圆斑的猛兽。 这头猛兽目光炯炯地盯着猪獾吃肉的方向,无声无息地匍匐前进,从上朝下看,它那蜿蜒游动的脊椎犹如一条蜿蜒流畅的花蛇。 小子衿惊讶地瞪大了双眸,整个身体都倚向了小叶云,娇躯微颤,低声问道:“小七哥,那是什么怪兽啊?” 小叶云微微眯起双眼,冷冷盯着那头猛兽,沉声道:“金钱豹。” 小子衿并没有听过什么金钱豹,所以也不知道它的厉害,只是知道这头猛兽的名字之后,反而镇静下来,眼里满是好奇,双眸一眨一眨的,想看清楚金钱豹的真实面目。 金钱豹秘密潜行到开阔地边沿,距离野猪尸体的二十米处,在一个它可以瞬间发起攻击的距离,便舒舒服服地伏下身子,隔岸观火般,旁观着这场狼群与猪獾的缠斗,充分显示了猫科动物特有的智慧和耐心。 猪獾以悍不畏死地姿态赶跑了狼群,赢得了食物,正满意地哼哼着,舔了舔刚才不小心被狼群偷袭咬伤的伤口,挪过身子,准备享用这顿来之不易的夜宵,这一会儿,它显露出些许疲惫和放松。 突然,一声沉重的低吼压着地皮滚来,猪獾吃惊地抬起头,它还没来得及吃上一口,就看到了更厉害的对手。 一直潜伏的豹子终于出现了。 它威风凛凛,低低吼叫。猫科动物又分为豹属和猫属,虎、狮、豹都是豹属,它们的喉部构造与猫属不同,舌骨悬器长而软,便于大块肉的吞食,怒吼起来,声音势大力沉,振聋发聩。 这只金钱豹的吼声虽然不高,却充满杀气和震慑力,足以使三百米内一些弱小的哺乳动物瘫痪在地上。 月色婆娑的密林内,这只金钱豹充满自信,它不会去和群狼争夺食物,但面对一只久战的猪獾,它志在必得。豹子一边慢慢走向猪獾,一边用前掌拍打着地面,它没有采用猫科动物的突然袭击方式,而是以罕见的示威行动,公开向对手发出警告,让它滚开。 坏脾气的猪獾本来就饿,还一趟一趟被打扰,这会儿气得嘴歪眼斜、打嗝放屁,大发雷霆。它嘶叫着扑了上来,争斗了半夜才到口的食物,怎能让豹子白白捡走!看到猪獾公然挑战,豹子被激怒了,它躬下了身,在大吼一声的同时,凌厉的前爪兜头就是一把。 猫科动物的柔韧、敏捷和爆发力在自然界堪称一流。 它前掌的攻击快如闪电,铁钩似的利爪一下就让猪獾额头上开了花。 狂怒中的猪獾暂时还不知道疼痛,它打了个滚,昂头张嘴再咬过来。豹子凌空剪起,这是猫科动物的独有本领,它落在猪獾背上。待它再弹开,猪獾身上几处血肉模糊了,淋漓的鲜血从额头上流下,甚至糊住了猪獾的眼睛。 猪獾终于感到疼了,也知道遇上了比自己更暴烈的对手,何况,与狼群的纠缠已经耗费了它大部分体力。 懂得森林法则的猪獾不再恋战了,它爬起身,拖着尾巴就逃掉了。 双方缠斗的时间不长,没有多少的相互试探和威慑,一出招就使出全力,企图一招制敌于死地。金钱豹显然技高一筹,打跑了猪獾以后,昂着头四周环视了一圈,以胜利的姿态蹲在那里,坦坦的,两只耳朵机警地转动不停,检索四周是否还隐藏有更凶悍的对手。 倏然,金钱豹猛然起身,冷冷盯向一片树林,不断低吼着,用鼻子噗噗噗地喷洒着满胸涌荡的豪气,一副威武不屈、剽悍不羁的样子。 树林那里闪动着萤绿的光,像幽冥一般。 狼群终于再次出动了,它们的智商高于猪獾,其狩猎成功率也高于猪獾,没有必要因为一头死野猪和那个疯家伙死磕!而金钱豹则不同,独来独往,居高甚傲,不会以命搏命,更好对付。 狼王依旧傲慢地保持着将军般的冷静,深沉地望着金钱豹,并不急着进攻,是那样的谋深计远、老成持重,似乎一直在琢磨金钱豹的特点。 金钱豹仿佛洞穿了狼王是一个狡黠阴险的诡诈之徒,想都没想就直奔狼王过去,速度之快让人瞠目结舌,仿佛一道金色的闪电,转瞬间就到了狼王的眼前。 狼王大吃一惊,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时间去琢磨对方的长短并想好对付的计策,在生死的一刹那,当它意识到它根本无法躲避金钱豹的闪电一击时,干脆就顺势倒在了地上,在忍受对方撕咬自己的同时,两只后爪使劲蹬起来抓伤了金钱豹的肚腹。 先示弱,后逞强。 关键的时刻倒在地上,往往能迷惑敌人,出奇制胜。 其他野狼此刻终于反应过来,不等金钱豹脱离包围圈就纷纷咬上它的后背、四腿。金钱豹知道在狼王的后颈上咬了一口,却不能一招致命,便已经萌生退意,又被狼群围咬,怒不可遏却无能为力,狂吼一声,死命逃出包围圈,急慌慌地逃向森林深处。 —————— 此时,月色柔柔,森林格外寂静。 大型猎食动物的打斗已把所有的小生灵吓得不敢出声。狼群走到属于自己的战利品身旁,狼王低头嗅了嗅,又舔了两下,然后低嗥一声,饥不能耐的野狼一拥而上,分而食之。狼王显得异常狡猾,在吃食物的时候,还派出一个手下在外围观察,防止敌人的突然袭击。 小叶云和小子衿从未见过如此精彩的动物对弈,这是野生世界中惊心动魄的连环决斗,两人兴奋得难以名状。小子衿更是欢喜,伊始的恐惧早已随风远去,手舞足蹈,得意忘形,仿佛跟豹子那一架是她打的似的。 世界上的事情有时的确很奇妙,你认为最不可能发生的事,却往往偏偏就会发生。 意料之外的事情,总是在意想不到的时刻来临。 狼果然是世界上最狡猾的动物之一,警惕性极高,小子衿轻微的欢呼声还是被外围侦查的野狼听见,一声报警的狼嗥让狼群迅速集合在一起,凶狠狠地向声源地包围过来。 小子衿吓得躲到小叶云后背,浑身惊颤,不能言语,连眼睛也不敢睁开。小叶云紧紧地将小子衿护在身后,手心攥紧那唯一一颗小石头,全身的肌肉时紧时松,保持在临战状态,准备随时先发制人。 他明白,如果现在逃跑更容易暴露目标,因为一逃跑,狼群瞬间清楚你已经惧怕了它们,它们只会变本加厉,有恃无恐。而站在原地不动,反而会使它们迷惑不前,猜不透你到底想如何,因为狼是天生多疑的,碰到它们不明所以的东西往往是先观察好,有了十足把握才会出击迎敌,不会贸然进攻。 森林的所有生灵都安静了下来,等待着。 连天上的明月和淡云,连地上的冷雪和空气,都静止不动地等待着,鸟瞰的树木阴影拉得更长更远。 两方在紧张地对峙着。 小叶云微微眯起双眼,死死地盯着狼王的一举一动,因为狼群的所有进攻都有狼王发出号令,而狼王依然蹲踞着,就好像面前的对峙跟它毫无关系,玩味地望着那两个小家伙,如同看着两只玩具般戏谑。 两只野狼左右来回地走着,像两个护卫大王的卫士,视线却始终没有离开小叶云和小子衿,绿色的狼眼透着凶光,那是野兽见到猎物时兴奋的眼神。 世界上什么是最可怕的呢?决不是艰难险阻,决不是洪水猛兽,也决不是荒凉寂寞。最恐怖的是阴沉和絮聒,那是一种不明朗,见不到光明,找不准方向,在一片阴霾的气压下,难以呼吸。 小叶云此时此刻深有体会,他不清楚到底能迷惑狼群多久,也不清楚狼群何时发起进攻,他唯一清楚的是如果狼群攻过来,一定要想办法吸引住狼群,让小丫头能够顺利逃离。 小子衿经常听到叶云母亲讲的故事,自然十分清楚狼群的凶残暴戾,她在后面紧紧抱着小叶云略显瘦弱的身体,幼小的心灵稍感安全,两行泪水不经意滑过她娇嫩的脸庞。她在担心以后失去抱他的机会吗?眼下,不是她轻易流露忧伤的时候,真正伤心的泪水是该流在心里的,而不是淌在脸上。 那是懊悔的泪水。 狼王终于起身,低嗥几声,那是发出总攻的命令,狼群闻声而动。小叶云眼神冰寒无物,快如闪电般,一石出,一狼倒。几头野狼怔了一下,却丝毫不理会同伴的倒下,依旧汹汹然而来,露出骇人的獠牙,那是嗜血的凶器,可以将人的骨肉顷刻间分离,荧绿的狼眼透着寒光,在黑暗中那样的阴森恐怖。 狼,尤其是被惹急的恶狼,对于小孩来说,实在是超越了恐怖,心理无法承受。 小子衿惊恐地大声呼喊,叫声回荡于林间。小叶云赶紧将小子衿推向一边,低喊一声“快走!”然后迎着狼群而去,就要相碰之时,倏然折向另外一个方向跑去。狼群撇下没有攻击力的小子衿不管,拼命追向那个挑衅它们的小家伙,踏雪狂奔,嚎叫不止,震透人心。 “嗖!” 幽静的树林忽然一声响,一只狼诡异地倒下,再无声息。 “嗖!”“嗖!” 两声响,瞬间,又有两只狼倒下。 追在最后面的狼王被这诡异的声音吓得停住了脚步,看向前面那个脸色苍白如雪、弯腰喘着粗气的小男孩,迷惑不解。刚才明明看到他一直在前面跑的,也没有其他附加动作,自己的同伴怎么会无端倒下呢? 一定是触怒了神灵! 狼王赶紧回头,仓皇逃命,没五步,只听“嗖!”一声,狼王伟岸的身躯颓然倒下,甚至来不及吼出一声狼嗥,就永远闭上了它那双傲视生灵的绿眼,额头处出现一个弹孔般大小的小洞,森森然流着鲜红的狼血。 片刻,从一棵树上跳下一个身影,浑身笼罩在黑暗中,月光也不能使他透出半点光明来,看不清他的样貌,仿佛只是这人世间的一道影子,仅此而已。 “影子,谢谢你,你又救了我一次。”小叶云依旧喘着粗气,方才他清晰地看见了野狼的獠牙就要咬上自己的肌肤,那是一种生命消失前的最后一瞥,虽然他已经历经生命的洗礼,却还是发自内心的恐惧,那是一种再平常不过的本能,死亡会让人的本能在顷刻间迸发。 能在死亡面前还能控制住本能的,那是神仙。 “你没事就好。”影子站在小叶云五米开外的雪地上,身后背着一支狙击步枪,语气不带任何感情,和此刻的温度一样寒冷。 小叶云稚嫩的脸上恢复了平静,老成十足道:“我学完燕老的武功后,你教我用枪吧。” 影子欠了欠身,没有任何犹豫道:“好。” 然后转身就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中,再不见踪影。 小叶云对于他的来无影去无踪早已司空见惯,整了整盈满雪沫的衣服,循着哭声找到了花容失色的小丫头。小丫头瘫坐在地上,显得孤独无助,两只小眸都哭得红肿了,看到她心里最担心的小男孩安然无恙的过来,遽然起身,紧紧地抱着小叶云不放,放声大哭。无论怎么安慰她都不松手,直到哭累了,趴在小叶云怀里安然睡着。 小叶云背起熟睡的小丫头,望了眼倒在雪地上的野狼,那五个令他又一次在鬼门关走了一遭的家伙,深深地呼了一口气。这场没有意料到的变故,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面对五头噬血成性的猛兽,真的是无能为力。他放松一直紧绷的神经,转身缓缓向云浮山顶走去,但愿母亲和两位老人不会等的心急吧。 在他身后,那道影子紧紧跟随,不离半步…… 第七章 烟盒 冬寒料峭。 夜寒翳冷渐严冬。 黑色的苍穹上,月儿孤独地散着银光,淡云层层叠积着,透着股苍茫的气色。矜着雪的枯枝上,微颤颤地迎着冷冽寒风。山里一到了晚上,天气尽是清寒,找不到半点温暖,直透得人衣袖冰冷。 云浮山顶的那座草庐里,柴火熊熊烧着,让寒冷到此止步。 惊魂未定的小子衿在小叶云母亲的柔哄下,早已恹恹躺下,方才的那场激战让她疲惫不堪,浓郁的睡意让她安详地睡着。她的睡姿很可爱,娇小的身躯蜷缩着,小手的五根手指并拢到一起,像是在紧握着什么东西一样,细长的眼睫毛在微微颤抖着,也许正在做着连绵沉重的梦境。 草庐的书房内焚着宁神的檀香,淡淡的香味泌人心脾,感觉十分舒服,颇有“岂是绣绒残吐,卷起半帘香雾”的韵味。 老爷子半躺于古木摇椅上,捧着明朝高濂的《遵生八笺》悠悠品读,神态自若。他身旁的燕老坐在轮椅上瞑目宁神,厚重的御寒衣物让他看起来稍微有些臃肿,枯枝般的手指捻着一个青瓷杯,杯里的蜀茶清香扑鼻,意境悠远。 “吱呀”,书房的门被推开,从外面进来一个小男孩,恭敬地向两位老人行了一个礼。 老爷子放下那卷书,微微一笑,问道:“小七,罗妈睡下了吧?” 小叶云点点头,略显黯然,伤感道:“刚才喂她吃了点东西,一碗玉米粥和半个馒头,这会儿应该睡着了。可能是天寒地冻的原因吧,罗妈这几天咳嗽不断,还很容易头疼。我知道她很痛苦,可是却帮不上什么忙。” 老爷子温柔地看着眼前的孩子,右手握紧拐杖龙头,无比疼惜道:“孩子,别过于忧心了,你看你形销骨立的,还怎么有精力练武读书?这四年来,你每夜都侍候在旁,含泪照顾,罗妈她都知道的。” 小叶云小手指轻轻揉开眉头,黑亮眸子闪着泪花,幽幽道:“其实罗妈中的那一枪,应该是我的。要不是我贪玩淘气,大冬天还跑出去堆雪人,就不会让杀手有可乘之机,罗妈也不用为我挡那一枪了。看着罗妈现在每天都是病态龙钟的,我倒宁愿那枪中的是我。” 燕老猝然睁开清寒双目,冷冷望向小叶云,沉声道:“如果这话让罗妈听到了,她会被你活活气死。要是她想让你中枪的话,为什么还不顾一切地扑上去为你挡那枪?孩子,如果你真想报答她,就好好学文练武,只有自己强大了,才能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懂吗?” 小叶云脸色一正,内心被这轮椅老人的那股凌厉气势吓得狂跳不已,生生把快要溢出眼眶的泪水憋了回去,咬牙道:“懂!我一定不会再让这种事情发生。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燕老这才满意地点点头,枯枝般的手指轻轻叩着大腿,方才的那种凌厉气势尽然消去,柔声道:“孩子,你能有这种想法,我很欣慰。曾国藩曾说过:‘好人多自苦中来。’世间从来都是弱肉强食,纵使有理也枉然。狮虎猎物获威名,可怜麋鹿有谁怜?虽说万事德为先,但该狠的时候必须要狠,威胁到自身的,不管是谁,都要‘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要有刚才你飞石打狼时的必杀心态。” “嗯,我知道了。”小叶云细细聆听着,认真答道,内心却仍是对轮椅老人有点心有余悸。 燕老的话字字珠玑,颇有前人所说“玉堕冰柯,沾衣生湿”的深层意境。这些话一字一句地迟回着小叶云的思想步履,旷展着他的人生观视域,油然有一派浓重而灵秘的气势,浮上他的心头来,使他幽然意远,漠然神凝。 杏花村的几次暗杀,让他彻底地摒弃了那些天真、那些活泼、那些纯洁、那些无疵的孩童之心。而那些轻微的感伤,那些精神上的享受都被他深深地埋藏着,找不到踪影,变得越发的深沉多思,越发的心机缜密起来。 老爷子在一旁悠然地听着老少二人的对话,两道白色剑眉舒展着,并不出声打扰。 他十分清楚这位轮椅老人的底子,出身世家,学富五车,博古通今,是一代赫赫有名的儒将。若不是遇上炮火连天的乱世,他一定是一位高居庙堂的内个宰辅。但时势造英雄,在乱世中,他的军事才华更是无限放大,深谙各种战法,指挥若定胜诸葛,当年在抗日战争中立下不朽功绩,在国工两方的将士中都是有口皆碑的。 解放战争时期,在工农军中广为流传着这样一句名言:不怕雨天雪天刮风天,就怕遇上燕中天。 “抽烟吗?”老爷子给燕老递了一根卷烟。 “戒了。”燕老摆摆手,瞥了眼老爷子那只手拿着的烟盒,感兴趣问道,“这烟盒,你还留着呢?” “那当然,老子靠搏命换来的。”老爷子笑得很欢,其实他抽卷烟,是从抗日战争的时候便开始的了,那个其貌不扬的烟盒可是相当有来历,是当年百团大战后,老总送给老爷子的奖励。 当时是,老爷子率领的七十三、一十五、三十七、二十四共4个团的兵力进攻号称“天下第九关”的三晋门户娘子关,那里战略地位极其重要,曾经为东瀛军师团司令部驻地。在1940年8月21日中午,工农军将士骄傲地把旗帜插到了娘子关上。而在67天后,也即是1940年10月28日,老爷子又将一度窜入关家垴的东瀛第三十六师团冈崎大队全部歼灭。要知道,关家垴这个地方,距离工农军总部所在地——武乡砖壁村仅仅十多里山路。 功勋卓绝。 此情可待成追忆。 燕老不再理会老爷子,抿了口茶,清清嗓子,看着小叶云,继续谆谆教诲道:“孩子,我知道你这些年来很苦,小小年纪就经历过了生死考验,经历过很多常人难以想象的挑战。但是,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要经得起苦难,经得起挫折,不要相信命运这种不积极进取的东西,《显道经》曰:我命在我,不在于天。” 小叶云洗耳恭听。 燕老顿了顿,枯枝般的手指在空中比划着,继续教书育人道:“记住,有失败,有枭雄,但没有什么失败的枭雄。凡是枭雄人物,如果败了,一定败得干脆利落,绝不会拖泥带水,因为他们知道自己一定会有东山再起的机会。你现在年纪还小,可能听得不是太明白,但是这些道理还是要讲给你听的,能不能参透就要靠你的悟性了。” 命运?可笑。 顾城的一首诗: 你说?\/ 再不把必然相信?\/ 再不察看指纹 \/ 攥起小小的拳头 \/ 再不相信?\/眯着眼睛 \/ 独自在落叶的路上穿过 \/ 让那些悠闲的风 \/ 在身后吃惊?\/ 你骄傲地走着 \/ 一切已经决定 \/ 走着 \/ 好像身后 \/ 跟着一个沮丧得不敢哭泣的 \/ 孩子 \/ 他叫命运 …… 人的命运是要靠自己掌握的,正如英国丁尼生所说的:“人就是人,是他命运的主人。”我们不能盲目的相信宿命,认为一切都是天注定的。 雨果说过:“当命运递给我一个酸的柠檬时,让我们设法把它制造成甜的柠檬汁。” 是的,每个人的命运都不相同,在他们刚出生时,就像是拥有了一幅全新的画卷,这画卷也就是他们的人生路程,至于最后是暗淡无光,还是绚丽多彩,就看他们自己是怎样涂写的了。 所谓:是燕雀,是鸿鹄,就在一念之间。 “燕老,我能听懂的。”小叶云扬了扬下巴,像个小大人似的,自信满满地说道,“妈妈跟我说过,山没有悬崖峭壁就不再险峻,海没有惊涛骇浪就不再壮阔,河没有跌宕起伏就不再壮美。同样的,成长中没有挫折磨难的陪伴,就不再精彩。人只有在挫折中才能变得成熟,在困难中才能变得坚强。” 不得不说,对天才来说,不幸的童年通常是一笔宝贵财富。 “嗯,你明白就最好了。”燕老古井不波的脸上终于浮起了一抹笑意,欣慰,相当欣慰。 “燕老头,我之前说什么来着?小七这孩子,百年不世出。”剑眉老人更是自豪得溢于言表。 “就怕薇儿她心软,最后让明珠蒙尘啊。”燕老眼中闪过一丝担忧。 “她的思想工作,交给我吧,一天不行,就两天,两天不行,就两个月,两个月不行,就两年。反正还有时间,我有信心。”剑眉老人沉声道。 燕老缓缓点头,继而看向心如明镜的小叶云,伸开双臂,柔声道,“孩子,到这儿来。” 小叶云微笑着坐进了燕老的怀抱,亲身感受着他的那种清瘦难言的躯体。 燕老慈祥地用光滑的下巴磨沙着小叶云的小脑袋,温情漫延。 “孩子,还有一点你要记住的。”燕老温柔地望着怀里的小叶云,语重心长道,“在没有绝对实力之前,千万要隐忍。做弱者,多不得好活;做强者,多不得好死。孟子曰:其进锐者,其退速。前进太猛的人,后退也会快。不能让别人知道你的真实实力,绝不能让别人看到你的底牌。” “晓得了。”小叶云乖巧道。 燕老忽然停了下来,看着听得入神的小叶云,问道:“知道孙膑装疯的事吗?” “知道,妈妈跟我讲过这个故事。说文韬武略的孙膑被他的师弟庞涓妒才,将他囚禁于魏国,孙膑为了逃脱便装疯卖傻,还吃猪粪,最后骗过了庞涓,逃到齐国,成为一代智帅。”小叶云轻声道。 “难得糊涂啊。”燕老点点头,打了个禅机,又问道,“孩子,知道古时的皇帝为什么厉害吗?” 小叶云童真的眼睛一眨一眨的,轻轻地摇了摇头。 “因为他神秘。”燕老悠悠道。 “神秘?”小叶云不解道。 “嗯,因为他很神秘。无论是朝廷百官,抑或是天下百姓,都猜不透他,读不懂他,他就如同一位不知深浅的世外高人,让人徒生敬畏感。”燕老尽量说得浅显,好让孩子明白他的意思,“《红楼梦》第五十回‘暖春坞雅制春灯谜’中有这样一段对话:李纨笑道:‘「观音未有世家传」,打「四书」一句。’黛玉笑答:‘虽善无征。’意思是说观世音菩萨的生平是无法考证的,这就是说,你越是神秘,别人对你就越敬畏,懂吗?” 小叶云思忖了一会儿,点着头,浮起一个迷人的微笑,清净如竹。 他越来越喜欢这个刚刚见面没多久的老人了,感觉他说的话非常有禅机,让人在思考中顿悟,内心对他的那份惶恐已经全然消失不见。 燕老自然不会知晓小叶云对他感觉的变化,放下手中茶杯,又斟满新的一杯,热气腾腾,茶香袅袅,像一个花匠浇花一般,不停对小叶云进行灌输,继续道:“万物相似而生,众生相依而存,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要多交点对自己有益的朋友。友谊,是这个世界上最不能缺少的东西,就像我和你老爷子一样。” “明白。”小叶云脆生道。 燕老捻起茶杯,抿了一口热茶,字字珠玑道:“做人,千万不能自私,不然容易困于自身一隅。因为自私是一面镜子,镜子里永远只看得到自己;自私是一块布匹,蒙住了自己的眼睛,看不见别人的光芒;自私是一层玻璃,看上去透明,却始终隔开了彼此的距离。这是对己百害而无一利的。” 小叶云只是不断地点着头,吸收着轮椅老人不断挤出来的养分,那可是最有利于花儿成长的天峰雪蜜。虽然母亲经常给他讲人生的道理,但却没有像燕老这样直透人心的分析。 燕老终于停止了说话,微笑地看着怀里的小男孩,眼神满是柔情。 一旁的老爷子握起龙头拐杖,淡淡道:“小七,你燕爷爷教你的这些道理必须铭记于心,听到没?不怕苦,苦半辈子;怕苦,苦一辈子。我和你燕爷爷这么严格的要求你,就是怕你不能吃苦,不能熬痛。你要知道,有很多人关心你,疼惜你,甚至愿意牺牲生命来保护你,你一定要坚持,知道吗?” 小叶云肃然点头,带着稚嫩的童音,坚定道:“老爷子,放心吧,以后我一定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超越你们两个的。” 两位老人闻言,对视一眼,爽然大笑而起,笑声十分惬意和满足。 第八章 上弦月 夜阑人静。 清冷的月光幽幽照着书房窗前的那一串菊花,那是夏天时母亲栽下的,给老爷子品读时放松精神用。怎么也开不败的大朵大朵的绿白色卷须菊,天寒地冻,竟然至今未残,只是微微有些垂首之意。 小叶云将雪中卷须下垂的菊花称为“佛垂手”,颇为形象。挨挨挤挤的菊花开得很奢靡,整朵的姿态丰硕极了,有着盛唐的华丽,然而每一个纤长卷曲的花瓣又仿佛蕴意不一的手势,安静地舞蹈着,如同绿衣白裙的盛唐仕女。 老爷子和燕老饶有兴致地对弈而起,两位军中传奇人物将争斗从炮火连天的战场转移到了小小的方寸棋盘上,甚是有趣。 书房内一片静谧,只是偶闻棋子落盘声,声音清脆澄亮,稍纵即逝。 小叶云坐在一旁,小手托着下巴,静静地观战。 老爷子执黑先行,当下与燕老的白子在左上角展开剧斗,一时之间妙着纷纭,自北而南,逐步争到了中原腹地。 伊始,两位老人都显得漫不经心,落子落得很快。 直至中盘,两人都紧张了起来。 老爷子眉头深锁,右手紧紧握住拐杖龙头,像在考虑着什么,思量了很久才落一子。而燕老清癯的脸微微涨红,枯枝般的手指捻着一枚棋子置于空中,清寒双目死死地盯住棋枰,也是许久才走一步。 然而,燕老的白子于初始布局时便棋输一着,始终落在下风,?到了第九十五着时,更是遇到了个连环劫,白子已然岌岌可危,但他仍在勉力支撑。 燕老眉头锁成了“川”字形,盯着棋盘,低头沉思,在考虑是弃子取势,还是力争边角。 老爷子得意洋洋,趁燕老思考的时间,从上衣口袋中摸出一个磨掉了漆的,表面凹凸不平的长方形烟草盒,打开,又从裤袋里掏出一页小方纸和一盒火柴;两个手指小心翼翼地掐了一撮烟末放在纸上,卷起来,用舌头一舔,再用手掌一搓,便成了个一头粗一头细的管了;把细的一头拧去一小截儿,叨在嘴中,点燃粗的一头,深深地吸了一口,惬意地闭上了双眼,徐徐从鼻孔中、嘴中吐出一缕缕白烟。 小叶云皱起小鼻子一闻,便知道老爷子抽的是滇南特贡顶级烟丝母丝,那可是没有经过任何加工的初级烟丝,抽都是原汁原味的顶级烟丝的正中味道,如果没有几十年的烟龄根本抽不惯。 一旁的小叶云看棋看得入神,如棋痴般,见燕老处处被动挨打,若不弃子他投,难免在中腹全军覆没,忍不住脱口叫道:“何不放弃中原,反取东土?” 一枰袖手将置之,何暇为渠分黑白? 燕老闻言一凛,见棋盘东边尚自留着一大片空地,要是乘着打劫之时连下两子,占据要津,即使弃了中腹,仍可设法争取个不胜不败的局面,不禁爽然大笑而起,笑声有些尖锐,在黑夜中阴森吓人。 燕老一招便将整盘死棋盘活,气得老爷子气急败坏地骂了小叶云一句:“你个小白眼狼!”便又掐灭烟卷,紧张得注意起局势来。 小叶云一脸无辜,抿着嘴唇低头看棋,燕老则温柔地摸了摸他的小脑袋,悠闲地哼起了奚啸伯的《白帝城》,刘备哭关张的那段。京剧老生的清唱和道白低低飘散而开,苍凉悠远,沉郁恍惚。 忽而,“叮咚”一声清响,飘渺的琴声从书房外淡淡而来,悠缓从容,却总又那么适时地撩拨一两下,在你心尖,琴弦里洒落一串串的心碎,颤巍巍,如一滴悬在眼睫的泪。 紧接着,一把极为动听的、如同旦角的女声歌喉悠悠缓缓地咿咿哦哦,一唱三叹,心如飞絮,气若游丝,如扶风弱柳,似带病婵娟,一字一句,优柔宛丽的歌声倾吐着千回百转的幽恨,似杜鹃啼血,无限凄怨。 “海天悠、问冰蟾何处涌?玉杵秋空,凭谁窍药把嫦娥奉?甚西风吹梦无踪!人去难逢,须不是神挑鬼弄。在眉峰,心坎里别是一般疼痛。” 《集贤宾》的清音娓娓荡漾,那是母亲在拨弦幽唱。 小叶云皱了皱淡淡的眉毛,内心如同被万针刺般疼痛。虽然母亲从来不说,但她内心的幽思,内心的孤独,让小叶云无限痛心。 人的内心深处永远有一个角落是旁人无论如何都无法触及的,我们也并不奢望有人能触及,这就是一种无法拯救的孤独感,状态中的孤独,无人能够分享的孤独。 每当听到母亲的歌声,小叶云就好像被遗弃在荒野上,天就要黑了,朔风漠漠,荒烟衰草,四处不见人烟。绝望的孤独感如暮色般包围了他,渐渐地,越来越紧,越来越紧,像一匹玄色的丝绸,一层一层,一层一层地将他包裹,慢慢地,他感到窒息,他开始躁动,挣扎,撕扯。但是,那丝绸是那样的冰冷滑腻,那样的柔韧结实,他就像一头狂暴的野兽,徒劳地挣扎着,无法挣脱。 宝鼎茶闲烟尚绿,幽窗棋罢指犹凉。 两位老人都停止了下棋动作,静静聆听着。 老爷子忽然一声叹息,怜惜道:“人道相思苦,谁解其中味。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最害相思啊。” 燕老重新端起那杯清茶,抿了口,望着老爷子,语气冰凉道:“许老头,薇儿还不能放下他吗?” 老爷子赶紧做了个噤声的动作,用眼神示意燕老旁边还有个孩子。 燕老反应过来,哈笑一声,打了个马虎眼,试图掩盖过去道:“这么晚了,薇儿还在弹琴清唱,应该是为了罗妈吧?” 小叶云在细细回味着燕老刚才那句无心之失,点点头,应声道:“嗯,罗妈有时候头疼欲裂,难以入睡,妈妈就会为她弹琴宁神。” 忽而,琴声一转,一首新琴曲扬起,如清风入竹,愈加悠远淡静,暗中却隐隐有种恢弘气势,让人心境弥远时,忽觉天高云淡,海阔地空。 燕老没听过这般在平静中夹杂着大气的琴曲,情不自禁地随着琴声微微晃着身体,好奇问道:“孩子,你妈妈弹的这首是什么曲子?” “这首琴曲是妈妈最喜欢的,叫《鹤鸣九皋》。顺着琴音,词句可为:鹤鸣于九皋,声闻于野。鱼潜在渊,或在于渚。乐彼之园,爰有树檀,其下维萚。它山之石,可以为错。”小叶云稚嫩的童音显得十分老成,扬着小下巴答道,“这词出自于《诗经》,是一首招隐诗,是说再淡泊的隐士,再无求的人,也希望得到真正的理解和认同,如鹤能自在地鹤鸣于九皋,而声能够闻于野。” 燕老闻言,清寒双目闪烁着一丝泪花,不禁唏嘘不已,这幽幽琴音正是诉说着她内心的心事啊。琴曲已终,燕老还是痴痴的坐着,枯枝般的手指轻轻叩着大腿,忽然纵声而歌:“鹤鸣于九皋,声闻于天。鱼在于渚,或潜在渊。乐彼之园,爰有树檀,其下维谷。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声音沙哑尖锐,闻者凛于耳,寒于心。 老爷子紧了紧握住拐杖老头的手,轻声道:“小七,去陪陪你妈妈吧。” 小叶云点头起身,向两位老人行了个礼,步出书房。 他回到房间里,房间很大,有里屋和外房。罗妈在里屋住,那里不透光,安静,而叶云和母亲住在外房。此刻,母亲正在外房的木桌旁轻轻地调琴,专注地拨弄着指边的琴弦,不时发出悦耳的琴声。 房内淡淡的香味弥漫,也不知是点了什么熏香,诱得人慵懒下来。 “妈妈,今晚的琴声比前些日子的要深沉,是不是天气冷的缘故,手指略显僵硬啊?” “傻孩子,声随心生,你心里想着深沉的东西,自然听得琴声就更加深沉了。” “哦。那罗妈她还是无法入睡吗?” “开始的时候头很痛,我弹了会儿琴,她就感觉好多了。也许是因为她今晚听到你被几个野狼差点夺去性命的事而担忧吧,这会儿刚睡着。” “都怪我不好,今晚练得太晚了,不然就不会碰上野狼了。” “这不能怪你,今天燕爷爷刚交你一套新拳,自然练的时间要长一些。那块‘上弦月’白玉呢?没跑丢吧?” “没呢,妈妈你看,它在脖子这躺得好好的。妈妈送的东西,我绝对不会弄丢的。” “这可不是妈妈送你的。” “啊?不是您送的呀,那是谁送的?” “你刚满月的时候,一个怪叔叔送你的。” “怪叔叔?我认识吗?” “不认识,连妈妈也不认识。” “哦,那还真奇怪,这玉这么漂亮,为什么要送给我呀?” “妈妈不知道,妈妈只知道呀,小七比这块玉还要漂亮。过来,让妈妈抱抱你。” “好,嘻嘻。” 琴声忽止。 小叶云坐进母亲的怀抱,母亲浮起一个会心的微笑,充满浓浓爱意地看着怀里的孩子,轻轻地在他白皙的脸颊吻了一下。 “妈妈,这块白玉为什么叫‘上弦月’啊?” “因为它弯成上弦月的形状啊,你看,很漂亮吧。” “嗯,我很喜欢的。妈妈,那是不是还有‘下弦月’白玉啊?” “有。” “那在哪里?” “你长大以后就知道了。” “哦。” “小七,刚才野狼追上你的时候,怕不怕?” “怕,也不怕。” “嗯?怎么说?” “我怕的是,要是野狼把我给吃掉了,我就再也见不着你和罗妈,还有老爷子和丫头了。不怕的是,如果我死了,丫头却安然无恙,那我就很欣慰了。我不在,她还能陪着你。” 母亲闻言,生气地敲了敲他的小脑袋。 “小七,如果你都不在了,妈妈留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意思呢?” “妈妈……” “别哭,男子汉大丈夫的,不许轻易流眼泪。还记得妈妈给你讲过,要做怎样的人吗?” 小叶云听话地把泪水擦干,深呼了几口气。 “记得,妈妈说过,要我做有骨气的人。” “嗯,这才是我的好儿子,那还记得有骨气的人是什么吗?” “当然记得,骨气就是孟子‘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的忠贞不渝;骨气就是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傲岸不羁;骨气就是于谦‘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青白在人间’的刚强不屈;骨气就是叶挺‘人的身躯怎能从狗的洞子爬出’的凛然不惧。” “呵呵,好儿子,让妈妈亲一口。” “嗯,那妈妈亲完,我也要亲妈妈一口。” 温馨盈满小屋,爱意让寒意望而却步。 —————— 书房内,茶香飘溢,书剑沧桑。 燕老望着窗外清冷的夜色,摇摇头道:“薇儿苦呀。” “是啊,薇儿的苦是我们无法想象的,她是如此深爱着他,可是……唉,多说无益,多说无益啊。”老爷子顿了顿拐杖,有些气恼道。 燕老一饮而尽杯中茶,淡淡道:“不过孩子还是让我很欣慰,他的造诣着实令我惊喜万分,琴棋书画信手拈来,薇儿真是居功至伟啊。这个时代,已经不是我们那个时代了,谁还有悠闲的心情在闷人的风雨中煮酒烹茶,与琴歌为侣呢?或者是温习着一些细腻的情致,重读着那些曾经被迷醉过被感动过的小诗,或者低徊冥思那些天涯的故人,流着一点温柔的泪呢?变喽,都变喽。” 老爷子浮起一丝欣慰微笑,激昂道:“小七确实是天纵奇才,天之幸,地之福啊。” “风聚浮萍,不着痕迹。这样的才华显露才是真正让人为之叹服的地方,而且不会让人生起妒忌之心,好事,好事。”燕老如久旱逢甘露般喜悦,枯枝般的手指轻轻叩着大腿,忽然看向老爷子,玩味道,“死老头,那几个‘客人’在冰天雪地中待了这么久,我们是不是该出去迎迎客,好尽一下地主之谊啊?” 老爷子微笑点头,犀利的目光仿佛穿透庐墙,耐人寻味道:“来的早,不如来的巧,正好可以让小七练练手。” 屋内一片幽静,只有那柴火在熊熊燃烧着,驱走寒冷,带来温暖。 第九章 张三疯 夜愈深,风愈寒。 冷雪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草庐前积雪盈寸,洁白一片。石棋桌东侧的两树腊梅含苞吐艳,清香浮动,点点娇黄衬着后面的绿竹,点缀上晶莹雪花,越来越有画意,在雪中开得越加精神。最美的还是竹叶上的雪,像极了古画。 绿竹旁的芭蕉上积雪甚少,真是“易挂疏枝柳,难堆破叶蕉”了。 而腊梅旁边那个不大的水池覆盖着厚厚白雪,像一块剔透的白玉豆腐,池中积雪掩映的断梗枯荷也特别有幽寂残颓的意境,残叶上承着的皑皑白雪,与天上银色月光相互掩映,格外悦目。 两位老人站在了庐前,欣赏着月下一幅绝美的山中雪图,怡然自得。他们身旁聚着五名警卫,右手轻握腰部别的手枪,锐利的目光来回扫视着,十分警惕。 如此良辰美景,燕老却幽幽合上了双眼,忽然开口打破此刻的寂静,声音在黑夜中稍显尖锐,吟起一首很不合情调的诉雪元曲:“漫天坠,扑地飞。白占了许多田地。冻杀吴民都是你!难道是国家祥瑞?” 老爷子微微一笑,看向一块巨石,中气十足道:“既然来了,就出来聊几句吧。” 安静,死一般的安静。 倏然,从巨石后面窜出三条人影,如鬼魅般,大大方方地站在十米开外的地方,从容不迫,丝毫没有因被发现而徒生紧张抑或不安。 五名警卫瞬间持枪合拢,将两位老人紧紧围在身后,黑洞洞的枪口死死地对着来历不明却杀气腾腾的三人,伊始平和的气氛陡然间微妙起来。 借着溶溶月光,两位老人终于看清了三人的样貌,长相十分普通,年龄估计已是四十不惑,头发都是板寸头,显得干净整洁,只是他们的目光却很恶毒而锐利,就像是响尾蛇那双没有温度的突眼,冰冷瘆人。手里各拿着一支黑色手枪,冷森森地让人毛骨悚然。从拿枪姿势看,绝对不是新手,都是玩枪玩了二十年以上的行家。 老爷子扬扬手,示意五名警卫散开,两道白色剑眉一竖,锐利的目光穿透寒气,淡然道:“你们是谁派来的?” “有意义吗?”半晌,为首的胡须男子浮起一个不屑微笑,耸耸肩道。 老爷子紧紧了握住拐杖龙头的手,轻笑道:“确实没有意义,只是想听听你们能给出什么样的答案。常言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如果在你们死前能听到有趣的答案,那也不失为一件乐事。” 胡须男子脸色微变,仰天一笑,大言不惭道:“我还是低估了你们的实力,隐匿的这么好,却仍然轻易被你们发现。既然如此,我们也不奢望全身而退了,但至少能拉两个垫背的,这样我们哥仨在下面也不会过于寂寞。至于答案,还是下到下面,我再告诉你们吧。” 老爷子叹息一声,平静道:“世上愚蠢的人,永远比聪明的人多得多。” 胡须男子骨碌一转,恶狠狠说道:“死老头,你就赶紧得意吧,不然呆会儿下了地狱,你就不会再有机会了!” “知道下地狱的可怕,在哪里吗?”坐在轮椅上的燕老终于睁开清寒双目,枯枝般的手指把玩着一枚白色围棋子,晶莹剔透,看着三人,笑意玩味,“下地狱的可怕,不在于下到第几层,而在于你不能用死解决问题了,因为你已经死了,你不能再死了。” 语一出,三人全身凉飕飕地只感寒气逼人,伊始的镇静也在慢慢消失。眼前的这位轮椅老人像是一座冰山,比这现实中的冰雪还要寒冷,冻透人心,他们感觉体内鲜血都仿佛凝固一般,连血液循环都难以为继。 胡须男子强作镇定,大笑道:“我们三兄弟闯荡大江南北这么久,头一次碰到这么难缠的老家伙,倒是有趣。不过说到生与死,我还是喜欢生多一点。你以为就这么点人就能留下我们三个吗?未免也太看不起我们‘张三疯’了。” 老爷子皱了皱眉,侧脸问旁边的警卫:“什么张三丰?” 警卫敬了个军礼,肃然答道:“报告首长,他们就是‘奉天10.1特大枪击案’的三名逃犯,‘张三疯’是各大媒体给三人的别称,就是那天许政委上山给首长说的‘明目张胆的三个疯子’。在今年奉天市国庆庆典当天,那三人枪杀了一名参议院议员,打死打伤十数名武警、警察,从容离去,轰动全国。” 老爷子恍然大悟般点了点头,顿了顿龙头拐杖,玩心大起道:“原来是恶贯满盈的‘拼命三郎’。人说‘三个臭皮匠,胜过诸葛亮’,你们三个拼凑起来,也还是有点意思的,好玩喽。” 胡须男子闻言,又是大笑而起,笑声猖狂而放肆,心高气傲道:“这件事告诉世人,做参议院议员千万不能乱提案,不然很容易得罪人的。老家伙,那天那么多武警、警察荷枪实弹地围着我们,都让我们从容逃离,今晚就你们这点儿人,恐怕还得掂量掂量双方的实力吧。” “《周易》云: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燕老手指磨沙着那枚棋子,望向三人,一声叹息,“螳臂当车,蚍蜉撼树,都是对自己实力的无知,可笑他们还以为自己高人一等,悲哀,悲哀啊。” 胡须男子冷哼一声,眼神如毒蛇突然进攻般犀利,大喊一声,三人就地一滚,瞬间,枪声四起,响彻云霄,在空旷的山中形成阵阵回音。 五名警卫已有三人中枪,所幸中的都不是紧要部位,强忍剧痛,捂着血流如注的伤口,尽责地护着两位老人。 两位老人微微眯起双眼,脸上挂着深不可测的笑容。 “你们三个先回屋吧,找军医小李疗伤。”老爷子望着那块巨石,从容不迫道。 “首长,不可,这里很危险,我们留……”三名受伤的警卫斩钉截铁道。 “这是命令。”老爷子还不等三人说完,就直接打断,语气并不重,却显得那样的不可抗拒,气势超然。 三名受伤的警卫互相对视一眼,无奈沉声道:“是!” 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虽然他们已经退伍多年,但是在军营浸染了十几年,那种军队之魂早已渗入了他们的骨髓。他们持枪缓缓退向草庐,进门前还担心的望了一眼淡定若松的两位老人,心中腾起一股无比敬佩之意,那种王者之风、睥睨众生的姿态让人从心底折服。 一轮快到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又不知什么时候结束的枪战过后,三个疯子安然无恙,可见他们的反应速度以及枪法之准,统统都在秒毫间。他们重新掩藏在了巨石后面,戏谑地大笑而起,极尽挑衅,癫狂道:“老家伙,下一枪就该到你们了。” 言毕,胡须男子眼神示意其中一个寸头,那寸头领悟,坏笑一声,遽然起身,冷森森的枪口竟然在一瞬间对准了握着龙头拐杖的老爷子。 “嗖!” 不远处幽静的树林中忽然一声响,寸头还没有来得及扣动扳机就轰然倒下,再无声息。 仅仅是两秒的时间,快到没人知道发生什么事情。 胡须男子愣在当场,看着寸头眉心处出现的弹孔般大小的血洞,一股寒气陡然生起。 难道真的是像那些俗人说的“多行不义必自毙”? 不可能!绝不可能! 老子的这条命是在无数次枪战中走出来的,再厉害的保镖、再强悍的军人也快不过自己的这把枪,就算中南海保镖来了,自己也敢面对面地开枪而确信先死的是对方。就连刚才上山时,在路上被一头隐藏在暗中的野猪突然袭击,自己也能在电光火石间开枪打中它颈脖处的大动脉,世间上还有谁比老子开枪还快的? 胡须男子强压着内心的慌张,对着另一名男子低声吼道:“胖墩,上,为黑子报仇!” “是,三哥!奶奶个熊,老子没受过这窝囊气!” 胖墩怒意极盛地点着头,寒光一闪,猛然起身。然而,只听“嗖!”一声响,老三甚至连握枪的手都还没伸直,便颓然倒下,眉心处的血洞阴森森地流着鲜血,如同一朵傲然绽放的血色玫瑰,光彩夺目。双眼睁得大大的,似乎在控诉天道不公,因为他连最后死的反应都没有就永远失去意识了。 胡须男子深呼一口冷气,那股寒意从内心寒遍全身,使他震颤不已,连枪都握不紧,在冰天雪地中诡异般地沁出豆大的汗珠,这是他玩枪以来头一次衍生出挫败感。 自从小时候在中缅边界的一个小村落里跟着一位神秘的师傅学枪以来,他就从没有让一只飞鸟从自己的枪口上逃脱,哪怕是飞行速度最快的尖尾雨燕,只要自己的枪口一扬起,那就代表一条生命的殒逝。虽然开枪速度始终无法超越师傅,但已经是最顶尖的高手了,除却师傅以外可称得上独步天下。 没想到,实在没想到。 山外青山楼外楼。 怪不得两个老头一派胸有成竹相,原来背后竟然隐藏着如此惊人的用枪高手,开枪之快、枪法之准世间罕有,恐怕除了师傅以外再没有别人能赶得上了。 但是,赌徒的心理就是:有赌未为输。 只要有万分之一的机会都要尝试,试,未必成功;不试,则一定不成功。 因此,胡须男子横下一心,因恐惧而紧张的心理也渐渐放松,既然离死亡这么近了,就没有必要再为那点距离而锱铢必较、忧心忡忡了。他使劲晃晃了脑袋,尝试着让自己冷静下来,眼神已经恢复了伊始的冷冽,望了眼旁边死去的两个兄弟,一股无名的怒气渐渐燃起。 他松了松握枪之手的几根手指,重新握紧手枪。 这把跟了他很多年的枪,黑亮通透,在月光下闪着幽光。 死在这把枪的人数不胜数,全部都是一枪毙命。 对于那些死去的人来说,被这把枪射出的子弹夺去生命,那是一种荣耀。 胡须男子忽然扬起一个讥诮微笑,一脚将黑子的尸体踢到巨石的旁边,“嗖!”子弹又至,飞向黑子的尸体。与此同时,胡须男子如蛟龙出江般迅疾,骤然起身开枪,子弹离膛夹杂着呼呼风声,直飞老爷子而去。 老爷子岿然不动,苍老的脸上甚至还带着一丝微笑,两道剑眉在寒风中愈发的雄遒苍劲。忽然,老爷子诡魅般的轻轻摇了摇头。下一秒,只听“嗵!”一声低闷,金属碰撞声响起,那颗子弹竟然在空中被另一颗子弹撞飞! 不可思议,太不可思议! 胡须男子愣了一下,就是这短短的一秒钟分神,就让他失去了反应的机会,电闪不及瞬目间,“嘡!”又一声大响,手中的枪竟然被不知从何方而来的子弹硬生生地击飞,胡须男子握住受伤的手腕痛苦地哀嚎着。 两名没有受伤的警卫瞬间反应过来,飞奔过去,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再无反抗之力的胡须男子,怒意怎么掩盖也掩盖不住,毕竟他伤了自己的三个同伴。 老爷子斜睨着眼前的胡须男子,轻笑一声,淡淡道:“笨人的可怕不在其笨,而在其自作聪明。狂妄往往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个代价很有可能是你的生命。如果我刚才的摇头再慢半秒,恐怕你就要下去陪你那两个死去的弟兄了。” 胡须男子瞪着老爷子,冷冷道:“要杀要剐随你便,今日既然栽在你的手上,我也无话可说。我只有一个要求,我想见见开枪的人。” “见他?你就别想了,他是从来不见人的,他只是一道影子罢了。”老爷子大笑而起,忽然问道,“你除了玩枪玩得好以外,还会什么?冷兵器行吗?” 胡须男子扬了扬下巴,眼中余光却不断地扫着四周,企图找到那道开枪的影子,道:“我学过几年剑法,虽然说不上精通,但是一般人不能近我身。” 老爷子满意地点点头,平静道:“那你还有一次活命的机会。大山?” 一名警卫立正行礼:“到!” “去把少主喊出来,让他把剑带上。” “是!” 胡须男子内心一凛,不知道这位少主是何方神圣,看着两位从容淡定的老人,双手微微颤抖,似乎嗅到了一丝死亡的味道。 燕老再次闭上了清寒双目,枯枝般的手指轻轻地把玩着那枚白色围棋子。 第十章 鬼谷子 冷月无声,踏雪无痕。 小叶云手捧着两把剑,从草庐里信步而出,显得相当轻松自在,仿佛剑的重量如同作自由落体运动时的空气阻力,可以忽略不计的。 他刚才在庐里陪母亲聊天的时候就听到了枪声,内心大乱,本来想立刻出来看看的,却被母亲阻止了:“孩子,如果有必要,两位爷爷会派人来叫你,别担心。来,再陪妈妈说会儿话。” 等到警卫大山进来通知自己,并嘱咐要带上两把剑时,狂喜不止,体内的好战因子瞬间被激活了,肆虐地游遍全身,惹得母亲用嗔怪的眼神瞪了自己好几眼。 老爷子接过小叶云递过来的剑,随手将其中一把扔给胡须男子, 胡须男子弯身拾起雪地上的剑,刚才疼痛难忍的右手手腕已经没事,只是稍微有点酸痛,却不碍事。他眯起眼睛细细地端详着手里的宝剑,剑身上饰有七彩珠、九华玉,在冷月下显得寒光逼人、刃如霜雪。 他忽然惊呼一声:“赤霄!这是刘邦斩白蛇起义的赤霄?” 老爷子淡淡一笑,平静道:“你还有点能耐,竟然知道这赤霄就是汉高祖的帝道之剑。不过遗憾的是,这把剑并非汉朝之物,只是清朝乾隆爷命清宫内务府打造的仿真品罢了。” 胡须男子爱不释手,来回抚摸着剑身,啧啧叹道:“虽非真品,可仍是一把好剑,好剑啊!” “那把剑算什么好剑?”一把稚嫩的童声悄然响起。 胡须男子闻声看去,只见月光下,一个漂亮到极致的小男孩静静地伫立着,眼神干净空灵。 胡须男子丝毫不敢看轻眼前的小男孩,却对他这个评价嗤之以鼻,冷笑一声,反驳道:“这把剑剑体通透,举重若轻,剑锋所指,所向披靡,还不算好剑?” 小叶云扬起一个醉人弧度,从老爷子手里拿过另一把剑,胡须男子面色突然凝住,眼睛投出不可置信的光芒。 那把剑共5尺,剑柄特长,上雕9条金龙,象征“九九归一”。剑鞘用名贵鲨鱼皮制成,嵌满红蓝宝石及金刚钻。剑从鞘中缓缓拔出。只见一团光华绽放而出,宛如出水的芙蓉,雍容而清冽,剑柄上的雕饰如星宿运行,闪出深邃的光芒,剑身、月光浑然一体,像清水漫过池塘,从容而舒缓,而剑刃就像壁立千丈的断崖,高耸巍峨。 “九龙宝剑!”胡须男子情不自禁地惊喊道。 小叶云扬了扬下巴,脸上带有一丝得意,淡然道:“你说那剑跟这剑比起来,哪把是好剑?” 胡须男子激动不已,颤抖道:“当然是九龙宝剑!可是,九龙宝剑不是在民国军统戴老板的坟墓里被挖出来了吗?怎么会在这里?” 两位老人闻言相视一眼,同时大笑而起。 小叶云也是淡淡一笑,带着稚嫩的童音,清爽嘹亮,却老派十成道:“这把剑的来历,算是曲折。1928年,土匪出身的军阀孙殿英将直隶省遵化县清东陵的乾隆墓搬了个清空,九龙宝剑得以重见天日。后来,孙殿英在1939年将此剑交给了戴老板,请他转交蒋校长。当时抗战正酣,戴老板便命令军统特务马汉三送往陪都渝城,不想却被马汉三私藏了。到了1940年,马汉三被东瀛人俘虏,献出宝剑以保命,宝剑就落入了东瀛女间谍川岛芳子之手。” 说到此,小叶云顿了顿,望向正温柔看着自己的燕老,见他微笑地点点头,说明自己讲的都对,心里流有些许喜悦,才继续道:“川岛芳子被军统捕获后,九龙宝剑又落入了戴老板手上。在东瀛投降后,戴老板怕宝剑再次失落,便命人仿造一把,将真品送往了金陵交给蒋校长。而校长为了奖励国民党五虎上将中的其中一个将领,便将这把剑赠送给了他。” 胡须男子静静听完,内心却对这个身高不及自己胸口的小孩徒生了一股敬畏之意,下意识问道:“这高级将领是谁?” “此人被称为国民党的‘军中圣人’,他所带的第三战区部队,在苏浙一带共歼灭日军十余万人。尤其是徐州大洞山一役,全歼日军土肥原师团三万余人,时任新四军军长的叶希夷便盛赞此人的功绩:‘大洞山一捷,挽京都于垂危,作江南之保障,并与平型关、台儿庄鼎足三立,盛名当垂不朽。’”小叶云缓缓道来,内心却早已飞回了硝烟弥漫的战争年代。 胡须男子失声惊呼道:“啊!难道是‘不败战神’燕中天?” “正是。”小叶云颔首微笑,然后侧头看着燕老,喜悦道,“燕老,您的大名可是威震华夏呀,嘻嘻!” 燕老尖笑一声,枯枝般的手指转悠着那枚围棋子,溺爱道:“你这个调皮小鬼,竟开起燕爷爷的玩笑,不得了喽。” 胡须男子惊骇失色,内心狂震不已,这位轮椅老人竟然是燕中天!那可是高不可攀的一代战神啊!现在自己落到了他的手上,他已经看到了死亡的渐渐来临,心有不甘。可他又是那样的崇拜这位20世纪的军中传奇人物,觉得死在他手上也是值得的。 他突然意识到,来这里暗杀他们是一个错误的选择,可惜他再无回头路了。 老爷子不想再浪费时间,转头看向旁边静然而立的小叶云,柔声道:“小七,这是你学武后的第一场实战,紧张吗?” 小叶云浮起一个淡淡的微笑,自信满满道:“不紧张,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老爷子满意地点点头,叮嘱道:“嗯,好孩子。记住,打斗时不要惊慌,要做到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知道吗?” 小叶云坚定地点了点头,然后单手提剑,缓步朝着有些惧意的胡须男子走去,显得那样从容。他走到离胡须男子三米的地方停下,扬起一个弧度,少年老成道:“我不管你是谁,只要伤害到我爱的人,那么你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死。” 小男孩的声音并不大,却一字一句地砸在胡须男子的心上。 他脸色微变,紧了紧握住剑的手,认真的打量起这个“少主”来,见他的小脸上出现的是一种根本不是一个小孩应该有的淡定,心跳逐渐紊乱。 他定睛看着这个像小大人似的孩子,内心不禁生起一丝荒凉来,觉得自己很是失败,纵横江湖这么久,和政府对峙的时候都没有如此害怕过,今天却完全被一个小孩在气势上压倒,实在是荒谬窝囊之极。 他稳了稳心神,打起十二分精神来,准备出全力击倒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孩。 “小毛孩,该哪玩哪玩去,刀剑无眼,万一伤了你,我不是被别人耻笑我以大欺小?哈哈。”胡须男子强压紧张,故作轻松道,不管怎样,必须要在气势上压对方一筹。 小叶云轻笑一声,伸出三根小手指,娓娓道来:“你有三不该。一不该,你不该上云浮山顶,这里是神圣的地方,不是你们这些暴戾恣睢的杀手应该来的;二不该,你不该向两位老人开枪,他们是我最敬佩的人,不许任何人对他们不敬;三不该,你不该小看我,我会让小看我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我会让他们以哀求的眼神看着我。” 那种雄辩,那种谈锋,让人心悦诚服,叹为观止。 —————— 不知什么时候,警卫员大山点起了一堆柴火,火苗高窜,映照得庐前是一片亮堂。那黑暗中的熊熊火光映照着小叶云的握剑之手,一丝一丝血样的艳红,像一朵朵奢靡的红莲,灿烂如日中天,炙烈如火燃焰。 胡须男子平静下来,讥诮一笑道:“小毛孩,这可是你自寻死路,来吧。” 小叶云没有再逞口舌之争,小手指轻轻揉开眉头,拔出长剑,但见青光闪闪,照映雪间。 他将九龙宝剑秋毫若水滴的剑尖指向自己胸口,剑柄斜斜向外,这一招起手式怪异之极,竟似回剑自戕一般,剑身上一道血痕,发出艳艳的暗光,极是诡异。 胡须男子凛然,摆好“丹凤朝阳”的起势式,严阵以待。 老爷子看着不远处的小叶云,轻握着拐杖龙头,淡笑道:“心比天高,九问剑第一问:问天何寿。” 一旁的燕老微笑点头,那枚围棋子在指间转悠,怡然自乐。 骤然,小叶云纵身近前,长剑陡然弯弯弹出,剑尖直刺胡须男子胸口,出招之快真是前所未见。 原来这一招不是自刺,而是先聚内力,然后蓄劲弹出。 但小叶云毕竟人小力薄,一招必杀之式却没有力道十足,落了下乘。 胡须男子搁剑一挡,“嘡!”的一声大响,剑尖刺在赤霄剑身上,九龙剑剑身柔韧,竟弯成了个弧形。 小叶云急收长剑,错步迎前,每一步落的力量与速度都是不同,步法虚实相间,如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手中的长剑青光闪烁,剑走轻灵,盘旋来去,尘卷轻雪飞扬,漫挑剑花如雾莲般层层次第飞舞,已经把胡须男子全身裹在中央。 燕老清寒双目倏然睁开,摇头失笑道:“死老头,这浑小子连你的‘八仙醉步’都学走了?” 老爷子欣然一笑,点头不语。 胡须男子脸色铁青,被这孩子的凛然攻势镇住,却没有伊始的那种恐惧感,知道这孩子的力量是一大软肋,只要守好就能抓住他力量不足的破绽。 当是时,小叶云伸指在剑身上一弹,剑声嗡嗡,如若龙吟,长剑颤处,前后左右,瞬息之间攻出了三三之九招。小叶云本以为这九问剑的第二问“问地何极”便能将胡须男子击垮,却不想那男子手忙脚乱,左支右绌,以极笨拙、极可笑的姿式一一挡开了,显得狼狈之极。 小叶云干净空灵的眼神一隐,冷若寒霜,怒吼一声:“九问剑第三问:人生几何。”话音未落,手上长剑连攻数招,剑尖斜出,剑锋被舞得嗤嗤发声,姿式端凝,招迅劲足,剑身微微摇晃,剑上那道艳艳的血痕映着火光,似一条活蛇不停地扭动身子。 连绵不断的进攻逼得胡须男子连连后退,拆得十多招,胡须男子奋力一挥,将小叶云的长剑隔开,纵身跳出被小叶云舞出的剑花包围的圈子,弯腰喘着粗气。 小叶云静然而立,冷冷斜睨着那名男子,松了松有些困乏的握剑之手,缓声道:“我不是圣人,也非君子,我只不过是个杀人的人。可我杀人的时候,绝不让任何一个人感到痛苦,像禽兽般死在我的剑下。” “小毛孩,你未免太狂妄了吧?”胡须男子站直身子,剑尖一指小叶云,“你的那个老爷子也说了,狂妄往往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个代价很有可能是你的生命。” 言毕,胡须男子寒光一闪,倒提那柄赤霄剑汹汹然而来,狠砍狠杀,招招狠毒。 他那剑术虽说不上精湛,却是连绵不断,一招既出,再次出招,自如收回再发,不论小叶云如何招架退避,第二招顺势跟着就来,如鬼魅一般,神出鬼没,柔丝不断。 胡须男子步步进逼,毫不放松,右手递出,剑尖青光闪烁,眼见便要划到小叶云身上。 小叶云却依旧沉稳如山,见招拆招,以巧降力,舞到酣处,无意中一剑削向巨石,一块岩石应手而落。 这九龙宝剑竟是锋锐绝伦。 此时,月儿已经悄悄地躲到了薄云后面,黑幕中只有一圈光晕,渐渐地黯淡起来。 幽深的树林里似有一两声不眠的夜鸟的轻啼。 燕老清寒双目微微眯起,搭在大腿的枯老手掌竟然轻轻颤抖起来,惊诧道:“那个胡须男,竟然使得是落雨社社长鬼谷子的鬼殇剑法。” 老爷子望了眼正在激斗的两人,点头道:“想必他的师傅就是鬼谷子吧。燕老头,还是你精明,想出这个办法来找答案。” 燕老并没有一丝喜悦,冷睨着那名男子,冷冷道:“看来就是她派来的,鬼谷子现在就是她身边的一条狗。” 老爷子叹息一声,望向天上的愁云淡月,带着恨意道:“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小七都这样了,她还是不放心,可恨啊!” “这个女人,该杀。”燕老轻阖双眼,枯枝般的手指依旧把玩着那枚围棋子,只淡淡抛出一句。 第十一章 九问 山耸瑶峰,林森玉树,永夜不愁寒冽。 冬的味道永远充满了若有似无的寂静的香,这样深邃的夜,容易迷失自我。 太平静了,平静得让人有些心悸。听着不断絮聒的寒风,看着黑得没有一点杂色的苍穹,痛感着挥之不去的阴霾,连寂寞的宁静也没有了。这时候最需要西方天神阿忒拉斯的出现,背负起宇宙所给予的创伤,毫不动摇的用肩膀撑起这片天空。 可惜,天地间,表面平静并不就是平静,定时炸弹爆炸前,表面最平静。 冬夜的静谧和淡淡的杀气笼罩着草庐前这一片不大的空地,那堆熊熊燃烧的柴火偶尔发出的响动,远方森林里隐隐传来的狼群苏醒的嚎叫,更增浓了这种气氛。 小叶云静静站立着,心境宁逸得如一缕醉人尘香,冷睨着三米开外的胡须男子,手中九龙宝剑倒提着,青光闪闪,远远瞧去,如宝石,如琉璃,如清水,如寒冰。他用刚毅和沉稳,书写着此刻的豪情和侠义;用剑气与傲骨,挥洒着此刻的酣畅和快意;用虚灵和禅意,勾勒着此刻从容与不羁。 虽然那个小男孩个子还不算高,但他站在那里,就让人感觉到他如山般伟岸和挺拔,如山般冷峻和雄奇,浑身散发出山一样的冷邪,山一样的神秘,山一样的漠然,让人不禁想起一首诗:人言落日是天涯,望极天涯不见家。已恨碧山相阻隔,碧山还被暮云遮。 这两样注定是迷茫排斥的事物交相辉映,仿佛在相互倾诉着什么。这种倾诉使胡须男子能够清晰感觉得到,但却无法用言语表达。不知从何时开始,他的脑海里开始出现隐隐约约的空白,带有无端的悲哀和失落。 老爷子顿了顿拐杖,带着雄厚霸气的嗓音,看向胡须男子道:“好了,闲话说了这么多,也该结束了。你能躲过重重的明哨暗哨,上到云浮山顶,已经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了,不过我想这也是你此生做的最后一件了不起的事情了吧。” 倏然,“琤崆”一落琴声,从草庐内悠悠传出,如泉水淙淙,似溪水泠泠,继而铺洒开来,琴曲如行云流水般流泻而出。琴声清淑,如怨如慕,暗涌频流。 牐犂湓拢谁弹,响空山。 是《普庵咒》。 清夜弹之,似闻暮鼓晨钟,贝经梵语;如游丛林,如宿禅院,逸韵幽致。 《天闻阁琴谱》评此曲:“音韵畅达,节奏自然,令人身心俱静,可谓平调中第一操也。” 本来只有琴独奏,是奏不出那种气势磅礴的,但抚琴的人纤指一拨,以高超的技艺竟然赋予了这首庄严肃穆的曲子一种清新的杀气,恰似“水流不尽高山矗,抱琴归去云间宿”般的清远。 “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小叶云聆听着琴声,内心一片清明,剑指对手,像一个小大人般轻声道,“琴音落时,便是你生命结束之刻。” 胡须男子对这个小孩再也没有一丝轻视,闻言也不搭话,收敛心神,一声怒吼,迅猛而至,剑沉力劲,看来倒是十分威猛,但剑法失之呆滞,不如初战时的矫捷。 小叶云足跟不动,足尖左磨,身子随之右转,成右引左箭步,轻轻巧巧的便卸开了这一剑,跟着右腕旋转游挪,长剑在空中划了一个半弧挥向胡须男子的腹部,正是老爷子教的的一招“剑游弯月”,这一招气凝如山,灵动无端,有若长江大河,委实是名家耆宿的风范,哪里是一个小小少年的身手? 月下髑髅谁一剑,尊前尸冢梦三槐。 胡须男子脸色大变,急忙后纵出三步,微一疏神的时间,嗤的一声,衣服被刺破了一片,腹部也割伤了一道口子。 小叶云的长剑随手挥出,接踵而至,童稚的声音再次响起:“九问剑一招三问:问生何欢,老何惧,死何苦!” 话音落,小叶云剑花如影随形,老爷子的“八仙醉步”步法了然于胸,似醉非醉,虚实如梅花间竹,一步虚,一步实,胡须男子闪到东,他跟到东,窜到西,他追到西。一路施展九问剑法中的“杏花春雨”、“赤龙搅水”,连连进击。 胡须男子心中大骇,鬼殇剑法本来就学未成精,此刻更是招法大乱,只是一味地后退闪躲,一直退到山顶边沿,下面就是黑森不能见底的峡谷,胡须男子把心一横,身子一偏,左足猛一蹭地,向旁边的那树腊梅飞去,将将避过了小叶云的一招“白虹贯日”,还没松一口气,一把长剑呼啸斩落,骇然而惊的他举剑一挡,铮铮有声,搁过了剑锋,见那小孩攻势凌厉,急中生智,一摔倒地,几个翻身,滚了开去。 此时,琴音飘渺,悠悠而至。 琴弦空灵的泛音代表着天,浑厚的低音代表着地,泛音与低音慢慢的缠绕,仿佛天与地间正在缠绵,而最美的生命,便在天与地的缠绵中诞生。让人感到一种穿透心脏的清澈,就如清泉贯腑一般,清澈的河流、成片的森林、虫鸣鸟唱等景致更是缓缓而至。 忽然,琴声激昂起来,仿佛是一个女子正在娓娓叙述两军对垒、互相厮杀时的所见,千军万马中,黑旗迎风招展,兵器上下闪寒,杀戮成了一出鲜血淋淋的鲜活戏码。 心缘悄予云中月,弦动琴思谁作闻。 月影琴声下,世人都想知道,那风情一剑,到底是怎样的一把剑,又是一把为谁而舞的剑,于怒剑狂花中,把这方寸天地挥洒得如此精彩绝伦,把这剑与雪泼墨的如此韵味悠长。 小叶云浮起一个醉人弧度,傲然天地道:“九问剑最后三问:问情为何物?人世何苦?苍生何辜?” 言毕,八仙醉步再次舞动八方,人似飞鸿踏雪泥,使出一招“苍龙入海”,势若奔雷般向胡须男子攻去。 剑快至时,胡须男子阴狠一笑,左手将一把冷雪向小叶云眼睛撒去。 小叶云脸色微变,急忙收敛去势,以剑格挡。 趁这空档,胡须男子一声怒吼,赤霄剑从天而降,挥向小叶云。 “铛!” 一声巨响,瞬间,赤霄剑像被压缩到极致而突然松手的弹簧,刚落下又骤然飞向夜空,很久以后才落入雪地,发出低闷声响。胡须男子单膝跪地,痛苦的叫喊着,握剑的手腕处尽然碎裂,血如泉涌,像是一张洁白如雪的古宣纸上被朱丹染红般的触目惊心。 胡须男子心里惊诧不已,是那道影子又开枪了吗? 他强忍剧痛地抬头四处搜索着,想找出那位他一直想见却不得见的神秘枪手,结果一无所获。 只是他没有发现,就在他身后不远处,一位老人孤寂落寞地坐在轮椅上,只是指间的那枚围棋子已经不知所踪。 ———————— 琴声渐落,幽远如佛门圣地。 一把清喉娇啭的女声幽幽唱起《虞美人》:悲风冷玉残香断,夜雪微哀怨。枕衾垂泪粉妆深,径客引歌清踏、薄情人。谁堪落絮空闻叹,伴作飞花看。花心犹带江痕湿,菱花影落波中、清风月。 “小七,把剑收回,过来爷爷这儿。”老爷子轻握龙头拐杖,看着不远处腊梅树下一脸怒气的小叶云,轻轻喊道。 小叶云将那股杀气一点一滴地隐藏而起,恢复了清雅淡静,弯身拾起那把从天而降的赤霄剑,再也没看那个出阴招的胡须男子一眼,缓步向老爷子走去。 老爷子接过两把剑,递给了旁边的警卫大山。 小叶云向两位老人行了个礼,静静地站在一旁。 “孩子,九问剑法学的不错,如果内力再足一点,那就天下无双了。”燕老睁开清寒双目,柔声道。 小叶云点点头,老成道:“我一定会勤加练习的,把老爷子的这个绝活学好。” “屈原的《九问》:问天何寿?问地何极?人生几何?生何欢?老何惧?死何苦?情为何物?人世何苦?苍生何辜?”燕老枯枝般的手指轻轻叩着大腿,微笑道,“这可是你家老爷子根据屈原的这首古诗而独创的剑法,当年在徐州还击败过我,了不得,了不得啊,我算是心悦诚服了。” 老爷子闻言大笑而起,颇有些老夫聊发少年狂道:“燕老头,要不是徐州城上那一败,你恐怕还不会这么轻易投诚吧?这九问剑法也算为祖国的千秋功业立下一功喽,哈哈!” “你个死老头,给你把梯子你就上梁了。那会儿我早就存投诚之心,那一败只是让你而已。”燕老轻笑而起,打趣道,继而望向小叶云,“孩子,要将九问剑使得震古铄今,必须心神融为一体,剑随心动。刚才你还不能做到如此,所以还得往这方面靠拢。还有,最重要的是,不要全盘接收老爷子教的东西,要结合自己的特点给予创新,懂吗?” 小叶云摇摇头,不解道:“不懂,这剑法是老爷子创的,一招一式都有它的规律,怎么能改变呢?” 一旁的老爷子摸摸了他的小脑袋,疼惜道:“傻孩子,这套剑法当初创的时候还不是根据我的特点而创的?不单只特点不同使出的剑路不同,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对于剑法的领悟也会有不同的。要是能进入到重剑无锋的境界,那可是用剑的大乘了。所以你也要有自己的思考,知道没?” 小叶云似懂非懂地点着头,眼神仍有一丝疑惑。 燕老轻笑一声,知道这孩子还是没能领悟,开口道:“孩子,给你讲个小故事吧。” “嗯,好。”小叶云兴奋地点头道。 “从前,有一个人要穿过沼泽地,因为没有路,便试探着走。虽很艰险,左跨右跳,竟也能找出一段路来,可好境不长,未走多远,不小心一脚踏进烂泥里,沉了下去。”燕老缓缓道来,声音有点尖锐,将小叶云拥入怀中,“不久,另外一个人也要穿过这里,看到前人的脚印,便想:这一定是有人走过,沿着别人的脚印走一定不会有错。想完就用脚试着踏去,果然实实在在,于是便放心走下去,然而最后也一脚踏空沉入了烂泥。” “啊?那个人真笨!”小叶云抬头看着燕老,发现他此刻的眼神是那样的温柔,“那后来呢?” 燕老微笑着,继续道:“后来,又有一个人要穿过这里,看着前面两人的脚印,想都未想便沿着走了下去,他的命运也是可想而知的。最后,又有一个人要穿过沼泽地,看着前面众人的脚印,心想:这必定是条通往沼泽地彼端的大道,看,已有这么多人走了过去,沿此走下去我也一定能走到沼泽的彼端。于是大踏步地走去,最后他也沉入了烂泥。” 小叶云听完,干净空灵的双目闪动着清亮光芒,若有所思,忽然想到了什么,惊诧道:“??啊,燕老,我懂了!这个小故事说明了:世上的路不是走的人越多了就越平坦越顺利,沿着别人的脚印走,不仅走不出新意,有时还可能会是末路。” 燕老欣慰地点着头,枯老的手掌轻轻地抚摸着小叶云的小脑袋,轻声道:“孩子,你真是一次又一次地震撼我心啊!” “嘻嘻。” 老爷子望了眼不远处颤巍地站起来的胡须男子,轻声道:“小七,你先回屋吧,那个男人由我和燕老来处理。” “是。”小叶云行了个礼,转身走向屋里,心里带有淡淡的愉悦和恍然大悟后的欣喜。 小叶云走后,大山推着轮椅,身旁还跟着另一名警卫,与老爷子一道,缓缓走向胡须男子。 夜深人静,只有那树腊梅沁着幽幽花香,天上那眸弯月也已从薄云中挣扎而出,却依旧冷淡无光,只是薄云渐渐散去,让人清爽些许。 燕老清寒双目微微眯起,孤寂落寞地坐在轮椅上,沧桑的脸庞没有任何表情,那堆火光不时在他脸上跳跃,如同鬼怪般,恐怖吓人。他静静看着眼前这个面带惧色的胡须男子,轻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刘…刘三。”一把惊颤颤的男声悠悠响起。 第十二章 百里孤舟 百花凋零,万木枯疏。 冷冽夜风中,草庐前的那株蜡梅却在皑皑白雪中欣然绽放着金色蓓蕾,盛开的蜡梅花像一串串吊挂的金钟,在凛冽的寒风中微微晃动,与地上白雪交相辉映,吐出了浓郁馨香,让人顿觉心旷神怡。 树下站着三个人,并没有交谈,显得静谧。两个警卫站在他们不远处,警惕地看着四周。 “不绕弯子了,打开天窗说亮话。”坐在轮椅上的老人忽然打破此刻的安静,枯枝般的手指在空中比划着,直捣黄龙地问道,“刘三,你是不是鬼谷子派过来的?” 旁边一个手腕处扎着布条、身体微微有些颤抖的男子咽了咽口水,诺诺道:“燕……燕将军,这个我实在不能说。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出来混江湖,总得按江湖的规矩来,您说是吧?” “规矩?”燕老浮起一个讥诮微笑,语气平淡道,“规矩跟命比起来,哪个更上你的心?” “当然是命了。”刘三立即答道,显得刻不容缓。 “你能有这个觉悟,很好。你要知道,我想让一个人闭上眼睛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闭的时间长短,全在我的一句话,听清楚了吗?”燕老一字一句地缓缓说道,声音极是尖锐,有若寒夜枭鸣,各人听在耳里,都是不自觉的打个冷噤。 刘三内心一凛,被燕老的那股平淡中带着无边杀意的气势惊到,不住地点着头,忙不迭道:“听清楚了,听清楚了!” 燕老点点头,问道:“刚才见你用的是鬼殇剑法,鬼谷子是你师父?” 刘三一惊,知道这位老人已经心里有底了,再出言岔开话题已经没有多大用处,索性道:“不是,鬼谷子是我师叔,我师父早在十几年前就被鬼谷子害死了,不然我也不用到处混迹江湖,被警察通缉了。” 一旁默不作声的老爷子皱了皱眉,开口道:“你师父是谁?” “鬼泣。”刘三老实道。 “鬼泣?人称‘鬼见鬼泣,人见人唳’的鬼泣?”老爷子皱眉问道。 “对,您认识?”刘三不知这位老人的真实身份,但是见燕老与他甚是熟络,一定不简单,因此毕恭毕敬地问道。 老爷子看了他一眼,含糊不清道:“小时候有过一面之缘,早忘了他的模样。” 刘三不敢再深问下去,因为这位老人随意散发出来的气势让他很不安。 这位不怒自威的剑眉老人与燕将军是截然相反,燕将军是阴寒境远,那种清冷孤高让人不敢靠近。而这位剑眉老人却是霸气冲天,令人胆寒畏惧崇拜,不敢与之争风,有一种惟我独尊的王者风范。 燕老冷睨着刘三,枯枝般的手指轻轻叩着大腿,似乎可以看穿任何人的心境道:“刘三,我不管你师父是谁,也不管他是怎么死的,这不是我关心的范围,我只想知道是谁派你来的。” “我不大清楚……”刘三执迷不悟道。 “来人。”燕老没有废话,抬手就像不远的警卫招呼道。 “燕将军燕将军,别别别,您听我说!”刘三赶紧制止,低眉敛目道,“我真不是想瞒您,今晚这活儿是黑子接来的,就是刚才我死去的一位兄弟。我们三个逃到川蜀绵阳时,已经是身无分文了。黑子有天在街上闲逛,突然上来一个男的拦住他,他刚开始还以为是警察,拼命逃,却三两下就被那个男的撂倒。他当时已经认命了,却没想到那人不是警察,而是送钱的。” 燕老沉吟了片刻,问道:“那个男的给你们多少钱?” “五百万。”刘三如实道。 “嗬,真不少啊。”老爷子冷笑道。 “那个人,长成什么样?”燕老眯眼问道。 “黑子说他身形雄伟,虎背熊腰什么的,啊,对了,黑子说他右眉毛处有一道浅浅的剑伤。”刘三竭力回忆道。 燕老闻言,侧脸望了眼静然而立的老爷子,老爷子会意地点点头。 然后,燕老的视线才转回刘三,笑容玩味道:“大树底下好乘凉 ,刘三,想不想活着?” “想!”刘三不假思索道。 “你这条命我可以给你留着,我还可以给你个结束逃亡生涯的机会,条件是帮我做事,你愿意吗?”燕老抛出了一个任何人都无法拒绝的条件。 刘三内心大喜,就像溺水了很长时间的泳者,突然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当然不可能松手,跪在地上,肃然道:“我刘三这条贱命从此就是将军的了,只要将军一句话,上刀山,下火海,赴汤蹈火我在所不辞。” 燕老摆摆手,淡淡道:“你我都不是三岁小孩子,这些慷慨激昂的话就免了,只要你忠心耿耿地为我做事,好处自然是少不了的。我这人很执拗,最讨厌的是那种‘当面是人,背后是鬼’的忘恩负义之辈,对付这种人我是最有经验的,我不会让他死,而是让他痛不欲生地活着,生不如死。” 刘三脸色微变,心中腾起无端的惧意,发自肺腑的恐惧,颤颤道:“将军放心,我绝对忠诚于您。” 燕老点点头,说出了自己的要求:“我要你去东海省的一个城市,建立一个庞大的地下势力,我会给你提供应有的帮助。” “是。”刘三立即磕了个头,随即问道,“不知将军要我去哪个城市。” “宁州。”燕老轻声道。 刘三点头应诺,忽然想起了什么,认真问道:“将军,我对宁州不熟,应该从哪里入手?” “你去到宁州之后,找一个叫独孤血的人,跟他说是我派你来的,他会帮助你的。”燕老淡淡道。 ———————— 很快,刘三被一个警卫悄然带下了山,就像从未出现过一样,而腊梅树下依然是一片幽静清寒。 燕老童心大起,俯身拾起一枚落花,拿着手上悠悠地转着,不时凑到鼻子处闻闻花香。 老爷子则抓起一把雪,在指间碾碎重新洒落大地。 “闻道梅花坼晓凤,雪堆遍满四山中。何方可化身千亿,一树梅花一放翁。”燕老看着手中腊梅,忽然吟道,显得兴致颇高,“这陆放翁也真是没事找事,放着好好的人不想做,倒是想变成梅花了,想不透,猜不明啊。” 老爷子被燕老这句打趣话语逗得一乐,片刻才接话道:“人家陆放翁想作梅花,与你这怪老头何干?再说了,这梅花开的时节是最好不过了,世人都以为冬天是百花的梦魇,正因为如此,梅花才能在这个隆冬时节孤傲绽放,没人跟它争宠,独自开辟出一条通达春天的道路,岂不快哉?” 燕老大笑而起,指着老爷子,嗔骂道:“你这个死老头倒是想法独特,古人说的‘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花妒’的谦虚意境就这样被你破坏掉了。不过你的解释甚合我意,这人啊,要成才,关键要遇着一个好环境,乱世造英雄,没有秦朝暴政也出不了流氓高祖,没有元末四乱也成不了农民太祖啊。” “怎么突然这样说?”老爷子接过大山递过的厚皮袄披了起来。 夜深风寒,两位老人在寒冷中谈着心,丝毫没有受温度影响。 燕老也盖上了一张绒毛毯子,光滑柔顺,缓缓道:“要让孩子成就一番事业,必须给他创造一个环境。刘三就是我其中一枚棋子,这人有胆识,有谋略,关键是够狠,可堪重用,我派他去宁州先给孩子铺好路,以后好走一些。‘刀枪药虽好,不破手为高’,等孩子哪天去了宁州后,宁愿他走得舒坦些,也不要在荆棘中缓步前行。让孩子少走点弯路,这其中的代价是要负的。”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老爷子皱了皱两道白色剑眉,提醒道,“燕老头,你刚才也听到刘三的描述了,那个找他们的男人,应该就是落雨社的百里孤舟,这说明还是那个女人派来的。这次失败了,我怕后续的暗杀还会连绵不断啊。” 燕老拉了拉绒毛毯子,侃侃而谈道:“这个不必担心,俗话说,常骂不惊,常打不怕。这世上还没有谁能够在你的面前出手伤害孩子,你再加强一下云浮山的警卫配置,让许世说调来几名狙击高手,光靠影子一个也不能覆盖整座山。不过,我们也要做好第二手准备,我回去宁州就弄几件事出来,让那个女人知道,她能做,我也做得,而且比她更狠。” 老爷子点点头,叹息一声道:“本来‘大路朝天,各走半边’这样多好,为什么非要弄到势同水火的田地呢?” 燕老捻碎手中的腊梅,让碎瓣从指尖滑落,冷若寒霜道:“死老头,我欠你趁早打消这种天真的想法。树欲静而风不止,这是你一厢情愿的想法,人家未必领情。孩子一日不死,永远是她心里头的一条刺,这条心头刺让她食不安、寝不稳。天下最毒妇人心,有野心的女人更是可怕,蓝屏不正是如此吗?‘碧丛丛,高插天,大江翻澜神曳烟’,大江翻滚,势必要腾起水雾,不是你我能够阻止的。” 老爷子凝重地点着头,右手紧紧握住拐杖龙头,不再言语。 只有远远传来一声不知名的鸟鸣,婉转绵长,清越玲珑,却冰凉入骨。 ———————— 小叶云从庐外进来后,认真仔细地前前后后、左左右右地整理了一番,才推门进房。 房里很安静,母亲早已停止抚琴,此刻正安闲自在地坐在一张古藤椅上,盖着一枕被子,手捧一本线装版《清嘉录》细细品读,旁边古桌上置着一只茶杯,极其透明,但绝非玻璃,而是一种胎质极薄的瓷器。杯中悠悠冒出热气,这白腾腾的水蒸汽氤氲,弥漫,似乎满屋都笼罩在这雾一般的热气中,散发出一股暖人的力量。 母亲看见小叶云从外面进来,浮起一个温柔的微笑,向他招招手,柔声道:“累了吧?妈妈给你沏了一杯茶,是你最喜欢的银针。” “啊?真的?”小叶云兴奋地跑过去,迫不及待地捧起那杯茶。 只见杯中的茶叶都齐崭崭地悬空竖了起来,就像一群破土而出的春笋。 过了一会,又慢慢下沉,就像是雪花坠落一般。 真是银针! 这银针乃是黄茶中的珍品,茶汁杏黄,香气清鲜,叶底明亮,被懂茶之人称作“琼浆玉液”。 能在这隆冬时节一品其味,当真胜若神仙。 去年,小叶云跟着老爷子去了趟洞庭湖,在湖中的一个孤岛上有一片极小的茶园,茶园主人的身份十分神秘,一般人无法知晓。园里种着极品银针,数目不多,娇贵如深宫中的公主,而小叶云就是从那时起开始喜欢上这茶中极品的。 雨前的银针是极为稀罕的,每年只产十四斤,不多不少,年年如此,连称都不必去称的。 每逢到了冬末春初,四面八方的茶客络绎而至,就是为了呷到一盅银针。 每一根银针的价钱,超过了黄金。 此时此刻,小叶云的心情异常愉悦,甚至比他猎杀一头野猪还要心满意足。他深受老爷子和母亲的影响,小小年纪便嗜茶如命,为此,还特意改编了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那首举世闻名的小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饮茶故,两者皆可抛。 好茶程度,可见一斑。 他用小手指触了一下,试着水温,无论触到哪儿都是温暖的。 然后闭上眼睛闻了闻,呷了一小口,水痕刚刚打湿嘴皮。 茶真是奇妙的东西。 尤其是这种在一个完全隔绝了污染的地方生长出来的茶。 他熟练地轻晃着茶杯,让茶香徐徐沁出,动作极其优雅,像是品了几十年茶的老茶客,继而轻轻啜上了一口。 母亲静静地看着他,如水双眸荡漾着浓浓的爱意,一片寂静,仿似一朵夜晚中悄悄绽放的玫瑰,那样的宁逸。 这样的寂静,甚至是有颜色的。 像茶般碧绿通透。 第十三章 莲花落 佛云:欲求寂静无为安乐,当离愦闹,独处闲居。静处之人,帝释诸天所共敬重,是故当舍己众他众,空闲独处,思灭苦本。 母亲是一个寂静的人。 她什么时候都是安静闲逸的,如同深不见底的深潭,多大的石子落下也不能扬起水花,就连微笑时也带着无限空寂,宛如一幅水墨小画,淡淡的笔墨,清淳的意郁,澹泊的韵味。 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 这是老爷子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赞美母亲的。每当小叶云学着老爷子的腔调与做派讲起这句话时,母亲都会被他逗得掩嘴轻笑,此时的她当真是如新月清晕,如花树堆雪,纤尘不染。 夜深人未寝,母亲拉了拉被子,微笑问道:“小七,这茶香吧?” “太香了。”小叶云嘴里蕴着茶,不停地点头应着,嘴角微微上翘,不慎溢出几滴茶来,他赶紧用小手去盛着,甚是狼狈。 母亲轻笑一声,责怪道:“你看你,一有茶呀,就高兴得忘乎所以了。” 小叶云缓缓咽下那口茶,茶香余齿,满足道:“这茶真香,名不虚传,真是‘一壶银针灌,给我一个县委书记也不换’啊!” “油腔滑调。”母亲微嗔道。 “妈妈,这不能怨我呀,近墨者黑嘛,您和老爷子都是好茶之人,我自然也会被耳濡目染了。就像别的小孩得到最心爱的玩具一样,我见到茶,自然就会有点得意忘形。”小叶云辩驳道。 “就知道顶嘴,这铁齿铜牙的功夫不知道跟谁学的。”母亲没好气道。 小叶云撒娇般坐进了母亲的怀抱,娇声道:“这还不是跟您这位才女学的呀?您的气质、才华、文墨、模样,哪一样都让我觉得您是仙女下凡。妈妈,您太完美了。” 母亲白了他一眼,掀开被子让他也钻进被窝,敲着他脑袋道:“油嘴滑舌的,是不是因为刚才的打斗而怕妈妈不高兴?” 小叶云一凛,知道自己的心事瞒不过母亲,怯怯地点着头,清亮双眸一眨一眨地看着母亲,模样极是娇憨。 母亲凝望他许久,叹息一声,温柔地摸着他小脑袋,母爱泛滥道:“傻孩子,妈妈平时不让你用武,就是怕你好胜心强,得罪了人。《孙子兵法》云: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能不用武力解决的事情尽量不用,太过招摇,会招致很多不明所以的伤害。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敌人在暗中把你研究透了,你就会处于危险境地了,知道吗?” 小叶云点着头,认真道:“我一定谨记妈妈的话。” 他知道,母亲最希望的是自己在平淡中成长,不用去理会世间的大风大浪。母亲总是祈祷云浮山这片浩瀚的森林能仁慈地接纳她和小叶云的灵魂,没有谁能够打扰他们,每天只是顺着山峦里洁净的风自由飘游,沐浴着金灿灿的阳光,让他们的灵魂获得永恒的安宁。 那是多么美好的境界,但真的能如母亲所愿吗? 太难了。 连母亲自己都不相信。 此时,凄冷的月光从檀木雕花窗中透进,将室内映得如水银泻地。 安静的房间没有绘金描彩,也没有镶金砌玉,反倒是布置得清雅而不失古意,简洁大方。中堂上挂一幅泼墨山水,笔法飞动,气势雄浑;两壁则是数轴狂草,龙飞凤舞,酣畅淋漓,皆是古代名人之作。 母亲轻吻了一下小叶云的小脸颊,嫣然一笑,侧身再为他斟上一杯茶,问道:“小七,喝出这茶与平常的有什么不同吗?” 小叶云见母亲没有再详细询问刚才的打斗,知道她那一丝忧心已经放下,轻阖双目,细细呷了一口茶,沉吟片刻道:“似乎这茶中除了茶香外,还带有一丝甜味,是这泡茶的水吧。” 母亲满意一笑,淡淡道:“你还真是个小茶鬼,这都品出来了。这泡茶的水,可不像酒,得越陈越好。恰恰相反,当以露水为最上,雪水次之,雨水又次之,水愈轻而色味愈佳。妈妈知道你练武念书很辛苦,就早上起来采集了一些竹尖以及花间的露水,这样银针的味更易渗出。” 小叶云内心在刹那间仿佛被凝固了。 他看过母亲给的《百科全书》,知道冬天的露水基本上在清晨就会结成霜,要赶在露水结成霜之前采集,那得起得多早啊? 他眼前仿佛浮起了一幕:在凌晨三四点,天无朗月,地无明光,母亲披着白狐风毛大氅,孤独地走在竹林花间。天地弥久未散的那股寒气将她紧紧裹住,透不出半点温暖来,她的玉手都被冻得没有丝毫知觉,可她脸上却仍是带着淡淡微笑,似乎这对于她来说是一件最值得骄傲的事情。 小叶云强忍着泪水,勉强露出一丝微笑,这种城府是老爷子言传身教他的,温柔道:“我就知道妈妈对我最好了,妈妈,你也喝一口吧。” 母亲微笑着抿了一小口,回味无穷道:“怪不得这贾母老太君只好这老君茶了,原来是这般的幽香。” 小叶云眨了眨小眼睛,疑惑问道:“妈妈,这贾母不是不好茶的吗?” “傻孩子,那是你没有认真看。在《红楼梦》第四十一回‘栊翠庵茶品梅花雪’中,贾母来到栊翠庵,妙玉招待吃茶,有一段话——贾母道:‘我不吃六安茶。’妙玉笑说:‘知道,这是老君眉。’这其中的老君眉呀,就是你喜欢的银针了。”母亲娓娓道来。 “哇,原来我的爱好和贾母的是一样的呀,看来这银针当真是位高权重的人,才喜欢喝的。”小叶云摇头晃脑道。 “就是会瞎掰。”母亲敲了敲他小脑袋,无语道,“看书也不好好看,囫囵吞枣的,连贾母这个爱好都忽略了。” “妈妈,这次真的怨不了我,是老爷子说‘男不看红楼,女不看西厢,少不看水浒,老不看三国’的,我不敢细看,只是好奇翻翻,”小叶云抿着两道薄嘴唇,略显委屈道,“按我阅读《红楼梦》的质量来说,充其量只是如妙玉姐姐说的:‘三杯饮驴’,远未达到‘品’的境界。” “每回一说你,你就有理由!”母亲佯装微怒,使劲捏了捏小叶云嫩出水的小脸蛋,柔声道,“那是老爷子怕你看到大观园里面的奢侈生活,羡慕不已,那会乱你秉性。但妈妈相信小七,你以后就细细阅读吧。” “真的?谢谢妈妈!”小叶云高兴道。 “嗯,不过《红楼梦》博大精深,和变化莫测的围棋一样,其中的精髓,并非一般人能领悟的,妈妈也是略懂皮毛而已。曹雪芹这本大作可是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拟管中窥豹,以期一叶知秋是不可能的事。小七,你的领悟能力非凡,看时可从不同角度思考,那会有不同的收获。”母亲叮咛道。 “嗯,我知道了。”小叶云乖巧点头。 “那你最近看了什么书呀?跟妈妈汇报汇报。”母亲微笑道。 “报告妈妈,我最近读完了巴金的《家》、《春》、《秋》,还有高语罕编的《世界名作选》。不过,老爷子书柜里的一本署有林语堂名字的《开明英文读本》和一部林语堂题词的英汉词典,在我看来是天书,就没去多翻。”小叶云如数家珍道。 “嗯,还有吗?”母亲静静地聆听着,眼前的这个孩子总是给她带来无限的惊喜。 “还有就是……啊,我觉得最有趣的就是《芥子园画谱》了,里面的中国画基本技法,浅显明了,很容易学的,我就经常拿老爷子的笔墨纸砚临摹。画得还算有模有样,反正老爷子是赞不绝口呢。”小叶云神色飞扬,接着便幽幽道,“不过妈妈,我读了《史记菁华录》好多遍了,就是读不懂,问老爷子,他的解释我更是听不懂。” 母亲顺了顺秀发,微笑道:“姚苎田这小老头写的东西是难懂了点,慢慢来吧,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不着急。你明天把你不懂的地方,写在纸上,看妈妈能不能给你解答解答。等你再大点呢,妈妈就给点管理方面的着作你看。” “嗯。”小叶云微笑地点点头,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道,“妈妈,刚才的打斗有没有吵到罗妈呀?” 母亲摇摇头,轻声道:“刚才就是怕她听到一些端倪,又会担心,便以琴声掩盖住了,她睡得很安稳。” 小叶云呼了一口气,小眼珠一转,又问道:“那丫头呢?” “那小丫头睡下时,纵使天崩地裂也觉察不到的,这就是古人说的‘睡足酴醿梦亦香’了,呵呵。”母亲掩嘴一笑。 小叶云如释重负,轻声道:“嗯,那就好,我怕吵醒了那鬼灵丫头,又会被她缠着讲刚才打斗的场面了。” 母亲捏了捏他的小鼻子,轻笑道:“好在有小丫头在,不然你就成了云浮山的小魔头了,只有她能制住你。” “……”小叶云嘟起小嘴,撒娇地蹭着母亲的玉颈。 母亲被小叶云的头发扎得直乐,爱意漫延。 好不容易将淘气的小叶云按住不动,母亲嗔了他一眼,然后接过他手中的茶杯放好,轻声问道:“小七,刚才那个杀手你杀了吗?” 小叶云往上拉了拉被子,让寒意留在被外,回答道:“没有呢,老爷子说他和燕老处理那个人。” “那个人武功怎样?”母亲感兴趣问道。 “不高。我只是年纪小,力气不足罢了,如果我再长大一些,我能确保在二十招之内解决战斗。”小叶云胸有成竹道。 “嗯,对敌人要像秋风扫落叶般的残酷无情,绝不能心软,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知道吗?”母亲认真道。 小叶云微微有些诧异,不知道一向端庄贤淑的母亲为什么突然讲出这番话来,肃然地点头应着。 母亲吻了一下他的额头,一字一句道:“小七,你要记住,你是世上独一无二的,没人可以代替你在妈妈心目中的地位。对于那些妄图伤害你的人,对于那些打扰我们清幽的人,妈妈是恨之入骨,但他们休想伤害你一分一毫。妈妈虽然不会武功,但是妈妈会拼尽全力去保护你,老爷子也会,燕爷爷也会,所有爱你的人都会。我们之所以这么做,就想让你活得更好。所以,小七,答应妈妈一件事,不论什么情况,首先是让你自己活下去。” “妈妈……”小叶云失声喊道,抱紧母亲。 “不许流泪,先答应妈妈。”母亲坚毅道。 小叶云将快要涌出眼眶的泪水残忍地收敛回去,沉声道:“上天让我活着,我不敢轻易去死;上天让我去死,我决不苟且地活着。” 母亲捧起他的小脸,认真道:“就算上天让你去死,你也要忤逆上天的意思,知道吗?” 小叶云浑身一颤,清亮双目凝起一抹坚定,攥紧小拳头,斩钉截铁道:“我知道了,妈妈。‘独立三边静,轻生一剑知’,如若苍天负我,我便逆天而行!” “嗯,这才是我的好儿子。”母亲浮起一个微笑,柔声道,“孩子,还记得妈妈教你的《莲花落》怎么唱吗?” “记得。” “唱一遍给妈妈听。” “好。” 片刻,一把稚嫩的童音在寂静的黑夜中轻轻响起: 参什么禅来修什么道,念什么佛来说什么魔,红尘里自有你和我,躲不开、堪不破,奈何奈何。化几次缘来敲几次钵,打几回竹板唱几回歌,管它什么佛来什么魔,那莲花宝座谁还坐着,三千世界齐来打破,人间路上有我行着,佛也是我来魔也是我…… 音声入君怀,雄劲透人心。 不知过了多久,房间内茶香渐消,静谧无比。 一个小男孩躺在一个绝美的女人的怀里,安静地睡着了。 女人与寂寞并肩而坐,温柔地看着怀里的孩子,两行清泪悄悄滑落。 倏然,她抬起头,遥望着窗外有月无星的夜空,眼神从未如此坚定…… 第十四章 江湖清梦断 天。 亮了。 亮得好似一块发光的翡翠。 旭日东升,太阳似乎经过一夜的休息,换来无比旺盛的精力,璀璨的阳光普照大地,给这片无垠的雪域带来遥远的温暖。 朝霞遍布处,天空犹如被谁无意中撒过朱砂一般,残红漫天。 小叶云牵着小子衿的小手,从望江台下来,和煦的冬日阳光,迎面而来的清冷晨风,让两个小孩十分惬意,走起路来也是乐意无穷,漫步于山路雪地间,留下两串深浅不一的小脚印。 两人来到半山腰处,那里静静矗立着一片枯木林。 冬天的树有一种凝重、沉静、古朴的味儿,它们脱尽木叶,如敦厚的农人那样朴实无华。它们在小路旁、峭壁沿、山坡上,有的是一绺,有的是一排,有的是三两棵,还有的是独木成林,或者干脆就是那么一大片一大片连着,覆着厚厚白雪,勾勒成一幅很美的静物写生。 冬天的树和夏天的树是极不同的。夏天的树是盛装舞会上的绅士淑女,经过了化妆师的精心打扮,将自身的缺点尽数掩盖,呈现出来的是华丽与优雅。而冬天则不然,那些树更像是刚沐浴过的少妇,洗尽铅华,纤尘不染,极尽原始模样。 冬日的疏林,更有着佛家所说的禅意。那一片疏朗的枯林,只剩下枝柯,疏疏落落,披起神圣的白雪外衣,沐浴在柔柔的阳光下,林里静悄悄的,还有仍未散去的薄雾在枝梢上缭绕着,单纯而干净,宁静而祥和。 风吹树梢的声音在天空中划过,如一首幽远的二胡曲久久回荡。伫立林间,与这片疏林静静对视,会让人渐入“无我”之境。 “真美啊。”小叶云凝望着那片枯林,由衷感叹道,“这树,应该是冬天里最诗意的风景了,丫头,你说呢?” “什么叫有诗意的风景?”小子衿听不懂,歪着小脑袋问道。 小叶云凝眉想了想,通俗易懂地解释道:“就是特别的心旷神怡,就像你在吃糖的时候,心情会感到特别的舒畅,你看到这片枯林也会如此。” 小子衿似懂非懂地点着头,然后望向那片枯林,嘟着小嘴道:“可是我看着这片枯林一点也不舒畅呀,它又不能给我变出糖来。” 小叶云汗在当场,微微叹息道:“唉,真如那位鹰国人说的,世间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你这小丫头片子,一点都不懂,一天到晚就知道吃吃吃。你知道吗?冬天的时候,这些树便会善解天意地抖落不再具有生命意义的枯枝黄叶,不悲观、不抱怨、不可惜、不逃避,知道是该放弃的时候了,便毅然放弃。” “嗯,这个我知道,就是……它们是想在春天的时候换上新衣服穿,就像过年的时候,爸爸妈妈会给我买新衣服,薇姨也会给我做新衣服,穿上之后可漂亮了。”小子衿煞有介事地说道。 小叶云浮起一个与他年龄不相称的微笑,像个百年不世出的妖孽般,呆呆望着枯林,带着稚嫩的童音品鉴道:“树在春天有些招摇,在夏天是疯狂的,而在秋天是充实的,惟有冬天带有一种哲思的味道。这时候,树就是树,很纯粹,没有叶子的包裹,亦或花与果的牵累。冬天的树属于它自己,脱尽繁华,返璞归真。” 小子衿皱着两条淡淡的黛眉,小手托着香腮,思索良久,喃喃道:“小七哥,你已经老了,因为你说的话我一句也听不懂,就像爷爷给我讲话的时候一样。” “跟你讲话真费劲,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小叶云没好气道。 小子衿白了他一眼,毫不留情地反驳道:“说听不懂的话,就有技术含量了呀?那你为什么不跟小动物们讲话呀,它们讲的话就听不懂。” “……” 好男不跟女斗,不论哪个年龄段,都是金科玉律。 小叶云稳了稳有些摇摇欲坠的心神,牵着小子衿的小手继续往枯林里走去,幽静的枯林里响着此起彼伏的微弱踏雪声。失去了苍翠的绿叶,树似乎了无生气,清冷晨风刮过,有呼呼的啸叫,像无影踪的幽灵渐行渐远,但这并不影响树的挺拔。 “小七哥,你又去看那棵小樱桃树呀?”小子衿摸着自己的小辫子。 “嗯。”小叶云点点头。 “这里有这么多树,你为什么就喜欢那一棵呢?它结的果子最甜吗?”小子衿疑惑道。 “……”小叶云差点被气绝,想了想,回答道,“意大利作家那涅第说:樱桃树象征家庭与生命的延续,智慧与勇气的传承,也如冬阳春雨,隐喻平凡的人生。我去看它,其实是去瞻仰它。” “我不懂。”小子衿扁嘴道。 “你再大一些就会懂了,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是不懂的,多看点书就懂了。”小叶云老气横秋道。 “我喜欢看书呀,特别喜欢看东瀛的漫画,我还会自己画呢。”小子衿兴高采烈道。 “真的呀?”小叶云嘴角抽搐道。 “嗯,厉害吧。”小子衿邀功道。 “那必须厉害啊,我家丫头是最棒的。”小叶云毫无底线道。 “嘻嘻。”小子衿笑得花枝乱颤。 “对了,丫头,过完春节你就要回幼儿园了,那时候小七哥送你一个木雕的小钢琴吧,就用那棵樱桃树的木头给你做。”小叶云画饼道。 “真的呀?太好了!你雕的东西都很像,我同学都很羡慕我的。我最喜欢弹钢琴了,老师夸我最有天赋。”小子衿欢呼雀跃道。 小叶云轻轻帮她拨净落在青丝上的一点白雪,嘴角微翘道:“这里没有钢琴,老爷子又不让我下山,等以后有机会了,你再弹给小七哥听,好吗?” 小子衿表情极为认真,捏着小粉拳道:“嗯,我长大以后就写一首钢琴曲,专门弹给你听。” 小叶云微笑点头,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道:“丫头,我听世说叔讲,你班有个小男生特别喜欢你?” “哼,他很烦人的,老是缠着我,我去上厕所他还跟着我呢,真不要脸。”小子衿显得不屑一顾,牵着小叶云的手,一跳一跳地往前走,“他还老缠着我给他糖吃,最讨厌的了。” “那你给他糖吃了吗?”叶云问道。 “给了呀。”小子衿理所当然道。 “啊?”叶云讶异道。 “嘻嘻,我是将他的橡皮擦包在糖纸里给他的,他还放进口里含了很久,真是笨死了。”小子衿狡黠道。 “……”叶云彻底无语。 “反正我不喜欢他,我不想早恋,要早恋我还等到现在?”小子衿老成在在道。 “……”小叶云发现和这小丫头说话会被活活气死,敲了敲她小脑袋,“你才多大呀?说这样的话。” 小子衿吐了吐小舌头,认真道:“我又不是两三岁的小孩子了,我懂得分寸的。” 小叶云又被震了一下,苦笑道:“拜托,你才四岁,还是很小的。” 小子衿不服气地掐了他一下,理直气壮道:“臭小七,我知道很多东西的,我已经很成熟了。” “你都知道什么呀?说来听听。”小叶云无语道。 “我听我同桌说,她家有个亲戚是乡下的,那亲戚的大女儿去羊城给人当小老婆,回来就建起了洋房子。我同桌很羡慕,不知为什么当小老婆能这样赚钱。我们两个已经商量好了,等以后没钱花的时候,就去当小老婆。”小子衿一本正经道。 “……死丫头,别说你认识我!”小叶云彻底抓狂。 “嘻嘻,小七哥别生气嘛,我开玩笑的。我长大以后就做你老婆,好不好?”小子衿露出一个小狐狸微笑。 小叶云闻言苦叫一声,撒腿就跑。 小子衿则气恼地在后面追着,两条小辫子左右来回晃悠,煞是可爱怡人。 这个鬼灵丫头人小鬼大,和她呆在一起随时要做好被捉弄的可能。 小叶云被她捉弄了无数次:茶里下盐,饭里放石,让他跳湖捞鞋,然后把衣服拿走,叫他爬树捡帽,然后往树上泼滑油……能想到的招数都被她使出来了,让小叶云苦不堪言。 原先小子衿没来云浮山的时候,小叶云可谓是这里的小霸主,横行无道,那些动物见到小叶云都像避瘟神一样逃之夭夭。后来小子衿来了之后,小叶云不得不让出了宝位,让她作了这云浮山的混世魔王。 他仍然记得第一次见她的情景:草庐前,老爷子旁边站着一个只有两岁大的长得极其漂亮的小女孩,走起路来还是颤悠悠的,两只小美眸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的小脸蛋,忽然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奔跑着投入他的怀抱。小叶云见到一个和自己年龄差不多的小孩心情异常高兴,哈哈大笑而起,可下一秒他就笑不出来了,因为那个只有两岁大的小女孩趁着他不留神,将手里的小蚯蚓扔进了他的口中,然后便蹲在一旁,看着他的窘样“咯咯”地笑个不停。 ———————— 两小孩追逐着,打闹着,进到了枯林中央。 那里种有一棵樱桃树,树叶已经飘落得所剩无几,如同一位凄苦的老人在眺望远方。可它依然从从容容,傲立于那里,不改往日的蓬勃,即使这样严寒的冬天里,它也不说一句生疼的话,冰冷冷在脸上,而心却是热乎乎的。 满树伸展的枝条、红彤彤的樱桃竟然被一串串的冰挂包裹,晶莹剔透,美不可言,在阳光下闪着五颜六色的光芒,远远望去,像一束绽放的冰晶礼花,让人惊叹大自然的艺术,颇有“昨夜西风凋碧树”的韵味。 小子衿看到如此漂亮的树,兴奋地绕着树跑了起来,不时地捧起地下雪扔向树冰挂。 小叶云停住脚步,凝神望着那美如仙树的樱桃,情不自禁地吟起了后梁·宣帝的《樱桃赋》:“懿夫樱桃之为树,先百果而含荣,既离离而春就,乍苒苒而东迎。” 看着一盏盏小灯笼似的小樱桃,小叶云犹觉诗意未退,便又吟出辛弃疾的《菩萨蛮·席上分赋得樱桃》:“香浮乳酪玻璃流,年年醉里尝新惯。何物比春风?歌唇一点红。江湖清梦断,翠笼明光殿。万颗写轻匀,低头愧野人。” 童音清亮,如沐春风。 “小七哥,别念诗了,快点帮我摘下一颗小樱桃,它在冰里好好看啊。”小子衿尝试跳着去摘小樱桃,却怎么也够不着。 小叶云闻言微微一笑,知道这小丫头最喜欢新奇有趣的东西,她房间的一个小玻璃缸里就养着一只两头青蛙,一条双尾鱼。他掏出一把小刀,这是他经常用来雕刻的御用刀,轻轻跃起一划,一根手腕粗的枝干被斩断,“嘣”,落在雪地上发出闷哼一声响。 小子衿雀跃着跑过来,掰下那枝干上的几颗冰封的小樱桃,捧在手心中如获至宝,笑容灿烂如花。 小叶云则拿着小刀锯下一段樱桃木,揣进口袋里。 “小七哥,快走吧,不然轮椅爷爷等不及,又要骂你了。”小子衿蹦跳着向原路走去,回头喊道。 小叶云皱了皱淡淡的眉毛,走到樱桃树下的一块大石头旁,漂亮的脸庞浮起一丝很诡异的笑容,使劲的踩了踩石头旁边的地面,收好小刀走向小子衿,那里盈满了等候的温馨。 只是,谁也不知道,小叶云方才踩的那地面下埋着几块很奇怪的石头,石头上面银亮亮地生着一层鱼鳞片儿,比铁还沉,比泥还软。 那几块石头是小叶云三岁的时候在杏花村后面的一座山里玩耍,无意中拾到的。 他来到云浮山后,没有告诉任何人,甚至是母亲,就将那几块石头埋在了樱桃树底下。 他隔三差五地就会来这里看一下,怀揣着一颗虔诚的心,至于那几块石头到底是什么,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只是潜意识觉得那几块石头必定大有文章,不然为什么当时和他玩耍的小孩那么多,没有一个捡到就只有他捡到呢?他还在幻想着以后要是那几块石头发生什么灵异事件,能写本《石头记》玩玩。 枯林静默无声,只是偶尔响起两串孩童的笑声,显得童趣盎然…… 第十五章 过河卒 冬已去,春又来。 日子不等人,晃眼就过去了两个月。 华夏国最传统、最隆重的节日——春节刚刚落下帷幕,全国人民又在新的一年里起航。 春姑娘迈着轻盈的步伐悄悄降落人间,万物复苏的季节,一派生机勃勃的迹象。 云浮山不知从哪里溜来一抹新绿,接着,就像早约好似的,到处是诱人的绿。 树木绽放新芽,沉睡了一冬天的小草,此时已苏醒了,倔强地把头伸出了地面,虽然只见一点嫩绿,却充满了生机。一些不知名的小花,这一朵、那一簇的洒在山坡上。 云浮山的皑皑白雪正慢慢融化,从绿意内敛的山头,一把雪再也撑不住了,噗嗤的一声,将冷脸笑成花面,一首澌澌然的歌便从云端唱到山麓,从麓唱到山外的乡村,唱入篱落,唱入一只小鸭的黄蹼,唱入芬芳四溢的春泥。 春,绝对是一幅饱蘸着生命繁华的画卷。 小叶云每天都在三千尺潭旁的空地上勤加苦练,他如涸辙的鱼儿向往着溪流,似折羽的燕儿寻觅着翅膀,把燕老交的武功一点一滴的融会贯通,再苦再累他也藏在心里,再痛再难他也毫无怨言。 有谁知道,一个传奇是怎么造成的?一个英雄是怎么造成的? 多少艰辛,多少血泪,多少忍受,多少自制? 小叶云就像希腊神话里的西西弗斯,传说西西弗斯触怒了众神,诸神为了惩罚他,让他把一块巨石推到山顶,而石头由于自身的重量又滚下山去。西西弗斯毫不气馁,又把巨石往山上推。石头滚下来,他再推上去。再滚,再推,再推,再滚…… 周而复始,永无止境。 自从前些年在杏花村发生了几次暗杀后,小叶云就不再像一般的孩子那样性格乖张,天真活泼了。坎坷的经历,痛苦的遭际,难言之隐郁结在心头,宛似筑起了一堵牢不可破的挡护墙,使小叶云与他的真实年龄严格隔绝开来,拒俗物与丑恶的世态于心界之外,将自己隐藏起来,以维护自己的纯洁与尊严。 “向命运低头,就是项羽英雄末路自刎乌江时的那一声仰天长叹;向命运责难,就是屈原留在汨罗河畔的那一串串沉痛的叩问;向命运挑战,就是贝多芬在双耳失聪时指尖下所击出的那一曲曲悲壮的交响;向命运开枪,就是奥斯特洛夫斯基双目失明后写下的那一页页辉煌的华章。” 这是母亲告诉告诉小叶云的。 在人生的字典里,恐怕没有哪个小孩能像小叶云这样勇敢顽强、坚韧不拔,即使很多大人也做不到。就是这样一个小孩,他有着云浮山的伟岸和挺拔,有着云浮山的冷峻和雄奇,有着云浮山的含蓄和坚强。 他高傲的孤独的站在这人生舞台上,感受着尘世间的凄凉。 此刻,三千尺潭旁,白雪已逝,芳草萋萋。 小叶云浑身大汗,恭敬地站在燕老和老爷子身前,稚嫩的小脸蛋上凝着无比的刚毅。 “刚才看了你的所有拳法,很不错。”燕老满意道。 “谢谢燕爷爷。”小叶云终于松了一口气,这段时间以来,他每天都要将训练成果展示给两位老人看,每次都是挨批的多,今天总算得到认可了。 “练武,跟开饭馆一样,都属于勤行,招式你基本都掌握了,接下来要将其内化于心,就要靠每日的耕缀不待了。”燕老提醒道。 “燕爷爷请放心,我一定会日以继夜的。”小叶云认真道。 燕老点点头,环视着周遭的环境,忽然感慨了一句:“许子衿那鬼灵丫头回城之后,突然安静了很多,不习惯,不习惯呀。” 老爷子大笑而起,认同道:“今年这春节,是我住到云浮山这么多年,最多笑声的一年了,那丫头确实是每个人的开心果。” “也不知下次再见她,是什么光景了。”燕老幽幽道。 一旁的小叶云听到这句,不禁皱起眉头,思忖着为什么轮椅老人会说这样的话。 下一秒,答案就揭晓了。 “孩子,今天我教你最后一套拳法,明天我就要走了。”燕老微笑地看着小叶云,轻声道。 “啊?”小叶云一声低呼,隐有不舍道,“燕老,您这么快就要走啊?丫头是要上学,才不得不走的,您可以再多呆些天。春天的云浮山可漂亮着呢,而且又热闹,各种小动物都会出来找食物的。” 燕老笑着摆摆手,拒绝道:“不喽,和这死老头住在一起啊,时间一久,免不了天天吵架。不是有这么一句话,叫‘距离产生美’嘛?我离你远了,你才会更想燕爷爷。” “可是……”小叶云欲言又止。 “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孩子,等你长大了就去宁州,燕爷爷会在那里等着你。”燕老柔声道。 “宁州?远吗?漂亮吗?”小叶云略带兴奋问道。 燕老点点头,微笑道:“很漂亮。” “有这云浮山漂亮吗?”小叶云憧憬道。 “不一样的漂亮,这里是自然风光,宁州呢是人文风景。”燕老回答道。 “那里有小动物陪我玩吗?”小叶云继续问道。 “呵呵,傻孩子,城市里只有动物园里面有动物。”燕老淡笑道。 “啊?那多没劲呀,那些小动物都被关在笼子里,连跑都不能跑,那我还是呆在云浮山好了。”小叶云啧啧道。 燕老没有说话,前倾身子,温柔地摸了摸小叶云的小脑袋。 小叶云不明白为什么燕老在听到自己不想去宁州的时候,眼神充满着复杂的神色,便懵懂地向燕老展颜一笑,璀璨如此时的阳光。 老爷子咳嗽一声,打破片刻的安静,轻声道:“燕老头,等小七再大一些,再说去宁州的事吧。小七,站直听好了,燕爷爷教你最后一套拳法。” 燕老收敛笑容,清寒双目看向小叶云,恢复了教导时该有的冷漠:“孩子,今天我教你的这套拳法是战国时代的孙膑所创,叫通臂拳。因为从晋西省洪洞传出,在赣西、华南一带流传甚广,又名洪洞通臂拳,以其特殊的伸臂动作而着称。” 小叶云表情极其认真,静静地聆听着。 “我对武功的要求是:不讲原则,只讲效果。我推崇的是实用主义,我不需要多花哨的出拳方式,一出拳务必要击倒对方。”燕老枯老的手掌一边在空中比划着,一边娓娓道来,“鹰国本土第一位哲学家和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说过:‘实用主义不是去看最先的东西:原则、范畴和必需的假定;而是去看最后的东西:收获、效果和事实。’所以出拳必须快、狠、准,不留给对方任何反击的机会。” 四周一片寂静,只有瀑布从山上倾泻而下的声音。几个警卫来回地巡逻着,警惕性极高。 “通臂拳伸臂的动作要力由背发,通过肩、肘以达到指尖,要求背、肩肘协调。”燕老一边给小叶云讲解基本要领,一边在轮椅上做着示范动作,“这套拳以较高的姿势迅速而巧妙出击,其劲力以‘缩小软绵巧,冷弹脆快硬’十字诀为主。” 燕老顿了顿,继续道:“孩子,切记,练拳要做到身势弓、手似箭、腰似螺丝,脚似钻,首先要把手法、步法、腿法这些基本要领掌握住,绝不能视之为虚张声势的摆架子,视如佛门清规的道具摆设。好,开始吧。” 然后,小叶云在燕老的指点下,开始练习这套很有意思的拳法。 一把略显沙哑尖锐的老人声音不时地响起,惊颤了几朵潭边刚刚绽放花骨朵儿的不知名蓝色小花: “通臂拳步法有行步、散步、连环步,这步法不同于梅花拳的八方步,要虚步蹑太清,走稳点!” “手法讲究摔、拍、拆穿、劈、钻,要素手把芙蓉,你看你那手法,要力没力,要快不快,简直不堪入目,重来!” “腿法要以暗发为主,来无踪、去无影,攻敌不知,毙敌于不觉,身形顺着腿法,做到头顶、项领、前空、后实、虚胸、探肩、臂长、活腕。你这腿法还没踢出去就被敌人打倒了,漏洞太多,重来!” “小连环、大连环的套路你已经学会了,跟大山练一下。大山,跑步过来!” 几只到潭边饮水的小野鹿慢悠悠地舔着清凉潭水,眼睛不时迷惑地看向不远处的小男孩,不知道他为什么一次又一次地被一个警卫员打倒,却一次又一次地爬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小叶云又掌握了剩下的三个通臂拳套路:拆拳、五马奔槽、十二连环拳。此刻,他正躺在草地上喘着粗气,那对清亮双眸凝视着湛蓝如洗的天空,轻轻揉搓着被大山那家伙踢肿的小手臂,心里默默想道:虽然现在自己的这套通臂拳一点进攻性都没有,而且也不流畅,但是,假以时日自己必将它耍得出神入化。 潭边的一棵大树下,两位老人优哉游哉地望着那个小男孩,树上的绿叶稀稀疏疏,遮挡不了多少阳光。几只饮水的小野鹿早已不知踪影,空余潭水荡漾。那几朵蓝色小花在风中瑟瑟缩缩地颤抖着,似乎很怕生。 “黑格尔说过:最大的天才尽管朝朝暮暮躺在青草地上,让微风吹来,眼望着天空,温柔的灵感也始终不会光顾他。”燕老望了一眼那个躺在草地的小男孩,忽然开口道,“没有勤勉,再大的天才也会沉沦下去。这孩子真是让我又怜又爱,他的勤勉是没有任何人可以做到的,就算是我小时候练武也做不到。” 老爷子轻轻点头,柔声道:“这孩子真是天之骄子啊。燕老头,你回去之后多留意一下那女人的动向,不能让她这么肆无忌惮地派人来暗杀小七。” 燕老视线始终未离开过小叶云,沉声道:“嗯,你放心吧。我燕中天素来都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韬光养晦久了,会让人误会,以为自己再也无力抗衡。这次回去,我这身老骨头也该动动喽,不然都发霉了。” 老爷子皱了皱眉,有点忧心道:“燕老头,那个刘三靠得住吗?” 燕老的两根枯枝般的手指在空中滑翔着,缓缓道:“我有一百种方法,可以令到靠不住的人变成靠得住。他只是我的一只过河卒,过了那条汉界楚河,就只能向前,不能后退。如果要后退,那不好意思了,只能成为弃子,为下一步的跃马过河作铺路石。” 老爷子大笑而起,惹得小叶云不明所以地望了一眼这边,继而道:“孔圣人云: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言。这话对你可一点用也没有啊,你燕中天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主。不过不要将宁州弄得太过于风腥血雨了,要是引起京城的过分关注,事情就不好弄喽。” 燕老阴阴一笑,淡漠道:“你我连军衔都可以不要,京城还会为难我们这两个老家伙?那会引来多少老同志的流言蜚语啊?哈哈。” 老爷子付之一笑,平静道:“忆往昔,峥嵘岁月稠啊。我的思维呀,还交织在炮火连天的战争年代和悲春恨秋的无常人生中,好怀念那些老战友、老伙计呀。几年前,叶帅走的时候,我都来不及去拜祭一下,遗憾啊。” “我们这些活了这么多年的老家伙,通常都是在众多人物往来穿梭的剪影里,凸现着对历史的去留徘徊的。”燕老枯枝般的手指轻轻叩着大腿,语气很淡,“我回宁州后,会尽快帮孩子铺好路,孩子的教育就交给你和薇儿了。” “嗯。”老爷子凝重地点着头。 两人不再交谈,只有春风吹拂大地的愉快乐曲在耳边轻轻响起。 休息了一会儿的小叶云又重新起身,一丝不苟地练起拳法。虽然前路茫茫,可他的眼神却透着无端的坚定与从容,那抹春日的阳光柔和地铺在他身上,仿佛镀上了一层金衣,耀眼夺目…… 第十六章 倚天万里须长剑 月挂中天夜色寒。 春天的到来并没有让云浮山暖和多少,反而因为雪正在融化,夜晚更加清冷。 夜很静,也很空旷。 那只不知名的鸟又叫了,一声声,叫的很紧。这叫声在夜空中显得凄凉,让人揪着心。 这里是云浮山的一座孤峰,最僻静的一个角落,与三千尺潭遥相呼应。 峰底是一片刚冒青绿的草甸,其中仍夹杂着些许未融的白雪,点缀其中,煞是养眼。孤峰坡势不陡却显巍峨,是一道足有百来米高的陡坡,坡上郁郁葱葱地密布着青竹,它们的根扎在深层的土里,枝梢横斜交错,密密匝匝,如剑般刺向天空,呈现在黑色的背景下,静若处子。 孤峰上站着一个小男孩,稳稳当当地扎着马步,两只小手各吊着一块偌大的石头,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小脸庞因为疲惫而沁着清凉汗水。他身后不远处,一棵苍劲松树下,坐着一个浑身笼罩在黑暗中的人,透不出半点光明来,仿佛只是这人世间的一道影子。 “影子,我吊这俩石头都已经快俩小时了,可以放下了吗?”小叶云颤声问道,却不敢有多大动作,生怕又将手里的石头弄到晃晃悠悠,那道冰冷的影子又要扬起手中的弹弓,射出的核桃又准又狠,神鬼具怕。 “你想开枪,必须要练指力。”那道影子没有任何人间感情色彩。 “那要练到什么程度?”小叶云咬着牙道。 “你能用手指把核桃破开。”影子淡淡道。 “……” 小叶云闻言苦叫一声,却也不气馁,冥神静气,用道家呼吸法将疲惫所带来的呼吸不适尽量减到最低,晚风拂在脸上,依旧寒气逼人。 “燕老今天走了吗?”影子罕见地主动开口。 “明天下午下山。”小叶云的声音都有些颤颤巍巍了。 “你不挽留一下?”影子揶揄道。 “该走的,迟早要走。”小叶云两只小手酸得要命。 影子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忽然开口,依旧是冷若冰霜道:“你也是。” 小叶云一怔,手里的石头差点就掉了,还好没有前功尽弃,靠着强大意志稳住了心神。 影子似乎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便毫无痕迹地转移注意道:“许丫头回城之后,山里确实安静了不少。” “不习惯。”小叶云苦笑道,这些天他又恢复了形单影只的孤独生活,在山里的时候,想说话都只能和小动物、各种植物无效沟通了。 “燕老的武功,学的怎样了?”影子开口问道。 小叶云往额头吹了几口气,把几滴流到眉毛上的汗吹散,缓缓道:“还行吧,燕老教的招式都记住了,接下来就是将那些招式逐一融会贯通就可以了。” 影子嗯了一声,问道:“他还有交待你什么吗?” “啧啧,影子,你似乎对燕老很在意啊?”小叶云调侃道,兜兜转转,话题又回来了。 “爱说不说。”影子淡漠道。 “呃……他说在这住了挺长时间了,是时候走了,他还叫我去宁州呢。”小叶云轻声道。 “哦?你怎么说?”影子兴趣更浓了。 “我说不想去呀,宁州没有小动物,也没有这么多植物,我会舍不得的。还有,半山腰那棵小樱桃也会不同意我去的。”小叶云一股脑说道。 “目光短浅!”影子声音冰冷无物,隐隐有些怒意。 “可是宁州确实没有这里好呀。”小叶云委屈道。 沉默片刻,影子忽然抛出一句:“少主,你不属于这里,你的舞台将是整个世界。” “整个世界?”小叶云皱眉道。 “没错。”影子没有任何犹豫。 小叶云泛起一个自嘲微笑,茫然道:“这个世界本就像一卷卷书,有些书浅显易懂,你可以看得明白;有些书却如无字天书,是你怎样努力也无法领悟其中奥妙的。我的触角能触到整个世界吗?” 一片安静。 许久,影子才有了回应,缓缓道:“威廉·詹姆斯说:人的难题,不在于他想采取何种行动,而在于他想成为何种人。” 小叶云开心地笑了起来,揶揄道:“影子,能听到你说这么长的句子,真是有种拨开云雾见月明的感觉。” 影子咳嗽一声,仁慈道:“好了,时间够了,放下吧。” 小叶云如蒙大赦,终于可以丢下两块石头了,不停放松着酸软的小手和大腿。 他转身望向那道影子,哀求道:“影子,你知道我的身世吗?我很想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人暗杀我。” “不知道。”影子直截了当道。 小叶云苦笑一声,无奈道:“他们为什么要暗杀我?我只是个小孩而已。”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影子冷声道。 小叶云叹了口气,望向苍穹,幽幽道:“举头西北浮云,倚天万里须长剑。人言此地,夜深长见,斗牛光焰。我觉山高,潭空水冷,月明星淡。待燃犀下看,凭栏却怕,风雷怒,鱼龙惨。?” 影子皱了皱眉,犹豫道:“辛弃疾的《水龙吟》?” “嗯。”小叶云负手而立,站于峰沿,显得老成十足,“影子,你说这无边的黑幕在什么地方是个尽头?” “有光明的地方。” “你说的很对。妈妈跟我说过:‘小七,你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注定要闪亮的。只是因为你身旁有太多黑暗,所以你一直觉得自己属于黑暗。但是,正因为你存在于黑暗中,所以才会更闪亮。’终有一天,我要照亮整个黑幕。”小叶云微微一笑,灵气顿现。 影子的语气终于有了变化,鬼魅般地带有一丝摸不着的喜悦,淡淡道:“少主,你一定是最亮的启明星。” 小叶云轻笑一声,张开双臂,对着黑色的苍穹大声地吼了一句:“黑夜,你等着吧,终有一天我会用我的光芒照亮整个世界!”吼声气冲霄汉,回荡在群群青山中,传到很远的远方,惊起了几只栖息在树枝上的小鸟。 这声吼是发泄,是豪言,是自信,是霸气。 放眼而望,浓浓的夜色中,隐藏着峰峦林立、怪石峥嵘的云浮山群山。 众山群石,或如仙女端坐,或如巨蟒出洞,或雄踞如兽,或笔立如旗。 忽然,那只不知名的鸟儿再次鸣叫而起。 不知为何,今晚这鸟儿的叫声特别凄婉,那声音高一声低一声没有间歇。 它的声音,像月光一样清脆,让夜色变得很冷,群山变得昏暗。 “影子,听到了吗?”小叶云望着黑森森的群山问道。 “嗯。”影子应了一声。 “我很想知道这是一只什么样的鸟儿。我常常在想,为什么这鸟儿在深夜里哀叫,它似乎在寻觅着什么。它在呼唤什么呢?我不知道。每当我循着鸟儿的叫声,寻找它的身影时,总看不见它栖息在哪里。”小叶云缓缓说道,小手指轻轻揉开眉头,“这痴痴的鸟儿为什么总在深夜这样苦苦的寻觅呢?它是在寻找它的伴侣?还是它在大声的倾诉衷肠?” “我不懂鸟语,不清楚。”影子无趣道。 小叶云轻阖双目,淡淡道:“影子,你知道吗?我常常在夜深时,听着鸟儿幽怨的叫声不能入睡,我为鸟的深情而感动,却也被这叫声弄的满心忧伤。我羡慕那只被呼唤的鸟儿,拥有一份如此执着的痴爱,我甚至嫉妒这只鸣叫的鸟,它能够自由的四处呼唤,它在叫,不停的叫,虽然叫声很凄然。” 沉默良久,影子说道:“少主,天上的星星不止一颗,你不孤单。” 小叶云闻言轻笑而起,却并没有接上影子的话题,口若悬河道:“‘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王维的这首《鸟鸣涧》倒是十分应景啊。那只鸟儿鸣叫而起,一个世界就像缓缓打开的一卷地图一般,一点点展现出来。这‘像月光一样清脆’的鸟鸣声转化成了让这森林苏醒过来的一种内在力量,那是一种内敛的、平静的、深沉的但同时又是无比开阔的生命之力,那是一片心灵的栖息地。” “少主,你辛苦了。”影子缓缓抛出一句。 他明白这个只有八岁的小男孩经过的事情是常人无法想象的,这让他小小年纪便变得成熟,变得睿智,同时也变得沧桑。他不能像一般小孩那样的玩耍,不能像一般小孩那样到学校读书,每天陪伴他的都是艰苦的训练以及浩瀚的书海,剩下的就只有这云浮山的一点一滴了。 小叶云笑了一声,回头道:“影子,你才辛苦,你救了我这么多次命,我不知道要死多少次才能还你。” “你的命就是我的命,救你,我活;救不了你,我死。”影子淡然道。 小叶云凝眉想了想,平静道:“当年妈妈抱着我逃到杏花村的时候,是老爷子派你去救我们的?” 半晌,影子回答道:“是。” “老爷子为什么知道我在杏花村,为什么知道有人要杀我?” “我不知道。” “那你知道我妈妈的来历吗?为什么她要抱着我逃到杏花村?” “我不知道。” “为什么我爸爸不要我们两个?什么人在幕后操纵这些杀手?” “我不知道。” 小叶云隐隐有些怒意,质问道:“那你知道些什么?” “我知道我可以死,你不可以。”影子依旧没有任何感情。 小叶云闻言一怔,旋即恢复平静,哂哂一笑,歉意道:“影子,不好意思,我的语气重了些。” “没关系,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小叶云挠挠小脑袋,有些欲说还休,片刻鼓起勇气道:“影子,你能不能让我看一下你的庐山真面目,这个想法已经纠缠我好多年了。我只看一眼,行吗?” “可以。” “真的?”小叶云显得有些欣喜若狂。 “嗯,不过看完之后,你就再也看不到其他东西。” “……那当我没说。” “那我们可以开始了吗?” “好。” 影子起身走来,将一支狙击步枪递给小叶云。 那把冷冰冰的、黑黝黝的金属物件拿在手上沉甸甸的,小叶云却没有感到特别费力,只是心中一种神圣的敬畏感油然而生。 因为在这个国度,枪支管理异常严格,要摸到真枪都必须是军队或者警察。 平常人家,也许除了在被枪毙的时候可以见到真枪外,这辈子估计都难以见到了。 “要想练好枪,必须和它交上朋友。”影子淡淡道。 “交朋友?”小叶云疑惑道。 “就是对它异常熟悉,每一个部件,每一寸肌肤都要了然于胸,一摸到它就知道它今天的状态怎样。”也许只有在教课的时候,影子才会讲这么多话。 话音刚落,仅仅十六秒,影子就轻描淡写般地将一支狙击步枪分解并组装完毕。 小叶云甚至连他是从那个部件开始拆的都没有看清,速度快到令人难以置信。 影子将他御用的狙击步枪背在身后,淡漠道:“今晚是你第一次学枪,就先从拆卸枪支开始吧。等你熟悉了枪支,再教你怎么测距,怎么瞄准,怎么保证流畅的运行这些基本的东西。” “那我什么时候才算和它交上朋友?” “比我刚才做的那串动作更快。” 小叶云苦笑道:“……这太难为人了,你玩枪玩了这么多年才能达到那种入神的境界,我怎么能做得到?” “没有什么是你做不到的。”影子的语气似乎带着一丝骄傲。 小叶云微笑地点点了头,收敛心神,深深呼吸,望着手中的狙击步枪,喃喃自语道:“再劣的驽马,我也要将你驯服。” 此时,春夜月光下的云浮山十分静谧迷人,陡坡上的青竹被晚风轻轻地吹拂着,发出沙沙地声音,如同一曲天然交响乐。几只深夜未眠的小动物踏着竹间的未融小雪缓缓走着,不知是被这美妙的竹叶磨沙声吸引,还是被峰顶的金属拆装声吸引,都不约而同地停下了脚步。 孤峰颠上,小叶云正一丝不苟地熟悉着枪的每一个部件,每一寸肌肤,一有不懂便询问那道影子,孜孜不倦。 清冷月光斜斜铺洒着,那个映射在地上、略显矮小的身影逐渐高大起来…… 第十七章 满朝欢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时境逆迁,昨日难留。时间如白驹过隙,惹得岁月磨。 这个国度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在京城最高层的“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指导下,西部各省百舸争流,奋勇争先。川蜀省历史悠久,旅游成了一个主打品牌,各大名山古迹吸引得游人往来,纷错如织。 作为蜀都军区的一个战略要地,云浮山独善其身。 又是一年夏至,云浮山的旖旎景致让人如痴如醉,展现着“奇中出奇,秀中藏秀”的巨大魅力。 莽莽俊秀的群山、雄奇险峻的峰岩、如梦如幻的云雾、葱郁欲滴的绿树、郁郁竞秀的松林、满山遍野的鲜花、如黛似乔的深潭、叮咚清澈的清溪、纷繁多样的动物、巧夺天工的栈道,云浮山静静地接纳着这一切,那是一份气定神闲的优雅,那是一种难以触动的圣洁,那是一个古老悠远的守候,那是一片远古洪荒的神秘。 阳光灿烂,烁石流金。 一条蜿蜒曲折的小山路上,走着一个气度雍容的翩翩美少年,道不尽的英俊潇洒,气宇轩昂。 那名少年的年纪大约十五岁,身材修长,双眉浓浓如刀,充满男性魅力。那双清亮的眼晴,却又是那么秀逸,眼神干净空灵,不沾人间俗气。他那薄薄的、微微上翘的嘴唇,看来也有些冷酷,但只要他一笑起来,坚强就变作温柔四溢,冷酷也变作柔情万千,就像是温暖的春风拂过大地。 印象中,适合英雄豪杰的形容,总离不了“鲜衣怒马,豪气万千”。 然而这翩翩少年却只能用江南来形容,并非是他没有江河的奔放,只是,更似水乡的清秀和温婉。 尤其是,他的笑。 恰如三月的江南,烟花弱柳,均掩在烟雨迷朦之中。只是他的笑,也如三月的烟花,带着淡淡的忧,丝丝的愁,还有掩不去的寂寞。这谪仙似的少年,离了红尘,依旧是,脱不了风尘云烟,凡尘诸事,却显得更加魅力不凡。 这要何等风流俊秀的人物,才会有此等的风韵? 他缓步走在微凉沁润的流石小路上,嘴里叼着一根芦苇花,手里轻轻抛玩着一颗小石子,悠悠念着他自己挥笔而就的一篇《满朝欢》: “枭雄赋,赋枭雄。 云雀安敢笑大鹏,肉眼岂能识真龙? 试看江湖风云,几多鸿杰儒流。 世间之道,血腥夺州。异端不存,盛世千秋。 昔年苦寒兮铸以锋锐,他日闻达兮朔于权谋。 两颊清风,绿鬓弃羁旅;一腔热血,赤足觅封侯。 大江滚滚兮,抚琴叹遒;长空朗朗兮,扶扇扬袖。 曲调夏侯商周,书攻五霸春秋。 待晨岚紫烟袅袅,观深潭白云悠悠。 人亦人,本归本,明月照山峦,一代枭雄志未酬。 一分伤怀一分恨,一寸断肠一寸愁。 莫道闲情抛弃久,每到愁来,惆帐还依旧。 重山萜翠怨难平,老树长青怒不休。 苇起几野鹜,江晚一沙鸥。 我若大笑苍天抖, 今生来世与天斗。 满朝欢,欢满朝。 我擎长剑,踏遍舟桥。 不为民,不为商。名利禄,贱如草。 自古人间凉遍,拯救河山,求天道。 功臣忠将多贡献,至终,看使君、位列几般? 手中没有权,纵心中不凡,谁听微言? 怅寥廓,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兴波澜。 我欲为一代帝皇,寄豪情,笑傲山。 断水崖,曲中弹,塞马平川,雁落风云翻。 呜呼,三尺一刃风猎猎;嗟夫,十步一杀血茫茫。 天地日月兮助我为王,花草树木兮怜我影长。 愧为人子兮天降楚狂,搏击长空兮披风踏浪。 笑傲山川兮驰骋疆场。 空对月,把酒盏,仰天笑,祭天苍。 不想那屈原, 我不屈,要抗天。” 那名翩翩少年的声音浑厚嘹亮,如雷霆万钧,响遏行云,回荡于群山中,惊起了不少正在栖息的小鸟,惊走了不少正在饮水的野鹿,也惊憟了不少正在沐浴阳光的花儿。 不多时,他来到了一座孤峰上,漫漫云端,群鸟竞飞,云逐风随,颇有情趣。 孤峰底下的那一方,便是三千尺潭,潭水澄碧,金光闪闪。 少年张开双臂,享受着山风没有边界的抚摸,吐故纳新了好一阵子,然后转身,从一棵松树下的草丛里拿出一个长方形木盒子,将里面冷冰冰、黑黝黝的金属物件一一取出,极为熟练的将几块分散的部件组合而起,一支“杀人无形”的狙击步枪便遽然诞生。 忽然,从松树上传来一把冷冷的声音:“少主,你今天来晚了。” 那少年闻言哂笑一声,略显不好意思道:“今天在三千尺潭练拳的时间长了些,练九问剑的时候,还误打误撞悟出了一些浅显道理,思索了一阵子,所以就来晚了。” 那把声音似乎接纳了这套说辞,淡漠道:“有心不怕迟。” 少年从怀里掏出一个包裹,往松树上一扔,轻声道:“影子,这是今天的核桃。” “昨天的还没有用完。”影子冷声道。 “那就争取今天把两天的量,一次性用完。”少年自信道。 “可以。”影子惜字如金,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道,“许丫头最近有给你写信吗?” “有,一个月前吧,还寄了她的最新照片,但都是死物,怎么能代替活人呢?”少年神情暗淡了下来。 “多久没见她了?”影子问道。 “七年了吧,她去蜀都上小学之后,就没再见过她。”少年无限哀伤道。 “想她吗?”影子又问道。 “当然。”少年坚如磐石道。 “你现在的情绪,很乱。”影子淡淡道。 “还不是你哪壶不开提哪壶?”少年抱怨道。 “好了,该练枪了。”影子冷漠道。 “……你故意的吧。”少年委屈道,这才知道是影子故意搅乱他的心绪,然后锻炼他迅速调整的反应时间。 影子根本不理会他的埋怨,直接问道:“你现在拆卸枪支的时间进展如何了?” 少年扬了扬双眉,不骄不躁道:“十四秒了。” “哦?”那把声音有些诧异,片刻才认真道,“少主,你总是让人惊诧。” 少年闻言,浮起一个带有三分自然、三分感慨、三分羞意,以及一分喜悦的笑容,只有他自己才清楚为了这十四秒付出了怎样艰辛的努力,两只优雅如钢琴家的手不知被那冰凉的金属磨破了多少次皮,数不清的鲜血与汗水伴随着那十四秒的来临。 松树上那道笼罩在黑暗中的影子有些动容,冰寒无双的冷目鬼魅般的闪着一丝泪花。他与这个少年朝夕相处了十多年,深深知道这个翩翩少年惊才绝艳,没有大野心、没有大抱负,总是不显山不露水,他运筹帷幄、步步为营的能力,他纵横捭阖、经天纬地的才能,都被他很好的藏匿而起,鲜有人知。 那翩翩少年,自然就是愈发英姿勃勃的叶云。 “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一切磨难都是有声有色的人生新的赐予,‘富贵无须羡,名利亦不足通’,做一个豁达非常之人,无论面对什么挫折,永不委顿,永远生活得豪迈而乐观,至为重要。” 这是母亲给叶云讲的一段话,深深影响着他。 大多数人想要改造这个世界,但却罕有人想改造自己。叶云的勤勉,坚持,执着,不屈,是举世无双的。他每一次发奋努力的背后,必有加倍的赏赐,他的武功卓绝、枪法娴熟让那道影子震惊,同时也感到欣慰无比。 人生一世,浮华也行,努力也罢。终究一生,旅途来去。过客行人,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于是,经历风雨未必见真彩虹;努力仍在,未必就是成功。然而,当选择依然,毅力如故,磨炼则意志,铸造则心志。 毕竟,人中之龙,并非生来就有龙意,而是后天勤奋加非凡意志。 伟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与别人共处逆境时,别人失去了信心,他却下决心实现自己的目标。 人生伟业的建立,不在能知,乃在能行。 叶云将上衣脱去,露出不像一个十五岁少年应有的健硕身段,端起那支交了多年朋友的狙击步枪,卧倒在地上,开始瞄准峰底的草甸。 草甸上布满了大小不一的鹅卵石,有些完整无缺,有些残缺不全,有些已经碎成了粉末。那些弹痕累累的鹅卵石,都是从叶云手上的这把狙击步枪里射出的子弹所造成的。 叶云似乎天生就是神枪手。 此刻的他完全抛却了因许子衿而产生的离愁别绪,异常冷静,那是一种酷似脱离俗尘的冷峻,内心光风霁月,一片清明。他瞄准时专注无比,仿佛已经死去了般,这可使他的精神高度集中。最重要的是,他具备了一个顶级狙击手所必须有的品质——耐心。他极有耐心,极有猎手的耐心,他可以这样趴在那里一整天不动。 叶云静静地躺着,让炽热的阳光,晒他宽阔的,赤裸的,微微带些古铜色的背。 山风清凉微湿,夹杂着无数花香,吹起了他漆黑的头发,修长有力的手指紧紧地扣在扳机里。 他在等待,等待什么呢? 倏然,那道隐在松树上的影子拿出弹弓,将一颗核桃弹出,跃过叶云头顶,向峰底坠去。电光火石间,叶云眼中灵光一闪,迅速扣动扳机,子弹呼啸而出,在空中将那颗核桃击得粉碎,如同陨石爆炸,继而,子弹继续向草甸飞去,“嘣!”一声,子弹与一颗鹅卵石碰撞,仿佛火星撞上地球,碎片横飞,顿成粉末。 难以置信! 远程射击,最难的就在于计算风差影响和测距,想一枪击中几百米以外的鹅卵石已经是很难的事情了,还要在击碎于空中坠落的核桃之后才击向鹅卵石,那简直就是痴人说梦。然而,叶云做到了,而且所拿捏的时间,分寸不差,无不妙到毫巅。 变态,极为变态! 对于一个不平凡的人来说,根本就无法去当平凡人。 一个不凡的人总会做一些不平凡的事,一个做了不平凡的事的人,就不再是个平凡人。 就这样,影子不断地从松树上弹出核桃,叶云不断地从狙击步枪里射出子弹,两次璀璨的碰撞,两样坚硬的物体皆玉石俱焚。虽然不能做到枪枪如此,但是八九不离十。如果让七年前那个叫刘三的胡须男子见到此番景象,一定会吓到肝胆俱裂的。 兴许是被这枪声所惊扰,开在峰壁上的一朵无名小白花,孤零零地守望在那里,瑟瑟缩缩地在风中颤抖。 一个小时后,叶云从地上爬了起来,动作显得很缓慢,表情已经没有了先前的冷峻,带有一抹淡淡的微笑。 他感觉身体有些僵硬了,便打起一套松神拳,缓和一下微微麻木的四肢。 此时,那个不知名的鸟儿又鸣叫而起。 叶云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极目找寻,忽然,他的目光停留在了陡坡上的那片竹林中。 一棵异常雄峻的青竹上,那只鸟儿正欢愉地歌唱,歌声却略显凄婉。 由于距离过远,叶云看不清那只鸟的样子,只感觉有只细小的身影栖息在葱郁的竹枝间,有条细长华丽的尾巴,像古代西方皇族贵妇晚礼服的后缀。那鸟儿仿佛也瞧见了叶云,朝着他叫了几声,便扬起翅膀,倏忽间消失在了竹林里。 叶云扬起一个醉人弧度,望向远方,感慨道:“能够飞是件多么美妙的事啊。像鸟儿一样自由自在的飞来飞去,飞过一重重山峦,飞过一重重屋脊,飞过那条奔流不息的千古长江,飞到那浩瀚无边的大海,那该多好。” 沉默片刻,松树上的那道影子淡淡道:“会有那一天的。” 叶云闻言大笑而起,笑声远远传送出去,只惊得雀鸟四下里乱飞,身后松树枝条震动不已。令人惊诧万分的是,那道在叶云记忆中从未笑过的影子竟然也跟着他大笑而起,恐怖莫名,笑上加笑,声音振荡重叠,犹如千军万马,奔腾远去。 两人的笑声雄壮宏大,清亮高昂,交织在一起,犹如两只大鹏并肩齐飞,越飞越高,当真是回翔九天,声闻群山。 第十八章 攀天小径 天高,云淡,风清。 过了许久,那两把肆意狂妄的笑声才停下来。 叶云躬身摘下那朵颤抖的小白花,揉碎在指间,摊开掌心,让夏风将碎花瓣带走,飘飘摇摇地空中起舞。 叶云望着白色碎瓣,缓缓道:“与其孤零零地在风中颤抖,倒不如随风而去,亲身体会一下别处的风景。有些东西没有亲身经历过,是永远无法体会其中的奥妙的,例如死亡。只有经历过死亡的恐惧,才会真正体会到活着是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影子,你觉得呢?” 影子沉默了一会儿,冷声道:“活着未必是成功,但死了必定是失败。” 叶云轻笑一声,气势磅礴道:“这话够味,我爱听。‘五湖明月在,渔歌总有时。但得众山清,何处无炊烟?’再苦再难,我也熬过来了;再艰再险,我也挺过来了。这个世界还是有我的立足之地啊,我会好好珍惜。谁要想再把我带离这个世界,很难了。” “少主,我等你这句话很多年了。”影子扬起声音道。 叶云转过身来,毕恭毕敬鞠了一躬,微笑道:“影子,这么多年来,你一直为我筑起了一道牢不可破的城墙,无论是谁,想在你的眼皮底下伤害我,那都是天方夜谭的事儿。从杏花村开始,你就成了我的保护神,可以说如果没有你,就没有我。影子,谢谢你。” 那道影子似乎很不习惯这样温情的场面,沉吟片刻才开口道:“少主,你好好活着就是对我最大的感谢。” “放心吧,我一定好好活着,我还没见过真正的大海呢,怎么舍得死?”叶云轻笑道。 影子恢复了冷淡,平静道:“我将永远在你左右。” 叶云摆摆手,认真道:“你还是陪着老爷子和妈妈吧,他们更需要你。俗话说的好: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这些年来都是在你的护翼下成长,现在我长大了,也是时候让我一个人走走了。前面的路不知还有多少艰险,但我会好好走下去。” “这样也好,温室中的花朵是不堪风雨的。”影子平静道。 “嗯。”叶云视线转回远方,轻声道,“山中不知时日过,人间悄然已十年啊。这片山,那潭水,已经伴我有十年了,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此刻,我很想知道外面的世界。影子,你说山的那一边会是什么?” “还是山。” 叶云闻言一笑,继而道:“影子,你是不是忘了一件事?” “什么?”影子有点疑惑。 “跟我谈谈我妈妈的事。你说过,如果我能轻易地击穿空中的核桃,并且击碎草甸上的鹅卵石的话就告诉我的。作为我崇拜的人,你不会耍赖皮吧?”叶云笑意玩味。 一片安静,唯有风吹过。 陡坡上的那片青竹沙沙地簇拥着,像是一个个闻风起舞的少女,身材苗条,美丽动人。 连孤峰上的那株松树也被她们的舞姿感染了,微微摇晃着身体。 沉默良久,在松树上的那道影子幽幽道:“你妈妈以前在宁州经营着一间很大的公司,是中国最出色的企业家之一。” “公司?企业家?那公司叫什么?”叶云皱了皱眉。 这是他第一次听到关于母亲以前的事情,内心狂跳不止,无论怎么压制也压制不住,那双优雅如钢琴家的手微微颤抖。 “我不知道。” “你又来这套!你既然知道我妈妈是开着一家很大的公司,怎么可能连那家公司都不知道?”叶云大声喊道。 “我确实不知道。” “那说点你知道的。”叶云深吸了一口气。 “说完了。” “……”叶云有点抓狂,强压住心中的激动,继续问道,“那你怎么知道我妈妈是开公司的?” “去杏花村救你之前,老爷子告诉我的。” 半晌,叶云叹了一口气,无奈道:“老爷子宁愿告诉你也不会告诉我的,妈妈也是。让我活在历史空白中,有意思吗?” “有些事,不知道总比知道好。”影子淡淡道,想了片刻,知道这样说还不够,便继续道,“就像梁山伯与祝英台,梁山伯不知道她真正身份时,两人很是开心,知道后便死去活来的,这难道有意思吗?” “可他们毕竟相爱过。”叶云不甘心道。 “但最后他们死了,别忘了,活着未必是成功,但死了必定是失败。” 叶云还想继续诘问什么,最终还是忍住了,叹息一声,渐渐放松刚才因为激动而攥紧的拳头,平静一片。 他不清楚,为什么每次问道关于母亲过去的事情时,情绪都会控制不住,是他太渴望去了解那段过去,还是他太害怕去接触那段过去?他也不清楚,在那段过去中,他那个未曾谋面的父亲到底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这不是他关心的范畴,母亲也不愿跟他聊起父亲的事情。 “父亲”这两个字对叶云来说只是一个名词,一个没有任何感情色彩的名词,他只爱他应该爱的人。 枭雄,和人杰、英雄最大的不同地方,就是他有时候很多情,多到泛滥,有时候很无情,必须无情。 如同绝代枭雄曹孟德,面对徐州手无寸铁的数十万百姓,可以眼睛都不眨一下,就尽数屠戮为父报仇;而面对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关武圣时,却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 叶云穿好白色纯棉衬衫,将那把狙击步枪放回原处,没有抬头看那道影子,轻声问道:“影子,如果当年,是华夏国杀神榜前两位的皇甫寺和鬼谷子去杏花村暗杀我,你有几成把握救下我?” “一成没有,但我会陪着你死。”影子平静道,似乎生与死对他来说没有多大意义。 叶云笑了笑,憧憬道:“嗯,听你这么说,我还真想会会这两人。” “难,一个是京城第一家族族长,一个是南方落雨社社长,不是一般人能见到。” “等着吧,我会让他们主动来会我的,到那时……” 他还没有说完,影子直接打断他,冷冷道:“少主,‘攀天小径’上有个人正在上来。” 叶云微微皱了皱眉,望向云浮山主峰,问道:“男的女的?” “男的,步法沉稳,练家子。”那道影子手托着他那支御用的狙击步枪,观察着。 叶云扣好衬衫的纽扣,扬起一个诡魅微笑,轻声道:“那条小径只有我和丫头知道,可以从后面直通云浮山顶,‘攀天小径’还是丫头取的。没想到这么隐蔽的一条小径居然被发现了,这不知哪方高人派来的杀手是越来越强悍啊。影子,这是第几个了?” 影子用很冷淡的语气答道:“三十一个,不过这是燕将军回去宁州后,七年来的第九个。” 叶云点了点头,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轻声道:“我过去会会那个人,看看他实力到底如何。好久没来人了,不能一枪就搞定,那会很无趣的。” “是。” 叶云又悠悠吟起那篇《满朝欢》,缓步走下孤峰。 ———————— 盛夏。 在这苍翠如碧玉的云浮山里,天气虽不炎热,但太阳照在人身上,仍使人觉得懒洋洋的。 正午,连风都懒得吹过,满山的树木像极了墓地中的苍松,肃静安详。一只野猫懒懒地卧在树枝上晒着太阳,打着呵欠;一只蜜蜂懒懒地飞过,无精打采;几只出来觅食的蚂蚁懒懒地爬着,不时还交头接耳一番。 在云浮山主峰的一条小径上,有个人正吃力地向上爬着。 那人浓眉大眼,年纪不大,估计二十出头。他身后几十米外都没有人,但他却似背后附着鬼似的,虽已爬得上气不接下气,仍不敢停下来歇歇。阳光照着他的脸,一粒粒晶亮的汗珠,沿着他那直挺的鼻子流下来,流进他的嘴,他也似全无感觉。 小径上杂草丛生、荆棘密布,隔不远还有树藤拦路,极其难辨认,唯一可借鉴的就是“花姿丰盈、端庄高雅”的山茶花。 只有跟着那山茶花的分布路线走,才能走上山顶。 那人刚刚爬过了半山腰,到了一个小平坡上,还想往上爬,却被几棵枝叶茂盛、高耸入天的银杏树阻挡了去路。他停下稍稍透了口气,向山下望了望,带有几分焦急,想呼唤两声,却又有些不敢。 此刻,风停树静,周围没有一丝声音。 他东瞧西望,似乎有点提心吊胆地找寻着能够继续前进的路。 突然,一棵银杏树上有人轻唤道:“喂!” 声音虽不大,但那人却当真吓了一跳,本已苍白的脸色更白了。 惊弓之鸟,听见琴弦的声音都会害怕不已的。 他抬头望去,只见银杏树上的阴影里悠闲地坐着一个十五六岁的翩翩少年,饶有兴致地斜睨着他。 这少年极其俊秀,斜叼着一根芦苇花,嘴里轻轻哼着一首不知名的苍凉小调,脸上却挂起一抹邪笑,伸直了双腿,慵懒地侧坐在那儿,显得有些憨态顽皮,仿佛天塌下来都不会动一动。 不知怎地,这少年身上似有着奇异的魅力,强烈的魅力,让人望了一眼后便挪不开视线。尤其是他那张脸,脸上挂着一抹邪笑,这邪笑却非但未使他难看,反使他这张脸看来更有种说不出的吸引力。 美少年,绝顶的美少年。 树下的那人瞧了他一眼,竟瞧得呆住了。 男人瞧见他已是如此了,若是女孩子瞧见他,那还了得? 这少年似乎想招招手,却连手也懒得抬起,只是轻声问道:“你干什么的?” 那人脸色正了正,轻咳一声,笑道:“这位小哥你好。” 少年笑了声,指着自己道:“你认识我?” 那人摇头道:“不……不认识。” 少年瞥了他一眼,无语道:“既然不认识,为什么要向我问好?” 那人一怔,呐呐道:“这个……这个我只是……” 少年大笑而起,修长手指指着那人道:“告诉你,我叫叶云,你是来找我的吧?” 那人又是一怔,疑惑道:“找……找你?我为什么要找你?你怎么知道我就是找你?” 少年闻言不为所动,平静道:“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打此处过,留下买路财。” 那人一怒,厉声道:“这山是国家的,什么时候轮到你在这里胡作非为?” 少年听到这句话,差点没摔下去,心里暗想道:难得还有这么爱国的杀手。 他咽了咽口水,还没来得及说话,只听那人又喝斥道:“小畜生,快滚吧!” 少年闻言,如刀双眉一扬,叱问道:“小畜生骂谁?” 那人也不怵,得意一笑,大声道:“小畜生骂你!” 半晌,少年忽然仰天大笑,玩味道:“对对对,就是小畜生骂我!” 那人这时才明白过来自己上了那少年的当,不由怒道:“你!” 少年调整了一下坐姿,两只脚悬在空中,轻笑道:“这其他啰嗦的话我们就免了,告诉我你为什么爬这小径吧。” 那人扬了扬下巴,傲然道:“我凭什么告诉你?” 少年扬起一个迷人弧度,折中道:“那你叫什么名字,总可以说吧。” “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我叫……”那人挺起了胸膛,却突然顿了顿,忽然哈哈笑道,“你这小鬼头,我才不会上你的当。” 少年叹了一口气,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缓缓道:“死前都不能报上自己的名字,要到阎罗殿才能报,这不是悲哀是什么?” 话音刚落,少年吐出嘴里的那根芦苇花,遽然从树上纵身而下,脚尖一点地,整个人便如苍鹰扑兔般迅疾地向那人滑过去,在空中将一把寒刃抽出,这是那少年平时专门用来雕刻木头的,刀光闪闪,寒光瘆人。 那人脸色巨变,张皇失措,没料到少年的动作会如此迅猛,在如此狭窄的地方也能作出如此大的动作来,急忙拾起地上的一根枯木来,然还没来得及摆好防守架势,那把透着寒光的刀刃便已到跟前。他已经清晰地嗅到了死亡的味道,如此的真实,真实到他根本来不及去体会。 倏尔,一把如清溪漫过玉石的女孩声音娇莺初啭般响起: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老虎不吃饭,专吃大坏蛋…… 美音未落,少年的动作便戛然而止。 第十九章 吾家有女初长成 清风阵阵,山茶煌煌。 少年的寒刃在离那人的喉部只有几公分处停下,生与死的距离也就是那几公分而已。 那人脸色苍白地瘫软在地,他没想到那少年的速度竟然如此之快,让他无招架之力,有点颤抖地抿了抿嘴唇,却发现全部被汗水浸染了,咸味十足。 少年收好寒刃,清亮双眸看向下方不远的一棵大树,扬起一个醉人弧度。 这时,从树干后面赫然走出一个白衣少女,年纪尚轻,大约只有十一岁的样子,一头黑发如云,一脸精灵顽皮的神气,眼珠灵动,别有一股动人气韵,出落得清丽无伦。 仿佛昨日初见,一切都清晰得丝丝分明。 那白衣少女姿容似莲,像露珠般柔弱娇美。 她一步一步的走近,每走一步,仿佛并不是踏地而来,而是踏在少年的心上。 她踩着少年的心慢慢走来,少年弹指间便没了呼吸,也没了心跳,仿若将死之人,只等着她一个眼眸的救赎,才可重见人间的天日。 孤峰颠的那棵松树上,那道影子看到白衣少女,露出淡淡微笑,放下了手中的狙击步枪。 少年走开几步,离地上那人稍微远一点。 白衣少女走到少年的跟前,凝视着少年那俊秀的脸庞,如水美眸闪过一丝泪意,却很好地被她隐藏起来。 少年从刚才到现在,视线就一直没有离开过那白衣少女。 七年了,七年啊,这张绝美的脸庞竟然有七年的时间没有见过了。 多长的时间,长到已经记不起是七年了。 两人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对方,没有言语,却胜过言语,似乎都在观察对方这七年来一丝一毫的变化,那一抹从小就建立而起、极有默契的温情慢慢酝酿升腾。此刻,万籁俱寂,似乎连空气都凝结住了,天地间只剩下那一对少年少女的轻柔呼吸声和彼此心跳声。 不知过了多久,白衣少女忽而嫣然一笑,柔情万千道:“小七哥,好久不见了。” “是啊,真的好久不见,我都有点不习惯了。”叶云羞赧道,修长手指习惯性地揉着眉头。 “你长高了好多,我现在踮起脚都只到你眼睛这儿了。”许子衿还真的踮着脚,比划了一下。 “你也是变化好大,我都不敢认了。”叶云哂笑道。 “变漂亮了,还是变丑了呀?”许子衿含羞问道。 “当然是漂亮,好漂亮,跟仙女下凡一样。”叶云骄傲道。这丫头的变化确实太大了,她七年前离开云浮山去蜀都上学的时候,还只是一个小丫头片子,现在已经出落成一个具绝代姿容的美少女了,叶云不得不感慨岁月真的不等人,吾家有女初长成啊。 “嘻嘻。”许子衿笑得春光明媚,乌溜溜的大眼睛眨呀眨的,投桃报李地夸赞道,“小七哥,你现在的功夫好厉害呀。” 叶云回过神来,忍不住敲了敲她的脑袋,故作责怪道:“你这鬼丫头,又在耍小把戏,你要是再晚出来一秒,你的警卫员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我是真的可以下得去手的。” 许子衿嘟起小嘴,瞪了一眼不远处坐在地上的那人,微嗔道:“谁叫他死乞白赖地要跟过来的?不给他点颜色看看,他都不知道我的厉害。” 叶云汗了下,问道:“你知道我会在这儿出现?” 许子衿扬了扬香腮,得意道:“当然了,这条小径只有你和我知道,不会有第三个人走。大白天贸然出现一个男人走在这条小径上,影子肯定会发现的,他就会告诉你,然后……嘻嘻,都在我的计算之内。” 叶云不死心,继续道:“就算影子告诉了我,我也不一定会出现在这儿呀。” 许子衿扬起一个颠倒众生的微笑,伸出两根如葱柔荑,信心满满道:“有两点你肯定会在这儿。第一,一个凭空出现的男子太过突兀了,而且又是出现在这条无人知道的攀天小径,你会误以为是杀手;第二,你一直想通过这些杀手去了解背后的东西,这是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的,而攀天小径唯一一个平坦的地方就是这里,你想问话必定在这守候。小七哥,我分析得对不对呀?” “你这死丫头,你就不怕影子一枪把他解决了?”叶云浮起一抹无奈微笑,他知道这鬼灵丫头聪明过人,她搞得恶作剧都是在她估计范围以内,很少出现意料以外的事,可说是算无遗策。 许子衿唯一一次失误就是小时候,叶云刚被老爷子罚完挑水,然后被她骗下三千尺潭捞鞋子,结果游了不远就小腿抽筋,不听使唤,岸边的舒丫头看到在水中不断挣扎的叶云,吓得嚎啕大哭,竟然不顾自己不会游泳,毅然跳下潭想去救叶云。结果就是,两个小孩被大山救了起来,昏迷了半天,而舒丫头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哭着问叶云有没有事。 许子衿摇了摇头,微笑道:“影子的子弹和他的人一样,孤高倨傲,绝不会在对手占弱势的时候射出。” 叶云轻笑一声,无奈道:“你呀,这小脑袋瓜这么聪明,把我和影子都算计进去了。将来谁要是娶了你做老婆,那可惨喽。” 许子衿扬起小粉拳,嗔怒道:“哼,臭小七,你再说一遍!” 叶云赶紧求饶,转移话题,看着不远处坐在地上已经恢复平静的警卫员,轻声道:“来而不往非礼也,你已经知道我名字了,你是不是要告诉我你尊姓大名啊?” 那人站了起来,呼了口气,望了望别过脸不看他的许子衿,扬声道:“我叫路小甲,是川蜀省军区副政委许世说少将的警卫员。” “原来是世说叔的警卫员啊,刚才是一场误会,请你多加包涵。”叶云抱拳道。 路小甲也笑了笑,赶紧回礼道:“哈哈,你小子的功夫真让我惊诧,我入伍一年多了,在部队见过不少武林高手,但是没见过你这么俊的武功,我这条小命差点就死在你的手上了。以你的身手,在我们军区可算最顶尖的高手了,恐怕只有我们政委能和你对上。” “世说叔可以说是新一代军神,军中武状元的称号可不是说着玩的,我只是略懂皮毛而已,怎么敢和世说叔相提并论呢?”叶云平静道。 路小甲还想说什么,却被许子衿直接打断了,冷声道:“路小甲,我家小七哥的武功那可是天下第一的,今天只是给你个教训,以后要是不听我的话,我就告诉小七哥,看他怎么收拾你。” 路小甲闻言内心苦叫不已,喃喃道:“小衿,是政委让我来的,他担心你的安全问题。” 今天进山时,这鬼灵丫头突然说不能从大路上去,要从小径上,说是大路有很多暗哨,会遇到很多盘查,不方便,便叫他攀爬这条攀天小径,并告知他只要沿着山茶花的分布走就不会错,并威胁他如果不能比她快上到半山腰那块平地的话,就回去告诉许政委,说他欺负她。 路小甲没办法,只好拼了老命地往上赶,那丫头却在山脚下远远望着,并没有随他一同爬。虽然说山路对于一名士兵来说不算什么,但是这条小径垧野草昧,林麓黝儵,实在不好走,而且他又不熟悉,所以刚才才会走得气喘吁吁。 许子衿撅起小嘴,指着叶云道:“你认为有小七哥在,还有什么人可以伤害到我吗?杞人忧天!我来见见小七哥,你也跟着凑热闹,真是不解风情的蠢蛋。” 路小甲委屈地撇着嘴,一言不发。 叶云看着这个可怜的新兵蛋子被小丫头欺负得无还手之力,内心不忍,再加上刚才差点错手置他于死地,内心惭愧,便开口道:“丫头,这也不能全怪小甲,世说叔担心你的安全那是理所当然的事,如果他不派小甲过来,我便要责怪世说叔了,老爷子和妈妈也会生气的,毕竟你的安全第一,谁叫你倾国倾城呀?要是路上被哪个小流氓欺负了,我看你找谁哭去。” 许子衿也不是真的气路小甲跟着自己,只是想和叶云单独相处,不想旁人打扰罢了,听了叶云这么一说,气也消了不少,便提议道:“小七哥,我们去眺望石那边看看吧,我好久没有看这云浮山的风景了。” 叶云微笑点头,轻声道:“嗯,我也好久没和你一起看风景了。” 许子衿莞尔一笑,绝美的脸庞闪过一丝羞意,转头看着路小甲,警告道:“路小甲,你就在这里呆会儿,不要再跟着了,我和小七哥去那边的眺望石玩玩。” “哦。”路小甲诺诺答应着,这小魔星离他越远越好。 ———————— 叶云和许子衿来到攀天小径这个唯一一处平坡的边沿,那里突耸着一块巨大无比的石头,那石头大部分悬空在外,像是一块天外飞石镶在那里,显得异常险峻,却居危颇安,看不出半点危险来。 叶云小时候经常会和许子衿来这里看风景,许子衿管这里叫眺望石。 两人站到了眺望石上,极目望去,绿海滔滔,崇山峻岭间全铺着树,一层又一层的,不但分不出树枝、树干和树叶,连顽石、小径、流水都看不到,彷佛全被树的海洋淹没了。 树林的浓密,连最好的画家也束手无策,画不出一幅画来,因为浓密到连一点层次也找不出来。褐色的树干伴着绿色的树叶,完美的颜色搭配,当一阵风吹过的时候,绿海上涌着暗浪,一浪推着一浪,一直涌到很远,你很难知道那一片嫩绿青色和墨绿色的绿海有多深。 树叶间奏起了美妙的交响乐,“沙沙”地声音此起彼伏,从近处一直延伸到远处,让人沉浸在声音的灵巧中。 五月六月雨不落,千枝万枝风自凉。 许子衿惬意地张开双臂,轻阖美眸,享受着清风的爱抚,三千青丝轻轻扬起,宛若天仙,嫣笑道:“好舒服啊!天下最美的景色当属这云浮山了!” “山阜相属,含溪怀谷。岗峦纠纷,触石吐云。郁葐蒕以翠微,崛巍巍以峨峨。干青霄而秀出,舒丹气而为霞。”叶云微笑着望向那片绿海,悠悠念着一段古文,轻声道,“这晋人左思的《三都赋》,倒是将这蜀山风光描绘得栩栩如生啊。” 许子衿闻言,转头凝视着那张俊秀得让女人都暗生嫉妒的脸庞,浮起浅浅微笑,柔声道:“小七哥,好久没听到你这样的旁征博引了。这七年来,你高了许多,也帅了许多,哎呀,还有这眉毛,也浓了许多。真是一个翩翩美少年,不知要迷死多少女孩子呢。” 叶云笑了笑,捧哏道:“你这丫头也不赖呀,身材苗条,模样绝美,不知有多少男孩要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呢。” 许子衿吐了吐香舌,撇嘴道:“我才不稀罕呢。” “那是你还没有遇到你的真命天子,要是遇上了,恐怕你就连小七哥都顾不上喽。”叶云笑着道,向远处掷出了一枚小石头。 许子衿神色有些暗淡,望了眼叶云,低头喃喃了一句,声若蚊蝇:“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叶云没听到那丫头在嘟囔着什么,问道:“丫头,你在小声嘀咕些什么呢?” 许子衿粲然一笑,掩饰过去那一抹黯淡,开口道:“没什么,只是没想到我们分别了这么久才能见上一面。爸爸和妈妈都不许我进山看你,老爷子和薇姨也不许,七年了,直到今天才见上,我都差点认不出你来了。” 叶云笑着摸了摸她的小脑袋,柔声道:“我也差点认不出你了,一个月前收到你的信,你真实的样子比信里附带的照片上的样子不知漂亮多少倍。因为照片上的你,没有那股灵秀之气。丫头,你知道吗,我最喜欢你的,就是那股灵秀之气。” 许子衿如水美眸一眨不眨地望着叶云,问道:“真的吗?” 叶云微笑点头。 俄而,一道倾城倩影投入了叶云的怀抱,放声恸哭,哭声回荡于群山中。 第二十章 有匪君子 呜咽一声犹未了,落花满地鸟惊飞。 七年的日思夜想,七年的魂牵梦萦,终于在今天结束,又见到那个英俊不凡的少年了。 许子衿伏在叶云的怀里,心里所有的苦闷与痛楚都化作一滴滴地泪水,夺眶而出。 七年来,这对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男女未曾谋一面,只是靠着小小的一张信纸来传递着各自的信息。叶云给许子衿讲山中的乐事,许子衿给叶云叙校园趣闻,一字一句间都流露着两位少年少女对对方的思念之情。 七年来,许子衿最喜欢的一天,就是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六,不是那天不用上学,也不是那天可以任意玩耍,而是,那天老爷子的警卫员大山会来到蜀都送信,带来云浮山上那位少年的信息。 许子衿每次看着信纸上那外柔内刚、圆融遒丽的字体,都会笑逐颜开,蹦跳在家里的那个小庭院中,如同一位翩翩起舞的花仙子。住在川蜀省军区大院中的人们都会知道,只要每个月第一个星期六一到,许世说政委家的庭院中都会舞蹈着一位美丽的女孩,这成了军区大院里一道必不可少的风景。 每当下雨的时候,许子衿就会想起和叶云躲在那棵树干满目疮痍的参天大树下听雨的乐趣。每当日落的时候,她又会想起和叶云在眺望石欣赏落日余晖的温馨。每当日出的时候,她又会想起和叶云在望江台观看旭日东升的美景…… 此刻,许子衿在叶云怀里忆起这些往事,越想越伤感起来,也不顾苍苔露冷,花径风清,哭声更加悲悲戚戚。原本这丫头就秉绝代姿容,具稀世俊美,不期这一哭,如梨花带雨,更加迷人,那附近绿树红花上的宿鸟栖鸦一闻此声,俱忒楞楞飞起远避,不忍再听。 叶云带着淡淡的微笑,温柔地拍着许子衿的后背,以示安抚,怜惜道:“傻丫头,见到小七哥不应该高高兴兴的吗?怎么反倒是哭起来了,你想让我内疚啊?” 许子衿哭声不止,抬头望着叶云,双眸哭得红肿,楚楚可怜,啜泣道:“我就让你内疚,我要让你内疚一辈子。” 叶云轻轻地帮她擦拭着泪水,温柔道:“你给我一滴眼泪,我就看到了你心中的整片海洋。小七哥知道你想我,也知道你想这云浮山。你看,这不是见到我,也见到这久违的云浮山了吗?怎么还像个小孩子似的哭鼻子呀?我喜欢看你笑,可不想见到你泪流满面的模样。” 许子衿摇摇头,仍然流着泪,撒娇道:“我就哭,我就哭,除非你能逗我笑。” “这样子啊。”叶云想了想,看着怀里的丫头说道,“那我问你一个问题,你答上了就任你继续哭,答不上可要听我的话,不许再哭了。” “嗯。”许子衿低声哭泣着点头。 叶云浅浅一笑,问道:“有一头老母猪过桥,那座桥的承重力为500斤,而老母猪的体重只有300斤,为什么它走到桥中间时,那座桥会轰然倒塌?” 许子衿听完题目,抽泣着低头冥想,带泪沾湿的美眸灵气诱人。 叶云伸手帮许子衿将被泪水打湿的几根青丝挽到耳后,仔细地打量着这张祸国殃民的绝美脸庞,记起了孩提之时,那个梳着两条小辫子的小女孩,呀呀学语,姗姗学步,或天真顽皮,或诙谐童趣,给他带来不尽的欢乐。 没想到一眨眼的功夫,这小妮子就已经长这么大了,似一朵含苞待放的海棠了,要是再过几年她谈恋爱了,不知道还能不能有空想起自己来呢,念及此,叶云内心闪过一丝他自己都弄不明白的愁绪。不过看到这丫头的成长,他还是很欣慰,很骄傲。这个聪明美丽善良的丫头,将是他心中永远的天使。 许子衿停下了哭泣,皱着黛眉思索良久,最终还是泄气地摇摇头,好奇道:“我不知道,答案是什么呀?” 叶云扬起一个玩味弧度,平静道:“答案是:老母猪也纳闷呢。” “哦。”许子衿若有所思地点着头。 叶云则坏笑而起,许子衿双眸疑惑地看着他,不明白为什么他要笑,半晌才反应过来,知道上了这臭小七的恶当,撅着小嘴,气恼地扬起粉拳捶着叶云。 叶云躲避不及,唯有将许子衿揽得紧一些,不让她有多余的活动空间,两人就这样紧紧地贴着,都可以感受到对方呼出来的温热鼻息。许子衿脸颊绯红,渐渐停下捶打的动作,美眸低垂,轻咬红唇,不敢正视那个正坏笑着的少年。 安静,很安静。 微风吹过,带来淡淡的山茶花香味,历久弥香。 长久的沉默之后,许子衿勇敢地抬头凝视着叶云的双眼,双手勾住他的脖颈,鼓足最大的勇气道:“小七哥,吻我。” 叶云被许子衿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话吓了一大跳,下意识地松开了抱紧许子衿的双手。 许子衿内心闪过一丝失落,但被她很好地隐藏起来,离开叶云怀抱,露出一个微笑,轻声道:“怎么?你不肯?” 叶云尴尬笑了笑,嗫嚅道:“你这死丫头,整天拿我寻开心。” “我不是开玩笑的。”许子衿认真道。 叶云望了她一眼,然后指了指胸前的“上弦月”白玉,平静道:“丫头,你知道我不能那样做的。” “我理解。”许子衿黯然道,别过脸去,看向远方的群山。 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 此时的许子衿没有平常的机灵娇憨,反而是沉静如水。她内心清楚那块白玉背后的含义,因此,对这少年怎样的爱都要隐藏,怎样的情都要舍弃,一滴一滴的血化作心头的朱砂。 爱情是什么? 许多人都曾冥思苦想,可世上纵多才俊之士,能有几人堪破爱情的玄机?能有几人挥慧剑斩情丝,跳出三寸外,不在五行中?情为何物,非叫人生死相许不可? 爱情是什么? 可以去哪里找答案?或者根本就不需要去找。 你去爱吧,爱上一个不爱自己的人,然后就知道什么是爱情。你去爱吧,爱上一个爱自己但不能长相厮守的人,然后就知道什么是爱情。你去爱吧,爱上一个爱自己而且一辈子在一起的人,然后就知道什么是爱情。你去爱吧,忘记了自己还存在,忘记了自己还活着,你就知道什么是爱情。你去爱吧,或者幸福快乐,或者黯然神伤,一切的一切,承受过后,你就知道什么是爱情。 残生若梦,随缘而已。 叶云站在许子衿身后,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那道倩影,不明白她为何带着一股浓浓的忧伤。他不知道这丫头心中对他的爱,只以为她是气恼他不肯听话,这也是他俩从小就开始在一起而产生的错觉,再亲昵的动作、再温柔的语言叶云也不会往爱情那方面去想。 良久,许子衿才缓缓道:“如果我们都是小孩子多好,那样就可以留在时光的原地,坐在一起,一边听那些永不老去的故事,一边慢慢皓首了。” 叶云走前几步,与许子衿并排而站,轻笑道:“小小年纪就大发感慨,真是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长大了有长大的好,懂得事情也就更多了,不会像小时候那样懵懂无知,这样走的路也会更宽广些,知道吗?” 许子衿侧脸望了眼叶云,嫣然一笑,故作轻松道:“小七哥还是老样子,逮着机会就给我灌输人生道理,不过我喜欢,嘻嘻。” 叶云见到许子衿已经没有伊始的忧伤,也笑了起来,打趣道:“这还不是你薇姨种下的祸根?丫头,你笑起来真美,堪比褒姒啊,要是你回到周朝,周幽王肯定会为你烽火戏诸侯的。” “我才不稀罕那个昏庸的皇帝呢。”许子衿皱着小鼻子,扬着香腮道,“我以后要找一个比小七哥还要优秀的男人,要像《诗经》里写的那样:‘有匪君子,如金如锡,如圭如璧。’要文采风流的君子,像精金,像纯锡,像玉圭,像白璧的君子,嘻嘻。” 叶云汗了下,无语道:“这样的男子估计和哈雷彗星一样,一千年才能见一次。” 许子衿嘟着小嘴,不满道:“哼,臭小七,你就小看我吧,等我找到了,就让你没地哭去。” “……这句台词好像是我经常用的。”叶云又汗了下。 许子衿笑了笑,没有搭话,神情平静下来,望向远方,淡淡道:“小七哥,我就要离开四川了。” 叶云闻言一怔,脱口而出问道:“嗯?离开四川?去哪?” “爷爷要我转学去宁州读六年级,然后在宁州读中学。”许子衿轻声道。 叶云微微眯起双眼,想了想,问道:“你一个人去?” 许子衿点了点头,淡然道:“爸爸妈妈都在部队里,不可能跟着我去的,而且爷爷说要我一个人尝试着独立生活。” “荒谬!”叶云表情愤怒,大声道,“丫头,我这就跟老爷子说去,怎么能让你一个人去一个陌生的城市生活?” 叶云转身就要走,许子衿赶紧拉住他的手,摇头道:“不要,小七哥。爸爸前些天就是上山为这事跟爷爷吵了一架,现在还没有和好呢,我不想你再和爷爷闹别扭。” “哦,原来那天世说叔气呼呼地下山,就是为了这事。”叶云恍然大悟,明白此事不可能更改,叹息一声,“哎,老爷子那执拗脾气,跟燕老是不相上下啊。丫头,你去了宁州后,有什么事就找燕老,知道吗?” 许子衿微笑着点头,刚才看到叶云为这事而心急如焚的表情,让她内心如同吃了蜂蜜一样甜蜜。 叶云想了想,又问道:“那学校联系好了吗?” 许子衿点了点头,微笑道:“联系好了,我转去的小学是宁州最着名的小学,是一座古庙改成的,叫刻木观小学。听爸爸说,这是取自《二十四孝》中‘丁兰刻木’的故事。小七哥,你放心吧,妈妈会陪我过去一段时间的,爸爸已经跟宁州那边的人武部联系好了,我的安全也没有问题。” 听到此,叶云心稍微安定了些许。 “思君如明月,夜夜感清辉。我去了宁州,不知道会多想你呢。”许子衿轻声吟道,转过身望着叶云,柔声道,“小七哥,这样吧,刚才你问了我一个问题,现在也轮到我问你一个问题。如果你答上来了,你就过关,如果答不上,你就要答应我一个要求,行吗?” 叶云轻笑一声,点了点头。 许子衿伸出两根如葱般的雪白柔荑,露出一个小狐狸笑容,问道:“小七哥,我有两个问题任你选择,你选哪一个?” 叶云凝眉想了想,觉得这鬼灵丫头出的题一定不简单,尤其是第二个问题,肯定刁钻难答,便道:“我选第一个问题。” 许子衿似笑非笑地望了眼叶云,问道:“你真的选第一个?不改了?” 叶云被丫头那一眼看得直慌慌,连忙摆手道:“等等,我再好好想想。” “快点呀,婆婆妈妈的。”许子衿嘟起小嘴道。 半晌,叶云挥了挥手,斩钉截铁道:“好,大丈夫敢作敢为,迎难而上,那我选第二个问题!”语气慷慨激昂,如同战士上战场前的誓言。 许子衿掩嘴轻笑,狡黠道:“嘻嘻,这可是你自己选的,不要怪我。第二个问题是:第一个问题中的那件事,发生在哪一年?” “……” 叶云汗在当场,不知如何言语。 而许子衿看着叶云的窘样,捧着肚子“咯咯”地直笑,笑得泪花都沁出来了,笑声娇柔动听,如黄鹂鸣翠鸟般悦耳。 “你这死丫头,真不知道你这小脑袋瓜是怎么构造的,可以这么聪明。好啦,我认输,说吧,你要我干什么?”叶云举手投降,无奈道。 许子衿停止笑声,凝视着叶云的双眸,一字一句认真道:“我要你吻我。” 第二十一章 这一吻 古罗马诗人说:亲吻是夏季开满鲜花的草场,是姑娘双手温暖的琥珀,是吸引蜂蝶的花束。 听到许子衿的那句话,叶云怔在原地,久久不能回过神来。 许子衿也不说话,只是勇敢地直视叶云的双眸,等待着他的回应。 一只野兔子正在草丛里优哉游哉地吃着草,小眼睛不明所以地望了一眼巨石上静静而立的两人,事不关己地跑开了。 沉默良久,叶云习惯性地揉着眉头,哈笑一声,打破沉静,企图逃避道:“丫头,你再换个别的要求,要不我去给到三千尺潭里抓条鱼?这个季节的鱼可肥了。” 许子衿才不会被顾左右而言他影响,执着地摇摇头,故步自封道:“我只要你吻我。” 叶云苦笑一声,嗫嚅道:“女孩子怎么可以随便让别人亲的?” 许子衿全然没了往日的调皮鬼灵,捋了捋被清风吹乱的青丝,像是在神佛面前一般虔诚,神情肃然道:“我不是随便让别人亲的,我只让小七哥亲,小时候你不是也会亲我吗?” “可现在我们都已经长大了,不能再像小时候般的毫无禁忌的。”叶云无奈道。 许子衿幽幽地望了叶云一眼,哀怨万分道:“臭小七,你耍赖皮!刚才说好的,你答不上来我的问题,就要答应我的一个要求,这时候却在这里推三阻四,说这说那的。我一个女孩子要你亲我,已经是鼓起很大勇气的了,你还要我怎样?” 越说越委屈,许子衿美眸里清凉的泪滴再次缓缓流下,我见犹怜。 叶云是最见不得这丫头哭的,那比他自己受伤还要难受,慌忙道:“好了好了,我答应就是了。死丫头,你这招‘落雨惊心’从小使到大,真是让我无还手之力啊。” 许子衿闻言破涕而笑,得意地扬了扬极美的香腮,一副胜利者的模样,娇憨趣致,叶云笑着摇摇头,轻轻敲了敲她的小脑袋。许子衿从小就知道叶云最舍不得她哭,眼泪是她用来对付叶云的核武器,还被她起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落雨惊心”。纵使叶云武功再厉害,面对这丫头的“核武器”只能束手就擒。 眺望石忽然安静了下来,只剩那少年和少女脉脉地看着对方。 亲吻对于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孩来说是一件极其神圣的事情,十一岁的年纪刚刚脱离了懵懂的孩童时代,却又未正式踏进怀春的青葱岁月,处于两者交界处的女孩更是会将接吻当作遥不可及的圣洁的事来看待。 许子衿螓首轻垂,娇艳欲滴的红润直蔓延到了她耳朵根处,长长的睫毛在夏风中颤抖,刚才还是满心期待的,等那一刻真的要到来了,心中还是娇羞不已,如同小鹿乱撞,两只冰凉而滑腻的小手沁满了汗水,不知道该如何摆放。 叶云静静地凝视许子衿,看着她这副不同于往日的小女子模样,心尖也随着颤动,浮起一丝无奈微笑。 他内心一直把许子衿当成亲妹妹,对她千般呵护,万般宠爱,那份兄妹的炽热情感自然是泯灭不了的,并没有许丫头的战战兢兢,反倒是坦荡磊落,仿佛是夜晚那片静静的摇曳不出波澜的月光,没有任何激情荡跃,有的,只是寂静的心动。 如果有一种不和我们其他激情相掺杂的纯粹的爱,那就是这种爱:它隐藏在心灵的深处,甚至我们自己也觉察不到。 许子衿慌得很,紧紧的闭住眼睛,一点也不敢睁开,感觉到了那少年默默的靠近,俯身探了下来,男子特有的鼻息暖暖得喷到了她的脸上,心跳遽然加快,长长的睫毛抖动得愈来愈厉害。 渐渐靠近的叶云没有许子衿的那种心跳加速,而是杯弓蛇影,显得十分的小心谨慎,随时防范着许丫头各种突如其来的袭击。因为他不相信这丫头是真的要他吻她,总觉得这是鬼丫头的一个恶作剧,这种感觉,是从小和她在一起而随之带来的,因为这丫头太机灵了,不会突然如此安逸娴静。 只是叶云不知道的是,许子衿渐渐长大,面对他时已经有了少女的那份矜持羞赧之意。 叶云凝视着那张闭上双眸的清丽无伦的脸庞,瞩目着因为紧张而颤抖的长长的睫毛,渐渐放下了心内的那一丝戒备。许子衿那副欲拒还迎的小女生姿态,不断冲击着他的心灵,瓦解着他的意志。叶云很清楚的记得,这是从小以来,许子衿第一次这么恬静地面对他,像一只可爱的小羊羔。 叶云一个花季少年,从来没有经历过接吻的事情,虽然看《红楼梦》时接触比较多关于男女方面的描写,但当这种事降临自身时,心中竟然不争气地腾起了一丝紧张,这是他面对死亡时都没有过的,后背上和额头上的汗水微微渗出。 终于,终于,两片薄薄地唇轻轻碰在了一起,清泌,清凉。 就在那一瞬间,许子衿全身如被电流袭击而过,颤悸由后脑勺直蔓延遍全身,脑袋一片空白,几欲摇摇欲坠,睫毛颤动得很厉害,身体到心脏齐齐一颤,仿佛快要死去般。那一吻,好似赤裸裸的吻在了她心脏的最深处一般,如圣洁的光芒,洗涤着她那颗少女的玲珑心。 这对少年少女轻轻地拥在一起,天地间,云淡风清,鸟语花香,却好像瞬间消失似地,只剩下他们两人。这一吻就像打破的酒坛一样,很远便闻到香味;就像香水瓶,晒过香料的味道飘在空气中。 莎士比亚说:亲吻是爱的封印。 爱情是心灵最裸露的接触,还是心灵最修饰的接触?没人分得清哪种更真实,但心灵至少是有接触的。那么触动许子衿心弦的又是什么呢?明知道这少年是她不应该喜欢上的,可是为什么他却深深印记在了自己的心上?除了他,自己的心里还能装下其他人吗? 这一吻好像很久,又好像是一瞬,似是雪花飘落在冰面上刹那间的纯洁。 良久,两个人才缓缓分开。 叶云没有夹杂丝毫男女之间的情欲,只是兄妹间的情谊,故依旧心平气和,神态自若,轻柔地摸了摸许子衿的小脑袋。而许子衿眼中却渐显迷离之色,只是泪水蒙然,那娇艳柔嫩的玉靥,红得几乎能滴出水来了,心中更是一片紊乱。 叶云恢复平静,回味着许子衿的那一吻,似乎带着樱花般淡淡的清香,那样的温柔而缠绵,看到许子衿害羞若兔的模样,轻笑一声,调侃道:“丫头,你的脸怎么和那小樱桃一样红,不会是害羞了吧?” 许子衿稳了稳心神,“呸”了一声,要强道:“不要脸,谁害羞了?只是这正午的阳光过于猛烈,晒的。” “好吧,那就当成是晒的吧。”叶云笑容玩味。 许子衿鼓着腮帮子,急眼道:“什么当成?就是晒的!就是!就是!” 叶云微微一笑,安慰道:“好好好,就是晒的。丫头,你的要求我也做了,我们上山吧,老爷子和你薇姨这么久没见到你了,都快想死你了。还有罗妈,整天问我小丫头在哪,怎么这么久了都不来看她一眼,我都不知道怎么跟她说了。” 许子衿点点头,双颊犹若盛开的桃花般鲜艳,却已经不再像一开始那般的心神俱乱了,反而有种看透了的清澈感,柔声道:“我也想他们,我们这就走吧。” 说着,许子衿转身就往回路跑去,留下一串异常动听的笑声,跑没几步,回头看着叶云道:“小七哥,今天的事你可别胡思乱想,我只是想着要离开川蜀了,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见上你一面,这才让你亲我的,没其他意思。” 叶云微笑点头,平静道:“我当然知道了,你放心吧。丫头,你去宁州后,要好好读书,不必担心我们会多久见不了面,我有时间就会去宁州找你的。再说了,虽然这云浮山用不了手机,也用不了电脑,我们还是可以写信联系的。不过你得把字练好,太丑了,你的字。” 由于云浮山是军事重地,这里的一切信息传递形式都会被屏蔽或者截留,所以电话不能用,传真机不能用,收音机也不能用,更不用说电脑了。 “丑就丑。”许子衿冷哼一声,吐吐香舌,吐槽道,“谁像你一样呀,可以静下心来,几个小时静静地对着虞世南的那本《北堂书钞》练字,真是寡淡无趣,还没我练琴好玩呢。” 叶云尴尬一笑,他练字的时候当真是两耳不闻窗外事,全神贯注,没有什么事情能够让他分心的。 虽然他最喜欢的是北宋皇帝宋徽宗的瘦金体,还有北宋名臣米芾的刷体,但唐朝不少名家他也是欣赏有加。 在初唐四大书家中,叶云最欣赏的是欧阳询的字,但由于欧阳询的字太过于传奇,“不择纸笔,皆能如意”,已经属于神品之列,只能赏不可彷。而虞世南是王羲之的七世孙,出身书法世家,字体外柔内刚,笔致圆融冲和而有遒丽之气,叶云一观其字便爱上了,由此无日无夜地对着虞世南的那本惊世稀品《北堂书钞》练字,日积月累,颇有“秀岭危峰,处处间起;行草之际,尤所偏工”的境界。 叶云走快两步,跟她并肩走着,忽然想起什么,轻声问道:“丫头,那你以后打算考中央音乐学院啊?” 许子衿摇摇头,憧憬道:“我想出国,去大不列颠皇家音乐学院,那里才是音乐的天堂呢。” 叶云微微一笑,附和道:“你以后肯定会成为最出色的钢琴家之一。” 许子衿笑了笑,低声呢喃道:“我的琴键只为你一人奏起。” 叶云没听清许子衿的话,疑惑问道:“丫头,你又在嘟囔什么东西呀?” 许子衿掩饰过去那一丝惊惶,莞尔道:“没什么,只是想到不知还要为你担心多久,我是指,那些不知来历的杀手。” “放心吧,现在已经没人可以轻易地杀我了,再加上有影子在,这云浮山是固若金汤的。”叶云自信道。 许子衿带着些许忧心地点了点头,忽然“咯咯”笑了起来,分享道:“小七哥,关于杀手,我想起了我班的一个男同学闹的一个小笑话。他家是杀猪的,那天在班上念作文,他念道:‘我爸跟我说,杀猪杀屁股,各有各的刀法,我想也是,有人杀脚,有人杀手,电影中杀手好像是一种很赚钱的工作。’我们全班都被他逗乐了,只有语文老师气得要命,不知道这杀手算名词活用呢,还是乱用,呵呵。” 叶云知道许子衿是在掩饰她的那丝忧心,轻笑一声,和煦道:“丫头,真的不用担心,小七哥还没听过你弹的钢琴曲呢,怎么舍得让那些杀手把我带走呢。” 许子衿停下脚步,凝视着叶云,认真道:“那你要答应我,一定要好好活着。” “嗯,我答应你就是了。”叶云微笑道。 “我们拉钩。”许子衿伸出白如雪的柔荑。 “好。”叶云爽快道。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两把声音同时响起。 许子衿终于露出了会心的微笑,转身翩翩往前走去,叶云紧跟一步。 看到许子衿哼着小调的不错心情,叶云玩心大起,舌头舔着嘴唇,发出啧啧的声音。 许子衿歪着小脑袋,不明所以地看着他,问道:“小七哥,你在干嘛呢?” 叶云笑意玩味:“我在回味呢。” “回味什么?” “吻卿唇叶,齿有余香啊。”叶云闭上眼睛,故作十分享受道。 许子衿看着叶云脸上的那一抹坏笑,柔嫩的脸颊绯红如桃花,气恼地跺了跺脚,羞恼道:“臭小七,你等着吧,呆会儿要你好看!”说完就小跑着走了开去。 叶云凝视着离去的那道倩影,闪过一丝黯淡神色,喃喃自语道:“丫头,今日一别,真的不知何时才能相见了,一定要照顾好自己。” 阳光下,一道稍显落寞的身影缓缓走向许子衿消失的方向,地上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第二十二章 春望 云浮山顶,繁花似锦。 夏日的阳光洒下炽热的光辉,让那座偏向阴冷的草庐濡染了一层浓浓的暖意。庐旁的那片青竹绿嫩嫩地闪着柔和宁静的光芒,像一簇绿色屏风,清幽雅静。 快要回到草庐了,叶云紧赶几步,追上许子衿,轻声问道:“对了,丫头,说起练琴,你现在的钢琴练得怎样了?昨天我听世说叔说,你已经考过了中央音乐学院的钢琴7级了,是不是真的?” 许子衿笑着点头,略显得意道:“嗯,那个还挺简单的。我在中央院考级期间,蒋奶奶还亲自教了我不少东西呢。” 叶云迈着不大的步伐,始终保持与许子衿平排,疑惑问道:“蒋奶奶?谁呀?” 许子衿将几根青丝顺到耳后,平静道:“她是中央院的名誉教授,爷爷的老朋友,哦,对了,她的丈夫也是爷爷的老朋友呢。” “哦?她丈夫是谁呀?”叶云问道,对于老爷子的朋友他很少听及,所以多少有些好奇。 “‘中国航天之父’钱老爷子。”许子衿平静道。 “啊!”叶云失声喊了一声。 许子衿被叶云这突然的一声吓到,小手不停地拍着胸膛,侧脸狠狠地瞪了叶云一眼,似乎觉得他这般大惊小怪很没必要,不满道:“小七哥,人吓人,吓死人啊!有必要这么惊讶吗?真是的!” 叶云还是没能从刚才的震惊中缓过神来,不敢置信道:“丫头,那可是鹰酱说五个师都不换的科学家呀!竟然是老爷子的老朋友?” 许子衿轻轻点着头,很平淡地说道:“这有什么奇怪的?爷爷的朋友多着呢。” 叶云虽然和老爷子一起生活了十年,但是老爷子除了会跟他讲上世纪初期的两次战争的事外,别的事极少提及,尤其是建国后他放弃了上将军衔,毅然决然地离开了这个他深爱的国家,不知所踪,很多年后才回到国内,隐居在这属于蜀都军区的云浮山。 这段往事叶云问了很多年,老爷子就是缄口不言,守口如瓶。 叶云稍稍平复了下心情,带着几分虔诚的心问道:“那你有见到钱老吗?” “见到了呀,钱老的身体好着呢,每天在那红砖楼里捣腾那些花花草草,倒也快活。”许子衿两只小手交叉在一起,负在身后,脚步轻盈。 终于到了草庐前,许子衿像一只快乐的孔雀,欢笑着奔跑向草庐,嘴里呼喊着:“爷爷,薇姨,罗妈,我又回来了!” 如银铃般悦耳的笑声随之而起。 叶云与路小甲缓缓跟在后面,不过两人的表情各异,叶云带着淡淡的微笑,望向许子衿的眼神满是柔情,而路小甲则是带着几分恐惧,那个小魔星实在不是一般人能对付得了的,实在应该避而远之。 未及一会儿,一位气质无以伦比的妇人从草庐内莲步移出,绝美脸庞上的那抹微笑足以颠倒众生,虽然岁月的痕迹渐渐显露,却并不妨碍她的风采依旧。路小甲看得眼睛都直了,没想到这天下还有这么美丽的女人,实在不敢相信眼前所见,觉得自己仿佛云游在仙境般。 那绝美妇人眸里噙着泪花,见到那个向她跑过去、七年未见的小美人,张开双臂将她一把拥入怀里,细细端详起来。 “小衿,你真是愈来愈漂亮,简直漂亮得让人嫉妒了。人常说女大十八变,看来这句话还应该将时间调调了。”良久以后,那绝美妇人抚摸着许子衿的脑袋激动说道。 “嘻嘻,真的呀?不过我还是觉得薇姨您漂亮,您是仙女下凡,小七哥也是经常这么说的。”许子衿抱着绝美妇人道。 绝美妇人闻言微微一笑,尝试着将许子衿像小孩子那样抱起来,却无论如何都抱不起,欣慰笑道:“我家丫头真的长大喽,抱都抱不动了。七年不见,小丫头都长成大姑娘了,要是再过几年啊,都要嫁人了。” “薇姨~~~”许子衿撒娇道,然后转身指着后面的叶云,“薇姨,刚才小七哥欺负我,他骂我是老母猪来着。我好不容易来一趟,他不欢迎我也就罢了,还骂我呢。” 许子衿说着,瞬间变成一副潸然欲泣的可怜模样,叶云见了苦笑不迭,这丫头太能演戏了,这颠倒是非黑白的能力是无人能望其项背啊!旁边的路小甲看到叶云吃瘪的模样与刚才要杀他时的凌然气势截然不同,不禁暗笑起来,这小魔星的威力可见一斑。 绝美妇人听到许子衿的哭诉,冷下脸来,命令道:“小七,过来。” 叶云耷拉着脑袋走过去,恨恨地瞪了一眼许子衿,许子衿偷偷地向他做了个鬼脸,旋即恢复了委屈的小模样,揽着绝美妇人的玉臂,但是眸子里掩不住其中的笑意。 “妈妈,什么事?”叶云强露出微笑问道,只是心里狠狠地在骂着许丫头。 母亲用力地敲了敲他的脑袋,疼得叶云喊了声“唉哟”,许子衿则抿着嘴唇,竭力忍着不笑出来。母亲瞪了叶云一眼,责怪道:“小衿好不容易来一趟,你怎么要骂她呀?” “我没有骂她。”叶云委屈道。 “没有?那你的意思是说小衿冤枉你了?”母亲诘问道。 “我是有说她是老母猪,可那不算骂呀,那只是……” 叶云还没说完,许子衿就抢着道:“薇姨,您看,他都承认了!哼,臭小七,整天就会欺负我,看薇姨怎么收拾你。” “……”叶云无语地望着许子衿。 母亲温柔地摸着许子衿的小脑袋,冷声对叶云道:“你这孩子,妈妈经常教育你要懂得谦让,你是哥哥,要让着点妹妹,你倒好,不让不要紧,还经常欺负她,连妈妈的话都不听了,快去把汤斌的《洛学篇》第一卷誊写一遍。” “啊……”叶云苦叫一声。 “啊什么?你还想把五卷都誊写完呀?”母亲问道。 叶云赶紧摇摇头,瞪了许子衿一眼后,便回庐内誊写去了,心里那个后悔呀,得罪谁也不要得罪这鬼丫头啊。 母亲让大山去招呼路小甲,然后就领着许子衿去见了老爷子和罗妈。老爷子见到七年未谋面的许子衿,激动不已,连那根寸步不离的龙头拐杖也置于一旁,捧着许子衿的小脸蛋端详着,找寻着她长大的痕迹,一代军中大将不禁老泪纵横。 情到浓时,爱便是泪了。 叶云则无辜地在房间里奋笔疾书,那支狼毫毛笔让他舞弄得潇洒雅致,帅气的脸庞是一种近乎冷酷的静谧,落在纸上的字柔中有骨力,拙中带秀气,烟云流润,清隽雅逸。 在他誊写期间,许子衿借着送茶之名进过来两次,每次都是带着一脸的小狐狸笑容,看着专注入神的他,心里不免暗暗泛起一丝爱意,然那丝爱意尚未腾起,就被她无情地扼杀在襁褓中。 两个多小时后,叶云终于放下手中的毛笔,轻轻转着有些酸软的手腕,把许子衿送进来的茶一口饮尽,缓步走出房门。等他来到客厅时,却发现空无一人,忽听到庐外笑声不断,放眼望去,原来是母亲和许子衿在草坪上放风筝。 叶云看着笑意甜美的许子衿,扬起一个浅浅弧度,刚想往外走去,大山却告知他老爷子在书房等着他,叶云问大山什么事,大山摇着头说不清楚。 叶云带着一丝疑惑走向书房。 —————————— 书房内,书香飘溢。 老爷子拄着龙头拐杖静静地伫立在一幅中国山水画前,神态默然,两道白色剑眉在此刻似乎也柔顺了不少,没有之前的不怒自威。 “小七,你来了。”老爷子开口打破安静。 “嗯,老爷子,有事吗?”叶云走到他身边,循着他的视线望向那幅画。 老爷子指了指墙上的那幅画,问道:“你知道这画的名称吗?” 叶云闻言,便仔细打量起这幅泼墨山水画来。叶云是第一次见这幅画,估计是老爷子在今天特意挂出来的。 画上的内容是:一轮孤日在山峦上散着黯淡的光芒,一座孤城隐在崇山峻岭中,一条滔滔大河静静流淌,河面上飘着一叶竹排,竹排的形状很是奇异,像是一个长方形的框,竹排上别无他物,只有一块偌大的翠玉,然而那玉却是破碎不堪的,一只不知名的鸟儿似乎在竹排上空盘旋徘徊。 这画是水墨兼用浅绛法而成,有很重的宋代山水画的味道,却并不是泥古不化,而是能够不落窠臼,自成风格,以书法的笔墨修养,融会于绘画的皴、擦、点、划之中,因而画中山苍树秀,水活石润,于天地之外,别构一种灵奇,率意挥洒,弃滓存精,亦皆炼金成液,曲尽蹈虚揖影之妙。 打量片刻,叶云凝眉道:“具体的名称我说不上来,但此画简淡幽微,洗尽尘滓,独存孤迥,各种点线皴法溶解万象超灵虚妙境,融诗心、诗境于画景,应该是描绘着李白《早发白帝城》的‘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一句吧,那座孤城应该就是白帝城了。” 老爷子摇摇头,轻声道:“这画是描绘一句诗,但不是李白的,而是杜甫的一句: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杜甫的《春望》?”叶云皱了皱眉,不解道,“为什么是杜甫那句诗?” 老爷子遒劲依然的手指在空中比划着,解释道:“看到河中的竹排了吗?它像是一个方框,方框里放着一块玉,而那块玉却是破碎不堪的,寓意‘国破山河在’,那座孤城隐在崇山峻岭中,寓意‘城春草木深’,那鸟儿徘徊盘旋,则寓意‘恨别鸟惊心’。” 叶云注意到了什么,问道:“那花呢?‘感时花溅泪’怎么寓意?” 老爷子微微一笑,轻声道:“这才是此画最精妙的地方所在,我也是看这画看了几十年才悟出来的。这位画家将‘花’谐音成了‘画’,所以这幅画就是寓意‘感时花溅泪’,说明画家在画这幅画的时候是涕泪涟涟啊。” 叶云叹服地点点头,没想到这小小的一幅画竟然如此寓意深远,又问道:“这画还有一点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为什么孤日与孤城之间留有一大片空白?是故意为之还是大意疏忽?” “你说呢?”老爷子反问道。 叶云摇摇头,好奇道:“我不清楚,这画的名称叫什么?” “《离别殇》。”老爷子叹息一声,继续道,“这画可谓是画中有话,话中有画啊,那一大片的空白不正是这画家难诉心中情的表现吗?华夏国的山水画与围棋一样,也是黑与白的关系,即有画与无画的关系。有画处黑也,无画处白也。” 老爷子顿了顿,侧脸问道:“小七,知道这国画中黑与白的区别吗?” 叶云点点头,轻声道:“老子曾十分简洁地把黑白之理概括为:‘知其白,守其黑。’白是作为黑的对立面而存在的,无白就无黑,有黑就有白,白就成为水墨画中必不可少的要素。白的意义是广泛的,大凡是山石的阴面处、石坡的平面处、画外之水天空阔处、云雾空明处、山脚的杳冥处、树头的虚灵处均视为白。白可用作天,作水,作为烟断,作为云断,作为道路,作为日光。” 说着,叶云将视线转回那幅画上,继续道:“这就是老子强调的‘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有无相生’的虚实奥秘,也是庄子说的‘一阴一阳谓之道’的道家玄机。” 老爷子满意地点点头,悠悠道:“这华夏国的山水画融进了道家思想观,老子认为,人和自然的关系要达到和谐一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祖国的大好河山不仅给画家提供一种审美的感性的满足,而且还更多地给予画家们哲学的满足与启迪。画家们乐于泉石啸傲,适于渔樵隐逸, 亲于猿鹤飞鸣,渴望与烟霞为侣,与林泉为友,是因为他们在自然的幽寂灵秀中发现了真正的精神上的快乐,这就是所谓的‘寥间无涯观,寓目理自陈’之道了。” 叶云疑惑地望向老爷子,不知道老爷子为什么今天突然来了闲情雅致,跟他讨论起了国画来,便开口问道:“老爷子,您跟我说这个有什么韵意吗?” 老爷子凝眉想了想,片刻道:“小七,你觉得你学武学得如何了?” 叶云怔了怔,回答道:“赤手空拳的话,五个警卫员一起上,十招之内解决。” 老爷子想了想,又问道:“那你妈妈教你的文化知识呢?” 叶云轻声道:“妈妈说她已经基本上没什么教我的了。” 老爷子点点头,意味深长道:“那就好。那你想不想变得更强大?” 叶云肃然地点着头,坚定道:“当然想,我要变得很强大很强大,强大到不畏惧任何人,因为我要保护您,保护妈妈,保护罗妈,保护丫头,保护一切我想保护的人。” 老爷子闻言轻笑一声,淡然道:“所以,我今天把你叫过来了。” 一老一少相视一眼,极有默契地同时笑了起来,极其诡异。 第二十三章 秋白 笑声止,花瓣落。 书房窗台边的那串菊花兴许是被这老少二人的笑声所惊扰,幽幽坠落了一片白色花瓣,落地无声。 老爷子又将话题引回那幅画中,继续问道:“小七,你知道这幅画是谁画的吗?” 叶云摇摇头。 老爷子炯炯双目隐着一丝泪光,轻声道:“是一个叫瞿世玮的画家。” “瞿世玮?是谁呀?您的老朋友吗?”叶云好奇道。 “不是,我没见过他,他也没见过我。这幅画是他儿子送给我的,那时候他已经去世两年了。”老爷子回忆道。 叶云有些好奇,问道:“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山水画家我基本上都了解,只是没听过瞿世玮这人的名字,这瞿世玮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是清末民初的一位着名画家,信奉道教,将道家思想很好地融进了山水画中。”老爷子紧了紧握住拐杖龙头的手,淡淡道,“这幅《离别殇》是在民国大革命失败、白色恐怖最严重的时期,他与儿子失去联系的前夕所作,完成后托友人送给了他儿子。” “大革命失败?那是1927年的事情了,原来这画已经这么久远了。”叶云感叹一声。 “说起瞿世玮,他和你还有点渊源呢。”老爷子轻笑道。 “和我?”叶云更加疑惑了。 老爷子笑着点头,轻声道:“瞿世玮因为在同辈的叔伯弟兄中排行老七,所以在家里他被昵称为‘七少爷’,这不和你的小名一样吗?哈哈。” 叶云闻言也轻笑而起,没想到还有这么凑巧的事,又问道:“那他儿子为什么要送这画给您呀?您认识他儿子吗?” 老爷子停止了笑声,踱步到了窗边,在那张古檀木太师椅上坐了下来,凝眉片刻,缓缓道:“那年我才十四岁,刚从少林寺回到宁州,却发现我家乡那条村都被西山土匪给劫杀光了,我父母亲双双遇害。我当时气愤难当,便扛着我父亲埋着屋后的一支土枪,跑到宁州郊区的西山,将盘踞在那里的一百多号土匪全杀了个精光,一个不留,然后就跑到赣西瑞金加入了工农军。” 叶云这是第一次听到老爷子讲他的身世,所以听得十分入神,连一只蚊子在他手臂上欢愉地吸着血都没留意到。 老爷子端起旁边桌子上的茶杯,抿了口茶,继续道:“我加入工农军之后,因为怀念死去的父母亲,又不适应部队的严格纪律,所以经常在夜里哭泣,不知被政委拉去做了多少回思想工作,却依旧如此。当时政委都没辙了,不过很凑巧,就在那时,有个人来我的部队视察工作。” “这幅画,就是他送的吧。”叶云插口道。 老爷子点点头,轻声道:“那个人级别很高,当时他刚刚从松江来到瑞金,是中华苏维埃的教育委员,还是苏维埃大学校长。他视察我所在的部队时,听到了政委对我情况的介绍后,便拉我去闲谈了一个下午,还把他父亲送给他的唯一一幅画转送给了我。” 叶云没想到这画的来历如此曲折,迫切问道:“这人是谁呀?” “瞿秋白。”老爷子缓缓道。 “啊!”叶云失声大喊。 老爷子并没有理会叶云的惊讶,继续道:“他的话对我帮助很大,我很快摆脱了怨天尤人的情绪,全身心投入到了革命中,这幅画我也珍藏至今。” “他跟您都说了些什么呀?”叶云那颗快速跳跃的心还没有平复,今天一下子就被两个大人物吓着,还真是少见。 老爷子仰天一笑,敬仰道:“太多了,秋白是个文豪,出口成章的,我当时还是个毛小子,大道理很多都不懂,又不敢正视他。你也知道,我一个新兵蛋子,见到首长都有一种潜意识的敬畏感。他说的话我记不住多少,不过有一句话我却一直铭记着。” “什么话?” 老爷子望着叶云,一字一句缓缓道:“他说,世上没有绝望的处境,只有对处境绝望的人。” 叶云一凛,细细咀嚼着这句话,心中叹服不已。 老爷子又端起茶杯抿了一口,忽然问道:“小七,知道你的名字怎么来的吗?” 叶云摇摇头,母亲很少给他讲身世的事,当然也不会讲关于他名字的由来了。 老爷子轻笑一声,轻声道:“这是你妈妈给你取的,你知道她最喜欢的一位画家是谁吗?” “当然知道,是‘元季四大家’中的倪云林,因为他的画境最为幽淡萧散,画品最为飘逸脱俗的。”叶云笑着答道。 老爷子点点头,继续道:“嗯,你妈妈喜欢这倪瓒追求简练、宁静和超逸的‘道’的境界。你的名字‘叶云’二字便是出自另一位‘元季四大家’黄公望称赞倪云林的一句诗:春林远岫云林意,意态萧然物外情。” “春林远岫云林意,意态萧然物外情。”叶云反复念着这句诗,终于知道自己名字的由来了,也算了解了自己身世中的万花一点,心中狂喜得不能自已。 老爷子看到叶云喜上眉梢的神色,也是微微一笑,淡淡道:“你妈妈是想你像倪瓒一样淡然超世,作一个清高绝俗、超然物外的高士,过着隐迹生涯。” 叶云恢复了平静,透过窗棂望向了屋外嬉笑着的母亲与许子衿,轻轻道:“隐迹生涯?离光、逍遥、清雅、野逸、素静?这些似乎都不能和我沾上边,天不遂人愿,有时就是这么无奈。死亡的威胁总是会让人懂得很多事情,在生与死之间的这条古街陋巷中不断奔走,只要慢了一步,便永远变成历史的一道陈迹残影。苦乐皆由此生,大道无形,大音希声。一只挣扎于斗室中的蛹,依然做着羽化成蝶的梦,却不知道有只毒蜘蛛正在外面等着它出来。这样的生活能清幽淡雅吗?” 叶云的这番剖白让老爷子平淡无物的心境射进了几缕阳光,老爷子满意地点点头,语重心长道:“小七,你善良、稳重、温文尔雅,人心如海,世事如焚,唯你心中却是一片净土。记住,任何人的生命都没有你重要,包括我和你妈妈,懂了吗?” 叶云闻言一怔,下意识地摇着头。 他还没来得及说话,老爷子便凝声道:“《太白阴经》云:天时不能佑无道之主,地利不能济乱亡之国。地之险易,因人而险,因人而易;无险、无不险,无易、无不易。人是主宰,而你主宰着人。” 叶云仍是一头雾水,问道:“老爷子,今天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么多这些话?” 老爷子微微眯起炯炯双目,凝视着叶云,沉默片刻,开口道:“我要你去一个地方,四年。” “什么?”叶云失声道。 “在那里你会变得更强。”老爷子缓缓道。 “哪里?” “非洲。” ———————— 月寒江清夜沉沉。 山里的夏夜比其他地方都要凉爽,甚至有些寒冷之意,却抵挡不住动物们的热情,各种叫声此起彼伏,乐此不疲,像一场声势浩大的森林音乐会。那轮明月孤零零地挂在那里,月明星稀,没有星星的相伴,月光似乎也要比往常清冷许多。 叶云静静地坐在草庐前的草地上,轻轻哼着那首不知名的苍凉小调,双手撑在身后,仰头看着天上的月亮,清亮双眸很深邃,不知道在想这些什么,月光轻柔地铺洒在他身上,反而让他愈加孤怜。 “小七哥。”许子衿的声音在后面响起,跑到叶云身边,“你在看什么呢?” “看天上的月亮。”叶云拍拍身旁的草地,示意她坐下来,“丫头,你说那月亮每天晚上都在那里,不会孤单吗?” 许子衿按着裙子坐下,柔声道:“不会吧,每个夜晚都有那么多人仰头瞻仰它,而且它承载着远离家乡的游子相思,传递着远方亲人的挂牵,这是一项多么伟大的工作啊!” 叶云轻笑一声,夸赞道:“你这丫头,有时候懂的东西还真是比别人透澈。” 许子衿嫣然一笑,没有说话,也学着叶云仰头望向那轮明月。月光洒在她那清丽无伦的脸庞,让她愈加瑰姿秀逸,仿佛是月宫仙子。叶云不禁看呆了,这丫头稚气未脱就如此绝丽,长大后还如何得了? “小七哥,你在那里瞎看什么呢?”许子衿察觉到了叶云在一直看着她,内心羞赧不已,却故作平静道。 叶云回过神来,掩饰过去那一丝窘意,咳嗽一声道:“没什么,只是好久没和你这样一起看着月光了,有点怀念。” “嗯,我也是。”许子衿温柔道,纤细柔荑顺了顺秀发。 两人安静了下来,欣赏着此时的山中清夜美景,赏繁花点点,观明月淡淡。 各种鸟叫声、昆虫鸣叫声互相交织,给这幅静谧的夏夜画卷平添了几分生气。 “对了,小七哥。”许子衿侧脸问道,打破安静,“你房里怎么这么多报纸杂志?” “哦,那些是大山每个月去蜀都带回来了的,在这云浮山里信息闭塞,只能通过这些纸质媒体来了解天下大事了。”叶云语气平淡道。 那些杂志报纸是叶云要求买的,他每个月都会抽出时间,一头扎在大山带回来的杂志报纸中,《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这些政治味很浓的报纸能让他更好的了解到国内的政治动向,而《参考消息》、《了望》、《求是》等优秀政治杂志则带给他更多的政治讯息。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 叶云清楚,他的努力未必有用,但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才知道,学到的知识即使放在肚子里面一辈子不用,那也是自己的。 他特别关注的是有关宁州的新闻,因为那个城市对他来说既熟悉又陌生,有很多他不知道的事情都发生在那座有了千年历史的江南城市。 前阵子许世说从香江带回了很多杂志报纸,都一股脑地让大山带进山给叶云。 有一则新闻引起了他的注意,这则新闻是登在香江《明报》上的,题目为《一手遮天,徒之奈何》,是一位年初出逃鹰国的贪官接受明报驻鹰国记者的采访录。那位贪官原是东海省省长,贪了十个亿,枪毙十次都有富余,号称华夏国第一贪,他却在华夏国督察院的层层布控下,成功逃脱了,逃到了大洋彼岸。 这位建国以来华夏国第一贪的省长气焰嚣张地对《明报》记者说,他是答应了一个神秘人物,压下了七年前宁州的几起惊天的连环凶杀案,那个神秘人物会保他一世平安。这不,连督察院这样能力通天的组织都奈何不了他,依旧逍遥快活。 一石激起千层浪。 这则新闻在香江一见报,国内媒体纷纷转载,引起一片哗然。全国人民气愤填膺、众说纷纭,有说政府腐败无能,有说贪官该千刀万剐,有说这助长了歪风邪气,有说做官做得如此洒脱也算是第一人等等,众口难调。 不少大城市还出现了要求京城最高层严惩腐败的游行活动,参加人数很多,主要是以学生为主。 为了平息这场轩然大波,京城最高层立即采取了雷霆手段,在全国范围内刮起了一阵猛烈的廉政风暴,一夜之间,与那位华夏国第一贪有过黑暗交易的各路高官、名商纷纷落马,其中包括多名内阁正部级领导。 那段时间,心中有鬼的官员人人自危,官场一片廉明。 百姓们都拍手叫好,称赞京城最高层的英明决策。 看完那则新闻后,叶云当时就皱了皱眉,七年前宁州凶杀案发生的那个时间段,正好是燕老从云浮山回去宁州后不久。而且自那以后,来云浮山暗杀他的人只有两个,都是武功不高,轻松被影子杀死。叶云追问了老爷子好几遍是不是燕老在幕后操纵那几起惊天大案,老爷子都矢口否认。他虽然有疑惑,却也渐渐放下了此事,不过仍觉蹊跷。 只是没人想到,那位贪官省长在接受采访的一个月后,在鹰国加州的住所里被不知名的杀手杀死。加州警察发言人对媒体称,杀手相当职业,现场没有留下任何证据,只留下了一张写有中文的小纸条。 上面写着:如果低调,你可以活得更久。 这也应正了华夏国的一句古话,逃得了初一,逃不了十五。 这事儿华夏国境内媒体没有报道,叶云自然不知道,这是后话。 许子衿听完叶云的解释,恍然大悟地点点头,然后瞥了眼草庐的方向,小心翼翼地问道:“小七哥,你下午和薇姨说了些什么,让她哭了整整一个晚上?” “……” 叶云不知该如何跟许子衿解释,下午跟母亲坦白了老爷子的决定,母亲哭得像个泪人似的,让叶云肝肠寸断。如果让这小丫头知道自己去非洲,那还不哭死了?但是这丫头鬼灵过人,如果说出的理由不能自圆其说,难免会被她怀疑。 沉默片刻,叶云撒了一个善意的谎言:“我跟她说了骂你是老母猪的前因后果,妈妈觉得冤枉我了,所以就很伤心。你是知道的,妈妈很疼我,不会舍得我受委屈的。” “啊。”许子衿低呼了一声,接着幽幽道,“原来是为这事呀?我只是想惩罚惩罚你的,没想到让薇姨伤心了,都是我的错。” 叶云看着她潸然欲泣的小模样,心里暗乐,表面却若无其事,平静道:“所以呀,丫头,以后可不许随便让你薇姨罚我了,不然她知道事情的真相后,会很伤心的。” “嗯,我知道了,我以后再也不叫薇姨罚你了,叫爷爷罚你就是了。”许子衿嘟着小嘴,不开心道。 叶云本来听到前半句差点笑出声来,可后半句一出来,内心一沉,悒悒不乐。 “小七哥,我明天就要走了,你为我唱首歌吧。”许子衿摇着叶云的手臂,撒娇道。 “唱歌?好呀,你想听哪首?”叶云轻笑道。 “齐秦的《大约在冬季》。”许子衿兴奋道。 “嗯,这首歌我会唱,你去房间里把那把吉他拿出来吧。” “好嘞,嘻嘻。”许子衿说完屁颠屁颠地跑回了草庐。 片刻,许子衿从庐内捧着一把吉他出来,这把吉他是叶云十岁生日那天,许世说带进山的生日礼物。少年郎终究是少年郎,有些秉性是无法一概摒除的,叶云看到这份礼物,欢喜不已,一有空闲便对着半山腰那株樱桃树练习,日久天长,竟无师自通,指法相当娴熟。 夜晚的清风徐来,伴着阵阵花香,惬意怡人。 许子衿静静地坐在他身旁,秀美双眸凝视着那个少年的脸庞,嘴角挂起甜蜜的微笑。 叶云轻轻地弹奏而起,歌声飘扬: 轻轻的我将离开你 请将眼角的泪拭去 漫漫长夜里未来日子里 亲爱的你别为我哭泣 前方的路虽然太凄迷 请在笑容里为我祝福 虽然迎着风虽然下着雨 我在风雨之中念着你 没有你的日子里 我会更加珍惜自己 没有我的岁月里 你要保重你自己 你问我何时归故里 我也轻声地问自己 不是在此时不知在何时 我想大约会是在冬季 不是在此时不知在何时 我想大约会是在冬季 …… …… 这歌是唱给许子衿听,却又是在唱给母亲听。 叶云一边唱着,心里一边在默默流泪,他知道母亲正在某个地方静静地看着他。她最心爱的人就快要离开她,到遥远的非洲大陆去了,而且此去危险重重,前途未卜,她能放下心吗?她如果每天都忧心忡忡的,他能放心走吗? 歌声止,万籁寂。 只有清冷明月洒着柔和的光芒,照亮着云浮山这片崇山峻岭。 许子衿眸沁泪花,不可抑制地投入了叶云的怀抱,双手紧紧抱着他的腰,一刻也不愿松手,放声恸哭,哭声凄婉悲切。 叶云强忍着泪水,轻柔地摸着她的小脑袋,低声嗫嚅道:“傻丫头。” 草庐内,明窗前,一位绝美的妇人静静站立着,那股气质是脱离尘世的空灵清逸,望向不远处的那个少年,眸里满是柔情,两行清泪缓缓滑过她的脸庞,纤细手指死死地掐入掌心,压出十道血印。 清明月,离别殇,泪水落…… 第一章 锦湖 今者,宁州。 万人瞩目的高考已经落下帷幕有一段日子了,可考生们依然未能放下心来,因为成绩还没有公布。悬念,总是让人窒息的,是金榜题名,还是名落孙山,谁都猜不准。但平均主义是从来都没有出现过的,谁都清楚,等那天来到之时,就是几家欢乐几家愁之际。 许子衿却全然没有丝毫的担心,每天笑意迷人,化着精致淡雅的妆容,一副摆脱笼中鸟身份的喜悦表情,不是拽着同学去逛街购物,就是拉上叶云到电影院看爱情片,还拖着一个皮箱离开了状元旅馆,住进了邮电小区——叶云的家里。 对此,叶云自然没有异议。 一个杂言说,男人懂得人生哲理,而女人却懂得人生,此话不假。 这丫头虽然鬼灵过人,经常戏弄得叶云很无语,不过这家让她收拾得还真有点温馨味道,没有了之前的孤清冷索,多了几分人气,起码残旧的冰箱里总是堆满各种有营养的食物,水果、鸡蛋、牛奶不一而足。 每次当叶云忙得焦头烂额时,这贴心的丫头还会送来点心或者糖水什么的,弄得他感激涕零。而那丫头也只是善解人意地留下一个倾国微笑,就走开了,不去骚扰他。他最近实在是忙得天昏地暗,一直在研究着宁州的产业分布以及主要公司状况,金爷给他提供了各种需要的资料。 这些资料十分详尽,囊括了宁州各个行业的精英公司,在互联网是根本查不到的,让他错愕不已。 当然,叶云并没有过问这些资料从哪里来,金爷只是跟他说过,他在宁州有一个非常密集的关系网,各个系统里面都有人,这层关系网不可能只是一层两层的,因此也没有必要去刨根问底,只要握住那个线头就行了。 牵一发,而动全身。 现今的宁州经济营养不均匀,很明显的呈现东强西弱、北富南贫的分布态势。 东边的新港区与楚河区因为靠近港口,发展潜力最大。 北边有两个区,舶来区与拱月区,一条默默流淌了千百年的京杭大运河横穿而过。除了舶来区因历史原因而没有得到很好发展外,拱月区可说是宁州经济实力最强的一个区,是宁州的cbd,也是市委市政府的所在地。这里水网交织,支流繁多,如同“众星拱月”一般,自古以来便是宁州的繁华之地,而拱月区的名称也由此而来。 西边的西山区产业单一,只有一些破旧不堪的国营工厂在那里苦苦度日。西山区原来并不存在,只是在建国后,为了扩大宁州的版图,便向西扩张,将西山一带广阔的山地平原纳入宁州,成立西山区。但因为当时的主要产业都在南边的老城区和北边的拱月区,因此西山区的经济发展相当缓慢,步履蹒跚。 不过近些年来,宁州政府有意主打有“佛教千古名寺”之称的西山寺的旅游品牌,更多的政策优惠将向西山区倾斜。 而南边的古城区则是宁州千年的精华所在,各个时期的建筑在这里将宁州的历史浓缩,岁月在这里缓缓流过,留下了难以泯灭的印迹。但由于改革开放后,宁州的政治经济重心北移,这里逐渐没落,淡出人们的视野。 现任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孔南行曾在宁州商业论坛大会上讲过一段十分精彩的话语,被大家奉为政坛上的经典语录:如果将宁州比喻成一个人的一生的话,那么,东边是朝气蓬勃的少年时代,西边是奋发图强的青年时期,北边是事业巅峰的中年人生,而南边则是脱尽繁华的垂暮之年。 宁州经济发展的领航之舰就是张家的昊天集团,紧随其后的,就是南宫家族的神骏集团。 这两个集团像是宁州最亮的两颗明星,将其他企业的光芒全都遮掩住了。 但两者间的实力并非伯仲,张家的政治背景深厚,这是南宫家族所不能媲美的。 虽然两个集团为了扩大影响力,纷纷将总部搬到了共和国骄子城市——松江,但是昊天在宁州的两家子公司每年纳税仍高达十几个亿,成为民营企业之冠,而神骏集团也不甘落后,在宁州的几家子公司每年纳税也达到5点多亿,让人瞠目。 很美的夜晚,柔云淡月。 凉风从窗户吹进来,也带来了浓浓的九里香味道,沁人心脾。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叶云才将手中的资料放下,走到窗边,深深呼吸了几口,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松松用了很久的脑神经,然后走出房间,望了眼抱着一堆零食、蜷缩在沙发上看着无聊韩剧的许子衿,微微叹了口气。 这丫头千好万好,就这点不好,特别喜欢看韩剧,经常一边啃着薯片一边流着泪水。 有时还会莫名其妙的凝视着叶云,让他惊悚不已,不知道这死丫头又在打什么鬼主意了。 此时的许子衿异常安详,两条修长美腿置于臀下,俏生生外露的两只小脚洁白若雪,脚趾便如十颗珍珠一般,粉色的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闪烁着柔和健康的光泽,让人一见便忍不住想将其抱在怀中好好爱抚一番。她双眸紧紧地盯着那台二手电脑的屏幕,黄潆潆的灯光落在她的身上,那张微带睡意的慵懒面容上透出的美尤能渗入人的心脾。 “小七哥,你看完那些资料了?”许子衿看到他没有在房里埋头看资料,有些疑惑。 “嗯。”叶云本来想抽根烟的,一摸口袋,才想起烟早就被这丫头没收了,只好悻悻作罢。 许子衿故意作了一个惊讶的表情,扬声道:“你太厉害了,看了三天,终于看完了。” “老金弄的资料太过齐全,我也不能浪费他的这番心血,总得看得仔细些。”叶云微微一笑,到厨房泡茶。以前除了茶具外空无一物的厨房,因为许子衿的到来变得满满当当的,厨房必需品一应俱全。 许子衿在厅里有些抱怨道:“你看那些资料干什么?整天窝在家里看这些纸上谈兵的东西,又不出去找工作,大好的青春就这样被你糟蹋掉了。你要是实在找不到工作的话,我叫爸爸给你在宁州安排一份好了,他在宁州有很多战友都是企业老总来的。” 叶云端着两杯热气腾腾的茶出来,坐到她身边,轻笑道:“我还没有沦落到要走后门的地步。” “可你现在还是无业游民一个。”许子衿接过其中一杯热茶,在掌心间磨砂。 “等等吧,很快就会有变化了,时间会证明一切。”叶云把茶杯放在桌面,慵懒靠在沙发上。 许子衿不明白他的这几句话,歪着脑袋仔细地观察着他,轻声问道:“你想做哪一行?” “你觉得呢?”叶云笑了笑,反问道,这个钢琴冠绝天下的丫头还喜欢越界管事,真新鲜。 “在宁州,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是龙头产业,从针头线脑到汽车、船舶,到为‘神七’配套;从小商品到大市场,从小企业到大协作,从小区域到大产业,从小资本到大集聚,撑起了宁州经济的半壁江山,你要想混进这个产业分一杯羹,难,没有几十年的底蕴积累,是不可能挤上前台的。”许子衿把电脑给关了,井井有条地分析着。 叶云震撼,看着这个有些陌生的丫头,头一次生出女人心思可怕这个字眼。 许子衿托着粉嫩腮帮,想了想,侃侃而谈道:“富贵险中求,做房地产吧,这绝对是个敛财暴利的行业。宁州现在还有几个区的房产开发比较滞后,人多房少的格局,在未来几年都很难有什么重大变化,潜力无限,而具备绝对竞争力的只有三间公司,昊天旗下的古道集团,神骏旗下的伯乐集团,还有就是以房地产起家的锦湖集团。除了这三家,其他的只是些虾兵蟹将,不足以道,竞争相对较少,但残酷性却绝对比得上任何一个行业,因为这三个对手实力实在过强,但也不是没有取胜的机会。” 叶云静静听着她的这番长篇大论,心里产生八级地震,头一次发现这个丫头不简单。 “你盯着我干什么?”许子衿脸泛红晕,他那欣赏而不是性欲的眼神让她觉得很舒服。 “没事,你继续。”叶云微微一笑,觉得眼前这张精致脸庞多了几分看不透。 许子衿稳稳心神,继续道:“事物的发展,总是要经过量变到质变的飞跃,没有量的积累,是不可能行得通的。这三家公司,貌似好像三片巨大无比的乌云,遮盖了整个宁州房地产的天空,而其他企业只能盼望乌云漏出几条缝隙,能吸收到一些雨露滋润,其实不然。原来的宁州房地产市场,是古道和伯乐两家一手遮天,可锦湖却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企业,硬生生做到现在的三国鼎立,它经历的一个个令世人叹为观止的华丽转身,印证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合则双赢,分则两伤。” “你的意思是?”叶云皱皱眉。 “纵横捭阖?。”许子衿浅浅一笑。 “不明白。”叶云耸耸肩。 “锦湖的发家史,其实就是一部联合诸侯史,是多个小公司合并成的。锦湖的老总,宁州大富豪柴进士原来只是一个路边擦鞋的小工,衣衫褴褛,生活贫困,可他能成功,必定有其过人之处,当初那条街的所有擦鞋档口的生意,都不如他一家兴旺,你知道为什么吗?”许子衿轻声道,神情有种说不出的魅力,与平时的清纯可爱有着天壤之别。 “他雇了一个美女?”叶云嬉笑道。 “色狼。”许子衿鼓着腮帮撅着嘴,狠狠瞪着他,然后轻声道,“因为他懂得联合,其实那条街所有的档口都是由他控制的,他说服其他档主形成一个联盟,将价格提得很高,只留一家相比较而言低一点的,但跟其他地方相比,却要高得多,这样子,顾客货比三家之后,就会选择他的那家档口,所获得的利润也比其他地方可观,其他档口分享其成时,也会多些收入,这样一来,生意兴隆,不再是个神话。” 叶云摸摸鼻子,讶然道:“确实是个商业奇才。” 许子衿蹙蹙黛眉,盯着他道:“你似乎有些轻蔑之意。” “没有。”叶云否认道。 “就有。”许子衿坚定道。 “好,我有。”叶云无奈承认道。 “为什么?难道他这样还不够惊艳?”许子衿不解道。 叶云端起那杯清茶,浅抿了一小口,轻声道:“他这个法子不是不好,只是有点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鼠目寸光,多数档口高价,一家低价,利润自然会水落船低。要想水涨船高,最明智的做法,应该是多数档口低价,一家高价。” 许子衿瞳孔紧缩,沉默良久,才轻声道:“确实如此。” 这个弯很简单,谁都可以转过去,但要识破这个弯却很难,正如很多人不明白一个盲人为什么晚上走夜路的时候还要打灯笼,即便你灯笼照得再亮,也是看不见脚下的路,白白浪费。殊不知,这个盲人打灯笼的原因,其实只是为了让别人看见他,不会在漆黑的地方把他撞倒。 许子衿淡淡微笑,轻声道:“小七哥,你知道你跟以前相比,最大的变化是什么吗?” 叶云摇摇头,问道:“是什么?” “是那份深不可测的城府,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的城府。”许子衿轻轻撩拨着垂在胸前的几根秀发,平静道,“你跟我的距离可以用望远镜作比喻:在这头时,看你很近;在那头时,看你很远。有时候,我会发现愈来愈看不清你,你明明就站在我的面前,我却感觉你远在天边。小七哥,到底哪个才是真的你呢?” “傻丫头,无论怎么改变,在你面前,我永远是我,你永远是那个纯美天使。”叶云柔声道。 许子衿莞尔一笑,点了点头,还没有来得及说话,屋内突然陷入一片漆黑。 第二章 华沙 屋内突然陷入一片漆黑。 “啊,停电了!”许子衿下意识抱头,低声呼道。 叶云一凛,瞬间将她紧紧护在怀里,遽然望向一个黑暗角落,问道:“有事吗?” 须臾,从那个黑暗角落传来影子那把足以令人稳定心神的声音:“没事,正常停电。” 叶云这才放开许子衿,微笑道:“丫头,害怕吗?” “不害怕,有你和影子在,有谁敢来?”许子衿摇摇头道。 此时她脸上红红的,像发烧一般,好在屋里是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 叶云起身,轻声道:“你等等,我去拿蜡烛。” “嗯,小心点,别碰着。”许子衿不忘叮嘱道。 不一会儿,叶云捧着一支点燃的白蜡烛从房里出来,颤动的烛光,温柔的乳黄色,屋内终于收获了一片亮堂。 夜就这样,静静地在烛光中流淌,悄无声息。 许子衿环抱着双腿,香腮顶在膝盖上,长长的睫毛微颤,凝视着那根蜡烛,百感交集道:“这样的烛光之夜真漂亮,让人卸去尘世的喧嚣,淳朴而温馨。若不是停电,我几乎都快要忘却人世间竟还有烛火这样美好的宝物了。” 烛影摇曳。 她轻轻哼起一首《古风乐府》:“烛影摇,烛影摇,我有孤身若烛影,摇摇左右向何边……” 叶云静静听着,等她不唱了,才低声呼道:“丫头?” 没有反应。 叶云揉着眉头,又问了一遍:“你不是说要去大不列颠皇家音乐学院吗?怎么还想报宁大?” 还是没有反应,许子衿的视线只停留在烛光上,一动不动,似乎出了神。 “丫头?”叶云又轻声呼道。 “嗯?”许子衿这才回过神来,双眸迷惑地看着他,屋里有点热,她额头上有着细密汗珠。 叶云拿过一本杂志,轻轻帮她煽着风,微笑道:“我是说,你的钢琴梦呢?不追求了吗?难怪前段时间小宝在广记茶餐厅看到你时,说曾经在华沙见过你。我听影子说了,去年你获得了华沙肖邦钢琴大赛金奖桂冠,德国汉诺威戏剧音乐学院要收你,你却不肯去,为什么?” 许子衿视线转回烛光,毫不在乎道:“不为什么,不想去,不想那时候去。” “唉,多好的机会,你就这样错过了。那这次呢,为什么还不去大不列颠?”叶云问道。 “你很想我走吗?”许子衿侧过来脸,盯着他,语气很淡,像清明谷雨。 叶云拿着杂志煽风,力度估计有点大,烛影都有些恍惚,嗫嚅道:“不是我很想你走,只是那是你追逐的梦啊。只要你喜欢的东西,我是全力支持你的。哪怕你要我摘下天上的月亮,我也会想方设法去为你摘下来。” “说的好听。”许子衿撇撇小嘴,探身拿过几张纸巾,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略带生气道,“去大不列颠的事儿我有分寸,我已经规划好了,在宁大读两年再走,这事儿我跟爸爸妈妈商量过了,他们也同意。” “那老爷子呢?”叶云问道。 “你真烦!”许子衿瞪着她本来就很大的眼睛,拿起抱枕,狠命砸了叶云一下,没好气道,“等成绩出来了,我就回趟云浮山,那时候再跟爷爷说就是了。叶云,你是不是恨不得我现在马上就出国,远离你的视线?” “当我没说过。”叶云连忙道。 他知道这丫头真的生气了,因为每次她叫他名字的时候,就是她真正生气的时候。 “那不就完了。”许子衿微微一笑,端起桌面的茶杯一饮而尽。 她并不嗜茶,只是在叶云的影响下,对茶也是相当有好感。 对于这丫头的脾气,叶云是相当了解的,喜怒哀乐都写在脸上,从不掩藏,清丽无伦的脸庞露出了微笑那就代表她的气已消了大半。他也将视线转到烛光上,那小小亮光不断跳跃着,像是个调皮淘气的小孩。 两人就这样静静地坐着,沉默是此刻的主旋律。 只有墙上的时钟在滴答滴答地走着,恪守着陈规,坚贞不渝地不违背原则。 “小七哥。”许子衿忽然开口道。 “嗯?” “爷爷为什么要你来宁州?” “不知道,他没跟我说。” “那你想来这儿吗?”许子衿定眸凝视着他。 叶云皱皱眉,还真被她这个问题给问住了,他从来就没认真想过,或者说,他一直在逃避这个问题,思索半晌,呢喃道:“我也不知道,毕竟来这里之前,妈妈是极其不情愿的,我于心不忍,但我又很想来这里弄清楚点东西。” “为什么要弄清楚?”许子衿重新拿了几张纸巾,温柔地帮叶云擦拭着汗水。 “古罗马哲学家塞内加说:‘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我不能这么糊涂地活着,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那就太失败了。”叶云平静道,闭上眼睛,任由丫头擦拭,嗅着她的幽幽体香。 “那你现在查到点什么了吗?”许子衿感兴趣道,将几张纸巾揉成一团,扔到垃圾桶。 “没有多少头绪,一步一步来吧,总会有蛛丝马迹的。”叶云微笑道。 许子衿拿过橡皮筋,扎起长发,露出完美侧脸,问道:“薇姨为什么不告诉你这些事情?” “我也不知道。”叶云微叹口气,又抿了口茶,眼神深邃,“也许她不想再忆起以前的东西吧,毕竟往事不堪回首;也许她不想我参和进来,怕我非要弄个水落石出,到时候会有危险。你也知道,我是伴随着无数暗杀长大的,死亡对我来说并不陌生,有好几次我就到了边沿了,妈妈回忆起来总是心有余悸,特别不愿意我遇到危险。” “我也特别不愿意你遇到危险。”许子衿也叹了口气,幽幽道,“所以我小时候总缠着爸爸跟我讲关于你的事,想帮你弄明白背后的事情,他却总是顾左右而言他。你知道吗,我连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招儿都使出来了,他还是铁石心肠,我真没辙了。” “对世说叔来说,你那些招儿都使腻了,怎么可能还买你账呀?不过,这些事情既然他们不愿讲,我就自己去弄明白。尼采不是有句名言吗?‘自从厌倦于追寻,我已学会一觅即中;自从一股逆风袭来,我已能抗御八面来风,驾舟而行。’你信不信,我迟早会发现他们掩藏的东西的。”叶云坦荡一笑。 “嘻嘻,小七哥那么厉害,当然能找到了,我也帮你忙,我鬼点子可多了。”许子衿嫣然笑道。 叶云颔首微笑,忽然记起了什么,问道:“对了,丫头,问你个事。” “什么事?” “你知道‘长弓交错,遮天蔽日’是什么意思吗?”叶云问道。 “‘长弓交错,遮天蔽日’?”许子衿皱起极好看的黛眉,“这句话是谁说的?” “是一个很怪异的算命先生,叫半日仙,他赠送给我的一句话。”叶云又想起了那天的丹青巷。 “什么,半日仙?就是那个‘一叶落而知秋,一言出而知命’的半日仙?”许子衿兴奋地一跃而起,娇声道,“天啊,小七哥,你太幸运了!你知道多少达官贵人想得到他的一句半语吗?听说香江的那几名顶级富豪联合筹资一个亿,就是为了让他算一命,一个亿呀!不过遗憾的是,始终无法找不到他的人。” “他们真是有钱没地花了,多捐点给希望工程,不知多少孩子可以坐在宽敞的教室读书。”叶云撇嘴道。 “切,没见识。我睡了,不理你了。”许子衿起身往房间里走去,还不忘将那支蜡烛带走。 “喂,丫头,你还没给我解释呢。”叶云无奈道。 许子衿转身朝他做了个鬼脸,冷哼道:“大师说出的话,岂是我这种凡人所能解释的?” “那你总该有点想法吧?”叶云摊手道。 “我现在的想法,只有一个,那就是睡觉。施主,妄念徒增烦恼,你还是早点安歇吧,嘻嘻。”许子衿耍无赖道。 伊人转身回房,空留余香。 叶云苦笑一声,唯有躺在沙发上,一边思索着接下来要做的很多事情,一边进入梦乡。 窗外很黑,房间内一盏恍惚的淡黄色,依旧温馨。 许子衿坐在床上,摸着那个让叶云百思不得其解的黑盒子,没有丝毫的倦意。 “为什么不想去大不列颠?”忽然,从一个黑暗角落传出了影子的声音。 许子衿没有抬头,只是温柔地抚摸着黑盒子的边缘,喃喃道:“我有八年没见到他了。” “然后呢?”影子冷声道,没有人间的七情六欲。 “这一回好不容易见到,我不想又这么快就分开,过两年再说吧。”许子衿语气坚定道。 “你傻,你明知道他……”影子还没说完。 许子衿赫然抬头,望向那个黑暗角落,直接打断他的话语:“我就傻!我就傻!影子,你知道吗?一年前,我赢得了华沙肖邦钢琴大赛金奖,那是钢琴界无比的荣耀,获得此奖的能有几人?国际乐坛评论界也称,这是震惊世界琴坛的一大壮举。我应该高兴才对吧?可是我一点也不高兴,一点也不!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了,没有他的欣赏,琴声再优美动听,也是徒然的。影子,你明白吗?” “小衿……” “不用说了,如果不能和他在一起,最起码我要把他看在眼里。” 烛,一点一点融化,流淌下泪,又干涸为冷酷。 瞬间,似乎全世界已仅剩下粒有亮光,照在那张清丽无伦的脸上,显得那样的坚定执着。 第三章 杨屋巷 一夜无话。 翌日清晨,叶云在跑完每天都坚持的晨跑后,便换上舒适的衣服,坐上向张宝借来的大奔,由司机送到丹青巷找苏湄。至于为什么要借车,浅显至极,在这个年头,代步工具就相当于和尚的袈裟,俨然成为了一个标志,求人办事会容易许多。 苏墨砚在昨天刚做完第二次心脏手术,也是相当成功,此刻正在特护病房里休养生息。 八月香这两天营业的时间不长,中午两个小时,傍晚两个小时,下午茶已经不开了。虽然苏墨砚在仁爱医院有专门护士照料,可田姨仍放心不下,半辈子夫妻了,生活习性都了如指掌,就一刻不离地守在医院陪着他,只剩下苏湄独自在家打点着一切。 宁州夏天的阳光很灿烂,照在丹青巷的青石板路上,像是一条金色的地毯。 叶云来到八月香时,早市刚过,没一个客人,两个女服务员躲在一个角落里打着瞌睡,苏湄正至至诚诚地坐在柜台里奋笔疾书,不知写着什么,让风扇对着她的脑袋吹着不停,受不住三伏天的暑气,脸色有些苍白,渗出细密的汗珠。 她螓首低垂,表情一丝不苟,那种专注的美像清水芙蓉,透着无端的妩媚,让人心颤。 她太过入神了,连叶云来到柜台边也没有发现。他双手撑着下巴,凝视着这个一心一意的女人,那张祸国殃民的脸庞多了几分柔和,不再像往日的冷淡,柔软的青丝瀑布般倾泻下来,黛眉微皱,秀眸惺忪,令人感觉到一股柔情在心间弥漫着,但这厮的眼神却忍不住要从她垂下领口往里看。 不知过了多久,苏湄放下钢笔,看着纸上的杰作,似乎有些得意,嘴角勾勒起一个动人心魄的弧度,松了松有些发酸的手腕,正想伸个懒腰,却赫然发现眼前出现了一张极其清隽俊逸的脸庞,正带着一抹清净如竹的微笑看着她,不禁低呼了声:“啊!” “啊什么?很意外吗?”叶云戏笑着问道。 “没想到你会出现在这儿,一时没反应过来,你来了很久?”苏湄有些抱歉之意,拍了拍让人浮想联翩的胸口,稳稳心神,侧过身去,将那台咿哇作响的风扇关掉,纤指把几根散在侧脸的秀发顺到耳后。 “也不是很久,十多分钟吧。”叶云走进柜台。 苏湄吐了吐香舌,不好意思道:“我可能太入神了,没留意到。” 叶云探身拿起她刚才一直在写的那份东西,字迹清秀,问道:“在写什么呢?” 苏湄起身给他倒了杯茶,和这个年轻人相处了一个多月,知道他最离不开茶,抱怨道:“还不是写你交待的那些东西?注册公司的资金,公司的名称,还有公司的地址等等。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突然心血来潮要开公司。” 叶云看着纸上那些密密麻麻地娟秀字体,改了又划,划了又改,柔声道:“辛苦你了。” “知道就好。”苏湄白了他一眼,愈发娇艳欲滴,“对了,我们的注册资金怎么办?” 叶云接过她递来的茶杯,轻声道:“注册空壳公司最低要三万,我那里有两万,你有多少?” 苏湄有些黯然,嗫嚅道:“我这里只有六千多,还是省吃俭用才存下来的。” “众人拾柴火焰高,有一点是一点。”叶云也不在乎。 “可这还有三千多的缺口呢,怎么办?”苏湄有些担忧道。 叶云凝眉想了想,微笑道:“三千多的缺口很容易填上,呆会儿我和你去找个人,他应该会有办法的。只是你忙里忙外的,还要跑很多地方办手续,没有车不方便。我给你借了一辆大奔,你开着去办事,方便许多,而且那辆车挂着黑牌,也可以给你撑撑场面。” “车在哪?”苏湄惊诧,这年轻人果真是心思缜密,面面俱到。 叶云指了指门外的那辆大奔。 苏湄探身望了眼车牌,更加讶然问道:“那是外企的车啊,你从哪弄来的?” “我向张宝借的。”叶云抿了口茶,随意答道。 苏湄皱了皱黛眉,似乎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震惊道:“张宝?哪个张宝?不会是昊天的太子爷吧?” “就是他。”叶云拿过笔,在她的那张纸上打了几个圈,修改了几个错别字。 苏湄俏脸微红,不由得又瞪了他一眼,抽回那张纸,咬着牙问道:“你怎么认识他的?” “孩子没娘,说来话长。”叶云轻声道。 然后,他就简明扼要地将与张宝认识的过程讲个她听,当然是删减版,暴力情节统统剔除。 苏湄没想到他竟然认识这么一个大人物,愕然道:“呆会儿我们要找的人,是他吗?” 叶云摇摇头,轻声道:“不是,他是昊天的人,不好让他参和进来,免得左右为难。这辆大奔是一个外企老总送他的,他本来想送我,我觉得不合适,就只是借来用用,毕竟在公司没有形成规模前,这辆车撑撑场面还是有莫大帮助的。” 苏湄放下心来,想了想,又问道:“那你上次借给我的三十万怎么办?” “那三十万就当给你提前支付的工资,你要无偿为我工作一年。”叶云坏笑道。 “你就不能认真点啊?那可是三十万啊!”苏湄最受不了他的坏笑,恨得咬牙切齿。 “三十万就把你拐跑了,我睡到半夜还会笑醒呢。”叶云啧啧道。 “呸!没句正经。”苏湄忍不住又白了他一眼,问道,“你那两万从哪来的?” “十里清扬的改造方案是我提出来的,老板给的奖金。”叶云放下茶杯,轻声道。 “你这人呀,总是在不经意间让人惊讶,真是看不透你。”苏湄嫣然一笑。 “那让你近点看看我,看得清楚点。”叶云说着,就走近柜台,一下子就贴近她柔软娇躯。 苏湄没想过这厮说到做到,雷厉风行地靠近自己,一时惊慌失色,芳心大乱。等抬头一看去,那死人的眼睛不老实地盯着她傲人胸部,尖叫一声缩到角落,双手护住领口,生怕走光,用可以杀人的眼神瞪着他,直到他没有进一步动作,才红着脸饶开过去,走出他的魔爪。 那两个原本昏昏欲睡的女服务员在不远处看着两人极有默契的调情,掩嘴轻笑。 苏湄俏脸更红了,人面桃花,美得让人泛起一阵目眩,又恨恨瞪了那个始作俑者几眼。 “要走了。”叶云看见作弄的目的已经达到,便掏出一把烟,点燃一根,愉快抽了起来。 “你等我一下,换件衣服就来。”苏湄像被人点了一下的含羞草,低着头,羞怯走向后院。 叶云百无聊赖,斜叼着烟,微笑走向那两个女服务员,落落大方地跟她们聊了起来。 两个女孩是从农村进城打工的,毕竟未经世事,跟这么一个帅哥说话,脸始终是红扑扑的。 一会儿,苏湄换了一身清爽的休闲装束出来,牛仔裤加t恤,衬得曼妙身姿让人心生嫉妒。 她见到那厮跟两个女孩打得火热,皱皱眉,心里竟然酸酸的,一股酸水不知怎么发泄。 她被自己这种感觉吓了一跳,拿着那把小折扇柔柔煽着风,让自己的头脑慢慢冷静下来。 叶云识趣地停止交谈,苏湄则过去将店里工作给两个女孩交待了一下,然后就跟着他离开了。 好车就是好车,大奔的空调让炎热的天气消失殆尽。 苏湄坐在驾驶室里,发动好车子,依旧戴上那副遮挡面容、毫无生气可言的黑框眼镜。 “我们去哪?”她侧脸问叶云。 “舶来区。”叶云淡淡道。 ———————— 一个小时后,大奔停在了舶来区的一条小巷前。 这条小巷叫杨屋巷,不宽,大约只有两米,从坑坑洼洼的路面就看得出来,是年久失修了。 放眼望去,又旧又陋、高矮不一的楼房鳞次栉比,一直延伸到路的尽头。 各种电线在小巷的上空汇集交叉,然后又分崩离析地朝各个方向奔去,显得繁杂不堪。电线下横着很多铁丝条,上面挂满了换洗的衣服,使得这条其貌不扬的小巷更是丑陋无比,像是丑女的脸上多了一道伤疤,雪上加霜。 这里远离市中心,房子格外便宜,因此租客也特别的多。 一幢5层的小楼,可以住下十几户3、40号人;这条小巷大概有好三十几栋这样的楼,算下来人口就相当可观了。在这里住的人,来自五湖四海三教九流,有在街头大刀长矛咋呼卖跌打药的山寨和尚;有拖着一个低音炮穿街走巷卖盗版碟或推个小板车买水果的小贩;有在附近工地干活或骑个三轮车收废品的苦力;还有在市中心写字楼里上班的小白领们。 因为住的人多,所以城中村里菜市场、诊所、理发店、小商铺、小餐馆样样齐全。 不过,菜市场的菜永远是焉头巴脑的那种,叶子看起来像被霜打过;小商铺的东西永远是很廉价的那种,根本没有人去注意它的保质期;诊所里没看到墙壁上挂有营业执照,医生看起来更像是菜市场的屠夫。 当然,正如有人的地方,就有蟑螂老鼠,这里也住了不少穿墙入户的小偷。 类似城中村握手楼的建筑格局,方便了小偷们的来去自由。从巷东到巷西,可以脚不沾地——当然不是坐车,是从巷东的屋顶就可以一直走到巷西的屋顶。人们往往多注意来自地面的偷袭,但对于空中的突袭是缺乏警惕的,所以杨屋巷的小偷们大多采取从楼顶而降的空中突袭的方式破窗入户,屡屡得手。 杨屋巷的小偷是从来不遵守“兔子不吃窝边草”的江湖规矩的。前不久,电视台就报道了一起杨屋巷的盗窃新闻,住在隔壁的小偷竟然打通了墙壁,偷走了邻居家所有值钱的东西——这年头,小偷也学会潜伏了。 对于丢失了东西的房客,最好的办法就是亡羊补牢加强房子的防盗措施,或是干脆搬出杨屋巷。不要企图报警就可以要回你丢失的东西,这种事情在整个舶来区多如牛毛,报警除了只能证明你警匪片看多了或是太相信街头那个“有困难找警察”的招牌外,对于你所丢失的东西一无帮助。 再说了,在杨屋巷租房时,房东是很少看你身份证的,随便报个号码和名字就可住进来。这茫茫人海,无名无姓的,警察上哪给你抓去?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七十二家租客”竟也慢慢习惯了,不再为了疑似来自厅里的脚步声而警惕地探头巡视,不再为了疑似小偷的开窗声而心惊,看来麻木未必是坏事。 现在还不是正午,没到煮饭的时间,不少买完菜的妇女正抱着孩子,三五成群地在小巷里谈天说地,主要话题还是哪家的猪肉便宜,哪家的青菜新鲜,忽然看到一辆名贵的大奔停在巷口,禁不住纷纷翘首观望,并小声地议论着。 这条小巷住的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平时见到一辆小奥拓就能好奇观望好一会儿了,这回儿竟然停了一部大奔,虽然她们不知道这辆车叫大奔,但是车子俊朗的外形,优雅的流线,高贵的气质还是让她们心生敬畏之意。 等到车里的一男一女从车上下来,那些妇女更是惊诧万分。 那个年轻人英俊得让女人都会心生嫉妒,而那个女人更是浓浓的惊艳一笔,虽然戴上了一副死气沉沉的黑框眼镜,却挡不住她那鹤立鸡群的风韵。那几个刚才还躺在自己母亲的怀里哇哇哭闹的孩子也停止了哭声,童真清亮的小眼睛直愣愣地看着走过自己身旁的一男一女,直到那两人的身影消失不见,才重新哭闹起来。 两人循着纸上的地址,来到一间破旧的楼房前,房门虚掩。 苏湄礼貌地敲了敲门,柔声问道:“你好,请问端木子路是住在这里吗?” 第四章 自尊 没有人回应。 苏湄又依样画葫芦。 不一会儿,从屋里走出一个几乎谢顶的中年男人,脸色铁青,嘴里骂骂咧咧的,穿着一套居家短衫短裤,手里拿着一把大葵扇,冷冷瞥了眼门口的一男一女,挥挥手让两人离开,横眉冷对道:“走走走,这里没什么子鹿子马的人,到别处找去。” 苏湄不以为忤,指着纸条,礼貌道:“可是,这纸条上写着就是这里,麻烦你确认一下。” “听不懂人话是不是?都说没有这人了,我上哪给你找去?什么纸条,你递给我看看。”谢顶男人不耐烦道。 苏湄微笑地递过纸条,他接了过去,却没看一眼,甩手就将纸条撕了个粉碎,洒向半空。 看着缓缓落下的碎纸片,苏湄一脸惊讶,紧咬嘴唇,这谢顶男人的粗鲁蛮横让她十分气恼。 “什么破纸条烂纸条,妈的,你这女人真他妈烦人!”谢顶男人嘴里嘟囔道,轻蔑地望了眼苏湄和她身后的年轻人,转身回屋,没走两步,却发现自己的肩膀被一只优雅的大手轻轻往后一拉,自己的整个身体像被一条粗线鱼钩勾住,一扯,不受控制般地向屋外飞去,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唉哟!” 剧烈的疼痛感让谢顶男人大喊了起来,艰难抬头想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看到一张清秀的脸庞挂着一抹温柔的笑容,那双清亮的黑眸正饶有趣味地盯着他。他明白过来,刚才就是这个年轻人将他轻易地甩了出来,内心大寒。 叶云看着目瞪口呆的谢顶男人,指向苏湄,语气平淡道:“麻烦你给她道个歉。” 谢顶男人诚惶诚恐,收起了刚才一副地主高傲相,坐在地上,连连向这个不知底细的女人道歉,今天碰上这对鸳鸯恶霸,算是倒了八辈子霉。叶云见他一副怂样,扬起一个浅浅的弧度,看向那个受了委屈的妮子,耸耸肩。而她嗔怪地瞪了他一眼,却转瞬温柔一笑,如同雪山巅峰绽放的雪莲,冰晶玉洁。 她正开口想说什么,却愕然看到了对面的屋子走出来一人,不禁愣在原地。 叶云将她脸上的变化一丝不漏地瞧在眼底,皱了皱眉毛,第一时间循着她的视线看过去,赫然看到一间破陋的平房门口站着一个男人,身着一件浅灰色中式上装和一条干净整洁的深藏青的裤子,温文儒雅,端木子路。 端木子路似乎对两人那种反常的惊讶表情早有心理准备,脸上带有淡淡微笑,气定神闲。 叶云向他走了过去,微微眯起眼睛,盯着他,淡淡道:“你骗了我一次。” 端木子路低声笑了笑,白皙如玉的手指抚摸着那枚开皇五铢,平静道:“防人之心不可无。” “你很谨慎。”叶云眯眼道,但谁都可以听出其中的不满之意。 气氛有些僵。 苏湄走到他身边,安静旁观,没打算调和,任由这两个男人自行解决这个解释不清的误会。 端木子路并不在意叶云的语气变化,仍然是从容不迫道:“一招不慎,满盘皆输。老子曰:言善信。这个‘信’字就是‘人的言’,既然人言为信,为何人皆不信呢?‘信任’二字太重了,不是一般人能承受得起的。我不敢将信任两个字放在一个初次见面的朋友身上,希望你能够理解。” 说谎的目的,如果不是为了要讨好对方,就是为了保护自己。 “你说得很对。”叶云忽然轻笑了起来。 端木子路这时才露出一些淡定以外的表情,有些吃惊,没想过这年轻人的情绪变得这么快。 “抽吗?”叶云掏出一根烟。 “不抽。”端木子路摇摇头。 “其实我也很久不抽了,只是最近才抽上,尼古丁不好,会让人敏锐度下降。”叶云嘴上说着,可还是点燃了那一根,喷了好几口烟雾,才开口道,“白居易说:‘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我很欣赏你这种谨慎的做法,虽然我不喜欢你用在我身上。” 端木子路一愣,与他对视一眼,同时大笑而起,伊始的不悦统统化作笑声,消散而去。男人就是这样,不是化干戈为武力,就是化干戈为玉帛,从不会有第三种情况。苏湄见到两人没有了介怀,自然也不再担忧事态恶化,表情淡泊,浅浅低笑。 其实,金爷早在前些日子就已经将端木子路的详尽信息告诉了叶云,对于他的谨慎防范,叶云早有心理准备。如果当初端木子路在酒吧街那里给他留下地址,却没有留有后手,叶云反而会觉得他不过尔尔,平庸如常。 端木子路绅士般地向身后的平房伸伸手,示意两人进屋。 在进屋前,叶云扔掉烟头,踩熄,可一个不留神,那盒烟却被苏湄眼疾手快没收了。 看着那妮子一边走一边晃着烟盒的动作,还有嘴角那个得意万分的狐媚弧度,他唯有苦笑。 这间屋是一套旧式瓦房,光线不好,很阴暗,白天都需要开着灯。一进屋就是一个前厅,不住人,中间有一个连接前厅与后屋的小庭院。小庭院不大,属于以前古建筑中的天井,当中有两棵枣树,不知与鲁迅先生家里后院的两棵枣树是否属于同一种类,枝叶繁茂,苍翠葱郁,又遮去了不少光亮。 后屋的一间房内,摆设简单,只有几张杉木做得桌子椅子,连最普遍的家用电器都没有。 床上躺着一个病怏孱弱的女人,苍白的脸上没有多少血色,却依稀看出她往昔清丽的模样。 旁边的桌子上,还摆着一个留有中药残渣的瓦碗。 她看到端木子路带着两个朋友从屋外进来,显得有些出乎意料,勉强撑起身子,十分吃力。 端木子路嘴里叮嘱着她不要起来,赶紧小跑到床边,抱着她,满是关切和责备。 虚弱的身子容不得她多做动作,只能微微露出笑容,向陌生的一男一女点头问好。 叶云和苏湄也同样微笑点头回敬。 定场诗言:广知世事休开口,纵会人前只点头。 ———————— 屋内,静谧。 叶云和端木子路出去到了小庭院中,屋内只剩苏湄和那个叫宋木木的女人。 一盆红色玫瑰在窗台上迎着微弱的阳光傲然地绽放着,馥郁芬芳,馨香四溢。 宋木木倚着枕头,靠坐在墙上,大热天时还盖着一张厚被子,脸色稍微地红润了些,可说话时,还是显得有些有气无力,原本很秀气的眸子也没有了精神,看着正坐在床边哼着小调翻着相册的苏湄,微笑道:“你很喜欢叶云吧?” 苏湄微微一怔,有些心乱,相册也被毫无意识地唰唰翻了几页,但毕竟是两个女人间推心置腹,所以并不会过于心慌意乱,否认道:“木木,别瞎说,谁喜欢他了?那小流氓没事净惹我生气,我才不会喜欢他。” 宋木木掩嘴一笑,温婉道:“苏湄,大家都是女人,我看得出来你很寂寞。寂寞跟孤单不一样,孤单只表示身边没有别人,但寂寞是一种,你无法将感觉跟别人沟通或分享的心理状态。而真正的寂寞,是连自己都忘了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真正的寂寞,是连自己都忘了喜欢一个人的感觉。”苏湄反复咀嚼着木木的这句话。 “我是过来人,我明白的。叶云实在太出色了,在他身边,很难不被他吸引。刚才和他聊了会儿天,虽然我的心里只为一个人起波澜,但还是会被他不经意展现的才华所震惊。也许他没有子路那么睿智,但他站得比别人都高,因此看的问题比别人的都远,要是在古代,他肯定是三皇五帝之类的人物。”宋木木娓娓道来。 “这点不假。”苏湄十分认同地点着头。 生活细节见成败,就拿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来说,刚才他们四个在聊天,讨论到了窗台上的那朵玫瑰,苏湄和宋木木从女性角度思虑,都谈到玫瑰花的美,而端木子路逆向思维敏捷,提及到了玫瑰刺的利,唯有叶云谈到应该培育出一种不带刺的玫瑰。 管中窥豹,这个死人观察问题的位置,确实比别人高一筹。 “苏湄,记住一句话,看见水中的花瓣,必须要及时伸手,不然,花瓣就会顺水流走,永远看不见了。”宋木木说着,拉了拉被子,嘴唇还是一如既往地白得瘆人,“古人常说,千金易得,良将难求,其实对于女人来说,一个好男人何尝不是如此呢?” “你就知足吧,子路为了你,抛下了一切,连前程都不要了,这样的男人,就像那句诗写的那样,‘千山鸟飞绝’了。”苏湄拍了拍宋木木露在被外的秀气小脚,嫣然而笑,那张本就娇艳欲滴的瓜子脸蛋愈发光彩照人。 端木子路原来是清华的高材生,毕业后在京城一家知名企业工作,收入颇丰。后来因为心爱的女友宋木木回家探亲期间,被当地的一个镇领导的儿子凌辱了,便一怒之下从京城赶回家乡,当天晚上就把那个丧心病狂的纨绔给捅了,闹出了命案,不得已带着宋木木浪迹天涯了三年。 后来,听说那个纨绔的命大,没死,而且向公安机关改了口供,说是被当地黑帮捅的,公安机关便撤了对他的追捕令,这才结束居无定所的日子,来到宁州勉强度日。但经此一闹,他的前途可谓是暗淡无光。 “你呀,竟然将男人比作鸟,那可是骂人的话,水浒传里的黑旋风李逵最喜欢讲这个字了。”宋木木掩嘴轻笑,病如西子胜三分,她这个病无大碍,只是逃亡三年反复发烧留下的病根,每天如惊弓之鸟般生活,身体自然好不到哪去,现在生活渐渐安稳下来了,就靠着中药慢慢调养,急不了。 苏湄做了个“嘘”的动作,往门口偷瞄了几眼,娇羞道:“可不要跟那两个男人讲。” “我守口如瓶。”宋木木柔声道,看到她像老鼠出洞般战战兢兢的模样,笑出了的泪花。 苏湄笑了笑,然后递给宋木木一杯白开水,感兴趣道:“木木,给我说说你跟子路的爱情吧。” “想知道?”宋木木喝了小口水,微微润了润有些发干的嘴唇,平静道。 “想。”苏湄自己也倒了一杯水。 “我跟他的爱情呀,怎么说,像是一杯俄罗斯的伏特加吧,馝馞浓烈。”宋木木评价道。 “哇,那不是很轰轰烈烈?”苏湄轻轻喝了一口,一滴清水从她指尖流下。 “那倒不至于。你知道吗?他是我从别的女人手里抢过来的。”宋木木平静道。 “啊?”苏湄惊呼了一声。 “很惊讶吧?”宋木木淡淡道,陷入了回忆中,“那时候的他,在清华可是有名的才子呢,很多女生都仰慕的。我是人大的,在我们大三的时候,举行了京城高校辩论赛,决赛就是人大对清华,我们两人又正好都是四辩,最后的结辩陈词都说的精彩纷呈,我们两个都被对方吸引了,私下就互留了手机。可那时他已经有了女朋友,他也深爱着他的女朋友。” “那你怎么办?”苏湄皱着眉头,伸出一根手指推了一下黑框眼镜。 “女人,是世界上最固执的动物,只要爱上了,就会义无反顾的。”宋木木嘴上的笑容很清淡,眸里噙着泪花,“当时我一有空闲就跑到清华去和他见面,后来被他女朋友发现了,跟我闹了几次,可我仍然放不下。到后来我和子路好上了以后,他取笑我说,当初他是一豆灯火,而我就是那飞蛾,置生命于不顾都要往他身上扑去。而我也甘心做那个飞蛾,所以子路就被我牢牢擒获了。” 苏湄诧异,对第三者这样的横刀夺爱是不能接受的,问道:“木木,难道你没有自尊了吗?” “你错了,自尊是我仅有的东西,所以我能为他抛弃的,也只有自尊了。”宋木木淡淡微笑道。 这句话如同晴天霹雳,重重地砸在了苏湄的心上。 第五章 两棵枣树 小庭院,天高云淡。 对于两个女人的闺中私话,叶云与端木子路这两个男人自然不知晓。 他们负手而立,望着那两棵枣树出神。 枣树的叶子很绿,如同一块块翡翠,各个枝丫被树叶压得有些弧形,像是在给人鞠躬一般。 树在一年四季都有不同。 春的招摇,有那么点涉世未深的意味;夏是疯狂的,缺乏该有的谨慎与沉着;秋是辉煌的,仿佛人到中年,事业达到人生的颠峰,溢满心怀的还有少许的狂喜;冬天脱尽繁华的树,俨然一个具有睿智的思想者,不卑不亢,在沉静中把过去的和未来的做仔细的思量。 天下的树,大抵如此。 “想来点琼浆玉液吗?”端木子路忽然轻声问道。 “想。”叶云微笑道,既没有踟蹰,也没有提问那究竟是什么,朋友要交心。 果然,端木子路的心里微微有些触动,迈步走到小庭院中间,那里有一口仍没有废弃的古井,井口上架着一杆圆滚木轴,密密缠绕着一根粗麻绳,一端系着一个水桶,端木子路摇动木轴铁转,粗麻绳一圈圈松开,水桶缓缓而下。 哗啷。 水桶在水井里装了大半桶水,晃晃悠悠升上来,在中途没有洒出一滴。 端木子路将水桶卸下,从井口旁拿过一个木瓢,盛了半勺清凉井水,递给叶云。 “不是酒啊?”叶云讶异道。 “你先尝尝。”端木子路微笑道。 叶云端着木瓢,轻轻喝了一口,沁人心脾,神清气爽,忍不住把剩下的一股脑喝完。 “怎么样?”端木子路笑着问道。 “真他娘舒坦!”叶云抹了把嘴,大声叹道。 端木子路微笑,接过他递回的木瓢,也勺了一瓢,喝一口透心凉的井水,万虑俱消。 “这玩意儿,胜过琼浆玉液啊。”叶云走过去,用手捧起一把井水,送入口中,甘甜润肺。 端木子路将木瓢里的水饮尽,然后将其放回原处,淡然道:“这里的井水纯净,杂质少,在这么炎热的夏天喝上一口,比在冰箱里冷藏过的矿泉水有益多了。《本草纲目》里说,井水新吸,疗病利人,平旦第一汲,为井华水。我给木木煮的中药,用得就是井里的水。” “明智。”叶云蹲着,正捧着清凉井水往脸上浇,寒意遍体,所有的火气都随之消散。 端木子路静静看着他,沉默了很久,忽然问道:“为什么选我?” 叶云站直身子,掏出藏蓝色手帕擦脸,不作回答,反问了一句:“知道哪种茶最好吗?” 端木子路皱了皱眉,对这个问题似乎没有心理准备,想想,才开口道:“我对茶不甚了解,却也略知一二。应该是洞庭君山茶,此茶没有青茶的味重,没有绿茶的味浓,也没有白茶的味淡,最是味清,清代袁枚《随园食单》中记述:洞庭君山出茶,叶微宽而绿过之,采掇很少,香气清纯。” 叶云摇摇头,不置可否道:“君山银针虽然是我的至爱,但仍不是最好的茶。” “那是什么?”端木子路轻声问道。 “最好的茶,应该是‘千红一窟’。”叶云叠好手帕,放进裤兜。 “千红一窟?”端木子路疑惑道。 叶云点点头,解释道:“《红楼梦》中,贾宝玉在游历太虚幻境之时,曾蒙警幻仙子赐茶,茶名曰:千红一窟。警幻仙子道:‘此茶出在放春山遣香洞,又以仙花灵叶上所带之宿露而烹。’如此的一杯茶,集仙花洁净之肌骨,灵叶涤尘之玉露,才算是人间绝品。” 端木子路仍不知他此番话的意思,问道:“你想说明些什么?” “你出自名校,又经历过风雨,惊才艳艳,不屈不挠,是我最理想的人选。”叶云微笑道。 端木子路细眯起眼睛,淡淡道:“貌似讲得通。” 叶云随意将水桶系在了那根粗麻绳上,不知廉耻道:“你愿意和我一起,打下一个大大的江山吗?” 端木子路仰天长笑,像是老朋友般打趣道:“大大的江山?好大的口气啊。” “目标决定路程,看得远一些,未必是坏事。”叶云倒是脸不红心不跳。 端木子路掏出那枚开皇五铢,转得飞快,凝眉望着他,漠然问道:“如果我不愿意呢?” 叶云扬起一个浅浅弧度,云淡风轻道:“没事,人各有志,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予桃花一处开。” 端木子路直视着叶云那双在城市中几乎灭绝的清澈眸子,紧紧捏着那枚已经有些微弯的古泉,沉思良久,才沉声道:“你知道吗?看到井水,我就会想,水到底是什么体?它到一百度是气体,到零度是固体,常态是液体,可以说它又是气体、又是固体、又是液体。但是,到了高温一千度呢?到了零下一千度呢?我们都白了眼了。” 叶云皱皱眉,知道他担心跟错人,遂开口道:“我给你讲一个关于玫瑰的小故事,如何?” “洗耳恭听。”端木子路那张像古庙青石般秀气的脸庞始终没有过多大的情感波动。 “一对孪生小姑娘走进玫瑰园,不多久,其中一个姑娘跑来对母亲说:‘妈妈,这里是个坏地方。’母亲不解,问道:‘为什么呢?我的孩子?’小姑娘答道:‘因为这里的每朵花下面都有刺。’不一会儿,另一个姑娘跑来对母亲说:‘妈妈,这里是个好地方。’母亲照样问:‘为什么呢?我的孩子?’小姑娘答道:‘因为这里每丛刺上面都有花。’”叶云娓娓道来,始终带着淡淡的微笑。 换位思考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烦恼,每个人都将事情想得复杂化,行,也会变成不行了。 端木子路听完,陷入了一片沉思,那枚铜质几尽的古泉消失了手指间。 叶云也不打扰,走到其中一棵枣树下,摘下一片青叶,在手指间轻轻地转着。 很久,端木子路忽然笑了声,继而开口道:“叶云,你确实很具有人格魅力,这点我不得不服你。” “然后?”叶云扬眉看向他。 “我跟你。”端木子路仍然很平静。 “无限欢迎。”叶云灿烂一笑,蕴含着奸计得逞的得意。 “不过有一点,我必须跟你说清楚。”端木子路思路清晰,每一句话都仿佛为后面服务。 “什么?”叶云轻声道。 “我跟你最重要的原因是,木木觉得你不错。”端木子路斟酌了很久,才讲出缘由。 这句话的潜台词是,我跟你,不是因为你出众,而是我女人认可你,不等同于我认可你。 “明白。”叶云微笑道,什么原因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这个人属于我的了。 “但我还想最后给你出个难题。”端木子路的话语一波三折,没点耐心还真受不了。 “可以。”叶云将那片青叶夹在指间,随手挥出,竟然割破了树上的另一片青叶。 这一片半的青叶晃晃悠悠地飘落于地。 “我这人比较喜欢玩文学,我出个对联,看你能否对上。”端木子路轻声道。 叶云颔首微笑。 “我们就地取材,不拘泥于限定性思维。”端木子路望了望院中的两棵枣树,恰好一阵清风吹过,叶间发出沙沙地声音,甚是悦耳,眸子一亮,开口道,“有了,上联是:树为琵琶风为弦,你我同乐。” 叶云陷入思索中,抬头望了望天,欣然道:“我的下联是:天作画布云作笔,日月争辉。” “好!好!好!”纵然是淡静如水的端木子路,也不禁拍手叫好。 下联不仅在意蕴上超越了上联,更在视野上扩展为了整个天下,他看得果然比别人都要高。 “我看过的人,不计其数,男人、女人、高人、矮人、胖人、瘦人,有善有恶,有勇有怯,但你是第一个让我心悦诚服的人,即使以前清华的老教授也没有让我产生过这种感觉。叶云,你确实是个不同凡响的人物。”端木子路极力控制住了内心的激动,其实,他出对联的目的不在于工不工整,关键是想听听他有没有成大事者所应具备的广阔胸襟以及视野。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但如果本来就站到了最高层,还有必要上吗? 叶云扬起一个醉人弧度,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道:“子路,注册公司的资金还有三千多的缺口,有办法吗?” “我是没有余钱了,木木的病,花去了我的全部积蓄。”端木子路脸红道,实在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然后呢?”叶云微笑着追问道。 端木子路看着这个年轻人那抹看穿他心思的微笑,叹了口气,抛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填上缺口这事简单,无本生利,一本万利。其实我找人下棋,就是一个无本生利的生意,绩效快,只是做不大而已。呆会儿叫上苏湄吧,半个小时内,赚够这三千。” 叶云的笑容愈发自然,带点奸狡,发自肺腑的愉悦,灿烂得连天上的烈日也要失色几分。 清风吹拂,两棵枣树在互相磨砂着,像是两个生死与共的兄弟。 屋内,笑声时起。 苏湄和宋木木这两个经过岁月打磨得愈发成熟妩媚的女人,就像晚秋森林的旖旎风光,绿树蓊郁,瓜果飘香,水雾弥漫,凉气袭人,给人梦幻般的感觉,那种自然流露的风情不是一般的女孩能装出来的,尤其是她们掩嘴轻笑时,真如人间仙境,不知会让多少男人为之倾倒。 两人凑在一起不知在说着什么闺房悄悄话,不时发出黄莺出谷般的笑声,撩拨人的心底。 叶云与端木子路进到房间时,都是一头雾水,刚想听听,两个女人却都识趣地停止了交谈。 “笑什么?”叶云好奇问道。 “去,女人聊的话题,你一个男人问什么?”苏湄白了他一眼,秋波荡漾。 “衣服,鞋子,化妆品,护肤品,时尚杂志,折扣商品,当然,男人是万变不离其宗的一个永恒话题。”叶云伸出修长手指,一个一个数着,如数家珍,“啊,对了,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题材,房事,除了这些,你们女人还会聊别的吗?” “去死!”苏湄羞红了脸,娇骂一句,气得差点把手中的玻璃水杯给扔了过去。 “难道你们不关心房事的吗?”那厮竟然还在厚颜无耻的继续着这个话题,真是天杀的。 “叶云!你的想法怎么这么肮脏啊?谁聊房事了?”苏湄咬牙切齿,摆起小拳头抗议。 “你看,想歪了吧?房事是指房子的事,女人对房子都比较关心,不是吗?”叶云坏笑道。 “你……”苏湄羞恼大作,只得狠狠瞪着这个还在笑眯眯的死人,气得说不出话来。 “苏湄,你不会真想歪了吧?那你得好好反省反省了,我是个很正经的人。”叶云认真道。 人不会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苏湄终于学精了,伸手捋了捋秀发,干脆就装死不理他,好整以暇地坐在床沿,拿起一本《读者》细细读了起来,偶尔还小呷一口凉水,任凭那厮在边上怎样出言挑衅,始终像国民党抗日初期的消极战略那样,无动于衷。 宋木木半倚在床头,微笑地看着两人斗嘴,稍显病态的清秀脸庞蕴上了几抹红润。 端木子路也被这对男女一唱一和的嬉笑怒骂所逗乐,轻笑摇头,走到床边,轻轻地吻了一下宋木木的额头,柔声叮咛道:“木木,我和他们俩要出去一下,你在家好好休息,记住,看书的时间不要太长,听点轻松些的音乐,知道吗?” “知道了。”宋木木点点头,露出一个幸福的微笑,接着向那个仍是风雨来袭我自岿然不动的苏湄投去了一抹复杂的眼色,苏湄的余光瞅见了,立即害羞地别过脸去,呼吸显得有点局促,而叶云那厮洞察力无人出其左右,自然注意到了这个小细节,皱了皱眉,心中满是不解。 “走吧。”端木子路在屋里唯一一件拿得出手的家用电器cd机放进一张碟片后,走出房门。 叶云微笑着向宋木木点头告别后,紧随其后,走了出去。 苏湄有些发愣,放下《读者》杂志,跟在两人身后走出屋子,喃喃问道:“我们要去哪?” “生钱去。”端木子路没有回头,笑着道。 第六章 抓糖 “生钱?哪生去?”苏湄不知刚才两个大男人在小庭院谈了些什么,心中有些好奇。 “生孩子去医院,这生钱嘛,当然也有地方了,你猜猜?”端木子路故作高深地微笑道。 “小孩子啊我还猜。”苏湄模仿着某部着名电视剧的台词,粲然一笑,纤细手指推了推黑框眼镜,像只可爱的小狐狸,“猜中有奖吗?” “有。”叶云在一旁接过话题,笑眯眯道,“奖品就是……我的吻一个,丰盛吧?” “我才不稀罕。”苏湄又瞪了一眼他,心里却没有生气的意思,反而有些莫名的悸动。 屋里光线太暗,端木子路没能看清苏湄此时的脸颊,但必定是红似晚霞无疑,见她总是在言语交锋中稍逊一筹,却又很快恢复常态,心里已经猜到这妮子十有八九是喜欢上叶云了。女人的心思固然难猜,不过在喜欢的人面前,所有女人的表现大致相同。那位与无数女人打过交道的武侠小说大师古龙就曾说过,一个女人若在你面前装摸做样,就表示她已经很喜欢你。 但理论终究还是理论,与现实还是有一定误差的。 苏湄是个知性女人,十分清楚她对叶云的感情,远远未及男女间的爱慕,充其量只是一种倾慕罢了,至于这种倾慕将向哪个方向发展,是顺水而下,还是逆流而上,她自己都没有把握。经过陈道白一事的教训,她在爱情上早已理智,再也不会轻易就付出感情。她认为,做一个女人,要做得像一副画,不要做一件衣裳,被男人试完了又试,却没人买,试残了旧了,五折抛售还有困难。 三人走到了前厅,端木子路停下,看着苏湄,微笑问道:“猜到了吗?” 她推推眼镜,手托着腮帮,猜测道:“抢劫工商银行,绑架宁州首富,拐骗富家千金?” “当然不是。”端木子路苦笑,这妮子的想象力还不是一般的丰富,适合去好莱坞发展。 “要不就是贩卖军火、走私毒品、制造假货?”她的想象力一发不可收拾,越来越离谱。 “……”端木子路无语,推了推叶云,“你给她一个答案?” 叶云摸摸鼻子,笑嘻嘻看着苏湄,一本正经道:“其实,我们俩打算把某个女人卖到夜总会。” 苏湄一声轻呼,再也忍不住,过来揪起他的耳朵,气恼道:“你再说一遍!” 叶云歪着脑袋,连连求饶,苏湄却没有君子度量,手里的劲加了一成,疼得他冷汗直冒。 端木子路淡然笑着,看来这对冤家算卯上劲了,摇摇头,率先步出瓦房。 苏湄这才松开手,自己的淑女形象算是彻底毁了,狠命瞪着那个挨千刀的年轻人。 叶云摸着发红的耳朵,谨慎道:“我也不知这位清华高材生的打算,我们俩就等着看戏吧。” “哼。”苏湄羞恼而去,空余暗香袭人。 叶云叹了口气,看来这女人还是不能得罪过头,不然简直就是惹火自焚啊。 正走着,叶云忽然想起了什么,喊了一声端木子路,然后问道:“你家对面的那个男人是干嘛的?” “是不是觉得他很大火气?”端木子路心有余悸道。 “像是吃了炸药桶。”叶云啧啧道。 “人不顺的时候,脾气总会臭点。那个男人叫古一语,是一家工厂的厂长,那家工厂现在经营不下去了,濒临倒闭,再加上他老婆又跟他闹离婚,诸事不顺,自然不会有什么好脸色,人之常情,平时还是挺好人的。”端木子路轻声道。 “什么工厂?”叶云皱着眉。 “一家金属铸件厂,改革开放初期的产物,没有发展空间了。”端木子路很奇怪他感兴趣。 叶云若有所思。 苏湄心里头则是很想知道端木子路的计划,刚才在和木木的聊天中,她了解到了他过人的才智。 宋木木无限骄傲地跟她说,端木子路小时候就展现了睿智的一面,有一次他与妈妈一起到一个叔叔家去玩,那叔叔看到端木子路长得很漂亮、很可爱,就对他说:“你抓一把糖带回去吧。” 端木子路害羞地低下了头,一声不响。 后来,快回家时,那叔叔看到端木子路还是没有拿糖,就又说道:“你抓一把糖带回去吧。” 端木子路还是低头不响,害羞地看着叔叔,没有拿糖。 叔叔以为他怕妈妈责怪,就抓了一把糖给他,放在了他的口袋里,他很高兴地回去了。 回到家,妈妈问端木子路:“为什么你自己不肯拿糖,而当叔叔抓糖给你时,你就要了呢?” 端木子路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解释道:“因为叔叔的手比我大。” 小聪明,蕴含大智慧。 这个钟点是煮午饭的时候,在杨屋巷走动的人不多,偶有两个妇女,也是提着菜篮子匆匆而去。 端木子路也不向两人叙述接下来的计划,从屋里出来后,径直走向对面的那栋楼房。 叶云和苏湄忍不住互望一眼,十分诧异,虽然不能会其意,却还是跟了过去。 这里是刚才苏湄敲错门找错人的地方,房门掩上了,端木子路轻轻敲了敲。 不一会儿,刚才那个被叶云扔倒在地的谢顶男人走了出来,还是拿着那把大葵扇,热得他满头大汗,看见是端木子路,笑着友好地点点头,但当他瞧见后面的叶云和苏湄时,不禁脸色变了变,质问道:“子路,这是怎么回事?我刚才不是道过歉了吗?” “古叔,别担心,我们不是兴师问罪来的。”端木子路轻笑道。 “那你来是?”古一语还是很谨慎,不断用眼角余光扫视着那个带着澹然微笑的年轻人。 “你那条价值上万的哈士奇埋了吗?”端木子路知道他的爱狗也病逝了,果真是祸不单行。 “还没有,刚想拉去埋,怎么,一条死狗你也有兴趣?”古一语很疑惑。 “当然有,你把它交给我吧,我帮你去埋了。”端木子路微微一笑,眼神一般人看不透。 古一语笑了笑,煽了煽大葵扇,倒没有刚才见到叶云苏湄时的不耐烦,轻声道:“又不知道你这个神算子在搞什么东东了,这样也好,反正我也没心情去处理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这狗死也死得是时候,不用我为它瞎操心了。你等等,我去给你拿出来。” “谢谢。”端木子路微笑道,看来他的人缘不错,这么有火气的一个人对他还是这么客气。 古一语转身进屋。 叶云和苏湄两人听到这里,更为懵懂,捕捉不到其中的奥妙,如坠五里云雾。 端木子路也没有要向两人解释一下的意思,找了个阴凉地,等着那条哈士奇的尸体。 片刻,古一语提了一个很旧的旅行包出来,递给端木子路,他接过来,点头表示感谢。 然后他提着旅行包回到了瓦房前厅,叶云和苏湄自然也跟着他,静静旁观,等着一台好戏。 端木子路放下包,对着两人说道:“外面热,你们两个在这等等我,我去弄点东西回来。” 十分钟以后,端木子路不知从哪弄了一个小纸箱回来。 纸箱四周用红纸贴着,封了口,只露出一个比拳头稍大的小洞来。 他手臂上搭着一条平常酒吧女孩斜挂的丝绸带子,手里还拿着一大叠的小纸条。 苏湄美眸一眨不眨,终于忍不住心中的疑问,开口问道:“子路,你这是要干嘛?” 端木子路神秘一笑,出人意料道:“幸运抽奖。” “幸运抽奖?”苏湄不解,他忙了一大通,就是搞这没意义的玩意?奖品都没有,怎么抽? “对,幸运抽奖,这奖品就是这条死去的哈士奇。”端木子路笑着指了指那个旅行包。 苏湄惊讶地张大了樱桃小嘴,而叶云则会意地微笑起来,似乎明白了其中的来龙去脉。 端木子路是个有抱负有理想的人,一个蜀中的农村小孩不想整天过着爬山放牛、下水捉鱼的单调生活,想通过读书来改变自己的命运,而他确实做到了。如果不是出了那单事,恐怕他已经是那家知名公司的高管了。 但生活就是如此,永远不会有如果二字。 端木子路深知叶云的能耐,这个年轻人将自己隐藏得很深,深到无影无踪,到底有多少实力是无人能够知晓,只有年轻人自己才心知肚明,但偶然展露的才情,就会让人在不知不觉中被他所征服。那注册资金的三千元缺口与其说是一个无奈关卡,还不如说是叶云故意留给自己的一个考验,如果今天自己不露一小手,恐怕难以让他完全信服。 ———————— 天上的太阳热情地张开怀抱,给予这片土地最大的热量。 叶云惬意地抽着一根烟,这还是他讲得口干舌燥才好不容易从苏湄那里乞求来的,跟着暗藏大智慧的端木子路来到了距离杨屋巷三条街之外的一个住宅小区,这个小区很是整洁美观,楼房都是崭新的,还有不少别墅,绿化也算中等了,四周苍树环绕,只是给人整体的感觉缺少了一种大气。 午饭后,小区的很多人都在草地上的大树下纳凉聊天,休闲舒适,这也正是宁州的生活状态。 在绿草茵茵的草地上,除了各种的娇艳野花以外,最多的就是狗了。 各种品种的狗在这里玩耍嬉闹,汪汪追逐,如同一场声势浩大的名狗展一般。 “子路,这个小区住的是什么人?”苏湄目若秋水,带着一顶鸭舌帽,拿着小折扇煽着风。 炽热的阳光猛如毒蛇,让她额头上渗出了些许细密汗滴,可精致而美丽的容颜未削减半分。 “都是一些包工头和小老板,还有不少花枝招展不知廉耻的情妇。”端木子路了如指掌道。 苏湄一怔,木然点了点头,没有再说话,只顾机械地低头走着,看着自己地上的影子。 叶云略微皱眉,敏锐地察觉到了她神情黯淡的变化,因为她以前被别人说得最多的一个词,就是“情妇”了,这个对女人来说无疑是程度最重的贬义词始终如鲠在喉,而端木子路的这句无心插柳的话,准确无误地戳到了她的痛处。 叶云加快脚步,与她并肩,企图转移她的注意力,微笑道:“苏湄,我的影子比你的长。” 苏湄望着他,轻轻一笑,将那丝不快尽然掩去,不服输道:“可是我的影子却比你的漂亮。” “嗯,你的影子是天下最漂亮的,你的人也是。”叶云微笑醉人,手里的烟袅袅而起。 “骗人。”苏湄耸耸俊俏的鼻子,心里却闪过一丝感动,明白了他在逗自己开心。 “山上的人,往往不知道山的形状,只有山外面的人,才能看清楚山的模样。”叶云淡笑道。 “谢谢你。”苏湄沉默了很久,才轻声道,而这声道谢,只有他们两个才知道其中的内涵。 彼此站在不同的山上,对方的一切喜怒哀乐都会一览无遗,她那座山的颜色尽收他眼底。 叶云陶醉地吐了个烟圈,勾起一个清净如竹的微笑,挑衅道:“我的山一定比你高。” 苏湄撇撇嘴,心情早已回复如常,不遗余力地反击道:“但我的山却比你漂亮呀。” “喂,你们两个打情骂俏,要注意公德,别忘了旁边还有其他人。”端木子路不满抱怨道。 叶云和苏湄没停下脚步,只是默契地彼此交换了一下笑容,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 莎士比亚曾说:女人的忧愁总是象她的爱一样,不是太少,就是超过分量。 男人应该在女人伤心的时候开心,而不应该跟着她伤心,不然只能使她更伤心。 这句话听起来很玄乎,但这个理绝对不假。 天上不知从哪飘来一朵云彩,将太阳遮住了,天地间瞬间凉爽了不少。 端木子路在这个小区显然很受欢迎,很多人都热情地和他打招呼,显得非常熟络。 “哟,我们的神算子今天又打算出什么新招呀?” “子路,你昨天教我的那个小把戏灵极了,我老婆和孩子可佩服我了。” “围棋圣,有时间跟你来盘棋,我就不信坚持不到第三手。” “哎哟,大忽悠来了,今天是出脑筋急转弯,还是要走两步啊?” …… 端木子路走到人群中,拍拍手掌,吸引注意力,大声说道:“各位,这是我的两个朋友,他们公司刚刚成立,准备搞一个抽奖活动,来为公司作宣传,这个奖品呢,就是价值一条上万元的哈士奇,大家有兴趣吗?” “有。”零星的几个人附和道。 更多的人是在观望状态,倒不是对这抽奖不感兴趣,而是被他后面的那个女人深深吸引了。 第七章 财神爷 苏湄静静站在端木子路身后,反着系上那条丝绸带子,带着甜美微笑,捧着一个小箱子。 虽然那副僵硬的黑框眼镜是一个败笔之处,但她优雅的气质加上绝美的容颜,还是很容易就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去了。而叶云则站得有点远,一手插于袋中,一手抛玩着一颗小石子,显得有些事不关己,纯粹以局外人的身份观赏着端木子路的表演,这个舞台属于眼前那个他很欣赏的青年。 世上的事有时候说来真的很奇妙,有的人,任劳任怨默默耕耘,却可能一辈子都得不到别人的欣赏。而有的人却会因为带着一个直钩在清溪旁垂钓,就赢得别人的青睐,这是机缘巧合,还是命中注定,谁能说得清? 端木子路顿了顿,继续巧舌如簧道:“每一张抽奖卷只要两元钱,钱不多,大家何不碰碰运气?说不定花两块就能把上万的小狗抱回家了。常言说的好,公道不公道,自有天知道。这抽奖是最公道的了,听天由命,咱华国人有句古话,拜得神多自有神保佑,我想大家伙平时都会虔心拜神,如今正是检验灵不灵的时候了,况且现在的生活图个什么?不就图个在平静中能来几把激情吗?现在两块钱就能玩一把心跳,何乐而不为呢?” 一针见血。 端木子路在这片地区来说,也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名人了,棋艺高超,智慧过人,很多人都昵称他为神算子、围棋圣,明星效应也在此刻充分体现,他就像一名清末民初的革命青年,振臂而讲,凭借着三寸不烂之舌,劝说着观望的人群,大家也是抱着玩玩的态度,反正不用花太多,买个心跳就是了。 于是一人掏钱后,就像倒下了第一块多米诺骨牌,众人纷纷掏钱,买一张不中,继续买。 还有不少是原本在家里闲着无事的女人,看到这里热闹非凡,便倾巢而出,下来掏钱买的。 不到二十分钟,两千张“小纸条”——也就是抽奖卷便销售一空。 最终,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一看就是专职情妇的女人中了奖,喜逐颜开,兴奋蹦来蹦去。 本来做情妇这一行,竞争压力小,相当于一个清水衙门的职务,不用怎么上班,等那个男人有需要了,就应付一下,平时乐得清闲,人一无所事事就会百无聊赖,而寻找刺激,是最好的解闷方法了。 抽奖无疑是其中一种,奖品倒是其次,乐得是那个意外之喜。 那个妖冶女人像只画眉鸟,浓妆艳抹的,穿着暴露,两条白皙外露的长腿夺人眼球。 她兴高采烈地跟着叶云他们回去瓦房领取那个奖品——一条死去的哈士奇,一路上的心情都是大好,一来是为了获奖,二来是为了看到一位这么极品的男人。那张不知抹了多少层脂粉的脸庞挤满了笑容,不停地拉着叶云的手臂聊着家常,却总是有意无意地蹭着他的手肘,害得苏湄气不打一处来,赌气似的也拉着叶云另外一个手臂。 看着两个女人明争暗斗却让自己左右为难,叶云嘴角牵扯出一个颇为艰难的自嘲笑意。 他身后的端木子路则少有地带着一脸坏笑,尽管不落井下石,但幸灾乐祸地看着他的窘境。 ———————— 不知多久,瓦房后屋内。 宋木木正倚在床头,轻轻地翻阅着一本杂志。 屋内放着ke in the clear air》,美妙的声音缓缓流淌着,如月光漫过,轻柔温馨。 “木木,我们回来了。”苏湄兴奋地喊道,像是一条在水草丛中穿梭的鱼儿,推门而进。 端木子路也跟着进来,而叶云则迈着有些慵懒的步伐,走在最后,气度丰俊神逸。 “这么快?结果怎样了?”宋木木微笑看着因心情好变得愈加迷人的苏湄,放下手中杂志。 “三个字,很成功!木木,你猜猜我们赚了多少钱?”苏湄喜上眉梢,说着便倒了三杯水,递给叶云和端木子路各一杯,自己端着剩下那杯细细地酌了一小口。可能因为天气热的原因,她精致绝美的脸蛋红扑扑的,衬着颈上白皙若雪的肌肤,像是雪地上绽放的一朵红莲,琼姿仙貌。 宋木木摇摇头,感兴趣道:“我猜不出来,你快告诉我吧。” 苏湄坐到床边,掏出一张湿纸巾擦着脸庞,井井有条地把所有的细节告诉了她。 “啊?”宋木木听完,掩嘴轻笑,讶然道,“拿一条死狗当作奖品,亏你们想得出来。” 苏湄眼神往端木子路那边扯了扯,轻笑道:“这条诡计,还不是你男人想出来的?” 宋木木温柔地望了眼端木子路,疑惑道:“难道就没有人对此表示不满吗?” “这才是这条诡计最美妙之处。”苏湄笑了笑,抽丝剥茧地解释道,“一条死狗,当然有人会不满了,但只有那个中奖的女人表示抗议。所以呢,我们就把她买票的两块钱还给了她,最后扣除成本,我们赚了3500多。我今天算是见识到了什么叫无本生利,你男人真是够聪明的。不过,木木,我觉得你更聪明,要不然,这么聪明的男人怎么会栽在你的手上?” 大家被苏湄的这句俏皮话逗得大笑了起来,气氛其乐融融。 床上的宋木木偷望了眼那个笑得能让女人神魂颠倒的叶云,浮起了一个不易察觉的微笑。 ———————— 时间老人马不停蹄地向前奔跑着,不肯停下一步。 这些天,苏湄开着那辆挂着黑色牌照的大奔奔走于宁州的各个角落,忙着空壳公司的注册,这些事本来可以叫代理公司搞定,可一文钱憋死英雄汉,公司还没上轨道,苏湄只好精打细算,宁让自己辛苦些,也不愿让外人有利可图。那些高坐公堂之上办事的公务员看到苏湄开着黑牌的大奔,且气度不凡,态度十分殷勤,办事效率如同起飞不久的飞机,高度陡然上升。 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只是在选择公司名称的时候遇到一些阻滞。 叶云拟定的四五个公司名称都有重名,最后确定名称为“江山有限责任公司”。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按照出资比例,江山叶云占股66.7%,苏湄占股21.6%,端木子路占股11.7%。 出乎苏湄意料的是,叶云竟把她推倒前台,作公司的老总和法人代表。事出蹊跷,苏湄还特意问过他原因,他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只是很含糊笼统地说有些事情他不方便出面,在幕后就行,前台有她和端木子路已经足够。 苏湄虽然不知道他此举的真实用意,但也还是接受了他的提议,端木子路当然也没有异议。 对于这个年轻人,苏湄总是莫名的信任,也许是因为他偶然展露的才情,也许是因为看不透的背景,也许仅仅是他身上那种随意散发的魅力。有的人天生就是领袖,譬如希特勒,譬如拿破仑。当初他说要开公司时,什么宏图大计都没有跟她讲,但她却相信,日后这家公司必定会一鸣惊人的。 西山区,东北角,平湖苑,群山巍然屹立。 平湖苑的楼盘位于西山脚下,临近跌宕起伏的西江,空气清新,景色宜人。 说起来地理条件也不差,但是只开发出一处孤零零的楼盘,没有完善的配套设施,且站错队伍了,周围是一片苟延残喘的国营老厂,衬托而下,显得有些萧条败落之意,西北面紧挨着的是几个郊区村落,乡味十足。虽然小区开盘基价只有3000元\/m2,差不多只有拱月区边缘地域房价的四分之一,比西山区其他地方的房价也低了将近50%,但是开盘将近一年,售出的楼盘还不足三分之一。 “云少,这一带真的要改建成影视城?”金爷站在平湖苑小区的一座木桥上,轻声问道。 “嗯,欲与横店分一杯羹。”叶云负手站在他旁边,极目眺望着远端那一爿仍在为共和国工业贡献自己余热的国营老厂,嘴角勾勒出一个如《清明上河图》般淡雅的微笑,修长手指轻轻扣着木桥栏,西山寺传来的飘渺禅音,使得氛围多了几分佛家庄严肃穆之意。 “消息可靠吗?”金爷皱皱眉,一如既往地谨慎。 “孔南行的公子透露的,你说呢?”叶云心情舒畅,像天上的朵朵白云,让人浮想联翩。 前几晚,和小宝、孔孟两大顽主去钱柜量贩ktv喝酒唱k直乐时,孔孟就在半醉半醒之际,透露了这个绝对称得上震撼全城的计划,他最近一直在市府办实习,对于政府一些最新动态是了然于胸的,叶云得知这消息时,神情并没有多大变化,心如止水,只是悄悄微笑,一个属于他自己的发展计划也在顷刻间成型了。 他预计,只要市府的这个影视城计划推行,或许只要这个开发计划透露出来,西山区周边的房价就会上升,特别是平湖苑地区,价值将会被重新发掘出来,在消息透露出去之前,如何从中渔利,成为了他的头等大事。 “这是市府单方面的筹划?”金爷的脸露出凝重的神情。 “庞月明搞了古城区改造,孔南行要想开拓政绩,当然得另辟蹊径了。”叶云轻声道。 “云少,我觉得,这事有点悬。”金爷过了许久才开口,想透其中的关节。 “你担心庞孔之争,可能会使这个计划搁浅?”叶云扬了扬如刀双眉,手指停止敲打桥栏。 “嗯。”金爷点点头。 一二把手的矛盾是这个计划的命门所在,如果庞月明从中作梗,再好的项目也不能上马。 “这层我考虑过了,孔南行书生气太重,虽然在省里有人,但毕竟是外来户,五年来,一直没有真正的进入宁州的权力核心,就算他有心想做一番事业,也缺乏地方上的支持,几个常委都是唯庞月明马首是瞻,不给他主持日常市府工作使点绊子,已经是很照顾了,这也符合庞月明的作风,跟着中央一直三令五申的领导班子必须要团结的要求走。”叶云细致深刻地分析着。 “势单力薄。”金爷感慨道。 一个温情敦厚的白面书生,想对付一个老谋深算成了精的老政骨,难度确实很大。 “但这也不是件什么坏事。”叶云微微一笑,眼中瞬间掠过一丝宛如溪底顽石般透明之色。 “愿闻其详。”金爷笑了起来,并没有过多惊诧之色,早已习惯了这个年轻人深不见底。 “政治最讲什么?平衡。绝对的权力,将导致绝对的腐败。市委市府如果分道扬镳,无论哪个一家独大,对于一座城市来说,都无疑是《最后一课》里教堂响起的十二下祈祷钟声,充满着亡国悲哀之意。所以,上头不会坐山观虎斗,会倾向弱势一方,省里当然也知道宁州现在是姓庞的,但这也是孔南行在宁州权力顶层能够存在的必要,平衡,永远是玩政治的最精妙所在。况且,早在八年前,这个影视城计划就有通过了人大表决,只是当时的财政赤字比较严重,资金有困难,就耽搁了,此番旧曲重弹,想必有很多老臣子还是会站在有利于宁州发展的角度看问题的,这项目估计能上马。”叶云娓娓道来,语气要多平淡有多平淡。 “入木三分。”金爷微微睁大眼睛,还是没忍住露出一脸惊艳神情。 “老金,你奉承的功夫见长啊。”叶云打趣道,往桥下人工凿出来的小河扔了块小石头。 “这还不是您调教有方?在您的英明领导之下,我……”金爷又开始鸿篇巨着地拍马屁。 “打住打住。”叶云苦笑,这个中年人还真是给三分颜色就上脸。 金爷笑笑,低下头紧皱眉头陷入沉思,轻声问道:“那我们这就要投资平湖苑了吗?” 叶云摸了摸鼻子,抬头三十度仰望天空,语气轻松道:“没这么快,我要等一个人。” 金爷微蹙起眉头,讶异道:“等谁?” 叶云细眯起眼睛,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淡淡道:“财神爷。” 第八章 木雕 红日高悬,大地上万物都烫了金似的,在原来各种颜色的表层,浓浓地染上了一抹橙黄。 苏湄有些疲惫地从前屋走进来,忙了一中午,这会儿刚刚过了午市,八月香就闭门拒客了。 阳光下的她,美得让人无法挪开眼睛,让人无来由地生出一种即使站得再近也只能是遥不可及的挫败感。淡紫色的贴身短袖t恤,让她傲人胸形完美地挺现出来,纤细的腰肢手可盈抱,长长地睫毛影子映在清澈的眼瞳上,挺直的鼻梁下是娇润的红唇,绛唇映日,微微张着,贝齿闪着洁莹的微光,让人忍不住凑上去亲啜一口。 妖精。 后院中的那架青葡萄,青藤蔓延,阳光温柔地铺洒其中,更显翠绿诱人。 叶云正悠闲地坐在葡萄架下的一张竹椅上纳凉,看上去很愉悦,哼起了一段铿锵的京剧老生,抑扬顿挫。手里毫无例外地端着一杯清茶,并不是什么极品,只是普通的绿茶,是苏湄这妮子去旧墟街买菜的时候,顺便从街边摆档小贩那买回来的,讨价还价后,十块钱一大包。茶味谈不上清香,可叶云却硬生生从其中品呷到了一丝柔情,一份爱意,还有一颗真心。 竹椅前的地上躺着一根手腕粗的小木头,伴随着它的是一把清冷小刀,还有满地木屑。 叶云似乎在雕刻着什么,他心情好或者不好的时候,都会这样做,心理学上叫感情转移。 江山代有才人出。 公司已经顺利注册成功了,他没理由不开心。虽然还只是一个空壳公司,名下没有任何资产,但是他坚信,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让所有人都为之一振,永远记住“江山”这个耳熟能详的名字。他抬头,透过葡萄藤的缝隙,望了眼蔚蓝如洗的天空,天高得仿佛要消失在世人的视野中了,忍不住扬起一个浅浅的弧度。 苏湄站在门庭处,静静看着那个伟岸而孤寂的身影,整个人仿佛被施了定身术一般。 这是一幅让她很中意的画面,四周景物色彩搭配得天衣无缝,那个焦点人物留下无限遐想。 她掏出手机,抓拍下了这个背后不知有着怎样故事的背影,让这一瞬间永远定格。 “偷拍,可不是个值得提倡的行为。”叶云抿了口茶,忽然微笑着调侃道,却没有回头。 苏湄低呼一声,被这句横空出世的话吓了一跳,慌慌张张地收起手机,浅浅吐了吐舌头,明知故问道:“你在雕什么?” “雕木头。”叶云说了一句废话。 苏湄翻了个白眼,但还是忍住了脾气,又试探问道:“雕的是人吧?” “是啊。”叶云不咸不淡地应了一句。 苏湄差点把“不会是我吧”这句心里话问出来了,话到嘴边,就变成了:“雕的肯定是一个美人。” “猜得真准。”叶云表扬了一句。 苏湄掩嘴而笑,内心充满了期待。 “我饿了。”叶云撇嘴道,放好茶杯,弯下腰去拿起小刀和木头,继续完成未结的任务。 “哦,我现在去厨房把饭菜热一下。”苏湄柔声道,像西江的一尾红白锦鲤,妖娆而去。 他的心情更好了,嘴上哼的曲调也愈来愈轻快。这妮子那天从端木子路家里出来之后,不知怎的就转了死性,再也不与他磕碰拌嘴,愈发小鸟依人。不过叶云也没深究,有这么一位绝世佳人言听计从地鞍前马后,怎能不喜不自禁? 她不是寻常女人,他也不是俗不可耐的男人,并不会认为在茫茫人海中相遇了,两人就一定会有发生一段可歌可泣肝肠寸断的爱情经典故事。但只要这种感觉对就行了,这种谁看不见谁都会心生怅然若失的感觉,哪怕他们间的爱情像飞蛾扑火,哪怕像空中楼阁,哪怕像懒汉仰头等待天上掉馅饼,哪怕像沙漠行者奔跑着扑向海市蜃楼,也值了。 这种感觉就像两颗种子,各自在两人心中发了芽扎了根,开枝散叶是迟早的事了。但是,两人谁也不敢揠苗助长,轻易去触碰这两株嫩芽,生怕有个闪失,就蔫了枯了萎了,众所周知,过于呵护也会适得其反。所幸,现在两株嫩芽长势良好。 饭桌摆在那个不知水面飘着何种植物的水池旁边,屋檐下的走廊里,阴凉,且有风景可赏。 苏湄仍系着围裙,将饭和几个小菜端上桌,拿出两只小青瓷花碗和两双竹筷子,准备开饭。 “吃饭了。”苏湄挽挽秀发,像极了一个全职太太,从厨房里擦着湿手出来,轻声喊道。 “来了。”叶云停下手中的活,举着那根仍未成形的木头端详,勾起一个满意的微笑。 他落座,看着精致而色香味俱全的菜肴,心情一好到底,夹起尝了块肉,香而不腻,快哉。 苏湄浅浅一笑,先帮他盛了满满一碗米饭,然后给自己添了半碗,不温不火地细嚼慢咽。 火热的夏,抵挡不住这对男女间如缠绵杏花雨般温馨的氛围,就像一首羞涩隐晦的情诗。 苏湄容颜清绝,兰花指微翘,真是一副极为赏心悦目的动人画卷,叶云端着碗,却忘了吃。 “不是说饿了吗?”苏湄柔声道,被他这样盯着却并不恼,眼帘撩了撩,没有躲开他眼睛。 “秀色可餐。”叶云神情平静道,像是在很严肃地诉说一个问题。 “不许乱说,快吃,要不一会就凉了。”苏湄拿着筷子,轻轻敲了敲他的碗边,叮嘱道。 叶云很听话,端起碗夹菜扒饭,这美食佳肴让他胃口大开,苏湄看着他的吃相,盈盈浅笑。 她似乎忽然想起了什么,轻声问道:“你今天拍这么多丹青巷的照片干什么?” 不知是在筹划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还是怎样,他今天出乎意料地拿着一部相机,从巷头拍到了巷尾,一个拄着拐棍满脸笑容的老孺,一个挑着菜筐眼神茫然的壮汉,一个摔了一跤嚎啕大哭的小孩都成为他的取材。如果不是她拦着,他估计还得继续走街串巷,抓拍一些充满生活情趣的画面,所以搞到她也手痒痒,才会偷拍下一张他的背影照片。 叶云神秘兮兮地挤眼弄眉,故作高深道:“有用,大有用处,这叫未雨绸缪,你不懂的。” 苏湄掩嘴一笑,揶揄道:“你这不叫未雨绸缪,而是叫木偶登台——故作姿态。” 旁边水池里的一尾大红鲤鱼似乎被这对男女所萦引,浮出水面吐了个泡,一翻身沉入水底,留下层层涟漪。苏湄被这水声惊扰了下,侧头望了眼不再沉静的水面,纤指下意识推了推那副冷清生硬的黑框眼镜。 叶云有点讶异,也不知是无心还是有意,她竟未除下这副厚重黑框眼镜。 就像很多动物有着天生保护色那样,这也是她自我保护的一种小手段,或者,这也是她没有朋友的原因。人总是有七情六欲的,女人见到倾国容颜的她,会不自觉地心生嫉妒,知心朋友暂且不说,相处都很困难;而男人见到美艳如妖的她,会不自觉地心生距离感,癞蛤蟆大多只是想吃天鹅肉而已,真到了口,未必敢咽下去。黑框眼镜遮掩的,不光是她的面容,更是她的内心,将自己与整个世界划清界线,,也不知怎样出类拔萃天之骄子的男人才能使她脱下眼镜,不再拒绝外界。 叶云很想问问,但这念头仅仅是一闪而逝,毕竟,这个世界亏欠她太多。 “你在那根木头上雕些什么?”苏湄柔声道,又聊起了这个话题,小口小口咽下青菜,蹙眉的姿势撩人心魂。 “你猜猜。”叶云微笑道,夹了一块肉,将自己那碗最后一些米饭一口气狼吞虎咽下。 “我猜不到。”苏湄低声道,脸色泛起了一片红晕,显然心里头已经猜到了半点眉目。 “那就保留一点惊喜吧。”叶云放下碗筷,抽出一张纸巾,擦了擦有些油腻的嘴唇。 苏湄瞧着起身离开、准备继续雕刻事业的他,嘴唇动了动,似是想说点什么,却还是没有说出来,微微叹息,悄不可闻,低头专心吃完碗里的饭,然后有条不紊地清理着桌面,抬头轻瞥了眼葡萄架下那个一丝不苟埋头苦干的背影,勾勒起一个明艳动人的微笑,收拾起脏兮兮的碗筷,走向厨房。 “大功告成。”叶云割下最后一刀,随着最后一片木屑的落地,他跟着微笑欢呼了一声。 “可喜可贺。”苏湄听到欢呼,从厨房端着一盘细细切好摆放美观的雪梨出来,笑脸嫣然。 “有雪梨吃?”叶云回头望着佳人款款而来,拍了拍落在身上的木渣子,站起身来。 “嗯,大热天时,吃点降降火。”苏湄走到葡萄架下,双手捧着果盘,阳光疏漏落在脸上。 叶云也不客气,将木雕藏在身后,拿起盘里精心准备的小牙签,戳了一块,放进嘴里。 芳甜冰润。 “好吃不?”苏湄露出一个祸国殃民的笑颜。 “人间极品。”叶云一语双关,用手颇为狼狈地擦拭着嘴边遗漏的几滴雪梨汁液。 他又戳起一小块,径直递到苏湄嘴边,见到这个亲昵动作,妮子绝色脸庞刷地红了一大片,忸怩了会,终究还是微红含羞地张开小嘴,将雪梨轻轻咬了过来,如丝媚眼有了水色,愈发的流光溢彩,像是一阵春雨过后,玫瑰开始娇媚地绽放。 两人就这样按照人民公社的分配原则,你一块我一块,将两只雪梨歼灭干净。 “还记得我曾跟你说过的一句话不?”苏湄推了推黑框眼镜,眨巴着秋水眸子,一脸促狭。 “记得,拿人手软,吃人嘴短。”叶云愣了一下,不知道她葫芦里卖什么药。 “那好,现在可以告诉我那根木头雕刻成什么样了。”苏湄微微一笑。 “真想知道?”叶云扬扬如刀双眉。 “嗯。”苏湄轻轻点头。 “可别感动哭了。”叶云微笑道。 “不会。”苏湄柔声道,斑斑点点的阳光将她的美升华到极致。 叶云将木雕从身后拿出,一个女人,果然是一个女人,容貌看得出绝世无双,却不是苏湄。 是谁,她不知道。 她有些讶异地抬头望着他,一阵失落感涌上心头。 这厮却神情依旧,浮起一个清净如竹的微笑,温柔道:“这是我妈妈。” 她更为错愕。 “我把它送给你,以后我要是惹着你了,你拿它惩罚我,我不敢动半分的。”叶云认真道。 苏湄娇躯一颤,只觉得内心仿似被小刀割开了一道细细的线,一点一点地渗着血,眼泪不受控制般地涌向眼眸,呆呆望着这张线条异常柔和的脸庞。 叶云笑笑,帮她将遮住半片脸的头发捋到耳后,弯下腰,把那杯早已凉透了的绿茶一倾而尽,然后将杯子横着放到竹椅上的盘子里,走到院子的一个角落,拿过一把扫帚和垃圾铲,将满地木屑清扫干净。田姨是个顾家好女人,要是让她回来见到凌乱不堪的地面,那就罪过罪过了。 天气很热,人心却温暖如春,苏湄静静看着他在躬身扫地,偶尔用一根纤指推推黑框眼镜。 最近她一直很忙,这个死人将公司成立前后举步为艰的一应事宜都推到她身上,走马观花一波三折地办手续已经好些天了,出了这个部门,就进那个部门,整天堆砌着虚伪灿烂的笑容与那些公务员打交道,身心疲惫,能够像今天这样宁静祥和地和他吃一顿饭,真是少之又少。 “苏湄,问你个问题,行不?”叶云蹲在地上,捡起一些漏网之鱼,抬头问道。 “问吧。”苏湄浅浅一笑,大概是放松心情的缘故,眼眸间透着无限的妩媚。 “现在又没外人,你为什么还戴着这副眼镜。”叶云终究还是没忍住这个疑惑,抛了出去。 “真想知道?”苏湄略微倾斜脑袋,笑望向他,白如玉的纤手轻轻转着那根木雕。 “嗯。”叶云轻轻点头。 “可别感动哭了。”苏湄微笑道。 “不会。”叶云轻声道。 苏湄轻轻柔柔,说出了一句她刚才想说、现在要说的话:“我想你帮我,把它摘下。” 第九章 老太君 新月湖小区,贵族的乐园。 这个小区位于新港区,在宁州的东边,靠近海,瞑起目来,涛声涟涟,遥遥可闻,颇有“怒声汹汹势悠悠,罗刹江边地欲浮”的意境。这里不是你有钱就能住进去的,必须迈过很高的门槛,例如社会地位的拔尖,社会声望的崇高等。文化涵养也极其重要,购房时还有中华历史问答知识,正确率要在80%以上才能入住,不然你拿着一亿现金,售楼小姐也未必会正视你一眼,令人不禁生出“蜀道难,难以上青天”的感叹。 这就是古道房地产公司的魄力、实力及影响力。 古道集团是宁州房地产界的龙头老大,昊天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拥有着别的公司无法比拟的先天优势——名声,资金链,政治资源。在十几年前,宁州房地产初初兴起繁荣时,投资购地建房的公司层出不穷,但好景不长,在华丽的房地产泡沫破灭后,大部分企业独木难支,纷纷以倒闭破产告终。而撑到最后的只有两家,都是精英中的精英,古道是其中之一,神骏集团旗下的伯乐公司是另外一个幸运儿。 新月湖小区环境优美宁静,里面都是花大价钱移植来的花草树木、奇嶙怪石,一个典型的江南园林。主车道宽敞明亮,沿路种植着高大的乔木。整个小区都是清一色的别墅,鹅卵石铺的小径将每栋别墅联在一起。两栋别墅之间相距数十米,保证每栋单体别墅有足够的单独空间与隐私。小区中央的一个形状貌似新月般的小湖是最大的亮点,仿似天上掉下来的一块翠绿宝玉,镶嵌在这片美丽的土地上。 角落里有一排翠竹,隐藏在翠竹深处,有一幢毫不起眼的别墅,一楼的一个房间。 房间装饰得古色盎然,金窗玉槛,香屑布地,帘卷虾须,毯铺鱼獭。 屋角两只青铜云兽香鼎线条雄奇,一望可知必是大有来历之物,无来由生出一股压迫感。 堂中垂一袭竹帘,透过竹帘,隐约可见帘后端坐着一位慈眉善目的老年妇人。 老太太已经很老了,满头华发,可腰板还是那么挺直,似乎这辈子都没有什么能令她弯下腰的。此刻,她正闭着眼睛,跪坐在一个金黄色的软垫上,右手捻着一串典雅深遂的摩尼子佛珠,动作舒缓平稳,嘴唇微动,念经诵佛,显得十分虔诚。身前的五柱檀香袅袅而起,香味淡淡飘渺。 在她身后,有两名保姆模样的妇人侍候着,眉目间全是小意与克制。 而两个保姆的后边不远处,还站着一个人畜无害的老人,佝偻着身子,静静而立。他不知道多少岁了,面容苍老,眼睛似乎很是疲惫,半睁半闭的,两道银眉也像一丛霜降后的杂草,了无生趣,可那双手却依旧年轻,也不知他用什么保养的,没有半条皱纹或雀斑,光滑如镜。 “他来了吗?”老太太闭着眼睛,忽然开口问道,声音有一丝嘶哑。 “在门外等了两个小时。”其中一个留着齐眉短发的保姆低下头去,轻声应道。 “让他进来。”老太太吩咐道,关节微凸的手指一颗一颗缓缓捻着佛珠。 短发保姆垂目退了出去。 半晌,一个中年男子从房外敲门而进,毕恭毕敬地踱步到老太太的身边,脚步很轻,如履薄冰般,显得极其谨慎,眼角余光还不时地带着无限惧意偷瞄着那个看着对谁都不会构成威胁的佝偻老人,好像生怕那个老人会有什么细微动作,下一秒自己就会永远地合上双眼。 “老太君。”那个中年男子轻轻呼了一声,十分恭敬。 “嗯。”老太太仍然闭着眼睛,却停下了手中捻佛珠的动作。 “她有消息传回来了。”中年男子细声细语道,这姿态,像极了李莲英叩见老佛爷。 “哦?”老太君苍白的蛾蚕眉扬了扬,显然被中年男子的这句话提起了兴趣。 有外人在场,他刚想开口,就被老太君扬手打断,已到喉咙的话语又生生咽了下去。 老太君放下那串佛珠,轻声对两个保姆吩咐道:“你们两个先下去吧。” “是。”两个保姆都低着头退了出去,脚尖踮着,全程所有动作没有半点的风吹草动。 老太君闭目养了一会儿神,手里剥了一颗南国妃子笑荔枝吃,很讲究,然后才开口道:“你继续说。” 中年男子似乎胆战心惊,喉结上下咕噜了一下,低声道:“那个年轻人确实回来了。” 老太君一颤,只是动作过于细微,没人看得出来,半晌才缓缓道:“确认是他?” “确认,她说,他胸前的确佩戴着那块‘上弦月’白玉。”中年男子没敢隐瞒半分。 老太君吐出荔枝核,握在手心,睁开双眼,微微叹了口气,感慨道:“天意难违呀,这孩子福大命大,没想到最终还是回到了这里。也罢也罢,能熬过这么多劫难,也算是他自己的修行,就由他去吧。端木子路是个不可多得的商业天才,就算我送他的礼物,希望他能好好用上,也不枉我费了这么大的劲,才将端木子路从京城弄到宁州来。” 中年男子趋炎附势地轻笑,心里头却在琢磨着老太君嘴里头的孩子与她到底有什么关系。 那个佝偻老人依旧半闭着眼睛,束手肃立,就像是什么也没听见一样。 令人吃惊的是,老太君跪了多久,他就站了多久,但也不会觉得累,这个年龄段不容易。 “你还有事?”老太君凝望着缕缕香烟,感觉到身后的中年男子还不走,蹙蹙眉头,开口平静说道。但谁都可以听出其中赶客的弦外之音,侧过身去,将那颗精致无比的荔枝核放到一个锦盒子里,那里已经积累了不少,大小不一。 “我叔他……”中年男子欲说还休,两只手不断地揉搓着,汗水沾满了手心。 “我不是将他从副镇长,一路扶持到副市长了吗?怎么,他还不满足?”老太君眉头冷冷一挑。 中年男子被老太君的那股寒意吓得浑身一哆嗦,急忙道:“不是不是,老太君,您别误会!我叔他只是想把孩子送出国,要我来征求一下您的意见。那孩子自从被端木子路捅了一刀、在鬼门关走了一遭之后,怕生,不爱说话,老是做噩梦,无法入睡,整个人疯疯癫癫的,都快到崩溃边缘了,我叔他想让孩子换个环境。” “废物!不成器的庸才!被刀捅了一次就崩溃了,如果让他从小就开始经历暗杀,那他不早就成了残杯冷炙?”老太君隐隐有些怒意,不知是为了那个庸才,还是为了什么,随意挥挥手,“这样的小事不必问我,你看着办吧。” “是。”中年男子凛然,这样的心理历程就像走铁索桥,总得留意一失足成千古恨。 “还有。”老太君枯老的手刚刚放下,又举向了空中。 “是。”中年男子还没放松几秒的神经,又一次紧紧绷起。 “她年龄也不小了,告诉她,如果郎情妾意,就应该把天窗拉上,以免夜长梦多。端木子路是个好男人,让她找个时间跟他把结婚证领了,也好让他全身心地帮着孩子做事。孩子苦了这么多年,也够了。”老太君淡淡说道。 “是。”中年男子不敢冒出第二个字来。 “我累了,你走吧。”老太君顺手拿起了那串放在矮桌的佛珠。 “是。”还是这个字,中年男子恭敬地行了一个礼,转身离开。 屋内恢复了安静,香烟弥漫。 老太君重新捻起手中的佛珠,轻阖双目,悠悠道:“鬼谷子,还真是被你说中了,他到底还是回来了。苏东坡曾云:‘人生到处知何似,恰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哪复计东西?’这人的一生中的一切,难道不就像是泥上偶然留下的爪印吗?人总要往前走,日子总要过下去,你又有什么办法?能够留住那曾经的一切吗?坏会过去,好也会过去,迷会过去,悟也会过去,正像那些不知飞到哪里的飞鸿。这首偈语我直到今天才参悟透,晚喽,晚喽。天不遂人愿,人能耐天何?” 身后的那个佝偻老人没有答话,只是冰冷的唇角竟然绽出一丝淡淡的微笑,诡异无比。 —————— 邮电小区,三楼屋内。 西沉的夕阳在作着最后的挣扎,柔和的余光透过窗棂洒进屋里,金色满堂。 角落里的那盆万年青翠绿得愈发精神,娇艳欲滴,似乎在和这美丽的夕阳作一番比较。 一个青年正坐在大厅的藤椅上,手里捧着一本英汉词典在认真地背着,神情极其专注,眉宇间透着少许的冷峻孤傲。尽管他现在的口语发音很不标准,但滴水穿石,他坚信,终有一天会像疯狂英语的掌门人李阳那样,一口流利标准的英文脱口而出。 许子衿不施粉黛,而颜色却如朝霞映雪,像秋水一般幽远清澈的眸子透着无端的灵气,正坐在红木沙发上修着精美指甲,与这个苦练英语基本功的青年相安无事,河水不犯井水,晶莹小巧的耳朵上戴着耳麦,桌子上的二手手提电脑依旧播着脑残韩剧。 天色渐暗,她抬头看了一下墙上时钟,拿下耳麦,淡淡道:“李青鱼,别看了。” 李青鱼充耳不闻。 许子衿眼神透着些许难言忧色,语带哀求道:“你去找找小七哥吧,这已经六点多了。” “我不去,云少叮嘱我今天要背够一百个单词的,我还差五个,你就安静会儿,让我把任务完成。”李青鱼并没有抬头,依旧看着英汉词典,一副哪怕你玉皇大帝亲临也高高挂起的样子,偏执到近乎嚣张的田地。 许子衿轻哼了一声,探过身去,把手提电脑给关掉,莲步轻移走到窗边,凝望着那一抹淡红色的夕阳晚照,美眸忽然一转,露出个小狐狸笑容,转身狡黠道:“那要不这样吧,你告诉我小七哥去哪了,我就教你速背单词的诀窍,你看怎么样?” 李青鱼闻言一怔,露出一个百年难得一遇的笑容,两排整齐的牙齿像豆腐般洁白,抬头望了她一眼,似乎有点动摇,但旋即摇了摇头,认真道:“不行,云少说,做学问没有捷径可走,必须一个萝卜一个坑,我不能听你的。” “哎呀,你个死脑筋。”许子衿两只小手气恼地捶打了几下空气。 李青鱼比起叶云来,更加没有怜香惜玉的习惯,逍遥自在地背着单词,死猪不怕开水烫。 许子衿并没有扔出一堆陈词滥调,眨了眨眼睛,笑着问道:“李青鱼,你有没有女朋友呀?” “没有,你问这干嘛?”李青鱼警惕地望着她,就差没举着牌子说我不信任你了。 “嘻嘻,要不要我做红娘,帮你介绍一个呀?我手里的资源可多了,可不是什么狐朋狗友,个个都是如花似玉的大美女喔,不光如此,个个都很有内涵,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许子衿小手负在身后,眼睛笑得眯起一个兵不厌诈的角度。 “真的?”李青鱼有点喜出望外,不由得一跃而起。 “当然是真的,我从来都是一诺千金的。”许子衿点着头,微笑道。 “有那种正宗s型,胸挺臀翘,笑起来时,眼睛会放电的类型吗?”李青鱼两眼放光问道。 许子衿给了他一个超级大白眼,忍气吞声道:“有,只要你告诉我小七哥去哪儿了,我就给你介绍。” “喔,那还是算了吧。”李青鱼学过川剧变脸,那丝欲望立即消失殆尽,低头继续看着单词。 “你!”许子衿气得俏脸粉红,像一朵经霜的小桃花,纤指指着他说不出话来。 李青鱼脸皮多厚呀?管你是红脸关公要忠义,还是黑脸包拯要公道,我自岿然不动屹立不倒。 唯美的夕阳终于燃尽了最后一线光芒,沉下了那道浅浅的却又是望不到边的地平线。 然而,地平线的上空依然还是很明亮,在被黑夜吞噬之前,坚守着光明的信念。 第十章 月牙如眸 天色越来越暗,那眸象牙白新月终于耐不住寂寞,悄悄爬上了柳梢头。 它把清丽的余辉铺洒开来,给大地披上了一层轻纱,透出温馨、宁静、梦幻般的美。 许子衿伸出双手,朝着天空构架了一个长方形框子,凝望着远端的月牙苦思良策,沉静如水的脸庞愈发淡雅脱俗,百般难描,沉默了片刻后,决定还是使出女孩的三件法宝之一,撒娇大法,走到李青鱼身旁,摇着他的手臂,娇声腻腻道:“青鱼哥,你就行行好吧,告诉我行吗?” “不行,我答应过云少,绝不透露他的行踪。”李青鱼义正言辞道。 “那你看这样行不行,你一个人在这里坐着,然后对着那盆万年青自言自语。我呢,就躲到一边偷听。这样的话,就不算你告诉我了,而是我无意中听到你在自言自语,才知道小七哥去哪的,他就不会怪你了。”许子衿退了一大步,说出了一个天马行空的想法。 “……”李青鱼无语,冷汗了一下,“这也行?” “当然行了,青鱼哥,你最好了,你就答应我吧。”许子衿加大了摇动他手臂的幅度。 “不行,我答应过承诺,就一定要履行,哪怕是一盆植物也不能知道。”李青鱼刀枪不入道。 “你个木头,大木头,不会转弯的大木头!气死姑奶奶了!”许子衿双手叉腰,气恼道。 “许丫头,你就省省吧,云少特地跟我说过你诡计多端,要我小心提防你,就你这些伎俩,还不够我瞧的呢,哈哈!”李青鱼全然不理会她的义愤填膺,怡然自得地翘着二郎腿,继续背着英语单词,屋里的灯已经亮起,映在他脸上,照射出一个得意洋洋的笑容。 “为虎作伥。”许子衿杏目恨恨瞪着他,嗔骂了一句。 李青鱼满不在乎,吹着口哨,那是一份不需要任何东西来装饰的洒脱和孤傲。 不知什么时候,阵阵的蝉鸣渐渐起奏,徐徐的凉风轻轻来访,惬意隆重登场。 许子衿双手抱胸,一手托着香腮,细眯起秋水长眸,静静审视着一丝不苟地背着单词的李青鱼,似乎想猜透他的真实想法,外露的手臂粉白如雪,倏然,娇美的红唇微微上翘,露出一个生花妙笔般的笑容,旋即恢复平静,一本正经道:“李青鱼,你通过我的测试了。” 李青鱼一怔,停了下来,不明所以地抬头望着她:“测试?什么测试?” “对小七哥忠诚的测试。这是我要求的,小七哥在出门的时候也同意了,因为我还是不放心你留在他身边。你也知道,人都是伪装高手,挥金如土的贪官可以伪装成反腐倡廉的清官,任人鱼肉的勾栏可以伪装成高雅脱俗的闺秀,我很爱小七哥,我不希望任何人伤害到他,这点,我希望你能理解。”许子衿莞尔道,神色没有懊悔,没有悲恸。 李青鱼瞠目结舌,没想到她的用心会是这般意义深远,仰头,恰好能看到她的下巴,精致圆润,像极了一小枚剔透的玉髓玛瑙,放下词典,肃然道:“许丫头,你放一百个心,我对云少绝对忠心耿耿,我说过服他就是服他,别人的话我当作耳边风,我更不会让别人伤害他。” 许子衿点点头,轻笑道:“我一开始还是不信任你的,总觉得你是心怀叵测。你想想这个道理,怎么一个人被别人伤了,反过来投靠他呢?这背后肯定有阴谋。但通过刚才的测试我才明白,世界上真的有这样忠诚的人。李青鱼,我信你了。” 李青鱼傻笑一声,挠挠头,内疚道:“刚才不好意思,我误会你了。” “没关系,我能理解的,反正我已经知道小七哥去哪儿了。”许子衿平静道,重新坐回沙发。 “你知道了?”李青鱼有些发懵,狐疑地看着她。 “当然,我可是他最亲近的人,他都告诉你了,能不告诉我吗?”许子衿微笑道。 “可是,他跟我说过,不想让你知道的呀。”李青鱼有些始料未及。 “那是他为了配合我刚才的演戏,才故意那么说的。”许子衿把两只俏生生的小脚伸到桌面。 “哦,原来是这样。”李青鱼恍然大悟,诺诺点着头。 “李青鱼,你说小七哥为什么会去那种地方呀?他就不怕我伤心难过的吗?”许子衿唉声叹气,神情黯淡,秀美眸子里的泪水顷刻间决堤,一滴一滴地往下掉,像是一个不知受了多大委屈的大家闺秀,我见犹怜。 李青鱼眼珠子都瞪大了,不知这丫头怎么突然就梨花带雨,有点手足无措,虽然叶云左叮嘱右交待要他提防着这小丫头,可是她毕竟是云少最关心的人,如果让她流泪那可不好了,忐忑不安道:“那个,许丫头,你不要哭了,云少去那里也是为了工作。” “工作?去发廊是为了工作?”许子衿哭着道,更显美丽无端,我见犹怜,“哪个男人去发廊是为了工作的?都是去风花雪月的!哼,你不要安慰我了,我现在恨死他了!” “发廊?”李青鱼脑子嗡的一声,空白一片,下意识道,“云少不是去发廊!” “就是!就是!”许子衿撅着小嘴道,清丽无伦的脸庞让泪水给迷糊了一大片,“他走之前就告诉我的,我一开始还以为他要去剪发,就没说什么。你看,这一去就去了一整天,不是去风花雪月,那还是去干嘛?我恨死他了!” 李青鱼一听可不干了,叶云在他心目中那可是顶天立地的人物,大声辩解道:“你胡说!云少肯定不会去那些地方的!我敢保证!” “哼,你敢保证?你都只是听他的话,当然为他作辩护了!助桀为虐,你们两个都不是好东西!”许子衿指着李青鱼的鼻子,带着哭腔道。 “不许你骂云少!他是去了丹青巷,绝对不会去你说的那些不干净的地方!”李青鱼得理不饶人,反过来指着许子衿的鼻子大声道。 安静,许久的安静。 倏然,许子衿破涕为笑,饶有趣味地看着李青鱼,意味深长地道:“丹青巷?” 李青鱼愣在原地,这会儿才真正反应过来,明白上了这丫头的贼船了,内心后悔不迭,看着许子衿那张美若天仙的脸庞越来越多的笑意,更是气恼地拍了几下自己的额头。明知道少主说过这丫头鬼灵异常,连少主自己也没少上当,自己怎么就那么疏忽呢? 正当这两人一个大笑而起、一个懊恼不已之际,吱呀,房门被打开了。 ———————— 《金刚》有句经典台词:不是子弹,而是美女杀死了野兽。 美人多祸水,如果一副好皮囊里还有大智慧,更不是一件幸事。 月牙如眸。 蒙着面纱的明月,创造了多少百听不厌的神话故事,成就了多少扣人心弦的唐诗宋词。 叶云打开房门后,诧异地看着厅里的一男一女,一个美眸含泪带笑,一个眉头皱成一团。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叶云锁好门,好奇问道。 许子衿将清泪擦拭干净,走到他身边,凝视着他清亮眸子,问道:“你去哪了?” “我?我不是告诉过你出去找工作去了吗?”叶云有点心虚,真害怕身上沾有苏湄的味道。 许子衿的眼神锐利精灵,要骗过她十分困难,如果不是天衣无缝的谎言,休想蒙混过关。 “找工作?你找什么工作要去丹青巷找?”许子衿嘴角微翘,似乎在等着叶云自露马脚。 叶云闻言眉头一皱,霎时明白过来这丫头知道前因后果了,忍不住恨恨地瞪了眼坐在藤椅上不知所措的李青鱼,李青鱼满脸委屈地低下了头,眼角不时地瞥着许子衿,似乎在说:云少,要怪只能怪那丫头太鬼灵了,我也没办法呀。 见到叶云无言以对保持沉默,许子衿觉得自己抓到了他的痛处,就要无限接近真相了,不禁浮起一个欲盖弥彰的笑容,一步一步走回到红木沙发坐下,端起电脑旁的一罐可乐,审问道:“小七哥,怎么不说话了?你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哪有?”叶云反驳道。 “没有?没有你干嘛不回答我那个问题?没有你干嘛要对李青鱼吹胡子瞪眼?没有你干嘛去丹青巷去了一整天?”许子衿乘胜追击,换了个舒服的姿势靠在椅子上,那抹笑意愈来愈浓,浅浅喝了口可乐,摇晃着手中的易拉罐。 “唉,千藏万藏,终究还是瞒不过你的火眼金睛。”叶云叹息了一声,坐到了她身边,把易拉罐硬抢了过来,一口气灌完,惹得那丫头连飙几个白眼,然后从裤兜里掏出一叠相片来,递给她,这些照片是他今天拉着苏湄那妮子在丹青巷拍的。 许子衿目露疑惑,接过来一张一张地翻阅着,见到照片都是一些丹青巷的生活写实,有一个拄着拐棍满脸笑容的老孺,一个挑着菜筐眼神茫然的壮汉,一个摔了一跤嚎啕大哭的小孩,等等,不一而足,不禁抬头问道:“这是什么意思?” 叶云不慌不忙,轻声解释道:“你不是准备要回去云浮山看老爷子了吗?我知道老爷子其实很想念宁州,离开这里这么多年了,一直没有回来过,他思乡的情绪肯定很浓。所以我就抽空去拍些宁州有历史特色的照片,让你带回去给他,好让他缅怀一下在宁州的岁月。” 许子衿半信半疑地盯着他,狐疑道:“真的是这样?” “当然了。”叶云表面平静,内心却是很欣喜的,要想骗过这丫头着实不易,幸亏今天准备了圆谎的后路。他其实想瞒着许子衿的事情,只有一个人,苏湄。如果让她知道有苏湄这号女人的存在,不知道会闹出什么事情来。 “那你为什么要叫李青鱼瞒着我?”许子衿很有警察审问犯人时那种居高临下的风范。 “我这不是怕你又骂我不务正业,不出去找工作吗?”叶云总是避重就轻,对答如流。 “如果你是为了爷爷去拍照片,我是可以原谅你的。”许子衿柔声道,内心泛起一缕感动。 “早知道这样,我就带着你去好了,不用我举相机举得那么累。”叶云枕着脑袋,笑着道。 “我才不跟你去呢。”许子衿轻声哼道,似乎是不想破坏此刻温馨的氛围,便不再言语,更直接将李青鱼这个电灯泡当作透明过滤掉,把头轻轻枕在了叶云的肩头,她突然发现这能担天下重任的宽阔肩膀很温暖,如果以后能够时不时靠一下,那该多好,要是只有她一个人享有这种权力,就更完美了。 李青鱼并不是画饼充饥的腐朽之辈,起身走到阳台上,留下这一男一女在伤风败俗。 许子衿抬眸偷偷望着叶云,怔怔出神,突然想起了十几年前来宁州前夕,跟老爷子的一番对话—— “爷爷,我长大了,要嫁给小七哥。” “丫头……” “你别劝我,我意已决。” 老爷子微微叹了口气,说了一句让她足以心若死灰的话:“他有未婚妻了。” 红豆本是相思子,一寸相思一寸灰。 许子衿一想到这段历史对话,没来由地感伤起来,伸出手指,轻轻触着他的侧脸轮廓,这个男人,真抓不住吗? “怎么了,丫头?”叶云敏感地发现了怀里的她暗淡无光的眼神,平添了几分楚楚可怜。 “小七哥。”许子衿忽然温柔喊了声,直起身子看着他,清丽无伦的脸庞显得略微苍白。 “嗯?”叶云心里头难受得就像被无数根绳子勒住一般,难以跳动。 “假如有一天,我们不在一起了,也要像在一起一样,行吗?”许子矜柔声道。 “傻丫头,好端端的,怎么突然说这话?”叶云淡然一笑,轻轻敲了敲她的小脑袋瓜。 “你先答应我。”许子衿神情郑重其事,直视着他的眼睛,一定要他给予答复。 “好,我把你装进我的这里。”叶云扯开嘴角微笑着,指了指自己的心脏位置。 “嗯。”许子衿低眉浅笑,像天上那弯罩着朦胧面纱的新月,多了一分小鸟依人的柔美。 第十一章 同盟军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叶云轻轻抚摸着许子衿的秀发,用略微扎人的下巴磨砂着她的细嫩脸蛋,逗得这丫头半推半就地羞笑着,直到她痒得受不了狠狠瞪着自己才罢休,然后往前探了探身,从桌子底下的夹层里抽出一包软壳中华。最近这段日子他忍得很辛苦,烟瘾犯了没烟抽痛苦之极,苏湄那妮子简直就像国民党军统的特务头子,雁过拔毛,他烟藏在身上哪个地方,都能被她搜出来,责无旁贷地担任起了戒烟天使的职务。 他掏出一根烟,刚叼进嘴里,许子衿就变戏法般不知从哪拿出一只精致打火机,给他点上。 他心满意足地笑了笑,徐徐吐出一个烟圈,轻声问道:“丫头,晚饭弄好了吗?” “嗯,弄好了,就等你回来呢。”许子衿轻轻地点着头,这丫头的厨艺可是一等一的好。 “好饿啊。”叶云像个孩子般,拉长音叫着,斜叼着烟,深深吐出个烟圈。 “我这就去把饭菜热一下,你抽完烟,就先去洗个热水澡,放松放松。”许子衿善解人意道。 “丫头,辛苦你了。”叶云语气温柔醉人,看着已经走到厨房门口的丫头背影。 许子衿回眸嫣然一笑,宛若花中雨露,却在转身走进厨房的一刹那,两滴晶莹泪珠滑落。 叶云一根烟抽完,就踱步去洗澡,还抽空到厨房撩弄一下那丫头,换来的是几声若黄莺般动听的娇骂声。他知道这丫头为了学好厨艺所付出的努力,当时他还在云浮山,有次她爸爸许世说进山探望老爷子,跟他聊起许子衿的近况,就讲到丫头为了学好厨艺,每天在学校早早做完功课,回到家哪儿也不去,就赖在厨房央求她妈妈教她厨艺。 寒来暑往,许子衿的厨艺早已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当叶云擦拭着头发从浴室出来的时候,饭菜已经摆得满满当当的了。许子衿像个幸福的住家女人,煮好一桌饭菜,正等着自己心爱的男人享用。而李青鱼则像个非洲难民一样坐在饭桌旁,嗅着肉香,看着菜色,两眼直发绿光,垂涎三尺。 “好了,开吃吧。”叶云放下毛巾,坐过来,端起碗,拿起筷,笑着道。 话音刚落,李青鱼就像短跑运动员听到发令枪响,风卷残云起来。 许子衿气恼地瞪着他,嗔怒道:“你慢点吃,谁跟你抢呀?” “我的胃不同意我慢点吃。”李青鱼嘴里含糊道,又往嘴里夹了一块肉。 “李青鱼,你明天还想吃不?”许子衿露出一个迷死人不偿命的微笑。 此时,李青鱼已经说不出话来了,满口都是饭菜,拼命咀嚼着,像只啄木鸟般不停点着头。 “我就不给你吃!明天我只煮我和小七哥的,让你在旁边干着急。”许子衿扬着下巴道。 这话差点没让李青鱼噎死,嘴里鼓鼓囊囊的,没法反驳,只能拿起筷子在空中不停地划着交叉,像是一个改试卷的老师,其痛苦的表情在眼神中一览无遗。 “好啦,丫头,别欺负他了。”叶云微笑道。 “哼,叫他这么狼吞虎咽的,还不听本小姐的话,就应该惩罚惩罚他。”许子衿轻哼道。 叶云笑着摇摇头,看着难受憋屈的李青鱼,宽慰道:“你慢慢吃,小丫头逗你玩呢。” 自从李青鱼跟了他之后,他受许丫头的欺负就越来越少。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李青鱼代替了他原来的窘境。 “小七哥,你吃块肉,今天的肉很新鲜呢。”许子衿往叶云的碗里夹了一块肉。 “人间极品。”叶云顺手夹进嘴里,调味料的味道渗入到了肉质里头,香嫩爽口。 许子衿微微一笑,吃了一根青菜,看他换上了外出的衣服,轻声问道:“你呆会儿还要出去吗?” “嗯,我要去趟千万楼间。”叶云端着碗,没有隐瞒。 许子衿皱了皱眉,问道:“千万楼间?那是有钱人住的地方,你去那干吗?” “这是妈妈在我来宁州之前吩咐下的,我必须要去。”叶云扒了两口米饭。 许子衿眸子闪过一丝黯然,指了指他胸前的“上弦月”白玉,哀怨道:“是为了它吧。” “嗯。”叶云点点头。 “我能跟你去吗?”许子衿期许道。 “不行,你得在家看屋。”叶云狠心道。 “这小屋有什么好看的?最值钱的就是那台二手电脑了,不过我想贼都会嫌它太旧了。”许子衿委屈巴巴道。 叶云指了指那个书柜,问道:“你知道那书柜值多少钱吗?” 许子衿摇了摇头,问道:“值多少?” “这个数。”叶云伸出两根手指头。 “两千?” “后面再加一个万字,单位是美元。”叶云淡淡道。 “什么?”这句话不是丫头说出的,而是李青鱼把嘴里塞满的饭菜吐出来之后,大声喊的。 许子衿白了那个大惊小怪的李青鱼一眼,看向叶云,问道:“哪本书值这么多?” “这是秘密,所以你得在家看好这书柜。”叶云叮嘱道。 “我不去可以,但是李青鱼必须跟你去。”许子衿指着李青鱼说道。 “他为什么要去?\/ 我为什么要去?”叶云和李青鱼同时问道。 “哼,我才不会留给你一个人单独行动的机会呢,万一你想去发廊什么地方,身边带着个人也不方便。”许子衿嘟着小嘴看着叶云道,然后转向李青鱼,正色道,“李青鱼同志,我现在义正言辞地告诉你,你可要帮我把小七哥看好了,要是小七哥去了什么乱七八糟的地方,你这辈子都甭想吃到我煮的东西了。” 李青鱼拍着胸脯,大义凛然道:“放心吧,许丫头,有我在,云少绝对不会去那些地方。” 许子衿满意地点着头,眸子一转,露出一个无比奸诈得意的笑容,往李青鱼碗里夹了几块五香腩肉,威逼利诱道:“你一边吃,一边听我说,我要严正警告你,你不许和他同流合污,要保持纯洁,知道没?这肉是你最爱吃的,要是你表现好呢,我就明天再煮,要是犯了什么原则性错误,你就等着吃闭门羹吧。” “为了明天这饭菜,我绝对保持纯洁。”李青鱼毅然决然道。 被晾在一旁的叶云看着两大活宝的你一言我一语,很快就由刚才的敌对状态变成了同盟军,步调一致地将矛头指向了自己,不禁汗在当场,久久不能说出话来。 ———————— 一弯明月悬如镜,几缕清风渺似尘。 叶云缓步走在这条专属于千万楼间的大马路,一手插于袋中,一手抛玩着一颗小石子,步伐有些慵懒,飘逸清隽的脸庞在月光的点缀下尤为超凡脱俗,后背上还背着一个黑色小包。李青鱼跟在他身后,眼睛不时地扫瞄着四周的情况,警惕异常。 这条马路是双向两车道,鲜有人行,偶尔驶过一辆豪华名车,转瞬就消失在尽头。 路旁的灯光无精打采的散发出黄光,像是人尚未清醒时的睡眼。 那两行笔挺的大树也是懒洋洋的,甚至连微风轻拂也不愿动弹一下。 两人渐渐走近千万楼间,却瞧见了大门口处正围着几个人和小区保卫发生着争执。 双方不时还推搡几下,但看得出来保卫的素质很高,此时还能很好地克制自己的情绪。 借着路灯的黄光,叶云稍微看清了那几个人。 一共是八人,年纪都是不大,穿着奇形怪状的新潮衣服,流氓混混的典型装束,头发也是五颜六色,顶在头上像是五彩缤纷的气球。为首的那个青年一头披肩长发,由于他正在背身和保卫争吵着,看不了他的正脸。 三个保卫厉声喝止,可是那几个混混仍是一副不罢干休的姿态,高声起哄。 只听为首的长发青年趾高气扬,扬着下巴道:“我们在这里站站怎么了?这是你家开的?再说了,我们又没进去你们小区,你们急个毛啊?” 其中一个保卫很是尽责,正色道:“这里是高档住宅小区,这条马路也是小区的私有财产,我们有权请你们离开。” 长发青年不屑一笑,蔑视道:“私有财产?马路上那块地写着你们小区的名字了?没有证据你们就说是小区的私有财产,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如果是这样,那我也可以说这马路是我们家的,我们就乐意在这站着,怎么了?” 那保卫脸色一沉,忍着怒气道:“最后一次警告你们,请尽快离开,不然我们就报警了。” “报警?”长发青年仰天一笑,然后大声道,“兄弟们,他说要报警喔,我们怎么办啊?” “我们好怕啊!”众人齐声起哄道,接着哄堂大笑起来。 那保卫还想说些什么,却赫然发现了八个混混身后慢慢走来的叶云两人,担心又有人来滋事,厉声道:“你们两个站住!”然后跑步到叶云二人面前,杯弓蛇影般审视着他们,喝斥道:“你们两个干嘛的?” 那长发青年转过身来,鼻头微勾,眼睛贼亮,嬉笑道:“还能干嘛?和我们一样呗,喜欢站马路。哎,我说两位兄弟,这边呢是我们哥几个占了的,你俩要是想站马路,请到那边去。大路朝天,各走一边,才能和和气气的嘛。” 叶云轻轻一笑,对那个保卫道:“别担心,我只是进去小区里面找个人。” 那保卫闻言上下细细打量了一下叶云,灯光昏暗,他的神情见不出有什么异样,他虽然衣着普通,却还是有些气度,心里的那丝警惕也消了不少,可被那几个混混惹起的气头仍未消,正色道:“找人?你要找谁?” 小区里住的都是非富则贵的人,他不相信眼前这个年轻人真的是来找人,但也不敢出言斥责,在他刚进这里做保卫的时候,保卫组长就反复强调,做高档小区的保卫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能以貌取人,有钱人心里没个准谱,保不准哪天就穿个破烂衣服出去。 李青鱼见到那保卫对叶云的态度如此蛮横,隐隐有些怒意。 叶云看出了那保卫的警戒之意,不恼不怒,从裤袋里掏出那张龙卡递给了那保卫。 那保卫接过来看了一下,脸色大变,果然是人不可貌相! 这龙卡是千万楼间的最高贵宾卡,一共只有三张,据组长说,拥有龙卡的人那是老板都要巴结的,是最尊贵的住户。那保卫暗暗庆幸刚才没有下逐客令,不然自己的这份优厚的工作也要随之被逐了。 他恭敬地向叶云行了一个礼,然后侧身让叶云和李青鱼进去,神色谦卑。叶云点头以示感谢,缓步向里面走去。李青鱼跟在身后,两眼死死地锁住那八个混混,放松着全身的肌肉,准备随时在有一点风吹草动的情况下达到最好的出招状态。 八个混混显然也看出了些端倪来,以为这两人是里面住的富人,眼神充满着鄙视与挑衅。 长发青年谄笑斜肩,故意提高音量道:“我平生最讨厌人装逼,猪狗不如。” “你再说一遍!”李青鱼到底还是年轻,忍不住发火道。 叶云扬扬手,示意李青鱼冷静下来,嘴角微翘,并不理睬那长发青年,径直往里面走去。只是经过长发青年身边的时候,轻轻碰了他一下,那长发青年便向后跌跌撞撞退了好几步,差点摔倒在地,靠着几个混混扶着才能站稳,他起身刚想发飙,却发现两人已经走进了小区,只能恨恨地看着他们的背影,竖起了中指。 这时,其中一个染着黄色头发的混混惊颤颤道:“蝙……蝙蝠哥。” 长发青年对着他脑袋就是一个板栗,不耐烦道:“有话就讲,有屁快放!没见到老子正不爽呢嘛,你找抽啊?” 那黄发混混有些害怕地指着他的两腿之间,战战兢兢道:“你……你裤子。” “我裤子怎么了?”长发青年低头看了一眼,发现自己的裤子掉了,腰上皮带不知所踪,气急败坏的他对着黑夜狂骂道,“我操,谁他妈干的?找死啊!” 听着身后渐闻渐息的怒骂声,叶云扬起了一个浅浅的弧度,在黑夜中无比诡魅。 在经过一个垃圾桶时,他顺手将手里的那根皮带扔了进去。 第十二章 银狐 夜色很美,千万楼间很安静。 月亮渐渐升高,她身着银白色的纱衣,娴静而安详,温柔而大方。 她那银盘似的脸,透过柳梢,露出温和的笑容,带给人间一丝暖意。 叶云与李青鱼这一主一仆谨行漫步,绕了几个圈,终于来到了千万楼间中最贵的一幢别墅庭院门前,管家早已经站在那儿恭候了,看到叶云后,行了个礼,微笑道:“不好意思,叶先生,过了这么久才通知您。” “没关系,只要他肯见我就行了。”叶云语气平淡道。 “我家老爷前些天刚回来,今晚等你好长时间了,请吧。”管家微笑道。 三人走在鹅卵石铺成的小道上,这是楼前的一个小庭院,庭院布置得相当美观,中间还横着一条清清水渠。李青鱼好奇地东瞧西看,心里感慨着有钱人就是不一样,骄奢淫逸。而叶云则没有他那样的闲情逸致,黑眸始终没有完全睁开,让人觉得充满玄机,脑子里想得都是接下来要见的人。这人他从没有见过,母亲也没有提及过多少他的具体情况,无法想象,也没办法揣测,心里很是没底。 经过一座矮矮的拱月木桥后,三人进入了屋里。 “这位先生,请您在一楼喝茶等候。”管家微笑地对李青鱼说道,他身上那套锦服价值不菲。 李青鱼没有动,只是冷冷看着这个热情得让人有点受不了的管家,充满了不信任。 管家也没多理他,吩咐下人去沏了杯茶,然后转向叶云,平静道:“叶先生,这边来。” 李青鱼有些担心,小声地喊了一声道:“云少,我跟着你去吧。” “不用,出不了事,你就在这坐着,看看有钱人家的房子,饱饱眼福。”叶云微笑道。 然后,他就跟着管家走向了二楼。 不知道这幢别墅是谁设计的,但这别墅在千万楼间恐怕是最独特的房子了。 它通体洁白、轻盈、美丽又不对称,不局限于某种特定的建筑风格,在外面看来是以简洁为主。但当你进到里面才会发现,房子装修得金碧辉煌,带有浓浓的欧洲风格。举目望去,高高的圆形穹顶空旷而华丽,一串长长的唯美吊灯从穹顶垂直而下,璀璨绚丽。一楼大厅的墙上还挂着几幅拉斐尔和米开朗琪罗的名画,画工细腻,让人分不清是真品还是赝品。 叶云看着随处可见的青瓷古玩,叹声道:“你家老爷很喜欢古董吧。” 管家微笑不语,只是恭敬地在前面领路,深深知道他一个下人,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说话间,他就将叶云领到了一间偌大无比的书房内。 管家停步,恭敬道:“叶先生,请您在这稍候,老爷马上就来。” “好。”叶云点点头。 管家双手置于腹部,鞠了一躬道:“我给您沏杯好茶,是您最喜欢的君山银针。” 叶云一震,有点始料未及的讶异,眯着眼道:“看来你家老爷对我很了解啊。” 管家依旧不语,转身出去了。 书房内很静谧,叶云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饶有兴致地打量起这间书房来。 书房确实很大,而书柜更大,是用红杉木订做的,从地板一直延伸到天花板,足足排满了三面墙,各种版本的书籍应有尽有,还不乏存世孤本的线装书。一个书柜前摆放着一张可以移动的楼梯,供人拿上层的书用。 德国的歌德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说话。” 临窗的那边墙摆着一套古木书桌,年代久远,偶有成片厚积红漆,看不出制作材料。桌面上文房四宝样样俱全,窗边的墙上挂着一帖狂草,上书“银狐”二字,笔法精妙,如暴风骤雨,起初疑似轻烟动摇古松,随后又像山开现出万仞峰。 房内还摆满了各种绿色植物,雅致舒适,很适合阅读,看得出来这书房的主人是个很有生活情趣的人。 叶云对于这个读书环境相当满意,抽出一本有些泛黄的书,苏轼的《黄州寒食帖》细细翻阅。不多时,书房的门被轻轻推开,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赫然出现在门口,把玩着手中的“冰心道人”紫砂壶,壶嘴有个木塞,表情安然,神态自若,一种超脱自然的淡定。 叶云侧目看去,端详着这位老人,皱了皱如刀双眉,觉得老人的双眼很明亮,一点也没有年老色衰时的浑浊,就像狐狸的眼睛一样深沉睿智,以致整个人都像一只暗藏机关的银狐,哪怕是轻描淡写一个细微动作,都能被瞧出圆滑或者世故这类气质,看不清虚实,叶云优雅如钢琴家的手禁不住微微有些颤抖。 他刚想开口说些什么,老人摆摆手,微笑道:“先别说话,让我好好看看你。” 房间安静了下来,没有风,空气仿佛静止不动了,很压抑,使得书房多了几分孤僻气度。 不知过了多久,老人哈然一笑,感慨道:“一表人才,一表人才啊。孩子,坐。” 老人说着,就率先坐到了临近窗边那张千年不变的古木摇椅上,叶云有点窒息的心情也渐渐放松,将苏轼的小本放回书柜原处,坐到了老人旁边的太师椅上,把背上的黑包搁在了身旁。两人就隔着一张木桌子坐着,谁也不言语,气氛略微有些尴尬。 此时,管家适时出现,捧着一杯茶进来,真是一个适合缓和气氛的路人甲角色。 叶云微笑接过小花青瓷杯,凑到鼻子处闻了闻,果然是熟悉的君山银针。 “怎么样,这茶还行吧?”管家走后,老人慈祥地看着他,问道。 “很好。”叶云由于是第一次见到这老人,有些拘谨,或者更多的是谨慎。 “喜欢就好。”老人整个身体倚在摇椅上,拔开紫砂壶嘴的木塞,嗅着淡淡的酒香味。 “这茶是茶中极品,想必花了您好大的心思,才弄来的吧。”叶云浅浅抿了一口。 “只要你开心,再大的代价,我也愿意付。”老人嗅酒适可而止,盖上了木塞。 “诚惶诚恐。”叶云回答的语气中规中矩,既不生分,也不熟络,又抿了口茶,茶香盈口。 “你知道我等你,等了多久吗?”老人忽然微笑问道,欣赏着眼前这张飘然出尘的脸庞。 叶云将握着茶杯的手平放在大腿上,凝眉想了想,轻声道:“大概几个小时吧。” 今晚为了向有些生气的许丫头赔罪,就陪她吃晚饭,然后洗好碗,确实比预计迟了很多。 老人摇了摇头,有些斑纹的手指在空中比划了几下,缓缓道:“我等了你,二十四年。” 叶云内心一颤,险些将杯中的茶洒了出来,平静的水面荡漾起圈圈涟漪,层层同心圆。 “刚才在翻阅什么书?”老人看出了这个年轻人与他之间的隔阂,便开了个轻松的话题。 “苏轼的《黄州寒食帖》。”叶云轻声答道,觉得这个老人颇像一位老奸巨猾的山阴慧人。 “噢?那可是苏大学士书法中的灿灿精品呀。”老人轻轻摇起了摇椅,缓缓道,“他的书法造诣很深,大气捭阖,可称得上是宋朝的书法领袖之一了。他认为,‘凡物之可喜,足以悦人而不足以移人者,其若书与画。’这寒食帖的字,不知让多少后人为之倾慕啊。” “嗯,‘君门深九重,坟墓在万里。也拟哭途穷,死灰吹不起。’这寒食帖最后四句的字写得尤为精彩,尤其是‘哭途穷’三字,字体陡然增大,显得异常突兀,也是体现了当时苏子被谪贬黄州后,那孤独惨淡的生活和凄凉苦闷的心境。”叶云平静道,舒舒服服靠着这把檀木太师椅。 老人听着他侃侃而谈,欣慰地点着头,感叹道:“薇儿真幸运,生了个好儿子。” 叶云悠悠转着小巧玲珑的茶杯,纠正道:“是我很幸运,有一个好母亲。” 老人一愣,旋即长笑几声,像青山两岸的猿声,想了想,问道:“你知道我今天叫你来的目的吧?” “知道。”叶云直言不讳。 “那你意思如何?”老人稍微扬起身子,含有深意地望了眼神情平静的叶云。 “你女儿,我是肯定会娶的,毕竟这是妈妈吩咐下来的,如同圣旨,我肯定会听。至于你女儿肯不肯嫁我,这就得看她听不听你的话了。”叶云云淡风轻道,修长手指轻轻敲着古椅扶手,不傲不慢,不骄不躁,像是和一个生意场上的朋友在对话。 老人闭上双目,语气不轻不重道:“她嫁也得嫁,不嫁也得嫁。” 叶云笑了笑,并没有发表什么评论,提出了一个要求:“我想看看她的‘下弦月’白玉。” 老人叹息一声,语气有些无奈道:“她不肯见你。” “不肯见我?为什么?看不上我?”叶云有些讶异。 老人睁开双目,摇摇头,拔开木塞喝了口酒,苦笑道:“不关你的事,只是我的原因。” “你的原因?”叶云更觉惊奇,对于这个从未见过面的未婚妻有些期待,最好叛逆到底。 木石前盟也好,金玉良缘也罢,这种媒约之缘大都是爱情的野坟,埋了还要被荒草覆盖。 “这孩子是外表冷漠内心温暖,从小就不听我的话,我说东,她就做西,我叫她往南,她必定往北。”老人表情多少有些落寞,提到自己女儿,他那双如狐狸般精明的眼睛闪现少见的慈祥一面,“这也不能怪她,她四岁的时候,她母亲因为我的原因去世了,她就一直不肯原谅我,什么事都要和我作对。” “那我们俩订的娃娃亲……” “这不同,没得商量,那是你们俩刚满月的时候就订下来的,由不得她擅作主张。今天叫你来,主要是想看看你的态度如何,只要你没问题,那这婚约就没问题。她那边,我会做思想工作的,你放心。”老人决然道,自然而然流露着一股上位者的威严, 叶云点点头,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道:“我和你女儿定亲那晚,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是影子在云浮山时,不小心有头无尾地泄露给他的,说母亲就是在那天晚上,抱着刚刚满月的他慌慌张张逃出宁州,在无数人的明挡暗掩下,马不停蹄地赶往位于辽西平原的杏花村。对于这事,叶云一直郁郁于胸耿耿于怀,早就想弄个水落石出了。 果不其然,老人脸色微变,沉默了下来,眼神透着慌乱之意,许久,才轻声道:“那天晚上是在有凤来仪给你们订的亲,席间,有人发现……”说到此,老人顿了顿,望着叶云,似乎有点不忍,深呼了一口气,缓缓道:“有人发现在有凤来仪的客房里,你母亲躺在你小叔的身边,一丝不挂……” 呯呤! 一声尖锐的响声。 叶云将手里的茶杯捏得粉碎,茶水四溅,眼神瞬间冰冷无物,细眯起眼睛,望向老人的眼神杀气无边,这是他破天荒地头一次愤怒,整个人阴冷得像阎罗王大帝,让人不寒而栗,一字一句道:“你若再敢乱说我妈妈半个字,我就要你死。” 老人僵了下,并没有因为叶云的出言不逊而悲恸,只是生出一丝怜悯,叹息摇头,苦笑道:“孩子,我知道你很生气,甚至愤怒,但是事实胜于雄辩,当时我们赶到房间时,亲眼所见,这不是我生安白造的,你……” “够了!”叶云愤怒一掌,将身旁的木桌拍了个稀巴烂,强压着那股杀气,眼神迷离得如同夜色般难以揣摩,冷冷道,“眼见未必为实,只要是有脑子的人都能知晓其中的猫腻,这不可能是真的,一定是有人设局害我妈妈。谁是我叔,谁是我爸,整件事情的详细脉络,今天你最好给我一五一十说个明白。” 风声鹤唳。 这时,书房门被猛然推开,大江滚滚东去一般,四个虎背熊腰的保镖长驱直入,有两个手里还端着销声手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叶云,粗壮的食指一刻不离地搭在扳机上,气氛骤然紧张起来。四人身后,还跟着一个异常瘦削的男子,一身黑色唐装打扮,死死地盯着叶云的一举一动,只要那个年轻人有什么异举,马上就下令射杀他。 千钧一发。 第十三章 三把刀 枪口黑洞洞,气氛冷冰冰。 叶云与世隔绝,仍岿然不动地坐着,颇有伟人畅游长江时胜若闲庭散步的心境,漆黑的眸子带着一抹诡魅,静静地盯着老人,根本不在意那几个保镖,猜不透他的心里状态,看不出他现在是愤怒还是什么,这样才是最可怕的。 “狐四,退出去。”老人到底是见过大风大浪的千年狐狸,一点也不慌。 “老爷,您……”狐四瞥了眼支离破碎的桌子以及一地的茶杯碎片,内心惴惴不安。 “我说退出去。”老人打断他的话。 “是。”狐四心有不甘地望了眼那个冷若冰霜的年轻人,咬着牙对四个保镖道,“出去!” “等一下。”一直沉默不语的叶云却忽然开口道,神情淡然,“那个叫狐四的人,留下。” 老人一怔,两道灰白眉毛陡然跳了一下,猜不透叶云这个举动的用意,把玩着质地温润“冰心道人”紫砂壶的手掌微微有些颤抖。而狐四更是满脸不解,站在那儿左右为难,向老人投去了一瞥求助眼神,见他轻轻地点了下头,便让那几个保镖出去,走到了老人身边。 房门被重新锁好,一派安静。 然而,在安静下,却有着一股令人窒息而亡的暗涌缓缓流着。 那些绿色植物仿佛都嗅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耷拉着叶子,纹丝不动。 “说吧。”叶云言语清淡,没有半点烟火气,仿若夕阳下古道旁的一人一马。 老人十分诧异,侧目望了眼此刻平静如水的叶云,能够在如此盛怒的情况下,及时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这孩子的这份城府让他觉得太不可思议,有点南柯一梦的虚幻。半晌后,老人再次将木塞盖好,酒味倏然消逝弥尽,淡淡道:“人活得久了,就会有一些事你不愿意再提,或者有一些人你不愿意再见。如果你觉得杀了我,便一了百了,那请动手吧。” 叶云冷笑一声,轻轻道:“你以为我不敢吗?” “你当然敢,许重山、燕中天两位神鬼不怕的老怪物的爱徒爱孙,如果不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那他们调教得也太失败了。”老人轻笑道,手指轻轻地磨沙着壶壁,“但是,你觉得你妈妈会同意你杀我吗?” 叶云微微眯起双眼,斜睨着老人,忽然大笑而起,笑声很是凄苦,像一个败退三千里的统兵大帅,伸出一根手指在茶杯沾了沾,在桌上写了四个字,“狐假虎威”,然后悄悄拭去,无奈轻声道:“你很不错,我的未来岳父,这回你赢了。” “孩子,我说真的,有时,知道得太多,反而会活得难过。”老人并没有丝毫喜悦之情,他知道这年轻人现在的心如刀割,天底下,任何一个男人,知道自己母亲忍辱负重着伦理道德的骂名,再铁石心肠,再光风霁月,也会黯然销魂的。 “这个不用你教我。”叶云泼冷水道,并不领情。 老人不以为忤,眼神中的怜爱之意泛滥成灾,继续道:“使人疲惫的,往往不是远方的高山,而是鞋里的一粒沙子。这些琐碎的事情知道的越多,就越会使你分心,那你走的路就会越远,这样对你没有一点好处。” “有没有好处我暂且不知,但有一件事情,你是必须知道的。”叶云轻轻道,态度依旧。 “什么事?”老人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言语交锋处于下风。 叶云笑得玩味,将随身带来的黑色小包打开,从里面拿出了三样东西,扔倒地上。 老人和狐四目瞪口呆地看着地上的东西,内心大骇,脸色瞬间变得苍白无力。 ———————— 三声落地,心如洪灾。 书房内开着空调,马力很足,清凉宜人,26摄氏度,这是养鱼最适宜的温度,也是令人精神焕发的温度,可老人和狐四这一主一仆的额头上却骇然地出现了豆大汗珠,地上的东西白晃晃一片,透着寒光,似乎在嘲笑着两人。 “这三把刀,很熟悉吧。”叶云语调轻轻柔柔,像情人间的悄悄话。 地上放着明亮晃眼的东西,是三把刀,没有刀鞘,刀柄漆黑如夜,刃薄而锋利,末端纹有一条黑龙,只是这条黑龙有点残疾,只有龙首、龙身,没有龙尾。圈中人都知道,这是落雨社暗杀组的砍刀,那条黑龙取“神龙见首不见尾”之意。 老人终于从震惊中恢复过来,平心静气,将紫砂壶的壶嘴凑到嘴边,轻轻地啜了一小口。 身旁的狐四则没有这份深厚定力,紧了紧拳头,冷声道:“这三把刀怎么会在你这里?”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叶云淡淡道,从裤子里掏出一包烟,也不在乎空调房空气污浊与否,两指夹着点燃,望向老人,轻轻叹了句,“祸起萧墙。未来岳父,我真没想到在丹青巷给我设伏的人竟然是你派出的,总得给我一个合理解释吧。” 老人凝眉沉默了许久,淡淡道:“该知道的,你都应该猜到了,还要我解释吗?” 叶云深深吸了一口气,终于想通了小青那事的来龙去脉,一股寒意从内心传遍全身,毫无感情色彩道:“世上,有多少事我们不曾知道?我们不知道螃蟹和柿子一起吃会中毒,我们也不知道其实蛋白质不止是人们必须的营养元素,更可能是致命的物质,例如蛇毒。知道不该知道的,比知道该知道的,确实痛苦。” “孩子,我这样做,其实也是为了你好,你的舞台根本不在十里清扬的一亩三分地上,这片天下,等着你去征服。”老人眼神里透着一丝怜爱,赞赏地看着面前的年轻人,虽然被他发现了背后的真相,但这也是这孩子能力的表现。在老人眼里,一个年轻现在没钱没势不重要,他看重的是他女婿在十年、二十年后的地位。 “天下?” 叶云不屑一笑,人生在世,最珍贵的是什么?“得不到”和“已失去”。小青的死,在他心里一直是个无法泯灭的伤疤,连自己想保护的人都无法保护,要这片天下有何用?如果身边的人都因为自己的缘故而遇害,去争那片天下有意义吗? “天命所归。一个人,站在一座山的哪个位置,有时是不能选择的。”老人语重心长道。 “站在山顶和站在山脚的人,地位虽然不同,但在对方眼里,何尝不是同样的渺小?”叶云轻轻感慨道,这个想法,会偶尔萦绕他脑海,他担心,在成为万人之上时会带来无比喜悦,但同时也会带来难以愈合的伤痕,就如《老人与海》中,老头儿桑提亚哥历经千辛万苦捕获到大鱼后万般欣喜,却又只能眼睁睁看着不时冒出的鲨群将大鱼一点点死咬掉而万般痛心,徒留鱼骨。 但这条路一旦踏上了第一步,就很难再回头了,就如同两军对垒,冲锋敢死队一样,往前冲,也许会死在敌人的手上,从而赢得为国捐躯的威名;往后退,只能死在监军的屠刀下,而且被人唾骂胆小懦弱之辈。 “一个女人,能让你心生徘徊,说明你的修行还不够。”狐四冷冷抛出一句。 叶云轻笑一声,抽了一口烟,望着狐四,柔声道:“你知道我为什么不杀你吗?我知道你的隐踪能力十分强大,逃匿的速度是无人能及,但那是在你遇到我之前。我估计你不知道,我已经跟踪过你好几回了,我看着你吃饭,看着你打电话,甚至看着你上厕所。我有很多机会下手,但我没有,不是我不想杀你,只是我觉得,小青的事应该有个终点,你很幸运,在终点之后。” 狐四一怔,看着年轻人阳光般的笑容,内心竟生起一丝死亡的恐惧。 自己是最出色的侦察兵出身,隐匿侦察与反侦察的能力是举世无双的,从未失手。 两年前,京城最高那位爷曾经来宁州视察经济发展,他很想见见首长的真人,竟然通过了层层的御前保镖的封锁线,进入到了首长下榻的宁州五星级酒店——有凤来仪,近距离地拍了一张照片,然后从容不迫离去,这份历经多次战争演习洗礼的真功夫,是吹不出来的,却万没想到自己竟被这个年轻人悄悄跟在后面这么多次都没有发现。 念及此,狐四的脸色不由得由苍白变成死灰一般。 叶云弹弹有点积聚的烟灰,看向老人,平静道:“未来岳父,小青的事就到这儿了,我不再追究。我只想很明确地告诉你一点,不要尝试着利用我,那对你没有丝毫好处,我不是一个很好控制的人。” 见到叶云以这样的口吻与老人谈话,狐四顾不上恐惧,有点怒意道:“目无尊长。” 毫无先兆地,叶云干净空灵的眼神一隐,双脚一蹭地,像春燕掠过水面,飞身滑行而去,势猛若老虎出柙,转瞬间便来到了狐四跟前。狐四还没来得及做好防守架势,肚子就着实地挨了一拳,如随手扔出的树枝,不受控制般地摇晃着向后飞跌出去。 嗙啷! 一声巨响,狐四重重地砸在了一盆含羞草上,弱不禁风的身子轰然落地,后背如遭雷击般剧烈疼痛,沾满泥土,大口喘息起来,满头冷汗地捂住腹部,口里的鲜血涌了出来,睁目一看,一双诡魅的漆黑眸子猝然出现在自己眼睛的上空,只离自己十公分,杀气无边。 “这是替小青要你还的债,冤有头,债有主,迟早是要还的,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还有,请你记住,作为一个下人,必须本分做人,不可以越俎代庖,下次我不让你说话的时候,千万别出声,因为那很可能是你的临别遗言。”叶云冷冷道,起身盯着躺在地上脸色苍白的狐四,面无表情,那根烟还安然无恙地在嘴里斜叼着。 狐四默不作声,擦了擦嘴角的猩红血迹,平生一种潜藏在骨子里的情感,恐惧。 这种情形下,任谁都会心生怯意的。 老人轻轻地摇晃着摇椅,嘴角挂着浅浅的微笑,淡然道:“平生进退如飙风,一睨人才天下空。人是有感情的,正如古语所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该怒时,则怒,不是什么坏事,但要点到即止。能抛却感情亲疏、有无、多少等等的干扰思考问题,如此的人生,才是一个智者的人生。孩子,我喜欢你的这股理智的霸气。” 叶云隐去心中的愤怒,听到老人的赞许,轻轻一笑,清净如竹,不卑不亢道:“霸气?想多了。我哪有什么霸气,只不过比别人更懂得生命的可贵罢了。生活的海洋并不像碧波涟漪的西子湖,随着时间的流动,它时而平静如镜,时而浪花飞溅,时而巨浪冲天。人们在经受大风大浪的考验之后,往往会变得更加坚强。” 因为小青的事,叶云对这位未来岳父并没有多少好感,他甚至不想知道这老人的背景。要不是母亲吩咐,他绝不会踏入这里一步。但母亲的话是必须要听的,叶云想起了那晚母亲对他说过的话:“他救过我们俩的命,没有他就没有我们了。小七,你要好好对他,知道吗?” 老人肯定不会知道,他的命,其实就掌握在叶云母亲的一句话中。 “孩子,小青的事我很难过,但她的死是在我的意料之外的,我很抱歉。你需要我做点什么弥补一下吗?”老人舐犊情深,虽不知晓这个年轻人经历过怎样的煎熬与磨练,但他知道一点,这孩子就像一根弹簧,愈压愈强。 叶云掐灭烟头,摇头道:“生命,如同时间一样,是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弥补的。” “我知道你对我很介怀,我愿意一个人承受着,可我女儿……”老人诚心诚意道。 “你女儿我是肯定会娶的,这点你放心。”叶云硬生生打断老人的话。 “我就是不放心。”老人低声道,声音有些如海风般的干涩咸苦,手指轻轻敲着紫砂壶。 “给我一张银行卡,五十万。”叶云忽然说了这么一句。 第十四章 狂草 明末清初四大启蒙思想家之一的王夫之曾说过:私欲之中,天理所寓。 老人听到叶云要五十万,露出了一个会心的微笑,他不怕叶云向他狮子大开口地索要,就怕叶云客套拒绝他的一切帮助,那说明这孩子仍存有芥蒂之心,不愿意和他多交流。只要能缓和与这年轻人的关系,别说五十万了,五百万他都愿意给。 老人咳嗽了好几声,望着已经挣扎着站起来的狐四,轻声道:“把卡给他。” “这张卡里,有六十万。”狐四诺诺道,掏出银行卡,微微有些颤抖地递给叶云,眼神中还是不留痕迹地带着些许惧意。他没想到这个年轻人的武功会如此了得,他擅长的是跟踪、隐匿,武功并不高,但反应速度是一流的,却没想到在这年轻人面前不堪一击。 叶云接过来,不卑不亢道:“未来岳父,这六十万里面,有五十五万是我借你的,还有五万是小青应得的,她的论文在宁大的《校园周刊》上获奖了,奖金是五万。她人不在了,学校不会发给她,只能你给了,我替她存着。” “很好。”老人颔首微笑。 这年轻人对身边的人重情重义,自己将女儿托付给他,也会放下心来。 “孩子,其实今天我叫你来,还有一件事情。”老人沉默了些久,轻声开口道。 “你说。”叶云移步走到窗边,负手看着墙上那幅用狂草写着“银狐”的字帖。 “你知道我有家上市公司吧?”老人又晃起了摇椅,一上一下,像孩童玩的木马。 “玉笛传媒集团。”叶云依旧看着那两个狂草字,直接将公司的名字说了出来。 “你知道我有黑道背景吧?”老人继续说道。 “曾经在宁州独领风骚、但十几年前突然销声匿迹的银狐堂。”叶云细细端详着两个狂草字的笔势。 很多事情,并不是他不知道,只是他不想说而已,这有点类似于帝王心态,高深莫测。 “我想我女儿接管玉笛传媒,你接管我那些见不得光的东西。”老人终于说出自己的打算。 “你忘了我刚才说过什么吗?”叶云转过身,望向神态如采菊南山下般安然的老人。 “嗯?”老人皱皱两道灰白眉毛。 “我不是一个很好控制的人。”叶云又将视线回到字上,一笔一划,一勾一点地揣摩着。 老人轻轻叹息,不再强求,又拿开木塞,浅浅抿了一口酒,馥郁芬芳。 叶云指了指墙上那帖狂草,感兴趣问道:“你叫银狐?” 老人点点头,望着那帖狂草陷入了沉思,半晌才淡然一笑道:“有些记忆被焚烧掉,有些记忆被埋在心底,岁月如流水般地划过,直叫人叹息岁月不饶人啊。这称呼已经很多年没被提起喽,有时我都记不起这是自己的称呼了。” “那字是谁写的?”叶云好奇问道。 老人微微一笑,并不作答,反问道:“你觉得那字怎么样?” 叶云端详着那两个字,缓缓评价道:“狂草要写好很难,讲究‘藏真妙于瘦’,强调在一泻千里的笔势中能保持中锋行笔,逆锋起笔,用锋尖在纸面上条约出瘦劲凝练而富有圆转弹性的线条,最高境界是达到‘折叉股’和‘万岁枯藤’的艺术效果。” 他顿了顿,才继续道:“这两个字在结字和章法上疏密有致,斜正各异,大小不一,虚实相合,枯润错落,形成了强烈对比,行笔有如虺蛇奔走势,旋风骤雨声响满屋堂,给人以昂扬激越的美感,不失为狂草中的精品,不知是哪位书法名家的作品呢?” 老人大笑而起,喜悦道:“你的评价,和宁州着名书法家俞知堂老人的评价一模一样。孩子,我想俞知堂老人知道有你这么一号人物存在,肯定会乐开了花的。这幅字不是什么书法名家的作品,只是我一个朋友所作。” “哦?”叶云更是惊讶。 写出这样雷霆万钧的狂草,竟是一位默默无闻的人,这对功名利禄也看得太轻太淡了吧。 “这个人我想你应该认识,原来的宁州市委书记、如今的副省长张至清。”老人微笑道。 “噢!”叶云低呼一声,瞳孔骤然睁大,他从没想到一位政坛上的显赫人物竟能写出如此富有浪漫主义色彩的狂草来。要知道,狂草十分注重“以狂继颠,气成乎技”,必须是宽广豁达、志存高远之人才能练就。叶云自己就曾经对着怀素和尚的《自叙帖》练了很长时间,却始终不得其精髓,狂草太难了。 “没想到吧?”老人轻笑而起,此时的他更像一只看透人心的老狐狸。 “没想到。”叶云也笑了笑,可笑容中夹杂着不可捉摸的意味。 “重剑无锋。”老人轻声感慨道。 “的确。如果有机会,我还真得会会这位着名的政坛风云人物。”叶云带着几分憧憬。 “会有机会的。”老人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 “那我以后叫你银狐?”叶云扬扬如刀双眉。 “随你喜欢吧。”老人笑道。 一老一少对视一眼,很有默契地笑了起来。 ———————— 叶云离开后,书房恢复了安静。 几盆绿色植物也重新鲜活过来,绿得诱人,沁出微微的馨香。 佣人已经将书房收拾干净了,破碎的桌子、盆栽、茶杯都被清扫而空,老人正坐在摇椅上闭目养神,而狐四则捂着挨了叶云一拳的肚子坐在老人旁边的椅子上,脸色已经恢复了正常,瘦削的身子却仍很疲惫,只能靠着椅背坐着。 “狐四,你比我想象中要厉害很多。”老人闭着眼睛微笑道。 “老爷过奖了。”狐四一笑就堆砌起满脸褶子,腹部的疼痛感让他难受得够呛。 “你能故意让孩子发现你的踪迹,而不引起他的怀疑,很不错,很不错啊。”老人轻笑道。 狐四谦虚一笑,换了一个让腹部更舒服的坐姿,低声道:“其实他已经很厉害了,只不过经验不足而已。他是这么多年来我遇到过的唯一可以跟上我步伐的人,假以时日,我恐怕使出浑身解数,也很难不被他发现啊。” “这孩子真的比我想象的要强大很多,我们林家要崛起也是要靠他了。”老人幽幽道。 “老爷,为什么要让他发现我的踪迹?”狐四有点疑惑地问道。 “哈哈。”老人睁开双目,大笑而起,真的像极了一只诡计多端的狐狸,淡淡道,“三十六计中,有一计叫‘打草惊蛇’,说的是做法不谨慎,反使对方有所戒备。但我要反其道而行之,将蛇从草丛里的暗处引出来,那么就不会那么容易被它暗中使坏了。这孩子太强大了,必须要让他戳穿了你的行踪,那么一来,以后他就不会这么容易怀疑到你,你办起事来就可以从容很多了。” 狐四心悦诚服,恭声道:“老爷,您不愧是银狐啊。” 老人仰天大笑,笑声充满了快意。 “老爷,那您看这三把刀怎么会到他的手上了呢?”狐四怎么也想不通这事。 老人微微眯起双眼,陷入深深思索中,沉声道:“我也想不到是那方势力在帮着孩子。这三把刀是烈刃从落雨社拿出来的,我当初还以为是落雨社发现了什么,拿了这三把刀,没想到竟然是被孩子拿到了,看来还是有其他势力在啊。” “会不会是燕中天?”狐四猜疑道。 老人摇了摇头,笃定道:“不会是他,他没理由让孩子识破我设的局。” “这事太过蹊跷。”狐四皱眉道。 “看来这潭水比你我想象得要深啊。”老人叹声道。 狐四也叹息,想了想,又问道:“为什么不把以前的事都告诉他?” 老人轻轻磨沙着手里的紫砂壶,伸出两根手指,淡淡道:“有两点。《道德经》云: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知道适可而止,方能远祸保身。孩子知道的太多,对他没有好处,很可能会陷入危险,我不能让人伤害到他,这是其一。这第二点就是,如果让他都知道了那些事情,他还会去刨根问底吗?我的计划,必须是在他去追寻这些事情的过程中实施的。” 一衣带水。 老人端着紫砂壶,抿了口酒,润润嗓子,眼神微微流着狠意,耐人寻味道:“当年落雨社吞掉我们银狐堂时,我就起过誓,要将落雨社永远地铲除,而能做到这一点的只能是这孩子,所以我才会等他等了二十四年。” 狐四凝重地点着头,转头望向窗外,隐约可以看到不远处走在黑夜中的两个身影。 月光漫漫下,其中一个身影似乎无比高大,往前迈的步子无比坚定。 —————— 月亮,弯弯的,像纺车,纺着她浪漫的遐思。 千万楼间静悄悄,不愧为一个高档住宅小区,没有一丝杂音。 只有几只不知名的小虫忍受不住夏天的寂寞,不合时机地幽幽鸣唱起来。 叶云缓缓走着,步子显得很悠闲,可心里却吊了一个千斤坠,如刀双眉一直紧锁,眼神深邃,不知在思索着什么烦心事。李青鱼跟在他身后,脸上却耸人听闻地出现了一道血痕,血迹已经干了,却仍残存着一些,像一抹大红胭脂,触目惊心。 对于这桩婚事,叶云没有办法反对,这是母亲嘱咐下来的,只好惟命是从。 不过从内心来讲,他是不愿意的,这无可厚非,娶一个不知是高是矮、是黑是白、是美是丑的女人作妻子,总让人有种上贼船的感觉。以后是相敬如宾,还是与虎谋皮,谁能知晓?而母亲也不知如何谋划的,没跟他透露这个女人一点情况,甚至连照片都没有,他让金爷查了很久,却杳无音讯。 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就像没有放糖加奶的咖啡,苦得难以下咽。 方才银狐告诉他关于母亲的那件事,他的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一个事先设好的局,目的就是为了把母亲从家里面赶出去。因为天底下不会有哪位母亲荒唐到在儿子的满月酒以及定亲酒那天也要做这种苟且之事,而且是在同一间酒店的客房,还有那么巧被人开门撞见。况且他母亲如此的贤良淑德,如同仙女下凡,怎么可能会做出如此荒谬的事来? 母亲肯定被人陷害了。 念及此,叶云眼中闪过一丝怒意,坚毅的嘴唇抿成了一条不屈的细线。 要想拨开这个迷局,必须要找到自己的小叔才行,只有他才知晓整件事的经过,只要知道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必定可以从其中找到一丝刻意而为的蛛丝马迹。但茫茫人海,还不知自己的小叔是谁,生死如何,到哪找去? 想到这,叶云不由得轻轻叹了口气,沮丧之情溢于言表。 忽而想起了什么,叶云眼神一亮,心里仔细地琢磨着。 为什么银狐要通过小青设这个局让自己去杀刘三爷的儿子?难道这是银狐在暗示自己什么,刘三爷知道自己的一些事情?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突破点似乎只有在刘三爷身上了,而且刘三爷已经知道自己是杀他儿子的人,为什么没有对自己采取下一步的报复行动呢?难道与自己的身世有关? 叶云皱了皱眉,摇摇头,当场否认了自己的这个想法,如果刘三爷知道自己的事情,为什么在十里清扬初次见面时却不认识自己?难道是他在刻意掩饰,可这样又有什么意义呢?还是说他背后有人在控制着他?可他背后的人是谁呢?他会告诉自己吗?所谓虎毒不食子,他连自己的亲生儿子的死都可以置于不顾,难道他还怕什么其他威胁吗?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这些想法像一场不可逆转的海啸,汹涌澎湃而来,在叶云的脑海里百转千回,直到将所有想法都冲得无影无踪。叶云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将这些鹬蚌相争的想法撇在了一边,这次第,惟有见步行步,不可强求。 第十五章 齐天大圣 天上无风,一路无话。 身旁的李青鱼看到叶云脸上总是阴晴不定的,有些担忧,便试探着问道:“云少,您没事吧?” 叶云回过神来,知道自己所有的表情变化都落在了李青鱼的眼里,担心他会将这事告诉许子衿那丫头,便轻笑一声,故作轻松道:“没事,只是想问题想得太入神了。你也知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公司刚刚成立,我有很多事情要想的。别担心,回去不要跟丫头讲,免得她又胡思乱想的,知道吗?” 李青鱼点点头,脑海中冒出了感慨万千的念头,嫉妒着那个鬼灵丫头在叶云心中独一无二的位置,往前走了几步,又问道:“云少,刚才在二楼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听到有很大的动静,就立即想冲上去,但是有两个保镖用枪把我拦住了,上不去,对不起。” 叶云眉头一皱,这时才明白李青鱼脸上的那道血痕是被保镖打的,有些感动,淡然道:“没什么大事,只是在书房里,跟几个人切磋了一下武艺罢了。青鱼,你要记住,以后不用那么冲动,打得过别人,要留三分力,打不过别人,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尽量避免让自己受到伤害。” “可是……您的安全更重要。”李青鱼一脸执着,傻笑一声道,“我这人没啥优点,就是认死理,以前跟张啸公子的时候,也是如此。你和许丫头都对我很好,你们就是我的亲人。我的武功虽然没您高,但我会尽我的一切,不让其他人伤害到你们的。” “谢谢你,青鱼。”叶云由衷道。 李青鱼傻笑而起,眉宇间的那丝冷峻孤傲已然消失殆尽。 鹰国侦探小说家埃勒里曾说:忠诚的高尚和可敬,无与伦比。 说话间,两人便走到了大门口,那几个闹事的混混早已经不见踪影。 刚才盘问了叶云几句的那个保卫可能已经换岗,不在这了,所以叶云还得掏出龙卡给新值班的保卫看。这个小区保卫异常森严,倒不像钱钟书先生笔下的围城,进来容易出去难,而是进来也难,出去也难。 正当叶云和新值班的保卫在交谈些什么的时候,一辆宝马从后面驶了过来,停在了起降杆前,另外一名保卫从值班室出来,走到车前,礼貌性地敬了个礼,便要检查一下车内的人。这也是千万楼间的规矩,虽然保卫熟悉小区里所有业主的车牌,但是还须确认开车的就是业主本人。 宝马驾驶室的车窗缓缓下降,叶云不经意地往里面扫了一眼,内心不禁颤了颤。开车的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女人,肤光胜雪,眉目如画,竟是一个绝色丽人,虽然比上苏湄还是稍逊一筹,但是这女人的媚劲更足,又是一个为害人间的妖精。由于她坐着,看不出身材如何,但丰满腴丽的胸脯还是太过耀眼,夺人眼球。 宁州美人多如繁星,真是一方藏龙卧虎之地啊,叶云心里暗暗感慨道。 那保卫检查完他的龙卡后,便向他行了礼,示意他可以离开。 叶云收回视线,和李青鱼走出了千万楼间。 ———————— 夜,恬静幽雅。 凉风习习,走在这条林荫大道上倍感舒坦,伴着若有似无的花香。 静静聆听,还会听到柔风细碎拂过莲叶柳枝的声音,这样的清凉夏夜让人陶醉。 “云少,那女人真漂亮啊。”李青鱼啧啧叹道,还不时回头留恋地望向那宝马。 “确实很漂亮。”叶云轻轻一笑,那个美艳女人绝对有资本骄傲。 李青鱼像个要出远门的新郎倌,三步一回头,直到拐了个弯,走到了来时的那条大马路上,彻底看不见宝马了,才怏怏收回视线,叹息道:“哎,这样国色天香的极品女人不知道又被哪个高官富商包养了,可惜啊。” “你又看出那个女人是被包养的?”叶云眸子含笑问道。 “看不出来,但我可以闻得出来。她车上喷的香水,是鹰国顶级弗罗蒙催情香水,据说这是情妇们最喜欢用的牌子。”李青鱼坏笑道,老实孩子蔫淘气,这种闲情逸致都能略知一二,让人真是无语至极。 “嘿,你个坏小子,满脑子净是这些龌龊事,这要是让许丫头听见了,看她收拾不收拾你。怪不得你的初恋女友会二话不说就拍屁股走人,从此相逢也不曾相识。”叶云甩手给了他一个板栗,嘴角勾起一个恨铁不成钢的弧度。 李青鱼神情黯淡了下来,那个女孩提出分手这事,是他除了见到自己的亲生父母和养父养母相继离世,最为痛楚的一件事情,撇撇嘴道:“那是她家里人明确反对,她也没办法,她妈妈就曾指着我鼻子骂什么我姑娘一朵鲜花怎么能插在你这块牛粪上的话。唉,这样也好,反正她跟着我这样一个没有出息的人,是得不到幸福的。” 叶云内心一触,眉心处皱成一团,他还真不知道其中曲折,男人是一种十分怀旧的动物,尤其是对于初恋,都有种仿似昨日的感觉,拍拍李青鱼肩膀,安慰道:“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情。爱情这玩意,就像放风筝,线要放得够长,风要刮得更大,才能放得高,直达云端。你现在最要紧的,就是把这线弄长,人穷志不穷,奋发图强,这才是男子汉作为。你放心吧,终有一天,我会让她父母堆着满脸笑容,将女儿送到你面前的。” “真的?”李青鱼喜出望外。 “当然。”叶云微笑点头,下意识摸了摸那包烟,还剩一根,舍不得抽,又放了回去。 “云少,抽这个。”李青鱼听到他的那个承诺,喜上眉梢,从兜里掏出一包黄鹤楼,递给他。 “哪偷的?”叶云接过来,有点吃惊,竟然是好几百的名烟,全新的,还没有拆开包装。 “顺手从别墅里拿的,也算是给我破相的小补偿。”李青鱼嘴角勾起个充满邪恶的弧度,这时候倒不像个认死理的犟种,看来跟许丫头呆久了,还真是会潜移默化。 叶云汗颜微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便听见后面的那辆宝马拐弯后呼啸而来,疾驰而去。 驶过两人身边不久,那辆宝马就狂摁起喇叭来,像是前面有什么老人慢吞吞过马路的路障。 叶云觉得奇怪,极目望去,发现五十米开外有个人站在马路中间招手示意,宝马缓缓减速。 这时,倏然间,猝不及防地从路旁的绿化带里窜出一个人,不顾一切地冲向马路对面。事出过于突然,宝马车始料未及,闪躲不开,尽管作了最大努力急忙刹车,可惜还是晚了一步,那个视死如归的程咬金还是被轰然撞倒在地,飞出了一米以外。宝马也由于惯性,往前滑行了近三米才停了下来。 紧接着,又从路旁草丛里惊慌失措急匆匆地跑出几个人,竟然是刚才的那几个挑事混混。 叶云眉头微皱,旋即浮起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边走边将仍未开封的黄鹤楼给拆开来。 这几个亡命之徒围抱着被撞倒在地的人,呼天抢地而起:“螺丝!你不能死啊,螺丝!” 为首的长发青年最先恢复理智,站起身来,抹了把泪水,走到宝马车旁,狠命敲着车窗。 此刻,车里的那个妖精女人呆若木鸡,已经被这起从天而降的事故吓得脸色铁青惨白,一头青丝蓬松微乱,浑身瑟瑟颤抖,脑子一片空白,听到车窗被一个陌生人敲得梆梆作响,懵懵懂懂地按下车窗,眼神呆滞地望着那个长发青年。 原本那长发青年还是一脸怒气的,但见到妖精女人的艳美容貌后,两眼放出精光,态度骤然缓和了许多,只是语气上还是带有火气,质问道:“你怎么开车的?没看到有人往马路对面跑吗?现在我那兄弟是死是活都不知道,如果能活下来,那就还好,如果死了,你可要进监狱了。” 那女人本来就神经处于高度紧张中,听到监狱这词,泪水再也忍不住了,嚎啕大哭了起来。 长发青年悄悄露出了一个阴笑,只是灯光昏糜,让人看不清,摇头轻声道:“你哭也没用,哭能解决问题吗?这样吧,你跟我们去交警那一趟,让交警来处理,然后再报个案,让警察来为这事定性吧。” “不要,我不要去警察局!”那女人哭着道,两只眼睛红肿得厉害。 她似乎很害怕这事闹得太大,想息事宁人,不会是什么大明星或者企业高管之类的人吧? “不去?那我兄弟怎么办?白给你撞了?”长发青年指了指车前那群还在伤心哭泣的混混。 “我赔你钱,我把我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你,还有很多卡。”女人无意识胡乱翻着自己的包。 长发青年抓住了女人胆小怕事的命门,眼瞧着自己的阴谋诡计即将得逞,微微阴笑起来。 忽然,一把带着磁性很好听的男声在黑夜中响起:“好计谋呀,假装被撞,继而勒索,嗯,人遇到这种飞来横祸,第一个反应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根本不会去考究事情真伪,要钱确实容易,好计谋,李青鱼,你说呢?” 叶云走到宝马车旁边,微笑地看着那长发青年错愕表情,两指间转悠着一根黄鹤楼。 “确实好计谋,可惜被云少您给拆穿了,恐怕要竹篮打水一场空了,可惜,可惜啊。”李青鱼笑着附和道。 “那个在马路中间的人招手,现在又不知所踪,恐怕也是跟你们一伙的吧。”叶云轻笑道。 长发青年沉默不语,只是死死地盯着那帅气脸庞上带着温柔微笑的年轻人,阴狠恶毒。 那妖精女人经过这一哭,已经宣泄了大半紧张的情绪,此时已经恢复了淡定,听到这两个陌生人在一唱一和的对话,再联想起刚才的情景,也渐渐明白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向这两个危急时挺身而出的三好青年投去了一抹感激的眼神,然后转头恨恨地瞪了那长发青年一眼,冷声道:“哼,竟然使出这样的恶毒伎俩来骗钱,真是禽兽不如。” 长发青年眸子里闪烁着寒光,煮熟的鸭子竟然飞了,而且又是这两人给搅的局,脸上的肌肉因愤怒而一抽一搐的,冷冷地斜睨着叶云,手里的拳头死死地握住,青筋毕现,忽然大笑而起,笑声寒意无限,指着叶云道:“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进。我今天本来只是想求财的,不想要命。不过那已是过去的想法了,现在你们两个必须死。” 那女人听到长发青年的狠话,脸色大变,战战兢兢道:“你……你敢杀人?我马上报警!” “报警?”长发青年冷笑一声。 “你以为我不敢吗?”那女人原本圆润撩人的声音变得有些尖锐。 “先想想你自己吧,呆会我们哥几个不光要你的钱,你的人,我们也要了。”长发青年威胁道。 女人吓得大叫了起来,企图招来小区门口的保卫。 可不巧的是,这里刚好被一个拐弯遮住了,门口的保卫根本无法知道这里发生的事情。 长发青年从身后掏出一把砍刀,架在女人的玉颈上,阴笑道:“还叫不?” 女人马上噤声,惊恐地看着脖子上的那把寒刃,泪水又一次不可抑止地流了下来。 “再叫,就让你白皙的脖子多一条红线。”长发青年嗅着这女人的体香,心猿意马。 “嘿,刚才不是说先解决我们吗?怎么欺负起一个女人来了?没种啊?”李青鱼激将道。 “有种没种,得找这个女人试试。”长发青年的大手竟然惨无人道地握上了那对傲人胸脯。 “裤子又重新系上皮带了?”叶云忽然说出了一句落井下石的话,掏出便宜的打火机,点燃了那根黄鹤楼,惬意无比地吐了一个烟圈,飘然离尘的脸庞挂起一丝淡淡的妖异微笑,道不尽的邪魅,有点像大闹阎罗殿的齐天大圣。 长发青年顿时大怒。 一场大战,一触即发。 第十六章 无字天书 听到叶云旧事重提,长发青年神情狰狞,脸色愈发阴冷,放开了女人,不知不觉退后了两米多。 那几个还在宝马车前面假装哭泣的混混也看出了事情不对路,往常干这骗局的时候,都是很快的让车主掏钱,然后从容不迫离去,这次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久,遇到阻滞,是这勾当的大忌。当他们抬头,看到刚才在小区门口碰见的那两个年轻人正站在长发青年的身前时,一下子明白过来,大吃一惊,纷纷围拢过来,连压根儿没被车撞到的那个螺丝也一顺溜从地上爬起,掏出一把明晃晃的砍刀。 叶云两指夹着烟,拍拍车顶,扬扬手,示意这个噤若寒蝉的妖精女人把车窗升起来。 那女人风情万种地瞥了他一眼,霎时明白了他的良苦用心,他是担心山雨欲来风满楼,一个不小心误伤自己,才让她升起窗户,来个闭关锁国。这个细节他也能考虑周全,这种心思细腻的男人太少有了,几乎死绝。 她螓首低垂,将车窗缓缓升起,雨过天晴的眸子满是关切,紧张兮兮地透过玻璃看着这两个好心帮助她的年轻人。虽然不知道这两人是否像其他男人那样,因贪恋她的美色而挺身而出,但在这么危险的状况下,仍能关心自己的安危,她的内心还是不争气地泛起一股温馨的感动。 “一打八,能行不?”叶云轻声问道,望向已经跃跃欲试的李青鱼。 “几个喽啰而已。”李青鱼点点头。 叶云嘴角微翘,站在宝马驾驶室的旁边抽烟,防止那几个混混不守规矩,挟持这个女人。 至于为什么要出手相助这个女人,叶云倒是没有多复杂龌龊的想法,也许纯粹是看不惯那几个混混的所作所为,也许是这女人让他联想起了苏湄,也许是因为刚才听到母亲的事情而心情郁闷,极需要宣泄。 他自己也说不清。 此时,这条专属千万楼间的马路空旷无物,长长马路一直延伸到望不到边的黑暗尽头。 马路两旁的灯光依旧懒散,昏昏黄光透着疲惫。 李青鱼缓步走到了马路中间,八个混混合拢成一个圆状,将他围在垓心,如困兽犹斗。 每个混混的脸上都是前所未有的凝重,他们平时欺男霸女嬉闹一下可以,要是真的玩命,还是差那么一点勇气,忐忑不安,几乎同时瞥了眼为首的那长发青年,见他怒气冲天,恨不得将眼前这青年一口吞掉,心一下子都坚定了起来,将刀尖对准了中间这个共同敌人,只等着自己大哥的一声令下,便一拥而上将他砍成肉泥。 李青鱼轻蔑一笑,缓缓从身后抽出一把砍刀,劚玉如细泥的刀刃,秋毫若水滴的刀尖。 一把上等好刀,名曰:冷月无声。 天上那眸弯月不知是否被这对峙的场景吓到,躲进了云层里,整个夜空更加漆黑。 夜风骤然而至,徐徐而吹,把人的心都给吹凉了。 被围在垓心的李青鱼反手拿刀,平举当胸,眼神犀利无比,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过长发青年。 八个混混严阵以待,虽然他们身材异常健硕,且人数占优,却始终没有人敢带头扑出,不是采取“敌不动我不动”的策略,而是那个青年的淡定让他们心生惧意,气势上已经输了一筹,在这种情况下贸然出击,吃亏的肯定是自己。 他们几个干这个撞车要钱的骗局已经好多回了,可谓是驾轻就熟。那个假装被车撞的“受害者”螺丝为了这个骗局,还专门训练自己的反应速度以及判断能力,可以做到在小车离自己很短的距离,然后才向后飞跌出去,以期增强被撞的效果性。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他们在宁州的很多高档小区都成功过,要来的额度大小不等,少的好几千,多则好几万。 其实,这并也不是一种侥幸,而是他们抓住了人性的弱点。首先,住在那些小区的人,都有一定的社会地位、社会声望,都是怕麻烦的主,宁可私下了结相安无事,也不愿把篓子捅大,大不了就是出点钱,他们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其次,人在发生车祸时,精神都会处于高度紧张状态,这时候的很多做法都会出于下意识的,几个混混只要恐吓威胁一下,一般车主都会自愿掏钱,化财挡灾,比什么都强。 因此,这条生财之路他们走得很顺畅,收入颇丰。 却万没想到,有句古话终于应验:走得山多终遇虎,今日就遇到阻滞了。 叶云倚窗而立,平静地看着眼前的僵持局面,轻轻吸了一口烟,缓而慢的呼出,烟圈腾空,幻变成各种各样的奇形怪状,忽然感觉到有人在身后若有似无地拉扯自己的衣角,回头看时,原来是车里的那个妖精女子。 “能给我一根吗?”她的表情很是小心翼翼,艳美的红唇微撅,像一头受惊的小鹿。她喜欢看这个男人抽烟的样子,她觉得十分有趣,他这么年轻,可吞云吐雾时,却不是一个男孩子式的假装成熟,也不是一个衣食无忧的男人的潇洒消遣。 男人有没有故事,是道貌岸然还是表里如一,从抽烟中就可以看出点眉目来。 “你也抽烟?”叶云掏出那包黄鹤楼,给了她一根,连同那只陈旧的打火机。 “我不喜欢烟,也不抽烟。”她出乎意料地回答道,果然,她抽了一口后,咳嗽得厉害。 “紧张?”叶云微微一笑,一个不抽烟的人主动想来一根,多半是因为紧张的缘故。 “嗯。”她美丽的眸子带着一丝羞意,不敢再抽,只是用纤指夹着,让它自生自灭。 “放松点,就纯当看场3d的武打戏好了。”叶云不悲不喜道,将那只陈旧打火机要了回来。 “他一个人能行吗?”她指了指李青鱼,小声问道。 “没问题,常用的铁不锈,常练的人不病。”叶云倚着车身,那抹清净如竹的微笑醉人。 “可是对方人多呀。”她有些担忧道,皱着两条好看的黛眉,雪白手臂枕着窗沿。 “那不顶用。人常说,人多力量大,其实不然。没有经过系统训练的人,很难在真实打斗中体现出团队作战的真髓来,人太多反而会乱,自己出的招不仅打不了对方,反而会阻碍自己人的进攻,而且极易误伤自己人。所以《五代史平话·周史》中才会说:凡兵在乎精,不在乎多。”叶云轻声解释道,懒懒抽了一口,他那张俊逸清隽的脸庞便在烟雾中忽隐忽现,时而是幸福快乐的红玫瑰,时而是痛苦满怀的蓝玫瑰,更多的时候是一只忧郁的灰色玫瑰。 她懵懵懂懂地点了点头,美眸定定地凝视着叶云的侧脸,眼神涣散,不知在想着些什么。 然而,天有不测之风云,事情往往是无法预料的。 有时候,天打雷,并不意味着要下雨,也有可能是晴天霹雳。 正当局面僵持不下之际,忽然,叶云似乎感觉到了什么,清亮黑眸寒光乍现,猛然回头看去,只见一个莫名男子从千万楼间的方向快速冲来,二话不说,就抡起手中的粗木棍砸向宝马的后车窗,整片玻璃尽然碎裂。 巨大的玻璃碎声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车里的女人不明就里,如惊弓之鸟,吓得尖叫了起来,手里的烟也掉在了地上。 那一星火光渐渐熄灭。 李青鱼稍微分神,转头望向那个砸车男子,手里仍紧紧握住那把寒刀,丝毫没有放松警惕。 而八个混混更是迷惑一片,不知道这人是从哪冒出来的,也不知是敌是友。 叶云凝眉冷视,并没有阻止那个疯狂砸着宝马车的男子,仍在优哉游哉地抽着烟,这么好的烟,不品尝到底,可惜了。他伊始出手帮助这个妖精女人,只是针对那几个混混而已,至于其他人,并不是他关心的范畴,再加上他也不清楚这个男子的真实身份,说不定就是这个妖精女人的丈夫情人之类的。 《水浒传》的主题歌有句:该出手时就出手。 其实还应该有一个下句,不该出手时,就不出手。 那名砸车的男子浓眉大眼,很斯文,一脸书卷气,可是此时的眼神却透着一股与他秀气的气质毫不相符的凶狠劲,两片冰冷的嘴唇紧紧抿住,每一棍落下仿佛都带着深仇大恨,不一会儿,宝马的车尾已经凹凸不平,破烂不堪。 车里的妖精女人颤巍巍拽住叶云的衣角不肯松手,眸子里满是恐惧,泪水已经凌乱了她脸上化的淡妆,心里想不透,今晚为什么会接二连三地遇上这些蛮不讲理的流氓,而她小手现在抓住的这个年轻人,成了她内心没有崩溃的惟一支撑。 与此同时,在很远处,十几个千万楼间的保卫奔跑了过来,手里都握着一根警棍。 最后面,还跟着一个哭得不能自已的女人。 那几个混混见势头不对,悄悄离去。 李青鱼也没有多加阻拦,怕叶云有事,也怕夜长梦多,便回到了他身边。 “别怕。”叶云拍拍妖精女人瑟瑟发抖的小手,示意她安心。 “嗯。”她强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哭出声来,泪水与鼻涕齐飞。 “认识他吗?”叶云弹掉已抽完的烟头,一道完美的弧线,斜睨着那个已近失控的男子。 “不认识。”她哭得差不多失声了,吞吞吐吐地才挤出三个字来。 叶云深深皱了皱眉,漆黑的眸子骤然凝起一抹诡魅,像山野破庙里的一尊怒目金刚。 此时,那个书生气息浓厚的疯狂男子已经越砸越前了,后座玻璃也轰然破碎,准备砸往下一处时,木棍刚刚举高过头,手腕就被一只优雅如钢琴家的大手锁住,不禁吃了一惊,定睛看时,迎上自己目光的,是一张有些羽化升仙的脸庞,还带着一抹清净如竹的温柔微笑。 忽而,那抹微笑消失了,如同躲进云层里的明月,黑暗一片。 “咔嚓”。 疯狂男子的手腕尽然碎裂,还没来得及反应,紧接着肚子就轻轻挨了一脚,整个身子似一片在空中被风带走的落叶,晃晃悠悠地向后飞去,嘭!重重落地,只是发出闷哼一声,却没有惨嚎而起,强忍着剧痛,右手手肘勉强撑起身子,嘴角流出了一条猩红血线,恐怖瘆人,他却置之不理,只是恶狠狠地冷视着不远处静然站立的叶云。 微风吹过,除了带来夏夜特有的花香,还带来了一丝凉意。 十几个保卫终于赶到,瞬间就合围了叶云和李青鱼两人,人头攒攒,十几根黑色的警棍齐齐对准了两人的所有退路,其中一个领头模样的保卫还大声地严厉呵斥着,叫两人不要动,原地站好,不然就让你好看云云。 而在最后面奔来的女人哭得跟一个泪人似的,一个“噗通”,扑在了那个倒在地上的男子身上,摸索着他哪里受了伤害,神情哀怨,由于仍在哭泣的缘故,声音有点模糊,悲痛道:“秋毫,你没事吧?啊,你流血了!” “我没事。”那个叫秋毫的男子已经恢复了秀气的书生模样,勉强挤出一个安慰的微笑。 “别逞强了,跌得那么重,怎么可能没事?”说着,女人抬头,怨恨地瞪了叶云一眼。 “真的没事。”男子笑了笑,抚摸着女人的脸蛋,没有了刚才的那种疯狂,显得有点腼腆。 “为什么要这么傻?这种事情让保卫来处理就好了。”女人温柔帮他擦净嘴角的那条血迹。 一提这事,男子便冷哼一声,故意扬起声音道:“我只是看不惯有钱人作威作福罢了。” 那女人一怔,欲言又止,不知为何,哭声不止,甚是凄凉。 男子轻柔地为她擦拭着泪水。 妖精女子此时已然神态自若,刚才在车里看到那个年轻人轻描淡写般地就将一个七尺男儿踢飞,惊愕得不知如何言语。这个年轻人引起了她极浓的兴趣,在危险时,那种淡静稳练的谈锋,那股空灵脱俗的气质,都会让她很快地从恐惧中摆脱出来,她内心头一次生出想去读懂一个男人的欲望,而她也深深体会到了,这个男人恐怕是她一辈子都读不懂的一本无字天书。 第十七章 仇富 局面僵持。 这时,开宝马的妖精女人推门下车,走到那些合围的保卫面前,正气凛然地将叶云护在了身后。 刚才一直是他在保护着自己,现在也该轮到自己保护他了吧?想到这,妖精女人内心闪过一抹不为人知的羞意,脸上却毫无表情,冷冷地瞥了一眼那十几个保卫,从挎包里掏出一张龙卡,微带怒意道:“你们干什么?这是我的朋友,你们要抓的,应该是那个躺在地上的人,是他砸烂了我的宝马。” 十几个保卫见到妖精女人手里的龙卡,两眼露出不敢置信的骇然之色,态度马上恭敬起来。而刚才检查过叶云龙卡的那个保卫此时也认出他来,小声对着领头说明了情况,领头更是冷汗直冒,诺诺地道了歉后,便要去抓那个躺在地上的男子。 “你们敢!”那个抱着男子的女孩见到十几个保卫转移目标,怒声道。 她的声音虽然带着怒意,却仍像清风拂过琴弦,像落花飘于水上,清扬动听。 这时候,叶云才有空看清那个仍在流泪的女孩,不禁眼前一亮,心头巨颤。 这个女孩甚至比他身边的妖精女人更为美丽,年纪不大,撑死了也就二十二三左右,穿着一件紫色的纱衫,更衬得肌肤胜雪,一双如水美眸带泪沾湿,如雨后新荷,让人丢魂掉魄,骨子里却透着孤傲冷艳,幸好那副黑色细框眼镜让她精致的脸庞多了几分知性美,秀美绝俗。 叶云不禁皱了皱眉,总觉得她眼熟,却又想不起在哪见过。 那个绝美女孩站起身来,看向那十几个举棋不定的保卫,竟然也从身上掏出了一张龙卡,指着叶云和李青鱼,泪眼婆娑道:“我刚才不是跟你们说了吗?这宝马车撞了一个路人,就是这两个人,帮着宝马车主在欺负受害人。” 十几个保安看到女孩手上的龙卡,怔在原地,不知所措。好家伙,敢情三张龙卡今儿都聚集到一块了,也不知听哪边的好,此刻的尴尬处境,就是猪八戒照镜子——左右不是人,只好踟蹰地呆在一边,看清态势走向,再进行下一步行动。 地上那个男子冷笑一声,冲着叶云他们嘶吼道:“有钱人就了不起吗?撞了人就不需要负责任吗?” 叶云这时才想明白这男子疯狂砸车的原因,望了眼绝美女孩手里的龙卡,虽然母亲没有跟他说明这龙卡的轻重,但他从保卫的态度可以看出,拥有这龙卡的人身份很不一般,下意识摸了摸鼻子,轻轻一笑,平静道:“你们可能误会了,刚才那几个人都是些混混,骗钱的。” “骗钱?”男子不屑一笑。 “你不信?”叶云扬扬如刀双眉。 “我刚才亲眼所见,难道还有假?”男子冷声道,因为疼痛而皱了皱眉。 “你哪只眼看到我们欺负那帮混混了?不要信口雌黄!”妖精女人气不过,嗔怒道。 “我也看见了。”绝美女孩停止了哭泣,擦拭着泪水,扬起秀气的下巴。 “你们越是辩解,越显得苍白无力。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男子倚靠着自己女人的肩膀。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叶云忽然大笑起来,几只正在路旁树枝丫上栖息的鸟儿被吓得扑楞楞地飞向了别处,沉声道,“世人都说西班牙人是最不爱国,因为奏国歌时,没人见过西班牙人会开口跟着唱,连装模作样假唱都懒得干,而事实是,西班牙国歌压根就没歌词。” 叶云顿了顿,好笑地望着那个紧抿着嘴唇的男子,继续奚落道:“巴塞罗那奥运会上,乔丹领军的梦之队登上冠军领奖台时,大部分队员都身披鹰国国旗,世人都说这些鹰国小伙很爱国。而事实是什么呢?事实是,乔丹们身披国旗不是爱国,是爱耐克。因为鹰国国家队的赞助商是锐步,而乔丹们的私人赞助商是耐克,他们披着国旗,只是为了遮住锐步的logo,而这些星字旗是在颁奖前,还是乔丹从观众席上要来的。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笑话!” “强词夺理!”那个男子戟指怒道,昏黄的灯光照在他清秀的脸上,多了几分萧瑟。 叶云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轻笑一声,想起刚才听到绝美女孩对这个男人的称呼,便开口道:“你叫秋毫是吧?秋毫,正气凌然可以,但不明真相时,要多看多想,多点理性,少点鲁莽。常言道,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这个道理你不会不懂吧?” 那男子张了张口,却又不知如何反驳,便索性别过脸去。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说得好听,为什么你不自己想想这句话?你就不会被这女人骗了吗?”绝美女孩冷冷道,一脸寒霜,知道眼前这几个人不好惹,尤其是那个始终带着一抹清净如竹微笑的年轻人,可自己的男人被无端端打伤,怎能不气? 叶云微微一怔,没想到说了半天,竟然把自己给绕进去了,心里暗道,这女孩也够厉害的。 妖精女人冷哼一声,质问道:“小丫头还挺伶牙俐齿的,你一直说我撞了人,那人在哪?” 绝美女孩轻轻皱眉,膝盖微曲地站起来,倚首前瞻,见那边空无一人,也觉得事有蹊跷,但嘴上还是不肯松下来,冷声道:“怪不得你们这样理直气壮,原来人都被你们吓走了,无人对证,当然能够坦然辩驳。” 妖精女人也是个铁齿铜牙的主,冷笑道:“人不在,血总会在吧。你去前面的地上看看,有没有血迹。有,我认了,如果没有,哼,那就不好意思了,请你俩给我们道歉,并且赔偿损失,要不然这事咱没完。” “没完就没完,我明秋毫奉陪到底!你们以为有几个臭钱,就总能握住真理吗?”地上的男子忽然冷冷抛出一句,不依不饶,偏执到了极致,“你们这些富人凭什么就高人一等,我们这些穷苦老百姓凭什么就被你们欺负?” “仇富?”叶云哑然失笑。 绝美女孩静静望着怀里的男子,眼神很是复杂,嘴唇微张,想说些什么,但还是忍住了。 —————— 月亮终于意识到,没有了自己的夜空,将会乏味可陈,便从薄云中挣扎而出。 那璀璨清辉把半边天都照亮了。 只有在远际的天空中才看得见一两颗星星,闪着淡淡的光,正慢慢隐去。 明秋毫似乎没有听见叶云的“仇富”发问,轻声地对绝美女孩道:“我们走吧。” 她点点头,展颜一笑,美若天上那轮明月,皎洁皓白,吃力地扶起他,慢慢往千万楼间的方向走去。两人往前迈的步伐有些踉跄,却相互扶持,像两棵连理枝,对于这起飞来横祸,他们之前没想过,对于事态的进程也没有准备,所以心里多少有些发悸,好在一切都雨过天青。 十几个保卫见到事态已近阑珊,稍稍松了口气,就像那天上明月扯开了薄云这层轻纱,给大地带来了黑暗中的光明一样,心里亮堂了不少,没有刚才的紧张和压抑,因为万一有个闪失,言语不当或者行为不检啥的,得罪了其中一方,就只好乖乖卷铺盖走人了。 对于他们来说,今晚真是一个奇妙之夜,三张传说中最尊贵的客人才能够拥有的龙卡竟然聚集到一块了。如果这三方真要哪吒闹海不肯罢休,他们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虽然小区里面的住户信息都是绝对保密的,但那些卡可不保密,他们深知拥有龙卡的人身份之高贵。 “等一下。”叶云忽然轻声呼道,唯恐天下不乱。 保卫们还没有喘过几口气来,心里又是一紧,全是眼观鼻,鼻观心,都当聋子没有听见。那名值班领头更是叫苦不迭,心里暗暗想道,几位祖宗,千万不要再起争端了,我的心很脆弱,经不起这样的折腾啊。 已经走了一段路程的一男一女不得已停下了脚步。 绝美女孩冷视着叶云那隽秀容颜,心里生不出半点好感来,冷冷道:“还有什么事吗?” 叶云指了指旁边的妖精女人,微笑道:“不是我有事,是她有事。你男人不讲道理地把人家的车给砸了个稀巴烂,一句道歉的话也没说,转身就跑,恐怕不大好吧?虽然说大家都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这化的过程总需要一些催化剂的。这样吧,你们道个歉,赔个款,今晚的事就了结,你看怎样?” 绝美女孩神情还没怎么大的变化,倒是旁边的妖精女人怔了一下,她现在的大脑已经很混乱,今晚发生的一连串事情已经够她受的了,实在不想再惹事端,望向这个挂着一抹足以融化女人心的微笑的年轻人,不免有些担忧。 而李青鱼则一直安静地站在叶云身后,并没有言语半句,那把刀已经藏好了。和叶云相处了一段日子,对这个深藏不露的年轻人也有所了解,他每做一步都有他的深思熟虑在里边,所以并不惊讶他会叫住那两人。 “紫竹,别理他,咱走吧。”明秋毫轻轻皱眉,第一次真正拿正眼看那位年轻人。 “我不走,有些人你越退让,越欺负你到家,再退,就要掉下悬崖了。”叫紫竹的绝美女孩语气虽柔,但眼神坚定。 明秋毫嘴唇动了动,却忍住了没说出来,心里很不舒服,这是她第一次忤逆他的意思。 男人都是这样,像军官一样,都希望自己的女人是士兵,言听计从,服从命令是天职。 她放开他,莲步轻移,来到叶云面前,温柔一笑,低声道:“你想要我道歉,是吗?” 叶云点点头。 “好。”她嫣然一笑,像一朵紫罗兰,清秀婉约。 猝然间,她脸上的笑容平空消失,扬起秀手,一个巴掌向叶云脸上扇去,力道十足。 可剧情却没有朝着她臆想的方向发展,就在离叶云的脸还有几厘米的时候,电光火石间,她那柔若无骨的玉手却赫然停在了空中,再也前进不了半寸,叶云的三根手指微屈,像老中医搭脉似的,轻轻地搭在了她的脉门上,妙到毫颠,分寸不差。 安静,死一般的安静。 清风徐来,微微撩起绝美女孩的发梢,那柔顺的青丝在空中曼舞。 保卫们惊得一声低呼,他们从没见过这么俊的功夫,啧啧称奇,望向那年轻人又多了几分惧意。妖精女人则显得平淡很多,因为刚才已经看见过他的不凡身手,虽然速度快到她没法看清他的出手,但心里还是有了底,不过依然是很诧异,感觉像在拍电影。而李青鱼是最镇定的一个,与其截然相反的是,不远处站着的明秋毫早已抛却了书生意气,正双眼喷火地死盯着叶云,自己的女人被一个男人这般调戏,不气才怪。 “你放开我!”她羞愤恼怒,精致俏脸涨得粉嫩粉嫩的,扬起另一只手向叶云打去。 如出一辙,如法炮制。 叶云又再次轻轻地锁住了她的手腕。 她动弹不得,挣脱不成,两人就这样静静地站着,距离很近,暗香袭人。 夜色朦胧灯光慵懒下,这是一张极清美的容颜,两道极好看的黛眉紧皱着,让人不忍心看下去,很想替她分担那些烦忧之事,月光透过黑丝眼镜,照射在她清澈的眸子之中,宛然便是两点明星,身上那股淡淡的体香味道,让人异常销魂。 叶云不禁看呆了。 “再看,毒瞎你眼睛。”她恨得牙痒痒,被他这样肆无忌惮盯着,像蚂蚁乱爬浑身不舒坦。 “乱打人,可不是一个淑女应有的缺点。”叶云回过神来,多少带点调情的味道。 “我不乱打人,我只打你。”她紧咬着娇唇,两只小手拼命挣扎,却毫无用处。 “这世界上,只有一个女人可以打我的脸,那绝对不是你。”叶云微微一笑,清净如竹。 旁边那妖精女人心里咯噔一下,闪过一丝好奇,到底是怎样的女人才能让他心甘情愿挨打呢? 第十八章 有凤来仪 法国人莫泊桑曾说过:人世间最美丽的情景,是出现在当我们怀念到母亲的时候。 只有叶云自己知道,母亲,这个世界上只有母亲一个人,能够轻而易举地煽他嘴巴子。 “你快放开我!”那个叫紫竹的绝美女孩拼命使劲,想甩开那双优雅大手,却始终未能如愿以偿,耳根子都红透了,像一幅《渔舟唱晚》水彩画,自己从未试过被一个陌生男子这样轻薄地握住手腕,而且那可恶的男人脸上还带着一抹若无其事的微笑,实在是可恨至极。 “你不觉得这样站着,很享受吗?”叶云深深呼吸了一口气,香,真香,女人的体香。 她没有再出声,只是那片薄薄的下嘴唇被她的皓齿咬破了,猩红的鲜血缓缓渗了下来。 每当她无助或者愤怒的时候,她就喜欢以这种虐待自我的方式,让自己清醒过来。 “你快放开她!”不远处的明秋毫怒声道,歪歪扭扭地向这边奔跑过来,眼睛怨恨无比。 李青鱼冷哼一声,瞬即而动,脚尖一点疾驰而去,双臂一振,两下便锁住了他的手臂,将他捆在原地,任他如何垂死挣扎,也徒劳无功,倔强地抬头怒视着叶云,像极了一头蛮力十足的野兽,双眼之中也泛着恐怖的腥红,恨不得将那个年轻人五马分尸。 “道歉了,我就放开你。”叶云透过那两扇冰凉的镜片,凝视着她美到极致的眸子。 “你就死了这条心吧!你就算杀了我,我也不道歉!”她眸中含泪,宁死不屈。 “这可是你说的,我这人很听话的,你叫我杀你,我会杀的。”叶云扬起个醉人微笑。 见到气氛有些微妙,妖精女人心里悄然腾起一丝担忧,试探道:“要不就这样算了吧。” 叶云侧脸看了下她,执着摇头道:“不能就这样算,是他们不分青红皂白,一上来就气势汹汹地把你车给砸了,这种风气是不能助长的。这样,你翻翻她的口袋,里面肯定会有银行卡之类的,我呆会再帮你逼问出密码来。” “你敢!”她俏脸通红,怒视着这个脑子不知什么材料做的怪物。 “那我们试试?”叶云坏笑道。 “我看还是算了吧,她男人砸了车,你打了她男人,就算扯平了。”妖精女人凝眉道。 “你确定?”叶云回头看着妖精女人。 “没必要将事情闹大。”妖精女人坚定地点着头。 “好吧,既然事主都这样说了,那我也没必要斤斤计较,不好再要求些什么,这两件事就算扯平了。不过……”叶云停顿了下,转头看向离自己近在咫尺的她,笑意玩味,“你想打我巴掌这事,得向我个人道歉,或者亲我一口也行,你挑。” “流氓!”她娇骂一句,毫无征兆地踩了他一脚,疼得他下意识地松开了她的两只手腕。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嘴巴子没打成,却踩了一脚,也算公平。 她转身离开,顾盼间那股孤傲冷艳始终挥之不去,推开李青鱼,扶着明秋毫消失在夜色中。 叶云负手而立,静静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嘴角轻轻上扬,浮起一个不易察觉的微笑。 “谢谢你。”妖精女人在叶云身后轻轻说道。 今晚的事情变化得实在太快了,从误以为撞倒一个人,到拆穿了那几个混混的骗局,再到莫名其妙地被那男子砸车,到整件事情平息,这里面的过程让她感觉到了疲惫。如果不是这个年轻人的存在,恐怕她早就崩溃了,那一声感谢是发自肺腑的。 有时候,很多事情,女人还是要依靠男人才能解决的。 在暴风雨来临时,女人这艘豪华游轮,终究还是要驶进男人这个避风港里,才会更安全。 “应该是我谢谢你才对,我以为一辈子都不会有英雄救美的际遇,没想到你却让我实现了这个孩时梦想。”叶云轻笑一声,然后指了指宝马不堪入目的车尾,挠挠头道,“你这车看来得大修了,我刚开始还以为那男人你认识,就没有阻拦,害得这辆宝马变成这样子了。” “不碍事,我想换车好久了,一直下不了决心,这回终于可以说服自己心安理得掏钱了。”妖精女人微笑道,话语很体贴人,从包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叶云,“这是我的名片,有什么需求就找我。我待会儿还有点事,要赶时间。你们去哪,我送你们一程。” “不用了,我们走路就行,你忙你的去吧。”叶云笑着道。 “还是让我送送你们吧,不然我的良心过意不去。”女人坚持道。 “这张东西,就是最好的回报了。”叶云扬扬手里的名片,有了它,以后还可以提出要求。 女人掩嘴一笑,抛了个醉人媚眼,嫣然道:“我可不是随便给人名片的,要好好珍惜哦。” 这是真话,她的名片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得到的,曾经有一次,在宁州政坛排第六的副市长梁少宗亲口问她要,她却顾左右而言他,兜兜转转,也不顾及副市长的脸面,愣是没给。今天却爽快地递给了一个初次见面的年轻人,这要是让副市长知道了,还不得活活气死? 她上车,熟练发动好车子,一踩油门,开出了好几米,却突然停了下来。 她探出头来,做了个打电话的手势,再次强调道:“今晚真的很感谢你,有事打我电话。” 叶云微笑挥手,宝马转瞬间消失在路的尽头。 “真是个不拖泥带水的干脆女人。” 叶云笑着感慨道,然后拿起她给的名片仔细一看,不禁怔在原地,双眸骤然细细眯起。 上面写着: 有凤来仪饮食集团总经理,吴醉音。 ———————— 夜,静极了。 镰刀似的弯月在云中穿行,淡淡的月光洒向大地。 这条林荫大道因为周围都是住宅区的缘故,夜间并没有多少行人,安静得有些令人内心发毛。路灯发出的黄光透过疏密不一的树隙照下来,斑斑点点,像是无数的小眼睛,仰望苍穹,却被树叶遮挡住了视线。 叶云和李青鱼从千万楼间的专属马路走出来,走在这条林荫大道的人行道上,刚才的那一连串闹剧并没有影响两人的心境,脚步很轻,如同手指柔柔划过琴弦,不敢用力,生怕会发出聒耳的声响,破坏此时静谧的氛围。 “云少,你平时教导我,忍得一时之气,免得百日之忧。刚才那一男一女都要走了,事情也告一段落,为什么还要叫住他们?”李青鱼问出心中的满腹疑团,这其中的奥妙他想了一路,却始终不得要领。 “我主要是想确定一件事。”叶云轻声道,拉了拉肩上的小黑包。 “什么事?”李青鱼心中一惊。 “那个吴醉音是不是故意制造出这场撞车骗局来认识我,因为撞车的时间、地点都发生得太巧了,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口面不知心,男人在美女面前,防御力通常都是为零的,这是个死穴,我不得不谨而慎之。”叶云嘴角牵扯出一个兵不厌诈的笑容。 李青鱼皱了皱眉,问道:“我还是不明白,这事与那两个人有关吗?” 叶云笑了笑,解释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如果吴醉音是故意为之,那当我执意要那个女孩道歉并且赔钱的时候,她肯定会顺着我的思路走。如果吴醉音是无意为之,那么她肯定不希望这事藕断丝连,死灰复燃。毕竟这事有点复杂,那男的砸了车,而我却伤了他,党同伐异,如果双方都执意纠缠下去,恐怕这事一时半会儿还不能有个尽头。” 李青鱼恍然大悟般点着头,对叶云的敬意之情又重了几分,这种如下棋般步步为营的思维,他是根本无法做到的,啧啧叹道:“没想到叫住两个人还有这么多门道,更没想到那个妖精女人竟然是有凤来仪的总经理,真是人不可貌相。人常说女人胸大无脑,那个女人胸这么大,为什么还这么有头脑呢?” “你个臭小子,脑子里净装些什么破玩意?呆会儿你……”叶云汗了下,甩手给了他一个板栗,然后,他忽然停止说话,漆黑的眸子浑然一睁,一掌推开李青鱼,紧接着,右脚脚尖在地上一拧,迅疾向左挪了一寸,整个身体奇快无比地向左侧偏开。 下一秒,“嗖!”一声,一把闪着寒光的砍刀从后而来,将将从两人的缝隙中飞了过去。 惊险,极其惊险。 叶云稳住身子,向砍刀飞来的方向凝眉望去,只见身后不远处的一条小巷口站着一个目瞪口呆的男子,正是刚才假装被吴醉音的宝马撞倒的螺丝。他很错愕,没想到自己这偷袭的一刀,竟然被对方蜻蜓点水般地化解了,愣了愣,然后惶恐地转身向小巷里面跑去。 “云少,看来对方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啊。”李青鱼走回来到叶云身边,看着小巷,冷冷道。 叶云负手而立,他有如此变态的反应,全靠小时候老爷子对他千锤百炼而来的,冷视着空无一人的小巷口,凝声道:“老鼠嘲笑猫的时候,身旁必有一个洞。没本钱就别想动,偷鸡也是要一把米的,对方这样偷袭,必定在小巷里有埋伏,一定要小心,你跟在我身后。” 说完,他便俯身拾起树底下的一颗小石子,当先向小巷走去。 李青鱼紧紧跟随,眸子透着熊熊烈火,本来夸下海口说不许任何人伤害叶云的,却不曾想刚才的那一飞刀竟然是云少救的自己,如果他有什么伤害,自己还有什么脸面见许丫头,念及此,怒火更盛,恨不得马上将那个螺丝抓住,一刀划破喉咙。 小巷很暗,只有巷尾有一盏孤灯在幽幽地发着亮光,却照不亮大部分的小巷。 天上的月光轻轻落下,倒让小巷的黑暗消失了不少。 小巷左边是一幢高楼的后墙,右边是一堵围墙,围墙后面是一个街心小公园。 走过小巷,可以直通另外一条街区。 叶云走得很谨慎,每一步都如履薄冰,手心紧紧握住那颗石子,漆黑的眸子不断地扫视着四周的情况,以便在第一时间内判断出危险从何方来,从而作出对应的处理措施。李青鱼抽出那把上等好刀——冷月无声,护在叶云身后,谨防有人从后面偷袭。 两人借着淡淡柔柔的月光,瞻前顾后地向前走去。 倏然,小巷的围墙上窸窣一阵响,叶云轻轻一笑,漆黑的眸子聚起一抹诡魅,右手轻轻一挥,手心的石子如离弦的利箭,呼啸而出,直奔声源地,“啪!”,一声低闷声响,紧接着是一阵猫的悲惨叫声,然后一只肥大无比的黑猫从围墙上跌落,再无声息,两只绿眼还是睁着,脖颈处流着令人胆寒心惊的鲜血。 叶云皱了皱眉,还没有来得及思考什么,忽听得一阵刺耳狂妄的笑声在小巷深处响起。 叶云循着这个在黑夜中稍显突兀的笑声望去,只见刚才那个长发青年从街心公园那边爬上围墙,懒散不拘地坐在那里,两脚晃悠悠的,手里拿着一把砍刀,有节奏地用刀身敲打着大腿,像街头卖艺的杂耍人员一般,堆砌起满脸坏笑,如同瞧着两只落入了机关洞穴的猎物一样,斜睨着叶云两人。 其实仇恨这玩意,与夫妻间的感情不同,并不需要很长的时间来培养,也不像西方传说里的狼人族和吸血鬼族,从诞生伊始就开始了敌对;更不需要很深的积怨,不像宋朝与金国,方寸领土,百余子民,都可以成为两国争端的焦点。 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只需要一个很狭小的空间,装上一些硫磺、硝石、木炭,再加上一根短短的引火线,只要任意一方不小心擦着了火,点燃了那根线,很短的时间内,华丽唯美的爆炸之后,仇恨就在双方心中不可避免的衍生了。 叶云和这几个混混就是如此。 第十九章 蝙蝠 人生总有无奈的时候。 有些事情你不愿意做,但你还必须要做。你不能等有了热情才救人,你不能等有了灵感才写文,一如妓女不能等有了性欲才接客。有些事情,本身我们无法控制,那只好控制自己。属于你该做的事,纵属勉强,你也要做。 “嘿,两个装逼的人,我们又见面了。”长发青年戏谑笑道,轻风吹乱他的发梢,捋了捋,“我还以为我们是后脑壳上的头发——这辈子难见面呢,没想到我们这么有缘啊,只可惜这缘是孽缘,你我就像国工两党,共存不了,只能一死方休啊。” “我也觉得我们确实挺有缘的,不是冤家不聚头,冤家相聚几时休?你的那番话,就像九月的菊花,点点入心。我这人有一毛病,喜欢逞能,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今天还好,只是遇到了一只猫,还是一只发胖了的黑猫。”叶云轻轻一笑。 长发青年眼神发寒,见这个年轻人依旧谈笑风生,无半点惧意,冷笑道:“哟,还挺淡定的嘛,你哥我就喜欢你这种打肿脸充胖子——死要面子的人。我不管是你装得也好,真的也罢,今晚你断了我的财路,那么我就断你的生路。” “断我生路?”叶云嘴角微翘,那抹微笑温暖而寂静,如同春日的阳光,“你要清楚一点,有些话说了之后,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的。孔圣人曰:一言兴邦,一言丧邦。一句话可能导致一个国家的灭亡,所以东西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讲,伤人之语,如水覆地,难以挽回,你要慎之又慎啊。” 此刻,月光轻柔,铺洒在他的脸上,愈发得超然澹逸。 长发青年听到他的长篇大论,内心微凛,眯眼瞧了瞧他,忽然大笑一声,不屑一顾道:“有意思,有意思,这是我走上这条道以来,头一回见到有人死到临头了,还在劝我要谨慎的。我确实要谨慎,我怕我呆会儿下手太重,一下子就杀了你,那多没意思啊?杀人我已经不是第一回了,上次在西山的山麓小区,那死老头怎么着也不肯给我钱,太抠门了,留在这世上也没有多大用处,我就发发慈悲,送他去了西方极乐世界,正好他缺个伴下象棋,那我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就勉为其难的送你下去陪他吧。” 说完,他笑得比之前更为放肆荒诞,满是不屑,像是海浪对礁石的挑衅。 叶云喟然长叹,感慨道:“哎,守法朝朝忧闷,强梁夜夜欢歌。损人利己骑马骡,正直公平常挨饿。修桥补路瞎眼,杀人放火子多。我到西天问我佛,佛说,我也没辙?。罢了,罢了,好事总得善人做,哪有凡人做神仙?我来宁州这么长时间了,也没为这里的发展做过些什么,总觉得亏欠,今天,我就替宁州市民解决一个烦忧吧。” “你这是蚊子衔秤砣——好大的口气啊,不过我喜欢。”长发青年一脸邪笑。 “是骡子是马,总得拉出来溜溜,不然瓜田李下,很难说得清。”叶云柔声道。 “是这个理。”长发青年狰狞道,然后一挥手,二十几个混混像幽灵一般,忽然从街心公园那边翻墙而过,整齐划一地操出武器来,砍刀、水管、木棒,各不相同,但阵势不小,狭窄的巷子一下子显得有些拥挤不堪了。 晚风寂寥,从街心公园吹来阵阵沁人心脾的花香。 皓月凄凉,月光照下来,长长短短的人影斜满地面。 星辰惨淡,了无生趣地挂在那块望不到边的黑布上,不尽责地偶尔眨一两次眼睛。 “云少,我来吧。”李青鱼自信满满道。 叶云微笑点头。 “杀,还是不杀?”李青鱼语气很平静。 “留着吧,免得玷污了你那把冷月无声。”叶云淡淡抛出一句,揉了揉有些发紧的太阳穴。 李青鱼笑了笑,慢条斯理地走到叶云前面,反手拿着刚才一直没用上的冷月无声,饶有兴致地打量着眼前的二十几个混混,眉目间尽是冷峻孤傲,嘴唇上那道微微上翘的弧线,是嘲笑,也是兴奋,似乎一直在等待着这一刻。 跋扈。 “动手!”长发青年一声令下。 四名站在最前的混混闻声而动,若同四匹脱缰的野马,往李青鱼冲来,举刀分左右猛劈过来。 李青鱼一声大喝,冷月无声闪电挥出。吾爱小说?玄幻?网络文学?玄幻?吾爱文学 他跟着养父练武近十年,武术根底雄厚,不说登峰造极,登堂入室应该不在话下,一二十人无法近身,再加上叶云最近一直在提点他,讲的不是教科书的照本宣科,也不是意淫出来的夸夸其谈,而是叶云在实战经验中的一些小诀窍,更使他武功有了质的飞跃。眼前这帮人虽是好勇斗狠之徒,但落在他眼中,根本不算回事,即使空手,都有八成把握将他们击倒,更何况还有冷月无声。 “当当”几声巨响,砍刀荡开! 李青鱼箭步抢前,一个旋风腿,踢向右边两人的胸膛,两人应声倒地,砍刀脱手掉下。紧接着,他虚步往左,右手擎着冷月无声,向左边的两人胸部一划,冷月无声似一枝挥墨而画的毛笔,笔落纸面白沾墨,两人的胸部便骇然地出现了一道浅浅的红线,鲜血聚而不流。 细细的,很绵长,远远看去,像极了天宫月老手上的那根姻缘线。 李青鱼一声长笑,猛虎般扑了出去,冷月无声挥劈而下,与那二十多人战作一团。他迅速移动着,像一道肆虐在丛林中的龙卷风,让对方不能形成合围之势,而他手上挥舞的冷月无声像一条嗜血的毒蛇,不停地穿梭着,带出一股股滚烫鲜血。 不片刻,已有十几个倒在地上,不是被冷月无声划破流血,便是中了他的脚踢膝撞。 惨叫声不绝于耳,场面血腥,动心怵目,不忍卒睹。 有无实力,一试便知。 有实力的,如牛皮灯笼,刀割不烂;无实力的,便如纸糊灯笼,一戳就穿。 小巷一旁的那幢高楼上,仍有几家灯火尚未熄灭,未睡的人家听到吵杂声,好奇探头观望,嘴里还在骂骂咧咧的,说什么夜深扰民之类的无关痛痒话语,但见此番景象,皆吓得缄口不语,连忙关窗熄灯,远离纷扰,一任他人生死挣扎。 “舒坦。”叶云忙中偷闲,掏出一根烟,惬意吞云吐雾起来,嘴角处凝起一抹淡淡微笑。 长发青年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一班小弟轰然倒下,脸庞有些发青,眼神也渐渐变得凝重起来,内心急成一团乱麻,虽然微风不时而至,可他的额头上还是沁出了几滴冰凉汗水,侧头望了眼那个隔岸观火的年轻人,见他一派淡然若菊的神情,心里不禁泛起一丝寒意。 习惯死亡是可怕的。 倘若连一颗心脏的骤停——这样巨大的事实都唤不起情感的颤动,这说明什么呢? 是麻木与迟钝,还是习惯与看透? 长发青年有些发懵,十分艰难地咽了咽口水,他似乎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觉得自己正走向一条通往地狱之路,而这条路竟然是自己找上门去的,瞬间坠入了孤立、紊乱、虚弱的状态,握住刀的手不期然地颤抖了起来。 “住手!” 倏忽,一声大喊在小巷尽头响起,突兀森郁。 叶云如刀双眉微微皱了皱,这把略显沙哑的声音有点熟悉,不会是他吧?长发青年却似乎抓住了救命稻草,稍稍松了口气,两手一撑,跃下小巷中。而李青鱼也识时务为俊杰,纵身向后,退出了漩涡中心,回到叶云身边,冷视着小巷尽头,不知来者何人。 而那几个仍然可以站立的混混脸上写满了惊恐之意,面色苍白。他们从未见过如此厉害的狠角色,自己这方人多势众,竟然被他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这是未曾试过的。今日一试,后悔终生。那些躺在地上哀嚎不止的混混则更不愿抬头看一眼那个拿刀的修罗,只盼着早点离开这条恐怖的小巷。 月光很冷,洒在人身上没有一点温度,就像李青鱼手上的那把刀,冷月无声。 喊停的那人从小巷尽头快速奔跑过来,显得有些急不可耐,一副担惊受怕的模样。长发青年向来者欠了欠身,指着叶云两人道:“大哥,就是他们两个断了兄弟们的财路,不过你放心,我今晚就算拼了命,也会解决这两人的。” “啪!” 一声清脆的巴掌响音。 长发青年捂着被来者抽了个嘴巴子的脸,十分讶异,不可置信问道:“大哥,为什么?” 下一刻,他更加震惊,只见来者恶狠狠地瞪着他,那眼神,简直就是恨铁不成钢的冷漠,恨不得一刀将他给剐了,省得丢人现眼。来者不再搭理他,正了正衣冠,然后唯唯诺诺地走到叶云身前,低声下气道:“云少,没惊着您吧?” 叶云微微眯起双眼,盯着来者,轻声说了一句:“瘦猴,你真是令我意外啊。” 瘦猴笑了笑,清癯的脸上皱起了几道极为难看的褶子,嬉皮笑脸道:“云少,别来无恙。” “你别来,我就无恙。”叶云抽了口烟,轻轻吐了个烟圈,腾到半空,轮廓顿失,渐渐消散不见。 “别介,别介呀。他们这帮孙子有眼不识泰山,冒犯了您,我代他们给您道歉。您宽宏大量,海纳百川,宰相肚里能撑船,一定不会把这点小误会放在心上的,对吧?”瘦猴没大没小地跟叶云调侃而起,他深知这年轻人的亲和力。 叶云甩手给了他一个板栗,无奈笑道:“狗改不了吃屎,你丫还是喜欢用成语,不过挺贴切。” 瘦猴也不客气,得意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嘛。” 后面的那二十几个小弟心中一片凛然,看得一愣一愣的,没想过那个年轻人竟然是大哥要万般讨好的人,脸色有些不自然,见他始终像一把妖刀,不挥霍,不张狂,不得意,不轻浮,又猜不透他的身份背景,再加上抽烟时的神韵让人目眩,心里直嘀咕,这年轻人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生神仙活菩萨? 叶云弹弹烟灰,皱眉问道:“瘦猴,那些都是老金的手下?我怎么没听他说过?” “不是,我叔他不好这口,喜欢特立独行,这是我拢来的一些弟兄,都是忠肝义胆之辈,有些是打小一块长起来的,那个长头发的就是我的铁杆哥们,从小就认识了。”瘦猴轻声解释道,见着叶云的眼神有些冰冷,不安道,“云少,他们涉世未深,不懂事,您真别放心上。” “听过这么几句定场诗吗?‘说书唱戏劝人方,三条大道走中央。善恶到头终有报,人间正道是沧桑。’人活一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犯法的事不是不能做,也不是没人做,但我心中有一杆秤,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叶云语气淡然,却透着一股黑暗气息,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 “云少,你真别生气,他们几个,都是些不成器的孩子,跟着我瞎混,看着好几个夜场,我经常告诫他们做事要收敛藏锋,平时小打小闹还成,要说干什么犯法乱上的事,估计还差那么点意思,给多几个胆他们也不敢的。”瘦猴拍胸口打保票道。 “人心隔肚皮,他们在几个高档住宅区干的撞车骗钱这档子事,你知道吗?”叶云平静道。 瘦猴微震,懵然地摇着头,问道:“什么撞车骗钱?” 叶云指了指那个长发青年,平静道:“他是你的人,你问他吧。” 瘦猴眼中隐有恐意,他看出了叶云的不悦,向那长发青年吼道:“蝙蝠,你给我滚过来!” 蝙蝠惴惴不安,缓步挪到瘦猴旁边,刚想开口解释什么,脸上又重重挨了一巴掌,嘴角沁出了些许血丝。他并没有擦去,任由它顺着下巴滴落到衣领上,见到怒不可遏的瘦猴,惊诧万分,因为大哥平时对他最好,可以说比亲兄弟还要亲上三分。 第二十章 孙膑 蝙蝠年少轻狂时,曾因为一时鲁莽捅了情敌一刀,结果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了刑。 在牢里的日子很枯燥,家人丢不起这脸,从没有来看望过他,只有他的发小瘦猴隔三岔五地给他送东西,带给他一丝友情的温暖。他出来后,瘦猴就将他留在身边,帮着几个夜总会看场子,混口饭吃,世道艰难,从栅栏门出来,还能立足,这是他从未想过的。 患难见真情,永远是真理。 可以说,没有瘦猴,就没有今天的蝙蝠。因此,在他的内心深处,不可避免地将瘦猴当作了恩人,只有瘦猴的话,他才会听。毕竟他们是从小长起来的,在一起的时间,甚至比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还要多一些,脾气相投。 “蝙蝠,你最好给我解释一下撞车骗钱的事。”瘦猴冷冷道。 “这……”蝙蝠哑口无言,直冒汗滴,沉默了很久,才将事情一一道来。 瘦猴神情凝重,听着蝙蝠讲的事情原委恩怨曲折,脸色青一阵白一阵,尤其是听到把一个手无寸铁毫无还手之力的老人杀了时,更是怨恨无边,发怒道:“你要是缺钱,就管我要,我不会不给。枉我这么信任你,平时让你带着点弟兄们,你竟然瞒着我去干这事,你这是在害所有人,你知道不知道?滚吧,我没有你这个弟兄!” “哥!”蝙蝠跪下求饶着,带着哭腔,“你再给我一个机会,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瘦猴生出恻隐之心,只是瞥了眼仍然看不出喜怒哀乐的叶云,有些惧意,唯有硬着头皮将这出红脸戏继续演下去,冷声道:“没机会了,如果今晚不是云少手下留情,你恐怕连活着的机会都没有了。你走吧,在我眼中消失。” “云少?他就是金爷常挂在嘴边的云少?”蝙蝠僵在原地,不可置信地望向叶云,没想到闯了这么大的祸,得罪了这尊大菩萨,连忙赔笑道,“那个……那个云少,我们这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得一家人啊,您就原谅我这一次,我保证以后再也不犯了。” 叶云还是沉默不语,面无表情地看着瘦猴,指间那根烟已经静静燃烧了好久,没抽一口。 瘦猴是个八面玲珑的人,一下子就反应过来了,这个年轻人最出彩的地方,不是他个人如何强大,而是能抓住一次次机会,逮住一个个妙人,然后拧成一股绳,知道他此刻不说话,是在等着看自己的决心,于是顺水推舟,恭敬道:“云少,打这开始,这帮人就听你的了,此事任由你处置,我绝无二话。” “对对对,我早就听大哥说过你的厉害了,以后你就让我跟着你吧。”蝙蝠附和着道。 不远处的那些混混看到这个场景,更是一脸茫然,这故事结局变得有些太快了吧,离谱。 “铁杵能磨成针,但木杵,只能磨成牙签。材料不对,再努力也没用。想跟我的话,有几点要求,我会让瘦猴跟你详细说说的。”叶云扬起一个浅浅弧度,将所剩无几的香烟弹到旁边的臭水沟里,然后转身,轻声喊道,“李青鱼?” “在,云少。”李青鱼应道。 叶云掏出银狐给的那张银行卡,递给他,轻声道:“你从里面拿出五万来。” 李青鱼点点头,接了过来,没有问多余的一句。 交代完毕,叶云转过身来,对着瘦猴说道:“你拿着这五万给你的人,让他们把头发给我染黑了,一个华国人,染那么些个五颜六色的头发干什么?还有,买些干净整洁的衣服,清一色要白衬衫黑西裤,打扮得斯文点,剩下的就给他们分了。” 李敖说过:当你晓以大义的时候,别忘了施以小惠。 瘦猴内心感动不已,就差没有老泪纵横了,那张瘦得几乎只剩皮包骨的脸庞又皱起一堆难看的褶子,而长发蝙蝠也是露出了花儿似的笑容,暗自庆幸自己刚才没有对这个年轻人动手,要不然,此刻只能听到阴曹地府的黑白无常在耳边唠叨了。 忽然,毫无征兆,叶云轻声说了一句:“蝙蝠,把你握刀的手伸直。” “哦。”蝙蝠有些发愣,不明所以,却照做了。他很早就听瘦猴念叨过这位年轻人的大名了,心生向往,一直未能见上面,没想到今天不打不相识,令他心里还是激动。于青春燃烧的岁月,能识得几个厉害人物,也不枉此生矣。 正当他思索万千之时,叶云的右手早已神不知鬼不觉地抬了起来,食指与中指并拢微屈,在电光火石间,不偏不倚地弹在了蝙蝠的手腕脉门之上。“噢!”蝙蝠一声惨痛低呼,手里的砍刀随之脱落,由于惯性,往上飞去,升了没多高,便垂直而下。 猝然间,叶云右手轻拍刀柄,那把刀便于空中强行改变方向,迅猛地向蝙蝠大腿扎去。 “嘶!”一声,砍刀穿腿而过,鲜血顺着刀尖,一滴一滴落到地面上,形成一滩诡异的轨迹。 蝙蝠凄凉惨叫而起,两手抱住大腿,不知这年轻人为何要这样做,目露惊恐,内心惶惶。 那二十几个混混见到这个场景后,便想齐齐冲过来,却被瘦猴及时扬手制止,只好忍气吞声。 “这是给你的教训,下次要是再犯错,刀要穿过的,就不是你的大腿,而是心脏了。”叶云轻轻道,抬头望了眼乌漆码黑的苍穹,那眸月儿弯弯,光芒有些清冷,让人的心也会跟着下沉,偶尔有几朵白莲花般的云朵飘过,使人不禁想起小时候坐在高高的谷堆旁边,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的情景来。 蝙蝠脸色苍白,豆大的汗珠因为疼痛而不断滑过脸庞,恂然地点着头。 李敖还说过一句话:当你给见面礼的时候,别忘了给下马威。 瘦猴熟悉这个年轻人驾驭人的高明手段,敬佩他的一步一个脚印的踏实劲,更欣赏他谋而后动和顺势而动的处事方针,所以并没有多大的惊讶,但有件事他没弄明白,凝眉想了想,问道:“云少,你让咱们这帮人打扮得斯文败类一点,干什么用?” 叶云将视线从明月处收回,神秘一笑,轻声说出一句:“我要你带着他们,替我做件事。” —————— 公车上,稀稀落落地坐着几个人,沉浸在各自的世界,未曾有过眼神交流。 叶云雷打不动地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上,侧头凝望着窗外的夜景,那让人扑朔迷离的神态,并不是稚嫩少年的为赋新词强说愁,也不是成熟男人的矫揉做作,而是被苦日子打磨雕刻出来的,有雨花石的圆滑,有毛笔字的迂回,有羊脂玉的底蕴,有焦尾琴的经历,昏黄的路灯光不时地滑过他没有表情的脸庞,一种揪心的寂寞,极易让人衍生出欲罢不能的疼痛感来。 李青鱼静静坐在旁边,闭目养神,没有打扰他此刻的清幽。 路上的风景不断变幻着,像电影里的一张张胶片,高楼,天桥,路灯,绿树,行人,汽车,一切都那么虚幻,又那么真实,几支破烂窳隳的广告灯倒是显得有些凄凉之意,与远处闹市区构成鲜明对比,那方的霓虹灯风情万种,映照出这个城市的繁华与生气。 “李青鱼。”叶云忽然开口道,视线依旧停留在窗外。 “嗯?”李青鱼瞬间睁开眼睛,第一件事警惕地扫视了一下车内的情况。 “今晚的事,不要跟丫头讲了,免得她多心。”叶云轻声嘱咐道,揉了揉颇为发紧的眉心。 “好。”李青鱼紧绷的神经渐渐松弛下来,轻声应道,右手也缓缓从冷月无声的刀柄挪开。 “你是不是有东西要问?”叶云侧过头来看着他,嘴角处浅浅扯起一个微笑。 “没有。”李青鱼连忙摇头道。 “想问就问吧。”叶云又看向了窗外,那妖娆的夜景真美,瞧不清,带点朦胧色彩。 李青鱼不再客气,凝眉想了想,问道,“你刚才跟瘦猴在小巷那边嘀咕些什么?” 他对于瘦猴这人并不陌生,但也不熟络,因为平时和叶云见面谈事的只有金爷一个人,很少有机会见到他。但他也知道,当初在十里清扬时,金爷和瘦猴他们不识好歹搞了个骗局,差点就被叶云所杀,之后却戏剧性地跟了叶云。金爷有时候还会拿这段辛酸往事来调侃自己,逗大家一乐,因此对于瘦猴这个名字,他也略有所闻。 今晚的事就像一条九曲大河,拐了一个弯,水势刚刚平缓下来,接着又有一个更急的弯。当他知道那二十几个被他打倒在地的混混竟然全是瘦猴的手下时,心里还是不能自控地震惊,觉得这太像小说桥段了,有点不真实。 “记得我前两天跟你说过的,西山区那家破产的金属铸件厂吗?”叶云轻声道。 “嗯,这与那家工厂有关?”李青鱼更糊涂了。 叶云点点头,微笑道:“我想把那家厂买下来。” “你不是说那家工厂规模很小,是改革开放初期跟风的小作坊生产,而且设备陈旧吗?这样的一家厂子,就相当于一个靠着呼吸机维持生命的植物人,买了,不就等于啃下一件累赘?”李青鱼轻声道,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石油提炼出来的残渣,可以制成沥青铺路,春蚕排泄的粪便,可以晒成中药清热活血。很多看似没用的东西,都是大有作为的。这家工厂虽然破烂不堪,却依旧有它的妙处,用好了,是一座生钱的宝库。”叶云轻声道,那抹笑容要多诡谲有多诡谲。 “把厂子盘下来要多少钱?”李青鱼问道。 “不贵,我让你苏湄姐打听过了,这家厂子总共欠了银行32万的贷款,马上就要到期,急于出手,来套取现金,再加上厂子的老板正在闹离婚,这也需要破点财,双管齐下,应该可以以很低的价格买下来。”叶云修长手指轻轻敲着车窗玻璃,声音清脆。 李青鱼点点头,知道这年轻人已经胸有成竹了,感兴趣问道:“那让瘦猴他们干什么?” “作敲门砖。我让他们化装成几批买家,每天都去跟那个工厂的厂长古一语谈价钱,烦而不扰,谈而不拢,从48万谈起,苏湄给估算过了,这是这间工厂的底线价格,但我要瘦猴他们此后每次谈的时候,价格都会往下降一点。”叶云扬起一个云淡风轻的微笑。 “价格往下降?”李青鱼吃了一惊,迷惑道。 本来48万的底线价格都不肯心不甘情不愿地卖,再往下降,人家怎么可能肯让步? 叶云没有马上回答,反而是抛出一句:“听过战国时期孙膑的‘减灶之计’吗?” 李青鱼摇摇头,他肚子里真没有多少墨水,最近还是被叶云强迫着,才恶补起文化课来。 “战国时期,魏国兴兵讨伐齐国,孙膑见魏军来势凶猛,且敌我力量众寡悬殊,只可智取,不可力敌,便决定采用欲擒故纵之计,引诱夙敌庞涓上钩,于是便有了这‘减灶之计’。孙膑命令军队,每天都要减少做饭的炉灶,目的是使眼高过人的庞涓轻敌,不顾一切长驱直入。最后在马陵道,庞涓中了孙膑的预先埋伏,拔剑自刎了。”叶云娓娓道来。 “哦!原来我们用的就是这条计谋!”李青鱼眼睛一亮。 叶云轻轻摇头,微笑道:“是,也不是,并不完全相同,但有异曲同工之妙。人性的弱点很容易抓住,就两个字,利益。在瘦猴报出48万的底价后,古一语可能还会在徘徊观望,期待能有更高的价格,但怎么也不会想到,有人谈买卖会往低处喊价。在他心烦意乱、不知如何决定的时候,我再让端木子路去喊价48万,估计有九成的把握谈下来,甚至价格会更低。” 李青鱼如醍醐灌顶,内心赞叹不已,真不知这个年轻人还有多少令人惊讶的举动。 第二十一章 匏有苦叶 公交车走走停停,人上来,又下去,坐不满,空座始终很多,最后几排几乎无人问津。 入夜之后,市民们都聚集到各类声色场所歌舞升平,所以路上的车流量不大,走得顺畅。 “对了,李青鱼,老金下午来过家找我?”叶云忽然想起了这事,那时候他刚好在苏湄家。 “嗯,他带回了一个消息。”李青鱼轻声道。 “说说。”叶云凝眉道,拥有一颗无以伦比聪明脑袋的他,此刻又开始快速运转了。 “老金说,最近出现了一个新的地下组织,叫公子堂,势如破竹,已经抢占了落雨社长期盘踞的临安。吞下这块肥肉后,这个组织并不打算收手,反而是紧锣密鼓,据说正在积蓄力量,准备向下一个城市——嘉兴下手。落雨社在浙吴省的总管叫莫邶,人称蛇王,因为只要被他咬到,什么东西也跑不了,属于心狠手辣、吃肉不吐骨头之辈,却没想到会被这个神秘组织反咬一口,震惊了整个江南的地下世界。这段日子以来,落雨社的所有势力都偃旗息鼓,估计在酝酿着一场大反扑,毕竟作为王者,有了敢于挑战权威的苗头,总要扑灭这点星星之火的。”李青鱼轻声道,一字不漏地将金爷传来的消息说出来。 “公子堂。”叶云自言自语道,望着光怪陆离的夜景,轻轻皱眉。 两人不再交谈,车内恢复了安静,只有车上的小电视在乐此不疲地播着广告。 ——————— 旧墟街,一间昏暗简陋的小饭馆,没有招牌,只是用粉笔在一块木板写着:填肚子。 八扇旧式门板已经统统关上,屋里只有一盏60瓦的灯泡在幽幽发亮,光线模糊昏黄。 一个枯瘦伛偻的老头蹲在门口处,已经很长时间了,却不累,敲了敲被摩挲得油光发亮的竹节老烟斗,掏出火柴点燃,动作舒缓而流畅,几十年如一日,任谁都可以熟能生巧了,烟丝燃烧成一丁火球,老头咂巴咂巴抽起来,烟味呛人。 一个矮小青年正撅着屁股趴在地上,那张原本微微呆滞的脸庞神情专注,两只黑溜溜的眼睛不再涣散,凝聚成一点。在他前面,摆着一张国家地图,他左手拿着一个放大镜,右手的手指合拢,只伸出一根食指在地图上引航,全神贯注地看着那些对他来说十分陌生的地名。 “曹老头,你煮的猪肉炖粉条真是美味佳肴,人间难得几回闻。”声音从一个角落传来。 “喜欢,可以天天来。”老头面无表情道,吐出了一口浓烟。 “那我受不了,女人呀,是要保养的,天天吃这个,没营养。”凤凰撂下筷子,轻笑道。 “随你。”老头淡淡道,那双破破烂烂的漏脚凉鞋后跟竟然一直悬空,不曾着地。 凤凰抽出一张湿纸巾,擦了擦沾着些许油腻的红唇,微微伸了个懒腰,如同贵妃春睡初醒,那份婀娜多姿,冠绝天下,起身,去倒了一杯淡到没有什么味道的茶水,抿了一小口,清清肠胃,然后移步走到矮子青年身边,静静看着他的一举一动。 他抬头,咧开嘴,对着这个在他心里像神仙姐姐般圣洁的女人傻傻一笑,然后又低头看去。 “我想知道少爷的近况。”老头沙哑的嗓音顿时变得柔和,像一片被雨水滋润过的枯叶。 “他开了一家公司,事业刚刚起步,但我不担心会步履蹒跚,或者举步维艰。因为他逮住了一个凤毛麟角的商业天才,也许很快,就会有一个商业帝国声名鹊起。他还收了一个忠心耿耿的贴身保镖,这人我调查过,身家清白,没有啥显赫的背景,也没有家里亲人的牵挂,可以作少爷的心腹。至于感情方面,倒是有点玄妙,少爷这个万人迷,不知有多少花花草草倾心,但能留在他身边的,不多。过于温良恭俭让的女人,恋家,承受不了少爷颠沛流离的生活;目空一切的女人,刻薄,忍受不了少爷的低调行事;还有,像我这种有控制欲的女人,也是留不住的,少爷太过深藏不露,读不懂,这种女人会觉得呆在他身边,无异于与虎谋皮。”凤凰娓娓道来,轻描淡写,说了一大通对于矮子青年来说无异于天书的话。 “你有些失落。”老头一针见血,丝毫不想委婉说出来。 “胡扯。”凤凰风华绝代的脸庞荡漾起几丝红晕,好在灯光昏迷,难以看清。 “掩耳盗铃。”老头撤下已经燃尽的烟丝,换上新的,却不急着点燃。 凤凰一向心如止水的心境竟有些波动,秋水长眸微微眯起,隔了几秒,脸色恢复如常。 “接下来,你要我怎么做?”老头蹲在那里两个钟头了,可双脚未曾挪开半步,变态。 “你觉得少爷走向权力顶端,最大的拦路虎是谁?”凤凰并不回答,反而提了个问题。 “落雨社。”老头几乎没有丝毫犹豫,就说出了这个令世人胆战心惊的名字。 “聪明。我们与这个组织的恩怨算是不共戴天了,二十四年前,追杀少爷的那群黑衣人中,就有不少是来自落雨社的。虽然我至今弄不清落雨社跟那个人的关系,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落雨社必须除掉。”凤凰声音很柔,像绸缎,轻轻摇晃起手里的水杯,有些鹅黄色的茶水圈圈轮回。 “擒贼先擒王。”老头说出了一个胆大包天的建议,而语气却淡到像是在聊家常一般。 凤凰果敢摇头,没怎么细细考虑,就否决了他这个带点玄幻色彩的想法,不温不火道:“天底下能赢得了鬼谷子的,只有两个人,曹老头,别逞能。我们做下人的,有很多事情,想是一回事,做却是另一回事,不能越俎代庖,必须按部就班。落雨社这头怪兽,就连一向运筹帷幄的燕中天那个老怪物都没把握一举消灭,我们如果贸然行动,会打草惊蛇,反而适得其反。” “这些道理我不懂,我只知道,谁的威胁最大,谁就得先死。”老头深深吸了口烟。 “你的心,我明白,但削足适履的做法不可取。飞黄腾达不是儿戏,少爷要想成事,必须一步一步走,速度也得适中,慢了,捉襟见肘,快了,四面楚歌,所以这个度,得我们这些旁人帮他把握,他走慢了,我们就推一把,走快了,就拉一下,就像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一样,不能通货紧缩,也不能通货膨胀,要保持健康平稳较快发展。”凤凰很有耐心,一点一滴地开导着这个一言不合就有可能杀人的老头。 有点驼背的老人长叹一口气,幽幽道:“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 凤凰泛起半点心酸,深深知晓他用李白的这句诗所表达的良苦用心,再烜赫的人或者物,最终只不过为一抔黄土而已,年华易逝,他已经很老了,究竟能撑到何时,谁也不知道,如果在有生之年不能为少爷分忧,他将死不瞑目。 “曹老头,安下心来,现在所进行的一切,都是按照天尊的预想进行,步步为营总不会错。《诗经》里有句:‘匏有苦叶,济有深涉。深则厉,浅则揭’。意思是说,葫芦有叶叶味苦,济水深深也能渡,水深,连衣渡过去,水浅,提衣淌着过。再等等吧,只要那份心还在,就没有过不去的河。”凤凰抿了一口茶,早就凉了,味道全变了,有点酸。 老头眯起眼睛,看了一眼对着地图乐不思蜀的曹阿瞒,认真道:“二十四年,我都能等。” “那就成。”凤凰轻轻一笑,百花凋零。 曹阿瞒拿着放大镜,从东北漠河,摸索到新疆伊犁,再经过西夏王陵,到达云南大理。 凤凰见他走了一圈祖国的大好河山,忍不住问道:“阿瞒,告诉姐姐,你在找什么?” 曹阿瞒抬起头来,傻呵呵一乐,如实道:“找媳妇。” 凤凰大惑不解,下意识道:“找媳妇?” 曹阿瞒平时稍显无神的眼睛此刻格外有灵气,嘟囔道:“爷爷说了,要按图索骥。” 凤凰诧异,转过身去,看向那个仍在一口一口抽着土烟的老头,问道:“善意的谎言?” 老头伛偻着骨瘦如柴的身子,轻声道:“我跟他说了句诗,这孩子就要找出那个地方。” 凤凰纤细手指有节奏地叩着玻璃杯,轻声问道:“哪句诗?” “天涯何处无芳草。”老头淡淡道。 凤凰讶然,哭笑不得道:“他在找天涯?” “嗯。”老头点点头道。 凤凰注视着一丝不苟的曹阿瞒,浅浅一笑,朱唇轻启道:“真是个可爱的傻子。” 老头终于站起身来,没有像常人那样先松松有些发酸的脚,仍然一派轻松自若,缓步走到挨近角落的那张桌子。凤凰吃剩的那碗猪肉炖粉条还原封不动地搁在那里,有几只苍蝇停在碗边,揉搓着两条令所有女人艳羡的细腿。老头伸出枯老的手掌煽了煽,几只小家伙眼观六路,立马振翅逃跑,却在半空中纷纷落地,因为翅膀已经没了。 然后,他竟然端起凤凰那碗已经冻透的残剩粉条,也不顾味道如何,一滴不漏地吃光了。 “浪费粮食,是最大的犯罪。”老头淡然道,面不改色心不跳地放下碗筷。 凤凰即便道行再高,古井不波的眼眸也眨了好几眨,一丝红晕悄无声息地滑过脸庞,暗骂这老头真不要脸。 “有几个问题。”老头并没有她那样的洁癖,随意地用手抹了把嘴。 “问之。”凤凰心境一如往昔,平静如高山湖泊,轻声道。 “第一个问题,我想知道天尊的实力。”老头拿过一张条凳,弓着腰坐了下来。 “可以跟那个人分庭抗礼。”凤凰依旧站在曹阿瞒身边,视线未离开过那张地图,也不知她提到的“那个人”,究竟是谁。 但老头闻言,却是身体猛然一震,瞳孔骤然张开,这是他第一次露出这种惊骇万分的神色。 太罕见了。 隔了好久,老头才渐渐放松身体,放下烟斗,竖起两根粗糙的手指,继续开口道:“第二个问题,我怎么接近少爷?” 凤凰嘴角扬起一个耐人寻味的弧度,嫣然道:“这得要依靠一个女人。” 老头两道灰白眉毛不经意地跳了跳,下意识问道:“谁?” 凤凰打了个玄机,微笑道:“先不说,拭目以待吧,因为这个问题,并不是我今天来的目的。” 老头正视了一眼这个让他浑身起鸡皮疙瘩的女人,平静道:“洗耳恭听。” 凤凰怔望着地图,看似随口问道:“铲除落雨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总得破题,你觉得在哪儿最好?” “狡兔三窟,这个点无论选在哪,都很难触到它的根基。”老头皱着眉头。 凤凰轻笑,似乎不置可否,然后俯身,拿起放在地图上的一支笔,像当年邓公一样,在某个地方画上了一个圈。 老头伸长了脖子,还是看不清,索性走到跟前,定睛看去,这圈竟画在了浙吴省会,临安。 曹阿瞒当然不明白这两个人所探讨的问题,继续拿着放大镜,寻找着到处有芳草的天涯。 凤凰站起身来,不悲不喜道:“要拆一堵墙,最好是选择在有些松动的地方撬起,省时省力。” 老头重新眯起眼睛,顿时明白了她的意图,淡笑道:“看来公子堂是最好的拆迁工了。” 凤凰盈盈一笑,像极了伊甸园里那条美艳蛇妖,随即道:“曹老头,你有任务了。” 老头的容颜似乎在一瞬间就年轻了十几岁,透着几分兴奋与悸动,认真道:“说吧。” 凤凰眼瞅着他的变化,心里也是很欣慰,开口道:“我要你去临安,杀一个人。” 老头眼皮不自觉地跳动了两下,正色道:“谁?” 凤凰微微眯眼,轻描淡写地说出这个人:“落雨社的浙吴总管,蛇王,莫邶。” 第二十二章 四无 紫荆花道,一间古色古香的屋内。 灯光昏暗,使得整间屋子看起来有些阴森,一张冷沁沁的轮椅千年不变地搁在窗边,青色的窗帘分开两端,陈旧得有些泛黄。燕中天闭目安坐在轮椅上,摒弃了一切杂念,心神宁静,表情安详,呼吸均匀,似乎熟睡了一般。 夜色凄美,月光透过窗棂,轻柔地落在他瘦骨嶙峋的身上,像披上了一件银色的圣衣。 他刚刚喝完保姆煮的桂花莲子粥,虽然很稠,水分却足,容易下咽,令他胃口大开,史无前例地整了两大碗,且都是一干二净,逗得保姆笑逐颜开。他吃东西不挑,也不讲究,不会一味刻板地追求清淡至上,山珍海味也可以,咸鱼白菜也凑合,关键是心情,心情好了,菜沫子也能吃出肉香来。 “金子,他收下瘦猴他们了吧?”燕老轻声问道,语气透着几许倦怠。 “收下了,很顺利,没出什么娄子。”静静站在他身后的金爷声音很轻,他也喝了碗粥。 “希望孩子不会发现吧。”燕老依旧双目轻阖。 “将军,我觉得这样做,有些不妥。”金爷左思右想,最终还是说出心中的不安。 “你讲,我听。”燕老微微睁眼,枯枝般的手指悠悠转了一圈青瓷茶杯。 “叶落知秋,您这样将自身的一些势力一点一滴地转给云少,他虽然一时很难发现,但纸终究包不住火,以他的能力,迟早会发现一些端倪的。到那时,他不但不会感激将军您,反而会认为您这是在控制他,我怕……”金爷欲言又止,生怕打扰到老人此刻的安逸。 燕老微微一笑,反问道:“你怕他会怪罪于我?” “嗯。”金爷老实点头。 燕老搓了搓有些发干的手指,淡淡道:“你能想到此,很不错了。但你只知此一,不知其二。知道一些弱小得无力反抗的小动物靠什么来掩护自己吗?保护色。将自身与自然界糅合在一起,就不会被轻易发现。现在我也不清楚有多少方势力围绕在孩子的周围角逐,同样,对方也不知有多少方势力的存在,这样才更好,把这潭水搅浑了,才好摸鱼。捕风捉影,即便孩子发现了有一些很强大的力量在帮助他,他也不会轻易发现是谁在操控的。” 他顿了一下,忽然露出个满腹经纶的笑容,耐人寻味道:“更何况,我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此。” 金爷心中一片凛然,抹了抹额上的汗,这个老人应该是月亮底下最有智慧的人了吧。 他就像月光一样,从古柔到今,也像月亮里环形山的阴影那样,由骨阴到心。他如同月亮一般,具有夜视的本领,在能见度比较低的情况下,把世界和人生看个底儿朝天,也会用清癯枯手,把世事和人心揉得像块面。 燕老小抿了口碧螺春,润润嗓子,问道:“关于端木子路的女人,你查到点什么了吗?” “没有,不过有几点很值得怀疑。” “哪几点?” 夜风凉凉,呼呼吹进屋子,让人不禁打起了冷颤。 金爷为老人盖上一张绒毛毯子,才开口道:“第一点,端木子路捅了那个人之后,带着他的女人跑了三年,有数次差点被警察发现,然而到最后都是化险为夷,从警察眼皮底下逃脱。第二点,当两人逃到宁州后,宋木木就一病不起,结束逃亡生涯。第三点,就在这时候,从端木子路的老家川蜀那边传来消息,那个人没死,而且翻供了,端木子路的追捕令也随之被撤销。而由于宋木木的病,不能远行,端木子路就只能在宁州落地生根。” “一环接一环,千丝万缕的联系,的确可疑。”燕老皱了皱两道苍白眉毛,清寒双目微微眯起,不知在思索什么,深邃得看不透,将大腿上的那张绒毛毯子往上拉了拉,忽然问道,“被端木子路捅的那个人有什么背景?” “一个不学无术的二世祖,他父亲原来是眉山修文镇的副镇长,现任眉山副市长。” 燕老对着弯月沉思,久久才扬起一抹浅浅的微笑,淡淡道:“我知道是谁在背后操控了,除了那个女人,恐怕还没有谁有这能耐,可以闹出这么大动静来。不过这女人设了这么大一个局,就为了把端木子路送给孩子?这女人到底想干什么?” 金爷表情严峻,问道:“将军,这个女人,就是一直想置云少于死地的那个人?” 燕老轻轻地点了下头,望向窗外茫茫夜色,似乎在想抓住这个女人的思路,却乱丝无头。 “要不要把端木子路给去掉?”金爷划了下颈部,眼神闪过一丝狠意,决定先除之而后快。 “不用了,他是个极有才华的人,有他帮着孩子,将会事半功倍。”燕老摆摆手。 “可不排除他就是那个女人派到云少身边的人啊。”金爷三思而后行,有点担心道。 燕老没有回答,侧过身来,指了指茶桌上的一个黄色文件夹,文件夹很厚,夹满了许多资料。金爷端起来翻了翻,大吃一惊,竟然是关于端木子路所有的人脉资料,包括他的父母、亲戚、朋友、同学、老师、同事等等,详尽异常。 “这是许老头前些日子叫人给我送来的,我翻了好几天,端木子路没有问题。”燕老轻轻转着手中的茶杯,眼神变得浑浊了,缓缓道,“我只是想不通,那个女人把这份大礼送给孩子,是向我表示和好呢,还是向我表示挑衅?” 金爷放下资料,沉声道:“要不要先下手为强?” “算了,如果这女人这么好杀,那事情就简单多了。”燕老一声叹息,右手轻轻摩挲着轮椅扶手,“我和她斗了这么多年,彼此都知根知底了。她杀过我的人,我也杀过她的人。她恨孩子恨了这么多年,这次竟然出手相助,那感觉就像一条时刻在盯着你的毒蛇忽然为你开道领路,不寒而栗啊。现在我们不能打草惊蛇,只能骑驴看剧本,走着瞧。” “她为什么非要杀云少不可?”金爷隐隐有些怒意。 “怕孩子夺走了她的一切吧。” “那如果她执意要杀云少,我们该怎么办?” “山非山兮水非水,生非生兮死非死。人生千里与万里,黯然销魂别而已。”燕老轻声吟道,枯老的手掌顺了顺腿上的毛毯子,几道褶子随之消失,柔顺光滑,“她若是一意孤行,我便奉陪到底。这世界上,我能看得上眼的,只有五个人,其他的,不过泛泛而已,不足为虑。” “哪五个?” 燕老端起茶杯,小口慢饮、回转缓咽、舌底鸣泉,确实是品茶高手,那双死灰双目终于有所起色,缓缓道:“三个神级人物——王府集团的家主皇甫寺,落雨社的鬼谷子,青帮的尉迟无命,还有一个就是最近十年才冒出来的残虹一式。” “残虹一式?很强吗?” 燕老点了点头,清寒双目微微眯起,沉声道:“这个人很神秘,连杀了落雨社的几个七品高手,所用的招式气势恢宏,如残虹般绚烂,而且都是一招致命,所以世人送给他一个很好听的称号,‘残虹一式’。陶黑石下了落雨社建团以来第一个最高追杀令——落雨令,落雨社这架庞大的机器迅速运转起来,却始终找不到这人。” 金爷心中一凛,他深知落雨社的可怕,国家一直无法消灭这个地下世界王国,就是因为落雨社的势力过于庞大,黑白两道都有落雨社的人,各个行业都渗透着落雨社的无间道,甚至国家政府部门里的不少领导都是落雨社的棋子。这架机器要是运转起来,别说找个人了,就是找一只小小的蚂蚁也能轻易找到。 这个残虹一式果真是了不起的人物,金爷心里暗暗赞叹道。 “将军,你不是说有五个人吗?还有一个呢?”金爷好奇问道。 燕老闻言,微微叹息一声:“这第五个,我也不知道此人到底是谁,只知道他已经杀了无数顶级高手了,连吐蕃的九品高手、被世人誉为最接近神级人物的宗禅喇嘛也被他杀了。” “宗禅喇嘛?是主张民族分裂的那个宗禅喇嘛?”金爷诧异问道。 燕老轻轻点了点头。 这宗禅喇嘛一直是境外分裂分子隐藏在国内的一枚棋子,他的身份直到他死后才曝光,不曾想原来他是被一个不知何方神圣的高手杀死的。 “这人有名字吗?”金爷好奇问道。 “他曾在青宁省的沙漠中杀死了七品高手‘大漠孤狼’公冶麟后,留下了两个字:无影。” “无影?” 燕老枯枝般的手指轻轻敲着冰冷扶手,语气深沉道:“这人武功如此卓绝,绝对是神级人物了,却不显山不露水,除了那个人,我想不到其他的了。” “谁?” “半日仙。” ———————— “半日仙?”一个声音疑惑地响起。 “嗯。”另外一个声音很冷淡。 “你见过他?”第一个声音轻声道。 “没有。”第二个声音迅速回答。 “很厉害?”第一个声音继续问道。 “不知道。”第二个声音想了想,回答了一句。 “那你跟我提他干什么?”第一个声音笑出声来。 “正因为我看不出他的实力,所以才叫你见到他时,退避三舍。”第二个声音还是很平淡。 “可华夏国杀神榜都没有他的位置,只有三个人——皇甫寺,鬼谷子,尉迟无命。我只想知道,这三个被尊称为华夏国三大杀神的,到底有多厉害?”叶云坐在邮电小区的秋千上,手里抛玩着一颗小石子,眼神干净空灵,悠闲地轻轻荡起,地上的黑影也调皮地来回挪动。 晚风习习,吹来花香阵阵。 不知名的昆虫分散各处,树底下,石桌上,小道旁,花瓣边,在这个美好的夏夜快乐地鸣唱而起。几只萤火虫一闪一闪地在草丛里游戏,萤色的亮光忽明忽暗,如同高深的佛法,等你参透了这个迷惑,你又陷入了下一个迷惑。 秋千前面不远处的一块大石上,背着月光坐着一个人,浑身笼罩在黑暗中,月光也透不出半点光亮来,仿佛只是人世间的一道影子。 那道影子望了眼轻松自若的年轻人,淡淡道:“武道修为进入神级系列的人,你说呢?” “世上最强?” “嗯,练武之人奉若神明,顶礼膜拜。” “他们武功再高,也比不过一颗小小的出膛子弹吧?”叶云失笑道。 影子没有回答,反问道:“如果我从两百米以外射出一颗子弹,你有几成把握避开?” “十成。”叶云信心满满道。 “一百米呢?” “五成。” “五十米?” “我必死无疑。” 影子顿了顿,认真道:“要成为杀神,是在五十米内,还有五成的机会活下来。” 叶云皱了皱如刀双眉,心里盘算着自己和杀神的差距,如果碰上他们,最好的打法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影子,你能跟我谈谈他们吗?”叶云停下了秋千。 “能。” “那为什么你以前不告诉我?” “我怕打击你的信心。” “……” 影子并没有理会叶云的窘境,平静道:“三大杀神中,皇甫寺是世人最为熟悉的,因他出身豪门,所以曝光率最高。皇甫家族的王府集团,与张家的昊天集团,是目前华夏国惟一两家入围世界五百强的民营企业……” “这些我都知道,说些我不知道的。”叶云直接打断影子的话。 影子不以为忤,继续开口道:“皇甫寺自幼跟随武术名家习武,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练武奇才。他自创的四无拳冠绝天下,无人能敌。‘无天于上,无地于下,无主于后,无敌于前’,这出自《尉缭子》的古语便是四无拳的精骨所在,四无拳所追求的就是极高极远之境。” “‘无天于上,无地于下,无主于后,无敌于前’,乃为四无拳?”叶云自言自语道。 “嗯。” “很俊的名字,可惜无缘相见啊。”叶云感叹道。 “如果有缘让你第一次见到,那也是你最后一次见到。” “……”叶云汗了下,捏着拳头,十分不满道,“你讲你的事,别老打击我的自信心。” 第二十三章 拟挽歌辞 影子见到那年轻人像是个赌气的孩子,冰冷的嘴唇骇然地微微上翘,只是因为他透不出半点光明来,所以叶云并没有注意到。半晌,他才继续道:“落雨社的鬼谷子最是神鬼莫测,像是云浮山里的暗石秘蕨,终年不见太阳。没人见过他出手,他的独门绝技鬼殇剑法只存在于传说中,与他的人一样,至今仍是一团迷雾。” “为什么将他归入杀神榜?” “一次决斗。” “啥?” “他曾与皇甫寺决战于紫禁城之巅,惊动了京城卫戍区部队,导致京城全城宵禁两日。” “那结果如何?” “皇甫寺重伤,给华夏国第一佛教圣地五台山的显通寺捐了一亿的香火钱后,便远离纷繁喧嚣,住进了寺里,每日念斋诵佛,清幽淡静,潜心修养了两年。” 叶云一声惊呼,他从没想过神级人物也会受伤,清亮双眸睁得大大的,问道:“那鬼谷子呢?” “无人知晓,但他一战成名,归入了杀神榜。” 叶云咽了咽口水,没想到这位地下世界的无上王竟强大到这种地步。虽然如今这位社长大人清心寡欲,不问世事,将社里的所有事物都交给了副社长陶黑石打理,但是落雨社的强势存在与鬼谷子的威名是分不开的。 微云淡月,野棠花落,夜凉独自甚情绪。 “那青帮的尉迟无命呢?”叶云重新荡起秋千,两手张开,享受着清凉的夜风。 影子的声音再次如幽灵般响起,并不响亮:“青帮的尉迟无命很另类,属于人见人怕,鬼见鬼愁。他不出手则已,一出手便置生死于度外,招招搏命。” “怎么听起来这么鲁莽?他是长得黑炭炭的,满脸络腮胡子,然后高大魁梧、虎背熊腰什么的吗?”叶云对这号神级的人物有些好奇,按说到了神级的大宗师,武道修为极其高深,断然不会这样不顾一切才是,听起来这个杀神倒像一个愣头青。 “不是,恰恰相反,尉迟无命长得很矮小,而且极其难看,獐头鼠目的。” “……”叶云又一次汗在原地,低声咕哝道,“怎么和我想象的不一样?” 影子沉默片刻,讥诮道:“少主,你武侠小说看多了,你以为高手一出来都是英俊潇洒、伟岸挺拔的吗?道貌岸然才是最可怕的。曾经有两个来自东北白山黑水堂的八品高手到松江找尉迟无命决斗,一招,仅仅一招,两名八品高手就倒在了血泊中,长眠不起。” “尉迟无命什么来历?”叶云凝眉道。 “他是一名清静无为的道士,属于大器晚成的神级人物。年轻时在川蜀的青城山道观习武,一身武功非常了得,博众家之所长,既有太极拳的刚柔并济,也有形意拳的变化多端,又有八卦掌的内外兼修。后来觉得学有所成,便离开道观,到京城挑战誉满天下的皇甫寺的四无拳,可每次都铩羽而归。在第五次被皇甫寺打败后,痛定思痛,重新回到了青城山。”影子和盘托出。 川蜀省的青城山是天下名山,山涧流水至上而下,川流不息,阵阵山风透过树林发出沙沙的响声,风声、雨声、流水声混合起来,仿佛是天籁之音。着名作家老舍就在他的作品《青蓉略记》里惊叹青城山“青得出奇”,是一种使人吸到心中去的“似滴未滴,欲动未动的青翠”。 青城山的武术历史悠久,世人有“南武当,北少林,峨眉宏佛法,探本到青城”之说。 “觉得自己有辱师门,回去负荆请罪?”叶云打趣道。 影子没有理会叶云的贫嘴,轻声道:“他在山里悟透了陶渊明的《拟挽歌辞》:‘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昨暮同为人,今旦在鬼录。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娇儿索父啼,良友抚我哭。得失不复知,是非安能觉?千秋万岁后,谁知荣与辱。’然后独创了‘木空形枯’这一门心法武功,即在打斗中,忘掉所学的招式,以无招胜有招,将生死置之度外。” “鱼生于水,死于水;草木生于土,死于土;人生于道,死于道。木空形枯,把木掏空了,形也就不见了,这尉迟无命所创之式果真不同凡响。”叶云轻轻一叹,感兴趣问道,“那他后来怎么归入杀神榜的?他又去找皇甫寺比武了?” 影子摇摇头,淡淡道:“因为一个人的一句话。” “谁?” “半日仙。” “怎么又有半日仙的事儿?” “嗯,当时尉迟无命离开川蜀,来到松江创下青帮时,半日仙为他算了一命,留下一句:心无诸佛亦无形,不为苍生终为神。此后,世人就将他归入了杀神榜。” 叶云皱了皱眉,微微眯起双眼,眸子里闪着寒意,问道:“半日仙有这么大能耐?仅凭他一句话就可以将一个人归入神级人物?” “我不清楚,这些都是老爷子告诉我的,他让我在你问起的时候,全盘托出。”影子没有任何感情道。 叶云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轻声问道:“影子,要是老爷子和燕老跟这三个神级人物比较起来,你觉得谁更厉害?” “我不知道,我没见过两位老人的武功。” 叶云微微叹了口气,望向天上朗朗明月,感慨道:“哎,这世界上的高山总是那么多,当你爬过了这座山,以为到了地之颠了,却不知在某个地方,有更高的山等着你去攀越。‘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李太白的这句诗除了是赞美孟浩然外,何尝不是对‘高山仰止,景行行止’的感慨呢?” “少主,老爷子跟我说过,你会成为杀神榜中的一员。” “老爷子真这样说过?” “嗯,我很相信老爷子的话。” “但愿有那么一天吧。” “会有这么一天的。” “时间不早了,我们上去吧,不然那鬼丫头又要发飙了。”叶云起身伸了个懒腰。 影子没有动,忽然问了句:“为什么你要收下他的六十万?” 叶云怔了怔,没想过影子会抛出这么一句,轻笑一声,解释道:“没特别意义,只是想让银狐安心,他那种老狐狸似的人物,肯定是精打细算的,如果我不要的话,不晓得他为了让我娶他女儿会做出什么荒唐的事来。” 影子似乎很不喜欢那个银狐,冷冷道:“要不是小姐在我来宁州前,再三叮嘱我万不可伤害他,恐怕我的子弹早就射穿他的眉心了。” “妈妈跟我说过,银狐救过我们。” 影子冷哼一声,从石头上一跃而下,转瞬消失在黑暗中,再无踪影。 朦胧月光下,一个年轻人缓步走着。 倏然,他停下了脚步,抬头凝望着夜空,夜色苍茫。 在浓浓黑幕下,他又见到了那只不知名的雄雕。 它展开如蓬般的双翅,发出一串嘹亮的鸣音,遨游在苍穹与天地间,丈量着浩渺的时空。 年轻人嘴角轻轻扬起一个诡魅弧度,自言自语道:“神级人物,到底有多神?” —————— 吉鸿昌言:路是脚踏出来的,历史是人写出来的,人的每一步行动都在书写自己的历史。 社会犹如一片汪洋大海,每个人就是航行在这片大海中的一影孤帆,掌舵掌的好,那么就会向着彼岸径直驶去,如果驶偏了航向,很可能会触礁沉没。而对你有益之人,如亲人挚友,就像那座指明前程的灯塔,让你的前方永远是一片光明;而对你无益之人,如敌人损友,就像狂风迷雾巨浪,让你迷失方向。 所幸的是,狂风迷雾巨浪终究会消失,而灯塔则永远在那里为你守候导航。 最近这些日子,瘦猴和他手下弟兄们的精神面貌可谓是焕然一新,每天都打扮得斯斯文文的,西装革履,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皮鞋擦得锃亮,手里夹着一个公文包,人模狗样的,捯饬得像在拱月区那几幢高耸入云的大厦里混日子的金领白领,分成几批,轮流到舶来区找古一语谈金属铸件厂的买卖问题。 久旱逢甘露,古一语始初还是喜出望外的,因为这个烫手山芋终于有人问津了。银行追债追得紧,如果再套不了现金还贷的话,这个家肯定得完了,老婆已经因为这事跟他闹了好几回,天底下哪个女人都不愿跟着一个窝囊废,家庭问题比起债务问题,更令他头疼。 但令他没想到的是,这几趟买家都是周扒皮在世,尖酸刻薄,出的价是一家比一家低,让古一语“有竞争对手,就有上升空间”的想法落空,整天蹲在家门口,一支接着一支地抽着闷烟,看着满地的烟屁股迎风落泪,本来就稀疏的头发愈发少得可怜。 这间铸件厂是他老头子留给他的,烂摊子,是在1980年时建成投产。那一年,京城最高层和内阁刚刚批准华南和闽南成立经济特区,其他省份的沿海城市对于出口贸易还没有太大的权限,因此,一些小规模的工厂大行其道。 这间铸件厂位于西山区的一个小村落旁,依山傍水而建。如果这是一幢度假别墅,估计还是不错的,环境优美,风景宜人。但一家工厂伫立在这里,就有点鸭头安在鹅颈上——不像样,别的不说,单就交通往来就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 这条小山村叫枫岭脚,地势偏远,与世隔绝,属于那种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边缘村落,远离市中心,经济不富裕,唯一一条通往外界的道路,就是黄土洒上一些石米完事了,特别不方便,车一过,风尘滚滚,黄沙弥漫,仿若北方春季的大范围沙尘暴。 当初古一语的老头子选厂址选在这个古老安详的村子,有几个因由:一,这里有条小河,生产用的水源好解决;二,这里的地价非常便宜,可以降低生产成本;三,这里的村民纯朴,好说话。而厂子的这块地是属于村集体的,本来不能当宅基地卖出去,但古老爷子有能耐,请村里干部到镇上吃了一顿晚饭,临走每人再塞了一只红包,就给办妥了。 厂子也知恩图报,每年都会给村民一些分红,虽然钱不多,但每个人都念着这小厂的好。 前些年,有一些环保ngo向市府提过要关闭这个厂子的建议,因为厂子生产时,排出的废水废气特别严重,时任市长的庞月明非常重视,责令有关部门尽快落实,查封这间厂子。枫岭脚的村民得知消失后,义愤填膺,在市政府广场门前集会了多次,虽然屡屡被公安机关拘留,却百折不挠。庞月明被折磨得没辙了,在政府例会上骂了几次“刁民难伺候”,便不再过问此事,封厂一事也不了了之。 在瘦猴他们和古一语谈判期间,叶云和苏湄两人开着车偷偷去那家工厂实地考察过。 叶云万分感慨,这陈旧古董一样的铸件厂实在是破落不堪,能撑到今天也算是个奇迹了。 这家厂子小得可怜,也就四亩来地,有一栋破旧的小楼,就权当厂子领导办公的地方,厂房就是用铁皮简陋搭起的几间房子,厂房前竖着一只大转炉,属于这家厂子的地标了,村民都管这大转炉叫“钱磨子”,只要它能转起来,这分红就少不了。可惜这会儿,那大转炉就像一个出土文物,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日晒雨淋,历经风霜,表面铺上了一层厚厚的黄色铁锈。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就在古一语差不多绝望之时,端木子路适时踏进了他家的门槛,也踏进了他的心坎。 他万没有想到这个平日常常和他打照面的神算子竟会是一家公司的股东之一,熟人好办事,再加上前面的那些报价让他心灰意冷,这会儿好不容易价格回暖了,就不要轻易放过,所谓“手中的一只鸟,胜于林中的两只鸟”,钱不握在手里始终不安心,因此,厂子的买卖谈判得异常顺利,以四十六万谈拢。 终于,江山有了第一份实物资产,虽然拿不上台面,但好歹蚊子腿也是块肉。 第二十四章 一任他斜风细雨 鲁迅说过,一劳永逸的话,有是有的,而一劳永逸的事却极少。 江山集团有了实产之后,办公场所却始终还没有落实。 这两天,苏湄为了找到一间价格合适的办公场所,开着大奔几乎跑遍了整个宁州。 叶云让李青鱼也跟着她去,自己却很不道义地躲进了仁爱医院,陪着苏墨砚喝酒聊天。 仁爱医院,养生园的一棵大榕树下,阳光透过树叶缝隙洒下来,斑斑点点,绿意盎然。 苏墨砚坐在轮椅上,大腿处放着一本周国平的《灵魂只能独行》,翻了有一大半了。也许是前不久刚做完第二次手术的缘故,他的脸色稍显苍白,可那双仿佛看透一切的眼睛仍是炯炯有神,深沉睿智,手持着一樽烧酒,轻轻小啜一口,脸上尽是满足之情。 叶云无拘无束地坐在他身旁的草地上,穿得很休闲,却恰到好处,就像他那一手漂亮的毛笔字,随意而就,双手撑在身后,仰头看着这棵大榕树,脸上那一抹柔柔地微笑,恰似天边飘渺的浮云,不可捉摸。 公司买了厂子之后,就没有流转资金了,苏湄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他倒好,置身事外。 “小云,你仰着头半天了,在那看什么呢?”苏墨砚轻声问道,又小饮了一口烧酒。 叶云微微一笑,侃侃而谈道:“在透过树叶缝隙看蓝天呢,若隐若现,这样的天空别有一番滋味。从性心理的角度来讲,一个身披薄纱的女子,要远比一个赤身裸体的女人性感得多。所以聪明的女人就不会把自己脱光了去献给男人,总是会留点给别人动动手,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乐事。” 苏墨砚连连咳嗽了好几声,脸色憋得通红,这小子的观点总是这样的独到辛辣,让人侧目,他差点没被口里含着的酒呛到,勉强咽下去后,失笑道:“这段话要是让你田姨听到了,她一定会奉你为知音的!” 叶云汗颜,嗫嚅道:“老苏啊,别喝太多,一会儿田姨知道了,准骂死我。” 苏墨砚大笑一声,如获至宝地抚摸着手中那樽烧酒,感叹道:“酒是好东西啊,多少忧,多少愁,多少泪水,只要一醅烧酒,便尽然消去,世上还有比这更能解愁的东西吗?三杯通大道,一醉解千愁啊!” “话虽如此,但你也不能多饮,电视广告都劝世人:酒虽好,可不要贪杯喔。我好不容易瞒着田姨给你弄来一瓶乡下酿的纯正米酒,你可要珍惜啊。”一朵毛茸茸地蒲公英被轻风吹起,恰好飞过叶云头顶,他调皮地吹起那朵即将远赴他乡的蒲公英。 “一定珍惜。”苏墨砚慌忙不迭地点着头,将手中的瓶子当成心肝宝贝似的护在怀里,轻笑道,“小七,你可真够哥们儿,肯冒着这么大的风险给我弄来这么好的东西。我也是懂得投桃报李的,作为回报,我就给你透露湄湄的一个秘密,怎么样?” “你真是苏湄她爸?”叶云哑言失笑道。 “如假包换。”苏墨砚拍着胸脯,没有丝毫廉耻地打包票道。 “天底下哪有像你这样的父亲,巴不得将自己的女儿往别人身上推?”叶云狂汗,撇嘴道。关于苏湄和他的关系,叶云已经跟苏墨砚解释过很多遍了,是纯粹意义上的朋友关系,可苏墨砚却总是一脸怀疑地审视着他,那阵势,就像老丈人在考察未过门的女婿。 每当这时,叶云只能很无奈地看着这个人老心不老的中年人。 苏墨砚嘿嘿一笑,脸不红心不跳,狡诈道:“小子,你算是捡到宝了。我家湄湄可是天底下最美丽的女孩,要不是你田姨拦着,不知道会有多少富家少爷、高干子弟踏上门来提亲呢。不过,那些不学无术之徒,我压根儿就看不上眼,惟有你这个小家伙还有那么点意思,所以呢,我把湄湄交给你,也算了结一桩心事。” “你别啊!”叶云不禁咳嗽了几声,纵然是他这么脸皮厚的人,也微微有些发烫,苦笑道,“老苏,你今天没喝多少呀,怎么就醉了?古诗云:美酒饮当微醉候,好花看到半开时。你不能一次就喝个够,啥也不理,然后胡言乱语一通呀。” 苏墨砚没有答话,静静盯着叶云,脸上那抹意味深长的微笑让他毛骨悚然,浑身不自在。 僵持很久,叶云举起白旗,无奈道:“好,我承认我喜欢你女儿,这答案您老满意了吧。” “我说什么来着!”苏墨砚哈哈一笑,拍着手掌,像是一个赢得了玩具的孩子,没有就这个问题继续纠缠下去,又浅啜了一口烧酒,赞叹道,“好酒,好酒啊。这酒没有二锅头的烈,没有老白干的浓,味醇而香,如同乡下的泥土芬芳,不沾世间污浊。小七,你果然厉害,连酒你都这么在行。” “得得得,收回你这套马屁话吧。酒我可不在行,你当我是超人啊,啥都懂?这酒啊,是一个天底下最美丽的女儿,为了让她老爸解解馋,特意去到西山区的枫岭脚村,让当地的村民酿制的,我只是负责运送而已。”叶云笑着道,从草地上抓起一只小蚂蚁,放在手心上逗着玩。 简简单单,一樽寡淡浊酒,清冽,氛氲,蕴含着父女情深,深似谷。 安静,没有言语交谈,苏墨砚出人意料地沉默了下来,定睛望着这樽来历波折的米酒。 柔和的阳光斜挂在苍翠不凋的榕树枝叶上,显得那么肃穆。 绿色的草坪与白色的蒲公英相得益彰,微风的脚步是那么的轻起轻落。 境由心生,苏墨砚内心腾起一股感动,眼睛微湿,磨砂着手里这樽不知蕴含着多少女儿爱的烧酒,如同春风拂面,心里荡漾起万顷柔丝,良久,他才缓缓开口道:“三十年前人寻病,三十年后病寻人。这时间啊,像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让人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啊。” 叶云皱了皱眉,不知他为何突然发出如此感慨,并没有出言搭话,只是静静地听着。 苏墨砚浑浊的眼睛陷入了对往事的回忆之中,幽幽道:“我还清楚地记得湄湄五岁那年,那是一个寒冬,天特别冷,宁州下起了罕见的鹅毛大雪。有一天,我正在单位帮老领导整理开会用的文件,湄湄在幼儿园的老师给我打了个电话,说湄湄不见了。我当时整个人就蒙掉了,放下电话往外冲,回家找了一遍,没找到,就和你田姨发了疯似地,将亲戚家、朋友家、同事家都找了一遍,还是没有下落。我们不死心,又冒着大雪,走遍了她平时玩耍的地方,她喜欢去看书的书店,喜欢买小装饰的精品店,喜欢买雪糕的小商店,所有能找的地方都找了,仍然石沉大海。我们当时心急如焚,你田姨一路找一路哭,像个泪人似的,眼泪止都止不住。” “那后来呢?”叶云的眉头皱得弥紧,这事从来没听苏湄提起过。 “后来我们没办法了,就报了警,警察让我们回去等消息,我们也毫无头绪,总不能像个没头苍蝇一样乱飞一通吧,便回家了。结果呢,在那小丫头的床底下发现她的,她当时哭得已经没力气了,小脸苍白得吓人。”苏墨砚的眼眶开始悄悄湿润了,像梅雨时节的窗棂回潮。 叶云内心沉重得像在溺水一般,无法顺畅呼吸,艰难问道:“她怎么了?” “原来呀,是因为这丫头太受男生欢迎了,她班上的几个女同学不喜欢她,就把我送给她的一只小白鼬毛公仔给剪烂了。小丫头跟那几个女同学理论,被打了几巴掌,就赌气偷着回了家。这么冷的天,她就一直从幼儿园走回到丹青巷,一个大人走都要半个小时才能走到,她一个小孩,就足足走了一个小时。你田姨帮她洗澡的时候才发现,她的小脚全是血泡。”苏墨砚泪水轻轻滑落,这是父爱之泪。 “就为了一个毛公仔吗?”叶云心如刀割。 苏墨砚侧头瞥了眼叶云,轻轻道:“那只小白鼬对她来说,有特殊意义,那是她最忠实的朋友,也是唯一的朋友。你知道吗,小孩子的妒忌心,有时候会很重,重到大人无法理解的程度。湄湄因为太漂亮了,没有几个小女孩愿意和她玩,小男孩又不敢和她玩,怕其他小女孩不理他们。平时,其他小朋友都在开开心心做游戏的时候,湄湄总是坐在很远很远的地方,静静看着,怀里抱着小白鼬。回到家,也是一个人呆在房里和小白鼬聊天。我和你田姨看着看着,都会心酸地哭起来,这孩子太苦了。” 叶云极力控制着泪水的侵袭,轻声问道:“公仔被剪烂了之后呢?” “我给她买过了一只新的小狗毛公仔,她没说什么,默然地接了过去。可是,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她和新的毛公仔聊天,她也不会整天抱着新的毛公仔。每天傍晚的时候,她都会去巷尾的一棵柳树下看看,那里埋着一个她最心爱的朋友。” “为什么不给她买过一只一模一样的?”叶云隐隐有些怨恨,怪不得每次陪她去散步,到了那棵柳树旁,她都要停下来缅怀一阵子,原来那里有着她的一分牵挂,一份不舍,这种情怀,只要是养过狗的人都能体会。 苏墨砚当然也听出了叶云话里的埋怨语气,人之常情,轻轻一笑,苦闷道:“那只小白鼬是老领导去法国考察时,顺便给湄湄捎带的,是法国的一个知名玩具品牌smoby生产的,当时只产了一百只,绝版了。” “……” 两人沉默了下来,天地间,艳阳当空,夏风飒爽。 良久,苏墨砚拭干泪水,微微一笑,欣慰道:“这樽酒啊,我得留着,慢慢酌尝。” “别让田姨发现。”叶云反复叮咛,将那只在掌心里茫然徘徊很久的小蚂蚁放回了草地上。 “好。”苏墨砚将两只脚伸直,压了几下腿,松弛松弛,这样长时间坐着,换谁都受不了,简单运动完毕,然后轻轻吟起了一首元曲《沉醉东风》,“月底花间酒壶,水边林下茅庐。避虎狼,盟鸥鹭,是个识字的渔夫。蓑笠纶竿钓今古,一任他斜风细雨。” “避虎狼,盟鸥鹭?”叶云皱了皱眉,好奇问道,“隐居而活,这是你的心声?” 苏墨砚叹息了一声,他很少会伤春悲秋得这么空泛近乎牵强附会,淡然道:“有什么心声不心声的,只是了表心情发点小牢骚罢了。如今社会上豺狼当道,好人遭殃,与其混迹其中,不如隐身丘壑,一任他斜风细雨。” “你是指庞月明?”叶云凝眉道。 苏墨砚抬头望了眼蓝天,苦笑道:“除了他,还有谁?市委十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昨天在西山宾馆礼堂结束了,庞月明做的《宁州市委关于推动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建议》以及《宁州市委关于推动古城区全面整改的建议》两份报告经过分组讨论、审议,都获得了通过。” “拆迁工作要全面展开了?”叶云微微诧异,这个雷霆般的速度确实有点夸张。 “应该是吧,庞月明终究还是一意孤行了,唉,有野心的人,永远不肯低头走路。”苏墨砚感慨万千,无可奈何道,“文明碎片渐渐湮没,文化遗迹慢慢消逝,这是我们国家在城市建设进程中留下的遗憾。可惜前车已覆,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叶云没有答话,朝着古城区的方向望去,仿佛听见了那片古老建筑在齐声哀嚎鸣冤。 那是一个民族在哭泣。 —————— 临近黄昏。 叶云从仁爱医院出来,踩着一地黄杨落叶,走进这家左岸茶餐厅,简洁而幽雅。 客人不多,可窗口的位置却没了,他正想往靠墙的座位走去时,忽然听见有人说话。 “先生,可以请你抬起脚吗?”一把清甜悦耳的声音响起。 第二十五章 踩到狗屎 与美人不期而遇,也许很多人都梦想过,奢望过,但终究是水中月镜中花,虚无缥缈。 从小到大,无论是书本报刊,还是老师家长,都教育我们不能守株待兔临渊羡鱼,要有收获必须付出,也就是所谓的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可等我们成熟踏入社会后,却会幡然醒悟,原来豪言壮语都是撑场面用的,到了节骨眼上才会真正懂得,十分付出未必有十分收获,很多时候甚至是连一分收获都没有,生活的残酷,就是基于此。 然而,人生无常,谁也不知道自己会在哪个时刻踩到狗屎了,获得幸运女神的眷顾青睐。 叶云也不例外。 “先生,可以请你抬起脚吗?” 听到这句话,叶云赫然停下脚步,循着声音方向看过去,一个女孩坐在落地窗边。 她坐直身子,视线是朝向叶云的,夕阳晚照,将她的左脸着上了一层淡淡的白。 纯洁,干净,这是她给他的第一个印象。不论是穿着或长相,都好像飘在晴朗天空中的一朵云,又被白雪公主濯洗过一样,属于那种一看就知道是沾染着几分书香门第气息的大家闺秀,也许能弹一手好琴,或者抚一手古筝,又可能是能跳一曲优雅芭蕾。 叶云左右望了望,发现没人,但还不太确定她是跟自己说话,只好微微一笑,继续前行。 “先生,麻烦请留步。”那把清脆声音再次响起,仿若在酷夏下了一场大雪,清凉败火。 “你跟我说话?”叶云有些好奇,再次停下脚步,用手指了指自己的鼻子。 “是的。”她注视着他,淡淡道,桌子上摆着几张白纸,还有一杯喝了一半的冰红茶。 “有事?”叶云没有收回手,下意识摸了摸鼻子,被一个陌生女孩搭讪,不一定是好事。 “麻烦你抬一下脚。”她手里拿着一支铅笔,优雅地转悠着,笑容甜美,像一朵山花子。 “哪一只?”叶云感觉一阵头皮发麻,这清秀美人很懂得笑容交际,让人难以抗拒。 “右脚。”她左手托着腮,右手放下了铅笔,纤细雪白的手指头此起彼伏地敲着桌面。 叶云虽然纳闷,搞不清目前的状况,但还是顺从地抬起了右脚,只是眼睛余光习惯性地时刻留意着周围。 “不是这样,我想看鞋底。”她又提出了一个要求,精致鹅脸蛋上的笑容愈发光彩夺目。 叶云皱了皱眉头,却还是照做了,身子笔挺如枪,旋转小腿,将鞋底朝向她。 她的笑容消失殆尽,拿起铅笔,放在樱桃小嘴里轻咬着,凝视着他的鞋底,陷入了沉思。 叶云看着这个潜心研究他鞋底的女孩,内心苦笑,没想到长年累月被自己踩在脚下的玩意,竟还能赢得一个美人的垂青,这世道真是离经叛道得有点令人捧腹。他想知道是什么在吸引着她的眼球,便低头看了看,发现有一片黄杨树的落叶粘在鞋底。 事出必有因。 还以为是什么桃花运降临自己身上,原来想象跟现实真的是一对同父异母的兄弟,迥然不同。他无奈摇了摇头,却还是单脚而立,也不理会旁人投射而来的异样眼光,掏出一包烟来,还是那包李青鱼从银狐那里偷的黄鹤楼,慢腾腾点燃一根,连连吐了几个俏皮的烟圈。直到有服务员过来提醒这里是禁烟区,才悻悻不舍地在服务员端着的烟灰缸里掐灭刚抽到三分之一的贵烟,心里暗暗叫疼。 这间餐厅档次不算高,但胜在环境好,周遭的空气散发出一种宁静的味道。 客人们三三两两而坐,即便是谈天说地,也是悄无声息。他们当中大都是白领阶层,在职场中早就锻炼成一副处变不惊临危不乱的做派,对于圈子外的人或物不敏感,也不大关注身边的趣闻轶事,有这工夫,还不如想着怎么应付老板或者上司的苛刻要求。所以只是偶尔会瞥两眼那对有点古怪的陌生男女,并不上心。 “好了,谢谢你的配合。”她温柔一笑,两只水晶眸子眯得像两道弯月牙,可爱的要命。 “要还你吗?”叶云撕下那片黄杨落叶,在指间夹着晃了几晃,右脚终于可以平稳着地。 “不用了,那不属于我。”她的语气恢复了鸟尽弓藏的平淡,字正腔圆,像燕赵之地的人。 叶云耸耸肩,拿着这片不知是带给他幸运还是厄运的落叶,继续往前走,在一个靠墙的角落坐了下来,面向大门口。这里位置不起眼,而一切人员的进出情况却一目了然,他总喜欢挑这些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地方坐。随手将落叶搁在桌上,细细观察了一遍周围的情况,没发现什么异样,安下心来,靠着椅背慵懒地等着服务员拿来餐牌,点了一份荷叶蒸排骨饭,不算太贵,只要十六块,配汤。 由于苏湄和端木子路还要忙着铸件厂交接的一些手尾工作,不能陪着他,只好一人独食。 饭还没上来,他闲着无聊,拿起那片落叶反复细看,发现落叶背面粘着一些黄黄的东西。 很普通的一张黄杨树叶,有什么值得深思熟虑的?他忍不住偷偷看向那个笑容甜美的女孩。 只见她挥舞着铅笔,在那几张白纸上涂涂抹抹圈圈点点,像写像画又像描,动作干脆利落。 她专心致志,偶尔用纤细小尾指将散落在脸侧的几根秀发挽到耳后,令人赏心悦目。 夕阳西沉,外面渐渐昏暗,餐厅亮起了灯光,就餐的客人也多了起来,却不吵杂,安静。 很久,她终于放下了铅笔,松松有些发酸的手腕,视线朝向夜色弥漫的窗外,端起那杯早已解冻的冰红茶,浅浅吸了一小口。跟叶云一样,她依然是一个人坐着,但没有点正餐,纤手支起下巴,视线的角度一直没有改变,似乎在等着什么出现,或者在留意着什么出现,好第一时间做出反应。 这肯定是个有故事的女人,真想探究一番,叶云心里暗暗想道,又忍不住摸了摸鼻子。 服务员适时将饭送了上来,他收回目光,低头认真吃饭,在吃东西时,他从来都很专一。 忽然,那个女孩见到了什么,平静如水的神情变了变,慌忙起身,走向叶云的位置。 叶云埋头吃得正香,一抬头,十分错愕地看见这个对一张落叶的兴趣远远大于他本人的陌生女孩坐到了他的对面,不禁吃了一惊,含在嘴里的饭菜都忘了咀嚼下咽。一个大美人不请自来,通常有两种情况,要么她是一个昼伏夜出的职业女性,要么她遇到了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麻烦事,无论哪一种,都足够令人头痛,所以叶云本能地想做出赶客的冲动,但看着她那抹无懈可击的真诚微笑,却硬生生地没有说出口。 “不介意吧?”她试探着问道,气质纯净得像一泓清泉小溪,眸子中带着些许央求。 “介意。”叶云终于把那口饭菜吞了下去,撂下筷子,端起杯子,喝了口白开水,漱漱口。 “哦。”她低声道,脸庞闪过几丝失落,手里紧紧抓住那支铅笔和几张白纸,准备离开。 “介意你为什么不早点过来。”叶云微笑着说了句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话,让人措手不及。 果然,女孩微微一愣神,旋即灿烂地笑了起来,动人心魄,难以掩饰她的感激之情。 这是一种不错的迹象,分寸拿捏得好,就是序曲。 “你不吃饭?”叶云重新拿起筷子,有些佩服这妮子的定力,被他盯着一点也没有慌乱。 “不饿。”女孩低声细语,侧身向着墙头端坐,好像在担心有人从外面发现她一样。 “真是个铁石心肠的人,饭都能不吃。”叶云嘟囔了一句,夹了一块排骨,快速扒饭。 她被这句冷不丁的幽默话逗得莞尔一笑,轻声问道:“你知道人们都是怎么杀猪的吗?” 叶云刚好吐出一块骨头,这个问题一出,让他一阵心里发毛,摇头道:“不知道。” “通常是一把很尖的利刃,猛然刺进心窝,猪又惊又痛,嚎叫多时,最后留下一地鲜血而死。”这个漂亮美眉似乎不知道语调变化为何物,还是一碗水端平,清淡得让人产生一种在聆听古庙禅师讲述佛经的错觉来。 叶云很无语地看着这个哪壶不开提哪壶的清秀女孩,没有开口另辟战场,只好沉默装死。 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静静看着他吃着排骨,认真道:“你没感觉到猪的悲愤吗?” “你非得现在说这些?”悲愤的是叶云的语气,实在受不了她谈论的话题,停止了吃饭。 她望了望他,脸上似笑非笑,有些局促道:“我只是在找话题,跟你聊天而已。” 叶云没有接话,彻底放弃了继续填肚子的打算,从桌面的纸筒里抽出一张纸,擦了擦嘴。 遇上一个这么主动的秀美女孩,一定要沉得住气,不能一时精虫上脑而兴奋过头,先乱了自家枪法。每个男人都有艳遇的奢想,而生活,则会把那些异想天开不懂把握尺度的家伙迅速打回原形。据公安系统的反扒专家说,一个旷世大盗,通常都会有一个绝世美人陪在身边,作为打掩护,谁知道这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女人会不会是这种货色? 最好的做法是,见招拆招。 “为什么想跟我说话?”叶云懒懒靠着椅背,将那张纸巾揉成一团,随意丢弃在桌面上。 “因为你总是望着远方。”她柔声软语道,似乎想起了什么,忍俊不禁,浅浅盈笑。 “这样犯法吗?”叶云汗颜,这个理由还是第一次听说,真新鲜,就像她的幽幽体香。 “不,我只是觉得,这样会看不清脚下的路,有马失前蹄的危险。”她轻笑,指指叶子。 叶云一愣,想起刚才一路走来,都在注视着远方,牵挂母亲,所以才会沾上这片落叶。 难道她很早就观察到自己了?不至于吧,她这种一看就是理性的女人,会做这种傻事? 他不知道,其实只要是女人,都会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来,例如《围城》里的女神唐晓芙,“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当她对有丰富过去的方先生说出这句话时,粉碎的不仅仅是方鸿渐的梦,连自己纯洁的少女情怀也留下了伤痕。 这妮子细看着叶子上粘着黄黄的东西,笑意非但不减,反而愈演愈烈,大有燎原之势。 叶云心生好奇,是什么东东令她拼命捂住嘴巴,忍笑忍得这么辛苦,连眼泪都快出来了? 他拿起那片落叶,端详着那团模糊的黄酱,凑到鼻尖嗅了嗅,突然想呕吐,恍然大悟。 狗屎。 真是狗拉的一坨屎,靠,倒霉到家了,自己算不算那种踩到一路狗屎的幸运儿? “我刚才想提醒你来着,可是你怔怔出神,压根儿没理我。”她好不容易止住笑容。 “看来以后还得脚踏实地,好高骛远,果然没好结果。”他很无奈,扔掉这片恶心的叶子。 女孩却没有留意他在说什么,身体微微前倾,脸再往右转,小心翼翼看着窗外。 叶云循着她的视线望去,只有大街来来往往的车水马龙,还有人行道匆匆而过的行人。 她见没有什么异样发生,似乎缓缓松了口气,神情也自然多了,再没有伊始的故作姿态。 “你还想跟我聊天吗?”叶云端起水杯,润了润喉咙,平时不喝白开水的他,只好将就。 “这不是问题,问题是,你还想跟我聊天吗?”她轻柔说道,身着一件很有diy艺术气息的浅灰色t恤,一条修身显瘦的黑色七分裤,还有一双印染着惨淡黄花的白底帆布鞋,白皙手腕处戴着一只明眼就可以瞧出非凡品的古玉手镯,搭配简洁却值得回味,裤脚下露出的那一截粉嫩小腿尤为吸引视线,足以令无数牲口暗自流不少口水,虎视眈眈。 “为什么不?”叶云微笑着反问道。 “你不觉得我是个奇怪的人?”她反问道,清澈眼珠在眼眶中转了两圈。 “哪里奇怪了?”叶云不解道。 “你先看看这个。”她说着,就将那张她刚才用铅笔誊描了许久的白纸递给了他。 第二十六章 葬花 叶云一直好奇她在纸上画些什么,接过来,仔细一瞧,原来是张铅笔画,构图很简单。 一条长长没有尽头的人行道,路边立着一排茂盛的黄杨树,一个年轻男子行走其中,习惯在夏天落叶的黄杨树被风带走几片叶子,在他头上旋转飞舞。他的脸庞看起来清逸俊朗,棱角分明,微微抬起头,眼神直视着远方,右脚下粘着一片落叶,他凝视的方向画着几条弧线,还有用手晕开铅笔线条的痕迹。 “画这玩意儿,就奇怪了?”叶云扬了扬手中的铅笔画,百思不得其解。 “是啊,你不觉得一个女孩留心观察一个陌生男子,会很奇怪吗?”她神情很认真。 “不会。”叶云语气坚定道,然后将这张画折起,偷偷摸摸地放进了自己的口袋。 “说谎会短命的。”她不是没看到,只是没有阻止叶云得陇望蜀独占其画的行为,淡淡看了他一眼。 “好,你是个奇怪的人。”叶云并不迂腐,便顺水推舟从了她的意,改口道。 “你的立场,一直是这样摇摆不定的吗?”她有些讶异。 “也看人,如果对方不是美女的话,我是很坚持原则的。”叶云一本正经道。 “渣男。”她掩嘴轻笑。 “这叫八面玲珑。”叶云粉饰太平道。 “你吃完了吗?”她问道。 “显然还没。”叶云苦笑道。 “那你快吃吧。”她说着,就将剩下的几张白纸和那支铅笔装进一个真皮挎包,似乎准备要离开了。 果然,起身后,她在讲着离别前的客套话,莞尔道:“谢谢你,跟你聊天还蛮愉快的。” “愉快?”叶云不置可否,她说了个话题,害得他连肚子都没填饱,能愉快得起来吗? “嗯,如果有缘再见,说不定我们还能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她的场面话信手拈来。 “还能成为朋友?”叶云错愕的表情做得很夸张,她竟然说谎不眨眼睛,厉害。 “总之,很高兴能和你相处这短短的一段时间。”她做了一个高度概括的总结,准备结束这一场邂逅。 “说谎会短命的。”叶云轻轻道,将那杯白开水饮尽了,滴水不漏。 “真的很高兴。”她笑了,那样灿烂,那样明媚,像初升的那抹旭日。 “为什么?”叶云皱了皱眉,她不像在开玩笑。 “因为我是个奇怪的人呀。”她耸了耸可爱的俏鼻,做了个鬼脸。 “的确。”叶云微笑道。 一个初次相识的女生,竟跟一个陌生男人有点管鲍之交的意思,怎能不令人啼笑皆非? 她挂着微笑,弯身拾起那片被叶云遗弃的叶子,从纸筒里抽出几张纸巾来,连眉头也不皱,毫无顾忌地擦拭着那坨令人作呕的东西,然后起身回去原先那张桌子,端过那杯冰红茶来,用茶水反复清洗了好几遍,再用纸拭干净,一尘不染,打开那个真皮挎包,拿出一本书,莎拉·邓恩的《爱情芥末酱》,将那片叶子夹在两页之间,再掏出一只精致漂亮而昂贵的lv钱包,唤过服务员来,转头对着静静看着她的叶云,微笑道:“这顿我请了。” “谢谢。”叶云不做作,并不会为了博出位吸引美人眼球而做些假绅士真伪善的事情。 “我要走了。”她付完账之后,挥了挥手,那弯微笑单纯得像冬日初雪。 “嗯。”叶云点点头,没有矫情地出言挽留,眼睁睁看着她起身,收拾东西,挥手再见。 故事再美再长,总有结束的时候,如果想要狗尾续貂,必须留下铺垫。 “等一下。”显然,叶云想有续集,在美人快走到门口要消失在茫茫人海时,他终于起身,唤住了她。 她停下脚步,回头疑惑地看着他,两道美丽的黛眉轻轻蹙着,似乎不理解他的这个做法。 “你叫什么名字?”叶云斟酌良久,终于问出了这个稍显突兀却理所当然的问题。 她一愣,沉默片刻,嘴角悄悄弯起一个倾国倾城的弧度,轻轻吐出四个字:“纳兰葬花。” ——————— 纳兰葬花独自行走在宁州这座陌生的城市街头,一边晃悠着手里的真皮挎包,一边走马观花。 她晶莹的耳朵上戴着耳塞,左手拿着一个绿色苹果ipod,里面放着莎拉·布莱曼的歌曲。 《月光女神》。 并不是附庸风雅,也不是崇洋媚外,只是她喜欢莎拉·布莱曼的天籁之声,有着一种平和与充满灵性的感觉,让她不至于每天都是委重投艰,负重致远。温室中的花朵,不堪风雨折磨?笑话,端庄稳重的她所承受过的历练洗礼,绝对要比那些从底层一步一步爬到尖塔的牛逼人物要丰富精彩得多。 她脑袋瓜并不算聪明,也不是那种心思细腻诡计多端的女人,爷爷就常骂她道行不够,看问题太肤浅,望不远,想不深,这样迟早会吃大亏,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凡事若不多留个心眼,总会有手足无措彷徨不安的一天。她却满不在乎,一如既往地恬淡娴静,倔强地以自己的那套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冷眼走四方。 其实,她并不喜欢看透这个浊世,更愿以沉醉不知归路似的恍惚接触外界,遇见拔刀相助八方支援这种好事,只是一笑置之,因为这是一个以儒学为尊的大国所应该的;碰到生灵涂炭人间惨剧这种悲事,也只是皱皱眉头,不会过分的多愁善感,这个社会就是这样,讲究优胜劣汰,有着一条深入人心的道德底线,越过了,自然而然地产生效应,该谴责谴责,该辱骂辱骂,然后生活涛声依旧,再怎样心如刀割也是无济于事的。 她总是过于理智,但同时也有着一点极淡极淡,同水一样的春愁,一如她的名字,葬花。 一辆黑色奥迪a8从大街的车流中疾驰而来,然后慢慢放缓速度,亦步亦趋跟在她身后。 纳兰葬花警觉地回头偷瞄了一眼,后车窗缓缓降下,看到那一张熟悉的容颜,她巧笑倩兮。 “哎呀,我的韩大小姐,你怎么才出现?是不是出了名之后,就高高在上、忘了昔日故友呀?”纳兰葬花肆意开着玩笑。 “天地良心啊,我韩雪就算欺世盗名负尽天下,也不会忘了纳兰大小姐您的。”车里的声音如黄莺出谷。 而这个女人,竟然就是国内乐坛新晋歌后,迷倒老少众生、不知多少男人的梦中情人性幻想对象——韩雪。 纳兰葬花轻柔微笑,关上ipod,摘下耳塞。 奥迪也适时停住,她走了过去,探身坐进后座。 车子再次启程,融入了滚滚车流中,匀速平稳前行,司机驾驭技术纯熟得足以让人咂舌。 韩雪握着这个做了几十年好姐妹的小手,一边轻轻抚摸,一边打趣道:“不知有多少男人羡慕我呢。” 纳兰葬花抽回被摸得酥软的小手,嗔视了这个经常拿她取乐的好姐妹一眼,无语道:“没羞没臊。” 韩雪嫣然一笑,很孩子气地掐了掐纳兰葬花有些鼓鼓囔囔的腮帮子,然后拿出一个橡皮筋,将一头让无数女人嫉妒羡慕恨的柔顺黑发扎起,露出完美的侧脸轮廓,很没有淑女气质地甩掉脚上两只黑色prada高跟鞋,把脚缩到座位上盘腿而坐。如果让她的粉丝见到她此刻邻家小妹般无拘无束的模样,肯定会大跌眼镜,而她也只有在自己的闺蜜面前,才会卸下那副端庄婀娜的面具,展露真性情的一面。 “小姐,我们往哪开?”司机凌叔突然问了一句。 “先在市区兜几圈,然后送我们去四季酒店。”韩雪轻声道,语气很温柔。 “好。”这位一直沉默寡言开着车的中年人轻声应道,转头朝着两个女孩笑了笑,眼神带着几分长辈看晚辈那种发自肺腑的亲昵和疼惜,方正的国字脸,线条粗犷,宽宽的肩膀下,是一副即使坐着也能让人感受到魁梧的身躯,让人有一种窒息的感觉,双手如蒲扇般庞大,指尖微微的黑,好像是被烟熏过一样,能看得出来他长年抽烟。 无论路况如何,奥迪车始终行进得异常稳重。 纳兰葬花托着下巴,望着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心如止水,可眉头却悄无声息蹙了起来。 “妮子。”韩雪安静看着她的侧影,选择打破此刻的沉默。 “嗯?”纳兰葬花回应道。 “你哥还在满世界找你?”韩雪问道。 纳兰葬花回了回神,有些落寞地点点头,后怕道:“刚才我在左岸茶餐厅,还差点被发现。” 韩雪紧皱着眉头,她比自己闺蜜更有宫心计,嘴角泛着冷笑,不屑道:“还真是步步紧逼啊。” 纳兰葬花轻柔苦笑,心情忧郁低落,无奈道:“我爷爷的驴脾气,你又不是没见过。” “可你这样浪迹天涯、居无定所,终究也不是个办法。”韩雪有些心疼,纤指触碰她的眉心,轻轻揉开。 “逃得了多久,算多久,如果这次还被抓住,我就认命。”纳兰葬花笑得很苦,像一朵弥留在深秋的残花,异常忧伤。 “怎么能认命?要宁死不屈。婚姻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太重要了,简直就是第二次生命的开端,怎么能随随便便找个不爱的男人滥竽充数?要是这次真的被抓回去了,你还得瞅准时机就逃,别有顾虑。你哥最疼你了,天塌下来还有他顶着,收拾残局这些粗活放心让他干,除了玩女人,他最擅长跟那些封建统治者打交道了。”韩雪神情极其认真,怂恿着自己的好友叛变。 “逃?逃去哪儿?”纳兰葬花一声叹息,视线又转向车窗外边,忧愁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天大地大,哪不行?最好啊,在途中遇到一个真命天子,跟他双双坠入爱河,然后生米煮成熟饭,给你家那位大军阀来个先斩后奏。管它什么狗屁青梅竹马门登户对,过日子讲究旷日持久。既然你不喜欢甄家那个混小子,而他也不喜欢你,勉强在一起的话,对谁都没有好处。那帮老家伙,以前只知道打仗,现在只知道沉迷于玩政治手腕,懂什么叫爱情?拿女人一生的幸福,去做政治联姻的交换筹码,这算哪门子高深学问?”韩雪口诛笔伐,替自己的死党打抱不平,恨不得将一肚子苦水全部倒光。 “请君入瓮。”纳兰葬花叹了口气道,生长在这种军中侯门,很多时候都是身不由己的。 “小花,别灰心丧气,时间还有,办法也总会有的。只要那群大老爷们没下最后通牒,就有弯转。甄青衫这种男人,光有个华丽外壳,却只醉心于权术,从不懂风情,更不懂怜香惜玉,只把女人当成一种发泄工具,做他的女人,还不如守活寡呢。小花,你要相信我,我绝不会眼巴巴看着你被推下火坑的。”韩雪义正言辞,在提起那个姓甄的男人时,更是恨得咬牙切齿。 “你能斗得过我爷爷吗?”纳兰葬花苦笑道。 “斗不过,也得斗,大不了就鱼死网破。”韩雪气得撸起袖子,露出白玉般的手臂。 “唉,站错队伍表错情,是仕途上的大忌,也是个可怕的致命错误。”纳兰葬花轻声叹道。 “将政治肆虐玩弄于手掌心,却还能独善其身濯清涟而不妖,这点,是我最佩服你之处。但在感情上,你千万不能心软,别拿自己下半生的幸福做赌注,务必要选对另一半。女人的青春最易逝去,一定要珍惜,不然等到人老珠黄才豁然开朗,太迟了。什么保持家族荣耀常青这些大道理,我统统不懂,我只知道,女人就像一朵含笑一现的昙花,生命短暂,只应该为感觉对的那个人绽放最美的一瞬。”韩雪见自己的好姐妹有些认命的倾向,苦口婆心地劝说着。 纳兰葬花理解她的良苦用心,摸了摸她的脸蛋,微笑地说了一句:“黑格尔说:密涅瓦的猫头鹰在黄昏起飞。” 第二十七章 锦玉 密涅瓦的猫头鹰在黄昏起飞。 这是一个经典比喻,许多人在谈论哲学的时候,都会经常引用。 在黑格尔看来,哲学,就像密涅瓦的猫头鹰一样,不是在旭日东升的时候在蓝天里翱翔,而是在薄暮降临的时候才悄然起飞。这里的密涅瓦,即希腊古罗马神话中的智慧女神雅典娜,而栖落在她身边的猫头鹰,则是思想和理性的象征。黑格尔用密涅瓦的猫头鹰在黄昏中起飞来比喻哲学,意在说明哲学是一种反思活动,是一种沉思的理性。 感情若真能做到这般,必定会少了许多历史上痴男怨女流芳百世的凄美爱情故事。 可惜,真的能做到吗? “小花,这可是你说的啊,别当时候真就屈服了。”韩雪见自己死党并没有屈服于命运的安排,表示能理智慎重处理这件事情时,灿烂一笑,打心底里愉悦,那叫一个迷人,虽不敢说有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这么大杀伤力,可起码会让所有牲口为之动容,甚至是天旋地转。 “是啦。”纳兰葬花宽慰地笑了笑,能有这样的姐妹,那是三世修来的福气,问道,“你哥呢?” “他?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多半是跟着你哥混了。”韩雪撇撇嘴道。 “这几个家伙聚在一起,真令人头疼。”纳兰葬花吐槽道。 “不提他们了,扫兴,今晚你好好休息,明天我带你好好逛一下宁州。”韩雪嫣然道。 她虽说是土生土长的宁州人,但十岁那年就和哥哥韩小窗一起,跟着父母亲去了京城,住进了海淀区复城门外复兴路的某个军部大院,在那里认识了同龄的纳兰葬花。两个小女孩爱好相仿,性格相似,很快就做了知心朋友,开始形影不离,一起长大。从此,军部大院经常出现两个众人瞩目的身影,美貌如花。正如很多书上写到的那样,从大院里出来的孩子,哪个没有点故事,她俩的友情就是一起捉弄男孩闯祸背黑锅挨皮带抽再继续捣蛋一年一年熬出来的,铁杆到姐妹一条心其利可断金的地步。 纳兰葬花安静下来,视线转向了窗外,忽然想起了那个踩到狗屎的有趣男人,嘴角悄然微笑。 ———————————— “半世浮萍随逝水,一宵冷雨葬名花。” 此时,那个被纳兰葬花惦记的有趣男人依旧安坐在左岸西餐厅的角落里,轻轻吟诵着清代纳兰性德《摊破浣溪沙》中的一句,浅浅微笑。 服务员端着塑料盘过来,开始收拾起桌面的垃圾餐具,他也不好意思再坐下去了,便起身离开。 华灯初放。 宁州城夜夜笙歌,繁华得销骨蚀魂,可秩序依旧井然,一派宁静祥和。 这跟这座城市的性格息息相关,与京城的庄严肃穆不同,与松江的热情开放无缘,与鹏城的节奏飞快相反,但也不至于跟悠闲到近乎懒散的蜀都一样。要想在这样的一座都市站稳脚跟,杀出一条血路赢得一席之地,并不轻松,光是野心勃勃远远不够,需要更多的坚持和耐性。要不然,很容易被歌舞升平所熏陶,继而泯然众矣,沦为贪图享乐之徒。 叶云从左岸西餐厅出来之后,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与无数的陌生人擦肩而过,形形色色,却是过眼云烟。 他有些忧虑,这城市的声色,已让自己从小打磨的冷静与力量,产生了一丝软弱的迹象。 就拿刚才那个纳兰葬花来说,一个素未平生的女人,竟然可以令到自己乱了方寸,失败。 他不得不承认,世俗是一种强力腐化剂,自己的心,其实已经没有云浮山时那般坚强了。 夜幕渐深,在外头游走了一整天,是时候回去了,不然那丫头又要劈头盖脸地一顿臭骂。 一辆公交车载着满满当当的人,在马路上变道超车,舍我其谁般地驶进站点。 啷啷啷,叶云好不容易从人缝中挤上车,投了三个硬币,车门勉强关上,又重新上路。 —————— 天堂人间娱乐城,这是一家银狐玉笛集团名下的高盈利产业,号称宁州最昂贵的娱乐会所。 这座极富传奇色彩的会所大厦就位于宁州最中心的中华广场侧边,一共七层,是多家设计机构合作的产物。一层大堂,二层酒吧,三层咖啡吧,四五六层ktv,七层国际水疗馆,占地平方米。无论设施、装潢、内容都是国内最前端的,融入了大量最时尚、最人文的气息,极具震撼艺术。再加上娱乐城聘任了一个神秘的总经理后,推行新政,在富有创新挑战性的经营理念下,使得天堂人间成功地在众多娱乐会所中脱颖而出,成为玉笛集团旗下的一棵巨大摇钱树。 一骑绝尘。 天堂人间在新政推出来后,一改昔日的平民路线,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华丽转身,走向高端,喊出的口号是“打造精英人士最完美的娱乐空间”,这正好迎合了上层人士贪慕虚荣的嗜好。因此,来这里挥霍腐败的人,通常都是一些烧钱不眨眼的主,3888的最低消费,让市井小民从此止步,这样一来,更容易体现一名成功人士的品味和阶层。 此刻,在第六层的一间ktv总统包厢里,富丽堂皇,宽敞的大厅,白色的珍珠挂链,古铜色的门柱,大理石的地面光洁如镜,欧美名画在明亮顶灯的映照下散出美丽的光泽,总面积大得惊人,达100平米,可以同时容纳40人。 可此刻,偌大的房间只是冷冷清清地坐了三个男人,当然,还有三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招待生。 “这天堂人间可真他妈狠啊,吃人都不吐骨头,净拿客人当冤大头了。就这么一个破间,竟要老子掏六千块大洋,真是一掷千金。心疼啊,太腐败了,怪不得外面那些人一提起我们这些富二代,就恨得牙痒痒,我还是相当谅解他们这种酸葡萄心理的。”其中一个青年发出一阵张扬到放肆的笑声,回荡在房间上空,自负而骄傲,两脚随意跨在桌面上,正轻轻摇晃着手里的那杯伏特加,世界顶级奢侈品grey goose,雪白而清新的液体轻轻荡漾起层层涟漪。 三个女孩听见他明贬暗褒的跋扈话语,强忍着笑,低头尝着来之不易的美酒,人面桃花。 “韩小窗,你丫说话得积点阴德。”旁边另一个长相俊美的青年淡笑道,声音如果不是太冰冷,绝对可以称得上天籁。他那双手,竟然比寻常女人还要纤细白皙,右手指间夹着一根烟,熊猫典藏版。最引人瞩目的,还是他左手至死不渝地拿着一把典雅折扇,柄末还拴着一段江南红绸丝,无论干什么事情,扇子都时刻不离,像是凭空生出来的第三只手一样,引得他身边那个腼腆矜持的女孩充满好奇,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扇子这么宝贝。 韩小窗无所谓地笑了笑,搂起身边那个身子丰腴的漂亮女孩,大大咧咧道:“忠言逆于耳,利于行。说实在话,像我们这群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孩子,刚刚面世就赶上了好日子,太红火了,压根儿不知道‘贫穷’二字怎么写,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不像我们爷爷那一代人,忍辱负重,硬是从炮火喧天中杀出一条光明大道来,原以为可以过上几天太平盛世的好日子,却没想到刚转过头来就开始整风划左划右了,悲哀。”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折扇青年轻轻吸了口烟,优雅地吐出一团白雾来。 他探身弹弹烟灰,拿起一杯红酒,摇摇晃晃,一饮而尽,身边的温婉女孩立即替他倒满酒。 房间里其实还有一个青年,神情冷峻,不苟言笑,冷坐在沙发一端,自始至终没有说话,像哑巴一般。对于他这种孤鹜性格,其余两个青年似乎早已习以为常,也不以为意,他点了一首《爱江山更爱美人》,开了原声,只听不唱,点燃一根雪茄,清抽之、含于口,再小酌一口酒,并不是两个同伴喝的伏特加,而是上等的armagnac,比徐志摩还会享受雪茄所带来的愉悦。就这样,他一口烟,一口酒,完全沉醉于自己的世界,看得坐在他旁边的高挑美女一愣一愣的,自己要样貌有样貌,要身材有身材,可在他眼里却等同于透明的一样,这爷们的定力也太足了吧? 她百般无奈,只好翘起二郎腿,无聊地盯着银幕听歌。 歌声飞扬,除了沙发一端的这对男女貌合神离外,其他两对都在亲昵地说着悄悄话。 韩小窗轻笑,抚摸着身边女孩雪白的大腿,指了指拿扇的青年,问她:“你认识他吗?” 其实,长得珠圆玉润的女孩早就想一探究竟了,忐忐忑忑地斜眼观察着那个貌比潘安的青年,微微吃惊,这是她进房间之后,第一次这样长时间的注视着这三个男人中的其中一个。在风花雪月场合浸染久了,未必变得聪明,但眼力劲肯定有所增强,这三名穿衣打扮光鲜艳丽的纨绔子弟,一眼就能瞧出非同凡响来,手表都是上百万一个的江诗丹顿或者百达翡丽。而这个抽着熊猫烟的青年更是一马当先,响当当的美男子,无论气质相貌都是上等,左手还转悠着那把古朴折扇,夺人眼球。 对一个帅哥有好感,这是女人的本能,她脸色绯红,轻轻摇头,娇声道:“不认识。” 韩小窗柔柔捏着女孩的挺翘臀部,嘴角微微上翘,纨绔气息浓郁,慢声道:“他呀,可是京城第一美公子,风流倜傥,人称‘折扇探花’,不知有多少千金小姐、平民闺秀为之倾心。树大招风,他也因此犯了众怒,被光荣地敕封为我们男人的头号公敌。” 女孩噗嗤一笑,想了想,低声问道:“为什么叫‘折扇探花’?就因为他拿着把扇子?” 韩小窗摇摇头,黠笑道:“回去搜搜网页或者翻翻影碟,看看李冰冰演的《折扇探花》。” 女孩努努嘴,这位大少爷真会开玩笑,她哪有时间,想想又问:“他扇子里写着什么?” “一副对联,出自杜甫诗句:‘狂到世人皆欲杀,醉来天子不能呼’。”韩小窗淡然道。 好狂妄的两句,女孩不禁低呼一声,两个大圆球紧紧贴着韩小窗的手臂,触感舒服柔绵。 “不说了,喂我喝口酒。”韩小窗一拍她的滑嫩大腿,惬意地将头枕在椅背上,后仰着。 这个屁股和胸部成正比的女孩妩媚一笑,探身过来,温柔地喂他喝了一口酒。不是拿着杯子,而是用她的那张樱桃小嘴,烈焰般刺激的伏特加流过双唇。一入口,韩小窗如鲤鱼打挺,直冲脑门,不管不顾,紧抱着那女孩来了个法国湿吻,场面香艳,莺声燕尔,伴着浓郁的酒香,更加放肆。 其余四人充耳不闻,视而不见,该干嘛还在干嘛,歌照唱,酒照喝,烟照抽。 许久,两人意犹未尽的分开,女孩完全被这个舌吻高手韩小窗所征服,脸颊红晕一大片。 “舒服吗?”韩小窗毫无羞耻之心地问道,挂起一个坏笑。 “嗯。”女孩柔柔弱弱点点头,脸颊发烧得愈发厉害,像春联红纸。 “这不算什么,你要是跟折扇探花亲过一次,你就会明白,什么叫销魂。”韩小窗戏谑道。 “你试过呀?”女孩打趣道,伏在他怀里,偷偷瞥了眼那个美不胜收的青年,折扇探花。 “没有,我不好这口,可每个女人跟他亲完之后,都会迷失方向。”韩小窗耸耸肩道。 “他到底是谁?”女孩问出这个压抑许久的问题,抬眸看着刚才也让自己迷失方向男人。 韩小窗抹了抹残留在嘴角处的口水,看向那个折扇青年,眼神中带着几分钦佩之色,一字一句道:“纳兰锦玉。” 第二十八章 半糖主义 苏联故事片《莫斯科不相信眼泪》有一句经典台词:我不想家庭是从说谎开始的,这令人厌恶。 对于这句话,纳兰葬花想必最有感触,政治婚姻,从来都是备受诟病的。 夜深人静,几朵浮云慢慢飘过,一勾残月向西流。 黑色奥迪a8环城兜了几个圈,障眼法用到尽,几经波折,终于驶进了四季酒店。 偌大的地下停车场里,摆满了各种豪华名车,其中不乏挂着公车牌照的,耐人寻味。 凌叔将车子开到一个角落的停车位,熄火,然后走下车抽烟,将空间留给两个女孩。 “小花,今晚我就不陪你了,不然我哥会怀疑的。”韩雪握着闺蜜的小手,轻声道。 “好,我们电话联系。”纳兰葬花微微一笑,干净,仿似斑驳世事中,抖落一身风尘。 “洗个热水澡,好好睡一觉,别担心,这车我是管朋友借的,跟踪不了。”韩雪微笑道。 “我有啥好担心的?有你在,任何事必定井井有条。我哥常跟我念叨,韩雪那丫头,心思细腻得就像两千多年前的汉成帝皇后,正宗的一瓢丧权辱国的祸水,也不知哪个不怕死的男人敢明媒正娶呢?”纳兰葬花掩嘴轻笑,极为稀罕地开起了自己死党的玩笑。 “哼,纳兰锦玉那混蛋,竟然敢背后中伤姑奶奶,下次要他好看。”韩雪气得张牙舞爪。 “好啦,别动怒,不然鱼尾纹又要出来了,你歌迷会哭死的。”纳兰葬花轻声安抚人心。 好姐妹果然好姐妹,知根知底,一句话,韩雪就展颜而笑,柔声道:“宝贝,上去吧。” “嗯。”纳兰葬花点点头,准备打开车门。 “等一下,我要吻别。”韩雪孩子气般地撅着娇艳红唇,拉着纳兰葬花的小手,不让走。 “你是大明星,在公共场合要注意形象,怎么能随便跟别人亲密接触?”纳兰葬花无语道。 “反正这里又没有狗仔队,怕什么?”韩雪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誓不罢休。 纳兰葬花见她这副存心耍赖到底的尊容,无奈笑笑,便与小时候一样,分手时来个吻别。 谁料到韩雪这妮子得寸进尺,吓得她赶紧分开。 她脸颊绯红,恨恨瞪着自己的死党,看着她回味无穷般地舔着嘴唇,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要不是知道这妮子已经有了心上人,而且还是个优秀男人,还真以为她有这种特殊癖好。 “死丫头。”纳兰葬花无可奈何地娇骂了一句,然后推开车门,左右望几眼,走进电梯。 韩雪小手枕着下巴,静静看着自己的闺密消失在两扇电梯门之后,轻声道:“走吧。” 凌叔扔掉没有抽完的半截烟,回到车里,打着火,轮转方向盘,载着韩雪消失在黑暗中。 电梯停在了四季酒店十八楼,一间豪华套房,纳兰葬花拿出钥匙牌,开门,锁门,亮灯。 房间装修堪称奢华,欧式风格,可她却没有心情细细欣赏,现在只想心无旁骛地泡个澡。 她放下真皮小包后,第一时间走进了洗浴间,澡盆很大,用水曲柳木做成,精致高档。 酒店服务很周到,旁边还有一盒备用好的玫瑰花瓣,她拧开水龙头,热水哗啦啦地流下。 万籁俱寂,只有水流声,她坐在澡盆边缘,心若止水,回想起了最近几个月的一些经历。 在三个月前,与京城第一少爷甄青衫订婚那天,她成功逃出了京城,就像当年走出曹孟德手掌心的刘玄德一样,虽然还远远说不上“撞破铁笼逃虎豹,顿开金锁走蛟龙”的豪迈之情,但说笼中鸟上青霄、网中鱼入大海绝不为过。 逃婚。 她的这个出格举动,深深伤害了两个在京城极有名望的家族,引起上层社会的一片哗然。紧接着,嗅觉极为灵敏的多家媒体介入,深度挖掘,追踪报道事情的始末以及这场政治婚姻的重重内幕,影响范围扩得越来越大。京城的街头巷尾都处在一片热议中,一发不可收拾,最后还是甄家搬出了宣礼部,才压下这场始料未及的风波。 纳兰葬花的爷爷气得七窍生烟,立即着手通知自己散落全国各地的弟子门生,布下天罗地网,等着鱼儿上钩。可万没想到,他的宝贝孙女会未卜先知,并没有像情报说的那样南下,反而是反其道而行之,出山海关,取道辽沈省金州卫,坐船前往齐鲁省青岛,由青岛坐火车到甘陇省金城,再由金城去青宁省鄯州,然后再转战西域、吐蕃、云滇、桂西、华南等省份,再由华南暗度陈仓,去往赣西省,由赣西下闽南省,最后经浙吴省来到宁州,一路风尘仆仆,四处游历,西安兵马俑、敦煌莫高窟、西宁佑宁寺、罗布泊楼兰古城等等都有去,但统统属于走马观花,也就能算去过,来不及驻足哪怕多看一眼,多想一点,就要重新上路。 这次令人瞠目结舌的万里长征,是她从小到大最为离经叛道的一次,也是最为毅然决然的一次。她习惯了听从安排,从上哪个幼儿园小学,到买哪件名牌衣服,基本上都是家里人决定了才告诉她,而她原来的生活也简单到近乎枯燥,不理俗世纷争如闭关老僧,除了书和茶,就是帮爷爷料理一日三餐,养养小鱼,伺候一下花草,没有野心,没有志向,一副无欲无求的姿态。 可在面对女人终生幸福的问题上,她不再沉默妥协,最终选择了叛逆,挺直脊梁骨做人。 此刻,她想得太入神了,没注意到澡盆里的热水盈满溢出,水淹洗浴室,等她回过神来,看着满屋狼狈,不禁低呼了声,轻轻拍了拍自己的额头,连忙弯腰关上水龙头,白皙小脚踏着水花拿过一条毛巾来,不断地将地上的水往出水孔推去,忙活了好一阵,才亡羊补牢成功。 澡盆的水面下降了三分之一,她往里面撒了些玫瑰花瓣,然后一寸一缕地褪去身上的衣物,露出光滑得如同缎子般的皮肤来,完美无瑕。尤其是那对雪白双峰,不知会令多少男人为之倾倒。水的温度适中,恰好比初秋的阳光暖一点,她懒洋洋地躺在水里,将一双纤秀的脚高高地跷在盆上,重重郁闷终于散去,心里觉得愉快极了。 经过了几个多月的奔波劳顿之后,世上还有什么比洗个热水澡更令人畅快的事情呢? 据医学专家称,热水澡可以激发“体内循环恒定”系统,促进血液循环,还可促使汗水连同体内废物从毛孔中排出,发挥对皮肤的美容作用,与此同时,身体的排水量使得体重变轻,缓解肌肉紧张,身心也会得到放松,可以改善睡眠。 她现在整个人都似已溶化在水里一样,只是半睁着眼睛,欣赏着自已的一双脚,太难以置信了,这双脚是那么纤巧、那么秀气,连一个疤都找不出来,就算是足迹从未出过闺房的千金小姐,也未必会有这么完美的一双脚。 她静静躺着,心里满意至极,直到连最后一丝疲劳也消失在水里了,才起身走了出去。 房间里只开了一盏地灯,黑暗一大片,她走到窗边,拉开窗帘,宁州城的夜景一览无遗。 她眺望着会令人迷失方向的霓虹酒绿,用一块雪白的丝巾,擦拭着湿漉漉的秀发,自己光滑、晶莹、几乎毫无理疵的胴体,柔滑的丝巾磨擦到皮肤时,刺激,总会令人感觉到一种说不出来的愉快。其实像她这样的人,世上并不多,有人羡慕她,有人妒忌她,她对自己也几乎完全满意了,只除了一样事——寂莫,无论什么样的刺激,也填不满这份寂寞。 人的寂寞,有时候很难用语言表达。 有时,人是不能表达自己感情的,说出它来,就如同一个赤裸婴儿,没有任何保护措施。 她扔下丝巾,就这样赤身裸体站在黑暗中,两手环胸而抱,任由一湾愁容溶进夜的温柔。 那泄于腰际的黑稠,一湾秋水的长眸,欲张欲合的朱唇,无不显示出她古典恬淡的神韵。 寂香几度瘦。 这样醉人的夜晚,总会使人想起一些有趣的事或人,例如那个踏着落叶踩到狗屎的男人。 很奇怪,为什么这个人在自己脑海里挥之不去?是他干净空灵的眼神,还是清净如竹的微笑吸引了自己?抑或是他仰头望天的深邃吊起了自己的胃口?说不清。对他的感觉?没概念。好感?多少有一点吧。喜欢?远远谈不上。爱?开玩笑。从小到大,能让她有些许好感的男孩都极少碰到,这次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奇迹了,可惜,很多人一旦分开,也许就会永远不再见面,人海茫茫,能再遇上,恐怕要比中彩票的概率小得多,遗憾?会有一点吧。 床上苹果手机的铃声响起,《瓦妮莎的微笑》,她走过去,拿起来一看,深深皱了皱眉。 举棋不定了很久,就在一曲铃声偃旗息鼓的前一秒,她终于按下了接听键,轻声道:“妈。” “你还要胡闹到什么时候?”她母亲的声音很冷,像是那道南太平洋上着名的秘鲁寒流。 “你觉得我在胡闹?”纳兰葬花委屈道,对于母亲,她没有一丝抱怨,情到深处无怨尤。 “作为纳兰家族最出色的女人,你应该承担责任,逃避只是自欺欺人。”她母亲冷声道。 “我是半糖主义。”她固执道,微湿头发静静搭在后背,到大厅角落的酒台,斟了杯酒。 半糖主义,一个新鲜名词,据说这是一种很流行很健康的现代生活态度。 信仰这种主义的人,向往意犹未尽若有似无的甜蜜,绝不会被一种固定形式所束缚,更不用说会走进全职婚姻这个围城里了,他们认为,太苦的日子会使人沮丧失望,过甜的日子容易让人不懂珍惜,也许生命的最佳状态就是不回避烦恼与苦难,并学会给自己的日子加半勺糖,在若有若无间体味生命的香甜,领悟甘苦参半的人生真谛。 她母亲冷哼一声,下令道:“我事先给你打支预防针,最好尽快忘掉这个信仰,无益处。” “妈,你了解我的性格,应该清楚一点,即便我不信仰这个,跟甄青衫的婚事也将会是一桩水中捞月的虚幻事情。我不是你,可以心甘情愿抛弃一切,事业,兴趣,身份,甚至是朋友圈子,而默默做一个成功男人背后的女人,尽管一点也不爱他。”纳兰葬花毫不退缩道,没有半点婉转,直截了当得有些大逆不道。 “葬花。”她母亲隐有不悦,声音也提升一个调。 “妈,对不起,请原谅我的任性。我知道这些年来,你一直不开心,阳光从没有眷顾过你的生活,这对于一个有能力有野心的女人来说,无疑是一件悲事,你的前车之鉴我历历在目,说真的,我不想东施效颦。女人不同男人,像古董,年纪越长越值钱,女人过了一年就少一年的价值,等到黄花菜凉了那天,再想卷土重来,就太迟了,与其郁郁寡欢地迁就于一个不爱的男人,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倒不如孤注一掷,与这种封建联姻分道扬镳。”纳兰葬花轻柔说道,清高而忧郁的眼波无比坚定。 “孩子,苦了你了。”她母亲沉默很久,才说出这句话来,这是家里人给她的第一个问候。 “不苦,这趟出来,晒晒太阳尝尝风雨,未必是件坏事。”她浅浅饮了口酒,日本清酒。 “唉,邯郸学步,看来我真是做了个不好的榜样。”她母亲自嘲一笑,语气也平淡下来。 “不管何时,你永远是我最尊敬的人。”她笑了,端着酒杯来到落地窗前,俯瞰这座城市。 “有遇到心仪的对象吗?”她母亲的语气终于带上了些许温柔,甚至是愉悦调侃之意。 “妈。”纳兰葬花跺了跺脚,撒娇赌气道,不胜娇羞的模样,却有一丝裹足不前的伤感悄然掠过。 第二十九章 瑶柱白果粥 在母亲面前,任何人都只不过是个孩子,无论年纪大小。 纳兰葬花也是如此,她跺着脚,撒着娇。 “好,妈不问就是了。姑娘长大了,留不住,迟早要送别人的。不过,孩子,有几点妈还是要提醒一下你,你还小,男人和女人之间的道理懂得还不多,你爱的,不一定是最适合的。我不想你因为叛逆情绪而赌气地囫囵吞枣,随意找一个一见钟情的男人相伴终生,这是缺乏理智的表现。最重要一点,即便你爱的人就是那个最适合的人,也不要随意说出你对他的爱,隐藏得越深越好。”她母亲苦口婆心道,袒露着自己的心迹。 “为什么?”纳兰葬花听到最后一句,微微皱眉,摇晃起手里的那杯酒,不时发出撞击杯壁的清脆响声。 “男女之间的爱情,说简单不简单,说复杂不复杂,一句到尾,其本质就是一场政治或战争,也许比这一切更为无情。你若将爱意展露无遗,毫无遮掩地横摆在他面前,他抱起也好,放下也罢,不理不睬也好,伸手扼杀也罢,你都已经没有了抵御或者回旋的能力,因为你爱他。执意脱尽遮蔽,剧烈表白,强势逼近,纠缠到底,诸如此类的姿态,无非是把自己推近自尊的悬崖边缘,进退都是两难,无法给予自己过渡的空间,因为你爱他的时候,就已经是他手下的俘虏了,谁先爱,谁爱的更多,即使再步步为营也无济于事,一步走在前,便全盘皆输。”她母亲的肺腑之言字字珠玑,令人有种如沐春风醍醐灌顶的感觉。 “我懂了。”纳兰葬花停下手中摇晃酒杯的动作,那颗心跳出滚滚红尘,化作如水月波。 “你爸快批完城建文件了,我要去给他煮夜宵,就不多说了。宝贝,在外面照顾好自己,晚上睡觉记得盖被子,别着凉,平时要多喝点水,江南那边夏天挺干燥的,注意补充水分,家里一切都好,你爷爷这边也不用担心,有我跟你爸撑着,一时半会儿还不会最终表态,多在外面转转,长些见识。”她母亲不厌其烦地叮嘱着,语气温柔得像白雪飘零,点红成梅。 天底下母亲都一样,对自己孩子疼爱有加,即便矛盾再深,骨子里的爱意永远也抹不掉。 “妈,我爱你。”纳兰葬花说完这一句,随即就挂掉电话,她怕再待一秒,都会忍不住心软妥协想回去。 她娴静如棋子落花,站在落地窗前,眼神满是坚毅,最终将酒一口饮尽,心里暗想,谁也改变不了我。 —————— 天堂人间,六层的一个ktv总统包厢里,三个非人间凡品的富家公子还没有离开。 韩小窗长得虽然不属于英俊系列的,但形象阳光,给人的感觉就像被贵如油的春雨滋润过的嫩绿小草,生机勃勃,一脸灿烂笑容,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一排贝壳般洁白的牙齿,讨人喜欢。尤其是他风趣幽默的言谈举止,没有一点架子,更容易让人忘掉他高高在上的身份,自然而然地与他打成一片。 这个丰腴女孩就是这样,很自来熟一般,跟他胡言乱语地调侃着,吹得天花乱坠。 “折扇探花”纳兰锦玉则端着一杯伏特加,优雅地翘着二郎腿,左手指间转悠着那把古朴折扇,东一句西一句地跟身旁那个腼腆矜持的女孩低声聊着,话题很空泛,基本上都是这酒不错这歌很好听你喜欢哪个明星这类冠冕堂皇的搭讪话语,每每都是浅尝辄止,不会再深入探讨。 也许是因为距离感太明显了,女孩由始至终都是红着脸低着头,说话也是轻风细雨,似一个将要过门的新娘子,两只白嫩小手有些紧张地放在膝盖处揉搓着,偶尔抬头瞥一眼美若潘安迷死人不偿命的纳兰锦玉,又迅速垂下目光。 一个女人要在你面前扭捏作态,就说明她对你有好感了。 纳兰锦玉当然明白其中的门道,所以语气总是不轻不重,不冷不热,不给她误会的机会。 尽管如此,她还是挺心满意足的,因为她还有与他说话聊天交流的机会,而且还跟这位美得有点像女人的折扇探花合唱过几首歌,不至于无聊到困乏。可那个一向自诩有足够诱惑力对付男人的高挑美女则没那么幸运了,跟她坐在一起的那个男伴冷淡得就像一块千年寒玉,从头至尾没正眼瞧过她。只是当她主动为他斟酒时,才吝啬地用眼梢扫了一下,遇上这种不解风情的卫道士,只好自认倒霉,令她的自信心倍受打击,不得不开始怀疑这个男人的性取向问题。 对于眼高过界的人,无论是男人或是女人,都会有种想征服对方的欲望,这是自然属性。 两者唯一不同的是,女人更倾向于在心底上让对方朝拜,而不是在床上。 点歌系统里只剩下正在放的这首《可惜不是你》,没人跟着唱,只是一边喝酒,一边在听。 一阵手机铃声刺耳响起,艾薇儿的《contagious?》。 纳兰锦玉从裤兜里掏出一台夏普触屏,音乐声也在那一瞬间戛然而止,是那个害羞女孩去点歌系统关的。 他投出了一瞥值得深究玩味的眼神,她看似胆怯柔弱,却能如此心细如发,很有意思。 “说。”他按下了手机接听键,房间里鸦雀无声,安静得掉针可闻。 “公子,跟丢了。”一个男人,语气听得出来很懊恼,像耷拉着脑袋的残兵败将。 “在公交车上丢的?”纳兰锦玉皱了皱眉,像两道月牙揉成一团,光泽暗淡失色,很揪心。 “不是,他下车后,走了几条小路,不知怎地,就消失了。”男人更觉得自己像个庸才。 “找其他人帮忙,在周围挖地三尺,也要找到他。”纳兰锦玉轻声吩咐道,没有商量余地。 “是。”男人诺声道,心里暗想,这次要是找不到,估计自己也会很快让人找不到了。 纳兰锦玉收回手机,眉头仍然没有舒展开,任谁都会觉得心痛,点燃了一根烟,默默抽。 腼腆女孩没敢打扰,起身离开去点歌,其他两个女孩也非常识趣,同一时间跟在她后面。 在这种场合多了,对客人察言观色是家常便饭,这说明一点,天堂人间的女孩素质真高。 “锦玉,你在找谁?”韩小窗恋恋不舍地看着那个丰腴女孩扭着屁股离开他的怀抱。 那个一直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冷漠男子也破天荒地流露出了一丝专注,等着纳兰锦玉说话。 “跟小花在左岸茶餐厅呆了半个小时的那个男人。”纳兰锦玉轻轻吐出一阵白雾,迷人。 “一个路人甲,找他干什么?”韩小窗大惑不解,一直搁在桌面的双脚也放了下来。 “你见过小花跟一个男人说话超过五分钟的吗?”纳兰锦玉往酒杯弹弹烟灰,好酒报废。 “哎,对呀,你妹整天都是一副无欲无求的菩萨模样,今晚一反常态。”韩小窗皱着眉。 “所以我要找出这个男人,看他灌了什么迷魂汤。”纳兰锦玉美若桃花的眼睛透着狠意。 “夜长梦多,除而后快。”冷漠男人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语气很平常地说出这句话来。 韩小窗恰好在喝酒,听这话,喷出一团水雾,苦笑道:“谢老二,能不能不那么血腥?” “不能。”谢老二回答得很干脆,脸色依旧冷峻如山,哪个女孩见了,估计都得绕路走。 “靠,你跟你哥的性格真是天差地别,他这么温和,你这么暴戾。”韩小窗失笑无语道。 “所以他死了。”谢老二还是冷冷一句,让人很难往下接话,跟这种人打交道,自寻烦恼。 韩小窗撇撇嘴,很有远见地没有再聊下去,独自斟了杯酒,眼睛直勾勾盯着女孩的肥臀。 习惯了冷言炙语的谢老二也终于合群,倒掉杯里的armagnac,选择了极烈的伏特加之王,浓酒入口,刺激神经,令他有种不受控制的颤栗感觉,像被瞬间麻醉,兴奋莫名。他一直以为借酒浇愁只是懦夫所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是不屑于这种掩耳盗铃式的发泄途径,可一个人真正到了悲伤的时候,想迅速遗忘,买醉的确是个最佳选择。 在以前,这种说法他会嗤之以鼻,但一个月之前,当他哥谢晓峰从白云人家一幢未封顶的大楼跳下时,一切都变了。巨大的哀伤像“素练横江,漫漫平沙起白虹”钱塘江大潮一般,顷刻间将他淹没卷走,而酒就成了他日日夜夜最好的玩伴。 这酒名誉天下,自然有其过人之处,他兴致高,连喝了三杯,有点武松三碗不过岗的意思。 纳兰锦玉掐灭烟头,平静道:“翘楚,酒少喝点,等下还要办正事。” 谢老二很听话,没有思虑过多,立即将刚刚端起来的酒就地泼掉,一个颇为震惊的举动。 此时,三个女孩点了一大堆港台明星的歌曲,莺莺燕燕地走了回来,三个男人识趣闭嘴。 丰腴女孩笑靥如花地回到韩小窗身边,虽说不上袒胸露乳的豪放,但弯身的时候,恰恰露出领口那一抹让男人目眩的雪白肌肤,以及那足以埋葬男人的深深沟壑,撩起韩小窗一片心神不宁,她也不说话,只是留下一个妩媚异常的笑容,就很随意地抓起话筒,唱了一首《风雨无阻》,那深情变幻的声音,一下子打动了韩小窗。 一曲唱罢,高挑美女接过话筒,正准备开口,可谢老二却突然无情将音乐扼杀掉,一片安静。 —————————— 叶云今天有些异常,他并没有在往常离家最近的公交车站下车,而是提前了一个站。 下车之后更加奇怪,兜兜转转,净挑没灯黑暗的小路走,好像在摆脱什么人似的。 等他回到家时,屋内只有残灯一点,空房笙寒。 许子衿已经睡下,李青鱼平时不在这里过夜,空荡荡的大厅只有叶云一人,有些凄凉。 他洗了个热水澡,疲惫了一天,也该松弛松弛了,出来后泡了杯清茶,端坐在沙发上。 今晚遇到的那个奇怪女孩,总是时不时地浮现在他脑海里,像一团毛线,缠绕不休。 为什么? 他问了自己无数遍。 是那张画,还是因为她冰晶玉洁下隐藏的遗憾与悲凉? 唉,他叹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总是像一本充满悬念却没有完本的书,令人欲罢不能。 忽然,他终于想通为什么了,饿,因为她害得自己吃不下饭,饥不择食的肚子提醒了他。 快接近12点了,肚子饿得咕咕叫,这会肯定睡不着,他起身,走到窗边,望着漆黑景色。 静静站了很久,连小区的最后几盏路灯也灭了,可他还是没有一丁点睡意,忽然想起了连日来为公司的大小事务忙得焦头烂额的苏湄,他不禁浮起了一个淡淡微笑。这妮子还真是个劳模一般的最佳员工,任劳任怨,不辞劳苦,以后让她掌管财政大权再合适不过。妮子,再等等吧,公司的资金很快就会到位,财神爷会下凡的。 财神爷会下凡,灶君可不会。 没怎么吃东西的他实在饿得难受,刚才马不停蹄地急着赶回来,就是不想让许丫头多心而忧虑。可没想到她竟然睡了,太不给面子了,早知道就应该在外面填饱肚子再回窝,后悔莫及啊。望着窗外无尽的夜色,他揉了揉有些发紧的太阳穴,长吁短叹,要是这时候能吃到丫头煮的瑶柱白果粥,还有鸡蛋清汤煮面条,那该多好? 一颗流星忽而划破夜空,短暂而璀璨。 他摸着连半点墨水都没有的肚子,赶紧许愿道:“请赐给我一些食物吧。” “来了。” 叶云猛回头。 许子衿正从厨房里轻手轻脚地端出一碗瑶柱白果粥,桌子上还摆着一碗鸡蛋清汤煮面条。 热气腾腾,香飘四溢。 看着她那抹善解人意的温柔微笑,叶云的视线逐渐模糊,原来是泪水在泛滥成灾。 第三十章 活阎罗 天堂人间。 ktv包房里的音乐再次戛然而止。 三个公子哥都不约而同懒散地靠在了沙发椅背上,气氛有些诡异,令三个女孩面面相觑。 她们有点沮丧,在这种挥金如土的是非之地摸爬滚打了这么久,大世面见惯了,碰见再大手笔的挥霍也能脸不红心不跳,遇见再凶神恶煞连威带逼也能稳如泰山而心不乱,原以为城府可以了,可在这三个男人面前,那丝小得意顿时苍白起来,她们觉得“深不可测”这四个字离自己要多遥远有多遥远。 “你们在这上班,工资怎么算?”纳兰锦玉忽然问了一句,脸上的微笑足以让任何一个女人头晕目眩。 这句话仿佛从幽深弄巷里突然窜出的一只黑猫,让人禁不住浑身一哆嗦,猜不透其用意。 三个女孩很谨慎地保持沉默,对望了好几眼,犹豫再三,终于挑出了答话的女孩——韩小窗身旁丰腴美女。她看似胸大无脑,可一严肃起来,还颇有几分领头雁的风采,她觉得这三个不同寻常的公子哥煞有其事地安静下来问这个问题,肯定有下文,挑逗的眼神早已经散去,认真道:“别的地方行情怎样,我不清楚,我们这里还好,唱歌的主要收入是客人给的小费,个人可以拿到其中的70%,所以如果没有客人点的话,收入并不多。歌厅给的底薪一般在800-1000元之间,而客人付的小费一次就有200元,当然,如果你们乐意多给的话,我们也会笑纳。” “如果我给一万,你们打算怎么投桃报李?”韩小窗坏笑道,手里没闲着,摸着她大腿。 “除了以身相许,你说了算。”丰腴女孩神情自然,回答也十分简练,果然是训练有素。 “最繁忙的商业街,裸奔。”韩小窗说了个令人目瞪口呆的建议,邪邪笑着,像一头野狼。 三个女孩十分错愕,脸色有点残败之意,这纨绔玩得也够绝的,名副其实的作恶多端。 “别紧张,他开玩笑的,女人就是庙里的神灵,需要敬重的。”纳兰锦玉微笑解围,大度。 她们强颜欢笑,稍稍安定,可还是有些如坐针毡了,想尽快离开。这三个不知何方神圣的男人一看就知道不是虚有其表的,绝对是不好惹的主,坐在他们身边,心里直发毛。如果他们选择霸王硬上弓,真不知是该全力反抗还是忍气吞声,事情一闹大了,失业事小,身家性命事大。她们谁心里都清楚,天堂人间新上任的总经理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狠货,上星期有个姐妹因为不满一个台湾客人老是吃豆腐占便宜,就赏了他一巴掌,结果她的脸上被自己人活生生划了五道血淋淋的口子,触目惊心。 “不知三位老板想要从我们身上得到些什么?”丰腴女孩问得十分老练,不突兀,镇定。 纳兰锦玉掏出一根小熊猫,没有点燃,在指间转着,看似无意地问道:“你们经理,男的女的?” 此话一出,三个女孩又是一个激灵,立即警觉起来,他们果然醉翁之意不在酒,很可疑。 丰腴女孩像只看见狼的鹿,眯起眼睛,任由韩小窗侵袭着自己大腿,颤声道:“女的。” 纳兰锦玉拿起桌面的火柴,咔嚓,一星火光,淡淡问道:“能帮我叫一下她吗?我想见她。” 丰腴女孩格格笑个不停,娇媚道:“你真会开玩笑,我只是一个小人物,怎么能请得动这樽大菩萨?” 纳兰锦玉扔掉那根燃到尽头的火柴,并没有点烟,微笑道:“如果你愿意,是可以的。” 丰腴女孩觉得他的话真是冷幽默到无厘头,笑得更加欢,其余两个女孩的反应也是如出一辙,这个男人不仅长得俊美,连说话也这么讨人喜欢,老天真是不公,什么好处都让他给占了,她们好不容易止住笑声,丰腴女孩拭着眼角边的泪水,沉声道:“我劝你们还是死了这条心吧,我们经理是从来不露面的。别说你们了,就连很多主管都没见过她真人,神秘着呢,我们这些虾米小鱼角色没有通天本事,只能在私底下聊聊,而且每个人都是怀揣着一颗膜拜的心瞻仰着她,感觉她的位置离我们太遥远了。请她?笑话,对比起来,我觉得,裸奔这事更靠谱。” 三个女孩一阵哄堂大笑。 纳兰锦玉又擦着一根火柴,这次终于点着烟了,吐出一阵白雾,玩味道:“你奔不了。” 淡淡一句,却是命令。 丰腴女孩还没弄明白他这句话的意思,变故骤然而来,韩小窗那只一直摸着她白嫩大腿的左手收回,在衣襟里一探,忽然多了一把匕首。瑞士着名军刀,victorinox,鹰国宇航员随身物品,精致而锋利。韩小窗将刀扬手升到半空,垂直而迅疾插下,“嘶”的一声,冰冷刀身划破肌肉,整体没入丰腴女孩的大腿,干净利索。 “啊!” 丰腴女孩顿时鬼哭狼嚎,刺耳的尖叫声回荡在宽阔的房间里,脸上泪水横飞,腿上鲜血漫流。 其余两个女孩已经吓傻了,脸色煞白一片,呆若木鸡,万没想到这三个公子哥竟然如此心狠手辣。 太可怕了,但愿这只是一场虚幻的噩梦,但浓浓的血腥味却无情地在控诉着事实的残忍。 韩小窗的坏笑依旧,紧紧搂住已近癫狂的丰腴女孩,腾出一只手,拨开她被泪水打湿沾在脸颊的乱发,探身从桌面的纸筒里抽出几张纸巾来,替她细细擦拭着泪水,动作温柔,像是正在安慰自己因生气而哭得稀里哗啦的女友,柔声道:“宝贝,以后少跟长得漂亮的男人说话,他们比漂亮的女人更危险,知道不?” 丰腴女孩已经惊恐得不会说话了,头脑思维顿塞,六主无神地抿着嘴唇,不让自己出声。 纳兰锦玉对自己死党的调侃不以置评,左手转古朴折扇的频率逐步加快,划出一个一个蛊惑人心的圆形轨迹,斜眼睨着面如死灰的丰腴女孩,泛出一个美如桃花的微笑,平静道:“我说了,如果你愿意,是可以请得动你们总经理的。” 滋事,不失为一条引蛇出洞的妙计。 她泪水已经流干,迷茫看着这个美男子,大腿上的猩红血迹染红了沙发一片,不忍卒睹。 其余两个女孩拼命捂着嘴巴,不让自己因胆战心惊而失声恸哭,以免招来杀身之祸。 可怕的男人。 “翘楚,打电话。”纳兰锦玉轻声吩咐道。 那个始终置身度外仿佛与世隔绝、低头大口喝酒的谢老二放下酒杯,起身,走进厕所。 纳兰锦玉弹弹烟灰,拍了拍身旁那个腼腆女孩的肩膀,微笑问道:“害怕吗?” 她像只发现了猎鹰而受惊的兔子,下意识点头,马上又惶恐不迭地连连摇头,泪水泛滥。 “别慌,我不打女人的,你去跟高管说说,我想见你们的总经理。”纳兰锦玉微笑道。 她已经失声,只能点头了。 那个高挑美女算是最镇定的,但微微颤抖的小手还是出卖了她,强撑着道:“我去吧。” 纳兰锦玉一挑眉毛,侧脸望过去,抽了口烟,嘴角微翘道:“可以。” 高挑美女擦擦眼角残存的一些泪水,起身快速离去,走到门口的时候,还回头看了好姐妹一眼。 五分钟后,天堂人间的一位男高管从办公室出来,脸色冷峻,疾步走在走廊上。由于西装敞开了,领带都有些飘飘然,他身旁的高挑美女满面愁容,只能一路小跑跟着,高跟鞋着地,发出一连串清脆空灵声响,有些瘆人。身后还浩浩荡荡跟着十几个虎背熊腰的壮汉,手里都拿着水管、砍刀、木棒之类的杀伤性武器,气势汹汹。 上门挑衅,这是行内大忌。 “是这间吗?”那高管来到一间总统包房门口,冷冷问着身旁已经大汗淋漓的高挑美女。 “嗯。”高挑美女轻声应道,擦擦额头的汗,她没想到高管会是这副誓不低头的高姿态。 那高管冷笑,一脚踹开紧闭的房门,身后那十几个人高马大的小弟势若洪水,鱼贯而入。 然后,他才慢慢踱进去,像是一个攻克城池检阅全城的将领,昂着头挺着胸,不可一世。 可下一刻,他却蔫了,面如土色,因为屋里站满了人,起码有三十人,个个都端着消音手枪。 谢老二,也即是谢翘楚,就站在众人的最前端,依旧没有任何表情,只是眼神有些阴冷,像一只出没古庙破寺的野猫的眼睛,右手的一根手指放在扳机处,潇洒自如地转着一支装有消声器的手枪。如果是行家,就能一眼看出,那是一把使用9毫米巴拉贝鲁姆弹的德国hkp7型手枪。这款枪本身不算奢华,纯粹就威力而言,还远比不上华夏国的qsg92,但要近距离点杀一个人已经相当足够。 五枪,五颗依次子弹出膛,经过消声器处理,枪声沉闷而犀利。 他冷冷看着原本气焰熏天地站在他面前的五个壮汉捂着膝盖轰然倒地,骨头全部粉碎。 惊艳。 没有人再敢轻举妄动。 那个高挑美女吓瘫在地,这个场面足以让她铭记终生,永不磨灭。 而刚才在门外还高视阔步的高管早已经吓得脸色苍白,身体剧烈颤抖,很没骨气地想要嚎啕大哭一场。 谢翘楚见状,竖起枪管做了个噤声的姿势,高管也听话,果真强忍住没哭出声来,呆滞。 遇见活阎罗了。 “翘楚,过来歇会儿,别把人给吓傻了。”纳兰锦玉闭目养神,轻轻捋着折扇上的那段红丝绸。 谢翘楚二话不说,一个漂亮的姿势将枪插回腰间,众小弟们散开两边,他走回沙发坐下。 如果谁吃了狼心豹子胆,敢掀开这个看上去没心没肺异常冷漠的男子西装外套,就会愕然发现,在他那件衬衫外还夹有一件紧身牛皮背心,里面镶嵌有琳琅满目的手枪。世界排前十的占了四支,甚至还有两枚骇人听闻的手榴弹,一枚是意大利的oto m35型手榴弹,还有一枚是国产的98式耀光弹,令人不寒而栗。这些货价值连城,当然不是寻常涉黑成员能弄到手,更不是一般业余枪械玩家能全部上手的。据此,这个胆大包天的变态枪痴,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一座不折不扣的移动军火库,足以媲美那些国际一线杀手。 纳兰锦玉停止手中动作,缓缓睁开眼睛,斜睨着面无血色的高管,微笑道:“请走近点。” 欲哭无泪的高管举起双手,一步一步走去,哆嗦道:“老板,有话好说,一切好商量。” 端坐在沙发上静观其变的韩小窗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这就是所谓的天堂人间高管?孬种。 “我今天不是来挑事的,只是对天堂人间感兴趣,想见见你们总经理。”纳兰锦玉微笑道。 “这个……”那高管脸色愈发难看,就像被泼了一碗花生酱,死灰一大片,眼泪直打转。 “有问题?”纳兰锦玉眉毛轻轻上扬,清逸的相貌实在令人心生嫉妒,左手倒提着折扇。 “我们……总经理从不肯露面。”高管说得很慢,一边说还一边用眼神观察对方的反应。 “凡事总有例外,你去跟她说三个字,她肯定会来的。”纳兰锦玉显得极有自信,王者风范。 那高管骇然失色,不知道是哪三个字这么厉害,竟然可以请得出一直深居简出的总经理。 他很讶异,那个俊美公子虽安然不动,却仿佛是一座翻不过的大山,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这公子是除了几年前他偶然见到的幕后大老板银狐之外,唯一一个让他不敢造次的男人。 他瞥了眼那个秒击膝盖的冷漠男子,心里愈加发毛,这么强悍的人竟都得听那公子的话。 妖孽。 他将头垂得更低,大气都不敢出,轻声问道:“不知是哪三个字?” 纳兰锦玉轻轻打开那把古朴折扇,优雅地扇着,微笑说出三个石破天惊的字:“公子堂。” 第三十二章 闭门羹 “我们可以。” 听到韩小窗这句话,女人微一怔,轻轻皱了皱眉,旋即放下酒杯,忽然间笑了起来,有些放肆的意味。这是她第一次露出笑容,只是她笑的时候比不笑还让人觉得冷淡,看得三个大男人一愣一愣的,感觉有点漫步云端的虚幻。其实任谁见到一块石头竟然融化了,也会有这种感觉的。女人好不容易止住笑容,又瞬间成了一尊望而生畏的石像,云淡风轻道:“公子堂的人真是有趣,老喜欢语不惊人死不休。可惜呀,你们遇错人了,我是个波澜不惊的平凡女子,不喜欢惊喜,更不喜欢意外。” 韩小窗对于她的这个婉拒回答,有些意外,轻声问道:“这份厚礼,你不满意?” 女人不为所动,淡然道:“每个母亲都会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随便拿陌生人的礼物。” 韩小窗露出固有的阳光笑容,真诚道:“我们今天来的主要目的,就是想跟你交个朋友。” 女人斜瞥了眼他,不屑笑道:“我可从没听说过谁会带着几十把手枪,登门拜访交朋友的。” 韩小窗大笑几声,不羁而带点随性,豁达道:“企鹅生下来是冷血的,然后才会变热。” 这句话,比说一回生两回熟更容易让人接受,尤其对女人来说,充满哲理的话胜似黄金。 可这个女人却理智到恐怖,一笑置之,对韩小窗似乎有点放纵的打量并不以为然,往酒杯里夹了几块冰,端起摇晃了几下,仰头而尽,油盐不进道:“我这人不挑食,不挑穿,随遇而安,可就是有个怪癖,挑朋友。人常说,不是敌人就是朋友,我却认为这是错的,且错得离谱;不是朋友就是敌人,才是对的。敌人要从宽认定,朋友要从严录取。” 韩小窗瞳孔倏然睁大,微微收敛笑意后似乎觉得滑稽,又是一笑,与刚才的放肆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那种从不刻意掩饰的傲气并不是一般的公子哥可以媲美的,抛了几颗葡萄到嘴里一通咀嚼,玩味道:“我知道你在忌惮什么,现在宁州的这片天还是属于落雨社的,在态势不明朗的情况下,与它的一个死对头结盟,无异于饮鸩止渴。但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一点,落雨社已经是朽木不可雕了,它只代表过去,而我们则代表未来,不出五年,宁州便要换天。” “那就五年后再来找我。”女人留下这句,干脆利落起身,没半点拖泥带水地离开包厢。 韩小窗细眯起眼睛,死死盯着她离开的背影,直至消失不见。原以为自己一番推心置腹的言论会打动这个与众不同的女人,却没想到弄巧成拙,更没想到她会如此决绝,没半点可商量的余地。他傻乎乎望着她推门而去的背影半天,才反应过来,不禁破口咒骂一句,气不过操起那支几千大洋的酒瓶狠狠就往门口处扔去,嘭呤,落地后,质量上乘的玻璃只破了一个口,琥珀色的液体流了一地。 不识抬举。 韩小窗阴沉着一张脸,从来没试过吃闭门羹,今日亲尝其滋味,真的不好受,难吃得很。 在他眼中,落雨社只是一个已近垂暮之年老态龙钟的皇帝,随时都会驾崩。虽然现在还是强悍到令人不敢侧目,但迟早会被颠覆,而公子堂就是那把推翻其垄断统治的尖刃。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临安只是一块跳板,用来松开这个没落帝国根基的一个缺口,好让那些墙头草们知道,只要有实力,就可以逐鹿中原。公子堂将会是下一个傲视群雄的龙头组织,无论哪方势力,有政治背景,还是有大家族撑腰,都要臣服,这已然成为了他内心深处一个铁板钉钉的坚定信念。 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却当头浇了一盆冷水,怎能不令雄心勃勃的他郁闷难耐? “要不要我去弄掉她?”谢翘楚一直在低头喝酒,直到这时才抬起头来,看向纳兰锦玉。 “不用了,对付某些人,死亡是起不到任何作用的。”纳兰锦玉轻轻抚摸扇身,微笑道。 “我们总不能这样灰溜溜地离开宁州吧?”韩小窗目露凶光,那张沙发成了他的解气囊。 “轻轻地来,当然要轻轻地走,想要八人大轿抬走,就要轰轰烈烈而来。”纳兰锦玉平静道。 “妈的,真便宜了这娘们,刚才真应该往酒里下点药,把她给迷了。”韩小窗没好气道。 谢翘楚翻了个白眼。 纳兰锦玉伸了个懒腰,姿态俊美得足以让一些个优秀女人一见钟情,笑容玩味道:“当别人对你不屑一顾的时候,不是他无礼,而是你自己不够优秀,飞蛾在没有破茧成蝶之前,也是受尽白眼的。再等等吧,一切都会好的。‘往事越千年,魏武挥鞭,东临碣石有遗篇。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这么有王者霸气的诗句,在延安窑洞那些年,可写不出来。” 韩小窗点点头,不再抱怨。 一阵手机铃声突然又一次刺耳响起,回荡在包厢上空,还是艾薇儿的《contagious?》。 三个男人不约而同对望了眼,纳兰锦玉从裤兜里掏出那台昂贵的夏普触屏,按下接听键。 也不知对方说了些什么,一向古井不波的纳兰锦玉竟脸色剧变,猛然从沙发上站起身来。 韩小窗大吃一惊,从没见过折扇探花会这么失态,等他挂了电话后,急忙问道:“什么事?” 纳兰锦玉脸色苍白,细眯起桃花双眼,一字一句慢慢道:“落雨社蛇王,莫邶,遭暗杀。” ——————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付出的努力终究会得到相应的回报。 经过连续几天的奔波劳碌,苏湄终于在古城区的天马大厦租到了一个一百多平米的办公室。虽然不是什么经济中心,但地段还算不错,靠近那片古建筑群,远没有到犄角旮旯的地步,不失为一个理想选择。这间办公室原来是一家香江公司驻宁州的办事处,因为业务扩张的关系,刚刚乔迁到了位于市中心的拱月区。 几个月以前,苏湄还在昊天集团的时候,与这家公司有业务往来,因此就认识了公司的负责人。当对方告知她要搬走的时候,她很兴奋,庆幸人脉关系在关键时刻的作用,第一时间就找到了大厦管理处,租下了这间租金不算太贵的办公室。 别看天马大厦的名字很普通,可相当有来历,在改革开放初期,市政府为了招商引资,投了几年的财政收入进去兴建这座综合性大楼。据说在后期的资金缺口很大,还向省政府求援了,可以说是宁州第一座地标建筑,在八四年竣工,共有二十层,全钢化玻璃的外墙气派十足,一度是宁州人的骄傲。 苏湄租的办公室在十六楼,进门就是一个空荡荡的大厅,文件纸凌乱地撒了一地,办公设施没有完全拆走,还保留着几套办公桌椅,堆积在一旁,几盆郁郁青青的富贵竹被孤零零地遗忘在一个角落里,看来香江人还是十分讲究风水的,过去的聚财之物坚决不要。 走进大厅,正对着大门口的,是一排天马大厦落地窗外墙,可以俯瞰古城区全貌,那一片如今仍是完整无缺的古建筑群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依着落地窗,用透明镂花玻璃分隔出了几间办公室,有经理室、会客室和会议室等等,部门很齐全。 《陋室铭》:斯是陋室,惟吾德馨。 江山公司终于有了落脚之处,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虽然目前江山名下的实际资产只有一个破烂不堪的金属铸件厂,但固定资产已经超过五十万,端木子路到工商部门跑了好几趟,终于将公司的经营范围扩大,而原来的江山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正式改名为江山实业有限公司,叶云那五十万的注入,也就意味着他完全控股江山实业。 万事开头难。 在苏湄忙着找办公地点的这段时间,叶云已经和端木子路详细讨论过了公司未来的走向。 俗话说,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端木子路果然是个大将之才,展现出了一个杰出企业家应有的魄力和胆识,高瞻远瞩的功夫实在令人拍案叫绝。他告诉叶云,如果江山实业要想获得快速发展,不能按照一般企业的发展模式,必须打破常规,独辟蹊径。为此,他专门制定出了一条“51控制49+融资再循环”的公式,即大规模收购一些行将倒闭的企业,然后予以改制,独家经营,用51%的资金控制100%的资产,然后通过融资,延长资金链,再度出手。 由于这几年宁州一直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稳步向高新技术产业转变,政府宏观调控的力度很大,一些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因技术含量低缺乏创新机制,而长年经营不利、严重亏损,不得不被推入改组、兼并、拍卖等产权交易市场,以期能从产权市场上获得起死回生的希望,而这一切,正好符合端木子路的公式要求。 接下来,最关键的就是要解决启动资金问题了。 此刻,叶云正惬意地坐在经理室的一张转椅上,翘起二郎腿,透过落地窗,俯瞰着那一片写满了沧桑历史、凝聚了璀璨文化的古建筑群,目光深邃悠远,眉头轻轻皱在一起,也不知在思考着什么难题,绚烂的阳光透过厚厚的玻璃洒落进来,斜斜铺在他脚前,由于玻璃过滤的缘故,没有那么夺目耀眼,反而显得有些暗淡无光。 苏湄还是一如既往地静静站在他旁边,唯一与往日不同的是,那副老土到枯燥的黑玳瑁框眼镜不见了踪影。其实,自从那天她叫他摘下来后,情况就悄悄在发生改变,只要是两人独自相处时,她都不会戴上,而这一男一女的心,也因为这副眼镜的除去而日渐拉近,大有心心相印泛滥到不可收拾的趋势。 她双手环抱于胸,很习惯也很喜欢这样陪着他,彼此沉默着,什么也不去想,天地间只有两人的轻微呼吸声。这种感觉就像夏天站在池塘边,被微风撩起发梢时的舒适,偶尔偷偷斜瞄一眼他那如刀削一般的侧脸轮廓,眼神满是柔情。这个猜不透、读不懂的年轻人已经深深地嵌入了她的心扉,很难想象他曾经混迹在底层社会这个大染缸里面,送过外卖,担过黄泥,端过酒瓶。她十分清楚地知道,历经这种风雨磨难的人往往会有两个极端,不是卧薪尝胆而一路挣扎攀爬出人头地,就是屈服于现状而在自怨自艾中夭折。 “我是不是很好看?”叶云忽然问道,收回来视线,脸上慢慢浮起一抹看穿人心的坏笑。 “厚颜无耻,谁看你了?”苏湄让他盯得有些心慌,那张妖冶的精致鹅蛋脸上荡漾起了几抹红晕,显得风情万种,有些窘迫地将遮住侧脸的秀发顺到耳后,露出洁莹如玉的耳朵,顺手牵羊地将那丝慌乱掩饰过去,柔声道,“你刚才又皱着眉头了,这不好,要学会放松神经,绷得太紧会影响血液循环的。” 还说没看?这妮子睁眼说瞎话,叶云笑了笑,拉起她的手,试探问道:“我能抽根烟吗?” 又占便宜!她恨恨瞪了他一眼,将手抽回来,从挎包里掏出盒烟,严格道:“只许一根。” 这个结果有些出乎意料,叶云木了下,敢情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没想到这个誓将尼古丁打进冷宫禁地的妮子竟然会放宽政策一口应承,太不可思议。他如蒙大赦,乐不可支地接过她递来的一根云南红塔,捧在手心激动得有些颤抖,好多天没沾这玩意了,这妮子完全可以担任禁烟大使的角色,对他抽烟限制得太死,比广电总局对电影的要求有过之而无不及。 现在一碰,还真有点小别胜新婚的感觉。 叶云掏出那只在街边摆摊买的便宜打火机,咔嚓,点燃,深深吸了一口,尽情享受着久未谋面的淡淡烟草味道,烟雾缭绕,像极了那些神话小说里描写的妖精出没之地。 第三十三章 式微,式微 苏湄走出去,拿了一只小纸盒进来,盛烟灰用,见他陶醉胜似仙的模样,气得瞪大秋眸。 叶云不以为然,往盒子里弹弹烟灰,戏谑道:“你眼睛本就够大的,再瞪就要掉出来了。” 苏湄扬了扬拳头,抛了个媚死人不偿命的嗔怪眼神,咬着娇唇道:“这还不是你给气的?抽烟本来就不是件什么值得提倡的事,有百害而一益。在应酬的场合盛情难却,不得已而为之,我可以理解,但私底下就要注意节制。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抽得太凶出了毛病,到头来后悔的不单止是你自己,身边的人也会跟着伤心。没了健康,之前付出的一切努力也将功亏一篑,太不值了。所以呢,你要老老实实给我有限度有规律有底线地抽烟,知道不?” “遵命。”叶云抽了几口,掐灭了那根烟,盯着这妮子快要渗出水迹的美眸,心里很温暖。 “是不是遇到烦心事了?”苏湄将小盒子搁在桌面上,善解人意地轻声问道,嫣然一笑。 “嗯,不过都是我杞人忧天自寻烦恼而已。”叶云起身,搬过一张干净凳子,让她坐下。 “虽然我懂得东西没你多,但我还是很乐意做你的听众。”苏湄微笑道,托着腮帮看他。 叶云没有说话,下意识摸了摸鼻子,盯着她黑白分明的眼珠子定在那里。她坐在椅子上,这静若落红的样子相当的美,挺直的鼻梁下是娇润的红唇,微微张着,贝齿闪着洁莹的微光,让人忍不住想凑上去舔一口。 虽然早已习惯了被这牲口这么近距离欣赏,但苏湄俏脸还是涨得通红,心虚侧过身子去。 好色之徒,她暗骂了句,自己以前怎么会觉得他单纯呢?真是瞎了眼。 “真美。”叶云由衷感叹道。 “你还说不说?”苏湄羞愤欲死,声音也升了几个调,伸出手遮挡住自己的面容。 叶云笑笑,不再逗她,转头望向窗外的蓝天,修长手指轻轻扣着椅子的扶手,淡淡道:“昨晚跟孔孟通了个电话,聊了近一个小时,他说这段时间以来,四套班子连续开了几次常委碰头会,主要内容都是讨论西山区的影视基地建设问题。由于庞月明没有具体表态,基调还没有定下来,所以大都数人不敢妄自菲薄,持中立观望态度。但有不少跟着庞月明步子走的常委却知道,在这个节骨眼上是表忠心的时候了,枪口一致对外,坚决反对这个项目上马,孔南行有点孤掌难鸣,这事悬了。” 苏湄露出凝重的神情,摩挲着下巴,想透了其中关节,微笑道:“被孤立,未必是坏事。” “哦?说来听听。”叶云情不自禁挑了挑眉头。 “孔南行是省里下来的,说好听点是空降任职,说难听点就是省府派来的耳目。我听我爸说过,倪悟道其实早就知道庞月明有政治野心,控制不好,容易出大乱子,要是孔南行的权力被架空,那么,庞月明的个人英雄主义也许很快会膨胀起来,而宁州也就会成为一个人的天下,这可不是上头乐意见到的。工农会(懂的都懂)成立以来,最让人过目不忘的,并不是以弱胜强,靠着小米加步枪打下这片江山,而是制衡术。一手遮天的地方政权是上头绝对不能容忍的,因此,我反倒觉得孔南行现在处于这个尴尬位置,最好开口向省政府求援,要是资金没问题,省里又拍板了,影视基地建设估计能比古城区改造来得更早一些。”苏湄微笑着娓娓道来。 “言之有理。”叶云靠着椅子,满意而愉悦,这妮子的见地果然非同一般,不错不错。 “你真想在西山区的平湖苑投资买楼?”苏湄还是有点不相信这个有点胆大妄为的决定。 “有问题吗?”叶云拿起办公桌上的一杯水,二话没说就喝了个精光,白开水还是太淡。 “资金从哪里来?”苏湄说出了心中最大的忧虑,这个问题处理不好,很有崩盘的可能。 江山只是一个连蹒跚走路都还不会的孩子,搞房地产,哪有充足的资金链保证正常运转? “这个不用担心,山人自有妙计。”叶云诡异一笑,伸出一根手指,摩挲着透明水杯。 “故弄玄虚,不跟你说了,干活去。”苏湄耸耸鼻子,留下了一个白眼,起身走了出去。 原来的公司搬走之后,这间办公室空置闲放了一段时间,没有人打扫。虽然还没有脏到灰尘遍地蛛网横行的境界,但总体显得凌乱不堪,像一个懒汉鳏夫的狗窝,必须要进行一次彻头彻尾的大扫除才能委以重任。 本来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雇几个钟点工就很好解决了,可苏湄这妮子心疼钱,一毛不拔,死活不同意叶云的提议,决心仿效建设南泥湾的359旅,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让公司旧貌换新容。毕竟这是自己家的事,干活劲头会更足,功夫下得会更细,更有自豪感,这也是今天她硬拖叶云来此的真正目的。 苏湄一身休闲运动装,更显清丽动人,将乌黑长发盘起来,用发夹夹上,裸露的胳膊高高抬起,露出可爱的腋窝,胸脯高高挺起,屁股微微后撅,踮起脚擦拭着玻璃,整个身体曲线柔美凹凸有致。叶云倚在门沿上,欣赏着她极致的美,想不出上天要花多少心思才能造出这么个尤物出来,怦然心动,身体里涌出些男人的感觉来。 “哼,游手好闲,你够高,负责擦玻璃。”苏湄狠狠瞪了他一眼,甩手将那条毛巾扔给他。 “真香。”叶云感叹道,将她刚才用过的毛巾凑到鼻尖嗅了嗅,故意装作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快点!”苏湄咬着嘴唇,气不打一处来,恨不得将这个袖手旁观的坏家伙碎尸万段。 “我干这种粗活,你不觉得屈才吗?”叶云嘟囔着,但还是乖乖地走过去,擦拭了起来。 “呸,还好意思说,这家公司是你的,事无巨细,本来就应该亲力亲为。你倒好,把所有的脏活累活都扔给了我跟子路,自己却逍遥快活去了,无事一身轻,除了书和茶,就是跟我爸腻歪在一起,赏赏小鱼,喝喝小酒,伺候一下花草,没有野心,没有志向,一点也不像那些起早贪黑的创业者,真搞不懂你为什么总是这么淡定,成功总是眷顾有准备的人,三日打鱼两日晒网,公司怎能发展壮大?”苏湄撅着小嘴抱怨道,拎起浸泡在桶里的一把拖把,拧干水后开始拖地。 “我妈妈跟我说过一句话,宁可守株待兔,切莫缘木求鱼。每个人走的路不可能一样,同理,成功的原因也不尽相同,有的人靠天资聪慧,有的人靠勤能补拙,有的人靠父荫护短,有的人靠自食其力,所以说,成功并没有统一标准,就像京城人吃臭豆腐,爱它的,一天不吃就寝食难安,睡不着觉,有了它就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讨厌它的,恨不得百米开外就捂住鼻子,绕道而行,并且皱鼻子瞪眼,比看到恐怖组织还要紧张,仿佛别人打开的不是四四方方的玻璃罐,而是携带炭疽病菌的邮政快件。”叶云轻笑道,将擦得有些脏的毛巾放进桶里揉搓了几遍,一尘不染的水一下子就变得浑浊起来。 “强词夺理。”苏湄撇撇嘴道,见叶云肆无忌惮的盯着自己,转过身去,眼不见心不烦。 智者千虑,终有一失,更何况是一个心慌意乱小鹿乱撞的女人?苏湄这一背身,正好将修长笔直的双腿展露无遗,尤其是圆滚滚的屁股,拖地的时候需向上提,一个堪称动人心魄的圆弧便应运而生,饱满而圆润。这种姿势,是多么适合老汉推车啊,这样富有弹性的屁股,这样大腿根部紧紧并拢在一起的双腿,只有这样的妙龄女郎才会有,看女人的年龄,其实就要看这儿。 “苏湄,你啥时候才能答应我?”叶云咽了咽口水,不再关注这个诱惑,弯下腰洗毛巾。 “答应什么?”苏湄直起身子,回过头看着他,两道黛眉微蹙,没弄懂他什么意思。 “做我女人啊。”叶云直截了当,手上轻轻用力一拧,水珠如门帘般从毛巾里落进桶里。 “等啥时候你把我感动得稀里哗啦眼泪像下雨一样,我再考虑考虑。”苏湄转过身偷笑。 “那要等到猴年马月去了。”叶云泛起一阵失落,这个问题他经常问,答案却始终如一。 “这个可说不准。其实呢,想感动我,说易不易,说难也不难,只要你肯给我老老实实像头老黄牛一样辛勤劳动,埋头耕耘,攒够了老婆本,说不定我就会对你死心塌地了。”苏湄手推着拖把,井井有条地擦拭着积着浮尘的地板,嘴角悄悄噙着媚笑,像一滴朱砂滑入纸上,点点晕开时的绚丽。 “埋头耕耘?”叶云一个激灵,盯着她拖地的这个撩人动作,禁不住邪念顿生浮想联翩。 “有问题吗?”苏湄停下手中动作,回头不解地望着他,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么大反应。 “没有。”叶云不得不将这个霸王硬上弓的幻想无情扼杀在襁褓中,继续擦拭玻璃生涯。 苏湄见他这副昭然若揭的慌神样,虽然知道其中必有鬼,但猜不透,皱皱眉便算罢了。 一本书不管从哪页看起,五分钟后还不能让你产生读下去的欲望,请毫不犹豫地扔掉它。 而叶云这本高深的书,就如同《淮南子》这类的千古名书,从扉页开始就深深吸引着你。 两人忙活了很久,有用的东西重新启用,无用的东西丢掷一边,总算把公司清扫了一遍。 “一尘不染。”苏湄张开双臂,瞧着干净整洁的办公室,扬起了一个祸国殃民的甜美微笑。 “嗯,很适合作为大展宏图的根据地。”叶云心情也是很舒畅,双手插袋慢慢巡视着四周。 “你下一步打算怎么办?”苏湄轻声问道,挑出几盆还可以废物利用的富贵竹,摆放好。 叶云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走到窗边,关上一扇窗户,慢条斯理道:“饭要一口口吃,路要一步步走,这是妈妈告诉我的。公司里还是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蒋公有句名言,攘外必先安内。我们得先把公司的基本架构给弄起来,我已经让子路找个时间去人才市场招三个员工回来,不用多少才干,只要忠诚、善良、勤劳、热爱公司就成。” 苏湄莞尔轻笑,继续行走摆弄着那几盆植物,打趣道:“你这是招员工,还是招劳模呀?” 叶云笑了笑,靠在窗边沿,静静欣赏着她似个居家女人一样,审来度去地挑选着摆放富贵竹的位置,啧啧道:“差不多就那个意思,套用蒙牛老总牛根生说过的一句话,‘有德有才破格重用,有德无才培养使用,无德有才限制使用,无德无才坚决不用。’公司这一亩三分地总得有人守着,办一些小事什么的,也不能整天让你这个公司高层东跑西颠的。” “哼,你不提起这个还好,一提起来我就有气。”苏湄将一盆富贵竹放在了正对门口的桌子上,转过头瞪着他,“你只想做个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幕后老板,敢情我和子路就是一个苦力,被你连哄带骗上了这艘贼船,整天都在外面忙个不停,大少爷,你可真会享受啊。” “辛苦你了。”叶云半天不说话,忽然柔声蹦了这么一句出来。 “式微,式微!胡不归?微君之故,胡为乎中露!”苏湄低哼一声,横了他一眼,干脆用《诗经》的一句来作答,整句意思为:天黑了,天黑了,为什么还不回家?为了君主的事情,才不得不昼夜不辍地在露水中奔波劳作。 哀怨。 “我不是指这些日子。”叶云认真道,想起了苏墨砚讲述的她那段孤单寂寞的童年生活。 “那你说的是什么时候?”苏湄听他的声音突然温柔起来,心里一软,竟然不再生气了。 叶云走到她身边,只是静静地凝视着她,眼神透着几分哀恸,并没有说话。 一分钟。 十分钟。 二十分钟。 “你要还不说,我就走了。”苏湄不知道他为什么莫名其妙地感伤起来,久候却无果。 突然,叶云双手捧住她这张绝美如妖的脸庞,不由分说地轻轻吻了一下她嘴唇,然后率先走了出去。 诧异。 措手不及。 苏湄呆若木鸡。 眼泪不争气地打转起来,不是委屈,而是感动,那一刻,她知道自己彻底没救了。 第三十四章 春宫图 苏湄呆立当场,很久。 直到叶云在门口再三催她,才从震惊中缓过神来,俏脸红晕一大片,锁好门离开。 两人心照不宣地沉默着,谁也没敢再去进一步挑明关系,从天马大厦出来,来到大奔前。 “你要去哪?”苏湄语气变得轻柔,莫名羞涩起来,见他没上车的意思,有些奇怪。 “我去找个人。”叶云为她打开车门。 “我送你吧。”苏湄咬着嘴唇,低眉垂着不敢看他。 “不用了,你先回去吧,忙了几天,得好好休息。”叶云微笑道。 苏湄点了点头,内心却闪过一丝黯然,试探性问道:“那今晚我们一起吃饭?” 叶云没有拒绝,微笑道:“好。” 苏湄笑脸嫣然,坐进了驾驶室,羞赧抬起眸,柔声道:“那今晚见?” “今晚见。”叶云挥挥手。 大奔发动离开,很快消失在视线的尽头。 叶云目视着,直至不见,才缓步走向停在路边的一辆黑色帕萨特,步伐有些慵懒。 阳光下,那张帅气的脸庞愈发清隽俊逸。 “老金,他下午一定会去那里吗?”叶云坐进了帕萨特的后座,轻声问道。 金爷坐在驾驶室的位置,转过身子,露出惯常的微笑,阴险道:“嗯,这是他的惯例。” 叶云嘴角渐渐弯起,闭上了眼睛,靠在坐垫上,意味深长道:“那我们就去会会这个财神爷吧。” 车子起动,匀速向着东边的新港区驶去,阳光照在黑色车顶上,光芒耀眼。 —————— 宁州东边的新港区,一颗冉冉升起的明日之星。 认真说起来,这个区其实也没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只是近二十年来宁州高速发展的一个剪影罢了。但在几个辖区之中,起飞势头最为迅猛,绝对算得上一朵经济奇葩。这里原本只是一个小小的贫瘠渔村,当地村民都是靠出海捕鱼为生,依赖老天爷赏口饭吃,如今却一跃成为宁州经济的第二把交椅,仅次于传统豪强——北边的拱月区,不得不令人想起那个伫立在香江旁的共和国历史上第一经济奇迹城市,鹏城。 享誉中外的宁州港,就是位于新港区。 改革开放以来,宁州港已经建成了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的深水泊位群,港口设施先进,装卸高效,集疏运便捷,口岸通畅,服务完善,已然发展成为华国最繁忙的港口之一。同时也是国际深水中转港之一,在区位、航道水深、岸线资源、陆域依托、发展潜力等方面均具有较大的优势。在去年,宁州港的集装箱吞吐量更是突破了1000万标箱,同比增长44.5%,国内排名上升到第四位,已进入世界集装箱港口前20强。 不仅如此,由于宁州港的天然因素,水位极深,且沿线有大片的红树林抵御强风巨浪,因此也是我国一个十分重要的军事港口,海军的中流砥柱——东海舰队就在这里设有常驻海军基地。如果你有幸在宁州近海出游,甚至可以看见我国最先进的基洛级潜艇的美丽倩影。 午后的阳光还是毒辣,得理不饶人,晒得地面没有一滴水分,干渴难耐。 街上行人稀少,偶尔走过一两个撑着伞提着袋匆匆而去的女士,一条不停地吐着舌头的黄毛老狗正懒散地步过斑马线。马路斜对面,一只猫懒洋洋地在一家小商店门口的槛上躲避太阳,一只毫不识趣地苍蝇嗡嗡在它眼前飞过,它只是微微睁开眼睛,呆呆望了眼,又合上了。 亭台宾馆。 这家宾馆大有来头,是新港区引以为豪的一家五星级酒店,南宫家族神骏集团旗下的一间全资子公司。以装修古典、菜式多样而着称,是目前为止宁州唯一一家可以提供满汉全席的酒店,曾接待过国内外重要的国家领导人。 一辆红色宝来从远处而来,速度很快,用风驰电掣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一条老黄狗吐着舌头,晃荡在马路中间的斑马线上,阻挡了去路,红色宝来泄愤般地鸣了几下喇叭,尖锐而刺耳的声音惊起了那家小商店休憩的猫,毛发直立,“腾”一下的蹿起来,逃之夭夭。 老黄狗淡定从容过了马路,而红色宝来则拐了个大弯,缓缓驶进了亭台宾馆的地下停车场。 车子越下越深,驾轻就熟地来到地下二层,在一个极不起眼的角落处停好。熄火后,从车里走出一个中年男人,西装笔挺,大腹便便,拱梁大鼻上顶着一副粗框眼镜,双目隐在厚厚的镜片后面,失去了不少神韵,但眉宇间有着一股养尊处优的锐气,非寻常人可比。 他锁好车后,站在原地点燃了根烟,然后径直走向停车场电梯,快速按下了一个数字:26。 电梯缓缓上升。 最终停在了二十六楼,中年男人走出电梯后,轻车熟路地来到走廊尽头的一个房间。这里是视频监控的最远端,即便有影像,也是模糊不清的一道人影,他并没有马上选择进行下一步动作,而是警惕地左右望了眼,才轻轻地敲响了房门。 半晌,从房里传来一把令人心颤的女人声音:“等会儿,就来了。” 没等多久,房门打开了,一个穿着几乎透明睡袍的妖艳女人站在他面前,性感到了浴血喷张的地步,凤眼里透着挑逗的光芒。中年男人心里狂颤,虽然早已经熟悉了这妖艳女人身体的每一寸肌肤,但每次见到她,还是会不争气地被她所电到。 在女人的胴体面前,? 每个男人都会变成呆子,无药可治。 他不动声色地咽了咽口水,再也受不了这妖艳女人的媚眼诱惑,一把抱起她,用脚把门关好,火急火燎地就把她扔到了床上,肥硕的身躯整个压在了她的娇躯上,那情景相当滑稽,就像一块豆腐上放置了一块大石头。 “好一幅诱人的春宫图啊,恐怕唐伯虎再世,也描不出如此动感的绝色美画来吧?” 忽然,从窗帘后面传来了一把极为动听的男人声音,在这种场合,却显得有些不近人情。 偷情虽然不受法律管,只是对传统道德的践踏,但终究有个“偷”字,那就意味着这事是不愿被别人知道的。一旦败露,无论哪一方都如惊弓之鸟,惶惶不可终日。从古至今,没有哪对偷腥忘抹嘴的男女会有好下场的,受尽诟病,西门大官人和潘小姐无疑是最为臭名昭着的一对。 英雄尚且难过美人关,何况狗熊? 那妖艳女人被横空出世的这句话吓得够呛,尖叫一声,顾不上整理已经褪到大腿根部的睡裙,连忙拿起被子盖住自己的身体,秀色可餐骤然消失,蜷缩在床一隅,瑟瑟发抖。中年男人则显得大气很多,毕竟吃过这么多年的柴米油盐了,老道十足,这种突发事件不至于让他慌不择路,但还是吓出一身冷汗,惊骇地坐起来望去,却只发现一个英俊飘逸得不像凡间之物的年轻人从窗帘后面悠然走出,斜挎着一个黑色小包,嘴边挂起一抹清净如竹的微笑,既没有发现肮脏私密的洋洋得意,也没有抓住重要把柄的盛气凌人,甚至没有一个正常人该有的落井下石,反倒是一派秋毫无犯的模样。 中年男人禁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也不知道是否因为这个年轻人站着而他坐着矮一截的缘故,他总觉得这个家伙有种居高临下的可恶姿态。他铁青着脸,推了推厚重眼镜,压下心中的怒气,冷声问道:“你是什么人?” “我叫叶云,落叶的叶,白云的云。”年轻人说着,走到了外边的吧台,留给两人整理的时间。 贵宾房就是有这个好处,有酒柜,烦心的时候,或者调情的时候,可以浅酌几杯小酒,舒坦。 那女人还是没敢动,那张被子成了遮丑的皇帝新装,中年男人扣好衬衫,好整以暇地坐在了床边沿。 他现在的心思可谓是百转千回,闷不吭声地点燃一根五叶神,一口接一口地抽起来,眯起眼睛,几乎只剩一条缝,那张苦瓜脸阴沉沉的,暗暗揣摩着这个陌生年轻人的来头,思忖着下一步的应对,能够悄无声息地潜伏在这里,证明对方早已摸清底细,有备而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为什么而来。 “要不要来一杯?”叶云冲着他轻声喊了句,语气很放松,就像跟一位多年密友打招呼。 中年男人抬头,远远望了眼正在吧台边倒酒的年轻人,没有接话,又深深抽了口烟。 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叶云只好哂笑一声,倒了两杯酒,轩尼诗vsop,端着慢慢走进了卧室。 中年男人盯着他递来的那杯酒,思索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接了过来,弯身将烟在地毯上掐灭,烧黑一块。 “好酒,够纯。”叶云坐在他对面的沙发上,细细品呷了一口洋酒,酒风淳朴而优雅。 “算你识货。在国内,假冒情况最为严重的洋酒集中在轩尼诗、人头马和马爹利这三个品牌大头上,而亭台提供的轩尼诗干邑酒,绝对是真材实料。据说神骏集团的老总南宫伯玉跟轩尼诗公司的总裁私交甚笃,有了这层关系,想假都难。”中年男人一谈起酒来就滔滔不绝,不过这也是他的高明之处,岔开话题,也让自己有点应付对方的底气,端起酒杯,轻轻地喝了,不滋不咂不洒不剩,显示出良好的酒场风度。 “原来如此。”叶云微微一笑,透出几分按部就班的自信,手指轻轻扣着酒杯,一下一下。 酒果然是一件交际的好东西,在商务宴会或社交聚会上起催化剂的作用,促进商务交往。 “知道这干邑酒什么年份最好吗?”中年男人似乎对这个扰人清梦的年轻人没有排斥感,故作镇定。 “不知道,品酒论道我差点,要是茶经,我还凑合。”叶云很老实地回答道,不卑不亢。 “干邑最好的年龄和女人差不多,大约是二十五到四十岁。”中年男人对酒倒有一番细致研究。 “长见识了。”叶云微笑道,他总是有一种本领,能使人毫无禁忌打开话匣子,很奇妙。 话题结束,房间安静了下来,谁也没有再出声交谈,只有叶云手指叩着酒杯的轻微声响。 那女人更像是一只被踩了尾巴的小猫,很自觉地保持警惕,用被子盖住,只露出一双惶恐眼睛。 此刻的沉默并不代表双方的退让,反倒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都在思索着下一步该怎样应对。 女人当然知道这两个男人是在耍太极,零碎交谈只是他们抛砖引玉的前奏,正戏很快就会上演。 “别兜圈子了,你煞费苦心抓我现行,不会只想聊聊这酒的事吧?”中年男人忍不住先行一着。 “交个朋友?”叶云挑了挑眉,他已经知道自己在言语交锋上取得了主动权,这是好事。 “朋友?”中年男人冷笑一声,轻蔑道,“我朋友遍天下,不过遗憾的是,就是没有你。” “在一个游戏规则不规范的社会中,多一个朋友就少一处碰壁,何乐不为?”叶云轻笑道。 中年男人大笑,有点耻笑目不识丁的孩童那样的不怀好意,推了推滑了几寸的厚重眼镜,带着几分居高临下道:“要织成一张网,不是什么材料都可以用的,只有从蜘蛛口中吐出来的蛛丝才适合,关系网也是如此,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在这张网上生存,别尝试着强行进入,那只会作茧自缚。” 叶云将酒杯放在地上,走到窗边,拉开厚厚窗帘,阳光刺眼,意味深长道:“二十六楼,很高。” 中年男人立即明白其意,笑容僵住,无意识地咽了咽口水,故作强硬道:“这是个法制社会。” 叶云抬头三十度,眺望着远方的天空,不悲不喜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笑话,这只能骗骗底层老百姓玩玩。为了阶层制衡和社会稳定,统治者才织成了所谓的法网,殊不知大多的法网往往如同蛛网那样,能够粘住小虫,飞鸟却一冲而过。鱼死网破?只有网破,鱼却依旧快活。” 中年男人心脏剧烈跳动,动了动嘴唇,却没有勇气说下去,毕竟这番话真实坦率得发人深省。 第三十六章 宁做凤头 贾伯侯肥胖的脸上挤出了一个覆水难收的笑容,越笑越欢。 这种大内秘传,当然不是一般人能知道的,贾伯侯看见把叶云吓唬得有些心神不宁,原本低落到谷底的心情奇迹般地好转起来。在宁州,自己好歹也算是功成名就的一个名人了,总不能被一个撑死只是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牵着鼻子走。 宁做凤头,不做鸡尾。 可惜,流水有意,落花无情。 叶云并没他那样子的千头万绪,伸长手,仰天打了个呵欠。 若有人注意,他今天至少已打过三四十次呵欠了,可偏偏没有筋疲力尽之意。 他东逛西逛,左瞧右看,好像无论对什么事都很有兴趣,就是对休息没有兴趣。 午后的乡村宁静得像一块玉,温润迷人。 几个老妇人各自提着一篮新鲜蔬菜在潺潺溪水旁洗涤着,脸上的皱纹见证岁月的无情。 贾伯侯带着叶云七拐八弯,在村尽头找到了一间农家茶庄,坐在香樟树下,品茗吃点心。 这个茶庄藏得有点深,如果没有熟人带路,光知道这个地址,未必就能找到,颇有“养在深闺人渐识”的意境。刚才贾伯侯还在门口出示了一张类似会员卡的东西,在这种乡土气息浓厚的地方赫然出现这类上流玩意,有点不伦不类。茶虽不是名茶,只是山头野茶,炒得火候却好,嫩,鲜,用甘甜的古井水冲泡,特别有韵味,而几盆点心则是当地家家户户都会做的绿豆饼和糯米糍,酥软松脆。 坐在树荫下,伴着不温不火的阳光,饱览着远处溪水潺潺草长莺飞的山水风景,潜意识中希望让这一片偏远僻静的田园风光洗濯去满身铜臭,世俗欲望,这恐怕也是为什么众多宁城名流愿意来这里进行修身养性的重要原因吧。 “经常来?”叶云懒洋洋地靠在小竹椅子上,两手指夹起一块绿豆饼就往嘴里送,纯属豪放派。 “也不是,心情不好的时候才来。”贾伯侯则是斯文多了,端着茶杯浅浅啜了一口,茶味太浓。 “今天的心情不好?”叶云很没品的微微一笑,还是那副懒洋洋的模样,来了个明知故问。 “多少有点。”贾伯侯不咸不淡回了句,斜眼瞟了一眼那个始作俑者,抿了抿厚厚的双唇,差点把“你心里没点b数吗”这句话说了出来。 “要不咱聊点高兴的话题?”叶云微笑道,转眼间将盘中仅余的两个糯米糍彻底消灭了。 “说说呗。”贾伯侯放下茶杯,招手唤过服务生,再上一盘糯米糍,刚才那盘他一个未沾。 “你信天上会掉馅饼么?”叶云还想去拿仅余的一个绿豆饼,见贾伯侯脸色不愠,悻悻收手。 “守株待兔,不劳而获?我从来不信这套,这只是投机者诓骗自己的信条。我明白一个很浅显的道理,在这个社会,获得一分,往往需要付出相应的代价,甚至是双倍的付出,天下固然可能掉馅饼,却永远不会砸在自己头上。”贾伯侯轻声道出了自己的心声,即便他是靠着老婆起家,但在遇见这个命里的贵人前,他付出了很多,才能创造出邂逅相遇的机会来。 在当今这个社会,吃软饭也是需要资本的。 “世事无绝对。”叶云抽出一张纸巾,擦了擦手,再极其专业地品呷了那杯茶中的野味。 贾伯侯自然明白他的用意,沉默了好一会儿,叹息道:“说吧,你想要我做什么?” 叶云淡淡一笑,说出了自己的最终目的:“这事对于你来说,易如反掌,我只是想向贵支行贷点款。” “就为了这事?”贾伯侯错愕得差点把镜片摔了一地,他还以为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都做好了对方狮子大开口的心理准备了,毕竟这个年轻人几乎把自己的底细摸了个底朝天,还处心积虑给他设了一个美人局,结果最后竟然是雷声大、雨点小。 “就这事儿。”叶云微笑道,语气诚恳到让人觉着他的苦心孤诣非常值得,又伸手打了一个呵欠,这种懒散状态甚至传染了门口的那只黑狗。 “你想贷款,完全可以走正常程序啊。”贾伯侯还有点将信将疑,这个年轻人折腾半天,真的就为了这无用功?也太扯了。 “你先看看这个,再说不迟。”叶云从随身背的小黑包里拿出一份材料来,递给了他。 贾伯侯双手接过来,推了推眼镜,仔细端详了起来,一字一句斟酌着。 这个空当,服务生又把一盘糯米糍端了上来,新鲜出炉,叶云忍受不了诱惑,又开动了。 几分钟后,糯米糍被消灭大半,贾伯侯这才皱起眉头,轻声问道:“这家江山实业,是你的?” 叶云连忙停手,啜了啜两根手指,矢口否认道:“我一朋友的,我只是一个打工仔,哪有这实力?” 贾伯侯肯定不相信他这套说辞,但也不说破,不解道:“枫岭脚的那家铸件厂破烂不堪,江山实业为什么还要买过来?” “有多大胃,端多大碗。江山实业刚刚成立,没多少资金,只能买下一个破产的厂子。”叶云解释道。 “那你想贷多少?”贾伯侯也不绕弯子了。 “两百二十万。”叶云伸出两根手指。 “什么?”贾伯侯一惊,失声道。 “有问题?”叶云扬眉道。 “这事不可能,江山名下的资产就只是这个破厂子,资产评估不可能去到两百多万的。”贾伯侯严正道。 叶云轻轻一笑,像极了西边那轮暖意融融的红日,似乎早就预料到这事,一双洞悉人生的眼睛,正看着这个神情凝重的中年人,顺水推舟道:“所以我才来找贾行长您了。《周易·系辞下》云: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这贷款的事,我想贾行长肯定能想到办法变通的。” 贾伯侯抬头望了他一眼,脸色愈发阴沉,心头的想法早已百转千回。 靠资产评估作假来骗贷一事可大可小,马虎不得,江山实业这家公司规模太小,又是刚刚成立,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抵押资产,这两百多万很容易就会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的,到时候出事了,责任还不是落到自己头上?虽说两百万的漏洞可以很轻易就弥补了,但这有风险,很容易被家里的老丈人怀疑,到头来,自己还是吃不了兜着走,没必要为了一个刚认识一点也不了解的朋友,而将自己摆上台吧?两头不讨好的事情,他是从来不屑做的。 想到此,他望了眼淡然自若的叶云,沉声道:“我想问一下,还贷时间你想要多久?” 叶云没有任何犹豫,伸出一根修长手指,淡淡道:“一个月。” “什么?”贾伯侯又是一惊,这个年轻人并不像是在口出狂言,可单从江山目前的薄弱实力来看,也没有什么资本值得让他这么胸有成竹,难道他是想用这种商业上惯用的迂回手段来获得更多利益筹码?贾伯侯这才发现,自己完完全全被叶云的气势压着,有些难为情,脸上一阵红一阵白,觉得自己走上社会几十年了,在这个年轻人面前算是白混了。 叶云修长手指轻轻叩着小竹椅子,气定神闲道:“我知道贾行长在担心江山实业的还贷能力,这无可厚非,我能理解,毕竟就目前来说,江山还是势单力薄的。但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只要让江山渡过了这艰难的头一个月,那么宁州将又会多一家拥有超强实力的公司。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江山实业要发展壮大也不可能一步到位,这两百万就是江山实业起飞的助推器,日后,我肯定不会忘记贾行长的大恩大德。” 贾伯侯依旧举棋不定,又掏出一根烟,狠命抽了起来。 按说如果是其他陌生朋友这样跟他谈事,他早就置之不理了,别说你有多少不雅照片,就是你有视频,他也有信心可以说服家里的那位原谅自己,至多是被罚面壁思过几个月,不近女色一段时间,就权当养精蓄锐好了。虽然说一句谎话,要编造10句谎话来弥补,但说谎是他的长处,要不然,他也不能这样稳稳当当地做到今天支行行长这个位置。 但是,令他奇怪的是,这个不知什么背景的年轻人有着一种难以名状的魅力,特别的洒脱自如,会让你不自觉地就跟着他的思路走,而且信心满满。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威信,就像希特勒的一挥手,整个德意志民族都会为之沸腾。 “我也不隐瞒你,两百二十万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我只能说尽力。”贾伯侯真诚道。 “婉转推辞的话就别说了。”叶云眯起眼睛,靠着椅子,很惬意地抬头遥望蓝天。 “你是聪明人,应该知道现在国家对银行烂账查的严。”贾伯侯面不改色,弹了弹烟灰。 叶云望了眼他,忽然诡秘笑笑,玩味道:“江山虽然要贷两百二十万,其实只需要两百万。” 贾伯侯神情微微一紧,骤然明白了叶云刚才说天上掉馅饼的事,那二十万,给他袋袋平安? 这场拉锯战式的博弈慢慢衍变成了一场赌博。 二十万只是区区的蝇头小利,不足挂齿,关键是这层关系。贾伯侯抽烟的时间变得更长了,赌赢了,以后可能会有更宽广的平台等着自己;赌输了,只是亏了个两百多万而已。新港区发展快,支行这几年的利润每年都有几千万,这两百万不算什么。可是自己连这个年轻人是什么背景都不清楚,怎么能相信他呢?万一他是一个顶级老千,联合那个冬莲来骗自己,那这个哑巴亏吃得可够冤的,打肿脸充胖子这事太窝囊了。 做人可以失败,因为还会有成功的一日,但绝不能窝囊。 赌,还是不赌?这是个问题。 叶云看着贾伯侯脸色变来变去,知道他内心在挣扎,嘴角微翘,引而不发地抛出一句:“我听说宁州城投最近在贵支行贷了一个亿,用于西山隧道的建设,然而最后拿到手的资金只有八千万,还有两千万不知所踪,我想,贾行长应该知道此事吧。” 贾伯侯双目浑然圆睁,内心大寒,在这个大角色面前,自己终究还是矮一大截,随即斩钉截铁道:“江山实业的资产绝对值两百二十万,只少不多。所谓缘分可贵,友情无价,敌人易结,知己难求。叶云,很幸运能交到你这个朋友。” 叶云微笑点头,探身与贾伯侯握了握手。 这一握,便是握住了两百万。 日渐西移。 一顿下午茶的功夫,这对忘年交熟络了许多,话题涉及到政治、体育、娱乐等林林总总。 贾伯侯原本还想请叶云吃个晚饭,继续聊,可由于叶云事先约了苏湄,这事不了了之。 红色宝来从村口停车场缓缓驶出来,叶云把车窗降下,充分享受微风中带着的乡村气息。 一辆敞篷宝马反方向呼啸而来,与红色宝来擦肩而过,直奔梅雨坞而去。 “葬花,怎么了?”韩雪开着车,看到自己闺蜜回头望着那辆红色宝来良久,很奇怪。 “我好像看到了一个朋友。”纳兰葬花意犹未尽道,终于坐正了身子,把车窗缓缓升上来。 “你在宁州有朋友?我怎么不知道?”韩雪瞪大着眼睛看着她,像是在审问着嫌疑人。 “也许是看错了吧。”纳兰葬花心境如水道,眉间闪过一丝稍纵即逝的失落,勉强笑了笑。 “男的女的?”韩雪玩味道,才不会被纳兰葬花的春秋笔法所迷惑,依然不依不挠问着。 “都说看错人了。”纳兰葬花还是选择答非所问,侧过脸看窗外风景,不理会她的纠缠。 “哼,死丫头,跟我还玩欲盖弥彰这套。”韩雪抱怨道,耸了耸鼻子,一踩油门,猛然提速。 宝马一骑绝尘。 红色宝来车上,叶云这才将视线从车尾转过来,伸伸懒腰,又打了个呵欠,却悄悄微笑。 第三十七章 咔嚓 晚霞烧红了半边天,映红了一塘水,染红了整片山。 一辆敞篷宝马披着霞光从远方飞逝而来,轮廓狭长的车灯,飞扬挺翘的尾梢,车身侧面如刀削斧劈的流畅线条,无不给人凌厉瞩目之感,梅雨坞宁静祥和的气氛在疾驰的轰鸣声下消散殆尽,而又随着车停火熄后失而复得。 纳兰葬花一下车,立即惊呆了,简直不敢相信目中所见,完全被这里古诗般意境的原生态风光所深深陶醉,一只玉手搭在双眉上,眺望着远处的青山绿水,紧皱的眉头渐渐舒展开来,心中的阴霾也在不知不觉中一扫而光。 她在宾馆里闷闷不乐呆了好些天,足不出户,只有在服务生送餐上来时,才会打开房门,常常一个人站在窗前发呆,几乎快被阴郁的心绪缠绕得有些魂不守舍,都快发霉了,今天好不容易等到这位一线大明星有空,就让她捎带自己出来踏青散心,原本只是想吐故纳新一下,但收获却远远大于预期。 大喜过望。 如今,在社会剧烈的变革中,江南的美丽在流泪。住房的升级换代提高了生活水平,却还没考虑到与环境和谐。工业文明带来生活的便利,废物处理设施却还没及时跟进。物质在丰富,精神生活却在萎缩。能够见到梅雨坞这种如世外桃源般的自然村落,着实难得,很难不让人为之心旷神怡。 而这里的淳朴村民似乎也习惯了那些来村子里悠闲度假身份显赫的达官贵人,对于他们的进进出出至少不排斥,既不羡慕,也不嫉妒,一如既往地活在自己朴实无华的世界中,简单到甚至不夹杂一丝欲望。他们清楚,这个世界并不是一碗水端平的,无须羡慕富人的锦衣玉食,珍惜现在拥有的就足够了,因为如果这些富人的生活真的那么完美的话,他们就大可不必来梅雨坞寻找心灵的归宿了。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纳兰葬花轻轻吟道,迎着夕阳残光,惬意地伸了个大懒腰,身体的完美曲线展露无遗,在那条乳白色的连衣裙点缀下,她像似一朵白玉莲。这是她几个月以来最为无忧无虑的一刻,卸下一切包袱的轻松感觉是那样的无以伦比,不用去考虑政治婚姻的无奈,不用去思索浪迹天涯的苦闷,梅雨坞的简单纯洁让她逐渐心境祥和,只是眼神中还是带着几分无法掩饰的死灰。 “陶渊明的《归园田居》确实适合这里。”韩雪摘下墨镜,见闺蜜心情不错,自己也开心。 “你怎么知道这个地方的?”纳兰葬花慢慢向前走着,弯腰折下一朵无名小花,细嗅着。 “朋友带的呗。”韩雪收起在媒体前的虚伪面具,还原真性情,像个小女孩,一蹦一跳的。 “乡村就是好,质朴,没有城市的复杂压抑,天很蓝,山很青,水很绿,人很纯。所以京城最顶层的乡村振兴战略,还真是及时啊。”纳兰葬花百感交集道,带着一种无限憧憬的语气,走走停停,边走边看。还拿出了一部照相机,将尽收眼底的小溪、菜花、野草、古树、篱笆,甚至是某个站在远处朝她咧嘴大笑的纯真孩子摄入镜头,经过一座荒庙时,还虔诚地双手合十祈祷了一番。 韩雪则没她那样的闲情雅致,低声哼着小曲迈步前行,对路边的风景大都视而不见。虽然来到了远离现代文明且偏远僻静的小山村,没有城市里躲在暗处的长枪短炮,但她还是谨慎地带上了一顶朴素的鸭舌帽,将真容简易地掩藏起来,但天真烂漫的她那些调皮地恶作剧仍是俯拾皆是,譬如向正在溪边埋头喝水的土狗扔去几块小石子,见到土狗惊窜逃开,便捂着嘴幸灾乐祸而起,笑容花颤,与舞台上的明星范儿相去甚远,但更加接近各色男人梦寐以求的尤物。 远处,一个农民挑着喷完农药的铁桶走上田埂,在渠边洗干净脚,穿上鞋,慢悠悠离去。 阡陌泥路旁,几只黄色杂毛的小鸡崽儿正在母鸡的带领下,闷声不响地啄着泥土找虫子。 安逸的黄昏。 “小花,喜欢这不?”韩雪轻轻挽起纳兰葬花的手臂,前行的步伐慢了下来,影子东斜。 “喜欢,如果可能,我还真想在这里长住呢。”纳兰葬花莞尔道,在一家农舍前停下脚步。 “想住就住,我来替你安排,我认识不少宁州的大少。”韩雪爽快道,只希望闺蜜少些烦恼。 “真的?”纳兰葬花欢呼雀跃,眼神中闪烁着异样的光芒,但还没维持多久,就很快黯淡了下来,那丝渴望也消逝弥尽,拨了拨散落在额前的秀发,转过头去,静静看着一位中年妇人在庭院里挑拣着刚从菜地上采摘而来的青菜,哀伤道,“算了,雪儿,我只是说说而已,别当真。这种了无牵挂的田园生活对于我来说,怕只是远方不可触摸的海市蜃楼,永远无法达到的。” “哼,又杞人忧天了,你答应过我今天不许胡思乱想的。”韩雪撅起小嘴,抱怨道。 “好,好,好,我不想总行了吧?”纳兰葬花捧着死党的脸蛋,像哄小孩一样抚慰着她。 韩雪这才由阴转晴,展露笑颜,往那家农舍庭院望了眼,忽然问道:“想玩点新鲜东西吗?” 纳兰葬花大惑不解,皱着眉头问道:“什么新鲜东西?” “务农。”韩雪嘴角轻轻扬起一个美妙弧度,拉着纳兰葬花就往庭院里走去,一路嚷嚷着。 这处小园子不大,竹篱为门,井在院侧,东边还有一棵黄皮树,枝繁叶茂,不少果子已经高挂枝头,黄澄澄的,可爱至极,树荫低下憩着几只小鸡。屋子显然是刚刚修葺过一番,瓦片都是焕然一新的,给人一种草根式的贵派感觉,有些暗黄的墙砖却出卖了它的悠久历史,底下爬满了凉沁沁的青苔。 在井边打水洗菜的中年妇人应该家的主人,见到两个美得让人窒息的陌生女孩拉拉扯扯走进来,并不觉得反感,反而露出了善意朴素的笑容,微黑却带着健康光泽的脸庞显得慈祥,撂下几根黄花菜,起身往衣服上擦了擦手,准备迎客,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梅雨坞整个村子淳朴到近乎苍白的乡土民情,让她学会了好客之道。 几个衣衫破旧一身脏兮兮的孩子趴到篱笆后狠狠瞪大眼睛,盯着那两个比家里挂在墙上的年画里的“天仙美女”还要美上几分的姐姐,一秒钟也不肯错过,连原来打算去河边摸鱼的计划也置之不理。忽然间,那两个神仙姐姐不经意往这边瞧了一眼,几个孩子惊慌失色,立即一溜烟逃窜到离屋子很远的一条河边才肯罢休,仿佛她们比能吞下一头绵羊的大蟒蛇都要危险。 咔嚓。 纳兰葬花抓拍下了这么一个有趣的画面,很有成就感,嘴角得意地向两边浅浅弯起。 农村孩子到底还是害羞,要从连绵大山的封闭环境中走出自信来,谈何容易? “七婶,还认识我不?”韩雪拉着纳兰葬花的小手,走到中年妇人跟前,微笑问道。 中年妇人一愣,脑袋有点发懵,原本想着问问这两个姑娘是不是急着进来上厕所,没想到对方一开口会是这个问题,连忙仔细打量起来,发现跟她说话的这个姑娘美得很雍容,尤其是她笑的时候,像一朵怒放的牡丹,与她同伴的清纯干净截然不同,乍看上去的确有点眼熟,似曾相识,但又吃不准在哪见过,犹豫再三。 “您不记得了?”韩雪有点小失落。 “一时想不起来,我这岁数大了,想事情没年轻时那么麻利。”七婶搓着手,略带抱歉道。 这个真诚而内疚的农村妇女形象,当然逃不过纳兰葬花的聚焦镜头,咔嚓,留作了永恒纪念。 “去年夏天,接连下了好几天的暴雨,山里发洪水出不去,我困在你家好几天。”韩雪提示道。 七婶仔细一琢磨,猛一拍脑袋,幡然醒悟,爽朗地大笑了几声,开心道:“瞧我这记性,原来是你呀,女娃子,一年不见你咋变得这么漂亮了呢?真认不出来了,快让我好好瞧瞧,哦,我知道了,那会儿你没捯饬成这样,没抹口红,头发也不像现在整得有点像波浪似的,不过真比去年漂亮多了,像个大明星一样,不,应该比那些大明星更招人喜欢。” 纳兰葬花被七婶这几句略显憨厚的话语逗得噗嗤一笑,眼瞅着自己死党一脸的尴尬之色。 七婶没那么多心眼,也许是与世隔绝惯的缘故,她并不知道大山外边的世界是如何的精彩纷呈,更不会知道站在她面前的这个女娃子会是红遍全国迷死男人的歌后。在她眼中,这个女娃子纯粹只是一个在某一天雨夜浑身湿透、狼狈找上门来寻求帮助的过客而已,她也不会去考究对方的身份地位,那些对于她一个本本分分的乡下人来说,没有意义。 人总是这样,遇到了意料之外的来客总是会显得激动不已,七婶也不例外,她那双黝黑粗糙的大手拉着韩雪两只白皙滑嫩的小手,黑白分明,形成了鲜明对比,颇为激动道:“娃子,我记得那天晚上还有一个长得很精神的男娃子跟你一块来的,怎么今天不见着他呀?” 韩雪的俏脸霎时绯红一片,有些忸怩道:“他……他很忙,没时间来。” 七婶露出遗憾之色,不过很快就过去了,也没再追问下去。 韩雪也暗暗松了口气,看来纯朴无害的农村大妈并不比诡计多端的娱乐记者好对付多少。其实并不是七婶不想问,只是她听到因为“很忙”这个原因之后,就失去了兴趣,因为她很不理解城里人为什么每天总是让自己在忙忙碌碌中度过,从不会让自己活得更轻松一些。不像乡下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每天很充实,而且快乐,有滋有味。 两个年龄相差甚远的女人絮絮叨叨,叙旧了许久,诉说着分别一年来的甜酸苦辣。 纳兰葬花则抽出身来,四处游走,继续着拍照。 江南的农村庭院毕竟与北方不同,更别致,且到处都是绿色,极为养眼,一派生机盎然。 白瓦青灰的屋子砖墙在岁月的擦拭下,分外古朴,与北方的绚丽色彩相比,十分淡雅。 纳兰葬花不断按着快门,将这些无法复制的场景定格,不时翻回相机看一下,轻轻微笑。 几个村汉扛着锄头路过这里,忽然见到如此的绝色美人,眼珠子都差点掉到地上。 纳兰葬花没有硬生生扮出个仙女样来,不酸,不燥,不刻意淡然,只是一应随心,挺好。 过了十几分钟,韩雪招呼着她过去帮着七婶干农活,她才收起相机,也收拾起心情,小跑着过去。七婶原本是不愿意让这两个来自大城市从小就娇生惯养的千金大小姐干这种粗活的,但禁不起韩雪的软磨硬泡,终于答应了,看着这两个小姑娘一脸兴奋莫名的模样,她摇摇头笑了起来。 对于向往简单生活的城里人来说,偶尔务农一次,是一种享受。 而对于大多数一辈子只能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来说,更多的是一种责任,对家的责任。 韩雪放下了让人高不可攀的歌后架子,挽起袖子,卷起裤管,露出莲藕般的粉臂,很自来熟地从屋里拿碗盛了碗谷子,走到黄皮树下,像个贪财的龙王一样,一点一点往地上吝啬地抛洒着,逗得那些小鸡雏吱吱叫着,追随着她的脚步绕着小院到处乱跑。纳兰葬花则坐在井边,将裙摆夹在两腿之间,一面整理瓜果枝叶,一面含笑看着韩雪在那里玩耍,这样的农村生活让她觉得新鲜,眉头那抹挥之不去的哀愁渐渐消散,眼神也慢慢恢复温度,有了几分神采。 第三十八章 坐观垂钓者 日薄西山,淡淡的暮霭开始笼罩这个与世无争的小山村,一群不知名的小鸟悄然飞过。 七叔就快从山里打猎回来,七婶忙着去厨房煮饭了,炊烟袅袅升起,拐着弯消失在半空。 纳兰葬花从井里拎起一桶水来,用冰凉透彻的井水洗了洗有些汗迹的脸蛋,然后搬了两把竹椅,放到了黄皮树下,从屋里端出两杯七婶用草药煮的凉茶,清凉败火,坐在椅子上欣赏着黄昏村景。四周围很宁静,只有不知名的虫子隐匿在草丛里愉快地欢畅,那些小鸡早已被赶回笼,已经毫无生气可言的残阳余光斜照下来,很舒适。 她手托着下巴,呆呆出神。 刚才在宝来车上的那个人,应该就是他吧?他怎么会来到这里呢?他究竟是什么人?这个世界真是小,茫茫人海,竟然这样都可以遇上他,这难道就是冥冥之中的命中注定?咦,奇怪了,自己为什么总是对他念念不忘,难道喜欢上他了? 不可能。 她是从来都不相信一见钟情的。童话故事?早就被遗忘在地下室的箱子里了。 可惜她不知道,感情这事,就像打了麻药后的状态,无论发生在谁身上,那个人都是迟钝的。 韩雪从厨房咳着嗽出来,显然受不了浓烟的刺激,连连深呼吸了几下,才缓过气来,然后走向黄皮树,坐到了竹椅上,不客气地接过纳兰葬花递过来的凉茶,喝了两口,很没气质地斜靠在椅背上,仰望着垂暮之年的夕阳,那丝恬淡笑容从来没消失过,就像在自己家中一般放松。 “在想什么呢?”韩雪刚从屋里出来的时候,就看到她一副灵魂出窍的样子,十分好奇。 “没什么,在想七婶提到的那个帅气的年轻小伙。”纳兰葬花笑着道,不动声色地转移了话题。 “想他干什么?”韩雪撇撇嘴,挑了一块比较平整的草地,将杯子放下。 “他,惹你生气了?”纳兰葬花挑挑眉毛,对于闺蜜的爱情世界,她充满了探知欲。 “如果是就好了。”韩雪面无表情道,语气有点秋末冬初的败落感,撩了撩头发,靠着椅背。 “啊?”纳兰葬花听到她那句,很讶异,同时也很不解,问道,“什么意思?” “他从未理睬过我,也许,那个雨夜的邂逅,只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吧。”韩雪叹息道。 “这……”纳兰葬花也不知道怎样劝说才好,索性就缄口不言了。 爱情本来就是自私的,容不下第三者,无论这第三个人是以怎样的角色出现。 “开心么?”韩雪闭上眼睛,很快就从失落的精神状态中抽离出来,果然是个情商高手。 “嗯。”纳兰葬花从小包里掏出一张纸巾,擦了擦自己脸上残余的水迹。 “真的?”韩雪睁眼,满脸狐疑地盯着她。 “嗯。”纳兰葬花轻声应道,握着纸巾,低下头喝了一口凉茶,甘甜润肺。 “可我觉得,你没刚才在车上偶然碰见你朋友时那么愉悦。”韩雪露出一个狡黠笑意。 “哪有?”纳兰葬花微微有些羞涩,像朵半开的花骨朵儿。 “那个朋友是男的吧?”韩雪特意加重了“男的”这两个字的音量,笑意愈发蛊惑人心。 “喂!”纳兰葬花十分无语地瞪着死党,作为一个爱情低能儿,每每谈到异性,她都紧张异常。 “好啦,不调侃你了。”韩雪手下留情,收敛起充满取笑之意的笑容,又靠着竹椅闭目养神,双脚伸直,两只小手随意垂下,叹了口气,轻声道,“要是每天都能像今天这样清淡寡欲就好了,烦恼肯定少了一大半。你看七婶,无欲无求,总是笑脸迎人,多好。” “我的韩雪同志,别自欺欺人了,别人不了解你,我还不了解你么?你能耐得住清闲,每天这样碌碌无为?”纳兰葬花微笑着,少有地挤兑起了韩雪,陶然自若道,“人和人是不能比的,说实在话,七婶她的生活层次,只是处于这个被世界遗忘的角落里。你不同,舞台搭在了世人之上,注定是万人瞩目的。梅雨坞这等清雅的所在,不是不好,只是离你太远了,要知道,种菜养鸡,也是要讲究境界的。” “你以为我乐意抛头露面啊?这是没办法的事,吃人家饭,受人家管。”韩雪叹声道。 “这是因为你不愿接受家里人为你铺的路,自己闯,当然要付出些代价了。”纳兰葬花嫣笑道。 “人总要学会自己走路,不然某天摔跤了,都没人会去扶你的。”韩雪轻轻喝了一口凉茶。 “真羡慕你。”纳兰葬花细眯起眼睛,静静看着夕阳在山头做着最后的垂死挣扎,净是些无用功。 “小花,我不是故意的,别生气。”韩雪立即意识到自己的言多语必失了,连忙道歉。 要论身不由己,自己的闺蜜是最有发言权的,在她面前提这个,不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么? “笨蛋,对你,我怎么会生气?我只是在感慨,为什么我家的长辈那么冥顽不灵,不能像你家那样,可以通情达理一些呢?你知道吗,挂在我爷爷嘴边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这事由不得你做主’,无论是我小时候买玩具,还是我长大了买衣服,都会听到他讲这句,我听都听烦了。哎,看到你爷爷开明地让你海阔凭鱼跃,我心里落差特别大,唯有‘坐观垂钓者,徒有羡鱼情。’”纳兰葬花透骨酸心道,将凉茶一口气喝完,不剩一滴。 “那帮老古董就是这样,思想闭塞,搞了一辈子的政治暗斗,习惯了控制人。”韩雪愤愤不平道。 “这是命,改不了。”纳兰葬花眺望着已经没有了太阳的夜空,连最后一丝光亮也渐渐熄灭了。 韩雪沉默着。 乡村的烟囱开始忙碌了起来,各家各户的炊烟笼罩了整个村落上空,像轻纱般梦幻,缭绕。 纳兰葬花拿出相机,设置好夜景闪光,将这幅弥足珍贵的画面摄入镜头,也许以后再也见不着了。 “小花。”韩雪忽然轻声呼道。 “嗯?”纳兰葬花放下相机,转过头望着她。 “如果这次你被纳兰锦玉抓回去,真的会妥协,跟甄青衫结婚么?”韩雪忧心忡忡问道。 “会。”纳兰葬花没有丝毫犹豫,轻轻说出这个字,又再次举起相机,抓拍下日落后的消融景色。 “你放心,我绝不会让你哥找到你的。”韩雪握紧小拳头,眼神中腾起一抹坚定,前所未有的执着。 纳兰葬花那双似乎可以看透人心的眼眸渐渐明亮起来,泛着泪光,闺蜜的默默支持胜于一切。 在她心里,甄青衫这个人太过于诡秘怪诞,而甄家,本来就是个盛产怪胎的阴阳怪气家族。 幸福?天大的笑话,如果进了这个家族的大门,不心理变态才怪呢,可惜,命运是无法抗拒的。 悲哀。 “吃饭了。”七婶在屋里头大喊着。 七叔刚刚卸下一个竹篓,里面装满了鲜活的鱼,他蹲在门槛上,满脸欣慰地抽着旱烟。 两个女孩收拾起竹椅跟水杯,有说有笑地往屋里走去,忙活了一天,肚子早就开始叫了。 农家菜,清淡,温馨的一夜。 ———————— 梅雨坞有一条小河绕村而过,与外面的西江一水相连。 小河源自深山老林,蜿蜒曲折,而河面不大,恰好可令小桥轻卧,岸边杨柳依依。 在离村口不远处,临河而起建着一座水阁木桥,没有名字,村里的老人也不知其年代几何。 现在已经是入夜时分了,村民都各自归家,少有人行,只有一些来此度假的城里人忙着离开。 桥上却静静立着三个人,一动不动一个多小时了,像三只幽灵,每个路过的人都要偷瞄几眼。 “锦玉,不进去?”韩小窗兴许是站累了,一屁股坐到了桥栏上,点燃一根烟,惬意吐着烟圈。 “让她再享受一段这种日子吧。”纳兰锦玉依旧轻轻煽着那把古朴折扇,扇尾的红绸游荡着。 “夜长梦多。”韩小窗皱皱眉,神情肃穆,凝视着那间屋子亮着的淡淡黄光,又默默抽了一口烟。 “她回去之后,可能就再也不会露出笑颜了,让她多笑一会儿。”纳兰锦玉还是选择不进去。 “小花,很可怜。”一向不苟言笑的谢翘楚百感交集,把玩着一支向村里孩子讨来的弹弓。 纳兰锦玉没有再说话,只是轻笑着,异常温柔,可谁也没发现,他的眼睛正在悄悄湿润。 —————— 夜色漫漫,月满中天。 叶云从梅雨坞回来,就去跟苏湄会合,简单吃了个晚饭后,便回到了邮电小区。 吃饭的地方是苏湄挑的,叫樱花食府,算是宁州一家比较知名的食肆,外观并不起眼,所处地段也不是市中心黄金位置,可要去用餐却必须要预订,颇有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感觉。最初是因为原市委书记张至清到古城区调研,推掉了区府安排在五星级酒店的午宴,兜兜转转来到这里,品尝了一顿老百姓日复一日都会吃的午餐,赞不绝口,被一同而来的电视台记者曝光,结果一炮而红,网上也是好评如潮。食府的名声就在口口相传中渐渐壮大,许多人慕名而来,想一探究竟,这个被书记大人青眼有加的普通饭馆有什么过人之处。 但是,只有极少数人知道内幕,张至清之所以选择这家店,并不是因为两袖清风故作姿态,在全市人民面前做一场政治秀。而是因为这家店的老板是一个很特殊的人物,据说与他故去的父亲——宁州四将军之一的张河殇有关。 樱花食府很厚道,并没有因为名声大噪而哄抬物价,依然是走平民路线,各种菜肴价格适中,这也是它备受恩宠的原因之一。这里离着宁州大学不远,搭公交车也就两三站的路程,紧挨着一条小河,虽然格调不算高档,价钱也不算高,但氛围清幽,这条马路边上种着两排樱花树,姹紫嫣红,美不胜收,浪漫的感觉便油然而生,不少宁大的学生就是这样被俘虏的,成为了这家饭馆的座上常客。 “怎么样,我没推荐错吧?”苏湄咬着筷子,一脸笑意地望着对面的叶云。 苏湄可以说是一个比较挑肥拣瘦的人,尤其对于吃来说,要求很细致,但她却对这家店情有独钟,足以见得樱花食府的魅力并非浪得虚名,她最爱吃这里的黄焖高山娃娃菜,虽然跟亭台酒店相比,味道还是差了那么一点,但尝起来绝对达到回味无穷的境界了。 “这里出品确实不错,可以二刷。”叶云淡淡微笑,对于吃的,可没苏湄这样讲究,随遇而安,口味不偏,慢腾腾吃着,还不时停下筷子,凝望着对面女神的吃相,浅浅微笑,这是一幅再美不过的画面了。 秀色可餐。 “你上午说去找一个人,找到了吗?”苏湄随口问道,小尾指勾起粘在嘴角的几根青丝,小口喝着汤。 “找到了。”提起这个话题,叶云笑意更浓了些。 趁着苏湄喝汤的这个空当,叶云见缝插针,向她透露了公司将向新港支行贷款两百万的事情。平地一声雷,苏湄惊诧得差点被来不及下咽的浓汤呛到,连连咳嗽了几声,调整了好一会儿心情,才渐渐平静下来,不出意外地惹起了邻座客人一片关注的目光,甚至酒楼侍者都带着非职业性的和煦笑容瞧着这对有趣情侣。 由于剧烈咳嗽的缘故,苏湄脸上泛起红晕一片,妩媚得格外诱人。两百万的贷款,对于一个刚刚起步一穷二白的企业来说,无疑是一针强心剂,这个消息真的出乎她的意料之外,她深知按照江山实业的实际资产评估是绝对不可能贷到两百万的,就好比潘长江穿不了姚明的衣服一般,没那身材,再好的衣服也穿不了。 她强忍着好奇心,不说话,手托着下巴,满脸狐疑盯着叶云,似乎想看透他脑子的构造。 第三十九章 樱花落 可叶云这厮,的的确确是一个令人恨得咬牙切齿的人。 别人越是急不可耐,他越是心平气和,一点也不理会苏湄的无声质问,只是微微笑着,唇线的那道弧度不仅醉人,更是气人,优哉游哉地拿起筷子,夹了一根芥兰,放进嘴里嚼烂咽了下去。苏湄的双眸瞪得更大了,他却仍视而不见,不时清哼着京剧名段,梅派的《坐宫》,又夹了一块东坡肉,吃得有滋有味,直到苏湄拿着筷子夹住他的筷子,不让他继续夹菜,那双清澈美眸准备喷火时,他才决定高抬贵手,不再逗她,采取春秋笔法,轻描淡写地说他与支行行长是朋友,贷款的事就是这个朋友帮的忙。 苏湄只是淡淡哦了一声,就没有多问什么,倾国一笑,很快将话题转移到其他方面去了。 她知道,当男人含糊其辞不想继续说下去的时候,就代表着有些事是女人不应该知道的。 男人历来都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骨子里就透着帝王思想,老想着隐藏一些秘密,到了适当的时机才会和盘托出,这样显起来比较高深莫测,可以拔高自己的身段,因为他自认为比女人知道得更多,才会更有魅力,才会让女人顶礼膜拜。 酒足饭饱,各奔东西。 当叶云回到家时,挺晚的了,邮电小区很多户人家的灯都已经熄灭,四周静悄悄的。许子衿还没睡,用橡皮筋扎起一头黑发,脸上敷着几片青瓜,正盘着双腿坐在沙发上看韩剧,很娴静,美眸一眨不眨的,清丽无伦的脸庞流着两行清泪,地上遗弃着很多揉成一团的纸巾。 自从这丫头住进这个家后,增添了许多温馨之意,厅里房内摆满了各种可爱的公仔,或者是青郁的小植物,墙上也挂起了不少饰物,让屋子不至于那么孤冷。而墙上除了“折戟沉沙,笑傲天下”的一帖字以外,旁边又多了一幅字帖,是叶云用狂草写就的:长弓交错,遮天蔽日。字体潇洒狂逸,虽然还是没有写出如张至清那种超脱世俗的意境,但已算上乘之作,连一向难得称赞他的许丫头也拍案叫绝。 他每天睡前都会坐在沙发上,静静看着这幅字,试图猜透其中的意思,却始终一筹莫展。 “丫头,在看什么呢?哭成这样。”叶云轻声问道。 静谧,没有得到任何回答,叶云摇摇头,转身锁好门,换好拖鞋,这也是小丫头定出的军规之一,然后第一时间走进厨房泡了一杯茶,水温不高,正好能让茶素慢慢渗出来,坐到了许子衿旁边,看到她仍是泪流不止,心中有些隐隐作痛,他从小就怕这丫头哭,放下水杯,从纸筒里抽出一张纸来,将那几片敷面的青瓜拿开,温柔地帮她擦拭着泪水。 许子衿泪眼婆娑,斜望了他一眼,神情微微黯然,没有说话,稍显疲惫地靠在了他的胸膛上,任由他擦拭着滑过脸庞的泪水,等他动作完全停止之后,才侧过脸去,贴着胸膛倾听他的心跳声,纤指跟着他心跳的节奏,轻轻地一点一点戳在他的手臂上,偶尔啜泣一下。 我见犹怜。 叶云扔掉纸巾,将仍在播放中的韩国电视剧关掉,揉了揉她的小脑袋,抱怨道:“叫你不要看这玩意,你偏不听。这韩剧都是情感毒药,胜过砒霜,让女孩们整天幻想着发生那种不切实际的爱情故事,除了害苦华夏国的男孩们,还有什么价值?广电总局真应该把这败家玩意给停喽。” 许子衿没有抬头,也没有反驳,只是安静地蜷缩在叶云的怀抱里,似乎想这样过一辈子,过了很久,才声若蚊蝇道:“‘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小七哥,你觉得纳兰性德的这几句词写得好吗?” 叶云皱了皱眉,更加不解地问道:“怎么了,怎么突然伤春悲秋起来了?南宫青城移情别恋了?” 许子衿闻言,终于忍不住抬头瞪了他一眼,美眸盈泪,却还是坚强地忍了回去,旋即埋下头去,泣麟悲凤道:“初相遇的时候,一切都是美好的,所有的时光,都是快乐的。即使偶有一些不如意的地方,也甘心消受,因为抱着憧憬,所以相信一切只会越来越好。所有的困难,都是微不足道,满天的星辰,都在你面前失色。我的世界里没有我,全部是你。” “嗯,这是纳兰性德惯有的爱情风格,充满感伤的情调,我就不明白,你说他一个堂堂大男人,放着江山如画不去感叹,只是着笔于男女情感之类的,多小资?丫头,你还是少看他的词集为妙,不然你又会变成另外一个张爱玲了,无病哀怨是最令人受不了的。”叶云又抽出一张新纸巾,低下头去,敬业地帮许丫头擦净残余泪痕。 “会是这样吗?”许子衿轻声问道。 “当然。”叶云没有任何犹豫。 “男人小资一点不好么?非得破釜沉舟乘风破浪闯出一片天地来,才甘心么?这样多累呀。”许子衿没有理会他,仍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头轻轻枕在他的胸膛,眼睛却望向了窗外的夜色,轻轻道,“小七哥,你知道吗,‘人生若如初见’也不是最好的,最好的,就是从没有遇见过,这样就不会有那么多哀怨情愁了。” 叶云如临大敌,越听越觉得不对劲,若在平时,这种残杯冷炙的话语是绝不会在这样一个阳光灿烂的女孩口中说出来的,他将许子衿从怀里扶起,凝视着她的眸子,有些担忧问道:“丫头,你怎么了?是不是谁欺负你了?是南宫青城吗?如果是,我会让他跪在你面前,哭着向你道歉。” 许子衿白了他一眼,淡淡道:“和谁都没有关系,我只是随便说说而已。” “你确定?”叶云还是满脸狐疑。 “你很烦。”她没好气道,抱起了一个泰迪熊靠枕,两条修长雪白的美腿伸直到桌面上。 “没事就成。”叶云知道这丫头的脾气,跟她爸一样倔,没再多问,端起水杯喝了口茶。 许子衿把手提电脑关掉,忽然想起什么,质问道:“对了,你怎么才回来,干什么去了?” “今天公司刚刚搬了新地方,老板请我吃饭。”叶云面不改色,弯身拾起那些废弃纸团。 “又请你吃饭?昨天你不是说请过了吗?”许子衿记性很好,马上翻出旧账反击。 “昨天是昨天,今天是今天,你怎么能混淆在一块呢?昨天吃了饭,今天还是得吃饭,正如太阳每天都要在清晨升起、黄昏落下一样,不能因为千篇一律,就戴上有色眼镜,不公平。”叶云强词夺理的本领也不低,收拾干净地板后,索性就将整杯热茶喝完。 “他是老板,还是你是老板?”许丫头并没有被他这个悖论所吓倒,又问了一句。 “他是。”叶云揉了揉眉头。 “哪有老板天天请员工吃饭的道理?”许子衿反驳道,将几根散在侧脸的青丝顺到耳后。 “听过刘备怒摔阿斗收买人心的故事么?江山实业刚刚成立不久,老板为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这才请我吃饭的。趁着这资本家的良心还在,咱就得狠狠地宰他几顿,以后被他残酷剥削时,心里也好受些,不至于哭鼻子骂娘。”叶云有条不紊地应对着,没有丝毫破绽,不过心生悲凉,跟这丫头说谎很痛苦,往往是为了圆一个谎,得说十个谎言来滥竽充数。 趁着许丫头思考的空隙,叶云又去厨房冲茶,这回端着两杯出来,茶香浓郁,沁人心脾。 许子衿顺手接过一杯,又盘腿坐好,审视着他,问道:“今天就你和老板两个人吃饭?” “当然了,公司规模小,员工还没有多少,我算是开国元老级的人物了。”叶云大言不惭道。 “那你的老板是男的,还是女的?” “男的。” “哼,你还骗我!你刚才抱我的时候,我都闻到nina ri的香水味了!” 叶云不慌不忙,似早有准备,故作惊讶道:“你闻出来了?天,我要输老板一顿饭了。” “什么输一顿饭?”许子衿刚想继续质问下去,不料叶云抛出这么一句,不免有些疑惑。 “说来话长。我老板特别爱他的夫人,今晚刚给他夫人买了瓶nina ri。因为他知道我家里住着一个大美女,吃饭的时候心血来潮,要跟我打赌,说你一定会闻出nina ri的香水味来。我当然不信了,因为你平常用的是cabotine,怎么可能会闻得出来别的牌子的香水?我就跟他打了这个赌,哎,没想到你竟然真的闻出来了,郁闷。”叶云一口气解释道,后背不知不觉渗出了一些冷汗,要想瞒住这鬼灵丫头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真的?”许子衿仔细瞧了瞧他的脸,似乎想找出一点说谎的蛛丝马迹来,却毫无所获。 “如假包换。”叶云神色依旧,微笑依然。 “哦。”许子衿将视线转回到茶杯上,双手磨砂转悠着,轻轻地吹着水面,热气腾腾。 两人的心湖终于归于平静,安静地品着杯中茶,彼此没有交谈。 “丫头,今天小宝和孔孟不是接你去宁大转了一圈吗?感觉怎么样?”最终,还是叶云率先打破了沉寂。 “还行。”许子衿怔怔看着茶杯里的茶水,有些漫不经心道,“宁大的校园清幽雅致,亭台楼阁、花苑美湖坐落其中,可算是全国数一数二的了,听张宝说,宁大的主校园部分还是当初乾隆下江南时的行宫呢。” “哦?有意思,那我改天得去瞧瞧这座闻名天下的江南学府了。”叶云多了几分憧憬道。 “值得一去。”许子衿淡淡道。 两人又沉默了下来。 ———————— 两个小时前,一辆林肯车内。 车里放着优美的钢琴曲,清扬动听。 张宝专注地开着车,他喜欢林肯的静与稳。 孔孟则斜坐在副驾驶那里,无聊地捣腾着手里的ipad。 许子衿坐在后排的位置,穿着一件印着“wisdom”英文字样的白色t恤和一条接近天蓝色的花摆长裙,清新可人,那是一种富有侵略性的漂亮,不知能让多少自诩波澜不惊的成熟男人为之一震。也许是觉得冷了,她将空调口移向了另一端,小手撑着下巴,静静地看着一闪而过的街景,清丽无伦的脸庞没有任何表情,如水美眸很干净,黛眉轻锁,不知在想着什么烦忧事。 “小衿,今晚的日本菜还好吃吧?”张宝不愿见到她心不在焉的模样,便找个话题聊天。 “还好,不过我不大喜欢吃生的东西。”许子衿视线依旧停留在窗外,昏黄灯光滑过脸庞。 “哦,那我们以后就不吃日本菜了,生的东西吃多了确实无益,下次我们试试韩国菜。我知道在新港区那边有一家韩国菜很有名,叫什么我忘了,不过演艺界天后韩雪也很喜欢去那吃。”张宝优雅地控制着方向盘,来回扫着两个倒后镜。 鸦雀无声。 半天没得到许子衿的回应,张宝不禁又叫了声:“小衿?” “嗯?”许子衿这才回过神来,轻笑道,“好啊,只要有人请客,去哪吃我都无所谓。” “小衿,下次就叫小宝请你去亭台宾馆吃满汉全席,吃穷他。”孔孟忽然插上一句,手里还在玩着ipad里的游戏,今天带着这丫头逛了一天宁大,无以伦比的美貌,使到她无论走到哪都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在她身边走,真有点当保镖的虎落平阳感。 张宝腾出手来,甩手给了孔孟一个大板栗,怒骂道:“你丫还好意思说?说好今天中午那顿我做东,晚上这顿你请。你倒好,一句忘带钱包了,就啥事也不管,只顾着放开喉咙吃,那几十碟盘子都快要垒到屋顶了。” 孔孟摸着脑袋,委屈地撇撇嘴道:“我真忘带钱包了嘛,要不你翻,翻到就是你的。” “你以为老子不敢?” “哎哎哎,你还真翻哪……” 许子衿听着两大活宝的打闹嬉戏,掩嘴轻笑而起,但视线却始终停留在窗外。 忽然,她似乎看到了什么,眸子一滞,脸色大变,整个人呆住了。愣愣地回过头去,透过车后玻璃,再往那家樱花食府餐厅望去。这回儿,她终于看清了,那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身影正坐在一个女人的对面,甚至,她似乎看清了他脸上的那一抹淡淡的微笑,清净如竹。 车外,一片樱花落下。 车内,泪水不可抑止地滑过许子衿的脸庞,黯然神伤,悲凉似寒天冷雨。 第四十章 醉了 月光透过窗棂斜斜铺洒进来,照在那盆万年青上,绿得愈发精神。 也不知这样过了多久,许子衿默默抿了几口茶之后,情绪终于彻底娴静了下来,侧过脸去,问道:“小七哥,你饿吗?” “饿。”叶云早已是慵懒地斜躺着,翻着一本这丫头看的生僻如天书的冷门书籍,《雾月牛栏》。她这段时间一直在追着迟子建的作品,时光可以打败一个徒有美貌的女人,却无法击败一个有知识和情操做底蕴的女人,同样是恋爱、婚姻、家务,红尘种种的挣扎徘徊,而读书的女人,会比他人生活得更明净。 “那我给你煮点夜宵吧。”许子衿温柔道。 “好啊,不过别煮太多,免得浪费了。”叶云翻着书本,叮嘱道。 许子衿起身,走向厨房,开始淘米洗菜,煮一小锅白米粥,再配上几碟冷菜。 做粥的米是她跑了很多地方后精心挑选出来的,是南岭一带的粳米,冷菜的来源更简单,邮电小区住着不少老人,他们闲来无事,就因地制宜,在小区的几块角落空地里开辟菜园子,种了不少青菜萝卜。而许丫头充分展示她的亲和力,跟老人们混得相当熟,时不时陪着他们跳舞耍剑,使他们在黄昏之年如沐春风,因此大家都当她是亲孙女一样溺爱着,几根青菜当然不在话下。 “丫头,炒一碟萝卜丝,昨天还没吃够。”叶云在厅里喊了一声。 “好嘞。”许子衿在厨房里答道,不用他提醒,她现在都正在炒,往锅里倒了一点麻油,萝卜丝的香气更足,扑鼻而来。 忙活了好一阵子,许子衿端着一碟菜出来,看见他仍然游手好闲,气鼓鼓道:“过来帮忙。” “哦。”叶云理亏,赶紧起身,帮着拿碗筷,再端出那小锅新鲜滚热辣的白米粥,口水早不知咽了几次。 许子衿除下围裙,坐到他身边,也不吃,只是手托着下巴静静看着他狼吞虎咽。一碗白粥下去,瞧见他嘴角残留着几粒饭米,掩嘴轻笑,嗔视了他一眼,似乎在责怪他的粗枝大叶,笑着拿过一张纸巾为他擦干净。叶云则毫不在意,专心致志地吃着面前的美食,恨不得一次全歼灭。 她微笑看着叶云转眼间消灭了一碟萝卜丝,忽然记起了什么,轻声道:“哦,对了,小七哥,你等等我。” “咋了?”叶云不明所以。 许子衿回房,拿出一张制作精美的纯金邀请卡,递给叶云,解释道:“这是今天张宝托我带给你的,他说两个星期之后,鼎湖会馆有一个名流宴会,想让你出席,届时宁州各界的知名人士也会到场的。” “知道了。”叶云点头含糊道,口里的青菜还在咀嚼中。 这事,张宝在前两天已经跟他通过气了,他很是感动,知道张宝这是在给自己创造机会,来认识更多的人,这对还在蹒跚学步的江山实业未来发展有着莫大帮助。很多创业的人一开始踌躇满志,到最后不了了之,很多时候是因为时运不济,不是做出来的东西空泛过大显得不切实际,就是没有伯乐能够点石成金、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能在刚上路的时候,就遇到贵人相助,太难得了,比第一桶金更弥足珍贵。 许子衿美眸盯着叶云,带着几分期待,试探问道:“小七哥,你能带我去吗?” “不能,那晚我是去认识一些知名公司的高层,看有没有更好的工作机会的,你一个小丫头片子瞎参和什么?乖乖留在家里看你的韩剧,你怕闷的话,我让李青鱼过来陪你。”叶云坚定道,那天晚上的宴会,他打算带着苏湄去,这可是让江山实业出名的好机会,不能让许丫头去搅和了。如果让她看到了苏湄,不知会闹出怎样的阵像来。 “我才不要李青鱼来陪我!不带就不带,谁稀罕了?”许子衿不满道。 “送你一瓶cabotine当补偿,成不?”叶云退而求其次。 “这还差不多。”许子衿嘴角终于露出浅浅的弧度,像一艘扬帆起航的乌篷船。 叶云定下心来,把那小锅白米粥消灭得一干二净,擦擦嘴,收拾起碗筷。 许丫头帮着忙,柔声道:“小七哥,过两天你陪我去一趟刻木观小学吧,我想回去看看。” “好。”叶云爽快答应道。 夜静静流走,那一盏孤灯幽幽亮着,那一对青梅竹马的男女仍然不知疲倦地谈天说地。 很温馨。 ———————— 母亲告诉叶云:丑角,也许比英雄更知人生的辛酸。 她举了一个例子:卡里尼是意大利最着名的喜剧演员,他的演出经常使到整个那不勒斯城的人们都笑断肚肠,这时候,有一个病人去找城里的一个医生,来治疗他致命的忧郁症。医生劝他到戏院去看卡里尼的演出,病人回答:“我就是卡里尼。” 大悲者常会以笑谑嘲弄命运,以欢容掩饰哀伤。 因此,叶云总是尝试着让自己远离聚光灯,低调前行,而他的生活也的的确确简单到近乎胸无大志,除了书和茶,就是等着许子衿的一日三餐,养养小鱼,种些花草;偶尔与苏湄去斜阳河畔看看母亲曾经住过的地方——五柳居,然后顺便在河边钓个鱼;或者一边与端木子路下棋,一边探讨着公司发展前景。不过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这两个围棋高手对弈的竟然不是围棋,而是军旗或是斗兽棋这类很孩子气的棋子;又或者,邀上张宝和孔孟两大顽主到郊外森林打打猎,寻个野味解解馋,狍子、黄鹂之类的走兽飞禽就别想了,运气好,能碰上一两只出来找水喝的豪猪。 对于他这种得过且过不理俗世纷争如闭关老僧的生活方式,苏湄颇多怨言,一点也没有那些杰出企业家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的创业精神。她劝说了无数遍,往往是水过鸭背,一点用也没有,到最后反而被他说服了,无可奈何,只好任由他破罐子破摔,再也不对他的人生指手画脚了。 不过,最近几天叶云好像转了死性,每天都奔波劳碌,争分夺秒,看得苏湄一愣一愣的。 上午,他跟着孔孟到市府办转了一圈,在这位市长公子的撮合下,跟负责发改、工信、科技这几条线的综合二科的人见了个面,东扯西拉地谈了大半个小时,内容当然都是无关痛痒的。不过公关嘛,当然得从边缘化话题开始。到了中午,就叫孔孟约张宝出来,简单吃了个中饭。下午,又马不停蹄地赶往新港支行,在行长办公室跟贾伯侯秘谈了一两个钟头,抽了半包烟。出来后,知会了许子衿一声不回去吃饭,就坐公交车去舶来区找端木子路。两人连夜赶出了一份《关于西山区房地产发展可行性报告》,转天这份东西就出现在了贾伯侯的桌面上。 当然,叶云这样不分昼夜地颠簸,不是心血来潮,更不是良心发现,只是为了抓住机遇。 j. p. hond有句名言:上帝会给每个鸟食物,但不会把食物投入巢中。 叶云绝不是广撒网好捕鱼的那种人,而是擅长于放长线钓大鱼,他的耐心,世上绝无仅有。 孔孟告诉叶云,省里已经明确表态,支持宁州市政府开发西山区影视基地,并且会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包括省里报批手续程序、企业准入审核程序等等,都会大开绿灯。知道这个利好消息时,叶云还躺在屋子的沙发上假寐,当时他兴奋异常,一个鲤鱼打挺而起,吓了在旁边拖地的许子衿一大跳。他二话没说,奔回房里打电话给金爷,平湖苑的购房计划立即被提上议程。 运气,有时候也是实力的一种,抓住了的机遇就是运气。 眼红的人只知道冷嘲热讽,永远不肯低头走路,一辈子登不上大雅之堂。 庞月明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脸色阴沉,闭门谢客,关在办公室里骂娘骂了半个小时,那只跟了他十多年的茶杯也被摔得粉碎。不过他也不是省油的灯,马上运作起了庞大的官僚人脉关系网络,单单跟省委副书记羊落笔打诉苦电话就打了五通。羊落笔曾是庞月明在省会校上课时的老师,两人感情笃深,当然会护犊子,在省委常委碰头会上多次表示宁州的事情应该由市委市府决定,省里不应干涉太多。而曾经的宁州一哥张至清也许是因为刚刚上来,有些拘谨,并没有说出什么令人觉得眼前一亮的东西来,还是打着官腔,偶尔蹦出一句“我们应该相信民主集中制”之类的冠冕堂皇话语,几个常委始终没有形成统一意见。 由此看来,宁州这趟浑水是越来越难澄清了。 清晨。 天阴沉沉的,像一块脏了的抹布。 不知何时,天空中开始飘落无数的雨丝,潇潇,细如愁。 烟雨,宛若一个朦胧梦境,又如一曲轻柔的小令,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就溶掉一个身心。 叶云依旧坚持每天的晨跑,他不知道这份闲情逸致还能维持多久,所以很珍惜这段日子。 “外面下雨了,你还要去吗?”许子衿淡雅脱俗地站在厨房门口,皱着眉头道。其实她很早就起床了,穿着一条可爱的宽睡裙,一头青丝扎起,正在煮着早餐。自从住进这里之后,她早已经习惯了跟柴米油盐打交道,瞧见叶云在这种天气还要出门跑步,有些担忧,就放下手中的活走出来,神情柔和地凝视着这个被她守望了十几年的男人。 “没事,这样更好,凉快些。”叶云在门口系着鞋带,这双旧帆布鞋让许丫头洗得崭新。 “我给你熬碗姜汤,回来喝。”许子衿叮咛道,虽然叶云极少生病,但终究不是铁打的。 “成。”叶云微笑道,转身开门,一股微微寒意扑面而来。 “对了,你回来的时候,顺便去百年老店买一笼小笼包吧,我有点馋了。”许子衿柔声道。 “好,你给我拿几个硬币,我不带手机了,带钱又怕会淋湿掉。”叶云淡然道,自从她在,就很少买早餐。 “等等。”许子衿回房,从一个墨黑色的小钱包里拿出几个平时买菜找的硬币,递给他。 叶云放进口袋揣好,跑步出门,雨丝漫天飞舞而来,衣服很快湿透了。t恤沾水很重,他却轻松自若,与平常一样的时间跑到小西湖,没差半秒。兴许是因为下雨的缘故,纵然今天是周末,晨运的人也没见多少,只有湖边的大榕树下有几个风雨无阻的老人在兴致盎然地打着太极,一招一式毫不马虎,有板有眼。还有五六个学生模样的人坐在湖对岸的小亭子里,右手拿着铅笔,左手捧着画夹,正在给这幅美丽的雨中即景誊描速写。 叶云没有想过夏天的宁州竟也会下起如此细腻的江南之雨来,有些奇货可居的惊喜感。 他放松完后便负手而立,站在湖岸欣赏着这难得的美景,浑身被细雨侵蚀,也全不在乎。 眼前是一幅淡雅到极致的画卷:烟雨,柔和,缠绵,尤其于江南。 淅淅沥沥,如雾如烟,耐着性子,不急不躁,将整个宁州都揽进怀里,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浸润。 轻细的雨花,像飘忽的雾,白茫茫的,轻吻着人的脸,微微觉着痒;又轻轻濡湿着衣裳。 小西湖被这无边丝雨笼罩而起,仿佛一个含羞的江南少女,盖起了一层薄纱。湖中一叶轻舟悠悠荡然而至,飘徙于沉默不语的湖面。一个披着藏青雨衣的女人站在船头,擎一楫竹篙,撑破小西湖平静的水波,正细细地打捞起湖中的杂物,还湖面一片干净,悦耳的渔歌伴着微熏的雨香,缓缓而来。 老船坞,旧石桥,长竹篙,小西湖,一同沉睡在江南温软的水床上,泛出柔美的光晕。 有多少故事从湖底弥漫开来,又有多少情节在这淡磨如镜的水面蹁迁? 叶云醉了。 第四十一章 逞强 细雨迷朦中的宁州在宁静中弥漫着惬意,迷离中透着些许释然。 繁华褪尽,庸碌的红尘从身畔滑过,让你忍不住亲近她,以期涤去心灵的浮垢,使灵魂轻盈起来;让你忍不住眷恋,纵使你不愿在浊世中做隐士,你也想长久地与之亲近,纵使你留恋尘世的灯红酒绿,你也不得不承认宁州是美的,美得动人心魄,美得让人忍不住为之歌咏。 叶云完完全全被这美景陶醉了,于雨中打起了灵箜拳。“扬灵兮未极,箜篌醉中谣”是这套拳法的精妙所在,拳无来势,亦无去势,一如这飘渺而至的细雨,轻逸绝伦。那几个正在树下一丝不苟耍着太极的老头子瞧见了,惊艳万分,纷纷停了下来,定睛细细观赏着,不时发出啧啧的赞叹之声,感觉自己在那个年轻人面前打拳,有点班门弄斧的窘迫。 后生可畏。 叶云并没有过多理会他们的众目睽睽,依旧按照自己的节奏挥舞着,松弛着紧绷的肌肉。 而这雨似乎受到了他拳势的感染,越下越大了,好像是千万支魔指,好像是千万条琴弦,弹出了千变万化的声音,满湖荷叶被打得笃笃作响。几个老人还是十分理智的,没有拿自己风烛残年的身体逞能,撑起一把把黑伞,三三两两离开。而叶云却负隅顽抗,执着地打完了整套拳,才慢悠悠地走向凉亭。这么大雨跑回去,肯定会被丫头怨骂个半死,倒不如到凉亭里躲一阵,避避风头,晾干身子才回去。 叶云的贸然出现,并没有打扰到凉亭里静谧的氛围,每个人都沉浸在自己的画作世界中。 他略略扫了一眼四周,就默默走向一个角落,坐在了一张石板椅子上,拨弄着满头湿发。 由于有人在,而且都是清一色的女孩子,叶云不敢脱去上衣,只好一部分一部分地拧干。 都说昆明四季如春一雨入秋,看来宁州也差不离,温度较低,风一吹,他感觉凉飕飕的。 忽然,一只纤细白皙的玉手递过来一张纸巾,叶云有些诧异,抬头望去,更是惊愕万分。 天底下的巧事就是这样,有时候会在意想不到的地方遇见意想不到的人,这真的很奇妙。 许仙在西湖借给白娘子一把伞之后,怎么着也不会想到自己竟然还会在断桥与她重逢吧? 站在叶云面前微微俯身的女人正巧笑嫣然,露出一排白如玉的牙齿,美得让人目眩眼晕。 “发什么愣,你不会是想让我亲自替你擦吧?”她晃了晃手中的纸巾,微怒含羞地打趣道。 “对不起。”叶云这才从惊讶的神色中抽离出来,稳稳心神,将纸巾接过来,擦了擦脸。 “有的人很奇怪,明明该说‘谢谢’,他却说了道歉的话。”她莞尔道,坐到了叶云旁边。 “……”叶云头皮一阵发麻,这个女人真犀利,咳嗽了好几声,连忙改口道,“谢谢。” “有的人真是太奇怪了,明明被别人暗贬,他却说了感谢的话。”她拨拨秀发,狡黠道。 “奇怪个……”叶云硬生生把那个“屁”字咽了下去,这个敏感时刻还是不要挑衅为好。 一个女人的可爱之处,就在于懂得调侃适可而止,显然,这个女人是可爱的。 她没有再往下说什么,只是轻笑,却一点儿也不娇柔做作,善意而温柔,像此时的朦胧烟雨,起身走开几步,到对开的一个角落,从石椅上拿起一顶乳白色大沿遮阳帽戴上,这种天气竟捎带这种帽子,也不知道她脑子怎么想的,然后右手拎起一个画夹和几支铅笔,左手拿起喝了半瓶的酸奶,折返走了回来,步履轻盈,珊珊作响。 面对这么一位楚楚动人的女人,叶云没有神情波动,也懒得多瞧,专注于手中的擦拭。 一张纸巾只有方寸之地,很快就擦烂了,成了弃之可惜食之无味的鸡肋,正当叶云在犹豫要不要丢掉之际,又有新的一张递过来,体贴入微。她递过纸巾后,安静地放下手中的东西,坐在一边,喝着剩下的酸奶,叶云心中一暖,就是这样,在很微妙的时刻,她都会悄悄出现,极少言语,却总能触动他那颗原本就并非坚如磐石的心灵。 也许是平时太少展露笑容的缘故,这个女人嘴角扯起的弧度总是那样的牵强附会,不够自然,那双不知藏着什么暗无天日秘密的眸子总是像一口干枯的深井,往井中看,会令人怦然心动。此外,她的眉毛很像书法家提起蘸满墨的毛笔,从眉心起笔,起笔时顿了顿,然后一气呵成,笔法苍劲有力,而且墨色浓淡均匀,收笔处也非常圆润,可惜的是,眉毛的间隔略窄,表示性格较为忧郁,且容易自寻烦恼。 “你还记得我吗?”她用尾指撩了撩额头的秀发,给人一种浓洌的清水出芙蓉般的感觉。 “记得。”叶云擦了擦额头,刚刚还干燥的纸巾立马就湿了,也不知是雨水,还是汗水。 “可你刚才进来的时候,没认出我。”她撅了撅嘴唇,显然对叶云的信口开河嗤之以鼻。 “怨不了我,首先你处的位置不起眼,再者我湿漉漉的,也没心情仔细看。”叶云习惯性地揉着眉头道。 “掩耳盗铃。”她的语气中带着几分调皮与几分不屑,端着酸奶不断吸吮着,幽韵撩人。 “事实胜于雄辩。”叶云认真道,将视线投向了湖中,那一艘竹排还在荡悠着,捞杂物。 “那你记得我名字吗?”她清眸流盼,似乎对这个问题很期待,以前从未试过这种感觉。 “纳兰葬花,对吧?”叶云很庆幸,在自己的脑海深处仍然存留着这个有些感伤的名字。 “你竟然还记得?”纳兰葬花惊喜轻呼道,眼神的温度骤然上升,那是由衷的喜出望外。 “这不是件什么难事吧?”叶云苦笑道,终于把外露在衣服外的皮肤擦干了,那张纸巾报废。 “不是这样的,其实要牢牢记住一个陌生人的名字,是很难的。正如你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即便走了几趟同一条街道,你还是有可能忘记它的名字。人的大脑是一个记忆的宝库,人脑经历过的事物,思考过的问题,体验过的情感和情绪,练习过的动作,都可以成为人们记忆的内容。德国有一位着名的心理学家名叫艾宾浩斯,他在1885年发表了一份记忆遗忘实验报告,表明了一点,你知道是什么吗?”纳兰葬花侃侃而谈道,这是她头一次对着一个异性长篇大论,这要是让死党韩雪知道了,肯定会怀疑叶云是不是下了什么迷魂药之类的东西。 “洗耳恭听。”叶云微笑道,赫然发现自己心里有一种特别的情愫正在滋生,使他着迷。 “艾宾浩斯的实验报告表明了,人的大脑从‘记’到‘忆’是有个过程的,这其中包括了识记、保持、再认和回忆四个部分。输入的信息在经过人的注意过程的学习后,便成为了人的短时的记忆,但是如果不经过及时的复习,这些记住过的东西就会遗忘。”纳兰葬花轻笑道,她的冰清玉洁会很容易感染到身边的人,像一块白净无瑕的古玉,没有一点世俗风气。 叶云静静听完她的这一番颇为深奥的理论,也不急着发表什么惊艳看法,反倒是站起身来,像一只落水狗一样,抖落了几番,震下不少积水,然后才慢慢坐下来,侧过头来凝视着她,勾勒出一个醉人的微笑,轻声问道:“你是不是想知道,我有没有经常想起你?” 一语中的。 “啊!”被看破心思的纳兰葬花不禁低呼一声,俏脸霎时橘子红了,羞态足以沉鱼落雁。 自己说了这么多,兜了很大一个圈子,原本想伪装掩饰一下,却没想到被他轻描淡写的一句就识破了,而且是直捣黄龙,一个女孩子家,贸贸然被揭开真实想法的面纱,怎能不仓皇失措?看着叶云笑得像棵狗尾巴草,纳兰葬花羞愤欲死,很小女孩子气地悄悄撇了撇嘴,不过看他的眼神却在微变,这个不知背景的男人的确很有趣,表面上看,他对任何事情都是敷衍散漫,甚至有些神游天外,可实际上是绝不会被表象所迷惑住,对局势的把握总是那么的了然于胸。 “实话告诉你,有想过。”叶云望了眼动人到让人不敢正视的纳兰葬花,温柔说出实话。 “哦。”她红着脸,不敢再纠缠于这个问题上,转移话题,“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叶云,落叶的叶,白云的云。”叶云微笑道,看着她的脸红得似苹果一样,笑意更浓。 “叶云。”纳兰葬花喃喃念了几遍,展露一个仙子般的微笑,自信道,“我记住了。” 叶云继续擦着身上水滴,瞥了眼她放在石椅上的画夹,轻声问道:“今天出来画画?” “嗯,其实我对江南的雨有着一种特别的情感,说不清是什么,但它能撩起我最心底的幻想。记得小时候,就常听爷爷跟我说江南烟雨是怎样的妙不可言,让他魂牵梦萦,令我总想来亲身感受一下,后来无意中看到皖徽作家陈所巨的《烟雨桃花潭》,更是觉得江南烟雨的神韵是那样的撩人心扉动人心魄。这次好不容易来到江南,所以我想把它画下来,等到以后看不着的时候就拿出来,回忆一下。”纳兰葬花的嘴角往上扯动了一下,终究还是没有完全展开来,笑得很僵硬,似担着千斤重的心事。 “我能看看吗?”叶云礼貌道,深刻感受到了她在说“以后看不着”时的忧伤。 “不能。”纳兰葬花义正言辞地拒绝了,当然拒绝,这是她内心的雨,怎能给陌生人看? “随你吧。”叶云耸耸肩膀,慵懒地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他从不会强迫一个女人什么。 “如果你非得要看,我可以让你看其中的一张。”纳兰葬花微笑道,这就是女人的心理。 “嗯。”叶云睁开眼睛,悄悄露出一抹奸计得逞的微笑,欲擒故纵的策略对她果然奏效。 “给。”纳兰葬花从画夹的最上层抽出一张画,纸质荫白,反转过来,轻轻递到他面前。 叶云接过来,离身子有一段窄窄的距离,以防有水滴到纸上,仔细观赏着,空气中突然散发出一种宁静的味道,他甚至不敢用力喘气。这张画是用铅笔素描而成的,估计画得有点仓促,因为很多线条誊描得有些粗犷过头,画得是一艘豪华游轮,船头有一只吐着舌头的海豚,似乎正在奋力游着。 “这就是你印象中的江南烟雨?”叶云很错愕,这画的内容跟烟雨八竿子也打不着。 “当然不是。”纳兰葬花挑挑两条极好看的眉毛。 “那这画想表达什么内容?”叶云感觉到有些摸不着头脑,而且也没有切入点去弄清楚。 “逞强。”纳兰葬花莞尔微笑,完全是被叶云熏陶出来的狡黠笑容。 “逞强?”叶云更是感觉到如坠雾里。 “对呀,你没看见海豚正吐着舌头么?那是因为它太累了。海豚跟一般动物不同,不怕人,喜欢绕着船只游泳嬉戏,但碰到了像这艘这样巨大的豪华游轮,它还要逞强坚持绕船游泳玩耍,不就会游得很累很喘吗?”纳兰葬花的笑容里浸满了得意神色,偶尔露出这种表情的她,不再让人感觉冷漠。 “为什么想到要画这张?”叶云好奇道,这还是跟她想画的烟雨不挨边。 “因为某人刚才让我看到了什么叫逞强。雨下得这么大,耍太极拳的老人们都撑着伞离开了,他还要坚持打完一套拳才避雨,这不正切合了我这幅画的主题么?”纳兰葬花掩嘴轻笑,带着发自肺腑的捉弄之意,这个多少有点娇媚的小女子模样,不知能让多少叱咤情场的成熟男人撕下虚伪的稳重外衣。 第四十二章 一念愚即般若绝 《逞强》这幅画,真是神来之笔。 叶云连连咳嗽了好几声,这头素来被苏湄怨骂厚颜无耻的牲口此刻竟有些尴尬之色,喃喃问道:“早认出我了?” “当然,只有某些人才会眼高过界,当别人是透明的。”纳兰葬花嗔视了他一眼,不满道。 叶云借驴下坡的功夫早已是炉火纯青,不动声色道:“还真得感谢这雨,没它,咱俩撞不上。” “嗯,不过不知这雨要下到什么时候呢。”纳兰葬花皱了皱眉,似乎有些解不开的忧愁。 “下点雨挺好,蒸笼一样的宁州凉爽如秋,心情也会跟着舒畅。”叶云气定神闲道。 “也许吧。”她漫不经心道,起身眺望着小西湖,雨下得很大,很朦胧,万珠从天入湖,绽起点点波纹。 “有心事?”叶云听出了她语气中的变化,原本打算闭目养神的,现在不得不暂时搁置。 “没有。”她轻轻摇了摇头。 “谎言。”叶云选择直截了当地戳穿,他并不想探听秘密,只是不想见到这个女人苦闷。 “真没有,只是有一点想不通而已。”她回过头来努了努嘴,很快,视线重新回到了湖中。 “说来听听。”叶云很奇怪自己为什么会对她的情绪这么在乎,这是他想不通的一点。 “你说,当雨水从天而降,进入到湖中之后,是不是就成为了湖水?”她轻声问道。 “是的。”叶云坚定道,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问出这么一个白痴问题,但还是很认真答了。 “如果湖水不接纳,排斥它怎么办?”纳兰葬花触目神伤道,眉头皱得更加紧了。 “这点我不清楚,不过我知道一点,我没见过雨水下去后,又从湖面抽离升天的。”叶云平静道。 “唉,进去之后,确实是出不来了。”纳兰葬花轻声叹了句,嫁入甄家还想出来?做梦吧。 叶云当然不会知晓她这句话背后的意思,玩笑道:“想知道能不能出来,跳下去不就完了?” “我不会游泳。”纳兰葬花摇着头,微笑道,“即便会游,我也不会跳下去,湖里多脏啊。” “你没见到工作人员在打捞杂物么?其实不脏的,湖水清澈得很。”叶云瞥了眼那艘竹排。 “我才不会这么无聊呢,谁会傻到在这种天气跳下湖呀?”纳兰葬花努努嘴,坐了下来。 话音刚落,在离凉亭不远的堤岸,一个中年父亲将自己只有七八岁的儿子丢下了小西湖。 噗通! 小西湖溅起了一阵浪花,凉亭里惊起了一阵尖叫。 ———————— 莎士比亚说,满瓶不响,半瓶咣当。 没想到这个湖水满得几乎要溢出堤岸的小西湖响起来,比半瓶咣当还要震撼。 随着那声噗通落水声的响起,所有人的目光都在一瞬间聚焦到了孩子落水的地方,看着孩子在水面处消失,凉亭里一片静寂,甚至连呼吸声都不知所踪。然后,不知道是哪个女孩率先尖叫了一声,紧接着,一声声更为疯狂的尖叫接踵而至。这样一来,原本环境清幽的凉亭算是彻底炸开了锅。虎毒还不食子,更何况是人!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焦急与担忧,甚至是对那个狠心父亲的鄙夷与愤懑。 只有一个人除外。 坐在石椅上的叶云面对这一突然变故竟无动于衷,还是一派悠然自得的模样,慢条斯理地拿着纸巾擦拭着身上的雨水,抬头望了眼面前这些失去理智的女孩子们,微微叹了口气,然后很没良心地自言自语说了句:“唉,还想来这里清静一下呢。” 幸亏他说的声音不大,不然很可能会引来一片神憎鬼厌的目光,但这并不代表没人听见。 纳兰葬花。 与那几个浑身带着浓厚书香气、不知社会深浅的女孩子们对比起来,鹤立鸡群的纳兰葬花显然镇定很多。她虽然也是忧心忡忡,也是第一时间站起来,目不转睛地关注着那个落水孩子,但并没有乱掉分寸,所以叶云那句无心之失清清楚楚一字不漏地进入到了她的耳朵里,那样的刺耳,讶异,甚至用震惊来形容也不为过,她第一次用一种厌恶的眼神看着叶云。 原来,无论多么有趣、多么神秘的男人,在这种危难关头,都会泄露出他的劣根本性来的。 唉,只能怪自己有眼无珠吧,纳兰葬花很快收回视线不再看他,甚至在这一刹那做出了永远不再搭理他的决定。虽然这个男人在这之前是那样的吸引着她,仿佛一个无底洞,永远探究不了他的底细,但一个对生命漠然的男人,即便他再拉风强悍与众不同,也不值得深交,这正是她憎恨自己父亲的最大原因。 孩子的生命高于一切。 她已然顾不得自己打出的每一个电话都会被她哥纳兰锦玉监听从而暴露行踪了,连忙弯身在自己的背包里找寻着手机,想打110求助,却赫然想起自己的手机放在酒店房间充电了,懊恼不已,颓然扔下手中乱翻出来的东西,准备冲出去找会游泳的路人帮忙,刚回过身来,却看到叶云那畜生不仅没有半点紧张,反倒是舒舒服服躺在了石椅上,翘着二郎腿睡觉,像清朝饭饱午睡的达官老爷,嘴里还哼着太平小调,她的如水秋眸再也不能平静,腾起了几丈的滔天浪花,怒视着仿若无事的叶云。 “你的身子被雨水浇冷了,难道血也变冷了?”纳兰葬花冷哼一句。 “据《灵枢·营卫生会》里记载:血者,神气也。人在心平气和的时候,也就意味着沉着冷静,与易冲动的热血沸腾截然相反,由此可见,冷血也未见得是件坏事。”叶云慢悠悠道,双手枕着头,连眼睛都懒得睁开了。 纳兰葬花气不过,还想顶回一句,却忍住了,恨恨瞪了他一眼,转身冲进了雨帘。 “真是个笨得可爱的女人。”叶云淡淡说了句,虽仍然闭着眼,嘴角却轻轻上翘。 雨水细而密,像万条垂钓鱼线从九霄云外飘洒而至,没有一点消停的意思。纳兰葬花很快就湿透了全身,眼睛被雨水侵蚀得眯成了一条线,一头令人垂涎的青丝也不再飘逸,服服帖帖地垂在后背,凉鞋在地上快速前进,溅起一阵阵水花。 在她跑出去之前,那些画画的女孩早已飞奔到了出事地点,吱吱喳喳行动各异,有的在围着那个弑儿的父亲厉声谴责,有的拿着手机讲个不停,估计是报警之类的,也有可能是给媒体爆料。还有的从路旁捡来一根长棍不断地试探着湖底,企图碰个运气,可以让那个可怜的孩子在挣扎中抓到这根救命稻草。 纳兰葬花当然不会做这些徒劳之功,她一路飞奔,跑到了湖对岸,找谁? 撑着竹排打捞杂物的女人。 “你好!”纳兰葬花双手卷成喇叭状,冲着湖中央喊道,语气急不可耐。 “下雨天还要工作,你说我好,还是不好?”女人与她的急迫形成了鲜明对比,显得漫不经心,仍然专心致志地干着手中的工作,到底是熟能生巧,一竹竿下去,飘忽不定的垃圾袋就被准确无误地打捞上来,然后竹竿划出一道并不华美却妙到毫颠的弧线,将垃圾袋放置到了船尾的住框里。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有事求助于你!”纳兰葬花的眼帘睁不开,瞧不清对方的面容。 “救人?”这女人看似对外界的事情毫不上心,但实际上却完全猜透了纳兰葬花的来意。 “嗯!”纳兰葬花喜出望外,她没想到能这么顺利,原本还打算软磨硬泡跟对方交涉呢。 “找别人去吧。”女人简单的一句话,让刚刚拨开云雾的纳兰葬花瞬间跌入谷底。 “那是一个孩子的生命,您不能袖手旁观啊!”纳兰葬花已然带着哭腔,泪水伴着雨水一同滑落,她知道,正常情况下,一个成年人从掉下水到溺水身亡的时间最短也只需十分钟,时间是万分宝贵的,而在那边的湖面,依然没有任何孩子的踪迹,只有那几个女生徒劳无功地拿着木棍捅着湖水,荡起层层波纹。 “工作是我的生命。”女人仍是淡淡地回了一句,又唱起一支江南小调,荡然开去。 佛曰:一念愚即般若绝,一念智即般若生。 爱在一念间,智慧也在一念间。恨在一念间,愚痴也在一念间。 这句佛语,有几个凡人能参透?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曹雪芹在几百年前总结的这句话,对人性的刻画可谓是深刻至极。纳兰葬花坦然地拭去泪水,用一个微笑代替了怨恨,转身继续奔跑,寻找下一个可以营救那个小孩的人。她平时最讨厌的运动就是跑步,太多的无氧运动了,而今天,她却跑得比任何人都要带劲。她坚信,这个世界终归还是好人多一些的,不像那个只会躺下睡觉的死人。 信念是好的,天气却是坏的。 这么潮湿的天气,有谁还愿意出来小西湖边溜达? 看着路上行人荒芜,纳兰葬花早已是心慌意乱,随着时间一点点流逝,那个孩子的生命气息也在一点点减弱,她现在连瞟一眼事发现场的勇气都没有了,似乎是她把那个孩子推下去的一样,而心里就更埋怨起了叶云,因为任凭是谁遇到这种突发状况,都会有一种人性本能的反应——去救那个孩子,可他却可以冷漠到连眉毛都没有皱一下,真是无法想象。 想到这里,她的内心深处突然咯噔了一下。 自己刚才对那个打捞杂物女人的无情可以淡然一笑,为什么对他的要求却如此苛刻? 他不下水,也许是因为他不会游泳,或者他今天淋雨之后,身体状况不是太好,自己为什么一定要他去做出一种表态呢?但很快,善于换位思考的她,却破天荒地坚决否认了这种想法。即便是这样,他也应该尽最大努力去救人,这才是一个正常人所应有的举动,而不是懒洋洋地躺在那里睡觉。 哼,冷血无情,她心里暗骂了一句。 可惜,无论怎样谴责无所作为的人,对于救人一事也于事无补。 现实世界是不会突然出现一个将裤衩穿在外面的超人从远处飞来,然后装逼无比地将人从水里捞出来带上天空,最后还会露出一个标志性地微笑。所以纳兰葬花跑了一圈,结果一无所获。搬救兵的想法落空,心情跌倒了谷底,她原本白皙滑嫩的脸庞此刻染上了一层霜降般的惨白,那是一种她从来没体验过的痛苦。一个从小在军事大院里长大的孩子,没有经历过四处碰壁的无助,有爷爷的威名在,谁对她都是一求百应,即便是她从家里逃出去之后,每到一个地方都是顺风顺水的,可这一次,她就像溺在水里一样,难以呼吸,挫败感铺天盖地地涌来。 湖面依然没有任何动静,一个鲜活的生命很可能就要永远消失在那里了,雨下,泪也下。 她慢慢向着事发地走去,不是她不想快点到,只是她已经跑不动了,两腿麻木到不听使唤。 虽然她与那个孩子素未平生,也没有亲眼看到那个恶毒父亲将他抛进湖里,但给她的感觉就像一个亲人在自己眼前骤然消失一样,本能地驱使她去想方设法救他。而现在,她停了下来,原本黯淡无光的眼神突然明亮了许多,似乎做出了什么重大决定,露出了一个蛇蝎美人般的微笑,然后继续前行,步履轻松不少。 佛祖总说他会普度众生,这句话并不是官腔,一句空谈。 上天总有好生之德,在孩子沉下湖底七分钟之后,一个画画的女生在找了大半天人帮忙没找着的情况下,终于在小西湖进口不远处遇上了一群来这里观光游赏的夷洲游客。不过不幸的是,这是一群没有任何战斗力的老头老太太,是49年国民党退居夷洲时,从松江过去的,这一次回来也算是寻根觅祖了。 救援,依旧无果。 第四十三章 那一巴掌 这群夷洲游客正是因为想念这江南烟雨而慕名而来的,所以今天才会冒着大雨撑着伞跑来小西湖,而且个个还兴致勃勃,一手撑伞,一手拍照留念。当听到那个女生说有小孩落水了,不出意外地着急万分,这群老人家立刻舍去美景,都跟着她一路小跑过去帮忙。 到了堤岸旁,有几个曾在年轻时做过水手的老人跃跃欲试,但还是被自己的同伴所劝阻,他们也明白,自己的身子骨确实不足以将小孩从水里托上来,不要等下自己下水了,到时候还得别人来救。这群夷洲老同胞眼瞧着自己帮不上啥忙,而警察一时半会也到不了,纷纷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有扔石头试探湖水深浅的,有相互探讨如何救人的,有扯着那个父亲骂骂咧咧的。 而最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那个恶毒弑子的父亲面对旁人的指责,自始至终没说过一句话,也不打伞,更没有要走的意思,只是静静蹲在岸边,那双褐色胶凉鞋沾了不少泥土,两指夹着一根没抽过而湿透的卷烟,一双饱经生活洗礼的眼睛半眯着,几摺深深的皱纹因此尤为明显,默默注视着那片平静的水面,像是在缅怀着什么。 “你一直不肯走,是在等自己孩子的尸体浮上来么?”纳兰葬花终于走到了那个父亲身旁,语气冰冷得像冬天清晨的霜降,循着他的目光眺望着被烟雨笼罩的湖面。她的身体湿透了,很冷,冷得她嘴唇发紫浑身哆嗦,但她却固执地控制着,竭力让旁人看不出来。 “早就浮上来了。”那个一直沉默似金的父亲突然开口应了一句,眼睛却眯得更紧了些。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围观的人群听到这句话,都面露惊恐之色,不约而同地望向湖面,却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原本想冷嘲热讽一番的纳兰葬花也没想到他会说出这么漫无边际的一句,有些措手不及,压根没弄懂他在说些什么,想再往下说,却忍住了,一步步走到岸边,偷偷瞟了一眼深不可测的湖面,就赶紧闭上双眼,再没敢睁开过,而那个父亲则第一次改变了视线,望向了她。 纳兰葬花从小忌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旱鸭子,与她哥恰好相反。每逢夏天,她哥带她去后海游泳,她都会躲在离岸边很远的地方看着,不敢靠近。即便去北戴河度假,她也只是在岸边玩沙,从不敢走近水源半步。而现在,她却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至少,如果纳兰锦玉知道了,会认为她疯掉的决定——准备跳下湖去救那个小孩。 湖水很满,偶尔涌上岸,会打湿脚丫。 她深深呼吸了一口,紧闭双眸,义无反顾地跳了下去,溅起一堆晶莹水花。 众人惊呼一声,那个父亲也腾地站了起来,显然,这大大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大家面对这一状况,还没来得及组织思路,只好眼睁睁看着纳兰葬花痛苦地在水中上下沉浮挣扎。她已经呛了很多水,扑腾的力气也渐渐减弱,而直到此时,才终于有人想起了要喊救命,大声喊了句“有人跳湖了”。接着,其他人也纷纷反应过来,齐声喊了起来,让她坚持住,大家会想办法救她云云。其实这是胡话,如果真能救,小孩早就捞上来了,用她往下跳? 这时,不到半秒,一道白色身影从凉亭内飞驰而出,像划破苍穹的闪电,向这边奔来。 一切都太过突然,在众人还没顾得上问个所以然的时候,那道白色身影就已经跳下了湖。 事情发展自然水到渠成。 很快,被许丫头封为“浪里白条”的叶云已经托着纳兰葬花浮出水面,游向岸边。 “别……管我,救……孩子。”处于半昏迷半苏醒状态的纳兰葬花含糊不清地说道。 “只有你才会笨到跳下来救那个小孩。”叶云才不管三七二十一,抱着她继续往岸边游。 纳兰葬花原本还想推开他的,但是实在用不上劲,甚至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只好任由他宰割,只是内心深处却在不停地谴责着自己,那个孩子自己终究是没有救上来,一向强势执拗的她露出了稀罕的软弱神情,紧咬着嘴唇,脸色苍白。 叶云率先上岸,把她拉起来,湖水使得她哆嗦得更厉害了,嘴唇已经没有什么血色。 众人满以为英雄救美的情节会成就一对鸳鸯,谁知纳兰葬花一上岸,就是给了英雄一大嘴巴。 啪! 很清脆。 所有人都吃了一惊,原本略显兴奋的表情立刻就散去了。 那个狠心父亲却神情复杂,看着叶云,想说些什么,但是到嘴的话生生咽了下去。 也许是出于对纳兰葬花舍身救人的感动,原本能够轻松避开的,叶云却定住承受了这一巴掌,然后只是轻轻皱了皱眉,却很快散去,什么也没说,当众脱下他那件更宽松也更厚实的t恤,套在她身上,免得她的身材暴露过多,而自己露出赤裸的上身,不健壮,但任谁都能看出这一身形不去当模特都冤得慌,环过她的肩膀,半搂着,用体温给她温暖。 纳兰葬花身体一僵,下意识抬头看了一眼神情严肃的他,欲言又止,终于还是没有说话,低下头咬着嘴唇,苍白的脸色露出一抹不为人知的绯红嫣然,风情醉人,手上却毫不留情地推开了他,一个再明显不过的拒绝举动,然后走开几步,同时也躲开众人那些各不相同的眼神,再一次忧心忡忡地望向了湖面,也许那个小孩已经没救了。 十分钟。 十五分钟。 二十分钟。 没有人出声,静静低头等待着,哀思悼念。 唉,纳兰葬花轻轻叹了口气,为一朵含苞待放的祖国花朵中途夭折而叹息。 “啊!小孩!”突然,有一个女孩大喊了一声。 人群一片骚动,纷纷一边看向湖面一边询问人在哪,纳兰葬花也不例外,焦急而惶恐。 但湖面连一个黑影都没有,大家刚想埋怨那个哗众取宠的女孩,却露出了不敢置信的表情。 纳兰葬花见到众人的表情,有些奇怪,回头望去,也是一脸震惊。 不远处的鹅卵石小道上,那个消失在水里许久的小孩正光着身子,哼着歌向这边走来。 “爸,怎么这么多人?”小孩走到那父亲身边,一点事也没有,有些疑惑地看着这群人。 “他们想看看能游完整个湖的小孩是谁。”那父亲扔掉手中未抽的烟,露出一个罕见笑容。 “有什么好看的,我都还没能潜水游完半个湖呢。”小孩黑亮亮的眼睛里透着几分不满足。 “继续努力,别辜负了师父对你的栽培。”那父亲全然没有了刚才的漠然,显得慈祥亲和。 “嗯,我知道。”小孩坚定点头,然后左右望了下,问道,“师父呢?刚才还见他。” “走了。”那父亲淡淡说了句,还不经意地瞥了眼一头雾水的纳兰葬花。 “他说话不算话,说好等我游完了才能走的!”小孩努起了嘴巴,显得很不高兴。 “傻孩子,他是觉得你已经游得很好了,才会放心走的。”那父亲笑了笑道。 “真的?”小孩立刻神采飞扬起来。 “当然。”那父亲摸了摸他的小脑袋。 小孩开怀大笑了几声,比获得优秀少先队员还兴奋,屁颠屁颠地跑到湖边洗干净脚丫子。 众人见原来虚惊一场,也就松了一口气,交头接耳地猜测孩子落湖的真相,慢慢散去。 可纳兰葬花还留在那里。 她浑身湿透了,却毫不在乎,静静看着离开的人群,想搜索着某人的身影,却一无所获。 “他被你打完后,就走了。”那父亲一脸慈祥地看着自己的儿子在湖边嬉戏,再无颓废感。 “他是你儿子的师父?”很久,纳兰葬花才轻声问道,双手环胸,视线仍然没有收回来。 “我孩子是这么叫他,他从来不承认。”那父亲用手捋了捋头发,甩下一片水珠。 “他教你儿子游泳?”纳兰葬花转过去望了望那个瘦弱的孩子,很难相信他游了一圈湖。 “嗯。”那父亲淡淡应了一句。 “为什么?”纳兰葬花全然忘记了寒冷,想弄清楚这件事情,也许是因为那一巴掌吧。 “因为我有一个儿子在这湖里淹死了。”那父亲表情没有变化,双目却骤起忧郁之色。 “啊?”纳兰葬花震惊道,秋水双眸睁得如石夹龙眼一般大小,这个理由很新鲜很独特。 “我有两个儿子,一个十岁,一个八岁,这个孩子是小儿子。一年前,他们哥俩放学之后,没有马上回家,而是来到了小西湖玩耍,结果老大一不小心掉下了湖里,因为他们俩都不会游泳,再加上当时的位置也比较偏僻,等小儿子叫人过来时,老大已经沉底了。”那父亲已经很久没向人提过这段辛酸往事了,也许他是看出了这个女人与那个年轻人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吧,世上也只有那个年轻人,才值得他回忆起这段噩梦。 “既然这里是您的梦魇,为什么还要让你小儿子在这游,你不怕他出意外吗?”她质问道。 “我怕,所以在那个意外发生之后,我就下禁令不准小儿子再来这里玩耍了。”那父亲沉声道。 “那为什么要改变主意,逼他来这里学?”她有些气愤,他不该拿自己儿子的生命开玩笑。 那父亲轻轻苦笑,眼眶红润道:“你知道么?我其实是一个渔家后代,在乌篷船里长大的,却不会游泳。因为小时候有一次在河里玩,差点淹死,从此就怕水了,也从不让自己的孩子沾水。老大走了之后,当时我很消沉,也不想工作,就经常一个人来到这片水域发呆,有时候一呆就是一整天,抽四五包烟。小儿子不懂事,好了伤疤忘了疼,经常央着我带他来小西湖,我决不答应,我不想自己第二个儿子再一次发生不幸,直到遇上了他。” “你指的是叶云?”纳兰葬花扬扬黛眉,他很奇妙,似乎总是能让人眼前一亮。 “嗯,他跟我讲了一句话。”那父亲拿出一根湿到已经软掉的烟,夹在手中,这是个习惯。 “什么话?”纳兰葬花轻声问道,又望了眼出口那边,似乎在期待叶云会出现在那儿。 “采珠人如果被海中张牙舞爪的怪物吓住,他就得不到宝贵的闪闪发亮的珍珠。”那父亲认真道。 她微微一颤,心头轻易被震动了,良久才轻声道:“这是科威特国王贾比尔的名言。” “嗯。”他抬头望远,笑了笑道,“所以我才让小儿子来这里学游泳,这样,即便他落水也不会出事。” 她点点头,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道:“是不是在小西湖的人都知道你小儿子是来游泳的?” “是。”他应道,估摸了一下那根烟已经不能再抽,很可惜地摇了摇头,掏出整盒烟扔掉。 “难怪。”她终于明白那个撑竹排的女人为什么这么淡定了,原来她早就知道真相,自己真是傻,她在心里暗暗骂了一句,拉了拉套在身上的男装t恤,突然想起了那一巴掌,就莫名地揪心一样疼了起来,轻轻苦笑,唉,也许他会觉得自己蛮横无理吧,也许这是跟他的最后一次见面吧。一想到这,她的内心疼得更厉害了,为什么会这样,她也想不通。 “小生,走了。”那父亲喊了声还在湖边玩水的那个小孩。 “来了。”那个小孩穿好衣服,很听话地快步跑到他父亲身边。 “跟姐姐说再见。”那父亲牵起小生的手。 “姐姐再见。”小生灿烂一笑,露出了一排洁白的小虎牙。 “再见。”纳兰葬花浅笑挥手。 父子俩淋着雨走开,没多久,那父亲忽然停住脚步,回头问道:“你不会游泳?” “不会。”纳兰葬花摇摇头。 “那为什么还要跳下湖救小生?”那父亲很疑惑这一点。 “只有这样,他才会跳下湖。”纳兰葬花轻轻说了一句,嘴角刚刚上扬,就黯然下去。 第四十五章 丁兰刻木 历史寂静,回荡无声。 “三个人?就是老爷子说过的宁州四将军吧?”叶云蹙着眉问道。 “嗯。”许子衿点点头。 “俞老为什么只保这里,不保陋室书院?”叶云想了想,又问道。 “分身乏术,有心无力呗。因为在小红兵们砸陋室书院时,俞老被揪去批斗了。等他被批斗完之后,陋室书院也完了,只能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全力保住刻木观了。”许子衿哀梨并剪道,伸出秀手,调皮地接着从伞檐滴下的雨水,落在雪白柔嫩的手心,凉沁晶莹。 叶云恍然大悟,觉得有些奇怪,问道:“你为什么会知道这些?” “嘻嘻,因为我来这里之前,问过爷爷了。”许子衿灿然一笑,为比他多知道而开心。 “哦。”叶云轻声应了句,又一次抬头看着那五个大金子,在阴雨天气下,依然很晃眼。 “别哦了,我们进去吧。”说着,许子衿提醒了一句,挽起他的手向学校里面走去。 细雨仍下个不停,雨水来势汹汹,落地飞溅,两人的裤腿因此被打湿了不少。 青石板路上的积水深一滩浅一滩,映照出两人紧紧相拥的身影。 麻烦总是会在一定的时间段来临,当两人来到刻木观小学门口时,被学校门卫拦了下来。 “你们干嘛的?”门卫从藤椅起身,带着警惕的眼神,审视着眼前的一男一女。 叶云没有出声回答,这个时候少说多看绝对是一条上上策。他望了那门卫一眼,发现他皱纹深深,两鬓斑白,年纪应该很大了,不下七十,倒是跟这刻木观的陈年旧迹多少有点相吻合。叶云侧脸望着许子衿,询问她该怎么办。 这丫头倒是神情自若,莞尔一笑,跟门卫老人打了个招呼:“老王头,最近身体怎样?” 门卫老人微微诧异,戴上挂在脖子的老花镜,凑近一些仔细端详了她十几秒,这才反应过来。 “看清楚了吧?”许子衿撅着小嘴。 老王头露出了一个慈祥的笑容,乐呵呵道:“原来是你啊,许丫头。” “哼,我还以为您老不记得我了呢。”许子衿皱了皱鼻子。 “怎么会?谁都可以忘,只有咱许丫头不能忘!”老王头笑得更灿烂了,显然他和许子衿很熟络,与她之间的对话也是相当自然,谁也不觉得唐突。可当他在说话的时候,不经意地望了一眼她旁边一直沉默不语的叶云,稀疏的白色眉毛竟然微微皱了一下,只是因为动作太过细微,叶云和许子衿谁都没有发现。 闲聊几句后,两人便轻松入校了。 离开门口好一段距离后,叶云仍是锁着双眉,清亮眸子满是不解,回头看了一眼那个依旧悠闲地坐在藤椅上看着细雨纷飞的门卫老人,好奇问道:“丫头,你跟那门卫老头怎么这么熟?你离开这里这么久了,他居然还能认识你,这老头的记忆力太惊人了。看来呆会儿我得好好跟他聊聊,这老头有点意思。” 许子衿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没好气道:“我离开这里之后,就不能再回来吗?” “没事回来这儿干嘛?缅怀童年生活?”叶云漆黑的眸子闪过一丝好笑。 “你管我。”许子衿扬了扬秀气的下巴,然后当先往前走去。 “奇怪,你没事老回来小学干嘛?”叶云一边念叨着,一边回头看引起他兴趣的老王头。 等他转回身来,却见到许子衿不管不顾地一个人往前走去,赶紧擎着黑伞追上去。 “哎,丫头,等会儿我,雨会淋着你的!”叶云在后面喊道。 “哼,淋湿就淋湿,不用你管!”许子衿也不回头,步伐迈得更快了些。 “淋湿事小,‘淋病’事大呀!”叶云一本正经道。 “……” —————— 冷清庙宇,写照历史。 由于周末的缘故,刻木观失去了往日的喧闹,安静得只闻雨过瓦砾而滴落青石的声音。 在这样一种清幽静谧的氛围里,便更容易感受、触摸历史,想到生命的承载和扬弃。其实,古老的建筑本来就是有生命的,它往往在宁静中写照着鲜活的历史,点化着人们的心灵,使人沉浸在思考和想像之中。 叶云撑着黑伞,又哼起了很久未哼过的那首不知名的小调,苍凉如西风古道,拥起许子衿往刻木观小学深处走去。穿过一条长长的青石板铺成的校道,两旁的古树郁郁葱葱,在雨中愈发显得肃穆。然后就见到一座偌大的花岗石拱门,拱门正上方刻着楷书“棂星门”三个光彩夺目的贴金大字,同样为俞知堂手书。 拱门两旁有一副隶书木刻对联,是着名教育学家陶行知老先生的两句名言,上联为:千教万教教人求真,下联为:千学万学学做真人。在拱门的左侧墙上写有《二十四孝》中“丁兰刻木”故事的文言文,右侧墙上写有“丁兰刻木”故事的白话文,这也是这间小学的名字由来。 “丫头,这棂星门是什么意思?”叶云在拱门前停下,轻声问道。 许子衿抬头打量着那三个贴金大字,耐心解释道:“古人认为‘棂星’是天上的文星,所谓‘主得士之庆’,天子祭天,必先祭棂星。《后汉书》载:‘棂星,天田星也。欲祭天先祭棂星。’这个棂星门原来是没有的,后来这古庙要改为学校了,才建的。学校方面希望每一个学生走过这个棂星门,都能成为文星下凡的圣人。” “原来如此。”叶云恍然大悟,想了想,又问道,“陶老那两句话谁写的?也是俞知堂吗?” “不是,是张河殇老爷爷写的。”许子衿给出了一个闻所未闻的名字。 “张河殇?”叶云皱了皱眉头。 “就是张宝他爷爷,宁州四将军之一,不过已经去世好多年了。那时候我爷爷不在宁州,俞老就是和另外三位将军联合保住了刻木观,然后张爷爷就为学校提了这副对联。”许子衿微笑道,掏出一张纸巾,轻轻地为他拭去脸上的雨水。在她心目中,如果有事情是他不得而知而需要询问她的,那是无比自豪的,足够她开心一天了。 “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叶云凝视着那副对联,轻声叹道。 “为什么这样说?”许子衿眸子满是好奇,没有停下手中擦拭的动作。 “张河殇老爷爷这副对联的隶书宽博浑厚,轻盈灵动,颇有书法大家的风范。”叶云眉毛轻轻上扬,带着一丝崇敬,淡淡道,“但跟他儿子比起来,还是缺少了一种潜伏隐藏而起的霸气,我曾经见过张至清的狂草,那字已经是超脱俗尘的极品了。” “张至清?”许子衿皱了皱眉,将几根散在脸庞的青丝捋到耳后,不小心触碰到了耳环,又再次晃荡而起,“我听你说过,狂草是最难练就的,因为那需要一种不沾世俗的意境。而张至清被外界喻为最有前途的政治人物,高等学历、黄金年龄、政绩斐然、基层历练,再加上张家原本就雄厚的政治资源,进京是早晚的事。一个如此风云的政坛人物,能写出超脱俗尘的极品狂草来?” “也许,他达到了古人说的‘大隐隐于朝’的那种境界了吧。”叶云突然想见见这个人。 “哼,我才不信,古往今来,有谁能达到那个高度?”许子衿撇撇嘴,模样甚是趣致。 “你真不信?”叶云问道。 “真不信。”她态度很坚决。 “我也不信。”叶云耸耸肩,微笑道。 “你不想达到那种境界么?”许子衿有些讶异他的回答。 “不想。”叶云摇头道。 “为什么?”许子衿更是觉得不可思议。 “水满杯溢,月满盈亏。”叶云轻轻说了一句,道理并不复杂,领悟透彻却难以上青天。 “哦。”她呆滞半刻,才应了一声。 “我们继续往前走吧。”叶云温柔道,指了指教室方向。 “嗯。”她点点头,眼神却有些闪烁,不知道想起了什么鲜为人知的心腹事。 两人继续前行,一把黑伞,将漫天丝雨阻挡于外。 《古庙》里有两句:七月悬犬舌,一滴湿梵文。漫寻前朝事,苔知院落深。 刻木观是一处长方形、具有五进院落的古建筑群,以主体建筑亚圣殿为中心,南北为一中轴线,左右作对称式排列,有些地方又因地制宜地进行了适当安置。逐院前进,起伏参差,布局严谨,错落有致,建筑雄伟,院院不同,格局迥异,无论是飞檐彩拱的庙宇,桧柏掩映的殿庑,还是如岗如阜的雕像,蚀迹斑斑的碑碣,都无言地叙述着历史的沧桑。 叶云应接不暇地饱览着,心里无比羡慕那些能够在这里博览群书念诗学字的孩子们。 瞅瞅他们的学习环境便知一二,所有的教室依然保留着古庙的原样,雕梁画栋,色彩绚丽,重檐斗拱,凌空欲飞,高大威严,只是将里面的摆设彻底改造了一番,配上必备的教学用品,从而摇身一变,成了课室。俗话说近墨者黑近朱者赤,如果从小就受到历史厚重感的熏陶,这个小孩想不文质彬彬都难,方仲永的悲剧与刻木观绝缘。 在这儿,每个年级都在一个独立的厅堂上课,而厅堂与厅堂间都隔着一个小庭院。 院内古柏苍苍,翳天蔽日,虽历经沧桑,依然枝干挺拔,与刻木观的风雨轨迹不谋而合。 几乎所有宁州人都知道一个公开的秘密,刻木观小学说白了,就是一所贵族学校。能在此上学的小孩都是大有来头的,家里不是亿万家财,就是高干子弟,所以素质都会比普通小学的学生要高出许多。这些小孩并不像一些小说或者影视作品描述的那样,动不动就飞扬跋扈,动不动就不可一世,从这些背景极深的家庭出来的,城府肯定会比平常人家的孩子要深。 因此,在刻木观的老师眼中,这些孩子无一不是品学兼优、知书达礼的栋梁之才。 细雨绵绵,青石漉漉。 “刻木观一共分为六个厅堂,分别为六个年级,左边三个厅堂,为一、二、三年级,右边三个厅堂,为四、五、六三个年级,中间是一个大大的广场,原来是庙里和尚上早课的地方,现在被改为升国旗做体操的操场了。”许子衿一边行走一边介绍着,如数家珍。 叶云一路微笑沉默,仔细聆听,始终如一地为她撑着那把黑伞。 两人走得并不快,更像是来寻佛觅音的,穿过一个庭院后,来到了二年级的厅堂。 许子衿停下脚步,像一个职业导游一般,讲解道:“这个堂叫大雅堂,是二年级的所在。一年级的所在地呢,就是我们刚才经过的那个厅堂,叫土风堂,往前走就是三年级的厅堂,叫歌颂堂。这是按照诗经的乐调‘风、雅、颂’命名的。” “那高年级那三个厅堂呢?”叶云问道,觉得这厅堂的名字颇为寓意深长。 “急什么?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待会儿再慢慢给你讲。”许子衿轻声道,微微瞪了他一眼,然后环顾了一下四周,向大雅堂的右边走去,讷讷道,“我们走捷径,穿过中间的亚圣殿操场,去到高年级那边,就不走歌颂堂了。” “好。”叶云紧跟一步。 许子衿见他这么听话,不知怎的心情十分愉悦,自然而然地挽起他的手臂,继续道:“那边的三个厅堂是高年级的厅堂,名字自然不能像低年级那么浅显易懂了。四年级的所在叫致严堂,是取《孝经》中‘祭则致其严’之意。而五年级的所在呢,就叫养气堂,取《孟子》中‘我善养吾浩然之气’之意。” “这么讲究?”叶云有些吃惊,没想到这间小学苛刻到近乎每个细节都要斟酌。 “当然,刻木观可不是一般的学校,从这里走出去的书记市长大有人在,更别提处级局级干部那些了。”许子衿一脸自豪,毕竟这里是她的母校,也能沾些光,笑着道,“最后的一个厅堂是我最喜欢的,因为我在那里读过一年,它就像我的老朋友一样。” 第四十六章 古乐府 “这个厅堂叫什么?”叶云迈的步子不大,有些慵懒之意,许子衿恰好可以赶上。 “萤雪堂,好听吧?”许子衿嫣然一笑。 “取得是‘囊萤映雪’之意?”叶云皱眉望向前方,想远远一睹其真容。 “嗯,六年级了嘛,面临升学压力,得勤苦读书喽,必须要有囊萤映雪的决心才行。”许子衿笑着点点头,虽然这桩陈年往事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但只要一提起,就仿佛发生在昨天一样,很清晰,她甚至可以见到当年那个梳着两条大辫子的姑娘正捧着一本语文书在琅琅晨读。 “这些名字都谁取的?”叶云不禁问道,眉宇间出现了几道刀劈斧削一般精妙的皱褶。 “俞知堂老人呀,他是刻木观的第一任校长,一字千金,现在学校的好多规矩都是他在任的时候定下来的。比如每年的教师节,全校师生都要到亚圣殿操场参拜孟子,没有哪位校长接班人敢修改过,他其实就是刻木观的金字招牌。”许子衿柔声道,眼神中夹杂着无上的崇敬与爱戴。 “一棵小树的成长,永远离不开阳光雨露的滋润,俞知堂,万世师表啊。”叶云感叹道,叶圣陶曾言,一个学校的教师都能为人师表,有好的品德,就会影响学生,带动学生,使整个学校形成一个好校风,这样就有利于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对学生的成长大有益处。如此看来,刻木观的成功,并不是偶然的,与其一朝一夕的努力分不开。 说话间,两人已经来到了亚圣殿操场,地面全部用大理石铺砌,空旷广阔,澄亮如镜。 亚圣殿耸立在操场的尽头,殿宇并不是想象中的宏伟壮观,反而是简洁藏拙,一如孟子其人。如果不熟悉情况,乍一看,还以为是一个饭堂之类的建筑,殿前竖起一竿国旗,虽然被雨丝沾湿了,无法飘扬,却依然鲜艳夺目。 穿过几条长廊,拐了好几道弯,两人才来到六年级的所在地,萤雪堂。 堂前有两株一雌一雄的巨大银杏参天而立,枝干挺拔,苍郁茂盛,绿荫蔽满整个庭院。 古老的紫藤萝缠绕着银杏,宛如虬龙百折,腾空而起,逶迤起伏,蜿蜒曲折,美妙奇绝。 银杏周围还种着不少松桧,冬夏长青,形状特殊别致,如兽如凤,姿态各异。 置身于这样的一种肃穆森森的环境中,欣赏着这些古树凌霜不凋的秀色、坚贞独立的气概,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孟子所说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千古名言,让人流连忘返,对于从未进过学堂的叶云来说,岂止是一种羡慕这么简单? 突然之间,他想起了很多年前母亲讲过的一句话:给猴一棵树,给虎一座山。 自己是虎,只能藏于深山? 他嘴角忍不住浮起了一个自嘲的弧度,有点苦涩。 许子衿并没有发现他的情绪异常,欢呼雀跃般地拉着他的手,一任细雨飘摇,奔跑到六年二班的窗口,两手遮住眼睛两侧,透过窗玻璃望向教室里面。刻木观小学由于走的是精英教育路线,所收的学生并不多,因此六年级只有三个班,而二班,正是她的奋斗所在。 “这个就是你的班级?”叶云细细打量着这个教室,单人单桌,一共五组,约莫四十人。 “嗯。”许子衿那股兴奋劲还没有过,清丽无伦的脸庞泛起一些极美的红颜,点头笑着道,“小七哥,你快看,我就坐在第二组第五位呢。那儿离窗不近不远,角度正好,当我上课上累了的时候,一扭头就可以看到窗外的银杏松桧了。有时候还能瞧见几只小鸟,可以放松精神,真怀念那时候啊。” “你一直坐在那儿?”叶云问道。 “对呀,有问题么?”许子衿淡然道。 “你在蜀都上学的时候,不是说会定期调组的吗?”叶云问道。 “是呀,这里也一样要,可我不用调。”许子衿摊摊手道。 “为什么?”叶云有些好奇,在这种藏龙卧虎的学校,还能搞特殊政策? 许子衿浮起一个小狐狸笑容,煞有介事道:“嘻嘻,很不幸,和我同排的都是男生。” “……”叶云叹了声,看来无论是哪个年龄段的男人,都会拜倒在这丫头的石榴裙下的。 许子衿得意洋洋地扬了扬下巴,转过头去,继续扫视着教室,欲寻觅回当年的那种感觉。 人,之所以比动物高级,因为我们懂得念旧,也许每个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路过小学母校时,都会往里面瞅几眼。不是想看看变化怎样,而是在那一瞬间坠入回忆的长河,想象一下当年还是孩童的自己在校园嬉戏的场景,然后再想起那首着名的校园歌曲《送别》: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 “小七哥,你想进去看看吗?”许子衿忽然问道。 “好啊,我也想体验一下当小学生的感觉。”叶云轻笑道。 “嘻嘻,可惜呀,门锁了,你没这福气喽。”许子衿扬起一个幸灾乐祸的笑容。 叶云无可奈何地笑笑,这死丫头还真了解自己的心思,掐准了自己没上过学,对课堂生活有种既爱又恨的情结,才这样打击报复,不过,尽管进不去,在外面感受一下那种气氛,也算一尝所愿,他往教室大门看去,见到门紧闭,果然上锁了,四周观察了一下,忽然脸上绽出一丝微笑,煞有介事道:“丫头,你是不是想我进去看看?” “想啊,哎,不过这次没机会了。下次吧,等开学了,我再和你过来。”许子衿笑得更欢。 “不要得意太早,当上帝关上一扇门,他便会给你打开一扇窗,你看那儿。”叶云轻笑道。 许子衿有些意外,皱眉循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见到离后门最近的那扇窗户竟然没有关上,只是虚掩着,开了一条细到几乎无法用肉眼看清的缝隙。如果没有极强的观察能力,是根本不可能发现的,天无绝人之路,估计就是形容这种情况的。 “不行,你不许进去!”许子衿喝止道,拉着刚想走向那扇窗的叶云,神情一反常态。 “为什么?”叶云疑惑不解。 “不许就是不许,哪有那么多为什么!”许子衿将女性蛮不讲理的天赋发挥到淋漓尽致。 “你这死丫头,刚才还同意我进去来着,这会儿怎么又反悔了?”叶云无语道。 “我就反悔!”她死活不肯松开手。 “那你总得有个原因吧。”叶云也不强求,平静下来问她。 “你管我?我就不许你进去!”许子衿狠狠瞪了他一眼,脸蛋因着急而飞来两片红晕。 “那我偏进去。”叶云赌气道。当然,他没有真的动,只是在做着向前走的姿态,来试探许丫头的反应,因为他在担心这是小丫头的反激将法,设个陷阱让他往里面跳,以往惨痛的经验教训,不得不让他有点杯弓蛇影,在她面前,多长几个心眼,准没错。 “你!你气死我了……”许子衿指着他,还没有说完,就两眼一闭,晕乎乎向地面倒去。 叶云一皱眉,眼疾手快,微微一错步,瞬息间,便轻轻地将许子衿抱起,拥在了怀里。 这绝对不是假戏真做,他知道这丫头有这毛病,只要一着急就会晕倒,这是他很小的时候就发现了的。他最怕小丫头晕,因为每次都是脸色苍白,豆大的汗珠不停地冒出,像中毒一样,很是瘆人,让他心疼不已。当年在云浮山的时候,老爷子和母亲也是特别忧心,连忙请了成都军区最出色的军医小李给她做了全身检查,好在,结果出来后,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并无大碍,只是因为小丫头长期缺乏运动,一急的情况下,基底动脉供血痉挛和供血不足罢了。 “傻丫头,我只是想进教室瞧瞧而已,你激动什么?”叶云心疼道。 他有些纳闷,不清楚许子衿为何会有如此大的反应,半跪在地上,轻柔地按摩着她头部的几个穴位,指劲的拿捏恰到好处,不大一会儿,许子衿的脸色渐渐红润了许多,但清丽无伦的脸庞却依旧渗出了不少晶莹汗滴,头发丝都湿得沾在脸颊,我见犹怜。 她头枕着他的臂弯,美眸半闭半睁,有气无力地说道:“小七哥,背我,我想回去。” 叶云点点头,轻轻往后背一送,就把她背了起来,动作尽量舒缓,不让她太过颠簸。 许子衿把头搭在他的肩膀上,两手缠着他的脖颈,显得有些绵绵无力。 “小七哥,你好久,好久,好久没背过我了。”许子衿气若游丝道。 “今天就让你过足瘾,好不好?”叶云说着,往回走去,一手撑着黑伞,一手托稳她。 “嗯!”许子衿偷偷浮起一个幸福的微笑,然后闭目养神起来,笑意却掩不住,愈浓。 两人彼此不再交谈,沉默如金,叶云虽然两手都没有空档,但步履走得却很稳当,每一步都踏踏实实,让她睡得安稳。要知道,许丫头是除了母亲以外,他最用心照顾的一个人了。没有人说话的声音,刻木观便安静了下来,天上的细雨还是飘飘洒洒而来,像是一群不守规矩的小孩子排队,拖拖拉拉的。 雨水过处,湿漉一片:琉璃瓦是湿的,古檀柱是湿的,苍郁树是湿的,青石路是湿的,阶上苔是湿的,一切都沉浸在水的世界中,很容易让人联想起杜牧的一句诗:古庙阴风地,寒钟暮雨天。雨水从屋檐上滴落,发出轻微的“滴答”声,使得这座古庙更显清幽,淡然离尘。 “小七哥,我总感觉有点不对劲。”许子衿贴着叶云的后背,忽然轻声说道。 “什么不对劲?”叶云皱了皱眉。 “说不上来,但我总感觉少了点什么。”许子衿嗫嚅道,两只悬在空中的小脚轻轻晃悠而起。 叶云骤然停下脚步,警惕地望了望静谧得可怕的四周,然后闭目细听了一会儿,没发现一丝异状,便笑了笑,以此来打消她的顾虑,柔声道:“小丫头片子,都背你了,还不能消停会儿,别说话了,靠着我的肩膀,休息一会儿。” “哦。”许子衿听话地侧着脸,靠在他的肩膀上休息。 刻木观很大,叶云背着她穿过光亮湿滑的亚圣殿广场,回到了二年级的所在地,大雅堂。 倏然,许子衿大叫一声,焦急道:“啊,我想起来了!耳环!我左耳的耳环不见了!” “刚才我还看见你戴着呢,你再好好找找,会不会掉到你怀里了?”叶云停下脚步。 许子衿手忙脚乱地在怀里找着,黛眉紧锁,满是着急之意,半晌,沮丧道:“没找着。” 叶云微笑,安慰道:“没找着就算了,我再给你买一对,反正也不是太贵。” “不行!”许子衿义正言辞,掐了掐叶云的脸庞,微嗔道,“我就要这对耳环!” “再买同一款式,不也一样么?”叶云被掐得呲牙裂嘴。 “没有商量的余地,那可是你来宁州后,送我的第一份礼物,对我很重要。”许子衿轻哼道。 “那怎么办?”叶云一脸无奈。 “肯定是我刚才晕倒时掉的,你回去找找。”许子衿提出了一个解决办法。 “……”叶云汗在当场,求饶道,“萤雪堂好远啊,而且我刚才也没听见有金属落地的声音。” “你这猪脑袋肯定听不到了,你快回去给我找!”许子衿不断扯着他的两个耳朵。 “好啦,你在这等会儿我,我去去就来。”叶云哀怨求饶,无奈地应了句,说着,他便放下许子衿,恨恨地瞪了眼这个正一脸坏笑看着他的丫头,撑起黑伞匆匆往回走去,脚步轻盈灵动,虽然跑的速度极快,可路上的水花却没溅起多少。 正跑着,叶云没撑伞的那只手忽然轻轻地拍了拍裤袋,嘴角扬起一个诡魅弧度。 那里,正装着许子衿的那只耳环。 原来,叶云刚才在帮她按摩穴位的时候,趁她不注意,偷取过来的。 事出必有因。 许子衿静静站立在大雅堂,一阵风起,青丝飘舞,衣袖翩翩,但她那副看似纤弱的身躯却始终纹丝不动,双手环抱于胸,默默看着那个消失的身影,嘴角轻轻上扬,低声自语道:“我的傻七哥,想回去看看我的教室,也不用偷我的耳环吧,笨死了。不过,你回去,也看不了什么东西,老王头已经跟我讲过,教室里的所有东西都已经焕然一新的了。” 雨丝纠结,直透人心。 她凝眉望着无边细雨,轻轻吟起《古乐府》的一句:“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朝与暮。” 不知何故,她竟心生一丝黯然,两行清泪缓缓滑落。 第四十七章 东邪 细雨无声,古庙静谧。 过了许久,叶云才撑着黑伞从雨中出现,那双洗得已经有些发白的帆布鞋湿了不少,脸上的表情没有任何异常,依然带着那抹标志性的微笑,清净如竹,两根修长的手指正吊着一只精美的耳环,微笑道:“还真被比你猜着了,确实丢在那里了,现在完璧归赵,以后可不要这么失魂了,知道不?” 许子衿点点头,脸上的泪水痕迹早已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灿如夏花的笑容。 在他面前,她极少会伤心,因为她知道,如果这样,他会更伤心,微微翘起兰花指,重新戴上那只失而复得的耳环,然后一扫疲态,她再一次兴奋雀跃地跳上叶云的后背,玉手一指前方,肆无忌惮地唱起了《西游记》主题曲:“你挑着担,我牵着马,迎来日出送走晚霞,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又出发……” 歌声悦耳,回荡古庙。 叶云嘴角微微上扬,也跟着轻轻哼了起来,然后又步入了无边的细雨世界中。 刻木观真的很大,那把黑伞仿似一朵被世人遗弃的蘑菇,在偌大的寺庙烘托下,是那样的渺小,孤独地在雨中走了好久,才刚刚穿过棂星门,直到行走在那条狭窄而颀长的青石校道上时,大门口的影像才渐渐清晰起来。 触景生情。 躺在叶云背上的许子衿仰望着路旁的绿树,悄悄微笑,仿佛一下子就回到了十几年前。 那时候,在云浮山的小道上,一个小男孩经常背着一个梳着两条小辫的小女孩悠悠走着。 正当许丫头沉浸在忆古思甜的时候,忽然,一阵激烈的争吵声打断了她的思路,同时也划破了古庙的安详与宁静,如同钢琴上落了厚重灰尘,完全变调,又像是一幅黑白山水画中忽然添上了几笔水彩,不伦不类。两人极有默契地同时皱起眉头,不约而同地向声源地望过去,第一时间判断出了这个争吵声应该发生在大门口,具体事由不得而知。 任何事情,只要事发突然,都会引起一片恐慌,这就是宫变为什么能够乱中取胜的原因。 “小七哥,门口肯定出什么事了,走快点。”许子衿紧锁眉头,面对这个突发事件,尽管她还没有到慌不择路的田地,可心跳却不可避免地陡然加速,有些担忧道,“今天是周末,平时和老王头一起值班的那几个年轻人都会放假,只有他一个人在,如果有点什么事情发生,不知他能不能撑得住。” 了如指掌。 她比谁都清楚老王头,因为他们这一老一少已经不止一次促膝长谈了,老王头也喜欢跟这丫头讲些藏在心里头的话,对于他来说,人生已经没有休息日和工作日之分。一来他年纪大了,吃喝玩乐已然失去了吸引力;二来他又是孤家寡人一个,了无牵挂,所谓无事一身轻,唯独这所小学让他牵肠挂肚,每天看着孩子们背着书包来上学,就像瞧着自己的孙子孙女一样亲切,毕竟他是从学校成立以来,就一直在这里工作,陪着这所学校度过风雨阳光,走过艰难险阻,那份浓于思乡的情感,甚至连浪迹天涯无法归家的浪子也不能体会。 “搂紧我。”叶云神情凝重道,来不及多想,便飞奔而起。 速度极快,像头捕猎的雪豹,可背上的丫头却安稳如常,如履平地,没有太大的颠簸。 不一会儿,两人便出到了大门口,那张十年如一日摆放在同一个位置的老藤椅空无一人,旁边小矮桌上沏着一杯热茶,茶叶尚未完全舒展开来,还飘渺着白烟。可老王头不在,许子衿愈发着急,两道罥烟眉皱得弥紧,手心不自觉地揪起了叶云的衣服。 希望不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吧,她在心里暗暗祈祷。 叶云站在门口四处观察了下,没发现异常,继续背着她往外走,还没来得喘匀气息,就让眼前的场景吃了一惊:老王头横倒在屋檐外的水泥地上,浑身湿透,花白的头发全是脏水,裤腿上还沾着不少泥巴,眼角淤青红肿,嘴角还流着鲜血,现在已经被雨水冲淡了不少,那把大洋伞在他身后不远处孤零零地躺着,东凹西凸,破烂不堪。 纵然如此,他仍拼命地想撑起自己的身子。 因为在他前面,有四个初中生模样、戴着耳钉的小毛孩正在欺负着一个大约只有六七岁的小女孩。以大欺小弱肉强食这种事情,经常发生在小学地界,刻木观也不能例外。那个被打倒在地的小女孩竟然自始至终都没有哭,不知从哪里来的一股犟劲,紧紧护住怀里的东西,任凭那几个初中生拳打脚踢,生拉硬拽,就是不松手,眼神里带着一般孩童不该有的执拗与冷峻,嘴角那丝鲜血已经淡到快同雨水浑然一色了。 “住手!”许子衿从叶云的后背挣扎下来,带着无限怒意,冲那四个初中生喊道。 很突兀的两个字,那几个初中生集体愣了一下,回头看去,发现在一把黑伞下站着一男一女,很是惊诧。令他们惊诧的,不是两人的神出鬼没,而是风格迥异的神情,那个美得有点过分的女人正美眸圆睁,怒视着他们,可她旁边的那个男人却截然相反,脸上带着干净舒服的淡淡微笑,友善得就像出国访问的大使,谁见了都会心情晴朗的。 当然,他们四个除外。 节外生枝,谁的心情都会乌云密布,而且很可能电闪雷鸣。 那四个小毛孩怎么也没有想到,放了假的刻木观还会有人出来,斗争对象马上转移。 “这位姐姐,听没听过一句话?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一个带头的初中生趾高气扬道。 话锋犀利,其余三个同伴同时坏笑起来,像看小丑一样盯着那个美得不可方物的大姐姐。 许子衿再伶牙俐齿,也会有气昏头的时候,尤其是见到老王头浑身是伤,更是怒不可言。 几个小毛孩见这个凶巴巴的大姐姐无言以对,愈发变本加厉,笑得更放肆了些,笑声极为刺耳。 带头的那个初中生显然见惯场面,大哥派十足,扬扬手,不屑一顾道:“赶紧滚吧,路见不平,往往是要付出惨痛代价的。好学不学,学人家做什么英雄,真特么煞笔。这个社会早变了,已经不是过去那个社会了,逞英雄也不会得到认可的,我劝你啊,还是该干嘛干嘛去,不然吃不了的时候,就只能兜着走了。” 又是一阵狂妄的集体笑声。 许子衿气愤得无以复加,直哆嗦,清丽无伦的脸庞也因为愤怒而染上了几抹红晕。 “只要你承认你是耗子,我是不介意当狗的。”突然,一把深沉的声音响起。 话一出,笑声立止,四个小毛孩同时望向了那个始终沉默、露出一抹微笑的年轻人。 没错,这句刺耳的话是叶云说的,他没有想到现在孩子的价值观会是这样,善恶不分,心里腾起一丝悲凉,轻轻叹了口气,为教育,也为未来,迅速调整了一下心情,微笑地拍了拍许子衿的肩膀,示意她冷静下来,将黑伞递给她,温柔道:“傻丫头,为几个小毛孩,犯得着生这么大气么?我陪他们玩玩,你去照顾一下老王头和那个小女孩。” 许子衿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轻轻点了点头,柔声道:“你要小心点。” “知道了。”叶云颔首微笑,转身望了眼那四个小毛孩,冒着雨,一步一步走过去。 “不自量力。”那个带头的小毛孩冷笑一声,挺起并不宽广的胸膛,以此来为自己壮胆,但脚底下还是不自觉地退后了一步,看着渐行渐近的年轻人,他心里越来越没有底了,一阵发毛。虽然他仍自信自己一方人多势众,即便待会儿打起来,还是占了便宜,但不知怎地,他总觉得自己挑衅对方是一个错误,而且错得离谱。 啊,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呢?他不甘心地紧咬着嘴唇,突然明白了,是那抹微笑。 那抹清净如竹的微笑。 “小子,听没听过一句话?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叶云走到他们跟前,从容不迫道。 “你是谁?”那个带头的小毛孩一脸警惕地盯着他,冷声道,挑了挑并不浓郁的眉毛。 “叶云,落叶的叶,白云的云。”叶云如闲云野鹤般,还是一成不变地介绍着自己的名字。 “不知道,没听过,不在乎。”那小毛孩嗤之以鼻,回头跟自己的三个伙伴互换笑容。 “很多人,很多事,正是因为不知道、没听过,才让人在乎的。”叶云突然想起了半日仙。 “不要以为说几句难懂的话,就成了哲学家,你这深沉,跟牛逼一样,不是吹的,是装的。”那小毛孩头头大笑道,他虽然只是一个初二的学生,但已经打了四、五年的架,任何一样事情,你重复做几年,都会摸出其中的小窍门。所以,一些打架前的技巧他无师自通,激怒对方,使其失去理智,显然是一个有效的策略。 叶云苦笑,没想到被一个小毛孩取笑,摸了摸鼻子,轻声问道:“你是他们三个的头?” “当然。”他扬起下巴,自信答道。 “你叫啥?”叶云问道。 他昂起头,仍显青涩的脸庞挂着得意的笑容,邪魅道:“东邪,十七中老大。” “不知道,没听过,不在乎。”叶云耸耸肩道,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何其快哉? “你……”自报家门为东邪的小毛孩一脸愤怒,被别人用自己的话羞辱回自己,效果会翻倍。 其余三个伙伴也是一副要冲上去把叶云给废了的嚣张表情,握着拳头,恨得牙痒痒。 “唉,现在的小孩,就是易冲动。”叶云叹了口气,雨水小了不少,但他衣服还是湿了。 “你仍然想出这个头?”东邪远远指着早已躲在许子衿伞下的那个小女孩,冷声问道。 “不想。”叶云如实道。 “嗯?”东邪弯了弯眉毛,没想到会得到这个答案,有些意外。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谁会想惹祸上身?所以,你们还是算了吧。”叶云一本正经道。 “靠,给你三分颜色就上脸!我东邪别的不行,论打架,谁也比不上!”东邪大吼道。 原本还想着激怒对方,不料一语成谶,自己却被火上浇油,看来涉世未深,还是吃亏啊。 东邪也不再废话,一挥手,招呼身后的三个伙伴一涌而上。 叶云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然后脚步微错,并没有出手,只是一昧退后,采取了敌进我退的策略,像鬼魂一样游走着。而四个小毛孩也不管三七二十一,认准他,就是毫无章法地拳脚相交,反正打架也不需要讲究什么华丽技巧,就是狭路相逢勇者胜,根本不会出现电影中那些有板有眼的套路。如果你打算在实战中使用后侧踢,不是弱智,就是头脑发热。 可惜,天底下没有一招鲜吃遍天的理论,就算是爱因斯坦的万能物理公式,也有局限性。 同理,人多了,不一定力量大,众人拾柴,火焰未必高。 他们四个一通狂轰乱炸,非但没有一拳一脚是打在那个年轻人身上,反而是自相残杀。 惨不忍睹! 摸着不知被谁踢肿的小腿,东邪疼得泪水都快出来了,直纳闷,怎么会打不到那个人呢? “很疼吧,还打么?”叶云宠辱不惊道,那抹惹人讨厌的微笑又回到了他的脸上。 “打!奶奶个熊。”东邪强忍着痛,重新站了起来,一脸的自负,他就不信这个邪。 “东邪……”一个戴着厚重眼镜的男孩摸着被打肿的左脸,欲言又止。 “有屁快放。”东邪不耐烦道。 “我不想打了,我的脸挨了北丐三拳,肚子又被南帝踢了两脚,好痛。”戴着厚重眼镜的男孩申诉道。 “没出息,一点点痛就哭爹喊娘的,给我忍着,等痛扁一顿这个男人之后,再给你买跌打酒,你不是一直想要我王者里面的那个等级装备吗?回去给你。”东邪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气愤模样,连收买人心的招都出了,很无奈,这个时候应该同仇敌忾,怎么可以临阵退缩? “可是……”那个眼镜男孩愁容满面,想说又不敢说,满脸的青春痘也失去了往日光彩。 “有屁快放!”东邪冲着他吼道。 “哦。”他撇了撇嘴,指着东邪身后,无限委屈说道,“南帝和北丐已经走了好远。” “什么?”东邪猛回头,看着南帝和北丐早已经逃难似地一瘸一拐离开,满脑子冒火光。 第四十八章 徽羽 东邪西毒,南帝北丐。 叶云没想过这四个小毛孩会取这么离经叛道的绰号,嘴角微翘,笑容清澈迷人,不失时机地打击道:“东邪啊,看来你们不够团结啊,我看还是算了吧。” “算个p,老子活了14年,就没有算的时候!”东邪正处于青春叛逆期,低头?笑话。 他招呼着仅剩的眼镜男孩——也即是西毒进行左右夹攻,可是西毒却直摇头,很没义气地选择独守一方。其实,他到现在还没走,就已经很讲义气了。东邪冷哼了声,露出一个鄙夷表情,然后没有多思量,就一个人义无反顾地冲了上去。他是一个典型的爱面子之人,他认为,人争一口气,佛受一炷香,这是一个男人所必须具备的内涵。 可惜,往往是这个思想让他得不偿失,这就是常人所说的,倔驴,不撞南墙不回头。 他踏着雨水,溅起水花,急冲到叶云面前,侧着身子,左手挥拳,并没有打尽,只是虚晃一枪,迅速往右边移去,右手挥尽了弧度,迅猛甩出去,直奔叶云左侧肋骨,以求用最大的力度一击即中。这一虚一实并不是凭空臆想的,而是他看了一些近身格斗的书籍学来的,在实战中非常好用,屡试不爽。 可今天,上得山多,终遇虎了。 他的右手还未甩到尽头,原本一直八风不动的叶云终于有所动作了,身子依然是静若石雕,可右手却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伸了出去,像毒蛇闪咬,先于东邪一秒,仅仅是一秒,不差毫厘,轻轻抓起东子的衣领,向前一扔,东邪便哇哇大叫着飞了出去。 嘭! 东邪以一道并不明显的弧线坠地,屁股重重地摔在了青石路上,溅起了不少污秽积水。 他瘫坐在地上,呆滞了几十秒,然后鬼哭狼嚎起来,小部分因为疼痛,大部分因为害怕。 西毒见到这一幕,脸色也是大变,愣在原地,双眼睁得大大的,满脸都是不可置信状。他一直以为那些会武功的人只存在于小说或者电影之中,都是虚幻的,不曾想在现实中真的遇见了。那感觉很不好受,就像叶公一直崇拜神龙,有朝一日,真的在自家窗口见到了龙,还真是会被吓得半死。 此时,他只恨自己的娘亲没多生一条腿,能让自己跑得快点。 叶云看着那个战战兢兢的眼镜男孩傻傻愣在那不知所措,轻轻微笑,问道:“你叫啥?” “西……毒。”他战战兢兢道,这个年轻人的那抹淡淡微笑,让他感觉到像刺刀般锋利。 “你叫西毒?”叶云哭笑不得,瞅着眼镜男孩那满脸密布、娇艳欲滴的青春痘,他汗在当场,怎么也不能将他跟那个老毒物欧阳锋联系起来。 西毒低头搓着手指,无限委屈道:“我早就提出要换外号,他们不让,又不是我的错。” “这名字挺好。”叶云回过神来,微笑道。 “真的?”西毒听到年轻人的称赞,有些喜出望外,自己想想,好像这名字真的不错。 “嗯,让人印象深刻,起码,我是记住你了。”叶云微笑道。 “呃……”西西毒突然觉得这名字一点都不好,他一点也不希望这个年轻人记住他。 叶云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谆谆教诲道:“老师有没有教过你,做错了事,应该怎么做?” 西毒有些怯场,抬起头,望了他一眼,不敢过多停留,又马上低下头去,然后点点头。 “去道个歉吧。”叶云回头,指着伞下被他们四个欺负的老王头,还有那个倔强的小女孩。 西毒犹豫着,偷瞥了眼瘫坐在地上的东邪,见他没什么反对表现,才敢走过去,鞠了一躬。 老王头到底是个慈祥的老人,被打得鼻青脸肿,还摆摆手,说“没关系,知错能改就是好孩子”云云,并没有责怪痛斥。可那个小女孩则没有那么大度友好了,小嘴翘得老高,尤其是那双眸子,异常冷漠,厌恶的神情一览无遗。刚刚才被他们修理一番,怎么可能以德报怨?这也不能怪她,七岁的孩子,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都是表里如一的,爱就是爱,恨就是恨,绝不会面上微笑,背后动刀。 此时,雨水已近收工状态,很小,细如发丝。 “我们可以走了么?”西毒低着头回来,小心翼翼问道,年轻人不发话,他不敢造次。 “可以。”叶云耸耸肩道,没有再过多的传教说道。他明白,善恶相形,祸福自见;戒人作恶,劝人为善,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做到的,况且现在这些青春年少的孩子并不缺少教育,更多的是缺少一种认同感以及代入感。这究竟是应试教育的悲哀,还是华夏国特色的延续,有谁能说得清?最重要的一点,有谁敢说清? 西毒如蒙大赦,立刻小跑着过去扶起东子,头也不回地离开,脚步还不断地加快。 叶云负手看着他们难民逃亡似的身影,轻轻笑了笑,很清淡,像一只道观里饲养的白鹤。 而在他的身后,也有人在看他。 老王头眯起了双眼,注视着他的背影,时间很长,很长。 —————— 人,不分年龄,不分性别,总会为了保护一些弥足珍贵的东西,而在所不惜。 那个倔强的小女孩虽然身上有很多处淤青,但她自始至终没有嚎啕大哭,甚至连小声啜泣都没出现过。那双眼睛也缺少一个孩子应该有的灵性与童真,令人很容易联想起闻一多的《死水》。即便是瞅着赶走了那几个小太保的叶云,她的眼神也多少带点侵略性的防范,双手仍然紧紧护着胸前的那样东西,对谁都像防贼。如果不是因为那张精致如瓷器的小脸蛋,恐怕没几个人愿意接近她。 “小七哥,雨还是挺大的,快过来吧。”许子衿在刻木观小学大门口的屋檐下喊道。 “好。”叶云揉了揉有些发紧的太阳穴,转身慢慢向这边走来,天色灰灰,雨下得心烦。 老王头在警卫室里打了一通电话,然后走出来,端坐在有些发黑的老藤椅上,闭着眼睛,一动不动。许子衿弯着腰,拿着棉签和消毒水,正慢条斯理地为他清洗着嘴角处的血迹。完毕之后,又倒出些陈年跌打酒,柔柔地擦拭着红肿的伤口,白皙细长的手指像魔术师手中的神奇棒,所到之处,疼痛感顿消。 小女孩依偎在老王头的臂膀旁边,静静看着许子衿忙活,紧抿着嘴唇,一声不出。她的那些伤痛处,正是这位姐姐帮她处理完的,虽然还是很痛,但已经比刚才舒服多了。这个姐姐真漂亮,如果天使真的存在,一定是她这样子的,她不禁想到,眼神也随之温和了许多,却没有维持多久,因为有个人走了进来。 叶云端起小矮桌上老王头早些时候泡的那杯热茶,一饮而尽,身子顿觉暖和了许多。 “不问自取,便是偷。”许子衿白了他一眼,这死人,一见到茶,也不问品种,就来劲。 “没关系,茶泡出来,就是让人喝的。”老王头摆摆手道,这小老头,真是菩萨心肠。 “说得好,茶又不是艺术品,不能光看,不品。”叶云轻笑道,顺坡赶驴的能耐炉火纯青。 “大言不惭。”许子衿轻哼了句,好在她手上拿着搽药工具,不然叶云的耳朵肯定受罪。 “想喝,就经常来。”老王头乐呵呵地看着叶云,铸刻着历史痕迹的皱纹瞬间绚烂绽放。 “一定。”叶云当然乐意,老王头的茶虽然不是什么极品,但这里的饮茶环境氛围一流。 古老庙宇前,一方池塘,陈旧藤椅上,一根黄粱,加上一副自制竹象棋,实乃品茶胜境。 叶云瞥了眼那个倔强的小女孩,发现她也在瞪着自己,嘴角浮起一个清澈无垢的弧度。 而直到此时,他才终于看清小女孩怀里那样心肝宝贝的东西,原来是个画夹。 小女孩见到他的视线一直停留在画夹上,两手又护得紧了些,淡淡的眉毛紧绷成弓形。 “喜欢画画?”叶云微笑道,蹲了下来,语气尽量地和善,好让小女孩放松警惕的心情。 谁知小女孩并不领情,冷哼一声,不自觉地往老王头身后缩了一缩,显然对叶云不信任。 叶云尴尬地摸了摸鼻子,这个小屁孩执拗起来,还真像他小的时候,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许子衿当然不会错失良机,赶紧向叶云投来一个幸灾乐祸地笑容,妖气盎然,动人心魄。 叶云微微苦笑,然后对小女孩说道:“下次别那么傻,打不过,就把东西给人家。” “给了才傻。”小女孩终于开了金口,却是冷冷的一句,但原本充满敌意的眼神柔和不少。 “不怕疼?”叶云挑了挑眉毛,与小孩子谈话,轻松,可以卸下厚重面具的欲望和兴趣。 “爸爸说了,巾帼不让须眉,少少挫折,等于激励,你爸爸没跟你说过吗?”她冷冷道。 听到这,许子衿身子一震,脸色微白地转头望向叶云,见他微笑如常,才暗暗松了口气。 “好一个巾帼不让须眉,看来你做到了。”叶云微笑道,笑得异常温柔。 “那又怎样?”小女孩从没有展露过灿烂的笑容,一路以来都是冷冰冰的。 “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爸爸妈妈呢?”叶云转移话题,挺喜欢她,尝试打开一个缺口。 “与你无关。”小女孩那张轮廓稚嫩却神情老成的脸庞一下子乌云密布,冰冷盯着叶云。 叶云并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变脸,自讨没趣地摸了摸鼻子,这小屁孩脾气还真不小。 “徽羽,怎么这样跟大哥哥说话?”一直沉默不语的老王头终于忍不住插上一句话。 “王爷爷,他……”徽羽想开口解释,却顿时打住了,低下头,小手指一遍遍摸着画夹。 “大哥哥帮助过我们,难道你忘了我跟你说过什么吗?”老王头认真道,鲜有的一脸严肃。 “没忘记,您说过,喝水不忘挖井人。”徽羽喃喃道,眼眸中有种令人感到沉重的悲伤。 “记得就好,快给大哥哥道谢。”老王头摸了摸她湿漉漉的头发,语重心长道。 “就不!”徽羽头一次拒绝了老王头的要求,跑开到门口边沿,蹲下来,凝望着远方的雨。 远没料到这个反应的老王头愣了一会儿,望着那个瘦弱却倔强的小背影,轻轻叹了口气。 历经磨难,尝遍冷暖,总是会使人变得异于常人,不是胸怀天下,就是仇视万物。 叶云紧紧皱着眉头,眉间皱出极好看的小褶子,他很担心徽羽这种与世隔阂的不良状态。 虽然还不了解到底在这个只有七岁的小女孩身上发生了些什么,但叶云觉得,她与自己小时候有着太多的相似点。同样一双异常冷漠的眸子,同样具有天赋异禀的思维,同样对这个世界有着极大不信任的介怀。也许唯一的不同,就是叶云有着一笔世上绝无仅有的财富,使他的人格逐步调整过来,成为厚德载物的人物,这笔财富就是,他的母亲。 “这是您的孙女?”叶云望着老王头,轻声问道,许子衿已经处理伤口完毕,泡茶去了。 “要是我的孙女,就好喽。”老王头闪过一丝失望神色,谁愿孤苦伶仃一辈子?继而笑了笑,笑容有些苦,泰然处之道,“这个小姑娘呀,身份不一般,是公安局副局长蔡克己的千金,叫蔡徽羽。新学期开学,就会来刻木观读一年级了。这孩子喜欢画画,每个周末都会来学校写生,我一个人也闷得慌,就经常在旁边看着她画,和她聊天。她一开始也像待你那样,很冷淡,不愿搭理我,但毕竟是个小孩,相处久了,心里的屏障还是会弱化,慢慢地,她就愿意跟我说话了。” “在她身上,发生过什么?”叶云十分好奇,不相信一个孩子会天生如此抗拒陌生人。 第四十九章 克己 一个七岁的小女孩,却冷如雪山,怎能不让人好奇? “一言难尽。”老王头听到叶云的问话,叹了一声,外面的雨下得有些急,他的声音却还是不变,依然那样沙哑低沉,“之前我也纳闷,为什么这孩子会这样的桀骜不羁、冷眼看人,问她,她也闭口不言。直到有一次,蔡局长来接她回家,我听他讲起来,才知道因由。这孩子命苦,4岁的时候就没了妈妈,而且是亲眼目睹她妈被歹徒枪击身亡,一生的阴影,就这样打上了烙印,难以磨灭啊。” “怎么回事?”叶云望着蔡徽羽蹲在地上出神看雨的背影,心里泛起一阵心酸,很苦楚。 这样痛彻心扉的经历,即便是大人也难以承受,更何况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 “裘满仓,你听说过么?”老王头问道。 “没有。”叶云老实答道,这个陌生名字闻所未闻。 “原来的住建局局长,现在的国土局局长,无数房产商阿谀奉承的大老爷。”老王头语带轻蔑,讲述着任何一个宁州人都熟稔于心的风云人物,缓缓道,“三年前,裘满仓还在住建局的时候,有人匿名举报他贪污受贿。反贪局迅速成立了专案小组,由徽羽的妈妈——反贪局副局长黄菊亲自挂帅,但调查进程开展得相当缓慢,太多阻力了。裘满仓的人脉很广,住建局内部本来就是他的地盘,谁敢开口说话?其他的一些部门,像国土、环保、建管中心这些与住建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单位,早就接到封口令了。但黄局不畏权贵,依然逆风前行,通过调查裘满仓的秘书,成功拿到了一份账本,使得一潭死水的案件峰回路转。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黄局不幸遇难,在一个周末陪徽羽去商场买画夹时,被一名枪手当场杀害。” “公安局没有动裘满仓?”叶云惊讶道,细眯着眼睛,眼神深沉到接近空白。 “枪手逃离现场后,就被撞死了,死无对证,怎么动?”老王头唉声叹气,无头案难断。 “那个画夹,就是徽羽怀里那个吧?”叶云望着正伸出小手接着雨水的蔡徽羽,无比怜惜。 “嗯,所以她才会拼命护着。”老王头双手轻轻摩砂着老藤椅,也将视线投向了蔡徽羽。 “亲历过死亡的人,总会在心里装上一层纱窗,过滤掉外界的一些东西。”叶云叹声道。 老王头皱了皱稀疏发白的眉毛,转头望了眼他,没有说话,又挪开了视线。 许子衿从警卫室里端来了两杯热茶,冒着白汽,刚想招呼他们趁热暖暖身子,却忽然发现他们的表情有些严肃,不知这一老一少在谈论些什么话题,心里纳闷,却终究没有问出来。聪明的女人,经常体现在恰当的时刻做恰当的事情,同样,也体现在恰当的时刻不做不恰当的事。她把茶水放下来后,就走到蔡徽羽身边,拿着一条干毛巾,轻轻地擦拭着她的头发,而蔡徽羽的眼神也在那一刻瞬间柔和起来。 叶云端起茶,抿了一口,有点涩,但过后,满口余甘,这样的茶虽然不贵,却难得。 老王头却只闻不尝,靠在老藤椅上,远眺着天空飘落的雨水,这样观雨,已经六十年了。 不知不觉,叶云饮了大半,却忽然睁大眸子,凝视着蔡徽羽,似乎想通了一件事:“枪手是她引来的?” “嗯。”老王头轻轻点头,依然观雨,“枪手乔装成一个小丑,小孩子自然喜欢,怨不得她。” 叶云一阵唏嘘,上天对这个小女孩太不公平,有些烦忧地将剩下那半杯热茶一倾而空。 一单再平常不过的贪污案件,却害死了一个母亲,同时也将贻害一个小孩的一生,悲哉。 “小羽!”一把浑厚的男人声音在寂静的名臣巷响起。 “爸爸!”蹲在地上的蔡徽羽突然大叫了一声,许子衿还没反应过来,她就冲进了雨帘。 雨中,一把黑伞快步走来,踏着深深浅浅的积水,步履匆匆,看得出来,来人有些急促。 “蔡局来了。”老王头放下茶杯,站了起来,对于蔡克己的身影,他早就熟悉。 叶云却是第一次见,不由得远远注视着来人,对这个宁州公安系统二把手很感兴趣。 蔡徽羽小跑着过去,刚刚擦干的身子又一次湿透了,可她却不在乎,在雨中撒丫子跑得欢。蔡克己见自己女儿淋雨,自然心痛,又加快了步伐,走到她跟前,一把抱起。倔强到未流一滴眼泪的徽羽终于忍不住趴在爸爸宽厚的肩膀上嚎啕大哭起来,这个世界上,也只有爸爸能让她这样尽情地释放自己内心的情感了。 蔡克己一边安慰着自己女儿,一边询问她事由,徽羽哭着断断续续地讲明原委。 原来那几个小毛孩是附近十二中的初二学生,平时就吊儿郎当的,无心向学,今天突然心血来潮,想进去刻木观玩耍。老王头尽忠尽职,死活不同意,四人十分恼火,正好碰见来此作画写生的蔡徽羽,便将怨气一股脑地发泄到了她身上,老王头出言阻止,也被打了。 说了好久,徽羽指了指不远处的叶云,啜泣道:“爸爸,就是那位哥哥救了我和王爷爷。” 蔡克己闻言,微微眯起眼望过来,眼神锐利,正是一位好猎手所应具备的,然后走过来。 叶云也在打量着他,大约四十来岁,高大挺拔,一脸正气,两道剑眉更显威严,很英武。 本来今天蔡克己很忙,上午在市里参加完一个政府工作会议后,连饭也顾不上吃,就赶去古城区处理拆迁冲突的事情,没想到在路上突然接到老王头的电话,说小羽被打了,就立刻向局长邱祭祖请示,掉转车头就赶过来了。 “谢谢你,小伙子。”蔡克己微笑道,眼神的锋芒尽敛,平和安详,没有一点局长架子。 “举手之劳而已。”叶云微笑道,没有娇柔做作,没有故意谦虚。 “‘举手之劳’这四个字说来轻巧,做起来难,前提是,你得肯举这只手。很多人就是懒得举这只手,尤其是在利益与自己关切不大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袖手旁观,你很不错。”蔡克己笑着说道,右手抱着蔡徽羽,左手倒拎着伞,雨水顺着伞柄不断流下地。 天底下无论哪个父亲,都会对曾救过自己孩子的人青睐有加,这是一种父爱的间接表现。 叶云笑笑,黑白分明的眸子里干净空灵,不曾落过一粒尘埃,虚怀若谷道:“很喜欢孟子的一句名言:‘挟泰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力所能及的事,我在所不辞;力超所及,只能望而兴叹了。” “有意思。”蔡克己大笑道,很喜欢这个年轻人的坦诚相待,“我叫蔡克己,交个朋友?” “叶云,落叶的叶,白云的云。”叶云伸出手去握了握,对于这个人民警察也是敬重有加。 两个实诚人相见恨晚,虽然蔡克己公务缠身,但遇到一个对眼的年轻人,着实不易。尤其是这个年轻人的谈吐非凡,气质钟灵毓秀,让他很好奇,便放放手头的工作,跟叶云拉天扯地地闲聊了起来。而老王头则依旧坐到大门口的藤椅上,乐呵呵地看着雨水飘落,静静听着两人聊天,没有出声搭话。他一辈子都是这样走过来的,平常总是不起眼,乐天知命,只是在望向叶云时,他的眼神才会凝起一抹复杂之色。 而冷淡得有些不近人情的蔡徽羽并没有因为自己爸爸对叶云的欣赏而转变态度,依然对他爱理不理,从蔡克己身上下来,走过去跟天使姐姐许子衿打成一片。这一大一小的两个女孩,撑着伞站在池塘边,正为水里的黑色小点到底是小鱼,还是蝌蚪而争得不可开交。 片刻后,叶云觉得不好干扰到蔡克己的正常工作,便与许子衿先一步离开。 蔡徽羽恋恋不舍地与许子衿挥手再见,小眼睛不禁红了,三年来第一次为外人而流泪。 而她的爸爸,蔡克己,却在望着叶云渐行渐远的身影,浮起一个不易察觉的诡异微笑。 —————— 名臣巷的一个分支小巷,青苔斑斑,少有人行。 有几个初中生模样的小毛孩凑在一起,不知在讨论些什么。 “东邪,你说那个男人花钱让我们去打他女儿,是不是有病?”刚才第一个逃跑的南帝讷讷问道。 “你傻啊,没见过电视上演的吗?这叫抛砖引玉,懂不?”东邪甩手给了他一个大板栗。 其他三个人茫然地摇着头。 “那个男人,你们不认识?”东邪气恼道。 其他三个人还是茫然地摇着头。 东邪气绝,怒骂道:“叫你们几个别只顾着打王者,平时也要看一下新闻,了解天下大事,你们却总是左耳进,右耳出。我告诉你们,那个男人可大有来头,公安局的副局长啊!你想想,他一个堂堂的副局长,想认识一个人,那还不容易?为什么要利用我们呢?那就代表他想认识的这个人很不简单,不是随便糊弄一下就能搞定的,懂不?” “哇,东邪,你好厉害,这些都知道?”被打的那个满脸青春痘的西毒惊叹崇拜道。 东邪得意一笑,卖弄道:“那算什么?再复杂的事情我也能捋清楚,这叫头脑,懂不?” 西毒点点头,感慨道:“那局长也忒狠了点,自己的女儿也舍得这样打,虎毒还不食子呢。” “啪!” 西毒还没说完,又挨了东邪一个板栗,委屈地撇着嘴,不知道自己又说错了什么。 “没文化真可怕,这叫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舍不得媳妇抓不住流氓,懂不?”东子仗势欺人道。 “不懂。”西毒捂着脑袋说道。 “唉,代沟害死人,我实在是跟你们这些不学无术的家伙聊不到一块去。”东邪百感交集道。 那个一直没出过声的北丐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嬉笑道:“其实,这些都是那个副局长告诉他的,当时那个副局长派人来找东邪的时候,东邪也是一头雾水,而且还瑟瑟缩缩,以为自己犯了什么事,是来抓他的。然后人家副局长就告诉他,想认识一个人,让我们来配合演这场戏。” 说谎说得不好,不是最尴尬的,最尴尬的是,这个谎更说出不久,就被当场戳穿。 东邪老脸一红,猛地踢了一脚,火冒三丈道:“北丐,你不出声,没人当你是哑巴!” 其余三个人捧着腹,哈哈大笑而起。 半晌,西毒催促道:“东邪,你快点把钱分了,我要赶着去买限量版的韩雪签名t恤。” 东邪又甩给了他一个板栗,骂了句:“没出息的家伙。” 嘴上不饶人,可他还是个好老大,掏出刚才那个副局长给的一叠百元大钞,一张张分摊。 “什么人!”忽然,东邪眼神一凛,高声呼道。 其余三人脸色大变,慌慌然,连忙转身望过去,却发现小巷空无一人,安静如常。 西毒再三观察了一阵,见还是没有任何异状,不解问道:“你见到谁了,这么大反应?” “没见到谁啊。”东邪一脸无辜道。 “……”三人无语地看着他。 “没见到谁,你干嘛这么神经兮兮的?”西毒撇撇嘴道。 东邪露出一个不耐烦的白眼,又是习惯性地给了他一个板栗,骂骂咧咧道:“你傻啊,你没见过电视上演的吗?凡是坏人在分赃的时候,都会从天而降几个主角来破坏的,我这叫未雨绸缪,让你们提前有个心理准备,懂不?” “……” 几个人分好了脏,便各奔东西。 意外的人并不总是在意外的时间出现,但无论如何,终究还是会出现,就像日出一样。 须臾,在小巷的深处,走出一个人。 此人没有撑伞,眼神阴狠寒冷,右眉毛处那道浅浅的剑伤尤为碍眼。 雨水落在他脸上,像是落在了绸缎上一般,没有停留分秒便迅速地滑落。 他望着四人离去的方向,冰冷的双唇骇然勾勒出一道浅到无法看清的弧线,然后消失了。 第五十章 孤舟 名臣巷尽头,有一条小河。 小桥上,一把油纸伞,一个既像女神又像妲己的女人,玉手正接着伞檐滴落的雨水。 “凤姐,在小西湖捞完垃圾还不够,又来名臣巷做什么?”一个算是英俊的男人正站在她身后。 “看雨。”女人轻启朱唇,原来刚才纳兰葬花在公园湖里见到的那个撑竹排清洁工,就是她。 “在哪看不也一样?”这男人俊朗的脸型,可以轻易让一个女人为之倾倒,事实也如此。 “不一样,这里的雨有生命。”女人耐人寻味道。 “我怎么没瞧出来?”男人扬了扬手中的伞,抬头,往天空望去。 “因为你的心不在这儿。”女人一如既往地直指人心。 男人连连咳嗽了好几声,被看破内心,的确很尴尬,他确实觉得在这看雨,不如坐在沙发上看女人。 “你听,这雨落在桥上,声音很沉闷,意味着它的心不甘情不愿。而落在河里,则叮咚作响,意味着它很欣喜能与伙伴们汇合,这一悲一喜间,不正是生命所在么?”女人微微一笑,纤指将指尖的一滴水滴弹开,恰好割破了水中流过的一片落叶,融入河水。 男人挠挠头,这些因人而异的主观思想他才不会理,想了想,问道:“刚才那个右眉有剑伤的男人是谁?” “落雨社,百里孤舟。”女人凝望着天空中的无边丝雨细如愁。 “是他?有点棘手啊。”男人皱了皱眉。 “要不要我亲自出马?”女人依然昂着头,似乎在任何男人面前都是这样,未曾低过头。 “我能搞定。”男人再没有半点犹豫。 “这样就好。”女人勾勒出一个媚似千年蛇妖的笑容,轻描淡写道,“落雨社也该死点人了。” —————— 有时候,山川大岳不一定因有仙而名。 宁州东边的楚河区有一座无涯山,并非无名小卒,反而名头很响。传说元末时,朱元璋与另外一个枭雄陈友谅争夺天下,大败了一场,丢盔卸甲,被追杀得狼狈不堪,有点当年曹孟德割须弃袍的影子,跑了两天两夜,都始终未能脱离险境,直到奔至无涯山。由于这里地形复杂,树木繁盛,绿海无涯,才逃过大难一场,后来才得以重整旗鼓,最终坐拥大明天下。因此,在称帝之后,朱元璋就把这块福地命名为:无涯,也预示着他希望自己的江山无涯。 在无涯山的山脚下,绿树环绕,当中有一个湖,叫东湖,很大,宽阔无边。 东湖,说是说一个湖,其实是一个水库,宁州几百万人口的生命之源,弥足珍贵。 这里虽谈不上世外桃源,但远离市区,没有车马喧嚣,空气自然清新,环境也是幽静宜人。水质更是一尘不染,彷如一面大镜,倒映着蓝天白云,椰林树影,着实是避暑消遣的胜地。更为难能可贵的是,这里并没有像其他地区的风景名胜那样,矗立着格格不入的别墅群。这里一切都是浑然天成,没有贫富贵贱之分,不管你是平头百姓,还是富甲一方,哪怕你是权力彪炳的高官贵人,想来这里度假,也得以天为盖地为庐。 闲暇时,不少市民会选择到东湖垂钓,尽管政府三令五申地禁止,可来者依旧络绎不绝。 今天的天气不错,天高云淡,那轮烈日尽忠职守地挂在天边,向人们宣示着夏天的特权。 湖边的一处宽阔草坪上,散落着几棵不合群的大树,枝繁叶茂,带来了一份难得的荫凉。 其中一棵树下,平摊着一张偌大的餐布,上面摆满了各种食物,牛奶,面包,饮料等等。 两个美得不可方物的女人侧坐在那儿,一边谈笑风生,一边姿势优雅地品尝东西,悠闲。 “苏湄,拿下叶云了没?”左边的那个女人忽然神秘兮兮地问了句,小动作甚是有趣,像是在考场作弊传纸条时的不敢声张。她美丽的脸庞带着几分病态的惨白,大大的墨镜遮住了半边脸,将她与这个世界分隔开来,也不知道是否因为生病的缘故,这么炎热的夏天,她竟然还穿着一件长袖白衬衣,不过好在身处郊区森林,温度不高,清风送爽。 “俗气。”苏湄皱了皱俏鼻,对这个问题不屑一顾,却暗带笑意地咬了一口草莓,馥郁。 “该不会是某人向先烈们学习,为革命而勇敢献身了吧?”病态女人露出一抹狡诈坏笑。 “宋木木!”苏湄狠狠地瞪了眼那个信口开河的女人,脸颊荡漾起一片红云,美不可言。 “好,不说了。”宋木木强忍住笑意,咳嗽了几声,一本正经地拿起一颗樱桃吃了起来。 苏湄气恼,狠狠掐了一下她的腰肢,推了推鼻梁上那副遮挡她天仙容貌的古板黑框眼镜。 当一个女人为了一个男人而忸怩害羞时,那就证明她已经坠入爱河,而且没有带救生圈。 宋木木是个过来人,当然深谙其中门道,只是笑着揉了揉被掐疼的部位,没有再说什么。 人,必须要学会调剂生活,就像空调自动调节风速一样,室内温度过低,就得减低风速。生活过于忙碌了,就得放慢脚步,难得的一天周末,为江山公司前期的发展壮大而日夜操劳的苏湄终于可以轻松一下了。除了瑜伽健身,野外踏青,返璞归真,无疑是一个减压的绝佳方法,而她今天的装束也是随心而行,简洁清纯,一件普通的白色莲花t恤,配上一条略显紧身的牛仔裤,更烘托出她的超凡脱俗。 眺望着四周的群山绿水,心情不错的她伸了一个懒腰,曲线毕露。 “木木,看你的精神状态不错,身体应该无恙了吧?”苏湄轻声问道。 “比以前好多了,至少能出来户外活动,成天窝在家里,不病也得憋出病。”宋木木淡笑道。 “吐故纳新,当然有益身心了,叶云给你开的药方好使吧?”苏湄捋了下被风吹乱的秀发。 “嗯,不说华佗在世,起码是名医专家。”宋木木的笑容从来没有消失过,心情的确很好。 “这个高帽戴得有点大,他算哪门子名医呀,充其量算是工多手熟而已。他自己说了,之所以这么懂药理,只是因为他小时候是个药罐子,各种千奇百怪的中草药都尝过一遍,自然无师自通了。这呀,正应了那句老话: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来也会偷。”苏湄掩嘴轻笑,那模样,美得真像一个妖精,勾人魂魄。 “没文化的流氓固然可怕,但没良心的女人,更可怕。”宋木木打趣道。 苏湄笑意更浓,似夜玫瑰,怒放。 此时,从远方飘来了几朵厚云,遮住了太阳的光辉,原本星光熠熠的湖面骤然黯淡无光。 “好山,好水,好地方。”宋木木感叹道,环视着东湖,惨白的脸色稍微地红润了些许。 “确实,不过只适合散心,不适合居住。”苏湄微笑道,拿起杯子,喝了一口冰冻奶茶。 她认为,人是群居动物,总是在社会中才能生存发展,一旦打破这个常规,将一事无成。 “你真现实,不过我喜欢。”宋木木轻笑而起,凝视着周边的一切,“此情此景,令我想起了一首歌,你猜猜?” 苏湄也不多思量,直接哼起来:“山不转那水在转,水不转那云在转,云不转那风在转。” 《山不转水转》。 宋木木愣了下,随即笑了起来,灿烂如星,心里却在暗暗庆幸自己是个女人,不然还真会被这个善解人意的妖精所深深迷倒,嘴上却情不自禁地轻声跟着苏湄唱了起来。这是她最喜欢的一首歌,然后弯身拿起一个柚子,用小刀将外面那层黄色柚子皮一瓣瓣剖开,她十分享受这个过程,抽丝剥茧,总是令人满足,这就是为什么侦探小说盛行的原因。 “如果拿不下,别太急,放一放,稠粥须要慢火熬。”宋木木突然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 “什么意思?”苏湄听得一头雾水,歌声也戛然而止了。 “我是说,叶云这座坚固堡垒。”宋木木放下小刀,掰下一瓣柚子,递给了她。 “又来。”苏湄娇羞再起,垂着头,一点点地撕开柚子肉放进嘴里,酸甜苦辣不知滋味。 “傻妹子,你不能总是逃避这个问题,男女之间这层纸不捅破,就像蛋膜护着蛋黄一样,永远有隔阂,永远无法袒露心迹结伴同行。我以前是彻底的唯物主义,不信鬼神不信佛,认为无论什么事情要取得成功,都得靠人去努力,上天的不眷顾只不过是失败者的借口。但自从遇到子路之后,我就变了,也许爱情真的会令一个女人顿悟吧。我现在觉得,人与人之间,说起来,终究是一种缘分。有些人,即使是相对一生一世,也不会有任何感觉,有些人,也许只是看了一眼,就心甘情愿地为了对方奋不顾身。而叶云对于你,就是这种人,我相信我的直觉。”宋木木微笑道,剥好一块柚子皮,却不吃,而是放进了一个盘子中,接着又去剥第二块。 “缘分?太遥远了。像我这样的女人,总是以一个否命题的形式出现在感情里的。”苏湄轻声叹息。 “你在害怕?”宋木木停下手中的剥皮动作,抬起眼眸,瞥了她一眼。 “没有。”苏湄摇摇头。 “自欺欺人。”宋木木又继续工作,剥得异常仔细,坚决不让一寸皮残留在果肉上。 “真没有。”苏湄打算死杠到底。 “我知道你在怕什么,你在怕,对于这样优秀的男人,无法独自享有,对吧?”宋木木笑道。 “乱说。”苏湄虽然否认了,但黯淡的眼神却无情地出卖了她,这个问题确实困扰她许久了。 对于爱情,所有女人都是孤寒财主,绝不肯向其他女人慷慨解囊的,哪怕一分一厘。 “知道为什么喜欢喝茶的,大多数是男人么?很简单,因为他们喜欢端着茶壶时的感觉——大权在握,听命于我。一个茶壶同时对着几个茶杯,选择性广,控制性强,他喜欢向哪个杯子倒茶就向哪个杯子倒,他不喜欢哪个杯子,可能那只杯子永远都是干涸的。男尊女卑,不管时代怎样发展,怎样进步,终究是不能完全改变的,这是上帝在造人时就定下的规矩,男女基因有别就是最好的证明。所以,苏湄,如果你不想做那只干涸的杯子,就尽早投怀送抱,或者,另辟蹊径,选择另外一个茶壶。”宋木木长篇大论道,终于把全部的柚子都剥干净了,整整齐齐地摆放在盘子里,似乎在等着别人来吃。 听完这番话,苏湄呆住了,思索良久,渐渐抬头,望向湖边,神情坚毅无比。 换茶壶? 笑话。 毫无疑问,湖边的那个茶壶是最适合自己的,也是自己最喜欢的。 ———————— 湖边,叶云和端木子路并排坐在各自的马扎上,手里各拿着一根鱼竿垂钓。 旁边放着两个竹篓,大小形状一模一样,不同的是,一只装了好几尾鱼,一只空空如也。 “我极度怀疑这鱼竿出了问题。”端木子路抱怨道,钓了这么久,自己还是一无所获。 “有的人摔了跤,不是反省自己走路不长眼,反而埋怨石头为什么在路中间。”叶云嘲笑道。 “你少来,我十来岁就开始钓鱼了,从没出现过这种情况。”端木子路苦恼了近两个小时。 “鱼竿是你先挑的,诱饵大家也一样,可鱼儿就是不上你钩,这怨得了谁?”叶云大笑道。 “我就不信这个邪。”端木子路收回竿,又给鱼钩重新换了一条蚯蚓,熟练地再次甩出去。 鱼钩沉底,浮标摇曳,湖面平静,端木子路一本正经坐在那儿,重新苦苦守候鱼儿的到来。 叶云笑笑,又把线放长了些。 他知道,浅水游鱼虾,深水藏大鳄,能钓到多大的鱼,全看线放得有多长,诱饵有多诱惑。 第五十一章 平湖 估计叶云这家伙没看过杜琪峰的《黑社会》。 此刻他与端木子路在水库的钓鱼画面,与任达华、梁家辉在电影里的那一幕何其相似啊。 好在叶云与端木子路不存在两雄争霸的局面,所以即便是钓鱼,也不用戴头盔。 昨天,叶云跟张宝和孔孟两大顽主见了个面,得知一个星期后的那场夜宴几乎汇集了宁州以及临近几个城市的顶级富豪。这是一个笼络人脉的天赐良机,他自然十分期待,关系网的铺开,是一个企业发展的重要平台。所以今天特地约端木子路出来聊聊江山的下一步进程,效果很好,整个发展框架大概出来了。以高回报的地产业为龙头,稳打稳扎的服务业为豹肚,回报、风险同时并重的金融业为凤尾,接下来就是解决细节的问题了。 “平湖苑的二期还没上马?”端木子路把鱼竿插进沙子里,腾出手吃宋木木端来的柚子肉。 他是前两天在公司闲聊的时候,听到苏湄在念叨这个默默无闻的楼盘,才多加留意了一下,知道这个楼盘是一家叫平湖房地产开发公司拓展的。由于位置太偏远,附近的基础设施跟不上,一期建成的十五栋楼房没有全部售罄,积压不少空房。他感觉市场潜力不大,至少目前不值得关注,不明白为什么苏湄会这么上心,常常挂在嘴边。所以今天特意问一下叶云,他并不清楚,这块位于西山区一隅的小区将会是江山的第一桶金。 “嗯,我下午会跟苏湄过去瞧瞧。”叶云也从盘子里拿过一块柚子,津津有味地一口解决。 “你还真打算下手啊?对谁来说,平湖苑都是块烫手山芋啊。”端木子路讶异道。 “这样才好,不会内卷,比较容易掌控主动权。”叶云淡笑道。 “看来平湖苑这条受了伤的大鱼,要上你的钩了。”端木子路浮起一个睿智到近乎老奸巨猾的笑容。 “难说,得看它的老板是个什么样的人,见钱眼开最好,我最喜欢这种人。”叶云倒是谨慎道。 “趁火打劫?”端木子路好像摸透了这个年轻人的想法,但又感觉抓不住其中的要领。 “差不多,说冠冕堂皇一点,就是趁热打铁。现金流对于任何一家公司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像氧气一样,一旦有阻滞,就透不过气来,难以存活啊。尤其是这种小地产公司,没有雄厚的背景资本,资金不能及时回笼的话,单单还银行的商业贷款利息就够呛了。这个时期,正是平湖迎接寒流来袭的冬季,如果挺不过去,‘平湖房地产开发公司’就应该改名为‘平湖房地产倒闭公司’了。而我这人呀,没什么特殊嗜好,最喜欢干的一件事情就是,雪中送炭。”叶云微笑道,那诡谲笑容,要多邪恶有多邪恶。 “有几成把握拿下?”端木子路想了想,问道,一枚开皇五铢很神奇地出现在他指间。 “我不想拿下。”叶云说了一句讳莫如深的话。 “哦?”端木子路扬了扬眉头,这个答案有点出乎意料,不禁捏紧了那枚开皇五铢。 “房地产不是单独一家就能玩转的,要纵横捭阖。”叶云微笑道,忽然想起了丫头跟他说过的话。 “你的意思是,合作?”端木子路问道,这个年轻人的想法总是让人有种拨开云雾的感觉。 “嗯。”叶云点点头道,又吃完一瓣柚子,擦了擦手,重新拿起鱼竿,钓鱼必须要握好方向。 “那诱饵是什么?”端木子路又问道,他在努力地捋清这个年轻人的发展思路,举步维艰。 “房子。”叶云直击要害。 “你准备在那里买房?”端木子路讶异道,听得是瞠目结舌,那里在偏僻的西山区,鸟不拉屎的地方。 “别一惊一乍的,把鱼都给吓跑了。之前有件事忘了跟你沟通,市政府准备在西山脚下搞一个影视城项目,只要开发计划推行,或许只要这个开发计划透露出来,西山区周边的房价就会上升。特别是平湖苑地区,潜在价值将会被重新发掘出来,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契机,我这种吃肉不吐骨头的主怎能错过?”叶云微笑道,他从来不打无准备的仗。 “确认了?”端木子路紧紧皱着眉头,不是怀疑叶云的计划,只是在分析计划的可行性。 “我昨晚看了孔孟带过来的会议记录,已经通过常委会表决了。”叶云抛出了一颗定心丸,其实,并不是他一直忘了将这件事情告诉端木子路,而是他深知端木子路的性格,他是一个谨慎行先步步为营的将才,没有九成把握的战役,是绝不会吹响冲锋号的。所以叶云一直在等最终结果出来,孔南行在常委会上的全面胜利,也是他走好整盘棋的先决条件,还好,一切都按照预想的进行。 “不错,如果是这样,我去找风投,所需的资金链也可以顺利解决。”端木子路终于笑了。 “你认识风投的人?”叶云很好奇,这个行业极其讲究技术和人脉,不是一般人能进的。 “以前在京城工作的时候,认识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端木子路轻描淡写,并没有夸夸其谈。 《死魂灵》有句经典的话:就投机钻营来说,世故的价值永远是无可比拟的。 很多时候,朋友这两个字,其价值远远大于财富,财富是死的,而朋友却可以创造财富。 “我负责搞项目,你负责拉资金,双管齐下,完美。”叶云轻轻一笑,清净如竹。 “如果你能分我几尾鱼,那就更完美了。”端木子路眼巴巴地瞅着叶云那个竹篓里的鱼。 “想都别想。”叶云没有经过任何考虑,马上予以拒绝,并且将竹篓放置在自己可控范围。 “吝啬,小气,跟着你这样的老板,真是祖坟被挖了。”端木子路嬉笑怒骂道。 “激将法也没用,死了这条心吧。”叶云软硬不吃,还气死人不偿命地吹起了口哨。 “……”端木子路汗颜,这个年轻人还真是刀枪不入,只好自食其力,将以前的那点钓鱼经验充分发挥出来,又重新换了一条蚯蚓,异常肥美,还活蹦乱窜的,然后选位,甩竿,放线,拉竿,统统都很标准,剩下来就是坐享其成、安心守候了,钓鱼钓的,无非就是耐性。 功夫不负有心人。 停留在湖面的浮标终于上下攒动了,一向沉稳如山的端木子路兴奋得一跃而起,急忙收竿。 三斤的鲫鱼! 鱼身那么健硕,鱼鳍那么优美,鱼鳞那么整齐,鱼尾那么修长,当真是一条上等的野生鱼。 自豪。 端木子路拎在手上,不可一世地向叶云炫耀了一番,然后也向不远处的两个女人展示了一下。 “叶总,看到没,这就是技术。”他边说,边弯腰将这尾来之不易的鲫鱼小心翼翼地放进竹篓。 但下一秒,他就彻底傻眼了,因为叶云正不慌不忙地把一尾十斤重的鲜美鳜鱼拉出水面。 碾压。 ———————— 临近中午,正是饥肠辘辘的时候,叶云四人在东湖附近的一个小镇上吃了一顿全鱼宴。 材料是刚才那些自钓上来的鱼,只需给饭馆一些做工费,物美价廉,四个人吃得也是其乐融融。 分道扬镳之后,叶云让苏湄开着那辆黑色牌照的奔驰往西山区驶去,一路上闭目养神。 下午要去平湖苑,虽然还不知它的老板是何方神圣,但不管如何,必须要有足够的精力斡旋。 烈日当空,车外的温度高得像一瓶老白干,路旁的树叶全都下垂干瘪,显得无精打采。 车里正播着《bressanone》,苏湄探身把音响调小,免得打扰叶云休憩,同时把空调开大了些。 路上车辆很少,苏湄开得也很放松,速度挺快,保持在100迈左右,纤指伴着音乐在方向盘上起舞,很美,像精灵般轻盈,时不时地侧头瞥一眼倚睡在副驾驶座的叶云,露出淡淡的幸福微笑。这张刀劈斧削般俊逸的脸庞,总有一种蛊惑人心的神秘力量,令她安心。就在刚才与宋木木聊天的时候,她就暗暗下了决心,哪怕不能独自或者永远拥有他,但就这样静静陪在他的身边一天、一小时、一分钟,也无怨无悔无欲无求了。 聪明的女人能够收获幸福,是因为她们的要求张弛有度,并不吹毛求疵,更不会孤注一掷。 可望着窗外,她还是轻声叹了口气,千头万绪霎时涌上心头。 从小到大,她都不相信爱情这玩意,觉得你侬我侬太虚伪,太虚无,太飘渺,欺骗了一个又一个女人,殷富如祝英台也好,平凡似秦香莲也好,聪慧如林黛玉也好,风尘似杜十娘也好,无一不是摆脱不了爱情的魔咒而受尽折磨。因此她很排斥,直到遇见陈道白,骄傲的她终于向爱情低头,但没想到却换来一段令她悲痛欲绝的孽缘。自此之后,她发誓再也不沾爱情,并将它列为与毒品赌博同等地位的禁物。 可惜又遇上了他,叶云。 原来,世间之上,确实有这般男子,一顾,可以让你甘心随他天涯海角,一笑,可以让你情愿为他放弃誓言。这完全颠覆了苏湄的爱情观,所以她曾一度很恐惧很矛盾,害怕陷进去之后,再一次遍体鳞伤,但无论如何,她也要冒一次险,毕竟,这样独树一帜的男人,百年不可一遇。 “苏湄?”一直闭着眼养精蓄锐的叶云突然喊了声。 “啊?”正偷瞄他的苏湄显然有些惊慌失措,但很快平静下来,柔声道,“我在。” 可没有应答,安静,只有音乐依旧。 苏湄有些好奇,侧头望过去,见他已经安然入睡了,刚才那句可能只是梦话而已。 “猪头。”苏湄轻声骂了句,嘴角处却不失时机地勾起了一道水清云淡般美妙的弧线。 一踩油门,一骑绝尘。 阳光愈发肆无忌惮,大地被烤得炽热无比,甚至发生了前方路面陡然弯曲的光折射现象。 半个小时后,奔驰下了环城高速,进入西山区国道,路况渐渐变差,苏湄也减慢了车速。 “到哪了?”叶云这时才迷迷糊糊醒来,揉着惺忪睡眼,扫视着一闪而过的陌生风景。 “白塘镇,差不多了,还有五公里左右吧。”苏湄瞄了一眼手机的导航。 “这么快?”叶云讶异道。 “都快一个小时了,还快?”苏湄扬眉道。 “我睡了很久?”叶云明知故问道。 “我开多久,你就睡多久,你说呢?”苏湄没好气道,给了他一个嫉恨的白眼。 近朱者赤,这个死人睡得香,被他渲染了,搞到她都有几次差点睡着,惊出一声冷汗。 “别生气,乏意难抗,就睡过去了。”叶云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 “我又不是什么刁蛮公主,才不会那么小气。”苏湄撇撇嘴,成熟女人的魅惑实在惊艳。 叶云笑笑,探身把音响调大了些,郝蕾的蓝调《再回首》徐徐而出。 歌声曼妙,苏湄也跟着轻声哼了起来,在他面前,没有任何束缚,不需要刻意装淑女装纯情。 “这一觉真舒坦,难怪诸葛亮爱午睡,醒来果然神清气爽啊。”叶云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 “那你待会儿就要好好表现。”苏湄看着他小孩子般的动作,原本板着的脸庞还是忍不住笑了。 “嗯,我会全力以赴,因为那里还预存着我一个至死不渝的奋斗目标。”叶云微笑道。 “哦?成为一个万人景仰的地产大亨,或者是一个受人唾骂的地产巨头?”苏湄打趣道。 “都不是。”叶云微笑摇头。 “那是什么?”苏湄好奇问道。 “我要在平湖苑筑起一个爱巢,只属于我们俩的爱巢。”叶云凝望着窗外,认真道。 一霎那,苏湄浑身一颤,泪水不争气地涌上眼眶,打了几转,便顺势而下,晶莹透彻。 第五十二章 琉璃 西山区的东北角,群山巍然屹立,跌宕起伏的西江在旁边滂沱而过。 车子又在国道上开了近20分钟,不再荒凉,田野人家逐渐多了起来,狗吠鸡鸣。 一片苟延残喘的国营老厂成了最大的败笔,原本蔚蓝通透的天空被高耸入云的烟囱抹黑。 叶云让苏湄在路边的一间便利店停下,进去买了两瓶冰冻矿泉水,还要了一包20的迎客松和一包2块的大前门,把其中的一支水递给没下车的苏湄,自己却躲到荫凉处,仰起头两三口就灌完了那支350ml的冰水,终于把那股闷热劲给缓了过来。拆开那包大前门,点燃抽了没两口,就扔掉,妈d,这也叫烟?不甘心,再拆开那包迎客松,深深吸了一口,缓缓吐出一个烟圈。嗯,这才像点样,心满意足地又抽了几口,踩熄烟头后,上车。 奔驰重新上路。 ———————— 五分钟后,平湖苑销售中心前的巨幅广告就映入了眼帘:出尘之隐,山语之间。 但最引人注目的,还不是这句温馨广告语,而是旁边的“让利15%”几个巨大鲜红字样。 叶云慵懒倚在座位上,静静看着,撇嘴一笑,小声呢喃:“平湖的资金裢真的出问题了,好事。” 车子进入楼盘大门后,经过一条四车道的主干道,然后在一座假山前拐个弯,驶上了与其相连的鹅卵石径,直通到销售中心。此时,一辆黑色宾利从销售中心方向驶出,迎面而来,霸气十足地横行在路中间,苏湄眼瞧着两车要碰上了,连忙鸣了几下喇叭示意,对方却丝毫不为所动,一往无前。苏湄没办法,唯有退一步海阔天空,猛打方向盘,将车子闪进了路旁的草丛,让宾利先走。 欺人太甚。 叶云微微眯起眼睛,回头看去,眼神带着些许冷冽,直到宾利车消失不见了,才重新坐好。而车子也已经到了楼盘销售中心,明亮的落地玻璃门尽显气派,大厅的正中央是整个楼盘的塑料模型,惟妙惟肖,却无人问津。浅黄色的巨大柜台后面坐着两名售楼小姐,穿着统一制服,正凑在一起研究《coco薇》杂志上的新款时装,并没有注意到有客临门。 山沟里藏着土凤凰。 叶云万没想到这么一个偏僻旮旯的楼盘竟然会有如此靓丽的售楼小姐,有点不可置信。尤其是右边的那位,细腻的肌肤,柔顺的长发,白皙的额头下挑出长长的睫毛,让人一眼就可以看出她是一位美人,浅浅一笑,就露出一排整齐得让人嫉妒的洁齿,看得叶云不禁有点发愣。 “很漂亮吧?”苏湄妩媚笑道,轻轻挽起他的手臂。 “不及某人。”叶云的反应速度一流,立即从色迷迷的思路中调整了过来。 “哼。”苏湄狠狠瞪着他,醋劲大发。 叶云心底一寒,不敢再巧言令色,马上调虎离山,往前快走两步,迅速逃离风暴中心。 “啊……”直到这时,右边的那个小美人才抬头发现横空出世的两人,不禁吓了一大跳。 平时大堂连鬼影都不多一只,开盘近一年了,看房的人一拨又一拨,买房的人却是寥寥可数,售出的楼盘还不足三分之一。只有附近那些国营老厂的领导们才会利欲熏心,不分青红皂白地在这种不毛之地买下几套房子送给金丝雀们,智力稍微正常点的,看了周边尚未成熟的配套环境,多半会打退堂鼓的。今天倒好,抱着孩子拜天地——双喜临门,前脚刚走了两条大鳄,后脚又来了两条水鱼,这下热闹了。 “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两位的呢?”小美人旁边的售楼小姐赶紧站起来问道。 “如果我说进来买手机,你能帮到我吗?”叶云径直走到柜台前,坐了下来,微笑迷人。 在楼盘塑料模型上流连的苏湄显然被这句开门语逗乐了,嘴角偷偷上扬,推了推黑框眼镜。 “对不起先生,不能。”那位售楼小姐尴尬笑笑。 “那就是了,我进来,当然是买房,所以你应该直接问我要看什么样的房型。”叶云纠正道。 “咳,是我的疏忽,请问先生要看什么样的房型呢?”那位售楼小姐脸不红心不跳地改正了发问,脸上带着职业性的微笑,虽然不大自然,但还是能让人舒心。五官尚算标致,可惜相比起她身边的小美人,皮肤质地就落了下乘,好在绝世佳人苏湄没过来,不然更不能相提并论了。 “还没想好,你介绍一下?”叶云挑挑眉毛,眼睛余光却偷瞄了旁边的小美人一眼。 “您稍等。”那位售楼小姐点了点头,她显然是根老油条了,不少沟通技巧性的东西要比小美人老练许多,小声示意小美人去里面的房间给两位客人倒水,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一本小区的彩页简介,一边慢慢翻阅一边慢慢讲解,“我们这里的房型很多,有一室一厅、二室一厅二卫、二室二厅二卫、三室一厅、三室二厅二卫,装潢豪华,任君选择,如果你喜欢清静,需要单门独户的,我们这里有复式住宅,如果你十分讲究私人空间,我们这里还有一些带庭院的别墅。” “你很敬业,也很专业。”叶云跟随着她的讲解速度,优哉游哉地浏览着图片上的房子。 “谢谢先生。”那位售楼小姐虽然还是挂着微笑,但任谁都可以看出来那份懈怠,或许遇到太多只询价却不购房的人了,她的回答带有浓烈的应付性。要不是瞅见了门口那辆挂着黑牌的奔驰,她大概连搭理问候的功夫都会省掉,一个衣着普通的年轻人,在她眼里,还不成气候。 贾平凹有一句很经典的话:女人的眼光是雪亮的,她知道一个没有钱的男人是不值钱的。 “继续。”叶云微笑道。 “要不这样吧,先生,你自己慢慢看,有什么不明白的就问我。”那位售楼小姐干脆婉拒了。 叶云笑笑,也没有再说什么,低下头细细研究起来。 小区的整体规划虽然还不完善,但一些局部细节还是十分考究的,耐人寻味。单拿那些绿色植物来说就是一个大手笔,哪个地方种花,哪个地方植树,哪个地方铺草,全都经过精心挑选、合理安排,再加上假山与流水的巧妙结合,的确引人入胜。而远方飘渺传来西山寺的禅禅钟声,更添上了几分轻纱薄绡的圣洁意境。苏湄就被感染了,拿着一架单反四处拍照,似乎对这个爱巢所在地欣赏有加。 “平湖苑卖出多少房子了?”看了十多分钟,叶云合上彩色简介,提了一个问题。 “七成左右吧,现在公司为了尽快回笼资金,打出了八五折的优惠。”售楼小姐职业道。 “二期准备上了吧?”叶云问道,修长手指轻轻敲打着桌面。 “差不多,大概明年年底吧,最快会在明年年初。目前公司正在紧锣密鼓地筹措当中,二期的规模要远远大于一期,包括资金投入、建筑材料、绿化面积、配套设施等等。届时,这里将会成为一个成熟小区,房价肯定会飙升,不知先生现在感不感兴趣,先预购几套一期的房子呢?”售楼小姐耐心解释道。 “我对你们小区总体印象不错,不过我这人,不喜欢吃半生不熟的东西。”叶云微笑道。 “人总要有点新的尝试,这样才能进步,您说对么,先生?”售楼小姐锲而不舍地忽悠。 “十分认同,但我要先看一样东西。”叶云提出了一个条件。 “您说。”售楼小姐气定神闲,如何应付客人的刁钻,她早就成精了。 “能不能让我看一下你们的内部销控表?”叶云微笑道。 售楼小姐一愣,那份淡定也随即烟消云散,终于明白一个道理,浅水往往会淹死牛。 房地产与其他消费品不同,它的生产周期很长,市场需求变化后,供给是不可调节的,只能以销控来实现微调。一个项目刚开盘就被一抢而空不是一件好事,只能说明定价偏低,开发商没有得到最大的销售收入,必须要控制好销售节拍,可以说,销控是实现项目利润最大化的捷径,而内部销控表就是这条捷径的指示灯,其重要性,可想而知。 “没有吗?”叶云见她有些呆滞,又问了一句。 “有是有,但要向我们老总请示。”她面露难色,客户要求看销控表还是头一遭遇到。 “我时间很充裕。”叶云微笑道,也不再和她交谈,拿起那本《coco薇》看了起来。 那位售楼小姐木讷了几秒钟,原本想直接开口拒绝,但还是忍住了,走回房间打电话。 小美人正坐在办公室里看着两杯水发呆,见她的同事进来了,问道:“那两人走了?” “我倒是希望他们走了,妈d,今天遇到买肉挑刺的鲁智深了。”她低声骂了句。 “怎么了?”小美人问道。 “那个小白脸要看内部销控表。”她在自己的手机上翻找着老总的电话。 “不会吧?这么懂门道,是不是同行来找茬的?”小美人忧心忡忡道。 “不像,你先拿水出去招待一下。”她终于找到号码,在座机上飞快地按下一串数字。 小美人撇撇嘴,勉为其难地站起身,那个年轻人的微笑让她有些发毛,太干净了,不真实。 她推门出来时,那个年轻人正埋头奋笔疾书,在一张白纸上写着什么,见她出来就停笔了。 “先喝杯水吧,我同事去打电话了。”小美人把两杯水都放在桌面上。 “谢谢。”叶云微微一笑。 小美人从桌上拿过一张名片,递给他,嫣然道:“这是我的名片,多多指教。” “何琉璃,很好听的名字。我叫叶云,落叶的叶,白云的云。”叶云百年不变地介绍自己。 “听说叶先生想看销控表?”何琉璃挑了挑两条很好看的眉毛。 “有问题?”叶云反问道。 “没有,只是觉得叶先生有备而来,很清楚房地产的情况。”何琉璃挂着职业微笑道。 “买房可不是一件小事,对所在的小区知根知底一点,对双方都有好处。”叶云喝了一口水。 “言之有理,不过我得事先跟你通通气,别对这个楼盘抱有太大的希望。我不知道你有什么背景,但感觉你挺年轻的,比我大不了几岁,可能在花钱上会缺乏缜密考虑。如果你真想买房,就应该去一些口碑较好的大楼盘,起码会有保障些。不过,你要是钱多得没地花了,倒是可以考虑在这里落脚。”何琉璃真诚道,没有一点的娇柔做作。 叶云皱了皱眉,然后微笑道:“你的老板要是听到这番话,会很伤心的。” “买房可不是一件小事,对所在的小区知根知底一点,对双方都有好处。”何琉璃轻笑道。 叶云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评价道:“你很聪明,知道快露馅了,干脆釜底抽薪。” “女娲补天而已。”何琉璃并不否认叶云的说法。 “也就是说,你变相承认了平湖苑是赶马车的打响鞭——虚张声势?”叶云挑眉道。 “是,也不是。”何琉璃打了个禅机。 “怎么说?”叶云没想到这个刚才有些羞涩的小美人谈话技巧会是这般层层递进,吸引着他。 “知道刚才离开的那辆宾利里面坐着谁吗?”何琉璃眨着又圆又大的眸子。 “不知道。”叶云如实道来。 “古道集团的老总,秋染。”何琉璃说出了一个在房地产界鼎鼎大名的人物。 “目的?”叶云紧紧皱着眉头,这个不速之客出现在这里,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想收购平湖呗,能让这么一位地产巨头亲自登门,平湖苑必然有它的过人之处,不是么?”何琉璃淡笑道。 “你确定秋染此行的目的是收购平湖?”叶云试探着问道。 “她一上来就对我和同事甩出一句‘你们准备走人吧’,还不是准备收购平湖?”何琉璃努努嘴。 听完这句,叶云一直紧皱的眉头反而倏然舒展开来,嘴角处渐渐勾起一抹醉人微笑,清净如竹。 第五十三章 沉海 人的出生,是无法选择的;而人生,可以由自己来决定。 然而,人的一生中,会有高峰,也会有低谷,在困境面前,不是所有人都能一笑而过的。 星湖集团的大老板石沉海就是如此,最近被公司的那点破事折磨得得焦头烂额,终日愁眉苦脸。 两年前,他花费了不到三百万拿下西山脚下这块了无人烟的荒地,自以为捡到宝了。因为当时他有个铁哥们儿在国土局规划科当科长,偷偷透露说张至清书记希望在离开宁州之前再拉动一把经济,决定在西山区的东北部搞一个影视基地。面对这样一个百年不遇的赚钱良机,作为一个具有敏锐目光的商人,当然不会错过。而平湖苑的投资也是盛况空前,几乎耗尽了他毕生的精力,也耗尽了他公司所有的流动资金。 天道酬勤。 投机取巧,往往没有好的结果。 由于种种原因,张至清的影视基地计划还没有来得及向公众宣布,就中途夭折了。这个内幕消息不胫而走,对于踌躇满志进军房地产的石沉海来说,无疑是个噩耗,一如他的名字,前期的所有投资很有可能石沉大海了。 平湖苑一期的十五栋楼,如果全部售罄,大约可以赚取八千万到一亿两千万的利润,对于这样规模的房地产开发来说,资金回报率已经是高得惊人的了。但事实是,平湖苑目前有逾七成的房屋积压待售,其中还有六栋原封未动,按照每栋楼5000平米左右的总面积算,这么多空置的房源占用平湖公司大约五千万左右的资金。或许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欠款或者贷款,但如此庞大的资金缺口,像是一根铁刺,深深扎在石沉海的心窝上。 接到售楼小姐电话时,他正打算请建行行长去泡温泉,按掉手机后,马上改变主意,打道回府。 想通过销控表来了解房屋销售情况的客户,不是一般的客户,很有可能是力挽狂澜的救星。 奥迪a8在国道上疾驰,石沉海双手落在真皮方向盘上,不断加速,变道,超车,心急如焚。 不到半小时,他就回到了平湖苑,远远看见一个曲线玲珑的女人正拿着一部相机对着鱼池里的锦鲤拍个不停,那样婀娜诱人的魔鬼身材,搁在平时,他一定会停车细细欣赏,可现在兵荒马乱,哪有这份闲心,只是多瞧了几眼,就一踩油门加速,直奔销售中心而去。 停在门口前的那辆黑牌奔驰,又令他对这位客户多了几分期待,脸上也出现了罕有的笑容。 叶云正坐在柜台前跟何琉璃侃天侃地,逗得小美人花枝乱颤,那双勾人心魄的眸子噙满泪花。 她很年轻,今年才22岁,但已经在龙蛇混杂的社会摸爬滚打了整整八个年头,尝尽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苦难的人生,往往会成就一批人,因为经过苦难的洗礼,便会珍惜人间的幸福。所以有人说苦难是人生的财富,虽然谁都不愿意自己的生活充满苦难,但当苦难真正来临时,却完全可以积极面对。在苦难中更加深入地理解人生,何琉璃就是如此,她比一般的同龄人更懂得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更善于保护自己, 她没有显赫的家世背景,来自豫南省与皖徽省交界的一个贫苦小山村,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底下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为了让弟妹上得起学,她作出了牺牲,只念了四年级就辍学在家,帮助父母下地务农,养活生计,一家五口日子虽然过得清贫,但知足常乐。 可惜,生活就是一部悬疑片,总是会出现许多插曲,令人徒增烦恼。 由于她长得太水灵太出众,方圆十里的男人,不管是单身汉,还是有妇之夫,甚至是鳏夫,都会隔三岔五地跑到她的村子里围观,导致她连下地干活都成不了,只能呆在家里缝缝补补赚点外快。屋漏偏逢连夜雨,此时,村长又看上了她,千方百计想让她做儿媳妇,这本是一桩好事,但要命的是,村长那儿子天生是一个弱智,成天流着哈喇,她当然不乐意。但她父母却觉得高攀上村长这门亲,全家光荣,乐此不彼地张罗,她哭闹了几次,甚至自杀过,却仍然解决不了,就干脆收拾包裹离家出走。先去的羊城,然后到了东莞,在珠三角转了一圈之后,辗转来到了宁州,一呆就是八年,父母的生活费,弟妹的学杂费,全抗在她一人的肩膀上。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叶云听她讲述完这段黯然的过去,心里无尽唏嘘,看她的眼神也带上了几分敬意。 “啊……老总回来了。”何琉璃眼尖,一眼瞅见了正走进来的石沉海,连忙小声提醒叶云。 叶云扬扬眉,慢慢起身,微笑地望着来人。 “小何呀,怎么能让客人在这里坐呢?快请客人到贵宾室,再沏上一壶上等铁观音。”石沉海远远就开始喊道,带着几分责怪的语气,令人清晰地感受到他那份诚挚,一下子就拉近了距离。这种舍近求远的套近乎功夫,没有多年社会大染缸的浸泡,显然是无法想象的。 何琉璃抿抿嘴,委屈道:“石总,贵宾室的中央空调不知坏了多少年,也不见人来修。” 石沉海一拍脑门,尴尬道:“人老了,记性真的会变差,小何呀,这事就交给你去办,要尽快。” 何琉璃翻翻白眼,这句话他不知道在多少个客户面前说过了,到最后总是不了了之。人常说一句谎话说了一千遍,就成真的了,可她却觉得石沉海的这句话越来越假,不修空调,恐怕不是他真的记性那么差,而是对这片地域丧失信心了。 她简单地介绍了两人认识,然后就回到后面办公室,腾出空间给这两位情投意合的人物。 销售中心的背后,是一个偌大的圆形鱼池,很奇怪,里面没有一条鱼,只有一种动物,龟。 一个风水先生说,龟是神灵之物,用它们镇住销售中心的大后方,无论多少财都流不出去。 两个男人正站在池旁,欣赏着龟们的千姿百态,而龟们也很给面子,各种状态应有尽有,有趣。 石沉海偷望着旁边的这个年轻人,心里掀起千层波涛。他从未遇见过这样的人,淡定,从容,清隽,空灵,尤其是那抹清净如竹的微笑,像一枚钢芯弹,能够轻易击破一个人的心理防线。尽管他是跟你在同一水平线上站着,但你总感觉他有种居高临下的气势。奇怪的是,这种气势非但不会令人反感,反而会打心底里生出一种欣赏,就像古代的帝王,即便一身平民打扮,也能散发出浓郁的真龙天子味道来。 “抽烟么?”叶云突然微笑问道。 石沉海回了下神,点点头,轻笑道:“二十几年烟龄了,19岁出来跑市场时就开始抽,戒不了。” “烟不好,凑合着抽。”叶云掏出那包两块钱的大前门,递给石沉海一根,自己点燃一根。 “叶先生说这话就见外了,想当年,两块钱一包的椰树也抽得有滋有味。”石沉海哂笑道。 可很快,他就笑不出了,这烟实在难抽,刚吸一口,他的胃部就翻江倒海,有点想吐的感觉。 由于来之前就率先尝过了,叶云倒是很快适应这个味道,抽得挺自在,连吐了好几个烟圈。 “抽不惯?”叶云往鱼池里弹了弹烟灰,恰好落在一个龟壳上,乌龟一潜水,就漂浮于水面。 “还成,就是太冲了,有点呛鼻。”石沉海尴尬笑笑,却不敢再抽,只是夹在指间,让它自生自灭。 “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这烟只卖两块钱,难抽也就无可厚非了。”叶云微笑道。 石沉海汗颜,嘴角抽动了几下,没想到这烟还真是跟椰树同一个档次,心里暗暗骂了句娘。 “听说平湖的流动资金有点紧张?”叶云没有拐弯抹角,直捣黄龙地问了一句。 “谁在造谣?我们公司的资金充足,而且跟银行的合作十分紧密,断然不会出现这种情况,肯定是一些竞争对手在我们背后暗箭伤人。叶先生,你是个明白人,解释的话我不多说,你也知道,商场如战场,对方要使这种卑鄙的伎俩,谁也避免不了。”石沉海说得义愤填膺,不明真相的人还真会被他这番慷慨激昂的话语所蒙骗。 好在叶云早就知己知彼了,又抽了口烟,轻声问道:“平湖苑开发两年了,怎么还是一期?” “叶先生看见过蛇吞食物么?蛇的牙齿是不能把食物咬碎的,只能依靠咽部,以及相应的肌肉系统扩张和收缩来吞咽,这样一来,就限制了它的吞噬速度,必须一点一点往胃里送,要不然就会撑死。咱打开天窗说亮话,平湖并不是一间实力超群的大公司,不像古道、伯乐、锦湖这三家财大气粗的房地产大头,动辄上亿,我们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所以一步一步来,关于二期的问题,计划已经制定完毕,专项资金也准备到位了。但是有些批文还没有下来,我正为这事奔忙,顺利的话,年底就可以启动。”石沉海面不改色道。 谎话必须亦真亦假,有根有据,天衣无缝得像用圆规绘出来的一样,才算高明。 “平湖苑的建筑商,是宁州城投旗下的西山建工?”叶云还是没有接话,又抛出一个问题。 其实,叶云关于平湖的一切信息,都是从西山建工里获取的,而跟宁州城投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贾伯侯就是那个无间道。摸清底牌,了然于胸,是谈判胜利的基石。前几天,叶云跟贾伯侯又去了梅雨坞饮茶,得知了不少有价值的信息,譬如平湖拖欠着银行四千多万的贷款,拖欠着西山建工的八百万外债。 石沉海僵了一下,显然没想到这个年轻人会抛出这个问题来,想了很久,如实道:“是的。” “听说古道集团在政府的撑腰下,积极入股西山建工?”叶云继续旁敲侧击。 “是的。”石沉海有气无力地应道,脸色愈发凝重。 这个消息并非空穴来风,意味着古道很可能控制西山建工,从而利用债权低价接手平湖。 叶云笑笑,掐灭了那根烟,转移话题:“石总,我刚才给你提的那个方案,你觉得怎样?” 抛砖引玉。 在一个戏剧里面,一些开场铺垫的引子全都一股脑抛出后,接下来,就要进入戏骨了。 石沉海见他掐灭了烟头,也东施效颦,皱眉想了很久,有些为难道:“叶总……” 叶云摆摆手,打断他的话,微笑道:“别叫我叶总,我不是老板。” 石沉海有些惊讶,他一直以为江山实业是这个年轻人的,咽咽口水,试探问道:“你老板是谁?” “我的老板你可能见过,她正在外面拍照。”叶云微笑道。 “啊?”石沉海更为吃惊,那个拥有魔鬼身材的女人竟然是这家公司的老板,不可思议。 “我只是她的一个助理而已,她授权我出面跟你谈。”叶云抱诚守真道。 “哦。”石沉海稳稳心神,继续问道,“那叶助理,我想先了解一下贵公司在建行有多大的人脉。” “不信任?”叶云扬了扬浓墨双眉,似出鞘的双刀。 “别误会,我只是想计算出你提出的那个方案的可行性。你也知道,虚报房价购房,骗取银行贷款,这事可大可小,如果能够按期填回这个漏洞,相安无事,可天下的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石沉海谨慎道,这个时期,他早已不考虑什么违规操作或者违法乱纪了,要是再没有资金流入,平湖就真的要申请破产了。如此一来,古道集团要是趁机而入,那么平湖拥有的其他几块旺地,就该拱手相让了,这是他最不能容忍发生的。 “骗贷?我不玩这套,偷龙转凤罢了。”叶云轻笑道。 石沉海依然谨小慎微,想了很久,才开口问道:“如果我同意这个方案,你打算怎么实施?” 第五十四章 乌山 谈判,无非是利益博弈。 “平湖苑每平米的最低价,你能给我多少?”叶云问道,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 “想必平湖在叶先生面前,早已赤裸裸、毫无秘密可言了,我最低能开三千。”石沉海如实道。 “开盘价呢?”叶云又问道,将烟头弹下鱼池,一只龟顺口吞了进去,没多久,又吐了出来。 “四千八。”石沉海有些不好意思说道,因为这个价格,在宁州所有的楼盘中位于下游,羞愧。 “富贵险中求,你将房价定为八千报给银行,然后我老板会向银行申请个人按揭贷款,以一千六百七十二万买入44个单位,按照六成按揭贷款的比例,银行将为每平米掏四千八,正好填上开盘价,这样一来,只要拿一半的房子去抵押给银行,就能支付全部房款,剩下的一半房子将转入江山实业的名下。而石总也有了近一千七百万的资金周转,那么西山建工的工程款就不成问题,平湖也就可以顺理成章地继续发展壮大了。”叶云微笑道,简明扼要地阐述完了整个方案。 资本运用的最高境界是:运用得好像没有人运用一样。 石沉海震惊,果然是个厉害的主,他恨不得立刻把这个年轻人挖过来当自己的助理了。 俗话说,祸不单行,福无双至,这句话,石沉海感受颇深,公司现在的流动资金已不足百万,而银行的贷款期将至,还有一千二百万的工程欠款,期限也仅剩五个月了。古道集团又在背后步步紧逼,几乎连气都喘不过来,真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如果销售还达不到五成的话,连延期还贷的借口也没有,等到那时,即便他有通天的本领,也无力回天了。 做车的人盼着别人富贵,做碗的人盼着别人摔碎,此不是爱憎的问题,是技术的要求。 石沉海心里头有个小算盘,清楚江山实业才刚刚成立,一穷二白,却能从建行贷到两百万作流动资金。那么这家公司的老板水一定很深,按揭贷款时,通过银行的审查也就不是什么问题,黯淡了很长时间的眼睛终于灼灼发亮,大笑道:“果然是英雄出少年,叶先生这么年轻,就能想出这样滴水不漏的套现方案来,石某佩服,我将亲自为你办手续。” “合作愉快。”叶云伸出手,浮起一个马到功成的淡淡微笑。 石沉海笑着握握手,忽然神秘兮兮小声道:“不过,叶先生,我还有一个条件。” “想见我的老板?”叶云微笑问道,直截了当到近乎无情。 石沉海愣了下,那张老脸尽管皮厚得惊人,但被人这样直指心事,还是禁不住红了一些。 “见她,没问题,待会一起吃个饭吧,顺便再将其中的一些细节聊透。”叶云落落大方道。 “成成成,这事我来安排,别跟我抢。”石沉海忙不迭地应着,随即打了一个电话订房。 池里的龟们却当两个人透明的,怎么打扰也置之不理,依然缓慢地在水里畅游,偶尔探出头冒个泡。 叶云看得入神,揉了揉有些发紧的太阳穴,掏出另一包烟,迎客松,递给石沉海:“来一根?” 石沉海犹豫了一会儿,终究还是接了过来,毕竟盛情难却,颤颤巍巍点燃,轻吸了口,诧异。 烟味浓郁,与刚才那支天差地别! 他忍不住又抽了一口,接着又一口,再一口,直到燃尽至烟嘴。 叶云微笑,人总是这样,受过了两块钱的苦,如能享受二十的生活,也会心满意足。 这就是人性的弱点,也恰恰是石沉海的命门所在,叶云看透了,也抓住了。 —————— 西江月大酒店,西山区最豪华的一间酒店,四星级,位于西山城区的西江边上。 酒店老板江城子与石沉海是同一个村子出来的,从一名酒店送菜工,一步一步走向上流社会。 他安排了最豪华的一个房间给自己的老乡,并且上了最好的菜,最好的酒,还有,最好的烟。 石沉海自然很满意,其实,今天的一切都令他很满意,尤其是现在和他聊天的这个女老板。 太美了,即便那副从中作梗的黑框眼镜抹煞了不少风情,但惊于天人的容颜还是令人心醉。 推杯换盏。 然而,在整个晚宴中,叶云却一反常态地沉默是金,从不主动开口聊天,全都由苏湄一个人出面应付,对琳琅满目的美味佳肴也不感兴趣,竟然一点东西未吃,实在是奇怪,只拿着一杯茶慢慢品呷,偶尔喊过服务员添茶,顺便询问一下这里茶的种类和价格,仅此而已。 “叶先生,不喜欢这里的菜?”石沉海有些忧虑,觉得是不是自己怠慢了这个年轻人。 “没有。”叶云摇头道。 “你怎么了?”苏湄更担忧,这家伙平时一到吃饭的时候,就狼吞虎咽,今儿是不是病了? “胃有点不舒服,没关系的。”叶云轻轻抿了一口茶。 “那还喝茶!”苏湄瞪着他,二话不说就把那杯茶抢了过来,轻喊道,“服务员,上一杯白开水。” 叶云尴尬笑笑,石沉海更是尴尬笑笑,看情形这个女人跟这个年轻人关系不一般,心里轻叹。 唉,下手晚了。 —————— 邮电小区,三楼的一间温馨小屋。 许子衿坐在饭桌旁,双手撑着香腮,深锁黛眉,眼巴巴瞅着满桌菜系发呆。 他又不回来吃。 终于体会到“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的哀思了,很惆怅,心里空落落的,没了魂魄。 今天去逛街,恰好遇到百佳打折,她就进去买了很多菜,准备给他做满满一桌好吃的。 其实,平时百佳不打折的时候,她也会买很多菜,因为她要让他每天都吃得像帝王一样。 可惜,他太忙了。 是太忙了吗? 哼,鬼才信! 厨房里的汤沸了,她撅着小嘴起身,往勺子里倒了盐油,还有少许鸡精,放进瓦锅里搅拌。 在华南一带,以汤为尊,据说那里的女人如果不会煲汤,是嫁不出去的,所以她也学了。 “死小七,臭小七,卑鄙的小七,再也不给你煮饭了!”她一边搅匀调味,一边狠狠咒骂道。 舀起来小半勺,尝了尝,味道适中,汤味浓郁,关上火,她戴上隔热手套,端了出去。 哼,一个人也要把菜吃净,把汤喝掉,将满肚子怨气全发泄到食物上。 可刚步出厨房,她的不满情绪就骤然灰飞烟灭,愣在原地,泪水不可抑止地慢慢滑落。 因为有个人正风卷残云般消灭着桌上的菜,还把一个油腻腻的碗举在半空:“丫头,给来碗汤。” —————— 一首大不列颠的诗写着:叛逆不会兴盛。 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在太岁头上动土的公子堂终于碰壁了,而且碰得不轻,鼻青脸肿的。 蛇王莫邶的突然离世,令一直秉承退一步海阔天空理念的落雨社终于忍无可忍,全面反扑。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虽然落雨社最近这些年来行事低调,很少再有什么骇人听闻的传奇故事流传于民间,大有洗心革面痛改前非的趋势。但这个地下组织的强悍实力、社长鬼谷子的崇高威望、副社长陶黑石的嗜血成性,都令无数人望而却步。它的权威不容许任何人触碰,它的底线不允许任何人挑战,除非你内心已死,或者你是那种靠吞食止痛片来麻木自己的人。不然你会很清楚一件事情,这头魔兽不怒则已,一怒惊天,不杀则已,一杀动地,所到之处,都将会是腥风血雨一片。 没有绝对的证据证明莫邶是公子堂所弑,但只要落雨社铁了心想动谁,一切证据都是多余的。 各路落雨诸侯云集浙吴省省会临安,虎王姜啸天从东海省过来,白花蛇彭出洞从鄂北省赶来,美公子南飞雁从华南省赶至,圣手书生和氏璧从秦西省飞抵。这是在社长鬼谷子宣布退隐江湖后,四大片区的四大掌门第一次聚首,也意味着掌控落雨社江山的顶层大人物全部到齐。一时间,地下世界人人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旧豪门与新贵族的明争暗斗,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当然,这里指的是上流社会。 对于升斗小民来说,这样的戏码,除了充当茶余饭后的谈资,再也比不上柴米油盐的价值。 但出乎所有人意料、更出乎落雨社意料的是,冉冉升起的公子堂并不是一名孱弱书生,也不是一头无牙老虎。面对落雨社在浙吴的全方位进攻,竟然没有避其锋芒,反而摆出一副殊死一战的架势。在各条战线上都采取硬碰硬,无论是正面械斗,还是背后暗杀,无论是抢占地盘,还是固守阵地,无论是打政治牌,还是出经济招,都与不可一世的落雨社难分伯仲,甚至在某个时刻还略占上风。而直到此时,人们才清醒过来,公子堂这样做并非飞蛾扑火,而是猛虎扑食。 威震八方。 这场远非旷日持久的社团争锋,不仅仅影响着华东一带,甚至惊动了京城最高层,尽管宣礼部的动作迅速,控制了媒体的声音,所有媒介只字未提这单事,但正是由于缺少信息来源,所以民间谣言四起,波及到了各行各业。据相关知情人士透露,最高层十分不满,连夜召见浙吴省一、二把手进京述职,将此次事件上升到了国家层面。很快,强大的国家机器不出意外地发挥出其强制力作用,国安、警察、武警、检察院等部门统统强势介入,逮捕了不少人,也通缉不少人。与此同时,浙吴政坛也在经历一场小地震,一批厅级、副厅级干部因为尸位素餐、在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方面无作为而纷纷落马。 至此,一场闹剧上演了一个星期才徐徐偃旗息鼓。 经此一战,公子堂非但没有失去临安,反而趁势将宁波、绍兴、嘉兴、温州四市划入势力地图。 如日中天。 叶云这厮不问世事,铁了心要将局外人的角色进行到底,对于金爷带回来的这一系列足以媲美911般的爆炸性新闻无动于衷。只是在听到公子堂正以燎原之势夺下浙吴时,才吝啬地皱了皱眉头,但转眼就游戏人间。晨运、练字、品茗、赏画、养花、雕木、下棋、钓鱼、甚至是狩猎等娱乐消遣一样不落,一副不理俗世纷争的悠闲姿态。 往往都是事情改变人,人却改变不了事情。 随着平湖苑的运作提上日程,叶云不得不要在玩乐的百忙之中,抽出一些时间来工作,也好分担一些苏湄和端木子路的压力。他既是精神世界的帝王,也非现实生活的侏儒,在工作与玩乐中取得了很好的平衡点,并没有发生一丝一毫的摩擦冲突,还收拾心情,破天荒地参与了公司架构的建设讨论,令一直负责这事的端木子路感激涕零。奇迹,这位无所作为的幕后大老板终于要管事了,仿若寒冬腊月遇见了炉火,心里温暖无疆啊。但他还没开心多久,心情就跌入了谷底,原本还打算好好聆听一下这位大老板的长篇大论独到见解,结果大相径庭,这厮从头到尾只说了一句话,而且还是一项任务:“子路,你招聘谁我没意见,但有一个人我就自作主张定下来了,平湖的何琉璃,你想想办法”,令他哑口无言。 石沉海亲自跑了好几个部门,托各种关系,忙活整整一天,终于办好了购房所需的各种手续。 与此同时,叶云再三叮嘱苏湄将先前贷出来的两百万作为她个人的资产证明,连同律师事务所根据江山实业相关资产文件做的收入证明一同提交给贾伯侯所在的新港支行,通过贾伯侯的关系,对平湖苑房产价值的评估、个人资产评估资料、现实收入证明资料的审核也就一马平川,没有遇到任何困难,接下来,就是耐心等待银行这边走完手续流程,然后按部就班地实施方案了。 一切顺利,心情大好,叶云就忙中偷闲,带上李青鱼赶往市郊,闻名遐迩的乌山动物养殖场。 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在这里圈养动物,必须要有千万以上的固定资产,再缴纳五十万的年费。 叶云当然没有这个资格,他来这里也不是为了看动物,而是来找人,他的未来岳父,银狐。 第五十五章 子非鱼 娃娃亲,多半悲剧。 虽然叶云对于封建的包办婚姻嗤之以鼻,但他还必须得委曲求全,隔三岔五地与银狐联络感情。 碧空如洗,万里无云,与乌山养殖场的碧海绿涛交相辉映,美不胜收。 其实,这里是一大片人迹罕至、方圆一里的大盆地,西边是重重叠叠的乌山山浪,一层一波向西山的余脉涌去。浅碟状的草坡一望无际,像是被腾格里修剪过的绿色地毯,颜色由浅入深,衔接过渡得浑然天成,一条并不宽阔的小河从西南的山谷里蜿蜒而出,经过养殖场时,立即大幅度地扭捏起来,像是一个羞答答的大家闺秀,缓步前行,令人如痴如醉。 古语有云: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大仁大智者大都喜亲近自然。抛却了大都市的钢筋水泥,远离了城市的喧嚣与浮华,看破了人间的是与非,为了寻找一片属于自己的心灵家园,他们无一例外地选择了自然,尤其是早已厌倦了物欲的富人。 叶云看得痴迷,没想到宁州还有这么一片原始的处女地,心里泛起一阵惊叹,又掠过一丝担忧。 惊叹的是美景如画,担忧的是人心叵测。 如果宁州的富人如过江之鲫,纷纷涌至,恐怕这样的风景就要消失无影了。 叶云揉了揉有些发紧的太阳穴,自嘲而笑,自己算哪根葱,轮到自己杞人忧天了呢? “哎,那谁啊,破车不碍好道,往里面开开。”一个保安正气焰嚣张地扬着手,冲李青鱼喊道。 李青鱼今天开的车,是一辆陈旧的京城现代,车尾部掉了不少漆,是贾伯侯淘汰不要借给叶云的。 在上流社会的世界里,一切外表的物件都是身份的象征,衣服、手表、手机、眼镜,汽车……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句话,在金字塔顶端是一句绝对真理,谁都要尊奉这条金科玉律。 “我停这不行吗?”李青鱼降下车窗,拧着眉头问道,握在方向盘的手已经悄然攥成拳头。 “这是两百万以上的车位,你这破现代,停边上。”那保安趾高气扬地指向一个角落,那里紧挨着养殖场用来运送饲料的货车,荒凉之地。在他心目中,一个人的社会地位早就演变成了座驾的价值,像这两个开着国产车来的主,顶多是跟他一样,跑腿的角,没必要客气。 “如果我不挪呢?”李青鱼轻轻笑道,露出两个尖尖虎牙,仿佛能噬人。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这也有我们这的规矩,如果不挪,后果自负。”保安冷声道。 “跳梁小丑,吓唬谁呢?”李青鱼不屑一顾道。 “再说一遍!”保安愤怒道。 李青鱼还想顶嘴,一直趴在副驾驶车窗看风景的叶云摆摆手,平静道:“算了,挪吧。” “还是你朋友识时务,懂大体。”保安轻蔑道,不经意地瞟了一眼那个笑容和睦的年轻人。 李青鱼冷哼一声,心不甘情不愿地发动车子,开到了那名保安指定的位置停好,熄火锁车。 在叶云两人走向养殖场门口时,那保安早就没工夫搭理他们了,应接不暇地接待着那些富豪。 “看门狗终究是狗,见着有好处的人物,就狂摇尾巴。”李青鱼冷冷瞥着那个一脸奴才相的保安。 叶云笑笑,没发表任何意见,因为他明白,这是人之常情,解决的办法不是埋怨,而是自强。 银狐的三个手下早早就在养殖场的门口等候,不敢怠慢,毕恭毕敬地请叶云两人上了一辆电瓶车,疾驰而去。 宁州有钱人的心头喜好广泛而鲜明,正如一个个栅栏围起来的那些动物种类一样,飞禽走兽,包罗万象,来如风的骏马,去如电的麋鹿,四处打洞的鼹鼠,不定行踪的箭猪,半兽半鸟的蝙蝠,似人非人的猩猩,还有骆驼、斑马、犀牛、白兔,甚至是大象,不一而足。不少贵妇千金正拿着各种饲料,像喂自家孩子一样,逗着属于自己的动物们,手中的食物往空中一撒,动物们便蜂拥而至,争先恐后抢食,惹得那帮过惯了灯红酒绿生活的女人们掩嘴大笑,妩媚撩人的姿态足以让牲口们垂涎三尺,铄金毁骨。 “有钱人的活法真是令人啼笑皆非,当个动物饲养员也能笑逐颜开。”李青鱼在电瓶车上感慨道。 “一种米养百种人,一座庙供千种神,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乎?”叶云轻笑道,伸了个大懒腰。 “我才不稀罕。”李青鱼撇撇嘴否认,但他那两眼放光的神情早就将他的内心独白表露无遗了。 电瓶车在草地上行驶得很顺畅,在穿过了一个制药商的大鸟巢后,就来到了银狐的圈养地。 这块草坡不大,大概半个绿茵场般大小,四周用木栅栏围起来,东北角建着一间尖顶木屋。 一位年过花甲的老人正静静站在栅栏前,一手负在身后,一手拿着冰心道人紫砂壶,脱俗。 银发苍苍,配上那双永远锐利深邃的眼睛,精神矍铄的老人像极了一只老谋深算的雪地银狐。 他身后站着一位身着正装的女保镖,长得并不惊世骇俗,但英姿飒爽,一头短发犹显轻盈。 “好女婿,姗姗来迟啊。”银狐回过头来,大笑道,鹤发童颜的精神头令人羡慕。 人常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老丈人也是如此,银狐巴不得这个年轻人马上成亲。 “诸事缠身,让您久等了。”叶云拱手微笑道,与这位老人打了这么多次交道,感情渐浓。 “喜欢这里么?”银狐伸出手,比划了一下整个乌山养殖场,这里正是他的产业。 改革开放的春风刚刚吹向神州大地,他就眼光独到,低价购入了这块草原处女地,经营了三十年,终归开枝散叶。不仅仅吸引着本土富豪,就连长三角的其他富商也闻风而来,甚至还有不少官场人物,这里俨然成为了他的玉笛传媒集团不可或缺的金饽饽,盈利颇丰。 人活在自然之中,人的心也当活在自然之中。人可以没有豪宅,可以没有金钱,可以失去一切,但唯一不可失去的,就是那颗纯真的心。尤其是这些平常与太多的物质利欲打交道的商贾巨富,更需要一块精神世界的乌托邦,聊以慰藉。 亲近自然,与其说是心理补偿,倒不如说是一种生存状态。 “喜欢这里的动物,不喜欢这里的人。”叶云眺望着从山谷流出的那条波光粼粼的小河。 “哦?”银狐皱了皱两道白眉。 “放心,不是指您。”叶云微笑道。 “哦?”银狐忽然冷视着那三个手下,寒光四射,吓得那三人如惊弓之鸟,垂下头沉默。 “别病急乱投医,也不是他们。”叶云轻笑道,深深呼吸了一口,然后吐出污气,吐故纳新。 “银老爷子,您这里的保安太市侩,狗眼看人低,瞧不起穷人。”李青鱼在一旁插科打诨道。 “说说。”银狐终于明白叶云的所指,谁要让好女婿不开心一阵子,他要让谁难过一辈子。 李青鱼删繁从简,将自己驳口驳舌的那段直接省略,再添油加醋地讲述了停车的那段经历。 银狐轻瞥了眼默不作声、只顾欣赏美景的叶云,然后笑笑,轻描淡写道:“呆会儿让你威风一番。” 李青鱼喜上眉梢,不经意地将视线投向了那个女保镖,那张干净的脸庞让他怦然心动,一时呆住了。 银狐向女保镖挥挥手,示意她远离一些,她点头,走到三丈开外的草地站岗,始终不苟言笑。 李青鱼不等叶云下命令,就心不在焉地跟着她过去了,盯着她许久,才敢问道:“你叫什么?” “我一句话没说,什么时候叫了?”女保镖冷声道,视线还是尽职尽责地落在银狐周围。 李青鱼愣了下,苦笑,咽了咽口水,又开口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问你叫什么名字。” “很重要么?”女保镖依然没有看他,双眸美得那么纯粹,像清泉石上流。 “也不算太重要,但我在书上看过,陌生男女之间的交谈一般是从废话开始的。”李青鱼挠挠头道。 女保镖终于斜眼看了他一下,想笑,但强忍住了,咬着嘴唇,淡淡道:“李影踪。” “好巧,你也姓李啊!我也姓李,如果咱俩谈恋爱,算不算同姓恋?”李青鱼笨拙地卖弄着仅有的幽默。 “你没事吧?直男癌。”李影踪瞪了一眼他,一点也没被逗乐。 李青鱼汗颜,知道自己太孟浪了些,只好连连道歉,然后认真道:“我的名字就很普通,叫李青鱼。” “我问你了吗?”李影踪斜睨着他。 “我……”李青鱼有些手足无措。 李影踪终究还是没能忍住,悄悄轻笑,干净而细腻,眼中流光溢彩,这个愣头青,有点意思。 这片草原盆地太肥沃了,不单止是这些圈养动物们的领地,也是不少野生动物的天堂。 十几只白得耀眼的天鹅在河面上优雅滑行,享受着世外天国的宁静和安乐,仿若漂浮移动的朵朵白莲,它们的四周是成群结队的白鹭、野鸭和各种不知名的水鸟,寻觅着河中鱼虾。五六只大天鹅忽地飞起来,带起了一大片水鸟,在上空低低盘旋欢叫,好像隆重的迎新彩队乐团。 叶云醉了,嘴角浮起一个浅浅的弧度,清净如竹。 “昨晚女儿又跟我吵架了。”银狐轻轻叹气,眉目间藏不住一个父亲的失落感。 “因为这桩婚事?”叶云收回视线。 “那只是借题发挥罢了,她真正针对的,是我。二十年了,她足足恨了我二十年。”银狐叹息道。 痛恨一个人二十年,远比喜欢一个人二十年厉害得多。 喜欢只是一种惯性,而痛恨却需要不断地鞭策自己才行,这是质的区别。 “原因?”叶云虽然知道他们父女俩的关系不好,但没想到会恶化到这种地步。 “那得从头说起喽,当年啊,我还是一个叱咤风云的人物,落雨社在我面前也要装孙子。由于过于自负,行事张扬,得罪了不少仇家,在落雨社成为一览众山小的地下王者之后,我的银狐堂便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了,许多仇家也趁机报复。我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在一楼客厅看报纸,我爱人正在花园里浇花,女儿躲在二楼的阳台跟她传话玩,这时,一个枪手潜入我家,开枪将我的爱人杀死,然后顺利逃离现场。我疯了一样,将当时在花园站岗的所有保镖全杀光,然后动用了所有能动的关系,在全城搜捕这个侩子手,一无所获,派人明察暗访了二十年,连一点蛛丝马迹都找不到。天作孽,女儿亲眼目睹了她母亲遇害的整个经过,尽管她当时只有四岁,但什么都懂,认定了是我害死她妈妈,从此之后,就恨上我了,至今没叫过我一声爸。我这一辈子,心狠手辣了几十年,没积过一寸阴德,这也算是报应吧。”银狐自嘲笑着,脸上的皱纹书写着他的落寞与内疚。 “落雨社?”叶云紧皱着眉头,脑子里飞快地分析着事件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 “我之前也怀疑过,借此挑起我和其他势力的纷争,好从中渔利。但细细一琢磨,又不合逻辑,落雨社本就树大招风了,再弄出这么大动静来嫁祸栽赃,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么?陶黑石没那么迂腐。哎,这事呀,越想越不清楚,越琢磨越琢磨不透啊,活了这么多年,我终于弄明白一个最重要的道理,很多时候,事情都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样,一定要透过现象看本质。”银狐感慨万千。 “举个例子?”叶云故意问道,这些道理他懂得比谁都多,只是不忍心打断老人长聊的雅兴。 “知道那边那个大象饲养员为什么在嚎啕大哭么?”银狐指了指不远处的大象圈养地。 一头大象倒在了草地上,早没气息,它的主人站在旁边一声没吭,反倒是饲养员痛哭流涕。 “饲养员整日与它朝夕相处,感情太深?”叶云摸了摸鼻子。 “非也。”银狐摇摇头,似笑非笑道,“这里有个规矩,谁饲养的动物死了,谁就得负责挖掘墓穴。” “……”叶云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