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兼万物》 序 美洲西部,夜。 天空中阴云密布,密集的闪电接连划破天际,将下方连绵一百多公里的无人区照的如同白昼。 一只驼鹿被闪电惊醒,抬起头来看向洞穴外面,贫瘠的土地一如从前。一丛荆棘被狂风吹的东倒西歪,深入地下的根茎牢牢抓着土壤,顽强的守住了自己的地盘。 驼鹿用头上的角将一旁的石头往前推了推,它打了个响鼻,似乎是感到有点冷,看了看四周,站起身来走到了一块石头后面,躲避着来自洞外吹来的风。 闪电愈发密集,几乎没有停歇般亮起,巨大的轰鸣声响彻在这块天际。天空中的阴云久久不散,却一直没有雨落下来。 狂风不断吹起地上的沙尘,将枯死的荆棘与腐朽的尸骸吹上半空,摇曳在狂风中,然后又落在了不远处的峡谷间。 突然,闪电猛的停止了,乌云也在一瞬间散去,而一个尸体从天空中直直落在那颗坚守阵地的荆棘上面,巨大的响声使方圆五公里的动物全都醒了过来。 驼鹿被这巨大的响声吓了一跳,腾的一声站起来向洞外看去。 一个背生双翼的身影面朝大地压在了荆棘上面,身上还残留着点点血迹,在漆黑的夜色中散发着亮光。 驼鹿从来没有见过这种生物,它看了看四周,被惊醒的族群兄弟只是晃了晃头又睡了过去。它歪着脑袋想了想,还是走到了那身影面前。它从来没见过这种生物,体型很像一种之前见过的开着铁皮车的双足生物,但他们的背上并没有这对翅膀。 驼鹿看着面前的尸体,发光的血迹吸引着它,它终于忍不住低下头将血迹舔了干净,然后抬着头看向远处的峡谷,连绵不绝的丘陵,几无人迹,一如几十万年以前。 非洲中部。 巴布巴普睁开眼走出树棚,太阳还未从东边升起,远方传来唧唧喳喳的鸟叫声,树叶被晨露压垮了腰,将一颗黄豆大小的露珠砸在了他的脸上。 巴布巴普伸开嘴舔了舔,口中传来一阵清凉的异香。他爬上树向东边看去,仍旧是一望无际的草原,一朵明亮的光慢慢升起。他放下心来打了个哈欠,昨天的雷声将他吓的够呛。他抬头看了看慢慢明朗的天空,心中估摸着一定是部落中有人惹了天神生气,因此用雷声惩罚他。 捡起放在一边的长矛,巴布巴普心中打定主意,今天一定要猎到一头野牛回去部落。他已经出来有一个手掌那么多的日子了,杂杂米儿不知道有没有猎到,自己一定要比他先回去,才能得到哈米的青睐。 一想到哈米,巴布巴普就全身充满了力量,不仅仅因为她是酋长的女儿,更是因为在巴布巴普有限的认知中,哈米就是他见过最好看的女孩,就连其他的部落也称赞哈米的美,说她是天神赐予部落的礼物。 但是巴布巴普不能肯定哈米会不会和自己住在一起,他在出去之前问过哈米,她只是笑着看着自己没有说话。 就在巴布巴普回想哈米的笑容时,一缕阳光照在了他黝黑的身体上。他嘻嘻笑了起来,唱起了部落中的老歌,一边唱一边拿着长矛往前走。 “我的爱人她来了 我的母亲嗨呀嗨呀 笑的嗨呀嗨呀 就像月亮花。 我的爱人她来了 我的兄弟嗨呀嗨呀 看的嗨呀嗨呀 眼珠出来啦......” 巴布巴普走了一段路,忽然看到前面一处草丛中露出了一个口子,两边的草都向里面倒去,似乎被什么东西压下去了一样。巴布巴普慢慢走了过去,他心中跳的厉害,那可能是一只正在睡觉的野牛,只要把它的鼻子带回去,自己就能和哈米住在一起了。 他吸了口气,拨开草丛向里面看去,只见一个人仰面躺在地上,身子全都被泥粘住,只露出雪白的手臂和大腿。 巴布巴普吓了一跳,他听酋长说过这世界有白人,他们的身体就像空中的云一样白,但从没见过。巴布巴普时常想,那种人的身体会不会在阳光下融化,就像白色的蚂蚁一样脆弱不堪。他咽了咽口水,走到他的身边用长矛轻轻戳了一下,那人没有反应。 “死了吗?”巴布巴普这样想着,用力戳了一下,刺破皮肤,里面流出红色的液体,发着微微的光。巴布巴普从没见过人的血还会发光,忙拿着长矛走过去拍了拍那人的脸,那人还是没有醒过来。巴布巴普知道他肯定是死了,于是站起身来,跳到最高处又落下,将长矛插在地上,绕着长矛边走边跳,为这陌生的生命跳了一段舞。 做完了一切之后,他将那人拉了起来准备将他埋在土里,这是部落长久以来的规矩,在外遇到死亡的人,要为他祈求大地母神的怀抱,并把他放入大地中,接受母神的教诲。但当巴布巴普拉起那人后,嘴不由自主的张大,手也慢慢发抖起来。 那人的背上长着一对翅膀,如同老鹰一样收了起来陷入地中,却丝毫没有被泥土所弄脏,在阳光的照射下,白色的羽毛反射着微光,就像露珠中的太阳...... 第一章 一切随缘起 随着最后一个由数百艘宇宙飞船组成的超大型宇宙飞城“天府”号的升空,除了残留着的微生物,地球上再也没有任何生命迹象了。 人类世界名义上的最高领袖,地球最宠爱的孩子——于连和最后一批离开的数百人默默的看着下方。 那是已经变成废墟,丧失了所有生命力的地球。 这时,从远去的飞城中,从每一个能说话的人类口中,无论男女老少,用不同的语言,向着地球喊出了同一个名字:妈妈。 听着数亿人的心灵共震,于连只觉得眼中一热,并不遥远的记忆涌上心头,使他的思绪回到了第一次遇到和尚的那天...... 那是一个冬日午后,街上刮着刺骨的寒风,向前刚刚从学校图书馆出来,眼中带着深刻而坚定的绝望。他游荡在夕阳下的树林中,神经质般的喃喃自语,时不时地握紧双手,似乎在下定决心,却又很快松开,脸上眉头紧锁,表情阴晴不定,慢慢穿过学校的读书林。 从树林中穿出,浑浑噩噩地走出学校,远离繁华的商业区和人群,走到了一条鲜有人至的小道上。向前低着头只管看路,这时,电话铃声响起,他似乎受到了严重的惊吓,拿起手机看着上面那个陌生的号码不敢接听。那电话却锲而不舍的继续响着,铃声在这片空旷的区域显的十分刺耳。 向前深吸了一口气,挂断了电话调到了震动,然后将其塞入口袋中继续往前走去,他记得,前面有一座废弃已久的桥,桥的下面有一条火车道,时常有火车经过。 感受着口袋中仍然不停震动的手机,向前鼓起勇气接起了电话,里面传来了一阵急促的女声:“向前,我再次郑重的提醒你,不要挂断电话,否则我们将会报警处理。” 向前面无表情的听着她继续说:“你在我们公司的贷款已经逾期三十天了,如果你还不处理的话,我们公司只得将你的款项移交给下一个部门。” 向前冷冷的问道:“什么部门?” 那女声冷哼一声:“如果你还不尽快将贷款还上的话,我们公司将把你的业务移交给催收部,考虑到你是学生,可能需要时间筹钱,所以我们务必请你在今晚十点之前全款还清剩下的款项,而且因为你长期恶意挂断我们的催收电话,我们将考虑上门催收。” “不用上门催收了,你们再也见不到我了。我也再也不用听你们的电话了。” 电话那头的声音问道:“什么意思,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你是说今天会还款吗?” “会的。”向前露出了微笑。 电话那头的人继续说道:“好的,希望你能尽快还上,不用影响到你的生活。”随后挂掉了电话。 向前笑了笑,放下了身后的背包,从里面拿出了一瓶饮料拿出来喝了一口,然后随手扔掉了大半瓶饮料,背起背包继续往前走去。 这时太阳已经落山,很快天就黑了起来,向前拿起手机解锁,上面密密麻麻不同平台的催收短信立刻推送进来,他面上浮起深深的绝望。坐在了马路上,打开手机,又下了几个网贷软件,然后注册,申请,拍照,没有意外的一个都没有通过。 索性不再看那些,漫无目的的刷起了新闻,首版是几年前成功发明的可控核聚变技术又有了新的突破,全球最大的天文望远镜被造出来,以及明天晚上的“万户号”探索飞船升空的新闻等等。 这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四周一个人也没有。这是一个废弃的工业园,白天都渺无人烟,一到晚上更是没有人愿意来了。看了看时间,已经到了七点半,便关掉手机,站起身来继续往前走去。 经过一个废弃的岗亭时,他忽然听到了一阵轻微的呻吟声,但呻吟声很快便会寒风吹散不知所踪。 向前停了下来继续仔细听了听,又隐隐约约听到了呻吟声,他四处打量了一眼,茫茫夜色里,只有头上的星辰和周围凛冽的寒风。 他紧了紧衣服,从那岗亭的窗口中望进去,看到了一个满身污秽的乞丐蜷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那窗口的玻璃被人砸坏了,根本挡不住寒风。 乞丐身上穿着一件破旧不堪的军大衣,里面的棉花四处散落在岗亭里,下面穿了一件不知道从哪捡来的高中生黑条纹校裤,头上戴着的一顶鸭舌帽将他的脸整个遮住。 他没有看见向前,只是在有风吹到岗亭里面之时蜷缩地更厉害,还带着微弱的呻吟声。 向前只是看着面前的乞丐,露出了奇怪的表情,似乎是不想打扰乞丐,直接就想走。但是没走两步,又听见那微弱的呻吟,他抬了抬背后的背包,回头走到了岗亭面前,站在外面敲了敲挂在上面的残留玻璃,惊醒了乞丐。 从这一刻起,他的整个人生将被完全改变。 乞丐睁着刚睡醒的眼睛紧张的看着向前。向前笑了笑道:“老哥,你一个人在这里睡觉?为什么不去救助站?那里比这里暖和多了。” 乞丐见他似乎没有恶意,张开了嘴笑道:“不去,那里面的人逼老子洗澡,每天还要做操,老子才不愿意受那个鸟气。”说罢,乞丐朝向前挤了挤眼睛:“小兄弟,你有烟没有?我的抽完了。” 向前从口袋中掏出了一包烟,从里面拿出了一根自己点上,然后将剩下的烟连同打火机一起抛给了乞丐。乞丐连忙接过来,看了看烟盒歪嘴笑道:“中华,好烟。”然后打开烟盒,拿出一根烟用打火机点上,长长地吸了一口,脸上迷醉的笑道:“烟可是个好东西啊。”顺手就将烟和打火机揣进了兜里。 向前并没有在乎还剩大半包的烟,道:“那你天天在这里也不行啊,过几天天气越来越冷了,你这里也待不下去了。” 乞丐吐出一口烟:“实在待不下去就去那个救助站呗,那个站长真他妈麻烦,要老子每天按时吃饭。老子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想什么时候睡就什么时候睡,管这管那的,真的烦。” 向前不置可否地点点头,从背包里拿出了一罐啤酒和面包问道:“老哥,你吃饭没有?我这里还有一点吃的东西。” 乞丐的眼睛亮了起来,摇头道:“没吃,今天天气冷,懒的出去找东西吃。”向前微微一笑,进到了岗亭里,打开背包拿出面包和啤酒,与乞丐对饮了起来。 那乞丐边喝酒边往向前那里瞟,脸上带着戒备的神色。 向前感到奇怪,问道:“怎么了老哥?” 那乞丐摇摇头道:“太奇怪了。” “什么奇怪?” “当然是你奇怪了,我看你不像是警察,也不像是保安什么的,年纪轻轻的倒像是附近学校的大学生,跑到这里来干嘛?”乞丐咬了一口面包,边吃边说。 向前喝了口啤酒淡淡的道:“没干什么,不想活了。” 那乞丐眯着眼睛看着他:“小兄弟怎么了?我都这样了,还不是得活着嘛。” “没什么,借钱借太多了,还不上了呗。” “你这么年轻能借多少钱?” “大概十几万吧。”向前淡淡的说。 乞丐像是被吓了一跳,问道:“怎么搞的?” “在网上借的,有些拿来用了,有些拿来赌了,之前在网上赌博的输了五六万,就拿新借的去赌,这几天还不上了,人家一直催着要,没办法,只有去死了。”向前说着死的时候没有一丝感情,仿佛事情本来就应该这样似的。 乞丐劝道:“你还这么年轻,别总想着死,你不是还有爸妈吗?” “没有,我爸妈不会给我钱的。”向前想起自己严厉的父母摇摇头。 “不试试怎么知道嘛。” 向前却有些意兴阑珊,见他一直劝自己,便不再多说,随口敷衍道:“好,我去问问他们。”然后又从背包里拿出了卤鸡腿,道:“我本来想跑路的,买了这么多东西,后来一想,跑到哪里都是一样,索性就算了。这些东西以后也用不到了,来,老哥,今天一起吃完了吧。” 那乞丐一天没吃东西,狼吞虎咽下去了许多食物。没过多久便将东西吃的差不多了,向前将垃圾捡进了背包,跟那乞丐说:“老哥,我走了哈。” 那乞丐已经又点上了一根烟吞云吐雾,看着他没有说话。 向前自嘲一笑,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他应该就是自己在世上见到的最后一个人了。 背起背包,摸了摸口袋,他从里面拿出了一点钱道:“我这里还有点现金,你可以拿去用嘛。反正我也用不到了,你没有手机,不然我还可以扫码转你一点钱的,够你吃一两天了。”乞丐没有说话,抬眼看了一眼向前手中的钱,示意他将钱随便放到一旁,然后便闭上了眼睛。 向前将手机灯熄灭,这个岗亭便只有乞丐嘴上的烟头在忽明忽暗的闪着。 向前没有在意,拿起背包走了出去,他看了看时间,已经到了晚上八点多。头顶上的星辰点点,月亮闪着奇异的白光,四周静悄悄的,只能隐约看到很远处的灯光。向前继续往前走去,在走了十几分钟之后,他终于走到了那座刚被废弃的桥上。站在桥边向下看去,底下一片黑暗,也不知有多高。 耳边隐约传来了火车的鸣笛声,向前知道,几分钟后,从下面那个隧道会钻出一列火车,很快便会到这座桥下。他将背包放了下去,拿出手机解锁,看着那些让他沉沦进去的网贷。他将它们一个个的卸载,然后将那些催收短信一条条的删除掉,最后关掉手机,爬上了桥的栏杆。 火车的汽笛声越来越近了,向前反而内心一点波澜都没有了。 很快,巨大的火车轰鸣声从隧道中钻了出来。这是一辆运煤车,它正抓紧时间,从西部源源不断地往工厂输送着最后的煤块。 这是一个真正的夕阳产业,虽然可控核聚变技术还没有真正用于民用,但人们都知道,这种传统能源最终还是会被淘汰,人类的黄金时代快要来了。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以至于许多人开始预支未来的生活,使得石油和煤炭反而迎来了最后的爆发,导致要加倍向外国购买能源。 向前看着那火车慢慢驶来,心中升起一种难以言明的沮丧:如果当初我没有因为虚荣心去借第一笔钱去买半虚拟装置,现在会不会不一样? 但世间没有如果,自己酿下的苦果最终还是得靠自己去接受,虽然这后果也太大了些。 向前又想着,还没到这一步啊,我还可以向爸妈坦白,还可以问别人借钱,要是毕业之后努力工作也能还上的吧。 但是他又摇了摇头,我就是个废物,活着没意思,就算还有办法也只不过是借来借去,没意思透了。 火车头已经驶到了桥底下,很快就要开过去了,向前脑中回闪过自己从儿时上学到高中努力考上大学的情景,眼中挣扎与绝望不断回闪,终于,他退后了一步,身子掉下栏杆,任凭冰冷的石子将他冻的浑身发抖。他呆呆的看着天上的繁星,听着那火车声慢慢驶远,一辆新的火车慢慢驶来。 向前捂着脸,全身弓成一团,哭了起来。 “我果然还是没用啊。” 等眼泪流干,他站了起来,拿起背包打开手机,向父亲打去了电话坦白了一切。不出意料的暴怒和悲伤,但最终,电话那头还是同意帮他解决这个问题。向前放下手机,回想起之前发生的一切,生活总算还能有点希望,他看向漫天繁星,在最后关头选择了生。 夜晚的风忽然增大了许多,感受着剧烈的冷风,向前决定,今天回去之后,一定要好好生活,再也不碰那些东西了,还有,班长还那么好看,好像也还没有男朋友吧...... 在经历了一番自我救赎之后,向前重燃起了生活的信心,背着包往回走去,前途艰难但还有希望的生活在等着他。 这时,一阵剧烈的风吹来,向前的外衣帽子被吹向面庞,他本能地抬头想要使之回到原位,却踩中了一块没有完全融化的雪上,身体不由自主地向一旁倒去,而他身边就是桥上的栏杆,底下则是刚刚驶到桥下的火车。就这样,他不受控制的倒向栏杆,然后从桥上摔了下去。 绝望在一瞬间占据了他的心,看着近在咫尺的火车头,在这生命的最后时刻,脑中只剩下一片空白。 火车头发出尖利的笛声,如同地狱的战车般向他驶来。他绝望地闭上了眼睛,忽然,他似乎在耳边听到了一个笑声,有人在他耳边轻声叫道:“向前......” 向前顿时大吃一惊,想往旁边看时,身体已经撞上了火车头,眼前顿时一片漆黑,意识也模糊了下去....... 第二章 复活 藤蔓...... 绿叶...... 草地...... 向前做了一个梦。 在梦中,他时而化身为一棵果实,落身草地,吸取营养,慢慢发芽,最终破土而出,经历数天以后,成为一棵花椰菜,被人吃进肚子里;又时而化成了一株沙漠中的仙人球,顽强的于烈日中成长,最终死去,被风将尸体吹向天空,同时把种子带向远方;又时而变成一棵海洋中的海草,看着各种各样的鱼儿在身边游荡,化成了它们的食材,随着它们的排泄在另一处生根发芽。 就这样,从植物的出生到死亡,他都附着其上,无法说话,没有思想,只能默默看着周围景色变迁,就这么一个植物接着一个植物。 他时而变成温室里培养的花,被摘下来风干,辗转到了一位美丽的女士手中,然后枯萎凋谢;时而变成草原中不被任何人或动物注意的小草,默默的生存死亡;时而变成结满果实的野山楂,在隐蔽的树林中独自绽放。 或短或长,他生活在无数个不同的植物中,在这个漫长到无边无际的梦中,他过了三千八百九十二万亿种不同植物的生活。它们在辽阔无垠的草原上,在永不见天日的温室大棚里,在河底淤泥的陪伴中,迎风招展着自己的树叶,随波漂流着自己的藻身。 所有的一切,都像水一样流进了向前的脑海中。 终于,这个漫长到让他忘记了时间的梦接近了尾声。 这一次,他化成了一个种子,被鸟儿叼起,飞在天空,落身草地,吸取营养,慢慢发芽,最终破土而出,成为一棵挺拔的树,树叶微微摇摆,随风迎着黄昏中的太阳,孤独地伫立在一片草原中...... 向前睁开眼睛,蓝天白云印入眼帘,冬日的阳光直射在脸上,带着让人无法抗拒的温暖使他整个身子都异常暖和。 他立刻坐起身来环顾四周,脸上尽是惊讶:难道我已经死了,这里是天堂?很快又自嘲一笑,像我这样的人,怎么可能进天堂,世上又怎么可能有天堂。可这头顶的阳光和周围的草地又绝不像地狱中的样子,一时间茫然若失,不知道自己身处哪里,遭遇了什么。 抬头再看了一下太阳,日头偏西,已经是下午了。低头看去,自己竟然什么都没有穿,就这么赤裸着身子躺在草地上,旁边整整齐齐的码着几件衣服,却不是他昨天穿的那几件。 虽然今天的天气很好,但南方的冬天中阴冷的空气仍然会让人冷的发抖。而向前却完全感觉不到冰冷,反而觉得冬风吹的他很是舒服。 但这并不重要,向前此刻实在想不通自己怎么会在这里的,本来他以为自己已经死了,不过刚刚抬头看天的时候一架飞机飞过去推翻了他的想法——无论是天堂还是地狱,飞机这种东西都不会存在。 那奇怪的梦境又是怎么回事?现在回想一下,他只模糊的记得自己好像变成了不同的植物,梦中的场景在醒来的一瞬间就忘记的差不多了,只有那颗挺拔的、孤独的树深深印在了他的脑子了,那是在哪? 还有,如果自己没死的话现在又是在哪里呢?昨天他清清楚楚的记着自己失足从那个废弃的桥上掉了下去,按那个高度和迎面而来的火车速度而言,几乎没有生还的希望,就算是侥幸存活,也只会是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而不是在这个不知名的山坡上光着身子。 向前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朝远方看去,远处的山下有着高耸的楼房与正在施工的高架桥,这使他更加迷惑不解。一阵风吹来,将他的头发吹起,他不禁蜷缩了身子抱住双脚。一种巨大的恐惧感向他袭来,让他不知所措。 四周一个人也没有,只有冬天的枯草乏着死亡的黄色。向前终于忍不住,抱着头哭了起来。 哭了一会儿,向前抹干净眼泪站起来穿上衣服。 不管怎样,先回去看看。 从昨天的原路走回去,慢慢开始有了人的出现,然后人慢慢变多,嘈杂声响在向前的耳中,恍若隔世。 他的学校在前面不远处,从侧门出去后,来到了昨天的读书林中。天上的阳光从林中透出,在地上洒满密密麻麻的光点。向前站在树林中往上看去,每一片树叶的间隙中都有一个太阳。 他坐在一处长凳上想了想,昨晚的事犹如梦境,他只记得自己遇到了一个乞丐,然后失足掉下桥,后面的事就全不知道了。 两个女学生打闹着从他面前经过,头上扬起一阵清香。 向前站了起来,不管怎么样,重新开始这个世界吧。 走出树林来到操场时,正好到了下课时间,学生们从教室吵闹着跑了出来,洋溢着青春的活力与蓬勃的希望。向前微笑起来,看着周围喧闹的人群,莫名觉得一阵放松。不管怎样,自己总算是活着的,人只要活着就有无限可能。 今天下午没课,先回宿舍吧,他打定主意。 向前漫步走到学校的操场。他从篮球场经过,看着自己以前打球的地方有一群学生正在打球,他穿梭于人群中,不再去想昨天发生的事,默默看着围着操场跑步的人群。 转过墙角回到自己的宿舍楼下,向前看着眼前的宿舍楼定了定神,深吸几口气往里面走去。 上了七楼,走到宿舍前敲了敲门,一个声音从里面传来:“谁啊,里面没人。”另一个声音道:“天天推销考研课程,烦不烦。” 向前一时哭笑不得,看着门口自己写的“推销勿入”,正打算再敲门时又停下了,昨天晚上一晚上没回去,今天得找个借口,不然会被其他三个人问的烦死。 他们宿舍四个人,按年纪排名分为杨大,李二,苏三和向四。本来苏京是宿舍最小的,但因为大家一致觉得“苏三”这个名字更好听些,便硬生生将向前降为向四了。 他站在门外正踌躇时,忽然听到刚刚说话的苏三叫道:“向四游戏开了,快别拉了,出来打一级团。”他下意识的就想答应,又听到一个声音道:“来了,别催。” 向前顿时呆在原地,连忙敲门,只听得苏三不耐烦的道:“谁啊?”随即一个声音响起:“哎呀别管了,先打这波一级团再说。” 向前觉得自己的心就要跳出来了,他绝不会忘记,这是他自己的声音!可是他现在站在门外,那里面的人是谁?他不及多想,一股脑地只管用手砸门,不多时门应声而开,苏三戴着虚拟头盔面目不善的看着他说:“你他妈什么意思啊?都说了不报名不报名,你这么敲门什么意思。”向前不管他,径直走向宿舍,直愣愣的看着面前正戴着头盔,漫游在虚拟游戏中的人发呆。 苏三这时以为他是学校检查的,也不敢再骂了,他悄悄取下头上的头盔,然后用手碰了碰正打游戏的那人道:“向前,你先别玩了,学校检查的来了。”又转向向前道:“学长你看,我们宿舍没有什么违禁物品,宿舍其他两个人都不在,只有我们两个,你看要不要我叫他们回来?” 向前没有说话,这时正打游戏那人转过脸来疑惑的看着他。 向前看着他的脸,一时只觉着天旋地转,几乎要站不稳。 眼前的这个人明明就是自己! 他用这张脸用了二十一年,此时再看,竟发觉那张最熟悉的脸变得陌生起来,他呆呆的看着不发一言,脑中仿佛有一千口钟在里面同时响起,震的他不知所措。抬头看向四周,自己贴在床头的游戏人物亚索拿着一把剑看着他,似乎也在嘲笑他这个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的人。 这时苏三也看出来有些不对劲了,他碰了碰“向前”道:“哎,那什么,你认识他吗?” “向前”茫然的看着面前这人道:“我不认识他啊。” 向前脑中一片混沌,不知如何是好,冲出门跑了出去。 宿舍内的苏三惊讶的看着跑出去的人影,又看了看“向前”道,摸了摸下巴,若有所思的说:“该不会是因为你甩了他吧?看样子他长的还挺帅的。” “向前”浑身一阵恶寒,瞪了他一眼说:“滚滚滚,再不来就三分钟了,游戏要重开了。” 苏三听闻连忙坐了下去,笑嘻嘻的说:“那你昨晚去哪了你又不说?你都不知道我们找了你好久,当时看你的样子贼怕你出意外想不开。结果第二天一早又回来了,不然我们都要去报案了的。唉,我说,你是不是和他约会去了?你不会是上次失恋之后转了性吧?” “向前”再也忍不住了,往他肩膀上狠狠锤了两拳,边锤边道:“滚滚滚,我他妈认都不认识他,不是给你说了吗,昨晚我喝醉了,不知道睡在哪的,今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就在一座废桥上面,发生了什么事都不记得了。” 苏三揉了揉肩膀,狐疑的看着他道:“这么冷的天你都能睡的下去?没冷死你狗日的?”然后又眯着眼睛看着他说道:“怎么感觉你一夜间性格变的开朗了些。怎么,账还清了?” “向前”身子往后躺了一下,靠在椅子里说:“我给我爸妈说了,他们答应先借给我。妈的,以后老子再也不碰网贷了!” 第三章 我是我 向前在操场上狂奔。 他什么都不去想,也什么都不敢想。 他只能跑。 不知道跑了多久,周围的人逐渐少了下去,再过不久,偌大个操场只剩寥寥几人还在跑步。向前才逐渐放慢了速度,他茫然地被门卫赶出将要关门的操场,看着四周林立的路灯,感受着凌冽的冬风久久无言。 他漫无目的地在学校走着,漫无目的地出了学校走在那条小路上。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站在当初跳下去的那座桥上了。他茫然的看着四周,黑暗像一双无形的大手向他压来,他感觉自己快要窒息了。 他猛地浑身打了一个激灵,四周空无一人,他的口袋中也没有任何东西,甚至他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四周的冷风向他袭来,他却感觉不到一丝冷意。 冷风与黑暗并不能打败他,但是心中的恐惧却使他从内到外奇冷无比。他蹲了下去,手抱住头,今天发生的事一股脑的出现在脑中,他终于忍不住,站起身指着天骂道:“去你妈的老天爷,玩老子?”说罢蹲了下去抱头痛哭。 在他头上,一抹亮光在东南处的天空升起。这束光如同黑夜中的烛火,微弱而且摇摇欲坠,如果不是今天城市为了专门欣赏这抹光,将许多不是很必要的发光源停了一个晚上,这里是很难看到的。 那是“万户号”探索飞船,是人类掌握可控核聚变之后,联合中美日欧和独联体五个政治实体,用尽全球最顶尖科技联合建造的探索飞船。 它在不同国家有不同名字,在美国和欧洲,它叫卢恩号;在独联体,它叫达日博格号——这是斯拉夫神话中太阳神的名字;在岛国,它似乎还没有正式的名称,有人认为它应该叫“eva号”,这取自上世纪岛国一部着名科幻动画。但很快有人提出异议,在网上联合投票,为它取名为“梅丽号”,而基于同样的理由,另一个名字“万里阳光号”也同样有超高人气。于是,为了平息争端,岛国政府沿用了全世界通用的名字“探索者”。 在这个晚上,集合了整个人类最顶尖智慧和科技的飞船,载着十六个国家的一百三十二名宇航员,在南海的一处四十余米深的海底中升空。它用最新的核聚变技术,在升到平流层顶端,接近中间层空气之时,发出了耀眼的光芒向地球告别。 在沿海省份的黑夜中,它就像一颗无比明亮的星星,照耀出除了月光外的另一个影子,即使是在离升空地几千公里外的这里,仍能看到一颗黑夜中的萤火虫。而在西半球的白昼中,它仍然明亮。 这一刻,北半球数亿人,同时抬头看天,望着那颗明星离地面越来越远,直到它发出的光再也看不到为之。 它将在太空中停留两年,建立人类真正探索太空的前头堡。 但这一切都和向前没什么关系了。他就像被全世界抛弃一样,抱着头,蜷缩在寒风中,像一个孤儿。 不多时,他感觉有人走近,急忙擦干眼泪抬起头,便看见昨天晚上见过的乞丐手中拿着一个酒瓶,摇摇晃晃地走到自己面前。 向前停下了哭泣,抬头看着乞丐。 那乞丐在怀中掏了掏,掏出一块破损的镜片,笑嘻嘻地递给向前。向前不解其意,接过来看了看,顿时呆住了。 镜子里面是一张陌生的脸,微卷的头发,忧郁的眼神和略微苍白的脸色,这根本不是他原本那张脸。 乞丐的声音如梦似幻地从向前耳中进入:“多谢你昨晚的烟了。” 向前犹如抓住了救命稻草,也不管他身上是如何肮脏,一把揪住他的衣服问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又是谁?我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那乞丐满口酒气地打了一个饱嗝,嘻嘻笑道:“我是一个巡查者,嗝,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的,没想到你来这么早,呃,嗝......” 向前抓住他衣服不放,问道:“快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乞丐嘿嘿一笑,向前只觉的眼前一花,乞丐已经挣脱了他的手站在一旁说道:“你看到你自己了?” 向前先是一怔,然后才想起来他所说的“自己”应该就是刚刚在宿舍见到的那个“向前”,便点点头。 “他认的你吗?” “不认识。” 乞丐拿出酒喝了一口道:“不认得你就对了,现在这个世界上,没人认得你,嘿嘿。” 向前走上前一步,厉声问道:“到底是什么意思?我现在到底怎么了?” 乞丐打了个饱嗝说:“你已经死了,现在你不是你了。” 向前听罢怔在原地不知所措。 那乞丐却不管他,一边吃东西,一边自顾自说道:“母亲让我来这里找你,我先观察了你一段时间,知道你欠了债想要自杀。所以昨天晚上就在那里等你,然后就一直跟着你,看到你犹豫了很久,还是没有跳下去。所以我帮了你一把,给你吹了一阵风,让你从桥上摔下去。在你接触到火车前把你救下来,之后把你的意识分离出来......” 向前在这听的他神神叨叨念个不停,不由得心中发怒。他说的话离奇至极,现代科学再怎么发达,也不能把人的意识剥离出来,更何况他年纪起码在六七十上下,还有母亲?自己从不认识一个八九十岁的老妇人,正想驳斥他时,忽然想起自己今天所经历的事和那个梦,顿时愣在当地,这话却是再也说不出了。 乞丐并不知道他的心理活动,继续悠悠说道:“然后我就把你的意识分成两份,找到了一具刚死不久的身体,把你的意识放在里面,又对你的脸动了动,将你变成这个样子。而另一份意识则是放进了你之前的身体里,所以在昨天之前,你们其实是一个人。从现在开始,你们才是两个人。” 说罢看向向前的脸,笑着说:“怎么样,手艺还不错吧,比你之前的脸好看多了。” 向前呆呆的看着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嘴巴动了几下却没有发出声音。这乞丐说的每个字他都懂,连起来说的话却让他听得如在梦中。 乞丐看着他,眼中闪过一丝悲悯,继续说:“所以你现在只是有着以前的记忆,但再也不是那个叫做‘向前’的人了。” 向前听完他的话,脑中一片混乱,不知道说什么好,慢慢蹲下身子抱着头。 乞丐犹自悠然说道:“我知道你现在还不相信,这本来都是母亲该告诉你的,只是她从给我们发布找到你的命令之后,就再也没有回应我们了。”他看着远处的黑夜叹了一口气:“世道变了。” 向前不明白他口中的世道变了是什么意思,刚刚他的那番话就已经让他脑中一片混沌,心乱如麻。又想到着自己严厉的父母和从小到大的朋友,如果自己出现在他们面前说出自己是向前,他们还会相信吗? 乞丐看着向前良久,缓缓说道:“如果你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不如跟着我一段时间,等你有了主意了再决定也不迟。” 向前慢慢站起身来看着他。 以前的种种往事涌上心头,小学时与人打架被父母责骂的委屈,考上大学时的喜悦,第一次谈女朋友时的甜蜜,被感情背叛时的愤怒,如同开了水的阀门一下子涌入脑中。 但此刻,这些或开心或痛苦的记忆已经不属于自己了。如果真的像他所说,那么自己只是一个从来没有出现在世界上的陌生人,就算此刻从这里跳下去,除了面前的乞丐,再也不会有人知道他曾经来过。 乞丐将手中酒喝完,随手将酒瓶扔入几十米外的垃圾桶中,看着向前眼神不断变化,或悲伤或痛苦,或快乐或狂喜,叹了口气开导他:“其实你真的不用想那么多,你现在还活着就行了。以前的事情既然已经都成了往事,又何必念念不忘。” 向前听罢他的话,全身猛地动了动。 是啊,活着就行了啊。闭上眼睛,感受着四面吹来的风。睁开眼睛,极力看去,远处是灯火辉煌的城市。 向前转过身去看着乞丐:“那我先跟着你搞清楚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乞丐点点头看了他一眼,不知悲喜的说:“既然你愿意跟着我,你现在这个名字可不能再用了,现在的你已经不是以前的你了,重新想一个名字吧。” 向前听罢,默默无言。 回想自己之前二十一年所经历的一切,骤然放弃所有心中难免有些五味杂陈。以自己现在的身份,回去也什么都干不了,更何况别人可不会相信他的这一套说辞。他抬头看了看天,在宿舍中看到的那张即熟悉又陌生的脸又浮现眼前,不由轻叹了一口气,脑中忽然浮现出以前自己看过的一部外国小说,便对乞丐说道:“那我就改名叫于连吧。” 乞丐点点头道:“那从此以后,你就叫于连了,跟我走吧。”说罢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去。 向前,哦不,于连看着四周再次长叹了一口气,低头跟着前面的身影慢慢前行。 四周的风越来越大,一朵雪花从天上飘下,很快,越来越多的雪纷纷扬扬落了下来,不一会儿便在地上盖上一层厚厚的雪,于连和乞丐的身影也已消失不见,只剩下满天飞扬的雪花与疾驰而来火车凛冽的啸声。 第四章 六个人 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去,雪伴着风落在了于连的身上,很快就覆盖了他的头顶。 也许是长时间的走路使他的身体火热,又也许是还没熟悉这具所谓的“新身体”。于连穿的衣服并不多,可是他一点都感觉不到冷。 将头上的雪扫落,抬起头望向前面不远处戴着破旧鸭舌帽的乞丐,于连终于忍不住问道:“我们到底要去哪?都走了很久了。” 乞丐并没有停下来:“快了。” 于连抬头望了一下正当空中的月亮,不再说话,跟着他往前走去。 他们走的越来越偏僻,离市区也越来越远。在这黑暗的夜里,于连眼中除了飘落的飞雪,就只有眼前的乞丐了。不知摔了多少个跟头,他无数次想回头就走,可现在除了前面的乞丐,他又能跟着谁呢? 爬上一座小山,越过一条残留着水的小河,走到一处枯死的草丛边,乞丐才停了下来。 此时东边的天空已经微微发亮,雪也停了下来。于连喘口气看了一眼四周,漫山被雪覆盖,枯死的草树乏着白光。目光所及之处,就着晨光的熹微能看到隐隐约约的城市轮廓,这里已经离城市很远了。 乞丐冲于连笑了一下,将身子一低便不见了身影。 于连赶紧上前查看,在乞丐消失的地方,有一块本来被雪覆盖的土地不见了,一个一米方圆的大洞突兀的出现在地上,从里面微微发出亮光。这里被枯草所掩盖,从外面根本看不出来。于连定了定神,不会是国家的什么秘密项目吧。 正踌躇间,乞丐的脸突然出现,玩味的看着他:“你还要来么?”说完便消失了。 于连看了看四周,仍旧是一地白雪。他深吸一口气,慢慢用手撑着地,然后将双脚试探着往下踩。这个洞并不是很高,于连的脚落地后,头还在地面上,他再度看了一眼天空,将头缩了下去,辨别方向之后,顺着前面唯一的路低下身子慢慢走去。 在他走了几步之后,身后的洞忽然关上,只把一些雪抖落在洞中。这个突然出现的洞又突然的关上了,就像它从未出现过一样。 于连听到了身后的动静,但他转不过头去看,这条地道实在是很狭窄,他连转头都做不到。他只能看到前面乞丐悠闲的身影,听到自己粗重的喘气声。走了几分钟之后,豁然开朗,如同刚出生的婴儿一下子来到了新的世界,一个极大的空间出现在了于连面前。 霍然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广场,上面立着四根大概五人才能环抱住的石柱,它们呈“口”字形,两前两后,上面雕刻了无数精美的花纹与文字。于连只认得一些繁体字,更多的其他方块字,于连只能看个大概,猜着是金文或者甲骨文之类。 走到石柱下向上看去,只见它上面连着石壁,保守估计也有近三十米,比大会堂前的石柱还要高出不少,石壁上面则发着光,将整片广场照亮。于连惊叹地摸了一下石柱,只觉得手中冰冷。往里面看去,是一座木桥,下面却没有水,连接着外面广场和里面的一座镶在石壁上的大门。 乞丐正站在大门前看着于连。 于连走上木桥,一阵狂风吹过,于连几乎要被吹了下桥去。好不容易才站稳,看着四周,全是石壁,又是哪来的风?不敢多想,连忙下了桥走到乞丐身边。 大门慢慢打开,于连探头看去,里面是一个灯火通明的房间。正对大门的墙上挂着一副山水画,除此之前别无他物。于连跟着乞丐走了进去,房间并不大,只有十几平米。于连看着墙,发现并不像外面石壁一样粗糙野性,而是和普通的房子一样,刷着白色石灰,表面平整。他稍微呼出一口气,心中越发认定是国家的秘密基地。 二人站在房中不久,一扇门突然出现在白色的墙上。乞丐领着于连走进去,又是一条长长的过道。走过地道后,于连终于见到了第三个人。 那是一个梳着丸子头的女生,她正趴在桌子上拿着笔在一个本子写字,嘴里还不停地在嚼着什么。听见后面有声音,她转过头站起身来,于连看到她面目清秀,嘴中吐出一个泡泡,然后爆开又放进嘴里。 于连怔住了,他之前从没见过这女生,但又偏偏觉得她很面熟,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你回来了?”她看着乞丐露出笑容,又看见跟着他后面的于连,皱着眉看了片刻,似乎有些失神,然后问道:“他是谁?” 乞丐拉过一个板凳坐下:“先别管他了,其他人都回来了吗?” “就你一个在最后面。”她将头发捋到耳后,把本子合拢,于连一瞥之下,看到了上面有今天的日期,她好像在写日记什么的。 乞丐点点头,忽然回头对于连笑道:“别盯着看了,以后有你们俩认识的时候。有酒吗,给我喝一口。”后面那句话是对女生说的。 那女生嗯了一声,走到墙边的一个柜子里一阵摸索,拿出一个酒坛子走过来:“这是道士的酒,你给人家留点。” 乞丐拿过酒坛子,直接对着嘴就喝了起来。于连只看他喉咙上下翻动,然后放下坛子长吁一口气,嘻嘻笑道:“好酒。”说罢站起身来看着那女生:“让他们去明室吧。” 那女生点点头,又看了看于连,打开门走了出去。 乞丐见于连一脸不解,拍了拍他的肩说道:“既然你已经决定来这里了,以后的事就由不得你我了。跟我走吧。”也打开门走了出去,于连在后面跟着他走到一个房间外面,抬头见上面用毛笔字写着一个大大的“明”字。他往旁边看了看,那是另一个房间,上面写了一个“清”字。更远处有其他的房间,只是灯光有些昏暗,于连已经看不大清了。 进到里面,这是一个类似古代会堂的房间,一张长桌的两边摆放着十几把座椅,旁边还有着几盏油灯,将整个房间都照的明亮如白昼。 于连跟着乞丐在最里面右边的两张太师椅上坐下,环顾左右,只见房间里雕梁画栋,与外面现代风格迥然相异。房间地上铺着一层厚厚的丝绸,角落里则是精美绝伦的瓷器。但瓷器下面似乎压着一片与环境不相称的布衣,于连看不太清楚。他这这太师椅有些不稳,后脚像是缺了一块一样,他只得尽力维持着平衡不至于东倒西歪。 刚刚出去的那女孩拿着一些纸进来向乞丐说:“来了。”然后找了个地方坐下,偷眼看着于连。 不一会儿,一个个人影走进了这个房间。于连看见这些人里面有穿着道袍的老年道士,也有衣着光鲜穿着休闲装的年轻男子,甚至还有一个看着不过十岁的小孩也坐在了凳子上。于连悄悄数了一下,除了自己之外,这个房间已经有了六人。 于连有点发懵,他本已经认定这里是国家的秘密基地,看着眼前的道士和小孩,又实在是难以将他们与秘密人员对上。难道是国家吸引了宗教界人士参与,这小孩是患了侏儒症吗?他仔细看去,那小孩脸上残存着稚气,眼睛却是炯炯有神,绝不像一个侏儒患者。正暗自揣测间,那小孩反而迎向他的眼睛说话了:“就是你吗?” 于连张了张嘴却说不出口,小孩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他又如何能回答这个问题,只得沉默着。 旁边乞丐笑了笑:“就是他。” 那小孩点了点头也不再多问,于连觉得,他看向自己的眼睛中有着奇怪的含义,似乎是羡慕,又似乎是怜悯。其他人也是一样,只有那丸子头女生眼睛一亮,直勾勾的看着他,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众人像是久别重逢一般,相互微笑着打招呼,房中一片欢笑声。 乞丐看着那道士问道:“臭道士,这次怎么样,找没找到?” 道士微微一笑,被说臭道士也不生气:“找到了。” “恭喜你了,总算是了了一个心愿。” “徒增伤悲罢了,若不是迟迟没有回应,我早就该回去土里待着了。”道士摇摇头说道。 乞丐听罢也不再说话。 穿着休闲装的年轻人叹了口气悠悠说道:“六年了。” 众人陷入沉默。 于连不懂他说的第六年是什么意思,悄悄看向乞丐,他古井无波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 小孩开口说道:“而且现在好像越来越不对劲了。”说完后看了于连和那丸子头女生两眼。 那道士忽然站起来:“这样下去只会越来越被动,我们什么都不知道,母亲也不给我们任何信息,邪乎事越来越多。应该要做点什么了。” “要做什么?”一个戴着眼镜的女人问道,于连注意到她有着一双明亮的眼睛。 “至少能让这些邪乎事少点。” “我们不能过多的干预,这你也是清楚的。”小孩说。 “我当然清楚,可是什么都不做实在是有些看不过去,而且我总觉得这事还远远没完。”道士又坐了下去。 “你不是最讲究万事随缘吗?”休闲装年轻男子说。 道士环顾众人,摇摇头道:“缘随道而变。” 第五章 前辈 于连看着面前的众人又陷入沉默,心中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这些人没有一个像正经的国家工作人员,他对自己刚刚的判断不自信起来。同时而来的还有一种无奈,似乎这个世界的某种东西已经改变,而自己却是什么都不知道。 “不管怎么变,总得做个准备了。”年轻男子说。 小孩看了他一眼:“做什么准备?要做到哪一步?万一哪天母亲又联系我们了怎么办?她要是发现我们做的事不合规矩,到时候又该怎么办。” 于连敏锐的听到了这小孩也说了个“母亲”,心中越发迷茫,他们这几个人难道都是同一个妈?这也太匪夷所思了。 戴着眼镜的女人看着小孩忽然问道:“你是不是长个了?” 小孩苦笑了一下:“是,我好像已经控制不住了。这样下去我可能真的要变成普通人了。” “做普通人没什么不好,至少能好好活几十年。”女人说道。 于连越听越懵,不禁悄悄掐了一下自己,感受着大腿传来的疼痛,确认了自己没有在做梦。 小孩子长个子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为什么在这两人口中,长身体这件事反而变得不寻常了起来。 回想刚刚那年轻人说的六年,六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可控核聚变发明? 他想着这些年发生的事,好像也就可控核聚变的大发明算得上大事了,刚好又是在六年前,可这和他们又有什么关系。 正胡思乱想时,耳边传来了乞丐的声音,他转过头去。 “好了,不管怎么样,该做的还是要做,文竹,让我们看看吧。”乞丐叹了一口气说。 叫文竹的丸子头女生站起来,将面前的纸发给众人,然后站在长桌的前面说:“最近的事确实多了很多,几乎每个月都有一两件,远远超过了之前,我都写在纸上了。” 于连手中拿着一张纸看着,他没想到文竹也会发给他一张,本以为自己只是一个局外人,现在看来却好像不是。他心中有一种感觉,从踏入这里后,他就再也无法回头了。 纸上的东西都很简单,时间地点与事件齐全。时间都是在今年之内,集中在近两个月,地点则全国都有,从hlj到海南,后面接着一段话。于连仔细看了看,这张纸的第一行写着: 12月5日,依兰县。 吴粤独女卧病于床昏迷不醒,多方求医未愈。吴粤求巫医,当夜,巫医于来路暴毙,独女忽然醒转下床,自述为转世仙人。三日内生杀尽村中鸡狗,人皆言入魔。 于连觉得奇怪,这种事在网上见的多了,并没有什么格外稀奇的,大多都是当事人神经受到了刺激,所以做出了一些常人难以理解的事情,网上一搜一大把,大多数人看到了也只是当作猎奇。看日期就是上个星期的事,他回忆了一下,之前并没有听到关于此事的任何报道,文竹又是怎么知道的? 于连朝文竹看去,见她也看着自己,连忙低下头继续看纸上的内容。 11月30日,永顺县。 彭木生子,摆宴于村中。邻人饮酒至夜半,忽闻屋外砸门声,视之无人,唯留一纸,上书仇万二字,众皆不解其意,遂各回自家。至早,木父耀久病得愈,子夭亡。 于连有些心跳加速,这纸上写的半文半白,好像就是一个当代人故意写成古文。而且上面的内容很耐人寻味,虽然只是简单地写出了事实,并未加以任何评价和揣测,可其中隐含的深意让于连不寒而栗。 他再往下看了看,这上面有六个不同的日期,他直接找到了最早的日期。 10月15日,上思县。 黄益于山见一物,状极大,类人而黑身。魁然行于山间,见益而慌走。以车追之,六刻行百五十里,不能及也。遂隐于群山之中,茫茫不见。 于连有些怀疑这纸上所写的真实性了。他记得马拉松四十二公里,世界纪录也将近两小时,怎么可能会有人在六刻钟,也就是一个半小时之内,跑了七十五公里。按纸上的说法,这还是在广西的十万大山里,于连以前旅游时去过,山中崎岖难行,那车能开到五十码已经算是极限了,更遑论人。 于连看了看四周沉默的人群,忽然听到那穿着古装的男子说:“文竹写的很好。” 文竹仍旧站着:“这不算什么,我也正好多学习一点,至少能帮你们一点是一点吧。” 道士笑道:“难得你有心了。”又看向乞丐皱起了眉毛:“你怎么看?” 乞丐此时看完了上面的内容,将纸放下悠悠道:“看不出来,还是得去当地看才知道。你们也知道,最近什么妖魔鬼怪都能出来,谁知道会不会是件大事。” 众人赞同地点点头。乞丐站了起来说:“那我就带这个小子去一趟最远的地方,顺便带他熟悉一下,其他的你们自己选吧。” “那我去湘西吧,这个彭元不简单。”小孩皱着眉看着纸说道。 “我去广西。”戴着眼镜的女人说。 其他两人各自选了一个地方,还有一个剩下的,于连以为会是文竹说去看看。但却听其他五人说谁回来的早就谁去。 他心中有些许明了,难道这些人是故意搜集那些奇怪的事,然后去处理?如果是真的,那这是个什么奇怪的组织。 分配好了各自的任务后,众人心中轻松了很多,开始聊起天来。 道士嘻嘻笑道:“和尚你待会儿别跑,今天我们得喝个痛快。我来之前买了一些好东西,待会儿再让文竹做几手好菜,你们一个个都别跑,咱们不醉不归。” 乞丐将帽子摘了下去,果然露出了光头:“哈哈,好啊,好久没见,是得好好喝一口了,不过你别叫文竹一个人去了,就让这小子一起去吧。”于连见他指着自己,一时有点慌张。他虽然会做几个菜,但现在自己还什么情况都没有搞懂,不知该如何是好。 文竹却不客气,大声答道:“好啊,你们先聊着,山上有的是菜,我现在就去。”说着看向于连,示意他跟自己出去。 于连坐在凳子上没动,乞丐拍了拍他说:“别愣着,去吧,以后你自然会懂的。” 于连只得跟着文竹出去,等他出门后,剩下的几人一时都没有说话。 等了一会儿后,乞丐率先说道:“事情还是得着落在他身上了。” “我实在看不出他有什么特别的。”小孩叹了口气。 “他毕竟是母亲指名的,以前从来没有过这种情况。至于原因,还是得他自己去寻找了。”乞丐说:“希望他能慢慢明白......” 转了几个弯。于连只觉得这里好像很大,到处都是房间,光自己看到的就有十几间了,每一个还不小。走到一间门外站住,文竹看着他说:“里面就是厨房了,你会做什么菜?” 于连往里面看去,煤气灶和冰箱一应俱全,灶台上面甚至还有一个排气扇。他一边想着这山上的气能排到哪里去,一边想着自己会做的菜实在有限,不好意思的说道:“酸辣土豆丝和辣椒炒肉。” 文竹点点头,带着他走了进去,指着旁边的冰箱说:“里面有土豆和肉,你自己拿去洗一下,多炒一点,我们这么多人呢。”于连默默走了过去,打开冰箱,拿出三个土豆低头削起皮来。 文竹走到灶台前打上火,又从墙上拿下一个炒锅放到了火上。 在等待着热锅的时间里,文竹看着于连笨拙地削着土豆皮说道:“你为什么要自杀?” 于连被这问题一惊,手上的刀差点削到自己的手,他停下手上动作看着文竹问道:“你怎么知道我......” “手别停,继续削。”文竹见于连又低下头去才继续说:“因为我和你一样,都是自杀的时候被人救下来的。不同的是救我的是道士,救你的是和尚。我只是比你早两三年来而已,其他事你也会慢慢清楚的。” “可是,这怎么可能啊,我都记得我都掉下去了,下面还有一辆火车,根本没的救啊。而且离谱的是,我竟然还看到了自己的脸。”于连并没有反驳她口中“自杀”两字,至少在当时来说,他一开始就是准备那样做的。 “我也看到过。”文竹冷静的说:“很长一段时间后我才明白,她是她,我是我。我们两个没有任何关系了,除了之前共同的记忆。还有......”文竹看向他,眼睛隐隐发光:“你为什么说是掉?” “......”于连把自己的遭遇说了一遍,然后将土豆削完了放在一边,看着文竹的眼睛:“可是,这没法用科学解释。而且这里。”他抬头看了看天花板:“这里又是什么地方,为什么山里面会有这么大的空间,难道从来没有人发现吗?” 文竹拿出了一块肉递给他,示意他切开:“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明白,科学和他们所做的事并不冲突,用科学解释世上所有事这句话本身就不科学。至于你说的这里,放心吧,不会有人发现的。” 于连脑中仍是一坨浆糊,还想在问一下自己的“前辈”,她却示意于连不要说话,专心对付起面前的炒锅来。 第六章 白雪茫茫 接下来不管于连问什么,文竹都只是说:“你以后会知道的。”于连也很无奈,便不再问了,专心对付面前的肉来。 现在虽然也有自动炒菜机器,但大多数人都觉得用机器炒菜没有灵魂,基本上都是亲力亲为的。 于连拿出几个辣椒切开,锅中倒入油盐炒了几下,又把辣椒和肉放了下去,很快一盘辣椒炒肉便炒好了。 做完这盘菜,文竹让他帮忙打下手切菜,自己在灶前忙活了一阵,炒了好几个菜。又从外面拿进来几个酒坛子放在厨房,不多时,整个厨房全是酒菜的香味。 煮好最后一碗萝卜汤后,文竹将其余五人都叫了过来,摆好桌子,七个人将厨房坐的满满当当。于连挨着乞丐坐了下来,乞丐身上全是破烂和油腻,却没有一点臭味传出。他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尝了一下桌上的红烧肉,大呼好吃,又拿出一个碗满上酒一口喝下,长长呼出一口气,十分享受。 另外几人闻着菜香,也各自动起了筷子吃了起来。于连看着众人吃的正香,虽然肚中不饿,也低下头吃了起来。 众人吃了几口菜便放下筷子,拿起碗喝起酒来。于连看着那小孩也端起和自己脸一样大的碗,一口喝完,然后擦了擦嘴拿起筷子夹了一口土豆吃了下去。 “文竹做的菜越来越好吃了。”古装年轻男子笑着说。 “既是如此,那今天我们什么都别管了,直接喝醉吧。”乞丐说道。 “好!”“正是如此!” 众人一阵响应。 那道士忽然站起身来端着一碗酒吟道:“君不见黄河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于连感觉他的目光有意无意看向自己,想起自己的遭遇,也有些伤感,拿起碗将面前的酒一口喝了下去。 年轻男子哈哈大笑自夸道:“好!”喝下碗中酒坐了下去,用手敲着桌子轻轻唱起歌来: “螽斯羽,诜诜兮。 宜尔子孙,振振兮。 螽斯羽,薨薨兮。 宜尔子孙,绳绳兮......” 于连听不懂他唱的什么,只觉的曲调内中有股悲凉,一言不发地喝着酒。 道士大笑道:“唱的不好听!” “不好听!”小孩嘻嘻附和。 “管他好不好听,我唱的高兴便是。”男子也笑道。 道士清了清嗓子,又唱了一首好了歌: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 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 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他没唱几句又被乞丐打断,将一口酒灌进他的嘴里,眼神迷离的说:“别唱了,你这杯还没喝完呢。” 道士喝下他碗中的酒,看似也有些醉了,东倒西歪站立不稳,一屁股坐在了凳子上大笑道:“好酒啊好酒。就是因为想喝这碗酒,我才觉得没白活那么多年!” 于连此时也喝了几碗酒了,感觉头重脚轻,抬头看去,桌上几人喝着酒大笑不已,只有坐在最外面紧挨着门的女人用小杯慢慢喝着酒,抬头面向于连的眼睛,微笑着举起酒杯。 于连借着酒劲直视着她的眼睛,看清楚了她的相貌,长相自是很美,大概三十岁的样子,明亮的眼睛仿佛能透过眼镜直指人心。便也端起酒杯,虚空向她举了举一饮而尽。 不知道喝了多少杯之后,于连一头趴在桌子上,耳边还能迷迷糊糊听到其他人的歌声,就此睡去。 ...... 待到醒来时,于连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床上,衣服裤子完整穿着。他坐了起来,头却没有以往酒醉时的疼痛。正想起身时,乞丐从外面走了进来。他将帽子摘了下去,露出蹭亮的光头微笑的看着于连:“醒了就起来,我们等会儿动身了。” 于连下了床问道:“去哪?” “龙江。” 于连想起昨天那张纸,摸了摸口袋没有找见,问道:“去那里干嘛?” “你忘记我说的了吗?带你去看看,你不是想知道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吗?”和尚看着他说。 于连这才想起之前看到的那张纸上写的关于吴粤的事情,问道:“可是......我怎么去啊?难道走过去吗,这里离hlj可是有几千里路的。” 乞丐从口袋中拿出一个东西交给他:“诺,你的。” 于连接过来一看,是一张身份证,上面有着他的相片和身份证号,地址则是一个从没听说的地方。 “办假证被抓到了可是要进去的,到时候更加说不清了。” “谁说这是假的了,这真的不能再真了。” “可是这上面的地址......” “地址是真的,你也是真的。就算是当地公安局来查,这也是真的。”乞丐戴起了帽子就要走出去:“你来不来?人家早就走了,就我们两个在最后,我们去的最远还最迟走。” 于连赶紧跟上他的脚步来到外面,这是一间客厅和几个沙发,墙上挂着一个钟表。文竹正坐在其中一个沙发上玩着手机,见两人出来,她站起来拿着两张票递给二人说:“这是下午一点的飞机票,你们到那里应该是两点多。然后再坐车到吴粤那个地方应该得到六点多钟了。这个手机你拿着。”她拿一个全新的手机递给于连。 于连接过手机看去,里面已经下载好了微信和qq,上面还显示着已经添加好的仅只一个的好友。和尚看了看表,已经是十二点了。他朝文竹笑着说:“你快毕业了吧?” “还有半年就毕业了。”文竹回道。 乞丐点点头,朝于连挥了挥手,示意他跟着自己。 于连跟着乞丐往前走去,要转弯时回头看了一眼文竹,她正站在那里静静的看着自己。 两人往前一路走去,穿过许多房间,两边也慢慢从白墙变成石壁。走到尽头时,前后石壁各有三扇门,乞丐笑着说:“准备好。” 还没等于连回话,他将左边中间门打开,顺势把于连推了出去。 于连只觉得面前强光一闪,闭上眼睛再睁开时,已经身处在一间狭小的厕所里了。他忙往后看去,光洁的墙上哪里还有门的影子,正自愣神间,有人拍了拍门说:“你还要等多久?”于连听出这是乞丐的声音,连忙推开门走出去,看见乞丐已经换上了一身正常的衣服,戴着帽子看着自己。 于连忙指了指后面说:“刚刚怎么从这里出来的,我都......” 乞丐上前搭住他的肩:“你以后会明白的,赶紧走。” 两人从厕所出去,于连看着面前来来往往的人群愣了一会儿,看到大厅的门牌才意识到自己正在机场里的厕所门前。 拿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才过去不到一分钟,加上路上的时候,几乎是瞬间就从刚才的石壁到了这里。这时,于连才终于明白,现代科技绝对做不到这一点,这是一种他暂时无法理解的力量,一种强大到无所不能的力量。 来不及多想,他就被乞丐拉着往前走,站在后面排起了队。不多时便等到了他们,于连浑浑噩噩地上了飞机,坐在椅子上看着周围,这才发现自己坐的是商务舱。 空姐操着职业的微笑让他系上安全带,又给了他一颗口香糖,嘱咐他不要乱动。于连看着旁边的乞丐气定神闲的享受着服务,索性也不去想那么多,往后一趟闭上了眼睛。 飞机飞到半空中时,于连才睁开眼睛往下看去,下面是层层起伏的白云,更下面的地面上,茫茫白雪覆盖着大地,犹如在地上披上了一件崭新的白衣。 于连左右看了看,有的在玩手机,有的在闭眼休息。他往乞丐那里靠了靠,低声问道:“我以后该怎么称呼你,总不能叫你叫花子吧?” 乞丐微微笑道:“你叫我什么都可以。”见于连露出为难之色,他将帽子摘下来露出光洁的脑袋说:“要不然你就叫我和尚?” 于连忽然想起一个传说中的和尚来,再上下打量他的样子,越发觉得像了,正待要说,眼睛转了转,终究还是忍了下去,想了想说:“你们到底是干什么的……” 乞丐打断他接下来要问的话:“你别问了,我懒得说。至于我们是谁,我只能告诉说,我们是巡查者。” “巡查者?这是什么东西?” “有些事与其让我现在告诉你,还不如让你自己去寻找答案,这样你才会相信,而不是无休止的质疑。” 于连张张嘴,终于还是没再说话。往窗外看去,城市与山川被白雪覆盖,地球蜿蜒的轮廓在他眼前慢慢浮现出来,世界变得有些不真实起来。摇了摇头不再多想,他连这具身体都是别人造的,眼下只能跟着旁边的和尚,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什么又是巡查者。 看了看座位前的显示屏,显示着下午两点多就能到,他便想到这次跟着和尚去做的事了。那叫做吴粤的人,他女儿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难道是和自己一样的遭遇吗? 第七章 杳冥冥兮羌昼晦 吴粤站在门口呆呆的看着外面的雪,耳边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叫声,随后是女儿吴胜男的大吼声:“放开我!” 他拿起一根烟默默点燃,将手笼在袖子里。现在才下午三点不到,太阳发出的光却透不出飞扬的白雪,天地一片昏暗,只有雪不依不饶地下着。 今天晚上,这雪就会没过膝盖吧,吴粤这样想着,将手上的半截烟随意扔在雪上,看着它在白雪上烫出一个洞后慢慢沉了下去,烟头变黑,冒出一股烟,然后被雪覆盖住不见踪影。 老婆王婷从里屋出去,喘着气说:“唉呀妈呀,这力气太大了,我又给加上了一个麻绳,不然一会儿就指定给整断了。” 吴粤默然点头。王婷顺着他的眼睛往外看去,只能看到持续下着的大雪和被雪覆盖的群山。她站在门口另一边呆呆想了一会儿,忽然说:“我说老吴,要不然咱还得再去请一个仙儿来。” 吴粤又拿出了一根烟摇摇头:“这十里八乡的仙儿我全去过了,一听到咱家都跑了,没一个愿意来的。” “那可咋办啊,总不能一直这么绑着吧。” 吴粤沉默着点上烟。 “老天爷不长眼睛的。”王婷忽然骂道:“我平时给老三家新媳妇说要敬神要敬神,人家理都不理。我还每年六月十九,九月十九跑去上香。菩萨没保佑我家闺女好,反倒给她整成这样,啥玩意儿菩萨。”她说到后面,眼睛已经有了些泪水。努力忍住,用手擦了擦,看着吴粤说:“咋办啊,闺女现在才二十多岁,我养她一辈子也行,总不能一直绑着她吧,天天看她在床上,我......我心里憋屈的很。” 吴粤长叹一口气:“过几天我去城里请一下其他地方的师傅,实在不行去省城,我砸锅卖铁都要给闺女看好。” 这时,屋子里面传来一阵阴恻恻的笑声:“别继续整了,你们斗不过我的。把我整生气了,你闺女可就活不成了。” 王婷看着吴粤,拉着他的衣角轻声说:“又来了......” 屋子里的人继续说着:“我告诉过你们很多次,你闺女生死就在我一念间,识相的放了我,反正你们还年轻,还可以再生一个嘛,实在不行捡个也行嘛,再不行抱着人家刚生的狗当作儿子也可以。哈哈哈哈。” 吴粤被那声音的笑声激的面目通红,扔了烟就要进屋,被王婷一把抓住:“当家的,你别听她的。你要真把她放了,待会儿她像上次那样往山里一跑,这下着雪的不得冻死她啊。”她又朝里屋骂道:“闭嘴,你个不知道哪来的妖怪,赶紧走,过几天请大师灭了你。” 吴粤被老婆拉住,听了她的话,脸上忽红忽白,终究还是低下头去没有进里屋。 雪仍在下着,将村口前面的马路全都蒙上了一层雪。时不时一辆车辆经过,将上面的雪碾压成难看的黑色。 天色慢慢黑了下去,邻居家里相继打开了灯,让这个山中的小村在黑夜中发着微弱的光,从远处的山上看去,在茫茫大雪的灯光犹如黑夜中的萤火虫忽明忽暗。 吴粤仍旧站在门口抽烟。王婷给他披上了一件去年女儿买的大衣,也不劝他进屋,靠着他看着外面的雪景。 里屋的声音仍在不断咒骂,这时已经很少有车经过了,只剩下漫漫长夜的黑暗。 忽然,一盏灯光在远处亮起,然后慢慢走近,吴粤只能依稀辨认出两个人影。王婷也看到了:“这大晚上的,咋还有人出来呢?这不冻坏了?”里屋的咒骂忽然停歇,整片天地间似乎都没有了声音,只有那两个越走越近的人影。 王婷惊讶的看着吴粤说:“咋的了?我得进去看看,咋不骂了?是不是好了?”她不再去看那两个人影,进屋看去。床上的女儿仍旧被几根粗重的麻绳绑住,她的头发散乱,眼神也不似之前嚣张,反着带着一些畏惧的望着窗外,听见有人进来也没有转过头来。 王婷立刻感觉到一股极大的喜悦冲上心头,她忙走到门口拉着吴粤:“当家的,你看看闺女是不是好了?” 吴粤跟着她进了屋,女儿立刻转过头恶毒的看着两人:“你们以为叫上他们就行了?我告诉你们吧,谁都奈何不了我,哈哈哈哈。”她身子剧烈地摆动,想要挣脱身上的绳索,却只是白费力气,口中也不再大叫了,只敢低低的咒骂。 吴粤立刻想到刚刚出现的两个人影,连忙拉着老婆走出门,那两个人影已经提着灯走到了家中院子门边。他将大门的灯打开,慌忙向前跑去,边跑边叫道:“大仙儿,大仙儿。” 被他叫做大仙儿的两个人正看着他,吴粤打量了一下他们,一人年纪在二十一二岁左右,穿着一件外套,里面是一件t恤,拿着一个手电筒发呆。另一人年纪在六十多岁,身上衣服还算齐整,只是表情显出玩世不恭的样子,戴着一顶不知道哪捡来的破帽子笑吟吟的看着他。 吴粤先是呆了呆,往他们两后面看去,再没有什么灯光亮起,便问道:“两位是......” 王婷将他推开,打开院门拉过那年轻人说:“哎呦小伙子,你穿这点不冷的慌啊,快进屋上炕,这家伙冷坏了不得了。老人家,你也进来吧,家里还有点饭菜,热热吃点。” 于连被这热情的阿姨拉进家里,随后她将一件军大衣披在自己身上。他虽然一点都不冷,但心中也有些温暖,看向刚刚进屋的和尚,不知道该怎么办。和尚走进屋里后,没急着说话,直接推门进了里屋看着面前被绑着的女子笑了笑,然后又走出来看着吴粤说:“有酒吗?” “有有有!”吴粤虽然不知道他是什么来路,但自己的女儿在两人进来后一句话都没有说,而且他刚刚透过门喵了一眼,女儿的眼中全是惧怕。他立马反应过来,这时遇上大仙儿了啊。忙进了厢房从酒柜中拿出一瓶五粮液,想了想又换成旁边的茅台,正要动步又停住了,咬咬牙将两瓶酒全拿了出来,口中说道:“那啥,家里的,赶紧去热点菜,红肠啊,猪血的都给整上啊。” 王婷答应了一声欢天喜地地走进厨房。 和尚拿过一个板凳刚坐下,吴粤就上前递了一根烟问道:“大仙儿,您老人家从哪来的,是不是听说咱家里的事了,来帮咱们的。” 和尚拿起烟,伸到吴粤递来的火下点燃,吐出一口烟圈后说:“到底怎么回事,你说一遍。” “哎,哎。”吴粤心中一喜,有戏。“就半个月前,山上不下雪了吗,我闺女正好刚放假回来就跟着人上山逮狍子。她逮着也不吃,就拍个照放人家回去了。回来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下,搁家就不动了,怎么都叫不起来。我急的到处找医生,省城都去过了,硬是啥都看不出来。后来急的不行了,几天都没吃饭谁受的了啊,赶紧去叫个仙儿,人家答应我了,来的路上出车祸,人当时就没了。他那边人一没,我这边女儿就醒了,我本来还挺高兴,结果她醒了是醒了,一醒就大喊大叫,说自己是啥啥仙转世,怎么劝都不听。” 王婷将菜一股脑倒在锅里加热,火急火燎的出来看着两人,接着老公的话继续说:“当时就有人说闺女中邪了。我们也没多想,你说中邪了就中邪了呗,反正还是自己家闺女,只要人没事就行了。本来想着过两天再去请大仙儿给治治的,当晚她就溜出去,把她从小养到大的狗活生生地给吃了,我第二天看到都不敢信。好不容易把她关家里,第二天晚上又跑出去,把全村家的狗全都活生生地吃了,还把血抹在人家门上,狗头给放人家大院中间摆着。” 她抹了抹眼泪继续说:“我好说歹说,村里人也知道我家里出了这事,不想追究了。我心想把她锁家里总行了吧,晚上她又溜了出去。这回全村用来过年的鸡一只没剩,全被她霍霍没了。她还一个人穿着单衣跑到山里去,我求着村里人费了老鼻子劲才把她带回来。一回来就拿绳子绑住,不准她再跑,她就骂,没日没夜的骂,啥话都骂的出来。老天爷不长眼......” 吴粤连忙打断她的话:“快去看看菜,干啥呢你?”说罢偷眼看向和尚,见他神情自若,才又递了一根烟说道:“大仙儿,你看这......有啥办法没有?咱几辈子没干过啥亏心事,当年计划生育,人家都超生,咱为了响应号召,硬是只生了一个。我可就这一个女儿,求求您千万想想办法,一定要救了她。” 说到后面,吴粤想起这么多年与女儿的相处,忍不住老泪纵横跪在地上。 第八章 魂兮归来返故居 于连看着面前捂着脸的吴粤,对他的遭遇颇感同情,耳边也听到厨房里也传来一阵隐隐的啜泣。他将身上的大衣扯紧了些,望向和尚。 和尚默默地抽着烟,挠了挠耳朵,不知道将什么东西抠出来然后弹在地上。他打开面前的酒闻了闻,点点头说:“起来吧,没人值得你跪。”见吴粤慢慢起身,他朝厨房方向说:“饭菜好了吗?” 厨房的门边传来一声:“好了好了。”不多时王婷手中端着一个锅走了出来,里面是热气腾腾的菜。吴粤从桌子下面拿出一个小火架,又放上一坨红油,等燃起来后将锅架了上去。很快,锅中菜的香气充满了整个房间。 和尚旁若无人地拿起王婷准备好的一碗饭,倒上一杯酒吃了起来。于连站在一边,肚中虽然不饿,但看着他吃的很香,也暗自吞了几口口水,坐在了他身边。 他们是下午将近三点下飞机的,然后又转了好几个小时的车,直到天完全黑透,才打着手电筒找到这个地方。这一路上于连穿的不多,却完全感觉不到冷意,现在坐在这充满暖气的房子里,他在听完吴粤的讲诉后,反而有些后背发冷。 王婷将饭递给了他,充满期待的看着他说:“那啥,小兄弟,吃吧,多吃点,我看你刚刚穿的那么少都没冷,不愧是仙儿。咱闺女的事就麻烦你了,你给你师傅说说,只要能把闺女治好,你要啥都给。” 于连听明白了,她是把自己当成和尚的学徒了。想了一想,也不去辩解,低头吃起了饭。 锅中满满当当全是菜,热气透着雾气上升到房中,吴粤二人又不停往里面加菜,整个房间都是煮开的肉散出的香气。和尚一口酒一口肉,筷子下的很快,几下便将肉吃完了,看着王婷说:“大妹子,你再给整点呗。”王婷没有注意到他故意学的东北口音,忙起身穿上衣服,跑到厨房将后门打门,直接从雪里拿出一整块猪肉,切成大片端了回来,放在锅旁。 吴粤夹起一块肉放进锅里,期待的看着和尚说:“那啥,大仙儿,这事......” 他话音未落,和尚突然拿起一碗生肉冲进了里屋。三人都是一愣,跟着冲了进去,便看到和尚拿起一块肉扳开被绑在床上女人的嘴,硬生生将一块生肉从她嘴里送了下去。 吴粤站在原地,急的不知如何是好,想上去阻止又怕打扰仙家做法,不想管吧,可自家女儿痛苦的声音一阵阵传来,着实让人难受。于连也不知道和尚是在干嘛,但他知道和尚是想救这个女人的,便对着急的夫妻安慰道:“放心,没事,这是在救她。” 那边和尚已经将整碗生肉塞进了女人的口中,然后将她的嘴合拢上,不准她吐出来。那女人全身开始剧烈的抖动,整张床也吱呀吱呀响起来,听在耳中格外瘆人。 床上的吴胜男抖动地越发激烈,几乎快要挣脱了脚上的绳子,于连耳边听到和尚医生大喊:“压住她!” 来不及多想,于连将手中的碗放在地下,冲上去压住吴胜男的脚。她的身子并不很大,脚更是纤细,于连压在上面,却感觉到其中的力道极为恐怖。她猛地将脚往上一抬,于连便觉得身子飞了起来,撞到天花板后又掉在了床上,胸口传来一阵剧痛。他也顾不得许多,立刻死死抱住她的脚,不让她再动。 和尚此时却不着急,甚至看着于连被踢上天也没动。他仍然用两只干枯的手合上女人的嘴,直视着她的眼睛。那女人被这两只手捂住嘴,仿佛有极大的痛苦一样,来回摆动着身子,从嘴边的缝隙中发出呜呜的声音。 这声音并没有持续多久,于连忽然觉得身上的脚没有了力道不再动弹,往上看去,见女人的头竟然硬生生抬了起来,两只眼睛无神的看着面前的几人。和尚将手放开,又扳开她的嘴,一股黑气从她嘴里冒出来飞向窗外,被窗户拦住后在屋中乱串。 和尚对站在门边的吴粤大声道:“关上门。”吴粤听了他的话,急急忙忙正要关门。 那黑气猛地向他冲来,吴粤吓了一跳,这东西太诡异了,他忙左手伸出作势要挥开它,右手赶紧将门关上。那黑气绕过了吴粤直直撞在门上,又在房中绕了一圈,缩在天花板的角落里不再动。 此时,躺在床上的吴胜男悠悠醒转,睁眼看着面前的和尚嘻嘻笑道:“又能怎样呢?我是第一个,我的兄弟们源源不断地冲出来,你拦得住吗?” 和尚没有说话,从破烂的衣服中掏出一块黑色的石头放在她的额头,然后又用手紧紧压了下去。吴胜男立刻痛苦的嚎叫起来,额头冒出丝丝白气,角落里的黑气也剧烈抖动,似乎也在经历极大的痛苦。很快白气消失,角落里的黑影也慢慢消散,两个不知道什么东西掉了下来,和尚伸手接过,拿着被子盖上,他动作太快,于连只能看到两个动物脑袋形状的轮廓。 和尚将最外面衣服脱下来罩住那两个东西,又拿着石头塞在口袋里下了床,看着呆站在一旁的三人说道:“别愣着了,你们把她嘴里的肉抠出来吧,过不了两天她就好了。”他想了想又说:“不过还是得去医院检查一下,吃了那么多生肉,可能会有其他问题。” 王婷一个箭步冲上前,抱着女儿的头仔细查看。见她仍然没有醒过来,便将她嘴打开,里面还有着许多生肉,她一边将生肉拿出来一边哭,口中不停说道:“闺女,闺女你快醒醒,大仙儿说你好了......” 和尚摇摇头走了出去,拿起刚刚于连放在地上的碗还给了他:“别浪费,吃完吧。”他自己拿起刚刚放下的酒杯抿了一口,拿着筷子看去,锅中的汤早已经煮干,菜全都粘在了锅底上面。他笑了笑:“变干锅了。”也不嫌弃,拿着筷子将还没糊的几根白菜夹了起来送入口中。 这时里屋中的吴胜男已经慢慢醒了,看着面前的王婷,嘴巴动了动,喊了一声妈,又看着站在床边的吴粤叫了一声爸。两夫妻上前抱着女儿痛哭流涕。于连看着他,耳边听到屋中人的哭声,实在有些吃不下去,刚刚亲眼所见的那件事,让他感觉周围一切充满了不真实。那乱飞的黑影,那突然出现的两个动物脑袋,这是什么? 于连将碗放了下去问道:“到底怎么回事,现在能说了吧?” 和尚又喝了一口酒看着他说:“你还记得我在飞机上给你说的什么嘛?”他不等于连回答自顾自说:“多看,少问。对你而言,以前的生活将会发生极大的转变,刚刚我做的,不过是我们这些巡查者经常遇到的事情而已。” “巡查者?这到底是什么?你们六个人都是巡查者吗?” 和尚摇了摇头:“文竹暂时还不是。” 听他不愿意说太多,于连换了一个问题:“可刚刚那是什么,为什么会有东西飞到半空中,那难道是妖怪吗?可这一点都不科学。 “这世界上哪有什么神仙妖怪。” 于连只觉得他的话云里雾里,弄得他脑子越来越乱,又听到他继续说:“世界是唯物的。但在你看不到的地方,像今天这种事情还有很多,而它们之所以没有干扰这个世界的正常秩序,正是因为有我们这样的人在。想要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你跟着我,慢慢看下去吧。” 于连似乎明白了些什么,便不再问这个,指了指里屋又指了指他放在一旁的衣服问道:“现在怎么办?你那里面是什么?” 和尚拿开衣服,于连这才看到那是两个狐狸的脑袋,它们的身体不知去了哪里,只剩下两只脑袋留在那里,眼中光芒早已经散尽。 “吃完走人。”和尚大口喝了一口酒说。 于连自从死而复活后,觉得世界都变了,只能听和尚的话,快速将碗中的饭刨干净,又夹了些还没有糊掉的菜吞进肚里。 两人风卷残月般吃完锅中的菜后,和尚站了起来,向于连招了招手走出了打开门轻声走了出去。于连将碗放下,跟着他走了出去,走到院中忽然想起自己身上还穿着人家的军大衣,便脱了下来放回门口,紧跑几步跟在了和尚的后面。 ...... 吴粤夫妻抱着女儿哭了一阵,王婷抱着女儿的头问道:“闺女,你这几天咋的了?把我给担心死了。” 吴胜男的声音有些虚弱:“我那天上山逮狍子,一脚踩空之后就发现自己不能动了。这些天我能看见,也能感觉到,可是身体就是不听我使唤。身子里面就像有个东西一样,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每天晚上跑出去吃人家的鸡和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之前身子就不听我使唤的朝你们吼叫,还骂你们。呜呜,爸,妈,那不是我想骂的。” 她眼泪流了下来继续说:“刚刚那个乞......那个人进来的时候我还看着的,他把我嘴一打开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醒过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能说话了。” 吴粤这才想起外面还有两个人,忙将女儿扶了起来打算向恩人道谢。搀扶着她出门后一看,屋中只剩下两瓶空空的酒瓶和放在桌上的空碗,锅底下的火已经熄灭,锅中的菜也只剩几张漆黑煮糊的白菜,两人不知去向。 他赶紧打开门往外看去,漆黑的夜里没有一点灯光,只有漫天飞舞的雪花落在了他的脸上。低下头,门外的军大衣上面已经盖上了一层薄薄的雪...... 第九章 雪中松现百头颅 漆黑的夜里,于连只能勉强看到前面和尚的身影,努力跟上他,感觉到路越来越难走,脚下的积雪也越来越厚,几乎要将腰部以下全都盖在了雪下。 不知道走了多久,天上的星星已经出来,月亮将整片大地照亮,白雪反射着微微的光,于连殊无睡意,一步步跟着前面的身影。见他停了下来后,心中也呼出一口气,紧走两步在他后面停下。 面前是一片空地,树的根部全在雪里埋着。和尚看了看这几棵树,上前一脚踢去,上面的雪纷纷落在二人的身上。 于连有些无语,多大的人了,难道还要玩恶作剧吗?他正想开口说话,眼中忽然看到一块雪慢慢沉了下去,很快就全都沉到了地面以下,只露出一个洞,从里面传来风声。 和尚看了看于连笑笑,然后跳了下去。于连跟着下去之后,发觉周围一片黑暗,什么都看不见,只能听到前面和尚走路的脚步声。他赶了上去走了几十步,目光一下子明亮起来。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大山谷,一棵大松树正立在山谷中间。这树有十几米高,层层叠叠的雪压在它的身上,构筑了一副于连这个南方人很少见到的美景。 和尚走到松树底下朝上面看了看,眼中神色复杂,却没有说什么,他拿出衣服将两个狐狸头放在地上摆好,又从口袋中拿出烟正要点起来时,忽然传来一阵尖利的吼叫,吓得于连差点一屁股坐到地上。 树上的雪忽然全都落了下来砸到和尚身上,将他全身都埋了下来,于连有心上前把他刨出来,但这雪还一直再砸,他这时上去不但救不了和尚,反而可能会把自己给搭进去。等雪落尽露出绿色的松叶后,正想上前时,树叶竟也全都落了下来,绿色的松叶像针一样直直插入雪地中,凌乱地散落在雪上。不多时,树叶也落尽,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杈。 于连没有去看树,只关注着地上和尚被埋的地方。见树叶不再掉落,立刻上前徒手刨了起来。这雪又冷又硬,难以挖动,于连心中焦急,往四周看了看,见旁边掉落着一根干枯的树杈,顺手拿过来当做工具。 本来从树上掉下来的雪本是蓬松的,但底下这雪却十分坚硬,于连用树杈插了好多下都插不下去,心急如焚,趴在雪上叫道:“和尚!和尚!你还活着吗?”雪底没有传来任何声音。于连心中更是焦急,往四周看了看,再也没有什么别的工具了,自己现在下山去叫人,等回来时和尚早就救不活了,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愣在原地。 头上忽然又传来刚刚听到的尖利叫声,他抬头看去,顿时一惊。 刚刚光秃秃的树杈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许许多多的动物头颅! 离于连最近,也是最靠近地面的树杈上面摆着四个狐狸的脑袋,它们闭着眼睛,舌头耷拉在嘴外,毛发仍然发光油亮。于连向上看去,有的一根树杈上摆着几匹狼的头,有的则摆着几头类似鹿的头,它们的毛发在月光中微微起伏,似乎下一秒就要睁开眼一样。 于连后退了几步,脑中一阵眩晕,几乎站立不稳。 这时,忽然又有一声尖啸,树上的头颅全都张开了嘴随之附和,这片山谷中充满了各种动物的叫声。于连再也忍受不住,看准来路正要钻入洞中跑,回过头看着刚刚和尚埋身的雪丘,咬咬牙冲了过去,拿起地上的枯树枝挖了起来。这次雪不再坚硬,于连挖了几下将树枝扔掉,双手使劲刨掉地上的雪,一会儿便看到了一顶帽子。于连心中一喜,这正是和尚的帽子,加快速度继续挖了下去。 耳边的动物叫声突然停了下来,于连抬头看去,树上的头颅全都睁开了眼睛冷冷的看着他,狭长的眼睛中反射着白光,如同在看将要捕杀的猎物。于连打了个寒噤,立刻低下头去不敢再看,手中却是不停,再挖了几下,将和尚的头全都露出地面,心中暗暗放松,见他紧闭着眼睛,怕他被冻坏,顾不得说话,埋头继续挖了起来。 手上传来了冰冷的感觉,然后变成了刺痛。于连有些诧异,自从用过这具身体后,他还是第一次感觉到冷,当下也顾不得许多,忍住刺痛继续挖去,将和尚的上半身全都露了出来。于连试了试,还不足以将他拉出雪里,正要再挖时,和尚却忽然睁开眼睛笑了笑,然后用刚好能活动的右手伸到左边口袋掏出了一根烟点上,缓缓吐出烟雾。 于连看着他抽完烟,双手撑着雪稍稍用力,便将脚抬出雪里,站在地上拍了拍身上的雪。 于连目瞪口呆的看着他做完这一切,半响才回过神来,急声道:“你既然能够自己出来,刚刚为什么不出声?” 和尚撇了撇嘴:“我懒嘛。” 于连登时无语。 和尚也不再管他,抬头看向满树的头颅,眼中露出了戒备的神色。 那些头颅的视线已经离开了一旁的于连,正死死的盯着和尚。这树上每一个树杈都有几个头颅,有的较大的分叉则是十几个不同动物的头颅,于连大略估计了一下,不下两百个动物的脑袋静静的在树上看着底下的和尚,显得分外诡异。 忽然一个头颅张开了嘴,正要嚎叫时,于连只觉得面前人影一晃,和尚已经凌空跳起几米高,将它拿了下来,把嘴捂住后,举在面前看着它的眼睛。 那是一只黑色的黄鼠狼的脑袋,嘴巴附近一层白毛,纯黑的眼睛直视着面前的和尚,眼神丝毫没有退让。 一般的黄鼠狼也就一两斤,三斤的都算大的了,而和尚手中的黄鼠狼,只是一只脑袋就和人的脑袋差不多大了,若它还活着,身子不知道有多大。 和尚看着它的眼睛,忽然笑了笑,从口袋中拿出两根烟,一根塞在自己嘴里,另一根塞在黄鼠狼嘴里,点燃后吸了起来。那黄鼠狼也没想到他会塞给自己一根烟,虽没有说话,于连还是看出里面的疑惑,只见它看了看嘴上的燃着的烟,又看了看面前的和尚,忽然闭上了眼睛,一口烟雾从它的嘴里冒了出来。 两人一鼠静立无语,树上的头颅也没有说话,静静的看着地上的两人。 一根烟抽完后,和尚将烟头掐掉放进口袋,又把黄鼠狼嘴里燃到屁股的烟拿了下来,笑嘻嘻的说:“怎么了?想报仇吗?” 于连看了看周围。没有人啊,难道是问我吗?可是我和他也没仇啊。正想问是什么意思,那黄鼠狼缓缓张开了嘴,声音尖利而刺耳,像是用干燥的抹布抹光滑的玻璃发出的声音一样令人不适:“难道不应该吗?他们杀了我们这么多兄弟,这一树上全都是累累血仇。” 于连往树上看去,各种动物的头颅眼中射出仇恨的光。 “那为什么是现在呢?”和尚慢悠悠问道。 “你自然清楚,又何必再问?” 和尚点点头,转向于连:“你有什么想问的吗?” 于连心中一惊。他现在什么都搞不清楚,这只剩一个头的黄鼠狼为什么会说话,这棵树上的头颅又是怎么回事,他两眼一抹黑,被和尚这么一问顿时不知所措,回道:“什......什么意思?它们......这是干嘛,只剩一个头为什么还会说话?” 和尚不耐烦的说:“这个你先别管了,现在这些东西说要报仇,你怎么想的?” “报......报什么仇?”于连咽了咽口水。 “谁让我们变成这样,我们就找谁报仇。”说话的是黄鼠狼,它没有看于连,睁开眼睛看着面前的和尚。 “以前它们没办法,不过现在有办法了。”和尚又拿起了一根烟:“之前的那户人家就是被它们给附身了,所以他家女儿才发疯的。要是报仇的话,你数数这树上有多少个头,一个附身一家,弄死之后再去下一家,嗯......几个月吧,这地方人就得全都没什么正常人了。” 于连此时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他也不管这些死去的动物怎么附身,忙道:“别别,反正你们都死了,干嘛还得去祸害别人呢?” 这句话说完,整个树上的眼睛全都转向了他。那黄鼠狼也看着他,眼中全是嘲笑,和尚咳了一声没有说话,带着玩味的目光看着于连。 第十章 水里石结一山狸 于连这句话说出口就察觉到有些不对,它们还能说话,怎么能说是死的,忙改口道:“我......我的意思是,你们都已经是保护动物了,没有人再敢像以前那样胡乱猎杀你们了的。再说了,那些人也是无辜的啊,你看那个女孩子,她上山只是拍几张照片而已.......”他的声音越来越小,直到自己都听不见自己再说什么。 那黄鼠狼嘲弄的眼神仍旧还在,静静的看着他没有说话。于连偷偷抬头,树上的头颅也全都睁着眼睛,默默的看着他。 “现在新人都是这个水平的吗?”黄鼠狼不再去看于连,转向和尚问道。 和尚笑了笑没有说话。 于连稳了一下心神继续说:“他们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这里再往北就是大兴安岭,那里规划了自然保护区,平时没事都不准人进去......” “够了!”黄鼠狼叹了口气说:“我从你身上感觉到一股很亲切的味道,像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山林和草木的气息,本来以为你和那个人一样......但没想到,你说出这些废话有什么用。”说罢不再看他,转向和尚:“你真的要管吗?你也知道,世道已经变了,又何必出头呢。” “没办法,我干的就是这一行,总不能说不做就不做了。”和尚不动声色的说道。 “那母亲的回应呢?“黄鼠狼眼中闪着光:“这种情况以前从来没有过吧?不然你觉得我们怎么敢再出来,人类已经失去庇护了,你不如回去等着,何必搅这趟浑水?” 和尚低下头去,似乎在思索它的问题。黄鼠狼紧张的看着他,树上的眼睛也全都盯在他身上,等待着他的回答。 “不用了,我还是要做事的。”和尚抬起了头。 于连虽然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此时见和尚的态度,也松了一口气,没来由的放松了下来。同时心中疑惑更深,它们口中的“母亲”是谁? 这时,树上的头颅齐齐发出尖利的叫声,黄鼠狼的眼睛立刻提了上去,眯着眼睛看着面前的两人。 “那你是一定要管的咯?”黄鼠狼淡淡问道。 和尚点点头:“没办法,要吃饭的嘛。”他抬头皱眉看了看树,口中“哼”了一声,于仿佛只看到一层音波向上面传了过去,数百颗张开的嘴立刻闭了上来,有的还从树上跌落下来滚在雪里。“再说了,你怎么能肯定母亲不再庇护我们?六年而已,我们这些老家伙活了这么久,短短六年又算什么呢,再过一个六年也只当是白马过隙罢了。” 黄鼠狼慢慢浮上半空看着滚在地上的头颅,向那里吹了口气,那些头便慢慢上升回到自己原先的位置上。“还有六年吗?”它看着下面的两人:“最近的事越来越多,大变故就在这两三年内,到时候你守得住谁?!” 和尚仍然是那股淡淡的语气:“那不是还有两三年嘛,自己的职责总是要尽到的嘛。而且就算我答应了,其他四个人你能对付吗?随便来一个,你们这里的都得那什么,用这里的话说就是,都得玩完。” 黄鼠狼眼神微动,似在回忆,又似在思索。 于连心中狂跳,偷偷看着半空中的黄鼠狼,耳中听着他们的对话,只觉得世界变得越来越不真实了。他悄悄掐了掐自己的大腿,不是在做梦。抬头望去,清澈的天空挂着几片云彩,今天是农历月中,明亮的月光照射着树上的头颅。 “是谁告诉你们的?” 于连循声看去,和尚正抬头看着黄鼠狼发问:“你们怎么忽然间有这么大的胆子了,肯定有人告诉了你们一些什么东西吧。” “还用人说嘛?现在这世道一眼就能看清楚。”黄鼠狼微微低头看着他,它那眼睛中闪着微光,头颅悬于半空,声音尖利难听。 和尚摇摇头:“世道变更虽多,却是一朝一夕慢慢变化的。对于我们来说,母亲没有回应则自然会明白,而你们要明白还是会慢很多。但是以你们平时谨慎的表现来看,除非是有人蛊惑,不然绝不会敢和我说这种话。” 黄鼠狼呆了片刻,摇了摇头,在夜中更显诡异:“你们不是常说万物有灵,就算没人给我们说,又怎么敢肯定我们不会自己知道?” “我说过了,就算你们自己领悟,势必会慢许多。而且既然敢放话让我别管,自然是有所依仗,看来你们还真的有些门道了。”和尚抬着头:“你忘了之前是怎么说的吗?就算你不知道,一辈辈传下来的东西不可能不清楚吧,这种关乎生死的东西又岂能由你说了算。” 黄鼠狼下落了一些,与和尚的眼睛对视着:“传下来的东西我自然知道,毕竟我们被你们杀的就只剩几个老家伙了。” 它看了看于连:“但它们知道吗?你以为我是拍拍脑袋就要和你谈?你再看看树上。” 于连循声看了眼树上的各种头颅,它们的眼中射出仇恨的光。 “要不是我还能镇住它们,山下的那些人一个都活不了。”它的声音低了下来。 和尚挥了挥手,于连便只看到他的嘴在动,却听不到一点声音了。 和尚思索了片刻,点点头轻声道:“我懂了。那你之后也好好镇住它们吧,要真再有什么事,我也管不了了,你知道其他人的手段的。” “你以为我不想吗?看看它们的眼睛!之前它们不知道就算了,现在你要我怎么压住它们,要是逼急了我也活不了!”它急声道:“以前那些一个个都死了,知道你们手段的就只剩我们几个老家伙了。它们对人的仇不是一两天的事,之前那两个就偷偷跑了下去,你要我如何管这些。” 和尚抬头看了看树上怒火几乎要喷出来的头颅,挥了挥手,于连又听见他大声说:“那你是想怎样,和我们对抗你们想好了吗?” 黄鼠狼看着他,眼睛转了转:“那又怎样?想让我们不和你作对,你先问问它们答不答应!” 黄鼠狼头转过去嚎叫了一声,树上的头颅立刻跟着叫了起来,几百声尖利的叫声响彻山谷。 和尚笑了笑,忽然一脚踢向树,大树一阵摇晃,上面的头颅瞬间沉默了下去,但终究还是没有倒下来。 和尚摸了摸头,从口袋中拿出于连之前看到的小黑石,慢慢放在地上退在一边,于连正要奇怪他是什么意思时,忽然以那石头下面雪以极快的速度融成了水,石头掉入了雪中。于连看见周围的雪极速融成了水,然后向外面扩散,不到一分钟时间,整片山谷中本来很厚的雪融成了水,慢慢流出山谷。就连于连的鞋子,也被融化的水打湿。 和尚走过去拿起石头放进口袋中,看到树上沉默的头颅问道:“你们答应吗?”回应他的仍然是沉默。只是那些头颅的眼中除了仇恨之外,还多了些恐惧和震惊。 他摇了摇头看着一旁呆住的于连,忽然冲那黄鼠狼道:“四年。” 黄鼠狼慢慢下降到与他头齐平的位置看着他,等待着他的后续。 “若是四年内这世道真的变得不可收拾,母亲也确实抛弃了我们,那么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你们该干什么干什么吧。”和尚不紧不慢的说道。 黄鼠狼的眼睛亮了起来。 “但是这四年内若是有了什么消息,你们也该干什么干什么吧。” 树上的头颅仍然沉默着。 和尚向它笑了笑,朝于连打了个招呼回头就走,于连看了看孤悬在半空中的脑袋,立刻跟着前面和尚的背影赶了过去。 两人走到洞边时,忽然听到身后传来声音:“等等。” 二人停下转过头,只见那黄鼠狼沉吟了片刻,忽然飞到最高的树杈上张嘴叼下了一个头颅放在地上,舔了舔它的毛后忽然对着月亮叫了一声,树上的其他头颅也随着它的叫声张大嘴叫起来。 黄鼠狼一声叫完,将地上那头颅叼起来抛向空中,于连只见那头颅极速落下,它的身体竟然也迅速从头下面生长了出来,先是脖颈,然后是身体和四条腿,最后是尾巴。当它接近地面时,整副身体已经全都长了出来,四脚稳稳地落在了地上,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月光下,于连看清那是一只浑身斑点的猫,它全身棕黄,从头顶至肩部有四条黑色纵纹,身体和尾上均有梅花状黑斑,两只眼的内侧有两条纵形白纹与黑纹相间排列,比寻常家猫体型还要小许多,显得极为灵动可爱。此时它抬头看着空中的黄鼠狼,轻轻叫了两声。 那黄鼠狼仍然看着两人说:“要是不到一年你就死了怎么办,那我们岂不是要白白等,让它跟着你们,要是你死了也好回来报信。” 和尚看了看那猫笑道:“你也不找个其他的东西,一个黄鼠狼找一只山狸跟着我,亏你想的出来。” 黄鼠狼没有理会他话中的讽刺,朝那山狸叫了两声。那山狸怯怯的看着它,抗议似的叫了声,黄鼠狼呜呜吼了一声后,那山狸才慢慢往前走了两步,又回头看了看树上的头颅,不舍的喵了声,一步三回头,终于走到了于连两人的面前。 那山狸抬头看了看面前的二人,沉思了片刻,然后纵身一跃,于连只觉得肩头一沉,转过头一看,那只山狸正站在他肩上朝和尚龇着牙。于连想起它刚刚长出来的身体,有些害怕,但这山狸龇牙之后也没做其他表示,牢牢抓住于连肩膀转身看着后面的大树。 和尚没有再说什么,朝于连笑了笑,低身钻进了山洞。 于连忍不住看了眼后面,只见黄鼠狼静静悬在空中,它的身后,光秃秃的树上全是睁眼看着自己的各种动物头颅,心中害怕,也跟着钻进了山洞中,当面前月光消失的一瞬间,耳边只听到肩上的山狸轻轻喵了一声...... 第十一章 回 于连跟着和尚走出山洞时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他丝毫没有睡意,感受着肩头的重量也不敢发问,生怕惹的它不高兴一口将自己的脖子咬断。 和尚回头看了看于连,见他浑身僵硬,头尽量向一边歪去,离肩上山狸远了许多。那山狸似乎也不在意,从山洞出来之后就低着头若有所思,感觉到和尚的目光才抬头看着他,眼中既有畏惧,也有愤怒,忍不住对着他轻轻叫了一声。 和尚看着于连听见叫声动都不敢动,暗自好笑,随口问道:“怎么样?现在去哪?” 于连喉咙干涩:“反正一直都是跟着你走,你去哪我就去哪呗。” 和尚点了点头,看着天上的银河想了想说:“既然现在没什么事了,那就先回去吧,先去省会坐飞机回去。”他看了看时间:“现在是两点半,从这里走到县里得四五个小时,来,慢慢走吧。” 于连心中叫苦,虽然之前在吴粤家里吃过了饭,身子也慢慢回暖不再冷,可一想到在冰天雪地里走四五个小时,何况肩上还有一个煞星,忍不住一阵心中发寒,但见和尚已经抬脚往前走去,只得跟上前去。 雪又下了起来,于连只觉得眼前全是白雪,只有前面一直行走的背影和其他地方不一样,抬头看了看,漫天风雪从空中落下,在月光中飘散出去。 走了三四个小时后,天色已经微微发白,二人也走上了大路。离县城越来越近,于连抬起僵硬的头,已经看到两边的房屋慢慢变多起来,街上已经有几个老人穿着羽绒服出来扫地了。走进县城不久,两边的店面相继打开,做生意的人走出门外,脸被冻的通红,一直往手中哈着气,希望通过这种方式留住一丝热气。 一个扫地的老人看见在街上行走的两个雪人,呆了呆,忙走上前叫道:“喂,那啥,你们两个先别走了,歇一会儿再走,冻坏了都。” 于连只是转过头对他笑了笑,没有停下,跟着前面的背影往前走去。 ...... 早上八点半,依兰县汽车站。 王宇楠往手上哈着气,虽然售票室里面有暖气,但从面前那个小窗口吹进来的丝丝凉风仍然冻的她手很冷。她偏了偏头看着时刻票,最近天气越来越冷,昨天下了一夜的雪,车票也卖出去的很少,整个售票大厅只有寥寥几人。她打了个哈欠,正想着今晚回家和谁打麻将时,忽然看到两个全身是雪的人走进了大厅中。 保安将他们拦住,让他们将雪抖落在外面。大厅中的人也好奇的看着两人,昨天虽然下了很大的雪,可一小时前便已经停了,这两个人身上的雪堆的很厚,像是在室外走了一夜。其中一人肩上还有一个小小的隆起,也不知是什么东西。 两人将雪抖落后,众人才看清这是一老一少两个男人,年轻人身上穿着一件不厚不薄的外套,里面是一件t恤,肩上还立着一只斑点猫,眼睛滴溜溜乱转。老人身上衣服也不多,戴着一顶帽子,正要拿出烟来点,被保安给拦了下来。 众人看见两人模样,议论纷纷。年轻人似乎有些尴尬,等了片刻又在外面将脚底的雪刮干净不带到大厅中,然后慢慢走到窗口看着王宇楠问道:“阿姨,到哈尔滨的车几点开,还有票吗?” 王宇楠有些发懵,看着面前这个清秀的面庞,再听他再问了一遍才反应过来,连声答道:“有有有,有的是。”问他要过身份证之后,打了两张票据出来,看着他问道:“小伙子你这听口音不是东北的啊,来这里干啥呢?” 于连笑了笑,看着车票慢慢打印出来后说:“走亲戚,现在回去了。” “唉呀妈呀,啥亲戚这么不负责,你说你不知道也就算了,你亲戚还能不知道吗?穿这么点衣服出来不冻坏了,赶紧回去再穿几件衣服,冻坏了可不得了。”王宇楠急声道,末了还加上两句:“我们这不比你们南方,出去一下子就得冻坏了。” “没事,我这......我天生就不怕冷,没关系的,谢谢阿姨关心了。”于连拿过票和身份证后,冲王宇楠笑了笑就要走。这人四十多岁,让他想起了自己的母亲。 王宇楠站起身来道:“你说你这孩子,脸都冻成这样了还走啥,赶紧进来,车还有半小时才开呢,进来暖暖身子。”大厅中的众人也附和道:“是啊是啊,快去吧,穿这么点干啥。” 于连朝外面的和尚看了看,他没有说话,待在门外抽着烟看外面摆摊的小贩,便回头笑了笑说:“阿姨,那谢谢了。”走出门外将和尚叫了进来,和他一起走进了售票厅里面。 王宇楠看着于连,又看了看旁边面无表情的和尚,微微皱了皱眉,却没有多说,上去拉住于连的手说:“你看你这孩子,脸都冻青了还说不冷。嗯......”她将于连的手握住之后才发现确实不冷,反而有些暖和,将自己本来冰冷的手都温暖了许多,不及多想,看着他肩上的山狸问道:“你这.......这啥玩意儿?” “这是......呃,在路边捡到的,我看它可怜,就把它收养下来了。”于连有些心虚,偷眼看了一眼那山狸,见它正舔着手,听了这话看了自己一眼,却也没有其他表示,仍然低下头去舔着手。 “哎哟,你看这整的,你这坐着车咋养嘛。咱们车里不准带猫啊狗啊的,要不然你就放这,我看它也挺可人意的,就放我这里养,咋样?” 王宇楠一句话说完,于连就感觉肩头有些沉重,那山狸已经抬起了头看着面前的女人,眼光闪烁。于连赶紧说:“不用了阿姨,这太麻烦了。”他想了想问道:“车里不准带宠物......那怎么办,不能通融一下吗?” “那可不行,都要过安检的,有猫狗过不去的。” 于连悄悄看了一眼和尚,见他靠着门看着墙上的规章制度,似乎完全不关心他们的对话。他摸了摸头说:“那麻烦阿姨把票退了吧,我们再想别的办法。” 王宇楠皱眉说:“有啥别的办法,你肩上扛这么大只猫,没人会让你们俩上车的。嗯......除非......”她又像想起什么似的低声道:“我知道一个今天要去省城的车,要不我给你问问人家乐不乐意带你们去?” 于连赶紧说:“好的,那麻烦阿姨了。” 王宇楠大手一挥:“说啥呢,你这孩子我一看就稀罕,没啥麻烦的。” 她走到一边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说了一阵之后又走了回来:“那啥,你叫啥名?”话说完又拍了拍自己的脑门:“你看我这记性,刚刚才看过身份证的嘛。”她向电话那头大声说道:“一个叫于连,是个小伙子,一个叫何上,是个老头。” 于连忍不住偷偷看着和尚,不知道这是他的真名还是他懒的取了,随便用了个假名。 王宇楠搞定之后帮两人退了票,又和于连拉着家常,应付了几个来买票的人后,一个三十多岁,身材高大的男人穿着羽绒服戴着狗皮帽子来到了售票厅。王宇楠连忙将二人叫了出去上了那男人的车,两人在售票室又聊了一阵,关系似乎有些亲密,不多时那男人回到车上,载着两人往前开去。 开到城中一处商铺前,他转过头,惊奇的看了一眼于连肩头上的山狸说:“这猫咋喜欢往人肩上跑呢。那啥,你们等一下哈,我再去拉几个人,等满了咱再走行不?” 他也不等两人回答,直接推开车门下去,走到旁边的店铺叫了一碗面吃了起来。 于连二人等到将近十点,才将车上七个座位坐满,司机将钱收好之后开车往前行去。于连透过玻璃看见太阳已经出来,道路两边树上的雪慢慢融化滴落下去。 一直到下午两点左右,车才开到了哈市市区,道路两边的人群和高楼多了许多。两人下了车后,一个小女孩依依不舍的看着于连肩上的山狸舍不得走,她妈妈只好将她抱起走了。 于连苦笑了一下,这猫似乎只喜欢他的肩,尤其钟意站在上面看着城中的高楼。周围路过的人好奇的看着他,还有人上前攀谈询问他这猫在哪买的,于连不胜其扰,绕了好几圈才找到一个宠物店,买了一个背包。 好说歹说,它才不情愿地走了进去,于连背起背包松了一口气,又跑了一个店买了一件羽绒服。他虽然不冷,可也受不了其他人看向自己的目光,结账时眼中撇见刚刚那司机转进了一条巷子中,和尚抽着烟也跟了上去。 于连不明就里,追上和尚正要发问时,和尚却做了个手势,示意他看着前面。 只见那司机手中提着一个小小的礼盒,在一个医院大门前踌躇了许久,终于咬咬牙走了进去。 第十二章 难 那司机走进去之后,和尚便将头转向一旁的住院楼。于连顺着他的眼睛看去,只见六楼一个玻璃前摆着一朵塑料做的假玫瑰,窗帘将另外半边都遮盖住了看不清楚。 和尚沉吟了片刻,笑吟吟的看着于连说:“你得进去看看了。” 于连有些奇怪,问道:“什么意思?那个司机可能只是去医院看人而已,我跟着去干嘛,而且我背上还背着它呢。”他略微将背包抬了抬,里面的山狸在里面不满的叫了一声。 “我帮你看着,你去看看他去找谁,赶紧去。”说着将于连的背包拿了下来,里面的山狸瞬间紧张起来,在包中乱窜。和尚把背包放在一旁的雪地上,那山狸才安稳了一些,看了看两人,蜷缩着腿趴了下去。 于连不得已,上前紧走几步,走到住院大厅中,看见那司机正要上电梯,忙低下头跟着一个护士走了进去。司机心不在焉,也没有在意他,嘴动个不停,也不知是冷的还是怎么的,手中紧紧攥住那个礼盒。 电梯到了六楼后还有一半人,司机深吸了一口气走出电梯,于连跟在后面也走了出去。只见那司机走到一间病房前踌躇良久,终于鼓起勇气走了进去。于连忙走到病房前透过玻璃张望,里面有三张病床,司机就在最里面那张病床前面站着。 那床上面躺着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手上挂着点滴,头上缠着绷带,面容清秀,脸上带着不健康的苍白,痴痴的看着面前的人。床边的椅子上坐着一个三十多岁左右的妇女,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于连只能看到她的侧面,只觉得她脸上有些疲态。于连竖起耳朵,里面两人虽然只是轻声说话,但他也听得很是清楚,只听得那司机轻声说道:“他怎么样,好些了吗?” 椅子上那女人声音中透着疲惫:“没啥大问题,就是医生说还没怎么清醒。住院观察一段时间再看看。” 司机将礼盒放在地上:“那啥,你要是有啥不方便的尽管说,孩子住院费还差不差。” 女人摇了摇头:“没事,我把家里车卖了,不差了。” 司机忙说:“你看你,缺钱给我说呗,把车卖了干啥。” 女人笑了笑:“他这病不是一下子治得好的,你能帮多少?”她看向病床上的少年,眼中全是宠溺:“那车反正以后也用不着了,卖了也不差。而且......” 她话还没有说完,床上的少年突然坐起身来大叫,声音时而嘶哑时而尖利,让于连想起昨晚黄鼠狼的叫声。那女人连忙起身安抚,少年却完全没有理会他,仍在大叫不停,病房里另外两张病床的人似乎有了经验,按响了床头的呼叫器。 于连赶紧让在一边假装是刚刚路过,一个护士进门先将床头的呼叫器按掉,然后走到那少年身边安抚了一下,见不起作用,拿出一个注射器就要往他肩上打进去。那少年口中“啊”个不停,两只手忽然转了起来,不让护士找到固定的地方,脚也踢开床上的被子要跑下来。 那女人忙将他的脚按住,向那司机说:“快把他的手按住,让护士把镇定剂打进去。” 司机本来被少年突然的吼叫吓了一跳,见他在手舞足蹈,一时间有些手足无措,听到女人的话后忙上前将少年的手压下来。他力气很大,少年的手被禁锢住动弹不得,只是嘴中仍然大叫不停,于连只觉得这叫声直透人心,听的多了不由有些烦闷,其他病房也纷纷打开门朝这边张望,显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护士将镇定剂打进去之后,那少年仍然无意义的尖叫不停,直到药效发作,他才躺了回去闭上眼睛。护士又嘱咐了几句退了出去,于连忙拿出手机假装接电话,等那护士回到前台,其他病房的人关上门后,才放下手机仔细再听。 病房中沉默了好一会儿,那女人才开口说:“对不起,对不起了,我......我今天就让他们给我换个病房......” 躺在中间床上的老年妇女叹了口气:“这孩子是咋的了,每天总要叫一两次。” 女人轻轻抓着少年的手说:“自闭症,从小就没有说过话,就只会叫。” 最外边床的是个中年男人,他的脚上打着石膏:“那这么多年了都没治好吗?” 女人摇了摇头:“这病没得治,只能让他稍微好点。”她低下头去,慢慢说:“从小到大,一声妈都没听他叫过。” 于连透过窗户看去,只见她看着床上的少年,眼中全是疼爱。 “那他那头是咋的了?”老年妇女问道。 “前两天他自己拿筷子戳的。” 病房中的几人又陷入了沉默,只听得窗外的风呼呼刮过玻璃的声音。 司机看了看床上的少年,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从地上拿起来那礼盒,从里面拿出一个精美的发夹和一个变形金刚的玩具,吞吞吐吐说道:“这......这玩具是给孩子的,也不知道他喜欢什么,买了个这个。”他右手拿起发夹,面色突然发红:“这......这玩意儿是买玩具的时候送......送的,我家里也没人用,不知道你喜......喜不喜欢......”他声音越来越小,一条大汉此时反而显得极为拘束,话都说不完了。 那女人伸手接过发夹,慢慢别在头上,于连这时才看清她的脸,虽然有些疲态,也没有化妆,但长相也是很美的,虽不至于给人惊艳的感觉,细看也是让人心生荡漾。于连心中暗自揣测,恐怕这司机喜欢上了这女人,那发夹样式精美,绝不是地摊货,看来也是用心了的。于连看着他的样子不免腹诽,这年代很少有人别发夹了,更何况那女人的年龄已有些不适合,他送的礼物实在有些不伦不类。 但那女人还是将头发捆了起来用发夹别住。司机看着她的样子,看的呆了,半响没有说话。女人终于笑了笑问道:“你还不去跑车吗?” 司机如梦初醒:“啊对!我还要去跑......跑车,那啥,我说,你真要用钱给我说声,什么事都比不过孩子的事,那我就先走了啊。” 女人将司机送到门口,于连忙跑到一边低着头假装玩手机。司机在门口说道:“你赶紧回去,外面冷的很,我糙爷们扛冻,就到这里吧。” 女人还想再说什么,司机早已转过身紧走几步,要转过拐角时冲女人笑了笑。于连偷眼看去,只见女人也对着他微笑,走廊的风轻轻吹起她的头发,于连鼻中闻到了一股似有似无的清香。那司机似乎也看痴了,呆了片刻忙笑了一下,按下电梯走了进去。 于连看着女人走进病房,心中有些纠结,现在要跟着司机,他肯定能认出自己来,想着下面有和尚在,便也不急,索性站在原地再去看里面的情况。 病房中又沉默了许久,老年妇女才出声道:“大妹子,你这命也够难的。刚刚那人是谁啊,我看他好像有点意思。” 中年男人附和道:“对,小伙子高高大大,看着挺不错的。” 女人笑了笑:“上次接孩子认识的司机,人是挺不错的。” 老年妇女继续说:“那孩子爸爸呢?咋这么久都不见人来?” 女人沉默了片刻说:“从医生诊断出他是自闭症后就离婚了,这些年从没有见过。” 老年妇女叹了一口气没有说话,中年男人摇摇头说:“有的人就不配当爹,那刚才那小伙子看起来对你有些意思,不试着处处?” 老年妇女也附和道:“是啊,我看小伙子挺不错的,这女人嘛,家里总得要有个男人,不然老多事都干不好。你看你还挺年轻,不到四十吧?努努力再生一个试试嘛,现在医学发达了,你看旁边这位,腿摔断了都能接起来,还有啥是办不到的。”她说话不是“你看”便是“我看”,说快了几乎让人弄混。 女人笑了笑,出神的看着面前的变形金刚没有说话。 老年妇女劝到:“你看你才这么大,以后日子长的呢,我看这孩子继续养着,自己再生一个养老嘛。这,国家不是都鼓励生孩子了?” 女人敷衍地点了点头,也不知是赞同她说的话还是在回答她的问题。她的眼睛离开变形金刚看向床上的少年,眼中浮现出一丝微光。 于连看在眼中,也不知她在想些什么...... 第十三章 情 和尚微笑的看着于连背上背包,什么都没有问,抬步往前走去。 于连默默在后面跟着他。 两人走到一处餐馆前,和尚正要进去,门口的服务员连忙拦住道:“干嘛干嘛,这里面可没有剩饭给你吃。” 和尚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原来经过一天的跋涉,他那身衣服全是污秽。昨晚在吴粤家救他女儿时,身上沾染了些生肉渍,加上在那山谷里被埋在了地上,身上衣服更是污秽不堪。正要说话,那服务员又说:“你先在外面等着吧,要是有客人剩了什么东西我问下老板,看他给不给你留点。”和尚笑嘻嘻站在一边,那服务员转向于连鞠了一躬:“请进。” 于连愣了愣,看了看自己,又看了看和尚穿的衣服。和尚对他点了点头,点了上一根烟。于连便也没多做解释,抬脚走了进去。 他在靠着街边的桌子边坐了下来,看着玻璃那边的和尚正抽着烟微笑。 于连将背包放在旁边的沙发上,要了几道菜,然后等了起来,脑中想着刚刚的见闻。不多时,饭菜端上桌子,于连有些吃惊,这里的饭菜和他之前学校附近相比实在是有些多,自己一个人肯定吃不完。每样都吃了一些之后,他拿出手机付了账,吩咐服务员将这些剩菜打包后走了出去。 走出门后他将剩菜递给了和尚,站在一边玩起了手机,和尚倒也不客气,往前走了几步,将饭菜放到一个垃圾桶上面,也不管路人异样的目光,自顾自吃了起来。哈尔滨的冬天是很冷的,这饭菜很快就冻住结了冰,和尚也不在意,拿起结冰的菜塞到嘴里,用体温融化后吞了下去。服务员在门口看着他,似乎在看个怪物一样。 于连拿着手机查询关于自闭症的信息,他这昨天离开时文竹给他的,里面有用他身份证绑定的微信支付宝,里面也有为数不少的钱。于连知道和尚也有手机,但不知道里面有没有钱,即使没有,也不至于活成那个样子。 刚才买衣服时,于连问和尚要不要也买一件,和尚只是摇头。 也许这就是他的风格吧,于连暗自想着。随即想起自己现在这种不明不白的处境,心中暗叹了一口气。 查了一阵,和尚已经吃完了饭,将饭盒扔进垃圾桶里,又点起一根烟抽完,朝门口看着他的服务员笑了笑,往前走去,于连放下手机跟在他的后面。 两人走到一处小巷停下,和尚才问道:“怎么样,那司机怎么回事。” 于连摇了摇头,将自己刚刚见到的事情又说了一遍,看着他说:“为什么你觉得那司机有问题?我怎么什么都看不出来。” 和尚眯着眼睛淡淡说:“你要是也能看出来的话,山狸怕的就不是我,是你了。” 于连不再纠结这个问题,皱着眉头看着他:“你就不能换件衣服吗,穿成这样去哪都不方便啊。” 和尚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裳,忽然笑了笑说:“那好吧,我们现在就去买衣服。” ...... 下午六点左右,在临近医院的一处酒店,换了衣服的和尚和于连走了进去,他们已经订好了一个双人间,两人进入房间之后,于连打开背包将山狸放了出来。它被放进包里这么久却丝毫没有不耐,走在这房中看了看四周,又跳上窗户往外面看去,对下面的人群和车辆很感兴趣。 “山里来的就是这样,没见过世面。”和尚笑道。 于连觉得他这话有些奇怪,但也不知怎么反驳,只见那山狸装做没有听见,仍然看着下面的车辆,只是在和尚说话的时候脚稍微滑了一下,又很快站稳。于连觉得有些好笑,这山狸虽然诡异,但今天相处下来,于连能看出它对和尚是极为畏惧的,一句调侃都让它站立不稳,平时更是碰都不让他碰。正窃笑间,那山狸忽然转过头来冷冷的盯着他,张开嘴叫了一声,隔着半个房间起跳,稳稳落在于连的肩上。 于连差点被它吓趴下,忙找了个位置坐下,向那山狸哀求道:“我错了,您老人家赶紧下来吧。”那山狸抬起头不理会他,抬起右前脚舔了起来,于连看着它锋利的爪子在面前若隐若现,心中只祈祷着它别生气。 和尚站在窗户前看着不远处的医院沉思着。外面已经黑了下来,今天回去的飞机是肯定赶不上了,而且和尚似乎又有什么新发现。当晚,两人便在酒店休息下来。 一夜无话,第二天早上六点多,于连从床上醒了过来。 昨晚一夜都没有睡好,那山狸就躺在他肩膀处,将头伸进身体往他身体里面挤。于连既怕吵醒它,又怕自己翻身将它压住,不敢再动,一夜下来简直犹如受罪一样,直到凌晨才睡了过去。 起床后,他去酒店拿了早餐回到房间,分给和尚吃了,又掰下一小块馒头放在山狸面前的盆里,那山狸只是闻了闻将盆踢翻,弄的到处都是。 “它不吃这东西的,它吃的是肉。”和尚看着收拾着的于连说道。 于连将那小块馒头捡起来,又把手中的包子掰开,将里面的肉放下去,那山狸闻了闻,又耸了耸鼻子似乎很是抗拒,但终究还是吃了下去。 “接下来怎么办?我们要去哪,回去的话这东西哪都不能去,飞机不能坐,高铁也不能坐的。”于连想摸摸它的毛,犹豫半天不敢下手,看着和尚问道。 “别急着回去,这里的事还没办完呢。”和尚摇摇头:“那司机身上似乎沾染了一些什么东西,只是很淡很淡,我也看不太清。” 地上的山狸喵的叫了一声,抬起爪子优雅地从和尚面前走了一圈,然后又跳上于连的肩上舔着毛。于连有些想笑,这东西完全就是小孩子心性。 “那你看着办吧,反正我也只能跟着你了。” 和尚转过头看着他:“已经明白了?” “跟着你这么久,大概懂了一些东西,但是还有许多没有搞懂。” 和尚点点头:“领悟的还是挺快的。”他不再说话,看着楼下的车辆出神。 “又来了,去吧,跟着他,看他今天干了什么。”等了一会后,和尚看着下面说道。 昨天他们坐的那车停在了医院大门口,司机从里面下来,手中提着一个食盒,好像是早餐之类的东西。 于连正要下楼,看了看肩上的山狸。要是肩上扛着这个下去的话,将会成为人群中的焦点,根本进不去医院。他向那山狸偏了偏头,示意它能不能留在这里。山狸没有回话,也不能说话,只是抬起爪子看了看。于连知道它不敢与和尚留在同一个房间,赶紧将它放进背包中跑了出去。 和尚没有在意刚刚发生了什么,他眯着眼睛看着下面在大门前徘徊的司机,仔细看去,只能从他的头顶中看出极淡的黑气,却怎么都被风吹不掉。 ...... 于连跑下楼时,司机已经鼓起勇气走进了医院。于连仍然在后面跟着他,见他走进电梯到了六楼,于连也从另一部电梯上去,在昨天那个病房门前,透过玻璃看到了坐在床边的女人和站在那里的司机。他偷偷看去,那司机已经将手中饭盒拿了出来,先分出几个饼给另外两人递过去。中年男人和老年妇女接过饼客气了几句,司机又从袋子里拿出一个保温盒打开,里面是香喷喷的饺子,他将饺子递给女人,摸了摸脑袋道:“那啥,昨天晚上包饺子多整了几个,我吃不完浪费,你就给吃了吧。” 女人脸上仍然带着淡淡的笑,接过饺子看了看床上的儿子还在熟睡,走到一遍吃了起来。 司机站在那里看着她,见她吃下一个点点头对着自己说:“很好吃,谢谢了。” 司机笑了出来说:“没啥,几个饺子能有啥。”于连站在门外都能看到,那保温盒中慢慢全是饺子,起码有几十个,心中暗自发笑。 那女人吃了几个饺子后盖上保温盒,朝向司机笑了笑问道:“你今天不跑车吗?” 司机忙道:“要跑要跑,我这不是刚好路过嘛,想着正好看看你。” 女人点点头看着床上的儿子不再说话,司机望着她的样子已有些痴了,病房中一时陷入了沉默。忽然那老年妇女咳了一下说道:“小伙子你贵姓,干什么工作的?” 司机这才反应过来,满脸通红说道:“那啥,免贵姓江,单名个刚字,做的就是跑车的生意,从乡下拉些客人到这里。” 老人笑着说:“我看你一天赚的挺多的吧。” 司机江刚笑了笑:“还行吧,反正我家里就我和我家闺女,啥都不缺。” 老人看着那女人,口中问道:“咋的了?孩子他妈呢?” “死了,死了都有十多年了,难产死的。” “哎哟,那你一个人把孩子带大可不容易。她爷爷奶奶呢?” “也死老多年了,就有一个姥爷,逢年过节走动一下,除此之外就没啥亲戚了。”江刚向老人回着话,眼睛却在瞟着女人。想了想又说:“倒是有个弟弟,不过他去国外服役,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了。” 第十四章 悲 老人点点头,正要再问,忽然门被推开,一个护士走进来看着中年男人问道:“今天咋样?那里还痛不痛?” 男人摇摇头说:“没啥大问题了,也不痛了,我这啥时候能出去?” 护士拿出本子在上面写了些什么,口中说:“啥时候能出去不是我说了算,是医生说了算,你有什么问题直接问他吧,多休息,别总想着出去。” 说完,护士又转向老人问道:“头痛好些了吧?” “好了很多,你们这医院的药还是管用,我搁家那边咋治总差点意思,一转院就好多了。” 护士记完之后又拿出温度计让她放在腋下,往前走到了女人面前。 她看着床上闭着眼睛的少年,语气也轻了许多:“还没醒吗?” 女人点点头:“今天四点才睡觉,现在还在睡。” 护士俯身上前查看了他头上的绷带,又在本子上写了几句,回头看了看江刚问道:“你是孩子爸爸吗?” 江刚脸涨的通红,想要否认,又怕被女人认为自己不想承担,正纠结时,女人开口了:“不是,他是我朋友。” 护士看了看女人说:“嗯,你自己个也注意一下身体,别到时候孩子没垮,你身子先垮了。他还得留院观察一段时间,得进行一些心理疏导。” 女人默默点头,护士拿过老人的温度计看了看走出门,眼角撇到走廊那边有一个正在打电话的年轻人,背着一个包,心中奇怪,这人好像昨天也见过。只是早上很忙,顾不得去想,以为他是某个病人的亲属,推开下一个病房继续检查。 于连松了一口气,他刚刚听的入迷,差点没发现走过来的护士,幸好背包稍微动了动,让他反应过来,装作打电话的样子骗过了护士。 此时病房中的几人又聊了些无关紧要的问题,女人便将江刚送到了门口,回头看着儿子还在睡,拿过一件衣服陪着江刚下了楼。 于连慢慢跟在他们后面,见两人走进电梯,他看着另一边电梯还在一楼,索性从楼梯跑了下去。到了一楼大厅,江刚和女人刚刚走出去,于连调整了一下呼吸,跟在离他们不远处。 两人走出医院,到了江刚的车前。江刚连忙说:“赶紧回去,别冻坏了,万一你儿子醒过来没看到你咋整。” 女人低着头没有说话。江刚正要再催促她时,女人忽然抬起头看着他说:“你......你以后别来了吧。” 江刚愣在原地,良久才反应过来:“啥......啥意思?” 女人看着他:“我知道你啥意思,但是我这孩子情况特殊,他也不怎么喜欢你,你以后别来了。”她说着从口袋中拿出了几张百元钞票放到他手上说:“这是你买东西用的钱,不够的你再说,我补上,以后不用再来了。”然后转身就走,留下江刚一个人呆呆站在原地。 于连见女人回头走来,装做什么都不知道似的和她擦肩而过,忽然感到后面的背包剧烈地动了起来,里面的山狸似乎很是不安,在背包中乱窜。于连忙将背包放在前面,女人停了下来好奇的看着他,于连心中闪过无数念头,忽然冲那女人笑了笑说:“应该是水果散了。”那女人点点头没有说话,径自走进大厅。 于连呼出一口气,从江刚身边走过,看着可怜的他还呆呆站在原地,手中的钱几乎要掉到地上也不抓紧,同情的看了他一眼走开了。 回到酒店,于连先将背包放了下来,打开后发现里面的山狸仍然一副活蹦乱跳的样子,与平时无异。 和尚站在窗前看着底下开车离去的江刚,微微笑道:“有问题的不是这个司机,是那个女人。” 于连更是好奇,不顾山狸跳上自己的肩急问道:“她有什么问题,我怎么一点都看不出来?” “你们擦肩而过的时候,包里的山狸是什么反应?” 于连想起山狸刚刚的异常说:“它好像有些不安。” “那不是不安,是害怕。”和尚点燃了一根烟:“那女人......很不简单。”他回想起看到她的瞬间,她从头到脚全是黑气,围绕着她不愿散去。其中一些黑气竟慢慢传到司机身上,只是传的极少极淡,就连和尚也只能勉强看清。 “那怎么办?要叫人吗?”于连想起另外四个人。 和尚笑了笑:“遇到什么难事就叫人,那可不行。”他转过身去看着医院不再说话。 ...... 女人回到病房中,儿子还没醒过来,老人微笑着说:“咋的,有没有谈到啥,人家条件也算不错了,闺女那么大也不用你再带。” 女人笑了笑没有说话。 中年男人忽然说:“人家可能也要多想一下吧,这过日子的事......” 老人打断了他的话:“人家小伙子自己个可稀罕,你看看他那饺子,明显就是今天刚刚包的嘛,还说什么昨天包的。我看哪,那是怕人家觉得辛苦才故意那么说的。” 女人仍旧没有说话,只是微笑。 男人嘟囔了两句,还想再说,又想起江刚自己都不在意了,便只是微微叹了口气,看着最里面床上躺着的少年轻声说:“唉,你说现在癌症都能治好了,这啥病这么怪,偏偏就治不好呢。” 病房中沉默了片刻,女人笑着说:“也不是完全治不好,早点知道就行了,我也是,直到他三岁还没有说话才想着去医院看,医生那时候就说来晚了。唉,也没啥吧,他只要能自己穿衣吃饭就行了。我该养他一辈子。” “我看他叫的声音挺大的啊,咋就不能说话呢?”老人惋惜道。 “从小就没有说过一句话,医生说他声带都退化了,只能叫出来。” 老人叹了一口气:“这不就和哑巴差不多嘛。” 女人正要回答,忽然看见穿上儿子脸上有些变化,好像快要醒过来,她连忙站了起来。但他终究还是没有睁开眼睛,只是裆下忽然流出一股暗黄色的尿液,渗进床垫里滴在地板上。 老年妇女和中年男人对视一眼,纷纷转过头去假装没有看到。 女人愣了一会儿,从旁边的柜子里拿出一套新的衣服,将儿子下面被子掀开,正要慢慢脱下他的裤子时,他的眼睛猛然睁开,看到面前的母亲没有说话。女人连忙盖上被子凑上前问道:“咋的了?” 儿子眼睛看着虚空,没有焦距,只是在发呆。女人定了定神,慢慢将他的裤子脱了下来,又用干净的抹布将他下身抹干净后,换上了新的衣裤。在这个过程中,儿子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任由她摆布。 她皱眉看着仍然滴着尿的床,慢慢将儿子抱了起来。他已经有了十多岁,只比她矮了半个头,她抱的颇为不易。两只手从他腋下穿了过去,用力往上使劲,将他的背靠在床后面。歇了口气后先将他的脚放在床外,又绕到另一边让他正面朝着面前的椅子坐着,然后回到他的正面,双手从腋下穿过,吃力地转了一个身就要把他放在椅子上时,他忽然大叫了起来,尖利的叫声立刻划破平静的病房。 她吃了一惊,此时面对面抱着孩子,脸也转不过来,只能听到从耳边传来尖利的叫声。他的全身都压在她身上,要转过头就得将他放在椅子或者床上,但他的叫声越来越大,几乎将女人的耳膜震掉。女人抱着儿子,耳边听着他尖利的叫声,顿时手足无措,不知怎么办才好。 幸好中年男人在他叫的第一时间就按了呼叫器,一个护士快步走了进来,她只看见女人背对着自己抱着儿子,他面向着房门不停吼叫,女人的双手不断安抚,但完全无济于事。 护士忙再叫了几人,从女人手中接过少年放在椅子上,叫过阿姨换了床上的被褥后,又急急忙忙拿出镇定剂给他打了一阵,最后和女人协力将他放到刚换过被褥的床上。少年仍然不断尖叫,只是声音越来越小直到闭上眼睛没有再叫。 女人谢过护士,从柜子拿出一个包,又打开包拿出一个毛巾,蹲下去将地上的尿液擦拭干净,默默走进厕所冲洗。等她出来后,护士翻了翻少年的眼皮对她说:“这样一直打镇定剂也不行,要不然你赶紧给他转到单人病房,在这里实在不利于其他患者休息了。” 老年妇女接过她的话:“没啥事,叫两声又不会死,怕啥,那单人病房多贵啊,留着钱治病去。你说是不是大兄弟。”她看着另一床的中年男人,他面露难色,终于还是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护士摇了摇头说:“就算你们不在乎,其他病房的人也有意见了。”女人默默的看着门口,几个穿着病服的人正通过门上的玻璃朝里面张望。 “我今天就搬。”女人说完这句话,坐回了椅子上,手快速在眼角擦拭了一下。 护士看到她手背有一团亮晶晶的泪痕,微微反射着灯光,但泪痕很快就消失不见,护士没有再说话,转过头看向窗外,雪又慢慢下了起来。 跟着过来,混在人群中围观的于连默默的看着女人的背影,转身走开。 第十五章 露珠 江刚失魂落魄地上了车,将车开回家中,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发呆。 他脑中回想着刚刚女人说的话,心中不知道是失落还是难受,只是觉得堵的慌。 女儿住校,家中平时就他一人,他索性蒙着头睡了一觉,这一夜做了无数个梦,醒来时已是第二天早上九点多钟了,外面又下起了大雪。 今天要是出去跑车,生意想必也不错。但江刚哪都不想去,一整天都浑浑噩噩的,中午叫了个无人机外卖吃了之后,一直到晚上都没有再出去,脑中全是那女人的样貌。 第二天早上起来,他强撑精神跑了几趟车,中午拉了两个去依兰的,他便开车送他们回去后,将车开到售票厅等着王宇楠下班。一直到下午五点,王宇楠才悠悠从售票处走出来。 她往前走了几步,看到路边停着一辆七座商务车,仔细看了看,认出是江刚的车,走近一点看去,只见江刚坐在里面玩着手机。她心中一喜,敲了敲车窗便上了车,看着江刚笑道:“咋的,今天咋等在外面了?” 江刚抬起头笑了笑没有说话。王宇楠察觉到有些不对,也不点破说道:“家里今天没人,孩子还没放假呢,你今晚还回去不,不回去搁家里吃点?” 江刚点点头也不回话,直接往她家里开去。到了她家楼下,江刚将车停在一边,看了看天还在下雪,便将雨刮器竖起与王宇楠回到了家中。 她家并不大,只有两间卧室一间客厅,她和儿子一人一间,平时做菜就在窗户下做。王宇楠打开暖气,屋中慢慢温暖了起来。江刚自顾自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打开电视发呆。王宇楠也没有说什么,从冰箱拿出点菜打开火就做了起来。 不多时,王宇楠做了两三个菜,与江刚一起吃完饭,她将碗筷收拾了一下正要起身,冷不防被江刚一下抱住,手就往上面摸去。王宇楠放下碗筷,江刚不由分说将她抱了起来放在沙发上,这时屋中已经很是温暖,他便将她衣服脱了下来,又从后面解下了她的内衣。屋中很快只能听到电视里的声音,间或有沙发吱吱响动...... 江刚拿起两根烟放在嘴里点上后,抽出一根给王宇楠,躺在沙发中没有说话,眼睛无焦距的往前面看,墙上挂着王宇楠和儿子的大幅相片。王宇楠一根烟抽完,穿上衣服将碗筷收拾好之后,看着江刚问道:“你今天是咋的了,有点不对劲。” 江刚摇摇头没有说话,王宇楠上前看着他的眼睛说:“你指定有事,到底咋了。” 江刚沉默片刻,才说出了到依兰后的第一句话:“姐,你说咱两这算啥关系?” “还能有啥关系,你老婆死了,我没老公,两人睡一炕呗。你还想干啥。”王宇楠顺着他的目光看着墙上的照片:“咋,嫌弃你姐年纪大你一轮?” 江刚勉强笑了笑:“姐你说啥呢,我就是心里有些不得劲,一到你这里就好受多了。从小都是这么过来的,能嫌弃个啥啊。” “你说吧,到底啥事。”王宇楠眯着眼睛说。 江刚从口袋中拿出烟点上吸了一口,将自己这两天在医院的事都说了一遍,还将那女人让她别再去的话重点说了。 “就这事?”王宇楠笑了笑,看不出眼中神色。 “姐,你也知道,从我闺女她妈难产死后,我想着闺女不被人欺负就没想着再找。现在她年纪有了,我也攒了些钱够她上大学的。这几年心里开始有点不得劲,自从看到她之后,我也不怕你笑话,心里就稀罕的很,我也知道她离婚了,一个人拉扯孩子不容易,心里挺想着她的,我那啥......”江刚语无伦次还要再说,王宇楠坐在他旁边打断了他。 “我知道了,你今年三十六吧?确实年轻,也应该再找一个,那人家孩子有问题你也得考虑啊不是,这过日子不是上嘴唇一碰下嘴唇的事。” 江刚低了头说:“我知道,这......咋说呢,反正这两天心中总想着人家,干啥都不得劲。” 王宇楠看着他健壮的上身,也不知怎么劝他,忽然问道:“那我呢?” 江刚惊奇的转过头看着她:“咋了姐?咱两这不是那啥嘛。” 王宇楠知道他的意思。两人本来是邻居,王宇楠大江刚十岁,小时候常帮着他爸妈带他。后来等江刚上中学的时候全家搬到省城,两人就没见面了,直到几年前无意间看到江刚在跑车,这才认出他。她是个售票员,平时若是出现有人没带身份证买不了票或是其他不能坐客车的情况,就把人介绍给了江刚。江刚自然也投桃报李,时常买些礼物给她母子。 王宇楠和老公离婚快十年了,一个人拉扯着孩子长大,难免有些寂寞,江刚高大健壮,丧妻多年,慢慢的两人便睡在了一起。但两人更多只是为了解决生理需求,重新组建家庭毕竟是大事,江刚也从没有想过。王宇楠虽有时暗暗在想,但是年纪相差有些大,终究还是从没说出口过。 “我的意思是我帮你想办法。”王宇楠自觉有些失言,连忙说道。 江刚点了点头躺回沙发。 王宇楠眼中有着些许落寞,忽然展颜笑道:“那大妹子长啥样啊,把你迷成这样,有照片没有?” 江刚摇摇头说:“没有,她微信也不发照片,平时就发一两张孩子的照片。” 王宇楠将他手机拿过来看了看说:“嗯,孩子长成这样,当妈的也不会差。你真想好了?人家那孩子说是啥自闭症,你也不怕?我可听人说这自闭症可就像傻子一样治不好,有的上厕所还要爹妈帮忙,你这,能受的了?” “能有啥啊。”江刚吐出一口气:“我闺女从小到大,尿布都是我自个换的,再难能有一个人带孩子难?再说了,她一个人都把孩子养那么大了,实在不行就送医院养着。”他想起女人当时说的话,有些气馁:“就是她说孩子不稀罕我,我看也没有不稀罕啥的,他对谁都那样。”忽然又想起什么,连声说:“我闺女也懂事,总是说着要找个后妈,也是想着她这么多年了,少了妈也有点那啥了。” 王宇楠没有拆穿他粗鄙的借口,想着这么多年也只是偶尔从手机上看到他闺女的样子,自己当初去省城玩的时候也不见他带女儿过来,心中仿佛被针扎了一下隐隐作痛,但总归是忍住了,只是说:“那你直接给她说呗,咱这个年纪有啥不能说的。我看她能让你一直去,还是有点稀罕你的,就是担心连累你呗,你直接说清楚不就行了。” 她见江刚还要再纠结,继续说:“这女人啊,最担心的就是自家孩子。你回去之后多去几次,让人孩子熟悉一下,再买几个孩子稀罕的东西不就行了。” 江刚紧皱的眉头慢慢解开了,抬着头说:“那行,我明天就去。”说着就要站起来,王宇楠忙喊道:“干啥?” “回去啊。” “哎哟大兄弟,你也不看看现在几点了,回去不都得半夜了。这外面天都要黑了,大晚上开车不安全,睡一晚再走吧。” 江刚有些为难:“这......人家看见这车停一夜,对你名声......” “你待会儿把车开到别的地儿停着,这大晚上的回去干啥。” 江刚踌躇了一会儿,看了看天色确实有些晚了,外面还在下雪,便答应下来,下楼将车开到外面的停车场。 当晚,两人睡在一起缠绵到半夜,直到筋疲力尽才睡了过去。 早上江刚醒来时已经九点,王宇楠做好早饭给他吃了,又拿出家中的土产放到他手中,嘱咐了他两句,装作不在意的问了他女人在哪个医院后就将他送出门外。江刚拦着不让她下楼,从钱包中掏出了几张钱扔在屋中,闭着门不让她出来,指着地上的土产说拿了你这些东西也是要钱买的,然后转身跑了下楼。 王宇楠默默地捡起了钱走到窗户边,看到江刚戴着帽子走了出去,她紧紧攥着手中的钱,心中仿佛在期待着什么。但江刚终究还是走了出去,一步也没有迟疑,更没有回头看向这扇窗户。王宇楠手慢慢松开,那几张钱掉在地上没有发出任何声响,但屋中却响起了极低的抽噎声,被窗外的风雪盖住慢慢听不清楚...... 第十六章 不难 江刚手提着一个礼盒,里面装的是一把玩具手枪和发圈,站在医院徘徊许久,终于还是鼓起勇气走了进去。 上了电梯,他的心就一直狂跳,生怕女人看到自己不高兴,可想起王宇楠的话,心中还存着一丝希望。 到了六楼后下了电梯,往前走了两步又退回来,站在安全楼梯那里深吸了两口气,将礼盒拿出来好好看了看又放回去。 踌躇半响走到病房前,推门走了进去。 但女人的床已经不在了。 他的心忽然停下了跳动,仿佛整个世界都定住了一样。耳边听得一声“小伙子”才反应过来,木讷的看向中间的床。 老年妇女看着他问道:“你咋了?” 江刚勉强笑了笑说:“没啥。”他看了看前面,中年男人的床也已经不在了,也不知道是出院了还是转床了。“她......她人呢?” 老人自然知道他问的是谁:“唉,人家说了不让你知道,我看你就别问了吧。” 江刚忙转向老人急切道:“老人家麻烦你了,我这......我我......”他面色通红说不出话来。 老人忽然劝道:“我说真的小伙子,我看你年纪也不大,就三十几岁的样子,长的也挺得劲的,再找个别的吧。摊上她们家可不好受,说不得就是一辈子的事。你看那孩子,每天都要叫一两次,白天倒还好,要是半夜谁受的了?他连话都不会说,前天还看着他尿床上了,生活都不能自理,我看你还不如重新找一个。” 江刚像是没有听见她的话,只是盯着她问道:“她,她人呢?” 老人看着他良久,忽然悠悠叹了口气说:“十五楼,到底在哪间病房你自己去找吧。” 江刚连声道谢,正要走出去时,眼角撇到她的脸色似乎有些差,有心问两句,脑中却想着那女人的样貌,径自走了出去。 只留下老人坐在床上往两边看了看,又摇摇头躺了下去,病房中响起轻轻的呢喃:“死了一个......搬走一个......就剩我老太婆不知什么时候死了......” 江刚几乎是跑出电梯的,他到了十五楼先从第一个病房外往里面张望,里面只有一张床,是一个老年男人在看着书。他跑到下一间病房看去,里面也是只有一张床,一个中年人躺在床上,两边是穿着西服的人态度谦卑的听着他说话。 他一间间跑去,终于在走廊尽头的病房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他迫不及待地冲了进去。 屋中的人愕然回头,只看到一个高大身影跑到了女人面前。 江刚张开嘴想要说些什么,却没有说出来,只是看着面前女人的样貌定住。那女人往旁边看了看,江刚这才看到这病房中有两张床,另一张床上躺着一个眼睛缠着绷带的光头老人,前面坐着一个年轻人,他觉得这两人有些面熟,但一时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女人看着他,淡淡问道:“你干嘛来?” 江刚顿时不知所措,将手中礼盒拿出来递给她说:“这这这,那啥,我看孩子应该挺喜欢这玩意儿的,昨天又买了一个,你拿给孩子玩玩。” “不用了。”女人没有接过礼盒,她将眼睛转向床上的孩子,他双眼看着虚空,对外界的声音没有任何表示。 江刚站在原地不知所措,他看了看床上的少年忽然大声说:“我都这个年纪了也没啥怕不怕的,明摆着说了吧,我就是稀罕你。你这孩子我绝不会嫌弃,和你一起养,要是你愿意,以后我在外跑车挣钱,你就只管照顾孩子就行了。” 他鼓起勇气说完这些话便等着她回话,屋中安静的连根针掉下去都能听见。那年轻人颇为知趣,短暂的惊愕后,便低头看着手机,如同没有听到一样。 床上的老人仍是一脸痴呆样,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偏着脑袋看着江刚。 江刚只觉得时间过的极慢,如同凝固了一般。那女人低头用手卷着头发,忽然笑了笑说:“你回家问问你闺女的意见吧。” 江刚说:“我闺女她......” 女人抬了抬手不让他继续说下去:“问了才知道。好了别说了,我看下你买的什么。”她打开礼盒,里面是一把玩具手枪和一个发圈,她将发圈绑在头上,又拿起玩具手枪在儿子面前晃了晃,见他仍然没有反应摇摇头说:“以后不用买这些了,他不会玩的。” 江刚心中大石头落地,听她的意思似乎自己还是有戏的,连声应道:“好好好,等我知道他喜欢玩什么就给他买什么。”女人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江刚心中激动,恨不得现在就大笑三声,耳边听到一声轻轻的咳嗽声,往那边看去才注意到另外那年轻人正看着他。江刚正要说话,女人先开口向那年轻人说:“不好意思见笑了,没打扰到你吧?” 年轻人摇摇头说:“没关系。” 他口音不是东北的,江刚这才想起他是谁,指着他说:“啊,是你!” 年轻人也站了起来笑着伸出手:“没想到在这里都能见到,司机大哥。” 江刚有些别扭地握着他的手,见女人有些好奇,回头对她说:“这两人前几天坐过我的车。”他又看向床上的老人说:“这......这咋的了?” “老毛病,一直有的。”年轻人朝老人看去,继续说:“本来耳朵就听不到,现在眼睛也有毛病了,医生说只能看见一点点东西,昨天本来要动手术的,但他病情有有了些变化,就只能先住院观察一段时间。” 江刚“啊”了一声说:“他这......听不见?” 女人接话说:“嗯,本来这里只能一人一间的,你也知道他总是叫,别人也不愿意和他住一起,就这位老人家方便些。” 江刚回想了一下前几天的情形,但终究过了一段时间,加上那只是普普通通的一次跑车,想不起来老人的表现,半天才想到老人那天一直没有说话,应该是耳朵有些问题的。他看着年轻人问道:“那你爹妈呢,怎么就你一个搁这?” “我们过来走亲戚的,回到这里他就病倒了。爹妈还在国外做生意,一时半会儿回不来,反正我有时间,就照顾着他呗。” 年轻人刚说完话,那老人忽然哼哼两声,年轻人忙将老人扶起,扶着他往厕所走去,这屋中便只剩下他们三人。床上的少年安安静静躺在床上,眼睛看着外面的玻璃,仿佛对其他事都完全不感兴趣一样,若不是之前见过,江刚很难相信他会时常歇斯底里的尖叫。 江刚转向了女人,热切的看着她。女人被他灼热的目光盯着有些不好意思,轻声说:“干啥?” “你这头发真......真好看。” 女人笑了笑,撩起头发,江刚看的呆了。 ...... 厕所里,老人忽然一把抓住了年轻人的手低声道:“那女人身上的黑气少了许多,司机身上的也几乎消失了。” 年轻人惊奇的看着他说:“你早上还不是这么说的。” 这两人便是和尚和于连了。之前看到那女人身上的黑气之后,和尚便觉得问题出在她身上,但他无论怎么看都看不出那黑气是什么。之前也从没见过,甚至都无法感觉到它是不是有恶意。和尚只是觉得那黑气过于诡异,放心不下,和于连商量了一下,假装病人住进了这家医院。探听到女人已经住进单人病房,于连便让和尚假装失聪,好说歹说才让医院同意加了一张床。 那头山狸一靠近女人就显得极为害怕,在背包中都要动个不停,于连索性将酒店房间继续开着,每天晚上买些生肉回去喂它。它呆在酒店床上,每天白天便是睡觉,平时也不用于连担心。 和尚此时眼睛虽然缠着绷带,于连仍然感觉到他的目光犀利,仿佛穿过了绷带:“我也奇怪,那个司机和她说了几句话之后,她身上黑气就少了很多。” 于连低声道:“我还是看不到你说的黑气。” 和尚没有回话,站在原地思索片刻,摇摇头说:“算了,再看一段日子吧,要是没什么事就更好,现在什么妖魔鬼怪都出来了。”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于连低声说:“该出去了。”和尚点点头,按下冲水,冲水声响过之后扶着于连慢慢走了出去。 于连出去之后看到司机和女人低声说着什么,看到他们出来之后便没有再说,女人脸上有着些许微红。 “要不要搭把手?”司机看着于连问道。 于连摆了摆手笑道:“不用了。”将和尚扶上床躺好,自己掏出手机坐在一旁玩了起来。 江刚看了看女人,又看了看床上的少年,他之前通过铭牌得知少年名叫何夕,只是还不知道女人的名字。“那啥,你饿不饿,我给你买些东西来吃。” 女人摇摇头:“没事,早上吃过,现在还没到吃晚饭的时候。”她看了看时间,刚好十二点:“你不用去跑车吗?” 江刚想说继续陪她,手机响了起来,走到一旁接起手机,有人要用他的车回家。他正要推辞,看到床上少年直愣愣的看着窗外,还是接了这单生意。 女人将他送到门口,想了想又随他走进电梯下了楼,嘱咐他慢点开车。江刚应了一声,心中豪情万丈,往前走了几步回头看去,女人站在医院门口看着他,她的身影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显得有些孤立无助,见他看过来,女人对他点头微笑。 第十七章 无悲 于连看着躺在床上的何夕发呆。 他以前在学校学了一些关于自闭症的知识,知道这些人若是没有从很小的时候加以干预治疗,等到长大后再发现已然迟了。他又想起小时村中便有一人,时常无意义的嘶吼,伴随着一些暴力自残行为,只会说简单的几句话难以沟通,每日一人孤独游荡在村中。村人都只觉得他精神有问题,但现在回想,很有可能是小时候的自闭症没有发现。 其实只要发现的及时并加以一定的干预治疗,很多自闭症后来都会有所好转,甚至能正常上学工作。 何夕坐了起来呆呆的看着窗外的白云,阳光洒在他的脸上,将他清秀的面庞照的更惹人爱怜。 在他自己的世界中也许有许许多多光怪陆离的传说,那里没有烦恼和苦闷,也没有现实的丑恶,而他自己在每个故事中都会化成勇士,救下一个个美丽的世界。于连脑中忽然冒出了这个莫名的想法,随即又自嘲一笑,他又怎么知道别人心中在想些什么呢? 门外吹进一阵冷风,于连转过头去,女人走进来对着他笑了笑,然后走到何夕床边的椅子上坐下看着他,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于连轻轻咳了一声,往床上看了看,和尚眼睛绑着绷带,面无表情。他开口问女人:“阿......阿姨,您儿子多大了?” 女人转过头:“元旦就十五了。” “他一直是这样吗?”于连话刚说出口就觉得有些不妥,连忙补充道:“我是说他平时都这么安安静静的,为什么会突然尖叫呢?”于连他们前天晚上搬进来,到现在这个时候何夕已经尖叫两次了,一次还是在半夜。 女人摇摇头:“不知道。医生说不熟悉的环境和生人会让他有些紧张不安,以前在家里的时候只是偶尔叫,可能是这里让他不熟悉吧。”顿了顿,她补充道:“等稍微熟悉一下就好了,至少不会那么频繁。” “不不不,不是那个意思。”于连连连摆手,指了指床上面无表情的和尚说:“我爷爷他听不见,我平时睡觉也很晚,没关系的。我的意思是,我看他之前尖叫好像都没什么预兆,突然就叫起来,还以为是我吵到他才这样的......” 女人笑了笑说:“没关系,我还得谢谢你们不嫌他呢,而且还能分摊一半房费。”她将耳边头发往后整理了一下:“可能是他在想什么东西一下子转不过来弯吧,他虽然不会说话,但是脑子还是能想东西的,医生说他只是沉溺在自己的世界中,不会与人交流。” “那他既然能感觉到环境变化,说明对外界还是有一定感知的吧。” “是吧,只是这种感知带来的不是什么好结果。”女人看着何夕头上的绷带沉默了片刻。 于连又问道:“他以前在家里吃饭上厕所能自己搞定吗?” 女人点点头:“一开始不会,后来教了很久慢慢就会了。” 于连知道她说的轻松,但这背后付出的无疑是极大的时间与精力。 “他那伤......”于连迟疑了一下还是问了出来。 女人沉默了片刻说:“我那天有急事出门,拜托邻居照顾他,稍微没注意他就自己拿着筷子往头上戳,等反应过来时头上已经戳了两个大洞。” “啊?这......是不是因为那邻居他不熟悉啊。” “也许吧。”女人轻轻叹了一口气看向和尚问道:“你爷爷还好吧?” “老毛病了,住几天院就会好的,等眼睛能看到东西了就能出院。” 女人微微笑道:“你还挺孝顺的,没有上大学吗?” “请假了,反正也快放寒假了嘛。”于连有些心虚。 女人点了点头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啊。”她表情轻松下来:“没找女朋友吗?” “我叫于连,没找女朋友。” “我昨天看到你爷爷的名字姓何,怎么你姓于?” 于连暗骂自己一声道:“我跟我妈姓的。” 女人点了点头不再问,转过头顺着儿子的目光往外看去,屋外是明亮的天空。 ...... 转眼便到了下午,已经是四点多钟了,于连看了看表,是时候回去喂一下那只山狸了。不知道为什么,它现在每天白天便是睡觉,晚上于连回去的时候又找不见它,正松了一口气时,第二天白天再去看仍然趴在床上睡觉,也不知道一晚上去了那里,门口还有雪化掉的痕迹。 于连和那女人打了个招呼便下了楼,跑到一家超市买了一只鸡,回到酒店便看见山狸睡在床上,听到有人进来警觉地睁开眼睛,一见是于连伸了个懒腰站了起来,一跃直接跳到于连的肩上。也不知怎的,这头山狸极为喜欢于连的肩膀,平时无事就往上面跳,搞的于连总是心惊胆颤。他忙将鸡肉放在桌上,把塑料袋铺在下面,然后轻轻抓住山狸放到桌子上,他不敢提着它的后颈,生怕这会对它不敬被它咬下一口肉来。 山狸低头闻了闻那刚刚宰杀的鸡,鼻子皱了皱看向于连,于连知道它什么意思,连忙解释道:“这是最好的了,现在没人敢卖野鸡,你就将就一下吧。”山狸将尾巴摇了摇表达了自己的不满,终于还是忍不住肚饿,咬了下去。 于连见一只三四斤鸡没几下就被它吃完了,一点骨头都没有剩下,心中暗暗吃惊。这东西自己也就两三斤重,比一般的山狸体型还小了许多,吃东西倒是一点都不少,一只鸡下去它肚子都没有显得大一点。 吃完之后,它舔了舔脚上的毛,轻轻喵了一声,跳到床上又睡了下去。于连暗自腹诽,这哪是山狸,活的比猪还享受。 它倒是睡的很好,于连只得自己收拾了一下凌乱的桌面,将地上的水迹擦掉后慢慢退了出来。走下楼在一家餐馆里面点了几个菜吃完,又打包了一份,回到医院已经是五点多钟。 女人站在何夕床边,她旁边还有一个医生正在拆开何夕的绷带查看,仔细检查一番后向那女人说:“之前伤的很深,现在好了很多,但是还不能大意,尤其是他情况特殊,这几天要多加注意,千万不能让他再做这种事了。过几天再做一次清创就好了。” 女人连忙说:“好的高医生。” 高医生点点头,手在何夕面前晃了晃,少年仍然面无表情,除了眼珠跟着动了两下之外没有任何反应。他放下手低声自语:“都能够自己上厕所了,之前为什么还会失禁呢。”看向女人问道:“今天尖叫了没有?” “今天还没有。昨天晚上叫了几分钟又停了下去,没有用镇定剂。” 高医生点点头:“镇定剂不能一直用,不然会有依赖性。尽量还是以安抚为主,让你换到单人病房也是出于这个考虑,你经济上的困难我们医院有政策能进行一些减免的。”他说话时眼睛往于连那边看了两眼。 “那个老人家听不见声音。”女人赶紧说:“他孙子也不总在这里睡......” 高医生嗯了一声,看着床上的何夕,眉头微微皱起说:“我之前说的你有考虑吗?孩子越大可能病情也会加深,万一以后有什么暴力行为也说不定,你也应该有自己的生活......” 女人打断了他的话,声音虽低,态度却很坚决:“没事的,我养着他,把他送到那里面去,我放心不下。” 高医生缓缓叹了一口气,仍然坚持说完:“你好好考虑下吧,那是专业的医院,不是你想的精神病院,那里面也不是全是疯子,也有很多像他这样的患者。” 他话音刚落,门便被推开了,房中几人抬头看去,只见司机江刚尴尬地站在门外,手中提着一个饭盒,旁边有着些许热气冒出。高医生看了看他,又看了看低着头不说话的女人,走了出去。他与江刚擦身而过,两人都没有说话,江刚只是接触了一下他的眼神,连忙低下头去,像是做了什么坏事一般。医生没有多做停留几步走远了。 江刚举着饭盒朝女人走来,经过于连时朝他笑了笑,于连回以微笑。他走到女人面前低声问道:“医生怎么说?” “还是老样子。”女人看了看他手中的饭盒。 江刚忙将饭盒打开,里面是许多个热气腾腾的饺子。他又从口袋中拿出一个小盒子打开,于连闻到了点点醋味。 “自己包的饺子,我手笨,包的不好看。这陈醋也是搁家带来的,你们娘俩试试。” 女人从饭盒中夹出一个饺子喂何夕吃,他嚼了几下吞入肚中。女人再夹起一个,沾了点醋自己吃了,朝江刚微微一笑,江刚看的呆了。 第十八章 有情 女人将饺子吃了几个,喂过儿子后将饭盒洗干净递给江刚道谢。 江刚回过神来忙摆手说这没什么,又和她聊了一些关于孩子的事后,天色已经慢慢黑了下来。 女人笑了笑问道:“你待会儿还要去跑车吗?” 江刚看了看时间:“今天不去了,这时候街上也没啥人。” 江刚往旁边看了看,于连正喂着床上老人吃饭,无暇顾及他们,便看着她问道:“送你的那个发夹你还喜欢吗?”女人微笑着点点头。 江刚有些高兴,忙说:“你要是喜欢我再买两个。” 女人轻笑了一声:“我要那么多发夹干嘛,别浪费钱了,那是大姑娘戴的,我这个年纪已经不合适了。” “适合,你戴着好看,比那些好看多了。” 女人仍旧微笑着。 这时于连已经给老人喂好了饭,把垃圾放入垃圾桶中低头玩起了手机。那边的何夕刚刚吃过饭,闭着眼睛也不知是在睡觉还是在想些什么。江刚眼睛与女人四目相对,女人连忙低下头去,脸也像少女般微微泛红,像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花。江刚看的痴了,忽然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只觉得手中柔顺至极,又赶紧收回了手,用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轻轻说:“对不住了,我......” 女人只是低着头没有说话。 江刚看了看外面,天已经完全黑了,楼下路灯尽数亮了起来,不远处是下班车辆排成的长龙,堵在路上颇为壮观。他回过头看了看这十几平米的病房皱眉问道:“你晚上怎么睡的?” 女人指了指旁边柜子下面,江刚低头看去,里面有一张折叠起来的床,但是极小,只能勉强容纳下一人,一不留神翻个身就会掉下床去,若是身材稍微宽大些的人手都没地方放。江刚皱着眉说:“这个样子的啊,这睡的太不讲究了。” “还好,比之前好多了。” 以前江刚女儿生病时他也陪过几天,知道多人病房这种小床都没有,陪护人若是不在外面找个地方住便只能坐着椅子上趴着睡了。 江刚心疼的说:“你这也不能这么整,把自己身体搞坏了咋办。” 女人看了看床上的何夕:“没事的,我有分寸。” 江刚劝了几句,女人听着没有反驳,只是偶尔“嗯嗯”两声作为回应。他也知道女人是担心孩子半夜醒来看不见她,便不再多劝,又和她讲起自己今天遇到的事。 “我今天载了一个依兰回来的老妹儿,她挺健谈的,一路上给我说些自己中邪的事,我都当笑话听。”他观察着女人,不知道她感不感兴趣,心中颇为忐忑。 女人果然抬起了头,眼中闪着异样的光彩,似乎是惊讶又似乎是好奇问道:“什么中邪?” 江刚见她显出感兴趣的样子,忙说:“我不是偶尔跑依兰县嘛,之前总有一个乡下的大妹子来回坐我的车。大概半个多月前吧,我把她载回依兰,本来平时两三天就会坐我车回来的,结果一直没等到,我就没多想,以为是坐客车了。然后今天跑车时候刚好碰上她了。” 他舔了舔嘴唇,完全没有注意到一旁的于连只是假装玩着手机,实则耳朵都竖了起来。 “我看她刚刚回来,就问了一下她之前咋没等到她。结果她说自己之前中邪了,说是回家见下雪了就去山上逮狍子玩,不小心掉下山,然后就感觉身体像是被别人操控着,一到晚上就跑出去到处逮着活物吃,两三天就把她们村里的鸡啊狗啊的全都吃光了,生吃。后来一天晚上就来了一老一小两个仙儿,那个老仙先是给她吃了好多生肉,然后又用一个啥法宝压到她头上,她就觉得身子里有啥东西出来了。那个老仙几下就把那东西收服了,原来是两只狐狸在她身子里。” 江刚实在没有说故事的天赋,一个在别人口中惊险的捉妖故事被他说的没一点吸引力。所幸女人大概听明白了,问道:“那那个大妹子现在咋了?还有事没有?” “她说自己啥事没有,就是有时候想起自己吃了那么多生肉就有些发呕。” 女人笑了笑,江刚忙问道:“你不相信?我说也是,世上哪有什么妖怪,我看多半是她扯淡的......” “我前不久也听人说过这事,不知道真假。” 江刚见她这么说,连忙改了口风:“不过我也听说这事在那边整的挺出名了,老些人都看到了。之前还有人说她爹妈带着她来城里看病了,不知道是哪个医院。还有人说那山上之前天天晚上有东西在怪叫,听着像是好多野物在吼,反正挺像那么回事儿的。” 女人仿佛还在沉溺在刚刚那个故事中,眼睛微微看向床上闭着眼睛的儿子低声说:“要是真的,那两个大仙也不知道在哪去请......” “这......下次我再遇到那个老妹好好问一下,要是能找到他们俩就好了。”他也顺着女人目光看去,低声说:“孩子这事儿有没有请过仙给看看?” 女人仿佛被他低沉的声音吓了一跳,连连摆手:“没有没有,绝对没有!” 江刚被她的反应吓到,不明白为什么她反应如此之大。女人也察觉到自己有些失态,勉强笑了笑:“要真能请仙儿治好,不知道人家会开什么条件,还是先在医院慢慢治吧。” 她这话有些怪异,但江刚没有多想,因为刚刚气氛有些尴尬,他赶紧转过话题,说起自己今天看到的一起车祸。 于连心不在焉地划着手机,刚刚的话他全都听进了耳中,自然知道他们说的“大妹子”是指吴胜男。这种感觉很是奇妙,自己做的事在别人口中被提起,让他隐隐有些自豪,偷眼向床上看去,和尚仍然面无表情,不知道是在睡觉还是也在听他们谈话。 江刚和女人聊了一阵,床上何夕又突然睁开眼睛尖叫起来,将他们吓了一跳。江刚赶紧要按呼叫器,被女人给拦了下来:“他叫一会儿就不会叫了,这两天一直这样,不用麻烦护士了。”那少年尖叫了两分钟后果然慢慢不再尖叫,这病房是隔音病房,没有其他人在门外张望,一旁的于连也仿佛司空见惯一样,只是一开始抬了一下头,后来几乎动都没有动一下。 但被他这一打扰,两人也没有兴趣再聊了。女人转向于连说:“小兄弟对不起了啊,他可能是想起什么不愉快的事情了。” 于连抬起头:“没事,反正我玩着手机也没注意。” “你爷爷没事吧?” 于连抬头看了看说:“他听都听不见,更没事了。” 女人再次道了歉才向江刚说:“这么晚了,你不回去吗?” 江刚看了看时间,已经将近九点,他们竟然聊了这么久。 “我再陪你一会儿就回去。”江刚说。 “我又不是小姑娘,有什么要陪的。” 江刚固执的干站了十分钟,才在女人的连声催促下走出病房。女人冲于连笑了笑,于连明白她的意思:“没事的,你去送送他,有什么事我叫护士。”女人感激地点点头,跟着江刚走出了病房。 两人沉默着坐着电梯下了楼,踩着雪来到医院大门。这时医院许多科室已经闭症了,只有住院部还亮着,晚上户外很冷,大街上也没有几个人。女人一路跟着江刚走到外面的停车场他的车边才停下。 “赶快回去吧?”江刚看了看天色催促:“别冻坏了,我一个大男人有啥好送的。” 女人却只是沉默的站在原地,脚在雪地上划着圈。江刚有些忐忑,生怕她再说出前几天那样的话,幸好她没再提那天的的事,看着江刚问道:“你咋想的?” “还能咋想,就寻思你这么好一人,我要是放过了不太可惜了嘛。” “我儿子他......” 江刚打断了她的话:“我之前也说过了,你要是愿意,我和你一起养着他。我家也有一套房,闺女常年不搁家里住,就我一人,再住两个人也不挤。反正我整天跑车,你就搁家里照顾他,平时有事说一声换我在家。”他一口气说完,脸微微发红,期待的看着女人的回答。 女人低着头半响没有说话,江刚只觉得时间过的极慢。 “我们两母子在这里没啥别的亲人了,你......”女人没有说下去,她罕见的在江刚露出了柔弱的一面,之前在他印象中,她一直十分坚强,照顾了儿子十多年没有任何怨言,平时待人接物也十分礼貌克制,即使是最困难的时候,也咬牙撑了过去。现在,她的眼中却隐隐透露出些许担忧。 江刚忽然冲动地将她抱住,女人似乎有些没想到,双手推开他,江刚仍然没有放开,反而抱的更紧了一些。女人挣扎了一下终于放弃,埋头靠在他的胸膛上轻轻啜泣。 两人就这样紧紧地抱住,路灯将两人的身影拉的极长,像是扭曲变形的枯树...... 第十九章 暗夜思 江刚回到自家楼下时已经十点了,他将车停好进了小区,冲保安打了个招呼之后上了电梯,回到自己的楼层正要开门。隔壁的门打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老妇人,见到他后,热情的打着招呼:“小江啊,今天这么晚才回来啊?” 江刚停下手上动作微笑说:“是,我......我今天跑的远,彭姨你这么晚干啥去?” “出去扔垃圾,家里老头一天到晚啥都不干,这垃圾堆的到处都是,看不下去了。”彭姨提了提手中的两个黑色塑料袋说。 江刚走过去拿起她的塑料袋:“那啥,你年纪大了,也别下去了,我去扔吧,反正我也没啥事。” 彭姨忙说:“不用了,你这,刚回来还是进屋歇着吧。” 江刚拿过她的塑料袋径直跑下了楼,再回来时彭姨还在门口等着他,手中拿着一包茶叶。 “哎呀你说小江,上次把你叔送医院就麻烦你了,这次你还这样,快快快,把这个拿着,这是我南方的亲戚寄来的莓茶,喝着对身体好,还能治失眠。” 江刚推辞不过,接过了她手中的茶。彭姨见他接着,笑眯眯的看着他说:“我说小江啊,上次给你介绍那大妹子看没看上啊。” 江刚笑着回话:“那啥他姨,我这条件你又不是不知道,就别霍霍人家姑娘了。” “这有啥,人家喜欢不就成了。我这还有啊,二十多岁的姑娘也有,现在人家姑娘愁嫁的多着呢,你人又不错,还这么年轻,赶紧再找一个,等年纪再大一点就不好找了。” 江刚脑中浮现了那女人的样子,正想再推辞,彭姨连忙说:“赶紧回去吧,这外面够冷的,等那天我给你看看人家照片,保准你喜欢。”说罢对江刚神秘一笑,将门关上。 江刚无奈,打开门自己进去了。 他将茶随手放在一边,打开热水器舒舒服服洗了个澡躺在床上,回想起今天的遭遇心神又不免一荡。女人的身材很好,虽隔着厚厚的衣服,但抱在怀中仍然能感觉到。他将手伸到眼前看了看,回想起她头发的柔顺,凑在鼻子边上闻了一下,似乎上面还残留着淡淡香气...... ...... 于连看懂了和尚的意思,又搀扶着他进了厕所。 “怎么回事?”纵然隔着绷带,于连还是能看到他面露疑惑之色:“为什么那女人身上的黑气越来越少。” “这不是好事吗?”于连反问道。 “说不准......”和尚嘟囔了两声,又想了一会儿,终于叹了一口气说:“你明天把那头猫带过来,看它还是什么反应。” 于连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猫?见和尚手在洗手台上不停敲击想着事情,才想起他说的是酒店里的山狸,这几天它吃好睡好,身材不见增长,反而变的越来越懒了。 和尚按下了冲水键说:“还有,她要真没事的话我们也该出去了,成天待着这里闷的很,给我买顶帽子,这光着头还有些不舒服。”他摸了摸头。 于连搀扶着他回到病房,女人看着于连轻声说:“谢谢了。”她的脸有些发红,脸色也好看了一点,于连感觉她整个人气质变的稍微积极向上了一点。 “没事的,举手之劳而已嘛。”于连将和尚搀扶到床上躺下后,又仔细看了看女人,还是看不出任何蹊跷。他等和尚躺好之后看了看时间,快到十点了。给和尚盖好被子,又在他手上拍了两下,站起身走了出去。 坐着电梯下了楼,又在外面绕了一圈。走进一家服装店选了半天,看中一顶价值不菲的皮帽子。他不知道微信里面有多少钱,每次买东西都是从和尚给他绑定的银行卡上付钱,他试着充值到零钱,和以前一样没有成功,只能用银行卡付款。 回到酒店,房间里面那只山狸早已不见踪影。于连知道它明天又不知道会从什么地方跑进来,也不去找它,将帽子随手扔在旁边的桌子上,洗了个澡躺在床上。 自从换了这具身体之后,他就很难感觉到冷和饿,几天不睡觉也依旧神采奕奕没有丝毫困意。他回想了一下这一个月来的见闻,从因为网贷跳桥自杀,再到莫名其妙复活但是变成另外一个人,然后跟着和尚跑到这个天寒地冻的地方除妖。任何一件事说出去都会引起别人的嘲笑,认为他是在做梦或者精神病发作。 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经历的一切都是绝对真实的。他努力回想了一下那天夜里和尚和那头黄鼠狼脑袋的对话,想要从中得到些什么东西,想了许久才发现很多事情都想不通。 他之前一度以为世界上没有神怪,但和尚的出现打破了他的固有思维,可当他问过和尚之后,他却说无神论者是正确的,这种相互矛盾的话让他难以理解。在经过了好几天夜里独自思考之后,他得出一个可怕的结论。 这世界上也许真的有未知的强大存在,但是他们绝不会干涉人类的生活,因此相对于人类而言,他们是“不存在的”,所以和尚才说无神论者是正确的。 可这又怎么解释和尚要复活自己呢?他想起在山谷那个房间时,其他人看他的眼神,既有羡慕,也有怜悯,甚至还有些微微的惧怕。 为什么? 为什么他们的眼神会那么复杂,自己只不过连名字都弄丢了的废物罢了。可他们的眼神告诉自己,这件事并不简单。 而且,他们口中的“母亲”到底是谁? 于连掀开被子走到窗边,看向天空。 这里晚上不像农村,城市里的天空总有些灰暗,几颗若隐若现的星星冲他眨着眼。于连知道,天空中什么都没有,往上是平流层和对流层,那里面只有稀薄的空气和停留大气层上的水滴或冰晶胶体集合而形成的白云,那上面,真的有未知的东西存在吗。 于连凝神看去,眼睛透过玻璃穿过虚空,凝视着无尽的星空和宇宙。 九百多年前,完颜阿骨打也站在这个城市,和于连一样,抬头看天。 当时,他认为天上群星预示着辽朝将完,于此地称帝,国号大金,用了十年时间,灭了辽朝。 历史的尘埃被清风从玻璃缝中吹了进来,暖气和自身的体格没有让于连感受到风中的寒冷,反而觉得这风拂面,像是有什么话要给自己说一样。 他闭上眼睛,仔细听去。 街边小贩的叫卖声,商场招揽顾客的音乐声,刚刚出生婴儿的啼哭声,重病老人的咳嗽声。 变成风中的呢喃,在他耳边轻轻诉说。 在这母亲一样的抚摸中,他慢慢睡了过去。 ...... 于连是被一阵猫叫声吵醒的,他睁开眼便看见那山狸正盯着自己,见自己没有动身,又不满的叫了一声。于连往里面挪了挪,给它让了一个位置,他昨天不知道什么时候睡了过去,现在也还不想离开温暖的被窝:“你就在这旁边呆着嘛。” 山狸又叫了一声钻进了被窝中靠在于连身边,见他仍旧没有起身,从他衣服中钻了进去。它的毛湿漉漉的,像是雪化在身上一样。于连忙从被窝中退了出去,将衣服抖了几下把它抖下床去气愤道:“你干嘛啊,搞的我全身都湿了。” 那山狸得意的看了他一眼,伸出猫爪舔了舔,让于连看到它锋利的爪子。于连果然闭上了嘴,只是嘟囔了两声,不甘心地起身刷牙洗脸。 做完这一切后闹钟才响起,拿起来一看,刚好是七点十分。太阳慢慢升了起来,照进房间中,很快便将玻璃上的冰锥融化,慢慢变成水流了下去。 他拿起一块干净的毛巾将山狸浑身擦干,又想起了昨天和尚的话,抱起山狸轻声问道:“你今天到我背包里去睡好吗?” 山狸抬起头望着他,眼中全是询问之意。 于连当然不敢说和尚想用它的反应来测试一下女人,憋了半天才说:“那什么,我们没钱了,这酒店不让我们住了。” 山狸若有所思的看着他,又看了看桌上价值不菲的皮帽子,轻轻叫了一声。 于连脸瞬间红了起来,半天说不出话来。怎么就没想着藏起来呢! 他终于说出了实话:“嗯......和尚让你去看看那女人。”又补充一句:“没事我们就走。” 山狸跳上他的肩膀看着他。 于连赶紧说:“你就在我包里睡觉,嗯......就睡在和尚的帽子里,你想想你睡过之后和尚再戴,你不就比他更厉害了。” 他这话一点逻辑没有,山狸反而吃这一套,跳下了他的肩钻进了帽子里,这帽子不是很大,山狸将身体盘旋着勉强躺了进去。 于连忙拿起帽子小心翼翼放进背包里快速走出了酒店。 第二十章 偶得闲 于连出门在一个早餐店吃了碗面,又买了几个包子馒头。回到医院只看见和尚和少年躺在床上,他放下背包碰了碰和尚的手,然后将早餐放到了他手上,坐在一旁玩起手机。 和尚吃完后,门被打开了,女人手中拿了一碗粉回到病房,看到于连之后笑着打招呼。 “今天这么早啊?” 于连点点头:“嗯,反正也没什么觉睡,我爷爷昨晚上还好吧?” “没什么事,他睡的挺好的。” 于连待她走过去之后,注意看着背包,只见它只是轻轻动了几下,幅度并不大。女人将粉打开,于连看到上面什么都没有,甚至连汤都是清色的,只能闻到一点淡淡的肉香味。 趁她低头吃粉的时候,于连打开背包看了看,那山狸蜷缩在帽子里,看着于连张了张嘴没有出声。他赶紧拉上拉链,生怕它叫出声来。 早上八点,护士过来查房,检查了一下和尚的情况,嘱咐了几句又去看何夕。他闭着眼睛躺在床上,发出均匀的呼吸声,护士低声问女人:“昨天什么时候睡的?” “昨天睡的挺早的,三点钟就睡着了。”女人也低声道。 护士看了看她低声道:“他没什么事了,等拆了绷带过几天就可以出院了。” “谢谢。” 护士欲言又止,看了看何夕,终于叹了口气说:“你也要注意一下自己的身体,要不要做个检查?” 女人忙摆手说:“不用了,我还好。” 于连看见背包又动了动。 护士点点头不再说话,走出去查看其他房间。于连偷偷看向女人,她静静坐在那里,呆呆的看着床上的儿子,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中午的时候,江刚手中提着一个饭盒走了进来,他先向于连打个招呼,再走向女人,将手中饭盒递给她。女人慢慢接过一看,是一些家常饭菜,她对着江刚笑了笑先喂给儿子吃,然后把剩下的全都吃了下去。江刚在一旁给她说些今天早上跑车的情况,若不知道的人,大概会以为这是一对夫妻在照顾生病的儿子。 等女人吃完后,江刚接过饭盒又走出去,开始做下午的生意。 到了晚上六点左右回来,一直到八、九点女人送他下楼回家,一连三四天都是这样度过。 除了第一天于连把山狸偷偷带到病房时它有些惊扰,后来几天都是动都没动一下,睡的极好。晚上,于连带着山狸送回酒店时,它总在半路跑出背包,等到第二天白天再将于连吵醒。一连几天都是如此,于连见它也没有异样,便不带着它再去医院,白天留着它在酒店睡觉。 这些日子少年的伤势也越发见好,明天就要拆线了。转天中午十二点,江刚下午没有再去跑车,和女人一起将何夕送去拆线,少年一直不愿配合大吵大闹,不得已将他麻醉,再推回病房时已经沉沉睡去。绷带拆了下来,露出光洁的额头。 主治医师高医生向女人嘱咐了几句就走了,见江刚一直忙前忙后颇费了些力气,他也和江刚说了几句话,知道他对女人有意思之后沉默不语,摇摇头走远了。 江刚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看了看熟睡的何夕,再看向一旁守护的女人说:“你也休息会儿吧,我守着,你这几天也太累了。” 女人倔强地摇摇头。 江刚继续劝到:“他一会儿就能醒了,休息半小时也好。” 女人沉默了一会儿说:“他的体质很罕见,上次手术做的全麻,整整一天一夜才醒过来,这次估计也得十几个小时。”一般来说麻醉之后半个小时之内会醒过来,除非一些特殊情况才会延迟苏醒,像他这种要二十四小时才醒过来的简直世所罕见。 听她说完,江刚眼睛却亮了起来:“听我的,你这身体也太累了,再撑下去迟早得垮,赶紧找个地方好好休息一下,不然你一垮我得照顾你们两个。当然我是不怕,主要是你生病我......我难受啊。” 女人抬头看了看他,江刚老脸微微泛红,他刚刚那番话口气中将女人与何夕当成了自己的家人,连于连听到都忍不住转过头看着他们两人。 气氛一时有些尴尬,于连转过头去当作什么都没听见。 女人忽然笑了笑说:“那好吧,他一时半会儿也醒不了,我也好久没出去了。就是要麻烦一下别人了,小兄弟。” “啊?哦,在!”于连赶紧答道。 女人连连摆手说:“不.......不是,我的意思是,要麻烦你注意一下他,要是他有什么事你帮忙叫一下护士。” “没事,你晚上不也帮我看着爷爷的嘛。放心,有事我会打你电话的。”前几天两人交换了电话号码,以保证有人不在时能通知另一个。 女人踌躇了一会儿,终于还是跟着江刚走了出去。 两人走出医院时还不到三点,太阳正在当空,今天风不大,暂时也没有下雪。街面上有些老人站在门口晒太阳。他们在医院不远处的公园走了一圈聊了些天,江刚这才知道她的名字,虽是土生土长的北方女人,名字却带着南方女子的婉约风气。 等到五点左右时,江刚带着女人进了一家餐厅,叫过服务员点菜,女人听他一连点了许多,连忙制止:“别点那么多,我们吃不完的。” “没事,你得好好补补身子,吃不完有我打底。” 等服务员将菜端上来之后,女人看着那些菜,着实有些饿了,吃了几碗饭,还留了许多剩菜。她没有再说江刚点的多,只是让服务员打包起来。江刚却拦住了服务员,一人将剩下的菜全吃光了。刚刚他只吃了几口,其余时间只是看着女人吃。 女人本以为他不饿,现在见他这样又有些晃神,微笑着看着他吃完。 两人吃完,女人执意要付钱,江刚每天给自己送吃的,现在该自己请回他了。江刚拗不过她,只得让她付钱。 这顿饭本来是江刚打算表现一下的,点的菜也不便宜,女人用支付宝付了些之后又用微信付了剩下的钱,看着江刚的表情笑了笑:“没事的,等到时候医保报销下来就好了。” 走出餐厅又在街上逛了一会儿,已经到了下班高峰期,车辆增多,噪音也多了起来,街上不适合继续逛下去之后。 女人问:“我们这是要去哪?” “啊,这,我想着你去澡堂子泡泡澡放松一下,你去吗?”江刚说。 女人点点头:“我好久没去了,在医院也没条件,正好洗个澡。” 两人拐进一条巷子里,走进一间洗浴中心,各自从男女宾入口处进去。 江刚并没有去泡澡,他只在里面待了一会儿就出来了,跑到附近的服装店买了件衣服守在门口。来来往往的人群都能看见他,他身材高大,一些人还以为他是新来的保安,又看向他手中的女装有些好奇。江刚不理会这些人的目光,等了一两个小时,直到脚都有些酸了,女人才洗好澡出来。 江刚看着女人有些呆了,门口真正的保安看见她的样子也很是惊艳。刚刚她进去时保安虽然也多看了两眼,但那时她低着头,一直没有休息的脸色也不是很好,此刻再看她脸上气色已经好了许多,在蒸汽下有些发红,头发显然是刚刚洗过,蓬松的分散在两边。 保安再看了看一旁等待的江刚,暗自点头。之前保安问过他,得知他是在等一个女人之后有些不屑,现在见到女人的样子,便觉得他等的很值。 这时已经八点多钟,正是许多人吃完晚饭出来泡澡的时候,都看着她的样子一时不走了,有的年轻人甚至还拿出手机想要偷偷拍两张照片,却被江刚的样子吓的缩回了手。 女人像是习惯了这种感觉一般不以为意,上前看着江刚问道:“你这么快就洗好了吗?” 江刚点点头,拿出手中的衣服递给她:“我有个朋友开服务店的,这件衣服一直卖不出去,他几十块钱卖给我了,你穿上看合不合适。” 他的理由实在过于蹩脚,一旁的保安听见了也不由撇嘴。女人微笑着接了过来换上。其实这件衣服并不能算好看,只是很厚,起到很好的保暖作用。女人外面披着那件衣服,里面还穿着一件紧身的毛衣,蓬松的外套和紧身的毛衣形成奇特的美感,周围人的眼睛都看的直了。 女人将拉链拉上,遮盖住凹凸有致的身材,江刚似乎听到了隐隐约约的叹息声。 “你等多久了?” “没,没多久,就一会儿。”江刚有些结巴。 保安暗笑,忽然说声:“先生你站了两个小时,到底要不要去洗澡的?” 江刚老脸一红,看着保安朝自己挤眉弄眼,不由苦笑了一声不再说话。 女人沉默了片刻说:“走吧,回去了。”说着走了出去,见江刚没跟上来,站在门外等他。 江刚手中还拿着包装袋,一时有些没反应过来。回去?去哪?抬头见女人在前面等着自己,连忙往前紧走了几步和她并排走去。 他偷偷往后看了看,那保安和几个男人看着他们两人的背影,眼中全是对他的羡慕...... 第二十一章 不自思 于连无聊的看着新闻,上面全是些明星的八卦,他撇撇嘴关上,又站起来走到窗边往外看去。太阳将落未落,把西边的太空照的通红。身后的何夕仍然未醒,如同古希腊传说中沉睡的美少年一样安静躺在床上。 他看了看和尚,同样躺在床上一句话也没说。即使是明知道何夕什么都听不见,和尚也还是保持着那副样子,于连不禁怀疑他是不是睡着了。 这几天以来,除了上厕所,和尚便没有下床一步,还被蒙住眼睛。 也不知他怎么受得了,于连暗自腹诽。 他打开手机叫了两份外卖,过了一个小时才到,拿到病房吃完自己那份,又给和尚喂过后,拿起昨天买的一本书看了起来。正看到人类被赶到澳大利亚时,耳边听得外面吵闹,有些好奇,他们这层在住院部最上面,平时极为安静,几乎没有任何人大声说话,更遑论吵闹声。 推开门正要查看,忽然看到一个黄色身影猛地从眼前闪过,吓了他一跳。仔细看去,原来是那只山狸,它不知从哪跑过来,一下子跳到于连肩上。外面传来护士和扫地阿姨的叫声。 “在哪呢在哪呢?” “你是不是看错了,这医院又没有老鼠,怎么会有猫跑到这上面来?” “我真的看见了,小小的跑的很快,一下子就没见了。” 声音离于连这里越来越近,应该是护士们正在各个病房中查看。于连赶紧将它从肩上抱了下来放在包里,央求道:“你别出声,要是被抓住了很麻烦的。”那山狸点点头叫了一声,声音不大,却吓的于连一下子就把拉链拉上了。 他跑到门口假装刚刚听到的样子,看着走廊的护士问道:“怎么了?这么多人......” 护士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戴着眼镜,就是她说看见了猫的。 “你有没有看到一只猫?”护士急急问到。 “猫?什么猫?”于连假装不知道。 护士从门的缝隙往里张望,解释道:“一只小小的黄色的猫,它刚刚跑上这层来了。” 于连换了只手扶着墙,刚好遮住她的视野:“没有,医院怎么可能会有猫。” 护士刚刚什么都没看到,只好罢休:“你要是看见了赶紧给我们说,有些病人对猫过敏的,万一让它跑到手术室就麻烦大了。” “好好好,我看见了一定第一时间告诉你。”于连有些心虚,打发走护士之后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打开背包,那山狸正仰头看着他,又轻轻叫了一声。 “别,别叫了。”于连往门边看去,护士早就走了:“你干嘛啊,大白天的,万一跑错地方去别的病房了怎么办,万一碰到对你过敏的怎么办,万一......” 那山狸见他喋喋不休,纵身一跃跳上了他的肩亮了亮爪子,于连立刻闭上了嘴。床上的和尚嘴角也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山狸见他不再说话,又跳了下去,往周围看了看,像个帝王一样巡视着这小小的病房。今天那女人不在,它也是第一次这样自由的在这病房中走动,平时都是被闷在背包中睡觉的。 于连看见它的背上有一丝血迹已经发暗,走上前去观察了一下。这不是它自己的血,像是在什么地方沾染上的一样。山狸看着他的动作,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回过头,以一个猫科动作绝不可能完成的扭头,将血迹舔掉,然后跳上了何夕的床。 于连赶紧走上前,时刻准备将它抱下来。 万一它抓了何夕一脸,于连是无论如何都解释不通的。但它只是从床边轻轻一跳,落在何夕身上默默的看着他。于连正在疑惑它要干嘛时,那山狸将头伸向前去,闻了闻何夕的嘴,脸上露出些疑惑的表情。 它轻轻叫了一声,舔了舔何夕的脸。少年本来僵硬的脸被它舔了舔,眼皮竟然动了一下,接着眼睛睁开,呆呆的看着面前的山狸。 于连心中跳了跳,之前听说他一天才会醒,现在被山狸一舔,竟然立刻就醒了过来。他想起那女人不在,生怕何夕突然尖叫引来护士,那这山狸就不好解释了。忙上前正要和何夕说明情况,又想起他什么都听不进去,顿时愣在原地不知怎么办了。 何夕醒过来后并没有像于连想象中那样歇斯底里的大叫,他只是看着面前的山狸一直愣住。那山狸朝他伸了伸爪子,于连心提了起来,但它只是轻轻碰了一下他的头发又缩了回去。 何夕坐起身来,慢慢向前伸出手去要往前去碰山狸。山狸退后了两步,脱离他手的范围,跳将起来落在于连肩上。何夕的目光随着它移动,只是呆呆的看着它,没有其他任何动作。 于连心中叫苦,他醒是醒了,可他妈不在,虽然没有尖叫什么的,可要是上厕所怎么办,自己难道也得陪着他? 他不敢埋怨肩上的山狸,生怕它一生气给自己一爪子,只得看着它问道:“你这,把他搞醒了怎么办? 山狸转过头去不看他,他似乎已经对何夕丧失了兴趣,盯着一旁的衣柜跃跃欲试。 忽然,于连电话响了起来。他拿出来一看,是女人打过来的,必定是要问何夕的事,他不太敢接,把手机放在一边不去看它。那手机响了几声便不再响了,过了片刻又响起来,于连咬咬牙按下了接听,先开口说:“不好意思啊,我刚刚在厕所,听到了才出来的。” 肩膀上的山狸看了看他,面露不屑。 电话中传出了女人的声音:“没事。我就想问下,何夕他醒了没有,没出什么事吧?”于连听到了几声鸣笛声,她似乎是在街上。 于连正想说他醒过来了,忽然看到和尚坐了起来朝他摆摆手。 “还......还没醒。”于连顿了顿接着说:“他还在睡觉,可能麻醉的劲还没过。” “谢谢了。”女人沉默了一会儿问道:“你今晚在那里睡吗?” “啊?哦,在,我今天就睡在病房里面。” “可不可以麻烦你帮忙一直看着,我可能要明天早上回来。”她又补上一句:“我明天很早就回来的。” “没事,没事。你晚点回来也没事的,反正他不是要一天才醒嘛,你多休息休息,有什么事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女人又感谢了几句挂上了电话。 于连心中长吁一口气,凑上前去轻声和尚问道:“为什么要骗她?” 和尚没有说话,只是轻轻碰了碰他手,于连明白过来,把他扶进厕所关上门。和尚手敲击着洗手台缓缓说:“你去找她。” “找谁?” “那个女人。” “找她干嘛啊,她不是没什么事了嘛。”于连惊奇的问道。 “很难说,我这些日子观察过那女人,她身上的黑气越来越淡。那个司机身上的黑气也几乎完全消失,但是在别人身上我从没见过。你之前也听到了,司机是前不久才认识她的,那么他身上的淡淡黑气应该是被女人传过去的。” “你怎么知道?” 和尚有些无语:“我不是说了嘛,一开始女人身上很浓,司机很淡......” “那也有可能是司机传给她.......”他话还没说完,忽然觉得脑后一痛,转头看去,只见那山狸还站在自己肩上,抓了他一爪子。 “干的好。”纵然蒙着眼睛,于连仍能感觉到和尚欣赏之意:“听我说完。那个何夕和女人一起相处了那么久,身上却一点黑气没有,所以我觉得关键就在女人和司机身上。他们刚刚应该是打算在外面留宿,你赶紧去跟着。” “我什么都不会,万一真有什么事也干不了啊。”于连摸了摸后脑:“再说了,我怎么知道他们在哪,总不能直接问吧。” 这时,肩上的山狸忽然轻轻叫了一声。 “它带你去。有什么事它比你有用。”和尚说。 山狸扬起了头。 “好......吧。”于连说:“那外面何夕怎么办。你有没有办法让他继续睡过去,不然他半夜叫起来引来护士就麻烦了。” “我对普通人可一点办法没有。”和尚毫不犹豫。 那山狸又叫了一声,忽然跳下于连的肩,在门把上转了一圈跑了出去,于连赶紧跟在后面,只见那山狸跳上何夕的床,背对着他朝他摇了摇尾巴,何夕便立刻睡了过去,于连看的呆了。 “你这手艺,去治疗失眠一定能赚大钱。” 山狸瞥了一眼于连,自己钻进了背包里。 于连偷偷看向和尚,他面无表情,自己走回了床上躺下。 第二十二章 难思量 女人放下电话,迎着江刚的眼睛说:“没什么事。你回去吧,我自己打车回家。” 东北的冬天虽冷,人们却不愿早早回家,烧烤摊中人声鼎沸。他们从洗浴中心出来后,又在这里吃了点宵夜。 走在街上的时候,女人有些担心何夕,打了个电话询问于连。 “都这么晚了,你还是别回去了,就睡这里吧。”两人走到一家宾馆楼下,霓虹灯照在他们的脸上,使女人的脸更为动人。一只流浪猫慢悠悠从灯光下走过,抬头看了一眼二人。 女人看着宾馆的招牌摇摇头:“没事的,反正也要拿些东西去。” “明天早上我再接你去拿,你现在好好睡一觉。” 女人正要再推辞,江刚已径直走了进去,在服务台询问还有没有剩余的房间,她只得跟了进去。 过几天就要元旦,来东北旅游的南方人多了很多,房间也有些不够,这家宾馆只剩下大床房了。江刚拿出钱开了一间,服务员要身份证,江刚便叫过女人拿了出来。等她登记完,江刚正要回去时,那女人忽然叫下了他:“你明天不用那么早过来了,我自己回去就可以的。” “没事的,反正我跑车也很早的。” 女人微笑着摇摇头,问清楚服务员多少钱之后,掏出手机转给了他:“那就多挣点钱。” 江刚有些无奈:“你这么见外,我这......” “这本来就是我自己应该出的钱嘛。慢点开。” 她话音刚落,屋外忽然刮起了一阵大风,夹着雪吹进大厅,使几个在办入住登记的人都不由紧了紧衣服往外看去。只见这风越刮越大,门口立着的招牌被风吹倒在地直直冲上马路,幸好被护栏拦了下来。街上的车辆吹起喇叭停下,司机们纷纷摇下窗户往前看去。 这风来的太急,很快越刮越大,门外呼呼风声越发紧急,连带着将大厅中众人的衣服吹起,江刚人都被吹的往后退了几步。 “怎么回事?”江刚惊奇的说,这风太过突然,没有一点预兆。 “天气预报说今天没有风的啊,怎么一下子这么大了。”服务员是个年轻男子,他从柜台探出头去,手按住帽子不让其飞出去惊奇的说。 门口响起玻璃碰撞的声音,众人循声看去,只见那两扇门被风吹地来回关关合合,摩擦着地面。忽然两声巨响,玻璃门竟然被吹的猛地往里,终于承受不住碎在当场。 服务员叫了一声走出柜台,他从没见过这种情况,什么样的风才能将这厚厚的玻璃门都吹的碎在原地?大厅中其他人见势不妙,不敢再坐电梯,爬着楼梯回到了各自的房间。江刚忙叫女人回去房间,这风来的太怪,有些不同寻常。 但女人只是静静地站在原地,她的衣服和头发被风吹起扬在后面,人却丝毫没动,脸也看不出任何表情。江刚一把拉过她躲在楼梯后面叫道:“这风太稀罕了,你赶紧回房间里去。” “那你呢?” “你先上去,我出去看看,它总不能一直吹吧。” 女人沉默了一会儿,极低的叹了口气:“你也上去吧。” 江刚愣住了,他看了看女人,又看了看大厅中急切打着电话的服务员。谁也不知道这怪风要吹到什么时候,现在出去太危险了。但他只开一个房间,服务员正忙,没有时间再去理他。女人的意思应该是让他上去,等着风停了再走,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又是在这种暧昧的地方,他一时有些犹豫,想了想,终于还是跟着女人沿着楼梯上去了。 两人打开门插上房卡,里面灯光亮了起来。江刚看到这房间不大,正中摆着一个大的圆床,旁边则是一个造型古怪的椅子,墙上挂着个电视,刚被激活正发着蓝光。 江刚有些尴尬,站在原地不知怎么办,坐也不是站也不是。 女人沉默着脱下沉沉的外套,露出紧身毛衣包裹着的凹凸有致的身材对他说:“坐吧。” 江刚不敢看她,答应了一声坐在那椅子上,浑身不自在。 女人自顾自地打开电视,挑了个台,上面正播放着国际新闻,东京一个神秘组织从美洲买来一头巨大的驼鹿。江刚眼中看着电视上那驼鹿隐约如同大象的剪影,心思却完全不在那上面,偷眼看着一旁坐在床上的女人。 他心跳的厉害,暖气升起,屋中温度也慢慢上来,江刚只觉得口干舌燥,想要脱下衣服,却不敢有丝毫动作,生怕引起女人的注意。 女人也正像感觉不到房中有其他人一样,只是看着电视。 江刚终于忍受不住,站起身来一把抱住女人。女人没有反抗,她脸上的表情很奇怪,似乎是在犹豫,又似乎是在痛苦。江刚没有注意她的表情,他的心几乎都要爆炸开来,感受着女人身上的温度,在她耳边轻声说道:“嫁给我好不好。” 女人没有回话,因为她已经回不了话了。江刚说完这句话之后直接低头吻住女人,慢慢脱下自己的衣服...... ...... 于连一路跟着前面的山狸,它从医院出来之后就没停下,在马路上闷头直往前走。 于连背着包跟着它绕来绕去,从医院出来之后先绕到医院后面,那是一个小小的公园,白天有要康复的病人在那里散步,晚上气温下降之后,人就很少了。 山狸钻进公园,跳上一棵树叫了几声,于连看到从公园中心跑来一只全身乌黑的猫。它也跳上树去,在山狸面前趴下身子,低低地叫了几声。它的身形几乎有山狸三个大,却对它很是畏惧,头都不敢抬起。山狸听过它的叫声后跳下树,跃上于连的肩手朝一个方向伸出去。 于连顾不得惊奇,抬脚往前便跑,那山狸一直指着方向,有人时就跳下来在前面跑,没人就跳上他的肩。 若是又不清楚方向,山狸就叫过一只流浪猫问路,一番寻找,终于找到了女人下榻的宾馆。 于连在拐角处把山狸放进背包里,径直走进宾馆。这宾馆大门不知怎么碎了,服务员正在和一个中年人说着话,眼角撇了撇于连,以为他是住这里的,没有问他。 “是真的突然来了股风刮的门,爸,当时还有几个客人也在,我没事骗你干嘛。”服务员面皮因为激动而涨的通红。 “放屁!老子一直在家,接了你电话不到五分钟就过来了,哪有你妈的风。还把门都吹坏了,你说说,这话说出去谁能信。”中年人也很是生气。 “是真的,不然你看监控嘛。”服务员也觉得冤枉。 于连看了看外面,他刚刚赶过来的时候也只感受到些许微风,至于服务员说的能把门刮碎的大风?于连摇摇头,心中想着也许是服务员不小心打碎了大门,却怪到风上去了。 从楼梯上了二楼后又犯难了,虽然知道了女人在这个宾馆,总不能一间间去敲吧。自己也不知道女人叫什么名字不好去问。看着走廊两边一排排门,他把背包放下,看着山狸笑着说:“你要不要帮忙找一下?” 山狸扬起头,于连从它眼中看到了不屑。它轻轻叫了一声,身子轻轻一跃,从二楼直接跃过一半,到了中间的转层。于连赶紧跟了上去,随着它来到四楼,从楼梯走出去到了一个房门外,它轻轻碰了碰那房门,跳上于连的肩。 于连站在门口听着里面的动静,只能听到电视传出来的声音,似乎是日语,好像是电视采访之类的,其余的声音就听不清楚了。他的听力从复活之后一直极好,站在门口甚至能听到其他房间传来的声音,但现在他将身体往前趴在门上,除了电视的声音就再也听不到其他了。 他回正身子,有些不自在,嘴里嘟囔着:“干嘛啊这是,像个变态一样。” 山狸看不下去了,在他耳边叫了一声,于连只觉得听力一下子提升了许多。山狸朝他努努嘴,指了指那门,于连又嘟囔了一声,还是趴在了门上听去,这次听的清楚了些,除了电视中女主持人的播报外,于连还听到了隐隐的声音和低沉的喘息,他一下子就明白了,满脸通红地回正身子,跑到楼梯间坐下,低低的喘着气。 他刚刚只顾着偷听,根本没注意楼梯上有一个监控器正对着走廊,刚刚他趴在门上说不定已经被看见了...... 一楼大厅。 中年老板火冒三丈的看着面前的电脑说:“这监控器怎么全黑了,他妈的,这难道也是风刮的?叫你看个店,看成这个样子!” 面前黑黑的屏幕倒映出服务员惊奇的脸:“刚刚还好好的啊。” 中年人一脚踹向服务员:“放你妈的屁!滚回家去,什么事都干不好!”他骂骂咧咧掏出手机打出一个电话:“小王,你今天加个班,什么事?别他妈问了,赶紧过来!” 服务员默默起身站在一旁,脸上全是委屈。 第二十三章 终得见 于连坐在楼梯间上,脸上燥热不已。 他并不是没听过那种声音,以前在校期间,宿舍众人一起看看电影时便常常听到。只是刚刚那种情况,属实有些不妥,再加上里面的人又正好是自己认识的,越发惊慌。幸好没人出来,不然看到他那副样子,肯定觉得非常奇怪。 他朝周围看了看,仍然没有人出来。想着自己目前的处境,有些不知所措。现在既然知道女人在干什么,自己又不是变态,自然不好再去听。 他本来就不太想跟踪女人,只不过听了和尚的话也确实有道理,想起当初吴胜男的事情,心中也有些担心女人会遇到什么不好的东西。她要是出事了,何夕一个人在这世上,活的会更加艰难。 想了想,房中另一人应该就是司机了,他们要是成了,至少她的生活不会那么困难。他不愿去打扰两人,女人身上的不幸已经够多了,如果能找到自己的幸福,于连也会为她感到高兴。之前他们出来那么久也没出什么事,应该没什么事了吧......算了,就在这里等吧,反正睡不着。 山狸一直安静地站在他的肩上,没有打扰他的思索。 于连对山狸说:“你要不要在背包里睡会儿?我打算就这么等着,要真出什么事再说。” 山狸摇摇头,于连左右无事,便拿出手机看了起来。 这宾馆有电梯,因此楼梯极少有人走动。当有人走楼梯时,于连便抱着山狸装作打电话的样子让过路,一直这样到了晚上一点多钟,宾馆的电视声和其他各种声音全都停了下来,四周一片寂静。山狸目光炯炯地站在他身上,看着外面的夜色,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忽然耳边传来开门声,然后就是轻轻的脚步声。山狸立刻跳下于连的肩往五楼跑去,于连不敢探头去看,轻轻跑上五楼,不敢发出任何声音。 脚步声越来越近,停在了四楼的楼梯间。于连从上面伸出头看了一眼,见女人穿着一件黑色的紧身毛衣,身上披着酒店的浴巾正站在楼梯间观察四周。于连赶紧伸回头去,连呼吸都微微放缓了许多。山狸也静静地跳上他的肩,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那女人见四周无人,又往上看了看,然后走到四楼和五楼的转层停下。于连又连忙上到五楼与六楼的转层,偷偷看着她。 想起和尚的话,他心中隐隐有些担忧,忽然想起了什么,忙将自己的手机调到了静音。但他心中还是不甚安稳,若她要只是为了打电话,没必要这么小心。而且现在已经半夜一点多,她又要给谁打电话。 他睁大眼睛朝那女人看去,却没有发现和尚口中说的黑气,不知道她要干嘛。 女人先是深吸了一口气,猛的伸直左手撑着墙,然后咬破自由活动的右手,用血在墙上划了一个小小的“x”后便不再动了。 于连看的她的背影,心中好奇更甚,不知她到底是什么意思。 只见她的身体在静止大约一分钟后忽然摇晃了起来,先只是极为轻微的幅度,然后慢慢加大,最后摇晃的极为剧烈,像是病情发作的癫痫患者。她身上的浴巾也随着摇晃落在地上,露出了里面紧身的毛衣,头发竟然无风自动,接着直立起来冲向天上,画面诡异至极。 于连感觉肩上的山狸如同见着了极为可怕的怪物一样缩成一团,浑身瑟瑟发抖,再也抓不住他的肩,身子倒了下去。他连忙接住,将它抱在怀里,山狸眼睛紧闭,全身的毛都炸了起来,身形蓬松了许多。于连不知道它为什么一下子变成这样,此刻也不好再问,紧紧抱着它往下面看去。 只见女人头发竖起来之后又猛地站起身来,身上的紧身毛衣仿佛有风吹进去一样慢慢膨胀了起来。 一个黑色的虚影先是从膨胀的毛衣中慢慢往外透气,然后她的毛衣渐渐缩了回去,那虚影也变的越发真实,停留在楼梯间的墙上,形成一个黑色的小小兽类形状,这形状很像狗,却貌似比狗要凶猛许多。 等那毛衣恢复原状后,黑色兽类也全都印在了墙上,它的脑袋处还有些空白,从中看到白色的墙壁,像是它的嘴和眼睛一样。 于连眼睛瞪的越来越大,心也跳的越来越厉害。虽说之前与和尚在乡下也遇到过这种事,但那时还有和尚在前面,而且吴胜男也已经被控制住了。自己现在手无寸铁,山狸也半死不活,被那黑影发现还不知会有什么可怕的事发生,几乎连呼吸都不敢了,只是轻轻用鼻孔长吸一口气,又缓缓用手遮住吐出,不敢发出一丁点声音来。 那女人沉默的看着面前的黑影,见它完全成型后才轻声问道:“刚刚那阵风是不是你做的?” 黑影嘴稍微张大了些,露出更多的墙壁,似乎是在说话,但于连没有听到任何声音。 女人又说:“我不需要。我只要何夕......” 黑影嘴往上翘了翘,露出一个类似微笑的幅度不断,嘴一张一合。 女人低着头,语气坚定:“不用。” 于连可以肯定她是与那墙上的黑影说着话了,但是她们说的什么,于连却一点都听不到,他有些着急。现在这种情况自己没办法分身去叫和尚来的,手上的山狸又全身发抖,自己不敢让它留在这里替自己看守。正焦急间,那女人声音增大了一点: “那是我的事!” “不用你管!” “不行!” 她的话中否定的语句连着出现了四句,中间只有略微的停顿。应该都是那墙上的黑影提出了一些条件,但是女人不肯答应。 黑影手拖着头,象征着眼睛的两个圆洞眨了眨,嘴又动了两下。这次女人没有那么快的回绝了,她沉默了好一会儿,用极轻微地动作点了点头。黑影像是有些高兴,拍了拍手,猛地从墙上冲了出来,女人身上的毛衣又膨胀起来。黑影钻进毛衣之中,毛衣慢慢缩了回去,女人的头发也掉了下来自然垂向地面。 她捡起地上的浴巾披上,呆呆的站在原地,眼见着刚刚自己用血写成的“x”慢慢变浅然后彻底看不见,她也没有任何惊奇之色,只是看着墙壁发呆。半响才走下楼梯回到自己的房间。 于连听见关门声响起后才缓缓呼出一口气,怀中的山狸眼睛睁开,炸开的毛也趴了下去。它挣扎着从于连怀中站起,纵身一跃。但它这次没有跳上于连的肩,跳到他的腋窝处便没有了力气,被于连接住放进了背包里。他看着下面的楼梯,墙上没有任何痕迹,刚刚的一切就像是没有发生过一样。 于连现在才终于知道为什么和尚一直说女人有问题了,他的心到现在还狂跳不止。 那黑影到底是什么? 女人怎么会和它有关系的? 她们刚刚说了些什么? 山狸又为什么这么怕那黑影? 于连急于想把刚刚发生的一切告诉和尚,但那女人只是回到了房间,谁知道她待会儿还会不会出来。于连不想冒险,如果待会女人再出来而他不在,可能会遗漏很多东西。 他只得在楼梯间等,脑中一直在做着各种各样的假设与猜想,一会儿联想到妖魔鬼怪,一会儿又想到是神秘生物,甚至想到了外星人。 就这样一直到了早上七点钟,女人都没有再出来过。太阳从东边升起,照在于连的脸上,这才让他的想象停了下来。他走到四楼的楼梯间静心等待,直到女人和江刚从房间中走出来,他才快速跑下楼。那天碎掉的玻璃门已经清扫干净,两个工人正在安装新的,前台站着一个年轻的男子,却不是昨晚那个。 于连跑出大厅冲进一旁的早餐店。不一会儿,女人和司机便退完房从大厅走了出来,于连偷偷看见司机的脸上一直挂着微笑,看向女人的眼神也变了。他们两人出门后没有停留,朝医院的方向走去。于连买了两个烧饼后默默跟在他们后面,边走边吃,借着手中的包子挡住自己的脸。 三人一直走到医院附近的停车场前,司机和女人说了些什么,于连看见女人轻轻摇摇头,又对司机说了句话。他们离的虽远,于连却听得清清楚楚。 司机问女人要不要送她回去拿东西,女人说了句不用,还说自己打算先回去看看何夕再说,让司机自己先回去。司机不愿先回去,只说在这里等她,女人坚定的摇摇头。江刚无奈,只得答应了她,说自己下午再过来后便往停车场里面走去,女人则站在门口,一直看不见他的身影后才回过头走向医院。 于连远远地站在一旁看着他们,见女人要回医院,低着头快速走了两步,先于她之前走进医院大门直奔住院部。电梯人很多,而且停的楼层不少,于连没有去等,顺着楼梯往上爬去。 一口气爬到六楼,耳边听到哭泣声,可能是哪个患者病情加重或者伤重不治,他现在没有空去查看,歇了歇继续往上爬去。 第二十四章 口中探秘 于连一口气跑到顶楼,在楼梯间平静了一下呼吸,若无其事地走了回去。 最里面的病房中,和尚仍是安静地躺在床上,于连开门进去他也没有任何动作。于连先把背包轻轻放下,然后去看何夕,他闭着眼睛还在睡,于连不去打扰,自己走回和尚穿边坐下,抓住他的手紧紧握了一下。 没多久,女人也回到了病房中。她先是对着于连点头微笑致意,走到何夕身边查看他的状态,见他还没醒,便坐在了一边朝于连问道:“小兄弟,他昨晚上没醒吧?” 于连看着面前的女人,不知怎的,有些不自在,点头答道:“没有,他一直睡的挺好的,昨晚上也没尖叫。” “哦,那就好。那你昨天睡的怎么样,我见你脸色有些差。” 于连摸了摸脸,他昨天蹲了一夜,刚刚又一口气跑了那么高,自然脸色不会很好:“没事,我看小说看到半夜才睡着。” “嗯,别玩太晚了。”女人客套了一句回过头去看着儿子。 到了八点时,高医生领着两个护士走进来。他解下了和尚眼睛上的绷带查看了一下,对于连说:“这个再绑一会儿,中午就可以拆了,再过不久你们也可以出院了。” 于连忙起身感谢:“谢谢医生了。” 高医生挥挥手让他坐下,往前走了两步到何夕床前,扒开他的眼皮拿出光照了照,对着女人说:“他仍在深度睡眠中,估计还得好几个小时才能醒。”他看着女人的脸顿了顿又继续说:“他这个情况确实很罕见,我也是第一次见这么久才苏醒的。等他醒过来可能会有一些迟缓反应,你要注意着点。” 女人忙不迭的点头。高医生看了看病房问道:“昨天那个男人呢?” “我没让他来。”女人的声音不大。 高医生没有再问,看了看身后的护士,向前一步压低声音说道:“你要组成一个新的家庭,追求自己的幸福我是很赞同并支持的。那个男人我见过,看样子还不错,虽然不知道人品怎么样,不过只要你喜欢就行。但是何夕......你还是考虑一下......” 女人打断了他的话,仍然低着头说:“不用考虑了,我会照顾他的。” 高医生没有再说,深深的看了她一眼走出病房。身后的两个护士对视了一眼,也跟着走了出去。 女人默默地坐下看着面前的何夕半响,从柜子中拿出一个箱子,把旧衣服全都塞到了里面,然后对着于连歉意的说大道:“小兄弟,还得麻烦你了,我想回家换一下衣服。不远的,来回坐车就两三个小时。” 于连刚刚在停车场听过她与江刚的对话,点头说:“没事的,反正我今天也哪都去不了。”他看向和尚眼前的绷带。女人也听到了医生说的话,再次向他道了声谢走出门去。 于连听着她的脚步慢慢消失,才低着头对和尚急声说:“我昨晚看到了......” 和尚反手将他手握住,于连感到一股气场从他身上散发出来包裹住两人,若是突然有外人进来,也什么都听不到。 “看到了什么?”和尚冷静的问道。 于连将自己昨晚看到的一切和盘托出,包括听到女人与司机的缠绵和楼梯间的黑影。为了佐证他的话,于连还把睡在背包中无精打采的山狸轻轻抱了出来,把它昨晚的事也说了出来。 那山狸醒过来正好听到于连说它被吓到浑身没有力气,想要站起反驳,又想起那黑影,只是抬头轻轻叫了一声表达不满。于连没有理它,继续说:“......我看到她在停车场一直站着等司机上车,就觉得应该不会有什么事了,赶紧跑了回来。” 和尚听完了他的话,手从小拇指到大拇指有节奏的敲着床,显然也在思索。于连看不见他的眼睛,只能从他露出的嘴和鼻子看出他的疑惑。他想了许久想不出什么来,轻声自言自语:“黑色兽形......还能附身于人......不会是它吧。” 于连在大学期间小说看的不少,壮着胆子问道:“是不是水鬼什么的,附在她身上想要控制她。” 和尚无奈笑道:“这世上哪有什么鬼?别往那方面想,而且听你说的,那东西似乎还能控制风......” 于连低声道:“这不是说世道变了嘛,可能就是最近冒出来的新鬼。” 和尚将头转向他,于连没看到他的眼睛,也能感觉到他的惊奇之色:“你倒是开窍了,还知道世道变了,看来是想通了一些。不过还是想错了,那些东西往往暴烈嗜血,哪会像你说的那样老老实实和她讲条件。而且,这个世上是没有鬼的。”他似乎是觉得话说的有些太满了,改口道:“至少没有你们口中的鬼。” 于连眼睛闪了闪,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又问道:“那现在怎么办,我要不要再跟着她?” 和尚指了指背包:“不用了,它都这样了还跟什么,知道有东西就好了。”他看着山狸沉默了一会儿说:“但愿别是那东西……看来我们还得继续跟着她,得想个办法......”他忽然砸吧了一下嘴说:“好久没喝酒了......” 于连有些跟不上他跳脱的思维,确实从住院以来他就没有再喝过酒,但现在说这个是什么意思。还没等于连发问,和尚又说:“刚刚我听医生和那个女人好像有什么其他关系,你去打听一下。” 于连愣住了,心想我去哪打听啊,总不能直接去问医生吧。和尚挥了挥手,那无形的气场消失了,无论于连怎么握着和尚的手他也不再说话,像极了一个真正的老人。 于连无奈,只得走出病房站在走廊往前看去,护士跟着医生查完房后忙了起来,在各个病房中穿梭。于连走上两步,拦下刚刚换完药的护士笑嘻嘻说:“姐姐......” 于连人长的不赖,一个人照顾和尚被认做是有孝心,再加上平时也总是笑脸相对,这层楼的护士对他的观感普遍较好。这护士便是刚刚随着高医生查房的两个中的一人,见于连拉住自己,停下脚步疑惑问道:“怎么了?你爷爷不舒服了?” “不是不是。”于连忙道:“我就是想问问......”他又扭捏了一下,低着头说:“就是刚刚那个高医生和那个女的是什么关系......” 护士看着他皱了皱眉说:“你要干嘛?” “你别误会,我就是刚刚听到了,有些好奇。”于连低头看着她的眼睛。 护士也才二十一二岁左右的样子,被他盯着也有些不好意思,偏过头红着脸说:“我们不能随便透露病人的隐私的。” “我不是想知道他们的隐私。”于连急忙说:“我就是看他们关系好像挺好的,想着我爷爷中午不是要拆绷带嘛,和医生搞好一下关系,又不知道从哪里入手......” 护士失笑道:“不用什么搞好关系的,我们医院的医生都是该怎么做就怎么做,而且你爷爷就只是拆个绷带,至于这么紧张嘛。” 于连摸着脑袋,有些不好意思,这是他临时想出的一个话,有些紧张:“这也关系到我爷爷能不能看见东西嘛,我这.......” 护士摇摇头说:“你放心吧,没什么事的。”她又看了看周围说:“其实这也不算什么隐私,不过你去问人家还不一定会告诉你。高医生是那个女人的继父,她妈在她爸出车祸死了之后还不到一个月就和高医生结婚了。” 她向前走了两步,凑上前低声说:“那个女的她妈嫌弃她生个自闭症,没再和她联系过,后来结婚才通知她。本来听说还要争前夫留下的房子,后来不知咋的就放弃了。高医生知道这件事后就经常照顾她,结果高医生和她妈还处不到一年就又离婚了,所以说是继父也不是很准确,算是前继父吧。”护士顿了顿,直起身子继续说:“不过虽然高医生和她妈离婚了,但是也一直照顾着她的,本来这里只准一人一间,是他向院长申请才让你们住进来......” 于连想起女人的遭遇,有些心塞的说道:“高医生真是好人,那他说的什么医院又是什么?这里不就是医院吗?” 护士看了一眼他说:“她儿子是自闭症,而且这么大了,几乎没有治愈的可能了。高医生建议把他送到专门的疗养院。”她的表情有了些许不自然,但很快便恢复了:“那样至少会减轻她的压力。”她朝何夕的病房门看了一眼:“只不过那女的一直不同意,唉,要我说也真够难的,一个人拉扯这么大,还不知道以后得养他多久......” 于连顺着她的目光也看向那扇门,眼睛眯了起来,目光似乎穿透了门看到躺在床上的何夕。 第二十五章 人心思动 女人是在十一点半回到病房的,她之前带走的箱子里装满了换洗下来的衣服。这里面除了两件自己的贴身衣服之外,其余的全是何夕的。另外还带了一些家中的即食红肠过来送给于连。 等到十二点左右,高医生进来给和尚拆除绷带,仔细观察了一阵之后说:“他这个白内障手术过后好了很多,再观察两天就可以出院了,但是短时间别坐飞机。” 于连啊了一声说:“医生,这,我们是来这边走亲戚的,家在南方,不坐飞机坐火车我爷爷也受不了啊。” 高医生说:“这不是还有高铁嘛,也挺快的。只要注意点,按时滴眼药水就行了。” 于连苦笑道:“你不知道我爷爷,他这身体很奇怪,一上高铁就吐,坐飞机就没事,火车也没问题,可这太远了......” 高医生露出惊奇之色:“这我倒是没听说过,坐高铁晕车,坐火车和飞机都没事?”见于连点点头,他向床上的和尚打了一个手势,和尚冷漠的看着他,指了指自己的耳朵没有说话,高医生沉吟半响说:“嗯......可能他耳前庭的域值比一般人低,不过他也听不到啊,这......”他又看了看于连,摇摇头说:“人的大脑是很神奇的,现代科学还有很多不能完全解释,实在不行你在这附近给他找个地方住半个月吧,半个月就能好了。我们哈尔滨也有很多好地方你也没去过吧,顺便带他去看看也好。” 于连为难的说:“我们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一直住在酒店也不方便......”他低着头,眼角却向女人瞟去,她在一旁静静的听着没有插话。 他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 高医生眼睛亮了些,指着女人说:“你可以问问她嘛,她家住的也不远,家里就她们两个人,闲着也是闲着,可以给你们租一半的。”他将这个“租”字的声音说的稍微大了一点,丝毫没注意到地上于连放着的背包动了动。 于连立刻转向女人说:“阿......姐姐,你看这,能麻烦你们半个月吗?我们给钱的,半个月五千块行不行?”他装作对钱没什么概念的样子,张口就说了这么多。 女人连忙站起来说:“不......”于连目光暗淡了下去,她接着说:“不用这么多,哪会要你们的钱啊,直接住进来就行了。” 于连的眼睛又亮了起来:“谢谢姐姐了,钱当然要给,我现在就转给你吧。” 女人连连摆手:“不不不,你都还没去看呢,给钱干嘛......”她给儿子看病虽用了不少钱,这次为了手术,将之前买来运送儿子往来医院的车也卖了,但家中还是有亡父留下来的两层楼房。母亲出嫁到了别家,偌大房子就自己和儿子两个人住。本想用作出租的,可儿子对那些来来往往的陌生人很是不适,加上他偶尔尖叫也会使得租客不厌其烦,便再也租不出去,这些年只能在网上找兼职以养活二人,生活的并不宽裕。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何夕似乎对他们也有些适应了,其他时间除了睡就是看着太阳,仿佛完全看不到这两人一样,尖叫频率也少了许多,她还记得之前住三人间的时候,他几乎是每天都要尖叫一次的。而且这个年轻人话也不多,人又孝顺,也很知趣,知道什么不该看,她心中已是同意了。 “何夕也有两天就要出院了,到时候谁先出院就可以等一会儿,我们一起回去,钱的事以后再说。”她看了看医生,又转向于连说。医生自然知道她的情况,让于连去她家租住也是想帮她。 于连听到这里便也不再说什么了,只是一个劲的感谢她。他们都没注意到,于连放在地上的背包从刚刚开始就一点点以极小的幅度往旁边挪动,本来随意放在一边的肩带不知怎么就放到了高医生的脚下。 高医生静静的看着他们两个人,忽然说:“我看何夕也好多了,等醒过来再观察一阵子就可以出院了,到时候你们可以一起出院。” 于连转向医生又连声道谢,医生挥了挥手转过身就要走,脚刚好踩到那肩带中,伸到里面往前走了一步,将背包带起,可那背包一边又压住了床,死死没动。医生身体顿时失去平衡往前倒去,摔在地上,将眼镜都摔掉了。 于连吓了一跳,和女人一起冲上前扶起他。高医生从护士手上接过眼镜,又看了看脚下的背包,笑着说:“没注意,没什么事。我虽然把这里当成了家,但是晚上还是得回去的。”护士轻笑了一声赶紧住嘴。 于连听不太懂他这个笑话,将背包放到了椅子上道歉:“对不起,高医生,我这......一时没注意就随便放地下了,我真是.......”他脸上露出懊恼的样子。 高医生挥挥手:“都说了没什么事,下次注意点就行了。好了,我们走吧。”护士想要来扶他,被他摆摆手拒绝,慢慢走了出去。 他走出去后,于连看了看床上的和尚,他仍旧面无表情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但于连能看到他眼底的隐隐笑意。 等女人回到何夕床边后,他有些恼怒的打开背包,看着里面抬着头的山狸眼中闪着寒光,不敢说话,忙拉上了拉链。 耳边听到女人的声音,转过头去发现何夕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醒了过来,正直勾勾的盯着他手中的背包。 ...... 这是江刚跑的第六趟车了,今天跑了快两百公里,这趟跑完就回去做饭再去医院,他打定主意。等车上的人下完之后往家开去,顺便看着有没有正在等出租的人,要是接到一两个同路的更好。 往前开了不远,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路边,他开过去摇下车窗说道:“彭姨,买菜啊,来,快上车,我正好也要回去。” 彭姨手中提着两包满满的塑料袋,见车里是他也有些高兴,上车坐在副驾驶笑眯眯说:“你看我这运气好的,刚好要回去就碰上你了。” 江刚把安全带给她系上后往前开去:“哈哈,彭姨你咋跑这么远买菜。小区楼下不是有菜市场吗?” “那里卖的菜你叔吃不惯,我也觉得不够味,这不是,专门跑这里给他买南方来的辣椒。我们湖南人吃的辣和你们东北人不一样。” “那改天有机会向彭姨请教一下了,哈哈。” “这有啥,你待会儿就去我家里吃饭,你叔也说好久没见你了。” 江刚忙说:“那怎么好意思......” “有啥不好意思的,你不在家的时候,我天天带着你闺女一起吃饭,她不也吃的开心。今天啊,来和你叔喝两杯。” 江刚还要拒绝,彭姨又说:“你闺女怎么现在还没放假,都这么冷的天了,孩子一个人在学校不得冻坏了。” “哪能啊。”江刚笑着说:“过几天放元旦应该就要回来了,再有半个多月就要放寒假了,到时候又得麻烦您老人家帮着看着点了。” 彭姨笑道:“没什么,你闺女那么机灵,我欢喜还来不及呢,不过啊......”她一转话题:“家里还是得有个女人在,她都这么大了能理解你的。上次给你说的事你怎么想的?” 江刚想起上次回去老人要给自己介绍相亲,那时自己还没和女人确定关系,也不好回绝老人的好心就随口应了下来。但是昨晚已经和女人发生了实质关系,不想再和其他人有关系引得别人误会,正要推辞。彭姨从口袋中掏出手机翻出一张相片说:“你看看这个,我学生的女儿,也是个老师,正好是教的初中,快三十了还没嫁出去,她爸妈都急死了,说只要人好就行,其他条件不挑。要说缺点就一个,年轻时受过伤,现在好像生不出孩子,也是因为这个嫁不出去。不过你家里有一个也不怕。” 江刚看了看相片,那是一个戴着白色毛帽的女人,鼻头上沾了一点雪,眼角贴着亮片,两只手立在桌子上,托着脸正对着镜头笑,清纯的脸占据了大半个屏幕,应该是什么演出之后拍的照片。他的心立刻停止跳动了一下,到嘴边的拒绝迟迟说不出口。 彭姨在身边笑着说:“长的好看吧?我给人家说了你的情况,她爸妈看起来没什么意见,你们要是成了,他们白得一个大外孙女,哈哈。” 江刚附和的笑了两声,往前看着路,又忍不住偏过头看了这照片两眼。 第二十六章 不见复关 这时已是下午,太阳也要落下。江刚将车开到楼下,拿过彭姨手中的袋子和她一起上了电梯。 到了楼层,他把菜放到彭姨家门口转身就要跑,却被她一把拉住:“小江你跑哪里去,快进来,我又不会吃了你。” 江刚无奈的说道:“彭姨,我待会儿还得出去呢,就不麻烦你了。” “出去干嘛?再出去天都黑了。” 江刚想说出去医院,想起刚刚看到的照片又住嘴,只是说:“真的不用了。” 彭姨不由分说,拉着他进了屋,又把门关上笑道:“你现在走不掉了,陪你叔喝点,我去做菜,今天就在这吃。” 她说罢提着菜走向厨房,向旁边的卧室叫道:“老头子,快出来,小江来了。” 一个瘦骨嶙峋的老人拄着拐杖慢慢打开门,看到客厅的江刚后显出高兴的样子说:“小江啊,好久没见了,来,坐。” 江刚上前搀扶着老人坐下,连声说:“又得麻烦杨老了,我闺女放假天天往你们这来,现在她没放假我又来,这多不好意思。” 杨老声音中透着些疲惫,说话有些费力:“没,没啥事,你们能来就好。” 江刚关心的问道:“杨老,您这病......” 杨老无力地挥挥手说:“老毛病了,上次多亏了你送我去医院,不然我还活不到现在。”他说完轻轻咳了两声,用手捂住。 “现在医学发达,啥病都能治,您这病也能整好的。” “咳,没啥,你别看我这样,我每天还能吃三碗饭,喝半斤酒。就是不知道那些东西都去哪了,厕所也不怎么上。” 江刚眼角看到厨房洗菜的彭姨顿了顿,也没有在意,安慰道:“您这,酒还是少喝点。” 杨老冲他笑了笑,指着客厅中的电视说:“能有啥事,我这么大年纪了,死了也值了。你给我开一下电视,我看一下有啥好看的。” 江刚依言给他打开电视,里面正播放着一条澳大利亚电视台的记者深入非洲采访一个全新原始部落的新闻。杨老换到了本地台,正在放着抗日剧,他靠在沙发上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趁着这个时候,江刚扫视了一下这间房子。大小和自己家差不多,布局略有些差异。正对大门墙壁着挂着一个神龛,中间写的几个大字“天地国亲师位”,左边用一行小字写着“杨氏堂上历代祖先”,右边则是“九天司命太乙府君”,下面用电香烛和塑料苹果供奉着。 正对着神龛的地上放着一个小板凳,上面摆着一个观音像,慈眉善目闭着眼。江刚怎么看都觉得有些怪异,但又说不上来是哪里。 不多时,彭姨端过来一条刚刚做好的剁椒鱼头放在桌上,埋怨杨老说:“你就只会看电视,来客人也不知道招呼一下。” 江刚连忙摆手说:“别别别,这有啥好招呼的。”他看了眼厨房,做好的菜都放在一边,走过去跟彭姨一起全都端上了桌子。 三人坐定,彭姨又从柜子中拿出一瓶酒倒上,对江刚说:“陪你叔整两口,他平时就一个人喝,也没劲。” 江刚看到那瓶子上有四个大字“千年湘西”,笑着说:“彭姨你这酒也要喝自家的啊。” “那可不,他说其他的都没劲,这还是我前不久从老家带回来的,你看,就只剩这点了,来,你试试。”彭姨将酒递给他热情的说。 江刚接了过来咂了咂嘴,喝下了一口点头说:“嗯,和我们东北的酒不太一样,度数差了一点,不过也够劲。” 他话说完,彭姨又夹了一些菜到他碗里,口中不停说:“喝酒吃肉,来,试试你姨的手艺。”他接过吃了口,这些菜都有些辣,但也很好吃,不住的称赞她的手艺。杨老从刚刚就一直沉默,只是默默的喝酒吃菜。 彭姨一直没吃,她夹了几块肉放在饭上,用筷子立起来插在上面看着江刚笑着说:“之前叫你来你就见外,你看看,你闺女比你灵泛多了。” 江刚连连点头,看着她一直没吃,有些迟疑的说:“彭姨你这......” “哦,先敬下菩萨。” “彭姨你还信佛啊?” 彭姨笑了:“信佛还吃肉吗?这是敬的先人。”她指了指一旁的神龛说:“我们从湖南过来,先人也跟着我们来了,吃饭前给他们吃了我们再吃。” 江刚有些奇怪:“那你这,就在饭桌上敬?” “哈哈,端上去麻烦的很,先人不会怪罪的。”她拿下筷子吃了一口肉眨了眨眼睛说:“再说了,他们早就投胎了,哪还顾得上我。” 江刚失笑,这彭姨和杨老都来东北很长时间了还能设立神龛,他本以为二人都是虔诚的人,转念一想,彭姨在高中教了一辈子物理,又怎么会真正相信神仙鬼怪。 这顿饭吃了许久,杨老真如之前所说,江刚一碗还没吃完,他已经连吃了三碗饭,喝了至少半斤酒,这桌上的菜几乎有一半被他吃了,江刚看着他瘦弱的身体,实在想不到他吃的东西都去哪了。彭姨一边埋怨他他慢点吃,一边细心地用纸巾擦去他滴在衣服上的油渍。 杨老吃完饭说了声“慢慢吃”,将筷子放在一边就靠在沙发上看电视。 “别理他,我们吃我们的。”彭姨看江刚停下了筷子,给他续上了一碗饭说:“怎么样,刚刚那个姑娘还可以吧?待会儿我给她爸妈说说,你加个人家微信好好聊聊,年轻人嘛。” 江刚拿过碗夹了一块子辣椒炒肉说:“我比人家大那么些,还有个闺女,算了吧。” “人家都没说什么。再说了,那么大闺女是想要就能有的?”彭姨劝道:“待会儿我给人爸妈说声,后天星期五,放学和人家见一面。” 江刚低头刨饭,脑中浮现起女人的面庞,还要拒绝,又想起那个初中老师清纯的面庞,夹了些菜没有说话。 不知怎么的,从昨天晚上和女人发生关系后,他心态似乎有了一点点转变。心中自然还是喜欢着女人的,但又觉得之前的承诺有些草率,而且女人那晚虽没有主动,但也好像拒绝的不是很彻底。有了关系之后再看那女人,身体也不像以前那么诱人了。还有那孩子,要真养他一辈子的话...... 他脑中想着这些,吃饭的速度有些慢了下来,又喝了一口酒。 彭姨看着他说:“就算不欢喜也去见一面嘛,见面了不就知道对不对眼了。” 江刚点了点头,拿起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 ...... 于连拿着两个盒饭推进门,一碗递给半坐在床上的和尚,一碗自己吃了。吃完后收拾了一下看向女人说:“姐姐你还不吃饭吗?” 女人坐在少年的床边,他苏醒已经有五六个小时,除了刚睁开眼时看了眼别处,其他时间便一直看着窗外的天空,直到太阳慢慢落下。听到于连发问,她笑了笑说:“我等会儿去吃。” 于连自然知道她在等司机,他们之前已经说好,司机下午会送饭过来,女人就不用自己下去了。 天慢慢黑了下去,一直到晚上八点,司机都没有来。背包里面的山狸微微动了动,似乎在害怕些什么。 少年还是静静的坐着,看着外面从阳光明媚变成满天星光。女人看了看手表慢慢起身,朝着于连笑了笑说:“小兄弟......” 于连不等她说完便问道:“你要吃什么,我帮你们去买。” “不不,你帮我看着就行了。” “没事,我今天一天没怎么动了,也想运动一下。” 女人沉默了一会儿说:“那麻烦你买一碗素面,一个牛肉饭,就在楼下那个地方,我转钱......” 她还没说完,于连已经推开门跑了出去,过了大概二十分钟又跑了回来,将两个饭盒递给女人。 女人接过饭盒道谢,看了下价格,牛肉饭十五,素粉六块。掏出手机转给了于连二十五块钱。于连忙说:“不用的,我们以后还得麻烦你。” “以后是以后,现在该给就得给。” “那也不用这么多......” 女人笑了笑:“多的就是你的跑路费了,不多,你别嫌弃。” 于连摆手说:“怎么会......” 女人看了床上的和尚一样,对着他面无表情的脸笑了笑走回自己的位置上,打开饭盒先拿出牛肉饭喂给何夕吃。他机械的张开嘴一口口吃下,眼睛看都没看女人,一直望着外面的星空。 女人给他喂完后,自己打开已经冷了的素面吃了起来。 她撩起头发,头低下,在桌子上一口口吃着面,窗外的霓虹灯远远的照在她身上,给她添上一层微弱的光环。 于连觉得,此刻的她像一副绝美的油画。 第二十七章 前缘已尽 江刚从彭姨家沙发上醒过来时已经是九点钟了,睁眼便看见杨老仍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的看着电视,彭姨则用盆接了热水给他泡脚,有那么一瞬间江刚还以为他是木偶。 见江刚醒了过来,彭姨放下正在给杨老洗脚的手关切的问道:“没事吧小江。” 江刚坐起身来捂着头说:“彭姨,我这,唉,怎么就喝醉了。” 彭姨笑着说:“这酒后劲大,你第一次喝还有些不习惯,下次就不会这样了。” 江刚看了看时间,已经是九点,他想起之前答应女人自己下午要过去的,刚刚起身,但头有些晕,又重重坐了下去。 “你再坐会儿,现在才九点,家离得这么近,急什么。”彭姨忙压住他的肩说道。 江刚甩了甩头,努力使得自己清醒了一些:“唉,这人丢大了。” “说什么呢,这又没啥外人。”彭姨责备道:“再说了,你这喝完就睡,酒品倒也不错。” 江刚苦笑了一下,在这里坐了一会儿,等头痛稍微好了一点便起身告辞。 回到家中,他从饮水机倒了一杯水一饮而尽,站在窗边看着夜空思索。 本来约好下午跑完车去给女人送饭,她之前拒绝,还是在他的强烈要求下才同意。现在自己喝酒了肯定不能开车,自己这车又不是自动驾驶,而且已是九点,女人应该也吃过饭了。 他拿出手机,翻到女人的微信,上面没有任何留言,女人并没有催他问他。不知怎么的,他有些恼怒,将手机扔在一边的沙发上。 想到自己每天去医院看她,她却总只是一番不温不火的样子。那我成什么了?难道除了你我就找不到别人了吗?他想起那照片中的初中老师,看着星空,暗自把她们两人的脸拿来比较。 女人长的自然是好看的,而且还带着一种成熟女人的独特风韵,一举一动始终透着些自己都不自觉的风情,再加上沉默寡言,总是安静的站在一边,常常让江刚忍不住生出想要去呵护的心思。那个初中老师他还没有见过面,只从单张照片去看,他只觉得这人面目清纯,笑容纯真直击人心,如同烈日下的清泉,雪地中的篝火,让他忍不住想要靠近。 对比许久,也不知孰优孰劣,但女人自己已经拥有过了,另外一个甚至面都还没见过,一时有些晃神。 拿过手机思忖一会儿,打开女人微信,又沉吟半响才发出去几个字:对不起,有事暂时不能来。刚发过去把手机扔在一边不去看它,心中又有些隐隐的期待,故意走到洗手间洗了把脸,慢悠悠地走回来拿起手机看去,女人还没有回信息。他不免有种说不出的感受,好像自己受到了轻视,又将手机翻过盖住,以免有信息过来时自己看到。 打开电视看了一会儿,心思却全然没在那上面,忍不住拿过手机一看,锁屏的手机显示一条新信息,是女人的回信,只有简单的两个字:没事。 他往后靠在沙发上,对着天花板看了看,忽然自嘲的笑了一下,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发笑。 转眼到了第二天,江刚一觉睡到快十点才起来。洗漱完毕出门,正要碰到彭姨正从电梯下来,她脸上带着些许疲惫。江刚打了声招呼,知道她刚买菜回来,也不多做停留,下楼开车直奔医院。 到了顶楼,除了何夕,病房上的人都醒了过来,那个光头老人还是面无表情的看着墙上无声的电视,他的孙子在一旁看书。打过招呼后,江刚走到女人的面前说:“不好意思啊,我昨天喝了点酒不能开车了。”他拿出刚刚买的两个烧饼递给她。 女人并没有接过,温柔的笑了笑:“我吃过了,那边小兄弟去买的,给我也买了一份。你饭量大,留着一会儿吃吧。” 江刚脸不为人察觉的抽了抽,收回烧饼放进口袋中。看着床上的少年问道:“还在睡觉吗?” “嗯,昨晚四点才睡着,再让他睡一会儿,这两天就能出院了。” “什么时候,医生说了吗?我到时候来接你。” “不用了,你忙自己的吧,还不确定呢。”她将于连要租住在自家的事给江刚说了一遍。 江刚还要再问,手机响了起来,接过电话,是一个要包他车的人。他有些为难,自己才来没多久。女人看出他的为难,让他不用管她,忙自己的事去。江刚便和她告了别,下到医院开车去接那人。 到了地方,是一对中年夫妻,现在回去赶不上车了,便包了他的车要回依兰。一路上两夫妻不停说些话,江刚听在耳中,了解到他们就是之前经常坐他车,说自己中邪了的女生的父母。这次来城里也是来看望女儿是不是好透了,江刚只听见他们一直说什么大仙儿啊,狐狸啊什么的,想起自己曾给女人说过再遇到吴胜男要好好问问。正要开口,又想到那老师的脸,沉默着往前开车。 到了依兰县城,他送两夫妻下了车后,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点上烟抽了起来,在烟雾中,他为自己刚刚的行为辩解:这世上哪有什么仙儿怪儿的,都是他们自己想出来的。 麻烦,累赘。他脑中不自觉蹦出这两个词,心中更添烦闷,看了看时间还不到四点,将车开到售票的地方等。 到了五点,王宇楠从售票站走出来,一眼就看到了江刚的车,走上去笑道:“咋的大兄弟,咋这么久都没来呢。” 江刚打开车门让她上车说:“这几天忙,也没什么客人。” 其实最近市内有些大学放假早的大学生都要回家,往来依兰的人也不少,但江刚不想离女人太远,便一个都没接,只在市内跑。 王宇楠没有再说什么,坐着他的车一直开到自家楼下。江刚默默跟着她上了楼,进门之后坐在沙发上抽着烟一言不发。 王宇楠也不去打扰他,打开冰箱拿出些菜开始做饭。做了三菜一汤放在桌子上,盛了碗饭递给他:“吃饭吧,有啥事想不开的。” 江刚接过,夹一筷子菜扒了一口问道:“有酒吗?” 王宇楠眼睛动了动:“咋的,你不回去了?” “回去干啥,咋的,你不欢迎啊。” 王宇楠从柜子中拿出去年过年时别人送的酒,倒了一点在他杯子里说:“看你说的,没啥欢不欢迎的,你能来姐就高兴。不过你这咋回事啊,之前走的时候还好好的,咋现在成这熊样了。” “没咋。”江刚喝了一口酒沉默了一会儿,悠悠叹了一口气说:“姐,你说我算不算一个男人。” 王宇楠没有问他,她知道江刚自己会说的。 江刚将自己那天回去之后的事全都向王宇楠说了,包括他和女人发生关系的事,又说起彭姨给他介绍的相亲对象。他自己也说不清到底要选哪一个了,因为这个一直烦闷不已。 王宇楠静静的听他说完,看着他一杯接一杯的喝完酒,眼睛闪过一种难以言说的神色,似乎是看透世事的睿智,又似乎是对滚滚红尘的怨恨。良久才轻轻叹了一口气低声说:“我看,还是老师好点。” 江刚拿着酒杯的手停了停,没有说话,一口喝完了杯中的酒。 “那个女人要像你说的,长的不错,性格虽然也好,但是毕竟有个那样的儿子。你没和他一起住,自然会说受得了,但是一起住的时间长了就说不定了。”她见江刚要反驳自己,压了压手示意他让自己说完。 “老师就好很多了,她爸妈和你邻居很熟,你邻居还愿意介绍给你,说明人人品就没啥问题,生不出孩子也没啥,你自己不也有一个嘛。等你闺女十八九岁上大学时你们也还不到四十,年纪轻,想干啥不行?你自己不也说了嘛,和女人上过床了,那就没啥了,你们男人啊......” 江刚透过酒杯看去,王宇楠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觉得头有些晕,往后靠在沙发上说:“不管了,以后再说吧。姐,你不会赶我走吧。” 王宇楠没有说话。 江刚走过去挨着她坐下,轻轻摸了摸她的脸,然后抱着她走进了卧室。 半响之后,王宇楠系上扣子独自走了出来,她将碗筷收拾干净,又拿起江刚喝了一半的酒倒掉,洗了洗杯子,自己重新拿出新杯子倒上了酒,耳边响起江刚的呼噜声。她走到窗边,透过窗户往外看去,江刚的车停在楼下,楼下来来往往的人都看了一眼这陌生的车,又抬头望楼上看去。 王宇楠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木然的站立不动。 第二十八章 士之耽兮 第二天九点,江刚在路上等了许久,才拦下两个要去售票站的人,开车回到省城。 把他们放下后,他开到医院。女人正在收拾着东西,见江刚过来,她笑了笑说:“来了?” 江刚点点头看着她问道:“怎么,现在就要出院了吗?” 女人点点头指着一旁穿上自己衣服的和尚说:“医生说老人家可以出院了,何夕也好多了,回家静养就行。”江刚提出要送几人走,开始女人并没有答应,但江刚觉得自己心中有些愧疚,想以此弥补一下,上前帮她将衣服收拾好,又扛着箱子先下楼梯放到车里。 女人还有一会儿要忙,便让于连下去等她。于连领着和尚走出病房,和几个相熟的护士打着招呼。趁着两人等电梯时,那个当初把女人和高医生间的关系告诉于连的护士走过来看着他说:“你爷爷刚做完手术坐不了飞机,你们坐火车回家吗?” 于连说:“我和何夕他妈说好了,先去她家住半个月,等我爷爷能坐飞机了再走。” 护士点点头,看着他又有些不舍,忽然说:“那这半个月你不会一直在她家吧,没事的时候也可以出来玩嘛,冰雪大世界你还没去吧。” “没有。”于连摇摇头。 “等你哪天有空有机会可以去看看。”她忽然低着头,脸有些红用极低的声音说:“明天我轮休,反正没什么事,你要不要去看?” “啊?你说什么?”于连只得装作没听到,这时电梯来了,他带着和尚进了电梯朝护士挥了挥手,电梯在她幽怨的眼神中关上。于连呼出一口气,我连自己是谁都还没搞清楚,又怎么敢给你承诺。 到了三楼时电梯停下,从外面往里推进来一个担架。于连拉着和尚往里面站了站,耳边忽然听到一个声音说:“怎么可能,你再看看,昨天还好好的啊。”声音带着哭腔,于连往外看去,一个老妇人背对着电梯,头微微上扬看着面前的医生。那医生有些无奈,安慰说:“老师您别激动,我们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了,但是......” 妇人紧紧抓住医生的手:“他前天还吃了三碗饭,一点事都没有,不可能,你们再看看。” 医生耐心的解释道:“这其实是他身体的一种自救。您看他都瘦成那样了,每天还吃那么多,身体一定会有问题的,只是当时看不太出来。” 这时,担架已经抬了进来,电梯门缓缓关上,于连看到那妇人握着医生的手慢慢松开,自始自终都没有见过她的正面。 ...... 江刚在外面等了一会儿,只见那个老人已经戴上了一顶皮帽子和于连一起走了下来,他们没急着出来,一直等到女人和何夕走到身边,才和她们两个一起出来。四人慢悠悠的向江刚走来,如同一家人。 四人坐到车里,江刚问清楚位置后,带着几人往前开去。途中,何夕因为有些不熟悉周围环境,又尖叫起来,女人在一旁怎么劝说也无用。江刚手牢牢的把着方向盘,透过车内的后视镜往后看到何夕因张大嘴而露出的舌头,心中有些烦闷,加快了速度,很快便回到了。 等到了地方之后,他想帮着把箱子拿下来。却被于连抢先了,他背后的背包被大风吹的微微在动,于连随着女人来到二楼一扇门前停下。 女人微笑的看着江刚:“麻烦你了,进来坐坐吧。” 江刚有些不敢面对她的笑容:“不用了,我这,还有两个客人,你们先忙吧。”说罢转身下了楼。 于连看着他的背影说:“这司机大哥好像很不好意思的样子,姐,你们是不是在谈恋爱啊。” 女人笑了笑没有说话,掏出钥匙打开了门。 于连进到家中四处看了看。这房子倒是不小,进门就是一个客厅,放着些圆形塑料玩具和一个气球沙发。往前走是一条走廊分开两边五间卧室,最里面是长长的阳台,阳光从玻璃外透了进来,于连走到窗台看去,下面是一个小小的花园。 女人先把何夕放在沙发上坐下,然后带着于连走到走廊边,指着左边两间大卧室说:“这里就你们俩爷孙住吧,离市区远,你出门得搭公交,别嫌弃哈。” 于连忙说:“不会不会,这已经很好了,比很多酒店好多了。远就远嘛,反正没啥事。姐,你明天还要去医院办报销吗,要不要我陪你一块去,我押在那里有些钱还没退完,明天要取回来。” “嗯......”女人看了看何夕说:“我后天再去吧,报销没那么快的。” 于连也知道他担心两人都走了,留下一老一小在家中有什么不便。不再多言,走到女人给他安排的房间,把门关上,从背包中拿出山狸慢慢放在床上,摸了摸它的毛。山狸抬起头看着他,眼中说不清是什么东西。于连安慰它说:“没事的,我们处理好这件事就走了,你好好呆在这里。忍几天就行了。” 山狸不满的看着他,无奈的轻声叫了叫,任凭于连将被子盖在自己身上,在外面完全看不出痕迹。 ...... 下午五点,江刚接了最后一趟客人后,拿出手机拨通了之前彭姨给他的那老师的电话。两人八点约在一家咖啡厅见面,江刚放下电话,心跳有些加速。她的声音很好听,可能因为是老师,语气也很温柔。 他想了想,又拿起电话给女人打了过去,邀请她出来吃饭,也顺便谈谈“我们两的事”。不出意外的,女人因为要照顾儿子婉拒了他的请求,只是让他有机会来她家那边去吃。 江刚先将车开了回去,洗了个澡,换上一件正式的衣服,对着镜子整理了许久才出门。对面彭姨家的门紧闭着,也不知道有没有人在家。江刚想着之后再感谢她,七点左右下楼开车提前到了那家咖啡厅。 随着时间的临近,他也越发紧张起来。站在咖啡厅门口心跳越发快了,一方面是担心那老师只是照片上好看,一方面又担心被女人看到。正忐忑间,耳边听到一个声音问道:“请问,你是江刚吗?” 江刚条件反射地转过头,面前是一个戴着毛帽的女子,她的斜刘海偏向右边,头微微偏向左边,戴着一个圆框眼镜正看着自己。 他的心停止跳动了一下,挺挺身子说:“是我,你就是苏梓怡吧,是彭姨介绍我来的。你比照片上更好看。” 苏梓怡笑着看了看旁边的咖啡厅大门说:“我们要不然进去聊?” “当然好。”江刚推开门让她先进去,要了两杯咖啡。找了个靠窗的位置聊了起来。 他们从彭阿姨开始聊起,一直谈到各自上的大学。又因为苏梓怡是教语文的,聊到许多关于文学方面的知识,江刚也能跟上她的思路。这些年为了跟上女儿,他也重新学习了很多知识。他们越聊越欢,也越发投机。两人基本上都是苏雪怡在主导聊天方向,她说的很多,江刚大部分时间都在听着,只是时不时说上两句自己独到的见解。 苏雪怡有些惊喜:“之前彭阿姨说你是司机,我还以为你平时不会看那么多书呢,没想到你知道的还真多。”她又补充道:“我没有瞧不起司机的意思,只不过大多数人出学校之后就不会再去学习了。” “那是因为对他们而言,生活比学习更重要。”江刚微微笑道:“我以前在大学期间还是学生会主席,毕业以后虽然变成司机,但是也总是在学习的。”他指了指外面来往的车辆说:“就像你平时坐出租车,会发现很多司机都在听广播,我就是经常从那里学习到新的知识。在我看来,学知识本就是一种享受,这种精神享受完全不输于肉体享受,只是获取的似乎要难一些。” 苏梓怡连连点头,看着他的目光也变了。这话对她一个老师来说是很对胃口的。江刚微笑的看着她,眼角瞥见手机亮了起来,他看了一眼,是女人打来的电话。她几乎不会主动给自己打电话,但江刚只是不动声色的将手机塞进了口袋。 外面下起了雪。 两人又聊了许多,一直到晚上十点,咖啡店的人慢慢少了些,江刚才提出要送她回去。她家离江刚家并不是很远,在另一个小区。江刚开车把她送到楼下,互相加了微信,又约定明天一起吃饭,看着她慢慢走进小区的背影,他只觉得这时气氛很好,忍不住就要唱首歌来送送她,但搜肠刮肚,实在想不起来拿手的歌,忽然想起小时候邻居唱的小曲,也不管合不合适,站在原地唱了起来: 走一里,思一思,高堂老母啊;走二里,念一念,好心的街坊啊; 走三里,擦一擦,脸上的泪呀;走四里,骂一声,狠心的张郎啊; 走五里,叫一叫,喂过的骡马呀;走六里,瞧一瞧,放过的牛羊啊; 走七里,望一望,平过的场院;走八里,看一看,住过的庭堂...... 此时大雪纷飞,他这歌声不大不小,只能让苏梓怡听见,她站在原地听完这首歌,才向江刚挥挥手走进了小区里。 第二十九章 两军临阵前 江刚等到再也看不到苏梓怡之后,回到车上拿出手机。 女人仅仅只是打了个电话,见他没接,女人也没有再发微信或者短信过来。 坐在车上看着飞扬的雪花,他沉吟了一会儿,还是拨了回去,电话在嘟了两声后接通了,但没有人说话,只能听到微弱的电视声音。 江刚沉默了一会儿说:“不好意思,我刚刚在开车,没听到。” “嗯。” 是女人的声音。 “你明天有空吗?”江刚看着一旁的路灯问。 “明天好像不行,后天可以吗?”女人的声音从另一边传来。 “那就后天吧,后天是元旦,我来接你。要不要带上何夕,我们一起去吃饭?” 沉默。 “不用了。”女人轻声说。 江刚点点头,好似女人能看见一样。他看了看外面的天空问道:“刚刚怎么了,有什么事吗?” “没事了。就是想问问你在干嘛,外面下雪了。” 江刚忍不住想问:下雪了又怎样,你是不是担心我。话在嘴边一直说不出口,最终还是忍住了,轻声回道:“嗯。” 那边又沉默了一会儿。 “晚安。”女人说。 “晚安。”江刚挂断了电话往小区里看去,高楼的灯光有的已经熄灭了,毕竟现在十点多钟,有些人已经要睡了。透过车窗,江刚尽力仰起头想看这楼有多高,但他离的太近,在车窗的范围内是看不到顶的。 手机又亮了起来。 江刚打开,是苏梓怡发来的微信:你怎么还在等,快回去吧,待会儿下大雪了。 他走出车外,仰着头看去。这栋楼很高,不少房间都还亮着灯,他不知道苏梓怡是在那一层。路灯将他的影子拉的很远,像是扭曲变形的树枝。 手机又亮了起来:二十三层。 江刚从一楼一层层往上数,雪慢慢变大,他数了三遍才数清楚。二十三层有五扇玻璃,其中三个还亮着,只有一扇窗帘拉开,他看到一个模糊的身影。 他把手举起来朝那身影挥了挥,那身影似乎也在挥手,但雪花阻隔了他的视线。江刚回到车上打开远光灯,站在车子前,让她看的更清楚些。他手放在嘴边,做出放声大喊的样子,却没有任何声音发出来。 手机亮起:你在喊什么?我一点都没听见。 他发了一段语音过去,是刚刚才说的两个字:晚安。 这次她的信息过了一阵才发过来,先是一个笑哭的表情,然后是一个感动的表情包。 江刚又挥了挥手。 这次信息回的很快:赶紧回去吧,记得明天见。还有,你唱的挺好听的...... 江刚回了一个害羞的表情:我只会这一首,其他的也唱不好,你不嫌弃就行了。 打完这些字,他便回到车上,启动车子,恶作剧般按了两下喇叭,慢慢驶离了这里。 ...... 于连伸了一个懒腰走出卧室,女人正在做早餐,看到于连出来后笑了笑:“醒这么早啊,先坐吧,一会儿就能吃了。” 他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别麻烦你了,你看我这,住你们的,还吃你们的。真的是......” “没事的,你不也帮我照顾何夕的嘛。”女人将一个碗递给他,里面是一碗面,上面有肉和一个煎鸡蛋。 于连把碗放在桌上,看到早就起来的和尚正抹着嘴看电视,他悄悄挨着他坐过去问道:“怎么样,是房子的问题吗?” 和尚的声音很小,但很清楚:“不是,你说的那黑影我一直没看到。她身上的黑气也只有一点点。” 于连嗯了一声不再问,低头吃着面。女人自己端过一碗面走到桌边坐下,看着于连笑着问:“怎么样,北方的面比不上你们南方精致。” “已经很好了!”于连将煎蛋两口吞了下去,连声称赞。又看了看走廊右边的一间问道:“何夕还没醒吗?” “昨晚三点睡的,现在还不到五个小时,再让他睡会儿。”女人淡淡的说。 于连点点头,两口将剩下的面吃光,发出幸福的微笑说:“这面真好吃啊。” 女人微笑着看着他。于连像是想起来什么似的说道:“啊,今天都三十一号了,明天就是元旦了。”他看着女人说:“姐姐,看来我们得在你家里跨年了。” “好啊,每年都只是我们两个过,今年多了你们更热闹。”女人没有提到何夕很怕跨年时的炮声,那会让他一连尖叫半个小时。 于连问道:“何夕要是受得了的话,我请你们出去吃饭好吗?” 女人轻轻摇头:“我从来没带何夕在外面吃过饭。” “那我去买食材,我们在这里吃火锅。”于连换了个建议。 “今天吃吧,明天我可能要出去会儿,要麻烦你帮忙照看一下何夕了。”女人轻声说。 “那就今天,今天才是年底嘛。”于连笑了。他拿过和尚吃完的碗,和自己的碗一起拿到厨房洗了起来。 “我来吧。”女人忙说道。 “不用了,我在家里也总是自己洗碗的。你看我们住在你家,还得麻烦你给我们做饭洗碗,真的是。” “你不是给钱的吗。” “三千块钱哪够。”于连夸张的说道:“这里比五星级酒店还好,一天五百,半个月就是七八千。” 女人知道他是在变相夸自己,低头笑了笑,转换了话题问道:“你今天不是要去医院退押金吗?” 于连看了看时间,刚好八点,外面太阳已经出来了。昨天下了一夜的雪,街面上全被厚厚的雪盖住。 “嗯,早点去,不然待会儿人多了麻烦。”他看了看和尚,又转向女人说:“那,姐,你帮着看一下我爷爷哈,他就爱看电视,别的什么你也不用问他,反正他也听不见。有啥事写在纸上给他看就行。” 女人答应过后,江刚回到卧室拿过背包出了门。 从门口的公交站台一路坐到医院附近,于连从后门下了车绕到医院后面的公园。现在是九点四十,这公园中人很少,只有稀稀疏疏几个老人穿着厚厚的衣服锻炼。于连找到一个无人注意的角落打开背包,山狸从里面嗖的一下冲出来,跳上他的肩大叫了一声。 于连看到有老人朝这边看了两眼,忙抱下山狸说:“你小点声。” 山狸不满的望了望他,伸出爪子在他衣服上轻轻一划,那毛衣立刻裂开,隐隐约约透出里面的皮肤。于连赶紧拉上外面衣服的拉链挡住,放下了抱着它的手。他之前就发现山狸好像很喜欢这个公园,这些天一直让它待在包里,这次便在这里下了车,让它出来透一下气。 山狸跳上了他的肩膀大叫了一声,于连看到树上有雪掉了下来,一只黄色的野猫突然从树上跑了下来,坐在他面前的雪地上看着那山狸。然后从装饰的灌木后跑出了一只黑色的猫,接着又出现第三只,第四只。随着山狸的叫声,于连面前所聚起的猫越来越多,逐渐从十多只变成几十只,最后竟然有上百只各种颜色的猫密密麻麻坐在了他的面前。 公园里的其他人惊奇的看着这边,有的还掏出手机拍照。山狸轻轻叫了一声,立刻有几只猫跑过去跳到那些拍照人的身上,吓得他们把手机摔在地上,猫叼着就跑。有的没有吓住,猫便直接跳到他们身上,猛地叼过手机转头跑去。那些人追了出去,这公园很快就没剩几个人。他们有的戴着耳机听歌,有的闷头画画,完全没有注意这边。 山狸用头撞了撞于连的脑袋,于连不知它要干嘛,连忙站了起来。山狸爬上他的脑袋,对着下面的猫群叫了一声,猫群立刻站了起来。最前面的黄猫呜呜叫了两声往前走去,山狸抓了抓于连的头发,他想要问它是什么意思,刚要抬头,头顶有些疼痛,几根头发随着飘了下来。于连顿时不敢再动。山狸从他的头顶跳在肩膀上,爪子略略往前伸了伸。于连看着它指向那只黄猫,便跟着它走,身后的猫群跟着于连身后往前走去。 绕过一些路,走到一个公园另一边,这里临近河边,平时就没什么人过来,昨天又下了一夜的雪,这里现在更是一个人都没有。那黄猫在这里停了下来,对着前方的灌木丛叫了一声。 于连看到,灌木丛上的雪先落了下来,一只土黄色的狗突然冲了出来冲那黄猫龇牙,它的牙齿很是尖利,口水滴在地上,将雪穿出一个个小洞。 黄猫起先有些害怕,往后退了退,回头看了看于连,准确来说是看了看他的肩后,全身毛炸起,对着那黄狗低沉的叫了一声。 忽然那灌木丛又动了动,成片灌木丛都动了起来,上面的雪纷纷落下,几十只不同种类的狗从灌木另一边走了出来,与猫群分成相对,水火不容。 第三十章 战场百物相 于连看着这满地的猫猫狗狗,有些不知所措。 他以前在乡下也见过猫狗之间打架,但这么大阵仗的,几百只猫狗打架,他相信肯定没有人见过。他的喉咙有些发干,咽了咽口水看向狗的阵营。只见一个全身紫青,双耳高耸的狗从后面走上前来,两边的狗纷纷给它让开路。 于连虽然没养过狗,却也认得这是在东北地区常见的狼青犬。这只狼青犬体型硕大,蹲下去有一米出头,毛色发亮,威风凛凛。于连看着它的眼睛只犯嘀咕,若让他独自一人面对这只狗,他心中还有些不敢。光是这体型,自己不借助什么工具就不一定能打过。 狼青犬的眼睛扫过面前的猫,那些猫都咪咪叫了两声避开它的眼睛,似乎也慑于它惊人的体型,不敢像面对之前那只土狗那样放肆。 山狸跳下了于连的肩,往前走了几步到狼青犬的面前,仰头直视着它。相比于那巨大的身躯,山狸看上去简直脆弱不堪。 气氛瞬间变得紧张起来。 狼青犬那边的狗全都微微低下身子,前脚趴在地上,后脚和屁股高高隆起,尾巴紧紧夹住,龇着嘴露出牙齿。猫这边则是后背拱起,尾巴或夹或立,全身炸毛,眼神凶恶。 似乎只要一个导火索,两边就要大战一场。 于连站在它们中间,被这气势所迫,也有些慌。看了看山狸,慢慢退到一边。猫狗们都没有看他,只是盯着对面的敌人。 山狸忽然轻轻的叫了一声,声音清脆,不像是普通的猫叫声,反而如同鸟叫一般好听。对面那狼青犬听了,弯下身子低沉的吼了一声,它后面的狗群立刻蠢蠢欲动,狂吠起来。 于连往四周看了看,这里除了他之外就再没有其他人了,看来它们是专门找了这个地方。 山狸又叫了一声,它后面的猫群发出“呜呜”的喊声,听得于连心中一颤。 一时间,这片地方充满了猫叫狗吠,混乱至极。但突然,两边同时停下了喊叫,用冰冷的目光盯着对方。 山狸往前靠近那狼青犬,看着它的眼睛。于连看着狼青犬眼中闪过一丝犹豫,似乎是往后要退,但又立刻坚定下来,直视着山狸一动不动。两边的猫狗立刻往前走了一步,最前面的黄猫和黄狗的鼻子都几乎要挨在一起了,于连相信,这时只要一方有异动,绝对会引发一场大战。 就在双方剑拔弩张的关键时刻,狗群那边忽然响起一声奶声奶气的叫声。于连和一些猫往那边看去,只见一只刚出生两个多月的土狗,全身毛发蓬松,围着一只母狗转圈。它显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也可能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多只猫,兴奋的跳来跳去,一会儿蹭蹭母狗的腿,一会儿又舔舔自己的脚,看到一只鸟飞过,它又叫了一声想去追,但被母狗含住脖子,只能在它嘴里呜呜两声。 于连看的清楚,刚刚那小土狗叫一声,许多猫都往那里看了一眼,而狗群那边几乎没有一只狗转头,全都狠狠盯着面前的猫群。 那只飞鸟在空中盘旋了一会儿,飞到一棵披着雪的树枝上停下,它先是整理了一下自己的羽毛,然后看着地面上这群对峙的猫狗,兴奋的叫了一声。 犹如发令枪响起,随着它的叫声,山狸闪电般的伸出右爪向狼青犬鼻子抓去。狼青犬头往右一偏,鼻子还是擦着了它的爪子,瞬间鲜血淋林滴在雪上。它伸嘴咬去,却被山狸灵活的避过,跳在旁边的雪地上。 两边的猫狗立刻狂叫着投入战斗。 于连看到那只黄猫跳上对面黄狗的背,在它背上狠狠抓了几下。黄狗背上的毛立刻渗出丝丝血迹,它叫了一声跳了起来,黄猫趴下身子抓紧它的毛。黄狗来回摆弄几遍见抖落不下黄猫,反而使得自己后背上又多了些血痕,越发焦躁,后腿忽然蹲下,然后高高弹起,整个身子在空中翻滚了一圈,背朝雪地狠狠摔了下去。黄猫在它还没落地之前就叫了一声跳开,然后向于连这边跑来。那土狗刚刚接触了地,身子没感觉到东西,犹如弹簧般弹起,往前跑了两步一口咬下,黄猫堪堪闪过,只被黄狗咬下了些毛,它越发恼怒,狂怒着冲上前去追赶黄猫。 其他地方的战斗也各有特色。 这里的猫比狗多了一倍,但狗群丝毫没落下风,一只狗对着两只猫,它们用爪子扇,用牙咬,将地上的雪高高扬起。 战场后方,那只嘴里叼着小土狗的母狗很是凶猛,一狗独自对着两只不同毛色的猫,还要护着身下的土狗,左右支绌,有些应付不过来。小土狗也对着猫大叫,只是它的声音仍然带着幼崽的奶气,完全起不到震慑的作用。 此时那两只猫加快了攻势,一前一后冲来,还有一只从侧面跑过来,目标是那只小土狗。母狗见势不好,叼起地上的小土狗立刻跑了起来,那三只猫紧随其后在后面追。 猫的体型较小,身子更为灵活,往往从大型犬的身下穿过,伸出爪子划一下就跑。于连就看到一只全身斑点的猫,用这方法连续抓过好几只狗的肚子,那些狗气急败坏的追着它,却被它灵活的身子躲过,在猫狗间穿梭。 斑点猫似乎尝到了甜处,专门挑大型犬下手,它跑的速度很快,看准那些正在打架的狗没注意,闪电般地冲过去,从侧面或者后面穿过,抓了一下就跑。被抓的狗不敢放松面前的敌人,大多数只能气恼的大叫。 那斑点猫越发兴奋,眼睛滴溜溜乱转,要找一个大型犬再去试试。找了一会儿,眼睛一亮,看着不远处正和两只猫打的火热的一只阿拉斯加,绕到一旁寻找机会。阿拉斯加正专心应付着面前的两只狸花猫,完全没注意还有其他猫打自己主意。它看准机会一口咬到一只猫的脖子,头剧烈的摆动起来,那猫吃痛,口中发出悲鸣的叫声。 斑点猫趁此机会,往前冲了出去,就快到阿拉斯加身边时,忽然旁边冲出一只狗一头撞向它。斑点猫躲避不及,被撞出好远才停下。从地上站起身来,它眼中全是愤怒,想用刚刚的法子好好抓那只该死的狗。调整好身子看向对面,眼中由愤怒变成了惊惧——那是一只柯基。 战场的最边上,一只四肢细长,身体修长的中华细犬面对着三只全身棕毛的英国短尾猫游刃有余。它似乎不急着打败对方,只是戏弄着朝三只猫挥着爪子。那三只猫被它激怒,从两只在左边,一只在右边各自扑上前咬它。它猛地往前一步,猫扑了个空。它的速度很快,瞬间转过身子面对着三只猫,眼中闪过戏谑之色,尾巴扫过地上的雪向它们扬了过去。 右边那只猫没料到它还有这一手,被迎面而来的雪吓了一跳,腾地跳起老高。细犬瞧准机会,侧过身子狠狠撞去,那猫大叫一声被撞到灌木上。左边那两只猫仿佛看呆了,对视一眼,转身就跑,不敢再做出任何挑衅它的举动。细犬则在后面不紧不慢地追着,也不管那只被撞到灌木上的猫悄悄从另一边跑了出去,离开战场。 战场的最中心,山狸和那只狼青犬一直没动。 自从一开始山狸伸手抓了狼青犬的鼻子之后,它便停下了动作。那只狼青犬也是,一开始没有咬到山狸,它就没有下一步的动作,只是紧张的盯着它,鼻子上的血一直滴在雪地上。 两边无论是猫还是狗,都不敢靠近它们,就算是被后面的追,也只敢绕着它们跑。它们在战场最中心,就像是台风眼一样安静。 山狸看向周围,猫群的战斗还在继续,两只猫对着一只狗,有的还是三只猫,但仍旧没有什么优势,可也看不出败势。它忽然往前走了两步,看着紧张的狼青犬低低叫了一声。狼青犬眼中闪过错愕的神色,低下身子看着它。山狸不耐烦的又叫了一声,然后仰天大叫,声音传到了整个战场。 猫群听到它的声音,立刻停止了战斗跑回它的身后。有的狗还要再追,狼青犬也吠了一声,它们不甘的看了一眼猫群,回到了狼青犬的身后。 山狸转头看着猫群,它们伤痕累累,全身或多或少都沾了些血迹,也不知道是自己的还是狗那边的血。狗群那边同样也不好受,那只叼着小土狗的母狗身上也有不轻不重的伤势,就连它嘴上的小土狗耳朵上面也有一道细细的伤痕。 母狗把它放在地上,小土狗看着对面的猫群,低低的叫了两声,回过头去舔母狗身上的伤口。 第三十一章 疗伤消宿怨 山狸见所有的猫都回到了自己的身后,向着于连的方向叫了一声,于连不得已走上前,任由山狸跳上了他的肩。 狼青犬默默的退后了一步,使头抬的不会过于高。 山狸居高临下看着下面的狼青犬,忽然伸手在自己鼻子上划了一下,尖利的爪子立刻把鲜红的鼻子划破,露出里面更红的伤口。随后,它舔了舔自己的鼻子,止住血,低头看向下面的犬。 狼青犬看着它做完这一切,也用舌头舔舔自己已经止血的鼻子,回头看去,身后的狗群个个身上带伤血迹斑斑,低沉的叫了一声又往后退了两步。 狗群中忽然响起那只小土狗呜呜的叫声,于连循声看去,只见那只母狗不停摇晃,身子摇摇欲坠,侧身是一块巨大的伤口,能清晰的看到不知那是某只猫留下的爪痕,仍然不断的往外流着血。小土狗在一旁焦急地围着它绕圈,短小的尾巴摇摆不停,又用身体去支撑它的脚。 周围的狗默默的看着那只母狗,一只黑背走到它身边舔了舔伤口,但完全没用,那伤口仍然不断往下滴着血,母狗摇晃的也越发厉害,似乎随时都会倒下。于连心中焦急,应该要尽快送它去医院的,可这时两边刚刚停下战斗,若是自己轻举妄动,很可能引发新一轮的大战。 猫群中也有负伤严重的,但大部分都还支撑的住。而且它们相挨着站立,没有一只猫倒下。于连看到一只猫脖颈处有狗齿印还在流血,应该是被某条狗咬住了后颈,它颈痛难忍,连头都抬不起来了,另两只罕见的简州猫靠在它两边,用身体支撑着不让它倒下。 狗群中的母狗终于支撑不住,摇晃了两下倒在地上,舌头吐在外面肚子不断起伏,怜爱的看着那只小土狗。小土狗急得团团转,用头去拱母狗的身子想让它站起来,毫无作用。几只不同种类的狗围了过来,默默的看着它。 于连忽然感到肩头一松,山狸从他肩上跳了下去。它先是看了看戒备的狼青犬,然后走到猫群中,在那只伤了脖颈的猫伤口舔了舔,它伤口的血立刻止住。于连看的清楚,连那两排可怕的伤口竟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了。山狸舔过它的伤口后不再看它,在猫群中巡视了一圈,看到正在流血的伤口便去舔。有的伤口极深,但在它舔过之后,那伤口也不再流血慢慢愈合。 山狸将几只伤的极重的猫伤口全舔了一遍,然后慢慢向狗群走去。 它走过狼青犬身边却没有看它,狗群也分开两边,不敢拦着它的路。除了那条巨大的狼青犬,其他狗都对它极为惧怕。山狸慢慢走到那条倒地母狗的前面不远处身边看着它,小土狗见它过来了,本能地往后退了一步,看了看自己的妈妈,鼓起勇气走上前对它龇起了牙,警告它不要再靠近。 本来围着母狗的狗也都微微偏过头不敢看它,脚直打抖,但也没有退后,嘴中发出呜呜的声音,似乎是害怕,又似乎是警告。 小土狗的身体和山狸差不多大,它学着之前母狗教给它的攻击姿势,将前身压低,屁股和尾巴翘起,用还没有完全发育的,刚刚长出利齿的牙扞卫着身后的母狗。山狸默默的看着它没有任何动作。 狼青犬走了过来,叼去小土狗放在一边,又冲围着母狗的几只狗低声轻吠,那些狗迟疑了一下走到一旁。山狸上前查看母狗的伤口,只见它身侧的毛已经脱落了许多,五道深深的爪印伤口触目惊心。血慢慢滴在雪地上,像是盛开的梅花。 那母狗看似也很惧怕山狸,想要挣扎着起身,奈何实在全身无力,只是无力地扬起一阵地上的雪,将梅花踢散。小土狗焦急万分,想要冲上前却被狼青犬拦下,急得呜呜直叫。 山狸走到母狗的身边,伸过舌头舔了舔那伤口。那里顿时不再流血,伤口也慢慢愈合,周围的狗都看呆了。但母狗还是站不起来,除了这伤口之外,它为了保护小土狗身上受了许多伤,流了很多血,现在虽然止住了,但若是没有及时送到宠物医院输血,怕还是活不了。 山狸止住了它的血,忽然跳上它的身体,一口咬向它的背,将一整块肉都咬了下来。 小土狗立刻狂叫起来往前冲去,周围的狗群也蠢蠢欲动,只是慑于山狸的气势不敢靠近,有几个狗已经忍不住要冲上前了。猛地响起一声低沉的咆哮,众狗看向狼青犬,只见它嘴上叼着不停扭动身子的小土狗冷冷的看着山狸。 山狸把那块肉咬下来之后吐在一边,用嘴上的胡子量了一下它的伤口,转头在自己身上比划了一下,咬下两根猫毛放在那伤口上。 于连看见那两根毛就像是活物一般在母狗的伤口上动了起来,两根猫毛相互交缠着往它身体里钻去,很快,伤口慢慢长出新的完整的皮,只是颜色与周围的黄毛略有差异,这一小块皮斑点交错,像是山狸的毛色一样。 山狸看到它伤口愈合,皮肉长了出来,这才跳下身体。母狗感受着身上的疼痛慢慢消失,力量又回到了自己的身体里面,它挣扎着站起了身,回过头看着自己已经愈合的伤口,眼中全是不可思议。狼青犬把小土狗放下地,它立刻奔向母狗,蹦蹦跳跳地在它身边绕圈。母狗慈爱的看着它,用头碰了碰它的身体。 山狸没有去看它们的样子,又走到一条柴犬身边,用手轻轻碰了碰它还在流血的耳朵,血也很快止住。山狸往旁边走了两步,去给一只下司猎犬疗伤,但那只猎犬避开了它伸过来的手,仰着头不让它触碰自己往外渗血的眼角,它的脚正在发抖,还是尽力站定不看山狸。 山狸停下了手往旁边看去,周围的狗不敢接触它的眼睛,但全都微微仰着头。它们将伤口隐藏在其他同伴的身后,实在藏不住的便往后退去,让受伤较轻的往前,用完好的身子面对着它。 山狸默默的看着它们。 那只战争的导火索,停在树上看戏的飞鸟叫了一声飞上天空,在狗群的上方盘旋,想要看清楚还会发生什么事。 山狸抬头看了看飞鸟,忽然向着天空叫了一声,那飞鸟像是被枪射中,直直落在山狸面前的雪地上,将那只小土狗吓了一跳。飞鸟翅膀似乎是被什么粘住了一样打不开,它看着四周高大的狗群,像是陷入了无间地狱,哇哇大叫不停。 山狸不去看它,往外面走去。狗群分开道路,由着山狸悠闲走出狗群跳上于连的肩膀。 狼青犬看了一眼猫群,又看了看端坐在于连肩头的山狸,忽然跑到那母狗面前低声叫了两声,那母狗立刻呜呜回应。狼青犬急急叫了两声看向地上的小土狗,母狗眼中尽是不舍,沉默着没有发出声音。狼青犬头向于连偏了偏,母狗往那边看去,然后低下头盯着小土狗,终于身子动了一下,叼起小土狗向于连走来。 于连惊愕的看着母狗叼着小土狗走在自己脚下,它用头顶了顶于连的脚。于连不明所以,蹲下身子看着它。 母狗把小土狗放在于连的手上转身就走,于连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手中土狗就跳下雪地追上母狗。母狗又一口叼起了它,转身放到于连手上。它一走,小土狗就跳下去追它,这样反复几次之后,山狸看不下去了,等母狗再把土狗放于连手上时,它轻轻拍了拍于连的头。于连吃痛,手不自觉将土狗握紧在手上。 那母狗这才慢悠悠走回狗群。 狼青犬最后看了一眼山狸,向众狗叫了一声往前走去,穿过灌木走到另一边。身后的狗群也随着它穿过灌木,消失在了于连的视野里。 那只母狗一步三回头看向于连手中的土狗,终究还是穿了过去。于连感觉自己手上的土狗一直挣扎,他的手紧紧抱住它,等那母狗消失不见,土狗才停了下来眼泪汪汪的看着于连。 第三十二章 得失孤单人 山狸见狗群都全消失之后,跳下了于连的肩。 它在猫群中穿梭,这次不只是重伤的猫,就连一点轻伤,山狸也都舔了一遍。除了几只完全没有负伤的之外,山狸用了将近半小时才将上百只猫全都疗伤完毕,然后走回到那只飞鸟旁,轻轻碰了碰它。飞鸟感到那股莫名的阻力不复存在,立刻张开翅膀飞了起来,它不敢多做停留,向东边的天空飞去,再也不敢叫了。 上百只猫静静的蹲在原地等着它下一步命令,于连能看到许多猫眼中闪着兴奋的光。也是,要没有山狸的带领,它们是万万不敢和狗发生冲突的。 那只黄猫往前走了两步,山狸用目光示意它停下,然后它叫了一声。于连能感觉到,这叫声和刚刚狼青犬的叫声表达了同一个意思。 猫群缓慢的散开,它们用惧怕崇敬的目光看着山狸,从来时的路上散去,不多时就只剩下山狸和那只黄猫了。 山狸见猫群散去之后,忽然心生疲惫,身子摇摇欲坠仿佛气力用尽一般。黄猫担心的朝它叫了一声,山狸看了过去,黄猫全身一震,不得已退了出去,身影消失不见。 待黄猫消失,山狸的身子摇晃的更加厉害。努力地走到于连脚边,它往下蹲了蹲想跳上于连的肩,这次还没有跳到膝盖,身子便无力的倒在一旁。 于连吓了一跳,蹲下去先把怀中土狗放在一边,然后抱着山狸查看,只见它脸上全是疲惫之色,眼睛也要睁不开,缓慢地闭上。他连忙拿过背包,小心地把山狸慢慢放在里面。于连不知道它这是什么情况,普通的宠物医院他也不敢去,只能想着早点回去问一下和尚。急急起身,眼角瞥到地上摇着尾巴的土狗,一把抱起它往外面走去。 走出公园于连看了一下时间,已经是中午十一点了,他站在门口想了想,今天本是来退押金的,现在还不到医院的吃饭时间,还来得及。他拿过背包看了看,山狸正安静的睡在里面,他见它呼吸均匀,这才放下心来,绕到医院前面。 站在门口,他看着怀中的小狗又犯了难,这医院肯定是不准宠物进去的,但他又不敢把它和山狸一起放进背包里,只得在门口的树旁停下,嘱咐它在这里等,自己很快便出来了。 这土狗显然听不懂他的话,歪着头看着他,尾巴摇个不停。于连无奈,往周围看了看,只有一个卖烤红薯摊位在附近,那摊主头戴一顶圆帽,看样子三十多岁,正悠然地从炉中拿出一个冒着白烟的红薯。 于连走到他面前,买了两个红薯,然后央求那摊主帮忙看一下,自己很快就出来,说罢多付了那摊主十块钱。待那摊主同意后,快速走进医院,他不敢跑,生怕打扰了背包中的山狸睡觉。 走进大厅后,于连在一个窗口说明来意,拿出押金单和身份证递进去。工作人员拿着看了看,让于连在一旁稍带,打开电脑查了起来。 今天医院并没有很多人,每个窗口只有稀稀拉拉两个人在排队。于连走到一旁坐下,想着待会儿怎么给和尚说自己今天看到的事,耳边忽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转头看去,只见昨天在电梯见到的那医生低声对着另一人说:“那怎么行,都是就地火化的。” 另一个穿着便装的中年人看了看周围没人,也低声说:“我说也是,但人家强烈要求了我也没办法。” 他们正站在电梯前等着下来的电梯,压低着声音说话。但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于连的听力能强悍到这种地步。 “老师她教了一辈子物理,怎么到老反而变的迷信起来了。”医生显得有些无奈。 “你不知道。”中年人凑近他的耳朵:“她是湘西的,你以前没看到那些电影吗,古代那些人不管死到哪,都要让人赶回去才能下葬,估计她也想运回去。” “怎么可能!”医生声音大了些,引起周围人的注意,他立刻凑近中年人低声说:“湘西离这里两三千公里,她怎么回去?哪家航班敢空运尸体?” “那她为什么不同意火葬,还一定要把尸体先运回家。” “可能是那边的风俗吧,唉,那么大年纪了还折腾什么啊,要我说,我们还是再劝劝,最好是让老人家同意火葬。老师她也没儿没女的,就我们这群学生了,唉......” “我都不知道说了多少遍了,口水都说干了。要说你去说。”中年人想了想又说:“你说老师她不会想不开吧,我见她这两天一直晃神。” 这时电梯下来了,两人也立刻闭嘴,等里面的人全都走出来之后进了电梯,相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深深的无奈。 于连听到了窗口喊自己的名字,工作人员把身份证递回给他,让他先去财务室提供一下回款方式,再去三楼的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 一般老人生病都会有医保报销的,但于连这身份证都不知道是从哪来的,更不用说社保了,去到财务室提供了手机里的银行卡号,工作人员告诉他三个工作日之内就会到账。于连谢过他,爬上顶楼想再去感谢一下高医生,找了一圈都没找到,一个护士告诉他高医生正在做手术,他只得遗憾的回到电梯口,但那电梯一直刚刚下去,再上来还不知等多久,他不愿多等,从楼梯走了下去。 走到三楼时,想起昨天看到的事,心生好奇,从楼梯口探出头去,看到刚刚那两个医生站在护士台前对一个老妇人说着什么,她背对着楼梯,于连只能看见她沧桑的侧脸。 “老师,您这,没有这样的,都是运到殡仪馆火化的,您带回去这这这,不符合规定啊。”中年人为难的看着老人说。 “国家没有明确规定不能带回去安葬,只要自费就行了。”老人声音不大,但是很坚定。 中年人和医生互相看了看。 “老师,您这,何必呢。”中年人还想再劝,但老人摇了摇头。 “不用再说了,按规定办吧,待会儿你们帮我找个人把他运到车里,我自己带回去。” 两人再对视了一眼,只得无奈的点了点头。 老人转过身来朝电梯走去,于连这才看清楚她的脸,那是一张很普通的脸,神色平静,看不出悲伤,也没有痛苦。 于连心中有些同情这老人,听他们的话,应该是这老人的老伴儿不幸在医院去世,医院要就地火化,老人因为习俗而要运回家。于连对这种习俗并不奇怪,在这个国家,对于死去的人,各地有着不同缅怀的习俗,有的诡异非凡,有的哀伤悲苦,但都表达着同一个意思,既是对死者的哀思,也是对生者的宽慰。 ...... 办理完后续之后,于连走出医院,谢过烤红薯的摊主,抱起小土狗拦了一辆出租车往女人家里开去,那摊主一直看着他的车消失在了转角,才重新悠闲地放进一个红薯。 四十分钟后,出租车开到了楼下。于连下车看着二楼的窗台,何夕正在窗户边上呆呆的看着天空。他上楼走到门口敲了敲门,女人打开门对他笑了笑问道:“退好了吗?” 于连回以微笑:“好了,三个工作日之内到账。” 女人点点头看向他怀中的土狗,它在于连怀中睡着了,红红的肚皮朝上,两只手伸向天空。 “啊,这,我在路上捡到的,等会儿就把它送走。”于连找了个理由说。 女人没有说话,侧过身子让于连进到屋中。 和尚坐在沙发上看着没有声音的电视,何夕听到了动静,从窗户边转过了身子看向于连。于连抱着土狗有些尴尬,朝何夕微笑着打招呼。 何夕没有理他,往前走了两步,木然的看着他怀中的土狗。 于连看向女人:“这,他要是不喜欢我先送出去吧,对不起,我也不知道......” 他话没有说完,何夕忽然伸出了手轻轻碰了碰他怀中的土狗。那土狗睡得正香,拨开何夕的手,嘴里发出奶声奶气的呜呜声,侧过身子面向于连。 何夕呆呆的看着那狗,又伸出手去犹豫着不敢摸。于连见状忙捏了捏土狗的肚子将它叫醒,它站起身来,四只脚分别站在于连的两只手掌上伸了个懒腰。看见何夕伸出来的手,把头凑过去舔了舔。 何夕像是触电般缩了回来,那狗歪着脑袋看着它,眼睛睁的很大。于连看了看女人,见她点头,把土狗放在地板上。它向四周看了看,走到何夕的脚下,用头摩擦着他的鞋子,尾巴则在不停的摇着。 何夕蹲下身子,慢慢伸出手,轻轻抚摸着它的头。土狗的尾巴摇的更加厉害了,开口叫了一声,声音并不大。何夕伸出另一只手把它抱了起来,学着刚刚于连的样子把它抱在怀里,像是在抱着一件绝世的珍宝。 第三十三章 相逢便情深 于连看了看何夕,又看了看女人,诧异的问道:“他会对其他东西有这么大兴趣吗?”这是于连第二次看到何夕对某种东西显露出兴趣了,上一次是山狸。 女人也有些惊讶,看着何夕爱不释手地抱着那条小狗,摇了摇头说:“我没见过,以前不管是我买的玩具,还是别人送的玩具,他看都没看过。不过......”她沉吟了一会儿:“之前因为怕他伤害猫狗,也怕那些东西伤害他,没让他接触过,可能是第一次看到有些惊奇。” 不管怎样,能看到这个平时对什么事情都漠不关心的儿子现在有了喜欢的东西,女人心中还是一阵欢喜。 何夕蹲了下去将狗放在地上,它在光滑的地板上跳了两下,然后跑到于连身边用头去蹭他的裤脚,见他没有反应,又跑回何夕身边呜呜的叫着,绕着他一直转圈。 于连小时候养过狗,知道像这种离开母亲的小狗往往和人很亲近,但他也没想到,何夕会对这条小狗有这么大的反应。幸好看来女人也没反对,他想起之前母狗把它交到自己手上,虽然不明白它的用意,但好好养它应该是自己的责任,毕竟是山狸带领的猫把母狗抓伤的。现在把它交到何夕手里,似乎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女人让于连坐下,自己走进厨房忙了起来。不一会儿做好了饭,她挨着紧抱着小狗不放的何夕坐下,招呼着于连与和尚吃饭。 “本来说我今天买食材吃火锅的,姐姐你这......”于连拿起筷子看着面前丰盛的菜,为难的说道。 “没事,何夕他也不能吃火锅,就这么吃吧,你尝尝我的手艺。”女人毫不在意的说道。 于连夹了一筷子盘中的鲤鱼赞不绝口:“真的很好吃!” 和尚也面无表情的吃着饭,眼中闪过一点惊艳,这菜做的真的不错。 女人笑道:“没那么夸张。” “不夸张,我说真的姐,你这手艺去五星级酒店都叫屈才。” 女人笑着摇头,夹过那鱼,细心挑去其中的刺,给何夕喂下。他怀中的小狗眼巴巴的看着满桌子菜直流口水,女人夹了一块排骨把油用汤洗了一遍后放在桌上。小狗在何夕的怀中看着排骨跃跃欲试,终于挣脱何夕的怀抱,跳到一旁和尚坐着的沙发上看着那排骨,虽然只要往前伸嘴就能咬到排骨,但身子还是在沙发中跳个不停,急得直叫。 和尚懂得它的意思,将那块排骨放在地上,它立刻跳了下去,趴在地上咬了起来。 “这土狗真有灵性,还知道不能上桌。”于连惊奇的说道。 土狗两下将肉啃光,抱着骨头玩耍,用嘴叼着抛上空中,等它落下来后又冲上前兴奋地直摆尾巴。 何夕机械地张开嘴吃下女人喂过来的食物,眼睛却一直不离它,吃了几口后离开桌子,蹲在地上看着它。它也丢开那块骨头,走到何夕的身边。 女人无奈的笑了笑。和尚自顾自地吃着饭,没有去看他们,吃了两碗之后把空碗放在桌上,走到一边看起了电视。 于连吃完之后帮着女人收拾完,又把碗全部洗了,太阳慢慢要落下去,女人和于连打过招呼,要带着何夕下楼。只要在家,她每天都要在晚饭后带何夕在楼下没人的地方走一圈,既是让他熟悉周围环境,也是想培养他的好奇心,虽然这么多年都没什么效果,但这已形成了一个习惯。何夕舍不得那狗,抱着它跟着女人走下了楼,这屋中便只剩于连与和尚两人了。 他打开背包看了看,山狸仍在昏睡中,他有些担心,把它抱到和尚身前说:“你快看,它这是什么情况?” 和尚看了看山狸,漫不经心的说:“睡觉嘛。” “我是说它为什么会累成这样?会不会有危险?” “睡觉能有什么危险。” 于连这才放心下来,坐在和尚旁边,抱着山狸想起之前的遭遇,心有余悸,把刚刚发生的事给和尚说了一遍。 和尚静静的听完,没有发表任何评价,只是点着头说:“知道了。” “你都不奇怪的吗?” 和尚笑了:“这有什么好奇怪的,猫狗本就是世仇,在哪里不打架?” “不是那个意思。”于连一口气说了许多:“哪有那么多猫狗一起打架的,而且既然是世仇,为什么山狸打完之后还给它们疗伤?对了,山狸为什么一舔它们就好了。” “......为什么疗伤不清楚,我猜就是担心自己离开后其他猫受欺负吧。至于为什么舔伤口能疗伤嘛。”和尚喝了口茶,指了指山狸说:“山狸的口水本就是疗伤极品。它身上这处,能生肉补血,你看到它咬下来的毛放到母狗身上,就是这里的东西。” 于连仔细看去,只见山狸体侧一处皮毛似乎是比另一边少了一些,若不是自己视力得以加强,无论如何是看不出来的。 “不然你以为什么那么多人想要捕猎它们。”和尚慢悠悠说道。 “那......狗呢?” 和尚看了一眼他:“你还记得当初看到的那棵树吗,那上面有狗没有?” 于连想到山谷中的那棵挂满动物头颅的树,仔细回想了一遍,当初看到了狐狸、黄鼠狼、鹿和野兔的头颅,甚至还有老虎、棕熊和狼,却唯独没有狗。 “狗早已和人连为一体了。以前猎人上山捕猎,便是用的狗带路,长此以往,那些山物自然对狗恨之入骨。平时有我等威慑,它们不敢出世,现在世道变了,终究还是拦不住的。那母狗将孩子托付给你,怕也是认识到今后的麻烦会越来越多,自顾尚且不暇,索性交给你保住它平安罢了。”和尚轻轻叹了一口气。 于连沉默着走到窗边往外看去,在落日的余晖下,何夕抱着土狗走在前面,女人紧紧地跟在后面,没去欣赏红透半边天的晚霞,一直盯着前面的何夕。 ...... 江刚看着从小区门口出来的苏梓怡,心头跳了跳。 她今天穿的一件黑色的羽绒服,里面套一件高领毛衣护着脖子,走到江刚面前说:“怎么样,去哪吃?” 江刚像是刚刚回过神来一样说:“啥?哦!吃火锅怎么样?” “嗯,也好,之前一直减肥,好久没吃火锅了。对了,你女儿不一起来吗?” “她去她姑姑家过节去了,明天才回来,说是嫌弃我手艺。” 苏梓怡笑了笑:“你看你做饭得多难吃,你女儿都吃不下去了。” “还行吧,我包饺子挺在行的。” 江刚一边和苏梓怡说着话,一边给她打开车门往外面开去。 两人来到一个着名的火锅店,那里的员工极其热情的迎接了他们,看出他们是来约会的,还专门为两人招了一个安静的位置。 “这里环境还不错,你看那边。”苏梓怡指了指窗外,巨大的冰雕上点缀着七彩的霓虹灯闪烁,如梦似幻。 “待会儿吃完去里面逛一下吧,反正时间还早。”现在才下午六点多,太阳还没完全落下,西边天空中的晚霞被落日的余晖映的通红。 江刚点了些菜,趁着服务员还没有上菜,和苏梓怡聊了起来。昨晚回去后,两人在微信上又聊了许久,今天一整天他都没有出去跑车,一直等到六点才出门去苏梓怡楼下接她。他们继续着白天的话题聊了起来。苏梓怡性格活泼开朗,大学毕业后就一直教书,对许多事情都还怀着少女般的好奇。江刚常年在外跑车,阅历丰富,各种故事随口就来,听得苏梓怡直瞪双眼。 江刚觉得,和苏梓怡在一起与和女人在一起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感觉。他和苏梓怡在一起时很放松,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她也容易被自己的故事吸引。而和女人在一起的时候则往往要想好再说,她人情冷暖一概都知,江刚在她面前常常感到拘谨。 但这并不代表江刚不想和女人待在一起,相反的,他反而对女人安静恬然的性格也很钟情,因为那里面不仅有人生的阅历,更带着成熟女人的独特韵味,让他欲罢不能。当然,苏梓怡的性格他也很钟意,这种清纯天真的像孩子一样的女人,又有哪个男人不喜欢呢。 于是,江刚开始羡慕可以三妻四妾的古人起来。 第三十四章 喜悲不由诸佛 江刚与苏梓怡吃完饭已快到晚上九点了。 苏梓怡还不愿回去,拉着江刚走到旁边的广场,四周是闪着霓虹灯的冰雕,将她的脸照的五彩缤纷。 这时天气虽冷,但游客还是很多。小贩手中拿着商品穿梭其中叫卖,有一个穿着大衣的女人走近两人,向苏梓怡兜卖着手中的头饰。 苏梓怡拿起一个恶魔角看了看,然后戴在头上,那两个角在夜空中闪闪发光。她拿出手机照了照,摇摇头说:“不行,这是小女生带的,我不合适了。” “你不就是小女生吗,看样子就二十出头吧。”小贩不愿放过这单生意,急忙说。 苏梓怡看向江刚,目中露出询问之色。江刚没有说话,又从小贩手中选了一个天使的头饰后直接结账。等小贩满意走开,他靠近了苏梓怡说:“你戴那个很好看,不过在我心里,你更适合戴这个。”他把苏梓怡头饰轻轻拿下,又把天使头饰给她戴上,套在头上的黑色发圈与黑夜融为一体,骤然看去,只能看到她头上顶着一个发光的圆圈。 苏梓怡自然明白他的意思是说自己像天使一样。她之前也谈过恋爱,因为种种条件而不得不分手,一直到三十岁时,自己也有些着急,看到江刚的体型,想当然的以为他是不解风情的男人,但现在看来显然不是。 苏梓怡有些感动,却也不想太早表达以免他以为自己是轻浮的女人,只是对他笑了笑,靠在一个冰雕上让他给自己拍照。 广场敲响十点钟的钟声时,人不但没少,反而多了许多。人们汇聚在各个造型奇特的冰雕面前,掏出手机记录下今年的最后一晚。 苏梓怡看着江刚为她拍的相片有些哭笑不得:“你看这个,我的脸怎么这么模糊,还有这张,把我腿拍的也太短了吧。” 江刚摸摸头:“对不起,我这,对拍照没什么概念,平时也不怎么自拍,也没有去拍过别人。” “你从你老婆难产去世后就没再找过其他女孩子了吗?” 江刚脑中浮现了何夕母亲的样子,摇头说:“那时候女儿还小,担心她会不习惯,所以就没找。后来等她长大了些,又要忙着赚钱买房买车,供她上学,也没时间找。上次和你见面,还是我第一次和别人相亲。”他自始自终没有提到她,当然,连想都没想起来王宇楠。 苏梓怡点点头不再多问,走到他身边看着天上的月亮。 周围是纷纷扰扰的人群,间或有一个小贩过来推销自己的东西,不管是零食还是装饰品,苏梓怡都没有再露出感兴趣的样子。 “你急着回去吗?”她问江刚。 “不急,我闺女今天在她姑姑家,现在家里也没啥人,回去就是睡觉。” “那我们跨完年再回去吧。” 她轻轻挨着江刚,任由月色和霓虹灯光洒在她清纯美丽的脸上。 再聊了一会儿天之后,离十二点也慢慢接近,广场上的人少了一些,不像之前那般拥挤了。 钟声响起,苏梓怡跟着钟声和人群一起开始倒计时,几百人在没人带领的情况下,发出整齐的声音,使得不远处吃烧烤的人都看了过来。 “十、九、八、七.......” ...... “六、五、四......”女人和于连站在阳台上,楼下挥舞着灯光的人群在倒计时。刚刚女人把门窗全都关上了,生怕待会儿跨年的炮声吵到何夕。他自从碰上那条土狗之后,几乎寸步不离,连睡觉都带着它到床上。 女人夺下那狗放在外面去,何夕立刻尖叫起来,女人不得已带着他给狗洗过澡后,把狗还给了他。好不容易让一人一狗睡着,她出去喝水,便见于连站在窗台。走过去一看,楼下是附近的年轻人正在为新年欢呼。 “你不下去和他们一起吗?”女人问道。 “不用了,外面很冷的。”于连摇了摇头。想起白天和尚说的世道变了,这四个字有特别的魔力,每一次听到心中都会更加焦虑。 这个世界好像和以前不一样了,不管是自己离奇被和尚救下,还是山谷里的无身黄鼠狼,都在提醒着于连,世道变了,世道变了。可是,这世道究竟什么变了?于连看向下面欢呼的人群,那里面大多是年轻的情侣,他们依偎在一起,拿着手机自拍着,闪光灯使他们幸福的脸显得更加充满活力。 女人沉默了一会儿说:“谢谢你的狗,何夕他好像很喜欢的样子,说不定会对他的康复有效果。” “没事,反正我也带不走,能有你们照顾它是它的福气。” 女人轻轻嗯了一声,转身看着下面的人群:“他们看起来真开心啊,今年过的应该不错吧。”她突然说。 “是啊,不管过的好不好,新的一年就要来了,希望不会比今年更差吧。” 女人想起今年一年以来发生的事,似乎没一件好事,何夕还是那样不见好转,家中车也卖了,自己还被那东西纠缠。 不,也许有一件。 女人想起了江刚。 不知道他现在在干嘛,是不是也和我一样,站在窗台上看着外面的月亮? 女人看向皎月,耳边听着于连与楼下那群人一起倒计时,他刻意压低的声音清晰的传进了女人的耳中...... ...... “三、二、一!”随着主持人倒数声结束,电视上响起了礼炮的声音,漆黑的夜空中盛开一朵朵鲜艳的烟花,人群的欢呼声渐渐压倒了烟花遥远的声音,他们相互拥抱着,与周围陌生的面孔一起欢迎新一年的到来。 彭红中从窗前离开,她拉上窗帘遮挡住绽放着的天空,走到沙发前蹲下,把手伸进前面的木桶中,水温尚热。她手上带了点水,把木桶中那双脚没泡到水的部分打湿,将裤脚挽高了一点以免被水浸到,又细细擦了擦脚上的指缝,低声说。 “老杨,你还记得去年吗,我的两个学生从bj过来说陪我们过年。那时候你身体还不错,和他们聊了一整天也不见你累,也不怕人家嫌弃你啰嗦。晚上他们就睡在这沙发上,我出来上厕所还听见他们聊天,说你懂的很多,天文地理都知道一些。 “他们哪知道你年轻时候更不得了,当年高考,一下子就考上自治州第一,那时候你才多大,二十一还是二十二来着,我也记不清了。那些下乡的老先生都没考过你,都说你是后生可畏,还上了省报。” 她回想往事,脸上洋溢起幸福的笑。 “后来大学毕业,我先到省城去教书,你去大庆。我还记得当年我去看你,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等到了地方,屁股都坐麻了,什么都感觉不到。后来我们结婚,就定居到了这里,我教书,你搞石油,那时候忙的团团转,没来得及要孩子,后来也就算了。学校里那些学生,都管我叫彭妈,说我比他们妈妈还亲。这也就算是有了孩子吧。” 水温渐渐冷去,她没有像之前一样再添水,将那双脚抬起,用一旁的抹布擦干上面的水,再往上套上一双厚厚的棉袜放进棉鞋里。 “好不容易等到退休,你身体开始有问题起来。也是,年轻时候到处去跑,从南到北,老了身体有点问题也正常。国家对咱们很好啊,你去看病单位给报销一半,国家再报销一半,什么钱都没花。但是吧,你这身体不管怎么治都不见好,中药西医都试过了也没用。你说我傻不傻,我回家问了我哥哥彭耀。你还记得他吧,就是你说的那个一脸道貌岸然的人,出嫁的时候背着我跨火盆的那个。他不就是那天多灌了你几杯酒嘛,你就那么说他,真的是。 “他让我请这个观音像到家里,天天给它供奉,还把神龛也摆上。我教了一辈子书,对这种东西肯定是不信的。结果心里一急试了一下,你身体还真慢慢好了,吃的也越来越多,像是回到年轻时候了,就是话越来越少了,一吃完就看电视。而且吃的多还变瘦了,这就很奇怪了。” 她端起木盆走到厕所,把水冲了下去回到客厅坐在沙发上,抓过杨扬的手放在怀里。 “你还记得江刚吧,小伙子长的那么高大,还帮着我提菜,人很不错。他闺女就是那个江欣然,天天和你抢电视看的那个,长的水灵灵的,真可爱。” 她关掉了电视,怀中冰冷的双手丝毫没有温暖的样子。 “我还给她爸爸介绍了个女朋友呢,看他们挺配的。” 她的眼中慢慢湿润,一滴泪落了下来。 “看着他啊,有时候就想起你年轻的时候来了。” 她轻轻抹去眼泪,徒劳地对那双手哈着气。 “现在是新的一年了,没有你,我一个人怎么办......” 她的眼泪越来越多,滴在那双冰冷的手上。杨扬僵硬的脸在红烛的照射下显得祥和,像是在睡觉一样。神龛下的观音仍是一副悲天悯人的面相,只是眼睛已从紧闭变成了半睁,在灯光下显得分外诡异。 第三十五章 一心独过难关 元旦一大早,江刚被门铃声吵醒,不情愿的走出卧室打开门,女儿江欣然正站在门外,看见老爸穿着睡衣,立刻假装吃惊的大叫道:“爸,你怎么现在还没起来?” 江刚昨晚跨完年回到家已经是一点多了,现在才八点,本来睡的正香,被她吵醒,现在睡意全无:“元旦你都放假了,我还不能休息一天?” 江欣然走进门四处看看:“我回来看看你把家祸祸成什么样了。”她在沙发上拿起江刚随手扔在上面的衣服闻了闻叫道:“爸,你这件衣服穿多久了,臭死啦。” “我待会儿放洗衣机里。你最近成绩怎么样,有没有进步。”江刚怕她再找出什么别的说自己,转开了话题。 “进什么啊,第一名怎么进步。”她把家中的脏衣服都收集起来放进洗衣机,倒上洗衣液后回到沙发上拿起一本书看了起来。 “又是第一名啊,不错。”江刚从柜子里拿出一个面包当做早餐,边吃边说:“得谢谢彭奶奶。人家平时在家没事就给你补课,还不收我钱。” 江欣然点了点头看着江刚:“爸,你早上就吃这个啊?” “这有什么,吃什么不是吃。” “那怎么我在家的时候吃现做的?” 江刚笑了笑说:“你长身体,我又不长了。”他喝了口水:“得了,今天别看书了,你今天想去哪玩,我带你去吧。” “哪都不想去,昨天和同学她们逛了一天累死了,我今天就在家里。” “那也行,我待会儿出门,你有事打我电话。”江刚迟疑了一下,问道:“闺女,你说我给你再找个后妈怎么样?” 江欣然拿着书的手抖了一下,语气平静自然:“挺好的,我以后还要上高中大学,你这一个人过的太糙了,再找一个挺好的。” “我是说你怎么样。”江刚组织了一下语言:“你希不希望我再找一个。” “我无所谓。”江欣然放下了书看着他的眼睛:“只要她对你好就行了。” 江刚有些尴尬,换上衣服说:“你待会儿没事去看看彭奶奶,我出门去了,钱转给你,中午自己叫外卖,或者去彭奶奶家蹭饭去,我下午买两瓶好酒回来请人家吃饭。”说罢下楼到停车场开着车驶出小区。 今天元旦的客人很多,江刚一个上午便赚了不少钱,中午休息了一下,下午一点时开着车到了女人的楼下。 女人向于连稍微交代了一下之后下楼上车,江刚载着她往医院开去。 于连站在阳台看着那车越开越远,转过头,何夕带着那土狗正在地上玩。土狗用头顶着一个圆球往前到何夕身边,何夕拿过去丢开,土狗又跑过去顶回来,两人玩的不亦乐乎。 于连走回客厅对和尚说:“她身上的黑气现在怎么样,你还看得见吗?” “还是和之前一样,看的不清楚。”和尚喝下一口于连偷偷买回来的酒,咂摸了一下嘴。 “那要是一直这样,我们总不能赖着不走吧。”于连想起了其他四个奔往不同地方的人说:“我们一直待在这里得到什么时候,再过一个多月就过年了。” 和尚沉吟了一会儿说:“要是没什么事就回去吧。不过……”他看了看何夕:“我心里有个预感,这几天恐怕真有什么事要发生。” …… 江刚手握着方向盘,眼睛不自觉的往旁边看。 之前她都是坐在后面的,今天却坐上了副驾驶。他又忍不住与苏梓怡做了对比,不管什么时候,苏梓怡都很自然的坐在副驾驶上面。 现在她坐到这里是不是因为我们有了关系,所以她想法变了。他又想到,要是彭姨没有给自己介绍苏梓怡,或者他没有认识过她,那现在就简单的多了。想到两人的优点,他一时做不了取舍,只觉得头疼不已,似乎两人都已是摆上桌的菜,任由自己选择。 正想的出神时,女人忽然出声问道:“你女儿放假了吗?” “放,放假了,放三天。”江刚回过神来答道。 “她有多大了?” “十五岁,上初三了。” 女人点点头不再说话,看着外面的一地的雪花发呆。 江刚总觉得自己在她面前就像是一个小男生一样没有主见,只会机械的回答问题。清了清嗓子问道:“何夕…….他多大了。”他本想问何夕出院之后是不是稳定了些,还会不会像以前那样尖叫,话到嘴边就变成了这句话。 “和你女儿一样,都是十五岁。” 两人又沉默了下去。江刚总觉得他们中间有个什么东西把两个人隔开了一样,与女人相处总是带着些沉默,这种沉默常常让他想起她那可贵的品德。 在这个社会,长相如她这般美丽而又不自知的人是极少的,人们往往会往相反的地方发展。而与苏梓怡相处时,他是轻松惬意的,她外向开朗,带着如火般的热情击碎他的内心。 在他心中,女人就是一朵淡淡的雏菊,而苏梓怡则是热情似火的玫瑰。 车很快就到了医院,也许是因为昨天人人都熬的太晚,今天医院反而相较往日人更多了些,也许每次过节日之时都是这样。 江刚载着女人到了医院,在她坚决的要求下等在外面。江刚知道她想让自己休息一下,不好一直坚持,看了看周围,医院门口旁有一个戴着圆帽的卖烤红薯的小摊,帽子将他大半边脸都遮住了,江刚走到近前买了个烤红薯,然后向摊主要了个小板凳,坐在一旁等待着。 每当他一个人的时候,心中总忍不住将苏梓怡和女人做对比。 他坐在板凳上看着来来往往的车辆出神,手中的烤红薯慢慢凉了下去不再温暖他的手。一只大黄猫从他身边经过看了看他,见他没有反应,凑上前靠着火炉取暖。摊主没有赶它,将火加大了些,掰下一小块红薯递给它,黄猫闻了闻一口吃下,对着摊主叫了一声转了个身换另一半身体烤火,忽然抬起头来看着一旁,江刚惊奇的发现它胡子往上翘起,眼中竟然露出如同人类般害怕的神情。 江刚随着它的目光看去,只见从旁边的店铺走出一只黑色的狗来,它的身体修长,脚也很细,耳朵紧紧贴着头也像是在躲避街上的风一样。江刚认识它,这狗就是那家饺子店主养的,之前在那吃饭时便常常听的他说这是纯种的中国本土狗,就叫做中华细犬,一只可以卖到上万块,古代帝王出去打猎就是用的它。 虽然觉得他是吹牛,但这狗身形确实很好看,老板平时当做宝贝一般,出门一定会有人跟着,怎么会舍得放它独自出来。 江刚往那店里看去,现在已是下午两点半,中午吃饭顶峰已过,老板悠闲的躺在门口的椅子上晒着太阳,眼睛半睁不睁的往这边看来,时刻关注着它的动向。 这细犬走到黄猫的身边闻了闻它,不屑的转到一边看着江刚手上的红薯。江刚愣了愣,将红薯递给它,它低下头闻了一下,又点了点头。江刚有些不解,看着那摊主问:“它这是......嫌弃我这不是肉?还是说太冷了,让我给加热一下?” 摊主笑道:“它是让你放地上,这种狗很有灵性的,放手上的东西都不吃,你放地上人家才吃。” 江刚将那红薯放在干净的地上,那狗果然咬了一口,又抬头看了看黄猫,几口吃完了。黄猫叫了一声故意不去看它,往火炉边又靠近了一点。 江刚正看的起劲,耳边忽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是你?” 他回过头去,只见苏梓怡正扶着一个老妇人站在他身后。 江刚连忙站起来,摸摸头说不出话来。 “你在这干啥呢?”苏梓怡见他的囧状笑问道。 “哦,我这,这,刚把客人送到医院,在这吃红薯呢。”江刚想着我这也不叫撒谎,把女人当作客人也一样。 “那正好,你现在没事吧,帮忙送我妈回家,昨晚她受凉了,今天来医院打针,半天没打着车。” 那妇人正眯着眼睛打量江刚,听了女儿的说,摇摇头说:“别麻烦人家了,我们再等等吧。” “不麻烦,不麻烦,反正我现在也没什么事,就先送你们回去吧。”江刚想了想,女人反正一时半会儿出不来,到时候解释一下,就说自己临时有要紧事就行了。一念至此,便上前走到妇人的另一边扶着她往停车场走去。 在他身后,一猫一狗和那摊主正抬着头默默的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 第三十六章 刹那咫尺天涯 江刚把苏梓怡母女两人送到楼下后,婉拒了她母亲提出上楼休息一会儿的建议,马不停蹄地开车回到医院。 卖烤红薯的摊主仍然坐在那里,黄猫和那只狗却不见了踪影。 江刚到医院里面去找了一会儿,到处都没看到女人的身影。想要打个电话去问,又怕她还在医院,那自己岂不是自找麻烦,站在门口打不定主意。 摊主之前看到了他和女人一起进的医院,见他徘徊不前便对他说:“兄弟,之前和你一起来的那个女人出去了。” “什么时候走的?”江刚忙问道。 “你送那两个人的时候她刚好出来,看到你的车开走了就往那边走了。”摊主指了指左边,那是通往公交车站台的路。 江刚看了看时间,现在已经是四点,她如果上了公交车现在也肯定回到家了。顾不得纠结,忙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 电话响了两声后接通了,江刚急忙解释:“我刚刚在外面等你,来了个熟人说家里有急事,一下子都耽搁不得,我想着你还没有那么快,就先送她回家了,你现在人在哪呢?” 电话那头先是沉默着,半响才传来女人的声音:“我在医院后面的公园。” 江刚挂断电话往那里跑去,公园里没有多少人,江刚一眼便看到女人正坐在长椅上发呆,旁边还有一只黄猫正在晒太阳睡觉,似乎是刚刚那只。 他跑到女人面前,故意装作气喘吁吁的说:“我还以为你回家了呢,刚刚人家真说是有急事,我想告诉你一声都来不及了。” 女人点点头:“没事,我正好一个人坐会儿。” 江刚将那只猫赶下去,坐在了它的位置上对女人说:“报销都办好了吗?”那猫不满的对他叫了一声,慢悠悠跳到旁边的椅子上躺下。 “办好了。”女人的声音仍旧听不出喜怒。 “那你儿......那何夕现在谁看着的?” “我让那个小兄弟帮我看着的。” 那只猫抬起头往她那里看了一眼,但两人都没有注意。 “他们还要住多久?”江刚努力找着话题。 “等老人家能坐飞机就好了。” “他是哪的人?” “南方的,具体是哪不知道,我也没问。” “昨天你们吃的什么?”江刚实在没什么好问的了。 “我做的菜。” 两人又陷入了沉默之中。 江刚心中没来由的一阵恼怒,好像在抱怨自己的态度是不是过于低下,张了张嘴,终究还是没有再说什么。 冬天的哈尔滨日落的极早,刚过四点太阳就已经落下,只剩下西边天空中的晚霞如同被血染红一般。 江刚偷偷看着女人,她看着晚霞不知在想些什么。江刚心中一动,从口袋中拿出自己的帽子给她戴上说:“太阳落了,要变冷了,多穿点。”女人没有拒绝。他借着这机会靠着女人更近了一点,手慢慢伸过去扶着她的肩,见她没有反应,他更加大胆,手微微用力,使得女人身子往自己靠近了很多,鼻子都能闻到她洗发水的香味。 天气虽然微微变冷,但江刚心中火热了起来,想起前几天夜里与女人缠绵,心跳加速,又凑近了女人一点。现在,他们两个人几乎挨在一起了。 忽然江刚亲了女人一口,又装作手忙脚乱的说:“哎呀,我这,凑你这么近,一下子没忍住。” 女人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晚霞的头低了下去。 江刚索性直接搂住了她,凑在她头上闻了闻,低声赞叹:“好香。”另一只手从她的腹部穿过,紧紧抱住了她又亲了一下。 天色慢慢昏暗了下去,公园的路灯亮了起来。 一个老年人从门口走进来,身后跟着两个身着制服的公园管理人员。那老人似乎很是气愤,手很大力地挥着以引证自己说话的真实性:“你们咋就不信呢,我在这练剑,一群猫跑到这里把我手机给叼走了,现在还没找回来,你们公园必须负责。” 两个管理人员互相看了看,脸上都露出无奈的表情,其中一个较年轻的说:“他大爷,您别说我不信了,这话说出去谁能信嘛。你那个手机好好拿着的,它没事叼你手机干嘛。”旁边的补充道:“是啊,又不是啥能吃的,再说了,咱这公园这么小,平时就几只流浪猫跑这找吃的,哪会有像你说的上百只猫。我在这干了这么多年,完全没听说过。” 老人的声音陡然增大:“我一个老头子还会骗你们不成?就是昨天早上的事,不然你们去查监控!” “监控前天晚上下大雪冻坏了,啥都看不到。” “那你们必须给我个说法!” 江刚见那几人往自己这方向走来,忙放下抱着女人的手往旁边坐了坐。那几人经过他们时,管理人员看了看他问:“你们在这干啥呢,天快黑了,赶紧回家,待会儿又得下雪。” 江刚站了起来:“我们就在这坐坐,现在就走。” 那人点点头看看女人,跟着老人往前走去,老人的声音不断加大:“啥玩意冻坏不冻坏的,偏偏就那天坏?这还没到最冷的时候就冻坏了,你们这些人干嘛吃的。”随着他们转过身一棵树后,江刚就听不到他的声音了。 江刚看向女人说:“走吧,咱先去吃个饭。” 女人点点头站了起来,江刚顺势拉着她的手往外面走去,心中的畅快不亚于喝了一杯好酒,有一种征服了猛兽般的快感。他仰头看了看天,辰星稀稀点点出现在还没有完全黑下去的天空中,点缀着神秘莫测的宇宙。 他完全没有注意,也不会去注意到,刚刚老人出现时消失的黄猫又出现在了他们身后,琥珀般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两人远去的背影。直到看不见他们之后,它才回头走去,爬上树看着老人指认着位置给那两个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本来就不相信有猫会叼走人的手机,只得敷衍地寻找了起来。 黄猫静静看了一会儿,忽然无声息地跳下了树,跑到一旁的灌木丛,从里面一个隐秘的角落叼起一个手机。见周围没有人注意到,紧走几步放在树下,然后又跳上树躲在树叶后面观察。 管理员在地上寻找了一圈,嘴里嘟囔着冷的要死还要找手机,转到树下时,赫然发现一个手机放在那里,连忙走过去拿起来对那老人问道:“老人家,这个是不是?” 老人往前急走几步,仔细看了几眼说:“对对对,就是这个,昨天早上我就是用的这个,你还不信,你看我都拍下来了。”他拿下手机点亮屏幕,这手机经过一天一夜竟然还能用,他在相册里翻了一会儿,疑惑的说:“咦,见了鬼了,怎么照片全都不见了。” “找到了就好,别管什么相片了,赶紧回家吧老爷子。”管理员往手上哈了一口气说。 老人被他催促,不情不愿地往门口走去,嘴里还嘟囔着:“你们咋就不信呢,手机里相片怎么会不见......” 他们越走越远,很快便离开了公园。 天完全黑了下来,黄猫从树下跳下,悠闲地在空无一人的公园里散步,像是国王在巡视自己的王国。 ...... 江刚带着女人走到一家火锅店,没有坐在她对面,挨着她旁边坐下,把手机放在桌面上热情的问道:“你想吃什么?” 女人看了一下菜单,随意点了几样家常菜。江刚又加上几盘肉,等那服务员走后,他握住了女人的手轻轻问:“今晚你还要回去吗?” 女人点点头没有说话。 江刚眼中露出失望的神色,很快恢复过来说:“没事,这家火锅店很好吃,我经常来,以后有机会带何夕,咱三人一起吃。”又加了一句:“你自己偶尔也好好休息下,要不然今晚先别回去了,也顺便看一下他没有你在时会咋样,反正不是还有于连小兄弟嘛。 女人沉默了片刻又点点头。 江刚立刻高兴起来,拿过服务员端来的配菜,将一盘盘肉倒进锅里,等煮好之后给女人夹上,不停的问她照顾何夕要注意些什么。 这时已经到了五点,正是下班高峰,火锅店进来了一批批不同的人。服务员走到两人面前问道:“不好意思先生,请问外面的车是您的吗?可以麻烦挪一下吗?” 江刚看了看外面,他的车停在第一格车位,将后面几辆堵在街上。女人对他点点头,江刚走出店里,将自己的车往里面挪了挪,进门后回到座位上却没有看到女人的身影,他以为她只是去上厕所了,没有在意,却一直等了许久还没见她回来,这才叫过服务员。 “您好,和您一起来的女士已经结过账了。”服务员微笑着。 “结账了?那她人呢?” “刚刚走了。” 江刚正疑惑不解,手机屏幕亮了起来。他手机并没有上锁,直接在屏幕上能看到别人发来的信息。江刚看到屏幕上有三条信息,全都是苏梓怡发来的,最新一条是“你在干嘛呢。” 他往上看去,七分钟前的一条信息赫然在上面:“我妈说你人还不错,哪天带你女儿来我们家见一面。” 中间那一条则是五分钟前:“我妈说她想要个外孙女。”旁边配着一个害羞的表情。 第三十七章 怨憎会无离爱 于连坐在沙发上,看着何夕正与那只狗玩的起劲。 这还只是一天的时间,一人一狗简直没办法分开了一样。那狗也与何夕极为亲近,有时甚至连上厕所都舍不得去,但又不敢尿在屋中,急得嗷嗷直叫。幸好于连看得懂它的意思,带着它到厕所去了几次后,何夕也就学会了,一听到它嗷嗷叫,就往厕所去,顺带着自己也上了厕所。 现在两人正坐在地上,何夕将一个气球往它那里丢去,那狗用头顶回来。何夕脸上还是没有任何表情,眼中也殊无喜色,只是机械地跟着小土狗的身子转动。但他的整体状态似乎好了一些,勉强能看出些活力来,看来这小狗与他一起,还是有些好处的。 那只山狸被于连放在被窝里还在睡觉,和尚说它起码还得要两天才能恢复过来,只是身上那点毛却再也长不回来了。 电视上播放着滚动新闻,一会儿是几个澳大利亚记者在刚果采访到一个原始部落,一会儿是介绍德国新任女总理。于连将遥控器放在一边,呆呆的往外面看去。夜空中挂着几颗稀疏的辰星,像是某种东西在不停眨眼。雪花飘洒下来,在路灯微弱的光芒下显得格外清晰。 耳边忽然听到一阵脚步声,随后响起开门声,于连站起来往门口看去,只见女人打开了门走进来,她头发上还有些雪花,进了屋中才融化掉。 于连正想客套的问一下她报好销没有,眼睛却不自觉眯了起来。 女人进屋后一句话也没说,站在门口看着地上的何夕,影子倒映在墙上显的很是扭曲。她的身体往外冒出微弱的,几乎看不见的黑气。于连还以为自己看错了,揉揉眼睛,深吸一口气,仔细看去,确定那不是自己眼花,而是真的存在某种若隐若现的黑气。 土狗听到有人进了门,停下动作不去顶那气球。抬头见是女人,摇着尾巴想要跑过去,往前跑了两步忽然停下,尾巴敲的老高,身子往下趴着叫了起来。它出生没多久,声音还没有完全成型,但于连仍然从那叫声中听出了浓浓的敌意与恐惧,仿佛是看到了极其可怕的东西一样。何夕伸出手要去安抚它,被它用头顶开,走到他身前护住他,对着女人大叫不已。 女人沉默着看着它。于连心中只叫要遭,和尚刚刚出去喝酒去了,这屋中只有他一个人,那只山狸平时都对女人畏惧不已,更别说现在还在休养生息。之前和尚说女人身上的黑气少了很多,自己一开始都没有看到,她今天经历了什么,为什么连自己现在都能看到了。那只土狗肯定也感觉到什么,所以才有那种反应。不管怎么样,一定要先稳住她,得等到和尚回来。 于连脑中闪过无数念头,硬着头皮上前一步,挤出点笑容说:“姐姐,报销好了吗?” 女人抬起头,眼神冷漠,面无表情,看清楚面前的于连之后,木然点点头。那狗还在叫个不停,何夕不明所以,一把将狗抱过,举在眼前看着它,它这才不再叫了,只是眼睛还看着女人,尾巴也还没有放下,摆个不停。 “这狗不知咋的了,应该是一开始没认出你来,毕竟这才一天嘛。”于连心都快跳出来了,只得尽量拖延。 女人往前走了两步,一直到何夕的面前才停下。 她默默的看着坐在地上的何夕一言不发,何夕并没有注意她,她刚刚进来时何夕也没去看她,他自始至终都只是注意着那条狗。 于连看到女人身上的黑气越发明显,她身后的影子也无风自动,像是在跳舞一般诡异非常,似乎下一秒就要从墙上跳下来。 于连心中叫苦,这和尚什么时候去不好,非得现在去喝酒,现在该怎么办。他是第一次面对这非自然生物(这是他自己的叫法),之前在吴胜男家里也是和尚全盘掌控的,自己对这完全不了解,更别说要对付她了。 那狗也感受到她越发强烈的气势,嘴中发出呜呜的声音,身子剧烈摇摆想要摆脱何夕的手。何夕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还以为它和自己闹着玩,抱的更紧了些。那狗见挣扎不开,更加焦急,尾巴摇个不停。 何夕鼻子被它尾巴拨弄,忍不住打了个喷嚏,手中一松,狗趁着这机会跳了下来,往走廊里跑去,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 何夕见它跑下,也不去追它,只是愣愣的看着它,又茫然的往周围看了一眼,忽然放声尖叫起来。 他这叫声与平常无异,都是于连经常听到的,也许只是因为环境变了,或者是陌生人出现,甚至只是因为听到稍大一些的声音,他都会发出尖叫。 在这尖叫中,那蹲在角落畏畏缩缩的狗像是受到了什么召唤,鼓起勇气朝他走来,在离他三米远的地上停下不敢往前。何夕仍然尖叫不已,那狗看了看女人,慢慢往前挪动,一直到了何夕身边。他将它一把抱去,用脸去摩擦它的头,停下了尖叫。 于连朝女人看去,刚刚何夕尖叫时,女人身上的黑气一下子少了许多,她身后墙上的影子也逐渐恢复正常。等狗跑回何夕身边,他停止尖叫时,女人身上的黑气已经完全消失不见,或者说,于连再也看不到了。就像是在阳光的照射下,冰雪逐渐消融一般,她身上那股让人不寒而栗的气势慢慢随着冰雪而消融下去。 她蹲下身子,将何夕连同那只狗紧紧抱在一起,头深深的埋在何夕衣服里,柔顺的头发从洁白的脖颈间流下,像是黑色的瀑布流过白色的岩石。 于连知道应该是何夕的尖叫唤醒了她,现在自己不好去打扰,坐回沙发上看着电视,心有余悸地往那里看去。 女人良久才站了起来,对着于连笑了笑说:“对不起啊,我就是有点想他了。”她在屋内看了一圈又问:“你爷爷呢?怎么没看到他人。” 于连又站起来,眼角看到何夕衣服上的泪渍,镇定的说:“哦,他出去散步去了,老人家整天呆在家闷的慌。” 女人转过头去,外面的雪下的越发大了:“这下着雪的还出去,他又听不见,没事吧?” “没事,他随身带着一个本子,有什么可以写在纸上问人的。我也劝不住他,平时在家也是这个时候出去的,没出过啥事。” 女人点点头,看向何夕和小狗,脱下厚厚的外套说:“那你看电视吧,我给何夕去洗一下澡。” 她把何夕从地上拉起,带着他往浴室走去。何夕仍然没有放下那只狗,不停地抚摸着它的毛发。 于连听到浴室中响起冲水声才松出一口气,走回自己的卧室打开灯,只见山狸仍然在睡,被子却不知什么时候被踢下了床。于连将被子拿回来给它好好盖上,山狸睁开眼睛对他轻轻叫了一声,往冲水声那里看了一眼,眼中露出些惧怕的神色。于连忙安抚它:“好了,没事了,等会儿和尚就回来了。” 山狸听到和尚两个字,眼中惧怕之色稍稍减少,又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于连在房中待了一会儿,耳边听到隐隐的楼梯声,立刻从卧室走了出去,到了大门口打开门,和尚正戴着那顶狗皮帽子站在门口,那帽子上面还有些积存的雪花,于连闻到了隐隐约约的酒味,朝里屋看了看,女人还没给何夕洗完澡。他侧身走出门去,拉着和尚到了拐角看不到的地方,将刚刚发生的事低声告诉了他。 于连说完看着和尚问道:“现在咱们怎么办,现在那东西我都能看见了,万一真出什么事了就......” 和尚打断了他的话,朝门口指去。于连仔细听了听,冲水声音已经停下,女人的脚步声在走廊里响了起来。他来不及多想,被和尚推了一把走进屋里,看着女人已经给何夕换上了睡衣走出来,笑着问道:“洗好了?” “洗好了,你爷爷还没回来吗?” 和尚从门口走进来,将帽子摘下放在一旁的衣架上,面无表情地走回到沙发前一屁股坐下,拿起遥控器换了个台看起电视。 于连发现他身上的酒味已经消失不见,脸上也带着些被大风吹过的风霜。 “不好意思,我爷爷一直是这个样子,他什么也听不到,所以基本上不怎么和别人交流。” “没事。”女人笑了笑,脸上像是一朵盛开的雏菊。 第三十八章 天伦乐而祸至 江刚回到家的时候,江欣然还在看电视。 洗好的衣服早已经挂在阳台,经过一整天太阳光的照射已经干了。江刚脱下外套,将两瓶在外面买的酒放在一旁的柜子上看着江欣然问:“闺女,你吃饭没有?” 江欣然抬了抬头:“吃过了,等你回来我早饿死了。” 江刚坐在她旁边的沙发上伸了伸腰:“吃的什么?” “我白天去菜市场买了些菜,自己做的。” 江刚往厨房看去,之前杂乱摆放的厨具已经整理齐全,地板也被拖了一遍,白洁光滑,可以隐约看到里面倒映的人影。 “没去对面蹭饭吃?” “我下午的时候去敲门,一直没人开,可能她出去了吧。” 江刚点点头,自然地从口袋中拿出了烟正要点燃,却被江欣然拿了过去放在桌几上说:“别在这里抽,我好不容易才打扫干净的,等会儿你自己去你卧室里的卫生间抽。” 江刚笑了笑,身子往后倒去靠在沙发上,头往上看去,天花板上的吊灯晃着他的眼睛。 女人应该是看到了苏梓怡发来的信息,所以才不告而别。这样也好吧,江刚安慰着自己,这种事早晚会被人知道的,只不过有点快了而已,再说了,苏梓怡不是还不知道吗。以江刚对女人的了解,她是不会去查谁是苏梓怡的,她的性格就是那样,像一块石头,不,比石头更加冰冷。如果没有苏梓怡的出现,江刚肯定不会愿意放弃她,不管是从长相还是身材,或是独立而坚韧的性格上,女人都是一个极好的良配。但苏梓怡出现后,江刚只是觉得有些可惜,自己毕竟花了几个月的时间。 那如果换过来,先是苏梓怡出现,后是女人再来,我会不会只是觉得可惜呢? 江刚回过身子看着面前的电视,那是几个主持人正在台上插科打诨的主持着综艺节目,对他这个年纪的人来说,并不能激起他的兴趣。 是啊,她就算知道了,我还有一个苏梓怡,这样也很好。但是如果被苏梓怡知道了,我们两的事肯定就不成了,到时候只有她,我是不是也会像现在这样无所谓呢? 江刚转过头去看着女儿,她正被主持人说的笑话逗的哈哈大笑,还不停拿着手机给同学分享着什么。 何夕。 江刚无法想象女儿和何夕住在一起会是怎样,她明年就初中毕业了,以后还要读高中考大学,与一个自闭症同处一室显然不太好。而苏梓怡,她是一个老师,虽然教的初中,但在高中阶段或多或少也能帮到女儿吧。 江刚拿起桌几上的水喝了一口问:“闺女,你明年升高中,想考哪个学校?” 江欣然转过头:“什么明年,现在应该说今年了。当然是三中了。” 江刚又问:“考的上吗?” 江欣然撇撇嘴:“当然考的上,这有什么难的。” “有没有哪一科比较薄弱的?” 江欣然认真的看了他一眼问道:“爸,你今天咋的了,问这么多,平时你不是啥都不管的吗?” “哈哈,我闺女这么聪明,我当然啥都不管,管多了还怕给你加多压力。”江刚尴尬的笑了笑:“这不是关心你嘛,这小区家长天天问我怎么教出你来的,我就给人家说不知道也不像话,你说是不是。” 江欣然狐疑的看着他,忽然眼睛一亮问道:“咋了,爸,你今天是不是相亲去了?” “相......相啥相,小孩子懂个屁。”江刚有些猝不及防。 “不,你肯定有问题。让我看看你相亲对象长啥样,要长的不好看当我后妈可不答应。”江欣然从他身上拿过手机点亮,惊奇的说:“爸,你咋上锁了,你以前不都不上锁的吗,肯定有问题。”她把江刚手掰过来按在手机上,屏幕被解锁后她翻开江刚的微信一条条往下看去。 江刚对这个女儿毫无办法,只得由着她去看,反正以后总会知道的。 江欣然在手机翻了会儿,敏锐的发觉苏梓怡的头像有些不一样。平时江刚的微信置顶的是她的卡通头像,现在仍是自己的头像,但第二个就是一个之前没见过的头像。她打开看了看,头像就是那张脸上粘着雪面对镜头的脸,又翻了一下两人的聊天记录,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大叫道:“哇咔咔,爸,你说话怎么这么肉麻。一大把年纪了比我们年轻人还会谈恋爱。” 江刚苦笑着说:“你就不能给我留点隐私吗?” “我这是关心你,再说了,我总得看看后妈是个什么人吧。”她往上翻着聊天记录,嘴上发出啧啧的赞叹声。翻到最上面时,她笑了出来:“你还唱歌了,一定又是那首‘张郎休妻’吧,你也不知道换一首,谈恋爱唱这个合适吗?” “你老爹我五音不全,除了这个从小唱到大的歌,其他什么都唱不好,人家不是说了嘛,我唱的挺好听。而且你小时候闹腾睡不着,我一唱这个你就睡着了,这个有用。”江刚笑了笑:“说来也怪,刚出生时你总是吐奶,晚上又拉稀不睡觉,你妈那时候还没走,从电视上学的这首歌,你一听就睡着了。” 江欣然撇撇嘴,继续翻着手机。江刚和苏梓怡大多是在线下聊天的,因此在微信上留的记录并没有多少,江欣然几下翻完了,又打开苏梓怡的朋友圈看了一会儿说:“长的还行,配的上你,还是个初中老师,哦,教语文的,难怪说话那么做作。” 江刚无语的看着她,不满的说:“怎么就做作了?” “哟哟哟,这还没结婚呢,就向着人家了,你闺女说话都不管用了是吧。”江欣然露出笑容指着微信上的一句话说:“你看这里,她说和你见面就像是‘知人要来,尚未浣衣沐发人已出’,出自李清照的诗,说明对你有好感,知道你要来,衣服和头发都没洗就出来了。”她撇了撇嘴说:“你看做作吧。你看你下面回的一句,慢慢来。”她看向江刚,眼中充满着对他不解风情的鄙视。 江刚愣了愣,他和苏梓怡聊的很来,微信上便没有像是在见面时那么认真去想,现在没想到会被自己的女儿嫌弃,顿时说不出话来。 正巧这时苏梓怡又发了一句话过来:到家了吗?江刚要拿过手机回复,江欣然挡住他的手说:“爸,你不会谈恋爱,让我和她聊。” “那咋行。” “咋就不行,放心吧,我不会说你不好的。” 江刚有些心急,想要抢过手机,怕惹的女儿不高兴,可是又怕她说了些不符合自己的话被苏梓怡发现后难以解释。 江欣然看出他有些为难,在手机上快速打了几个字之后还给了他说:“瞧你急的。” 江刚低头看去,江欣然刚刚打的字是一句诗:身无彩凤双飞翼。 他不解的问道:“这啥意思?” “这句不重要,重要的是没说的下一句,心有灵犀一点通。意思就是说你刚刚到家,准备问候她的时候,没想到她先问候你了,所以你们是心有灵犀。”江欣然往前凑近,想看苏梓怡会怎么回复。 苏梓怡发来一个惊讶的表情包,然后是一个微笑的表情。 “我接下来怎么回复?”江刚看向女儿。 江欣然拿过手机手快速的打着字,江刚看到她说的是:姑娘何故发笑?又有些不解问道:“这......” “你没看她朋友圈说挺喜欢三国的吗,我用三国里曹操的故事聊天,她一定会懂的。” 果然,苏梓怡回到:我只笑校长少智,主任无谋。 江欣然问江刚:“她和你聊天时候是不是会吐槽自己学校?” 江刚点点头。 江欣然立刻在手机上开始打起字来。江刚觉得有些尴尬,女儿好像比自己更了解苏梓怡,搞的他现在不知道怎么办。不过不管怎么样,只要女儿能高兴就好了。他看着女儿微微扬起的笑容,默默站起走到门口,拿过放在柜子上的酒对女儿说:“你注意点别被人家看出来了,我给你彭奶奶送两瓶酒去。” 江欣然头都没抬,嘴上答应了一声。 江刚无奈地摇摇头,推门走了出去。对面的大门紧闭着,江刚站在门口敲了几下,良久没有人来开门。他看了看天色,虽然现在才刚到七点,但是外面早已一片漆黑,往常这时彭姨一般都在家的,更何况杨老腿有问题,平时根本不会出门,现在却连回声都没听到,难不成是出了什么意外? 江刚又敲了几下,仍然没有人来开门,他趴在门上往里面听去,还能隐隐约约听到电视的声音。站在门口大叫道:“彭姨,彭姨,你在家吗?” 没有人回应。 江刚心中有股莫名的不安,将两瓶酒放在地上,扭了一下门把手,门应声而开。这门竟然没有锁上,江刚心中的不安越发强烈,往里面探了探身子,只见屋内一片昏暗,灯都没有打开,只有电视发出些微弱的光芒将屋内忽明忽暗的照亮。 沙发上坐着一个人,脸上表情完全看不清楚,江刚只能隐约看到那人闭着眼,不知道是不是已经睡着了。 他往里面看去,对面的墙壁上那神龛正中间摆放着一个香炉,上面插着四根香,旁边电烛已经换成了火烛,蜡油往下滴落在底下的观音像上,将那完全睁开的眼睛糊上一层厚厚的蜡油,就像是在流着鲜红的眼泪。 第三十九章 不死离别留旧鬼 江刚对着沙发上那瘦弱的身影轻轻叫了一声:“杨老?” 那人没有任何动作,甚至连眼皮都没有动一下。 江刚仔细看了看他的身形,身体很瘦,应该就是杨老。难道他在睡觉,可是不管怎么睡,自己刚刚的声音都能叫醒他吧。在墙边摸索了一下,手碰到开关按了下去,但屋中灯没有像他预料般亮起,甚至都没有闪烁一下。 他不想随便就进到别人家中,对着里屋大叫了一声:“彭姨?” 仍然没有任何人回应,反而让江欣然听到,走到门口看着他问:“咋的了?彭奶奶不在家吗?咦,门咋开着的?” 江刚回头对她说:“把手机给我,回去。” 江欣然看了看门内昏暗的光,正要走出来把手机给他。江刚脑中一炸,那种不安的情绪瞬间上升。“等等!”他深吸了一口气,往回走了几步,从她手中拿过手机。 江欣然担心的看着对面问:“咋的了?不会出啥事了吧?”说罢一只脚跨出门,想要到门口去看一下。 “回去!”江刚几乎是吼出来的,他的语气很是严厉,掺杂着一些恐惧,声音微微发抖。 江欣然从没听到他这么严厉的对自己说过话,怔了怔,看了看他,没有争辩,又默默看了一眼门退回到屋内。 江刚平静了一下自己的情绪,从看到那睁眼观音时,他的神经就像是被什么东西扯住一般崩的极紧。心中也不住狂跳,这不是之前面对苏梓怡或者女人时那种因紧张而跳的感觉,而是似乎感觉到一种莫名的、巨大的无法言说的恐惧。 他压制住不断发抖的手,拨通了彭姨的电话。 在短暂安静了两秒之后,电话响起嘟声。与此同时,屋中的沙发上响起一阵歌声。 “叠个千纸鹤再系个红飘带,愿善良的人们天天好运来。”这是熟悉的彭姨用来做电话铃声的歌,她年纪大了听力下降,因此铃声极大,有时候屋中铃声响起,走廊上都能听到。 江刚吞了吞口水,看到沙发旁边有一束灯光闪烁着,应该便是彭姨的手机了。她手机在那里,人却不在,而且沙发上的人影即使被这巨大的声音所扰,仍然没有一点动作。 江刚挂断了电话,屋中铃声也随之关上,只能听到电视上播放着新任联合国秘书长的新闻。 江刚将手机手电筒打开照向屋中,就着这束光看到沙发上的人就是杨老。他闭着眼睛,脸上一片安详,似乎只是在睡觉。 江刚慢慢挪进屋中,用手电筒看着四周。屋中摆放和之前他来时差不多,入口是一个鞋架,两双棉鞋放在最上层。江刚往前走了两步,凑到杨老面前去看,手轻轻推了推他:“杨老,杨老?” 杨老仍旧没动。 江刚暗道不好,伸出手在他鼻子下试探了一下,已经感受不到一点呼吸。他震惊地大力推了一下,杨老的身子向后倒去,头仰在沙发上。 他赶紧掏出手机要打120,忽然发现周围一下子亮了起来,刺眼的灯光照的他睁不开眼睛,手也停下了动作。 等他再次睁开眼时,看到彭姨从里屋走了出来,手中端着一个盛满水木盆,里面还冒着热气。她站在里屋门边看着江刚笑了笑:“是小江啊,怎么了?” “彭姨,杨老他!” “哦,没事,睡着了。”彭姨的脸色苍白,与前几天江刚见她时判若两人。她端着木盆走到沙发前面,把木盆放在地上,挽起袖子脱下杨扬的棉鞋,然后认真地脱下他的袜子,脸转向江刚说:“我刚刚在接水,没听到你的声音,不好意思啊。” 江刚急道:“彭姨,杨老他老人家好像......好像......”说了几遍硬是说不出那个“死”字。 彭姨温柔的笑了笑,试了试水温之后把杨扬的脚放进木盆里,替他把接下去的话说了出来:“已经死了是吗?” 江刚看着她的动作说不出话来,他感觉周围的空气越来越冷,在这温暖的室内,他却像是身无寸缕的裸露在冰天雪地之中。 彭姨将水往杨扬脚没盖到的地方浇了一下,摩挲着他脚上的死皮慢慢说:“小江啊,阿姨之前给你介绍的那个女孩子还行吗?” 江刚张张嘴,却发现自己说不出话来,四周越来越冷,他牙开始打颤起来。 灯光猛的一下熄灭,电视的声音也忽然停下,只有画面仍在播放。 “看着你们啊,我就想起自己年轻的时候了。”彭姨的脸上越发苍白,看不见一丝血色:“我年轻时候条件可不比现在,现在生活好了,啥都有了。我们那时候就不一样了,白天教书,晚上还要劳动,周末好不容易有休息时间,还得学习跟上时代。我那时候体格虽小,吃的却不少,但是食堂只分那么多,刚刚工作也不富裕,哪有那么多钱买吃的。”她抬头看了看杨扬,脸上露出笑:“他那时候知道我吃不饱,就天天在食堂要好几个馒头。他们和我们不一样,干体力活的必须得吃饱,但是又不准带出去,不然人人都带食堂不得亏死。所以他就偷偷塞到衣服里面,在外套里面准备一条麻绳勒住,压成片带了出来,幸好没被人发现。然后等见我的时候,他还把馒头的外层给剥了,说怕有汗臭味。” 江刚想跑出去,但他的腿像是粘在地面上一样,如论怎么用力也动不了,睫毛已经有了些冰霜。 “后来生活好了,我们也老了,本来还想过几年好日子的,没想到他还是先走了。唉,走了就走了吧,人都要死的,早死晚死都是一样,我就是心里一直不得劲。所以啊,我一个教了一辈子物理的老师,去问人学了巫术,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竟然想着复活他。”她伸在水里的手没有任何伤口,却往外冒着血,很快将整个木盆的清水染红。那血越流越多,木盆中的水不见增加,反而慢慢降了下去,从满盆变成大半盆,然后是半盆,血水也越来越浓,她的脸也越来越苍白。 终于,彭姨不再流血,整个身子也往下倒去,脸上干枯,像是一具木乃伊一样。她颤巍巍地抬了抬手指着神龛下的观音说:“快跑......别......别信它说的任何话。”她的身子仰面躺在冰冷的瓷砖上,看向慢慢睁开眼的杨扬,脸上的表情先是一喜,然后又变成巨大的恐惧,最后回归淡然,嘴角隐隐乏起笑意,用尽最后的力气看向江刚说:“对......对不起。”她手尽力抬了起来,似乎想要抚摸杨扬的脸,但只是抬到一半就重重落在地上,眼睛缓缓闭上。 在她临死前的最后一刻,眼前闪过家乡湘西的绵绵群山和一个唇红齿白,目若朗星的青年,他脸上带着微微的羞涩,站在她面前伸出手:“你好,我叫杨扬……” 杨扬睁开眼睛,脸上恢复了些许血色,慢慢坐直身体站了起来。那个木盆中的血水已经完全干涸,只剩下空荡荡的木盆。杨扬站直身体伸了一下腰,骨头发出令人牙酸的咯吱声。他没有去看躺在地上的尸体,走到江刚面前看着他的眼睛嘻嘻笑道:“你好呀。” 江刚心中的恐惧已经到了顶点,他想拔腿就跑,却完全移不动步伐,手也完全动不了。看着面前杨扬的眼睛,他才发现,这并不是自己所熟悉的杨扬,他的眼睛冷静而沉稳,带着一股看透世事的大彻大悟,但眼神更深处则隐藏着极深的癫狂。 江刚心中一惊,只觉得这眼睛自己见过。 杨扬打过招呼后说:“你真没礼貌,人家和你说话你要回一句啊。” 江刚想张嘴问他是谁,那冰冻的感觉让他完全张不开嘴。 杨扬拍了拍他的肩,江刚立刻感到那种冰冻的感觉瞬间消失,力量又回到了自己的身上。他往后退了一步,随手抄起旁边的拐杖问道:“你不是死了吗,为什么又活过来了,彭姨怎么了?” 杨扬笑了笑,指着自己说:“我?我只是一个老头子罢了。”他又指着地上的彭姨说:“你不是看到了吗?她已经死了,别担心,你也快了。” 江刚抡起手中拐杖狠狠地砸向他,被他随手一挡,拐杖一下子便断了。杨扬往前走了一步说:“你怕什么,人反正都要死的,早死晚死不都一样吗。”他手轻轻往前挥了挥,江刚立刻感觉一股巨大的力道冲来,身体登时飞起,被砸在墙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他身子慢慢从墙上滑了下去,嘴中吐出一口血。心中越发惊恐,这不是一个正常人能有的力量。面前这东西,他不是人! 杨扬忙走上前,用手擦去他嘴边的血,懊恼的说:“你看你,干嘛呢这是,注意点自己的身体啊。”他像是一个多年的老友在关心江刚一样,轻轻拍了拍江刚的肩说:“我又没说你现在就要死,你急什么嘛,真的是。”他从地上用手指蘸了一点江刚掉在地上的血,伸进嘴里尝了一下,表情微微有些惊喜,轻声说了一句:“很纯粹。” 江刚胸口剧痛不已,手扶胸口喘着粗气看着他:“你......你到底是什么东西?” 杨扬将脸往他面前凑近了一点,看着他的眼睛问:“你真的没见过我吗?” 江刚仔细看着他的眼睛,脑中极速搜索着可能听说过的神鬼传说,实在想不起来,又吐了一口血出来,身子往前倒去。杨扬扶着他的身子,让他背靠着墙壁。江刚咳了两下,眼睛暂时离开他的对视,无神的在屋中看着,忽然全身一震,手指着他说:“你是......你是观音像?” 杨扬微笑着点点头。 江刚这才发现,他的眼睛和那尊观音像的眼睛一模一样,一样的冷静,一样的沉稳,一样的悲天悯人。 江刚还要再问,忽然耳边听到女儿的声音从门外传来:“爸,刚刚咋了,是什么响声,你还在里面吗?” 江刚立刻张大嘴想让女儿跑,却发现自己什么都叫不出来了,他的嘶吼只在自己的内心响起,无法被任何人听到。 杨扬显然听到了外面的声音,他对江刚笑了笑,起身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打开门将头探出去对着江欣然说:“哦,是欣然啊,咋的了?” “杨爷爷,您身子好了吗,都能自己来开门了,我爸在不在里面,我刚刚听到一声响声,他一直没回来,我过来看看。” “在,在,刚刚我不小心把东西碰碎了,快进来吧,外面冷。” 江刚想站起来大叫,想一脚踹开杨扬让女儿别进来,他努力挪动着身子,人倒在地上,身子艰难的往门边拱去,像一只蠕动的虫子一样。当他好不容易离门不远时,耳边听到了脚步声,转过身子往上看去,女儿正惊讶的长大嘴巴看着他。 在她身后,杨扬关上了门...... 第四十章 千寻百转觅生望 一阵巨大的,无以言表的悲伤涌上江刚的心头,他用额头顶着地面,脚尖往上抬起,用尽全身力气用膝盖顶着支撑起身体。 江欣然蹲下去扶着他,带着哭腔叫道:“爸,你咋了爸,你别吓我!” 江刚被她扶起,跪在地上,艰难地伸出手将她往自己身后拉去,朝门边的杨扬重重地磕了一个头,坚硬的瓷砖上响起沉闷的声音。 “不管你是什么,我求求你放过我女儿,你要什么我都给你。”他边说边磕头,很快在瓷砖上留下丝丝血迹。江欣然哭着扶着他,不让他再磕,却拦不住他的动作。 杨扬站在原地沉默的看着他,眼中仍然带着悲天悯人的安详。 江欣然望着面前的杨扬,眼泪从眼角划过,嘶吼到:“你干嘛?为什么要打我爸?” 杨扬蹲下去看着江刚被额头鲜血覆盖的眼睛,轻声说:“何必呢。”江刚停下磕头,茫然的看着他。杨扬继续说:“完全没必要啊,不管你干什么,你们两个最后总会死的,为什么在死之前还要让自己这么难受呢?” 他想伸手抹去江刚脸上的血,被江欣然一把拨开,脱下外套仔细擦去那血,看着杨扬的目光充满了仇恨。她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由江刚的表现可以看到,这一定与面前的老人有关。 杨扬被她拨开手也不生气,指着倒在地上的彭中红的尸体说:“你看她,死的时候虽然说不出开心,但也不是很难过吧。自始自终都是她把我叫出来的,我也没有埋怨她,那你为什么要这样呢?”虽在问话,但他的眼中没有疑惑和不解,满是真实和诚恳,就像是在和一个小孩子讲道理一样。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样?”江刚几乎是吼着说出这句话的。 杨扬站了起来。 “嗯......没什么为什么啊。”杨扬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彭中红:“你看,他本来一年前就要死的,是她把我叫到这里,然后又延续了整整一年的命,这总不能不付出点什么吧。所以她把自己的精血都给了我,想要复活这个人。可是,人既然都死了又怎么能复活呢?所以我出来了,我已经有很多年没出来过了,总得干点什么事吧。” 江刚听不太懂他的话,只是隐约明白说的是杨老在一年前就应该死了,但彭姨用了什么方法延续了一年的命,然后想用所谓的“精血”复活杨老,结果却出来这么一个怪物。江刚茫然的看着他,他的意识逐渐涣散,耳边似乎听到江欣然在哭泣,然后是一阵瓷器碎掉的声音。 听到这一声响,他的意识猛地回到了身体里,打了个寒噤往前看去,江欣然拿过一个花瓶砸向杨扬,花瓶里面的土扬在空中洒到他身上,那一声响声就是花瓶砸中杨扬之后掉落在地上摔碎的声音。 杨扬轻轻抹去脸上的土,挥了挥手,江欣然身子凌空飞去摔在沙发上,挣扎一下后便晕了过去。江刚立刻忍住剧痛站起身来叫道:“等等!”待杨扬转向他后,江刚往左边走了两步,把江欣然挡在自己身后说:“为什么是我们?” “唔,其实也不一定是你们,只是你们刚好出现了而已。”杨扬说。 江刚似乎看到了希望:“你要杀我们,总得有个理由吧,杀了我们你能得到什么?” 杨扬摊开双手:“你看,这样就好沟通了嘛。嗯......说的多了你肯定也不懂,我现在就是要一些人的精血恢复一下。” “那为什么一定得是我们呢?你随便出去找一两个人不是更好吗?” 杨扬笑了:“为什么不能是你们呢?” 江刚张了张嘴,却说不出什么话来。 杨扬看着他,笑得越发开心:“而且外面随便找到的人,也不一定比你们两个更好。” “为什么?”江刚将他挡在身前,只想多拖延点时间,等江欣然醒过来,他要拼尽全力拖住这古怪的人,让女儿跑出去。 “你们的感情很纯粹。”杨扬似乎完全不在乎他想做什么:“对我来说,越纯粹的感情越好。你爱你的女儿,愿意为她死。你的女儿也爱你,这种感情就是纯粹的。而且......”杨扬对江刚眨眨眼睛:“我有说过要杀了你们吗?” 江刚猛然抬起头:“那你为什么说我们会死的?” “当然会死,就和她一样。”杨扬指了指地上的彭姨:“但不是我杀你们,而是你们心甘情愿地把身上的血给我。”他摇摇头,惋惜的说道:“只不过对你们人类来说,身上的血没了,也就活不下去了。” 江刚看了看倒在地上的彭姨说:“我不会心甘情愿给你的。” 杨扬指了指沙发上昏迷着的江欣然说:“你会的。” 江刚沉默了下去。 “她也会的。而且我从这具身体得知,她才十五岁是吗?是处女吧,那就更好了,你放心吧,你们会一起死的。” 在这种强大的精神压力下,江刚反而冷静了下来,他咀嚼着杨扬的每一句话,仔细思索了一会儿问:“你说你有很多年没有出来了,上一次出来是什么时候?” 杨扬脸上露出玩味的笑:“用你们的算法的话,应该有一千多年了。” “一千多年,那就是宋朝的时候了。” 杨扬脸上的笑容越发强烈,他现在发现这个人很有意思:“是的。” “那你肯定不知道,这一千年,世界上很多事情都会变的。一千年前,古代讲究的是孝道,所以你觉得她会愿意,但是今天,世道变了,不是你所熟悉的年代了,一切都会变,包括孝心。” “哦,是吗?我看不见得。”杨扬看了看电视和精致的沙发说:“像你这种人,就算再过一千年,还是会心甘情愿的为后代去死,不是吗?” 江刚沉默了一下:“可是我知道在自己死后,我后代也活不成时,你会觉得我仍然心甘情愿吗?” “会的。”杨扬仍旧微笑着:“因为你不愿意的话,我会让她死的很痛苦。同样,对她也是。” 江刚闭上了眼睛,脸痛苦的抽搐着。 杨扬看着他的表情,似乎是在欣赏他的痛苦。 良久,江刚又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东西,又为什么要这种纯粹的感情?” “唔,我嘛,其实和你们一样,都有同一个母亲。”他指了指外面,江刚往外面看去,窗户外面已经下起了大雪。 “只不过母亲很偏心,只愿意眷顾你们人类。不过还好,她也没有断绝我们的生路,让我们以各种方式存活在她身上。隐藏在你们身上,也是一个方法。”杨扬温文尔雅地拱了拱手:“说要纯粹的感情也不准确,应该说我要的是因为这感情而自愿献出的血。啊,我忘了这个时代和以前不一样了,所以你可能不了解,也怪我,没有解释清楚。”他的语气充满了自责,在这个时候,他真的在为自己没有说清楚而道歉。 “好了,时间不多了,我得走了,不然等巡查者过来就麻烦了。”杨扬走上前一步,伸手拍了拍江刚的肩膀,他便觉得手像脱臼了一般,自然垂向地面。身子不由自主倒在地上,正好看到江欣然那张满是泪痕,晕倒过去的脸。 杨扬也蹲了下去,看着他的眼睛说:“现在你得自愿把血给我,不用你做什么,只要你说一句自愿的就行了。不然的话,她会死在你面前。”杨扬指了指江欣然。 江刚茫然地看着他,绝望已经占据了他的心头,面对面前这人,他竟然生不出一丝反抗的念头。而最重要的是,自己的女儿...... 看着微笑着的杨扬,江刚脑中闪过无数念头,疯狂地在脑中搜索看过的小说和电影,听过的讲诉和传奇,想要在各种传说中找到任何有可能逃脱的方式,却发现自己什么都做不了。 猛然间,他的眼睛却亮了起来,似乎是溺水的人抓到了一个稻草一样:“你刚刚说隐藏在人身上是什么意思?” “因为一些你不知道的原因,我出现在外面会被一些人知道,这对我来说很危险。所以我得寄生在其他东西身上,就像你之前看到的观音像一样。我现在也是寄生在这个叫杨扬的人身上。”杨扬颇为耐心的解释。 “你来我身上,我可以自愿把血都给你,只希望你放过我女儿。”江刚仿佛看到了一丝希望。 “你的想法虽好,可惜还是不行。” “为什么!”江刚几乎是吼出来的。 “这具身体本身已经死了。”杨扬说:“他的意识已经消退,只剩下一具躯壳。在经过我很长时间的侵蚀和这个女人自愿付出的精血下,我才能勉强存在他的身上。所以虽然他是个老人,身体有诸多不便,只能发挥我本身十之一二的能力,我还是只能凭着他这具躯壳,才能不被别人发现。” “而你,虽然身强体壮,正值壮年。可惜我们相处甚短,我没有时间去侵蚀你。而且你本身还有清醒的意识,若是强行寄生隐藏,与你原本的意识相冲突,怕是适得其反。”杨扬笑了笑:“解释起来很是麻烦,但也只是这么回事吧。好了,该上路了。” 江刚平时在跑车时,时常在车上听些玄幻神奇的故事,从他的话里抓到了一丝希望,立刻跪了下去:“我帮你找来一个婴孩,这样就不会有意识冲突了,你就可以寄生下去。” 杨扬微笑着摇摇头说:“不行。婴童自出生,便有自我意识,不能寄生。”他轻轻叹了一口气:“所以说上天眷顾人族。最合适的寄生,是没有自我意识的人,这种人很是难找。” “我知道一个,他只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对其他人从不关心,也不在乎。这样的人可以吗?” 杨扬的眼睛亮了起来,但并没有表现的很惊喜:“可以试一下。” 江刚抓住了最后的希望,看着杨扬急切道:“我把他弄过来,你放了我女儿。” 杨扬微笑着点了点头。 江刚立刻觉得身上恢复了力气,就连脱臼的肩膀,似乎也没有那么痛了。他从地上爬起来,跑到江欣然身边俯身看去,她的呼吸匀称,不像是昏迷。反而像是电视看累了睡在沙发上一样,他轻轻抚摸着她的脸,怜爱的看着她轻声说:“爸爸来救你了。” 他拉过一旁的衣服给女儿盖上后对着杨扬说:“我现在就去把他带来,我求求你别伤害我女儿。” “不会。” 江刚立刻冲出门去奔向电梯,杨扬没有阻止他,反而还为他递上一件外套,甚至在他出门时还在嘱咐:“慢慢来,不要急。” 等他急急忙忙消失在电梯时,杨扬才回到沙发旁坐下,看着慢慢睁开眼睛满脸惊惧的江欣然,脸上露出莫测的笑,轻声说道:“你想救你爸爸吗?” 第四十一章 为活归来迎新人 城市的另一边。 吃完饭后,于连趁着女人带何夕下楼散步的时候问和尚:“怎么办,她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连我都能看到那股黑气了,万一她身体里那东西跑出来了不是更麻烦了” 和尚端起面前的茶喝了一口:“急什么,人家又没做什么,我能怎么办。” 于连心中焦急,站在窗台上往下看去,只见女人打着一把伞挡着雪,何夕抱着小狗在她身边慢慢走着。 “总得想个办法做点事啊。” 和尚摇摇头:“没什么好办法,我们能做的,只能是制止,而不是阻止。” 于连气愤的说道:“制止制止,等人都死了看你怎么制止。问你的时候什么都不说,就只说我会懂的我会懂的,我懂个锤子我懂。” 和尚不去理他,拿着遥控器又换了一个台。于连无奈的往楼下看去,只见女人拉住了何夕站在原地,又从身上掏出手机看了看,好像是有电话进来。她犹豫了一下挂断电话放进口袋,但那电话又响了起来,她沉默了一会儿往窗台看去,雪落的越发大了,只能看到窗台一个模糊的身影。她指了指手中的电话又指了指何夕,于连明白她是想求自己帮忙看一下,打开窗户大声说:“我现在就下来。” 女人感激地点点头,把伞给了何夕示意他自己撑着,然后走向一边接起了电话。电话里先是传来江刚喂的一声,然后便不再说话。女人也没有说话,低头看着地上的雪等着他再说。 忽然一阵刹车声响起,女人回头看去,江刚的车不知什么时候开到了何夕的身边,他从车上跑下,一把抱起何夕就要往车上跑。慌忙中那条小土狗挣脱了出来,何夕立刻尖叫起来,土狗也张口往江刚身上咬去。 江刚心中一惊,将那条狗一脚踢开,抱着何夕打开门就往车里扔去。何夕挣扎着往车外跑,看着从雪地中跑来的土狗尖叫不停,江刚抬头看去,不远处的女人正扔掉手机往这边赶来,拐角处也传来于连的大喝声。 来不及了。 江刚把何夕的头往车内一撞,巨大的冲击使得他的挣扎稍缓,那只狗也趁着此时跳到车内对着江刚汪汪大叫。江刚顾不得许多,一把关上车门,自己快速地钻进驾驶室发动车往前面开去,在雪地上留下一道黑色的轮胎印。 于连追赶不及,只能看着那车越开越远,在茫茫大雪中越来越模糊。 往车驶离的方向追了几步,于连只能勉强看到那车在大雪中开上了马路,如同离弦的箭加速到最大,遇到红灯也是一路闯过。 女人从于连身边跑过,她手中拿着被江刚扔在地上的伞,脸上没有一点表情,身上黑气冲天,仿佛没听到于连的叫声一般疾驰追去。雪天路滑,她穿的只是普通的运动鞋,跑的太快摔在地上,衣服上全是肮脏的污雪,等她再起身时,那辆车早已闯过红灯消失不见。她愣愣起身,恍然四顾,四周大雪茫茫,在路灯的照射下显得分外凄凉。 于连往后面看去,只见和尚抱着那山狸正往这里赶来,他心中稍定,等到和尚赶到面前时急道:“刚刚那个司机跑过来,把何夕抱上车了!”和尚点点头没有说话,看着一旁呆呆站立的女人,眉头紧皱。那山狸在他怀中醒过来,浑身瑟瑟发抖,极度惊恐,忍不住往他怀中更深处躲去。 女人看了看面前的两人一猫,眼中焦距却不在他们身上,整个人像是失了魂一般。 和尚问道:“你看清楚了?是那个司机?” “绝对是的!”于连答道。 “知不知道为什么?”和尚转向女人。 她茫然的看了看面前的和尚,像是对他突然间好转茫然无知,过了一会儿才摇摇头,脸上表情忽然从茫然无措恢复到面无表情的样子,抬头看了看天,眼神变得凌厉,张开嘴巴,伸出舌头,狠下心来就要一口咬去。 于连能感到她身上的黑气几乎要冲破体内了,路灯下的影子也像是煮沸的水一般疯狂地扭动,仿佛下一秒就要逃离出她的身体。但她还没咬下去就被和尚抓住了,他的语气沉稳,带着些许安慰:“等一下,要是我搞不定你再让它出来。” 女人怔怔的看着他,地上的影子一只脚就要离开她的身子时,和尚一脚踩过去,那影子捂着嘴像是在尖叫,于连看到周边树上的雪纷纷落下,枯枝掉在地上像是一个人影。 女人默默的看了他许久,终于点了点头,她身上的黑气瞬间消散下去,只剩一层如同盔甲般的实质黑气将她完全包裹住。 和尚把山狸放到于连手上说:“赶紧看一下他去哪了。”山狸不满的瞪了他一眼,又惊惧的看向女人,不得已跳上于连的肩看了看,手指着前面叫了一声。于连几人往它叫的方向跑去,到了马路边看到一辆共享汽车,几人立刻冲了进去,跟随着山狸的指引往前开去。 ...... 江刚擦去额头流下的血,嘴里不停低声说着等着我等着我,他看向后视镜,何夕紧紧抱着土狗坐在后面,脸上没有害怕恐惧的表情,只是呆呆望着外面的大雪。那只土狗见他望来,向他龇牙恶狠狠的叫了几声。 江刚不知道何夕什么时候养了只土狗,他也不去想,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拿何夕去换女儿的命。他不去想杨扬为什么会死而复活,也不愿去想,脑中只有一个念头。 女儿,女儿! 从何夕家中开车回去要经过之前他住院的医院,这时已经过了下班高峰期,车流不像之前那样多了,所以江刚才一路开到这里才畅通无比,只是到了医院门口,来往车流这才多了起来,他也不得不停下车,焦急地按下喇叭等待。 土狗仍然对他大叫着,等他停下之后左右看了看,忽然像是发现了什么似的,将头伸出车窗外对着不远处的店铺疯狂的叫着。那个店铺亮着灯,很多人来来往往,人们惊讶的往这边看来。 一只身材修长,四肢细弱的狗从店里跑了出来,它的脖子上还挂着绳子,江刚认出这就是之前见过的细犬。它冲出门后一眼便看到了扒在车窗上的土狗,稍微辨别了一下方向就冲了过来,站在马路上朝它叫着。 土狗兴奋的叫了一声,对着江刚发出呜呜的声音。细犬也往前看去,看到江刚后愣了一下。土狗又大叫了两声,细犬听罢将身子拱低,做出攻击的样子就要跳到车里。这时绿灯亮起,江刚一踩油门往前开去,把后面的窗户也给关上了。 细犬看到江刚把车开走后也急躁起来,它左右看了看,车辆相继往前开去,再不追,这车很快就会在大雪里消失不见。这时,身后店铺老板冲了出来叫道:“咋了咋了,红肠你干啥?” 细犬看了看主人,又看着江刚的车越来越远。 再不追就来不及了。 它对着追来的老板回头叫了一声,一口解下脖颈上的绳索转身去追那车。 它的速度极快,再加上在市区中江刚也不敢开的太快,细犬跑了一会儿便追上,在人行道与他的车并架向前,不停的对江刚吼叫着。江刚仿若未闻,摇上驾驶室的车窗,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前面,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 女儿!女儿! 细犬跑的再快,终究还是追不上那车,就在它速度变慢时,从一旁灌木丛忽然钻出一只浑身棕黄色的母狗,正是车上土狗的妈妈。它奇怪的看着气喘吁吁的细犬,轻轻叫了一声,走过去舔它的耳朵。细犬看见是它,急忙将头冲向江刚的车叫了几声。母狗听了先是一愣,然后发了疯一样往前冲去,把人行道中走路的人吓了一跳,纷纷躲避着它。 细犬身上无力,见它冲上前,只得慢慢跟在后面跑,嘴中还不停叫着。随着它的叫声,几只不同品种的狗也冲了过来,围着它急急叫了一声,询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细犬头往前面偏了偏,这几支狗立刻往前跑去,一只柴犬担心的看了一眼细犬,细犬摇摇头示意它赶上,然后努力往前追去,口中不停的叫着。 它边叫边跑,体力渐渐不只,越跑越慢,最后由跑变成走,往前走了不远到了一个广场,这里人员密集,也有不少人带着狗散步,此地离医院已经有近五公里了。细犬叫了几声,那些狗纷纷挣脱主人的绳索跑到它身边呜呜的叫着,在听到细犬的回答后不管不顾的往前追去。 一只泰迪本来被一个小女孩抱在怀里,听到细犬的叫声,挣脱她的怀抱跳了下去,幸好下面有雪不至于摔伤,它艰难地跑到细犬面前围着它叫,细犬抬眼看见是它,不屑的转过了头,等着同样往自己跑来的金毛。泰迪气急,不停围着它打转,听到它们的叫声后,对后面跟来的主人叫了一声也跟着金毛往前跑去。 第四十二章 机关算尽难再存 一路上汇聚的狗越来越多,最后竟然有上百只狗浩浩汤汤地追着江刚的车,街上行人见了无一不惊。 周围有几只猫看了也吓一跳,跳到一边,见它们没有理睬自己,才愣愣看了一会儿,远远跟着后面。 江刚只顾开车,其他什么都不去在意,把车开到小区楼下从驾驶室出来时,被面前这上百只狗吓了一跳,它们都吐着舌头,嘴里喘着粗气。一条浑身紫青,双耳高耸的狗从狗群中走了出来,它的体型极大,上百斤的样子,凶神恶煞,看起来颇为凶恶,对着江刚龇着牙。 车中的小土狗看到了这群狗,兴奋的叫个不停,见前面门开了就要跑出去,抬头看了一眼何夕又忍住了,只是在他怀里不停的叫着。那只母狗慢慢往前走近,听到了土狗的叫声,也叫了起来。 土狗听到妈妈的声音,顿时叫的更大声了。 江刚心中焦急,打开车门从里面抱出何夕,背着他就要往小区门口跑去。那土狗急了,一口咬在江刚的手上,它虽然牙齿还没完全发育,这一口下去却也把江刚的皮咬破,鲜血流了出来。江刚吃痛,放下何夕,另一只手拿起它摔向车门,身子和玻璃接触发出清脆的头骨撞击声,土狗落在雪地里,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何夕立刻尖叫起来,声音传的极远。 土狗强撑着往前冲了几步,一跃跳起,却只跳了不到十公分,便重重摔在了地上。何夕尖叫不停,引得楼上住户打开窗户看过来,只不过被茫茫大雪所阻,什么也看不到。 江刚心中越发焦急,生怕引得他人注意,不及多想,将那土狗抱起,塞到何夕怀里,他这才停下尖叫,用脸去摩挲土狗的头。它艰难地抬起头,回应着何夕,想要伸出舌头舔舔他的脸,奈何体力不支,终于轻轻叫了一声后晕了过去。 快快快! 江刚顾不得许多,背着何夕就往小区里走去。那些狗纷纷上前拦住他的路,被江刚一脚踢开,冲进大门跑到电梯前,那电梯却才上去,不知道还要等多久才有下一趟。而这群狗围着他不放,时不时就要上来抓它,尤其是那只母狗,已经在他身上咬了好几下,鲜血滴落在地。 江刚心中急切,背着何夕冲进电梯,跑到楼梯往上爬去,群狗仍然跟在后面叫着,那只母狗离他最近,全身的汗滴在楼梯上,舌头吐在外面。 江刚一脚把母狗踢下楼梯,口中不停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他说的越来越快,额头上的血流过脸滴在地上,从刚刚下车开始,他的力量像是瞬间得到了极大的加强,一脚能把几十斤的狗踢的好远,一口气背着不比他矮多少的何夕爬了这么多层也不见累。 他家住在二十五楼,不知疲倦地爬到楼梯口时,跟着的狗已经少了很多,只剩那只穷追不舍的母狗和那只狼青犬了,其他的狗有的瘫倒在楼梯上喘着气,有的还在尽力往上爬。江刚不再去看它们,冲出楼道跑到彭姨家的门前,用身体直接撞开了门。 杨扬微笑的看着他伸出双手,像是在欢迎老朋友:“你来了。” 江刚往他身后的沙发看去,江欣然全身的血已经被抽干,整个人像是一具干尸般坐在沙发上,早已经没有了任何气息。 ...... 于连跟着山狸的指引来到小区时,雪越来越大了,路灯所及之处全是鹅毛般的大雪,几乎看不清路,楼下行人也极少,剩下的人全都回到了家里躲避着这罕见的大雪。 江刚的车停在小区门口,几只狗守在车前,偶尔来往的人都绕过它们走进大门。 于连抱着山狸下了车,那几条狗一见是他,立刻围了上来叫个不停。于连认得这里面有几条都是之前与猫群打过架的,忙往前走了几步,打开车门一看,车中早已没有江刚与何夕的身影了。 他越过车顶的雪往小区里看去,十多只狗在楼下焦急的大叫,从楼梯处不停的有狗跑下来瘫倒在地上,不停的喘着粗气。它们的叫声惊动了楼上的住户,人们打开窗户去看,被这大雪遮盖住了视野,只能看到面前一米的天空,隐隐约约看见有什么东西在下面奔跑,却看不清楚。 和尚下了车后,抬头望着面前的高楼,眼睛锁定在一处地方眯了起来。 女人冲进大门,抬头看去,这么高的楼,谁又能知道江刚把何夕带到了哪一层。 于连也正在犹豫不知去哪一层时,忽然感觉裤脚被拉了一下,低头看去,一只泰迪正咬着他的裤子往里小区里面走。于连跟着它跑到一楼,进到大厅,这里面还有十几只狗瘫倒在地上不住的喘着粗气,看到于连进来后努力站起身对着楼梯大叫。 于连不知道它们为什么会在这里,看着它们都在叫着便往楼梯走去,楼梯间也全是不同种类的狗,每上一层都有着几只狗或坐或躺,有的头上还有些伤口往外流着血,同伴则去舔它流血的地方,想尽力帮它止住。于连撕开一块衣服简单给它们包扎了一下,快步往楼上跑去。 一直往上狗便越少,到了二十层时,只有零星一两只了,这些狗几乎都累倒在地上,在地面上留下许多汗水。于连往后面看了看,刚刚他上来时,和尚和女人便无声地跟着他,像是两个幽灵一样。 到了二十四层的楼梯间时,他听到一声尖叫,然后是几声狗吠声。于连心中一惊,那是何夕的尖叫!他抬脚往上要跑,忽然感到旁边一阵风掠过,愕然回头,女人疯了一般的往楼上爬去,身上的黑气又变成要破体而出的状态,吓的站在他肩膀上的山狸掉了下来被他一把接住。 于连转向后面对着和尚大叫一声:“二十五楼!”抱着山狸冲上前,只见二十五楼的安全门已被女人撞坏,无力地来回扇动着。 从安全门出去到了一个走廊,于连看到走廊中的一扇门前躺着一只狗,不知是死是活,女人冲进了那扇门。于连紧接着跟了过去,发现躺在地上的就是之前把小土狗叼到自己手上的那只母狗,它舌头吐在外面,肚子不住起伏,头骨凹陷,看来是活不成了。于连心中伤感,脱下衣服垫在它身上,山狸叫了一声跳下他的肩膀,恐惧的看着里面昏暗的房间,无论如何也不愿意进去。 于连摸了摸它的毛,让它在外面等着,深吸了一口气,往门内走去。 屋中灯光昏暗,电视还亮着,上面播报着最新的国际新闻,却只能看到画面在动,没有声音出来。女人静静地站在门口,旁边是于连之前见过的狼青犬,它正警惕的看着站在电视前面一个老人。沙发上,何夕正抱着土狗坐在一旁,他像是什么都感觉不到,慢慢抚摸土狗的身体。 “又来了一个朋友。”老人笑着向于连打招呼:“啊,是个年轻人,你好。” 于连警惕的看着他没有回话,眼睛快速的扫了一圈,客厅里还有三个人,一个是他之前在医院见过的老妇人,她仰面躺在地上。一个是从没见过的女孩坐在沙发上,还有一个便是江刚了。三个人中的两个女性脸颊深深的凹陷了下去,像是两具干尸一样,只能依稀辨认出她们的容貌。江刚眼神呆滞,手不住的摩挲着那少女的手,嘴巴张大,血水从口中流下,状若痴呆。 “你是什么东西?”于连只觉得这屋中怪异非常,再加上女人身上的黑气跃跃欲出,让他更加烦躁,大声斥问着老人。 “我?”老人指了指自己笑道:“你不是看到了吗,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罢了。”他说着故意佝偻了些身子,还咳了几下。但于连能感觉到,他瘦弱的身体中隐含着极大的能量,因此不敢随便上前,心中想着和尚怎么还没到。 老人咳了两声后站直了身体笑着说:“来者是客,按理说我该请你们坐的,但是你看。”他指了指沙发说:“已经没有位置了。” 女人忽然爆发出一股强大的能量,身上的黑气冲了出去,瞬间来到老人的面前。一个黑影抱住老人的头,与此同时,女人身体动了起来,手伸向前朝何夕跑了过去。她的手将要碰到何夕时,身子猛的一震被弹开到墙上,头发散落开来无力地坐在地上。 老人伸手随意一抹,掐着那黑影的脖子看了看,那黑影在他手中挣扎着想要逃离,老人手微微一扬,黑影被摔在地上不见踪影。 “我还以为是什么东西呢,原来是这个啊。”老人看向女人,脸上仍然带着笑。 一旁的狼青犬见他眼睛移开,身子蓄力扑上前,张开大口咬向他的肩膀,老人看都没看它,也只是微微挥了挥手,像是赶走烦人的苍蝇一样,狼青犬惨叫一声,几百斤的身体顺着原路飞回,眼看就要砸在墙上。于连冲过去接住它,巨大的冲击力让他退了好几步,背后顶住墙,将上面的挂着的画都砸了下来,玻璃碎了一地。 第四十三章 情已灭 欲难消 老人朝于连走了两步,忙问道:“啊,你没事吧。” 于连只觉得胸口一股剧痛,被他抱着的狼青犬也发出一声闷哼。他良久才吐出一口气,松开狼青犬,靠着墙慢慢站了起来。 狼青犬刚刚被他保护,没有大碍,走到他身边坐下,支撑着他摇摇欲坠的身子。 “你......咳咳,你到底是什么人?”于连半响才艰难的说出这句话。 老人停下脚步:“这个很重要吗?” “当然重要啊。”于连忍不住怒骂道:“你他妈到底要干什么?” 他突然增大的声音引起了何夕的注意,抬起头往这边看来,手放松了一点,怀中已经醒转的土狗随即挣脱出去,跳下沙发一口咬向老人的腿。 老人低头看了一眼,弯下身子揪着它的脖子就要摔出,何夕看着他手中的狗,张大嘴忽然发出一声尖叫。老人看了看何夕,笑着把狗放到他的手中,又摸了摸他的头说:“好好抱着哦,别让它再乱跑了。”语气像是爷爷在与孙子说话一般和蔼。 于连静静的看着他,心中却焦急万分,和尚怎么还没来! 老人等何夕不再尖叫后,面向于连说:“你看,不管怎么样,人都不是单独的个体。你只是不自觉的大声说了句话,就把这个小孩子吓了一跳,这只狗跑出来咬了我一口,要是我刚刚没停手的话,很可能它现在就已经被我摔死了。” 他背起了手,摇摇头说:“我只是安静的呆在黑暗里,本来也没想着出来,但是这个人舍不得自己老公死,把我弄到这里来,然后又用他的精血喂养我,顺便延长他的生命。”他说道“这个人”时指着地上老年女性的尸体,耐心的对于连解释说:“到了精血耗尽的那天,她又想牺牲自己救回这个人,后来醒悟过来,但已经来不及了。还有他......” 老人蹲下身子看着痴呆的江刚说:“她死的时候明明告诉他不要相信我,可是你看,他为了救自己女儿的命,跑大老远想用这孩子换,也许他也知道我不会放过他的,但是只是因为一点点希望,还不是果断的把这孩子带来了吗?” 他摸了摸江刚的脸,江刚仿若未知,看都没有看他,口水滴落在地上呆呆的看着女儿。 “这世上的事处处都有原由,要是每一件都要问清楚,人不都得累死?”老人站了起来,拍了拍衣服,一股剧烈的气流冲到于连身前,他顿时呼吸不到空气,脸渐渐涨红。一旁的狼青犬也和他一样,头往前伸出,嘴巴大张着却不能呼吸,脚在地上乱蹬着。 老人不再看他,轻轻碰了碰江刚,他的身子立刻摔出很远,吐了两口血,挣扎着想要爬回到女儿身边,终于支撑不住之后昏了过去。 老人小心翼翼地把江欣然的身体放在另一边的沙发上,然后把这沙发调转方向朝着墙壁,从一旁绕过坐了下去,指着何夕面对着女人彬彬有礼地问道:“你身上的黑气很有意思,有这只狈陪着你,看来你也不简单。可以告诉我他是你什么人吗?” 女人无力地抬起了头,却没去看他,望着一旁的何夕,眼中全是爱怜。 “是她儿子。” 和尚抱着山狸推开门,与重新站起来的母狗一起走了进来。 和尚挥了挥手,于连胸口一松,又能呼吸到空气了,他大口大口的喘着气,从没觉得空气是如此美好。狼青犬瘫倒在地上,肚子不住起伏,鼻息喷的地上的玻璃碎片都动了起来。 老人看着和尚慢悠悠走进来,立刻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脸上一直带着的微笑消失,眉头皱起,一言不发地退后了几步,身子有意无意地挡在神龛前面。 于连好不容易回过气来,转向和尚说:“你怎么这么慢。” 和尚对他笑了笑,松开怀中的山狸往前走了两步,看着老人说:“是谁将你唤醒的?” 老人脸上带着戒备的神色又退了两步没有回答。 “他说是那个老人。”于连指着地上躺着的老妇人说。 “嗯......”和尚走过去仔细看了看老妇人的身体,又看向昏倒在地上的江刚摇摇头叹气:“我难怪觉得一直不对劲,原来一开始就想错了。”他把老妇人的身体扶了起来放在沙发上,整理了一下她的衣服。 老人忽然笑着说:“就你一个吗?” 和尚头都没抬:“你说呢?” 老人伸手抓起一旁的冰箱,举起来直接扔向和尚,百斤重的冰箱在他手中犹如一个玩物一样,毫不费力。 和尚摘下帽子扔向冰箱,拿冰箱的势头竟然被一个小小的帽子所阻,轻飘飘地落在地面,连地板都没有震动一下。 老人的眼睛眯了起来。 “你们来的比之前慢了很多。”老人说。 “哦,是吗?”和尚丝毫不动声色,甚至看都没看他。 “之前来的都是年轻人,你这么大年纪了何必出头呢。” “嗯,也许吧。” 两人说话驴唇不对马嘴,于连都听不懂他们到底在说什么。他只看到和尚把老妇人扶到沙发上之后,又走到那少女的身边,耳朵贴着她的胸口,好一会儿才起身对老人说:“为什么要留她一命?” 于连吃惊地往前走了两步,面前这少女脸颊凹陷,身体骨瘦如柴,呼吸全无,一点都看不出她还活着。 老人笑了笑,往旁边走了一步,蹲下去在江刚脸上拍了拍。江刚随即睁开眼醒了过来,看清楚面前的脸后吓的大叫一声,身子在地板上往后面缩了缩。老人指着沙发上的少女说:“你女儿还活着。” 江刚如遭雷击,呆呆的看向女儿,愣了片刻,艰难地要站起来往那里走去。他的胸口剧痛无比,脑中混沌难言,刚刚背着何夕上楼已经耗尽了他的生命力,脚上被群狗咬到的伤口牵动,往外流出黑血,只能用一只脚拖着前行。 老人突然伸手打断了他的另一只脚,又捏碎他的膝盖,于连听到令人牙酸的骨头破碎声,忍不住要上前阻止,却被山狸拦住。 它全身的毛炸起,先爬到狼青犬的背上,然后奋力跳到于连的肩膀上叫了一声,于连只得停下了脚步。这时屋中的所有人,女人、何夕、和尚、于连和三条狗全都看向了老人,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意思,更不敢贸然出手。 老人捏碎江刚两只脚的膝盖后,又在他肩膀上劈了一下才放开他。他痛苦的叫着,身子瘫软在地面上,头抬起来看着女儿,左手无力地在地上扒了几下,发现没有用后,咬着牙用完好的右手伸向前,拖着两只脚往沙发爬去。 他爬的极慢,在地上留下两道清晰可见的血痕。好不容易爬到沙发底下,用尽全力支撑住身体,将头靠在了女儿的身边,又擦去手上的鲜血,抚摸着女儿的脸。 “我留了她一条命,只有你面前的这个人的精血能够救她。”老人背着手看着这一幕,仿佛在欣赏一副绝美的画。 江刚抬起头看向和尚,眼中露出哀求之色。他现在已经分辨不清对错了,只想听到一个办法,一个能救自己女儿的办法,即使这有可能是错的。 “哦,但是待会儿他可能要和我打斗一场,要是现在用自己的精血的话,待会儿会有很大的影响,所以我劝你还是算了吧,人总是要死的嘛。”老人微笑的看着他。 江刚茫然的听完老人的话,看了看和尚,又看了看女儿,忽然跪了下去向和尚不停地磕着头,他那还没有愈合的伤口再次破裂开来,鲜血从伤口流下,弄的满脸都是,整个人犹如地狱恶鬼一样恐怖而诡异。 “快没时间了,再不快点就真的没救了。”老人对着少女吹了口气,少女干枯的胸口忽然动了动,有了微微的起伏,嘴里也发出极为轻微的咳嗽声。 这咳嗽声让江刚的动作停了下来,忙爬起来看着女儿的脸。她那张脸已经不复之前的水润光滑,干枯如树木一般。似乎听到了什么东西,她的眼睛睁开了一条缝,却什么都看不到,嘴巴用极为虚弱的声音说着什么。 江刚凑上前去听,这时屋中也分外安静,江欣然发出的声音极为微弱,但于连还是清楚地听到了。 她说:“爸爸......” 第四十四章 世上情悲莫过此 于连只听到江刚女儿说了一声爸爸,便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 江刚将耳朵凑到女儿嘴前,也没有听到任何声音,表情变得惊恐起来。 “再不快点的话,她就真的要死了,谁都救不过来。”老人杨扬的声音在江刚耳边清楚的响起,语中有种莫名的蛊惑。 于连此时已经大概清楚了局势,面前这一切,恐怕都是这个老人干的。江刚女儿变成这个样子,与他脱不了干系,应该也是他,怂恿江刚把何夕带到这里来的。他不知道老人想要干什么,但听到了他之前说的话,用意很明显,就是要在与和尚打斗前,消耗和尚的精血。 一念至此,于连忍不住大骂老人:“你太无耻了!” 老人却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只是盯着和尚的动作。 江刚扔下江欣然,转过身子,冲和尚方向,一直在地上磕着头。伸出尚好的右手,拖出全身向他爬去,到了和尚面前,又是不住地磕头。 一个一米八高个的汉子,此时已经变得不成样子。脸上鲜血淋漓也没有停下,见和尚迟迟没有动作后,用满是鲜血的手抓住他的衣服,嘴中“啊啊”的叫了两声,眼泪混着血落在地上。 和尚轻轻叹了一口气,伸过手指咬了一口,放到了江欣然的嘴边。 老人见和尚咬破手指,猛地开始动起手来,伸手抓过一旁的东西,不管是花盆还是晾衣架,一股脑地扔了过来。 那些东西还在空中没有落下时,老人身形一动,极快地向和尚冲来。 于连眼看到那花盆要落在和尚头上,随后还有老人狰狞的面孔,心中焦急往前跑去,奈何他速度一般,刚刚抬脚,就看到眼中一道黑影闪过,定睛看去,是一旁蹲在地上的狼青犬跳起来想要挡住老人。但老人只是挥挥手,狼青犬的身体又飞了回来,于连再次接住它的身子,这次老人用的力度并不大,于连稳稳地接过它放在地上。 老人来势不减,忽然眼前一花,身子也像是被什么东西给拖住直往下坠。那些飞在天上的东西也没有如预料般掉在和尚头上,而是被突然出现的女人接过放在一边。 她身上的黑气已经结成实质,黑色的影子在空中停下,耳朵伸长,两只手缩回身体,变成了一头狼的样子,只是前腿很短,呲牙咧嘴,对着面前的老人大叫着。于连听不到声音,但心中莫名的心悸,心脏狂跳不止,几乎要破体而出。 于连肩膀上的山狸看到那黑影之后大叫了一声,身子剧烈地抖动起来,然后竟然昏了过去掉下于连的肩膀,好在及时被于连抱住放在一边。他想起刚刚老人说的“狈”,看来就是这种东西了,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山狸这么怕它,但是现在看来,它好像在帮着自己这边。 空中狈形黑影张开嘴向老人咬去,一口咬在他的鼻子上,同时使劲地甩着身子。老人吃痛,一掌向它扇来。狈灵巧地躲过他的巴掌,绕到他的脑后咬向他的脖颈。老人伸手护住后颈,身子又往下坠了坠,低头看去,江刚死死用完好的右手抱着他的脚,而面前,女人抄起花盆狠狠地往他头上砸去。 随着一声清脆的花盆碎裂声,老人面上乌青,脸上扎着一个花盆的碎边,身上全是土。他忽然轻笑了起来,伸手拿下碎边,却没有一滴鲜血落下,拍了拍身子,落在身上的土登时被清理下来,被他轻轻一吹,吹到了面前女人的眼睛里。 女人条件反射地闭上眼睛,老人趁此机会一脚踢开江刚,狠狠推了一下女人,使得她身子重重坐在地上,将地板都坐裂开来。同时身子极速退后靠着墙壁,迫使狈从他后颈离开,飞到空中,落在了女人的身上。 何夕呆呆的看着这一切睁大了眼睛,他怀中的小狗趁他不注意跳下沙发,跑到母狗身边亲切的用头去蹭它的尾巴。 老人哈哈大笑:“有意思,真的有意思。” 江刚被他一脚踢开,脖子几乎都要扭断,趴在地上喘气,挣扎着起身看向女儿,只见她干枯的皮肤慢慢恢复,脸颊也恢复血色,手指动了动。江刚欣喜若狂,不顾疼痛爬上前,用唯一能动的右手支撑地面,脸凑到女儿面前,将她散乱的头发拨开。 和尚看着江欣然的胸腔微微起伏,鼻子处的头发被呼吸吹开后站了起来,默默的看着老人说:“现在是我们两的事了。” 老人点头微笑:“是的,那些小角色很是讨厌。” 女人挣扎起身坐到何夕身边将他抱住,捂着他的眼睛不让他看江刚血肉模糊的身体。 和尚绕过他们走到老人面前,看着他的眼睛没有说话。老人脸上的微笑不减,突然出手一拳挥向和尚,呼呼的风声带动着一旁的窗帘都扬了起来。和尚伸手挡过,抬脚踹向他的肚子。老人身子往后飞去,身体像一张弓一样拱了起来,堪堪躲过和尚的脚锋。和尚跟着向前,不停出拳砸向老人的头,都被老人还手挡住,嘴里大笑不停。 于连看着两人的动作极快,肉眼几乎看不清楚,只能感到呼呼风声不断响起,窗帘像被狂风吹过,一直飘扬在空中。 那只狼青犬和母子两只狗像是看的呆了,直勾勾的盯着那两人,连叫都叫不出来。 江刚这时完全没有去看周围的环境,他只是看着女儿呼吸越来越平稳,然后缓慢的睁开了眼睛。江刚啊啊叫了几声,似乎从之前下楼时就说不出话,嘴里只能发出简单的声调。 江欣然睁眼便看到一张满脸是血的脸,顿时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两步,跌下沙发失声叫道:“你是谁!”她不等江刚回话,转头看着四周,面前的女人和何夕,还有站在门边的于连他一个都不认识,那边和尚和老人打斗正酣,也无暇顾及于她。 江欣然脚顶着沙发靠着墙对江刚喊道:“你别过来,你到底是谁?我爸呢?” 江刚现在两只脚全废,左手也断了,脸上全是血,也难怪江欣然认不出来。他担心的看着女儿,往前爬去,伸出血淋淋的手伸向女儿想要安抚她。江欣然吓得大叫,闭上眼睛胡乱踢去,只听得一声骨头断裂声响起,江欣然一脚踢在江刚的手肘,把他唯一完好但是脆弱不堪的右手也踢断了。 于连想要去阻止已经来不及了,跑过去按住江欣然的脚对着她喊道:“他是你爸!”江欣然茫然的睁开眼睛,看向于连。 于连拉过江刚残破不堪的身体到她面前,又抹去他脸上的血迹对她说:“你看,他是你爸!” 江欣然这才认出面前这人是自己的父亲,大哭一声抱住他,手忙脚乱地用衣服擦去他脸上的血问道:“爸,爸,你咋了,呜呜,你咋变成这个样子了。” 江刚脸上露出幸福的笑,看着自己的女儿,忍住剧痛擦去她的眼泪,却在她脸上留下了两道血痕,嘴巴微微张开往外吐着气。 江欣然低下身子凑近他的嘴巴哭道:“爸,你说,我在听,呜呜,你到底咋了嘛。” 江刚用尽最后的力气抬起头,在她脸上亲了亲,强挣扎说:“欣然,我......”他看着已是命不久矣,微微抬头拨开江欣然头发在耳后,移开目光看着外面的天色。 外面大雪纷飞,他的眼睛已经看不清楚。只是茫然地睁着眼睛,在这生命的最后时刻,苏梓怡那张脸和女人的脸交替出现在他的面前,最后定格在脑中的,是面前女儿清秀的脸。他深深吸一口气说:“欣然,给我唱首歌吧。” 江欣然流着泪看着他,嘴唇几乎要被自己咬出血来,呜呜的哭着:“爸......” “傻孩子,没事的,你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江刚这时觉得全身力气慢慢消失,趁着最后的力气抬头看了一圈屋内,隐约看到女人的身影后,他歉意的笑了笑,低声唱了起来,仍是那天晚上,对苏梓怡唱的那首“张郎休妻”。 “走一里,思一思,高堂老母啊。 走二里,念一念啊,好心的街坊啊。 走三里,擦一擦,脸上的泪呀。 走四里,骂一声,狠心的张郎啊。 走五里,叫一叫,喂过的骡马呀。 走六里,瞧一瞧,放过的牛羊啊......” 他声音慢慢低了下去,但仍强撑着唱完后面的词:“走七里,望一望,平过的场院。 走八里,看一看,住过的庭堂。 走九里,想一想,脚下的路。 走十里,长言说,来日方长......” 唱完之后,他用尽全身力气,轻轻在江欣然脸上亲了一下,然后闭上了眼睛,再没有一丝呼吸。 江欣然脸上被他留下一个浅浅的血唇印,呆呆的看着他说不出话来。她被老人吸去全身大半生命力,又被和尚救回,身体本就十分虚弱,又陡然受到这么大的刺激,终于支撑不住,身子倒在江刚的身上晕了过去。 第四十五章 万般不舍已成空 于连走上前去,默默把江刚尸体挪开,然后把江欣然抱起放在沙发上,从一旁拿过一件衣服盖在她身上。 实际上,这屋中并不冷,但他就是想做点什么。 和尚和那个老头的交手他帮不上忙,刚刚老人趁和尚不备偷袭他也帮不上忙,现在看着江刚死在自己面前,他还是帮不上忙。 女人可以借由身体里的狈出手抵挡一阵,连那只狗都能冲上前,而他却一点忙都帮不上,这种无能为力的感觉让他几乎窒息。 正在他苦恼之时,眼前黑影一闪,和尚倒退几步,于连赶紧上前顶住他的背让他停下。 老人笑着说:“你现在奈何不了我的。” 和尚默不作声。于连扶着他的背,能感觉到他的身体微微颤抖,看来刚刚失去精血对他影响很大。 老人悠闲地绕过他,走到何夕的身前摸了摸他的头。女人伸手想要拨开,那黑色的狈影站在女人头上也对他怒目而视。老人像是没看到女人的眼神一样,抓住女人伸过来的手轻轻一提,女人的身体便被他摔在一旁,狈影也跟着躲到一边怯怯的看着他。 老人微笑的坐在何夕笑着说:“你怕不怕?” 何夕怔怔的看着他,似乎听不懂他在说什么,眼睛的焦距也不在他身上。 老人笑着坐在他的身边,拿过他的手,女人狂怒的叫着,从地上起身不管不顾地冲过来,又被他一脚踢到地上,捂着肚子翻滚。于连忙走过去扶起她,对老人骂道:“你妈的,我......”老人虚空伸出手,于连立刻感觉自己整个身子飞起,落在墙上,脸火辣辣的痛。 “怕的话告诉我好吗?”老人和蔼的对何夕说。 何夕这次好像听到了他的话,眼睛聚焦在他脸上,然后又移开四周搜寻着,看到依偎在母狗身边的土狗时眼睛亮了起来,尖叫着伸出手。 那小狗刚刚被撞的七荤八素,晕倒再醒过来时,已经好了许多。听到尖叫,离开母狗温暖的肚皮跑出来,往前跑了几步就要跳上何夕的腿上时,停了下来。 它站在母狗与何夕的中间,前后看了看,显得格外为难。但听得何夕的尖叫越来越大,它对着母狗叫了一声跑到何夕的脚下,何夕一把抱起它放在怀里,用脸去摩挲它的头。它则警惕的看着一旁的老人,龇着牙警告他不要再过来。 老人笑了笑,站起身看着和尚说:“他真的是我见过最好的鼎器。”说罢转向女人说:“你知不知道什么叫鼎器?”随后他又自嘲的笑了笑:“你当然不知道了,这是我自己取得名字。但不管叫什么,都是一样的。” 女人面无表情,像是没听到他的话,她的眼中只有何夕,她头上的狈影身形淡了许多,也不像之前那般凶恶,反而对他十分惧怕,蜷缩在空中。 “像我们这种东西啊,总归是不能行走在天地中的。”老人自顾自的说着,也不在乎有没有人听:“所以需要附身在人的身体与之共存,这就叫鼎器。像我现在这具鼎器就不太好,太老了些。而你儿子嘛,首先是年轻,年轻就意味着有很多时间。然后他不像其他人那样有自己的想法,所以很多东西都变的简单了。”他往虚空一抓,那本来在女人身边的黑色狈影突然出现再他的手上,左支右绌,却无论如何都挣脱不了老人的手。 “它为了能躲在你的身体里面,和你共存,肯定是有条件的吧。唔,让我想想。”老人摸了摸脸说:“不能影响你照顾儿子是吗?” 女人仍然没有任何表情,只是眼角抽了一下。 “你肯定也能得到些好处。”老人继续说。 于连被他一巴掌扇到地上,饶是他强悍的身体也晕了半天,听到老人的话后向女人看去,想起她的母亲,当时他便觉得很是奇怪,依她母亲不愿负责的性格,又怎么会不提出要前夫的房子,现在似乎也解释的通了。 老人嘿嘿一笑说:“你可能不知道,这东西可没安什么好心,它会时不时影响你的心态,对你周遭的环境做出些变化,让你逐渐陷入绝望丧失理智,然后她在趁虚而入,完全占据你的身体,再找机会搞定你儿子。” 女人想起那晚的大风,依旧沉默着。 老人提着狈影吹了一口气,它的影子又淡了许多。 “你知道自己跑不掉的。”和尚这时回过气来淡定的说道。 老人转过头看了一眼墙角的山狸说:“哦,是吗?我怎么感觉这世道好像变了些。不然......”他猛地把手上的狈朝女人扔去,将她撞出好远:“这东西怎么会出来,还有墙角那玩意儿,正常年份也不会看到的吧。” 和尚没有说话,只是眼神阴郁了一些。 “要我说,大家各走各的路,我只要这少年,其他人也就算了。”老人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诚恳地看着和尚。 女人从地上爬起来,发疯般冲向老人,又被一掌扇远。于连赶紧过去拉住她低声道:“你放心,和尚不会听他的。”女人仿若未闻,呆呆的看着何夕不说话。 和尚摇摇头说:“就算我制服不了你,也还有别人,你死了这条心吧。” “有吗?那为什么到现在还没看到呢。”老人嘴上说着话,身子往旁边动了动,忽然猛地朝于连冲过去,手往他头上抓去。 和尚跟着身形一闪,挡在于连和女人前面,拦住老人,往前一推,把老人身体推的退后几步。紧接着上前抱住他的身体,将其逼到墙角死死顶住,口中大叫道:“快把那观音像摔碎!”原来他早就看出杨扬身体里的东西都是从观音像里来的,之前任由他嚣张也只不过是示敌以弱,现在趁他先出手,抓住机会为其他人创造机会。 于连听到他的声音转头看去,正对着门的是一个燃着红烛的神龛,下面地上摆着一个观音像,两只眼睛全都睁着,神龛上的烛泪滴在观音像的脸上,显得十分诡异。当即站起来朝观音像冲去,手伸向前,只要碰到它后就要将其摔碎。 老人被逼到墙角,听到和尚的话,脸上终于露出惊惧之色。抬起手狠狠砸向和尚的背,却被一股无形的气体顶住动弹不得,心中大急,眼见于连就要拿到观音像之时,抬头仰天长啸。 于连立刻感到头像要裂开一样,手脚也顿时不听指挥,身子直愣愣摔在地上,手伸向前,离那观音像只有一步之遥,却怎么也够不着。 屋中的另外几人,何夕听到他的啸声也觉得头痛难耐,忍不住捂着耳朵尖叫起来。女人也被这啸声折磨的十分难受,但见儿子这般,还是用莫大的毅力爬起来将儿子抱在怀中,双手放在他的手上。何夕怀中的土狗和那门口的狼青犬与母狗,连叫都没叫一声便晕了过去。 老人见自己的啸声有效,忽地抬脚用膝盖顶开和尚,身子一松,反手将他按在地上,又站起身用脚踩着他的胸口大笑道:“你们还是这样蠢,真以为我会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嘛。”他脚上不停用力,另一只手伸在半空,于连整个身子便腾空而起,凌空被他掐住脖子,脸色通红,脚胡乱地踢着。 老人笑得越发猖狂,狠狠将于连往外摔去,他的身子被摔在大门上,浑身真的是剧痛无比,无论如何也站不起来了。 老人又向何夕伸过手去,将他提了起来。何夕顿时呼吸不得,便也停下了尖叫,双手在空中挥舞,想要拨开那只无形的大手,怀中的土狗落了下去掉在地上。被这一摔之下醒了过来,慢吞吞站起,看清楚面前状况后,大叫着朝老人扑过去。老人看都没看它,一脚踢出,将它身子高高踢在天花板上,连同安在上面的灯全都掉了下来,碎片落在母狗和狼青犬的身上,将它们的皮肤划出血来。 啊啊啊啊啊!狼青犬也醒了过来,见到面前的场景,发出人类般的嘶吼声,不知道是因为痛苦还是愤怒。 何夕身体的摆动幅度越来越小,脸也因为不能呼吸而涨的通红,眼睛缓缓闭上,于连有心上去救他,身子轻轻一动便钻心的疼,往前爬了两步又无力地趴在当场,眼睁睁看着何夕的身体慢慢停下了摆动...... 忽然,整个房间安静了下来,狼青犬仍在嘶吼,老人还在大笑,但它们的声音慢慢变小直到听不见。 那双不再年轻的、无数次引领着何夕的手又抚摸上他的脸庞,并轻轻在空中一挥,何夕的身子便落了下来掉在下面的沙发上。 一声极轻的叹息后,接着是女人温柔的话语声响起:“妈妈不能陪着你走下去了,你以后一个人一定要好好活着......” 女人看着何夕的目光柔情似水,隐含着无限的不舍与悲伤。 何夕缓过呼吸,呆呆的看着面前的她,他仍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也不知道待会儿会发生什么事。 女人俯身在他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最后看了他一眼,转过身子,身上的黑气冲天,头上的狈影陡然增大了好几倍,如离弦之箭般朝老人冲过去,抱着他的身子腾空而去,在他惊怒交加的声音下撞破窗户,从二十五楼摔了下去。 和尚挣脱束缚,起身一脚将那观音像踢碎,从口袋中拿出于连之前见过的黑色石头,将其中最大的一块碎片砸开,那观音像中冒出一股黑烟消散在空中。 做完这个,和尚忙跑到窗户边看去,只见女人死死地抱住老人,身子极速往下落去,转瞬间便掉了好几层。 女人头上的发圈被风吹的散开,衣服也被吹掉,红色的外套飞在大雪纷飞的空中,像一片飘摇的枫叶一般。狈影缠住老人的下半身,用力地咬向他的腿。 老人狂怒着砸向她的手,脸上不复之前的悠然和恬静,变得惊惧万分,大叫不止。 女人微微抬起头看向破碎的窗户,脸上竟然露出了一丝笑容...... 砰! 一声惊天动地的声音将整片天空都震动起来,地上的雪被激起漫舞在天上,世界安静了下来。 第四十六章 故而众生皆不得已 和尚慢慢叹了口气走回到于连身边,将他拉了起来。 于连全身没有一处不痛,但也被刚刚发生的事所惊,一时说不出话来。 和尚把他放在沙发上坐下,又从墙角抱起刚刚睁开眼睛的山狸苦笑道:“不用怕了,那狈已经走了。”山狸看着那破碎的窗户,心中这才平静下来,跳到于连身边轻轻舔着他的脸。于连感到痛苦慢慢消失,身子也慢慢恢复了力量,只是那山狸越发萎靡下去,躺在他怀中叫了一声。 和尚环顾了一下这房间,江欣然晕倒在沙发上,江刚血肉模糊的躺在地上,而何夕虽是醒着,眼中却仍是茫然。他看了看周围,没有发现女人,忽然站了起来走到窗边往下看去。外面是漫天的大雪,只能模模糊糊看到地下围着的人群,那是刚刚听到大响的住户走下楼查看。 何夕慢慢回过神,眼神扫过和尚和于连,又在江刚身上略停了停,径直朝小土狗走来。它刚刚被老人踢了一脚,身上全是灯泡的碎片,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母狗咬着它的脖颈想让它站起来,但无济于事,母狗发生极度伤心的哀嚎,不停去舔小土狗身上流着血的伤口。 何夕蹲下去轻轻抱起土狗,像之前一样,用脸去摩挲它的头。土狗艰难的睁开眼,看了看地上的母狗后,又要去舔何夕的脸,却再也抬不起头来。 何夕张了张嘴,于连预想中的尖叫没有传来,他茫然四顾,不知道该怎么办,愣在原地。 那母狗绕着何夕不停转圈,看到自己的崽呼吸渐渐微弱,嘴中发出呜呜的悲恸声。狼青犬则如一只石雕般蹲在原地,它刚刚将母狗护在身下,灯管碎片大都被它挡住,身上也在不停地往下流血。 山狸看着眼前这一幕,看了一眼于连,腾的起身跳到何夕肩上,伸手在他头上一拍,何夕便闭上眼睛倒在沙发。山狸一口咬住和自己差不多大小的土狗,把它放在地上,先舔过它周身的伤口,然后咬掉它背后上的毛发,像之前医治母狗一样,从自己身上咬下两根毛发放置在它伤口上,最后又跳回于连的怀中,显得越发疲倦,再也坚持不住,睡了过去。 和尚默默看着它做完这一切,什么话都没有说。 这时,楼下传来救护车的声音,应该是有人看到坠楼后叫的。 于连挣扎着起身看向和尚,见他对自己点点头后明白了他的意思,救护车来了,警察应该也不远,他们也该走了。 狼青犬显然也明白他们的意思,冲母狗叫了一声。 小土狗慢慢醒了过来,母狗欣喜若狂,它也听到了楼下的声音,叼着它就要下楼。土狗挣扎了几下,母狗不得不放下疑惑的看着它。土狗冲母狗叫了两声,爬到了何夕的脚上。母狗呜呜直叫,土狗也不为所动,依偎着何夕不愿离开。母狗见它实在不愿走,狼青犬催的又急,只得朝土狗叫了两声,跟着于连一起下了楼去。 这屋中顿时安静了下来,一股挥之不散的血腥味萦绕房中,虽然从破碎的窗口中不住有风雪飘进来,这股血腥味还是浓烈异常...... 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然后门被推开,几个身穿警服的人冲了进来。看到面前的景色,几人当即一惊,面面相觑。那土狗见有人闯进,坚守在何夕身边冲来者叫个不停。 一个中年警察眉头皱成川字,小心翼翼绕过地上的血迹,先伸出手在江欣然的鼻子旁试了试,见还有呼吸,对着另外两个警察叫道:“快让医生上来一下。”等他们两人急急忙忙跑下去后,又去听彭中红的呼吸,她早已死去多时了。警察沉默了一下,俯身去看已经不成人形的江刚,查看清楚他的样子后倒吸了一口凉气,自语道:“是谁这么狠......” 回过神来去检查何夕的情况,那土狗龇牙不准他靠近,警察脱下衣服拦住它,确定何夕还活着之后才松了一口气。绕过地上的杂物走到破碎的窗户边,探身往下看去,几十米的高度让他有些头晕目眩。弯腰捡起一块碎玻璃,这与一般高层玻璃无异,除非以极大的力道去撞,否则不会碎成这样。他刚刚查看过楼下两人的情况,一个女人,一个老人,两人全身骨头尽断,显然是不可能活了的。 可是,他们是谁呢,为什么会从这么高的地方摔下去......正思考间,那两个年轻警察带着医生气喘吁吁地跑到门口,中年警察迎了过去,说那女孩和男孩还活着,其他两个早已丧失了生命体征。 医生走到江欣然身边,先是看到江刚的尸体,顿时大惊失色,几乎就要摔倒,被警察搀扶住。医生缓过神道谢,发着抖检查过江欣然的呼吸后,招呼警察帮忙把她移到担架上。 在这过程中动作稍大了一点,江欣然悠悠醒转,看了一眼周遭的人有些茫然,似乎想不起自己身在那里。 医生赶紧安慰道:“没事,你身体......” 江欣然却没听他的话,猛然想起自己晕倒前发生的事,眼睛极速在屋中搜寻,看到倒在一旁不成人形的江刚时,先是一愣,然后张大了嘴半天没有出声,眼泪如同断线的风筝般落了下来。 “爸!”她撕心裂肺的喊了出来,翻身跳下担架抱着江刚的尸体,用尽全身力气哭喊。 ...... 和尚和于连混在人群中默默的看着面前的救护车。 女人的双手仍然紧紧抱着老人的腰,他们的身体瘫软在地上,老人脸上还是那副惊恐万分的表情,两只手想要掰开女人的手,指甲插进了她的肉里。女人则是一脸平静,甚至残留着微笑,断掉的手骨深深插到胸膛,再穿过老人的腹部刺进地面,却连一点血都没有。两人抱在一起,仿佛融成了一体再也不能分开。 但不管是女人身上的黑气和狈影,还是老人身上那股冲天的邪气都不复存在了。 “你看那些狗,咋回事,一个个躺在地上。” “谁知道呢,奇了怪了,旁边还有一两只猫守着不准人过去,我长这么大都没见过。” 说话的是两个中年妇女,在一楼大厅和外面的草坪上,都有着一两只狗躺在地上不停喘气,旁边则是警惕守护的猫,直到那些狗重新站起来,它们才趁人不注意消失在大雪中。 她们正自奇怪间,看到大厅电梯亮起,两个警察抬着一个担架跑向救护车,连忙抬脚望去,只见一个女孩正抱着一个浑身是血的人躺在担架上。一个眼尖的认出那女孩是江欣然,失声叫道:“这,这咋的了?” 众人转眼看去。江欣然年年成绩第一,嘴也很甜喜欢叫人,在这个小区也颇为出名,当即就有人冲上前帮着警察抬着担架,把她送到了救护车上。众人看清她怀中的人后又吃了一惊,立刻有人低声议论。 “这不是江刚吗?” “挺好一小伙儿,这到底咋了。” 江欣然仿佛什么都听不到,只是紧紧抱着江刚的尸体...... 紧接着,大厅中另一个电梯又亮了起来,中年警察和医生一人抬着担架的一角,快速往救护车跑去。人群上前帮忙,看到这担架上抬着的是一个从没见过的少年,他也是刚醒,茫然的环顾周围,怀中还有一只出生几个月的土狗,警惕的看着众人,时不时亮起獠牙。 警察将担架抬上救护车时要经过女人坠楼处,少年无意间撇到女人便再也移不开目光,嘴张开啊啊叫了两声。医生将他送上救护车和江欣然并排放在一起,急急关上车门,对警察说:“我们当时以为是有人跳楼,就来了一辆车,其他几个人......” “我们所里待会儿处置,你赶紧送他们去医院。” 医生点头跳上副驾驶,车子发动朝前面开去,何夕透过救护车的缝隙看着女人的尸体,眼神呆滞。 警察先将人群疏散,掏出手机呼叫法医,然后拉出一条警戒线不让人靠近。 和尚轻轻拍了一下于连的肩膀走出人群。于连最后看了一眼女人和老人的尸体,跟着和尚往外面走去。两人走出大门时,那只狼青犬和母狗正等候在一旁,身上全是雪。看到于连出来,狼青犬人立起来往前走了几步,闻了闻他怀中的山狸,又对于连轻轻叫了一声,转头就走。 “它是让你好好照顾它。”和尚悠悠说道。 母狗跟在狼青犬的后面叫了一声,四面八方忽然出现许多之前追着江刚车的狗,它冲群狗叫了一声,群狗呜呜回答,然后散开,各自往主人家回去。那些刚刚守护着它们的猫远远在一旁看着,见它们走远之后才跑上前,一个个冲着于连叫了两声,看向他怀中的山狸,成群消失在雪中。 于连默默将山狸抱的更紧了些,用衣服挡住它的身体不被风雪刮到。往前走了几步,一辆警车开过他身边,这应该就是那中年警察叫来的支援了。 于连站在路边看着警车慢慢消失后,又跟着和尚往前走去,鹅毛般的大雪不停落在他的头上,很快将他变成一个雪人。 忽然,他像想起了什么似的站住不动,嘴里喃喃道:“名字......” 和尚停下来疑惑的看着他,于连抬起头,冰冷的雪花落在了他的脸上。 “我们到现在都还不知道她的名字......” ...... 医院里,高医生急急忙忙从病房冲出来,直奔向一楼的急救室。 “情况到底怎么样!”他平时平静如水的脸上如今却急的不行。 “还不清楚,只知道何夕他好像没什么外伤,但是具体情况还得仔细检查。”护士答道。 高医生下到一楼,擦去满头大汗,平静了一下呼吸后走进急诊室。这房中有两张床,左边是一个全身是血的少女,眼睛紧紧闭着。一旁的护士解释道:“她刚刚死也不肯放下和她一起来的尸体,我们不得已给她打了镇定剂。”高医生皱着眉头,没有来得及去奇怪什么尸体,他已经看到了第二张病床上的人了。 何夕眼睛看着天花板,听到有人走进来才无意识的转过头看着高医生,眼睛却不是在看他,只是没有焦距的看着虚空。 高医生环顾了一圈,没有看到女人的身影,他的心沉了下去。顾不得多想,拿过听诊器就要去给何夕检查,忽然看到他的嘴巴动了动。 “他在说话!”一旁的护士惊叫道。 “不可能!”高医生斥道:“他从出生就没说过话,怎么可能会说话......” 但他立刻闭上了嘴。 周围安静了下来,一个声音响了起来。 “妈......妈......”声音很微弱,如同幼儿的呢喃。 “妈妈!”那个声音陡然增大,声嘶力竭。 ...... 嘈杂与纷乱慢慢远去,宁静祥和重新归于大地。 一个戴着圆帽的男人突兀地出现在这片大地上,帽子肥大,将他大半边脸都遮挡住,他像一个鬼魂般慢悠悠地走着,穿过铁门与高墙,穿过漫天的风雪与灯火霓漫的城市,来到了女人和杨扬一起坠楼的地方。 血迹与碎玻璃已经被人处理,外围的黄线也被雪盖住,只剩下一个浅浅的坑还残留着刚刚发生事情的痕迹。 男人站在原地看了许久,忽然右手如闪电般直插进雪地中,再掏出来时,手上已经多了一个白色的虚幻灵体,这灵体似狼非狼,像狗非狗,前腿极短,后腿甚长,已经奄奄一息,时刻将要断气,被他拿在手上时,拼着全力抬头看了一眼他,很快又垂了下去,趴在他的手上。 男人将灵体揣入怀中,整理了一下帽子,他背负双手,仰头看天,雪花纷扬,但星空仍然纯净透明。男人默默看着,四周安静的几乎能听到雪落地的声音,他眼神变幻不停。不知道过了许久,他忽然微微笑了笑,将帽子稍稍提起,露出一张普通的脸。 “和我走吧。”他轻声自语了一句。 向着漫天飞雪作了一个深揖后,他的身影缓缓消失在这片大地上。 雪花飞扬。 再等几个小时太阳出来时,又将会是全新的一天。 (第一卷完) ...... 可能有读者朋友看出来了,这一章有科幻作家何夕的《伤心者》的影子。笔者还记得很多年前看过这本小说后,心中的感动与震撼,直到今天提笔想要创作自己的小说时,脑中还时不时闪过它的影子。所以笔者将小说中的一个人物命名为“何夕”,也算是为了向何夕先生致敬吧。 《伤心者》是一本妈妈救赎儿子的故事,和笔者的故事是不一样的类型,但内核是一样的。 这本书起点上就有,如果读者朋友有对《伤心者》有兴趣的,强烈建议去读一读,何夕先生仅仅用一两万字的篇幅就写了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而笔者写了十余万字,也不过只是学到了万一,不免很是惭愧。 这本书到目前为止,成绩都很差,简直可以用“凄惨”两字形容,只有二十余个朋友收藏,连推荐票都是笔者自己的小号每天一投,可谓可怜。 但不管怎么样,既然写小说了,那笔者尽量不让读者朋友失望,创造更鲜明的人物和更让人印象深刻的故事,来让不知道存不存在的读者看的开心。 接下来是全新的一卷了,第一卷埋的些伏笔也会挖出来。 第一卷叫做“死而复生”,其实也是在呼应于连的情况。第二卷定名叫做“血海深仇”,故事从第一卷的伏笔开始。 谢谢大家的支持! 第一百三十一章 定抉择 云散雨停,太阳射出万道金光,转眼已经是早上六点了。 因为昨晚的狂欢,今天部落里的人还没有一个起来,只有巴布巴普在五点多就从树屋中出来,自己去摘了些水果吃。 于连被一阵尿意憋醒,迷迷糊糊钻出帐篷,见四周无人,在一棵树后解开了裤子,瞄准树上的一个疤,用力冲去。忽然看到从旁边伸出一个舌头,去接住他的尿,于连吓了一跳,仔细一看,原来是奥卡狓。他忙收起尿意,拍了拍它说:“别喝这个,待会儿我带你去喝水。” 于连很小的时候帮外公放过牛,那是头老牛,因为机械化农业的关系被淘汰了,外公和它相处出了感情,不舍得卖掉它,便时时让于连带它去山上吃草。偶尔尿急时,于连尿在草上,那头老牛便慢悠悠走过来吃下了那草以补充一些盐分,奥卡狓恐怕也是相同的原因。 于连走到另一颗树后,解决了剩下的尿意,回到帐篷边,见奥卡狓没有被雨盖住的部分,已经全部淋湿了,它却毫无所谓,一边吃着地上的鲜草,一边用头去拱于连。那头大猩猩消失不见,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只剩下于连披在它身上的雨衣。 也许是伤好了自己走了吧,那更好。 于连正要去摘些水果做早饭时,抬头见树枝间一个巨大黑影从天而降,落在他面前,震的地上的水都跳了起来,正是那头大猩猩。它怀抱着一些水果,放在地上,对着于连拍了拍嘴,发出喔喔的声音。 看到于连捡起一个香蕉,剥开皮塞进嘴里。那头大猩猩高兴地手舞足蹈起来,指着地上的水果,不断地发出喔喔声。 这声音惊醒了凯文和乔,他们从帐篷中走出来,见外面已经出了太阳,和于连打了个招呼,洗漱了一下就准备去丛林中摘果子,以便让部落人起来就能吃到食物。 “这里有这么多,你们可以先吃了再去。”于连看出了他们的意图,指着大猩猩放下的食物说。 乔看了看地上的水果,又看了看大猩猩,摇摇头说:“这里食物不多,留下你和你的朋友吃吧,我们要用自己的劳动取得他们的原谅。”说罢,和凯文一起紧好衣服,往丛林深处走去。 看到他们的行为,于连有些感动,觉得他们可能是真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想要获得原谅。又哪里知道,他们的行为也是做给于连和白泽等人看的。 洗了把脸,于连伸了个懒腰,走到大猩猩身边给它检查了一下伤口,基本已经愈合了,它刚刚爬上跳下,也没让伤口重新裂开,不得不佩服它这种自我调节能力,剥下一个香蕉喂到它嘴里,它很是高兴,吃了两个,又爬上了树,一下子不见了踪影。 紧接着,于连听到了一声轻呼,是从文竹的帐篷中传来的,他赶紧走了过去,听到帐篷中文竹和朱迪两个人急促地交流着什么。于连对着帐篷喊道:“怎么了?” “那只狞猫生孩子了。”文竹的声音从帐篷里传了出来。 生了?于连属实没想到,昨天摸了一下,只是摸到两个肉球,没想到这么快就生了。 “要我帮忙吗?” “拿两条干净的毛巾来。” 于连几步跑回自己的帐篷钻了进去,奥利弗刚刚醒来,还在迷蒙间,看到于连急匆匆的,问道:“怎么了?” “没事。水果在外面,你出来吃。”于连拿了两条干净的毛巾,用不多会的英语艰难的说了两句话,跑到文竹的帐篷中钻了进去,看到那头狞猫蹲在地上,两只灰色的,全身被黏液包裹住的小狞猫躺在毛巾上,狞猫不停去舔那两个崽子的身体。 文竹的衣服和下面的睡袋染上了一层黑色的污渍,这是羊水和血迹的混合。朱迪手忙脚乱,擦着帐篷里的污渍。 那文竹接过于连递来的毛巾,想要拿起那两只小狞猫擦干,但狞猫警惕性很高,见她伸出手来,扬手在她手上抓了一下,将她的皮肤抓破,往外渗出鲜血。 于连一阵心疼,抓起她的手看了看,忍不住责备道:“小心点啊,它刚刚生崽,肯定是很戒备的。”抓过一个绷带给她的手缠上,想了想又解开:“先消一下毒,它是野生的,指不定带了什么细菌。” 文竹看着他,轻轻嗯了一声,拿着消毒水走出帐篷。 “这两只小猫没有动,你要拍它们的背,让它们咳出来,呼吸新鲜空气。”朱迪快速说了几句,于连一句也没有听懂,幸亏文竹很快进来,翻译了她的话。 于连见那狞猫心存戒备,深吸了一口气,摸了摸它的头,它没有反抗,反而在于连伸回手时还露出了不舍。 山狸从于连的怀中钻出一个头,看着两个像老鼠一样的小猫,眼中尽是好奇。 于连接过文竹递来的肉干喂进狞猫的嘴里,然后一把将它抱了起来,对文竹说:“你去拍它们的背。” 那狞猫见文竹拿起自己的孩子,挣扎了两下,但被于连抱着实在太舒服,最终还是没有再动一下。 文竹学着朱迪的样子,用毛巾把鼻子上粘液吸干,然后不停地拍后背,同时对于连说:“我刚才睡着睡着就觉得手上湿湿的,睁眼一看原来是它已经生完了崽,把胎盘吃进去后,看到自己的崽没有动,就叫了两声。” 狞猫虽然在于连腿上没有动,但还是时刻关注着自己的孩子,看到它们动了起来,高兴的叫了两声,力尽虚脱,就这么睡了过去。 看着它的样子,于连想起了哈城的那个女人,感叹了一句母爱伟大。 过了一会儿,那两只小猫已经能够自己爬了起来,在地上嘤嘤叫。于连将它们放在自己的腿上,它们的眼睛还没有睁开,到处摸索了一阵,找到了地方,开始喝起来奶。 “我先出去了,你换一下衣服,还有这里也要洗一下,我安置好它们后就来帮你。”于连看着狼藉一团的帐篷,对文竹说。 文竹点了点头。于连钻出帐篷,阳光照射在脸上,他深吸了一口气,丛林中清新的空气让他心旷神怡。 奥利弗正吃着那头大猩猩放在地上的水果,耳边听着部落那边的声音,见于连从文竹帐篷中走出来,手上还抱着一只大猫,好奇的问道:“这是什么?” 于连听懂了这句话,搜索了一下自己会的单词,正要回答,就看到凯文和乔拿着摘下来的水果,往空地走去。 这时部落里的人很多已经醒来,在空地上继续昨晚的话题,争论着要不要出去外面。声音吵醒了更多的部落人,加入了这个话题。 凯文和乔不知道他们争论的是什么,将水果放在地上后就准备退出去,突然冲出一个小孩将他们两个拦住,大声说了两句话,其他人也看了过来。 两人莫名其妙,不知道这个小孩说了什么,难道是接受了他们的道歉,让他们现在就可以走了?如果真是这样,那他们只要解决奥利弗的事就好了。 “他问你,外面的世界到底好不好。”两人胡思乱想的时候,听到一个声音说,转头看去,白泽悠然地从一棵树后走出来,身边跟着那只花豹。 “他们想要出去?”凯文问道。 “不一定,正在讨论中,要是大多数人决定要出去,我就会带他们走。” 凯文和乔对视一眼,心中都觉得不妙。这个消息对他们来说并不友好,只要和外面人接触,他们做的事总有泄露的危险,但现在白泽在这里,他们是不敢提前行动的。 “以他们现在的居住条件来说,外面那个国家的环境并不一定比这里好。而且他们还要被人当作动物般观赏,除非是移民到我们国家,但这很难。”思考一阵后,凯文如实给出了回答。 白泽将他的话翻译了过去,又引得一阵新的问题。 “国家是什么意思?” “国家是部落的聚合,可以想象成一个超级大的部落,里面有数不清的人。”白泽耐心的回答着他们的问题。 “为什么那个国家不一定比我们部落好。” “什么叫观赏动物,动物不是用来吃的吗?” “移民是什么意思?” 人群声纷纷杂杂,将最后几个熟睡的人也吵醒,就在争论的不可开交的时候,一个声音大声说:“别说了。” 人们转头看去,见古塔朗迪已经醒了很久,站在人群中听了好一会儿。 “想要去外面的站那边,想留在部落的站这边。”古塔朗迪颇有威信,人们分成两边站好。想要出去的一边大多是小孩和年轻人,只有十几个。不想出去的占大多数,他们以成年人为主,知道生活艰难,在哪都是一样,而且也不想改变一直以来的传统,去一个完全不了解的世界。 有几个人犹犹豫豫,想要出去见见世面,又不想真正离开部落,站在中间,在部落老人的训斥下,走到了不愿意出去的一边。 第一章 林间巨人 更早些的时候,尼日尼亚贝努埃洲。 “嘿......唱山歌唉,这边唱来那边和......” 嘹亮的歌声突兀的出现在非洲这个偏僻的公路上,三个人相互搀扶着走到路上,他们面色通红,身体被太阳晒的发黑,满身酒气。后面是一辆皮卡车跟着他们,一个黑人微笑的坐在驾驶座上看着他们。这时太阳还未下山,挂在西边的天空中,阳光也不像中午那么恶毒,发出暖和的红光。 “你唱的这是什么啊,这又不是在广西,唱什么山歌。唱几首流行的来听一下。”一个嘴角长着痣的年轻人嘻嘻笑了起来。 “别,这个就挺好的,我小时候看过,刘三姐嘛。张杰你没看过?”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人说道。 “好像是看过,这旋律是很熟悉,不过就是有点忘记了。”张杰看了看两边的峡谷笑道:“这里也全是山,唱山歌也可以。阿拉比!” 后面开车的黑人大声答到:“到!” “唱两句本地的歌听听。”张杰向后转过身去。 “好!”被叫做阿拉比的年轻人清了清嗓子,张嘴唱了起来。和几人想象的不同,他的歌声空灵而幽怨,犹如夜晚中的杜鹃独自啼血,又如独居的黄鹂哀悼伴侣的悲鸣。 但走在路上的三人没有被他的歌声所影响,反而笑的更加大声。他们相互搭着肩,往前走几步之后虚空踏出左脚,又伸回来走几步踏出右脚,来往跳着舞步。似乎是刚刚庆祝的余温未过,让三人都兴奋异常。 “王哥,这是最后一个地方了吧?”张杰转向中年人问道。 中年人点点头:“咱们的任务算是完成了,还有其他兄弟的一些收尾工作,他们应该得十月底去了。不过这都不管你们的事了,今天回去之后就会放你们几个月的假,也该回去看看家里了。吴楠你刚结婚就出来了,赶紧回去生个孩子。” 张杰和中年人都看向最左边戴着眼镜的年轻人,他点点头说:“一来就是一年多,还真挺想她的。” “你们轻松了,我还得和当地政府谈一些收尾工作,希望一切顺利吧。” 他们三个人是中国援建非洲“万村通”项目在当地的负责人。在过去的几年间,从遥远的东方源源不断地来到这里为当地人带来新鲜的电视节目。他们有的孩子刚刚出生,有的刚结婚,既是为了挣钱,也是为了理想。在这块大陆上的其他国家,这个项目的其他负责人正在马不停歇地架设着新的卫星锅,它们密密麻麻面向天空,照亮了整片非洲大陆。 吴楠刚刚大学毕业就来到非洲,他在这里已经待了三年。去年回去与相恋已久的大学同学结婚还没到一个月就急忙赶了过来,现在自然是很想念家人与妻子的。他将眼睛往上面推了推,感到一股尿意袭来,对两人笑了笑便跑下路,冲向一旁的大树。 王哥和张杰看着他跑过去,拿出一根烟抽了起来。他们聊起自己的见闻,又听说哪个国家有了动乱,一些兄弟被困在当地,相互唏嘘不已,忽然看见吴楠面色铁青地走了过来。 二人觉得有些不对劲,正想发问时,吴楠看了看后面的车低声说:“你们跟我来。”说罢往后招了招手,示意阿拉比在车上等待,提脚走向刚刚那里。 张杰看着王哥,有点拿不定主意。王哥眯了眯眼睛轻声说:“走,去看看怎么回事。”两人跟着吴楠走到路边的树下,看着面前的大树有些不解,张杰正要说话,吴楠摆了摆手,然后将树下的草拨开,露出一个黝黑的身影。 王哥惊讶的看着面前的身影,这是一个黑人。他躺在地上,紧闭双眼,身材极为强壮,身上的肌肉呈块状隆起,伴随着微弱的呼吸微微起伏。王哥大概估计了一下他的身高,有两米多高,称得上是一个小巨人了。 “我刚刚上厕所,看到一只手伸在外面,进去一看就看到了这个人。”吴楠说道。 “还不赶紧叫医生过来看一下?这人的脚都不行了,你没看到脚上的血,估计是从山上摔下来的吧。”张杰拿出手机就要叫支援,却被王哥拦了下来。 “你看他手上抓着的是什么东西。”王哥沉稳的声音传到张杰耳中,他往下仔细看去,看见那人手中死死抓着一个淡黄色的肩章,蹲下身子仔细看去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是欧洲某国驻非政府军的肩章。”吴楠的声音透着不安。他本身军校毕业,平时也喜欢看军事栏目,对这肩章要熟悉很多。 王哥也蹲下去,拨动了一下那连着肩章的布料仔细看了看说:“这后面有一小点字,写着的是什么,张杰你看看。” “只能看清是法语刚果两个字,其他的实在看不明白。”张杰仔细检查之后,三人都陷入了沉默。 刚果到尼日尼亚隔了几百公里,而在这个偏僻的山村,竟然看到了驻非军队的肩章,这让三人心中都涌上了一层不安的感觉。他们互相看了看,谁都不敢先开口。 王哥叹了一口气率先说:“不管怎么样,人还是要救的,先带回去医治,我报告一下上级,听他们怎么安排。”他看了看这人苦笑道:“这么大的个子,我们三个人也不知道能不能抬动,张杰你去把阿拉比也叫来吧,这种事也不能背着当地人。” 阿拉比跟着张杰回来看到面前的人,惊讶的张大嘴。听完吴楠的解释之后,四个人将他抬了起来,费尽全力才放到了皮卡车内,用上面的塑料布将他的身体盖住,急急开回了营地。 王哥一到营地便安排了几个身强力壮的年轻人悄悄将那人搬到医务室,又让医生帮他检查伤口后,便去报告上级了。 当天晚上,从另一个营地来了一个专家,他仔细查看了那人手上的肩章,又打电话咨询了其他人后下了结论:“这是驻刚果金的一只驻外部队,我们只能知道他们驻扎在刚果盆地一带,其他消息查不出来。另外......”专家仔细看了看躺在床上黑人的肤色:“这人的肤色和当地人还是有一定区别的,你们看他的手,这是常年握着某种东西形成了茧子,不是在手腕,而是在手掌中心,这应该是某种棒状物。还有他的虎口处有些细微的伤痕,这是利器划过的痕迹,可能是一些类似木棒长矛的冷兵器。还有这里,肩膀上有类似枪口击中的伤,但是已经完全愈合了。”他低下头去闻了闻,皱起了眉:“你们发现他的时候他就没穿衣服还是你们把他的衣服给脱了下来?” 吴楠连忙说道:“发现的时候就没穿。” “他的身上有常年太阳暴晒的痕迹,整个身体的肤色相同,并不像是有穿衣习惯的人。”专家又看向他的下身:“他的下身和上面肤色一样,除了生殖器附近颜色稍微浅一点。”专家说完之后就闭上了嘴,看着躺在床上昏迷不醒的黑人,眼中有种奇怪的神色,像是在看向一个大麻烦,又仿佛看到了一块黄金。 “冷兵器......”吴楠喃喃说道。 “没有穿衣裤的习惯......”张杰接过他的话。 “刚果盆地......”王哥猛地抬起头,正对上吴楠和张杰的眼神。 “原始部落!”三人同时说出了声。 随即,三人又沉默了下去。 一个在刚果原始部落的人,怎么可能跑这么远在这里昏倒。他手上那块肩章又是怎么回事? “而且,一般原始部落的人食物都不会太充足,营养不良的人一般都长不了太高。但是这个人......”专家稍微估摸了一下:“怎么也得有两米二三了吧。一个两米多的原始人,从刚果盆地跑到这里,手中还拿着法国人的肩章,嘿嘿,这他妈的是什么事啊。” 三人有着同样的感觉,都觉得此事很是离奇,想破头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专家看了看三人说:“你们现在别动他了,这种事还得往上报,我是没什么办法了。还有,千万要保密,你们这里还有谁知道这件事?” “一个当地的司机还有几个我们营地的年轻人。”王哥说。 “嗯......”专家正要再说,忽然电话响起,他拿起电话走到门外才接通,与电话那头人说了一会儿回到三人面前:“好了,你们三个人,还有那个司机跟我走吧。” “去哪?” “总局。” 第二章 离家万里遥 一路上,几人都沉默着没有说话。 车内的气氛很是压抑,黑人在前面那辆车上还昏迷不醒,这辆没有窗户的车里,除了司机之外,就只有吴楠几人了。 阿拉比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良久才看向吴楠,用生硬的汉语问道:“吴,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吴楠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他只在来这里的第一天到过总局,其他时候都在乡下忙碌,连总局的位置都记不清了。 “别担心,只是做一下检查,没什么事的话你待会儿就可以回来了。”王哥替吴楠回答。他刚刚独自一人和专家聊了很长时间,再回来时眉头虽紧皱,但表情已不是那么凝重了。 “我不担心,村里的人都说你们是好人。”阿拉比说:“我只是有些奇怪刚刚那个人,他......为什么一直没有醒过来?” 王哥笑了笑说:“所以我们要把他带到医院检查一下。” 阿拉比点点头,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不再说话。 车子开了不知道多久,天完全黑下去时才停了下来。 几人下车后,专家也从前面那辆车上下来,迎向几人:“你们先去休息一下,待会儿会有人来问你们问题,如实回答就好。你叫阿拉比是吧?”他转向阿拉比问道,见他点头后,专家笑了笑说:“你们镇长正等着你,已经很晚了,待会儿问完了你可以先跟着他回去,明天我再让人去送你。” 说罢,专家带着几人往前走去。 这是一个中型的营地,离镇子不远,门口有几个持枪的士兵把守。最近这一带局势不稳,经常有武装分子骚扰,因此调来了一队士兵。 验过身份后,几人走进营地没几步,一个穿着军装的男人迎上前来,他后面跟着一队穿着迷彩的医疗兵。 “老江,好久没见了啊。”专家走上前握着男人的手,向吴楠几人做介绍:“这是江强上尉,暂时负责我们营地的安全工作。” 上尉大概三十左右,但一般军人的年纪都比看起来要小一点,所以吴楠无法确定他多大。江强走上前与几人一一握手,他的手很有力,食指有一个突出的茧。 “我已经在电话里大概了解了一些情况,不过更具体的还希望各位能坦率相告。”江强说。吴楠注意到,他的眼睛一直注意着几人的腰间。 “该说的我们都说了......其他的我们也不清楚......”张杰说。他是第一次面对这种级别的职业军人,不免有些紧张。 “放心吧小张,没什么事的。”王哥拍了拍他的肩说道。 江强点点头,脸上看不出表情变化。 医疗兵已经从车上运下了黑人,快速从他们身后跑过。上面躺着的黑人身子太长,担架上只能容下他的身子,两只脚被士兵抬着。他们步伐一致,显露出极好的素养,即使如此,搬运的人脸上还是露出了吃力的表情。 “几位吃过饭了吗?”江强问道。 “吃过了,我们就是在吃完饭之后发现他的。”王哥说。 江强没有再问什么,将几人请进营地,吩咐一个士兵把他们带进一个房间后,自己便走了。 几人在里面坐了没多久,来了个穿着白衣的人,分别将他们叫出去问话。吴楠老老实实把发生的事复述了一遍,那穿着白衣的人看着面前的资料,不住的点头,等吴楠说完,他才出声问道:“听说你这几天就要回去是吧?” 吴楠愣了愣,没想到他会问这个问题,点了点头说:“这个......是的,我们工程做完了嘛,能放很长时间的假,我就想回国看看,不会不让回了吧......” 白衣人挥挥手笑道:“当然可以回去,我只是顺口问了一下。”他把面前的资料叠好,看着吴楠的眼睛问:“对于那人的身份,你有什么猜测吗?” “我......” “任何方面的都行,只是猜测嘛,畅所欲言。” “好吧。”吴楠清了清嗓子:“我觉得他应该是原始部落的人,手上的肩章是从法......某些国家驻外部队里的人中拿到的。而且上面的信息显示他是刚果人,那里离这里这么远,他的双脚又像是经常走路的样子,所以我觉得他可能是从刚果跑到这里的。” 吴楠说完后,紧张的看着白衣人。 白衣人笑着说:“不用这么紧张。”他看了一眼面前的资料,沉吟了半响问道:“你可以坐轮船回去吗?” “啊?”吴楠有些震惊。坐船?虽然现在科技发达,但毕竟船运是最为便宜的运输方式,加上路途漫长,回到国内不知道要多久。他还记得当初坐飞机都用了很长才到这里,虽是中途各种转机,但飞在天上的时间起码都有快十几个小时了,这还是算快的,听王哥讲,可控核聚变还没发明以前,从国内到非洲得要整整两天时间。 “当然,这要看你个人的意愿。不过你愿意的话,我们会为你提供相对舒适的条件的,同时,我们会与贵公司协商,为你补上假期,相当于你带薪休假一年左右的时间。” 吴楠低下头去,他在想。 几分钟后,他抬起头来直视着白衣人的眼睛说:“那个黑人醒过来了吗?” 白衣人罕见的避开他的眼睛,微微点头。 “他很重要吗?” 白衣人看向其他地方。 “和国外有关?” 白衣人掏出了一根烟。 “是不是法......” “哈哈,这些都只是你的猜测,还没有得到证实,我们绝不会对其他国家妄加揣测,诊治那个黑人,也全是当着当地官员的面做的。我们只是认为,鉴于当地的政治形势和相对落后的医疗现状,将他送回国内医治是完全符合人道主义精神的。” 吴楠沉默了一会儿后点点头说:“我愿意坐船回去。” 白衣人站了起来从桌子那边伸出手说:“感谢你的理解,你的两个同事已经回去了,那个叫阿拉比的司机也和镇长去休息了,你今晚就睡在这里吧,至少比外面安全。” ...... 这一夜的梦支离破碎,陆陆续续醒来睡去,直到门口响起敲门声后,吴楠才完全清醒过来。他走出门,看到昨天那个叫江强的军官笔直的站在门外,向他说:“吴楠同志,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今天下午就可以上船了。” “啊?这么快,我的东西都还没......” “昨晚已经连夜给你送过来了。”江强指了指后面地上放着的背包。 吴楠张张嘴,江强又说:“今天早饭你和我们一起吃,吃完之后上车先去码头,然后就可以直接坐船了。” “就我一个吗?” “我会带着几人随同你一起回国。” 吴楠看了一眼他的肩章,一个上尉陪同,这也算得上是有面子了。 吃过早饭后,三辆车从营地出发,极速往码头开去。从早上到下午,日落时分,三辆车终于到了哈科特港。 吴楠随着江强从最后面车上下来时,看到有几人从中间那辆车下来。那个黑人已经醒了过来,脸上毫无表情,不知道这几天经历了什么,行尸走肉一般跟着人往前走。 “你们和他交流过了吗?”吴楠忍不住问江强。 “我们语言不通,只能对他进行简单医治。但他似乎经历过很大的打击,精神极为萎靡不振,对什么都是言听计从。通过大量的实验,我们大概知道了他的名字。”江强还有一件事没说,昨天黑人看到了士兵手中的枪时,立刻变得极为暴躁,直到将那名士兵叫走后才缓过来。 “那已经是很大进步了,他叫什么名字?” “巴布巴普。” 几人在码头等了十分钟后,经过一系列检查,登上了停在那里的轮船。 吴楠又一次感叹起来,这是一艘运载原油的货轮。它极为雄壮,吃水很深,站在甲板上往外看去,茫茫大海,让吴楠不由生出对这个世界的赞美之心。 船在当晚就启航了,从西非洲回国,路上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那个黑人一直在船舱中没有出来,吴楠去看过两次,他睡在地板上,对任何人都不在意。期间江强和他进行过简短的交流,因两人不懂对方的语言,无法建立起有效的沟通。 十月中旬,货轮驶到了南海北部湾时,一辆小型快艇接下了几人,快速开往北海港口。 在北海港口停留了三天,与当地做了协调之后,江强决定,一路从北海开车去首都。 他们选的都是车流量相对较小的线路,中途经过十万大山时,与一辆不明身份的大巴车相撞,之后黑人不知所踪,除了江强侥幸存活外,其他几人不幸遇难。 后来经过证实,那场事故确实是意外。 第三章 山外来客 广西。 今天是山岳日,壮族老人黄改开坐在县城办的大会上,脸上笑得犹如一朵灿烂的金茶花。 黄志刚拦下递给老人的酒,笑着对一旁的中年男子说:“我爸他现在不能喝太多了,这碗我替他喝了。”说着一口将碗中的酒喝了精干,脸微微发红。 中年男子黄志坛看了一眼老人,也陪着黄志刚牛饮下一碗,趁着酒劲大声说:“老叔可一点都看不出有心脏病,身体还康健的很啊!” 黄改开咧嘴笑个不停,站起身来气若洪钟的说道:“小问题,给我拿碗酒来!” 黄志刚赶紧拦住他,埋怨黄志坛:“你看你......” 黄志坛也知道这干不得玩笑,轻轻挡住老人拿酒的手说:“老叔,你这,别喝了,我开玩笑呢。”说着也站起身来,清了清嗓子对着欢庆的众人大声道:“来,谁来唱两句山歌。” 他们正在县城的广场上办宴,不小的广场上挤满了身穿壮族传统服饰的男男女女,外面还有许多挤不进来的游客,拿着手机拍个不停。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笑,几个小孩子被这欢乐的气氛感染,嬉笑着在人群中追逐。 他一句说完,立刻有人呼应,一个妇女被众人推了出来,她有些扭捏的张口说:“这么多人,我唱的又不好,哪敢......” “你之前在抖音上不是唱的挺好的吗。”旁边人不等她说完,连同众人一起起哄将声音抬了上去。 这妇女是当地有名的山歌手,在抖音经常发一些唱山歌视频,刚刚也只不过是在这么多人面前有些放不开,此时见众人兴致正高,便不再推辞,亮起嗓门唱了起来,游客见状兴奋的将手机全都对准了她,只见她高声唱道: “要我唱歌我就唱,要我喝酒酒喝干,眼前看的都是客,哪个和我对到晚。” 人群中立刻有人回应唱道:“莫吹牛!我有山歌千万首,只怕比你高几楼,那天我在桥上唱,大河变成水沟沟。” 众人纷纷转头看去,只见一个五十余岁的男子越众而出,脸因喝酒而涨的通红。游客更是兴奋,又将手机转向他。 妇女见有人和自己对歌,显得更加高兴。这山歌本就要两人对歌才有意思,当下对着那男子又唱了起来:“你有山歌几千万,我却比你多一碗,四面八方远处人,都来看看谁逞能。” 她这歌便是对男子下了战书了,四周鼓噪起来,众人看热闹不嫌事大,将男子簇拥上前。 男子哈哈大笑,与她一来一回对个不停,四周响起不住响起叫好声。 欢乐的气氛持续了数个小时,一直到了下午两三点,游客却越聚越多不愿散去。黄改开看了一眼天色,冬天的广西气温仍然不低,他只穿着一件外套也不觉得冷,起身叫过和人聊天的儿子黄志刚低声说:“我得回去了,不然待会儿再晚赶不上车了。” 黄志刚摇头说:“爸,你今天就别回去了,就在家里睡。” 旁边人也劝到:“是啊老叔,你一个人住那么远干嘛。” 黄改开固执地摇摇头说:“不行,我在这住不惯。” “那你就去乡下嘛,一个人住大山里也太不安全了。” 黄改开没有说话,只是不停摇头。黄志刚也清楚自己老爹的固执性子,知道谁都劝不动他,便招呼过一个年轻人说:“你没喝酒吧?把你三爷送到汽车站。” 待那年轻人与老人走远后,旁边人才对黄志刚说:“你爸这也太奇怪了,他就这么一直住山里吗?” “没办法,老头子做了一辈子护林员,怎么都不愿意下来,之前接到城里住了没几天就又跑回去了,时间一长就生病,你说我这......”黄志刚也有些无奈。 “唉......不过你听说了嘛,黄益说他看到的那个东西说不定还在山里,好像离你爸住的地方不远。” “扯蛋的话你也信......”不等黄志刚说话,黄志坛便反驳那人,又拿过一碗酒说:“喝喝喝......” ...... 黄改开向司机道过谢,沿着公路走了好长一段后,从一旁的小路走进了大山里。 这时太阳已经移到西天,将云彩染的通红,落日的余晖照在大山中,像是为其披上了一股金黄的战衣。 黄改开捡起了地上的几根枯枝,拿出腰上的绳索捆成一团扛在肩上,又把之前带着的饭菜挂在上面,爬上山腰看着落日下的景色,不由得精神一震,喉咙发痒,用壮语大声唱起歌来: “壮家儿郎出山岗,虎豹豺狼都退散。 我要去娶美娇娘,生儿生女护家乡。 左脚踩进沉香河,鱼儿你莫告我状。 右脚登上天等山,站在山头把歌唱。 一唱社会主义好,二唱人民生活高......” 这是他最喜欢唱的歌,早年凭着这嘹亮的嗓音,娶到整片大山最好看的女人,虽然她在十年前就去世了,但每当他唱起这歌,还是忍不住想起她来。 歌声传的极远,在大山中形成阵阵回响,响彻天空,惊得群鸟纷纷起身飞向山下。 老人哈哈大笑,畅快不已。 他从小在山中长大,二十岁时接替父亲成为了一名守林员,守了大半辈子的树,到老也离不开它们了。虽然儿子和政府轮番劝他搬出去,但总被他以不习惯为由搪塞过去,推辞不过时便去城里住了一段日子,身子反而越来越差,直到送回山里才慢慢恢复。儿子不得已给他配了一个手机,让他有事便打电话。政府也偶尔会来人送些食物,有庆典时便将他接到城里玩上大半天。 今天一大早便是儿子来接,直到现在他才回去。 天渐渐黑了下去,他在山中走了一会儿,离公路越来越远,终于在完全黑下去之前回到了那个小小的木屋中。 老人将肩上的柴火放在地上,打开门走进去。屋中只有一张简陋的床和两个椅子,老人坐在椅子上长长吐出一口气,他虽然身体还算健康,但毕竟年纪很大了,加上又有心脏病,走了这么多路有些吃力,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拿起床上的手电筒走了出去。 他绕到木屋后面,那里有一个用树枝搭成的简易木棚,上面放着些荆棘遮盖住太阳,四面透着风,老人手电筒照过,里面似乎有一个极为高大的黑影。他轻轻咳了一声,拨开荆棘对着那黑影说:“来吃东西了。” 黑影正躺在木棚中,听了这话动了动,坐起身子从木棚中走了出来。老人看了看这黑影,纵然之前见过许多次,心中还是免不了一惊。这黑影是一个黑人,有近两米三的身高,身形也很是健壮,站在瘦弱的老人前,简直像是两个极端。 老人将手中从宴席上打包的食物递给他说:“也不知道合不合你的口味......” 黑人漠然地接过看了一眼,打开包装袋用手抓起食物吃了起来。 老人连声说:“慢点吃......”他知道黑人听不懂,从身后拿过一瓶在县城买的啤酒递给他。 黑人接过看了看,不知道怎么打开。老人示范了一遍,黑人学着他的样子将啤酒打开一口喝完,把食物吃光后,将袋子递回给他回棚中躺下,睁着眼睛看着天上刚刚升起的明月一言不发。 老人也毫不在意,捡起袋子走回了木屋中。他把这垃圾袋子细心放到旧衣服的口袋里,等着哪天进城时再扔掉,坐在椅子上,打着台灯看起书来。 这是一本介绍外国的书,老人看了许久也没找到和黑人体型相似的种族,揉了揉眼睛脱下衣服躺在床上,一时睡不着,便回想起之前的情形来。 那是大概一个多月前,他正在山里巡视,在一个山洞中发现累的不行的黑人。当时他还很有戒心,老人一靠近他就跑,后来看出老人没有恶意,加上两人力量相差实在过于悬殊,慢慢就松懈下来。老人不知道他从何而来,见他衣服都没穿一件,有些可怜他,拿过自己的被子给他勉强当做衣服。慢慢的,两人开始有了接触,老人有时做饭也会给他做一点给他送去,黑人一开始碰都不碰,后来见老人自己也吃,这才敢吃。 半个月后,两人关系近了一点,黑人在他木屋后面自己搭了一个木棚,平日也不出来,老人送饭他便吃,不送也不见他饿。 老人本想问他是谁,从什么地方来的,但无论说什么他都听不懂,只是对外来的人很是恐惧,远远看到有外人靠近就跑不见,直到人走了才回来。老人知道他很怕生人后索性也不打算告诉别人了,免的他跑不见饿死在这山中。 两人就这么奇怪的生活在了一起。 第二天清晨,天色刚刚亮起,山中还有雾气时黄改开就起床了,他伸了一下腰走出木屋,对着大山喊了一嗓子,这是他每天必做的,叫醒林中走兽,树上飞鸟,草里昆虫,让它们起身觅食。以前父亲教给他,纵然知道没什么用,这个习惯也已经传了下来。至少让他自己知道,自己还能叫出声来。 在城市里,这样的叫声明显不合时宜,所以这也是他不想进城的原因之一。 一声喊完,他拿过水壶就要洗脸,忽然眼睛看到前面雾气中有人走近,身姿婀娜,像是一个女人。 黄改开皱了皱眉,这大清早怎么会有女人过来,凝神细看,只见一个戴着眼镜的三十岁左右女子,穿着一身红衣,慢慢朝他走来。 第四章 今夜群山为我送终 等她走到面前,老人才看清楚她的样貌,这女人长的很好看,在雾气中更显的一种朦胧美。老人若不是常年生活在这山中,简直要以为遇到了山鬼。 轻轻咳了一声后,老人问道:“你是......迷路了?”这山中偶尔会有游客来游玩,只是很少有人会找到这么偏僻的地方。 女人微微摇头没有说话,看了老人一眼,绕过他往木屋后面走去。 老人赶紧叫住她:“哎,你你你,有什么事吗?” 女人像是没有听到,无声无息地走到木棚前,透过缝隙看着里面的黑人。 老人有些奇怪,这黑人平时感觉极为敏锐,平时离得好远都能知道有人来,从而逃走,怎么今天都走到面前了还什么都不知道?走上前两步,顺着女人的视线看了过去,只见黑人紧闭着双眼,好像是在做噩梦,脸上显露出极为痛苦的表情,不知道是在梦到了什么。 老人敲了敲木棚发出些声音,女人也没有阻挡他。那黑人猛然惊醒坐了起来,将木棚顶上的荆棘顶开,呆呆的看着面前两人,忽然像反应过来一样,冲出木棚跑出好远,眼睛死死的盯着女人。 老人也看着女人问道:“你到底是谁?是政府送东西的人吗,我怎么从没见过你?”他注意到女人手上根本没有拿任何东西。 “我叫常夕。”女人看着他回答,又指了指一旁的黑人说:“我是来找他的。” 那黑人见她手指向自己,躲到一棵大树后,眼中露出些凶狠之色。 “那好啊,我还以为没人知道呢。赶紧给他送几件衣服来,这天气慢慢冷起来了。”老人显得有些高兴。那黑人一直光着身子,老人的衣服完全穿不上,本想给他买一件,但找遍县城都找不到合适他身材的衣服。 常夕微笑了一下离开,话也不说一句,老人有些摸不着头脑,正想打电话去问一下儿子是不是政府派人来了时,又看到她拿着几根带着枯叶的树枝走了回来。将树枝放在木棚旁边的空地上又去寻找其他树枝,来来回回好几趟,她才找到足够的枯枝,在那个简易的木棚旁边又搭建起了一个木棚。 这个过程中,黑人一直没有靠近,躲在一边远远的看着,只是眼中的凶狠之色慢慢减少,换成了疑惑的表情。 雾气消散,太阳慢慢升起,气温也逐渐升高了起来,常夕这才把木棚搭好,用时不长,搭的却是较为精致,比那黑人简陋的木棚不知好了许多。 黄改开看着常夕用树叶铺在地上,忍不住问道:“你不是要睡这吧?” “嗯。”常夕的回答很简单。 “那可不行,你这......”常夕的行为太过出人意料,老人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常夕微微一笑,指着那黑人说:“你放心吧,过不久我就带走他。” “那也不行,我这没多余的被子给你了,你一个女人家,住这山里像什么样子。”老人说着就要掏出手机打电话,意外的发现手机没电了,跺了跺脚说:“我要去巡山,你待会儿自己回去。” 等到中午老人回来时,常夕仍然没走,那黑人戒心少了很多,但也是离着这木棚一百多米远远看着不敢过来。 老人无奈,怎么劝她都不听,只好拿出些食物分给她,又走过去递给黑人,黑人小心的接过,眼中还是盯着常夕。 老人每天上下午都要巡一次山。近几年已经很少有人偷偷砍树了,但这个习惯老人却一直改不了,给黑人送完食物后休息了一阵,又出去巡山,等到下午四五点时回来,那黑人已经回到了自己的木棚,只是转过脸去不往常夕那边看。常夕则不以为意,坐在木棚前的地上看着大山发呆,中午的食物她也没吃放在一边。 三人就这么以一种奇怪的状态生活了下去,在这个过程中,黑人也不是那么惧怕常夕了,只是从不交流。 老人偶尔去和常夕聊天,却是他说的多,常夕最多就是微笑着听着,偶尔才附和一两句。但每当有人送食物上山,他们两人便不约而同地拆掉木棚各自走远,像是很怕被别人看到,直到晚上人走了才回来。 就这样一直过了半个多月,黄改开渐渐熟悉了有两个类似伙伴的人,也会总是去找常夕聊天,她听得很多,自己的话却很少,只是说自己是从什么地方来到,专门接这黑人回去。但老人问到这黑人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这时,她又总是微笑着不说话,这让老人很是奇怪。 过了冬至后天气冷了许多,老人也感到自己的身体偶尔有些乏力,胸口也时常会突突的跳。本来他从不在意,人一老就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总是去医院也不是办法。但一天下午巡山时,他忽然觉得胸口痛的厉害,心跳加速,在原地歇了好一阵才缓过来。回到木屋中躺下后,他冥冥之中觉得好像是大限来了,耳边几乎已经听到死去老伴儿的呼唤声。 黄改开对死亡并不恐惧,他活了七十多年,历经无数苦难,早已经看淡生死。老伴儿死了有十年了,也是在这个床上,今天再死在这里也没有什么难过的。但就这么死在床上显然也有些不妥,挣扎着起身想要打电话给儿子,拿出手机才想起来早就没电了,摇头笑了笑,算了,反正咋都是死,就这样吧。 老人慢吞吞走出木屋看着天,今天月亮很明亮,整片树林都被照如白昼一般。他转到木屋后面,看到黑人在自己棚中躺着,而常夕则是坐在外面看着天,见到他出来后对他笑了笑。老人点点头,挨着常夕坐下,半响才缓缓说:“我今晚可能就要死了。” 常夕没有惊讶,像是早已经预料到一样,只是微微偏过头说:“要我去叫医生吗?” 老人摇摇头说:“不用了,反正迟早的事。”他往黑人那边看了看说:“我不知道你是干嘛的,看着也不像是政府的人,等我死了,你和这个人怎么办?” “我带他走。” “嗯。”老人没有问她把黑人带到哪里去,看向明月,脸上忽然带着些向往:“老太婆,我来了,你等了十年,早就等的不耐烦了吧。” 老人咳了一下,身子往后面倒去,却被什么东西撑住,回头看去,只见黑人无声息地出现在他身后,坐在地上用手撑着他的背,也看向天上明月。 老人微笑了一下对他说:“小伙子,不管你咋来的,一个人跑这么远总会想家的吧,这月亮和你家那边是不是一样啊?” 黑人自然听不懂他说什么,只是能感觉到他生命力在逐渐流逝,看着他默然无语。 老人拍了拍他的手,指着常夕说:“等我死了,你就跟着她走,我能感觉到她不会害你的。” 黑人顺着他的手看去,常夕的仍然望着天,看都没有看他。 老人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站起身来,环顾四周,十万大山里的生灵早已陷入了沉睡。他忽然想起当地有名的山歌,高声唱了起来: “山中只见藤缠树,世上哪见树缠藤, 青藤若不缠树内,枉过一春又一春。 竹子当收你不收,笋子当留你不留, 绣球当捡你不捡,空留两手捡忧愁。” 他气息慢慢微弱,声音越来越小,到后面不得不让黑人支撑着他的身子才能继续唱下去,等到忧愁二字唱完,山中生灵被他吵醒。一时间,鸟叫声、虫鸣声响起,风吹树叶声、山泉流淌声如期而至,紧接着是虎豹豺狼、林麝巨蟒在冬眠中醒来,一齐发出震天的吼叫,将整片山林都震动起来。 老人哈哈大笑,声音压过了其他全部的声音,用他生命最后的声音唱道: “连就连呐, 我俩结交定百年, 哪个九十七岁死, 奈何桥上等三年。 哪个九十七岁死呀, 奈何桥上等三年。” 一曲终了,黄改开闭上眼睛,身子往后倒在黑人的怀中停止了呼吸。山林中的声音骤然增大,然后猛地消失,仿佛是一场音乐会到了最高潮时戛然而止。同时,月光下的山林中,群鸟盘旋在天,狼虫虎豹,魑魅魍魉的身影在林中闪烁难明,围绕着这片地方环绕数圈之后,齐齐散去,只空留三人的倒影。 在这个夜晚的深山中,他守护一辈子的山林用这种方式为最后的守林人送别。 黑人看着老人的尸体一言不发,一直过了十多分钟后,他才将他的尸体放在地上,从一旁捡过一根长长的枯枝,忽然站起身来,跳到最高处又落下,将枯枝直直插在地上,绕着老人的尸体边走边跳,疯狂的舞蹈。 常夕默默的看着这一切,没有丝毫动作。 黑人跳完舞后,在地上挖了一个坑,将老人埋在里面。 常夕看他做完这一切,向他说:“跟着我走吧。”然后头也不回地往山下走去,黑人听不懂她的话,但想起之前老人拍他手的动作,沉默了一会儿跟着她走去。 月色依旧,山中又恢复了宁静,森林静静立在那里,一如数百万年以前。 第五章 归 望着面前高大的汽车站,于连有些感慨。 这一趟出去再回来,虽然只是短短一月不到,但对他的冲击着实非凡。以前固有的认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被全部摧毁,像是经历一次重生一样。 “到了。”出租车司机把车开到马路边,停下了车说道。 于连背着包先走出去,再打开门将和尚迎了出来,对那司机微笑道:“你看一下多少钱,我现在结给你。” “不是在你手机上有吗。”司机拿出一根烟抽了起来。 于连看了一眼车费,上面显示的是一千多块钱。因为背包中山狸的关系,他们不能坐高铁或者飞机,只能一路从哈市打车往回赶,到一个城市之后打车去下一个城市,用了整整五天,才回到这里。司机从邻市开到这里,开了四个小时的车,身体有些困乏,有气无力的说道。 于连微笑着给他付过了钱,又掏出自己之前在路上买的一包烟递给他,道过谢后便走开了。 虽然到了市内,但是离他们的目的地还有一段不短的距离。他们两人坐着公交到了于连之前的大学,望着大门,于连心中有种特别的感觉。那个叫向前的人还是自己吗?摇了摇头不再去想,面向和尚说:“上次天那么黑,我找不到路了。” 和尚看起来有些疲惫,不知道是因为坐了太长时间的车还是别的,对着于连点点头,抬脚往前走去。于连在后面跟着他,一路远离人群,爬上小山,越过冰河,到了那丛枯死的草丛旁时,夜已经很深了。和尚站在那草边蹲下,拔下一根草后,地面慢慢裂开,一个黑乎乎的洞口显露出来,他对于连点点头跳下了洞。 和上次不一样,于连看到了和尚跳下去的动作后,往山下望去,远处是灯光璀璨的城市,天上则是星光灿烂的银河。他回想起上次跟着和尚来的时候是清晨,而这次是夜晚,如果有下次,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不由得一笑,今天自己好像回想的太多次了些,摇摇头跳下了黑洞中。 仍旧是狭窄逼仄的通道,于连目不视物地走了四分钟,自己估计着走出两百米后,视野豁然开朗,和前次一样,他来到了那个广阔的广场。从石柱下走过去,跟着和尚走上木桥,一阵风吹过,一直来到那个石门前。 和尚将门推开径自走了进去,于连跟在后面。在那灯火通明的房间等了稍许,又从突然出现的门前走进,接着是长长的过道,最后,在过道的尽头,于连看到了熟悉的房间和沙发。 和尚走到墙边的柜里旁,蹲下去一阵摸索,从里面拿出一个酒坛子,打开闻了一下,抱起来就喝。于连看的他喉咙上下翻动,然后放下去长叹一口气说:“好酒。” “好酒也不能像你这么喝,下次你自己去寻。”于连转过头去,看到道士从一个房间中走出,笑眯眯的看着和尚。 “哈哈,喝你一点酒有什么关系,下次带给你陈酿的女儿红。”和尚喝完酒坐在了沙发上,闭上眼睛回味。 “这次怎么这么快。”道士掏出了一支烟递给于连,自己也点上了一支问道。 “也给我一支。”和尚接过递来的烟点上,抽了一口后看着袅袅升起的烟雾说道:“我有个帮手呗。” 道士看向于连,眼中闪过一丝异色:“这小子这么快就明白了?还能帮到你?” 于连被他盯着,有些不好意思,狠狠吸了一口烟,却被呛了一下咳了出来。 “哦,他?他也确实帮到我一些了。”和尚说。 于连忍住了咳嗽。 “你把背包放下吧,让那东西也好好睡会儿。” 于连默默放下背包,拉开拉链小心翼翼地把山狸拿了出来。它从那天闭上眼睛后就一直没有醒,整整睡了五天,此时被于连抱起,睁开眼睛看他一眼,它已经不像之前那般疲倦,却也不想离开他的怀抱。 道士看了一眼山狸,有些惊讶的说:“这玩意儿现在可随便见不到了,你怎么搞到的?” 山狸本来还想再睡,听到他叫自己“那玩意儿”,从于连怀中跳下,又在地上猛地起身跳到他的肩膀上,看着那道士,露出牙齿叫了一声。 “待会儿再说吧。白泽他们到了吗?”和尚说。 “常夕两天前回来的,还带来一个人,其他的还得再等几天。”道士对那山狸友善的笑了笑。 “带来一个人?!”于连高兴的说:“是不是和我一样的情况?” 道士张了张嘴,想起那人的样子,心中起了捉弄之心,指着过道中一间门上写着“清”的房间说:“他就在里面,一个人,你去看看吧。” 于连心中高兴。之前和尚说那个文竹和自己一样的情况,可每当于连问她时,她都只会说以后会明白的。这一次与和尚在东北的经历确实让于连知道了许多,但还是无法确认,再加上自己所知实在很少,只能通过自己猜测,难以形成系统的理解,如果有人能交流一下,那么对自己无疑有极大的帮助。 想到这里,于连恨不得飞奔向那间房,忍住冲动看向和尚,眼中露出询问之意。 “我不是你的领导,你也不用什么事都要向我报告。回到这里之后你就是一个自由的人了,想干嘛就去干嘛吧。”和尚挥了挥手说。 待于连急匆匆走去之后,道士坐到和尚的身边,抽着烟,声音也变得稍微沉郁了些:“这次我遇到的事虽然不大,但是很麻烦,而且还看到了一些不该出现的东西。” “你这次去的是哪?东边是吧。”和尚自问自答,表情也有些凝重。 “多事之秋啊。”道士叹了一口气:“常夕带回来的那人我也看过了,身上有一种奇怪的气息,很像是西方的那些人。” 和尚沉默了一会儿,掏出一支烟续上,抬着头从烟雾中看着墙上的山水画,眼神逐渐迷离起来:“世道变了,有大事要来了......” ...... 于连站在门口深吸了一口气。肩上的山狸轻轻加了一声,看着面前的门,身子微微拱起,有些不安。 “没事的,这里是在山里面,等你休息好了我陪你出去。”于连摸着它的毛安慰道。 山狸斜着眼睛看了他一样,无奈地摇摇头,手伸向里面,指着门叫了一声。 “怎么了?里面的人对你有害?” 山狸翻了翻白眼,抓了一下于连的脸,却没留下印子,只是让他脸疼了一下。 “要不然你在外面等吧,我进去看看。你放心,在这里不会有事的。”于连冲那边坐在一起的两人努努嘴。山狸看了过去,只见和尚和道士正坐在沙发上抽着烟一言不发,它沉默着没有动作,只是待在于连的肩上。 于连见它不动,也不再多想,敲了敲门说:“你好。” 里面没有回应。 于连又敲了两下,见一直没有人回答,一边说着我进来了一边推开门。 屋内没有开灯,一片漆黑,不像是有人的样子。于连透过走廊的灯勉强看到一个身影站在屋中最里面,对那人挥了挥手说:“你好,我叫于连。” 那人还是没有回应,甚至连头都没有转过来。 于连心中奇怪,那人的身形高大,看着不像个女性,站在原地也不像是睡着了,为什么没有回话。 “不好意思,我开灯了哈。”于连感觉到肩上的山狸没有异动,只是四只脚稍微加大力度,使自己站的更稳些。他在墙边摸索一阵,手摸到了一个开关按了下去,屋中顿时变得明亮起来。他被灯光刺激的眯起眼睛,透过眼缝看去,那人皮肤黝黑,身无寸缕,正坐在椅子上看着自己。 于连这才吃了一惊,仔细看去,只见这人是一个黑人,全身上下只有裆部挂着一层树叶,其他皮肤裸露在外,正警惕的看着自己。他的身材极为高大,只是坐在椅子上就比于连还要高一些,此时警惕的站了起来,身高足足有两米三四。 于连肩上的山狸忽然跳了下来,对着黑人叫了一声后,回头慢慢走出房间,似乎很不喜欢和他呆在一起。 第六章 释 于连看着面前的黑人,一时说不出话来,半天才从嘴里挤出几个字:“你......你好。” 那黑人看着他,眼神闪动,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于连有些头痛,看样子他是听不懂自己的话,想了想又用英语说:“hello?” 黑人看着他,忽然张口说了一句话。于连却悲催的发现自己根本听不懂,他说的不是于连所知的任何一种语言,里面带着一种奇怪的合音,每一个字都很奇怪。 于连摸了摸头:“对不起,我听不懂......”黑人自然也不知道他说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转身坐到了椅子上,对着墙壁发呆。 于连尴尬地退出房间,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后回到道士身边问道:“他说的话我听不懂。” “你自然听不懂,我也听不懂。”道士哈哈大笑:“等白泽回来就知道了。” “白泽?” “就是上次你见过的那年轻人。” 于连回想了一下,上次几人中,只有那个穿着休闲装的年轻男子和这个名字对得上了,便不再多说,看了一下时间,还不到十点。 环顾周围,一时竟不知道去哪。他从那晚就一直跟着和尚,就算是去东北也是由和尚带路,有目标还好,一旦让他自己活动,他便不知怎么办了。再加上现在情况特殊,他就算能上街游玩,却也没有目标,亲人朋友更不用说了,以前的朋友一定都不认识自己了,亲人也只是“向前”的亲人,和他没有关系。 但不管怎样,总不能一直待在这里面吧,而且这里的情况自己更是两眼一抹黑,从哪出去他都不知道。于连看了一眼和尚,他手中拿着烟已经睡着了,自从救活江欣然后,他便一直是这种状态,常常疲惫,坐车时还要于连提醒。 正当于连茫然无措时,一旁传来脚步声,于连转头看去,之前见过的文竹和那戴着眼镜的女人常夕一起走了进来。两人穿着一身羽绒服,并肩走在一起,如同一对姐妹般自然。文竹手中提着一个编织袋,里面似乎是装着些蔬菜。 “回来了?”戴着眼镜的常夕微笑着向于连打招呼。 “回来了。”于连知道她只是寒暄,走上前接过文竹手中的袋子说:“我帮你吧。” 他接过文竹手中的袋子,提了一下,意外的发现这袋子竟十分沉重,低头看去,袋子极大,里面装着许许多多东西,至少有五十斤左右。他惊讶于文竹看似瘦弱的身体竟然一只手就能提得动,连忙说:“这放哪?” 文竹望向常夕,常夕看着睡觉的和尚说道:“你们去给他做点菜吧。”见文竹领着于连走了几步,又补了一句:“别准备酒了。” 等他们走进厨房,她才坐到沙发上,眉头微微颦起说:“他这是......” “失了些精血,得静养些日子。”道士抽着烟说。 “什么事情能逼的他到这种地步。” “不知道。”道士苦笑了一声,他吐出一口烟,沉默了一会儿说:“现在这世道,什么事都不稀奇。” 常夕赞同的点头。 “你带来的那人我看过了,很不寻常。他身体内有特别的血,不像是他自己的东西。”道士说。 “所以我想着让白泽看一眼,他总能问出些什么东西的。”常夕淡淡的说。 “但愿如此吧。”道士一支烟抽完又续上一只,慢慢的叹了一口气。 两人不再说话,常夕坐了片刻后默默走开,留着他们两个待在沙发上发呆。 厨房里,于连帮着文竹将菜放到冰箱里后,问道:“你见过那个黑人了吗,他和我们是不是一样的情况?” “我问过常姐姐了,不是的。”文竹一边淘米一边说。 “常姐姐?” “就是刚刚戴着眼镜的那个,她叫常夕。” “那其他几个人的名字你全知道吗?”于连现在才发现,自己除了文竹和和尚,对其他人的名字一概不知。 文竹看了一眼他,停下了手上的动作说:“除了你刚刚看到的常夕之外,还有一个样子很年轻的,叫做白泽。那个小孩自己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李子昂。和尚的名字你应该也知道了,道士叫做李元,他也说这是自己取的。” “这两三年你是怎么过的?”于连想了想说,见文竹偏着头看着自己,他又细问道:“你上次说自己和我一个情况,可是为什么你还能上学,你的身份信息是怎么来的。而且这些人看起来都很不寻常,他们到底是什么人。” “我不是说了嘛,你以后会知道的。这次和和尚一起去那里,你自己也该懂了些吧。”文竹将淘好的米放进电饭煲,拿过一个西红柿边切边说。 “可是......” “很多事情我也不清楚。”文竹打断了他的话。 于连见她不愿多说,默默的站在一边。身后忽然传来一声猫叫,于连回头看去,那只山狸不知从哪跑过来,跳到他的肩上。 文竹眼中露出惊奇之色:“这猫是哪来的?” “你以后会知道的。”于连淡淡的说。 文竹笑了笑,不再多问,低头去切菜。房中安静了下来,只能听到文竹切菜的声音。 “我是三年前跳河时被道士救下来的,然后他就把我带到了这里。后来我跟着他去了一次陕西,在那里压制了复活的僵尸,又跟着夕姐去湖南为一村人招魂。”文竹切好菜后手中不停,拿过一个鸡蛋打在锅里说:“慢慢的自己懂了一些事,也大概明白夕姐她们是什么人了。” “他们到底是什么人。”于连见她愿意开口,急忙问道。 “这个世界并不简单。偶尔会有一些超自然的事,他们就是处理这些事的人。” “可是,那些事本身就很奇怪啊。而且你不觉得这和我们一直接受的教育相悖吗,我一直是个无神论者......” “你是对的,这世界本就没有神。” “那他们......”于连越发糊涂了。 “你还记得我在你离开之前说的话吗?科学和他们做的事并不冲突,他们只是在纠正本就不该出现的错误。”文竹将炒好的菜端出来,看着于连的眼睛说:“他们的使命就是不让普通人受到不该存在的伤害。他们拥有特殊的能力,却不会服务于人类,也不会加害于人类。他们不会回应祈求,也不会制造事端。他们能眼睁睁看着孤儿寡母在自己面前饿死,也会去救治被鬼附身的恶人。他们的存在没有人知晓,他们的离去也不会被人铭记。” 于连呆呆的看着她,想起和尚曾经对他说过的话,脑中闪过千万种思绪,最终却只能默默点头。山狸站在于连肩膀上也没有任何动作,只是看着文竹的眼神变了一些。 “说的很对。”耳边忽然响起一阵掌声,于连转过身去,之前见过一次的年轻人穿着休闲装走了进来。他长的很英俊,脸上带着微笑,走到于连身边时,伸手将他肩上的山狸抱了下来,一边抚摸着它的毛,一边对于连说:“我们的存在就是和她说的一样,对人类没有任何意义,更不会影响你们的世界,我们只是做自己该做的事情罢了。” 于连惊讶的发现,那只对谁都不屑一顾的山狸在他怀中竟然显得分外温顺,脸上甚至还露出了崇敬的表情,仿佛只有此刻,它才是一只真正的猫,而不是于连见过的那只,在群犬环伺中悠然自得的山林之王。 第七章 出 年轻人抚摸着山狸道:“连你也来了啊,阿黄它们还好吗?” 山狸抬起头叫了一声,声音绵软无力,像是含有无限的委屈。 “没事,你好好休息几天,养好了身子再说。”年轻人抚摸着山狸的头,等它眼睛慢慢闭上,沉沉睡去后,将它轻轻放在一旁的椅子上,面向于连微笑:“谢谢你了。” 于连愣了一会儿,才明白他说的谢谢是指他照顾山狸,赶紧摆手说:“不不不,这是我应该做的,它帮了我们很多忙。” 年轻人点点头又说:“刚刚文竹说的不知你明白多少。” “大概懂了一些,但是为什么会有你们存在?” “嗯......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楚,你慢慢会懂的。”年轻人走到文竹身边,拿过筷子尝了一下那盘西红柿炒蛋,赞道:“文竹的手艺越来越好了。” 文竹从他进来后就一直看着他,现在也只是笑了笑说:“谢谢。” 于连有些犹豫的开口:“你是白......白泽吗?” 年轻人微笑点头。 “为什么山狸会对你那么温顺,它对其他人都很不屑的......” “我对它们都很熟。说起来,你也见过阿黄吧。”见于连有些不解,白泽解释道:“阿黄就是你们常说的黄鼠狼。” 于连想起那只只剩头颅的黄鼠狼,心中本还对它有些忌惮,现在听到白泽称呼它为阿黄,脑中浮现的却是那只全身棕黄色的小土狗,实在难以将其与统领山林的黄鼠狼对应起来,艰难的点点头说:“见过。” “见过就好。”白泽也不再多说,抱起睡着的山狸往外走去:“再炒一个就够了,大晚上的,炒太多很麻烦。” 等他走出门后,于连才回过神来,挠着头看向文竹。 “你饿了吧?再炒一个就吃饭。”文竹吩咐他从冰箱拿出买回的肉,又让他去洗一些青椒。 两人在厨房忙了一阵,炒好菜端出去。外面只有刚刚醒来的和尚正在抽烟,其他人不知道去了哪里。他们三人吃完饭后,和尚起身走向一个房间,关门不再出来。于连将碗洗好,文竹抱来两床被褥,领着他到一间卧室,指着里面的床说:“你以后就住这里。” 于连接过被褥将床铺好,文竹指着隔壁说:“我住那边,有什么事可以问我,明天我教你怎么出去。”说完便走到了门口,稍停了一下回过头说:“你可以尝试着写些什么,把你经历的事记录下来,不过不能带出这个地方,也不能给外面的人看。” 于连愣了一下:“记下来......” 文竹并没有给他解释,走出两步之后,她的声音悠悠的传了过来:“总得知道自己是真实存在过的吧。” 于连怔了半响,躺在床上,迟迟睡不着。他脑中还有太多疑问没有解开,在床上辗转反侧,想着文竹刚刚的话,直到后半夜才沉沉睡去。 这一夜里,于连做了无数个虚妄的梦,时而梦到自己变成一头野牛飞驰在广阔的草原上,时而梦到自己长出翅膀飞翔于九天之上。他最后一个梦,是变成一个身高仅有一米的矮人,被一颗子弹打中脸,身子往后倒去,他也就这么被惊醒。擦去满头大汗看了一下时间,才刚刚早上六点,虽然从这里看不到外面,但于连敢肯定现在天还没有亮。他再也没有丝毫睡意,穿上衣服起身出门,自己一人坐在沙发上,梦境已经支离破碎,其中所隐含的莫名情绪却还持续影响着他。 早上七点半时,道士走出了自己的房间,他没有去问于连为什么这么早醒来,和于连打了个招呼便从他面前走过,绕过厨房消失在他的视野中。 随后,文竹也走出了自己的房间,看到于连坐在沙发,她打了个招呼,从一旁的柜子中掏出一个牙刷和水杯递给他,洗漱完毕后去到厨房。于连坐了一会儿后,也陪着她去到厨房一起做早餐。八点左右,常夕与白泽也都来到那厅中,于连将做好的面递给二人,四人便坐在一起默默吃了起来。 吃完面后,白泽冲着文竹说:“看起来他还不是很熟悉,你今天带他在周围逛一下吧。” 文竹点头说了一声好。 “顺便给那巴布巴普买两件衣服。哦,这是那黑人的名字。”白泽微笑着说:“我昨晚问过他了。” “你能听懂他的话?”于连吃惊的问道。那黑人说的话是于连从没听过的,他也可以肯定,那不属于世界上任何一种主流语言。 “自然是能的。” “他说的是什么话?”于连迫切的想要知道。 “非洲一个原始部落的语言,使用者不超过一万人。”白泽轻飘飘的说。 “不超过一万人?”于连更加吃惊了:“那你怎么会懂的。”他这话一说出口便觉得不妥,连忙又说:“我不是怀疑你......” 白泽这时已经吃完了面,正拿过一张纸巾擦了擦嘴,体态优雅自然,他将纸巾叠好放进口袋,微笑着说:“这世上任何民族说的任何语言我都是懂的。” 于连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半响才弱弱问道:“那个巴布......巴普他是非洲原始部落的人吗?”他知道此刻问白泽关于他的问题是什么都问不出来的,只得退而求其次,问一下那黑人的情况。非洲原始部落的人,怎么会莫名其妙出现在这里。 “他并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不过你的猜测是对的。” “可是,他是怎么来的,非洲离这里有几千公里,而且他还一句中文都不会说,这也太奇怪了吧。” “是我带来的。”常夕也吃完了面,轻轻拿过纸巾擦着嘴说:“我从广西十万大山带来的。” 于连还想再问,忽然听到一直没说话的文竹说:“你还记得当初看过的那张纸吗?” 于连点头。 “黄益于山见一物,类人而黑身。魁然行于山间,见益而慌走。以车追之,六刻行百五十里,不能及也。遂隐于群山之中,茫茫不见。”文竹慢慢念完这些不文不白的话后,于连猛然想起,这纸上内容所发生的地方就在广西。 一个半小时跑了七十五公里,还是在山中,这实在太过耸人听闻,但想到那黑人的身高,加上自己经历的事,他此刻才信了真有这样的事。 当下看着常夕说:“那个黄益看到的就是巴,呃,巴布巴普吗?” “我想应该是的。”常夕微笑点头。 “他有给你说为什么会来中国吗?” “我听不懂他的话。” “那他怎么会跟着你来?”于连像是只会问问题的小孩一样。 常夕微笑着没有说话,白泽站起身来说:“等子昂回来时,我再好好请教一下巴布巴普,届时你关于他的疑问就什么都清楚了。” 于连这才发现自己问的太多了,默默收拾着众人吃过的碗,常夕向他道过谢后随着白泽走出厅中,往和尚的房间走去。 “我教你怎么出去吧。”等他收拾好,文竹带着他走出厨房,来到一处过道中。这过道很长,于连跟着他走了两分钟左右才走到尽头,两边也由光滑的墙壁变成粗糙的石壁。前面是厚厚的石壁,后面是长长的过道,左右两边则各有三扇门。于连之前与和尚走过一次,当时他把于连推进左边中间那门后,于连便忽然出现在机场的厕所里了。 “中间这扇门你走过的,是机场的厕所。右边这个是火车站的厕所。”文竹介绍道。 “那左边这扇呢?” “你进去就知道了。”文竹也不与他多说,面向右边石壁上的三扇门,打开最右边那扇走了进去。于连犹豫了一下推开面前的门,随着强光一闪,他再睁开眼睛时,又是身处在一间厕所了。身后仍是光滑的墙壁,于连定了定神,推开厕所门走了出去。 外面的小便池中,一个清洁工正在打扫卫生,听到后面声响转过头去,吃惊的说:“小伙子你啥子时候进来的,怎么我都没听到声音。” 于连看了一下周围,这是一个极为普通的男厕所,在全国各地随处可见。他当然不能说自己突然出来的:“刚刚一直都在。” “那我问有人没得你为啥子不开腔?”清洁工看着他问道。 “玩手机,没注意。”于连随便找了个借口,朝外面走去,他想知道自己现在到底在哪。 等于连走出厕所之后,那清洁工走到他出来的坑位,往里面看去,马桶中还有一团没有冲下去的纸巾,清洁工不再怀疑,走进去按下冲水键,皱着眉毛说:“水也不冲,一点素质都没得。” 第八章 朝 于连走出厕所,发现外面是一个公园,草地上还有些雪。 南方的雪比北方要稀薄许多,在太阳的照射下已经慢慢消融,太阳正当空中,不远处的公园中心有一群早起的老人正在悠闲的散步。一个母亲推着摇篮从于连面前走过,摇篮里的婴儿看起来只有几个月大,对什么都很好奇,看见于连后对他甜甜的笑着,笑容比这冬日的暖阳更加抚慰他冰冷的内心。 “走吧,这里离市区还有一段路。”文竹从旁边的女厕所走出来,等那位母亲走远之后,她上前对于连说。 “这里......是哪里?”于连跟上她的脚步,边走边问,不停的观察着四周。 “一个偏僻的公园,平时没什么人。” “从那扇门出来就是这里吗?” “是的。” “要是那间厕所里有人怎么办?” “不会有人的。” 文竹没有多做解释,从公园的西门走出起,带着他上了一辆公交车。车子平稳地开了几个站后,文竹带着他下车。这时,他们正身处在一个步行街的公交站台,来来往往人很多,声音噪杂,周围商铺的音响播放着音乐以吸引人群。几个穿着条纹校服的学生从他们面前跑过,穿梭在人群中。 “跟着我。” 文竹走进步行街,先进了一家店挑选了一条紫色的围巾,又在旁边的男装店给于连选了两件冬装,甚至为他买了两条内裤。于连红着脸接过她递来的包装好的衣服,那营业员大婶笑着调侃他说:“你看你女朋友,眼光还是不错的嘛,你不给人家也买两件衣服?” 于连想要说她不是自己女朋友,被文竹的目光所止,只看见她指着一件外套说:“我衣服挺多的,老板,你这件衣服有没有大码的?” “要好大的?” “最大的。” “最大的是xxxl的,你男朋友穿不了,太大了。” “我不是给他买的。”文竹淡淡说。 大婶从存货中拿出那件最大码的衣服,文竹看了看,让于连试了一下,他果然穿不下,衣服下摆垂到了膝盖,几乎可以当作风衣来穿了。但她还是摇摇头:“还有没有再大点的,其他款式的也可以。” “这件最大的了,一般人绝对够穿了。” 文竹不再多说,让她装上后又问其他最大码的裤子、鞋子等,将这店里最大码的内衣内裤,鞋子裤子买齐之后,她付过钱走了出去,于连拿着包装跟在她后面。 “别说太多,人家愿怎么想怎么想。”走到人群稍少些的地方,文竹轻声对于连说。 “好。”于连点头后问道:“这衣服是给那黑人买的吗?” “嗯。” 文竹在超市中买了几瓶酒,提着满满当当的东西走出步行街,在街边叫过一辆出租车,开回了那偏僻公园,经过公园正门时,于连看到那上面写着四个大字“花溪公园”。车从前门开过,绕到侧面,文竹结过车费下了车。 “跟着我走。” 文竹带着他从公园东门走进,这里人很少,人们大多集中在正门的广场上。直直穿过公园,来到后门。从这里出去是一座大山,天暖时偶尔会有人来写生画画,一到天冷时便根本无人再来。 踏上一层薄薄的雪,文竹领着于连蜿蜒向上,走了半个小时后来到山后,这里与闹市相距很远了。他们沿着山走了许久,沿途文竹让于连记住周围的样子,直到下午一点,两人才走到那丛枯死的草丛旁。 “在这丛草中拔下中间这棵就行了。”文竹示范着拔下那棵草,地面慢慢出现一个大洞,她跳了下去,于连跟在后面。在狭窄的过道中走了一段路,经过冲天的石柱,回到了房间中。 于连看着面前明亮的大厅,回想这一路行走的并不困难,然而却十分隐蔽,不可能被外人所知,但也十分麻烦,开口问道:“每次回来就这一条路吗?” “还有一个方法,之后再告诉你。” 文竹将围巾从袋中拿出来披在肩上,拿起那一套超大码的衣服向那间“清”字房间走去。打开门,里面没有开灯,稍显昏暗。不知什么时候,会议桌变成了一张床,那个黑人光着身子正睡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发呆,听到有人进来后警戒地坐起。 文竹把那套衣服拿出来递向黑人,黑人接过,面露疑惑之色。文竹看向于连,示意他教黑人穿上衣服,然后便退出房间。于连有些为难,二人语言不通,而且这黑人身体健壮,一点看不出冷的样子,硬着头皮试探着叫了一声他的名字:“巴布巴普?” 黑人眼睛亮了些,站起来俯视着于连。 于连挠挠头想了片刻,忽然脱下了自己全部的衣服,只留下一件内裤。 黑人歪着头看着他。 于连从地上拿起刚刚脱下的内衣,又在给他买的衣服中找出他的那件放在一边,自己慢慢穿上内衣后看向黑人。黑人先是一愣,然后学着他的样子,拿过内衣套在头上。他明显是第一次穿衣服,带着显而易见的生疏,但终究还是穿进去了。于连见他懂了,便一件件穿上衣服,黑人有样学样,也将那些衣服全部穿上。这些衣服全是那店里最大码的,可在他高大的身上还是稍短了些,内里的衣服是棉的,还可以撑住,但那件外套竟然被他撑爆开来,里面的棉花飞得到处都是。 于连无奈的笑了笑,打开灯捡起外套。昨天他心急,没有认真打量这房间,这时开着灯一看,这房中地上铺着一层厚厚的毛毯,像是动物的皮毛。房中装饰与那间“明”字房一样,只是那房中铺着的是绚丽的丝绸。墙上挂着十三具颜色各异的盔甲,造型与他在某些电视剧上所见的相差不大。于连看到,靠近黑人床的那具盔甲虽还完整,但盔甲里面已经千疮百孔,难以维持。他不再多想,向那黑人笑了笑走出房间。 外面空无一人,常夕等人不知去了哪里。趁着此时没人,于连打算好好看着这里,从这些房间中走过,发现有的能打开,有的则不能。能打开的门框上全都写着字,从“明”到“元”,然后是“唐”“宋”“晋”等等,看来是用中国历代的朝代命名。他看到,那“唐”字房间有好几间,除了最大的那间上面用繁体字写的唐字之外,在“唐”与“宋”之间,还有几间较小的房间,其中也有一个叫做“唐”的房间,只是后面用一个较小的后字备注着这是五代时的后唐政权。 于连随便推开那间“元”的房间,里面赫然是蒙古包状的装饰,圆形尖顶,顶上和四周以两层厚毡覆盖,充满了草原气息,但里面的坐具却全是中原样式,上面铺着的也是华丽的江南丝绸。两边的毡上挂满了箭袋,墙角则摆放着几个农具。与那粗壮有力的箭袋不同,农具上落满了灰尘,其中锄头的锄把已经腐朽不堪,似乎随时都会断掉,而在农具旁边,铁制的马蹄铁则是崭新的。在不引人注意的角落,还摆放着一个小小的独眼石人。 于连默默看了一遍,将门轻轻关上,退了出去,走到最里面。 最里面的“夏”字房间,门框上的字则是甲骨文,于连还是查手机了才认识这个字。 里面的装饰简陋,地上甚至还铺着一层厚厚的稻草,左边的墙上挂着几个造型简朴的矛头和一顶粗糙的草帽,右边则孤零零的挂着一把弓。 “夏”前面的“商”字房间中装饰稍微豪华了一些,虽然地上的稻草还在,但墙上挂着的已经是有着不同花纹的丝绸了。此外,房中四角还立着些青铜鼎器。于连走上前仔细查看,看到上面的花纹繁复绚丽,雕刻的极为用心。于连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文物,不敢伸手去摸,看着四周,发现这些青铜器下面都有些奇怪的骨头,刚刚在“夏”字间也看到了。 蹲下去拿起一块仔细观瞧,只觉得这骨头甚是眼熟,但一时想不起来是什么。忽然不经意间看到了自己的腿,心中一惊反应过来,这是人的大腿骨!他站起身来认真看去,每个青铜器下面都压着极多的尸骨。 他将铺在地上的稻草掀开一层,下面也有着密密麻麻的骨头,想来夏字房间也应该是一样。于连心中发寒,小心翼翼地退了出去。1 注: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老数人。 ——《墨子·节葬》 第九章 回 退出房间后,于连本想直接回到大厅中,但还是忍不住心中好奇,往前走去。 经过“辽”、“金”房间时,他只是略作停顿,打开门看了一眼,没仔细观察,直到走到那间“宋”字房间前,他才停下,深吸一口气推门进去。 房间比之前的“唐”和“元”字号房要少将近一半的面积,而且布局很奇怪,与其他大多数房间呈一个整体不一样,这房中左右两边显得不是很对称。与“辽”“金”的粗犷风格不同,这房中的书生气很浓,到处都是字画。如果说之前的房间是粗犷又带着英气的武人,那么这房间则更像是一个文弱的书生。 左边的墙上靠着些大刀长矛,上面也稀疏挂着些弓箭,但最引人瞩目的是一副长长的画。于连凑上前去看,画中所画是一个城镇,被秀丽的群山所环绕,上面还有着许许多多的人物,有的在沿街叫卖,有的在勾栏中听曲。 一个全身着红的人骑着高头大马在街上飞驰,惊得行人纷纷躲避。马蹄下却踩着一个担着货物的男人,他的腿被踩断,正张大嘴像在呼喊,地上还有着一摊血迹,一旁巡视街道的官员对货郎的呼喊置若未闻,只是热切的盯着那马上的人。 于连心中没来由的不很舒服,想起那副着名的国宝级画作“清明上河图”,和这副画倒是有些相似,只是他的艺术感实在不强,看不出其中精妙,大致看了一下便移开了视线。 墙角的精美桌子上摆着许多玉制酒杯,每一个看起来都价值连城。于连拿起一个仔细观察,只见其外表虽很好看,但里面却有些几道丝丝的裂痕,隐隐像是长城的简笔画,先天存在于这酒杯之中,与之浑然一体。于连将其放下,在其他酒杯中都看到相同的图案,他轻轻叹了一口气,转过身去看右边。 这面墙上挂着的丝绸更加华贵精美,直看的于连移不开眼睛。伸手轻轻一摸,柔顺无比,手感比现代工艺下的衣服还让人舒服。 除了丝绸外,墙上还挂着许多字画,甚至在墙上还有不知谁画的许多金灿灿的黄金和白银。 于连在地上看到几个散落的黄纸,想要捡起来时才发现这是镶嵌在木板中的,如同琥珀般,想要拿出来只得破坏掉地基,要将整间房子拆掉才行。只得放弃了,仔细数一数,发现不多不少,正好是十二个,心中倏然想起十二道金牌的故事,默然无语,退出房去。 在关门之前,他最后注意到的是右边墙角,那里有一个之前他在“元”字房中见过的崭新马蹄铁,它压在丝绸上面,穿破脆弱的丝绸嵌进地板中,粗糙的风格与精巧的丝绸形成了两个极端,水火不容。 站在过道上,于连仔细查看两边的门,在“清”字房间的斜对面,还有一个门,上面什么字都没有,走到那门前推了一下却推不开,用尽全力也动不得分毫,心中好奇,趴在门缝边往里面看去,只能隐隐约约看到里面是红色的,其他则是什么都看不清楚。 退后一步,向两边看去,这边除了这间房间再也没有其他了,他心中稍定,但还是放不下心,在每个房前都认真看了一遍,没有看到“台湾”“民国”之类的字眼。想起之前在“宋”旁边可是看到了“理”字的,他这才放下心来,微笑着走出过道。 回到昨天文竹给他准备的房间,于连脱下外套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发呆。过了一会儿,门口传来脚步声,然后是敲门的声音。于连打开门,文竹站在门外,脖子上围着那条紫色围巾说:“其他三人都出去了,和尚在自己房中睡觉,道士说让你这几天莫打扰他。” 于连想起那天和尚咬开手指,血喂江欣然的情形,点了点头说:“你看到那只猫了吗?” “白泽带出去了,他们不知多久才能回来。我待会儿还得回去学校上课,除了和尚,这里就你和那黑人两个。” 于连以前在学校也不爱出去玩,他又听不懂黑人说的语言,也乐意自己一个人待着,向文竹说:“好。”他顿了顿又问:“那些房间......” “能打开的门你也见过了,打不开的是每个人的卧室。” “那个门呢?”于连指着门上没有字的房间问。 “那不是卧室。” 于连还想问不是卧室是什么,终究还是没有问出口。文竹见他没什么要说的,指着厨房说他自己平时吃饭要自己做,一天给黑人送一次饭就够了,这也是白泽交代好的。 “你微信里的银行卡里有钱,有什么实在搞不懂的可以问我,就是你微信加的第一个人,其他的也没什么了。”文竹说完,走到过道尽头,转过弯进到右边中间那门,推门进去了。 于连看了一下时间,现在才是下午两点,黑人饭也吃过了,他左右无事,又在那些房中逛了一遍,从“明”字房间中找到一本小说看了起来。 一本书看完已是晚上,他便将书放了回去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起身下床,在各个房间轮流坐了一会儿,直到后半夜才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他醒了过来,去厨房做了早饭吃罢,给黑人送了碗面,便进到左边中间那门,强光一闪,出现在厕所里。听到外面无人后走了出去,公园和昨天一样,人很少,他信步由缰,一路走出公园,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在外面漫无目的地走着。 一直走到中午,他才惊觉自己走到了之前的学校。今天是周一,学校门口只有些摊贩在售卖商品,其中有一个卖烤肠的大婶,之前于连还是“向前”的时候,常常去她那里买,现在一见,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于连定了定神,走上前说:“嬢嬢,来根烤肠。” 那大婶见有生意上门,甚是热情的说:“好勒,要三块的五块的?” “五块的。” 大婶从烤盘中挑出一根大烤肠穿好递了过来,于连付过钱犹豫着问道:“嬢嬢,你以前见过我没得?” 那大婶呆了呆,仔细看着于连半响,笑着说:“你是这里面的学生不是?这里面这么多人,我想不起来了。”以前于连时常在她这买,一来二去变得很熟,现在听她这么说,于连在心中叹了一口气,拿过烤肠走开了。 他在校门口徘徊良久,终于还是下定决心,走了进去,那保安站在门口,斜着眼睛见他像是学生,也没有阻拦他。 沿着大路往前走,昔日熟悉的景色此刻竟变得有些陌生起来。他从图书馆前走过,里面是许多正在复习的学生,以前他若没有课时,也是其中的一份子。绕过图书馆走到操场,这里有许多人正在上体育课打球,他没有和任何人交流,站在一旁呆呆的看着。 到了下课时间,上午最后一堂课结束,学生们蜂拥着冲向食堂,操场变得空旷了许多。于连找了个角落,坐在那里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这一坐就坐了一个小时,吃过午饭的学生各自回到自己的宿舍,于连这才站起身来,往校门口走去。他本来还打算回去看一眼自己之前上课的地方,但最终放弃,再去不过是徒增不必要的怀念罢了。 经过图书馆前的小树林时,他停了一下,这林中种的许多梅花,此刻虽是寒冬,但花开的很是鲜艳,一朵朵傲立枝头,在残留白雪的映衬下更显的艳丽。于连走上前去,凑在梅花前闻了闻,异香扑鼻而来。 一旁走来两个女学生,一高一矮,稍高的那个看到盛开的梅花,惊喜上前,对那较矮的说:“我们刚刚过去的时候这花都还没开,怎么现在突然开了?” 较矮的也很是高兴,掏出手机拍了两张照片说:“对啊,一下子就开了,真奇怪。” “你别只给自己拍,给我也拍两张。” “好好好,就知道臭美。” “你这张拍的不错,来,我们自拍一个发朋友圈。” “不行,自拍显的我脸大,让别人给我们拍。” “这哪还有别人。” “刚刚不是还有一个男生吗?咦,怎么一下子就不见了。” 两人转过头去看,刚刚于连站着的地方已经没有人了,只剩下那枝梅花在迎着风摇曳着,显得越发美艳。 第十章 接 从学校大门出来,于连走过那条熟悉的商业街,转进一条巷子。 这里两边全是网吧,它们的招牌即使是在白天仍在发着璀璨的灯光。里面是还没有放寒假的大学生在玩游戏,他们的脸涨红,为屏幕前的人物摇旗呐喊。在之前许多个日夜,于连与同宿舍的好友也是这些人中的一员,他们在这里度过了许多欢乐的时光,但现在却再也不可能了。 该回去了。 于连回到商业街,进去一家书店看了一会儿,到了下午四五点时,他买了几本书塞在腋下走出门外。这时已经临近下班时间,人也多了起来,隔壁店铺传来一阵食物的香气。于连虽然不饿,但闻着这香味也忍不住走进店里。 那老板娘站在柜台,听得有人进来,放下手机热情的招待说:“小伙子吃啥子?” 于连之前也在这吃过,说过自己想吃的菜,走到熟悉的位置坐下。 “三两抄手。”老板娘朝着厨房高声叫到,又转过去问于连:“要不要辣椒?” “少一点吧。” “小伙子是外地的哈,吃不得辣椒。”此时店内没有几人,老板娘见于连长的精神,不由多看了两眼。 于连笑了笑,从腋下拿出刚刚买的书放在一边,抬头去看店内墙上挂着的电视。 现在正播放着国际新闻,主持人对着镜头说: “近日,据美国媒体报道,美国威斯康星州一名19岁的少年被控谋杀自己的孩子。据称他是在女友在自家浴缸中分娩后,将刚出生的女婴放在树上,朝她的脑袋开了两枪,导致孩子当场死亡。” 随后镜头变幻,切到当事地,画面上是一处破旧的农场,许多警察从警车中走了下来。镜头随着警察走进房屋,看得出里面很脏乱,到处是散落的针管和用过的避孕套。 “这名名叫卡瑞森·兰度的少年交代,前天晚上,他的女友在家中浴缸中生下他们俩的孩子哈珀后,认为自己没有能力抚养。第二天当地时间早上七点,兰度便把女儿抱到家附近的一片树林里,将她放在落着厚厚积雪的树杈上,然后向她的头部连开了两枪。随后他简单地将孩子的尸体埋在附近。”【注】 老板娘将做好的抄手端到于连面前,看着电视说:“美国的娃儿咋啷个恶,自家的女儿都要杀,太没得人性了吧。” 于连默默接过碗,夹起一个尝了尝,和以前味道一样。 电视转换了场景,画面上是群情激愤的人群在举着标语,一个身材高大的少年被警察们压下了警车。 “根据法庭诉讼材料显示,疑似兰度女友父亲的男子在前日联系了格林县警察局,他声称其女儿刚生了一个孩子,但孩子不久便被带走了,此后他们再也没有见过女婴。昨日,警方接到报案,逮捕了兰度。今日,在警局的审问下,兰度承认枪杀了自己的女儿。因此,他被指控一级故意杀人罪。” 画面上显示少年的样子,他的眼睛很冷漠的看向镜头,带着些许稚气的脸微微扬起,想要看清楚面前的警察。 “根据威斯康星州的法律,如果罪名成立,兰度将被判处终身监禁。他将于十日后出庭,接受初步审讯。” “据本台了解,兰度的父亲因吸毒和酗酒,在十年前被他的母亲趁其睡觉时杀害并抛尸山谷,随后被逮捕,判处终生监禁。兰度还有四个哥哥,其中大哥贩毒时被抓,服刑于德克萨斯州监狱;三哥死于街头黑帮枪战;四哥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在当地精神病院接受强制医疗服务;二哥下落不明,警方正尝试联系他。” 老板娘看着电视皱眉说:“这一家子都不正常,难怪会有这种娃儿,年纪轻轻就......”门口铃声响起,一对情侣走了进来,老板娘热情地迎了上去说:“要吃啥子,有抄手,有小面......” 于连默默吃完,电视上也换成了其他的新闻:“法国‘黄背心’运动抗议持续,这次抗议的内容是反对巴黎警察局长让·瑞迪·德布罗意。此前,瑞迪镇压了元旦的抗议活动,此举使得三名抗议者受伤。招致包括他弟弟,也就是法国驻华大使亨利·德布罗意在内的多人批评,亨利·德布罗意于其之前供职的《世界报》中指出,警察的行为有失妥当......” 于连对这新闻不感兴趣,他站起身来付过钱,对着老板娘笑了笑,从门口走了出去,冷冽的冬风吹过他的脸,他脑中还回想着电视中那少年冷漠的眼神和略带稚气的面庞,轻轻叹了一口气,叫过一辆车往花溪公园开去。 车辆开了半小时,于连付过钱下车,走进公园,从后门走出,沿着上次文竹带他走过的山路一直往上,直到在那丛枯死草前停下。他蹲下身子拔起一根草,跳进洞中走回山洞中的房间。 他在沙发中坐着,拿出之前买来的书本看了起来。一直到晚上十点躺回床上,这一天便过去了。 第二天一早,他起床后先到厨房洗漱完毕,做了两碗面,自己吃了一碗后给黑人送去。那黑人一直待在房间里没有出来,但他对于连已经没有太多戒备了。于连也索性试着先不出去,站在房中看着黑人吃面,只见他端起碗吹了吹,这大碗在他手上像是儿童的玩具一般。等热气稍稍消退,他将碗中的面直接倒入口中,嚼了两下吞下肚里,然后将碗递回给于连,看的他暗暗心惊。 接过碗来,于连顿了顿,指着他轻轻叫了一声:“巴布巴普?” 黑人看着他,眼中闪着疑问。 于连又指了指自己说:“于连。” 黑人眼睛眯了起来,像是想起了什么往事一般,脸上浮现出痛苦的表情,突然上前,提着于连的衣领,像是提着一只鸡般将他提到门外,狠狠地关上了门。 于连莫名其妙地站在门外。他看得出黑人没有恶意,不然以他的体格,稍微给自己一巴掌都够呛,但他为什么这么敏感,自己又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只是想告诉他自己的名字啊。想来想去也想不明白,索性不再去想,将碗拿回厨房洗了一下,走到中间那门出去了。 他这次没有再去市区,只是在这公园转了一圈。接下来几天,其他几人都没有回来,他偶尔去市区买几本书,其他时间不是在看书便是在这公园中散步。像文竹说的,他用日记将这些天的事都记录了下来,看着笔记本上的文字,那种不真实的感觉稍微减退了一些,心中想着这种日记本要是被外人读了,恐怕也只是以为这是某个小说家的妄想吧。 转眼一个星期过去,再过半个多月就要过年了,文竹学校也已经放假,回到了山洞中。 这日一早,于连给黑人送过饭,要出门去散步时被文竹拦下了。 “今天和我去接人,李子昂回来了。” 于连愣了一下才想起李子昂是那个小孩子,点点头跟着她来到那几扇门前,打开最右边的门走了进去。出来时他已经身在火车站旁边的厕所了,推门出去来到外面,文竹在一旁等他。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在出站口等了一会儿,便看到李子昂满面稚气的跟着一个中年男人后面走了出来,出到外面,那中年人看向李子昂说:“好了,我就只能帮你到这了。” 李子昂点点头,从口袋中掏出一张钱递给中年人。中年人接过钱,畏畏缩缩看了看他,从一旁快速跑开,一刻也不愿意停留,像是很惧怕他一样。 李子昂等他跑远,走到文竹和于连面前淡淡的说:“回去吧。” “那个人他......” “一个小偷,我一个人不能坐车,让他陪着我。”李子昂打断于连的话,招手叫过一辆出租车。 车上几人都没有说话,于连心中有些疑问,见李子昂小小的身躯坐在两人中间,闭目养神,便没有多问。偷偷打量了几眼,似乎感觉他确实长大了一点。 三人回到公园下车后,李子昂这才问道:“其他几人回来了吗?” “他们回来过一次,一周前又出去了。”文竹说。 李子昂点点头,与二人走到公园厕所。这里没什么人,他和于连走进男厕,指着门说:“你知不知道怎么回去?” 于连犹豫着说:“文竹还没告诉我,我只知道从山路走回去。” “看着我怎么做的。” 李子昂打开门,在墙上光滑的瓷砖上敲了三下,然后直直向墙上撞去。于连只看到白光一闪,他的身影便消失在厕所里。 注:这件事真实发生于去年1月5日,非笔者杜撰。 第十一章 乱 于连看着李子昂消失在厕所里,先是一愣,然后往周围看了看,确定没人之后才走上前,在那面墙上摸了摸,入手一阵冰凉。 他回想李子昂的动作,在墙上敲了三下,却没见任何变化。踌躇了一阵还是不敢直接去撞,正犹豫间,手机亮了起来。他拿起一看,是文竹发来的消息:“相信他。”她像是能猜到于连心中所想一样,什么事情都能料到。 于连不再犹豫,敲了三下墙,咬咬牙直接往墙上走去,眼前白光一闪,再出现时已身处那间过道了。文竹站在一旁,看到他出现后对他点点头,跟上前面李子昂的步伐。 于连看到她走到李子昂弓着身子低声的说着什么,李子昂则是面无表情的点头,走到“清”字门前时停下说:“在这里面吗?” “是的。”文竹说。 李子昂打开门,往里面看了一眼又退出来,来到客厅靠在沙发,闭上眼睛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他们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道士当初说十天左右,常夕姐姐和白泽是一起的,应该要明天回来。”文竹解下围巾放在一边回着话。 李子昂嗯了一声看向刚刚走过来的于连:“和尚呢?” “在休息。”于连只得答道。 “你知道我们是干什么的了吗?”李子昂的眼中颇有些好奇。 “大概知道了。”于连在心中叹了一口气。 “知道就好。”他带着些许笑容说:“反正今日无事,要不然你把与和尚一起的事说来听听?” 于连找了个位置坐下,与两人离的稍远,从和尚带着他从机场出去开始,一五一十将自己在依兰和哈市的遭遇都说了一遍。 “这么说,还有一只山狸跟着你,那怎么没看到它。”李子昂静静听完,没有做出任何评价,反而问起了那只山狸。于连注意到,他的表情自始自终都没有变化,像是一尊肉做的雕像一般,而文竹则不然,她在自己说到江刚爬到女儿身边和女人抱着老人跳楼时,眼中闪过了一丝不忍和感动,虽是转瞬即逝,但仍然被于连捕捉到了。 “被白泽带走了。”于连如实回答。 “难怪......”李子昂点点头,忽然身后传来一个满是酒气的声音说:“小屁孩你回来了,事办的怎么样?” 李子昂不用去看就知道后面人是谁:“臭道士你少放屁,我年纪比你小不了几岁。” 道士手中拿着一个玻璃瓶,上面写着“红星二锅头”几个大字,正往嘴里灌,一口下去半瓶酒便消失不见了:“谁让你一直长不大。”他挤到李子昂身边坐下,满身酒气笑嘻嘻说:“怎么样,没遇到什么麻烦吧。” “没什么特别麻烦的,这次是夺命,很久都没听说过了。”李子昂往旁边坐了坐,给他让出一个位置。 “那确实很久了。”道士又喝了一口酒,将剩下的半瓶全吞下肚:“我前几天办了个借尸还魂的,上次见到还是几百年前了。” “麻烦事会越来越多的。”李子昂叹了一口气又问道:“那黑人是怎么回事,为何身上有一股熟悉的气息,好像极不寻常,白泽有问过吗?” “有,不过他说要等你回来再详细问一遍,现在只是知道他从非洲来,是一个原始部落的人,叫做巴布巴普。”道士将酒瓶随手一扔,于连看到它稳稳落在垃圾桶中。 “既然如此,那就再等几天吧。这几日你们别离的太远。”李子昂后一句话是对于连和文竹说的。说罢起身,回到过道,打开一间房间走了进去。 道士则在沙发中睡了过去,他身上的道袍粘满了杂草,大拉拉躺在沙发上,发出震天的呼噜声。 于连和文竹对视一眼,悄悄离开,各自回到自己的房间中。剩下的时间于连便在房中看书,一直到下午五点左右文竹叫他出来做饭。两人在厨房做了几个菜,叫醒道士,与李子昂四人一起吃了一顿晚餐,席上无话,吃罢各自回房,转眼便到了第二天。 和之前一样,于连早早起床,与文竹一同做好早饭后,给黑人送去了一碗面。那黑人仍穿着不合身的衣服,接过碗倒入嘴里,像是感受不到烫嘴一样。 几人吃罢饭后,文竹要带着于连出去买食物。今天市区人比以往明显多了许多,大学基本都已经放假,加上再过不久就要过年,许多店铺上挂着红色的灯笼,整个街道洋溢着喜庆的氛围。在超市中买了些食材后,文竹又在服装店为自己和于连买了两件新衣裳,然后提着东西往外面走去。 经过一个广场时,于连见人群熙熙攘攘,络绎不绝,颇为热闹。周围到处都有商家站在店铺门口,拿着喇叭宣传自家商品。 那广场中间架了一个高台,上面有主持人拿着话筒说着一些活动优惠的话,忽然一阵音乐,几个模特随着音乐走出来,人群立刻沸腾起来,纷纷围在台下,看着台上模特走秀。 天气虽冷,那些模特却都只穿着内衣内裤,将身材暴露在外,随着音乐在台上来回走来走去,引得下面的人群一阵叫好。幸好这台上能照到阳光,模特也都是些二十多岁的姑娘,不至于冷的浑身发抖。于连以前见过有些商家会用这种手法吸引人群,但那是在县城,在市区还是第一次见。 于连看了几眼,人群越发密集,本来在周围店铺里的人也被吸引过来,广场上一时全是人,将于连挤到了一边。他只见到文竹的身影在前面走着,脚下慢了几步便被人群所挡住。却也不急着去追,反正已经知道回去的路,也不用一直跟着她。 索性停了下来,挤在人群中看着台上,一个女孩从后台走上前来,她身材丰满高挑,仅仅穿着内衣内裤,商家还贴心的为她准备了一对巨大的翅膀,随着她的走动,那双翅膀也上下翻动。她从后台走到舞台边缘,底下人群的叫好声也越来越大,许多人拿起手机拍照,欢呼声引得对面街上的人也转过头来看。 那女生微笑着走到舞台边,展示了一下身上的衣服就转过身去,那对翅膀上印着几个大字,正是商家的名字。这时,一直在旁边看着的主持人拿起话筒:“谢谢各位朋友,接下来还有更加精彩的演出,在此之前呢,我要向你们隆重的介绍一款我公司最新出品的内衣,由法国大师精心设计......” 于连摇摇头走开,往前看去,哪还有文竹的影子。快步上前,看到一辆警车停在路边,几个警察从车中走了出来,挤进人群指着台上大声道:“你们干什么?谁让你们摆的,报备了吗?” 台下围观的众人见警察来了,呼的一声全都散去,只留下几人还在原地看热闹。那主持人有些懵,他们这活动只是老板临时起意的,哪经过报备,这下被人举报,一时慌乱,扔下话筒就要跑,被警察一把抓住,只得嘴硬说:“我怎么了?犯什么法了?” “什么怎么了,你在室外公共场所进行商业活动报备过了吗?” 于连无心去看台上情况,远远看到前面那人好像是文竹的身影,往前跑了几步,走到近前才发现不是,正犹豫着要不要问一下时,忽然感到肩膀一沉,歪头一看,那只山狸不知什么时候跳到了自己的肩膀上了。 于连欣喜地放下手中东西,抱过山狸说:“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那山狸叫了一声,于连这才发现,周围的行人正怪异的看着自己,他有些尴尬,提着东西走到那舞台后面,这里的人很少,他在一边的椅子上坐下,对着山狸兴奋的说:“怎么就你一个人,白泽他们呢?” 山狸不急着回答他,却朝着他身边叫了一声,于连转过头去,看到椅子后面上站着一人,她全身只穿着内衣内裤,背后有一对大翅膀,正费力地去脱那翅膀,手却够不到背后。周围有行人停下看着她,却没有人上来帮忙。 于连转过头正好迎上她的目光,认住她就是刚刚在台上的那名模特,一时有些慌乱,连忙摆手说:“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看的。” 那女生落落大方的笑了笑,看着山狸说:“你刚刚是和它说话吗?它听得懂你的话?” “听......听不懂。”于连脸慢慢变红,低着头不去看她。 女生嗯了一声,看了一眼山狸后不再说话,想要去解下身后的翅膀,奈何手长不够,加上这翅膀当初设计时就要有人在一旁帮忙才能解开,迟迟不能解下。围观的人也多了一些,有的人甚至还拿出手机拍照。 于连有些看不下去了,先脱下自己的衣服递给那女生,低声说:“要不然我帮你吧。” 女生看了看他,将衣服围在自己腰上说:“好的。谢谢了。” 于连绕到她身后靠近她,鼻中闻到她头发的香气,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手向她腰间的带子伸去。 第十二章 聚 “为什么那家就能办,我们就不行?”台上主持人气愤的对赶来的警察说,他见下面围观人群不少,声音加大了些:“是不是人家给你们塞钱了?” 他所指的那家是对面马路商场里的一家内衣店,此刻他们也在办抽奖活动,几个保安正站在门口看热闹,他们两家店平日就有些不合,保安乐见其成。 其实他自己也知道,人家是在商场里面,而且是与物业进行过协调的。他们老板不满那家店铺抢自家生意,便出主意在外面广场办一场所谓的内衣秀,外面围观者自然比室内要多很多的。只是现在被人举报,一时有些慌张,只得强词夺理。 警察对着主持人说:“人家在商场内办,我们管不到,我们也不收钱。我们不是不允许你们办,总得按规章制度来吧。” 主持人见围观的人又多了几个,眼睛一转,对着人群大声说:“我是‘身材好’内衣店的,这里有一场,商场里面也有一场,大家快去看。” 他说的内衣店是里面搞活动那间,想到自己被抓,不好向老板交代,索性将锅甩给竞争对手,让围观群众以为被抓的是其他店的。他这一手操作听得门口保安目瞪口呆,反应过来后指着他叫道:“你说啥子?自己被抓了还怪我们?”说着便要上前去揪住他,也不管旁边的警察了。 主持人见保安从对面过来,立刻大叫道:“打人了,保安打人了,警察不管啊!” 那保安到了台下反倒有些手足无措,刚刚靠近台边就听得那杀猪般的叫声,气愤难平,一时失了理智,两下爬上台就要去打,被一旁的警察拦住。主持人趁着这机会捡起一旁的话筒,大声叫道:“打死人了!” 警察气急,劈手夺下话筒厉声道:“你说啥子?哪里打死人了,不要乱说我给你讲。” 周围人群本来已经走远,看到台上乱象,纷纷靠近来看,人越聚越多,比之刚刚内衣秀时竟还要多许多人。商场中的人听到声音也挤出来看,一时间广场上人潮涌动,混乱至极。 于连手伸到一半,耳边听到有人喊“打死人了”,忍住没睁眼去看,入手却不是之前看好的绳带,而是一片柔软,且带着些弹性。他有些奇怪,难道这绳带还是橡皮的?不去再想,稍稍用力抓了一下,忽然听到一声轻呼。于连大吃一惊睁眼去看,只见那女生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转过了身子,正侧向着自己,他手中所抓的也不是什么绳带,而是女生吹弹可破的腰间皮肤。 最近入冬,女生吃的有点多,腰间累积了一些肉,平时站着看不出来,但被他这么一抓,一坨小小的赘肉被他提了起来,显得有些突兀。 于连赶紧缩回了手,脸色更红,低着头说:“对不起,我.......我本来看准那个绳结的,不知道怎么就......就......”他声音越来越小,在嘈杂的人群中简直要听不见。 那山狸本来站在长椅上看着二人,见到于连这幅囧状,实在看不下去了,跳到他肩膀上给了他一巴掌。山狸手劲很大,扇的于连差点摔倒在地,好不容易稳住身子,仍然不住道歉。 “没事,我刚刚听到有人喊就转过身去看,没注意到你闭着眼睛,不怪你。”那女生反倒显得落落大方,毫不惺惺作态,看着他肩上的山狸好奇的说:“这只猫是你的吗?” 山狸听到她说自己是猫,斜着眼睛看了她一眼,转过身去将尾巴朝着她。 “是的。”于连只得答道。 “好像挺聪明的。”女生见山狸像是极有灵性,忍不住伸手去摸。山狸虽是背对着她,身后却像是长着眼睛,尾巴将她的手扫开了。 “我帮你解开吧。”于连怕多生事端,伸手过去解开了那双翅膀,使其落在地上。 女生道了声谢解下他的衣服递给他。于连不急着接过衣服,看了一眼她长长的腿,立刻抬起头说:“你先穿着吧。” 女生低头看了一眼,笑着说:“我的衣服还在台下,刚刚没来得及拿。” “嗯......”于连声音很小。 女生看向那边台上,警察带着主持人往警车走去,围观的群众也散去大半了。 “被警察看到了可能还得带回去做笔录,我现在没时间,后台那里人太多了,没时间换,所以就穿成这样了。总之,谢谢你了,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于连。” “我叫杨雪衣,你在这等一下可以吗?我过去穿上衣服就回来还你的外套。” “好。”于连答道。“这翅膀你还要吗?放地上被别人踩脏了......” “不要了,这本来就是一次性的,待会儿我拿去扔了。”杨雪衣说完这句话,将他的外套披在身上就往台边走去,周围的人见没有什么好看的,便也离开了,只剩下于连一人站在原地。 看着杨雪衣消失在台后,于连心中还在跳个不停。杨雪衣既然能当上内衣模特,长的自是好看,而且举止得体,落落大方,丝毫没有扭捏作态,便反倒显得他有些手足无措。 捡起那双翅膀坐回椅子上,于连将山狸又抱了下来说:“就你一个吗?白泽他们呢?” “我们在这里。” 于连站了起来,白泽、常夕和文竹三人正站在不远处,见于连看了过来,白泽微笑着上前几步。 “你们什么时候到的?”于连有些尴尬的说。 “刚刚和它一起来的。”白泽伸手接着跳过来的山狸,微笑着对着于连说:“只是一直没打扰你。” 于连恨不得钻进地缝里去,嘴巴动了几下说不出话来。 “走吧,该回去了。”白泽仍然微笑着。 于连嗯了一声,提着东西往前跑了几步,又猛地停下,看向那双翅膀。 “要不然你在这等那个女生,我们先走,你随后再来?”这次说话的是常夕,她看出于连的窘迫,帮他出着主意。 于连快速看了一眼文竹,她面无表情,看不出心里在想什么。他摇摇头,回身将那翅膀捡了起来,快步走开了。白泽与常夕相视一笑,跟上于连。文竹在几人后面,回头看了一眼赶过来的杨雪衣,嘴角浮现一丝微笑,也跟上了几人的脚步往前走去。 杨雪衣已经穿上了自己的衣服,手中拿着于连的外套跑到长椅前,左右看了看,这长椅上只坐着一对相拥在一起的情侣。 她又皱了皱眉踮起脚尖四处张望,周围是涌动的人群,哪里还有于连的身影。 杨雪衣只得放弃,回到长椅上,从地上捡起一块白色的布,认出这是那翅膀上面的,将其塞进口袋走开了。 今天下午她还有三场表演,晚上要回去照顾奶奶,不能在这里待的太久,卷起外套放进背包里,走到路边的公交站台,等着下一趟车。想起刚刚于连的窘态,嘴角也浮现了一丝微笑,在寒风中显得极为动人。 ...... 花溪公园大门前,于连四人从出租车里下来,走过公园来到那间厕所前,见周围无人,相继进去,旋即回到了山谷中的房间。 于连随着文竹将那些食物拿进厨房,然后把翅膀放在沙发上。 “时间不早了,你去将其他人都叫来吧。”白泽从冰箱里拿出几个西红柿边洗边说。 于连赶紧上前:“这个我来就行了。” “哈哈,吃饭时我也在吃,做饭怎么能光由你们两个人做,今天你们就休息一下,也随便尝尝我的手艺。”白泽支开了他和文竹,与常夕一起分别拉开袖子洗菜。 山狸一直站在白泽肩上,却不像在于连身上一样,丝毫不敢放肆,甚至呼吸都显得极为轻缓。 文竹叫过于连出去厨房,指着几扇门说:“我去叫道士和李子昂,你去叫和尚。”她顿了一下,想起早先白泽说的话,又说:“还有,把那黑人也叫出来。” 于连应了一声,先来到和尚门前敲了几下,没有人回应。他推开门走了进去,见和尚正盘腿坐在地上,眼睛紧紧闭着,听到门声后睁开眼,看着于连说:“怎么了?” “人都齐了,你等会儿出来吃饭。”这是这一个星期以来,于连第一次见和尚。 和尚点头说:“我知道了,等会儿来,你先出去吧。” 于连虽有些话想问,但还是听他吩咐退了出去,来到“清”字房前敲门进去,示意黑人跟自己出来。 白泽回来时已经和黑人说过了,他点了点头,走到门边时弯着身子,才不至于撞到头,跟着于连来到了客厅。 黑人一边走一边看,两边房间上的字他自然一个都不认得,语言不通也问不出口,只是眼睛仔细观察着四周,忽然看到了沙发中的翅膀,他立刻站在原地愣住,遥远的记忆涌上心头,大叫一声指着那翅膀,面色变得惊恐,像是看到了什么极为可怕的东西一样。 第十三章 忆 黑人的叫声越来越大,人也变得极为暴躁,指着那翅膀,嘴里大叫着于连听不懂的语言,引得其他人纷纷走出来看。 于连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变得这样,急忙问道:“你怎么了,哪里出问题了?” 黑人大叫不停,神情越发烦躁,随手一推于连,他一百多斤的身子毫无反抗之力,一下子倒在沙发上,将那翅膀弄在地上,上面粘染的羽毛飞起,在空中飘荡。 黑人看到于连倒地,仿佛一下子回过神来,停下了吼叫,呆了片刻,转头就走,回到那间“清”字房间,一会儿后又走了出来,手中拿着半块看不清原状的布来到于连面前,将布递给于连急切的说了几句话。 “他问你认不认得这是什么。”白泽说。他刚刚听到声音后从厨房走出,看到了黑人推于连,走到近前将他搀扶起来。 于连接过那半片布仔细查看,这块布呈淡黄色,中间空了一块,应该是里面塞有纸板之类的物品,看来被强行撕开时留下的。于连轻轻拿在手上,稍稍用力,看到布片边缘已经被太阳晒的卷边了。他凑到鼻子边闻了一下,有股淡淡的汗臭味,而且这布片也极为脆弱,应该是被汗水或别的什么水浸泡又晒干后的成果。 于连翻来覆去看了许久,只看到断口处有几个小小的字母,十分模糊,几乎看不清楚。 于连将布片递了回去,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不知道。黑人脸上立刻露出失望之色,看向白泽,又将布片递给他。 此时房间里的众人都出来了,汇聚在厅中看向白泽,不知道那上面写的些什么。 白泽刚出厨房出来,手上还湿漉漉的,擦干净手后接过布片,看了一眼就递了回去并对黑人说了一句话,那黑人脸上的疑惑更深,张嘴极速说了几句话。白泽摇摇头,指着沙发示意他先坐下,然后轻声说了一句话,他的声音轻柔而空灵,像是隐含着极大的魔力,让黑人安静了下去。 “这布上面是用法语写的刚果两个字。”白泽向众人解释道:“我让他先等一会儿,吃完饭再说。” 李子昂回头走向了自己的房间说:“做好了再叫我,我还要看动画片。” 白泽对于连笑了笑说:“你没事吧?” “没事。” 白泽点点头,叫过常夕和文竹,三人回到厨房做饭。黑人默默地坐下,看向于连的眼神带着些歉意,于连对他笑了笑,挨着他不远坐了下来。他刚刚那一推只是让于连有些措手不及,并没有造成什么实质伤害。 道士与和尚两人相继坐到沙发上,聊起天来。 “和尚,你休养的怎么样了?” “恢复了。”和尚淡淡的说。 “什么东西能把你逼到这个地步?” “药鬼。” 道士顿了顿说:“这东西上一次出现还是在宋朝,这么多年还以为早就化成虚无了,没想到还能存活。” “以后还可能会出现更多这种东西,我们是一刻都松懈不得了。” 两人同时沉默了下去,似乎已经在预想以后艰难的日子。 半小时后,白泽几人做好菜端了出来,文竹叫过李子昂,八人围坐在桌子周围。道士不知从什么地方掏出一瓶酒倒给了和尚,笑着说:“先不管以后怎么样,现在还算天下太平,先喝两杯吧。” 和尚拿起酒杯一饮而尽,大笑着说:“说的对!” 饭桌上的气氛热络起来,众人推杯换盏,如同一家人聚在一起吃饭一般。 黑人左边坐着白泽,右边坐着于连,他有些拘束,又不会用筷子,只是将于连给他夹到碗里的菜倒进嘴里,倒也吃的顺畅。 一顿饭吃完,文竹和于连将碗筷撤去,几人围坐在厅中,和尚拿出一包烟,递给道士一只,自己点上,烟雾袅绕中,他的脸也有些模糊不清。 “今日大家能聚在一起,实属难得,文竹和于连的经历我想大家也都知道了,只有这黑人的事情还有些混沌。既然他是由常夕带来的,就先让她说一下来历吧。”白泽看向常夕。 “一个多月前,我在十万大山找到他,当时看到他身上的那股气息很不寻常,所以就将他带了回来。”常夕这话说完,于连反倒一脸懵了,她这话说的如同没说一样,为什么他会跟着她回来?她是用什么方法取得他信任的?于连还记得,他第一次见到黑人时,他那戒备之色可不是装的。 但其他几人都没有再问的意思,于连也不好多问。 又听得白泽说:“这黑人名叫巴布巴普,是非洲一个原始部落的人。”见众人没有话要问,他转向黑人微笑着说了几句话。黑人看了一眼众人,用低沉的声音说了一长段话。 “他说自己是被像我们一样黄色皮肤的人带走的,先是在很多水的地方走了很久,然后被那些人带到一个铁牛里面,一直开到很多树的地方时,铁牛死了,他就趁机逃了出来。”白泽将他的话翻译了一遍。 黑人说的话有些让人费解,细细寻思一番后,于连有些明白了。他应该是在非洲某地被人发现,然后被带到航船上开回国内,上到岸后就坐上了车,在十万大山时发生车祸,因此才跑了出来。与文竹纸上所写一样,被当地村民发现,开着车去追。 但这样一来,疑点更多了。为什么会有国人会把他这样一个原始部落的人带回来?国人在非洲也基本只是做生意,不会主动参与任何政治事件,带他回来的人又是谁?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将一个原始部落人带回国,还用海运这种缓慢但保密的方式,用常理是解释不通的。除非...... 于连霍然抬头看向黑人,他正低着头不断的说着于连听不懂的话,表情有些虚幻。于连感觉有人碰了一下自己,转过头去发现是文竹,她低声对于连说:“先听完。” “不太合理,除非他身上有什么秘密。”于连低声说。 文竹点点头没有再说话,这时那黑人已经说完了很长一段话停了下来,白泽将他的话翻译过来: “在草原上一共有三四个部落,他就出生其中的角马部落。从小到大,他常常跟着部落里的人去猎草原上的角马和野牛。直到长到和父亲一样高的时候,部落与隔壁的胡狼部落发生冲突,他拿着一根长矛杀死了一个树象部落的人,当时那人用石头砸伤了他的父亲,然后被他捅死,树象部落也就退了回去。 在为死去的那人祈福,求大地母神收留后,部落里的人认为他已经是一个男人了,便让他和族里巫医的儿子杂杂米儿一起出去草原,谁先独自猎到一头野牛,酋长便将自己的女儿哈米送给他。” 于连听着白泽的话默默点头,非洲中部草原极其广阔,存在没有被外界发现的原始部落并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 只是听黑人的话,角马和胡狼部落都只是普普通通的原始部落,偶尔会因为资源而争斗,但那也只是他们内部事情。 于连还记得,国际上关于原始部落的一条原则就是不打扰,除非他们表达出愿意接触现代文明,否则依据国际共识,是不允许有人私自接触的1。 听黑人所说,至少在他离开部落去猎野牛之前,都没有接触过外来的人,那他怎么会被其他人发现? 黑人说完长长一段话后陷入了沉默,像是回想起了什么美好的事物,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继续说话,白泽仍旧翻译:“哈米是草原上最美的姑娘,她的眼睛像是黑夜的星星,她的头发比最长的草还要柔顺,她笑起来时,大地母神也会嫉妒她的美。” 黑人脸上的笑容消失:“但是,她死了。” 黑人呼吸急促,深呼吸一口,表情逐渐凶恶起来:“还有我两岁的孩子巴耶杂杂与部落里其他的所有人,没有人为他们跳舞,没有人为他们祈求大地母神的怀抱,他们被天神遗弃,只能变成枯黄的草被野牛们吃掉!” 于连不由将身体坐直了一些。他知道,最重要的部分就要来了。 黑人调整了一下情绪,深深呼出一口气,半响才缓缓说:“那天,我还记得是早上,在家里吃了母亲为我准备的食物后,我拿着家里的长矛和杂杂米儿一起出了部落。 草原上的野牛总是在一起,平时部落许多人一起连一头都猎不到,一个人猎一头是很难的。 一出部落我就跑到杂杂米儿前面,想要先发现野牛,这样他就只能去找下一群了。 在跑了几天后,我已经离部落很远了。一天晚上,天神将太阳落下去之后,突然发怒,吹起了大风,也下起了很大的雨。 我那时候很怕,躲在一棵树上不敢出去,等到天神气消了后,太阳又重新出来了,我想着野牛们也会被天神的怒火吓到,就从树上跳下去,往前面走了一阵,发现了一个倒在地上,没有了呼吸的人......2 我以为他已经死了,所以就为他跳了祈求大地母神怀抱的舞,希望他不会变成野草,而是变成部落里的男人,等跳完舞后我想把他埋在地下时才发现,他长着一双鸟的翅膀,就像那个一样。”黑人指着于连带回来的翅膀,眼中痛苦更甚。 于连猛地抬起头来,死死盯着黑人。 长着翅膀的人?! 众人沉默着互相看了一眼,和尚将烟掐灭,身子稍稍向前倾了些,静静等待着他接下来的话。那只山狸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跳到于连的肩膀上看着黑人。 黑人继续说:“我当时害怕极了......” 注1:这是笔者自己编的国际公约,读者朋友可千万不要当真...... 注2:详见“序”。 第十四章 血 非洲中部。 巴布巴普看着面前的尸体,着实吓了一跳。 他赶紧跳到一边,警戒地拿起手中的长矛盯着地上的尸体,只要它动一下,巴布巴普将会毫不犹豫地拿起长矛刺穿它的头颅。 毒辣的阳光直射在这片土地上,周围的草丛中时不时响起几声昆虫的叫声,一阵风从东边吹来,将巴布巴普脸上的汗珠吹落在地上,溅起一片微弱的尘土。 巴布巴普咽了咽口水,慢慢用长矛拨动着尸体的脚,见它没有动静,又往头的位置戳了戳,它还是没动。巴布巴普松了一口气,看来它真的死了。 摸了摸头,巴布巴普还是搞不懂面前这是什么东西。它长着人的身体,却有着鸟的翅膀,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东西的存在。抬头看天,白云下几只鸟飞过,一阵微风吹来,巴布巴普摸了摸头,忽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不由得心惊胆颤。 小时候妈妈说人死之后将会重回大地母神的怀抱,要为死去的人祈求大地母神的收留,所以要跳舞让大地母神高兴,才会愿意接受死去的魂灵。可是那也仅限于人,妈妈从没有说要为死去的野牛和鱼跳舞,自己刚刚什么都没搞清楚就向大地母神祈求,祂会不会怪我? 一念至此,巴布巴普忍不住在太阳底下打了个寒噤。他得赶紧去确认一下那东西到底是不是人。 首先要知道它是不是男人或者女人,巴布巴普赶紧吐了个口水,将它裆部的泥擦去,不由得一愣,那里竟然什么都没有。 天神将世界上的一切都分成公母,怎么可能有是公是母都不知道的人? 巴布巴普忍不住发起抖来,他鼓起勇气往上擦去,肚脐、乳房竟然都没有! 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刚刚自己为什么连这个都没有注意到就为它跳舞,要是把这种东西送到大地母神的怀抱中,那天神会惩罚自己的。 巴布巴普全身发抖,之前他跟着父亲去和其他部落打架都没有这么害怕过,当时他杀了一个其他部落的人,看着他的尸体只是想吐。而目前的这具尸体却让他感到了无限的恐惧。他想立刻起身逃走,但又想到了大地母神的惩罚,牙齿打颤地强撑起身。 妈妈曾经说过,有人因为对大地母神不敬,被祂惩罚很多年没有下雨,地上的生灵一个个死去。他们部落的一位长者为了祈求原谅,不停歇地跳了很长时间的舞,才在很久以后祈求到了大地母神和天神的原谅,天空下起了雨,挽救了整个部族。可是那个长者也因此而累死,部落正中央那棵大树就是为了纪念他的名字。 难道自己也要跳那么长时间的舞向祂祈罪吗? 此时太阳越发毒辣,早上的露珠早已蒸发,巴布巴普头上出了许多汗,又被太阳晒的睁不开眼睛,没一会儿就被晒得口渴难耐。现在先不管了,还是回去问问酋长吧。巴布巴普做好决定,看了一眼那具尸体,犹豫着退后了几步,然后疯狂地向后面跑去。 不知道跑了多久,巴布巴普觉得自己的喉咙像要裂开一样难受,才终于找到了一片水池。他趴在地上一口气喝了个痛快,才坐起身呼呼喘气,呆呆的愣在原地。 怎么办。 如果现在回去,酋长不一定会相信自己的。巴布巴普想起以前部族中有一个人曾欺骗过酋长,被发现之后架在火上烤死,周围人绕着他跳舞的情形,不由得心跳不已。若是被酋长认为自己在骗他,那么自己也可能会被用火烤死,而且还回不到大地母神的怀中。 巴布巴普决定还是先等等,那尸体反正已经死了,等他一腐烂,自己就拿它的翅膀回去,肯定不会有人怀疑的。想到这里,他也歇够了,起身向原路走去,回到了那具尸体旁边。仔细看去,那尸体头上倒是和人一样有着眼睛和鼻子耳朵,也和人长的一样,这让他有些放松了下来。朝周围看了看,不远处有一棵小树,他心中一喜,这样就不担心有长虫了。他最怕的就是长虫,但是为了不让人看出来,偏偏还得装作不怕的样子。 爬上树找到一枝伸出去的树杈,巴布巴普试着躺在上面,虽然不像在大树上那么舒服,但也还凑合,也能躲一下阳光。巴布巴普向下面看去,不远处就是那具尸体所在的地方,他不知道尸体死了多久,可能是今天,也可能是昨天,但不管怎么样,一般的尸体在明天就会腐烂掉,然后由母神派来的虫虫收走他们的肉体,只留下骨头。他并不介意有野狼跑来吃掉它的肉,他只要那对翅膀。 躺着一会儿,他觉得有些困,肚子又有点饿,从昨天到今天,他已经好久没吃东西了。好在刚刚喝了许多水,暂时还能忍住的住,他躺在小小的树杈上,又想起哈米的脸来,忍不住笑了起来。望着天上的白云,感受着四周的微风,很快便睡了过去。 巴布巴普醒来时,太阳仍是挂在正空中,他的脚没有被树叶遮住,只觉得火辣辣的痛,忙收回来时,肚子又响了起来。他看了看那具尸体,静静躺在那里,就像一块石头一样,脚上的血已经没有再流了,只是之前流的血滴在地上形成了一处小小的血潭,从里面透出一丝丝亮光。 巴布巴普不敢再看,下树走了几步,趴在地上找了许久,终于找到了一个白蚁洞,他兴奋地将洞挖开,看着里面爬来爬去的白蚁,抓了几个放进嘴里,只觉得满口香味。 在剩余的白蚁逃跑之前,他已经吃了小半饱。站起身四处看了看,见不远处有一个雾草,走上前去,拔下草,剥下根茎,勉强吃了个半饱。 忙完后又回来躺在树上,这次他想起了杂杂米儿。这个人是巫医的儿子,从小学到了巫医的手艺,要是自己这次没有比他先猎到野牛回去,可能哈米真的要和他住在一起了。 一想到会有这种事情发生,巴布巴普就有些慌。他又看了看那具尸体,下定决心,只要有野狼吃了它,自己立刻拿着翅膀,先去猎一头野牛,然后再回部落,一定要比杂杂米儿先回去。 可是就这样过了好几天,那尸体一点都没有腐烂掉的迹象,甚至那小小的血潭都没有干涸,仍然发着光。这几天,巴布巴普也看到了有几只野狼经过,可它们都夹着尾巴快速跑了,看都没看一眼,根本没有多做停留。 巴布巴普越发觉得不对劲,他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只得再等下去,但是心中又很急躁,生怕杂杂米儿比自己先回去,可是又更怕大地母神的惩罚,不知道如何是好。就这样又等了两天,那尸体还是没有腐烂的迹象,反而是四周的草越长越高,几乎要比巴布巴普还要高了。 终于,巴布巴普再也忍不住了,他这几天天天吃的都是地里的东西,一点肉都没吃,加上每晚都睡不好,精神也慢慢萎靡了下来。他从树上跳下来,拨开草走到那尸体旁边,用尽全力将它抱起来走了两步,因为体力不支,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直喘气。 巴布巴普看着怀中的尸体和那大的吓人的翅膀,悄悄吞了吞口水,又抱着它站了起来,这次连一步都没有走掉又坐了下去。他急得只摸头,又没什么好办法,回部族叫人也不会有人来的,没有人会相信他。索性往后倒去,躺在地上看着天上的云。 一只蚂蚁爬上他的脸,他觉得有点痒,将蚂蚁吹落下去掉在了那谭小小的血水中。蚂蚁挣扎了几下,脚在血潭中不停划动,终于爬到了地上,弹了弹脚上的血水爬远了。巴布巴普看着旁边的血潭,从里面看到了天上的白云和太阳,不知怎么的,他突然生出舔一口的想法。 这个念头出现时吓了他自己一跳,但那个想法犹如毒蛇一般,一直引诱着他。呆了片刻后,他伸出舌头舔了舔血。咂摸一下嘴,然后小心翼翼地将血潭中的血舔干净,什么都没有发生。 巴布巴普歇了一会儿,正想起身先去找点东西吃时,只觉得喉咙一阵发痛,舌头也像被火在烧一样疼痛难忍,啊的一声叫了出来,将周围潜藏在草丛中的昆虫吓了一跳。他双手捂着嘴在地上不断打滚翻腾,这疼痛从口中一直到肚子里面,痛的他五脏六腑几乎移位,良久才停下来。 感觉到疼痛慢慢消失之后,巴布巴普才慢慢站起身来。他不知道刚刚发生了什么事,也记不清那股疼痛,幌了幌神,脚边踩到了那尸体上,身子上前倒去摔在地上晕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他悠悠醒转站了起来,看着面前的尸体,他咬咬牙,将那尸体抱了起来走了几步,惊奇的发现自己似乎有了用不完的力气,之前沉重的尸体现在却如同一只羽毛一样轻。 他高兴地将尸体举了起来,向着部族的方向走去。 第十五章 猎牛 巴布巴普抱着那长翅膀的尸体跑了好长一段路,忽然又想起自己还没有猎到野牛,又慢了下来,看着手中的尸体发呆。 虽然把它带回去让酋长看了之后会知道是不是人,由此也会决定他会不会受到大地母神的惩罚。可是如果杂杂米儿带着野牛的鼻子先回去,那么哈米还是会和他住在一起的。巴布巴普一想到哈米和杂杂米儿可能在一起住着的样子,就不由得生气。他极目四望,四周只有草地,完全看不到野牛的影子。 巴布巴普有些泄气,即使酋长说它是人,可是不和哈米住在一起,自己出来这一趟还有什么意义。抱着尸体慢吞吞向前走去,脑中想过各种各样的情况,也许杂杂米儿还没有回去呢。 以前部族中的其他人出去猎牛,都要有手指加脚趾那么多的日子才会回去,现在才过去了多少日子?巴布巴普想了想,脑中自然而然的想起了“十一”这个数字。他没有注意到自己脑中有了关于数字的概念,只是担心于杂杂米儿先比他回去,脚步不由得加快了些。 一直走到下午太阳下山,他远远地望见部落所在的小山坡,才停了下来,往后看去,惊讶于自己一天竟然走了这么远的路。他之前出来时,整整走好几天才望不见山坡,而从刚刚到现在,他也才走了短短几个小时而已。估摸了一下路程,大概还有两天就能回到部落了。 往四周望了望,不远处有一根大树。巴布巴普抱着尸体走到树下,随意将尸体放在一边,爬上树找到一根大树杈躺了上去,舒服地伸了一下脚。很快天就会黑了,晚上会有长虫出没,巴布巴普决定明天白天再走。 躺在树杈上看着四周的草,一阵阵微风吹过,巴布巴普只觉得全身舒适,感觉整个人都轻了许多。他从中午到现在都没有吃饭喝水,却没有觉得饿,反而全身充满了力量,如果不是害怕长虫,他今晚都能继续再走。 睡了一觉醒来,满天星斗已经挂上了天空,一条银河出现在头顶上。巴布巴普凝望着天空,一颗颗星星向他眨着眼睛。他想起妈妈小时候告诉他,天上的星星就是天神的头发,地上的草就是大地母神的头发,人死后回归大地母神的怀抱时,有的变成天上的星星,有的变成地上的草。而部落中有新生命时,天上的星星或者地上的草也会少一颗。 有的人一辈子诚实,能为部落中猎到一头又一头野牛,他死后就会变成星星保佑这部落。有的人做了坏事,死后就会变成地上的草,让野牛们吃掉。妈妈还用当初那个欺骗村长的人举例,说他被烧死后,埋葬的地上长出了很多新鲜强壮的草,而且每当其他部落有人死去时,部落周围都会长出很多新的草。巴布巴普对此深信不疑。 他看了看地上的尸体,又看了看天空,脑中不由想到,当自己死的时候,是会变成天上的星星还是会变成地上的草让野牛们吃掉?他不想变成草,因为草里可能会有长虫,他很害怕长虫。 脑子里想着这些,耳边忽然听到了一声轻微的吼声。 是野牛! 巴布巴普猛地站起来,月光下,一群野牛从远方缓慢地走过来,停在不远处的大树下喝着水。他心中激动,找了那么久没找到,现在机会来了,只要杀掉一头野牛,带走它的鼻子,自己就能回到部落中交给酋长,然后和哈米住在一起了。 他悄悄下了树,趴在地上慢慢朝那群野牛爬去。他现在也不在乎草里会不会有长虫了,只想着猎到一头野牛回去。 那群野牛一共有十只,应该是和队伍走散了,到处乱串。一头强壮的野牛明显是领头的,它喝了几口水又抬起头,警觉的扭头看着四周的动静,然后又低下头去喝水。其他野牛等它喝完之后才向前,迫不及待地喝起水来。那头野牛喝完,慢慢踱步,甩着尾巴驱赶蚊虫,嘴中反刍着白天吃下的草,哼哼几声,睁大着牛眼看着四周。 巴布巴普趴在离它们不远的地方不敢动弹,生怕不小心将它们吓跑。他摸了摸身旁,这才想起好像把长矛忘在那里了,可现在容不得他懊恼,这群野牛可能只是喝完水就走,他得赶快想办法。 很快,野牛们就将那小小的水潭喝了个干净,甩着尾巴看着领头的那头。领头野牛低哼了几声,朝着来时的路走了回去,另外几头牛跟着后面慢慢走去。 巴布巴普心中焦急,这可能是唯一的机会了,自己再不上去等它们走远可就麻烦了。幸好那领头的野牛只是在找一个地方休息,走了几步之后看了看,又低声叫了一声,四脚往肚子底下弯去,肚皮着地躺了下去,其他野牛见状也纷纷找了个地方躺下去。 他心中一喜,只要它们不走,那自己就有机会。往前爬了几步,惊起几只青蛙呱呱叫了几声,他赶紧停下,等青蛙离开之后才慢慢往前爬。 借着草的掩护,他爬到离那群野牛不远的地方便不敢再往前了,再往前就会被它们闻到气味。而且巴布巴普也没想到要怎么办,他知道野牛的速度,要是自己没跑过它们,别说鼻子了,到时候自己什么都得不到。 想了一会儿,他决定慢慢等待,等野牛们都睡着了,自己再捡块石头砸死一只就跑,其他野牛没办法带走尸体,自己就可以把鼻子带回去了,到时候哈米就要和自己住在一起了,一定要生许多孩子。 正想的高兴,他面前不远的一头野牛忽然一抬尾巴,拉出一块极大的牛粪,散发出独特的草臭味。那头牛想是拉的高兴,低哼了一声。领头的牛正在睡觉,睁眼看到它,立刻不满的低吼了一声。那头牛连忙夹起尾巴站起身,慢慢向后走去,领头牛不再去管它,将头搭在树根上又睡了起来。 巴布巴普看着那头牛慢慢向自己走来,只觉的心跳的厉害。他实在是没有想到领头的牛竟然还爱卫生,不允许它在睡觉的地方拉粪。此刻那牛越走越近,眼看就要踩到他了,也顾不得许多了,手在地上一阵乱摸,拿起一块石头站起身来朝那头牛砸去。 那头牛走的好好的,忽然被一块大石头砸在头上,顿时有些懵,看向前面,一个人影正站在面前不远警惕的看着它,立刻大吼了一声往前撞去。巴布巴普侧身闪过,在地上滚了滚,拿起一块石头站了起来。其他牛被它的吼声惊醒,纷纷站起来,看见巴布巴普正要再砸自己的同伴,都愤怒的吼叫了起来。 旁边的一头牛“哞”了一声,低着头向巴布巴普冲了过来,锋利的角一旦碰上非死即伤,后面还跟着其余八头牛,全都冲了过来。 巴布巴普顾不得其他,堪堪闪过那头牛的冲锋,往后面跑去。那几头牛穷追不舍,一直跟到他刚刚待的树旁才停下,看着那具尸体不敢上前,又不肯现在就走,气的“哞哞”叫个不停。巴布巴普几下爬上树,站在树上喘着气。 那几头牛叫了几声,又不敢上前,没奈何地往回走去,鼻中喘着粗气。被石头砸中的牛头上还流着血,恨恨的看了巴布巴普几眼,不甘心地跟了上去。 巴布巴普看着这群牛慢慢走远,又看了看天,祈求天神保佑后,不知道从哪来的勇气,跳下树,弯着身子快步上前。趁着最后那头牛不注意,双手直接抬起它的后脚钻到身上,用力站起身来,竟然将这头几百上千斤重的牛顶了起来仰面摔在地上。其他牛见状,回过身低着头冲来,巴布巴普眼见面前的牛越来越近,往前趴在地上侧身滚去,然后立刻站起来就跑,又爬回树上。 那群牛几乎气疯了,也不管地上的尸体,冲过来用身子直直撞向树。这棵树虽然不小,却也顶不住这些牛不停地撞,树叶不停地抖动,几枝枯枝纷纷掉落在巴布巴普身上。眼看就要支撑不住了,巴布巴普将心一横,将一根手腕粗细树杈扯断,然后用牙齿咬出一个尖,看准那头领头牛冲来的机会,从树上跳下去,将手中树杈狠狠刺向那头牛的脑袋。 随着一声惨烈的吼叫,那头牛的脖子被巴布巴普手中的树杈刺穿,另一头从喉咙透了出来,血慢慢滴在地上。巴布巴普借着刚刚下坠的势头骑在它身上,将手中的树杈慢慢往下用力。领头牛努力叫了几声,后腿弹了起来,想将巴布巴普甩下来。巴布巴普松开手死死抱住它的背,双手几乎要抓进它的肉里去。其他牛也被吓懵了,呆呆的看着领头牛在猛烈地跳了几次后再也跳不动了,身体倒向一旁的地上,喉咙处的血越流越多,很快形成了一处小溪。 它们叫了一声哞,慌不择路地跑去。那头被巴布巴普摔在地上的头此刻好不容易爬起来,头上的血还在流,呆呆的看着这一幕,叫了一声也跑远了。 巴布巴普感受到了胯下的牛动作越来越小,在它倒在地上之前跳开爬上树,一直等到它完全没有动静了才下来。看着面前的野牛的尸体,他兴奋不已,也不去管那群逃跑的野牛,原地跳起庆祝的舞来。 第十六章 酋长 早上醒来时天已经亮了,巴布巴普全身充满了劲,他昨晚睡的极香,梦中哈米已经和他一起生下了好几个孩子。树下野牛巨大的身体瘫倒在地上,喉咙处流出的血已经干涸,一群蚂蚁正聚在那里。这一晚上都没有任何动物打扰他,就连平时最讨厌的鬣狗都没有来过,巴布巴普也不去想其中的怪异,跳下树看着野牛,心中充满了激动。 他兴奋的叫了起来,这是他见过的最大的野牛了,可是自己竟然能够杀了它,这在之前他连想都不敢想。看了看四周,没有看到什么锋利的石头,他走上前,慢慢将插在野牛喉咙上的树杈慢慢抽出来,然后用那尖头在野牛尸体上划了几下。一开始没有划开,直到他慢慢用力才剖开它的皮,拿出一块肉吃了起来。 没有新鲜杀死的牛肉好吃,巴布巴普想着。 吃完了好几块肉,他看了看野牛的长角,想着自己把这个带回去送给酋长,他一定会把哈米嫁给自己的。可是自己手头没有什么工具,怎么才能把头弄下来呢。试着用手扭了一下牛头,可能是昨晚那喉咙处的伤口有些大,一扭之下竟又冒出些黑血。他见这好像有用,抱着牛头扭了一个圈,然后边用牙齿咬边用树划开,好不容易才把牛头割了开来。抱着牛头兴奋不已,将牛头高高举起,赞美天神赐予他的勇气和力量。 巴布巴普左手夹着那具尸体,右手拿着牛头,高高兴兴地往部落赶去。 四周的风儿吹过他黝黑的身体,将烈阳带来的酷暑降低了许多,天上的鸟不断落在树上,又被奔跑经过的巴布巴普吓的飞了起来。他奔跑在这片辽阔的大草原上,脚下的草儿被风吹的低弯过腰,像是在迎接他的凯旋。几头大象在水塘边玩耍,用鼻子吸起水晒向天空,形成短暂而绚丽的彩虹,巴布巴普却无心欣赏,他只想快点回到部落,不能被杂杂米儿抢先。 一直跑到了下午,太阳发出红色的光时,巴布巴普已经离部落不是很远了,再走不久就要到了。他不去想自己为什么能走那么快,将手上的东西夹紧了些,部落中的大树已经隐约可见了。他耳中听到了河水流过的声音,心中畅快,忍不住唱起歌来: “我们在草里追猎 我们在部落里死去 我们在河流中饮水 愿我成为天上的星星 为部落祈求母神的保佑 小鸟啊 唱首欢乐的歌吧 赶走那讨厌的鬣狗和野狼 我会为你祈求母神的保佑”1 他的歌声越来越大,他离部落的脚步也越来越近,终于,在太阳完全落下去之前,他走到了部落下面的小河边。 一个女人在那里提水,听到歌声抬头看去,见有人朝部落极速跑来,连忙叫了几声。 “是哪位勇士回到了母神保佑的地方?” 巴布巴普挺起了胸膛。 “是巴南阿尔的大儿子,巴布巴普。” 那女人惊喜地跑过来大声叫道:“巴布巴普,巴布巴普,你猎到野牛了吗?” 巴布巴普骄傲地将手中野牛头举起。 那女人站的远,看见他右手将一个野牛的头举起,立马大叫道:“巴布巴普是部落的勇士,是天神赐予部落的勇士。” 巴布巴普已经听出这人是酋长的第三个老婆柯儿了,他冲她笑了笑,挺着胸膛上山回到了部落。 部落中的人有的在大树下聊天,有的在空地上生火烤鱼。巴布巴普抬着头从他们面前走过,向着酋长所在的屋子走起。 其他人目瞪口呆地看着他手上的两个东西,一个是巨大的野牛头,另一个则是根本没见过的东西,全身雪白,有着人的身体和鸟的翅膀。人群面面相觑,站起身来跟在巴布巴普后面。 巴布巴普察觉到自己身后的人越来越多,他只觉的骄傲。走到酋长的屋子不远处,他将那尸体放在一边靠着树,另一只手举起牛头继续向前走。后面的人群一半围在了那具尸体议论纷纷,另一半则跟着巴布巴普朝前走去。 走到酋长屋子前,他的第四个老婆正在外面给酋长最小的儿子洗身子,见一大群人过来吓了一跳,仔细一看,见是巴布巴普回来,忙敲门叫道:“酋长,巴布巴普回来了,巴布巴普回来了。” 门应声而开,出来的却不是酋长,而是哈米。她惊喜的看着面前举着野牛头的巴布巴普,高兴的不知说什么好,赶紧对屋中催促父亲,听到他的声音后退到了一旁,眼睛紧盯着巴布巴普。 巴布巴普只觉得心都快跳出来一样,他故意不去看哈米,将胸挺的更直了,野牛头也举的更高了些。酋长从屋子中走出来,一眼便看到了门外的巴布巴普和他手中巴不得全部落人都看到的野牛头。 酋长看见了他手中的野牛头,巨大的牛角冲着天,眼睛紧闭,鼻子上全是打架留下的伤疤。酋长知道这一定是头领头牛,他走过去举起巴布巴普的手冲众人说道。 “巴布巴普是部落的勇士!” 人群沸腾了起来。酋长这是承认了巴布巴普的成年礼已经完成,每多一个勇士,部落就多了一份力量,每个人都为之高兴。巴布巴普黝黑的脸涨的发红,他忍不住望向酋长后面的哈米,见她也看着自己,立刻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 酋长欣慰的点了点头,又看着后面聚在树下的人群有些不高兴。部落中有了个新的勇士,意味着力量又增强了一分,其他部落要来侵略也会好好想想,在每个人都高兴的时候,那些人在干嘛? 酋长朝那里走了过去,训斥道:“你们在干什么?为什么不去为新的勇士祈祷?” 那些人听到酋长来了,立马散开了一条路,一个小孩子望着酋长说:“酋长,这里有一只大鸟。” 酋长看到了她说的大鸟,那是一个全身雪白,背后长着翅膀的人形生物。 酋长的身体就像是被雷击中一般愣在原地,然后猛地冲上前,仔细观察起这个“人”来。它长着人类的脸和身体,没有肚脐眼,没有胸和生殖器。重点是背后的翅膀,酋长仔细检查了一下,发现这确实是与它身体连接在一起的之后,呆在了那里。 他小时候被老酋长送去学习过一段时间,读到中学才回来。他认字,会说一些法语,知道世界上有其他国家和不同人种,但看到面前的生物,他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是谁带回来的?”酋长站起身喊道。 巴布巴普低着头走过去:“酋长。” 酋长看着巴布巴普,深吸了一口气问道:“你是怎么找到它的。” 巴布巴普注意到酋长说的“它”不是指人,顿时心如死灰,无力地将自己的经历说了一遍,然后等待着酋长的责罚。等了许久都没有等到,抬头看去,酋长脸色发红,似乎是在极力压制着自己的激动之情,巴布巴普更不敢出声了,心中害怕至极。 刚刚还那么高兴,现在就可能要被大地母神抛弃,想到自己被架在火上烤死的场景,他不由得打了个寒噤。 这时太阳已经完全落下了山,只有余晖洒在了西边的天空,将整片天空照的一片血红。 酋长突然笑了起来,对着众人说:“让我们升起火来,一起庆祝天神赐予我们一个新的勇士。”周围的人立刻欢呼起来。 巴布巴普听到生火,连忙问道:“酋长,我之前为这个......向大地母神祈祷它能回到大地的怀抱,但是那个时候我不知道它不是人,所以......”说到后面他快哭出来了。 酋长笑道:“巴布巴普,大地母神不会责罚你,祂为我们送来了一个勇士,不会伤害我们的卑微的生命。” 巴布巴普终于松了一口气,酋长说大地母神不会责罚,那么他就不再有任何顾虑,重新陷入狂喜之中。众人将他抬起往天上抛去,然后又稳稳接住,一路朝火堆旁走去。 有人拿出了牛皮做出的鼓,围着火堆不停边跳边打。巴布巴普被放了下来,拉着旁边哈米的手,边跳边唱,赞美天神和母神赐予他们的生命。 在狂欢中,巴布巴普看到酋长吃力地抱起那具尸体,慢慢走回自己的屋子。 注:改编自《赛德克巴莱》片尾曲《赛德克巴莱之歌》。 第十七章 消逝 狂欢持续了大半夜,直到月亮高高的挂在天空中时,部落里的人才回到自己的屋子中。巴布巴普跟哈米分别后,跟随母亲回到家里。她今天格外高兴,跳舞的时候抱着巴布巴普亲了许多次,弄的他整张脸都是口水。回到矮小的屋中还兀自笑个不停,吵醒了躺在床上睡觉的最小的弟弟。 母亲将大哭的弟弟抱起来,轻轻拍打着他光洁的屁股,嘴上轻轻哼了几声歌,他便很快就睡着了。 巴布巴普看了一眼屋子问道:“父亲呢?” “和部落里的男人一起去找东西去吃了。” 巴布巴普点点头,部落中的男人有一半一个月出去一次,几天内就会回来,为部落里的女人和小孩带来新鲜的肉。他躺在了自己的床上,感觉这床已经有些小了。 “母亲,我想和哈米住在一起。” 母亲转过头来兴奋的说:“好啊,这样我们以后分到的食物也会多一点,酋长会照顾他女儿的。” 巴布巴普没有回话,从屋子缝隙中透出些许月光射在他的胸膛上,让他想起哈米那双明亮犹如星星的眼睛。 此时,部落的另一边。 酋长的屋子是整个部落最大的,这样才能容得下五个老婆的生活。 在最里面的隔间中,一抹昏暗的灯光亮起,那是一把造型古朴的手电筒发出的光。酋长手中拿着许多年未用的手电筒,照着面前的尸体,手因为激动而不断抖动,使得那光也忽上忽下,如同黑暗中的萤火虫。 在一遍遍确认之后,酋长才关上了灯,坐在地上思索了起来。 遥远的记忆开始复苏。 在他很小的时候,被上一任酋长,也就是他的父亲送到了一位传教士下学习了一段时间。那个法国白人告诉他什么是太阳和月亮,又教他使用现代武器,还偷偷带着他学习《圣经》。直到十三岁,他的父亲接他回来时,听着他满口的上帝天使,就再也没送他去过了。 在几十年的岁月中,上帝与天使不曾眷顾于他,天神和母神也从不倾听他的祈祷,他只能选择忘记,用更诚挚的心去换取天神的原谅,原谅他因为无知而犯下的罪孽。终于,经过几十年不断诚挚的祈祷与忏悔,他终于获得了天神和母神的原谅,为他降下了唯一的儿子。在将近五十岁的年纪还能生儿子,这不是天神和母神的怜悯又是什么呢? 外面传来的哭声将他惊醒,随后是吸奶的呜呜声传来。他知道,部落的狂欢到了尾声,他那几个年轻的女人回到了家中吵醒了他唯一的儿子。 但是他还没有出去的打算,看着面前的尸体,他的血慢慢冷了下来。 酋长尽力不去想“天使”这一概念,可是越不去想,脑中越是浮现出扇着翅膀的天使形象。无论按照什么定义来看,这都是他小时候学习到的天使形象。如果天上有天使的话,那就会有上帝,那么天神在哪?难道祂真的不存在吗? 想到这里,酋长立马跪了下去,全身趴在地上,祈求天神和大地母神原谅自己大胆妄为的想法。他比部落中其他人知道的多一点,可也正因为如此,他比部落中的任何人都更相信天神的存在。 在长久的祈求之后,酋长终于站起身来。看着面前的尸体,他决定就放在这里,不能让部落中的其他人知道这是什么,不然可能会为部落招致致命的惩罚。他走出隔间,看着外面的五个老婆和四个女儿,警告她们不能靠近这个隔间,否则会招到天神的惩罚。他打定主意,明天,不,现在就把这里封起来,不准任何人进去。 ...... 时间过的很快,草原上的草黄了又青两次之后,哈米为巴布巴普生下了一个儿子。 当晚,在杂杂米儿嫉妒的眼中,巴布巴普在火堆旁将儿子高高举起,用祖父的名字为他命名为巴耶杂杂,意为大地母神的眷顾。然后将架在火堆上的野羊生殖器割了下来,放在刚刚出生两天儿子的肚子上,在他嘹亮的哭声中跳起舞来。众人大喊起来,拿着鼓疯狂地拍着,庆祝部落中有了一个新的生命。在不停歇地跳舞唱歌好久之后,众人都有些跳不动了,动作也慢了下来。 这时,酋长佝偻的身形慢慢走到火堆旁。他看了看高大的巴布巴普,晃了一下神。两年前他都还没这么高的,这两年时间内,他如同草原上刚入春的小草一般迅速生长,很快便超过了部族中任何一人,即使在周围部族中,也没有一个人比他更高大强壮。因此,在每年的狩猎中,没有人愿意与他们部落争抢食物,也再也没有人敢来挑战他们部落了。 巴布巴普虽然知道自己的强大,但仍然不敢对酋长不敬。他恭敬的给酋长让了路,让他靠近火堆割下野羊的头,然后带着众人一起感谢大地母神的赐予后,将这头野羊分给众人吃下。 吃完后,狂欢也该结束了。众人各自回到自己家中睡觉,酋长却叫下了巴布巴普。 他咳了几声,看着巴布巴普说道:“巴布巴普,我很快就要回到母神的怀中去了,你以后就是部落的酋长。” 巴布巴普有些慌张,连忙说:“酋长......我不会当。”他并没有悲伤于酋长的离去,万事万物最终都会回归母神的怀抱,就像每年都会有新生儿出生一样。 酋长没有说话,他闭上眼睛,听着微风吹过树叶的声音,那是大地母神的呼唤。 “天神会指引你的。” 巴布巴普望了望天,除了漫天银河,他什么都没看见,但隐隐感觉上面有东西在注视着他。 “可是,酋长,你的身体看起来还很好,母神也许不会那么急着叫你过去。”巴布巴普对这个酋长心怀敬意,见他表情落寞,不由宽慰道。 酋长笑了笑,看着天上的明月:“这几天我总是会梦见到我的父亲,他问我族内人口是不是变多,草原上的草是不是比以前更多,可是当我醒来时,只能模糊看到他的影子,再睁大眼睛的时候,他的身影已经消失不见了。”他的表情变得如梦似幻起来:“除了他之外,我还能见到族内以前的很多人,有你父亲的父亲,你妈妈的妈妈,他们都在问我怎么还没来见母神,我不能让他们等的太久啊。” 巴布巴普只在很小的时候见过父亲的父亲,妈妈的妈妈,可他们早已经去见母神了,他不是很明白为什么酋长说自己现在还能见到他们,扬起的头微微低下去看酋长。 “我老了,巴布巴普。”酋长叹口气说:“老了之后,当我一个人的时候,以前的那些被母神收留的朋友都会再次遇见,你以后也会有这一天的。” 酋长说罢,慢慢走回了自己的草屋,在巴布巴普的眼中,他的背影带着莫名的哀伤。 树叶青了又黄。 巴布巴普成为了新酋长,整个部落都没有异议,就连一直不服他的杂杂米儿也没有说话。他搬进了酋长的屋子,继承了他的五个女人,为他举行了盛大的回归仪式,甚至邀请了其他部落的头领前来。大家都很尊敬这位活了很多年的酋长,但具体是多少年谁都说不上来,只有东边部落的一位长老说他刚刚生下第一个孩子,酋长就成为了酋长。草原上的角马来了又去,有三个双手双脚加起来那么多次。 这个长老说的话让人昏头,巴布巴普也不去理他,让众人将白天猎到的两头野牛和一头野羊放上火架慢慢烤着,他带头跳起了舞,既是为了庆祝收获,也是为了向大地母神祈求酋长的回归。巴布巴普抬头看着天上,每一颗星星都在向他眨眼,他也不知道酋长是不是已经变成星星在天上看着自己,他只觉得浑身都充满了力量,疯狂扭动着身躯,发出让其他部落的人畏惧的吼叫,跳着祈求的舞蹈。 这次一直跳到月亮顶在头上,巴布巴普才将食物分给众人,然后将其他部落来的客人安排到不同的地方,这一天的狂欢才算结束。 第二天,酋长的身体已经埋在了地下,等到明年就再也没有人记起他埋葬在哪里了。一切都是从大地母神那里获得的,那么一切都应该还回去。 其他部落的人都已经离去,他们会向各自部族传诉着巴布巴普的强大,并警告自己的部族不要侵犯他们的领地。 哈米告诉巴布巴普,父亲屋后有一个秘密,他进去后才知道那是当年自己带回来的长着翅膀的尸体,他几乎已经快忘记这件事了。这尸体仍然和以前一样,没有任何腐烂的迹象,只有身上落满了灰尘。 “这世界上有很多和我们不一样的人,在你很小的时候,从远方来了一个矮人,为我带来了这个东西。” 巴布巴普将酋长口中的那个东西(手电筒)与他一起埋进了大地中,用不了多久,这里就会长出青草,被野牛或者其他什么给吃掉。 他在空地中心升起了篝火,然后在篝火旁边插上一根大木棒,将那具尸体绑在了木棒上面,围着篝火跳起了舞。自从发现这具尸体后,巴布巴普的身体才变得越来越强壮,周围部落也再也没有人敢惹他们,他相信,这是大地母神赐予他们部落的礼物。 酋长临死前并没有说怎么安排这具尸体,他平静地死去,就像青草在无人关注的角落,默默生长。 火光的映射下,尸体的脸忽明忽暗,在这鲜有外人到来的原始部落,这群人围着火堆狂欢,声音传到远方,吵醒了安静休息的昆虫。它们震开翅膀,飞向更遥远的世界。 第十八章 旧事 又过了不知道多久,草原又变的枯黄。动物们纷纷朝更远处跑去,巴布巴普也不得不带着部落中的男人去更远处捕猎。 正当他们在一条河边休息,准备继续去追逐那群走失的角马群时,忽然听到了一阵巨大的轰鸣声,一个长着两只大眼睛的铁牛冲了过来,停在他们面前。 巴布巴普拿起长矛,全身戒备。 铁牛停下之后,忽然从侧面的肚子中走进来一个人,他身上穿着一层奇怪的,不知道用什么做成的黄色树叶,眼睛大的吓人,甚至遮住了一半的鼻子。他慢慢走到巴布巴普面前,举起双手,用不知道哪的语言说了几句话。巴布巴普完全听不懂,只觉得他说的话就像是野牛的嚎叫,又觉得像是从喉咙中发出的吐痰声。 巴布巴普举起长矛,示意他不要再靠近,看了看身后的人,没有一个人能听懂他说了什么。他又转了过去,大声问他:“你是人吗?” 那人明显愣了一下,举高双手喊了几声。巴布巴普仍旧没有听懂,戒备的看着他。 这时,从铁牛的另一边,下来了两个人。其中一个身上也有着和刚刚那人一样的东西,眼睛也非常的大,一半盖在了鼻子上。他举起手,露出白色的皮肤,巴布巴普听到后面的人声开始嘈杂了。另一个人没有穿那种东西,他举着双手喊道:“母神保佑,你是巴布巴普吗?” 巴布巴普总算听到了熟悉的语言,松了一口气,但还是没有放下手中的长矛问道:“你是哪个部落的?这些又是什么人。” “我是胡狼部落的,这些人都是我们部落的客人。” 胡狼部落在太阳落下的位置,之前酋长回归大地时说话的长老就是胡狼部落的。巴布巴普曾听人说胡狼部落总和草原中的其他部落来往交换食物,只是因为之前酋长的限制,很少与这个部落的人有过交往。巴布巴普这才放下长矛,走上前去。那两个人都很高了,比部落里任何人都要高,但巴布巴普还是比他们高一个头。 “你们来这里干什么,这是我们部落的领地。” “我们是来追逐角马的,但是我们不是要猎杀它们,是想观察他们。”胡狼部落的人向旁边人说了几句话,那人又对他回了几句话后,他才转向巴布巴普说道。 巴布巴普搞不懂什么叫做观察,在他看来,角马就是用来吃的。 那有着白色手臂的人摸了摸眼睛,竟直接将它摘了下来。巴布巴普吓了一跳,拿起长矛好好看去,才发现他的眼睛和自己差不多大,仍然长在那个位置,那刚刚黑色的是什么? 巴布巴普正想问胡狼部落的那人,那有着白色手臂的人却向他说了一句话。 “我们现在就走,不会打扰你们的。”胡狼翻译说。 巴布巴普看了看后面部落里的其他人,见他们都盯着那人露出来的手臂和脸,眼睛滚圆。那人笑了笑,又说了几句话。 “他说你们可能从来没有见过白色的人,所以会觉得神奇。”胡狼部落的人翻译着他的话。 “谁说的,我们见过一个和他一样的人,后面还有着一对翅膀。我们只是没见过还活着的白色的人。”一个不忿声音从巴布巴普后面传来。 巴布巴普挥了挥手,示意那人不要再说。天神赐予部落的礼物,不应该有太多外族人知道。他朝那个胡狼部落的人催促道:“赶紧走吧,天神保佑你。” 胡狼部落的人将刚刚的话翻译给了两人之后催促他们赶紧走,巴布巴普可不是好惹的,曾经听说他一个人就能杀掉两只野牛。 但那两个人没有动,反而呆住了,彼此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不可思议的眼神和深埋其中的狂喜。 ...... 让·瑞迪·德布罗意正端着枪从基地前走过,他的身后跟着的十几名士兵站成两队依次走进基地的大门里。 “立定!”瑞迪大吼了一声,士兵们立刻停下了脚步。 “今天谁站岗?”瑞迪看着那两队人问道。 “雨果!”“罗丹!”两个人站了出来。 “哦,文学家和雕刻家!”瑞迪善意的调侃使队伍发出阵阵轻笑声,他挥了挥手:“你们注意点,主要是小心野兽。要是有情况立刻通知我。” “是!长官!”雨果和罗丹的声音很大。他们并不担心瑞迪口中的野兽,如果它们来了,今晚还能加餐。在这片广袤的大陆上,他们能品尝到太多以前见都没见过的美食了。 瑞迪将小队解散后,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他先煮了一杯咖啡,然后端起来坐在电脑上准备和国内的妻子接一下视频。 视频接通后,那头的妻子正抱着女儿对着他说:“瑞迪,你的女儿有些想你了。”她将女儿抱了起来让她稚嫩的脸面对镜头,女儿看到了屏幕中的爸爸,伸出小手抓了过去,口中咿咿呀呀不知道在说什么。瑞迪心中一颤,将脸凑近屏幕,仿佛这样就能感受到女儿的温度一样。见女儿缩回手,他才重新坐好,看着妻子诉说着想念。 在这异国他乡的日子里,似乎只有女儿的脸能让他排解寂寞。 聊了半个多小时后,电脑发出滴滴的声音,提示他这次会面快结束了。他隔着几千公里的空气亲吻了妻子一下,然后看着屏幕慢慢变黑。这时,一阵嘈杂的声音从门外传来,他正要站起来时,大门被猛地撞开,一个身影冲进了屋内,身后跟着两声斥骂。 瑞迪手摸向腰上的手枪,正要拔出来时才看清楚面前这人是谁。自己同母异父的弟弟亨利·德布罗意喘着粗气,正看着自己,面色涨的通红。 瑞迪让跟着后面的雨果和罗丹先出去,然后将门关上,看着亨利问道:“怎么了?我亲爱的弟弟,是谁让你丧失了风度?” 两人虽然是同一个母亲,但从小关系并不怎么好。他们的妈妈在生下瑞迪不到一年就坚决与丈夫离婚,然后火速再和亨利的父亲结婚。这本身并没什么不对,只是在后来瑞迪才知道,他们之所以离婚,是因为父亲检查出了癌症,而他的母亲没有一丝与父亲同甘共苦的想法,在通过医院的同学透露有可能是癌症时就办理了离婚。 他的这个弟弟曾随着继父在美国念了几年书,沾惹了那里的自大与散漫,他还记得当亨利回国后,听到法国不过感恩节时眼中的震惊与不解,似乎不过这节的人都是没有风度的野蛮人一样。在后来的日子里,亨利所谓的美式幽默让瑞迪总是感到不自在,索性便找借口时常不回家了。但每次过圣诞节时,家人齐聚在一起,母亲总会叮嘱二人要和睦,在逐渐老去的她看来,这两个自己生下的儿子相亲相爱是必须的。 但可惜的是两人好像都不怎么听她的话,除了必要的聚会,二人私下极少接触。瑞迪只知道他现在是一个报社的记者或是其他的什么,需要观察非洲大陆上迁徙的角马,才在一个月前在这里见过一面。 亨利看了看四周,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递给瑞迪,抓起一壶水一口气喝完,擦了擦嘴开门见山的说:“这是昨天我在当地的一个原始部落拍下来的。” 瑞迪狐疑的低下头看去,这张照片照的不是很清楚,依稀可以辨认处是一处空地,上面点起了篝火,一群只遮盖着生殖器的黑人在跳舞。瑞迪忽然瞳孔变大,呼吸也变的急促起来。他看到,篝火的旁边有一根手臂粗细的木棒插在地上,上面绑着一个人,这照片模糊的画质并没有照出那人的脸,但是他的身后有一对垂下去的翅膀。 瑞迪抓着亨利问道:“这是什么?” “你知道这是什么的。” 瑞迪看着照片,迟迟不愿松手,眉毛越来越紧,喃喃道:“这不可能......” “哥!”亨利上前一步靠近瑞迪,低下头轻声说道:“我在近处认真看了,它......他身上有一对长在身体里面的翅膀,绝不会有假,我向上帝保证。不管这是什么,一定要把他抢到手。那群原始人告诉我,那是一具尸体,而是三年都没有腐烂。” “我的上帝!”瑞迪声音有些发颤:“怎么做?你没有尝试着说服他们吗?” “他们绝不会交给别人的,他们认为交出去会有灾难降临。”亨利的眼中盛开着一朵极度兴奋的欲望狂花。“我们没有任何机会能夺取他,除非......将他们全都杀了。” 瑞迪没有被这句话吓到,反而冷静下来,在房间中不停踱步:“我要向上层汇报。” 亨利点点头说:“当然可以,让国民议会和驻外部队的那群蠢猪先讨论一个月,然后再让他们派出其他特种部队去。或者某个蠢驴走露了风声,让这个国家的人先知道,这样我们可就成为了圣人。” “你没必要讽刺我,弟弟。我只是做一个军人该做的事罢了。” “是的,我亲爱的哥哥。你可以再犹豫半个月,等着那个加拿大人先比你行动就更好了。” “什么?还有别人也知道了?”瑞迪转过头说。 “当时我是和报社的黑人同事一起去那里的,我们想拍一些很棒的照片,你知道的,我们报社就是干这个的。我们请了一个和外面有些交流的原始部落向导,给了他一些东西,就是军刀和饼干什么的。然后在路上遇到了另一个原始部落,从他们口中知道有一个长着翅膀的白人。我和那个加拿大人将车上所有的东西都给了他们的领头人,才获准去到他们的部落。当天晚上他们在跳那该死的舞时我偷偷拍了这张照片。”亨利将前因后果全都说了出来:“昨晚,等他们都睡觉的时候,我开着车跑了出来,一直到现在才碰上你们,我那可怜的同事还在他们的部落里。” 瑞迪眼睛发亮:“也就是说他还没有走?” “那当然,他的身上有我们报社的定位器,不然我为什么要把他留在那里呢?” 瑞迪跑到桌边拿起电话又放下去,犹豫片刻后看向亨利:“你确定那是原始部落,不与其他人有过交流?” “是的,我谨慎的哥哥。” 瑞迪没有在意他的挖苦,想了片刻终于下定决心,带着亨利走出了房门,在外面吹响了哨声......注 注:写这章时笔者想了很久,上面几章都是巴布巴普的回忆,自然应该用巴布巴普的视角来写的,但是那样就很难交代接下来的事了,所以才换了视角,这毕竟是网络小说,如果按严肃文学那么写的话,会对观看体验有一些影响,所以希望读者朋友理解。 第十九章 夜奔 巴布巴普看着面前的白人,心中冒出一种奇怪的不安。 “没理由的。”巴布巴普心中想到。这群人最高的都比自己矮半个头,而且只有不到十个人,没什么好值得担心的,更何况他们还带来了美味的食物。 他看见那个头上长着长长黄毛的白人往一个木碗中倒上了白色的水,哈米接过去给自己的儿子巴耶杂杂喝了一口,他幼小的脸上立刻浮现出惊喜的微笑,伸出手抱起木碗一口气全都喝下下去,嘴角流出一些白色的水滴在地上,慢慢形成一个小小的白色水潭,又很快消失在了地上。 “巴布巴普酋长,瑞迪和亨利先生很感谢你们的收留。”耳边传来胡狼部落那人的声音。 巴布巴普不太清楚什么是“先生”,但他从话中知道对面那两个白色的人是在感谢自己。 “告诉他们,所有的人都是母神的孩子,在食物充足的时候,我们自然全都是兄弟。”巴布巴普表达了自己的善意后又说:“但是,胡狼,为什么这个人昨天忽然消失不见,今天又带着这么多人来了呢?我有点不明白他们的意思。” 他记不住胡狼部落那人长长的名字,就直接叫他胡狼。胡狼将他的话翻译给那两个人后,他们相互看了看,然后昨天消失的人微笑着向巴布巴普说了几句话。 “昨天晚上我听到了大地母神的教诲,让我来将族里多出来的食物交给你们,所以我连夜跑了回去通知我的族人,他们希望能和我一起来见你这样强壮的人。”胡狼将他的话翻译了出来。 巴布巴普有些自豪,他强壮的身体已经在这片草原上出了名。在这片土地上,强壮意味着充足的食物以及强大的武力。他相信了这两个白人的话,只是有些可怜他们那苍白的肤色。也许是他们自己也知道自己的虚弱,所以才有树叶把身体挡住,不让其他人看到。巴布巴普看了他们一眼,眼中全是怜悯,他对胡狼说:“他们既然听从了母神的指令,也就是我们的客人,我们会让他们吃的很饱的。” 在这里,让一个人吃饱是一种崇高的礼仪。 胡狼将他的话翻译过去之后,那两个白人立刻拿出一把短刀交给了巴布巴普。 “这是他们的礼物。”胡狼说道。 巴布巴普接过刀,起先有些不熟悉,仔细摆弄了一阵后,立刻就明白了这是什么东西。他兴奋地离开了几人,走到旁蹲下去,将刀狠狠地插进土里,看到它锋利的切开了地上的杂草,高兴的咧嘴直笑。 “原始人的可怜大脑。”亨利看着面前的黑人,轻声对着瑞迪说着,声音压的极低,没让胡狼听见。 “少说话!”瑞迪训斥道:“你那个黑人同事呢?还有,天使......不,那具尸体呢?” “尸体应该要晚上等他们狂欢时才会拿出来,我同事还在那边与一个原始人鬼混。”他指了指不远处,他的同事正在原地跳着街舞,看的前面的部落少女目瞪口呆。 瑞迪眯了眯眼睛看去:“他应该还没那么蠢,大概是想从她那里知道些什么东西。” “也许吧,天就要黑了,我亲爱的哥哥。你的士兵都做好准备了吗?” ...... 当月亮发出第一缕微光的时候,部落里就开始生起了篝火,哈米兴奋的告诉巴布巴普,今天看见那些白人用什么东西一指,火就生起来了,比平时不知道快了多少。 “他们有巫术!”哈米斩钉截铁的说,把抱着自己的孩子往背上挪了挪。 “我问过他们了,这是母神赐予他们的礼物,用来弥补他们的弱小。”巴布巴普看着围着火堆的几个白人说:“你看他们的身体,就像白云一样,要是有风吹来,可能都会散去。” 哈米赞同地点点头:“感谢母神赐予你强壮的身体。” 巴布巴普站了起来,吩咐人在篝火旁边竖起一根木棒,自己走进了屋中。 亨利用手肘碰了碰瑞迪,示意他看着巴布巴普。只见他走进这部落中最大的房中,不一会儿又走了出来,手中抱着一个东西。 瑞迪只觉的心头直跳,等巴布巴普走近些之后,他脑中忽然一炸,瞬间什么都看不见听不清了,眼中只有他手中那具尸体。 那是一具光洁的身体,白色的头发无力地垂向地面,脸色平静而优雅,看不出是男是女。脖子和手臂在火光中闪烁,胸前没有乳头,没有肚脐眼,往下看去,甚至连生殖器也没有。后背则是一对巨大的翅膀,被风微微吹起,像是随时就要脱离巴布巴普的身体飞向天堂。巴布巴普抱着它,从远处走近火堆,然后举起来向众人展示这天神赐予的礼物。 瑞迪看着面前的场景,犹如看着一副绝美的油画,竟看的有些呆了,直到被亨利轻轻叫醒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而其他人并不知道。 他带来的几个士兵有的呆在原地不知所措,有的立刻跪了下去开始忏悔。 巴布巴普奇怪的看着他们,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害怕。他将尸体挂在木棒上后,那群白人立刻围着木棒看去,他们双手合十放在额头上,口中喃喃自语。 “这是他们的祖先。” 巴布巴普看向发出声音的地方,胡狼翻译着那两个白人的话。 巴布巴普有点不太明白“祖先”是什么意思,但也知道那是很尊贵的人物,就像酋长一样吧。他不再去想,将白天猎到的野羊放在火架上开始慢慢烤,然后和部落里的人一起跳起了狂热的舞蹈,把那群哭泣的白人声音都压了过去。 亨利向瑞迪使了个眼色,他们努力不去看挂在木棒上的尸体,拉着旁边人的手开始跳起舞来。 月亮慢慢升到正空中,巴布巴普和族人们纵声高歌: “母神啊母神 伟大的母神赐予我们一切 我们总会回归母神的怀抱 我们将变成天上的飞鸟 我们将变成地下的大树 我们将变成河里的鱼儿.......” 他们的声音越来越大,惊的四周歇息的鸟儿纷纷飞起。 在令人目眩神迷的热情里,巴布巴普慢慢觉得自己的身体有些没力了。起初他以为这只是长时间跳舞后身体有些吃不消而已,但很快他就发现并不是这么回事了。身边的族人一个个地倒了下去,他正要搀扶起倒在地上的哈米时,身子一软,不听使唤地倒在了地上。 巴布巴普尝试着动一下,却发现平时强壮的他连手都抬不起来了,心中惊惧万分,用尽全力才抬起头睁着眼睛看去,只见刚刚正在跳舞的白人冲到中间将那具尸体小心翼翼地放了下来,眼中射出狂热的光。 “这些人怎么办?”亨利看着躺在地上的人群说。 “他们在三个小时之内都不能动,该干什么你应该清楚。”瑞迪沉默了一下说道。 “这些黑鬼用他们肮脏的双手触碰天使的身体,本来就是不可原谅的。更何况他们还是可恨的异教徒。” “好了,我的士兵们有自己的想法,不需要你再鼓动他们。”瑞迪看着跪在地上沉默的士兵,他们的眼中已经射出仇恨的光芒。他低头看着面前的天使尸体,眼睛逐渐变的柔和起来:“多么美丽的身体......” 就在他感叹时,亨利已经带着他的士兵拿着枪走向了那群躺在地上的黑人了。 子弹喷着火射入赤裸的身体中,穿过柔弱的胸膛洞穿了地面。“再见了,我可怜的向导和同事。”亨利开枪将同事和胡狼杀死,然后绕着篝火走了一个圈,所到之处,加了消音器的手枪沉闷的声音带来一个个生命的终结。 “停下!别跑!”在子弹的间隙中,一个声音响了起来。亨利赶过去时,一个士兵正对着不远处的草丛扫射,机枪的哒哒声响彻整片天空。 “发生什么事了?”瑞迪放下尸体跑过来。 “报告长官,那个最高的黑人趁我弯腰的时候把我摔在地上跑了!”雨果敬了一个礼。 “废物!”瑞迪看着雨果破损的衣服破口大骂。 “一个原始人而已,连话都不会说,没必要这样。”亨利走过去打了个圆场,巴布巴普虽然是酋长,却也只是个只会说本部落语言的文盲,更何况在这种一望无际的平原上,他又能跑到哪里去,等天一亮自然无处可藏。 瑞迪放过雨果后,看着在一地尸体边上悠闲的散步弟弟,忍不住说:“我听说你毕业于神学院?” “是的,在德国,可能妈妈给你提过?”亨利在火光中微笑。 “也许我现在明白了。”瑞迪并没有说自己明白了什么。 亨利仍然微笑着:“我亲爱的哥哥,你应该清楚,希特勒出生在奥地利。”他低下头趴在微微喘气的哈米胸口,感受着她最后的呼吸:“上帝会审判他的罪孽。”哈米的呼吸越来越微弱,直到胸口不再起伏。她才两岁的孩子仰天躺在她身边,额头的洞还在流着红色的血,早已丧失生机的眼睛呆呆的看着天空。 亨利将他眼睛合上后站了起来,看向瑞迪和他怀中的天使,微笑着说:“而我们会下地狱。” 第二十章 秘画 山谷大厅里。 巴布巴普的声音慢慢低了下去,他身子摇摇欲坠,似乎随时都会倒下,还是强撑着继续说着:“我丢下了哈米和妈妈,一个人跑了......” 一滴眼泪从他眼中落了下来,砸在地上,溅起小小的泪珠,他再也说不下去,双手捂着脸痛哭起来,声音犹如非洲野牛的悲鸣,让在场的众人长久的沉默着。 于连被他所说的事深深震撼了,好半天没回过神来。巴布巴普说的应该不会有假,那么那具长着翅膀的尸体是什么就毋庸置疑了。在与和尚、道士等人的接触中,他慢慢接受了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奇异事情存在,但此时听到死去天使的消息,他还是忍不住心惊胆颤。 巴布巴普哭了一会儿停下,站起身来回到“清”字房间,将门紧紧关上。 厅中的众人继续沉默着,良久,和尚才掏出了一根烟,打火机的声音将沉默打破后,他吸了一口烟,从嘴里吐出烟雾,眯着眼睛说:“看来,最坏的情况已经发生了。” “西方的天使陨落,我们这边邪物频出,连一千年前的老怪物都能再次出山,还能坏到哪里去。”李子昂小小的身子往沙发上一靠,伸手摸去和尚的口袋要取一根烟,却被他挡住了。 “小孩子别抽烟。”和尚笑道,旋即表情又变得严肃起来:“那边出事了,我们这边也不会平静,以后的日子越来越难,得早做准备。” “能做什么准备,只能走一步看一步罢了。”道士不知从什么地方掏出了一瓶酒,一口气喝了半瓶。 众人又沉默了一会儿,白泽站了起来说:“不管怎样,该做的事总要做的。世道再变,那些东西也不能出来。”其他人仍旧沉默着,互相看了两眼后,白泽悠悠叹了一口气,面向文竹说:“文竹,麻烦你带于连去看一下,我们在明室等你。” 文竹站起身来,冲着白泽点点头,碰了一下于连,示意他跟着自己。 于连将肩上的山狸拿了下来,将它递给白泽,与他的眼睛对视了一下后,于连转过头,跟着文竹走去。 沉默地跟在文竹后面,走进过道,在一扇门前停了下来。她打开门时,于连似乎闻到了硫磺的味道,里面的空气稍显混浊,她等了一会儿让气味慢慢消散了一些才走进去。文竹在墙上摸索了一阵打开灯后,于连才看清这房间布局。 房间不大,四面的墙壁雪白,正中放着个桌子,上面则是一个古香古色的箱子,旁边放着一支笔和一个笔记本,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其他东西。 文竹走到桌边打开箱子,从里面拿出一个卷轴,缓缓铺开在桌子上。 于连走上前,他本以为这卷轴是一副古画,却发现上面什么都没有,只有白纸慢慢展开来。正要发问时,看到文竹忽然咬了一下自己的手指,然后将血滴在白纸上,如同一滴墨水滴在清水中,那滴血发散开去,将整片白纸都覆盖住了。 文竹收起手,从桌上拿过笔和笔记本认真的看着面前被血染红的白纸。忽然,白纸上的血翻腾起来,像是波涛的洪水般翻涌着,纸却纹丝未动。血慢慢变了颜色,白纸也由一片猩红变得五颜六色起来。 于连惊奇不已,凑上前去看,只见那画纸上的颜色变幻成高楼,底下是车水马龙街道,旁边还有许多行人散步,这明显是一个城市的广场。随着广场慢慢成型,画面也变得极为真实起来,如同电影一般,传出了噪杂的声响,里面不仅有汽车的喇叭,还有轻微的风声。于连甚至看到几个小孩正在广场中嬉闹,清晰的听到了他们欢快的吵闹声。于连不由愣住了,如果这是一个电子屏幕也就罢了,可刚刚他看的清楚,这本来只是一张白纸而已,怎么会在文竹滴了一滴血后,变成这样? 忍不住望向文竹就要发问,却被她用眼神止住,他只得闭上了嘴继续看去。 一个男人从旁边的楼中走了出来,他两只手分别搂着两个衣着暴露女生的腰,脸上带着不怀好意的笑容,轻轻的在女生的腰间上下抚摸。那两个女生被他摸的很痒,咯咯直笑,却不敢将他的手拨开。 三人走向停在路边的敞篷跑车,男人在两个女生脸上各亲了一口,笑嘻嘻打开车门坐在驾驶室内,从怀中掏出几张钱塞在女生的内衣里说:“后天我再来。” 一个女生赶紧将钱拿了出来,看了看周围娇嗔道:“王老板,这有人看着呢。” 男人没有理会周围神色各异的目光,哈哈大笑着开车向前。 画面随着男人的车不断变幻着,很快男人将车开到一栋大楼的地下停车室中,然后按下按钮收起敞篷,坐在车里一动不动。画面变得极快,周围不断有车辆开进开出,男人始终没有动一下。画面慢慢变暗,地下室的灯陆续打开。 于连觉得有些摸不着头脑,这人是谁,他要干嘛? 文竹看出他的疑惑,仍旧没有说话,只是手指向画面中的一个角落。于连看了一眼,只见那是一面墙,上面挂着一个电子钟,上面不仅有当天时间,还有不断跳动的时刻。时间正在快速的流动,从14:30开始,男人一直坐了十个小时,直到00:30,男人才从车上走了下来。 停车场中已经很久没有车开进来了,男人走到停车场的角落站住。见左右无人,他忽然脱下衣服,露出光溜溜的上身,然后从裤子口袋中拿出一把匕首,狠狠地刺向自己的胸膛。于连惊呼一声,文竹则神色如常。 于连并没有看到血流如注的可怕场景。匕首将男人的胸膛剖开,露出里面跳动着的肌肉纤维,却没有一滴血流出来。那男人咬了咬牙,又用匕首使劲划了一下,脸上露出极其痛苦的表情,将手伸进伤口里,从里面拿出一个东西。 那是一个跳动着的心脏。 男人深吸一口气扔下匕首,忍住剧痛,把心脏放在地上,跪了下去对着心脏不住磕头。在磕完第五个头后,那心脏忽然跃到半空停下,竟长出了两个肉角来。男人继续磕头,脸上越发显得虔诚。那心脏两边的血管冒出些鲜血洒在地上,形成几个数字。男人凑上前去看,地上的数字是“8,9,14,15,18,24”。他面露狂喜之色,不住的磕头。 那心脏在空中停了一会儿后落在男人手中,男人拿着心脏塞进胸口后,那道可怖的伤口慢慢愈合,很快消失不见,只有男人光滑的皮肤尚存。 男人走回车里,发动车子开了出去,来到一处彩票站,向那老板掏出十块钱说道:“帮我买这几个数。”他一边拿出钱一边报号码,正是刚刚地上的数字。买好彩票后,男人将车到一家酒店开了一个房间,躺在了床上。画面变的很快,窗户外面慢慢出现日光,又从白天变成黑夜后,他才醒了过来,这一觉他睡了一天一夜。 一醒过来,他就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视,上面正播放着这一期的彩票开奖号码:“8,9,14,15,18,24。”男人在空中挥舞了一下拳头。 画面慢慢聚焦在他上衣的口袋,然后从口袋进去层层推进到钱包,于连看到了钱包里有一张身份证,上面写着他的名字和出生日期,算起来他只比于连大两岁。 文竹打开笔记本,用笔在上面写下“王鹏”两个字。 画面逐渐升高,从兴奋的王鹏逐渐上升,从他所处的房间升高,像是一双眼睛穿透了房间和酒店,画面慢慢升高到半空,将城市的全貌显露了出来。 这个城市有一个世界着名的港口,于连以前在电影上无数次看到过。 维多利亚港。 画面忽然暗了下去,重新回到一片猩红。 文竹快速地用笔在纸上写着什么,于连站在旁边看去,她写的是: “1月10日,香港。王鹏剖胸挖心,放置于地跪拜,其心飞至半空,先生肉角,后滴血于地,成六数字。鹏见之大喜,将心收回腹内,伤口赫然不见,车至彩票店买前之六数,千倍投之。后至酒店,一日夜后醒,则已中奖矣。” 于连还来不及赞叹,白纸上的画面又开始变幻,这次是在一个山村中。 第二十一章 画变 画纸上所显示的是夜晚时分,明月当空,雾蒙蒙的群山中,有一个小屋孤零零的亮着灯,方圆几里外没有一处人家。 画纸上的镜头慢慢拉近,从小屋中穿透了进去,一个满脸沟壑的老人正躺在床上,手上正拿着手机说话:“好好好,我明天就回来,给你妈上了香就回来了,别担心,没啥事。” 于连听不清电话那头的声音,他看到老人挂断了电话,从床上坐了起来,下床走出小屋。外面群星璀璨,亮如白昼。老人望着天空良久,忽然回头走到屋内,从床下掏出纸笔来和墨水,将纸放在地上,毛笔上沾点墨水,挥毫写下几个大字:天下归一。 这四个字写的穹劲有力,老人满意的点点头,将毛笔随手扔在一边,拿起地上的纸走了出去。在山中绕了一会儿后,他在一座坟墓前停下,将手中纸放在碑前的石桌上大笑道:“老友,你看我字写的如何?” 这墓非常豪华,占地面积也很大,墓碑前摆放着两只相对而立的石狮子,中间则是一个石桌,上面密密麻麻画着些线条,像是围棋一样。石桌两边放着石凳,只是年深日久,上面已经长满了青苔。 老人一声话问完,那墓碑后面忽然走出一个人来。于连揉了揉眼睛,他刚刚一直注意老人的动作,却没注意那人是怎么突然出现的。仔细看去,只见一个身穿长衫,头上带着一顶方帽的老者精神矍铄地走了出来。他先是向前一个老人抱了抱拳,再低头看去,赞道:“好字。想不到周兄不仅文采斐然,字也写的极好。” 于连皱了皱眉,这墓碑中走出的老者说话他虽懂,但带着独特的口音,而且称呼很奇怪,动作也不像个现代人。 姓周的老人哈哈大笑,也换了称呼:“文兄谬赞,现在这个时代,懂的书法的人不多了,能有你这个知音,实在是我的荣幸。”说着与那老人坐在石凳上,开始聊起天来。 两人聊了许多,大部分是周姓老人在说,文姓老人听,时不时恰到好处地附和一两句,使谈话能够继续下去。 画面开始加快,两人一直在桌前聊了一个多小时,周姓老人才站起身来笑道:“时辰不早了,我就先回去了,明天去买了香纸回来看你。” 文姓老人沉吟了一会儿,忽然叹了口气说:“周兄,我们缘分已尽,明日不用再来,以后也不用过来了。”他的语气甚是凄凉。 周姓老人大惊问道:“怎么了?” 文姓老人欲言又止,半响才悠悠道:“和周兄相见才到半月,就如同是至交好友一般,我心中爱兄甚多,本不便相告,此时被兄问起,实在是难以启齿啊。” “没事,你说吧,我看看能不能帮到你。” “唉,蒙兄问起,如实相告。愚弟本是大明万历十六年生人,到了永历七年时,家中被战乱波及躲避到此山中,失足落下山崖而死。死后亡魂不歇,辗转于群山之间,寄存在野坟之中。子孙们早已经避祸去了,来不及找到我的尸身,就这样在这山中徘徊了三百多年,才在半月前遇到周兄,本来能和兄长促膝长谈,不失为乐趣。奈何时运不齐,这些年来山中怨鬼越来越多,我老朽不堪被他们所欺,要不了几天就得魂飞魄散了。” 周姓老人听了这话,愣了一会儿,半响才回过神来,退后一步说:“这这这......”他之前虽有些怀疑怎么会有人住在坟边,却没往那方面想,这时被话所惊,不由得有些害怕起来。 文姓老人见他有些惧怕,忙说:“周兄莫怕,我不会害你的。” 周姓老人深吸了两口气,沉吟半响长叹道:“人鬼一家,没什么好怕的。我只是没想到文兄做人时生到了乱世,做鬼也要被人家欺负。” 文姓老人似乎被他这话触及,摇头叹息道:“做人做鬼都是一样,哪有什么好坏之分。要人家不欺负,只有自己能强健起来,不过我死时已经六十余岁,实在不能和一般鬼物相争,除非......” “除非什么?”周姓老人见他顿住了,赶紧问道。 “莫说了,有伤天合。” “说吧,没什么的。” 文姓老人闭口不言,禁不住他一直询问,只得说道:“世上万物,唯人有灵。只要有一人自愿将精血送我一滴,我便能借其精血大进法力,那些孤魂野鬼自然不在话下,只是这样一来,那人寿元就会减少一年,实在是有伤天和。” “我可以啊。”周姓老者忙道:“一年寿命而已,没什么大不了,我活了七十多年也活够了。” “万万不可。”文姓老人推辞道:“与兄相逢已经极为有缘,岂能再耗兄寿元,如此我岂不如禽兽矣?” 周姓老人起先本有些犹豫,现在看他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为自己着想,心中感动,脑子一热便拉开袖子道:“没事,你说吧,要怎么搞。” 文姓老者实在推辞不过,只得无奈道:“兄长只要将手指咬破,滴血于地即可。” 周姓老者毫不犹豫,一口咬破手指,手指中的血滴在石桌上,他抬头说:“然后呢?” 但抬眼看去,哪还有其他人的身影。正奇怪间,耳听着风声大作,空中响起狂笑声,他只觉得手指一疼,看了过去,指中的血越滴越快,慢慢变成了线,落在石桌上消失不见。他也只觉得浑身无力,惊骇莫名,大叫道:“文兄,文兄?”力道散去,身子再也支撑不住,摔在地上不省人事。 一阵风吹来,文姓老者出现在半空中,贪婪的看着地上老人的身子,扭身幻化成一缕青烟,从老人的鼻子中钻了进去,周围安静了下去,只有山间的风在不断的吹着。 于连看着画纸上的一切,后背中冷汗都冒了出来。只见良久之后,地上老人的身子才动了几下,慢慢站了起来,微笑着自言自语道:“谢谢兄长了。”说罢大笑两声走出墓碑前,身子消失在夜色中,那坟墓也猛地消失不见,山间恢复了平静。 画面逐渐升高,黑夜过去太阳升起,场景转到一间屋子,老人端坐在沙发中看着电视里的今日新闻,怀中抱着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露出莫名的笑。旁边的桌子上放着一张全家福,是老人与一对夫妻,上面写着一行小字:“2019年春,周林携家眷映于解放碑。”随后画面消失,又恢复到一片猩红。 文竹拿着笔不断的在纸上写着: “1月11日,重庆。周林祭妻,山中见一人,自言文姓,相交甚欢。如是半月,忽言再难相见,林不舍追问之,答曰为鬼,须得人精血方得存世,然伤元一年,有伤天和。林慨而舍己血,为其所趁,置身于彼身中,林亡而文存。” 于连见她写完,看向画纸,这次画纸上的场景又变了。 就这样又有三个不同地方的事情发生,每一个出现在画纸上的时间不超过五分钟,文竹在一旁快速记下,随着第五个场景消失,画纸上的猩红色变淡了许多,然后慢慢变白,整片纸也不再有任何变化。 文竹见状,将纸卷了起来,轻轻放进箱子中。 做完这些后,她看着于连说:“走吧,去明室。” “这纸是什么?为什么上面会有那些东西?”于连赶紧问道。 “我也不知道它是什么,两年前常夕姐姐带我来的,从这上面能得知最近哪里发生了怪事,我就写下来交给他们,其他的事我也不清楚。” 于连还是满肚子疑问,见她也不知道太多,忍住不再问,跟着她走出房间。 在过道中走了一会儿,文竹拐进一间没有门上没有字的房间,于连看到这间房里摆着一台电脑,旁边还放着一台打印机。文竹坐在电脑前,将刚刚笔记本上的内容敲字打出,又打印了七份,带着于连往外走去。 两人走到“明”室外推门进去,除了巴布巴普之外,其他五个人正坐在椅子上,见他们进来,白泽微笑着坐在太师椅上,怀中抱着山狸不停抚摸。 文竹将手中纸分给众人后,自己找了个位置坐下。 李子昂小小的身子大咧咧坐在太师椅上,接过文竹递给的纸,看了看说:“以前两三年都没有一件事的,现在几乎每月都有了,真的是世道变了啊。” 第二十二章 再行 众人低头看纸,除了刚刚文竹写的两个地方之外,还有三个其他地方的。 有的是夜晚开车时惊见道路两边的车忽然消失,整条大道只剩自己一辆车在开着;有的是在医院看到了某种奇怪的灰雾,然后就有一个绝症病人在一天内恢复生机,而另一个健康的陪护人员则暴病而亡;还有一个更加离奇,那个叫田森的人整个身子飞在天空,只用了十分钟,便从浙江飞回了老家湖南。 “这个年看来是过不好了。”道士说道:“我去田森那里吧,飞在半空,嘿嘿。”他笑了笑看着和尚说:“你去哪?” “医院。”和尚说。 “我去重庆,得赶紧去,别让那东西伤着小孩。”说话的是李子昂。 “那我去跟着开车那人吧。”常夕说。 剩下的只有香港了,白泽微笑的看向于连和文竹:“你们两个是留在这里还是跟着谁出去?” 他怀中的山狸抬起头看向于连,似乎有所期待。 于连看着山狸说:“我和你一起去香港吧。” 文竹也跟着说:“我也去。” 白泽点点头,他怀中山狸跳上桌子,走到于连面前轻轻叫了一声。于连将它抱了起来,慢慢抚摸着它柔顺的毛。其实不仅仅是因为它,于连更多的是想知道那个王鹏更多的事情,他没来由的有一种预感,这次过后,自己应该什么都明白了。 众人分好地方后,和尚神情庄重的看向文竹道:“上次那依兰县的事,除了那家山里的人家之外,你还见到其他事没有?” 文竹好好回想了一下,斩钉截铁的说:“绝对没有其他事了。” 和尚叹出一口气看着众人:“上次我和于连将文竹纸上所言之事解决后,又在当地省会遇到另一件事,这才让我伤了些元气。照文竹所说,看来它也已经难以为继了。” 众人沉默了一会儿,白泽说:“确实有些麻烦,只能希望大家小心为上了。” 气氛压抑了下去,众人坐了会便各自出去准备了。于连刚想要回到自己房间,却被白泽叫住:“文竹,于连,你们和我来。” 三人走到“清”室前,白泽推开门,巴布巴普正呆坐在床上,听到有人进来也只是微微偏了一下头,脸上神情没有任何变化。 于连在心中叹了一口气,这巴布巴普确实太惨了点。莫名其妙遇到一个天使带回去,却给部落招来致命的灾祸,整个部落只剩他一个人逃出来。非洲与中国,相隔何止万里,虽然还不知道他是怎么到的这里,但其中的辛苦自不必言,一定是艰苦至极。 白泽站在他旁边,轻轻说了几句话。巴布巴普先是一愣,然后立刻转过头去,他个头极高,即使是坐着,也比白泽高了一点,急速的说了几句话,看到白泽点头后,他忽然站了起来望向天花板,眼睛似乎穿透了山谷,看到上面璀璨的天空,泪水也缓缓流了出来。 白泽向两人打了个手势,三人退了出去。 “我让他与我们一起走,然后送他回家。” 于连沉默着回到自己的房间,那山狸从刚刚一直跟着他,一进房间就跳到床上,窝在被子里躺下。于连有些哭笑不得,坐在床上说:“你不是一直跟着白泽吗?怎么跑到我这里来了?” 山狸抬起头叫了一声又躺下,很快睡了过去。 于连脱下衣服,小心翼翼睡在它旁边,躺下去半响又坐了起来,摸了摸鼻子,想起之前文竹说过记录下来的话,决定今天先写些什么。轻轻翻身下床,在屋中找了一阵,角落里找到了一个样式古朴的笔记本,他又找出了笔,就着幽暗的灯光,写下了第一篇“日记”。 “这是我从成年之后的第一篇日记,上次写还是在小学的时候。”于连停下了笔,心中想到,要写些什么呢?最近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全部记下来也很麻烦,挑重点的写吧。将自己在冰城的遭遇和巴布巴普的事粗略写了一遍,就已经过去了半个小时了,床上的山狸发出轻微的鼾声,它的肚子一直咕咕响个不停,和猫一样,于连看了一眼它,又把自己将要去的地方写到后面。 他继续提起笔:“我不知道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希望能向好的方向发展。还有,我在照镜子的时候总是会想,我到底是‘向前’还是‘于连’......”写到这里,于连停了下来,想了想又划掉了最后一句话,合上本子,慢慢走到床前躺下,很快就入睡了。 这一夜很快过去。 第二日早上,于连睡到自然醒,醒来时,梦中还残留着些许影像,仍是那棵孤独的树,最近做梦总是梦到。坐起身一看,山狸已经离开了床,不知去了什么地方。 于连揉揉眼睛出门,白泽正坐在厅中看着报纸,山狸在他腿上躺着,见于连出来,白泽对他笑了笑。于连回了一个微笑,听到厨房声音,往里看去,文竹从里面端出四碗面条对于连说:“先去洗漱吧。” 等于连洗漱完,巴布巴普也坐到了桌子旁,白泽放下报纸打开电视,拿起筷子吃起面来。巴布巴普仍和之前一样,将面倒入嘴里嚼了嚼。 几人吃完后,白泽说:“文竹已经买好票了,其他人也相继走了,我们准备一下也走吧。” 于连低头吃面,他有些不好意思,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睡过头,才导致白泽比其他人慢。 吃完后洗刷完,一行四人与那只山狸往过道那几间房间走去。 路上,于连悄悄问文竹:“巴布巴普怎么坐车?你有他的身份信息吗?” 文竹也压低声音说:“常夕姐姐已经准备好了,给他弄了一个非洲小国家的护照。” “不会被发现吧,现在到处都是认别系统。” “发现又怎么了,那是真的护照,又不是假的。我们的身份证都是她办的,你去坐飞机的时候有人拦你吗?” 于连想了想,自己当初和和尚坐飞机时,好像也没被警察查身份证的。 说话间就走到了几扇门前,白泽对着巴布巴普说了几句话,先推门进了最左边的一间,巴布巴普随后跟着他,于连将门打开时,两人已经不见了。知道他们现在应该是在机场的厕所里,站在门口看了一眼过道两边的房间,抬起头时又和文竹对视一眼,默默关上门。 强光一闪,于连再睁开眼睛时,已经身处明亮干净的厕所里了。按下冲水键走出去,外面有两人在解小手,听到声响回头看了一眼,混不在意的将两个脑袋凑近。于连听到其中一人说:“哎,你看见了吗?刚刚那黑人,有两米多高了吧。” 另一人点头:“嗯嗯,刚刚进来的时候看到了,最起码两米三,我觉得比姚明都要高。” “你看到他上厕所没有?” “没有,怎么了?” “你说他那么高,那玩意儿是不是也......” 于连没有去听后面的内容,摇摇头走了出去,只听到后面传来低低的笑声。 厕所前面,巴布巴普和白泽正站在机场大厅中等着,文竹从旁边女厕所出来,四人走到登机口时,看着白泽怀里的山狸,于连突然想了起来,动物不是不能坐飞机吗? 白泽来到登机口,将手中机票递给验票员,微笑道:“这趟飞机快开了。”验票员是个二十多岁的男人,他接过白泽递来的四张机票,又抬头看了一眼巴布巴普,震惊的说:“你们是一起的吗?” “是的。” “这个......”验票员呆了一会儿回过神来,将票盖上了章,看着白泽怀中的山狸说:“这只猫得托运,检疫证明办了吗?” 白泽将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办的各种证明递了过去,验票员接过看了看,又看着他怀中的山狸,皱眉说:“它怎么这么瘦,看着也不太像平常的猫,不会是保护动物吧。” 于连心咯噔了一下看向山狸,它浑身瘦小,浑身梅花斑点,确实与寻常家猫不太像。他之前在网上查过,知道山狸是保护动物,平常在街面上的人认得的不多,这机场的海关是专门人员,一定认得,心中提了一口气。 白泽微笑着摸了摸山狸,它的身子便肥了一些,身上斑点也少了许多,看着与寻常的狸花猫相差不大。 “它就是一只普通的猫而已。”白泽说。 验票员怔了怔,将手中的票递给白泽说:“好了,办完托运就登机吧。” 白泽道了一声谢,抱着山狸往托运点走去。 于连跟在后面,走了几步转头看去,只见验票员喃喃说:“奇怪......”摇摇头接过其他旅客递来的票继续检查。 山狸似乎对自己现在的形象有些不满,又不敢发作,委屈的对着白泽叫了一声。白泽笑道:“好了,等到了地方再把你变回来。”山狸的胡子抖了两下,不甘地低下头去。 办理完托运,几人登上飞机,随着塔台调度完成,飞机起飞,一个多小时后在上海降落,然后转机飞到了香港。 到香港时已经是下午了,几人走出机场,招手拦了一辆出租车,晃晃悠悠往铜锣湾开去。 第二十三章 购物 王鹏将跑车停在地下车场,换上零钱去坐地铁。 从尖沙咀站金马伦道出口出去,再走上几分钟就到了加连威老道,这条街道上挂满了霓虹灯的招牌,两边是大量的药店与服装店。 时值下午,太阳已近落山,冬日的海风还吹不到这里,街上的人大多都只披着一件薄外套,熙熙攘攘地穿梭其中。 王鹏头发留的很长,他故意三天没洗,出门前还用油抹了些在上面,直落落垂下,油腻异常,在夕阳的照射下甚至能反光。他身上穿的衣服也是好几天没洗的,平时洗完澡用完擦身后甩在一边,今天才重新穿在上面,散发着微微的汗臭味。 他拿出钱包看了看,里面只有两张一百元港币,满意的点点头,故意往人群聚集处穿去。他这幅形象很像是很长时间没有出门的宅男,脸上带着小心翼翼的谨慎,在药店门前看了几眼就走开了。 前面有许多人聚在一起,中间还传出歌声。王鹏立刻挤了上去,里面是两个人在卖唱。其中一人弹着吉他,另一人唱着歌,吉他盒摆在地上,上面有些零星的几张钱,旁边还有一个微信收款二维码。王鹏心思不在他们两人身上,他将身子紧紧贴在前面那个穿着西装,提着公文包围观的人背后,拍手叫道:“好!” 那唱歌的女生向他点点头,继续唱了起来。他感觉围着的人多了些,又往那人身上贴紧了些。那人刚刚下班,想着看会儿热闹就走,突然被人这么紧紧贴着,又闻到些酸臭味,奇怪的往后看去。王鹏见他看了过来,装作被人推了一下转头对后面人说:“别挤别挤。”他后面那人愣了愣,自己碰都没碰到他,离得还有不断一段距离,怎么会挤到他。 王鹏说完后对前面那人笑了笑:“对不住,后面人挤的我。” 那人嗯了一声没有说什么,心中不适,往旁边动了动。 王鹏从钱包掏出一张港币,故意让那人看见,大声说:“唱的好。”然后往前走一步,将一百元扔在吉他盒里面。弹吉他的男生看了看他的油头,说了声谢谢。 王鹏用力鼓着掌,声音甚至盖过了女生唱歌的声音,引得周围人都皱起眉来。他却笑嘻嘻的看完女生唱完了一首歌,才晃晃悠悠走进了旁边的药店中。 一进药店,导购员便热情地迎上来,看到他的形象后停了下来,在离着他两米远的地方礼貌的问道:“你好,先生,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吗?” 王鹏像是没注意到她的动作一样,指着药架上的药大声问道:“这怎么卖?” 导购员看着他指的地方说:“这是蚬壳胃散,对胃痛很有效的,四十三一瓶。” 王鹏点着头:“给我拿两瓶吧。”他往旁边药架看去:“这个呢?” “这是特效药,治疗风湿的。”导购员见他指的一瓶黄色包装的药瓶,心中有些高兴。这瓶药是进口药,价格很贵,卖出去自己也能有些提成。拿起那药瓶递给他说:“这是最新研发的,对一般风湿都很有效果......” 她话还没说完,就看到王鹏像是踩到了什么,重心不稳,往前摔倒。导购员连忙上前想要搀扶,被他一把抓住手臂,连带着两个人摔在地上。导购员整个身子趴在王鹏的上面,脸扑到他的油头里面,鼻边闻到一股酸臭味,慌忙站起身来不住道歉:“不好意思,我......” 王鹏也站了起来:“妈的,你就不能看着点吗?” 药店中其他人听到动静围了过来,店长上前问道:“这......怎么了?” “怎么了?摔倒了你看不见?你们店里的店员干什么吃的,自己摔倒还要连累我。”王鹏骂骂咧咧的说。 导购员手足无措的站在原地,刚刚明明就是他平地摔倒,自己上前去扶,却被他说成是连累到他,有心想要解释,看到店长一直向自己使眼色,便闭上了嘴。 “先生对不起,是我们的疏忽,你没事吧?” “能有什么事,算了,搞的老子好心情都没了,走了。”说着便往外面走去,那店长还跟在后面不停道歉。 王鹏走出店里后,在人群中穿梭,消失在店长的视野中。过了几分钟,他从一旁的拐角又走了回来,站在对面街上看去,只见刚刚那导购员低着头一脸委屈,店长耐心的在她面前说个不停,王鹏这才心满意足地走开了。 转过这条街,映入眼帘的便全是服饰店了。这里卖的都是些便宜的衣服,王鹏用钱包中的一百元买了两件t恤,还剩下几十块,打车到了一个商场中,昂首走了进去。 这里与刚刚那条街不一样,卖的是品牌服饰和高档提包。王鹏在各家店都看了一眼,掠过有男店员的店面,在一家手表店前停住了。这店里只有三个女店员,两人正在想其他客人做介绍,一个穿着职业装的女人走了上来。她大概二十二三岁,胸前挂着一个铭牌,上面写着“陈洁”两个字,一旁还用小字标着英文“mia”。 “先生,请问你要看些什么?”陈洁微笑着说,浑身散发着独特的职业亲和力。 “随便看看。”王鹏没有理她,手中提着刚买的衣服,低头往柜台中看去。里面全是高档的手表,价格也很是昂贵。 陈洁微笑的在一旁介绍,隐蔽的扫了一眼王鹏。看他的扮相实在不像个有钱人,可能真的只是想进来看一下,但是开门做生意,什么人都会有,她只得继续介绍,心中却已经想着待会儿要吃什么的问题了。 “把这个拿出来看一下。”王鹏指着一块劳力士说。 陈洁愣了愣,这店里虽然偶尔会有像他这种人进来,可他们大多都只是靠近专柜看一眼,就被价格吓退,很少有人会让她拿出来。她有些为难,毕竟这块表价格很贵,一般人根本买不起,要是真拿出来出问题了,看他这个样子也肯定赔不起,但是不拿出来又不合规矩。 “我让你拿出来,我戴一下看看。”王鹏催促道。 陈洁没办法,只得小心翼翼地绕到里面,将那块表捧了出来,硬着头皮介绍说:“这是我们店里最贵重的之一,瑞士名表,表身采用的是......” 王鹏根本没听她说,拿着表对着灯光看了一眼,又想往表面哈气。陈洁赶紧止住他说:“对不起客人,你不能这样。” “麻烦。”王鹏嘟囔一句,将表随便套在自己的左手手腕上,趁她不注意,拿出手机拍了个照片,又把表解下扔向陈洁说:“这表不太适合我手,给我换一个。” 陈洁接过他扔来的表,心几乎已经停止了跳动,额头上也冒出了些冷汗,赶紧拿着表仔细看了看,确认上面没有裂痕油污后,又用专门的布擦了一遍才放进柜子里,连店里不能拍照都忘记说了。 “先生,先生!请你不要这样了,这样是很危险的!”陈洁有些生气,刚刚那表要是自己没接住的话,后果简直不堪设想。她之前从没遇到过这种事,竟然有人会把这价值几百万的表随随便便扔出去,想到自己万一要是手滑没接住的后果,心中还狂跳不止。 王鹏却像是没有听到她的话一样,头凑近透明的玻璃柜前,指着一块钻石表说:“把这块拿出来我戴一下。” 他指的那块表也是店里最贵重的之一,价格比刚刚的稍低一点,但也价值几百万。 陈洁哪里还敢拿出来,但又不好直接拒绝,只得扯了一个谎:“对不起,这块表是非卖品。” 王鹏看了看她,转到下一个柜台,又指着里面最贵的说:“那这块呢?” “reserved。”陈洁说,见王鹏有些不明白,补充道:“就是被人预订的意思。” 王鹏点点头,一连转了好几个柜台,要求将里面最贵的拿出来试戴一下,都被她给拒绝了,王鹏的眼睛眯了起来。 “这块呢?” “对不起,这块是非卖品。” “放你妈的屁。”王鹏突然骂出口,指着店里另一个抱着猫的顾客说:“他刚刚为什么能看,我就不能看?” 他这骂声很大,引得店里的其他人都看了过来。 第二十四章 刁难 陈洁还是第一次被客人指着鼻子骂,刚刚心中累积的不满也爆发了出来,不卑不亢的说:“那位客人衣着整洁,是想要真正买东西的。” “你的意思是我不是买的啰?”王鹏声音加大了些。 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听到动静,从外面走了进来,抄着流利的粤语对王鹏说:“先生,我是这家店的店长,请问您有什么事?” “你们店里的人狗眼看人低。”王鹏说。 店长安抚道:“您别生气。”他将陈洁拉到一边,低声问道:“咩问题?” “他刚刚一进来就要戴那块劳力士,我给他戴了之后,他直接扔给我,差点就没接住。而且他一直要求戴店里最贵的表,我看他不像要买的样子,就没给他拿出来。”陈洁委屈的说:“店长,我没有看不起他......” “好了,你站一边,我去和他说。” 店长微笑上前,看着王鹏说:“先生你好,我叫kevin,您有什么事可以和我说。” “老子不想听英文,说你中文名字。” 店长眼睛眯了一下:“我中文名叫梁文,我代我店员向您道歉。” “我问你,你这里的表能不能让人戴?” “当然可以。” “那为什么我要戴的时候她不准?”王鹏指着陈洁说。 “不是不允许您戴,只是我们店里有的表是被人预订的,还有的是样品,所以不能拿出来,请您见谅。” “好,那为什么同样的一块,他就能戴,我就不能戴?”王鹏指着那个抱着猫的男人说。 梁文看了一眼那人和他的猫,隐蔽的皱了一下眉,店员干什么吃的,宠物不能带进来都不知道吗?但现在不是说那个的时候,面向王鹏说:“可能那块表不适合您。” “老子戴都没戴,怎么知道适不适合。” 梁文一时语塞,尴尬的笑了笑说:“那位先生应该是有心要买的。” “你怎么知道我买不买?” 梁文心中骂了一声自己,说这个岂不是被人抓把柄吗。他抬头看了一眼面前的王鹏,他身上的衣服破旧,头发很油,脸也像是许多天没洗过一样,散发着微微的汗臭味,在这干净整洁的环境中显的分外刺眼。 梁文心中稍定,他做了店长几年,见过形形色色的人物,却从没见过什么有钱人会穿成这样来买东西,仍旧微笑着说:“我们店里的手表都是瑞士来的,价格会稍高一点,可能不太适合您。商场一楼也有一家手表店,里面价格适中,您可以去那里看一看。” 王鹏声音增大了些叫道:“你什么意思?” “没有其他的意思,只是一个建议而已。”梁文说。 店里的其他人饶有兴趣的看着这一幕,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上前一步,故意朝着梁文说:“kevin,呢个索仔故意找麻烦的,需不需我帮你叫保安了。” “暂时不用。”梁文向那男人笑道:“多谢sevin哥。” 另外两个店员聚在一起,低着头轻声说到:“这年头真的什么人都有,看他这个样子肯定买不起的了。” “嘘,小声点。要是我,一开始就不会让他进来。” “是啊,也就是mia刚来没多久,什么都不懂。刚刚我还看到他戴着一块表拍照了。” “我知道了,现在就有一些人,去到奢侈品店,拿个东西就拍照,然后发到脸书说是自己买的,骗一些小姑娘。” “我看他就是这种。” 她们两个说话的声音虽小,但这店里人都很安静,说话声被所有人都听到了。梁文走上前问道:“先生,请问您刚刚是不是戴着我们店里的表拍照了?” “管你屌事。”王鹏笑嘻嘻说道,他刚刚也听到了那两个店员的声音,却装作什么都没听到一样。 “是的,刚刚他拍完之后就把手表扔了过来,我还没来得及说。”陈洁见周围的人都在看热闹,声音也大了一点。 “请您删除掉那张照片,我们店里是不允许拍照的。” “是啊,买不起就别看,还要拍照,丢不丢人啊。”那个大腹便便的男人说。 王鹏见众人一致指责自己,反而笑的更厉害了:“谁说我买不起?”他看着梁文说:“是你吗?” 梁文自然不会这么说,只是微笑着说:“您误会了,我们店里任何人都可以进来的,更不会对您有任何歧视,刚刚那位客人是我们店里的常客,我们不能剥夺他发表观点的权力。” “你妈的,扯这么多,不就是觉得我买不起吗?” “先生,请你说话文明一点,这里都是商务人士,如果您再不删除照片的话,那我只有报警了。” “哈哈,报警,警察管这种小事吗?把刚刚那块表拿出来让我戴,我买下来。” 梁文愣了一下:“请您不要开玩笑,那块表价值几百万,您以后赚钱了再来,我们一定细心接待。” “别废话,快拿出来。” “哈哈,这个傻仔痴线了。”被叫做sevin的男人大笑起来,指着王鹏手中提着的衣服说:“你这些衣服在加连威买的吧,我想想,一件十几蚊,现在想要买几百万的表,真的是随口乱吹,kevin,叫警察吧。” 梁文点点头看着王鹏:“先生,对不起,请你稍等一下,我叫警察过来。” 王鹏笑眯眯的看着这两人,点点头说:“来吧。” 梁文拿出手机,刚刚打出电话,还没来得及说话,王鹏忽然从口袋中掏出钱包,拿出一张黑卡随手扔在柜台上一字字说:“我刚刚说了,把那块表包起来。” 周围的人都愣住了,转头看向柜台上的卡。 那卡通体黑色,上面是一个戴着头盔的男人。梁文认得这张卡,一时也说不出话来,只听到电话那头一直在说:“喂喂喂,咩问题?” “没事了。”梁文挂断电话,表情僵在了脸上。他做了这么多年店长,自然是认得这卡是一张限量发行的黑金信用卡,用这卡的人非富即贵。 梁文的冷汗已经冒了出来,越是知道这卡的稀有,他心就越慌,虽然自己刚刚做的一切都符合规矩,但面前这人明显不按常理出牌,好像是故意让自己出丑一样。在心里骂了一声王鹏,梁文低声说:“不好意思,先生,刚刚我没认出您来,实在是万分抱歉。” “没什么,不知者不怪嘛。”王鹏笑嘻嘻说道。 梁文抬头看了一眼王鹏,他仍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靠在柜台上打了个哈欠。梁文往周围看去,这些人就算不认得那张卡,此时看到自己的态度,也大概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sevin默默退后到人群中,其他人也朝一边看去,躲着他的视线,只有那个抱着猫的男人和他身后的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迎着他的目光,他们三个刚刚什么话都没说,别人看热闹一致指责王鹏时,这三人只是在一旁看着。 “我说,你还要不要给我包起来的?”王鹏说。 “陈洁,赶紧给这位客人把刚刚那块表包起来。”梁文转向后面发愣的陈洁急声说,尴尬一过,他心中便高兴起来,不管这人到底什么心理,只要他买下那块表,自己就有的提成,这么一块表提成也能有六位数。 陈洁被他说了一声反应过来,啊了一声连忙走到那块柜台前,从里面拿出那块表细心包装好。 “等等。”王鹏走上前看着陈洁的眼睛说:“你刚刚碰了那块表是吗?” 陈洁茫然地点点头。 “那我不要了。”王鹏摇摇头说。 陈洁呆了一下,连声说:“我......我擦干净了......” “我管你有没有擦干净,你碰过了我就不要了。”王鹏看着面前的陈洁,脸上浮现出一丝微笑。一种报复性的快感从心中最深处冒出,几乎让他无法自拔。 陈洁简直要哭出来了。她自认刚刚所做都合乎规矩,也没有冒出一丝一毫瞧不起他的想法,为什么他会处处针对自己? 王鹏不再理她,他之前并不认识陈洁,更不会在乎她会不会出什么问题,随手拿过柜台上展示的一个手表直接戴上,将黑卡抛给梁文说:“我要这块表,你们店里臭的很,赶快刷完,我还得回去。” 梁文心中也如同吃了只苍蝇般难受,看了一眼呆呆站在原地的陈洁,吩咐一旁的店员把她拉到一边,自己赶紧刷了卡后递回给王鹏,这块表几十万,自己的提成自然也会少很多,但他已经不在乎这个了,只巴望着这个瘟神赶快走,最好是再也不要回来了。 王鹏接过卡,提着衣服走了出来,到门口时停了下来,转身对着大腹便便的男人说:“你叫sevin吧?什么狗屁名字,我看你手上戴的表也就十几万,装你妈呢,我随便挣点钱也比你一辈子赚的多得多。” 说完这句话,他大笑着走了出去,留着店里的几人面面相觑。 sevin脸色渐渐变红,想要上前追去理论,却被梁文拉了下来:“别冲动,这种人应该是哪个富商的儿子,你要是惹到他,恐怕以后生意不好做。” sevin深吸了一口气,他做的是中介生意,服务的就是这些大富豪,对这种人是万万不敢得罪了,只得看着王鹏的身影慢慢消失在人群中。 那抱着猫的男人笑了笑,带着后面两个年轻人走了出去。 第二十五章 不得解 王鹏提着衣服走上三楼,这层楼大多是服装店。也许是刚刚心理得到了满足,他这次没有多生事端,只是买了几件价值不菲的衣服,在店员热情的目光中走下楼去。 出门左拐,绕到的士站,王鹏招手打了一辆车,向那司机说了声酒店名字,坐在座位上闭上了眼睛,丝毫没有注意到后面有一辆车一直在跟着自己。 到了酒店后,王鹏摸了摸口袋,发现之前带出来的两百块钱早就用完了,现在身上可以算得上是身无分文。他却毫不在意,对着那司机笑着说:“大哥,你看,我今天没注意,钱用完了,要不然我把这衣服给你?” 司机开了一天的车,满脸疲惫,从后视镜看了一眼王鹏,叹口气说:“算了,我也正好顺路,不用给钱了。” “那怎么行,我这......” “真不用了,你下车吧,我还得回去呢。”这里已经离司机家里不远,本来还想着顺路赚一笔,没想到遇到这么个货,也不想多说。他现在只得回到家,躺在沙发上看球赛,不愿与他争这几十块钱的车费了。 王鹏挠了挠头,忽然把之前在店里买的手表摘了下来扔在副驾驶上说:“我也没什么好给的,这表刚刚买的,没多少钱,就当车费了。” 司机连声说:“不用,我又不戴表。”他话音刚落,就看到王鹏一溜烟跑进酒店,哪里还能听到自己的话,摇摇头收起那块表,看了一眼,自言自语道:“什么东西,好像是新的,估计也不值几个钱,算了,回家。”开着车退了几步,眼角瞄到刚刚一直跟在后面的出租车也停了下来,从里面走出三个人来,一个抱着猫,还有两个年轻人跟在后面,他混不在意,将那块表随手戴在手上,退出酒店。 那两个年轻人对视一眼,男的问道:“你刚刚看清了吧?那个司机手上的表是不是王鹏在店里买的那块?” 女的点点头没有说话。 抱着猫的男人笑了笑说:“别管那些了,先跟着他进去吧。”说着抬脚走进酒店,后面两人只得跟上。 这三人便是白泽、于连和文竹了。他们从机场出来之后,找到了王鹏住的酒店,开了三间房围绕着他,今天他刚出来时,他们三人就知道了。巴布巴普身高太过突出,几人将他留在酒店,跟着王鹏出来了,他坐地铁,去药店,买表时都跟着他,目睹了他这半天的全过程。 进到酒店,跟着王鹏下到停车场,于连想到那天他剖心的场景,不由得吸了一口气。只是今天他没有像再像上次一样剖心,仅仅是拿出钥匙打开车坐了上去。于连还以为他要开车出去,但等了许久都没见车启动,停车场的声控灯因为没有人刺激也就关了下去。于连只能透过外面城市的微弱灯光,看到王鹏呆坐在车上一动不动。 现在已经到了晚上十点多钟,正是车来车往的时候,他们三人藏在角落里,没有被人发现。就这样过了一个多消失,临近晚上十二点,停车场已经很少有车进出了,王鹏仍然端坐在车内一动不动。他既然没有动作,三人也就没有再动,又是一个小时过去,就在于连以为他睡着了的时候,他的肩膀忽然动了一下。 王鹏肩膀先是轻轻的抖动,然后带动的整个人都抖了起来,双手捂着脸,在车内痛哭起来。他哭的极为伤心,远远听着,如同是一只山魈在风中哀嚎,又像是杜鹃鸟望月长鸣,听得人肝肠寸断。 他越哭越伤心,声音也越来越大,使得声控灯都亮了起来,将停车场照如白昼。 角落里的三人默然无语,谁都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哭,又哭的这么伤心,只觉得哭声中似乎含有无限委屈。他一直哭了十多分钟才慢慢止住,将眼泪擦干,又在车中坐了一会儿,开门出去,再也没有回头看一眼,按下电梯直接回到自己的房间。 三人一直跟着他,确认他回到房间后,几人回到自己的房间,里面的巴布巴普已经睡着了,听到门响声坐了起来,默默站在窗边看着外面的夜景。 白泽抱着山狸坐了下去,轻轻抚摸着山狸的毛说:“你们怎么看?” 于连摇摇头:“这个王鹏实在是太奇怪了,我完全看不懂他到底想要干什么。” “他的行为确实很奇怪,之前靠着那东西买中了六合彩,至少身家几千万,穿着旧衣服去奢侈品店,而且还故意羞辱服务员。之前在药店也是,明明是自己摔倒,却怪到人家店员身上,什么都不买就跑出来。整个人透着怪异。”文竹也在一旁分析道。 “还有,他之前看人家表演时还故意贴在前面的人身上,刚刚又在停车场哭,实在是难以理解。”于连补充道。 白泽点点头,笑着说:“你们说的都是发生的事,能不能从他的行为中推理出什么来?” “推理出什么......”于连怔了怔:“你不是全都知道吗?” “我知道什么?”白泽看向他说,他怀中的山狸也抬起了头。 “这......关于王鹏的事啊,他有问题的话,你们应该会知道所有关于他的事啊。” 白泽呆了一下,然后直接笑了出来说:“谁告诉你的?” “这个......你不是神仙,哦不,你不是会法术吗,像这种人你......” 他话没说完便被白泽笑着打断了:“你真的误会了,我和你们一样,在这之前什么都不知道,你说的法术,只有在真正见到邪物时候才可以用,其他时候我和你们是一样的。” 于连说不出话来。 白泽继续说:“这也不能怪你,是我们没人告诉你。” 他站起身来向巴布巴普说了几句话,巴布巴普点点头,看了一眼于连躺在床上,很快就睡了过去。 “不知你们有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王鹏他的种种行为虽然很奇怪,但总带着一种目的,像是故意要让别人看不起,然后再去报复。”白泽低声说道。 于连经他一提醒,这才想起来,不管是药店还是表店,王鹏都是一开始故意显的很没有素质,然后再反转过来,似乎存心想让那些店员难堪。尤其是表店,他的行为简直堪称碰瓷界的楷模,硬生生歪曲别人的用意,最后关头才拿出黑卡买下手表。 “我觉得他可能之前在那些店里受到过刺激,或者就是看了一些小说电影后想要尝试一下,但前者的可能性更大。”于连分析说。 “我同意于连的话,王鹏刚刚在车里哭的极为伤心,他不可能发现我们,周围也没人,根本不需要假装。”文竹说。 白泽摸着山狸的毛点头,沉默了一会儿后笑着说:“罢了,已经很晚了,先去睡吧,于连你与山狸去另一间房去睡吧,我就睡在这里。”他将手中的山狸递给于连说:“明天再跟着他一天,我有预感,就在这两天,他还会再做出些什么事的。” 于连默默接过山狸,与文竹一起退出房间。他们开的三间房,除了这间是标准间有两张床以外,其他两间房都是单人床,自然睡不下那么多人。与文竹点头相别后,于连回到自己的房间,脱下衣服坐在床上,靠着墙壁良久没有说话。 这里临近海边,维多利亚港的夜景很美,远处璀璨的灯光照耀着整个港口,海面上的游轮间或鸣叫着,海风透过窗户吹到了于连的脸上。他没来由的想起了杨雪衣,那个背后挂着翅膀,如同天使般美丽的女孩。她现在在哪?是不是还在各个商场中表演? 怀中的山狸已经恢复成本来的模样,对着于连轻轻叫了一声,将头埋在他的怀里睡了过去。于连轻轻摸着它的毛发,思绪发散开来。 翅膀。 巴布巴普看到的那具尸体,没有性别,长着翅膀,每一个特征都符合西方神话中对天使的定义。如果是真的天使的话,那祂怎么会死在非洲的草原上,这个世界到底还有多少他所不了解的地方?有这一个,那一定会有更多的天使,祂们现在在哪? 于连将山狸轻轻放在床上,自己走到窗边看着天空,稀稀疏疏的几颗星星挂在天上,倒映在海里,整个世界一片祥和。 站了一会儿后,于连摇摇头,既然想不通,那就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他回到床上躺下,刚要闭眼,耳边却听到一声低低的歌声,声音从后面的墙壁传来,那里正是王鹏的房间。 第二十六章 输无赢 只听得这歌声婉转凄苦,是一个女人在唱着悲歌。 于连手机亮起,拿起一看,是文竹发来的微信:“你听到了吗?” 于连回到:“听到了,应该是他在放歌。” 文竹没有再回信息,于连便将手机关上,靠着墙壁静静的听着,墙的那边的女声还在不停的唱着:“不看你的眼 不看你的眉 看了心里都是你 忘了我是谁 不看你的眼 不看你的眉 看的时候心里跳 看过以后眼泪垂。” 这首歌在墙那边一直没换,于连听着听着也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于连被门外的敲门声惊醒,揉揉眼下床打开门看去,文竹站在门外说:“他出去了。” “谁?”于连刚问出口立刻想到,只有王鹏出去她才会来找自己,立刻说:“等一下,我洗把脸就来。”冲到卫生间,将牙膏挤进嘴里,含上一口水在口中翻滚,又胡乱用水抹了一把脸,擦干后将水吐出来,抱着还在睡觉的山狸走出了房间。 两人下到停车场中,白泽正坐在一辆高大的越野车上等着二人,他们见状直接上车,巴布巴普坐在后面一言不发,车很快启动往外面开去。 出了酒店不远就看到了王鹏的跑车,白泽不远不近的跟在后面,没有引起他的注意。 “这车从哪里搞的?”于连看了一下时间,现在才早上六点半,他睡下还不到五个小时,但困意全无,悄悄凑近文竹问道。 “不知道。”文竹的回答很简洁。 于连被她一句话堵死,只得悻悻然坐稳座位。车子一路开到港澳码头,王鹏将车随意停在路边,甚至连钥匙也没有拔下,直接下车往码头走去。那跑车停在路边,后面来的车只能绕着车开,有些被堵的车主一个劲的按喇叭。王鹏头也没回地走进码头,没去理会后面司机们的叫骂声。 白泽将车拐进一旁停车场,与几人一起下车,进到码头去,看到王鹏已经买好了票正要上船。文竹忙走到柜台,掏出几人的证件买了四张票,跟在王鹏身后也上了船。 等到人满之后,船晃晃悠悠向前开去,一个小时后就在澳门码头停下,王鹏挤在人群中下了船,与周围的人一起等着赌场来的免费巴士。不到五分钟,几辆不同赌场的巴士停在众人面前,王鹏走上面前那辆,白泽几人跟在他后面,很快来到赌场。 简单看过证件后,王鹏直接走进赌场。上了二楼,他去柜台换了大量筹码,用送的箱子装着筹码坐在一辆赌桌前,随手拿过一把黑色的筹码扔在牌桌上,拿起手机玩了起来。于连几人一直跟在他后面,巴布巴普因为身高过于扎眼,引得众人围观,王鹏却头也没回,看着面前几万块的筹码输掉,眼皮都没眨一下,又拿出一把随意扔在上面。 他玩的是最简单的骰子游戏,由美国总台远程开奖,然后第一时间被各个赌场接收,保证公平。这一把他压的单数,开出三四六一共十三点,荷官便将赌资双倍还给了他。 王鹏没有拿回来,仍然压着单,这次开奖又是单数,荷官从保险箱中取出筹码放回给他。王鹏仍然没动,赢得筹码就这么码在上面,自己玩着手机,看都没看一眼。但奇怪的事发生了,赌场一连开出七把,都是单牌,他面前的筹码已经码不下了。 周围人全都被吸引过来,在他身后密密麻麻围住,坐在他身边的一个戴着眼镜的男子看的兴奋不已,简直比自己赢钱还要开心。他一开始放的筹码是八个,也就是八万,翻了七番后已经变成了一千零二十四万,王鹏玩着手机,像是根本没注意到许多人围着自己一样,任凭那些筹码放在上面不去动它们。 荷官额头冒出了些汗水,他也不是第一天做了,但这种赌法他却是第一次看到,一千多万怎么也不算是小数字,这人却看都没看一眼,就像不是他自己的钱一样。虽说客人输赢与自己无关,但面对这么多的筹码,他心中还是免不了激动。 这时,柜上挂着的电视又开始播放着最新的摇骰子视频,众人屏声凝气,齐齐抬头看向电视,赌场这一片全都安静了下来,只能听到老虎机旋转的声音,引得其他地方的赌客也好奇的看了过来。于连被这气势所感,一时竟也有些紧张起来,抬头望向那屏幕。只见上面的骰子被透明的玻璃摇了起来,慢慢停下了转动,三个数字分别是一、三、五,九个点,还是单数。 众人先是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人群中爆发出巨大的声音,其他人甚至来不及计较自己的输赢,齐齐看向荷官。荷官被这么多人盯着,强自镇定下来,用传呼机叫来保安,附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话,等保安离去后向王鹏微笑着用粤语说:“这位先生,我们柜台的筹码不够,我已经吩咐他去取了,请您稍等片刻。” 王鹏点点头放下手机,扫了一眼面前的筹码问道:“我赢了多少?” 荷官掏出手巾擦了擦汗说:“算上这把,您已经赢了两千零四十八万了。”注1。 “嗯。”王鹏冷漠的看着周围的人,转向那戴着眼镜的男子说:“你为什么不跟着我押,跟着我也能赚不少吧?” 那男人何尝不想跟着他,但赌场中连开单双好几把并不罕见,他哪敢像王鹏那般玩,笑着说:“我只是随便玩玩,每天输赢最多一两千就走了,哪敢像你这么押?” “随便玩玩吗?”王鹏沉吟了一下,忽然从面前的筹码中抓出了一把,也不看有多少,直接递给那男人说:“这些是我送你的,你想玩多少随便。” 男人呆住了:“这......这是真的?”王鹏手掌不大,这里面只有大概二三十个筹码,但换成钱却是二三十万。这大厅中面向大众,这人平时只压一两千,骤然被人送了二三十万在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自然是真的,你要不要?” “要要要!”男人小心接过他手中的筹码,数了一下,大概有三十个左右,这就是三十万港币啊,心中立刻狂跳起来,不停的道谢:“多谢多谢......” “不用谢,不过要我说,你应该直接赌完嘛,反正随便挣来的钱,花掉也无所谓的。” 这时,保安已经提着保险箱到了这柜前,那荷官羡慕的看了一眼戴着眼镜的男人,平静了一下心情,将那些筹码换成水晶的百万筹码,小心翼翼的看着王鹏问:“先生,这里人太多了,您要不要跟着我上去二楼,那里是我们的贵宾桌。” 王鹏摇摇头:“不用了,我就在这里看着就行。” 他将那些筹码码在一起,放在单数那里,又坐了下去。周围有人立刻掏出各自的筹码,压在单数上面,但不敢像他那般全压。戴着眼镜的男人咬咬牙,拿出一半筹码也压在了单数上。 众人压定之后,一起抬头看着电视,还有三分钟就要开奖。 众人数着秒等,只见电视上玻璃罩里面的骰子开始转动起来,在上面转动了十几圈之后,骰子慢慢停了下来,众人止住呼吸看去,只见三个骰子分别是二、四、六,十二点,双。众人叹了一口气,来不及注意自己的筹码,齐齐看着王鹏。他只是抬头看了一眼电视,脸上表情没有任何变化,拿着箱子退了出去。 荷官愣了一下,他见过有人输钱之后大呼小叫,也有人强装镇定,甚至有人直接晕过去的,但这么淡定的人他还是第一次见。小心翼翼收好筹码,看着王鹏离去的背影,他心道,今天真的是大开眼界了。 何止是他大开眼界,围观的众人哪里见过这种场面,一直等到王鹏走远,众人才相互交谈起来,他们脸上乏着红光,简直比看了一场限制级电影还要刺激。有人有心想要跟着王鹏,往前走了几步被巴布巴普挡住,绕过他再去追,哪里还能再看到王鹏的身影。 但他没看见,于连四人却是看的清楚,不远不近的跟在王鹏后面,看着他坐在一个百家乐的牌桌前,从箱子里拿出几个筹码。 这一天下来,王鹏几乎都是先赢后输,又去兑换了好几次百万筹码,于连粗略的估计了一下,仅仅一天时间,他已经输了一千多万,赌场赠送的箱子也多了好几个,他却毫不在意,一直等到天色渐晚,到了晚上八点多钟,才起身往赌场外走去。 注1:一般来说,赌场对赢钱的客人会有抽水的,也就是从赢的钱里面拿走一些,但笔者毕竟没有连续中过那么多次。对抽水比率不甚了解,所以也就没有写了,希望读者理解。 第二十七章 食人心 王鹏刚刚走到门口,一个穿着得体西装的人极为礼貌的走了过来,他姿态放的很低,将腰弯成九十度,对着面前这个明显比自己年纪小许多的人说:“这位先生,您好,我是一楼的负责人之一,对于您今天的运气,我们深表遗憾。如果您愿意的话,今晚可以免费住进我们的酒店,我们会给你安排最好的房间。” 王鹏看着面前这人,他身量不高,头微微扬起,那人便稍微退了退,将背弓起一点,使得王鹏俯视着他。 王鹏想了想,摇摇头说:“不用了,我还得回去呢。” 那人立刻让开一条路说:“我们为您准备好了车,希望您能够满意。”他指了指赌场前面停着的一辆黑色奥迪车,补充道:“您可以随便吩咐司机去任何地方。” 王鹏看着那辆车,司机戴着白色手套候在一旁。王鹏点头往那辆车走去,走到一半时停下,掏出手机看了一下上面的日期,表情变了一下,又走了回来。那人依然恭敬的站着,见到王鹏走来,他脸上又带上职业的微笑。 “要是我只住一晚,明天就走呢?” “当然全凭您个人的意愿,我们绝不会强求。”那人说。 王鹏往赌场大门看去,里面灯光辉煌,许多人围坐在赌桌前,只关注着面前的事,连天色黑了下去也全不在乎。 “走吧。”王鹏说。 那人点点头,向那等候的司机挥挥手,领着王鹏走进赌场,坐着电梯去到上面豪华的房间。 于连看着他消失后,转向白泽问道:“我们怎么办?要不要跟着他上去?” 白泽沉吟了一会儿,看着富丽堂皇的赌场摇头道:“不用了,既然已经知道他在这里了,就不用着急,况且现在跟着上去目标太大,等会儿再去开几间房间就是了。” 几人便在赌场中等了许久,直到晚上十点多钟,才在手机上订好房间,在酒店中过了一夜。 第二天一早,几人将巴布巴普和山狸留在房间里,来到赌场中寻找了一圈,在一个赌桌前看到了王鹏,他穿着昨天那件衣服,面前摆着许多筹码,坐在桌旁玩着手机。 昨夜几人商量了一下,一直这么呆在这里不玩的话容易引起注意,文竹便换了一万块的筹码,分给于连五千。 “你可以与他反着压,估计还能赢一点。”白泽微笑着说。 于连自从换了这具新身体后,便对赌并没有太大兴趣,拿着钱也只是为了不引起别人注意罢了,听罢点点头,走到王鹏身后的赌桌压了起来。 从早上到下午,王鹏又输了不少钱,但仍然无所谓,输赢似乎全没放在心上。于连一直注意着他,对自己的输赢也没有多在意,到了下午六点清点了一下自己手上的筹码,发现竟然赢了两千块。 王鹏将筹码输光之后并没有再去兑换,回到了房间闭门不出,于连本想跟着上去,奈何他住到顶上几层,不对外开放,便只得在下面等待。闲的无事,又不用再去注意他,身心放松,在赌场闲逛起来。 这赌场中装修自不必说,豪华至极。全年二十四小时无休,昼夜灯火通明,服务员端着水游荡其间,有人赌的口渴时拿过便喝,二楼贵宾厅还有免费的食品,但只供应给大赌客。于连这几天一直跟着王鹏,现在才有空走遍整个赌场。 走到一楼中间的百家乐赌区时,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是昨天王鹏给了一把钱的戴着眼镜的男子,他正坐在赌桌前,神情紧张的翻着前面的牌,口中喃喃自语些什么。于连凑上前去,听到那男人一直在低声祈求着“三,三,三。”翻开牌一看,是红心k,与他想要的牌相差甚多。荷官将他面前的筹码和牌收走,又开始下一轮的发牌。 男人呆坐在座位上,两边的人纷纷下注,男人看了片刻摇摇头离开座位往赌场外走去。走到大门时停了下来,神情变得很是纠结,门童奇怪的看着他。男人脸色变幻数次,终于下定决心,走到旁边的出纳处,掏出手机又换了些筹码走回赌桌。这次他小心了许多,但运气实在不好,不到两个小时就输的精光,脸色慢慢变成猪肝色,颓废地走出赌场。 于连对他有些好奇,一直跟在他后面,只见他慢悠悠走出大门,看了一眼黑色的天空,走到一旁的花园前呆呆的坐下。腰间电话忽然响了起来,他像是被吓了一跳,犹豫许久才去接,于连听得电话里是一个女人的声音:“你到哪里?怎么今天会计说你取了账面上的流动资金,拿来干嘛?” 男人沉默了一会儿说:“我还在澳门。” 电话里的女声说:“你不是昨天就应该回来的吗?还说什么有人给了你三十万,有钱了为什么还不回来,留在那里干嘛。”电话那头还有一个甜甜的童音问道:“妈妈,爸爸在哪呢?” 男人没有说话,摘下眼镜放在一边。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说:“你不会把资金拿去赌了吧。” 良久,男人才缓缓回答:“嗯。”他这一声说的极慢,似乎用尽了全力。 “你怎么搞的?平时不都是输赢一两千就走的吗?为什么这次一下子输这么多,流动资金全都输了,生意怎么办?你是不是脑子坏掉了?”女人一口气说了许多,然后才慢慢缓和下来,叹了一口气道:“算了,说再多也没用了,你赶紧回来吧,身上还有钱吗?” 男人的眼泪流了下来,默默擦干低声说:“没了。” “我把路费给你打过来,赶紧回来吧,孩子等着你呢。” 挂断了电话,男人看着手机里老婆发来的路费泪流满面,起身往外走去。于连心中有些不忍,见他迷途知返,也替他高兴,准备回去时,身后传来一阵大笑声。男人和于连同时停下脚步,几个人簇拥着一人走出赌场大门,看样子是赢得不少,中间那人很是高兴,旁边同行人不断说着些吹捧的话,几人笑嘻嘻地从男人身边走过,看了他一眼。 男人本来迈出去的脚停了下来,看着几人走过一辆出租车,他神情变幻了数次,掏出手机拨打了一个号码,等那边接通后,男人换上笑脸说:“老张啊,你最近资金充裕吗?哦,不是,最近家里出了点事,想找你周转点钱。不用太多,二十万就够了,等事情一过就还给你。”听得电话那头答应下来,男人面露喜色不断道谢,口中不断念叨着“只赢一把就走,只赢一把就走。”快速走进赌场。 于连默默看着他消失在大门前,抬头看了一眼天空。赌场的灯光一直延伸出去很远,将这片天空都照如白昼,只有更远的海上能看见黑暗,那里的天空依稀点缀着几颗星星,月亮高挂其中,沉默的注视着地面上发生的一切。 ...... 与此同时,重庆乡间的夜色显得格外沉静安详。 李子昂独自一人行走在镇上的大街上,听得广场上震耳欲聋的音响声,他撇了撇嘴,坐在长椅上看着跳舞的人群。再过一个多星期就要过年了,在外打工的人已经回家,平时空旷的小镇中也有了许多人群,不少商贩叫卖着手中的货物。 一个三四岁左右的小男孩手中拿着玩具枪,与其他同样年纪的孩子追逐吵闹,直到累到走不动了才爬上长椅上坐下休息,眼睛滴溜乱转,不停观察着四周的人群。他很快便注意到身边的李子昂,将手中拿着的枪悄悄对着他,嘴里发生哔哔的声音,然后模拟中枪倒下的样子躺在长椅上,嘻嘻笑个不停。 周林离开跳舞的人群,走到长椅前抱起小男孩笑道:“啷个的,是不是累了?” 小男孩逞强道:“没有。” 周林刮了一下他的鼻子说:“好嘛,那现在时间不早了,我们回去,明天再来玩好不好。” 小男孩在他怀里挣扎:“不要,我还要打枪。”将枪指着李子昂,哔哔不停。 周林看了一眼李子昂,拿下小男孩手中的枪:“讲过那么多次了,不要对着人,再对着人不给你玩了。”那小男孩手中没了枪,愣了一下,低低答应了一声,周林又把枪给回了他。转向李子昂问道:“娃儿,你啷个一个人在这里,你屋头大人呢?” 李子昂脸上挂着泪说:“我婆婆不晓得到哪去了,我找不到了。” 周林眼光闪动说:“哎呀造孽,要不然你先跟到我回去,明天早上带你找你婆婆,好不好?” 李子昂犹豫了一下,周林又说:“现在夜里警察都下班了,你先跟到我回屋里去,和我孙儿一起玩嘛。” 李子昂抬头说:“好!谢谢爷爷了。” 周林笑了笑,牵着他的手走出了广场。 第二十八章 楼中鬼 一连几天,王鹏都吃住在赌场,白天便在大厅中赌博,前前后后一共输了不知道多少,仿佛这钱不是自己的一样。 直到玩了一个星期,还有两天就要过年时,他才启程回去。 于连几人一直跟着他,见他要回去时才松了一口气,这几天一直在赌场中感受着其中氛围,看着各种形形色色的人,于连见过之前江刚的惨状,本以为心里承受能力已经很强了,却还是忍受不住时而压抑,时而狂欢的氛围,有几次甚至要将手中的筹码全都下注,好不容易才忍住了。 坐在赌场免费提供的车上,看着后面富丽堂皇的大门,于连回望这一星期的生活,简直比与和尚去到哈市更为心力交瘁。他与之拼搏的不是现实中的人,也不是什么难以言明的东西,而是心中的欲望,将这股欲望压在心底是极为不易的。 车子开到码头,几人远远跟着王鹏上了船,一个小时后就到了香港。王鹏叫过一辆出租车回到酒店,几人跟在后面。回到酒店时是中午,临近过年,游客也少了许多,酒店中更显空旷。王鹏乘着电梯回到自己的房间,过了一个小时后换了套衣服又出来了。 这次只有于连和文竹两人跟着他,巴布巴普这几天心情不知怎么,时时显得烦躁不堪,白泽留在酒店中安抚着他。 从酒店出来,王鹏叫过一辆出租车,一直往中环开去,来到一家车行。经理认得他,热情的出来迎接。王鹏径直走进展台,在里面看了看,挑中了一辆越野车,要付钱时那经理有些为难的说:“王先生,您名下还有一辆车,这辆车暂时上不了牌照。” “那你们派个人给我开车,我照样付车钱。” “这......” 王鹏皱眉道:“怎么了,不可以吗?” “可以倒是可以。”经理面露好奇之色低声道:“不过我私人有一个问题,当然,您也可以选择不回答。” “问吧。”王鹏淡淡说。 “您上次买车还不到一个月,怎么现在又要买?” 王鹏笑了笑说:“我那辆车被警察拖走了,懒的去取,这几天就买辆新的算了。” 经理看了一眼那辆越野车将近百万的价格,心中感概了一下。他在这车行做了许多年,见过太多挥霍的人了,但面前这年轻人还是让他大开眼界。当下安排了一下,叫过店里的一名员工,陪着王鹏开车出去。 从车行开到兰桂坊,王鹏又在这里玩了整个下午,一边搂着一个女生回到车里,胡闹一番后才开回酒店。 将车停在地下停车场中,王鹏给了司机一些钱,让他自己打车回家,之后便坐在车里不动。于连与文竹这一天一直隐蔽地跟在他后面,已经疲惫不堪,见他迟迟没有下车,于连轻轻扭了一下脖子,发出了咯吱的骨头声。这种跟踪并不轻松,尤其是人家在享受,而他只是在一边看着的时候,看了一眼王鹏,他轻声问道:“他这些天花了多少钱你有算过吗?” “在赌场输了将近三千万,这辆车一百多万,手表八十万,将近三千两百万。”文竹眼睛盯着王鹏说。 “他上次买的六合彩,扣掉税之后能有多少钱?” “三千两百万。” 两人对视一眼不再说话,静静站在无人注意的到的角落。从下午直到夜晚,来往的车越来越少,到了晚上十二点半时,王鹏才从车上下来。他在停车场中看了一圈,整层楼只有零星几辆车,放下心来走到墙角跪了下去。 于连的心提了起来,忽然听到文竹极速说:“我去叫白泽,你在这等。”转头过去,只见到文竹脱下鞋子,穿着一双袜子踩在地上,向楼上跑去。他不敢多动,生怕惊扰了王鹏,屏住呼吸去看,王鹏见左右无人,从裤兜里掏出一把青色短刀,深吸了一口气,狠狠刺向自己的胸膛,嘴里发出一声痛苦的哀鸣,在这空旷的停车场中更显得诡异莫名。 于连之前虽然在那张画上见过,但再见时仍然忍不住心惊胆颤,定下神去看,只见王鹏刀刺进胸口后,喘了几口气,双手握住刀柄使劲往下去拉,将胸膛剖开了一道极深极深的口子。他的喘息声越来越大,虽然尽力忍住,但其中的痛苦还是听得于连一阵牙酸。 和之前一样,仍然是没有血出来。王鹏歇了一会儿,左手拿着刀,右手伸进胸膛,在里面摸索一阵,再拿出来时,手中拿着一颗不断跳动着的心。 他将心放在地上,退后一步,对着那心不断磕头。一直磕到第七个头时,心脏忽然飞起,与他脑袋平齐,血管翘起变成两个角。王鹏如同没看见心脏的变化一样,不住地磕头。 空旷的停车场中响起了一声叹息。 于连还以为白泽来了,扫遍一圈,却没有发现除了两人之外的其他人影。 “为何你这么急?”一声苍老的声音响起,如怨如慕,如泣如诉。 王鹏全身趴在地上,声音颤抖着说:“我......”他说不下去,只是不断磕头。 “你还记得吾与你如何约定否?” “记得......” “一亿如今也所剩不多,何苦至此啊。” 王鹏抬起头,目光茫然。 于连听着那声音从他前面传来,思索片刻后,得出一个让他心惊肉跳的结论:是那悬浮的心脏在说话。 那苍老声音继续道:“现在还有三千余万,何不用这些钱安稳度过下半辈子?” 王鹏停下磕头的动作,站起身来,缓缓说道:“不用多说,履行你的约定就好。既然我注定要下地狱,早晚又有什么分别。” “这次你要多少?” “剩下所有。” 那声音有些惊讶:“你当真想好了吗?用完了剩下的钱,你就得永远沉睡下去,二十年后再醒来,这段时间与死了没有什么两样。” “用一亿买二十年,值了。” 周围安静了下来,只能楼道口的呜呜声,像是有人在大哭,又像是有人在狂笑。 那是海风的声音。 一声低沉的叹息声响起,随后,那心脏道:“既然如此,你且跪下,明天去马场吧。” 王鹏跪了下去。 于连忽然感到肩头一沉,回头看去,白泽和文竹站在自己身后,沉默的看着面前的场景,那只山狸不知什么时候也跳上了肩膀,也看着王鹏那里,双目圆睁,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于连心中一喜,轻声说道:“你们来了?” 白泽与文竹点点头。 于连将刚刚看到的事说了一遍。白泽听完笑了笑,低声对于连说:“谢谢了。”随后看向半空中的心脏,面色凝重起来。 文竹悄悄拉了一下于连的衣角,凑到他耳边说:“站到后面来。” 于连退后一步,与文竹并肩而立。 这时,空中的心脏双边血管开始往外冒血,滴落在地上,使这空旷的停车场响起一声清脆的响声。王鹏将头趴的更低,眼睛往面前的地板上瞄去。那血滴落在地上,很快形成一个模糊的数字,似乎是“8”又似乎是“0”。 于连站的虽远,但看的很是清楚,再有一滴血滴下来,地上的数字就会变的更加清晰,结合之前心脏的话,那数字应该是明天赛马比赛的赢家,凝神去看,却觉得肩头一松,转头看去,肩膀上的山狸跳下地面,如离弦之箭一般,极速冲往王鹏所跪的地方。 王鹏听到声音转过头来,只觉得眼前一花,回过神来时再仔细查看,一只猫跃到半空将那心脏咬住,往前跑了几步,离着他十米左右远后停下,直勾勾的盯着他,眼睛在黑夜中发着如同宝石般绚丽的亮光。 王鹏之前做这仪式时从没遇到这种情况,一时惊慌失措,全身上下一个激灵,血都冷了下来。 风从停车场入口吹来,将地上的纸屑吹起,借着风力在空中忽上忽下地飞舞起来,它获得了新生,一只白色的蝴蝶轻轻抚过王鹏的面庞。但随着风力渐弱,纸屑飞到天花板上又落了下来,在地上飘了几下后停下,又变成了一团难看的纸屑。 第二十九章 两难择 山狸口中衔着心脏,警惕的看着王鹏,背微微拱起,四只脚稳稳落在地上,保证只有要他有异动,山狸绝对能第一时间跑远。 停车场中响起一声惊呼,却不是从王鹏口中发出来的,声音从山狸嘴上的心脏传来。 王鹏看着面前不知从哪跳出来的猫,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想要上前去追。刚一动脚,山狸嘴上叼着心脏就往旁边跑了几步,那声惊呼也变成低低的呻吟。王鹏赶紧停下脚步,不敢再去刺激他,心中甚是焦急,胸膛处的伤口也开始往外渗血,将衣服都染成了红色。 他慢慢伸出手,对山狸轻声说:“乖,你想要吃的是吧,我这里有,你把那个放下好吗。”他不管那只猫有没有听懂自己的话,在口袋中胡乱地翻找着,希望能找出什么食物从它口中换下自己的心,山狸看着他,眼睛发着光。 将裤子口袋翻来覆去找了好几遍,除了在赌场中带出来的八个黑色筹码之外,就只有剩的钱和一张不知道什么时候放进去的地图了。王鹏拿出两张面值一千的纸币,在手中揉成一团扔向山狸,本以为它会被此吸引,从而放下心脏去看。但它只是瞄了一眼就又转了过来,还是盯着王鹏。 王鹏胸膛处的流血越来越多,他的头也慢慢晕了起来,深吸了一口气站直身体,焦急地往周围看着,想要看到有没有什么人遗留的垃圾,扔给它也许能换下心脏。环视一圈,地面很是干净,除了车位中停着的车子之后再无其他东西,他开始绝望起来。 “唉......” 一声叹息声响起,王鹏几乎跳了起来,回头看去,只见三个人从角落里走了出来。当头的是一个年轻人,看样子二十多岁,他身后跟着一男一女两个同样年纪的人。 “你们是谁?!”王鹏大声问道,如果心脏在胸膛的话,他一定能感受到其极速的跳动。 山狸见这几人走了出来,叼着心脏冲了过来,还没等王鹏看清,它就已经跳在了当先年轻人的怀中。那人轻轻抚摸着它的毛,山狸口中一松,心脏落了下来,被年轻人握住了。他身后那个男青年走上前抱走山狸,附在前面那人耳边说着什么。 “你们到底是谁?看到了什么?想要钱吗?我可以给你们,一百万,不,五百万,把你手中的东西给我就行了。”王鹏忍受着胸膛处的痛苦,露出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说着,他似乎之前见过这几人,但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了。 当先那人叹了一口气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一定与它签订了什么契约吧。让我想想。”他露出些思索的样子,看着手中不断跳动,似乎很是害怕的心脏,声音沉稳:“一亿吗?它通过一些方式给你一亿,然后......”他抬起头看看向王鹏,眼睛发着和山狸一样的光:“然后就由它占据你的身体是吗?” 王鹏面色一变说:“你是谁?不管你的事,快把我的心给我。” “我叫白泽,后面这两人叫于连和文竹。”白泽笑了笑,于连和文竹沉默着。 “我不管你是谁,把我的心还给我!”王鹏厉声说。他头晕的越发厉害,身体摇晃不停,像是随时都会倒下。 “你的心吗?给你。”白泽将心脏伸向前去,身子却没有动。王鹏面露喜色,往前走了两步,身子一歪摔在地上,哇的一声吐了出来,地上出现了一团黑色的胆汁,散发出恶臭。 “心都不在了,你这个人还有的活吗?”白泽淡淡道。 王鹏挣扎着调整了一下身体坐在地上,吐出来之后头晕缓解了不少,也有力气思索面前的局势。这个叫做白泽的人来者不善,听他的口气应该是对自己有所了解,可回想了一下,发现自己从没有见过他,语气缓和下来:“我......求求你,把心还给我吧。” 白泽走上前去蹲在王鹏面前,看着他的眼睛说:“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王鹏一时没有明白他的意思,呆呆的看着他。 “你是什么时候感觉到它的存在的?又是什么时候下定决心与它订约的?”白泽说。 王鹏左右看了一眼,停车场中除了他们几人和几辆车外,再无其他人了。他低下头去低声说:“两个月前,我在家里睡觉的时候听到了一个声音给我说,愿意给我想要的东西,换它一个栖身之所。那时我本来以为是自己的幻听,后来听到那声音一直在耳边环绕,就说想要钱。第二天上班路上就捡到了一张彩票,中了一百多万。我虽然不知道你们是哪的人,但你们这么神通广大,一定能猜到接下来的事。” “那你怎么敢用刀剖开自己的胸膛,你就不怕是巧合吗?”于连问道。 王鹏抬头看了一眼他,苦笑道:“用完那一百万后,我就回不去了,只能选择相信它。” “你这么年轻,为什么愿意和它签订契约,就不怕它骗你吗?”于连又问。 “骗我又怎么样,只要有钱就好了。”王鹏淡淡道。 这时,白泽手中的心出声说道:“我没骗他!是他自愿与我做约,从头到尾我都没有强迫过他,我还劝他省着点花钱!” 白泽将手握紧了些,那心脏的声音慢慢弱了下去:“我没骗他,我什么都没做.......什么都没做,你们不能这样......” “你知道它是什么吗?”白泽问道。 王鹏摇摇头,无力的说:“它是什么都无所谓,只要能给我钱就好了。” “就算用完了就死也无所谓吗?”白泽说。 王鹏眼睛涣散了一下,很快坚定下来:“是的。“ “为什么?”文竹忍不住问道,她一直注意着王鹏身上的血,虽然好像已经止住,但他比之刚刚又虚弱了许多。 “为什么?”王鹏喃喃道:“是啊,为什么。”他抬头看着天花板上的灯,眼神迷离起来,开始回忆往事。过了片刻后摇了摇头苦笑道:“没有为什么。” “可是你看样子也才二十多岁,谁能保证你以后不会挣钱,何必要相信这东西,而且用二十年来换一亿也不是很划算吧。”于连开口说。 王鹏上下打量了一眼他:“看你的样子,家里应该不是很穷吧,所以你很难理解的。” “我......”于连刚刚说出一个字,脑中忽然想起自己一个多月前还为了十几万就要跳楼自杀,现在哪还有什么资格劝他,话在口中说不下去了。 王鹏只觉得自己越来越虚弱,身体逐渐支撑不住,但在这几个不明来历的人面前,他还不能倒下,强撑着坐着,脑中飞速转动,却没有找到任何破局的希望。最主要的是,面前这几人他从没有见过,完全不清楚他们为何而来,又能从哪里找到突破口呢。 “活着很累吧?”白泽忽然开口问道。他这句话显得很是突兀,使得文竹和于连都看向了他。 王鹏闭上了眼睛,再睁开时一片清明:“还行吧。” 白泽点点头,看了一眼时间,现在刚刚过午夜一点。 “还有时间,你若是愿意,将自己的事给这两人说一下吧。”白泽说。他口中指的两人,文竹和于连都蹲了下来,看着面前王鹏的眼睛。 王鹏摇摇头:“没什么好说的,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你能把心还给我,让我用完剩下的三千万,然后沉睡下去。” 那心脏叫道:“不不不,我不要你的身体了,我愿意离开,求求你放我走吧。”他后面那句话明显是对白泽说的。 白泽沉默了一会儿,将心脏递给王鹏说:“现在你有两个选择,一个就是这心上的东西离去,你自己过自己的生活,之前的财产全都收走,一切从零开始。另一个就是让它继续留着,然后你在一个月之内用完剩下的钱。至于它之前承诺你沉睡二十年再醒来的事作废,你用完那些钱后,我再将那东西收回,到时候你就只能死了。” 王鹏伸在空中的手停了一下,怔怔的看着白泽说:“不是二十年吗?” 白泽摇摇头:“它之前说的二十年本来也只是骗你的而已,从你接受他条件那天起,你的生死就已经全由它掌控了。” 王鹏收回了手,又闭上了眼睛,他的脸上青筋暴起,忽红忽白,面色阴晴不定,鼻翼微微张开,呼吸也变得有些急促起来,脑中正在痛苦的挣扎。 白泽沉默着等着他的回答,四赖俱寂,只有呜呜风声。 王鹏的面色平静了下去,睁开眼睛,里面一片清明。他没有急着去接白泽手中的心脏,而是面向于连,强撑出一个微笑:“你想知道我为什么会答应它的条件吗?”看到于连点头后,他的微笑更灿烂了些。 第三十章 心间忿 “我生下来的时候,母亲就因为难产死了,我从来没见过她,甚至连她的相片都没见过,连她长什么样子都不清楚。” 王鹏的声音响了起来,在这空旷的停车场中显得有些空灵:“我爸是个酒鬼,每天都喝的醉醺醺的回家,他从来不打我,但也从来没有对我好过。我高中毕业就出来上班,先从酒店的门童做起,每天要在门口站八个小时,有时候为了多挣一份钱,下午四点下班之后又去另一个酒店,一直站到晚上一点,回家的时候,他看都没看我一眼。” “于是,我就离开了那个地方,那个时候我就没有家了。”王鹏的声音如梦似幻:“从铜锣湾到中环,我哪里都去过,什么工作都干过。十多年来,他从来没再想着再联系我一次,甚至连电话都没有打一个过来。” “我也只能当他死了,没有回去看过。但是,人活着总是要有朋友的,我在餐厅打工的时候遇见了之前的同学eisen,那时候她已经是香港中文大学的学生了。”王鹏嘴角微微翘起,似乎是在微笑:“她没有嫌弃我,后来我们开始拍拖,我努力打工,挣得钱都拿来给她买包,还排队买最新款的口红给她,带她去看演唱会,给钱让她去和同学旅游,自己一个人打工。一直到她大学毕业,那几年我几乎把所有的钱都花在她身上了。然后......”他嘴角翘的越来越高,眼中却殊无笑意,脸在停车场灯光的照射下显得十分怪异:“她就跟着一个有钱人去了,那人年纪比她大二十岁。” 白泽仍旧蹲在他面前看着他,于连和文竹对视了一眼,没有说话。 “因为没钱,我亲生父亲对我不管不问,十几年不问生死。因为没钱,和谈了快十年的女朋友分手,以前的海誓山盟都化作乌有。因为没钱,处处被人瞧不起,人家想骂就骂,我还一句话都不能还口。生病了只能自己硬抗,去药店买药,即使是病到要死,人家却还是毫不在乎,只在乎我口袋里有没有钱。要不是捡了个钱包,里面有些钱,不然我早就死了。” “所以我想变得有钱,开始努力学习。”王鹏一字字道:“当我开始学习的时候,我给自己一个信念,那就是自己一定能成功。随着学习的深入,我开始绝望的发现,自己这一辈子很难再出头了。我每天住在劏房里,早上六点就起床上班,晚上十二点才回来,偶尔去上厕所还要被下面的人骂。辛辛苦苦上了一个月的班,但是赚的钱还不及人家的一顿饭钱。我想要融入他们,想要去奢侈品店看一眼,却发现即使是里面最便宜的东西,我都要不吃不喝两年才能买得起。所以我去买了假货,被别人认了出来,当众羞辱。”说最后一句话时,他的语气平淡,像是在诉说别人的故事一样。 然后他的脸变的扭曲,声音也高了起来:“那些人他们凭什么挣那么多?我哪里比他们差?我之前的老板的儿子,那个两百多斤的肥仔,恬不知耻的说自己几代人的努力,凭什么要被我十几年的奋斗取代。他们努力过什么?只是跑到美国卖枪挣了钱,竟然回来说自己是几代人的努力,看到他那副嘴脸,我心里一直在想,这样下去,我永远不会变有钱,我的父亲还是不会再联系我,也不会再有女人愿意和我在一起,我要有钱!” 他声音低了下去,看着于连淡淡道:“所以,我就变成这样了,人不人,鬼不鬼。既然总是要死的,为什么不选择这么死呢。” 白泽点点头,将那颗心脏放在了他面前。 王鹏艰难地伸出手,将那颗心脏抓在手中,怔怔的看着它。 “我不!”那颗心在他手中跳动着大声说:“我什么都不要了,求求你放过我,让我走,我呆在那地方再也不出来了,我求求你......”随着白泽在心脏上面摸了一下,声音变得嘶哑起来,渐渐听不见了。 “我的心......”王鹏低声说:“它到底是什么东西?”后面这句话是对白泽说的。 “重要吗?”白泽回道。 王鹏愣了一下,苦笑着说:“是啊,这不重要。”但他还是没有像之前一样,将心放回胸膛里面,只是呆呆的看着。 于连忍不住劝道:“你还这么年轻,难道之前的生命中就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吗?未来的事情谁能说的清楚,何必这么急着选择,平平淡淡活一辈子也很好啊。” 王鹏默然无语。 山狸跳回到于连的肩膀上,低低叫了一声,吸引到了王鹏的目光。 他忽然伸手向前,想要摸一下山狸,但后者身子往后缩了缩,并换到了于连另一个肩膀上,离得他更远了。 “听你的口气,你除了香港和澳门,其他地方都没去过吧?”不知怎的,文竹开口说出了这样一句话。这下不止是王鹏,于连和山狸都看向了她,他相信文竹以前根本没有见过王鹏,虽然从他所说的情况来看,这种情况是极有可能的,但是这好像与现在的情景没有多大关系。于连没有出声,眼睛却在询问她,文竹脸色平静,看了一眼前面不远处的地面,然后又看向王鹏开始说话。 于连跟着看了一眼,那里除了有王鹏刚才不小心翻口袋掉出来的纸币外,还有一张地图,远远看到上面是一块巨大的红色岩石,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 “一个月。就算你今晚就走,一个月能去哪里呢?”文竹淡淡说道:“非洲草原,喜马拉雅,澳洲荒漠,万里长城......”她一连说了几十个不同地方的景点,最后看向了王鹏说:“世界上好东西有很多,既然你对人失望,完全可以不去看。” 于连这时才想起来,那地图上面的岩石是着名的澳大利亚岩石,是那块世界上最大的单体岩石,王鹏既然一直将它的照片带在身上,那必然对它有所向往,从这方面来入手的话,可能会起到一些效果。 果然,王鹏的脸不像之前那么痛苦,变得缓和起来,随即摇摇头:“都无所谓了,看不看又有什么关系。” “可是......”于连正要说话,被王鹏给打断了。 “就算我想要放弃,也已经来不及了。” “没什么来不来的及,只看你想不想。”于连见他语气松动,赶紧趁热打铁说道。 王鹏苦笑了一声,指着身后的车说:“你知道这车多少钱吗?” 他这句话说完,文竹已经明白了些什么,默默站了起来,在心里叹了一口气。于连却还不明白,他知道这车一百万左右,但不明白王鹏为什么要这么问。 “一百二十万。”王鹏说:“如果我回去做一个普通人的话,这车我一辈子都买不起。但是只要有它。”王鹏将心脏举起来:“只要它给我一个号码,我就可以买下这部车。”他手在停车场指了一圈:“这里面的所有车,我都买得起。我已经回不去了。”最后一句话他说的有些落寞,但脸上很是坚定。 于连沉默了下去。他想起那天在赌场前面看到的那个男人,已经明白王鹏话中的含义了。 “既然如此,那你已经是做好选择了,该把你的心放进去了。”白泽刚才一直冷眼旁观王鹏的动作,现在才出声。 但王鹏并没有急着将心脏放回去,而是看向他问道:“放回去后......这心还是我的吗?” “你说呢?”白泽没有回答他的话,只是意味深长的给了他一个眼神。 王鹏之所以能受这心脏的蛊惑,不仅仅是毫不费力的给了他很多钱,更是因为它说二十年后让自己重新苏醒过来,他现在还不到三十岁,二十年后也才四十几岁,那时他还能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用一亿买二十年,于他而言,是相当划算的买卖,所以他才答应。但现在事情已经变了,一亿只剩三千万,自己也只能在一个月内用光。他丝毫不怀疑面前这几人的能力,毕竟经历了这件事后,他之前的认识已经被完全颠覆了。 白泽见他迟迟没有动作,忽然笑了笑:“现在还有时间,你要不要再等一下?” “等什么?” “等会儿你自然会看到。”白泽从怀中掏出卷轴,将地面上的灰尘拂去后,缓缓放在了王鹏的面前。 于连眼睛眯了起来,这卷轴和当初文竹在小房间中拿出的那卷轴相差无几,只是更加小巧精致一些。他抽了抽鼻子,果然闻到了空气中的淡淡硫磺味道。肩膀上的山狸扭动着身子,显得有些不安,于连将它从肩膀上抱了下来,轻轻抚摸着它的毛。 第三十一章 画中人 白泽将卷轴放在地上后铺开,上面只有白茫茫一片。他冲王鹏笑了笑,在他胸前点了一下,手指上沾染了些他的血,然后抹在卷轴上。 和之前于连所见一样,那滴血扩散到整个纸面,纸面先是一片猩红,然后慢慢变淡,随之上面也有了一些图画。 王鹏不解的看了一眼白泽。 “看着吧。”白泽说。 图画渐渐清晰起来,那是在一间医院,门上有着“产房”两个字,一个男人正在焦急的等待着,一脸担忧,在走廊上来回走个不停,看他的样子,与王鹏有几分相似。 王鹏面色沉了下去,他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人了,但不管怎样逃避,他身上留的仍是这人身上的血——那是他已经许久没有见过的父亲。 产房上的灯变成了红色,画上也传来了一阵惊呼声,门打开,一个满身是血的护士走出了产房,她看了一眼男人,然后从他身边走了过去。不多时带回了几个人,快步走进产房关上了门。 男人呆了呆,又不敢往里面冲,只得在外面搓手等待着,脸上越发不安起来。 门上的灯变成了红色,产房又传来一阵惊呼声,随后声音消失。 门口上的灯变成了白色。 医生走了出来,疲惫地摘下了口罩。男人赶紧迎了上去问道:“医生,怎么样,没事吧?” 但医生的回答并不是他所期待的:“我们已经尽力了,产妇本身就是高龄,加上大出血,我们......” “保大的!”男人立刻没有丝毫犹豫的说。 医生摇了摇头:“已经过了那一步了,产妇当时要求我们保住小孩,我们已经尽力了,可是她出血量太大了,最后还是没保住她的命,节哀吧。不过你的孩子还是生下来了,是个男的。” 男人愣在原地,医生拍了拍他的肩,叹口气走远了。 产房中陆续走出了许多医生护士,他们看了呆在原地的男人一眼,眼中带着明显的同情,没有上去说话,交谈着走了出去。 过了好一会儿,男人才动了一下,他深吸一口气推开门,里面忙碌的护士怀中抱着一个婴儿,听到声音转过头叫道:“你不能进来。”走过来往外推他的身子,但没有推动。 正中的床上躺着一个被布盖住的人,她的脚垂在床边,一丝血迹从下体流到脚掌。男人身体如遭雷击,往后退了几步靠在墙上,手紧紧掐着大腿,指甲已经陷进了肉里。 护士看了一眼他,又看了看床上的尸体,叹了口气将怀中的孩子抱在他面前说:“他还只有六个多月,身体太虚弱了,你看一眼,待会儿要进无菌室。” 男人呆呆低下头看去,那婴儿脸色苍白,眼睛紧闭,忽然张开嘴大哭起来,男人的眼泪也随之流了下来,蹲在地上,双手捂着脸,发出低沉的哭声。 王鹏皱着眉毛,他似乎感觉到了什么,那心脏也跳的更快了。 画面一变,从医院变成了破败的小区。之前医院里的男人手中拿着一个编织口袋,背上背着一个闭着眼睛的婴儿,他站在小区中的花园前踌躇了许久,才终于下定决心敲响了一家住户的门。 “边个?”里面传来一个女人尖利的声音,她并没有打开门,只是从门上的猫眼看着外面。 男人换上一副笑脸说:“我是十五楼的住户,是这样的,我孩子刚刚出生,想在你家讨点米回来给他炖粥喝。” 女人打开了里面的门,隔着防盗铁门警惕的看着面前的男人说:“咩米啊,你屋企连一点吃的东西都没了吗?” “屋里有,但是我想着给他讨点百家米。”男人躬身说道。那女人看了他背上的婴儿一眼,回身从厨房舀了小半碗米倒进他的口袋中。男人不住的道谢,等女人关上门后又去敲另一家的门。 画面并没有快进,众人看着男人一家家讨米,有的爽快给了,有的在家中门都不开,还说要报警,逼的男人走开。有一个老人听到他的话后,伸手要钱才给米,男人脸上红一块白一块,压低声音说:“对唔住,我......我没钱了......”那老人将门重重关上,大声骂道:“封建迷信,快滚!”男人在他门前站了好一会儿才慢慢走开。 这时画面加快了些,男人将整层楼都走遍了,拿着艰难讨来的一百户人家的米走回自己破败的家。他将婴儿放进沙发上,动作稍大了一点,将婴儿吵醒哭了起来。男人赶紧抱起婴儿,拍着他的屁股轻声哄着,等了许久婴儿声音低了下去。男人将他背在背上,从口袋中舀出了一小碗米放进锅中,加了点水后煮了起来。 画面逐渐推进,从婴儿可爱的脸转到沙发旁的桌子上,那上面摆着一个相框,上面是男人抱着一个女人的照片。画面有些模糊,看不清女人的脸,但能看到阳光洒在两人身上,他们相拥一起,从里到外散发出幸福的味道。 王鹏眼睛迷离了一下,但很快就恢复过来。 画面加快了很多,窗外太阳很快升起落下,房间中还是只有两人,如同快进一样,婴儿很快长大,短短一分钟,就从一个襁褓中的婴儿变成了十五六岁的少年。然后画面停了下来,能看到男人苍老了很多。 少年正对着面前的男人大吼道:“你什么都没有,连双鞋都不买给我,现在凭什么要管我考不考大学,我和什么人玩在一起管你什么事!” 男人气急道:“我不管你谁管你,你看你交的都是些什么朋友!” “不要你管!你自己就是个废材,有什么资格管我!” “啪”的一声。 少年捂着脸看着男人,眼中冒出极大的恨意,摔门走了出去。 男人惊奇的看着自己的手,半响才放下去,瘫坐在沙发上,在口袋中摸了许久,才摸出一支烟抽了起来,他拿起那张照片,轻轻抚摸上面女人的脸,眼泪从眼角流出也不知道。 画面离开了这房间,跟着少年下了楼。 少年左手捂着脸跑进电梯,在里面没按楼层,看着玻璃前的自己脸上红印消退下去,他才按下了一楼。 电梯停下后,少年搓了几下脸走出去,外面是几个染着不同颜色头发的少年。其中最高的一个染着黄发,手中拿着烟,看到少年走近后吸了一口问道:“点咩,拿到钱没有啊。” 少年摇摇头。 黄发少年吐了一口口水骂道:“扑街,就知道你拿不到,得了,你不用再跟着我们了。” 少年赶紧道:“我可以帮你们提着包......” 黄发少年一脚将他踹翻骂道:“不须你,我们几个自己有手。”说罢大笑着走开了。 少年呆在地上许久才起身,一个老人坐着电梯出来,看到少年,高兴的叫道:“鹏仔,下课了?”他走近后才发现少年身上全是灰,拍了拍他的衣服说:“怎么了这是,身上怎么这么脏。” 少年没有回话,抬头看了一眼自己家的楼层,向那老人道:“我要走了,你给我老豆讲,就说我不回来了。” 说着就要跑开,被老人抓住了衣袖问道:“到底怎么了?” 少年没有说话,倔强的要走。 “吵架了?没事,你这个年纪和家里人吵架很正常。”老人拿出了几张钱塞进他口袋:“要离家出走啊?身上没钱可不行,这些钱拿着,什么时候用完了就再回来。我待会儿上楼去批评你老豆。” 少年眼中流出泪来,对着老人鞠了一个躬跑开了。 王鹏低低叹了一口气,这老人从那天后他就再也没见过了,隐隐约约听说过似乎是因为心脏病而死的。 画面跟着少年往前不断变化。 在一间餐厅中,少年长大了一点,脸上也成熟了许多。他穿着服务员的衣服,正忙碌的在大厅中来回走动不停。他从后厨出来,端着一碗煲仔饭放在桌上时,坐着的女生偶然抬头惊喜说:“你是鹏仔吧?” 少年也认出了她笑道:“eisen,好久不见了。” “是啊,高中毕业后就没见过了吧,你现在是在做兼职吗?” 少年摇摇头:“全职。” 女生愣了一下,少年笑着说:“你这顿我请了。” 后厨传来叫声,少年对着女生微笑了一下走进了厨房。 女生脸上带着抑制不住的笑意低头吃饭。 画面升高了一点,可以看到,在这个忙碌的餐厅对面的街上,一个男人正躲在邮箱后面往这边张望。 时间变换,很快到了晚上。少年忙完了之后,伸了一个懒腰走出餐厅,走了几步又停了下来,看着从黑夜中走来的女生笑道:“eisen,你怎么还没走?” eisen脸上也带着动人的笑说:“我学校就在这附近,正好今天没什么课,等你收工。” “等我干什么?” eisen笑了笑没有说话,少年也微笑着看着她。 画面从他两人中间推进,一直到男人的面上,那是少年父亲的脸。他看到了这一幕,脸消失在阴影中离开了。 王鹏感到眼睛一酸,有什么要落下来,但他尽力忍住了。 第三十二章 难偿还 画面一直跟着少年。 这是在一个商场,少年带着女生闲逛。两人从一家服装店出来,少年手中提着两个包,里面装着刚买的衣服。他们依偎在一起,脸上全是甜蜜。经过一家甜品店时,店员正卖力地兜售着里面的商品,看到女生好奇张望,店员热情迎了上来说:“你好,可以进来看一下的,我们店里今天新出了大批甜品,很不错的。” 女生凑上玻璃橱柜,看着里面的蛋糕惊叹着,转向店员问道:“我可以拍照吗?”见店员点头后,女生拿出手机贴在玻璃上,对准其中一个草莓布丁拍照。 少年掏出手机看了一下,眼中露出些犹豫,但还是走上前说道:“今天你生日,想吃什么我买给你。” 女生看着他笑道:“不用了,刚刚才买了衣服,花了那么多钱,都让你买便宜一点的了。” “给你当然要买最好的。” “留着钱去自考一个学校多好。” 少年亲了一下她的额头笑道:“好了好了,天天说,我以后一定去考,你先看看想吃什么吧。” 女生挑来挑去,挑了一个最便宜的蛋挞,店员仍在微笑着,但眼中闪过了一丝不满,少年敏锐的看到了。 “买个贵一点的嘛。”少年笑容有些僵硬。 “没事的,我还要减肥呢。” 两人走出甜品店,那店员看着少年的背影,嘴角露出一丝莫名的笑。少年透过玻璃看到了,但他没有回头理论,只是将手机握紧了些。 走出商场后,外面是熙熙攘攘的人群。女生抱着少年的手,看着来往人群,忽然对着迎面走来的一人喊道:“蔡老师,你也逛街吗?” 蔡老师是一个戴着眼镜的四十余岁的男人,他正与另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边走边交谈着,听到有人叫自己,凝神看去,笑道:“eisen,你好。”他顺着eisen抱着的手看到了少年,微笑道:“这位是......” “这是我男朋友。”eisen说。 蔡老师点点头,上下打量了一翻少年,眼睛不自觉的眯了一下。 少年将手抽了出来。 “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梁老板,我们课题的经费就是他赞助的。” 梁老板年纪和蔡老师差不多大,头发梳的一丝不苟,长的也很气派,他伸出手说:“你们老师向我提起过你,说你是有名的才女。” eisen握了一下他的手说:“才女不敢当,只要蔡老师不给我挂科就很好了。” 蔡老师笑了起来道:“别谦虚了,以后我们还和梁老板有很多合作,你们先认识一下也很好。” 梁老板也伸手握了一下少年,隐蔽的看了一眼他手中的袋子笑道:“人家都说男才女貌,eisen你是才貌双全,哈哈。” 少年低下头没有说话。三人交谈了一阵后,梁老板和蔡老师挥手走了。 女生又挽起了少年的手,她注意到他情绪的变化,在他脸上亲了一口道:“怎么了,这是我课题老师,你以后要是自考我们学校,可以让他帮一下你的。” 少年恢复了笑脸,眼睛中却残留着些许落寞,微笑道:“没事的,走吧,去吃潮汕火锅,给你过生日。” 两人走远,画面停留了一阵,少年的父亲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刚刚他们站着聊天的地方,望着两人离去的背影,脸上看不出表情。 王鹏呆呆的看着面前的卷轴,手慢慢垂下落在地上。 画面一转,还是少年打工的餐厅,但他的脸已经成熟了许多,脸上的稚气早已经消亡。此时他正坐在餐厅外面的椅子上,看着面前的旅游杂志发呆。厨师从餐厅出来抽烟,看到他后走上前拍了拍肩问道:“怎么了,一个人在这发什么愣?” 他回过神来,将杂志合上说:“没事,客人都走光了,我休息一下。” 厨房擦了一下汗,吐出口烟笑道:“最近几天一直看着你心不在焉的,在想些什么呢?” 他正要说话。一辆黑色越野车开了过来,越过停车的地方,几乎到了两人的面前才停下。厨师吓了一跳,正要破口大骂,从副驾驶走出一个女人,她歉意地朝两人鞠了一躬。厨师认出她是之前经常来店里的人,悻悻然走到一边,靠着墙抽烟看着两人。 他强自微笑道:“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看你。”女人坐在他对面。相较之前,她身上少了些天真活泼,多了份成熟的女人的独特风韵,虽然看着只有二十多岁,脸上却带着沉稳和淡然,看着对面他的眼睛说:“我明天就要走了。” 他别过头说:“好啊,祝贺你。” “你要对我说些什么吗?” 他沉默了许久,摇摇头。 女人叹了口气,从包中拿出了一张卡放在桌上说:“这是我自己赚的钱,密码是你的生日,你用这些钱学个什么东西吧,一直当服务员是很难的。” 他没有说话,抬头看了一眼女人后,转过头去看那辆车,依稀认出坐在主驾驶上的人是之前的梁老板。 女人在他对面坐着,两人长长无语。 良久之后,女人起身走去。她走的极慢,像是在期待着什么似的,但最终什么都没有发生,女人打开车门钻了进去。车子喇叭响了两声后退到街道上,向前疾驰开去。 厨师走回到他身边,吐出一口极长的烟后说:“算了,你们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她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做服务员没有什么出路,你以后没什么事就进来跟着我学厨师,我把自己会的都教给你。”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厨师将烟头扔在一边,摇头走进了餐厅。 他一个人在桌前坐着,忽然伸手将女人放在桌上的卡将扔进了垃圾箱。呆呆坐了好久之后,电话响了起来,是房东催他交房租。放下电话后,他又坐了一会,将那张卡从食物残渣中翻找出来,用清水冲洗了一遍后,蹲了下去,双手捂着脸,几颗眼泪从指缝中掉了下去,落在地上。 画面升高,将整个城市的全貌显现出来,然后锁定了一辆正在行驶的车。画面极速下降,可以看到车内的情景。刚刚的女人呆呆的看着来往的车流,旁边开车的梁老板笑着说:“这次去澳洲,那边我全都给你安排好了,到地方不用住学校,我在旁边给你租了一栋别墅......” 他滔滔不绝的说着,女人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将头转到一边,两行清泪从眼中落了下来,她的嘴里用很低的声音呢喃着什么,梁老板问道:“你说什么?” “没什么。”女人擦干眼泪,目光变的坚定起来。 画面黑了下去。 梁老板没有听清楚女人的呢喃,但停车场的众人都听到了,那句话是:“为什么你不叫住我。” 众人沉默着。 画面过了一段时间才重新显现。 这次是在一个狭窄的房间,不到十平米的房间中间用一层布隔着,两边还分别摆着一个上下床,空间逼仄。左边的上铺躺着一个青年,画面推进,可以看到他的脸,已经和现在的王鹏没什么两样了。此时他满面病容,不时咳一下,拿着一本书看着。 门打开,一个带着孩子的妇女走进房间的右边。那孩子看起来八九岁,戴着厚厚的眼镜,正在玩手机。妇女将手中的东西放进床底,从一旁摸出一个便桌立在孩子面前,收走她的手机说:“先把作业写完了再玩。” 那孩子吵着说:“不,我先把这把打完。” 妇女不依,将手机放在上铺孩子拿不到的地方。孩子立刻大哭起来:“我同学们都去打球,就我一个天天写作业,呜呜呜,我不写我不写。” 那妇女手忙脚乱地抹着她的眼泪说:“写完了再给你玩。” 孩子哭个不停,说什么都不听。 青年躺在床上,放下了手中的书,看着天花板发呆。那边声音慢慢弱了下去,只能听到孩子低低的啜泣声。 天色暗了下去,一个年轻人拖着疲惫的身子回来,躺在王鹏下铺闭着眼睛,不一会儿就发出了鼾声。 青年轻轻下床,但这震动还是将年轻人惊醒了,他张开眼不满地嘟囔了一声,转了个身头朝里睡去。 青年走出房间,来到楼下,呼吸着外面的空气。他捂着胸口上了地铁,挤在人群中,到了一个站时下车,慢慢挪动出了站台。从地铁口出去全是药店,青年走进了其中一家,不多时又走了出来。店员跟在后面叫道:“先生,我建议您去医院看一下......”青年没有理他,又走进了下一家药店,这次出来的更快,将这条街的药店走遍之后,青年又走回了地铁口。 在地铁口前不远,青年捂着胸口靠在墙上喘气,抬眼看着灰蒙蒙的天空,舔了舔已经干裂的嘴唇。 画面升高了些,可以看到,在不远处的街角,一个满面沧桑的男人正偷偷看着青年。他的脸已经在画面上出现过许多次,因此众人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是青年的父亲。 男人看着青年,脸上露出痛苦之色,向前走了两步后停了下来,站在原地许久。忽然伸手入怀,从怀中摸出一个钱包,快步跑到一旁的atm机前取出了钱,将钱包塞得满满当当的。然后又跑回来,还好青年没有走,仍然靠着墙看天。 男人刚刚跑的太快,此时喘气不止,好一会儿才放平呼吸,戴上口罩和帽子,将钱包里的证件拿了出来,低着头往前走去。 经过青年身边时,他手一松,钱包掉下砸在青年的脚上,像是完全没有发现一样,他快速走进地铁站,躲在站台后面望向这边。 青年感到脚面一动,低头捡起那钱包,打开一看,里面塞满了千元钞票。他立刻伸手想要叫,但面前人来人往,没有人往这边看一眼。青年放下了手看着钱包,缓缓将其放进口袋,回头走向药店。 躲在站台后的男人紧握着的拳头松开,看着青年走进一家药店后才坐了下去。他满头大汗,在来往行人奇怪的目光下哭的不能自已,泪水与汗水一齐落下。 第三十三章 狮山下 王鹏手中的心脏掉在了地上,但他没有去捡,只是呆呆看着面前的画面慢慢消失,重新变回白纸。 白泽将卷轴重新卷好收了起来,向王鹏点点头说:“一个月后我再来。”他站起身往后走去。于连有心要说些什么,却被文竹拉了拉衣角,她用眼神示意于连什么都别说,然后跟上白泽。 于连在两人后面停了片刻,山狸站在他肩膀上叫了一声,似乎是催促他跟上,于连看了一眼发呆的王鹏,叹了一口气跟了上去。 三人就要走出停车场时,王鹏叫住了他们:“等......等一下。” 三人站住了。 王鹏艰难地站了起来,走到白泽面前,将心脏递回给他说:“我......你让它走吧。” 白泽点头,脸隐藏在黑暗里接过心脏,往前走了几步,将心脏举高轻轻说:“你想怎么样?” 那心脏惊恐的说道:“我走,我走,我再也不出现了,求求你给我一条生路。” “我该怎么相信你?” “我......我......”心脏忽然从他手中挣脱出来,飞到半空中,如离弦之箭般往门外冲去。 “喵!”一声尖利的猫叫声响起,于连只觉得肩头一松,山狸跃到半空中,将那颗心脏叼在嘴里。心脏剧烈的跳动,一股青烟从血管中冒出来,贴在天花板上,瞬间消失在黑影中。 白泽伸手在虚空中一抓,再伸回来时手上多了一团东西,那是一个类似烟雾的气体,在他手中乱串,同时发出尖利的嚎叫:“放开我!放开我!” 山狸口中衔着心脏走到白泽身边,抬头看着他手中的烟雾。白泽弯腰拿起心脏,摸了摸它的毛笑道:“干的好,这个你帮我先看着。”他将那团烟雾放在地上,烟雾正要跑时,被山狸一脚踩在地上,停车场中响起了一阵痛呼声。山狸前掌踩着烟雾,鼻子闻了闻,伸出舌头舔了一下,那烟雾想要分散出去,变得越来越虚幻,但山狸忽然张口一吸,将其吸进了肚子里。 白泽拿着心脏走回到王鹏的面前,轻声说:“等一下可能会很疼,你忍着点。” 王鹏已经看呆了,愣愣点头。 白泽撩起他的衣服,将他胸前鲜血淋林的伤口往两边撕开。王鹏只觉得胸口剧痛无比,忍不住大叫起来。白泽将他胸口撕开后,把手中心脏对准位置塞了回去,然后两手抓着他的肩膀,使劲往中间挤。 王鹏当真是痛到极致,如同一把大刀在他胸口来回地砍个不停,又像是几千斤重的石头压在胸口,直压的自己喘不过气来。 白泽没去理会他的动作,用力挤压他的肩膀,将他胸前的伤口缓缓合上后,不知从什么地方拿出了一根针线,慢条斯理地缝了起来。 他缝的极慢,花了大概二十多分钟才将伤口完全缝合上。这期间王鹏简直是生不如死,生生将自己的后槽牙咬碎嵌进肉里也不自知。他张着嘴狂呼,头上冒出豆大的汗珠,血从嘴角流下,混在一起滴在白泽的衣服上。 缝合完之后,白泽向伤口吹了一口气,胸口的血立刻止住,外翻的伤口也缩了回去,只是他缝合的歪歪扭扭,有几处还错了针。 王鹏觉得痛感低了许多,自己勉强可以忍受住,低头看去,胸口上一道极为狰狞的伤疤,从上到下有二十多厘米长。 “好了,至少你不会因为那东西而死了。”白泽掏出一张纸将血擦干说道。 王鹏大口呼吸着,胸膛处的剧痛还没有完全消退,口中刚刚咬碎的牙齿又开始痛了起来。他捂着腮含糊说道:“谢......谢。” 白泽退了一步:“不用,职责所在。” “那......那是什么。”王鹏看着山狸说道。 “魍魉。”白泽知道他问的是那团烟雾。 “魍魉......”王鹏重复了一句他的话,摇摇头不再去想,问道:“我现在可以......可以走了吗?” 白泽微笑道:“可以。” 王鹏捂着腮慢慢挪动脚步,他只想回到房间去,一刻也不愿在这里多呆。他经过山狸时,它正慵懒地趴在地上,抬眼看了一眼他,尾巴扫开了地上的灰尘。王鹏往旁边绕了一下,正要走回车里去的时候,于连注意到白泽看了文竹一眼。 “你走错方向了。”文竹拦在他面前说。 王鹏愣住,越过她看着车说:“那是我的......” “那已经不是你的东西了。”文竹淡淡说到。 王鹏张开嘴却什么都没有说出来,低着头转一个身就要往外面走去。 “那间房间你也不能住了,还有你口袋里的东西,都不能带走。”文竹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我......”王鹏还想说话,文竹走了过来,在他裤子口袋中摸索了一阵,把那筹码和车钥匙都拿了出来。 “好了,你的另一部跑车我们会去拿回来,除了身上这套衣服是你之前就买好的,其他东西你都不能带走。” 王鹏想起了之前白泽让他做的两个选择,默默往外走去。 走到门口时他停了下来,然后回头捡起地上掉的地图册,塞进口袋中,朝三人点点头往外走去。于连看着他脚步虚浮,不太放心,上前搀扶着他说:“你可以先在这里休息一会儿的,至少等天亮了再走。” 王鹏看了一眼白泽,后者微笑着点点头。 王鹏摇摇头拨开于连的手低声说:“谢谢。”他往前走了两步,脚步一软摔在了地上,头碰出了血来。 于连有些不忍,想要再劝,山狸跳回到了他的肩膀上,轻轻在他脸上拍了一下,他立刻觉得脸火辣辣的疼,当即闭上了嘴。 王鹏摸了摸额头,将血抹在地面上,强撑着站了起来。这次他走的很慢,手扶着墙缓缓往外走去,要转过墙角时,他回头看了一眼,三人一猫站在原地没动。王鹏向几人挤出一个微笑,消失在了墙角。 从停车场出来后,他抬头望着满天星空,深深吸了一口气,缓慢呼了出来。掏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现在是凌晨四点半,明天就要除夕了。酒店前面挂着许多个大红灯笼,将外面的广场都照的一片通红。 门口的保安看到有人走出来,赶紧迎了上去问道:“先生,这么早你这是......” 王鹏向他笑了笑说:“回家。” 保安已经认出他了,毕竟一连在这里住了一个多月,想不认识都难,此时听到他要回家,保安有些惊讶说:“这么早,你也没开车,要不要我给你叫个出租车?” 王鹏摇摇头说:“不用了,谢谢。”他绕过保安,一步步往前挪动,走的颇为艰难。 保安看着他的背影,嘴里嘟囔着:“家,你也有家吗?” 沿着海岸走了两个小时,看着海面从深沉的夜色到隐隐透出些白光,王鹏知道,再过不久,太阳就会升起来了。他以前和eisen来这里看过日出,他还记得那是一个夏天,他们两人早早来到海岸边,看着太阳光芒先是照到高楼上,然后缓缓下降,浓烈似火的阳光瞬间驱散了黑夜,将整个城市笼罩在灿烂的光辉中。那时,eisen抱着他,两人热情的拥吻,仿佛世界都消失了一样。 在他们身后,是被初阳照射,全身金黄的狮子山,它默默的注视着一切,山上的树林郁郁葱葱,一如一万年以前。 但现在不是欣赏日出的时候,更不是怀念过往的时候。 他的胸口还有隐隐的疼痛,口腔里的牙齿嵌进肉里,使得他不停地往外吐出血水。擦了擦嘴角的鲜血,他看准方向,闷头往前走去。 路上的行人开始慢慢多了起来,即使明天就是除夕,今天还是要上班的。他一路低着头,走了一段路就休息一会儿,又走了两个多小时,这时太阳已经完全窜上了天空,冬日的暖阳照在他身上,将他身上的痛苦稍微减弱了一些。赶去上班的行人来来往往,没有人注意到他,他在人群中穿梭,低着头不发一言。 不知道过了多久,走到一个小区前面,他才停了下来。深吸了一口气,他走进小区,没有去坐电梯,而是选择一步步爬上十五楼。 他满头大汗,他气喘吁吁,他精疲力尽。 终于上了十五楼,他稍稍辨认了一下,走到一扇门前敲了敲。 门应声打开。 他跪了下去。 “爸......” 他用尽全力。 第三十四章 离悲欢 停车场里,于连抱起了山狸,摸了摸它的肚子,担心的面对白泽说:“它刚刚吃了什么,不会有事吧?”山狸看了一眼他,尾巴拂过他的脸。 白泽微笑道:“等会儿它会吐出来的。” 于连放下心来,看着白泽,嘴巴动了动,却没有说出话来。 “想问什么就问吧。”白泽仍然在笑。 “你刚刚说的魍魉......” “就是你看到的东西,能蛊惑人心,《淮南子览冥训》说它不知所往,便是指其难以为人所知,迎合人的欲望。” “那它怎么会出现在王鹏身上。” 白泽摇摇头:“我不知道。” 于连呆了呆,白泽看了一下时间,现在已经是凌晨四点多了。 “先回去休息吧,明天就过年了啊。”白泽轻轻叹了一口气,说罢走出了停车场,于连跟在他身后往外走时,被文竹叫住了。 她走到于连面前,将车钥匙递给他道:“这个你先收着,明天我再叫你,把这车卖了。” “卖了?这辆车才买不到一天呢。” “不然你想怎么样?” “我......”于连说不出话来。 “这些东西我们带不走,也不能带走。”文竹看着他的眼睛说:“还有,你要记住,你和我一样,只能看,不能对他有任何同情。不管他当时是怎么选择,你都不能干预。我刚刚叫住你也是为了这件事。我们是来处理附在他心脏上的东西的,不是处理他。在他没有明确出现异常前,我们什么都不能做。即使他死在你面前,你也只能眼睁睁看着。这是我们的职责。你刚刚的行为已经有些越界了。” “可......我也只是在白泽后面......” “白泽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将事实说了出来,并给了他选择的权力,他完全可以自己选择。他要是选择一个月后死,白泽也会照做。” “那后面的卷轴......” “那是因为你的话对王鹏产生了影响,动摇了他的决心,所以白泽后面才给他看那卷轴。” “我这也不是为他好嘛......” “凭什么?” 于连愣了一下:“啊?” “我说你凭什么觉得自己是为他好。”文竹仍旧直视着他的眼睛。 “这不明摆着的嘛,他要是选择用完钱去死,那什么都没有了,他还年轻......” “那管你什么事?” “......”于连避开了她的眼睛。 “如果他得了癌症,生命只有一个月了,他可以用这三千万过自己最想过的生活,而因为你的劝阻,只能让他绝望的死去,还要承受病痛的折磨。如果他最后决定自己去死,把这三千万留给更加需要的人,救助更多的人怎么办。如果他选择了放弃这三千万,但是后来因为种种原因,穷困潦倒,生不如死的时候,他会不会怪你?” 于连被她这一长串的话直问的喘不过气来,诺诺道:“我......他......” “我们只用处理自己的事情,其他的一概不用理会。如果刚刚他一直不做选择,那白泽会随机给他挑选一样,而不会去告诉他怎么选。这次你做错了。” 于连低下头去,他已经明白了文竹的意思,可这番看似有理有据的话里似乎潜藏着什么巨大的陷阱,于连一时想不明白,又迫于文竹强大的压力,只得默默点头。 “我知道你可能会有其他想法,但目前我们能做的就只有这些,做的太多反而会有错。”文竹罕见的轻轻叹了一口气,这是于连见她第一次流露出相对负面的情绪:“不过万事万物都会变的,现在的世界看来已经变了。” 于连似乎从她的情绪中抓到了什么,那是和尚一直感慨的东西:“你感觉到了什么吗?” 文竹沉默了一会儿,摇摇头说:“我和你一样,只能粗浅的认识,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她将那几个筹码放进口袋,转身走出停车场。 于连默默在停车场呆了一会儿,直到怀中的山狸发出不耐烦的叫声后,于连才起身回到自己的房间中。 睡下还不到四个小时,早上九点钟左右,文竹敲开了他的门说:“卖车。” 于连简单洗漱了一下,将山狸留在酒店的床上,跟着文竹出去。 “白泽他不去吗?”于连与文竹在酒店吃过早饭后,回到停车场里,于连坐在副驾驶上问道。 “白泽今天带着巴布巴普办手续,他要回去了。”文竹发动了车往外面开去。 “他那个部落不是已经被灭族了吗?” 文竹稳稳地握着方向盘,熟练地驾驶着这辆外形粗犷的越野车说道:“他说要回去安抚族人游荡的鬼魂,为他们跳舞祈求大地母神的怀抱,不然族人只会变成地上的枯草,而不是天上的星星。” 于连透过前车窗看向蔚蓝的天空,在它的下方,无数奇幻诡谲,生老死别,悲欢离合无时无刻不在发生。 两人开车到了车行,将这车卖了,因为是二手车的关系,虽然只隔了一天,却还是被砍了很多的价。那个车行经理奇怪的看着二人,本来还怀疑是两人偷来的车,但看到两人齐全的手续后还是放下心来,嘟囔道:“现在的年轻人都这么有钱的吗,昨天买的车,今天就卖了......” 卖车之后,两人又来到了交警所,将那辆跑车领了回来然后卖掉。拿着钱来到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当地的办事处,匿名将那些钱都捐了出去。 做完这一切后,已经是下午了。文竹和于连简单吃过饭,拦下一辆出租车开回了酒店。 回到酒店门口时,白泽正抱着山狸和巴布巴普等在外面。巴布巴普知道自己快要回家,脸上万年不变的冰山表情也变得有些激动起来。 保安站在一边,默默对比了一下他的身高,在心里惊叹了一下,上前说:“你好,几位是要出去吗?” “是啊,回家过年。”白泽微笑着说。 “没有开车吗?” “没有。” “那你稍等一下,我们有专用车送你们去车站或者机场。而且这位先生,一般的车应该也坐不下吧。”他再次看了一眼巴布巴普咽了一口口水。 叫来一辆专用巴士后,几人坐上了车一路开向机场。 “你们也想去吗?”车上,白泽看着文竹和于连问道。 两人对视了一眼,点点头。 “这山狸怎么办,它也要一起去吗?”于连有些担心,不知道国际航班能不能带宠物。 “自然是要去的。” 于连没有再问。 车子停在机场后,几人下了车,由白泽在前,巴布巴普在后,取过机票后,几人走进了候机大厅等候。 等待的时间内,于连看着机票,这是到内罗毕的航班,中途还需要转机。路途遥远,他起身活动了一下,看着机场内的电视消磨时间。 电视里播报着本地的新闻,明天就是除夕,各处张灯结彩,到处都是红火的节日氛围,这是于连以重生后的身份过的第一个节日。上个春节,他还和家人共处一室,现在却要在飞机上度过了。他虽然有些感慨,但还是看着电视上人们的笑脸微笑起来,即使经历了这么多事,他还是能感觉到世界的美好,并由衷的为幸福的人们高兴。 但接下来的新闻让他笑不出来了。 “今日清晨,公海中打捞出的男尸已经初步确定身份,系大陆一名陈姓游客。”画面切到一个海港,穿着救生服的打捞队围着一个被海水浸泡浮肿的尸体,一名警察接受着采访:“我们是从他随身带着的手机中确定身份的,初步断定是在赌场中输钱后,想不开而自杀的。” 画面切换成金碧辉煌的赌场大门,许多人来往不停。那是之前于连跟着王鹏呆了一周的赌场。 画面分成两边,左边是一对母女站在海边,看着忙碌的警察。女人的面无表情,眼睛看不出什么神采,女儿大概五六岁的样子,拉着妈妈的手说着什么。画面切近,可以听到那女孩问的是:“妈妈,爸爸什么时候回来呀。” 右边的画面是一个男人的相片,他三十余岁,戴着眼镜,面相儒雅。 于连霍然起身,引得其他人看了过来。 这人他见过! 王鹏当初抓了一把筹码给他。 是那个男人! 他走出赌场,然后借钱后折返了回去! “就算我想要放弃,也已经来不及了。” 王鹏的声音忽然回荡在于连的耳边。 他颓然坐了回去,如果当初王鹏没有给他那一把筹码,他是不是就不会走上这条路? 一种难以言喻的巨大情感向他袭来,将他几乎震的不知所措。他呆呆看着电视上的画面变化,久久无语。 新闻已经播报完,换成了广告。然后开始播放纪录片,一个女主持人正拿着话筒站在一处原始丛林里面,她用英语向镜头介绍,下面是她的名字和中文翻译:“在连续寻找了将近两年后,我们终于追寻到这个位于非洲丛林最深处的原始部落,他们的祖先为了躲避外来的人,从森林边缘搬进了深处。这是世界上发现的最新一只原始部落,也很有可能是最后一只。” 这个叫朱迪的主持人走到一个老人前,他的身材矮小,大概在一米三上下,脸上满是沟壑。画外音开始介绍:国际上将他们当做俾格米人的一只,他们普遍身材矮小,大多在一米三左右。现在,这位名叫奥塔本加的老人是部落中最年长的一位,朱迪惊喜的发现,本加老人竟然会英语...... 纪录片还在介绍着,但于连却听不见声音了。不是因为电视关上了声音,而是那声音被一声惊恐的叫声遮盖住了。 于连转过头去,只见巴布巴普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起来,手指着电视上的女主持人,口中发出尖利的叫声,听得于连心中一寒。他还没有明白发生什么事,忽然眼前一闪,巴布巴普冲到了电视面前,指着上面的主持人,声嘶力竭地叫起来。 巴布巴普的声音引得众人纷纷围观,他们奇怪的看着这个高大的黑人,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眼中流出眼泪,粗犷的脸被哀伤所占据。 巡逻的保安走了过来,不知所措的说道:“先生,sir....”很明显他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白泽轻轻拦下了保安,走到巴布巴普面前看着他的眼睛。巴布巴普慢慢止住了叫声,却止不住眼泪,默默走回了座位,开始自言自语说起话来。 白泽坐在他身边,静静的听着他的话。良久之后,他看着文竹和于连,开始翻译巴布巴普的话。 这是巴布巴普那晚逃命后的故事。 第三十五章 逃出生天 巴布巴普在草原上狂奔。 他心中一直有一个声音在不断响起萦绕耳边,时而低吟时而高亢,都表达着同一个意思:“跑!” 夜晚辨不清方向,看不清道路,他只是往前跑着,后面隐隐约约听到哒哒哒的声音,像是木柴入火中时发出的啪啪声,虽是极小但让他毛骨悚然。 跑! 跑跑! 跑跑跑! 奔跑中,他脑海中浮现巴耶杂杂那张幼小纯净的脸,酋长那张沟壑纵横的脸,杂杂米儿那张怨恨的脸。一张张人脸汇集在一起,最后变成了哈米。她微微笑着,在虚空中伸出双手,巴布巴普伸出手去拥抱她,但终究还是扑了个空,脚上被什么东西绊住,向前摔了过去。 这一摔极重,将他扔过去很远,一直撞到一棵树才止住,那棵树被他一撞,树叶簌簌往下掉在他的脸上。 巴布巴普没有站起来,他躺在地上看着上面。银河若隐若现,将天空分成两边,月亮挂在正空中发出昏暗的光,他仿佛又回到了几年前那个躺在树上的夜里,而明天太阳升起来的时候,他就会起身回到部落,杂杂米儿正等着与他比试谁更先猎到野牛,胜者就能和哈米住在一起。之后,他们会放下所有的恩怨,一起在火光中跳舞,这既是为了向大地母神汇报自己的战果,也是为了祈求天神赐予他们更多的食物。他将会在狂欢中精疲力尽,沉沉睡去,第二天又会是全新的一天。 但可惜的是,这一天永远不会到来了。 巴布巴普想起那些全身白色的人,怒气顿时涌上心头。他们为什么这么做?我们诚心接待他们,给予他们最好的食物,甚至让他们与我们一起狂欢。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巴布巴普想不明白,当时事情发生的太过突然,如今回想他许多细节似乎已经记不清了。 他手上的那是什么?巴布巴普忘不掉那个小小的,精巧的黑色东西,它能发出天神的怒吼,毫不费力就能打穿大树。当他看到白人只是用那东西顶着族人们的脑袋动了一下手指,他们的眼睛立刻永远地闭了上去。在一种极大的不安和愤怒中,他慢慢恢复了对自己身体的掌控,他将一个白人绊倒在地,伸手往他身上胡乱抓了一把之后跑了出去,后面的土地被击穿,泥土打到了他的脚上迫使他不顾一切的往前冲去。 巴布巴普将手慢慢抬起放在眼前,透过昏暗的月光,他辨认出这是一片小小的类似树叶一样的东西,但它比树叶坚韧许多,即使是被紧张的他死死抓在手上,也没有一点要破的样子,只是被他的汗侵湿了些。巴布巴普将那东西放到眼睛中蒙住,这是他从部落中带出的唯一一件东西了,而可笑的是,这还是那些白人身上的东西。 脚上传来了一阵剧痛,也许是刚刚把腿给摔断了吧,巴布巴普并不去关心自己的腿,他将那东西从眼睛上拿了下来放在鼻子中闻了闻,只有一点点火气的味道,这让他再次想起了不久前和他一起生火的哈米。他艰难地抬起双手捂着脸,缓缓的流出了眼泪。 在非洲的旷野中,在这可能从没有人踏足过的原始草原上,一声极低的哭声打破了夜晚的宁静,但很快便被四周昆虫的叫声掩盖。 ....... 巴布巴普被一阵巨大的声音吵醒。 他睁开眼时,毒辣的阳光照射在他身上,不远处一只野牛正在悠闲的吃草。 一辆不久前他见过的铁牛极速往前冲去,上面站着两个昨晚他曾经见过的白人,他们的手上拿着两只长长的木棍类的东西,警惕地看着四周。 巴布巴普心中本能的觉得有些危险,他屏住呼吸没有起身,幸好这里的草还很茂盛,将他高大的身子遮盖住没有被发现。 但那辆铁牛还是停了下来,巴布巴普拔开草看去。从上面跳下了一人,正用手中的木棍朝不远处吃草的野牛指着,巴布巴普耳边听到一声巨大的雷鸣,那头野牛往他这里跑了过来,没跑几步忽然摔了下去。巴布巴普离它已经不是很远了,能看到它侧身有一个巨大的洞不断的往外流着血,野牛的头往这边看来,它挣扎了几下想站起来,脚在地上蹬了几下扬起一阵尘土。 巴布巴普听到一阵笑声,那边拿着木棍的白人放下手中东西,大笑着往野牛那里跑过去,停在它身边看了看,然后用一个东西割开了它的喉咙,野牛口中发出“嗬嗬”的声音,身子剧烈的动了几下,喉咙处的血飞洒了起来,有几滴飞的极远,落在了巴布巴普身边的草丛中。那个白人立刻往后退了几步,见野牛再也不动弹之后才上前费力地割下它的头。 巴布巴普看的清楚,他手中拿的那东西便是昨天那些白人送给自己的锋利到极致的......茅。巴布巴普暂且将之称为茅。 白人割下它的头后举了起来叫了两声,另一边传来一个声音,似乎在称赞他,拿着野牛头的白人朝那边跑了几步,忽然回头望着巴布巴普藏身的地方,眯着眼睛看了看那里几株像是被压住的草丛,正要上前查看时,那边又催促了一声,他回了一声快步跑了过去,爬上车将头扔在一边,车辆又往前极速开了过去。 等那辆车开出去很远之后,巴布巴普才缓缓站了起来。昨天摔断的腿此刻也不再疼痛,他慢慢走到野牛面前,它巨大的身体软绵绵躺在地上,血已经凝固不再流出,脖子处全是汇聚的苍蝇。他抬头望了望天,一只秃鹰在天上盘旋,只等他一走就下来啃食它的血肉。巴布巴普忽然感到一股极度的悲伤,他俯身摸了摸野牛的尸体,然后朝着那辆车开去的垂直方向走去不再回头。 从白天到黑夜,他一路往前走去。 若是走过牛羊汇聚的小河,他便慢慢绕过去,喝两口水之后就走,不去打扰它们宁静的生活。 若是走过水草丰盛的洼地,他便从地上找出些白蚁吃下,填饱了肚子之后快速走开。 若是走过枝繁叶茂的大树,他便爬上去休息一阵,不去惊扰树上的鸟儿,等力气恢复之后下树便走。 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回去,他只是走着。 只是在这过程中,他一直死死地攥住手中的“树叶”,即使是睡觉也不愿放下。 他越走越远,四周景色也越来越奇怪:大树变的越来越多,每一棵树都比他曾经见过的高大许多倍,这些树哪里都是,环绕着他的周围。那些动物他也从没有见过,在树上跳来跳去的动物时不时出现在他的眼前。而且这里时不时就下几场雨,让他措手不及。 终于在一天傍晚,他在一块大石头下躲着今天的第四场雨时看到了一个人。那是一个很矮的人,只有巴布巴普一半高,她背上背着一个东西正在找食物,忽然下起了大雨,立刻四处张望能躲雨的地方。巴布巴普心中祈祷她别过来,但她还是跑了过来钻进了石头下面。 一开始她并没有注意到巴布巴普,她被这雨淋湿了身子,一进来就将背着的东西放在外面看着天空,嘴里嘟囔着什么。然后她便看到了一只脚正努力地往回缩,顺着脚往上看去,这才看到了巴布巴普,她立刻吓的大叫起来,不顾外面的雨跑了出去。 巴布巴普并没有去追她,她实在太小太矮了,而且手上也没有拿着那种木棍,他并不怕她。那人跑到外面一棵大树后躲着雨,偷偷张望。 雨慢慢停了下来,巴布巴普走了出去,那人立马将身子藏在树后不敢出来。巴布巴普把她刚刚放在地上的东西捡起来朝那边扔了过去,然后往前走去。 赶快找一个能睡觉的地方,明天才能再赶路了。 那人从树后听到了声音,偷偷伸出头看,只见刚刚自己忘记的网兜被扔回到树下。往前面看去,巴布巴普的身影慢慢模糊。她呆了片刻,捡起网兜朝那边跑了过去,远远地跟着他。 第三十六章 丛林部落 巴布巴普在树林中徘徊了许久,直到天色慢慢黑了下去。 他知道这里的晚上会有很多奇怪的动物,所以并不敢直接睡在树上。望了望四周,只有一棵棵大树和无处不在的树叶,它们的藤蔓从空中落下,就像一只只伸长的手臂。 他四处看了看,不远处有一棵枯死的树,他走了过去尝试着从里面的洞里钻进去,但他身材实在过于高大,只能将头伸进去,要把身子伸进去除非砍下来一块块扔进去,不然没有一点办法。 他退了出来想要爬上树去看一下,试了几次都爬不上去,刚刚才下过雨,这里的树又很大,他根本没有地方借力。好不容易跳起来趴在上面却动都不能动,稍微动一下便滑了下去摔在地上。 巴布巴普听到耳边传来一阵轻笑,知道是那个女人在笑自己。他的听觉和视觉是周围几个部落中最好的,能听到很远地方的讲话声。从刚刚开始那个女人就跟着自己,巴布巴普能感觉到她没有恶意,而且她的皮肤是黑色的,也不会有白人那样的巫法。 他站了起来仔细看了看面前的树,它很大,巴布巴普两只手都抱不过来,而且上面全是青色的东西,异常的滑。抬头往上看去,从树根往上很长一段都没有树杈,直到顶上才分出许多树杈,密密麻麻的树叶遮盖了整片天空。 他有些气馁,这几天晚上都没有睡过觉,白天又在走路,每天都很累。他能抑制住一些睡意,可这么长时间实在有些受不了。站在原地想了想,刚刚那块大石头底下就很好,虽然又潮又冷,但不必淋雨了,想到这里就要回头走去,又想起刚刚遇到的女人,停下了脚步。 巴布巴普现在对任何生人都不相信,可是那个地方已经被她发现了,要是自己贸然过去,万一熟睡的时候被她叫人过来怎么办。他想起那些白人,忍不住打了个寒噤,正要往前走去时,身子已经有些支撑不住,睡意也一阵阵袭来。咬了咬牙,他向后面喊了一声:“你出来吧。” 那女人没有出来,只是从树后伸出半个脑袋看着他。 巴布巴普举起双手显示自己没有带武器:“天神保佑,我对你没有恶意,我只是想回到刚刚那块石头下睡觉。” 女人看到了他的动作,稍微有些放心,露出了整个脑袋。但她明显听不懂巴布巴普的话,不知道他说的什么意思,对他喊了两声。 巴布巴普努力听去,只是觉得她说的语言和那些白人完全不一样,自己只能听懂一两个字,可是又不确定是不是那个意思,说道:“我只是这里路过,不会到你们部落里去的。” 女人回了几句,巴布巴普这次一个字都没有听懂了。他的睡意已经越来越强烈,恨不得倒地就睡,此时也管不了许多,说了句我不会伤害你的之后就往后面走了去。那女人还是有些害怕,与他拉开距离远远地跟着他。 巴布巴普不再去管她,走了一会儿看到那块石头,心中一喜钻了进去。这石头虽然大,他的身材更大,身子勉强能缩在里面,腿却只能往外放了出去。他不知道那女人有没有懂他的意思,这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去,他特意留了一个小小的位置,然后用一个较为舒服的姿势抱着腿睡了过去。 ...... 吉塔远远的看着那块大石头,她知道刚刚那个巨人就睡在石头底下。巨人说的话她一句也没有听懂,她之前让巨人往前面走就有睡的地方,巨人明显也没有听懂。 她抬头看了看天,上面茂密的树叶遮盖住了天空,只能透过其中的缝隙看到一丝星光。吉塔想了想,还是决定回去先告诉族人,可当她动身的时候,天上忽然又下起了小雨。起先只是一两颗,然后猛地变大起来落在地上砸的树叶簌簌做响。吉塔连忙举起背上的网兜挡住,但这也无济于事,雨还是透过树叶落在了她的身上。 吉塔有些着急,刚刚她已经被雨淋过一次了,要是再被淋一次的话很可能就会生病。她想起自己生病的弟弟死前惨状就忍不住打寒噤,容不得多想,往前钻进了那块大石头下。 幸好还有一块小小的地方,吉塔心想。她抱着自己的脚不敢说话,生怕惹怒巨人一口吃掉自己,半边身子还在外面,巨人只要一动,自己立刻就跑。 但巨人睡的很熟,吉塔只能听到微微的呼吸声在雨声的间隙中响起。吉塔这才放下心来,将身子全都钻进了石头下面,头放在膝盖上看着外面的大雨。这大雨一直没停,吉塔已经有些坚持不住了,头一直往旁边偏,终于倒在巨人脚边睡了过去。 ...... 吉塔醒过来时,巨人正看着她。 吉塔连忙冲出石头,语无伦次的说:“你你你,想做什么?” 巴布巴普显然听不懂她的话,揉了揉脚走出去。天已经亮了,但太阳还没有出来,树林中到处都是雾气,巴布巴普之前从没有见过这是什么,他有些慌,往前走了几步,发现自己还是能看清脚下的路,也不辨认方向,低头往前走去。 走了两步忽然感觉自己的手被人拉住,回头一看,那个小人抬头看着他,强自镇定的说了几句什么话,然后回头走去,边走边看向巴布巴普,示意他跟上来。 巴布巴普有些不知所措,他不知道该不该跟着她,可是他也没有其他地方可以去,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抬脚往前走去。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去很远,雾气渐渐散去,太阳也升了起来,阳光透出树叶的间隙照在巴布巴普身上,让他感觉分外温暖。 那个小人带着他绕过许多棵大树之后,巴布巴普看到了几间矮小的房子,还有几个矮人正从里面出来,看到了他,吓得大叫起来。女矮人冲上前去让他们安静下来,然后带着巴布巴普走到一间房子外面,她敲了敲门,里面响起了一个声音,巴布巴普听到走路的声音。他往后看去,一群矮人跟在他后面,刻意和他保持了一段距离。 门吱呀打开,一个老矮人走了出来,他长的稍微高一点,但也只是勉强到巴布巴普的肚子。女矮人上前和他说了几句话,又指了指巴布巴普,那矮人看了看他,没有像其他人一样被吓到,只是不断的点头。等女矮人说完,他才向巴布巴普张口说了几句话,巴布巴普没有听懂。他见巴布巴普没有反应,又说了几句话,这次是另一种语言,巴布巴普仍然没有听懂。 那老矮人一连换了许多种语言,巴布巴普都没有听懂,等到老人有些累了,他才说道:“大地母神眷顾你们。我现在可以走了吗?” 那老矮人立刻怔住了,呆呆的看着面前的巴布巴普,张张嘴却说不出话。 巴布巴普知道他没听懂,笑了笑就要走,老矮人连忙说:“你从哪里来?哈维维酋长还好吗?”他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的说出来的,显然是很久没有说过这种话,极不熟练。 但这不熟练的话几乎让巴布巴普晕了过去,在离部落不知道多远的地方,连天神和大地母神都不知道的人竟然会知道酋长的名字!他立马蹲了下来,引得后来的人纷纷退后。 “你是谁?为什么会认识酋长?” 老矮人也有些兴奋:“我叫奥塔本加,很多年前去过你们部落学会了你们的话,我还卖给你们酋长一把手电筒呢。” 巴布巴普想起酋长好像确实有提到过,但他万万想不到面前这个人真的和酋长有联系。长久以来的种种经历浮现眼前,心中一震坐到了地上呆呆的看着他。 老人连忙上前想扶起他,但他身材过于高大,老人再用力也搀扶不起:“你怎么了孩子?你们的酋长呢?”他往后看去,想看后面有没有人,入眼的只是不敢上前的本族人。 巴布巴普忽然痛苦地捂着脸,全身剧烈的抖动起来。老人看了看吉塔,让她拿些水过来,吉塔答应一声往后面跑去,不一会儿端过来一只盛满水的木碗,老人接过来碰了碰巴布巴普轻声说:“喝口水吧孩子。” 巴布巴普深吸一口气接过木碗一饮而尽。 第三十七章 相逢再见 老人看着他喝完水,又安慰了他几声。 巴布巴普将头抬起来看着空中,几朵白云飘荡在上方,一只鸟儿从天边掠过,哇哇叫了两声。他忍住眼泪看向面前的老者,将手中东西拿了出来递给他问道:“你见过这个吗?” 老人接过之后仔细观察了一遍,摇摇头递回给他:“这个叫肩章,这种东西只有外面的人有。我不知道上面写的是什么。” “外面的人?”巴布巴普想起了那些白人。 “你应该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和我们不同肤色的人吧?”老人见巴布巴普点头后说:“这种东西我们是造不出来的,只有那些白人才能造出来。” 巴布巴普向前靠近了些问道:“你知道这些人在哪吗?” 老人又摇摇头:“他们不知道从哪来。族人偶尔会看到他们,因为这个,我们才搬到了树林更深的地方。” 巴布巴普咬着牙说:“他们是恶人,是大地母神不会保佑的人!” 老人显然是很赞同他的话,连连点头。周围的族人见他们说着自己听不懂的话,往前靠了靠,但还是不敢靠太近,只是在离两人不远处观望。一个身高大概一米四左右的男人手中拿着一头削尖的木棍往前走了两步问道:“奥塔本加,他是谁?” 奥塔本加老人向他挥了挥手说:“他只是一个可怜的外族人,并不是我们的敌人。古塔朗迪,放下你的武器吧。” 古塔朗迪点点头退了两步,却不肯放下武器,盯着巴布巴普,一旦他有什么异动就会直接扎过去。 奥塔本加再次看向坐在地上的巴布巴普,口气轻缓:“孩子,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吗?你们的族人呢,还有哈维维酋长呢,他还好吗?我们有很多年没见过了。” 巴布巴普痛苦的说:“你以后再也见不到他了,他已经回到了大地母神的怀抱。” 奥塔本加知道他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不免有些伤感,回想了一下自己的年轻生活,那真是个美好而混乱的年代。但接下来巴布巴普说的话让他骤然紧张起来。 “酋长是幸运的,我的其他族人是不幸的,没有人为他们跳舞祈求母神的怀抱,他们的灵魂会游荡在地上得不到安歇。” 奥塔本加立刻问道:“到底怎么了,孩子。” 于是,在这个离草原几百公里,其他族人难以相信的地方,巴布巴普向他诉说了自己和族人的遭遇,一个个人名,哈米,杂杂米儿,巴巴杂耶从他口中冒出,他们的出世,生活,死亡在异地他乡被重新提到。 如果不是巴布巴普把那些人带回去,他们现在可能正在空地上跳舞,在河水边洗澡,他和哈米会生许多孩子,为部落增添新的活力。可是,那群恶人无情地夺走了这一切,他们甚至没有为族人祈求母神保佑。 当巴布巴普说完这一切后,奥塔本加也沉默了。他看着面前泪流满面的巴布巴普,又看了看莫名其妙的族人们,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他年轻时在非洲各处跑,自然知道那所谓的尸体是什么,相比于其他没见过什么世面的族人,他比谁都清楚那些白人的恶行。 在他还只有十几岁的时候,便被一群白人抓住带到了一个叫阿尔利及亚的地方,在那里他见识过太多的人间惨剧。那些白人不仅杀黑人,也会杀和他们一样的白人,仅仅因为他们信仰不同,就把那些人的头割掉。 如果巴布巴普说的是真的,那为什么他们的上帝不惩罚他们?难道他们的恶行还不够多吗?多少妇女被他们玷污,多少孩子找不到爸妈,多少家庭因为他们而离散。但他们不仅没有受到任何上帝的惩罚,反而像一个英雄般回到自己的国家,在那里被人狂热的追捧。 奥塔本加不知道如何安慰他,缓缓道:“孩子,天神会惩罚他们的。” 巴布巴普沉默着,没有任何表示。 老人再次叹了一口气看向一旁的女人:“吉塔,我的孩子,你照看一下他吧,我太老了。”他转身进了屋中,想起这么多年的苦难,老泪纵横。 ...... 巴布巴普在这个地方住了下来,他没想好自己要去哪里,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他想回去安葬族人,却被奥塔本加老人劝阻了下来。 “那些人还会等着你的。” 巴布巴普不愿被他们的武器毫无意义的打死,他甚至都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族人都会死的,不管是死在野牛的角下还是其他部落的长矛中,他们都会死。“报仇”这种事并不存在于那个古老的部落,因为他们从没有陷入过整个部落只剩一人的境地中。 吉塔待他很好,虽然她不会说他部落的话,没法和他交流,但是她总会带着巴布巴普去树林中取水,指着一棵树教给他名字,也会教他如何采集蜂蜜,让他远离一些危险的昆虫。 转眼间,他在这里已经度过了一年。(“年”这个概念还是奥塔本加老人教给他的。)在这一年里,他的身体又长高了一点点,奥塔本加也老的更加厉害,矮小的身材越发佝偻。巴布巴普几次想回去看看,不是在树林中迷失了方向,就是被奥塔本加给劝阻了下来。他常常在夜里惊醒,树叶都被他的汗被浸湿。在整片树林都在沉睡的晚上,他偶尔会想起哈米的面庞,她那柔美的肌肤和临死前惊恐的表情一同闪现眼前,让他久久不能成眠。 这天晚上,他又失眠了,手上抓着那块模糊到看不清字迹的肩章发愣,一直到半夜才沉沉睡去。早上被吉塔叫醒,走出自己搭建的草屋中,外面的太阳射的他有些刺眼。 “今天教你怎么找白蚁。”吉塔笑着对他说。 这一年中,巴布巴普进步很快,只要他们说慢点,他已经能和他们进行简单的交流了。听见吉塔说要教他,点点头随着她往前走。两人一起来到奥塔本加的门前,他正坐在门边闭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巴布巴普轻轻叫了他一声说道:“奥塔本加,吉塔要教我找白蚁。” 奥塔本加睁开眼,用混浊的眼睛看了看两人:“好的,不要离的太远。” 两人答应了一身转身离开,奥塔本加看着他们两一高一矮的身影又闭上了眼睛。 两人一路走过部落,起床的人们和他打着招呼。这一年相处下来,巴布巴普发现这个部落与他们部落有很大不同,因为雨林里到处都是食物,他们不用太努力也能吃的很饱,生性有些懒散,常常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饿了就在周围林中找些果实吃,与他在草原中时完全不一样。 “早啊巴布巴普。” “愿大地母神保佑你。” “巴布巴普你好像又长高了点。” 那些男人将上面的牙齿磨尖,他们认为这样很好看,巴布巴普并不喜欢这种习惯,他朝他们客气的回着话。他们在得知了他的事迹之后都很同情他,巴布巴普力气很大,不仅能帮他们搭建房屋,还能猎到以前不敢去试的食物,他的人缘也越来越好。只是慑于他那恐怖的身高,不敢与他过于亲近,只是用他的口头禅祝福他。 吉塔却是个例外,自从知道他的事迹后,她便不再怕他,反而时不时来找他,他说话进步神速,这其中吉塔功不可没。 两人一路打着招呼走出部落,吉塔带着他往前走了很久。巴布巴普有些担心:“奥塔本加不让我们走太远。” “没事的,走远一点才有好吃的。”吉塔回过头笑了笑。她天生喜爱冒险,不然那天也不会跑那么远,还把他给带回部落了。 两人走了许久才停了下来,吉塔让他停下,然后蹲在地上看了看,又往前走了一步到一棵枯死腐烂的木桩旁。巴布巴普看见她从地上捡起一根长长的木棍,戳开腐烂树皮后把木棍伸了进去,等了一会儿再拿出来时,上面爬满了密密麻麻的白蚁,她将木棍放进嘴里又拿出来,那些白蚁便进到了她的口中,她嚼了几下后咽了下去,脸上露出满意的表情。 “我们那里不是这样吃的。”巴布巴普说:“我们部落旁边也有白蚁,但是比这个大很多,我们在地上抓到去掉头就可以吃了。” 吉塔惊奇的看着他说:“真的有那么大的白蚁吗?” “嗯,你们这里什么都很小,连猴子都比我们那里小很多。” 吉塔向往的看着他说:“真想去看一眼树林外面是什么样子。” 巴布巴普连忙说:“不能去,外面有白人。” 吉塔还要再说什么,忽然耳边听到几声吼叫,她以为有其他族人也来了,站起来朝声音那边看去,只见几个人手中拿着东西慢慢往这边赶来。 那些人身材高大,全身被布盖住,只有手上和脸上白色的皮肤露在外面。吉塔吓了一跳,刚刚站起身就被一旁的巴布巴普捂着嘴抱着躲到了树后面....... 第三十八章 无人忏悔 凯文·希恩斯随手将落在身上的树叶拿开,嘟囔了两句,对着一旁的向导问:“先生,还有多久能到?我认为我们已经走的够远了。” 向导是一个红发男子,他头上带着一顶扁帽,手上拿着一把枪警惕的看着四周:“凯文先生,如果您少点抱怨多走路的话,我们很快就能到了。” 凯文将挂在脖子上的相机拿下来照了两张照片说:“哦,是的布朗先生,如果不是您说会有原始人的话,我也不会跟着您走这么远的路了。” 另一个高个子女儿出来打了圆场:“好了,别说了。凯文,你要是不想继续走了就在这等着我们。”凯文撇了撇嘴没有再说,只是跟着几人向前走去。 这几人是澳洲一家电视台的编导,为了拍一部关于原始人的纪录片来到非洲。他们想拍出一些“与别人不一样的东西”,在刚果走访查询了许久之后,探听到一些关于雨林更深处原始人的消息,又找到一个在此地长期生活,传说中见过原始人的英国人布朗作为向导一起寻找。除了凯文和高个子女人朱迪之外,还有一个长期外放此地驻扎的混血华裔乔和摄影师奥利弗。 一行五人已经是第三次进入雨林了,之前两次都是无功而返,只是拍到了一些动物。离限定时间越来越近,他们也有些着急,索性背着帐篷,晚上就睡在雨林中,一连走了三天终于到了雨林深处。 乔掏出手机看了看:“还是没有信号,我觉得要是今天再没有找到,我们就得找人帮忙了。” 凯文点点头:“这是你这些天说的唯一一句正确的话。” 乔没有理他,他的性格就是这样不讨喜。 前几年,因为某种原因,乔被外放到这个国家,做所谓的驻扎工作,他还记得,当时的领导带着奇怪的笑对他说:“听说你一半是中国人,一半是非洲人,那正好,那地方需要你这种人。”他的父亲是中国人,后面移民到了澳洲,母亲则是日非混血。在澳洲时,他常常受到隐性的歧视。 这次是一个机会,如果能真找到原始人,他就可以借着这次机会回到澳洲,向那些人证明,自己的血统并不低贱,所以,他一直努力容忍着凯文的尖酸和刻薄。 奥利弗是一个身材不高的年轻人,因为时常要扛着摄像机,年纪轻轻肩膀就有了些问题,在雨林这种潮湿闷热的环境中越发不适,他心中也想早点出去,但只是听着几人说话没有出声。 朱迪反驳道:“如果今天再没发现点什么就回去,以后我们也很可能什么都发现不了。” “发现不了可以拍别的,我不需要讨好上级。”凯文仍然拿着照相机到处拍着:“我想其他人也是一样。” 朱迪转过身气愤的看着他,但他完全不在乎,笑嘻嘻的正要再说,忽然听见了一声低沉的训斥:“都闭嘴!” 向导布朗弯着身子从地上拿起一根木棍,抬起来放在阳光下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说:“这上面是刚刚干掉的口水。” 朱迪立刻上前看向他手中的细长木棍,那上面隐隐有些白色的片状物,只在眼光的照射下勉强看清楚。她轻声问:“这是什么?” 布朗没有理会她,他蹲了下去往四周看了看,向前走了几步,发现了一块腐烂的木桩,上面有一个洞,旁边是几只白蚁爬进爬出。他在木桩下面找了一阵,拿起一块腐烂的树皮放在众人眼前。几人面面相觑,从对方眼中看到了狂喜。 “是人做的!” 原始人常常以白蚁作为蛋白质的主要来源之一,他们会把木棍伸到白蚁的巢穴中任由其爬上去,然后拉出木棍舔掉上面的白蚁。 “他们就在这附近!”朱迪眼中闪着兴奋的光,如果这次真找到一个全新的原始部落并记录下来,她很有可能获得晋升。 “我们怎么找到他们?”她看向布朗。 “我可不敢像你们这么乐观。”布朗冷静的观察着四周,将手中的枪微微抬起来一点:“原始人可不懂什么叫绅士。” “我们会有危险吗?”凯文放下相机。 “先生,您在家里抽烟都有可能会点燃树林。”布朗斜着看了他一眼,凯文这一路上啰嗦不停,布朗早就有些受不了了。之前就是因为凯文随意抽烟,差点引起了一场火灾。他这番话既讽刺了他,又在暗喻他家乡时时发生的森林大火。 凯文却仿佛没有听出来一样,点了点头看着四周,放下相机,从背包里也拿出了一把枪。 几人安静下去后,四周再也没有人说话的声音,只能听到不知名的鸟儿在鸣叫,几只不知道什么动物在树上来回穿梭打闹。 突然响起一声极低的声音,好像是树枝被踩断的声音,随后是一声尖利的嘶吼。布朗立刻提着枪往西方跑了过去。剩下几人相互看了看,各自拿起手中东西跟了上去。 绕过一棵极大的树后,布朗看到前面有一个高大的身影在树木间来回穿梭,他的手上还抱着一个矮小的人,正在发出尖利的吼叫。朱迪高声叫道:“我们是为了和平而来的!”那两人没有丝毫停顿,不停地往前奔跑。五人只得跟了上去,那人跑的虽然快,但这里面树木从生,跑的太快反而会撞到树,再加上他抱着一个人,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他的速度,这才让几人能够跟上。 “见鬼,那是什么东西,怎么那么高!”乔喘着粗气说。前面那人一身黝黑,身上没有穿衣服,虽然只是模糊的影子,但粗略估计也有两米多高。 凯文跑着步还不忘讽刺:“相对于你们亚洲人来说,他当然很高。” 乔怒目而视,忍不住就要发作。 “停下!”布朗竖起了手掌,前面那人在离着他们大约五十米也停了下来,他放下手中的人,众人这才看到那是一个大概只有他一半身高的人,能看到她也没有穿衣服,胸前鼓起,明显是个女性。 几人耳边隐隐约约听到了河水的声音,但都没有在意,面前的这两个奇怪搭配更能吸引他们的注意。 “见鬼!这是什么?”凯文喘着气低声骂了一句。 朱迪反而更加兴奋,越是奇怪的人越能获得更大的关注,这是电视台界不成文的规矩。她低声对众人说:“先别开枪,我试着能不能和他们交流。” 她将背包放了下来,举起双手示意自己手上没有任何武器,慢慢往前走了几步。那高大黑人抱起女人就跑,朱迪立马冲上前,其他几人也跟着跑去。 又跑了半个多小时后,几人已经累的不成样子,背包不知被扔到了什么地方,口中呼呼大喘着气。幸好这里的树变的少了一些,视野空旷了很多,才能勉强追上前面的人影。几人已经跑到了一条大河旁边,那个黑人正站在河岸边将女人放了下来警惕的看着他们。 凯文一屁股坐在地上,气喘吁吁的说:“我受够了。我们追了一个多小时了,跑了也有二三十公里了,那个黑鬼一点都不知道累!” 朱迪喘着气警告他:“凯文你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辞,这里没有黑鬼,只有非洲人。”她手撑着膝盖看着前面,猛吸了几口气,让剧烈的心跳平复了一会儿,又举着双手向前走了几步大声道:“我们没有恶意!” 黑人脸上露出仇恨的表情,凶狠的看着她,乔上前拦住了朱迪:“让我来说吧。”他背后插着一把手枪,手也像朱迪那样举了起来。 和朱迪不一样,黑人看向乔的目光有些疑惑,像是第一次看到这种人一样。 乔举起双手往前走了两步大叫道:“我是乔,乔·乔,我们没有恶意。” 那两人往后退了退,但是已经靠近岸边,再退下去就要掉进大河里了。乔看清他们的动作后立刻站住不动,也往后退了两步。 “我们没有携带武器。”乔大叫道,超过了河水的声音。 对面那女人好奇的看着他们,抬头向高大黑人说了些什么,高大黑人思索片刻点点头,她张口大叫了两声。乔完全听不懂她说的什么,但还是心中一喜,能沟通就说明有戏,他想起一个语言学家曾经教他的东西,用手指着自己大声叫道:“乔·乔。”那女人疑惑的看着他。 “她肯定不知道有人会叫自己松狮犬(chwo chow)。”凯文低声说道。朱迪怒视着他,他立刻闭上了嘴。 乔没有理会后面,他指着自己说了几遍之后,那女人终于张口跟着说:“乔乔。”她说的并不熟练,走音严重,但还是能勉强听出来。乔马上笑了几声,指了指她问:“你叫什么名字?” 那女人完全听不懂他说的是什么意思。乔又指着自己说了好几遍“乔乔”,那女人也跟着念了几声。乔又指了指她张大了手没有发声,做出了疑惑的表情。那女人犹犹豫豫地指着自己说:“吉塔。” 乔立马大叫道:“吉塔!” 那女人有些高兴,指着自己说:“吉塔!” 众人见他们建立起了最基本的交流,都松了一口气,他们体力也趁此机会慢慢恢复。 “这亚洲人还真有一手。”凯文嘟囔了两句。 乔让朱迪往前走了两步,指着她叫道说:“朱迪·刘易斯。”她的名字比较复杂,叫做吉塔的女人张口只是学了些类似的音节,完全不在一个调上。 朱迪摇摇头,指着自己大声叫道:“朱迪!” 吉塔跟着说了两遍,说的也越来越好了。她更是兴奋,看了看旁边的高大黑人说:“巴布巴普。” 朱迪和乔大声重复着他的名字:“巴布巴普。”吉塔笑的更大声了些,旁边的黑人仍是一副敌意,见朱迪上前了一点立刻就要抱着吉塔走,吓得朱迪立马退了回去。 黑人在地上看了看,捡起一根粗大的枯枝拿在手上警惕的看着他们。吉塔面朝他说了几句话,往前试探着走了两步,见他没有反对,又往前走了两步。 乔想了想,将身上衣服脱了下来。因为混血的关系,虽然他的长着一副亚洲面孔,但身体却更像非洲人多一些,皮肤深色修长,长期健身的身体透着健壮。他把衣服扔在一边,看了看那黑人手中的木棍,终究还是没有把枪放下来,只是往下面放了一下,变得更不容易看出来。他仍然举着双手往前走了两步,那黑人紧张的看着他,没有说话。 两人越走越近,相距也只有二十米左右了,乔甚至能看清吉塔脸上的痣。她身高大概在一米三左右,肤色比一般的黑人略浅。她没有那个高大黑人般有着强烈的戒备,只是好奇的看着他。乔往前又走了几步,他们相距已经不到十米了。 然而这时,一个意想不到的事情出现了,乔只顾着看拿女人,没注意脚上的地面,他只觉得脚上有什么东西爬过,低头一看,一根七彩的手指粗细的蛇正从他的脚上爬过。 他这一惊之下连忙跳了起来,脚也不管不顾地向前踢去,那条蛇被他踢飞,正好落在吉塔身上,吓的她大叫了起来。 身后的几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见乔突然跳了起来。布朗立刻从地上拿起枪瞄准那高大黑人,无论如何,他都要保证这几人的安全。 高大黑人看清了他手中的东西,表情立刻变得极度凶狠,眼中闪着仇恨的光就要冲过来。 乔这时已经知道刚刚爬过自己脚上的是什么了,正想让后面的同伴别紧张,却看见那高大黑人举起粗大的木棍朝自己冲了过来。 这一刻,自己看过的电影电视一幕幕浮现眼前,野蛮人、食人族、贫民窟里的人,这些人无一例外都是黑人的形象,即使在他生活的地方很难见到黑人。但电影里的东西已经根深蒂固的存在于他的脑中了。鬼使神差的,他从后面拨出枪扣动了扳机。 随着巨大的手枪声,乔眼中的世界仿佛变成了慢动作。 他看到面前叫做吉塔的女人捂着胸口表情痛苦地往后倒了下去,他看见那个高大黑人口中大叫了一声吉塔,他看见黑人扔过手中的木棍朝他砸来。 那木棍的形状越来越大,转眼就到了自己的面前。 然后又是一声巨大的枪响声,高大黑人停顿了一下,右肩上流出了鲜红的血。他看着面前的人,怒吼了一声,吼声中含着巨大的悲愤与哀伤,听得其余几人身体一颤。 黑人一声吼完,回过头纵身跃入了河中。 (接下来发生的事巴布巴普就不知道了。) 木棍击中了乔,把他击倒在地。后面的人跑上来搀扶起了他。 朱迪跑到河边看去,只见那黑人沉浮了几下之后便消失在了奔涌的河水中,再也看不见人影。朱迪仔细看了看,又从旁边的布朗手中拿过枪向河中射了几枪,然后才回到了乔的身边看着他关切的问道:“你还好吗乔?” 乔呆呆的看着她,口中喃喃道:“我杀人了,我杀人了......” 朱迪见他的身体没有大碍,不再理会他,往前走了两步,仔细打量着地上那女人的尸体。 凯文上前正要拍照,被朱迪拦了下来,她若有所思的说:“这两人应该不是突然出现的,他们刚刚出现的那里附近肯定有其他的原始人,走,我们回去。” “我们杀了他们的人!”奥利弗扶着地上的乔大叫道:“他们还会等着我们吗?” 朱迪上前抓着他的衣服,直视着他的眼睛冷冷道:“谁知道?除了我们还有谁知道?”奥利弗愣住了,朱迪继续说:“原始人总会死的,被人杀或是中毒死都是一样,其他的原始人还有用。” “可......”奥利弗低下了头:“那是一条人命。” “哦!”说话的是凯文:“我们中出现了一个圣人!”他低着头急声说:“你想要干嘛?别忘了,刚刚你也有份。” 奥利弗嘴巴动了动想要反驳,却看见凯文冷厉的眼神,眼睛瞥到他紧紧攥在手中的枪,一时说不出话来,将头低的更深了。 乔这时明白了他是什么意思,抬头看着凯文,眼中恢复了些神采。 凯文拍了拍他的肩说:“干的好,中国小子。哦对不起,我的朋友,不不不,我的兄弟,你是正宗的澳大利亚人,是我最亲的兄弟——你不会说出去吧?” 乔迎着他冷酷的目光,这时他才发现,凯文似乎变成了另一个人。 “当然不会。”乔低声回应。 “好了。”凯文拍拍手说:“只剩最后一个人了。”他看向布朗没有再说话。奥利弗也抬起了头看着布朗,眼中闪着异样的光。 布朗冷眼看着这一切,耸了耸肩:“我只要钱。” 凯文点点头,和朱迪对视了一眼。 “那么,奥利弗,让我们将这个可怜的女人尸体处理好,再回去重新找新的原始人去吧。” 乔站了起来,他的眼神坚定,看都没看地上的尸体一眼,回头走去。 ...... 巴布巴普仰起头看着天花板,任由眼泪从眼角流出,缓缓道:“我在那条河里飘了一天,然后上岸,朝着太阳升起的地方跑了二十天,直到累到不省人事才停下来。有一天,我在经过一座山时不小心掉了下去,被像你们一样的人救了下来,之后被他们带着,从很大很大的河上走了很远很远,换上了今天你们带我坐的铁牛。又是在经过一座山的时候,铁牛死了,我跑了出来。后来被一个女人带到了那个地方。” 他说完之后低下头去,巨大的身躯慢慢抽动,没有再去看电视上的画面。 于连听完他的讲诉,回过头看着墙上的电视,那个叫做朱迪的主持人正微笑着介绍俾格米人的生活习惯。她走到那个正在晒太阳的矮小老人身边问道:“我看到您一直在这里坐着,您在等待什么呢。” 老人抬头看了看她,用不熟练的英语低声说:“我的孙女,我的吉塔......” 朱迪转向镜头介绍到:“他口中的吉塔是他最小的孙女,几天前出去寻找食物后失踪了,我们也曾经帮忙去寻找过,但都一无所获。在热带雨林中,这种事情经常会发生,总有人会丧生在各种各样的有毒生物口中。当然,我们希望他的孙女不会遭此不幸,平安的回到部落中。” 她脸上有着淡淡的微笑,散发出巨大的亲和力,让人相信她的话出于真心。 注:俾格米人确有其事,分布极为广泛,在东南亚也有他们的分支,他们同属于一个人种,因为要适应雨林中的环境,身体比一般人要矮上许多。 故事中的奥塔本加是真实人名,他出生于1883年,在一次外出打猎时被当地黑人抓住,卖为奴隶。随后,一位白人商人将包括奥塔本加在内的多名俾格米人带往美国。一抵达美国,他们就被带往在圣路易斯召开的世界博览会,被当做展示品,满足观众的猎奇心理。 1906年,奥塔本加被另一位白人男性买走。那名男性认为,奥塔本加不配被称为人类,是一种更为劣等的存在,因此决定将其关进动物园。 奥塔本加被他卖到纽约的布朗克斯动物园。他被关进笼子,作为“非洲侏儒”和红毛猩猩一起展出了一周的时间。这一周内,不少白人观众跑到动物园观看这一“奇观”。有人甚至问道:“他是人吗?” “他属于一个退化的物种......来自人类的最低形式。”其他人说。 后来奥塔本加被美国黑人救了出来,1916年他因为抑郁症开枪自杀。 在他之前一百年,1810年,好望角的一个黑人女奴隶,萨尔特杰-萨拉·巴尔特曼,因为臀部异于常人的硕大而被骗到英国,被当时的英国上层当做宴会上的奇观,这些英国绅士们用手杖去戳她的巨臀以验证是不是真的,当他们厌烦后,她被买到了所谓的“人类动物园”,同时被迫卖淫。 1815年,萨拉因为长时间虐待而自杀,就算她死后,欧洲的科学家们也没有放过她。 法国人将她的生殖器和大脑保存在液体中,煮沸她的骨骼来重新排列骨架以用作所谓的“科学研究”。之后,她的尸骨辗转到了巴黎的一个博物馆中,直到2002年,经过长达7年的外交谈判,法国才在曼德拉的请求下将她的遗骸还于南非,安葬在一个有着很多石头的家乡山谷中。 2020年,经营布朗克斯动物园的组织联合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发表正式声明向奥塔本加道歉。而萨拉,至今无人对她忏悔过。 但那已经与他们无关了。 奥塔本加去世距今106年,萨拉死去已有207年了,不管是谁,距今都已经是很漫长的一段历史了啊...... 第三十九章 鬼神之舞 纪录片播放完后,电视上重新播放起美白广告来。 几人沉默了下去。 这时,机场的广播里响起了催促的声音:白泽先生、于连先生、文竹女士,巴布巴普先生,您所乘坐的航班马上就要起飞了,请您带好随身物品,从一号登机口登机。 广播分别用粤语、国语、英语播放了一遍。 巴布巴普站了起来,径直往外面大门走去。 三人跟了上去。 出了机场大门,外面已经是晚上了,张灯结彩,好不热闹。 巴布巴普走到广场上,面对着天空中的月亮跪了下去。广场上的其他人好奇的看着他,不知道他要做什么。 巴布巴普跪了一会儿,起身跳起舞来。 这舞蹈极为癫狂,巴布巴普像发疯了一样跃到半空,又重重落下地面,围着一个灯柱边唱边跳边哭边唱歌,歌声凄厉而忧伤。广场上的人围了过来,有的还拿出手机拍照。 于连即使对各种舞蹈不甚了解,也能看出这几乎已经称不上是舞蹈了,而是在燃烧自己的生命。 耳边听到有一个年轻人对他身边的女伴说:“这鬼佬应该是个youtober,想要走红吧?” 女伴说:“看起来不像,周围也没有人拿摄影机。”她皱着眉头看了一会儿,露出恍然大悟的样子说:“应该是美洲那边的印第安人跳的鬼神舞。” “那是什么?” “是原住民自创的舞蹈,也是边唱边跳边哭。我们老师在上课时候说过,当时的原住民被白人杀的都快灭绝了,里面有一个叫做苏族的部落想要通过这种仪式感动天神,让死者复生,让白人离开,让野牛重回大地。” “切,怎么可能......” 两人看了一会儿,觉得没趣,拍了几张照片后便走了。 巴布巴普还在不停的跳着,直到精疲力竭,瘫坐在地上,不停地低声说着什么。 “天神,我们到底做错了什么?”白泽向于连和文竹翻译着他口中的话。 一个执勤警察走了过来,他分开众人上前,看着瘫坐在地上的巴布巴普说道:“先生,这里是公共区域,请你立刻起身,注意一下自己的形象,我们......”旁观的人群看到警察来了,纷纷收起手机散了一大半。 文竹上前拦住了警察:“对不起,我和他是一起的,我们现在就走。”她往后看了一眼于连,于连反应过来,走上前拉了巴布巴普一下,他抬头看了一眼于连,没有动。白泽见状,和于连一左一右扶着巴布巴普站了起来。 警察点点头看着几人:“你们注意一点。”说罢就走了。 于连和白泽将巴布巴普搀到一旁的长凳中坐下,剩下的一小半人见没有热闹可看,也便走了。 广场上人来人往,门口的大红灯笼高高挂起,为这座忙碌的城市增添了一丝年味。 巴布巴普看着白泽的眼睛开始说话。白泽沉默了一会儿,轻轻叹了口气后点点头,转向于连和文竹说:“他想要去见一下那个女记者,我已经答应他了。” “我也去。”文竹和于连同时说。 白泽点点头说:“还得重新办机票,得麻烦文竹了。” 文竹摇摇头没有说话,她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让于连联想到了冷冰冰的雕像。 “今天是走不了了,看来要在这里过完年才能走,先回去吧。”白泽站起身来,带着巴布巴普往广场外走去。 几人走出机场后,叫过一辆车,勉强载着几人回到市区。到市区时已是晚上九点多钟了,街上人来人往,不少店铺都关门了,只剩一些西餐厅开着。随便进了一间餐厅吃过饭,文竹在手机上订了一个酒店的套房后,几人便在酒店先住了下去。 套房很大,价格也不便宜。于连注意到,无论是白泽还是文竹,他们好像从来就没有为钱这种事情担心,平时坐的航班也是商务舱,于连明确的记着,王鹏名下的所有资产都被文竹捐了出去,不知道他们的经济来源是什么。 巴布巴普本就精疲力竭,加上今天的回忆,支撑到酒店后就沉沉睡了过去,三人便坐在沙发上开始商量下一步。 白泽怀中抱着山狸轻轻的抚摸着,沉默了一会儿后说:“他身上的事你们也已经大概全知道了,有什么看法吗?” “相对于他今天所说的而言,上次在上谷中他说的更为重要。”文竹说:“常夕姐姐说在他身上感觉到一股很奇特的力量,加上他身高体型的变化,如果我估计没错的话,应该就是他当初喝下的天使血之后起的奇特反应。” 白泽看向于连。 于连张张嘴,半响才说:“他......” 白泽微笑着说:“没事,有什么想法都可以说的。” “他所说的很大很大的河应该是印度洋,就是不清楚他是从非洲东海岸还是西海岸来的,至于他说的像我们一样的人,应该是国家在当地工作的人,他被一些人发现,因为某种原因发现他身上的不寻常,想要带回国内救治,结果在广西遭受车祸,被画......那卷轴发现,然后被常夕......姐姐带到山谷里。”于连摸了摸头说:“我大概就只能推测出这些来了。” 白泽点点头说:“已经很不错了。”他怀中的山狸站了起来,从他身上跳到了于连的怀中。 “要不要将这里的情况告诉和尚他们?”于连摸着山狸的毛问道。 “不用,等事情办完之后再说也不迟。”白泽说。 三人又讨论一阵,各自选了一个房间便去睡了。 于连抱着山狸走进房间,要将它放在床上时,山狸抬起头对着他叫了一声,声音软糯,听得于连心中一颤。 这间房的桌子上放着一个地球仪,平时应该是为了让住在这房间的家庭里的孩子玩的,于连走到地球仪面前,在上面找到非洲部分。他凑近前,仔细的查看上面的河流,想要找出巴布巴普跳进去的那条,但他说的太过模糊,于连并没有找到类似的大河。 他长久地站着,想起巴布巴普的经历,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从他的叙述中,于连大概推测他的部落本是在非洲中部盆地中,而他所说的树林,明显带着非洲雨林的特点。从平原到雨林,那是怎么一段崎岖坎坷的路程啊...... 他放弃了寻找那条大河,用手在非洲中部画了一个虚拟的小圈,然后闭着眼睛想了起来。这个圈里生活着无数的珍奇野兽,它们繁衍生息,一直生活在这片大地上。于连仿佛能够看到成千上万皮角马在上面奔腾不休,一个小小的绿点就代表着广袤的土地与上面的生灵。这些生灵出生、死亡,或者被人捕杀,成为人类肚中的食物及身上的装饰品。 于连睁开了眼睛,他尽量不去想这些。 他手放在地球仪上,沿着非洲的海岸一路划到南海边,地图上仅仅几十厘米的距离,其中相隔何止上万公里。 于连从桌子前走开,抱着山狸,摸着它的毛,站在窗边看着外面的天空,城市的灯光璀璨,使得天空中的星星晦涩不明,只有半轮明月清楚的挂在上面。 在这上面,到处藏着多少秘密? 在这之下,还有多少悲惨的事情不间断的在重演? 他又想起了那个戴着眼镜的男人,想起了站在岸边牵着妈妈手的小女孩,想起了另一个自己。 不知过了多久,一声轻缓的“喵”声叫醒了他,他这才回过神来低头看去,山狸在他怀中抬着头看着他,眼中透着隐隐的担忧。 于连笑了笑,摸了摸它的毛走回床边,低声道:“没事,我只是要慢慢熟悉而已。”他把山狸放在床中间,然后脱下衣裤,在浴室中好好洗了一个澡后回到了床上,不多时便进入了梦乡。 第四十章 新年伊始 于连是被一阵敲门声叫醒的,他揉着眼睛看了一眼手表,是早上九点多了。他昨晚睡的很熟,是从有了这个身份之后睡的最久的一次觉了,摸了摸脸,于连将山狸的尾巴轻轻放在一边,小心地起身以免将它吵醒,穿上衣服打开门。 他们住的是套房,他的房间靠着大门,敲门声便是从大门处传来的。于连打开大门后,看到外面是一个服务员模样的年轻白人男性。他微笑着用熟练的中文说今天是除夕,酒店给留宿的客人准备了活动,希望于连到时能够参加。 于连敷衍着答应,那人递了四张晚会的入场券过来,于连接过后,那人极有礼貌的告辞,又去通知其他住户。于连将入场券放在桌子上,洗漱完毕后回到床上,将山狸轻轻抱了起来。山狸慵懒地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又转头看看外面的太阳,打了个哈欠后跳上了于连的肩膀,跟着他一起走出了房间。 来到客厅中,于连正犹豫着要不要敲门去叫文竹时,只见大门一开,文竹两手提着早餐走了进来。看到于连后,文竹点头示意,将早餐放在桌子上,然后搬过一个凳子坐在了于连对面说:“吃吧,今天只有西餐厅开着门,将就吃一点吧。” 于连打开早餐盒,看到里面是两份广式肠粉,他先端了起来闻了一下,香气扑面而来。他将山狸从肩膀上取下来,然后把肠粉放到山狸面前,它也闻了一下,鼻子耸了耸,跳下了他的肩膀走出大门。于连知道它自己会回来,也不去拦它,任由它大摇大摆走出去。 “白泽呢?”于连一边吃一边问,这肠粉细腻滑口,比之以前在学校附近吃的别有一番风味。 “他带巴布巴普去澳洲大使馆办签证。”文竹说。 “今天都还上班吗......”于连随即想到西方人一般不过春节,几口吃完肠粉后,拿纸抹了一下嘴又问:“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发再去澳洲。” “最起码也得一星期后。” 于连点点头,他也知道出国手续很是繁琐,尤其是去发达国家,手续更是麻烦。 “那我们应该怎么去找那个女记者......”于连犹豫着问道。 文竹也擦了一下嘴,抬头看了一眼于连没有说话。等于连自觉没趣,起身要走时,她才开口说:“从她所在的电视台入手。” 于连之前自然也想过,刚刚只是找个话题和文竹搭话而已,此时见她回答,于连赶紧又说:“可是人家一看到巴布巴普就一定会有戒心的啊,而且他说的是五个人,虽然不清楚其他四个人是干嘛的,但是他们总不会在原地等死吧,而且巴布巴普他那么引人注目,他们一定记得他,这样就更不好接近了......” “所以呢?”文竹打断了他的话,直勾勾的看着于连的眼睛。 于连移开视线,低声说:“所以我觉得我们应该要想一个更好的办法。” “什么更好的办法?”文竹饶有兴趣的问。 于连被她问住,张了张嘴没有说话。 文竹笑了笑,起身将桌上吃剩的餐盒放进垃圾桶中,然后用一个舒服的方式坐好,看着于连说:“你觉得为什么巴布巴普要去见那个女记者?” “那还用问,肯定是为了报仇啊。” 文竹摇摇头:“如果是为了报仇,那他为什么不去找灭了他整个部落的那些人呢?” “......”于连说不出话来。 “而且根据他的话来看,动手杀吉塔的人也不是女记者,而是那个叫乔·乔的华裔。要报仇的话,应该最先去找他吧。” “他......” “最重要的是,在他们的文化里,根本就没有报仇这一概念。”文竹没有给于连说话的机会:“他们认为天神创造一切,大地母神养育生灵,所有人死了之后都只是回到大地母神的怀抱中,除了不能动之外,和活着的人相比并没有什么不同。” 于连想起了巴布巴普要回去的理由,是为族人跳一场祈求大地母神怀抱的舞蹈,以让他的族人能够变成天上的星星。自始自终,巴布巴普都没有提到过报仇两个字。 “可是......毕竟他心中还是有仇恨的吧,不然他为什么一定要执意去见一眼那个记者?” 文竹说:“也许吧,但可能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个念头。” 于连点点头不再说话。 文竹从桌子上拿出入场券看了看:“现在才九点多,离晚上还有很长时间,你要出去逛一下吗?” 于连还是第一次在外地过年,自然不想呆在酒店里,便随着文竹出去,坐上酒店安排的车去好好看一下这座城市。 今天大街上行走的人不少,许多小孩子被大人穿上火红的衣服,喜气洋洋的走在街上。商场中店铺倒是有许多关门了,但西餐厅大多都还开着门的,里面人影绰绰,显然很多人。文竹这次并没有买太多东西,也许是要出国,不能带太多私人物品。她只是在一个商铺中买了一个口红和一套衣服。于连因为一直不知道自己微信卡里有多少钱,不敢贸然去买,虽然平时用钱他并没有多少节省的概念,但这些日子吃穿用度一直是文竹包办的,他便也无所谓。 一直到下午四五点钟,两人才又回到酒店,白泽和巴布巴普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回来了,两人坐在大厅中聊着什么,巴布巴普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只是机械的张嘴说话。两人说了一会儿后,他便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闭门不出。 等到晚上八点钟,酒店服务员又来邀请几人去参加晚会,巴布巴普自然不会去,三人便随着他下到酒店大厅中。 这里已经聚集了不少人,厅中挂着许多大红灯笼,两边墙上贴着春联和红花,还有人围在一起谈笑不已。挨着墙放着各色美食自助餐,以供人随意去取用。于连拿着一块烤猪皮吃了,看着墙上电视播放的央视春晚直播,想起自己之前的经历,只觉得一切如在梦中一般,在厅中晃晃悠悠,不觉过了午夜,站在门口,与众人看着外面漫天烟花,眨眼间,新的一年便来到了。 过了十二点,酒店负责人拱手为众人奉上红包利市,里面是崭新的一百八十港币,相比于住在这间酒店的人均消费而言,这也只是像他所说,讨个吉利罢了。 于连领了红包便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他今晚喝了些酒,头晕乎乎的,倒头便睡,外面的烟花声也没有吵醒他,隐约见听到几声干呕,然后觉得有什么东西上了床。 一直到了初一早上,他觉得鼻子处微痒,睁眼一看,原来是山狸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回来,睡在他的旁边,将尾巴放在了他脸上。于连拿开它的尾巴,轻轻摸了一下它的肚子,想起那天它直接把魍魉吞了进去,也不知道在它肚里不知怎么样了。揉了揉它肚子,山狸被他弄醒,不满的看了他一眼。 他赶紧缩回手,带着笑说:“没事,我就是有点担心你那天吃进去的东西,不知道怎么样了。” 山狸轻叫了一声,前爪略略抬起指了指卫生间房间,然后又倒头睡去。于连轻轻给它盖上被子,下床穿上衣服走到卫生间,打开门只见里面地板上躺着一块黑色的肉球,大概有他拳头那么大。于连吓了一跳,拿过衣架戳了戳,肉球没有任何反应。他壮着胆子用手指触摸了一下,只觉得入手处柔软,像是摸到了一块煮熟的肉丸一样,一时拿不定主意,扯下几张卫生纸包起来,放在马桶盖上,转头去刷牙洗脸。 洗漱完之后,他拿着肉球出门,文竹正坐在沙发上玩手机。看到于连出来,她递了一个红包过去:“这是白泽给你的。” 于连好奇的接过,打开一看,里面是一百八十崭新的港币,不由笑道:“他这也是借花献佛吧。” 文竹脸上也有着隐隐的笑意:“他今天带巴布巴普去买衣服了,你收拾一下,我们呆会儿出去。” “去哪?” 文竹从口袋中掏出了几个筹码,这是当初从王鹏身上拿出来的,只剩这几个了:“我们去澳门把这个兑换了。” 于连看了一下这些黑色筹码,虽然面值很大,但数量不多,价值几万港币。他想到之前白泽对王鹏说的话,任何东西都不能留,又记起自己刚刚的发现,将肉球拿了出来说:“这应该是山狸之前吃进去的东西,今天它又给吐了出来,你看这怎么办?” 文竹将肉球拿起来仔细看了看,放在桌子上说:“等待会儿白泽回来后再问一下他,你见过这东西没有?”她指了指窗台,于连这才发现,窗户外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只浑身漆黑的猫,正竖着眼睛看着两人。 第四十一章 群猫静立 他们所在的房间有一个窗户,窗户外有一个小小的延伸台,那黑猫全身贴着玻璃,稳稳地站在上面,见到于连两人看过来,它便张嘴叫了一声,被玻璃所隔音,于连只能听到隐隐约约一声猫叫。 这时正是早上八九点钟,太阳升起已经很长一段时间了,阳光在东边海岸上照耀过来,那黑猫全身乌黑发亮,浑身上下没有一丝白毛,在阳光的照射下越发显的更黑。于连见状惊讶不已,看着文竹问道:“它什么时候到的。” 文竹皱着眉头指了指天花板道:“刚刚你说话的时候,它突然从上面落了下来。” 他们住在酒店的顶层十五楼,离地面有五十多米,上面便是酒店的天台。于连虽没有仔细注意过酒店的形状,却也知道这西式风格的酒店顶层是圆形的塔,连电梯也只是到十五楼,上面的圆形穹顶是站不住人的,那这猫怎么会突然从上面落下,实在是让人费解。 不过再怎么不解,遇到这种事于连也不敢多等,面向文竹说:“我看能不能把那猫抱进来,你在旁边接一下,不然它掉下去砸到人了可不是闹着玩的。” 文竹看着窗户说:“这是双扇玻璃,我之前试着打开过,是向外开的,你先打开左边那扇,试着能不能把它抱进来。” 于连点了点头,走到窗户边上,小心翼翼地打开一扇玻璃,伸手便要去抱那黑猫。那黑猫看到于连手伸过来,仍然呆在原地不动。于连手不够长,努力伸出去,又怕惊扰了这猫失脚跌下高楼摔的粉碎,嘴里不敢说话,只努力伸手去够。好不容易摸到黑猫的头,却见它像是受了惊吓一般,猛地跳了起来,在空中停了一会儿,于连的心便也跳了起来,好在黑猫又稳稳落在了窗台上,往后缩了缩,使得于连无论如何也够不到了。 于连不敢再去抱它,探在外的头往两边看了看,只见窗户紧闭,也不知道旁边房间有没有人,抬头看去,刚要缩回去时,眼睛瞥见天边飞来一只黄色的鸟,盘旋在空中。 这酒店临海港而建,后面则是地标狮子山,山中许多鸟儿,清晨于连便能时时听到鸟叫声,此时见到鸟儿本不足而奇,但这黑猫一见黄鸟盘旋,立刻俯下前身,做出攻击的样子来。 于连望着那鸟,却被阳光将眼睛晃的睁不开,他将手抬起挡住阳光,从指缝中去看那鸟。那鸟盘旋了一阵,发现了站在窗台上的黑猫,俯冲下来直奔黑猫,离黑猫不远时,它也注意到了这鸟,忽然跳了起来扑在空中,将那鸟咬在嘴里,于连只听得鸟唧唧惨叫,他惊呼一声,黑猫跃到半空,离着窗台已有半米,眼看着就要掉下去,将近六十米的高度,落下去绝无生还的道理。 于连徒劳地伸出双手,却只能眼睁睁看见那猫极速往下,它嘴上的黄鸟仍在挣扎不已,翅膀扇动,将黑猫的胡子都吹了起来。 于连一身惊呼未落,眼前只觉得黄影一闪,自己的衣领便被什么东西勾住,身子往外扑去,低头急看,山狸不知道什么时候从房间中冲了出来,一直爪子勾住他的衣领,尾巴伸直将黑猫的身子卷了起来,两个猫在半空中来回晃悠。 那黑猫跳起来将鸟咬住后,正觉心中窃喜,忽然发现整个身子临空坠落,低头看见几十米的高空,也像是吓傻了一般,身子再也不听使唤,感觉风声呼呼急往下坠,又觉得腰部被勒,抬头一看,山狸的尾巴将自己身子全都缠住,顿感安心,张口叫了一声。它这一叫,口中的黄鸟挣扎出去,扑腾着翅膀飞开,在空中盘旋一阵,落在底下的树下休息,仍然惊魂未定,在枝头叫个不停。 于连小心翼翼抓住山狸的两只前爪,慢慢将它抱进房间,文竹走上前接过黑猫,它似乎十分抗拒有人抱它,但在山狸面前却动都不敢动。文竹将它放在地上,两人对视一眼,又移开目光。于连看到文竹若有所思的盯着山狸,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山狸被于连抱进房间后,从他怀中跳到肩上,看着地上的黑猫冷冷叫了两声。那黑猫全身趴在地上,显出极其害怕的样子,头都不敢抬起来,只是糯糯叫了两声。山狸从于连肩上跳了下来,走到黑猫面前。黑猫将身子趴地更低了,四只脚紧紧贴在地上,胡子因为紧张而微微颤抖。山狸绕着它走了两圈,黑猫的身体随着它的走动而轻轻发抖。 空气中的气氛一时变的紧张起来,于连虽然不知道这黑猫是怎么突然出现在窗台上的,但看到山狸这么严肃,也不敢去劝。只见山狸绕着黑猫走了两圈后,忽然抬头拍了拍它的头,便不再理会它,跳到于连肩膀上前爪指着他们的卧室。 于连看了看文竹,又看了看仍然趴在地上的黑猫,低声问山狸:“干嘛?你要回去吗?” 山狸没有回话,只是微微点了点头。于连走回卧室,一进去山狸便从他肩膀上跳了下来,睡在床中间,指着窗帘冲于连轻轻叫了一声。于连走到窗户边上,将窗帘打开,使得阳光照进房间,山狸感觉到阳光后,打了个哈欠,沉沉睡去。于连见它闭上眼睛,退出房间,将房门带上回到大厅中。 那只黑猫还趴在地上不敢起身,于连走到面前蹲下去,摸着它的毛说:“它去睡觉了,你可以起来了。” 黑猫这才抬起头看着他的肩膀,没有看到山狸,也不知道听没听懂他的话,慢慢用前爪撑地起身,身子却还在抖个不停。 “它为什么会出现在那个地方?”文竹也蹲了下去,自言自语道。 “真的很奇怪,上面那种圆形穹顶,几乎不可能有人能上去,这只猫是怎么从上面落下来的。”于连也觉得十分奇怪。 黑猫却不管两人说些什么,战战兢兢站起来后,走到山狸睡觉的房间外面,轻轻叫了两声,听到里面没有任何动静,它便跃到桌子上,看着文竹两人,刚刚的小心翼翼一扫而光,注意到桌上之前文竹放的肉球,用爪子戳了戳,将包裹肉球的卫生纸戳开,然后用舌头舔了舔,大概是没尝出什么味道,将肉球扫开,那肉球滚下桌子弹了几下,黑猫不去理会,转头扫视整个房间。 “你听得懂我说话吗?”于连话一说出口便觉得很蠢,果然那猫看都没看他一眼,站在桌子上继续扫视整个房间。 “这只猫应该听不懂你的话,毕竟不是随便一只猫都像山狸那样。”文竹看出了他的尴尬,出声道。 于连尴尬的笑了笑说:“它好像是认得山狸的,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很怕山狸。” 文竹沉思了一会儿说:“昨天怎么没看到山狸?” “它昨天上午就出去了,直到今天凌晨才回来。”说完这句话后,于连看向文竹又说:“难道是昨天山狸碰到了它,然后它今天跟着山狸回来的?” “有这个可能,你当初在哈市也不是见到山狸能统领当地的野猫吗?” 于连还想再问,忽然看到黑猫跳了下来,慢悠悠走到大门口,趴低身子看着外面。于连一时搞不明白它的意思,猜测它可能要出去,走到门边打开大门,那黑猫果然走出大门,来到走廊上左右看看,往前走了两步后回过头来看着两人,轻轻叫了一声。 “它是让我们跟着它吗?”于连越发觉得奇怪。 “不知道。”文竹低声说。 那黑猫在走廊上站了一会儿,见两人没有跟上,回头走进房间,咬着于连的裤角向外拖去。于连被它拖着向前走出门外,停下看着文竹。 文竹将滚落在地上的肉球捡起,重新放回桌子,关上门跟着于连走出房间。黑猫见两人都跟了出来,松开了咬着于连裤角的嘴,向楼梯处走去。 两人对视一眼。 “先跟着它吧。”文竹说。 两人一路跟着黑猫走进楼梯。酒店中的人一般都是坐的电梯,因此楼梯也建的较为狭窄,跟着黑猫沿着楼梯一直下了两楼,在十二楼与十三楼的转角处,两人停了下来。 这里有着大大小小十几只猫,有的全身黑色,有的全身雪白没有一丝黑毛,正围在一起,静静地坐在原地。只有一只大猫全身长满了梅花状的斑点,左侧腰上脱了一块皮,上面隐隐有血迹,昂首坐在地上。那黑猫看到这群猫后,纵身跃下几级台阶,凑近那只花猫面前低低叫了两声,花猫一边听着它的叫声,一边抬头看着两人,尾巴来回扫着地面,其余的猫恭敬地坐在一旁。 等黑猫两声叫过之后,花猫也叫了一声,它的声音浑厚有力,与其他猫的声音截然不同。 第四十二章 调虎离山 一声叫完后,花猫向两人走来。于连不由往后退了退,那花猫便站住了,跳到护栏上看着两人,低低的叫了一声。 这花猫体型很大,和一般的中型犬相差无几,动作却极为灵活,护栏离地一米高,这花猫毫不费力地跳了上去,站在上面看了两人一眼后,抬头望向天花板。于连顺着它的眼睛看去,它所望的应该是自己所住套房的方向。 花猫叫了一声后又跳了下去,当先往下面走去,其余猫跟在它的后面。于连看了看文竹,问道:“我们......” 文竹没有回话,只是看了他一眼,然后抬脚往下走去,示意他跟上来。于连在原地停了停,想起当初在哈市的遭遇,以及公园里的猫狗大战,直到文竹身影将要消失时快步跟了上去。 花猫领着群猫和两人一直下到了一楼,从一旁的侧门出去。今天是正月初一,酒店里的客人要么就是已经出去逛花市,要么就是还没有醒来,因此一楼人很少,只有几个保安站在门口。那群猫下来时,保安正面朝外站着,没有注意到里面的人,大厅服务员在摆弄手机,也没有往这边看。 花猫在拐角处站定,对着身后的群猫叫了一声,群猫也低低回应,声音很小,此起彼伏。于连还没明白过来它要干嘛,忽然看到之前那只黑猫走过来咬着文竹的鞋带不动,文竹低头去看它,那黑猫头往门边努了努,然后扯了扯文竹的鞋带。 文竹有些不解,看着于连问道:“它这是什么意思?” 于连苦笑了一下:“我也看不太懂。” 正好这时,旁边的大厅从外面走进来一人,她怀中抱着一个婴孩,到大厅外时,感应门自动打开,那女人便走了进来。一只身材矮小的白猫见状,极速冲进大门,风一般的跑到门口,将那女人吓了一跳,紧紧抱着孩子惊呼一声。待看清了这是一只猫后,女人才止住叫声,但这时感应门已经自动关上了,那猫体型太小,触动不了感应门的装置,一头撞在玻璃门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这响声虽轻,但女人的叫声不小,将前台里服务员的目光吸引了过来,于连往外看去,外面的保安也看了过来,拿着对讲机说了一声就往这里走过来。 “这里怎么会有猫?”女人看着站起来的前台服务员问道:“它刚刚一头撞到玻璃门上,好像是晕过去了。” 服务员离开柜台走到那女人面前,蹲下身子看着那猫,它并没有晕过去,只是刚刚冲的太快,一撞之下头晕乎乎的,站立不稳,在原地晃晃悠悠还没有倒下。 “实在对不起,这......”服务员甚觉为难,先安抚那女人的情绪说:“您没事吧?” “没事,就是刚刚没看清,以为是什么东西,吓了一跳。”女人摆摆手,看着地上的猫说:“你看它随时要倒下的样子,赶紧看一下,是不是脑子撞坏了。”女人说着笑了笑,亲了亲怀中婴孩红润的小脸,见她一直好奇的盯着那只猫,哄着她说:“宝宝没事,这是一只傻猫。”那婴孩在她怀中伸出手,口中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看着像是要去抱那只猫。 服务员一边摸着猫毛,一边回女人的话:“应该没什么事,就是不知道是哪位客人的猫,我们只能先收着,之后再去询问了。” 这时,外面的保安走到了门口,那感应门便又打开了。“没事吧?”保安颇为好奇的看着地上的服务员和猫。 “没事,客人的猫跑出来了,撞到门上,吓了这位客人一跳。” 保安点点头,向对讲机说了一声。 侧门里,文竹见那黑猫一直咬着自己的鞋带,显的极为迫切的样子,她看了看外面大厅中的几人,又看了看侧门也是感应门,像是明白了什么似的,转头向于连说:“你从侧门出去。”说罢不等于连回应,从一旁的小门走出大厅,看着门旁的几人说道:“不好意思,这是我的猫,刚刚没注意跑下来了,给你们添麻烦了。” 服务员这时刚好将白猫抱了起来,寻声看去,见是文竹。她印象里确实记得有三男一女几人是带着猫进酒店住的,里面还有一个极为高大的黑人,只是那猫好像是花猫,而不是这只纯色的白猫。 “我刚刚要给它洗澡,放浴缸水的时候它跑下来了。”文竹向服务员微笑着解释道。 服务员有些犹豫:“您是住在那间房的客人,对不起,我需要核实一下。” “十五楼。”文竹面向服务员说道,眼睛瞥到侧门里于连走了出来,一群猫快速地跑在他面前,钻进了花丛中,在其掩护下朝酒店外冲出去。她是面朝大门的,而服务员、保安则是背对大门,没有看到后面的情况。抱着孩子的女人注意力全在白猫身上,没有去看外面,只有她怀中的小孩看到了,她兴奋地伸出手拍着自己的衣服,口中流出透明的口水。 那只花猫体型很大,钻不进花丛,只能从上面跳过去。跃到空中时回头看过来,正对着小孩的眼睛。文竹看到花猫的胡子翘了翘,两只前爪在空中相互拍了拍,然后跃进花丛消失。小孩越发兴奋,学着花猫的样子拍拍手,发出清脆的声音,引得几人都看了过去。 女人顺着小孩的目光看着外面,只见一个年轻人慢悠悠走在外面,好整以暇地往里面张望。女人摸了摸小孩的脸笑道:“喜欢小猫猫吗?以后妈妈也给你养一只好吗?”那小孩充耳不闻,只是对着外面的花丛不停拍手。 服务员抱着晕乎乎的白猫走到前台,保安和女人各自走了,文竹跟着她上前,见那服务员在电脑上查询了一下,然后微笑着看向文竹说:“入住登记上确实显示您有带一只猫。”将那只猫递向文竹。 文竹接过猫,冲着服务员点点头,抱着猫往后走去。那白猫此时在她怀中抬起头看,眼神灵活有神,哪里像是刚刚还站立不稳的样子。 走到外面经过保安时,那猫将脸埋进文竹怀里,不让保安看到它的神色,等走出酒店大门一段距离后,它从文竹怀中跳了下去,钻进一旁的花丛中。文竹只听得一阵猫叫,等不多时,刚刚那群猫从路边钻了出来,围着白猫叫个不停。 “这猫竟然还会调虎离山。”于连感叹着从前面走过来。 文竹心中也颇为惊奇,但她毕竟比之于连多与白泽他们相处两年,因此知道世界上怪事甚多,没有表露出来,只是点了点头。 花猫越众而出,其他猫都停下动作。花猫走到白猫面前,舔了舔它的头,白猫等它舔完,将头抬了起来,兴奋地叫个不停,像是获得了老师肯定般的学生一般。花猫在原地看了一阵,等群猫情绪略略安定,它才叫了一声,然后看了文竹和于连一眼,转头便走了。那只黑猫和另外几只猫见它一走,依依不舍的向同伴告别,跟上了它,留在原地的几只相互舔了舔身上的毛,也相继离开,只剩下那只白猫了。 “它们不会只是要我们开门,开完门之后就不管我们了吧?”于连觉得有些无语,这群猫的智商也太高了,而且说走就走,完全没有停留的意思。 文竹笑了笑:“至少证明我们还有些用。” “那倒也是,现在我们回去吗?” “既然出来了,索性现在就去码头吧,把这几个筹码换了之后再回来,一来一回也就只要半天。” 于连看了看时间,现在还不到九点,从港珠澳大桥直通澳门,从码头出发只需要半小时便能到,因此文竹说半天是完全足够的。他点点头正要迈步,忽然觉得鞋子被什么东西绊住,低头看去,只见刚刚那白猫咬着他的鞋。 “你干嘛?你们老大都走了,你还留在这干嘛?”于连好奇的弯下腰问道。 白猫自然听不懂他的话,用前爪拍了拍他的鞋,然后往前走去,走了两步见两人没跟上来,又停了下来,喵的叫了一声。 于连和文竹对视一眼。 “它好像还有事,我们跟不跟上去?”于连问道。 文竹想了想说:“反正还有时间,看它想干什么吧。” 两人跟着那白猫往前走去,人慢慢变多,路人看到这只猫,见它长的可爱,有的忍不住上前摸了摸,拿出手机与它合了个影,白猫也来者不拒,乖巧地看着镜头,引得路人赞叹连连。 一路走走停停,来到一处幽静的街道,白猫回头看了看两人,窜进了一旁的巷子里,两人继续跟了上去。 第四十三章 心外无物 两人一路跟着白猫,从巷子中穿出,又绕着墙走了几十米,眼见到了一处围楼的面前。 从大门口进去,于连站在围楼中间往上看去,四面全是高耸的楼房,中间空着一块公共用地,许多小孩正在嬉戏打闹。楼房外墙因为时光流逝而变得斑驳,四面的窗户上晒洗着各色衣服。因是正月,有的门前也贴上了红色的春联,增添了一分节日的气氛,有人站在过道上相互拜年。 白猫走到空地中稍微辨别了一下方向,然后抬脚走进一栋楼,顺着楼梯爬到八楼,过到走廊上走了几米,在一扇大门前停了下来。于连看着门口歪歪斜斜贴着一副春联,上面用稚嫩的笔写了一副极为常见的繁体四言春联:祥光满眼,鸿运当头。这一看便是小孩子刚写的毛笔字,于连也觉得可爱,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只见右边的“祥光满眼”写的歪歪扭扭,左边的“当头”两字笔迹与右边一样,但那“鸿运”两字写的却是穹劲有力,与其他六个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写这字的人明显是有着较为深厚的毛笔功底。 于连想了想,可能是因为这家的大人让小孩写的春联,鸿运两字笔画太多,怕小孩写不好,因此大人自己写。一念至此,看了看文竹,指了指白猫低声问道:“它带我们来这干嘛?” 文竹没有说话,往地上看去,只见那猫左右看了看,这层楼两边住户没有人出来,只能听到左右两边家里的电视,以及下面空地上小孩子的玩闹和商家的宣传声响传上来。 那猫忽然纵身一跃,跳到门把手处,前爪勾住门把手,身子往下拉去。只听得嘎吱一声,门应声而开。它随即跳下把手,用头顶着门,将那门推到能容它走进的宽度,慢悠悠走了进去。 里面没有开灯,它所开的缝又很窄,于连站的角度只能隐约看到里面好像很空,其他便看不清楚了。那猫走到房中,见两人没有跟过来,停了下来转身叫了一声。 “这......我们难道要进去吗?”于连有些犹豫,朝两边看了看,对面楼同层房间中走出了一个老人,站在过道往下去看,并没有注意到这边。 文竹想了想,敲了敲门,侧身静等,里面却一直没有传来回声。那猫见两人一直不进来,回身走了出来,咬着于连的鞋带往里面拖去,示意它进来。两人对视了一眼,文竹推开门走了进去。 进到房间中,只见里面是两室一厅的布局,对着大门的墙上有一个电视正在播放着本地的新闻,电视对面则是一个大型的沙发,此时上面正躺着一个人,从头发上看应该是个男人。他的头靠在沙发边缘上躺着,手上拿着手机全神贯注的操作着,完全没有注意到已经有人进来了。 白猫领着两人走到房间后,松开了咬着于连鞋带的嘴,跑到沙发旁边,纵身跳到男人身上,对着他喵喵叫了两声。 男人这才从手机上移开视线,摸了摸那猫的毛发,用粤语说道:“你昨晚去哪了,怎么一直没看到你?”白猫只是喵喵叫个不停,用头去蹭男人的脸。 “那个,您好,不好意思,我......”于连见白猫的动作和男人的话,应该是这家的主人了,他们两人不告而进,要是被他叫来警察可不好,只好出声解释。 那男人听到有其他人的声音,像是受了一惊,从沙发上猛地坐起身来看着两人,声音颤抖的说:“你们......”他看着面前的一男一女,对文竹多看了两眼,然后将头低了下去,叹了口气说:“就不能让我过个好年吗?” 这男人蓬头垢面,脸上胡渣很长,头发也很长,油的发亮,像是很久没有洗过一样。 于连看着他的脸只觉得有些面熟,似乎是在哪里见过,仓促间想不起来,听他说的话也觉得有些莫名其妙,解释道:“我是被那猫带着来的,没别的意思,对不起,我们这就退出去。” “不用了。”男人又叹了一口气,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在面前的茶几上拿了一张纸走到于连面前,将纸递了过去,冷笑道:“正月初一上门,你们还真是良心公司。” 于连看着那纸上用中英文写着密密麻麻的字,扫到其中有“房屋转卖”几个字,落款处有着律师所的章以及一个名字“陈木”,名字上面还有一个鲜红的指纹。 “赶紧签字吧。”男人不耐烦地将纸继续举着,另一只手拿着手机,不时看一眼,在上面点几下。 于连看到手机上有一个穿着暴露的女子,正微笑着面对镜头操作着面前的骰子。她将骰子摇了摇,然后放在面前的桌子上,手在桌子上划了划,示意下注。手机屏幕上有花花绿绿许多小型筹码,从10到1000不等,桌上也有不同的下注方式,侧面的小屏上则是之前开出的骰子点数,上方不时有消息飘过:“金沙赌场新年钜惠,充1000送100现金,充的多送的多。” 男人此时压了十个一千的筹码在小上,想了想,又在“豹子”上放了一个一千的筹码,然后死死盯着面前的屏幕。 “你误会了,我是被你们家的猫带着回来的。”于连开口说道。 男人抬头看了他一眼,将纸收了回来,此时还有二十秒便要开注,男人顾不得再说其他,全神贯注在手机上面。 于连退后一步,左右看了看厅中,只见墙上贴着些麦兜的画,沙发的角落里还有一个麦兜公仔,茶几上杂乱地放着许多白色的外卖盒,许多盒中的菜只吃了一半,还有许多饭粒散落在茶几上面,引得几只苍蝇盘旋其上。 这里的气味不太好闻,于连面向男人说:“把它送回来,我们也该走了,不好意思打扰了。”说着他就往门外要退出去,男人此时心思完全在手机上,根本没有注意他的动作。 两人退到门边时,白猫冲了过来咬住于连的鞋带,用力地往大厅里面的房间去拉,于连一时不知怎么办好,蹲下身子对那白猫说:“你也到家了,该放我们走了吧?” 那猫仍是不放嘴,硬要拉着他往里走。 文竹扫了一眼这房中的布局,冷冷打量着面前看手机的男人,眉头皱了起来,表情也变得阴沉起来。 “yes!”男人握拳在空中挥了挥,面色瞬间变得通红,兴奋之情溢于言表。“我就知道,这么多把都没来了,这把一定会来的!”男人激动地在屋中不停转圈,忽然想起房中还有两个人,便强行抑制下兴奋的心情,走到于连面前说:“你怎么回事,怎么还不走?” 于连赶紧站起身来说:“对不起,这猫一直咬着我的鞋子,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男人低头看了看,伸手去抱那猫,那猫却死死咬住,任凭他抱住也不松口。男人见它不松嘴,说:“要不然你先把它抱出去,等会儿它松口了再放它走吧。” “可是......”于连还想再说,男人又低头看着手机,对面前两人不再理睬。 于连无奈,慢慢往外面退去,那猫仍死死咬住他的鞋子,即使身子被拖在地上也毫不松嘴。但它毕竟只是一只不到五斤的小猫,力气实在有限,于连稍稍用力,身子便半退到了门外,那猫见再也阻拦不住他,松开嘴飞快跑过大厅,站在里屋门前不停用身子去撞门,将那木门撞的咣咣作响,它仍不曾停下。 这时于连已经明白它的意思了,明显是想让他去看一下里屋的情况,只是里屋用的是门栓,任凭小猫如何用力,门也不动分毫,反而是它不停去撞,使得鼻子撞出血来,沾染在白毛上。 男人本来一直低着的头被它撞门的声音吸引过去,急忙看着它说:“别动,他正在睡觉呢。” 于连忍不住问道:“里屋有人在吗?” 男人低下头去看手机:“我儿子在里面,他前天感冒了,头晕一直在睡觉,我怕他出去受风,把门给栓上了。” 他话音刚落,一直没有说话的文竹忽然动了起来,她几步踏到门前,先是敲了敲门,见里面没有回应,她便将门锁打开走了进去,那白猫见她动作,高兴地叫了一声,也随后跟了上去。 然后,于连听到了白猫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叫声,声音尖利,犹如夜半山鹰狂呼,又好像白昼里平地一声炮响,将他的心震的一止。 第四十四章 岁旦人亡 于连被这声音吓了一跳,又见文竹闯进里屋,不由的一愣,这毕竟是别人的家里,主人现在还在家,她就这么进去实在有些说不过去。 看了看男人,见他也被白猫的叫声所惊,抬头茫然看了一眼,但很快便低下头去,死死盯着手机。 于连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指着里屋说:“我能进去看看吗?” 男人眼珠通红,抬头看了一眼于连,皱着眉说:“有咩好看的?” “我朋友刚刚进去了。” 男人这才发现房中少了一人,不耐烦地挥挥手说:“你要看就去看吧,看完赶紧走。” 于连应了一声,抬脚走到里屋门外,这屋内有一个玻璃,阳光从外面照了进来,墙上贴着各种各样的麦兜贴纸。 文竹正从门边抱起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将他小心翼翼地放在床上。这男孩面色惨白,眼睛紧闭着,怀中还抱着一个麦兜的公仔。白猫站在床头不住去舔小男孩的脸,但他没有任何反应。 文竹蹲在床边,她的手放在小男孩的鼻子下面,良久才收了回来,于连看到她平时沉稳的双手此刻竟然在微微发抖。 他的心沉了下去。 一股不详之感猛然冲上于连心头,他快步走到床边,看着脸色逐渐阴沉的文竹,心中明白了什么,还是不死心的问道:“他......他没事吧?” 文竹站了起来:“已经死了。” 于连倒吸了一口凉气,看着那孩子的脸。他的脸与外面男人有几分相似,脸上稚气未脱,手上有着淤青,应该是砸门留下的。他身上穿着一件棒球外套,前胸处印着一个麦兜小猪的头。 阳光从窗外晒进屋中,给房子蒙上了一层温暖的金光,但这并未驱散萦绕屋中的沉闷气氛,只是让小孩的身体沐浴在冬日的暖阳中,远远看去,他好像只是睡着了而已,整张脸显得犹如天使般安详而美好。 白猫仍然不断舔舐小主人的脸,但他已不会再像以前一样抱着它了。 “好了没有?”屋外传来男人的声音。 于连冲出屋去,一把将男人的手机夺过扔了出去,然后揪着他的衣领,将他拖到里屋,指着男孩的身体问:“你把他关在这里多久?” 男人奋力挣扎,他身高并不比于连矮多少,只是最近很少锻炼,又是猛地被他抓住,一时惊慌失措,双手握着于连的手挣扎道:“你干嘛?你有病是不是,再动我报警了。” 于连已然气急,一拳打在他肚子上,他一时吃痛,身体像虾般躬了下去。于连转头提着他的后衣领,薅住他的脖子押到床前说:“你儿子已经死了。” 男人本一直在挣扎不停,此时听了他这话,顿时愣住了,停下了挣扎,于连便将手松开,看着他蹲在床边,伸手去摸男孩的脸,口中喃喃道:“不可能,不可能。” 他的手轻轻触碰到了男孩的脸,又很快的缩了回来,表情变得迷惘起来。他猛地扑上前,将大半个身子扑在那小小的床上,用脸去贴男孩的胸膛。 于连看到他的表情由迷惘转向呆滞,然后变成绝望,一屁股坐在床边,背靠着床头柜,一股透明的鼻涕从他鼻中慢慢流了出来。 白猫仍在不断地舔舐着,时而对呆坐地上的男人叫两声,似乎是想要唤醒他那麻木的灵魂。 男人呆坐了片刻,忽然站起身来,口中低声一直说着什么,双手从男孩身体下面伸了过去想要将他抱起,但他很长时间没有运动了,男孩虽轻,再怎么说也有几十斤,他抱到一半,男孩的身子从他手上滚了下去,头撞在床头柜上,将上面一张相框撞落了下来。 男人口中一直说着相同的话,跪在地上,用尽全力抱起孩子的身体,缓慢站了起来,艰难往外屋走,走了一半脚踩到相框上,将外框踩碎,玻璃扎进了他的鞋子中,他身子踉跄了一下向旁边便要倒。 他旁边站着文竹,她一直冷眼看着一切,见男人身子倒过来,往后退了一步,男人便直挺挺倒在地上。他手中孩子的身体摔出门外,白猫凄厉的叫了一声冲出门外,绕着孩子的身体不住的叫。 男人很快便爬了起来,他将鞋子脱下扔在一旁,走到孩子身体边,深吸一口气,将他的身体再次抱起,摇摇晃晃向门外走去。 于连有点看不下去了,上前走了两步想要去帮男人,但被文竹伸手拦住了,她面无表情地摇摇头说:“我们该走了。” 于连用力甩开她的手,什么话都没说,迈步往前走去。 文竹看着他的身子消失在门外,蹲下身子从地上捡起那张相框里的照片,照片上男孩正骑在男人的脖子上,两人面朝着镜头,身后是广阔的沙滩和大海,男人踩着海浪,即使戴着遮住半张脸的墨镜,仍能从其中看到最真切的笑意。 文竹默默擦去照片上的脚印,将照片收进外套的口袋中,跟着于连走了出去。 这时,男人抱着孩子已经走出了大门,他面如死灰,出了门左右看了看,似乎想要分辨方向,对面楼里有人正在玩游戏,听到声音,被他吸引到了目光,放下手机往这边看来。 男人看清楚左边是楼梯之后,抱着孩子低头往那里走了两步,嘴中仍然不断的重复着什么,正要转弯下楼时,却忽然被一个身影拦住了去路。他茫然抬头去看,面前是一张年轻男人的脸。 这是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他身后跟着两个身材高大的印度人,见男人抬起头,他仔细辨认了一下,然后露出笑脸道:“陈木先生,我是昨天和您联系的albert,您欠我们公司的账款昨天已经到期了,您承诺用房子做抵押,所以我今天专程来和您商谈详细事务。” 陈木呆呆的看着面前自称albert的人,忽然整个身体犹如一块烂泥般软了下去,再也无力抱起手中的孩子,任凭他的身子压在自己的腿上,眼泪从眼睛中慢慢流了下来,嘴里还不断的重复那句话。 albert看着面前的男人有些奇怪,但他去过无数人家中要账,对这种情形并不感到多么惊讶,只是缓缓蹲了下去,面朝着陈木说:“您怎么了?”转头看见男孩的身体压在他腿上,不由好奇的问道:“这是您儿子吗?他是生病了吗?没关系,我们签完合同后会帮您把他送到医院的。” 陈木恍若未闻,嘴中喃喃不已。 albert以为他是因为舍不得卖房子而内疚,低声道:“没关系的陈先生,您的房子只是暂时抵押给我们公司,后续您还可以从我们公司申请资金,只要赢钱了一切不就能重头开始了吗?”他笑着安慰道,见陈木完全没有反应,转向身后那两个印度人说道:“你们帮陈先生把孩子送往最近的医院,这里留我一个人就够了。” 那两个人走上前,躬着身子想要抱起陈木腿上的孩子时,一只白猫从后面冲上前,浑身炸毛,对这两人尖利的喊着。两人先是被吓了一跳,然后认真一看只是一只猫,便不以为然。 一个高大些的印度人将伸手将猫往旁一扫就要去抱孩子,却冷不防被它躲过,然后冲出来在他手上狠狠咬了一口。他手中吃痛,心中恼怒,一把抓起白猫就要往地上扔去,于连想要阻止他,可离得太远,心中焦急,见他将猫举到空中时,albert走上前轻轻抓住了他的手。 albert手指白皙细长,与他那黝黑粗壮的手臂对比明显,轻轻抓住他的手,使他气急的力量被止于空中。然后从他手上接过白猫,轻轻安抚它暴跳的身躯,面向那印度人说:“先不用管它,你去看看孩子怎么了。” 那印度人答应了一声,转身要去帮同伴时,却见同伴抱着孩子的身子愣在了原地,脸上表情也变了。 “怎么了赛帝?” 他的同伴惊恐地将孩子身体放回陈木的身上。 “没有呼吸。”赛帝说。 albert听了他的话,将怀中白猫扔在一边,蹲下身子去翻动孩子的眼睛,看到里面的瞳仁涣散后,他愣了愣,抬头看了一眼陈木。 这时,他终于听清楚了陈木从刚刚一直重复的话是什么了。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第四十五章 阴磨杀人刀 albert站了起来,长久的沉默着,那两个印度人相对站着,瞥向陈木的眼里带着些许难以言说的感情,似乎是鄙视,又似乎是怜悯,他们相视了一眼,脸上表情已经由最初的震惊慢慢变成冷淡和麻木。 楼下,小孩子们欢快的叫声传了上来,albert从走廊上往下看去。 楼下的空地上有一个六七岁的孩子,手中拿着一个焰火放在地上,他拿着打火机凑近,战战兢兢地拿手去打,一旁的大人口中发出“砰”的一声,将那小孩吓地缩回了手,等看清还没点燃后,小孩气急,向那大人伸出手道:“你吓住我了,给封利是压压惊。”那大人先是一愣,然后笑了笑,从口袋中掏出了一个红包递给小孩,小孩接过道了声谢,然后点燃了焰火,那焰火在白日里夜发出耀眼的火花,周围玩耍的小孩们全被吸引了过来,拍着手叫个不停。 albert收回了目光,转向陈木,弯下身子说:“陈先生,不好意思,我们对您的遭遇感到非常痛心,但是之前约定的事情是不能取消的,不然还要付百分之十的滞纳金,我建议您现在就把合同签了,然后我们帮您叫救护车......” 他话还没说话,便听得一个愤怒的声音道:“人家孩子刚刚死,你就要他签卖房合同,有你们这么做生意的吗?” albert听了这话抬头看去,一个身材修长,面目俊秀的年轻男人正站在后面走廊上,他后面还站着一个年轻女子,默默的看着。 于连从刚刚便一直在旁边看着,他冷静的看着这一切,等到albert要陈木签合同时,他便再也忍不住了,冲上前说道:“现在难道不应该把孩子先安置好再说吗?而且大年初一上门要钱,你们做的也太绝了吧。” 于连的声音不大,但这走廊本来就不宽,又聚集了这么多的人,自然吸引了其他人的目光。 这些人虽然没有上前询问,但都默默关注着这边。两边房间的邻居也被外面的声音引了出来,打开门站在一旁观望。 对面楼聊天的众人纷纷停止说话,一起向这边看来,似乎一瞬间,整栋大楼里,嘈杂声便消失不见,只能隐约听到各家各户的电视声和楼下孩子们快活的玩耍声。 这种氛围不正常,本来安静呆在家中的人也意识到了什么,低楼层的住户打开门出来,抬头一看,见楼上全都看着八楼的走廊,有好奇心重的便上楼来凑热闹,不多时,这狭窄的走廊便被围的水泄不通。 albert见人围的越来越多,有人还拿出手机来拍。他皱了皱眉,他虽然不怕警察来,但传出去毕竟于生意有所损害。他先安抚了蠢蠢欲动的两个印度人,深吸一口气后,转向于连,他刚刚听到于连是用的普通话,便用普通话一字字说:“这位先生你好,请问你和陈木先生是什么关系呢?” 他的普通话很好,带着东北口音。 于连愣了一下,看了一眼围观的人群,想了想说:“我和他没什么关系,只是看不惯你们的做法。” albert点了点头说:“既然这样,那我知道了。”他蹲下身子,面对呆滞的陈木说:“陈先生,对不起,您也看到了这情况,我认为有必要向您的朋友们解释一下。”陈木茫然地抬起头,好像听不懂他在说什么,眼睛虽然在看着他,但焦距完全不在他身上,只是呆滞的看着虚空,任凭他轻轻从自己身上抱起了孩子的身体。 albert温柔地将孩子凌乱长发拨到耳后,慢慢摸着他的脸,动作很轻柔,像是怀中早已冰冷的身体不是死了,而只是睡着了一般,他生怕吵醒了他。 “一周前,陈先生以房屋为抵押,在我们公司借了两百万,当时他声称一周内便会还上,否则房屋便交由我们公司处理。昨天,我们在和陈先生电话沟通之后,答应给他最后一天的时间用以筹集资金,今天上门他商谈后面的程序,如果今天能还上,那么我们就原路返回,绝不会再打扰陈先生和他的家人。” albert缓了一口气,越过于连的脸看着众人继续说:“今天早上,在向陈先生致以新年问候之后,我们确定了陈先生难以偿还欠款,因此上门与他签订合同,并再次向他追加借款一百万。在此期间,他可以继续住在这里,只要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掉所有的欠款,我们的合同自然也就不会再继续下去了。”albert转了个身子,面向身后楼梯处的众人,一字字道:“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合法合规,绝没有一丝欺骗。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各位应该也能理解。”1 众人相视看了一眼,默默地点点头没有说话。虽然正月初一上门要债确实让人觉得不快,但外人也不好说什么。 他们都不知道那怀中的孩子已经死了,看albert刚刚的动作,众人都只是以为孩子是生病了或者是睡着了,看着瘫坐在地上的陈木,眼中便也带着些鄙视和怜悯。无论如何,在今天这个日子,被别人上门要债都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 “可是......”于连见他绝口不提孩子的事,有些气急,开口说道:“现在最重要的是孩子啊,他还这么小就......”于连顿了顿,看了一眼瘫在地上的陈木,那个“死”字再也说不出口了。 “既然这样,那我们也没什么办法,但你怀里的孩子到底怎么了,为什么脸色这么差?”说话的是陈木左边的邻居,她是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刚刚听到动静后走出门口,听到了albert说的话。她在这里住了大半辈子,与邻居陈木是熟识的,他的妻子在三年前因车祸去世,只留了这么一个孩子。这孩子也很聪明,陈木上班时,很多时间是由她来照看的,因此两家关系便不一般。 昨天一整天没看到这孩子,她还以为是被陈木带到什么地方旅游去了,此时见孩子脸色惨白,不由上前,走到陈木身边拉了拉他的身子说:“男子汉大丈夫,有什么大不了的,你借这么多钱,是不是生意出什么问题了?没事,小灵交给我看着,你再去把钱挣回来不就行了嘛。”她用力拉了两下,陈木抬起头茫然的看着她,刚刚的话不知道有没有听进去。 老人枯老的身子自然拉不动陈木,只得任凭他坐在地上,向albert说:“把孩子给我吧,他应该是生病了吧,哎哟可怜啊,这么小就没了妈妈,老豆现在又像这个样子。”她颤颤巍巍地向albert走去,伸手要去接他怀中的孩子。 但albert轻轻拨开了她的手,往后退了一步,离她远了一些,最后看了一眼地上的陈木,眼中闪过一丝残忍的光芒,将孩子的身体高高举起,让他那幼小的身子被他轻而易举地举高到所有人都能清楚的看到:“这个孩子已经死了。” 众人一愣,震惊的看着他。 albert刚刚的声音并不大,见在外面的人还没听清楚,他眼中残忍的光芒更盛,向那两个印度人努努嘴,示意他们将陈木搀起来。等陈木摇摇晃晃地身子被印度人一左一右夹住站立后,albert走到他身边,大声重复了一遍刚刚的话:“这孩子在陈木先生的家里死了。” 犹如一块石头掉进了沉静的池塘,众人的声音由内向外逐渐增大,最后,整个走廊全是嘈杂的议论声。那老太太听了albert的话,仿佛全身被雷击中,愣在原地一动不动,忽然走上前来,从他身上夺过孩子的身体。她苍老的脸上带着难以置信的表情,抱着孩子蹲下,将头贴着孩子的胸前去听。众人又慢慢安静了下去,屏气凝神,等着老人家说话,他们还残存着一丝希望,但老人很快便将这希望打破了。 “小灵......”老人抬起头来,脸上老泪纵横。 陈木的身体像一块烂泥般软了下去,两个印度人用很大的力气才能支撑他的身体。 albert见从人群中走过来几个人,他们扶起老太太,一人摸了摸孩子的脉搏,然后向众人沉默地点点头。 有几个带着小孩的家长捂住了小孩的眼睛。 即使有两人的支撑,陈木还是瘫倒在了地上。 albert看着这一切,闭上了眼睛,将深藏在眼里的残忍之色深藏于心里,再睁开眼时,一片清明,走到陈木身边拉起了他,将他推向众人。 “我们昨天与陈先生联系时,他表示自己在家里,今天早上也是一样。他的孩子死亡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而且肚子平坦,因此,我们推测出,他是在陈先生的眼下死的。”他深吸一口气,像一个法官一样面对众人宣判道:“陈先生放任自己的孩子活活饿死在家中,而他,在大厅里看着电视,玩着手机,期待着能在线上赌场赢一把。” 注1:这种形式的贷款当然不合法合规,只是因为小说情节的需要而出现,由其为自己做辩解,希望读者朋友能理解。这篇小说中的所有情节,皆是笔者的虚构,若是真的急迫的需要贷款,各位一定要擦亮眼睛,找正规的银行或者公司贷款。 第四十六章 身陨惊觉醒 在众人或鄙视,或嫌弃,或憎恶的眼神中,陈木呆滞的脸庞终于有了些变化,他面对着众人难以言喻的眼睛,忽然感到一阵恶心,俯身吐了几下。但因为这几天吃的东西不多,他只是吐出了一些黄色的胆汁。 这时albert在他后面挥了挥手,刚刚支撑着他的印度人撤去双手,他整个身子像一只煮熟般的龙虾一样弯下去,然后缓缓往下倒去。 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一个人尝试着搀扶起他,人们只是冷漠的看着,没有人斥责他,也没有人可怜他。 沉默。 气氛变得沉重起来。 于连能听到人们深藏在心底的愤怒,然而这种愤怒却连发泄的对象都没有。陈木已经形如枯槁,早已变成行尸走肉,再去骂他没有任何意义,人们只是默默地注视着趴在小孩子尸体上痛哭的老人,空气中弥漫着爆竹的硫磺味道,间或有人抬头看一眼,从这个地方看上去,天空显得很蓝。 “噔噔噔。”这是急促的脚步踏在楼梯上的声音。一个小孩分开众人走上前,于连认出他就是刚刚放焰火的孩子,他显然也看到了面前的情况,对这么多人围在这里显得很是好奇,但他还是走上前,蹲在地上看着面前的陈木,天真地问:“陈叔叔,小灵呢?” 陈木茫然地抬起头,然后又垂了下去,也不知道有没有看清楚面前是谁。 小孩见陈木不理会自己,撇了撇嘴,站起来往前看去,那个老奶奶正趴在陈小灵身上,小孩便走上前,变戏法般从口袋中掏出一个焰火,在陈小灵紧闭的眼前摆了摆,仰起头道:“你看,这是什么。” 没有人回应。 老奶奶将他推开,抱起陈小灵的尸体,拒绝了别人好心的搀扶,艰难地走到陈木面前,冷漠的看着他说道:“我问你,小灵到底是怎么死的?我昨天上午看他还好好的,他还在我家里吃了饭,只是一个小小的感冒,不可能是饿死的。” 陈木再次茫然地抬起了头,要垂下去时,被老人腾出一只手抓住头发。那刚刚上来的小孩惊讶的看着面前两人,默默躲到了一旁。 “回我的话。”老人的语气很平静,但里面透着不容有失的坚决。 陈木突然捂住了脸,全身开始抽搐,泪水从他的手缝中流了出来。 “这是他的手机。”albert从突然消失又出现的印度人手上接过一个手机,弯腰抓过陈木的手指解锁之后面向众人说:“我看了一下,他手机里的全是这种东西。” 手机屏幕就像之前于连看见的一样,是一个穿着性感的女人在摇着骰子,旁边还有下注的筹码,有见多识广的人便说道:“这是网上赌博平台。” albert点点头,朝说那话的人礼貌地道了声谢,将手机放回了陈木身上,站在一边不再说话。 老人忽然激动起来:“我不是让你带小灵去医院吗?你是不是没去?” 陈木没有说话,头几乎要垂到地上。 老人不再理会他,抱着陈小灵的尸体走回陈木的房间,众人跟着挤了过去,随着老人来到陈木的房前。老人在门前停了一下,看着门上的春联,伸手想要将其撕下来,但手伸到一半又止住,朝那“鸿运”两字吐了一口唾沫后走进了房间。 她在客厅看了看,看到凌乱的房间和茶几上满满的一次性饭盒,将陈小灵轻轻放在沙发上,把他的小手拿了起来,温柔地摩挲着他手上的淤青,在房中找了一圈,没有找到想要的东西,然后又走进了里面的房间。 众人随之走了进去,将这房间挤的水泄不通。老人在门口停住,注意到了破碎的相框和门把手上的丝丝血迹,她艰难地蹲了下去,摩挲着门把手闭着眼睛,不多时站起身来走出挤出人群中来到客厅。 那个小孩正站在沙发前对陈小灵说着话,老人走近一点,听到他说的是:“我和爸爸妈妈去的大陆过年,那里很热闹啊。你在干嘛?为什么还在睡觉,你醒醒啊。”他一边说话一边去推陈小灵的身体,老人抓过了他的手,脸上眼泪断线般地落了下来,围观的人群也沉默了下去。 那只被众人遗忘的白猫不知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纵身跳在沙发上一直去舔陈小灵的脸,不断地用头去蹭他的身子。 老人站了一会人后,拉着小孩的手往门外走了两步,忽然发现茶几上有一张纸,她拿过纸看了看,屋中人很多,光线并不好,许久老人才看清上面是什么。 拿着纸出门后,老人将其扔在了陈木的脸上,退回自己的房间,狠狠地关上了门。 albert慢慢从地上捡起了那张纸,看清楚是合同后,他不引人注意的笑了笑,从口袋中拿出根笔,蹲在陈木面前轻轻说道:“陈先生,这份合同您还继续签吗?” 陈木没有回答,他似乎已经听不进任何声音了。 albert拖着陈木的下巴,使他的眼睛直视着自己说:“您的孩子已经死去,这是我们也不希望看到的,但不管怎样,他的后事还是要办的,您现在有足够的能力为他操办吗?”他的声音轻柔,犹如魔鬼般的低语:“只要你签了合同,您孩子的后事由我们负责操办,我们会为他办一个体面的葬礼,而且您还能得到剩下的一百万,用这些钱东山再起,不管怎么样,活着就还要希望。” 陈木听了他的话,慢慢抬起了头,眼中毫无光彩,嘴里慢慢动了动,albert只能听到隐隐的呢喃,但是具体是什么听不清楚。albert将头凑近了些,努力去听,最终听到了他的话:“我有罪,我该死,我有罪,我该死......” albert压抑住急切的心情,深吸一口气缓缓说:“也许吧,但是您孩子的尸体现在就躺在家里,总得要把他先安葬了吧。”他将笔打开,又掏出了一副红色的,制作精美的印泥放在地上打开,将其推到陈木的面前说:“只要签了这份合同,您就能得到一百万,您孩子的后事由我们全程操办......”他话说到一半,陈木已经从他的手中夺下了笔,在合同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拇指按在印泥上,在自己的名字处狠狠按了下去。 人群起了一阵骚动,有人愤怒的骂道:“你他妈还是人吗?现在还想着赌。” 陈木像是没有听到一样,将合同签好之后递给了albert。albert压抑住内心的骚动,伸手去接合同,在触碰到合同的一瞬间,陈木猛地咬住了他的小拇指。 人群中响起了一阵惊呼声,那两个印度人赶紧上前想要扳开他的嘴,但陈木用尽了全身力气,双眼通红地盯着面前的albert,犹如一只野兽。 两个印度人见他一直不松口,心中一急,分别捏住他的嘴巴用力扯,众人只听到一阵令人牙酸的咀嚼声,陈木终于松了口。 albert缩回了手一看,整个小拇指被他齐根咬下,血如喷泉一般往外冒出,他用衣服包住伤口,血很快浸透了衣服。他满头大汗地挥挥手,示意两人停下,然后面向陈木强,脸上抽搐,勉强笑了一下说:“您的一百万今天内会到账上,希望您尽快还上所有的欠款,否则您的房子就要归我们公司所有了。”说罢,他站了起来,叫过印度人,从人群中挤了出去,走下楼梯。 陈木看着他们下楼后站了起来,嘴里不停地在动着,血从嘴角慢慢流下。不一会儿张开嘴吐出一截细小的手指,然后哈哈大笑起来。 众人被他的举动惊吓到,见他满嘴鲜血,像是地狱恶鬼一般,纷纷退后了两步,不敢上前安抚。 于连在心底叹了一口气,往前走了两步想要说些什么时,陈木回头看了一眼已经不属于自己的房间,爬过围栏跳了下去。 众人惊呼一声,再上前时已经来不及了。于连冲上前想要抓住陈木,但他动作太快太突然,等众人反应过来时,他身体已经在空中,如一只断线的风筝般落了下去。 于连趴在护栏上低头去看,陈木虽然离他越来越远,但他的脸却在于连脑中越来越清晰,在陈木落地的一瞬间,于连终于记起在什么地方见过他了。 那是一个多星期前,他还在赌场跟着王鹏时,一天出门散心,不仅看到了戴着眼镜的男人输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还看到了一个被众人簇拥着的人意气风发地从赌场门口出来,那个人便是陈木。1 注1:详见二十七章,食人心。 第四十七章 无欲得暗财 “砰”的一声巨响后,一层薄薄的尘土被空气吹扬上来,散落在每一个人的脸上,将他们的眼睛迷的睁不开。 于连趴在护栏往下看去,在他的眼里,陈木落在地上,身体碎裂而出的血雾慢慢散开,这血雾腾空而上,在半空中缓缓变成一个红色的筹码,继而消失在阳光之下。 走廊上站着的人愣了一会儿后,终于反应过来,大呼小叫着跑下楼去,有人慌忙地拿出手机报警,有人把自家孩子拉在身边捂住他们的眼睛,有人呆呆的看着陈木的尸体一言不发。 陈木落地的响声沉闷而残酷,高楼层的住户即使看着电视,仍然能感到一阵颤抖,纷纷出门去看。一时间,四面的房门全被打开,每一层的走廊上都趴着往下张望的人头,待看清是有人跳楼身亡后,众人震惊而兴奋地拿出手机,不停地拍着。于连看到一个染着黄发的青年,嘴里叼着一根烟走出门外,看清下面趴着的是一个人后,厌恶地看了一眼拍照的人群,摇摇头走回了房间。 于连随着众人下到楼去看时,已经有不少人围着陈木的尸体指指点点。于连从人群中挤进去,看到陈木的全身骨骼寸断,膝关节因巨大的冲击力而完全碎掉,脚呈一个诡异地角度往上翘起。他的眼睛还睁着,眼神中的麻木与懊恼已经全都消失,反而带着一丝安宁的祥和。 也许在另一个世界里,他与儿子将再度相遇。 但现实总是让人不安的。 于连看着往大门处走去的albert,心中一股无名之火油然而生,他刚刚看的很清楚,albert刚刚走下楼的时候,陈木就跳了下去,正好摔在三人的面前。但albert只是面无表情地看了看,便起身往外走了。若不是因为人群蜂拥而至,将其堵住,他恐怕早就走出了大门。于连想冲上前去质问他,去问他为什么这么冷血,但他脚只是往外稍微挪动了一下,便感觉到有人拉住了自己的衣服,回头看去,文竹默默站在他身后,仿佛看透了他的内心一样,轻柔但坚定地对他摇摇头。 于连低下了头。 文竹走到陈木身边,不理会众人惊奇的目光,蹲下身子将那张他和儿子的照片放在陈木的眼前,然后拉着于连走出了人群。 微风拂过,轻轻将照片吹起紧贴在陈木的脸上,上面两人的笑容真诚而热切。于连回头看去,人群仍旧围着陈木。于连抬头看了一眼,脚步又停下了。在八楼的阳台上,那个老人正努力往下面去看,那小孩在她身前,面色苍白的张望着。 在他们面前,白猫默默地看着底下的人群,嘴巴张了张。于连听到了它发出的一声悲鸣,狠下心来转过头往外走去,耳边忽然又听到了人群的一声惊呼,忙回头看去,只见那只白猫看了一会儿之后,猛地从八楼一跃而下,身子在空中几度旋转后,轻盈地落在花坛上,慢慢走到了陈木的身前。 众人被这猫所惊,起初见它从八楼跳下,都心惊胆颤,等见它稳稳落地后,无不赞叹不已,有人便想上前去抱起它,但被它灵巧的身子躲过,从胯下钻出。它穿过人群,经过陈木的尸体时,回头看了一眼,并没有多做停留,往前猛跑几步后跳在于连的怀中。 众人再看时,于连已经抱着白猫和文竹走出了围楼,出口处,两辆摩托警车停在那里,从上面下来两个年轻警察,正急速向这边跑来。 于连与文竹走出围楼,外面的太阳已经升到正空中,看了一眼时间,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他站在街上猛地吸了一口气,空气中微微的硫磺涌入鼻腔,将他早已混沌不堪的大脑刺激的清醒过来。怀中的白猫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睡去,它的头埋在于连怀中,如同一个刚出生的婴儿般柔弱。 文竹见他站着不动,也立在一旁,直等他眼神从迷茫变得坚定起来后,她才走上前说道:“走吧。” “去哪?”于连平静的问道。 文竹从口袋中掏出那几个黑色的筹码:“把这换了。” 两人在路边等了许久,才开来一辆窗边贴着小小红花的出租车。待车停稳后两人坐了上去,那司机是一个中年人,见两人带着猫也没有多问,只是问清他们的目的地后便往前开去,一路上车辆不多,直到开到主干道上,车辆才变得多起来。于连将车窗打开了一点,靠着窗看去,车正好经过一个广场,绿色草皮上坐满了出来游玩的家庭,孩子们穿着大红色的衣服,一个个嘻笑打闹,好不快活。 于连正看的入神,忽然感觉旁边有人碰了一下自己的手肘,转头去看,只见文竹指了指司机,于连顺着手看去,起初没见看出有什么特别,再仔细一看,见他手上戴着一个崭新的手表,想了想,身子霍然坐直。 这块表便是当初王鹏在商店买的几十万的表,难怪之后没有见他戴上。看来这司机应该便是当晚载着王鹏回去的那个了,没想到竟然在这里再次遇见,于连悄悄将头凑到文竹旁边,贴着她的耳朵问道:“他这块表也算是王鹏的财产,我们要不要把表也拿过来?” 文竹看着那表说:“现在还不清楚司机是怎么得到这块表的,先问一下吧。”她清了清嗓子,换上一副笑脸问司机道:“司机师傅,还要多久到?” 那司机见两人一上车就坐在后排,自然以为他们是一对情侣,这种事情很是多见,他也不甚在意,此时听到文竹问话,从车内后视镜看了一眼,见文竹长相清秀可爱,用不熟练的普通话笑着回道:“快了,不堵车的话再有十几分钟就到了。” “谢谢师傅,你今天还跑车吗?” “早上把孩子送到内地拜年去了,刚好回来路上看到你们。” “我们也算是有缘了,新年快乐师傅。”文竹说着从口袋中掏出一个红包放在副驾驶座上,于连认出这是之前酒店分发的。 “哎哟这怎么好意思。”司机看起来也很是惊讶,连忙推辞,他双手握着方向盘,连声说:“赶紧收回去,这可不行。” “没关系师傅,里面没多少钱,就图个吉利嘛。”于连也开口劝道。 司机抽眼看了一眼红包,里面因为是新钞的缘故,显得很薄,司机看不出来有多少,想来也不过只是五块十块左右,便道了声谢,心中打定待会儿车费少收一半。 红包送出去之后,正好这时车辆增多,车子开的很慢,文竹便与他聊了起来,从司机口中得知他的老婆和孩子今天去到内地旅游,而他因为回乡证过期的关系,只能留在这里。聊了一会儿后,于连假做急切的问:“啊,怎么一下子这么堵啊,几点了师傅?” 司机抬手看了一眼表道:“十一点半了,你们几点的车啊?” “才十一点半啊,那不急,我们下午一点的车。”于连笑着说:“师傅你这表看起来挺新的,应该没买多久吧?” 司机笑着说:“说起来你们不信,我这表不是自己买的,是别人给的。” 于连接着问道:“别人给的?” “前天晚上我接了一个年轻人,到地方之后才说自己没钱,快过年了嘛,我看他也很老实,就让他走了,他下车前把这表给了我。” 文竹和于连对视一眼,已经可以确定他口中那人就是王鹏了。于连继续不动声色的问道:“他直接给你的吗?” “是啊,扔下就跑了。” “你没查过这表多少钱?万一不够车费不是亏了嘛。” “没关系的。那天他让我开到一个高级酒店,我看他样子应该是酒店的工作人员,这个时候都还没放假,大家都不容易,我也正好顺路,本来就没打算要他钱,没想到他给了我这块表,我戴着感觉也正好合适,也就这样了。表不就是看时间用的嘛,贵不贵的也不重要。”司机淡然的说。 于连沉默了一会儿,点点头不再说话。他将头再次凑近文竹,低声问道:“怎么办?要不要将表想办法拿过来” 文竹轻轻摇头道:“不必了。”她吐气如兰,头发散发出清香,闻得于连心神一荡,连忙坐直身体不再多说。正好这时车子已经开到码头,司机将车停在路边,两人看了一眼车费,一百八十五元,于连从口袋中摸出那两个红包,抽出其中两张崭新的百元港币递给司机。 司机接过低头找钱,再抬头时,于连和文竹已经下车走远,只剩下两个窈窕的背影。 第四十八章 人间烟火气 一路乘船离岸,两人用了不到一个小时便踏上了另一方的土地,从码头口出来,不同颜色赌场的大巴等候于此处,人群分散,有的上了赌场的车,有的则去到另一个方向去找出租车。 文竹看了一眼手中的筹码,和于连上了其中一辆赌场的车,待人满后,车子摇摇晃晃向赌场开去,不久后车停下,车里的人全都下了车。 两人走到赌场门口,看着里面灯火辉煌的场景,即使今天是正月初一,但里面人来人往,丝毫不见少人。于连不由想起那个戴着眼镜的男人和陈木了,停下脚步摇头向文竹说:“只是换个筹码,不用两个人都去,我可不可以在外面等你?” 文竹看了一眼他点点头,抬步往赌场走去。于连抱着一直睡觉的白猫坐在赌场前面的花坛边,看着大门发呆。那天在这见到的两个人都已经死了,那金碧辉煌的赌场大门在他眼中已变成吃人怪兽的巨嘴,无时无刻不在吞噬着人们残留的理智。于连在心底叹了一口气,转过身去背对大门,低头看起花来。 此时虽是冬天,但这座小岛气温仍不低,花坛里也盛开着鲜艳的花朵,于连正看的入迷间,忽然听到后面有两个声音传来,一个浑厚的男声带着些无奈道:“我就押一百块也不行吗?赢了就松手,输了也无所谓啊。” 一个女声坚决的说:“不行!我本来就说不要来,你一定要来,看了就行了嘛,还想赌钱,别说一百块了,一块钱也不准。” “在哪用不了一百块,就当我少抽一包烟了。” “不行,我说不行就是不行,你要真想去,自己回去吧,我走了。” 于连转过身去,见说话两人大概二十六七上下,男的身材高大挺拔,女的娇小可爱,两人穿着普通,看不出穷富,看样子刚从赌场出来,正往这边走来。那女的似乎有些生气,松开牵着男人的手便要走,被那男的一把抓过揽在怀中道:“我错了姑奶奶,不压了成不?以后再也不来这种地方了可以吧?” 女人喜笑颜开,在男人脸上亲了一下,提着裙子转了一个圈道:“这里这么多好玩好看的,干嘛非得去赌场,你看后面的铁塔,赶紧给我拍个照。” 男人拿出手机拍了几张,女人接过看了看,生气的道:“你看你拍的什么啊,算了,你这技术一辈子都不会进步了,我自个儿拍算了。” 他们的口音不是当地人,更像是北方的口音,应该是过年没有回家,趁着假期在各地游玩的情侣。女人自拍了几张照片后,满意的点点头,回头看了眼身后仿造的缩小版埃菲尔铁塔,拉过男人,将手伸长拍了几张,又觉得不太满意,东张西望了一阵,忽然看到了于连,朝这边跑了过来,她走到近前才发现于连膝上有一只白猫,惊喜地蹲下身子问道:“你好,我能摸一下你的猫吗?” 于连笑道:“当然可以。”说罢将白猫递给了女人。 女人小心接过,爱不释手地摸了几下,白猫也醒了过来,抬眼见换了一人,叫了一声后看清是一个清秀的女生,便又闭上了眼睛,任由她抚摸。 女人摸了一阵,忽地拍了拍脑袋,拉过站在一旁的男人看着于连说:“小哥,可以麻烦你给我们拍张照片吗?” 于连点点头接过手机,等两人摆好造型,退了几步使他们全身出现在画面中后,调整了一下亮度,给两人拍了几张照片,之后又换了几个角度拍了几张。女人拿过手机惊喜的感谢了一阵,依依不舍地将白猫还给于连,拉着男人便要赶赴下一个地方。 那白猫在女人怀中待了一会儿,再回到于连手中,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它站了起来,还没等于连说话,它便跳在地上往他们跑去。女人本来牵着男人的手看着风景,忽然觉得裙子被什么东西扯了一下,回头看去,白猫可怜兮兮的看着她,那个年轻人跑了过来说:“这只猫好像有点舍不得你。” 女人见这白猫眼睛像是会说话一样闪个不停,蹲下身子将它抱了起来,用脸蹭着它的头,也甚为不舍。一旁的男人有些尴尬的对于连说:“对不起,我女朋友特别喜欢猫猫狗狗的,一直没找到机会养......” 于连摇头笑道:“没关系。”他见这猫也很是喜欢女人,想了想说:“要不然你们就收养这只猫吧。” 女人惊喜的说:“可以吗?” “没事的。” “可是这不是你的吗,你舍得吗?” 于连笑了笑道:“它不是我养的,是我一个......朋友养的,他现在养不了了,我本来就打算给它找一个下家,既然和你们这么有缘,索性让你们收养,免得它沦落街头。” “真的太谢谢了,这么漂亮的猫你朋友为什么不养了?” 于连平静的说道:“他......赌博输光了钱,跳楼自杀了。” 女人“啊”了一声,看了一眼颇不自在的男人一眼,不住地感谢于连。那白猫将头埋在她怀中,睁开眼睛看着于连,两边的胡子无风自动,它舔了舔嘴唇,似乎是在感谢于连。 女人感谢完于连后,抱着白猫欢天喜地地走了。于连走回原地,想起白猫以后的生活应该会很好过,再怎么样也比居无定所的自己强,摇摇头笑着看天,这边的天空很蓝,犹如它的眼睛一样。 不多时,文竹从赌场换钱出来,见他怀中白猫不在,也没有多问,只是与他往前走到路边,准备叫辆出租车回码头。 等候之时,于连看着周边的几个赌场,问文竹道:“你换的那些钱还是要捐出去吗?” “自然。”文竹回道:“这些钱本来就不是我们的东西。” 于连忽然像想起了什么似的,指着远处的大桥道:“我来这里几次,从来只是在赌场周围,听说大三巴牌坊在桥那边,今天时间还早,我们过去看看好吗?” 文竹顺着他的手看去,默默点了点头。正好这时来了一辆出租车,两人招手叫停后,叫过司机一路过了大桥,往对面开去。 到了闹市区时,车子再开不进,司机向两人指明方向后,两人便下了车再看,这边与桥那边的景色完全不同,楼房很高且密,街道也较窄,两边商铺林立,此时游客甚多。 商铺中虽有关门过节的,但也有许多开着门的,他们在自家店前挂上了大红灯笼,街道两边也有不少游客驻足观赏,到处一片祥和。 两人走了几步,忽然听到一阵熟悉的普通话,转头去看,原来是一家粤菜馆对外的电视里正在重播昨晚的春节联欢晚会,外面有不少游客站在店外观看,店家顺便兜售自家菜肴。 一对夫妻抱着自家小孩,那小孩手中拿着两根烤串,嘴边沾了不少辣椒,眼睛却看着店中琳琅满目的菜品,吵着要进去吃。 往前再走几步,便听到对面传来了震天的锣鼓声,人群分开时,于连才瞧见原来是一队舞狮队伍,敲锣打鼓顺着店铺走来,最前面的是一只全身批红的狮子,双眼炯炯有神,正闪个不停。周围人不住的拿手机去拍,只见那狮子朝前走了几步,忽然就地一滚,停在当先一家店铺前,在外面舞了一会儿,店主便笑呵呵地递上一封红包塞在狮子嘴中,狮子一口咬住,往上跳了跳,里面的演员便将红包接过塞入怀里,然后又跳了几下转到下一家去。于连看的有趣,也明白这是当地的习俗,待狮子走过后,看到许多游客也举着手机往前,看热闹的人群笑个不停,那给红包的店主向众人拱拱手,趁此机会邀请客人进店看一看。 再往前走不久,因大三巴牌坊是在高处,两人沿着街逛景不断往前,这周围多了不少花店,也有穿着教士袍的人分发些小礼物,劝导世人信主天威。于连从一家花店前经过时,见一个老奶奶正低头看花,旁边跟着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少女,正在玩着手机。老奶奶看起来七十多岁,头发花白,却流连于花店,不由吸引了于连的注意。 花店老板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见那老人看花,用粤语大声吆喝道:“呢个花好睇噶,买返屋企摆电视旁,林青霞都唔佢好睇了啦。” 老人挑了几朵白莲花并两只迎春花递给老板,老板接过看了看,用报纸包了起来大声道:“五只白莲,两只迎春,啊你真是好运,买到即是赚到,呢个花甘靓,仲靓过明星啦。” 于连被他奇怪的比喻惹的发笑,竖耳去听,那老奶奶却有些不满了:“咩意思啊,我都唔靓吗?” 她旁边的少女将迎春花从花枝上摘下一朵,插在老人花白的头发上,拍手笑道:“嫲嫲你好靓啊。” 花店老板也大笑道:“真的好靓,仲靓过好多后生仔啦。” 少女微笑着用手机扫过码付账,搀扶着老人慢慢走着,经过于连时,他吸了吸鼻子,虽只是一桥之隔,却连空气都不太一样。 桥那边的空气中弥漫着筹码的金属味,而这条人声鼎沸的大街上,除了一丝淡淡的迎春花香外,则是漫漫人间烟火的独特风味,犹如阳光照身,使于连都不由全身舒爽下来。 第四十九章 不解其中意 在沿着街走了十分钟左右后,于连和文竹终于看到了牌坊。 看着这小时候在教科书上见过的着名建筑,于连近些日子心头的阴霾虽不至于扫净,但也比之前明媚了许多。 这建筑建在高处,本是一座教堂,先后经历数次大火,屡焚屡建,直至十九世纪时,最后一场大火将其烧得只剩下教堂正门前壁,因此墙因类似中国传统牌坊而得名“大三巴牌坊”。此时正是放假时节,牌坊下面的阶梯上站满了驻足留影的人群,于连与文竹且走且停,见有人拍照时便停下微笑观看,等人拍好后两人便蜿蜒向上,不一会儿便到了牌坊下面。 他们走到近前,到了牌坊底下,于连将手摸了摸,入手一片冰冷,抬头看去,面前的浮雕被阳光照耀,人像表情栩栩如生。 他闭上眼睛,用心听了一阵,除了人群嘈杂之声外,似乎还能听到些建造这教堂工人的拉号声,睁眼看时,却只能看到人声鼎沸。 于连默默放下手,向文竹点了点头,两人便走过了牌坊,又在旁边的大炮台逛了一圈,望着淼淼大海,于连思绪甚多,但日头已经逐渐偏西,今天要回到酒店,现在便要去坐船了,于是同着文竹自阶梯一层层往下。 两人又走回刚刚来时的路,两边商铺仍在叫卖不已,这里街道很狭窄,车不能进,要走到外面大街上才能叫到出租车,穿巷过堂,走走停停,来到大街上,于连看着文竹说:“你有什么地方想要去看的吗?还是说现在就回去?” 文竹想了想,拍了拍口袋,拿出几张钞票说:“这是我在赌场换的,一共九万港币,索性就在这里捐了吧。” 于连自然不会反对,他们一路往前,也不打开手机去搜,两人默契般的都没有说话,只是边走便看,一边留意着周围有没有什么慈善机构,一边听着周围不同口音人群喧闹。 走不多时,忽然发觉人流逐渐变少了许多,仔细看了附近,原来两人不知不觉间已经走到了海边,此地虽然不是很冷,但毕竟是冬天,太阳偏西,而且也到了吃饭时候,海风吹拂下,人群便往商业区走去,这个地方只剩些情侣依偎在一起卿卿我我。 于连正想拿出手机搜一下附近有没有什么慈善机构时,肩膀却被人拍了下,转头去看,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看着他,用极为蹩脚的普通话问道:“你好,可不可以借你的手机一下,我的手机被弄掉了,我想打个电话。” 于连往文竹那边看了一眼,见她悄然站在男人的后面朝自己点点头,他便微笑着说:“当然可以。”说罢将手机递给了他。 男人再次道谢接了过来,拿过于连手机拨了个号码,等那边接通后,他极速说了起来。于连听得明白,他说的是日语,应该是来这个度假的rb人。不一会儿,他挂断电话将手机递回给于连,鞠躬道:“真的谢谢你,我叫做暮野四合,是rb人,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于连,不用客气。” “于桑,真的很感谢。” 暮野四合不住道谢,等了一会儿,从一旁绿道走来一个抱着婴儿的小个子女人,她一见到暮野四合便快速冲上前去,抱着他不停的说着担心的话,暮野四合则是安慰着她。她怀中婴儿不知发生了什么事,睁大眼睛好奇的看着于连,嘴边还挂着一串亮晶晶的口水,在夕阳照射下微微发红,甚是可爱。 “于桑,这是我的夫人,她的名字是彤云向晚。”暮野四合安慰罢妻子,便向她介绍于连。 彤云向晚听说他是借自己丈夫手机的人,向于连鞠躬道:“阿里噶多。” 于连看过不少rb动漫,知道她是在道谢,嘴上连连说:“没事没事。”心中却觉得这两人实在有些过于礼貌,自己只是借一个手机,他们不住道谢,反而弄的自己不自在。 暮野四合待妻子道过谢,搂着妻子辞别于连往前走去,两人边走边说话,女人将头靠在暮野身上,看得出来两人十分甜蜜,应该是一对恩爱夫妻。 他们走远后,于连用手机查过最近的慈善机构,与文竹一起往那里走去,过了半小时,两人走到外面,慈善机构早已关门,文竹便在外面报刊亭买了张当地报纸,将那些钱用纸包了,塞进慈善堂前的捐赠箱里。 做完这一切,两人便不再停留,此时太阳已经落山,天色慢慢暗了下来,两人到了排队叫出租车的地方,坐上出租车叫司机一路往码头走去。 车子平稳开到码头,他们买过票上了船,晃晃悠悠往海对面开去,不到一小时,船靠岸后,他们下了船打了个车直奔酒店。 到酒店时已是晚上九点多钟了,白泽和巴布巴普还没有回来,应该是事项繁琐,于连也无心过问,回到了自己房间。 打开门时,于连发现床上的山狸竟然还在睡觉,早上于连离开时它便在睡,若是中途没醒的话,它应该是睡了十多个小时。于连慢慢坐在床边,俯身去看山狸,见它双目闭着,肚子一起一伏,煞是小巧可爱,忍不住摸了摸它的头。山狸耳朵动了动,睁开眼一看是他,张嘴叫了一声,打了个哈欠起身,往外面看了一眼,见到了晚上,它舔了舔手上的毛偏头看着于连。 于连知道山狸一般都是晚上出去活动,替它打开了门说:“你要出去吗?” 山狸看了一眼于连,蹲了下来认真看着他的眼睛叫了声。 于连有些懵,问道:“怎么了?” 山狸将眼睛转到他的胸前,用尾巴轻轻扫了一下他前胸的衣服,一根极细白色的毛落了下来,若不是仔细看,于连绝不会注意到。但他仍是不明白,拍了拍前胸道:“这是白猫的毛,应该是白天留下的。” 山狸的眼睛眯了一下,猛地跳在于连肩上,在他头上拍了一下,于连便觉得后脑一痛,回头看去,山狸手上抓着一把头发放开,仍其飘在空中。 “哎哟。”于连轻声痛呼一声道:“到底怎么了,你打我干嘛?” 山狸尾巴动了动,将于连衣服下摆勾起慢慢往上提,露出他这具身体结实的肌肉,还不等于连再问,山狸尾巴已经将他的衣服提到了脖子处,再用爪子轻轻一划,这件衣服便裂成两半,完全不能穿了。 于连这时有些明白了,山狸应该是看到他身上有别的猫毛,知道他白天抱过其他猫,于是心中不喜,便将他的衣服划破。他想明白后也愣了一下,难道这只山狸还会吃醋?一念至此,赶紧摇摇头,将这个不切实际的念头驱散,又把身上衣服脱下扔在地上,向着山狸道:“现在好了吗?” 山狸跳下了他的肩膀,坐在床上看着他点点头。于连心中惊奇,却也捉摸不透这山狸的脾气,只得低声道:“好了,那我去洗澡了。” 他见山狸没有任何表示,小心转头要去卫生间,刚动一步就觉得腰间一痛,低头看去,白皙的腰上突然出现一道浅浅的爪痕,明显是山狸刚刚划的,他便不敢再动,坐在山狸的对面说:“等会儿再洗,等会儿再洗——到底怎么了?” 山狸只是看着他,既不张嘴也不动。于连摸不透它的意思,也怕自己再乱动惹的它不喜欢,一时间僵在了原地,一人一山狸默默对视着。 坐了一会儿后,于连被它眼睛盯得有些受不了,又不知哪里惹到它,坐立不安。忽然听到一阵敲门声,于连暗道救星来了,忙笑着对山狸说:“有人敲门,可能是白泽回来了,我去开下门哈。” 说着起身打开门,外面是文竹。她看到于连没穿衣服,愣了一下,很快便恢复神色,淡淡道:“白泽说他和巴布巴普今晚暂时不回来了,让我们明天直接去接他。” “好!”于连向文竹使着眼色道:“他有没有让山狸帮忙什么的?” 文竹奇怪的看着他说:“没有啊。” 于连“哦”了一声,忽然又像想起了什么似的问道:“白天那个肉球还在吗?” “在。” “你有问过白泽怎么处置吗?” “白泽说这已经没什么用了,让我们随便找个地方扔了便是。”文竹见于连不停朝自己打着眼色,稍稍偏头往他身后去看,见他床上那只山狸端端正正地坐着,地上则是白天他穿的衣服,已经碎成了两半,略一思索,像是明白了什么似的,回头将那肉球拿过来说:“但是我还是觉得不太放心,要不要让山狸再看看?” 于连不住拿眼神感谢文竹,接过肉球转头朝山狸微笑道:“你看这个......” 山狸面无表情,尾巴在空中动了一下,忽然伸长许多,将他手上的肉球扫落在地,滚在一旁的墙角。 第五十章 难明心间惑 于连见那肉球慢慢滚到墙角后又弹回来少许,摇摇晃晃端正不动,心里有些慌忙,不知哪一点惹到了山狸不高兴,呆在原地一时不知所措。 文竹看看于连,又看看山狸,最后看着他地上碎成两半的衣服,想了片刻,嘴角有意无意勾勒出一个好看的弧度,朝于连道:“今天早上我们不是看到了很多猫吗?有可能就是因为山狸,要不然你给它说一下早上的事?” 于连“啊”了一声,忙点头道:“你看我这记性。”转向山狸,将今天自己经历的事全说了一遍,从早上看到有下楼时看到有一群猫在楼梯间等着,到随着它们下去,跟着那只白猫去到陈木家中,然后又与文竹去换钱,大概说了十余分钟才说完。那山狸一直端正坐在床上,听完他的话后抬头看了他一眼,起身下床走出门去。 于连见它好像没再生气,心中不由松了一口气,转向文竹道:“谢谢,这山狸不知怎么......” “没事。”文竹嘴边带着隐隐的笑意道:“你就这一件衣服吗?” 于连摸着头道:“就这一件,每天晚上睡觉前洗,第二天早上就干了。” “明天我帮你去买一件吧。” “谢谢......” 文竹说罢要关门出去,忽然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回头看着他光洁的身体,上下打量了一阵。于连被她看的全身发毛,听到她说:“山狸是男生还是女生?” 于连顿时被这话问住了,他之前从没有想过这个问题,虽然时常抱着山狸,却从不检查它的性别,此时便回答不上来,喏喏半响道:“我看它以前这么凶,应该是公的吧。” “那可不一定。”文竹笑了笑,关门走了出去。 于连在屋中站了一会儿,想起山狸当初在哈市那个公园的凶悍模样,终究还是认为它是公的可能性大一点,摇摇头走进卫生间打开水开始洗澡。 洗个澡出来后,他穿上酒店自带的浴衣,今天走了很长时间的路,但想起白天的事,心中颇为震荡,暂时还没有睡意,站在窗边看着外面的月亮。 酒店离市区较远,入眼便是海洋,在月色的照耀下,海面波光粼粼,几条游船全身华彩,慢慢驶过海面,于连仔细看去,他重生后的视力极好,甚至能看到船上人群模糊的影子。今天是农历新年伊始,各地都在欢庆新年,远处传来几声隐隐约约的炮声,几个烟花绽放在夜色中,随即消失在星空里。 于连凝望着大海,想起了自己今天的遭遇。 早上时,他见那陈木整天盯着手机赌博,连自己的亲生儿子饿死了都不知道只觉得十分愤慨,完全想不到世上还有这种人,再加上以前看过的许多因赌博而妻离子散的新闻,只觉得他们无可救药,已经是废人一个,难以救赎。 但现在冷静下来时再想,自己当初又何尝不是一样?在大一的时候被朋友介绍,知道了网赌,慢慢将父母给的全部生活费都投了进去,然后又是借贷款,找人借钱,那时的自己又何尝不是无可救药?最后逼的还不上账,只想一死了之,若不是有缘撞到和尚,自己恐怕早已经尸骨无存,父母朋友又该会有多么伤心? 人一旦入到局中,闻到骰子和扑克牌的味道,又有几个人能够忍住,全身而退。 他思绪发散开来,继而想起在新闻上见到的那个戴着眼镜的男人,当时自己在赌场第一次见到他时,他每次只压一两百,后来王鹏送了他十几万筹码,反而将他逼上了绝路。但他当时还有的退路,于连心中记得分明,他虽然输了那么多,当时在电话里,他老婆还是原谅了他,甚至给他路费让他回家。可是命运捉弄,让他看到了刚从赌场赢钱出来的陈木,他们虽不相识,可陈木脸上的意气风发的神色深深刺激到了他,让他咬牙再去赌,最终落得个身陨大海的悲惨下场。于连想起他那张脸以及站在岸边的母女,心中便叹了一口气。 这一辈子,该怎么活啊。 怔怔想了半响,于连终究还是没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看了一眼时间,已经到了晚上十一点半,游船也少了许多,他不愿再多想,不管怎么样,这个世界与他所想的并不完全一样,索性大喇喇躺在床上,抬眼看着天花板,不多时便睡了过去。 这一觉睡的并不好,他在梦中看到陈木与那男人相对而坐,等于连凑近一看,见他们正摇着骰子,筹码则是自己的身体。谁若输了一把,另一人便张口咬掉一方一块血肉吞下,两人争斗多时,却是谁都没有赢。 到了后来,两人只剩一个头颅在桌山摆着。 陈木满脸通红地用嘴咬着骰子,往上面狠狠一抛,等骰子落在桌上,两个头脸上全是汗珠,眼睛瞪的浑圆去看。 看到点数后,陈木哈哈大笑不止,张嘴几口便咬下了男人的鼻子,然后将他的头囫囵吞掉,再转向看着于连,冷笑道:“你还不来?”说罢往前一滚,头快速滚在于连面前,凌空跃起,看着他的眼睛大声喝道:“来啊!”说着转个方向,头发齐刷刷落在于连脸上...... 于连觉得脸上毛茸茸的,大叫一声坐了起来,满脸全是汗珠,低头看去,原来是山狸从外面回来,用尾巴轻轻拂过他的面庞。于连苦笑一声,随手拿过几张卫生纸把脸擦了擦,摸了摸山狸,见它全身是水,也不知是汗还是露水,抱起它的身子走到浴室,用干毛巾将它身体擦干,又小心将它放回床上。这个过程中,山狸眼睛一直没有睁开,任凭他擦拭,等他将被子盖上身体后,山狸才喵的叫了一声。 于连悄然退出房间,见外面的沙发上放着一件全新的衣服,应该是文竹给自己买的,换上觉得正好合身,环顾四周没见她的影子,于连便走出房间来到酒店的餐厅,赫然看到文竹、白泽和巴布巴普三人正坐在餐厅吃饭,周围有人好奇的看着巴布巴普,对他的身高都觉得很是惊奇。 文竹见于连走了过来,指着桌上的一碟肠粉说:“我本来想等会儿给你打包回去的,现在看来不用了。” 于连道过谢,拿过筷子低头吃了起来。 白泽将碗中的肠粉吃完,擦擦嘴后微笑的看着于连。巴布巴普仍是对谁都不在意,自顾自地往嘴里倒东西。 等于连吃完后,白泽看着他的脸笑道:“刚刚文竹将你们昨天经历的事都告诉我了。” 于连看了他一眼,默默点头。 白泽眯着眼睛看着他继续说:“你好像认识那个人?” 于连沉默了一会儿,将自己之前在赌场外的遭遇说了一遍,包括那个戴着眼镜的男人。白泽听罢,没有任何表示,转头面向文竹说:“巴布巴普的签证三天后就好了,麻烦你订好初五的票。” 文竹点点头。 “这三天你们可以随便在这里逛一下,但最好还是两个人一起,以免有什么突发状况一时照应不过来。”白泽的语气很平淡:“你们也知道,世道变了,很多事情都变的有些邪门。”他转向文竹轻声道:“要是发现有什么不对,尽量不要打草惊蛇,回来告诉我便是了。” 文竹嗯了一声。 白泽见巴布巴普已经吃完了桌前的食物,坐在一旁看着外面的海,向他说了两句话后起身往房间走去。于连和文竹目送着两人进了电梯,面对面坐了一会儿后,文竹开口问道:“你还有什么地方想去的吗?” 于连想了想摇头道:“没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了。” “那要出去走走吗?” “好的,反正呆在酒店里也没什么意思,山狸睡在房间里,我也不想去打扰它。” 两人走出酒店,沿着昨天走过的路往前走去,一路上两人都不说话,走到酒店前面的花园时,于连忽然听到一声猫叫,转头看去,昨天那只大黑猫不知什么时候跟在了两人身后,在它后面则是数十只不同颜色的猫。而它们的后面,几只体型高大,身材健硕的黑狗不远不近地跟着,于连和文竹停下时,猫群也随之停下,那几只狗也停了下来,冷冷地往这边张望。 于连往前看去,发现在他们前面不远,大概十只左右的狗慢慢走了过来。 第五十一章 空地闻狗叫 那群狗走到两人面前后停下,它们中出来一只金毛大狗,缓步走到于连身前看了看他,然后用头去蹭于连的裤脚。 于连见状先是愣了一下,赶紧蹲下身子去摸那狗,它的毛发柔顺,但两眼眼眶都白了,头顶处的毛脱落了许多,看样子应该年纪不小了,可营养充足,不像是流浪狗。他蹲在地上看了看文竹,示意她去安抚身后蠢蠢欲动的猫群。那群猫见这条大狗出来后,全都聚在了一起,警张地看着它们。 金毛温顺的让他摸着身体,它后面的狗群默默的看着。于连想起之前在北方的遭遇,知道它们应该是为了山狸而来的,便对着那群狗摇头道:“我们过几天就走了,它也呆不了多久的。” 群狗仍然看着他,反而让他觉得有些尴尬,与山狸相处久了,他不禁认为所有的动物都应该听得懂人话,笑了笑起身走进狗群。狗群骚动了一下,但阵型没散,于连站在其中环视一圈,没有在它们身上发现可见的明显伤痕,心中松了一口气,看来山狸也没有对它们出手。虽然不知道这几天晚上山狸出去干嘛,但看这些狗的样子,应该不是什么好事。 他在狗群中谨慎走过,避免不小心踩到它们的脚或尾巴,向文竹挥挥手道:“它们应该没什么事。” 文竹正安慰着地上紧张的猫群,停了他的话默默点了点头。 于连站起身子观察着周围,这附近虽远离人群,但毕竟还是在路边,有些显眼。总有几个行人走来走去,见这边有这么多狗,都看了过来。他虽然不明白为什么狗群会找到这里,但最主要的是避免它们打架,现在可没有山狸压阵,他甚至怀疑自己两个人能不能打赢这群狗。 摸了摸鼻子,他向文竹说道:“要不然你先带着猫等在这里,我去把这群狗送走。” 文竹点点头抱起那只大黑猫,它在文竹怀中挣扎了一阵,但最终还是被文竹抱着往后面酒店方向走去,地上的猫群也跟着文竹,走过那几条大狗时,猫群都仰起头作出些无所谓的神态,但身体还是忍不住轻轻发抖。 于连见文竹抱着猫走远后,那几条狗也走到近前,在金毛面前叫了几声,金毛眼睛看着于连回应了几句,那几条狗便安安静静回到狗群中,这里一时安静了下来。 于连摸着鼻子想了半响,还是搞不清楚这群狗为什么来,摸了摸金毛的头道:“你们先回去吧。”但金毛没有任何动作,只是默默的看着于连。于连拍了拍头暗道自己又傻了,左右看了看,已经有人想要上来发问了,他不想纠缠过多,向狗群道:“你们跟着我先。”说罢也不理会它们听不听得懂,抬脚疾步向前走去。 附近有一个公园,里面全是草地,一旁的长椅上坐着一个戴着宽大帽子的人,他头往后仰着,帽子盖在脸上挡住太阳,手自然垂在地上,长椅脚边还有几个绿色的啤酒瓶歪歪扭扭倒在草皮上,看样子应该是喝醉了在睡觉。 于连找到一个树下没有人的阴凉地方坐下,那群狗一直跟在于连后面,见他坐下后便上前围住了他。于连看着面前这群狗,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掏出手机想问白泽,正要打出电话时,耳边忽然听到一个声音惊喜道:“狗狗在这,快过来。” 于连转头看去,见一个二十多岁的女生正兴奋地往树下跑了过来,她穿着日系女生蓬松的大裙子,梳着双马尾,脚上则穿着一双圆头皮鞋,是他平日在网上看漫展时才见过的打扮。她一边跑着一边向后面招手,那里有一个年轻男子,听到她的叫声也跑了过来。 女生跑到树下后,见到狗群有点怕,站在外围怯生生地向狗群中间的一只柴犬叫道:“辉仔,快过来。”那柴犬从刚才就看到了她,似乎想要出去迎接,但往周围看了一眼,同伴们都看着自己,便忍了下来,此时听她叫声,只是回头看着她,口中呜呜了两声。 那女生见到柴犬后异常兴奋,想进去抱它,却又害怕周围看起来很是凶恶的狗,徘徊不前,急声叫道:“快过来啊辉仔,昨天你去哪了,我找你找了一个晚上了。” 她身后男生跑到近前,喘着气问:“在哪呢?”等女生指明位置后,男生脸色一喜,想要上前去抱,他的胆子毕竟大点,况且有女生在一旁看着,小心走上前要牵着柴犬出来,但外围的狗看出了他的企图,转过身子瞪着它,露出了锋利的獠牙,他顿时停了下来。 那女生见他停下,气急道:“你干嘛,赶紧把他抱出来啊。” 男生咽了咽唾沫,为难的说:“这有这么多狗,我......” “狗又不会咬你,赶紧啊废材。” 男生咬咬牙,小心抬着脚瞅准狗群中的空地高高抬起,刚要下脚时,最外围的一只黑狗一口咬向他的脚,他闪电般地抬回来,那狗只是咬在了他的裤脚撕下一片布料,没有咬中他,也没有再去补一口,仍在原地恶狠狠的盯着他。男生惊魂未定,正要检查有没有刮到皮肉时,女生已经按捺不住,走到身边推着他身体道:“快点,这狗是痴的,再把辉仔带疯了怎么办?” 男生回头看着女生,有些气馁的说:“它......它咬我。” “又没有咬到,就算咬到了去打针不就行了。” 男生面色变了变,想要说些什么,终究还是没有张口,但也不敢再去下脚,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女生骂了一句“废材”,向那柴犬不停呼唤,见它像是没有听到一般,急得左右看了看,这才注意到坐在树下的于连,她忙换上一副笑脸道:“这位小哥,麻烦你把那只柴犬牵出来好吗?” 于连抬头看了一眼女生,他将刚才女生的行为全看在眼中,摇摇头说:“这有这么多狗,万一咬我怎么办?” 女生听他说的是普通话,忙换上普通话柔声道:“不会的,你看它们一直蹲在这里,不会咬人的。” 于连看着面前的狗群,那只金毛年纪很大了,趴在地上也看着他。他想了想,面前这两人应该是那柴犬的主人,要是被他们心急之下报警求助,那时麻烦可能更多,便起身往狗群走去。这群狗并不对他怀有什么恶意,见他走进狗群中间也没有任何动作。于连正要弯腰抱起柴犬时,眼睛不经意间抬起,那男生正虎视眈眈的看着自己,像是看着一个仇人般。他动作一窒,这人刚刚没有成功抱起狗,此时若被自己抱起,可能不会太高兴,看他样子对那女生言听计从,刚刚女生和自己说话时,他的脸色便有些变化,现在更是满脸抑制不住的醋意。 于连心中计量着,手上动作便慢了些,男生以为他要故意吸引女生的注意,忍不住说:“快点啊。”语气颇为不耐。 于连也有些气,自己帮他们,却没得到一句好话,索性动作更慢了些,故意气他一气,将那柴犬慢慢抱了起来走出狗群回到树下。 女生见他把狗抱了出来,兴奋地绕过面前的狗跑到于连面前。于连笑着刚要说话,那女生劈手便抢过狗抱起,轻声安抚道:“没事没事,下次别再跑出来了啊。”说罢不再看于连一眼,转头便要走。 那狗在她身上本来安静的埋着头,忽然狗群中一只哈士奇仰天叫了一声,发出类似狼嚎的声音,周围的狗也一同叫了起来,顿时狗叫喧天,引得公园其他地方的人都看了过来。她怀中的柴犬听了声音后抬起头来,先是看了一下地上的同伴,然后再看了看女生的脸,于连竟然从它眼中看出犹豫的眼色。 女生还在不停安抚着时,那狗忽然挣扎了一下,女生抱不住,让那狗跳下身子,撒开步往公园外跑去。 女生大叫道:“蔡狗辉拦住它。” 男生听罢赶紧弯下身子张开双手,想要拦截下它,但它身子极为灵活,将头一低,从他胯下直直穿了过去,男生愣了一下,正要去追时,女生已经走到近前,用力在他脸上扇了一巴掌骂道:“你怎么这么废材?连一只狗都拦不住,叫你狗辉果然没有叫错!”说罢转过身子看向于连,换上一张笑脸道:“麻烦你帮我抓一下这只狗,刚刚那群狗都不咬你的,你肯定能抓上。”又不等于连回答,提起裙子往柴犬的方向跑了过去。 于连想不到她变脸竟然如此之快,一时愣在原地,忽然感觉到一道目光盯着自己,抬头看去,只见那被叫做“狗辉”的男生双眼喷火,面色通红,恶狠狠的看着他。 第五十二章 柔声言利弊 于连被他杀人般的眼神盯着,心中也觉恼怒,正要说话时,他丢下于连朝女生那边跑去,边跑边叫道:“敏敏你慢些,小心摔倒了。” 于连惊愕地站在原地,看着他极速奔跑的身影。自被和尚救起之后,他心智也成熟了许多,若是以前,恐怕已经忍不住破口大骂了,现在只觉得两人性格颇为怪异,不想去趟那趟浑水,自己回到树下坐着。 那条金毛慢慢走上前来,将头枕在他腿上,用尾巴不断扫去他身上的草屑。往两人跑的方向看去,只见那条柴犬跑到了长椅边上,回头看着树下的群狗后又往更远处跑去,那两人则不停在后面去追,男生跑的快些,很快到了女生旁边,要搀着她往前走时,反被她劈手打在头上,边打边骂道:“赶紧去追,你跑这么慢干嘛。” 男生听了,不敢再多做停留,迅速往柴犬消失的方向跑去,经过长椅时,不小心碰到睡觉那人的帽子,使得其飞了出去落在地上。男生正要弯腰去捡,女生的骂声又传了过来:“蔡狗辉你干嘛,你个扑街能不能快点,辉仔要不见了。”男生便不去捡那帽子,只是往长椅上那人脸上看了一眼,脸上露出些疑惑之色后飞快地跑去。那女生经过地上的帽子时也没有停下,努力往前跑去。 于连看了一会儿,觉得没什么意思,此时兜里手机响了起来,他拿起来一看,是文竹打过来的电话,问他在哪,他把位置告诉她后便靠着树看着天,昨晚的噩梦让他一直心有余悸,趁此机会索性好好休息一下。 微风轻拂,腿上的狗尾巴则慢慢扫过他的面庞,头上不知名的树在海风下轻轻作响,海边的天很蓝,现在虽是冬季,但这里艳阳高照,他只穿一件短袖也丝毫觉察不出凉意。一片落叶摇摇晃晃落在他脸上,他深深吸了一口气,空气中的海风带着落叶的枯黄一起涌入鼻腔,随即消失的无影无踪,正要伸手扫下落叶时,那金毛毛茸茸的尾巴已经将其扫落下在一旁。于连只觉得全身舒坦,不由闭上了眼睛,恍惚间又回到了大学时的一次春游,那时他刚刚进到大学,还没有接触到社会上的各种网贷陷阱,无忧无虑,只想这样一直睡下去...... 恍恍惚惚间,他听到了一声猫叫,顿时清醒过来,直起身子去看,白泽站在他面前微笑的看着他。于连赶紧起身,往他怀中看去,山狸正乖巧地被他抱着,完全不复面对于连时的冷淡与凶悍。但他听出那声猫叫不是山狸发出的声音,往白泽身后看去,文竹默默站在白泽身后,她的后面则是跟着刚刚那群不同种类的猫。狗群见到猫群时纷纷龇起了牙,可看到白泽怀中的山狸时反而退后了两步,全都夹着尾巴走到于连身后,也不知是怕山狸还是怕白泽。 “这群猫一直跟着我不愿意走,我只好把他叫下来了。”文竹说。 白泽微笑着将山狸放在地上,它抬头看了一眼于连,纵身跃到他肩膀上。狗群之中立刻有了些轻微的骚动,但随着金毛的一声长呜,骚动很快便平静了下来,只是它们都退了一点,不再紧靠着于连。 随即,白泽向金毛招了招手,于连看到金毛犹豫了一下,抬头看着自己,见自己点头后,它才慢慢走向白泽。到了他面前,金毛将前腿弯曲,整个身体呈跪姿趴在地上,头也不敢抬起来。于连注意到,文竹后面的猫群面对白泽时也是战战兢兢不敢上前。 白泽仍旧微笑着摸了摸金毛的头,然后把身子往前凑去,双手扶着它的狗头,把自己的额头贴在它头上,金毛身体顿时剧烈地震动起来。 它的头仍然保持不动,身体却像是通电一般抖个不停,身上的毛发根根竖起,整个身体像是瞬间大了一倍。于连身下的狗见状,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但仍急切地想上前帮它,冲到白泽和金毛的近前,却畏畏缩缩不敢上去,只是围着一人一狗不停地转圈。 不多时,金毛身体的抖动消失,浑身软软地躺在地上晕了过去,白泽松开了手离开它的头,站起来朝于连笑道:“现在你说话它能听得懂了,有什么直接告诉它便是。”然后对他肩上的山狸招了招手道:“我有话对你说。” 山狸明显犹豫了一下,但还是跳下于连的肩膀,低着头走到白泽面前,似乎要迎接他的训斥。 “我知道你这几天晚上都去干什么了,虽说猫族以前受它们欺负很多,但现在毕竟与以往不同,更何况你现在再怎么报复,也只不过能帮些身边看到的猫族,这世上猫狗岂止千万,难道你要一个个都去管吗?”白泽平静的说,语气温柔,与其说是训斥,不如说像是在宽慰一个犯错的小学生一般。 山狸抬头看了一眼他身后的猫群,叫了一声后又低下了头。 “规律便是如此。你们身体小巧,与它们争斗时落于下风是正常不过的事情,其中虽有伤亡,但相比以前已经少了很多了。狗族虽然比之你们更强壮些,但进食大,所费甚多,故被遗弃者也较之你们更多,就算你有能力将面前的狗群都除掉,但你一走,狗族恨意加深,剩下的猫族怎么办?”白泽伸手摸着山狸的头轻轻的说。 此时,刚刚趴在地上晕过去的金毛已经苏醒了过来,它腾的一下站起,动作不再像之前那般缓慢,显得轻松了很多。它似乎也惊奇于自身的变化,兴奋地跳了起来,若不是有白泽在场,于连相信它一定会在这公园中到处狂奔。 “现在世道变更,你从山上下来,对这人间事多有不懂,看到同族被欺出手相助自然没错,但那群狗现在碍于你在,若等你一走,狗群反扑而来又该如何?何况我见这群猫白天也在我们住处周围盘旋,自是对你有所依赖,等你走时,猫族骤然失去强援希望,仿徨无助者难以讨好其主,被遗弃便只能游荡城市,既要担心狗群反扑,又要在这危机四伏之地艰难为生。其中辛苦,却与你帮它们的初衷相悖,如此看来,你反而是害了它们。”白泽说话之时,眼睛有意无意看向于连,说完后便起身道:“话尽于此,你自己也该有所决断了。” 山狸呆呆站在草地上,看了看白泽,又看了看文竹身后的猫群,长时间地站立着。狗群不明所以,也不敢有什么异动,那只金毛在一旁听完了白泽的话,将头低了下去,耳朵却竖了起来。四周一片安静,只能听到风吹树叶而发出的沙沙声。 过了大概三分钟后,山狸才抬起头来,越过白泽走向猫群。那只最大的黑猫越众而出,激动的看着它,山狸停在猫群中间顿了顿,向它们叫了一声后继续往前走去,猫群跟在它的后面,很快穿入了花丛中消失不见。 白泽看着面前的于连,微微一笑道:“若没有其他事我就先回去了。” 于连还在回味他刚刚的话,此时赶紧点头说:“没.....没什么事了。” 白泽点点头正要走,于连又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张口道:“我......”白泽转过身来,脸上没有任何不耐,笑道:“怎么了?” “我一直有个疑问。”于连鼓起勇气,指着地上的狗群说:“为什么我总感觉这些猫狗动物比较喜欢我。”他说完后又觉得用词不够准确,补充道:“就是它们每次看到我总好像是很信赖我一样,之前在哈市也是一样,这里也是一样,不管是猫还是狗都感觉和我很亲密......” 他此时不知怎的,说话不像之前那般流利,结结巴巴说了好一会儿才说清楚心中的疑惑。白泽听了之后上下打量了一下他的身体,笑着道:“你的身体很奇特,能自然而然地与环境融合在一起,也许你自己感受不到,但这些动物感觉很是敏锐。在你的身上,它们能感觉到一种天然的安全感。” 白泽笑着看着于连,见他脸上还是有着疑惑之色,笑着道:“很多事情,你以后都会明白的,现在你只是了解的少了些。”说罢,他没有再解释什么,看了一眼地上的狗群,那金毛赶紧将身子趴在地上,耳朵也紧贴着脑袋。 他笑了笑,和两人道别后径自走向酒店。 第五十三章 片语自惊心 很快,白泽的身影便消失在树荫处,此时太阳升高,冬日的暖阳如火般照耀公园,海面波澜不惊,千万光点反射向天。 金毛站了起来,慢吞吞绕着狗群走了一个圈,目光冷冽,狗群纷纷低下头去不敢与它对视,里面有几只体型大于它的竟也露出了害怕的神色。一圈过后,它走到于连面前,表情瞬时变得温顺异然,用头去蹭于连的裤脚,又抬起爪子细心将他鞋子的草屑扫去。 于连一直站在原地,思索白泽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良久才叹了口气。看了一下时间,现在已是上午十点,公园里陆续来了一些游玩的人群,这边虽然偏僻了些,但毕竟有许多狗,很是吸引了游人的目光。 白泽说自己说的话这金毛都能听懂,也不知是真是假,当下蹲下身子看着它眼睛道:“刚刚他的话你也都听到了,以后山狸不会再找你们麻烦了,要不然你们就各自回去好吗?” 那金毛静静听完他的话,嘴中呜呜两声,转过身面对狗群刚要张嘴,忽然听到一声尖利的狗叫声。于连赶忙转头去看,那只跑开的柴犬不知什么时候又跑了回来,经过公园旁的长椅时,因跑的太急,一下子撞在仰坐椅子上那人的腿上。 它体型并不大,但这一撞竟然撞的那人摔倒在地,身子滚落在地,将它身子压在下来,它骤然被压,大叫一声,张口便往那人身上咬,一口咬下那人却没有丝毫反应,它便松口痛呼起来。一直追它那一男一女本来跑的气喘吁吁,手撑着膝盖喘气不止,此时听它痛呼,不要命似的向那边冲去。 于连见文竹朝那里看去,想到这两人的事还没有告诉过她,招呼着她一边往那里跑去,一边低声把她来之前的事快速说了一遍。金毛也往长椅边看去,鼻子在空中嗅了嗅,眼神瞬间变得意味深长,匆匆回头对狗群叫了一声,它们也跟着于连跑了过去。 到了长椅边时,文竹从草皮上捡起那人之前被的帽子,走到近前时从那男人的身上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那两人也跑了过来,女生见状大怒,一脚那人的背骂道:“你死了吗?压着狗了没看见?”然后蹲下身子去推那人的身子,但那人还是一动不动,甚至连话都没有回一句。 狗被压住后腿,想是痛极,张嘴狂叫不止,引得其他地方的人都往这边赶来,女生心痛自己的狗,伸手要去安抚,但狗此时脚被压住,再加上那人身上浓烈的酒味麻痹着它的神经,使它丧失了理智,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口咬向她的手,幸好她眼疾手快缩了回来。 那女生耳边听着它的痛呼,心中焦急,使劲踢打那人的头,嘴里骂道:“你赶快起来,赶快起来啊。”但那人还是毫无反应,女生方法用尽,茫然抬头看了一眼,男生正在一旁皱眉不语,她像是看到了什么让人极度愤怒的事一样,跳起来不顾形象的朝男生跑去,抬手“啪啪啪”连给了他三个耳光,骂道:“蔡狗辉你眼瞎了吗?没看到辉仔被这个人压住了吗?还不赶紧把它抬出来。” 蔡表辉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痛,忙抓住她的手说:“敏敏你别急,我......” 他话音未落,女生抬脚一脚踢向他的小腹,幸而他眼疾手快,身子往后弓起躲过一劫,耳边听得她骂道:“我丢你老母,再不急辉仔要被压死了,它要真死了我也跟着去死,这样你就快活了是吧?” 蔡表辉尴尬站在原地,往周围看了一眼,人群纷纷围拢了过来,但大多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是在一旁指指点点。他还看到刚刚抱出柴犬的男人身边站着一个长相清秀的女生,他正附在她耳边说着什么。 “快点啊!!!” 蔡表辉被她的声音吓了一跳,赶紧蹲了下去,向躺在地上的男人道:“喂,你他妈还不起来?”男人依然一言不发,眼睛紧紧地闭着。他知道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不然这人不会这么迟钝,可旁边敏敏催促不停,他只得用力推开男人的身体,将狗解救了出来。 它的后腿刚刚脱离那人的身体,身子便瘫软在地,嘴中的痛呼已经变成呜呜的悲鸣。蔡表辉看的不忍,拿手去抱,这狗此时惊吓过度,看也不看就是一口咬去,他忙要缩手,忽然听得敏敏说:“不准缩回来!”一愣之下手慢了少许,被它一口咬在手背上,周围的人惊呼了一声。 敏敏趁此机会伸手抱起狗,默默安抚道:“没事没事,带你看医生哈,没事没事。”狗情绪慢慢回落,松开嘴委屈地将头埋在她怀里。她顺势蹲在地上,摸着它的毛不断安慰,将它后腿拿出来仔细看了看,并没有什么外伤,摸了摸,里面也没有骨折,它应该只是惊吓过度,所以行为颇为冲动,她便也放下了心,看向蔡表辉,表情变的柔和了些:“你没事吧。” 蔡表辉手背上的狗牙伤口清晰可见,正往外渗血,挤出一丝笑容道:“没事......”他尽力忍住疼痛,脸上的汗已经往下滴在草地上。 敏敏看了一眼他的手说:“待会儿去医院擦点药吧,多亏你了,不然辉仔一直安静不下来。”说罢表情又变的气愤不已,指着躺在地上的男人道:“你看看他是不是在装死,赶紧让他起来赔钱。” 围观的人群有人看不下去了,一个老人出声劝道:“你的狗没什么事就算了,你看他穿的这个样子,哪有什么钱赔你,赶紧带他去看一下医生吧,小心得狂犬病。” 敏敏听了,跳起来对老人骂道:“你才有狂犬病,你全家都有狂犬病!我们辉仔不可能有这种东西。” 蔡表辉忍着手痛拉了拉她的衣服道:“算了算了,没什么事我们走吧。” 敏敏仍气愤不已,环顾了一圈人群,哼了一声抱着狗转身便走,蔡表辉跟在后面看了看地上的男人,赶紧跟了上去。 敏敏往前走了一会儿,远离人群,转了一个弯走出公园,刚上到马路时,耳边忽然听到后面传来一声狗叫,她怀中的狗将头抬了起来,听了这叫声挣扎了两下。 敏敏赶紧将它抱紧,回头看去,蔡表辉正捂着滴血的手跟在她后面,在他身后,那只金毛站在一块石头上,张嘴叫了一声,敏敏不由加大了手臂的力度。 但她怀里柴犬辉仔挣扎的力度也加大了许多,眼看着就要抱不住,她将狗递给蔡表辉说:“赶快抱起来。”蔡表辉伸手要接,却看见那狗锋利的牙齿,顿了一下,手僵在空中,狗便趁此机会再次跳下了她的怀中跑到金毛身边了。金毛舔了舔它头上的毛,看了一眼两人,慢悠悠往回走去,绕了一个圈不见踪影。 敏敏愣了一下,看着蔡表辉僵在原地的身影,骂他道:“你真的是废材,这都接不住。”蔡表辉张了张嘴,什么都没说出来,低下头去。 敏敏摇摇头原路返回,蔡表辉沉默地跟在她后面。绕过弯便是公园的草地了,敏敏看到金毛带着辉仔走到狗群中停下,她又暗自骂了一声,这狗不知道是不是吃错了药,一直跟着这金毛不愿意走。它们钻进狗群中后,那条金毛对着狗群叫了一声,它们便分散了一些,辉仔旁边是一条黑色的牧羊犬,它不停舔着刚刚辉仔受伤的后腿。 她全部注意都放在辉仔身上,回头看着蔡表辉说:“我累了,你把它抱过来吧,反正你被咬过一次,就不会怕了。”她说完后蔡表辉没有动作,正要发怒时,见他死死盯着草皮上,顺着他的眼睛看过去,刚刚那群人竟然还没有散开,他们俯身看着什么,对着地上指指点点。 透过人群的缝隙,她看到那个刚刚在于连身边的女生正趴在地上给醉汉做着人工呼吸,她心头顿时冒出一股不好的念头,回身要走,又舍不得自己的狗,咬咬牙往前走去。 她越走越近,离人群只有十五米左右时,她看到那女生站了起来,摇着头说了一句话,周围的人脸色变得很奇怪,他们蒙上了孩子的眼睛,有人便拿出手机开始打电话,也有人注意到了她,人们互相看了看,沉默的为她让出了一条路。 她并不想进去看发生了什么,她只想抱起辉仔赶紧走,可人们复杂的目光让她哪都去不了,只能一步步走进人群中,站在醉汉面前。他眼睛仍然紧紧的闭着,脸色平静,像是睡着了一样。 “他怎么了?”敏敏深吸一口气问。 人群沉默了一会儿后,之前帮她抱起辉仔的男生看着她开口道:“他死了。” 第五十四章 不记旧时情 敏敏听了于连的话先是一愣,身子不由退后两步,颤声道:“不管......不管我的事,我当时踢他的时候他就没醒,一定是自己死的,我......”她纵然平时蛮横了些,但毕竟是第一次直面死人的尸体,不免有些惧怕,只想撇清自己的关系,左右看了看,看到面前的于连时,像抓住救星般上前拉住他的手哀求说:“小哥哥你替我作证,真的不管我的事,我是担心狗被压死所以才踢他的。” 于连被她拉住手臂,也头疼起来,低头看着地上的尸体说不出话。刚刚出言劝蔡表辉去看医生的老人此时阴阳怪气道:“你说不是你就不是你吗?我们大家都看见的是你狠狠踢了他的头几下,说不定人家就是被你踢死的。”他前才被敏敏呛了几下,此时心中恼火,看着她幸灾乐祸的说:“就算真在你之前踢死他的,你这也算侮辱尸体,要关去大榄的。有人已经报警了,等会儿警察带着人家家属一来,你还要赔不知道多少钱,让你对人那么不尊重!”大榄有一个女子监狱,这老人便是用这来吓唬她。 敏敏听了花容失色,本就白皙的皮肤显的更白了,茫然放下于连的手,往后看了看,像重燃起希望一样,跑到蔡表辉身边,忽然又变得理直气壮起来,朝着那老人道:“你眼瞎了吗?明明是他踢的,我什么时候踢了?” 在场众人全都愣住,呆呆的看着她。 敏敏看了他们的样子,反而挺起胸膛道:“你们都是索嗨,谁踢的都不知道。”说罢忙凑在蔡表辉耳边低低急道:“我不想去大榄,等警察来的时候你帮我扛住,出来后我就嫁给你。”在他没有血色的脸上轻轻亲了一下,睁着眼睛紧张的看着他。 蔡表辉面色由白转青,然后又变了数种颜色,咬咬牙看着众人道:“就是我踢的。” 众人都目瞪口呆,想不到还能有这种操作。只有于连和文竹神色如常,于连是大概知道这男人的脾气,对他做出什么行为都不觉得惊讶,而文竹则从刚刚就一直冷冷看着两人一言未发。 众人并不是傻子,短暂惊愕之后便清醒过来,一个四十余岁戴着眼镜的女士叹口气道:“我们又不是瞎子,谁做的都看的清清楚楚,警察也不会只听你们两个人的......” “闭嘴!”敏敏忽然大叫一声,盯着她骂道:“管你咩事,要你多管闲事?他愿意代我去坐牢和你有什么关系,像你这种女人狗屁不懂,有什么资格说话?” 那女人气的脸色通红,正要反骂她时,一旁的同伴低声劝说:“算了算了,你和她吵什么。”女人便不再开口,只是愤愤不平地用脚踩着地上的草皮。 于连见周围安静下来,蹲下身子将那醉汉的尸体扶了起来靠在长椅上,转向之前打电话那人问道:“你好,请问刚刚警察说还要多久到?” 那人叫他说的客气,也用生硬的普通话回到:“快到了。”话音未落,众人听得摩托车声响起,纷纷往马路看去,只见一男一女两个骑警正从摩托上下来。敏敏见到警察来了,脸色愈发白了,将身子躲在蔡表辉身后,将他往前推了推,好像这样警察就看不到她一样,蔡表辉感觉到她全身发抖,回身拍了拍她的肩,示意她放轻松些,但他自己也是面色发白,口干舌燥。 两个警察一前一后跑到众人面前,看了一眼地上醉汉的尸体后,男警面向众人道:“谁报的警?” 一个男人站出来道:“是我阿sir。” “咩问题?” “这个人死了。” 男警皱着眉头环视众人,他身后的女警稍稍侧过身子,以便执法记录仪能够拍下现场。男警走到醉汉面前蹲下,先是摸了摸他的脖子,然后翻开眼睛看了看,拿过对讲机向那边说:“call救护车。”对讲机简短的回应了一声后,男警站起身说:“怎么回事,你们有谁看到吗?” 众人相互看了看,那女人忍不住要说话,被同伴拉了一下。蔡表辉看在眼里,忽然觉得身子被人推了一下,向前走了两步后停下,正站在男警面前。男警后退一步,手向腰间摸去,沉声道:“你做咩?”那女警刚刚看的清楚,是敏敏推他上前的,她便不动声色地往旁边走了一步,堵住敏敏的退路。 蔡表辉吸了一口气说:“我知道他怎么死的。” 男警仍然没有放松,看着他眼睛说:“怎么死的?” “喝酒喝死的。”蔡表辉鼓起勇气道:“我来的时候就看到他一个人坐在椅子上,身上有很大的酒味,然后我的狗不小心跑掉了撞在他身上,他就倒下去正好压住我的狗,我想把狗救出来,用力推他的时候发现他死了。”他精神紧张,声音颤抖,说的话也很奇怪,但这醉汉身上酒味浓厚,也没有什么明显的外伤,男警点了点头又退了一步。 那女警见敏敏全身都在发抖,颇觉惊奇,以为她是第一次见到尸体惊吓过度,上前拍了拍她的肩膀柔声道:“你怎么了?” 敏敏本就神经紧绷,被她拍到吓了一跳,几乎要跳起来,口中“啊”的惊呼一声。那柴犬本来在狗群中安安静静地蹲下,听到主人叫了一声,一下子冲出狗群来到女警身后,看也不看便一口咬下。 女警脚上吃痛,后腿使劲一扬,那狗被她踹飞出去,身子甫一落地又猛地冲上前来,向她左腿咬去,女警忙从身上取出警棍在空中挥舞两下,那狗听得呼呼风声停了下来,但还是对着她龇着牙。男警见状上前护住女警,回头道:“你没事吧?” 女警低头检查了一下脚踝,上面有两个红印,但所幸她鞋子很厚,狗牙没有咬穿,脚上也没有出血,当下应道:“没事,没咬出血。” 男警松了一口气,见这狗毛发柔顺,不像是流浪狗。再往周围一看,一旁还有大大小小十余只狗,也从身上拿出警棍沉声问道:“这是谁的狗?” 众人一时都没有说话,但齐齐看向敏敏,女警也随着众人看向她。敏敏见众人目光灼灼,摆着手惊慌道:“我不知道,不是我的,不是我的。” 那狗看清楚面前这人不是自己所能对付的,本能的就要去找主人,看了一圈周围的人,摇着尾巴向敏敏走来,凑在她脚边轻轻舔了舔她的鞋子。 敏敏心中焦急,急急踢向那狗,口中不停道:“不是我的,不是我的。” 那狗猝不及防被她踢中,在草地上滚了一圈,不可置信的看着她,嘴里发出呜呜的痛呼声,但它毕竟和她相处甚久,顿了顿又夹着尾巴向她走去。敏敏见状往后退了两步,那狗仍然又向前两步,敏敏抬头看了一眼众人复杂的眼光,再也忍受不了,心中只想这狗千万别再拖累自己,咬咬牙用尽全身力气去踢。 众人倒吸了一口凉气,她穿的是一双皮鞋,这一踢之下狗可能就再也站不起来了。女警大喊一声:“住手!”但敏敏的脚已在空中,现在收脚已来不及,众人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这一脚即将踢到狗的身上。 敏敏闭起眼睛一脚踢下,却踢了个空,身子失去平衡往后倒去,重重摔在草皮上。她口中喘着气,支撑着身体要站起来看时,蔡表辉忙蹲下去心疼地扶起了她坐在地上,敏敏不去理他,眼睛在草皮中转了一圈,看到一条金毛大狗正站在离她五米远的地方,它嘴里叼着辉仔的脖子轻轻将它放在地上。略一思索,敏敏就想明白刚刚就是它跑上前救下了辉仔,愣了一会儿后,神智也恢复过来,呜呜哭了出来。 女警摇摇头,走向人群继续了解情况,男警则招呼人将醉汉的尸体放在长椅上坐起。 这时救护车也赶了过来,几个医护人员抬着担架飞快地跑了过来,女警了解完了情况,迎向医生低声说了几句话。医生俯身在醉汉胸前听了听,摸了摸他的手踝脚腕,又翻开眼皮仔细看了一会儿,最后翻开衣服看了一眼,皮肤有大块的暗红色斑痕,心下了然,低声对女警说:“看样子应该是今天早上死的,至少两个小时,身上已经开始出现尸斑了,死因推测是酒精中毒,具体还需要解剖。” 女警点点头看了敏敏一眼,向医生说:“辛苦你们了,大过年的还出来,那你们先把他运回去,我们等会儿过来。” 医生没有多说,招呼着同来的人将尸体搬上救护车后,上了车子开走了。 两个警察对视一眼,相互点了点头后,女警缓缓走向兀自哭泣的敏敏。 第五十五章 宿敌终相分别 女警站在敏敏面前看了她一阵,叹了口气说:“跟我们走吧。”她看见敏敏身体一震,觉得语气似乎太过生硬,顿了顿补充一句说:“应该没什么事的。” “真的吗?”敏敏仰着头看着她,几颗眼泪悬在眼眶,显得楚楚动人,看的蔡表辉几乎心碎。 “不管有没有事,你都得跟我们去一下,调查清楚之后自然会放你回去。”男警在一旁说道。 敏敏知道他们刚刚已经问清楚自己做了什么事,再不情愿也只能默默站起来。 “还有那条狗也得去。”女警补充道。 敏敏全身一震,想起几乎所有事情都是由它而起,忍不住就要发怒,抬眼看去,见那狗可怜兮兮趴在地上独自舔舐着腹部,想是她那一脚踢的不轻。一见之下又觉得它可怜,眼眶里的泪水终于滴落在地上,很快在太阳下挥发开来。 女警看着那狗有些犯怵,但毕竟任务要紧,上前一步要去抱它,那狗强撑着站起跑远了些。女警再往前几步,狗便退后了几步,女警无可奈何的看着它,转身向蔡表辉和敏敏说:“你们谁把它抱来吧,它应该也要去看看医生了。” 敏敏泪痕未干,向那狗招招手道:“辉仔,快过来。” 那狗从地上站了起来,慢悠悠走到她面前几米处停了下来,犹豫的看着她。敏敏又唤了一声,那狗再上前几步,等她第三次叫的时候,那狗已经浑身发抖地站在她面前了。敏敏心疼地把它抱了起来,默默刚刚它被踢中的腰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那狗在她怀中挣扎了两下,四处看了看,找到金毛后停下看着它的眼睛。金毛与它眼睛在空中对视一眼后,忽然仰天叫了一声,回头走到了于连身边蹲下,那狗便不再挣扎,将头埋在敏敏的怀中。 周围的十几只狗都听到了金毛的叫声,默默跟在它身后,走到于连身后蹲下。女警看的颇为惊奇,上前问于连说:“这些狗都是你的吗?” 于连刚想说话,忽然觉得一只手揽住自己的胳膊,回头便看见文竹换上一副笑脸,用熟练的粤语道:“这只金毛是我们的,其他狗是它的朋友。” 女警点点头,又看了一眼金毛道:“下次出来栓好绳子。” 文竹轻轻应了,女警便带着蔡表辉和敏敏向外面走去。 周围众人见没有热闹再看,各自讨论了几句便也散了,剩几个人见地上金毛温顺可爱,忍不住伸手去摸,金毛也没有拒绝,任凭他们摸够后拍照离去,这片寂寞的草地很快只剩于连和文竹两人,以及地上伸着舌头的十几只狗。 文竹将手抽了回来,蹲下去摸了摸金毛说:“现在你打算怎么办?” 于连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她说的是自己,他也没有什么头绪,摇头苦笑道:“还能怎么办,只能把它们都送走呗。而且我看它们应该都是有自己的主人的,不然不会这么干净。” “它们愿意走吗?” “不愿意也没办法,总不能去哪都带着它们吧。”于连也蹲了下来摸着金毛的柔顺的毛,忽然想起白泽前才说的话,突发奇想,对着金毛说:“你让它们都回去呗。” 金毛眼睛灵巧地转了转,又换上一副乐天派的憨傻模样,用尾巴不断去扫于连。文竹看在眼里,微微笑了笑。 于连站了起来叹口气道:“这怎么办啊,你这么多朋友,一直跟着我也不是个事啊。” 金毛低下头去,在地上闻了闻,身子调整方向,人立起往草丛那边看去,于连顺着它的方向看了一眼,只能看到鲜艳的群花,其他便看不到什么了。正自奇怪间,又觉得裤脚被什么扯住,低头一看,是金毛咬着他的裤脚往前拉。 于连看了看文竹,她无所谓的看着自己。这金毛的行为让他想起之前那只白猫,应该是有什么东西要让他去看的,便迈开步跟着金毛往前走去。金毛见他懂了自己的意思,在前带着路,边走边回头看,文竹和另外十几只狗默默在后面跟着。 下了草皮后,绕着公园走了十几分钟,周围人愈发少了。金毛行走之时,时不时在空中嗅了嗅,辨清方向后继续往前走,绕到这公园偏僻的角落停了下来,咬着于连的裤脚往花丛中走去。 于连小心避开盛开的花跟着金毛往前,没走几步便看到花丛中有一块不大不小的空地,此时里面正有大大小小三十多只猫围在一起,最中间的便是山狸。猫群听到周围动静转身一看,见是宿敌来了,纷纷掉转身子,全身炸毛的看着它们。狗群也紧张起来,个个龇牙咧嘴,只有当先的金毛不为所动,一直拖着于连走到猫群中间才停下。 山狸平静的看着面前大它几倍的金毛,忽然纵身跳到于连肩膀上,居高临下的看着它。于连此时也明白这金毛的意思了,应该是担心山狸没有听进去白泽的话,拉着于连来问清楚。他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狗都比自己想的多。转过头换上一张笑脸看着山狸说:“这个这个,冤家宜解不宜结,我想它以后会好好约束手下的,你看要不然你以后别再找它麻烦了?” 他说完这话,耳边听到一声轻笑,抬头看见文竹嘴角翘起,眼睛弯成了月牙,他也觉得颇为尴尬,本来还想学电影里的“给我个面子”的,此时也说不出口,摸着头不知说什么好了。 山狸听完他的话也没有什么表示,默默扫视了狗群一圈。那些狗碰上它的目光都低下头去,只有金毛硬着头皮迎着它的目光。山狸从于连肩上跳了下来落入狗群中,在它们中间慢慢走了几步,当它走到一只狗身边时,那只狗便将尾巴夹紧,全身发抖,山狸在狗群中漫步一圈,那些狗像染了传染病一般发抖不止。 山狸撇下它们走到金毛面前,抬头看着它,金毛起先还能看着它的眼睛,后来也发起抖来,它想尽力忍住,但身体抑制不住,不由自主地抖个不停,再也受不了这强大的压力,将头扭向一边不去看它,身子也趴在地上,以便山狸能平视自己。 山狸看了一会儿后,迈开步子走到猫群中。群猫见它如此威风,纷纷兴奋不已,那只黑猫当先迎向它,睁着大眼睛闪个不停,尾巴激动的摇个不停,似乎只要它一声令下,它就敢冲进动物园把徒弟老虎打一顿一样。 但山狸没有下这个命令,它只是朝猫群叫了一声。猫群顿时愣住,不可置信的看着它。山狸又颇具威严的叫了一声,群猫看了一眼还在发抖的狗群,调转身子进入了花丛中。 那只黑猫掉在最后,依依不舍的往后看了一眼,山狸朝它轻轻摇头,它不甘的看向金毛,金毛也正看着它,眼睛颇为友善,竖起尾巴在空中摇了摇,黑猫愣了一下,再次看了山狸一眼,慢慢进入了花丛中,很快消失不见。 山狸见它们走了,在原地停留一会儿,走到于连身边纵身一跃跳上他的肩膀。 金毛这才站起身来,小心翼翼抬头看了一眼,转过身去朝狗群叫了几声。那些狗各自回应了两声,从另一边钻进花丛。于连只看见花影闪动,很快恢复平静。 等狗群完全散去之后,金毛像是松了一口气般亲昵地走到于连身边,用头去蹭他的脚。于连笑了笑说:“现在没事了,你也回去吧,以后少和那些猫打架。”他的语气平和,像是在嘱咐一个贪玩的小学生一样。 金毛摇摇尾巴,热情地围着他转了两圈,离开他要进入花丛时又停了下来,温和地走回来,用前爪拍了拍他的裤脚,咬住他鞋子往外拉。 “又怎么了?”于连惊奇的问道。 金毛抬头看着他,仍咬着不放。于连无奈,看向文竹,她微笑着说:“它应该想带你出去,反正我们现在没什么事,就跟着它走一趟吧。” 于连点了点头,往旁边瞥了一眼,山狸闭着眼睛一言不发,他见它没有拒绝,便跟着金毛出去花丛,一路走出公园。 第五十六章 灵犬带路于前 随着金毛走出花丛后,两人来到公园路边的人行道上,于连看了一下时间,现在已经将近中午十二点了,日头正盛,远处的海面上时不时传来一两声炮响,应该是当地人偷偷放些鞭炮。 金毛便在前面不断引路,于连和文竹一路跟着它走出公园,慢慢来到街道上。金毛仍是边走便回头看。从街道沿着海岸走了不远,开始有了人气,周边的游客变多了许多,他们操着不同的口音拍照,脸上都洋溢着节日的兴奋气。 于连肩头上的山狸实在有些过于招眼,引得路人纷纷侧目,他不堪其扰,征得山狸同意后,将它从肩膀抱下拥在怀中,金毛则在前一直带路,两人一猫一狗全程一言不发地往前走着。大概走了半小时,他们已经走进市区,人群愈发多了起来,金毛更显的小心,时不时确认两人有没有跟上自己。 到了一处公交车站,金毛停了下来,坐在地上听了听周围人的谈话,鼻子在空中嗅了嗅,像是确定了方向,领着两人走到了一处商店门口。 于连停下看着它,颇为好奇的问道:“就在这里吗?” 金毛不能说话,绕着于连走了一圈,眼睛朝商店里面看去,走到门口时,那外面的店员拦在当中,不准它进去。金毛便又走了回来,如同之前一样,咬着于连的鞋子往里走,于连跟着它走到门口,那店员伸手拦住,满脸微笑着说:“不好意思先生,我们这里暂时还不允许宠物入内。” 他说的很客气,于连也明白一般超市的规矩,点了点头看着那金毛无奈道:“你不能进。” 金毛在原地站着,耳朵耷拉下来。 此时正好从一旁街道上走来一个少女,她手上拿着一根绳子,牵着一只花色的狗走了过来。到了超市门口时,那狗看了金毛一眼停住不动,少女见状手中用力,那狗拗不过她,被她拉着走进了超市,眼睛还不断看着金毛。 “这狗为什么能进?”文竹上前问道。 那店员仍旧微笑道:“这位客人的宠物是有栓绳子的,我看你们的宠物好像没有绳子,所以实在是不好意思。” “你们超市有绳子吗?”文竹又问道。 店员的微笑更甚:“自然是有的。” 文竹点点头自己进了超市,不多时从里面拿着一根栓狗绳走了出来,蹲下给金毛栓上后,看向店员。那店员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将两人迎了进去。 超市里物品琳琅满目,于连不知道这金毛要进来干嘛,见它一路走一路看,经过生肉、狗粮区时都没有停下,径直走到了一旁的美妆区。 于连属实没想到它来这里干嘛,正疑惑间,金毛回头看了看牵着自己的文竹,领着她走到了美妆店前的眼镜柜上,对着上面的墨镜轻轻叫了一声。 文竹想了片刻,指向最上面的一个墨镜,示意金毛看一下,它看一眼后摇摇头,文竹便又换了一个,金毛略一思索,仍轻轻摇了摇头。店员正忙着为几个客人介绍护肤品,只是大概看了一眼,实在是忙不过来,只能任由文竹自己看。待忙完眼前客人之后,店员调整了一下笑脸走过来时,文竹已经在金毛的示意下看准了一款墨镜,径直走到柜台让其装上。 店员迎上去看了眼,微笑的向文竹说:“靓女,这幅墨镜可能有点不合适你,有点太大了些,我们店里还有其他的你也可以看一下,价格都差不多的。” 文竹摇摇头没有说话,继续让店员包装,回头看了一眼,刚刚那几个买好护肤品的女生看到了于连怀中的山狸,都停住了脚步舍不得走,将他团团围住,看着他怀里的山狸惊叹不已。她看了眼地上,金毛眼巴巴的看着她手上包装好的墨镜,口水几乎都要流下来。文竹不清楚这狗为什么会对墨镜这么感兴趣,但她之前听完了白泽的话,知道这狗已经颇具智慧,也不愿多问,拿过墨镜牵着金毛往外面走去。 于连被一群少女团团围住,他现在也算得上是见多识广,但对这场面还是有些拘束,见她们的兴趣都在山狸身上,更显得手足无措起来。山狸此时已经在他怀中睡着,它全身蜷缩起来,如同婴儿般闭着眼睛,显得可爱至极。那群少女哪知道山狸的本事,只顾围着于连唧唧喳喳说个不停,其中有个十七八岁画着淡妆的女生抬头看了一眼于连,眼睛闪了一下,凑上前问道:“你好帅哥,我可以摸摸它吗?” 于连知道山狸不愿别人摸它的,拒绝道:“这恐怕不行,它正在睡觉,把它摸醒了很麻烦的。” “我会很轻的。”女生换上普通话说,周围的其他女生也看着于连,脸上全是憧憬。 于连狠心摇摇头道:“不行。” 那女生脸上难掩失望之色,又问道:“拍张照片总可以吧?” 于连一口回绝,这少女已经嘟起了小嘴,他还是继续摇头道:“对不起,我赶时间......”说着往里面看去,见文竹正站在一旁看着他,忙挤出人群走到她面前急道:“买好了吗?”文竹点头后,他又说:“那快走吧。”也不等文竹回话,自己抱着山狸往外走去。 出到外面,于连才松了一口气,他怀里的山狸仍在酣睡,也不知昨晚是干什么去了。文竹在门口付过帐后出来,于连刚刚没看到她买的什么,见她手中拿的包装,好奇的问道:“你买的什么东西?” 文竹面色也有些怪异,顿了顿说:“一副墨镜。” “啊?”于连愣了愣说:“是这金毛要买的吗?” “是的。” “这这这......”于连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一条狗要买墨镜干嘛,索性不再多想,仍旧跟着金毛慢慢前行。他们没走两步,听到后面传来一声惊呼,回头看去,之前牵着狗的少女手中提着袋子往这边追来,她的那只狗正向金毛跑过来,狗绳拖在地上。 那狗是一只哈士奇,气喘吁吁跑到金毛身前,热切的看着它,高兴地要跳起来,不停的用头去蹭金毛的背,嘴里发出呜呜的亲热声。行人以为这狗发情了,带着莫名的笑看着它们。 金毛岿然不动,等到哈士奇稍微冷静些后,它抬起前爪轻轻碰了碰哈士奇的头。哈士奇见状便全身趴在地上,头努力的抬起看着它。金毛低头看着它的眼睛,喉咙低沉的响了两声,哈士奇嘴里呜呜的应着,然后站了起来,舔了舔金毛的前爪之后又跑了回去。 那少女正喘气间,见狗自己回到身边,还把狗绳咬住递给自己,一时愣住了,这狗从来没有这么聪明过,现在这是开了窍了吗?但哈士奇不容她多想,等她抓过绳子后,像是浑身充满力量般,嗷嗷向前跑去,少女被它带着上前,嘴里喊着:“慢点,慢点。” 行人看的目瞪口呆,金毛见他们反应,带着于连他们往后走去,不多时便离开那些人的视线。 一路往前,金毛过马路时还知道看周围人的反应,若是人群都停下,它便也停下不走,人一窝蜂过马路时,它便也跟了过去。间或有一两人要闯红灯时,它还对着他们叫两声,引得路人侧目,那人自然不再好意思过去了。 慢慢的,两人跟这狗不知走了多久,从人群繁华的闹市走到一处稍显破败的居民区,这居民区临街的白墙上被人画满了涂鸦,各种色彩泼洒在墙上,一幅幅或抽象或写实的画作映在墙壁上,此时也有一些少男少女手拿涂料在上面画着,周围是围观的市民。 金毛带着他们从人群中挤了过去,从一旁侧门直接进到居民区里面。这里的设计和于连之前在陈木那里看到的相差不大,只是房屋都是并排,并不是四合的。金毛一边嗅着地面一边走着,一楼空地上有不少居民说着话,见于连他们两人进来时,稍带注意了一下便又互相说着什么。于连离的虽远,耳朵却甚是灵敏,听到他们说的是拆迁什么的。 进到里面走了没几步,于连忽然听到一声钟声响起,循声望去,原来这居民楼紧挨着一庄极小的寺庙,其间用铁栏隔着楼与庙,可这铁栏并没有什么用,人们在中间开了一个门,也不见有人守着,来来往往的居民不绝。 金毛此时也听见了钟声,立刻变的兴奋起来,抬腿往那边跑了几步又停下,走到于连身后,用头顶着他往那边走。 于连心中更奇,难不成这它还要进庙去参拜不成?被它顶着一路向前,到了铁门边上时,金毛已经按捺不住,从一旁飞快地挤进人群,站在铁门那边朝于连叫个不停。于连忙向周围人道了句歉,弯腰进到了铁门里面。 第五十七章 友朋再见甚欢 过了铁门,于连才发现这庙不大,大致估算了一下还不到三百平米,相比于那些占据了良好风景的名山古刹,这庙简直称得上“可怜”两字。 庙里大门敞开,正中摆着一个香炉,上面插满了大大小小的香,有些老人正在蒲团上跪拜着。 于连凝神看去,堂中只供奉着一个神像,它双手自然垂地,身上穿着中国传统黑色龙袍,头上带着冕旒,两条长红从头直垂在地,神情严肃而祥和。它面前是一个供桌,上面摆满了各式各样的贡品,但摆放的却很随意,于连甚至还看到一瓶喝了一半的饮料也摆在上面。那些老人磕完头后又鞠了个躬,嘴里念念有词,相互邀着走了出来,换上另一批人跪拜。 大堂左右两边各有一间半掩着门的侧室,香客上完香之后退了出来,不多时已经换了好几批了。于连抬头看了一眼大门,上面挂着块匾,写着“北帝庙”三个正体大字,走廊尽头则挂着一块大钟,香客上完香自行走到钟边,用力去撞那钟,他们刚才听到的钟声便源自于此。 于连看着那神像在脑中想了许久,大概记起有一个叫做真武大帝的神仙和他有些相似,但真武大帝手中拿着剑,脚下踩着龟蛇,这神像则身着皇袍,不太像是真武大帝。他在这方面见识甚少,再也想不起来谁能叫做“北帝”了。 但他即便再不清楚其人是谁,看他的穿着也知道这是一个道庙,以前以为只有和尚寺庙才有钟,现在他才知道,道庙里也有钟,不知道里面有没有道士。 正门前的空地也很小,还站满了聊天的人群,金毛蹲在地上看了良久,从铁门过来之后它反而冷静了许多。于连身旁有两人正在聊天,他们看着这金毛低声说着什么,又似乎不太确定,只是疑惑的看着于连和文竹这两个新人。 站了一会儿,于连看到大堂侧门忽然一动,从里面走出一个十三四岁左右的少年,他穿着朴素,满脸疲倦,像是刚睡醒一样揉着眼睛出来,与上香的香客打着招呼。 金毛本在原地静静蹲着,一见少年出来,顿时挣开锁链,飞快地向他跑去,沿途不断从香客的胯下或者身边绕过,直直扑到那少年身上,将他扑在背后的墙上靠着,不住去舔他的脸,引得周围人一阵惊呼。 那少年猛然被它扑来,先是吓了一跳,待看清面前是金毛之后,他顿时高兴起来,抱着那狗相拥在一起,口中不断说:“阿黄,你回来了!” 香客们纷纷上前,将一人一狗团团围住。一个老人看了一会儿,啧了一声道:“它是怎么回来的,我们这么多人找了两天都没有找到,难道是神仙爷爷见师父可怜,把它送回来的?”她说着看了大堂中的神仙一眼。 旁边一人笑道:“不管怎么样,回来了就好。”他看了一阵后皱眉道:“不过......占米仔你等等,我怎么觉得这不像是阿黄呢,阿黄有十几岁了,这条狗看着很年轻啊。” 他说话时,之前站在于连身边的两个男人走到了附近,各自点头道:“我们也觉得不像,阿黄以前动都懒得动,怎么会像它一样跑的这么快,占米仔你别搞错了。” 少年听了众人的话,仔细看了看金毛的脸,又抱着它的头道:“不会错的,我认得它。” 金毛则是不断地舔着他的脸。 众人见他说话笃定,纷纷啧啧称奇,这狗之前消失了两天,几乎惊动的整栋楼的人去找,却一直没有找到,再见到时活力四射,一点也不像之前老态龙钟的样子,也不知道经历了什么。 当下便有较为虔诚的老人双手合十面向神像道:“一定是神仙爷爷见师父和占米仔可怜,用法力将它送回来的。”听了他的话,有老人也双手合十祈祷,一个中年人则带着怀疑看了几眼,摇头退了出去。 金毛在少年怀中待了好一会儿,才挣脱他的怀抱,围着他不停转圈,边转边用头蹭他的腿,少年被他逗的哈哈大笑。他这几天几乎不眠不休的找狗,今天早上天刚亮就起来,一直找到十二点才回来,本打算小睡一会儿出来再去找时,竟然一出门便看到了它,自然惊喜不已。 一人一狗玩了一会儿,金毛忽然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咬着少年的裤脚往外拖去。出到门口看时,于连和文竹正要钻出铁门离开,金毛松开了嘴,飞速地跑到于连身边,张嘴咬住他的衣服不让他走。于连只得停下,向文竹苦笑道:“慢了一步。” 少年跟在后面跑了过来,看到金毛咬住于连的衣服,呵斥两声,金毛仍不松口,他便对着于连鞠躬道:“不好意思施主,这狗没规矩。” “没事没事。”于连见脱身不得,索性站直身体,腾出一只抱着山狸的手连连摆着道:“我们在路上遇到了这狗,本来想送警察的,这狗一直领着我们往这边来,刚刚看到它样子,应该是找到主人了。” 少年听他说的普通话,换上生疏的普通话说了句谢谢,然后好奇的看着他怀中的山狸。 金毛等两人客套完,不断摇着尾巴,咬着少年的裤脚往前拉,又不时冲着庙后面叫两声。少年愣了一会儿,拍了拍脑袋,向于连说:“施主既然来了,那就见一下师父再走吧。” 于连正要婉拒时,少年已经飞快跑到庙前,冲那里面香客道:“我把狗送回给师父,麻烦你们待会儿自己撞钟了。” 里面人笑道:“快去吧,我们这几天一直是自己撞钟的。” 少年道了声谢又跑了回来,亲昵地摸了一下金毛,向于连说:“施主,麻烦你跟我来。”说着从铁门钻了出去,手还舍不得离开金毛,走几步又摸摸它。 于连看了一眼文竹,试探着问道:“我们......去吗?” 文竹想了想道:“反正这两天没什么事,去看一看也好。” 两人便一路跟着少年往前,这少年应该是与周围居民很熟,时不时与人打招呼拜年,有几个老人从身上拿出红包要塞给他,都被少年委婉拒绝了。 从居民楼下走到尽头,看到右边有一条很深的巷道,少年从巷道走了进去,于连和文竹跟上。沿着巷道走了几分钟穿了出来,少年又往右转了个方向,领着两人往前走,这已经是在居民楼的后面了,这条路稍显狭窄,因是后面,根本没有门,所以也分外安静,只能偶尔听到楼上的电视声音。 走出这条路后,眼前出现了一块紧挨着楼的小空地,空地不大,上面建着一间同样很小的房子。这房子也很是怪异,其四面围墙,犹如夹缝中求生的小草一般。大门正对着居民楼白色的墙壁,门前有一块小小的空间,与墙只有一米左右的距离,人从里面出来便是直面着墙。而房子的左边,则是一块蜿蜒的墙壁,凹起的墙边放着一个大缸,里面的装满了水,还有一个荷叶从里面冒了出来。房子的后面同样紧挨着墙,只有右边有一块稍微大一点的空地,上面摆满了种着蔬菜的塑料盒子。 于连闻到一股清香,抬头看去,右边升起了一缕微烟,在空中慢慢散去,很快消失不见。他正奇怪哪里来的烟时,忽然听到了一声钟响,是右面墙那边发出的,于连想了一下豁然开朗,这面墙的那边应该就是那座北帝庙了,他们刚刚是绕了整个居民楼,硬生生从墙那边走到墙这边。 这里身处闹市,这个地方却像是世外桃源一般。 想到这里,于连不由腹诽道,只要在右边的墙上开一个洞,何必每天都要绕这么一大圈出去外面,这不是自寻烦恼吗?偷眼看向文竹,见她仍是面无表情,于连自己摇摇头,别人中意如此,自己何必管那么多。 正胡思乱想之际,那少年已经走到大门外,推着门朝里面喊:“师父,阿黄找到了。” 里面一个苍老的声音平静应道:“那便好。” 金毛听到这声音,兴奋地几乎要跳起来,看了一眼于连,冲进房子里面,那少年也跟着进去,甩下于连和文竹站在原地。 于连尴尬的看了一眼文竹,她仍是神情自若的观察着四周,于连清了清嗓子,正要向那少年喊一声告辞时,里面那苍老声音又响了起来:“哦,是这样吗,那我出去见见他们。” 很快,少年扶着一个老人从房中慢慢走出来,等老人完全走出门口时,一束乌云从天边掠过,刚好将阳光遮住,使浓烈的日光照不到他身上。 于连怀中的山狸也苏醒过来,抬起头看向老人的脸,等看清他的穿着长相后,于连愣住了。 这是一个穿着灰色僧袍的老人,他头发剃的精光,颧骨较高,鼻梁高而窄,眼窝深陷,里面空无一物,脸上沟壑纵横。 他是一个白人,一个盲人。 第五十八章 庙小暗藏真佛 于连愣在原地,眼睛不自觉的看向外面的道庙,心中只觉得奇怪,这道庙主持是个白人也就罢了,却穿的一副僧袍,怎么看也不像很正规的样子。 那主持看不到对面的人是谁,朝着于连站立方向微微躬身道:“谢谢这位施主了。” 于连忍住心中诧异,摆手道:“不用客气,我们也只是顺路,既然已经送到,那我们也该走了。”说着回头便要走,脚步刚抬时,那金毛冲过来咬住他的裤脚,嘴里呜呜的不让他走。 “相逢即是有缘,施主不妨喝了茶再走。”主持换上一副标准的普通话,脸上仍是古井无波,稍稍侧身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于连看了一眼文竹,再看了看地上咬住不动的金毛,向那主持说:“那就打扰你了。” 走进屋内,里面稍显阴暗,却异常干净整洁,只有正对大门的墙上有一个小小的窗口,阳光从那外面射进来,灰尘在阳光下上下飞舞。屋中空间自是不大,墙上挂着一个大大的钟,还有许多红色的纸,于连并没有细看。墙边有一个小小的床,被子叠的很是齐整,床头则放着几本书和一个收音机,墙角也有一个折叠床,下面放了两个大箱子,应该是少年晚上睡的地方了。 那少年从床下搬出两个小小圆凳放在屋中,摸着头向于连说:“不好意思,我们这里不常有人来,所以就没有买那么多凳子......” 于连说:“不用客气了,这已经很好了。”他抱着山狸坐下,文竹坐在另一个凳子上,那少年将主持慢慢扶到床上坐下,在桌上倒了三杯茶后,自己站在门边,与那金毛不断嬉戏打闹。山狸仍在酣睡,从刚才开始眼睛就没有张开,安安稳稳躺在于连怀中。 屋中陷入了奇妙的尴尬中,于连还是第一次面对真正的和尚,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在他心中,救他的和尚并不是真正的和尚,顿了顿,向那主持问道:“大师你好,外面那个庙是你在看管吗?” 那主持点点头说:“是的。” “好像没怎么听说过这个庙。”于连说。 “五十多年前,此地遭受一次巨大的台风,致使生灵涂炭,这庙便是台风过后,由附近百姓集资修建的。因当时附近居民收入皆不高,所集资金有限,所以修建的并不高大,只望能保附近居民安稳便是了。”主持说话轻言细语,让于连也逐渐放松下来。 “庙里供奉的是哪位菩萨?” 他这话一说出口,便觉得有些不妥,菩萨是佛家用语,那庙里供奉的明显是道家的人,正要道歉时,却见那主持微微一笑说:“供的便是北帝,也叫真武大帝,还有称之为玄武大帝的,是道家正统神仙,掌管北方。同时也是水神,此地又是临海,因此居民相信他能杜绝台风,所以常年香火不绝。” 于连这才知道原来北帝便是真武大帝,但其形象与他曾经在庙里见过的并不一致,想来也是当时财力所限。悄然环顾这屋中,透过那窗户看到外面正对着一栋高楼,那阳光也是高楼反射而来的,看着主持说道:“我有个问题,觉得有些唐突,问出来大师莫怪我:既然这是一个道观,为什么你会穿着一身僧袍?” 主持说:“我一介僧人,当不得大师两字。关于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我本是道士,后来因故伤了双眼,自怨自艾下觉得道法无用,便寄希望于佛法,转而为僧。” 于连见他说话很是直白,呆了呆道:“这也行?那当和尚之后你的眼睛好了吗?” “施主此时便见到了。” 他的双眼深陷,眼皮努力睁开,里面竟是空无一物,如同一个深深的黑洞般幽暗空明。 “对不起,我这......”于连觉得自己的话勾起了他的不好回忆,赶紧道歉。 主持却摆摆手,不以为意的说:“那时学艺不精,到老才醒悟过来,不管是佛还是道,都不及人所自求罢了。那时我若不自怨自艾,埋怨诸天,去到医院做手速的话还说不定有的救,我却寄希望于虚无缥缈之神佛,变成这样也是咎由自取,怪不得别人。” 于连从他嘴里听到这话,只觉得说不出的别扭,转过话题道:“不知大师的法号是?” “我只是个不入流的僧人,没有什么法号,你叫我本名修缘便是了。” “修缘师父贵姓?” “免贵姓冯。” 于连松了一口气,不是姓李就好了。他还是不好直呼冯修缘大名,又不好一直用大师称呼他,便换成一个称呼说:“师父看着不像是亚洲人。” “我是二十岁时从德国来的此地,已经在这里住了近六十年了。” “六十年?师父已经八十岁了啊。”于连实在找不出什么话题,只能与他尬聊,巴望着坐一会儿之后便走。那少年与金毛在门口玩耍,也没有注意里面他们聊的什么,少年笑声很大,于连听在耳里,嘴边也露出微笑。不管怎样,有活力的少年总是会让人欣喜的。 “施主是南方人吗?”主持开口问道。 “啊,是的,师父是怎么知道的。”于连转过脸说。 “我听你口音似乎是湖湘地区,称呼也说的是你,不像北方称您,所以做了个猜测。不知来这里是旅游还是工作?” “唔......算是工作吧。”于连看了一眼文竹道。 “既是工作,遇此良节,怎么不回去与家人团聚,反而来此暗室。” 这房间确实昏暗不明,他称作暗室也没错。“我家里长辈都不在了,就我一个人,在哪过节都是一样。”于连本想随便编一个理由敷衍过去,但看这主持面容时,忍不住半真半假将心里话说了出来。 那主持面目慈悲,听罢没有任何表示,只是将头微微偏了偏,外面少年与金毛玩的正欢,完全没有注意里面情况,他便轻声叹了口气道:“我那徒弟也如施主一般身世,若世上有真仙大佛,他们又怎么忍心看到这样情景。” 于连看向外面少年,眼睛睁大了些:“他是个......孤儿?” “是了。十三年前,我出去敲钟时,他便被人放在钟下。我当时不知,一钟敲响,他哭声大作,我才知道钟下有一婴孩,包中放着三千块钱和一封信。我托邻居念了,是他的母亲写给我的,说她自己未婚先孕,孩子父亲在怀孕三个月时出车祸往生了,她无力抚养,便半夜放在这里,请求庙上收养,算是许愿进来的小道士。我便留他住下,到处为他讨奶吃,幸得好心人帮助,好不容易养活,让他与我同住。到了三四岁时,政府来人送他到幼儿园,然后读书上学。他平时在学校学习,放学后便回到这里,有时替我看庙敲钟,他倒也颇有学才,书读的很不错,那墙上奖状便全是他挣回来的。” 于连这才注意到侧面的墙上贴了几张奖状,上面写的是冯念恩荣膺各种奖状的题词,其中不仅有成绩一等,也有不少是优秀学员的奖。 “名字是我给他取的,因入学需要,只好随了我的姓,教会来人捐助时见他聪明伶俐,也给他取了个英文名叫占米。”主持像是能看到于连一样慢慢说道:“我们两人平日供奉北帝真神,有居民上庙许愿时,往往愿大帝保佑自己发财升官,子女无痛无灾,供奉的钱财,我们留下一小部分以做生计,其他则攒下修缮道庙,这么多年倒也平安度过。” 那庙很小,所面向的也只是周围居民,这主持说的轻松,但于连知道他们平时收到的香火一定不多,因此过的也很是清贫,但还能坚持这么多年,甚至攒下钱财修缮道庙,实属意志坚定之辈,他也不禁佩服起这主持来:“师父大慈大悲,不仅能救助孤儿,还能不误修行,真可谓是真佛了。” 主持摇摇头说:“真佛愧不敢当,我年轻时做过的荒唐事也不少,现如今不过尽量赎以前浑浑噩噩之罪而已。这庙供奉的真武大帝也只不过是凡人所生造之神,他既不能解生灵于穷困,也不能救人民于水火,只是现在人需要心中安慰,将他奉为神灵,终有一天,他被世人所遗忘之日,那时才是遍地真佛。” “师父谦虚了。”于连想不到他这样的身份说出这样的话,更加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顺着他的意思问道:“那师父认为那天是什么时候呢?” “任重而道远。”主持低低的叹息,忽然伸手指向两人所坐的方向说:“但有两位在,这日子来的也不会太晚。施主所谓真佛,在我看来,就是普天下所有的人,人人皆是佛,人人皆是神。” 第五十九章 心大难隐邪魔 文竹和于连两人听了这话互相看了看,于连并不觉得他的话那么振聋发聩,类似的话他在电影里也听过,他还记得以前和奶奶看电视时,听到里面和尚讲解《华严经》时说“一切众生,皆具如来智慧德相,但因妄想执着,不能证得。”大概也就是人人都有佛性的意思。 他所惊奇的点在于一直搞不懂这人属于道家还是佛家,守着道庙,穿着僧袍,接受教会的捐助,三种宗教浑然一体,让他好奇更甚,组织了一下语言问道:“师父所言极是,你引用的都是佛家用语,穿在身上的也是僧袍,但你看守的却是一个道庙,我有些愚钝,有些搞不懂师父属于哪个宗教。”他这话问的很是唐突,要是换上激进一些的宗教人士,怕不是要当场翻脸,但主持只是宽容的笑了笑。 “若用身计,我以外面道庙为生,便是道家。若以心计,我常常钻习佛家经典,算是沙门中人了。” “那这样算起来的话,主持应该是佛家了。” 主持摇摇头道:“我的本心并不重要,周围居民也不是因为我信奉什么而来。他们求的是一方安宁,道庙北帝是水神,掌管天下水系,所以他们才会修建这座庙,而不是一座菩提寺庙。” “这样说的话,师父是一个实用主义者吗?” “实用主义即是唯物,我一个靠宗教为生的瞎眼老头,谈唯物主义未免太不适合了。” 于连虽然最近经历颇为离奇诡谲,但他从小到大毕竟一直接受唯物主义教育,内心深处还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只是最近的事实在没办法用所学知识解释,因此内心深处常常十分迷茫,甚至搞不清楚自己整天忙碌的原因是什么,现在碰上了这么个奇怪的师父,莫名觉得他是可以信任的:“但师父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偏向唯物的,这和我在网上看到的和尚都不一样,他们说现在是末法时代,说现在人心不古。” “佛陀曾说过,他涅盘后一百年为正法时代,那时佛法纯净,按法修行便得正果。其后一千年为像法时代,众人痴迷于为佛祖菩萨塑身金像,顶礼膜拜,而忽视了佛法的修行,佛法开始走偏。再其后一万年便是末法时代,佛法彻底走偏,慢慢会被世人抛弃。佛教是佛陀在公元前六世纪创立,后来的发展和他所说相似,现在按他的说法,正是末法时代。” 此时太阳西斜,那窗口反射的二手阳光慢慢移动到床前,照射在主持的脸上。“按道教的说法,便是天地灵气稀缺,成仙修道变的更加困难。”主持脸在阳光照耀下显得神采奕奕,那双深陷的眼窝闪闪发光:“不过在我看来,世界虽有动乱,然而现代人民智已开,生活富足,人们不需要再为佛陀贡献终生,求仙访道者也是极少。相应的,人人有衣有食,工作能满足基本生活条件,还能有空闲追求自己的乐趣,内心富足,这便是僧人老道的末法时代。若人人生活困苦,食不饱腹,只能靠宗教对抗内心空虚与现实的残酷,这才是真正的末法时代,也才是真正的人间地狱。” 于连几乎要忍不住起身叫好了,只是不愿打扰睡的正香的山狸,强行忍住激动。他以前听到一些关于“末法时代”的言论,要觉得有些刺耳,想要反驳却组织不出语言,此时听了他的话,仿佛把他多年的心结打开,一下子豁然开朗起来。 “师父这一番话我很佩服,我以前觉得和尚老道都是骗人的,现在看到师父才知道世界上有真正大智慧的宗教人士,也才知道自己的不足之处。” “和尚也好,老道也罢,众生皆苦,活着便是不易,能认清自己的不足说明施主已经比别人好了许多了。” “那些人坑蒙拐骗,还专门骗老人的钱。我看他们活的没有什么不容易的,被他们骗钱的人才是不容易。要是他们有师父一半的品德,我相信人们对于宗教的看法一定会好很多。” “阿弥陀佛。”主持低低诵了一句佛号说:“所以我说任重而道远,行善不易,行恶不难,宗教在信奉之人身上能取到一些规劝作用,但在这个时代而言,相比于个人自律和宗教约束,法律的强制作用要有用的多。” 这时,一直在旁边没有说话的文竹开口道:“那么在师父看来,如何做一个善人呢?” 主持听到女人的声音也没显得多么吃惊,笑了笑道:“我方才说了,用法律约束即可。限制恶行便是为善,人人遵纪守法,世上便不会有什么恶人了。” “那那些钻法律空子谋取自己利益的怎么办?” “法便是德,人人生来不同,当然不能千篇一律。有人德行差,如你所言,钻法律空子,那也是规则之下的行为,只能完善法律。但当人人守法时,人人都是监督之人,法律届时便会没有漏洞可钻。” “这是不是太理想了一点?” “中国古代有空中楼阁,大同社会;西方有乌托邦,理想国;佛教也有西方极乐,香巴拉净土之类的幻想,在我看来,都是当时人们对心中最美好社会形态的向往。要是把古代读书人放在如今,恐怕他也只会以为这是心中幻想,万万不可当真。” “可是人人心中所想不同,像那些骗人的和尚老道一样,嘴里说着主义,心中全是生意,完全就是伪善,要人人遵纪守法实在是太难了。” “判定善恶是非,要从其所做的事情来看。做出来的如果是善事,那不管他当时心中怎么想,再怎么不情愿,他当时就是一个善人。他若只是口若悬河而不付诸行动,暗地里阻止对人民有益,只做对自身有益的事,那他便是你所说的伪善。法律的作用便是限制那些不能做的事,将这种伪善消除于萌芽之中。” “论迹不论心,这似乎与师父之前所说人人皆可成佛相冲突。”文竹的眼睛略略睁大,不断抛出新的问题。 “人人皆是真佛,同样的,人人都是邪魔恶鬼。佛家之说,便是以佛法证人心,引人向善,使得人人成佛。道家不外如是,老子追求小国寡民,自耕自种,与人无求,便不会与人为难。但无论佛法还是道家,都知道人心难测,环境不明,要引人向善,光用道理不一定能行。所以佛教有十八层地狱,道家有十殿阎罗,皆是想用种种可怕刑罚警醒世人莫行恶端,其用心不可谓不苦。但现在科学发达,人们认为死后没有地狱,活着便肆无忌惮,若不加以限制,到时便人人都是邪魔。更有甚者为一己私欲,迫害无度,没有法律加以限制,其为害更大。”主持面色平静的说完,摸索着喝了一口水。 “那按师父所说,中世纪那些主教,虽然在他们心中有上帝在看着,却还是危害下层民众,甚至到处抓捕‘巫女’,他们难道不怕上不了天堂吗?”主持说完上一句话时,于连也想到了这点,被文竹抢先说了,他便凝神静气,竖起耳朵听主持的话。 那主持想了想后说:“这便是佛陀所说的末法时代了。人人不追求真理,而以上帝所说的圣言为唯一准则,宗教便慢慢走偏。当时欧洲教会远征,想要将基督教传播到远方,但多次东征已经耗尽财力,基督再难向外扩张,便逐渐转向内部,将那些可怜的女人诬陷成所谓巫女,烧死她们用来向上帝表忠心。在那时的他们看来,根本不会觉得自己会下地狱,他们认为自己所做的越多,天堂越会向自己敞开。” “那科学发展到一定程度也会有这种事发生吗?”于连认真的问道。 “科学以人为本,除了探究真理之外,便是改善人们生活。当科学发展到顶峰之时,那时更可能的是人人自私,不与人为恶,也不与人为善,只愿自己生活富足,不会管他人生死。所以便需要一个理念影响人们内心,那便是你们从小学习的东西了。但科学发展到现在还远远谈不上顶峰,它也不像宗教一样认为世界万事不变,所以离那时候还远,暂时不必担心,但这理念应该此时便种下,科学发展很快,人的内心终归是要东西来填满的。” 此时那束照在他脸上的阳光已经微弱了许多,慢慢从他脸上移开照上房顶。 太阳快要下去了。 第六十章 一箪食一瓢饮 主持感受到了脸上的温热正在慢慢消退下去,伸手到床头摸索一阵,将收音机打开,里面传来一阵悠扬的音乐,之后便开始播放本地新闻。 外面的少年冯念恩也玩的累了,正靠着墙坐在地上逗弄金毛,听到这阵音乐起身走进屋中,向于连友善的笑了笑后转向主持说:“师父,现在是要吃饭吗?” 主持问道:“几点了?” 冯念恩看了一下墙上的钟道:“六点了师父。” “你去买几个菜,今天我们请这两位施主吃个便斋。” 于连赶忙抱着山狸站了起来:“师父不要客气,我们听了你的话已经受益匪浅,不敢再打扰你了。而且既然时间不早,我们也该回去了。”也许是动作大了些,山狸微微抬头叫了一声,然后又将头埋在他怀里。 主持明显是听到了这声猫叫,却没有多在意,只是摆摆手道:“相逢即是有缘,我这里已经很久没有外地人来了,也希望多留两位一会儿,与我说些家乡的风土人情,为我这小徒弟长长眼界,他从没有离开过这里,就当是请两位上地理课了。” 于连还要推辞,文竹拉了他一把,点头道:“既然这样,那我们就麻烦两位师父了。” “谈不上麻烦。”主持朝着少年说:“今天大年初二,南方习俗吃面,你给我买个素的竹升面就行了。” 那少年应了一声,摸着头说:“那哥哥姐姐要吃什么?” 于连还没来得及回答,那主持又道:“买些肉菜回来便是。”少年欢喜应了声,带着金毛飞快地跑了出去。 主持转向于连:“施主怀中还抱着东西吗?” 于连摸摸鼻子道:“啊,这个,是的,是我自己养的宠物猫,今天出门没人照料它,就把它带在身边。它昨天疯了一晚上,有些累了,今天一直在睡觉。” 主持笑了笑道:“施主抱着辛苦了,不妨将它放在床上。” 于连既然要留在这里吃饭,一直抱着山狸也实在不好,推辞一番后将山狸轻轻放在床上,它睡的天昏地暗,于连将它放下时它强睁了一下眼睛,看见于连后又闭了过去,倒头睡去,整具身体只有肚子在微微起伏,咕咕作响。 “今天也是迎财神的日子,我听两位声音应该还很年轻,给财神的贿赂更是要好一点。”主持将收音机从床头拿开放在地上,又把声音调小了些。 于连见他说的幽默,笑了笑道:“师父平时也吃肉的吗?” “出家人吃的全斋,我只吃素菜。” “那小师父他......” 主持笑了:“他并不是沙门中人,也不算是道士,自然是可以吃的,而且现在他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需要营养,不吃肉所摄取的营养便远远不够消耗了。” “啊?这......”他的话又一次震惊了于连:“他不是和尚吗?” “当然不是。我们以道庙为生,他又怎么能做个和尚。” “那他也不是道士?” “道家势微,自顾尚且不暇,甚至连这个庙也没有几人知道,他哪里算的上道士。” “我有些糊涂了。” “他是个孤儿,上学都是此地政府加上周围邻居所助,今后要回报他们,当一个和尚或者道士又能做多少事呢?我只愿他能多学知识,在物理、化学等基础科学上有所建树,这便是回报了。若他学业不精,自愿回来看守道庙,那时再由他选择入法门还是道家。”主持笑的愈发明朗。 于连之前和文竹在澳门和这里逛街时,遇到过很多个传教的人了,他已经不胜其烦,但也理解对那些人而言,传教是其自身的义务,所以在这里听到主持的话,对他更加佩服,感叹道:“师父真是神人,所说所做的一切都与我认知的宗教相差甚远,但其中道理却最是明显,世界上要是多有师父这样的老者,又哪里会有那么多纷争战乱。” “施主缪赞了。这些道理都是很浅显的,普通人若静下心思考也会想的明白,我只是目不辨物,只能听这收音机得知外界,平时想的很多,所以才能将这些或真或假的道理说与施主,实在当不得这个称赞。” 两人正说话时,那少年手中端着一个盘子,金毛嘴里提着两个塑料袋,快步走到了屋中。他将桌上两人没喝的茶端走,把那盘子放在上面,然后从狗嘴里拿出一个塑料袋打开。于连闻到一阵香气扑鼻,盘子上放着五个碗,一碗烧鹅,一碗烧鸡,一碗清水白菜和一碗土豆丝,最边上那碗就是面了,这面清汤寡水,没有葱也没有蒜,连汤看着都是清水煮成的,清澈见底,没有一丝油腥味。 少年在床下摸索了好一会儿才起来,从里面拿出一个占满灰尘的板凳,看着是很久没有用过的。他跑到外面用水冲干净,再用干毛巾擦干放在桌前,把主持小心扶到板凳上坐下,然后又跑出门口,拿过一块碎了一半的砖头放在地上,从狗嘴中取下另一个塑料袋,拿出三碗白米饭放在桌上,对于连两人腼腆笑了笑,把那碗面放在主持的手上。 “两位不用客气,吃吧。念恩你这几天辛苦了,也多吃一点。”主持熟练地用筷子挑起几根面条吃进嘴里。 于连轻轻把怀中和文竹也端起了碗,开始吃了起来。他们这两天吃的都是酒店的饭,大多以西餐为主,现在总算能品尝一下当地的中餐了。 少年夹了一个烧鸡把肉啃干净后,把骨头扔给一旁的金毛,它低头捡起骨头吃了起来,想是骨头味道不错,它吃的很是开心。少年看了喜不自胜,忍不住要伸手去摸它。 “念恩,吃饭的时候不要摸它。”主持说道。他眼睛虽然看不到,但好像对这屋中一切都洞察于心一样,向着少年微微摇头。 少年赶紧缩回了手吐了吐舌头,夹了一块土豆丝放进嘴里尝了尝,满意地点点头:“师父,梁老板这次又只收一半的钱,还说过两天要上门看一下师父。” 主持“嗯”了一声说:“梁老板年前来过一次,送了些蔬菜水果,这次不知道又会送些什么。你待会儿吃完饭后在碗下面放一张钱给他送回去。” 少年应了一声,那金毛吃完骨头,眼巴巴看着桌上的菜直流口水,他便夹起一块烧鹅将肉吃干净后把骨头放在地上,金毛蹭了蹭他的裤脚,低头去吃那块骨头。 “施主可吃得惯这边的菜?”主持已经吃完面,将碗放在桌上向于连两人问道。 “吃得惯,吃得惯。”于连点头不止,这烧鹅肥而不腻,很对他的胃口。 “湖湘地区人民无辣不欢,这里则是很少吃辣,施主吃的习惯便好。”这时收音机传来一声佛号,里面开始有和尚诵经,讲解经书,主持摸索着换了一个台,听着是一个美食节目,里面的主持人正讲解着麻婆豆腐的做法。主持从手腕处摘下念珠,用左手引珠,右手拨珠,一颗颗数着。 三人都是年轻人,吃的也很快,不多时只剩些残羹剩饭,少年在墙角拿出一个铁盆,将那些剩下的饭菜都倒入盆中放在金毛面前,然后起身收拾碗筷。于连也站起身要帮他收拾,少年婉拒了他的帮忙,拿着碗筷出到外面洗干净之后,地上的金毛也吃完了盆里的食物。少年把狗吃的盆一并洗了,又放回墙角,走到床头从枕头下拿出一张千元钞票放在盘中用碗压住,叫过金毛走了出去。 于连将嘴凑到文竹耳边轻声说:“你身上有现金吗?” 文竹摇摇头轻声回道:“之前换好的钱都捐出去了,这几天一直用的手机付款,身上只有几十块钱。” “施主不必如此。”主持放下念珠说:“政府每月给我们不少补贴,我用的很少,周围邻居也很照顾我们两人,不敢再接受施主的钱财了。” “可是......师父过的这么清贫,年纪又这么大了,我有些担心你的身体。像师父这种智者,万一有什么伤病,那可就是世间的不幸了,我们只想留点钱以备师父不时之需,就当是献给我佛如来了。”于连说。 主持微笑摇头:“孔子的徒弟颜回‘一箪食,一瓢饮’也不改其乐,我现在过的比他好多了,谈不上什么清贫。而且施主也不是信佛之人,我佛如来地处西天极乐,又怎会需要施主的供奉。” 第六十一章 恩怨由来已久 于连见他说的坚决,只得放弃打算,耳边听到跑步声,那少年和金毛正往这边跑来,到了门口,少年边喘气边说:“师父,送过去了。” 主持点头说:“那便好,念恩你吃完饭莫跑的这么快。”他的语气很是慈祥,那少年吐了吐舌头应了。金毛吃的甚饱,摇摇晃晃走到于连面前摇着尾巴。于连摸了摸它的狗头,它便走到主持身边蹭他的腿。 主持与这狗也十分熟稔,伸手摸了摸它的毛,脸色微微一窒,将它全身上下都摸了个遍,然后古井无波地坐起身子,向少年道:“念恩,你带着它出去走走,给那些邻居看看,免得他们担心这狗还没回来。” 少年高兴地应了一声,牵着狗绳走了出去。等他脚步声走远之后,主持沉默了半响,开口道:“这狗是两位在哪寻回来的。” 于连将那个公园的名字说了,主持又问:“除了两位,这狗与其他人接触过吗?” 于连正要说没有,忽然想起白泽之前做的事,张着嘴却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如果实在不便相告,那就算了。”主持见他迟迟没有说话,坐在床上说。 夕阳落下,西边天空一片金黄。 “我有一个问题,希望师父能解答一下我心里的疑惑。”这个问题已经困惑于连很久,现在终于忍不住要问出来了:“师父相不相信这世界上有神仙佛祖?” 无论如何,对一个宗教人士问这个问题都是不合时宜的,但主持仍然面色不变,轻叹了一口气说:“信则有,不信则无。” 这个回答在于连的预料之内,他站了起来,看着主持深陷的眼睛问道:“那师父对一些科学无法解释的事情有什么看法。” “科学即是佛法,宽泛的说,可以用来解释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所谓真理也只不过是以目前发展水平而言的真理罢了。”主持淡淡说:“也许科学无法解释的事情只是因为科学还没发展到能解释的程度而已,对中世纪科学启蒙时期的科学家而言,他们也不会相信后世能造出使人飞到太空中的机器,自然用当时的科学无法解释。” “可有些事是完全与我们所认知的科学相违背的,这又该怎么解释?”于连转过头看着文竹,见她没有阻止自己再说,犹豫了一下继续道:“我有个......朋友,他因为某件事想不通跳楼自杀,明明必死的局面,但他竟然没有死成,第二天醒来时,全身上下都像换了一个人一样,面目长相全都和以前不一样了。”他借着朋友的名义说出这件事之后,回想自己经历的种种怪异之事,索性又把王鹏的事也说出来:“我还有个朋友,他用刀剖开自己的胸膛,把自己的心摘了下来。那心能悬浮在半空中,滴下去的血还能变成六合彩的中奖号码,我那朋友不仅没死,把那颗心放回去后反而活的更好。这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用科学都无法解释吧?” 于连说完又坐了回去,缓慢的吐出一口气:“我敢保证,我所说的全是真的,没有半句假话。” 主持数着念珠听完他的话,迟迟没有说话,伸出手将收音机拨回了原来念经的频道,里面是一群和尚在念着《大悲咒》。 夕阳已落,月色初上。外面的天空慢慢黑了下去,摩天大楼也相继打开了灯,这里仍很安静。外面超市的促销声,周围饭店的喧闹声飘进于连的耳中,他们离这里并不远,但声音被墙所阻隔,听在他耳中,就像是来自另一个世界一样。 不知道过了多久,于连几乎可以听到自己心跳声来计时时,主持说话了:“世上之大,无奇不有,科学即是佛法,关于施主所说的两件事,硬要用科学解释怕不能让人信服。施主既然问出这个问题,自己在心中想是已经思虑很久了,到现在都没有得到答案。但施主所言说做都不是一般人,我只是一个小僧,只能用所学所知去解释一切,如果遇到施主朋友这种事,也只能是强行为自己找一个理由,否则心中大乱,佛法道术都救不了我了。”收音机里的和尚们齐齐诵念着佛号,他脸上无喜无悲,手上念珠不停:“有因则有果。你的朋友种下因花,便结出果实。不管是神是佛,是妖是怪,他也只是帮到你朋友,对世上其他人殊无帮助,那么于我们而言,他存在与否则并不重要了。若是其他人得知此事,整日求神拜佛,不事生产,以身求歪法,那么危害更大。” 于连不甘心的问道:“那我怎么......我那些朋友怎么办,难道这种解释不了的事就这么算了嘛?” “你那些朋友年纪多大?” 于连说出了自己的年纪:“二十一。” “人活一世,二十一只能算做起点。你的朋友既然想要自杀,那定是遇到了难解的心结,死过一次的人不会再死,心结也应该解开了。以后便应好好活着,想要明白发生了什么,用余下一生去追求也不为过,虽然未来虚无缥缈,但能找到一个目标也是极好的。”主持知道自己的话大概难以让他信服,叹口气道:“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爱憎会,求不得,五阴盛。一辈子怎么活不是活呢,受苦一生,享乐一世。依我所见,不如找个目标,为之奋斗一生,到老时回想一生,也算是不枉此生了,轮回时必处之泰然。” 于连知道自己的问题对这么一个特殊的僧人来说很难解释的通,微不可察地摇摇头:“那么师父认为,他应该怎么度过一生呢?” “他年纪还太小了,人的一生是很漫长的。” “二十一已经成年了。” “成年只是身体上,心理上的成年是不固定时间的,一般而言,会随着人阅历的增长而趋向成熟。有人年纪虽小,经历丰富,小小年纪便看透尘世。有人活了一辈子,到老还是浑浑噩噩。我虽然不知道你朋友为什么自杀,可照我愚见,他当时经历的仍是不够。但最后,他自己会找到自己目标的。”四周黑了下去,房中光线全无,那窗口射入一束灯光,照在主持的脸上:“这个目标也许如保尔柯察金般宏大而理想,也许像葛朗台般自私而吝啬,又可能和我一样,投身宗教,用一辈子去钻研从没见过的佛祖。但无论怎样,他能找到自己的目标,用一生无悔追求,那就行了。”他看向于连,头微微抬起,在灯光下犹如一个圣人般说道:“你找到了吗?” 于连张了张嘴没有说出话,在心中叹了一口气问道:“施主刚刚问那条狗,想来是知道这狗年轻了许多,不管怎么样,这都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吧。” 主持沉默半响,忽地展颜一笑道:“我修行不够,终究还是入相了。不管它年轻与否,它性情仍是没有改变,我又何必在乎皮相。”他缓缓抬头看着于连:“这狗是在念恩来前半年,我在庙中捡到的,那时它性命堪忧,我讨了些米汤,时时照料,总算把它救活。它小时孱弱,长大后却变的极为聪明,他的年纪和念恩一般大,现在也有十多岁了,依照俗世所记,它也与我差不多年纪了,精力都已经比不上以前。” 他脸上露出些回忆的神色:“我记得在它没来之前,这庙里有很多流浪猫,它们时常会偷些香客们的供奉,我目不能视,也奈何不了它们,后来它们越发放肆,香客刚放下的贡品,转眼间便被它们拿去。万物有灵,按理说这供奉能喂它们也算是尽其用了,但香客们无不愤怒,却没有什么办法,竟成庙中一霸。养了这狗后,它便领着周围居民养的狗与猫群打了几架,猫群不敌,很久都没有再来,它也威望大增,仿佛这一片的狗王一样,有时我牵着它出去,甚至还有其他地方的狗从远处专门跑来找它。” 他一边回忆,脸上浮现了些微笑:“我敲完钟回来照顾念恩时,它便领着群狗出去,一直到月上树梢才回来,这周围的流浪猫也被它们赶的极远,后来它年纪渐大,再也没有精力,但那些猫还是不敢再来庙里偷东西吃,大概也是慑于它的存在。不过......前几天夜里,外面传来一阵狗叫声,它跑到床前舔了舔我和念恩便出去了,后来几天都没有再见到它,念恩急的不行,天天出去找它。附近居民常年喂养它,也有了感情,也去寻找都没找见。我曾听闻有些老狗知自己命不久矣,便会独自寻一地逝去,心中以为它便是这样了。念恩与它从小一起长大,感情之深切难以称量,两位施主能将它安全送回来,我已是感激不尽,何苦执着于它变成什么样。” 一番话说完,他脸色缓和了许多,身子稍微往后一挺,忽然耳边传来一声猫叫,山狸醒了过来。 第六十二章 性恶超凡脱俗 山狸伸了个懒腰,从床上站起来,它刚刚醒来看着有些迷糊,环顾了一下四周,看到于连后才定下神来,慢慢从床头走到床角,然后跳到一旁的折叠床上面,站在最高处观察周围情况。 于连向主持告了声罪:“不好意思,我的猫......”山狸转过头看着他,于连立刻改了称呼:“它醒了。”山狸点点头,在折叠床上纵身一跃,跳到于连身上。它身子很轻,但那折叠床摆放的并不稳当,它跳跃时带起的重量使得床失去平衡,摇晃了一下便倒了下去,将下面放着的箱子撞开,使里面的东西全都掉了出来。 山狸满不在乎的看了一眼,又从于连身上跳下,看了主持一眼,优雅着走出了门。 于连和文竹赶紧将箱子竖起来,他将地上的东西捡起来一看,发现这箱子里面装的全是磁带,这种磁带现在已经非常少见了,上面还用黑色马克笔写着字,他手中拿着的磁带上面写着的便是《红与黑》和《战争与和平》。于连看了看那收音机,主持目不视物,平时应该就是用这个来“看”书的,他不禁有些佩服,将手中磁带放进箱子。再从地上捡起一张《萧月白》端端正正放进里面。 “发生了什么?”主持声音仍然很平静,听不出什么波澜。 “啊,刚刚那只猫不小心把床撞翻,把你的磁带全都倒了出来,实在不好意思,我们现在捡起来。”于连歉意的说。 “没事,放着吧,等念恩回来再捡。” “快捡完了。”于连感觉文竹碰了一下自己的手,转头去看,她手中拿着两个磁带,表情有些奇怪。于连接过一看,表情也变的有些奇怪。 这两卷磁带上面写的是《金瓶梅》与《灯草和尚传》。 “施主可是看到了什么?”主持听得他们良久没有说话,开口问道。 “没什么,没什么。”于连将磁带放进箱子中码好放回原处,又坐回了自己的座位。 三人相对而坐,空气一时都变的安静起来。 “读《金瓶梅》而心生怜悯心者,菩萨也;生畏惧心者,君子也;生欢喜心者,小人也;生效法心者,乃禽兽耳。”主持缓缓说道:“这是东吴弄珠客为《金瓶梅》所作的序文,用以警醒世人。施主觉得他说的是否有理?” 于连认真想了想,叹口气道:“我不知道。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我平时看书时没想那么多,只是看了就行。” 主持点点头道:“这是对的。书中所言只是作者一时之间而已,与其在读之前想那么多,不如直接读了,若觉得不好,不看了便是。以心相论,我问心无愧,又何必解释过多。”他像是自言自语一般边说边点头,最后自己笑了出来:“今天与施主相遇即是缘分,我行将就木,也没什么好送你的,你拿出箱子最里面那卷磁带,就当我送你和那位女施主的礼物了。” “不用,不用,谢谢了,我这......”于连赶紧推辞道。 “中国有句古话叫长者赐,不敢辞,我年纪终究比你大些,勉强算得上你的长者,你便拿着就是。” 于连见他说的坚决,走到箱子前将之前码好的磁带又放了出来,拿出最里面那个,一时有些发愣,他本以为主持会送他们一卷佛经或者名着的,但最里面的磁带竟然是《郭德纲相声选》。他将磁带收好,把那些名着又放进去码好,坐回了座位上。 “我目不视物,平时便是靠这些磁带听书度日。这收音机还是许多年前从故国带来的,想不到现在竟然还能用。”主持叹了口气道:“现在日新月异,人们都用手机电脑,磁带也不是很好买,这收音机更多时候是用来告诉我要时时跟上时代的脚步,只是我年老困倦,实在是有心无力,只能去钻研自己的内心罢了。” 他一句话说完,于连也不知道怎么接话,三人全都沉默了下去。过了一会儿后,于连想起自己刚刚在箱子里看到的书大多都偏向深沉黑暗的严肃文学,开口劝道:“师父,我刚刚看到那箱子里面的磁带,大多都是描写人性黑暗面的小说文学,你年纪这么大,却时时想着剖析人性,关心人类,已经比那些整天碌碌无为和高谈阔论的人好多了。” 主持笑了笑道:“我年轻时若是少看些这类严肃文学,多听些你手中的磁带之类的东西,怕是一辈子会快乐很多。” 于连对他这番话颇为不解,现在中国的文学作品,动不动就要写出所谓人性的丑恶,或是写一些小众爱好以激起人的猎奇欲望,对这种纯放松的东西往往大加抨击,认为其没有内涵,甚至上升到所谓社会责任的程度。长久以往的环境使得于连也认为这似乎是合理的,人们应该多看一些严肃文学,少看快餐类的网络小说,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因此便小心问道:“师父这话是......在我看来,这种严肃文学能赤裸裸的描写人性阴暗面,似乎是对年轻人更有益的东西,以免他们得意忘形。” 主持摇摇头道:“人性的黑暗很多,这是明显存在的事情,写出来当然没什么问题,中国许多所谓作家的小说写的便是这些了。还有外国的许多所谓当代作家也是一样。但他们都错了。把人性黑暗写出来,人们看了,带入生活中的体验自然是感同身受,生活中,人人都会有些不如意,便会有不少人归于人性的贪婪之类老生常谈的话,只觉得自己受到了委屈。 “当然,如果这种书写出来让人家看了觉得大汗淋漓,几乎将自己内心剖出来,这是一种极大的本事。有的作家,能把自己的软弱与不安暴露在别人面前,深刻剖析出自己的不堪与怯懦,这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但仅仅这样未免有些不够,你自己愿意觉得你丑恶至极,那是你自己,与我有何关系,你又哪里来的资格代替上帝审判人类,口口声声说着人类之恶的废话? “人一旦迷醉于自己的软弱之中,就会一直软弱下去,在众人的目光中倒在街头,倒在比尘埃更低的地方(注1)。剖析阴暗面当然是好的,知道错的才能做对,但之后呢?你除了骂句老生常谈的话之外,又能做些什么呢? “只有在剖析人性之恶后,能看到人类伟大的地方,能用笔做刀,使那些为恶之人看到文字时忍不住全身发抖,激励更多的人奋发向上,而不是一味的只能看到人性的恶,这就是真正伟大的作家和伟大的心灵与投机取巧者的区别。但这种作家是很少的,在今天更是凤毛麟角。与其听那些人的废话,不如多看些让自己开心的东西。” 他一口气说完了这些话,似乎连自己都觉得惊讶,摇摇头道:“我说的太多了些。” 这时,外面传来了一声狗吠声,很快,冯念恩和金毛兴奋地跑了回来,冯念恩脸上全是汗珠,在灯光下闪闪发光,像是珍珠般绚烂。金毛一进屋就亲昵的在主持旁边转个不停,来回蹭他的脚。主持微笑着摸了摸金毛,面向于连两人方向道:“今天能与两位相遇,很是开心,但现在天色已晚,寒舍简陋,实在是不好意思再留两位了。” 于连还在回味他刚刚说的话,听了这话站起身道:“哪里,哪里。是我们打扰师父这么久了才对。”他看了一下时间,已经是晚上八点多钟了,不知不觉间,一天就要过去。朝冯念恩道:“小师父不好意思,打扰你们这么久,这么晚了,我们也应该回去了,下次有机会一定再来。”说着与文竹两人退了出去。 那主持慢慢站了起来道:“我来送送你们。” “不用不用。”于连忙摆手道:“你老人家休息一下就好。” 老人执意要送他们,叫过冯念恩搀着自己慢慢走出巷道,将两人送到小区门口才停下。于连和文竹连连道谢,此时也顾不得山狸去了哪里,反正它自己能回家,叫了一辆车,上车时回头看去,只见少年搀着老人站在路灯下,旁边那只金毛蹲坐在地,默默的看着他们。 于连挥了挥手,与那老人告别后,出租车径直往前开去。他看到后视镜中的两人一狗正相互搀扶着往小区里面走去,老人步履蹒跚,一步步走着。他会回到那个阴暗狭窄的小房间中,将自己睿智而光明的思想传递给少年,于连已经迫不及待要看少年长大后会翻起怎样的风浪了。注2。 注1:米兰·昆德拉 注2:这几章的内容有些枯燥,且以对话为主,需要联想的东西很多,以后笔者尽量少写这种颇为费脑的东西。但这几章还是有必要的,于连的内心一直很迷茫,至少要为他找到一个方向。普通人迷茫并没有什么,反正一辈子就这么过了,怎么活不是活呢。但对于连来说,他波澜壮阔的一生才刚刚开始,为他确定一个虽不明确,但至少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战的目标是有必要的。 第六十三章 回程再生事端 弯月当空,霓虹满街。 于连坐在车窗边看着街边的商铺,脑中还在回想着刚才主持说的话,于连以前并没有深度接触过宗教人士,只是小时候与奶奶上香时和庙里的和尚说过几句话,之后他也读过不少小说,对这种人有个大概认知,但今天所见所知,实在是让他震惊不已。一个和尚能说出让他相信科学这种话,实在有些让他难以接受,而且这和尚也是出生在基督教国家,来到这里后反而守着道庙,做着和尚,其中辛苦不言自明。 怔怔想了一会儿,车子慢慢停了下来,于连偏头看去,原来是前方要路过十字路口,司机停下等红绿灯。于连经过司机同意后,将窗户摇下,手伸出外面少许,感受着夜晚城市中的风。他们此时停在路边,旁边是人行道,此时已近夜晚,但人群来往不息,街边的指示牌写着“云咸街”几个字,下面配着英文。这条街略显狭窄,只能勉强通过两辆车,他回头看了一眼,后面的车队很长,视野里面全是车。 一阵音乐声传来,离这街不远处的步行街上,来来往往走着许多年轻人,他们穿着风格各不相同,但有一个统一风格:男的头发打理的一丝不苟,女的穿着则是极为清凉。他们脸上红光满面,在狭窄的街面上摇摇晃晃穿插,还有人在垃圾桶边俯身吐了出来。纵然离着很长一段距离,于连仍然闻到了一股难闻的酒味。 “这里就是兰桂坊了,香港晚上最人多的地方,你们不下去看看吗?”司机从后视镜看着于连说,他的普通话不是很标准,大概看出于连不是本地人。 “不用了,早点回去吧。”于连微笑着回答,他一直对吵闹的酒吧不敢兴趣,极少涉足里面。 “现在来来往往的车很多的,要堵很久咯。”司机双手离开方向盘,从裤子里拿出一根烟放在嘴里正要点上,忽然想起还有人在,悻悻然放下,转而去刷支架上的手机。 于连看了一眼坐在旁边的文竹,她靠在坐垫上闭着眼睛,呼吸声很微弱,也不知道是不是睡着了。 他摸了一下裤兜里主持送给他的磁带,索性将头探出窗户往外看去,之前呕吐的那人已经站直了身体,一旁的男生正递水给她,离他们不远处,两个白人男子正头靠着一起指着他们,脸上露出不怀好意的笑。那人接过水喝了一口,抬头时面朝上面,于连清晰的看见了她的脸,正是不久前被警察带走的敏敏,那男的不断轻轻拍着她的背,灯光照出了他一半脸来,是蔡表辉无疑了,只是那条柴犬不在,不知道去了哪里。 敏敏看样子是喝的不少,一出酒吧就在垃圾桶前干呕了出来。 吐出两滩清水后,她头晕有所缓解,站稳看了一眼四周,眼神迷离的说:“丢,继续饮,今天不回去了。” 蔡表辉连忙扶着她劝道:“你都这样了,别喝了,先回去吧。” 敏敏反手在他脸上扇了一巴掌骂道:“管你什么事,你个废材,什么都办不好,害的我进去差馆,还好意思劝我?”她脚步虚浮,一巴掌扇去使得身子向一边倒去,这一巴掌自然没多大的伤害,反而使她摔倒在地,一旁路过的人惊奇的看着她。 敏敏坐在地上,口中不断骂道:“好啊,蔡狗辉你还敢躲,你快滚,我不想见到你。” 蔡表辉赶紧俯身要搀起她,口中还说着:“是我不对,敏敏你快起来,地下脏。” 但他动作稍慢了一点,一个身影先他一步将敏敏从地上搀起,然后摘下帽子礼貌地鞠了一躬道:“小姐,您小心一点。” 敏敏眼神迷醉,抬头看了一眼,这人是一个白人,于连看出他便是刚刚在一旁的两个白人之一,他的长相勉强称得上好看,彬彬有礼地从口袋中掏出一方丝巾,轻轻擦去她嘴角的残渍,温柔的说:“能见到这么美丽的小姐是我的荣幸,就连您嘴角的残渍都这么吸引人。”说着收回丝巾在鼻前使劲闻了一下。 蔡表辉立刻上前推开他,瞪了他一眼后搀扶着敏敏轻声道:“你没事吧,小心点啊。” 敏敏听罢没有说话,眼睛仍然看着面前那白人,因为酒精的关系,她的脸色很是红润,在路灯的照射下,显得比平时好看的多。 那白人看着敏敏的眼睛,脸上带着微微笑容,忽然走到她的面前说:“小姐,我能请你喝一杯吗?” 敏敏稍微犹豫了一下,点点头说:“好啊。” 那白人随即伸出手向她伸来,敏敏将手臂从蔡表辉怀中抽了出来握着他的手,被他用力一拉,整个身子都靠在了他身上。白人抱着她,眼睛不经意往旁边看去,原先站在他旁边的同伴正对他挤眉弄眼,坏笑不已。白人也颇为得意,抱着敏敏就要走进酒吧,蔡表辉站在原地便显得有些尴尬了。他往前走了几步,用力拉过敏敏,大声朝那白人道:“你有病吧?丢你老母,你咩意思啊?” 白人身高与他差不多,猝不及防被他一吼,明显有些慌乱,正犹豫要不要放弃时,敏敏反手一巴掌直接扇在蔡表辉脸上,将他推开两步指着他骂道:“你才有病吧?我中意跟边个就跟边个,你是我咩人啊?管你咩事啊?” 蔡表辉愣了一下,急道:“他不是好人......” “是咩?同你有咩关系?” 蔡表辉脸色泛红,深吸两口气哄道:“对不住,今天是我的错,但是你不能跟着他,很危险的。” “有咩危险的。”敏敏像是故意要气他一样,索性全身靠在白人身上。白人见状嘻嘻笑了起来。 蔡表辉平时对敏敏言听计从,但今天若真让她跟着这人走了,那么自己颜面尽失倒是其次,他最担心的是敏敏从此就真与他断绝关系。心下一横,不由分说将敏敏拉到一旁,抬脚踹在那白人的肚子上,将他踢翻在地,上前又狠狠补了两脚。那人身高与他相差无几,但没有他壮实,被他踹在地上有些发懵,抬头想向同伴呼叫时,却见同伴早已不知去向。 周围来往的人之前就有注意到这里的,他们的神经被酒精麻痹,见有人打架反而齐声叫好,没有人上前来劝。蔡表辉踢了白人几脚后,听到身后有人叫了声“差佬来了”。回身去看,却只是一个保安走了过来,上前问道:“发生咩事?” 他正要解释,感受到一阵风声,以为是那白人要反抗打自己,急忙回头,那白人正从地上快速爬起,灰溜溜钻出人群跑了。 保安上前见没什么事发生,也不愿多生事端,挥挥手让众人别聚集在这便走了。 于连将整件事情看在眼里,微微摇了摇头,这几个人都好像不太正常的样子,难道是因为酒精的麻痹吗。 蔡表辉赶跑了那人,回头再看敏敏时,她已经靠着墙闭着眼睛坐了下去。他刚刚拉的用力了些,将敏敏头撞在墙上,她本就昏昏欲睡,借着那一撞索性睡了过去。他将敏敏抱了起来,背在身上往外面走去。 没走几步,忽然看到迎面走来一群流浪猫,当先的那只身形瘦弱,小巧玲珑,显得分外可爱,引得周围人都蹲下去看,还有人拿着手中食物喂给它们。于连睁大了眼睛,那是山狸,它之前从主持家里出去后不知去了哪里,原来是又去见自己的部下们去了。 山狸走了几步后停了下来,在周围看了一圈,看到不远街面上停着被堵住不动的车,它也看到了探头出来挥手的于连,朝他轻轻叫了一声。身后的那群猫纷纷上前,将它团团环绕,似乎很是舍不得它走。山狸眼神闪动,先是挡过了一只伸手要摸它的手,然后朝猫群微微摇头,猫群便分散开来,为它分开一条出去的路。山狸起步往外走去,两旁的猫畏畏缩缩不敢上前,但看得出很是不舍,纷纷发出呜呜的叫声。山狸似乎也有些不舍,走的很慢,时不时停下看一眼周围同伴。 蔡表辉背着敏敏正要往外去叫车,却被那群猫挡住了道路,加上一旁围观的人群,本就狭窄的路此时更是水泄不通。他有些烦躁的推开面前的人说:“让一下,让一下。”挤开人群往外走时,没有注意到地上脚,冷不防踩到了一只花猫的尾巴。 那花猫凄厉的叫了一声,从地上窜起,回头就要去咬他。他心中本就烦躁的很,被它一口咬下,只觉得脚上一阵疼痛传来,不由勃然大怒,但面前这么多人,他也不敢使劲踹它,便用脚轻轻将它推到一旁,背着敏敏从一旁绕过,很快就要冲出人群。 花猫觉得自己受到了委屈,又奈何他不得,紧跑两步到了领头的山狸面前,垂着脑袋呜呜不已。众猫全都安静了下来,齐齐看向最前面的山狸。 第六十四章 一路颇不自在 音乐舞曲声声入耳,酒精香烟涌入鼻腔。 蔡表辉刚刚陪着敏敏喝了一些酒,加上刚才与那白人争执时颇为用力,敏敏身上的香水味混合着酒精迷醉的味道涌上他的鼻腔,使他头也慢慢沉重起来,甚至觉得背上不到百斤的敏敏慢慢变沉,几乎要背她不动。将她稍稍往上提了些,他不再理会脚下的猫群,绕了个方向走到街边准备打车。 花猫以为山狸会为自己出头,待在原地没动。 山狸看了看它,又看了看蔡表辉,往他那里走了两步,经过他时,突然爪子一扬,将他的裤子直接抓破,露出里面皮肤。紧接着,山狸对着他那露出的皮肤,又是一爪子。 蔡表辉觉得脚上一痛,往下看去,只见裤子已经破了一个洞,脚上的皮肤赫然露出三道爪痕,鲜血立刻涌了出来。 他痛呼一声,便要一脚踢向那抓自己的猫。 那猫抬起头来目视着他,眼神冷冽,蔡表辉心头一跳,停下了脚,动都不敢动一下。哼了一声,背着敏敏走了。 其他猫见状,顿时鼓噪起来,喵呜喵呜叫个不停,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山狸回头看了一眼它们,它们便强行抑制住情绪,只敢轻轻的叫两声,但还是非常兴奋。 山狸往前看去,只见于连正从车上下来,朝这边走来。它冲着于连摇了摇头,然后再次对着身后的群猫低叫了一声,缓缓往前走去。 那群猫本想跟着它上前,听到它的警告后便停下了,呆在原地看到它跳上于连的肩膀。随后,那只花猫率先离去,剩下的猫便也依依不舍地走了,周围看客见没有稀奇可看,也各自散开走进酒吧,继续自己的夜生活。 于连朝肩上的山狸笑了笑道:“你刚刚去哪了,怎么跑这么远。” 山狸当然没办法回答他,“呜”的叫了一声转过头去,看着不远处打车的蔡表辉两人。于连将之前一切看在眼里,不愿它再与两人有什么矛盾,轻轻摸了摸它的毛上了车。 此时已将近九点,车堵如长龙,那红灯还有半分多钟,后面虽有源源不断的出租车驶过来,但里面不是还有乘客就是还没有下车,间或有司机开着空车来时,看他背着一个醉鬼,连忙将前面的“无客”按成了“有客”。蔡表辉觉得背上的敏敏越发沉重,又不敢将她放下来,怕自己一放松便背不动了,在原地张望许久,仍是没有人愿意载他,不由勃然大怒,直接走到街上拦下一辆车,指着司机正要骂,背上敏敏哼了两声,慢慢睁开了眼睛。 蔡表辉立刻变得甚是温柔,赶紧回到路边将敏敏放下,看着她说:“敏敏你喝的太多了。” “我......我现在在哪?咦,刚刚不是有个外国小哥哥吗?”敏敏探出头环顾四周,她眼神迷醉,口齿不清的说:“他人呢?” “那个鬼佬已经走了。”蔡表辉当然不会说是自己把他打跑的。 “走了?去哪了?”敏敏强撑着站了起来,一阵晚风吹来卷起了她的发梢,将蔡表辉看的呆住了。 “他女朋友来了。”蔡表辉随意找了个借口,脱下外套盖在她身上说:“别着凉了。” 敏敏伸手不耐烦地将他衣服甩开,那阵风将她稍微吹的清醒了一些:“现在去哪?” 蔡表辉捡起地上的衣服说:“回家啊。” “现在就回吗?几点了?” “两点多了。”要是让她知道现在才九点,她肯定是不愿意回去的。 “这么晚了啊。”敏敏沉吟了一下看向他说:“那你现在在干嘛。” “打车,人太多了,打不到车。” “丢,这么晚了还有这么多人。”敏敏骂了一声,甩开他的手臂,摇摇晃晃往前走了几步。蔡表辉小心地跟在她后面,生怕她不小心摔倒。 敏敏脚步虚浮,身子东倒西歪,凑近一辆出租车侧面往里面张望,见里面有人后哼了一声又摇摇晃晃往前走去,一连走了四五辆车,里面都是有人坐着,她开始烦躁起来,踢了踢那车的轮胎骂道:“大晚上还出来,赶着投胎啊。”那司机和乘客吓了一跳,见是一个醉鬼便也没说什么。 她由着性子一路往前,乘客中也并不是全都好说话的,一个女人在车中玩着手机,忽然被她捶着窗户骂了一声,顿时火冒三丈,摇下窗户就要骂回去时,敏敏已经走到前面的车边去了。那女人忍耐不住就要下车理论,却见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凶狠的看着自己,便决定还是算了,将窗户摇了上去继续划着手机,心头还在跳个不停。 蔡表辉轻蔑的看了一眼那女人,赶紧跟上敏敏的脚步。此时她已经到了于连所坐的车前,双手挡住灯光往里面看去,见里面有人,本也只打算骂一声就走了的,但看清楚是于连后,她惊喜的叫了一声,敲了敲窗户。 于连本来在车中抱着山狸,听到耳边声音转头去看,敏敏正向他摆着手。于连也颇为惊奇,刚刚看她还醉着的,怎么现在反而生龙活虎的。他怀中山狸转过身子盯着敏敏,于连本不想开门,奈何敏敏不停敲窗户,他只好摇下玻璃,装作惊喜的说:“在这里又看到你了,你这么快就出来了?” 敏敏脸垮了一下,哼了一声说:“那个醉汉自己把自己喝死的,和我没什么关系。差佬只是把我们带到差馆问一下,就把我们放了出来。”她没把话说完,本来他们的行为可以算的上侮辱尸体罪,但是蔡表辉认错极为诚恳,还为那人捐了一笔不菲的丧葬费用,那醉汉的苦主便没有再追究,由警察将两人批评一番后放了出来。之后敏敏觉得自己受到了无妄之灾,心情郁闷,来到兰桂坊买醉,出来时正巧遇到了于连堵车在这里。 她说完便伸手进去,不等司机出声阻止,将车门从里面打开,径直挤在于连身边笑嘻嘻的说:“现在打不到车,小哥哥你先送我们回去好吗?” 于连看着她一闪一闪的眼睛,苦笑着看向被挤在另一边的文竹。文竹此时已经睁开了眼睛,看了一眼敏敏后,面无表情的说:“随便你。” 于连将怀中山狸抱紧了一些,叹口气道:“那也没办法,好吧,你家在哪,让司机师傅先送你回去,我们自己再走。” 敏敏兴奋地抱着他的手臂,朝那司机说了一个地址。 于连将手臂抽了回来,笑着说:“你少喝点酒......”话音未落,便听到外面传来一声怒吼,蔡表辉站在车外指着他,脸因气氛而通红。 “你他妈干嘛?” 于连正要解释,敏敏忽然一脚向他踹去,口中骂道:“你眼瞎吗?他愿意先让我们回家,你叫什么叫。” 蔡表辉被她一脚踹在肚子上,身子退了两步,脸色由红转成铁青,恨恨的看了于连一眼,拉开副驾驶的门坐了上去。那司机正要说话时,他从口袋中掏出两张钞票扔在车上,冷冷道:“绿灯了,开车。” 司机咽了咽口水,将那钱收了起来,一言不发地往前开去。 一路上敏敏不停和于连说着话,看的在副驾驶的蔡表辉妒火万丈,于连也觉得颇不自在,有一句没一句的答着。敏敏见他兴致不高,却不以为意,像是故意气蔡表辉一样,仍是说个不停:“于连小哥哥你来香港多久了啊,旁边那个是你女朋友吗?” “来了没几天,她不是我女朋友,是我朋友。” “那就好,嘻嘻。”敏敏将窗户稍微打开了一点,任由风吹起自己的头发,指着他怀中的山狸说:“这猫好漂亮,是什么品种的?”说着就要伸手去摸。 此时车子左转,于连便借着力道将身子偏过去挡住她的手,将山狸放在了文竹的怀里。山狸看了一眼敏敏,身子往里面侧了些,使她摸不到自己,整个身体被文竹抱住。 “它是山狸,不是猫,不太喜欢别人摸它。” 敏敏撇了撇嘴,她并不在乎它是什么东西,摸不到也就算了:“于连小哥哥,你还不知道我名字吧?” “我听那小哥叫过你名字,叫敏敏是吗?” “哈哈,是的,我姓陈,叫做陈敏敏,英文名叫allen,你想怎么叫都行。”陈敏敏笑嘻嘻的说,全然不顾蔡表辉那双几乎要喷出火来的眼神。 这里的年轻人大多都有一个中文名,一个英文名,于连已经熟悉了。他已经受不了蔡表辉的眼神了,只巴望着赶紧到他们的地方。有一搭没一搭的和她聊着,她的声音越来越小,很快便听不见了,于连觉得肩头一重,她正靠着自己肩膀睡了过去。 赶紧轻轻拨开她的头让她靠向另外一边,于连长长吐出一口气,副驾驶的蔡表辉见她睡了过去,瞪了于连两眼后便将一直朝后的头扭了过去。 车子开了十分钟后,终于到了他们所在的地方。司机将车刚刚停稳,蔡表辉立刻出去,走到后面打开门将陈敏敏抱起,低声向于连说道:“我警告你别打她主意。”说完又恶狠狠的看了他一眼,抱着陈敏敏走向一旁的居民楼。 第六十五章 偷闲几日便离行 等两人一下车,司机便迫不及待开车向前,连一刻也不愿耽搁,一直开出几百米,转了一个弯不见后面的人后,司机才松了一口气,透过后视镜看了眼于连说:“小哥,你们这关系有点乱啊。” 于连赶紧摆手道:“我和他们刚刚才是第二次见面。” “那那个女仔怎么......” “和男朋友吵架了,故意气他吧可能是。”于连随意找了个理由将这好八卦的司机打发过去,对着文竹歉意的笑了笑,从她怀中把山狸抱了回来。 一路无话,车开了半小时后终于到了酒店,文竹给了司机车费,两人下车走进酒店时已经是九点半,大厅中只有廖廖几人聚在一起聊天,似乎是讨论最近的基金股市。他们与保安打过招呼后坐着电梯回到套房中,客厅里白泽正在看电视,巴布巴普坐在一旁呆呆的看着外面的海面,听到两人进来也只是微微偏头看了一眼,又转过去看海。 山狸一看到白泽便从于连身上跳了下去,转而跳到白泽身上,在他怀里喵呜了两声。白泽静静听完,微笑着点点头,轻轻抚摸着它的毛道:“你做的很好,该尽的责任你已经尽完了,其他的就看天意吧。”言罢看向于连和文竹,仍然笑道:“你们今天玩的还好吗?” 于连和文竹找了个椅子坐下,相互看了一眼后,于连点头道:“还好吧......”他犹豫着要不要将今天见到那个和尚的事情告诉白泽时,文竹已先他一步,将今天遇到和尚的前前后后都说了一遍,并大致复述了那和尚的话。 白泽一边听着她的话,一边用手轻轻抚摸山狸,眼睛微微眯起,听完后笑了笑道:“他的想法并不奇特,只是和他这个身份一对比就显得格外可贵了。” 于连赞同道:“我觉得也是,他的话给我的感觉就像是我上学时候毛概老师讲课一样。” “几百万人的城市,总会有那么几个有趣的人。”白泽淡然道。忽然又像是想起了什么,看着于连微笑说:“说到和尚,我今天得到消息,老道与和尚都做完了各自的事,已经回到了基地里,和尚还问了一下你的情况。” 于连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白泽所说的和尚是指与自己一起去哈市的那位,而基地应该就是他们对山谷房间的称呼了:“这么快?” “他们两人遇到的事情本就不大,这次处理的也相当果决,因此就快了些。” 于连回想了两人当时各自去的地方,和尚是去到医院检查那奇怪的灰雾,道士则是去看那个只用十分钟就从浙江飞回湖南的人。算一下时间,他们来这里已经有十多天了,虽然是把王鹏的事情处理好了,但是被巴布巴普给耽搁住了。于连看了巴布巴普一眼,见他还是坐在那里静静的看着海,忍不住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回去又能怎么办呢,整个部落都已经被那群人杀光,回去之后什么都没有了。 “他是要回自己的部落还是去那个丛林里面?”于连换了个话题,看了一眼巴布巴普问道。 “自然是回到自己的部落,他要为族人跳舞祈求天神收魂。”白泽飘逸的长发被窗户前刮来的风吹起,即使以于连作为男人的眼光来看,他长的仍然称得上非常俊美了,说话时也温言细语,谦谦君子:“至于之后,那是他自己的事了。” “可是这么一来,我们不是要绕很大一个圈吗。” “那也没办法,这是我们的责任。” 这时,于连还不是很懂责任这个词的意思,自然也想不到,这个困扰了他后半生的两个字中包含了怎么沉重的深意。 “责任......”于连喃喃重复了一句,正要细问一下时,耳边响起了一阵铃声,侧头看去,白泽放在沙发上的手机亮了起来,上面是一个陌生号码,归属地写着重庆两个字。 白泽将电视声音调小一点后,接起了电话。电话那边风声很大,那人似乎是在高楼或者山里打来的电话,一个中年人的声音传了过来:“喂,你是这个娃儿的家长是不是?” 他说的是重庆话,白泽便也换上重庆口音回道:“你说啥子?哪个娃儿?” “就是这个娃儿啊,他说他叫李子昂,还说这个电话是他大哥的电话,让我打这个电话就可以了。” “啊,是的是的,啷个了?他为啥子用你的电话?他现在人在哪里呢?” “他走丢了,不小心跑到我们办案的地方来了,身上还有些伤,又不肯去医院,喊我打这个电话。” “没得事吧?他人现在还好不?” “没得啥子大事,他好像也不怕,就是说自己手机搞丢了,让你打些钱过去,要不然我让他和你说?” 白泽目光微微闪动说:“不用了,这个是你个人电话不是,我先给你转些钱过去,他在哪里,我喊人接他去。” 电话那头报了一个警察局的地址后,白泽便挂断了电话,看向文竹笑道:“麻烦你给这个号码转些钱,然后再让和尚或者道士谁去接一下他。” 文竹点点头,什么也没有问,转了钱过去后开始打电话。 于连想起李子昂便是那个小孩,问道:“他怎么了?好像还受伤了?” 白泽摸着山狸说:“可能是那件事难办了些,不过现在有人去帮他,应该也没什么事了。” 李子昂当时选的是去那自称山间游魂的文姓老人那里,于连对那两个老人记忆深刻,当时便觉得让这个小孩一个人去有些不妥,但看他成竹在胸便没有说什么。上次与和尚在哈市时,若不是何夕母亲舍命相搏,他两人还不知道能不能斗得过杨扬,现在看来,他们这些人整日游走在危险边缘,似乎也很不安全。 他正自思忖间,白泽像是看透了他心中所想,摇摇头道:“这种事在之前极少发生,这几年开始,各种妖魔鬼怪出现的越来越多,我们人数终究还是少了些,应对有些乏力。” 于连听他解释,忍不住问道:“就只有你们五个人管这些事吗?其他地方没有人了?” 白泽正要回答,这时文竹已经打完电话,转过头来对白泽说:“和尚和道士说一起过去。” “嗯,这样便很稳当了。”看来白泽对两人的能力很有信心,他没有继续回答于连的问题,站起身来微笑道:“时间不早了,你们早点休息,这几天想要去哪的抓紧去了,我们很快就要出发了。” 文竹和于连也站了起来应了声,白泽点点头,向巴布巴普说了两句话,他便起身进了自己的房间。巴布巴普面无表情地经过于连时,于连看到他眼角似乎含着些泪。 一夜无话。 第二天早上,于连睡到自然醒起来时,才刚到八点钟,清晨的阳光射在他的脸上,海风带着咸湿的空气从玻璃中的空隙中穿透过来。于连伸了一个懒腰,他这一夜都没有做梦,一觉睡到现在,精力充沛。他起身洗漱完之后走出房间,文竹和白泽的房门都紧紧闭着,也不知道是出去了还是还在睡,只有巴布巴普的房间半开半闭。于连透过门的缝隙看到他正坐在窗外看着大海,也不愿打扰他,自己走出套房,来到楼下餐厅,拿了些早饭吃了起来。 正值春节假期,餐厅这时人并不很多,之前那个抱着孩子的母亲正给小孩喂粥吃,那小孩一边吃一边睁着大大的眼睛四周乱看,看到于连时突然停了下来,手指着他咿咿呀呀的说了些什么。那母亲自然听不懂她的话,用纸擦了擦她的嘴,给她戴好帽子,走到大厅坐着电梯回去自己的房间中了。小孩一直看着于连,直到电梯门缓缓关上,她才像想起来什么似的,摸了摸肚子叫了人生中的第一个字:饿。 于连一顿饭吃完,拿出手机给文竹发了个消息,他走出酒店,漫无目的地在周围瞎逛。等到快九点时,文竹从酒店走出,两人叫了个出租车开到了市区中。这一天没有遇到什么奇怪的事情,文竹买了些衣服和化妆品,又给于连买了一件t恤,两人一路在市区中逛到晚上,吃过晚饭后回到了酒店。 一连几天,两人都是结伴出行,这城市并不大,几天时间已经足够将主要景点都去过一遍,这样过了几天后,终于到了离开的日子。 第六十六章 千米高空遇新人 这天下午六点,一行四人带着一只山狸坐了两辆出租车,从酒店退房后直奔机场,安检完之后开始登机,中途还要在新加坡转机,才能在第二天中午到澳洲。 四人从商务舱入口进到机舱内,此时里面座位空空,白泽领着巴布巴普坐到位置上,自己便坐在了他的旁边。于连和文竹则是分开坐在前后靠着窗户的位置上,于连虽然之前与和尚去哈市时坐过飞机,但这次毕竟是出国,路途遥远且跨越大洲。他还从没有出国过,小时候上网常听人说听说国外事事都好,连乞丐都是平和的,长大后有了见识,知道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加上这么多年也看过不少新闻,心中自有计较,对那些人的话也就不以为然了。 但第一次出国,心中难免有些紧张,四处看了看,陆续有人走进舱中坐好。 文竹坐在他身后,似乎是看出了他有些紧张,拍了拍他的肩,给他递过一个口香糖,于连道了声谢接过吃了,果然稍微缓解了许多。 过了一会儿,从门口上来了一男一女,经过巴布巴普时,那男人似乎有些惊讶,多看了几眼,还是女人推着他往前走,坐到了于连前面的座位上。两人坐下去便开始打闹,互相咬着耳朵说些悄悄话,他们看起来都挺年轻,应该不超过三十岁。 在这个时代,女生的年纪往往不能用外表看出来。 女生身材很不错,将近一米七五的身高前凸后翘,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看着他们,于连也想起了自己在学校读书时的时候了,那时他还不用整天为催款电话而忧愁,每天有着用不完的精力,偶尔也和那时的女朋友花前月下,现在回想,虽然只是短短一两年,在他印象里却像是前世一样了。 很快,机舱里就坐满了人,于连旁边上来一个黑人,他坐在位子上对于连笑了笑,便将后背翻下去,把安全带系上后,开始划起了手机。于连透过他放在腿上的登机牌看到他的名字叫赫苏斯·安东。这个名字有点意思,于连心里想着,偷眼打量了两眼,这人面目端正,以黑人的审美来看,长的算是非常英俊了。 飞机在八点左右起飞,要到第二天晚上八点到墨尔本,然后几人还要再飞去xn,又得几个小时,路程虽说不上艰辛,但也十分之漫长了。 九点,飞机已经升高在天边,从窗边望下,只见下方大海连绵如袈裟,零星群岛似珍珠般点缀其上,随风不停翻动。远望天空,群星闪耀,宇宙像是一张广阔无边的银幕,密集的恒星组成了银幕中的像素,二十多年的生活犹如电影般浮现天空,亲人、朋友、同学,一张张已经开始有些陌生的脸在银幕上演绎着他的生活...... 就在他逐渐沉醉下去时,耳边忽然听到了一声低低的笑声,是他前排那男生发出的,这笑声将他拉回了现实,偏头看去,那男生将嘴凑近女生的耳朵,指着机舱上方的电视笑着说:“你猜他骑的那匹马和我养的那匹比谁快一点?” 女生将膝盖上的书合上,抬头看了一眼,摇摇头道:“不知道。” “肯定是我那匹快一点,每天好吃好喝的供着,跑不赢的话看我不宰了它。” 因为路途漫长,空姐在征得众人同意之后,便在那电视上放了一部名为“澳大利亚”的电影,此时电影主人公正骑着马奔腾在澳洲广阔的大地上,激昂的音乐与漫天的黄沙构成了一个绝妙的剪影。男生不禁感慨了一声:“那个时代的生活才真的叫做生活,现在的生活可真无趣啊。” 一旁的女生看着他说:“你这话什么意思?和我一起很无趣吗?” “不是,不是,不是说你,我只是觉得现在的生活每天都按部就班,没什么新意。”男生摆了摆手说。 女生将书放在了前面的桌子上,看着他,眼中颇有些玩味的笑:“那你觉得怎么才有新意?” “反正这样每天上下班没意思,就算我每天只要上三个小时,那也得去到公司才行,下班之后不是和你逛街就是喝酒蹦迪,虽然比其他人的生活好像丰富多彩了一些,但总觉得很无趣。如果我能生活在维多利亚时代就好了,那个时候刚刚探索完世界,从一个大洲去另一个大洲得坐船几个月甚至几年,到地方时人的心情才显得格外激动,不像现在,最多一天就能飞到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路程还是一样,只是心情却完全不一样了。”他坐直了身体,越发健谈起来:“那时候没有那么多所谓的法律约束,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对了,福尔摩斯也是那个时代的人吧,虽然他是个虚拟人物,但不也说明了那个时代的丰富多彩吗,不像现在,死气沉沉的,没什么意思。” 那女生听完了他的话,眼中的笑意更深了,想了想后说:“维多利亚时代,也就是1837到1901年,差不多是清朝道光十七年到辛丑条约签订的那一年,嗯......你祖上是山西人是吧?” 男生愣了一下,点了点头答道:“是,我祖父是山西人,我们是后来移民的,怎么了?” “道光十七年山西大旱,人相食。山的东边,潍县马刚造反,死人无数。1901年的辛丑条约就不说了,你要是生活在那个时代,从开头到结尾,看来都不是那么好过的。” 男生张了张嘴,脸色有些涨红,强自争辩道:“那也不一定生在这里,我是说在英国。” 女生点点头,想了想道:“那也有道理。” 男生哼了一声便转过头继续看电影,女生却又伏在他耳边轻声说:“那时英国虽然世界无敌,号称日不落帝国,但工厂里天天都会抬出新鲜女工和童工的尸体,也许上帝会保佑你是工厂主吧。” 男生偏过头看着她的脸,皱着眉头似乎立刻就要发作,看的于连暗暗发笑,那女生也看出了他的窘迫,揽住他的胳膊笑道:“你干嘛,和你开个玩笑。”说着在他脸上亲了一下,男生脸色变缓和了下去,哼了哼将她腰揽住,看着电影不再说话。 那女生头枕在他肩上,头发被他手压住,转过身拉出头发,正好对着于连的眼睛,女生对着他眨了眨眼睛,又将头转了过去枕在男生肩上。 于连不懂她为什么会对自己眨眼,也不想懂,侧头看见身旁的黑人不知道什么时候睁开了眼睛,嘴角带着隐隐约约的笑,见于连看过来,他抬手略指了指前面的男生,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于连点点头没说话,那黑人自来熟一般凑近他,轻声道:“你好,我叫赫苏斯·卢锡安·安东,你叫什么名字?”他的普通话带着些北方口音,很是正宗。 “我叫于连。”于连握了一下他伸过来的手,他这几天吃好睡好,精力也很足,一时睡不着,便和这黑人聊起天来。 他自称是西非洲一个小国家酋长的儿子,长大后来到北方留学,去年已经毕业,但一时舍不得学校里的同学,便又玩了半年,过年时同学们各自回家过年,他也觉得甚是孤独,正好父亲给他与另一个部落的酋长订了一门婚事,便趁此机会回国完婚。他的哥哥,也就是将来酋长的继承人在澳洲留学,因此先去澳洲看望一下哥哥,在那里玩些日子之后再一同回去。 于连听罢,结合自己这些天看书学的知识,大致想了一下。非洲许多国家虽然已经是现代国家,但国家的权力并不集中在中央政府手中,还是有许多偏僻地方残留着部落民族,这些地方大多既穷且乏,因此国家也不想去管,将权力交给各个酋长,每年给些钱财物资,只求他们名义上认同国家便行了,看来这个赫苏斯就是生活在这样一个部落中。 于连趁着电影结尾的黑屏打量了一下他,见他全身穿着不菲,应该不是什么穷人,不然也坐不了这里的位置,笑了笑说:“那你从没见过你的新婚妻子吗?” 赫苏斯摇摇头:“没见过,也没必要见,我只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不会叫赛娜吧。”于连看着他身上的某游戏标志,便开玩笑道。 “当然不是,我只是中间名叫卢锡安而已。”赫苏斯也笑了起来,他们的关系拉近了些,又相互聊了些其他话题,大多都是关于他自己的,于连倒是很少说自己的事情,只稍微提了句自己是出国探亲,其他的没有多说。 两人聊着天打发着时间,赫苏斯很是健谈,一路上说个不停。 飞机飞了几个小时后停在了新加坡樟宜机场,加满油后又上了些客人,一路飞往澳洲。到了中午十一点左右,终于到了澳洲,于连和赫苏斯挥手道别,转头看到白泽正从空姐手中接过一直放在托运舱中的山狸,四人叫过一辆车开向酒店,下一趟转机去xn的航班在第二天八点,他们便有些时间在当地游玩半天。 一路无话,在酒店休息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八点,几人再上飞机到了这个国家最大的城市。 第六十七章 生杀之柄不自出 奥利弗最近总是心神不宁。 来到楼下的酒吧,在吧台点了一杯自己平常喝的最多的白兰地后,他冷漠的看着里面随着音乐摇晃的人影,接过酒保递来的酒一饮而尽。 一杯酒下肚后,那种心绪不宁的感觉略微好了些,他将衬衫的纽扣解下最上面两颗,使自己的呼吸更加顺畅。抬头看去,眼睛瞬间变得犀利起来,叫过酒保指着身后的电视大叫道:“见鬼,为什么酒吧里会有这个?你是新来的吗?” 酒保回头看了一眼,笑着回应道:“哦,先生,我确实是今天新来的,这是我们老板指定要放的,她认为这是属于新时代的大发现,也正是因为这个,您今天的这杯酒只需要付一半的钱。” 奥利弗一把抓住他的手说:“我他妈不想看这个,赶紧把这该死的原始人换掉。” 酒保抽回手,皱起了眉头:“先生,如果您已经喝醉了的话,我建议您感觉出去醒一下酒。” “我他妈的只喝一杯,怎么可能醉!” 他正要破口大骂时,电视上的女主持人接过了摄像机,将镜头对准了摄影师,酒吧吵闹,她的声音听的不是很分明,但幸好下面配有字幕:“奥利弗,你能帮这位老人站起来一下,然后告诉他他孙女一定会安然归来吗?” 酒保见他愣在原地,便也回头去看,电视上的奥利弗表情有些不自然,但仍带着笑意说:“好的,本加先生,上帝会保佑你的孙女的,我们也会尽最大的能力帮你寻找你的孩子。”随后,他接过了摄影机,将镜头对准另外两人,他们一个叫乔乔,一个叫凯文,都声称自己一定会帮这个叫奥塔本加的老人找到他的孙女。 酒保看看电视,又看了看吧台前的奥利弗,眼中露出好奇的光芒,正要开口询问时,一个窈窕的身影拿着一个酒杯走了过来,她走到近前,向酒保使了个眼色,他便将电视关上退了回去。 奥利弗仿若未闻,一个劲的喝着杯中的酒,那身影在他身边坐下,用酒杯轻轻碰了下他放在吧台的酒,然后将杯中酒一口饮尽。奥利弗转过头看了一眼,这是一个长相妖艳的女人,她头上戴着一方黑丝,黑发黑眼,穿着高贵,气质优雅,正笑吟吟的看着自己,嘴唇微启时,他似乎闻到了一股香风:“奥利弗先生,这个小酒吧因为有您的光顾而显得分外荣幸。” 奥利弗看了她一眼又低下了头:“是吗?凯文太太,如果您是来故意讽刺我的,那么还是算了吧,我不需要别人的讽刺就已经是个废物了。” “不,奥利弗先生,你是一个聪明人,不然也不会考到最好的大学了,我只是好奇,是什么样的打击,会让一个几个月前生机勃勃的年轻人变成现在这样?”凯文太太眼神灵动,正看着他火红的头发。 “也许您的丈夫已经告诉过您了。” “他什么都没有跟我说过,只是说你们这一趟在非洲有了很大的发现。” “那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 “可是昨天你在吧台指着电视和两个朋友聊了很久。” 奥利弗一杯接着一杯,已经喝到有些不省人事,他眼神开始涣散起来,大着舌头说:“哦?夫人,您在监视我吗?难道我和什么人说话都需要向您解释一下吗?” “当然不是,我只是好奇罢了。”凯文太太并没有被他咄咄逼人的口气吓到,仍然微笑着说:“你知道的,我丈夫最近总是不回家,和你们电视台的记者朱迪,还有那个亚洲人乔混在一起,虽然他总说是为了工作,但作为一个妻子而言,内心总是有些敏感的,希望你能理解一下。” “哼。”奥利弗从鼻子哼了一声没有回话,又拿起一杯酒一饮而尽。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们应该是一行四人去到非洲的,现在他们三个人都升职了,而就你一个却辞退了工作,这让我不得不好奇你们在那里的遭遇。”见奥利弗眼神不善的看过来,凯文太太摆摆手说:“当然,这一切都要凭你的意愿,如果你愿意告诉我的话,我会很感激你的。” 奥利弗抬眼看了一眼这个女人,她还不到四十,即使是生育了两个孩子,她的身材仍然保持的极为不错,黑眼睛中满是隐晦的深意,见他看来,她往后捋了一下头发,露出白皙健康的脖颈。即使头脑昏沉,奥利弗还是觉得自己身上某个地方恢复了神采。 “你知道自己的丈夫是个什么样的人吗?”奥利弗又喝了一杯酒后开了口:“他是一个虚伪的恶人。还有那个朱迪与乔,他们三个人给别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却还能在电视上谈笑风生,实在是太不要脸了!”借着酒劲,他将自己这些日子以来的苦闷全都向面前的女人倾诉了下去,黑人,河边,小蛇,尸体。 噩梦般的场景犹如一条毒蛇,顺着风飘进他内心,将他曾经开朗的心窗逼地关闭起来,直到今天才略微打开了一个缝。 他顺着这条细微的缝钻了进去,起初,这条细缝很狭窄,因为他还残存着些许理智。随着酒越喝越多,他的愧疚战胜了理智,将自己心中的不安与谴责全都释放出来,这条缝便越开越大,终于,所有的秘密变成翻滚的洪流,一同涌向那条细小的缝隙,冲破屏障,流出无边无际的大海。 这时的他终于体会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快感,因为之后,小窗将再度关上,下一次打开时不知道会是什么时候了。 ...... 奥利弗揉着眼睛醒过来时,发现自己正脱光衣服躺在一张床上,四周看了一眼,确定这不是自己的房间,他赶紧起身看了一眼,周围并没有他脱下来的衣服。努力回想了一遍,昨晚他还清醒时,只记得自己在酒吧,碰上了一个女人,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女人,女人,凯文太太! 奥利弗从床上跳了起来,还没等下床,门口突然传来一阵巨大的喧嚣,然后一个身影快速地冲进了房间,一拳打在他的脸上。 “奥利弗,请你解释一下现在是什么情况。”说话的是凯文,他满脸怒气,脸被气的通红。凯文太太穿着内衣内裤站在他身后,那股所谓的优雅气质早已不见踪影,只剩下惊慌无措。 “我我我,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奥利弗跳下车,却发现自己全身上下一丝不挂,慌忙扯出床单围住自己的下半身。 凯文的脸色愈发不善,他掏出一个u盘说:“我估计你们想不到我会在卧室里装摄像头,你昨晚做的一切都在这里面,你说该怎么处理。” 奥利弗惊恐的看着他手中的u盘,期期艾艾说了几个字,完全不成语句。凯文看着他的样子,忽然叹了口气,在一旁的沙发上坐下,半响后语气萧索的说:“你走吧。” 奥利弗先是一愣,然后反应过来,将床单裹在身上,起身朝外面逃去,路过凯文太太时看了她一眼,见她眼神幽怨,却一刻也不敢停留,冲出门跑上大街。此时正是上班之时,凯文住的地方虽然偏僻,但跑出一条大街后,路上行人多了很多,有人看到他这奇怪的造型,都在指指点点不停,还有人拿出手机拍照,奥利弗捂着脸,往前乱跑,不小心撞在了花坛上,痛的直哆嗦。 身边一个声音道:“你没事吧?”奥利弗抬起头来,看到一个相貌英俊的男人,穿着教士服,含笑看着自己。奥利弗羞愧难当,摇了摇头,辨清方向后跑回了家。 回到家中他才长呼出一口气,整理了一下心情,翻开衣柜找出衣服穿上后,平复下心情打开电脑,看到了一封一小时前的留言,是他的朋友鲍勃和吉姆:“奥利弗,昨天你说的要把在非洲的事全都告诉我们,我们待会就来,还带了些叶子,你等着我们。”他躺在自己的床上,想起前天在酒吧把自己在非洲的事说了一半,但怎么也想不起昨天什么时候说过把后面的事全都告诉他们了。 不过这也无所谓了,他听到“叶子”两个字,只觉得浑身发热,心痒难耐。几个月前,因为良心受到谴责,第一次尝试这个东西后,他就一发不可收拾。 不一会儿,鲍勃和吉姆两人就到了,三人一见面,吉姆就迫不及待地拿出那被称为“叶子”的大麻,三人相继点上,很快屋中便弥漫了一股酸臭的味道,像是一坨发臭的猪油。三人吞云吐雾,奥利弗只觉得自己魂灵都飞到了天上,半梦半醒间看到鲍勃拿出一团纸包打开,里面是纯白的粉末,他神秘的说:“这是我新搞来的东西,是一个亚洲人便宜卖给我的,咱们试一下。” 说着他掏出烟盒撕开,将锡纸打开,挑了些粉末放在上面,用打火机的文火慢慢的烤,三人凑近一起,深吸了一口气...... ...... 凯文与太太相对无言,良久的沉默着。从窗外看到奥利弗跑过这条大街,一个穿着教士服的男人从街角转了过来,许是感应到这边的目光,他朝凯文看来。凯文看了他一眼,关上窗户,走到太太身边,将她一揽入怀,亲了亲她的头发,低声道:“谢谢。这个秘密希望你能永远保存下去。” 他的手开始不老实起来,屋中只能听到急促的喘气声。 朱迪从衣柜中走出,捡起地上散落的衣服,看都没有看两人一眼,径直走出了房间,昨天奥利弗的癫狂让她有些难以忍受,掏出一根烟点燃后,看着天上冉冉升起的太阳,叫过一辆出租车往前开去,经过奥利弗家楼下时,楼上燃起了熊熊烈火,吞噬了整个楼层。 出租车飞驰向前,很快消失在这条大街上。 第六十八章 他乡再遇有缘人 一觉醒来,于连拉开窗帘,阳光洒在他的脸上,入眼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木,现在正是南半球的夏天,市公园的大树长势喜人,公园独有的鸟儿发出快乐的鸣叫,仿佛在唤人早醒。 于连隐约听到一阵警笛的鸣叫,似乎是某个地方有事发生。他打开窗户,从八楼的窗台向外看去,更远处的高楼大厦挡住了他的视线。相比于隐约的警笛,身后传来一声带着困意的猫叫才更让他清楚身在何方,回头看去,山狸面目不善的看着自己,原来是阳光照在它的身上,打扰到了它的睡眠。 这些天来于连也知道了,山狸很是嗜睡,平时若是无事也能睡十四个小时以上,有时站在他肩膀上也能睡着,也不知道它是怎么保持平衡。把窗户关上,窗帘拉上,于连走到床边,摸了摸山狸轻声道:“你饿不饿,要不要给你带点吃的?” 山狸眼睛都没有睁开,只是哼了一声,肚子发出猫科动物特有的“咕咕”响声,于连知道它还要再睡,不再打扰它,轻轻走出房门。 这个酒店和他之前住的布局差不多,也是一个套房,出去是一个大厅,文竹正坐在沙发上看着手机,面前的桌子上摆着一张当地的报纸。于连拿起一看,全英文报纸,他也看的不是很懂,摸摸鼻子放了下去,看向文竹道:“白泽他......” “他早上就带着巴布巴普出去了。” “啊?这么早?有说去哪里了吗?” “不知道,大概是去找那个电视台了吧。” “他没叫上你吗?” “叫过了,那时你还没醒。” 于连又摸了摸鼻子,昨天刚到这个城市,他就迫不及待去看了歌剧院,来回路程很远,再到酒店时已经是凌晨,就多睡了一会儿,看了一眼墙上的钟,现在才到早上七点半不到,只得感慨一句白泽出去的太早了些。 坐上沙发,就着阳光透过窗帘的剪影偷眼看着文竹,于连发现她真的挺好看的,脸不尖不圆,眼睛不小,鼻子不大,皮肤白里透红,这一看便移不开眼睛,心中不由想起了那个只穿着内衣内裤的模特来了,相比之下,两人都很好看,而且性格很像,没有惺惺作态,都是很冷静的女性,也不知道杨雪衣现在在哪...... 这是他又一次想起杨雪衣来,正出神间,文竹开口道:“看够了就去吃饭,你难道不饿吗?” 于连啊了一声赶紧站了起来,老脸一红说:“我......我在发呆,不是故意看你的......” 文竹将手机放下站了起来:“走吧,一起去,我也没吃,白泽说他要中午才回来,反正没什么事,在周围逛一逛吧。” 两人结伴下到一楼,这酒店的早餐都不合胃口,两人只得出去大街上找到了一圈,幸而这周围居住的华人不少,好不容易找到一家中餐馆,这里还在卖包子,两人花了三澳元买了四个包子分着吃了,站在店前讨论着要去哪。 店主是一个高大的中年华人,烫着一头卷发,虽是女人,但身高和于连相差不多,见两人是生面孔,听到两人说的是中文,便好奇问道:“你们是华人吗?” 于连将包子一口吞下肚子,笑着道:“是的,我们是来旅游的。” 店主也笑道:“也对,现在正是春节假期。怎么样,老外的早餐还是吃不惯吧?要我说,还是得咱们的包子才解饿。” 于连点头说:“是的,烤面包确实有点吃不惯。” “那玩意儿有啥好吃的,甜不拉唧的,你别看我这虽然贵,但你三澳元吃的饱饱的吧。”这包子确实分量不小,因此店主也有底气,刚刚忙完了一波,包子也卖的差不多了,暂时没什么生意,她便倚着门仔细打量了一下于连和文竹,笑道:“小哥哪里人?” 于连说了一个南方省份,那店主惊喜道:“啊,老乡!好久没见老乡了!春节和女朋友来旅游?周围这些地方都玩过了吗?” 于连看了一眼文竹,见她没有表示反对,想起她之前让自己别徒增麻烦,暗自吞了吞口水道:“这是我同学,不是女朋友。”说到女朋友时声音小了些,然后转过话头说:“不过周围好像也没什么好玩的。” “那边有个皇家植物园,是免费的,里面还不错,有兴趣可以去看看。”店主又指向东边道:“学院路那里有个圣玛丽大教堂,也还可以。”也许是很久没有说中文了,和于连聊天让她有种相见故人般的特殊情感,有人来买包子都顾不上,交给一旁的店员,自顾自地上前拉着于连的手道:“还有歌剧院,澳洲博物馆,都是挺不错的,小哥都没有看过吧?” “没......没有。”于连被这个有些自来熟的阿姨拉着往前走了两步,只见她又从货架上拿起两个包子递给自己。 “你这么大个子,两个吃不饱,再多吃两个,算阿姨请你的,小老乡。”店主脸上笑成了一朵花,在这异乡见到家乡人总归是有些亲切的,说着掏出手机还要加于连的微信,于连知道自己身份特殊,只得以没有带手机搪塞了过去。 店主可惜了两声,又拉着他说了许多话,越聊越投机,原来两人不仅仅是同一个省份,更是同一个县。店主六年前因为女儿上大学来到澳洲,后来丈夫因公殉职,也因此获得了永久居留权,靠着抚恤金开了这个中餐馆,早上卖早餐,晚上做烧烤,虽然累了歇些,生意倒也还行。只是她来的时候年纪大了,英文学的甚是艰难。 来吃饭的华人行色匆匆,这里和国内有两个小时时差,用手机联系国内的亲戚终究是不太方便,平时也找不到可以聊天的人,现在好不容易看到一个县的老乡,眼睛几乎眯成了一条细线,嘱咐他待会儿下午逛完了一定得来这里吃晚饭。 正听到店主说现在生意不好做时,从店铺里走出一个年轻女子,她戴着帽子,身上穿的很清凉,正闷着头走出店铺,那店主看到了,叫住了她:“你急着出去干嘛,先来看看这小哥。” 那女子抬起头道:“哎哟你干嘛啊,我赶时间呢。”说着抬头看了一眼于连,忽然惊喜的叫道:“是你?” 于连也认出了她,正是在飞机上坐在他前面座位的女生,当下微笑道:“是啊,好巧。你是阿姨的......” “我女儿。”店主见两人认识,笑的更为开心:“她中文名叫陈英,你们可以认识一下。” 陈英看了眼于连身后的文竹,笑着伸出手说:“没想到我们还挺有缘的。” 于连握了握她的手,只觉得她手柔若无骨,入手润滑,赶紧抽了回来道:“是的,哈哈。我叫于连,这是我同学文竹。” 陈英又去与文竹握罢手,看了一下手中的表,跑了几步后回头挥手道:“下次有机会再见时一起吃饭哈,我有事先走了。” 店主一把拉住她的手,让她一个趔趄,瞪着她说:“你跑那么快干嘛,这么大了还没个男朋友,一天天的到处疯玩,这小哥是我小老乡,你今天带他到周围逛一下。” “妈,我真的有急事。” “有个屁的急事,这次回来你必须找个男朋友,大学毕业两年了还天天浪荡,都不知道你一天到晚在干些什么。昨天刚到家,现在就急着走,你急着投胎啊。” 陈英似乎是很急,脸上冒出了些许汗珠,但又拗不过自己的母亲,眼睛转了几下,实在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只得妥协道:“好嘛,小老乡,走嘛,我带你到处逛逛。” 于连赶紧摆手道:“不用了,太麻烦你们了,我自己随便看看就行了。” “哎哟,你别客气,我一看到你就想起家里那些人来了,这么多年没回去,也不知道家里怎么样了。孩子她爸去的早,留我一个人在这,这孩子又不听话,天天往外面疯跑。”说到后面竟有些伤感,眼中就要落下泪来。 陈英赶紧靠着自己的妈妈说:“哎呀,妈,这在大街上呢,你这样别人还以为你受什么欺负了,好,我今天一定带你的小老乡好好逛逛行了吧。”说罢转向于连,向他连眨了几下眼睛,让于连想起了前天在飞机上时,她也对自己眨眼。 “那我就不客气了嬢嬢,慢些晚上回来尝哈你的手艺。”于连用家乡话称呼店主,让她笑得更加开心,反而推着于连和陈英往前走。 “早点回来,晚上我请这两位小老乡吃饭,顺便也好好问下家里现在怎么样了。” 陈英毫不见外地拉着于连的手一起往前,文竹则默默跟在后面一言不发,走到拐角处时,于连回头看了一眼,店主还站在店前,见于连看过来,她挥了挥手。 第六十九章 重重远洋唯为亲 陈英带着于连和文竹转过街角,确定母亲看不见了才停下,面向于连,双手合十道:“小哥,不好意思,我是真的有急事,这次没机会,下次再带你玩好吗?” 于连本来也没打算让她领着,听罢笑道:“不用了,你去忙吧,我们自己随便逛逛就可以的。” 陈英往他身后看了一眼,见文竹也略略点头,想了想道:“要不然我加一下你微信,等我忙完了就带你们玩一下。” 于连正要拒绝时,身边一直没开口的文竹上前一步说了声:“好的。”然后拿过手机扫了她的手机,她的头像是一个卡通少女捧着书在读,于连想起飞机上的一幕,不由会心一笑。 添加完微信,几人走到路边等红绿灯时,陈英好奇的看着两人问道:“你们是情侣吗?” “不是。”文竹先开口道。 陈英点点头,又看了看于连,眼中浮现出那种独有的调皮神色,转了转眼珠道:“你们待会要去什么地方?” “没有什么特别想去的,走到哪就是哪吧。”文竹答道。 “要不然......和我一起去玩一下?” “你不是有急事吗?” “是有事,但也不耽误。而且说不定你们也可以帮得到点忙。” 文竹和于连相互看了看,反正现在没什么事,索性就跟着她一起去好了,况且因为飞机上遇到的事情,于连对她印象还蛮不多的。 正好这时来了一辆出租车,几人上了车一路朝前开去,车上,陈英向两人解释了一下自己为什么这么急:“我这次回来就是赶着参加我好朋友的婚礼,昨天到这里有点晚了,今天又多赖了一会儿床,所以这么急。” “这边的婚礼都是早上就开始的吗?” “一般都是中午。” 于连看了一下时间,这才早上八点多钟,离中午还很久:“这里离婚礼举办的地方很远吗?” “远倒是也不远,转两条街就到了,只不过要防备一下。” “防备?” “我这个朋友要结婚的对象比她大了二十岁......” 于连等着她后面的话,她摇了摇头,沉默片刻后叹了口气道:“她还有一个谈了八年的男朋友。两人从高中开始,一直到大学,然后一起出来留学一年后,两人分手,现在她要和其他男人结婚。而她的前男友又不是一个体面的人,前些日子从别人得知这个消息,特意从国内赶了回来,也没有和别人联系,到底有什么企图很难说清,防备点一些为好。” 她说的话很清楚,但里面透露的信息很模糊,却也让于连明白了其中的利害,他不想对这件事说什么,只是点点头说:“你们是害怕他在婚礼上捣乱吗?” “是的,我朋友一家专门从国内赶过来参加她的婚礼,她老公又是当地知名的企业家,还会有专人录像,这种事她很难和别人说,只能拜托我帮忙了。” “嗯......”于连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卷进这件事中,虽然不至于惹出什么大麻烦,但毕竟也是家长理短,自己不好掺合进去,可现在已经上了车,陈英在这里,也不好直接拒绝,免不了有些左右为难了,想了想又道:“他们是因为什么分手的,如果是和平分手的话,应该不用这么小心吧。” “出国之后一切都很难,两个人在国内还有熟悉的人,国外什么都的靠自己,他们家里也都不是很富裕,对他们的支持也很有限,平时还得自己做兼职赚钱当学费,慢慢的就把激情磨没了呗。而且她前男友又是个无所谓的性子,对什么事情都不在乎,久而久之两人吵架越来越多,感情慢慢淡了。后来遇到这个老公,家里很有钱,她家里人一致要她和前男友分手,加上那段时间一直吵架,两人就分手了。” “那你朋友怎么和现在这个老公认识的?” “她老公做的是铁矿石出口,你也知道这里出口的最大地方就是国内,所以就找了个家教给孩子教中文,就这样处上了。” “他老公还有孩子吗?” 这时车子转了一个弯,已经能看到马路尽头处的大公园和矗立其中的高大教堂了,教堂两边的路鲜花围绕,许多人正在上面忙碌不已,公园外的停车处也停了许多豪华的车子,出租车驶到近前停下,陈英给过车费之后边下来边说:“有两个孩子,大女儿十六岁,小儿子四岁。” “这相差的有点大吧。” “大女儿是和他第一个妻子生的,小儿子是和第三个妻子生的。” 几人下了车后,一个穿着西装的黑人迎上前问了陈英几句,看过她的邀请函后放几人过去。 她似乎与周围人都不是很熟,也没和人打招呼,带着两人绕到教堂后面,进到一个小型的停车棚中,这里面都是亚洲人面孔,一旁的墙上挂着一个大红色横幅:祝安德鲁·福斯特与梁小蓝新婚快乐。下面则用一行细字标注着:佛山亲友团。这满满的中式风格差点让于连以为现在是在国内。 陈英站在门口踮着脚看了几眼,忽然一个声音道:“阿英你来了。”于连往旁看到一个脸上画着淡妆的年轻女子迎上前,抓着陈英的手,埋怨道:“你怎么现在才来。” “早上起的有点晚了,现在不还才九点嘛,婚礼几点开始?” “十二点。” “嗯。”陈英左右看了看,低声道:“他来了吗?” “不知道,没看到他人。”梁小蓝也将声音压低,朝于连和文竹两人看了眼,把陈英拉到一边,附耳道:“这两个人是谁?” “是我妈的老乡,我想着就我一个人也有些麻烦,还是得找人帮帮忙,你放心吧,他们前天和我在飞机上一起来的,绝对不是你前男友的卧底。”陈英的脸上带着隐隐的笑意说。 梁小蓝脸色微红,点点头没说什么,正要给她交代一下时,一个白人少女骑着单车来到停车棚前,下车之后看都没看众人一眼,径直走向那女子,用英语大声道:“我爸叫你。”说完后掉头就走,听到身后有人窃窃私语,她又转过头指着人群道:“管好你的中国亲戚。”她将“中国”这两个字咬的特别重,然后骑上单车开走,再也没有回头。 人群中一个中年妇人走上前,拉着梁小蓝道:“阿蓝,这人是谁?” “妈,你别管了,到时候会有人带你们去教堂就行了。” 陈英笑嘻嘻上前说:“阿姨,这是你女婿的女儿,算是你外孙女了。” 妇人点点头皱眉道:“那她怎么不上来见见我,那么大声说什么呢?外国人都这么没大没小的吗?” 梁小蓝急着要走,将手从妇人手中抽出,走到于连两人面前微微鞠躬道:“麻烦两位了。”然后又交代了陈英几句话,急匆匆走了。 于连注意到,她从教堂后门走进去时,向两边正在交谈的男方来宾欠了一下身子,那两人对视了一眼,左边正抽着烟的中年人看着她的背影,碰了碰旁边男人的手,示意他看过来,在他耳边轻声道:“真是年轻啊。”然后两人一起发出低低的笑声。 停车棚这边,人们不断地聊着天,他们都是女方的亲戚,人数不多,只有十一二个,有人坐在临时摆放的椅子上,头发散乱,像是一副刚睡醒的模样,角落里还有一个人正抱着一个小女孩倚着墙玩手机,见又有人来,抬头看了一眼又低了下去。 那女孩扎着双马尾,肉嘟嘟的脸分外可爱,她正闭着眼睛睡觉,对周围嘈杂的环境毫无反应。 陈英皱眉看着这一切,忍不住问那妇人:“阿姨,你们是什么时候到的?” “昨天凌晨的飞机,半夜到的这里。” “到了就一直在这里吗?” 妇人默默点了点头。 “难道没让你们住在酒店?这么多人在这里是怎么睡的?” 妇人叹了口气道:“没事,孩子的婚礼重要。” 旁边一人打着哈欠道:“昨天一点到机场,坐了两小时车到了这里,然后男方家的人就消失了,一直到七点才来人说十二点开始婚礼,八点给了几个面包吃。这婚结的,新娘不累,我们才累。” 妇人陪着笑道:“阿叔,对不住啊,他们这边就是这个样子,那人不是也过来过嘛。” “你女婿是过来过,看了一眼就走了,和谁都没说话。四阿公想给人家一个红包,我们一边叫他一边走,停都没停一下。” “人家可能没听见......” “怎么可能没听见,就是不想过来罢了。”阿叔轻轻叹了一口气:“我们倒是没什么,大不了今晚就走,就是可怜了阿蓝,嫁过来这么远,人家还使些眼色,以后受欺负了我们娘家人也没办法。刚刚你那个外孙女过来,鼻子都翘到天上去了,我们这么多人,她一个招呼都没打,以后阿蓝怎么管得到她。” “不会的,这边法律很健全,没事的。”妇人只得安抚道。 阿叔没再说什么,深深看了妇人一眼,迈步走到一边,与其他亲人讨论婚礼结束后什么时候回家的话题。 妇人站在原地沉默了片刻,进到车棚去安抚众人情绪,陈英带着于连两人走出来,她掏出手机说:”这就是我朋友的前男友,叫做彭兴,你们看到了先把他拦下来再通知我。“ 手机上是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他们依偎在一起,脸上都是幸福的笑容。 第七十章 喜宴高台唱哀歌 到了上午十点左右,来宾愈发多了,公园过道都堵满了车子,当地警局也来了几辆车在一旁维持秩序,将那些懵懂的游客好言劝到一边,一切只等着中午的婚礼开始。 于连被陈英安排守在北门,这公园虽大,但教堂就在正中,视野也开阔,来来往往的人一眼便能看到,他莫名其妙被安排了这么一个活计,却也没有多说什么,安安静静坐在一旁的椅子上,留神观察着周围来人。 自从新生以来,他的视力和听力都得到了极大提升,记忆力也好了许多,来往人群虽多,他还是能在很远的地方看清每个人的脸,与那张照片上彭兴的脸一一相对,并没有相符合的,久而久之便有些松懈下来,眼睛虽然在盯着,心中不免想着自己的事情来了。 巴布巴普和白泽一去不知所踪,难道他们已经找到了那个支持人吗?如果真的当面看到了她,巴布巴普又会怎么办?他想到巴布巴普那骇人的身高,必然是人群中的焦点,隔着好远就会被人给认出来,那事情可能就不会那么顺利,再说了,认出来又能怎样呢?按照巴布巴普当时的说法,开枪打死吉塔的人是那个亚洲人,这种幕后人员可不像主持人那么好认。 他胡思乱想之时,耳边忽然听到一阵脚步声,转头去看,只见一个白人保安耳朵上戴着一个蓝牙耳机,正一边跑一边说着什么,似乎是在找人,风一般的从于连身边跑过。于连没有在意,仍旧坐在椅子上看着来往人群,过了一会儿身后来了一个人,脸上甚是焦急,左右望了一阵,瞧见于连,他忙迎上前说:“帅哥,你看到一个小女孩了吗?” 于连已经认出他就是车棚里抱着女孩的那人,赶紧回道:“没见过,怎么了?” “我孩子跑不见了,这异国他乡的,真是急死人了。” “你别急,不见多久了?我叫人过来帮你找。” “半小时了,她说要出去玩,我就把她放出去了,出去之后不见了,去哪了真是。” 于连安慰了几句,正要招手叫保安过来,眼角撇到之前跑过去的保安又跑了回来,两只手一只跑着一个小孩,头上满是汗水。那丢失小孩的人眼前一亮,连忙迎了上去,保安也顺势停下,轻轻将两个小孩放在地上,手撑着膝盖不住喘气。 两个小孩都只有四五岁的年纪,一男一女,小女孩自然就是那人的孩子了,小男孩肤色棕白,一头微卷头发,看得出是一个混血儿。 “你干嘛去了,急死我了。”那人向保安道过谢后,抱起了小女孩责备道:“我上个厕所你就不见了,万一被鬼佬抱走了你就变外国人了,太调皮了。”然后轻轻打了两下小女孩的屁股:“不准再跑了。” 小女孩被他打了两下,不觉得多痛,更多的是觉得被他拍的痒痒的,反而嘻嘻笑了起来,嗲声嗲气的说:“刚刚有个阿哥教我唱歌。” 那人抱着小女孩回头走去,边走边说:“唱的什么啊,唱给我听一下。” “不行,待会儿唱给姐姐听。” 两人走远,那保安将气喘匀,还没说话,地上那小男孩也显得格外兴奋,左右看了看,这两人他一个都不认得,也不管那么多,抱着保安腿兴奋的说:“我学了一首中国歌。” “是吗?那真不错,但是,小歌手先生,我们现在得先去见你的父亲了。”保安将他抱了起来,向于连点点头后走进教堂。 等几人走掉之后,于连坐回椅子上,一直等到十一点多时,陈英和文竹才从其他方向走过来:“见到彭兴了吗?” “没有。”于连摇摇头。 “那我们走吧,婚礼快开始了。” 陈英领着两人从大门走到公园外面,这里人群聚集,周围停的都是豪车,梁小蓝和一个中年男人站在教堂前面的台上正在说话,底下的人都看着他们。 “我很开心能和身边这位美丽的女士一起共度余生,同时也要感谢瑞德神父同意我们在这里举办婚礼。我的朋友们,我的一生都是敬奉上帝的旨意,今天的钱财也都是上帝给予的光荣,让我们在今天一起祈祷,为祂带来的美好生活而祈福......”婚礼的男主角,矿石大亨安德鲁在教堂前滔滔不绝。对于一个合格的商人而言,任何时候都是做生意的好时机,因此这个婚礼也是他借此联络旧友,邀请和物色新的合作伙伴的机会,再加上妻子这个华人的身份,也许会让他的出口生意更加好做。 下面众人不断附和着他的话,时不时有人说出些话逗得大家满堂大笑,眼看着就要到了中午十二点,于连身边一个女方娘家大叔忍不住低声说:“这说些什么呢,快到十二点了,不好错过吉时啊。” 佛山结婚时大多会提前选定一个吉时,以免不误时辰,他这话一出,周围娘家人纷纷点头,已经有人拉过梁小蓝的母亲说了这事:“阿嫂,你女婿说个不停,千万别错过吉时。” 但梁小蓝的母亲也颇为无奈,结婚前虽然让女儿与女婿说了要在十二点结婚,但她收了女婿家许多彩礼,又想着让家里的儿子毕业后来这里找个好工作,不敢提太多要求,怕引得女婿不满,反而得不偿失。只得宽慰旁人说:“没事,他们外国人不信这个,再说了,吉不吉时都是我们那边的,这里和我们那里查着好多个时辰呢。” 周围娘家人见她态度这样,也不再多说,幸好安德鲁说了一会就停下,众人松了一口气,走进了教堂各自找了个地方坐下。神父已经在此等候多时了,因为之前耗费时间较长,教堂也不能长久的只接待他们,神父主导了两人的宣誓之后,众人便移步公园外面几百米外的酒店,至于交换戒指以及抛花,就在那酒店中进行。 来到酒店后,这里早已经摆好了豪华的自助餐,许多于连叫不出名字的豪华红酒和海鲜琳琅满目的摆放在桌子上。 女方的娘家人早上只吃了些面包,现在已经是饥肠辘辘,只是碍于吉时没说出口,现在看着这么多食物,个个拿着盘子上前将盘子装满,坐在桌子上大快朵颐。 于连早上吃了几个包子,现在也不觉得多饿,胡乱拿过几个水果吃了,靠在柱子上观察着周围。这时的防卫已经明显的松懈下来,因为最重要的教堂宣誓仪式已经过了,接下来的就是新婚两人自己的事,不涉及上帝了。 到酒店大概十分钟后,和谐的音乐响了起来,众人齐齐看去,新郎安德鲁春风满面地站在台上,微笑的看着大厅的红毯尽头,梁小蓝与一个中年男人相扶着走上前来,两边的人都让开了一条路。 梁小蓝身着白色婚纱,身材与婚纱极为契合,补过妆后的她更显得青春靓丽,艳色无双。在婚礼上的女人便是最美的。身旁那人是女方亲伯伯,代替父亲,搀着梁小蓝走向新郎,新郎迎上前,接过梁小蓝的手,一起走上台上,此时台下众人一起鼓起掌来。 安德鲁从服务员手中接过戒指盒,将其轻轻地戴在梁小蓝的无名指上,然后再由女方交换戴上。接下来音乐声又变了,人们让出一条通道来,一男一女两个小孩慢慢走上前,男孩手中捧着一朵鲜花,女孩则是拿着一个装满花的花篮,两人年纪相仿,都是五六岁的年纪,正是最可爱的时候。 两人摇摇晃晃走上红毯,面对众人的围观,女孩脸上带着些羞涩,只是低着头笑个不停,却也不忘抓起篮中的鲜花洒出去,男孩则自信满满,抬头挺胸走上前去。 相比于刚刚仪式感十足的婚礼,这两个小孩的出现引起了人群的一阵阵呼声,人们都发出了友善的笑声。这两个孩子委实太过可爱,引得人们不断发笑。 于连看到这两个就是之前被保安找回来的两人,女孩是梁小蓝娘家带来的,男孩自然就是安德鲁的儿子。 他身边挤满了人看热闹,周围是一群中年白人男子,他们聚在一起,举着酒杯打量着台上的两人,边看边凑在一起说些什么。一个穿着白色西装的男人笑着说:“安德鲁是一个真正的男人,这是他的第四任妻子吧?” 他对面的一人说:“是的。你们看那边,那是他第一任白人妻子生的女儿,红毯上那个是他和第三任黑人妻子生的儿子。” 周围几人抬起头,看着台上的梁小蓝,再看看那个小女孩,脸上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 红毯上的两个小天使也已经走到新人近前,男孩将花递给安德鲁,兴奋的脸上渗出些许汗珠,大声说道:“爹地,刚刚有个大哥哥教了我一首中文歌,让我唱给你们听!” 安德鲁知道自己这个孩子有惊人的语言天赋与表现欲,将花递给梁小蓝,微笑着说:“是吗?那你就唱吧。” 男孩点点头,看了看身旁的小女孩,两人目光相视,一齐唱了出来,让人意外的是,他们唱的不是歌,而是一首粤语童谣: “鸡公仔,尾弯弯,做人新抱1甚艰难。 一人离家千万里,阿嫲卖女到外国。 夫家年老色又衰,大我不止二十载。 只为屋企细佬仔,就要阿女远远来。 挤在车库难准出,不顾哥嫂跨洋海。 跨洋海,唔得顶,两家自来唔认得,仲有乜嘢2相识情。 来时辛苦为女仔,只为归去钱伴身。 来又难,回去易,阿爷阿嫲生的好样女,嫁俾做老嘢3好阴功4。 好阴功,活着难,不如苦命落阴间! 人话阴间条路难,我睇好过阳间条路几艰辛。” 注1:新抱:新媳妇。 注2:乜嘢:什么。 注3:老嘢:老头。 注4:阴功:可怜,凄凉。 第七十一章 束束白光笼诸客 两个天使般的小孩唱完了歌,各自嬉笑着跑下红毯。女孩找到自己的爸爸,扑上前去笑个不停,但她等了许久也没等到有人将她抱起,抬头一看,父亲和其他亲戚们面沉似水,尴尬地互相看着。 陈英是最先反应过来的,她先是鼓了两下掌,然后低声对周围女方亲戚说:“他们听不懂,大家先鼓掌,其他事后面再说。”此时男方的亲戚朋友们全都不明所以地鼓起掌来,有人还夸张地做出点头的动作,似乎是还在回味不已。 一个保姆样子的黑人女性一把抱起小男孩,吻了吻他的脸,凑在他耳边说了几句鼓励的话,更让他脸色兴奋,环顾四周,只觉得自己像是做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一般,高兴地手舞足蹈起来。 反观女方亲属这边,经由陈英提醒,咬着牙拍了几下手,随即放下,目光复杂的看向台上的梁小蓝和身旁梁小蓝的母亲。 刚刚两个小孩唱的是粤地的童谣,只是其中句子已经被人改了,以梁小蓝为主人公,讽刺自己的母亲为了钱将她“卖给”大自己二十多岁的老头子,其中提到亲戚的遭遇,更是让他们感同身受,但无论如何,现在是梁小蓝大喜的日子,众人虽然不知道为什么那两个小孩会唱那种歌,仍然保留了一丝冷静,只想等过了婚礼之后再说。往台上看去,梁小蓝脸色也不好看,只是作为主角,尤其是在旁人都听不懂的情况下,她只得忍住心中不满,强颜欢笑地与安德鲁聊着什么。 但他们可以无所谓,当事人并不这么想。梁小蓝的母亲脸色铁青,几步走到小女孩的父亲面前,向着女孩怒声道:“谁让你唱的?” 那女孩本等着父亲的表扬,却被她这么一呵斥,当即吓了一跳,小脸一瘪,眼泪顿时就流了下来,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说什么,只是扯着父亲的裤脚,整个身体都依偎在他身上。而他的父亲面色也很是难看,看着她阴沉的面庞,心中焦急。他自然也不知道谁让自己女儿唱这个,也能理解梁小蓝母亲此时的心情,狠下心抱起女儿,不管她脸上泪水,问道:“囡囡,谁教你唱这个的?” 女孩本只是低低的啜泣,以为父亲会安慰自己,却不曾想到他也逼自己说话,泪水流的更多,呜呜哭道:“是一个阿哥......” 就在这时,四周传来一声惊呼,众人转过头看去,只见身着白色婚纱的梁小蓝正要向后抛出鲜花时,竟直直倒在台上,人事不省。安德鲁吓了一跳,赶忙过去抱起她喊道:“蓝,蓝,你怎么了?” 梁小蓝的母亲见女儿倒地,再也顾不得女孩要说什么,飞似地跑了过去,抱着女儿喊了几声,但梁小蓝毫无反应,就在要叫医生过来之时,两行殷红的血从梁小蓝的眼角流了下来。 与此同时,于连心中忽然感到一种强烈的不安,脸上微觉湿润,抬手摸了摸,手上一片血迹,抬头看去,只见这酒店本来豪华的天花板上,不知什么时候布满了红色的血滴,正一滴滴往下掉落在宾客们的脸上和身上。 众宾客之前被梁小蓝忽然倒下所惊,此时才反应脸上不知什么时候有了血,惊呼一声,胡乱抹去脸上血迹,场面瞬间乱做一团。 一时之间,女人的惊呼声,男人的怒骂声,小孩的哭闹声以及之前的音乐声一同响起,嘈杂之余还带着阴冷诡谲的气息。于连环顾四周,迎上每个人惊恐的目光。然后,厅中的所有灯在瞬间被关上,音乐也停下,人们被这异常的景象所震,一时都忘了叫喊,厅中便只能听到小女孩的哭闹声。 在这死一般的寂静中,本来开着的窗户像是被风吹过,十几扇窗户一下子全都被关上。之前的大厅虽被关上了灯,但外面正是白天,阳光透过窗户照了进来,也不显得多么阴暗。此时,窗户被关上之后,随即罩上了一层黑色的暗帘,那阳光竟然一丝都透不进来。 整个大厅瞬间暗无天日,再也不见一丝阳光,连那哭泣的小孩也被这奇异的情景所震,一时忘了哭泣。 本就寂静的大厅便再也听不到一丝声音,人们只能感到自己的心脏在抑制不住地狂跳。 于连深吸了几口气,待眼睛逐渐适应了黑暗之后,左右看了看,后面几步是陈英和女方的亲戚,她们面露惊恐之色,紧张地东张西望,却也不敢高声叫喊一声,生怕黑暗中有什么东西出现要了他们脆弱的生命。 陈英也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但她却不像旁人那般惊恐,强自镇静着摸索着周围,左手轻轻往前探出,想要清楚自己周围都是什么,右手紧紧攥成拳握着,手指关节已经发白。于连正要过去安慰之时,耳边传来一阵微弱的气流,急忙抬头去看,原来不知什么时候,文竹已经站在了自己身旁,与她眼神对碰之下,两人慢慢凑在一起。 “很奇怪,可能是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文竹将嘴凑在于连耳边用极轻的话说道:“你刚刚有什么发现吗?” 她的嘴凑在于连耳边轻轻说话,轻柔的空气传入耳中,于连不由得心神一荡,很快就回过神来严肃道:“什么都没看到,不远处就是教堂,外面全是人群,我们先等等,静观其变。你先联系一下白泽看他能不能过来,我觉得有什么事也不是我们两个可以解决的。” 文竹点了点头,蹲下身子藏在他身上,慢慢从身上掏出手机,正要打开解锁之时,一阵阴风不知从什么地方吹来,引得人们一阵惊呼。随即,本来摆放在桌上的酒杯和果盘被这风吹倒掉在地上,发出呜咽沙哑的鸣叫,吓得周围几个人哇哇大叫不停。 在这大叫声中,一个阴森的声音从不知什么地方响了起来,是一个男人阴沉的念着一首诗:“夜华难鉴情人心,误将姻缘错牵人。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诗做的怎么样众人已经无力分辨了,他们听着这声音一会儿从前,一会儿从后,忽而在左,猛地在右,四句诗句,是一个男人在四个方位念出来的。于连凝神细望,纷乱的人群阻隔了他的视线,而黑暗中,人对光源更加敏锐,四处一望,除了惊恐的人脸,再也看不到一点光源。 如果不是录音机在放的话,难道真的是人在念吗?可是这么短时间,怎么可能会有人在四个方位念出一首诗? 就在于连摇头告诫自己不能心急,要冷静下来仔细观察时,更加不可能的事情发生了。 大厅正中间,一个发光的物体正从地上缓慢升起,在其逐渐上升的过程中,整个大厅中人群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人们张大嘴巴,双目圆瞪,仿佛看到了什么极其罕见的事情一样。于连随着人们的眼光往前看去,也不由得双目圆睁,脑中如同一个炸雷般响个不停。 缓慢上升的不是什么东西,而是身着婚纱,嘴边残留着红色血迹的新娘梁小蓝。在这黑暗到不见一丝光明的厅中,梁小蓝的身体就像一个圣洁的水晶,发着微微的圣光升到了空中停了下来。与此同时,原来乐队所在地的钢琴也响了起来,虽然没有人坐在上面,但却诡异的响起了“婚礼进行曲”欢快的音乐,在这种环境中平添了一丝恐怖的气息。 “通过我主......”之前念诗的男声再次响起,这次用的是英语:“进入痛苦之城。通过我主,进入永世凄苦之深坑。通过我主,进入万劫不复之人群。没有人能逃脱命运的惩罚,就像是没有人能逃脱地狱的审判一样,我们沐浴在万能的光辉下,祈求宽恕我们的原罪。在这里,你们所有人,都将作为养分,为圣洁的光辉再次照耀大地贡献自己的力量。” 忽然,男人的声音猛地严厉起来:“不管是贪婪的......” 这句话说完,天花板上落下几道光,照亮了厅中几个人的身影和他们惊恐的脸,其中就有新郎和梁小蓝母亲。而在那个男声说完之后,他们的脸由惊恐变成了麻木,眼神失去了光彩,整个人如同木人一般呆呆站立着。 “还是色欲的......”天花板上又落下了更多的光,将许多人的身影照亮,和之前一样,被光照到的人神情立刻变得麻木起来。 “抑或是傲慢的......”这次照到的是几个站的与于连等人最远的老年白人。 “不管是嫉妒的......”几个衣着华丽的妇人被照到。 “还是暴食的......”几个身体肥胖的人被光照耀。 “还是懒惰与暴怒的......”这次照到的是一个穿着随便的白人男子和婚礼司仪。 在这犹如宣判的声音中,大厅中的人一个接一个的被光所照,变得呆若木鸡。当这男声落下时,厅中只有两个人没有被这光照到了,正是于连和文竹。 两人一前一后站着,从那束光开始亮起时,于连就发现自己无论如何都动不了,身体像是被焊住了一样,想要张口说不出来声,想要移动迈不开腿,只有头和眼睛能动。于连费力往旁边看去,只能用余光看到文竹的衣服,他心中略略定心,正要寻求方法自救时,那声音猛然间停了下来。 一束强光穿透天花板,从外面射进来,将整个大厅照的耀眼无比,在这束强光的中心,一个身影从天而降,落在大厅中间。 于连心中一喜,难道是白泽赶了过来? 眯着眼睛凝神看去,他的心随即落入了谷底。 这人正是之前陈英给他看的,梁小蓝的前男友,彭兴。 第七十二章 恶承众人劣性根 头上有密封的天花板,地上则是实心的地面,彭兴就这么赤裸裸的出现在于连面前,犹如一个幽灵般轻轻落在地上。 彭兴环顾了一圈室内,看到人们都呆滞着双眼,像是失去了灵魂一样,他没有再说话,只是抬头看了一眼半空中的梁小蓝,眼神复杂,似乎有千万句话要说,但终于还是没说出来,只是暗叹了一口气,走下台来到于连的面前。 彭兴直视着于连的眼睛,又朝他身后的文竹看了许久,缓缓吐出一口气说:“你们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于连想要张嘴说话,却发现无论如何都说不出话来。彭兴挥了挥手,于连发现自己好像能动了,这才喘出长长一口气,但也没有急着回答,只是警惕的看着他。 “我很好奇你们,两个没有灵魂的人,身上却流淌着鲜活的血液。”彭兴似乎没有期待于连的答案,也不等他回答,自顾自地走到旁边呆滞的陈英面前。他站在黑暗中,伸出手去触摸陈英光洁的脸,陶醉般地在她脸上轻柔地抚过,而那本来照射在陈英脸上的光也如同活物一样,顺势爬了过来,将他伸出的手臂照亮。 于连和文竹从发现自己能动开始,就站在了一起,两人稍稍往后退了一步。于连不由自主地握住了文竹的手。 文竹轻轻捏了捏于连的手指,示意他不要紧张,然后靠着于连低声说:“白泽正往这边赶来。” 于连这才略略心安,默默站在一旁,等着彭兴的下一步举动。 彭兴的手臂被照亮后,脸上更显得陶醉,似乎全身心都陷进了某种美好中。这束光从他手臂开始往上延伸,慢慢爬上了肩膀、胸口,然后停在了他的头上。接着,如同一道闪电劈过,这束光飞快地在整个大厅中转了一圈,在于连的视野中慢慢融入了之前照耀着梁小蓝的光中。 “我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想我的,如果我被你们想成是一个恶魔或者垃圾的话,我心里还是觉得很不是滋味。我自认为不是一个天使,我的最初目的不是出于拯救他们这些人,而是存了报复的心思。但事到如今,报复的快感却远不如我想象中的那么强烈,而拯救他们的心思却越发明显了。” 彭兴自顾自的说着话,他的表情变的轻松起来,左右环顾一圈后,走到一旁的酒桌前,搬起来一张大桌慢慢走回来。经过周围人时,他小心翼翼地闪过,生怕将别人擦伤,将桌子放在于连和文竹面前后,他笑了笑,又去搬了三张椅子。 将两张放在两边,自己坐在一个椅子上面,又想了想,拿了一瓶红酒和三个酒杯过来,每个酒杯上都倒了些酒,最后自己调整了一下因做这些事而微喘的呼吸,轻轻擦去额头上细细的汗珠,微笑着做了一个请两人坐下的手势。 于连看着他的一系列举动有些不明所以,不敢轻举妄动,正要和文竹交流一下时,文竹已经拉过椅子坐在了上面,还将彭兴倒的酒拿了过来。于连见状也拉过椅子与文竹坐在了一边,接过文竹递来的酒杯后,他快速看了一眼,不见酒杯里有什么东西,也不敢松懈,警惕地盯着彭兴。 彭兴举起面前的酒杯晃了晃,看着鲜红的酒在杯中摇晃,待酒摇晃停下后,他举起酒杯抿了一口,闭着眼睛感受了一番,叹口气说:“果然是有钱人,婚宴上的自助餐都是极品葡萄酒。”说罢看着两人微笑道:“你们不喝吗?” 于连心存警惕,摇了摇头说:“我不会喝酒。” 彭兴微笑着没有说话,将整杯酒都喝进嘴里后,赞叹似的地出一口气,看着两人良久,忽然起身,拉过身边一个穿着华贵的妇人。还没等于连出声阻止,彭兴猛地将她衣服全都扯了下来。 于连和文竹霍然起身,彭兴伸出手虚空一按,于连便发现自己全身上下只剩下眼睛能动。他不知道后面文竹的情况,心中焦急万分,耳边听得一阵笑声,目光转向前面时,看到了那个赤裸的妇人,心中吃了一惊。 原来这妇人身体赤裸,手上、腹部和大腿都遍布着密密麻麻或深或浅的伤口,有的刚刚愈合不久,还隐隐有着血迹,有的则是很早之前留下来的,已经只剩下浅浅的红痕,若不是于连视力异于常人,恐怕都不会发现。 除了这些伤痕之外,她的身体不同地方还有着许多纹身,左胸上纹着一个背生双翅的天使,右胸则是一个露着獠牙的恶魔。 看着这个妇人,于连沉默了下去 说罢,彭兴又指向不远处的陈英:“她为了能去世界各地旅行,和不同的富二代约会。用着他们的钱,心里却看不起他们,给人希望,又在别人充满希望的时候不辞而别;与人许诺,可自己一次也没有实现过。” 彭兴的语气仍旧平稳缓和,于连却从里面听出了一些异样的味道。这时,彭兴已经走到了梁小蓝母亲的身边:“而她,你也知道了,只是因为一些钱,便将女儿嫁给了一个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的人,甚至这个人还有过三个前妻。” 于连这时发现自己又能动了,他拉着文竹的手退后了两步,看着彭兴说:“你到底想干嘛?” “等一下你就知道了。”彭兴笑着说:“先让我介绍一下你周围的人。”说着又从旁边拖过了一个白人男子:“这个人,在网上发表各种各样的种族歧视言论,并对黑人、黄种人极尽侮辱,半夜往华裔邻居家扔下水道堵塞的粪便,却在第二天热情的为他们叫家政公司,帮他们搬东西,笑脸相迎。然后晚上又在白人社区辱骂他们,乐此不疲。” “而他们的华裔邻居,对白人各种跪舔,以各种各样的谣言诋毁自己的祖国。 “还有这个,网上骂人,扬言女人都应该呆在家里不要出来,否则被强奸也怪不得别人。” “这个,吸毒。” 彭兴一连介绍了许多人,脸色也奇异的兴奋起来,这时,文竹打断了他:“难道这么多人里面,就没有几个正常的吗?” “正常的吗?当然有。”彭兴继续笑着,拉过一个呆立着的十七岁左右的少女说:“她,学习成绩一般,也没什么大奸大恶,有时还会做一些义务劳动之类的事。这应该算的上正常人了,可是,她追星,花了很长时间积攒着父母给的零用钱,然后拿去买一个根本不认识她的明星的演唱会,然后从里面获得巨大满足,这算正常吗?” “还有他,一辈子浑浑噩噩,家庭一般,生活一般,结婚生子,默默无闻,不抽烟,偶尔喝酒。可到今天仍是一文不值,除了家里人,根本不会有太多人注意到他。” “可现在不一样了,有一个机会!”彭兴的声音猛地高亢起来,脸也因无以复加的兴奋而涨的通红:“一个无以伦比的机会!他、她、他们......”彭兴飞快的指向场中呆立的人群:“都将有一个机会,脱离或悲伤,或愤恨,或碌碌无为的人生,变成一个真真正正为自己而活的正常的人!” 面对着如此兴奋的彭兴,于连反而愈发不理解,正要发问时,感觉手中一阵力度传来,往旁边看去,文竹脸色微微发白,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她只觉得喉咙发痒:“你是说......这些人都会变的‘正常’起来?” “是的,在今天之后,他们以前的种种污秽将会消失,重新变成一个‘正常’的人。一个不追星,不出轨,不碌碌无为的人,一个和我一样的正常人。” 文竹握着于连的手越发紧了起来,身子也略微向他那边靠了点,但此时于连并没有注意到这些,他已经被彭兴说的话完全震撼到了。 第七十三章 抽身欲走人已至 “想象一下,全世界所有人,没有奇怪的癖好,关心自己周边的环境和人,而不对周围人的私生活感兴趣。不发表对他人的恶言,不探究明星的八卦,只在乎他们的作品。遵守全世界共同的道德准则,不做犯法的行为,不要求别人的帮助,却又在力所能及的时候帮助到陌生人。这样的世界会不会比现在好很多?” 彭兴这时已经冷静了下来,细心地为被他刚刚脱掉衣服的几个人重新穿上,甚至还将那男人本来因为恐惧而显得扭曲的脸按摩了几下,使之放松下来。 “你说的这个世界,是许多宗教和国家都期望的。”于连也冷静了下来,一字字道:“但他们都失败了。” 彭兴转头向他:“你以为这是用强权逼着的吗?你错了,并不是,这是每一个人内心深处的认同,我不会强行逼着别人认同,我只是将他们内心最深处的,本来就存在的东西释放出来而已。” “可是,世界上的冲突并不仅仅是人能决定的。国家和国家之间的矛盾很复杂深刻,人在其中起到的作用并不大。”文竹从这个角度辩驳道。 “错!全世界所有的矛盾,追其原因就是人!世界上所有的矛盾,根本原因就是人!当每一个人都像我说的那样时,人们只会关注自身和周围,而不会为一个笼统的种族和文化所禁锢。” “这难道不是实用主义的变种吗?” “这就是实用主义,但你要清楚,那时人们不会对其他有理想的人进行任何指责,因为,他们不会对个人的生活有任何干涉。” “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文竹低低念出了道德经中的名句。 “又错!若是人人都关心周围,又怎么会老死不相往来。”彭兴回道。 “可如果真如你所说,人们都一个思想的话,很多事情就是相互矛盾的了。” “错错错!人们的思想多种多样,他们也会知道什么是不合适的,只是会尽力压制住这种不合适的情感。” “那他们从什么地方发泄呢?” “人本来就需要压制自己的许多情感的。”彭兴显得胸有成竹:“这世上每一个人的本能都是好吃懒做的,可是难道他们都任由自己不工作,混吃等吃吗?上早班的人谁不想在被窝中再待一会儿,但是因睡觉而迟到的人又有多少?我的主将人性中恶的一面尽力压制住,将本该存在的善发扬出去。这将是一项多么伟大而卓越的工程!” “可人生来就多种多样的,环境也各不相同,你用什么来做成这件事?” 彭兴回过头来看着两人微笑道:“我不知道你们是因为什么来的,因为我确信,小蓝之前绝不会认识你们。也许你们之前听了别人的话,觉得我只是出于报复的心理,让那两个小孩唱歌羞辱她的家人。我本来不会在乎的,但你们毕竟是我的第一个观众,还是得向你们解释一下。” 他指向仍被光包裹住的,在半空中穿着婚纱的梁小蓝,面色变得凝重起来:“我从来没有恨过她,她和任何别的男人结婚,那都是她的自由,我并不在乎。我在乎的是一些更重要的事,在以前的无数个日子里,作为一个哲学系学生,我常常在半夜苦思,寻找一个能拯救人类的方法。直到三个月前,主听到了我的祈求,愿意显出他尊贵的力量,帮助我达成这个目标。因此,我就此找到了最有可能,也是最现实的方向。我愿意为此付出一切,纵使会被像你们这样的人想象成恶魔。” 说罢,彭兴深吸了一口气,又恢复了一脸的笑意:“该说的也都说完了,不管你们懂不懂都无所谓了。接下来,你们两个会是世界永远和平的最初见证者。” 彭兴向上伸出双臂,口中大喊一声,整个身子便凌空飞起,接着,一束光从房顶穿过,直透透地照在他的身体上。周围的灯光像是受到某种召唤一样,全都往彭兴身上聚拢过来,这使得他身上的光越发明亮。 很快,全部的光都汇聚在他身上,整个大厅中只有那束照在他身上的光亮起。与此同时,桌上的所有玻璃制品毫无预兆地摇晃起来,发出清脆的响声,犹如在弹奏着一首悦耳的音乐一样。在这音乐声中,那束照耀这彭兴的光已经变得刺眼起来,于连几乎无法直视,只能眯着眼睛看着。 “我们要怎么办?”于连在这音乐声中问文竹:“难道就看着他,什么都不做吗?” 文竹在周围巡视了一眼,拿起一把椅子走向彭兴,回头冲于连说:“你在后面先看着,如果我有什么事你再上来。” 不等于连回答,她快跑到彭兴身下,举起椅子用力向他砸去。半空中本来闭着眼睛的彭兴像是感觉到了什么一样,身子陡然升高了一米,使得文竹无法砸到。然后他挥手一弹,一束光猛然跳向文竹,攀附在了她拿着的椅子上,以惊人的速度向她蔓延过来。 在光经过椅子的瞬间,木制椅子便已然起火,很快化成了黑色的灰烬。随着光的移动,其经过的地方全都化成了灰烬,纷纷掉落下来。 “快松手!”于连大喊道。 文竹反应比他更快,在光还差一点就要到她手上时松了手,那把名贵的椅子已经化成了地上的黑灰。 那束光停留了几秒钟的时间后,从她身上掠过,又回到了彭兴的身上。文竹退后了一步,身上有种异样的感觉,拉开衣服,衣服如同脆弱的白灰一样散落,在阳光下飞扬。她感觉裤兜一片炙热,伸手去摸,裤子也随之消散,原本手机所处的地方只剩两团融化的贴片,在裤子消散后也掉在地上,发出咚的一声沉闷的声响。这一切发生的太过迅速,等文竹真正反应过来时,她才发现自己已经全身赤裸着,浑身不着寸缕。 于连将桌子上的所有东西全都推开,拿着桌布围住文竹完美的胴体,手不经意间触碰到了她那滑若凝脂的皮肤,心中一悸,但立刻就镇定了下来,扶着文竹退到了后面。 文竹似乎不在乎自己刚刚被他看了个光,只是望着半空中的彭兴沉思片刻,转向于连轻声说:“我刚刚只觉得一股热流经过,然后身上的衣服就化成了齑粉。这是给我们的警告,要是再轻举妄动的话,恐怕下次变成灰烬的就不只是衣服了。” 于连看着彭兴,只见那束光越来越强,耀眼到即使闭着眼睛也能感受到温度的程度,不由焦急道:“白泽还有多久才到。”他虽然不明白彭兴这番举动的具体意义是什么,但也清楚,等他完成的时候,在座的这些人恐怕真的如他所说一样了。 在光达到顶点的时候,彭兴睁开了眼睛,冲两人笑了笑后,飞速地环绕着大厅飞了一圈。他浑身披着光,像是笼上了一层纯白色的罩袍。当他飞到某一个人的头上时,便有一束光从笼罩着他身上的光落下,从那人头顶贯入,很快的遍布全身。 他飞遍全场之后,身上的光束已经消失于无形,散落在厅中数十人的身上。 彭兴轻盈地落了下来,又坐到了之前的椅子上面,倒了一杯红酒,慢慢喝了下去。 此时,场上的其他人一齐发出呐喊,犹如初生婴孩的第一声啼哭,数十人的一起呐喊使得之前化为灰烬的椅子尘土都飞扬起来。又像是久病初愈之人的狂欢,用力地发泄多年的不甘。这呐喊有力,其中仿佛含有无限的力量。 但它又是简短的,只有短短五秒钟的时间,所有人一齐闭上嘴巴,纷纷倒了下去。 “不用为他们担心,十分钟之后,这些人就会醒过来,关于这里的事,他们会全部忘记。她的婚礼仍会照常举办。”彭兴抬手制止了于连两人上前的举动,将嘴中的酒喝下肚子之后站了起来往台上走去。 到了梁小蓝身边时,他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一眼坐在椅子上昏睡着的梁小蓝,轻轻地吻了吻她的脸,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到大门边,伸手一推,门被打开,外面明媚的空气和灿烂的阳光涌入房间。同时,厅中所有的灯全都亮了起来,桌椅各回原位,一切都像是没有发生过一样。 彭兴站在门口停住,回头看了一眼于连和文竹,点了点头,往前跨出门去,大半个身子都已经在外面了。 但这时他却定住了,左脚抬起后迟迟没有落下。厅中的于连和文竹不明所以,互相看了一眼,再转过头时,彭兴又走了回来。 “你还回来干什么,难道......”于连的话没有说完,因为他看到了彭兴似乎是不由自主的,他的身体像是机械般运动,一直走到大厅中间才停下。然后,门口出现了三个影子,三个人一齐走了进来,一黑一白一黄,看着其中两个熟悉的面孔,于连这才松了一口气,白泽总算是来了。 第七十四章 难掩心中失落在 巴布巴普高大的身躯将门外的阳光挡住,他的影子拖的极长,一直到对面的墙上。紧接着出现两个较矮的影子也印了上去,一个“山”字便出现在墙上。 白泽那张时刻挂着微笑的脸先进来后,对着于连两人点点头,轻轻将门关上,使得那影子消失,又扶起一个在之前骚乱中坐在地上的老人,将其僵直的身体放在椅子上坐下。走到彭兴身边,拍了拍他的肩,彭兴便能走动起来,退后了几步,警惕的看着三人。 白泽面向彭兴笑了笑,走到一旁呆立不动的人身边,翻开他们的眼睛,手伸在他的头顶,等缩回来时,手中白光一闪。白泽微微皱了皱眉,看向彭兴说道:“这里的人都和他一样吗?” 彭兴看了看他,又看了看往这边走来的于连和文竹,脸上表情放松了一些,点点头道:“是的,除了你那两个朋友之外,全都一样。”他一边说话,一边在心中默念主的名字,但他发现,平时回应迅速的主,现在却没有了声音,这让他的心沉了下去。 “好的,那先请你坐下吧,等我们了解整件事情之后再做决定。”白泽向着不远处招招手,一只椅子便平移了过来,直直撞到彭兴的腿,他只觉得一股无形的力量将他压了下去,顿时坐在椅子上,几乎连手指头都动不了了。 这时,于连和文竹已经走到了几人面前,白泽微微笑了笑,先做手势让文竹稍等说话,向他们介绍起了一旁一直没有说话的白人:“这位是本地的神父,格里高利先生。和我是旧相识,是这个地方的负责人。刚刚听你说的紧急,就拉上他一起来了。” 于连这才认真打量了面前这人,只见他一米八五左右,身材魁梧,金发碧眼,面貌英俊,脸上也时刻带着笑容。 于连看不出他的年纪,估计也就是在三十多岁左右,但听到白泽说是他是当地的“负责人”时便明白,他的年纪并不能通过面相推测出来。只是看整个气质,并不是美国电影里的神父,而更多像一个商务精英一般。 格里高利向两人伸出手,于连也伸出手握住:“hello。” “他会中文的。”白泽笑着补充道。 格里高利也点点头,笑道:“你好。” 于连尴尬的笑了笑,不知道说些什么,便随意夸奖说:“你的中文很好。” 格里高利的笑容越发灿烂了些:“全世界所有的语言,我都会说的。”说罢又去与文竹握手,他彬彬有礼,表情也甚为和善,让两人如沐春风,将坐在一边的彭兴视若无物。 “文竹你将经过再说一遍吧,这次要尽量清楚一些,于连你在一边补充。”白泽见几人客套完,回身将大门关上,让于连搬过几张椅子,几人坐下听文竹将刚刚发生的事重复了一遍。待了解完整件事情的经过之后,白泽和格里高利对视了一眼,表情变得稍微有些凝重起来。 随即,白泽面向彭兴道:“你想做释迦牟尼或者耶稣吗?” 彭兴本来冷眼旁观几人说话,此时见白泽问向自己,略微愣了一下,随即脸上浮起揶揄的笑:“你以为这是宗教吗?我不屑用这种方式。” 听了他的话,白泽仍然面带着笑意说:“这么说,你是觉得自己的做法比他们更高级吧。唔,也是......”他转过身不再面向彭兴,转头朝格里高利说:“按照属地原则,这应该是你的工作了。” 格里高利摇摇头笑道:“我还以为今天能有清闲呢。”说罢,他径直走到彭兴面前,伸出手就要放在彭兴的头上。彭兴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只是本能的觉得危险,想要尽力移开身体,却发现自己和刚刚一样,无论如何也动不了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把手放在自己头上。 然后,他的脑袋不受控制的一阵眩晕,自己二十多年的短暂人生如电影般一阵阵掠过,亲人、朋友、恋人如白鸟掠空,很快悄无声息。 最后浮现在脑中的,是一个如山岳般高大的黑影,这是他在梦中看到的虚幻身影,也是他实现所谓愿望的唯一希望。但很快,这个身影也慢慢散去,他仍在这座教堂中,面前的是三男一女几个身影。 格里高利从他的头顶上缩回了手,看着彭兴的眼睛说:“我有一个问题,希望你能解答一下。” 彭兴哼了一声没有说话。 格里高利也不理他,自顾自的说:“如果按照你的说法,一个美国人为什么要去帮一个远在非洲,行将饿死的小孩呢?” “他根本不用去帮,每个人只要关心自己和周围人就可以了。”彭兴反驳道。 格里高利点点头:“既然如此,那索马里的海盗为了有钱养活自己和周围的邻居,杀人劫货也不应该被惩罚吧。” “你这是诡辩,他们可以用别的方式赚钱,不一定就要杀人。” “生在一个土地贫瘠,入不敷出的国家,要怎么去关心周围的人呢。” 彭兴再次哼了一声,只是眼中闪过了一丝茫然,一言不发的转过头不去看他。 “你认为自己可以凭借奇怪力量的帮助,将这个世界变的不一样,甚至连释迦摩尼和耶稣都看不起,又怎么会明白他们的伟大之处呢。你还太年轻了些,等你再过二十五年时,就会明白人到底是一个多么圣洁而恶毒的生物。”格里高利轻轻叹了一口气,挥了挥手,彭兴便觉得一股异样的清香吸入了鼻中,顿时困意来袭,睡了过去。 于连在一旁听着他的话,想起之前与和尚去那个山沟时遇到的黄鼠狼头,想起自己说的要宽容之类的话,此时不由觉得面红耳赤,但这时在场的众人似乎都没有注意到他,只是文竹奇怪的看了他一眼。 我还是太年轻了啊。 格里高利转过身看着白泽:“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小伙子,我希望能挽留住他。” 白泽站起身来:“相比于那些获得了一些力量,动不动就想统治世界或者自己享受的人来说,他的确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 格里高利点点头环顾了一圈仍在昏睡的众人说:“他们应该快醒了,我想请你帮忙处理一下后续的事,我还需要去处理他背后的东西。” “没问题。” 格里高利不再客气,扶起彭兴走到门口,又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回过头,看着于连和文竹道:“如果不麻烦的话,可以请你们两人帮忙吗?” 于连愣了一下,他当然希望能和格里高利一起去看彭兴口中的“主”到底是什么,却又不明白自己能有什么忙可以帮到格里高利的,一时有些踌躇,看向白泽,眼中露出询问的眼神。 白泽笑道:“想去就去吧,这里由我来处理就行了。还有,小山狸出去玩了。” “出去玩了……”于连低低应了一声,与文竹一起紧走几步,一左一右靠在彭兴身边,帮忙缓解一下他的体重。格里高利带着两人走出教堂的门,屋外的烈日照耀在他们的头顶,与刚刚彭兴激发的阳光不同的是,这日光让两人感受到一种蓬勃的生命力。 于连抬头看了一眼天,蓝天白云就在眼前,刚刚发生的事就像在大梦初醒一般显得不真实起来了...... 扶着彭兴走到一辆高大的商务车前,从驾驶座走下一个高大的白人司机,他先向格里高利鞠了一个躬,然后按他的吩咐将彭兴放在最后面的座位上后回到了驾驶位。像是没看见于连和文竹一样,还是格里高利邀请两人上了车。说了一个地名后,由那司机一路向前开去。 车子启动之后,格里高利也放松了下来,在车中某个地方按了一下,车厢中便弹出了一个小柜子,他拿出里面的红酒和酒杯,朝两人道:“做完一件事就应该庆祝一下,这是我的习惯。”边说边给自己和两人倒了一杯酒,然后递给两人:“这是对你们通知我的报酬。” “我们没有通知你啊......”于连忍不住说。 “你们通知了白泽,那时我正好和他在一起,那就是通知了我。”格里高利心不在焉的说着话,手中把玩着酒杯,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好吧。”于连在心中说了一句,与文竹一起举起了酒杯喝了一口,他尝不出来这酒的好坏,只是觉得有一股葡萄腐烂的味道。 “不如冰糖雪梨好喝。”于连想道,放下酒杯,看着挂在后视镜上的中国结陷入了沉默。 车厢中沉默了一阵,文竹放下已经空了的酒杯问道:“我们要去哪?” 格里高利回过神来:“去找他的‘主’”。 “那教堂里的那些人呢?” “我也正在想这件事。”格里高利笑了起来:“他们回家后,会不会有人发现他们变了......” ...... 陈英打了个哈欠站起身来。 “奇怪,我什么时候睡着的?”她环顾四周,周围灯光明亮,宾客们也像是刚刚醒来一样,脸上都露出了些许茫然之色。 她想要回忆一下之前发生的事,却发现自己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了,往外面看去,窗外阳光灿烂,她隐约看到一个身高极高的黑人和一个清瘦的身影并排向外走去,一恍神的功夫便不见了。 摇摇头看向台上,梁小蓝也正懵在当场,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穿着,忽然想起这是什么场景,正要找周围人问一下时,音乐声已然响了起来。周围众人似乎也并不在乎发生了什么,这使得她放弃了找人问清的想法,拍了拍手道:“小蓝,快把花扔给我,我等不急嫁人了。” 这话引得周围人都笑了起来,气氛很快又回到了之前,人们看向台上的梁小蓝,等着她将花扔出来,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第七十五章 随神父两人留影像 黑色商务车一路开进市区,最后停在一个豪华的酒店前。 格里高利先让于连扶着彭兴下车,文竹等在车内。 走到酒店大堂后,于连看到他叫过服务员低声嘱咐了一阵,从钱包中拿出了一叠钞票,随后服务员鞠躬离开。然后他回过头来,和于连一起将彭兴送到已经预订好的房间里。从里面出来时,刚刚那服务员走了过来,手中提着一个袋子。 格里高利接过袋子,拍了拍服务员的肩膀,对于连点点头,带着他再次上了车。 上到车内,这次他没让司机开车,而是直接让他下班,然后自己开车,带着两人在街上开了半小时,拐进了一座小型的教堂里。 于连两人跟着他下车后,见这教堂比之前梁小蓝举办婚礼的那个小了不少,周围环境尚可,在一片绿树林中,四周全是别墅与豪宅,教堂的顶端时不时传来一两声清脆的敲钟声,更加显得此地的安宁与平静。 格里高利将车开到教堂侧面停下,拿过袋子,很有绅士风度的将两人请下车,邀请两人进去。 于连看着周围的环境,不免有些疑惑,不是来找彭兴口中的“主”的吗?怎么到这个地方来了,但他没有问出口,只是默默跟着格里高利走进教堂。 打开教堂正门,赫然出现在两人眼前的,是一个巨大的十字架。 这十字架与教堂一样高,立在教堂正中间,上面顶着最高处的尖顶,横面则是在离地三四米处,横贯教堂左右。 于连虽然之前没去过教堂,可总在电视电影中看到过,这么奇怪的布局他简直闻所未闻,哪有建筑会将这东西立在房屋正中间的,那岂不是极不方便。但他还是忍住没有发问,只是由格里高利领着绕过大十字架,走到后面的琉璃玻璃面前停下。 格里高利回头看了看两人,轻笑一声道:“两位稍等片刻。”说罢也不理会他们,自顾自地弯腰走到告解室内,不多时走了出来,已然换了一套休闲的服装,短衣短裤,手插着裤袋走了出来,与方才的气质截然不同。 到了两人面前时,他看着文竹笑道:“你介意换一套衣服吗?” 于连这时才注意到,之前文竹的衣服化为了齑粉,现在身上套着的只是一套桌布,难怪他刚刚没有让文竹下车帮忙。 想到这里,于连不免有些埋怨自己,连一直在自己身边的人都注意不到,实在是有些说不过去,虽是因为刚刚过分紧张,但终究还是难以说服自己,暗自觉得似乎彭兴所说的“关心自己和周围人”这句话并没有错。 正当他胡思乱想之时,文竹已经换完衣服走了出来。 她上身穿着一件牛仔短衣,下身则是紧身的牛仔裤,整体显得英姿飒爽,分外精神。 格里高利准备的颇为充分,连贴身衣物都甚为合体,文竹对格里高利点点头表达了感谢。 格里高利看了看她,满意地点点头,似乎对自己的审美很是自信,笑嘻嘻道:“文竹小姐,如果你以后有机会再来澳洲的话,一定要先告诉我。”又“啊”了一声看向于连:“你们应该不是情侣吧?” 于连还未作答,身边的文竹简短的说:“不是。”于连看向文竹,她的表情不变,自然的看着格里高利。 格里高利没在说什么,让两人跟着他走到十字架旁,在上面摸索了一阵,忽然吹了一口气,两人便看到一扇门无声地打开,露出里面明亮的光。 于连可以肯定,他之前看过这十字架,上面绝不可能有一扇门,但他经历了种种事情,已经有些免疫了,只是默默看着格里高利的动作。 只见格里高利打开门后,从脖子上取下一个银色的小十字架放在手中,然后回头对两人说:“跟着我进来就可以了。”说罢抬脚进了里面,一下子就消失不见,只剩下满屋的光。 文竹站在两人中间,没有犹豫,抬脚走进里面,也消失不见。 于连略显迟疑,再次环顾了一圈教堂,除了这个不协调的十字架外,一切都很平常,看不出一点异常。望向窗外,只见外面阳光普照,鸟儿在绿树上鸣叫,一副澳洲日常景色。当下不再多想,抬脚进入门中。 在他进了房间之后,教堂便再无一人,无人照看的大门缓缓关上,一束光从屋外照进,巨大的十字架像一阵烟似的消失不见,这教堂便也和普通的教堂再无不同了。 于连走进房间,只觉强光一闪,不禁闭上眼睛,再睁开眼时,竟发觉自己身处一处怪异的地方。这里大无边际,往左看去,视力所致之处,几乎全是茫茫沙漠,右边则是一片望不到边的草原。低头去看自己脚下踩着的地方,左脚踩在沙漠上,右脚则是踏在草地中。正迷茫间,听到后面传来文竹的声音:“别看了,过来吧。” 他转过头去,这才发现自己身处一个房间中,这房间的墙全是用玻璃所制,因此看着像是身在室外一样。 房间很大,里面除了大厅之外,也分成了几个小房间。 靠近墙的两扇房门上面各自写着一串英文,一扇上面是the monwealth of australia,即澳洲联邦的意思,另一扇靠里一点的门上则是写着house of hanover,即汉诺威王朝。这是十九世纪时统治英国的王朝,当时澳洲处在其统治之下。 里面的几个房间上的门上的字,于连就看不懂了,歪歪曲曲,某些又显得周正圆润,既不像阿拉伯文字,也绝不是于连所知道的拉丁文语系文字。 文竹站在他不远处,见他走过来后,低声对他说:“这些房间也许和我们在山里的房间一样,是朝代更替的意思。”于连点点头,至于那些看不懂的文字,恐怕就是之前澳洲原住民的文字了。 往前看去,格里高利此时正坐在大厅的毛毯上,他的面前摆着一个水晶球,手中拿了一个咖啡杯,正悠闲的喝着咖啡。见于连过来,他站起来道:“你们是第四和第五个来这里的中国客人,请等一下,我得纪念一下这个时刻。”只见他在地上翻找了一阵,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翻出了一个相机,让两人摆好姿势站着。 于连对他想一出是一出的想法有些无语,却也不好拒绝,看向旁边,文竹落落大方地站着,甚至还比了个剪刀手,只是仍然面无表情。于连暗道惭愧,人家女生处处都比自己冷静,看来还得要多磨练一下心智。 抹了抹脸站定,只见格里高利端着相机看了一阵,大摇其头道:“你们可以试着不那么严肃,放轻松点,以后这可是会一直留在这里的。”说着指了指一旁,于连顺着手指看去,墙上挂着一排照片,各种肤色的人都有。照片有的已经发黄,显然已经过了很久了。 他在右边看到了三个黄种人的面孔。 第一个人面容严肃,穿着一身清朝的马褂,头戴瓜皮帽。排在第二的是白泽,白泽穿的是一件黑色长袍,头戴一顶礼帽,如同民国时期的翩翩儒士一样,脸上还是那副笑容。第三是一个穿着中山装,梳着大背头的中年男子,他身材挺拔,两眼炯炯有神。 于连看着白泽那张脸,虽然在意料之中,仍惊讶不已,白泽的脸竟然一直没有变过。 也就是说,他一直没有老过。 其他几个人都是一样吗,那么自己也会不会长生不老?脑中正想着时,忽觉手上一紧,侧头看去,原来文竹将自己的手挽了起来,正面向镜头,笑容灿烂。 于连摇摇头,既然这些事想不明白就不去想了,也礼貌性的面向镜头,露出了笑容。 格里高利满意地点点头,按下镜头后,招呼两人过来。这间房子并不小,东西也不是很多,只是显得太过杂乱,物品摆放地过于随意,因此这房间显得疏于打扫,有点像于连以前住过的大学宿舍。 格里高利从杂物中翻出了两个板凳递给两人,然后在口袋中翻找了一阵,将那银制小十字架放在水晶球上,翻手拿出一根头发放在上面,口中轻轻念了一句于连听不懂的话。那本来只是倒映着房间的水晶球便开始有了变化,上面的房间倒影上下翻飞不停,很快显露出一个连贯的画面。 这是在一个图书馆里,一个年轻人正在里面看书。 格里高利转了转水晶球,画面便聚焦在那人脸上,分明是彭兴的脸。 “这倒是和那幅画一样。”于连想到,偷眼看向文竹,却见她也正在看自己,忙将目光移向面前的画面,刚刚被她挽过胳膊竟微微发热起来。 水晶球中的彭兴站在高大的书架上不断翻找,一本书看了几眼后便放下,一连拿起十几本书,都只是粗略翻过。失望地叹了一口气,回头要走时,书架最上面一本书掉了下来,正好砸在他的头上。彭兴摸了摸头,有些生气地拿过那本书,就要放回原位时,随手打开翻了一下。 就在这时,画面倏然而变。 彭兴身在一个卧室中,他正在睡觉,那本书被他垫在头下。他满头大汗,头不停微微摇晃,看着像是做了一个噩梦,突然翻身而起,眼神震惊而慌张,将那本书拿过来放在腿上,犹豫了片刻,翻开书停在十三页,咬破食指,把血滴在上面。那血瞬间将那一页全都覆盖住,一股黑气如幽灵般冉冉升起...... 第七十六章 进学校三人寻邪异 看着那黑气慢慢升腾,格里高利眼睛慢慢眯了起来。 接着,黑气弥漫了整个房子,彭兴的脸在这黑气中不断变化,时而变得狂喜,手舞足蹈;时而变得悲戚,泪流满面,无法自拔。 到了后来,黑气犹如实质的墨水,将整个画面盖住,那水晶球也像是被什么东西染黑了一样,再也看不清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种浓烈到极致的黑持续时间并不长,下一个画面中,水晶球上的黑气散去,彭兴也从黑气中出来。于连注意到,他的脸色已经变了,之前他的眼神中的迷茫占了大部分,而现在,他的眼神中则是出奇的坚定。 彭兴将手按在胸口,目光坚定的看着那黑气渐渐消散,直到黑气完全散去,他又站了良久,低身在书柜中找到了一本书,走出了这间房子。在这个过程中,他连头都没有回一下。 随后,水晶球上的画面逐渐拉高,从房子穿透出去,从这栋楼穿透出去,一直拉高到整片区域时才停下。于连看着水晶球的画面,上面有体育场和各色不同的建筑,里面的人已经很小了,于连凑近了一些,才看到许多不同肤色的人或坐或立在操场上。 “ok,我知道在哪了。”格里高利站了起来,微笑着看着两人说:“两位有兴趣和我走一趟吗?” 于连也站了起来:“好,我们赶紧去吧,要不然那个......东西逃走就麻烦了。”他不知道怎么称呼那团黑影,只能先用“东西”代替。 文竹在他旁边也沉默的站了起来,于连并没有注意到,她的脸色从看到那团黑气开始就一直阴沉着,不知是不是想起了什么。 格里高利在屋中的杂物中翻找了一阵,拿出一把塑料感严重的手枪,它的侧边甚至还贴着一个蓝身黑耳黄嘴巴的卡通狗。 格里高利将这枪随意揣在兜中,看着周围,皱起了眉头,嘴里咕噜了一句:“是不是得找个清洁工过来打扫一下了。”说罢就不再理会,看着两人说:“走吧。” 他领着两人走出大厅,来到玻璃门前,在上面写上一个英语单词,是当地的一个公园的名字。之后,他推开门走了出去,于连只看见他身影一下子消失不见了,只有外面的茫茫黄沙和翠绿的草地。于连还来不及细看,文竹已经在他前面推开了门,仍然是出去之后就不见了人影,不知道去了哪里。 于连吸了一口气,也推开门走了出去。 一出门口,他的耳边便传来一阵鸟鸣声,鼻中吸到一股清新的,熟悉的植物香气。抬头一看,头顶是遮天蔽日的树叶,看样子他已经到了那个公园了。急忙找寻格里高利和文竹的身影,只见两人正站在一边看着他,于连赶紧走过去说:“走吧。” 格里高利点点头,抬步向前,两人跟在他后面,从公园最深处走出,一直走到公园大门,穿过一条繁忙的马路之后,来到了一所大学的门前。这学校的名字就是之前于连在水晶球上看到的。 几人在学校大门立住,只见那老年门卫站在门口,看着来来往往的学生,对没带证件的学生十分严厉,一定要有人接送才放行。 于连心中叫苦,这该怎么进去。看向格里高利,却见他不知什么时候悄悄走到了那门卫的后面,从口袋中拿出那把手枪顶住门卫的腰,笑嘻嘻的用英语道:“开门,我要炸了这个学校。” 那门卫先是一愣,待听清楚后面人的声音后便笑了起来:“格里高利神父,您还是这么喜欢开玩笑。” 格里高利将枪收起,摇着头道:“真没意思,每次都是这样。威廉,你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来教堂了。” “我前段时间去看探索者号去了,所以没去。格里高利神父,我下周末再带着爱丽米一起去,您知道的,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不喜欢去教堂了。”威廉看着面前这个神父笑着说。 格里高利点点头,指着后面于连和文竹说:“这两个人要和我一起进去,麻烦你帮我们刷一下卡。” 门卫扫视了一下两人,从口袋中拿出工卡要刷时,又像想起了什么似的,看着格里高利说:“不好意思神父,不介意的话,能让我看一下那把枪吗?您知道的,现在学校有了个新的实验室,好像是氚研究什么的,这是上头安排的。” 格里高利耸耸肩,将那把枪拿出来递给威廉。威廉拿着枪抛了抛,凑近鼻子闻了一下,然后对着脚下的地板扣动了扳机,只见枪口射出了一股水,他看着那卡通狗的形象哈哈大笑起来,把枪递了回去:“相比于您的前任,您的幽默真的很让人难忘。” 格里高利笑了笑,从他手中接过手枪,待他刷过卡后,三人进入了学校。这里的学校和于连之前读的并无太大差别,只是更加空旷一些。从操场过去,一路走过教学楼和食堂,几人到了一栋宿舍楼前。 这与那水晶球上面显示的一模一样,看来是找对地方了。 到了楼下将要上去时,一个黑人大妈拦下了文竹,这是男生宿舍,按制度上来说是不准女生进去的。格里高利把大妈拉到一边,好一顿分说,说自己是一个研究生学生的老师,今天没看到他来上一堂很重要的课,所以带着人过来看看。那大妈仔细看了看几人,又留下了格里高利的电话,这才放行。 上到楼中,现在正是上课的时候,因此走廊中并没有多少人,于连跟着他上到五楼,看着一排排房门时有些头痛。那水晶球视野高阔,加上这一楼房门上竟都没有门牌号,不知道彭兴到底住在哪一间,总不能一间间去敲吧。 格里高利却不见有多为难,他随手拉过了一个经过的学生问道:“你知道彭兴住在哪一间房间吗?” 那人也是黄种人,看面相似乎是rb人,听了格里高利的问话,皱眉反问道:“谁是彭兴?” “一个中国小子,嗯......没戴眼镜。” 那人思索了一阵,露出恍然的表情,看着几人的脸露出奇怪的笑容:“你是说‘墨子’吗?他在左边最里面倒数第三间。” “墨子?” “哦,这是我们这层楼对他的称呼,他总是说自己可以阻止战争。还说宗教都是骗人的东西,和他的印度教室友打了一架后,那间房就只有他一个人住了。”他看向于连和文竹:“就像你们中国古代的墨子一样,不是吗?” 于连没有说话,看着格里高利道过谢后,那人要走时,文竹突然问道:“那他打赢了吗?” 那人愣了一下,随后又露出了那个奇怪的微笑:“当然,他用桌子把那个印度教室友砸的住院了一周。” 三人走到那人指的门前停下,格里高利推了推门,并没有推动,看来是上了锁。他翻了翻口袋,拿出一只笔,在门上写下了“open”这个单词,然后用力一推,门应声而开。 进到里面后,这里面和于连想象不同,每件物品都归类的极好,不到三十平米的宿舍,各类东西整齐有序,床上被子甚至都叠的极为标准,与于连刚刚所在的教堂里面的房间简直是两个世界,让人不忍心将这种整洁弄乱。 但格里高利好像并没有这种感觉,他将门关上后扫视了一下房间,随意地翻动着周围的东西,并没有发现有什么奇怪的地方,皱着眉头走到书桌前停下,翻开上面摆放整齐的一摞书。在翻到第二本的时候,于连注意到,一本翻了一页的书正静静躺在书柜下的角落里,他碰了碰格里高利,指向那个角落。 格里高利表情变得凝重了些,环视了一圈,从衣柜中拿出一件衣服,将那本书包裹住,慢慢拿了出来放在书桌上面。这时,在灯光的照射下,于连才看清楚,这正是之前彭兴在图书馆发现的书,那黑气恐怕也在里面。 格里高利站了一会儿,在口袋中翻找了一阵,找到了那个银制十字架,然后庄重地放在书上。 那书并没有什么动静,屋中也显得极为安静,于连只能隐约听到隔壁宿舍敲击键盘的声音。 他正要发问时,觉得衣服一紧,转头看到文竹神情肃然,手不自觉地抓着他的衣服,于连刚要出言安稳几句,只觉得面前一黑,一股黑气以极快的速度从书中涌出,几乎只是一个眨眼的时间,就将整个房间都笼罩在了黑雾中。 第七十七章 遇黑气苦忆从前事 “你已经死了,现在你不是你了。” “我叫杨雪衣,你在这等一下可以吗?我过去穿上衣服就回来还你的外套。” “用一亿买二十年,值了。” 这是什么声音? 这是从什么地方传来的声音? 为什么我会再听到这些声音? 于连茫然站在原地,四周是漫天星辰和无尽的虚空。他看向脚下,发现自己正站在宇宙中,地球在他眼中只是一个发着微光的蓝色星球。抬头看向上面,一个发光的火球悬挂在头顶。 远处的虚空中,和尚悠悠走来,口中发出似真似幻的声音:“你已经死了,现在你不是你了。” 到近前时,他却变成了一个赤裸上身,浑身浴血的男子,这是王鹏的脸。 于连看到他赤裸的胸膛裂开一道可怖的口子,心脏从中掉落下来,滚在了于连的脚下。他的脸也慢慢扭曲,鼻子眼睛耳朵齐齐掉下地,整张脸只剩下嘴巴张着,鼻孔处的深洞中,血肉在不断蠕动着。 他慢慢走来,在离于连不远处时,伸出一只手,从已经没有牙齿的嘴里重复着那句话:“用一亿买二十年,值了。” 于连试着避开他那正在脱落指甲的手,但不等那手碰到他,王鹏的脸猛地一变,变成了一个只穿着内衣内裤,身材很好的女生。她背生双翅,款款走来,在阳光的照射下仿佛一个天使。 “我叫杨雪衣,你在这等一下可以吗?我过去穿上衣服就回来还你的外套。”那女生走到他面前,不等他回答,温柔地把手放在他脸上。于连立刻感觉到了一股温暖的热气,一股能融化千年寒冰的暖阳。 随后,那女生伸手向后,慢慢解开内衣......脸也渐渐变化,她的鼻子小了一些,眼睛黑了一些,长发变成了短发,这是文竹的脸......于连的心快要跳出来了。 在内衣滑下的那一瞬间,于连脸上一凉,眼前一花,再看时,杨雪衣和宇宙都不见了,他仍然身处在之前彭兴的宿舍中,那黑气已然消散。他茫然的看向面前,格里高利那张脸出现在他面前,他的水枪对着于连,于连感觉到水从自己的脸上滴落下来。 “你没事吧?”格里高利伸出手在他面前晃了晃。 “没......没事。”于连抹了一把脸上的水。 “这黑气能变成你脑中印象深刻的事物,可能是你惧怕的东西,也可能是你爱慕的东西。它能挑起你心中的欲望,然后慢慢勾引你沉沦下去,在这个过程中,它会无时无刻不在你耳边轻语,催眠你有不同于凡人的能力,进而在现实中也改造你。”格里高利指着那本书向于连解释:“对不同人来说,内心所爱慕或者惧怕的是不一样的,它会一个个尝试,若是你不恐惧,它就会从钱财方面侵袭,同样的,你要是不爱钱,它也会试着从爱情或者情欲上引诱。”他轻轻叹了一口气:“对于人类而言,这种东西简直是不可抵挡的。” 于连想到杨雪衣,咳了两下,偏头看去,只见文竹满头冒汗,鼻孔微张,眼睛睁的极大,好似陷入了极度的惊恐中。她的手仍然死死的拉着于连,几乎将他的手掌抠破。 “你朋友好像有什么深藏心里的秘密,一直没有解脱,所以显得格外痛苦。”格里高利皱着眉头说。 “那赶紧把她叫醒啊。”于连急道。 格里高利摇摇头道:“这种东西也是有好处的,如果你在它的幻象中清楚认识到这是幻觉,那么你会自己清醒过来。之后,你的意志会变得犹如钢铁般坚硬,因为这种直达内心的锻炼是最能让人清醒自己的能力的。这对她来说是一种考验,也是一个机会,一个消除过去阴影的机会。” 于连听罢,不禁为文竹担心起来。可转念一想,自己刚刚是被他叫醒的,那岂不是说自己当时已经陷入其中了?偷眼看了一眼格里高利,见他微笑着看着自己,好像已经明白了他心中想的什么了:“你当时表情舒缓,并不像有什么难以逾越的心魔。应该只是做了一个奇怪的梦而已,所以我就直接叫醒你了。”说着还瞟了一眼于连的下身,哈哈大笑着走到书桌前坐下。 于连触电般的看向下身,只见裤子中间有一团水迹,应该是刚刚脸上的水滴落下去的。忙在旁边扯过一张纸巾擦了擦,此时他已经尴尬到满面通红了,格里高利看着他那囧状,笑着摇摇头,转过身看那本书去了。 擦干水汽后,他的左手传来一阵疼痛,转头看去,文竹的表情越发扭曲了,她的汗如雨下,衣服颜色加深,看来里面的皮肤也在出汗。她的牙齿紧咬,咯咯作响,手指齐齐用力,将指甲都插进了于连的手中。血顺着她那修长的手指落在地上。于连忍住疼痛,只希望文竹尽快战胜心魔,心中暗暗为她加油。 过了五分钟,屋外阳光慢慢落下,天空只剩一片金色的余晖时,文竹的表情趋于舒缓,眼睛也慢慢闭上,手上的力道缓缓放松。再睁开眼时,眼中一片清明,再也看不见那扭曲的表情了。 于连见她醒来,心中为她高兴,递过去一张纸,让她将头上汗全都擦掉。文竹右手接过纸巾,左手还握着他的手没有松开,把脸上的汗全都擦干,看了看屋中,见格里高利正专心看那本书,轻声问道:“我刚刚怎么了?” “你刚刚陷入幻境了。”于连把之前格里高利说的重复了一遍:“我本来还担心要强行叫醒你的,结果你自己醒来了。” 文竹嗯了一声,感觉右手有异,低头看到她的手指关节因为极度用力而发白,就连指甲也穿进了于连的手中。 “啊,这个,这个没事的,你知道我的身体,很快就能复原。”于连忙道。 文竹点点头,四处看了一眼,没见有什么绷带,便撕扯下一截自己的衣服,蹲下身子为于连包扎起来。于连本想拒绝,但文竹态度强硬,先清理了一下他手掌上的血迹,然后慢慢缠上绷带。 她此时蹲在地上,格里高利给她买的衣服略显宽大,从于连的视角看下去,隐约能看到里面的内衣。他想到之前文竹裸体的样子,虽只是惊鸿一瞥,却也难以忘怀,又想到之前的幻境中,杨雪衣那张脸慢慢变成文竹的样子,更是显得浑身不自在,一张脸也红成了灯笼。 幸好这时文竹替他包扎完成,已经站了起来。于连这才能快速平复心情,耳边却又听到文竹问道:“那你怎么这么早就清醒了?你在幻境中经历了什么?” 于连咳了几下,正要随便找个借口时,格里高利转过身子,举起那本书说:“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们想先听哪个?” “坏消息吧。”于连赶紧借此转移话题。 格里高利看了他一眼,笑了笑:“坏消息是这东西已经不在这书里面了,它已经逃了。” “逃了?”于连讶然:“不是有你在吗?它怎么逃掉的?” “我并不是万能的。”格里高利说:“刚刚我也受到了一些影响,它抓住这个时间已经逃走了。” “那好消息是什么?” “它只逃走了一部分。” 于连不太能理解格里高利说的一部分是什么意思,急问道:“我们能不能尽快找到它,免得它再去害人。” “可以试一下。”格里高利拿起书走到窗口,迎着落日的余晖,拿出那把水枪,对准书,扣动扳机,一股水流落在书上。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于连还想再问,猛地一下,一股黑气从书中窜出,闪电般俯冲下去,眼看着就要穿过窗户,格里高利手一抖,以于连都几乎看不清的速度,将那黑气掐住在手中。 那黑气在格里高利手中翻腾旋转,却怎么也逃不出他的手掌心,只能是软软地落了下去。 “你们上前来看吧。”格里高利招呼着两人上前,把手掌松开,一条黑色的小蛇虚弱地躺在他的手上。 这是一条纤细的小蛇,它的身体还不到格里高利的小拇指粗,长也只有二三十厘米。格里高利将它的头和脖子掐住,任凭它另外的身体垂向地面。 第七十八章 问下落几人再同行 看着这条纤细小蛇在格里高利手上翻腾,于连还未觉得如何,一旁的文竹脸色已经变了。 她快步上前,看向格里高利,沉声问道:“你问完之后,能把它给我吗?” 格里高利回看了她一眼,点点头。 那小蛇在他手中努力抬头,待看清楚面前之人后,它便停止了挣扎,房中随之出现了一个如金属划过玻璃的难听而刺耳的声音:“咦咦嘻嘻哈哈,又是你们,又是你们。” 事实上,这声音并不是纯粹的中文或者英语,它也不是从这条蛇口中发出,不是从这个房间中的任何一个地方发出,它直接出现在三个人的脑海中,用他们最熟悉的语言,或许是西南地区的方言,或许是吴语,又或许是小时奶奶在床边说故事时用的语言。 紧接着,这声音从刺耳变得轻柔:“又是你们,又是你们......” 这声音在于连脑中连绵不绝,一时间,整个脑中都回荡着这一个声音,他的思想被这个声音给占据住了。他回到了很多年前,当时他还没有任何意识,躺在母亲温暖的肚子中,四周的羊水包裹住他,他那时还是一个婴儿,不用理会任何现实的烦恼...... 一阵痛感从腰上传来,于连睁开眼,文竹皱着眉看着他,手还在他腰上停着:“小心点,这东西无时无刻不在蛊惑着我们。” 于连这才知道自己又被那东西迷惑住了,连忙回收意识,自己对自己说:“冷静点,冷静点......”不知道是这自我暗示的作用,还是文竹和格里高利在一旁给他带来的安全感,于连脑中浮现出一颗孤独伫立在草原上的大树,在那颗熟悉大树的影响下,他慢慢沉下心来。 那声音还在继续说:“又是你们,又是你们......” 但很快,于连听到了另一个声音,这是由格里高利发出的,带着些许玩味的,从耳朵进入的声音:“你就只会这一句话吗?”然后,格里高利手微微收紧,使得那本来安静下来的小蛇又翻腾起来,同时,于连脑海中响起了一阵痛苦的嘶吼声。 “不,不,求你了。”那声音说。 “那好吧。”格里高利稍微放开了点手:“你有没有兴趣告诉我,你的另外身体去了哪里?” “我不知道!求你了,求你了,呜呜哈哈......” “你知道吗?如果一个东西没用,那就只能扔掉它了。”格里高利脸色不变,从口袋中慢条斯理地掏出那把水枪,对准那条蛇的尾巴,扣动了扳机,水流射在蛇身。于连看到,一股黑气从那条蛇的尾巴处涌出,然后消散在屋中,蛇尾也消失不见,只剩下上半身的身体在不断翻涌,这让于连想起了在开水中翻腾的泥鳅。 “去了rb!还有韩国!”那声音明显在遭受着巨大的痛苦。 “唔......是吗?”格里高利收回水枪,用手摩挲着下巴,想了想说:“这样的话,你们是分裂成了三份是吗?一份去了rb,另一份去了韩国?” “是的!是的!rb!韩国!” 于连也听到了这两个国家的名字,可他显然是不相信的:“它在撒谎,从我们进到这个房间里还不超过十分钟,它怎么可能跑那么远?” 格里高利向他微笑着点点头,转向那条蛇说:“你听到了吗?” “是真的!是真的!它们不是已经去了那里,是要去那里!要去那里!”那声音说。 “为什么要去那里?”这次问话的是文竹。 “那里有养分!” “什么养分?” “有绝望!绝望就是我们的养分!” “任何地方都有绝望。”文竹的声音很平静。 “那里没有你们!” 对于这个回答,三个人有各自的想法。于连的第一个反应是,那声音所说的“没有你们”指的是没有格里高利和白泽,能破坏它要做的事。深入一想,又觉得它的意思不止如此,“没有你们”也可能是说那两个地方没有像格里高利和白泽这样的巡查者。总之,对于这个回答,于连认为可信度较高。可能格里高利也是这么认为的,于连看向格里高利,却见他还是面带着微笑,从脸上看不出任何其他情绪。 也许这就是一个合格的巡查者应该具有的能力,于连暗暗想道。 “对于你那两个‘朋友’,你有什么想说的吗?”格里高利慢悠悠的说。 “它们两个没用了!只能跟着别人一起走,你们放了我,去机场,机场,还能抓住它们!快去!快去!放了我!放了我!”这略有些癫狂的声音不断回荡在于连脑海中,简直比听了一整晚的重金属音乐还让他头昏脑胀。 “最后一个问题。”格里高利说:“它们两个还能干些什么?” 这其实是一个很抽象的问题,但那声音明显能明白他的意思:“能进到别人的梦里。就这样了!就这样了!” 格里高利轻轻点头,将小蛇抓紧递给文竹说:“我问完了,该怎么处置就由你吧。” 文竹接过小蛇,默默看了良久,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往事,眼中不断闪烁着奇异的光。那蛇在她手中温顺至极,蜷缩在一起,可怜巴巴的看着她,头轻轻晃动,好像在祈求着什么。 “麻烦你把那把枪借我。”文竹对格里高利说。 那条蛇开始剧烈翻腾起来,它像是感受到了自己末日的到来,不停在文竹手中乱串,想要离开这个地方。 文竹拿过枪,毫不犹豫的,对准小蛇的头扣动扳机,水流射出,小蛇头部化成一道黑气,消散在落日的余晖里。文竹再次对准小蛇身体的其他部分,极为细心的使水枪中每一滴水都遍布在它的身体上。终于,小蛇的整个身体都变为一道黑气,消散在空气中。 做完这一切,文竹将枪还给了格里高利并说了句谢谢。她的眼神有些迷茫,脚下不稳,趔趄了一下,于连赶紧搀扶住她,文竹对他笑了笑。 “不客气。”格里高利说:“我的任务已经完了。也许还有别的什么东西,但那是其他的事了。至于它之前所说的机场什么的,我会通知我另外的同事,现在,你们愿意和我一起共进晚餐吗?” 于连还有一些问题想问他,加上文竹这时的状态,就要答应时,文竹已抢先在他之前开口了:“不用了,谢谢。” 格里高利并不觉得意外,点了点头道:“既然如此,那就只能分别了。很感谢你们两位的帮助。此外......”他看向于连:“请照顾好这位小姐,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以后来中国看你们时,希望能和这位小姐有更深入的交流。” 于连听了他的话,心中隐约有些不爽,但又想到文竹确实和自己除了朋友之外没有什么更深的关系,只得敷衍地点点头。 格里高利再次扫视了一下这个房间,走到门口,擦去了之前自己写的那个单词,等着文竹和于连走出来。三人一起下了楼,站在外面,太阳已经完全落下去了,刚刚发生的一切像是一场梦一样。 出了学校,外面是下班的人群和连绵的车辆。格里高利打了个电话,十分钟后,之前那辆车开来,那个冷漠的白人司机下车,恭敬地打开车门。 格里高利站在车门前,微笑的看着两人:“两位现在有想要去的地方吗?我可以让莫索先送你们。” 于连想了想,并没有什么紧要的事,加上文竹身体显得太过虚弱,现在应该是先回之前住的酒店。就要谢绝他的好意,自己打车去,但文竹强撑着自己站在一旁,平静的问道:“你知道白泽和巴布巴普在哪吗?” 格里高利上下打量了她一眼,闪过了一丝敬佩的表情,回答道:“知道。” 文竹不再多说什么,拉着于连打开车的后座坐了上去。 格里高利轻声叹了一口气,自己坐在了前排副驾驶,用英语告诉了司机莫索一个地点,便闭起了眼睛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这辆车一路往前开去,路边的景色也慢慢变化。经过这座城市着名的海港大桥时,于连从车窗看去,一轮明月在这南半球的大陆上缓缓升起,往下是黑暗幽深的内海在不断呼啸,与此对应的,是挂在后视镜上的中国结,在随着车辆,倒映着城市的霓虹璀璨,不断地摆动着。 往外看去,一座超大型核电厂的钢铁躯壳倒映在海里,与明月一起相映成趣。 这是南半球第三大的核电厂,也是可控核聚变技术实现之后西方世界最先实验兴建的核电厂之一。 在这个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人类建造的飞船能以光速的三百分之一的速度飞向外太空,各种大型设施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类的生活和工作方式。 但人类的内心却还是难以想象的脆弱。 第七十九章 忆往事文竹意难平 “在没遇到你之前,我是一个学生。”在经过海港大桥之后,文竹的声音在车厢中响了起来,她听起来有些虚弱,但仍然坚强而冷静:“一个非常普通的学生。” “我出生在一个优渥的家庭里。我的父亲是大学校长,母亲是企业高管,我从小就接受各种教育,生活无忧无虑。”听了她的话,于连短暂的懵了一下,很快明白这是文竹在向他解释她在遇到常夕之前的遭遇,这也是于连一直比较好奇的地方,他不知道文竹是不是当初和自己一样,也是因意外被人所救而进入了常夕的视野中。可是现在她的状态并不是很好,于连想要安慰一下她,转念一想,她心志坚定,自己的安慰恐怕是没用的。想要握住她的手,却又觉得这样有些轻浮,只得默默坐在一旁听着。 “在这种环境中,我一直成长到十七八岁。那时,世界在我面前都是美好的,我常常怀着幻想憧憬着未来的更加美好的生活,也和许多那个年纪的学生一样,幻想一个白马王子来到我面前。”文竹一句句的说话,她靠着玻璃,眼睛看着星空,声音如梦似幻。 “这样的生活似乎会一直进行下去,只要不是因为她的话。”文竹停顿了一下,眼神变的虚幻起来,在回忆中沉默了一阵后,她继续说:“她是我的姐姐。和我不同的是,她的性格沉默而冷冽,时常让人搞不懂她在想些什么。她从小便显得十分叛逆,成年后,行事更加肆意妄为。她会带上头套去偷小超市的现金,即使那里面的钱不够她一天的零花。她也会在无人的超市肆意破坏,然后骑上摩托狂奔在午夜的马路上,任凭巨大的轰鸣声吵的人人不安。” “可这样仍然没让她觉得满足。她疯狂的寻求刺激,做各种危险而极端的行为,与各种各样的人打架。她不知道的是,她所做的一切,我们家人全都知道,不停的为她的行为买单,去恳求别人放过她。”文竹停顿了一下,眼神变的虚幻起来,在回忆中沉默了一阵后,她开始了这个故事的后半部分:“有一天夜里,她一个人来到郊外的野地,想要烧了这一片的厕所时,碰到了一个人。那是一个流浪汉,他看着她点火,看着她破坏摄像头,看着她控制不了火势,使得整片草地都燃了起来。他却什么都没有干,只是在消防车来之前,带着她逃到了一个桥洞中。” “在那里,他送给我姐姐一个发簪,然后在她面前跳下河,淹死在了寒冷的河水中。”文竹打开车窗,将头伸了出去,感受着南半球的冷风:“她疯狂的大叫,但没有一个人听到。在声嘶力歇之后,她倒在了桥洞中,做了一个梦。在梦里,她变成了拯救世界的英雄,在一次次的崩溃中救起了无数的人。醒来之后,她就回了家。” “之后的事情就很简单了,她在它的蛊惑下。”说到这里,文竹又顿了一下,摇头轻声道:“也许不是蛊惑。总之,她用它给她的能力,在别人的梦中制造幻境,时而恐吓他们,时而拯救他们。现实中,他们对她也越来越畏惧,她很沉醉于这个感觉。然后,一天夜里,在梦境中,她拯救了被丧尸攻陷的城市,杀了几个变异的丧尸。当她醒来时,我的父母死在了她的手上,那时她的脸上尽是我父母的鲜血。” 于连暗叹了一口气,他看到坐在前排的格里高利一直看着窗外,不知是在听文竹说话,还是在欣赏景色。 “那天我正睡在自己的房中,做了一个梦,梦中姐姐保护着我与各种恶魔做斗争,最后杀掉恶魔。然后,我被一阵敲门声惊醒,迷迷糊糊下床打开门,看到了满身鲜血,目光呆滞的姐姐。”文竹从窗外缩回了头,她理了理被风吹乱地头发,面目平静,只有在她身边的于连注意到,她的手在微微发抖:“我的姐姐抱住我,什么都没有说。她领着我走出房间,在客厅里,父母已经冷却下去的尸体摆在了正中间。我那时已经吓傻了,说不出话来。我姐姐抱着我,将前因后果都告诉了我,然后在我面前,她举起沾满鲜血的刀,狠狠插进了自己的心脏。” “与父母对她的严厉相比,她和我的关系一直很好。她清楚自己的问题,从不带我去参加她的各种活动,也会认真听我说我内心的秘密。我那时在梦中做了无数个美梦,那都是她为我量身定制的。” “在她倒下之后,她头上的发簪浮上半空,旋转几圈后破碎,黑雾在屋中蔓延,很快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我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了,家里三口人的尸体冷冰冰躺在地上。我报警之后,翻出了家里剩下的钱放在桌上,用做处理后事的资金。之后,我离开了家,来到姐姐告诉我的那个桥洞中,从桥上跳了下去。” 文竹看向于连:“我又一次醒来,一个女人站在我面前。我的脸也不是之前的脸了,这恐怕你也经历过。然后,我离开家,跟着那个人来到那个地方,换了个身份,重新上大学,学着做一个巡查者。” “当时使我昏迷,蛊惑我姐的黑雾,就是我们今天遇到的那个黑雾,他们的气息一模一样,我绝不会认错。” 于连长久的沉默着,不知道说些什么,车厢里陷入了沉默中,只能听到两边车辆的声音。但这沉默很快就被打破,格里高利的声音响了起来:“我们到了。” 这时,车子正驶在一处繁华的大街上,两旁璀璨的灯光将整条大街点缀的犹如白昼。人群蜂拥往前,宽阔的大街被挤的水泄不通,每一个人脸上都带着兴奋的申请。这辆车只能停下,格里高利对那司机说了几句话之后,向两人说:“我们下车吧,莫索会自己去停好车的。” 于连向那司机道了声谢,那司机冷漠的点点头。当文竹下车时,他的表情也有些变化,好像是在悲伤,也好像是同情,只是一瞬,他又恢复了面无表情,看着几人下车后,关上车门,一寸寸向前挪动。 三人下车之后,不由自主地被人群挤向前,他们只能手牵着手以免走丢。于连站在中间,牵着两边的手,大声问格里高利:“这里怎么了?为什么这么多人?” 格里高利摇摇头,示意自己也不知道。于连紧紧牵着两人的手,被人群挤的往前走,连看一下时间的空隙都挤不出来。忽然脚下一痛,一个七八岁的小孩从他脚下穿过,灵活的在人群中乱串,兴奋的不停喊叫,后面则是一个女人的呼喊声。 忽然,街上的人一下子安静了下来,人们抬头看向面前的大楼。 大楼的超大屏幕上,一个倒计时在不断跳动,从59秒开始,就有人跟着念。到倒计时十秒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在跟着念,就连于连这样完全不知情的人也受气氛所感染,一起跟着人们倒计时起来:“5、4、3、2、1。” 灿烂的礼花从远处升起,那屏幕倏然变化,一个穿着西装的人出现在屏幕上。他是一个发际线很高的中年男子,正面向屏幕说着什么。于连认得他是该国的总理,在电视上见过他,但于连听不太懂英语,加上他因为激动而说的很快,于连只能听懂几个不连贯的单词,像是联合国,接纳,可控核聚变之类什么的。 这些都是平时新闻中经常出现的名字,因此于连能听懂。 那中年男子一句话说完,人群便跟着欢呼一阵。后来,他越说越激动,开始渐渐手舞足蹈起来,人们的情绪被他带动,也更加激动。 在屏幕上的人说完最后一句话后,整个大街上的人几乎疯狂,于连看到有人甚至兴奋的将带来的啤酒倒在自己的头上,然后乱洒向四周,还有人当街脱下了衣服,疯狂的抱着灯柱扭动着身躯,只是那身肥肉实在有些不敢恭维。 “到底怎么了?”于连看向文竹。 “这个国家被联合国接纳成为可控核聚变发展国家之一了。”文竹说:“这两边的灯光,都是可控核聚变发出的光。” 第八十章 逢狂欢四人终相聚 可控核聚变技术的实现一直被人类世界视为全新时代的开始,但对于一些边缘国家而言,又似乎不止如此。 事实上,自从上世界四十年代核物理出现以来,对可控核聚变的研究就一直没有停过。这其中有两个难点,一是核裂变过程中极不稳定的强烈能量和超高温度,使得一切具体观察都无从谈起。二是对等离子体偏微分方程式的准确求解。 当然,也有人认为,这是一个问题。 在二十年前,一个疯狂的美国科学家,在借助当时最先进的技术,观察了在核裂变下的原子核能量剧烈变化过程之后,突发奇想的用金元素稳定。而更疯狂的是,那次核裂变过程竟然真的略微稳定了几微秒。 而就是这几微秒的时间,让可控核聚变的研究才真正被全世界所重视。在那之前,因为巨量的资金和难啃的技术,各个国家只能进行小范围的不断实验。当时的人们以为,新的时代很快就来了。 可是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 在各种严防死守下,仍然有人冲进研究所,炸死了一小批科学家。后来的调查中发现,肇事者在西伯利亚的风雪中独自蹲守了整整两个月,才找到机会进入研究所,引爆了炸弹,谁也不知道这种精神的源头是什么。 但这种反抗非但没有获得人们的赞同,反而引起了以上国家的人民对其他国家的极度反感。政府迫于压力,对其他国家进行了一定的经济限制。这只让上述国家损失了很少一部分经济,却让其他国家元气大伤,政变和内战不断爆发。 消息传过来时,又引得人民的同情,进而造成了对研究本身的怀疑。 在陆陆续续的抗议声中,研究一直顽强的继续着。经过十四年的艰苦奋斗,投入了无数的经济和技术,付出了三百多名来自各国的研究员的生命之后,可控核聚变终于实现了。 但这一切在技术真正实现的那一刻,都是值得的。从今往后,人类有了比肩于神明的力量。 这种力量的巨大,让所有国家都不得不以最大的谨慎对待。 除了世界上第一所可控核聚变核电站建立在它的出生地,西伯利亚的无人荒原中外,其他的都建立于大海中,即使限于成本不得已离岸边不远,也不能超过五十千米。而“聚变”国对于核聚变技术的应用,也是极为谨慎的。 在实现技术后的三年内,都只是用于大型工程,对民用技术没有多大影响。而且成员国制订了最严格的契约,任何国家都不能将其应用于武器上面,否则会遭到其他国家的围攻。 因为各种严格的限制,南半球的国家深感自己将落后于时代发展,因此想出一个绝地求生般的办法。 他们向聚变成员国建议,将应用可控核聚变技术的核电站建立在自己的国家大城市边上,并以此为条件,申请加入联合国主导的“新时代”计划——这是成为聚变成员国的先决条件之一。之后,在经过三年的不断谈判和让步之后,今天夜里,终于有第一个国家,加入了“新时代”计划。 文竹对于连说的话并不十分准确,这个晚上,这个国家加入了“新时代”计划,有了成为可控核聚变发展国家之一的机会。虽然按照国际惯例,他成为成员国几乎已成定局,但世界变幻,难免会有变局,就如此刻疯狂的人群边缘,那些拿着横幅,同样声嘶力竭表达抗议的反对者一样。 于连灵敏的听觉在此刻反而成为了累赘,周围欢呼的人群使得他头昏脑胀,只得奋力摇头保持清醒。他身边不停有挥舞着国旗和联合国旗的人狂啸着冲进人群,被人群所挡,不得不退回来,呼啸着从另一个地方钻进去。 于连恨不得捂起耳朵,又想和狂欢的人群一样乱叫,这是人看到群体狂欢的自然反应。 一想到这种情况下一旦走散,再要遇上恐怕只能找警察了。再想到文竹刚刚在车上的低语和她的状况,他尽力压抑住这种心情,抓紧了牵着自己手的文竹,朝着另一边的格里高利大声问道:“白泽他们在哪?这里这么多人,我们怎么找他们?” 要不是于连一直拉着格里高利的手,他现在已经不知道去到什么地方狂欢去了,从刚才开始,他就一直大呼小叫不止,还不知从什么地方拿过来一瓶啤酒,整瓶挥洒向人群。此时听了于连的话,他转过头来,虽然之前看着很兴奋,但他的脸色还是比较平静的,至少没有像大多数路人一样,整张脸红的让于连想起关公:“为什么要去找他们,现在是派对时间!” 于连心想这家伙不知道活了多久,怎么还这样,一点高人的姿态都没有。还想再说些什么时,格里高利已经自己挣脱了他的手,从口袋中掏出一面不知道哪里的国旗,挥舞着向前走去,于连听到他的声音说:“他们待会就会出现的,你注意看四周采访的记者。还有,你们两个要开心点,这是一个狂欢的夜晚。” 格里高利说完这句话,就钻进了人群,随手拉过一个女生问了一句什么,两个人便抱着脸亲了起来,看的于连目瞪口呆。但他还是听清楚了格里高利的话,往周围的街边看去。 果然,在人群的周围,狂欢的边缘,许多不同的媒体正架着长枪短炮对准人群,不停的拍照。各种肤色的主持人拿着话筒站在镜头前面,向镜头不断着说些什么。于连在其中看到了国内的媒体,那四个熟悉的英文字和图标让他有了些许的亲切感,也让他稍微冷静了下来。 牵着文竹的手,穿过拥挤的人群,缓缓向边缘移动。不时冲来几个人,对着他哇哇大叫几句意义不明的话后不知所踪,在狂欢的人群中,保持冷静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于连有几次都要不顾一切的脱下衣服,朝天大叫了。但手上那熟悉的感觉让他想起,此刻不止有他一个人。 好不容易终于走到了人群边缘,那抗议的队伍在庞大人群中显得很少,加上不时有人脱离队伍加入狂欢,又总有人拉过抗议队伍里的人加入人群。抗议的队伍很很快就只剩几个头领还在接受媒体的采访。 于连随意扫视向那群接受采访的人,忽然眼神一凝,看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那是一个身材高挑,相貌出众的女子,此时她正站在镜头前侃侃而谈,她说完几句话后,将话筒递给一旁等候多时的抗议领导,那个粗壮的汉子抢过话筒,对着镜头激动的说了几句话。虽然隔着不短的距离,于连还是听到了几句,危险,卖国什么的。 周围人在不断起哄,他们说些什么于连再也没有听进去,也听不懂。于连看到那个主持人后,立刻掉转目光,垫高脚尖,在四周搜寻起来。 文竹捏了捏他的手,示意他看向一个地方。 于连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在一颗远离人群的大树边上,他看到了白泽的身影。也许感受到了他的目光,白泽朝两人看了过来,隔着人群向他们微笑着点了点头。 于连挥手致意,顺着他身边看去,在阴暗的大树边上,一个身材极其高大,与整个黑暗几乎连为一体的人影沉默的站在边上。 即使隔了这么远的距离,于连还是能看清巴布巴普眼神所代表的东西,那是仇恨的目光。 第八十一章 嘈杂混乱遇救命人 在看到那女记者的时候,于连就一眼认出了她,正是之前在机场刺激到巴布巴普的那个。 再回想到巴布巴普说自己当初在雨林里的遭遇,以及格里高利说自己知道在哪找到白泽等人,于连拍了拍脑袋:那个记者既然是心怀野心的记者,在这种轰动性的新闻中,必定不会放弃出镜的机会,届时只要在附近等候,比之在这千万人的城市中寻找容易百倍。若是上门寻找,虽说那记者算是名人,但在这种比较典型的白人国家,对隐私的保护比较严格,远远不如现在省时省力。 这样一看,白泽确实算得上是经验充足,比于连这个之前只在网络和学校中认识世界的人更加老谋深算。 看来,以后还得多学多看啊。 于连暗自惭愧,又想到现在那记者明显是在直播,不管白泽和巴布巴普想干嘛,也只能是等她采访完之后再说,便沉下心来,拉着文竹退到一边,附在她耳边说:“那个记者应该就是巴布巴普说的在雨林中的人了,他们一行有五个人,还有四个男的不知道在哪,恐怕白泽待会儿会悄悄行动,我们要不要去帮帮他们?” 文竹看了一眼于连后,摇头道:“白泽经验丰富,杀死吉塔的人也不是这个记者,他们应该不会做什么,你也不用搞的这么神秘。”说罢看向格里高利刚刚站立的地方说:“而且格里高利在这里,他是这个国家的巡查者,不管怎么说,都得给他一些面子,不在这里惹出什么麻烦才是。” 于连老脸一红,咳了一声后没有再说话。他之前与和尚在哈城做事时,一直要防备被女人和江刚发现,那种状态一直影响着他,加上他们现在做事都是涉及隐秘,不得不小心,被文竹提醒后才明白,几人身在国外,而且这事本就是那记者理亏,他又有什么好担心的。便凝神吸气,放下心来。 这时人群狂欢声又起,于连看到一个人从包中拿出一个东西举起,旁边人振臂大呼,将气氛推向了最高潮。 那人举起的是一个图画,上面用简略的笔画着这个国家的地图,周边则是东南亚和南极洲的简笔,从图上看,这个国家不仅是位于大洋中间,更是位居在世界之中了。 这幅图的意思不言自明,是澳大利亚这个从诞生之初一直在国际政治边缘的国家,一心想要挤进国际事务的梦想终于实现了。而与此同时,抗议者们的声音也突然增大了许多,那个之前被记者采访的人踩在了一个垃圾桶上,面对群情激动的人群大喊着什么。 “他们在抗议之前受到的经济损失,还有不满政府的妥协条款,认为是卖国协定。”文竹寻了个长凳坐下,一边翻译着那人的话,一边注意那个记者,此时她面色激动,指挥摄影师将镜头对准抗议者。 四周的记者也都注意到这里,纷纷将镜头对了过来。 于连在大学期间学的是社会学,对英语可说是半桶水,别人若是写在纸上,他便能看懂大半;若是用嘴说,说的慢勉强能听懂一半,说的一快,他就只能听懂几个单词了。 听了文竹的话才觉得自己的不足,暗道回去之后一定多学习外语。 那抗议者越发激动起来,对着人群不断说着话,最后振臂一呼,那群人便跟着他,朝着狂欢庆祝的人群撞去,一时之间,广场上人来人往,噪杂之声从四面八方传来。 更有一些人不知发生了什么,还以为是气氛再起,不仅不慌,反而越发兴奋起来,大吼大叫不止。 看着此时此景,于连脑中冒出一个异样的想法:不知我们中国人遇到这种情况,会不会像这些人这么疯狂。 正自思忖间,手被文竹一拉站了起来,看过去时,只见文竹朝那边努努嘴,于连看到那群记者被抗议者冲击,阵型大乱起来。而那女记者正当其中,被人群撞到在地,那摄影师想要扶起她时,被抗议者裹挟着一起冲向狂欢人群。 眼见着那记者被蜂拥向前的抗议人群挤到在地,一双双脚要踩到她身上时,手边一股力道拉着他往前,原来是文竹见她危险,就要跑去救她。他们相隔不是很远,只是那边人人激动,哪还注意到脚下有人,就在那记者惊恐大叫时,身边快速窜出一个人影,将记者扶了起来,快速退了几步。 记者朱迪死里求生,不免惊魂未定,但她很快反应过来,忙看向一边救自己之人要向他道谢。转头一看,面前是一个很英俊的亚洲男人,他嘴角带着笑,正礼貌的看着自己。 “谢谢。”朱迪向他鞠了一个躬:“真的很感谢你救了我,你知道的,在这种情况下,我很可能被那群抗议者踩死。” 那人笑了笑道:“不用客气。” 很有磁性的声音,朱迪想了想,对他说:“能请你留下一个联络方式吗?我后面会再联系你的。”她还要赶着去追摄影师。 这时,又有两个人跑到了她面前。朱迪看了一下,他们都是亚洲人长相,一个年轻男子,大概二十一二岁左右,一个年轻女子,年纪和那男子差不多。 两人长相都挺不错的,朱迪在心中评价了一句后,看着那年轻男子跑到近前,对着之前的亚洲男子说了几句话,那救自己的男人点了点头,回了几句话。之后,新跑来的两人就退在了一边,没有再说话了。 他们认识?朱迪想,可能是同伴吧。她等着那男子给个联系方式后就要去追摄影师,不免有些急躁。那男子却一直一副不急不忙的脸,笑了笑,面对朱迪说:“这种情况下,你大概追不上你的摄影师了。” 朱迪朝人群看去,只见不知多少人挤在一起,在灯光下嘶吼叫闹,也有抗议者拿着石头和木棍去破坏路灯,引得一直戒备的警察纷纷跑来,使得整个场面更显混乱。 在这种情况下,要去找摄影师谈何容易。 掏出手机,发现刚刚摔倒之时,手机已经不知道被谁踩到,整个屏幕都碎了,只得面向那人说:“再次感谢你救我,不过现在,还有一件事麻烦你,能不能把你的手机借我一下。” 对面那亚裔男子笑了笑说:“不急,我手机也不在手边。还有,我有一个朋友想见见你,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朱迪皱了皱眉,那人说的朋友可能是粉丝什么的。她做记者时间不短,而且长相身材俱佳,在网上有不少粉丝。再加上之前在非洲制作的专题片收视率很好,整个国家的人几乎都认识她,有几个粉丝想见自己是再也正常不过的事。 可此时......朱迪看向人群,只见大批警察拿着护盾进入人群,对着失去理智的人群喷着辣椒水。这可是一个大新闻,但这个人又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朱迪不禁有些犹豫起来。 “你完全可以等会儿再去找摄影师,然后对着镜头说自己刚刚的遭遇,反正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到了。你待会儿再出去,脸上带点伤,站在镜头前,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朱迪心中一惊,看向说话的那个年轻女子,眼睛转了几下。 她名气太大,台里不免有人觉得她是靠长相和运气的。自己刚刚被人撞倒确实是被摄影师拍了下来,要是真如她所说,待会儿再自己做的伤走出去站在镜头前,自己这敬业的精神一定会再为自己争取更好的名声,到时候,自己一直想要的主编也不会那么难了。 一念至此,她也不再多想,朝那女生说:“谢谢,虽然我还是喜欢将最真实新闻摆在观众前,自己的形象怎么样那不重要,可在这么混乱的情况下,还是不要增添危险好。” 文竹嗯了一声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和于连站在一边。 “那么我们走吧,总得让我有一个表达感谢的机会。”朱迪看向白泽说。 白泽笑着点头,带着她往旁边的街边走出去,于连和文竹默默地跟在后面,远离人群后,他们也松开了手。 走到街边,白泽带着她进到一件咖啡馆中,领着她进到一个包厢,叫过服务员,点了几杯咖啡后,便说要去带朋友过来,离开了包厢。 过不多时,服务员拿了几杯咖啡走了进来。朱迪端起自己点的浓缩咖啡,借着低头喝的时候打量了另外两个人,见他们分别坐在两边,不免有些好奇,她本以为这两人是情侣的。 一口咖啡喝完,她听到屋外传来一阵脚步声,想到那粉丝有可能要与自己合照,掏出随身的小包补了补口红,站了起来迎接时,面前一暗,她只看到一个胸口出现在面前。 第八十二章 进包厢重见薄命魂 朱迪愕然抬头,却只看到一个下巴,忙退后两步,再看时,不免心神一荡,退后两步,声音也变得嘶哑了一些,指着面前的巴布巴普说:“你......是你,你没死?” 巴布巴普眼见的她这般反应,直直向前两步,声音低沉的说着什么。 他的声音不大,但真情在胸,郁郁难结,似乎其中隐含着许多痛苦。 “为什么。”说话的是从巴布巴普后面走进来的白泽,他看着朱迪,用英语解释说:“我在翻译他的话。” “为什么要杀吉塔,她做错了什么?”白泽尽职的翻译着巴布巴普的话。 在经历最初的愕然和害怕之后,朱迪也稍微冷静了下来,观察了一下四周,巴布巴普从门前走进,把她堵死在屋中,想要从这个屋中跑出去怕是不可能了。 而且就算跑了出去,他们追来,引得警察过来,她在非洲和凯文、乔等人所做之事就会曝光。 一想到自己名声扫地,人人眼含鄙夷,这么多年的奋斗归于一空,这几乎比杀了她更让她难受。 长呼出一口气后,她抬头看向面前高大的黑人说:“不是我杀的。”事到如今,只能先把这事推过去,之后再找乔和凯文一起商量。 而且她刚才进来时,服务员的已经看见了她,她觉得自己应该不会受到太大伤害。 大不了被他打一顿,还免的我自己再做伤口了。一念至此,她更加不显畏惧,看着白泽将那句话翻译给巴布巴普后,便退后几步,直到身体靠着墙为止。 她知道在亚洲人的文化里,自己要是表现的楚楚可怜,怕是能得到一些谅解。 所以这虽然与她自己观念相悖,还是将身子勾了一点,显出自己柔弱的样子来。 “可是你和那个人是一起的。”巴布巴普脚步略有些停滞,语气也不如之前那般深含恨意了。 虽是经由白泽翻译,朱迪还是听出了巴布巴普口中的犹豫,忙道:“我们虽然是一起的,但是我并没有让他开枪,也没有让他杀那个,那个吉塔。”她在脑中搜索了一阵,才想起那个矮个女黑人叫做吉塔,当时她还和凯文等人故意也去雨林中去找了几天,当然以无功而返。 巴布巴普看着她的眼睛,一字字说:“那你为什么骗奥塔本加说不知道吉塔在哪,你明明看到她被你们的人打死了。”他从非洲出来已久,见识增多,加上为了熟悉他们,拜托白泽将他们制作的纪录片下载给自己看,再也不是那个刚进入文明世界的半野人了。 “我......”朱迪心念急转,想要想出一个好办法来,但仓促间无法想到,加上巴布巴普那极其高大的身影带来的强烈压迫感,她只能说出实话:“我想着吉塔既然死了,那就没办法了。要是告诉了那个老人是我们杀的,他一定不会愿意接受采访,而且在那种地方,我们还会遭受了危险,就只能骗他。” 她知道这种时候,越是说些真话,越能得到谅解,毕竟已经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了。而且依她所想,就算面前这高大黑人不理解,身边这几个亚洲人在电视上看到自己的行为后,一定能推理出来自己的意图,何必再说些谎话。 “乔也不是故意的,当时他想要和吉塔见面,脚上踩到了一条蛇,他吓了一跳,把那条蛇抛飞出去。然后我们就看到你冲了过来,乔吓傻了,你知道吗?他看到你拿着木棍走过来,以为你要攻击他,就对着前面开枪了,他只是想吓退你,没想到不小心打中了吉塔。”朱迪见巴布巴普脸色一滞,心中暗道上帝保佑,开始为乔开脱。 巴布巴普这一年来经历事情之多,可谓是常人闻所未闻,与白泽相处良久,对人情世故也略有晓及,此时回想一下之前的遭遇,就和她说的一样。想到吉塔那张脸,不由面露痛苦之色,一字字道:“你们为什么要找吉塔他们?” 朱迪听到他的语气略有些痛苦,不明所以,但还是将实话说了出来:“我们听说雨林里面有新的人种,所以带着向导进去找。我们只是想找到他们采访,完全没有料到之后的事情,我向上帝发誓。” 巴布巴普听完后,脸色痛苦更甚。他一想通这节,便觉得很有可能是自己害了吉塔。 要是当时他不抱着吉塔跑掉,也不那么冲动,拿着棍子去攻击乔,恐怕就不会发生后面的事,吉塔也不会死。 一想到那个矮小但是性格活泼,在所有人都害怕自己的情况下,耐心的一字字教他说话的吉塔,他就觉得痛苦非常。 又想起自己原本部落里的那些人,要不是自己把那个尸体带回去,他们又怎么会被人觊觎,致使全族死于那群人的手上,连灵魂都得不到安息。 一时间,巴布巴普只觉得心头震荡,往事如潮水般袭来。 睁眼看着面前,朱迪那张脸变成了哈米那张美丽的脸。巴布巴普还没看清时,那张脸又变成了杂杂米儿那张不服气的脸,然后,瞬间又还有刚学会走路的儿子那张脸,部落里其他人或笑或悲的脸在他面前不断变幻。 本来安静的房间中出现各种各样的声音,那是酋长的声音:“当我一个人的时候,以前的那些被母神收留的朋友都会再次遇见,你以后也会有这一天的。” 他再也忍受不住,蹲下身子,抱着头哭了起来,像一个孤苦无依的孤儿一样。 包厢中的众人看着抱头痛哭的巴布巴普,都沉默了下去。 于连三人知道他是想起自己的遭遇。一个原始部落的人,经历了灭族,跑到其他部落后,又因为自己的原因导致亲近的人被杀,再然后,远渡重洋,离家何止万里。于连把自己代入到巴布巴普身上,虽然他死而复生的经历也颇为离奇,但相比于巴布巴普而言,他觉得自己还是很幸运的。 朱迪则是不明所以,看着巴布巴普的样子,以为他找到自己后心情起伏,下一步说不得就要伤害自己,心中也显惧怕,身子也不由自主地微微颤抖起来,也不用装作楚楚可怜了。 巴布巴普无声痛哭,只觉得自己是灾祸的源头,是惹怒了天神和大地母神之后的报应,当初在草原上找寻野牛时,他还以为是部族里的其他人惹怒了他们,才使得那天夜里风雨大作,现在看来,那个惹怒天神和大地母神的人,恐怕是自己,所以才引得天神恼怒,部落里的人全都灭绝。 正当他自觉罪孽,头痛欲裂,几欲疯狂时,感觉肩膀处传来一阵暖意,转头一看,白泽一手扶着他的肩膀,对他微微一笑。 巴布巴普感觉到这股暖意从肩膀涌入身体,贯穿全身,眼前再次浮现吉塔那张笑容满面的脸,再也支撑不住,眼睛一闭,就此躺在地上晕了过去。 “不要紧张。”白泽对着呆住的几人说道:“他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之前一直将情绪深藏在心里,今天看到记者小姐后,想通了一些事,觉得自己做错了很多事,情绪激动至难以自控,我只能先让他休息一下,不用多久就能醒来。” 说罢,他看向朱迪,礼貌地点了点头:“记者小姐,这件事你打算怎么了结?” 朱迪愣了一下,看着躺在地上的巴布巴普,又看了看房间中的其他几人,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意思,谨慎的说:“我向他道歉,可以吗?” 白泽不置可否:“也许吧,不过在我看来,这件事不应该只是由你一人承担,所以,为什么不把你其他几个同伴也叫过来呢?三个人总比一个人好拿主意。” 朱迪点了点头正要答应,忽然面色一变,心底狂跳不已。 他怎么知道我们只有三个人了? 确实,之前说过布朗只是向导,不在这里很正常,可是奥利弗是摄像师,他不在的事这个人怎么会知道?难道他知道奥利弗被我们几个人......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朱迪偷眼看了一眼白泽,见他仍然面带微笑着看着自己,以为他只是随口说了一句,心中稍稍放松。边观察他的神色边说:“我手机被踩坏了,要出去打电话才行。” “好的。”白泽点头说。 朱迪又是一愣:“你不怕我逃走吗?” “除非你能放弃得之不易的东西。”白泽看着于连和文竹两人合力把巴布巴普抬在沙发上,即使两张拼在一起,巴布巴普的小腿还是悬空放着,像是两根粗壮的木棍。 第八十三章 自觉诚恳再生狼心 “放弃......” 朱迪看了看躺在沙发上的巴布巴普,无声地走出了门。站在咖啡厅中间,看着台前电视上报道的新闻,看着那些记者站在镜头前侃侃而谈的样子,她轻声叹了一口气。 要是现在自己跑了,出国去逃避一阵,里面那些人肯定找不到自己,可是他们一旦把自己在非洲的事情说出去,那就万事皆休了。想来想去,还是无法放弃得来不易的名声,走到柜台前,先是要了一杯白兰地,在柜台一口饮尽。待等到头脑微微发热,这才问那服务员借了个店内的电话,拨打了凯文的电话。 她特意选了语音模式,没有让凯文看到她的脸,等对面电话接通,她听到那边声音甚是噪杂,到处是人的声音。凯文的声音从那边传了过来:“你好?哪位?” 听着那让人讨厌的玩世不恭的声音,她反而觉得心中平静了许多。之前在非洲时,她已经知道,凯文在真正遇到事情时,会变得和平常不一样,那是一种给人信任的感觉。 “是我。”她说。 “哦,我们未来的大主编。”即使没看到他的样子,朱迪仍然能想象到他那令人讨厌的笑容:“刚刚在电视上看到你被人推倒了,我们的台长已经通知警察找你了,看来你没事。” 那边噪杂的声音依旧,不停有人高喊着什么,朱迪只听清几个单词,好像是“警察”和“爆点”什么的。 他周围有很多人。朱迪想了想,今天这个可是大新闻,凯文和乔自然也是在电视台的。 “我没事,但你别告诉别人。” “好。”凯文没有问为什么,他从朱迪的语气中听出了一些紧张和不自然。 “找个没人的地方。” “你可真难为我了,大主编,现在就算是厕所,也至少有一个军的人在。”凯文以他惯有的夸张习惯性的反驳了一句。但朱迪还是听到了他的脚步声,不多时,噪杂的声音已经小了很多:“这里没多少人。” 朱迪压低声音道:“那个黑人找到我了,那个跳下河的黑人。”她怕凯文不明白她的意思,又在后面小声加了一句:“在雨林里的那个黑人。” 她听到那边良久没有说话,还以为是被凯文挂了,看了一眼电话还在接通才紧贴在耳边。现在的电话在隐私方面做的已经极好了,两人通话之前会被生物识别,然后自行将其信息导入其中,因此朱迪即使换了个电话还是能记得凯文的号码。 只是她现在用的是店里的电话,加上心情忐忑,因此不由自主地做了这个动作。 电话那边的凯文沉默了一会儿后,发出了一阵轻笑:“这样吗......” “他知道我们三个人都在电视台,所以我们逃不了,除非你愿意放弃之前得到的一切。” “就他一个人吗?” 听着那边凯文的声音如常,朱迪莫名有些放心:“还有三个人,都是亚洲人,两个男的,一个女的。那个原始人听不懂我说的话,我也听不懂他的话,里面一个亚洲人当我们的翻译。” “你们现在在哪?” “在一个咖啡厅的包厢里,那个原始人晕倒了,亚洲人说要我们三个人才能取得他的原谅。”因为巨大的震动,她有些口齿不清,表达的也不十分清楚,幸好凯文理解她的话。 “他怎么知道我们在这里只剩三个人?” “我不知道,我只说过布朗是向导,不在这里。从来没有提过奥利弗。” 那边又沉默了许久,朱迪隐约听到他在喃喃自语些什么,但很难听清。 等了一会儿后,凯文问清楚咖啡厅的位置,就挂断了电话。 等收拾好心情,朱迪回到了包厢,推开门一看,巴布巴普已经醒了过来,木然的坐在沙发上,听到有人开门也只是抬头看了一眼。其他三个人各自坐在位置上,那较年轻的一男一女正低声说着什么,另一个翻译的年轻男子见朱迪进来后,微笑着请她入座。 坐在座位上,看看了对面木然的巴布巴普,朱迪自觉无话可说,端起杯子喝起面前已经凉了的咖啡。 在包厢中等了许久,众人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随即,包厢门被推开,一个中年白人走了进来。他头发一丝不苟,面目严肃,一进来没有注意周围,只看着巴布巴普,眼神变了变,然后快步走到他面前,径直跪了下去。 巴布巴普也听到了那阵脚步和开门声,还没有从自怨自艾的心态中出来,就听得面前一个身影一晃跪在了自己面前。他仔细看了看面前这人,听着他说了些什么话,忽然想起,他不就是当初在雨林中追自己的那群人之一吗? “我向你道歉,即使这不能洗脱我的罪孽。我愿意向上帝忏悔,也愿意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代价。”巴布巴普耳边传来白泽的声音,他明白,这是面前这人的话。 巴布巴普站了起来,眼前又浮现出吉塔那张脸,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时,却又不知道说什么,一时怔在原地,任凭那人不停的说些什么。 朱迪也没有料到,平时看上去最满不在乎的凯文竟然一进来就跪下道歉,还一脸诚恳的说些忏悔的话。 据她所知,凯文虽然和大多数人一样信教,却几乎没有去过教堂,根本谈不上多虔诚。咬了咬牙,朱迪也跟着他跪了下去,面前这人之前毕竟是原始人,也不懂他们平时的性格,再加上开枪杀那个矮人的不是自己,这么赔罪可能真的有用。她偷眼看了一眼凯文,见他面目悲戚,似乎真的是在忏悔,不由在心里与自己最喜欢的演员做对比。 巴布巴普眼看着这两人跪在自己面前,耳听着白泽翻译的两人忏悔之词,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脑中又一直想起吉塔和部族中人的样子来。 算起年纪,巴布巴普不过在二十五六岁左右,之前骤逢大变,自己前半生生活平淡,来到文明世界只是短短几个月,哪能明白两人心中所想。一时间头晕脑胀,终于想起一件事来,重新坐了下去,沉声问道:“之前那个杀了吉塔的人呢?他为什么没有来?” 凯文听到那个亚洲人的翻译后,站起了身子,看着面前即使坐着也和自己差不多高的巴布巴普,心中暗道有用,看来不用启动后手了,连忙装作悲痛般回道:“乔觉得自己罪孽深重,不想再看到你,希望我能代他表达深深的歉意。” 于连在一旁听了文竹的翻译后,眉头不自觉的皱了起来。听巴布巴普之前所说,明明那个亚裔乔才是误杀吉塔的人,而现在,他反而不出现,让另外两个人道歉。仔细观察了一下凯文,发现他面露悲戚,眼神中却闪过一丝侥幸,瞄到有人注意自己,又很快低下头去。 看来这两人不是诚心道歉。于连看向文竹,见她微微颔首,知道她所想的和自己差不多。就是不知道那个乔到底去了哪里。 巴布巴普听罢白泽的翻译,顿时怒不可遏,大吼道:“他杀了吉塔,连见我都不敢吗?难道他在面对大地母神时不会羞愧吗?不怕大地母神惩罚他吗?” 凯文暗叹了一口气,他对大地母神之类的词不觉奇怪,大概是原始人的神明崇拜罢了。他所叹者,只是感叹此事还是不得善了,犹豫了片刻,面向白泽,诚恳的说:“你好,麻烦你帮我翻译一下。在我来之前,乔让我询问这位......呃......这位黑人先生,怎么才能原谅乔的行为。” 白泽向巴布巴普翻译后,众人都看到巴布巴普明显犹豫了片刻,似乎在想些什么,良久才说了几句话:“你们自己去雨林,向奥塔本加和他的族人道歉。” 凯文眼中光芒闪烁,点了点头说:“那就只能这样了。”说罢抬起头来,看向屋中众人说:“我知道乔在哪里,希望你们能和我一起去,把这个要求告诉他。然后我们再一起和你们去雨林里找到那个......本加老人。” 巴布巴普木然地点了点头,他在与白泽等人的相处中,知道了点头的含义。现在心中除了对自己的怨恨外,还有对吉塔的愧疚,虽然他知道吉塔不知道大地母神,但神明仁慈,一定会在自己跳过舞之后,使她的灵魂得到安息。 第八十四章 众猫赶回见有缘郎 见事情谈妥,凯文眼神更加深邃了些,只是他一直低着头,不让其他人注意自己。 看了看时间,已将近晚上九点,凯文看着巴布巴普的身高,向众人说自己的车不够带人,还要去借一部车才行。等巴布巴普同意后,他留下朱迪,自己一个人走到外面,看着来往车辆和对面纷乱的人群,轻轻叹了一口气。 房间中便又只剩下原先几人,一时间,谁都没有心思说话,任凭现场沉默下去。 但这沉默很快被一声猫叫打断,于连愕然抬头,只见山狸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了门口,看着屋中几人,它冲着白泽叫了一声后,从门口几米远的距离一下子跳进了于连的怀中。 “我来这里之前,让它的朋友通知了它,应该是一收到消息它就赶来了。”白泽微笑道。 于连好几天没见山狸,着实有些想念,将它抱在腿上,轻轻抚摸着它的脊背,感觉到它身上有些汗水,应该是长时间奔跑所至,便细心地拿过卫生纸为它擦去汗水。 山狸则闭着眼睛,享受着这种舒服的感觉。 忽然又听得门边传来几声很轻微的脚步声,不像是人的脚步,于连抬眼看去,门口是几只猫,各种颜色都有,正在外面探头探脑地朝里面看。其中一只全身金黄的猫看到白泽后,呜呜两声,走到他脚下用头去蹭它的脚。 白泽弯下腰将它抱起,摸着它的毛说:“啊,是你,谢谢你了。”见于连脸上有些疑惑,他笑了笑说:“这就是通知山狸的那个‘朋友’。” 于连点了点头,山狸的朋友自然是城中的猫狗之类。 白泽抱了那猫一会儿后,将它放在地上,朝着门口那几只笑道:“你们进来吧。” 那些本来探头探脑的猫似乎是听懂了他的话,小心地走了进来。它们没有去围着白泽,而是全都跳上沙发,挨着于连坐下。其中一只本地的斑点雾猫胆子最大,将头靠在了于连腿上闭上了眼睛,表情也变的舒缓了起来。 于连给山狸擦去身上汗水之后,兴之所致,也摸了摸那只猫的头,那猫表情越发舒缓,过了片刻,发出了微微鼾声,竟就此睡了过去。于连先是一愣,转而想起白泽说自己与这些动物有缘,看着周围环绕自己的猫群,各自摸了摸它们。说来也奇怪,这些猫被他一摸之下,全都变得慵懒了许多,像是在冬日里晒着暖阳一样舒适。 我这算什么能力?于连也有些惊讶,在心中吐槽了一下,再看山狸时,却见它不知什么时候睁开了眼睛,正默默的看着自己。 “从你刚才停下摸它的时候,它就睁开眼了。”文竹在一旁说。 于连能听出她语气中的淡淡笑意,手僵直了一下,还是腾出一只手去摸山狸,另一只手也不停,在其他猫身上各自摸了一下。 朱迪全程看着他的动作,虽然听不懂他们说的什么,心中却也觉得怪异。偷偷打量了一些房中的几人,越发觉得他们深不可测,这些人都从哪冒出来的,他们是哪里人?从那年轻男生还要听那女生翻译来看,他们应该不是移民,那就是亚洲本土人。 到底是哪国呢?中国?rb?还是韩国? 正胡思乱想见,门被人推开。凯文进门看到一群猫被惊醒跳起,微微一愣,也没有多言,只是说自己找好了车,请几人跟自己走。 结完账后,几人随着凯文先出去,白泽在屋中对那些猫说了几句话,等它们各自散开后,他再赶了上来。外面,一辆新能源越野车停在路旁。凯文礼貌地请几人上车,见他们全都上车后,他让朱迪坐在副驾驶座上,自己坐在主驾驶上,逆着人群汇聚的大街往外开去。 这车空间很大,巴布巴普直接坐在地上,头虽然差点顶着车顶,也比一般的车要好很多了。他对车这一事物也熟悉了很多,毕竟这些日子一直都是坐车来回,早已度过了最开始的惊奇。 于连抱着山狸和文竹坐在最后一排,看到巴布巴普略显难受的样子,于连向白泽轻声道:“他好像又比之前高了一点。” “这一年内,他长了五公分左右。”白泽看着窗外的城市夜景,听到于连说话后转过头微笑着说。 “五公分......”于连喃喃道。 他现在这具身体和之前他还叫“向前”时差不多高,都是一米八出头,还差点到一米八五,之前在学校时一直想着再长到一米八五,但无论怎么运动,大学三年却是一公分都没长过。现在改名于连后,也没有精力去顾及这些事了,只是感叹于巴布巴普的身高增长未免太过惊人。他之前就估算巴布巴普起码有两米四以上,按这个速度长下去,恐怕不到几年就得两米五六。 “他还能继续长吗?”于连忍不住问道。 “能的,他还能再长一米以上,具体多少就得看他自己了。” 听了他的回答,于连瞪大了眼睛。一米以上,那就是巴布巴普最低还能有三米四的身高。他之前有听说过人类最高能长到两米七出头,却没想到巴布巴普竟然能长到三米以上。虽然他闲来无事看新闻时,也听说清朝时有人长到三米以上,可那时没有翔实的照片记录,也因时代久远无从考证,难以让人信服。 人类的身高能突破三米,简直不可想象。 看着面前宛如一个小巨人般的巴布巴普,于连不断提醒着自己,现在的身高已经够用了。在本世纪的头二十年,中国人的平均身高还没有一米七呢,现在平均身高已经涨了很多了,以后可能会突破两米,那时就可能有三米以上的人了。 他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摸着睡着的山狸看外面的夜景。 车子一路往前,从繁华的市中心开到了海边,然后再经过之前格里高利带他们经过的海港大桥,驶到一条没有多少车同行的道路上。再往前开去,四周越发偏僻起来,房屋和车辆都减少了许多。顺着海岸线开了半小时后,车辆一拐,转进了两旁的树林中。 看着在树林中穿行的车,于连心头冒出一种不好的念头。他看了看前面专心开车的凯文,从后视镜中看到他也正在看自己,两人目光在镜中对视了一下,凯文很快移开了目光。 于连思索片刻,还是决定说出自己的想法。碰了碰文竹的手后,他朝着白泽低声说:“好像有点不对劲。” 白泽点了点头,看着四周场景变幻,忽然出声道:“不好意思,我想上个厕所。” 车子稍稍减速了一下,凯文看着后视镜的几人道:“再等一会儿我们就到了,就五分钟。” 白泽嗯了一声,没有再坚持。他朝于连笑了笑,嘴唇微动,作出了一个口型,于连看出是“没事”两字,只得坐回座位。 这一切巴布巴普都没有注意,他正透过窗户看着外面的天空发呆。 往前再开了五分钟后,车子慢慢停下。 从窗外看,几人来到了一个树林中的空地中,四周还残留着一些野营后的垃圾和没有人收的帐篷。那些帐篷破败不堪,在海风和雨水的腐蚀下只剩下骨架。 “乔就在这附近等着我们。”凯文打开车门,下车后,很礼貌地为几人开门。 “他在哪?”巴布巴普下车后才回过神来,眼睛从天上的星辰中移开,看着地面上的凯文和朱迪。 “就在前面那个破败的帐篷里,我去叫他出来。”凯文看了看朱迪,明显犹豫了一下,试探着问道:“我可以让朱迪和我一起吗?” 到这时,于连哪还看不出他包藏祸心,就要出言阻止,让那个乔自己回来时,白泽却先说话了:“可以。” 凯文心中窃喜,暗道这些人的脑袋果然都和原始人一样。赶忙招呼着朱迪,两人一阵小跑,很快就消失在了茫茫树林中。 待两人完全消失不见,于连心中浮现一股危险的感觉。他想起之前这几人在非洲所做的事,难道是想杀人灭口?可这未免也太疯狂了些,思绪流转之间,忽然听到一阵急促的鸟叫,转头一看,白泽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了那辆车旁,仰天对着四周的森林,那阵鸟叫便是他发出的。 还没等于连细问,突然之间,四面八方,一阵阵鸟叫回应着白泽。于连抬头望天,不同种类的鸟从天边掠过,整个森林从寂静中醒了过来。他怀中的山狸也醒了过来,跳上他的肩膀,遥看着发出清脆鸟叫的白泽...... 第八十五章 暗夜茫茫生心魔 听着外面如潮的鸟叫声,朱迪心中冒出一种危险的感觉,她快步上前几步追上凯文,纵使周围没人,她还是将声音压的很低:“乔真在这里吗?” “在。”凯文看了她一眼,短暂的回了一句。 “我们这是要干嘛?为什么来这里?”看着四周昏暗的树林,朱迪有些害怕,紧赶前两步问。 凯文没有回她,从之前进入包厢之后,他就收起了平时那副玩世不恭的脸。只是让她跟着自己往前,绕过几个废弃不用的帐篷后,两人面前出现了一个不知荒废了多久的小屋。 站在门口的凯文先是轻轻敲了三下门,然后再紧敲两下,立在一边等待。不一会儿,那门里传来细微的脚步声,一阵令人牙酸的开门声响了起来。朱迪看到乔戴着手套,开门后朝他们后面观察一阵,这才闪身将两人让进门内。 这里面是一个不大的小屋,没有一丝亮光,只能透过月光看到屋中有一个小桌。昏暗中,朱迪没有看清上面有什么东西。 乔还是穿着早上穿的那件工装,带着两人走到一扇用木头封起来的窗户前,他的脸在月光下显得阴郁难平。 “那个原始人怎么说?”乔的声音嘶哑,好像在刻意改变声线。 “他让我们去非洲,自己和那个矮人老头道歉。”凯文把自己和白泽等人会面的过程讲了一遍,忽然阴恻恻的道:“如果奥利弗在的话,他一定会赞成这个方案的。” 这个名字使朱迪打了个激灵,她挥了挥手,似乎想要赶走那个让她难忘的夜晚,放低声音道:“那现在到底怎么办?真的要去非洲吗?” “你以为还是以前吗?你怎么了?怎么变的比奥利弗还要天真?我们的纪录片大火之后,那群原始人也得到了很多好处,很多不同国家的媒体都去采访了他们。要是我们说杀了他孙女,他原不原谅还是其次,但肯定会被其他媒体知道。”说到这里,凯文哼了一声:“你们难道不清楚媒体是什么东西?是见了腐肉的苍蝇,是见了血的吸血鬼。如果他们在得到消息后不报道出来,那比杀了他们还要难受。” “那怎么办?如果不去的话,他们现在就要告诉其他人了。”朱迪自然知道不能去非洲,但心存侥幸,此刻被凯文打击下,有些六神无主。 “只有一个办法。”凯文扫视了两人一眼,没有再说话。 月光透过封的不是很彻底的窗户照进屋内,斑驳的点在三人脸上。此时,屋外鸟叫早已停下,四周安静的就像墓地一样,三人的目光在空中交汇,内心同归一处。 “只有一个办法了。”说话的是乔,这次他没有特意改变声线,他的声音虚无缥缈,像是从地狱中传上来一样。 一只飞鸟落在了窗台上,它的影子从缝隙中照进。这是一只很漂亮的飞鸟,它正用心梳理着自己靓丽的羽毛,对屋中的三人像是完全没有注意到。梳理完羽毛后,它并没有急着飞走,而是站在窗台边,看着树林中月光找不到的黑暗。 “只有一个办法了。”这次说话的是朱迪。 她的语气轻柔,与乔不用,她的声音真切自然,即使在这种环境中,仍让人想起美好的未来。 黑暗的树林让那只飞鸟感到不安,它在窗台跳了跳,还是决定离开这里。展开翅膀,对着黑暗叫了一声,惊扰了平静的黑暗。它还要再叫一声时,一种奇怪的氛围使它闭上了嘴,让那声清脆的鸣叫变成恐惧的呜咽。 它不再停留,展翅飞向天空。 “除了你们,还有人知道他们来了这里吗?”乔看向凯文。 “租车公司的人会查记录,但这一带靠近核电厂,信号全被屏蔽了。”凯文望着斑驳月光的眼睛转了过来,盯着两人道:“我在开车来的路上已经注意到,从公路下到沙地的一段路,很不好开,我们只要把车开到路边就行了。” 他没有说在这之前他们应该干什么,这时也不用再说了。 “让你准备的东西在哪?”凯文面向乔。 乔沉默着走到小桌子前,小心翼翼地拿出一小袋白色的粉末:“卖给奥利弗时剩下的。”他简单的说了一句,朱迪只觉得身上有些发冷。 “唯一的问题是,该怎么让他们用这个。”凯文将脸隐藏在黑暗里,他的声音像是虚空中传过来一样。 “我有办法。”乔拿出了一个小小的东西,放在另外两人面前。 “这是什么?” “瓶盖。”乔说了一个单词,看着两人的脸:“这种瓶盖点燃后能产生一种微量的化学烟雾,这时,只要把这个东西。”他从口袋中掏出一个红色的纸包:“和烟雾一起散发在相对密布的空间中的话,会产生一种特殊的香气。可以帮助人快速入眠,我以前做义工时,从一个瘾君子那学的,他想用睡眠对抗毒瘾,但医生不敢卖给他失眠药。” “那烧瓶盖的人也会受影响。”凯文皱着眉说。 “我做过实验,只要有意识的屏住呼吸,可以延缓睡意。” “这种东西发挥作用要多久?” “点燃后,一分钟就可以让人睡过去。” “在车中点火,肯定会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乔没有说话,他拿出一个无声火机,放在瓶盖下面,三秒钟后,那瓶盖被点燃,但发出的火光很微弱。 “这是用新材料做的,回收公司处理它们时,只是把瓶盖扭下来,然后集中在一起焚烧。它们发出的火光,被回收公司的人叫做鬼火。几万个瓶盖一起,也只要三分钟就可以烧完。” “所以我们得看准时机是吗?”凯文看着他的脸说。 乔没有说话,他点点头,将阴鸷的目光移开,看着外面盘旋的鸟儿。 “ok,该出去了,别让我们的客人等太久。”商量好细节之后,凯文看了看时间,他们已经进来快十分钟了。 “客人......”朱迪喃喃道,跟着两人的脚步一路往前走去。看着前面凯文的背影,她想起了刚刚乔说的事,低声朝在一边默默走路的乔问道:“那个人怎么了?” “谁?”乔明显愣了一下。 “你做义工时的那个瘾君子。” “哦,他死了。”乔冷漠的说,走了两步后又加上了一句:“毒瘾发作时,把牙刷从耳朵里插了进去。这个方法他只告诉了我一个人。” 朱迪打了个寒颤,只觉得全身泛起一阵寒意。低头一言不发地往前走去,不多时,三人从帐篷中绕出,朱迪看到那四人或坐或站在相距不远处。那年轻亚洲男子肩膀上站着那只小猫,正睁着一对深邃的眼睛看着他们,从它的眼睛里,朱迪像是看到了漫天星辰。 这时,一只飞鸟从天边掠过,发出一声清脆的鸣叫,朱迪下意识的抬头看向天空,真正的漫天星辰和一轮明月照耀着这片大地...... ...... “你看,就连今天的月亮都比平时更圆一些。”说话的是爱丽莎,她的眼睛很蓝,也很美,而更美的是她的身体。 这是一具美好的胴体,就这样赤裸的站在落地窗前,披着月光,将整个身子都靠在格里高利身上。 “你好像有心事?”爱丽丝摸了摸格里高利的脸说。 格里高利转过了身子,看着她的脸,轻轻捏了捏她的下巴,尝了一下她那湿润的唇后,笑着说:“有什么心事比这种事更紧急的呢?” “这种事时常会遇到的。在我记忆里就有三次,而且相对于欧洲那边,他们的行为还算温柔。”爱丽丝眼光变得多情起来,她慢慢为格里高利脱去外衣:“我知道一句东方谚语,翻译过来就是,在这种晚上,就算是很短的时间都值得好好体验。” 格里高利哈哈大笑两声,他轻轻将爱丽丝放倒在床上,手轻柔地抚摸过她的全身。 格里高利看着熟睡的爱丽丝,走到窗边,看着盘旋在外不断鸣叫的鸟儿,叹了一口气。他为爱丽丝盖上了被子,打开门,慢慢走了出去...... 第八十六章 未行已有不良心 出了门外,格里高利掏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 坐着电梯,从十二楼往下,到了酒店一楼,外面警察已经拉起了警戒线,时不时从人群中扔进几个鸡蛋砸中他们,使得他们的头盔上满是蛋黄与蛋壳。 格里高利混入人群,穿梭在激动不已的抗议者中。四周满是对政府的叫骂,还有人亲切问候总统的母亲,引得周围人一阵欢呼。格里高利不动声色,在拥挤的人群中挤来挤去,本来水泄不通的人群,他总是能找准间隙插进,然后从某个刚出现的空隙中退出去。 即便是如此,他想要穿过人群仍是困难重重。但人们这时被头上盘旋的鸟儿吸引了,纷纷抬头看着那群鸟,连骂人声都小了一些。格里高利这才有机会靠近人群的边缘。 退出人群,来到旁边大街上,那群鸟儿也离开了人群。里面一个领头者感觉到人群被突然出现的鸟儿所吸引,忙振臂呼道:“核电站让鸟儿们没有了家!”然后,人群再次激动起来。 格里高利离开了人群,莫索已经将车停在了那里。格里高利上了车,对莫索笑着说:“狂欢之夜,每个人都在狂欢。” 莫索还是那副万年不变的冷漠脸孔,点了点头后问道:“去哪?” “等等,它们会告诉我。”格里高利将手伸出窗外,不一会儿,一只鸟儿停在了他的手上,不停地梳理着羽毛。格里高利摸了摸它的羽毛,将它放在前面,见它看着前方,朝莫索说:“往前开。” 莫索没有问为什么,车子平稳地往前开去。试过前面大街,那鸟儿转过了方向,格里高利透过挡风玻璃看着外面鸟群变向后说:“往左。” 就这样,那群飞鸟引导着莫索行驶,中途有几个掉队的,也会在红绿灯时及时跟上来。开了一会儿后,他们驶过了海港大桥,沿着之前凯文行驶的道路一路往前。 在沿着公路开了一段时间后,那群鸟儿再次变向,在一片树林中盘旋了片刻后,落入了林中。 “就在那里。”格里高利安抚着因为看不到同伴而有些急躁的鸟儿,指着那群鸟消失的地方对莫索说:“那好像是一个公园。” “是的,以前是人们野营的地方,后来核电站建起来后,那里没有了信号,就再也没有人去了。”这次莫索的话多了一点,但他很快就恢复了原状,因为这一带的道路因为很长时间没有保养,已经破败不堪,他只能保持专注,慢慢地公路开到沙地中。 车子缓慢地移动到了沙地中,格里高利让莫索将车开进树林中,自己带着那只鸟儿先下了车,看了看月亮后,格里高利把鸟儿往天上抛起,看着它盘旋了一阵后,飞到了不远处一棵大树的枝头。 “你在这里等着我。”格里高利简单的吩咐了一句后,慢慢往那边走去,走开几米,忽然又对莫索说:“还有,别让人发现你。”莫索面无表情的点点头,将车熄火后,轻轻打开车门下车,找出一些杂草将车遮掩了一下,然后躺在一旁,尽力屏住呼吸,看着漫天星辰发呆。 格里高利走的很快,他看到那只鸟儿在阴影的遮掩下,不停梳理着羽毛。借着月光,他小心翼翼地走到那棵树下,这时,他耳边听到了人的声音。他将身子隐藏在树后,探头出去,看到了面前的一片空地和几个熟人。 ...... “对不起,让你们久等了。”看见还是那四个人后,凯文平静了一下心情,率先出声向那几人介绍道:“这位就是乔。” 乔在心里叹了一口气,从阴影中走了出去,看着那个身材高大的黑人,他表情有些恍惚,仿佛又回到了当初。那时,他面前是那个矮小但是友善的黑人,她叫什么名字来着? 只是一瞬间,他回过神来,根据凯文的建议,立刻跪了下去,口中不停说到:“对不起,吉塔。对不起,吉塔。” 巴布巴普看着乔,双眼喷出了怒火。就是面前这个人,杀死了吉塔,杀死了那个天真、善良、友善的吉塔。他快步上前,站在乔的面前,心头思绪纷飞,一年前的种种遭遇再次浮现心头。 部落、酋长、哈米...... 鲜血、逃亡、吉塔、奥塔本加...... 他的一只手抓着乔的脑袋,脑中回想着吉塔的笑容。只要用力,以他现在这种惊人的力量,乔的脑袋不一定受得了这种力度,说不得就得因此而死。 凯文和朱迪对视了一眼,他们的心也沉了下去。顾不得想太多,一左一右,相继跪在乔的身边,口中说道:“对不起,吉塔......”而在凯文的心中,他不断提醒自己,这跪的是自己的前程,而不是什么雨林原始人。 听着三人的话,巴布巴普一时也有些晃神。又觉得手臂一松,转过头去,白泽正在他身边,轻轻抬起了他的手,对着他摇摇头说:“他们在向吉塔认错。” 巴布巴普松开了抓住乔脑袋的手,默默走回了自己原先站的地方,然后双腿一软,坐在了地上,呆呆的看着地上的杂草。 于连走到他身边,伸手在他肩膀上拍了拍,平视着他那双忧伤的,没有焦距的眼睛。 肩头那只山狸已不像一开始那样敌视巴布巴普,它的眼神也很复杂。 “没事的,我们很快就能回去了,到时候你可以祈求天神的原谅,让吉塔的灵魂重新归于大地母神的怀抱了。”于连知道巴布巴普听不懂自己的话,没意义的说着些安慰的句子。 巴布巴普抬起头,看了看面前的于连,又很快低了下去。 于连看向另外一边,凯文三人已经站了起来,正向白泽解释着什么。于连并不能完全听懂,好像是在解释自己为什么这么久才来。文竹走了过来,低声的向他翻译着:“他们想连夜去非洲道歉,希望我们和他们一起,做个见证。”顿了顿后,她接着说:“他们希望越快越好。” 因为可控核聚变技术的发明最先运用在工业和交通领域,现在的航空业飞行速度和安全性得到了极大的加强,超音速民航飞机已经相对比较普遍。 实际上,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已经有了超音速飞机,但安全性得不到保障,事故率大于一般性的民航客运。而且因为成本极高,载客量又小,致使票价高昂。 而现在,这一切都在新技术的发明下,得到了改善。 现在的民航飞机,最大速度甚至能达到音速的三倍,若按这种速度,从澳洲到非洲,只需要短短三四个小时,这比新技术发明之前,从bj到上海的高铁还要快。 于连他们这趟行程的最终目的,就是帮助巴布巴普回到家乡,以巴布巴普的说法,他从部落一路走到雨林中,想来也不是特别远。 那边,白泽向那三个人点点头后走了回来,他先是朝周围树林看了看,好像在搜索着什么,目光在一棵树上稍作停留后,走到了于连和文竹面前:“他们说,待会儿就直接坐他们的车去机场,乘坐最早一班的飞机去非洲,你们两个觉得呢?” “我觉得可以。”于连看着坐在地上呆滞的巴布巴普,摸了摸鼻子道:“但是我总觉得不会那么简单。他们刚刚去了那么久,不知道在商量着什么,而且......”于连看着那边默然无语的三人,皱着眉头说:“他们好像不止三个人,巴布巴普当时说可是有五个人的。” “有一个是向导,留在非洲,他们说会尝试着联系他。”白泽说。 “那还有一个,好像是摄像师吧?”于连想了想,那五个人里面,朱迪是记者,凯文和乔应该是负责其他事情的,一个向导,那就还有一个摄像师。 白泽微笑着看着他,轻声说:“你比之前成熟了不少。”于连还未回话,他又接着说:“我会注意的。” 说罢,他朝那三人挥了挥手,用英语说:“我们同意了,现在就出发吧。” 凯文三人的目光在空中交汇了一下,慢慢走了过来。 “很感谢你们的善意。”凯文说:“那就请你们上车。” “可以,不过在此之前,我得去解决一下个人问题。”见三人有些疑惑,白泽笑了笑:“喝咖啡多了,总得还回去。” 凯文点了点头,看着白泽的身影消失在了黑影中,抬头看天,一只鸟儿盘旋在夜空中。 第八十七章 心思惴惴语不得 白泽消失在众人的视野之中后,独自走入林中。 从树木间的空隙处往上看去,南半球的星球中,一颗夜空中最亮的星——天狼星正散发出从8.6 光年外来的光。 他看了片刻后,抬起手,在空中稍等片刻,一只鸟儿从枝头落下,在纷乱的树枝中准确地停在了他的手上。白泽摸了摸这只小鸟的羽毛,使它不再紧张地东张西望,然后将它的身体贴着自己的头。 半分钟后,白泽睁开眼睛,再次轻轻摸了摸鸟儿的羽毛,慢慢将手举高,让它自己飞了出去。 “它看到了什么?”一个声音从旁边的树后传来。 “三个阴谋家。”白泽看向走出来格里高利,笑着说:“你来这么快啊。” “明明是你让它们催我的。”格里高利白了他一眼:“挑什么时候不好,偏偏是那个时候,烦死了。” 白泽微笑着没有说话。 “好了,好了。要怎么做?”格里高利见他无动于衷,知道他不会为此觉得抱歉。 “他们说要开车带着我们去机场。你就在后面不远处跟着我们,怎么样?” “唔......也行,不会有事吧?你知道的,我那个同事当初就是大意了,因此被母亲给替换了。” “不会有事的,母亲看着我们的。”白泽指了指天。 格里高利看着他的笑容叹了口气:“我真不明白,为什么母亲那么偏心,给了你这幅脸。而你呢,一点都不懂得珍惜,要我说,人就得及时行乐......” “好了,你已经说了很多次了。”白泽那迷人的脸上的笑容就没有消退过。 “不仅给了你这么好看的一张脸,还让你能和这些动物沟通。要我说,母亲就是偏心,我们国家和你们差不多大,却只有两个人,哪能管的过来。有时候,连个人时间都没有,你看,今天不就是被你叫了过来,我明明还能休息一下的......”格里高利絮絮叨叨个没完,白泽也没有打断他,只是笑着看着他一直说,等他说的差不多的时候,才点点头,往来时的路走回。 走到一半时,他停了下来,回头说:“我那两个新同事怎么样?” “还不错,尤其是那个女生,这次之后应该会更好,再有一两次应该就会被母亲认可了。至于那个男生嘛......”格里高利回想了一下,摇摇头道:“我能感觉他有些不一样,但是不知道母亲为什么会选他。” 白泽没有再说什么,从林中走了出去。 外面,凯文三人站在一起,于连、文竹和巴布巴普站在另一边。山狸看到白泽出来后,叫了一声,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 “可以了,真不好意思,麻烦你们等了这么久。”白泽甩了甩手说。 “没关系。”凯文看着他们说:“有个问题,我们这里有七个人,呃,和一只猫。一部车有些坐不下。”他看了看巴布巴普,意思很明显,巴布巴普的身高惊人,一个人需要占用至少两个座位。“乔也开了一部车,所以我觉得,我们应该分成两队。” 白泽眼睛闪过一丝笑意:“当然可以,那该怎么做呢?” “你们四位就开我那部车,我们坐乔的车。”凯文说完后,又问了一句:“或者让我们中一个人坐在你们车里,可以吗?” “好的,那就让......”白泽指着朱迪:“不知道你能不能和我们一起坐呢?” 凯文三人略有些意外,他们本来是想让乔坐那部车,然后他在暗中点燃瓶盖,等车内其他人全部睡过去后,他再和另外两人把那东西塞入他们的鼻中,再把车开到悬崖下面去,等第二天再报警。这样就算警察解剖,他们也会被海水泡的做不出化学检测。 至于那部车,到时候就由朱迪出面,说请凯文将车租出来借给他们。原因嘛,因为他们在昨晚的游行中救了自己,为了感谢他们,想请他们吃饭,在半路接到了乔的电话后下车,逃过了一劫。 实际上,这个计划并不是十分完善,但仓促之间,他们也想不出其他更好的办法。 而且,据当时在后台工作的乔说,他在其他电视台上看到了过去搀扶朱迪的白泽,这样至少给了他们一个信服的理由。至于那东西,就算检测出来,他们也完全可以推脱说不知道,很有可能是他们自己的行为。昨晚游行造成的破坏和后续的处理需要大量的警力,而这几个人,在海里泡了一晚上后,又有谁能查的清楚他们是谁。 最理想的情况,就是第二天时朱迪联系不上他们报警,发现他们出了车祸,坠落悬崖。 至于朱迪当时为什么不报警,只要说自己被耽搁了就行,有凯文和乔这个与白泽他们毫不相关的人作证,没有人会怀疑。 “好的。”朱迪只是迟疑了一下就走了过去。她手中攥着乔塞给她的瓶盖和药粉,镇定地走到车旁,弯腰进到里面,在最后的座位上坐下。 “麻烦你们开车了。”白泽朝于连和文竹点点头,向巴布巴普说了些什么,随后两人进到车里。巴布巴普仍旧坐在车厢中间,背微微勾着,才能使头不顶着车顶。白泽则是坐在了最后一排,另外一边,与朱迪隔了一个座位。 “走吧。”文竹见凯文和乔也上车后,朝于连点点头,坐上了副驾驶。过了一会儿,发现于连没有上来,她打开车门,疑惑的看着他。 “我......我不会开车......”于连脸有点红:“我当初科目二考了五次都没过,这个车的自动驾驶又只是半自动驾驶,我......”虽然现在市面上的车很多都有自动驾驶的功能,但为了满足一些人的乐趣,也有相当一部分车是半自动驾驶的,这种就需要驾照了。 文竹点点头,下了车自己坐在驾驶位,等于连坐到副驾驶后,亮了亮灯光,凯文和乔那辆车便启动了,在前面开道。 这里的路面因为常年无人保养,有些参差不齐,文竹表情认真,稳稳地握着相比于她手,显得很大的方向盘。 于连看着车窗倒映出的她的侧面,一时有些晃神。直到他肩上的山狸用尾巴扇了扇他的脸后,他才转过头,对着山狸笑了笑,看着外面的景色,正要打开窗户时,听到后排朱迪说了一句话。 “她说不想吹海风,希望你等会儿上公路之后再开窗。”文竹翻译了她的话,没有转过头,仍在专心开车。 于连放下手,透过窗户看着外面的风景。这里其实就是一个海滨公园,不过已经破败了很久。来到路上于连就注意到,这条靠海的公路很少有车通行,只是时不时有大型的运输车队驶过,那是离这里不远处核电厂的车队。至于其他观光车辆,应该有另一条路同行,大概就是另一边,因为这里的风景并不是很好,一成不变的海面和破败的公园就是明证。 奇怪的是,为什么这么重要的地方,没有警察设岗呢?唔,难道是再往里面开一段路才有岗哨吗,那这个破败的公园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算得上很安全了,就是不知道有没有发生过什么事...... 看着外面变幻的场景,于连的思绪不受控制的飞了起来,直到听到怀中的山狸叫了一声,他才回过神来,看着它打了一个哈欠,笑着说:“你困了吗?” 山狸没有看他,仍旧趴在他腿上,只是尾巴摇了摇。 “你不是刚刚才睡觉嘛,怎么又困了,你比......” 山狸的爪子轻轻在他腿上抓了抓,于连感受到它那尖利的爪子,赶紧闭上了嘴,过了片刻后小心翼翼的说:“要不然你睡后面?这里万一被警察看到了,不知道会不会被罚。” 山狸想了想,打了个哈欠站了起来,跳上于连肩膀,然后在车中一跃而起,从坐在中间的巴布巴普身边掠过,准确地落在了白泽的面前。 “你想睡觉吗?”白泽窗边转过头来,看着山狸,笑着问。 “喵~~”相比于于连,它对白泽要温柔的多。 “上来吧。”等着山狸跳上他的腿后,白泽对一直看着这里,默默无语的朱迪用英语说:“它想睡觉了。” 朱迪点了点头,移开了目光。 白泽带着笑容的脸没变,朝看过来的巴布巴普点点头,将目光转向窗边,看向一成不变的海面。 车辆缓慢向前移动,在这种地方,文竹开的很是细心。 过了一会儿,隐蔽的看了一下时间,朱迪见四周无人在意自己,轻轻从口袋中掏出那瓶盖和乔给她的无声打火机,弯下腰,低着头,合上衣服,将两只手缓慢地从袖中抽出,面对着窗户,在衣服上做出一个小小的空间。 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人朝她看一眼。 看着窗户上倒映着自己的面孔,朱迪屏住呼吸,点燃了那个瓶盖,那火就和乔说的一样,很微弱,没有什么温度,像是地狱中的鬼火。 等瓶盖烧的只剩一小半时,她将拉链往下拉了一点,同时打开了一点窗户,让窗外的风吹熄了鬼火。然后把那包药粉拿出来,打开后,看着那粉末很快消失在车内,她迅速又轻柔地把窗户关上,不让药粉飞出窗外。 做完这一切后,她仍是紧紧屏住呼吸,打量着车厢众人。这些人没有任何异样,如果真如乔所说,那么,一分钟后,他们就会觉得困倦不已。 果然,坐副驾驶的那个男生打了一个哈欠,朱迪内心松了一口气。 忽然,她觉得旁边有目光传来,心中一紧,慢慢转过头去看,那只在白泽腿上的猫正瞪大着眼睛看着她...... 第八十八章 两心惊慌再难行 凯文让乔在前面开车,他则时刻注意着后面的车。 路面崎岖,凯文让乔别开的太快,一是为了让后面的车能够跟上,二是为了让朱迪能有更长的时间做事。 从公园开出大约十分钟后,凯文看到那辆车慢了下来,但他不知道是不是司机因为感受到困意想让别人换着开,只是让乔也慢下来。 很快,那辆车速度越来越慢,最后直接停了下来,静静立在路边。凯文让乔也停下,在车里等了一会儿,车门没有打开。乔按了一下喇叭,鸣笛声在这黑夜里显得格外大声,但那辆车还是没有回应。 他和乔互相看了看,目光中有些疑惑。看来那辆车的司机是知道自己困了,用残留的清醒将车停了下来。那就说明朱迪得手了,可是她为什么不下来呢?要知道,一个人屏住呼吸是持续不了太久的。 难道朱迪失误了,也和他们一起睡着了? “再等会儿。”乔说。 凯文很快理解了他的话,这么等下去对他们来说更好。如果朱迪得手,那么不用一会儿,她就会自己下车。如果她也睡了过去,也不用紧,只要到时候叫醒她就是了。就算是最坏的情况,朱迪被车里其他人发现了,那他们只要说是她一个人的行为就可以了,反正其他人也找不到什么证据。 从这里回去市区的路很长,还有很多办法。 就这样,又一分钟过去了,那辆车还是没有什么动静。凯文打开车窗,朝那边喊了两句,没有任何人回应。他眯起眼睛,想要看清里面发生了什么,奈何眼睛看的酸痛,还是被重重黑暗笼罩,什么也看不清。 “再等一分钟。”乔看了一下手中的表说。 凯文点点头,再有一分钟没有人开门,那就说明朱迪成功的几率很大,只是她因为其他原因,自己也睡了过去。 看着秒表转过了半圈后,凯文几乎已经笃定,朱迪是成功了。但他还是耐心等着秒表再转了半圈,在分针动的一瞬间,凯文打开车门,正要下车时,他们的前方来了一辆车。 这是一辆黑色商务车,除了前灯发出的近光灯外,车厢里面也有灯光,只是很微弱,坐在驾驶位的乔看不清里面有什么人。 “这里还有人来?”凯文低声向乔说。 “很少有人来,但毕竟有路,有路的地方就可能会有人来。”乔冷静的说:“不知道里面的人是来干嘛的,这里就一条单行道,不想开进海里去的话,我们中就要有一个让路。” “见鬼,后面那辆车怎么办。” “你下车,先去问一下那辆车来干嘛,然后去把后面的车开到一边,我们让他过去。” 只能先这样了。凯文暗骂了一句,深吸一口气下了车,对着前面那辆车笑道:“嗨,朋友,这里就一条路。你看,是你让我还是我让你?” 黑色商务车的灯突然关上,但没有人下车,也没有任何人回应。 “嗨,你还在吗?” 那辆车仍没有回应。 凯文心头无端有些火气,今晚上,他已经累积了太多负面情绪,但现在不是发火的时候。 他往前走了几步,回头看着驾驶位的乔,指着前面的车说:“我去看一下。” 见乔点头后,他借着月光,看着脚下的路,往前走了几步时,那辆车车内的光也暗了下来。 凯文眼睛眯了起来,加快了一下步伐,到了那辆车前,只见里面黑洞洞的,看不清里面有没有人。 “你好?”凯文对着挡风玻璃挥了挥手,如果有人的话,肯定已经看见他了。可还是没有任何回应,只有夜风吹过树林发出的沙沙声和海浪拍击岩石的声音从更深处的黑暗中传来。 凯文走到左边玻璃处,透过月光看向里面,只见主驾驶位空无一人,只有挂在后视镜的一个中国结在不断摆动着。 海风吹过,凯文只觉得心中一冷,一种莫名的恐惧像电流般穿过全身。顾不得再想太多,他握着把手,往外一拉,车内竟然就这么打开了。凯文探头进去,车中没有人,空荡荡的四个座位上也没有任何杂物。 他立刻退回身子,跑到车后,打开后车厢,里面只有一张纸和一个塑料瓶,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东西。 转过身子观察四周,沙地上只有这辆车刚驶过的车印,没有脚印。 他弯下腰去,车底只有沙子。 恐惧的电流再次接通,这次不是一瞬间穿透身子,而是从头到脚,慢慢电过全身。 无论是半自动驾驶汽车还是全自动驾驶汽车,在车辆启动时,一定要有人在驾驶位上。然而,在从这辆车停下到凯文跑过去的短短一分钟内,这辆车没有任何人下来,可驾驶位上的人却人间蒸发了。 他环顾四周,确定除了这辆车再没有其他东西,关上后车厢,疯似地跑了回去。回到车旁,看着熟悉的乔的脸,他略略镇定下来,指着那辆车,喘气道:“那辆车,它......它里面没有人!” “什么?”乔的脸瞬间变色,与凯文不同,他刚刚是看到了驾驶位的隐约黑影的。“你确定吗?” “我不会在这种事情开玩笑。”凯文呼吸平定了下来。 乔本来看到凯文打开车门时,还以为是里面的人给他开的,此时听他这么说,再想起他刚刚跑到车后的奇怪举动,一下子明白了他的意思:“周围也没人吗?” “除了我自己的脚印,再没有其他人的了。” “后车厢也没人?” “只有一个塑料瓶和一张纸。” 听到塑料瓶,乔皱起了眉头:“什么样的塑料瓶?” “我没看清楚,好像是绿色的......” “是这样的吗?”乔从座位下面拿出一个塑料瓶问道。 “好像就是这样的。” 凯文看到,乔的脸色更加阴暗了。 “这是我给朱迪的那种瓶盖。” 两人沉默了下去,过了一会儿后,凯文率先说话:“不管怎么样,现在还有更急的事情需要做。我去看后面的车,你去守着那辆车,可能司机在我们看不到的时候跑了下去。” 乔点了点头,不再说什么,打开车门下车后,与凯文错开身,一前一后地走过去。 凯文走到后面那辆车前面,从挡风玻璃看去,车厢里的灯光已经没有了,只能透过月关看到前面的座位上有两个模糊的影子。看身影是那个年轻的,肩膀上站着一只猫的亚洲男人和总与他一起,窃窃私语的亚洲女生。他们坐在座位上一动不动,就算是凯文对他们挥手喊话,他们也毫无反应。 凯文不敢放松,拿出手机,打开灯照了一下,才看清楚,确实是那两个年轻人,他们此时都闭着眼睛,神情安详,显然是陷入了沉睡。他不敢调大灯光,生怕有偶尔来往的车注意到这里。走到车门旁,轻轻敲了敲,里面仍是毫无反应。 握着把手,缓缓用力,车门就这么打开了。凯文朝里面看去,眼睛一时不适应黑暗,眯了一下,再要睁开眼时,忽然只觉得一个东西捂住了自己的口鼻。他心中一惊,奋力挣扎,口中吸入一股气体,瞬间眼前模糊下来,失去了意识...... 那边厢,乔也走到了黑色商务车的面前,他先是观察了四周,正如凯文所说,除了他和凯文的脚印,周围再也没有脚印了。暗自思索了一下,还是不明白那个司机怎么不见的。绕到车后,打开后车厢,看到了凯文说的那张纸和瓶盖。 乔拿起瓶盖看了看,眉头再次皱了起来,这和他给朱迪的瓶盖是一样的。想来想去没有头绪,乔拿起那张纸,见上面有些字迹,写了几个单词,正要细看时,听到后面传来的凯文喊声。 他越过车往后看去,看到凯文站在最后面那辆车前挥了挥手,喊了几句。然后凯文拿出手机,对着挡风玻璃照了照后又关了。见凯文没有发出什么异常,乔知道,至少驾驶位上是有人的,而且那人大概率是睡了过去。 他看着凯文走到车门边,伸手打开门,以为里面的人都按计划睡了过去,心中松了一口气,正要低下头看清楚那几个单词写的什么时,余光看到凯文身子僵直,随后整个人被硬拖进了车厢。 乔心中一惊,手中纸条落地。 凯文身子被拖进车厢后,门立刻关上,四周又恢复了安静,像是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但乔却感觉到一种莫名的恐惧,与凯文感受不一样的是,这种恐惧是现实的,是对失去一切的恐惧。 乔的脚微微发抖,发散的思维不受控制的浮现在脑海中,道歉、坐牢、身败名裂,种种想法使他全身犹如被凉风从头浇到脚。忍住发抖,艰难地想要迈步往前,却发现双腿不听使唤,低下头去,想要移开双脚。这时,在月光下,他终于看清了那张纸上的内容,那上面只有三个单词,组成了一个简短的句子。 看看你身后。 乔触电般地转过身子,一道黑影闪过眼前,他失去了意识。 第八十九章 梦中心见从前事 于连梦见自己变成了一棵树。 他从地下聚集生命力,在湿热的沙土中努力探出头去,看到了一片片碧绿的青草,远处,是波浪壮阔的海洋。生生不息的洋流形成海浪冲刷着他的身躯,给他的成长带来阻碍,却也为他送来微生物的营养。 他抬头望天,头顶是一片片连绵不绝的树冠,斑驳的阳光从条状的树叶中漏出,为他提供必须的热量。在他身下,许多青草随风摇曳。周围,许多小孩嘻笑打闹,绕着他不停转圈。他很喜欢这种感觉,但他必须成长。 他就这么成长着。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比他高的那些树,长着长扁叶子的树成长的很快,几年就能有十几米高,然后被人砍掉,拿去做纸。而他不是,他只是慢慢的成长着,以一年两到三米的速度成长着。 慢慢的,来这里的人越来越少,他们之前留下的帐篷开始荒废,里面长满了杂草。但这些都不管他的事,他只是默默站在原地,看着海面的波浪和自己越来越高的身躯。 不知道过了过久,他已经变成了这个地方最高的一棵树了。许多鸟儿会停在他身上,吃他结出的果实,在他身上跳舞、繁衍。许多树木枯死、落地,在海浪来的时候被冲刷进海洋,然后沉入海底。同时,又有许多树木出生,长高,结出果实,落在地上,成为下一颗树的种子。 忽然有一天晚上,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的这里来了一辆车。那辆车慢慢开进林中,停在了一棵树旁,从里面下来了一个男人,他面色忧郁,在外面接了个电话后,钻进了一个破旧的屋子。他认得他,那是乔。 然后,来了一辆车。从车里下来了六个人,是文竹和白泽他们,他看到,山狸正站在一个男的肩膀上,而那个男的正是他自己。 不知怎么的,看到自己的脸,他也不觉得奇怪。 他看到凯文和朱迪离开其他人,进到之前乔进的屋中。过了不久,他们又走了出来。在这个过程中,他还看到白泽走到自己的身下,对着天空叫着什么。在白泽他叫过之后,天空中忽然来了好多鸟儿,它们盘旋了一阵后就飞走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又有一辆车来了,从里面下来了两个男的,他也认得他们,一个是司机莫索,一个是格里高利。他们将车悄悄停好,莫索把车藏了起来。 凯文几人从屋里出来,向巴布巴普跪下,然后起身,各自回到车中,开车往前。 他看到,车子往前开了不远,后面文竹他们坐的那辆车就停了下来,然后格里高利叫上莫索,两人开着车从来的方向,和凯文的车相隔不远停下。 然后,凯文下了车,先去看了看格里高利的车。他看到,莫索和格里高利就坐在车上,但凯文却像是什么都没看到一样,吓了一跳,然后回到自己车边,和乔商量了一下后,去后面停下的车那里。 他看到,凯文走到后面那辆车旁,打开车门后,就被什么东西拉了进去。 另外一边,乔走到格里高利的车边,从挡风玻璃看去,他也像是没看到莫索和格里高利一样,走到后车厢,拿出了一张纸和一个瓶盖。 他想看到更多,但是从这个角度,他再也看不到什么了,只看到乔晕了过去,莫索抱起他上车,开着车走了。而格里高利则是开着乔那辆车,和最后面那辆车一起往前走了。 夜色依旧,海风吹拂,他张开叶子,迎接一场大雨。 梦还没醒。 这次,他变成了另一颗树,一棵路边的树。他同样的从土中吸取营养,然后钻出来成长。慢慢的,他长了很高,就这样,不知道过了过久,又来到了那个晚上。 从他这个角度,他看到的很清楚,格里高利悄悄下了车,等乔低头看那张纸条时,他忽然冲上前,蒙住乔的眼睛,然后乔就倒了下来,被莫索放进车里。 然后,他又变成了一棵草,这次没有那么长的生命,他从土中钻出,看到凯文走到车旁,刚打开车内,就见白泽伸出手,拿出一块布蒙住了凯文的头,再捂住了凯文的口鼻,很快,凯文就不再挣扎了,被他拉上了车。而从这个角度,他能看到,车中的人,除了白泽其他的都在东倒西歪的睡觉。 接着,他又变成了一棵公路边的树,又是出生、吸取养分、长高。 他看到,白泽和格里高利挥了挥手,各自开着车,和最前面的莫索一起,沿着公路往前开去。 他不断的做着梦,在梦中不断的变成树,一时变成刚出生才一两米的小树,一时又变成几十米高的参天大树,有时则变成不起眼的小草小花,甚至又一次变成了一个在海洋中游荡的海藻,只是因为白泽他们开着的车从自己上方透明的玻璃桥上开过。 就这样,他变成不同的树,看着白泽他们三辆车一路往前,开到一个酒店中停了下来。这时,他变成了酒店前的迎宾花。他看到,格里高利给车上其他人洒了些酒,然后叫上酒店服务员,各自送他们回到不同的房间中。 然后,他变成一朵被摘下的玫瑰,从养殖园被摘下,送进花店,被一个服务员买下,送给了格里高利。他看到格里高利对那个服务员笑了笑,拿着他,吩咐莫索帮白泽把凯文和乔以及朱迪搬进了一个套间。 而文竹和于连则一起被放进了另一个标准间,躺在了不同的床上。 他被格里高利放进房间中的花瓶中,看到白泽给凯文三人闻了些什么,三人相继醒了过来。 凯文迷茫的看了一下周遭,顺间变得警惕,想要站起身来,脑子却昏昏沉沉的,难以起身,只是用手强撑着身子,看向白泽道:“我怎么在这?”接着看向莫索和格里高利说:“你们是谁?” “他们是我的朋友。”白泽抱着熟睡的山狸微笑着说。 “朋友?”说话的是刚醒的乔,他也发现了不对劲,他之前明明是在海边公园的,怎么一醒来就到了这里。 “那个瓶盖用来做安眠药其实并不好,如果是自然醒的那还好。但是要是被人叫醒的话,醒了之后会让人昏昏沉沉的,像是喝了酒一样。”白泽没有回答他的话,看着几人笑着说:“这表示你们的大脑受到了一定的刺激,某个睡眠神经受到了损伤,但不要担心,并不是什么大问题。” 朱迪轻轻拍了拍自己的头,和他说的一样,她只觉得头脑昏昏沉沉,和宿醉刚醒差不多的状态。回想之前,她点燃了瓶盖,撒出药粉之后,感觉成功了大半,正欣喜间,转头看到那只猫一直盯着她,接着,她忍不住吓了一跳,吸进了一些药粉,然后睡了过去。 “这么说,你发现了?”朱迪坐起身子靠着墙说。 “是我朋友告诉我的。”白泽说。 “朋友?”凯文眯起了眼睛看着朱迪,之前在小屋中的密谋,除了他们三个人不会有人听到,难道是朱迪主动告诉他的,可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她自己也睡了过去? “别误会,我说的朋友不是你们三个人里的一个,是其他。”白泽没有多做解释,转向莫索说:“麻烦你了,现在没什么事了,你可以先去休息了。” 莫索看向格里高利,见他对自己点了点头,他才走到门口,深深看了一眼床上的三人后走了出去。 格里高利等莫索出去后,走到一旁的沙发,舒舒服服地坐了下去,伸了一下懒腰,自言自语道:“有点饿了,待会儿吃什么好呢......” “有一个人很想见你们。”白泽看着三人说。 ”谁?“凯文暗自活动了一下手臂,觉得灵活了许多,眼睛扫视了一下周围,这应该是在一个酒店的房间内部,外面好像是马路,隐约能听到车辆行驶声。 ”待会儿你们就见到了。“白泽轻轻拍了拍怀中的山狸,将它拍醒,对着它耳朵轻声说了句什么。山狸打了个哈欠,跳下他怀中,在地板上抖了抖毛,慢条斯理地走了出去。 ”走吧,我们去吃点饭。上次和你一起吃都很久了,好像是一百多年前吧,不知道现在这里的菜还像不像以前那样。“等山狸出门后,白泽看向躺在沙发上,悠闲看手机的格里高利说。 ”好。不过要让你失望了,这里的菜还是一样难吃。“格里高利站了起来,与白泽就这么走了门。 两人出去后,屋中三人面面相觑,实在搞不懂他们是什么意思,如果是发现了自己的阴谋,总得要叫警察或者留个人看守吧,就这么走出去就不怕他们逃跑吗? 房中沉默了一阵后,凯文觉得自己稍微恢复了一下力气,正要与两人商量一下怎么办时,房外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想起白泽临走前说的话,他有些惴惴不安,难道来的人是警察吗? 心情忐忑间,他看到房门被推开,那只先前出去的山狸先闪身进来,然后一张熟悉的脸出现在三人面前。 第八十九章 声色犬马心生贪 来人站在三人面前,两边都愣住了。 就这么相对而立,沉默了好一会儿后,现场才被朱迪的惊吓声打破:“奥利弗!是你!你不是已经......” 来人正是和他们三人一起去非洲,然后被他们设计害死的摄像师奥利弗。 “哼,你以为我死了是吗?”奥利弗的脸上带着嘲讽和深深的恨意。 ”不可能!“朱迪喃喃自语。当初他们可是看到了奥利弗安葬的,三人还都出席了奥利弗的葬礼,当时他那单亲母亲脸上的忧伤不可能是作假的。 “我确实是死过一遍了,是死在你们手下的。”奥利弗进了房间将门关上,从袋中拿出手机放在桌子上,正对着三人。山狸则是跳到之前格里高利坐的沙发上,用一个最舒服的姿势躺着,兴致昂扬地等着看一出好戏。 “你被那个人救了下来是吗?”乔在经过最初的震惊之后,很快镇定了下来,看着奥利弗的脸问道。 奥利弗将脸转向他,阴翳的脸上没有一丝笑容:“很出乎你们的意料,不是吗?”他在三人的脸上不断转换视线:“你们那么处心积虑的想要杀死我,却没想到我还能站在你们面前吧?” 朱迪的头已经从昏昏沉沉的状态中恢复了许多,虽然还有些晕,但正常的思考已经不成问题。她借着奥利弗说话的时候飞快地转了一下头,从窗帘中看到了外面的街。 “那晚,是你让自己老婆去勾引我的吧?”奥利弗看着凯文,开始回忆起那个晚上:“你还真舍得下本钱。是什么时候开始下决心的呢?是看到我开始喝酒、吸毒,觉得我堕落,脱离掌控了是吗?” 凯文脸上微微变色,略略思索后忽然笑道:“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样?” “我不是你,更不会让自己的老婆去勾引别人,这种事我做不出来。” “想象一下,你在电视台做了十几年,一直就只是一个边缘人物,只能去制作一些大多数人看都不会看一眼的人文节目。这时,有一个机会摆在你面前,通过一个节目,你让全国,甚至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你。然后,钱财、名气全都拥有之后,你的同伙却因为某种莫名其妙的理由,受到了更加荒缪的良心谴责,成为了一个不稳定因素。不处理掉他,你的一切都会化为虚无,这时,你会怎么选择?”凯文似乎不担心眼前气势汹汹的奥利弗,用平淡的语气说出了上述的话。 “我不是你,我也不会谋杀自己的朋友。我是有良心的!”奥利弗气恼道。 “良心?”乔冷笑道:“你要是有良心,为什么一开始不告发我们?你要是有良心,为什么面对那个老人时,也和我们一样假装去雨林中寻找他的孙女,你明明就知道她已经死了。那个时候,你的良心没有让你说出来吗?” 奥利弗脸色一怔,本能的反驳道:“我那个时候和你们一起......” “和我们一起并不是理由,而且就算回国后,你也并没有向上层告发我们,而是去和其他人混在一起。你浪饮和吸毒时,你的良心并没有阻止你,不是吗?”乔的声音很冷静,一字字地戳向他内心深处。 在一开始的慌乱后,他和凯文都慢慢冷静下来,刚刚出去两个人将奥利弗带进来,无非是要借奥利弗的口说出三人的罪状,那部正对着他们的手机,说不定就在录像或者监控,将他们所说的话都记录了下来,以当作日后的证据。那么,只要将奥利弗指责他们的话分散,使得重点转移到另一方面,以这个国家现在越来越宽厚的法律,未必就没有翻盘的机会。再次环顾四周,除了那只猫还睁大着眼睛外,再也没有什么外人了。 奥利弗今天不过二十五岁,刚刚大学毕业找到了一份电视台的工作,之后就一直和他们几人到处奔波,现在经验本就稍显不足。之前刚进来时,心中还有着无尽的怒火,被他两人说了几句后,竟一时难以反驳,便将目光转向了朱迪。 “是你吧?那晚,和我上床的人是你吧。”奥利弗对朱迪说:“你应该是不愿意的,但是为了让我死的不让人怀疑,总得付出点什么,他们两个,一个牺牲了老婆去勾引我,一个付出风险去拿毒品,而你就只能用自己的身体了。” 听了奥利弗的话,朱迪仿佛又回到了那个令她充满痛苦的晚上,暗叹了一口气道:“我要说的并不多,就和凯文与乔一样。其实我们可以不用走到这一步的,只是你那时已经听不进我的话了,所以只能用最后的方法。不管怎么样,当我看到你房子起火时,请你相信,那时我的心里也是很难受的。” 奥利弗哼了一声,缓缓走到房间的另一边,看着插在精美瓷器花瓶里的玫瑰说:“说什么都没用了,这一切都是个错误。”他看向乔说:“如果不是你当初失手杀了那个女黑人,那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乔的目光微微迷离了一下,脑中仿佛回到了那个下午,但只是一瞬,他就摇头道:“对于已经发生的事情,反悔是没有用的。” “可是你还有办法弥补。” 乔眯起了眼睛:“这么说,你已经见过那个黑人了?” “什么黑人?”奥利弗反问道。 “没什么。”乔看了看凯文,从他的眼睛中看到了相同的东西:“用什么办法弥补?” “向人们说出你们的罪行,受到公平的惩罚。” “要怎么做呢?”凯文问道。 奥利弗愣了一下:“我还没想到,但最起码,你们要发布一个认罪视频。” “那么在这个视频里,你在不在?” “我当然在。” “你是受害者吗?” “当然。” 凯文和乔再次对视了一眼,两人都笑了起来。 “事已至此,我愿意认罪。但我认为,没必要把我们全都牵扯进来。因此,我们可以隐瞒你在非洲的行为,说你当时完全不知情。”凯文边说边看奥利弗的眼色,见他有些意动时,接着道:“但有一个问题,既然你不知情,我们便没有理由杀你。可你确实是死了,这总得找一个让人信得过的理由来。” “相比于枯燥的真相,人们对精彩的谎言更感兴趣。”乔补了一句。 奥利弗毕竟在电视台工作了一段时间,对这句话深有感悟,沉吟半响后,走到那张桌子旁,拿起手机,操作了一阵后,对着凯文说:“我已经把录像关掉了。”然后,他走到山狸躺着的沙发边,小心翼翼的在它身边坐下,生怕吵醒已经熟睡的它。 “这个理由很简单,那就是当时死的那个并不是我。” 乔和凯文都没有说话,他们知道还有后续。 “那天,我从你家里跑出去后回到家,鲍勃和吉姆找上门来。”奥利弗看了一眼凯文后,继续说:“他们带来了一些新东西,是从一个亚洲人那里弄来的。” “是我卖给他们的,因为他们是你的朋友,唯一的两个朋友。”乔平静的说:“那是最新型的毒品,但并不致命,只会让你们吸食之后感到全身无力。” “你不用那么看着我,不是我做的。” “但那人一定和你有关系。” 乔沉默了一会儿说:“人在毒瘾发作的时候,什么事都做的出。” 他这话的意思便是他让另一个染上毒瘾的人去点的火,奥利弗恶狠狠的看了他一阵后,才继续说:“当时我已经感觉到了不对,但全身一点力气都没有,实在走不出去,连叫救命的力气都没有。只能等死,就在我心灰意冷的时候,我听到门外传来了一声猫叫。” 说到这里,屋中的四个人一齐将目光转向躺在沙发上已经无聊到熟睡的山狸,见它毫无反应,奥利弗接着说:“然后,我看到一个身影倒退着走了进来,我认出他就是刚刚放火的那个人。接着,又有一个人走了进来,他看到我们三个躺在地上时,说了一句话,他说:‘谁是奥利弗?’” “当时我昏昏沉沉,拼尽全力也只是稍微动了动手指。那个人看到我动了一下,走到我面前,从上面看着我问:‘是你吗?’” “我不知道他是干嘛的,但觉得他有些眼熟,好像是见过的,就动了动手指。然后,我看到那人点了点头,拍了拍之前放火那人的肩,他就那么倒了下去,再也没有起来。那人肩膀上的猫跳了下来,用尾巴对着我摆了两下,我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香气,昏昏沉沉的感觉消失了。” 第九十章 密谈良心无不安 奥利弗回忆当时,还心有余悸:“在这个过程中,那人一直没去救火,让火越来越大,烧到了整间屋子。我刚恢复过来,就觉得热浪扑面而来,忍不住大喊大叫的叫人来救火。那人挥了挥手,那只猫就跳到我肩膀上盯着我,当时我脑中一抽,竟然连说话都忘记了,口中也发不出任何声音,眼睁睁的看着那火烧到鲍勃和吉姆身上......” “他们那时有知觉吗?”朱迪在他停下的间隙问道。 “有,和他一样。脑袋昏昏沉沉,全身无力,能看到和听到别人在说什么,却没力气动。”乔的声音很冷静。朱迪想了想当时那两人的遭遇,不免从心中发起恶寒,但很快就掩饰住了。 “......我看到他们当时眼睛睁着,可能是有知觉。只是我那个时候吓的不轻,没有力气去救他们。”奥利弗转过脸不去看朱迪:“还有,那个放火的人也那么呆呆站在原地,直到火烧到他身上也没用。” “然后,我听到了外面响起了警笛声,知道消防车快来了。这时,那只猫跳回到那人身上,我正要打开窗户时,听到那人说话了。他说他是来救我的,但其他三个人他并不在乎,另外,有人死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因为这样就不会有人来杀我了。” “我当时听到有人来杀我,脑中像是一道闪电闪过,将那天的事都想清楚了。从一开始在酒吧遇到凯文的老婆,再到我没有通知鲍勃和吉姆,他们却自己上了门,还带来了新的东西。这时,我一切都想清楚了,是你们三个,合谋起来想杀了我。”奥利弗的目光在三人眼前扫过,乔和凯文平静的与他对视,朱迪则微微低头,避开了他的目光。 哼了一声后,奥利弗继续说:“之后,我就跟着那个人出了门,一直待在这个酒店,直到今天,这只猫把我带出来,再见到你们三个人。” 房间沉默了一会儿后,凯文率先出声:“你妈也不知道这件事吗?” “我在自己的葬礼后曾经想要去见她,但是想了想,还是等这件事过了之后再去。” “那就是说,除了那个人和我们,再也不知道你还活着?”凯文的眼中闪过一道光。 “当然,主要是我可不想再被你们知道,那样的话你们会不择手段的。而且,我当时把自己的血液和dna留在了点火那人的身上,警察也只会认为那就是我。”奥利弗面有得色,这是他看了一些悬疑电影后学到的。“我做这一切,不仅仅是为了瞒过你们,更是要在合适的时候宣布出来,想想,那时的我会是一个怎样的新闻。”他走到朱迪面前说:“这都是你教我的,任何时候都要有的新闻敏感度。” “你真是个好学生。”朱迪面无表情的说。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三个愿意说出罪行,但在此之前,我们都不是自由的。”乔冷眼看着奥利弗:“如果你不知道的话,那么我告诉你。带我们来这里的那个人就是那天救你的那个人......” “这我猜出来了。”奥利弗不屑道。 “是吗,那你真是聪明。”乔冷笑了一下道:“他和我们之前在非洲追的那个黑人是一伙的,带我们来的目的,也是为了让那个黑人报复我们。” 奥利弗脸色变了变:“那个像个小巨人的黑人?” “是的。” 奥利弗额头上冒出细细汗珠,当时的场景又回到了他的面前,那黑人高大的身躯带给他的压迫力到现在还记忆犹新。思索了片刻后,他反而笑道:“杀那个女人的是你,他要报复也是找的你,和我有什么关系?” “其实你要是在一开始就向别人坦白的话,这个理由也还说的通。”乔脸上的笑容越发明显:“但在默认了接受名誉和金钱之后,你又何尝不是帮凶呢?所以,我们被带到这里来之前,已经答应了他们的要求。” “什么要求。” “去非洲,和那酋长道歉。” “这本来就是你们应该做的。”奥利弗哼了一声,坐回了沙发,看着凯文和乔的笑容,想了好一会儿,又站了起来:“这件事会被别的媒体知道吗?” “你还真的挺聪明。”凯文笑着说:“那就要看我们的运气了,但对我们来说,这些都不重要。” 奥利弗略一思索就明白了他们的意思,对即将要认罪的他们来说,这确实并不重要,只不过是在他们进监狱前,多让人们吐点口水罢了。但对他来说却很重要,一是这个理由可以解释他们为什么要杀他,二是这让他也难逃其咎,不会像他预想的那样,成为一个死里逃生,揭露一个大阴谋的英雄。 一想通此节,奥利弗不禁有些心急,看着面前三人,忽然展颜笑道:“即便那样,我也只会受到人们对谴责,做不成英雄而已。而你们三个,可是会因为谋杀进监狱的。” 凯文和乔看了他良久,相对一笑,便靠着墙一言不发。 奥利弗见两人如此,不免心中发毛,暗忖自己莫非遗忘了什么,这时耳边听到朱迪说:“所以,我们想和你做个交易。” “什么交易?”奥利弗看向朱迪。 “要让你成为英雄,那么我们三个必须身败名裂,这是没必要的事。但之后的日子还很长,如果你的指控轻一点,那么我们在监狱的日子就会短一点,大概五年就能出来了......” “三年。”乔突然说。 “三年,这并没有多长。但人们对记忆更短,这个时代,三天前的新闻都不会有人记得。那时,我再去移民去另一个无人知晓自己的地方,度过一生。” 奥利弗知道,现在的法律确实太过宽松。对他们三个这种充其量只算上谋杀未遂的罪行,更是算得上宽容了,甚至在他们积极认错的情况下,还不用三年。至于其他三个人,在他的潜意识中,自己对他们的死也有很大的责任,于是选择性的忽略了,可以说是临时来的朋友,这样不仅为他们三人,也是为自己开脱的借口。 思来想去,再也找不到一个更好的办法了。从沙发中站起,对着朱迪说:“可以。” 朱迪和凯文与乔也站了起来,他们早已从那种昏沉的状态中恢复过来,互相对视一眼后,同时点了点头。 奥利弗看着三人,忽然笑了笑:“你们三个想杀我,现在却又和我做了个交易,真是讽刺。” “你和我们是一样的人。”凯文说。 “什么样的人?” “为了利益能放弃一切的人。” 奥利弗沉默了片刻,摇摇头想要反驳说自己还有点良心时,听到屋外传来了一阵脚步声。乔和凯文、朱迪立刻回到了自己的床上躺下,做出虚弱的样子。 随着门声响起,白泽和格里高利走了进来。 两人进到屋内,看了看各自站在不同地方的四人。白泽对奥利弗笑了笑道:“怎么样?你们聊的还好吗?” 奥利弗对他有些畏惧,点点头没有说话。 “那么他们告诉你我们要去非洲吗?” 奥利弗又点了点头。 “嗯,他们说过我就不用重复了。明天你会见到巴布巴普,哦,你们都还不知道那个在你们枪下逃掉的黑人名字吧?”在说这句话时,他有意无意的看向乔。见乔回避了他的目光,他继续笑着对奥利弗说:“然后,我们就一起去非洲。” “好的。”除了这个,奥利弗不知道,也不敢说什么别的单词了。 “那么,早点休息吧。”他扔出一张房卡在朱迪面前:“这是为女士准备的房间,就在隔壁。” 朱迪拿起房卡,低声说了句谢谢。 一旁的格里高利忽然笑道:“需要我帮你走到那里吗?” 朱迪看了一眼他,之前虽然没见过他,但知道他和白泽是一起的,应该和他是一样的人,摇摇头表示拒绝。 “也对,你的力气走到教堂都没关系。” 朱迪抬眼再看向他,知道他已经明白,自己的虚弱都是装出来的,索性翻身下床,推门走了出去。 奥利弗见状,也不在多说,打开门,出去时再看了凯文和乔一眼,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白泽走到沙发边上,轻轻抱起了熟睡的山狸,摸着它的毛,对凯文和乔说:“外面现在还有游行,不是特别安全。” 凯文明白他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委婉的提醒自己别出去,默默点了点头,看着白泽抱着那只猫走了出去。 等白泽走出门后,格里高利看了两人一阵,什么话都没再说。他走到花瓶前,看着那慢慢枯萎的玫瑰,伸手拿了出来,走出门去,顺便将那玫瑰插在了朱迪房间的门缝中。 第九十一章 再见故人人已变 在最后时刻,于连看到了来来往往的服务员,随后,这个梦就做完了。 接着,仍旧是那颗在草原中孤独的树,正迎着风挥舞着树枝...... 于连被一阵敲门声叫醒,睁眼时看到的,是酒店的天花板,就算是在白天,这种用最新材料装饰的壁纸,也在发着微光。而在晚上,这天花板上则是像星空一样。据说,用了这个壁纸后,这个酒店的重复入住率提高了不少。 揉了揉眼睛,于连撑起身子看了看四周,墙上的表显示现在是早上七点。窗外初升的阳光透过窗帘照到他的脸上,才让他真正的醒了过来。 这是在哪里?于连先是愣了一下,随后看着熟悉的门想了起来,这就是他在澳洲住的酒店。昨天早上,他和文竹出去买早餐之前,一直住在这里。可他昨晚睡过去之前不是在这,他记得当时自己在副驾驶上看着文竹开车,不知怎么的,就睡过去了,醒来时就在这里。就算自己睡得再死,从车里到酒店房间这一段路总该醒来吧,可他却完全没有意识。 忽然脑中片段闪过,在昨天那个梦中,他化成一种种植物,之前的事瞬间变得清晰了起来。这种感觉之前也有过,那还是在去年,他失脚掉下桥,被火车撞了之后,和尚给他换了一具身体。那时,他就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中他变成了一棵又一棵参天大树,一朵又一朵无名小花,出生、长大、结果然后死亡。昨晚的梦里,除了最后那朵玫瑰,他却没有其他死亡的感觉,都是随着白泽等人的消失而变成其他能看得到他们的植物。 这个梦难道是真的?也就是说,在酒店的其他房间里,奥利弗、凯文和朱迪等人都在? 这时,敲门声又响了起来。于连摇摇头不再去想,赶紧走到门口把门打开,门外是文竹那张清秀的脸。她并没有责备于连这么久不开门,朝房间中看了看后说:“洗漱一下,吃完早饭我们就走。” “去哪?”于连反射性的问道。 “非洲。” 于连想起巴布巴普和凯文他们,点了点头,回到卫生间,快速洗漱了一下后回到房间,看到文竹正看着自己,有些不好意思,笑道:“怎么了?” “没什么。”文竹摇摇头,忽然笑了一下:“你能看我,就不准我看你吗?” 于连想起自己昨晚盯着她看,更觉不好意思,岔开话题道:“我昨晚在车里睡着了,都不知道怎么到酒店的。” “我也是。”文竹关上门,和于连一起走了出去。 “可你当时不是正开着车的吗?”于连有些惊讶,那辆车可是半自动驾驶的,虽说也有只能ai,但司机睡着,ai肯定会提醒的。 “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反正醒来的时候就在这里了。”文竹皱了皱眉头,也觉得奇怪。 “你没问白泽吗?” “问过了,他只说没什么事,是他带我们到酒店的。” 于连想起昨天做的那个梦,不由心头一颤,暗想到难道那个梦是真的? “到时候就知道了,白泽他们去买机票了,我们先吃早饭,不然等到了非洲不知道要什么时候了。”文竹和于连走到电梯,对电梯的服务员点点头,说要去到一楼吃早饭,那服务员便按下了按钮。 现在的电梯上,一般都有智能ai,以方便那些视力或者身体不便的人。但这个酒店却把电梯按键员这个岗位保留了下来,并以此作为卖点印在广告上。除此之外,这酒店还在许多地方没用现代科技,而是沿用了手动。最典型的就是在点餐时甚至要自己写下来,而不是像一般餐厅那般直接在桌面上按几下就行了。 下到一楼进到餐厅,看着墙壁上琳琅满目的菜式,仿佛又让于连回到了小时候才能看到的情形。找到一个位置坐下,不多时,便有个服务员上前,说了一些话后给出菜单,让两人自己点菜。 看着上面各种西式餐点,于连摇了摇头,发出了和昨天一样的感概:“虽然我对吃的无所谓,但这种西式早餐还是完全不合胃口啊。” “想出去吃吗?”文竹看着于连说道:“这里离你老乡的早餐店不远。” 于连知道她说的老乡是昨天早上的阿姨,那个要把女儿介绍给自己的阿姨。现在回想一下,昨天短短一天,却发生了那么多事,他的生活未免也太丰富了些。 “好吧,我们出去吃,顺便看看陈英怎么样。”昨天他们和格里高利出教堂后,就把后面的事交给了白泽和巴布巴普。一回想到彭兴身上的那道白光,于连就想起躺在空中的梁小蓝,想起那个纹身的女人,想起彭兴所说的理想。然后,自然而然的想起,文竹冲上前去,却被那道光将身上的衣服全都烧光...... 赶紧收回思绪,于连和文竹起身,向那服务员道了谢,双双出门,沿着昨天的路找去,很快找到了那家早餐店。 那阿姨正做着生意,把包子递给一个戴着眼镜的华裔男子,不经意抬头时,看到了于连和文竹,顿时惊喜喊道:“小老乡,你又来了。吃早饭没得?过来,嬢嬢请你吃包子。” 于连换上方言笑道:“还没吃呢,就是过来吃饭的。” “要的,要的。”那阿姨笑开了花,拿起两个大包子递给他,又从边上拿出两个烧麦给了文竹,看着于连边吃边笑,等他吞下一个包子才开口道:“昨天玩的啷个样?” “还行。”于连自然不会把昨天发生的事告诉她,信不信是一回事,到时候解释起来更加麻烦了。 “我给你说,这个城市没得我们家乡玩的多。两三天就逛没得了,到时候又得去下一个地方,而且吃的东西也少,不像我们老家,啥子东西都有......”她一边说这话,一边给买早餐的人食物,手中一点不落下,这让于连有种小时候在学校门前买早餐的感觉。 趁着她说话的间隙,于连抽空说:“嬢嬢,你姑娘呢?她回来没得?” 那阿姨的表情变的丰富了许多:“她还在睡,我去喊她出来。” “不用,不用。”于连本意只是想了解陈英怎么样,看来她是误会了意思,连连摆手,可她性子很急,已经进到里面。 于连听得屋中一阵动静,然后一个慵懒的声音说:“怎么了嘛,放假都不让我多睡会儿。” “睡睡睡,你就知道睡,太阳都晒屁股了还在睡,我看你迟早睡出病来。” 说话间,两个身影从里屋出来,到了外面时,阿姨对于连笑了笑:“吃饱了没得?这里还有,多吃几个。” “吃饱了,吃饱了。”于连连点了几下头,抽空看了看陈英,见她显然是刚睡醒,正自打着哈欠。 “你......没事吧?”于连试探着问了一句。 陈英听了这话,看了一眼于连,先是一愣,皱着眉想了想,然后惊喜道:“是你啊,你昨天去哪了,怎么婚礼结束后就没看到你了?” “我有事先走了。”于连接着她的话说:“怎么样,唔......我是说昨天婚礼上应该没出什么事吧?” “没有,能有什么事。”她神秘一笑:“小蓝前男友也一直没出现。” 她的记忆可能错乱了,只记得那两个小孩表演之前的事,也许其他人都是一样。想到这里,于连放下心来,彭兴这种事,自然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那新娘亲戚朋友们呢?” “出去玩了,说是过几天自己回去。” 阿姨插嘴道:“你带他们在周围玩一下嘛,反正你一天到晚也没什么正事。” 这时,彭兴昨天所做之事的效果有了最初的体现。 陈英摇了摇头说:“他们不想麻烦别人,而且也没说让我帮忙,我去干嘛。” “你不是和那叫小蓝的姑娘挺熟的嘛,以前你可是挺热心的,家里事都不管要跑去帮人家。” “那是以前。”陈英笑了笑说:“她要有事找我,我去帮她,没事的话就不用特意去了。” 于连和文竹对视了一眼,没有说话。 “转性了?”阿姨嘟囔了一句,转头看着于连笑道:“小老乡,今天打算去哪玩,我让她带你去。” “不用了,我们今天打算回国了。”于连掏出一张十澳元的纸钞放在递给她,不等她拒绝,转头跑了几步,站在远处挥手。 那店主见他跑远,叹了口气,碰了碰身边的女儿,拿着那张钱道:“你看,人家多讲礼貌,说了不要钱还给这么多。他长的又帅,你昨天有没有留下什么联系方式,等哪天回国时约一下人家?我给你说,你少整天满世界跑,多回国看看,听说现在国内发展越来越好,做什么都能赚钱,那个梁小蓝比你还小两岁,都已经结婚了,你看看你,都快三十了,还整天......” 陈英打断了她的话:“明天才满28呢。” “28怎么了?虚岁就是29,过年就30。人家说三十而立,你......” 陈英没在说什么,微笑着听着母亲的唠叨,看着于连和文竹的背影消失在转角处。 第九十二章 又遇新友友不同 回到酒店,两人在大堂中坐了一会儿,查了一些关于非洲的资料。八点时,门外走进来三个身影,于连和文竹迎了过去。 格里高利一进来就看到了于连,对他摆了摆手道:“昨晚睡得好吗?” 于连看了一眼他们三人,除了白泽和格里高利外,还有一个女郎,她面容姣好,一头金发,看样子在三十多岁左右。于连看了一眼立刻移开目光答道:“睡的很好。” “那就好,文竹已经告诉你了吧,我们今天就去非洲。”白泽在一旁笑着说。 “嗯......”于连看了一眼格里高利说:“你也去吗?” “我可去不了,我们这里可不比你们国家,有那么多人负责。这里就我和她两个人,我可舍不得她。”格里高利说话时,他身边的女郎一直微笑着看着于连和文竹。 等他说完时,那女郎伸手道:“你们好,我是米娅。” 于连伸手和她握了一下,只觉得她手很软,在握手时,感觉到她有意无意摸了摸自己的手掌心,连忙将手收了回来,移开视线。 米娅哈哈大笑道:“真有趣。”上前一步,直勾勾的看着他的脸。于连低下头去不敢看她,仿佛做了什么亏心事一样。 米娅却伸出手摸了摸他的脸,忽然在他脸上亲了一下,于连躲闪不及,退后两步。 “你就不怕我吃醋吗?”格里高利在一旁笑道。 “我又不是你老婆,你凭什么吃醋。”米娅哼了一声,又转向了于连,笑着问:“我听白泽说,你一直梦见一棵树?” 于连猛然抬头,见两人距离太近,几乎贴在一起,悄然退后了一步:“是的,不仅仅是树。”他知道,这两人和白泽是一样的身份,也就不再隐瞒,将自己梦中的事说了出来:“我还梦见自己经历了很多种生活。有时候梦见自己变成一棵山上的树,出生到死亡,经历了几十上百年。有时候梦见自己变成一枝花,同样是出生,开花然后枯萎,这次又只有短短几个月。就这样,我在梦里感觉经历了数不清的生活,都是变成了植物,然后出生到死。有人砍树时,我和它一起在痛。在别人摘花时,我也和它一起在哭泣。”于连将自己这段时间的梦都大致说了一遍,以前他只蒙在心里,觉得可能是自己的妄想,但昨天那个梦实在过于清晰,让他不得不想的更多。 于连看到,白泽与米娅和格里高利互相看了看,然后米娅继续问道:“这个梦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于连先是看了一眼白泽,眼中露出询问的眼神,见他对自己微笑点头后,才说:“是在我有这具身体之后。” 其他几人都没有问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看来他们都知道。于连便说:“从我被和尚救了之后,我就总是做这种梦。每次最后都是变成了一棵在草原中的孤独的树,然后醒来。我也不太当回事,因为醒来的时候,那些梦都会忘记很多,只能隐约记得一些。但是昨晚做的那个梦,有些太清楚了。” 于连还想继续说,米娅上前拉起了他的手道:“我们去那里坐着说。”于连这时脑中乱乱的,也没去注意她几乎和自己身体贴在了一起,被他拉着到了旁边的沙发上坐下后,他才回过神来,与她坐的远了一些。 “昨天晚上,我又梦见自己变成一棵树,这次是在海边的一个公园......”他将自己昨晚做的梦一口气说完,说到最后,自己变成一朵玫瑰,被格里高利塞在朱迪的门缝上,只至枯萎。然后,又变成了那棵树被文竹叫醒。 他说完后,注意到格里高利态度罕见的变得严肃了些,白泽也没有在笑,手撑着头靠在沙发上,显然在思索着什么东西。 沉默了片刻后,格里高利用一种奇怪的眼光看着于连说:“你说的事和我们昨天做的一模一样。” 于连只觉得一股莫名的电流,瞬间在全身闪过,久久无语。 “这样,你岂不是成了上帝?”说话的是米娅,她靠了过来,看着于连的眼睛。 于连不知道怎么回她,嘴巴动了动,还是没有说出话。 格里高利和白泽交换了一下眼神,接过米娅的话:“可惜他不能创造未来,只能看到已经发生的过去。” 站起身来拍了拍于连的肩,格里高利说:“现在我知道,为什么是你了。” 在于连惊愕时,其他人都站了起来。于连也被米娅拉了起来:“走吧,我们去看看其他几个人,对了,还有一个大主持人呢,我去要个签名。” 五人一起上了电梯,上到楼层中后,于连才又听到格里高利轻叹了一口气说:“也许你就是母亲最宠爱的孩子吧。” “母亲?”于连又听到了这个词,昨天他就在梦里听到了白泽和格里高利对话中的这个词,顿时变得敏感起来。 “你还不知道?”见于连迷茫的脸,米娅笑了起来:“这个世界,能被我们称为母亲的还有谁?” “祖国母亲。”于连脑中第一时间想的是这个,但他看着面前两个金发碧眼的白种人时,将这个想法压了下去,再想了想,不由心头一震:“难道是......” “是的。能被全世界人称为母亲的只有一个。”米娅跺了跺地。 于连朝外看去,窗外天空湛蓝,远处是无边大海。 “可是......可是......”于连期期艾艾的说:“地球......母亲......她难道有......有意识吗?” “母亲当然有意识。”米娅看着他,眼中闪烁着不知什么东西:“我们所有人生活在她的身体中,都是她的孩子。” 这个信息量太大,于连一时不知道说什么了。 “我还以为你已经知道了,看来是白泽还没来得及告诉你啊,真讨厌。”米娅瞪了一下白泽,后者笑了笑。 “你们中国人就喜欢这样,让人自己去摸索。故弄玄虚,要我说,直接说出来多好。”这时,几人已经走到了套房的门口,一直没说话的文竹正拿着钥匙开门。 “你应该知道,我们这些人有一个统一的名字,叫做巡查者吧?”进到门后,米娅拉着于连到一旁坐下,轻声对他说。 “知道。” 当初和尚救他时就说了,自己是一个巡查者。 “每个国家都有巡查者。”米娅说:“只是有多有少的问题。巡查者的意思就是,要去寻找一些母亲不喜欢的事,然后解决它。” “不喜欢的事......”于连喃喃自语,眼中余光看到只有他们两人在坐着,其他人已经在收拾行李了。 “人类是母亲最喜欢的孩子。但是在漫长的生命中,总是会有其他生命也会有智慧的。”听着她的话,于连想起了在东北看到的那一树的兽头。 “就算是人类内部,也会有各种各样的人,或者因为受到了其他人的蛊惑,欺骗了母亲,获得了一些力量;或者从某个地方,窃取了一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总之,世界上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非自然事件,给人类以很大的威胁。” “这一切都是从母亲身上偷来的。而我们的工作,就是依靠母亲给的力量,找到那些东西,把他们偷到的还给母亲。” “可是......可是......”于连想要反驳,却发现以自己的经历而言,无从反驳她的话,脑中千头万绪,一时难以自拔。 “人类是母亲最喜欢的孩子,而你,可能像格里高利说的一样,是母亲最喜欢的孩子中,最宠爱的一个。” 于连实在想不到自己有哪点突出的地方,他一直是个普普通通的人,甚至为了网贷还绝望到自杀,怎么就是地球最宠爱的孩子了。 “别在想了。”米娅摸了摸他的脸:“母亲的爱是没有理由的。” 于连默然的点了点头,不知怎么的,他感到了一种强大的压力。 这时,其他几人已基本收拾好了行李,白泽和格里高利将其他几人都叫了出来。 凯文、朱迪、乔站在一起,警惕的看着面前几人。奥利弗和白泽站在一起,巴布巴普和格里高利与文竹站在一起。奥利弗还时不时看向巴布巴普,脸上带着讨好的笑容,巴布巴普却没看他,只是看着窗外。看来,在于连他们几人回来之前,奥利弗已经找到了巴布巴普,和他道过歉了。 “我们先走,文竹你和于连后面来,我们的航班在中午,并不急。”白泽看了一眼呆坐着的于连,向凯文等人说了几句话,七人各自提了些东西出了门。 文竹看了看于连,说了一句在外面等你后也出了门。这屋中便只剩米娅和于连了。 等众人脚步声走远,米娅又像于连靠近了一些,她解开上衣的纽扣,露出诱人的曲线,几乎整个身体贴在于连身上,目光灼灼的看着于连,像是要一口将他吃掉一样。 第九十三章 重行万里回归路 于连见状,连往后退了些。这人到底怎么回事?西方人也开放过头了吧。 但他退那一点完全不起作用,他退一点,米娅便进一点,随便将衣服再往下拉一些。于连再退,她再进,再拉。很快,于连就退到了沙发边缘,就要掉下去了。他心中一急就要起身时,却被米娅拉住,整个身子坐在了她的怀中。 “我告诉了你这么多,你总得回报一下吧。”米娅手捧着于连的脸说。 “我......我谢谢你。”于连面红如火,不敢看她。 “只是单纯的谢谢可没用。”米娅笑了笑,忽然脸凑上前,咬住了于连的嘴。 于连只觉得浑身一颤,嘴角已经被她咬住,挣脱不得,感受着嘴唇中的湿润,他一时间情迷意乱,难以自制。 此时,米娅已经将手放在了胸口,解开衣服,露出曲线。她感受到了于连的激情,暗自笑了笑,脑中慢慢浮现出一副图画。 在这张画中,她站在半空,俯瞰着地面。下面是茂密的丛林与浪涛汹涌的海洋,她在半空中遨游,感受着海风湿热的空气。慢慢地,她放低身子,从半空落在地面,闭上眼睛,摸了摸身旁那棵冲天大树。 这时,她的思绪又是一变,她在黑暗中出生,默默吸取养分,于坚固的地面中露出小小的种子,看着黑夜中的漫天星空,感受着无边无垠的土壤,陷入了海边狂乱的风暴。她要退缩,要回到那个包裹着自己的土壤中,那里是温暖的,像是妈妈的怀抱。但她那刚有形状的种子抬头看了一下天,立刻被星辰迷住,就连风暴在旁也不在意...... 就在关键时刻,门外忽然传来了一声猫叫。于连恢复了些许理智,看着面前成熟的身体,不由得面红耳赤,挣开米娅的怀抱,翻身落地,捡起地上不知道什么时候脱下的衣服,快速地穿了起来。 米娅也从那种子的梦中醒了过来,笑着对于连说:“还没开始,你怎么就要走了。” “我还得去赶飞机呢。”于连实在找不到什么借口,穿好衣服就要出去,走到门口拉开一条缝,耳边听到米娅慵懒的说:“你不想知道更多关于母亲的事了吗?” 于连停下了动作,机械般的回过神,见米娅并未穿好衣服,只是拿过一件外衣盖住了上身,显得若隐若有。 于连移开了目光:“还有......还有什么事?” “比如,为什么是我们。还有,你也许在那之前也看到了,为什么我们只在乎要处理的事,而对其他人的生命完全不在乎。”米娅拿起桌子上于连之前喝的水喝了一口。 她的话让于连想起了昨天的那个梦,奥利弗说他的两个同伴和一个点火的人都被火烧死了,但白泽在场却什么都没做,只是把奥利弗一个人救了下来,其他三个人他都没有在乎。再往前想,文竹也给他说过相似的话。 一时间,于连有些进退两难。他还想知道更多,比如当时在那个山谷中,为什么那只黄鼠狼会说那种话,什么是时代变了? 这时,从门缝中,走进了一个小小的身影。于连定睛一看原来是山狸,看样子是刚睡醒,正打着哈欠,从他刚打开的门缝中钻了进来。 山狸一进来看到他,就要往于连肩上跳。跳到半空,看到了他的衣衫不整,疑惑的叫了一声。越过他的身影往后,看到了躺在椅子上对着它笑的米娅,顿时警觉。在空中变化位置,从于连肩头跃过,稳稳落在地上,看着两人,脸上露出奇怪的表情,像是在怀疑着什么。 “真有趣,这是一只猫吧。”米娅没有起身,看着山狸笑着伸手要去摸它,山狸立刻炸起毛,对着她叫了一声。 “哦,是这样啊。”米娅缩回了手,笑容不减的说:“大家都是母亲的孩子,你何必对我这么凶呢?” 山狸没有理她,看了看于连又看了看她,表情全是狐疑,风一般地冲了出去。 于连再也不想多待,忙打开门冲出去,这屋中便只剩米娅一个人,看着那扇门来回摆动,将整个身子蜷缩在了沙发上,回想着自己前半生的人生,以及刚刚那种在母亲怀中的安全感...... 出到门外,于连看到,文竹正在不远处的走廊上,安静的看着窗户外的蓝天。他紧跑几步,追上了山狸,伸手想要抱起它时,山狸回过身来,在他手上划了一下,他的手背立刻出现三道带血的爪印。疼痛使得他条件反射地缩回手,嘴里嘶了一声。 山狸见他吃痛,往他那里走了两步又停下,身体退后了三步,停在原地看着他。 于连看向文竹,见她也看着自己,才意识到穿衣太急,有些衣衫不整,连忙整理好衣服,同时向文竹解释道:“别误会,我们什么事都没有做。” 文竹嗯了一声,看了他一眼后转过身子:“可以不用这么急,我们赶过去完全来的及。” “我们真的什么都没做......”于连想起米娅咬住自己的舌头,这句话有些没底气。 “做了也无所谓,不用向我解释。”文竹看了一眼山狸说:“不过现在你要是没事的话,我们就要去机场了。” 于连不想多说,虽然米娅刚说的话让他有些意动,但他又想起还可以问白泽他们,现在自己知道了一些东西,他总该告诉自己一些事了吧。 抹了把脸,于连跟着文竹走出走廊,山狸则与文竹并排走在一起,即使进到电梯里,也没有往后看于连一眼。 就这样,两人一山狸出了酒店。文竹抬手叫了一辆出租车,文竹和山狸进了后座,于连也想进去时,山狸对着他呲牙叫了一声,于连的手背还隐隐作痛,便坐回了前排的副驾驶上。 一路无话,车子很快到了机场。于连给了车费后,山狸已经跳上了文竹的肩膀,将屁股对着他,不停地摇着尾巴。 随着文竹走到机场大厅,一眼就看到了身材高大的巴布巴普,他即使坐在椅子上,也比其他站着的人高出不少,引得周围人纷纷围观。白泽和格里高利坐在巴布巴普身边,凯文几人则是坐在稍远些的地方,朱迪用围巾围着脸,低着头怕别人认出。奥利弗自然不愿意坐在凯文那里,又不敢挨着巴布巴普坐下,早上时他的狂怒让奥利弗记忆犹新,便站在过道上,专心研究头上的天花板。 文竹走到白泽不远处时,山狸从她肩膀上跃下,跳到了白泽的怀中,低声呜呜了两声。白泽轻轻摸着它,抬头看了看于连,点头笑了笑。 于连有些吃不透他这微笑什么意思,是不是山狸把刚刚的事告诉他了。跟着文竹坐在了离他两个座位的地方,默默的看着四周。 奥利弗站的累了,头也仰了许久,想了想,挨着于连坐了下去。他对白泽等人有些畏惧,这个年轻人长的不错,让他有些许好感,却也不敢大意。奥利弗知道,他和白泽等人是一起的。 就这样,一行八人在大厅沉默的等了许久后,才听到了登机的提示。于连等人纷纷起身,在登机口排队时。于连听到了后面传来一身惊喜的声音,转头看去,一个六十余岁的女子看着凯文和乔中间的朱迪,惊喜的说了些什么。 “这个人认出她是主持人,想要和她合照。”文竹没有回头,低声对于连翻译着两人的话。 于连点点头,那女子因激动而说话很快,对他来说是不小的挑战。 朱迪用围巾围住脸就是不想让别人认出,当然不好和她合照,耳边听到她说:“昨晚我在电视上看到你被人撞到了,上帝保佑,你现在看起来好像没什么事是吗?” 朱迪一时没想出什么回应,凯文和乔相视一眼,将那人围住,低声说着什么。 于连正要努力听清,顺便练一下自己的英语时,格里高利走了过来说:“我得走了。” 想起他之前说自己没空去非洲,于连忙点头道:“好的,谢谢了。” 格里高利嗯了一声,看了看于连,又看了看文竹,忽然笑着说:“我说,你们两个,要开心点。以后的日子还长呢。” 以后的日子还长...... 说完话后,格里高利便转过身要走,于连在后面问了一句:“你和米娅......是什么关系?” 格里高利的身影停了一下:“同事。”然后脚步不停,很快消失在人群中。 那边,凯文和乔也搞定了那个粉丝。这时正好轮到他们,在引导员的安排下,几人一起上了飞机空荡荡的头等舱,这里已经被白泽包了下来。 上了飞机,见这是双排座椅,凯文等人各自坐在了外面的空位上,留下了里面的座位放上行李。于连想到自己还有很多问题要问,便坐在了白泽的后面,文竹的身边。巴布巴普和奥利弗则是各自坐在了最前面和最后面远离其他人的地方。 再等了大约半小时后,随着机舱门的关上,飞机慢慢起飞了。 第九十四章 详解前世今生 头等舱一共有十六个座位,两个为一排,中间一个过道分开两排,于连和文竹坐在了一起,其他人各自坐了一个位置,留了一个位置。 空姐推着餐车进来,轻声询问是否有人需要食物。 于连早上吃的很饱,又对美食并不怎么感兴趣,只要了一杯水喝了,等空姐走出去后,于连望向窗外,飞机正在高空中飞行,外面是连绵起伏的云彩和茫茫大海。 组织了一下语言后,于连身体前倾,低声在白泽耳边道:“刚刚米娅和我说了一些事情。” 因为之前有过检疫证明,加上白泽是包下了头等舱,因此山狸不用再坐托运舱。躺在白泽怀中,懒洋洋的看着窗户外面,此时听到于连说话,它回头看了一眼,又立刻转过头,将头埋在白泽怀中,闭上眼睛。 看来它是真的误会了......于连想。 “嗯,她和我们一样,都是巡查者,不会骗你。”白泽没有问他米娅说了哪些事情,像是一点也不在意一样。文竹则在于连旁边坐着,默默的听着两人说话。 不会骗我,那就是说她说的都是真的了?虽然于连已经相信了她的话,但从白泽口中说出来,还是让他不由一震。良久之后,才继续说:“现在可以告诉我一些事了吗?” “你想知道哪方面的?”白泽没有回头,看着云彩问。 “首先,她说的都是真的吗?”于连顿了顿:“她说地球有自己的意识,还说人类是地球最喜欢的孩子,为了不让其他东西伤害人类,也不让人类自己走向歪路,她才让巡查者出现。然后,为什么你们说的六年是什么意思?”于连将自己的想法和米娅的说法结合起来,还想再问,但又觉得还是先一个个问清楚好些。 “是的。”白泽的话很简短。 又是一阵沉默,待于连消化了这个消息之后,才又斟酌着问:“那这些巡查者是固定的吗?嗯......格里高利带我和文竹去了他的那个地方,我看到了你的照片,好像是很久以前的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是长生的,但这要看你怎么定义了。”白泽摸着山狸说:“不管我们再怎么小心,都会让人们注意到,而一直维持着原来的样子,会更加加深怀疑。一个人十几年样子不变还说的过去,几十年不变就不可能了。所以,母亲会给我们一个选择。” 于连已经知道,他口中的母亲是指地球,但还是难以代入,只得刻意忽略,听白泽继续说:“要么,在一个地方沉睡六十年,等和你相识的那些人都逝去之后,你再醒来,工作二十年,如此循环往复。要么,自然变老,逝去,等有新的巡查者出现时,母亲将你所有的记忆放在那人中。” “记忆......”于连越发觉得不可思议,本能的就要反驳道:“可是,和尚不是说要相信科学吗?” “当然要相信科学。”白泽拍了拍座椅:“这个东西可不是假的。” “可这一点也不科学......” “人类对于自然尚未完全探索清楚,更何况母亲呢。”白泽笑了笑:“让我用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在正常的情况下,你对自己的身体能够操控自如吧?” 于连明白了他的意思,既然人能命令自己的身体,那么有意识的地球能作用于人类,是同一个道理。但如果真把地球比做人体的话,那每个人可能只能算一个细胞,没有人能对身体内的某个细胞做出指令。 这时,一直没说话的文竹摇了摇于连,使他从妄想中挣脱出来,同时低声说:“不要往那方面想。” 白泽也笑了笑:“不要简单的把母亲想成某个东西。她存在了46亿年,以我们的生命而言,对她只是短短一瞬间而已。” 于连虽然尚未完全接受他的说话,却也不再反驳,静静的听着白泽说:“在我们那里,巡查者一共有九个。除了你看到的五个之外,还有四个,或者在沉睡中,或者已经选择逝去,等我们五个中某个陷入沉睡时,旧巡查者留下的记忆在新巡查者身上觉醒,继续工作。这样就能一直有人保持工作,不出什么影响太大的乱子。” “你是第几种?”话一出口,于连就知道自己问了一句废话。 “第一种。” “其他几个人呢?”于连又说:“如果不能说就算了。” “既然已经开头了,就都告诉你吧。”白泽笑着说:“我和常夕是第一种,已经工作了十八年。其他三人都是第二种,其中子昂是刚醒来没多久,只比文竹早了两年。至于你自己,当然也是第二种,不过你很特殊。” “我怎么特殊了?” “一般来说,我们的记忆会从因为意外而刚死不久,身体完整的人身上复活,这样就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而你则不然,你当初掉下桥后,被和尚救下,可还没有死。也就是说,你的记忆同时存在于两个人身上,两个人都是你。当然,现在的你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于连’,那另外那个人叫‘向前’。” 于连沉默了一会儿后,转过头看着文竹:“这么说,现在你的脑中有前一任巡查者的记忆?” 文竹摇摇头没有说话。 “这就是你之前问的第二个问题了。”白泽端起面前的水喝了一口:“李元,也就是你看到的那个道士,已经工作了二十六年了。可这次,他没接到母亲的启示,也没有新的巡查者出现。” “这六年以来,我们只接到过三个启示,一个是让常夕去救下文竹,一个是让和尚去救下你,并给你换了一具身体。” “你在那个山谷中看到的也很奇怪,正常来说,那些被赋予智慧的兽类很清楚,人类才是母亲最喜欢的孩子,惹到人类,一定会有巡查者出现。但它们却还是做了,肯定是听到了什么风声。” 于连看着熟睡的山狸,脑中千百念头闪过,还是无法找到最准确的地方。 “当然,巡查者并不是一定的,有时候也会有人厌烦了这个工作,所以,在向母亲申请后,会安安静静的逝去。而剩下的巡查者会找到合适的人,慢慢培养他,直到获得母亲的承认。” “可为什么会找上我?”于连深吸一口气说:“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一直都很普通。” “文竹也问过这个问题。”白泽转过头看了一眼两人笑道:“谁知道呢?我们都只是孩子啊。” 于连看向文竹,她也正看着自己,两个人都明白了,他们两个是一样的人。“那我为什么会做那种变成各种各样植物的梦,你们也会做吗?” “不会。至少我没有。”白泽眼神变的有些奇怪,像是带着些许的羡慕:“对你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坏事。你知道母亲的启示是什么形式的吗?” 于连思索了一下:“梦?” “是的。我之所以会全世界所有的语言,是因为母亲让我做了许多不同的梦,在梦中,我变成一个个国家的人,从出生到死亡,自然也就学会了他们的语言。在经历了八千多种不同的人生后,我醒来时,自然而然的懂得了世界上所有的语言。” “格里高利......” “他也是一样。” “可为什么常夕......”他还记得当时常夕找到巴布巴普时,就不懂他的语言。 “启示并不总是相同的。”白泽耐心解释。 “那我呢?”他并没有说完,相信白泽能懂他的意思。 “谁知道呢?”白泽又露出了那种眼神:“但我敢肯定的是,你的这个梦,超越了其他所有的巡查者。如果你能清晰记得每一个梦的话,那么你就是无所不知了。” “可为什么是我呢?” 顿了顿,白泽说出了和米娅相同的话:“母亲对孩子的宠爱是不需要理由的。” 于连一时无话可说,坐回了椅子中,呆呆的看着外面的天空。文竹犹豫了一会儿,伸手握住了他的手,什么都没说,只是对他点了点头。山狸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过来,跳上白泽的靠背,站在上面看着于连,见文竹伸手握住他时,从靠背上跳了下去,躺在了于连怀中,顺便分开了两人紧握着的手。 “就像格里高利说的,以后的日子还长,要开心点。”白泽说完,叫过空姐拿了一瓶酒,看着窗外慢慢喝着。“还有,我只是活的时间长了些,也不是什么都知道,至少,巴布巴普看到的那具尸体,我就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在某个瞬间,在于连曾经做过的梦中,三千八百九十二万亿种不同植物的生活清晰的映在脑海中,又在下一个瞬间遗忘的干干净净,只剩下那个孤独的大树。纵然只是一个瞬间,他也感受到了时间的力量。 地球......母亲...... 他闭上眼睛,回想起昨天那个梦,清晰的感受着自己的每一段人生。 良久,张开眼时,四周都安静了下来,只有机翼发动机发出的嗡嗡声回荡在舱中。 这时,他脑中忽然有一个再也明白不过的想法,找到那棵树,那棵一直在他脑海,挥之不去的树。 以前的直觉此刻变的再也清楚不过,找到它,自己的疑问都将被解决。 第九十五章 异国他乡另景 在经过数小时的飞行后,这架超音速客机稳稳降落在了恩利吉国际机场。这时正是东一区的早上七点,太阳初升。因为技术的进步,于连等人穿越了时间,从东十区的中午直接飞到了当天的早上。 下了飞机后,于连还有些不太适应。这虽然是他第二次出国,但刚上飞机时那边还是中午,到这里却是早上,而且还是同一天,不免有些时差影响,费了一段时间才缓了过来。 一行七人离开机场,看着外面凌乱的车流和在其中穿行的摩托车,于连仿佛回到了小时候。那时他成长的小镇和这里一样,随着技术的进步,小镇和其他几个镇合并,建起了高楼后,这种场景就消失了。 他们这些人很是引人注目,不一会儿,就有很多黝黑皮肤的人围了过来,他们用蹩脚的英语和中文拉客。 “来吧,坐我的车。” “我们的酒店黄迎外国人住。” “来我们这里次饭,这是金萨最好次的地方了。” 这些人颇为热情,让于连等人陷入人群中,再难出去。还有的路人被巴布巴普惊人的身高所吸引过来,纷纷拿出手机。于连注意到,他们的手机样式并不新颖,很像是他初中时用都会被人笑的老款式。 见他们掏出手机要拍照,白泽走到一辆小巴车旁,用当地话问道:“这是谁的车?” 一个瘦高身影迎上前,举着手高声说:“我的,我的。” “我想要包下你这辆车,一小时四百元怎么样?” “可以,可以。”那司机喜形于色。这人说的是“元”,那应该就是中国人,人民币在这里很受欢迎。因为中国在这里兴建各种基础设施的关系,相比于“聚变”其他国家,这些人对中国人的态度更好一点。 白泽对巴布巴普说了几句,和他一起钻进小巴车里。但里面还有两三个人,惊奇的看着巴布巴普。白泽从口袋中掏出几张钱递给他们,礼貌地请他们坐下一趟车,那几人惊喜的接过钱,忙不迭地跳下车,生怕白泽反悔。 于连抱着山狸仍然和文竹坐在了一排,其他几人还是像在飞机上一样,各自坐了一排座位。在上车前,于连注意到,这部车是在国内常见的品牌,车头有一个两只形似燕子形状对称的车标。 那司机见白泽出手阔绰,喜不自胜,也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问道:“去哪?” 白泽说了一个地址,司机估算了一下,离机场有大概一百公里,更加高兴,能载到这种客人,自然是越远越好。 这小巴车还算干净,看起来不超过三年,但肯定没有安装任何自动或半自动驾驶设备,毕竟那也是一大笔开销的。 司机等人坐稳后,直接发动了车,同时向后面说了一句话。 “他让我们先关上车窗。”白泽对于连翻译完之后,又用英语对奥利弗等四人说了一遍,至于巴布巴普,他一进来就坐在了最后面,倒在上面睡了过去,看来坐飞机对他来说还有些疲惫。 车子启动往前开了没多远,于连就听到车外传来砰砰的声音,从窗户中看到,是之前拉客的人正向这辆小巴扔着泥巴。有一团泥巴糊在玻璃上,将于连的视线挡住大半。从还有空余干净的地方,于连看到,之前被白泽用客气请下去的那些人中,一个妇女拿着白泽给的百元大钞,指着这辆小巴激动的说着什么。 随后,又是一轮泥巴雨,于连相信,从外面看去,这辆车一定不像样了。但司机对此似乎见怪不怪,甚至还哼起了小曲。 “那人说我们是中国人,是‘聚变’组织国的人。”白泽的窗户被泥巴糊满,看不到一点阳光。 通过后视镜,于连看到奥利弗一脸不安,而其他三人却很平静,只是时不时的看向他们。 和大多数非洲国家一样,这个国家贫困却人口众多,人均年收入不足四千人民币。政党相互攻击,对越来越多的人口束手无策,只能通过卖资源勉强养活国内将近两亿的人口。而当可控核聚变发明出来后,人们发现,资源并没有以前那么重要了。 这种技术的进步使得发达国家欢欣雀跃,却给了不发达的资源型国家当头一击。 虽然“聚变”组织一直声称,可控核聚变技术并不成熟,要真正实用需要很长时间,同时也在进口资源以应对各自国内激增的消耗。但对于这些不发达国家而言,淘汰就在眼前,而他们很明显还没想好出路。因此,对“聚变”国家的国民的敌视便是光明正大的了,而也正因此,使得以上国家的民众更加联合起来,难以接受新的国家。这么多年以来,也就只有澳大利亚成为了边缘组织的一员。 这世界还真是复杂啊。于连叹了一口气,技术进步当然是好事,实际上,早在二十一世纪头二十年,欧美等实现工业化的发达国家一直就在倡导去工业化和减少碳排放。那时,许多非洲国家就表示过抗议,因为他们的节省会使得不发达国家少收入许多经济,也就难以建设他们弃之不用,而落后地区想要而不得的工业。 没有资源卖就没有经济收入,没有经济收入就没办法发展工业,没办法发展工业就养不活国内越来越多的人民,到时间就会有各种暴乱和战争,上台更加极端的政府,联合国也不敢将新技术交给他们,形成恶性的循环。 但对发达国家而言,减少碳排放是大势所趋,保护环境更是政治正确,这并没有错。 当事件双方都没有错时,除了抱怨上帝不公,人们会尽力将错误甩给对方。 想清楚这些之后,于连反而不太怪外面那些扔泥巴的人了,但也不会傻到打开窗户对他们说自己是为和平而来的,那是电影里的情节,要是他真这么做,第一时间就被会雨点般的泥巴糊脸。 好在离机场越来越远后,人们也没有追来,毕竟生计更重要。往前开了大约五公里后,司机才回头说可以重新打开窗户了。 “市区里有警察,他们不敢扔的。”司机抬起一只握着方向盘的手,指向道路旁穿着制服的人说。 于连打开窗户,伸出去看了一眼,这辆小巴外面全是泥渍,像是刚从泥地里出来一样。外面也有不少车上面有泥巴,显然里面坐的都是外国人。一个戴着头巾的中年妇女拿着根水管,站在路边对着车冲洗,等洗完之后再收些钱。 在即将进入市区时,那穿着制服的人拦下了这辆小巴,警察上车看了一眼后,对司机说了几句话。司机看了看白泽,警察向他走来,用蹩脚的英语和中文说:“american?中国人?それともrb人?” 白泽笑着说:“中国人。” 那警察点点头,换上中文:“ok,ok。你们这里七个人,还有一只猫,要给一百五十人民币。” 于连知道,这是这些警察创收的一个方式,但这么光明正大的收受贿赂,还是让他大开眼界。 白泽掏出两张百元钞票递给他,看的他两眼放光。正要接过来时,白泽又说了一句话,是本地民族语言,于连没有听懂。 那警察却一下怔在原地,表情变得有些尴尬,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站在原地进退两难。 白泽又说了一句话,那警察才接了过来,对白泽敬了一个礼,然后飞快地走了下去。 “我说自己是某个人的朋友。”白泽笑着对于连解释道。 那警察下车后,热情地指挥着小巴靠在路边,又走到路边,粗鲁地拉着戴着头巾的妇女过来认真地冲洗了一遍。于连从后视镜看到,至少把泥巴冲了下去,不会太过难看。洗完之后,司机打开车门,那妇女上了车,于连看到那司机掏出一张钱给了她,在她下车前拍了拍她的屁股,引得她回头骂了几句,司机则是哈哈大笑着再次启动了车。 这就是非洲,于连在心里对自己说。 车子开进市区,两边是连绵不绝的由简易木板搭成的棚户,时不时有几个身材矮小,皮肤黝黑的小孩子,随着某辆车跑了一阵,直到捡到他们扔下来的东西才停下。 因为人口增长过快和过度耕种,土地承载力下降,周边省份粮食减产,全都想要来首都找碗饭吃,而首都一时难以容纳这么多的人口,便在郊区出现了连片的贫民窟,依靠市中心的经济勉强支撑着。 于连再次在心中叹了一口气,即便是这样,这个国家已经是非洲排在中等的经济体之一了。非洲的其他国家,并没有这个国家这么丰富的资源,也就没有相应的收入。最穷国家的人均年收入,因为极度的通货膨胀,换算过来甚至不到一美元,人均寿命只有三十多岁,这在以前的于连看来,简直匪夷所思,但这就是现实。 在人类的宇宙飞船向太空探索的时候,地球上的其他国家,还有数以亿计,连饭都吃不起的人。 第九十六章 老友再聚甚欢 慢慢的,道路两旁有了越来越高的建筑,越靠近市中心,现代感越明显。等于连看到一个距市中心十公里的牌之后,两边的棚户已经很少了,取而代之的是平房和许多巡逻的警察。街上行人也穿上了相对干净整洁的衣服,还有许多推着小车卖水果和当地特产,名叫cossa的小吃。 从某条干道汇入主道之后,于连的视野一下子开阔了许多。车流量一下子大了很多,而主干道也是可以三车并行,在非洲,这已经算得上顶尖水平了。 往前开到下一个路口等红灯时,忽然来了一群警察封锁住了斑马线,不允许行人过去。而斑马线对面,一群举着横幅,声势浩大的人正在游行,他们声嘶力竭的喊着同一个口号,引得许多人从车窗探出头去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于连看那群游行的人里面男女老少都有,都在额头上绑了一个白色的丝带,警察则在两边戒备着。 忽然,后面也传来了一阵声音,于连转头看去,只见一群额头上绑着蓝色丝带的人,同样举着各种木牌,穿行在停止行驶的车流中。很快,两边人群对峙在人行道上,中间的警察在尽力阻止他们。 两边人同样激动,口水横飞,双手夸张地飞舞着,同时还在对站在中间的警察比划不停。周围则汇聚了许多拿着话筒的记者,正面对镜头不断说着什么。 于连不禁转头去看记者的同行朱迪,却见她仍是面无表情,甚至将窗户都关了下来,闭上眼睛不知在想些什么。看来,这种事她已经见怪不怪了。 司机按了几下喇叭,立刻引来周围游行人的怒骂,司机钻出窗户与他们对骂了几句,回到了座位上,对白泽说:“先生,我们要等他们散了才能走。” 白泽点点头,然后把他的话翻译给了于连。 “出了什么事?”看着越发激动的人群,于连喃喃自语。出国后,他在两个国家遇到了两个游行,对国外有了更深的认识。 靠着窗户听了一阵后,白泽忽然笑道:“这个城市正在选举新市长,有两个候选人,其中一个是无政党人士。这几天到了选举市长的关键时刻,然后在昨天的公开演讲中,那个无政党的候选人被暗杀,幸而只是擦伤了耳朵,送进医院后没什么大碍。他的选民自然认为是另一个政党做的,要求找出凶手。而另一边则认为他是自导自演,以获得更高的支持率,所以就开始游行。” 说完之后,白泽摇摇头道:“这件事总给我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于连不太懂他后面那句话什么意思,只见外面人群越发激动,几乎就要大打出手,记者们脸上都挂着兴奋之色时,终于从前面来了一群骑着摩托,穿着防爆服的警察。 停下车后,警察中出来一个中年男子,举着扩音器说了些话,大概就是让人群散去。但人群非但不散,反而又靠近了些,眼看着已经互相吐着口水,下一步就要举着木牌砸过去时。那中年警察一声令下,几个年轻点的一起搬过来了一根大腿般粗壮的水管。 司机见状,立刻摇上了玻璃,并急促对着白泽说了几句。 “关上窗户。”白泽的声音刚落下,只见警察将水管对着人群,打开开关,一股水流冲来。起初还有人坚持了一会儿,终于扛不住越来越大的水流,扔下了木牌逃跑了。而警察们也没有去追,等人群散去之后,重新指挥着车继续行驶。 司机对着那警察敬了一个不伦不类的礼后,笑嘻嘻地开了过去。因为游行的关系,前面的路很是顺通,小巴车一路往前开了两公里,直到汇入另一条干道之后才慢了下来。 直到十点左右,小巴车才停在了一栋三层楼高的别墅前,门口的保安警惕的看着下来的众人。 等众人都下车后,那司机跑前跑后,为众人搬下行李,然后站在白泽面前,露出一口耀眼的白牙。 白泽也笑了起来,用本地话夸了他两句开的不错,然后掏出钱包,数了二十张钞票给他,这些钱几乎已经是他小半年的收入了。司机惊喜地接了过来,似乎又有些不好意思,挣扎了一会儿后说:“先生,一小时四百块,你应该只要给我十二张。” “之后我也许还会用你的车,这些钱就当是定金吧。”白泽对钱一向都不在意。 司机笑得越发灿烂,兴奋地接过了钱,小心地揣在贴身的口袋里,还时不时看两边路上有没有人注意自己。白泽给他钱时特意避开了其他人的眼光,等他收好之后,才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若阿基姆?萨苏?恩古瓦比。您叫我恩古就好了,我是班加拉人,对中国人很友好的。”恩古说了自己的名字后,知道以后可能还有这种生意,同时给了白泽一个号码,让他有事一定要联系自己,白泽认真记了下来。 这别墅的保安看小巴车还不开走,过来驱逐,他们冲恩古骂了两句,让他赶紧开走,对白泽和于连等人则客气许多,用蹩脚的中文问他们有什么事。 等恩古喜形于色地将车开走之后,白泽向那保安笑着说:“我来找朋友。” 两个保安互相看了看:“您的朋友叫做?” 白泽看向门口,微笑道:“已经来了。” 从别墅门口,走出来一个头发花白的短发老人,于连不太能从他们的脸上看出年龄,但估计这个老人至少七十多岁了。他一路走来,两边的保安纷纷鞠躬表达敬意。他对着保安点点头,没看其他人,直接抱上了白泽,说了几句话。 保安们惊奇的看到,这个慈祥而严厉的老人眼中竟然有隐约的泪光在闪烁。 两人站在门前用本地话寒暄了一阵后,携手进了大门。白泽抽空转过身,让其他人跟着一起进去。于连左手抱着山狸,右手正要提行李时,一张大手接过行李,径直走了进去。 于连对着巴布巴普的背影说了声谢谢,和文竹一起进到门内,环顾一圈,只见这别墅不小,有花园和游泳池。花园丛中,还有一个中式园亭,里面几个少女放下手中的书,惊奇的看向众人。 从花丛中穿行,他们一行人来到了别墅内部。那老人叫过一个中年男人,指了指众人后,拉着白泽朝二楼走去。 “你们先休息一下,听这位管家的安排。”白泽也很是高兴,看起来两人是旧识,对文竹说了一句后,被老人拉上了楼,消失在了众人眼前。 文竹将白泽的话翻译给凯文后,他们也稍稍放松下来,看着面前这个皮肤黝黑的管家。 “诸位还没吃饭吧?”管家说的是中文,很标准,甚至还用了比较不常见的词:“主人吩咐我,要好生招待诸位,务必使诸位尽欢。所以,诸位先休息片刻,我去安排,等会儿就可以用餐了。” 于连点了点头,那管家带着他们到了侧厅。招手叫过来一群人,都是二十多岁的女人,她们搬过来几张凳子,让厅中几人坐下,然后退在一旁议论纷纷。 于连听不懂她们说了什么,从飞机上下来后,又坐了那么长的车,他确实有些累了,靠在椅子上闭目养神,手则不停地摸着山狸。 不一会儿,管家就让人端上了食物。因为长期受比利时殖民的影响,除了本地传统食物外,这个国家的人也习惯于吃西餐。于连尝了一下面前的意大利面,虽然他一直对美食持无所谓的态度,只能不是太难吃就可以了,但也不得不承认,厨师的水平很高。 三两下吃完,空下来的盘子很快被人收走,其他人也相继吃完,坐在椅子上交换着眼神,只有巴布巴普继续吃着新端上来的东西。屋外的窗子边趴着许多少年少女,争相从窗户往里面看。见巴布巴普一连吃了五六碗还没停下,都发出惊叹的声音,巴布巴普也不以为意,吃到第九碗才停下,吃饱后拿开椅子,坐在了地上,看着外面的天空发呆。 众人静坐厅中,相对无言,又各怀心思。 于连和文竹已经猜到,这别墅的主人,也就是那老人应该也是一名巡查者,而且还是第二种,自然老去的那种。只是好奇的是,他这么张扬,置办下这么多家业,看来也不是低调的人。想到自己见过的和尚等人,性格各不相同,看来地球在选人上也是不拘一格。或者说,根本不是选择,而是被选择,就像文竹一样。 奥利弗看了看桌子上的众人,再看了看窗外的孩子,当真是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为什么要来这里,只是在白泽和巴布巴普面前,他是什么意见都不敢提出,心中却恨不得快点飞到那侏儒部落,道歉完之后回国,公布凯文等人的罪行,变成英雄。 想到这里,看了看凯文他们,三人坐的不远也不近,各自没有说话,只有朱迪在他看来时对他点点头。 奥利弗对他们不信任,也不敢靠着巴布巴普坐下,便将椅子向于连那边稍微移过去了一点。 第九十七章 又寻得新希望 众人在厅中吃完饭又等了许久,白泽和那老人才携手下楼。众人站起身来,白泽向那老人一一介绍了,第一个便是临门的奥利弗。 白泽笑着对老人说:“他叫奥利弗。”用的是英语,方便奥利弗听懂。 奥利弗伸出手去,想要握手,那老人看了一眼,并没有回应,奥利弗尴尬地缩回手时,白泽伸出手握住他,对他笑了笑,又去介绍下一个。 老人一一看去,面对凯文和乔、朱迪三人时,他没有说话。在介绍到于连和文竹时,白泽用的是中文,老人对两人微微颔首。 然后,他们一起走到巴布巴普面前。这次白泽没有介绍,老人也没有动作,只是看着他。 巴布巴普坐在地上正在发呆,感觉到身旁有两人过来,转头看去,熟识的白泽自不用说,只是在看到那老人时怔了一下,一时有些晃神。这老人让他想起来老酋长,但很快,他就从晃神中恢复过来,学着白泽平时的样子,对那老人点点头,然后继续沉默着。 老人没说什么,与白泽走到众人面前,用英语说:“白泽是我的朋友,你们在这里可以随便一点,其他事等休息两天再做吧。”顿了顿,他招手叫来了管家,对他说了几句话后,便不再看这些人,又要拉着白泽上去。 白泽看了看于连和文竹,出声道:“你们一起来吧。” “巴布巴普他......” “他不会有事的。”白泽笑了笑,转向其他人,用英语说:“你们有什么要求可以和管家先生提出。另外,你们也看到了外面的情况,如果没有急事的话,最好不要外出。” 奥利弗连连点头,其他三人微微颔首。他们之前在寻找原始部落时住的是另一个城市,对这里不熟,而且鉴于几人都特殊身份,当然不会随意外出。 等白泽几人上楼后,凯文走出了房间,看着外面的景色。乔和朱迪跟在他后面,奥利弗则自己与那些少年说话,只是他们不会英语,奥利弗也不会本地话,只能用双方都不熟悉的法语交流。 凯文在门口站了一会儿,耳边听着外面街道的喧闹声,低声对跟上来到乔和朱迪说:“你们有传消息回去吗?” “向公司休了一周的假。”朱迪说。 “一周吗?那也够了。”凯文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看向乔说:“布朗好像在这个城市。” 布朗是当初带他们的向导,他是法国人,本来在北方小城,后面被凯文等人花大价钱买通后,在首都买下了地产。 乔点点头,他在这里待了将近三年,当初布朗的房产就是他帮忙做中介的。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我们要怎么对他。”朱迪小声的问。 “我还没想好。”凯文抬头看天:“但总得预备将来要做的事了。”他掏出手机,拨通了布朗留给他的号码。但他很快发现,这是个空号。 凯文放下手机,良久后,忽然笑了笑,嘴角翘起,露出牙齿,眼中却殊无笑意。 有一个脱离了掌控的人。 “我们得有最坏的打算了。”凯文转身看向乔:“你在这个城市有没有值得信任的人。” 乔表情有些奇怪,在思索了一阵后才说:“没有人真正值得信任,我知道布朗住在那里,但我们自己去会引起他的警惕,这并不是好事。” 他话没有说完,其他两人都懂他的意思。他们几个当初已经约定永不再见,等到再见面时,布朗自然会怀疑,而一旦怀疑就会不可控。 也许他会在网上找几人的消息,发现新闻上关于奥利弗的火灾。这可能是一个意外,但在一个本身就在怀疑的人看来,这种意外造成的心理影响犹如马路上的垃圾一样,虽不会对其造成什么后果,但看着总是不舒心的。 而结合其他几人找上门来的情况来看,事情就更不简单了,能灭口一个就能灭口第二个,他总会做其他准备的。 沉默了一会儿后,凯文说:“但我们还是要去看看,当然,不能被他发现。” 三人商量一阵,决定把朱迪留在这里,凯文和带着对此地熟识的乔,出门叫了一辆出租车,往当初乔为布朗找的房子开去。 到了附近,这周围相对安静,街上全是保安和筑起围墙的别墅,这是离市中心不远的富人区。凯文和乔下车之后,来了一栋两层楼的别墅附近,大门处有两个黑人保安。 乔眯起了眼睛,和凯文站在死角,指着二楼的玻璃说:“这种玻璃,一般是本地政府官员才会用的防弹玻璃。” “会不会是前任房主留下来的。”凯文也觉得有些不对劲。 “不是,这栋别墅的前任是商人。当时卖给布朗时,他也没有装这种玻璃。” 两人对视了一样,乔忽然说:“我去问问。”说着走出死角,到别墅门口,看着保安,用法语说道:“我找布朗先生。” 在经过短暂的错愕之后,两个保安中的一个站出来说:“这里没有布朗先生,新任经济部长住在这里。” “可我记得这是布朗先生的家啊。” “哦,你说的是那个法国人吧。”那保安恍然大悟:“他早就搬走了,这栋房子也卖给了部长,都好几个月了。” 乔的目光阴沉了下来,布朗为什么会搬走,是不想让他们找到吗。在之前的,乔巴不得布朗远离他们,老死不相往来,但现在,这种脱离掌控的事情带来的后果是很严重的,要是他们后续的计划成功,那么布朗就是最大的不稳定因素。 换上一副笑脸,乔又问道:“你知道他搬去哪了吗?” “不知道。”两个保安都摇了摇头。 乔道谢之后,走回死角,将自己的发现告诉了凯文。 “你在这里还有其他人认识吗?”凯文说:“最少也要知道他住在哪里。” 乔想了许久才说:“我父亲以前在这个国家工作过,三年前,我来这里当记者时他很反对,但也没有办法。” 凯文没有打断他,任由他先说自己的事。 “在我来这里之前,他给了我一个木盒,里面有一封信和一张照片。照片是他和一个男人的合照,那时他们还很年轻。照片的背面写着,要是我在这个国家遇到了什么难以解决的事情,就去找这个人。之后,我父亲因病去世,我也没有遇到什么难以解决的事情,就把那封信和照片放在了家里。” “那么我想,现在是时候拿出那封信了。”凯文看着他的眼睛说。 乔嗯了一声,掏出电话往家里打去,接电话的是他母亲。这时离他们出国还不到一天,他也就没把自己出国的事说出来,只是说自己出去采访。然后说起他父亲当初的那封信,希望她能找出来。 半个小时之后,那边将整封信和照片都传了过来。信上面只有两行话:我死后的棺材里有一个u盘,里面只有一个视频。下面则是加重的另一行:先去找他。 看着这封莫名其妙的信,凯文不由皱起了眉头:“先去找他,这个人是指和你父亲合照的那个吗?” “是。”乔吐出了肯定的单词。 “在你们中国人的观念里,好像有一个入土为安的观念。你父亲把u盘放进棺材里,然后再给你说去找他,应该就是两人有一个大秘密。而这个秘密还不能拿出来讲,所以你父亲把它带进了棺材里。” 乔没注意到凯文话里对他国籍上的错误,想起了自己的父亲,那是一个温文尔雅的形象,并不像有什么秘密的样子。思忖良久后说:“难道要回去开馆材,拿到u盘才能知道发生什么事了吗?” “不。”凯文眼中闪着光:“我们直接去找他,然后把这封信和照片都拿给他看。” ...... 首都的面积很大,但两人找了很久,才在乔以前的朋友家找到一个能检索照片的新型电脑。 随着信息逐渐显现,两人也看到了照片上另外一人的事迹。 这人叫杨勇,以前也是中国人,上个世纪末移民这个国家后,做起了钴矿生意,之后生意越做越大,进而以资源出口为跳板,成为该国最有钱人之一。现在其子女正向政治进军,这次的两个市长候选人中,那个无政党背景的候选人就是他的女婿。 找到正主之后,两人决定事不宜迟,对朱迪说了之后,直接去杨勇郊外的家里。 上了出租车,乔对司机说了地点,那司机回过头看了两人一眼,笑嘻嘻的往前开去,边开边说:“你们是记者吧?现在那里很多人,你们现在去就有点晚咯。” “为什么这么说。”乔听完有些吃惊,不动声色的说。 “还用问?有的人觉得,那个候选人中枪是他岳父想出来的,所以全都想去采访他。” “那他怎么说?” “肯定不承认啊。”那司机兴奋了起来:“我告诉你们哈,他岳父之前是中国人,听说那个国家以前也出过这样的事,好像是一个省,叫什么我忘了......” 就这样,一路上,两人听着司机说个不停,好不容易到了目的地,果然看见许多记者围在门口,一群保安挡在前面不让他们靠近。 第九十八章 三恶人聚一堂 下了车,两人看着那些记者有些无奈。 这么多人围在这里,对他们不是个好消息。在周边看了一圈后,他们发现,这个地方以那栋庄园为主,周围则是许多小型的商场和低矮的民房,围绕着庄园,以众星捧月的方式而建。 在出租车上,乔就提前向司机打听过,知道这些人都是靠那庄园而活的。那些人里面有的是因为杨勇常年做些善事,也就是见到穷人就给现金,能让他们用上很长一段时间。有的是庄园要一些仆人和维护的工人,那些人不会住在庄园里面,便在周围住下,以方便来往。有的则是来服务那些仆人和工人。 长此以往,竟在这里形成了一个以庄园为中心小镇。这在其他国家并不难见到,只是那些都是某个公司企业,或者某个集团,只有在这里,只是因为一个人,一个家族而形成的特殊局面,实在是罕见。 但到地方之后,怎么进去,这又是一个麻烦。思来想去,两人决定,先找到能管事的,然后把照片给他看一眼,由杨勇本人决定。 正好这时,从庄园门口出来一个穿着本地服饰的黑人,记者一窝蜂地围了上去。乔在搜索信息的时候注意到,这个黑人就是庄园的管家。 只见那群记者围在管家面前,发出各种各样的提问,乔和凯文也挤上前去,听见那管家说:“各位记者先生,小姐。对于有人说的市长候选人被枪击是我们董事长主使的这件事,我们已经报警,同时还要呼吁各位,不要听信谣言。乌戈拉比是我们董事长的女婿,我们怎么可能会做出谋害自家人的行为呢,这是有心的污蔑,我们会追究造谣者的责任的。现在,请各位先进到庄园,用完中午饭之后再由我们的车送各位回去。” 他用本地话和法语各说一遍后,记者也都知道,接下来不会有什么回应了。有的记者匆匆告辞,有的则想吃顿免费的午饭之后再回去。乔和凯文跟着一些记者低头进到了庄园里面,只见里面面积很大,比他们住的那别墅大了一百倍不止。旁边甚至还有一个私人足球场,一群黑人和混血小孩子正在里面挥洒汗水。 两人混着人群坐定之后,全程看着管家。见他招呼仆人们端上食物后,面带微笑着看着他们开吃,正要退出去时,两人立刻跟了上去,一前一后出现在管家眼前。 管家见这两人突然出来,有些吃惊,但很快就镇定下来,笑着问:“二位是哪个媒体的,对我们提供的食物不太满意吗?” 凯文也懂一些法语,听懂了他的话,笑了笑,用英语说:“我们想见你们董事长。” 管家眯起了眼睛,换上英语说:“不好意思,我们董事长身体不舒服......” 凯文不等他说完,拿出那张照片递给他:“把这个拿给他看一下,然后由他自己决定见不见我们。” 管家接照片,低头看了一眼,认出其中一个是董事长年轻时的样子,摇摇头笑着说:“这种合影的照片有很多,我们不会每一张都拿给他看,你知道,他是很忙的。” “我们更忙。”凯文看着他的眼睛:“把这个拿给他吧。” 管家和他对视了一会儿,又看了看身旁的乔,终于点点头:“两位稍等一下。” 凯文和乔回到了座位上,身边的记者们正在享用着美食,为了不引起其他人的注意,他们也开始吃桌子上类似意大利面的东西,这种拌上牛肉酱的干面味道不错,两人正吃到一半,管家走了过来,看着两人说:“跟我来吧,董事长想见见你们。” 两人起身后,见管家还没动,有些奇怪,却听到他说:“你们不带摄影机吗?” 乔笑了起来:“我们不是来采访的。” 管家深深的看了两人一眼,不再多说什么,领着两人上了电梯,按下了九层的按钮。 电梯飞速上升,很快到了九楼,整层就一个房间,门口是两个黄种人保安,身高超过了一米九,看着两人一言不发。 管家将两人带到门前说:“董事长就在里面,你们自己进去吧。” 那两个保安打开门后,凯文和乔一起进到了屋内。 一进到里面,两人只觉得眼前一片绿意。原来整个房间都是绿植,甚至还有蔬菜种在营养箱中。四周则是透明的单向玻璃,从这里看去,除了周围低矮的平房外,还能隐约看到主市区的各种建筑。 “来了啊,请坐。”从绿植中间走出来一个老人,其实说是老人并不准确,看起来他也就六十左右,在这个年代,还是在工作的年纪。但他的打扮老相,穿着本地服装,面相柔和,如果不是长相是黄种人的话,他们一定还以为来的是一个本地黑人老头。 乔和凯文坐在了沙发上,那人在他们对面坐下。 一开始他没有说话,只是盯着乔看了好几分钟,然后才用中文问道:“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 “乔桥。”乔用的是自己的中文名。 “好名字。”他隐约叹了一口气,用英语说:“说吧,你们有什么事想让我帮忙的。” 乔和凯文对视了一眼后,凯文说:“我们想让你帮忙找一个人。” “只是找吗?” 凯文有些吃惊,这个人的眼睛像是能看穿他的内心一样,让他生出一种危险的感觉,沉默了片刻后,他说:“找到后,直接杀了他。要像一场意外,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他们之前商量过,对于布朗这种不稳定因素,最好就是直接杀了,让他永远都说不出真相,这样他们后续的计划才能没有后患。 他点了点头,平静的说道:“这并不难。” 凯文和乔又吃了一惊,他们还以为要拿出那封信,却没想到在这个人嘴里,死一个人和吃一顿饭一样,完全不在意。 看了他们一眼后,他这次的叹气声重了一些:“故人之子所求,我当然要帮忙。而且,你们既然来了,也应该明白,只要是你们要求,我能做的都会做。” “为什么?”话一出口,乔就觉得不对,连忙闭上了嘴。 他目光犀利了起来:“这么说,你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凯文连忙说:“这不重要......” “不,这很重要。”他面向乔说:“你父亲叫什么名字?” “乔言。” 他点点头,表情变得越发柔和,仿佛在回忆什么一样。 “他还在吗?” “已经去世两年了。”乔说。 他沉默了一会儿,又叹了一口气,短短几分钟,他已经叹了三口气:“是吗......他死前,没把事情告诉你吗?” “没有,什么事情?”乔显然也很好奇。 “那你们为什么要找我,凭什么肯定我会帮你们。” “他留了一封信。”说罢,乔拿出手机将那张图片送到他面前,他凑上前看了一眼,凯文看到,他的脸抽搐了一下。于是,凯文确信,面前这人就是杨勇。 坐回沙发后,杨勇看着两人问道:“你会打开他的棺材吗?” 乔想了想说:“也许吧,人总有好奇心的。” “那就别打开了,我把事情都告诉你吧。”杨勇站起了身子,看着玻璃外面正在踢球的孩子说:“让他好好休息,别再麻烦他了。而且......”他转过身子:“这种事总会被别人知道的,你也懂中文,应该知道有句古话叫,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于是,在离当时那件事发生几十年后,遥远而无人知晓的真相重新出现。 两个小时后,两人听着杨勇将当年往事全都说了出来,即使以两人的心肠,也是听得汗毛直立,又觉得四面埋伏,人心叵测。直到他说完整件事后,才长舒出一口气,坐在沙发上沉默不语。 ”其实你也可以不说,毕竟我父亲那u盘里也有可能不是这件事。“ 杨勇笑了笑:“你以为我会怕你们说出去吗?”他指了指桌上的花瓶,两人凑近一看,青花瓷上面有一个小孔:“从你们进来开始,这里就一直有录音录像,你们委托我的事,也录了下来。” 凯文忽然笑道:“既然这样,我们也没有什么要瞒你的了。你都将自己的秘密告诉我们了,那我们也告诉你吧。” 杨勇摆了摆手:“我不想听,我这一辈子已经听了太多秘密了。” “但你还是要听,因为我们还需要你帮忙。”凯文随即将他和乔、朱迪几人在非洲误杀土着并采访的事都说了出来,然后把前几天发生的事也仔细说了一遍,又是一个小时过去了。中途杨勇打断了几次,详细询问了白泽的长相和身材,才又让他接着说完。 “这件事很奇怪。”杨勇皱着眉说:“听那个奥利弗说,当时他都动弹不得了,可那个白泽进来之后救下了他,却对另外三个人不理会,难道不是应该全都救下来吗?还有,他又是怎么看透那个朱迪想要在车里下药的?还有那个叫巴布巴普的黑人,他一个不懂英语的原始人,在非洲跳河逃生,却和那个白泽一起到澳洲找你们,这太不合理了。” “我们也觉得不合理,但从他对奥利弗和那三个人的态度看,我们认为,他只在乎巴布巴普的事,对其他人的生命并不在乎,所以我们......” “所以你们打算让我帮忙,等你们向巴布巴普到了那个部落,道完歉之后,杀了整个部落的人和那个奥利弗是吗?”杨勇看着两人说。 两人没有回答,显然是默认了这件事。 杨勇嘿嘿笑道:“好啊,好啊。原来之前那个大火的记录片是你们搞出来的,有意思,真有意思。” 忽然,他脸色一变,指着门说:“你们说的我会帮忙,现在请你们出去,再也不要来这里。” 第九十九章 回望前尘往事 “来人。”杨勇对着门口叫了一声,立刻从外面进来一个保安。 “把两人送出去。”杨勇指着乔和凯文说。 那保安随即做出一个请的姿势。 杨勇的变脸太快,让两人没有料到,愣了片刻之后,乔拉着凯文站起来,对着杨勇鞠了一躬,用中文道:“这样就麻烦老先生了。” 杨勇看着外面的窗户没有说话。 两人出门后,被那保安带到电梯,下到地下室,让两人上了一辆车,从车库中开了出去。乔和凯文坐在车上,透过反光镜往后看时,见后面还跟着一辆车,里面隐约能看到那管家的身影,这才放下心来,知道老人答应了他们的请求。 看着两边的风景,两人这几天一直紧张的神经略微松弛了些,凯文索性半躺在椅子上,开始回想杨勇给他们两个说的往事...... ...... 1995年夏天,一个毕业季,此时的中国,大学生毕业之后是不愁找工作的,国家包分配。 但杨勇和乔言并没有去安排上的工作,而是加入了一个私企,一起出了国,去到国外修水坝。 实际上,当时也有不少人加入私企,但都是在国外干,希望能积攒经验,以后做一个包工头。只是两个年轻人被电视上非洲粗旷的美所吸引,再加上出国工作,工资自然比国内高,还用的是美元结账,便动了心,双双出国。 来到国外没几天,两人首先要面对的,便是当地艰苦的环境。那时的非洲比之现在更穷,基础设施远没有现在完善,时时有人受不了辞退工作,但两人还是互相鼓励,坚持了下来。 到了年底的某天,非洲仍然很是炎热,今天轮到杨勇和乔言两人休息,他正在宿舍看书时,忽然听到了咚咚咚的声音。随着门被猛地撞开,杨勇看到乔言那张兴奋的脸说:“又挖出金矿了!” 这个地方盛产各种贵金属,从殖民年代开始就有,一直到八十年代,因为淘金甚至闹出来了不少人命,那时国家并不怎么管。虽然时常传出有人淘到金子到黑市卖了发财的传闻,但那个目标太过于飘渺,人们只是怀着羡慕嫉妒的心听着类似的传闻。 偶尔会听说有人去那里淘金,往往也是一无所获。直到一年前,水电站慢慢修出效果来,下游水面降低,淘金难度也变小了许多之后,人们才慢慢听闻周边关于淘金的新闻越来越多,发财或被抓进去的人也越来越多的时候才认识到,淘金似乎是真的一个机会,一个一夜暴富的机会。 从到了现场施工之后,周围的中国和本国的同事就不停地讨论淘金这件事,一开始杨勇是并不在意的。他大学时候看的杂书不少,认为就算是一夜暴富,也应该是像这种基督山伯爵这种有具体原因的,而不是将希望寄托于这种虚无缥缈的运气之中。乔言也并不相信这个,但他也相信运气,时常在下班之后约上几个同事去“碰碰运气”。 他也约过杨勇,出于好奇,杨勇也跟着去过几次,结果却是什么都没淘到,只有整个河滩的石头和密密麻麻的人群。按杨勇的想法,只等这水电站修完攒些经验,再跟着师傅们学习几年就辞职回国自己做包工头的,现在国家到处建工程,多攒些钱和人脉。而淘金这种事,属实有些儿戏,而且并不长久,等水电站一建完,整片河滩都会被淹没,到时候别说黄金了,就是去拿一块石头都很难。 所以在听到乔言那句话时,他并没有表现出吃惊,只是笑着说:“不是一直有吗?” 杨勇知道他今天轮休跑到河滩淘了一整天,看来是这时候才回来,最近这段时间他淘金上了瘾,只要是休息日必定要去河边淘金,每天一无所获还很开心。 乔言说完话后,拿起水杯猛灌了几口水,脸上兴奋异常,直勾勾的盯着杨勇,杨勇被这眼光盯的浑身不自在,没好气说到:“喝慢点,没人和你抢,怎么着,你淘到黄金了?” 乔言放下水杯,看了看宿舍,见周围没人,神秘兮兮地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东西说道:“你看吧,我就说有黄金的。” 杨勇听的心头一颤,赶忙接过去拿在手中仔细端详。手中这金属呈黄色,周身密布着黑点,只有指甲盖那么大。他放在嘴里咬了咬,并不容易咬的动,又掂量了一下,然后抛给乔言,重新躺回床说:“看起来应该是黄金,咬的动,但是你这杂质很多,而且就这么大一点,估计也就十几克,抛去杂质能卖个几百块钱,嗯,不错,辛苦这么久也挣了个一个月工资。不过你拿出这些时间看书写点论文小说发表一下,也挣的差不多了。” 乔言宝贝般地将黄金放回口袋,笑嘻嘻说:“我当然知道挣的不多,不就是开心吗。而且这自然界的金子当然杂质很多,我找人看过了,这点东西含金量最多只有一半,也就你说的一个月工资顶头了。而且这个国家还不准自由买卖黄金,卖到黑市就更少了,不过你没听人说嘛,有人找到更大的了!” 杨勇懒洋洋的问道:“多大啊。” 乔言凑近他身边说:“今天听人说,有人淘到一块大家伙,起码都有四五斤重!” “不可能的,你自己信吗?”杨勇摇了摇头说。 乔言笑着说:“我当然不信,不过有人淘到大家伙是肯定的了。前几个月不是还听说下游一个地方有人找到四斤多重的狗头金了嘛。” 杨勇翻了个身:“你别想了,你看你淘这一块都费了一个多月,一下班就去,累的跟狗似的,你师傅前天还跟我说让我劝劝你呢。” 乔言眨了眨眼睛:“我知道,我也准备休息一段时间,你也得休息了。” “怎么?” “你天天上班的怎么都不知道,最近工程遇到一块整体花岗岩,得从欧洲请专家过来,估计得上炸药了,我们这个部门整体都得停工一段时间。” “休息也好啊,要不要去找找同学玩?听说周宜然在首都建商业大楼,好像还有几个同学也在,都是承接援助工程的,去逛一下?” 乔言神秘一笑说:“好,但是我们得早去早回,不能玩太久。趁着放假,我们在这里多碰碰运气,而且我总觉得我们两个会有大运气的。” 杨勇翻过身看了看他,想到了什么:“你不会觉得那炸药能炸出些金子来吧?” 乔言笑着说:“什么都瞒不过你,怎么样,反正有的是时间,我们要是真能淘出一斤半两的金子有钱了再去不更有面子?说不定人家一见你是大款,还要和你处对象呢。” 杨勇笑着摇了摇头,又想了片刻,说到:“也好,不过你今天赚钱了,明天请我吃饭。” 乔言点头:“那是当然,我们就小小的资产阶级一把,吃小半张富兰克林都没事。”富兰克林即是一百美元,在这个地方吃一百美元,几乎算得上超级大餐了。 杨勇笑了笑:“小半张太小气了,我要吃大半张。”说罢又指了指对面的铺说到:“你今晚就在那睡吧,他休假回国了。” 第二天一早,杨勇起床见乔言还在睡,知道他累了,也就没有打扰他,独自刷牙洗脸去到工地。到岗位上空无一人,找半天才找到师傅,原来因为那块花岗岩,他们这块工程昨晚就停了。在周围吵闹的环境里,师傅大声说道:“这工程最起码得停半个月,得从德国请专家过来商讨方案,还得从联合国驻当地办事处联系买炸药,麻烦的很。你就别瞎跑了,指不定啥子时候就得重启。” 杨勇道了声谢便回到宿舍,开门时见乔言正准备起床,便让他别急着起,将师傅说的话重述了一遍。没想到乔言反而没了睡意,几下就刷了牙洗好脸拉着杨勇就往外跑。杨勇被他带到车站,坐了好几个小时车,摇的杨勇都快吐了才到首都。 一下车乔言就拉着他往饭店跑,到了一个意大利餐厅前停下,乔言拉着他走了进去,点了好几个菜,两个人吃的肚皮滚圆的出来后杨勇才抱怨道:“我叫你请我吃饭,一下子跑这么远,吃完又得回去,麻烦死了,好不如就在青川找个地方吃。” 乔言嘻嘻道:“你吃的时候可没那么多话。” 杨勇嘿嘿两声:“这老外师傅的手艺可真不错,那意大利面,和咱那里的担担面味道差不多,以后我请人也要吃那个。现在咱们去哪?我们可要在天黑前回去,听说这里乱的很,别到时候被抢了。” 乔言道:“嗯,我现在就去找人。你又得去书店买书吧?我待会儿去找人把这给卖了,然后去找你。”说着摸了摸口袋。 杨勇点点头:“那也好,我那几本书也看的差不多了,再买几本回去,不然平时没事干。”说罢两人分头走了,杨勇去了当地唯一一间书店,好不容易找到了一本中文书看起来,乔言则是去当地黑市,脱手那块黄金。 第一百章 戏水喜得真财 杨勇在书店挑了几本书,中英文都有,知道一时半会儿乔言也不会来,便坐在那里看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他看完那本《红与黑》到一半时,乔言便走了进来。两人买了书往外走,杨勇悄悄问道:“卖了多少钱?” 乔言笑道:“大半个月的工资。本来我以后会低一点的,没想到最近淘到金子的人很多,到处都有的收,我找了一个出的高的卖了。” 两人当晚在一个酒店住了一晚,第二天又在市区里逛了一个上午才回去,到宿舍时太阳已将近落山。两个人商量了一晚上,还是试着先碰碰运气,第二天就直奔下游的河流。 就这样,杨勇开始了自己的淘金生活。 在这期间,他们也认识了不少淘金人,除了本地黑人之外,还有一些中国人,一问之下,都是因为停工,使得他们无事可做,去市区又语言不通,便来这里淘金。因为那些黑人数量甚多,也知道他们说修水坝的,便没有管他们,也不相信他们能淘到什么东西。 于是,他们结识了四个人,两个亲兄弟,两个是从隔壁修桥地方过来玩的工人,他们是同乡,遇到乔言和杨勇之后,从两个人变成了六个人。每天吃在一起,晚上也不愿回去,像那些黑人一样,在河边修了一个棚子,六人就在里面住了下去。结果忙了一个多星期,毫无所获。 但是六人年纪一般,都是二十出头的年纪,平时虽说是淘金,玩闹占了大部分时间,天热便下河洗澡摸鱼,晚上在棚里吹牛聊天,日子过的也颇为快活。期间杨勇抽出了时间回去了一趟,知道明天就要爆破那块花岗岩,再清理还得半个月,也就更不急了。 等到第二天,随着一声巨大的爆炸声,河里的鱼都翻着肚皮浮了上来。六人里的两兄弟吴仁和吴义平时年纪最小,甚为活泼,见状大呼小叫,将震晕的鱼一条条往岸上扔。周围淘金的人看到了也停了下来下河捡鱼,吴仁耍的高兴,往上游没人去的急水去走去,抬头望了望,见岸边有棵大树,树枝伸到了河边,便爬了上去,随手扯过一根便哇哇怪叫着跳下水面用树枝去插极速飘下来的鱼。 其他几人看见了,也笑嘻嘻地要往那里走。杨勇爬到树上才看到离水面很高,有快两米了,心中一紧。这里因为是急水,淘金的人也知道这里不太会有黄金,大多都被冲到下路平缓区。所以平时几乎没什么人过来,现在更是忙着捡鱼没空理会,只有上游几个施工队的人和一个本地黑人官员,在抽着烟笑着看着这里聊天。 树下岸上倒是离水面不远,就半米左右,但这跳下去也没意思。杨勇会游泳,但也只是在平缓区游几下而已,这种急水他还是有点怕的,便让出位置让其他人一个个往下跳,他就在树上笑嘻嘻地看着他们。下面的人见他不敢下来,便捡起河里的鱼向他砸去,杨勇那位置他们也砸不到,乔言便哈哈大笑说他是国内来的旱鸭子,他也只是笑着不反驳。 年轻人总是活力无限的,五个人跳到水里插了一会儿鱼就觉得无聊,这里水势很急又停不了多久,一个个扒着河心的石头互相浇水,玩的不亦乐乎。 玩了一会儿,吴义寻到了一个新玩法,他突然爬上河心那块大石头,然后伸开双手往后倒去,不多时便顺流飘到了下游。见自己速度慢了下来,又起身跑了过来爬上树,对着杨勇嘿嘿一笑,纵身一跃头向下笔直插入河里。 杨勇看着他半响没有出来,还有些担心,忽然见他猛地钻了出来,脸上兴奋异常,眼睛红红的,胸口起伏不断。脸不知道因为兴奋还是长时间在水下而涨的通红,如同喝了酒一般摇摇晃晃。杨勇忙招呼其他几个人把他拉过去,他却笑着挣开他们的手说:“没事,我刚刚闭了口气,看一下自己能闭多久。” 乔言听完笑着说:“要不要我们比一比?” 吴义连忙摇头说自己刚刚才闭气,现在不比了,又说自己有些饿了,这里这么多鱼,不如一起做烤鱼吃?其他几个人也纷纷附和往下游飘去。 杨勇站在树上正想下去,不经意扭头看见吴义故意落在众人后面。等他们都飘走了才又钻进了水里,这次不一会儿就浮了上来,手里拿着块石头,用尖角比了比位置,在那块大石头上面划了几下。 杨勇假装下树,实则偷偷看着他的动作,见他做好记号之后,又潜下水,这次很快就上来了,环目四顾,正碰上杨勇的眼睛。他吓了一跳,差点喊出来,强压心中惊讶,笑着对杨勇说:“我做个记号,这个位置下面有块石头,可以站着。”说罢顺着河飘下去,追上其他几个人笑嘻嘻的开着玩笑。 杨勇心中纳闷,却也没有问他,下午几人吃罢晚饭躺在河滩上聊天。杨勇见吴义总是不经意见往上游望去,便故意笑骂他还是个野孩子,玩不够,问他是不是还想去。众人一齐笑着,乔言摇头说:“吃完饭就别去了,待会儿天黑了河水越来越凉,下去容易拉肚子。” 吴义摸了摸脑袋说自己只是觉得刚刚很好玩,现在水冷了当然不敢去。众人也不再说此事,嬉笑了一会儿天色渐黑,乔言问杨勇:“我们要不要回去一下?” 吴义听了这话猛地抬起头,又赶忙埋了下去。杨勇将他的动作都瞧在眼里,不动声色地点点头:“明天不知道有没有事,我们还是回去看看吧。” 说罢拉着乔言对着众人说:“今晚你们自己住吧,明天要是没事的话上午我们就来。” 说完就和乔言一起走了出去,吴义见状走了出来,乔言笑道:“怎么,你还要送送我们?” 吴义忙道:“我,我上厕所。” 乔言眯了眯眼睛,摇摇头嘟囔道:“他今天怎么了,一直怪怪的。” 杨勇心中有些明了,和乔言走了一段路,见吴义在远处看着他们挥手,便回头也挥了挥手,转过一棵大树再也看不见。又走了一段路,天色已黑了下来,杨勇停住脚步说自己要撒个尿,闪到一个大石头后面,偷偷往后看去,果然看见有个身影偷偷跟着他们两个。他没有说什么,撒泡尿之后招呼着乔言走,不多时天完全黑了下来,他们两人也通过了大门回到宿舍。 到了宿舍之后,杨勇让乔言去找他师傅问一下,然后自己溜出宿舍,躲在发电机后面睁大眼睛往外面看,只见有个模模糊糊的身影慢慢走出视野外。杨勇等了一会儿,确认再也看不到那身影之后便回到了宿舍。不一会儿,乔言回来摇头说明天也没事,还得等工人把落石清完,不然发电机没地方放。 杨勇嗯了一声,拿出之前买的书看了起来,直到晚上九、十点钟,周围宿舍都熄了灯,乔言也早已睡了,他才放下书,慢慢起身关上灯。 在黑暗中听着乔言均匀的呼吸等了十几分钟,缓缓从床上起身,赤脚走在地上,慢慢拿出地上的鞋子和之前准备好的一套黑衣轻轻打开门走了出去。 两边是此起披伏的鼾声,与发电机和河水的响声交相呼应,远处隐隐约约听到河里的青蛙和林中的老鹰叫个不停。他屏住呼吸走出宿舍,穿上鞋子,悄悄走到大门边,看门的老头已经打起了盹。他用之前戴着的钥匙慢慢打开大门,走出去之后又原样锁上,顺着刚刚来时的路一路走了下去。好不容易找到白天那棵大树,他慢慢爬了上去,藏在树顶一个隐秘的角落,白天他已经确认过,就算是白天,藏在这葱郁的树叶中都看不到人,更何况是晚上,自己还穿了全身的黑衣。 很快,四周便沉寂了下去,只剩下河水冲刷河中石头的声音。树上的鸟唧唧叫了几声也睡了,远处更深的林中响起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如同报数般传到了杨勇所在的树上,四周蚊虫的嗡嗡声忽远忽近,时不时有几个落在了他身上。他也不敢去拍,只是轻微地动了动,紧了紧自己身上的衣服,以防有蚊虫从领口钻入内衣里面。在这无声的夜里,几片云彩半遮住挂在正空中的月亮,天上的繁星时不时闪烁几下,仿佛也在好奇此刻发生的事。 不知道过了多久,杨勇觉得自己都快睡着了的时候,忽然响起了刻意低声的交谈,虽然被河水声所遮掩许多,但在这静默的夜里,在杨勇苦等良久的耳朵里仍是极为敏感和清晰的。 一个声音道:“你确定就是这里?” 另一个透着兴奋,却尽力压低的声音道:“我确定,我白天还做了记号,绝对不会错。就是从这棵树下,从我们白天跳的那里跳下去,我在那块大石头上做了标记,那下面就有一块大黄金!” 第一百零一章 手足相残难语 杨勇已经听出这是吴仁吴义两兄弟,低头就着月光看了看表,是晚上的一点半。 吴仁的声音也很是兴奋,他压低声音问道:“有多大?不会被水冲走吧?” “不会的,我用一块大石头压住了。我之前抱了一下,水下抱不出来重量,但是我抱着那东西可以沉在水里不出来。” 杨勇听了他的话险些从树下掉下来,好不容易才稳住心神,心头不住的狂跳。 吴义一米六五左右,虽然瘦的跟猴似的,但再怎么也有一百斤,能让一个一百斤的人沉住不上岸,如果他说的是真的的话,这块黄金最起码也有五六斤!五六斤的黄金!霎时间,杨勇似乎什么都听不见了,脑中只有一个念头,黄金!同时,吴仁似乎也被他的话吓到了。四周一时沉寂了下去,只听见吴仁沉重的呼吸声和远处的夜莺叫个不停。 不多时,吴仁反应过来,警惕的看了看四周——当然什么也看不到。然后低声对吴义说:“赶紧拿出来,我们连夜跑,我认识一个rb人是可以收的,我们一点点敲下来,慢慢卖给不同人,然后回国回家。” 吴义直点头说:“哥,你就在这等我,待会儿我下去捞上来,你就在这里接着我。” 吴仁看了看河水,点头说:“小点声,别被人家听到了。” 吴义嗯了一声,手搭在岸边,缓缓向下降去,等接触到河水又慢慢松开手,只听到一声极小的游水声,他已经游到了那大石头旁边,借着微弱的月光仔细看到了白天的记号,深吸了一口气潜入水中。 岸上的吴仁焦急地等待着,树上的杨勇也同样心中狂跳不止。 没一会儿,就听见吴义浮了上来轻声呼唤:“哥,我找到了!” 吴仁连忙说:“小声点,你快过来,我接你上来。” 吴义手中抱着黄金一步步走到岸边说:“你先接一下这个。”说罢将黄金举了上去,吴仁急急接过就着月光一看,通体黄色,间或有几个黑点掺杂其中,掂量了一下重量,确实有五六斤的样子,顿时喜形于色眼睛放光。 吴义到了岸边,河水寒冷,加上刚刚潜水下去,有些无力,轻声说道:“哥,拉我一把。”吴仁把黄金放在面前的地上,趴了下去抓住他伸出的手将他拉了上来。 杨勇自觉自己在树上呆的足够久了,这时如果不下去,等会儿他们直接跑了,自己就再也追不上了,正想下去分一杯羹时,异相陡生。 他站在树上看的明白。只见吴仁趁着吴义刚刚上来,坐在地上喘息之时,从旁边捡过一块尖锐的石头,向着吴义的脑袋狠狠地砸了下去。 吴义只觉得头顶一阵风声就脑袋剧痛,瞬间晕了过去,吴仁却怕他假装,又对着他躺在地上的脑袋猛砸了几下,只砸地脑浆迸裂,死的不能再死了才停了下来呼呼喘气不止。 这一切发生的太突然,杨勇正想下来,看见这一幕委实吓的不轻,脚下一滑就要掉下树来,顿时手随处乱抓,抓住了一根粗壮树枝,止住了下坠的势头。 岸边的吴仁听见声响立刻站起身抬头看去,却只见一只乌鸦“哇哇”大叫两声,从头顶飞过,顷刻不见踪影。 杨勇躲在树上丝毫不敢出声,吴仁吴义虽是两兄弟,可体型却不像,吴仁一米七五左右,体重也有一百六七十斤,时常被村里人调笑说是哥哥在肚里把东西都吃完了,没给弟弟留,才致使弟弟吴义这么瘦,因此爸妈也疼吴义。 此时要是被他发现,杨勇还真打他不过,更何况他刚刚才杀了胞弟,血勇之气还没过,杨勇现在下去恐怕只有去陪吴义了。 吴仁抬头见什么都没用,再低头看着手中的血和地上的尸体,惊呼一声退了两步,似乎是自己都不相信怎么会杀了自己亲弟弟,愣了片刻才想起来,不管地上的尸体拿起黄金就要跑,忽然又停了下来,看着弟弟的尸体竟呜呜哭了起来,杨勇看见这一场景,真就像看见地狱一样心惊胆战。 吴仁哭了片刻,也知道事已至此已经无法挽回了,深吸了一口气冷静下来。便将吴义的尸体抱了起来,想往河里扔,正要扔下河时听到有人叹了口气说:“不行。”吴仁听了这句话可真是如同五雷轰顶,身体瞬间僵直,手中无力,弟弟的尸体砸到了自己的脚也顾不得了,拿起地上的黄金抱住:“谁!” 这时月亮已被两片云所遮,似乎也不忍看到这幅人间惨剧。在这稀疏的月光中,一个身影分开两边的杂草慢慢走了出来说道:“你现在把他扔了下去,不出一天你就得进班房,直接枪毙,你手里的黄金也得没收。” 吴仁已经听出了来者的声音,怒道:“乔言!你什么时候在那的。” 乔言摇摇头说到:“早就到了,而且还不止我一个。”说着抬头看了看树:“杨勇,你也下来吧。” 杨勇知道自己已经被发现了,当下也不矫情,几下就从树上跳了下来看着乔言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乔言却不看他,只盯着吴仁说:“我一直没睡,刚刚从你鬼鬼祟祟地出宿舍的时候我就偷偷跟着你了,还以为是你发现了什么,没想到……” 吴仁怀抱着黄金,脸上全是刚刚溅到的血,此时在月色的照射下,如同罗刹恶鬼一般,说不出的阴森恐怖。 他手指着乔言,又看了看杨勇,声音都变调了:“你们两个想干嘛。” 乔言认真地看着他,就像是第一次认识他一样,眼中尽是冷漠:“你说想干嘛,你为了黄金连自己亲弟弟都杀,现在看见我们两个是不是也想灭口?” 吴仁连忙摇头,本能般的说道:“不是,不是我杀的。” 乔言往前走了一步,厉声问道:“不是你又是谁?我们两个人亲眼看见了你还想抵赖?” 吴仁往后退了一步,颤声说:“是他自己跌……跌倒的……” 乔言又往前了一步,看着他的眼睛说:“什么人跌倒会跌到脑浆都没了?你为什么要杀他!” 吴仁往后连退两步,直退到岸边要掉下河中才停下:“我……我……我不知道。”又低头看了看手中黄金,一瞬间,被吓破的胆又回来了,向前走了一步厉声问:“管你什么事,你们现在要做啥子。” 乔言见他这样,看了看杨勇,又看了看地上的尸体和他手中的黄金说道:“隔山打鸟——见者有份。这件事就我们三个人知道,要是你不想我们说出去,你手里的东西我们两个要一半。” 说着看向杨勇,杨勇知道现在正是自己表态的时候,向前一步点头道:“我们只要一半,你自己留一半,不然我们一说出去,这个就得没收,你一点钱都拿不到,还得被抓。” 吴仁听完,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杨勇知道他在想,也不打断他。此时风已吹走了遮住月亮的云彩,月光皎洁,不远处的窝棚与树木在月光的照射下发着微光,河水反射月光在三人脸上,地上的血腥味开始扩散,月光照在地上吴义的尸体上透出诡异的光。 吴仁想了片刻,知道这件事既然被发现就不得善了,看着乔言和杨勇点点头说道:“这尸体……” 杨勇见他答应,心中松了一口气:“这尸体我们得处理好,不然明天人家发现少了一个人,肯定会怀疑。” 乔言也出声道:“确实,但是要怎么处理才不会被人发现?” 杨勇看了看四周的树木,突然说:“就埋在这附近吧,等水电站一修好,这一带都要被水淹没,我们把他好好埋好,就算到时候水把他冲起来也早就变骨头了。” 乔言赞同道:“这样是不错,但是另外两个人怎么办?他们看到吴义……”说着看了看地上血肉模糊的尸体,又将头转了过去:“他们看见他不见了肯定要找,到时候怎么解释?” 杨勇一时也没了主意。吴仁紧紧抱着黄金说:“就说他自己回国了。” 乔言冷笑一声:“大半夜自己一个人回国?而且就算回到家里,你们几个人一起出来的,都是同乡。他一个人不见了,人家不会怀疑他是不是淘到金子跑路了?就算人家死蠢,你拿着那么多黄金卖了钱人家不会好奇?到时候问你你弟弟去哪了,你怎么说?” 吴仁皱着眉头说:“那你说怎么搞?” 乔言一时回不了话,三人同时沉默了下去。忽然,一个邪恶的念头闪过杨勇心头,他猛地抬起头来,正看到乔言的眼神,又像是做了什么错事般低下头去。乔言见状想问他想出什么主意时,一道灵光闪过,眼神瞬间犀利,又像是被自己想法吓到,忙也低下了头做思索状。 时间仿佛停止了一样,过了一会儿,杨勇看了看表,已经是两点钟了,半个小时前,吴义还生龙活虎地要下河捞金,现在却只是一具冰冷的尸体。吴仁虽然在想,但眼睛不离两人,手中紧抱着黄金不肯放下。良久,乔言才轻叹了一口气,说出了杨勇心中的想法:“现在只能是一不做二不休,把他们两个一起……” 第一百零二章 同乡操戈皆亡 在心中叹了一口气后,杨勇对自己说:“做好准备下地狱吧。”抬起头来看着吴仁说道:“待会儿把他埋好之后,你就自己回去,然后天亮时候给他们两个说吴义今天跟我们两个玩,反正吴义平时也很喜欢和我们在一起。然后你们就正常的淘金玩水,要让人家看到。等到半夜,你随便找个什么借口把他们两个带到这里来,然后……” 乔言见他不说话了,替他说道:“然后结果了他们,我们再把黄金分了。你愿意去哪我们都管不到了。要是回国,我们帮你找买家,办银行卡,不让你带现金回去,引人家注意。” 吴仁思忖良久,似乎也只有这个办法可行,点了点头看着两人说:“明天那两个人得你们杀,不然我怎么相信你。” 杨勇和乔言对视一眼,默默点了点头。 三人打定主意,将吴义的尸体搬到树林深处平时绝无人烟的地方,然后将他身上衣物与一块石头绑在一起,又在尸体上面压上一块重石之后埋上。黄金暂由吴仁藏在其他其他地方,做好一切之后,已临近四点,月亮已偏下山头,三人又商讨了一下细节,便各回其处了。 杨勇和乔言悄悄回到宿舍躺下,一直无话。忙碌了一夜也沉沉睡去,二人醒来时已经是早上九点,机器和发电机早已开动,整个工地轰隆作响。 两人去食堂吃了早饭,又回到宿舍,乔言爬回自己的上铺躺下,也不知想些什么。杨勇拿出一本书,却怎么也看不进去,两人好不容易挨到晚上,等万籁俱寂,整个工地陷入睡眠中之后,才悄悄溜出到昨天约定的地点等。 一直等到夜里十二点半,他们才听到几个人轻微的脚步声,然后便听到吴仁的声音:“就在前面,他说他那天晚上在那里看到有人埋黄金。” 一个声音兴奋的说道:“我们要发财了!” 吴仁轻声斥道:“小点声,被那群黑人发现了你就没命花钱。” 另一个人的声音中也透着极度的兴奋:“仁哥,我们偷了他们埋的金子有没有地方换钱?” 吴仁轻笑了一声:“有的是地方,你只要挖到了,我们今晚就跑,他们又不认识我们,怕个铲铲。” 两个人听了直点头,吴仁虽然年纪最小,可在他们口中已是“仁哥”了,殊不知这个仁哥今晚带他们不是发财,而是送命。 三人走到了离杨勇与乔言潜伏的草丛不远处停下,吴仁指着一块土说:“你们看这块,是新土,直接挖。”说着兴奋地撸起袖子,直接上手便挖。另外两人见状,也学着撸起袖子便挖,挖了一会儿全身发热,两人索性脱了上衣,露出光膀子徒手挖,背上的汗珠在月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如同黑夜中的宝石。 三人挖了一会儿,吴仁突然从地上刨出一块布,迅速打开,里面是一块拳头大小的金块。三人喜极,另外两人对视一眼,就想抢过来仔细查看,猛地看到地上除了三人的身影之外,竟然多了两个奇怪的身影,这两个身影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手上托着什么东西。 就在两个要惊叫出声时,杨勇和乔言手中的石头已经砸到了他们的脑袋,他们就势倒去,正好躺在自己刚刚挖的坑里。吴仁见他们两个倒在坑里,怕他们没死,抱起两块大石头狠狠砸向他们的身子,只听得令人牙酸的骨头断裂之声——这石头几乎将他们拦腰砸断,再无生还可能。 吴仁见状,将金块塞入口袋,又看了看呆在原地的杨勇和乔言,低声道:“赶快埋起来,分了黄金各自走人。” 杨勇这才回过神来,深吸一口气,将两具尸体埋在坑中,又在上面加了几块石头。做完这些,杨勇看着吴仁,眼睛泛红:“黄金呢?”乔言也沉默的看着吴仁。 吴仁擦了擦脸上的血,阴沉的看着两人良久,将他们带到离这土坑一米远的树下,刨了一会儿将那块黄金刨了出来说道:“刚刚那块黄金是我从这上面敲下来的,差不多一斤多,就算我的,这块我们三个人平分。” 两人默默点头,吴仁又将袖子放下,看了看四周,找到一块尖锐的石头:“这黄金是真不好分,我费了好大劲才敲下来一块。”说着狠狠砸着手中黄金,好不容易将其分成了三块,又看了看两人说:“你们先选吧。” 杨勇见这三块黄金有大有小,但也差不了太多,便与乔言一人拿了一块,留了一块稍微小一点的给吴仁。吴仁看着两人,冷笑道:“还是读书人,哼……”说着便蹲下去捡那块黄金。 这时,一阵风吹过杨勇的身边,将树上的树枝吹的轻轻打在了他的头顶,犹如夜叉恶鬼的低语,杨勇心头忽地冒出一个想法。他看着吴仁蹲了下去,鬼使神差般地拿着黄金用尽全身力气砸向吴仁的天灵盖,吴仁只听得呼呼风响,停下伸向黄金的手迅速护住头顶,只听的一声脆响,他的十根手指齐被砸断瞬间血流如注,头顶也被余力砸的一昏,倒向一旁,顺势打了个滚躺在一边。 血从头顶和手中流出,看来那一砸使得他头顶也受了不轻的伤。吴仁满脸是血,看着杨勇狞笑道:“好家伙……” 正想起身时,乔言猛地扑了上去,用胳膊死死扣住他的头不让他发出声,急声道:“快!”杨勇见状上前扑去,左手压着吴仁的腿,右手拿着金块猛砸向吴仁的胸口,一直连砸了十几下,吴仁的身体剧烈翻腾,想要挣脱,奈何乔言与杨勇用尽了全力,哪能如他所愿。杨勇右手拿着金块砸个不停,过了好一会儿感觉吴仁的身体不再动弹才力尽虚脱,抬眼看去,只见吴仁胸口塌陷,露出里面的器官,嘴中不住地吐出黑血。 乔言还在死死扣住他的脖颈,此时看见他的惨状,吓的连忙放手,吴仁这才能张开口,嘴里发出“嗬嗬”声响,胸口也慢慢不再起伏,不多时便已气尽身亡。 杨勇见他死透了,才将手中金块随手放在一旁,仰面躺了下去,乔言也往地上躺去。两人睁着眼睛看着天上的明月星空,胸口剧烈起伏。四周渺无声息,远处的河水声细若蚊蚋,只有偶尔吹来的风带起树叶的声音响起。一只夜莺被他们的动静吵醒,站在树梢轻啼了几声以表达自己的不满,见再无其他声响,又回到了窝中入睡。 良久,杨勇和乔言同时起身。两人默默将吴仁尸体埋好,又拿起黄金出去,到了河边清洗了一下身子后摸黑回到宿舍睡下。杨勇心中清楚,他们两个人天天在一起,没了谁另一个也解释不清楚,因此两人结成了诡异的生命共同体,如果死后有地狱,那么在地狱中,两人在阎王面前也会受到同样的惩罚。 之后的事情就很简单了,完成水坝修建的工程后,两人都没有回国。一个移民去了澳洲,一个留在这里换了国籍,以那金块换的钱做为原始资本,开始疯狂的贿赂当地官员,拿到了不少工程,从而做大,变成了如今这个热衷于慈善的富人。 两人从分开后,再也没有见过一面,甚至都没有彼此打听各自的消息。 ...... 乔对自己父亲早年的经历并不清楚,听完杨勇的讲述后才略有了解,一想起他当时的处境,不由得心潮澎湃,又觉得遍体生寒。那个和蔼慈善的人,早年竟做过这般大逆不道的事。 胡思乱想间,车子稳稳停下,原来已经到了目的地,两人下车后,那开车保安拿过三个手表递给他们,然后上了车,自顾自开走,全程没有和两人说一句话。 接过手表,两人对视了一眼,不解其意,忽听得那手表发出轻微的滴滴声,凑近一听,里面传来那管家的声音:“二位先生,这手表里有追踪和通话功能,还有一个是给你们另外一个同伴的,这是董事长的吩咐。” 乔和凯文将那手表戴上,对着后面看不到的地方点点头,他知道,管家在某个地方看着他们。 抚平了一下心情后,两人走到那别墅前,门口的保安认出他们,闪身让他们两人进去。 里面和他们没出去之前一样,奥利弗正和一群孩子玩乒乓球,朱迪则是在花园中的园亭中闭着眼睛,好像在睡觉。于连和文竹也不见了踪影,只有白泽从二楼看到了两人,对他们笑了笑。 “你们干嘛去了?”问话的是奥利弗,他放下了球拍,走过来看着两人。 “看了一下周围风景。”凯文敷衍道。 “他让我们别出去的!”奥利弗有些急了。 “哦,那不好意思了。”凯文并没有道歉的态度。 “你......”奥利弗指着他,然后又放下手指,哼了一声:“你们最好老实点,我们还要回去的,最好不要激怒我。”说罢回到了球台边,只是眼睛不时看向两人。 两人没有说话,走到园亭里,朱迪早就睁开了眼睛等着两人。他们隐蔽了看了一下周围,二楼的白泽看着远方,没有注意他们。其他人也各自在做自己的事,也没有看他们。 乔拿出那手表递给朱迪,沉声说:“戴上吧,都准备好了。” 第一百零三章 血祭不消恨意 到了下午四五点时,于连和文竹才回到了别墅。 中午,两人和白泽一起见过这个国家的巡查者,也就是那个叫古拉尔的老人之后,闲来无事,便想要出去周围走一下。 本来古拉尔老人想让管家陪着两人,但被于连婉拒了,他不想麻烦别人。戴上帽子和口罩,换上本地服装,远远看去,和一个遮阳的本地青年一样,并不引人注目。文竹也在这里待不住,装扮一番后,和于连一起出门。 这里的风情自然和国内不同,倒也别具一番风味。游行的人群已经散去,街上恢复了往日的宁静。于连和文竹一路看着周围忙碌的人群,不知不觉间,几个小时就过去了。 总体来说,没有游行的时候,这里的治安还算可以。于连高兴的看到,这个国家也越来越向着好的方向发展,只是过程难免曲折,但还是有希望的。 至于那些更穷的地方,他很想去看看,但没有机会,加上语言不通,也没有保护自身的手段,贸然不敢前往。 既然我是地球最宠爱的孩子,那么也该做些相应的事吧。于连想着。 回到别墅时,凯文和乔早他们一步回到,于连看到奥利弗在玩乒乓球,凯文三人则是在园亭里,不知道在说些什么。看到他们进来,奥利弗热情地迎了上来,邀请两人玩球。于连正要走去球台时,管家走出来,向众人宣布要开始晚餐。 晚餐比上午时人多的多,除了于连等人外,还有许多少年少女围坐在饭桌上,等着开饭。于连知道,这些人都是古拉尔收养的孩子,他们的父母或是死于战火,或是死于穷困,或是死于泛滥的疾病。当然,后两种也许是同一个原因。 晚餐结束后,这些孩子各自疯跑出去,要等到天黑后,他们才会愿意回家。有时候,他们会在外面交到一个贫苦的朋友,带他进来吃顿饭或是住一晚,若是愿意留下,便一直留下,若是想走,古拉尔也不留人。 实际上,古拉尔本人无儿无女,连管家都不知道他的财产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只知道他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出去一阵,然后回来,这么循环往复。与其说管家是为他服务,不如说这个地方就是这群少年少女的栖身之地。至于钱,古拉尔也从不在意,只在雇佣管家时给了他一张信用卡,一张好像没有上限的信用卡。因为不管多么大额的消费,管家都能用这信用卡买到。 除此之外,每个月的前几天,总有一些电视上的大人物来这里看他,这让人们相信,他的权势很大,所以管家也不敢贪污太多。 之后,管家给众人安排好了房间,于连和奥利弗一间,凯文和乔一起,朱迪则是和文竹住一起。 凯文和乔吃完午饭就说要出去散步,还拉上了朱迪。奥利弗则没有了打乒乓球的玩伴,百般无聊之下,自己回到了房间,早早躺下睡觉。 于连和文竹正要再出去,看看这个城市的夜景时,白泽让山狸叫住了他们,接着带着两人上了别墅的三楼,老人古拉尔正坐在一间房子前等着他们。 进到屋内,于连先看到一个硕大的牛头骨,两只角分别伸向两边,每根几乎有一米之长,弯曲朝天。即使不知道它死了多久,但仍能看到它生前那雄伟的模样。 “来了。”古拉尔的声音低沉,迎着残阳而坐,一张脸显得从容而镇定。 “有什么新发现吗?”白泽坐在了他的对面,但没有挡住阳光。 “你们先看一下这个。”古拉尔让开位置,从身后拿出一截白色的骨状物,于连看了一会儿后才认出来,这很像是人的大腿骨。但古拉尔让他们看到不是这个,将腿骨放在地上后,他又拿出一个东西,这次是一个装满水的银盆。 “别怕,这是我自己的腿骨。”古拉尔朝于连笑了笑,他看出于连有些紧张。 于连略一思索就明白了他的意思,这应该是他前一生的身体,在死后,记忆在另外一人身上觉醒,之后再去挖出自己的身体,做成了这东西。他知道,这世界上难以理解的事情并不少,因此虽有些不太适应,却没太大反应。 只见古拉尔将那腿骨拿起,在银盆中轻轻点了一下,那水泛起一阵涟漪,反射着窗外的夕阳。水面并没有趋于平静,而是变化成一片旷野,烈阳炙烤大地,一个黑人女子正迎着阳光站立。 于连知道,这和他在山谷和在格里高利房间看到的景象一样,都是地球给巡查者了解属地的一个道具,只是因为文化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形式。 凝神看向水面,那黑人女子孤身一人站在烈日下,汗水如雨般从头上落下,她仍然是一动未动。良久,一阵风吹来,将她的卷发吹起,她才动了一下,直直躺倒在地,仰天直视着天空。水面就这么固定住了,视角转向天空,除了云彩和蔚蓝之外,再没有其他东西了。但很快,这一成不变的天空中,飞过一架飞机,从东边的云彩中钻出,往西边的天空中飞起。 那女子忽然站了起来,伸出双手,对着飞机喊了一句话,声音充满了痛苦,即使于连听不懂,也觉得有些难过。 “她喊的是爸爸。”白泽解释说。 一声喊完,女子就眼睁睁看着飞机越飞越远,似乎想要去追,但也知道这只是徒劳无功,愣在原地,直到飞机变成一个小点,再也看不到后,她才低下头去,从身上掏出一把匕首,犹豫片刻后,扎在了手臂上。 她用力之大,那匕首竟然穿透了左手手臂。那血顺着匕首滴落在地上,缓缓化成一个图形,是一张脸。那张脸诡异难明,似鱼类人像鬼,长出一张嘴巴,接着匕首滴落下的血。女子黑色的脸色因失血而变得苍白,那张脸却因血液凝结而变得越来越黑。 匕首上滴落的血慢慢止住,那张脸也闭上了嘴,露出奇怪的表情,似乎是意犹未尽。眨眼间,那张脸凭空升高,飞到与女子平齐的高度,细长的眼睛直视着女子,忽然嘴巴裂开,露出一个微笑,张嘴咬住匕首拔出,猛地钻进了女子的衣服中,化成一个纹身。 女子表情木然,等一切都恢复平静后,撕下一角衣服包扎完伤口,迈步走了出去。 水面再次泛起涟漪,这次变幻了场景,同样是那个女子,从一个小城镇中走过,进到一个小屋中。她关上门,进到隔间,那里正捆着一个穿着军装的黑人,他口中塞着布条,眼睛紧闭。女子蹲在地上,拍了拍那黑人的脸,待那黑人醒来后,看清楚面前之人,吓的要放声大叫,却因为嘴里布条的关系,叫不出口,脚在地上乱蹬。 女子看着他的眼睛,拿出之前扎穿手臂的匕首,平静的说了一句话,黑人立刻安静了下来。 “你再动,我就把你的手指切下来。”白泽在一旁翻译着她的话。注:1 女子拿着匕首在黑人的手指处比划了一下,那黑人眼睛瞪的极大,表情很是惧怕。女子叹了一口气说:“你敢乱叫,我的匕首就会插进你的心脏。”等黑人用力点头后,卸下了他的布条。 黑人男子声音嘶哑,用极低的声音咳了两下,快速说:“你想干嘛?” “很简单,告诉我,我父亲在哪。”女子玩弄着匕首,并没有看他。 男子惊恐的说:“即便我告诉你又能怎么样,你是打算一个人去救他出来吗?别犯傻了,你去也是送死。把我放了,我绝对不会追究你的责任,还会帮你出国。” “我并没有多少耐心。”女人看向她说。 “我不知道。”男人别过了脸不再看她。 “这样啊......”女子站了起来,轻轻叹了一口气,解开衣服,露出黝黑的肌肤。男子一愣,不知道她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想要色诱。 但他想错了,在女子的左胸处,有一个暗红色的纹身。男子惊奇的看到,那纹身竟然动了起来,变成一张奇怪的脸,那张脸顺着左胸往下,到了肚脐,接着是小腹,猛地从小腹钻进裤子,又从她的脚钻出来,在地板上爬行过来。从男人的脚爬上,钻进裤子,顺着同样的路径,一直贴在男人的胸口处。他还没来的及反应过来,就只觉得全身一阵无力,皮肤以极快的速度干瘪下去,不一会儿就丧失了生命,变成了一具干尸。 而那张脸,从他那已变成干尸的身上落下,顺着地板爬回了女子的胸口,与之前相比,它的颜色变得更深了些,除此之外,形状毫无变化。 “我本来就没想着你能说。”女子看着面前的干尸说。 然后,女子转过身子,透过窗户看着外面的蔚蓝天空,喃喃道:“爸爸,我来了。” 注1:为了方便叙事,以下两人的话都是由白泽现场翻译。 第一百零四章 曙光初至前 慢慢的,水上的画面慢慢抬高,从这间小屋中抬高,穿透房屋升到半空,俯瞰底下的城镇。 然后,水面渐渐平静下来,连涟漪都没有出现,波澜不惊的反射着玻璃上夕阳的微光,像是一面毫无起伏的镜子。 “我的同伴去另一个地方了,而我则有其他事要办。看来这件事得麻烦你们了。” 窗外的太阳将要落下,已不像白天那样刺眼,古拉尔迎着玻璃上反射的夕阳,沟壑纵横的脸上在落日下更显得落寞。 “理论上,我们不应该插手你这里的事。”白泽慢悠悠的说:“但现在母亲似乎不再回应我们。像这种事也越来越多,所以......”他转向于连和文竹问道:“你们两个觉得怎么样?” 于连觉得,他虽然在问两个人,但其他三人的眼光都集中在自己身上。 “我......”于连竟有小小的紧张:“我觉得,能帮就帮......就是巴布巴普那里......” 古拉尔笑了笑说:“要是一般的事,也不用急,总是有时间处理的。可我昨天晚上做了一个梦。” 他没有说那个梦是什么样的,只是拿起腿骨再次轻点了一下水面。于连看着那水面再次泛起涟漪,波纹渐渐平静,变成了另外一副景色。 这是之前那场景的延续,仍旧是那个城镇。画面从城镇中移开,以令人眼花缭乱的速度移动,视野中只能看到一片蔚蓝天空。很快,天空中出现了一辆飞机,画面随着飞机移动,降落在一个机场。画面停住,飞机上下来一群人,几个手持武器的军装黑人警惕的看着四周,一个消瘦黑人被粗暴地拉了出来。后面有人拿出黑色布袋套住他的头,按着他钻进不远处的车中,车子很快启动,一路开了出去。 那些手持武器的人上了后面的车,跟着押解那黑人的车开出去很远,远离城市和人群,一直到了野外无人的地方,在一棵只露出一半树冠的大树边,将那黑人压了出来。 于连看到,那些拿着武器的黑人掏出电话说了些什么后,又等了一个小时,一辆车从他们来时的路上开来,从里面出来一个穿着军装的黑人,他走到消瘦黑人面前,看了他良久,叹了口气说:“你还有什么想说的吗?” 消瘦黑人咧嘴笑了笑,露出满嘴的鲜血和只剩一颗的白牙,他艰难地抬起手,从口袋中拿出皱巴巴的纸,上面简单地写了几个词,趁着周围人没注意,将那张纸塞在了军装黑人的手中。 军装黑人不动声色地接过了纸,靠近了一些,将耳朵凑在他的嘴上。 古拉尔点了点水面,见镜头拉近,在座的众人听到了那人说的话:“我的......女儿,我的艾娃......” 那消瘦黑人遍体是伤,脸上全是肿胀的伤口,身体摇摇欲坠,说话也极为困难。要不是旁人扶着他,他恐怕已经倒在了地上,显然身上看不到的地方还有更多的伤。 军装黑人抬起头看着他的脸,点了点头,转身上了车,在关上车门前,他做了一个手势。 于连在关门的一瞬间,似乎看到了军装黑人眼中闪过一丝泪光,但很快又变为了坚毅的眼神。 车离开后,那些穿着军装的人对视了一眼。等有人拿着手机开始录像时,忽然出手,一拳将消瘦黑人打倒在地,接着用脚踹他,用枪去砸,用刺刀去刺,消瘦黑人起初还在地上打滚,躲避毒打,但很快就不再动弹。 那些人却还怕他装死,猛地用刺刀从头顶刺进去,见他再无反应。才松了一口气,从车内搬出一个桶,上面写着一个于连不认识的字。 对待这个桶,这些人显然谨慎的多,除了留下两个全身穿着防护服的人以外,其他人都将车开的很远。留下两人合力将桶打开,对准地上的黑人尸体倒了上去,于连看到,这桶里的是一种无色的液体,一接触人体,他的衣服和皮肤就以极快的速度消融,露出里面的森森白骨。紧接着,白骨都被消融掉,化成水渗透进了草地中。 在这个过程中,于连看的提心吊胆,他知道,这液体应该是一种溶液,却没想到如此恐怖,短短几分钟,将一个活人消融掉,而对地上的草没有任何影响。 于连知道水面上发生的事离他不知有多远,虽然不怕,但也不免看的心惊胆颤,将手握成拳头。忽觉手背一阵温暖,低头看去,原来文竹轻轻将手盖在他手背上。山狸从到了这里之后,就不知去哪玩了,看不到这一幕,于连也就稳住心神,继续看去。 那消瘦黑人的身体被溶解后,草地上只留下一个人形的被压痕迹。那两个黑人相互看了看,提着桶向远处招招手,那辆车开到面前,两人上了车,很快消失不见。 画面恢复了平静,慢慢升高,将此地的全貌露了出来。 原先只露出一半的大树,露出了全貌。 于连呆住了。 这棵树和他梦中的树一模一样。 他睁大眼睛,看着水面,先前还不觉得,等露出全貌之后,这和他梦中场景几乎一模一样。广袤的草原,一棵孤独的大树,随风摇摆的树枝...... “我昨天做的梦,就是看见了这棵树。”古拉尔看着于连说。 上午的时候,他们在见古拉尔时,于连随意提了一下自己做梦的事,当时古拉尔并没有表露出什么特别的情绪。看来,也就是因为这个,所以他才委托白泽帮他处理那黑人女子的事。 “我一定要找到它。”于连喃喃自语后,抬头看向白泽:“我有一个预感,只要找到那棵树,我就什么都知道了。地球为什么只让我做那种在各种植物中生活的梦,到时候也能解释的通了。” 他没有把话说完,但在座的人都懂他的意思。 只要找到那棵树,他就能知道,为什么他会成为地球最宠爱的孩子了。 白泽点点头,看向古拉尔。 “你们看到的事情不是发生在这个国家。”古拉尔收起腿骨后说:“这是邻国,那个被殴打的黑人,是那个国家的前总统。” 这两句话都让于连吃惊,古拉尔看出他的疑惑,笑着说:“在我们这里,职责不是由国家而分的,而是由民族而分的。” 于连想了想,理解了这句话。实际上,非洲的大多数国家出现的时间还不到一百年,许多都是殖民者入侵时,为了划分势力范围,用经纬度划分的。甚至还有的是殖民者在地图上,用直线画出来的边界。 但在殖民主义入侵和瓜分非洲之前,非洲大多数地方是没有国界的。当时非洲地广人稀,主要是游牧民族,部落经常迁移,任何边界对他们来说都显得多余。殖民地解放之后,也因此爆发了旷日持久的战争,基本上都是前任殖民者埋下的雷。 “这个总统叫卢卡拉,一个月前被政变推下台,其他的事情就由你们自己去寻找吧。”古拉尔站起身来,走到窗户前,看着外面的天色逐渐暗了下来。 于连看着白泽,目光坚定:“我一定要找到那棵树。” 白泽微笑着点点头:“你们先休息吧,明天我们就出发了。” 于连和文竹站了起来走出房门,只剩下白泽还留在房内。 下到一楼,于连脑中全被那棵树所占据,迫不及待的回到房间搜索关于卢卡拉的信息。但中文媒体关于他的信息很少,只有官媒提到某地发生了政变,让当地的中国人注意安全,其他的则是各种明星的八卦。于连用英语搜了一下,这次的信息多了很多,他一边看一边翻译,还是有些不太清楚,长叹了一口气就要回自己房间,文竹叫住了他。 她让于连等一下,两人出了别墅,来到花园中。出去疯玩的少年们还舍不得回家,花园中只有些仆人忙着自己的事。于连和文竹来到那园亭中坐下,文竹掏出了一个电话,看着于连说:“我问管家借的。” 这次,文竹用的是法语,这次的信息更多更全面了。不仅详细介绍了卢卡拉的政治生涯和选举经历,还将这次政变的过程都列了一个表出来。在一个视频中,记者在该国首都古杜加采访了许多民众,他们面色平静,似乎对政变习以为常。但有一个反常的镜头,有一个激动的老人冲到镜头面前,要说话时,视频切到了下一个画面。底下的评论也关闭了,于连搜索了一下这个媒体,发现是欧洲一个大型的集团。 在其他新闻和视频中,许多评论都被关闭了。文竹能看懂的法语评论上,说的都是关于前总统刚愎自用的批评和对未来的美好期望。其他的则是用该国民族语言发表的评论,两人用软件翻译了一下,与上述评论相反,他们认为前总统是一个伟人,而现在的军政府则完全是吸人血的恶魔。 纷乱的信息太多庞大,于连和文竹一时难以分辨,只能是到了那里才能清楚。两人各自回到自己的房间,于连一进屋就看到,奥利弗正躺在床上发呆,见于连进来,迎上前去,笑嘻嘻的用蹩脚的中文说:“我们,甚么时候出发?” “你没听白泽说吗,明天一早就走。”于连现在实在没心思和他聊天,况且语言不通,聊天也累,和他寒暄几句后,脱下鞋子,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发呆。 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去,风从窗户口吹了进来,将他头发吹起。在微风中,于连闭上了眼睛,就这么睡了过去。 第一百零五章 悠然重前行 这一夜睡的并不安稳。 首先是旁边床的奥利弗很是坐立难安,睡了一会儿又站起身,在房中走来走去,口中喃喃说着什么。他看见于连躺在床上闭着眼睛,以为他睡着,长时间地站在窗户前,神情颇为不安。于连半梦半醒间,隐约听到他说英雄、放过他们之类的句子。 然后是于连自己的梦境。也许是因为看到卢卡拉被打的过于惨烈的原因,他一直在做噩梦。梦中内容很是模糊,与以前不同的是,这次他梦见自己穿行在茫茫宇宙间,四周是无穷无尽的虚空,面前是幽暗的宇宙深渊,他的身后似乎有一个声音一直在说话,于连仔细去听,用尽全力,也只能听到一个极为模糊的词,像是什么声音在说,快走。 因为是半梦半醒,他分不清说话的是梦中的声音,还是喃喃自语的奥利弗。 最后好不容易结束那个虚幻的梦,又化为一颗种子,从地底出生,迎着阳光成长,变成大树。却觉得身体被什么东西压住一样,呼吸也不似之前那般顺畅。努力睁开眼睛,看到山狸趴在他身上睡觉,迷迷糊糊将它提起来放进被里,却还是觉得有东西压着自己,只是比之前轻了些,至少不影响呼吸了。便又沉沉睡去。 他是被奥利弗的声音吵醒的,揉揉眼睛起床一看,原来压在自己身上的不止山狸,还有五六只五颜六色的小猫,或是趴在他肚子上,或是躺在他身边睡觉。往床下看去,还有十几只略大些的猫趴在地上,品种不似之前那般齐全,都是当地的流浪猫。 奥利弗这一页睡得也不好,快天亮时才睡去,被外面仆人走动的声音惊醒,睁眼看到那边床上全是猫,不由得一惊出声。 于连向他笑了笑说:“没事,这些都是属于......一些人的。”他本来想说这些猫都是别墅主人的,话到一半发现不会“别墅”这个单词,便换了一种说辞。他看到本来趴在他身上睡着的山狸微微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后又闭了上去,眼神似乎在看一个傻子。 奥利弗听了他的话,先是一愣,靠着自己联想,才觉得他可能说的是,这些猫都是别墅里的人养的猫。他心中自然不信,这么多猫,他昨天可一只都没看到。但他知道,于连和白泽这几人浑身都透着些奇特,也不多说,只是点了点头,从地上趴着的猫的空隙中踩了出去。 于连轻轻起身,没有吵醒那些熟睡的猫。将山狸放在被窝中,盖好被子后,学着奥利弗的样子走了出去。 到了外面,他看到文竹和朱迪也刚刚出门。见他出来,文竹笑了笑说:“早上好。” 于连回以微笑,同时向朱迪也道了一声好,根据仆人的引导,来到餐厅用早饭。 餐厅中已经有早起的少年正吃着早饭了,看到几人进来,他们有些好奇,但大多性格内向,不敢上前和他们说话。只有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拿着一个法式面包走上前,和奥利弗说了声早安。 于连认出她就是昨天和奥利弗打乒乓球的人之一,对她笑了笑,拿了一份面包和牛奶,坐在椅子上吃了起来。 可能是因为有外人的关系,餐厅里的食物都比较普遍一点,不像于连昨天看到的,早上清一色的炸面团。其实对于许多本地人来说,并没有早餐的概念,饿了就吃,不饿就不吃,不怎么分时候。 等于连吃完早餐,凯文和乔才来到餐厅。凯文今天似乎开心了些,对每个人都说了早安,在面对奥利弗时也是笑容不减。 于连吃完后,忽然想起巴布巴普,问了文竹一句,原来他不想与凯文多呆在一起,之前那是没办法,所以白泽拿了些食物,送到了他的房间。于连想起房中的山狸也没吃饭,还有那群猫,先拿了一杯牛奶,走回房间,叫醒山狸,指了指牛奶。 山狸睁开眼睛看了一眼他,又看了看底下已经醒来的猫,手指了指它们,又指了指牛奶。于连明白它的意思,将那牛奶倒在地上,那群猫先是看着山狸,见它重新闭上眼睛,才全都冲到那里,一起去喝地上的奶。 于连听到了一阵喧哗,看向门外,原来是那群孩子无意间看到这房间里的猫,好奇的跑过来看,又不敢直接进来,全都挤在门外。看到那群猫去抢牛奶喝,各自推推搡搡,发出惊叹的声音。 于连抱起山狸,对着他们笑了笑,知道他们也听不到自己的话。便找到管家,和他说了这些猫的事,希望他能够收养它们。 管家知道别墅的主人古拉尔对面前这年轻人很客气,又只是十几只流浪猫,并不算什么大事,大手一挥,向那群孩子说了一句话。他们便欢呼着一人抢过一只抱着,各自拿着牛奶和面包去喂了它们。 所有人都吃完早餐后,管家来到众人面前,说自己家主人已经有事先出去了,知道各位今天要走,希望他们办事顺利。 说罢领着众人出到别墅,来到花园。又去叫了白泽和巴布巴普下来,客客气气地送出了门。门外早就停好了一辆车,那个班加拉族司机恩古见有人出来,立刻下了车,走到众人面前,殷勤地为他们提行李。 白泽对他笑了笑说:“麻烦你了,今天我们要走很远的路,你吃早饭了吗?” 恩古忙放下行李回道:“吃了,吃了。多远的路我都走,在这个市里,就没有我不知道的地方。” “我们这次要出市区。” 恩古怔了怔:“出市区,是要去哪呢?” 白泽说了一个外省的名字,离首都大概有一千公里,几乎跨越整个国家,已经临近边境了。恩古犹豫了片刻,又想起白泽说的价钱,已经可以换一台半自动驾驶的车了。在这个国家,能开上那样的车,他之前想都不敢想。 咬了咬牙后,恩古说:“好,我去。”白泽点点头,拿出一沓钱来,法郎、美元、人民币都有,看的恩古眼睛冒光。 接过钱来,恩古千恩万谢,小心地将钱放进贴身的荷包里,招呼着众人上车,一脚油门往前踩去。 于连坐在车上,隐约听到后面传来猫叫,他怀中的山狸也探出头往后看去,原来是那群猫追出门来,跟在小巴车后面跑着,那群少年少女则跟在猫后面跑着。随着车子拐进下一个路口,猫和少年们的身影再也看不到,山狸也回过了头,重新在于连怀中睡了起来。 小巴车一路往前,出了市区,郊外的路坑坑洼洼,不甚平整。恩古车技还算可以,车子开的倒也平稳。渐渐的,两旁的房屋和人烟越来越少,只有一望无际的草原和或隐或现的赶牧人。 在开车的过程中,白泽让乔坐到前排,不停地向恩古指明方向。幸好两人都会一些法语,沟通不成问题,就这么连绵向前,后面跟着的车也越来越少,到后来,就只剩一辆黑色的车还跟在后面。 于连没有在意那么多,他知道,乔和凯文等人清楚路怎么走。靠在窗户上,一边看着风景,一边想着自己的事。间或转过头去,装作看累了一样,扭动脖子,借机看了一眼后面,文竹也静静的看着窗外。 在她看自己之前,于连立刻回过头来,打了个哈欠。耳边听着凯文似乎在打电话,也没有在意那么多,伸了个懒腰,摸了摸山狸,重新看向窗外。 这个国家大部分处在一块大盆地上,这也是非洲最大的盆地。相比于北非干旱的沙漠和南部非洲连绵的高原山峰,这块盆地物产丰富,景色也是别具一格。 坐在车中往外看去,沼泽遍地,偶尔从草丛中跳出一两只野羊,站在沼泽旁河水,却又怕被其他野兽或者水中的鳄鱼盯上,喝一口抬头警惕看向四周,又喝一口低头看着波光粼粼的水面,时刻准备撒蹄狂奔。 这里虽是盆地,却并不像平原一般一望无际。且不说不远处茂密的原始森林,单说路两旁就有极为丰茂的水草,甚至长到与小巴车齐高。恩古不敢开的太快,生怕从某个地方窜出来一头野牛,将小巴车给撞翻。 越往前开,路越是狭窄,水泥路早就没有了,出城之后,外面就是石子路。到了后来,石子路都没有了,只有一条泥泞的路。恩古听着乔的指示,从某条草丛中钻进去,沿着许多车辆开过的路,慢慢悠悠往前开去。 从早上开到下午,中途停下上了两次厕所和吃了顿饭,太阳将要落下时,他们已经开出去八百公里。实际上,若是在国内,八百公里也就是六七个小时,自动驾驶还要更快。坐高铁只要一个多小时就能到了,但这是非洲,连完整的路都没有,人们出行靠的是随缘的火车,在公路上,只能由恩古一个人小心地开车。 从早上六点多出发,到太阳快要落山,将近十三个小时,开了八百公里,已经算是不错了。 在太阳完全落山之后,恩古将车开到某个湖边停下,向众人宣布先休息一晚,明天中午时,能到指定的地方。 第一百零六章 天地皆有道 车停下之后,于连抱着山狸走下去。 前面是一个大湖,周边散落着一些废弃的帐篷,还有一些简易的木桩将废弃的营地围了起来,看来以前是有人来过这里露营的。 不远处是一片原始森林,一眼望不到边。后面则是丰茂的草原和起伏的小丘陵。 这大湖是平原和原始森林的交界处,明天,他们就要在森林中穿行了。不过恩古说这里还有人住,因此森林中有一条伐木工驶出来的路。出了这片森林,就来到了这个国家的边境省份,那个省几乎全是原始森林,首府城市也不过几十万人,出了首府,就是一些原始部落的地盘了。 那恩古略带兴奋的说了些什么,于连听不懂,文竹的法语也不是特别好,仔细听了一阵,再拿出手机搜索了一下,才翻译给他说:“之前,在一片森林里发现了原始部落,当时很多人都去找了,他问我们是不是想去采访的。” 于连看到乔表情略有些不自然的回了几句,恩古也就没在多说,从车里搬出些简易帐篷——这是白泽带的行李中的一部分——开始寻找干燥的地方搭了起来。 于连过去帮手,他上学时也曾经出去野营过,有些经验,很快搭好了一个帐篷,放了张地毯进去盖住草皮,又去和奥利弗一起,再搭帐篷。一共搭了四个帐篷,和昨天晚上一样,奥利弗和于连一起,凯文和乔,朱迪与文竹,白泽自己住一个帐篷。恩古则是习惯于睡在车上,至于巴布巴普,任何帐篷都盖不下他的身子,而且他从离开城市之后,就一直看着外面。 恩古停车后,他变得激动了很多,不再像之前那样,好像什么都引不起他的兴趣一样。一下车,落到草地上,他就开始在草地中狂奔,时而在草地中打滚,时而在天地中狂舞。于连自然知道,他离开家乡太久,回到了熟悉的草原上时,难免有些激动。而凯文和乔等人显然不知道,眼中满是惊奇。 恩古凑上前来,在白泽身边怯生生说:“他......怎么了?”昨天他就注意到了巴布巴普,毕竟他的身高太过显眼。只是被白泽给钱的喜悦所震惊,没顾得想太多,以为他是篮球运动员什么都。现在看着巴布巴普状似疯狂的举动,不免有些心惊胆颤。 “他想家了。”白泽笑着对恩古说,从背包拿了些食物递给他。 恩古见他不愿多说,虽然满腹疑惑,但赚钱重要,接过食物回到了车上,将车开到帐篷的后面,以期望能挡住寻食的野兽。 搭好帐篷之后,于连钻进去试了试,躺在地毯上,看着天空。白泽买的是新型单向帐篷,从外面看是绿色的,与草地融为一体。从里面看,帐篷顶部则是透明的,能看到漫天星空。听说最新的科技能让整个帐篷从里面看外面是全透明的,和单向玻璃的远离一样。于连想象着住在那样的帐篷中,翻身就能看到外面的连绵草原,头顶则是星空,感觉肯定不一样。 躺了一下,看了看时间,还不到晚上八点,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他把山狸从怀中小心拿了出来,放在地毯上,盖上被子,出到外面,看到凯文和乔、奥利弗等人聚在一起说着什么,文竹也在那里静静的听着。 于连走了过去,奥利弗站的离几人稍远,看见于连过来后,向他靠近了些。其他三人让他加入进来,乔对他说:“我们在讨论要不要有人守夜。” 于连看了看四周,今天月光明亮,照的草原如同白昼。周围一片平静,湖面反射着月光,看不清里面有多深。不远处的森林中,风吹的树叶飒飒作响。在这种无人的野外,有人守夜会更安全。虽然于连并不担心所谓的威胁,但对凯文等人来说,这里却是危机四伏。他们以前寻找原始部落时,常常也会留有人守夜的。 “不用了,你们好好休息吧。”说话的是白泽,他好像能听到这边说的什么一样,从自己所住的帐篷中伸出头来,打了个哈欠继续说:“在我们分开之前,你们任何人都不会有危险。” 奥利弗觉得,白泽说后面那句话时,好像在看自己,但也不确定。凯文等人听了这句话,互相看了看,无声地退回了自己的帐篷。 对于白泽,他们有种莫名的信任。 周围安静了下来,巴布巴普也跑的累了,瘫坐在草地上,呆呆的望着湖面,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于连现在没有困意,信步走到湖边,捡起一根小草和枯树枝,将小草放在嘴里,用树枝点了点湖面,看着水面的涟漪散开,这让他想起了昨天在古拉尔那里看到的景象。 找了块石头坐了下去,手撑着地面,于连抬头看着天空。这是地球另一边的星空,繁星中,两朵汇聚的星云是大小麦哲伦星系。它们是离银河系最近的星系之一,其中,稍近点的大麦哲伦离地球16万光年。 16万光年。 于连放下双手,躺在草地上。地球在银河系,不可能从太空中看到所处星系的全貌。他幻想着从那个星系的某个地方看银河系,那他第一眼会看到什么呢。 是有着四条相距4500光年,清晰明确且相当对称的旋臂? 还是银河系中心,如人眼中的瞳孔般竖起的超大黑洞? 抑或是由400亿颗行星和1000亿到4000亿颗恒星组成的星云? 他闭上眼睛,听着风声,嗅着草香,摸着湿地,尝着草里的苦涩。 太阳系在银河系第三旋臂中的下部,绕银河系一圈需要2.1亿年。 一双轻柔的手覆盖在了他的手上,于连感觉到,身边躺下了一个人,他从空气中的清香中闻出来,躺下的是文竹。 如果宇宙也有自己的意识,那他会不会知道自己正在膨胀中。 他知不知道有一个地球,地球上面有一个国家叫中国,中国里,有一个人叫于连? 于连深吸了一口气,将文竹的味道藏进脑子里。 如果宇宙是一个人,他不断的成长,然后坍缩老去,直到死亡,这个过程用时多久?科学家说宇宙已经存在了150亿年,那他现在是幼年?青年?还是已经步入中年,下一刻就会衰老? 于连觉得脸上一热,睁开双眼,山狸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帐篷中走了出来。它先是从文竹身上跳过,用爪子将两人都手拨开,然后躺在于连头旁,尾巴在空中摇摆。 我凭什么是地球最宠爱的孩子,我有什么资格? 于连忽然笑了笑,坐直身体,抱起了山狸,对着躺在地上的文竹点点头,拉她起身坐起,和她一起看着湖面。 原始森林中,鸟儿在枝头唱歌;湖面时不时跳起一两条于连叫不出名字的鱼;天空中偶尔飞过为生活忙碌的飞虫。 一群野羊群从草原另一头走到湖边,低头喝水。一只白色羊羔,蹦蹦跳跳地离开羊群,在月光中的草地上追逐着晚归的蝴蝶。它越追越远,又似乎被什么东西吸引,在地上闻了闻,朝于连走了过来。 到了于连近前,它歪着头看了看,没来由的觉得亲切,用头轻轻磨蹭于连的肩,伸出舌头去舔于连的脸。 于连摸了摸它的头,从地上揪起两根草塞在它的嘴里。羊羔发出快活的咩声,用还没长出角的头轻轻去顶于连。 白泽曾经说过,因为于连本身的关系,动物们对他有格外的亲切感。也许它们从他身上,感受到了地球的味道。 玩了一会儿后,野羊群中的家长仰天叫了一声,四周散落的羊群喝完水后,向它汇聚了过去。 于连拍了拍羊羔的头,指着那边说:“快去,别掉队。” 那羊羔一步三回头,走了好一会儿才与羊群汇聚,消失在草原的另一边。 “你还记得格里高利在离开前对我们说的话吗?”文竹的声音从旁边响起。 人生苦短,要开心点。 于连转过头,面向文竹,看着她的眼睛。良久之后,露出一个笑脸,凑上前去。他看到文竹有点犹豫,有点羞涩,有些害怕,闭上了眼睛。 在两张嘴唇即将接触的瞬间,一只爪子突然伸出来,横隔在两张嘴唇中间。 于连退了回去,山狸不知道什么时候跳上了他的肩膀,正严肃的盯着他。被它这么一看,于连竟有一种偷吃被抓到的尴尬。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也退了下去,咳了一下,见文竹睁开眼睛,才说:“今天晚上的景色真不错。” 文竹看了看山狸,嘴角露出隐隐的笑意,轻轻嗯了一声,站起身来,走回了自己的帐篷。 于连抱着山狸起身,不远处,巴布巴普直直躺在草地上,文竹从帐篷中拿出两件衣服给他盖上后,回到了帐篷中。 恩古在驾驶座上呼呼大睡,一群鸟儿在空中盘旋半圈后,落在了白泽的帐篷上。 于连回到帐篷里时,奥利弗已经睡着,还给他留了一半的空间。于连躺了下去,将山狸抱在怀里,闭上眼睛,很快就睡着了。 人生苦短,要开心点。 于连加了一句,不要自寻烦恼,一切问题都会有答案。 第一百零七章 百兽同梦醒 于连感觉脸上湿湿的,好像是有什么东西在舔他一样。 起初他还以为是山狸,但就算在睡梦中,也很快明白,山狸不会做这种动作,它要叫醒自己,只会用爪子在自己脸上拍两下。 睁开眼睛,迷迷糊糊看到一个花色的身影,身上全是斑点,一时分不清是什么东西。他睡的正香,想到有山狸在,不会有什么动物来伤害他,便将那身影揽在怀中,头枕着继续睡觉。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被一声惊叫吵醒,坐了起来。只见奥利弗浑身蜷缩成一圈,手指着他怀中的东西,身体不住地发抖。 于连往怀中看去,顿时吓了一跳。怀中的竟是一只浑身斑点的小豹子,而他枕着的,则是一只成年猎豹的腰。忙要起身,动作大了些,将枕着的猎豹吵醒。只见它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口中喷出一股气流,使得整个帐篷都充满了血腥之气。 那只小豹子还没醒,闭着眼睛往于连怀里拱,张嘴叫了一声,有点像小猫的声音。 奥利弗这一觉睡的不错,只是一醒过来看到面前这场景,一开始还以为是做梦,等看清楚确实有两只猎豹后,吓得不轻。见那只成年猎豹打了个哈欠后看向自己,不免双腿打颤,退到了帐篷的角落。 幸好那猎豹只是打哈欠,抖了抖身子,伸了个懒腰,在于连身上蹭了蹭,叼起他怀里的小豹子走出帐篷。于连这才想起,昨天他睡觉时好像是忘了关门。 忙跟着那猎豹出去,到了外面,顿时惊呆了。 只见他住的帐篷附近,各种各样的动物趴在地上睡觉。里面不仅有老虎狮子这种猛兽,还有野牛野羊这种草食动物,甚至还有两只大象,在湖里睡了过去。 奥利弗随后出来,看到眼前场景,几乎要晕了过去,掐了掐自己的腿,确定没有在做梦,求助的看向于连。 于连也属实有点懵,万万料想不到出现这种情况。看着四周,太阳还没升起,其他帐篷里的人没有一个人醒,他不敢叫醒他们,生怕惹醒这些猛兽,万一它们到时兽性大发,后果不堪设想。想了想,还是决定先安抚奥利弗,进到帐篷里,看到山狸还在睡觉,略略安下心来,对奥利弗做了个“嘘”的手势,指着睡觉的山狸,用英语说:“和它待在一起。” 奥利弗被吓得够呛,只能听于连的话,钻进帐篷,坐在离山狸不远处,似乎它能保护自己一样。 于连见奥利弗很是惊恐,拍了拍他的肩安慰道:“没事,不要担心。”然后重新钻出帐篷。实际上,有白泽在,他也并不是很担心。 直起身子站在外面,他看到巴布巴普身上盖着两件衣服,就这么睡在草地上。身边则是两只趴着的野牛,他们互不干涉,看样子睡的不错。 朱迪和文竹的帐篷靠近湖水,几只鳄鱼一半在水面,一半在岸上,与那两只大象一起,睡得很香。凯文和乔的帐篷在另一边,围绕着他们的是几百上千只蛇,看的于连头皮发麻。 那辆小巴上面也爬满了动物,车顶上躺着几十只猴子,车底下还有许多鬣狗,抱群睡在一起。奇怪的事,鬣狗旁边还有几只世仇蜜獾,可它们却相安无事的睡在车底,甚至发出呼呼的呼噜声。 于连看到白泽的帐篷上停满了各种颜色的鸟,将整个帐篷都盖住了,便慢慢朝那里移动。这个过程并不轻松,一个不注意就会踩到某只睡觉的刺毛鼠尾巴,或是一条睡得正香的刺猬。 好不容易走到白泽的帐篷前,慢慢取下正在睡觉鸟儿放在地上,打开拉链往里看去,只看到一地青草和一只鸵鸟,白泽并不在里面。 于连轻轻地退了出来,看着四周,忽然看到从不远处的原始森林走出一个人,他一身白衣,正是白泽。于连挥手致意,白泽却不急不慢地走过来,还时不时摸一下熟睡的动物。 “这些动物都怎么了?”等白泽走到他面前后,于连赶紧问道。 “我也不确定,可能是在这里睡得比较好吧。”白泽笑了笑看向于连说:“不过有一个是肯定的,他们都是因为你来的。” “因为我?”于连有些吃惊。 “是的,因为你。”白泽拍了拍旁边一只熟睡的狮子,将它拍醒后,指了指远处的草原。那狮子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摆了摆脑袋,在于连和白泽的裤脚分别蹭了蹭后,叫醒了自己的同伴,对满地的食物视而不见,一路走了出去。 它的气息带动了周围睡觉的动物,使得它们一个个都醒了过来。纷纷走到于连和白泽身边,或是舔了舔他俩的手,或是拱了拱两人的脚,在太阳升起之前,摇摇晃晃走向自己来时的地方。 围在乔和凯文身边的蛇也游了过来,于连有些害怕,忍不住就要后退,白泽拍了拍他的肩说:“别怕,它们不会伤害你的。” 果然,那群蛇只是从于连脚背上经过,对他吐了吐信子后,钻进草丛中消失不见。 随着最后两只醒来的大象走到于连和白泽身边,用鼻子碰了碰两人后,这营地中的动物们便全都不见,只剩下那辆小巴和四顶帐篷。 于连一时还有些反应不过来,期期艾艾的说:“它......它们......” “还是那句话,你是母亲最宠爱的孩子,原因都得你自己去找,谁都不知道。”白泽悠悠的说。 于连听了他的话,在心底叹了口气。这个名头对他来说,压力还是太大了些,但既然责任在身,那他也不会推辞。想到昨天,在茫茫宇宙中,自己这点事算得了什么,当即沉下心来说:“现在要叫醒他们吗?” 白泽点了点头,伸出手去,一只英姿飒爽,浑身黑色羽毛,头顶则有着一个红冠的鸟儿在天空中盘旋着落在他手上。白泽拍了拍它的羽毛,那只鸟对着刚露出小半个头的太阳叫了一声,声音清脆至极。白泽抬了抬手,那只鸟飞了出去,沿着湖面边飞边叫。 很快,于连看到,巴布巴普是最先醒的,他从地上一跃而起,看着四周,明显的有些迷茫,不知道是在梦里还是现实。昨天他做了一个梦,梦中他的部落还在,他从外面猎到了一只野牛,和部落里的其他人一起抬回去,正要上火烤时,被那鸟叫声惊醒。直到看见白泽和于连,他才知道那是一个梦,默默回到车上。 奥利弗从帐篷中探出头来,见那些动物消失不见,先是一喜,后又觉得有些疑惑,不由呆在了原地。而其他帐篷中,睡觉的人被那声鸟叫吵醒,全都钻出了帐篷。 于连见文竹揉着眼睛走出来,觉得她对那群动物怎么来和怎么走的估计都不知道,也就索性压下和她说话的欲望,走到奥利弗旁边说:“它们都走了。” 奥利弗还在愣神:“都走了......” 于连还想安慰他几句,奈何词汇量实在不够,拍了拍他的肩说了句没事后,钻进帐篷里,抱起了熟睡的山狸。 恩古从车上醒了过来,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让于连想起那头被自己当作枕头的猎豹。下了车,恩古走到河边洗了把脸,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这岸边怎么有大象的脚印,明明昨晚还没有到。再仔细一看,见这脚印还不浅,里面往外渗水,嘟囔了一句见鬼了,也没有太当回事。也许是路过的大象,只要没伤害到他们就没什么关系。 漱了漱口走到车旁,接过于连发来的早餐,对他笑了笑,这些人的食物确实不赖,比自己平时吃的好多了。 等所有人都洗漱完毕后,众人收起帐篷,回到了车里,再度启程。 奥利弗显然还没从早上的事情中缓过来,也不像昨天那样自己坐一个位置,挨着于连坐下。于连自然不会介意,对他笑了笑,继续看着窗外的景色。 小巴车往前开了一段路后,完全没有了路,只能在草原上行驶。幸好乔还记得路,要不然这里没有信号,搞不好还要迷路。在草地上开了上百公里后,恩古才又看到一条泥泞的路,通向那个只有几十万人口的首府城市。 到了中午,这辆车终于到了首府。短暂的做了一些补给后,往森林深处开去。与之前不同,于连看到,两边的全都是参天大树,只有一条三米左右宽的路连接了这个城市和外面的世界。 奥利弗之前来过这个城市,知道离那个原始部落不远了,开始紧张起来。凯文和乔与朱迪三人也是差不多的心情,往里越开,那条路也就越窄,最后索性没了路,面前则是几根高大的树,看来这条路的终点就是这里,接下来的路,只能用走的了。 众人一起下了车,恩古接过白泽递来的厚厚一沓钱,眼睛放光。他已经猜出来,这群人恐怕就是去采访那群原始部落的,便好心的提醒了几句,让他们带上一些实用的东西,像刀和盐之类。 “你们如果要回去机场的话,我就在那个城市等你们。”恩古显然还想再赚一笔。 白泽笑了笑说自己这几人会从另一个地方出去,等恩古要上车回家时,忽然叫住了他,微笑着走到凯文面前说:“他问你们要不要回去机场,如果要回去的话,他会在这里等你们。” 第一百零八章 幸有前人言 听了白泽的话,凯文先是一惊,然后猛然抬头,见他并无什么异样,便装作什么事都没有一样摇头说:“不用,我们会在那里多留一段日子,以求能赎我们的罪。”他既已打定主意,让杨勇帮他,当然不会那么快回去。 初听得此话,还以为自己的想法被他知晓,不免心惊肉跳。再一想,这话并没有什么问题,自己的反应有点过头,便低下头去不再说话。 白泽深深的看了他一眼,没再说什么,让恩古自行回去:“路途很远,你要注意安全。最好是一路开回家,别和任何人说话。”他说的是班加拉语,其他几人都听不懂,只看见恩古愣了一下。 恩古低头看了看自己荷包和里面的现金,以为他是让自己小心别让别人发现这些钱,以免遭遇不幸。回了两句好的,翻身上车,挥挥手,掉头往回驶去。 这一趟赚的不少,虽不至于下半辈子吃喝不愁,但也算得上一笔横财。恩古一边开车一边想着,不由哼起了歌来。 车子开了一个小时后,离那首府只有几十公里了,但四周还是没有车辆和人烟,只有他一个人孤独的开着,两边则是在树林中翻腾的猴子。 转过一个拐角,恩古看到了一辆黑色的车停在路边,车里隐约坐着两个人,看不清样子。外面还有两人在搬着一根挡路的大树,好像是从伐木工的车上滚下去的。 恩古是个热心的人,看着这一幕,就要下车帮忙,正要踩下刹车之时,忽然觉得这车有些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一只鸟儿从天边飞过,从侧方玻璃飞进来,直直停在恩古的肩上,又从他肩膀飞下,在他大腿上戳了一下。这一下并不怎么痛,只是让他有些麻。脑中想起刚才白泽的嘱咐,不知怎么的,他没有踩下刹车,转过方向盘,沿着来时的路开了回去。从后视镜中看到从那辆车里又下来了两个人,四人默默的看着他越开越远,直到消失不见。 这件事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恩古也没有放在心上,继续哼着歌往前开去。那只鸟儿则从他窗户中飞了出去,落在一颗大树上,对着丛林深处高声鸣唱。 ...... 听着那只鸟的声音,那辆黑车旁的四人互相看了看。 “算他命大,走吧,我们还有的忙呢。”说话的是一个高大的黑人,是杨勇的管家。 四人重新上车,以极快的速度往前开去,管家时不时看看手中的定位器。一直开到之前白泽他们下车的地方,这辆车才停了下来。 “把车推到森林里面去,用树枝盖住,不要让人看到。” 其他三人依照他的吩咐,在树林中开辟了一条小路,藏好了车,确认从外面谁都看不到之后,各自背了一个包,根据定位器的指引,一步步往丛林深处走去。 ...... 凯文摘下耳朵上的隐形耳机,悄悄放进口袋,看着前面的白泽和巴布巴普,跟在后面走着。 乔凑了过来,用只有他们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那个司机怎么了?” “他走了。”凯文低声说:“他什么都不知道,也很幸运。” 乔什么都没说,与他隔了一个位置,不再说话,默默地跟着巴布巴普。 几人在丛林里从中午开始,一直走到下午三四点。远离了城市和人烟,于连觉得这种感觉很奇妙,偌大的森林中,除了不停鸣叫的鸟儿和昆虫,就只能听到他们几人的脚步声。 于连不断挥动手,赶走朝他飞来的蚊虫。从进入丛林后,就有许多昆虫在他身边打转,尤其是这些烦人的蚊虫。虽然它们没有咬他,只是趴在他身上,但于连还是觉得很不自在。 在从树上掉下一条蛇在脑袋上后,于连终于忍不住了,找到白泽,哭着脸说:“我知道这些动物对我有好感,可这突然中窜出来也太吓人了,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它们暂时跟着我?” 白泽看了看缠在他脖子上的蛇,再回头看了看后面,凯文和奥利弗等人落后了于连五六步。他们看到那条蛇掉下来时吓得不清,也不知道为什么于连这么招这些东西喜欢,只得远远落在后面,与他保持了相当的距离。只有文竹还在他左边走着,没有离他太远,也没有离得太近。 白泽笑了笑,对前面闷头赶路的巴布巴普叫了一声,然后找到一块还算干净的地方,让文竹拿出食物分给众人。 “我们休息十分钟再走吧。”白泽说。 凯文等人没有意见,他们也确实有些累了。和以前一样,凯文、乔和朱迪坐在一起,奥利弗本来和于连并肩的,但看到一直围绕着他的蚊虫和蝴蝶后,不自觉地远远离他坐着,自己一个人低头吃东西。巴布巴普则是靠在一棵树边,看着前面无尽的丛林默然无语。 “山狸在哪?”白泽问道。 于连打开背包,从后面小心翼翼地将山狸拿了出来。它还在睡觉,肚皮向天,四只爪子缩在身下。 白泽拍了拍它的头,山狸醒了过来,有些迷茫的看着周围,似乎不知道为什么一觉醒来,就到了这里。 白泽抱过它,等它清醒了一些后,摸了摸它的头,在它耳边小声说了句话。 山狸看了看于连,小声的叫了一声。 白泽罕见的愣了一下,也看向于连:“你和米娅没做什么吧?” 于连的脸刷的一下红了,他身边的文竹也露出了浅浅的微笑。 “没有......我什么都没做,她......我们差点......但是真的没做......”他的声音越来越小,即使是白泽也难以听清。 “你听见了,他什么都没做。”白泽嘴角含笑。 山狸从鼻子中喷出了一口气,跳上了于连的肩膀,对在他脖子上绕了一圈的蛇龇起了牙。那条蛇不甘示弱,也吐出了信子。于连生怕两人在他身上打起来,忙从脖子上拿下那条蛇,将它放在地上。那蛇用尾巴在于连鞋子上甩了两下,游进了丛林深处。 山狸则稳稳站在他肩膀上,昂首看着四周。于连立刻感觉周围的蚊虫少了很多,那烦人的嗡嗡声消失不见,一只不知道什么时候钻进他口袋的甲虫,摇摇晃晃爬了出来,从他口袋中跳下,消失在落叶中。 “好了,有它在,它们不会再烦你了。”白泽对于连点了点头,走到巴布巴普身边,低声和他说着话。 文竹递给于连一个压缩面包,和他一起坐下吃饭。 十分钟很快过去,众人再度启程。 巴布巴普之前虽然在吉塔的带领下来过部落,但也离得时间有些久了,而且这丛林中本就没有路,速度便慢了下来,后面也记不清楚路了,和白泽说了之后。白泽走到后面,让乔和凯文几人带路。 往前走了两三个小时,太阳已经落下山去。被大树遮盖的丛林很快黑了下去,众人只得再次停了下来,找到一片还算空旷的地方,拿出背包里的东西,开始搭帐篷。 因为之前的经验,这次几人快了很多,十几分钟就搭好了帐篷,天也黑了下去。巴布巴普仍是自己找了个地方睡了上去,在文竹的劝阻下,这次他没有再睡地上,而是爬上了一棵大树。 丛林里不敢点火,众人也没有谈天说地的心情,各自早早的进了帐篷。不然,在这种无人的野外,聚在一起聊天自然很是惬意。 于连之前听乔大概估计了一下,当时他们找了三天毫无所获,机缘巧合之下,看到吉塔和巴布巴普吃白蚁用的木棍,才找到了他们。这次虽然是有了些经验,但那个部落因为之前报道的关系,引来了很多想要再次采访的人,他们不堪其扰,又改变了位置,要找到他们还是颇为困难。 回到帐篷中,于连看到奥利弗打开灯,在手机上搜索着什么。不由有些好奇,在此之前,他从没看到奥利弗用手机,也知道他是怕自己暴露还活着的事,故意不用电子设备,连机票都是格里高利动用关系,用假身份买的。 见于连有些惊奇,奥利弗笑了笑:“这里没有信号,我在自己手机库里检索。” “你在查什么?” “怎么找到原始人。” 于连嗯了一声,将山狸从肩膀上拿下放进怀里,躺在了属于自己的位置,看着头顶被树枝遮住的,若隐若现的天空,又开始发起了呆。 走了差不多一整天路,众人都有些累了,奥利弗看了一圈也没找出什么有用的东西,也躺了下去,不一会儿就睡了过去。 暗夜茫茫,万籁俱寂,连鸟儿都停下了鸣叫,回到了自己的窝中,开始休息。整个丛林便只能听到各种昆虫的唧唧声和青蛙求偶的呱呱声,像是一首永不停歇的交响乐一样。 但这个交响乐中,响起了一个不和谐的音符。问题出在那群新来者身上,从某个帐篷中,钻出来两个人,他们警惕的看着其他帐篷,确定没有人注意到他们后,轻手轻脚地走出这片地方。 第一百零九章 终得寻新迹 夜很黑,纵然有月光,也透不过厚厚的树叶。 离营地还不远,凯文和乔不敢用灯,只得用手机屏幕的微弱亮光看着前面的路。绕过前面一根大树,踩着齐脚的落叶,两人相伴而行。头上是被树叶遮住的天空,间或漏下一两颗璀璨的星光,脚下则是千万年积累下来的落叶,时不时踩到一两枝不知道已经掉下多久的树枝。乔生出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像是天地间只剩自己一人了,现实中的苦闷也追不上他,顺着这条路可以走到时间尽头。 但这个想法在看到一束微光之后就没有了,乔看到身边的凯文举起手,两人停了下来。凯文抬手对着手表说了一句话,那束光闪烁了几下。乔知道,他们找到了。 慢慢走了过去,月光仍旧微弱,乔看着面前的四个身影,心中略略安定了下来。 “没有人跟着你们吧。”说话的是一个熟悉的声音,乔听出这是杨勇的管家。 “这一点我比你们更谨慎。”凯文的声音很低:“我们在这里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那群该死的原始人,你们有消息吗?” “我们已经知道他们在哪了。”管家的声音很沉稳,让乔想起了他的主人杨勇,进而想到自己的父亲。乔轻轻摇头,赶走了这个不合时宜的想法,听到管家继续说:“就在离这里四十英里远的地方。” 纵然看不到,凯文和乔还是对视了一眼,似乎是想要从对方眼中看出什么来一样。 “在这个国家,董事长比你们想象的还要更强大。”管家没在多解释:“我会把那个位置告诉你们,你们可以假装不经意间找到那群人,就像当初一样。” “就你们四个,要怎么才能做的不让别人知道,别忘了,自从那个纪录片播出以后,还有很多人想要找到他们。” “这并不是什么坏事。” “什么意思?”话一出口,凯文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就是因为你们的纪录片,才会有许多人想要找到他们。而他们就会到处搬家,消失的时候就不会引人怀疑了。”管家轻声说:“人们只会以为他们又不知搬到哪里去了。三个月后,人们就不会记得这件事。” 他并没有说怎么让他们消失。 凯文不再说话,乔一直都很沉默,管家和其他三个人也没有说话。一时间,这片地方平静了下来。 “明天我会带他们发现那群人。那三个亚洲人好像有什么其他事,应该不会停留太久。至于那个巴布巴普......”凯文想了一下说:“如果他和那三个亚洲人走了,那就算了。但要是他没走......” “那也没办法,只能连他一起杀了。”管家替他把话说完:“白人杀黑人并不是什么说不出口的事,你们既然已经做过了,就不用再假装害羞了。”顿了顿后,他继续说:“几百年以来,这个国家死在白人手上的黑人不下百万,你们的祖先并没有为此感到难过。” 凯文抬头看了一眼他,黑暗中看不清楚表情,加上他本身肤色黝黑,只能隐约看到他的嘴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像是在嘲讽,又像是在自嘲。 “对你们来说,还有一个消息,那个叫布朗的法国人,我们找到他在哪了。今天中午,你们从那个司机车上下来的时候,我们其他的伙伴已经把事情都办好了。” 管家递过去一个手机,凯文接了过来,和乔一起低头看去,上面只有一张图片,是一张晚报的截图,日期是晚上八点。 某公寓因为线路老化而发生火灾,消防员赶到时,救下了大部分人,但还是有人没有出来。里面有一个名字叫布朗,还写着他曾是法国人,几个月前刚搬到这里来。 凯文将手机默默递了回去。 “拜托了。”他不知道该说什么,这几个人好像对他没什么好感,说了这句话后,便招呼乔回头。走出去几十米时,回头看了一眼,那四个身影仍默默站在原地,就像一直在那一样。等走出他们的视野后,凯文才轻轻叹了一口气,乔听到他轻声说了一句:“我们一起下地狱吧。” 离营地还有不远时,他们听到头顶传来一声清脆的鸟叫,抬头看去,一直飞鸟从他们头上掠过,消失不见...... ...... 于连醒来时,天已经亮了。 他揉揉眼睛,打了个哈欠,偏过头,见奥利弗还没有醒,也没有叫他。把睡觉的山狸放进睡袋里,又在上面盖了一层衣服,拍了拍它的肚子,听到它轻轻叫了一声,于连抬脚走出了帐篷。 拉开拉链,扑面而来的是一层浓浓的雾气。于连伸了个懒腰,往周围看去,以他的视力,都只能隐约看到几米外的一根大树。其他人的帐篷若隐若现,都还没有起床。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枯叶的味道,并不难闻。于连摸了摸脸,感觉到雾气中的水份,使得他脸上微微发痒。 看着脚下的路,于连往前走了几步,到一棵树后解决了膀胱问题,又到一棵小树边,将上面的露水聚在手上,洗了一把脸。用同样的方法漱了一下口后,于连回到了自己帐篷边上。雾气太浓,他怕自己迷路,正要重新钻进去,忽然看到旁边那顶帐篷动了一下,便停了下来。 那是文竹和朱迪的帐篷,于连看到拉链被拉下,先出来的是一头金发,然后是因为刚醒而惺忪的脸和一双大长腿。 朱迪出来看到这雾气,有些惊讶。当时她找原始部落时,也在原始森林中住过帐篷,但从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微微晃神间,看到一个人影,眯起眼睛,见是于连,她点了点头。 于连也对她点了点头说:“早上好。”他看到朱迪笑了笑,同样回了一个好。作为主持人,她的相貌自不用说,在朦胧雾气中的笑容,看的于连颇为养眼。 “你醒的真早。”朱迪说。 于连听懂了这句英语,笑了笑说:“你也是。” 朱迪看了他两眼,又看了看其他帐篷,轻轻咳了一下说:“能帮我一个忙吗?” 于连不懂她最后那个单词“favor”的意思,但也能看出她有所求,略一思索,猜她恐怕是被尿憋醒的。应该是担心别人醒了之后被看到,所以求自己帮忙。 嗯了一声,于连做了一个手势示意她跟着自己,然后带着她到了另一棵树后,自己走回前面。听着那边传来的水声,于连并没有多想,只是觉得雾气消散了一些。仰头看去,东方有隐隐亮光,应该是太阳要出来了,看来今天是个好天气,希望能尽早找到那个部落。 过了一会儿,朱迪走了出来。于连教她用露水漱口洗脸,等回到营地时,雾气已经散去大部分,于连看到,旁边的一棵大树上,巴布巴普正在一根树枝上熟睡。 两人已经没有睡意,在昨天清理出来的空地上相对而坐,心中各有所思。不多时,文竹也醒了过来,从帐篷中出来,看到两人相对而坐,说了声早后。仍是于连领着她,用露水洗漱了一下。等奥利弗从帐篷中走出来时,雾气已经完全消散,初阳从树枝间漏下,像是洒上了一层钻石。 随后是凯文和乔,两人一起出来,默默用自带的水洗了洗脸。巴布巴普醒来后,与凯文等人隔了一段距离坐下。现在就等白泽了,众人等了大概十分钟,于连觉得有些奇怪,白泽的性格应该不会让人等的啊,走到他的帐篷旁,从外面看去,里面没有人。 忽然听到一声鸟叫,众人转过头去,看到白泽从一颗大树后走出来,对着他们笑了笑:“醒了吗?先吃早餐吧。” 昨天他也不是在帐篷中出来的,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出去的,难道是一整晚都在外面?像巴布巴普一样睡在树上?于连一边想着,一边接过文竹递过来的面包,道了声谢,听到她说:“吃完把垃圾给我。”昨天在进森林不远的地方,看到那些伐木工人丢下的垃圾,于连等人也都是捡了起来。塑料垃圾难以降解,他们一直都是将垃圾装在一起,等出去之后再扔。 吃罢早饭,众人回收好帐篷再次起身,于连从睡袋中拿出仍在睡熟的山狸,将它贴身放进怀里,与众人一起摸索着向前走去。 这次幸运了很多,到了下午两点多钟,凯文发现了一处被踩踏过的痕迹,这不像是某种动物的脚印。他们确认再三,确定这就是人造成的,由此而确定那个部落就在周围。众人只觉得很快就要找到了,商量了一下后决定分开搜,又不敢离得太远,只在能听到喊声的地方,怕一不留神就走丢,毕竟在这种地方迷路不是开玩笑的。 于连与奥利弗一起往西寻找痕迹,找了半小时毫无所获,正观察地面上有没有被人踩过的痕迹时,听到后面传来乔的喊声:“我们找到了!” 两人对看了一眼,一齐退了回去。 第一百十章 原来空欢喜 乔找到的并不是那个部落,而是一根树枝。 与其他树枝不同的是,这根树枝浑身光滑,关节和树杈还在,但摸上去并不扎手,绝不是自然生成的。树枝大概一米左右,一头是尖的,却又不是很尖。这是因为原始人没有用来打磨的刀具,只能用石头或是大树来摩擦。 乔之所以敢喊找到了,是因为那头尖的上面,正穿着一只蠕动的虫。 “我们之前了解过,这虫子是那群原始人的主要蛋白质来源之一。他肯定是发现我们了,也许现在就躲在什么地方看着我们呢。”奥利弗激动的说。 这虫子很肥大,像是增大版的蜂蛹,又像是于连曾经在某些视频网站刷到的,一些人很喜欢吃的笋虫。 “他们不是见过你们吗?为什么还要躲起来?”于连问道,围着这根木棍的是凯文和乔,以及他和奥利弗,其他几人都还没来得及赶过来。 “也许在他们眼里,白人全都一个样子,他们分不清我们是谁。”乔说:“要不然就是他们没认出我们。” 这时,朱迪和文竹也赶了过来,于连指了指那根木棍说:“乔找到了这个,丢下这个的人可能还没走远,就在某个地方看着我们。” 她们听了这话,在四周看了一圈,没发现什么异常。 “巴布巴普在的话他们可能认的出来。”于连嘟囔了一句。刚刚巴布巴普和白泽往另外一个方向去了,听到乔的声音后,他们也应该快回来了。巴布巴普毕竟在那个部落住了一年,加上那惊人的身高,于连相信那些人一定还记得他。 话音刚落,于连就看到巴布巴普和白泽的身影出现,他们从一棵树后走了出来。白泽仍是那张带着笑意的脸,从进来丛林之后,他就一直这样,或者说,从于连认识他之后,他基本上就是这幅表情。好像对找原始部落没有信心,又像是毫不在意,确定他们一定能找到一样。 到了近前,于连还没解释,就见巴布巴普捡起那树枝,握着手里看了好一会儿,神情慢慢有些变了。 忽然,一根树枝的响声清晰出现在众人耳中。众人一齐转过头去,只见一个身影从一棵树上一跃而下,一下子就跑了出去。于连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见巴布巴普追了上去,凯文等人紧随其后。他和文竹互相看了一眼,立刻跟了上去,只留下白泽一人留在原地,微笑着看着众人,直到他们身影快消失时,才慢悠悠地跟上。 于连一边跑一边将怀里的山狸拿了出来,喘了口气对它说:“你站我肩膀上,抓紧了。”将它往肩上一放,感觉到它稳稳地扣着自己衣服后,看着前面奔跑地奥利弗,往前冲去。 跑了没多久,于连听到巴布巴普大喊了一句话,然后就停了下来。于连跑上前,只见那原始人站在不远处看着他们。此时太阳完全升起,林中一片明亮,于连看清楚了那人的相貌。他浑身黝黑,上半身背着一个草制的披肩,下身则只是围着树叶制成的草裙,张着嘴不住喘气,牙齿也很奇特,上半边牙齿全都很尖,下半边则是完全无缺的。 除了这些之外,他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矮。他的身高也就只是一米三左右,还不到于连的胸口,甚至还没有巴布巴普的一半高。 那人见他们不再追过来,停下了奔跑,看着他们的眼神还很警惕,大喊了两声,全是于连听不懂的话。 巴布巴普听了那人的话,表情也变得有些奇怪,张嘴喊了几句,于连看见那人脸上露出疑惑的神情,又回了几句。巴布巴普摇摇头,大声喊出一个名字,于连这次听得明白,他喊的是“奥塔本加”。那人的表情越发疑惑,也不说话了,蹲下身子,直直地看着他们,看样子是一有什么不对就要跑。 “他说的话,和吉塔教我的不一样。”巴布巴普艰难的用中文说。 “不一样?”于连有些吃惊。 巴布巴普摇摇头,示意自己也不明白,他手上还抓着那根木棍,轻声说:“我没有见过他。” “你当然没有见过他,因为他不是奥塔本加部落的人。”白泽从后面走来,穿过众人,对那人大喊了几句话。 那人面色略有些柔和下来,但仍还是很警惕,看着白泽又回了几句。 ”他说他不认识奥塔本加,也不知道那个部落,他是出来找食物的。“白泽回过头对众人说。 奥利弗碰了碰于连的肩,低声说:”为什么他连这种原始部落的人的话都会说?“ 他这句话生词太多,于连实在听不懂,有些尴尬的笑了笑。幸好一直在他身边的文竹替他解了围:“白泽是一个民俗学家,研究非洲丛林里的原始人很多年了。” “难怪,难怪你们能找到巴布巴普。”奥利弗点头道。根据文竹的话,白泽为什么会找到巴布巴普也就有了一个合理的解释,至于其他事情,他已经故意不去想了。 就在奥利弗寻思间,那边白泽和那原始人已经来回说了很多句话了,那原始人的神情也放松下来,只是还不愿走过来。 “他问我们是来干嘛的,要找人他可以帮我们。”白泽继续翻译着。 “不!让他走!”巴布巴普忽然说,将那木棍扔了过去,冲那人大叫了几声。那人见状,捡起木棍,忙往后退了好几步。看来他也搞不懂巴布巴普为什么会这样发火,有些莫名其妙。 巴布巴普回头对着乔,一字字说:“不准,你们,去,找他。” 从刚才白泽翻译那人不是奥塔本加部落的时,于连就注意到,凯文和乔的脸色有些奇怪,他们互相看了好几眼,却又什么都没说。此时听到巴布巴普的声音后,奥利弗和凯文虽然听不懂,也能感觉到里面深深的威胁。 “我们不会去找他。对我们来说,最主要的是找到奥塔本加,并向他道歉,祈求原谅。”乔平静的说,仰头直视着巴布巴普。 巴布巴普看了他一会儿,又指了指凯文、朱迪和奥利弗,对白泽说了一句话后,自己往回走了。 “你们觉得呢?”白泽微笑着看着凯文说。 凯文已经听完了乔的翻译,一瞬间就明白了巴布巴普的意思。当初他们在遇到他和吉塔时,就是像今天这样,向前去追,最后量成大错,以此而来衍生出后面的一系列祸事。当然,如果不是巴布巴普和白泽他们在,凯文不介意再去追到他进行采访,但现在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巴布巴普应该就是想起了当初的那件事,所以不让他们去接触他。 “也许我们还能见到。”凯文在心中想。看了那原始人一眼后,对白泽说:“我们走吧。”说罢也回头,跟着巴布巴普的背影往后走去,乔和朱迪也跟上了他。奥利弗想了想,还是跟了上去,这里就只剩白泽和于连与文竹了。 “你身上还有食物吗?”白泽看向文竹。 文竹点点头,从背包中拿出一个面包,递给白泽。白泽接了过来,撕开包装,掰下一点放进口中,将另外大半扔给了那原始人,大声说了几句。 那原始人从地上捡起面包,学着白泽的样子放进嘴里,表情顿时变得欣喜起来,将那面包全都塞进嘴里,举起木棍飞舞了几下。 白泽笑了笑,在身上摸索一阵,拿出一个太阳能电筒,这是当时给巴布巴普买的,但他并不喜欢用这种现代的东西。将那电筒扔给他后,耐心地教他学会怎么使用,等他完全学会,白泽才对他挥挥手,说了几句话后回头走去。那原始人得了食物和电筒,很是喜欢,有些恋恋不舍地往另外一边走去,一边走还一边时不时的看着他们。 “我让他回去,别让其他人进他们部落。”白泽见于连有些疑惑,笑着解释道。 “我理解,但是你给他们电筒,会不会......”于连想象着那人拿着电筒回去后,会在部落掀起一阵怎么大的风波,这对他们来说未必是好事。 “他们部落发现了一个地洞,里面有很多果实,可以让他们在雨季时多储存一些食物。但他们不知道,地洞里面有毒蛇。我给他们电筒,至少能让他们有个防备,能少被咬几个人。”白泽不动声色的说。 但在于连耳里,听到的却不一样了。他怎么知道那个部落发现了一个地洞,又怎么知道里面有很多果实,更奇怪的是,里面有毒蛇的事他是怎么知道的。想到这两天晚上他都没有在帐篷睡觉,难道是晚上去了那个部落,在他们不知道的情况下,知道了关于他们的一切? 于连偷偷看向白泽,在他眼里,白泽越来越神秘了。 感受到了于连的目光,白泽对他笑了笑,指了指天说:“她告诉我的。” 于连抬头看天,一群飞鸟掠过树枝,留下一阵清脆。而更上面,是碧绿的蓝天。 第一百十一章 峰回路转处 回到之前营地时,其他人已经分开站好了,巴布巴普仍是站在一边,离凯文几人很远。 “你们还记得那个部落以前在哪吗?”于连对这种没有头绪的事觉得无奈,不由得想起之前他们去那个部落采访过,就算他们搬走了,去那里看一下可能还是会有些发现。 乔轻轻摇头:“在这种丛林中,当时能遇到他们完全就是运气。”他看了一眼巴布巴普后继续说:“我们采访完,是那个部落派出了一个人送我们出来的。后来听说有些同行想要再去采访,根本没找到他们在哪,这里实在是太大了。还听说有人找到了他们的部落,却发现他们全都搬走了,找到他们就更加困难了。” 于连在心里叹了一口气。他也知道,在这种地方找到一个只有不到一百人的部落是多么困难,刚才发生的事对他们来说,都算得上很是幸运了,至少知道这个雨林中还有其他部落的存在。 众人没有办法,只得再次寻找,于连将山狸从肩膀放进怀中,一起慢慢往前推进。 走出去大概十五公里后,太阳已经偏西了,要不了多久就要下山,这一天就这么过去。于连不觉得多累,他身旁的奥利弗简直连脚都抬不动了,听到要休息的消息,一屁股坐在地上,无力地低垂着头。 于连将帐篷搭好,让奥利弗吃完饭后睡一觉,然后去帮其他人搭帐篷。朱迪也累的够呛,但还能动,和文竹一起清理出一片空地。于连低着头拿起帐篷一角往地上插去,耳边听到一阵极细微的声音,微微抬头去看,凯文和乔站在远处一根大树下,凯文举起手臂,对着上面的手表有些激动的说着什么,乔则警惕的看着四周。 于连觉得有些奇怪,凯文手上的是便捷电话吗?可是于连之前看过,他的手机在这丛林里根本没有信号,凯文也应该是一样的。可要是没有信号,那他又是在和谁说话? 另外一边,巴布巴普爬到一根树上,躺在上面闭着眼睛,不知道是不是已经睡了过去。白泽钻进了搭好的帐篷之中没有出来,没有人注意他们。 于连不动声色,眼角瞥向文竹,她和朱迪说着话,似乎也没有注意到那边。 凯文说了几句话后就放下了手,和乔说了几句话,两人走了过来,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现一样进到了自己的帐篷里。 不一会儿,文竹和朱迪清理完后,向于连道了声谢,朱迪也钻进了帐篷,只剩下文竹和于连站在外面。 于连指了指凯文和乔的帐篷,又指了指自己的耳朵,文竹有些想笑的点了点头,示意自己刚刚也听到了。她靠近于连低声说:“他好像在和什么人吵架......” 于连正想说自己也觉得是,忽然听到一阵奔跑声,然后一头奇怪的动物从树林中冲出来,往于连这边跑过来。这动物长相奇特,看上去很像是斑马,皮毛呈巧克力色,四只腿和臀部则是黑白相间,两只耳朵竖起,似乎后面有什么东西在追他,本来要从于连身边跑过去的,看到于连后,兴奋地叫了一声,慌不择路地冲向于连。 于连怀中的山狸醒了过来,跳上他肩膀,背部拱起,对那动物龇起了牙。那动物看到山狸,脚步变慢,但后面追到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它还是忍下恐惧,冲到于连身边,对着他叫了两声。它的声音像马,又有点像驴。于连之前好像见过这动物,是前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在那群围绕着他睡觉的动物里面就有它,但他不确定是不是眼前这个。 “等一下,别赶它走。”于连拍了拍山狸,又想了想,将它从肩上抱下来,递给文竹:“你先在她身上待一下,我看下怎么回事。” 山狸颇有些不情愿,但也知道现在事情不明,不好发脾气,却也没让文竹碰到自己,从于连手中挣脱,落在地上,纵身一跃,跳到了文竹的肩膀上。 那头动物见山狸不在于连身上,越发显得亲切,用头去蹭于连的肩。它的身子很高,比于连还高一点,舔了舔他的脸后,哼了几声。于连知道自己讨动物喜欢,摸了摸它的头,安慰了几句。 此时帐篷里的众人被这动静惊醒,全都钻了出来。凯文仔细看向这动物,眼睛眯了起来,脱口而出一个单词:“奥卡狓!” 还没等他们讨论,从这动物来的路上,一群人钻出树林猛地出现,他们手中拿着长棍,呼喊着到了这片空地。看到了面前众人后,他们也愣了下来。那头动物见他们追来,吓得不轻,比于连还高的身子尽力往于连身后躲,腿不断打颤,却不敢再跑,似乎觉得于连能保护它一样。 两拨人同时愣住,趁着这空隙,于连快速扫过一眼,只见那群人大概在五六个左右,身高都只有一米二三左右,和中午见过的那原始人一样,牙齿上半边磨尖,下半边正常。唯一不同的是,这群人上半身是光着的,并没有披肩。 愣神只是很短的时间,于连听到一声激动的喊声,转过头看去。巴布巴普从树上跳了下来,朝那群人喊了一声,飞快地跑了过去。 那群人见他跑过来,先是往后退了一步,待看清他是谁后,纷纷迎了上去,围着他不停地说着什么。 于连看向凯文等人,他们脸上表情很复杂,像是高兴,又像是有些难过。只有奥利弗很是兴奋,对于连说:“这就是我们采访过的部落,那些人我都认识。”于连点点头,轻轻拍了拍躲在后面的动物,它刚刚应该就是在被这些人追杀。 “这动物叫奥卡狓,也叫霍加狓。是这个雨林独有的动物,濒危,全世界只剩不到一万头。”文竹像是什么都知道一样,在于连耳边快速说道。 那边,那群人和巴布巴普说了些话后,变的放松了许多,只是拿着木棍还不愿放下。 巴布巴普在那部落待了一年,加上离开有些日子了,学的话还不是十分熟练,说起话来也很费时间,好不容易说清楚自己是来找他们的后,听到那领头的问道:“可是这些是什么人呢?” 他后面一个拿着一个吹箭的人仔细观察着面前几人,听了他的话,争着说:“我认识里面那四个白人,他们之前来过我们部落。” 这话说出,其他人也看向凯文等人,认出他们之后,这次放松了许多。之前为了采访,凯文等人给了他们不少生活物资,至少让他们的生活便利了一些。但他们中没有人会说英语或者法语,连打招呼都不知道怎么说。便都放下了武器,朝他们靠近了些,以表达自己的善意。还有人对文竹和于连很是好奇,他们从没有见过黄皮肤的人,一直好奇的打量着两人。 他们走进一步,于连身后的奥卡狓就颤抖一下。 巴布巴普迫切的想知道奥塔本加的消息,看着面前的领头人问道:“奥塔本加呢?我要去见他,告诉他关于吉塔的事情。” “奥塔本加已经死了。”领头人古塔朗迪说:“我们一直没找到吉塔,奥塔本加太老了,天天想吉塔,所以就死了。” 在这种地方,食物并不缺少,只是为了躲避动物的威胁和各种自然灾害,才生出原始的信仰。因此,死亡并不是什么禁忌,在他们的信仰中,有人出生就有人死亡,部落永远都是那么多人,所以他们说的相当坦然。 听了他们的话,巴布巴普一时有些晃神,脑中回想起慈祥的奥塔本加和他的孙女,他们无偿的收留自己,却被自己间接害死,不由悲从中来,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其他人见他这样,想起奥塔本加在部落里待了那么多年,也有些悲伤,但很快就缓了过来。其中一个人看到了于连身后的奥卡狓,指着他叫了起来,引得其他人都看了过来。 那奥卡狓缩的更低了,几乎趴在地上,仍在不断地颤抖。 一个人走到于连身前,指着那动物说了几句话,于连自然不明白他的意思,摇了摇头。那人有些生气,拿起木棍就要去打那动物,于连当然不让他打,拦下了他。他身子矮小,对于连造不成什么威胁,回头对后面的伙伴叫了几句,他们一起上前,拿起木棍对着于连。气氛瞬间变得紧张起来。 “他们说这是他们的猎物。”一个慵懒的声音从帐篷中传出来,那群人有些慌张,看到白泽从帐篷中钻了出来,分出两个人拿着木棍对着他。 “我把自己的食物给他们,求他们放过它吧。”于连并不是圣母,他知道在这雨林中,这群人也没有错。但对向自己求助的动物,他很难将它交出去,更何况这还是濒危的动物。 “我们会给你们其他的食物来换它。”白泽看着带头的古塔朗迪说。 第一百十二章 再遇已为仇 听了他的话,古塔朗迪愣了一下,试探的说:“你会说我们的话?” “会的。”白泽没有多做解释,指着那奥卡狓说:“它肚子里还有一只小的,你们不应该追它。” 古塔朗迪看向那奥卡狓,它肚子微微鼓起,看不出来是怀孕了还是吃食物的。实际上,在他们的文化里,对怀孕的动物是要更加警惕的,因为它们易怒且焦躁。那些怀孕的食肉动物会撕碎一切想要靠近它的异类,而对食草动物,他们则友善的多,基本上不会伤害它们。 原因很简单,等它出生后到真正长大的那段时间,是最好捕杀的。 “它不一定是怀孕了,也可能是吃多了。”古塔朗迪知道这人说的应该不会错,但还是反驳了一下,毕竟他们也追了那么久。 白泽笑了笑,走到奥卡狓身边,摸了摸它的头。奥卡狓对他更显亲密,站起身子,伸出舌头舔了舔他的脸。白泽在它肚子上摸了摸,然后看了他一圈,发现它臀部有一个小小的箭头,正在不断往外渗血。 看了看那群人拿的吹箭,白泽知道这是留在它体内的箭头。他没有立刻帮它拨出来,叫过古塔朗迪过来,古塔朗迪料到他不敢对自己怎样,走到于连面前。奥卡狓往后惊恐地退了两步,白泽拉住它,在它头上轻轻拍了两下,然后将脸附在它头上,看上去就像在对它说着什么一样。那奥卡狓虽然惊恐,但尽力忍了下来,只剩两只脚在微微打颤。 “你摸一下它肚子就知道了。”白泽抬起头来说。 古塔朗迪见他举动古怪,想起以前的传说中,有人能和动物说话,难道面前这个奇怪的人就是那种人,狐疑地将手伸在它肚子上摸了摸。隐约摸到一个小小的轮廓,不是因食物而肿胀圆滚的模样。缩回手说:“它确实是有了小的。” 将这个消息告诉了身后的族人,他们惊奇之余又有些失望,毕竟追了这么久,族里的其他人还等着东西吃呢。 白泽示意文竹拿出食物分给他们。他们新奇的看着面包和能量条,白泽示范给他们一次后,也纷纷放进了嘴里,立刻觉得一种从来没有吃过的香味入口,互相看了一眼,快速将食物吞进肚里。之前凯文他们采访时,没有带多少食物,吃的也是部落里的人打的,这是他们第一次吃到外面的东西。被各种食物香精的味道吸引的不能自拔。 等他们吃饭时,白泽叫他们在这里坐一下,然后让文竹将其他食物分给凯文等人。既然找到了他们,那些食物也就没有留存的必要了,全分了出去。众人一齐坐在空地上,吃着自己手中的食物。 巴布巴普仍是自己坐在一处,从得知奥塔本加去世的消息后,他意志就有些消沉。而凯文等人则是抑制不住的喜悦,只是没有表现在脸上。不管怎么样,那个吉塔是奥塔本加的孙女,之前了解到,吉塔的父母都去世了。既然这样,那个部落就没有吉塔的亲人,他们就更容易获得原谅。 就算是在这种部落里,毕竟不是自己家的事,悲伤和愤怒都不会走向极端。 趁此机会,白泽让于连好好安抚一下奥卡狓,自己则走到它身后,去拔那颗箭头。奥卡狓感受着臀部的剧痛,浑身不住地战栗,于连知道它有了孩子,踮起脚尖,将它的头抱在手中,慢慢安抚它。等那箭头被拔下来后,它仰天打了一个响鼻。 血还没有止住,他们也没有带什么止血包。白泽本想用草药或者树叶堵住伤口,看到它微微鼓起的肚子,叹了口气。要是不赶紧治好,只怕它这伤口会吸引昆虫或者蚂蝗,到时候一感染,同样也活不长久。 想了想,环视一圈,山狸已从文竹肩膀上跳了下来,蹲在地上吃她喂的牛肉。向它招了招手,山狸有些不情愿,却又不敢违抗他的命令,慢吞吞地走了过来,经过于连时,在他腿上抓了一把。 “我知道你累了,可这附近没有止血的东西,就只能麻烦你了。”白泽抱起山狸,温柔地对它说。 山狸看了一眼奥卡狓,轻轻叫了一声,被白泽抱起到了后面,慢慢去舔它的伤口。于连看到,奥卡狓的伤口在山狸舔了几下后,很快就愈合了,不一会儿,一点受伤过的痕迹都没有了。这让于连想起在冰城时,山狸也是这么救那群猫和狗的。 奥卡狓弹了一下腿,感受不到那股疼痛,兴奋地直用头去顶于连,又仰天打了好几个响鼻,在原地跳的老高。 “别,你肚子里还有孩子呢。”于连都替它紧张,按住了它的腰,不让它再跳。 山狸替它治好伤后,只是稍微有些萎靡,看来精力消耗的并不多。白泽放下它后,它悠哉悠哉地又走了回去,在经过于连时,在同样的位置又抓了一把。 他们做的事并不隐蔽,也没有刻意避着吃饭的那群人,他们看见山狸只是舔了两下,就让奥卡狓的伤口愈合,不由得瞪大了眼睛。就连之前隐约觉得山狸不简单的奥利弗,也是合不拢嘴巴。山狸则没有理会他们,走到文竹身边,继续吃那块牛肉。 一个吃着面包的矮黑人忍不住伸出手想要摸摸它,山狸抬头看了他一眼,用尾巴扫过去,那人只觉得手被毒蛇咬了一口一样,疼痛难忍,低头一看,手背上出现一条很明显的青迹。 “它不喜欢别人摸它。”白泽走到那人面前坐了下来,拿过一块面包递给他:“没事的,就像被树叶打了一下,很快就会好。” 那人之前见到他和奥卡狓说话,知道他不是一般人,不敢惹他,接过面包塞进嘴里,一句话也没说。只是和其他坐在山狸旁边的人一样,有意无意地离它远了一点。 于连没有过来,因为那只奥卡狓一直缠着他,用头拱,还时不时舔一下他的脸。文竹给山狸喂完肉后,给他留了一个面包和一条能量棒。 众人吃完饭,太阳已经下山,要不了多久,周围就要黑下去。那群原始人看看凯文他们,又看看巴布巴普,商量了一下,站起来对巴布巴普说:“巴布巴普,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回去?带上你的朋友们一起。” 巴布巴普艰难的听懂了他的话,看了一圈说:“那些白人不是我的朋友,是他们杀了吉塔!” 听了这话,那几人腾了一下站了起来,拿起武器对准凯文等人,大喊了几句话。 “他们问你为什么要杀吉塔。”白泽一边吃着面包,一边翻译着他们的话,头都没有抬一下,似乎对面前的事并不在意。山狸吃完牛肉,跳在了他的腿上。 凯文从见到他们之后,就知道总会有这一刻。和其他三人看了看,同时跪了下去,举起双手——这表示自己没有武器——全身趴在地上。 他们不知道怎么表达歉意,只能用这种全世界通行的方式,展示出自己毫无抵抗的一面。 那群人见他们这样,一时不明白他们的意思,但也知道这种动作对自己没有危害,僵在了原地。 “我们错了,我们不是有意伤害吉塔的,是一个意外。”白泽翻译着他们的话:“我们愿意向你们道歉,尽我们的力量,来帮助你们部落。” 古塔朗迪和伙伴们面面相觑,他们虽然愤怒这些人杀了吉塔,但毕竟事情已经过去那么久了。而且吉塔的亲人奥塔本加也已经死了,这些人之前也来过他们部落,建立起了一些友谊,种种情况相加,让他们难以下手,甚至再也骂不出一句话。 之前部落里也有人犯错,都是被赶出去一段时间,让他们感受到脱离群体的困难,然后惩罚他们在丛林中为族人获取食物,最后都重新接纳了他们。毕竟他们部落只有不到一百人,每一个人都很珍贵。 但今天这个情况还是让他们有些意想不到,死去的人没办法复活,就算杀了这些人,吉塔也活不过来。 他们不是部落里的人。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至少在他们的过去,从来没有出现过外面的人杀了部落里的人的情况。实际上,除了偶尔会在雨林中见到其他部落的人外,面前这些人是他们这辈子见过的所有外面人了。那么,怎么惩罚这些人也是一个难题,将他们驱逐出部落?他们本来就不是部落里的人。 也许见多识广,到过外面的奥塔本加知道怎么办,可奥塔本加已经死了,他们部落里再也没有人出过雨林。 想来想去,也不知道怎么办,见他们还是趴在地上没有动,商量了一下后,决定把他们带回去,让部落里的人一起想怎么办。 让他们起来后,天已经黑了下去,再不回去路都要看不见了。 古塔朗迪看向巴布巴普:“你带着这些人和我们一起回部落。” 第一百十三章 引得百虫来 看着凯文等人,巴布巴普有些犹豫,但见他们一脸诚恳,还是同意了。来到这片丛林,他也知道离自己家不远了。他迫切地想要回到自己的部落,纵使那里一个人也没有了。 众人收拾了一下行李,于连拍了拍奥卡狓,指着丛林说:“你可以走了。” 那奥卡狓有些依依不舍,看了看他,又看了看白泽,用头蹭了蹭他,没有动。 于连摸了摸它的头说:“我们得去别的地方,你肚子里还有孩子呢,赶紧回去吧。” 奥卡狓还是没有动,它偏着脑袋看着于连。 于连有些无奈,用力拍了拍它的背,佯做发怒状。它却仍然没动,呆呆的看着他,时不时伸出舌头舔一下他。 众人收拾好了行李准备去部落,天已经黑了下来,凯文拿出手电,照亮了前面的路。那些原始人之前在他们采访的时候也见过,但还是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对他们来说,外面的一切东西都很神奇。 任凭于连怎么说,这奥卡狓一直不愿意离开他。见众人都在等他,于连无奈的看向白泽。 白泽笑着说:“你就先带着它吧,等我们出去的时候它就不会跟着你了。”同时向那群黑人也解释了一下。他们看着白泽的眼神完全不同,带着深深的敬意。这人好像能和动物说话,这简直和史诗中的祖先一样了。听他说要带着奥卡狓,他们没有一个人反对。 于连拍了拍奥卡狓说:“那你先跟着我们吧。”奥卡狓好像听懂了他的话,仰天叫了两声。它无师自通地趴了下去,拱起于连,似乎想要把他驼在背上。看的那群黑人目瞪口呆,他们在丛林里生活了那么久,从没见过它这么亲近人。 于连可不敢骑上它,虽说它身高体型和马差不多,但毕竟怀着孕,忙把它拉了起来,想了想,拿过文竹手上的行李放在它背上,又觉得放的太多,自己背了一点,它这才安静下来。 众人见事情妥当后,由那群黑人带路,巴布巴普和白泽在中间,不断回答他们的问题。凯文、乔和朱迪三人紧随其后,然后是文竹、于连和奥利弗以及那头奥卡狓在最后,打着手电,慢慢往前走去。 太阳还没有完全下山时,月亮就升了起来。今天的月光仍是很明亮,透过树叶间的缝隙,洒在了地面。古塔朗迪向白泽要了一个手电筒,知道怎么使用的之后,顿时爱不释手,翻来覆去开关很多次,看着那束如白柱的灯光,不由得眼睛都瞪直了。好不容易回过神来,开始做正事,与伙伴一起,仔细观察着四周,时不时从地上发现一个石头,或者一处倒着的木桩。 原来丛林里面到处都是树,而且生长的很快,死亡的也很多,他们部落的人出来寻找食物,若是走的太远,就会做各种记号,以清楚回家的路。在这种丛林中,迷路和死亡是再也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为了保护自己,他们遵循古老的智慧,也在这种探索中不断了解周围。 那头奥卡狓和于连走在最后面,偶尔用头去蹭他,对他很是亲昵。于连被它舔的脸皮发痒,又无可奈何,想用衣服包住脸,忽然觉得脖子一凉,一只蜈蚣从树上落在,在他脖子上爬了起来。那头奥卡狓吓了一跳,蹦了一下,几乎要把背上的行李抖落,幸好文竹眼疾手快,扶住行李。 前面人不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那群黑人一边找标记一边带路,走到倒也不快。于连也吓得不轻,忙将那蜈蚣从脖子上拿下来,放在手里,借着月光一看。这蜈蚣大约20厘米,长着21对脚,头上两只长长的触须在于连手上不断来回扫荡,看的于连心里发寒,赶紧在地上捡起一张树叶,将它包在了里面,然后远远扔了出去。 文竹也看到了那蜈蚣,拿出手电筒照了一下于连,然后就再也没有动了。于连见她有些奇怪,刚要问怎么了,眼角看到奥利弗退了几步,离自己远了些,惊恐的看着自己。于连有些莫名其妙,低头一看,顿时也呆住了。 他全身上下,被各种昆虫包裹住,脚上一层密密麻麻的蚂蚁,往上是同样重叠在一起的蚊虫,小腿上则是各种大小的蜘蛛,大腿则是苍蝇。腹部的衣服被几只有着坚固外壳和巨大锹甲和甲虫占据,胸部和手臂上也全是各种于连没见过,也说不上名字的昆虫。至于他的头上,几只蝎子从脸上爬来爬去,互相交流着。 这一幕实在过于骇人,奥利弗几乎要喊了出来,伸出手盖住自己的嘴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那头奥卡狓也往后退了点,尾巴不停地左右摇摆,看上去颇为不安。只有文竹没有退后,只是皱起了眉毛。 这群昆虫在他身上停下后,并没有互相争斗,反而一片和谐。本来以其他昆虫为食的甲虫和蝎子等食肉昆虫,也是平静异常,于连甚至看到两只甲虫在他胸口开始交配起来。他觉得脸上微微发痒,之前他还以为是奥卡狓在舔自己,原来不是,是那几只蝎子在脸上爬的缘故。他每走一步,就有几只昆虫掉在地上,然后爬起追过来。同样的,又有几只新的昆虫从树上、地上,或是飞,或是爬,全都附在了于连身上。 前面的人脚步未停,于连知道这些动物不会伤害自己,也难免心惊胆颤,而且它们主观上虽不想伤害自己,但经过他皮肤时,留下的黏液对他来说就是毒水,让他皮肤越来越痒起来。忍不住想要叫喊,又怕被别人看到后受到惊吓,万一谁被有毒的蝎子或是蜈蚣咬了一口,那就更加麻烦了。思索片刻,轻声说:“先关上灯。” 等文竹将手电关上之后,他面向奥利弗的位置,用英语急道:“别说话。”奥利弗已经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战战兢兢站起来,连尿都快吓出来了,不断地点头。 “你去前面找到白泽,然后把山狸带过来,别惊动别人,不然这群昆虫受惊后到处乱飞伤人。”于连冷静了下来,想起之前也有过相似经历,是白泽让山狸站在肩上才好转。 文竹点了点头,赶紧跑到前面,低声给白泽说了于连的事。白泽没有拖沓,从背包中取出山狸,见它还在睡,拍了拍它的头把它叫醒,轻声说:“于连有麻烦了,你去帮帮他。” 山狸睁开眼听到他的话,摇了摇尾巴,又闭了上去。白泽微笑道:“好了,别发脾气了,有你在,那头奥卡狓不敢离他太近。你要是不去,我可就让奥卡狓背着于连了......” 他话说一半,山狸又睁开了眼睛,听到奥卡狓要背着于连,从他手上跃下,紧跑几步,快到于连面前时,又放慢了脚步,慢条斯理地走到他面前。 于连看到山狸就像是看到了救星,蹲了下来想要抱起它。山狸往后退了一步,看了看他身后的奥卡狓,表情变得傲娇了很多,小声叫了一声。神奇的是,于连竟然从它的表情中听出了它叫声的意思:“你看,关键时刻还得靠我。” 山狸纵身一跃,从地上跳到他肩膀上,一瞬间,于连身上那些昆虫全都落了下去,脚上的蚊虫飞了起来,在空中发出嗡嗡的响声。引得前面的人转过头来,只是在黑夜中,什么都看不清。 还有一只蝎子和蜈蚣不愿意离开,山狸闪电般地伸出手,一只手抓起蝎子,另一只手抓起蜈蚣,扔了出去。这些昆虫一离开于连身体,便在地上和空中争斗起来,从树林中钻出来几只丛林青蛙,各自享用起这顿大餐。 山狸站在于连肩膀上,看着他脖子和脸上,因为那些昆虫的黏液而留下的红肿和青痕,在他脸上舔了舔。于连觉得被它舔过的地方很是清凉,难以忍耐的巨痒顿时消失不见,甚至还很舒服。 等他的不适全都消失后,山狸不再舔他,神采奕奕地站在他肩膀上,像是一头雄狮。 于连心中欣喜,忍不住偏头亲了山狸一下。山狸猝不及防,低下头去,表情变得有些奇怪。 于连没在多想,见文竹和奥利弗都看着自己,笑了笑说:“已经没事了。”那头奥卡狓见他身上昆虫不见后,快步走上前,想像之前用头拱他,看到他肩上的山狸,有些不敢,只得殷勤地跟在身后。 奥利弗见了这一幕,眼睛瞪的比之前还要大,看向山狸的眼神也变了,甚至不敢多看它。文竹则还是那张平静的脸,隐隐带着笑意,温柔地给于连递过去一张手帕,让他拍一拍身上,怕还有昆虫藏在某个角落。 于连接过手帕拍了拍,正要递回去时,听到前面一阵欢呼。那群黑人不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事,没有停下,于连已经和他们拉开了一段距离。忙将山狸从肩膀放进怀里,与奥利弗和文竹走上前去,看到了一片平坦的空地和上面的树屋。 第一百十四章 重回部落 那群黑人跳了起来,欢呼着向那边冲去。 巴布巴普脸色很沉,和白泽跟在后面。凯文和乔以及朱迪三人互相看了看,凯文又低头看了眼手表,像是确定了什么后,也跟了上去。 文竹和于连在最后,听着那边人声,奥卡狓有些害怕,往后退了几步。于连注意到了,上前摸了摸它,带着它一起往前。 这块空地不小,被周围的大树包围,这一片没有树木,只有一些小树桩。正中间建着大约二十个简易的房子,上面用各种草和芭蕉叶盖上房顶,基本上能保证雨水不漏下来。空地中的草丛已经被清理了,应该是怕会有蛇虫隐藏其中。 还没等于连细看,空地中间的房子里出来了许许多多的人,他们都是听到了那阵欢呼,走出来查看。看到部落里的男人回来,自然是很高兴的,但又看到于连等人,变得好奇和警惕了许多。在这块空地上,月光不受树木遮挡,使得他们能看清面前的是那些人。 于连和凯文等人留在原地,那群黑人带着白泽和巴布巴普上前,与部落里的人交流了一阵。于连看到,这个部落的人全都差不多高,都在一米二三左右,最高的不超过一米三五,像是来到了矮人族一样。里面有人认出了巴布巴普,兴奋地上前和他交谈,巴布巴普则是意兴阑珊,强撑着回应他们。 还有人认出了凯文他们,想要上前时,被之前带路的人拦住。只有几个一看就是小孩子的人,从大人们的怀中跑出来,到离文竹和于连不远的地方,偷偷打量他们。 凯文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在说吉塔那件事,给了朱迪和乔一个颜色,三人从背包中拿出食物,递给了那几个小孩子。在他们的示范下,小孩子很快学会怎么开袋,等吃下那些食物后,脸上露出和古塔朗迪他们第一次吃时一样的表情。三口做两口,很快吃下那些食物。 有了食物的关系,加上之前也见过,那些小孩子便不怎么惧怕凯文他们了,走近了几步。凯文等人也尽力表现出自己的善意,不停地示好。 奥利弗有些手足无措,他之前是和凯文他们一起的,现在和他们的关系更多是相互防备。手中食物也不多了,眼睛转了几转,走上前和,与凯文站在一起,摸了摸其中一个小孩的头,将自己的电筒递给了他。那小孩接过电筒,新奇地打开,看到那束光,不由得惊呆了。 之前凯文是偶然发现这个部落,没有带那么多物资,这次准备充分,带的东西也很多。除了电筒之外,还各自给了那几个小孩一些零食。这种零食吃在嘴里与食物的味道不同,是另一种从没体会过的香味,他们的关系便又拉近了很多。 那边厢,巴布巴普听着部落里的人不同的问题,耐心的一一解答。 “当时不见是因为被人追杀,跳进了河里,然后飘到了其他地方,找不到这里了。” “就是那群白人记者干的,他们杀了吉塔,我跑了,掉下水里。” “我带他们回来向奥塔本加道歉,可是他已经回归了大地母神的怀抱,所以就由你们决定怎么对他们。” 同样的,白泽也在应付各种奇怪的问题。 “我们是外面的人,皮肤都是真的,不是被毒蛇咬了之后变成这种颜色的,也不是染的。” “是的,外面的人都和我差不多高,但没有巴布巴普这么高。” “我们的神没有让我们磨牙齿,所以我们上下两排牙齿都很平。” 有一个问题是一个年轻女人提出来的:“你和那群人是什么关系。”她指的是凯文他们。 白泽笑了笑:“我和他们没有关系,我和巴布巴普是朋友,所以帮他带那群人向你们道歉。” 古塔朗迪则提出了他一直想问的问题:“你为什么会说我们部落的话?还有,你是不是可以和那些动物说话?” 听了他的问题,众人安静了一下,看向古塔朗迪指的方向,见到奥卡狓的时候,部落里出去找过食物的男人都露出了惊讶的表情。这种动物的警惕性之高,他们深有体会。部落的神话中说,这种动物一天只睡雨水从天上落到地下那么一会儿觉,其他时间都在观察周围。因此,要猎捕它们是非常困难的,只能悄悄地接近,然后由神射手吹出吹箭,然后跟着它跑,一直跑到它伤口出血而死,才能逮到它。 可现在,奥卡狓竟然就靠在那个年轻人身边,还对他非常温顺,在部落里的人看来,这简直不可理解和想象。 “我们的神教会了我说你们的话。”白泽用他们能听懂的语言说:“我不会和那些动物说话,因为神没有给它们说话的能力。但是神让我可以感受到它们的痛苦。” 不管在哪个文化中,“神”都代表了一种超自然的力量。部落里的人面面相觑,对白泽的态度恭敬了很多。再问了几个问题后,他们终于安静了下来,听白泽说:“我们把他们带了过来,他们愿意接受你们的惩罚。具体该怎么做,就由你们自己决定。” 话一说完,部落里的人将目光转向了凯文等人,七嘴八舌的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把他们赶出丛林!” 有人反驳道:“他们本来就不是丛林里的人。” “打死他们,吃了他们。”这是一个和吉塔关系最好的一个女人,吉塔性格开朗,部落里的女人基本上都是她的好朋友。 “他们会说话,神说我们不能吃会说话的动物。” 众人各说各的,场面一时有些混乱。凯文等人见他们时不时看向自己,猜到他们是在讨论怎么处置自己这些人,深吸一口气,成不成就看这一招了。 他像之前一样跪了下去,全身趴在地上,将食物放在面前的地上,口中大喊着:“对不起,对不起,我们愿意承担所有罪责。” 朱迪和乔有样学样,也趴了下去,和凯文喊出同样的话。他们之前就商量过,希望用这种方式至少取得部落人的信任,至于之后的事情就看后面怎么做了。 奥利弗在看到部落人时,就变得格外兴奋,拿出手机悄悄录下,以当作之后的资料。见他们这样低姿态,咬了咬牙也跪了下去,只是没像凯文等人趴在地上,心中对他们颇为不屑。 部落人看到他们这样,都是一愣,不知道什么意思。 “这是他们道歉的一种方式。他们说愿意赎罪,问你们怎么做。”白泽的脸隐藏在月光下,翻译着凯文的话。 部落人沉默着。看到凯文等人主动表达歉意,他们便有些难以适从起来。毕竟之前从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也不知道怎么应对,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愣在原地。 过了好一会儿,古塔朗迪才说:“吉塔和奥塔本加都已经死了,部落还没有生出新人来。我们把他们留在这里,等有两个新人出生的时候再让他们走。”他看了看部落其他人,见没有人反对,便把这个决定告诉了白泽。这个部落习俗一直这样,因为丛林危险很多,难以承载太多人口,部落人口都是固定的,每当有人死的时候,才会有新人出生。之前吉塔不知是生是死,按习俗要两年不见才能再生孩子。而奥塔本加则是刚去世不超过一个月,部落里的女人还没有人来得及怀孕。 听到了吉塔确定死去的消息后,古塔朗迪想起这个古老的习俗,提出这个建议。 白泽将话翻译给凯文后,凯文心中欣喜,从怀孕到出生,至少得将近一年的时间,而白泽等人不可能等那么久。这一年时间,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当下也没有问清楚,所谓新人出生具体指的是什么,“悲痛的”答应了下来。朱迪和乔自然知道他的想法,一齐答应了下来。 只剩下奥利弗愣在原地,他原本打算道了歉就能出去的,没想到还要在这里待一年的时间,满心不愿。可众人目光灼灼,他哪里敢说一句反对的话,心中打定主意,挑个机会跑出去,将所有事情公布出去,可不愿意和这群原始人待这么长时间,便也答应了下来。 等白泽将他们的话翻译给了部落的人,气氛才又显得活跃起来。加上凯文他们殷勤地递上各种食物和小玩意,引起人群一阵阵惊呼。虽然有些人看着他们还有些生气,也不愿意接受他们的小玩意,但对于食物,他们还是接了过来,吃到嘴里,也不好再说什么。 巴布巴普看着这一切,想起吉塔的样子,不免有些触景生情,又见他们不仅不悲伤,还接受了凯文他们的东西,隐隐有些生气。可自己终究是一个外人,过不久就得走,怎么能指责他们。而且最重要的是,在巴布巴普心中,他自己是间接害死吉塔和奥塔本加的人,就更不好说什么了,只是独自走到一边,爬上了树发呆。 第一百十五章 达成一致 夜未深,人尚醒。 本来早就该睡觉的部落人,在吃了凯文他们带来的食物之后,被各种食物香精的味道吸引,一时半会睡不着。 这些人怎么说也是客人,除了和其他部落的人偶尔通婚外,他们这里已经很久没有来过外人了。部落人商量了一下后,在空地中架起了篝火,又在周围挖出一条极宽的防火带,拉过白泽等人坐在篝火边。 对于白泽,他们是非常好奇的,不断有人上前询问他关于外面的事,听了他的讲述,各自有着不同的感受。年轻人觉得有些向往,年老的觉得外面凶险。 那头奥卡狓怕人怕火,不敢靠近,却又不愿意离于连太远,进退两难,眼中颇为为难。于连注意到了它的动作,在火边坐了一会儿后,退后到与奥卡狓一起,和凯文等人一样,离跳舞的人群远了些。 世间万物有得有失,人也是一样。有人死就有人生,有人生就有人死。 当天神作手创造世界的时候,他发现丛林里有一只多洛勃(狩猎的部落),一头老虎和一条蛇。 人能说话,能站起来,人比其他动物都要高贵。 这些都是自古以来相传下来的道理,部落人在历代族人的口述中,无数次的加深这个真理。 丛林里并不缺乏吃的,各种植物的果实与小动物比比皆是。部落里缺少的是保存食物的方法,因为丛林湿热的天气,几乎所有食物都存不到第三天晚上,所以,及时行乐是一个铁一般的准则。 在长久以来的文化影响下,部落从来没有出现过故意杀人的情况,与其他部落也是各不相扰。人们理所当然地相信凯文不是故意杀害吉塔的,在短暂的愤怒和悲伤后,及时行乐的准则显露出来。 部落里的男人在尝试了凯文带来的酒后,顿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头晕乎乎的,看什么东西都在动,再也抑制不住,围着篝火跳起舞来。 有人带头,其他人自然不会矜持。也都下了场,不分男女老少,跳着自己最喜欢的舞步,在空地中跳了起来。 月光皎洁,人影重重。火堆旁群人乱舞,仰天而歌,古老相传的曲子响彻整片天空,引得未睡的鸟儿纷纷惊醒,从枝头跳起,在夜空中留下一曲清脆的鸣唱。一时间,人声鸟鸣,连绵不绝。 风乍起,火影摇曳,人影蹒跚,丛林深处影影绰绰。甲壳飞蚊漫天乱飞,狼虫虎豹游荡其间,蛇蝎蟾蜍互相争斗,森林像是活过来了一样。 于连惊讶的看着面前的部落人,对他们这种性格大开眼界。不管怎么说,凯文他们都是害死吉塔的凶手,他们就一点不伤心吗?转念一想,世界之大,他也不曾了解这个部落文化,用自己的想法对他们的行为指手画脚,实在不明智。 看向四周,巴布巴普坐在一棵树上,那树枝被他压的摇曳不止,似乎下一秒就要断掉。巴布巴普脸隐藏在阴影中,看不出什么表情。那边跳舞的古塔朗迪环视一周,发现了巴布巴普,跑到树下对他喊了几句话。 巴布巴普跳下地来,面色变了几下,终于像是叹了口气似的,被古塔朗迪拉到火堆边,开始跳起舞来。巴布巴普的舞与旁人不一样,他的舞更显癫狂,每一步都像是在与什么东西搏斗一样,伴随低沉的怒吼,看的凯文等人心惊胆颤。 部落人也拉上了白泽和文竹,他们两被部落人拉着手,在火堆边踢着步。还有人想要来拉于连,但看到他身后的奥卡狓和肩上的山狸后,又有些犹豫。鼓起勇气伸出手说了几句话,山狸冷漠的看了他一眼,尾巴动了一下。那人是之前出去找食物的人之一,见识过山狸的厉害,赶紧跑回了篝火旁。 至于凯文等人,部落人虽然接受了他们的道歉,可难免心中有些芥蒂,没有人邀请他们过去跳舞。他们自然也不敢过去,怕引得反感,一直等到篝火燃尽,部落人各自回屋后,才默默拿出背包里的帐篷,在这里搭了起来。 古塔朗迪和几个男人留在最后,看着白泽说:“我们可以让你们住在这里,但那些人要离这里远点。” 白泽没什么意见,凯文等人更不敢有意见,而且这对他们来说,说不定是一件好事。把帐篷移开,在空地边缘清理出了一些小树,挨着大树,将帐篷重新搭在了那里。 他们刚搭好帐篷,古塔朗迪和那群人商量了一下,对白泽说:“还要再远一点。” 凯文没有异议,将刚搭好的帐篷又拆掉,这次移到离空地二十米处,被树林阻隔,勉强看到草屋的地方。过程中,除了奥利弗有些抱怨为什么一开始不说,朱迪和乔都是默默做事。 见他们搬到快看不到的地方后,古塔朗迪几人才满意下来,拉过巴布巴普说:“给我好好讲一讲你在外面的那些事。”又想将白泽、文竹和于连安排在其他草屋,被白泽婉拒了。他从背包里拿出帐篷,在火堆边搭好,钻了进去。 古塔朗迪之前问过他,知道这是他们睡觉的地方,虽然惊奇,但夜已深,便不再多问,拉着巴布巴普进了自己的草屋中。 白泽看着于连笑着说:“今天就先在这里了,我们得过两天才能走。巴布巴普给我说,他明天想要去找到吉塔。那件事不用急,知道在哪了就好,总会找到的。” 于连知道他说的是那棵梦中大树的事,点了点头。白泽对他和文竹笑了笑,钻进帐篷,部落人各自进屋,这外面就只剩于连和文竹了。 于连和文竹走近了一些,他想要伸手抓起文竹的手,感受到肩头的沉重,放下了这个念头。想到之前文竹和自己在湖边坐下,闭上眼睛那一瞬间的风情,心生喜悦,看了过去。文竹也看着他,两人默默对视良久,直到肩头的山狸觉得不耐,叫了一声后,于连才移开了眼睛。 “你累了吗?”于连问,他知道这个问题很傻,文竹和自己一样,身体素质很强,不会那么容易累。 文竹轻轻摇了摇头。 “那我们等一下再睡好吗?”于连话出口便觉不妥,忙又说:“我就是有点睡不着......” 文竹嘴角微微翘起,走到火堆前坐下。 于连跟了上去,此时火堆已经灭掉,只余下一两颗小火星,奥卡狓不再害怕,随着于连走了上去。 两人在火堆前坐下,默默无语。于连肩上的山狸打了个哈欠,于连见状,将它从肩上取下,抱在怀里,拍了拍它说:“你睡一下吧。” 山狸狐疑的看了一眼他,又看了看文竹。 “放心吧,我们什么都不会做。”于连尴尬的说,山狸这才闭上眼睛,不一会儿就发出了轻微的鼾声。奥卡狓没有睡觉,在于连周围的地上找到小草,吃进嘴里,时不时用头亲昵地顶一下他的背。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 狂欢结束后,部落归于沉寂,天地间重新回到动物们的地盘,各种飞禽走兽轮番叫个不停。 于连和文竹靠在一起,谁都没有说话,就这么坐了好久。直到于连觉得有些困意,才问道:“你困了吗?” 听见文竹轻轻嗯了一声,两人一起起身。于连拉着奥卡狓走到奥利弗搭的帐篷外,指着帐篷旁边的一棵树说:“你就在这里睡,别走的太远了,小心肚子里的孩子。”说完又觉得有些可笑,摸了摸它的头后,见文竹钻进朱迪的帐篷后,他才钻进奥利弗的帐篷。 经过一天的疲惫,奥利弗早已睡着,四仰八叉躺在帐篷中,只给于连留了一个小小的空位。于连没有吵醒他,蜷缩在那块空地中,怀抱着山狸,闭上眼睛,慢慢睡了过去。 风吹树叶,沙沙作响。鸟过留痕,声动九天。 月亮西移,过去了好几个小时,那块空地中的火星早已燃尽,余热却还没有完全散去。夜深时温度降低,四周变得有些阴冷。住在房子和帐篷里的人未觉如何,一只非洲特有的非洲狞猫已经感受到了些许冷意。它从树枝间爬过,抓到一只鸟儿后,两下嚼碎吞进肚里,还是觉得浑身寒冷。本想在树枝间找到一处地方,对付过去今晚便是,环顾四周,忽然看到前面不远处有一片空地。 狞猫独有一种感受气温的能力,隐隐觉得那里有什么东西在吸引着自己,又好像是有着隐约的危险,思量再三,还是从树上轻轻跳了下去。落在地上后,慢慢走到那堆燃尽的篝火前,左右观察一眼,面前是一个帐篷,那种吸引自己的东西就在里面。 狞猫不敢进去,毕竟里面的东西不太欢迎自己,略一思索,走到篝火里趴下,感受着身下传来的阵阵余热,它满意地叫了一声。 明天还得找食物呢,它就要闭上眼睛休息时,忽然看到不远处,从某个帐篷中走出了两个人。 第一百十六章 杀心四起 狞猫立刻警惕起来,弓起身子,只有稍有不对,立刻逃走。这里再怎么舒适,也没有安全重要。那两个人影出来后,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轻轻拍了拍手,等了片刻,从旁边帐篷中走出来一个稍矮的人影,三人一起消失在了一棵树后。 狞猫这才放下心来,重新趴了下去,这次很快就睡着了。 ...... “还要往前走大概两百米。”凯文低声说着,朱迪和乔跟在他身后,轻轻嗯了一声。 看着手上的手表,不断确定着新的定位,绕过一排大树组成的墙后,前面的凯文看到了一束光。 丛林中会发光诱捕其他动物的昆虫不少,但没有什么动物发出的光那么明亮。凯文看那束光以某种节奏亮了几下后,取下手机,以相反的方式闪了几下光。 那边的光熄了下去,几个身影从树后走出,和上次一样,是四个人。凯文领着乔和朱迪上前,两边七个人会和在了一起。 “一切还算顺利。”杨勇的管家看着面前几人说:“哦,这位小姐,就是那位主持人吧?我看到您的节目,做的很好。” 朱迪没有答话,凯文有点生气的说:“顺利什么,你给我们的信息是错的,那个人根本不是这个部落的,他是其他部落的人!” “我说的不是那个人。”管家平静的说:“实际上,我们也不知道这个丛林里还有其他的部落。” 凯文看向他的脸,和上次一样,他们四人的脸全都隐藏在黑暗里,看不清表情。 “你不是说你们董事长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强大吗?” “强大是一种对比。”管家说:“对我们能作用到的事,我们能调动很多资源去做。对我们完全不知道的事,这种强大没有意义。乞力马扎罗山再高,你站在上面也看不到自己脑袋后面的头发。” 凯文不想和他在这个问题上多费口舌:“这群原始人和我们相遇是你们做的吗?” “是的。”管家简短的回答。 “是怎么做到的?”朱迪突然问道,她是第一次见到管家,对他们的能力还是有一些怀疑。 “很简单,我们杀了那头奥卡狓的另一半,迫使它跳跑,然后在那群原始人的必经之路上布置陷进,让它掉进去。等他们发现它时,放开它,逼迫它往你们的方向跑。”他说的很淡然,但凯文知道,过程一定不是这么简单。 朱迪知道奥卡狓是濒危动物,听到他们说杀了一头时,忍不住皱起眉头,想要说什么。脑中闪过一道闪光,这些人做的这些不都是为了她吗?那话再也说不出口,嘴巴动了动说:“你们怎么能确定它会往我们的方向跑?” “因为其他方向都有它同伴的血,能让它感受到危险。”管家看着朱迪说:“这是我们祖先传下来的方法。你们有技术,我们只有传说。” 朱迪不再说话,退后一步,使凯文和乔站在了自己面前。 “接下来我们要在那个地方待上一段时间,我们不能见的太频繁了,最好是三天见一次。”凯文说。 “我没有意见。你们的手表上连接着卫星定位,还有小范围的通话功能,这些恐怕都不用我多说了。”管家说。 凯文点了点头没有说话,管家也闭上了嘴,气氛变得沉闷了起来。天空中出现一声沉闷的声音,凯文抬头看去,从树叶间看到月光已经不见,天空中飘来一朵乌云,似乎快要下雨了。 好一会儿,凯文才说:“你们打算怎么做。” “这个问题你们之前好像问过。” “那时你没有回答我。” “有两个简单的方法。”管家拿出一个小小的玻璃瓶在三人面前晃了晃,里面的液体透明,反射着月光:“把这种毒药掺杂在他们的食物里,这一小瓶可以把他们全部毒死。” 凯文三人看向那玻璃瓶,就像在看着一条毒蛇。 “第二种方法很简单,某个晚上,我们偷偷进到他们的草屋,把他们全都杀了。”管家的语气平淡,像是在说杀鸡一样,他身后的三个人面色不变,甚至连眼睛都没有动一下。 “还有其他不是很简单的方法,比如先从那个部落出去打猎的男人开始杀起,到最后只剩下些女人和小孩时再一起解决。不过这个方法比较慢,你们要有充足的耐心才行。” 凯文默默听着,又沉默了一会儿,在心中叹了一口气说:“不管什么方法,都得等白泽他们几个人走了才行。有他们在,你们绝对不能出现。” 提到白泽,管家的脸微微变了一下:“你放心,你们这些天的几乎所有事我们都看在眼里。包括你们不知道的事,我们也看见了。我们绝不会去招惹那个叫白泽的人。” 听到他的语气变了一些,凯文感到有些诧异,却没做他想,应该是他主人杨勇特地嘱咐的。两人又商量了一些细节,用了两个多小时,这期间,乔和朱迪一言不发,那边三人也没说话,全由两人安排。 将所有细节商量妥当,凯文看了一下时间,已经到了夜里两点多,乌云密布,遮掩了天空,他微觉寒冷,问乔和朱迪有什么想说的。两人都说没什么要说,三人便决定要回去,刚要回头时,听到管家说:“哦,稍等,这还有个消息。” 凯文看到管家从口袋中拿出一张相片,觉得有些奇怪。现在用到相片的时候少之又少,大部分都是用手机看到,接过来,打开手机一看,顿时愣在了原地。朱迪和乔见他没动,凑上前看,也和他一样,怔在原地。 照片上的场景很简单,只是一个男人正躺在某张铁桌上。不简单的是那个男人的脸,一头红发,鹰钩鼻,微张着嘴,正是之前带领他们的向导布朗。此时他眼睛紧闭,脸色惨白。往下看去,只见他腹部大开,里面的脏器露在外面,一只手也不见了,就像是在手术台上正被人解剖时拍下的一样。 “如果只是一张相片,恐怕你们还不会信,所以我们那边的伙伴为了让你们彻底相信他已经死了,对他身体做了些不好的举动。我已经批评他们了。”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管家的脸露出笑意,在这黑夜里看上去格外瘆人。 一阵沉闷的雷声传来,接着是一道闪电,照亮了整片森林,也照亮了三人苍白的脸色。 达到目的了,管家在心里说。 “我知道了。”凯文将照片递了回去,与朱迪和乔匆匆退了回去。管家直到他们的身影消失,才退回了阴影中。 三人低着头,脑中浮现出布朗的惨状,不由得心中五味杂陈,难以言说。 快到帐篷时,朱迪才轻声问道:“他们是什么意思?” 凯文自然明白他们指的是谁,冷笑着说:“是给我们的警告,做完这件事,我们就要和他们完全断了联系,该死。”最后一句不知道是骂他们还是骂自己。 回到帐篷处,闪电越发密集起来,很快,一颗雨水从天空落下,砸在他们头顶的树叶上。那头奥卡狓一直站在于连所睡帐篷边上睡觉,此时被闪电惊醒,抬起头来看到凯文三人,吓得不轻,仰天打了一个响鼻,身子越发靠近于连的帐篷了。注1。 三人知道它对周围环境极为敏锐,怕它惊醒别人,没再说话,弯腰各自进了帐篷。 奥卡狓不见了他们,才有些放心下来。一颗雨水从树叶间落到它身上,它四处看了看,钻到一棵大树下面,没离于连的帐篷太远,啃了几口地上的草后又睡了过去。 ...... 雨林里的雨说来就来,很快就从小雨变成大雨,那头在篝火余热中熟睡的狞猫猝不及防,被雨淋在身上,一时慌了手脚,到处乱爬。这里是一片空地,到处都是雨,它晕头转向,一下子撞在了白泽的帐篷中。 忽然听到一声低低的叹息声,从帐篷中伸出一只手,将狞猫抱了起来。躺在这只手上,狞猫竟觉得有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抬头看了一眼,模糊看到了一个人影,又仿佛是看到了早已死去的妈妈身影,绵软地叫了一声,再次沉睡过去。 ...... 雨来的快,去的也快。这场雨只下了两个小时,在地面上积起小小的水潭,一群小小的蚊虫飞到水潭里,开始产下自己的后代。一旁的树蛙已经潜伏多时,从草里钻出,开始享受这顿大餐。 天色渐明,在初升的太阳放出第一道霞光的时候,于连从各种奇特的梦境中醒来,摇摇头赶走那棵孤独的树留在脑中的幻影,把山狸抱在怀里钻出了帐篷。 部落里的人还没醒来,空地上只有白泽负手站立,看着旁边一棵大树。于连好奇的顺着他目光看去,只见那棵大树枝头,有一头两只耳朵长长竖起,浑身灰色的猫型动物一闪而过,瞬息间不见了踪影。 注1:有些资料上说奥卡狓一天只睡五分钟,其他时间都用来警惕周围,却能存活到十五到三十年,笔者认为不太可信。这里的情节是小说加工,可信可不信。 第一百十七章 殷勤求脱 “昨天晚上下了一场雨,没吵醒你吧。”白泽转过身来,微笑着看向于连。他声音不大,即使相隔几十米,他也相信于连能够听到。 于连摇了摇头,他昨天睡的不错。听到雨声时有些担心奥卡狓,出去看到它躲在树下,本想让它进到帐篷中避雨,奈何它身躯太过庞大,进不来帐篷。于连便在行李中找到一把伞和两件雨衣,盖在它身上,好歹遮挡了些许风雨。 这时,部落人住的草屋中,也有人慢悠悠走了出来,伸着懒腰,见白泽已经起来,走上前和他攀谈。 于连走到奥卡狓那里,将雨衣和伞取下,见它不断用头拱自己,弯下腰去摸了摸它肚子,觉得比昨天大了一点点,不由问道:“你饿了吗?这个时候要多补充营养啊。” 说着从地上摘下两颗草放在手上,它伸出灰色的舌头,将那草包裹住,卷回嘴里,很快又吐了出来。 “这种杂草不适合它。”于连转过头,见凯文和乔也从帐篷中出来了,见他用地上的草喂它,乔开口道:“它一般吃细枝嫩叶和野果,怀孕周期四百多天,比人类还长,所以不用太刻意喂它。” 于连有些脸红,他刚刚见四处无人,才和奥卡狓说补充营养的话,听在别人耳里肯定觉得很奇怪。 幸好乔和凯文没有多说,等到朱迪听到声音,从帐篷中钻出来后,他们三人随意洗漱了一下,就一起进入丛林中,没多久各自摘了些野果回来,走到部落草屋前,将那些野果放下。 有些早起的部落人奇怪的看着他们,凯文转向白泽说:“麻烦你告诉他们一下,这是我们为他们摘的果子,之后我们也会尽量找到食物,以弥补我们犯下的错。” 白泽将他的话翻译给部落人听了。族人中有的接受了这些果子,有的没有接受,看都不看一眼就走开了,毕竟在这里,食物并不是很难获得的东西。要打动他们,仅仅一次献殷勤是不够的。 三人没有多说,重新回到丛林中,经过于连时,朱迪从口袋中掏出两个苹果般大的野果递给他和刚起床的文竹。两人默默接过,于连咬了一口,入口略带酸味,和杏子味道相差不多,却比杏子更甜一些。那头奥卡狓见他吃东西,巴望着眼睛看着他,于连笑了笑,将咬了一口的野果放进它嘴里,奥卡狓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文竹拿来一瓶漱口水,和于连两人找了片接满雨水的肥大树叶,将漱口水往嘴里喷了点,又喝了一口雨水,吐出来后,口气和牙齿都清新了许多。这种东西设计出来一开始是为了给出门在外旅游,不方便洗漱的人用的,后来人们发现这种漱口水比牙膏还要好用,并且更加省时省力,久而久之用的人越来越多,还分许多不同口味。 洗漱完后,太阳已经全部出来了。这时是二月初,南半球12月21号夏至,现在还没有入秋,气温很快就升高起来,昨晚落下的雨水被蒸发,更显得湿热。 于连抬头看了一眼天空,早上的阳光从树叶中穿透出来,在每个树叶上还没被蒸发的水珠里,都反射着明亮的阳光。 正在他出神的时候,空地中传来一声呼喊,于连看过去,巴布巴普和古塔朗迪站在一起,对他们两人喊着什么。 “过去看看。”文竹说。于连嗯了一声跟上,身子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转头看去,原来是奥卡狓有些怕部落里的人,怯生生咬着他的衣服,不让他上前。 于连拍了拍它的头,本想让它跟上去,但又想到自己总是要出丛林的,它要是和部落的人过于亲近,不会有什么好处,把它领到后面的一棵大树下,不让它看到那群人后才说:“你就在这里等我,我很快就回来。” 奥卡狓自然不懂他的话,还想要扯住他,但于连闪身出去,它不敢跟上,只得叫了一声,低头去喝水。 “它好像你女儿一样。”两人走过去时,文竹冷不丁冒出这句话。 于连也觉得对它有些宠溺,这当然是因为奥卡狓从遇到他开始就很依赖他,还有就是因为它肚子里的孩子。于连从知道自己是“地球最宠爱的孩子”之后,就有一种责任感,又听到它是濒危动物,自然生出保护它的欲望。 一边想着一边走,很快走到草屋边,古塔朗迪仰头对他们说了一些话,白泽不知道去哪了,巴布巴普艰难的翻译过来:“他说......你们.......是客人。和他们,不一样。想去,哪里都可以。” 文竹和于连表示了感谢,古塔朗迪拉着巴布巴普走进了丛林,不知道有什么事要做。 昨天于连没有看清,现在才注意到这草屋并没有直接建在地上,而是在与地面有大约十几厘米的间隙,有些像国内一些少数民族的吊脚楼。屋内空间不大,最大的换算过来也才三十多平米,能睡十几个人,将整个房间都挤满了。里面垫满了松软的草,人就直接睡在上面。昨天巴布巴普被他们拉进这里面睡,于连想象他那庞大的身躯,恐怕这一夜睡得不甚安稳。 草屋中的人不断醒来,见外面有两个陌生人,昨天没有看清的人纷纷围了过来,还有小孩摸了摸于连的衣服和裤子,又摸了摸他的皮肤,很是奇怪颜色和他们不同。叽叽喳喳说些什么,奈何于连和文竹都不懂,直愣愣站在原地。 还好他们被朱迪等人解了围,他们三人又从丛林中走出来,手中各自拿着不同的水果,有的像香蕉却比香蕉大很多,乔两只手提了十几个。有的像苹果却是黄色的,千奇百怪不一而足,看的部落人长大了嘴巴。 他们三人将水果放在众人面前,然后齐声说了一句对不起,这是他们专门向白泽学的部落语,也是他们学会的第一句。部落中没有表达歉意的话,这是白泽斟酌良久,挑出了一句类似的话教给他们。 他们将水果放在地上后,又齐齐退出了空地,回到帐篷旁边。 部落人互相看了看,犹豫了一会儿后,从地上拿起水果,直接放进了口里。他们平时并没有早晚餐的概念,除了节日,基本上就是饿了就吃。昨天跳舞的人,早上起床时不免有些饿,本来是想自己去丛林中找食物的,但既然有现成的,他们也不会拒绝。 吃完“早饭”,部落人看凯文等人的眼神便不像之前那么带有敌意和防备,却也没有完全接受他们,各自忙着自己的事。 凯文等人见状,没有任何不满的表情,仍是一趟趟地来回,将摘好的水果就放在每个草屋前。于连中途想要帮他们,被乔坚决的婉拒了。 过了一个小时,到了八点左右,奥利弗才醒了过来,睁开眼见旁边没有人,打了个哈欠,坐了半响后钻出帐篷,头顶的太阳晃着他的眼睛。他拿出手机看了下,已经没电了,从自己的行李中拿出一个太阳能充电板放在阳光下,然后拿出些昨天剩下的食物吃了,再慢吞吞地洗漱完。做完这一切,才观察四周,部落人醒了差不多一半,他们草屋前堆满了各种水果。凯文、朱迪和乔来来回回了好几趟,经过奥利弗时,只有朱迪和他打了声招呼,说声早安。 奥利弗看着他们,不由得头痛起来。实际上,他从没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当初误杀吉塔的是乔,不让他说出去的是朱迪和凯文,他觉得自己完全无辜,在澳洲时受到了无妄之灾,甚至吸上了大麻。 一想到大麻这个单词,他就忍不住浑身颤抖,心中冒出一股邪火,又觉得两股战战,一个声音一直在说:来一口,就来一口。 从那天后,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再吸了。偷眼看附近,只有那只奥卡狓在身边,于连和文竹在帮一个原始人搬过树枝,盖上昨天漏雨的房顶,那只山狸被他放在阴凉处。凯文、朱迪和乔还在搬最后一趟。心中无名火起,钻进帐篷中,从自己当作枕头的背包中的最底层拿出一个木盒,塞进口袋后又钻出帐篷,在外面找了一圈,捡起一张枯黄的树叶,把大麻裹在里面。确定四处无人后,坐在树下,点上火来了一口。顿时感觉所有苦闷都已远去,舒坦地伸了一下脚...... 不一会儿,大麻抽到了底,他还有些理智,小心熄灭火星,一直等到那股酸臭味消失后,心中略微有些不满。大麻的味道似乎越来越淡了,他甚至有点怀念家里着火那天晚上,乔卖给吉姆和鲍勃的那玩意儿了。那种舒服到无法言喻的感受,实在是无法形容。 坐了大概十分钟后,他才站了起来,慢悠悠往帐篷走去。出了大树,听到有人在喊自己名字,回了一声赶过去,看到了于连那张脸。 于连抱着山狸,用英语说:“我们要去找吉塔了,你和我们一起去吧。” 第一百十八章 任虚妄战 奥利弗心中一惊,吉塔已经死去很久,他们又不是不知道,怎么去找? 踮起脚往那边看去,见帐篷前面,凯文、朱迪和乔低头站着,巴布巴普和六七个部落矮人站在一起,猛地想起,他们要找的恐怕不是吉塔本人,而是她的尸体。 慢慢和于连走到帐篷处,那群黑人面目不善,他也低下头去。 “你们还记得在哪吗?”白泽看向凯文问道。 凯文摇摇头:“我只记得在一条河边,除非到了地方才能知道。” 白泽将他的话翻译过去,部落里的人又将这话与巴布巴普确认了一遍。丛林里有一条河,但与此处相距甚远,一来一回至少等大半天时间,而且那河贯穿雨林,他们又记不得具体在哪,有些为难。聚在一起讨论了一会儿后,在巴布巴普的强烈请求下,他们决定得去一趟,不能让部落里的人不明不白死在外面,连尸体在哪都找不到。 说走就走,白泽作为唯一能明白两边的翻译自然要一起,于连想跟去看看,又不放心让文竹一个人在这里。他相信文竹的能力,可实在不想离她太远,便把正在教部落人用火石取火的文竹也拉了过来。这样,浩浩荡荡的一群十几人,开始往丛林深处走去。 上到路上,凯文等人只记得当时是一路往北,追着巴布巴普和吉塔,辨别方向后,一行人齐齐往北。 那头奥卡狓跟着于连,嘴里不停地嚼着什么,于连起初还以为是嫩草什么的,见它嘴角流出白色液体,怕它吃了帐篷里的东西,要是连塑料袋也吃了下去就麻烦了,掰开嘴一看,它口中全是鲜嫩的水果。 它一直没离得于连太远,去哪里找的水果?正疑惑间,撇到前面的朱迪往这边看了一眼,奥卡狓对她好像也颇有好感,心下了然,看来是朱迪将自己摘的水果分了一下给它吃了。默默对她点了点头,轻声说道:“谢谢。” 朱迪没有回话,将头转了过去,从口袋中掏出一个黄色的水果,递了过去。于连接了过来放进奥卡狓嘴里,它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因为到了雨林里面,于连担心遇到之前那种情况,一直将山狸抱在怀里。往前走了一个小时,期间时不时有些小动物跑到附近,却又慑于山狸,不敢靠近,跟了一段路后便散开了。凯文等人心中各有所思,部落人只顾着赶路,只有于连自己才注意到了这情况,暗道惭愧,也不知怎么了,自己就这么招这些动物喜欢。 转瞬间到了中午,众人寻了块空地休息,部落人找了些野果分给众人,坐在树荫下躲避太阳。虽在雨林中,大部分阳光被树叶遮盖,但昨晚下了一场雨,白天被烈日照射,水分蒸发,林中湿热异常。于连脱下外套放在奥卡狓身上,只穿一件t恤仍觉得酷热。凯文等人怕蚊虫叮咬,穿着包裹全身的衣服,更是热的满头大汗,不停地喝着自带的水。 部落人没有衣服,只穿着一件树叶做的围裙遮住下身,也被热的够呛,巴布巴普将自己的衣服脱下,露出精壮的上半身,在日光照射下,身上的汗珠落在地上,很快被地热蒸发,消失无踪。只有白泽仍是穿着那一套休闲装,悠闲地靠在树上,微笑着看着丛林深处。 歇了一会儿,于连感到怀中山狸动了一下,低头见它睁开眼睛,还以为它是饿了,正想从奥卡狓背负的行李中拿出一块它喜食的鱼干,耳边听到一声低沉的吼叫。奥卡狓浑身颤抖,不安地打了个响鼻,往于连那边靠近了一些。 于连摸了摸它的头以示安慰,这吼声似有似无,好像离的很远,于连身边的奥利弗没有反应,他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但那吼声很快又响了一声,这次近了些。于连看着周围,部落人和凯文他们全无反应,只有巴布巴普和白泽,以及他身边的文竹感觉到了什么,侧耳倾听。 部落人坐在一起聊天,时不时带着些许敬意的眼神看向白泽和巴布巴普。这时那吼声越发近了,连奥利弗都听到了一些不对,站起身子四处张望,口中道:“你们听见什么了吗?” 话音刚落,众人的侧前方,树枝乱动,树叶纷纷落在。此时无风,更不可能是地震或是泥石流,众人不明所以,但心都提了起来。 那树枝异动,两个黑影由远及近,地上的吼声也大了很多,清晰可闻。部落人拿起武器,躲在树后,心中忐忑,但一看到巴布巴普那高大的身躯,倒也不是特别害怕。 两个黑影在树上翻腾,众人还未见是什么,地上奔跑的动物从一排树后窜出,众人看的明白,不由地吓了一跳,奥利弗更是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原来地上跑来的一群动物,是五只猎豹。它们浑身黑白斑点,体型比于连在动物园见的小了五分之一,却是极为灵活,巧妙地避开拦在面前的大树,速度一点也没有慢下来,正是雨林中的杀手,丛林里的王者,花豹。 而那树上的两个黑影,竟是两只银背大猩猩,被地上的花豹追杀,凭着双手在树枝中狂奔。 于连怀中的山狸完全醒了过来,从他怀里挣脱,跃到他的肩膀上,眼睛看着那边。 那两只银背大猩猩被逼跳到一棵树上,正要跃到另一棵时,其中一只力不从心,加上两棵树相距很远,它没有跳到,竟直直从树上掉了下来,期间双手在空中猛抓,却还是没有抓住树枝,重重地落在地上。另外一只见伙伴掉下,没有独自逃跑,站在树上大喊大叫,垂足顿胸,妄图吓走花豹。 掉在地上的银背大猩猩在落地前被靠近地面的树枝挡了一下,略微减轻了些势能,然而还是摔的够呛,摇摇晃晃爬了起来。五只花豹赶了过来,冲上前去撕扯,那大猩猩在地上胡乱抓了一把,抓到一根粗壮的树枝,往身前挥舞着。但它毕竟从那么高的树上摔下,全身都痛,冷不丁被一只花豹咬住了脚,扔掉树枝狠狠锤去,那花豹躲闪不及,被它锤中了脊背,痛呼了一声,放开口退后几步,双脚不停颤抖。 大猩猩顾的前面顾不得后面,被另外两只花豹咬中后背和屁股,双手往后横扫过去,那两只花豹及时闪开,躲过了它这一击。前面那两只眼见它往后,冲上前去,一只咬住了它的脖颈,一只则在它胸前拍了一下。大猩猩又是一声痛呼,胸前伤口登时出血,它也顾不得,先去打那只咬住脖子的花豹,但它身形灵活,及时避开,只是被它碰到了后腿。 这只银背大猩猩搏斗经验不足,而且天性比较胆小,此时被逼到了绝境,才全力击打,不知省力,很快体力不支,那伤口又在不断流血,它退后几步,将背靠在那棵大树上,口中不断地喘着粗气。 那五只花豹知道它命不久矣,也不急着立刻上前。此前有一只花豹被它打中脊背,痛的趴在了地上,另一只则在舔它的背,以减缓它的痛苦。 这只地上的大猩猩靠着大树,那只树上的大猩猩垂足顿胸,却是一点用也没有。这颗大树很是高大,周围的营养被它吸收,因此相对比较孤独,又离得其他树很远,那只大猩猩不敢再跳,怕像同伴那样掉在地上,但待在树上也不是办法。花豹也会爬树,要是它一直不走,爬到树上,它也活不下来。 它四周乱望,看到树上有不少野果,便抓了起来,往地下扔去,想让它们远离伙伴。可这野果最大不过苹果大小,它扔的又不准,反而引得地上花豹恼怒起来,仰天大吼。那大猩猩回以怒吼,花豹却不再理会它,试探性地去咬靠在树上的伙伴。伙伴惊吓过度,加上失血过多,挥舞的手慢了一些,立刻被一只花豹咬住手,其他几只一跃而上,各自咬住了一处。 眼看着同伴就要命丧当场,树上的大猩猩怒吼一声,双手抓住树干,快速落下,到离地面还有三四米时,放开手,从树上落下,借着这股势能吓跑了几只花豹,焦急地扶起同伴,想要带着它走。 “之前被咬的那只是雌性,现在的这只是雄性,你看它后脑呈高耸凸起状,头上还有一撮红色的皮毛,胸前的肌肉也更加明显。”文竹见于连看的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凑上前在他耳边低声说:“它们应该是夫妻。” 那雄性大猩猩没有搀扶起伴侣,回头一看,它已经不动了。胸前的血顺着黑灰色的毛色落在树叶上,双手双脚也放松了下来,四肢瘫软,眼睛闭上,看来已经快要死了。花豹见状,四只没有受伤的分成四个方位,从它两个侧前、一左一右慢慢逼了上去,那只脊背受伤的缓了一会儿,绕到它背后,悄悄往前。注1。 注1:花豹是独居动物,几乎不会有一只以上同时行动。文中为了营造氛围,加深可看性,虚构了五只花豹,是作者的妄想,就和标题一样,现实中不是这样的。实际上,一只花豹就能独自狩猎银背大猩猩了,希望花豹粉理解小说创作,不要生气,读者朋友也切莫将小说当成现实。 第一百十九章 救星降至 花豹与银背大猩猩相斗之处,离众人休息地相隔大约三十余米。中间只有低矮的草木略有阻隔,不足以遮挡视线。众人踮起脚尖,部落人里还有人悄悄爬到树上观看。 非洲大陆没有老虎,雨林里也没有狮子,这里的两大顶级掠食者,草食是银背大猩猩,肉食则是花豹了。银背大猩猩是群居动物,寻常不会离开群体,花豹也难以找到机会下手,更何况雨林里有的是各种动物,花豹不愿意冒风险去狩猎大猩猩。因此,生活在丛林里的人偶尔能看到花豹捕食动物,却从没见过两大王者之间的战斗,个个看的目瞪口呆,不能自已。 于连身边的奥卡狓从看到花豹开始,就吓得全身瘫软,不住地将身子靠向于连,和他紧贴在一起才略略安心。于连则一边摸着头安慰它,一边看那边的情况,他肩上的山狸气势恢宏,目不转睛地看着那边。 只见那前面的四只花豹慢慢上前,到了离大猩猩一米处,齐吼一声,一起往前,各自去咬不同地方。一只咬手,一只攻胸,另外两只瞅准大腿和肩,或是张口,或是扬爪,顷刻间到了眼前。这只大猩猩比它伴侣高大几分,为了争夺交配资格,在族群中就常与其他同类做生死格斗,经验明显丰富了很多。先向右侧闪,避开左边两只爪子,然后直立起来,两只手高高举起,朝那只咬向胸口的花豹砸去。 那花豹见来势汹汹,这一下几百公斤的力气,它无论如何是承受不起的,忙闪身避开,跳到它身旁,弓起身子,目露凶光。大猩猩一击未中,自己反倒被这势能带的往前栽倒,很快稳住身子,从左往右,转了半圈,逼开另外三只。 稍得喘息,忽觉肩上一痛,侧头看去,原来那只先前受伤的花豹从后面逼近,在它右肩上狠狠抓了一把,豹爪尖锐,非同小可,鲜血登时流下。 银背大猩猩是灵长类动物的翘楚,智商很高,但有个和大多数灵长类一样的毛病,就是很怕痛。感受到伤口的痛苦,它越发焦躁起来,猛地挥出左手。那只花豹本想避开,但之前脊背受伤,动作慢了一步,闪开头,往后跑时慢了一步,被它抓住尾巴,惊慌失措,回身去咬。大猩猩着实恨它,伸出另一只手也握住它尾巴,竟然抓起它尾巴,转了几个圈,凭空扔了出去。 于连看到那花豹被它扔出十余米,撞在一棵小树上,将其拦腰砸断,重重掉在地上。那花豹挣扎了两下,勉强站起身子,摇晃两下,最终还是躺在地上,肚子不断鼓起又瘪了下去,受伤极重。 另外四只见状,心中焦急,分开一只跑过来,用头去拱起它,又不断舔它的尾巴,原来刚才大猩猩力道刚猛,扔出去时,将它尾巴撕掉了一半。花豹难以起身,口中呜呜两声,显然是活不成了。 那边厢,大猩猩见它们注意力在同伴处,连忙抓起伴侣的尸体就要爬上树,但它体力消耗不小,伴侣也不轻,抓住了最下面的树枝,还没拉起伴侣,便被花豹们发现,低吼一声,冲上前,咬住那只大猩猩的腿。那只雌性猩猩本就命不久矣,又被它们两边拉扯在空中,极痛之下,发出惨烈的悲鸣,听得于连等人心中一颤。 还在舔舐同伴伤口的花豹见状,立刻冲上前去,凌空跳起,在树上大猩猩大腿处抓了一把,痛的它也叫了一声。落到地面,花豹又跳了起来,咬住被拉扯的猩猩脚。两边较劲,相持片刻,那雌性大猩猩叫声止住,已是就此死去。 树上的雄性大猩猩抓住它的手不放,那树枝被压的不断往下,边缘处几乎触到地面。于连心中像是被捏紧了一样,有种说不出的紧张,也不知是为谁担心。 但这种相持没有持续太久,众人只见一只花豹纵身一跃,几乎要咬到树上大猩猩的臀部,惊得它猛地站起,只觉得手中一轻,低头看时,手中拿着的是伴侣的一只手臂,而它的身体,在撕扯中被分成两段,除了那只手臂外,大部分都掉在了花豹中间。 银背大猩猩知道伴侣已死,再难挽回,痛苦至极,将伴侣手臂扔出,双手在胸前锤了许多下,声音极尽悲痛,惊得周围的鸟飞起,响起一阵叽叽喳喳的鸣叫。它自知不敌花豹,从树上跃下,往北跑去,很快消失在丛林深处。 花豹们已有了食物,不愿冒险去追,见周围再无威胁,低头去吃那头雌性银背大猩猩的尸体。四只花豹争抢食物,将那大猩猩尸体分成四份,各自抢了一些肉。这头大猩猩虽是雌性,却也有一百多公斤,四只花豹体型比雨林外又小了些,每只二三十公斤的肉,吃了这顿,至少能够两三天。 它们本是独居动物,不知道为何聚在一起,围攻两只大猩猩,等夺得食物又不相信彼此,各自散开,在经过之前受伤那只时停顿了一下,终究还是没有留下,钻进了丛林深处。 那块地方恢复了平静,只留下狼藉的现场和一只雌性大猩猩的手臂,地上躺倒那只花豹只有进的气,没有再出的气了。 众人这才放下心来,目睹了这番惨烈战斗,不免心惊胆颤。奥利弗之前还以为那群花豹奔着他们而言,吓得坐在了地上,待看清楚是它们互相争斗后,又兴奋站起,拿出手机偷偷录了下来。这是他作为一个摄影师的职业习惯,即使心中惧怕,手也很稳,画面极为清楚。 凯文三人怕引得部落人反感,没带手机,见奥利弗录下,互相对望了一样,什么话都没说。他们在电视台工作那么长时间,知道现在世界上还没有拍下过这两种动物间的战斗,若是出到外面,放出这段录像,又是一场轰动。 到头来都是给我们做了嫁衣。看着奥利弗放下手机,乔心中冒出一个念头。 此时无人说话,过了一会儿后,古塔朗迪才和几个部落人从树上跳下,兴奋的讨论着刚才所见。 于连呼出一口气,他也不知道自己在紧张什么,擦了擦额头的汗,觉得肩上山狸在动,侧头看去,见它目不转睛的看着那头受伤的花豹,忽然伸出手拍了拍于连的脸,指着那里叫了一声。 “你要过去吗?”于连问:“有点危险,万一它还能站起来怎么办。”他心中也有些打鼓,之前确实有些动物没有伤他,但这只花豹嗜血成性,加上重伤之下失去理智。他自己倒是不怎么怕,反而担心山狸被它所伤。 山狸听了他的话,举着的手没有放下,仍是轻轻叫了一声。于连无奈,只得往那边走了两步,那头奥卡狓虽是惧怕,还是紧跟着他。 凯文和部落人见状,有些担心,正要阻止时,听到白泽说:“没事,不用担心。”众人见他面露微笑,那只花豹也是危在旦夕,便也不再多言。有两个胆大的部落人也慢慢跟了上去。 于连走到近前,离那花豹还有十米时,奥卡狓两股战战,不愿再往前走。于连自然不会强迫它,摸了摸头对身边的文竹说:“你帮我照看一下它。”见文竹点头,他重新往前,那头奥卡狓却只信任他,咬了咬牙,克服恐惧跟了上去。 到了那花豹面前,于连肩上的山狸跳了下去,站在它的面前。于连看到那头花豹气息微弱,感觉到有人到了身边,连起身的力气都没有,只能偏过头去看,看到山狸时面露疑惑。等于连蹲下,它感到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气场,仿佛回到了小时候,在妈妈的怀中,丝毫不用担心每天的食物和危险一样。抬头看去,见到了于连的脸,尽力仰起头,想要舔一舔他的手,但终究是没有力气,重新落在了地面上。 于连心中涌出些许悲伤,这是对花豹的同情。他知道,丛林中争斗你死我活,哪有什么道理可言。那两只银背大猩猩又做错了什么,被它们追杀,但它们若是今天没追杀到大猩猩们,又不知道下一顿在哪,可能会饿死在丛林里。伸出手去摸了摸花豹,看的旁边的部落人心中一惊,但那花豹并没有咬它,而是闭上了眼睛,表情十分舒适,看的他们啧啧称奇。 山狸绕着花豹转了一圈,面对着这比它身形大出多少倍的花豹,它并没有畏惧之色,反复看了一圈,终于下定决心,对着于连叫了一声,走到花豹后面,去舔它的断尾。 于连很是吃惊,他看出山狸是想救它,他并不怀疑山狸的能力,以前在冰城时,它曾救起过很多奄奄一息的猫狗。可花豹与它毫无关系,说破天也只是同属猫科动物,而且这种能力是很消耗精力的。它救起猫狗后,就休息了许久没有动弹,被于连全程抱着,用体温温暖身子,一路回到了家。 现在这只花豹受伤极重,它若是想救起花豹,花费精力同样不可小觑。 第一百二十章 初见大河 山狸在花豹尾巴舔了一阵,再抬起头时,那花豹的血迹染红了它的嘴,血也止住了。 奥利弗壮着胆子上前,看到了这一幕,有些吃惊。但想到之前看到某个纪录片,里面提到动物的唾液有止血功能,便也不觉得多么神奇。职业病促使他拿起手机开始录下来,于连正安抚花豹,没有注意他。 于连见这花豹很是痛苦,莫名有些心疼,俯下身去,与它脸贴着脸。那花豹睁开眼睛,痛苦之情稍减,强撑着舔了舔于连的脸。 山狸重新站起,轻轻跳到花豹的背上趴了下去,张口咬下,一片血肉被它咬掉,露出了里面的森森白骨,痛的花豹低沉苦呼一声,刚扬起的头又跌落下去,眼神已经逐渐涣散了过去。 众人已经全都围了上来,看山狸咬下一片肉来,莫不变色,还以为它发疯要吃着花豹,退后几步,看向它的神色带着震惊与不解。 山狸对周围全无理会,咬下一片肉后,吐在一旁,转头在身上咬下三根毛放进花豹的伤口中。众人不敢上前,看不到那三根毛像是活过来一样,在花豹的伤口中交缠着向更深处钻去。花豹痛呼之声更大,浑身止不住的颤抖,于连尽全力安抚,才略微好了些。 于连知道,那三根毛正在修复花豹的伤口,就像之前它救母狗一样。但那母狗当初是被猫抓伤,大多都是皮外伤,而这花豹是被雌性银背大猩猩砸中脊背,可能整根脊背都断掉,于连有些吃不准山狸能不能救下它。 只见那之前被山狸咬下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过了一会儿竟然恢复如初,只是眼色略浅,毛也没有长出来,光秃秃的只剩下一块肉。上次它救那条母狗时周围只有于连一个,这次四周都是人,它并没有收敛,只是冷眼看了一下录像的奥利弗。其他人见伤口愈合这神奇一幕,个个瞪大眼睛,不敢相信。部落人中甚至有人要跪下去,对着山狸顶礼膜拜,被白泽拦了下来。 凯文几人见了,也是止不住的吃惊。尤其是奥利弗,被山狸看了一眼,连手机都拿不稳了,想到它那一眼中隐含的冷漠无情,赶紧关上了录像。 “最好是完全删除了。”这时,文竹的声音在奥利弗身边响起。他转过头去,文竹并没有看他,声音也很小:“它不会喜欢有人把它的事公诸于众。” 奥利弗如梦初醒,颤抖的手将手机里的视频删除,亮给文竹看了一眼。文竹轻轻点头,什么话都没说。 众人各自思索时,那花豹只觉得痛苦减退,强撑着动了一下,似乎不像之前那么痛了,偏过身子,从侧躺变成趴在地上,看向于连,眼带祈求。于连瞬间明白了它的意思,半蹲下来,手中用力,将这花豹抬起,待它能站稳后,松开双手。只见花豹摇摇晃晃,坚持了几秒钟,又重新倒了下去。 “它的脊柱断了,即使有山狸救它,短时间也好不了,至少要歇一个星期才能自己走动。”白泽一边安抚惊慌退后的部落人,一边对于连说。 一个星期并不长,能救起濒死的花豹,这已经是个奇迹了。可要让它在这里待一个星期,即使有食物,也难以存活。先不说丛林中变幻莫测的天气,和那只雄性银背大猩猩会不会回来,单就说蚊虫叮咬,就能要了它的命。丛林中的蚊虫之凶猛,外面城市里的不及其万一。在进入丛林前,那司机恩古就不断嘱咐他们,一定要做好防护蚊虫的准备,否则被几个吸血苍蝇叮上,血液会不断被它们吸光掉。 好不容易救下它,让它一个人待着这里,只有死路一条。可于连身处丛林,住的是帐篷,走路靠两只脚,就算想带它回部落,好生让它修养,中途这么远的路程,都不知道怎么办。山狸救完它后,身心疲惫,睡眼朦胧,几乎要站不稳,于连只能抱它进怀里,安抚它入睡。 这花豹体重不是很高,丛林中体型过大反而是个累赘,也就差不多一百多斤左右,他倒是能扛起来,可身处丛林,离不开山狸,否则各种昆虫动物纷至沓来,更使得他寸步难行。巴布巴普身形高大,这一百多斤不在话下,可于连不想麻烦其他人,而且花豹更是除了他,可能也就和白泽亲近一些,被巴布巴普扛住,会不会伤害他,实在是难以说清。若是救了它,反而伤害其他人,那于连是万万不愿意的。 想来想去,忽觉后面有什么东西拱了拱自己,转头看去,奥卡狓低头吃着他周围的嫩草。于连叹了口气,摸了摸它。那只花豹用尽全力站起,也只是支撑了几秒钟,眼中露出恐惧,眼巴巴的看着于连。 于连思来想去,既然它不能动,那自己就留在这里陪它,至少得等它伤好了再走。正要说出想法时,回头见白泽拉过奥利狓,在它耳朵边轻声说着什么,奥卡狓则不断用头去蹭他的脸。于连心中冒出一个希望,张开的嘴又闭了上去。 白泽其实并没有说话,他只是安慰了奥卡狓一下,让它不再乱动。然后走到花豹身前蹲了下去,摸了摸它的头,将它抱了起来。这一百多斤的重要在他身上像是毫无感觉一样,看的众人暗暗吃惊。白泽抱着花豹,走到奥卡狓身边,还能腾出一只手,摸了摸它的头。奥卡狓有些不安,只觉得背上一沉,那只花豹已经被白泽放在了自己的背上。 奥卡狓顿觉不妙,立刻就要抖落花豹跑开,忽然眼前一花,白泽已经抱住了它的头,它感到一股温暖的阳光射入心窝,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笼罩诸身,竟忘了要跑。白泽待它安稳下来,摸了摸它背上花豹的头,那花豹也觉得浑身轻松,痛苦消失无踪,闭上眼睛,就此睡了过去。 众人看的目瞪口呆,难以理解。奥卡狓本是非常胆小的动物,竟将天敌背在背上。部落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个个都在怀疑自己的眼睛,直到白泽说重新出发,他们才回过神来,看向白泽的眼睛更是如看神明。 “它......它为什么不怕。”古塔朗迪结巴着说出部落人都想问的话。 白泽笑了笑,随口答道:“因为我让它别怕。” 部落人听了这话,面面相觑,又都不敢再问,默默跟上了白泽的脚步。 于连看着怀中熟睡的山狸,不免很是心疼,拿过外套穿上,拉上拉链,捡起一根长藤,在自己的胸下捆成一团,做出一个小小的被窝,以便让山狸睡得更舒服些。 做完一切,站起身来,拍了拍身边的奥卡狓说:“你累了就告诉我,换我来背它。”奥卡狓不懂他说的什么,伸出舌头舔了舔他。 重新上路后,除了文竹仍是在他旁边,其他人明显离得更远了些,他们一是怕花豹醒来伤人,一是怕山狸。尤其是奥利弗,之前被山狸瞪了一眼,不愿和凯文他们走在一起,又不远落后太多,跟在于连后面两三米处,看着前面的背影,连头都不敢抬一下。 这次一路无事,众人一路往北,走了一个多小时,中途奥卡狓露出疲态时,巴布巴普便接过花豹抱起赶路。那花豹一直在睡,什么都不知道。部落人将巴布巴普当作族人,等他抱起花豹时,有些胆大的上前摸了一把,见白泽没有阻止,便围绕巴布巴普身边,目不转睛的看着那花豹。 巴布巴普身形高大,力气也是极大,抱着那花豹走了两个多小时,仍是面不改色,丝毫没有疲惫。 就这样,中途不歇,到了下午两三点,于连隐约听到了一阵水声。再往前走了十几分钟,那水声明显了许多,其他人也全都听见了。 巴布巴普想起当初他和吉塔就跑到河边,这水声就在前面,心中激动起来,步伐紊乱。那花豹许是觉得略有不对,睁开眼看到一个人抱着自己,吓了一跳,挣扎了一下后,张嘴就咬。幸亏白泽发现的快,从他手上抱下了花豹,才没让它真正咬着巴布巴普,放在自己怀中,拍了拍它的头以示惩戒,那花豹低下头,似乎有些委屈。 循着水声,众人又走了十几分钟,感觉到水汽扑面,确定那大河就在前面了。凯文、朱迪和乔心中略有不安,与其他人转过前面一排小树,看到了面前开阔的大河。 这大河极宽,于连粗略看了一眼,估计其宽度不下百米。于连是南方人,小时生活在山中河边,大学是在城市中,也见过岷江支流,金沙余脉,但和面前这条河一比,还是略逊一筹。 只见这河浩浩汤汤,从右向左奔流往前。转角处撞到岩石,水花激荡。直行中裹挟万物,其势如洪。远观似万里银带,自九天落地,于大地描画。近听如巨雷在耳,有千马齐鸣,添亿虫乌泱。 第一百二十一章 再见吉塔 众人见这涛涛巨河,只觉得水汽扑面而来,头发不一会儿就湿了。 于连低头看山狸,它眉头微皱,这声浪实在太大,吵得它难以入眠。于连忙将它往放进t恤里面,贴肉放着。山狸睁眼看了一眼他,找了个舒适的位置,重新闭上眼。 白泽抱的花豹同样睡不过去,但它不敢在白泽面前发脾气,只是将头埋在自己的胸前。 此处是这块河的转角处,水流甚急,白泽看向巴布巴普问道:“当时你是从这里跳下去的吗?” 巴布巴普走到岸边,捡了根木棍扔下去,那木棍翻腾一阵,很快消失不见。巴布巴普摇头说:“不是。”他从小在草原上的原始部落长大,周围只有一条季节性的小河,从没游过泳,之前掉在河里纯属命大,他也清楚,自己要是掉进了这般急流中,无论如何也是活不成的。 白泽又问了凯文等人一遍,确认不是这里。思索片刻后,召集众人道:“这里转角处是最急的水,听巴布巴普说,他当时跳进去的时候,河流平稳,绝不是此处。但是上下流河水都很平坦,他们又不确定在哪,我们只能选定一边,你们看要选哪里?” 于连看向上流,这条河穿行在雨林中间,消失在群树后面,下流也是如此,有些拿捏不定。这里又没有信号,两拨人分开后很难再找到,要是迷失在丛林里更是得不偿失。众人退后了几百米,等离河稍远,彼此能听到声音后,由部落人做决定,先往上游寻找,要是找不到明天再去下游。 部落人大多都没有来过这里,个个做好记号,以免回去时找不到路。沿着河流上流走去,又走了半小时,两三公里后,河水才渐渐变得平缓,声音也不像之前那般震耳欲聋了。 此时已到了下午四五点,日头偏西,等天完全黑下来,就更加麻烦了。商量一阵,决定再往前找一个小时,太阳下山前找不到,原地回去,能赶着月光到部落,不至于在外面过夜。若是以前,部落人绝不敢这般大胆,今天见过白泽和山狸的种种奇异之处,他们觉得很是安全,也就不甚在意了。 众人一边走着,一边欣赏此地美景。与刚才急流处不同,河流在这里显得很平静,镜面般的河水自东向西,比之前那里也宽了不少,目测就有一公里。阳光入河,波澜不惊,亦不见水汽上升。于连看向对岸,也同样是一片丛林,郁郁葱葱,与这边别无二致。 这时,文竹在他身边说:“这条河很像是刚果河。它是世界第一深河,水流量世界第二。” 于连以前读书时学过刚果河,亲眼见到后,不得不像书中人一样,感慨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这条河分开南北,我们现在应该就在南岸,这条河太宽了,甚至因此还形成了非洲最大的生物地理屏障之一。”文竹也不由感叹了一句:“我们之前看到的银背大猩猩的近亲倭黑猩猩,就只有南岸才有,北岸则是另外一种黑猩猩。” 实际上,文竹说的不是十分准确,这只是刚果河的一条支流,真正的主河道还在往北一百公里处。 于连眼见这面前大河,鱼类翻腾,跳上水面,很快又落了下去,激起一阵水花,在每个水花中,阳光照射其中,看的于连眼花缭乱。正应接不暇间,忽听得耳边一声惊呼,转头看去,巴布巴普狂奔几步,走到岸边,又跑到离岸一百米处,反复几次后,哇哇大叫。 于连一愣,顿时明白,他一定是看到了当初跳下河的地方了。凯文几人分散开来,一言不发。 “就是这里。”白泽翻译着巴布巴普的话,他说话太急,不由自主换成了本族语言。 众人走了一天,也有些累了,听说他找到位置,又喜又悲。喜的是终于找到了,悲的是要见到吉塔的尸体。于连等人自然没有感觉,他们毕竟没有见过吉塔,只能同情,不能像部落人那般感同身受。 古塔朗迪激动的问巴布巴普:“吉塔呢?吉塔在哪?” 巴布巴普呆了呆,他当时见吉塔被枪击倒就跳下了河,哪里知道吉塔在哪。环顾四周,全都是青青草地,又看了看河水,心中有些不安,要是凯文他们将吉塔抛下河去,那可就是尸骨无存,他想给她跳舞,以求大地母神收留灵魂的想法也难以达成。 一念至此,巴布巴普看向乔,一字字道:“吉塔,在哪?”他这次用的中文,说的不甚清楚,里面情绪却是愤怒至极的。 乔没有说话,仔细看了一圈四周,和凯文、朱迪两人商量了一下,在周围寻找了起来。巴布巴普见状心中稍安,没扔进河里就好。 奥利弗本来跟在于连和奥卡狓后面,知道凯文他们在找当初埋吉塔的地方。当时他也有份,便一同寻找起来,只是他觉得找不到还好,一旦找到,巴布巴普和那群原始人说不定会很激动,反而麻烦,一点也不用心,东看看西看看。 部落人和于连、文竹加入寻找,白泽将花豹放在地上,摸了摸它的肚子,里面空荡荡的,想是几天没吃饭了。 这里临近大河,没有大树生长,只长着齐膝般的野草和零星几颗小树,往里面几百米才算是丛林。也就没有什么参照物,只能硬找。乔查看地面时,忽然看到一处野草格外丰茂,心中一惊,忙走过去仔细观瞧。蹲下身子,拔下一根草,不像别处那般紧致,相对蓬松,没有太用力就拔了下来。抓进地面,扯起一大堆草,扔在一旁。 于连在他身边,帮他一起扯草,其他人见了纷纷围过来。于连一边挖地一边扯草,手中触碰到一个硬物,拿起来一看,竟是一根腿骨。巴布巴普见了,推开凯文和朱迪,伸开大手,几下将这里挖开,露出一副森森白骨来。 这白骨身形不大,只有一米左右,盆骨上口近圆,下口比较宽大。于连之前看过一部电影,想起当时那法医的话,对巴布巴普说:“这是一个女人。” 巴布巴普在见到这白骨的瞬间,浑身力气都仿佛在一瞬间都被抽走了,呆呆坐在地上,想起吉塔的音容笑貌,两只手抓进了地里。凯文、朱迪和乔互视一眼,知道这就是吉塔的尸体了,面向部落人和巴布巴普,一齐跪了下去。奥利弗本来躲在奥卡狓后面,心中埋怨三人,也一起跪了下去。 部落人看到这幅白骨,不免想起吉塔,因为文化和环境的原因,他们对生死不甚看重,但同伴消失外面,本还心存希望,看到白骨,免不了心情沉重,场面一时间沉默了,只剩下缓缓往下的刚果河奔流不止,鱼儿跃出水面。 奥卡狓对环境极为敏感,本在开心的吃着这里的水草,感觉到现场氛围不对,忙停下进食,走到于连身后。于连摸了摸它的头,见巴布巴普默然起身,在地面找了一圈,没有找到木棍,索性拔下一根小树,掰掉枝丫,对部落众人说了一句话。 “我为吉塔祈求母神的收留。”白泽适时的翻译给了于连。 巴布巴普高高跳起,将那小树插在地上,围着这和他差不多高的树,边走边唱,边唱边跳,声音凄凉,如怨如慕,听得于连暗自神伤。 “母神啊母神 您是一切生命的起源 您是所有灵魂的终点 灵魂呀灵魂 游荡在天空的灵魂 回来啊回来 回到母神的怀抱 变成野草 变成大树 变成卑微的尘土 仁慈的 威严的 母神啊母神 请求您收下这个无主的孤魂 重新为它敞开大门” 唱完歌,巴布巴普舞蹈越发疯狂,一直跳到斜阳西下,残阳如血般照射大地河流,他才停下。看向部落人说:“要把吉塔带回去吗?” 之前巴布巴普还没有离开部落时,部落里有人被毒蛇咬死,他也跳过这种舞,再次见到,还是不由感慨这舞蹈之癫狂,简直闻所未闻。 “不用了,就让她在这吧。”古塔朗迪说道。 巴布巴普默然点头,将吉塔的尸骨重新埋了回去,将那棵被拔下的小树栽在上面,想起吉塔喜欢鲜花,又从旁边扯下一朵野花,放在那捧土上。做完这一切,看了看仍旧跪着不动的凯文四人,一言不发,走到河边,看着大河。 这里重新恢复了平静,夕阳已有一小半落在丛林后面,看来不用多久,天就会黑下来。 过了一会儿,巴布巴普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回到部落人面前问道:“奥塔本加呢?他在哪?” 古塔朗迪指了指凯文等人说:“这些人从我们部落走后,有族人在找食物时发现又来了很多和他们一样的人,像是来找我们的。奥塔本加就让我们去另一个营地,但他自己没走,一个人留在那里,说是怕吉塔回来找不到他。等我们再回去找他的时候,发现他已经死在那里了。” 第一百二十二章 露宿野外 听完古塔朗迪的话,巴布巴普已经心如死灰,再也掀不起一丝波澜。看了眼凯文和乔,又看了看奥利弗和朱迪,对古塔朗迪说:“我要去找奥塔本加。” 古塔朗迪有些为难的说:“他是自己死的,而且死在部落,和吉塔不一样......” “我只是想去感谢他。”巴布巴普的话很平静。 古塔朗迪仰头看着他的脸,点头答应下来。巴布巴普重新坐回吉塔坟边,一言不发。古塔朗迪转向凯文说:“你们不用这样,部落的惩罚是让你们等到有两个新生的再离开,只要做到这个就行了。” 听了白泽的翻译,奥利弗立刻就要站起来,见其他三人还没动,动作一滞,不想显得太过明显,脸上做出痛苦悔过的表情,改跪为坐。凯文三人慢慢站了起来,默然无语,向部落人和巴布巴普鞠了一个躬。 “这是他们道歉的一个动作。”白泽一边摸着花豹的肚子,一边向部落人解释。 此时太阳落下大半,半边天空被落日染红,云彩如同挂在天上的彩带,阳光落在河流,引得鱼儿争相跳跃。部落人平时在丛林中,哪见过这般落日,一时竟看的呆了。直到太阳完全落下,他们才回过神来。 现在还不到六点,但这里离部落不知多远,现在回去恐怕要半夜才能到。上次是因为离得比较近,他们才敢赶回部落,现在若要往回赶,夜里蚊虫极多,又看不见路,很不安全。 部落人聚在一起商量一番后,决定今天在这里睡了。此处临近河边,蚊虫较少,最重要的是白泽在这里,他们心中有底,在外住一夜也不怕了。 将这个决定告诉白泽,白泽点头笑了笑,向其他人翻译了一下。 于连知道今天难以赶回部落,也没有带帐篷,今夜只能露宿野外。他有山狸在身上,倒是不担心什么野兽,只是怕像昨晚一样,突然下雨,这里可就躲都没地方躲了。文竹像是看出他的忧虑,指着天说:“这种云朵一般表示着不会下雨,别太担心了。” 于连知道她在安慰自己,雨林中气候变幻莫测,他自己倒没什么,怕的是文竹和怀中的山狸。尤其是怀中山狸,救下花豹后身体虚弱,要是被雨一淋,万一生病了就更麻烦。他不知道山狸会不会生病,但一想到当初离开冰城时,那些城中的猫都让他好好照顾山狸,实在难以放心。站起身四处看了看,拉着文竹走到丛林中,捡了几根粗大的木棍,插进地面后放在四个角落。又捡了些小些的木棍搭在上面,抱起丛林中到处都有的落叶洒在上面,遮住天空,做成一个四面无墙,极其简易的房屋。 拍了拍手,于连说:“至少能稍微挡一下雨,让我们有时间跑到雨林里。”其他人见状,有样学样,将这房子扩大了几倍,勉强能容下所有人和动物。 坐在这“屋”中,于连看了看怀中的山狸,见它还在熟睡,轻轻摸了摸它的头,与其他人一起,捡来一些落叶放在地上,就当作今晚的床了。 做完这一切,天已经完全黑了下去。幸而月亮将月光洒向地面,将整个雨林照的如同白昼一样。凯文用不适合的干燥木棍点燃,做了一个篝火,众人围着篝火坐着。巴布巴普则独自坐在一边。 奥利弗肚中饥饿,在口袋中摸了摸,食物已经在路上吃光,有些泄气的说:“你们谁还有东西吃?” 于连身体与众不同,不觉得怎么饿,听他说了才想起来,距离他们上次吃饭,已经过去很久了。自己身上什么都没带,其他人也是一样。 忽然听到一阵咀嚼声,原来是奥卡狓在吃着地上的鲜草。看着它吃的正香,朱迪突然站了起来说:“我去丛林里看看有什么水果。” 于连赶紧拦下了她:“别去......”他的英语不行,求助般的看向文竹。 文竹明白他的意思,替他说道:“现在天黑了,你去丛林里面很危险。” “我们之前不都是在里面睡觉的吗?”奥利弗见于连拦她,有些不满,不敢发泄出来,轻声说:“应该没事的吧。” 文竹看了一眼他:“你们之前没事,是因为有白泽和他怀里的山狸在,并不是你们自己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指了指于连后,文竹又说:“而且那些果实都长到很高,白天还能看清楚,晚上就什么都看不到了。万一踩到一条蛇,被咬一口,这里又没有医院,可救不了你们。” 乔想起当时他误杀吉塔,就是因为一条蛇,偷偷看文竹,见她似无心,才觉得自己是不是反应过度,站起身来,指着外面的河说:“那里面全是鱼,我想我们不用冒险......” 话没说完,奥利弗打断他说:“你有带钓鱼的东西吗?那里面全是鱼我们也没办法吃到。” 乔顿了一下,冲进丛林,很快又钻了出来,手中多了一个细长的木棍。他从身上掏出小刀,将木棍一头削尖,然后走到河边,拿着木棍专心看着河面。 于连明白他是想要用这木棍叉鱼,凯文和朱迪有样学样,制作了四根木棍,分了于连和文竹一根,也走到了河边,开始叉鱼。 部落人好奇地跟了过去,见他们站在岸边,看着下面的河水,见有鱼游过时,猛地往下叉去,往往叉了个空。 好不容易,乔才叉到了一条鱼,心中欣喜,拿上来时,那木棍太细,鱼挣扎两下,乔脚步不稳,竟直直掉进了河里。幸好这河流平缓,岸边河水不深,他勉强能搭着岸边站在水中。河面与岸上有一米左右,并不很高,只要伸手就能扶起他。 乔看了看岸上伸手要拉他的众人,摇摇头钻进了河里,不一会儿再钻了出来,手中举着一条鱼,正是他刚刚叉中的那条。这鱼头尖尾长,身体有三十厘米左右长度,肚白背青,牙齿锋利。乔双手抓着它往上一扔,将其扔在了岸边。于连看到它背上有一个伤口正在流血,在岸上翻腾几下后,张开嘴巴,腮一张一合,眼睛睁的极大。 “这是一种鲤鱼,叫做小鲑脂鲤,可以生吃。”乔的声音从河里传来,他在这个国家住了三年,以前也吃过这种鱼,向众人解释了一句,脱下衣服和裤子扔上来,只穿一件短裤,潜下水去,不一会儿,又抓起了一只小鲑脂鲤,抛在岸上。 凯文将两只鱼的鱼头鱼尾去掉,用小刀剖开鳞片,在明亮的月光下仔细去掉了里面的小刺,然后拿起生肉递给目不转睛的古塔朗迪。 古塔朗迪犹豫地不敢伸手,他生活在丛林里,以前偶尔到过这河边,从没吃过鱼肉。凯文见他不愿意拿,将那生鱼肉递给朱迪,朱迪拿起,放进口中,嚼了两下咽进肚里。 部落人见了,这才拿过凯文分割好的鱼片,咀嚼后发现这鱼片略带腥味,但又有一种他们之前从没吃过的鲜,回味片刻,纷纷上前。很快,那两条鱼就被分食完了。 于连不喜欢吃生肉,摆摆手婉拒了朱迪递来的肉片,看着河面,乔不停地钻上钻下,看的于连有些心痒。这几天天气很热,又没有机会洗澡,他浑身是汗,山狸虽从没嫌弃,他自己却有些过意不去。这里河流平缓,只要不离岸边太远,不太会有什么意外。而且乔一个人抓鱼终究有限,于连也不会叉鱼,想了片刻,将山狸从t恤里面拿了出来,自己往衣服里面闻了闻,闻到了一股奇怪的味道,不香不臭,闻久了甚至还有些上头。 于连拍了拍山狸,凑在它耳边轻声问道:“你饿了吗?” 山狸微微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鼻子在空中抽动了一阵,陡然睁大,翻下身子,看着那地上只剩骨头的鱼,叫了两声。正好乔又抓到了一条,抛上岸来,山狸在空中跳起,将那鱼咬在嘴里,叼着鱼走到于连身边,开始吃了起来。 这条和它差不多大的鱼,被它吃的骨头都不剩,看的众人瞪大眼睛,若不是亲眼看见,他们谁都不敢相信,看向山狸的眼光充满了不解和惊惧。山狸吃完后,闻着味道走到河边,看着河里游来游去的鱼,又叫了两声,爪子在空中挥舞两下,却不敢跳下河去,只在岸边干着急。 于连见了,走过去摸了摸它说:“你等我一下。”说罢就开始脱衣服裤子,脱到只剩一条短裤时,觉得后面有什么在拉自己,转头看去,原来是奥卡狓见他要条河,忙跑过来咬住他的裤子。巴布巴普也在一旁看着他,面无表情的脸上罕见的带了些许担忧。 于连拍了拍它的头,对巴布巴普说了声没事的,从岸边慢慢移下了河。巴布巴普不太放心,回头看了一眼白泽,见他点头微笑后,站在岸边,以便随时救下于连。 于连下到河里,脚触及了水底,头还露在水面上。这水果然很深,靠岸的水就有一百六以上,往河中心走不知得多深。 第一百二十三章 河生异景 甫一落水,于连就觉得一阵温暖,并没有多冷。他有些奇怪,天黑有一阵了,河水还是暖的。但没有多想,钻进水里,睁开眼睛,看到一条鱼从面前游过,伸手去抓,一下子就把它抓住了。 于连钻出水面,将那鱼也举了起来,它在于连手上没有丝毫挣扎,背鳍和尾巴摇摆不停,不是和在乔手上一般挣扎,而是非常悠闲。只有将它拿出水面时,它才动了两下,并不十分厉害,就像是还在游泳一样。 于连踩着水,顾不得多想,将那条鱼抛向山狸,它在半空中跃起,将那鱼叼在嘴里。那鱼一离开于连的手,立刻剧烈挣扎起来,山狸一头咬掉它的头,它的身子都还在动个不停。山狸走到旁边开始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看着于连。 于连笑了笑,知道它之前救治花豹时消耗过多,还没有恢复过来,重新钻进水面,睁开眼睛一看,面前两只体型超过两米,身形十分巨大的鱼,正瞪着四只滚圆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他。于连一惊之下,倒吸了一口凉气,忘记这是在水里,赶紧钻出水面,咳了好一会儿才有些好转。鼻子中呛进了不少的水,这时顾不得什么形象了,捏住鼻子擤了好几下,连岸上文竹喊的什么都没有听清了。 他擤着鼻里的水,在水里的身体觉得一阵滑腻腻的,低头看向水面,不看还好,一看之下吓了一跳。只见他身体周围,停满了许多不知名的河中生物,有鱼有虾,里三层外三层将他围住,还有两条水蛇慢慢向他游了过来。于连在水里的手感觉有些滑,抬手一看,两只青蛙跳在它手上,对着他呱呱叫了一声。 于连身在水面,看的不是很清楚。岸上的众人从刚才就见到,于连刚一接触水面,本来平静的河面顿时翻起了点点波澜。在月光下,许多水生动物朝于连这边游来,仅就众人看到的,就有几十只龟,几百条鱼和数不清的虾,从周围的河面汇聚过来。 众人之前从没见过这种场面,在水里抓鱼的乔本还在窃喜,这河里的鱼怎么越来越好抓了,随手就是一条扔上岸去,一连扔了四五条才觉得有些不对,耳边听到文竹的喊声:“快上来。”转头看向于连,这才吃了一惊。他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慌慌张张想要游上岸,身子猛地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腰间传来剧痛,低头看去,一条巨大的鱼从河中心游来,经过他时,在他腰间撞了一下,锋利的鳞片割开了他的皮肤,血迹浮上水面。 乔痛呼了一声,惊慌失措,加快往岸边游去,在距岸不到两米时停下,看着面前密密麻麻向于连游过去的水蛇,头皮发麻,稍稍冷静了一下。 于连起初也有些慌张,耳边听到文竹急切的说道:“别慌。”这些水生动物只是围在他周围,并没有上前伤害他的意思,于连略一思索,心下了然,恐怕和在陆地上一样,那些动物只是本能地围了过来。巴布巴普已经伸出了手,只要于连拉住他的手,就能被他拉起回到岸上,有山狸在,他不用担心被动物骚扰了。 稳住心神,听到乔的痛呼,忙看过去,只见乔面露痛苦之色,一摊血迹浮上水面。这血迹引起一阵骚乱,几只食肉鱼类摇头摆尾,似乎在寻找血迹来源,要是被它们发现乔,这里这么多鱼,他可不像于连,那些鱼对他不会留情。 于连看了一眼巴布巴普,下定决心,钻进水里,向乔游去。那些水里的鱼自然为他分开路,等他游过去后,重新围了上去。这时乔的血迹扩散出去,幸好于连在他不远处,那些鱼急切过来,顾不上看他。于连分开河水来到乔身边,看向他腰间问道:“怎么了?” “被那条鱼撞了一下。”乔忍着痛说。 “你拉着我的手,千万别放开。”情况紧急,不知道那些鱼会不会发狂,于连伸手揽住他的腰,扶着他向岸边游去。 那些鱼闻到血腥,跃跃欲试,尖利的牙齿外翻出来,看的于连心惊胆颤。 好不容易扶到乔走到岸边,对巴布巴普说:“把他拉上去。” 巴布巴普略有犹豫,想起当时乔误杀吉塔的场景。文竹在旁说道:“先拉上来,救命要紧。” 巴布巴普不再多想,伸出手抓住乔,将他从河中拉起,他身上的水滴落在河面,激起一阵水花。 乔回到岸上,咬牙看向腰,只见腰上有一道不深不浅的伤口,还在不断往外冒着血。朱迪奔回那简易的屋中,从自己带的背包里拿出一个绷带和一瓶药,先将药喷到伤口上,痛的乔脸上一阵抽搐,然后给他用绷带盖住。 “这伤口不大,消完毒止血后很快就能好了。”朱迪手脚很快,将他伤口包扎好。 乔知道朱迪是医生出生,后面才做的记者,对她自然信任,捂着绷带,走到河边,想起之前那副场景,还是忍不住全身发抖。他带来的衣服已经湿了,不能再穿,凯文脱下自己的外套,一言不发地披在他身上。 于连见乔安全后,松了一口气,拉住巴布巴普伸来的手,被他提起到了岸上。觉得大腿有些紧,看到一只水蛇缠着他的大腿,忙将它取下,扔下了河里。奥卡狓靠了过来,舔着他身上的水珠。 奥利弗见他上岸,期期艾艾的问道:“你......你没事吧?” “没事。” “为什么......为什么那些鱼......都围着你?”奥利弗还想再问,听到水面一阵异响。于连没注意他的问题,和其他人一样,站在岸边往下看去。 只见河里的各种生物,在于连上岸后,短暂地愣了一下,然后就像是刚刚醒来一样,看到周围那么多其他动物,立刻开始乱游起来。这里面有食草鱼,也有不少以其他鱼虾为食都食肉鱼,于连在的时候它们安安静静,等于连一离开水面,它们立刻相互争斗起来。 众人看到鱼群里有两只身形极大的鱼,疯狂地乱咬着周围的生物。其他鱼虾和乌龟则是惊吓过度,想要往外游去,奈何外面也有许多鱼,刚才往于连这里游来,他一上岸,那些鱼没了目标,四处乱窜。这一摊平静的水面像是炸开了锅,那些龟在鱼群中穿梭,蛇于虾海里乱窜。甚至有几只鱼走投无路之下,高高跃起,竟然跳上了一米高的岸上,在地面上不停的扑腾,被山狸一爪子拍死,成为了它口中之物。 众人面面相觑,这场面他们从没有见过。凯文几人电视台出身,看过的纪录片和电影不少,却从没见过这番神奇的景象,呆了片刻后,还是朱迪最先反应过来,拿起之前叉鱼的木棍,站在岸边去叉那里面的鱼。 这里鱼很密集,一叉一个,朱迪将鱼从木棍中拿下来,扔到了岸上,重新去叉。凯文见状,也立刻上前,他力气颇大,用力一叉,一下子叉起了三条鱼,一只被叉中头,一只被叉中尾巴,一只被叉中肚子。 他们手中不停,河里的鱼也在不停地跳上岸,部落人忙着将鱼扔远些,不让它们扑腾进河里。巴布巴普在一旁看着,文竹和奥利弗上前帮忙,于连看着这幅奇异的场景,弯腰捡起了一条鱼。 那鱼在他手中,立刻不再挣扎,只有腮在一动一动的。他在心中叹了口气,这些鱼和之前那些昆虫一样,都是单纯的想亲近他,所以都围了过来。但也正是因为这样,才使得它们丧命,要不是于连,它们还在河里自由自在地游着。 于连将那鱼放下,它立刻挣扎起来。于连看向忙的热火朝天的众人,本来想说的话重新吞进了肚里。他们饿了一天了,有食物吃当然很开心,尤其是部落人,第一次见到这么多鱼,更是兴奋地手舞足蹈,于连实在不忍打扰他们。 走到山狸旁边,它已经连着吃下了三条和它体型差不多的鱼,肚子只是微微涨了起来。它闻了闻一条自己跳到岸上的鱼,再也吃不下去,打了一个饱嗝,从地上跃起,跳到了于连肩上。 于连抬手摸了摸它,觉得它一下子重了很多,毕竟吃了那么多鱼。趁众人没有注意他,脱下湿淋淋的短裤,赶紧穿上外衣外裤,捡起两条大鱼,回到了篝火处,捡起一根木棍烤起了自己的短裤,将鱼放在白泽面前说:“你饿了吗?” 白泽摸着趴在他腿上的花豹,摇头笑道:“我不饿。”捡起那条鱼在花豹面前晃了晃,花豹张嘴咬下,粗略嚼了两下就吞进了肚里,看来是饿坏了。两条鱼吃了下去后,不断地用舌头舔白泽。 “等会儿他们过来的时候,你就能吃到饱了。”白泽摸了摸它的头说。 山狸在于连的肩膀上高傲的看着花豹,像是在说:你怎么这么没出息。 于连无言的看着花豹吃完,往篝火里添了些柴火,看着火焰发呆。 “怎么了?感到压力了吗?”白泽微笑着看着他。 于连摇了摇头,摸了摸一直在他身后的奥卡狓,组织了一下语言后说:“我不知道怎么说。就觉得那些鱼和奥卡狓是一样,应该是信任我,但是我却害了它们。” 第一百二十四章 星落眼 “这么说可能有点矫情,但是我总是觉得心里不太舒服。不是对别人,是对我自己。”于连说完后,看着面前明亮的火光发呆。 岸边众人欢呼声一阵阵传来,他们已经捡了很多鱼了。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于连没有在意他们的吵闹,他们也不会注意于连这种奇怪的感觉。只有文竹回头看了于连一眼,见他没什么事,转过接过朱迪递来的一只被咬掉两条腿的螃蟹。 “我活了这么久,偶尔想起某个故人的时候才发现,那已经是六十多年前的事了。”白泽拿过两根柴加进了篝火里:“但对于他们来说,我只是一个过客而已。就算当时印象很深,在经过六十年之后,记忆也会变得很模糊,像是隔了一层浓雾,看不清面前的人。” 白泽捡起一根粗壮的木棍,将一根已经燃尽的柴火捅到一边,使得里面空气流通,火焰翻腾:“也有记忆很深刻,甚至整整找了我六十年的人。但对我来说,她也只是一个过客。当我从无人的山谷或者树林中醒来时,她已经是六十年前的古人了。” “我们当上巡查者的时候,就只能和自己做伴。有人向往这种不受时间约束的长生不老,也有受不了这种漫长时间的折磨。”白泽指了指天,看向于连的眼睛:“但对母亲来说,一切都无所谓。我们说人类是地球最喜欢的孩子,也只是我们自己所想而已。你肩膀的山狸,你和和尚在山谷看到的满树兽头,你身后的奥卡狓,都生活在地球上。更早之前,还有恐龙,同样生活在地球上过。” “对母亲来说,她不会在意某个物种的灭绝,某个文明的毁灭。在她那漫长的生命中,所有的一切都是过去了。她让我们当上巡查者没有给过理由,对某人的退出也从不挽留。她就是地球,从不在意任何事的地球。” 于连觉得他今天说的有点多了,而且和自己之前说的话完全不搭噶,但没有打断他,任由他继续说着。 “但她却很在意你。”白泽说,语气很平静:“人类也许不是地球最喜欢的孩子,但你绝对是地球最宠爱的孩子。” 于连又一次听到了这句话,低下头说:“可是,为什么呢?” “我不知道,我相信也没有人知道。这需要你自己找答案,也许就像米娅说的,母亲宠爱孩子,哪里需要什么理由。” 这时,岸边众人已经捡起了鱼,兴奋地往这边走来。 “所以对你来说,鱼和其他动物都是一样的。至于你之前说的,因为那些鱼信任你,才导致自己被其他鱼或者别的什么吃,对你来说,都是一样。”白泽说完之后,起身接过巴布巴普抱来的一条极大的鱼,将其放在地上,拍了拍花豹的头说:“吃吧,这条鱼吃完你差不多也饱了。” 都是一样...... 对这些被吃的鱼来说,这是无妄之灾。但对那些吃它们的动物来说,这何尝不是一种意外之喜。于连有些明白白泽说那些话的意思了。虽然难以完全说服自己,但这种事哪有真正问心无愧的。 一只手拍了拍他的腿,于连转头看到乔脸色发白,靠近火堆,用木棍串了几只河蟹说:“谢谢你。” 于连知道他说的是自己救他那件事,摆摆手说:“没什么,那件事本就是因为我。要不是我下河,也不会有那么多鱼过来撞伤你。” 乔将那木棍靠近火堆,看的那上面青色的河蟹慢慢变红,犹豫了一下说:“为什么你......你那么吸引动物呢?好像不管在哪,那些动物都和你很亲近。”他看了一眼于连背后吃草的奥卡狓。 “我也不知道,也许是体质吧。”于连没办法说的明白,他自己都不是很清楚。 乔嗯了一声不再多说,从木棍上拿下两只烤的通红的河蟹递给他说:“已经熟了,这是当地很有名的河蟹,淡季时能卖到一百美元一公斤。” 于连接过来,掰开蟹钳,露出里面白花花的肉,闻着香气扑鼻,正要喂进嘴里,听到耳边传来一声山狸的轻叫声,肩头一松,山狸跳下地面。于连将烤熟的螃蟹递给它,山狸闻了两下,脸上露出嫌弃的表情,跳进于连的怀中,钻进了他的t恤里面,贴着肉睡了过去。 于连吃了一口蟹钳,味道不赖,砸开蟹壳,用一只蟹脚挖着里面的蟹黄吃。其他人也是烤着自己的食物,于连看到文竹把一条鲤鱼穿在木棍上,架在火上一边烤一边看着自己。于连对她笑了笑,也拿过一根木棍,插起一条不知名的鱼烤起来。 古塔朗迪与部落众人对火不陌生,他们在丛林中捕杀到动物时,都是先搬过许多石头,然后生火,将生肉放在石头上,再将火覆盖上面,等火烧尽,那些肉基本上也就熟了。 他们本想像在部落一样,用石头来做。白泽制止了他们,教会他们将鱼插在木棍上,烤熟就可以吃了。这种方式更加方便些,部落众人很快就学会了,一个个兴致勃勃地烤着各种食物。一闻到香气,就迫不及待地往嘴里塞,被烫的哇哇大叫,激起其他人的笑声。 巴布巴普独自一人远离火堆坐着,文竹将肉烤好后递给他,他没有拒绝,张嘴就吃了起来。很快就吃下去一条,于连和文竹又各自给他烤了两条,他整整吃下去四条至少三斤重的大鱼,才不想再吃,自己走到丛林边缘,爬上一棵树,靠在上面看着月亮发呆。 众人拿来的鱼实在太多,就算是有花豹和巴布巴普这两个,也还剩很多条。放在这里容易招惹苍蝇,将鱼放在河边,远离这里,以当作明天的早餐。 吃完饭后,已经到了八点多钟。部落人吃的很饱,睡不过去,围着火堆又唱又跳,跳了好久才困意来袭,找了个地方躺下,不一会儿就睡了过去。 于连、乔和凯文清理残留的鱼刺鱼骨,朱迪和文竹取水打湿篝火,以防里面有火星,半夜起风吹到丛林里引起火灾。奥利弗则早早地睡到自己用树叶铺好的床上,与部落人隔了很远,和衣而眠。 做完这一切,于连体质特殊,还没有困意,他身后的奥卡狓站在原地已经睡着了。于连向其他人打了个招呼,牵着奥卡狓走到巴布巴普睡觉的树下,拍了拍它的头说:“你今晚就在这里睡吧。”奥卡狓也着实走的累了,没有跟着于连,靠着树慢慢睡了过去。于连走到一棵树后,将烤干的短裤重新穿进去,才觉得舒服了一些。 回到简易屋前,白泽抱着花豹坐在一个小土堆上,默默的看着天。凯文、朱迪和乔各自找了个位置躺下,文竹指了指自己身边轻声说:“你今晚就睡这里吧。” 她指的地方已经铺上了厚厚的树叶,于连躺了下去,觉得还不错,出乎意料地舒服,偏头过去,还能看到文竹清秀的脸。他心中直跳,周围全是人,他忙将头转过去,却见到斜下方睡的是朱迪,她也在看着自己。忙端正躺好,看着头上用树叶做的房顶。 不知道过了多久,于连一只没有睡意,心中想着刚才白泽说的话,思绪万千。 四周传来一阵起伏的鼾声,不知道是谁发出的,看来今天一天走的是真的很累。于连偏头看去,文竹也还没睡,正抬头看着天空。她睡在这屋的边缘,部落和凯文等人以于连为界,睡在她的另一侧。从于连的角度,能看到她的侧脸。 文竹长相清秀,有种小家碧玉般的感觉。客观来说,她长的并不完美,她的眉毛未免不够浓,鼻子未免小了些,嘴巴也没有那么红,只是在于连眼里,只觉得她比谁都要好看。尤其是从侧面看去,简直貌若天仙。当时第一次见面时,他就觉得与文竹似曾相识,但他却很肯定,自己之前绝没有见过她。 鱼游蛙叫,飒飒风声,鼾声起伏,于连都听不见了,他看着文竹的侧脸,只觉得她的眼睛如一汪平静的水潭,满天星辰坠入她的眼睛,看的痴了。 文竹察觉到他的目光,偏头来看,于连赶紧将头转回去,紧闭双眼。 过了片刻,他听见文竹轻声道:“喂,你还没睡吗?” 于连打了个哈欠,手有些不知所措,胡乱摸了摸山狸,引得它不满的叫了一声。于连略带尴尬的说:“快睡了,怎么了?” “我想去洗个澡。”文竹说。 于连知道她和自己一样,离开城市后就没有真正的洗过澡,自己刚刚好歹在河里泡了一下。对她这种爱干净的女生来说,简直不可忍受。 “现在吗?” “是的,趁他们在睡觉。我去洗,你帮我看着。” “你不怕我偷看吗?” “不怕,你在澳洲已经看过了。” 于连老脸一红,轻咳了一声坐起来说:“走吧。” 两人慢慢起身,注意着脚下,走了出去。 明月当空,繁星点点,月色撩人。 第一百二十五章 净洗身 两人注意着脚下,却没有注意到,朱迪在他们身后坐起了身子,默默看着两人。 之前于连落水的地方还有些鱼类没有散去,不适合下水,文竹带着于连往上游走了一百米,到了一处干净的岸边,文竹脱下衣服,下到水里。她没有离岸太远,脚踩着水,在河边仔细清洗全身。 于连从她下水之后就转过头去,眼睛飘忽,一会儿看天一会儿看向丛林深处。丛林中树叶遮天,月光照射不到,一片漆黑。几只鸟儿从树上惊起,扑腾着翅膀飞远,于连似乎看到一个身形高大的东西一闪而过,往奥卡狓方向去了。正要凝神细看时,脑后觉得一阵风声,本以为是文竹洗好了,又想到这才刚刚下水,应该不会那么快。 转头过去,一张俏脸映入眼帘,原来是朱迪见两人出去,悄悄跟了过来,见文竹下水,她也觉得浑身难受,想起许久没有洗澡,看着于连说:“请帮我注意一下。” 于连听懂了这句英语,点了点头还未说话,朱迪就已经脱下了衣服。她穿的是一套牛仔夹克,衣服里面则是白色t恤,很快脱得只剩内衣内裤,看的于连愣了一下,当即转过头去。 朱迪环顾四周,没有人看这边,她想了想,将内衣内裤也脱了,不然晚上干不了,反而会更加尴尬。赤条条的站在岸边,犹豫了一下,见水中没有什么鱼类,文竹站在水里看着她。不再多想,跳入水中,激起一阵水花。下水之后,她觉得全身油腻汗水被水浪冲去,不由舒服地在水中游起泳来。 文竹默默擦洗着全身,此地炎热,这条河在晚上温度也有二十多度,两人在里面并不觉得冷,呆的久了甚至不愿意上来。朱迪仰面向天,在河水上漂浮,小鱼小虾从她身边游过,她看着天上繁星,脑中放空,什么都没想,浑身舒适,如在天堂,竟就这么睡了过去。 文竹看向岸上,见于连望向丛林那边,猛然想起在澳洲,自己全身衣服被彭兴的那束光烧尽,于连用餐布包裹住她时的眼神,脸上微热,低头看去,水中自己的脸色发红,重新钻进水里,却消不下去这股微热。她时不时在意朱迪,她虽然睡着,也只是在自己周围,没有被水冲远。 看着朱迪的身体,她又看了看自己,心中突然冒出一个念头,但又被这个念头臊的全身发热,钻进水里,仍不见好。下定决心,扬起一捧水扔向于连。 于连条件反射性地转过头来,看到朱迪赤条条地躺在水面上,文竹则站在水里看着自己,老脸一红,低下头去,又忍不住悄悄去看,耳边听到文竹细若蚊蝇的声音:“你觉得我们俩谁更好看。” 于连愕然抬头,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见文竹面若桃花,低头看水,期期艾艾的答道:“当然......当然是......是你好看。” 文竹抬头看了他一眼,两人四目相对,气氛变得暧昧起来。 朱迪是主持人,长相自不用说。她三十岁左右,身材丰满匀称,仰躺在河面上,像一朵全盛的莲花般耀眼。 文竹只有二十多岁,体型偏瘦。她没有像朱迪那样放的开,就算知道只有于连在,还是穿着内衣内裤下水,和大多数这个年纪的女孩一样,上围并不突出,两只腿在水里踩着,搅动着月光。要是外人看到,恐怕会觉得文竹远远没有朱迪有魅力,但在于连眼中,看到文竹的那一刻,两只眼睛就再也离不开了,痴痴的看着她的眼睛,以及里面倒映的水中明月。 两人对视了不知道多久,于连怀中的山狸觉得他体温略略升高,自己睡得更加舒服,但不知道为什么,抬头看了一眼,从衣领处看到他那张痴汉般的脸,觉得有些奇怪,从衣领探出头去,顺着他的眼睛看到了河里的文竹和朱迪。 山狸不知道他在看谁,却莫名觉得有些生气,伸出爪子在于连脸上拍了一下,留下了三道很浅的爪印。 这一下将于连抓醒过来,脸上吃痛,看到山狸目露凶光,强笑了一下说:“我只是怕她们出意外。”赶紧转过身子,不敢再看,心中却在砰砰乱跳。山狸贴身感觉到他的心跳,不满地跳了出来,走到河边,蹲下身子,将尾巴和屁股对着河面。片刻后,一股水流落入河中,响起了清脆的水声,它竟然站在岸上对着河面撒了一泡尿。 文竹见它撒完还没起来,似乎还要拉屎,忙叫醒朱迪,两人往上游了十余米后,爬上了岸。走到于连身边时,山狸已经排泄完,眼睛瞟了一下两人,重新钻进了于连的怀里,对他警告性地喊了一声后,架不住困意,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文竹自带的有内衣裤,脱下湿淋淋的,换上新的,等衣裤全都穿上后,拍了拍于连的肩。于连转过头来,看着两人。 “我们的头发还没有干,得等一会儿,你要是困了先回去睡吧。”文竹说。 “没事,我不困。”于连说。 文竹嗯了一声,不再多说,与朱迪坐在地上,双脚搭在岸边,默默看着河面。 她们衣服穿好,于连也不用再避嫌,挨着文竹坐下。 三人谁都没有说话,各自想着心事。 如果不是因为那件事,这是个多么美好的夜晚。朱迪在心中叹了一口气。他们一走,管家就要行动,到时候那些部落人,一个都不能留。 一步错,步步错。 朱迪突然想起这句俗语,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了。看着河面于连和文竹的倒影,朱迪生出一个念头,时间在这里停下该多好。 时间在这里停下该多好。于连闻着文竹身上的淡淡体香,看着波光粼粼的河面,脑中冒出这个念头。但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他是地球最宠爱的孩子,他要去寻找那棵树,他要解开一个个谜题,未来还有更加诡怪离奇的事情等着他。 只是此刻,他不愿意想那么多,只愿意时间慢些走。 时间再慢一点吧。文竹感觉到于连那股若有若无的独特气息,忍不住想到。她身世特殊,世上再没有一个亲人,虽然内心坚强,但毕竟只有二十多岁,不像其他巡查者那般阅历丰富。他们对她不错,耐心教导,并没有把她当外人。可她终究是新人,有时候也不理解其他人的做法,又不愿意说出来,闷在心里。 直到于连到来。看到于连的第一眼,她就有一种曾经见过的感觉。后来听说于连和之前相貌并一样,这种感觉还是没变。从香港到澳洲,再到非洲,两人相处时间满打满算还不超过三个月,却像是心心相印一样,再难分离。因此,在看到朱迪脱光衣服跳进水里的时候,文竹冒出一个从没有过的念头,问出了那句自己之前从不会问的话。 慢慢抬头,看向于连的侧脸。坦白来说,于连长相英俊,但并不是十分完美。他的眉毛未免太浓,嘴唇未免太红,鼻子也有些大了。但在文竹眼里,只觉得比天使还要好看,一时间竟看的呆了。 等了片刻,她将头靠在于连肩上,感觉到他全身一僵,在心里笑了笑。 时光如水,慢慢流去。 不知道过了过久,朱迪摸了摸头发,已经干的差不多了,站起身来说:“走吧,该回去了。” 文竹和于连一同站起,默默点头,跟着朱迪走回了“屋”中。 部落人和凯文等人还在睡觉,白泽仍旧抱着花豹坐着,闭着眼睛,也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在想事情。 于连回到自己的位置还没来得及坐下,就见奥卡狓跑了过来,在他脸上舔了又舔,将他整张脸舔的湿漉漉的。于连有些哭笑不得,低声道:“就这么一会儿没见,不至于吧。” “它好像是有事。”文竹看了一会儿后说:“它一直看着丛林那里,好像是有什么发现。” “不会吧,巴布巴普就睡在树上,白泽和山狸都在,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啊。” “不一定是危险。”文竹说。 朱迪听到了两人嘀咕,问道:“有什么不对的吗?” “奥卡狓好像发现了什么。”文竹没有隐瞒。 奥卡狓舔了于连脸后,用牙齿轻轻咬着他的衣服,拉着他站起来,于连无奈地跟着它往丛林里走去。朱迪和文竹互相看了一眼,跟在后面。 三人经过奥卡狓先前睡觉的地方,于连看到巴布巴普睡在一枝树杈上,好像是在做噩梦,脸上表情并不轻松。他没有打扰巴布巴普,由奥卡狓带着,往丛林深处走去。 绕过一棵树,于连看到前面有一个黑影靠在一棵树上,树叶遮天,没有月光,于连看不清那东西是什么。只看到黑影似人形,生的两手两脚,坐在地上胸口处不断起伏。 奥卡狓将他带到此处后,不敢再上前,对着那边轻轻扬了一下头。 于连感觉到怀里的山狸在呼吸,心中稍定,对跟上来的文竹和朱迪轻声说:“在这里等我,我过去看看是什么。” 说罢,轻手轻脚上前,慢慢靠近那黑影。 第一百二十六章 遇则救 看着于连谨慎的模样,文竹有些担心,犹豫了一下,还是跟了上去。 朱迪和奥卡狓留下原地,看到两人并肩而行,到了那黑影面前,黑影还是没有动。 于连和文竹走到面前,通过树叶间遗漏的月光,终于认出面前是什么东西了。 它全身长满了黑毛,背上毛发则是银灰色,口中喘着粗气,眼睛紧闭着。肩上一道狰狞的伤口,大腿处也有一道,还在不断往外渗血,蚊虫围在伤口附近,嗡嗡的叫着,听到有人靠近,强撑着睁开眼睛。 它正是之前与群豹争斗的银背大猩猩,逃出生天后,在丛林中慌不择路,又怕花豹们追上自己,在不同树枝间来回翻腾。到了太阳落山,它才稍稍放心下来,但伤口没有处理,加上蚊虫叮咬,它那强壮的身体再也顶不住,头变得晕晕乎乎的,从树上掉了下来。 半梦半醒间,隐约觉得往一个地方走能救自己,拼尽全力走到这里,体力耗尽,就这么靠着树坐下。 此时睁眼看到面前的于连,平白生出一种亲近,想要抬手摸一下他身上的衣服,看看有没有东西爬在身上,这是他小时候经常和同伴做的事。但手抬到一半,还是无力地垂了下去,落在地上。 于连赶紧挥开蚊虫,检查了一下它的伤口,月光昏暗,什么都看不清楚,手忙脚乱,碰到了它的伤口,引起它一阵抽搐。 文竹将他的手拿开,轻声道:“等着我。”然后往回跑去,对着后面的朱迪说了几句话,两人跑回了屋中。 于连见这银背大猩猩很是虚弱,想到山狸可以救它,可是它今天白天用自己背上的毛救了花豹,现在正在睡觉。要现在把山狸叫醒吗?于连有些犹豫,他知道山狸现在有些虚弱,刚刚吃了三条鱼,是不是好些了?可要是再迟一会儿,这只银背大猩猩还能撑住嘛?犹豫片刻,低头要去叫醒山狸时,却见山狸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从他衣服中探出了一个头,正看着面前的大猩猩。 很快,文竹和朱迪跑了回来。文竹拿着一个电筒,照着大猩猩的伤口。那两处伤口肉色发黑,好像已经感染了。朱迪手中则是拿着一瓶消毒水和一卷绷带,见了它的伤口,拿着消毒水正要冲时,看见大猩猩面露惊恐,身子尽力往后缩去,手上动作停了下来。 “现在一定要消毒,而且要把这些感染的肉挖掉。”朱迪急道:“可是这种动物是很怕痛的,我怕它到时候会发狂。” 她可是见识过白天这只大猩猩单挑五只花豹的情形,现在虽然虚弱,但要是发狂起来,随便一爪就能拍碎她的脑袋。 于连理解她的担心,略一思索,对山狸说了句抱歉,将它抱出怀中放在肩上,俯身抱着这只大猩猩的头。 “现在先消毒吧。”于连感觉到怀中大猩猩放松了许多,忙对朱迪说。 朱迪目光微凝,点了点头,对一直翻译的文竹说:“帮我照明。” 说罢,将那瓶消毒水倒在它大腿上的伤口处,一股浓烈的酒精味弥漫开来。于连明显感觉到它想要挣扎,将它抱的更紧了,它口中呜呜两声,终究还是没做什么出格的举动。 朱迪用同样的方法在它肩上的伤口处冲下消毒水,从身后拿出之前分割鱼肉的刀,在火上烤了两分钟,等温度升高,深吸一口气,对着已经坏死的肉割了下去。 刀触及肉,三人闻到一股焦糊味。于连怀中的大猩猩突然剧烈抖动,手脚乱踢,朱迪躲闪不及,眼见着就要被它踢到。忽然她觉得浑身一轻,身子被提起放在了后面,本来在她身下的一块石头被大猩猩踢到一旁的树上,使之出现一个小小的伤痕。 朱迪心有余悸,抬头看去,入眼是白泽那张英俊且永远带着淡淡笑意的脸。他低声笑道:“小心点。”走到大猩猩面前,拍了拍它的肩。 于连见到白泽到来,心中吃了一颗定心丸,稍稍将它放开,让它看到白泽。 这只大猩猩见到白泽的脸,一时间有些恍惚,呆呆的看着。白泽伸出左手,盖住它的脸。于连看到它眼睛慢慢闭上,竟就此睡了过去。 “现在,割吧。”白泽转向朱迪,轻声道。 朱迪拿着刀上前,在文竹电筒的照射下,手微微发抖,深呼吸了几口后,割向它的伤口。 触及伤口后,大猩猩顿时惊醒,口中呜呜低响,身体止不住的颤抖。白泽用另一只手抚摸着它的全身,安抚它那受惊的灵魂。它慢慢放松下来,脸上还有痛苦,身体已经不再抖动。 朱迪的手也不再发抖,专心割去腐肉,待伤口处流出红色的鲜血后,又消毒了一遍,用绷带将两处伤口细致地包了起来。 这时,它已经是满天大汗,浑身虚脱,瘫软在地上,连一根手指都动不了了,就此昏睡了过去。 “这只是暂时处理了它的伤口,不知道感染有没有进到体内。”朱迪抹了一把冷汗说:“我的帐篷里有药,可是......” 于连明白她的意思,和之前遇到受伤花豹的处境一样,这头大猩猩极度虚弱,自己是走不了的,等把药送回来时,它很有可能已经感染而死。可要是将它带回去,更是难上加难。 先不说它和花豹那生死大仇,要是一起回去,路上不得安宁。单就说它这比花豹沉重的多的体重,就没有人能背起它。也许巴布巴普和奥卡狓可以,但奥卡狓已经怀孕,于连是舍不得让它背负这么重的大猩猩的。巴布巴普虽然强壮,可此处距离部落要走一个白天,他就算是铁人也吃不消。 思来想去,也没有找到什么更好的办法。于连试着抱起它,只觉得它沉重异常,勉强将它抱在半空中坚持三秒,就只能尽力轻轻将其放下。粗略估计一下,它的体重至少有四百斤,躺下来比于连还高出半个头。即使在其族群内部,它这体型也算得上是极少有的了。 “明天会有办法的,现在你们也累了,赶紧去休息吧。”白泽看出几人的担忧,说。 于连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都没有先动。白泽见了,笑了笑,打了个哈欠,站起身来走到出丛林,看到巴布巴普已经从树上跳了下来,眼望着这边,却没有走过来。 “去睡吧,明天有很长的路要走。”白泽对巴布巴普说。 巴布巴普点点头,他对白泽一直都是言听计从,爬回树上闭上眼睛。 白泽拍了拍舔着他衣服的奥卡狓说:“你也去睡吧,明天还得麻烦你呢。”奥卡狓听不懂他的话,眼巴巴的看着他。白泽捡起几根草喂了它后,回到了那所谓的“屋”中。 “你们去休息吧,我今晚就睡在这里了。”于连对文竹和朱迪说:“明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呢。” 朱迪确实也困了,刚刚小睡一下完全不起作用,对两人说了一句晚安,回到了自己的“床”上躺了下去。 “你也去休息吧。”于连看向文竹。 “我陪着你。”文竹的声音很坚决。 “这里蚊子很多,我有山狸不怕,你睡在那里好点。” “没事,我陪着你。”文竹捡了一堆树叶,放在大猩猩的身边,就这么躺了下去。 于连见她不愿意回去,也不再多说,将山狸放回怀里,自己躺在大猩猩的另一侧。 两人隔着它的身体互相对视,眼波流转,虽没有再说一句话,却胜过千言万语。 于连伸出手去,放在它的肚皮上。大猩猩浑身毛发坚硬,只有肚皮上一块很是柔软。文竹从另一边也伸出手,两只手握在了一起。山狸熟睡过去,没有看到这幅画面,否则一定会分开两人的手。 感受着手心传来的温度,于连和文竹几乎同时闭上眼睛,同时睡了过去。 ...... 一朵云彩遮住了月光,使得本就昏暗的丛林更加黯然无光。一群围在被割下的腐肉上的吸血蝇吃光了上面剩下的鲜肉,用复眼收集残留的光和热,嗡嗡飞向那头昏睡过去的大猩猩。它们飞到其正上方要落下时,忽然感到下方某处传来一种极度的危险感,像是天敌壁虎或者青蛙在下面狠狠地盯着它们。吸血蝇对这种危险的感觉很是敏感,停了一阵后,终于还是嗡嗡地飞走了。 夜深了,连星星都睡着,不再眨眼。 丛林深处,在白天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地上升起一阵朦胧的雾气,慢慢地升到地面,在大树底部缠绕住那些伸长的树枝。天空中的云彩散去,化作无形的雾气往下,两边在树冠会合,向四周蔓延开来。 它们在太阳出来前变得最浓,面对面都看不到脸。却又在太阳出来后,极速消失,如梦似幻,像是一场梦。 在雾气中,在距离凯文等人不远处的某棵大树后,一双隐藏在黑暗里的眼睛,默默的看着众人。 第一百二十七章 再相见 这一觉睡得很好,于连再没做那些奇异诡谲的梦,整晚的梦境就只有那棵树,他化成大树,在微风中摇摆树枝,一觉睡到清晨。 似乎有个什么东西在舔自己,于连还以为是奥卡狓,手动了动,感觉到还握着文竹的手,还不愿意睁开眼睛,用另一只手摸了一把脸,却什么都没摸到。他没有多想,全身放松还要再睡,脸上忽然传来一阵凉意,手背一痛,不由放开了手,睁开眼睛,看到山狸那双冷淡的眼睛。 原来刚刚是山狸用手推他,它爪上有毛,于连误以为是奥卡狓在舔他的脸,见他还不愿意醒,亮出尖利的爪子在他脸上轻轻刮了一下,然后在他和文竹握着的手上抓了一下,用力不大,但也抓出了三道血丝,立刻让于连恢复了清醒,坐了起来。 于连睡相不佳,手搭在银背大猩猩肚子上,一只脚还靠在它腿上,将它当成抱枕一样。它则还在昏睡,于连检查了一下它的伤口,有些血迹渗出来,今天可能要换一下绷带,但总得来说是好许多了,至少它脸上没有像昨天那么痛苦。 此时雾气尚浓,刚到早上五点半,太阳还要再等半小时才出来。于连伸了个懒腰坐起身来,看着怀里的山狸问:“我要上厕所,你要去吗?” 山狸看了他一眼,于连自觉没趣,尴尬的笑了笑,抱着它往里面走了几步,绕到一棵树后,解开裤子上完厕所,用露水洗了一下手,回到原地,见文竹还没醒,不忍打扰她,抱着山狸坐下,看着她的脸发呆。 山狸见他看的入迷,伸手拍了拍他的脸,于连摸了摸鼻子,低下头,看着山狸吐了吐舌头。 文竹做了一个不长不短的梦,手上微微用力,却握了一个空,顿时醒了过来。 醒来后听到的第一句话,就是于连用温柔的语气说的:“去洗把脸吧。” 文竹点了点头,走到树后,同样上完厕所,用露水洗了把脸,回到原地。 大猩猩此时也醒了过来,慢慢坐起身子,看着身上的绷带,脸上露出诧异的表情,伸手想要拆开绷带,被于连拉住手轻声说:“别动。” 大猩猩像是听懂了他的话一样,停下了手,嘴巴向上翻起,口中发出“哦哦”的声音。 于连不懂它的意思,还在疑惑间,看到前面雾气中出现一个白色的身影,白泽从雾气中走出,左手提着两条用草穿起的大鱼,右手拿着一卷绷带。 “这里有我,不用担心了。”白泽微笑着说,将那两条鱼放在大猩猩面前。 它犹豫了一下,拿起一条鱼放进嘴里,嚼了几下后吞进肚里,觉得味道还不错,几口吃完,又拿起另一条吃了起来。 银背大猩猩是杂食动物,平时以野果和树叶为主,偶尔也会吃些昆虫,今天这只大猩猩是平生第一次吃到鱼肉。 它正在吃肉时,白泽动手解开了昨晚的绷带,拆下看了一眼,上面有少许黑痂和一些红色的血。于连感慨了一句,这种在野外生活的动物愈合能力真的很快,才一夜就愈合了那么多。 拆下绷带时,它感到些疼痛,本能地想要跳起来,但看到白泽的脸后又愣了一下,继续抓起鱼吃。 白泽给它换下了两处绷带,将旧的递给于连:“你们出去吧,他们也快醒了,吃完早饭就得回去了。把这个拿去烧了。” 于连接过绷带,和文竹一起走了出去。 快到边界时,那头靠着树睡觉的奥卡狓被两人的脚步声惊醒,看到是于连后,冲了过来,殷勤地围着他转圈。 于连摸了摸它的头,看到巴布巴普还在树上睡觉,没有叫醒他,走出丛林,来到河边。 睡觉的众人还没醒过来,于连和文竹两人动手,捡了些干柴,在河边生起火。 因为有露水,火很难升起,两人忙了十分钟,才架起了火。此时东边太阳已经露出一道光芒,即使有浓浓雾气阻隔,仍能看到那束阳光冲破黑暗,闪射出夺目金光。 一夜过去,那些鱼都已经死去,有的被苍蝇覆盖,有的则是已经生出了蛆虫。那些乌龟倒是还活着,龟缩在壳里,不愿意伸出头来。昨晚没看太清,现在于连才发现,这河中的乌龟体型也极大,最大一个,光是壳就有半米多长,都不知道他们昨晚是怎么捞上来的。 于连皱着眉头挑出尚还新鲜的鱼肉,生了火后,两人将那些鱼穿上烤了起来。 山狸早上不想吃东西,看都没看那些鱼一眼,只是冒出个头打了个哈欠,发现外面雾气弥漫,它更不想出来,又睡了过去。于连低头烤鱼时,觉得后面有东西在顶自己,起初还以为是奥卡狓,但它在前面不远处吃草,于连回头看去,原来是那头花豹,循着感觉找到了于连,用头去蹭他的后背。 于连摸了摸它的头,它显得很是乖巧,完全看不出丛林之王的神气。 “它能走路了,看来恢复的还算不错。”文竹也看到了它,给它扔了一条鲜鱼,花豹低头两口就吃完了,又低头去闻地上那些腐烂的鱼,很不感兴趣,走到离于连不远处舔着地上的草喝露水。 “它这还算慢的,你还记得我之前给你说的吗?山狸在哈城救下的那些猫猫狗狗,可是立刻就能站起来的。” 文竹点点头,看向于连怀中鼓起的那块说:“希望那头大猩猩今天也能好起来吧。” 两人先烤熟了一条鱼分着吃了,把鱼骨头扔进了河里,给那些小鱼们吃。等到太阳出来,雾气消散后,睡觉的人也慢慢清醒了过来。听到于连的招呼,随便洗了把脸就过来吃饭,凯文和乔还殷勤地跑到丛林里,摘了几颗还带着露水的水果,用来解腻。 南半球的二月是夏天,太阳出来的很早,刚过六点就出来了,众人吃完饭也才六点半左右。屋中还有人在睡,奥利弗和朱迪都还没有醒,于连自然不会打扰他们。 部落人只有很少部分人见过河,昨天看了那么久还不腻,今天在太阳下再看,别有一番风味,挤在岸边啧啧称奇。昨天那些鱼虾早已不见踪影,残留的动物尸体也被其他东西吃掉,河面平静异常,完全想象不出来昨晚有那么一副奇观。 直到七点左右,凯文和乔已经在丛林间来回了三四次,摘下了不少新鲜的水果,奥利弗和朱迪才醒了过来。朱迪是因为昨晚睡得晚,奥利弗则是被大麻和毒品侵蚀了神经,即使醒过来,很长时间还是昏昏沉沉的。 部落人也全都醒了过来,他们吃了鱼肉便和之前醒过来的一起,站在岸边看河面,当看到一条大鱼或者一只乌龟游过河面时,他们惊呼出声,指着河面,直到那大鱼或者乌龟消失后,他们才又去找其他东西,然后又是一阵欢呼。 朱迪和奥利弗早上不想吃烤鱼,各自吃了几个水果。奥利弗毒瘾发作,吃什么都觉得索然无味,转了转眼睛,那只花豹趴在于连身边睡觉,他不敢凑过去,隔着两三米问:“我们什么时候回去?我想去上个厕所。” “去吧,回去的时候我会喊你的。” 奥利弗忙连点了几下头,从自己的包中拿出一卷大麻,见没有注意他,钻进丛林里,测了测风向,手脚并用地爬到一棵树上,点燃了大麻吸了一口,立刻觉得那种莫名的焦躁消失不见。他不敢在于连和文竹等人面前吸,因为他知道,中国人天生就是讨厌这种东西的,要是被他们知道,那就连这唯一的朋友都留不住了。 到了七点半,太阳已经升的很高了,部落人也有些看腻了这一成不变的河面。古塔朗迪见白泽不在,巴布巴普站在丛林边上吃着自己摘的水果,他不愿走过去,也不敢离于连太近,怕那只花豹醒过来,大声问道:“我们要回去了吧,不然部落里的人要担心了。” 于连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啊了一声,耳边传来白泽那熟悉的语调,转头看去,白泽带着那只银背大猩猩从丛林里走了出来。他的声音并不高,但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听得很清楚,显然是在回应古塔朗迪的问话。 古塔朗迪愣了一下,看着他身后的大猩猩,眼睛瞪的滚圆。其他人见了也极为吃惊,不敢靠向那边。尤其是那只花豹,见到仇人,分外眼红,前身趴下,断了一半的尾巴高高竖起,目光凶狠,往前走了几步。 那只银背大猩猩见了它,杀妻之仇不共戴天,即使肩上疼痛难忍,还是用两只手锤着胸,越过白泽两步跳到花豹面前,站起身来,龇牙咧嘴。 大战一触即发,众人见状纷纷退后,给它们留出一片空间来。 于连怀中的山狸听到了外面的动静,从他的衣领中探出头来,看着面前一幕。 第一百二十八章 重回家 于连知道,它们确实是有深仇大恨,但现在斗起来,完全是两败俱伤。 昨天这只大猩猩以一敌五,今天只有一个,若是没有受伤,当然不在话下。但它伤口还没有愈合,甚至体内已经感染,力道衰弱。花豹被山狸救治过,可能好了大半,可对上这只含恨大猩猩,也不敢说稳操胜券。 于连看向白泽,以为他一定会阻止它们的争斗,但只见他退后一步,与巴布巴普站在了一起,给它们让出了一片空间。 他明知道这两个是死敌,为什么还要带它出来。 脑中想法一闪而过,于连听到一声怒吼,再看那边,两只野兽已经交上手了。 花豹在空中跳起,扑上银背大猩猩,它见来势汹汹,已经避让不开,一只手横扫过去,想要在空中将它打落。但花豹想起昨天它这一拳非同小可,空中无可闪避,将身子伏低,堪堪错开它的拳风。 银背大猩猩一击不中,伤口复发,绷带登时崩开,露出里面的伤口,疼痛使得它狂性大发,手脚并用地朝花豹冲去,沿途带起的风使得落叶被吹开,飞洒在空中。 跑到近前,它狂吼一声,伸出没有受伤的手狠狠砸向花豹,花豹体型灵活,翻身闪过它这一击,本就脆弱的脊椎被这动作牵动,痛呼一声,退到一边,呼呼喘气。 山狸从于连怀中跳出,站在他肩膀上,轻轻叫了一声。 于连昨天救了它们两个,不想再看它们争斗,跑上前去,站在它们中间。大猩猩动这两下,伤口复发,疼痛难忍,但看着于连,还是停下了追上去的想法,垂下手去,它这几百斤的体重,像一条小猴子一样依偎在于连身边,显得颇为滑稽。奥卡狓怯怯往前,走到于连身边,不敢抬头看大猩猩,只是躲在于连身后瑟瑟发抖 那只花豹看到了白泽,冲上前去,跳到他怀里,嘤嘤叫了两声,完全看不出一点刚才兽性大发的花豹模样。 众人见了,面面相觑,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了。 “要是没其他事的话,我们待会儿就要回去部落了。”白泽抱着少说也有一百斤重的花豹,就像抱着一只小猫一样,望向古塔朗迪说:“昨天走了一天,今天不知道还要走多久。” 古塔朗迪和部落其他人离部落一天,心中各自挂念亲人,恨不得现在就飞奔回家,看着他怀里的花豹,期期艾艾的说:“它......它也要一起走吗?” 白泽点点头:“到了部落后,等它伤好了,我和它们一起走,你不用担心。” “它们......”古塔朗迪看了看依偎在于连身边的大猩猩,越发觉得这两人就是神的使者了,不敢不从,连连点头。反正只要有他们两个在,就不会有其他动物敢来袭击。 白泽对凯文三人说了一遍,他们默默点头。 “收拾一下,我们要回去了。”白泽对于连和文竹说完这句话,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你和大猩猩一起,我带着这只大猫,别离的太近。” 见于连点头后,白泽抱着那只花豹走到河边,等着众人收拾东西。 凯文和乔早上收集了不少水果,还捡了两根树藤,用他们的外套做了一个简易的背包,将昨晚打上来的乌龟和螃蟹放进了一些在包里,那些鱼已经全都死了,不能再拿,他们便将其和拿不完的那些全都扔回了河里。 于连拍了拍大猩猩的头,让它站了起来,从朱迪那里接过绷带,重新给它的伤口包扎好。环顾四周,众人已经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其实也没什么,部落人只是捡起了自己的木棍,乔穿上烤干的衣服,只剩奥利弗不见踪影。 “跟着我,不要再乱跑了。”于连对大猩猩说,它好像听懂了似的,张大嘴巴呜呜了两声,奥卡狓吓得更靠近于连了。于连又拍了拍它的头以示安慰,让它跟在自己的另一边,带着两只动物走到奥利弗之前消失的丛林边上,大喊了几句他的名字。 丛林中传出回应,于连等了一会儿,就见到奥利弗从一棵大树后面走出来,脸上恢复了精神,带着笑意跑了过来说:“要回去了吗?”忽然看到于连身边的大猩猩,顿时愣住,不敢上前。 于连英语水平有限,想要解释清楚也没办法,让文竹给他解释了一遍,他才谨慎地走了过来,见大猩猩对他毫无兴趣后,才胆大了一些,靠在奥卡狓那边。 等他走到于连身边,于连闻到一股很淡的油腻臭味,像是小时候放了很久的猪油腐烂后的味道,尤其是他张口说话时,这种味道更加明显。于连还以为这是因为他昨晚吃鱼,今早没有条件刷牙才使得口中发出这种臭味,只是怔了一下后很快恢复过来。 其实他闻到的这种味道就是吸大麻后的味道,这种味道极难去除,即使奥利弗吸完大麻后,站在风口吹了好久,嘴里还带着一种难闻的臭味。于连和文竹之前从未接触过毒品,对这种味道并不了解,简单的以为是口臭,自然不好说出来。 三人回到河边与其他人聚在一起,由古塔朗迪带路,白泽和巴布巴普走在前面,那只花豹跟在白泽身边,无人敢太靠近她。部落其他人走在后面,凯文、乔和朱迪紧随其后,奥利弗和文竹领先于连几步,最后面的是于连和奥卡狓以及那头大猩猩。 沿着昨天来时的路走进丛林。因为有花豹和大猩猩在,周围的动物都离得极远,只有一群猴子在树上跳来跳去,好奇地看着下面这群奇怪的队伍。 因为有两只受伤动物的原因,古塔朗迪也要找寻留下的痕迹,众人没有走的太快,隔一两个小时休息十分钟,补充一下食物和水分。这时,那头大猩猩常常忍不住想要爬树去摘水果,于连怕它伤没好再掉下来,将它给拉住了。 一路上,花豹和大猩猩倒也安份,虽然休息时隔着人群互相仇视,但早上的打斗还是让它们老实了许多,加上于连和白泽在旁边,后面它们甚至看都不看对方一眼了。 这时于连才明白为什么早上白泽将这头大猩猩带出来,在它们打斗时也没有阻止,就是让它们知道斗下去只有两败俱伤的结果。要是之前阻止了它们,只要一不留神,两人就会重新斗起来,到时候恐怕还会伤及其他人。想通这节,于连对白泽更加佩服,朝他看去,他靠着树坐在一块石头上,那头花豹卧在他腿上,阳光从树叶间照射而下,有种莫名的温馨感。 感受到于连的目光,白泽也看了过来,与他对视一眼,笑了笑站起身,招呼众人再往前走。 从早到晚,一直走到下午四五点,众人才走到了部落附近,奥利弗累的够呛,一看到帐篷就钻了进去,然后躺在睡袋上不愿动弹。 凯文虽然也累,但现在是获取好感的重要时刻,他不想放弃这个机会,和乔一起背着包,与古塔朗迪等人一起走到部落前的空地上。部落里的人早就发现了他们,但对白泽旁边的花豹和于连身边的大猩猩很是忌惮,不敢靠近。 于连见状,将大猩猩和奥卡狓拉到自己所住的帐篷处,从朱迪那里拿了一瓶消炎药,磨成粉末后喂给了大猩猩。做完这一切,听到部落那边传来一阵欢呼,原来是凯文从背包中拿出乌龟和螃蟹。留在部落的大都是女人和小孩,只在周围打过猎,哪里见过这种水生动物,见了之后很是好奇。又听得古塔朗迪说这东西可以吃,而且很好吃,纷纷欢呼起来。 有些小孩听说这次出去的人都看到了大河,一定要知道大河是怎么样的,听了大人的描述之后,免不了有向往之情,看向那乌龟和螃蟹的眼神都变了,对带回它们的凯文、乔和朱迪也没有什么敌意了。 其实他们一开始对凯文等人是没什么敌意的,更多的是好奇,从没有见过这样的人,白皮肤,每一个都比自己的父母高大许多。后来在各自家里的人描述中,才知道是他们杀了吉塔。消失那么久的吉塔在他们的记忆中并没有消退,吉塔很喜欢小孩,对他们也很好。因此,他们在家里人对凯文的敌视中,自然而然的也对凯文等人生起了恨意,甚至想要晚上拿石头去砸他们住的地方。 但是当那些大人都纷纷接受食物与方便时,他们的那股恨意很快消失了,接过朱迪递来的零食小吃,看着他们的目光已经从戒备变成了崇敬。 这并不怪他们,也不怪那些大人,对于从没有与外界接触过的原始人来说,现实的生活比往日的仇恨更重要。 这时,太阳已经靠近西山,残阳如血。众人架起篝火,凯文拿出了在城市里买的纸锅架在火上,又拿出些调料,倒上水,将乌龟和螃蟹切成块,一起煮在锅里。部落人闻着这浓烈的香气,凑上前,看着食材在水里翻滚。 第一百二十九章 起争执 在此之前,部落人吃的食物基本都是烤,这次是第一次见到煮的食物,当真是闻所未闻,甚至有人忍不住想要去舔那锅里的食材,凯文也不制止他。等那人舌头将要触及食物时,被巴布巴普给拦了下来。 等到食物完全熟透,凯文从锅里捞出肉块分给部落人,他们一口吞下肚中,几乎要把舌头都咽进去。其他人见状,不等凯文来分,开始抢起锅里的食物,掉在地上的东西也被立即捡了起来,连土都没有拍掉,连忙吃了下去。 这一锅煮的不多,不够整个部落那么多人吃,争抢一番后,被古塔朗迪厉声呵斥下来。他平时出去捕猎时都是队长,在奥塔本加去世后也有很大的威信,众人不敢再争抢,只是眼巴巴的看着锅里的食物。 然后,凯文继续煮着剩下的食材,由古塔朗迪分给部落人。幸亏他们带的乌龟很大,螃蟹也带了不少,而部落人体型偏小,吃的也不是很多,这才勉强分完。中途还发生有人不知道怎么吃螃蟹,连同壳一起吃进去,被卡住了喉咙的事情,好在朱迪和文竹救助及时,才避免发生悲剧。之后再吃时,都学着朱迪的模样,扳开壳吃里面的蟹肉,当然因为是第一次吃,还是没有吃干净,蟹腿里许多的肉被浪费了。 部落人全部吃完后,太阳已经落山,四周暗了下来。众人平时第一次享用这种美食,情难自禁,又围着篝火跳起舞来,既是庆祝古塔朗迪等人平安回来,也是感谢神赐予的食物。 凯文和乔没有被邀请,做完饭后就收起纸锅,退回到空地边缘。这纸锅是一家生活用品公司的发明,专门用来给野外探险者研发用的,不仅轻便,而且能承载的食物很多,还可以重复使用,是杨勇的管家特地为他们准备的。 退到帐篷里,凯文拿出早上摘的水果分给了于连和文竹,略带歉意的说:“不好意思,食材有点不够,甚至我和乔都没有喝到一口汤。” 于连没有在意这点,拿过水果几口吃进肚中。这早上摘下的食物,到现在已经有点走味了,于连吃了两个香蕉状的水果就饱了,留了两个给累瘫了的奥利弗,还剩下水果就全都给了大猩猩。大猩猩毫不客气,将那些剩下的水果一扫而空,靠着树坐下。 因为之前服下消炎药的关系,它觉得脑中昏昏沉沉的,这是那些药里的抗生素开始起作用了,不一会儿就睡了过去。奥卡狓见它不动了,上前围着于连,低着头不断舔他的脸。于连又给它喂了些嫩叶,让它吃饱后,和文竹坐在了大猩猩两边,看着空地上围着篝火跳舞的人群。 凯文和乔走了整整一天,还轮流换着背食物,已经是筋疲力尽,只在地上坐了一小会儿就觉得睁不开眼睛,两只眼皮直打架,还是硬撑着站了起来,往前走到空地边缘,以便让他们看见,自己准备随时帮忙。 朱迪也很累,但比他们两个还是好一点,毕竟他们没有让她也背食物。钻进帐篷里换了套衣服后,就和两人一起坐在了地上。 相比于他们,古塔朗迪等人经常出去打猎的则是有精神多了,围着篝火又唱又跳,整整一个小时,等到月上树梢后才觉得累,与其他人打了声招呼,钻进了自己的树屋中。 这雨林中没有什么娱乐,他们又极少与其他部落交流,遇到什么新奇的事就能高兴很久。听说巴布巴普找到了吉塔的尸体,还为她祈求到了他的神灵,大地母神的保佑,为他感到高兴。时不时有人上前问着问题,巴布巴普疲于应付。 几个小孩听到巴布巴普说了一些自己在外面的遭遇后,心生向往,想要从白泽口中听到更多的事。白泽抱着花豹坐在一边微笑着看着他们,起初还不敢上前,但见那花豹一直乖乖待在他腿上,趴着耳朵。有一个胆大的忍不住上前,想要摸一把这花豹。花豹对他们不屑一顾,抬头见白泽微笑,于是不予理会。那小孩抹了一把,见它尾巴动了动,兴奋地大喊大叫起来。 有一个就有第二个,另外几个小孩纷纷上前,在它背上摸来摸去。开始时它还有些生气,后来被摸着摸着,竟然感觉略有些舒服,放松下来,只有那条断尾不停地摆着。 那些大人见状,本来想要阻止的,见这花豹毫无攻击欲望,也就没在制止。 一个叫古尔加安,意为“初生小草”的孩子摸着花豹柔顺的毛,想起古塔朗迪他们看到的河面,忍不住问白泽:“奥塔本加说外面不好,可是外面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好东西呢?” 奥塔本加上世纪在外面待过很长一段时间,见识过当时欧洲殖民者和非洲上层统治者的残暴,回到部落后,带领着部落人住到了丛林更深处。这小孩从来没有出去过外面,见白泽和凯文带来了那么多好东西,自然而然的生出这个疑问。 白泽抬头看了一眼,除了这小孩外,那些大人也都停下了跳舞的动作,等着他的回答,场面一时安静了下来。 “你们想去外面吗?”白泽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而微笑着反问。 “想去。”古尔加安犹豫了一下后回答。 但很快身后传来一个声音,是她妈妈贡塔在说话:“不准出去,奥塔本加说外面的人都很坏,会像那些白人一样杀掉你们的!” “可是那个白人没有杀我,还给了我吃的。你不是也吃了吗?妈妈。” “他们杀了你吉塔阿姨。” “可是他们也给了我们吃的。”古尔加安反驳道。 “反正就是不准出去。” 贡塔一把抱起了古尔加安,在他屁股上狠狠打了两下,将他拍的痛哭起来,却扔在她怀中挣扎着,口中喊:“我要出去,我要出去,外面有好吃的东西。” 部落里其他人听了,神情各异。他们之前见凯文等人时,因为他们来的匆忙,没带什么东西。这次再见,他们准备丰富,每一样东西都冲击着众人对眼球。光是不用钻木,一下子就能点燃木材的打火机,就对他们的认知极大。 又听说巴布巴普在外的遭遇,那一眼看不到尽头的空地,能装上好几个人,在地上跑的大甲虫。虽然对他族群被杀的一个不剩有些害怕,但听到那些奇异非常的东西,都忍不住生出了向往之情。 “不能......不能出去。”众人幻想着外面的种种方便时,听到巴布巴普结结巴巴的声音,都抬头看向了他。只见巴布巴普表情痛苦,一字字道:“不、能、出、去。” “为什么不能出去。”古尔加安从母亲身上挣脱下来,跑到巴布巴普的脚边,看着这个高自己几乎四倍的巨人问道。 “绝对......不能出去,特别是不能和那些人......见面。”巴布巴普的部落话只学了一年,虽然天赋异禀,但终究不是母语,而且现在还很激动,说的含糊不清:“那些人......会杀了你们......” “他也是外面的人,他为什么没有杀我们?”古尔加安指着白泽说。 巴布巴普一时语塞,不知如何作答,只是重复道:“不、能、出、去。” 他这态度感染了那些年纪偏大的人,他们想起了奥塔本加还活着时说的那些话,对外面人的残暴心有余悸,开始支持巴布巴普。而那些年纪轻的,还是有些想要出去看看,可又不确定外面到底是什么样,犹豫了起来。 “外面没有那么好,也没有那么坏。”白泽轻声说着,众人都安静了下来,听他继续说:“你们要是想出去,我可以帮助你们出去,但是你们必须所有人一起决定才行。要是想出去的人比留在这里的人多,那我就带你们出去。” 他制止了想要说话的巴布巴普,对他说:“相信我。”巴布巴普退后了一步,默默站在一边。 部落众人顿时议论纷纷,有的想要出去,有的想留在这里,吵闹半天也说不上来。 今天晚上月光不明,那篝火被风吹的东倒西歪,像是要下雨。众人争论了一阵,最后决定,等明天古塔朗迪醒来,部落全部人聚在一起时再做决定。 风骤起,丛林中树枝乱颤,动物们各回自家。部落中有与巴布巴普相熟的,拉着他回到了树屋中睡下。白泽抱着花豹回到了自己的帐篷中,于连和文竹走过去,与部落尚有精力的人一起将篝火扑灭。部落人邀请他们住进树屋,被于连婉拒了。 做完这一切,于连和文竹走回帐篷,经过空地边缘时,看到凯文和乔背靠着背已经睡着了,朱迪靠在一棵树上,也沉沉睡去。 于连将几人分别抬回他们的帐篷,他们都没有醒过来。 这时风变得越来越大,吹得树叶纷落,像千万只蝴蝶在空中起舞。于连抬头看天,乌云遮月,残星略闪,一个黑影从树丛间穿出,落在空地上。 第一百三十章 两相疑 那道黑影并不小,身体大概有半米左右,它从树上落在空地上,警惕地看着四周。 于连见这动物很像猫,两只耳朵直立,耳朵尖上有一撮突出的黑毛,像是两只小辫子一样,莫名有些可爱。 “这是野生狞猫。”文竹也看到了那动物,仔细辨认了一番后,在于连身边说:“它是食肉动物,可能是闻到了肉味跑来的。” 那狞猫见四周没有人,趴低身子走到之前篝火旁,在地上闻来闻去,咬了几下部落人扔在地上的骨头和龟壳。因为这骨头带着调味品的香气,纵然没有肉,它还是将上面残留的味道舔的干干净净,走到已经熄灭的篝火上,感受到上面的温度,卧在了灰烬上面。 于连小时候在农村,冬天时见过很多猫都喜欢往土坑里面钻,这是因为冬天气温低,而猫又是很怕冷的生物,常常寻求地方获得温暖。看了一下气温,晚上温度略低一些,也有二十多度,这只狞猫这么怕冷吗? 于连低头看了一眼山狸,它自从被他贴着皮肤放着后,就再也不想出来了。只有白天走路,于连出汗严重时,它才愿意站在肩膀上,等一到晚上气温稍低一些,它就立刻钻进了内衣里面,睡在他怀里。 想起前天早上,好像当时也见过这只狞猫,难道这几天的气温越来越低了? 耳边听到一声炸雷,紧接着一道闪电划破天际,将整片丛林照亮如白昼。于连见那狞猫卧在篝火后的灰烬里,抬起头来看着天空,很快又低下头去。 “今晚要下大雨。”文竹说。 “我们这帐篷没事吧?会不会进雨?”于连有些担心。 “不会的,我们的帐篷都是防水的。凯文他们还在帐篷下挖了一条引水道,所以前天晚上没有进水。” 这帐篷是白泽在澳洲时买的,一顶一千澳元,折合人民币更是价值不菲。使用的科技也是最先进的,不仅能够防雨,还能在白天吸收太阳能,用来给电子设备充电。 于连松了一口气,但又想起奥卡狓和那只大猩猩,有些不放心,跑到它们睡觉的地方一看。它们隔着一棵大树,分开睡在两边。奥卡狓听到有人过来,立刻惊醒,睁眼见是于连才放松。于连安抚着它,从帐篷中取出一件雨衣披在它身上,文竹也取出自己的雨衣,让于连披在大猩猩身上。 其实这种雨林里的动物并不怕雨,下雨对它们来说并不罕见。被雨水滋润的草木反而会更加好吃,即使是瓢泼大雨,它们也能从容地吃着食物。但奥卡狓怀着孕,大猩猩身上有伤,于连还是略有担心,给它们盖上了雨衣。 正要回到自己的帐篷中时,大雨说下就下,落在树枝间,在树叶中来回流来流去,最终落在地上。 于连想起那只狞猫,远远看去。空地中没有任何树做遮挡,雨水倾盆而下,将那只狞猫很快就淋湿了。狞猫慌忙爬起,左顾右盼,想要找到前天晚上那个帮自己的人,忽然听到一个声音大叫着:“快来这边。” 它四处看去,空地边缘有一个人影挥着手,它听不懂他说的话,但觉得他身上有种很熟悉的味道,有点像前天让自己睡觉的那人。快速冲到前面,离那人不远时,却又感觉到他身上传来隐隐的危险,顿时停住脚步,不敢上前。这种熟悉安全与危险的味道从一个人的身上发出,让它有些头昏脑胀,不知所以。 “它应该是怕你怀里的山狸。”见狞猫停下淋雨,犹犹豫豫不敢上前,文竹略一思索就得出了结论。 于连嗯了一声,看到那只狞猫肚子微微下垂,心想不会它也怀孕了吧。顾不得多想,跑进雨里,将抱了起来。狞猫没有反抗,任由他抱着自己走到树下。它有点怕,又有点向往,对于一只狞猫来说,这种复杂的情绪简直超越了它本身的理解。 “别怕。”于连用干毛巾擦了一下它的身子,摸了摸它的肚子,果然摸到了里面有两个小小的肉球,叹了口气对文竹说:“它也怀孕了。我那里有山狸了,能不能......” 文竹接过了狞猫,它挣扎了两下,然后口中被她塞了一个肉干,它几下嚼进肚里,顿时觉得在文竹怀里也挺舒服,也就不再挣扎,被她抱着进了帐篷。 “和你在一起,情敌还挺多的。”文竹在进帐篷前,看了一眼于连,迅速地钻了进去。 于连愣了一下,无奈地笑了笑,也钻进了帐篷。奥利弗早就已经睡着,外面大雨和阵雷都没有吵醒他,连于连留给他的食物都没有吃。 于连脱下鞋子躺在自己的睡袋上,回味着文竹刚才的话。 在一起......情敌...... 他霍然坐起,引得怀中山狸不满,在他皮肤上轻轻抓了一下,于连吃痛,忙拍了拍山狸,等它重新睡过去,于连想着“情敌”两个字,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文竹这话里隐含的意思让他欢欣雀跃,但仔细一想,他慢慢冷静下来,也许她只是随口一说?虽然这些天和她关系近了不少,而且她似乎也对自己有意思。可因为两人的身份极其特殊,加上上一份失败的感情,让于连对感情这种事很是谨慎。 也许她之前都是因为见到了和我有差不多遭遇的同伴,对我的关心都是自然流露的感情,这种算是同情?还是算友情? 也许她真的也喜欢我?那天我想亲她,她闭上眼睛不正说明了吗? 也许一切都是我自作多情,我喜欢她,她知道,但不好直接拒绝我,所以才说“情敌”这样的话?用来提醒我以后别对她做出格的举动? 思来想去,想去思来,于连都不知道文竹到底是怎么想的,他喜欢文竹,却又怕文竹对自己只是单纯的友情。他怕受伤害,也怕伤害别人,在帐篷中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另外帐篷中的文竹不知道自己的一句话让于连想了那么久,她认真给狞猫擦干了身上的水分,于连之前只是随便擦了一下。等水分全部擦干,这只狞猫才显出自己的英姿,它身形瘦长,双眼炯炯有神,尤其是耳朵上的那戳毛,更显得它和其他猫不同。狞猫起初还在挣扎,后面等文竹拿出于连的一件衣服,盖在它身上后,它感觉到一种熟悉的安全感,就这么睡了过去。 文竹将它放在自己的身边,抱着它躺了过去。看着面前于连的衣服,她想起刚刚对于连说的话,又想起昨天晚上在河里对他说的话,不禁微微有些脸红。 与于连不同,文竹从没有谈过恋爱。在姐姐出事之前,父母因为姐姐太过叛逆,将她管的严格了一些。而在自家变故后,后来虽然辗转上了大学,却没有和大多数大学生一样谈恋爱。 实际上,她长相姣好,身材也不错,学校中不少人追求过她,其中不乏优秀的男生。可她因为自己的特殊身份,往往拒人以千里之外,连朋友都交的很少,得到了一个“冰山美人”的称号。她偶尔听到室友提到过,想要改变别人的印象,变得和善点,却又被一些男生认为她对自己有意思。索性后来就维持住那种形象了,也好,这个寒假结束后,她也就要毕业了。 转了个身子,文竹看着面前睡着的朱迪。她身材丰满,双腿修长,想起当时在澳洲时,那个叫做米娅的巡查者,进而又想起在国内时那个叫杨雪衣的模特,她们身材都比自己好。 文竹再低头看了看自己,终究比她们都苗条了些。 他不会这么肤浅的。文竹想要说服自己,可似乎又有一个声音告诉她说:“他是地球母亲最宠爱的孩子,你能配的上他吗?” 我不会拖他的后腿。文竹想。 但人家有说过喜欢你吗? 他有想要亲我,他也许......是真的喜欢我,就像我喜欢他一样。 你当时不也看见了,米娅都快要和他发生关系了,她都那么舍得自己,你又做了什么? 我......我能帮他处理好其他事......像帮他处理这只狞猫一样...... 这种事谁都能做,而且你长这么大,难道就是为了一个没有说过喜欢你的男人,心甘情愿的当一个舔狗吗? 我不是舔狗,我喜欢他......我和他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他......他一定也是的...... 在一次次的否定和肯定中,文竹终于睡了过去。她和于连一样,骤逢不幸,又被新的信息冲击,以致世界观都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不可避免地将自己封闭起来。 虽然彼此之间互相中意,却又害怕被伤害,或者伤害别人,不敢向对方说出心声。 外面大雨下了三四个小时后慢慢停下,雨水带着落叶流向地势更低的水坑,在离这里三公里远的地方,同样立着两个帐篷。一个身影从其中一个帐篷中走了出来,望向部落方向的目光更加阴郁了。 第一百三十二章 寻故人 部落人分别站定后,已经是不言自明了。从古塔朗迪身边走出几个女人,揪住自己孩子的耳朵,当头就是两巴掌。尤其是带头的古尔加安,被他母亲打的哇哇直叫,哭声震动丛林。 “既然你们已经决定了,今后就不用再提了。”白泽微笑着看着他们说:“以后也不要再问我关于外面的问题,我不会再回答了。” 古塔朗迪对他颇为敬畏,忙不迭地答应。 白泽将他们的决定告诉了凯文和乔,两人心中松了一口气,面上却是没有什么变化,将自己摘来的水果分给众人,对白泽说:“我们今天就他们原来的部落,找到奥塔本加吧。” 白泽叫过巴布巴普,翻译给他后,巴布巴普略一思索就同意了。 回到非洲大陆后,他归心似箭,时刻思念故地。在这将近两年的游历中,他也了解了一些人情世故,知道白泽他们还有其他事,没有表现的太迫切,只是午夜梦回,部落中的人声常常回荡耳边,久久不能忘怀。 来回几次,摘下了足够全部落人吃的水果,凯文和乔自己也吃饱时,已经是上午八点多钟了。 日头正高,昨晚的那些雨水慢慢蒸发,使得丛林里更加闷热了。 部落里的其他人各忙其事,那些小孩终日无事,围着那头花豹转来转去,因为昨晚有些熟悉,此时伸手去摸,那花豹竟也没有伤害他们,只是没有理会,在被摸的烦了时,回头露出牙齿,那些小孩便被吓得退后,但一会儿又围了上来。 还有一些小孩跑到帐篷处,对帐篷很是好奇,东摸摸西瞧瞧。对于连和文竹的好奇自不必说,还有一些小孩和大人围在奥卡狓身边指指点点,又想要去摸于连手上的狞猫,玩的不亦乐乎。只有那只大猩猩从树下跳下,放下食物,亲近于连时,于连才有一丝清闲。 白泽带着花豹走到帐篷边,对于连和文竹说:“现在,古塔朗迪要带巴布巴普去他们原来的部落。” 于连看着他身后,几乎部落的大半人跟在他后面。之前于连了解过,就算是没有遇到凯文他们,这个部落还是会每隔一两年就搬一次家的,原因很简单。他们选的地方都是一片不小的空地,平时的食物基本来自于周围树上的果实,当吃完这些果实后,他们便会搬到另外一个地方,等那些果实再长出来时,他们再搬回去,就这么循环往复。那些动物也是一样,在某个地方住久了,那些动物便会对人敏感,等过了几年再回去时,新成长的动物连人都没有见过,肉食得来的也不会很难。 这里离原来部落并不远,中途也没什么危险,部落里的大部分都想要跟着过去看看,留下来的反而少了些。 于连看着怀里还在睡觉的狞猫,它现在最需要的就是休息,而且他也不想在看到巴布巴普那种伤心欲绝的样子,想了想决定留在部落,反正一来一回也没有多久。 众人分成两拨,文竹跟着于连留在部落。白泽带着凯文、朱迪乔和奥利弗与部落大部分人,出发去原部落,队伍轰轰烈烈,像是出去郊游一样。 奥利弗本来也不想去,但是见巴布巴普面色不善,不得已跟了上去。 他们出发后,于连将那只狞猫和它的崽放到了帐篷里,下面垫上一层毛巾,出来时正好看到那头大猩猩又摘了不少的水果放在地上。 于连有些哭笑不得,之前夸过它一次后,它便以此为荣,已经来回了好几趟,摘下的水果够于连吃一个星期了。 见它放下食物还要再爬上树,忙拉住它的后腿说:“你身上还有伤呢,别去了,休息一下吧,这里的东西够吃了。” 大猩猩听不懂他的话,坐在地上,嘴巴微微朝上突起,挠了挠身上,口中发出喔喔的声音。 于连给它扔了一个水果,大猩猩接过,放进嘴里,两下就吃完了。左右看看,那只花豹跟着白泽走了,它有些放松下来,拉过于连,轻轻拨弄他的头发。 “我头上可没有虱子。”于连笑了笑,让它找了一圈,什么都没找到。 于连对它也很好奇,绕到身后,看着它背后那雄伟的背肌和银灰色的毛发,上手摸了一下,入手粗硬,就像是猪棕毛一样。胸前的肌肉也很硬,但是毛是软的,很是柔顺。于连多摸了两下它的胸,惊叹着这惊人的胸肌。 它见于连对自己的胸似乎很感兴趣,站起身来,用两只手锤着自己的胸,发出咚咚的沉闷声音,像是鼓点一样。 于连学着他的样子也锤了锤自己的胸,忽然想起山狸在怀里,手举到半空止住了,要是将山狸弄醒,抓他一下,能痛上好一会儿。 他没砸到,却听到身后传来一个呜哇声,转头看去,原来是一群孩子在他身后,一直瞪着他和那头大猩猩。那个叫古尔加安的小孩学着大猩猩的样子,用力锤着自己瘦弱的胸,其他几个小孩子有样学样,一起发出呜哇的怪叫。 那头大猩猩看到这群孩子,四只并用往前几步,到了那群孩子的面前,于连担心它发狂伤害他们,时刻跟在它身边,将手放在它背上,一有不对立刻拉住。 这群孩子大都是刚刚被揍的那群,有八九个,因为太小,于连分不清男孩女孩。看到大猩猩走到面前,吓得不轻,有几个大叫着跑回几步,站在大人的身后,探出头看着这边。 古尔加安看着面前的大猩猩,双腿发抖,却没有跑。 大猩猩俯视着这个小不点,站起来又锤了两下胸。古尔加安吸了一口气,也锤了两下胸,用力大了一点,咳了一下。 大猩猩见他瘦弱不堪,忽然原地转了个圈,伸出手指在他胸前点了一下,古尔加安倒退两步,一屁股坐在地上。大猩猩用手拍着嘴,呜呜叫着,像是在嘲笑他一样。 古尔加安站了起来,走到它面前,也想要去点一下它,但是看着它那健壮的身躯,有些不敢,看向了于连。 于连对他笑着点点头,古尔加安鼓起勇气,在它身上点了点。他身材瘦小,已经八岁,但是因为种族如此,身高还不足九十公分,点不到它的胸,触及到了它的肚子。 大猩猩将肚子一挺,古尔加安被这力道倒推几步,又是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大猩猩更开心了,在原地转了好几个圈,竟然对他做了一个鬼脸。 那群孩子见它没有恶意,纷纷围上前,将古尔加安扶了起来,怯生生地伸手去摸它。 它双手交叉放在胸前,头高高扬起,对他们看都没看一眼。于连却在旁边看的清楚,它的眼睛时不时就瞄一下那群孩子。 那群孩子见摸它没有反应,肚子越发大了起来,将它和于连包围起来,这里摸一下那里摸一下,有一个摸到了它腿上的肌肉,惊叹地哇哇大叫起来。 大猩猩轻轻扫开一个要爬到它身上的小孩,跑回原来的地方,拿了两个香蕉往他们扔去。古尔加安跳起来接过香蕉,剥开皮吞进肚里。 大猩猩又跑到前面,等古尔加安吃下香蕉后,忽然伸手将他举了起来。于连略有些紧张,生怕它伤害他,抓着它的手紧了紧,连山狸探出头来也没发现。 但它并没有伤害他,举起古尔加安后,两只手举着他猛地往上,又快速放下,惊得古尔加安在空中叫个不停。来回两三次后,它把他放了下来,戳了戳他的身子,见他又一次坐在地上,兴奋地跳了起来,抓住一棵树枝,转了两圈。注1。 古尔加安从没有过这种感受,忽上忽下,如在云端,落在地上后反而有些不开心,冲到它身边,抱住它的身体。其他小孩也想那么玩,也和他一样,抱住了大猩猩,位置被占了甚至急得跳脚,跳起来抱住它的手。 于连见了他们这样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有些哭笑不得,幸好这只大猩猩很有耐心,也很友善,没有伤害他们的举动。于连又观察了一会儿,确认它只想和他们玩之后,这才放下心来,钻进了帐篷。 帐篷里文竹正在喂那只狞猫肉干,它一口一个,已经吃了不少。 “这样不行的,我带的不多,它很快就能吃完,得给它补充一些新鲜的食物。”见于连进来,文竹回头说。 “它不吃水果吗?那头大猩猩摘回来很多。” “它是肉食动物。” 于连见那两只狞猫崽子睁开眼睛,毛发微张,显得分外可爱,心中却想,自己要是吸引别的动物给它吃,对其他动物未免太不公平了。 忽然,山狸从他怀中钻进,飞快跑出了帐篷,只留下了一道残影。 注1:虽然读者朋友都懂这是写作手法和剧情需要,但笔者还是得啰嗦一句,这是小说情节,切莫当真,无论是在动物园还是在野外,遇到银背大猩猩和花豹时,都不要主动招惹它们。 第一百三十三章 烈阳下 紧跟着山狸钻出帐篷,于连看到它的背影消失在丛林中。 于连不知道它怎么突然间跑出去,但也清楚它是兽类中的王者,不会受到什么伤害,也就放下心来。 那头奥卡狓本在地上吃草,看到于连出来后,几步跑了过来,舔着他的脸,像是对他更加喜爱了。 后面一阵惊呼,于连转头看去,见那头大猩猩抖了抖身子,放下那些孩子,跑到他身边坐下,用一只手揽住他的腰放在怀里。 他还没来得及挣脱,就听到一阵鸟叫声从树上传来,抬头一看,各种他见过或者没见过的鸟儿盘旋在空中,越飞越低,围着他转圈。 在水坑里窝着捕食的青蛙感觉到一种强烈的吸引力,从水坑中跳了出来,与同伴一起,往这边跳了过来。 又来了...... 于连很是无奈,山狸不知道干嘛去了,他想跑,可这丛林里到处都是动物,他又能跑到哪去。 那群小孩这时早已看的呆了,这种百鸟朝凤般的奇景,对他们幼小的心灵产生了极大的冲击。这边动静过大,空地那边做事的成年人看了过来,目瞪口呆。 文竹从帐篷中走出来,看到了眼前这一幕,叹口气问道:“山狸呢?” “跑出去了,不知道去哪了。” 狞猫也感受到那股强烈的吸引里,从帐篷钻了出来。那两只刚刚睁眼的狞猫幼崽,一瘸一拐地往这边爬了过来。 一条经过这里的蟒蛇,分开草丛,慢悠悠游了过来,对四周的食物视而不见,吓得那群小孩远远退去,躲在树后观望着。 就在那蟒蛇快要游到于连身边时,丛林中出现一个身影,它以极快的速度冲来,转眼间就到了于连身前,纵身一跃,跳上了他的肩,正是山狸。 它嘴上叼着一只兔子,站在于连肩上,对着面前的飞鸟和动物叫了一声,声音尖利刺耳,和它平时的声音很不一样。 于连看到,它这一叫,那些本围绕在他身边的动物以更快的速度退了回去,那些鸟儿纷纷飞向高空,蟒蛇顺着原路游进草丛,青蛙回到了水坑。连奥卡狓都离他远了些,隔着十几米,打了个响鼻。 大猩猩听到山狸的叫声,忙松开了于连,退后好几米,看着它的目光惊疑交加。那只狞猫也退了好几步,差点踩到她自己的两个小崽子。 山狸举目四望,周围再也没有动物,打了个哈欠,钻进了于连的怀里,露出一个头,对着掉在地上的兔子叫了一声,然后看了看瑟瑟发抖的狞猫和它的崽。 于连低头捡起那只兔子,它喉咙上有个伤口,已经没有再动了。 “它是让你喂给狞猫吧。”文竹看到了山狸的目光,上前说道。 “是这样吗?”于连提着那兔子的耳朵有些疑惑,山狸也会主动向别的动物示好?难道因为狞猫也是猫科动物? 山狸见他没有动,在他胸上的皮肤抓了一下,对文竹猜中了自己的意思,而于连却没有猜中表示很不满。 于连赶紧拿着那兔子走到狞猫面前,放在地上。 狞猫起初还有些畏惧,但生产时耗费太多体力,现在需要补充食物,试探性地咬了一口那兔子,见山狸没有反应,于连也摸了摸它的头以示鼓励,胆子便大了一些,张嘴咬下了兔子的头,用力扯了下来,几下嚼进肚里。 山狸见它吃下了兔子,看了看文竹,哼了一声,又看了看于连,在他胸上再抓了一把,头钻进衣服里。 “它生气了。”文竹瞄到了山狸看自己的眼神,笑了笑说:“你没有第一时间明白它的意思,它生气了。” 于连感受到胸前的隐隐疼痛,无奈道:“还能怎么办,只能下次注意吧。” 等山狸重新睡了过去,奥卡狓才敢上前来,用头去蹭于连的脚。 那只大猩猩也跑了过来,左看右看,没有看到山狸,站起来用手锤了锤自己的胸口。 于连哑然失笑,竟然明白了它的意思:“好了好了,我知道你不怕它。” 大猩猩仰着头,哼了两声,回到了那群孩子身边,继续和他们玩耍。 要说那群孩子也是心大,转眼就忘记了刚才看到的事,只是那些大人时不时的看向于连,还在一起议论着什么。 文竹从帐篷中拿出脏了的睡袋和换下的衣服,又拿来一个布袋,将睡袋和衣服塞了进去,从地上还没有干掉的水坑中接出一些水装进布袋,装了小半桶等水面没过衣服后,对于连说:“把你要换洗的衣服拿给我,我一起洗了。” 于连从帐篷中拿出一套衣服装了上去,文竹往里面加了些特制的洗衣液,捆好布袋,放在阳光能照射到的地方。 过了四十分钟再去看,那些水分蒸发干净,衣服也已经洗好了。这布袋是新式洗衣装置,用它洗的衣服比用洗衣机洗的还要干净。 文竹拿出衣服,闻着那股清香,还有些润,没有完全干透,便放在树枝上,等着太阳晒干。 这时便没有什么事了,白泽和部落大多数人还没有回来,于连坐在地上照顾那两只狞猫崽子,似乎对它们很好奇。母狞猫早已经吃完了那只兔子,它很挑食,将皮和肉吃完,留下内脏一口没动。大猩猩和那群小孩玩了那么久,也有些疲倦了,坐在树荫处,看着外面的太阳。 现在虽然才九点多一点,但太阳已经很大了,动一下都要出什么汗,部落中的妇女早上收集了很多雨水,将凯文他们摘的水果泡在水里,渴了便拿出来吃一口,坐在树屋中动都不想动,纵然如此,也是热的直冒汗。 树上的昆虫烦躁地叫个不停,鸟儿也不愿在这烈日下飞翔,躲在树枝间寻那些倒霉的昆虫吃,绿叶和青草被太阳炙烤着抬不起头来,就连奥卡狓,也伸出了长长的舌头散热。 幸好还时不时有阵清风吹过,给人们带来了一丝清爽。 昨天在树荫下走路还没觉得多热,今天躲在树下休息反而觉得越来越热了,于连感叹了一声。 那只狞猫吃完了兔子后,于连把内脏远远扔了出去,很快,它们会被蚂蚁搬回巢穴,喂给蚁后,然后生产出更多的蚂蚁,遍布整个丛林。 狞猫恢复了体力,它在这里已经待了太久,听到树枝间鸟叫不断,又喂了一次奶后,将两个幼崽留在于连身边,跳上树枝,开始猎捕它最爱吃的鸟儿。 时间慢慢过去,就这样到了中午,那只银背大猩猩感到肚子饿了,站起身来,爬上树去摘果子吃。孩子们则在下面看着,每当大猩猩摘下一个喂进嘴里,他们便欢呼雀跃,简直比自己吃还要高兴。 那大猩猩虽然重达四百多斤,却能灵巧地在树枝间来回穿梭,看到孩子们在下面,它摘下了几个新鲜的水果扔在地上,孩子们冲上前捡起果子,擦都不擦就塞进嘴里。 捡到果子的高高举了起来,没有捡到的很是懊恼,但大猩猩又扔了许多下来,几乎每人都有,还剩下许多留给于连和文竹的。 摘了一些后,它吃饱了,跳下树来,和孩子们玩了一阵,又因为太热,再也不想动弹,靠着树上睡了过去,那些孩子玩了一上午,此时也疲倦了,靠在大猩猩身边也睡了过去。 于连和文竹不愿打扰这和谐的场景,钻进了隔绝阳光的帐篷里,打开里面的自带无声空调和抽风机,相对而坐。 每当两人独处的时候,于连就找不到什么话题了。他其实有很多想说的,但不知道怎么说起,又怕文竹觉得烦,便索性一言不发,拿起手机看起书来。 文竹也是一样,想要找他说话,又怕被他认为自己很轻浮。除非是有什么事,便很少主动找他说话。两人相处于一室又不说话,各自忙着自己的事,他们都不觉得尴尬,反而很喜欢这种氛围。 于连看书累了便抬头看文竹一眼,她在空隙时会查阅资料,准备自己的毕业论文。等她察觉到自己的目光时抬起头时,于连赶紧低头重新看书,感觉到文竹看了自己好一阵,才又去忙自己的事。 两人就这么互相偷看,直到下午三点多钟,听到外面熙熙攘攘,钻出帐篷,一群人往部落这边走了过来。原来是白泽他们回来了。 孩子们欢呼着上前迎接,奥卡狓看着这么多人有些怕,躲到了于连后面。 于连看到巴布巴普走在中间,他的身高实在太过突出,隔着老远就看到了。巴布巴普脸色轻松不少,因为了却了给奥塔本加祈求母神收留的愿望,远远看到于连看来,对他笑了笑,这是于连看到巴布巴普第一次展露笑容。 众人到了面前,部落人留守的人迎了上去,七嘴八舌的问话,那些被问到的人兴奋地回答着,还夸张地做着动作,时不时看向巴布巴普。 古塔朗迪和几个部落人抬着一根木棍,下面吊着一只体型不小的疣猪,他们身高不高,那头疣猪也还没有气绝,四只脚被树藤捆住动弹不得,嘴巴被拖在地上,发出尖利的吼叫。 第一百三十四章 虚幻 除了古塔朗迪和几个部落人提着一头疣猪外,后面的凯文和乔也各自提着一个灰色的动物,长长的尾巴垂向地面,一动不动,看样子已经死了。奥利弗满脸疲态地跟在朱迪后面,看到于连了无力地挥了挥手,走到帐篷边上,钻了进去躺倒,说什么都不愿意再出来了。 看到他们平安回来,还带来了不少食物,孩子们欢欣雀跃,上窜下跳地看来看去。 白泽和花豹走在旁边,于连发现,花豹嘴角沾血,部落人也有意无意离花豹远些,不敢太过靠近。当有孩子想要摸一下它时,被部落大人给呵斥住了。 于连将奥卡狓放在大树后面,和文竹一起迎上前去。花豹看到他过来,紧跑几步,跳了起来扑向他,将他扑倒在地,看的其他人纷纷变色。 那头大猩猩本来看到很多人过来,胆子偏小,跳到了树上。但看到这一幕,立刻从树上跳了下来,冲向于连。 “别。”于连看到大猩猩冲过来,举起手掌。大猩猩好像看懂了一样,停住了,只是这雄壮的身影让刚回来放松些的部落人,又重新紧张起来,举着手中的木棍,将其他人护在身后,警惕地看着它。 花豹没有吃于连,而是像只小猫一样在他脸上舔来舔去,连头发都舔湿了。 于连被它舔的发笑,好不容易站了起来,摸着它的头说:“你嘴巴臭死了,该刷牙了。” 花豹哪懂得他的话,站在地上还不停用头去蹭他。在于连身边停留了一会儿后,看到他后面的大猩猩,面目不善,却又不敢和它作对,对它低吼一声,露出还粘着血的獠牙,走回了白泽身边。 那大猩猩不甘示弱,擂了几下胸口,哼了一声,退到于连身后。 “没事的,别担心。”于连对部落人举起手安抚了几句。部落人哪听得懂他的话,下意识的看向白泽,见他微笑着翻译完,才放下木棍,却没有完全放松,时不时看向大猩猩。 “你看到那个老人家了吗?”于连等巴布巴普走到身边后,仰望着他问道。 巴布巴普听懂了这句话,默默点了点头。 一阵风吹过,给炎热的空气带来了一丝清爽。 部落人欢呼着走到空地,升起了火,他们走了一天,现在也都饿了,用石头将那头疣猪砸死,剥开皮扔出内脏,把石板扔在火力,然后把疣猪放在上面,最后在肉上面加了一把火。 不一会儿,于连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肉香味,就算是没加任何佐料,这种原始的方式还是能做出味道不错的食物的。 部落人扒开盖在肉上面的灰烬,古塔朗迪先阻止了部落人的渴望,走到白泽身边,看着那头花豹,拿着一块熟透的肉伸出手,说了几句话。 于连看到白泽接过了那块肉,放在地上,花豹凑上前闻了闻,甩甩尾巴退后几步。 古塔朗迪脸色颇有些尴尬,白泽笑着说:“你们吃吧,不用担心它。” 古塔朗迪应了一声回到肉块前,流口水的族人,说了一句话,他们蜂拥上前,有秩序地掰了一块肉吃下,刚离火的肉还很热,他们不断换着左右手,躲在阴凉的地方享用着。 一只手伸在于连面前,黑色的手掌上放着一块肉,于连低头看去,是那个叫古尔加安的小孩给他和文竹各拿了一块肉。 于连笑着摇了摇头,文竹也没有接过来,古尔加安看了看两人,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连肉都不吃,走到大猩猩身边,将那块肉递给它。大猩猩接过来闻了闻,然后扔在地上,捡起了一根香蕉剥开吃下。古尔加安赶紧捡起那块肉,吹都没有吹直接塞进口里,感受到了一股满足感,还没吃饱,蹦蹦跳跳着跑回去又拿了一块肉。 凯文和乔也没有吃,他们将两只一直带着的动物交给部落人,走回到于连身边。 “你不吃吗?”乔问于连。 “在我们国家,吃野生动物是犯法的。” “这里离你的国家可远的很,他们管不到你。” “不能吃野生动物是我们这一代人从小听到大的。”于连说。对于部落人,他无可指责,他们生活在丛林里,从小吃野生动物到大,这是生活环境决定的,他完全理解。 乔见他和文竹年纪都不大,在二十一二岁左右,是在疫情中成长的一批新生代,点了点头说:“我们帐篷里还剩些干粮,饿了的时候可以来拿。” 于连看向空地那边,白泽也没有吃疣猪肉,摇了摇头说:“你们留着吃吧,我们可能待不了太久了。”于连几人进到丛林已经好几天了,这里的事已经差不多了,他还记得那棵树和那个要去复仇的女生,恨不得飞到那里去,解决掉她的事后找到那棵树,关于自己的一切,到时候都可以明白了。 乔目光微凝,嗯了一声,见他时不时看向那两只奇怪的动物,咳了一下说:“那头疣猪和两只奇怪的猴子是花豹捕到的,实际上它杀了两只疣猪,其中一只被它吃掉了大半。” “今天的事还顺利吗?”于连问道。 “顺利。”乔叹了一口气:“到了他们原来的部落,很快就找到了那个老人,你那个黑人朋友像上次一样给死在的老人跳舞后,心情好像好了一些。” 在巴布巴普的认知里,这吉塔和奥塔本加一定程度上,是因为自己带来了那些白人而死,当他带着白人来道歉,得到了部落人的认可,最后为死去的两人跳舞祈求母神收留后,总算完成了一个小小的心愿。 他说话的时候,古塔朗迪一直看向这边,犹豫了一下后,拿着几块肉走了过来,递给了凯文和乔。 凯文和乔对视一眼,接过了那两块肉放进嘴里。这肉在他们看来并不怎么好吃,腥味太重了些,但重点不是这个,现在就算这块肉难吃的要死,他们还是会毫不犹豫的吃下。 等朱迪也接过一块肉吃下后,他们已经确定了,以古塔朗迪为代表的部落人,基本已经接受了他们两个,至少不会再怀有敌意。 对他们来说,这是好事。 找了一圈没看到另一个白人奥利弗,古塔朗迪也就不找了。让部落里的妇女处理好那两条被花豹咬死猴子,留作晚上的宵夜。这里的食物,尤其是肉食,都过不了夜,当天要是不吃掉也会腐烂,他们不会浪费。 躲在阴凉处吃完肉,部落人闲来无事,三五个坐在一起聊天。因为这几天部落来了新人,他们讨论的大多都是关于新人的,尤其是于连和白泽,两人都很神秘,在他们眼中简直和神一样。 就这样,到了下午太阳落山,然后天黑,部落人升起篝火,直到晚上八九点,他们又有点饿了。 凯文用带来的纸锅,煮了剩下的食物,因为加了调料的关系,比纯烤的要香很多,人人吃到嘴里流油,才满意的睡去。 奥利弗回到帐篷中后就已经累的不想动了,从下午三点多,一直睡到晚上十点才醒过来,睁眼看到于连腿上放着两只小狞猫,手中捧着一本书看着。 坐将起来,打了个哈欠,觉得肚子有点饿,在背包里翻了一阵,他的压缩饼干已经剩的不多了。眼前伸出一只手,看着上面的两个香蕉,奥利弗接了过来,向于连道了声谢,两口吃完,大麻瘾发作。 向于连打了声招呼,钻出帐篷,看着头上的繁星,又打了个哈欠,拿出手机照明,走出一百多米,见四周无人,先上了个厕所,然后掏出大麻叶,放进纸卷,点燃吸了一口。 白天的劳累瞬间消失,他闭上眼睛,仿佛回到了文明世界,四周是灯火通明的城市。 又吸了一口,他回到了自己的家里,躺在了定制的沙发上,音响播放着他最喜欢的摇滚,智能ai检测到家中有些许污垢,启动扫地机器人开始打扫。同时,厨房里的ai开始做菜,今天的晚餐是意大利面。 再吸了一口,他戴上vr虚拟头盔,打开最喜欢的游戏,来到了海边战场,空调适时地吹出咸湿的海风,空气机发出淡淡硝烟味。连番征战后,他获得了极大的满足,摘下了头盔。 最后吸了一口,他听到了外面的欢呼声,走到窗户边往下看去,楼下是聚集的各色人群,他们举着牌子,上面写着“揭露真相的英雄”和“真正的勇士”。看到他出现,人群越发激动。他挥了挥双手,下面穿来更大的欢呼声,他侧着耳朵仔细辨认了一下,听到他们喊着同一个单词。 英雄。 大麻燃到了最后,欢呼声消失,奥利弗睁开眼睛,眼前是漆黑一片的丛林,他刚刚的排泄物引来许多昆虫聚集,发出阵阵臭味。 不远处,奥卡狓和那头大猩猩睡在树的两边,鸟儿和昆虫声此起彼伏,他挥手赶走在面前飞舞的蚊子,等大麻味道消散的差不多后,回到了帐篷中。 第一百三十五章 将离 旭日东升,又是新的一天。 于连醒来时,奥利弗还在大睡。 于连没有吵醒他,他怀中的山狸仍在睡觉。那两只狞猫幼崽睡在他腿上,感受到他坐起身子,嘤嘤叫了起来。 它们的母亲对于连十分放心,昨晚出去找食物还没有回来,于连安抚了一下它们,抱着它们打了个哈欠走出帐篷,外面已经天光大亮,霞光万丈,是一个好天气。 奥卡狓在外面吃着草,看到于连出来,几步跑过来,亲昵地在他身上蹭来蹭去。那只大猩猩在树上吃着嫩叶,此时也从树上跳了下来,扔下两个苹果状的水果,拍了拍嘴,喔喔叫了两声。 太阳已经出来,但丛林里还残留着一些露水,于连用这些水洗了把脸,漱了一下口后,拿起那两个水果吃下,便觉得腹中已经饱了。 耳边传来一声低叫,他抬头一看,是那只母狞猫,嘴里叼着两只鸟儿,从树上一跃而下。他忙伸手接住,这只狞猫体型不小,于连被它的冲击力顶地倒退了好几步,靠在大猩猩身上才停下,幸好没有砸到山狸和两只幼崽身上。 那只狞猫对他叫了一声跳下地去,于连把幼崽放在地上,它们虽然睁着眼睛,视力却还没有完全发育,摸索着走到母亲身上,吸着奶喝。 于连看向空地,部落里还没有几个人醒来,巴布巴普也还在睡,看来昨天完成了一个心愿,也让他颇为放松。 树枝分开,凯文、乔和朱迪三人钻了出来,手中拿着一些水果,看到于连,三人点了点头示意,走到部落的树屋旁,放下了水果,那里已经有了不少,看来他们三人很早就起来,开始采集水果了。 部落里醒来的人看都不看,拿起来就吃。可这些食物还不够,三人再次走进丛林,来回了好几趟,直到部落人每人都吃到了才歇息。 这时已经到了九点多钟,空气中弥漫着热气,部落里的人走到树荫处躲避烈日。那群小孩和昨天一样,与大猩猩玩的不亦乐乎。 白泽一直待在自己的帐篷里也不知在干些什么,那只花豹守在门口,却不阻碍有人靠近。甚至有胆大的离它很近,对它指指点点,它也无动于衷,趴在地上眯缝着眼睛。 文竹仍在忙着自己的毕业论文,除了刚醒来,还在迷茫的奥利弗,就只剩下于连一个人站在帐篷边上,显得无所事事起来。 那群小孩与大猩猩玩的兴起,时不时传来一阵笑声。大猩猩对他们也很是喜爱,尤其是对那个古尔加安,甚至还带着他爬上树,在树枝间穿梭。古尔加安紧紧抱着它,看着下面的人群,又惊又喜,啊啊大叫。 但当大猩猩被于连叫下来后,他又觉得不够刺激,重新爬上了它的背,指着树枝,怂恿着它再次爬上去。其他小孩见状羡慕的很,纷纷挂在它身上,欢笑声不断。 于连本来还担心它伤口还没完全愈合,但见它生气勃勃,也就没有打扰他们了。只是怕他们吵到文竹复习,将它带到另一边树林,这里离花豹近了些,大猩猩因为有这群孩子的缘故,对花豹警惕的模样不屑一顾,带着孩子们在树枝间荡秋千。 那些大人则对花豹甚感兴趣,古塔朗迪伸手摸了摸它,见它没有不满,大胆了一些,从它的头摸到尾巴。其他人在旁边看的心惊胆颤,却见它只是打了个哈欠,也放心下来,上前学着古塔朗迪的样子,摸来摸去。 到了中午时分,太阳升到半空,几乎要把人晒熟,连动一下都会出很多汗。那群小孩也没有精力再玩闹,和大猩猩一起坐在树下发着呆。这雨林中虽然食物不缺,但毕竟环境封闭,又有诸多危险,他们平日里除了追逐打闹之外,就再也没有什么娱乐活动了。 于连也被这天气晒得不愿动弹,帐篷里虽然有空调,但毕竟还是沉闷了些,他往树上一靠,让奥卡狓在周围吃草,静静的看着部落里的大人与花豹耍在了一起,巴布巴普站在白泽帐篷后面,躲避着阳光,思考着什么。 过了一会儿,白泽从帐篷里走了出来,花豹抛下其他人跟着他走到于连面前,于连赶紧站了起来。 “把文竹叫出来吧。”白泽笑着说。 于连把文竹叫出来后,白泽说:“我们在这里已经待了一段时间了,该重新出发了,还有事情等着我们呢。” 于连想要早点找到那棵树,自然十分赞同,文竹也知道他的想法,默默点头。 “我昨天问了巴布巴普,他决定先跟着我们,等找到他原来的部落再和我们分开。” “他还记得在哪吗?”于连问道。 “不记得。”白泽看着于连笑道:“但没关系,到时候你会知道的。” “我......”于连有些惊讶:“我怎么会知道。” “到了你就知道了。”白泽没有多做解释,叫了巴布巴普过来,将他们准备要走的想法告诉了他。 巴布巴普顿了片刻,对白泽说:“能不能多待几天,就几天。我想给他们造一个最大的树屋。”他这几天睡在树屋里,觉得里面确实小了点。虽然这里的风俗如此,部落人全都挤在一起睡觉,但有更大的树屋,休息的会更舒服点。 于连和文竹点了点头,已经停了这么久,再多留几天也没什么,况且部落人收留了他们这么久,为他们做些事也是理所当然的。 说干就干,巴布巴普将这个想法告诉了古塔朗迪,他们本来是无所谓的,挤在一起也没有什么不好,可又一想,凯文他们不能一直住在帐篷,既然接受了他们,总得做一个新的树屋。 众人先在地上支起几个大木桩,然后在古塔朗迪的指导下,巴布巴普找了几根大树插进土里,以此为基础,在四周加上些小树。部落里没有刀具,只能用最原始的方式建。 凯文几人得知这是部落人为他们而建的,出力最是积极,几乎从早忙到晚,就连奥利弗,虽然口中抱怨,但还是和众人一起努力。期间大猩猩和小孩们越发亲近,每天早上摘下很多果子给他们,花豹也和部落大人出去捕食,它动作迅速,加上部落人在旁协助,往往收获颇丰。 终于,在花了好几天时间后,众人建出一个极大的树屋,以部落人的体型,能同时让三十个人睡在里面还显得宽敞。 这天晚上,部落人燃起了篝火,凯文和乔煮起白天花豹捕到的疣猪,得知明天巴布巴普和白泽等人就要出去外面,众人举行了盛大的欢送晚宴。 部落中没有酒,于连却觉得自己要醉了。他被人拉着围着篝火跳舞,不知道与多少人拥抱过,想起这些天来和部落人的相处,他们生性纯朴,行事大方。这当然是因为这里食物充足,但也能说明他们热情好客,对陌生人也愿意释放善意。 食物香气传来时,古塔朗迪指着两个部落里的妇女,大声说着什么,在白泽的翻译下,他才清楚原来是已经有两个妇女怀孕,等她们肚子里的孩子出生的时候,凯文他们也可以出去外面了。 这使得晚宴的气氛达到了最高,人人欢呼不已。部落恪守传统,有人死的时候才能有人生,死去两人,就会补齐两人。 听到这个消息,凯文和乔与朱迪默默对视一眼,也加入了狂呼的队伍。凯文走到巴布巴普面前,伸出了双手。 于连看到巴布巴普犹豫了一下,伸手抱了一下他,又接连抱了朱迪和乔。奥利弗此时只顾着看锅里的肉,完全没注意他们在干什么。 等食物熟透,凯文分给部落人后,他们开始唱起了歌,这是从古流传下来的歌曲,欢乐中带着些许悲凉,似乎是他们部落的历史写照。 “我们是丛林的精灵 我们是大地的孩子 我们在丛林中穿梭 我们在草地中觅食 神啊 感谢您赐予我们灵巧的身体 让我们躲避外人的捕杀 母亲说 要离外面的人远点 他们没有尖利的牙齿 却比蟒蛇还要凶恶 神啊 感谢您赐予我们整个丛林......” 跳到半夜,明月当空,篝火燃尽,众人精疲力尽后,才各自回到屋中。 凯文等人被邀请住进新的树屋,于连和文竹婉拒了他们的好意,回到自己的帐篷中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于连被文竹叫醒。 “小声点,别吵醒他们了。”文竹嘱咐道:“我们现在走,不然会被他们看到的。” 于连点了点头,现在走免得部落人挽留。他收拾了一下自己的东西,那只狞猫和它的幼崽还在沉睡,奥利弗没有跟凯文进到新树屋里,也还在睡。 出到外面一看,白泽和巴布巴普站在外面正等着他。花豹和大猩猩昨天被吵的睡不着,此刻也在睡觉,只有奥卡狓一看到山狸就赶紧走了过来。 “它们怎么办?”于连看着那只花豹和大猩猩说。 “它们已经和部落人很熟了,不会伤害他们,留在这里还能帮他们。”白泽笑了笑:“还有你那两只狞猫,我给凯文说了,他们会照顾它到能自己捕食的。” 第一百三十六章 出林 空地那边的部落一片安详,平时这时候已经有一两个起来了,但今天好像都还没有起来,连平时已经出去摘水果的凯文和乔都没看到。 听了白泽的话,于连就知道他已经安排好了走之后的事,心中盼着花豹和大猩猩不再争斗,背起行囊,悄悄钻进丛林。 奥卡狓一直跟着于连,不愿离开。于连想到它怀有身孕,而且生来敏感,对人和其他动物都不信任,便先带着它,等到没人的地方时再放它走。 太阳没有出来,雾气也还没有消散,四人分辨了一下方向,朝着西北方向走去。 往前走了大概十分钟之后,于连忽然看到树枝摇晃,此时无风,他还在奇怪是不是有什么东西时,就见一个身影从树上跳下,落在他面前,激起一阵落叶。定睛一看,原来是那头大猩猩,它醒来时没有看到于连,有些慌张,循着味道,终于赶了过来。 随后,他们身后传来一阵奔跑声和吼叫声,转身看去,只见花豹极速跑来,沿途撞倒了不少小树,到了面前,高高跃起,扑向于连。 那只大猩猩见状,绕着他们转圈,坐在地上不停拍嘴。 于连被花豹舔的满脸是口水,好不容易推开它站起来道:“还是被它们发现了,还好狞猫不知道。” “那可不一定。”白泽指了指后面,只见那里雾气弥漫,许多个矮小的身影站在雾气中停住。 于连看到最前面的三人身高正常,是凯文、乔和朱迪。朱迪怀中抱着两只狞猫幼崽,那只母狞猫从人腿中钻了出来,和花豹一样扑向于连。 它体重较轻,于连好歹能接住它。将它抱在怀里,山狸已经跳在了他的肩膀上,和他一起看着那边的人影。 白泽叹了一口气,用部落语言对那边说:“我们今天要出去,你们别送了。” 那边沉默了一会儿后,一个人影扔过来一个东西,砸在文竹面前的地上。四人一看,原来是一个香蕉。还没等他们说什么,就见那边人影接连不断地扔过来不同的水果,有香蕉,也有一种叫竹芋的甜国,几乎要将他们面前堆成了一个小山。 于连看着这些水果,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眼眶竟有些湿了。难怪今天早上没看到他们,原来都是自己去摘水果送行了,他吸了口气,不断挥手道:“已经够了,已经够了,再多装不下了。” 部落人自然听不懂他的话,一直扔完自己摘的水果,这才停下。 于连和文竹将那些水果全都装进了背包中,这里这么多,他们是吃不完的,但毕竟是一番心意,能装多少是多少吧。 太阳升起,雾气消散许多,于连看着那边的人脸,心中五味杂陈。 “我们该走了。”白泽在旁轻声道。 “可它们......” “它们不会跟过来的。” 白泽先走到花豹面前,蹲下身子,将它平躺放在地上,然后抱着它的头,摸着它的毛,花豹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舒服,就这么睡了过去。白泽将它抱了起来,走到部落人面前,将它递给古塔朗迪,脱下自己的外衣递给他说:“把它放在你们部落,让它睡在帐篷里,你们和它一起去打猎。记住,把这件衣服放在它身边,它不管跑多远都会回来的。” 古塔朗迪一个人抱不起这花豹,和另外两个人一起才抱起了它,接过他递来的衣服,郑重地点了点头。 白泽来到大猩猩身边,让于连也脱下了外衣给他,然后用衣服盖住了大猩猩的头,待它放松了一些后,将它放倒在地,用力一抱,竟将几百斤的大猩猩拦腰抱起,将它放在人群旁边的树下,连气也不喘一口,看的众人目瞪口呆。 将它放下后,白泽把于连的衣服递给古塔朗迪,同样交代了一遍。 最后就只剩那只狞猫了,对它白泽没那么费劲,将它哄睡后交给了凯文。 做完一切,他们身边就只剩奥卡狓了。于连和部落人互道离别后,虽是不舍,但总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带着奥卡狓边走边回头。部落人一直送了很远,走了半个小时后,才在白泽的劝说下,回头返回部落。 ...... 四人一奥卡狓,慢悠悠地往前走着,累了便歇息一下,饿了拿出行囊里的水果吃,到了下午,他们还没有走出丛林,反而走的更深了。耳边隐隐传来水声,他们要去的国家在丛林西北方,与那条大河错开,隔了几十里之远,都还能听到水声,这大河之雄壮可想而知。 因为丛林里没有信号,他们只能看着手机里的指北针,且行且停,就这么到了晚上,文竹估计了一下,他们已经走到了丛林最深处,明天再走一天就可以出去了。 天黑无法再走,几人便寻了一处空地歇息。他们将帐篷留给了凯文等人,轻装前行,晚上便只能露宿野外。 还好这雨林中落叶极多,于连和文竹像之前一样,撑起四个木棍,往顶上盖上落叶,造了一个无墙的小屋,刚好能容纳四人。不过巴布巴普执意睡在树上,白泽也没和他们挤在一起,自己寻了个大树,背靠着睡过去。 这小屋便只剩于连和文竹独处,他们在地上铺上了一层软软的树叶,和衣而眠。刚开始于连还有些激动,但走了整整一天,四人皆不是常人,又没有他人为伴,全力而行,一天下来,竟然走了一百多公里。即便是他身体异于常人,也着实有些累了,腿都几乎不是自己的了,躺下就睡了过去。 文竹虽然也累,但之前和其他巡查者出去过几次,有了些经验,躺了下去一时还睡不着,便撑着头看着于连的脸,半响才睡了过去。 一夜无话,第二天天还没亮,于连被奥卡狓舔醒,起来一看,仍是雾气弥漫。白泽早就醒了过来,靠着树,看着天上的雾气,见他看来,微笑着点了点头。 文竹和巴布巴普都还没有醒,于连便抱起山狸,走到树与它一起上了个厕所。再回来时,文竹已经醒了过来。 于连见她睡眼惺忪,站起来时双脚都伸不直了,不由心疼,犹豫了一些说:“要不然我们休息一天吧,明天再走?” 文竹擦了擦眼睛,看了他一眼,摇摇头说:“不用。” 于连知道她很要强,便不再多说,和她一起用露水洗漱了一遍,叫醒了巴布巴普后,四人重新上路,留下那简陋小屋,用不了多久,它就会被风吹倒,消失不见。 又走了一天,于连越往前走,越觉得附近树木稀疏了些,等走到下午两点,躲着太阳休息时,昨天的水果已经不能吃了。于连爬到树上摘水果,依稀能看到外面的平原。 最后一段路颇为难行,山地极多,天气变幻,一小时内遭遇了三次过路雨。走走停停,四人终于在晚上八点多才来到丛林边缘,身上的衣服已经全都破旧不堪,山狸也不愿在于连怀中闻他的体臭,一直站在他肩膀上。 只有那只奥卡狓是丛林动物,走惯了山路,从不觉得多累,反而悠闲的紧,在于连休息时还不断去蹭他。 他们从这热带雨林的东南方进来,西北方出来,越过高山,蹚过湿地,穿过了整个雨林,终于到了外面。 四人疲惫不堪,休息了一会儿后,于连拿出手机,却还没有看到信号。自从他进入丛林之后,就再也没看到信号格亮起,不过现在手机功能强大,靠着手机自带的信息,循着离线地图,又转了几个圈,终于看到了一束亮光。 这不是动物发出的光,是人类的痕迹。 放下手机,循着亮光走去,纵然夜深天黑,他们还是看到了一座在灯火中的小镇。 这小镇临近雨林,便是以砍伐树林为主。近些年受到政策影响,他们砍得少了些,年轻人纷纷出去打工,小镇上就只剩一些中年人和老人了。 四人走到小镇边缘,奥卡狓看着人影和灯光,不敢再往前走。于连和它相处甚久,已经有了感情,安抚了一阵领着它跟着几人,走到了小镇上的大道上。 小镇不大,因为要运输树木的原因,这条道却不小。两边还有路灯和房屋,但已经夜深,路上一个人都没有了。 幸好白泽认得字,找了一间关门的旅店,敲了许久,才听得里面传来一身苍老的声音说:“谁啊?” 等候片刻,门从里面打开,一个戴着白色头巾的黑皮肤老人探出身来,他老眼昏花,还没看清外面是什么人,就听到一个声音说:“您好,这里还有房间吗?我们想在这里住一晚。” 老人借着路灯和月光看清面前几人,顿时瞪大了眼睛。小镇很是闭塞,他平日里接待的最多的便是一些黑人司机,偶尔还能在司机们的车上看到他们贴的白人美女海报,却从没见过黄种人,倒退了几步,指着白泽说:“你是谁?是魔鬼吗?” 第一百三十七章 投宿 那老人一惊之下,就要把门关上,但又看到了巴布巴普的脸,发现他是个黑人,但是身高极为惊人,要抬着头才能看到,不由一愣,关门的动作也缓了一缓。 趁着机会,白泽说:“我们是游客,来的太晚了,想找个地方休息一晚。” 那老人狐疑的看了几眼,这几人满面风尘,衣裳滥褛,问道:“你们从哪里来的?” “我们昨天从莫伊巴来的,想要去丛林里找新的动物,你看后面的那个,就是我们找到的。”白泽没有说太多,想要让老人信服,指了指那头奥卡狓。 老人探出头去,看到奥卡狓正躲在于连身边,怯生生地露出半个身子。 “这是......”老人眯着眼睛看了一眼,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样,走出门,到了侧面,才看清了它的全貌,指着它惊道:“这是??狓!”他转向白泽:“你们是在哪里找到它的?” ??狓是奥卡狓的另一个名字,看来这老人是认得的。 白泽说:“我们在路上发现它后,它就一直跟着我们。” 老人上上下下打量了这奥卡狓好几眼,口中啧啧称奇:“我从来没见过它和人这么亲,你们真的很幸运。”他做了个祈祷的手势:“上帝保佑,在我死之前,竟然还能看到这丛林中的精灵一眼。” 再次面对白泽时,他的态度好了很多:“你们是哪里的人?” “我们是中国人。” “中国......”老人想了想,好像在电视上听到过这个名字,看到他们确实已经很累了,便把他们让进屋来。 于连跟着正要进去时,那头奥卡狓咬住他的衣角,将他留在了原地。虽然这些日子它也穿过了丛林,但毕竟环境变动不大,现在来到了小镇中,这里的东西它之前从没见过,加上还有新人面孔,它有些惧怕,生怕于连抛下了自己。 于连摸了摸它的头,有些犯难,它跟着自己这么久,当然要给它也找个地方休息。可自己现在已经劳累不堪,它又不肯进到这屋中,即便肯进来,老人也不一定愿意,左右为难。 白泽见了他这样,对那老人道:“你们这里有安置它的地方吗?” 老人从刚才就一直注意着它,点头道:“后面有一个牛棚,现在已经没有养牛了,你们可以把它放在那里。” 于连和白泽跟着老人走到后面,那牛棚已经荒废了许久,但好歹还能遮风挡雨,于连好不容易安抚住奥卡狓待在那里休息,再重新走进了这小旅店。 老人带着四人进了旅店后面的小院中,让四人稍等片刻,站在院中对着一间房子大喊道:“乔亚拖迪,你这个懒鬼,为什么听到声音了还不出来?” 那房子中传来一个慵懒的声音道:“知道了。” 片刻后,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揉着眼睛走了出来,他留着短发,眼睛很大,嘴里抱怨道:“忙了一天,晚上还不让休息。” 老人走到他面前,拍了一下他的头道:“别抱怨了,来客人了。” 少年乔亚拖迪这才注意到了面前四人,见白泽等人时只是惊讶了一下,等看到巴布巴普,他张大了嘴巴道:“上帝啊。这个人怎么长的这么高?” 白泽微笑着说:“小兄弟,麻烦你把我们带到房间里去。” 乔亚拖迪反应过来,连连点头:“好好好。” 白泽从口袋中掏出几张法币递给老人:“这些钱够了吗?” 老人接过来喜笑颜开:“够了,够了,已经够多了。”收进口袋,对乔亚拖迪喊道:“你还愣着干嘛,赶紧带他们进去。” 乔亚拖迪撇了撇嘴,领着四人上了二楼,时不时回头看着四人。 到了二楼,这上面只有五个房间,乔亚拖迪指着门说:“这里全都没人,你们想住哪里就住哪里。浴室和厕所在走廊尽头,饿了的话叫我一声,我给你们送食物上来。” 白泽点了点头,掏出了一张千元非洲法郎递过去说:“谢谢。” 乔亚拖迪看了看他,又看了看巴布巴普和于连肩膀上的山狸,没有接钱:“这是我的工作。”说着就要下楼,站在楼梯口时回头问道:“你们是哪个国家的人,中国?rb?韩国?” 听到白泽说是中国人后,他顿了顿,用极不标准的普通话说了声:“泥嚎。蟹蟹。” 白泽点头微笑,用普通话回道:“你好。” 乔亚拖迪志满意得,得意洋洋地下了楼。 四人选了房间,于连和文竹各住一间,巴布巴普仍是和白泽住在一起。于连进到房内,见屋中虽是简陋,却也算得上什么都有,一个小小的电视,还有空调。房间打扫的也很干净,墙面上有些本民族装饰,看来主人是颇为用心经营的。 他脱下衣服,把山狸放在床上,道:“你想洗澡吗?” 山狸闻了闻自己身上,确实有些味道了,轻轻叫了一声,他带着它出到门,那少年睡在一楼,外面省电没有开灯,但月光皎洁,倒也能看清。 往刚刚少年指的地方走去,发现了一个小小的两个浴室,台上还放着洗发水和沐浴露。他脱下裤子进去,扭了半天,等莲蓬头冒出热水,站在热水下,等水从头上淋下,只觉得浑身舒畅,几乎要睡过去。 听到山狸叫声,他蹲下身子,将山狸身体打湿后,细心地用沐浴露涂遍了它的全身,慢慢揉搓,山狸闭上眼睛,默默享受。等全身出泡,于连用热水冲去泡沫,如是两遍,山狸又叫了一声,于连明白它已经洗够了。将它放在一边,自己冲了一遍澡后,用泡沫把衣服粗略地搓了一遍。 之前在丛林里,他们几人都没有换衣服,因为换再多都没用,不用一个小时就会被汗打湿。等搓的差不多了,于连用拧干的衣服擦干山狸的身体,走了出来。 迎面看到巴布巴普和白泽走了过来,看样子也是洗澡来的,经过时点了点头,回到了屋内,寻了条干燥毛巾,再擦了一遍山狸全身。 做完这一切,他扑在了床上。耳边听到一句叫声,挣扎起身,打开窗户往外看去,从这里刚好能看到奥卡狓,他挥了挥头。奥卡狓也感受到了他的气息,抬头看到他,本来略有烦躁的心镇定了下来。 这床与窗户齐高,于连知道它想要看着自己,便没有关上窗户,将枕头索性放在了窗台上,靠着枕头,抱着山狸,就这么睡了过去。 不知多了过久,他听到一阵敲门声,起来一看,才睡下不到十分钟。抱着山狸下床开门,屋外站着文竹。 原来她想要洗澡,但不知会不会有人上楼,想让于连帮她守一下。于连自然是答应下来,等文竹进去浴室后,站在走廊上。 巴布巴普和白泽已经洗完回到了房间,小镇中大部分人已经睡去,周围除了水声就再无其他声音,外面小院月光皎洁,这走廊房顶有两处破损,从小洞中能看到天上的浩瀚星空。 半个小时后,文竹才终于洗完,穿着换洗的衣服出来,头发湿漉漉的,脸也因水蒸气而变得绯红,撩着头发到了耳后,对于连道:“洗完了,谢谢。” 于连看着她的样子看的呆了,回过神来,尴尬道:“不客气。” 两人没再说话,回到了各自房间。于连躺在床上,想着文竹刚刚的样子,就这么睡了过去...... 一夜很快就过去,于连被人群嘈杂声吵醒,睁眼一看,天已经亮了,太阳刚刚出来,正好晒在他的脸上。正午的阳光不像白天那样强烈,反而让他有种暖洋洋的感觉。 坐起身来,听到那阵声音是从楼下传来的,他从窗户中看了出去,那牛棚中不知什么时候站着许多人,他们围在奥卡狓周围,对它指指点点。奥卡狓怯懦的看着人群,白泽站在它面前,微笑着解答着众人的问题。奥卡狓便躲在了白泽的身后,连头都不敢探出,像是感受到了什么,抬起头看,看到于连后,仰头叫了一声。 周围的人安静了片刻,等它一声叫完,变得更加兴奋,激动地讨论着它的叫声。 于连听不懂他们的语言,昨天也是由白泽和那老人交流的,忙将山狸塞到怀里,走出门去,在楼梯遇到了乔亚拖迪。 少年手中端着一个盘子,上面放着三个装着牛奶的杯子和几个面包,看到于连后,打了声招呼,用普通话艰难的说:“泥好。” 于连回了一句:“你好。” “这是你们的早餐。”少年努了努嘴,于连哪里听得懂他的话,对他笑了笑后,侧身下了楼,几步跑到了后面牛棚。 乔亚拖迪愣了一下,忙放下盘子,跟着于连跑了下去。 到了那里,只听得人群嘈杂,一些人拿出手机拍照,奥卡狓见到于连过来,从白泽身后窜出,众人忙让了一条路,让它跑到于连身后。 于连安抚着奥卡狓退了几步,那群黑人也跟了上来,但在白泽的劝说下,没有离得太近,远远地拍照。 第一百三十八章 进城 这里的噪杂早已吵醒了本就觉浅的旅店老板,老人怒气冲冲走到外面,对着人群怒吼道:“吵什么吵,都不要干活了?” 他在镇中待了一辈子,素有威望,众人被他这一吼声逼退,纷纷散开。两个中年黑人嬉笑着上前,送来了一些工具。 原来这几天下了几次大雨,将走廊的房顶冲出两个洞来,就是昨天于连发现的那两个。老人叫这两人上门来修,被他们发现了奥卡狓,顿时呼朋唤友,引来了不少早起的人围观。 于连征得老人的同意后,将奥卡狓带进了小院。乔亚拖迪把那两个修理工带到走廊去修理破洞了,于连顺便把牛奶和面包送给了巴布巴普和文竹。 等修理完后,老人付了钱,留两人吃了早饭,他们边吃面包,边打量着于连和白泽。相比于这个从未出过小镇的老人,他们明显要更有见识一些,问了乔亚拖迪,知道这两人是昨晚投宿的中国人后,一个中年人两口吃完面包,扬起手来,摆了一个不伦不类的姿势,口中胡乱叫喊了一句。 于连仔细想了一下,才听出他说的是“功夫”两字,再看他摆的姿势,正是上世纪末的功夫影星的练武姿势。于连不由想笑,对那人点了点头,但语言不通,不知说什么好,拿出手机想要用翻译软件学几句常用语,发现还是没有信号。 环顾四周,头顶有一个电视天线锅,看着颇为陌生,这东西在于连很小的时候在农村见过,长大后就再也有这种东西了。 有天线锅就说明有电视信号,他们当时买的可是全球通的卡,怎么会一点信号都没有呢。 将这个问题告诉白泽后,白泽问了那两个男人,他们反问道:“你们不知道吗?” 原来一个多月前这个国家发生了一次动乱,该国军队首领发动政变,宣布总统触犯了法律,软禁了他,由此掌管了国家权力,建立军政府。也就在那个时候,这里就没了信号,手机连不上网;电视没画面,一片雪花;电话也都打不通了。 “人们都说前总统已经死了,但找不到尸体,所以首都又乱了好几次,现在我们都不敢出去小镇,学校也都停课了。”乔亚拖迪补充道。 于连立刻想起在那间房子中看到的情形,那个消瘦的黑人,也就是他们的前总统,已经被毁尸灭迹了,别说尸体,连骨头都被融化掉了。 但这种话显然不能跟他们说,非洲国家政变是家常便饭了,这几年尤为频繁,经常是一个政权还没有稳固,反对派就叫嚣着要推翻政府,他们也都已经适应。这小镇临近雨林,有树木砍伐,还算是富裕,远离权力中心,山高皇帝远,连保安力量都是与周围几个小镇联合的,不愿意掺和到政府的事情中去,只求能做好自己的生意。 修理工吃完早饭出去,那老人叫了白泽过去问话,昨天太晚,许多事情没问清楚。这院中便只剩于连和乔亚拖迪了。 少年乔亚拖迪好奇的打量着于连,他毕竟是学生,在电视电影上见过黄种人。但亲眼所见,不免有些好奇,对于连说了两句话,问他中国离这里有多远,和美国比哪个远一点? 于连不懂他说的什么,只得笑了笑。少年自觉没趣,转而去研究奥卡狓。 楼上传来脚步声,文竹也醒了过来,在浴室洗漱了一下走下楼。乔亚拖迪把之前放在楼梯上的牛奶和面包递给了她之后,静静坐在楼梯上,等着巴布巴普下楼。 但他等了许久,也不见巴布巴普。白泽和老人说完,回到了小院中,对两人说:“我们要找那个总统的女儿,得去首都才行。但现在这个国家一片混乱,通讯全无,首都离这里有一百多公里,水系繁多,靠走可不行。我让那个老板给我们找辆车,你们收拾一下,等会中午吃完饭就出发吧。” 两人没有什么行李,于连只是担心奥卡狓,把它留在这里他很不放心,让它回到丛林它又不愿走,只能带着它跟着了,他只希望那老人找的车能装下他们这些人。 时光飞逝,到了中午,巴布巴普也下了楼。他这身高看呆了乔亚拖迪和老板,昨天晚上太黑还没觉得太过惊讶,今天天亮再看,不禁目瞪口呆,愣在当场,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巴布巴普这一路来被许多人以这种眼光看待,也就习以为常了。吃罢中午饭,老人找的车也到了,声音轰隆,来的竟是一辆大卡车。这车平时运送砍伐的大树,政变后生意停滞,司机想要去首都看一下有没有生意,顺便带着他们一起去。 卡车车斗是露天的,巴布巴普肯定坐不下前面,于连便带着他和奥卡狓一起上了车斗,文竹和白泽坐在前面。 乔亚拖迪向老板请了几天假,想要去城里找他的父亲。他父亲在首都开了一家木材加工厂,但自从政变后就没有了消息,想要去看看发生什么事了。 这老板是他祖父,也担心自己儿子,给了他一些钱,让司机带着他一起上车,又委托白泽照顾一下他。他觉得前车太闷,也坐在了车斗里,扶着车厢站着,等车启动后,挥手向祖父告别。 于连垫了一块布在地上,和巴布巴普坐在上面,看着外面的风景。今天是阴天,也不用担心被晒的太厉害。这个国家与它的邻国不同,在雨林的北边,水系众多,道路两边都是湿地与沼泽,离丛林越远,湿地越多,平原也越广阔。 于连看到那些湿地上面,有许多正在运作的钻油机,上面贴着跨国石油公司“尼孚”的标志。 该国河流众多,各省以河为界,每开几十公里就能遇到一条大河。以前只能靠划船,交通不便也是导致经济低迷的重要原因。这几年在外国捐助和前总统的大力倡导下,修了几座大桥,方便了交通,但还是引起政治世家的一阵抗议,他们认为大桥会串联人民,使得政权不稳。 这个国家不大,车行了两个多小时后,已经接近了城市,两边的车辆也多了起来。到下午四点左右,周围车辆越来越多,车开的也越来越慢,到后面索性停了下来。 听到前面一阵嘈杂,于连站起身往前看去,前面是一座大桥,入口处有一队士兵把手,他们手持着冲锋枪,检查了一下司机的证件后,选择性地放了一些小车和运输食物的大车进去,没有让那些大卡车进去,引得司机们不满,下了车抗议。 士兵们毫不退让,甚至朝天开了几枪,司机们见他们来真的,无奈上车回头,但这一路车太多,堵在那里进退不得。出城方向则是畅通无阻,车辆络绎不绝。 白泽和文竹从车头跳下来,给了司机一些钱,让他打开车后面,让于连和巴布巴普也跳了下来。 “看来他们是不让大车进去了,反正离城里也不远了,我们走过去吧。”白泽待于连接过奥卡狓下来后说。 于连自是没话说,那司机见自己这车进不去,便要调头回去。 乔亚拖迪跳了下来,他一直观察着四周,不想就这么回到小镇上,看了白泽他们一眼后,默默跟在他们后面。 周围车上的人也纷纷下车,想要步行通过大桥。白泽三人肤色迥异,巴布巴普身高惊人,他们还带着一匹奇怪的动物,引得路人侧目,对他们一行很是关注。 在吸引了不少目光后,他们终于挤上前去,被两个士兵拦住,他们既奇怪白泽等人的肤色,又震惊于巴布巴普的身高,半响才回过神来说:“证件。” 白泽拿过三人的护照递给他,那士兵看不太懂上面的中英文,只认得这是中国的护照,态度恭敬了一些。 “你们是干什么的?”士兵例行问话。 “我们是动物保护组织的,那头动物怀孕了,可能会难产,我们要带它去医院。”白泽指着那头奥卡狓说。 士兵看了两眼,有些拿捏不定,沉吟片刻后让开一条路,放了他们进去,却拦下了巴布巴普和乔亚拖迪。 “你是干嘛的?”士兵要仰着头才能看清楚巴布巴普的样子。 “他和我们是一起的,是我们的员工。”白泽又掏出了一张为巴布巴普做的证件,士兵这才放行。 乔亚拖迪想要趁此机会跟过去,但还是被士兵拦住,用同样的话问了一遍。他年纪不大,涉世不深,被士兵一问便有些慌了,嘴里嘟嘟囔囔。 白泽轻叹了一口气,拉过他说:“他是我们的向导,我们对贵国不熟,现在手机没有信号,要找个当地向导带着我们。” 士兵见他说的在理,这才放行。 乔亚拖迪加入了他们的队伍,对白泽道了声谢,仍然是默默跟着他们后面。 过了大桥就进到了这国的首都,也是最大的城市班吉图,这首都并不大,环境和国内县级城市差不多。此时人员管制,行人稀少,到处都能看到持枪的士兵。 第一百三十九章 亲逢 沿途经过许多次盘问,想要找酒店住下,但最近政局紧张,寻常酒店不敢收外国客人,敢收的又不能让奥卡狓住下,众人一直找到天黑都没找到,只得先找个地方吃饭。 周围一片混乱,白泽受乔亚拖迪祖父之托,没让他先离开,让他跟着众人找了个餐厅吃饭。 吃饱饭后,众人还没有着脚处,乔亚拖迪提议先去他父亲的工厂,可以在那里住下。夜晚降临,晚上还有宵禁,白泽答应下来,跟着他走到城西。 这里全是木材加工厂和植物培育厂,最近没有开工,显得颇为冷清。家家户户关上大门,连那些在道路两旁随意搭建的平房也门户紧闭,整条街一片寂静。 乔亚拖迪带着四人走到一座小型工厂前,他敲了敲那铁制大门,响起的声音在这寂静的夜里格外清脆。 片刻后,一个中年黑人打开了门,警惕地露出一个头问道:“你们是谁?” 乔亚拖迪惊喜道:“爸爸!”随后挤开门扑了上去。 那人听到乔亚拖迪的声音,愣了一下,打开大门,用手机照了一下他的脸,兴奋道:“上帝保佑!乔迪,你怎么来了?” 乔迪是乔亚拖迪的爱称,被他父亲抱在怀里,指着白泽道:“我跟着他们进来的,爸爸,你先让我们进去好吗?” 乔亚拖迪的父亲叫做以西撒,他先观察了一下周围后,赶紧将白泽等人让了进来。 进入大门,是一个大院,地上摆满了砍伐好的大树和一些半成品木制家具,除此之外,左侧是高耸的围墙,右边则是连片的房屋。 “现在外面这么乱,爸爸怎么会让你过来,你不用上学了吗?”以西撒等众人进到院中,没来得及看白泽等人,换了张严肃的脸,训斥乔亚拖迪。 乔亚拖迪乖乖站着,什么话都没说,看起来很是委屈。以西撒见他这幅样子,终究是于心不忍,缓和了一下口气道:“来了就来了吧,好好待着,这几天别跑出去了。” 教训完自己的儿子,他才有空去看另外几个人,这才看清面前几人形象异于常人,还带着一只奇怪的动物。 “你们是......” “他们是昨天住在店里的客人,今天我和他们一起坐着卡车来到这里。多亏了他们,不然我还进不来城里。”乔亚拖迪在旁抢先说。 “我又没问你,要你多嘴。”以西撒拍了拍他的头。 “外面没有旅馆敢让他们住,爸爸,你就让他住这里吧。”乔亚拖迪抬起头看着父亲。 以西撒做的生意不小,见识很多,他的木材生意很大一部分就是销往中国,略一思索就同意了儿子的提议,带着几人走进了右边的房间。 这几间房子颇为整洁,一看就是平时打扫的很勤快。众人刚刚走进房子,就见一个妇人走了出来,乔亚拖迪迎了上去,喊了一声妈。 夫妻二人见到孩子自然很高兴,也顺便问了些白泽等人的情况。白泽将之前的那套说辞重新说了一遍,以西撒根据他们的要求,给他们安排了三个房间,热情的说:“你就把这里当作旅店,像之前在我父亲那里一样。” 白泽拿出一些钱给他,以西撒本想拒绝,待看清是美元后,眼睛一亮,接了过来。因为动乱的关系,这里的货币也难以保值,美元算得上是硬通货。 拿到钱后,他变得更加热情了,给众人指出卫生间和浴室,不再打扰他们,带着他们走到侧边的三间房子前,指着房间说:“你们今晚就住在这里吧。” 还是和之前一样,巴布巴普与白泽住一间,文竹住在最中间那间。于连则是住在最外面那间,那间房子有个窗户,他把奥卡狓牵到窗户下,自己走到房间里,坐起身子就能看到它。 和昨天一样,于连带着山狸先洗澡,然后等文竹洗完,回到房间时已经是十点多了。外面一片漆黑,城市中的高楼只有几层亮起灯光,平时吵闹的城市最近显得十分安静,但偶尔响起的枪声则预示着平静中隐藏的危机。 于连打开窗户,让奥卡狓能闻见自己的味道,抱着山狸躺在床上,不多时便睡了过去。 这一夜颇不平静,时不时响起的枪声使得人人自危,于连也睡的不安稳。迷迷糊糊,做着不同的梦,有时梦到自己身处太空,以惊人的速度向某个地方冲去;有时梦到自己变成一棵无人理会的小草,在狂风下东倒西歪...... 早上,他被一阵声音吵醒,坐起身子,透过窗户看到这家的主人以西撒正在搬一块木头,巴布巴普和白泽站在旁边帮忙。 他赶紧穿好衣服起来,文竹也刚好起床,两人洗漱了一下,来到院中,白泽正和以西撒说话。 “......你们还是早点回国好,这里乱的很,外国人在这里也不安全。”以西撒拿着一把斧头,劈开一块木头。 “这次政变到底是怎么回事?”白泽问道。 “唉,不就那回事嘛,是你们这种有钱的国家不会注意。前总统想要把石油收回国有,被他的兄弟出卖,夺过了政权,现在就在肃清前总统的人呢。” “前总统是卢卡拉吗?” “是啊,他还算是个好总统,就是太急了些。刚上台才不到三年,就想着对他们动手,怎么能不招人恨呢。”以西撒一直生活在首都,或多或少听说了不少传言,隐晦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都已经过去这么久了,怎么还这么紧张?” 虽然知道这院里只有他们几人,以西撒还是观察了一下四周,低声道:“听说那几个发动政变的人里,有好几个人都死了,全身血被吸干,有人说看到是卢卡拉的女儿艾娃干的。现总统担心自己也变成那样,到处在抓她。” 白泽点了点头,不动声色。总算打听到了有用的消息,这个艾娃应该就是他在水盆里看到的那个女子了。 这个国家有一半多的人信仰原始宗教,以西撒信仰的是天主教,对这种事并不怎么相信:“我觉得肯定是卢卡拉的亲信干的,想要用这种方式逼他们放出他。” “卢卡拉被关起来了吗?” “不知道,有人说他死了,有人说他被关起来了。我觉得那些人不会那么大胆杀了他,应该是把他关起来了。” 白泽在心里叹了口气,卢卡拉不仅已经死了,而且还是尸骨无存。 “联合国没有来人吗?”白泽问。 “来是来了,劝阻了政府继续抓人,但是更多的事情他们也管不了。”以西撒看了一眼他们三人说:“我们这种小国家,死多少人都不会有人在乎的。上个世纪,我们的皇帝还吃人呢,也不见有人来管。” 他这里说的皇帝是指该国有名的暴君博卡萨,他改共和国为帝国,专横跋扈,最喜将反对者扔进猛兽的笼子里,然后把他们的尸体做成菜肴供自己食用,行事之残暴令人发指。 白泽笑了笑没再多说,过了一会儿,乔亚拖迪和他的母亲叫他们来吃早饭,以西撒热情地邀请他们一起。他对巴布巴普的来历很是好奇,毕竟这种身高的人确实太少见了,白泽说巴布巴普是篮球运动员,他才恍然大悟,转而问白泽中国的情况。 白泽说了一些基本情况,光是自动驾驶这一个,他就听得呆了,几乎连饭都忘了吃,想着自动驾驶的汽车会是什么样。乔亚拖迪和他的母亲也很感兴趣,问个不停。 吃完饭后,几人想了想,待在这里是没有什么线索的。他们此行的两个目标,一是找到艾娃,二是找到于连心心念念的那棵树。 听以西撒的话,要是他说的那些政变人的死状是真的,那肯定是艾娃和她身上那纹身干的。而只要找到当初杀害卢卡拉的凶手,就能找到那棵树。但他们要在艾娃之前找到那些凶手,否则要是被她杀光了,那就谁都不知道了。 于连想起当时看到的场景,让以西撒找出政变者的照片,果然是那个叫卢卡拉“兄弟”的男人,他现在是该国军队首领,也是该国的临时总统盖里伊。 虽然以西撒极力劝阻,他们还是决定出去,只是巴布巴普身高骇人,奥卡狓也引人注目,便让他们留在这里,他们三人上街寻找线索。 于连将山狸放进怀里,拉上外衣拉链,外表上看不出什么奇怪之处。出得大门,来到外面。昨天晚上灯光不明还没注意,等白天一看,这才发现,附近有许多的简易帐篷,稍好些的是用油布包着的,更多的则是随意找了些木板,勉强能遮风挡雨,更有条件差的,用了些于连许久未见的旧报纸搭起了一个纸屋,风一吹就摇摇欲坠。 实际上,该国经济并不穷困,甚至是非洲为数不多的良好发展国家,人均收入与国内一些内地省份差不多。但可惜的是,前些年石油产生的经济,全被政治世家和跨国公司所掌握,人民反而过的很是一般。 到可控核聚变发明出来后,虽然发达国家还在进口石油,但人人都知道,这种靠卖资源就能过上好日子的生活没有几天了,由此,暴乱和政变一波接着一波,人民也变得越来越贫困。 第一百四十章 夺食 然而讽刺的是,虽然人民生活越发贫困,政治世家和跨国集团却因为毫无顾忌地开采石油,而获得了巨大的利益。 前总统卢卡拉想要改变这个局面,被军队首领推翻,身死命销,尸骨无存,只留下了几座在任期间的大桥和折合成人民币,不到一万元的遗产。 每当实地看到这些国家的困苦,于连都不竟感慨,自己生在一个和谐而强大的国家是多么的幸运。 同时,他也觉得自己这个“地球最宠爱的孩子”的身份越发责任重大。 在内置地图上找到总统府的位置,三人慢慢朝那里走去。早上太阳尚显温和,只是四周商店全都紧紧闭着,任由流浪汉睡在台阶上。 没走几步路,他们就碰到了一队巡查的士兵,为首的少尉让三人拿出证件,又问他们是干什么的。为了让他们明白,少尉用的是法语。 白泽将昨天动物保护者的理由搬出来,少尉上下打量了他们几眼说:“现在这里没有动物要保护,你们要自己保护自己。中国大使馆在前面,你们得再走过前面三条街,为了安全着想,我建议你们早点回国。” 白泽谢过了他的提醒,往前走去,转过一个街角时不经意间回头,发现那少尉还在看着他们。 这一路上士兵很多,到处都是持枪的人警惕着四周,对白泽他们还算友好,有本地人乱窜时,往往就将他们骂走。 到了总统府附近,沿途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看样子是没办法获得有用信息了。还好这附近有很多外交人员,餐厅和宾馆没有关闭,三人商量了一下,进到一个餐厅,先观察一下附近情况再说。 这餐厅是法式餐厅,门口有一个显眼的尼孚公司标志,平时接待的是该国的有钱阶级,很是高档。 进去里面是一个很大的大厅,灯光柔和,还专门有白人钢琴家在弹琴。于连对钢琴并不了解,不知道他弹的是什么,只注意用餐的人。这里面各色人种都有,人人西装革履,悠闲地吃着牛排,喝着红酒,与外面街道两边贫民窟般的景象形成了鲜明对比。 三人被服务员引到一个雅座坐下,白泽点了一瓶价值不菲的红酒,等酒上了之后,侍者用专业的手法开瓶醒酒,然后倒进高脚杯中。 喝了一小口,于连是完全不懂,与之前格里高利请他喝的做了一下对比,也是什么都品味不出来。看文竹和白泽,他们面无表情,侍者则是一脸自豪,用法语说这酒的来历。 于连心里暗自吐槽道还不如买冰糖雪梨好喝,慢慢喝进肚里,心思却早已不在这里了。透过窗户看着外面,只求能发现点什么踪迹。 外面士兵来回巡逻,有车辆经过时,必定要停下检查一番。若是车里坐的白人或黄种人,他们便态度谦恭一些。要是黑人司机,态度就不那么客气了,盘问了很多遍,还把车里的人全都叫了出来,确认只是路过,才放他们过去。 酒喝到一半,侍者过来询问要不要点些吃的,强烈推荐法式蜗牛。于连对此不感兴趣,点了一碗意大利面,等面上来要吃时,听到隔壁传来一阵轻笑声。 于连转头看去,旁边是一个老年白人,他旁边坐着一个妙龄黑人女子。即使在这种高档的餐厅中,那老人还是颇为放肆,竟抱着那女子俯身亲了起来。见于连看来,那女子轻轻推开了老人,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轻轻咳了一声。 于连很是尴尬,可那老人不以为意,看到于连后,对他举起了桌上的酒杯。于连与他目光对视,不能装做没看到了,指着自己已经喝光的红酒杯笑了笑。那老人也笑了笑,一口喝下剩下的酒,拉着黑人女子站了起来。 服务员很快走了过来,手中还提着一个精致的蛋糕礼盒。黑人女子很有礼貌,弯腰接过礼盒。那老人手在她屁股上拍了拍,嘻嘻笑了两声,凑近服务员耳朵,指着于连那桌悄声说了几句话。 于连耳朵很灵,那声音传了过来。他说的似乎是意大利语,于连是一个字都没听懂,却看到白泽微微一笑。 老人说完话后,一手揽过黑人女子的芊芊细腰,脚步虚浮地往外走去。服务员一路跟随,对他很是尊敬。 送他出去后,服务员回到了后台厨房,拿过一瓶红酒放在了于连面前,和刚才那老人喝的是一个牌子:“这是刚才那位先生送给您的。” 于连听完文竹翻译后,惊讶的说:“可是我都不认识他。” 服务员不懂中文,听了文竹的翻译,笑着说:“那位先生一直是这样,动不动就请人喝酒,也许他觉得您和他有缘吧。” “他是什么人?” “他是现总统的好朋友,一位那不勒斯商人。”服务员并没有说出他的名字。 “这瓶酒多少钱?” “比您桌子上这瓶要贵一些,三千五百美元。” 于连暗暗咋舌,三千多美元就这么送了出去,甚至连名字都不问一下,这是什么人。看向餐厅外面,那老人揽着女子走向街对面的酒店。 但这时,一个身影突然冲了过来,一把抢过那黑人女子手上的袋子,迫不及待地拿出蛋糕,几口吞进肚子里。 于连看的分明,那人本来躺在一个关门的奢侈品店的台阶上,老人出来后他就一直看着他们,等他们走近,他冲了过去,抢到了袋子。 那女子吓得大叫了一声,引来了巡逻的士兵,一队持枪士兵走了过来,问发生了什么事。 女子指着正在吃蛋糕那人,惊魂未定:“他......他......” 士兵见地上蹲着那人年纪五六十多岁,在这个国家已经称得上老人了,又见他衣着寒酸,无论如何都是吃不起这蛋糕的,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挥了挥手,旁边两人控制住了这个黑人老人,问道:“你为什么要抢他们的东西吃。” 黑人老人抬起头来,舔了舔嘴巴周围的蛋糕,眼睛混浊:“我饿......” 士兵点了点头,先安抚了一下那白人老人和年轻女子,让另外几个士兵护送他们进了酒店,然后掏出枪,对着那黑人老人的头扣动扳机,顿时脑浆四溅,一条人命横死当场。 这事发生的太过突然,于连完全没来的及阻止,就见士兵杀了他。 他见过杀人,江刚和卢卡拉的惨状还历历在目,可却没见过这样杀人。 那士兵从掏出枪到扣动扳机,一丝犹豫也没有,就像是拍死一只蚊子一样。周围的其他士兵也司空见惯,只是将那人的尸体搬上车,连血迹都没擦,就这么开走了。 乱世人命如草芥。于连终于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直愣愣地坐了下去,看着刚端上来的意大利面,再也没有吃下去的心情。 可外面并没有安静下来,那人被士兵抓住的时候,抢过来的蛋糕落在了地上,还有大半没有吃掉。周围的几个流浪汉赶紧上前,互相争抢了一番。即使沾着血迹,他们还是狼吞虎咽,两口就吃了下去。巡逻的士兵不允许这里聚集这么多人,连踢带踹地将他们赶走,看着他们的背影哈哈大笑。 于连的血冷了下来。山狸紧贴着他的皮肤,感受到了他的心跳,钻出头来看着他。 “很难受是吗?”白泽的声音像是从天边传来一样,空灵而虚幻:“这就是现在这个国家的日常。” 于连浑浑噩噩,不知道说什么好,环顾周围,食客们有的注意到了刚刚发生的事,低声谈论着。有的则是根本没注意,毕竟枪声在这里并不是什么罕见的声音。 文竹伸手握住于连的手,低声道:“这不怪你,你也救不了他。” 于连苦笑道:“我知道,我只是对自己的身份越发怀疑了。连英语都说不利索,我何德何能啊......” 沉默了一会儿后,文竹叹了口气道:“但我们总算找到切入点了。” “那个那不勒斯商人吗?”于连也想到了。 三人对视一眼,明白了彼此的意思。那个商人既然和总统很熟,也许能从他口中得到一些消息,艾娃复仇的最主要对象肯定是现任的临时总统,卢卡拉的“兄弟”。只要能接近他,就能被动找到艾娃。 白泽叫过服务员,结清了账,嘱咐他将那瓶赠送的红酒打包。于连站起身来,看着面前一口没动的意大利面,又看了看外面争抢食物的本地人,同样让服务员打包了这面。 来这个餐厅吃饭的人自诩上流,从没有人打包过上桌的食物,服务员短暂的愣了一下,将那盘面用餐盒打包好,连同红酒一起递了过去。 于连接过袋子,听到一个很低的声音用中文说:“什么穷鬼,吃过的东西还打包,没钱就别来这里吃。” 侧过头去,是两个二十多岁的黄种人男子,他们穿着西装,表情颇为不屑。 于连听到普通话,本来还觉得亲切,等听清他们说的内容后,便不再理会,提着餐盒出了大门。 第一百四十一章 机会 出了大门,空气一下子变得炎热起来。 对面那酒店并不远,和餐厅只隔着一条街。 因为发生了刚刚那件事,周围的士兵开始驱逐这附近的流浪汉,叫醒那些躺在台阶上躲避烈日的人,粗暴地将他们赶出街区。 自从政变之后,商铺个个关门,这些因为各种原因而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以前好歹能有些吃的,现在却连垃圾都找不到了。人们都不敢出门,也就不会给这条街上的流浪汉任何食物。身强体壮的还能去其他省份,留在这里的都只有老弱病残了。 这里到处都是士兵,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抓到监狱里,那里面人员汇聚,官员们忙着镇压其他省份的叛乱和抗议,对他们不管不问,一天只给一顿饭,死了就扔出去。 整个国家切断了网络,封锁了边境,只有外国人和特殊身份的人才能坐飞机出国。陆地边境三面重兵把守,只留下南面那天然的雨林屏障没有守护。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于连几人一样,翻过危机四伏的丛林,突破边境到其他国家。 一个十几岁的剃着光头的少年蜷缩在垃圾桶边,想要躲过士兵们的目光。他的目光慌乱,全程目睹了刚才那老人被杀,本就犹如惊弓之鸟,又在去抢蛋糕时被踢了一脚,黝黑的脸上添了一道新鲜的伤口,已经在崩溃的边缘。看着士兵清理附近的流浪汉,生怕被注意到,身子尽力往垃圾桶后面躲藏。 但这垃圾桶又有多大呢。 一个士兵看到了他,几步走了过来,他啊了一声站了起来,发疯般地乱跑起来。那士兵立刻警戒,端着枪作瞄准姿势,但他们两人中间是于连三人,他不敢开枪,呼唤着同伴过来。 少年精神崩溃,目不辩物,朝于连冲了过来。于连看到了一群士兵围过来,知道他们一旦抓住少年,他很大可能和之前那老人一样,忙上前挡住少年。 少年被于连拦住,越发惊恐,想要挣脱,但被他的手抓住双臂,无论如何也动不了丝毫,看着他嘴里一直在动,却听不懂他说什么。挣扎片刻,已是精疲力尽,瘫坐在地上。 于连等他安静下来,拿出那餐盒,将一口没吃的意大利面递给了他。少年眼前一亮,抢过餐盒,也不顾双手肮脏,抓起面就往嘴里塞。 之前警惕的士兵放下了抢,默默看着他们。被他叫来支援的队友也赶上前来,一言不发。 少年狼吞虎咽,很快吃完了面,拿着餐盒舔干净,一滴油也没有留下。 于连在身上摸了摸,掏出一张美元,刚要递过去,就听到旁边一个声音说:“no!” 愕然回头,旁边站着之前检查过他们的少尉。他按住于连的手,摇了摇头。 少年吃完面后,恢复了一些力气,精神好了许多,眼睛也灵动了一些,他看了看四周,不想留在这个地方,低头往外跑去,一眨眼就消失在了于连的视野里。 少尉收回了手,面无表情地带着士兵离开,继续去别的地方巡逻。 “给他钱不一定是好事。”看着少尉的背影后,文竹在于连耳边说。 于连点了点头,他又何尝不明白给那少年钱也许就是在害他,但像他这样流浪,也许哪一天就会死在大街上。只要他够聪明,可能就能用这些钱活下去。 事情已经过去,于连不再多想,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看向前面不远处的酒店。 这酒店是法式建筑,通体白色,线条鲜明,凹凸有致,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看着就颇为高档。于连抬头数了一下,有十层之高,单向窗户上反射着太阳光。大多数窗户都关着,只有七楼有一间对着街道的窗户开了一条缝,似乎有一双眼睛注意着这里。 离得太远,于连实在看不清那人是谁,只觉得那是一双女人的眼睛,还没等他凝神细看,那窗户关了起来。 于连不再停留,跟着白泽后面走向酒店。 门口的门口站在一队持枪的士兵警戒着,门内是一白一黑两人,身高都在一米八左右,在这个国家算是很高了,但对外国人来说,他们的身高正好。不会显得高人一等,也不会低的过分,反而降低了档次。 白人服务员热情地接过文竹手中的红酒袋子,引着两人走到酒店里面,这里面的布置更是让于连大开眼界。 进门就看到一个室内喷泉,随着音乐,喷泉上下起伏,激起的水雾被顶上的霓虹灯照射,显得五彩斑斓,甚是好看。墙上挂着不同的被制成标本的动物头颅,有狮子的,也有野牛和鹿的。两边各还立着一个手持长剑的中世纪盔甲,威风凛凛。于连怀里的山狸探出头来,看着那墙上的标本头颅,目光变得有些阴冷。 于连左右环顾一圈,眼前一亮。那个那不勒斯商人和黑人女子正坐在沙发上,可能感受到了他的目光,商人从女人胸前抬起头来,看到了于连,笑着起身走了过来。 “中国人还是rb人?”他用英语问道。 “中国人。”于连伸手与他握了一下。 “哦,中国人!”他张开手,夸张地拥抱了一下于连说:“我有一个好朋友,也曾经是中国人。他叫杨勇,是旁边国家的,你认识他吗?” 于连前些日子学习英语,也算是有了些成果。这人说的单词也还算常见,于连不用文竹翻译就听懂了他的话。 杨勇......于连在进入丛林之前,听那个司机恩古提起过他的名字,但确实是不认得,摇了摇头。 “那也没关系,你是中国人,也是‘聚变国’的一员,在这里,我们是一伙的嘛,哈哈哈。” 这人是个自来熟,于连心里吐槽道。 “介绍一下,我叫塞尔吉奥·菲尼。”菲尼拉过一旁的黑人女子,她伸手和于连握了一下:“她叫欧娜,是本地人。身材很好,相信你也看出来了。”他眨了眨眼睛,露出一个“你懂的”的表情。 于连尴尬的笑了笑:“我叫于连。他们叫白泽和文竹,是我的朋友。” 菲尼先和文竹握了一下手,再和白泽握手时,白泽笑着说了一句话。菲尼呆了呆,表情立刻变得很是热情,换了另一种语言,握着白泽的手不放,一连说了很长一串话。 白泽听完后,面带微笑,与他用相同语言对话。菲尼越发高兴,连欧娜都放在了一边,拉着白泽走到了旁边沙发上。 欧娜被留在原地,对于连笑了笑,没有回到菲尼的身边,靠着沙发边缘,看着外面的街道出神。于连不会看黑人女性年纪,但估计她也就二十多岁。 沙发上的菲尼很是兴奋,与白泽相谈甚欢,过了十几分钟,才和他一起站起来,给他递过去一张黑色的卡,拉过欧娜,挥了挥手,坐着电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等菲尼的身影消失,白泽走到前台,对服务员用法语说:“在菲尼先生的隔壁开三个房间。” 本来这种这酒店房间都是需要预约的,更不用说指定房间了。但最近局势变化,生意并不是很好,加上白泽刚才与菲尼聊了那么久,服务员也是看在眼里的。查询了一下后,带着歉意说:“不好意思,菲尼先生的隔壁只有两个房间没有住人了。” “那就两个吧。”白泽交了钱后。服务员对那提着红酒袋子,一直站在周围一动不动的侍者吩咐了一句,由他带着三人进了电梯。 上到六楼,那侍者将他们带到房间前面,把袋子交给于连后,深鞠了躬退了出去。 这走廊很长,两边墙上的壁画绚烂多彩,从楼梯间延伸出去,左边描绘着基督教中巴别塔的故事。上古时代,人类联合起来兴建希望能通往天堂的高塔,为了阻止人类的计划,上帝让人类说不同的语言,使人类相互之间不能沟通,计划因此失败,人类自此各散东西。 右边则是一个强壮男人正在倒塌的神殿中怒吼。于连宗教知识有限,不知道这幅图画的典故。 “我刚刚和菲尼说的是那不勒斯当地语言。”三人全都进到一个房间后,白泽对于连说:“他很久没回家了,一听到有人会说家乡语言,自然会格外亲近。” “他有提到总统在什么地方吗?”于连想要早点找到他,想要问到那棵树在哪。巴布巴普和奥卡狓还一直等着他们呢。 “那倒没有,不过他说今天晚上有一个晚会,会有重要人员出现来安抚一下情绪。”白泽掏出那张菲尼给他的黑色卡片,笑着说:“看来我们得买几件新衣服了。” 虽然许多商店都关门了,但只要有钱,即使在这个动乱的国家,仍然是什么都能做到。 白泽叫过一个酒店经理,给了他一笔不菲的小费,让他联系到旁边店铺的店长。 此时定制已经来不及了,他们三人便买了两套西装,一套晚礼服。 第一百四十二章 晚会 结账的时候于连看了一眼,光是他和白泽的两套西装,就花了三万美元。文竹的晚礼服也差不多两万,但为了契合身份,还给她买了个三万的包,一套就是五万美元。 这几件衣服,整整花了八万美元,无论在什么地方,这都算得上一笔巨款了,但听店长说,这在所谓的真正上流社会,只能算的上中上档次。 拿着衣服回到酒店房间,于连不禁感叹,当初自己为了十几万人民币就要自杀,现在却穿上了将近十万的衣服。而酒店外面那些流浪汉,更是因为没有食物吃而濒临饿死。 命运之无常,世界之残酷,皆超出他之想象。 “要参加他们的晚会,打听到有用的信息,这是必要的。”文竹轻声说。 “也许吧。”于连无声叹了口气。 那些堕落的贪官,那些抢劫的罪犯,那些吃人的资本,又何尝不是这么说服自己的呢。 “好好休息一下,我有预感,晚上那个酒会不会那么简单。”白泽站在窗户边,打开一点窗帘看着外面,窗外临街,是他们之前走过的广场和街道。 因为只有两个房间,文竹去到隔壁休息,白泽和于连在这个房间。现在才是中午,离晚上还有很长一段时间,要是其他地方,于连会上街走走,看一下周围的环境。但在这里,连安全上街的愿望都是奢侈的。 房间是标准间,有两张床。床头放着几本法语书,于连是一个字也看不懂。电视没有信号,什么也看不到。于连百无聊赖,脱了鞋抱着山狸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想着这几天的遭遇,就这么慢慢睡了过去。 白泽静静站在窗户边上,看着外面的天空一言不发。 ...... 于连被一阵喘息声吵醒,他坐起身来打了个哈欠,他看了一下表,才是下午一点钟,晚会要八点半才开始。他抱着熟睡的山狸到卫生间洗了把脸,白泽不知道去哪了,只剩下他一人在这房间。 喘息声是从隔壁房间传来的,是菲尼和黑人女子欧娜的房间。这房间隔音效果不错,奈何于连听力实在太好了些,连轻微的床晃动声都听得清清楚楚。 这老头身体好像还不错。看着外面明亮的阳光,于连在心里吐槽道。 时间尚早,他也无心在睡,想着晚上的晚会,不如趁此机会学点法语。说做就做,打开手机内置翻译软件,对照着一字字翻译。 他有英语基础,起初还进步不错,毕竟法语和英语都是使用着同一套字母,但越往后越难,光是简单的数字表达就让他头大不已。 法语的数字表达颇为奇特,从一到十六各有一个单词,和英语差不多,强行记下来对于连来说并不太难。但七十以上就变成“六十加十”的表达,八十以上就是“四乘二十”加上个位数,最麻烦的是九十以上。如九十三,用法语表示为“四乘二十加十加三”,即是“quatre-vingt-dix-trois”。 于连学了半个小时,初次学习,属实有些头昏脑胀,加上隔壁房间时时传来的喘息声和摇床声,更是让他难以真正沉下心去。洗了好几把脸,再也忍不了,放下手机,躺在床上,用枕头蒙住自己的脸,才稍微缓解了一下。 过了片刻,隔壁声音稍止,于连缓了一口气。听到门外传来敲门声,于连跳下床去开门,外面站着的是文竹。 “怎么了?”于连问道。 “你刚才没吃饭,现在饿了吗?” 于连心中奇怪,他身体特殊,别说一顿不吃,就是三五天不吃也生龙活虎,这种事文竹应该也知道啊。再看她时,只见她脸色微红。隔壁只是歇了一会儿,又传出呻吟声,于连恍然大悟,她和自己差不多,应该也能听到那声音,应该是想找借口暂时离开这里。 “有点饿了。”于连关上门,跟着文竹下了电梯,到了二楼的餐厅中。 房间没有网络,待着也无聊的很,房间里的人也都出来散步。又没有别的地方可去,便聚集在餐厅或者娱乐室里,聊天说笑。 于连叫了一碗意大利面,随意吃了几口,趁着没有人打扰,让文竹教他几句日常的法语。 文竹自小生活优越,英语掌握的很好,法语是她自学的第二个语言,虽然还达不到母语的水平,却也很是不错了,至少教于连绰绰有余。于是,两人就移到了休息室学起了法语。 每当和文竹相处,于连就觉得时间过的飞快,半天就这么过去了。晚上八点钟,两人走出休息室,看到酒店的工作人员已经在忙着准备晚会了。 两人上了电梯来到六楼,出电梯间时,看到白泽和菲尼走在一起。他们两个已经换上了正装,菲尼对白泽颇为亲近,交谈不停,旁边跟着一个高挑的黑人女子。于连看了一眼,却发现这黑人女子不是欧娜,而是另一个没见过的人。 见文竹和于连出来,菲尼热情地迎了上去,拍着于连的肩膀笑着说:“你住在我隔壁是吗?那不一定是个好地方。”说着,他挤了挤眼睛。于连想起中午听到的喘息声,跟着笑了一下。 白泽掏出那张黑卡递给他:“我先下去,你们换好衣服再来。”与菲尼走进了电梯。菲尼进到电梯,隐蔽地拍了一下旁边女人的屁股,然后哈哈大笑。 回到房间,于连几下换好了买来的西装,却半天系不上领带,便先塞进口袋里,抱着山狸出了房间,轻轻敲了敲文竹的门。 “等一下。”里面传来了文竹的声音。 过了一会儿后,文竹走了出来。她头发散开,温柔地披在肩上,穿着一条贴身的黄色长裙,胸口处微微开了一个叉,露出白皙的脖颈和锁骨。腰间用一条银色丝带围住,分开上下身,完美贴合东方那女人含蓄的美,却又不显得太过保守。她手中提着一个包,对着于连盈盈一笑,将他看的呆了。 “你的领带呢?”文竹见于连穿上的西装也很合身,也是微微一愣,脸色稍红,转移了话题。 “我不会戴。” “我帮你吧。” 文竹小时候给父亲打过领带,现在还记得。俯身上前,双手围住他的头,将领带穿过他的脖子,系了个扣,把另一边从里面拿出来。 于连闻着她头上的发香,低头看到她认真的表情,情难自禁,几乎就要亲下去,但终于忍住。 文竹帮他系好之后,抬头与他对视。两人都没说话,默默看着对方的眼睛,思绪千回万转,眼中万千星辰...... 山狸狐疑地抬头看了一眼,见他们两人对视,一股无明业火升起,叫了一声,在于连手背上抓了一下,顿时抓出三道血痕。还好它收了些力,没有让他那伤口出血。 于连回过神来,忙移开目光,不自然的咳了一下:“该......该走了,不然......没位置了。”他这话毫无逻辑,这种晚会岂能没有足够的位置。 但文竹没有说什么,点了点头,与他一起往电梯走去。走了几步,她看着他手上的山狸问:“它怎么办?” “离开它会很麻烦的。”于连想起当时在丛林里的遭遇,心有余悸。 “让它来这里睡吧。”文竹把带着包打开,里面只有一个手机,她把手机拿了出来。 于连把山狸举在面前,摸了摸它的头祈求说:“你先在那里面睡一会儿好吗?你知道的,这个晚会挺重要,只要找到人,我们就能尽早回去了。” 山狸哼了一声,它也知道事分紧急,钻进了包里,露出一个头,对着于连叫了一声。它身形很小,在包里也不显得突兀。 于连跟着文竹身边,两人进到了电梯去二楼的大厅。沿途下来了不少其他楼层的人,他们全都身着正装,彬彬有礼,举止得体。 到了二楼,还没出电梯,于连就听到一阵钢琴声。等电梯门打开,眼前一亮,满眼金色辉煌,霓虹灯闪烁,人们游荡其间来来回回。 没走两步,一个服务员礼貌地拦住了他们,看到于连递来的卡后,以更加恭敬地态度将两人引到大厅。 大厅左边是一架钢琴,一个中年黑人正在弹琴。于连不懂音乐,却觉得这钢琴声郁郁难结,仔细倾听,犹如一个老人向子女倾诉生活不易,回忆以前身强体壮时的美好生活。周围人忙着交谈,没有几个人愿意真正听他的琴声。再看那黑人,他身材消瘦,颧骨高耸,眼睛只看着钢琴键,对身边发生的一切不闻不问。 移开目光,于连见大厅两边摆满了各种食物以供人们随意取用。上前一看,龙虾鲍鱼、牛排鲜羊、澳洲大闸蟹、法国大蜗牛,各种精美食材应有尽有,散发出迷人的香气。 众人一边享用着食物,一边互相结交。 能参加这个晚会的非富即贵,大多都认识,他们低声讨论着政变后的生意,高声谈论着自己往某个慈善基金会捐了多少钱。 第一百四十三章 捐款 于连环顾一圈,白泽和菲尼站在台下交流,那个黑人女性默默地站在菲尼旁边。 于连带着文竹穿过人群走了过去,路上文竹婉拒了不少人邀请她喝酒,紧紧跟着于连,与他们打了声招呼。 菲尼看到了文竹,眼前一亮,伸手握了一下她的手,然后俯身要与她行贴面礼,文竹咳了一下,微笑道:“不好意思,我这几天有些感冒,别传染给您了。” 菲尼见她和于连紧紧贴在一起,笑了笑,拉着旁边黑人女子过来,搂住她的腰说:“稍等片刻,晚会就要开始了。”他换上一副神秘的表情:“这次来的是现任总统的小儿子赫苏斯,他的大哥前几天被人炸死了,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他就是这个国家未来的继承人。早点结识他,一定对你们的木材生意有好处。” 白泽说我们是做木材生意的吗......于连心想道,这也没错,毕竟中国人一直以喜爱木制家具闻名世界,在这个木材资源丰富的国家,做这种生意是很正常的。 一曲终了,灯光汇聚在台上,晚会正式开始了。 人群停下了交谈,一齐看着台上。 一个黑人男子手持着麦克风上台,对众人先鞠了一个躬,然后开口道:“各位朋友,首先请让我感谢神,感谢祂让我们在这里相遇。” 当地的宗教很杂,但以原始宗教占主,他所提到的神,就是当地神话中的创世神。 静默了一会儿后,他继续说:“我知道各位担心什么。这些日子以来,因为前任总统的倒行逆施,给我们国家造成了巨大的危害。我们伟大的首领盖里伊率领他忠实的军队,推翻卢卡拉的邪恶统治,但是,他的遗留份子还在我们国家到处作乱,想要使国家倒退回博卡萨时代,这是绝对不可容忍的!” 他的话铿锵有力,配上法语的抑扬顿挫,听得周围人连连点头。于连一边听着文竹的翻译,一边注意着四周。他看到,那个钢琴家在下台之后,就跑到了自助餐台前狼吞虎咽,一点也没有之前弹琴时的优雅样子了。 “这个人是当地有名的音乐家,因为支持前总统,被关进了牢里,只为了这次晚会才放他出来。”菲尼像个解说员一样解释说。 白泽到底对他说了些什么,他怎么这么热情......于连看向白泽,他那英俊的脸配上合身的西装,气质挺拔,如出尘的仙人一样,站在人群中,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台上的主持人还在讲话,文竹凑在他耳边低声翻译:“所幸,有各位先生女士的鼎力相助,我们已经逐渐肃清了那些残余,要不了多久,我们就可以解除戒严状态了。” 人群有了小许的骚动。 这些人之所以留在这里没有回国,基本是因为生意关系走不开。解除戒严,也就能恢复生意,能继续做赚钱,这对他们来说绝对是好事。 “但是......”主持人话锋一转:“这些日子以来,国家的经济几乎陷入了停滞。为了拯救国家,首领盖里伊已经付出了太多,他将所有的金钱换成食物拿来发给贫民,自己每天只吃一顿饭。为了能挽救这个被前总统迫害到几乎破产的国家,我们全体国民诚挚的希望,各位能慷慨解囊......” “果然是这样。”于连听到菲尼低声说道。周围人也面色各异,露出高深莫测的笑容。 “当然,只要能让国家恢复正常,我们会给各位一定的补偿,在某些方面可以给予最大的方便。”主持人又补了一句话。 于连政治知识不多,却也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不过就是出卖未来的国家利益。 主持人挥了挥手,几个士兵抬来一台巨大的液晶屏,连接上电源之后,一群人在附近操作了一番,这液晶屏出现了一个排行表,左边是长长的一行空格,右边则是从1往下的排行数字。 “各位捐献的资金会在这上面显示出来,我们全体国民会永远铭记各位的善行。”主持人说完后,走到旁边的桌子前,掏出一叠钱递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核实了一下后,在电脑上操作了一番,那巨大液晶屏发生了变化,最上面那一行出现了一个名字,后面跟着数字“5000”和代表美元的符号“$”。 “我将自己的所有积蓄都捐了出去,因为我坚信,只有盖里伊才能引导这个国家走向辉煌。”主持人高声说了一句“感谢神”后,放下了麦克风,站在台上看着底下的人群。 “这也太直白了吧。”于连在文竹耳边轻声说。 文竹点了点头:“你看周围这些人,都还在犹豫。” “当然,要是捐的太少,这么多人看着呢。但要是捐的太多,谁知道这个政府又能支撑多久,到时候他说的后续方便可就一点用都没有了。” 两人窃窃私语,周围人群也都还没有动,他们的担心也是一样的。 一声叹息响起,于连看到菲尼搂着那个黑人女子走上了台,掏出一张支票写了个数字,交给了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看了一眼数字一惊,赶紧打上了电脑,众人只见屏幕上出现一个数字,压过了之前主持人的名字,窜上了第一位。 个十百千万......于连数了一下,最前面是数字五,后面跟着七个零,五千万!更重要的是后面代表钱币的符号是也就是欧元,绝对是一笔巨大的款项。 于连听到周围响起一阵惊讶的议论声。 “他疯了吗?”一个白人女性低声道。 “盖里伊总统是我的好朋友,我相信他能带领这个国家走向富强。所以,我代表我们尼孚公司,为总统献上力所能及的帮助。”菲尼拿过主持人递来的话筒,对着众人说。 菲尼竟然是尼孚公司的人。这是世界五百强公司,是一个巨大的集团,以石油、天然气等各种资源开采为主。在可控核聚变技术还没有被广泛民用之前,这个公司仍是一个超级巨无霸,手下控制了大量油田。 “很感谢菲尼先生的捐款。”主持人拿来另一个话筒,表情很是激动。 菲尼笑了笑,搂着女郎正要下台时,一个工作人员走到主持人身边耳语了一句,主持人出声道:“菲尼先生稍等。”他面向人群:“首领唯一的儿子来到了酒店,他想要当面感谢菲尼先生。” 说罢,他带头鼓起了掌。众人便跟着鼓起了掌。 “听说盖里伊自从大儿子被炸死后,就再也不准小儿子赫苏斯出来,今天怎么例外的,难道他们真的有把握很快肃清反抗势力?”旁边两个人低声讨论着,被文竹全给翻译了出来给于连听。 人群掌声不止,一个高大的年轻黑人从后台走了出来,他迎上前和菲尼紧紧拥抱着,然后接过话筒说:“我父亲告诉我,要给真正的朋友最大的信任。所以,从今往后,我们会给尼孚公司最大的方便。他们将获得我们在莫凯省发现的油田开采权,同时,免除他们的所得税两年!” 此言一出,人群一片哗然。 莫凯省的油田是最近几年发现的,储量巨大,预计能有十亿桶左右,绝对算得上超大型油田了。更重要的是,免除两年所得税。 也就是说,在这两年内,除了建设成本外,尼孚公司能开采多少就能赚多少,一分钱不用上交给当地政府。 在技术进化,开采成本下降,原油价格上涨的现在,这简直算得上卖国了。 “此外,除了油田外,还有南部卡瓦省的木材,中部洛耶巴省的大湖,西部纳-贝曼雷省的铜矿等等,都会是我们国家对真心愿意帮助我国的回报。” 赫苏斯说完之后,台下的人一时都没有说话,他们面面相觑,都还在消化这个消息。 过了一会儿后,一个白人女性举手问道:“如果我们中间有几个人想要相同的回报呢?” 她这话比较隐晦,毕竟赫苏斯说的大义凛然,她自然不会拆台。 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要是对某个资源产生了竞争,那该如何确定归属。 “我们国家会对最慷慨的朋友最大的帮助。” 从长相来说,赫苏斯算得上英俊了,他那张脸带着高深莫测的笑容,并没有把话说透,看上去颇为迷人。 说完这句话后,他就把话筒递回了主持人,站在一旁,微笑着看着台下。他似乎对于连很感兴趣,一直装作不经意的看他。于连也觉得他有些面熟,但他平日里接触黑人少了些,又觉得他们长相大多都有些相似,想了半天没想出来在哪见过他。 “这座酒店的通讯在十分钟前已经恢复了,但因为有卢卡拉的余孽在破坏,只能暂时使用电话,而且只有一小时。”主持人接过话筒后说。 台下众人先是一愣,然后纷纷拿出电话,果然看到了一格信号。除了少数几个能有决定权的人,许多人开始向自己国内的公司打电话。 第一百四十三章 惊 因为信号和技术的关系,他们只能用最低层次的语音通话,也为了不让别人听到,各自散开了些。 于连看到那钢琴师也从口袋中掏出一个手机,走到最不引人注目的角落里,拨通了一个电话打了过去。即使周围人都没有注意他,他还是十分谨慎,当有人略微走近些,他便放下电话,直到他走过去,才再次拿起电话继续说。 以于连和的耳力,本应该听得清他说的话,但周围声音太过嘈杂,他实在是找不到钢琴师的声音,也听不懂。 大厅中还有二十人左右,菲尼也搂着女郎从台上走下来,到了白泽身边,笑着说:“你们中国人应该很喜欢木材吧,我记得南边的维努省有很多珍贵的红木,要是能拿下卖到你们国家,应该能赚不少钱。” 白泽点了点头,微笑着没有说话,从刚才开始,他就一直听着那钢琴师的声音,面带微笑。即便如此,菲尼眼睛还是一直看着他,手却在身边女郎身上不老实的乱摸起来。 很快,打电话的人就都回来了,他们信心满满,低声自语,似乎已经下定了决心要获得巨大利益。 钢琴师也打完了电话,小心翼翼地收起了手机,确认周围没有人注意他后,放下心来,继续吃起了东西。 于连在这嘈杂的低语中,听到了两个熟悉的乡音,这是他母亲那边的方言,寻了一圈,看到了一男一女低声交谈。 “我供你港,这里的木材有够好,一定要拿下。” “少唬烂,这个国家三小情况你又不是不清楚,先不说政府会不会倒台,要是捐的不够,东西勿拿到怎么办?” “你惊啊?” “惊就勿惊,趴电花问先。” 那男的拿起手机打了个电话,然后不断点头,最后挂掉电话,径直走上台,拿出支票,写上了一个数字交给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确认了一下支票金额和真假后,将数字打了上去,于连看到一个数字挤了上去,夹在五千万和五千中间,六百万,后面跟着一个美元符号。 主持人为了调动情绪,大声道:“非常感谢林先生捐的六百万美元。” 林姓男子说了一番客套话,与迎上来的赫苏斯拥抱了一下,在他耳边轻声说了一句话,赫苏斯不动声色的点点头,接过话筒:“一个月后,我们将允许林先生在卡瓦省收购木材,政府方面会给予最大的优惠。今年内,不会再征收林先生公司的税费。” 听到这个消息后,林姓男子脸上笑容满面,紧紧地与他握着手。 台下响起了掌声,是之前与他低声说话的女子在使劲地鼓掌。 有了菲尼和这个林先生做表率,人群开始变得兴奋起来,起初还保持着一定的风度,后来听着捐款人越来越多,剩下的资源也越来越少,便开始争抢起来,一个个冲到工作人员前面,或是用支票,或是用股份,或是直接手机支付,将整个国家的资源分的一干二净。 屏幕上的排名也在不断变化,菲尼的第一位没有被撼动,毕竟新发现的油田只有一个。但那林先生的第二名很快被一个印度裔男子以两千万美元超越了,获得某个大型铁矿两年的开采权和免税权。仅仅只是几分钟后,他的排名又被其他人超越了。 半个小时后,屏幕上的排名已经固定了下来。 第一名是菲尼的五千万欧元,第二名是某个来自北欧国家女人的三千五百万欧元,获得的是钻石矿资源和渔业收入。第三名是一个rb人“捐”的三十六亿日元,获得的是北部海洋一年的捕捞许可。 越到后来,能卖出的东西就越来越少,甚至连首都高速公路的一年收费,都被以八十万美元卖了出去。 捐完款的人面带笑意,看着那些人围着工作人员。没捐的人心情急躁,争先恐后,等得到了想要的东西后,便安心下来,恢复了风度。 赫苏斯无疑是这些人里面最忙的那个,他一边核对捐款,一边与主持人商量还有什么东西可卖,一边与捐款人拥抱握手。 “咱们是不是也得捐一点钱?”文竹见周围人踊跃上前,看着白泽和于连问道。 白泽想了想,掏出一张支票,写了一个数字交给文竹:“就捐这些吧,你要看着这支票放在了哪,别忘记了。” 于连被文竹揽着走到了台上。将支票递给工作人员后,抽空看了一眼,上面是一百万美元。工作人员询问了两人的名字,做了登记后,把支票随意放在了左边的柜子里。 赫苏斯这时也迎了过来,和文竹握了握手说了声感谢,然后拥抱了一下于连,两人面对面没有说话。 沉默了一会儿后,于连这才明白,他是要等自己说想要什么,忙摆手道:“这是我们捐给你们国家的,我们什么都不要。” 赫苏斯愣了一下,听他的法语很不流畅,微笑着换上英语说:“您是哪个国家的呢?” 于连说了之后,他便换上流利的普通话,握住于连的手说:“很感谢您,另外,我们之前见过吗?总感觉您很眼熟。” 于连也有这种感觉,但一直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他,笑了笑说:“我们应该是见过,但我想不起来了。” 赫苏斯皱了皱眉头,思索了一阵后,恍然大悟:“对了!一个月前,我们在飞机上见过!” 于连记忆被唤醒,一下子想了起来,是在去澳洲的飞机上,两人见过面。那时陈英也在,她反驳一个年轻男子说生活充满了无趣时,怼的他很漂亮。于连就是那时见了赫苏斯,和他相视一笑。 “原来是你!”于连当时和他聊的很开心,经他提醒后,一下子想了起来。 “是啊,你当时不是去澳洲探亲了吗?怎么会来我的国家。”赫苏斯握着他的手问道。 “一言难尽。”于连一时半会儿当然说不清楚,就算能说清楚也不能告诉他,含糊答道。 这时,又有两人捐了款,等着赫苏斯的承诺。 “真的谢谢你,等我忙完了会来找你的。”赫苏斯挥了挥手,又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还频频看向于连。 走回台下,文竹低声道:“你记得那张支票是在第几个格子吗?” “第三个。”于连记得很清楚。 文竹点了点头,揽着他回到了白泽身边告诉了他。 过了十几分钟后,屏幕上已经密密麻麻全是数字和名字了。人们该捐的都已经捐完,各自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志满意得的开始享用起周围的食物来。 等最后一个本国内的人捐完款,得到某座桥梁的拆除权后,主持人回到台上,兴奋地向众人宣布:“今天的晚会一共筹的善款换算过来是48.35亿美元,感谢各位的积极捐款,我们将把这些捐款用于恢复民生......”在一长串冠冕堂皇的话后,他最后说:“请大家尽情地享用美食。在座的各位,只要捐过款,哪怕只有一法郎,也能免费在这里住一个月。想要离开的,我们会派士兵护送,一定不会让你们有任何危险。” 赫苏斯忙完了自己的事,走到于连身边,热情的说:“你饿了吗?那边有空运过来的法国大蜗牛,我带你去试一试。”说着拉着于连走了过去,文竹也跟在了后面。 钢琴声再次响起,于连转过头去,看到那钢琴师嘴巴还在嚼着什么东西,手指快速地在钢琴键上翻飞。这次的琴声不似之前那般轻柔,变得刚硬了许多,像是利剑出销,又像是临阵磨枪,等会儿就要出征杀敌,与之同归于尽,听得于连心头乱颤。 但周围人各自谈笑着,完全没有注意到这毫不起眼的、面带神秘微笑的钢琴师。 “这是神户牛排,这是鲟鱼鱼子酱。”赫苏斯打开一个食盒,盛了一碗意大利面后,往上面加了一勺鱼子酱,又拿起一个黑色瓶子,倒了一些黑色的液体在上面,于连闻到了一阵酸味。 “这是意大利的摩德纳香醋,我知道你们中国人吃面很喜欢往上面加醋,还有浇头是吧?”他又拿起一个刚被厨师煎熟的牛排放在了面上:“试一试吧。” 于连接过这碗份量十足的面,吃了一口,觉不出味道多么高级,但在他面前不好表现出来,竖起大拇指道:“真好吃。” 赫苏斯哈哈大笑:“中国有句话叫有缘千里来相会,我们这可不止千里了。” 他之前一直在国外留学,刚回到国内,在路上哥哥就被人炸死,他也受到了不小的惊吓。今天被父亲喊来这里协助捐款,看到还算熟人的于连,拉着他说东说西。 于连不喜以他为代表的本地政府,想要借机走开,却又找不到好机会,只得被他拉着,介绍着各种食物。于连对食物不感兴趣,只要能吃就行,听他说来说去,有些烦了,与文竹对看了一眼,想要借上厕所的理由摆脱他时,耳边传来一声惊呼。 第一百四十四章 杀 “怎么回事?门怎么被锁住了?” 主持人正和一个人说话,抬头看去,之前被他吩咐叫士兵护送那些捐款的工作人员,站在大门前,使劲地拍着门。 他有些生气,在这个名流汇聚的地方这么不顾场合的大叫,这个人是昏了头吗? 向对面人道了声歉,他走到大门处,对着那工作人员低声吼道:“干什么?你疯了吗?你要在这么多人面前发疯吗?快停下来!” 那服务员立刻停了下来,站在一边,期期艾艾的道:“门……门打不开了。” 这大门本来一直是开着的,不知什么时候关上了,他有点奇怪,用力一推,门应声而开 “你是昏了头吗?”主持人转头训斥道:“这不是打开了?” 但那工作人员并没有觉得高兴,反而一脸惊恐的看着门外,眼睛瞪的极大。 “看来他真的疯了。”主持人想到,转过头去,看到了一张女人的脸和一个黑洞洞的伤口。 “你好,经济部长。”一个好听的声音进到他的耳朵里,然后一声枪响,他丧失了全部意识,死尸登时倒地。 枪声响起后,大厅里的众人全都愣了一下,齐刷刷转头过去。 一个黑人女子拿着一把手枪,后面跟着一队全副武装的士兵,踩着主持人,也就是现任经济部长头颅冒出的血泊,一步步走到了大厅中。 “你们好。”她说。 于连立刻认出了她,她就是在于连水盆里看到的那个女人,前任总统卢卡拉的女儿,也就是于连他们受委托来找的人。 人群在短暂的愣神之后,迅速地慌乱起来,惊叫声和桌椅被撞击的响动声不停。 于连看着四周的混乱,心里有种奇怪的快感。他对这群人毫无好感,看着自诩为上流社会的人抱头鼠窜,他反而觉得有些快意。 手臂被人拉着,他转头看去,赫苏斯手扶着他的肩,面色入土,却还保持着尊严,只是颤抖不止的双腿暴露出他内心的极度不安。 这时于连也不知道怎么安慰他,便任由他扶着自己的肩膀,带着他退了几步,让他靠着墙勉强支撑。 看向四周,众人慌乱中跑来跑去,想要推门出去,却发现所有门都被关上,怎么也打不开。有一个男人急得跳脚,拿起椅子砸向大门,只听得“砰”的一声,大门毫发无损,那椅子已经碎了。 衣服被扯了一下,于连转头,看到文竹往一个地方努了努嘴,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白泽带着低着头的菲尼和女郎在人群间穿梭,走到了一个不引人注目的墙角后,迎着于连的目光,向他招了招手。 于连轻轻点头,正要往那里走去,被赫苏斯一把抓住,他一脸惊恐的说:“你去哪?带上我。” 于连叹了口气,搀着他的手,带着他往白泽那里走。赫苏斯路上左顾右盼,寻找着藏身之处,他很清楚,那些人很可能是奔着他来的。 找来找去,眼睛一亮,那钢琴师此时竟还在弹琴,他顾不得多想,一下子扔开于连的手,钻进了用布盖住的钢琴下面。 钢琴师觉得有什么地方钻了进来,抽空低头一看,只见赫苏斯全身蜷缩,有如丧家之犬,抱成一团瑟瑟发抖。钢琴师微微一笑,继续弹琴,仿佛没看到他一样。 “去把之前我们的支票拿回来。”于连正注意观察四周时,耳边听到白泽的声音。此时人群混乱之极,完全没有人注意到那张桌子。他和文竹慢慢走到桌前,打开第三个柜子,里面有五张支票。他拿出来翻找了一下,最大的那张金额是一千万美元,他心头一跳,环顾四周,除了文竹,并没有人注意自己。 要是把这张支票拿起来,没有人会注意到。 这个念头一起,于连忙放下支票,叫过文竹说:“你找一下,我不敢看了。” 文竹微微一笑,在最底下找到了白泽签名的支票,收进了包里。 与此同时,大厅里又响起了两声枪声,人们纷纷转头,看到那持着枪的女人面色平静的说:“请安静一下。” 众人看着黑洞洞的枪口,再也不敢大喊大叫了,只剩下那钢琴声不断响起,变得越发激昂。 “我叫艾娃·卢卡拉,相信你们都已经知道我是谁了。”艾娃找了个椅子坐下,甚至还悠闲地翘起了二郎腿:“对于你们,我毫无好感。可要是杀了你们所有人,对我没有任何好处,还可能伤害到我们国家的国民。所以......”她挥了挥手,身后走来一个冷酷的军人,于连见过他,是白天遇到的那个少尉。 少尉押解着那个浑身发抖的工作人员,当着众人的面,用步枪指着他的头。工作人员立刻吓得跪了下去,嘴巴不停颤抖,低声道:“不管我的事,不管我的事,我只是帮他......” 没等他说完,少尉扣动了扳机。 “我觉得你们要好好配合。否则在这个国家,死一两个外国人并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艾娃站在椅子上,她身高不低,足有一米八上下,和于连差不多高,站在椅子上居高临下的看着众人。 “你......你要我们做什么?政变是盖里伊发动的,你父亲也是被他们抓住的,我什么都没干。”说话的是一个白人妇女,她保养的很好,五十岁的年纪看起来只有三十多岁。 艾娃从椅子上跳了下来,走到她面前,直视着她的眼睛,那妇女和她对视片刻,被她强大的气势所慑,低下头去不敢看她。 “是吗?你什么都没做?”艾娃冷笑了一声:“你是红载桥业的代表吧?进入首都的那座桥就是你们公司建的吧?” 女人轻轻嗯了一声。 “因为要建这座桥,你们公司控制了沿途的交通,收取本不存在的过路费。并与交通部长勾结,追加了大量预算,使得前两年国家赤字加剧,通货膨胀升高,让多少人吃不起饭。” “可是,要没有我们,你们也建不起这座桥,也就没有后面的经济收入。”女人反驳道。 艾娃点点头:“这句话说的并不假。” 女人抬起头。 “但没有你们,还会有其他公司建......” “他们也会一样追加预算。”女人本能的反驳道,似乎忘记了自己所处的位置。 艾娃退了几步说:“饿死的人可不会这么觉得。” 女人还想要反驳,被身边人拉了一下,赶紧闭上了嘴,还兀自不服,她养尊处优,哪里受过这种委屈,心中骂个不停。 “在我看来,你们虽算不上罪大恶极,却绝对是盖里伊的帮凶。”艾娃环顾一圈,那钢琴师还在不停弹琴,与她对视一眼。 “但我来这里并不是为了为难你们,我是来找人的。”艾娃说:“你们应该知道我要找的是谁。” 众人开始醒悟过来,她要是真来找人的话,那这里就只有一个人值得她这般大动干戈了。 政变发动者,现临时总统的唯一一个儿子,赫苏斯。 “我现在没看到他,要是有谁能发现他,把他带过来的话,可以先回到房间里了。”艾娃露出一个微笑:“当然,为了你的安全,暂时还别出酒店。” 人群沉默片刻。谁知道她会不会对自己出手,还是先摆脱目前的处境比较好。一念至此,人们开始左顾右盼,想要找出赫苏斯,却发现刚刚还在的他,一下子竟然不见了。 赫苏斯躲在钢琴下面,被钢琴布盖住身子,听到如同催命般的琴声,心中不断祈祷,别找到我,别找到我。 虽然不知道艾娃他们怎么进来的,但他们闹出的动静很大,他父亲可能已经得知了这个消息,也许现在就在派人赶过来。 只要撑到支援到来,自己就安全了。 赫苏斯一边在心里祈祷,一边把身子尽力缩在钢琴里面,听到耳边的琴声和人群的翻找声,心里希望于连千万不要说出自己藏的地方。种种味道交杂,让他心乱如麻,度日如年。 于连和文竹默默的看着这一切,之前还亲如兄弟,互相拥抱在一起的人,此时便要找出赫苏斯,并把他送入虎口,变化之快,让人胆寒。 于连知道赫苏斯在哪,也许是因为本国历史中的深重屈辱,又也许是因为他这个“地球最宠爱的孩子”的名号,让他对赫苏斯的卖国行径深恶痛绝,却没有指出赫苏斯所在的位置。因为他知道,那个钢琴师是一定知道的,而且,他很可能和艾娃是一伙的,里应外合。 想起之前他偷偷打的电话,于连眼睛看向钢琴师,耳边听着钢琴声。 纵使于连不懂钢琴,也能听出他忽然变奏。琴声在经过前期精心的准备后,一瞬间仿佛来到了战场中,炮弹与人体齐飞,血肉同夕阳一色。 钢琴师双手在琴键上飞快地敲击,琴键在他手下哀鸣,在某个瞬间,于连几乎看到了枪炮横飞的战场,在战场气氛最高,双方都要动用最后底牌时,突然琴声骤止,枪炮声消失不见。 一曲终了,钢琴师站了起来,朝人群鞠了个躬。 人们心思各异,哪还有心情在乎他,于连在心里已经为他鼓起了掌。 钢琴师笑了笑,猛地掀开钢琴布,露出了蜷缩在里面的赫苏斯。 第一百四十五章 辩 突然从黑暗的四周暴露在灯光下,赫苏斯只觉得眼前一片光明,心却掉进了黑暗中。 周围人群全都看了过来,人们的目光惊奇而鄙夷,对他蜷缩在里面的样子很是不屑,却全然没注意自己之前的失态。 求助式地看向四周,人们刻意避开他的目光,没有人帮他从钢琴下出来。于连心头一软,想要帮他从难堪的处境下解脱出来,但被文竹拉住了。转头过去,见她摇了摇头,低声说:“你看。” 在确定没有人为自己说话后,一种难以言喻的,巨大的愤怒感冲上了赫苏斯的心间。这种愤怒暂时战胜了恐惧,让他鼓起勇气钻了出来。 只要能拖住艾娃,我的父亲一定会派人来救我的! 他甚至已经听到了父亲派来士兵的枪声了。 这幅高大的身躯蜷缩在钢琴下面,已经之相当难受了。加上之前他钻进时,只想着躲避,身子被卡的久了,腿和手都在发抖。艰难地从钢琴下出来,站了起来,看了看旁边的钢琴师,他低声道:“为什么要这样?是我把你从牢里带出来的,不然你现在早就死了。” “因为支持前总统,我全家只剩我一个人了。”钢琴师没有看他,坐了下去,全身萎靡,似乎刚刚的弹琴已经消耗了他的所有精力:“现在的我和死了没有什么区别。” 如果我今天没死,一定要杀了你。赫苏斯在心里暗暗发誓,抬头越过人群,看向站在椅子上的艾娃。 “你好,艾娃·卢卡拉。”既然逃不掉,至少不能让她看扁了,怎么也要拖到父亲来救自己。 他腿还在微微发抖,声音也在打颤,强自镇定下来,看着艾娃说:“我记得小时候我们可是好朋友呢,那时候你还没有这么高,我们一起学习法语,一起去国外旅游......” 他说的是当地的民族语言,在场的大多人都不懂。他们见艾娃脸色平静,没有急着动手,也就缓了一口气。 “你的父亲卢卡拉和我的父亲盖里伊是好兄弟,不是吗?他们推翻了上一届政府的统治,保着你父亲成为总统,这难道不是事实吗?三年前,你父亲遭到刺杀,是我父亲帮他挡了一枪,住了三天三夜的院,难道你都忘了吗?现在你是想干嘛?想要杀了我吗?杀了你父亲兄弟的唯一一个儿子?” 赫苏斯一连串说了许多,声音越来越快。他自知此地全身性命就在艾娃一念之间,若是能以言语打动她,暂时不对自己动手,那么父亲得到消息,一定会来救自己的。 在他的想象中,自己说了这么多,不管怎样,艾娃会反驳一两句,却见她一言不发的看着自己,她身后的士兵表情木然,眼中尽是讽刺,反而使得他自己像个小丑一样,想要再说几句话,终究还是闭上了嘴。 “说完了?”见他不再说话,艾娃才开口道:“你到底想说什么呢?让我别杀你吗?” “我......我们办这个晚会也是为了给国家筹款,让国家从经济衰退中挣脱出来......”赫苏斯当然就是这个意思,可自己又怎么好说呢,况且她的父亲不知所踪,很大可能是死了,要是自己惹怒了她,保不齐被她一枪结果,到时更是得不偿失,张了张嘴再也说不出话来。 “你们这些人真有意思。”艾娃说,跳下了椅子,走到旁边的食物处,那少尉和一个士兵持枪跟着她身后,警惕的看着众人。 “这龙虾价钱多少?”她问那瑟瑟发抖的厨师。 “八......八百美元一公斤,空运过来的。”厨师结结巴巴的说。 艾娃点点头,走到旁边,指着那牛排问道:“这个呢?” “也是空运过来的......一块两百美元......” “这蜗牛呢?” “十欧元一只。” “鹅肝。” “100美元150克。” 和许多非洲国家一样,这个国家以前是法国殖民地,现在也深受法国文化影响。这里的食物,除了少数几样食材,其他大多都是从法国空运过来的。而正宗法餐又讲究一个汤浓食鲜肉嫩,每一种食物都价值不菲。 她一连问了十几种食材,没有一个价格低于十美元,一碗看起来平常的鱼汤,是顶级厨师用不同食材熬制而成。连餐具看起来都精巧绝伦,得来不易。 赫苏斯起初见她不理自己,反而去问食材,不懂她是什么意思。脑中思索片刻,转头看着那身材消瘦的钢琴师,脑中一炸,明白了她的用意,立刻思索对策。 “我今天中午的时候,看到有一个老人,抢了一个蛋糕,被你父亲的士兵当场枪毙。”艾娃转过头,看着赫苏斯,脸色平静。而她身后的士兵已经脸红耳赤,似乎下一秒就要大开杀戒了:“一个小孩子,饿的皮包骨头,还要被你父亲的士兵赶走,让他自生自灭。要不是有人给了他一碗面,他现在恐怕已经变成了一具尸体。” 听着白泽的低声翻译,于连想起了中午自己在七楼看到的那双眼睛,再仔细看艾娃,见她目光如炬,和自己当初看到的眼睛如出一辙。 “在城市边缘,成百上千的贫民饿死,无数的人被你父亲关进监狱。而这里,随便一样食物的价格都能救下不少人的性命。”艾娃拿起枪,指着赫苏斯,引起了周围小小的骚动,人们躲开到两边,生怕那枪走火伤到自己。 “而你却说,你们办这个晚会是为了拯救国民?” 赫苏斯后背全是冷汗,他知道,能不能救下自己,就靠接下来的话了。 “那你要我们怎么办?你在这里看到的人,都自诩为上流人士。你以为用廉价的食材会让他们动心吗?你以为他们都是你见过的好心人,会无偿给我们国家援助?” “你错了!他们都是吸血的魔鬼,是杀人不用刀的恶魔。他们不会好心,只要在看到有足够的利益的时候,才会愿意捐款,帮助我们重建经济。” “你问一下他们,要是有人死在他们面前,他们会不会眨眼。外面死了我们那么多国民,他们有主动提出捐款吗?如果不组织这个晚会,不用这些食材取悦他们,他们凭什么捐这么多钱。” “如果没有这么多钱,我们又怎么能买来粮食,救下你看到的那些贫民?难道就凭你手里的枪吗?” 赫苏斯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越说越激动,最后几乎话甚至是吼出来的。 事实证明,这些话还有一点作用,至少艾娃没有开枪。 “所以你们出卖国家的资源,以换取他们的资金?”艾娃没有放下枪,仍旧指着他。 “你以为光靠这些食物就可以让他们捐这么多钱吗?现在外面的世界什么样子了你知道吗?” “无人驾驶、ai智能、虚拟空间游戏。” “单就一项可控核聚变,就让那些发达国家远远地甩下了我们。当他们都不需要石油之后,这些资源还有什么用?你让我们的国民抱着石油饿死吗?” “你的父亲还想把石油收为国有。但是你知不知道,光凭我们的技术,要是真的收为国有,要多久才能开采完?那时世界变成什么样子了?” “我们用资源换来的钱,可以略微跟上一下它们的步伐,让我们的国民在未来有更多的机会。要是按你父亲的方法,石油收为国有,交通桥梁建的再多,我们的国家仍旧没有任何希望,反而会成为叛乱的贼窝!我们这才是在救这个国家!” 于连听着他的话,当真是百感交集。 他出生于大国,习惯于以大国的目光看待问题。自身虽有些许波折,却从小接受了科技的洗礼,不愁吃喝,物质和精神享受丰富多样,相信未来的世界会越来越好。 可小国的悲哀就在于此,经济欠发达,科技就上不去。以前倒还可以靠卖资源和廉价劳动力获得些许机会,但在科技日益进步的今天,连卖资源都变成了奢望。 也许自己的想法太过幼稚了,这世界之复杂,远远超过了他的想象。 “你可真能为自己开脱。”艾娃等他说完,轻轻叹了口气,拿着枪向赫苏斯走去:“你说办晚会为了救助国民,可外面饿死的国民无数,你们却还在枪毙一个只是抢了食物的老人,把还没成年的少年推向死亡的边缘。” “你说卖资源为了发展,却伙同这些人,把卖来的钱大部分自己分了,留少许钱装装样子,然后自己带着钱飞到其他国家,用人民的血汗换来的钱挥霍在欲望和享受上。” “你说要发展经济,可国家这些年发展的钱,全都集中在几个政治世家和跨国公司手中,国民困顿至极。” “我父亲想要改变这个局面,被你们发动政变,现在生死未知。” “国民越发贫困,饥民不可胜数。” “而你们,却还在享用着八百美元一公斤的龙虾,完全不理会外面饿死无数人。” 艾娃走到赫苏斯面前,用枪顶着他的脑门,看着昔日儿时的玩伴,一字字说:“这就是你说的救国?” 第一百四十六章 声 头顶被顶着一把枪的感受并不好,或者说十分难受,因为你不知道是不是下一秒,对面的人就会开枪,这种性命握在别人手上,全不由己的感觉,赫苏斯总算体会到了。 赫苏斯声音发抖:“你......你想要杀我吗?我从来没有杀过人......我以前一直在国外,也没有参与政变......” “外面的那些人也没有参与,可他们挨饿可是真实的。”艾娃说。 “你别杀我......”赫苏斯低声道,忽然增大声音吼道:“你不能杀我!” “是吗?”艾娃的手指微微动了一下,赫苏斯便觉得小命不保,双腿抑制不住地打颤,众人的目光他再也看不到了,眼中只有她那手指处的扳机。 但那把枪还是放了下去。 “你还有用,至少现在你还不能死。”艾娃说。 赫苏斯的心也随之放了下去。 这时,外面突然传来一阵枪声,大门口进来一个士兵,他左肩是血,跌跌撞撞冲进门来,大厅里的少尉立刻迎了上去。 “出什么事了?” “是警察!”进门的士兵忍着痛道:“我们的兄弟在外面被一个警察领导看到了,他问了一下后觉得不对劲,说想进来看一下,被守门的兄弟拦住后,他就走了,等再过来的时候,带了上百个警察,一见面就开枪打死了两个兄弟......” 艾娃迎了上去,将他扶起放在椅子上说:“你的伤没事吧?” “没事......我这条命都是总统给的......我......” “你先休息一下,后面的事让我来。” “看起来我们已经暴露了......都怪我,让别人看出了破绽。”这士兵看起来很年轻,稚气未消,也就二十岁左右,一脸沮丧。 “当然会暴露,这不怪你,我们开第一枪的时候就已经暴露了,那个警察领导也是专门冲着我们来的。” 艾娃安慰了他几句,再看一下他伤势,只是擦破了皮,并没有什么大碍,让少尉给他包扎了一下后,让他守在角落里。他依令走到旁边,看到了满桌的食物,咽了咽口水,拿起一只牛排吃进肚里,顿时觉得口齿留香,连伤口都不怎么痛了。 枪声越发激烈,赫苏斯心中兴奋,救兵总算来了。 门口处的士兵全都退到了大厅里,还有人身上带伤,流血不止,却尽力忍住。 “我们的人全都到了吗?”艾娃问道。 “除了两个已经被打死的兄弟,全都到了。”少尉数了一遍后说。 厅中现在有十八个士兵,最大的不超过三十岁,围在艾娃身边,持着枪等着外面的人攻来。 大厅外面是一条长长的过道,大多数灯在刚才的枪战中被打碎,只剩下一盏灯光,被子弹打到天花板上,垂了下来,在空中来回摆动,墙壁的影子也动来动去,犹如风中的孤魂。 厅中的其他人惊魂未定,一个个紧贴着墙,避开大门,生怕从那里射出一颗子弹击中自己。还有人不顾形象地蹲在了地上,躲在桌子和柱子后面。 文竹和于连几人一直待在墙角,被慌乱的人群一挤,几乎要将几人挤出来。 大厅安静了下去,人们连喘息声都小心翼翼,生怕被人发现。 菲尼看起来面色有些慌乱,却不像其他人那般害怕。在动乱发生之初,他被白泽带到墙角之后,就发现这个位置很不错,一点都不引起别人注意。 此时被人挤了几下,反而躲在了后面,他身材不高,被前面的人给完全挡住了,心中也松了一口气。旁边自己带来的女郎几乎已经吓傻了,一动不动。 暗叹了一口气,将她按着蹲了下去,低声道:“千万不要说话。” 那女郎捂着嘴不停点头。 他这才有时间注意周围,白泽三人站在他们前面,一脸平静,他不由在心里佩服,这几人真算得上是胆大了。 那边厢,过道的灯光闪烁,走廊空无一人,没有人敢过来。 “你们还要等多久?”艾娃搬过了一张椅子坐下,正对着过道,大声说。 声音从过道穿了出去,传过来一道道回音。 “你们是走不掉的,赶紧投降吧。”那边等了片刻后,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我看不到你,你出来和我说话。”艾娃敲着椅子边,漫不经心的说。 过道那边传来细细的争执声,等了一会儿后,一个男人的身影出现在了过道上。他举着双手,身上穿着一件白色衬衫,看上去没有武器。 已经有人认出来了,这人就是该市的新任警察局长,莫加迪。之前的警察局长在政变时,因为不配合而被关紧了监狱,被之前的犯人活生生打死了,莫加迪之前只是个副局长,顺从了新政府后,被任命为了警察局长。 “你有什么要求可以提出来,但一定不要伤害里面任何人。”莫加迪大声说。 “我只有一个要求。”艾娃看着那个身影说:“把我父亲交出来。” 莫加迪举着手说:“我不知道你父亲在哪,甚至连他是不是还活着都不知道。” “那就换个知道的人来。”艾娃放下枪,用手撑着头说。 “可是......” 艾娃让少尉拉过了一个女人,温柔的说:“你好,你是谁?是哪个国家的?来我们国家干嘛?” 那女子被吓得花容失色,颤抖着声音说:“我叫温蒂,是美国人,来这里是做......做生意。” “好的,温蒂,你公司叫什么名字?”她的声音很温柔,像是在和小孩子说话一样,生怕惊吓到她。 “我公司叫......”温蒂说了一个建筑业公司,是世界五百强之一。 “好了,谢谢你,你可以回去了。” 温蒂哆哆嗦嗦地往回走,生怕她冷不丁来一枪,边走边回头,一直走到原来的位置,才舒出一口气。 “我再说一遍,换一个知道他在哪的人来,否则我不确定会不会伤害他们。”艾娃说。 她的意思很明显,这里面的人非富即贵,任何一个人受伤,都是不小的外交事故,对这个刚刚建立的政府来说,都是不可接受的。 莫加迪显然也人士到了这一点,犹豫了一会儿后,举着双手说:“我现在去联系,你千万不要伤害他们。你父亲的事,我也很遗憾,但这并不是你做这种事的理由。” 艾娃没有理他,嘴角带着一丝讽刺的笑,看着他慢慢倒退了出去。 “关上门。”等他身影不在后,艾娃对身边的士兵说。 两个士兵上前将大门紧紧关住,持枪守在周围,不允许任何人靠前。 “好了,辛苦各位了。要是他们真把我父亲带来,大家就没事了。”艾娃站起身来,对着众人说道。 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她说的是真是假。她父亲,也就是前总统生死未卜,许多人已经传言说他早已死了。要是他真死了,那自己这些人该怎么办? 人人心乱如麻,度日如年。 艾娃却像个没事人一样,检查完士兵们的伤势后,哼着小曲走到桌子前,夹了一碗意大利面开始吃了起来。 “有点冷了。”她自言自语道,转向少尉说:“你也饿了吧,吃点东西先。” “我不饿。”少尉目光冷酷,站的笔直。 艾娃点了点头,没有再劝。吃下几口后,她觉得少了些什么,对着那钢琴家喊道:“可以弹一首曲子吗?” 钢琴家一直坐在椅子上,似乎对周围一切都不感兴趣,听到了她的话,才回过神来问:“弹那首曲子?” 艾娃思索了一阵,道:“我也不知道。”她环视了一圈众人,人们纷纷低下头避开她的目光。 看到白泽时,她心头一颤,左肩处一跳,胸口处的纹身缓缓流动,甚是不安。在得到这纹身之后,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心头狂跳不止。 这个人很危险,不能让他知道我有纹身。艾娃本能地冒出这个念头,移开了和他对视的目光,指着于连说:“你选一首曲子吧。” 感受着周围的目光,于连苦笑一声,指着自己说:“我?” “是的,快选吧。他们也快回来了。” 于连对钢琴不熟,平时也不怎么听过钢琴,只知道几首在教科书上面的着名钢琴曲,思索片刻说:“那就贝多芬的命运吧。” 钢琴家看向艾娃,艾娃点点头。 钢琴家坐直了身体,之前身上的萎靡与悲伤消失,像是换了一个人一样,深吸一口气,按在了琴键上。 熟悉的前奏响起,像是命运之神在敲击着每一个人的心。 随着音乐的起伏,众人只觉得没有什么能比这首曲子更能代表此时他们忐忑的心情了。 完整的大章接近半小时,在这半小时中,艾娃在等待着回话。士兵处理完伤口后,开始吃起了已经冷掉大半的食物。大厅里的众人或蹲或站,只觉得时间过得太慢了。 最后一个音符落下,钢琴家站起身来,对着人群鞠了一躬。 从技巧上来说,他刚才弹的毫无错误,不愧是这个国家最顶级的钢琴家。而且这首曲子也契合在座众人的心态,命运起伏不定,只希望最后结局和曲子一样,充满希望。 这时,门外终于响起了一个人的声音:“开门吧,艾娃,我来了。” 赫苏斯霍然起身,他听出了这人的声音。 这是他的父亲,政变的发动者,盖里伊。 第一百四十七章 走 听到盖伊里的声音,大厅里的所有人都精神一震。 这个时候他能来这里,只要能够满足艾娃的条件,至少大多数人不会受到什么伤害。 “只有你一个人吗?”艾娃对着门外说,她的声音也不像之前那么平静了。 “是的。”盖里伊的声音反而很平静:“只有我一个。” 艾娃吸了一口气,对守门的士兵说:“开门。”然后举起枪对着门。 门缓缓打开,一个身影站在外面。 “你好,艾娃,我们又见面了。”盖里伊是个面带苦相的中年人,他身材并不高大,体型偏胖,一双眼睛炯炯有神,直视着面前比他还高的艾娃。 一见到这个人,艾娃那尘封的记忆就浮现在了脑海里。 实际上,盖伊里和她父亲卢卡拉之前一直是好兄弟。在本世纪头十年里,他们一个在政,一个在军,一起致力于打击极端组织和邻国威胁,成为整个国家的英雄,名气超过了当时的总统。 在她小时候,父亲就常常带她去盖里伊家里玩,他的家比自己家要豪华一些。父亲以清廉示人,即使当时贵为部长,拿的工资也不多,还将大部分工资捐给有困难的国民,家中便显得贫困,甚至有时候忙于工作,连饭都顾不上做给艾娃吃。 这时,她就会穿越半个城区,穿过抗议的人群,跑到盖里伊的家里,和他的两个儿子赫苏斯与莫赫一起吃饭,然后在晚上由父亲接回家里。 对她来说,这是一段美好的回忆。盖里伊不像父亲那般严厉,他没有女儿,将艾娃当做唯一的女儿,不允许任何人欺负她。 小时候,艾娃会想,我要是盖里伊的亲女儿该多好。 “你好,盖里伊叔叔,我们又见面了。”艾娃将回忆尘封在箱子,埋进土里,等着某天,它随着时间一起消逝。 “爸爸!”赫苏斯对着盖里伊挥手喊了一声:“救我。” 盖里伊看了他一眼,对艾娃说:“我们就这么站着吗?” “那个贪生怕死的警察局长没有带到我的话吗?”艾娃看着盖里伊的眼睛,一字字说:“把我父亲交出来。” “我很抱歉,孩子。”盖里伊脸上闪过一丝哀伤:“你父亲已经死了。而且,莫加迪并不贪生怕死,要不是他,监狱里会死更多人......” 即使已经有了准备,但听到这个消息,艾娃还是退了两步,拿枪的手也有些不稳了。 她身后的士兵们义愤填膺,全都端起了枪,指着盖里伊吼道:“是谁杀了他?” 盖里伊没有回答他们的话,他眼睛只看着艾娃。 “如果你想报仇,我已经来了,你可以现在就杀了我。”盖里伊上前一步,走进了大厅里,被士兵们拦住,不让他再往前:“你们也可以现在就离开这里,我会给你们安排一个去国外的航班,以后别再回来了。” “我只有一个要求,不要伤害这里的人。”盖里伊说。 艾娃双眼无神,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嘴角带着凄凉的笑:“叔叔,我现在一个亲人都没有了。” “我很遗憾,孩子。”他叹了一口气:“但世界就是这样的,不会为谁......” 他话音未落,耳边听到一声枪响,左脚处传来一阵剧痛,身子不由自主跪倒在地上,低头一看,左脚被枪击中,血源源不断地流出来。 “爸爸!”赫苏斯大喊一声,想要冲过来,被少尉用枪顶着头,停在了原地,心急如焚。 大厅里一阵骚动,过道外面也出现了好几个身影,他们看到盖里伊单膝跪在地上,血流了一地。再也顾不得太多,就要强行冲进来时,却看到盖里伊挣扎着站了起来,转身对着后面的警察摆了摆手:“不要......进来。” 他左脚剧痛,慢慢站起,看着面前的艾娃说:“你射偏了,孩子。” 艾娃走上前,将枪顶着他的心口:“为什么,你为什么要杀他。” “你先把他们都放了,我再告诉你。”盖里伊咳了一下:“你父亲是个好人,他也不愿意看到你这样。” “别提他!你不许提他!”艾娃突然大吼道:“你没有资格提他!” 她蹲在了地上,泪水从眼中流了出来。 盖里伊静静的看着她。 良久,艾娃才又站了起来,她的眼泪已经干了。 “我放了他们,你放了这群士兵,把他们送出国外,还要保证永远不追究他们的责任。”她的声音又恢复了平静。 听到她这句话,士兵们立刻围在她身边,一个个说道。 “我不走,他杀了总统,我要让他偿命!” “不,我要跟你在一起,我哪都不去。” “总统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没有他我早就死了,不给他报仇,我是不会走的。” 他们群情激愤,黝黑的脸因为激动而变得通红。 “我父亲已经死了,你们跟着我也没用。”艾娃在听到父亲的确切死讯时,眼中已经失去了活力,剩下的只有木然:“离开这个国家吧,离开这个已经没有任何希望的国家。” 士兵们面面相觑,谁都没有动。 “今天之后,我要是还能活下去,我不会追究你们的责任。”盖里伊说:“如果我死了,那更不会有人追究你们的责任了。” 自从政变后,该国政局就很混乱,现在勉强由盖里伊稳定了一下局面。要是今天晚上临时总统盖里伊再死在这里,那该国会陷入更加混乱的境地,这些士兵就更不会有人在乎了。 “去那里,每人拿两百万美元之后就走吧,去一个谁都不知道的地方,过完你们的下半生。”盖里伊指着存放捐款的柜子说。 之前在经过最初的混乱后,艾娃意识到那柜子的重要性,派了两个士兵持枪把守。 士兵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已经有些动摇了。他们本来想要找到前总统卢卡拉之后,重新夺取政权。但现在卢卡拉已经死了,他们最大的凭仗也没有了,还不如拿钱离开。 两百万美元,足够他们在非洲其他国家度过余生了。 心只要一动摇,就很容易被说动,有几个士兵不断地看向那个柜子。 “走吧。”艾娃心已经死了,再也不想这些跟随自己的士兵送死。 犹豫了片刻后,一个有些文化的士兵说:“那些钱基本都是支票和股份,我们就算拿走,要是被银行以某个理由卡住,一定拿不出来。” “这是不记名的支票和本票,你们拿了之后,离开这个国家,去邻国任何一个大银行都可以兑换。”盖里伊又咳了一下,左脚剧痛越发强烈了:“我现在让外面的人给你们准备三辆装满油的车,只要出了首都,就再也没有人能拦住你们了。” 士兵们又犹豫了一下后,终于忍受不了诱惑,走到了柜子前,耳边听着盖里伊吩咐外面的莫加迪叫车,眼睛看着里面的大额支票,美好生活就在眼前。 “我希望你们记住,你们现在拿的钱,是我们国民用未来换来的。”盖里伊忍着痛说。 士兵们哪还听得进去他的话,一个个往口袋里塞满了支票。 他们还没高兴的太早,就听到一声枪声,四周一片骚动,他们也从极度喜悦中惊醒过来,转头看到一个同伴的尸体倒在了地上。 少尉从倒地尸体里的口袋里拿出一张八百万美元的汇票,放在柜子上,看着刚才还并肩战斗的兄弟们,面无表情的说:“只能拿两百万。” 士兵们打了一个寒噤,将身上的支票全都放在了桌子上。 少尉看了他们一眼,拿过支票,一张张分了过去,很快就分好了,十六人,每人两百万美元。 等士兵们兴奋地回到艾娃身边时,外面的车也准备好了。 “你们现在走吧。”艾娃说。 士兵们互相看了看,又见少尉什么都没拿,默默站在艾娃身边,不敢多问,低着头跑向过道。 外面埋伏的警察得到了盖里伊的指示,谁都没有开枪,冷着眼看着他们上了车,很快驶离出了视线中。 “你也走吧。”艾娃看了一眼少尉说。 少尉没有回话,笔直地站在原地,看都没有看她一样。 艾娃不再看他,对着盖里伊说:“叔叔,接下来我该怎么办?” 盖伊里看着她,见她脸上并没有讽刺,像是诚心在问他接下来该怎么办,申请恍惚了一下。这句话让他想起很久以前,艾娃不小心打碎了他家里的珍贵花瓶,被他听到时,她就是这么问的。 “先让大厅里的人都回去,然后留下我,挟持到外面,等确定自己安全后,你愿意杀我或者放我都可以。”像以前一样,他真诚地为她出主意。 艾娃听从了他的建议,对着人群说:“你们可以走了。” 人们短暂地愣了一下,艾娃和盖里伊说的是本地语言,并没有多少人听懂,之前看见那些士兵拿了钱跑出去时,人人迷惑不解,都在猜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听到这个消息,大多数人一时没有反应过来,都以为自己听错了。等有人反应过来,飞跑出去时,人群才骤然醒悟,随着人群冲了出去,离开了这个地方,连一秒钟也不愿多呆了。 第一百四十八章 离 以逃命的速度冲出大厅后,众人看着迎上来的警察,心情放松了些。 “请大家回到各自的房间,我们会一直守在这里,绝对不会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莫加迪站在过道中间,对着来势汹汹的人群大声说。 “开什么玩笑,我们还要留着这个酒店吗?” “我要回国!这种地方太危险了!” “之前你们的经济部长也这么说,但是现在他已经变成了一具尸体!” 人群激愤,一句句的提出反驳。 莫加迪安静的听着他们的话,抬起手道:“各位,我知道你们的担心,但请你们相信,这次的事件是个意外,以后再也不会出现了。另外......”他看着众人道:“除了这里,你们又能去哪呢?” 这句话让人群醒悟过来,确实,在这个混乱的国家,除了这个酒店,他们再也找不到更安全的地方了。 于是,在莫加迪和警察们的护送下,人群回到了各自的房间,大多数人暗暗决定,明天一早就离开这个危险的国家。至于后续的生意,让公司派其他人过来吧。 那钢琴师想要留下,但被艾娃拒绝了,让他拿一张支票一起出去。 “请不要侮辱我。”钢琴师说,昂首挺胸地走了出去。也许未来他还是会深陷痛苦中,但至少现在,他从一个没有尊严的囚徒,变成了真真正正的人。 菲尼没有跟着人群一起跑出去,他和盖里伊是老相识了,将身边的女郎推出大门后,他犹豫了一下,在离盖伊里和艾娃几米远的地方叫了一声:“总统......” 盖里伊忍着剧痛转过头,见到菲尼后,他笑了笑,额头上满是汗水:“你好啊,菲尼。” 见艾娃并没有训斥自己的意思,菲尼胆大了些,咳了一声道:“这位女士,你的父亲卢卡拉我也认识,和他也曾经是朋友。” 艾娃转过脸来:“哦?你想说什么?” “你的父亲是一个好人,但他并不适合做这个国家的总统。”菲尼壮着胆子说:“如果你现在杀了盖里伊,那么这个国家会再次陷入混乱。在这个敏感的时代,你们可能将会失去所有与发达社会的联系,彻底的变成一个失败的国家。” 艾娃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一言未发。 “好了,菲尼,谢谢你,你先回房间。”盖里伊笑着说。 “今天你的行为,已经让很多人产生了反感。你说的没错,他们都是吸血鬼,和我一样。”菲尼走了几步后,回过头来说道:“但正是这些吸血鬼,让科技进步了。如果今天你杀了盖里伊,他们会毫无顾忌地用之前你们承诺的东西,掠取这个国家的资源到一点都不剩下......” “我好奇的是,当初我父亲被他们抓住的时候,你在不在?”艾娃打断了他的话说。 菲尼摇摇头:“不在。” “但你可以像今天这样,劝说他留我父亲一命。可是你并没有。”艾娃说,语气变得很冷。 菲尼察觉到了她语气的变化,觉得再留下去可能会有危险,低头一言不发地走出了大厅,但脑子里却觉得忘记了什么东西,左右一看,实在想不起来。跑到过道上,看到莫加迪时,才猛然想起,白泽三人还留在大厅呢? 他还是颇为讲义气,想要回去叫他们,可毕竟年纪已大,一惊一乍之下,气力不济,加上中午吃了药,有些玩过头了,竟就此昏了过去,被莫加迪叫人背着上了楼。 最后,除了盖里伊、少尉和艾娃,整个大厅里就只剩下于连三人和赫苏斯了。 赫苏斯看到于连几人还没离开,走上前低声急道:“快走,她愿意放你们出去。” 于连见他此时还顾得上自己,可见他并不是一无是处,轻轻摇头道:“你别管我们了。” 赫苏斯愣了一下,这三人从刚才开始,就一点不怕,甚至听到枪声还泰然自若,如果不是他知道于连连法语都不会,恐怕都要怀疑他就是这次事件的主谋了。 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赫苏斯也不再管他们,跑到父亲身边,用身体支撑起他,看着他脚上的枪伤,叫道:“爸,你......”话一出口,眼泪就已经流了下来。 “我没事。”盖里伊强行笑了笑,推开他说:“你快走吧。” 赫苏斯哪肯离开,看着艾娃,眼中全是恨意:“你要杀他的话,连我一起杀了吧。” 艾娃点了点头说:“好啊。”将枪指着他,扣动了扳机。 赫苏斯看着枪口,耳朵听到父亲大喊一声“不”,眼前闪过自己这短暂的一生,闭上了眼睛。但等了很久,身上并没有痛意,睁眼一看,那枪擦着他耳朵,射进了后面的墙壁中。 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让他说不出话来,长长地舒出一口气后,他听到艾娃说:“你不愿意走就留下吧。” 盖里伊颤声说道:“谢......谢。”他自己被枪射中时,眼皮都没有眨一下,但射向儿子的枪声响起时,他却感觉整个世界将要崩塌了。幸亏艾娃并没有真的射赫苏斯,否则他不知道余生该怎么度过。 “不用谢我,现在我还没有决定放不放你。要是你死了,就算我不杀你儿子,他也活不了多久。” 她说的是真话,盖里伊一死,反对势力夺取政权,第一件事就是把他的威胁除掉,赫苏斯首当其冲,是第一个被清除的对象。 “现在,你要带我们离开这里,不准莫加迪他们跟过来。”盖里伊真心地为艾娃出主意,因为他知道,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救自己:“等到了一个安全的地方后,你再决定杀不杀我。” 艾娃点了点头,用枪指着赫苏斯说:“先让外面的人准备一辆车。” 赫苏斯知道现在命被攥在她的手上,哪还能提条件,正要对着外面的警察吼了两句,让他们赶紧准备好车时,耳边听到了一个声音说:“是两辆车。” 他愕然看去,那个风度翩翩的亚洲人白泽走了过来,微笑着看着三人说,于连和文竹跟着他身后一言不发,像是跟班一样。 少尉一直守在艾娃身边,听到还有别的声音,立刻警戒起来,端起枪指着白泽,挡在了艾娃的前面。 “我们要跟着你们一起。”白泽平静的说。 “你......你是谁?”盖里伊还是第一次见白泽几人。 “你不用知道。”白泽说:“我只是对这位女士很感兴趣,准确的说,是对她身上的纹身很感兴趣。” 艾娃胸口处的纹身又热了起来,像是有火在烧一样。之前看到白泽时的心悸,就让她觉得几人不简单,但没想到他会这么走过来。 难道他知道那东西是什么? “这位先生,你跟着我们很危险......”盖里伊失血过多,头脑已经有些晕晕乎乎的了,但还是尽力说。他知道参加这个宴会的人非富即贵,面前这人很可能是某个大人物,也许只是寻求刺激,所以才想要跟来。 白泽对着他笑了笑,没有回答他的话,转向艾娃说:“在你决定怎么对待他之前,我不会对你做什么。” 艾娃越发觉得他们是为了胸口处的纹身来的了。如果是想要救下盖里伊,又怎么会说这种话。那种心悸感一直萦绕心间,难以散去。 思索了片刻后,她点点头,对着赫苏斯说:“要两辆车。” 赫苏斯看了一眼白泽几人,对着外面喊道:“莫加迪,给我们准备两辆加满油的车。然后你们就走,不可以跟过来!”顿了顿后,他又说道:“如果我们死了,请把我和哥哥埋在一起。” 那边沉默了一下后,传来莫加迪的声音,很简短:“好的。” 在等待的时候,赫苏斯看着艾娃:“我要给我爸止血,不然他还没出城就死了的话,你们也走不掉。” 艾娃点点头,任由他撕了一块窗帘布包扎好盖里伊的伤口,暂时止住了血。 莫加迪的动作很快,不一会儿的功夫,就找来了两辆车。 艾娃用枪指着盖里伊和赫苏斯走出大厅,少尉则护在她身边,警惕的看着白泽三人。 过道上的警察果然都已经撤走,走出酒店,大门处停着两辆高大的吉普车。少尉去检查了一下油箱,两个车都已经加满了油。 艾娃和盖里伊父子坐上了前面的车,由少尉开车,向城外驶去。 白泽三人上了第二辆车,由文竹开车,跟在后面。山狸这时已经在包里待了太久,一出到外面就急不可耐地跳了出来,钻进了于连的怀里。 于连轻轻抚摸着山狸,看着前面的车一路往前开去,城中还在实行宵禁,除了他们这两辆车,路上再没有其他同伴了。空无一人的大街显得格外冷清,他们不一会儿就到了出城的桥上。 守桥的士兵们得到命令,放下枪站在桥上,目送着两辆车驶去。 出了城后,前面的车加快了速度,文竹紧跟在后面,开了一个多小时,路况越来越差,位置也越来越偏僻。 终于,在一处一览无余的平原上,前面的车停了下来。 第一百四十九章 解 月光如水,洒在平原上,流进了草地里。 赫苏斯搀扶着盖里伊从车里走出来,艾娃和少尉跟在后面。 文竹也停下了车,与白泽、于连一起下去。 周围一览无余,连一棵树都没有,不可能藏下任何东西,艾娃已经收起了枪,少尉却还警惕的看着几人。 等于连走近,看到于连怀里的山狸时,那四人都小小的惊讶了一下,但没有人问这只猫是从哪来的。 赫苏斯关心他们父子今晚能不能平安回去,艾娃则是满腹心事,看起来颇为忧郁。 盖里伊的伤势经过简单的包扎,血已经止住了,受伤的脚却没办法复原。现代医学发达,碎掉的骨头都能重新接上,但他一直没得到及时救治,又在这个半瘫痪的国家,怕是后半生只能瘸着了。 下了车后,白泽带着两人走到了车旁边,融进了阴影里,静静的看着他们四人。山狸也从于连怀里跳了出来,站在他肩膀上,一直看着艾娃。 “好了,现在该你做决定了。”盖里伊面色虚弱,强笑着说。 艾娃看着他的脸,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赫苏斯挡在了父亲的前面说:“你真的要杀了我父亲的话,先把我杀了吧。就像你说的,他死了我也活不长。” 艾娃沉默了片刻,看着盖里伊说:“我再问一句,你为什么要杀我父亲?” 这个话她之前问过,但盖里伊没有回答。现在她再问一遍,盖里伊叹了口气说:“如果我说是他让我杀了他的,你信吗?” “你胡说!”一直面无表情的少尉在艾娃之前反驳说,用枪指着盖里伊:“总统怎么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盖里伊平静的反问道:“你对他了解多少?” 少尉怒道:“他是一个为了人民的总统,和你们这种卖国贼不一样。” “卖国贼吗?”盖里伊笑了笑,牵动了伤口,又咳了一声,被赫苏斯搀扶住。 “你在国外上学不知道情况,我不怪你。”盖里伊看着艾娃,转向少尉:“你是军人,没有和社会接触太多,我也不怪你。” “你们知道这几年,国家经济到了什么地步吗?” “这么多年来,石油和各种资源被跨国公司和部落酋长瓜分,上缴中央政府的寥寥无几。结果是什么,你们也看到了。卢卡拉当总统时,想要削弱部落酋长的影响力,要扩大政府的职权,唯一的方法就是发展经济。” 非洲近现代以来,都长时间的落后于时代,由此形成了一个特别的现象。以部落酋长为代表的政治世家掌控了地方,而政府只能影响首都周围,还有人调侃说国家元首也就只是个首都市长。 在石油和各种矿物资源发现后,这种现象更加严重了。首都虽大,占地却也有限。部落酋长卖资源得来的钱财,都被用于自己的地方,大多都不愿意上缴。这就造成了地方势力越发强大,政府影响力越来越小。昨天白泽他们借宿的以西撒家族,就是以靠卖木材资源为主的部落,就算在政府规定的禁砍区内,还是偷偷进行砍伐倒卖。 只有在邻国威胁和对地方上有益的事情,酋长们才愿意合作,否则只是在名义上迎合政府,背地里却阳奉阴违。 要削弱他们的影响力,只有政府整合资源,发展交通,扩大首都圈的经济水平,缓慢的将各个部落笼络过来。 卢卡拉就是这么做的。 艾娃和少尉毕竟是这个国家的人,对这种基本情况都了解,并没有反驳盖里伊的话。 “如果按照他的构想,慢慢发展,也许有一天真的可以让国家富强起来。”盖里伊看着天上的明月:“但是时间不等人。” “可控核聚变发明出来后,我们一开始还以为是好消息。但很快,我们就知道错了。酋长们得到这个消息,越发肆无忌惮,甚至已经称得上疯狂。因为他们知道,躺着卖资源的日子没有多久了。” “这个时候,卢卡拉要做的就是和他们抢时间。所以他贷款修路、修桥,去国外拉投资,承接国际资本,打压地方势力,忙到整天都不休息。” “同时,他热爱人民,为每个脱离部落来到城市的人提供帮助,给他们提供食物,为他们寻找工作。”盖里伊看向少尉:“他当初在城外救下奄奄一息的你之前,已经救下了许多有相同遭遇的人,他是一个正直又勇敢的人。” 艾娃想起父亲这些年忙碌的身影,想起他在深夜里在窗户前抽着烟的身影,想起他越来越消瘦的身影,眼睛逐渐模糊起来,隐蔽地眨了几下眼,她忍住眼泪,看着盖里伊说:“但你还是杀了他。” 盖里伊点点头:“你说的没错,我杀了他。但这是他自己要求的。” “就像我之前提到的,他做那些事,都需要钱,如果不能为源源不断的人口提供足够的工作,那么他们就不会安分,反而成为动乱的祸根。” “他对部落的长久压制使得他们同仇敌忾,对跨国公司的痛恨让他难以得到足够的资金。人民爱戴他,那些人却痛恨他。” “他们找到了我,希望我推翻他。” “所以你就发动了政变,为了权力杀了曾经的战友?”少尉看着盖里伊,面带鄙视。 “不,我第一时间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卢卡拉。”盖里伊说。 “怎么可能,你告诉了他,怎么可能还成功发动政变,你......”一个炸雷在少尉和艾娃的脑中响起,他们都愣在了原地。 “是的,看来你们已经猜到了。”盖里伊回想当时的情形,表情变得痛苦起来:“当我把他们要我发动政变的消息告诉卢卡拉后,他很长时间没有说话。过了很久之后,他才问我‘兄弟,我做错了吗?’。”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他,他是我最好的朋友,而且我也不确定,他到底有没有做错。我只能安慰他,说我绝不会答应他们发动政变,还会派军队在他身边保护他。” “他摇摇头,仿佛一瞬间老了很多岁,想了很久后,他对我说‘看来我真的错了,这条路走不通’。” “我想再要安慰他,但是发现无话可说。” “然后他告诉我说‘听那些人的话,继续发动政变,你取代我做总统,和他们合作,走另外一条路。’” “不可能!”艾娃大叫道,她的泪水再也忍不住流了下来:“你说谎!他怎么可能放弃!你骗我!” 少尉也举起枪指着盖里伊,赫苏斯忙挡在了父亲的前面。 少尉大叫道:“你为了逃命,编出这种鬼话,有谁会相信?” “你们可以选择不相信。”盖里伊并没有惧怕,拨开儿子,直视着少尉说:“我和卢卡拉不一样,我掌握着军队,平时要维护治安,和跨国公司与酋长们关系不错。同时,全国人都知道,我也是卢卡拉最好的朋友。他们选择我,表示着对卢卡拉的全盘否定,这我和他都明白。” “但他还是决定让我和他们合作。你父亲说‘既然我选择的路错了,那你就应该走另一条相反的路,只要能让国家发展起来,我这条命不算什么。’” “我只是一个军人,之前并没有政治经验,本能的就要拒绝。但你父亲却不同意,他想要知道另一条路是不是真的更好。在政变发动前几个月,他天天和我在一起,教我怎么管理国家,在政变之后怎么重建社会,怎么和那些人合作。” 于连默默的看着他们,只觉得心中悲哀。是多么绝望,才能让卢卡拉愿意推倒自己的所有成果,去教一个政变者这些知识。 “可你根本没必要杀他!”少尉怒吼道。 “我并不想杀他,是他自己要求我杀他的。”盖里伊表情越发痛苦起来:“他觉得只要自己活着,那就一定会有人以他的名义积蓄力量,再次发动政变,国家就会在循环的变乱中灭亡。” “所以他为了避免以后有人打着他的名号政变,也为了我能取信于他们,让他们能够放心和我合作。自己走到了那些最痛恨他的人面前,让他们把他活活打死,连尸体都没有留下......” “当我发现他不见了的时候,他已经被那些人抓住了。为了他的理想,我不能救他,只能看着他死在自己面前,比自己死了还难受。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最亲的兄弟,我却救不了他,我......” 盖里伊那张带着苦相的脸低下头去,看着自己的左脚,眼泪流了出来,落在鞋子上,滑在地上的草丛里。 泪水反射着月光,很快渗进了草地里,消失的无影无踪。 四周不再有人说话,只剩下晚风不断吹拂。 少尉一言不发,紧咬着嘴唇站在原地,白色的牙齿几乎将嘴唇咬破。 艾娃蹲在地上,用手捂着脸呜咽。 她极力压低自己的声音,但四周太过安静,她的哭声被风吹入众人的耳中,如同秋夜寒蝉,极尽悲切,让人肝肠寸断。 第一百五十章 痛 看着蹲在地上捂脸痛哭的艾娃,赫苏斯忽然觉得她也很可怜。 母亲难产而死,一生下来就成了单亲家庭。卢卡拉常年忙于工作,与她相处时间并不多。加上卢卡拉性格温柔,见不得穷人,把工资分给穷人,家里反而过的拮据,过的不像总统的女儿,反而像个平民。 艾娃从小就失去了母亲,与卢卡拉相依为命,感情自是很深。而她又和赫苏斯差不多大,从小一起长大,每当卢卡拉不在家的时候,就跑过来吃饭,将盖里伊当成了自己的第二个父亲,连出国留学的钱都是盖里伊拿的。 但当她回来时,唯一的父亲死了,而杀他的是和父亲一样亲的人,更可怜的是,是卢卡拉要求盖里伊杀自己的。 种种不幸仿佛全都找上了她一人,赫苏斯自问自己也不一定能承受得起这种冲击。 过了一会儿,艾娃默默站了起来,眼泪已经擦干。 少尉抬起的枪还没有放下:“艾娃,他说的不一定是真的,你别被他骗了。” 艾娃走上前去,看着盖里伊的眼睛问道:“你在他死前见过他,他有没有说什么?” “我的女儿,我的......艾娃。”对这句话,盖里伊记得很清楚。 站在旁边静静看着一切的于连,也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想起了当时自己在水面上看到的画面,卢卡拉最后时刻,确实说的是那句话。 艾娃的眼睛蒙上了一层薄雾,她转过身去,轻声说:“你们走吧。” 少尉愣了一下,想要阻止,却发现自己心里其实已经相信了盖里伊的话,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赫苏斯搀着盖里伊走到了车里,将他放在了副驾驶,发动了汽车,正要开动时,听到艾娃问道:“他死在哪?” 盖里伊看着她良久,叹了口气,从衣服里拿出一封信,递给了她。 于连呼吸变得急促了些,那封信里有卢卡拉死时的地址的话,就有那棵树的地址了,只要找到它,他的疑惑就会得到解答。 文竹感受到了于连的变化,轻轻碰了碰他的手。 于连看了看她,展颜一笑。 艾娃没有注意到他们的小动作,打开信封,里面有一张皱巴巴的纸,上面沾满了血迹。此外,还有一张地图。 艾娃看着那纸心里一悸,先展开地图,在空中铺开,是这个国家的地图。东北处的某个地方,标着一个点。 “地图上的点是你父亲死时的地方,那里是一片平原,只有一棵树,他就死在树下。”盖里伊沉声道:“那张纸,是你父亲给我,让我给你的。” 艾娃展开纸,上面满是血迹,一句简短的,已经发黑的单词呈现在纸上:“我爱你,好好活下去。” 艾娃再也忍受不住,眼泪顺着脸流了下去,落在草丛里,落在他父亲誓死守卫的大地上。 “跟我回去吧,艾娃。”盖里伊轻声说:“我不怪你,你这些年太苦了。你实在不想跟我在一起,拿些钱远走高飞,去一个富裕国家,过完下半生吧。” 艾娃转过头说:“你快走吧,我以后再也不想看到你。” 盖里伊叹了一口气,让赫苏斯启动汽车,往城里开去。 两人一路上没有说话,开出去十几分钟后,他们来到了大路上,身边开始有几辆来来回回的车。赫苏斯看向后视镜,艾娃没有开车追来。 “父亲,您为什么一开始不把那封信交给艾娃,这样你可能就不会受伤了。”等确定安全后,赫苏斯也松了一口气。 “一开始就交给她的话,她不一定相信。”盖里伊看着前面的路漫不经心的回答,忽然转头面向赫苏斯,目光炯炯:“儿子,我刚才的话你相信吗?” “当然!我......父亲您为什么要问这种话?”赫苏斯怔了一下,反问道。 “如果我告诉你刚才全是我编出来的,为了我们父子俩能够活命呢?” “不可能!您......”赫苏斯脚踩刹车,停在了路中间,好在前后没车,也没有人催他。 “为什么不可能?” “因为......因为您没有追杀艾娃!如果刚才全是您编造的话,那您应该一开始就消除所有隐患,直接杀了艾娃。”赫苏斯看着父亲的眼睛,发现他那黝黑的眼珠里全是自己看不透的东西,在某个瞬间,他几乎已经不认得自己的父亲了:“还有,还有那张纸和地图,您怎么会随身带着那东西呢?一定是卢卡拉叔叔交给您的。” “没有追杀艾娃,有可能一开始就是个漏洞,也可能是我心太软了。至于那张纸,我在接到通知到赶到酒店,有半个多小时,完全可以自己伪造一个。还有那张地图,也有可能是从办公室拿出来的,然后在上面随便点了一个点。” “可是......”赫苏斯还想再说,却发现那些理由都无法说服自己。如果父亲刚才是真的为了保命才说出那些话,那么可以解释很多事情了。 比如故意放任像少尉这种忠于前总统的军官,等他们自己叛乱,然后揪出反对他的势力,彻底铲除。 看着儿子脸上的疑惑,盖里伊笑了一下,他这笑带着某种莫名的味道,似乎很孤独,也似乎很落寞:“当然,我之前对艾娃说的话也有可能是真的。” 如果他之前说的,都是卢卡拉教他怎么应对以后的状况的话,也自然是说的通的。那张纸,他随身带在身上,只要一看到艾娃,就交给她。那些叛乱的士兵,他也是因为卢卡拉的关系,没有下定决心全部剿灭,反而铸成大错。 “走吧。还有很多事等着我们呢。”盖里伊拍了拍赫苏斯的肩膀,坐回了椅子里。 赫苏斯点点头,重新启动汽车,开出几公里后,忍不住问道:“那真相到底是什么?” “已经不重要了。”盖里伊眼前浮现出卢卡拉临死前看他的眼神,那是解脱还是愤怒、抑或是欣慰? “我已经合格了吧?兄弟。”他在心里默默说。 ...... 草地上,艾娃拿着那张纸,久久没有动作。 于连看着那张地图,知道上面标着那棵树的地址,心痒难耐,恨不得现在就拿过来驱车赶过去。但看到艾娃,还是没有打断她,让她慢慢消化着内心的痛苦。 “你走吧,我父亲已经不需要你了。”良久,艾娃才对身边的少尉说。 少尉慢慢摇了摇头。 “走!”艾娃突然大声喊道:“他已经死了!” 少尉看了她很久,终于动了一下,将身上的冲锋枪放在地上,敬了一个军礼后,默默朝另一边走去。 “等一下。”白泽开口道。 少尉停下了脚步,但没有转身。 白泽掏出了那张一百万美元的支票,交给了于连。于连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走到少尉面前,放把支票放在了他手上。 少尉低头看了一眼,将支票递了回去,目光看着前方,于连发现,他眼里的光已经熄灭了。 少尉对于连敬了个礼,转身就走,再也没有回头。 于连手拿着支票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不胜感慨。突然觉得肩头一松,山狸从肩膀跳下,半空中叼起他手上的支票,紧跑几步,追上少尉,凌空跳起,将那张支票悄无声息地放在了他的上衣口袋中,然后就地一个翻滚,从他双腿间跑了回来,重新跳到了于连的肩膀上。 它来回极快,草地上的动物只感受到一股暖流,还没等它们冲向于连,山狸就已经回来了。 于连摸了摸它,那少尉浑然不觉,迈着正步离开了于连的视线中。 回到白泽身边,他自言自语道:“不知道他会不会发现......” 文竹轻轻地握住他的手,听到了他的声音,低声道:“你该做的已经做了,他会不会发现已经与你无关了。” 是啊,那已经与我无关了。 于连舒出一口气,看着白泽走到艾娃的身边说:“现在该解决你身上的东西了。” 艾娃茫然转身看着他:“我身上的......” 忽然,左胸处爆发一股高温,巨大的痛苦袭来,像是在烈火中被焚烧一样,她痛呼了一声,手上地图脱落,掉在草地上。 她低头看去,只见上衣被烫出一个大洞,左胸上的纹身暴露在了月光下,那形象怪异,如鬼似人像蛇的纹身活了过来,缓缓流动,很快移到了脖子处。 随着纹身的移动,其所经过之处的衣服顷刻间化为齑粉,而皮肤却毫发无损。艾娃感受着那被焚烧的皮肤从脖子往下,经过前胸小腹、再到后背大腿,瞬间行遍周身,全身衣物犹如纸做一般,消失无踪。 纹身行至左脚,停了片刻,猛然冲上她的头顶。艾娃只觉得痛灌天灵,头皮似千万根钢针扎脑,又如无数蚊虫叮咬头皮,又痛又痒,大叫两声,蹲下身子,双手抱着头,倒在草上,在地上痛苦的翻滚,那张皱巴巴的纸被她紧紧攥在手上,已经全被汗水打湿了。 痛苦不歇,一阵接着一阵,她恨不得就此死去。 在地上来回翻滚两圈后,她终于晕了过去,直挺挺躺在草地上。她手掌紧紧握住那张纸,直到最后时刻都没有放开。 第一百五十一章 知 那副地图落在地上,被风吹到了于连面前。 于连弯腰捡起地图,展开粗略看了一眼上面标的点。 此时顾不得细看,抬头再看艾娃,她痛昏过去后,黝黑的脸上血色极快散去,整个人犹如气球般鼓起,又很快瘪下去,如此来回三次后,整个人再也没有任何变化,连呼吸声都停止了。 这事情发生太快,于连只看到她衣服以极快的速度消失,却没有看到看清那游走在她全身的纹身到底是什么,竟给她带来了这么大的痛苦。 白泽从刚才起就一直戒备着,看到艾娃一动不动,走到她身边蹲下,从口袋中掏出一双手套,吸了一口气,跨在她身上,双手捧着她的脸。 片刻,那藏在她头发里的纹身钻了出来,从头皮跑出,一路往下。 白泽松开手,右手点住艾娃眉心,左手凝指成剑,一路追着那纹身点。 于连在旁看的清楚,那纹身移动虽快,白泽动的更快,每触及一下纹身,它的颜色就淡了一分,也更小了一点。 从上往下,它见跑无可跑,忽然分为两半,一半顺着小腹往下,消失不见,一半顺流往上,钻进了艾娃的鼻孔里。 它分的极快,钻的地方太过隐私,白泽只来得及多点了两下。 纹身入体,只见艾娃身体剧烈地震动起来,从上到下,每一寸肌肉都在疯狂地抖动。 “按住她。”白泽急道。 于连将地图放进口袋,与文竹上前,分别按住她的双腿和肩膀。白泽面色凝重了些,在她唇下的承浆穴上点了一下,然后一路往下,分别点了璇玑、膻中、巨阙、气海四穴。 于连按住艾娃的双腿,只觉得这震动不止,连带着他全身骨头都动了起来。见白泽行为奇怪,知道他是在救艾娃,逼那纹身出来,使尽全身力气按住。 白泽点完五穴,艾娃身上便不再震动。于连松了一口气,还以为艾娃已经好了,忽然一股大力袭来,艾娃手不撑地,膝盖不弯,直挺挺地站了起来。 之前文竹也拼尽全力按住她的双肩,见她不再动,但没听到白泽说话,一直没有放松。可那股力量之大,远远超过她的承受能力,竟将她撞飞出去一米之远。爬将起来,双手疼痛难忍,两只手已经脱臼。 于连之前放松了些,情况好点,但也被她猛然站起的力道震退几步,倒在地上,肩上的山狸见机的快,在他落地之前跳了出去,等他重新爬起来时,才再次跳上了他的肩膀,神情严肃的看着艾娃。 于连顾不得自己,赶紧跑到文竹身边,抓着她的手急切道:“你没事吧?” 文竹双手脱臼,被他一碰,更加疼痛,但忍着痛对他展颜一笑:“没事,就是手脱臼了。” 于连听了这话,简直比自己脱臼还疼,又不知如何复原,心中焦急。 文竹退后几步,面向汽车,轻声对于连说:“帮我把手放在车上。” 于连依言轻轻抬起她的手,缓缓放在汽车前盖上。文竹深吸一口气,猛地往前走了一步,一声令人牙酸的骨头交错声后,她的骨头回到了原位,人也因为疼痛而虚脱,靠在汽车上,不停地喘着大气。注1。 于连见她脸上全是汗,心疼不已,站在她身边守着她。 文竹察觉到了于连的关心,对他笑了笑,看向艾娃那边。 艾娃从站起来后,就面无表情,眼睛紧闭,嘴巴也闭着,但于连看着她嘴巴动个不停,像是在吃什么东西一样。 突然,她张开眼睛,对着面前的白泽怪异一笑,嘴巴张开,露出洁白的牙齿。只见她牙齿抬起,伸出舌头,咬破舌尖,用力之猛,竟直接咬下一坨肉来,鲜血顷刻间灌满了口中,血从嘴角流了出来。 张嘴吐出肉块,艾娃哈哈大笑起来,表情却一点没有变化,看上去颇为诡异。 “你好啊,巡查者。”一种奇怪的声音从艾娃嘴里发出来,听上去像是某种鸟在夜里鸣叫,又像是毒蛇于洞中食人,绝不是艾娃自己能发出来的声音。 “我不好。”白泽面色如常:“我很奇怪,你为什么不跑。” “你猜。” 这声音不是于连曾经听过的任何一种语言,但他却惊奇的发现自己能听懂。如同一首音乐一样,那无意义的鸣叫构成了最基本的音符,直接出现在他的脑海里,让他能够明白她想要表达的东西。 看了看文竹,她对于连点了点头,示意自己也能听懂。 “是有人告诉你们什么了吧?”白泽说。 “你真聪明。”艾娃机械般地张着嘴。 “说吧,你想要什么?” “你知道为什么地球没有回应你们巡查者了吗?”那声音道:“因为她已经放弃人类了。” “哦,是吗?”白泽不动声色的说。 “当然!你们人类从诞生之初就在破坏地球的身体,她眷顾了你们几千年,你们却完全没有改变。” “所以你想怎么样呢?”白泽背负着手,看着面前的艾娃问道。 “你让我走,我可以承诺你,在地球彻底放弃你们之前,我绝不再出来。”艾娃脸上浮现出一个僵硬的笑容:“而且反正你也不是这个地方的巡查者,就算我走了也怪罪不到你身上,何况地球已经不管你们了。” “真是个好主意。”白泽思索了片刻后,笑着说。 “那么说你答应了?”那声音欣喜道。 “可能吧,你先告诉我,你是怎么找到艾娃的。”白泽说。 “你说这个女人吗?”艾娃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身体:“我本来一个部落的图腾里沉睡,被某个人唤醒后,带到了她身边。那人告诉了她一些故事,她便用血将我唤醒,想让我帮她一个忙。” “我对她并不感兴趣,可之前将我唤醒的人告诉我,地球已经抛弃人类了,我就想出来看看。她带着我找到了几个人,让我吸干了他们的血,也让她得到了他们的记忆,然后就被你们发现了。” 白泽点了点头:“那人是谁,你还记得吗?” 艾娃又露出了那种僵硬的微笑:“你们总有一天会知道的。” “好吧。”白泽说:“你不想说就算了,不过你看看他是谁。” 白泽指了指身后一直被他挡着的于连,艾娃朝他看去,一看到于连,她的表情立刻变了,声音也极为震惊:“不!不可能!地球已经放弃你们了,可他为什么......” 白泽在她看到于连的一瞬间,就闪身上前,左指成箭,点在了她的额头。右手捏住她的下巴,将她推到在地,道:“山狸过来!” 山狸从于连身上跳下,瞬间冲到了白泽身边。 于连扶着文竹慢慢走上前,只见山狸站在艾娃胸口,尖利的爪子在她胸口轻轻一划,胸口立刻渗出血迹。 艾娃倒在地上大叫道:“你们干嘛?放开我!” 白泽脱下手套,在她胸口处沾了一滴血,放在手心,合拢双手,轻轻一搓,那血迹散开,化成一团奇怪的形状,正是之前艾娃纹身的形状。 再看艾娃,她眼睛和嘴巴闭上,一动不动。 白泽摊开双手,那血迹在他左掌来回动来动去,却怎么也离不开他的手掌。 重新戴上手套,白泽看着地上的艾娃说:“好了,那东西已经解决了。” 山狸重新跳回了于连的肩上,于连惊讶道:“这就好了?” “一开始就能弄好的。”白泽笑着说:“我只是想知道它会说些什么,现在知道了。” 于连暗暗咋舌,看着艾娃道:“那她怎么办?” “她被那东西融合进了身体,消耗了太多精力,短时间怕是醒不过来。” “那总不能把她放在这里吧。”于连将身上西装的外衣脱下,盖在她身上,探了一下她的鼻息,很是微弱。 白泽环顾四周,这里是一片远离公路的平原,没有任何遮挡。 “先把她抱上车。”白泽说:“我们先回去,等她醒了之后,我还要问她当时给她纹身的人是谁。至于那棵大树......” “不急,等安顿好了再去。毕竟现在我已经知道位置在哪了。”于连摸了摸口袋,感受着里面的地图,莫名的安心。 白泽点点头,让于连和文竹都上了车。由于文竹手还没有完全好,于连没有驾照,便由白泽开着车朝最近的城镇驶去。 不到半小时,几人就到了一个小镇上。白泽找到旅店,和老板谈好价钱,开了两个房间。让于连背着艾娃,将艾娃放在了床上。 安置好了一切,白泽却没有待在这里,而是简单交代了几句,买了些药后,开着车回去首都,留于连和文竹在这。 小镇上没有什么娱乐,也没有网络,什么都干不了。于连便带着山狸洗个了澡,又让文竹给艾娃擦了擦身子,给她的伤口上了些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今天过得跌宕起伏,于连不甚感慨,躺在床上将那地图看了一遍又一遍,直到半夜才沉沉睡去。 第一百五十二章 回 第二天起来时,天光大亮,服务员敲门送来早餐。 于连谢过他后,将山狸放进怀里,敲了敲隔壁,听到文竹说“进来”,推门看到艾娃睡在床上,文竹坐在床上守着。 “昨天睡的还好吗?”于连问道。 “还行。”文竹回答。 “你手怎么样?” “还有一点点痛。” 两句话说完,于连便不知说什么好,将那早餐分了些给她,两人默默吃完,坐在床上。艾娃仍旧在沉睡,舌头处的伤口昨天文竹稍微处理了一下,血早已止住。 就这样相对而坐,一直到了中午,白泽还没有回来。于连走到窗前看着外面,这小镇在公路边上,是东边往首都的一条必经之路。 平时繁华的小镇因为政变的关系,最近都没有什么人车往来,也就没有什么生意,整个旅店就只有几个客人,因此服务员也显得格外清闲,干坐在楼下打着瞌睡。 过了中午,来来往往的汽车比早上突然多了很多,那些司机坐在车里呼朋唤友,显然很是高兴。这旅店也有了新旅客入住,服务员忙得不可开交,无暇顾及于连几人。 两人人生地不熟,这种小镇里大多说的都是民族语言,法语会的人很少,又没有网络,只能干坐着等白泽回来。 下午,服务员送来了饭,吃完很快到了晚上。 当天一天无事,两人待在旅店,只觉得时间过得太慢了。山狸则是完全没觉得,一直待在于连怀中睡觉,除了吃饭上厕所之外,眼睛都没有睁开。 醒来又是新的一天,外面来来往往的汽车更多了。中午时分,忽然听到下面全是欢呼,于连走到窗户前,见下面的人群拿着手机举着,脸上全是兴奋的表情。 “怎么了?”文竹过来问道。 “不清楚,他们都拿着手机,我看一下......” 于连正要掏出手机,就听到门外传来白泽的声音:“全国恢复网络了。” 于连赶紧打开门,看到外面不止白泽一人,巴布巴普那巨大的身躯跟在他后面,笑容露出了一嘴白牙,那个小孩乔亚拖迪从巴布巴普腿后探出头来。 “走吧。”白泽笑着说,掏出一套衣服,让文竹给艾娃换上。 于连和文竹没有问去哪,立刻收拾行李,背起艾娃走了两步,觉得她体重似乎重了些,她这两天一直昏睡,什么都没吃,怎么还会重了?巴布巴普接过了艾娃,拦腰将她抱起,对于连笑了笑,与白泽一起下了楼。 楼下停着一辆大卡车,乔亚拖迪的父亲以西撒跑下了卡车,挥手向这边示意。 “我们先去之前住过的旅店,等艾娃醒了再去那棵树那里。”白泽对于连说。 于连点了点头,他也知道艾娃身份特殊,前总统的女儿,免不了被其他别有用心的人注意到。这两天住在这里,他就感觉周围旅客对他和文竹两个肤色不同的人格外好奇,一直偷偷打量他们。这些旅客也许只是单纯出于好奇,但于连还是觉得颇为不便。 那小镇临近雨林,又远离首都,当地人只求能做生意,对政治并不感兴趣,去那里等艾娃醒正好。而且那地图上标的地址,就在小镇北方一百公里左右的草原上,并不是很远。 以西撒下了车后,看到了巴布巴普抱着的艾娃说:“她怎么了?” “受伤了。”白泽简略地回答了一句。艾娃虽是卢卡拉的女儿,可毕竟不经常出来,长大后又在国外留学,本国人并不熟悉她。 以西撒没有多问,昨天中午现任政府放松管制,允许车辆自由进出的消息,还是白泽带给他的。在经过一天的打听后,他确定了这个消息,留妻子一人在家打理,马不停蹄地开车出来,想要赶回小镇收购木材。 这次政变对他生意影响很大,得赶紧拉回些原材料。乔亚拖迪放心不下祖父,吵着要跟着回来,其实是不想和母亲待在一起,被她整日催着读书学习。 这里有六个人,前车厢肯定坐不下,白泽便让文竹留在前面看着艾娃,他带着于连和巴布巴普上了车斗里。乔亚拖迪孩子心性,觉得在前车太闷,便也站上了车斗。 爬上车斗,里面只装着一些木材和几把遮阳伞。奥卡狓正在一顶打开的遮阳伞下,看着外面的树,它的身前有用塑料盆装着的青草,却一口没动。 一见到于连上来,它立刻跑到于连身边,又舔又蹭,极为亲近。乔亚拖迪看着一人一兽,眼神很是惊奇。 “它这几天没看到你,吃的很少。”白泽上车后,打开了一顶遮阳伞,坐在了伞下,笑着说。 于连昂贵的衣服上被它舔的全是口水,听了这话,拍了拍它的头说:“那可不行,你都是怀孕了的,怎么能不吃东西。” 弯腰拿起青草递到它面前,奥卡狓伸出舌头卷起青草,放在嘴里嚼了几下,眼睛一直看着于连,生怕他再离开自己。 乔亚拖迪在家两天,一直想要和奥卡狓搞好关系,但它终日只是看着于连最后出去的大门,对乔亚拖迪的示好完全不理会。只有巴布巴普喂它东西吃时,勉强吃一点。看到它与于连这么亲近,不由看的呆了。 车子启动后,于连和乔亚拖迪坐在伞下躲避烈日,巴布巴普坐在车边上,看着外面来来回回的车辆,奥卡狓则是一直在于连身前撒娇。 乔亚拖迪见奥卡狓对于连很是温顺,想要去摸一下它,又怕它生气。见于连看过来,忙扭过头去假装看外面风景,实则一直注意着这边。 于连微微一笑,拍了拍他的肩,抓着他的手轻轻摸了一下奥卡狓。奥卡狓看了看乔亚拖迪,没有避开他的手。 乔亚拖迪摸到了奥卡狓后,甚是兴奋,又觉得不能被于连看出来,强行抑制喜悦,抓了一把草喂给它。 奥卡狓看了看草,又看了看于连,直到于连点头,它才卷起青草放进嘴里。 乔亚拖迪黝黑的脸已经兴奋地发红了。 于连笑着看他围着奥卡狓团团打转,连烈日也不顾了。拿出手机,看了一下,信号满格,果然,网络已经恢复了。 从进入雨林后,他已经很久没看到信号了,翻阅了一下最近新闻,许多都是关于某个科技公司的最新虚拟技术,已经到了实际应用阶段。 他对此虽然感兴趣,但目前还是要看一下这个国家的新闻。 中文媒体对此关注的很少,只有几篇报道,最新的一则也在一个多月前了。 这个国家毕竟是一个小国,人口只有几百万,不及国内一个市人口多。资源虽然丰富,但都被老牌资本控制,与中国经济往来很少,只有一些木材商来这里寻找机会。 在可控核聚变发明的今天,资源已经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找了半天没找到什么有用的消息,于连要放下手机时,收到了一个微信提醒。他手机和微信都是文竹给他的,只加了两个人,一个是文竹,另一个是在冰城加了何夕的妈妈,点进去一看,是文竹发来的某个法语新闻,下面是她刚刚手打的一长串翻译。 于连心里一暖,文竹总是这么善解人意,与他心意相通。 回了一个谢谢后,于连看她翻译的新闻,大意就是该国临时总统盖里伊宣布解除戒严状态,恢复全国网络,与各国重新建立新的友好关系,感谢各国投资等。 想起当时盖里伊的话,于连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小国想要转型真的太难了,尤其是在这个地方势力强势的国家,政府想要树立权威,除了要发展经济之外,还必须要搞好和各国资本间的关系,一着不慎,就是身死人消,之前的种种努力都会化成泡影。 卢卡拉是个很不错的领导人,但他生错了地方。 当时赫苏斯的话句句在耳,于连抬头看天,天空青蓝,朵朵云彩点缀其中,飞机航行留下的线在阳光下分外清楚。 这个世界真的太复杂了,他不想当什么地球的儿子,只想度过平凡的一生,但命运并不给他这个机会。 虚拟技术......要是能在虚拟世界里活着,也是个不错的方式......至少没有压迫和剥削了...... 他看着天空躺在了车斗里,听着怀里山狸轻声的呼吸,被奥卡狓蹭的脸上发痒,慢慢睡了过去。 ...... “醒醒。”乔摇醒了奥利弗,看着他打了个哈欠坐了起来。 “怎么了?” “那只花豹又捕了只疣猪回来,但是部落里没有柴了,我们要去捡一些回来。”乔看着他放在一边的大麻叶子,捂着鼻子说。 自从于连等人离开后,奥利弗就再也无所顾忌了,就在帐篷里吸着大麻,一天到晚看手机里的视频电影打发时间,除了吃饭几乎不怎么出去,连上厕所都是在最近的树边,搞的这边全是尿骚味。 “外面那么热。”奥利弗揉了揉眼睛,又躺了下去:“再说了,你们也不是一定需要我,干嘛把我也叫上。” 第一百五十三章 难回 看着重新躺下去的奥利弗,乔皱了一下眉头,想要再说两句,却听到奥利弗又开口道:“你要记住,当时开枪打死那个原始女人的是你,要帮你隐瞒的是朱迪和凯文。陪你们在这里待着,等到这个该死的部落再生出两个小矮人,已经是我最大的耐心了。” 他说话时连眼睛都没有睁开,自然看不到乔眼神变了好几下。 乔嘴巴动了动,终究还是什么都没说,从帐篷里钻了出去。 一出帐篷,热浪扑面,乔那继承父亲的柔顺头发也已经被晒的卷曲了许多。抹了一把汗,他离开这处帐篷,走到旁边的大树下,对等候在那里的凯文和朱迪摇了摇头。 凯文和朱迪显然也预料到奥利弗不愿意出来,三人不再多说,步入雨林中。 这林中干枯的树枝不少,但时常下雨,要找到能点燃的柴火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三人转了一圈,找到满头大汗,这才找到几根合适的柴火,搬回了部落里。 到了部落,他们看到那只银背大猩猩正抱着一个部落里的小孩跳上了大树,它两只手抓住了伸出去的树枝,身子像荡秋千般来回摆动,那小孩则是紧紧抱住它,丝毫不敢放手,嘴里兴奋地大叫不停。 周围的大人眯缝着眼睛躺在新修的草屋前,半睡不睡的看着他们,那群年纪相仿的小孩在底下兴奋地拍手,盼着下一个就轮到自己。 三人将柴火放在地上,听到有人拍手,转头过去,是古塔朗迪向他们招手,等三人走到面前,他递上了一碗用树叶接的水。三人忙了一阵,也正口渴难耐,各自喝了一口,稍稍缓解,便坐在了树屋下,靠着房子看着外面。 那只花豹蜷缩在一颗大树下打着盹,白泽离开前留下的衣服被古塔朗迪事先放在了它的身下,花豹便将头埋在里面,似乎还能感受到白泽遗留的气息。 银背大猩猩在树上荡够了秋千后,跳下了地,把那小孩轻轻放在地上,然后冲到古塔朗迪身前,对他伸出了手。古塔朗迪回到树屋里,找到于连留给它的衣服放在它手上。大猩猩便独自跳上了旁边的树,将衣服盖在了头上,躺在树枝间,慢慢睡了过去。 自从于连几人离开后,也不知道他们离开前对这两兽说了些什么,这一花豹一猩猩,便留在了部落里。 更让人惊奇的是,这两兽甚至还与部落人合作捕食。部落附近各种动物不少,之前因为部落人的捕猎水平底下,加上本身的体型限制,往往要整个部落的青壮年一起出去,才能捕到大型动物,够部落人吃一两天。 但自从花豹留下之后,花豹便带着部落人在附近伏击路过的动物,自己吃了两口后,留下的大部分都被古塔朗迪等人扛回了部落里。而那只大猩猩以水果和树叶为食,常常摘许多水果,自己吃不完,扔的到处都是,被时刻跟着它的小孩子捡回去,又是一顿饱饭。 两兽除了平时白天出去寻找食物,就不怎么出去了,也不去找自己的族群,就这么待在部落里,与部落里的人相处在一起。 但两兽都有一个同样的习惯,一入野,它们就抱着于连和白泽留下的衣服沉沉睡去,不愿意放手,直到第二天早上醒来。这两件衣服平时由古塔朗迪保管着,等它们休息时给回它们,出去捕食时重新拿回放好。两兽对此都珍重之极,除了古塔朗迪,谁都不可以靠近这两件衣服,否则就要发脾气,张嘴威胁。 “已经快一周了吧。”凯文看着昏昏欲睡的部落人低声道。 乔和朱迪一下子便明白了他的意思,于连等人离开已经快有一周了。 即使知道周围部落人都听不懂他们的话,乔的声音还是很低:“管家已经等的不耐烦了。” “是啊。”凯文说:“我们也已经等的够久了。” 三人互相对视一眼,又同时移开目光,看向了周围的人群。 朱迪从自己的帐篷中将那两只幼小的狞猫抱出来,将它们抱在身上,拿了些剩下不多的牛肉干喂给它们。它们的母亲白天时在帐篷里睡觉,一到晚上就出去捕食,留下两个幼崽。这几天的相处下来,这两只狞猫幼崽对朱迪似乎很是亲近,一到她身上便叫个不停,又不停往她身上拱。 朱迪宠溺地抚摸着这两只狞猫,等着晚上吃饭时,留一些肉给它们两个吃。 这些天来,都是由三人做饭给整个部落的人吃,他们已经足够熟悉这个部落了。部落共有一百十八人,男性五十八人,女性六十人,目前还没有一个人超过六十岁。 自从一开始在进入丛林中,他们发现了其他人之外,这么多天以来就再也没见过其他人了。 为了避免以后的麻烦,凯文尝试过与古塔朗迪沟通,询问他部落是否与其他部落人有过交流。在经过了艰难的交流之后,他们知道,除非有适龄男子或者女子在部落中没有配对,否则是不会与其他部落人进行交流的。至于他们是如何知道有其他部落,因为语言不通,凯文无论如何都问不出来了。 看着粗略处理过的疣猪肉,摸了摸口袋里昨晚管家交给自己的药,凯文咬了咬牙:“就今晚吧。” 乔和朱迪默默点了点头,他们躺了下去,看着屋檐下的湛蓝天空,心中思绪万千。 “在此之前,先让他一直睡着。”凯文看了看奥利弗帐篷的方向。 乔点了点头说:“我来吧。” 真的要做吗? 乔在心里问自己。 但他很快回答了自己的问题,真的要做。 从那天误杀了吉塔之后决定回去装作什么都没发生开始,乔就知道这天总会到来。微微抬头,看着大树底下拉着手玩耍的部落小孩,乔在心中叹了口气...... 日落西下,夜晚很快到来。 忙碌了一天的部落人聚集在空地中,雨林中昼夜温差很大,太阳一落山,温度显着地落了下去。 部落人点起了篝火,古塔朗迪带着几个部落人,将那头简单处理过的疣猪搬了过来,放在了凯文几人的面前,用手比划了几下。 凯文与乔和朱迪互相看了一眼,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站了起来,将那头疣猪先分解开来。 他们并不是专业的厨师,做这种事颇为费劲,不过这么多天总算是有了些经验,费了半个多小时,三人这才将疣猪分解完成。 和之前一样,凯文从背包里拿出一张全新的纸锅放在了火上,在部落人看了很多次,仍然觉得不可思议的目光中,倒上了大量的水。然后把那些肉分批次放了下去,加了些香料,与水煮在一起。 不多时,迷人的肉香味开始从锅里往外涌现,部落人瞪大着眼睛守在周围,一动不动地看着凯文的操作。 水沸腾后,肉慢慢从粉红色转为白色,在火光下分外鲜艳。 烟雾缭绕中,凯文吸了一口气,慢条斯理地从口袋中拿出一个纸包,轻轻打开,将那白色粉末全都倒了下去,然后将纸包扔进了火堆里,一瞬间便化成了灰烬,被风一吹,消失在了这片天空中。 部落人没有表示异议,因为之前凯文做过很多次类似的操作,他们猜到正是有了这种东西,肉才会有这种迷人的香气。 凯文心头狂跳,脸上却不动声色,装作不经意间抬头看了一眼。在垂涎欲滴的部落人中,他看到了乔和朱迪的脸。 他们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就像是看见水到了一百度会沸腾,到了零下会变成冰一样,非常正常。 但他们的眼神出卖了他们。 两人都察觉到了凯文的目光,又很快地移开,不敢与他对视。 在那一瞬间,凯文看到了他们眼中和自己一样的情绪。 那是一种简单的、纯粹的情绪。说不上悔恨,也没有自责,更不是难过。 如果用一句话形容的话,那种情绪所表达的意思很明确。 再也没有回头路了。 等肉香弥漫出去,确定肉已经熟了之后,凯文站了起来,与乔合力将那纸锅抬出去,放在一边的地上,对着古塔朗迪点了点头,退后几步,看着他们。 古塔朗迪挥了挥手,指着那肉说可以吃了。然后走到纸锅前,接过凯文递来的小刀,拿过一根树枝,插进了肉里,用刀简单切割后分给了众人。 以部落的习惯,先分给那些青壮年一人一大块,保证他们的体力。十几个青壮年分去了后面两条腿。剩下的便是以成年妇女、少年到四十岁以上的人的顺序,每个人都分到了属于自己的一块肉。 捧着手里的肉,闻着那迷人的肉香。即使被刚出锅的热气烫地不断交换左右手,部落人还是感到了极大的满足。以前的部落人大多只能吃水果,雨林里的动物都很精明,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捕到的。就算能捕到,也只能用火烧熟,味道单一。 自从这些人来到部落后,生活似乎比以前好了很多。 几个部落妇女见锅里还有不少肉,走到凯文几人身边,将手中的肉递给他们。 她们身高不高,要抬着双手才能递在几人面前。 她们像是捧着某种宝物一样,小心翼翼地将这平时视为珍宝的肉,递给了面前这几个与她们肤色不同,身高差异极大的外国人。 第一百五十四章 不知 睡梦中的奥利弗闻到了一股肉香,随后醒了过来。 打了个哈欠,奥利弗拿过手机看了一眼时间,现在是晚上八点多钟,太阳早就下山了。 他是什么时候睡着的? 摸了摸头,他想了一会儿,还是一点记忆都没有,只记得白天的时候,乔让他出去找柴火,被他给拒绝了。然后他就开始玩手机,不知不觉中就睡着了,中间迷迷糊糊做了个梦,梦到有人进了他的帐篷,在他鼻子下放了个什么东西,他闻到一股异香,之后就睡的更死了,连梦都没有再做。 他头还有些晕乎乎的,应该是睡的太久导致的。看了看睡袋里,什么都没有,之前那个梦也变得模糊起来了。 伸了个懒腰,他坐起了身子,按了一下身边的开关。帐篷顶慢慢变得透明起来,头顶上是浓郁的树叶和在树叶间闪烁的星辰。 他又躺了下去,看着上面的树叶发呆。 自从于连几人离开部落之后,他就在这帐篷中不愿出去。 白天,这里面有自带的空调,虽然没有信号,太阳能手机却并不缺电,加上现在手机的强大功能,能让他一天到晚都待在里面玩里面的游戏,或是看翻译过来的小说。 他并不担心食物,他知道,那头花豹每天都能捕到一头动物,被部落里的其他人扛回来,等到太阳落山之后开始煮食。 要吃饭时,乔会来叫他。 他还知道,不管今天的食物是什么,他们三人都会给他留一份。 雨林中晚上的气温会低很多,他也就只有这个时候,才愿意出去上上厕所,或者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什么的。 但大多数时候,他都不愿出去。 他不想再看到那群原始人了,任何一个都不想再看到。 看到他们,他就会想起那天那个叫做吉塔的女人,想起两个因自己而死的两个朋友...... 拍了拍脸,他不再想这件事。 肚子叫了两声,也难怪,他今天一整天都没怎么吃饭。闻着外面的肉香味,他感觉越来越饿了。 “乔怎么还不来?”奥利弗暗自思索了一下,平时这个时候,都是乔给他送来食物的,有时是疣猪肉,有时是别的什么动物。 肉香味越来越浓,奥利弗几乎已经饿的受不了了。 今天很奇怪。 平时这个时候,那群原始人总会又唱又跳的,吵得他难以入睡,可现在,外面除了风声与火焰燃烧的声音,他就什么都听不到了。 空气中似乎还有种奇怪的味道,仔细回想了一下,和他在梦中闻到的味道很像。 到底出了什么事。 奥利弗再迟钝,也知道有些不对劲了。 他坐起身来,正要拉开拉链,就看到一个黑影走到帐篷前。 但那黑影并没有急着拉开拉链,站在帐篷前一言不发,静静立在那里,有如一个鬼魅。 奥利弗心头一跳,慢慢躺了回去,手在帐篷里默默摸索一阵,摸到了一个粗硬的物品,抓在手中紧紧攥住,死死盯着外面的黑影。 看体型,那黑影是一个男人,身形高大,不是部落里的原始人,就是不知道是乔还是凯文了。 奥利弗心头狂跳,耳朵竖起听外面的声音。只觉得风声越来越大,远处隐隐有雷声,在火焰燃烧的遮挡下显得更不明显。 要下雨了吗? 念头刚起,奥利弗就听到外面那人说话了,是乔的声音:“我知道你醒了,出来吧,我们有事给你说。” 奥利弗知道再也装不下去,装作什么也没发现一样慵懒的回答道:“好,等一下。” 他右手攥着手中的东西,慢慢起身,用左手打开拉链,眼睛看着外面那黑影,谨防着他突然冲过来。 拉开拉链,他先伸出一只脚,眼睛仍然死死盯着乔的身影,直到整个身子都走出去之后,而乔身上也没带什么武器后,才略微放松,与乔平视:“有什么事吗?” 乔将脸隐藏在黑暗里,伸出手,奥利弗退了一步,见他手指向了一个地方。 奥利弗怕他在自己转头时上前,先拉开距离再退两步,看了一眼他手指的方向后立刻转头。但刚刚那一瞬间,让他愣了一下,又转头看向那边。 那边的空地上,部落里的人全都倒在了地上,空地中间的火堆发出的光将那些人黝黑的皮肤照的反光,远远看去,像是一群待宰的羔羊。一群人中,只有凯文和朱迪站在空地中间,回头看着奥利弗。 火光、黑暗、阴影与倒在地上的人。 就像一副绝版的油画一样,这一瞬间,这个画面将永远铭刻在奥利弗的脑海中。 “这是你们做的?”奥利弗惊恐的问道:“你杀了他们?这个部落里的所有人?” “还没有。”乔说:“但也快了。” 奥利弗再退几步,拿着手中的东西指着乔。这时他才知道,手里的只是一个手电筒,但也没办法了:“你现在想干嘛?还想杀了我吗?” “之前是。”乔低头看了一眼手腕上的表:“听着,奥利弗,现在你有两个选择。一是等着有人来杀了你。一是躲进这个林中,听到我喊一声后,大叫两声让我听到,这样你才能活下来。” 奥利弗脑中纷乱:“你在说什么?我......我为什么要......” “你不需要知道为什么,你只要根据我说的做。否则,我们都要死。” 奥利弗看了看乔,又看了看那边空地上的凯文和朱迪,咬咬牙道:“好的,玩先躲进林中,等你喊我。” 乔点了点头,向朱迪和凯文挥了挥手,向他们走去,走了两步又停了下来:“相信我,你一个人,是走不出这个雨林的。” 说罢,乔不再理会奥利弗,走到空地上,对凯文和朱迪说:“他同意了。” 凯文点了点头,思索一下后对朱迪说:“你躲在那边的林中,还是一样,听到我们的喊声后叫两声。” 朱迪还抱着那两只狞猫幼崽,嗯了一声,头也不回地走到了另一边的林中躲藏了起来。 空地上便只剩下凯文和乔了,两人并排而立,一言不发。 之前加的柴还有不少,火光仍然明亮,照的此地犹如白昼。那头花豹和大猩猩也吃了疣猪肉,凯文还暗地里将给它们的药量加大了几倍,此时它们在各自的地方,将于连和白泽的衣服各自压在身下,昏睡了过去。 两人等了一会儿,前方的树林边缘中便出现了四个模糊的身影。随着那几人越走越近,两人才看清楚了他们的脸。 三个精壮的黑人男性跟在那管家后面,走到了两人的面前。他们对地上躺着的黑人们视若无睹,在离两人三米远的地方停下。 “你好啊,这是我们第一次这么清楚的看见彼此吧。”管家脸上带着些许疲惫,似乎这只是一种寻常的见面。 “是啊。”凯文说。他们两之前与管家有过多次接触,但都只在黑暗里,从没有看清楚彼此的脸。 “所有的人都在这里吗?”管家说。 “所有的人。”凯文重复了一句。 “那好,该我们做事了。”管家说。他挥了挥手,身后的三个黑人各自从身上掏出一把刀,往地上离他们最近的部落人身上捅了过去。刀很快,他们的动作更快,插进到拨出还不到一秒钟的时间,每一刀都瞄准了胸前左侧的心脏位置,刀拔出来后过了几秒,那血才喷出来,在火光下显得颇为妖艳。 看着这三个人一刀一个,快速地将地上躺着的人一个个杀掉,乔的脸色越来越白,眼睛也不自觉地闭上,不忍再看。 “乔先生似乎还不习惯这种场面。”管家咳了一下说:“这也难怪,你看凯文先生就很淡定,毕竟这和几百年来,死在他们白人手下的黑人相比,只是很少很少的一部分。” 凯文没有理会他话里的讽刺,他心理素质稍强,但毕竟也和他们相处了很久,不可能真的做到无动于衷,只能在心里不断暗示自己,他们都是杨勇的人杀的,与自己无关。 几分钟后,地上倒着的人还活着的已经寥寥无几了。那三个黑人走到管家身边,低声在他后面说了几句话,是他们的民族语言,两个人都听不懂。 管家抬起头来,笑着说:“对不起,他们三个杀的人太多了,怕做噩梦,不敢再杀了,就还剩四个人,希望由你们亲自动手。” 凯文和乔对视一眼,乔站出来说:“当初你们可不是这么说的,我们把他们迷晕,剩下来的就由你们处理......” “你说的没错,但这几个人实在是太胆小了。”管家转头骂了几句后面的人,他们三个面无表情,偶尔抬头看一眼凯文和乔,眼中也是毫无感情。 “你看,我怎么说他们也不听,我比他们还要胆小,不敢杀人,否则就要做噩梦。”管家歉意地弯了弯腰说:“就只有麻烦你们了。” 这三人之前杀人时手法老练,一点也看不出胆小的样子。管家说这话也只不过是说辞,就想把两人拉下水。 在场众人心知肚明,就只看凯文和乔要如何应对了。 第一百五十五章 痛苦 那三人不等凯文和乔回话,将那几个尚在昏睡的四人拖了过来。这几人手法粗暴,在部落人又大多不穿衣服,皮肤被地上的小石子和树枝刮伤,已经渗出累累血痕。昏睡的人受到刺激,表情痛苦,却还是醒不过来,额头已有点点汗渍。 到了近前,凯文和乔看到,这四人里,两个妇女一个男人,一个小孩。 妇女便是刚才给他们肉的那两个妇女,而男人就是古塔朗迪,小孩是那个与银背大猩猩关系不错的古尔加安。 很明显,他们是故意留下了这四个人的。 “两位先生,做决定吧。”管家咳了一下,挥手赶走围绕着自己的烦人的蚊虫,静静的看着两人。 乔站在原地,一时乱了阵脚,正要说话拒绝时,凯文向前一步,看着管家说:“这个决定并不困难,不过,你要知道,我胆子也很小,要我动手杀人我是不敢的。” “你知道,在我们国家,有很多烦人的骆驼和袋鼠。它们在草原里乱串,什么都吃,使得其他东西都没有多余的食物。”凯文慢悠悠的说:“而我们的政府,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鼓励我们捕杀它们,杀的越多,奖励的越多,有的人甚至以此为生。” “我也做过这种事,所以我知道,对我这种胆子小的人来说,近距离一刀杀了它们,实在是一件难事。但如果隔着老远,一枪杀了它们,那么心里就没有那么多的困扰了。”凯文微笑了一下:“你是个聪明人,应该知道我的意思。” 管家看着他的眼睛,凯文也看了过去与他对视,两人眼光在空中对视。这时,那篝火因为长时间没有人加柴,已经变得暗淡了许多。 “轰隆!”之前那微弱的雷声猛然间变得震耳欲聋,惊得乔浑身一跳,抬头一看,头顶的星空已经变得模糊起来。雨林中的天气变化多端,上一秒还是晴空万里,下一秒就会大雨倾盆。 “哦,还有一件事我忘记说了。”凯文说:“不过你肯定也知道。我还有两个朋友在附近,不过他们都比较害羞,只有等处理完这里的事情后,他们才愿意出来。” 他所说的朋友便是指朱迪和奥利弗了。在之前的讨论中,三人觉得,在解决部落人的问题后,他们的处境反而更加不安全。 原因很简单,他们知道杨勇的秘密,对管家来说,杀了他们就相当于将这个秘密扼杀在摇篮里。有部落人在的时候,他们是没有机会的,一旦部落人全都没有了反抗能力,他们的处境就会变得极其危险。 也正是基于此原因,他们决定先不对付奥利弗,要让管家知道,他们还留有后手,就不会轻举妄动。 在这没有法律约束的雨林深处,他们本就稀少的道德和信用不值得任何信任。 “你们这些白人一直都是这样。”管家轻声叹了一口气,伸出手去,后面的人放他的手上放了两把手枪。 管家将枪递了过去,乔和凯文一人拿了一只,互相看了一眼。两人在澳洲都考取过执枪证,知道怎么开枪。 沉吟了一会儿后,乔走上前,用枪指着昏睡中的妇女,心中祈求了一声上帝保佑,扣动了扳机。只见血花四溅,他看到昏暗的火光中,那妇女的胸口冒出一个洞,血水源源不绝流了出来。 那边,凯文也开枪杀了古尔加安。现在就只剩下古塔朗迪和一个妇女了,两人身子在中间,他们走到了一起,并肩站着,用枪指着那两人。 乔心中再次默念了一声就要开枪,耳朵忽然听到凯文低声说:“往后开枪。”他短暂的愣了一下,猛然间一个炸雷传来,紧接着闪电照亮了整个空地。昏暗的空地瞬间变得犹如白昼,乔恍惚间看到,自己刚刚射中的古塔朗迪的尸体变得极为清楚,那一枪不是射中了他的胸膛,而是射中了他的脖子,几乎将他的脖子整个打断,只剩下一小半头身相连,模样极为凄惨。 闪电只存在了很少的一段时间,就暗淡了下去,他耳朵被那炸雷震的嗡嗡直响,眼睛看到凯文猛然转过身去,来不及多想,也与他一起,转身过去,对着那管家,扣动了扳机。 这一瞬间,他眼中的世界变成了慢动作,他清晰的看见对面那黑人的每一根毛发,甚至还能从他们那卷曲的头发中,看到里面隐藏的小型昆虫。 他看到一朵树叶从树上缓慢掉落,他看到第一颗雨水落在了管家的脸上,他看到管家嘴角带着讽刺的微笑看着自己。 微笑? 乔和凯文都扣动了扳机,但并没有发生任何事。 对面的四个人都好好地站在原地,并没有倒在地上,也没有昏迷不醒,更没有身首异处。 他们开了枪,但枪里没有子弹。 “在出发前,主人给我说过,一定要小心你们。”管家又咳了一下,挥了挥手,身后的黑人冲上前,在两人的肚子上打了一拳。乔和凯文立刻弓起了身子,巨大的疼痛让他们直不起来腰,那两把枪也随之掉在了地上。 “很可惜,这两把枪都只装了一颗子弹。”管家说:“如果你们老老实实开第二枪,那么你们会发现。如果你们第一枪就对着我们,那么你们也成功了。但很可惜,你们就是太聪明了。” 管家制止了那两个黑人对乔和凯文的殴打,弯下腰去,从口袋中掏出一个小瓶,他将瓶口打开,即使相隔几米,乔还是闻到了一股恶臭。 管家捂着鼻子,蹲下身子把那小瓶凑在了古塔朗迪和那妇女鼻子下。乔看到,他们两人的表情变得越发痛苦。 管家站起身来,小心翼翼地收好了小瓶,从另一只口袋中掏出一个手机,打开录像功能,退后两步,招呼那两个黑人退到他身边后。最后一个黑人掏出两把匕首扔在了凯文和乔的面前。 凯文和乔刚才被打的够呛,那两人连打人都很有技巧,只打他们的皮肉,不伤及骨头。即使如此,也让凯文和乔好半天没有缓过来,愣愣的看着地上带着鲜血的匕首,不知道他们是什么用意。 “捡起来。”管家慢悠悠说。 凯文和乔不敢再多说什么,他们刚才的行为失败后,就已经完全落在了管家几人的手里了。虽然管家知道他们还有两个同伴在周围,但他们不敢赌管家会不会真的在这里杀了他们两人。毕竟要是少了他们,朱迪和奥利弗互相不信任,也不一定能走的出去这雨林。 地上的两人在闻到了那臭味后,昏迷的头脑受到了刺激,竟慢慢醒了过来。他们睁开眼睛,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头上迷蒙的天空。 这时,雨开始下了起来,几颗雨滴落在她们脸上,加速了他们的清醒。头脑中还昏呼呼的,他们发现了身边的同伴,互相搀扶着坐了起来。此时火光已经变得极为微弱,他们刚刚苏醒,视力也还没有完全恢复,只看到离得最近凯文和乔与管家几人。 两人先是一愣,看到又有陌生人来到了部落,而且和他们是同一个肤色,心中不免惊奇。古塔朗迪便冲凯文和乔两个相对比较熟悉的人问道:“他们是谁,是你的朋友吗?” 凯文勉强听懂了这句话,一时不知道如何回答,另一个妇女已经发现了周围倒在地上的尸体,连忙惊叫了一声,撑着身子想要站起来看清楚,却又瘫倒了过去。顾不得太多,爬到近前,看清楚那人是古尔加安,已经死了多时后,啊了一声,脸上惊恐之色溢于言表。 此时雨水终于全都落了下来,顷刻间大雨落下,将最后一丝火光扑灭,整个空地漆黑一片。 旁边的一个黑人不知从什么地方拿出一把极大的伞,将管家整个身子笼罩了进去。其他两人面无表情地站在雨中,一言不发。 管家仍然拿着手机,里面有自制的红外功能,即使天黑的什么都看不见,他还是从手机上看到了一切。 那妇女之前借着微弱的火光看到了同伴和古尔加安的尸体,趴在他们的身上大哭。古塔朗迪则是一脸惊愕,似乎还不清楚发生了什么。 “轰隆,轰隆。”雷声伴随着雨声,都难以掩盖她那凄凉的哭声。 又是一道闪电闪过,古塔朗迪这时终于看清楚了,倒在地上的不止古尔加安,周围的地上,密密麻麻全都是部落人的尸体。 那妇女也看到了这一幕,连哭声都吓了回去,呆滞的看着周围,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闪电短暂地暗了下去后,又一道闪电亮起,源源不断地闪电照亮了这片天地,也让古塔朗迪和那妇女的心沉进了谷底。 他们呆滞地互相看了一眼,从对方的眼里看到了绝望。巨大的冲击让他们无所适从,本能的想要逃避。眼前已经没有体温的尸体告诉她们,这一切都是真实发生的。 而有东西让他们无法逃避。 两人同时转过头去,眼睛死死盯着一个地方,刻骨的仇恨从在心底升起,一种巨大的、无名的能量让他们两人摆脱长时间昏迷带来的肌肉松软,同时站了起来,一步步朝那个地方走去。 那是凯文和乔的手,是他们手里带血的匕首。 第一百五十六章 终解 “是你们吗?”古塔朗迪往前走了一步,闪电照亮了他的脸。本来平和的脸上充满了仇恨,使得他的五官都变得扭曲了些。 凯文和乔身材比两人高大许多,但在这种无形的力量前,他们不由自主地退后了两步。 两人一步步走近,闪电不断闪烁交替,雨水冲刷尸体变成了红色,慢慢聚集成小水潭。 两人光脚踏在水潭里,身体随着忽明忽暗的闪电,在这个世代生活了几千上万年的空地中,向着曾经原谅过的客人一步步前进。 凯文刚才被那黑人殴打到无处不痛,此时却也顾不得许多,叫了一声乔,拿着手中的匕首冲了过去,趁着此时闪电熄灭,靠着之前的视觉残留,感觉到了那妇女的位置,双手持着匕首,狠狠地朝那个妇女刺去。 那妇女目不视物,直听得前面脚步声,本能地想要防御,却什么都看不见,正惶恐间,猛然头顶剧痛,随后意识消沉,化为虚无。 又是一道闪电亮起,古塔朗迪看到身旁的同伴头顶上插着一把匕首,血流的满脸都是,凯文却还在不停用力,同伴缓慢地倒在了地上,凯文才慢慢抽出匕首,转脸向他看来。 古塔朗迪亲眼看到同伴被杀,还没来得及反应,就感觉前面一个人影冲来。他本能地闪开,手臂一阵剧痛,顺手一摸,已经全是鲜血。闪电残留的光让他看清了刚才是乔想要杀自己,一种巨大的悲伤和仇恨瞬间涌上心头。 此时闪电消失,眼前全是黑暗,一点光亮都看不到,他明白现在凶多吉少,脑中忽然想起巴布巴普曾经说过的被屠全族的事,现在不也正是如此。 他脑子转的极快,将身子一蹲,往旁边悄悄移动。黑暗中什么都看不见,雨声太大,也听不见什么,只能感觉到雨水打在身上。 古塔朗迪咬了咬牙,他不知道那两个人是不是杀了整个部落所有的人,凭他一个人的力量是很难对付他们的,只能暂时躲起来,逃了一条命去,再回来看部落里还有没有其他人活着。 平时惧怕的黑暗现在反而是他的保护色,他在心中祈祷闪电不要再亮。似乎是听到了他的心声,天地间只能听到雷声和雨声,闪电没有再来了。 古塔朗迪小心地蹲下身子,一步步往旁边挪去,走了两步,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身子倒在地上,手胡乱在地上摸了一下,摸到了一张人脸,心中明白这是部落里的族人,心中悲伤难言,耳边却听到一阵脚步朝这边过来。 看来是凯文和乔听到了动静,赶了过来,他慢慢再退几步,连呼吸都不敢太大。 ...... 雷大雨大,各种声音干扰太多,再加上目不视物,即使凯文捕捉到了那声音,赶到那里一顿乱刺,却也什么都没刺中。 “他在哪?”乔赶了过来,低声急促道,声音也变得极为不安。 “我不知道。”凯文低声道:“但决不能让他跑了。” “可是我们什么都看不见......” 话音刚落,两人就听到管家的声音响起:“他们在你们的左边大概五米的地方。” 两人之前看到他拿出手机录像,短暂地怔了一下,还是决定听从他的指令,一起向左移动了几步。 那边的古塔朗迪不懂管家说的是什么,直觉觉得危险,步伐也快了一些。 管家那带着笑意的声音又响了起来:“你们得快点,他现在在你们的左后方了。” 凯文停住脚步,与乔一起,往左后方动了几步,朦胧中感觉到有个东西挡在前面,不由分说一刀刺去,擦到了古塔朗迪的脸。 古塔朗迪大叫一声,猛扑上前,将凯文扑倒在地,拳头和雨点一样朝他打去。 乔听到旁边一阵动静,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呆在原地手足无措。 那边管家忽然哈哈大笑起来,边笑边说:“真有意思,哈哈......” 这时终于来了一道闪电,乔先朝管家那边看去,见他拿着手机录像,哈哈大笑,几乎连眼泪都要笑出来了。那三个黑人则面无表情的站在他身边,像个机器人一样,沉默的看着地上。 乔顺着他们的眼光看去,凯文和古塔朗迪在地上翻滚,那把刀掉在了一旁的地上,两个人浑身污泥,在雨水和血水中缠斗在一起。 凯文体型占优,奈何之前被打过一次,稍一用力就浑身都痛。古塔朗迪则是满腔仇恨,加上平时打猎奔跑,身体素质不错,竟将凯文压制在了下面,死死地掐着他的脖子。凯文整张脸已经通红,两只手在古塔朗迪身上乱抓,却造不成一点伤害。 管家的笑声持续不停,犹如鬼魅。 闪电一瞬而过,不能再多想了。 乔持刀向前,左手勒住古塔朗迪的脖子,右手朝他背上一阵乱捅。 古塔朗迪只觉得后背一阵剧痛,脖子又被勒住,只得仰起头来,之前被凯文匕首划破的脸上全是鲜血,眼睛因为痛苦和愤怒瞪的极大,牙齿紧紧咬着嘴唇,脸上肌肉抽搐。 乔被他那充满愤恨的表情激的愣了一下,凯文此时也挣脱了出来,转身掐着古塔朗迪的脖子,大叫道:“杀了他,乔。” 乔脑中闪过千头万绪,闭上眼睛,右手用力,不断抽出插进,他怀里的古塔朗迪顽强的生命力终于消逝,脸也垮了下去。 至此,在此生活繁衍了几千上万年的部落人,宣告彻底灭绝。 随着古塔朗迪的身体倒在地上,闪电的最后光芒也消失了,这里又陷入了黑暗中,管家的笑声也消失不见。 乔大口地喘着气,站在原地,眼前一片黑暗。 雨慢慢小了起来。 一束灯光亮了起来,是那管家身边的一个黑人,拿出了一个巨大的电筒照向两人。 光束对着乔和凯文,两人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全是污泥,混合着雨水与血迹,浑身污秽不堪。抬头对视了一眼,两人眼里还残留些许惊恐。 这毕竟是他们第一次杀人。 “如果将来有导演把这一段拍出来的话,那一定是一部极好的恐怖片。”管家收起了手机,走上前几步,踢了踢脚下的古塔朗迪。“一个问题是,我们的任务完成了,你们要怎么做?” 凯文和乔低下头去,茫然地看了一眼古塔朗迪,张了张嘴,不知道说什么。 “我有一个建议,那就是我们先离开,你们任意处置他们的尸体。”管家说:“等明天天亮的时候,你们自己出去这片该死的雨林,然后离开这个地方,永远不要回来。” “当然。”管家说:“如果你们四个人走不出雨林,死在了这里,那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你们可以去见你们的上帝,问问祂,你们两个是进天堂还是地狱。” 说完这句话,管家哈哈大笑两句,由那打着灯的人照亮前方的路,离开了这片空地。 凯文和乔相对无言。 雨慢慢停了下来。 四周变得安静下来,能听到雨从树上滴落的声音,几只不知名的鸟儿也在枝头开始鸣叫。 “现在怎么办......”乔的声音听起来颇为无助,刚才杀到兴头上没想那么多,现在冷静下来之后,又累又怕。加上周围没有光亮,他只能听到凯文轻微的呼吸声,忽然想起满地的尸体,心头剧烈的跳动。 凯文沉默了一会儿后,低声道:“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真的走了......” 说罢,对着左边雨林大叫一声:“朱迪?你还在吗?” 片刻后,那边传来朱迪低沉的声音:“在。” “换个位置,继续等。”凯文望向另外一边又喊道:“奥利弗?” 那边没有长时间没有回音,就在凯文以为奥利弗已经自行离开时,他才听到了奥利弗发抖的声音:“我在......” 奥利弗的声音很奇怪,凯文敏锐地感觉到了,他的语气中带着深刻的惊恐和惧怕。 “听着,奥利弗。”凯文说:“换个位置待着,等天亮的时候你再出来。当然,你也可以选择离开,但相信我,凭你一个人是走不出这片该死的雨林的。” 奥利弗没有回话,只有风声和雨声交替响起。 “如果你愿意帮忙的话,和我一起挖一个坑,把这些原始人都埋进去。”凯文摸索着走到树屋里,在自己睡觉的位置找到电筒,又从帐篷里拿出铁锹。 他将电筒咬在嘴里,用铁锹铲开空地上的土。 被雨浸透过的土壤变得湿润,凯文铲的并不特别费力。 乔站在原地发呆,凯文没有理会,自顾自地铲着地。很快就铲出了一个不小的坑,但部落里有一百多个人,纵然体型瘦小,也不是这个坑能埋的下的。 他一言不发,用力铲着土。过了大概半小时后,乔终于动了起来,拿起另一把简易工兵铲,与他一起铲。两人都没有说话,沉默地重复着简单的动作。 不知道过了多久,乌云消散,月亮重新出现在了天上,月光皎洁,照出了他们挖出的深坑。 第一百五十七章 预离 两人一言不发,机械般地挖了许久,直到累的精疲力竭,再也挥不动铲子,这时才看清楚面前这坑有多大。 深有两到三米,宽有五六米。 这明显还不够,但两人已经没有力气再挖了。便将周围的尸体放进坑中,也只能放进去不到二十具。 凯文脱下了血水、汗水和雨水混合在一起的衣服,一同扔进坑里,招呼乔要盖上土。却不见乔说话,转头看去,他愣愣地看着面前的深坑,不知道在想什么。片刻后,乔才回过神来,上前捡起凯文的衣服,看着他的眼睛道:“别挖了,叫上奥利弗,全都烧了吧。” 凯文与他对视片刻,脑中千转百绕,明白了他的意思。 相比于费时费力地将他们埋起来,不如一把火烧了来的快。虽然这里是无人的原始雨林,但两人想起巴布巴普,还是心有余悸,便决定烧了他们,一了白了。 “现在,那些树枝都被雨水打湿了,我们先找些东西放在这里,等明天太阳出来后,晒干了之后再烧。”乔冷静的说。 说干就干,凯文对着之前奥利弗回答的方向喊了一声,那边迅速传来了回音,看来他也一直关注着这里的情况。 “出来吧,有事需要你。”凯文说。 月光下,奥利弗满怀戒备地走到空地边缘,却不敢太靠近,警惕地说:“你们需要我干嘛?” “听着,小姑娘。”凯文轻笑一声:“你和乔一起,去找一些柴火过来。” 他顿了顿说:“我不是在征求你的意见,而是告诉你该怎么做。” 奥利弗想要反驳两句,看见满地的尸体和两人身上的血迹,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他刚刚就躲在不远处,全程目睹了之前的情况,知道自己要活命,只能和他们站在一起。 他转头进了丛林中,用手机灯照亮前路。一边低头寻找适合燃烧的东西,一边在脑里回想之前看到的那一幕。 今晚发生的所有事都让他心惊胆颤。 刚出帐篷就看到满地晕倒的部落人,然后被要求躲在一边,看到那管家和三个黑人出来的时候,他委实是吓了一跳,想不到这里竟还有和他们一样从外面来的人。一开始,他还能从火光中看清发生了什么事,见那三个黑人拿着短刀将部落人一刀一个,当时便是惧怕万分,连呼吸都屏住,生怕被他们发现。 到后面,火光变暗,视线受阻,他什么都看不见了,又急又怕,却又不敢走上前。幸好此时闪电接连亮起,他凝神再看,便看到乔和凯文接枪杀人,想要反杀,被殴打,然后与古塔朗迪扭打在一起的场景。 当真就像看到了人间地狱一般,呆在当场,几乎要吓尿出来。 一边想着,一边捡柴,也不顾干湿,寻到了一些易燃地便放在旁边,直到有了一大堆,才抱着回到了空地里。 到了空地,凯文已经不见了踪影,他看到朱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走了出来,两边肩膀上分别站着两只狞猫幼崽。听到奥利弗回来,她回头看了一眼,眼中全是淡漠。 奥利弗将柴放在了空地上,遵从乔的吩咐,把柴分散开来,好让明天的阳光能充分晒干。 做完一切之后,他想要再去捡一些,被乔叫住。 “等一下。”乔说。 奥利弗站住不动,警惕的看着他。 乔笑了笑,拿出那把全是鲜血的匕首递给了朱迪,他则是不知道从哪拿出一部手机,对着朱迪。 奥利弗退后了两步。 朱迪却没有注意他的动作,沉默片刻后,将那两只狞猫铺开的柴上,走到一具尸体前,蹲了下去,在奥利弗惊骇的目光中,用刀将那尸体的头割了下来扔进了土坑里。 在皎洁的月光下,朱迪站起身来,拿着满是鲜血的匕首,一步步走到奥利弗面前。 朱迪将匕首递了过去。 “和她做一样的事。”乔说,并把手机镜头转了过来。 “不!”奥利弗惊恐地退后两步:“你们疯了吗?为什么我......我不!我绝不会做的!!!” “那么,你就只有另一条路走了。”乔收起了手机,一步步向他走来。 朱迪将匕首反手拿起,沉默的看着他,眼神就像在看一个死人。 奥利弗连着再退了两步,被自己捡来的柴绊倒,向后倒在地上。 乔和朱迪慢慢走来,奥利弗双手撑地,屁股拖在地上向后退去,全然不顾自己满身都是污泥与血水。 奥利弗拖着身子倒退,手在地上乱摸,忽然觉得摸到了一坨软软的东西,转头一看,是古塔朗迪的血肉模糊的尸体。 他趴在地上,背后千穿百孔,脖子被乔和凯文在搏斗中扭断,以一个奇怪的姿势转过来,与奥利弗的眼神相遇。 奥利弗叫了一声,缩回了手,再看看着两人一步步走近,心理防线也一步步瓦解,终于啊的大叫一声道:“我做!我做!” 乔和朱迪停了下来,乔对朱迪点了点头,后者将匕首扔在了奥利弗的面前。乔则是掏出了手机,对准了他。 奥利弗捡起匕首,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一张脸变得极其苍白,毫无血色,在惨白的月光下,更显得可怕。 他拿着匕首,左右看了一眼。左边是三个妇女,左胸被之前三个黑人直刺进心脏,大雨冲刷之后,已经不再流血。右边是一个中年男子和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孩,那小孩手中还拿着肉块,直到死前还不愿放手。 奥利弗如行尸走肉般走到中年男子身前蹲下,那男子是被强效药药倒的,眼睛闭着,昏迷中被一刀致命,表情还停留在昏倒前,全是不解与惊讶。 奥利弗还记得他,当初一起去找吉塔和奥塔本加时,他也在场。 心中默念一句,奥利弗拿起匕首放在他的脖子上。与凯文和乔不同,奥利弗天生胆子较小,在西方的思想影响下,多多少少有些圣母,平时连火鸡都没杀过。刺进那人的脖子后,感受到血管中流出的血,他浑身发抖,闭着眼睛用力。 这毕竟只是一把匕首,奥利弗又没有经验,用了许久,才将那人的头割下来,拿起来刚一扔进土坑里,便趴在地上呕吐了起来。 他一整天什么都没吃,肚子里什么也没有,吐了半天,只吐出了些酸水和胃液。 乔收起早就没电的手机,不再理他,转身对朱迪说:“不知道那些人还在不在附近,我们还是要小心。你待会儿去帐篷里休息吧,我和凯文处理完那两个动物后再躲在雨林里。” 朱迪俯身抱起了那两只狞猫幼崽,用满是鲜血的手摸着它们的头,摇摇头道:“还是我在雨林里找个地方睡吧,你们刚才已经够累了。” 乔沉默着,他知道朱迪的意思,她肯定也看见了自己和凯文刚才做的事。 朱迪见这里不再需要自己,抱着两只狞猫走进了雨林中,消失在了月光下。 她消失了一会儿后,凯文从另一边钻了出来,他和乔对视一眼,相互点头。 乔走到奥利弗身边,捡起了他扔在地上的匕首,与凯文一前一后,走到了那只银背大猩猩睡觉的地方。 看来是那药十分霸道,即使是电闪雷鸣,这大猩猩都还没有醒过来。两人一前一后,手起刀落,瞄准同一个位置捅了下去,然后迅速抽开刀躲在一棵大树后。 那大猩猩在梦中遇袭,惊醒过来,暴怒地大叫,但药效还在,头脑晕乎乎的,连身上的伤口在哪里都不清楚。它见周围没有人和其他动物,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袭击了自己,垂足顿胸,狂怒嘶吼。抡起拳头乱打,将几棵小树硬生生打断,那血越流越多,它的生命力也随之消逝。 到了生命的最后时刻,它双手双脚都没有了一丝力气,四周看了一眼,仍是没有任何人,悲鸣一声,凭着最后的力气,走到了之前睡觉的地方,拿起于连留下的衣服放在了头上,闭上眼睛,靠在树上,就此死去。 直到确定它完全死去,凯文和乔才从树后走了出来。他们马不停蹄,到了那头花豹附近,如法炮制,一个匕首插进脖子,一个捅进心脏。 花豹在痛苦中醒来,与银背大猩猩一样,寻不到是谁杀的自己,在迷茫和暴怒中死去,死前也将白泽的衣服咬在了嘴里。 凯文和乔这才松了一口气,本来他们是不用对这两头动物动手的,但又想起于连和白泽的种种奇异,心中始终难以真正放心,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将它们两个冒险杀死,免得重蹈当初巴布巴普的覆辙。 做完这一切,两人才算是真正放松下来,再看一下身上,没有一处干净的地方了。他们又累又饿,拼着最后的力气,寻了些积水的水坑,脱下了所有的衣裤,用里面残留的雨水勉强洗了个澡。 将身子擦干后,两人走回自己的帐篷里,找到了换洗的衣服,躺倒在帐篷里,睡了过去。 月光如水,照亮了空地中的满地尸体,奥利弗呆呆的看着这地狱般的场景,不自觉地摸了摸脸,却又想起手上全是鲜血,终于崩溃大叫一声,几步冲回帐篷,将头埋进睡袋里,浑身抖个不停,哆嗦着从自己的床下摸过一卷大麻叶,颤颤巍巍地点上,吸了一口后,将头仰高,吐出了一口白烟。 不知道过了多久,安静的空地里,一只花豹从树后小心翼翼地钻了出来,确认四周没有危险后,才慢慢走到空地上,看着满地的尸体,挥动着尾巴...... 在它身后,无数双各种动物的眼睛在夜色下闪闪发光...... 第一百五十八章 走出 第二天一早,乔从梦中醒来,昨晚的痛苦和乏力已经消退了很多,恢复了些许精神。 凯文年纪毕竟比他大了些,还在酣睡。乔没有打扰他,轻轻拉开拉链出到帐篷。外面阳光普照,已经是全新的一天了。 他伸了个腰,听到背后一阵动静,转头看去,奥利弗早就起来了,正抱着一堆干柴从林中走出来。 乔见到他后点了点头说:“早。” 奥利弗看了他一眼,轻轻嗯了一声,头也不回地往前走去。 乔心道他看来是想通了。当时他们想过以后怎么办,若是真将奥利弗也杀了,那等他们回到澳洲,就只能做一个隐居在幕后的电视人,否则一旦被于连等人注意到,再稍加搜索,就会发现没有相关新闻,届时他们再来,他们三人就毫无办法。 但若是将奥利弗说服,与他们三人一起,便没有这个不便。而且他清楚的记着,当时看到那几只花豹围捕两只大猩猩时,只有奥利弗一个人拍摄了下来。这种画面放出去,说不得又是一个大新闻。 所以在深思熟虑之后,还是将奥利弗拉上他们的船最为妥帖。想到昨天他拿出手机拍奥利弗,嘴角一笑,他那手机早就没有电了,又被雨水浸透,开机都是妄想。那只不过是用来吓唬奥利弗的手段,提醒他自己有他的把柄。 自从昨天手刃古塔朗迪之后,他内心的道德感已经所剩无几,自己却毫无察觉。 正想来想去时,忽然听到奥利弗叫了一声,他忙转过身去,却被树木所挡,什么都看不见。凯文也被这声叫声惊醒,连忙从帐篷里走出,与乔一起走到空地。 到了空地,两人才明白为什么奥利弗惊呼出声。 原来昨天晚上满地的尸体无人收理,散发出的血腥味吸引了部落周围的野兽,各种各样的奇怪动物相聚在这里,以尸体为食。仅以两人认识的而言,就有花豹、野猫和各种蛇。 凯文与乔对视一眼,暗道不妙。他们昨天晚上实在是太困太累,早早睡去,没有料到这种情况。虽然这雨林远离人烟,绝难见外人来这里,但这些动物毕竟会跑会走,若是被人抓获,解剖一番,发现里面有人的组织,怕是糟糕。 这并不是耸人听闻,两人从事电视行业,这种事听过不少,而且巴布巴普当初逃脱的阴影一直笼罩着他们心头,一定要做到万无一失才行。 说干就干,此时太阳已经将昨晚的水晒干,那些树枝一点就燃。两人叫过奥利弗,先点起火来吓退那些动物,然后一具具拉过尸体,将他们放在柴上。 雨林气候湿润炎热,尸体腐烂的很快,仅仅一个晚上,就已经有不少尸体开始生虫。凯文和乔经过昨晚的事,已经不放在心上。奥利弗起初还有些呕吐,后来也就习惯了,沉默地搬来更多柴火。 三人将捡来的柴放在那深坑,先将昨晚两人那沾满部落人鲜血的衣服烧了,然后把尸体放在上面,周围筑起防火带,点上了火。看着大火将部落人化成灰烬。 但部落人很多,三人源源不断找柴,加火,从早上一直忙到下午两点多,才将所有尸体全都烧光。空地中弥漫着恶臭,难闻至极。 等到火苗变小,三人也松了一口气。再看这片空地,昨天一场大雨将血水冲刷干净,已经是空无一物。再等一会儿他们将坑中填上新土,便再也没有人知道这里曾经是一个繁衍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原始部落了。 三人又忙了大半天,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便由乔去拉过昨天杀的那只花豹的尸体,切了一个后腿,架在火上烤了。 等肉熟了后,乔将一大块肉分给奥利弗和凯文,自己也割了一块,大口吃了下去。 奥利弗看着面前的肉,闻着空地中的恶臭,犹豫了片刻,终究还是抵不过强烈的饥饿感,几口吃进肚里。 分食完后,乔拍了拍手站起来,他们仍然很小心,不知道管家等人是不是走了。对着空地大叫了一声,躲进了旁边的雨林。 不多时,朱迪抱着两只狞猫幼崽走了出来。她没有与其他两人打招呼,自顾自地走到火前,拿了一块肉,先撕下一块喂给了那两只幼崽,等它们吃完后,才开始自己吃。 奥利弗见她手臂上全是血痕,不像是人干的,反而是某种野兽抓的,心中惊奇,多看了两眼。 “早上的时候,它们的母亲找到了它们,我把它杀了,这是它挠的。”朱迪察觉到了他的目光,淡然说道。 奥利弗看了一眼那两只狞猫幼崽,没有说话,默默地吃着烤肉。 此时天气炎热,他们又在火前,满身是汗。凯文又从那花豹和大猩猩身上各割了一大块肉,烤好后放在一边,以做晚上的食物。 朱迪吃完后便回到了自己的帐篷中休息,昨晚一晚上没有睡好,她进到帐篷就睡着了,再醒来时是被那两只狞猫叫醒的,它们凑到朱迪脸上舔着她。 朱迪伸展了一下身子坐了起来,抱起它们走出帐篷,外面已经是满天星辰和皎洁月光。凯文、乔和奥利弗打着手电站在空地上,他们三人白天仔细搜索了一遍,确认那管家已经离开,这才放下心来。 昨晚凯文和乔挖的坑已经被重新填了上去,只要一周,上面就会长满鲜草,与周围无异。 看到朱迪出来,三人聚拢了过去,开始商量之后怎么办。 “我们已经在这里待的足够久了,如果你们不反对的话,明天一早,我们就准备出去。”凯文年纪最大,首先发言道。 其他几人没有异议,都点了点头。尤其是奥利弗,巴不得今晚就走,他已经受够这该死的环境了。 “那么请诸位回想一下,还有什么遗漏的吗?” 几人回想了一遍从进入雨林到现在的种种经历,真如做梦一样,一切都显得那么不真实。 “昨天我看到的那四个黑人是怎么回事?”奥利弗看向凯文问道。 “乔会告诉你的。”凯文说,看了他一眼后,笑了笑道:“你回去以后,得向警察和你妈妈解释一下,你是怎么死而复生的。” 奥利弗摸了摸鼻子,将头低下不再说话。 接着,四人开始讨论回国之后怎么说。当初离开的太过突然,他们在电视台的同事都不知情,要想到一个好理由才行。 一连讨论了几个小时,几人才决定,编造一个当时离开是为了抢那个市长候选人被刺杀的新闻,之后被绑架,经历了千辛万苦才跑出来。 这个理由并不很能让人相信,不过他们有杨勇的帮助,借助地头蛇的力量,不会那么难。这样的话,就能让他们四人名声大噪,事业更上一个台阶。再加上奥利弗手机里的大猩猩和花豹战斗的真实视频,伺机放出来,便能又制造一场小小的轰动。他们做新闻的,对这种把戏可谓清楚至极。 谈妥后,四人回到各自的帐篷,只等明天太阳一出来,就要启程离开这片雨林。 奥利弗进帐篷前,回头看了一眼那空无一人的空地和树屋。四周全是昆虫的鸣叫和树叶被风吹过的刷刷声,一片安静祥和的景象。他在心底叹了口气,经过昨晚的事后,他已经决定死心塌地的与另外三人共进退了。至于良心上的谴责,现在再说几乎已成笑话。 躺在睡袋里,打开顶上的透明膜,奥利弗翻来覆去,一直睡不着,一闭上眼睛就想到那具无头尸体。直到月上三更,这才慢慢睡去...... ...... 于连被乔亚拖迪在后院中的奔跑声吵醒,打了个哈欠坐了起来。怀中的山狸仍在熟睡,不满地叫了一声。 于连安抚了一下它,穿上衣服,探出头去,奥卡狓被安置在院里的马槽里,正眼巴巴的看着他。乔亚拖迪坐在它前面的楼梯上,双手捧着脸,直勾勾的看着它。 他对奥卡狓挥挥手,看到它兴奋地叫了一声。乔亚拖迪也听到了开门声,回头对于连点了点头,大声道:“泥好......泥的灶参在门口。” 于连笑着说了声好,开门果然看到了一个长面包和一杯牛奶。他将山狸揣进怀里,拿着早餐到了楼下。 一下到院里,奥卡狓就从马槽中跑出来,亲昵地走到于连身边,不停地用头去蹭他。于连笑着摸摸它的头,弯腰捡起一蓬树叶喂给它。奥卡狓舌头卷过,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还在看于连,生怕他离开自己的视线。 于连见它吃的开心,便也拿出自己的早餐吃起来。乔亚拖迪看看奥卡狓,又看看于连,显得颇为感兴趣。 他们是前天下午到的,仍是住在乔亚拖迪祖父家里,房子都没有变。只是艾娃迟迟没醒,便由文竹和于连轮流照料着她,于连负责白天,文竹则在晚上与她同眠。 网络已经恢复,乔亚拖迪的父亲以西撒忙着运输木材,昨天就匆匆忙忙回去首都,政变之后,当地司机着急将积压的木材运到城市里,这个村庄一下子少了许多人,显得分外安静。 第一百五十九章 照片 吃完早餐,看了一下时间,还不到七点。于连打了个饱嗝,掏出手机搜索了一下,中文媒体上关于这个国家的新闻还是很少,他的法语也只是半吊子,什么都看不懂,便又放了回去。 他抬头看了一眼楼上,巴布巴普待在房间里一直没有出来,白泽一大早就起来了,被乔亚拖迪的祖父拉着到屋里,问他关于中国的种种问题。文竹却还没出来,大概是昨天晚上照顾艾娃,睡得不好,多睡了些。 虽说当时盖里伊将那个地址在地图上标了出来,有白泽在,问问当地人也能找到。但毕竟艾娃还没有醒来,将她扔在这里不太合适,于连便压抑了自己迫切想要寻到那棵树的心情,这几天都在这院里无所事事。 节奏一旦慢下来,于连便感觉到舒适起来。前些天一直奔波,先不说在雨林里过的日子,就算是前些天,他住在那个高级酒店时,也是时时警惕,神经紧绷着。这两天的慢生活让他松了一口气,加上基本知道那位置在哪,那棵树也跑不了,他便只能静下心来。有空时还与文竹和乔亚拖迪在这小镇上闲逛,认识了几个镇民小孩。 一想到那个地址,于连便拿出了手机,打开地图,放大到最精准,看着上面的一片无人草原,手指在上面慢慢摩挲。 奥卡狓吃完草料后凑了过来,拱了拱于连后,侧躺在了他的身边。乔亚拖迪也慢慢靠了过来,看着他手机上面的地图,想了想说:“窝知导这是纳离。” 恢复网络之后,乔亚拖迪便在手机上开始学习中文,文竹和于连知道他是为了能和自己说话,便也教了他一些。尤其是文竹,她很有耐心,一个字一个字的纠正他的发音。仅仅两天,他就学会了一些简短的句子,比当时于连学法语不知道快了多少倍。尤其是在一个语言体系完全不一样的国家,他能学的这么快,不得不说,是一个天才了。 但毕竟学的时间太短,而当地话与法语都是和中文完全不一样的体系,发音便不是那么标准,于连愣了片刻,才知道他说的是:“我知道这是哪里。” “真的?”于连抬起头来:“你知道这是哪?” 乔亚拖迪见他略微有些激动,想当然的认为这个信息比较重要,自豪道:“窝知导......窝......”他说了两个字,后面的话不知道用中文怎么说,便用法语说了一遍。于连一个字都没听懂,只能无奈地笑了笑。 “他说他曾经和同学去过那个地方。”于连回过头,看到文竹一步步从楼梯上走下来,对着于连和乔亚拖迪分别笑了笑后,继续翻译说:“他当时参加童子军的一个活动,到这个草原露营了两天。” 该国继承了法国传统,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童子军队伍。前几年国内发展尚好,乔亚拖迪家里也算有钱,以西撒便给他报名参加了这个活动,用一个月的时间游历了整个国家,这处草原当时也是一个地点。这种形式有点像是夏令营,只是叫法不同。 “这里平时没有人,还有很多动物,老师还让我们自己去找动物,杀了它们吃肉。”说到这里,乔亚拖迪略有些伤感。这次政变主要是在城市里,他的同学也有几个受到波及,家破人亡的不在少数。也正是如此,以西撒暂时还不敢让他去城里上学,安排他先帮着祖父照看这个小旅店。 文竹又问了几句,这才了解到,这片草原是该国最大的草原,面积占了国土的十分之一。但说是草原,实则湿地沼泽甚多,时不时还有瘴气,很不安全。上次乔亚拖迪等人露营的地方,也只是在边缘,而盖里伊地图上标的点,是在草原的中心地带,也难怪盖里伊要在这里灭口卢卡拉了。 于连回想起当时在水面上看到的场景,盖里伊的人还能开车到,想必那个地方也不是十分危险。就算是危险,有白泽和山狸,他也什么都不怕。 “你吃早饭了吗?”想通此节,于连便不再多想,转向文竹笑着问道。 “还没有。”文竹在他身边坐下,捧着脸看着奥卡狓。 乔亚拖迪听懂了两人的对话,抬腿往屋里跑去,于连只听到里屋里传来了一声他祖父的声音。片刻后,乔亚拖迪又跑了回来,手上拿着一个托盘,上面放着一个面包和一瓶牛奶。 文竹接了过来,对他说了句谢谢,便坐着吃了起来。 “艾娃还没醒吗?”于连等她吃完把牛奶放下,才又问道。 “还没,白泽说她还要两三天才能醒,那个东西在她身体里待的太久了。” 于连点了点头,既然知道了位置,再多等两三天也没关系。何况这小镇人情纯朴,生活富足,与之前在城里饿殍遍地的情况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两人说完话后沉默了下来,乔亚拖迪放回托盘后很快跑了回来,看了看两人,又看了看奥卡狓,眼睛滴溜溜乱转,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文竹见他动作,不由发笑,招手用法语叫他过来,问道:“昨天让你去网上搜中文的视频,你搜了没有。”文竹知道他对中文感兴趣,便让他有空时在网上学习。 乔亚拖迪摸了摸头说:“搜了,但里面的人说话都很快,而且有点乱,我听不懂。” “怎么会乱,你看的什么?” 乔亚拖迪拿出以西撒给他买的平板,打开一个视频后拿给她看,文竹低头一看,不由发笑。原来那上面播放的是国庆阅兵视频,里面的阿兵哥大喊“为人民服务”,只不过人太多了,声音便显得略有些乱。 “我不是让你看电影吗,你怎么会搜到这个的?”文竹笑着说。 “这是我们这里点击率最高的了......”乔亚拖迪有些委屈。 非洲地方因为常年战乱,对军队的敏感度很高,一旦在网上看到中国的阅兵视频,无不震惊于他们那整齐划一的步伐和蓬勃的精神,点击率和观看率便是最高的。 文竹笑了笑,在他平板上搜了一下,除了阅兵之外,便是一些法语配音的电视剧和电影了,这并不适合乔亚拖迪。 她便拿出自己的手机,搜索了一下国内的网站,果然找到一个比较好的视频。这是某个城市对外宣传城市形象和拉投资的视频,里面的配音很标准,而且用词简单,下面还有多国语言的字幕,不至于太高深,适合乔亚拖迪现在的学习阶段。 将乔亚拖迪叫了过来,把视频拿给他看了,乔亚拖迪一看便移不开眼睛,看了看视频,又看了看文竹和于连,眼里的含义越来越奇怪。 视频十几分钟,看完后,乔亚拖迪还不愿意还给文竹,拉过进度条又重新看了一遍,在某个地方时暂停住,仔细看了几眼。又时不时看于连和文竹一眼,看的两人莫名其妙,还以为自己脸上有什么东西。 “我可以拿给我祖父看吗?”乔亚拖迪看完第二遍后,满脸的羡慕,对文竹说。 文竹不太懂他的意思,这视频干嘛还要拿给他祖父看,但毕竟是住在别人家里,没有拒绝:“当然可以。” 乔亚拖迪得到她的允许,拿着手机跑进里屋,便跑便喊。 过不多时,乔亚拖迪又跑了出来,气喘吁吁的道:“祖父请你们进去。” 于连和文竹当真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随着他进到里屋,便看到他的祖父和白泽坐在里面说着什么。看到两人进来,白泽对二人笑了笑,让他们找个地方坐下。 等两人坐好之后,乔亚拖迪的祖父对两人说了一句话,白泽在旁翻译道:“那个视频上面的城市,是你们的城市吗?” “是的。”于连回答道,这是他出生地所在省的省会城市,高中便是在那里上的。 老人得到肯定的回答后,脸上露出些激动的表情,站了起来,艰难地蹲下身子,在电视柜下面找了一阵,找出一张相片,又让乔亚拖迪将视频停在一处,亮给两人看了。 于连凑近一看,照片已经发黄,能看出来上面是两个年轻黑人,穿着上世纪的绿色军装,在一座伟人雕像下站立,笑得分外灿烂。而视频也定格在那处雕像前,只不过画面更为清晰,周围的建筑和树木也更多。于连一眼便认出了这是哪里。 “这是我的两个哥哥。”老人收回照片,小心地放在玻璃片里,脸上露出回忆的表情:“好多年了。那时他们两个说去外国学习,几年才回来,给我带了这张照片。然后他们就去打战了,到现在也没有回来。” 于连默然无语,上世纪时,中国支援第三世界国家,也接收了不少有理想的青年来华留学。他那两个哥哥应该就是那时来的,没想到回国后没有建设祖国,反而死在了外面。 这老人应该与他两个哥哥有极深的感情,否则也不会一眼就认出来这个他从没去过的地方。 第一百六十章 寓言 “当时我不让他们去。”老人陷入了回忆里:“我们的父母死在了阿尔及利亚,是被法国人杀的,说他们是什么共产份子,跑到那里与法国人为敌。” “那时我还很小,比现在的他还要小的多。”老人看了一眼乔亚拖迪后接着说:“之后战打赢了,阿尔及利亚那边的人把我们父母的遗体运了回来,说他们是什么伟大的民族解放战士。还愿意出钱让我们三个都出国学习。” “我从来没有出过国,又很怕那些白人,不敢出去。两个哥哥觉得父母死的很光荣,跑去外国了。”说道这里,他看了一眼于连,叹了口气说:“我现在才知道,原来他们去了你们的国家。”顿了顿后,他接着说:“之后他们回来待了没多久,又听说其他地方有人入侵了,他们想和我父母一样,就那么出去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于连听完了白泽的翻译,一时有些默然。 听这老人说到的阿尔及利亚,应该就是上世纪的阿尔及利亚民族解放战争。这场战争极为惨烈,法国与阿尔及利亚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最后以阿尔及利亚获得独立告终。这老人的父母,应该是志愿军一类,不远千里的跑去异国他乡,与殖民者做抵抗。 而且最让于连感动的是,这老人一家明显是基督徒,与当时的阿国信仰不同。即便如此,他们还是义无反顾地与殖民者搏命,其精神很是可敬,也影响到老人的两个哥哥。 但于连对非洲的战争不甚了解,所以不知道他的两个哥哥参加的是什么战争,也就无从安慰,又想起前段时间看到的种种惨状,默然无语。 乔亚拖迪觉得气氛有些肃然,他毕竟年纪尚小,又从未见过大爷爷和二爷爷,只是沉默了一会儿后,便对祖父说:“你看他们的城市,比我们的好多了!”他自小在城里上学,虽然从未出国,也算得上见过世面,心里免不了要将自己国家的城市和这城市做对比。 老人低头再看视频,也不由吸了一口气。他也到过首都许多次,并非没有见识的乡下人。凭心而论,首都也有高楼大厦,建筑豪华的不输视频里的城市,但他不是乔亚拖迪那样的小孩,想的事情更多:“这城市都是差不多的,你要看他们的人民。” “人民怎么了?”乔亚拖迪来回拖着进度条,看到上面的人都是自己没见过的黄种人,他们脸上安稳,面带微笑,走路生风。 “你想想你在城里见的人都是什么样的。” 乔亚拖迪回想了一下,未政变前,他在街上看到的人许多都是面黄肌瘦的,似乎风一吹就要倒下,脸上带着绝望的灰白。而政变时,他躲在父亲的工厂里悄悄张望,外面的人就算是有钱人,也个个面露不安,心怀警惕,走一步回头三次,生怕从什么地方钻出人来抢劫杀人。政变平息后,他看到路上开车的人争先恐后地往城里去,车上满载物资,面色因兴奋而通红,还有一些人走着去城里,面上带着些许希望。听父亲说,开车的都是要去城里抢生意的,走路的则是去讨一份活路。 不管怎么样,他们的脸上都没有视频上的这些人这般平和,充满阳光和希冀。 乔亚拖迪不想还好,一想反而想不通了,将自己的发现告诉了祖父,见他轻轻叹了口气说,这就是我们国家和他们国家的差距。 乔亚拖迪却不懂祖父的意思,他能从高楼大厦中看出差距,却无法从个人的脸上看出什么差距来。于连若有所思,似乎有所明了,只是老人没有说透,他一时半会儿也无法完全理解。 他祖父看了看他,又看了看于连和文竹,忽然笑着说:“我小时候听我父亲说过一个故事,如果你想听的话,我现在可以告诉你。” 乔亚拖迪连连点头,就这么坐在了地上,两只手撑着脸颊,想要听祖父说这个传承下来的故事。于连和文竹也调整了一下坐姿,等着老人说故事。 老人先对白泽点了点头,然后说道:“一天,在古老的叙利亚王国,国王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到有一只红狐狸倒挂在自己金权杖的上方。 国王醒来后,召来了自己的智囊团,问这个梦到底是什么意思。但他们不是摇头就是耸肩,没有人知道答案。无奈,国王只好命令王国里所有成年的男性和女性都必须到宫殿里来。他坚信,肯定有人可以解开这个梦。 人们开始从四面八方赶来,其中包括一位农夫。他在穿越山谷的路上,遇到了一条盘踞在山路上的蛇。当他走近这条蛇的时候,蛇开口问他:‘嘿,过路人,你要去为国王解梦吗?’ 农夫叹了一口气回答道:‘是呀,不过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庄稼人,哪里懂得什么梦呢?’ ‘是这样啊!不过我倒是可以告诉你这个梦的意思,你可以讲给国王听,并能得到奖赏。’ ‘那快告诉我吧,好心的蛇,快告诉我!’ ‘但你要知道,没有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我可以告诉你,不过你要把得到的奖赏分我一半。’ 农夫毫不犹豫地同意了,他蹲下身子听蛇说话,还不时地点点头。 几天后,他终于赶到了国王的宫殿前,说能解国王的梦。他很快被带到了国王的面前。农夫施了一个礼,毕恭毕敬地说:‘陛下,您的梦是这个意思:如今是一个充满了狡诈和背叛的年代,没有人值得信任,您的王国就像是一个狐狸窝。’ 国王点了点头,若有所思。‘嗯,说得很好。’ 国王取出了两袋金子,送给了农夫。 农夫得到金子后开始起身往回赶,但是他小心地避开了来时路过的山谷,绕了很远的路才回到了家。就这样,把两袋金子全归了他自己。 又是一天晚上,国王又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到在自己权杖上方的天花板上悬着一柄长剑。醒来后,国王唤来了自己的侍卫:‘去,把那个来自北部山区的农夫找来。’ 农夫得到国王的命令后心里一沉,但他明白,如今只有一个办法可行,于是他奔向了曾经走过的那个山谷。 ‘好心的蛇,好心的蛇。’他拼命喊道。山谷里空荡荡的,根本没有回声。 ‘好心的蛇,我还需要你的帮助,求求你了。’ ‘过路人,我在这里。’蛇终于出现了。 ‘我知道你为什么而来,我可以告诉你这个梦的意思,但这次你一定要发誓把一半的奖赏分给我。’蛇说。 ‘好心的蛇,我发誓,这次我决不食言。’农夫说。 蛇又向农夫耳语了一番后,农夫继续赶路,几天后他来到了国王的面前。 ‘陛下,您的梦的意思是:如今是一个充满了愤怒和战争的年代,您的敌人正在预谋发动战争,整个王国都将刀光剑影,血雨腥风。’农夫一字不漏地将蛇的话说给了国王听。 ‘很好,我知道了。’国王点了点头,面色凝重。他送给了农夫四袋金子,然后开始为迎接即将到来的战争而准备了。 这一次,农夫原路返回,他来到了山谷,看到了盘踞在山路上的蛇,暗暗拔出了匕首。 ‘哈,过路人,你一定是带来了我的那份奖赏。’蛇欣喜地说道。 ‘哼。’农夫面目狰狞:‘你什么也不会得到,因为今天是你的末日。’ 蛇夺路而逃,但农夫却在后面穷追不舍,最后砍掉了蛇的一段尾巴,那些金子就又都归了他自己。 时光飞逝。一天晚上,国王又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权杖上方的天花板上悬着一只屠宰后的羊。醒来后,他又派侍卫去寻找那个会解梦的农夫。农夫知道自己别无他路了,于是他收起了所有的自尊和骄傲,再一次向那山谷走去。 ‘好心的蛇,好心的蛇。’他从太阳升起喊到月亮出来,山谷里静悄悄的,还是没有任何回声。 ‘好心的蛇,我还有事相求。’ ‘过路人,我在这里。’蛇终于出现了。 ‘好心的蛇,您一定要宽恕我,国王又做了一个梦。’农夫恳求道。 ‘我知道,我可以告诉你这个梦的意思,不过你这次必须发誓要和我一起分享奖赏。’蛇说。 ‘我发誓,一半的奖赏都会归你。’ ‘国王梦到了一只肥羊在自己权杖的上方,这个梦的意思是……’ 听完蛇的话,农夫重新上路了。 几天后,他又一次站在国王的面前:‘陛下,您的梦的意思是:如今已经是一个充满了安逸和慷慨的年代,您的臣民都安居乐业,享受太平的生活。一只肥羊预示着太平盛世的到来。’ 国王点了点头,开心地笑了:‘很好,你解得不错。’他给了农夫六袋金子。农夫得到金子后,毫不犹豫地向山谷走去......” 说到这里,老人环顾了一下周围,白泽面带微笑的翻译着他的话,而孙子乔亚拖迪和那两个年轻人被这个故事吸引到了,都睁大着眼睛。尤其是乔亚拖迪,听得入了迷。 老人笑了笑,对孙子说:“你觉得农夫会怎么做呢?” 第一百六十一章 医生 说完,蛇就钻进了石缝里,转眼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乔亚拖迪听完这个故事,撇了撇嘴站了起来,他觉得自己没有猜中农夫的行为,稍微有些没面子。而于连和文竹则陷入了沉思中,这故事虽然简单,但里面隐含的深意,实在是过于深厚,稍一细想便陷入其中。 老人说完后,对着白泽点了点头说自己累了,想要休息一下。 白泽带着文竹和于连起身退出了房间,自己拿了些早餐上了二楼,巴布巴普还没吃呢。乔亚拖迪跟着出来,将手机还给了文竹,自己找了个中文视频,边学边向文竹请教。 于连坐在楼梯上,还在想那老人说的故事。山狸从他怀里醒了过来,抬起头看了一眼他,见他想的入神,用爪子轻轻拍了拍他的脸。奥卡狓也走过来,用舌头去舔他的手。 于连笑了笑,抛去脑海里的种种念头,起身伸了个懒腰,上了二楼先去看了一下艾娃,她仍在昏迷中。 拿过一杯水,小心翼翼地给她嘴里灌了些,再看床边挂着的吊瓶上,葡萄糖所剩不多了,便又给她换了一罐。 她在昏迷中虽然不动,但还是得消耗能量的,这葡萄糖便是白泽从镇上唯一的一家医院那找到的。那医生还过来看了一遍,只说她身体并无大碍,只是比较虚弱,需要细心照顾。 想到这里,于连弯腰拿出那两个空罐,出门下了楼。文竹和乔亚拖迪脑袋凑在一起,还在看视频学中文。 听到身后有声音响起,文竹转头看到于连拿着两个空的葡萄糖瓶出来。 “白泽说她还有几天才醒过来,这里的不太够用了,我想去再买几个备用,你要去吗?”于连问。 文竹是只要于连在,她去哪都可以,点头说好。乔亚拖迪也想要出去,跑到里屋拿了一个面包后回来。两人便由乔亚拖迪带路,出到大门,往镇子东边走。奥卡狓看到于连出门,想也不想地跟在后面,任凭于连怎么说也不愿离开,只得将它带着一起走。 他们第一次来的时候是深夜,天黑路暗,什么都看不清。之前也没有十分注意这里,此时出门,再看这小镇,别有一番风味。 这小镇依林而建,那些房子建的也颇为奇特,最下面一层是用木头支撑,上面则用砖瓦堆砌,中间留有一段空隙,有点类似国内西南地区的吊脚楼。此地天气变化多端,常常有大雨,砖瓦泡在水里易坏,反而是这些坚实的木头不易坏。而且住的地方离地远些,也可以尽量避免蚊虫骚扰。 于连和文竹、乔亚拖迪并排走在一起,奥卡狓则紧紧跟在于连身后。他一边听着文竹转述翻译乔亚拖迪的话,一边观察着这小镇。 与国内农村不一样,这里的房子外墙都喜欢刷五颜六色的漆,而且还用各种植物装饰一番,显得分外生动。此地人很喜欢对比强烈的色彩,平时的衣着也明艳动人,晃的人眼睛都花了。走在这小镇中,仿佛来到了一个花园里,白的黄的绿的紫的,走一步一个颜色,看的于连目不暇接。 “听我爸说,他小时候小镇还没有这么美,后来有了汽车和网络,小镇里的人就在城市里买了很多颜料和衣服,带回了小镇上,把这里装点的这么美。”乔亚拖迪自豪地介绍着小镇的历史。 小镇居民紧邻雨林,林中又到处是食物,所以他们从来就不缺食物,与外面常常忍饥挨饿的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后来有了交通,他们便开始砍伐雨林,送到外面卖,赚来的钱回家建房子修路。久而久之,这小镇便如世外桃源一般,端的是美丽异常。 刚刚起床的居民好奇地打量着于连几人,与乔亚拖迪打着招呼,盛情邀请他们去家里吃早饭,被乔亚拖迪微笑着婉拒了。 看着四周装饰的犹如花园的房子,于连又想起城市里那些骨瘦如柴的人,想起他们在街上为了掉在地上的蛋糕大打出手,忽然想起一句话:仓禀实而知礼节。 三人走了不一会儿,就到了镇上唯一的医院。说是医院,还不如说是诊所准确。这是一片平房,只有四五间房子,没有任何装饰,只是把外面刷成了白色,显得很是整洁。 乔亚拖迪走到医院门口,拍了拍门后大叫了两声,里面传出了一个懒洋洋的声音。于连几人等了一会儿,只见一个穿着白大褂,带着眼镜的中年白人走了出来,他打着哈欠,看着面前的于连几人,勉强打了个招呼,整个人显得很没精神。 于连上次见到这医生是个白人时还吃了一惊,询问乔亚拖迪才得知,他是一个法国人,叫做里奥,当时镇里有传染病,是以西撒从城里请回了他给镇民治病。治好之后,里奥见这小镇漂亮,便留在了这里,义务为小镇居民治病。 这一待就是二十多年,将一个刚来非洲的年轻人熬成了大叔。这么多年来,里奥救治了不少镇民,从没有收过一分钱,当然,药品和器材这些是镇民集资买的,因此镇民对他也颇为尊敬。 乔亚拖迪上前将从家里带来的面包递给了里奥,他接过来,靠着门,也不管面包很干,几口吃完,这才开口道:“怎么了?你们有事吗?” 他说的是法语,文竹勉强听得懂,将自己的来意说了后,里奥便接过了两个空的葡萄糖瓶,走进屋里。不多时又走了出来,手里的葡萄糖瓶已经满了。 “需要我教你们怎么用吗?”里奥懒洋洋的说。 他的风格便是这样,一副永远都睡不饱的样子,文竹笑了笑说:“我们会换的......” “嗯。别太快了,病人受不了,慢一点没关系。”里奥打了个哈欠,忽然看到了于连身后的奥卡狓,走过来上下打量了一下,看的奥卡狓莫名其妙,忍不住往于连身边靠。 里奥没注意奥卡狓的异常,蹲了下去,看着它的肚子,观察了一会儿后说:“它好像快要生产了。” 于连惊讶地看了奥卡狓,在丛林时他就知道奥卡狓怀孕了,本以为还要几个月才能生,出口问道:“你确定吗?” 他说的英语,里奥斜了他一眼,用英语回道:“我虽然不是兽医,却也能看出来这东西肚子这么大,明显就是要生产的样子。” 于连蹲下去看了一眼,之前没有注意,这时再看,果然见它肚子大了一些。用手摸了摸,似乎还能感觉到两股硬块。 里奥对这奥卡狓颇感兴趣,这奥卡狓生性最是胆小,极为怕人,当时他在那旅店看到还大吃一惊,却没想到于连与它这般亲昵,伸手去摸都毫无抵触,甚至还露出颇为享受的表情来。心里咕哝一阵,想起他们说自己是动物保护组织的,大概是在什么地方救下了奥卡狓,倒也能说明他们为何这般亲昵。 “那我们要怎么做......”于连显得有些手足无措起来:“我的意思是,它生产时要我们做什么吗?” 里奥有些奇怪的看了他一眼:“动物又不是人,它们生产并不会有多少痛苦,基本上也不需要人类帮忙。你不是动物保护组织的吗?连这个都不知道吗?” 于连被他问到了,还没想出借口,就听到文竹说:“我们只是担心它,毕竟它很珍贵。” 里奥点了点头,奥卡狓确实很珍贵,全世界也只有一到两万头,想了想说:“不用太紧张,和平常一样,走路和奔跑都是可以的。但要注意补充营养,多给它吃一些嫩叶和水果......” 于连边听边点头,恨不得拿只笔记下来。文竹在一旁痴痴的看着他,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 第一百六十二章 苏醒 那医生里奥说了一些注意事项后,打了个哈欠,挥挥手道:“就这些吧,其他的你们自己上网查,我要再去睡一会儿了。”说罢便走回了房中,连门都没有关。 于连看到他那屋中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草和器材,似乎是在做什么研究。将那些注意事项都记在心里后,于连招呼乔亚拖迪和文竹往回赶去。沿着原路返回,两边街上的人慢慢都醒了过来,热情地与几人打着招呼。 回到旅店后,于连先给艾娃换上了葡萄糖,然后轻轻拉开衣服一眼,山狸还在熟睡中。于连也不吵它,在自己的房里坐了一会儿,听着楼下文竹教乔亚拖迪中文的声音,拿出手机看起了新闻。 很快就到了中午,乔亚拖迪在祖父的吩咐下做好了饭,分别送给几人吃了。巴布巴普还是待在自己的房间不愿意出来,白泽则是被乔亚拖迪的祖父拉住聊天。文竹教导乔亚拖迪学习,就只剩下于连一个人无所事事。 这时气温升高,房间虽有空调,但于连还是有些担心奥卡狓,下楼看到它躲在阴凉下,无精打采地左顾右盼,看到于连后,眼神才变得灵动起来。 于连摸了摸它的头,看它吃的东西,都是镇上用来喂马的草料,奥卡狓倒也不挑剔,有什么吃什么。但于连想起医生说要给它吃些嫩叶,这旅店的花草显然不能给它吃,思来想去,小镇紧邻雨林,里面肯定有许多嫩叶水果。 想到就做,于连叫过文竹,告诉她自己要带着奥卡狓去雨林里吃草。文竹听了,坚持要与他一起去,拜托巴布巴普暂时照看一下艾娃,让乔亚拖迪自己学习,但乔亚拖迪小孩心性,哪里学的进去,听说他们想去雨林,一定要跟在后面。 就这样,三个人一头奥卡狓,再次出了大门,一路躲避着烈日,很快就到了雨林里。 这里的雨林已经是边缘地带,密度和高度都远不能与他们在部落时相比。三人也没有太过深入,于连带着奥卡狓寻些嫩叶和水果吃。文竹则是与乔亚拖迪坐在大树下,纠正着他的发音。 奥卡狓一进到雨林里,便恢复了活力,不再像是在旅店里,只看到于连或是白泽才迸发活力。它边走边闻,在地上啃啃草,又时不时在于连身边蹭一下,快活地只打鼻响。 乔亚拖迪在自家时,出于礼貌不敢太大声,以免惊动客人。到了这里,见四周无人,便大声朗诵着文竹教给他的古诗:“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 不得不说,乔亚拖迪当真是极有天赋,仅仅几天时间,就能记得这么多,而且发音也越来越准确,几乎听不出多少外国口音。于连爬在树上摘果子,听到了他的念诗声,也在心中惊叹不已。 就这样,三人在林中待了一个下午,既是躲避烈日,也是放松身心。前些天来一只忙忙碌碌,又见识了太多人间疾苦,于连也不由得觉得疲惫,正好趁着这时好好放松下,毕竟等艾娃醒来,又不知道会有多少事等着自己。 奥卡狓将周围嫩叶吃完,想要去远点再吃,又不愿离于连太远,便将地上的草再啃了一遍。于连看到了它的样子,心里发笑,对文竹和乔亚拖迪打了个招呼,领着它往雨林深处走了一会儿,又是一片水草丰茂的地方。奥卡狓用头蹭了蹭于连后,低头便吃,不一会儿就将周围的嫩草横扫一空。 看来它肚里的小奥卡狓也急需营养,于连抬头一看,这树上结了不少水果,水果自然要比草有营养。他纵身一跃,跳动了树上,先摘了一个吃了,入口酸涩,并不好吃,这也难怪,这树在小镇边缘,要是结的果子好吃,哪还能轮到他摘。 扔了几个下去,奥卡狓闻了闻后,用舌头卷起一个吃进肚里。它并不觉得难吃,反而兴奋地打起了响鼻,于连见了心里也开心,一边摘一边扔下去给它吃。 过了一会儿,最下面的被他摘完,于连便爬上了一个枝丫,摇摇晃晃地走到边缘处,又扔下了不少果子。 这树很是高大,树叶遮天蔽日,大概有二三十米高,站在枝头往外看去,能看到大半个小镇。于连双脚稳稳站在枝丫上,一只手抓住上面的树枝,一只手采摘果子扔下。此时他离地有十几米之高,五六层楼的高度看起来颇为骇人。 但于连却不在乎,也不知怎么了,他一爬上树,反而觉得很是亲切,这种感觉很是奇妙,就仿佛洗了个热水澡后躺在床上伸展四肢一样,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熟悉感。于连也不明白这感觉从何而来。 此时一阵风刮过,树叶刷刷作响,有一些叶子被风吹拂,扫过了于连的脸。 某个瞬间,于连脑中闪过一丝异样,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涌上心头,他仿佛和这棵不知道名字的树心心相连。闭上眼睛,感受到四周的风,他变成了一棵小树苗,从土壤里吸收营养,从眼光中获得能量,从空气中汲取水分,他慢慢地成长,慢慢地长大,默默的看着周围环境改变。经过几十年的时间,终于变成了一棵参天大树,在某一天,被他自己爬上。 睁开眼睛,那种感觉瞬间消失,于连叹了口气,他知道,这是他那梦中的场景。在他做的那无数个梦里,有一个是他变成了这棵树,经历了它的一生。 环顾四周,这周围的每一棵树,每一根草,都曾经是他梦里的一部分。 看到下面已经堆的不少,足够奥卡狓吃后,他便从树下爬了下来,带着奥卡狓回到了文竹和乔亚拖迪那里。 到了太阳将落时,奥卡狓才依依不舍地跟着于连回到旅店。于连又与它多待了一段时间,直到吃完晚饭,才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带着山狸洗完澡后,于连半躺在床上,将山狸放在腿上,看着外面的小镇亮起灯火来,又想起他那“地球最宠爱的孩子”的称号来。若是以前,他还会拿着这当作荣耀,但现在,在见识了这个国家的现实情况后,他又觉得这个称号实在是过于沉重,宁可什么也不要。 但现在已经由不得他了。他透过窗户看那天上的点点繁星,手则是无意识地摸着山狸的毛发,心中胡思乱想着,不知道过了多久,才慢悠悠地睡了过去...... 接下来的两天,都是平淡地度过,只是白天常常看不到白泽的影子,只在晚上才能偶尔见到。巴布巴普则是整日待在旅店,几乎不出门。他身材高大,进出颇为显眼,便代替了于连和文竹,去照顾艾娃。 说来也怪,巴布巴普似乎对艾娃有些好感,照顾地也极为细心,甚至比文竹还要用心,引得于连暗暗惊叹。 时光飞逝,转眼到了第四天晚上,于连正在自己的房间看手机,文竹教了乔亚拖迪一个白天的发音,见他有些疲惫,让他自己去看一部电影后便回到了房间。她和艾娃就住在于连隔壁,于连耳力很好,能透过墙壁听到那边的窸窸窣窣脱衣声,这是文竹在给艾娃擦身子。 怀里的山狸望着他叫了一声,于连摸了摸它,一时间思绪万千。自从来到这片大陆后,他就离不开山狸了,只要它不在,便会有无数的飞鸟蚊虫,不要命地向他扑来,让他十分烦闷。但之前却并没有这种情况发生,在国内时,他只是比较吸引动物而已,而在这里,这种吸引加强了不知道多少倍。 回想起在雨林和河里的遭遇,于连不由心有余悸。他自己也分析了一下原因,最后得到一个让自己心惊的结论,即是越靠近那棵梦中的大树,他对各种动物的吸引力就越强。他之前从澳洲飞过来时,那些动物还没有那么夸张,只是时常有蚊虫和飞鸟环绕左右,但非洲本就物种丰富,本地人大多只是表示了一下惊奇。 一进入雨林,往雨林中心越近,也就意味着离这个国家越近,同时也意味着离那棵树越来越近,那些动物就越来越迷恋他。 如果这个结论正确,不知道自己到了那地方的时候,那些动物还会多么疯狂。 他一边想着自己的事,一边无意识地摸着山狸,自然忽略了隔壁的声音。 忽然听到隔壁传来一阵喧嚣,然后就是门被敲的直响。他忙穿衣下床,将山狸放进内衣里,打开门,文竹站在门外,看着他说:“艾娃醒了。” 第一百六十三章 醒来 昏迷了四天之后,艾娃终于是醒了过来。 于连赶紧跟着她过去,进到房间一看,白泽和巴布巴普已经在里面了。艾娃躺在床上,刚刚睁开眼睛,周围尽是她不甚熟悉的人,表情微有慌乱,挣扎着就要起身,手却没有力气。文竹很是细心,立刻给她背后垫上了两个枕头,让她能够只起上半身。 “你昏迷了四天,身体比较虚弱,还是先躺着好点。”白泽用她的民族语言淡淡的说道。 艾娃先是一愣,然后迅速冷静下来,环顾房间,见这里布局类似酒店,窗外是一片树林。她脑中一片混沌,意识和记忆都还没完全恢复,再看屋里几人,只记得面前这三个黄种人是自己昏迷前最后看到的脸,那个极为高大的黑人,她从没见过,不由多看了两眼。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她刚刚苏醒,又是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下,难免有些不安。张口之后,听到自己的发音有些奇怪,舌尖也一阵阵疼痛。 她当时昏迷之后,被那纹身占据了身体,咬破了舌尖,舌头少了一小块肉,说话便有些含糊不清,好在白泽懂得她说的什么。 “你不需要知道。”白泽露出了微笑:“我对你并不感兴趣,之所以等你醒过来,不过是想让你带我们去一个地方罢了。” “......什么地方。” 白泽拿出了一张地图,展开后放在她面前,指着上面一个标红的点道:“这里。” 艾娃看着那地图,只觉得眼熟,又觉得心里一震,似乎记起了什么东西,但还没想起是什么,心头先感到一阵酸楚,眼睛不自觉的就要流下泪来。 一道闪电从艾娃脑中闪过,她看着面前的地图,脑中千头万绪,顿时清晰无比。 她伸手拿过地图,盯着上面的红点处,擦去眼泪,看着面前四张脸,语气变得冷静许多:“为什么你们也要去那里。” “我们有一个很重要的事情要去做。”白泽淡淡道:“这也许和你有关系,也许和你没关系。如果你真的很想知道,待会儿再问她。”他指了指文竹。 艾娃看了看文竹,觉得她很是熟悉。这些日子她虽然昏迷,但有时候也会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常常能感觉到有人在她身边一直照顾她,其中一个就是文竹。 她仔细回想自己昏迷前发生的事,只记得身上的纹身如同火炭般发热,痛的她全身发抖,然后就昏了过去。低头一看,左肩处的皮肤黝黑光滑,哪还有那纹身的存在。 “我......”艾娃想要再问什么,脑中一阵眩晕,将要问出口的话吞了进去,闭上眼睛,良久才睁开。 白泽见她这样,知道她还没完全好过来,便让文竹留在这里照顾她,自己带着巴布巴普和于连出去门外了。 到了外面,乔亚拖迪正站在楼梯口看着几人。他也听到了一些声音,以为发生了什么事,但毕竟是在文竹的房间,他不好进去问,站在楼梯口焦急等待。 看到巴布巴普和于连、白泽出来,他虽然见过多次,仍不免惊叹一下,走到白泽面前问道:“怎么了?”他知道白泽听得懂,也就没用自己刚学的普通话。 “那个女人醒了。”白泽笑着回答。 乔亚拖迪自然知道艾娃的,毕竟是和他一起坐车回来。但他不清楚艾娃到底是谁,只是听白泽说那女人是他们的朋友,受了伤想要养伤。 至于养伤为什么不去医院,白泽的解释是当时的市里很乱,他怕有什么人趁火打劫伤到了艾娃。 知道没什么事之后,乔亚拖迪也就放下心来。这些日子的相处,让他对于连几人有很大的好感。尤其是对文竹,他从没见过这么温柔且有耐心的人,丝毫不会怀疑她做什么坏事。 白泽对他笑了笑后,便带着巴布巴普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于连则是留了下来,与乔亚拖迪说着话,看他这些日子学的怎么样。心里却飞到了文竹和艾娃那里,留在走廊上也是怕文竹有什么要自己帮忙的,好第一时间过去。 果然,在乔亚拖迪确定没事,和于连说了几句话回到自己在一楼的房间玩游戏后,文竹打开了门,看到走廊上的于连,招了招手将他叫到门外:“她想要洗个澡。” “她都还才醒过来,这时候洗澡会不会......”于连有些担心。 “我陪着她一起。”文竹说:“你在外面守着,别让别人过来就可以了。” 于连嗯了一声,文竹关上门,过了一会儿,搀扶着艾娃走出门外。 艾娃出门后,冷漠的看了一眼于连,让他想起她在那酒店时的冷酷模样。移开目光,看了看四周,眼中露出些惊奇样来。 “我们的换洗衣服在床上,待会儿帮我们拿过来。”文竹搀扶着艾娃慢慢走向浴室,关上门后,于连听到了哗哗水声。 于连进到屋里拿了两人的衣服,背对浴室靠在走廊墙上,看着下面的庭院。这里的人大概是生长在丛林边缘,一出门就能看到郁郁葱葱的树林,对家里布置的便较为简洁。除了对外的外墙是五颜六色的花海外,里面却是极简风格,这院中只有一个临时给奥卡狓搭建的马厩和乔亚拖迪的一些小玩意。 奥卡狓此时已经睡了过去,它在丛林是站着睡觉,稍有风吹草动就会惊醒,只是这些日子以来,在于连身边,它甚是安心,加上肚里有货,睡眠也多了些,刚刚的吵闹就没有让它醒来。 于连抬起头,这里的视野极好,晚上也没有什么光污染,一抬头就能看到满天星空,十分璀璨。他怀中的山狸此时也醒了过来,从他的衣服中探出一个头,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 此时已经是夜里,也是它精神最好的时候,若在平时,这时就应该是它出去寻食,与本地的猫狗打交道的时候了。但因为于连体质的特殊,它一刻也离不得于连,连上厕所也要带着它一起,就只能在它怀里呼呼大睡。 于连感受到了山狸,将它抱了出来,看着它道:“这些日子委屈你了,一直要和我在一起。等艾娃身体恢复过来,我们找到那棵树回国后,你就不用一直和我一起了。” 山狸本来在他手臂里看着外面,听了这话,转过身子,看着他的眼睛。 于连被它瞪的发毛,知道它的智商很高,自己难道是说错话?忙解释道:“我的意思是,回国之后你就不用一直跟着我了,你想去哪就去哪,不用管我......” 山狸仍是没移开眼睛,看着于连胡言乱语,忽然它轻轻叫了一声,嘴边竟带着一丝笑意,跳上了于连的肩膀。 “可以了,把衣服给我吧。”文竹伸出了一只手到门外,于连不敢多看,将衣服挂了上去。过了一会儿,文竹搀扶着艾娃走了出来。洗完澡后,艾娃的脸色好看了许多,力气也恢复了一些。出到门看到于连肩上的山狸,她多看了两眼,跟着文竹回到了房中。 房门没关,于连刚想将门关上,就听到艾娃对文竹说了句话,文竹点了点头,对门外的于连说:“进来吧。” 于连依言进到房间门,顺便将门关上,看着文竹把艾娃放到床上。 艾娃的头发还没干,她将那些头发随意抛到脑后,看着文竹和于连,眼神变得柔和起来。她刚刚已经回想起昏迷之前的事情,也知道这几个人对她没有恶意,还想起了于连和他肩上的山狸,将那一张百万面额的支票塞进少尉口袋里的场景。 但她脑子里还是一片混沌,她不知道自己昏迷之后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更不知道自己以后要怎么做。只是刚才听了白泽的话,明白这几人要和她一起去找她父亲卢卡拉死时的地方。 整理了一下语言后,她先说道:“我很感谢你给少尉的那些钱,如果以后有机会的话,我会还给你的。” 她说的法语,于连连个半吊子都算不上,还是只能由文竹翻译过来。 “没关系,不用还。”于连摆摆手说,随后又叹了口气:“希望他能有一个好的归宿。” 艾娃沉默了片刻,看向文竹道:“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很想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我又是怎么在昏迷之后来这里的。还有......”她顿了顿:“还有,现在,我的国家怎么了。” 她从文竹口中知道自己昏迷了四天,很想知道现在的情况。 文竹之前问过白泽,这些问题都可以解答,便一一回答了她的问题。将她昏倒后,那纹身游遍全身,之后她重新站起来,并且像换了一个人般说话的事情都说了出来。至于涉及白泽的部分,她没有细讲。 寻常人听到这样离奇的话,就算是相信,也一定会多问几句,但艾娃却一直没有打断文竹,只是微微皱眉,安静的听着。一直听到她说到带着自己上了以西撒的车,到了这个地方,这才出口问道:“这么说的话,这里还是在我的国家?” “是的。”文竹将这个地方的名字说了出来。 艾娃想了片刻,确实曾经在本国的新闻上看到过这里,是以木材制造和出口为生的部落形成的城镇,人口和面积都不多,平时极不显眼。 第一百六十四章 恶魔 “后来我们就在这里等你苏醒,今天已经是第四天了。”文竹向艾娃解释着,于连虽然听不懂,却也没有离开,自己找了个凳子坐在一旁看着文竹,只要能看到文竹,他就很满足了,也不在乎听不听得懂,反正只要自己想知道,她就会毫无怨言地复述一遍。 “这是你这几天剩下来的空瓶。”于连指了指空着的葡萄糖瓶道。 艾娃见地上有几个空瓶,这段时间恐怕都是靠这个维持营养的,又想到自己平时排泄应该都是文竹帮忙。她之前也观察了一下自己,身上很干净,床上也是新被单,可见文竹之用心。沉吟了一下,看向文竹,真诚地说了句谢谢。 实际上,文竹这些日子确实尽心尽力。此地气候炎热,就算有空调,可一旦长期卧床,背部与床接触地方就会非常容易压疮,溃烂。一旦出现溃烂就难以愈合,最后皮肤越烂越大,惨不忍睹。很多植物人都因为褥疮,导致死亡。 而文竹不仅每隔一两个小时翻身擦一遍她的身体,还时不时按摩她的四肢防止肌肉和关节萎缩,否则她绝不会这么快就能自己洗澡。这按摩白天还好,有于连和巴布巴普帮忙。一到晚上,她就只能自己动手,又要两个小时给她翻一下身,用身体支撑艾娃用侧面睡觉,过两小时再换一下姿势。艾娃昏迷中迷迷糊糊,却也能感受到文竹的影子,因此刚醒时看到文竹,便迅速冷静下来。 文竹对她的道谢也只是微微一笑,对自己照顾她的事丝毫未谈,轻声道:“你要恢复过来,起码还要两三天。” 艾娃点点头又问道:“你们......很急吗?我是说去地图上的地方。” 文竹看了看于连,转头道:“不管急不急,也要等你恢复好才行。” 艾娃沉默了一会儿后说:“你们为什么也要去呢?那里只是一片荒原,什么都没有,除了他的......” “你打算以后怎么办?”文竹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反而反问她。 “怎么办?”艾娃被她问的一愣,随后低下头,像是在问自己:“我该怎么办呢?” 她之前把那纹身纹在身上,就是像借它的力量为父亲卢卡拉报仇,但自从听了盖里伊的话后,她就失去了目标,不知道何去何从了。 “我只想找到父亲......”她喃喃道。 文竹见她那样子,不忍再问,在心里叹了口气又说:“你那纹身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吗?” “我不知道它是什么,我是在一个古老部落的酋长口中知道的。那个部落很小,年轻人都去城里打工了,部落里就只剩几个老人。部落中间有一个石头雕塑,是一只很生动的老虎,长大嘴巴怒吼。”艾娃回想自己当时见到白泽等人之后,胸口的纹身就很灼热,当时就知道他们不是普通人。刚刚又听文竹把她昏迷之后被那纹身控制的事说了,越发觉得这些人很奇怪,好在他们对自己没什么恶意,便决定将那纹身的来历说清楚。 “当时我感到很奇怪,因为非洲大陆上是没有老虎的,而据那个酋长说,部落的这块雕塑起码存在了一千年。所以我当时就问酋长,那个雕塑是什么。酋长说这是他们祖先封印的恶魔,由他们部落的人一直看管着。” “我更加觉得好奇,但对他的话却不以为然。非洲大陆上的部落数以万计,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故事,他这个故事并不显得多么吸引人。我只是奇怪他们的祖先为什么会雕刻老虎石像,本来以为可能是它们的祖先到过亚洲,见过老虎,所以才雕刻出来。但那个酋长告诉我,他们部落延续了几千年,除了这几十年,从来没有人去过亚洲或者更远的地方。” “他见我不相信这石像封印着恶魔,也没说什么,只是留我在部落里休息一晚。当天晚上......”说道这里,艾娃顿了顿,脸上露出惊疑未定的表情,显然当时的事让她现在回想起来仍旧很震撼:“酋长把我叫醒,我出去一看,部落中间全是那些老人。他们围在石像周围,表情很沉重。然后我看到,一个老人,大概六十岁左右,走到石像前面,用刀割伤自己的手,把血滴在上面。那石像突然开始冒烟,老虎也像活过来一样,变换着不同形状,对着面前的人大喊大叫,声音震的我耳朵都麻了。” “那个老人把受伤的手放在石像上面,我看到,那老人的血源源不断地涌上石像,不到半分钟,那老人全身血液就都流完,变成了一个干尸倒在地上。而那老虎石像,慢慢安静了下来,重新变成了那副怒吼的模样。” 她说话时,文竹已经走到了于连身边,挨着他坐下,轻声翻译着她的话。山狸站在于连肩膀上,看了看文竹,略微有些不满的样子,但也没有做什么。 “后来那老人就把那具干尸用火烧了,然后告诉我,这就是他们部落的诅咒,每隔一年,就要用血液喂养老虎。要是老虎没有他们部落人的血液,就会从石像中解脱出来,到时候就是世界末日。但他们部落,现在也只剩下四个老人了,那些年轻人为了不想死,全都离开了部落。” “按那老人的意思,四年后,要是部落人没有人回来喂那老虎,到时候就是世界末日?”于连将那山狸抱了下来,放在怀里,想起当初在依兰山谷中,那头黄鼠狼说的话,不过它说的是两三年,而根据老人的说法,也只是四年。若是中途有老人不幸病逝,恐怕还要短暂。 于连没来由的感到些不安,要是以前,他是绝不相信这类事的,但自从经历了种种奇怪诡谲的事情之后,他对此类故事已经是将信将疑了。 “谁知道呢。”艾娃看向他:“你相信吗?” 文竹将这个问题翻译过来,于连摇头苦笑道:“我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艾娃看向窗外的森林说:“当时我的父亲被政变赶下台,生死未卜,我想要找到他,帮他重新夺取权力,却没有什么能力。所以就告诉了酋长,想要借助那雕像的诡异力量。” “酋长想了一天一夜后,答应了我,拿出了一把匕首,让我想清楚。要是真要用的话,就用匕首刺穿手臂就好了。我拿着匕首出了部落,听他的话,用匕首刺穿手臂,流下的血落在地上,就形成了纹身。之后,我找到了一个父亲曾经的下属军人,绑架了他,想要知道他们把我的父亲绑架到了哪里。” 当时的场景还历历在目,艾娃摸了摸手臂,匕首刺穿痕迹早已不见:“他不愿意说,那纹身就吸干了他的血,然后回到了我的身上......” 艾娃脸上又露出奇怪的神色:“那个时候,我好像和他化成了一体,我知道了他所有的事情,甚至连他小时候偷老师钱的事也一清二楚,那种感觉很奇怪,就像是......就像是......” “就像是你变成了他,重新生活了一遍。”于连说。 听完文竹的翻译,艾娃看了于连一眼,心中颇觉奇怪,点头道:“差不多这种感觉。之后我自然知道了,其实他真的不知道我父亲在哪,一切指示都是盖里伊向他下达的。所以我找到了少尉,希望他能帮我......之后的事情你们就都知道了。” “那个部落你还记得在哪吗?”文竹问道。 “就在地图上那个点的不远处,不超过十公里的地方。”艾娃闭上了眼睛,脸上痛苦的抽搐起来。也许就在她住在部落的时候,她父亲正被折磨,而她却一无所知。 文竹和于连听了,面面相觑。 这时艾娃回忆太多,脑子开始隐隐胀痛。文竹见状,嘱咐她先休息,与于连一起出了门。 站在走廊上,两人相顾无言。 这也太巧了。 卢卡拉死的地方就在于连心心念念的树旁,而艾娃获得奇特力量的部落,又在离那棵树不到十公里的地方。 如果艾娃说的都是真的,那可以肯定的是,那棵树隐藏着一个很大的秘密。文竹和于连低声商量了一阵,这件事非同小可,肯定要告诉白泽。两人不管天黑,直接走到白泽和巴布巴普的门前,正要敲门时,听到里面传来白泽的声音:“直接进来吧。” 两人又一次愣住,不过文竹很快恢复过来,推门进了屋。 屋内,巴布巴普坐在地上,看着窗外的天空出神,听到两人进来,也只是回头笑了笑。他身材太过高大,只能睡在地上,这还是在白泽的劝说下,否则他就要自己到丛林里去睡了。 白泽半躺在床上,拿着一本于连看不懂名字的书在读,见两人进来,笑着指着一旁的两张椅子道:“坐吧。” 两人依言坐下,还没说话,白泽便出声道:“你们刚刚和她说的,我全都听到了。” 第一百六十五章 晚会 “就像她说的,非洲大地上有各种各样的故事,也许有的是真的,有的是假的。但无论怎样,要是每一个都需要我们去核实的话,累死我们也是无用的。”白泽看着面前两人笑道。 “可我听她说的那石像,未免也太诡异了,我总觉得不会那么简单。”于连说出了自己的直觉。 “如果你坚持的话,我们到时候可以过去看一下。”白泽说:“这就需要这里的巡查者了,待会儿我给古拉尔发个信息,他赶来也要两三天的时间,这段日子就麻烦你们两个照顾她了。” 这个国家正在平息政变带来的影响,对来往审查不可避免的会拖的久一点。所以古拉尔虽是在领国,来的慢也是情有可原的,更何况艾娃要恢复过来,也起码要两三天,所以于连和文竹便答应了下来。 说起来,巴布巴普才是除了文竹之外照顾艾娃最多的人,但是艾娃当时在昏迷中,什么也不知道。醒来时,也绝想不到这般身材高大之人会照顾自己,还会在文竹的教导下,用不轻不重的力道给她按摩。 三人又说了一些话后,于连和文竹起身离开,各自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 文竹推门进去,艾娃已经熟睡过去,脱下衣服躺在她旁边,想要翻一下她的身,随即想起她已经苏醒过来,晚上再也不用那么辛苦,便闭上眼睛。一时却睡不着,侧身看向窗户外的漆黑天空,耳边听到雨林里的各种鸟叫。 这声音她在雨林里待的那些日子已经听得腻了,便转移注意力,听到隔壁传来于连轻轻地脱衣声,听到他爬上了床的声音。她重新闭上眼睛,将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于连那边,甚至连他摸山狸这种极其微弱的声音都听得一清二楚。 不一会儿,她听到各种声音消失,只有于连均匀的呼吸声和轻微的磨牙声。文竹只觉得脸颊微红,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光是听到他声音,便能恢复平静,不多时也就睡了过去...... 第二天,于连被一阵读书声吵醒,将还在熟睡的山狸放进怀里,揉揉眼睛出门洗脸。文竹正在楼下教乔亚拖迪读诗,艾娃也已经从房间里出来了,正坐在楼梯上托着脸看着奥卡狓。 乔亚拖迪一边跟着文竹读诗,一边拿眼睛去瞟艾娃,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她,不免多看几眼。听到楼上有动静,三人齐齐转过头去看。见是于连下楼,艾娃对他点了点头又转了回去,她显然对奥卡狓更感兴趣。 乔亚拖迪放下手机,跑进里屋拿了两个面包和一瓶牛奶过来,递给刚洗漱完的于连。 于连道过谢,接过面包和牛奶,下了楼梯,那奥卡狓忙从马厩中出来,跑到他面前蹭他,于连笑着摸着它的头,又摸了摸它的肚子,感觉它肚子似乎又比昨天大了一些。 乔亚拖迪对奥卡狓如此依赖于连已经见怪不怪,皱着眉头跟着文竹读那难啃的古诗。艾娃则是心中惊奇,她读书不少,自然知道这奥卡狓的习性,对环境极其敏感,一旦有人靠近就要逃跑,现在却能待在这旅店,还与于连这么亲昵,实在是太不寻常了。 不过她性格内敛,尤其是在经历了之前一番事情后,更是将所有疑问都放在心头,不愿主动去问。那奥卡狓似乎也对她很感兴趣,被于连摸着头时,抽空去看艾娃。 于连拍了拍奥卡狓的头,对文竹说:“今天还去那里吗?”他们这几天都是吃过早饭之后就去到雨林里面,文竹教乔亚拖迪念书。于连则是爬上树去,站在枝头吹风,他颇为享受那种感觉。 “我问问她吧。”文竹看了看艾娃,对她说乔亚拖迪在这里练习会打扰他祖父,他们这时候一般都是去雨林里的。 艾娃也正想出门去看看,便由乔亚拖迪和文竹在前,艾娃在中间,于连带着奥卡狓跟在最后。 因为艾娃毕竟刚醒,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几人走的很慢。刚一出门,于连就发现前面的艾娃有些奇怪,却说不出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压抑住脑中的疑问,一起走去雨林。 路上遇到了镇里的人,他们这几天也认识了于连几人,知道他们是“动物保护者”,友善地对他们笑了笑,便各自忙自己的事了。 艾娃出了旅店后就左看右看,见这镇上打扮的颇为漂亮,路上的人也很是和善,与她在首都里看到的那种饿殍遍地的画面截然不同,不禁怀疑这是不是国内。 可她昨天自己查了地图,知道这确实就是自己的国家里,而这个镇,又何尝不是父亲口中的“政治世家”。只想着自己当地的发展,对整个国家的经济并没有起到多大作用。而且这里地缘偏僻,他们砍伐的树木常常会偷运到领国避税,反而会损坏经济运行...... 她脑中胡思乱想着,脚下不停,跟着前面的乔亚拖迪和文竹,走进了雨林里面。 奥卡狓还是老样子,一进到雨林就格外兴奋,到处找新鲜的草吃。乔亚拖迪和文竹找了块干净的地方坐下,艾娃左右看看,坐在了一块树荫下,背靠着树,默默的看着四周。 时间过得很快,到了中午,文竹拿出带来的干粮分给众人吃了。艾娃身体刚刚恢复,吃的很慢,她见那个叫做于连的年轻人不知道什么时候爬上了树,正站在树上眺望雨林。奥卡狓则在那棵树下面,低头吃着他摇下来的野果。这一幕场景印在艾娃眼中,如同风景画一样,很是养眼。 一天很快过去,太阳落山之前几人回到了旅店。艾娃经过一天的休养,觉得身体好了很多,不再那么虚弱。 到了旅店,乔亚拖迪的祖父和白泽站在门口等着几人,看到他们几个,老人笑道:“今天是果实节,我想邀请你们参加,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兴趣。” 于连当然没问题,他迫切的想了解这个世界不同人的生活,好对得起他那吓死人的称号。文竹和艾娃也点了点头。但将奥卡狓带着不合适,于连便将奥卡狓安置在了马厩,安慰了它两句,正要重新出去时,耳边听到沉重的木板响声,转头看去,巴布巴普正从楼梯下来。 于连有些惊讶,这些天,巴布巴普几乎从不下楼,吃饭都是乔亚拖迪或者文竹给他放到门口的,今天莫非也是被那老人邀请,想要出去看看? 两人对视一眼,巴布巴普挤出了一个笑容,于连也回以微笑。 出到门口,几人正在门外等候,乔亚拖迪不知道从哪拿出一堆水果,就这么抱在怀里。那老人则是一边对众人介绍着果实节的来历,一边带着几人赶去镇子中心。 路上遇到了不少同样赶去的镇民,他们手中和怀里也都拿着不同的水果,互相打了个招呼之后,惊奇的看着巴布巴普。 对这巨人一般身高的人,镇民们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惊奇。但他们都还算是有礼貌,只是惊奇的看着,没有上前询问。巴布巴普镇定自若,一直跟着白泽后面,对他们的眼光视若无睹。 到了镇子中心,那里有一块长宽各一百米的空地,此时已经聚集了不少镇民,夕阳的余晖照亮他们黝黑的脸庞和洁白的牙齿。 走到近前,于连看到那空地中心摆放着一张地毯,上面放着各种各样的水果,于连只认得几样最常见的,而那些奇形怪状的水果,于连更是见都没有见过。更奇怪的是,在那地毯中间,有一个深约一米,直径半米左右的土坑,不知道用来干嘛的。 乔亚拖迪将怀中的水果全都放在了地毯上,周围的人齐齐举手欢呼一下。每当有人放在水果时,周围的人都会欢呼一下。于连被他们的情绪带动,露出了微笑。山狸此时也从于连怀里探出一个头,见地上摆的是水果,顿觉索然无味,又缩了回去继续睡觉。 放下水果后,几人便等候在一旁,一直到太阳落山,光线昏暗,镇上的居民几乎全都聚集在空地上,这个节日才算真的开始。 有人不知道从哪搬出一个大灯,将整片空地照亮。十几个年轻人推着几辆小推车赶到,又引得一阵欢呼。于连凑近一看,那小推车里面全是包装好的水果酒,不少人已经迫不及待,上前拿起一瓶,打开盖子就喝了下去。 乔亚拖迪挤到前面,怀里抱着几瓶酒出来,表情兴奋地递给几人一人一瓶。于连拿在手里一看,那酒稍显浑黄,但酒香四溢,味道十分迷人,轻轻喝了一口,满口果香,酒味甚淡。他想起之前那首都的餐厅里,那个菲尼送给了他一瓶珍贵的葡萄酒,可要是论味道,他更喜欢这酒多一点。 比冰糖雪梨要好喝一点了,于连高兴的想到。 忽然,一个声音响了起来,于连和周围人齐齐看去,只见左边又来了一群年轻人,他们合力抱着棵光溜溜的树走了过来,小心翼翼地将那树放在地上。 于连心中好奇,见那树大概十余米高,下面一半没有树枝,光溜溜的犹如电线杆一样。 上面一半的树枝上,挂满了各种各种品类不一的水果,明显是人为挂上去的,看起来很是有趣。 第一百六十六章 饮酒 等那棵奇怪的树放在地上后,周围又响起了一阵欢呼。于连看到好几个人跃跃欲试,想要跳起来去够树上的水果,奈何最低层的水果离地面都有近五米,他们怎么可能够得着。 那树看上去颇为沉重,周围的人也上前帮手,将那树插进了地毯中间的土坑中,然后用土盖严实。旁边人用力晃了几下,那树安稳不动,人群中爆发出一声巨大的欢呼声。 接下来就是重头戏。只见一个年轻男子站在树下,忽然纵身一跃,双手双脚抱在树上,小心翼翼地爬上去。但那树是在太过光滑,他只是动了一下,身子便不由自主地滑了下来,他还不依不饶地抱着那树,直到屁股接触到了地面,才颓然松开。 周围人爆发了一阵巨大的笑声,有与他熟识的人在笑声中摸着他的脸,将他拉了出来,拿起一瓶酒给他灌了下去。 那年轻人消沉了很短时间,立刻恢复了活力,嘴里塞满了酒,手舞足蹈地哈哈大笑,将气氛更推上一层。 很快,又有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跳到了那棵树上,慢慢往上爬去。他的身材瘦小,比前一个年轻人似乎更灵活些,爬的也更高,但奈何这树实在太难爬了,双手尽力抱住那树,身子却慢慢滑了下来。 看着他爬树,于连想起小时候曾经徒手爬过电线杆,并没有他们这么难。但与爬电线杆不同,这树直径有一米多,只是里面被掏空了许多,不会太重。人想要爬上去,就只能抱住这棵树,一点一点往上面爬,而且无力可借,爬上去是在太过困难。而电线杆直径有限,基本可以双手双脚环抱,有力可借,爬上去也就不会太过吃力。 那少年下来之后,满脸嘻嘻大笑,对自己没有爬上去并不在乎,还想伸手去拿过一瓶酒,但被其他人将手拨开,递给了他一小杯绿色的饮料。少年也没有硬要去拿,拿过饮料喝了一口,就被其他人给挤了出去。 于连看到,周围的人一个个的相继上去,却没有一个人能够摘到一个水果。但气氛并没有受到影响,反而越发热烈起来。 这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去,人们一旁升起了篝火,向往年一样,往火里扔了些驱蚊的东西。因为这个镇子在雨林边上,平日里蚊虫格外多,但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连一个蚊虫也没有,人们将其归功于那驱蚊药的神奇。 年轻人们一个个地往上爬,他们一个个的尝试,围观的人已经少了很多,其他的人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讨论着今年的收成,以及最近国内发生的政变。 那桌子上的水果和果酒,任何人都可以随意拿取,于连也已经喝完了那一瓶果酒,头脑有一点晕乎乎的,又拿过几瓶过来,给了白泽一瓶,白泽笑着接过。 于连又给了文竹一瓶,文竹接了过来却没有喝,只是看着于连。艾娃病体刚愈,显然不能喝酒,只是拿了些水果吃了几口。 于连举起手来,向上递给巴布巴普一瓶酒,巴布巴普眼睛冒出些光来,他从没有喝过酒,接过之后,低头一闻,异香扑鼻而来,一口饮下,然后打了一个隔,引得乔亚拖迪暗暗发笑。巴布巴普喝了这瓶酒,意犹未尽,看着那桌子上的瓶瓶罐罐,眼睛发亮,想要去拿,却还有些担忧,看向白泽,见他笑着说随便拿,巴布巴普这才上前,拿起那些酒,一瓶接一瓶地灌进嘴里。 他这行为很快就引起了别人的注意,再加上他那惊人的身高,周围的人立刻聚拢过来,看着他一瓶接一瓶地往嘴里倒酒。 很快,他就一连喝了七八瓶,引得周围人一阵惊呼,这惊呼声让离得远的人也注意到了这里,纷纷围了过来。 只见巴布巴普又喝了几瓶后,速度慢了下来,打了一个长长的酒嗝,抓过一旁那不知名的水果吃了几口,又去喝起酒来。前后算下来,他竟然喝下去十五瓶酒了。 这酒虽然纯度不高,但也有二三十度的样子,而且每一瓶重约一斤,十五瓶就是十五斤酒。寻常人喝个两瓶左右就要醉倒,巴布巴普却连续喝了十五瓶,怎能不引得人惊叹。只见他们目瞪口呆,几乎不敢相信世界上还有这种人。 于连也是极为惊奇,心里也有些担心巴布巴普起来,他一连喝这么多酒,会不会对他身体有什么影响,想了想正要上前劝阻时,白泽上前抓住他的手,轻轻摇了摇头道:“让他放松一次吧,这些日子他并不好过。” 于连想起巴布巴普被灭族,然后逃跑遇到恩人,恩人却因自己而死,然后被人带着远渡重洋,现在才回来,连自己部落在哪都不知道了。换成其他人,恐怕已经崩溃,而巴布巴普虽只是一个原始部落的人,但能忍耐这么久,已经非常难得了,现在好不容易有一次放松的机会,自己又何必连他这一小小的乐趣都要剥夺。 想到此处,于连也释然了,看着巴布巴普在喝第十六瓶酒。他这次喝的慢了许多,显然也感受到了醉意,黝黑的脸上在火光和灯光的照射下,变得微微发红起来。 山狸也从于连怀中钻出来,探出一个脑袋,好奇的看着巴布巴普。 于连摸了摸它的头,山狸便抬起头看着他。于连抬了抬手,让它看到手中的酒,轻声说:“你要喝吗?” 山狸看了看酒,又看了看他。 于连明白它的意思,小心拿起瓶子,靠在它的嘴巴,感受到有东西流出去一点,于连赶紧将酒瓶回正。 他的动作,一旁的文竹和艾娃看的很清楚,艾娃本来想要阻止他,毕竟猫和人类不一样,喝酒对猫的危害很大。但还没等她说话,就见那只猫将酒吐了出来,狠狠地瞪了于连一眼,看起来颇有灵性,那眼神简直和人类一样。 于连见山狸将酒吐了出来,忙小心将它的嘴擦干净,讪讪道:“我不知道你不喝酒......” 这时忽然传来一阵欢呼,于连转头看去,只见一个二十出头的瘦弱小伙,已经艰难地爬到了那棵树的四米多高,只要抬起手就能碰到树枝,然后抓住树枝,届时便可以凭借手臂力量挂在树枝上,便能拿到最底层的水果,两个在本地最常见的樱桃橘了。 低下的人们屏声息气,看着他如何摘水果。 那小伙两只手紧紧地抱着树,低头一看,离地面有四米多高,相当于两层楼的高度,感受到耳边的风声,他的心情激动起来。只要自己能拿到今晚的第一个水果,岂不是有很大的面子? 但他此时处境却颇为尴尬,主要是无处借力。他心中知道,自己已经没有再往前进一步的可能了,现在他正处于一个微妙的平衡中,只要动作过大一下,便会打破平衡,掉下树去。 只要松开一只手,另一只手便不足以支撑起他的重量,也会掉下树去。可如果不松开一只手去摘水果,他就只能僵持在这里,什么都干不了。 思前想去,他咬咬牙做出决定,忽然放开双手,手举到最高处,勉强够到了一个樱桃橘的位置,用力一扯,终于摘下一个来。但此时他也因为失去平衡,身子往下滑去,正要担心掉下去会不会受伤时,感觉到有人接住了他。 转头一看,原来是镇上新来的那几个人,其中一个最高大的人,本来在远处喝酒,此时和周围人一样,走了过来,看到自己要掉下来,便伸手接住了自己,然后稳稳放了下来。 一落到地上,他便向巴布巴普道过谢,一只手举起手中的樱桃橘,另一只手狠狠锤向自己的胸膛,发出咚咚的声响。 本来安静的周围人瞬间爆发出激烈的欢呼,人们将他举了起来,高高抛起,然后又接住。 一个佝偻着身子的老人,从人群中走出来,咳了一下,周围人立刻将他放了下去,看来这老人是镇上的长老。 只见这老人拿过那小伙手上的樱桃橘看了看,点点头,接过旁边人递来的酒,递给了那小伙。 小伙豪迈地一饮而尽,脸上露出憨厚的笑容。那老人越发满意,勉励了几句后,招呼身后的随从拿过一个东西,递给了那小伙。 那东西在灯光和火光的双重照射下,显得分外明亮。众人的眼睛也瞪的极大,看着小伙接过,人群又起了一阵欢呼。 于连看得清楚,那东西通体金黄,造型奇特,竟是一个用黄金制成的缩小版樱桃橘。 第一百六十七章 重生 那小伙将黄金制成的橘子拿到手上,骄傲地向众人展示着。众人眼中羡艳自不必说,更多的是使得刚刚有些冷场的气氛再度火热起来。 于连看那小伙手中的黄金樱桃橘,形状与樱桃橘一样,只是小了许多,心中略略估计一下,应该有五克左右,换算过来,其实价值也并没有多高,只是用这种方式得到的奖励,自然要比辛苦挣来的更加兴奋。 众人欢呼一阵,又有几个人开始尝试着爬树,但实在太难,气氛也就慢慢淡了下去,人们开始聚在一起聊天。 那得了奖励的小伙拿着一杯酒,走到巴布巴普面前,说了几句感谢的话。巴布巴普自然听不懂,低头看着他,两人相顾无言。那小伙尴尬的笑了笑,冲他举了举酒,喝了一口下去,便去找自己的朋友了。 巴布巴普混不在意,他正在喝自己的第十六瓶酒,周围人目瞪口呆的看着他,竟都忘了聊天。 那边厢,乔亚拖迪和于连、文竹与艾娃站在一起,看着那棵大树,白泽被乔亚拖迪的祖父拉到了一边,一群老人围住了他,问个不停。 乔亚拖迪有些跃跃欲试,但他看看左右,又怕自己爬不上去,文竹和于连会笑话他,踌躇了一会儿走到树下。 文竹看出他的犹豫,用法语鼓励了他两句,乔亚拖迪对文竹颇为敬爱,一跃爬去,竟发现自己轻轻一跃,一下子跳到了那棵树离地一米五左右的高度,双手抱住,一时有些懵了。 于连也吃了一惊,乔亚拖迪难道是运动奇才?随便一跳就有一米五,这简直和经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差不多了。左右看看,却见文竹看着自己,表情有些奇怪。 难道这时因为我? 于连心中突然冒出这个念头。 再看那树上,乔亚拖迪发懵之后,半响终于反应过来,艰难地朝树上爬去,但他似乎并没有经验,爬的很是缓慢。 此时周围的人有人注意到了这边,转头来看,只见乔亚拖迪竟爬到了四米多高,而且似乎还能继续爬。 周围的人立刻围了过来。 乔亚拖迪听到下面安静下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低头一看,离地竟有这么高了,心中一慌,手上不稳,就这么直直掉了下来。还好于连在树下,闻闻地接住了他。 周围人发出了一声惋惜各自散去,有几个人惊奇的看了一眼乔亚拖迪,毕竟他爬的已经足够高了。 下到树后,乔亚拖迪还是有些发懵。去年他曾经也爬过这棵树,那时他用尽全力,连两米都没有爬到,而今天他发现,自己好像还有力气往上爬,甚至心中有个声音说,他能爬到最高处,摘到那个从来没有人碰到过的黄金果。 又过了一会儿,尝试爬树的人慢慢少了起来,年轻人聚在一起拍照,讨论最近的电影,也没有空来这里,只有时不时的来几个人,邀请于连几人合照。但因为他们的特殊身份,都只能被他们以语言不通给委婉拒绝了。 山狸似乎也感觉到了周围气氛的热烈,从怀中钻了出来,轻轻叫了一声,转头去看那棵树,眼中露出疑惑的表情。 “这是他们的一个,嗯,习俗吧。应该是要人爬上去摘那些果子。”于连解释道。 山狸转了转眼睛,伸出手来,对着那棵树叫了一声,看样子是想近距离看看那棵树。 现在众人的注意力,一些被喝酒的巴布巴普吸引去,一些则是各自聚在一起玩乐,没有人再去爬那棵树,于连走到那树附近,他的头脑因喝酒而显得晕沉,走路也有些摇摇晃晃的,文竹则在一旁注意着他。 到了树下,山狸抬头看着上面的水果,眼中露出些奇怪的神色,忽然从于连怀中跳出,站到他的肩膀上,看着这棵树,眼神熠熠发光。 稍等片刻,山狸纵身一跃,在于连肩膀上飞起一米之高,一下子就超过了之前镇上人的记录,跳到了一个很高的位置上。 只见它以极快的速度爬到最高处,咬了一下那个插在最顶部的水果,咂摸了一下嘴巴,觉得没什么味道,直接从那上面跳了下来,稳稳地落在了于连的肩膀上。也幸好于连现在的身体素质极好,这才能扛住它这一下。 它去的极快,回来的也极快,除了于连四人,周围人没有一个人发现。 乔亚拖迪从山狸跳到树上就一直看着它,见它跳上跳下,如履平地一般,眼睛瞪的滚圆,艾娃脸上也露出了惊奇的表情。 于连摸了摸它的头,看到乔亚拖迪和艾娃的表情,冲他们笑了笑。山狸站在他肩上,冷淡地看了一眼两人,打了个哈欠,觉得这实在没什么意思,重新钻进他的怀中,睡了过去。 乔亚拖迪几乎要兴奋地跳起来,却又有些怕山狸,看着于连怀中鼓起的一块,犹豫半响才走上前指了指。 于连宽容的对他笑了笑,然后竖起食指放在嘴上,比了一个嘘的姿势。乔亚拖迪立刻闭上了嘴,生怕吵到山狸。其实周围环境嘈杂,山狸又岂会不知。 于连隔着衣服拍了拍山狸,走到了那棵树下,摸了摸,脑中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鬼使神差般地,伸手抱住,双只腿缠住大树,稍稍用力,就爬上去将近一米的高度。 双手抱住树,于连甚至觉得,不是他自己要上去,而是这树心甘情愿地让他爬。只要他愿意,他可以轻而易举地爬到最高处,摘到最顶上的那个最大的水果。 他往下看了一眼,乔亚拖迪兴奋地看着他,周围也有人朝这边看来。于连想了想,继续往上爬了一米多,稍稍超过这个镇上平均人的水平后,假装支撑不住,滑落下来。 走回乔亚拖迪的身边,他微笑着摇了摇头,对他比了个大拇指。再看旁边的艾娃和文竹,两人眼中闪过奇妙的光。 她们比乔亚拖迪更有阅历,能明显的看出于连的极限不止于此。文竹知道他的身份,不会有多么惊奇,但艾娃的眼睛一闪一闪的,看向于连的目光越发明亮起来。 几人在这广场中转来转去,于连喝了不少的酒,头脑也变得晕晕乎乎的。文竹和艾娃只是浅尝辄止,乔亚拖迪寻了几个平时要好的朋友,一起玩乐去了。 就这样到了十二点,仍是没有人再次摘到水果,这次的果实节聚会也将近尾声。人们将地上留下的垃圾打包,又撤下那些还没有吃完的水果,分给还要再吃的居民。再一起合力,将那棵大树从地上挖出来,由十几个人平放着抬回去,准备明年这个时候再搬出来。 一切都做完后,人们各自回家。 巴布巴普因为长久以来的压抑,今天喝的不少,有人给他数了一下,足足喝了二十瓶酒,以一瓶酒一斤来算,便是二十斤。于连听到这个数字也是心中一颤,要知道这可不是低度的啤酒,足有三十度左右,于连喝一瓶,脑子就有些迷糊了,而巴布巴普竟连续喝了二十瓶,还没见他上厕所。 一想到他的遭遇,于连便觉得没有什么了,这可能与他当初喝了那死去天使的血有关。可其他人并不这么想,在他们几人与乔亚拖迪的祖父回到旅店时,还有些好事者跟着身后,对着巴布巴普指指点点,想必这次之后,巴布巴普要成为这个镇上的一个传奇了。 乔亚拖迪的祖父今天也喝了一些酒,加上节日的气氛,让他也有些高兴,回到家后才好了些,打发走了那些跟过来的人,让几人回到各自房间。乔亚拖迪还没有成年,祖父没有准他喝酒,便让他带着几人回去休息,自己慢悠悠走回了房间。 节日的气氛确实让人舒畅,连白泽也喝了不少的酒,只是他一直微笑着,看不出来丝毫醉意,带着巴布巴普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向众人说了声晚安,关门睡去。 文竹和艾娃也走回了自己的房间,关门之前,文竹看了看于连,指了指他那通红的脸,轻轻摇了摇头。 于连知道她想说什么,摸着头笑了笑:“以后不会这么喝了。” 文竹微微一笑,关上了门。走廊上就只剩于连和乔亚拖迪了。 “你去休息吧。”于连用简陋的法语说。 乔亚拖迪嗯了一声,只是盯着于连的怀中,却还不愿意挪步。 于连想了想,便明白了他的意思,将熟睡的山狸从怀中小心地取了出来。 乔亚拖迪眼睛闪出兴奋的光,走进一步,围着山狸观察了好一阵,这才心满意足地离开,回到自己的房间。 等众人都走了之后,于连下到楼下,站在奥卡狓的身边摸了摸它的头。奥卡狓见他没带自己,有些委屈,不停地用头蹭他,好一阵子才停下来。于连笑着安慰了他一阵,回到自己的房间,连澡都没洗,躺在床上,不多时就沉沉睡去...... ...... 那棵树被十几个人抬着,放进了一个仓库里。 人们摘下了那棵大树上不同种类的水果,又细心擦拭保养了一番,涂上了一层精油防止昆虫叮咬,以保证明年还能再用之后,就关上了仓库的大门。 这件仓库只为这棵树而造,没有阳光直射,只能在凌晨二到三点的时候,能被月光照射到一会儿。 仓库四面都是墙,没有风能吹进来。 在某个瞬间,这棵树的枝丫忽然动了一下,像是在欢呼,又像是在回忆刚刚的美好感受。 在这无人知晓的角落,在如水月光的照射下,这棵已经失去多年生命的树,重新绽放出嫩叶与新芽...... 第一百六十八章 天雷 一夜过去,又是新的一天。 于连从床上醒来,好半天才回过神。 他昨晚做了一个梦,这个梦和以前一样,他变成了一棵树,出生,成长,结果,然后在某一天,被一个黑人发现,砍了下来细心保存,往树干上涂上精油,在树枝上插上不同种类的水果,等着人爬上来。 他醒过来的时候,这个梦中的大多数内容便已经忘记了。非洲的阳光洒在他的脸上,他仿佛又度过了一段漫长而奇特的人生。 外面传来脚步声,于连将身边熟睡的山狸放进怀里,起身下床。昨天喝下去的酒并没有让他觉得头晕,反而更加有精神了些。 出到门外,他看到文竹正和艾娃走下楼梯,乔亚拖迪站在楼梯下面,端着今天的早餐等候她们。 于连洗了把脸后也走了下去,和文竹、艾娃说了声早上好,走到了奥卡狓身边,摸了摸它的头,又摸了摸它的肚子。 奥卡狓这几天吃的不错,肚子越来越大,似乎不用多久,就会生下崽子。 吃罢早饭后,文竹对于连说:“艾娃已经恢复很多了,再有几天就好了。白泽说古拉尔明天会赶过来,所以我们在这里待不了多久了。” 于连嗯了一声。这段日子是他来到非洲后,难得的清闲时光。但他也明白,未来还有更多的事情等着他,不容他再多愁善感了。 ...... 果实节过后,许多年轻人开始陆陆续续离开镇子,仅仅过了一天,这镇子就空了许多人出来。 几人还是和以前一样,白天出去雨林边缘,文竹教乔亚拖迪中文,于连带着奥卡狓吃草,艾娃则是独自靠在树上,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转眼就过去了两天,艾娃身体好的速度超乎于连想象,醒过来只有两天时间,身体就已经完全恢复了正常,甚至要比以前还要健康一些。 她自己似乎也感受到了。 果实节过后的第二天傍晚,几人悠闲回来吃晚饭时,看到门口站着白泽和一个黑人老头。 于连和文竹认出了这老头,上前打了个招呼:“你好,古拉尔。” 古拉尔正和白泽说话,听到声音回过头看,看着于连和文竹,眼中露出笑意:“你好啊。”他转过目光看了奥卡狓一眼,然后看向艾娃,眉头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继续说:“我接到白泽的消息后,就赶了过来。按母亲的划分,这里属于我们的负责范围,不知道你们这几天过的怎么样。” “过的很好,古拉尔先生。”于连由衷的说。 古拉尔点了点头:“既然你们都来了,那我们应该讨论一下,接下来该怎么办了。” 他冲乔亚拖迪用当地话说:“嗨,小子,去告诉你爷爷,该准备今天的晚饭了。” 乔亚拖迪看了看面前几人,猜到他们认识,又听到他会说本地话,穿着华丽,一副大人物的做派,忙冲进旅店,边跑边喊:“爷爷,又来新客人啦!” 古拉尔冲众人笑了笑,像个主人似的将几人请了进来,驾轻就熟地找到了餐厅,坐在了椅子上。 难道他之前来过?于连见他对这里很是熟悉,不由在心里想到。 古拉尔像是能看穿他在想什么一样,笑着对他说:“很多年前,我和同伴一起来这里处理过一件事。”他环顾一圈:“麻烦你把那位叫做巴布巴普的朋友请下来好吗。” 于连将奥卡狓放进马厩里安顿好后,上了二楼,对坐在地板上,看着窗外景色的巴布巴普比划几下,将他一起带了下来。 到了餐厅,乔亚拖迪的祖父也在,他匆匆看了几人一眼,打了个招呼,就去到旁边房间打电话去了。因为平时这旅店就爷孙两人,做菜也都是乔亚拖迪用本地的食材煮熟即可,于连和文竹几人从没有提出过不满,便就一直这么敷衍过来了。今天来的这么老头看起来不是不讲究的人,就只能打电话去叫个厨师过来做饭。 众人坐定后,古拉尔环顾一圈众人,对着白泽微微一笑,用中文说:“如果你们没有意见的话,我想明天就出发去那处草原。”显然,他知道卢卡拉被埋在了什么地方。 于连自然没有什么意见,他出国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心中也有些想早点回去。 古拉尔见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转向艾娃,用法语问道:“你还记得那个部落在哪吗?” 艾娃有些发懵,片刻后反应过来他问的应该是那只剩四个老人的部落,沉默地点了点头道:“记得。” “很好。”古拉尔说。接下来,他没有再提这方面的事,只是说了自己这一路上的见闻,这个国家的政府重新恢复了运作之类的。 过了一会儿,乔亚拖迪端上了一些菜,既有本地的水果,也有法国菜,甚至还有几只海虾,看起来像是才运到的。 众人吃完饭后,乔亚拖迪祖父便给古拉尔安排了一间房子,其他人各回自己的房间,这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吃过早饭,古拉尔不仅付清了于连几人这几天的住宿费,还大方了付了乔亚拖迪两倍的钱,这更让他确认这人是个大人物。 “听着,孩子,你去帮我们找一辆车来,一辆能装上它的车。”古拉尔指了指站在于连身边的奥卡狓说:“我会付他不少的钱,快去吧。” 他拍了拍乔亚拖迪的头,给了他一张百元美金:“这是你的路费和中介费。” 乔亚拖迪不可思议地接了过来,小心翼翼地放在口袋里,一下子跑的没了踪影。 于连对他如此大手大脚有些奇怪,随即又想到白泽也是从不吝啬金钱,都是大把大把地给人钱,好像从来不担心一样。而且让他不解的是,于连不知道这些钱从哪里来,文竹给他微信绑定的那张银行卡,他从来没有见过,但无论花多少,那银行卡也不会提示他限额或者没有钱了。 他看了看身边安静的文竹,凑上前去,轻声问道:“他怎么这么大方......” 文竹还未回答,古拉尔已经听到了他的话,转过头来对着他笑道:“我们帮母亲做事,一个方便就是不用愁怎么赚钱。这些人都是我们的兄弟姐妹,对我来说,这钱并不算多,但对他们来说,这钱算是不错了,所以多给一些没有什么坏处。” 于连想了想他的话,默默点了点头。白泽则是站在一边,慵懒地靠在墙上,微笑着不发一言。 众人等了一会儿,就见乔亚拖迪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隔的老远就大喊道:“我找到了!” 跑到近前,他呼呼喘气:“有一个人可以去你说的那个地方。” “带过来吧。”古拉尔笑着说。 乔亚拖迪朝后面挥了挥手,一个年级五十上下的黑人走了过来,他走的有些懒散,一边走一边抽烟,看了看乔亚拖迪,见他朝古拉尔努了努嘴,立刻明白是这个人要租他的车,叼着烟心里想好要怎么加价时,就听到古拉尔说:“一万美元,包你车几天,可以吧?” 那黑人眼睛瞪的滚圆,想好的价钱说不出口,呆了呆,马上点头道:“好,好,好。”连说了三句话,他才回过神,忙将烟取了下来,表情恭敬了许多,小心问道:“当然可以,我们要去哪呢?” “先把车开过来吧。”古拉尔说,在口袋处掏了一阵,拿出一叠现金:“这是一半的定钱,其他的到地方再给你。” 黑人颤抖着双手接过来,看了好几遍,触电般地回头,一溜烟地跑不见了。因为这个国家的政变,货币也贬值了很多。当然,国际上通用的美元和欧元、人民币还算坚挺,这五千美元,已经够他几乎半年的生活了。 乔亚拖迪见那黑人跑远,羡慕地看着他,眼睛转了转,猛地跑回旅店。于连听到他大喊了祖父几句话,然后和他争辩几句,乔亚拖迪的祖父似乎被他的话给打动,轻轻叹了一口气。 乔亚拖迪得到了允许,跑回自己的房间,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重新跑了出来,看着古拉尔,眼睛发亮:“你们是不是要去那个草原?” “哦?你知道?” “文竹姐姐给我看过。”他说:“我以前去过那里,让我带你们去吧。” 古拉尔笑了起来:“我们知道地址,并不需要你一起。” 乔亚拖迪的表情有些着急:“我能帮你们......”他歪着头想了想,没有想出自己的优势,这时那黑人司机将卡车开了过来,眼见着就要到了面前,他心中焦急,叫喊道:“帮你们做饭!” 古拉尔微笑着看着他,思索片刻后说:“那你来吧,我可以给你一千美金。” 乔亚拖迪满脸兴奋地发红,像是得到了圣旨一样,和驾驶室下来的司机一起将车厢门打开,殷勤地将奥卡狓推上了车厢,然后从旅店中搬出些垫子和干粮,又拿出几个小板凳,让每个人都有座位坐,忙得热火朝天。 司机等人都上了车后,发动了卡车,往那片草地进发。在他们离开时,乔亚拖迪的祖父站在旅店门口,不住地朝卡车挥手。 但是车开没一会儿,忽然一道天雷从天上劈下,车猛的爆炸开来,车上众人一个不剩,全都被炸成了渣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