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长夏醒来》 长夏醒迟 空气里弥漫着香樟树的甜蜜,角落的樱花树落了几片花瓣,球场上的少年们还穿着长袖,虽然已被汗水淋湿。 余夏夏靠着路灯杆子站着,盯着球和四处窜动的少年们。 余夏夏从前对篮球也没什么兴趣,什么规则也都不懂。但被姐姐安利了《灌篮高手》之后,倒是对这方面生了点兴趣。但是她太懒了,懒得动,便看着。 瞧着他们挥汗如雨,大口喘气,却还是挂着笑。不知道为什么,她实然觉得这样,真的很美好。余夏夏也很奇怪,明明这里面也没有流川枫。 铃声响起的时候,大家都急匆匆德往教学楼跑。她坐下,望向窗外,合欢花在一层一层的绿叶间穿梭。刚好有那么一瓣,落在了她面前的储物架上。她捻住合欢花的花梗将它拎了起来转圈圈,转着转着就笑了。 思绪翩跹的时候,手中的花不见了。余夏夏抬头,他在前面坐下,笑着玩弄着手中的花,额角有汗流下来,闪着光。她佯装生气,想从他手里抱回花,正打打闹闹的时候,班主任进来了。 她只好作罢。 后来余夏夏听课也没有仔细听,笔在书上随随便便画着重点,但是确实不知道老师在说什么。 他突然回头了,趁着老师在板书的时间,他把她的书抽走了,把他自己的书甩了过来。她有点恼怒,有点莫名其妙。但碍于是课堂,也没好做什么。她还是听得恍惚,无意识在书上写了两个字——“欢喜”,反应过来后又马上把它涂掉了,涂得什么都看不见。 下课的时候,他把书还回来了。合欢花被夹在了书缝里,旁边画了一朵合欢花,写着“很美”。画得真丑,她想着,轻轻合上了书,抬头对上他的眼睛,笑着调侃了几句。 风吹来的时候,一双手实然出现在头顶。她惊愕地抬头,正对上他的笑。 “是樟树的花。”她听见他说。 “又有了。”一阵风来后,他又说道。 她连忙往马路上移了几步,不小心撞上了他,又连忙移开。 “要是这是樱花就好了”她想着,也说着。 “对啊,会很漂亮的吧。”她瞥见他点头。 后来樟树遮蔽的地方也变得很热闹。 夜幕降临的时候,柳絮才最像是飞雪。 她和她的姑娘在雪中走着走着,她的姑娘哭着哭着。 她的姑娘说好想逃离这段时光,逃离没有意义的幻想和期望,逃离没有终点的奔跑和追逐,逃离这年少懵懂的欢喜和心动。 她说,马上就能逃离了,马上就能了。 后来就真的逃离了,实然就到了盛夏。她在重复单调疲惫的生活中叹息,讨厌阳光讨压汗水。她疲惫地闭上眼睛,脑海里满是那年夏天的场景,好近,好真实。 可终究是一场梦,她醒来的时候依旧是炎炎盛夏。 “你想回去吗?”她的面前出现了神明。神明拎着一个怀表,周围内着光,“拨动指针就能回到过去。 她匆忙抱回神明手中的表,疯狂拨弄着。她在时间的隧道里穿梭,盯着令人眼花缭乱的剪影,分毫不差地回到了那年秋天,故事开始的地方。可是她发现,自己始终只是一个旁观者。她看着故事从开头发展到结尾,却没有半点办法。 可她很想去改变,她一次又一次拨弄怀表,一次又一次失败。她知道了,无论再怎么拨动指针,都无法再回去了。 神明出现了,他带走了怀表。 梦醒了,她伸了个懒腰,回到了闷热而无聊的夏日。 林密知夏深 夏末的味道在满目葱茏中蔓延,匆匆忙忙间,夏天似乎就要过去了。 我和夏语认识在高一开学的九月。 那时教材还没有发下来,同学们坐在下面与讲台上老师大眼瞪小眼,我在书桌下放了本小说,突然后桌拍了拍我的肩,我以为是老师下来巡查,慌忙把小说往书桌里推,抬头一看没有老师的踪影,这才动后余生般回身看后面,后桌逄了张纸过来。 “老师让把自己名字马上面。” 我定了定神,发现开学的第一天,自已没有带笔,只好转身对着后面的人说:“借支笔呗。” 对方爽快的答应了。我在写上自己的名字之后,仔细看了看写在我前面的名字,夏语。 夏语我们年纪还算叱咤风云,比他帅的没他人缘好,比他人缘好的没他长得帅,学校的走廊里往往看到他和隔壁班的谁谈笑风生,操场上帘能看到他和高年级的谁打羽毛球,也总有女生和男生向我们打听。 “夏语是你们班的吗?” 我是在补课班见到江淮的,当时江淮正在和同学讨论今年高考的数学题。 老师问我:“你是4班的?” 我点点头,前面的江淮突然转过头来,“我认识你们班的夏语。” 我回想了一下,的确见过他和夏语一起在走廊走。 “我知道,我见过你俩说话,一看就知道你们关系一定很好。” 江淮笑的露出了牙,“我俩初中就认识了。”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像是在补充说明。 再次在夏语口中听到”江淮”的名字,是在一节体育课后,我课前看见窗外高照的太阳望而却步,就拜托后桌的夏语带一瓶可乐回来,自己则龟缩在教室内。 而在体育课后,夏语带回来了很多瓶可乐分给身边的人,我要把钱给他。他却说:“不用了,江淮买给他班同学的,买多了就送我了。” 等到可乐都分没了,夏语低头一看:“咦,谁把我那瓶拿走了?”周围鸦雀无声。 等至第二节课下课后,夏语再次走进班级门的时候,手里又多了一瓶可乐。 “自己又去买了一瓶?” “没有,江淮手里还有,让我抱来了。” 知了声声叫的夏天,没有空调的教室,散发着寒气的可乐,王菲在广播里唱: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夏语在高二的冬天谈了恋受,在每节课下课后第一个冲出班级门,在五层楼的学校里不停地打转,直到上课铃响。 每天放学后,在走廊里等着自己的女朋友,两人结伴走到校门口就分开。相处的时间虽然短暂,但他们好像有说不完的话。 在那段恋情期间,我很少看见夏语和他的兄弟们并排走,那些人似乎也非帘自觉地为他们留出了时间空间,除了江淮。 在夏语和女朋友浓情蜜意的这段时间,江淮因为顺路的缘故,经常在晚自习前帮夏语带两杯热奶茶进学校。 我们学校对杯装奶茶深恶痛绝,我有一次偷渡奶茶失败,在者教导主任的压迫之下,躲在门卫室喝完了一整桶的奶茶。 而江淮在教导主任的严防死守下,居然没有一次发生失误,“你究竟怎么做到不被发现带奶茶进校园的?” 江淮神秘地笑了:“你先绕路到大操场那边,把奶茶通过铁门运进来,自己再从校门进来,到铁门那边取就行了,进了校园就没那么严了。”我撤撇嘴,“那得绕多少路,我还是算了。” 江淮反击道:“所以你没法在晚自习上喝到奶茶。” “那你多走那么多路,奶茶也不是给自己喝的啊。” 江淮低下了头沉默了许久说了句:“我乐意。” 让我理解江淮这句我乐意的真正含义是在期末考试前,北方的冬天天黑的极早,我在五点五十急忙穿过天桥奔向学校上晚自习,在下楼梯时,发现前方有一件熟悉的羽绒服,好像是江淮的。 本着马上要迟到了就别打招呼了赶紧叫他一起跑吧的原则,但在我喊住他的前一秒,他站下了,眼睛看向下面,我顺着他的目光往下看。 是夏语和他的女朋友,两人在打滑的地面彼此扶持互相说笑着向前走,黑色的幕布,黄色的路灯,像戏剧里永远在打光下的男女主人公,该是人间一出圆满的喜剧,如果我没有看见江淮低下的那张失落的脸。 我站在他们后方,小心翼翼观察着这出没有我出场的戏剧,人类的悲欢本不相通。 我就这么看着江淮,看他再次扬起笑脸,走进校园,兴高采烈和夏语打着招呼,调侃他和他的女朋友,女孩子羞红了脸打了旁边的夏语一下,三人一起哈哈大笑,如果我没有窥探到某些被精心藏起的秘密,这幕,应该被写进纯爱小说里。 在那一天的晚自习,我一直在想,站在台阶上看的究竟是谁?他要是看的是夏语,那可太乱了,那要是看的是夏语的女朋友呢? 这个秘密并没有持续到毕业,那时夏语己经分手多时。高三的一天,我向夏语借卷子看,不经意看到了卷子背后写的诗:螃蟹在剥我的壳,笔记本在写我。 我问夏语,这是哪个女生写给他的,他却说是江淮在他卷子上瞎写的,不知道他在写啥。 夏语不知道,而我却知道,这是首三行情诗,最后最关键的那句他却没写:螃蟹在剥我的壳,笔记本在写我,而你在想我。 当世界倒转过来,你才开始想念我。我终于在故事即将写上句号的时候,明白了一个男孩的心思,可乐里也藏不住的心思暗涌,这心思在多走出半个操场的步伐里,藏在故事外的人的注视里,藏在没写完的三行情诗里。也许夏语曾向江淮倾诉过分手的想念,而在那时,江淮也在甚至更为艰苦卓绝地想念一个得不到的人。 我在毕业前找到江淮向他询问我的推测,他没有直接回答我,而是问我:“你以前不是说我和小夏的关系一看就很好吗?尽管我知道是一句客套的话,但那时我就在想,为什么不说详细一些呢?为什么觉得我和他关系很好,我和他其他的朋友有什么不一样呢?你为什么不说的再详细一些呢?” 我说不出话,只是想起在那个即将迟到的晚自习,江淮站在台阶上通红的脸,或许不是因为天气,也不是因为灯光。 玫瑰盛开在月夜,被送那个少年。腐烂的心脏开出不败的玫瑰,一根又一根的尖,刺在男孩的身上刻出我爱你。 她的少年吻玫瑰 新修的街道是宽阔的,阳光洒在这条街道上显得特别明亮。 “这么多年了你还没有找到他,为什么不放弃呢?” 顾南安接起闺蜜的电话,刚准备回答她时,一抹熟悉的身影从她身边经过。 “好熟悉的味道。”顾南安只觉这一股香味很是熟悉,可是回头,人已经不见了。 顾南安嗅着这一抹芳香,不知不觉走到了一家花店。 “您好。” “请问您需要些什么?”店员很是热情地问道。 “给我一支玫瑰吧。” “我们店长说,顾客留下她的情感故事,就可以免费获得一束花哦。” 顾南安看着店员递过来的一束玫瑰花,熟悉的回忆一点点展开。 走在学校的绿茵小道,顾南安摆弄着刚买的新耳机,走到一棵开满栀子花的树下,一个少年早早地等在那里。 “嗨!”那少年同她打着招呼,可是顾南安根本就不想理他,戴上新买的耳机径直从他身边经过。 少年见对方不理自己,他慌张地拿起书包追上前面的少女。 “等一下,这个给你。”少年追上顾南安,从自己的背包里掏出一盒草莓。 顾南安冷眼看着他,“让开!” “收下嘛。”少年笑的很是灿烂,内心却是无比期待。 “我说了,我不需要。”顾南安推开他,那一盒草莓打翻在地上。 少年看着撒在地上的一盒草莓心疼极了,回头对着顾南安的背影说道,“不吃就不吃,什么话不能好好说。” 少年蹲下身子一颗一颗地把草莓捡回来,擦干净放进盒子里。 “听说,他爸跟别人跑了,她妈也改嫁了。她现在真是个可怜鬼,你别在意。兔子被逼急了还咬人呢。”路过的同班同学看到后,跑到少年身边阴阳怪气的说起她的家事。 “闭嘴吧你。”少年压根就不想理她,把盒子揣进怀里,赶往教室上课。 今天天气好,顾南安带了些猫粮在公园喂那些流浪猫。 “嘿!” “哇,你怎么送花给我。” “七夕到了。” 公园里的一对情侣,在互相诉说着爱意。 顾南安只是瞥了一眼,便无视了那对情侣,抓着猫粮喂怀里的猫。 顾南安一扭头,竟看到那少年坐在长椅上,时不时地往这边看,手里还拿着纸笔。 “你这是侵犯肖像权。”顾南安从他手里抽过画板。 “谁说这是你,你哪有这么漂亮。”少年被戳穿后,慌慌张张夺过被她抢走的画。 顾南安佯装生气地跑开,少年赶紧追了上来。 “有没有人说过,你就像玫瑰一样,浑身是刺。”少年饶有兴起地说道。 “所以呢?”顾南安歪着头看他,似乎不是很高兴。 “虽然有点扎人,但我喜欢。”少年摸了摸顾南安的脑袋,却被她不着痕迹地躲开。 教室里,老师刚刚公布了月考成绩。少年拿着卷子跑到顾南安身边,用手弹了弹她的脑袋。 “又不及格?小笨蛋。”说着便挨着顾南安坐了下来,“我教你学习吧。” 顾南安怔怔地看着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脸怎么红了?”少年后头看她一直盯着自己,“难不成你喜欢……” “我没有!”顾南安赶紧打断他,“我只是喜欢你衣服上的味道。” 少年笑着起身坐开了点,“七夕快到了,你打算怎么过。” 顾南安没有抬头,只是专注于笔下的卷子。 “我从来不过节。” “好吧。”少年有些失望。 七夕到了,顾南安躺在自己家的沙发上安静地听着音乐。 “顾南安!顾南安!” 窗外一个男孩子的声音响起,她起身打开窗子。 “顾南安,别一个人躲起来难过。有我在,你不是一个人。”只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拿着喇叭站在楼下。 “臭小子,你从哪溜进来的。”小区的物业赶了过来。 “这是礼物,七夕快乐!”少年放下礼物,撒开脚丫子就跑。 “还喊,臭小子!”物业到了后少年早已没了身影。 顾南安赶紧跑下楼,拿起那束他送来的玫瑰花。 如果说女生是玫瑰花,而男生则是折玫瑰的人。 “同学之间要保持距离,是绝对不可以早恋的。”天台上,班主任把少年叫去谈话。 顾南安路过,刚好听到,仔细一听原来是少年被叫了家长。顾南安脚下的步子顿住了,犹豫了片刻她还是选择了往前走。 “我喜欢……” “你看看他这个态度。” “对不起,对不起!”少年的母亲赶紧道歉,“你这孩子还不赶紧道歉。” “我就是喜欢她!” 听到少年这句话,她心里似乎有了不一样的变化。 那一天温暖的阳光穿过阴霾,照落在玫瑰上。 听说少年的母亲逼着他转学,那天顾南安知道后故意在校门口等着他,少年果真来了。 见到顾南安,开心的走过来,把手里的礼物带给她。 “这个给你。” “这是?” “你不是喜欢吗?” 原来是少年送了自己一只八音盒,里边香香的和少年身上的味道有些许相似,透明的玻璃罩子里,是一朵红色的香水玫瑰。 “虽然暂时分开,总有一天你可以追随它的味道找到我。” 顾南安迫不及待地打开盒子,发现里边有张贺卡,拿起来正准备看,却被少年又放进了盒子里。 叶落了满地,少年也终于要离开了。 少年坐在车里,依依不舍地望着她。车窗关掉的那一刹,关掉的也是顾南安的光。 顾南安拿出那张贺卡,清秀刚劲的字是少年写的。 “我爱你如乌木如玫瑰,即使千年过去,乌木不会腐朽,玫瑰依然永恒。” 讲完故事的顾南安从店员姐姐的手里接过玫瑰花,“只可惜,我还是没有找到那个男孩。” “好巧啊,店长。这位顾客刚刚讲了她的故事,非常精彩。这您就来了。”店员姐姐迎向朝这边走过来的老板。 顾南安抬头,看着眼前熟悉的少年。 “不巧,我等你好久了。” “我也是,好久不见,宋雨晨。” 热烈的晚风亲吻着红玫瑰,眸中爱意滚烫,夏天肆意抓狂,浪漫至死不渝。 玫瑰开在盛夏 出逃公主玫瑰王子 【一场邂逅,出逃公主和玫瑰王子得以相识,虽然他们两个都没有选择为对方妥协,但这段美好的相遇给予了彼此莫大的鼓励。】 …………………… 夏天的天气总是这么炎热,青葱翠绿的树上传来阵阵蝉鸣。在林晚听来,心情更是烦躁。 拐进常走的巷子里,林晚摆弄起手机,不耐烦的删除掉无关紧要的消息。 毫无预兆,旁边的房子爆发出玻璃摔碎的声音,一阵咣当声过后,传来一个女人粗声噎气的怒吼—— “都怪你不争气,你爸才不要我们的!” “你给我滚!” 就在身侧的这一家,林晚抬头看向这栋房子。普普通通的和这片居民房没有什么两样。 紧接着,又是一阵摔门声。 林晚不巧正好和那从家里跑出来的少年打了个照面,林晚默默地看着那少年捡起被母亲丢在地上的外套。 少年捡起地上落了灰尘的外套,拎在手里,从林晚身边经过。 林晚侧过身子,不敢抬头去看他,正是因为看见了他不堪的一面。 她侧着身子握紧手里的手机,犹豫了很久。最终追上少年,把今天刚买的玫瑰送给少年。 “那个……你别难过,我妈生气的时候也老骂我。” 少年看着她递过来的玫瑰花,看着眼前小心翼翼的女孩,没有说话。也没有去接她手里的玫瑰花,林晚看他没有动,索性就把玫瑰塞在他手里。 “给你,你要知道往后的日子里,除了玫瑰的芬芳,还有光芒万丈。” 说完这句话,不等他拒绝,林晚已经跑开了。 少年看着她渐行渐远的背影,又低头看着手里这朵灿烂如霞的玫瑰。 柔和的阳光透过南面几扇大玻璃窗,照在苹果绿的窗台上,照在雪白的墙壁和天花板上,教室显得那样明亮。天花板下悬挂着六盏雪白的日光灯,讲台后的墙上新安装了玻璃黑板。桌凳摆得整整齐齐,地面扫得干干净净。老师正在课堂上讲课。 林晚歪头看着一脸平静,正在做笔记的游夏。 她在想昨天游夏跟家里吵架,他是怎么做到今天又安然无恙的坐在这上课呢。 “今天是社会实践课,男生已经分好组了,谁愿意跟游夏一组呢?”老师在课堂上发问,林晚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不说话的游夏。 “他那么孤僻,谁愿意跟他一组啊!” “对啊,跟他一组会自闭的吧。” 前排的两位同学拿着书遮着脸窃窃私语,这话声音那么大林晚可都听到了,她可不信游夏听不到。 林晚不得不跟老师请求,“老师,我愿意和游夏一组。” 游夏在听到林晚跟老师请求跟自己一组时,抬起头瞥了一眼靠近窗子旁的女孩她此刻是多么的耀眼。 随后他又若无其事地低下头,继续写笔记。 “那就先这样,下周一交作业。” 游夏不知道的是,在他低下头写笔记的那刻,巧的是林晚刚好也在抬头看他。 夏天,梧桐树和柳树开始疯狂的长,同学们都在阴凉的树阴下乘凉。 走回寝室路上,在寝室旁边的操场上走过,对面栅栏外,城市的霓虹骚动不安,学姐学长们谈笑风生,从身边经过,靠在足球栏旁边的两个女生,发出刺耳的声音。 “唉,你听说了吗?游夏他爸出轨了,他妈还是个精神病。” “啊,那他这种家庭的人……” 路过的林晚是真的听不下去了,压制住内心的怒火回头反驳道,“你们在胡说什么啊?他不是这样的!” 林晚还想说什么,只见这两位女生像是见到什么可怕的东西,立马焉了。 “游夏,游夏来了,快走!”说话那个女生拉着她旁边的女生头也不回的走了。 林晚回过头,惊讶的看到游夏站在身后。 “那个,刚刚……,你为什么维护我?” “因为我从来不觉得你坏啊。”林晚想起不久前,因为和家里生气,离家出走。结果被坏人跟踪,在胡同里正好遇到出来散步的游夏。 “啊!”在发现被人跟踪时,林晚吓坏了。一头扎进胡同里,正好撞在游夏的怀里。 “快走,别回头!”游夏把自己的帽子给了她,自己转身走进巷子里。 这件事,让林晚记了好久,现在告诉了他。 “这个世界上生而热忱浓烈的,是带着荆棘的玫瑰和你。” 从这以后,好像游夏开始喜欢笑了。 两人相约在学校的栀子树下一起看书,听音乐,分享自己的小秘密。 “我们一定要考上清华!”高考来临之际,两人登上学校的天台,放肆的说出自己的愿望。 可是高考那天,林晚早早地去了学校,在门口等了好久,他都没有来。 “同学,考试要开始了!”看门的保安大爷开始催了。 林晚失落的心情,如同今天灰色的天空。她不得不放弃等他的念头,奔赴于考场。 高考结束,林晚试着他留给自己的地址去他家找他。 敲了好久的门,都没有人回应,后来才知道,他们早就搬家了。 “唉,这孩子也是命苦,偏偏高考那几天,他妈突然发病了。”曾经的邻居告诉林晚这个消息。 临走时林晚依依不舍地看了一眼他家的门牌号,只能失望的离开。 “你好呀,我的****,如果有可能,下一个花期我们再遇。” 一年后,雨后林晚走在大街上,手里拿着。 甜腻的味道混合着雨水的清新,总是让人处于一种梦幻的境地。 “老板,给我来一个冰淇淋。” “谢谢。” 林晚开心地接过冰淇淋,浓郁香甜的草莓味,忍不住吃了一大口。 “唉来了!” 正在吃冰淇淋的林晚,一怔手里的动作顿住了。 “这声音……”寻着声音转身的林晚,看见拐角处一抹熟悉的身影,她想也没想就跟了上去。 全然不顾手里已经化掉的冰淇淋,就连撞了人,都顾不上说对不起。 穿透了一年零两个月,熟悉到她还没有反应过来。 眼泪像长了腿顺着眼角往下滑,思念如角落里不灭的青藤,飞快的疯长,像是什么支撑她的东西。 “林晚!”在他叫住她的那一刻,好像是什么东西倾然崩塌了。 两人相视一笑,久别重逢的喜悦,比手中的甜多了。 “好久不见,一年时间,我终于追上你了。” 夏天的晚风吹来热烈的爱意,他讲着令人害羞的情话。 历经千辛万苦,总有一束灿若云霞的玫瑰,会到你的手上,就像总有个人在等着你爱一场。 绵绵思远道 我叫苏绵绵,朋友们都叫我绵绵。 二十岁的我第一次遇见林远道,是在学校餐厅的门口。 那时上了一天课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的我正站在麻婆豆腐窗口前长长的队伍里,突然觉得脚底一阵冰凉。 低头一看,发现自己的脚居然直接与地面亲密接触,脚上的人字拖被后面的人踩了一脚,只剩下了个人字孤零零的在脚趾缝里夹着,拖已经不知所踪。 而这个人,就是二十二岁的林远道。 我当时饿的正暴躁,转过身没好气地翻着百眼:“你是不是故意的?” 而他赧着一张脸,“对不起对不起,啊这,我去帮你买鞋子。” 说完就转身飞奔而去。 搞了这么一出,我也没了吃东西的心情,拎着那双坏掉的人字拖回了宿舍,和舍友一起“亲切”地问候了他的家人。 后来他不知道怎么打听到了我的专业,问我同学要了我的联系方式,接着就是那些有点俗套的各种偶遇。 在林远道这个家伙的死缠烂打下,我被迫和他混熟了。 那会儿的我刚被恋爱一年多的男朋友分手,决心找个更好的男孩子气死那个渣男。 而我的人际圈小到不能再小,这么一来二去,我看上了林远道。 有一说一他真的就挺憨的,明明长得挺好看一小伙子,可惜会动,真就是静如处子,动如疯兔,有时候我真的怀疑他是怎么考上大学的。 和他认识两个月,我生日快到了。我生日前两天的一个傍晚,天气还不错,我给他打电话喊他出来散步。溜达累了就坐在学校人工湖边的草地上,捡旁边的小石子往湖里丢,一阵静默无言。 我假装不经意的开口:“喂,后天我生日,你送我什么?” 他抬头认真地想了想,跟我说,“上次把你拖鞋弄坏,说好赔给你的拖鞋还没给呢,正好送你呗。” 那一刻的我终于明白了心肌梗塞是什么感觉。 生日当天,大清早的他就给我整了一套夺命连环call,喊我下楼拿礼物。 我睡眼惺忪的下楼,看着他手里的拖鞋,忍不住一阵恶寒,粉了吧唧的拖鞋,两边还有俩白色的小翅膀,当真“少女”极了。 我有点崩溃的接过,问他,“还真就给我送个拖鞋?” 他笑的像个憨憨,“还有一一个!这个你肯定喜欢!” 然后反手塞给我一个装满木屑和棉花的塑料小盒子,我揉了揉眼睛,盯着那盒子仔细-看,差点没忍住尖叫出来。 “这这这,这啥玩意儿啊林远道!” 他笑的露出一口大白牙:“花栗鼠啊,本来想去给你买束花的,结果去了花鸟市场,突然看到了这小家伙,我感觉它还挺像你,就买给你咯。” 我感觉太阳穴隐隐作痛,扶着额头一脸无奈,“宿舍不让养宠物啊。” 他一拍大腿,“哎?我咋把这茬忘了……” 然后经过我俩认真的商议,其实是他单方面决定,他还是把那只花栗鼠带去了校外租的房子养。 大四实习的他相对来说比较自由,更能照顾好那小家伙。 我本来以为日子就会这样平平淡淡的一天天过去,直到他跟我说,他要去国外留学。 好吧我承认,我是挺舍不得他的,可那时的我和他还只是朋友,而我也清楚,他的前程更重要。 犹豫再三,我还是跟他说,“行啊兄弟,给爷冲!啥时候走啊?咱喊上哥几个组个局给你践行啊?” 那是他离开前的最后一次聚餐,大家都喝的烂醉,最后,他塞给我一个盒子,熟悉的触感,我知道,是那只花栗鼠。 “想我了就看看它,有它陪你,你就不孤单了。”我则悄悄在他衣兜里塞了一张纸条,上面只写了一句诗“青青河畔草”,而我没写的,它的下一句,是“绵绵思远道”。 这是我和他心照不宣的秘密。 他离开两年之后,我也拿到了一家设计公司的offer。 好吧,其实是他之前说很喜欢设计,所以我才选了一家设计公司,女孩子的小心思,总是在那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里。 日子平淡乏味,直到某一天,电话铃声响起,正无聊困倦的我一下子打起精神,我知道是他,因为我给他设置的铃声,独一无二。 “我回来了,刚下飞机,也许你能来接我吗?” “当然。”我二话不说挂了电话,和主管请了假,打了车去机场。 人海茫茫中,我第一眼就看到了他。他清瘦了些,头发向后梳成干练的样子,整个人沉稳了许多。 我踩着高跟鞋一路小跑着扑进他怀里:“这么久了也不说联系我一下,花栗鼠见不到你,都瘦了好多。” 他笑了笑:“我知道你想我,所以没日没夜的把课程学完,刚拿到毕业证,我就直接买了最早的航班回来,这下子,绵绵不用思远道了吧?” 我知道,他懂我的那句潜台词。 “我很想你。” “苏绵绵很想林远道。” “绵绵思远道”。 现在的我们结了婚,有了属于我们俩的家,房子不大,可和爱的人在一起,总是特别温馨。 床头的相框里是我曾塞在他衣兜里的那句“青青河畔草”而他在后面写了句“绵绵思远道”。 相隔数年,绵绵不再思远道。 毕竟,朝夕相对,何须思念。 与我共结秦靳之好 记得我高中那年,高一新生入学典礼上,我第一眼就看到了靳言那家伙。 干净利落的短发,一尘不染的小白鞋,唇角勾起温柔的弧度。 简直是我的天菜。 当时我就跟我姐妹说,“我一定要得到这个男人!” 长得帅,又是学校音乐社的社长,可想而知,社团招新的时候,音乐社有多吃香。 报名的女孩子80%都是为了能离他近一点,毕竟近水楼台先得月嘛。 好吧我承认,我也是那80%之一。 从小五音不全的我那时居然为了一个男人去报音乐社,现在想想我都佩服自己的勇气。 报名的人那么多,其中不乏音乐大佬,我的姐妹们都都没想过我能被选上,一考核完就开始安慰我,可出人意料的是,音乐白痴的我居然杀出重围,进了他的音乐社。 靳言这个男人的外表确实很有迷惑性,我第一次见到他是还以为他是那种温柔学长,人间小白兔的类型,直到进了他的音乐社,我才看清楚这个男人的真面目。 去他的人间小白兔,明明就是戴着面具的大尾巴狼!!! 打着为社团做贡献的幌子天天让我做这做那,去哪都要我跟着,简直拿我当打杂小妹使唤,搞得我一度怀疑我加的是假的音乐社。 那会学校要办艺术节,有一个原创音乐battle的活动,一等奖的奖品是一对情侣腕表。这样的比赛靳言向来是不喜欢凑热闹的,这次却破天荒的说要参加。 知道他参加了battle,音乐社都沸腾了,吵吵嚷嚷的问他歌名,他还是那一贯温(虚)柔(伪)的笑着。 “叫《我的情书》。” 家在福建的副社长笑的像个滑稽,“我的秦苏?哦~” 边笑边看我。 一群人疯狂起哄,粗线条如我也忍不住红了脸。 靳言的一等奖毫无悬念,当他拿着那个礼盒回到社团,我们都围上去祝贺,有人八卦地问他。 “社长没女朋友,这女款的表咋办?” 他仍旧笑的温柔。 “马上就有了。” 在人们的起哄声中,他看向我,“那么秦苏同学,看在我为你写歌的份上,可不可以赏个脸,做我女朋友,与我共结‘秦靳之好’?” 明明信誓旦旦的说我一定要得到这个男人,可这突如其来的告白却让我意想不到,他笑的眉眼弯弯。 “不说话就当你同意了哦。” 直到他帮我戴上那块腕表,拉着我的手跑到学校人工湖边的小树林,我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 幸福来的有点突然,我忍不住捏了捏他的脸。 “靳言?” “嗯?” “你刚刚和我告白了?” “嗯,戴了我的表,就是我的人了!” 我有些迷茫:“可是为什么?我明明没什么好的。” 他捧住我的脸,认真的看着我说:“因为我喜欢你,道理我都懂,但是我喜欢,所以我愿意。” 我看着他笑:“都说近水楼台先得月,古人诚不欺我!” 他凑近吻上我的唇:“你以为你当初怎么进的音乐社啊笨蛋。” 喔,原来这大尾巴狼蓄谋已久了啊! 然后我就从社团的“打杂小妹”变成了社长夫人,靳言这家伙也本性暴露,天天粘着我要亲亲要抱抱,花式给社团成员喂狗粮,温柔学长的人设完全崩塌。 时间一转眼就过去了三年,我拉着靳言的手站在大学门口,看看校门,又转过头看着他。 “还是你哦,靳言同学!” 他笑容不改,“希望一直是我。” 后来的后来,在我们大学毕业典礼,22岁的靳言先生跟22岁的秦苏小姐求了婚。 我到现在还清楚的记得那天的他仍然是温柔的笑着,问我。 “秦苏小姐,看在咱们恋爱这么久,我除了你就没人要了的份上,可不可以嫁给我,与我共结‘秦靳之好’?” 明明已经过去了七年,他的笑容却好像和高一开学典礼时候的一样,没有改变。 我踮起脚尖揽住他的脖子轻吻:“我愿意!” 周围人声嘈杂,和他跟我表白那天一样,而我们也和那天一样,眼里只有对方。 后来耳边的碎碎念念变成了身边的岁岁年年,我从“靳言的女朋友”变成了靳夫人,婚礼上,我看着向我走来的他,在心里悄悄地说:“我得到你了,靳言!” 他大步走来,接过司仪递的话筒,转身面向我,眉眼弯弯:“秦苏小姐,可愿与我共结‘秦靳之好’?” 我看着他眼中我的影子笑,“我愿意。” 我不喜欢一见钟情 第一次看见余州的时候,我心口猛地跳了一下。 仿佛上帝掐住了我的心脏,留下的一个小口,供他出入。 我明白这样子不对,余州是谢厘兄弟。我很快将这个小口人为缩紧。 余州坐在沙发对面,笑的春光灿烂“这是嫂子啊,谢哥眼光真好,嫂子真漂亮!” 我靠紧了谢厘,微笑着向他点了点头,“谢谢。” 谢厘是个心大的,他嘿嘿笑着,“害!那是,你嫂子可难追了,当初我追她真是学孙悟空七十二变,咦,淼淼贴我这么近干什么?不热吗?” 我尴尬地挪了挪位置,冲谢厘皮笑肉不笑了一下。 “哈哈,空调开得是有些冷,嫂子这么娇弱,谢哥怎么不注意着点儿。”余州拿起空调遥控器,将温度调低了,又拿起小毯子递给我。 我礼貌笑着推拒。 谢厘拿过毯子不由分说把我裹得牢牢实实,“冷啊,多盖着些。” 我抹了抹头上流下来的汗,悄悄斜了谢厘一眼。 谢厘被我斜的一抖,他放下游戏机,陪着笑把我的腿挪上他的腿开始敲敲打打。 “马上到饭点了,咱们一块出去吃?”余州也放下了游戏机,笑着看着我问道。 “好啊,淼淼前段日子不是说想吃街对面那家麻辣香锅。” “我不重要,主要看余州想吃什么?” “好巧!嫂子想去的那家店我也超爱吃。”谢厘笑道,“那更好了,咱们走吧。” 我和谢厘收拾收拾,和余州一块走进麻辣香锅店里。 谢厘吃不得辣,一吃辣就眼泪鼻涕一块吸溜吸溜流。 我看谢厘束手束脚的可怜样,只好摸摸谢厘的头,悄咪咪和谢厘说,“这边结束了我们再去搓一顿清汤广水的。” 谢厘乖巧地点了点头,很像某种温顺的大型犬。 “嫂子,这个好吃,你多吃点。”余州夹了一筷子肥牛到我的碗里。 我心里暗暗称奇,不知道余州怎么知道我爱吃这个的。 “怎么这么客气,你多吃点,不用管我们。” “嫂子和谢哥感情真好,我在这里是不是打扰到你们。”我有些愣怔,抬头看向余州,在雾气朦胧里,他细长的眼睛眯了眯,嘴角向上拉了一个似笑非笑的弧度。 “怎么这么想,咱们是好哥俩啊。”谢厘急了,给余州的盘子里夹了一大筷子菜。 “嫂子呢?”余州不答话,反而直直盯着我看。 我心脏开始不停使唤的狂蹦起来,余州和谢厘完全不是一种类型的生物。 谢厘心大,一根筋,我们互相信任,互相了解,他有一种过了头的直男思维,不会体贴入微,不会甜言蜜语,对一些事感觉迟钝,对一些话完全听不出言外之意,什么东西都得放在明面上交流。 当初他追我也跟个愣头青似得,一开始我完全不感冒,但是架不住他持之以恒,后来奇迹般越看越喜欢。 但是余州,我看见他第一眼,就心脏乱蹦。 他给我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感。 所以一看见他,我心里会敲响警钟。 自觉远离。 这是对谢厘信任的回馈,也是对爱情应有的忠贞。 我调整了下情绪,笑道,“没有打扰到我们,只是你哥吃不了辣的,总不能一直看着我们吃吧,怪可怜的,你慢慢吃,我先带着你哥出去解决了他的晚餐。” 我拉着谢厘站起来,隔着热气,看见余州愣怔的眉眼。 谢厘跟着我走出门外,他不会掩藏自己的情绪,欲说不说憋着一副可怜样。 我和他手拉手并肩走在马路上,眼前天上红霞一片,形状隐隐约约像个爱心。 “我一看见余州,就有点心动。”手上一股大力传来,谢厘的步子猛地停下,我被迫站在原地看向谢厘变得有些红的眼睛。 “你......”谢厘迟钝地吐出一个字,又焦灼地咬住嘴唇不吭声。 我笑着伸手将他的嘴唇从牙齿间解救出来。 “但是没用,我不喜欢一见钟情,我喜欢细水长流。” 第一次心动是为你 他比我大三岁,气质方面便比我成熟不少,有人说我们不配,不是说谁配不上谁,而是因为我们俩无论是从气质还是性格上来看着不像一对。 刚在一起时,不论是他身边的朋友还是我身边的姐妹都觉得别扭。 用我闺蜜的一句话来讲就是:“你俩啊,也就是碰巧了,两个看似平行的平面居然相交了,蛮不可思议的。” 可他好像并不在乎,一如既往的对我好。 要是非要提及我们的相遇,那便是大学的社团了。 好玩的是,我们并不在一个社团,只是因为我们两个社团排练的时候经常挨在一起,这样两个社团里的人一来二去的便熟了。 那时的我对他并不感兴趣。 他是内向的,也不主动与人说话,虽是学长,但与女孩子交流的时候状态又是肉眼可见的拘谨。而我则完全不同,我是风风火火的,喜欢与人打闹嬉戏。 所以前几个周,我们的世界并没有任何重合的地方,尽管加了好友,也不过是因为出于礼貌。 真正的交流是那一次志愿者活动。 众所周知,我们校的志愿服务活动是很热门的,可以说已经到了不抢都得不到的地步。 我们宿舍一起去报名,或许是我比她们表格交的早? 录取的时候到我这里就截止了,开心之余又有一丝丝的小担心,毕竟那天身边的人我并不熟悉。 在出活动的前一天晚上带队的负责人给我们进行了分组,在群聊中我看到了那个有一丝丝熟悉的头像,没错,那人便是他。 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我点开了与他的聊天框,熟练的输入:“学长好,请问学长是第二天出这个志愿活动吗?” 等了几秒中后他回复了,他说:“嗯。” 我捧着手机想了想输入到:“那学长明天可以带带我吗?” 这次回复的时间着实长了,等了半天也没等到。 或许是拒绝了吧,我想着撇了撇嘴。 算了我自己也可以,想到这儿我放下手机去洗漱,等我回来的时候,手机屏幕亮着,他回复了。 他说“好。” 我没再想便放下手机去睡了。 第二天,我如时来到集合的地点,在人群中看到了他,我走了过去,打了个招呼:“学长好。” 他看着我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 可以说我当时的处境确实是有一丝尴尬。 为了摆脱这种处境,我发挥了我自来熟的技能,可这家伙好像就是不入流。 一路上场景一直便是我问他答,要多尴尬有多尴尬。 直到我问到他为什么会来这个社团的时候,他好像来了精神,滔滔不绝起来,可我,却丝毫不感兴趣,只能尬笑。 也许我以为那天我们志愿者结束以后我们的缘分就结束了,但事实好像不是。 应学校的要求我们两个社团要出一个节目,很荣幸,我和他又分到了一起。 第一次练习时,我对他笑笑说到“好巧啊学长又碰到一起了。” 他点点头没讲话。 不错的又是尴尬的氛围。 自此以后我们在一起排练,有一句没有一句的聊,我慢慢的发现原来学长也不高冷,只是慢热,有时他也会和我开开玩笑,打打闹。 有一次我问他:“学长,你有女朋友吗?” 他愣了愣摇摇头。 看着他愣头青的样子我继续说到:“那学长怎么还不找女朋友啊?我们社团这么多好看的小姐姐喜欢哪个我帮你啊。” 学长拍了拍我的脑袋说到:“你才多大就想这个,孺子不可教也。” 这次换我愣在原地了。 “怎么,拍傻了?”他打趣道。 “不是学长,你这个样子真的很难找到女朋友哎,哪有打女孩子的头下重手的……”我捂着脑袋絮絮叨叨的吐槽。 “你看你都说了打女孩子不能下重手,我打的又不是女孩子所以我是可以下重手的。”他一脸真诚的说到。 “你……”我一时语塞,不知道讲些什么,对着他比了个中指。 他突然一下子抓住我的手,把我往后带。 我有些许懵,手被他紧紧攥住,心跳的很快,他身上的味道扑面而来。 “老师好!” 我内心一沉,不会是张老师吧,今晚上是要来视察吗? 我探出脑袋来一看,哪有什么老师,连个人都没有。 我翻了个白眼:“喂,你怎么回事?” “我这是告诉你在外面不要乱比手势,被老师看到又是少不了的检讨。”他振振有词地说道。 我是彻底被他搞疯了,但我的手还被他握着,我一下子抽了出来,脸有一点点泛红。 他看着我笑了。 在以后,我们的排练如期进行只是我们的关系有了一丝丝微妙,但谁也没说。 在我们演出结束的那一天,他提出要请我们喝奶茶,说是庆祝演出顺利结束,我也就跟着去了,但我没想到的是,当人们都散了以后他说送我回去,路上我们并排行走,突然他转过身子,按住我的肩膀说道:“我……” 我抬头看着他有些泛红的脸,等待着他的下文。 可等来的没有什么表白就只有那三十几秒不停的重复:“我……”我笑了,就像那天他笑我一样,他也笑了,他说到“你懂我的意思吗?” 我点头,他伸手把我揽在了怀里。 轻声说道:“我爱你。” 这次是换我怔住了,听过的表白都是我喜欢你,我爱你真的是我第一次听到。 不得不说那一刻我心动了真的心动了…… “想什么呢,那么出神。”他端了一杯牛奶递给我。 “在想你对我表白的场景。”他笑了我也笑了。 他张开双臂,我走过去,抱住他。 他揉了揉我的脑袋对我说:“该吃饭了,我的夫人。” 或许这就是双向爱恋的爱情,那么的甜,那么的让人回味无穷…… 很久是多久 我们是高中同桌。 那个时候他一天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 找他问个题,他抖着腿转着笔说,“求我~” 但在我拳头教育下,他就老实了。 连请我吃零食都要带一句:“爸爸赏你的!” 我???哪儿来的zz? 某次晚自习,我们班有规矩,书不能在桌子上堆太多,所以我的书都是装在箱子里放在我跟他位置之间,然后那次我发现我鞋带掉了。 我就把我的脚放在我装书的箱子上,但那时我赶着把我手上没写完的笔记趁自己还记得写下来,结果,我发现他居然在给我系鞋带。 那时我们还只是单纯的同桌,我看着脚上已经系好的鞋带,一脸懵逼的看着他,他说,“举手之劳,不用谢。” 我??? 我还记得我们要分班选择那天,我看他没有犹豫的选了理。 他问我选什么,我说我不知道,其实只要他当时有明确让我选理,我就选理科。 虽然我理科很差,但他在那像个老师一样给我罗列了很多文理科的优缺点,说了半天,让我选文科。 我知道比起理科,文科对于我来说更好但当时矫情那个劲儿上来了,我就很不开心,我以为他不在乎我们之间这种关系,但我又不能直接这么去问他,只能生闷气。 要知道分班高二会分校区,以后都不在一个校区了。 那天晚上他给我发消息说,他觉得文理分科是大事,他不觉得一个男孩子为了陪自己喜欢的女孩子三年去选文科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他说那是在拿未来去赌。 相比这个,他更想熬过这三年,然后给那个女孩更美好的未来。 我说那说不定,三年以后人家心里早有别人了。 他说:“不可能!” 我说:“你哪来那么大的自信?” 他说:“我的人别人抢不走。” 分班以后有一次,他给我发消息说明天请你吃糖,我故意隔了几分钟回他。 第二天我一去教室就开始翻箱倒柜,结果除了书还是书,我从早上等到晚上,为了等我晚饭都是让别人带的,结果还是什么都没有。 我都气炸了。 我发誓我回家一定要狠狠的骂他。 我都被气糊涂了。 直到他掀了我的帽子,我抬头才把他认出来。 他把我衣服上的帽子从我头上弄下去,搞得跟掀盖头一样,我当时还想这是谁? 这么大胆子刚好撞在姐姐心情不好的时候,我正准备深吸一口气,把他骂个狗血淋头,让他今晚后悔出门没带眼镜认错了人。 结果一抬头我懵了…… 他把那袖子里藏的棒棒糖急匆匆得抽出来塞到我帽子里,然后摸了摸我的头,说了句圣诞快乐就跑了。 我??? 他居然跑出来了,我们虽然分校区了,但两个校区离得也不是特别远,只是他住校,他可以跟着走读生混出来,但还要去上住校生的第四节晚自习,那节晚自习是要点名的,缺勤第二天要罚跑操场。 我看着他跑远的样子,我觉得他是必跑无疑的。 肖潇给我表白那天,是我们高考完的时候,他给我打电话,我说我正在吃散伙饭呢,他说他有事要跟我说,我说那就待会儿说,等我吃完了再说。 我选的是那种小桌子,坐四个人那种,他们有的人坐的那种八人大桌子。 我吃着吃着,就发现我的这些朋友表情不对,一直看手机,我当时还想,太好了,没人跟我抢肉吃。 吃着吃着我就觉得她们的表情简直让我难以下饭。 结果一个两个坐我旁边来,还有个人更绝,把我鞋带系在桌腿上,我还以为是要玩什么游戏,结果我听见了我朋友望着门口在大叫,我心想这是看见大明星了? 肖潇在一片尖叫声中朝我走来,我脸一下子就红了,坐我旁边的朋友早就腾出了位置。 他说:“我有事跟你说,你出来一下”。 我说:“我走不了,我脚被绑着了。” 但我手没绑啊,我其实就想赖在这种大庭广众之下,结果他一下子就蹲下去了,给我解鞋带。 周围的人又尖叫又拍手。 然后我在那个晚上听到一句:“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 我问:“很久是多久?” 他说:“从过去到未来!” 我做了个呕吐的动作,看他黑了脸,我笑了,停下了我做作的表演,对他说。 “ 我也是!” 心归之处是你 和罗意森认识已经是四年前的事啦,刚开始只是好友里扩列加的网友,讲真的,那时候我自己都没想过,有朝一日能栽在他手里。 那时的我和罗意森都是重度网瘾少年,天天一起追番,一起唠嗑,一起憨憨的哈哈哈,就这样,两个素未谋面的人慢慢变得热络起来。 我和罗意森都喜欢timi,于是,顺理成章的,罗同学变成了我的专属野王,专属ad,而我则变成了他的专属辅助。 记得当时我还跟他开玩笑:“你这样让我怎么找游戏大神恋爱啊!” 他也嘻嘻哈哈的回:“你这么菜,哪有大神要你,不如就跟了我!” 我接着回一句“去你的”,嘻嘻哈哈笑成一片。 日子在我与罗意森的嬉笑怒骂中过去,认识的第七个月,出乎意料的,罗意森向我告白。 “我没有那么喜欢你的时候,我不会开口,既然喜欢了,我就准备好,彻底闯进你的人生。我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世上那么多漂亮的话,说给自己听听就好了。我只说一句,我要的很简单,正好你也不复杂,如果一个人等得久了,要不要试着两个人生活。” 在语音电话里,他这样说。 我沉默,心中纠结。 那年情窦初开的女孩早已明白自己的心,可网络的缥缈又让我不由得担心。 罗意森又开了口:“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马上放假了,我去见你,我知道你想要安全感,我给你。” 后来我还是变成了罗同学的女朋友,是他软磨硬泡的!!! 在一起之后,罗意森天天陪我连着麦写作业,给我讲题,讲故事哄我睡觉,把我当小孩子宠着,天天和我腻在一起,搞的朋友们天天直呼受不了。 到了假期,他直接买了机票来见我,让我去接他。 等在出口的我与他同时看到对方,他丢下行李就朝我飞奔过来,把我揉在怀里,下巴压在我的头顶,逼逼赖赖的说好想我好爱我,一米八七的个子,却委屈的像个小孩子,好吧我承认,确实有被他可爱到。 我和罗意森做着一切情侣做的事情,吃饭逛街看电影,亲亲抱抱rua脑袋,看完电影出来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走在去吃宵夜的路上,鞋带开了,他俯身帮我系。 我心血来潮勾起他的下巴:“我很欣赏你,做我的走狗吧!” 他抓起我的手轻吻:“愿为裙下之臣!” 月色下,他就那么眉眼弯弯冲着我笑,眸子里盈着一汪明晃晃的星河,晃得我都快数不清天上的星星了。 其实我是那种很缺爱的女孩子,所以会特别喜欢那种粘人的男孩子,吃饭睡觉会告诉我,好听的歌会分享给我,出去玩会拍照给我,时不时给我打电话,说甜甜的话哄我开心,也会在好久不见之后给我大大的拥抱,时时刻刻让我感受到爱与被需要。 我也是真的细节控,可罗同学真的对我好到没话说,随叫随到事事报备,天天给我讲睡前故事哄我睡觉,节日纪念日为我精心准备礼物…… 他说,“我一直爱你,这件事你可以随时向我考证。” 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我和罗同学吵吵闹闹嘻嘻哈哈分分合合,但兜兜转转,身边还是对方。 罗意森让我知道,如果一个男孩子他真的喜欢你,你根本不用那么漂亮,哪怕你是小胖子小粗腿,如果他真的喜欢你,他会主动找你,跋山涉水见你一面也不觉疲惫,如果他真的喜欢你,他会成为你的依靠,在你伤心时他会抱紧你,而不是不管不顾不闻不问。 爱情,是志趣相投,是两厢情愿,是万水千山的双向奔赴。 现在的我想和罗意森一直在一起,想和罗意森有个自己的家,一起养花喂猫遛狗,即使生活不会那么轻易,但我希望我们都在对方的未来里。 在这苦涩平凡的日子里,他就是我的甜头。 “回首亘年漫月里所有怦然心动,你仍拔得头筹”。 要永远在一起哦,我的罗先生。 昳冬 流年似水,太过匆匆,一些故事来不及真正的开始,就被写成了昨天;一些人还没有好好相爱,就成为了过客。 残风萧瑟,洪波涌起。时间在悄悄地走着,不知不觉间,冬天来到了身边。更无柳絮因风起,惟有葵花向日倾。 冬日的清晨,雾打湿了双翼,风却不容我有些许迟疑,刚刚和昨天告别,现在却又和今天相遇。在另一个维度,又要与明天相见,冬天,盼或不盼,它,终究是要来的。晨起开门雪满山,雪晴云淡日光寒。光是年轻的,却是古代的;影子是瞬息的,却生来就老了。 流水便随秋远,行云终与谁同。相寻梦里路,飞雨落花中。送别了多愁善感的秋,迎来了沉默寡言的冬。行走在街头,缓缓地思考着,人生,究竟如何。继续踽踽前行,拖长了的身影又仿佛放慢了步调。彳亍在默默的小巷,在恍恍惚惚间飘过如梦般的凄婉迷茫,哀伤万里,却不知,从何寻起。谁曾想,到头来,山河依旧,时间依旧。愁人正在书窗下,一片飞来一片寒。遥遥不可及,冥冥无绝期。一场寂寞凭谁诉,又有谁敲开了彼此间的心扉,去追求心中的答案。自从混迹到尘世间,便忘却了自己,在凛冽冬风中,才知道自己是谁。人生到处知何似,应是飞鸿踏雪泥。 黄昏时的树影拖得再长也离不了树根,是风,是雨,是夜晚;我摆一摆手,一条寂寞的路便展向两头了。若似月轮终皎洁,不辞冰雪为谁热。说是寂寞的冬的清忧,说是辽阔的天的孤愁,去意徊徨,都将万事,付与千钟。伤情处,高城望断,灯火已黄昏。不知何事萦怀抱,醒也无聊,醉也无聊,梦也何曾到远桥。我曾踏月而来,携风而归,思情种种,回顾万千。我从喧嚣走过,在这聒噪的世界里寻找那方灵魂的净土,心灵的归宿。过尽千帆皆不是,唯有那永亘不变的初心。 走过那个街头,转角处,就是释然自我。不再踌躇,不再犹豫,缕缕思绪,于生命处,尽情绽放。 红尘陌上,独自行走,枝条拂过衣襟,青云打湿诺言,山和水可以两两相忘,日与月可以毫无瓜葛。那时候,只一个人的浮世清欢,一个人的细水长流。是谁把光阴剪成了烟花,一瞬间,看尽繁华;是谁把思念翻成了浪花,一转身,浪迹天涯。飘飘雪花,轻坠人间,满城冬色,梅语扶墙。冬雪冬雪,一半因风散去。纷纷世事无穷尽,天数茫茫不可逃。寻常一样窗前月,才有梅花便不同。人总是躲在梦与季节的深处,听雪与黑夜唱尽梦魇,看尽繁华,忘情悲欢。黄菊散芳丛,清泉凝白雪。 我的心,是一座城,一座最小的城。没有杂乱的市场,没有众多的居民,冷冷清清,冷冷清清,只有一片落叶,只有一簇花丛,还偷偷掩藏着那份深情。天上飘着些许微云,地上吹着些许微风,微风吹动了我的头发,抚摸了我的心间,沉醉了我的流年。风霜还未曾来得及侵蚀,那落在湖面上的花瓣,零零落落,洒在荡漾的波心中,情未尽,心难了,流尽几多情。多少黄昏烟雨斜檐,翻开诗篇,勾起一纸江南。 一城雪正在抚慰着我:我如今皱着眉,望天宇,一个人枯坐在屋子里,或是在冷清清的街衢,撑着伞,走向东,走向西,不知前路何在;我真的像着了迷,出了神,呆望着一城雪。 人生没有绝对的安稳,既然我们都是过客,就该携一颗从容淡泊的心,走过山重水复的流年,笑看风尘起落的人间。幻游在天地间,醉心于浮世中,大约在冬季。 终将度过时间的海 他的目光像出鞘的剑一样锋利,刺得人疼痛难忍,在看到我的时候却收敛了那凶光,我往后退了两步,不明白他为何出手相助。 两个被打伤的男生捂着自己的脸支支吾吾,在他一声令下答应不再来打扰我的生活。 恍然间觉得头有些痛,像是被麻醉过,他见状朝我伸出手扶我起身,开口就问出一句:“秋湘,你哪里难受?” 秋湘是谁? 我努力地镇定下来,让自己站稳,周围一阵嗡嗡作响过后才后知后觉这是怎样的状况。 我穿书了…… 从现实生活穿越到自己写的《秋与冬夜》里,方才这个情节刚好是我刚刚写完的情景,月黑风高的夜晚,秋湘被两个不良少年堵在离学校不到两公里的地方,不知好歹的男生准备索要钱财,威胁不成想要上前行凶,没想到被附近一直监视着的一个同学所阻止。 那么站在我面前的这个同学,就是书里叫“王冬琛”的男孩了? 我深吸一口气,照着书里写的言语回答他:“没事……只是被吓到了。” 与不良少年对峙着的王冬琛与这个时刻的模样完全不同,此时他眼中泛滥的温柔与刚才的凶狠形成鲜明的对比,我才明白原来亲身经历书中的事情与亲笔写下书中的情节并不一样。 虽然不知道自己为何穿越到书里,但身临其境的感觉让我又欣喜又有些许恐慌,我努力地隐藏着自己心里波涛汹涌的情绪,但愿不会让王冬琛发现我并不是他认识的那个秋湘。 我明明是制造他们俩之间交集的人,此刻作为故事中的女主角,难免会有做贼心虚般的感觉。 突然想起什么,我转头与他对视,嗫嚅着说:“你刚刚打了他们……” 这是书中我给秋湘写下的原话,在书里真实的秋湘性格内向,胆小如鼠,所以自然也怕惹是生非,王冬琛在我面前听我低声讲这句话,并未表现出惊慌失措的模样,反而是伸手轻轻揉着我的发丝,也压低了声音来安慰我:“没事,他们不敢打小报告。” 不知他为何如此笃定,我有些不安地再次环顾四周,只怕又窜出几只龇牙咧嘴的毛猴来打破这片刻的安宁。 现实中并没谈过恋爱的我突然被揉了头发,有些不自然地闪躲,偏偏要让自己与书中的秋湘表现一致,否则就破坏了书中的各种设定。 趁着彼此沉默的几分钟里,我认真地开始分析秋湘与王冬琛的关系。 王冬琛是秋湘从小到大的朋友,相当于青梅竹马,目前两个人还没捅破窗户纸,关系模糊,但每次秋湘遇到危险,王冬琛总会及时地出现,替她解决问题。 这次为救秋湘而打伤男同学,也是其中一次救援记录。 气氛朝着不可明说的方向发展,王冬琛警觉地四处观察,发现没有可疑人员,在我面前挥了挥手,低沉沙哑的声音再次传过来:“我送你回家吧,这样就能保证你的安全了。” 若不是要坚持维持秋湘的个人形象,也许我会上前轻轻拍他一下,之后说他也只不过是十六七岁的孩子,如何能保证我的安全? 但此时的我仍然作为书中的秋湘面对他,不好拒绝,只能点头。 王冬琛除了打架替我出气之外,其余的校规都遵循地很好,抛开他打伤同学这件事不说,他也是个优秀的男孩。 所谓的送我回家,只是陪我走完回家的这段路,好巧不巧的是路上有几个路灯在时不时闪烁之后发出刺耳的声音,一看就知道坏了,坏的不止是灯,还有这时候发生危险的可能,这是现实中的我还未写到的情节,所以难以想象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不管怎么说,我都不想让秋湘本人和王冬琛受伤,我开始后悔当初写书的时候没有安排王冬琛会骑车过来救秋湘的情节,大家都会骑自行车,只是在这个情节里,秋湘的自信车轮胎被某个人给放了气,王冬琛的自行车则忘在了学校…… 若是骑车回家,可能比相伴而行更安全? 奇怪的是一路上并未发生异常的情况,王冬琛高了我一个头,在我到达家门口转身去看他时才发觉到,原来我们的身高差挺大的。 王冬琛对待女孩子的态度总是彬彬有礼,也难怪他在学校受到许多女生的青睐,这时候我突然想替秋湘询问他一句话,又觉得不妥,犹豫间身体替心理做出了决定。 “你为什么要保护我?”王冬琛接下来的举动出人意料,大着胆子凑上前来,鼻尖蹭到我的脸颊,温热的气息喷洒在彼此间,穿越到秋湘身上的我感受到心脏悄然加速,有什么东西要从心底跳出来,替曾经那个胆小的女孩表达情意。 他只是把身子凑近,却不作声,脖子上的月牙项链触碰到我的皮肤,叫人觉得这几秒钟的时间太过难熬。 碍于人物原本的设定,我跟着他一起享受片刻的沉默,谁知他说出口的话更叫人摸不清头脑:“你觉得呢?” 被反问的滋味并不好受,我伸手将他推出一小段距离,紧张到攥紧拳头。 回想起《秋与冬夜》已经写过很多章节,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依然不明确,即使在之前已经做好了层层铺垫的准备,但现在我却忍耐不了了。 “你是不是……有点喜欢我?” 这大概是书中的秋湘做过的最大胆的事情,不用抬头就已知道王冬琛瞪大了双眼,他直起身来,我咬了咬嘴唇,想着也许他会落荒而逃,避而不谈。 僵直了不知多久,他俯身与我的视线持平,我望见那双眼里的笑意,与曾经的他分毫不差。 王冬琛的声音就像冬夜里的烟火,足以温暖人心:“你错了,不是有点。” 这回换我睁大了瞳孔,眼睁睁地看着他眼中我的倒影越来越大,他再次俯下身,缩短我们之间的距离,在双唇相触前眯了眯眼,我清楚地听到他的回答像红酒一样将我灌醉—— “我是特别喜欢你。” 那一瞬间天空上绽放出几朵烟花,像是鲜花开放的模样,我想起自己并不是他喜欢的那个秋湘,不知所措地想要推搡他,身体还未跟随思想做出一致的反应,便突然又头晕目眩起来…… 双眼再次睁开的时候,我正躺在床上,床边的男孩因为我的动静而缓缓睁眼,眼中的欣喜一目了然。 我愣了一下,低头观察自己的着装,才发现自己又从书里穿越回现实,面前的男孩正是我觊觎了三年的暗恋对象,这般冲击有些大,我挠挠头。 “别光看我,”男孩饶有兴趣地撑着脸,“你好好想想昨天你讲了什么?” “讲了什么……”我努力在脑海中回想,昨天是高中毕业典礼,典礼结束后我们班部分人出去开了派对,我簇拥在同学间望着他忍不住喝了酒来发泄情绪的场景历历在目。 可我还是记不清我讲过什么出格的话,我疑惑地望向他,感受到对视时脸颊发烫的温度,男孩无奈地笑,他像书中的王冬琛一样俯身靠近我,我条件反射地去推搡他,他却胸有成竹般地去攥住我的手。 我气恼,这简直是从书里走出来的王冬琛…… 始料未及的事就发生在下一秒,他并未答话,反而先是擒住了我的唇细细地摩擦,好在胆子没大到要撬开嘴唇攻城略地的地步,蜻蜓点水过后他慢慢退后,将额头抵在我的额前。 “昨晚你喝醉了,”他的眼睛散发着迷人的光芒,在回忆某些场景,“你问我是不是有点喜欢你。” 我的心脏狂跳一下,像是脱缰的野马在一片草原上肆意狂奔,穿越到书中的情节逐渐与现实稍稍吻合起来,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男孩棱角分明的轮廓就在面前移动,还未等他接着往下讲,我反向地攥紧他的手替他回答:“我是特别喜欢你。” 看来《秋与冬夜》的故事未完待续。 他没来得及回应,而我已迫不及待地上前以吻封缄。 美好的时间遇到美好的他 他是隔壁班的班长,个高腿长成绩好,长相干净,周身一股淡淡的书卷气,平日里有些不苟言笑,喜欢独来独往,高冷的像座小冰山。 那时沉迷偶像剧的我总觉得他像偶像剧男主,哥哥简直太鲨我了。 然后我就天天寻思着怎么攻略这个男人。 所以我开始学偶像剧里的女主,悄悄地制造各种偶遇,每次在楼梯转角看到他,每次经过的对视都让我有一种的莫名的欣喜。 终于有一天,我还是没忍住,向朋友打探了他的联系方式,发送申请后就一直盯着屏幕,一直期待着他通过验证,大家应该能想象到我当时有多紧张。 过了还没到一分钟,他还没同意我,我就在那里瞎想:怎么办是不是有女朋友了?为什么还不同意我?? 那种紧张又很期待的心情就很莫名奇妙。 当然最后还是同意我了,哈哈哈! 刚开始聊天的时候,真的连名字都不敢告诉他,因为我算是一个比较内向的女生吧,第一次主动找男孩子说话,是真的没什么胆量,也没什么经验。 那一晚,也是我第一次跟一个男生聊这么久,而且他好像也很热情的样子,这就让我都有点看不透他。 到了第二天,不出意料的,在去图书馆的路上,我又遇到了他,我有点尴尬的打了招呼,感觉心扑通扑通的特别紧张,但我看见他也笑了,心情也就好起来了。 后面几天他都会很热情的邀请我出去散步,我们彼此也逐渐的敞开心扉,开心的聊着彼此的事,在互相了解着对方,暗自记下对方的喜好。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们的关系日渐亲密。 直到有一天晚上,我们两个坐在台阶上,那天已经很晚了,当时已经挺少人经过了,我们俩还是坐在那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突然他牵起了我的手。 我直接懵掉,接下来他就凑过来亲了我一下,啊这,就初吻突然没了,现在回想起来也还是巨脸红。 后来就顺理成章的在一起了 他是那种有点不善言辞的男孩子,但对我真的好到没话说,陪我去图书馆,陪我逛街吃饭看电影,会记得我的生理期,也会在纪念日给我准备惊喜,对别人都礼貌生疏的他,好像把所有温柔都给了我。 有一次我们去看电影,电影院旁边有一个抓娃娃机,我就拉着他去,里面有一一个超可爱的小娃娃,我一眼就喜欢上了,就是特别想要,结果抓了好久都没抓到,花了他好多钱。 我都不好意思了,就拉着他去休息区坐着等电影开场。 他和我说去下洗手间就走了,过了一会他回来,背后藏着那个娃娃。 对我超级温柔的说:“给你。”当时真的感动到哭泣。 还有一次跟他出去玩,看到了他的新手机壳,蓝不蓝紫不紫的。 我就问他,为什么买一个这个颜色的手机壳,他笑着不说话,把手机背面朝上放到我手机旁边,我瞬间懂了,把我的手机也背面朝上,我的粉色,和他的特别配。 恋爱当然也免不了吵架,他是那种有点傲娇的人,我也有小脾气,吵完架谁也不理谁。 半夜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犹豫着要不要给他发消息撒个娇道歉,突然收到他给我发的消息:“首项加末项的和乘以项数除以二。” 我秒回:“你干嘛?” 他只打了两个字:“求和。” 我一下子就脑补出了他傲娇别扭的样子,真是太可爱了,让人心都化了。 现在跟他在一起两年了,我问他:“我那会加你时候,你是什么心情啊?” 他说:“刚开始不知道是谁,没啥感觉,但后来问了朋友,知道是你加的我之后,我马上就同意了,我也挺奇怪,因为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就觉得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然后吧,我就开始追你,虽然我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喜欢我,但至少我清楚我喜欢着你。” 我听到这些话,心里也是真的超级感动,原来他那时候也是喜欢我的。 喜欢的人刚好也喜欢你,当真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了,你说对叭? 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 多年交往,回想起我和她的深厚情谊,发现《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这首歌就像是为我们量身定做一般。 “第一次见面看你不太顺眼,谁知道后来关系那么密切。” 我们相识于最青葱稚嫩的年纪,小小的身子背着大大的书包迈进初中的大门。 那个时候她是班长,因为说话心直口快、做事欠缺考虑得罪了不少人,包括我在内的很多同学都因为很多在现在看来都是小事的事情和她起过摩擦、产生过争吵。 毕业后,莫名其妙地又好像自然而然的,我们成为了彼此最好的朋友。 无话不说,无事不谈。 “你拖我离开一场爱的风雪,我背你逃出一次梦的断裂。” 她的男朋友现在变成了她的老公,是通过我介绍认识的。 我见证了他们恋爱到结婚的全纪实过程。 他们吵架,我两头劝说;他们和好,我看着他们秀恩爱。 不用说你们也知道,他们婚礼上的捧花被暗箱操作落到了我的手上。 我是一个很有抱负的女孩子,梦想很远大。 一次次被打击、崩溃都是被她解救,连父母都没有坚定不移地站在我身后,只有她默不作声给予我一切能做到的支持。 十八岁生日那一天,我拆开她给我的成年礼物,里面夹着一张明信片,上面写着:希望你可以拥抱更远大更无限的梦想。 “你了解我所有得意的东西,才常泼我冷水怕我忘形。” “你知道我所有丢脸的事情,却为我的美好形象保密。” 我常常眼高手低,高估了自己的能力。 她永远是最了解我的人,知道我的骄傲,也懂我的不甘心,认真跟我分析每一件我想达到的事情,尽可能地给我提出最适合我的意见。 我们不怕争吵,只想着为对方好。 在她的恋人眼里,我仿佛是她雇佣的夸夸机。 在他们暧昧期间,也是我暗示男孩子主动出击,后遂才得以结成良缘。 可能因为偏爱,所以在我眼里她真的没有什么致命的缺点,在我的建议下,她也慢慢学会说话、做事,变得越来越好、越来越优秀。 “我的弦外之音我的有口无心,我离不开darling更离不开你” 正如这首歌的文案说的一样,友情有的时候比爱情更重要,有些时候比爱情更加忠诚。 你懂我,我懂你,是比很多关系都更加弥足珍贵的存在。 我们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我懂你的奇奇怪怪,你懂我的可可爱爱。 我无法想象,生活中如果没有她会变成什么样子。 少了生活趣事分享箱? 吐槽盒子? 建议信? 最重要的是,一个温暖的拥抱。 当-个人成为你生命中无可替代的存在时,你一定非常爱她,你让她住进心里,拥有伤害你的资格,也有保护你的权利。 闺蜜渐渐成为了一个略带贬义的词语,但我仍然相信,生活中没有那么多小时代,也有不少阳光姐妹淘。 遗憾是成长的催化剂 今天去看了千与千寻的电影,看的时候感觉你就在我旁边,毕竟,我们一起看了那么多次。 还记得我刚刚得知你要走的消息时,是那样手足无措,呆呆的望着你,连续问了你好几遍:“为什么要走?去哪?带上我行吗?”” 你只是笑着对我说:“去习惯没有我的生活,要过得好啊。” 看,你总是用最单纯的笑脸说出最残忍的话。 你走后那天晚上下了暴雨,我就坐在窗前看外面的雨,像是想把它看透。 你看,连老天都在控诉你的行为呢,它下着暴雨表示它的愤怒。 为什么,你就是不肯留下来? 为什么,你连去哪都不告诉我? 为什么,你不告诉我原因? 我迷茫的想着。 突然,我想起了一种原因:我拒绝了你那么多次,你……累了。 我坐在床上,坐了一整晚。 第二天早上,我想起了你临走前对我说的那句话:去习惯没有我的生活,要过得好啊。 我坐在床上怔了一瞬,然后便恢复正常,该干什么干什么。 我要完成这件事:要过得好啊。 真的,我做到了。 一个人去逛街、一个人去买菜、一个人看电视、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学习、一个人打扫卫生…… 你看,我已经习惯一个人生活了,没有你的日子并不是那么糟糕。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我依旧每天重复这些事:起床-洗漱-吃早饭-工作-吃午饭-午睡-工作-运动-吃晚饭-看书-睡觉。 生活井井有条的过着,我变得更加自律了,但是,总觉得有些枯燥。 可能,是因为你不在了吧。 傍晚,我看到了晚霞,晚霞很美,可是再美也没有我们一起去看过的晚霞美。 现在再来看晚霞也已经没有了当初怦然心动的感觉。 那时的晚霞很美,可也比不上我的心上人。 晚上回到家,我坐在书桌前,打开台灯,灯光恰好照到书上的一句话:只是春光如此,却不得见你。 那天晚上,脑海里一直都是这句话,挥之不去。 那一晚我都坐在书桌前发呆,一点儿睡意都没有。 凌晨五点,我再也忍不住了,爬在桌子上大哭。 那是你走了以后我第一次哭。 其实你走后我没有特别的去想你,我过得很好,交了一些开朗的朋友。 此时此刻我多想你就在我身边,我一直是一个擅长隐忍的人,可是这次真的忍不住了,突其而来想你的情绪瞬间爆发开来,让我有些手足无措。 现在仔细想想,年少时的我就应该答应你的告白,为了一时的面子而换来揪心的难过真的不值。 哭完以后,拿起手机刷到一条动态:你为什么不敢对你喜欢的人表白? 又或者是为什么不敢答应你喜欢的人对你的表白? 其实原因很简单,就是你自己觉得你配不上他的爱。 我猛然惊醒,就像正在迷茫的人突然醍醐灌顶。 是的,我为什么不答应你的表白?就是我觉得自己不配被爱。 我很懦弱,不够自信,觉得自己配不上你,没有勇气站在你身边,由于我的原因,导致我们错过那么多次 其实成长中最大的遗憾就在于,我们总在最无知而又美好的年华遇到最好的人,却不自知。 细数那声声吆喝 没有任何人能够给时间的长河上一道闸门,时间停下。 人人都说走的路越多,就越怀念家乡,见的人越多,就越喜欢孩子。 是啊,长得越大,我就越念着往事,阴雨连绵的一天,我竟怀念起儿时在老家度过的旧时光。 那天放学,我看到校门口嫌少出现了卖粽筒的摊位,同学觉得新奇,拉着我一同去买。 走近那摊位,看到卖粽筒叔叔那熟稔的动作,我忽而间想起了那时在姥姥家,姥姥拉着小小的我去买粽筒的一幕了。 时隔多年,见到旧场景,记忆竞像飞鸟一般,在时光的尽头,弥漫着雾气,氤氲地飞散开来,新鲜而又熟悉。 小时候卖粽筒的叔叔,是会吆喝的。 记得第一次听到那声吆喝,我是不解的。 小小的我拉着姥姥的手,问道:“姥姥,他们站在那里卖不就行了,为什么还要大声吆喝呢?” “那是怕姥姥忙,忘记带小妞去吃啊!”姥姥宠溺地刮了刮我的鼻子。 卖粽筒叔叔的动作十分令我着迷。 先是从厚厚的泡沫保温箱里取出一根,然后拿个木棍,左一挑,右一挑,竹板就掉落了。 然后把令我垂涎三尺的、白白糯糯的粽子,在盛有白糖的盒子里灵活地转一圈,垫一张纸,递给我。 我曾经急切地想探究那个木棍的秘密。 小小的,短短的一根,竟然能一下子把竹板弄掉。 于是有一天没让叔叔挑开。 回到家我拿一根筷子,试图像那个叔叔一样,轻松地弄开。 没想到那竹筒像认定了粽子一般,死死地抱着粽子,结果,猛地一用力,一半的粽子掉在了地上。 我不知有多心疼,以后便再也没试过。初吃粽筒,我便爱上了那个味道,绵软,香甜,糯糯的。 粽筒有甜的也有咸的,那时我自然偏爱甜的,但姥姥每次都会买两个,一甜一咸,生怕我吃不够。 回家的路上,一个小小的身影被一个有些佝偻的身影牵着,蹦蹦跳跳地走在被夕阳照着的路上。 此后的每一天,我都期待着那一声吆喝,期待着看那叔叔的动作,期待被姥姥粗糙的大手牵着的感觉。 那时姥姥会放下手里的一切活,拉着我去买一直也吃不腻的粽筒。 一来二去,我熟悉了路,就想着自己去买,这时一向对我百依百顺的姥姥,会坚决的拒绝我:“不行!”我感到费解,又怎么也问不出理由,只好作罢。 现在才明白,那是姥姥对我的爱啊!我心心念念的只有粽筒,而姥姥心心念念的,只有我。 后来我长大了,开始向往外面的繁华世界,小小的粽筒再也锁不住我的心了。 可兜兜转转,尝遍了万千美食,看遍了万千美景,终还是不如那粽筒的味道,大千世界的繁华,终还是不如那平凡的老镇。 那吱吱呀呀的老木屋,那一声悠长的吆喝,姥姥那粗糙的大手和慈祥的笑,载着我咯咯的笑,带领着夕阳,从我的记忆深处走来,愈来愈清晰。 作家席慕蓉的一句话一直深得我心:“繁花落尽,我心底仍有花落的声音,一朵一朵,在无人的山间轻轻飘转。” 人安静地生活,哪怕是静静地听着风声,亦能感受到诗意的生活。 我想念我诗意的生活。 我想念那一声声悠长的吆喝。 阳光不燥,时光恰好 “时光不燥,我们恰好。” 傍晚的天总是昏沉沉的,无边晚霞尽情吞噬着红日,袅袅青烟在空中交织,翻腾,同云层共纺出一张硕大的捕梦网。 像是被施了什么魔咒一般的,将人们都揽了进去。 我竟也不禁失了神,沉醉于酝酿着泥土清香的晚风。 熙熙攘攘的行人脚步渐缓,郁郁葱葱的枝桠上莺啼愈轻。 当夜幕逐将袭没大地,远望重峦叠嶂的山脉铁骨铮铮,霎时又袭来群鸟归林。 望着望着便忆起儿时在林间嬉戏,潺潺流水从脚下匆匆溜过,银铃般的笑声满山满山的荡着。 倒也没什么新奇,只是我恰好路过驻足,飞鸟刚好在枝头停息,晚风正好途经此地,我们恰好在某时某分相遇。 沿途回程,夜早已将暮色吃抹得一干二净。 路边的街灯扑闪着昏黄的光,满眼是掩不住的清戚。 一对满鬓白霜的夫妇就这么突兀地闯进我的视野。 年迈的爷爷拄着杖,眯眯眼地笑着触了触婆婆的手;一旁的婆婆,就这么紧握住老伴的手,指了指不远处的街楼。 两人就这么互相搀扶着,慢步蹒跚的踩在我的心尖儿上。 我静默凝视着两片颤颤巍巍的黑影渐行渐远,不知怎么,忽然一下就傻乎乎的乐了。 趁繁花时节不负遇见,在暮气沉沉之际成就岁岁年年大概就是这么个道理。 我只是刚好赶家,他们只是恰好路过;灯只是正好闪过一瞬的光,它只是恰好为我通亮了一条向远方的路。 跑起来,跑起来! 这路对我似乎有莫大的吸引力。 满脑子只充斥着一个念头:我想去看看,想去看看路的尽头有没有你。你是谁?是风是霞是远山是长江,是世间值得的万物众生。 终于,我赶到了路的尽头。 “滴答...滴答...滴答..滴”,时光机的鸣笛声在脑海中响起。 是梦吗? 是你吧! 站路的尽头。 你和我一样傻,就这么呆呆地迎风伫立我找不到回去的路,你也不知到往哪去。 偏偏我刚好驻足于某片晚霞,留恋于某盏灯下,目中空洞无光四下皆你。 突然就过去了好多年,我看到后来,我们也踩着晚霞谈着街灯时间忽然放慢了脚步,少了满街的车水马龙,深夜显得尤为寂静。 “滴答..滴答...滴答...滴”,短促警笛声再次响起。 这次我甚至可以感觉到呼之欲出的心跳。 当最后一声计时结束,当教堂的钟声响起,当枯木抽出崭新的枝叶,当我从梦中惊醒。 揉了揉揉惺忪的眼,随手关上了椅子边的闹钟。 我睡得很沉,我做了一个梦,一个不可思议的梦。 梦里有花有草有灯有人,有我所爱的远山大海,美好的不同于现实。 这梦偏偏巧有一生那么短,有所期未来那么长。 人生在世,如白驹过隙,往往被人们所忽略地恰好平平无奇。 母亲说的“平淡是福”倒也不无裨益,它可以是在口渴难耐时恰好解燃眉之急的清水,可以是在失意时恰好涅磐重起的机会,也可以是在风华正茂时恰好在你身后的我们。 清晨的风倒也蛮冷,只一个劲找着空往身体里钻。 我索性打开房门与迎面而来的春风撞了个满怀。 早春的万物都显得勃勃生机,也昭示我们向上的未来。 恰好是一杯清酒润了谁的喉,恰好是一帖字幅承了谁的意,恰好是阳光肆意人潮拥挤,恰好我等到了你。 但愿我和你是一支唱不完的歌 和南先生的相识总的来说是很繁杂,简单来说算是网络直播认识,奇怪的是他在我的隔壁小区,我当时在bj刚毕业南先生刚考完律师证在老家。 老家简称y市吧。 我和南先生性格反差很大。 他有点腼腆爱玩游戏身材偏胖喜欢黑长直的温柔妹子,当然这些也是刚开始加上vx了解到的。 我个人短发性格外向大大咧咧的身边异性朋友很多。 我一直觉得能和南先生处兄弟就挺好的,谁也没想到我撞上南先生能从一个大大咧咧的女汉子变成一个撒娇怪。 大概所有的爱情故事都是从聊得来开始的,我两刚加上就聊的没停下来过,吃饭聊时时刻刻聊,我觉得有两个原因:第一他是我老乡第二他在我隔壁小区,共同话题比较多,从初中学校聊到老家美食,话匣子开了各种聊,聊了很多我发现很多时候我两意见都不相同,比如他喜欢早点结婚有个家庭而我喜欢晚婚。 到现在他自己也没想过会跟我在一起。 我也从来没有。 导致我两最后在一起说的最多的就是:我怎么能喜欢你,和你在一起啊丑八怪。 故事的开头总是让人猝不及防过程却让人沉溺其中,故事的开始要从我回y市说起,南先生说什么都得见我一面说是莫大的缘分使我们相遇。 第一次见面我也没有化妆很随意,可能我知道这个人不会变成我男朋友,真是打脸。 自从见过面后南先生每晚会叫我出去散步吃宵夜,聊天打游戏就这样一直过了很久某天聊天很不经意的他说我觉得娶你这样的女生当老婆其实也不错,我劝他不要有这个想法,南先生说很快我就要实现这个愿望,某天晚上一起吃饭,先生盯着我说能不能追你试试,我觉得你真的很特别,想做你的男朋友保护你守护你。 其实经过很多天相处我对他的也是有点心动的,我开玩笑的说了一句试试呗。 恋爱的感觉我早就忘了。 南先生当真了。 之后的我就变得再也不像我自己。 国庆假期说了一句想吃锅包肉,n先生立刻搜索哪家锅包肉好吃带着我去吃,黄昏的风总是温暖的,太阳的余辉撒到南先生的侧脸上还是有点好看的,身材微胖带个眼镜个子高高的南先生大概是占了长得白的优势,给人一种干干净净的感觉。 带我去吃锅包肉的时候可能我筷子用的不好,一直夹不上菜,就在我失败一次又一次的时候,南先生的手突然放了上来,握着我的手在我耳边说:“怎么这么笨呢筷子都不会用。” 说完告诉我食指应该放在这里,中指放这里,调整角度,你看这不夹上了,我害羞的心脏扑通扑通的跳,南先生身上总是带一种霸气的气质,可能我就是沉迷于他霸气的气质吧。 后来才知道他是狮子座而我是白羊座。 都说百分百绝配,相处久了真的发现,南先生和我真的很少吵架,我们的爱可以这么形容:一个崇拜一个宠爱。 从这之后天天腻在一起,我在工作上遇到烦恼南先生总是先哄一哄我,之后给我讲道理,只要我一哭南先生就心疼的不得了。 那会喜欢大冰的书,南先生知道在西安有一场签售会,偷偷买了票带我去签售会,知道我喜欢吃kfc的蛋挞每次路过都会买好送到公司或者我家楼下。 冬天上班天气太冷南先生不让我在骑小电驴上班每天接送我上下班,知道我爱忘事情,每次把我送到都提醒我记得打卡。 南先生知道我不喜欢喝红糖水,痛经的时候他煮好了红糖水一口一口喂我喝,我喝不下他说这样吧石头剪子布谁输了谁喝,后来他喝了很多还掌握我的出拳技巧,直到我喝的比他多才善罢甘休。 在这之前我不粘人,我独立,我觉得我不需要爱情,直到遇到了南先生,我学会了理解他的情绪,学会了考虑他的感受,想一直陪在他身边,想象过结婚的种种场面。 被爱的感觉就像是,你被这个世界催着长大了好多年,突然有人告诉你你又可以做小孩了。 南先生在认识我的时候总是告诉我他不太注重细节,因为自己本身就谈了一次恋爱比较直男,我们在一起后他在干嘛我都知道,做什么事情第一就是跟我讲,可能我之前习惯了独来独往这一点做得很不好我每次忘记跟他说我在干嘛,长时间没回复他的时候每次他都凶凶的告诉我。 “你不是一个人了,你有我了,以后做什么都要先告诉我知道吗。” 我想办健身卡想办好久了,南先生不想办他认为马路上跑步就可以健身,他讨厌一堆人在一起健身,可是我天天磨他有天接我下班我刚上车他说:“宝贝我想好了我们去办健身卡吧。我的确不想办你天天磨我,我想了一下,就当作陪你吧陪你玩陪你开心你都磨了好几个月了。都没让你办成健身卡你去健身我坐着等你也可以。” 可是那晚我很饿。 我说先不办,我现在很饿我想吃点饭。 南先生突然眼睛放光突然一把抱着我说:“女人为什么这么善变,昨晚还说今天一定要办……” 我说:“我现在很饿我只想吃饭再过几天办。” 南先生说,“那我们就一起当胖子吧!走带你去吃饭。” 那段时间嘴巴有点寂寞,想吃蛋挞甜甜圈鸡排。 南先生从来不会说让我减肥,只会说我家宝贝微胖超好看。 我只要说想吃他会立马带我去买让我吃吃吃。 南先生有天晚上和妈妈吵架了,带我去吃饭停好车和我说跟妈妈吵架了。 我说这么大年纪了,还和妈妈吵架。他就听着像个小男孩听我说完,双手张开抱抱我就把他抱在怀里,男孩子有时候也是小朋友,需要宠爱。 吃饭的时候我刷vb看到一句话大意是说,叫老公一切都可以迎刃而解。 我读了出来我说,“真的吗?” 南先生说你试试不就知道啦,我悄悄的爬到他耳边。 我说,“老公” 南先生害羞了脸缩到了围巾里。 一直觉得最好的爱情就是你心疼他的不容易他宠着你的小情绪。 静下来想想,觉得一切都美好得不可思议。 以前我不知道爱情这么美好,爱到深处这么美好。 但愿我和你是一支唱不完的歌。 最后配上南先生跟我吵架的时候说的一句话:“我想让你知道,你不是我权衡利弊后的选择,而是我怦然心动后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坚定,这是我对这段感情最大的诚意。” 这世界灿烂盛大,我只想和你一起看 关于我是怎么追到我男朋友的呢,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追的太蠢了,和别的女生给他的感觉不太一样,之后发现傻傻的还挺可爱,就在一起啦。 身为前后学号的同班同学,我们两对彼此的第一印象都不是在开学初班级的第一次自我介绍上,毕竟在高度近视的我眼里,所有人都长得差不多。 第一次有印象是在计算机课上,按学号坐,我左边是他,右边是另一个女生。 因为怕老师点名,刚开始几节课我就去的特别特别早,后面发现不点名,教室又离宿舍特别近,我就再也不早去了,经常浪到还有五分钟上课时候才出门,每次到教室都能看到电脑开着,我以为是旁边的女孩子帮我开的,就和她说谢谢,直到学期最后一节课,难得早去的我才发现是他帮我开的电脑,当时就觉得这个人好棒啊~ 后面和他说这件事的时候,他说,他当时就想,怎么开了大半学期电脑只听到一次谢谢,太丢人了!哈哈哈哈哈! 因为相邻学号的同学会分到一起做实验,而我对做实验有一股莫名的执念,结果和预想的不一样就会再做一次,错了再做一次,有一次在有机化学实验课上,做了三次还是有点问题,就有一丢丢烦躁,在我焦躁的一边挠头一边想哪里出错的时候,他下楼帮我买了水,认认真真的跟我说了句。 “冷静!实验人不能慌!”那副表情真的超可爱!! 北方的冬天真的很冷,像我这样怕冻的小可爱当然是手套不离身,上课都戴着,但是因为右手要写字,戴着手套不方便,就把右手的取下来放桌子上,他进来坐下以后就随手戴上了后面开始做实验的时候,我的两只手套就都被他“征用”去当枕头垫着睡觉了。 后面关系变亲密,对,你没有看错,之前关系并没有亲密,那种上课各种撩,下课完全不联系的臭男人说的就是他! 当然还有我! 因为寝室有一次开茶话会,聊着聊着,聊到我们班男生,先各种夸后,她们说我和他做实验超默契,各种粉红泡泡,再加上我也觉得他人也特别好,然后,就开窍一般喜欢上他了~ 我舍友那会天天说我,“自家白菜终于会拱者了!” 后面建了四个人的实验课群,实验考试前两个人还一起过了一遍题,一起开始约上晚自习,英语课下课互相拍拍头长不高…… 玩着玩着就国庆放假了,他回家了,我留在学校,无聊了就给他发微信,他每次都回我一个海绵宝宝的表情包,然后,我就特别蠢的跟他说,“我喜欢这个!你能每天找我打卡嘛?” 然后我就特别紧张,怕他不答应,结果他秒回了—— “好啊”,激动的我抱着手机在床上打滚,这个男人告诉我,他当时就知道我想追他了,太明显了。 当时也有学弟每天发消息给我,因为不熟不太想聊,就会放一会再回,就觉得他是不是也像我一样不太想回消息,过两天觉得每天守在手机前太烦了,准备放弃的时候,他主动找我了,说回来的带月饼给我,还是发的语音,妈耶,那诱人的广式普通话,太可爱了呜呜呜! 当时我就坚定了,追!一定要追到! 因为学校期中机考出现问题,考试临时通知延后三天,不知道要不要回去的时候,他过来把我羽绒服的帽子扣下来,按着头摇了摇后,我内心荡漾,问他要不要去看电影~ 美女的邀请怎么会被拒绝呢~ 牵着他下楼的时候我嘴都咧到耳后根了,幻想着爆米花可乐爱情片和温柔撩人的他,结果…… 我们一起很投入地看了东方列车谋杀案…… 然后他说,他大学没有谈恋爱的打算! 这就忍不了了! 第二天上英语牺牲舍友坐我们两中间,我没有看他也没有说话,走的时候这个男人用可乐瓶敲了敲我的头,说了一句,“小鬼,我先走了哦?” 那声“小鬼”太戳我心了呜呜呜,所以憋了一天不理他就这么结束了,想着就吊死在这棵歪脖子树上好了(手动狗头)。 还有很多很多小事,篮球考试前陪我练球,考试那天从后面抱我。 那种全班都看到了,但是因为我穿着羽绒服完全没有感觉到的后背杀!啊啊啊啊啊! 开完会找我一起上自习。 最后,我们两在班群里同学的起哄下成功捅破最后一层窗户纸! 在一起后他每天陪我一起上自习,吃饭,给我暖手,上学期快考试的时候发烧去打点商,他说:“你看看,都是一对一对的在这里打点滴,还都是男人陪着女人,抵抗力太差了。” 看着其他三对情侣,感觉特别像以后的我们,闲得无聊玩他的右手,发现他右手手掌上有一个和我的位置差不多的铅笔印。 小时候顽皮不小心铅笔戳进肉里,哈哈哈,第一次相信缘分。 有一次和他出去吃饭,在路上看到一个穿着黄色短袖的两三岁小男孩,感觉特别像他。 他当时就想着,以后要生一个像他一样有大双眼皮,有酒窝的小男孩~ 一定很可爱~ 这是第一次特别想和他有一个小孩,无论以后会怎么样,起码当时的我是真的想跟他有未来。 我俩现在快毕业啦,他说等毕业带我去见他妈妈~ 有点期待嘻嘻~ 他和我说,“我的未来有很多种可能,但我觉得最好的一种就是里面有你。” “嗯……我也是~” 初雪很大,听说,在初雪这天,所有的谎言都会被原谅,所有的告白都能白头偕老,所以,我握紧了他的手。 “我爱你。” 这世间灿烂盛大,而我只想和你一起看。 局外人 一个朋友的故事。 不是多么新鲜的事例,写出来是想告诉大家,如果你遇到过文中那样的女孩,请给她一些温暖,一些鼓励,如果你正经历着女孩的人生,那么不管最后做什么选择,都不要后悔,你丰富的人生经历构成了你多彩的人生 01 她和男朋友是大学同学,两个人在大学校园里是模范情侣,有颜值有才华,可谓是羡煞旁人。 我看着她一路上分分合合,有过大大小小的争吵,每次闹别扭后她都会找我诉说,也是在每次我觉得差不多闹到快分手的时候迅速和好。 她总会被男生的一句话就哄好,被男生的一束玫瑰花哄好,被男生的一个小小的毛绒玩具哄好。总之,她就是很好哄,又或者是说,她压根儿就没真的生气吧。 后来,我们都毕业了。 很多人都选择去了更远的地方,她却走不开,她爸爸不放心,在老家托人给她找了个公务员的工作。她不愿意,不想离开男朋友。 后来,她和男朋友俩人一合计,就在大学所在的城市开始创业,厦门。 可是创业远比校园里杂七杂八的活动难得多,她们有过一中午一个客人没有的窘境,有过被竞争对手恶意挑刺的委屈,没有一点经验,每天起早贪黑,却还是为了流水发愁。 02 渐渐地,两个人都觉得干不下去了,关了店铺,分了剩下的钱。 男生丢给她两个选择,一是回到男生的老家,他父母可以帮忙找工作,二是男生自己回去,这样他们就算是异地恋了。 她想了一晚上,在男生订车票的时候给出了第三种答案,分手吧。 她给我打电话的时候说,他变了,以前他遇到什么困难都会想着自己解决,这次竟然想着回老家靠父母。 我安慰她,毕竟社会不比学校,你所说的以前都是学校里的他,被光芒笼罩着呢。 不过,这就分手了,真分手了?我有点不敢相信地问。 分了,因为我不想异地恋。 这是那天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之后挂了电话。 半年之后,非常巧地,我被调到厦门的分店工作。我有给她发信息告诉她这个消息,不过她没回复。 再次接到她的电话,是在一个凌晨,四点钟左右,她说她想了很久,她没有信心养好这个孩子,她让我陪她去打胎。 然后在电话里,她给我讲了这段时间她和他的经历。 03 男孩回去之后发现工作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太乏味,跟父母住在一起,吃饭时谈话的内容总是会免不了要让他找对象,结婚,生子。 大概是说得次数多了,而且男孩也确实认清了自己已经单身了的现实。他接受了父母安排的相亲,跟一个姑娘谈了两个月的恋爱。 可能两个月对于男孩来说算不了什么,顶多是刚刚开始,认清脸而已。可是姑娘很传统,姑娘催他,问他有没有结婚的打算,不要一直耗着。 男孩害怕了,连夜订票回了厦门。可能在他的心里,他还太年轻,从未想过结婚这种人生大事,何况是和一个刚接触两个多月的姑娘。 男孩又来到了她的住处。 男孩坦白了一切,并表示,自己忘不了她,想和她重新开始,男孩说没有她的生活过得无滋无味,男孩说他只想和她结婚,她同意了,迷失在男孩的甜言蜜语里。 后来,男孩果真说到做到,找了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踏实而安慰。两个人每天在早高峰的人流中分开,在晚高峰的夕阳下相遇,然后一起回家,简单而幸福。 04 就这样过了几个月。 一个月前,她告诉男孩自己怀孕了,男孩很开心,说自己要多挣点钱,可以尽早结婚。他和几个同事合伙投资了一家店铺,找她借了些钱。之后便早出晚归,一边正常上班一边还要忙店铺的事。 她心疼,看在眼里,却帮不上什么忙,于是瞒着男孩,辞掉了自己的工作,每天穿梭在出租屋和菜市场间,为男孩煲汤煮饭。 只是渐渐地,她察觉到了不对劲,男孩开始彻夜不归,而且频繁地找她借钱。 她到男孩公司问,有人说男孩辞职了有一阵子了,还说了一个男孩从未告诉她的事,男孩赌博输光了钱,被人家闹到了公司。 她浑浑噩噩地走出公司的大门,给男孩打电话,质问他是真是假,男孩只说自己对不起她,说以后有机会把钱还给她,之后挂了电话。 她再打过去,那边已经提示关机。 讲到这的时候,她顿了顿,说,我也是下不了决心把孩子打掉,这太像一场梦了,你说一个每天除了上班就是在家陪我的人怎么有空染上了赌博的呢? 给你打电话的前几个小时,我又给他打过去,我觉得只要他接电话,把事情好好给我讲清楚,看在这么多年,或者说看在已经有了孩子的份上,我都可以原谅。 他怎么就知道逃避呢?直到那边反复提示是空号,我才明白他为了躲我连手机号都注销了。我不得已,才下决心给你打电话,把孩子打掉,孩子不能没有爸爸呀。 她说完,沉默了,我也没说话,手机里只有微弱的电流声。。 05 后记:那天我送她去医院,在打开车门的那一刻,她突然回过头哭着问我,你觉得我做的对不对,我到底该不该打了我的孩子,我要怎么办才好? 我没说话,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世间啊,本就是各人下雪,各人有各人的隐晦与皎洁。只是愿她,往后余生,不要后悔,不要遗憾,因为她没有走错哪一步路,只是沿途风景更丰富而已。 喜欢你,不可以 都说年少遇见太过惊艳的人,往后余生便再难怦然心动了。我是那种恋爱至上的人,对于我来说,谈恋爱,要么不谈,要么就谈自己贼喜欢的,将将就就迷迷糊糊算什么回事? 特别喜欢海子的一句话,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要和喜欢的人走在街上。对,一定要穿着可爱的小裙子,拉着我的那个他的手,快乐地走在街上肩并肩仰头看初升的太阳,一定要和他,我最爱的那个他。 大学可以自由恋爱,不像高中,早恋抓得很严,大学校园里亲亲抱抱举高高,拉拉小手的情侣随处可见,洋溢粉红浪漫的气息。让母胎solo二十一年的我十分的羡慕。 也不是没有男生向自己表白。只是,不是他,那个能让我朝朝暮暮日思夜想的他。 如果不是他,恋爱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件了无生趣的事情。我好喜欢他,只是理智和现实告诉我不可以。 和他是在虚拟的网络世界认识的,很偶然,也很惊喜。 我热爱音乐,喜欢k歌,是个妥妥的声控,心情好或不好的时候都喜欢唱唱歌,那阵子发现酷狗有个随机和陌生人匹配k歌的新功能,就好像挖掘到了什么宝藏游戏,待在那玩的不亦乐乎。 然后,就遇到了他,一个唱歌好听,温柔有礼貌的小哥哥,清澈干净的声线成功且快速地虏获了我那颗小鹿乱撞的心。 室友看着我少女怀春的爆红的脸,一股劲地调我,“哟!喜欢上啦?喜欢就去追啊!加微信,姐妹,爱情不就来了么?” 被室友的一番轰炸怂恿下,我心动了。一生那么短,没有时间让我害怕,喜欢的事,喜欢的人,我得自己勇敢争取。头脑一发热,就私信了他,加上了他的微信。 或许因为我是陌生人,他开始表现得很慢热,反倒显得我过于热络了。我拍了拍自己的小脑瓜子,女孩子得矜持,于是假装漫不经心,旁敲侧击地问问他的大致情况。 云南人,27岁,中专生毕业,现在在一家地铁公司上班。这是我对他的了解,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对他有好感。 对喜欢的人,总是忍不住将自己的点点滴滴分享给对方。企图通过这样一些微小的事情,,穿过屏幕,透过文字,表达着我对他的欢喜。 也许他只是礼貌地回应一下,没想到在我看来他却是很温柔细心。 自从遇见他以后,我每天都精力充沛,斗志满满。几乎每天都会反常地在闹钟响之前就醒来了,不想赖床,也没有头昏脑胀,想着今天肯定会是新的美好的一天,很自然地给他发一句“早安”。 记得一次收到他的回复,上面显示的是,“早安,今天可不要被老师抓住玩手机了哦。”看到这个,我有点小窘,但是心里微微泛着甜。 小哥哥对我的态度的转变,好像是在我和他分享“晚霞视频和小猫照片”以后变得亲近的,偶尔他也会向我表现小男孩的一面,幼稚可爱,还很搞笑。 相处一小段时间以后,他也开始分享他喜欢的东西和偶像。他喜欢古风,喜欢动漫,喜欢飞轮海,会唱日文歌等等。 越相处,越觉得这是个宝藏男孩。我们有时候会一起连麦唱歌,隔着对话框聊日常,他新学了喜欢的歌也会唱给我听,这些事情很小,但是我特别特别地开心和窃喜。 我和他,朦胧又暧昧。我隐约觉得他对我是有好感的,只是达不到喜欢这个程度。 然而我一直忽略了一个问题,他如果有女朋友怎么办?这样的关系会不会让我们变得尴尬?让我有点变扭,于是我直截了当问了他有没有女朋友?答案是没有。 可我却开心不起来,他的确是没有女朋友,可他也没有想和我谈恋爱的意思,甚至苦口婆心说他不是我应该喜欢的类型,像我这个年纪,就应该找个学校的男孩子好好谈一次恋爱,不该喜欢他。 被他那么一说,我愣了愣,反应过来时,我的确恋爱脑了,我俩异地,相隔千里,年龄,阅历,生活方式都是问题。 他已经在社会磨砺拼搏那么久了,而我却还是温室的花朵。 在他表明态度的后几天,我很想他,想和他联系,想给他发消息,几次打开和他的对话框,然后想到和他是不可能的,又默默关了。自从喜欢上他,手机微信一震动,我就打开看是不是他给我回消息了,有时候起床第一件事,检查手机有没有新消息,半夜惊醒确认一下我发的晚安有没有得到他相应的“晚安”! 其实大部分时候我是个比较矛盾的女孩子,渴望自由与热情,却又胆怯而不敢主动。我总觉着自己天生愚笨,唯有一腔孤勇,用在了喜欢他这件事上。 我小心翼翼的表达着自己的喜欢,怕他知道,又怕他不知道。会把自己所认为的美好的东西分享给他,比如和室友遛弯时随手拍摄的一张朦胧的晚霞图,因为“晓看天色暮看云,行也思君坐也思君”。 知道以他的学历,有可能并不知道其中的深意,心里也忍不住有一丝期待,万一他是知道的呢? 那阵子很烦躁,恍恍惚惚的。经常半夜十二点不睡觉,看着我俩的聊天记录,看着过往虚无缥缈的“甜蜜”。 心里不由得一酸,惆怅落寞,甚至是无助。 反反复复,觉得这样的自己过于失常。不,准确的来说最近的自己都很失常,会因为他偶尔的小幽默和有点宠溺的语气而开心一整天,会因为他一直没有回消息而失魂落魄,焦躁不安。 对于他来说,我不过是他手机对面一个刚认识一个月算不上熟悉的陌生人,可我却沉溺于他的温柔和暖心。自己也非常容易因他而牵动着自身的情绪,这让我陷入了一种恐慌。 我好像希望能够得到他更多的回应,人一旦有了期待,心情就会变得忽暗忽明。似乎,一旦陷入情感的漩涡中,就很难全身而退。 我有想过我们以后的生活,我会为了他而努力的向着他的城市靠近,所有的浪漫星辰,我愿至死不渝。 只是没有人愿意在感情中一直处于一个劣势,即使一开始拥有满腔热血,但等到时间久了以后,现实中所有东西最后都会归于平淡。 似乎是自己想通了,也许是因为害怕这种无止境的等待,我做了一个决定,直接把他微信给删掉,再“冷静”地注销了酷狗的k歌账号,心里想着总算能够及时止损,认真学习了。 自欺欺人其实并不能解决什么问题,虽然距离我删除好友已经半年了,但是对于他,还是很喜欢。 那种无可奈何的喜欢。覆水难收,只是依旧希望橘子辉煌,玻璃晴朗,祝他,也祝自己。 有风吹过 我来到了内蒙。 我不会再走了。 这是一个月前我刚到内蒙的决定。 飞机盘旋降落在湛蓝之下,气流追随着风越走越远。 我缓缓走出机场大门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 那日,火红的日头下,我坐上了一辆颠簸的卡车,驶向草原的深处,牧民的家。 看到远处坐落着的蒙古包的时候是傍晚,夕阳西下。 内蒙茫茫的草原上,无垠的天空下,渺小的我逃离了城市,躲进了无尽的草原。 我心中的世外桃源。 那晚,我就下榻在那里的一间蒙古包内。 帐内,阿妈亲切地迎接了我。 阿爸和他的朋友们喝酒吃肉,畅聊天地。 草原上的姑娘们围着篝火,载歌载舞热情似火。 反而汉子们朴实深厚,有些沉默。 我一个客家女孩就在那天之后深深融入了草原的大家庭中。 可能是因为那晚失眠的我走出蒙古包时,看到的夜空太美,星星太亮。 一个城市人头也不回,逃似的离开了苟且之地,来到别处追寻诗和远方。 这也不是我第一次这样做了。 我倒在软软绵绵又绿油油的草地上,头顶的红日万丈光芒,刺得我眼睛生疼。 不时地,有风吹过。 不同于草原汉子的威猛,反而是温柔拂过脸颊的那种,带着内蒙草原特有的青草味。 恍惚间,我忆起,在我这不长不短的二十五年里,我时时刻刻都在想着逃离,或者说,是在逃离的路上。 我去过海拔3650米的ls,去过西北深腹的无人区。 我见过雅鲁藏布江的汹涌澎湃,也听到过魔鬼城雅丹的神秘哭泣声。 我在云南腾冲赌过玉石,也曾拜访过甘孜色达的佛学院。 我不是去旅行,更不是为了享受。 我只是在躲避危险,逃离现实,就像鸵鸟在遇到危险时把头埋进沙子里。 我以为远离了城市就能避开恐惧和现实,就如同鸵鸟以为把头埋在地下就能躲避危险。 我和鸵鸟一样胆小,一样懦弱,一样可悲。 然后,在一个歌舞升腾的夜晚,篝火旁,我把这些埋藏在心底的话说给了阿妈。 夜色温柔,映照着阿妈慈爱的眼神。 阿妈沉默了许久,开口问道: “姑娘,你在躲避什么,害怕什么,阿妈想知道。” 我好像张了张口,却又说不出话来。 嗓子干痒得难受,再次开口时,声音有些沙哑。 “七岁那年,我爸妈离婚。不久,爸爸再婚,我有了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比我小两岁,五岁。我很喜欢她。她还小,爱黏人,总是跟在我屁股后面。” 突然,侧面钻出一个小孩,递给我一杯热呼呼的奶茶。我抿了一口,继续道: “有一天,我们吃过了晚饭在巷子里玩。不知道什么时候,巷子口出现了一个男人。我看不清他的脸,但后来我每次做梦都会梦见那张脸,醒来时就忘了,全忘了。那个男人戴着帽子,帽檐压得很低很低,一身深色的衣服。他走过来,我们都察觉到了不对劲,只是那时太小还没意识到危险。” 草原入夜之后有些冷,我裹紧了身上的衣服。 “他越走越近,越走越近,我们害怕了,就喊起来。他听见叫喊声,向我们跑过来,手还伸着,像是要来捂我们的嘴。没办法,我和妹妹只能向小巷深处跑去。七拐八拐,我们怎么跑都甩不掉身后的脚步声。到一个岔口时,妹妹对我说,姐姐你快躲起来,躲起来。我跑得快,我回家喊人来。” 夜更深了。星星闪着。阿妈示意我继续往下说。 “然后我真的躲起来了,抛下了我妹妹。可是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那个时候太害怕了,当时我脑子里一片空白。万幸的是,那晚巷子里有邻居出来遛弯儿,救了我们。后来听地方警察说,那段时间不太平,经常有人贩子在附近出没。那件事过去之后,我变得更加胆小怯懦,妹妹却和以前一样阳光。或者说,我的软弱无能衬托得她更加勇敢了。” 陆续有人从旁边走过,进入了蒙古包内去睡觉。 “我以为随着时间推移,我会慢慢长大,变得强大。只是,从那以后,遇到麻烦时,我想到的全是妹妹的那句“躲起来,躲起来”。我开始遇事就躲,无法面对一点点挫折。 城市把我折磨得千疮百孔,我就躲起来,躲到别处。 像极了电视机里的骆驼,把头深埋于沙下。” 草原已不再翠绿,早已黑成了一片。 夜色笼罩像蜘蛛编织的巨大的网,密不透风,让人喘不过气。 我深深呼出口气,结束了倾诉。 出乎意料的,阿妈没有给我安慰。她只是摸摸了我的头,“早点睡吧,明天起来陪我骑骑马。” 我以为那样的夜晚将会是我一生最难熬的一夜,没想到,那晚我睡得那么熟,那么香。 一夜无梦,甚至连那个男人都没梦到。 第二天我迎着内蒙的第一缕曙光,骑着健硕的骏马,和阿妈一起穿梭于绿草茵茵中,奔向遥远的地方。 远离了蒙古包,远离了圈养的牛羊。 草原变得更加开阔和明亮。 我开始看见野兔和猎枪。 黑乎乎的枪口对准了猎物。 扣动扳机,子弹出膛,准确无比地射杀了一头正在捕杀野兔的狼。 狼。 真的狼。 成年的健壮的狼。 也是被猎人一枪干掉的狼。 阿妈勒停了马,马儿发出一声长叫。 湛蓝清澈的穹顶之下,辽阔无比的草原之上,阿妈铮铮地说道: “姑娘,看到了吗,这就是我们内蒙的汉子。面对狼这样狡猾凶残的动物,果断冷静,勇猛无比。不退缩,不害怕,你需要的就是直面自己的恐惧,像猎人一样不惧一切。” 阿妈的声音荡漾在草原的碧波,穿入我的耳膜,一片嗡嗡声。 “姑娘,此时此刻,在我们的草原上,大声说出你最讨厌的动物,和你最想成为的动物。勇敢一点,不要再逃避了。” 面对着一望无际的绿,我勇敢了一回。 “我也想要像个豹子一样。纪录片里,非洲大草原上,腿折的豹子碰到了鬛狗群,明知受伤的自己会输但豹子先开始了攻击也没有后退。 可,逃跑和躲避才是我的风格。 所以,我最讨厌骆驼。一辈子都活得那么窝囊,懦弱。” 有风吹过,我的脸上凉凉的。 我这才发现我已经泪流满面了。 手心被指甲攥的生疼。 和阿妈往回走的时候,我有点恍如隔世的感觉。 仿佛当年那个需要妹妹保护的女孩消失了。 骑在马背上的女孩,取而代之。 后来我在内蒙待了很久。 和草原上的孩子一起放羊,赶羊。 观摩蒙古的汉子们比赛摔跤,向姑娘们学着制作烤全羊,制奶酪。 草原上的日落每一天都很美。彩霞漫天,草絮飞扬,我想象着一头豹子奔翔在蓝天下。 勇猛,坚强。 阿妈仿佛看出了我的心思,轻声劝我,“回去吧,回去吧。” 可我不舍,不舍阿妈,不舍草原上的一切。 于是,在一个牛羊还在打盹儿的清晨,我悄悄离开,没有道别。 我终究是食言了。那个刚到内蒙时的决定被我打破了。 飞机划过天际,云层被大力拆散。我站到了脚下这片被称为城市的土地上,昂起了头,我不会再藏于沙下。 我终是离开了那个救赎我的地方,离开了那个救赎我的人。我终将要开始一段崭新的生活。 不再像鸵鸟一样。 这才是真正的救赎。 我哥 01 我有个哥,就比我早几分钟出生,家里人说他生下来就喜欢闹腾,我安静些,这种反差一直到长大也没怎么变。 小时候,我们从学校回来,哥哥或者弟弟,谁考试考了高分,谁获得表扬,家里就庆祝买烤牛筋吃。爸常说,男孩子,吃这个长力气。我们就喜欢听这个,两个小肩膀挤来挤去抢着去吃,绵软又有弹性,带着令人垂涎的咸味,那种味道便成为了我的童年。 我俩长得不太像,关系其实并不好,表面兄弟,意见常常相左。在学校的时候,老有人跑过来说家里有陈风歌当胞兄真好。我说,好吗,你要你拿走,放家里你就不觉得了。 我哥,陈风歌,奇思妙想,主意很多,受人欢迎,但跟个老妈子一样爱管事。我袜子丢了一只要管,书扔了一地要管,憋不住话。我比较倔,几乎不听别人的,自己做自己的孤狼。基本上我们错开行动,学校里有各自的圈子,回家也就房门一关。 但从小到大,不变的是爸妈买回烤牛筋的时候,像什么神秘仪式一样,我们俩就乖乖并排坐着,一人一双筷子,夹烤牛筋吃。每次回味,记忆就会涌现出来,和他一起,从小屁孩开始慢慢长高,神奇的是,起初套着一样的衣服,后来天差地别,他戴了眼镜,文质彬彬的,相比我好像没长什么力气。 我回想起中学时有天回家,看到他被两个高年级的扯着领子打,不知怎么的,我火一下子上来了,直接冲上去,拿起书包就抡,对着脸打。两个高年级的显然是吓到了,对着空气乱挥手臂,我一边打,一边骂,哥从地上爬起来拉住我,说着别打了、别打了,好像受欺负的不是咱们。他劝不动我,却还是揪着我的袖子,一边喊着住手。结果是我一直揍到他们爬着逃。 我回头,看到他青了一只眼睛。当然我也没好到哪里去。 我刚想说什么安慰,就被他一句“你这么喜欢打架吗?”堵了回去。然后我转头开始骂他。 “你就像条牛筋。”他说。 “你也像条牛筋。”我说。 我瞥了他一眼,那是一种奇妙的感觉,好像上天一定要把跟你水火不容的人放到你身边一样。我不理解他,他也不理解我。 那时我真觉得兄弟间的亲情是累赘,不情不愿,拖泥带水斩不断,但年纪小,走不出去,还是要一起回家里去,把房间门彭的一关假装不见。 但我们还是吃着烤牛筋,一起慢慢长大了。 十七岁那年,青春期充满个性的火气有些消灭了,我和哥之间互不顺眼的怒火渐渐平息,取而代之的是沉默。一次他去外地参加比赛,走了一个礼拜,家里太冷清,我甚至有些想念他的唠叨了。 我们不再幼稚了。 我也并不是没想过与他冰释前嫌,但幼稚时期的不相容已变成隔阂的沉淀,我们偶尔聊几句天,但没多久话题戛然而止。说什么?怎么说?转了几句又回到原点。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学了很多外语,流行文化,我搞的理科,物理化学,他一个字也听不懂。 才发现,茫茫世界,我最不了解的竟是本应最亲近的人。 02 陈风歌打算去国外读大学。 这个消息还是他同学告诉我的。我记得很清楚,我从一套套刷着模拟卷中抬起头,表情震惊得不像他一个屋檐下的亲人。 后来哥跟家里说了,特地看了我一眼,我不知是什么表情,但他好像懂了似的,拍了拍我的肩膀,好像我们从没用过的兄弟情谊体现在了这里。 十八岁的暑假,哥考上了美国的一所学校,我则被第一志愿的综合大学录取。拿到通知书的时候,我们尴尬地相互瞥,还是哥打破沉默,往我的肩上重重拍了一记。 我们之间,言语的情感显得太过突兀,但我明白,哥要走了。 毕业典礼那天,我看到他站在班级门口,对着我,大拇指往外指了指。 一路上我们彼此沉默地走着,但我们都知道对方要去哪。街角有个小饭馆,爸妈的烤牛筋就是从那买的。 “我请你。”他说。 “不用,我请吧。”我说。 又是一顿没什么意义的口舌之争,最后拗不过他。 一盘烤牛筋,两双筷子。我们话还是很少,但我似乎感到我们之间不像往常那样不顺了。我偷偷观察他几眼,才发觉我们其实挺像的,讲到感兴趣的地方,我们都会稍稍抬起右边的眉毛,眼睛不自觉多眨几下。 “你怎么想去美国?”我问。 “就想去世界另一端看看,然后做自己,变得独立一点。”他说。他的脸褪去稚气,早就变得坚毅、沉稳,值得尊敬。 我夹起一块牛筋。 十几年不变的味道,软糯的口感,愈咀嚼,愈是觉得五味杂陈。刹那间我觉得,有个哥哥还是不错的。 我想起《大河恋》中的一句话:“在大河一样流淌的人生中,亲密的家人,往往与我们很不相同,我们无法真正了解他,但我们依然可以全心全意地爱他。“ 那本书讲述了也是两兄弟的故事,命运和结局,比我们更是天差地别。但不论怎么,他们还是可以一起去钓鱼。 我哥和我,陈风歌和陈风鸣,虽然并不了解彼此,但是可以一起吃烤牛筋。 不知不觉,盘里只剩下一块牛筋。 “让给你了。”我说。 “我不需要你让。”他说。 “你就像牛筋一样倔。”我咬牙切齿。 “你更像一条牛筋。”他回击。 我们对视了一眼,笑了。冰雪消融。 哥去了叫做夏洛兹维尔的小城,偶尔给我传几张照片,山坡上的公寓和秋千,路边的蘑菇,几公里外的超市和夜晚的萤火虫,我很意外哥竟然会喜欢这种安静的地方。 他说,是啊,我也没想到搞物理化学的弟弟会在法律系滔滔不绝。 我感到一种缓缓流淌的情感,重温了《大河恋》,麦克维尔兄弟已经无法再见,但我们还能彼此珍惜。过去我们矛盾重重,分头两路,但亲情会随着时光发酵,有朝一日会开始想念那个虽不那么情愿但不离不弃的人,直到某天谁要离开,才发现互不相同的生活是家庭的情感支柱。 血缘的意义是一种沉默的根系。也许亲情就是分道扬镳,然后殊途同归;就是冰雪纷纷,然后春风化雨。 我们不需要互相在身边那么多时间,只是偶尔回来,我们一起去吃烤牛筋。 如果父亲是一本书 1、 “哥,爸不见了,我们找半天了,你快去找找……” 来格刚下飞机天已经黑了,就接到妹妹来朵的电话,行李都没有放,直接打车去了父亲的老屋子。父亲的屋子黑漆漆的,东西都整齐地放着,但来格突然觉得这个自己从小长大的地方很陌生。大概是很久没回来了吧,他这样想着。 他以老屋为中心,周围的公园,父亲常去的街道都找了一遍,衬衫也已经湿透,大滴大滴的汗顺着鬓角流下,“你到底在哪里啊?”来格承认,他现在有点烦躁,他趴在一个陌生公园湖边的木制围栏上,手用力抓着,爆出青筋。 当他抬头看向忽明忽暗的对面时,他眼睛一亮。 明亮的路灯下是一张长椅,一边有一些泛黄的枯叶,不是很脏,另一边坐着一个老头,他脸上皱纹纵横,是岁月雕刻的沟壑,头发已经花白,他抬头看着从树枝缝隙间透过的月亮。来格喘着粗气,他觉得父亲要比自己想象中的老了许多,一下子,他鼻子一酸,眉头一皱,叫了一声:“爸……爸,你怎么乱跑?” 那老人没有任何反应,来格只能上前蹲在老人面前,一只手抚上老人的肩膀,“爸?” 老人这才低头有所反应,来格看清了,父亲的眼里是空洞而陌生,他开口问道:“小伙子,你是谁啊?” 来格脑子“轰——”的一下,感觉自己的血全往头上窜。 “你们要做好最坏的打算,老人可能会逐渐忘记一些人,甚至是熟悉的子女。” 三年前,医生的话犹在耳畔,来格瞪大了眼睛,“爸?爸?我是来格,来格啊……” 老人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有点慌张,嘴里小声念叨着:“来格?来格……来格……” 来格感到自己的力气都被抽空,这一天还是来了——父亲把他忘记了。 2、 三年前,是父亲第一次走丢,来格是在附中门口找到父亲的,附中是来朵上初中的学校。父亲那时候认真地站在一群家长中间,踮脚张望着,校门还没开,他就这样等待,期待自己的小女儿还能从校门中出来。 “爸,你来这里干嘛?” “朵朵怎么还不出来,我来接朵朵。” “爸,朵朵都大学毕业了,咱回家吧。” “不行的,今天听说会有大暴雨,我要把朵朵早点接回家……接她回家……” 来格深吸一口气,这时候父亲还认得来格和来朵,但是时间是凌乱的,那天之后他们带父亲去看医生,这才确诊了阿尔兹海默症。 来格和来朵把父亲从医院送回家后才找了一个地方沟通。 “你说咱爸去附中了?”来朵喝了一口咖啡,神情里全是不可思议。 “对啊,还说什么有大暴雨啥的。”来格双手交叉,不安地放在下巴下撑着。 “好端端的去附中干嘛?” “不知道啊。” 来格毕业后进入一家大公司做新媒体,来朵就在这个城市奔波着,开了几家网红餐饮店,两人的生活都还不错,只是忙起来回家的次数屈指可数。 母亲前几年因为脑梗突然离世,从此来格总能看到父亲坐在阳台的摇椅上发呆,有时候睡着了,怀里抱着的是母亲的照片,来格觉得父亲可能受到了打击,过段时间也就好了,陪了父亲几个月,他又回到了成天飞来飞去的日子。 夜里十一点,准备睡下的来格接到了来朵的电话,电话里的来朵带着哭腔:“哥……我知道了……我知道爸为啥去附中了……” 窗外突然雷声大作,接着巨大的雨点用力地敲打着窗户,外面星星点点的灯火,瞬间模糊了起来。 那年,来朵上初二,放学后发现日常都会等在门口的父亲没有出现,于是就打算等一等,那个时候学校不让带手机,来朵也傻得不行也不问路人借手机打电话,她就这样等着父亲。 可惜天公不作美,很快学生都走完了,乌云也开始压向来朵的上空,不一会儿,豆大的雨点砸下来。天也渐渐黑下来,父亲依旧还没有来,来朵开始不耐烦,她踢着躲雨角落的墙体,雨越下越大,砸在地上再溅起的水花打湿了来朵的裤子。 “他怎么还不来啊?” 这时候来朵犹如惊弓之鸟,在吵闹的雨天,每一辆车都是更加吵闹的罪魁祸首,还有伴随雨声的陌生脚步声,任何响声都能吓得她瑟瑟发抖。来朵瑟缩在黑暗的角落,看着昏黄的路灯在地上投下树的阴影。 突然,一声“来朵”,惊醒了差点睡着的来朵,又饿又累的她一抬头就看到打着伞站在路灯下的父亲,来朵委屈极了,“哇——”的一声冲进父亲怀里,“呜呜呜,爸爸……爸爸……我以为你不来了……” 父亲紧锁着眉头,“你个傻丫头你不会借人的手机给我打电话嘛?要是我一晚上忙到接不了你,你是不是就一直这样等着?” “你真是个傻子!” 来朵身上被打湿不少,父亲就这样紧紧搂着来朵打车回家。那一夜不敢细想,如果真的发生什么事,那便是父亲一生的遗憾…… 在城市另一边住校的来格后来才听说的这个事。这天晚上听来朵讲完,他心里空落落的,甚至有一点疼。 “哥,爸,会好的吧……” 来格没有说话,他的沉默也传染到电话另一头。 “爸现在还记得咱们就能有转机。”来格知道,这一句话,不过是自欺欺人,那一天终会到来的。 3、 父亲在家休息了几天,感觉他对周围的事情都很陌生和模糊,常常忘记自己正在烧水而把锅烧干,偶尔清醒的时候还认得来格和来朵。 来格给父亲做了一个小铭牌,写上姓名和自己的电话,塞在他最常穿的外套兜里,来格看到父亲状态非常不稳定,他回公司几次,辞了职,现在就全心全意地陪着父亲。 父亲每天早上会去小区旁边的公园散步,之后会去菜市场买菜,总是买的有点多,并且还总是买母亲喜欢吃的油麦菜。中午他就是喜欢做点米粥,炒个油麦菜,凉调一个豆腐,简简单单,就是打饭从来没有来格的份。 他每次问父亲要一碗饭的时候,父亲总是问:“你是谁?” “我是你儿子,来格。”来格耐心解释。 “哦哦哦,锅里还有,你自己去盛,但是记得给你妈留点,她总是抱怨我做得少。” 来格听着听着眼睛就泛红,他在厨房盛了一碗粥,就着眼泪吃完了。 到了下午,父亲喜欢在阳台的花花草草中晒太阳,有时候盖一条薄毯就睡着了,来格这时候总是喜欢坐在父亲身边,拉着他干枯的手,看远处的鸽子一圈一圈地绕着建筑物飞,就像一群傻子。 突然间,来格想到可以给父亲看看过去的照片,说不定能帮他记起一些事情。 来格就在这个老房子中扒拉半天的灰尘,终于找出来大大小小的相册数十个,把这些相册都放在父亲面前,父亲迷迷糊糊地醒来也是饶有兴趣地翻看着。 天色渐暗,父亲揉了揉眼睛,合上相册,慢悠悠地拿着自己的小钱夹,拎着一个购物袋就要出门。来格正在拖地,看着父亲奇怪的举动他好奇地问:“爸,你去哪儿?” 父亲用浑浊的眼睛看着他,“哦,我去给小格买果冻,小格最喜欢果冻了。” 来格怔怔地看着一脸认真的父亲。 喜欢吃果冻是来格小学三年级的事情。那时候家里并不富裕,母亲的原则是任何可以不吃的零食一概不买,一律营养健康的必须吃。 于是他们从小与零食无缘,来格的果冻和来朵的薯片,全部寄存在超市。偶尔有时候父亲会偷偷背着母亲给他们买喜欢吃的零食,来格还记得放学后每当父亲来接他,总能从夹克的里兜掏出自己喜欢口味的果冻。 来格看着父亲慢悠悠地关上门,他才回过神。放下拖把穿了一件外套就跟了出去,他害怕,害怕父亲就此突然消失,害怕父亲忘记了回家的路。 昨天夜里下了一夜大雨,第二天清早又停了,但路边的积水还在,父亲就停在一大滩积水旁边,他神情恍惚,嘴里念叨着:“小格,小格……” 来格见状立马上前,“爸,咱们走干净的地方,咱不走水坑。” 结果他父亲抓住他的手,对他说:“小格,来,爸爸背你过水坑。” 来格的记忆又被拉回很多年前,那时候他们还住在偏远的郊区,他的补习班被安排在晚上,又逢天降大雨,路面都被积水淹了,父亲骑车寸步难行,于是他把车停在一边,背起昏昏欲睡的来格,趟水过马路。 他还记得当时他举着伞,但都像是做无用功,雨水还是无情地打在他们身上,尤其是父亲,弓腰背着他,浑身上下除了来格趴着的地方,其他地方都湿透了。 车呼啸而过,溅起无数水花。 来格一把抱住父亲,泪水在眼里打转,“爸……” 4、 有时候父亲精神好,能和来格来朵聊很多。这天,是周末,来格来朵都在家里陪父亲,吃过晚饭,来朵就回店里处理事情,而来格留下来一直陪着父亲。 他在沙发上坐着,父亲却起身回屋,很快就又出来,将一本存折递给来格。 “小格,这是我和你妈给你和朵朵的存折,你们拿去用,我怕以后记不住给不了你们了。” 什么时候来格感到父亲老了,是第一次父亲走丢还是这一次父亲在公园里迷路,还是今天父亲将存折颤颤巍巍地递给他? 他按耐着内心的难过,不知该如何接过这存折。 父亲坐在他身旁,将存折放在桌子上。 “我清醒的时间不多了,我知道的,你们也不用这么难过,你该干什么就去干,不用为我操心。”父亲倒是显得心平气和。 “老了老了还要你们照顾我这个老小孩,也是难为你们了。” “爸,我们……” 父亲摆了摆手,一脸认真地说:“格啊,你和朵都不用担心我,我不过是提前喝了一点孟婆汤,你以为我真的不记得你们了?” 来格感觉脸凉凉的,视野里的父亲被泪水淹没。 “爸,对不起,我前几年真的……真的……” 父亲搂过来格,轻轻拍打着他的背,就像小时候那样。父亲曾经也是意气风发地参军从伍,转业回地方后在一家国企上班,一干就是一辈子,自己也不是很会表达什么情感,每每和孩子在一起都是大眼瞪小眼,除了给孩子们想要的,其他的话很少说。 今天却是个例外。 “你没有什么对不起的,格,你就应该去飞,自由地飞,孩子大了怎么会一直待在父母身边呢?那多没出息?” “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吧。我和你妈就在家,等着你们。” 来格将泪水抹在手心里,“爸,我想在家多陪陪你。” 父亲摇了摇头,“孩子,我不想成为你们的牵绊。” 一些时候,错过的就是错过了,根本弥补不了,那些年来格与父母的错过,现在看来一切都是那么晚。 曾经来格会嫌弃父母唠叨,每次打电话他的语气总是不好,“我现在忙着呢,一会儿再打给你。” “一会儿再说,我现在要开会了。” …… 如此反复,当来格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母亲的猝然离世,父亲逐渐消散的记忆,都成为了他曾经的代价。而父母却选择以自己的方式来原谅。 5、 这天终于到来,来格陪着父亲,陪着他慢慢忘记自己,忘记很多很多的事情。 他曾经看过一个广告,那句广告词他记得特别清楚:他可能会忘记你,但却不会忘记爱你。 陪伴最是长情,情到深处便是一种本能。 来格常陪着坐在摇椅上的父亲,给他讲曾经的事情,他紧紧握着父亲的手,偶尔还能感受到父亲掌心温热的回应。 这一天,天外夕阳正好,云被染成了好看的胭脂色,天边金光一片,风吹过阳台,绿植摇曳,花也跟着晃动。 “爸,你还记得来朵小时候嘛?她小时候最喜欢吃脚丫了,那个照片我还留着,将来给她娃看……” 来格突然不说话了,仿佛过了很久,他胸腔中积压的情绪终于爆发,他紧紧抓着父亲的手,却无法阻止那双干枯的手下垂。 他泪流满面,只觉得自己幸运,还好,父亲在自己身边闭眼,最后应该能记得来朵的糗事和自己的声音吧? “对不起……我曾在你们最需要我的时候远行,却最终失去了与你们在一起的权力……” 一叶奈凉 故事在三月开始,天使在三月把生机送来人间,今天的窗外夕阳很美,但是梨花没有开。 1973年3月10日老金家的女儿出生了。 带着三月初春的祝福和身边人的欢笑,母亲为她取名游珠,母亲盼望她会是个如珍珠般的女子。 但她却从未见过她的母亲。 小村庄出生,因为是女子她从未被看重,父辈只教的是女子无才便是德。 她生性不凡,是不愿就此妥协的。 日子是斑斓的光影。 1984年的夏天,做木匠的老金从镇上带来了一台彩色电视。那天之后邻里八方的大人小孩都来老金家看电视,家里可热闹了。 从此游珠的生命中不光是院子里需要她照顾的花朵和鸡鸭了,还有“蓝精灵”和“花仙子”,还有《血凝》中让人牵动心弦的幸子和光夫的爱情故事。 1986年夏天游珠偷偷考上了县城里的初中,是特优生考进的,不用付学费。 在她的苦苦哀求下,总是说着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老金,心软了。 他掏出了裤口袋里积攒的毛票,那双满是老茧饱经风霜的手一张一张的点着他的毛票,紧接着他全数都塞到了游珠的手里。 他挥了挥手,示意让她拿走。 他很爱她,他也知道她从小就和她妈妈一样,不属于这里,属于更大的天空。 他知道他留不住她了。 1986年的秋天游珠如愿的去了县城上初中。 但是她却不知道这竟成了她雨季的开始, 她被排外了。 她去找老师想寻求帮助,但到头来却是被老师这样回怼说,你有没有想过你自身有没有什么问题? 她? 有没有什么问题? 难道因为她是特优生? 因为她出生于农村? 她只是个孩子,她能有什么问题吗? 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孩子。 她只是热爱读书,她只是想去接受更好的教育,她只是想在县城上学…… 有问题的是她还是这个世界呢? 1990年三月,今天天空又开始下雨了,江南的春天真喜欢下雨啊。 雨点淅沥沥的声音在脚步声奔来时变了颜色,她在暗色的雨季里,她知道,她在跑,她有双腿,她可以去奔向她所期盼的地方。 老天爷!拜托这一次让她任性一些吧! 她抬头看着天空。 这次出逃,她没有伞,但是她有腿。 对于她来说这可能是一个大胆的不得了的决定。 她离开了那个宿舍,那个学校,那个对她来说除了学习一丝快乐都不会得到的地方。 压抑的日子里,她的光只剩下那些给她带来治愈的书本以及她来县城读书最终的目的——见见她那骄傲而又自由纯良的母亲。 在这些日子里谁都不知道她忍受了多少,她痛得不得了,她全身的伤。 她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就这样变得伤痕累累了。 拜托!她不是一条弯曲的虫! 她只是一个孩子,她也只不过想当一个普普通通的好孩子。 她在寻找一条路,她想和自己和解,她懂了,她又不懂。 但,她始终是在含泪奔跑着的,不曾停下。 根据叔伯们告诉她妈妈地址的信息,她奋力跑进了一个巷子,她停在了一户人家的门口,看着门口的大门神,她确定就是这! 她使劲地敲门,她用尽全部的力气,好像门开了那属于她的那个美好天国就到了。 她,就能遇见幸福了。 这时门内的长发女人听见外面传来的阵阵敲门声,霎时她思索不已,她不知道应不应该开门,她怕是不好的人。 虽然她一个人孤身住在这县城的巷子里十几年了,但是她始终有着猫一样的警惕。 正当在她还在思索着的时候,只一瞬间她所有防线就崩塌了,她从房间内跑着出来,像是百米冲刺一般她去开门了。 她听到了! 她听到了! 她听到了那个陌生又熟悉的声音,她听到了,门口那声“妈妈”。 自从她从老金那知道女儿来县城读书后,她就总是时不时的在女儿的学校外面想悄悄看看女儿,后来又托学校里她认识的老师带她进学校去听听女儿的声音。 铁门打开了,雨点像光一样的洒在了女孩的脸上,她看见了门口站着一个长发女人,她知道那是父亲曾经无数遍和姑父提起的她的妈妈。 妈妈的左眼眼头长着和她右眼眼头所对称的黑痣,她花尽所有的力气,她扑向了那个女人,她好像找到了她的温床,她安心的睡去了。 她好累。 女人见状,乱了方阵,她不知道她的孩子为什么突然晕倒了。 她下意识的伸出手探探她的额头,她发烧了! 女人拿上她所积攒的毛票,她把女儿背上了三轮车。 外面的雨好大,女人把伞固定在三轮车的一角,给女儿挡雨。 那是女人家里最大的一把伞,是她的妈妈在结婚的时候给她随嫁妆的,她至今还一直放着。 这让她也不住的想起了她那短暂的爱情。 随后,她赶紧拍了拍自己的脸,她告诉自己要清醒过来,一切都结束了,回不去了。 她继续去拿了被褥将游珠裹起来,她坚定的看着被她裹得严严实实的女儿,对着她说,“珠儿,妈妈这就带你去看医生,你一定没事的!” 江南三月的雨也真是说大就大,一位母亲熟练且艰难的在雨中踩着三轮车带女儿去县城的医院里看病。 在三轮车的摇晃中女儿也甜甜地睡去了。 “我在哪?”游珠睁开眼睛,警惕的看着的周围,这是一间病房,窗外是绿色的梧桐树,窗旁是插在花瓶里纯白的梨花,那花好漂亮,像天使一样。 病床上有一个垂暮的老者,她的右眼眼头有一颗和游珠一样的黑痣。 她朝游珠微笑着,她说,“游珠,你来了。” 她不认识这个老太太,但是她不知道为什么,她有一种莫名的亲近感,她觉得她一定认识这位女士。 她优雅的不得了,虽然她只躺在病床上,但是那种气质却是由内而外的是特别的。 她微笑着回应这位女士说:“是!我来了。奈凉。” 她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这样,她不知道这位小姐的名字,但是她叫出来了,那位小姐也叫出来了她的名字。 她觉得这就像一场梦一样,她想要伸手去掐自己,病床上的白发女人阻止了她,她将她的手握住,问她,“你想听个故事吗?游珠。”她想了想,她说,“想听。” 病床上的女人看了看窗旁的梨花,突然她的眼眶有点红,她说她这辈子从来没有哭过,她转头问女孩,“游珠,你想和我一起哭一回吗?” 女孩好惊讶,她只是闲下来了,她就是想听个故事,大概吧。 她从来没有想到听故事还要先陪哭的。 然后她笑了,她觉得好有意思,她说:“哈哈哈哈哈好!” 就这样窗外的雨声好大,房间里的哭声也好痛快。 这是女孩第一次哭的这么痛快,第一次哭了这么久,第一次把自己的情绪全部都放了出来。那段时间像是一场静止的时间,那是一段不被时空所掌控的片段,是游珠和奈凉的时间。 时间结束了,雨停了,窗口还听得见窗外拖拉机驶过地面与雨水碰撞所发出的声音。 “游珠,你知道吗?我真的好喜欢梨花,我喜欢的不得了。 我知道杨先生也好爱我,我说我喜欢梨花,他就把那岸口的田地都买了下来。 1957年三月他送给我了一片梨林,他说他种了七年,今年他要带他的夫人去看梨花了,他这个笨蛋种了七年都不知道梨花是四月才开花的呀。”奈凉说。 “哈哈哈哈哈,然后呢奈凉。”游珠托起腮帮子,大雨过后的她津津有味的听着奈凉的故事。 “然后我就告诉他,你这个大傻瓜!现在哪有什么梨花啊,都还没有开呢!他好好笑的样子,他一直在说对不起对不起,他说他好抱歉他今天没有让我看到梨花。 其实是那天他忙活了一整个下午,他终于帮我在一棵他几年前买的大梨树上面做好了一个秋千,他迫不及待的想要我去荡这个秋千,只是因为我之前和他无意中说起的我小时候很喜欢在那片现在已经消失了的梨林荡秋千的事,那天也刚好是我的生日。 这个大傻瓜!他为我种了梨花,却一直都记不得梨花是四月开的,但他一直都记得三月二十一日出生的我喜欢梨花。 他倔强地说他记得梨花开的时候的! 就是在我生日之后梨花就快开了。 哈哈哈,我太喜欢这个“傻瓜”了。 我好爱他。 但是我从来没有和他说过我爱他,我只是嫁给了他,我只是和他在一起孕育了我们的孩子,我只是用心的去过和他在一起的每一个日子。 “奈凉!你不要说你没说过爱他!你也不要说你只是!其实你这样就是爱他了!他一定知道你爱他的!他一定!”游珠情绪略显激动的打断了奈凉的话说着。 她甚至不知道她自己为什么要突然反应这么大,但是她真的好激动。 那些话她是从嘴边喷涌出来的。 奈凉看着她笑了笑说:“对不起游珠,我的窗户被关住了,你可以帮我开一下窗户吗?” 游珠起身去开了窗户,刚刚雨下的太大了,这个窗户是她顺手关的。 开好窗户后,游珠坐回了病床边,坐回了奈凉的身边,她扑闪着双眼,她看着奈凉,问:“奈凉,然后呢?” 奈凉说:“然后啊,我和他一起度过了我生命中最快乐的28年。1978年改革开放,要过好日子了,杨先生说他无福享受。他努力地去活着,但他还是在1978年的冬天走了。 我知道那一年,他痛苦的不得了,他天天化疗吃药,看到他的样子我心疼的想替他承受所有的痛,但我却什么痛都无法为他承受,因为我只是杨先生的妻子,我只是一个很爱他的人,但不是他。 这个时候是我觉得我自己最苍白无力的时候,我只能默默地看着他在我面前慢慢的离开。 记得那天晚上,天空也下雨了,他叫我陪陪他,让我一直抱着他,不要睡觉好不好。 南方的冬天真的好冷啊,那天街道还下了难遇的大雪,我不知道为什么今年的雪这么大,雨都融不掉那堆积的大雪。 我不敢多看外面一眼,我就一直紧紧的抱着他,维持一个姿势太久使得我的身体有些麻痛,但我不愿意松手,我怕我把我的全世界松掉了。” “奈凉,他是在下雪那天走了的吧。”游珠表情微妙的看着奈凉,她好像什么都懂了,她觉得心里有些揪着的痛。 “是。他走了,但是这辈子我还是最喜欢梨花了,也最喜欢那些和他一起趟过的河,喜欢我们一起看遍的路途风景。喜欢这世界的所有,所有。”奈凉微笑着说,她的眼睛里像闪着光。 但不知道是不是泪光。 游珠不清楚为什么挚爱离去之后这个已然白发的女人却还是在发光的。 她知道她的心里是伤心的,但是她同样是闪光着的,她不是暗淡的!她就像她的梨花。 纯净无暇。 奈凉,她真是个让人看不懂的女子,也更是个让人羡慕的女子啊!她真好啊!游珠细细端详着那病床上,那在她眼里闪闪发光的女人。 她陷入了深深地思考,她在想,她又是为何要如此的暗色呢? 她又有什么是比失去挚爱还过不去的伤痛呢? 她又为什么要把自己一直锁在这雨季里呢?她知道,奈凉心里有光,她也有啊! 突然奈凉揉了揉她自己的耳朵,她问游珠:“游珠,我记得你喜欢的花是玫瑰,你想当什么颜色的玫瑰呢?红玫瑰还是白玫瑰?还是别的颜色的玫瑰呢? 她看着奈凉一脸认真的说道:“奈凉,从前我想我是朵没有刺的圣洁的白玫瑰。” “那你现在还是那朵白玫瑰吗?或者说你还是玫瑰吗?游珠。”奈凉紧接着问道。 “好,奈凉小姐,我要告诉你,我要郑重的告诉你,我是玫瑰,我还是。但,我不是白玫瑰。我猜,我现在大概是一朵褪了色的红玫瑰,她还合着,是个花骨朵儿,她还没有开放。她的刺也比所有玫瑰的刺都要长。这就是我的红玫瑰!” “她的褪色不代表她不妖治,她只是藏起来,把她的艳藏起来。等那一天,她会开放的,我保证奈凉!”游珠纯黑色眼瞳里满是坚定,她想是知道了如何前进。 “好!游珠,我相信你一定会开放的!但拜托一定要开的早一点哦。”奈凉微笑的看着游珠说。 那是能将冰封的山川所融化的微笑。 她太温暖。 这使雨季里的少女如沐春风,天光放晴。 她在心里暗暗许诺她一定会和自己和解,一定会走出雨季!一定! “游珠!游珠!珠儿!”一阵阵声音传到她的耳朵里眼前微笑的奈凉不见了。 她睁开双眼,她发现躺在病床上的人,不是奈凉而是她。 在她床边陪着的是杨小姐,是她的妈妈。 其实她从一开始就知道了她在做梦,一场美丽的梦。 像第一次遇见奈凉一样,她微笑着对杨小姐说“你来了。” 杨小姐看着她内心一颤,马上回以微笑说:“是!我来了!我来看你了!” 到无幼儿时走一遭 我叫白余,我现在是个苦逼。 一个月前刚刚经历高考的我丢掉了全部的书,只想在没有作业的暑假赚钱旅行看世界,把高考前的全部暑期幻想都实现。 但是,事总是与愿为。 在躺尸了一个月之后,我老哥,老姐的小孩也放暑假了。 为了让我好好过充实的假期,他俩不远万里地将三小孩都送到了我家,美名其曰培养感情,实际上是压榨我这个闲的要死的妹妹。 于是,熬夜到凌晨的我想在空调房苟到十二点再起床的梦想成了梦,并且还要忍受小孩子们带给我的惊吓。 早上6点多,我刚进入深度睡眠,就能听到外面鬼哭狼嚎的喊起床声音,个个贼有劲。 被迫起床之后,要看着他们玩,不能让他们出事,要调解他们之间的矛盾,忍受他们毫无逻辑的告状,偶尔还要制止他们一不小心拿到我心爱的书和手办。 可怕的是下午天气炎热,我爸妈都溜到麻将馆去放松,而我一个人却要在家里守着三个祖宗。 更可怕的是三个一块儿对着你哭的时候,简直是世界崩塌的现场。要是哄不好怎么办呢?被逼无奈的我只能万念俱灰跟着他们一起哭,太丢脸了呜呜呜。 唉,带娃好辛苦,要是这个世界上没有小孩子就好了。 每个被小孩子声音荼毒的一天,我都在这么想。 一、 我醒来时,躺在大马路上。 虽然我平时没脸没皮惯了,但是突然醒来自己睡在大马路上,未免不雅了一点。 我赶忙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整理了一下仪容仪表,若无其事的坐到了马路边的椅子上。 然后我猛然发现,我根本没有来过这个地方。 难道我梦游了?但是这梦的也太远了吧,直接换了一个城市? 我看了看我自己,上身白t恤,下身黑色的短裤,就是我昨天晚上穿的衣服,浑身上下既没有手机,也没有钱。 一个问号在我头顶冒了出来。 “小姑娘,你多大了?”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我一转头,嗯?这不是隔壁吴叔叔吗?吴叔一脸认真地看着我。 在这个陌生的地方,他简直就是我的光。 我顺口答:“吴叔,我17了呀,不是你给我过的生日吗?这是哪啊?你叫什么小姑娘啊,你不认识我了?” “你才十七?”吴叔叔震惊,“难道你是从那儿跑出来的?” 才?那儿?啥玩意?我黑人问号脸。 吴叔叔左手一把抓住我的手腕,右手从裤口袋里掏出手机打电话。 “喂,警察局嘛,惊西路这里有个17岁的小姑娘在街上跑,你们快来管管!” 喂喂喂什么情况居然报警,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我可是从来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啊。 我挣扎着要跑,吴叔叔紧抓着不放。 我急了,“你干什么啊吴叔!” “你别以为跟我套近乎我就可以放过你啊,我可是退休警察,身子正的很,像你这种不合法的人,就一定要给你抓住。” 我看着眼前一身正气目光如鹰的男人,十分不习惯,平时看惯了吴叔憨厚可亲的样子,突然见他这副样子还有点吓人。 我怂了,不敢挣扎,小心翼翼地问:“吴叔叔,我犯什么事了,让你都装作不认识我。” 吴叔叔迷惑:“我之前都没见过你。” 啊嘞? “警察来了,跟他们走吧。” 我惊,这个出警速度逆天了吧。 吴叔叔把我拉到刚停下的警车旁,打开车门把我塞了进去。 “不是,吴叔,你别推我。” 吴叔叔关上车门,从窗户口对我说:“小小年纪,学点好,别乱跑。” 我一脸懵逼的看着吴叔叔离开,然后不好意思的对两个警察叔叔笑了笑。 我算是清楚了,这绝对不是我原本的世界,并且这个世界对17岁的女孩子似乎有限制,但是我却能碰到我熟悉的人,也许是一个平行世界。 造孽啊,我只是睡了一觉而已。 二、 我现在,有点开心。 我刚刚从警察局了解到,现在我处于的世界,是个无幼儿时代,顾名思义,在这个世界没有幼儿。 成年人只要生下孩子,孩子就会被集中送到幼儿教育基地,孩子再长到18岁以后才会回到父母身边,进入成年人世界。 也就是说,这是一个不用带娃的时代! 我心动了,我屈服了。 在这个世界,我还是我,我父母也是我父母,只不过我从小在幼儿基地长大,从来没有见过他们罢了。 虽然有那么一点点残忍,但是对于已经快要成年的我来说,还是很爽的。 在幼儿教育基地,我再次碰到了我的同学们,他们和过去的容貌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但不同的是,基地里面是把同年同月同日生的人聚集在一块,分了好几个班,这样在18岁生日那天散伙比较方便。 可我并没有高兴多久,在我被送回到幼儿教育基地之后,我没想到我居然还要,高考! 在这个时代还是要上大学的,而高考就是孩子们在幼儿基地的最后一场考试,它决定了孩子们出去之后要去哪里上学。 我虽然经历了高考,但那是一个月之前的事了,我现在脑壳空空,字一多看了就脑壳疼,而且这个时代居然要求学生语数外物化生政史地全修,体育也要高考。 ……我想回家了。 在一次模拟考试之中,我光荣地拿了倒数第五,而我的后桌阿美拿了第一,我看着成绩表,难抑震惊。 阿美和我同年同月同日生,也和我一样是个理科废,当年都是三四十分的理苗,但现在她化学是怎么拿到97的,太魔幻了吧。 “阿美,你考得不错啊。”我故意套近乎。 阿美点了点头,眼睛没从书上离开过。我迟疑半天,还是问:“你是这么做到的?” 阿美:“看书做题问老师,一天到晚,不停,还有,我也想问,你是怎么做到的,理科全挂。” 我愣了愣,发觉她在嘲笑我,这种不动声色突如其来的嘲笑简直致命,我气背过身去。 在这个世界,大家似乎都很忙碌,只有我像条咸鱼。 班主任把我喊进了办公室,劈头盖脸一顿臭骂:“你怎么回事,怎么考成这样,倒数第五,差一点你就要被清除了!” “什么清除?”我迷惑。 班主任为我不知道清除的意思大为震撼,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清除,清除低能儿,最后四名就是低能儿!要被杀掉的!” 卧槽! 我觉得我有点跟不上这个时代了。 为了活命,我只能挑灯夜读,但是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我住的那个八人寝室里根本就没有一个人是不挑灯夜读的。 ……前几天的我除外,处在香甜梦乡中的我,完全没有发觉她们的暗暗努力。 现在大家都卷成这样了吗?我好累。 但是即使挑灯夜读,理科仍然是我的死穴,就算薅掉头发也换不来它对我的一个回眸。 我盘着腿,手指轻轻敲打着物理书的书脊,有一下没一下。想到那些因为成绩不好而被判定为低能儿的人,突然觉得有点冷。 最后凭着文科的巨大优势,在高考中我没有沦为基地的低能儿。 而在最后一次考试中沦为低能儿的四位同龄人最终也没有逃过被清除的命运。 教室里又空出了四个座位。 低能儿的设置只是依靠成绩来定夺,实在是偏见了一些。 可我作为这个世界的新手,又能有什么办法呢,一股无力感侵袭了我的全身。 三、 高考结束之后,基地邀请所有通过考试的孩子看了一部电影《奇迹》。 这是一部颜色电影,我在看的过程中狂打哈欠,只想睡觉。 正能量主旋律的电影明明有那么多可以引人共鸣催人泪下的优作,为什么最后播放的这一部却要是这么枯燥无味的说教呢。 我偏头看了看我旁边坐着的那个哥们,叫费嗣。 曾经在我年少无知时,曾经短暂地因为他的脸还有他拽的气息小小的暗恋过他一段时间,但是后来我发现他只是个自我为中心的憨皮,就掐断了内心的小火苗。 没想到他居然也和我同一天生日。 费嗣正襟危坐,脸上带着露出八颗牙齿的标准假笑,脑袋对着电影大屏幕,却双目无神。 我凑过去悄悄问他:“电影好看吗?” 他的话从他那八颗牙的缝隙里飘出来,“看电影别说话。” 我心里咦了一声,职业假笑真让人起鸡皮疙瘩。 好不容易等到电影放完,我和他前后排着队往外走,此时我惊奇的发现除了我以外,几乎每个人脸上都是八颗牙的标准微笑。 但是他们眼里没有光,只有死寂。 突然有点毛骨悚然。 费嗣转过头依然带着八颗牙的微笑说:“那电影我先先后后看了十遍,烂透了。” 我:“哥你能别笑了吗?怪吓人的。” 费嗣摇摇头,笑容不散,“影院里有监控,表情会影响基地的期末评价。” 我呆了,好家伙我可全程瞌睡脸,而且为什么依据表情来写期末评价啊,难道不知道表情是可以装出来的吗。 我忍不住发问:“太草率了吧?” “谁说不是呢?如果不是为了期末评价,我能当场骂街。”费嗣虽然脸部笑容僵硬,但是从他眼里,我却能看出以微微凶狠的神色。 “等离开了这个鬼地方,我一定要好好回报一下他们这么多年的教育。”他咬牙切齿。 我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声音发虚,“不管怎么说,还是要遵纪守法啊。” 费嗣嫌弃地看了我一眼,转过头去。 我:“……” 幼儿基地几乎把孩子们内心真实的想法都狠狠压制住了,等到有一天孩子们离开,还不知道会做出一些什么事情来。 压抑与宣泄,物极必反啊。 在我十八岁生日的前一天,也就是我离开幼儿基地的前一天,我拿到了基地给我配置的手机。 对于之前和手机共存了一个月的我来说,简直就是在外流亡了好久的宝贝突然回到了手中,开心到飞。 本来想给父母打电话,但是老师说没有基地管理员的允许这里没有办法和外界接通……于是我放弃了,决定去搜索一本我想了好久的香文。 当我打出书的名字,手机页面直接跳转成几个白底大黑字:请科学上网。 我满脑黑线,又缓慢地打出了作者的名字,好家伙直接黑屏了。 我后来又试了几次,发现在幼儿教育基地里,所有18禁的内容都被禁的干干净净,而18禁的内容却又十分宽泛,就比如我搜了好久,连个脚指甲都没搜出来。 我摊在寝室床上,生活好无趣…… “刚刚是你的手机黑屏了啊?”一位宿管阿姨站在寝室门口,笑嘻嘻地对我说。 我僵硬了。 四、 第二天我从班主任那拿到已经合法的身份证和准出证,顺带加了同年同月同日生的群聊,一进去群里面已经热火朝天,我关了手机,冲出了门。 从外面看幼儿基地的大门真像一个监狱,黑白色调水泥墙,鲜红的幼儿教育育基地六个大字屹立在屋檐上,大门的左侧写着禁止入内,右侧写着禁止出逃,都是用鲜红色的漆刷成的,整个色调十分阴森。 但这并不妨碍我欢快的心情,我在茫茫人海中一眼找到老爹的车,朝他跑了过去。 我爹刚一下车,我就抱住了他,“老爹,好久不见,有没有想我?” 我爹显然有点局促,躲躲闪闪把我扒拉开,说:“先上车先上车,你坐后座吧。” 我一口答应,然后打开后座的门,看到了我最心爱的伙伴小白,一条哈士奇,他盘踞在座椅上,占了大半的位置。 我头脑一热,想去抱它,它却毫不领情,恶狠狠的对我吼了几声。 我住手了。 好吧,如果设定是我18年没有回过家的话,那么小白不是我捡回家的流浪狗,它并不认识我,那我还是小心一点吧,毕竟它咬人还是疼的。 在回家的路上,我不停的问老爹家里的问题,问了问老哥,老姐的状况,还有他们三个孩子的情况。 不出我所料,老哥,老姐依然在他们的城市工作,而那三个孩子早就送往了教育基地,他们从来没有见过面。 虽然说我并不想带孩子,但还是有一点点想他们,于是我问:“我们可以给那几个孩子打电话吗?” 老爹皱了下眉,“基地有规定,一年一次通话时间,只有考试排名靠前的人才能够加时长,你难道不知道吗?” 我还真不知道。 怪不得现在大家都卷成那副鬼样子,一是因为不想死,二是因为思念啊。 我看到窗外的高楼大厦逐渐变得熟悉,知道自己差不多快要到家了,但是一想到基地里面八颗牙标准微笑的那些人,突然就有一股惆怅笼罩在心间。 今天是我18岁的生日,但是我好像也并没有那么高兴。 突然,一个熟悉的人影从我眼前闪过,费嗣! 我微微探出点头往后望了望,确实是他,穿着一身黑衣,手揣在口袋里,一个人在路边走着,好孤独的样子。 五、 第二天早上我打开手机,发现离开基地之前加的同年同月同日生群聊消息已经达到了99+。 我闲着无聊,就从第一条开始看起,看着看着我发现,人果然各有各的不幸。 比如有一个哥们儿回到家后,和自己家的宠物狗打起来了,他被狗咬了,他家狗身上也带了血,家里人第一件事居然不是关心他,而是先是把狗送到宠物医院去了。 一个新回家的儿子和一个陪了好多年的狗?不好意思哥们,要我我也选狗。 还有两位姐妹,同年同月同日生还取了同样的名字,因为都没见过父母几次,两人成功的都走错了家,后来还是跟教育基地的信息比对,才发现自己走错了。 另外一个哥们儿是家里的独生子,他到家后的那天父母先没有给他庆祝生日,而是拿出了一份协议书,说是这哥们儿必须负责父母的养老下葬之后才能获得他们的遗产,亲情没有,利益得重视。 还有一个,离开基地的时候没有人来接,只能一个人自己慢慢找回家,花了好几个小时找到家,居然发现自己父母已经移民好多年了。最后还是一个好心人收留了他一夜,现在他已经开始联系父母了。 这个是谁呀?未免也太惨了一点。 我点进说他父母移民了的那个人的主页,发现那个人居然是费嗣。 想起他咬牙切齿说出了基地之后的样子,我皱了皱眉,突然有一点点担心他。他家离我家不远,现在他也应该离我不是很远吧。 我添加了他的好友,问他在哪,等了好久也没见他回我。 行吧,不回就不回,我还就不淌这摊浑水了。 再次和父母住到一起后,我没有了之前相爱相杀的感觉,反我时不时就能感受到一股强烈的窒息感。 他们不认识我了,不知道我喜欢吃什么,不关心我正在做什么,好像我18岁之后,就和他们没有什么关系。 明明我是他们的女儿,但在这里,我却感觉到我在寄人篱下。 虽然说我确实不用忍受带孩子的辛苦,但是现在的生活好像也没有好到哪里去,没有人来管着我,即使有看不完的电影也觉得无味。 我好奇怪啊我。 过了几天,本来已经慢慢平静下来的群里又炸锅了,起因是因为费嗣。 他杀了人。 群里的人不知道从哪里转载了一张图,上面是一则新闻,说我们这座城市,刚从教育基地出来不久的费某因涉嫌谋害父母和攻击网站,已被判处死刑。 槽……我盯着这张图片看了很久,眉头皱得可以夹死一只苍蝇。 我以为群里的人会骂他杀人犯带坏了我们这群同年同月同日生的人的名声,但没想到大部分人居然说:他做出了我不敢做的事。 我心里像堵了什么。 立刻又有一条新消息。 小妮:费嗣没有杀人,他是谋害,没杀呢。 英语去死:没有杀人会判处死刑吗? 小妮:现在全球一年都没几件杀人案了,但判死刑的人还是很多。 我:??? pp:??? …… 小妮:我劝大家也别想着去犯法了,我那个在警察局的学长说我们每个人的身体里面都装了防暴力芯片,在暴力犯罪实施的前一秒那个芯片就会把人电晕然后通知警察,案子没犯,人倒是被抓了。 英语去死:这是什么黑科技,以前怎么没听说过。 我爱数理化:那这个芯片不是可以读取我们的意识? pp:啊这还能不能让人有点隐私。 猫猫:离开了基地但又好像完全没有离开…… …… 小妮:大家都消停点吧,还是有好处的,毕竟我们不用像之前的人一样,担心被别人伤害了呀。 出了费嗣这件事之后,我完全睡不着了,晚上我试图给老哥老姐发消息,他们都爱答不理的。 我躺在床上,手机往床边一扔,望着天花板,此刻安静到死寂。 我一字一句说:“老子要回家。” 六、 谢天谢地,我最后还是回来了。 老天爷还是厚爱我,我像是只做了一个漫长的梦,梦里再怎么波澜壮阔都没影响到我现实中的生活。 现在是早上6点多,此刻听着三个小孩儿在外面闹腾的声音,我居然觉得有点异样的满足。 我爬了起来,大声回应他们:“马上起来!” 我刚穿上拖鞋,手机滴滴两声。 我把手机拿过来一看,眼睛顿时瞪大了,是一条信息: 亲爱的公民,您好,为了缓解我国严重的老龄化问题,国家现在就无幼儿时代发起投票,点击下方链接可了解无幼儿时代的具体释义,并做出您的选择,感谢您的参与。 我:??? 他永不褪色 01、 燥热的风裹挟着湿气迎面吹来,被雨濡湿的裙边无精打采地耷拉着,暴雨过后的柏油路面上还氤氲着一层雾气。 我举起手中的相机,远处的教学楼定格在画面中。身着蓝白色条纹短袖,充斥着稚气与活力年纪的他们不断从我的身边经过。 一种说不出的,苦涩中夹在着希望丛生的喜悦情感堵塞在胸腔中。 “喂,妈……我想去趟滇南。” 拨通电话的那一刻起,我决定遵从自己的内心。 挂断电话,我以最快的速度买下火车票、回单位宿舍收拾行李、赶往火车站几乎是一气呵成。 前段时间的高中同学聚会,我因为部门临时组织开会而迟到。本来已经做好了迟到自罚三杯的心理准备,不知为什么,这次拉开门,包间内的气氛有些怪异—— 我讪笑了两声,有些疑惑地开口:“抱歉来晚了,怎么了大家?” 董靳霖一听,连忙站起来招呼我落座。 “其实没多大事,大家刚开始聊得都好好的……”董靳霖叹了口气,“你也知道,咱一伙人要聚一聚,每次就是江寻和沈叙辞见不着人。” 董靳霖酒量不好,方才还喝了不少,这回说话都断断续续的。 我又从其他人口中得知了大概。 刚开始的气氛很正常,所有人都聊着彼此的近况,直到有人提了一嘴,“老高,你和靳霖上学那会和江寻不是玩得特要好吗?我们毕业都出来工作这么多年了,沈总日理万机先不提他,为什么江寻他老人家连个人影都见不着?” 高灿明当场就变了脸色,董靳霖无奈之下,只好又出来打圆场。 “江哥也好几年没和我们联系了,我们也联系不上他……” 整个包间的人就这么静静地听着陈静和华轩琪跟我解释刚刚发生的事,我持续挂在嘴角的笑容渐渐变得僵硬。 他们一个是学生时期暗恋我的人,一个是我暗恋的人,我不知道该怎样形容我那时听到这些话的心情,但是我敢肯定,那个时候,所有人都在等我开口。 气氛持续僵持着,我正想努力说些什么来盖过这个话题,忽然,包间的门“吱呀”了一声。 头顶的水晶吊灯折射出扑朔的光,在四面的墙纸上打出一个个昏黄的光晕,直到此刻我才真正嗅到、感受到鼻尖四周弥漫着的酒精的气息。 是上菜的服务员,我默不作声地移开了目光,暗嘲自己竟也会期盼起小说般剧情的发生。 见我迟迟不做声,他们知趣地找过了个话题,然后继续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散场后,私底下我叫住了董靳霖,“阿霖,你真的没有江寻的联系方式?” 董靳霖似乎并不意外我会主动找他聊江寻,笑着说当然有,然后很爽快地给了我江寻的联系方式。 02、 江寻严格意义上来讲算是我的青梅竹马,我们两家是邻居,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大。 不过后来他父亲在外面做生意越做越大,他们家在未来城区又重新买了一套房子,很快就搬走了。 小时候我转学,他吵着非要跟着我一起转。再长大了一些,我想考省重点,他一改平时好玩不读书的习惯,成绩也马马虎虎上了一中的分数线,最后缠着他父亲塞钱进了一中的重点班。 高一那年,我喜欢上一个男孩。 他生得极为漂亮,成绩名列前茅,就是性子冷淡,不爱和人说话,总是独来独往。 我曾趴在图书馆的书桌上装睡,然后透过衣角之间的罅隙看他、晚自习故意晚些收作业,一心为能够在办公室和他“偶遇”制造机会、不辞辛苦地加入各种交流会和辩论赛,以此来拉近和他的关系…… 我和江寻无话不谈,所以在我确定自己有喜欢的人的时候,我第一个告诉了他。 本以为会收到江寻的嘲笑,最起码也应该是他那标准的白眼加上一堆吐槽。 可他支支吾吾的,给我留下了一句,“你好好把握,别让自己吃亏。” 我笑着调侃他,“这话一点也不像你说得出来的。” 他无视了我的打趣,临分开时,我听见了他小声嘀咕了一句,“沈叙辞有什么好的?” 我和沈叙辞逐渐熟络,他给我分享他喜欢的“pink floyd的唱片”和一些我从未听说过的摇滚乐队,我讶于他一个看似心如止水,无欲无求的人,竟然会对重金属和老摇滚感兴趣。 那时候的他,心智比同龄人都成熟了太多太多,以至于他的一举一动都深深地吸引着我。 直到某天和江寻莫名其妙吵了一架后,我身边的一切都朝着我无法想象也无法控制方向发展。 和江寻的矛盾爆发是在某个天气不错的周末,我为了约沈叙辞去图书馆,而拒绝了他请我去看他球赛的邀约。 他难以置信地问我,沈叙辞脾气古怪,从骨子里就是个冷漠疏离的人,到底有哪儿值得喜欢?我则回复他,他再这样不务正业下去是不会有好出路的。 不经过大脑,脱口而出的话语,等到我反应过来时,再后悔也已经没有收回它的权利了。 03、 高三那年,离高考只剩一个月,春末的台风伴随着狂风骤雨,给教学楼下带来了满地的狼藉。 我手中紧紧的攥着两张科技馆的门票,想着考前和沈叙辞一起去散散心,就小跑着到笃行楼后花园找沈叙辞。 前些年笃行楼这边出了点事,校方迫于压力只能将后花园暂时封锁,这里就成了我和沈叙辞的秘密基地。 隔着一个长廊,我还未踏上最后一级台阶就听到了两道不同却熟悉的声音。 “我知道你费尽心思接近林羽暮的目的,你简直就是个肮脏、恶心、自私自利、令人作呕的家伙!” 这次我听清楚了,是江寻的声音—— 我不明白江寻的话是什么意思,在我的印象中他从不会说这么过分的话语。只是慌乱间,门票掉落在地上,我的心跳漏了一拍。 风将掉落的门票朝着楼下的楼道口吹去,早已无暇顾及它的我,小心翼翼地躲在虚掩的楼门外,透过门缝间的间隙看着外边。 江寻一步一步靠近沈叙辞,“你占着她对你的喜欢一次次地利用她,她背蒙在鼓里还以为你所说的所做的一切全都出自真心。” 沈叙辞背对着我,我只听见他语气平淡得就像在聊家常,“你不用这么咄咄逼人,各取所需罢了。” “各取所需?”江寻气笑了,“你从未喜欢过她!” 他们互相推搡着,沈叙辞一改平日的淡漠,在这种情况下,我第一次在他脸上看见了不一样的神情。 “是,那又如何?” 沈叙辞用力地挣脱了江寻的手,“我什么都没有,我难道要像你一样,占着爹妈有钱,整天游手好闲、混吃等死?”他一字一句地嘲讽道,“你那些所谓空谈者的理想主义终究是虚无的泡影,我总比你强。” 前些日子,沈叙辞跟我提了他的家庭。 在他的口中,他的父亲抛妻弃子、十恶不赦,是个彻头彻底的烂人。他的母亲由于脑神经病变,拖了很久没去治疗,最终导致了失明。 得知阿姨在母亲工作的医院治疗,我几乎是立即回到了家,翻出了所有的压岁钱和竞赛奖金,一笔一笔攒下来两万二。 我骗母亲沈叙辞住校,这些钱只好让自己代为转交,添油加醋地跟她说了沈叙辞的事,得到她愿意帮忙的结果才肯罢休。 雨逐渐下大,水花溅起一圈一圈的涟漪逐个泛开,我的胸腔仿佛被一双无形的手勒得死死的,喘不过气来。 高中的最后一段时间,我把自己封闭在只剩下自我的狭小空间内,日复一日地刷着题组,好像只有这样,自己才不会有去想其他事情的心思。 高中毕业后,我凭借着裸分外加三十分竞赛分考上了哈工大。没有勇气面对糟糕人际关系的我还是选择做只身一人躲得远远的胆小鬼。 04、 回忆到这里戛然而止。 从层林尽染到沟壑纵横不过只是在绿皮火车上颠簸了一天一夜,距离到达夷川站还有很长一段时间。 我摘下耳机尝试着给江寻打一个电话,不出所料依旧是“无信号”的答复。 窗外一眼望去全是辽阔无垠的土地,定睛看很久才能找到一点人烟的气息。 奇怪的是,我明明从不做没把握的事情,但我似乎并不担心自己因为联系不上江寻而白跑一趟。 我重新点进短信页面。 “江寻,我来滇南找你了,车次kxxxx。” “收到给我个回复吧,不急。” 抵达夷川的时候天色已晚,周围的行人步履匆匆,我疲惫地拖着行李箱,在站台上停留了片刻。 头顶的灯突然熄灭又重新亮起,我愣了一下,目光下意识地向上转移,我看清了那团模糊的白色—— 是密麻的蛛丝缠绕在锈迹斑斑的指示牌上。 我一惊,退后了一步,用软件查找了附近仅有的旅馆后,逃也似的想要离开这里。 手机信息页面,江寻依旧没有回复。 我不禁有些气恼,十分不解他放着好的学历和家境非要跑来这山沟沟里到底是为了做什么? 就在此刻,我包中的手机震动了起来。 屏幕上“江寻”二字十分久违,我立即按下接听键。 “林羽暮,你怎么还没出来?” 时隔七年,他的声音早已褪去少年时期的青涩,取而代之的是平缓温沉的低音。 我停顿了一下,嘴唇微动,“就来,等我。” 只听见耳畔的风声喧嚣,我看清了出站口前方不远处平台上站着的江寻。 我加快了步伐走向他,没有察觉到已经慢慢发红的眼眶,只感觉到从胸口涌起了一阵久别重逢的酸楚涩意。 他穿着普通的白色体恤和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我已经能想象,换做七年前的少爷,该如何吐槽这样的穿搭。 被高原紫外线格外关照了七年,他的皮肤已经变成了小麦色,除了英挺的鼻梁和那深邃的眉眼,我几乎要认不出他! 我松开了手中的行李箱,不顾形象地扑上去紧紧的抱住了他。 江寻愣了一下,缓缓回抱住我,才道:“小姑娘长大了,都不知道矜持的。” 我倏地一下收回了手,用力地锤了一把他的胸口,“就你会说话,就你矜持!我这是久别重逢情意难怯。” 我们在最近的旅馆休息了一夜后便再次启程,我早已想好了答案,却没想到江寻一路上都没问我来这里的目的。 山路崎岖不平,大巴车颠簸了一路,明明不会晕车的我已经吐了好几回。 起初江寻还在嘲笑。 “公主,怎么啦?” “嘶,你这几天应该吃得不错。” “不是吧?这么多了还有得吐啊。” 后来无奈之下只好多和我说说话转移我的注意力。 “大学毕业后就过来了,当初跟我爸吵架,我说他非逼我做不喜欢的事,我就把他那小公司卖了,把钱全给捐出去……” “你也知道我爸的脾气,一气之下就把我扫地出门了。” “你们那时候总说我尽贪玩,没个正经、没点担当,毫无责任感可言。刚大学那时候我就想着,不靠家里,自食其力什么的,然后就把身上现有的钱捐到了山区的希望工程。” “大概过了一年半,算是人生里一个小低谷吧。碰巧那时候收到了这里捐款负责人的电话,邀请我去考察一下他们的工作。” “我想了很久,与其在低谷里踟躇不前,不如试着跳出惯性思维,去散散心。” 他不疾不徐地,像是在说家常便饭般,可我却从他的话语中听出了他的苦涩、压抑、犹豫、彷徨与无助…… 我的注意力慢慢被他吸引,胃里翻江倒海的吐意稍有缓解,时不时还会干呕。 “我坐了三十多个小时的车,最后到了这里。” 他扯着嘴角,轻轻笑了一声,“我比你还不适应。” “我是一遍遍地看着负责人,他真诚朴实的眼神,才收起了心里三番两次打响的退堂鼓。” “他是个很普通的人,是那种,放在人群中不会有任何人能注意到他,他随人潮而来,随人潮而退。” “他又是个不普通的人,在那个年代,能在滇南考上本科的人少之又少。他放弃在大城市工作的机会,几乎是毅然回到了这里,决心带领着这里的百姓脱离贫困。” 话音刚落,大巴车长长地“吱呀”一声后停下。 他朝我伸出一只手,我借着他的力气好不容易才站起身来,背起包颤颤巍巍地扶着扶手下车。 江寻把我的行李带去借住的村民家,我则坐在一棵叫不出名儿的老树下歇息。 说是山村,可这儿的土地比方才一路上看过来的土地还要贫瘠荒凉得多,就连雨季下的泥土还如此干涸。 我很难想象,这样的土地怎样能将人养活! 渐渐缓过来的我,拧好水壶就沿着江寻刚刚的路线往山里走。 没走两步我又重新顿住,四处周围几乎都是悬崖,我往哪儿走?哪还有路啊! 我慌乱之下,无意间看见了左边林子下方泥土上的鞋印,我松了口气往那个方向走去,没过多久就迎面撞上了回来接我的江寻。 接着,他带着我又走了很长一段山路。 直到我累的上气不接下气,坐在半山腰的路上,不觉所以地开口问他:“少爷是对物质生活有什么不满吗?” 江寻斜靠在一棵老桂树上,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我知道他听懂了我话里的意思,但还是摇了摇头,不做声。 半晌,他“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男人漫不经心的笑容似乎对上了他少年时期肆意而张扬的模样,我看得有些许心神恍惚。 “阿羽。” 他没有叫我的名字,而是唤我的小字。 他说,“我们走了这么久,可,还没走完全程的三分之一。” 我有被狠狠地震惊到,瞳孔不自觉地放大。 “我曾经锦衣玉食,我无法想象贫穷是什么样,直到我来到了这里。” “极端、恶劣的自然环境仅仅只是这里最不起眼的一部分,当我看到这里的人们穿着破旧甚至发霉的衣服,麻木地过着日复一日艰难困苦的生活。” “孩子的脸上没有笑容,瘦骨嶙峋的老人苦了一辈子,都年过半百了还要为了收成几乎为零的土地昼夜耕作。” 江寻的声音逐渐哽咽,我怔愣着听着,没有出声。 我听见他说,“我希望他们能过得好一点。” “至少不要像现在这样。” “仅此而已,这是我留在这里的唯一原因。” 我们彼此都沉默了,我走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没有再抱怨,一路默不作声地走着。 后来我亲眼见识了他口中,深入骨髓的寒门,这是我用我贫瘠的言语无法描述出的贫困,是我从未见过,是我无法想象的。 我终于能理解,江寻为什么,想走,脚却“迈不开”了。 我唾手可得的一切离他们是那么的遥远又是那么的近。 我在茂华村带了三天左右后就离开了,江寻自始至终没有问我到底为什么来找他,是一时兴起还是对往事抱憾。 离开那天,他再次把我送到了夷川火车站。 我拖着行李箱,向前走了两三米后又停下来,回过头朝他笑了笑。 “江寻,坚持下去。” 他游走过喧嚣热闹的世界,却毅然面对满目疮痍的一角人间,孤注一掷,又一往无前。 人生如此,过去所经历的,我放不下、忘不了、抛不掉。 我于初秋前往,想要挥别去年冬天的严寒,不巧却瞥见了下一个开春。 莫言冬日终匿藏,人间岁月竟芳春。 首尔的月亮 序 夜晚的城市,霓虹灯四起,将其围绕。仿佛是刻意营造出了一圈暧昧的氛围,将其中浓烈的爱意隐藏起来,再告诉人们这只是游戏的开始。 坐落于a市的一条巷子的转角,有着一家不大不小的音乐酒馆,它的名字叫做“首尔的月亮”。 酒馆里只有几张小桌子,也就吧台要大一些。舞台放在东南角落,台子下面按了聚光灯,配上整个天花板垂下来的玻璃吊灯,以及每张小桌子上的瓷质小台灯,将整个酒馆的氛围感拉到了最满。 这样精致的装修风格,只是吸引人来的原因其一,最主要的还是它酒馆里售卖的酒。 酒的种类在一众酒馆里不圈多,但除了进口的精酿啤酒,这间酒馆的主人还请来了有名的调酒师坐镇。 如此一来,为酒慕名而来的人登门之后,才有了为其奢华风格着迷沉醉的机会。 这天夜里,酒馆座无虚席,她推开门看见没有位子空下来后叹了口气,只好去吧台蹭了个位置坐下。 “你不是老板吗?为什么不给自己特意留一个位置下来?” 她听见调酒师带着调侃的语气,嘴唇抿成一条直线,随即回答道:“只是不想用特权。给我调杯花海吧。” 花海,是夏日销量最高的一种鸡尾酒。 调酒师点点头,从柜子里夹了四块冻了花瓣的冰出来,一颗一颗地放在杯子里。从下而上的分别是娇粉色的樱花,深紫色的桔梗,淡黄色的小雏菊以及偏正红的玫瑰。随后又倒入玫瑰红的鸡尾酒,接着是橘色的,和深蓝色的。 冰块逐渐有些融化,倒进来的酒呈现了三个层次的色彩,最后再插入一根迷迭香吸管,这杯自带了夏威夷热情一样的花海也就完成。 “谢谢。”她答谢了一声后,端起杯子在嘴里吸了一口,原本是要欣赏乐队的表演却又被新来的顾客给吸引过去。 “麻烦要一杯萨泽拉克,谢谢。”那个男人的声音意外的清冷,和他那英气的面容倒是十分相称。 她看着调酒师开始调制,这种酒好像很少有人选择去喝。脑子里有些好奇,她抬起头正好同男人的视线撞在一起。 “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和老板喝一杯?” 他倒是一眼就注意到自己的身份了。她这样想着,觉得新奇,随即回答道:“当然!” 男人端起杯子放在鼻间轻嗅,却又分毫不沾,原封不动地放回桌子上。 “怎么不喝?是我们的酒没有调好吗?” “萨泽拉克的话,我多是喜欢它的香薰味道,不是那种回味,是单纯的沉浸过去的香味。” 另类的见解令其眼前一亮,她不是不懂酒,只是懒得花时间去调制。她并不是一个有耐心的人,或者说至少在不感兴趣的事情上,不会有太多的耐性。 “先生看起来,有很多的故事。” 她的手指点在桌上,半撑着下巴,侧着头去打量身侧的男人。 男人穿了件黑色的t恤,在脖子那儿有着衬衫的白色翻领,成v字型,正好将他锁骨那一块儿半遮半掩。下身的修身咖啡色长裤好像也没有那么长,像女孩子那样的洁白纤巧的脚踝故意被露出来,正好搭配着皮鞋。 最吸引人的还是他的面容。男人的面容是那种清瘦的,眉眼间透露着英气,特别是那双眼睛,眼角微微下垂的曲线和自带的卧蚕,看上去无害却又深邃至极。 隐隐有些熟悉的感觉,但记忆里却没有这号人的存在,按理说如果认识那一定是记忆深刻的才对。 “我并不是会讲故事的人,就是不知道有没有这个兴趣听我说一说废话了?” “当然!”她端起杯子,玻璃相撞发出清脆的声音。 “小姐贵姓呢?” “我叫岳椋,先生呢?” “余江禹。” 壹、 “我和我的女朋友分开了。” “我很伤心,也又很怀念从前。” 他像是在故作忧郁地陈述着一些不算太浪漫的感情经历,这让岳椋听得有些乏味。 “所以,你现在是想找个人无缝衔接一下吗,余先生。” “我并不觉得你很伤心,甚至,我认为你没有任何的情绪在里面,你只是在表演罢了。” 她无情地揭露真相,看上去极没有情商一样的。冰块已经彻底融化,她将杯子推给调酒师去处理,随即拿了纸巾擦了擦沾上水滴的手指。 “岳小姐有过孤独的感觉吗?” “孤独不是常态吗?” “可你看上去好像并不太喜欢,也不享受这样的常态。” 她擦手的动作一僵,随即将纸团扔进一侧的垃圾桶里。 “那又怎么样,不是每个人都享受孤独,我就是那之一。” “确实。我的废话说完了,我想如果是岳小姐的话,一定很会讲故事吧。” “不巧,我今天没有讲故事的兴趣,余先生慢慢喝,我先走一步。” 没了耐心,她一分一秒都不想浪费在这里,于是起身想要走,但手腕又传来了拉力。她回过头,半蹙眉问道:“先生还有事情吗?” “或许,还记得首尔的月亮吗?” 她没有回答余江禹的问题,或者是问题的本身是什么并没有听进去。她此刻只觉得烦躁,将手甩开,转身就离开了这里。 走在清冷的街上,路边昏黄的灯光照亮回家的路,没了方才的声音,此刻脑子清醒了许多。 为什么一面对他,好像莫名其妙地有了些烦躁和脾气? 她有些疑惑,却没有多想,只是个一面之缘的人罢了,不出意外可能不会再见。 但事实偏偏不如人意,连着几天的夜里,还是那个时间,那个男人还是同样的装扮坐在那个位置上,点了一杯萨泽拉克,只闻不喝。 在第七天的时候,她忍不住上前试图跟他讲讲道理。 但那人却故意带着调戏的口吻说:“我吸引你的注意了吗,岳小姐。如果没有我的名字可以倒着念。” “余江禹,倒着念不还是一样的嘛!你在耍我!” 他看着眼前有些炸毛的岳椋,那可爱的丸子头和这表情搭配,莫名有些可爱。 “我不是在耍你,岳小姐,你没有看出来吗?我是想要吸引你的注意,我想追你。” 他的眉眼是清冷的,但此刻带着淡淡的笑意,加上昏黄的光线投射在上面,看上去柔和了不少。 “我不跟无缝衔接的渣男谈恋爱。” “你不试试,怎么知道无缝衔接不好呢?还是说你不敢?你怕受伤或是被甩?” “我……” 一时被话给噎住,她气愤地跺脚,一屁股坐在余江禹的身边,朝着调酒师要了一杯冰水,试图冷静冷静。 “我的确是想跟你谈恋爱,但如果你犹豫的话,可以把这设定成一个游戏。” “专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恋爱游戏,以一周为期,但只有两个结局。” “结束游戏,或者和我正式恋爱。” 他看着岳椋摩挲杯身的手停顿了一下,端起桌上的萨泽拉克一饮而尽。 “我就当你默认了,明天中午酒馆不见不散。” 留下这句话,和口腔里酒精的刺激。很苦涩,但隐隐又有些甜蜜,是过往的风格。 直到余江禹的身影彻底消失在酒馆后的半个小时,她仍没有什么拒绝的意思。 害怕?她怎么会怕?不过是些渣男泡妞的小伎俩罢了,她嗤之以鼻,却不知有些故事一开始就注定好了结局。 贰、 第二天中午,酒馆在白天并不营业,索性懒得开门,她就站在巷子转角的路口等着。 等了几分钟,她看见一辆小电动车停在她的跟前。蹙眉,仔细瞧去可不就是余江禹嘛。 他将车稳当地停在岳椋的跟前,在她发愣的时候又将头盔给她戴上。 “上来,我开的不快,你不喜欢碰我,可以拉着旁边的竿子或者我的衣服也可以。” 他还真是把游戏规则以尊重作为原则。不过这样也挺好的,至少她不需要多加考虑。 车子又在一家火锅店门口停下,倒是会找吃的,这恰好是她钟意的火锅店。 “你吃辣吗?” “能吃一些,不要紧他们家别的菜也可以,方便了我们两个的喜好。” 他们并肩着上楼,却不牵手,两人的中间甚至还有一条缝。看上去绝对不是情侣,但也不会像很好的朋友。 “你谈恋爱一直都是这样的吗?” “怎么样?你以为我至少为了博取好感而去吃辣吗?岳椋,我觉得爱是尊重和理解。” 他坐下来以后,一边说话一边拿起桌上备着的牛奶,拆开吸管外面的塑料袋子,插进牛奶盒子后放在岳椋的面前。 “先喝点酸奶再吃辣会比较好。” “嗯...如果爱一个人,比如我爱你,所以我要尊重你所有的选择,我只会给你建议,但我不会干涉。就像吃一顿午饭,我会尊重你吃辣,我不会强求你不吃,也不会委屈自己吃,因为你会理解我的选择。” 他说话的时候嘴角似乎总是有些上扬,就像坐在他面前的不是几面之缘而在一起的新欢,更像是在一起多年的爱人,从而养成的习惯。 “那你这个爱,还真不错。” 事实上,她非常认同余江禹的话,甚至隐隐有些想要拍手叫好的感觉。 接下来的五天,他们在白日一起约会吃饭,去做普通小情侣做的事,去逛街,去看电影,去野餐,去拍照。 而到了夜晚,两个人更喜欢在酒馆里欣赏乐队的表演,或是在江边的公园里散步,享受晚风的凉爽和灯光营造属于黑夜的氛围。又或是什么都不做,只煲一个电话粥,彼此说一些废话。 两个人靠近又远离,反反复复,乐此不彼。 直到最后一天的时候,余江禹给她发微信,提出在他家里玩一天。她没有拒绝,但也不会毫无防范地去,所以站在门口敲门后,在门开之前她还再三检查了一下包里的防身工具。 却又好死不死的,被开门的余江禹给撞见。 但意外地是他并没有嘲笑,反而是一种欣慰、满意地点点头,随即打趣地说道:“做的不错。” 她有些尴尬地进了门,屋子比想象的要干净和简约,那些空置的地方应该是女朋友搬走后留下来的。 “你跟前女友还同居吗?” “我们在一起十年了,为了结婚能够适应,所以同居了一段时间。” 她点点头,余江禹给她倒了杯水之后就去厨房里忙活。她坐得无聊,询问了一句是否能够到处看看,得到同意后索性在屋子里乱逛着。 屋子不大,但房间意外还挺多的。她打开一个门,应该是卧室的样子,环绕了一下四周,这个装修风格和品味确实不错。带着赞同和欣赏地点了点头,她还发现在床头柜上有着一张合照。 那个身影和她很相似,于是走近了些,发现那根本就是她自己! 皱眉,拿起合影出去,到厨房里质问他:“为什么会有我的照片在这里?你是变态吗?还搞合成的!” 他直视着岳椋的眼睛,没有开口辩解一句,只是这样沉默地看着,像是要探索什么。半响后轻叹了一口气,将她手里的相框拿过来放在了一旁。 “抱歉,稍后我会处理掉的,你先出去等吧,这里油烟大。” 她冷哼了一声转身出去,等菜上好两个人又在僵持的沉默中吃完午餐。 她觉得至少会有什么解释,但意外地什么都没有,索性有些赌气的成分,虽然并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情绪,她应该是比较冷静的才对。 反观一边的余江禹,就更加沉重了。时不时看着岳椋有些愣神,嘴角的弧度不再上扬,甚至没了平日里说话的欲望,整个人看上去隐隐有些悲伤。 吃完饭的两个人,各自坐在沙发的一侧。余江禹拿着一本书看,而岳椋则故意地打开电视,将音量调到最大。 怎么没有反应?没有发出来的气堆积在一起,她已经行走在发飙的边缘。 而一旁看书的人却好似听不见这扰人的电视声,捧着书,看着白纸上的字里行间却没有任何心思去品读。他只是一页一页的,不耐其烦地翻着。 “真是够了!你叫我来,就是来看你玩这些小把戏和冷暴力的吗?我看今天这最后一天没有必要进行下去了,终止游戏吧!” 她猛地站起来,将包背在身上头也不回地摔门而去,留下余江禹静静地坐在沙发上看着她的身影一点点离去。 要去追吗?他放下书捏了捏眉心,好似在苦恼着什么,浓重的情绪上头,让清冷的眉眼染上了一层厚厚的悲伤。 最终,岳椋打车离开,余江禹的身影也没有出现。 叁、 游戏结束后的日子,回归了平常。她没有再见到余江禹的身影,就好像那个人从未出现过。 她继续重复每天的生活。起床后就打开电视发呆,而不是出门和他一起去街角的早餐店喝上一碗甜甜的豆浆。午后外出买一些喜欢的或需要的东西,而不是和他说着废话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晚上来到酒馆,依然没有空位所以在吧台独自喝一杯花海看表演,而不是和他坐在欣赏表演的最佳位置并喝上一杯冰汽水,谈谈独自的见解。 这些原本是不需要更多迟疑的,这本就是她的生活才对。但是又莫名地觉得心里空出来了一块,连带着生活中也没有了那份活力。 她难得点了一杯余江禹常喝的萨泽拉克,放在嘴唇啊抿了一口,又急急地放下。真的是一点都不好喝啊,却又莫名地有种怀念的味道在其中。 她有些无语自己的现状,正好舞台上传来了一句歌词:今夜望着,那月亮甚是凄凉。 这是首韩文歌,她眯了眯眼,正坐起身子去认真听,发现这首歌是那样的熟悉。她甚至发现,她会唱这首歌! 她有种莫名的直觉,拿出手机在音乐软件里输入了几个字——首尔的月亮。放出来的歌曲与舞台上的如出一辙。 她怔愣在原地,旋律依旧在耳边响起,那是属于孤独的呐喊,也是饱含浓烈爱意的掩饰。 “请给我一杯草莓螺丝起子,谢谢。” 清冷的声音响在了耳边,她侧过身去看着面前的余江禹,属于封存的深处记忆里的男人和他的脸渐渐重合在了一起。 “岳小姐,好久不见。” 她没有说话,脑子里浮现的记忆越来越多,还有些没有反应过来。 “知道草莓螺丝起子吗?大约就是诠释‘忘不了’这三个字。于我而言,忘不了是因为在等待,忘不了,也不能忘。” “所以,你还记得首尔的月亮吗?” 她对上余江禹的视线。他今天穿了一身白西装,手边还有一支白玫瑰,清冷的气质将他整个人都围绕起来,但却不止,因为他的眼睛里流露出来的思念,还有克制不住的爱意,在清冷之外还蒙上了一层厚重的悲伤和无奈。 “记得啊,这要如何忘记呢?在给酒馆取名字的时候,即使不记得你,也不忘记取成首尔的月亮。” 她看见余江禹的眼睛亮了起来,那份爱意在一瞬间不自觉地流露,但又只是一瞬,因为下一秒便被伪装得全然消失,剩下的就是试探和小心。 “岳小姐记得...首尔的月亮吗?” “你那个故事讲的真差,我来给你讲一个我的故事吧。” 她坐到余江禹的身上,要了一杯同样的草莓螺丝起子,放在嘴唇边抿了抿,从舌尖上逐渐弥漫着草莓的香味和威士忌的酒味。 “我啊,我叫岳椋,谐音月亮。我在十年前遇到了我第一眼见到就心动的人,于是我大胆追求他。那个时候我酷爱着韩语,也最爱《首尔的月亮》这首歌,所以在社团表演的时候,我在他面前唱了这首歌。之后我们就在一起了,而且我们在一起了十年。” “后来我问他为什么会同意我的追求,他说‘你唱这首歌的时候,很自由又很浪漫,我对你一见钟情了。’你听听,这可是我们之间最重要的回忆呢!” “但是后来出了一些意外,我这个男朋友啊毕竟是个公司的大股东,偶尔遭遇一点危险也在情理之中,可是那个犯人很会找软肋,所以很快波及到我。一场轰动全市的爆炸案成了微博热搜,我因为伤到了神经,尽管努力治疗但还是忘记了一些人,比如我的爱人。” “我的爱人啊,初见的时候,他的身上有一种书香气息,和他身上清冷的气质很吻合。尽管他并不像其他男孩子那样阳光活泼,但我知道他并不是什么性格缺陷,他就是最独特的那一个。所以我沦陷了。” “后来也证明了我的选择是正确的。我的爱人他越长越高,能力也越来越强,他变得很优秀,他的清冷出众,他的唯一和偏爱是我。” “他就是你,余江禹,我的余先生。” 她的嘴角上扬,将余江禹手边的白玫瑰别在了耳后。昔日爱人的模样在眼前,余江禹没有一分一秒地迟疑,将她抱进了怀里。 这个拥抱来的太迟,是救赎,也是解脱。至少余先生眼里的爱不再需要克制,至少在岳小姐的眼里他不再是一个渣男。 他是岳椋的最爱,她是余江禹一生的追求。 (番外) 相认之后的日子回归了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重新住在了一起。余江禹在周末没有工作,就会一直陪着岳椋。但在这个周末有些例外。 用完早餐之后,她急着出门的样子让余江禹心生疑惑,不由得问道:“是出了什么事情吗?那么着急的样子。” “不是不是,一会儿你就知道了,你在家等我,我很快就回来!” 余江禹没再多问,收拾好了碗筷之后,就拿了本书坐在客厅安静地看着。时间一点点过去,他看的眼睛有些疼,便放下来揉了揉眼睛,正好门铃响了他起身去开门。 是之前订好每周末会送上门的白玫瑰到了。 他接收之后看了一眼时间,怎么还没有回来?怀着疑惑,心中隐隐有些担心。 这时耳边响起了一声狗叫,他蹙眉,垂下头去看见了一只白色的卷毛泰迪。 本想拎起来丢到一边去,又被岳椋的声音给及时制止下来。 “你别动!不要对我们的新成员唯唯那么粗暴!” 新成员?他的嘴角抽搐了一下,点点头,将狗狗又放了下来,任由它跑进屋子里乱窜。 “你觉得无聊吗?养只狗狗打发时间?” “只是觉得家里太大了。你不喜欢的话,那就算了。” “怎么会,你养的,我都尊重。” 他无奈地捏了捏岳椋的鼻尖,确实只能尊重,因为他没养过狗,只觉得麻烦和吵闹,所以不太亲近,只能以尊重来表示,应该亲近不到哪里去。 而岳椋是想让家里有只活泼小狗狗每天陪她捉弄余江禹来着,结果一周下来,她居然发现那只小狗狗怎么也变得这么高冷了? 心里郁闷得不行,坐在沙发上发呆,连门铃响了好几遍都没有反应。 “怎么了?有心事?门铃都响了好几遍了。” 余江禹拿着刚送到的花走到她的身旁,正好同她对视。 “没有什么。只是觉得,唯唯怎么不活泼了。” “可能有点怕我吧。” 他留下一支花在手里,其他的放在瓶子里。那支白玫瑰在他骨节分明的手上,被放在鼻间轻嗅。 “我感觉,你也没有以前活泼了,虽然以前没有多活泼。” “这...大概是因为你不在的时间太长,我一个人孤独惯了造成的。但没有关系,你如果不喜欢,我可以试着活泼一些,像你喜欢的那样。” 余江禹摸了摸她的脑袋,很是宠溺。 “不要,你就做你自己。不过,为什么你不在一开始就陪在我身边呢?如果我手术醒来发现你,或许就立马想起来了呢?” “椋椋,医生说你是因为恐惧所以忘了很多事情,他让我不要刺激你,所以我只能够以陌生人的身份默默守护你。” “那我想不起来怎么办?” “那就做个渣男一直追你怎么样?” 难得的,他带着点开玩笑的语气。 “哼,无缝衔接的事儿我可还记得呢!” “错了,怪我笨,不知道怎么搭讪。” 他将岳椋抱在怀里,手里的玫瑰和她,都是心里所爱所想。 “可能直接去说我是你相恋十年的男朋友,会被你送进精神病院。” “这还真有可能,不过我们这算是恋爱游戏的续集吗?” 他的下巴轻轻磕在她的肩头,温热的呼吸喷洒在脖颈。 “算是2.0吧,升级版的。” 他轻轻吻了吻他的小公主,就像是在吻一朵钟爱的玫瑰,因为那是他的爱人。 游戏会有结局,我们不会。我们会在一直在一起,没有什么能够将我们再分开。我们拥抱彼此,爱着彼此。首尔的月亮是心动,而手里的玫瑰是爱意的表达。 我爱你,不管忘记再多次,不管被拒绝再多次,我们始终相爱。 孽缘之殇 序、 当田晴说明来意后,徐鹤鸣拿着杯子的手抖了一下,他用审视的目光盯着这个年轻的女孩看了半天,脸上写满疑惑和不安,空气一时有些僵硬。 田晴知道,徐鹤鸣在怀疑自己的身份。 过了一会,徐鹤鸣放下杯子,郑重其事地说道:“十五万,你让我去哪里弄那么多钱?现在生意不好做,这笔钱,我拿不出来。” 田晴看着眼前这个绅士般的中年男人,不觉替母亲感到悲哀。 一想到他就是自己的生身父亲,田晴一时竟有些恍惚。 从田晴一进屋看到他的第一眼,就有一种奇妙的感觉,那是一种只有亲人间才有的相融,那是一种熟悉的久违的灵动在心与心之间流淌—— 当然,这只是田晴自己的体验。 田晴清楚,眼下,徐鹤鸣并不接受和认可她这个女儿。 田晴急忙将自己的思绪从遥远的遐思中拽回来。她暗中嘱咐自己:“我不是来认亲的,我是来和他谈判的,我要向他索要一笔巨款,用来救母亲的命。” 想到这里,田晴不再客气,她重新回到刚来时的状态里,并向她对面的男人扔过去一句足够让他胆战心惊的话:“我知道你怀疑我的身份,但我确实是你的女儿,如果你不给我这笔钱,我就去做亲子鉴定,然后把结果公之于众,让你的老婆和你周围的人都知道这件事,后果你可想而知。” 徐鹤鸣显然被田晴的“恐吓”惊到了。 他脸色苍白,面孔瞬间拉长了,他盯着田晴的眼神像两团怒火,但瞬间又仿佛被水熄灭了。 “难道她果真是自己的女儿?难道当年秀娥没有打掉孩子?”想到这里,他身体像泄了气的皮球,一下子瘫软下来。 思绪将他拉回到二十五年前。 1、 二十五年前。 a城,一个现代化的大都市,无数人从四面八方涌入这个发达之地寻梦、打拼。 徐鹤鸣从化学专业的研究生毕业后,来到了a城一家化妆品研发公司。 由于他技术精湛,勇于创新,很快他就成了行业内的精英,成了化妆品技术人员中举足轻重的人物,并经常出席一些研讨会和技术交流会。 一次,高妍化妆品厂要举行化妆品行业交流会,徐鹤鸣作为嘉宾前去参加,他和于秀娥就是在那次交流会上认识的。 秀娥是高妍化妆品厂的一名工人。 由于容貌出众,被厂里选拔负责招待参会的来宾。 当化了妆穿着紧身旗袍的秀娥袅袅婷婷的出现在众人面前,一下子吸引了大家的目光。 她仿佛一朵含苞待放的牡丹,又像一株娇艳欲滴的出水芙蓉。 她为来访的嘉宾端茶倒水,有如一个天使般的仙子,巧笑嫣然,莲步生花。 徐鹤鸣被眼前这个女人迷住了。从此,这个美丽的女孩就走进了徐鹤鸣的心里,他开始对她念念不忘。 2、 接下来的日子他开始主动追求秀娥。 他喜欢秀娥身上的淳朴和温柔的女性美,它们就像原野的风一样带着清新而潮湿的气息扑面而来。 他给秀娥买礼物,请她吃饭,约她看电影。 秀娥也对这个英俊潇洒、有能力、有学问、又前途无量的年轻人充满好感。 在秀娥众多的爱慕者中,她唯独对徐鹤鸣情有独钟。 他们很快成为了一对恋人。 这时,厂里还有一个年轻人,暗地里深深地喜欢着秀娥。 他就是负责运输的司机田建国。 他知道自己没有资格追求心爱的女人,就把这份爱深深地隐藏在心里,默默地爱着她。 田建国眼看着秀娥和徐鹤鸣走到了一起。 还没等他来得及欣赏,这朵娇艳的花就轻易被别人摘走了,他心里焦急、惋惜,却又无可奈何。 很快,他们进入了热恋中。 徐鹤鸣租了一套房子,那座房子就成了他和秀娥的爱巢。 这种轻易获取的美艳和幸福,徐鹤鸣并不珍惜。 两年过去了,秀娥催促徐鹤鸣结婚,可徐鹤鸣犹豫着不答应。 也许,在他心里,秀娥只是一个秀色可餐的美女,却不是他结婚的合适人选,他还有更大的野心和抱负。 直到有一天,秀娥发现自己怀孕了。 她迫不及待地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徐鹤鸣。 秀娥说:“鸣,我怀孕了,我们结婚吧,不能再拖了。” 徐鹤鸣却没有秀娥预想的那样惊喜,他淡淡地说:“我还没给家里做通工作,你先把孩子打掉吧。” 秀娥着急地说道:“不行,医生说头胎孩子不能打,否则以后就不能怀孕了,我的同学冬梅就是打掉了第一个孩子,现在一直怀不了孕。再说了,我也舍不得打掉他,毕竟他是一个生命啊。” 以后,不管秀娥怎样絮叨和央求,徐鹤鸣坚持不能结婚,坚持要做通父母的工作再说,这让秀娥很是苦恼。 其实,徐鹤鸣另有隐情。 对徐鹤鸣来说,一个天作之合的机会正送上门来。 3、 那天,高妍化妆品厂的销售部主任万闵勤找到徐鹤鸣。 他想把杜厂长的女儿介绍给他。 杜厂长的女儿杜晶晶正在国外留学,即将回国接管家族企业,如今已到成婚年龄,他看杜厂长挺喜欢徐鹤鸣,就想顺水推舟成全他们。 “这可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如果你成了杜厂长的女婿,那将来高妍化妆品厂还不就是你徐鹤鸣的吗?这种‘弯道超车’的机会你可得抓住了,到时候别忘了我这个媒人就行了,哈哈,你考虑好了,给我回个话。” 徐鹤鸣的心像投进了一颗石子,瞬间变得翻腾激动起来。 他仿佛看到一座巨大的金山在他面前熠熠闪光,那里有他渴望的财富和地位。 “这还用考虑吗?利害关系如黑白棋子一样分明地摆在那里。”徐鹤鸣心想。 此时的秀娥已经离不开徐鹤鸣了,而且还有了他的骨肉,徐鹤鸣的婚约却迟迟不肯到来。 对于徐鹤鸣表现出来的冷淡和躲闪,秀娥更是忧虑和焦急。 田建国见秀娥整天郁郁寡欢的样子,很是心疼。 他有时主动接触秀娥,安慰她,劝解她,每次秀娥都冲他感激的笑笑,一言不发。 她从不愿将自己的心事说给同事们听,她和徐鹤鸣的事厂里除了田建国和自己的闺蜜香云,几乎没人知道。 一次,田建国和人们聊天时听说杜厂长看上了徐鹤鸣。 当然,论继承人来说,徐鹤鸣是最佳人选。 他有学历,有技术,有经验,也颇得杜厂长夫妇的信任。 最主要的,徐鹤鸣长得一表人才,不但他们看着赏心悦目,自己的女儿也一定会十分满意的。 万闵勤将徐鹤鸣答应的亲事禀报给杜厂长,杜厂长对他的撮合表示了感谢。 接着,杜厂长找到徐鹤鸣深谈了一次。 杜厂长意味深长地对徐鹤鸣说:“小徐,我欣赏你的才华和人品,你的从前我不去计较,从今往后,我不希望再听到关于你的感情方面的新闻。等晶晶回国,就安排你们见面。既然我把晶晶托付给你,你就要好好对她,你要好自为之,至于其他方面都不是问题。” 徐鹤鸣像作保证似的一个劲地点头。 事已至此,徐鹤鸣决定和秀娥快刀斩乱麻。 在感情方面,他绝不能大意失荆州,她不能让秀娥坏了自己的好事。 他深知,一旦搭上杜厂长这列快车就能开启一场圆梦之旅,自己从此将一跃成为富豪,跻身上流社会的圈子,他将和杜厂长一样,不说呼风唤雨,也会香车宝马,高朋贵友,环绕身旁。 到时候,像秀娥这样的美女还不是一抓一大把。 徐鹤鸣决定尽快甩掉秀娥。 4、 徐鹤鸣回到他们的“爱巢”,装作一本正经的对秀娥说:“秀娥,我做不通父母的工作,他们身体又不好,我不想忤逆他们,咱们一直这样下去也不是个事,咱们还是分手吧。” 秀娥一惊,急忙说:“不,我不同意。” 徐鹤鸣一听,急了,说道:“你不同意也没办法,我们在一起根本就没有出路。” “我不去管什么出路,我只要和你在一起,因为我爱你!” 徐鹤鸣却冷静地说道:“我不是不爱你,有些时候,爱情不能当饭吃。我们必须分开。” “为什么?你之前一直说过要娶我的呀,我等了你快三年了,现在我有了孩子,你却要和我分手,你能忍心吗?”说着,秀娥禁不住流下了眼泪。 徐鹤鸣此时已没有耐心,他继续说道:“你不要这样伤感,我们分手了还是朋友,这个房子我已经和房东退了,从明天起,我就搬出去住了。” 秀娥想不到徐鹤鸣如此决绝,一点回旋的余地都没有。 她不相信,当初那个信誓旦旦说这辈子只爱自己,除了自己不娶任何女人的痴情郎这么快就变了心。 她舍不得离开这个储存了他们太多爱意和欢乐的小屋,也许是她太爱徐鹤鸣了,她开始苦口婆心的乞求徐鹤鸣不要离开她。 徐鹤鸣早已去意已决,他拾掇了东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房间里只剩下秀娥一人坐在那里发呆。 5、 他们的关系杜厂长也有所耳闻,厂里很快将秀娥解雇了。 那天,天很冷,秀娥早早跑到徐鹤鸣单位门口等他下班。 直到傍晚,她才看到徐鹤鸣走出来。 她跑上前去抓住徐鹤鸣的手哀求着说:“鸣,我今天被厂子解雇了,我现在走投无路,只有你一个亲人了,我求求你,你不要离开我好吗?” 徐鹤鸣一反往日温情脉脉,变得冷冰冰。 他对秀娥说:“你不要再缠着我了,我们不可能在一起了,你不要逼我好不好。” 他推开秀娥的手,仿佛怕别人看到,逃也似的离开了。 秀娥呆若木鸡般僵在那里,任呼呼的冷风吹散了她的头发,吹皱了她的心。 她木然地走在大街上,她觉得这座城市到处都充斥着伤心的味道,空气是苦的,连尘埃里都是腐败的气息。 她漫无目的的走着,她甚至连走路的勇气都没有了,她来到了一座桥上,便再也走不下去了。 她看着桥下缓缓流淌的河水,他想那水的怀抱一定很温柔,只要她跳进去,就可以洗刷她的悲哀和痛苦。 她缓缓的向桥边走去,她爬上了桥边的护栏,站直了身子…… 就在这时,一直跟在身后的田建国急忙将车停在了桥边。 他匆忙下车,跑向护栏,一把将秀娥扯下来,冲着秀娥大声嚷道:“你不要做傻事,你的事我都知道,他不值得你去爱,他欺骗了你。” 秀娥愣愣的看着田建国,像看一个陌生人,目光呆滞。 过了一会,她扑在田建国的怀里痛哭起来。 田建国紧紧搂着秀娥的肩头,轻轻地说:“先跟着我回去,这里风大,别感冒了。” 6、 当秀娥知道了徐鹤鸣是为了做乘龙快婿而和她分手的事情后,心如死灰。 她彻底斩断了对徐鹤鸣的感情和念想。 她将这一页满是创痛和屈辱的过往果断地翻了过去,不想再看到。 秀娥接受了田建国的求婚,田建国辞退了化妆品厂的工作,带着秀娥回到了他的老家。 他们很快组成了一个温暖的家庭。 几个月后,田晴出生了。 田建国将这个女儿视如己出,像对亲生女儿一样将田晴视若掌上明珠。 田建国也成了田晴生命中最重要的亲人。 从此,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生活着。 他们的家虽然并不富裕,但田晴什么都不缺,夫妇俩尽量满足田晴的一切需求。 在父母的关爱下,田晴快乐、幸福、又健康的成长着。 从上小学起,田晴的学习成绩一直在班级里名列前茅,每次拿回奖状,她都能看到父母脸上那满意的笑容。 为了增加收入,田建国找了一份开大车跑运输的工作,虽然辛苦,丰厚的收入换来了一家人宽松又优越的生活。 就在田晴15岁那年,她做梦都没有想到,一场车祸,不仅夺去了父亲的生命,还让她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7、 那天,田建国像往常一样出车去拉货。 在高速上他为了躲闪一辆小轿车,不幸撞上了护栏翻了车。 昏迷的田建国被送进了医院,直接进了重症监护室。 田晴和母亲在重症监护室外的门口忧心忡忡、焦急万分的守候着。 过了一会医生走出来,说:“病人失血过多,需要大量输血,眼下血库里血源暂时供应不足,你们亲属需要提供一下血源。” 田晴毫不犹豫地说:“我是他的女儿,我来输。” 然而,当田晴的血液检测结果出来后,医生直接告诉她:“你和病人血型不符,你的血不能输。” 田晴当时就懵了,好像掉进了迷雾里。 田建国在重症监护室里躺了五天,最终还是离开了她们。 田晴想起了这些年,父亲像呵护雏鸟一样的关爱她,而她却来不及孝顺父亲,父亲就抛下她们撒手人寰了,田晴的心如刀绞,泪如泉涌。 母亲也是悲伤欲绝。 那段日子对她和母亲来说,天几乎塌了下来。 当一切都尘埃落定,那个一直潜伏在田晴心底的巨大疑问,像个曾经丢失的东西又突然出现在她的脑海里。 “我是谁?到底谁才是我的父母?这其中到底有着怎样的故事?”田晴在心里疑惑不解的问着自己。 一个月明风清的晚上,田晴和母亲吃过晚饭,她终于忍不住,向母亲询问起来。 秀娥仿佛已有所料,她神情安详,深情地凝望着女儿,她向田晴讲述了那个令她痛心的故事…… 8、 “你恨徐鹤鸣吗?他欺骗了你。” “恨有什么用,都怪自己当初太单纯,没有了解这个人就把自己交了出去。晴儿,妈今天之所以给你讲这些,是想告诉你,以后找男朋友一定要先了解好了再和他交往,千万不要上当。我们是女人,要学会保护自己,妈妈不希望你受任何伤害。” 秀娥慈爱地看着田晴,继续说道,“妈妈永远爱你,只要你快乐,妈妈受的苦就都值了。” 田晴忍不住扑到母亲的怀里,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没有了经济来源,田晴和母亲的生活陷入了困境。 为了供她上学,让她过上最好的生活,秀娥开始出去打工。 为了多挣一些钱,秀娥总是做着最脏最累的活。 而田晴也更加努力地学习。 她知道母亲最大的愿望就是让她考上一个理想的大学。 高中三年,学习格外紧张,田晴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学习中。 田晴常常看到母亲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回到家中。 每次回家,母亲都会给她买些好吃的,告诉她学习很累脑子,需要按时补充营养。 在田晴面前,秀娥总是表现得那样坚强。 田晴的心里无比地心疼母亲,她真希望自己赶紧长大工作,这样母亲就可以不用这么累了。 田晴心里想:“我一定要让自己强大起来,我要让母亲过上最好的生活。” 有几个晚上,田晴都被母亲的咳嗽声吵醒。有时,一连串剧烈的咳嗽憋的母亲背过气去,田晴开始为母亲的身体担忧,她催促母亲去医院检查身体,母亲总是说:“没事,只是一点小毛病,吃点药就好了。” 田晴哪里知道,疾病正在吞噬着母亲的健康,过度操劳和营养不良已给母亲的身体埋下了隐患。 田晴的学习更加紧张。 高考结果出来后,田晴不负众望,考上了一所省外重点大学。 这对秀娥来说简直就是天大的喜讯。 那天秀娥激动地做了一桌子女儿爱吃的菜,说要庆祝一下,母女俩都无比的开心,她们兴奋地以酒庆祝。 田晴举起酒杯,深情地望着母亲,用颤抖的声音说:“妈,晴儿感谢您这么多年来对我的照顾,您太辛苦了,将来我一定要让您过上好日子,我一定不辜负妈妈的期望,我要让自己做的更好。妈,我敬您一杯。” 这些话,是田晴一直想对妈妈说的,今天,她和妈妈一样,都太激动太兴奋了。 秀娥的眼眶湿润了,还有什么能比女儿的懂事和优秀更重要呢? 她觉得女儿是老天赐给她的礼物。 她甚至有些感激徐鹤鸣了,是他给了自己一个这么好的女儿。 这些年来她所有的苦和累,在这一刻都值了。 一杯酒下肚,秀娥脸色微醺。田晴看到,还不算老的母亲的额头上已悄悄地爬满了皱纹,岁月的重负在母亲曾经美丽的脸上写满了沧桑。 秀娥对田晴说:“你知道吗?你就是妈妈最大的骄傲!妈妈能有你这样乖巧可爱的女儿,这辈子也值了。” 田晴点着头,同时将激动的泪水搀着酒一起饮了下去。 9、 大学生活是充实而快乐的。同时,对一个经济困难的家庭来说,供一个大学生,无疑是雪上加霜。 秀娥把这一切都扛了下来,为了让田晴安心读书,她从不和女儿说家里的艰难。 而田晴也天真的以为,真像母亲说的那样,家里一切都好。 其实,秀娥的病已经很严重了,她每晚不停地剧烈咳嗽,几乎不能入睡,白天还要拖着孱弱疲惫的身体去工作。 秀娥就这样挺了下来,一直到田晴大学毕业。 大四那年,田晴也恋爱了。 追她的男孩是班里的学生会主席吴伟。 其实,田晴对吴伟的印象也很好,吴伟属于那种很细心很体贴的暖男。 吴伟说,他喜欢田晴身上的那种淳朴和温柔。 这句话听着好熟悉。 田晴想起来了,当年徐鹤鸣对母亲也说过同样的话。 田晴问吴伟:“你会一直对我好吗?你将来会辜负我吗?你会为了利益出卖自己的爱情吗?” 吴伟说:“不会,不会,不会。你怎么会这么想呢。你是不是没有安全感?日久见人心,我会用时间向你证明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光阴荏苒,很快就大学毕业了。为了尽快挣钱分担母亲的压力,田晴放弃了考研。 田晴去了一家薪水相对比较高的公司上班。她工作努力,领导很赏识她,工资不断上涨,她的收入已经能够养活秀娥,田晴让母亲辞去了工作,让她在家中好好调养身体。 吴伟则考上了公务员,他去了政府机关工作。 然而,福不双至,在他们事业爱情都得意的时候,有一件“大事”像巨石般毫不留情地向他们压了下来。 10、 秀娥被检查出来患了肺癌。 这无疑给田晴来了当头一棒,让她难过的喘不过气来。 医生说:“如果不做手术,你母亲的生命最多可以维持两年。” 田晴仿佛一下子跌入无边的深渊,她感到一种生无可恋的悲哀,命运夺走了她的父亲,现在连母亲也不放过。 田晴知道自己就是母亲的希望,她必须从悲观中坚强起来,她是母亲的精神支柱,她必须要救母亲。 这时田晴看到吴伟正在用一种支持的目光看着她,仿佛在说:“不要怕,有我在。” 田晴有了定心丸,她重新振作起来。 田晴问医生:“如果做手术呢?”医生说:“那样会好很多,生命会延长,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手术费用会很高,手术费大概15万左右。” 对田晴来说,这是一笔巨款。 田晴陷入焦虑中。去哪里弄这笔钱?吴伟也无能为力。他连结婚的费用都筹集不到,田晴不能再给他添苦恼了。 她爱母亲,她不能让母亲有任何闪失。 她拼尽全力也要挽留母亲的生命,她要想尽一切办法让母亲做手术。 这时,田晴深深地感受到,金钱对一个陷入绝境中的人来说,有多么的重要。 有时,金钱意味着生命的重生。 就在走投无路时,田晴突然间想起一个人来。 11、 对,就是那个曾经生了她的男人,徐鹤鸣,他是田晴真正意义上的父亲,却没有尽过一天抚养义务。 田晴认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应该出这笔钱。 眼下,田晴举目无亲,孤独无助,现在只能从他这里下手了。 田晴决定去找他。 而且,田晴要不择手段地从他那里要出这笔钱,无论是低三下四还是厚颜无耻,她已经不在乎那么多了。 对这个从未见过面的亲人,田晴心里有些忐忑,毕竟,他们就像路人一样陌生。 在田晴心里,她甚至害怕徐鹤鸣会拒绝她,因为,田晴已经把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寄托在徐鹤鸣的身上。 她真怕徐鹤鸣不买她的账,一旦他翻脸不认人,田晴真的就无路可走了。 管不了那么多了,这是她孤注一掷的筹码,为了母亲,田晴必须去试试,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田晴和吴伟商量了这件事,吴伟说:“去吧,我支持你,有我在,别怕,我陪你一起去。” 他们瞒着母亲,在一个星期天的早上,田晴和吴伟踏上了南去的火车。 看着周围闪过的风景,田晴无心欣赏。 她心中百感交集。 谁能想到,一个从未谋面的女儿将要去找寻她从未谋面的父亲,以一种不体面的手段去“勒索”他的钱呢? 而此刻田晴担忧的是,徐鹤鸣如此冷血,如果他装糊涂不买账,下一步该怎么办。 她思绪很乱。 他们来到了a市,找到了高妍化妆品厂。 此时,徐鹤鸣已是这家规模宏大的工厂厂长。 他已成为化妆品界赫赫有名的徐老板,杜晶晶已变成了徐太太,听说他们还有一儿一女,真是事业有成,家庭幸福,春风得意。 田晴以一名客户的身份要求去见徐鹤鸣。 12、 徐鹤鸣盯着眼前这个女孩看了一会儿,凭直觉,他觉得女孩虽然来者不善,却并没有说谎,因为他看出了这个女孩和自己的确有几分相像,如果算起来,她该有22岁了吧。 最主要的,他不能让杜晶晶知道自己和她结婚前就有了孩子,现在虽然自己是厂长,可杜家还有着相当的实力。 他不敢想象,任性强势的杜晶晶如果知道这件事,会做出什么意想不到的事,而且他更不想让自己树立起来的好丈夫好父亲形象毁于一旦,他必须将这件事压下去,不能让第二个人知道。 十五万元钱,对他来说,并不是个事,但他不能让自己这个私生女跑惯了腿,不能让她认为自己的钱是那么容易就要出来的。 田晴看到徐鹤鸣仿佛在她脸上寻找着什么,又仿佛在回忆着什么。 田晴问道:“给还是不给?你痛快给个话。” 徐鹤鸣问道:“你妈让你来的?” “不,是我自己要来的。如果不是为了给我妈妈治病,我也不会来找你,而且,我今天拿不到钱就不会回去。”田晴表现出一副态度坚决的样子。 “你大学毕业了吧?” “是的,我已经上班了。”看到徐鹤鸣有些缓和,田晴仿佛看到了希望,她像对一个朋友似的说道:“这次我们真的遇到了困难,不然我不会来找你,你放心,这次拿了钱,今后我绝不会再找你,我说话算数,请你相信我。” 徐鹤鸣沉默了片刻,然后对田晴说:“好,我相信你,你先回宾馆等我,我会去找你。这件事不要和任何人说。” 13、 第二天,徐鹤鸣来到田晴住的宾馆,将一个鼓囊囊的黑色塑料袋放在床头柜上,对田晴说:“这是10万元,厂子这两年效益不好,我只能凑这么多,你拿去用吧。以后你不要冒然来找我,这是我的电话号码,有事可以打这个电话,响两声就挂掉,方便时我会给你打过去。” 徐鹤鸣说着,将一张写有电话号码的纸递给了田晴。 走到门口,徐鹤鸣回过头来对田晴轻声说了一句:“你要好好的。”然后匆匆地走出了房间。 田晴将那张电话号码纸撕掉,扔进垃圾桶里。 14、 田晴和吴伟从亲戚手里又借了一部分钱,把他们准备结婚的钱也拿了出来,凑够了手术费,秀娥的手术得以进行。 手术很顺利,秀娥的身体渐渐恢复了。秀娥躺在病床上,问田晴:“手术的钱是哪里来的?”田晴没有隐瞒,和母亲说了实话。 秀娥说:“你见到他了?”田晴说:“嗯。” 田晴告诉母亲:“他欺骗了你那么多年,这笔钱他应该出,这是他对你的补偿,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这是他欠你的。” 秀娥没有说话,过了许久,秀娥对田晴说了一句:“真是难为你了。” 田晴和吴伟的婚期推迟了,他们商量一起努力赚钱,等攒够了钱,办一个体面的婚礼。 吴伟说,婚礼那天,他要向所有人宣布,这辈子,他不会离开田晴半步,他要让田晴的命运,因为遇到他而改写。 田晴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 麦野深处的灵魂 01、 我独自走在空无一人的麦野中,沐浴在阳光下。 这里早已杂草丛生,清新的空气中弥漫着野花野草的馨香。 暖风吹来,我的思绪荡然起舞。 回想起那年夏天,风逐渐涌向记忆深处。 八岁那年,我因父母出差被送到乡下的外婆家。 当我知道爸妈要把我独自留在外婆身边时,我痛哭流涕,弱小的心灵还并不能完全接受这样的事实,那些所谓叮嘱的话犹如一道闪电刺痛着我的心。 我用力拽着妈妈的衣角,把我认为最好的玩具拿出来递给她,努力挽留她,她的眼神闪烁着泪光,父亲把行李放好,叹了口气,对她说: “时间不早了,快走吧,车子已经到了。” 听完,她狠下心来冷冷的将我的手甩开,一步步走向门外。 我望着父母离去的背影,悲伤涌上心头,眼眶中的泪水打转着,最终如散落的珍珠掉落下来。 我冲出家门,毫无目的的奔跑着,最终来到麦野旁,麦子杂乱无序疯狂的生长着,无人看管。 我跑进麦田中,小麦瞬间把我淹没,我蹲下来,肆无忌惮的嚎啕大哭。 “嘘——”我的耳边突然传来声音,我定睛一看,一个穿黑色背心的少年正屏息凝神的注视着不远处的一片空地,过了一会儿他便长呼一口气向我这边跑来。 我止住哭泣,有些茫然。 问道:“你,你是谁?” “我?我叫阿诺,住这儿附近。你呢?”他坐下来,扭头凝视着我: “我……我叫阿杰,也住这附近。” “噢噢,那你为啥在这里哭啊?怪可怜的。” “我,我父母去外地打工了,只留我一个在这儿所以……”我的声音越来越小,脸顿时红了。 “唉,没事儿,多待几天你就熟悉了,这里挺好的。” “那你刚才是在躲什么人吗?”我反问道。 “啊……啊,江湖大侠总逃不过呗追杀的命运,所以我啊,在躲仇人……”他支支吾吾的说完。 看我嘴角抽搐,一脸不相信的样子,他只好说出实情:“唉,今天忘了给我爸买酒,我爸脾气上来了,准备揍我呢,所以我躲这儿来了。” “你爸揍你?你妈妈呢?你妈妈不管吗?”我好奇的问到。 “我父母离异了,我跟我爸过。”他一脸平静的说出这种话来,挠了挠鸡窝一样的头发。 我心一颤,一时不知如何安慰他。 我们陷入沉默中,我有些愧疚,或许我不该问的,正准备道歉时他突然开口: “说起来,还从未有人到过过这片麦野呢,这里一直只有我一个人,这片麦野虽然广阔,但附近的小河里有人溺水过,所以几乎没人到这里来了。” 我望了望不远处的小河,愣住了。 他看着我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笑了笑: “时间不早了,我要走啦,我们有缘再见。” 他静静的站在我身旁,我抬头望着他,黄昏中的一缕阳光照射在麦野中,一阵暖风吹来,麦子们互相拍打,形成金色的麦浪,洒满金色的光辉,他那灿烂的笑容映射在阳光下,无比的刺眼,闪射着光芒…… 02、 太阳落入西山,回到家中,外婆匆忙准备晚饭,以为我出去玩,唠叨了我许久。 我全然没有听进去。 直到晚上吃饭,我还在想着那片金色的麦野,那个名叫阿诺的少年。 金色的麦野仿佛拥有着魔力,呼唤着我,吸引我一次又一次到那个地方。 我在那里结识了阿诺,在一次次对话中了解到他,他的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离他而去,他父亲是名渔夫,靠卖鱼为生,长期酗酒,经常让阿诺拿卖鱼的钱买酒,不买就会挨打,阿诺受不了就会逃到这个地方。 阿诺和我常到那条河边捉鱼。 鱼时不时探出尾巴,又逐渐潜入河底消失不见。 河面波光粼粼,几片叶子飘落,泛起一片片涟漪。 它看起来如此平静,或许对于村民来讲,它是充满不幸的。 对于经常在那里捉鱼的我们来说,它更像是大自然的馈赠。 阿诺经常会从家中带来亲手做的烤鱼,掀起饭盒,烤鱼的芳香瞬间在麦田间弥漫,我贪婪吮吸烤鱼的熏香,吞了吞口水,仔细品尝烤鱼的每个部位,鱼肉的紧致娇嫩填充了我整个味蕾。 我对阿诺的手艺赞口不绝。 我们在麦野附近的河边打水漂,躺在麦野中晒太阳,一起捉鱼,虽然我们并没有说出“做朋友”这样的话来,但我们彼此间拥有的默契和相似的灵魂,默认了对方存在。 我们,是游荡在麦野中两个孤独的灵魂…… 有时我会突然觉得阿诺傻傻的。 他时常会皱着眉头,半眯着眼睛,像是思考着什么人生大事,但他却总问: “阿杰,你说毒药过期了它还有毒吗?” “……” “阿杰阿杰,你说那核桃被门夹了还能补脑吗,我上次就吃了个被门夹过的核桃……” “核桃被门夹了没我不知道,但我看你脑子是真被门夹了。” 这样的对话不下百次,忽略掉这些不正常的问题。 阿诺的存在让我充满安全感,让我不在孤单。 03、 暑假,我和阿诺在村里同一学校读书,被分到了一个班,我们从不被注意到,一下课,我们就会向那片麦野奔去,待在那片属于我们的天地。 我们宁静的日常被一群不速之客打破…… “那个,阿杰同学,请让一下……” 我望着面前的女同学,毫无印象。 她莞尔一笑,冲我眨眨眼。 我看着她的裙子,突然想起来。 她叫顾小雪,总是穿着密密匝匝细碎白花的裙子,与我们单调的蓝色运动衫样式显得格格不入。 她美丽动人,优雅大方,经常受到老师的夸赞。总是忙于各种职务,在男生心中神圣不可侵犯。 她朝阿诺的位置走去,我赶紧踹踹阿诺的板凳,阿诺从睡梦中醒来,擦擦口水,映入眼帘的是顾小雪那身碎花裙子,只见顾小雪一脸娇羞: “阿诺,谢谢你上次把我送回家,要不是你,我还不知道怎么办呢……这是我做的鲜花饼,你要是不介意就收下吧。” 阿诺还迷迷糊糊的半睁着眼,听到这话,他迟疑了一下,摇摇头拒绝,但顾小雪还是执意让阿诺收下了。 04、 我坐在麦野中央,大口大口吃着鲜花饼,扭头问阿诺:“你什么时候送她回家的,我怎么没听你说?” “啊,是上次我在集市帮我爸看摊,她因为中暑晕倒了,然后我就把她送回家了。”说着他捡起残渣扔在嘴里。 “噢噢,原来是这回事啊,我还以为你和她是朋友。”我咽下最后一口鲜花饼。 “啊?怎么可能,我都没怎么和她说过话。我甚至对她没有什么印象” 太阳晒的人刺眼,我躺下来打了个哈欠,囔囔道:“是啊,说起来,咱俩都没怎么和别人说过话呢……” …… 第二天,我一脸嫌弃的帮阿杰清理,阿诺只当是恶作剧,可我不这么认为。 环顾四周,大家都在百无聊赖的翻书,只是角落里时不时传来哄笑。 我的目光停留在角落的那群男生中,为首的用戏谑凶狠的表情看着我,我打了个冷颤。 我记得他,张晓峰,学校里出了名的。 常欺负低年级学生,在放学围堵他看着不顺眼的学生。 父亲是村里某书记,对他不管不问,老师也拿他没辙。 听闻他喜欢顾小雪,我想,这件事极有可能就是他干的。 可阿诺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重要性,他自顾自的把灰土扫到袋子里。 边扫边嘀咕:“这么好的土,不拿来种花可惜了,阿杰,你外婆种花吗?” “……” 有时候,我不得不承认阿诺是真的傻。 这一天下来,不只是阿诺的书桌,就连我的书桌也收到了不少“礼物”。 第二天我专门骑来了自行车,想到昨天的遭遇,在想想放学后我们极可能面临围堵,我选择骑自行车带阿诺绕远路回家。 上学路上,我有些不满的向阿诺抱怨:“顾小雪这么抢手?唉我看你当初就不该收她的东西,我也是,早知道会发生这种事,就制止她找你了……” “不,阿杰,这不是我们的错。”阿诺严一本正经的说道。 直到长大我才意识当时的我是如此的天真。 有时厌恶和冷暴力来的突然,并不是我们所做错了什么,只是他们为了满足自己丑恶的内心而选择以这样的方式对待别人罢了。 霸凌是不需要理由的。 05、 放学后,停车棚下我的自行车已经被拆的七零八落。 回想到停车时,张晓峰的“狗腿”郑满玉总在附近徘徊,我狠狠的踢了一脚瘪掉的轮胎咒骂道:“啧,我早看郑满玉不顺眼了,这种事都干的出来……” 那时的郑满玉总是唯唯诺诺,为了不受欺负,只好讨好张晓峰,想想真让人作呕。 我们放弃了车子,选择步行绕远路回家,路上阿诺为了安慰我,答应回去给我做鱼吃,就在我们认为会平安无事的到家时,附近空无一人的田地里突然传出一声咒骂。 我们不约而同的看过去。 “老子不是让你把他车子扔到那条河里了吗,怎么这点事都办不好? ” “对不起峰哥,我听说那河里死过人,所以我不敢……” “我呸,就你这胆子?!” 我们愣住了,下一秒,张晓峰与我们对视,我下意识的拉起阿诺的胳膊就跑,连书包都顾不上拿。 身后传来张晓峰的声音:“给我抓住他们!别让他们跑了!” 由于我们体力不支,终究还是在那片麦野中倒下了,张晓峰一行人跟过来。 他们走后,郑满玉停留在一旁瑟瑟发抖,看起来伤的比我还严重。 阿诺拉我起来,看我伤势无大碍,长呼一口气。 我踉踉跄跄的走到河边,准备捡起书包。 不料却一脚踩空了那只有几根芦苇的空地,身体朝着河中倒下,我瞬间被冰冷汹涌的河水淹没,我努力挣扎着,水却钻进了我的鼻腔,喉咙……我的意识逐渐被磨灭。 就在这时,一个竹竿朝我不远处落下,我用力伸出双手,紧紧握住竹竿,阿诺联合郑满玉把我拉回了对岸。 我看着满眼愧疚的阿诺,让他不必担心。 安慰道:“别这么看我嘛,我完全没事,走吧,你答应给我做鱼吃的。” 他苦笑着,点点头。 06、 我最终还是没有吃到阿诺的鱼。 回到家后,我生了一场大病,浑身发热,喘不过气。 闭上眼睛,像是被人溺死在无尽的黑暗中。 睡梦中的我无法动弹。 梦里,没有一丝阳光。 只剩下雾蓝的天空,和一片无垠的麦田,我的周围嵌着金色的光,麦田默默向外延伸着,永无尽头。 阿诺紧紧的拉着我的手,向麦野深处走去…… 醒来后,外婆请来了医生,医生给我开完药嘱咐我多休息。 之后的日子里我再也没见过阿诺,外婆不知从谁那里听说了我落水的事情,便准备让父母在暑假来临前把我接走。 临走前,我去了那片麦野,终于见到了阿诺,他顶着鸡窝般的头发,盯着麦芒,我坐到他旁边,拍了拍他的肩膀轻声说道: “阿诺,我就要走了,我父母放心不下我,准备把我接回去。上次落水的事你千万不要放在心上啊,我……我真的很感谢这几年你的陪伴……”我一时语塞,不只如何安慰他。 阿诺不吱声,把头埋在了膝盖中。 我们都不说话,静静的坐在麦田里。 时间不早了。 太阳下山了,天边渲染着金色的光辉。 我只好拍了拍他的后背,轻声说了句“再见”,便转身离开麦野。 只见阿诺猛的起来,他静静的站在金色的麦野中随着一阵风吹过,吹乱了他鸡窝一样的头发,风轻轻拂过麦野,一个挨一个的翻起波浪,温柔的起伏着。 他冲我招招手,用力喊到:“阿杰——有缘再见啊——” 他灿烂的笑容,泛起泪花的眼睛在照射在阳光下,是如此的闪耀,就如同第一次我见到他一样…… 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 那一瞬间,我的灵魂与他同在,最终停留在了麦野深处。 end 去爱这场暴风雨 天空像是漏了,这水倒个没完了。 01 只听见天空轰隆一声。 瞌睡的林承宇被猛地惊醒。 窗外的雨下得更大了。 还没等他适应过来医院的灯光,眼前便是一黑,停电了。 走廊的应急白灯和安全出口暗绿色的光逐一亮起,不知从哪儿传来的喊声:“停电了!要淹了!” “要淹了”一词在林承宇脑袋中崩裂开了。 找杨青!他马上起身,三步并作两步往护士站走。 “承宇!”在嘈杂且昏暗的环境中,杨青叫住了还在寻找她的林承宇。 “怎么回事儿啊?林承宇向杨青询问状况。 “说是大雨灌进了供电处了,医院一楼也快淹了。” 这也太突然了!之前只是下雨,怎么能发了洪水? 林承宇从窗户外往外看,天空像是漏了,大水一直往下泄。医院花园已经被黄褐色的水漫过,洪水正浩浩荡荡地向医院冲来。望向医院外的街道,也没有比这好到哪去。 “杨青!紧急情况你还在这里谈情说爱!”林承宇刚想说什么,就被一声呵责打断。 是杨青的护士长。杨青对这个老是喜欢大声说话、职责他人,有事只会叫下属办的护士长很是反感。用她的话来说,就是位能力不大,脾气贼大的中年妇女,护士长姓胡,她们几位年轻护士私下里都叫她“老虎头”。林承宇没少听杨青的吐槽。 昏暗中,林承宇并没有看清这位“老虎头”的表情,只听见了冷冷的一声哼,她便转身去说别的护士了。 杨青也只好先丢下林承宇,抓紧投入工作了。 毕竟,她是一名护士。 窗外,人类就像蝼蚁一样,有的被洪水扑倒,有的被洪水驱赶到这所医院。医院外的人呼喊着,医院内都是沉重的叹息。 怎么会变成这样呢?林承宇看着这场暴雨,如果一切都像早上他抵达时那般,该是多好。 时间退回到今日的早晨,最早的班车抵达车站,阴凉的天气让刚下车的林承宇十分舒服。夏日的中原地区很少有这种舒适的凉快,他今天本是来找女朋友杨青的。下午四点,两人本该是在过愉快的二人世界。 而现在,林承宇坐在昏暗当中无可事事。医院相对安静,但每个角落都暗藏着死神的呼吸声。 楼下突然有人争吵的声音,打破了这份相对的安静。 林承宇觉得声音有些熟悉,走到楼梯口往下看,原来是“老虎头”和一些应该是病患家属吵了起来。一群人围着那位护士长,让他想起一个场面——商鞅舌战群儒。但是这个想象并不是很恰当。 他突然记起来杨青对他说过的一件事:很多其他的护士都说“老虎头”势利眼,曾经好像还收过钱什么的…… 争吵还在持续,在外面的暴雨声中,医院内沉重的脚步声里,林承宇在他们争吵的话语中隐隐约约听到了一个“钱”字。 果真吗?这个时候了还想着钱,这种人是怎么当上护士长的? 杨青此时突然从楼上跑下来,看见站在楼梯口的林承宇,着急地问道: “看见‘老虎头’了吗?” 林承宇朝楼下努了努嘴,“和别人吵着呢。” 杨青啧了一声,最终还是做了决定。 “护士长!三楼icu那边情况比较复杂,不少护士都忙不过来了。” 听到杨青的呼喊,护士长那边自己都吵不开,听杨青喊了半天才吼道: “你们那几个护士是干什么吃的!干了这么多年都不知道怎么处理吗?” 接着又和那群人吵了起来。 杨青无奈,又火燎燎地跑上楼去了。 看着医院不远处的超市,已经有人在放沙袋了。林承宇想从这场暴风雨中逃脱。 02 “老公,你看这个新闻。”在一家中型超市内,解萱招呼着还在超市门口摆沙袋的刘一鸣。 “啥啊!”刘一鸣没有回头,街边的水快灌进来了。 说来也奇怪,早上还是阴凉的天,这到下午了,怎么成了暴雨天了。 “就是在咱城头那条河上的一个烟酒店,店铺遭了洪水,东西不仅给水冲走了,还有大部分都给人抢了!” 听到这,刘一鸣抹了抹被雨打湿的脸,看着外面的暴雨半天,才蹦出一句: “这可真够缺德的。” “老板,你说我们要不要也防着点!”给刘一鸣递沙袋的阿程喊到,外面的风雨声有点大,他怕刘一鸣听不见。 刘一鸣听到这话,看了看在收银台的老婆,又看了看自己的超市。超市不大不小,但是可以说是五脏俱全了,该有的它一个也不缺。后面还有一个比较大的仓库,装了很多存货以及一辆冲锋舟。超市经营了许久,这些货要是被冲走或者抢走…… 冲锋舟?! 刘一鸣想到了什么,让阿程继续放沙袋,自己往仓库里走。 还没走到一半,门口就有人进来了。 是在上头卖胡辣汤的于老板。 高瘦的于老板捋了捋被雨水已经打湿透了的头发,“老刘在吗?” “在呢,怎么了?”刘一鸣又转身跑过去。 于老板浑身已经湿透了,像是怕自己身上的雨水弄脏刘一鸣的超市,只是狼狈地站在门口处。 “怎么了老于?进来啊,外面雨多大啊,搁那故意挨淋呢?”刘一鸣伸手想把于老板拉进来。 于老板摇了摇手,“老刘,站着说就行,你是不是…有个冲锋舟来着?” 于老板最后几个字说得很小声,差点就要被风雨所掩盖。 “对啊!怎么了?”刘一鸣微微皱了一下眉。 “也没什么,就是能不能借我使一下…要是你要用就算了。”于老板觉得有些不自在。 搬沙袋的阿程听见,转身开了嗓子:“于老板,这可不行啊,我们可要拿它…” 阿程话没说完,刘一鸣就给阿程使了个眼色,打断了他。 “那行吧,谢谢老刘了,打扰你们了。”于老板被拒绝,也只好去找另一家。 “老于,拿去干嘛啊?”刘一鸣还是打算问一下。 “救人。”老于走进风雨里,在室内的刘一鸣根本听不清他说了什么。 “什么?你大点声说!” “于老板说他要去救人!”阿程对喊着。 又是一声巨雷,雨下得更大了。 刘一鸣看向外面,远处有一挺冲锋舟在水面上飞驰。 03 引擎在疲倦地喊叫着,冲锋舟上,纪峰看着被洪水淹没的街道,满脸沧桑。 “纪哥!我们现在往哪儿开啊!”顾凡看向四周,这茫茫的水域,除了流动的洪水,和这一叶冲锋舟,没有什么物体活动了。 “刚接到的救援电话,去前头那个小区,说是有老人和小孩被困了。” “就我们这一只救援队够吗?”顾凡看着他们乘着的冲锋舟。 tzn390橡皮冲锋舟,规格3.9*1.7*0.45,最多可搭载8人。 “你担心个毛球,九哥他们也在往那开。”纪峰看着被雨滴滴满的手机屏幕,上面全是救援队的报告。 “对了,小顾,你知道这个村在哪吗?”纪峰把手机递给顾凡。 顾凡看了一下村的名字,“这在咱最西头了,地势低洼,怕是被大水漫了不少。” 听到这话,纪峰的眉头紧锁了起来。 “咋了纪哥?” “有个人在救援群里求助,说那个村里信号断了,全村不少人都被困住了。” “纪哥,这种毫无根据的求助信息可信吗?”顾凡挠了挠头,“你可记得几年前,咱接到求助信息,火燎燎地赶过去,到头来是一群网红在那耍我们呢!” 纪峰没有忘,因为那次虚假信息,他们错过了一个社区里的援救,导致了社区里几位老人和小孩的死亡。 “我先联系一下九哥,看看他们那边有没有人手。”纪峰还是打算去,这种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雨水打在手机上,纪峰按了好半天都没发出去语音。 顾凡抬起头,突然看见了什么。 “纪哥,看!冲锋舟!三挺!” 几百米远,三挺隆隆作响的冲锋舟上载满了人,往西边开着。 “嘿!兄弟!”纪峰朝他们大喊起来,加速朝他们开去。 “怎么了,哥们?!”陈一鸣将冲锋舟慢慢停下,看着刚刚朝他们开过来的纪峰。 “兄弟!你们是哪个救援队的?!” 风雨太大了,他们都需要喊着交流。 “嗨!我们啥救援队都不是,就是自发救助的!”在另一挺冲锋舟上的于老板解释道。 “我们这刚救助了一些群众,听说西头那有个村被淹了,没信号,赶去救呢!”在最后一挺冲锋舟上的人也说道。 纪峰一打听,和他接到消息的那个村子是同一个! “大哥!情况属实吗?!”顾凡对着刘一鸣他们问道。 “错不了,说是他老丈人家也困在里面了,还有一个福利院也在那。这种事,怎么能开玩笑呢!”于老板接过话头,“再说了,这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那这船人怎么说!要不上我的船,我的船还空着!” “不用,看兄弟你也是专业救援队的,赶紧去执行你们的任务吧!据说前面浅水区有座图书馆收人,我们先把他们放那!”刘一鸣说罢,拉着发动机的绳子。 四挺冲锋舟以引擎的隆隆声,作了道别。 04 此时,医院的电还没来,进医院躲避洪水的人也越来越多,此时医院仿佛不是最安全的地方了,到处都是绝望的叹息。护士们忙得不可开交,尤其是icu病房里,那些高贵精致的仪器们,不再是骄子的模样。失去了电源,个个都成为了只会发着红灯的傻子。 林承宇的衣袖、裤腿已经撸起,趟在混浊的水里,他正背着一位刚进来的人,那人已经虚脱了。 而林承宇此时也不是很好受,来回的搬运耗尽了他很多的力气。 果然,湿滑的楼梯给他设下了陷阱。 惨了,林承宇在心里想。 但是他的背后却有一种力量帮他稳定住了。 林承宇转回头,是和他一直在搬运东西和人员的几位老护工。 “年轻人,别硬撑。”老头呵呵一笑,朝楼梯口看了看,那边坐着很多像林承宇一样的年轻人。 “嘿,那些小年轻们,垂头丧气的像什么样!能动的都来搬搬东西,运运人!”老头朝着那些人喊着,“只是个小洪水罢了!学学这位。” 老头看了看林承宇,竖起了大拇指。 那些青年们,可能是被说动了,也有可能以为这位老头是医院的什么职员,不少人往下走也搬运起来,还有人背走了林承宇身上的人。 老头笑了起来,“这才像话!这才像我们青年嘛!” 这老头像是有魔力一般,整个医院的气氛有了温暖的变化。有力的都出了一份力,好像那种沉重的气息在慢慢消退。 林承宇休息了一会也继续投入到搬运救援的工作中去了。但是他自己怎么也没想到,他接过来的下一个人竟是护士长。 她是一群大爷大妈送进来的。林承宇还有点奇怪,这些人不是刚才和护士长吵架的那些人吗?他们吵急了?然后动手了? 林承宇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把护士长背了起来,由于抽水机的作用,一楼的水少了很多,他们现在只需要把那些受了伤的人背去急诊。 “这怎么回事啊?她不是护士长吗?”林承宇一边往上走,一边问那些大爷大妈们。 “护士长是个大好人啊!”身后的大妈突然走上前来对着林承宇说道,“刚才我们要本从一楼那边穿过去,去住院部那边,因为我们的东西还在那。她拦着我们不让走,说是那边靠近电箱,容易漏电。我们哪知道这些,以为她是故意的,谁能想,那一瞬间火花带闪电的……” 听着这位知情人士的描述,林承宇大概明白了。他听到的钱原来是护士长说给钱也不让过去。而这位“老虎头”一直在一楼忙着救助受伤的人,不是不回重症科,而是所有人的人命都是人命,她说,她相信她的护士们…… 林承宇脑袋里还是那位大妈的话,不知道有没有什么添油加醋的情节,但是他觉得他的这一背,沉重了许多。 “咳咳,你是小青的男朋友吧?”在背上的护士长不知道何时醒了过来,“放我下来,下面还有人…” 林承宇迟疑了一下,还是放她下来了,“护士长,你要不还是休息一下?” “休息个屁,人这么多!”又是一顿臭骂。 “下面有人帮着了,要不还是回icu那边看看?杨青她们可能…”林承宇没继续说下去。 护士长看了看林承宇。 “真是,干了这么多年了”最终她还是往三楼走了。听着这句话,林承宇却不知道为何想笑。 05 雨势小了点。医院也来了电。 是陈一鸣他们送电工他们过来维修的,说是电工在半路车子淹了,多亏了陈一鸣他们。跟着电工来的,还有几个受伤的人。 在一楼的护工老头本想留一下刘一鸣,但是他匆匆忙忙地又开船离开了。 他在担心留在村里的于老板。 那时船上的座位不够了,但是还留有一位老人。老于二话不说,就跳下船游了进去。 “老刘!你们先把人送医院!我自己先去!”那是于老板跳下去说的唯一一句话。 刘一鸣脑袋里还是老于那笨拙的游泳姿势。 老于,别出事啊! 刘一鸣一行人发动了引擎,往那座村子开去。 而他也没敢往自己家超市那边看…… 超市的卷帘门发出了动静,阿程听着不像是雨打的,而是有人在敲门。 他紧握着手中的拖把,朝外面喊:“谁啊!” “解老板娘在吗?”外面传来一声粗犷的声音。 “怎…怎么了?”阿程不禁又紧握了一下拖把。 “阿程哥吗?我是小苏啊!前面卖胡辣汤那儿的。” 听到熟悉的声音,阿程才放心打开卷帘门。但是拉开的那一瞬间,他就后悔了。除了小苏,都是一群陌生面孔,阿程想到了这是不是被挟持了,难不成有人要趁乱打劫? “小哥,我们找一下老板娘。”为首的一个男人说道,但是语气里多了一份请求。 “你们要干什么?”阿程警惕地问道。 看着阿程防备的样子,小苏只好出面说:“阿程哥,这些人都不是坏人,是被救上来的人。” 解萱此时听见声音从仓库走了出来,“小苏,怎么了?” “解阿姨,因为发了洪水,很多人都被困在这条街了。我爸收留了很多人,但是洪水漫了进来,电箱进水了,我们都不知道怎么修……”解萱看小苏的样子是急哭了。下午,老于就和刘一鸣坐着冲锋舟,开出去救人了,拦也拦不住他的这颗心。 “别急,那你们过来是…” “老板娘,俺们实在是不愿麻烦你们,但是我们已经饿了快一天了。你说咱这些糙汉子倒是没什么问题,问题是还有很多小孩、老人还在店里等着。”那个男人的语气已经近乎哀求了。 阿程看着他们,突然有一种内疚感。 “阿程,把货架上的能吃的都发一下不够的从仓库拿。”解萱没有犹豫一刻。 “啊?” “啊什么,动作快啊。”解萱催着阿程,“小苏,你们先把店关了,把所有人都往我这送,你也过来,咱们吃点东西,不用怕花钱,咱一块等你爸爸他们回来。” 解萱看着那些人的面庞,听着他们的道谢,超市里多了一份希望和温暖,她觉得,她没有做错。 06 天空还在漏个不停,像是有无穷无尽的水。 夜晚渐渐来临,超市的门又响了起来。 “阿萱,是我啊!”是刘一鸣的声音,众人听闻,都纷纷去开门。 看到一群陌生人在超市内,刘一鸣还有些发懵。倒是于老板看出来了,去跟刘一鸣解释。 “还是麻烦老刘了啊。”于老板面带歉意。 “这有什么,来,喝的我媳妇温的酒,别感冒了。来,各位,都吃饱一点,不要钱。”刘一鸣和众人又吃又喝,温酒下肚,脑海里全是老于在村里撑着老人等到他们救援的场景。 刘一鸣看向卷帘门外的世界,雨很大,但心里很暖,他还能听见不远处的引擎声。 地铁口外,纪峰和顾凡坐在冲锋舟里淋着雨,他们身上已经没有一处是干的了。 “纪哥,走吗?九哥那边催了。” 纪峰看着被洪水灌满的地铁口,又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医院,还是咬了咬牙,“希望他能出来吧,走!” 医院内,林承宇正和杨青互相靠着,坐在医院的地上。窗外风雨大作窗内灯光明媚,有种温暖的感觉。 “对不起啊…”杨青挽着林承宇的手臂,看着他湿漉漉的头发。 “什么对不起?” “本来该是我们出去过二人世界的,被这场暴雨搞砸了。” “这有什么?”林承宇搂过杨青,顺手将蓝牙耳机塞进她的耳朵,“这样的约会不也挺好的吗?” 耳机里播放着苏打绿的《小情歌》。 “你知道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怀抱……” 07 雨停了。 林承宇在高铁站与杨青告别后,走向了检票口。他看着周围的环境,好像还有暴雨来过的痕迹。但周围的人不同了,他们带着温暖的笑意,来到这里或离开这里。 一个声音在林承宇脑海中响起,让我们去爱这场暴雨,不是去爱这大风大雨,而是暴雨中我们遇到的人和事。 小森林 01 在森林里,小七是着名的歌唱家,她不仅会写词,还会谱曲。她是森林里唯一一只画眉,总是在教堂响起钟声时,矜持地站在她的专属舞台——一棵高高的白桦树上,唱她新写的曲子。 大家都喜欢她。在清晨小七会唱嘹亮明媚的歌,把太阳叫醒。在中午,小七会唱婉转轻柔的歌,刚好让熊妈妈把宝宝们哄睡着。到了晚上呢,小七还会不定期地开一场音乐会,大家围坐在树下,讲故事的讲故事,吃东西的吃东西,都笑得很开心。 但是,今天晚上,树下却响起了哭声。 02 哭声太吵,把小七的歌声都盖过了。小七飞到树下一看,原来是一个人类小女孩。 “你怎么了?”小七问。她轻轻飞到小女孩手边,歪头蹭蹭她的手。 小女孩抽抽搭搭地哭,不说话。 小七想了想,又说:“我给你唱一首歌吧,你不要哭了。” 她开口唱道: 露水鲜花漂亮的翅膀 晴天灌木宝宝在迷藏 熊妈妈在那边喊小孩呀小孩要下雨了你快回家 …… 这是大家最喜欢的一首早安曲,大家都说,这首歌比春天的太阳都要甜蜜。可是小女孩听了,却“哇”得一声,哭得更大声了。 她边哭边说:“我不要回家!我不要回家!” 03 旁边偷听的土拨鼠被吓得钻回了洞里,磕着瓜子看热闹的麻雀们也被她的哭喊吓得飞了起来,忙不迭地跑向其他地方。小七眨眨眼,张开翅膀,擦了擦小女孩的眼泪。 小女孩抱着膝盖,吸了吸鼻子。被小七这么温柔地安抚,她不好意思哭了。 小七问:“为什么不想回家?” 小女孩捂住脸,小声说:“因为爸爸妈妈都不爱我。” 小七想了想:“但是连熊妈妈都很爱她的宝宝。” 女孩又不说话了。小七是多么温柔的鸟类,她耐心地靠在女孩身边,安静地等待。 月亮婆婆织着一朵厚重的乌云,慢悠悠地从她们头顶飘过。 小女孩悄悄露出一只眼睛,她说:“我还想听你唱歌,你的歌声好好听。” 小七抬起头,她整了整翎羽,唱道: 有一只兔子是大傻瓜 他住在月亮上,从来不回家 中秋节妈妈吃月饼,吃呀吃呀 边吃边抱怨,有一只兔子是大傻瓜 …… 04 小女孩气鼓鼓地嘟起嘴:“我才不是大傻瓜。” 小七站起来抖了抖羽毛上的星光,女孩还在生气地告状:“爸爸妈妈才是大傻瓜!我才不想去学校!学校里那么无聊,饭菜也不好吃,还要写作业,我不会去的!” 虽然这样说着,她的眼睛里却全部写着伤心,小七忍不住笑了起来。她一笑,女孩更恼了:“有什么好笑的!我就是不想去,他们、他们明明说好了,隔一个小时就来看我,放学第一个来接我,还说,说我可以跟他们去上班……” 她越说越伤心,又哭了起来:“大骗子!他们一点都没有想我!” 小七温柔地看着她,还是不说话。她其实是一种不善言辞的鸟,更别说安慰一个人类了。 听说人类的寿命很长,长到可以经历十只画眉的生死。小七想不通,在他们长长的一生里,为什么小孩还会因为离开父母而伤心。 狼宝宝两岁就会离开家去远行,蒲公英还没长大就被妈妈托给风带走,在大家短暂的生命里,明明还有那么多重要的事情要做,他们甚至很快就会拥有自己的家。 只有人类会在父爱和母爱之间徘徊不前,他们的时间这么长,羁绊也这么长。 小七说:“不要哭了,我再给你唱首歌吧。” 05 这是女孩给她的灵感,在满天繁星的夏夜里,万籁俱寂,但却隐约有火光亮起来。远方的风托来一段轻柔的麦浪声,小七和着晚风唱道: 如果你走在路上请不要回头看 如果有灯光亮起你就问问月亮 从哪里寻找水源从哪里获得火把 要是春姑娘生气了该怎么哄好她 你该自己照顾小狗自己慢慢长大 流浪的小孩你不要想家 不要犹豫着回头像没长大的娃娃 流浪的小孩你往前飞吧 把笑声寄给风把眼泪全融化 …… 06 哭声渐渐消失,女孩睡着了。 火光越来越亮,一对夫妇循着歌声而来,眼圈红红的,一看见睡着的女孩就哭了出来。 小七早就回到了枝头,远远地看着他们把女孩抱走。月亮婆婆已经织好了云朵,她叉腰站在夜空最中央,整个夜晚都明亮了起来。 在这个时候,站在最高的树梢上,能看见西南边那座森林的边缘。 小七一直看着那边,她想,连熊妈妈都很爱她的宝宝。 当年她的妈妈把她推出鸟窝的时候,又是什么心情呢? 来自家乡的风,轻忽地绕在她身边,她的妈妈在低声唱,流浪的小孩,你不要想家。 树下响起了熟悉的吵闹声,她的听众又聚起来了。熊妈妈又带来了一堆水果,她总操心小七吃不好。大家闹哄哄地围坐在一起,充满善意地看着她,默默地传达着鼓励。 小七就开口唱道: “露水鲜花漂亮的翅膀 晴天灌木宝宝在迷藏……” 她想,明天就回一趟家吧。 那年 01、 自出生起,我同父母住在公司分配的居民楼里,是那种最老旧的筒子楼,家家户户都没有厨房,大伙在楼道里做饭,一到饭点那个香啊! 人们端着碗在楼道中溜达,从这家夹一块排骨,到那户喝一碗面汤。 那年,我九岁。 我举着一排小洋人酸奶,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在前方,我亲爱的母亲—刘翠芬女士看不惯我这般行径,上前踹了我一脚:“你嘚瑟什么?” 我疾走两步离开危险范围,转身叉腰瞪她:“我考了99分呢!还不能嘚瑟了?” 刘翠芬女士白了我一眼:“99分你得意什么,人家豆豆这次考了双百,你呢?” “老师说了,99分是怕我骄傲,那个词是什么来着?”我托着下巴琢磨了几秒,“啊!我想起来了。”右拳击左掌,啪的一声,“水满则溢。” 刘女士换了一只手拎菜,“那你乐吧!小心乐过头,天上掉块石头正好砸你脑袋上!” 我怒急,噔噔两步蹿到她跟前,从她手中的袋子里抽出一根长豆角,耍了一套自创的‘九节鞭法’(那时还珠格格风靡大江南北,拥有小燕子手里那条九节鞭是我的梦想),最后一个漂亮的收尾,豆角砸在刘女士身上,英勇牺牲,断成三节。 见势不好,我抄起酸奶向楼上奔去,半路不忘瞥一眼刘女士的脸色,那可真是黑云压城城欲摧,于是我逃跑的速度快得一发不可收拾。 02、 刘女士爱唠叨,虽是消了气,饭桌上依旧对我说教:“你还小,凡事要低调,有点成绩就翘尾巴,你刚才那个六亲不认的步伐,像个小姑娘吗?” 我不耐烦,连连点头,“知道了知道了。” “你们这一代,就是没受过苦,想当年……” 哎,兴许长辈回顾自己的辛酸史已成了口头禅,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教育我们这些娇生惯养的孩子,我倒是愿意张开手臂拥抱风雨,有句话说得好:苦难的尽头就是成功的彼岸。 但我没想到,我的苦难,竟如此与众不同。 我们这群孩子,同年出生,相伴长大,随着父母住在公司家属院,虽大多是女生,但一个比一个皮,皆是招猫逗狗之辈。 篮球场北侧有一排小仓库,窗户上的玻璃不晓得给我们砸碎过多少次,现在想来真是有些汗颜。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伙同两个猪朋狗友--曹璟、李明月,钻进了锅炉房。 家属院同锅炉房之间只隔了一道大铁门,平日里都锁着,我们身量小,将两扇大门一前一后推开,撑到锁环的最大极限,中间留出的缝隙恰好够我们钻进去。 锅炉房主要负责整个公司的热水以及各种大型设备的运行。 厂房内部机器轰鸣,震的我脑瓜子嗡嗡的,院里好大一片空地,卸下来的煤堆成一座小山,墙边四散着许多废旧机器。 我们迫不及待地奔向煤山,因着太高,也不敢往上爬,玩了一阵,我有些无聊,转头便瞧见墙根处的一台废旧拖拉机。 03、 拖拉机的车斗和轮子已经卸掉,只留了一个车头。 我动作飞快,三两步钻进去,坐在驾驶位,手把方向盘,幻想自己开车的英姿,末了还撩了一把头发,仿佛真的给风吹坏了发型。 五分钟后,我打算从驾驶座上爬了下来,眼神一瞥,这面竟是一个‘水坑’,一股子臭味,水面上浮了一层绿色的青苔。 这能难得了我? 只见我身手敏捷,一个起势,用力一跃,跳过了水坑,稳稳地落在对面,动作干净利落,英俊潇洒。 这个有意思! 我摩拳擦掌,打算一鼓作气,从这一侧直接跃向拖拉机车头的驾驶位,距离不远,我料想不是难事。 理想很丰满,可惜我千算万算,没算到拖拉机的车头距离坑边太近,只留出了几厘米的空地,此外,拖拉机车头那一侧的地势高了那么几公分。 结果可想而知,我越过了‘水坑’,却并没有蹦上车头,坑边没有下脚的地方,我来不及抓趁手的东西,失力摔进坑里。 我反应很迅速,双手死死地扒住坑边,意识比嗅觉来的更快:这个坑好深啊!我的脚触不到坑底,甚至感觉双脚被缓慢拉拽。 此时才恢复了嗅觉功能,真的好臭啊! 臭已经不重要了,那时我竟十分冷静,身体寸寸下陷,眼见着就要淹没我的下颚,我用尽最后的力气,大喊了几声“救命”。 全力呼喊让我的下沉速度加快了几分,我不敢再轻举妄动,手指因用力变得青白,指甲也快要劈开,大型机器运转的声音真的太响了,我的小伙伴没有听到我的呼救。 04、 时间一分一秒走过,我的双手渐渐失力,污水淹没了我的嘴唇,慢慢走向我的鼻子,我紧紧抿着唇,眼神有些涣散。 濒临绝境,时间走得异常缓慢。我不知道究竟过了多久,可能有三分钟,或者五分钟,曹璟在坑边探出头来,瞧见危在旦夕的我,她惊慌失措,急忙大喊李明月。 两个臭皮匠在坑边想了许多办法,曹璟甚至想找两块砖头压住我的手,两人生拉硬拽一番,我自岿然不动。 李明月一跺脚,向锅炉房内部跑过去。 曹璟锲而不舍地揪着我的胳膊,似乎想通过这种方式营救我,幸好李明月及时带来一个胖叔叔,他一把薅住我的衣领,不费吹灰之力便将我拽上来。 我的三魂七魄还没来全,胖叔叔便亮出了自己的大嗓门:“谁让你们进来的?这里是你们玩的地方吗?淹死了怎么办?” 眼见着周围的人越聚越多,我一只落汤臭鸡,外加两个臊眉耷眼的小伙伴,垂下了高傲的头颅,真丢人啊! 一位阿姨叫来我母亲,刘女士气喘吁吁地跑过来,见我好端端地立在那,暗自舒了一口气,随即便嫌弃地打量了我一番,将我揪去澡堂,洗了整整一下午。 公司内部的公用澡堂,不论是什么时辰皆是人满为患,但那个下午,整个女士澡堂内,只有我和母亲两人。 这件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传遍了整个家属院,那一段时间,我觉得连狗的嘴角都微微上挑,眼神中带着道不明的意味深长。 又过了几日,公司派人填埋了那个‘水坑’,听说那个坑足有三米深。小舟叔叔拽拽我的耳朵:“你能活下来,真是不容易啊!” 几年后,公司因经营不善宣告破产,员工天南地北四散各处。我偷偷舒了一口气,这回没人打趣我了,就让这段痛的记忆随公司而去吧! 05、 十几年倏忽而过,大一些的哥哥姐姐陆续结婚,请客摆酒,又将那些叔叔阿姨聚在一起,对我来讲,这不亚于公开处刑。 且不止一次,每一次酒席,我都会被鞭挞一回。 李明月揪着我的胳膊:“听说你妈妈给你洗澡用了一整块香皂?” 我将她的手拍下去,“扯,你听谁说的?” 曹璟嘎嘎笑:“你还不承认,掉进化粪池,这个难免的,用了一整块香皂又怎样,物有所值啊!” 我嗷地一声窜起来,右小臂勒住曹璟的脖子:“谁说我掉的是化粪池?那是水坑!水坑!” 曹璟咳嗽了两声,她笑着说:“好……好,水坑,水坑,快松开我。” 我垂头丧气地坐回座位,我竟有如此多的发小,还偏偏都长了一张嘴。 抬眼望去,周围的阿姨皆笑得前仰后合,她们都不年轻了,眼角和嘴边深深的纹路彰显着时间的残忍。 我释然地笑笑,如果我的事迹,让这些阿姨回忆起当初的时光能多添几分笑容,化粪池就化粪池吧。 乞爱者 01、 这个世界上有一个种族,是受罚的神明的后代,他们散布在世界各处。 据说那位神明曾背叛过许多人,欺骗朋友的真心,用甜言蜜语蛊惑恋人,再毫无负担地抛弃他们。 受罚后他才领悟,但为时已晚,按照处罚,他的后代都必须依靠他人的爱生存。 他们自称“乞爱者”,因为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爱另一个人。 爱成了他们的生存需要,他们总是一遍又一遍对身边的人问:“你爱我吗?” 这种问题不免低声下气,问多了惹人厌烦,因此乞爱者总是无声无息地消失。 江宙是世界上最后一个乞爱者。 02、 他的母亲也是一个乞爱者。他的父亲很早就去世了,江宙只在泛黄的老照片上见过父亲。 但江宙知道他一定很爱母亲,因为母亲在他去世后,仍在两口之家的饭桌上摆三副碗筷,在夜深之时独自拭泪。 母亲也很爱他。 他仍记得,八岁时他第一次独自到镇上上学,交不起住宿费,路途遥远仍当走读生。 他踏着乡间的泥路,青草藏进他的鞋子里。 月色初升,他借着田野四周住屋上的炊烟袅袅认路,身披落日余晖,和明灭不定的萤火虫做伴往家里走。 在简陋的水泥平房门前,总会望见母亲提着灯的身影,从未离开。 母亲总是温柔地说:“终于回来啦。累不累啊,可以吃饭咯。” 直到他十七岁,那道身影终于离开。 乞爱者寿命都不长,母亲大限已至,几日之间形容枯槁,从前从未出现的深褐色老人斑,也在她手上慢慢浮现。 江宙看到母亲的白发一天天掉落。 那晚风雨交加,江宙请假赶回家中,关上门窗把风雨拒之门外。 母亲呼唤他,气若游丝。 他眼中起了泪,握住母亲枯瘦的手。 风呼呼地拍着门窗,似乎催着母亲讲话。 母亲终于向他道清乞爱者的身份与根源。 他看到母亲的眼泪横流进白发中,母亲用最后的力气握紧他的手:“在你成年那天,一定要爬上一座山,哪一座山都好,在山顶大声地喊我爱你,这是我们向神明和自然赎罪的方式。” 他泣不成声,他最爱的人,也是最爱他的人,就此离开了这个世界。 03、 后来再想起母亲的遗言,江宙心里除了伤感和怀念之外还有一些疑惑。 但他还是顺从母亲的遗愿,在十八岁生日那天独自去爬了山。 他去爬了那座离他最近的山。 山不是很陡,像已经等候了他多年一样,为他辟出一条小道。 他顺着曲曲折折的小径往山顶走,从草木郁郁走到冰雪皑皑,从暖阳融融走到寒风凛凛。 他恍然忆起母亲和他相伴的时光,从前虽贫穷,却也幸福,而今母亲不在了,山色湖光,都无人可以分享了。 在傍晚时分他登上山顶,猛然发现对面也有座山,和这座山一般高,隐在云雾中。 他想,应该就是这儿了。 他双手作喇叭状,朝对面的山头大声地喊,用尽全力地喊:“我爱你!” 怕对面的山听不见似的,他又大喊一声,像要把肺里的空气都喊出来:“我!爱!你!” 他马上听到回响,是他自己的声音:“我!爱!你!” 喊完这几声,他心情舒畅起来,觉得自己似乎已经飘上云端,拥有了一切他所需要的爱。 母亲没有来得及告诉他,这其实就是从远古传下来的乞爱者们的成人礼。 上天虽然惩罚他们,却也留了善念,教他们要自爱,要自渡。 04、 大学毕业后,江宙闯荡出了一番事业,在他的事业圈里算是顺风顺水,很有名气。 谁不想和优秀的人交朋友呢? 很多人邀请他去各种聚会,他认识了许多朋友。 在酒会上觥筹交错间,江宙心中总会闪过一些念头。 他们是真心想和他交朋友吗? 他望着他们堆满笑意的脸,一杯杯敬过来的酒,朦朦胧胧地起了醉意,看不真切。 乞爱者靠爱生存,对他来说爱就像空气一样是必需品,而爱又像空气一样是很难捉摸透的,当他想不明白的时候,就会突然发问:“你爱我吗?” 第一次听到这个问题的朋友都是一惊,对这位业内成功人士的问题感到不解又可笑,但还是认认真真地回答,因为他渴望得到肯定回答的眼神让人无法忽视。 “当然爱你。你为什么会问这么傻兮兮的问题?” 他点点头,但再也没有感受过像在山顶一般畅快的心情。 二十五岁生日的晚上,江宙又独自上那座山的山顶,去看星星。 无风无云夜,月亮星星都乐得很,都亮堂堂的,雪也被映得发亮,在和地面上的灯光比赛。 他好想借一束光来啊,借一束永远爱他的光,这样他就不用再患得患失地问蠢问题了。 他想起十八岁的经历,望向那座藏起来了的对面的山。 突然起风了,他把外套捂紧,闷声说了句:“我爱你。” “我爱你。” 好意外,竟然有回答,是从他背后传来的女生的声音,清透得像月光。 “把我当成对面的山吧。”女生看起来和他同龄,笑得眼弯弯,说出的话呼成白气,“你也来看星星吗?” 好心惊,好心惊。 江宙心里只有这个词。 是惊讶的惊,更是惊喜的惊。 母亲去世后,这是第一次他不用发问、不用索取、不用乞求,有人对他说“我爱你”。 她还知道他在向山说话。她还知道他在看星星。 突然有一种发自灵魂的震颤感,自母亲去世后他第一次真正感觉到“爱”,清澈的,像刚涌出的泉,虽然对方是个陌生人。 但同时他心中涌起莫名的悲伤。 语言好苍白,他不知道该怎么表达。 他想起读过的书中的一句话:“任何地方或人,初次见面就感受到离别的悲伤,那一定是爱上他了。” 他欲落泪,也许只有落泪能够表达。 他也笑得眼弯弯,弯成了湾,溢出两抹泪,泪也好亮。 他说:“我也是。” 他每次想起来,都觉得那是一点也不冷的夜,他们并排坐在一起看星星,星星很亮,雪很亮,人也很明亮。 那种震颤感他一辈子也没有忘记。 05、 自那之后他们经常打电话——打电话可以听见声音,可以听出感情。 他们莫名契合,一方抛出的话题另一方可以稳稳接住,好像熟识的发小,谈天说地之余留下一个一起看星星或者一起爬山的约定。 女生的皮肤是近乎病态的白,看上去很脆弱。 江宙总会怀疑她是天使,或者山的神使。 但一通电话将他们都拉回了人间。 江宙在朋友圈看到海边的日落,生出想和她一起去看海的想法。 他看看时间,晚上九点,她应该还没睡着,就拨通了电话。 电话那头的她声音稍显疲惫,但还很温柔,像河水缓缓流淌。 “我们一起去看海吧?”江宙的声音里有难得的激动和期待。 “好啊。什么时候,我看看我有没有空。” “就…”这周末吧。 江宙没说出口,手机那头传来隐约的咒骂声。 他听出来是在骂她。 听到江宙戛然而止的话语,她轻声笑了笑,安慰他:“没事的,我习惯了。他们要我拿钱给弟弟买婚房,但我不会给。他自己有钱。” 江宙想,原来有家人未必会一直被爱。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来安慰她,如果她在他面前,他或许会拥抱她。 但她不在。 他想了想,还是很轻地对她说:“我爱你。” 仿佛只想让她听见,这是独属于她的爱。 最后那个一起去看海的约定也没说出口。 他一直认为星空下没有人会说谎,所以他总是在星星下问她:“你爱我吗?” 他每次都会得到让他心满意足的答案。 因为她每次都像第一次说一样,笑得眼弯弯又认真,像他喊出话以后的回响:“我爱你。” 他看见她的时候,她总是笑着的。 有时候看得见对面的山,他们就一起朝着它喊:“我爱你!我爱你!” 甚至有一次一人爬一座山,然后在满天繁星穹顶之下,一问一答:“你爱我吗?” “我!爱!你!” 山和山之间好近,好像一跃就可以跃过去,但事实上离了至少几十米,两步三步四步都跨不过去。 这段时间他活得好快乐,仿佛重新成为刚出生的婴孩,只懂得纯粹的哭和笑。 06、 在一通电话里,她对他说:“你知道吗?有的人想飞,但是他们恐高而且克服不了。有的人想飞,他们也恐高,但是他们愿意去飞。” “是啊。”江宙知道她是在说她自己。 她厌倦了城市中人与人戴着面具的交往,所以才常常爬上山来,看最真诚的太阳月亮和星星。 她在人生的前二十年都被父母绑着走不出这座小镇,她渴望飞走,渴望逃离。 “我也想飞。我也想看不太一样的世界。我恐高,但是站在山上往下看不像站在几十层的高楼往下看一样可怖。我愿意飞。” “那就飞吧。我会做你对面的山。”江宙不会像她的父母那样,以爱之名困住她。 他会一直在这里等她,等她需要的时候随时可以回来。 “好。接下来我可能有一段时间不联系你。现在预支很多句很多场合很多时间要对你说的我爱你。” “我也和你一样。回答很多句很多场合很多时间的我爱你。” 他有和其他朋友提起过他们之间的事,是在某个项目结束后的小型庆功宴。 江宙身边坐着组内关系最好的朋友。 那位朋友刚唱了一首苦情歌歌下场,坐在江宙身边,一口气灌了一大杯啤酒。江宙忽然说起那个女生。 朋友听完,醉眼里浮起惊讶:“你们好幼稚。她这不是恋爱谈腻了之后要甩掉你吗?” 他摇头说不是。 他知道不是,因为他心中初见时的那份惊喜感没有半点流失,他心里充盈着被爱的安全感。 他也重复地问过别的朋友:“你爱我吗?” 只是他们渐渐失去了第一次回答时的诚恳,厌烦的情绪一次比一次更大。 他是感受得到的,但是没关系,依靠掺了水分的爱他也能活下来,他还知道某个地方还有人在爱他。 那是不掺水分的爱。 江宙开始感受不到来自她的爱,取而代之地是无尽的悲伤。 他将工作交给信任的下属,休了几天假。那几天假里,他每天都在傍晚爬上山顶,独自看星星。 星星真亮,他忍不住大声呼喊:“我爱你!” 随后不由自主地落下泪。 他又喊:“你出了什么事吗?”可是没有人回答他,只有他的问句在山间飘荡。 07、 假期的最后一天深夜,他从山上下来,失魂落魄地回到家。 家门口那个早已生锈的信箱上夹着一封信。 江宙认出信封地址的字迹来自她。 江宙没有进了房子再读信的想法,他就地坐下,着急而小心地拆开信封。 信很短,只有一段话。 “对不起,我没有成功。也许我只有飞往另一个世界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谢谢你爱我。我从来没对你说过谎,虽然我们并未真正了解彼此的过去与现在,但我觉得你和我很相似,也许你也是乞爱者吧。抱歉我没有办法再亲口对你说了,但是我爱你,山会替我回答。” 他的泪水打湿了信纸,一个个汉字泅成了模糊不清的花。 他。 没有办法止住泪水。 她死了。 巨大的悲伤冲垮了他。 过了几个月,他渐渐感觉到自己呼吸都变缓,像变成一头老牛。他渴求爱同渴求水一样,没有水他就活不下去。 可是爱里的水已经多到快让他窒息。 他越发频繁地问:“你爱我吗?”“你是真的爱我吗?” 有时紧紧攥住朋友的手,怀疑地问:“我觉得你其实不爱我。” 这种情况让身边的亲朋好友感到惊悚,怀疑是生活和工作的压力压垮了他。 他们商讨以后把他送进了为精神病人设立的疗养院里。 幸好还有人是善良的。 至少院里的医生和护士还愿意回答:“我爱你唉。” 即使他们眼中是怜悯的目光,说出这话后还叹口气。 但是他们也很快厌烦了,爱中的水分就要将他溺死。 他在夜里偷偷溜出疗养院,寻求新的爱的来源。 他在大街上逡巡着,想找到一个爱他的人。 “你爱我吗?”他问一个老人。老人慢腾腾走过,甚至没多看他一眼。 “你爱我吗?”他又问一个步履匆匆的路人。他也没理会。 “你……可以爱我吗?”他问一个手上摇着风车的小孩。 小孩眨眨眼想回答他,却被小孩的母亲拽走了。 可是谁会对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说爱呢?人与人的爱,是建立在对彼此的了解之上的,轻易地说爱可能让双方都受到伤害。哪怕是最最亲密的朋友或恋人,都很少把这些话说出口。 江宙本末倒置了,但此时他已无暇顾及这些。 08、 他快要死了。 从骨髓到皮肤,他身上每一寸地方都体会到了“乞爱者”这个种族的名称中“乞”的含义。 他就像个乞丐一样,可是没有人往他的碗里投任何一丝能够拯救他生命的爱。 他受够了漠视和冷眼。 这个时候他好想爬山,好想看星星。 如果他在山上喊“我爱你”的话,山会替她回答吗? 江宙这么想,可是他没有力气了。 疗养院的附近有一处海,那就去那吧,他想起自己最后也没和她一起看过海。 他几步一停地向大海挪去,几乎要耗尽他的生命。 又是无风无云夜,星星很亮很亮,但是今晚没有月。 海潮不停歇地拍打礁石,撞出粉身碎骨的声音。 他用最后的气力,向那片大海喊:“可以……爱我吗?求求你了……” 这时候甚至连蚊子都听不到他的声音。 他气息微弱,好像已经看见黑白无常。 海浪声作答了。 ——他恢复了生命。 从此以后他再也不必乞爱。 自然宽慰了他。 世界上最后一个乞爱者消失了。 替他看尽这星河阑干 “你知道吗,林家那个病恹恹的大少爷,撑不到明年的春天。” ——引子 (一) 林宇尘躺在市里最高端的vip病房内,窗外的枫叶随风飘落到他的床边,他拿起来细细端详着。 都说风吹得走纸却吹不走蝴蝶,便是生命的力量。 可如今的他来说,生命不过是一张薄得不能再薄的纸,随便什么力量都能轻易击垮他。 他放下了那片枫叶,继续拿着画笔在画板上创作着。 那只被输液管扎满了针眼的手上,在握笔的时候却显得格外有力量,那支笔下就好像是他的全世界。 那双凤眼微微眯着,秋天的风掠起他额前的刘海,他望着窗外那飘零的落叶,微微笑了笑。 “林宇尘...林宇尘!这就是你考虑了这么久的决定?!” 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子闯入他的病房,那双朦胧动人的桃花眼里满是震惊和愤怒。 “千韵,都跟你说了,不要毛毛躁躁的。”林宇尘微微扬起了嘴角,看着自己的心上人气喘吁吁的模样。 千韵打开病房门的刹那,秋风毫不留情地吹散了林宇尘的画。 五彩斑斓的画卷在空中飞舞着,林宇尘原本手上正在画着的那幅画,被萧瑟的秋风吹到了窗外。 那张画上,是一片淡紫色的薰衣草园。 紫色的薰衣草如同梦幻的海洋一般,些许萱草绿的满天星缀满了这片花园。 花园内有两个人,女子穿着洁白的婚纱,在薰衣草园正中央的钢琴前弹奏着。 而男子则穿着一身白色的西服,坐在薰衣草丛中,拿着画笔为眼前的良人记录这样的时刻。 那张画,被秋风吹到了外头的狂风暴雨中,泥泞沾满了那张画,雨水的打湿下那张画变得皱皱巴巴,色彩模糊。 千韵和林宇尘一同望着窗外的画。 就像是林宇尘所剩无几的生命一样,被人肆意蹂躏,践踏,纵使是再动人的色彩,也只能被杂糅在一起,流入城市的地下水道罢了。 千韵缓缓坐到了林宇尘的床边,视线移到了他的身上。 林宇尘的余光看见了自己心上人担忧的模样,他将手中的画笔放在一旁,抬起手来揉了揉千韵的脑袋。 那只手上骨节分明,因为长期在医院里,让他的手有一种病态的白。 林宇尘和她四目相对,在那双清澈的桃花眼里,他能看见宇宙的倒映。 千韵靠在了林宇尘的身旁,小心翼翼地将身体埋进他的怀里。他浅笑了一声,掐了掐千韵婴儿肥的脸庞。 “这真的是你的决定吗。” 千韵的声音带上了些许哭腔,她把头埋在他的怀里,鼻息间还围绕着淡淡的栀子花香。不知道为什么,林宇尘的身上一直有这种味道。 “那是自然。”林宇尘捧起千韵的脸,那双凤眼里坚毅而明晰。 “我不可能让我挚爱的人和我的梦想一起,被这世俗和利益所玷污。” (二) “你这个不争气的东西!我林家养了你这么久,你却给我搞成这幅病恹恹的样子!这下好了,王家的小姐也不愿意跟你联姻,我们家的事业也彻底黄了!你开心了吧!” 一个男人的声音如同暴雷一般响彻了医院的走廊,不少护士和病人都围在门口看热闹,却始终没有一个人敢上前劝劝。 也是,林家是市里经济实力前几的大家族,谁敢招惹他们家。 不过上天也是有眼的,让林家生了这个一个病恹恹的大少爷,不仅倒贴了不少钱,还没有啥价值。 林宇尘只是静静地听着,继续完成着手中的那幅画。 画里,一个少年站在镜子前,西服革履,对着镜子微笑着。 可镜子里的面孔,却是狰狞着的,一身根本不入流的服装,两行血泪从眼眶中落下,滴落在地上,将房间纯白色的地毯染成了殷红色的盛宴。 那个男人胸膛剧烈地起伏着,一句比一句说得更难听。 窗外的天空雾蒙蒙的,阴沉的云朵让人的心境更加烦躁。 这一次,大雾四起,林宇尘的眼里似乎出现了天空之城的倒影。 那一片净土,那一片林宇尘无论用什么代价,都想到达的极乐之地。 干净,纯洁,不被世俗所污染的地方。 “一天天地就知道画这些没用的东西!你是我林家的大少爷,享受了别人享受不到的特权,就不要再不加羞耻地期待爱情和梦想!” 那个男人夺过林宇尘手中的画板,林宇尘死死地护着。 但奈何,林宇尘那副病恹恹的身躯早已不能和壮年的男性向抗衡了。 争夺之间,画板尖锐的角划破了他的额角,鲜红色的血液顺着他的脸庞落下。 那个男人狠狠地将画板砸在了病房的角落,木制的画板四分五裂,那一幅七零八落的场景倒映在他的眼瞳里,日日夜夜不断地上演着,撕裂着他的灵魂,啃噬着他那残存的余念。 男人没好气地走了,只留下几个仆人向医生交代着接下来的用药情况。 病房外看热闹的人也都纷纷散去了,只留下一个戴着鸭舌帽的女孩。 她低着头,倚靠在病房旁的墙上,缓缓抱住自己的双膝。 她的长裤渐渐被泪水所打湿。 那双能倒映着星辰的眼眸,因他而闪烁,也因他而沉沦。 千韵和林宇尘认识十七年了,巨大的身份悬殊,让他们的爱情终究修不成正果。 “我无法给你一个正当的名分,但绝不会让别的女人抢走那本应属于你的位置。” 这是林宇尘对她的承诺,也是她日日夜夜的梦魇。 (三) 那一年的冬天,皑皑白雪覆盖了这座城市。如同冰雪一样的寒冷在林宇尘和千韵的心底蔓延。 千韵打开了林宇尘的房门。 此时此刻的林宇尘,比上一次见面时又虚弱了不少。那双凤眼里已看不见少年的热血,那张清秀的面庞上也布满了憔悴。 千韵没有说话,自顾自地将带来的水果放在他的床头,帮他看了看点滴的速度,掖了掖被角。 从来没有过的沉默在他们之间扩散开。 窗外,干枯的树枝上连一片树叶都不复存在,毫无生命力的样子正是林宇尘心里的写照。 他自嘲地看了看角落里被砸碎的画板,从枕头下拿出一颗胶囊,含进了嘴里。 明明得不到的东西,又为什么要放在他的面前,蛰得他生疼呢。 “从第一次见你,就觉得你的眼睛跟别人都不一样。” 林宇尘的声音带着些许嘶哑,他缓缓开口道,千韵的动作也停滞在原地。 他们一起回想起曾经的画面,千韵是林家管家的孩子,因为一次巧合让他们碰见。 那时候林宇尘就很喜欢千韵,特别是她的眼睛,那一双桃花眼里满是童真和星河,跟那些大人眼里的浑浊和利益完全不同。 在他们七岁的那一年,曾经一起在夜晚,站在天台上观望着那漫天星河。 站在无尽的寂静中,夜风吹拂过他们的头发,星辰似乎在他们的身边环绕。宇宙的光与影,明与暗在他们之间流转,千韵伸出了手,在她的指尖,有无数星辰的碎片。 年少的林宇尘轻轻抓住了千韵的手,星光从他们的指缝里溢出,缀满了这个夜晚。 他对上她的眼眸,相视一笑。 那时的他们不懂什么叫做爱情,只知道,从对方的眼里都能看见这个世界最美好的模样。 只是后来,父亲发现了他们的友情,不假思索地斩断了这份对林宇尘来说唯一的怀念。 林家的少爷不能跟一个佣人的孩子玩在一起。 就算那个孩子后来考上了世界顶级的大学,就算那个孩子款款大方温文尔雅,就算他很爱她。 林宇尘的回忆结束,他冲着千韵微微笑了笑。 “离开后,将那份永不变色的澄澈和画一起,走向远方吧。” 林宇尘的声音变得愈来愈弱,到最后,他的声音变得有些模糊。 那个少年的手缓缓落下,闭上了双眼,永远沉醉在他自己那场醒不来的梦里。 无声的泪水从千韵的脸庞上滚落。 她努力地擦了擦泪水,望向窗外那片湛蓝的天空。 ‘我不会就此堕落不前,因为我相信,你去了你梦里常去的那个地方,那里没有世俗利益,没有勾心斗角。只有你挚爱的梦想。’ (四) 岁月荏苒,十个春夏秋冬不过弹指一飞间。 在无尽的高山之巅,千韵背着一个旅行包,俯瞰这世间美景。 落叶落到她的肩头,她拾起它仔细观察着它的纹路。 他生前,是最喜欢落叶的。 萧瑟之间带着微微的忧愁,却从不自甘堕落,随着风去向无尽的远方。 她从旅行包中拿出了那副画,那副她从林宇尘病房的抽屉里找到的画。 她将那幅画抱在怀里,望向了那片无尽的夜空。 在缥缈的银河之间,她似乎看见了那个少年正在天空之城里完成着他的画作。 “林宇尘...” 她默默地念着这个名字。 宇宙的宇,尘埃的尘。他是宇宙中的一颗微不足道的尘埃,那即便如此,却也是星辰。 那幅画中也是同样绚烂美丽的星空,点点繁星缀满了深蓝色的夜幕。一个少年拉着少女的手,站在悬崖之巅,抬头望着那片星河。 这曾是林宇尘期待的模样。 “我替你看尽这山川相缪,我替你看尽这星河阑干。” 猎爱 一、 king,外表帅气、英俊开朗,撩妹手段的鼻祖,浪漫花招层出不尽,一头银色的短发和勾人的双眼迷倒众多美女,今天是他和高级财团的千金林小姐的第三次约会。 “king,你会永远爱我的对吗?”林小姐激动地询问着。 “然然,我的生命就是为了遇见你,爱上你,守护你,我的心因你而跳动,余生也只为你跳动。然然,我爱你。亲爱的,cheers。”king用他天生勾人的声线说着。 林小姐举起酒杯一饮而尽,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满眼都是这个帅气的男生,渐渐地她眼中的男生模糊、黑暗了,林小姐晕倒了。 king非常绅士地向林小姐鞠了一躬,随后走向她,用他白嫩纤细的手指划过林小姐美丽的颈线,摘掉了她脖子上的项链。 根据组织的线报,这条项链就是林董在海外保险箱的钥匙。 他的任务就是负责接近林小姐并拿到项链。 king拿着项链对着月光晃动仿佛在炫耀他的战利品,在月光的照射下,那银发少年更帅气了,他笑着说道:“任务完成”。 “真是精彩呀,看看,咱们美丽的林小姐还是笑着睡着了呢,恐怕现在正在梦里畅想着跟你的未来吧,殊不知当她爱上你,被你偷走心的那一刻开始她就已经没有未来了,真是不得了,小k,这是第几个啦,估计你自己都不记得了吧,真是的,你也不怕以后下地狱呀,哈哈哈。”站在king身后的陌生男子连连拍手。 “a,你少在这儿说风凉话,如果偷女人心有罪的话,我早就在地狱开事务所了,接着,这是老板要的东西”king骄傲地笑着。 “小k,朋友一场,别管我没提醒你,老板不喜欢太骄傲太聪明的人,小心被老板抹杀,人呀还是谦虚点好,不要锋芒太露”a冷静坚定地说着。 “哈哈,谦虚?这辈子能骗到我的人还没出生呢。”king自信的笑着。 “小k,别太自信哦,我还真是好奇,你骗了这么多女孩儿,你的心会被哪个女孩儿偷走呢。”a期待地问道。 “好奇害死猫,少操心了,我的心永远都不会被偷走。”king坚定地说着,说完转身离开了。 “万一呢!”a朝king喊道。 “没有万一,永远不可能!”king说着,越走越快。 一个月后,林氏财团宣告破产…… 二、 银发帅气的king走在路上,享受着来自女孩儿们对自己帅气外表的赞美,走到哪里都会是回头率百分百。 但这个定律在盛夏的某一天被打破了….. 女孩儿慢慢地从king身边走过,但却对身边这个帅气的男生不为所动。 king有些好奇,故意用身体撞了女孩儿,女孩儿连忙回头对king说抱歉,当她和king 四目相对时,他见到了一片灰色,对于常年混迹于女人圈的king来说,一眼便知道那双没有灵气的双眼意味着什么,没错,这个女孩儿是个盲人。 king四下打量着这个女孩儿,她一身白色连衣裙,长发及腰,不似大多数美女那样浓妆艳抹,不化妆的她显得不是那么有气色,却是令king有些眼前一亮。 如果不仔细确实看不出来她是个盲人。 女孩儿向king道了歉,表情没有多余的变化,也没有多余的废话,就继续拄着盲杖向前走去。 女孩儿冷漠的举动让king非常有兴趣,女孩儿小心地移动着,king就慢慢地跟在她身后,大概拐了两条街,女孩儿走进了一家叫飞跃音符的钢琴店,女孩儿来到靠窗的一架钢琴前坐下开始了她的演奏,随着乐曲的进行女孩儿嘴角开始渐渐有了弧度,king站在窗外闭上双眼静静地感受着这份美好…… 他是一个孤儿,从小流浪、无依无靠的他因帅气的外表和灵动的双眼被组织老板发现后被带回组织接受训练,他在黑暗中度过无数日夜,但也不曾再挨饿受冻;多年后重回到世间他成了众多女孩儿眼中的白马王子,也是从黑暗世界走出来最优秀的小偷,不止偷了钱财更偷了千万女孩儿的芳心。 曲终了,女孩儿抬头去看刺眼的阳光却是黑暗一片,她又伸手去抓那一缕阳光,这次她似乎感受到了什么,女孩儿会心的莞尔一笑。 king见到女孩儿笑了有些好奇,模仿着女孩儿的举动先是抬头看阳光非常刺眼,然后也伸手去抓一缕阳光,一股暖意向这个黑衣银发少年袭来,这还是少年第一次真切地去感受阳光的温度,真的很温暖,king看了看窗户里的女孩儿也笑了。 三、 从钢琴店主那里king了解到,这个女孩儿叫苏木,之前是音乐学院的学生,后来因为一场意外车祸双目失明了,因为打击太大休学了,苏木喜欢弹钢琴,因为店主与其父母的关系比较好,就让苏木留在钢琴店每天弹钢琴来吸引客流量,因为她弹得很优美确实吸引了很多客人,更因为这些客人的赞美与肯定,苏木的情绪也有所改善。 此后每天king都会在他们相遇的地方等待苏木的出现,跟随在她的身后去钢琴店,站在窗外闭上双眼听苏木弹奏;也可能是平淡生活的原因苏木每天的变化并不多也不明显,但对于king来说却还是可以看出苏木每天的情绪变化。 每天,那个路口,那个拄着盲杖移动的女孩儿,跟在她身后银发黑衣帅气的少年,没有话语但很平静安逸。 这样的一幕在周围经过的陌生人看来是那么唯美浪漫,女孩儿身后的少年是个护花使者,像一个骑士一样守护着他的公主。 突然,苏木停下了她的脚步转过头面对着king,虽然king知道苏木看不见,但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却也让king有些慌张不知所措,苏木对king说:“你再跟着我,我就当你喜欢我啦!”。 说完立刻转回去继续走着,king笑了笑没有说话迈出脚继续跟着苏木,苏木听见脚步声同样也没有说话,似乎加快了脚步没有顾及,因为她知道身后有个少年会保护她,不会让她摔倒。 那天king如往常一般等待他的女孩儿,从白天等到黑夜,他的女孩儿却并没有如约出现,黑暗中走来一名黑衣男子,来者正是同为组织的a。 “别等了,她不会来了。”a对king说。 “你把她弄哪去了!”king抓起他的衣领喊道。 “小k,我们是从黑暗世界中走出来的杀手,我们最不该有的就是感情,一旦有了感情就有了弱点,有弱点的杀手对老板来说就是废物,是会被抹杀清除的。”a很是正经的说着。 “她是我黑暗世界中的一点光,我不奢望被救赎,只是渴求温暖,看来我的梦醒了,告诉我她在哪,她只是误入,我会把她送回世间,不会再让她在黑暗中停留了。”king很是伤感。 “光?真是可笑,我们这样的人根本不配见光,更别提被救赎了,我们从进入组织的那一刻就总坠黑暗,再也没有退路了,她在天台,或者已经不在了,听我的别去了,把她忘了吧。” “不可能!”king打了a一拳坚定地喊着转头跑掉了。 “哼,说什么不会有哪个女孩儿能偷走自己的心,现在看看king你打不打脸呀!”a站在原地自言自语,他捂着伤口哭了。 四、 king跑到天台,空无一人,只有耳边的冷风和黑夜中的那轮孤月,当他慢慢靠近楼顶边缘的位置时他哭了,地上是苏木遗落的一只鞋还有那个发光的月亮吊坠,那是king送给苏木的生日礼物,银发少年灵动的眼中闪着泪花,不知过了多久,他站起身来,向当初那样去抓一缕月光却并不似阳光那样温暖,脑海中回忆着苏木那句,“你再跟着我,我就当你喜欢我啦”。 king笑着向前迈去,“苏木,我自由了,你等我,我们一起去抓阳光。” 天台再次归于平静,那月光似乎更加冰冷和朦胧了。 手机铃声打破了这份平静,只听见一个女人的声音,“老板,任务完成。” 黑夜中走出一个黑衣女人,她只穿了一只鞋,走向天台边缘,拿起那个月亮吊坠,有泪滴滑落到吊坠上,在月光的照耀下显得那样晶莹剔透…… 遥远的距离 1、 能和蒋艺依做朋友是我求来的。 蒋艺依是在小学时转来我们这个小县城的。 她穿着华丽的小裙子,戴着丝绸缎面的蝴蝶结,脚上的滑面小白鞋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那时她才七八岁,却已经拥有了许多人穷其一生都梦寐以求的东西——人群中一眼就可以看到的漂亮脸蛋。 2、 大家都想和她做朋友,因为她的美丽,因为她的蝴蝶结,因为她身上那种大城市的氛围。 我也想,但是我太普通了,完全没办法挤进她身边的圆圈里。 但是我发现了她的一个秘密。 倒也不算秘密,只不过是只有我知道罢了——她妈妈在城郊的一个偏僻菜市场里卖菜,她就住在菜市场周围的筒子楼里。 那个菜市场一向以“三不管”出名,总是杂乱又散发着食物腐烂的气息,如果不是父亲路过时执意要去附近的公共厕所,我大概永远不会靠近那个地方。 那时我也才七八岁,只隐约懂得大人们心照不宣的社交原则,所以在冲动叫出她的名字后,我只能尴尬地站在原地,看她回头,露出平日里那种甜美的笑容,但她眼里的那种惊诧与惶恐,在后来我们成为朋友的岁月里,无数次浮现在我眼前。 我们成为了朋友。 或许是从那天开始,又或许是在那之后的某一天,我挤开人群主动凑到她的身边,而她没有拒绝,甚至在一众聊天话题中接了我的话头,自此,我们开始了这长达十几年的友谊。 在菜市场苍蝇纷飞、剩菜遍布的场景里,开始的友谊。 我开始习惯沉默地呆在她身边,听她向众人讲述之前生活,关于大城市里的高楼、钢琴以及高级餐厅的西餐礼仪。 但大概只有我知道,那是她父母离婚之前的生活。 3、 也许是因为见识过美好,所以蒋艺依追逐美好的脚步,比那所学校里任何一个人都要坚定。 她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县里最好的初中。 那时候才十三四岁,已经有男生给校花蒋艺依送礼物送情书了。 但她目标明确,没有对任何男生表现出特殊,早餐奶茶开着玩笑话吃掉,昂贵的礼物悄悄还回去,当众表白也好,出现在书包的情书也罢,能开着玩笑拒绝的,绝不给人难堪。 即便是这样的蒋艺依,也还是早恋了,在高中。 一中是市里最好的中学,而蒋艺依的中考成绩也让她稳稳地进入一中最好的班级。 如果细想市里的高中究竟带给小镇孩子们什么,除了氛围,更多地,应该是眼界。 在那里,我第一次听说ios系统和siri,同学们的聊天我插不进去嘴,只能在下课后穿越两层楼去找蒋艺依。但她的周围不再有一圈圈套近乎的同学,她也成为了某个中心人物周围的圈子之一。 我站在窗外,看她有些尴尬地维持着微笑,大抵也是一些她听不懂的话题吧。 4、 我也记不清那个男生是何时出现的了。 我只是偶尔碰见蒋艺依,但每一次,那个头发剃得短短的男生都走在她身边。 扎着马尾的蒋艺依大多时候都低着头,嘴角抿起一点弧度,听那个男生滔滔不绝,但她抬起头看向那个男生时,眼里的专注和欢喜仿佛能溢出来。 “他叫阿豪,他对我很好。”某一次月假,我们一同回县里时,蒋艺依主动向我提起他。 “这个就是他给我买的。”她掏出当时流行的一款手机,“他攒了很久的钱呢。” “依依,他……人怎么样?” “阿豪是七班的,学文科,成绩不错,但还是没我好啦……他父母都是市里的公务员,所以他从小就被教育得很上进……” 大概真的是很喜欢的人吧,时至今日,我也能记得那天下午她眼里闪烁着的光芒。 那些青春恋爱里甜蜜的小细节在学校无人分享,经过多日发酵后变得香味四溢,一个下午的时间也不够她滔滔不绝地分享。 这是我第一次听他们的恋爱故事,也是最后一次。 大概期末的时候,他们的恋情被阿豪的父母发现了。 他们气势汹汹地找来学校,要求给一个说法,也许是因为快升高三了,学校还是将这件事压下来了。 那天发生了什么,除了处在年级主任办公室的当事之外人谁也不知道。 但我去找蒋艺依时,她的眼睛已经肿透了。 她躺在宿舍不足两平米的小床上,抽噎着问我:“我蒋艺依真的不配吗?” 我很想告诉她,只要你们彼此喜欢,就是配的,但是我想起那对趾高气扬离开学校的父母,还是没有说出口。 5、 蒋艺依好像变了,又好像没变。 她依旧那么漂亮,成绩单上的数字依旧足够出彩,但她似乎更加……开朗外向了。 也许是因为这两年多的市里高中生活的洗礼,也许是因为阿豪与她分享的一些见闻,现在的她好像彻底抛弃了“小县城”的标签,变成了那群女孩的其中之一。 我再次穿越两层楼去看她时,她已经可以自如地谈论新出的护肤品使用感如何了。 我依旧站在窗外,说不出是什么心情。 6、 高考时我没有那么好的运气,能够再次和蒋艺依上同一所学校,但是我们同在一所城市,相隔也不远。 报道那天我的父母都陪同了,蒋艺依一个人坐在同一排的另一边,笑着与我妈妈对话: “阿姨都说的客气啦,我与橙子多少年的朋友了,这么多年都是橙子关照笨手笨脚的我……” “橙子这学校怎么不好啦,阿姨您就是谦虚了,这王牌专业出来还愁橙子的工作呀……” 两人一来一回,我妈听得笑得合不拢嘴,直敲打我:“看看人家蒋艺依,长得漂亮成绩又好,还会来事,去了学校肯定受欢迎,再看看你……” 7、 蒋艺依的确是受欢迎。 即使不在同一所学校,但我也听班上的男生提到过这个名字,大抵又是级花校花之类的话题。 但再过一段时间,就变成了似真似假的传闻:“那个女生跟赵琛在一起了,就是那个富二代。” “蒋艺依?不会吧,她这么漂亮看得上赵琛?” “真的,我朋友都跟我说了,都几个月了。赵琛吧,估计也快腻了,等到……”说着,他们露出心照不宣的猥琐笑容,我却有些难过。 因为我都知道,那是真的。 蒋艺依曾在一个深夜跟我发消息:“我和一个富二代在一起了,他追我,送我很多东西。” 后来的某些深夜,我又收到了这种消息,一般是伴随着蒋艺依新一段恋情的开启。 在大二下学期的时候,我最后一次收到这种消息。 我也没有想到,这段恋情居然持续了那么久。 这个男生跟蒋艺依之前的男朋友相比,大概是不算有钱的地步,但在一众靠父母的大学生中,他的确算得上的是“出手阔绰”了。 这个男生也给蒋艺依送钱送礼物,但他送的最多的,大概是真心,是无微不至的照顾。 8、 他们的爱情故事在蒋艺依学校大概还有几分流行,我也在朋友圈看到过不同版本的,每个版本的情节或许不同,但相同的总是那个男生对蒋艺依的爱。 一直到大四毕业,蒋艺依也向我讲过几次那个人,或是恋情的甜蜜或是娇嗔的烦恼,这陷入爱河的模样让我也不得不猜测,她会不会遇到了生命中的那个人。 但他们大四的时候还是分手了。 “我想去实习的公司实习职位不好找,他帮不上忙。” 她没把话说完,我却明白了。 9、 去年《喜宝》上映时,不知怎么,我突然想起蒋艺依,翻开朋友圈,最新一条是她拿下合同感谢同事上司的官方话术,配图里她穿着西装高跟,头发高高挽起,对着镜头笑得大方又自信。 再下面一条就是好几个月前宣布订婚喜讯的通知,男方看起来比她大的有一些岁数,我并不认识,但是我们的共同好友在评论区语气夸张地说:“哟,居然是赵公子呀。” 照片上的蒋艺依笑容依旧甜美,我却找不到那天下午聊起阿豪时她那种发自内心的嘴角弧度了。 10、 好像许多年前,我们也曾提起过《喜宝》这本书,大概是高中吧,那时,一切杂书都在班里流行。 我去找她拿东西时瞥见她在看:“你也在看这个?我上周刚看完!” “嘘嘘,小声点,办公室就在对面呢。” “怎么样,觉得好看不?” “就那样呗,这写得离我们都太遥远了。” “那如果你要是姜喜宝——” “我才不会是姜喜宝呢,我自己努力,我才不会为了钱抛弃爱情呢?” “你不是还没看完?后面……” “阿豪!”蒋艺依抱歉地对我笑笑,“阿豪来找我了,不跟你说啦。” 她一把把书塞进抽屉,对着桌面上的小镜子理了一下头发,一脸快乐地笑着,跑向走廊的尽头。 大概那时的蒋艺依,是真心觉得,姜喜宝离自己的生活很遥远吧。 一粒种子 那个生命本应停止在八岁的女孩,如今正在bj的大舞台上舞出她人生的轨迹。 她走出了大山,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找到了自己的未来,也为千万的农村女孩发声着。 那处坟墓之地本应杂草摇曳,如今却迎来破晓,绽放生命之花。 ——引子 (一) 前些日子,我的邮箱中收到了一封匿名的信件。 米黄色的信封上还带有淡淡的青草香,里面是一张中国知名舞团巡回演出的vip席,还有一张小纸条。 “他们把我埋了,却没想到我是种子。” “因为有光,所以破土而出;因为有爱,所以找寻自我;因为有梦,所以势如破竹。” 这几句话将我拉回那个尘封已久的回忆…… (二) 十年前,刚从大学毕业的我来到一个贫困的农村当村官。 没有电脑,没有先进的技术与设备。在如今21世纪,他们却好似与世隔绝一般,是被时代的脚步所抛弃的存在。 都说最贫困的地方,往往会深埋着最质朴却也是最珍贵的思想。 但事实就真的如此吗? 腊月的一个寒冬,我加班加点地赶完了村里的工作。 农村的天与城市的天有着根本上的差别。 零星的星辰碎屑降落在这片田野之上,天际中银河缥缈,散落的月光照耀了无数迟归者的路。 回家的路上要途经一片树林,在那片黑暗的空间里隐隐有两个身影。 我压抑住心头的害怕往前走去,猫头鹰的叫声让人毛骨耸立。 “快喝了吧,下辈子投到一个好人家,我们家养不起你,你哥哥弟弟还要上学。” 一个妇女催促着她身边的女孩,她不耐烦地推了推那个女孩,脸上的嫌弃不言而喻。 月色之下,却带不走农村的重男轻女,带不走他们腐朽的认知。 那个女孩的脸上却平静得可怕,那双瞳孔中满是阴霾。 在那个时候,我才第一次明白,人心可以黑得深不见底。 在落后的农村,又有多少的生命因为生而是女性而被扼杀。 我随着那个女孩的眼神望去,是一处新掘的坟地。 或许是年轻气盛吧,我无法接受这样的人情淡薄,无法接受重男轻女的思想再毒害下一个灵魂。 我上前阻止了那个妇女,她不屑地与我推搡着。 “你这样是违反我国刑法的!” 我出言道,见那个妇女愣了愣,我继续说着刑法理论。在各种威逼下,那个妇女才心不甘情不愿地带那个女孩回家。 “姐姐不应该来阻止我的。” “姐姐是大城市来的吧,所以你不知道,对于我们农村的女孩来说,有的时候死亡才是救赎。” 我惊愕地看着那个孩子,夜里的风吹落几片枯黄的落叶,我看向那个墓碑:江美。 (三) 后来因为繁忙的事务缠身,便鲜少有时间去想起这件事。 直到一天的黄昏…… 我途径小树林旁边的房子,却听到一阵嘈杂声… 江美穿着破烂的布衣在庭院内洗衣服,寒冬腊月,她的手上有不少的裂痕,单薄的衬衣在风中弱不禁风。 她的弟弟拿着一根细长的藤条在空中乱舞着,藤条上的荆棘时不时地划过她的肌肤。 江美皱了皱眉头,却并没有呵斥。只是默默地站起身试图逃避这一切。 “你干嘛,妈妈说让你陪我玩的!” 那个男孩有些气愤地上前用藤条乱甩着。 在他的眼中,我看到了这个乡村的最黑暗最腐朽的东西。 他觉得男性生来就比女性高等。 他觉得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之上对女性的指使都是情理之中。 被扭曲的平等观是最可怕的存在。 江美试图抢过他手中的藤条,却正巧被她母亲看见。 “你这死丫头片子!吃我们家的穿我们家的,你就活该被早点埋了。” 她拽着江美的头发,一脚又一脚地踹在她的身上。 她母亲又用手指掐住江美的脸颊往屋里走去。 “林妈,你快看,我这丫头长得还不错吧。啥脏活粗活都能干,这么年轻一定可以生好几个哩!” 屋里那个老婆婆用审视的眼神打量着江美。 我突然明白了江美当初的话。 对于活在农村的女孩来说,死亡是让她们保留尊严的最后方式。 (四) 或许是心中那一股难以平复的正义感与愧疚,从那以后我时不时地去找江美。 我承认,我是有私心的。 在来到这里当村官的第一年里,我希望能送一个女孩走出大山,让她看看城市中的灯红酒绿,让她感受日月升起的轨迹,让她触碰星辰的碎片。 虽然想得很美,但事实却不能如我所愿。 对于江美的家庭来说,又怎么可能愿意让到手的彩礼飞走呢。 “姐姐,你怎么了?” 江美正刚从河边洗完衣服回来,那张朴素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红晕。 似乎被人发现了什么心事,我着急忙慌地离开,满脑子都是江美的笑容。 其实我一直都知道的,在她的心中有一团无名的火焰。 无数个静谧的深夜在小树林中舞动的身影,让周围的河水为她轻吟,让周围的落叶为之肃立。 直到那个时候,我才深深体会到了一种无力感。 我无法帮助那个女孩实现梦想,也无法帮助她找到一丝一毫的尊严。 我败给了什么?败给了生活还是经济? 都不是,我败给了封建迂腐的思想。 (五) 三年过后,我结束了实习期,准备离开那个乡村。 我看了看周围正在收拾行李的江美,没有行李箱,只是几件破烂的衣服和一根暗红色的头绳。 我将一个米黄色的信封放在江美家的桌上。 那是一千元与一封信。 或许太多人会觉得可笑与愚蠢,但如若你真的去过农村,真的亲身见过女性的地位,你就会明白: 江美眼中的炽热与渴望有多么独特与珍贵。 我带她找到了我以前大学时期的同学,那个同学如今已经是某所舞校的王牌导师。 申请了特困生后,我将江美的情况告知我的同学后便与她告别。 分别之际,我送给她一个帆船的模型。 底座上刻着那句话: “他们把你埋了,却没想到你是一颗种子。” (六) 回忆的齿轮到此停止了转动,不知不觉中两行清泪从眼眶中落下。 我去看了那场演出,名为《破茧》的舞蹈。 当初那个清瘦的女孩如今站在舞台中央,用舞蹈叙述这一路的坎坷与煎熬。 舞闭,掌声雷动。 我与她的目光交织,那份清澈与热爱永不褪色。 (七) 我们每个人都曾经受过命运的考验,出身条件无不成为束缚的枷锁。 或许你曾被误解,或许你曾被羞辱,但生而为女性并没有什么错,并不代表你的梦想就活该破灭。 江美做到了,她走出了大山,向世界彰显女性的力量。 你也可以。 这路上的艰辛待到成功那一刻起,山河星月皆为贺礼。 愿你我共勉。 末班车上的转身 1、 故事的开始总是突然的,谁都不会想到我们的相遇竟然是在最难以释怀的黄昏末时。 高考对于每一个高中生来说大概是生命中最难以忘怀的时刻,我们为了高考在高三的那一年,学会了拼命为自己的未来而努力,学会了要自我抑制,抵制身边的诱惑。在那一年,虽然时间飞快,但是我们都变成了更加优秀的自己。成长的过程是孤独而痛苦的,这种疼痛感伴随着遗憾,满足抑或幸福。 “下面我们进行最后一次座位安排,直到高考前都不再进行调换座位。”瘦小却沉稳的班主任说完就按下鼠标。 新的座位表瞬时被投影在白色的屏幕上,顿时教室如同炸开了一般开始热闹起来。 “我看看我在哪” “我居然坐在最边上” “太好了,我和肖瑜一桌哈哈哈” “这次安排座位居然是两个人一桌,我还以为按平时那样三人一桌,不过,两人一桌也不错,而且我被安排在最中间的位置,上课最方便了。”陆妤妤凑近同桌的耳旁小声地议论着新的座位表。 其实,陆妤妤内心偷偷地舒了一口气,因为班级人数过多,之前她被安排到了比较靠窗的位置,经常因为黑板像是一面赤裸裸的镜子一样实在是真的看不清老师写在黑板上的内容,常常被迫无奈只能当个耳朵灵活的瞎子,也因此落下了不少的知识点。 这次被安排到所有人都“垂涎欲滴”的座位,我坚信一定能够不留余力地冲刺最后的阶段,取得高考的胜利旗帜,陆妤妤心想。 高考倒计时一天天的缩短,时间变成了彼此眼中最迫切需要的争取的东西,堆满了书籍的班级里的气氛也开始变得紧张起来,随之而来的是一周一大测,这也成为了全国高考生的日常任务。每考完大型联考,彼此都常常为了正确的答案吵得面红耳赤,不可开交。 “陆妤妤,快点教我这道题,我不会。”坐在后桌的宋科直接将卷子甩在陆妤妤的课桌上大声说着恐怕周围的人不知道一样,一副非讲不可的模样。 “切,我就不讲,你什么态度嘛!”陆妤妤朝宋科白了一眼,将卷子一把塞回了宋科的手上“人可不会给狗讲题的。” “陆妤妤,我错了,真的,我错了,给我讲一下嘛!”宋科三秒变脸,拿着卷子硬塞回给陆妤妤的手上,咧开嘴角哀求着。 陆妤妤漫不经心地拿着卷子不耐烦地说道:“没空,你没看到我在看自己的题吗?没空,没空。” “那你等一下看,”宋科死皮赖脸地将卷子放在了妤妤的课桌上,“快点看哦,我等你。” 等我,等你个头,天天说我黑得像黑煤炭一样,还以为自己是什么好货色,全班男生没有那个比宋狗黑了,还想让我讲题,想都别想。陆妤妤心想。 陆妤妤人生第一次遇到令她如此讨厌的人——宋科,不禁每天都要斗嘴争吵,还特别喜欢喋喋不休的在她的耳边说着那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2、 自习课约莫过去了20分钟,宋科伸长脖子凑到她的身后看见陆妤妤根本碰都没碰一下他的卷子,这时一阵含着海风的味道入侵到鼻子当中,闻着令人感觉到清爽怡神,顿时他便轻轻地拽了一下陆妤妤的乌黑的长马尾。 死狗,居然拽我头发,我就故意没感觉到,陆妤妤心想,同时还将椅子往前挪,身体往前倾斜。 宋科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他伸出了他的大长腿,一脚踢向陆妤妤的凳子。 陆妤妤立马回过头,非常生气的问道:“干嘛,没事别打扰我,一天天的烦死人了。” “嘻嘻嘻,别生气,妤姐,你快点帮我看看那道题啊,都那么久了。”宋科立马笑脸相对。 “没空理你,你拿回去问别人好了,我可不会帮狗解题的。”陆妤妤顺势将卷子一同递了过去。 “不帮是吧?”宋科装作一副生气的模样“不帮就不帮,谁怕谁。” 过了不到一分钟,陆妤妤就开始听到宋科在她后面大声的喊她的名字“陆妤妤,陆妤妤,陆妤妤……”并且越喊越大声。 在偌大的安静的教室里,不少同学因为宋科的大嗓门抬起头看向陆妤妤,陆妤妤可不是什么厚颜无耻之人,瞬时满脸通红,转过头“闭嘴,别喊我,喊到大家都知道你在叫我,尴尬症都犯了。” “我给你讲,卷子拿过来,快点” “早知如此,早点讲就好了嘛!”宋科一副奸诈小人得逞后地笑道。 陆妤妤白着眼气势汹汹地说:“宋狗,你等着,我总有办法治你,别太嚣张。” 就这样日复一日的彼此斗嘴度过了这段紧张而枯燥的三点一线的生活。 在高考前的两天,陆妤妤很早就来到教室将高考需要背诵的内容再复习一遍,“陆妤妤,来得挺早的嘛!”一个熟悉再不过的声音在她的身后响起。 “关你什么事,要你管,不过,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宋狗,居然来得比其他人都早,平时不都是踩点进教室的嘛!”陆妤妤漫不经心地翻着背诵资料道。 “你还好意思问我,要不是你值日我都懒得起来那么快,你明明就是有意针对我,公报私仇,非君子所为,上周谢潇明明迟到了5秒,而我才迟到那么2秒,你居然只是将我报上去,最后害得我被罚打扫卫生一周,你才是真的狗。”宋科怒气冲冲地对着陆妤妤大声道。 陆妤妤也大声喊道:“你能拿我怎么样,迟到了就要承认,今天,我都懒得跟你斗嘴,浪费时间。”随后便拿着手里的资料开始背诵了起来。 宋科趁着她不注意,随手拿起桌子上的钢笔盖上笔盖用力地戳了戳一下穿着白色校服的陆妤妤的后背。 “啊!宋狗,你对我能不能温柔一点”,陆妤妤立马转身火冒三丈地拿着资料指着他骂道,“其他时候打我也就算了,今天我生日你居然还打我,信不信我弄死你。” 宋科听到是她生日立马将眼前她手上的资料推开惊喜地笑着问道:“真的吗?不早点说,我都没准备礼物。” “呵,我可不敢收你宋大爷的礼物,谁知道会不会是什么恶作剧礼物,你还是省省吧,宋狗。”陆妤妤一副轻视的模样看着他。 六月的晚霞最为绚丽耀眼,有热情似火的绛红色,有高贵冷艳的淡紫色,也有温柔似水一般的冰粉色,更有温暖如春的明黄色,各种颜色彼此融汇交织一起,湛蓝的天空瞬时被绘制成绝世画作,悬挂在这片神州大地上,为远方的人们点缀了前方的路。 3、 上课的铃声突然想起,站在教室走廊上的陆妤妤心生不舍但也只好舍去这份闲情雅致回归到这枯燥而充实的冲刺学习中去了,但是这样“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雅景倒是让她躁动不安的内心悄然地沉静了下来。 额头上满是汗水的宋科背着书包急匆匆地从教室的另外一个门进来,看见陆妤妤突然停下了挥着手大喊道:“陆妤妤,快过来。“那天显得温柔的夕阳正好斜照这教室的门口 这家伙,今天莫不是脑子有些问题,居然这么热情地叫我,绝对不是什么好事情。陆妤妤一脸疑惑的不紧不慢地走过去并同时心想。 “哎呀,你快点”,宋科兴奋地伸手过去拉开椅子示意她坐,“妤姐,快坐下来,哥有东西赏你。” “等一下,不对,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说吧,有什么事”,陆妤妤停下脚步停下来带着防备问道。 宋科把塞着鼓鼓的书包从背上放下来,他一手拉开书包的拉链,然后另外一只手迫不及待地伸进里边拿出了一个火红的苹果立马递到了陆妤妤的面前沾沾自喜地问道:“哥送你的生日礼物,惊不惊喜?” “你今天没发烧吧!”陆妤妤举起右手伸过去探了探宋科的额头,另一只手摸着自己的额头,“没有发烧啊,那你肯定是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更何况我不喜欢吃苹果。” “不喜欢苹果,等一下,”宋科立马伸手又往书包里拿出了龙眼,“这个怎么样,喜欢吗?” 不喜欢,不喜欢,不喜欢 宋科居然在书包里一一拿出了荔枝,梨子,葡萄,火龙果,青苹果等等:“我就不相信我买了那么多没有一个你喜欢吃的。” “最后一个了,水蜜桃,”宋科从书包里拿出了一只粉嫩的水蜜桃,“这个应该喜欢了吧?” 陆妤妤突然感到有些受宠若惊但是还是忍不住大笑了起来:“行了,我就要水蜜桃就好了,这个看起来挺好吃的,谢谢啦!” “呼~,好在我买的品种多,不然还不知道你想吃什么水果。”宋科一边快速地捡着铺满了一课桌琳琅满目的新鲜水果放进深蓝色的书包里,一边面带着微笑得意洋洋地说道。 “陆妤妤,我跟你说你这礼物,我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偷偷跑出学校买的,你可得好好收藏着,不要吃。”宋科一本正经地对着她说。 看着这个被放在课桌上的白里透红的桃子,陆妤妤微微地扬起嘴角,眼睛深邃处出现了一抹从未出现过的喜悦,同时也让着紧张的且单调的生活添上了淡淡的一抹色彩。 4、 高考如期举行,经过三天没有硝烟的战场后,终于结束了这场一直在奔跑不敢一丝松懈的马拉松比赛了。 “考试时间结束,请考生停止答卷。” 结束最后一科的考试的铃声响起,陆妤妤放下手中的笔,静静地坐着等待着收卷,当真正试卷收走的那一刻竟然有些不安但瞬时又如同往常的考试一般,似乎还有那种晚上仍需上自习的感觉涌上心头。 结束高考的那天,暖黄的夕阳不紧不慢地晒落在教室的一侧窗口,清爽的微风轻轻吹拂起白色的窗帘,陆妤妤从座位上站起来,拿起桌面上的文具,踏着无声的步伐,一步,两步,三步………直到教室门口转身回望这个日夜奋斗的战场,她瞬时红了眼眶,泪水在眼中打滚仿佛要马上重重地摔落地面一般。 “陆妤妤,别看了,走吧。”宋科站在她的身后伸出了手但停止在半空中片刻又收了回去小声地说道。 伴着夏季里的清风,看着变幻莫测的夕阳以及形状各异的云彩,他们一起漫步在夏日盛开荷花的校园里,走过桂花飘香的小路, “宋科,你要填报那个学校啊?” “我,还不知道”陆妤妤低着头眼神里若隐若现的逃避着这个问题。 “那,你跟我报同一个学校怎么样,你一定可以考得上的。”宋科停下来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问道。 陆妤妤抬起头看着眼前这个穿着白色校服的少年,眼神中略过一刹那的惊喜笑着说:“嗯,报同一个学校。” 宋科此时的内心兴奋不已,“那我先回家了”,正准备转身向学校门口走去突然转过身温柔地说,“那我们放榜那天门口见。” “嗯,好。”陆妤妤轻轻地点了点头。 5、 陆妤妤静静地站在原地,看着眼前的少年渐行渐远直到背影消失在人群中,她的眼中泪水就像流水一样无法控制的流过脸颊,一滴一滴地落到地上。 放榜那天学校门口挤满了人群,有的人欣喜若狂,而有的人脸上并无表情,而有的人显得焦虑不安。 “您好,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您稍后再拨………” 在学校门口左顾右盼的宋科不停地打着电话,一次比一次更加焦虑,临近傍晚时分,学校门口的人群开始慢慢的散去,此时的夕阳格外的令人刺眼甚至带着一份刺痛。 “宋科,当你收到这封短信时,我已经在赶往机场的路上了,我要去国外留学了,真的很抱歉,不能跟你上同一个大学了,很感谢你在这一段时间的陪伴和带给我的欢乐,我走了,勿回。”宋科认真的一字一字地读着短信。 “这不可能,你明明答应我的。”拿起手不停地拨打着她的电话。 “你好,你所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 宋科立马打车前往机场希望能够见到陆妤妤最后一面,此刻,他的内心比以往任何时刻都慌张与不安:无论如何一定要等我。 “妤妤,赶紧上车,不然就耽误行程了。” “嗯,”陆妤妤眼中闪过了一丝的不舍与不安,“马上就好了。” 满怀着遗憾的陆妤妤坐上了赶往机场的车,从一上车开始她便感到心跳的速率比以往更快而且有些喘不过气的感觉涌上心头:我这是怎么了? 突然,一辆白色的车向着陆妤妤的车猛冲过去,“啊!”陆妤妤下意识地尖叫眼中带着无限的恐慌。 另一边的焦急的宋科也在赶往机场的路上:“师傅,怎么突然堵车了?” “不知道啊,听前方的师傅说是前面发生了事故,被撞的那辆车上好像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 顿时,宋科心中突然冒出了:她出事故了。 “师傅,我在这里下车就好了。”宋科匆匆忙忙地将钱给了司机,立马打开车门,拼命地在布满了车辆的路中央向着看不见尽头的车流中跑着:一定不是她,绝对不可能是她。 事故的现场拉起了警戒线,宋科穿过人群,瞬时整个人的僵在了原地一动不动,嘴唇颤抖地说着:“不可能,这不可能,怎么可能是陆妤妤。” 6、 他不顾一切地奔向浑身是血迹的躺在地上的陆妤妤,轻轻地将她抱了起来:“陆妤妤,你醒醒啊,你不是答应我一起上大学的吗?你骗了我,你快点醒过来,我……,”哽咽地说着眼中的泪水一滴一滴地落在了陆妤妤布满了血迹的脸上“我以后都不跟你斗嘴了,我以后都不欺负你了,我……” 陆妤妤拼命地睁开双眼带着微笑轻声地说着:“真的,不欺负我了。” “你醒了,你感觉怎么样?”宋科擦着眼泪,带着喜悦又心疼地问着。 陆妤妤伸起颤抖地手,轻轻的抚摸着他被泪水浸润过的脸颊,看着他眼中含着泪水笑着道:“对不起,是我骗了你,但是真的很幸运遇到了你,宋科。” 说完,陆妤妤笑着慢慢地合上了双眼,双手失去了知觉掉落到了冰冷的地面,“不,我还没有原谅你,你不能离开我。”宋科紧紧地抱着她,眼中的泪水如水流一般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在这场事故中,陆妤妤由于不顾一切地保护她的父母而受到严重的伤害,当场离开了人世。 而宋科也因不能承受打击离开了这座有着他们之间最难以忘怀的城市,在毕业之后,他选择去到偏远的西北地区支教。 悲矜 (一) 阳光撒入,室内一派祥和。 从门口向窗台的方向望去,会发现窗边有一盆绿萝,长势喜人。 郁郁青青的绿萝若是让人多看几眼,就会被它完全的将目光给锁定,让人不由得心生喜爱。 突然,在绿萝的身边围绕上了一层薄薄的烟雾,转眼间那薄烟开始变得浓烈,而在这烟雾之下所发生的一切不由得想要一探究竟。 过了一会儿,烟雾终于散去了,让人感到意外的是,原本长势很好的绿萝此刻只剩下了一个光秃秃的花盆了,取而代之的是旁边站着的一个女子。 顾泽是市区的一名急诊科的医生,近年来他主刀的几台大手术都获得了重大成功,现今他已是市里有名的医生。 这天他下班回到家,发现自家冰箱大开,一名女子站在冰箱前,只留背影映在他眼中。 他刻意弄出声响,本以为女子会被吓得惊慌失措,没成想她只是身形一顿,旋即转身,露出灿烂一笑,嘴里由于含着食物所以含糊地说:“顾医生,你回来啦?” 顾泽表情一滞,“你......你是?” “我是绿萝呀,哦,就是你养在你们人类阳台上的盆栽,那就是我。” “所以,你......你是植物化成的精灵?” “嗯......这么说也没错。” “那你怎么会化形呢?还是在今天?” “嗯......我也不是很清楚。 本来我还在晒着太阳,梳理我的叶子,然后突然隐隐有一个声音告诉我,要完全信赖每天给我浇水,跟我说话的人。 我记得你的声音,很好听,每天都会细声和我说话。 可惜我看不见。 现在好了,我不仅看见了,还可以和你说话了。顾医生,你长得真好看。咦?顾医生,你是不是哭了?” “没有,是因为从来没有人夸过我好看,我这是高兴的。”说着,擦擦眼角,把手中的袋子递给了绿萝。 “天凉不要吃冰淇淋了,饿了吧,这是......我最喜欢吃的提拉米苏,你快吃吧。”顾泽眼含深意的看着她。 本来还在疑惑的绿萝,顿时被提拉米苏转移了注意力。 于是,绿萝小精灵就在顾泽家住了下来。 名字就叫“绿萝”,顾泽叫她“小萝”。 一开始,绿萝还能安分在家,一段时间后就闲不住了,电视和顾泽给她的手机已经吸引不了她了,她无师自通,仅仅捣鼓了几天,就把手机的各种操作都了如指掌,仿佛很早以前就一直用着它。 她一直缠着顾泽要他带她出去玩儿,顾泽拗不过她,只好在休息日陪她去逛了街,顺便卖菜回爸妈家做饭,他觉得是时候了。 (二) 到了顾泽家里,绿萝只觉得哪哪都熟悉。 她不由得打趣道:“顾医生,你该不会是每次回家都把我揣兜里带来吧。” 顾泽仿佛已经对她古灵精怪,活泼好动的性格见怪不怪了,只答道:“不是每天带着你来,而是绿萝,你每天都在这里。” “每天都在这里?难怪我觉得这里格外亲切。我看看,那我以前是不是就在那边阳台晒着太阳?”绿萝边说边跑过去拉开了阳台上的窗帘。 低头往下看,绿萝只觉得一阵眩晕,仿佛有什么力在把她往外拉,要她跳下去才肯罢休。 “小萝!”看着绿萝像是要往下跳的举动,顾泽要吓疯了,他飞快跑到窗台,把绿萝强力拉了回来。 “顾泽,我.......”绿萝的声音已经带上了哭腔。 顾泽紧紧地抱住她,“没事了,没事了......” 声音颤抖着,仿佛在安慰绿萝的同时也在告诉自己。 他们陪顾母吃完饭,顾泽让绿萝陪顾母说话,就说自己出去走走。 “小萝呀,吃得还习惯吗?没见外吧?” “我吃得很好呢,伯母,你做的饭太好吃了!饭里有很熟悉的味道。而且伯母您也很亲切,像我妈妈一样,让我都不见外了。” “哈哈,不见外就好,那伯母就告诉你一个小泽的秘密,你要听吗?”顾母慈祥地看着她。 “什么秘密呀?”绿萝轻声问道,显然很感兴趣。 “小泽呀,得过抑郁症。” “抑郁症?抑郁症是什么?” “抑郁症啊,抑郁症是会导致患者对未来感到无望,甚至想要自杀的一种病症。”顾母陷入了回忆。 (三) 那天,医院里一名做过开颅手术的病人突然头疼,顾泽当机立断让人借轮椅送病人去做一个脑部断层扫描,即将进入检查室时,却被检查室外的一位病人家属拦住了,顾泽只好匆忙解释,“我们这位病人有紧急情况,所以走的是急诊通道,麻烦让一让。” “我们等了三个多小时了,你们说插队就插队?我看你穿这白大褂,你这病人是走后门的吧。” “我们是按医院的规定来的,请您理解一下!” “小伙子啊,我理解你,那谁理解我呢?我这老伴儿今天早上突然头晕,不舒服,我们好不容易等到现在,你怎么可以插队呢!我老伴儿有个好歹,谁负责?” “老大爷,这样吧,你先让我助手和病人先进去检查,我留下来慢慢和你解释好吗?”说着就想让助手带病人进去。 在这时,老大爷一把握住轮椅,坚决挡在门口,“我说不行就不行。” 竟想直接把轮椅往外拉。 看着轮椅上病人脸色越来越差,顾泽只好道一声“得罪了”就双手制住了大爷的手,示意助手把病人推进去。 大爷看阻拦不成,故意跌倒在地,满地打滚地指着顾泽喊着,“医生打人啦,无良医生不仅走后门欺压老百姓,他还打人了!” 大娘忙去搀扶他,也喊着“医生打人啦,没天理呀!”旁边的路人纷纷掏出手机拍摄。 医院保安已经赶来维持秩序,挡着各色闪光灯,“别拍了,别拍了,医院禁止拍照!” “正在现场一片混乱时时,意外突发,那位大娘见自己老伴儿扶不起来,一下受了刺激,加上旁边闪光灯不断,现场混乱,大娘竟然直接晕倒在地!叫都叫不醒!” “然后呢?”绿萝着急地问道。 “后来,大娘去世了。” “怎么会这样!没有送去急救吗?那顾医生呢?他怎么样?” “当时大娘一倒,全场倒是都停下了,小泽就背起大娘去急救室了,唉,可惜,当时没有空的手术室,等大娘被送进手术室的时候,已经因为救治不及时去世了。”顾母长叹一声说道。 “所以,他们就认为是顾医生害了大娘的命,对吗?” “是,他们不辨是非,把他们在医院发生争执的视频广而传之,不分前因后果,在网络上对小泽进行一切带有恶意的语言攻击。” “所以,顾医生就是因为这样才患上了抑郁症吗?” “因为这个?不,还不止,那一年,民众对他的恶意已经到了难以容忍的程度。” (四) 那一年,顾泽遭到全网攻击,身边不知内情的人指指点点,网络上信谣传谣的人对他进行恶意的语言攻击,甚至进行人肉,家里地址被暴露,父母信息被披露,家门上,车上都是红油漆写上的恶语,甚至还收到过恐吓信,威胁电话。 当时顾父正遇上泼红油漆的人,和他们进行了争执,一气之下突发心梗,那些人见势不对,一边跑一边扭头喊道:“你别装死,我们会再来的。” 独留顾父躺在地上。 等到顾泽和顾夫人刚从外面回来,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了,看到顾父躺在地上,顾泽马上开车送去了医院。 “爸!你醒醒啊,我求求你,你睁开眼看看我,好不好,你看看我,爸!”顾泽不愿相信,他坚持给顾父做着心肺复苏,当时助手和医生共四个人竟拉不开他。 “顾泽,你冷静点,人死不能复生……” “不!走开!” “顾泽!” “啊!!” (五) “从那以后,别人都在说他爸活该,还说他是杀人犯,更有甚者说他怎么不自己去死。就这样,小泽的心理防线被一点点击溃……” 顾母没说的是,从那以后,顾泽只要拿着东西,手就会抖,抓不住,一边手里抖一边喃喃说着,“我不是……我不是……不是我,不是……” 他更抓不住手术刀,抓不了手术刀的医生,也就不再是一个医生了。 “……这些人……怎么可以这样,自己在键盘面前……开心了,自以为以为站在道德制高点指点江山……制裁别人,殊不知自己连真相都不知道!” “小萝不哭,你看他现在好啦,那个时候有一个女孩子,一直陪在他身边,陪他去治疗,和我一起开解他,不然我自己可坚持不下来。” “女孩子?她现在在哪里?是那个助手吗?” “小萝,你该醒了,你不记得了吗,你就是她,她就是你!” “我就是她,她就是我?”绿萝只觉得一瞬间头痛欲裂,眼前迷蒙。 “我就是她,我就是她……她是我,她是我,我就是她!” 眼前迷雾散尽,绿萝泪眼朦胧,轻轻唤了一声“伯母。” “诶!” “伯母!” 两人痛哭着抱在了一起。 心情平复后,绿萝,确切来说,应该是沈筱萝,急忙问道:“伯母,这是怎么回事啊,我怎么会成了精灵呢?” “这呀,还是让小泽来告诉你吧。” 顾泽从门外走了进来,眼睛通红,坐在她们对面,“小萝,当时我患了很严重的抑郁症,你一直陪在我身边,那时候我即将康复了,谁知,你却崩溃了,你陪我身边,受着双重折磨,也患上了抑郁症,竟然比我还要严重很多,治疗我的张医生用同样的方法治疗你竟然不起作用,反而越治越重,严重的时候你甚至想直接从办公室的窗台跳下去!” “所以,上次我看到窗台才会有想跳下去的冲动?”绿萝心有余悸地问道。 “对,我很痛苦,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怕让你看见窗台,所以每天把你关在厚重窗帘遮盖的屋里。你常常抱膝坐在窗台旁的地上,我每天都胆战心惊,怕下一秒你就能揭开窗帘跳下!” “对不起……顾泽,我让你……担心了,对不起……”绿萝痛哭着,说话断断续续,诉说着她的内疚。 “小萝,别哭。”顾泽心疼地给她擦着眼泪,继续说,“幸好医生说可以通过对你进行催眠来治疗,让你误以为自己是一个精灵,以非人的视角看待我的经历和抑郁,从而让你摆脱因我而起的抑郁。对不起,小萝,为了我,你受苦了。” “小萝,生活很苦,幸好有你在。” “顾泽……” 屋内三人抱作一团,流着劫后余生的眼泪,诉说着相思。 何故扰清梦 清梦和季想是高中同学,季想是高二分班分到现在所在的班级的,清梦从高一入学就在这个班。 一开始,清梦并没有注意到季想,后来老师上课喊他的名字,她才注意到了他。 两个人平时都没有接触过对方,直到有一次,清梦写题时遇到了困难,她下意识的看了看班里的同学,第一次注意到了一个叫季想的男生。 清梦看了看这个男生,觉得他应该是一个阳光大男孩,她去找他问题了。 季想十分耐心的解答清梦的问题,她心想:这个男生还不错。 后来,清梦常常向他请教问题,两个人之间开始变得微妙了起来。 每次晚自习清梦统计人数的时候,季想总是会和清梦对视几秒。 虽然是短短几秒钟,但清梦总是害羞到脸红,然后赶快躲开季想的眼神。 渐渐地,清梦发现自己喜欢上了季想,她不止一次暗示过季想,但不知道是季想不喜欢清梦还是没明白清梦的暗示,迟迟未作出回应。 转眼间,冬天到了,天气慢慢变冷。 这一天,季想穿了一件淡灰色的高领毛衣,他一进班门清梦就注意到了他,坐在第四组倒数第三排的清梦看着坐在位置上和后桌说话的季想,觉得季想好帅,呆呆的望着他,但同时又有点吃醋。 清梦在心里默默的告诉自己:她们只是前后桌,什么都没有。 季想是一个很优秀的男生,有时憨憨的,有时痞帅痞帅的,经常有人向他请教问题,而清梦却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女生,性格还比较内向,在班里除了宿舍的人之外基本没有朋友。 但清梦在学习上十分刻苦,她把季想当做自己学习的动力。 高二的时候清梦在班里处于成绩中下等的学生,到了高三一开学她就成了班里成绩中上等的学生,甚至在有一次季想发挥失常的情况下她还超过了季想。 那一次,她看到季想的成绩后很惊讶,心想:季想肯定很难过,想鼓励一下季想,就写了张纸条,纸条上写着加油两个字,里面包了一个旺仔牛奶糖,但是没想到下午的时候季想买了一整袋旺仔牛奶糖扔在了清梦的桌子上。 清梦十分的郁闷:为什么季想会这么做? 这时季想和清梦的座位只隔了一个组,于是清梦又写了张纸条递给季想,纸条上写着:作为朋友难道不能相互鼓励一下吗? 季想什么也没回,但清梦还是很郁闷为什么季想那么做。 清梦苦思冥想半天,大概知道为什么季想那么做了,因为那段时间清梦和班里的一个男生玩的很好,暂且称为周瑞。 因为之前做过前后桌的缘故,两个人已经“打成一片”了,现在又是同桌,有时动作比较亲密,以至于班里的同学都在传清梦和周瑞在一起了,但事实上并没有。 清梦意识到:季想可能和其他同学一样以为她和周瑞在一起了,还和他暧昧不清,所以那么做的。 想到这里,清梦不禁笑了出来,她就故意和周瑞说话的时候带上了好兄弟三个字,让季想听到,后来两个人的误会解开了。 清梦有一次去问季想题的时候,两个人靠的太近,清梦脸红了,季想看到清梦这个样子,笑着对清梦说:“这么害羞的吗?” 听到这句话的清梦从脸红到耳根,只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室友们知道清梦喜欢季想,常常暗中撮合他俩,尤其是清梦的同桌苗苗,每一次都搞得清梦很尴尬但又很开心。 光阴荏苒,转眼就要毕业了。 毕业典礼那天,清梦穿着一套黑白的背带裙,头发半披下来,脑后嵌着一个红色的大蝴蝶结,化了淡妆,比平时漂亮的多,而季想则穿着一件白衬衣,系着一条蓝绿相间的领带,下身一件西装裤,看起来成熟了不少。 大家都忙着和伙伴们拍照时,清梦也鼓起勇气去找季想让舍友帮她俩拍张合照。 开完毕业典礼,大家回到班里举行了活动…… 活动结束,大家最后拍了一张合照,老师又嘱咐了几句,就散了。 这时,清梦想起来给季想准备的毕业礼物以及那份信还未送给他,她慌张的在教室里寻找着季想的身影,终于在走廊上看到了她要寻找的人。 季想当时正在和他母亲打电话,清梦轻轻地走上前将她准备的礼物和信递给了季想,然后,慌乱地逃走了…… 收到信后的第二天,清梦收到了一条这样的信息:非常感谢你对我的喜欢,其实我早就感觉到了,但是不确定,也感谢你为我准备的礼物,你为我做了这么多,我却没有为你做什么。现在的我一心只想考大学,以后会考虑的,但是那时的你可能已经不再喜欢我了。希望不会影响你高考,再次感谢你的喜欢,祝你金榜题名! 清梦收到消息后觉得自己和他没有可能了,但还是回了一句:不会影响我的,也祝你金榜题名! 高考前的几天里两人再没有联系,因为在一个考点,高考那两天两个人总是会遇到。 高考第二天早晨,清梦又遇到了季想,两个人对视了几秒钟,只见季想一直盯着清梦,清梦觉得尴尬,便走向了别处…… 高考结束了,大家都想着该如何度过这个漫长的假期,清梦也不例外,她在床上想着。 清梦一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早晨了,打开手机准备看时间的清梦发现季想给他发了一条消息:能遇见你就已经很幸运了,我也不想就这样错过,所以……我们在一起吧。 迷迷糊糊的清梦一下清醒了,用颤抖的双手打出了一个好,按了发送。 就这样,两个人就在一起了,假期里,两个人经常在朋友圈秀恩爱…… 上了大学后,两个人依然没有分开。 大学毕业,两个人领了证,结了婚,有一个很可爱的女儿——季悦。 有些人,光是遇见就已经很幸运了,如果你能和他(她)有未来,一定要紧紧抓住对方的手,千万别松开。 朱砂痣 飞机从剧烈抖动到彻底报废的时间很短,就够佟遥写这么几个字,连名都没来得及署,真让她署,她也不知怎么下笔。爱人还是妻子?又或者……小情人。 一片火光炸开后,就万物归于寂静了。她想她终于不用纠结这个问题了。 1、 佟遥知道,梁桦琛一直爱着另一个人。 他房里有幅画,常年打理,始终如新。画的是个女人的背,光裸细腻,蜿蜒有致的脊骨尽头,有颗鲜红欲滴的朱砂痣。 亮眼提醒看的人,他们曾经有多亲密。 这颗朱砂痣,也是后来才知道的。佟遥和梁桦琛在一起的时候才刚满二十,少女大好的年华里,总对很多人很多事抱有莫大的希冀。 她对梁桦琛就是这样。 她记得那时候她还很爱梁桦琛,爱这个用一串糖葫芦便把自己唬走的人。 佟遥和梁桦琛认识在三月吧,草长莺飞的江南,有个俊朗的青年来买她的油纸伞。 “小姑娘,我没带钱,用这串糖葫芦换你一把伞,好不好?” 江南烟雨迷人眼,烟雨里的俊秀青年迷乱人心。 佟遥点点头。梁桦琛便拿走了她的伞,也不止拿走了伞。 那段时间,她写过很多江南桥头关于伞的故事,对象却不是白娘子。 2、 少女悸动来得突然,但那个年代,四处都是逃亡的人,命运和命运相撞得稀松平常。 佟遥也不是那会为一把伞舍去千年修为的傻女人。 那个少年只占了佟遥一页日记,她以为这段故事早在江南桥头结局。 九年秋的时候,佟遥去上海一家出版社写稿,长相清秀的少女,笔下却尽是辛辣讽刺。 父母在早些年一场空袭中不幸去世了,后来没多久,弟弟就染了疫疾。孑然一人后,佟遥想着,自己活着没意思了,就活些意义给别人。 有人骂她,也有人捧她,还有个拿着所有她撰写的报纸的人在找她。 梁桦琛出现在她报社楼下的时候,说实话,佟遥吓了一跳。 入秋梁桦琛穿了件薄羊驼风衣,头发一丝不苟梳到脑后,比起初见的随性,此时眼前人显得儒雅庄重了许多。他递来一把香水百合,对佟遥说,“我们江南见过。桥头,借伞。” 佟遥当然记得,能再遇到梁桦琛像是场命运故意为之的邂逅。 她向来不信命运的,但她喜欢那株香水百合,便接了过来,礼貌寒暄,“没想到还能见到你,你住上海?” “没,”梁桦琛戴着那时候最流行的眼镜,举止始终保持着恰好的礼貌,他说,“路上车多,我可否请佟先生喝杯咖啡?” 上海滩的咖啡不便宜,一杯能用去佟遥半篇稿费,她不常喝,也嫌苦,搅着融刚放进去的方糖,听梁桦琛说话。 梁桦琛说他是从北平过来的,他问佟遥还记不记在北平日报上发过的一篇文章,他从来不知道有人能把故事写得那么好。 “后来我在报纸上看到你照片了,”梁桦琛儒雅端起咖啡,说,“费了气力才收来先生所有作品,带来上海找你。” 欣赏至此,有些话就不必多说了。 3、 有才情的人,往往喜欢有才情的人。这是一种奇怪的定律。 就像写诗的喜欢画画的,就像佟遥喜欢梁桦琛。 在梁桦琛给她送花的一个月里,她过了个带着烛光的中秋,也知道梁桦琛是位画家。 名气挺大的,他尤其擅长油画,法租界有个博物馆里还裱着他的作品,是朵红玫瑰。 用纯黑底色实在大胆,但他的玫瑰画得太好了,又红又媚,在漫天的黑里像会发光。 梁桦琛是在带佟遥去看那幅画的时候跟他告白的。 他说,“画里嵌着画家的灵魂。” “佟姑娘,我想为你画束百合。” 佟遥是在答应了他后才问他的,“你的红玫瑰里嵌着属于谁的灵魂?” 梁桦琛先是笑笑,夺过佟遥指尖的烟吸了一口才在袅袅的薄雾中说,“巴黎遇到的,一个热情似火的姑娘。” 他的坦白很简短,掐熄了烟后,他把自己脖子上的围巾取下来为佟遥戴上,“她爱抽烟,我画室里常是她的烟味。” 那晚他跟我说,“抽烟不好。” “女孩子还是如你一般温婉的好。” 诗遇上画,一撞就能碰出火花。 热恋突如其来,又意料之中。 他们在大沪桥头接吻,彼此赠送鲜花。 战火纷飞的年代,活得却无比静好。 梁桦琛画了佟遥,一寸寸画遍,最爱画她的背。 莫了会用红笔在肩胛骨旁点颗鲜红的痣,画上一颗,佟遥背上一颗,佟遥说他无聊。 梁桦琛便摩挲着痣讲情话,“百合花上一点红,它是我找到你的凭证。” 佟遥一直以为,这是梁桦琛给她的,独一无二的浪漫。 如果无意知道梁桦琛有妻子的话。 4、 梁桦琛的妻子并不漂亮,没有上海女人的精致,盘着复古的发,还穿着老式旗袍。 来找佟遥的时候也带着那份传统女性独有的温婉,没吵没闹,就问佟遥要不要嫁进来。 她说她十六就嫁给梁桦琛了,婚礼简单,就拜了个堂梁桦琛就出国了。 再回来就是现在。 她说,她知道桦琛不喜欢她。但他们是包办婚姻,她家里又很传统,离了她这辈子就完了。 意思就是,想让佟遥嫁进梁家做个妾。 佟遥向来鄙夷媒妁之言,“梁桦琛爱我。只有爱能让人永远在一起。” 她以为那样封建的女人不会懂爱的,没想到她竟笑了笑,说,“你看过桦琛锁着的画吗?那你一定看过他画的玫瑰。” “那才是他的爱人。”她盘发后面的翡翠簪子晃了晃,莫名乱了我心神,“那姑娘我有幸见过,同你一般爱躲着他抽烟,也同你一般,敢天不怕地不怕说话。” “那姑娘开始也爱他,后来不爱他了,留了一副背给他,那画他锁了七年。” “他的执念早给出去了。我们谁都绑不住梁桦琛。” 把人送走后,佟遥第一次打开了阁楼上那个一直紧锁的房门——正对门的位置是一副惊艳的画,画的是个女人的背,光裸细腻,蜿蜒有致的脊骨尽头,有颗鲜红欲滴的朱砂痣。 亮眼提醒看的人,他们曾经有多亲密。 抽烟……敢言……朱砂痣。 样样是她,却也都不是她。 梁桦琛冒雨回来时,佟遥正打算离开,正好碰上,对方手里的百合还没递过来,佟遥就说,“花期过了。分开吧。” 5、 佟遥和梁桦琛分开后,和所有失恋的上海女人一样,喝酒抽烟,涂鲜红的唇,写更辛辣讽刺的文。 有次过火了,得罪了当时掌权的人,报社打电话来说,是梁家少爷压下来的,希望她以后收敛些。 梁桦琛除了背地里帮她,也来找过她,开始很频繁,后来很偶尔,再过了段时间直接断了音讯。 她以为她和梁桦琛就这么结束了,可情缘就是这样,缠缠绕绕,该是你的,逃不开的。 佟遥这种妄想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堕落在梁桦琛再次敲开她家门的时候截止了。 梁桦琛喝得烂醉,抱着佟遥说他爱她,说为了她离婚了,还被家里赶了出来——因为周婉秋死了。 周婉秋就是梁桦琛的前妻。 跳井死的。就在梁桦琛来找佟遥那天。 佟遥终是没推开梁桦琛。 她想,朱砂痣跑了,周婉秋死了……梁桦琛只有她了。 怀里的人抱着她哭得落魄的时候,她终于清醒意识到自己完了。 她的心口也点上了颗名叫梁桦琛的朱砂痣,非剜心不可舍。 重新在一起的两个人就像粘合在一起的碎镜子,只是自欺欺人的拼凑起,其实四处都是锋利的棱角。 没了家里支撑的梁桦琛再也买不起香水百合,佟遥拼命写稿换来的钱,也支撑不起梁桦琛的颜料钱。 终于在梁桦琛把画具都烧了,对她说,“遥遥,别那么辛苦,以后不画了。”的时候,佟遥找到了个新去处。 6、 夜上海是个奇怪的地方,那里有最斑斓的和繁华和最凌乱的颓废。 佟遥是在那里认识苏烟的,一个漂亮得不可方物的女人,身上带着淡淡的玫瑰香水味。 她撑起的手夹着烟,薄薄的烟雾从红唇间吐出来。佟遥从这张嘴里听到了很多故事。 苏烟说:“老上海啊,像一杯酒,浓香醇厚。但别多喝,喝醉了,没人带你走。” 可那晚佟遥还是喝醉了,苏烟扶她出来的时候,刚好遇到了不知怎么找来的梁桦琛。 醉了的佟遥没看到,两人相视无言了很久。 那次回来,梁桦琛没怪佟遥去那种地方,也没跟她吵,只好好商量,“遥遥,以后我养你。” 梁桦琛确实说到做到了,他开始早出晚归。起初佟遥还是有过动容的,直到梁桦琛每夜带回来的玫瑰香水味越来越浓……佟遥就再也没等过了。 这一黑一白错开,两人在同一屋檐下,却半月没见过面。 没想到再次见面是梁桦琛出事了。 佟遥赶去夜上海的时候,正有一闷棍朝护着苏烟的梁桦琛打来,她想都没想就冲上去了。 苏烟还是被她相好带回去了。佟遥的手也废了。 梁桦琛看着佟遥手背包着的纱布,血迹从里面渗出来,他盯着那刺眼的红色看了许久,吻了吻佟遥手背,说了很多声“对不起”和“我爱你”。 佟遥却只笑笑,没应。 从医院回来,梁桦琛变了许多。 他把画室卖了,这次是真不画了。 收拾那些画时,梁桦琛把那张背递给佟遥,笑着问她,“丢么?” 佟遥盯着他的笑容看了两眼,最后摇摇头。 她知道,如果梁桦琛真的放下了,那张画早就不在了。不会是自己来丢。 终、 飞机失事的前一晚,梁桦琛才来说,等佟遥回来,两人就去领个证。 他说那么多年了,欠佟遥一个名分。 佟遥手废了不能长期写东西,改当国际记者了,梁桦琛这几年一直洁身自好也挺上进的。一切貌似都在变好。 过了那段轰轰烈烈,爱是一切的年纪,佟遥也不在追求什么独一无二的浪漫了,想过就这么和梁桦琛过一辈子吧,反正这人怎样都舍不得。 她忽然有些理解周婉秋了,有时候,等着,或许真能熬到白头偕老。 可也只是有时候。 —— 飞苏联的飞机失事了,无人生还,尸骨也没找到。 梁桦琛收到佟遥死讯的时候,才去挑完婚纱。 新娘却永远缺席了。 深情迟来半晌,终有人先告辞。 佟遥死后,梁桦琛房里又挂上了幅画——是三月的江南,桥头有位卖伞的姑娘。 一生所爱 16岁时,一次偶然的机会苏沫被一家杂志社选中,给他们拍摄封面照。 午后的阳光下,练功房里有稀疏的光线透过窗帘洒下来,给地面镀上一层薄薄的、金色的光。摄影师看着画面中的女孩,穿着白色的芭蕾舞裙,头发盘起,脚尖提起,感叹道:这真是一个会跳舞的梦。 01 苏沫受邀陪闺蜜来参加一场宴会,猝不及防地,刚走出宴会大门口就遇上自己最感恩,却又最不敢见的人。苏沫微微颔首,“周老师。” “沫沫啊,我们三年没见了吧,过得好吗?” “还不错。” 简单的寒暄后,便陷入长久的沉默。周老师想问什么,苏沫知道。苏沫会答什么,周老师也知道。彼此都心照不宣。 许久,终于有人打破僵局。 “周老师我…” “还愿不愿意跳舞?” 苏沫听到这句话愣住了,她以为,在四年前那样决绝地离开后,周老师不会再问她这个问题了。 周老师递给她一张名片,上面写着一个地址。 “我把工作室开到上海了,你如果还愿意,就来找我。沫沫,你不小了,不要再赌气了。” “……” “说实话,这些年,我真没遇见比你更好的。相信我,你天生就属于舞台。好好想想吧。” 说完,也不给苏沫拒绝的机会,头也不回地离开。 02 苏沫学习芭蕾舞算是天性使然,也可以说是偶然。 苏沫的母亲也是芭蕾舞者,不过算不上有天分,只能说是当作工作谋生。或许因为自己从小学习,苏沫的母亲并不希望苏沫学习芭蕾舞。 但苏沫自第一次看见芭蕾舞就为此深深地着迷。那时候她很小,不知道什么专业的词语,更点评不出来她们的精髓,对于小苏沫而言,芭蕾舞就是优雅又高贵,站在舞台上就是特别美,小苏沫想,天上的仙女也不过如此吧。 后来母亲终于拗不过她,允许她开始学习芭蕾舞,不过教得并不上心,她觉得女孩干这行太苦,不稳定,她只希望女儿活得轻松自在一点。 后来母亲所在的舞团承办了当年的一场全国比赛,小苏沫偷偷跑去看,看了几眼后便蹲在剧场后门的一棵树下画圆圈。那时周老师已是国际上富有盛名的舞蹈家,看见一个小女孩蹲在那儿,还似有不满,走过去问她,“你为什么不进去看比赛呀?”小女孩听到仰起头,骄傲地回答:“她们跳的都没有我好。” 很多年后周老师回忆起第一次见到小苏沫的场景,就对记者说,“那时她只有九岁,可说起跳舞时的眼睛里,有光,是那种坚定的信仰所散发出的光。” 03 小苏沫开始跟着周老师学习舞蹈,也不交钱,跟玩似的。从九岁一直学习到十八岁,苏沫考进北舞。 苏沫十八岁起,便开始参加大大小小的赛事,凡是她上场,第一名就是她的。那时年轻气盛,有记者采访,问,“获得冠军后有什么感想?” “意料之内的事情,只要我站上台,冠军就是我的,没什么感想不感想的。” 苏沫那时骄傲的不可一世,觉得人生前面已铺满满地锦绣,她只需要走上去,便能收获很多人梦寐以求的鲜花和掌声,到达很多人终其一生也无法到达的至高点。 转折点发生在苏沫20岁那年。 那一年,苏沫被指派为代表,代表国家前往巴黎参加一个四年一届的国际大赛,只要苏沫拿下这个奖,便会在舞蹈界站住脚跟,从此就是人生化作康庄大道,前途无量。 那一天,苏沫因为舞台事故,表演时从舞台上跌倒,骨折,从此,不再跳舞。 “对于这次的意外,有什么要解释的吗?是因为没休息好导致分神,还是什么其他的原因?” 面对记者的咄咄逼问,周老师一律替苏沫挡下了,只解释道,“苏沫现在还在住院治疗,一切事宜都等苏沫康复后,会召开记者发布会给大家一个合理的解释。” “你就好好养病,什么都不要想,我会给你找最好的康复师,你还能再回到舞台上。”病房里,周老师说道。 “师父,我不跳舞了。” “你这孩子,说什么傻话呢,安心养病,我问过医生了,可以完全康复的。” “我不跳了,我不跳了。” 周老师被气急,摔下病房门,走了。 04 周老师一直在苏沫拆了石膏后才露面,她觉得是孩子年纪太小,一时接受不了这样的挫折,过几天总会好的。可没曾想,她进屋会见到那样一面。 苏沫像是算准了她会来一样,当着她的面,把舞衣舞鞋都捐了出去,告诉她,“师父,我没和您开玩笑,我说不跳了,就是不跳了。” 周老师当时被气得说不出话来,只甩下一句,“你好自为之吧。不要后悔。”便离开了,连后面的记者发布会都没有出席。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我知道各位今天有很多问题要问,但请允许我先说几句。” 苏沫缓了口气,感觉要说出来的话似乎有千斤重。 “首先,对于几月前的意外,我在此,向所有人道歉。无论是什么原因,作为一个舞者在舞台上发生那样的意外,就是我的错,我对不起学院、老师对我的信任,也对不起支持我的人。” “事故的原因,是我自己的疏忽,我接下来会接受康复治疗,但是,我不会再跳舞了。” 此话一出,台下皆是哗然。苏沫是继周老师之后最有天赋的芭蕾舞者,没有之一,媒体曾评论她是当代最有潜力的舞者,如果不出意外,她在芭蕾舞界的成就很可能会超越自己的老师。这样的人才,二十年都不一定遇到一个。 接下来便是媒体长枪短炮,一个接一个话筒地提问,“具体事故原因能透露一下吗?”“不跳舞的原因是什么?前段时间爆出周老师与你发生争执,住院期间少有探望,是因为周老师的原因吗?” “是近段时间不会再跳舞了还是永远不跳呢?” 那天的发布会,苏沫没有再回答任何问题,只是说了一句,“对不起。”便匆匆离场了。而她和周老师也没有再见面了。 出院后,苏沫毅然决然地从北舞退学,老师多番劝阻,却仍然没有改变这个姑娘倔强的想法。她自己开了个花店,也过起了和大多数人一样的日子,苏沫想,这一生也就这样吧,平平淡淡,再无变数。 05 夜幕低垂,苏沫捏着这张名片,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从宣布不再跳舞那天起,苏沫便不再提起那些往事,也勒令自己不再想起有关于芭蕾的任何事。 那一年郑重许下的,“成为最优秀的芭蕾舞家”的愿望,跌落墙角,风吹不走,阳光烧不掉,独自沉眠。 苏沫想起第一次看见芭蕾舞的场景,那时眼中满是憧憬和向往,收到母亲送的第一双舞衣舞鞋,自己内心的欢喜和期待,第一次拿奖时的沾沾自喜,这些往事,都在这个夜晚,像洪水冲了堤一般冲进苏沫的脑海里。 那年,在巴黎,苏沫比赛前几天,母亲彩排时被舞台上的钢管砸中,尽管周围所有人瞒得密密实实,可苏沫还是在母亲许久的不接电话,小姨哭过的声音里发现了端倪。 上台前,她一遍遍地告诉自己,要冷静,冷静,一直安稳地跳进尾声,却只是一瞬,她分了神,哪怕短暂地一秒钟都没有,便不幸跌倒,也把自己跌出了自己以为的,规划好的,光芒万丈的人生。 苏沫这一个月来心神不宁,母亲也发现了些许不对劲,问她怎么了,苏沫只是淡淡地摇摇头,说店里太忙。 又过了几天,苏沫回到家,看见母亲在侍弄花草。时间真的能改变很多事,母亲曾经也是芭蕾舞者,出了事后,也不能再跳舞了,团里体恤,给母亲安排了一份办公室的工作,现在倒也乐得自在。 苏沫刚开始还以为母亲会不能接受,结果母亲知道这个结果后很平静,说道,“也兢兢业业跳了那么多年舞了,也算是对得起自己了,既然这样,不妨接受,去办公室也没什么不好的,起码不用再管住我的嘴了,可以吃很多东西了。”说完后,母女俩都笑了。 苏沫走上前,看着母亲,说道,“妈妈,我那天,遇见周老师了,您觉得我还能跳舞吗?” 母亲听到这句话顿了顿,“沫沫,其实当年…” “妈,怎么又说这种话,我不是同您说了,是我自己的问题,不关您的事,那也是我自己选择的,与您无关。” “那妈妈就问你一句话,你还喜欢跳舞吗?” 就像很多年前手把手教她写字认真走路一样,如今她年过半百,依然在耐心教她认清自己的心,但是苏沫不会再像以前那样迟缓又慢吞吞,而是坚定地,没有犹豫地回答,“我喜欢。” “你喜欢,那你就去。如果你要问妈妈的意见,那妈妈的意见就是你开心。生活得怎么样,其实都能活下来,关键是你自己过得开心吗?人这一生,不是为了寿终正寝,生和死不是生命的意义,来这人间一趟,既要敬畏生命本身,也要有点不一样的奔头。” 顿了顿,她又说道,“妈妈是从鬼门关走回来的人,生命料峭,宛如翻山越岭,历经生离死别,才恍然大悟,原来天上人间所谓因果,不过是一场自我修行。沫沫,不要留下遗憾,不要让自己后悔。” 芸芸众生,沧海一粟,归于平淡,却不甘于平凡,这才是意义。 06 苏沫第二天便去找了周老师,周老师看到她后,很欣慰。知道她是真的放下了。但看了苏沫一眼,还是说道,“以后不能再吃米饭,先瘦下来十斤。” 苏沫答应了。却还是问道,“师父,你说我还能和以前一样吗?” “只要你做,你就能。我信,你一定可以。” 苏沫当年二十岁,过得还算平平稳稳,顺风顺水,突然之间,匆匆忙忙,挫败感将她推到众矢之的,小姑娘就像一个人站在太阳底下暴晒,阳光刺破眼皮,将她瞳孔深处的茫然无措暴露得干干净净。逃避虽然可耻,但是有用。可以帮她挡下所有尖锐,只要轻轻一抬手臂,便能给她一片舒适的阴凉角落。 但现在的她已不再是20出头的那个少女,即使知道会被指责懦弱也要誓死扞卫梦想,对这个世界怀揣极高的要求,且不愿与现实对立同流合污,一旦受到挫折与不公,内心的阴郁与委屈便放大百倍,不愿将就适应,而选择义无反顾地跳下万丈深渊,以此证明自己是那轮皎皎明月。 她已浪费掉一个舞者最黄金的五年时光,其实到头来真正桎梏住的,只有她自己。 她的内心也有过惊涛骇浪,时至今日,修行在路上,已是一片浪声潮落,所以这么多年过去,这个世界依旧光怪陆离,所以她选择与自己和解。 就像那句话说的,世界灿烂盛大,欢迎回家。 经过一个月的调整运动,苏沫恢复了最佳的状态。这一个月她也没闲着,在剧场看团里排练《胡桃夹子》,再加上以前的基础,她早已把动作走位记得清清楚楚。 周老师看着苏沫,突然开口道,“沫沫,你上去跳一段。” 苏沫也没回答,径直走到了舞台上。 点起脚尖,音乐起,故事开始。像是俯身,又像是仰望,像是来,又像是往。轻步慢舞,杳远幽冥。单脚支立,身体伸展于最大的圆圈。高潮浮现,轻跃当空,如蝶般迎风展翅落地。修长的身形印刻在舞台的灯光下,如水中的雨滴,纤尘不染。 脚尖落下,音乐止,故事毕。 良久的沉默后,现场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07 周老师上前,递给苏沫一瓶水,调侃道,“宝刀未老。” 苏沫笑着接过。转而又问道,“师父,您为什么还会来找我?” 周老师定定地看着她,目光灼热,带着失而复得的欣喜,“你喜欢跳舞吗?” “当然。” “你喜欢跳舞,那你就来我这里,这就是理由。” 后来,苏沫召开记者会宣布复出。 有记者问,“当年为什么选择退出舞台,有没有后悔过?” “是少年郎,意气风发,心之所向,我这前半生现在看来,过得不甚安分,若从头再来,我应该还是做不到循规蹈矩。”她说着,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沉稳,从容,美好。 现在的苏沫跟五年前的苏沫相比,少了莽撞冲劲,多了份岁月静好,是时间沉淀的味道。或许,现在的她与之前相比,骨子里透出的安稳,让她更适合芭蕾舞,现在的她比过去的她,有过之无不及。 不过无论何时,她本身就属于舞台。 “那现在为何选择复出?” “也是心之所向。”顿了顿,她补充道,“因为一生热爱,回头太难。” 夏末蓝了海 01 夏天我发皮疹,像身上长满霉斑,又红又紫,阳光一照,疼得烧起来,家里把我送到乡下给祖父母,躲躲城市的灰。 城里来的小子,多少有点不服。白天腿脚僵直,偶尔干点活,到了晚上,那皮疹发作起来,硌在草席上又痒又痛,火辣辣的,睡不了觉,拿手去抓,坏掉的皮哗啦啦往下掉,像脱漆的墙。 我心虚,裹紧长袖长裤,宁愿闷汗,也不愿露着。他们亮晶晶的眼睛会盯着我身上的斑,叫我脸红害怕,撒开腿逃了。 爷奶觉得我在城里闷着有病,什么都不会做了,就叫隔壁家的大学生来陪我。 当时我正读书,他刚登门,就喷了我一口烟。灰色的颗粒弥漫,我看到他浅褐色的皮肤和一双眯起的眼睛。他鄙夷地看了我一眼,把烟灰弹到书上。 我一下子跳起来,对上他的脸。那是一张异乡人的脸,颧骨很高,眼窝凹陷,说话时声音沙哑,有独特的口音,像一盘老旧的磁带: “哪里来的。” 我支吾几句。他眯了眯眼,又吸了一口烟,对着我上下打量,然后将目光定在长长的衣袖上。我下意识掖住,好像那样就能藏起那些疹子。 他别过头,下一秒冲上来,挥手扯开我的衣角,一阵风钻进来,我叫了一声,吓得连退两步。他笑了,笑声传到我的耳朵里,比我听过的任何声音都刺耳,我低着头,却能想象他那副傲慢的姿态,露出牙齿,香烟抖个不停,灰扑簌簌掉下来。 他把烟慢悠悠架回两指之间,嘴唇微张,两排睫毛贴在一起: “斑点狗。” 我大脑一片空白。 那天我们扭打在一起,说不清谁把我们分开。我骂他乡巴佬,知道那是没有意义的幼稚报复,但当他瞪大眼睛,说“什么?”的时候,我还是昏了头脑。他的眼眶突然变成红色,甩开手臂向我冲来。 我挨了一掌,鼻血流下来,愤怒地当即回了他一拳,他踉跄几步,眼里写满恨意。鲜红的血滴在他紧攥烟头的手指上,他翻覆着反抗,皮肤透出肉红色,青筋骤起。 我们的面孔扭曲在一起,撕心的尖叫一句比一句响,一阵阵热气喷在腿上、胳膊上。他的指尖嵌入我的皮肤,血珠渗出来,每一块红斑叫嚣着发烫。 晚上洗澡已不能用水冲,粗糙的纱布摩过血痂,我又想起他那愤恨的异乡人的脸,眉眼弯曲,嘴唇紧抿,尖酸刻薄,一点就燃,但是越挣扎越像在掩饰,拼死维护着一点点尊严,内心脆弱又敏感。我又何尝不是,他骂我,骂我斑点狗,我就真像狗一样扑上去,和他打得歇斯底里,但太阳依旧在窗外走着,从早到晚,永不停歇,对两个渺小的人的闹剧毫无兴趣。日落后我们挨家里的训,坐在凉席上低头弯腰,变得怒不敢言,使我感到懦弱。 02 那件事很快传开,几日后我被赶着登门道歉,带了两串葡萄。人们盯着我,窃窃私语。 他家院子里种着橘子树和蒲公英,树上挂着废弃的鸟窝,草半年没理,长到小腿肚。 我喊了一声,没人应。但我知道他无处可去。 露台上,他对着田埂晒太阳,臂上挂着披肩,眼睛静静的看不出任何表情。我硬着头皮走过去,把葡萄放在我们中间,好像能隔住什么。 “坐。”他说,听上去像刚抽了一支烟。 我不做声,把凳子往后搬了点,躲进阴影里。 角落里传来细簌的声响,我才注意到是那条狗。我曾见过它,乡村路上,它流浪着,弱小又可怜,沾满灰尘,肚皮拖到地上。只一眼便知道它是条老狗,蜷着皱巴巴的身体伏在地上,瞳孔浑浊,耳朵上、眼眶边粘着绿色的藻。我几乎感不到它,只有喉咙里粗重的喘息示意他还活着。 “你养的吗?”我问。 他掰下一颗葡萄:“老狗就是老狗,不属于任何人。” 深色坚硬的外皮下,果实成熟过头,轻轻一按,就渗出甜腻的汁水。他啧了一声,浑浊的果汁黏住他的手指。 “它能应吗。”我说。葡萄烂在我嘴里,积累过头的糖分让我呕吐。 他吹了两声口哨,老狗真的动动耳朵,蹒跚着过来。 他抱着老狗,狗依偎着他。毛发稀拉,指甲折断的老狗,他拿饱胀的指肚轻轻蹭它,像一只丰满的莓,纹着细细的线,透露些红润。指尖是感受最丰富的地方,他用它们爱抚一只狗,就像他不会用它们夹烟。可怜的烟,百来年的历史,落魄的男人在抽,落魄的女人在抽,都只能被夹在指节中间,比不过两根老犬毛。 狗在他怀里满意地翻了肚皮,发出呜咽。他换了个姿势,侧卧着躺,修长的指陷进它的毛,紧贴它温暖的皮肤。他的指尖好像会呢喃,那老狗懂得似的,时不时偏过头来蹭蹭,长着倒钩的舌为擦舐而生,贪婪地吸吮他的手指,让他感到一点电流的刺激,像尼古丁。 “它尝到甜了。”我说。 “它尝不出的。”他嗤了一声。 我们一搭没一搭说话,太阳高了,热起来,他脱了披肩,只穿背心和短裤。他浅褐色的手臂镶着点光,像融化的焦糖淌漾。那种异乡的颜色让我思考了很久。 一颗葡萄在我脚趾上炸开来,我回过神,才看到他怒瞪的眼睛。“看够了吗?”他说,又向我扔了一颗,我闪过,果实爆成一滩水,瘪在地上。“只是和你们有点不一样而已。” 我对他莫名其妙的发火费解不已,但看到他怀里的老狗转来模糊的眼睛,突然感到对弱小的同情,趾间的糖浆把我牢牢定在地上,动弹不得。 他问我是否想听他在学校的事。 我感到背上有些发痒,昨天挠破的疹子正在生长。 他继续说。 “我喜欢洗澡,早上洗,中午洗,晚上洗,每次都觉得洗不干净。他们看我的时候,我还是觉得自己身上很脏,虽然我知道血脉不是脏东西,洗不掉的。然后我抽烟,我抽烟时就没法说话,就没有人听。只有和狗在一起我不用抽烟,我和狗说话。” 他捻着那颗葡萄,指甲缝卡进湿淋淋的果肉。 “可你也在歧视我。”我说。 他沉默着。 突然砸来一颗果实,我来不及闪躲,领口上挂出一片紫色,糖分正渗入我凄惨的皮肤。我跳起来,掀翻板凳,死死揪住衣领。 “那一拳你会挥到别人头上吗?”他说。 “把衣服脱了。”他放开老狗。它一瘸一拐地走,知道这里只剩下烂葡萄了。 我不响。劈里啪啦,葡萄继续打在我身上,他眯着眼睛,用我听不懂的方言骂我。我感到一阵恐怖,又很愤怒,拽住袖子把衣服扒下来。皮疹和果肉紧紧连在一起,分开时扯出长长的丝,发出兹拉的声音。 我不知道皮疹有没有被撕扯掉,那件衣服上混着汗、果液和血,黏糊糊一片,发出难闻的腻味。 他让我坐到他身边。 空气很静。好像有千万个小小的心脏寄生在皮肤上,阳光洒下来,它们砰砰地跳动,张大、收缩,我尽力不去看,就去看他。他突出的骨撑起背心,衣服的隙间,我看到浅褐色一直延申,他的腋窝、胸脯、肚脐,灌满全身。 我们就这样并肩坐着,田埂之外是林立的楼房。我越是往外看,我们的影子就越来越小,最后缠绕在一起,被光吞没。我觉得委屈,忍不住哭,豆大的泪珠掉下来,砸成好多半。 我问他:“我们是不是都很懦弱?” 他不再说话,点燃一根烟。 回去时,我还是披回那件恶心的外套,弯着腰怕别人注意我。门前,那老狗缩成一团,我看到它蒙着雾的可怜眼睛,突然感到很悲愤,上前踢了两脚,要吓它走。当它真的夹着尾巴跑,我又觉得难过和同情,不知道该埋怨什么。 03 夏天深了,阳光扎得吓人,气温一下窜到三十七八度,蝉滋滋乱叫。行道的樟树乱了花期,现在才开出花来,稀稀散散,焉了一地。 当看到他手中拿着老鼠药时,我并不意外。 浅褐色皮肤的异乡人,看到他卷曲的黑发就知道来自哪里,刻着深邃的眉眼,手臂有羚羊角般的曲线。行为粗鲁,性子很烈,又神经质地敏感。 我低头走在后面,看到他粉色的后脚跟,汲拉着拖鞋走在石子路上,烤焦的碎屑掉下来,发出沙沙的声音。路上有人看我们,但我们已满不在乎,因为我们在变得勇敢。 我挽起袖子,撕开一条火腿肠的包装,露出廉价的、粉红的内里,母猪的**和淀粉混在一起,发出人工香精的味道。他把老鼠药洒上去。 站在那条老狗面前,我们没有迟疑。他伸出手指抚过它垮塌的面颊,那圆润的、饱含温情的手指埋入皮肤的褶皱中,按摩、揉开。它的眼睛已长满绿藻,像一滩烂泥伏在地上,只能极可怜地歪过头乞求一丝爱怜。 把火腿肠放在它跟前的时候,我全身的皮疹兴奋地收缩,从中心流出黄色的脓液。他眼里的光不再流动,只是盯着一点,写满坚定。 是一种仪式,我们围着它,因为知道自己有能力杀死它。那条可怜的、该死的老狗,只会摇尾乞怜,吃它最后的晚餐。 人都会感到懦弱,有的因为种族,有的因为疾病。身上的印记将我们与大众区分开来,在广袤无垠的世界里凿出一个阴暗的角落,一面害怕外界的注视退缩不前,一面对现状焦虑不安,变得神经敏感,堆积的压力无处释放,只能找同类互相争斗,靠奚落同病相怜者得到一点优越感,等回过神来,其背后是空虚和不安。 它虫蛀的牙嵌入烂肉中。 几小时后,它浑身痉挛,口中溢出泡沫,在太阳底下死去了。 樟树的花落在它的尸体上,花心像眼睛,密密麻麻地盯着我。我拉过他的手,他的指尖是湿润的,不知是汗还是眼泪,让我感到卑鄙又可怜,心里空空的,莫名其妙的悲愤变成眼泪,眼眶被阳光晒得饱胀而生疼。 我们因为懦弱杀死了那条老狗。 04 把它埋了之后,夏天就要结束,他开始变得闷闷不乐,成天靠着窗台抽烟,橘色的烟头掉了一地。我一遍遍洗着衣服,洗掉上面的脓液和血,突然后背一片疼痛,原来是皮肤开始溃烂了。 他在心里暗示说,我们告别懦弱,变得“勇敢”了吧。管那勇敢是真实还是自我加冕。 我离开时他没出现,院子里蒲公英开了花,杂草长到大腿高。轿车在村门口,人们簇着头,发出叽叽喳喳的声音,好像蜂鸣。我捂着头,狼狈地钻进去。 汽车驶离时,我还是在人群中看见了他那异乡人的皮肤,浅褐色在阳光下像发烂的泥土。他双手环抱,坚硬的指节间夹着一只烟,火星烧到根部,烟灰积成一截,慢慢断掉。那双黑色的眼睛始终保持沉默,干枯的眼眶流不出一滴泪。 我想起他曾用特殊的语言对我说了他的名字,可我只能辨认他翕动的嘴唇,始终无法听懂。他显示出轻蔑的颜色,叼起一支烟,金属打火机开合地咔咔响,越是想点,越是点不着,他变得恼怒,把所有东西摔在地上。 我们掐住对方的脖子,把积攒的火发泄到互相头上,脆弱和无能,两败俱伤。但是至少我们杀了那条狗。想到这时,我感到勇气升起,缓缓松开了手。他的眼睛沉淀着一团黑色,像死水般毫无波澜。 车缓缓向前驶去,他的影子越来越小。我们把我们可怜的自尊连同老狗一起,埋葬在了那个夏天。 紫色年华 “贤英啊……” 贤淑叫着妹妹贤英,激动地在床上翻了个身。 贤英伏在书桌前,整个人都融在鹅黄色的台灯灯光里,肘部轻轻移动着,是在写字了。 “何丹加到班级群了,他从广州回来了。”贤淑划着手机屏幕,等着贤英回话。 贤英听到姐姐提了“何丹”,伏案写字规律的节奏乱了,但她还是没回头,笔下不自觉地在纸上留下何丹,何丹,何丹…… 何丹回来了。 当初何丹走的时候是坐得晚上七点半的火车,那天下了点雨,天空颜色好看,何丹抱过了好朋友,听了父母的叮嘱,又四下张望了一会儿,犹犹豫豫地上了车。 为什么贤英记得这么清楚呢,那时候的贤英在何丹望不到的月台角落,一个人完成送别何丹的仪式。 贤英无法原谅自己。 如果一切都按自己和何丹计划的那样,她也不会是现在这样听了何丹名字心里便涌出了五味杂陈的激动。 他会和何丹在一起,在同一座城市的两座学校里,一起学习,常常见面,三餐四季彼此近在眼前。可是贤英失约了,录取大榜贴出来的时候,贤英看着自己的录取学校像被一拳打懵了,她肩膀上的何丹的手不知什么时候垂下来了。 等她来得及看像何丹的时候,他和自己之间已经充塞了许多同学,人群中只能看到他半张脸,是望着贤英的,但是眼神里是什么,贤英隔着眼泪看不真切。 是妈妈,是妈妈最终在教室里给贤淑贤英姐妹誊写的志愿单。 贤英以为高考之后和妈妈坦白自己和何丹的情愫妈妈会支持自己和何丹去往同一座城市上大学,可妈妈虽然泛泛答应了,也没对自己填报的志愿草稿有任何异议,却自作主张把贤英正式志愿单上的第一志愿改成了和贤淑一样的学校。 妈妈一贯淡淡地,并没对贤英回到家扑在床上拼死哭做过多的反应,只是说自己思来想去觉得姊妹二人在一起能有个照应。 贤淑心疼贤英,但终究没有向妈妈说出来。 贤淑是知道贤英和何丹的。 贤淑和贤英差了一岁,妈妈总是为着她们能互相照应,于是贤淑上学时,贤英也懵懵懂懂进了小学和姐姐做了同桌。 及至高中,姐妹也如妈妈的愿,从未分开,至多是不在一个班里。 何丹便是贤淑的同班同学。 何丹和贤英认识说是巧合也不算,毕竟放了学贤英和贤淑总要黏在一起回家。 高一下学期的一天,姐妹俩刚跨出学校大门,何丹追上来了,他借了贤淑笔记本差点忘了还。 何丹看着贤淑和贤英,疑惑写在了脸上——模样有点相似的两个女孩子,但又很不同。 自己虽然和贤淑同班,也不算很熟,偶尔交换个笔记而已。 贤淑旁边的女孩,如果贤淑不在,错认成贤淑也有可能,但是站在一起也很不像。 还是贤英看着何丹欲说还休着了急,先介绍着自己说是贤淑的妹妹,亲姐妹。 贤英是比贤淑更爱说话些。 何丹和姐妹俩道了再见,心里便留下了贤英的一道影子。 再相遇是在学校图书馆。 说来也巧,中国文学和外国文学排列在同一层书架上,何丹在找外国文学,贤淑在找中国文学,何丹抽下来一本书,那空当里正填了贤英鼻子和嘴。 何丹笑了:“你是贤淑的妹妹啊,见过的我们。” 贤英也笑了,两个人一起看起书。 何丹爱找贤淑说话了,但是话题总扯着贤英。 贤淑虽然只比贤英大着一岁,可是从小时候就是很把贤英当小妹妹看待的,这一岁的光景在脸上是看不出的,但是在心里贤淑考虑贤英却似是填了些岁月和阅历进去的。 尽管十几岁姑娘的阅历多是从杂志书本上来的。 贤淑觉得何丹喜欢贤英很不错,何丹模样不怎样出众,但成绩是很棒的,尤其是物理题解起来大家都佩服。 如果何丹对妹妹真心诚意到大学毕业,这样两个人结合了也是情比金坚了。 偶尔贤淑这样想的时候自己也会笑起来,仿佛心里住了一位老婆婆,左比比,右比比,拿着根红线牵得起劲。 偶然一次贤淑带了水果忘记在进班前拿给贤英,就特地委托何丹在午间休息带给贤英。 何丹很乐意跑这一次,说是替贤淑给妹妹送水果,总能堵上一些同学的戏谑之词,对于女同学间八卦热情的回应也很冠冕堂皇,毕竟受人所托。 但何丹是心虚的。 以至于后来何丹自己带些零食水果,跑到贤英班级门口,先自报家门:周贤英,你姐姐给你带吃的了。 贤英拿到总是配合演戏,但是一看就知道那根本不是姐姐从家里拿的。 久而久之,大家也不再吃何丹那一套“姐姐”的托词,一旦何丹走向贤英的班级,走廊里不远就有好事的男同学高喊,贤英,你姐姐的快递到啦!班里女生听到了男生的报信马上围在贤英身边起个哄,再四散开,选个好角度去看二人的见面。 贤英一开始还总是嗔怪着把门口的同学赶回去座位,后来也就大大方方拿着这些吃的,对何丹说声谢谢。 贤英放学还是和贤淑一起回家,偶尔何丹会和她们一起走到离她们家还有一个路口的地方,再转头回家。 贤淑有时打趣贤英,说自己先回家,让贤英和何丹慢慢走,自己在家门口等他们,妈妈便不会发现姊妹不一起走的。 贤英总是拒绝,贤英是喜欢何丹的,但贤英的大方和爽朗终究还是裹在少女初恋的腼腆中。 但高二上学期期末复习周的一天,何丹放学送贤英回家了,而且真的进了贤英家门。 全是因为贤淑头天夜里复习太晚趴睡在书桌旁,第二天便高烧不能上学。 于是贤英自己上了学,下学时何丹等在教学楼门口跟贤英说要把复习卷子带给贤淑。 贤英正想把卷子接过来,何丹却说要把班级布置的作业亲口交代给贤淑。 贤英瞪了瞪眼:“你要去我家找贤淑吗?” 何丹有点不好意思,但是又像自圆其说似的:“是啊,今天物理讲了两节课,有道题贤淑不一定会,我去给她讲了省得明天又落下课。” “那你给我姐姐讲好了吗?” “有啊,我一放学就打给你家,跟贤淑通了电话。”何丹挥了挥小小的诺基亚,橘黄色的显示屏。 周围走过的同学和他俩道别,每个人都不忘跟当事人对个眼神或者留下两句模棱两可的起哄,仿佛全世界只有他俩不承认别人全都知道了、许可了。 其实,他们也没不承认吗。 他们第一次两个人一起走。 贤英还想和平常放学一样,一路说些老师同学的趣事,逗大家笑一笑。 可是贤淑不在,何丹似乎也对自己说的话敷衍着。 “姐姐怎么会同意你去我家呢?”贤英觉得神奇,贤淑是不太喜欢同学到家里去的,不为别的,贤淑不喜欢收拾屋子,因为贤淑总是要收拾两个人的书桌——比起指使贤英做,贤淑也就自己做了。 “你姐之前跟我说你特喜欢紫色,把外面捡的石头也涂成紫色的,你到现在还特宝贝。”何丹说着,吃吃地笑起来。 贤英以为何丹笑她,突然就玩笑地扑住何丹,想捂他的嘴。但何丹毕竟个子高,身子一闪,贤英踮脚像是挂在何丹身上。 似乎从来没有这么亲密地走在一起,原来他们两个已经这般亲近了吗,打闹起来毫无拘束,只有自然和亲近。 贤英意识到她是贴在了何丹身上,她往后跳了一步,脸红了。 后来的路,何丹就像这么多年走在贤英边上的贤淑。 何丹让贤英走在自己里侧,过马路之前拉住贤英挡在自己身后,自己去张望来往车辆。 然而过完马路,何丹也没有松开贤英的手。 比起被姐姐拉着,何丹的手更大,拉得更紧。 贤英觉得何丹的手暖暖的,于是自己握他的手,也就紧了一些。 进到贤英家的楼门,何丹显得有点紧张。 一边上楼,一边深呼吸。 贤英猜到何丹心里想什么,回头笑他:“现在年底了,我爸我妈都加班。他们现在应该没到家。” 何丹马上舒口气,却欲盖弥彰:“谁说我怕见叔叔阿姨。” 又鼓起勇气小声说,“也许以后经常见呢!” 贤英刚敲门,贤淑便来开门了。 贤英却不进去,探进去脑袋和姐姐确认:“妈妈没回来吧?” 贤淑点点头。 “哈哈,原来是你怕叔叔阿姨啊!”何丹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才没有!”贤英伸手还想打何丹,贤淑把贤英拉屋,又把何丹让进来。 贤英和姐姐对对额头,贤淑已经不发烧了。 贤英拉起贤淑说:“你现在有不舒服吗?他可是来给你讲物理题的!” 贤英倒在沙发上,撒娇似的倚着贤淑。 贤淑笑:“我睡了午觉就好了。我上次物理也没有比何丹差几分呐。我先自己看看卷子,不用讲。 说着对何丹道了谢,把试卷拿走去了父母的卧室。 贤淑坐定了还不忘回头跟贤英说:“你带何丹去看看你的紫色石头吧!”贤英又作势要捂贤淑的嘴,贤淑不和她闹,把她推开。 贤英带何丹走来姐妹两个的卧室。果然是贤淑收拾的卧室,床铺整理得板正,书桌也是分明。 贤英请何丹坐在贤淑的电脑椅上,自己从书包里向外掏书。 何丹眼睛一下子就被书柜里相当大比重的紫色吸引了。 贤淑口中涂着紫色丙烯的石头小小地排成一列顶着柜门,后面还有一个薰衣草小熊。 下面一层有一束紫色纸艺花,旁边还站着几个穿着紫色衣服的迷糊娃娃。 何丹不禁说:“看起来你真是紫色迷呢。” 贤英笑着:“女孩子的衣柜不要给你看,如果给你看了你就知道我还有好多紫色的衣服呢。贤淑说我是小紫人儿!” “你为什么这么喜欢紫色?”何丹目光又扫向贤英书桌,上面有些书是自己看过的。 “不知道,小时候就喜欢!”贤英已经铺开了书本。 旁边卧室的贤淑听到贤英和何丹的对话补充着:“贤英小时候睡觉总抱着一个紫色的兔子,后来破掉了丢了。贤英也没闹着找,但就是喜欢了紫色。” 何丹假装出一声感叹:“没想到你这么专情呢!” 贤淑不过瘾又跑来倚着贤英的书桌捂着嘴笑:“我记起来啦,小时候过家家贤英披着一个紫色的枕巾当婚纱呢。” 贤英想抱住贤淑,但差一点,贤淑溜走了。 何丹笑得前仰后合。 贤英故意看表,叫着:“妈妈要到家啦!”这一吓何丹脸都白了,忙着告辞,贤淑又道谢了两句,姐妹两个放何丹走了。 “贤淑,我觉得跟何丹在一起就跟和你在一起一样。”何丹走了,这又是姐妹两个的屋了,贤淑抱着书本坐回自己桌旁。 贤淑也不知道怎么就站在了支持贤英何丹这边,贤英知道父母是很反对她们姐妹从学习分心的,但她总有种直觉,贤英是会和何丹一起走很远的,所以她想促成他们,也想帮她们瞒着父母。 “贤英,我支持你和何丹在一起。”虽然之前贤淑也一直当“助攻”,但这是第一次她和贤英表明自己的态度。 高二下学期,贤淑被学校选拔出来参加省里作文比赛,下学之后总要留下练习。 于是大家都看到,课后总在一起的姐妹两,变成了贤英何丹一对“新组合”。 同学们也不再总是轰动地拿他们开玩笑,大家都习以为常。 而且马上就高三了,高考一步步走得近了。 贤英坐在何丹自行车后面想走远点给刻苦的贤淑买她爱吃的米线。 何丹蹬得很快,贤英揽着何丹的腰,觉得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街道好像有了加速度,变得不那么一样。 贤英和何丹依旧一起写作业,一起看书,一起买书,一起充实属于他们俩的时光,平和安宁。 被爱和陪伴点缀的学习生活里,难题也可爱,书本也可爱,默写也可爱,背诵也可爱,甚至睡不醒的冬天清晨都有点可爱。 因为总有一个人在那里等你,在学校门口,在班级门口,在书桌对面,在身边。 直到一模成绩出来。老师说一模成绩是最接近高考成绩的。 何丹是年级34名,贤英是年级96名。一个学校里差六十名,意味着全省也许就是几万名的差距。 贤英和何丹注定不能考到一个大学了,但他们想好了,一定要去一个城市。 何丹要学经济,贤英要学师范,这不是什么稀缺的专业,总能在一起的。 总能在一起的。 这是贤英和何丹埋头苦学时一抬头就能看见的希望。 贤英永远也忘不了最后一门课考过之后,她和何丹在烈日下拥抱在一起的感觉,那是苦尽甘来所有温柔一起包裹的感觉。 不会再有这个不许那个不许限制他们了,他们可以在老师同学家长面前大大方方成双入对了。 他们要在成年人的世界里,一起延续青春滋养的甜蜜和默契。 一切都那么突然。 何丹在大榜前松开贤英的时候,对贤英来讲就是单方面地宣布结束。 贤英知道自己没有遵守承诺,是杀伤力多大的背叛。 曾经咬紧牙关抬头可见的希望,成了缤纷的气球,被自己剪断了线,飞得渺无踪迹。 贤英倒在贤淑怀里:“姐姐,我再也说不清了。 何丹他再也不信我了吧。”贤英记得很清楚,140字限制的短信,她发了七八条,从道歉说到道歉,她没收到何丹的回信。 贤淑思前想后也给何丹发了一条短信,简短地说了贤英志愿被改掉地事实。 何丹依旧没有回。 贤英被这愤怒地不回信不作为判了刑,她觉得自己不可原谅,更不可再期望和何丹在一起,因为她现在已不是何丹渴望陪在身边的人,她是欺骗何丹的人。 贤英的大学生活还算丰富,只是贤英看见学校的海棠开花了,就想要是和何丹一起看多好啊;学校的喷泉夏天会造出彩虹,要是和何丹一起看见多好呀;学校林子里有小松鼠,要是何丹一起看多好呀…… 贤英换了一个智能手机,她常常录着学校的风景,自己在一旁说着:“何丹,你看这里,新开的呢,是不是很好看啊!” 是高中他们在一起时候快乐的语气。 贤淑和贤英不在一个专业,虽然在一个学校,但课程安排不同,姐妹两个碰到的比之前少了许多。 每次回家,贤淑都帮贤英把视频整理到电脑里,就像小时候贤淑帮贤英收拾屋子一样。 贤淑偶尔看着视频里贤英笑起来的样子,眉眼里都是悲伤。 贤淑心疼,但是高中班级刚刚建立微信群,何丹不在。 四年半过去了。 贤淑本校保研后入学研究生没多久,贤英已经实习结束正式工作了。 贤英好像把何丹离开当做了日常的生活,没有想过找到何丹,没有想过找人代替何丹。 何丹进群了,他在群里说的第一句话是:“同学们,我也要回来啦!” 贤淑高兴极了,可是贤英还在书桌前,连视频里的笑脸都没有露出来。 贤淑有点怕,贤英她,什么时候会走出来呢。 思来想去,贤淑给何丹发了好友申请。 她心也提到嗓子眼儿了,毕竟四年前那个夏天,她们姐妹的消息有去无回。 也是那茫茫无着的等待让贤英彻底地松手了。 这次不一样,何丹很快同意了,并主动在对话框里打出了:贤淑你好,好久不见。 贤淑苦笑,竟也不问一句贤英吗。 贤淑与何丹本也就没什么太多话,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又怕贸然提起贤英,不知道何丹会怎样反应,是否又不置一词。 贤淑便回复一句:何丹你回来了很好,给你看点东西。 贤淑打开电脑,把贤英这些年在学校拍得春夏秋冬打了压缩包给何丹微信传过去了。 果不其然,何丹没有再回复。 何丹还没有释怀。 贤淑没办法了,微信里再没有何丹的消息了。 贤淑没有告诉贤英她和何丹的联系。 这件事,早点翻篇吧。 贤淑默默祈祷着。 直到一个平常的周四,贤淑正在图书馆查资料,接到了何丹的语音通话。 何丹对贤淑还是彬彬有礼的语调,约贤淑一起吃饭。 两个人在离贤淑大学不远的一个餐厅见面。 何丹未来得及寒暄便捧出一个紫色的大盒子,请求贤淑带给贤英。 贤淑没有打开,两人沉默着,食不甘味,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些大学和工作的事,贤淑几次提到贤英,都被何丹打岔过去了。 只是饭局快结束的时候,何丹低声告诉贤淑:“你给我发的我都看了。” 说话时何丹低着头,贤淑也看不到他的表情。 那天饭后回到家,贤淑把大盒子搬给贤英。 紫色的盒子,贤英一下子眼泪就出来了。 贤英一点一点,小心翼翼揭开盒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样期待与害怕交织地小心翼翼了。 一点缝,钻出了一角紫色的纱,又大一点,好像是裙子吧。 贤淑看得着急,直接掀开了盒盖—— 那是光芒万丈的,紫色婚纱。 平淡日子里的梦呓 落日的余辉,红澄澄的亮着。这个点,小镇上的人最多。放学的学生三三两两走在一起,脸蛋红灿灿的,很是喜庆。小镇有一座长桥,有些年头了,但没有人知道那座桥具体是什么时候建的。 那座桥差不多算是荒了,很少有人走。我去采风的时候,青苔快要爬满整座桥。 我常常握着画笔从落日西垂呆到皎月高悬。初春总是在夜晚凉薄的刺骨,可我并不在意。黄昏的光影变幻对我有致命的吸引力。 我是迟钝的,所以呆了好几个傍晚,才发现在春日的晚风里瑟缩的不只有黄昏,还有他。 他只穿一件粗布的马褂,露出两只有力的臂膀。板寸头显得五官更深邃了,我隔着清冷的晚风和他对视了很久。男孩有点奇怪,他的打扮与这个季节属实不搭。我在内心腹诽着这个不说话的男孩是不是不大正常,或者说痴傻。 接着就听到男孩不以为意的嗤笑。有一种做坏事被抓的羞耻感,我羞红了脸。 这人,怎么跟会读心术似的。 我扭开头继续画画,他不开口,我也没吱声。一连好几天,我们都这样呆在这座荒桥。 我作画的时候,他总是安静地蹲在我身后,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来的。我的画技确实谈不上好,也没勇气去迎上他打量的目光。他的目光没有敌意,可也算不上温和。 我是一个小学老师,教数学的。我最崇拜的人不是高斯,而是莫奈。我喜欢画画。虽然我对事物的感知能力总是很差,怎么也抓不住细节,画的也不好,但这并不影响我热爱绘画。 穿马褂的男孩看着十七八的年纪,总爱叼着从桥边拔下的狗尾巴草。我猜,他是逃学出来的。但他的年纪已经不归小学老师管了。他安安静静的呆在我旁边,倒也不错。 可是,他蹲在那座荒桥,整整看了两个星期。我开始不淡定了。这小孩,逃学也有个限度啊。 那天傍晚,夕阳依旧又红又大,照在桥底浅浅的水上。当我搁下笔的时候,他已经来了。一如既往,安安静静地蹲在我身后。除掉他嘴里叼着的狗尾巴草和他眼神里的吊儿郎当,看着还是蛮乖的。半个月来,我还是第一次把头转过去看他。他好像也没想到我会转头看他,但也没怎么错愕,只是微微眯着眼睛,带着嘴角的笑意,毫不避讳地和我对视了。 “弟弟,你都逃课两个星期了。” “我没在上学。” 没上学?这个年纪不上学? 我还没察觉自己的目光逐渐充满了同情和怜惜,便听到男孩有些无奈的嗤笑声。 他摇了摇头,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盯着我说,“你别乱想。我……”说着又挠挠脑袋,拿着树枝在春日的土地上写写画画些什么,全是大的吓人的数字。他在换算,难不成他用的日历跟正常人不是一套?真够神奇的,哪有人要换算自己年纪的啊? “我,二十四了。” “那你看着,还挺显小的。” “那你呢,看着不小了,怎么那么闲?” “画画就叫闲吗?”不对,我为什么要回答他?他可真不会说话。 “原来,你是在画画啊,看了这么多天,我今天算是明白了。” “你!!!” “得,当我没说。不过讲真的,你真没什么绘画天赋,顾薇。” “你也太没礼貌了。咦?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你每次画完不都写在画上的吗?” “我……”支支吾吾了半天,我也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只把脸急得通红。 “哈哈哈,你快画吧,太阳快彻底没了。” 桥边只有两盏黄橙橙的路灯,有时亮有时不怎么亮。四周静悄悄的,树木森然,影影绰绰的。在夜晚不怎么明亮的光线里,却有一种不明的可爱。 我拿出相机,想要记录下来。可我刚按下快门的时候,天就亮了。 小镇的晴天很多,白天的时候阳光总是很好,晒的人暖洋洋的。 学校办公室里的那张桌子上铺满了小学生的练习册,我手里拿着红笔。 “顾老师,下班一起去逛街啊。” 说话的是个头发大波浪的女老师,一身满是春天气息的碎花裙子。我并不记得,办公室里有哪个老师烫的大波浪卷啊? 我失了神,愣了好久,“对不起啊,我下班后有事。” “呵,顾老师每天都忙什么呢?忙到没时间和我们这些同事一块逛街啊,怕不是看不上我们吧?” 这个说话的我知道,二八分短发,总是黑白灰的职业套装,没错了,隔壁班语文老师,姓徐。 “不是这样的,徐老师。我是要去……” 画画两个字,我却怎么也说不出口。刚开始工作的时候,楼层的黑板报是我负责的。向日葵画的像枯草,被老师和学生笑了很久。 在我急得额头冒汗的时候,又回到了黄昏的荒桥。这次的我没在画画,是在抓鱼。穿马褂的少年,手里的树枝上插着一条鱼,我叫他阿莫,让他快教教我怎么能捉住鱼。 “你看这多有意思啊。你画画不能总是坐在那,你要感受它们。” 很多场景失控了一样往我的脑海里窜。阿莫教我画了人像,我记不住人的脸,他就一点点告诉我该在什么位置下笔。阿莫说那是我画的最好看的画。他还给我捉了蝴蝶。蝴蝶的彩色的粉印在画纸上很好看。 我和阿莫就这样认识了。虽然他总是吊儿郎当的看着也不靠谱,可每次听他说话总是很开心。我很久没有和人斗嘴了。上次,上次是什么时候呢?好像是和我爸。 可是,我爸妈呢?为什么我回家总看不到他们? 手机跳出来一条新闻推送,我点开来,h市灭门凶杀案。 “一名40岁左右的嫌疑人因生意恩怨杀害3人(2男一女),打伤一人。目前,嫌疑人王某仍在潜逃中。” “幸存者患有面孔遗忘症,即脸盲症。因无法识别凶手的脸,陷入严重的悲伤和愧疚,目前正在市医院精神科治疗。” 遭遇不幸的那家人,姓顾。 我,都想起来了。 “顾薇,醒醒吧。有我在,噩梦就会散去的。” 我听到阿莫的声音,可我睁不开眼睛。我陷在快要窒息的黑暗里,阿莫的声音头一次这么轻柔,好像离我越来越远了,没由来的慌张逼迫着我双手扑腾着去抓阿莫。 “顾薇,挫折会来,也会过去,眼泪会流下,也会擦干。没有什么值得你悲伤气馁的。” “因为,你还有着长长的一生,温暖和幸福,也一定会来的。” “我要走了。我们之间的故事,就由我一个人来保管吧。你只要负责开心就好了。 “顾薇,你是我见过,笑的最好看的女孩子。” “我叫貘,食梦兽的貘。” “你的噩梦,我笑纳了。你以后,再也不要有这么苦涩难熬的梦了,太难嚼了。” “希望,我们,再也,不要见了……” 阿貘的笑容依旧没心没肺,只是这次多了两行泪水。眼睛红红的他,一点点消失的他,看着却满足而高兴。 我拼了命的伸长手去抓住他,可总是差那么一点。周遭一点点明亮了起来,细碎的说话声也渐渐清晰。 “醒了醒了,快,顾老师醒了。叫医生啊……” 刺鼻的消毒水味尤为浓烈,围在我床旁的几个女士,按照发型和衣服来看,应该是我的同事。徐老师一贯冷厉的表情这次竟出奇的温柔,要不是那身万年不改的职业套装,我都不敢认了。她的眼睛红红的,像是哭过了。其他几个长头发的老师眼睛也红红的。 我在想,自己是得了什么绝症吗?她们围着我叽叽喳喳得说着学校里的事,我听着很开心。终究是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警察来找我做了后续的笔录,几个老师不放心地叮嘱我,叫我不要乱想。 我仍然需要时间去调整,可心里没有那么压抑了。我想,如果家人还在,他们也更希望我开心吧。 学校给了我很长的一个假期。我去看了很多展览,很多场黄昏,燥热的夏天和蝉鸣一起来了。雷打不变的,我会去荒桥那边画画。夏日的风景会更浓重一点。我坐在那的时候,晚风很温柔。 我之前寄出去参赛的作品也有了回复。我仍然无法做到一个合格的印象派画家,只是误打误撞在抽象派新生代画家中有了一点名气。 我获奖的画里,大致可以看出是一个穿马褂的少年。 我总觉得,画里的少年会在某个春日的夜晚来找我。 最近我在看《山海经》,里面记载了一种食梦兽叫貘。我依着书里的描述画了很久的画。这个身体像马,鼻子像象,脸像狮子像好多好多动物的神兽,我依旧画的一言难尽。靠噩梦为食的貘,他的生活是怎样的呢? 我想,他该是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郎,就是那种见过很多苦难和难堪,但仍然有血有肉。他大概会有很明媚的笑容还有不羁的性格,或许有点吊儿郎当,但足够真实热忱。写实依旧画不好,我就尝试着画抽象吧。 貘的话,吃噩梦已经够苦了,那就给他的背景用黄昏的色调吧,甜甜的那种。 “傻的可以,给我这么酷一人搭这种粉嘟嘟的颜色,娘们唧唧的。” 窗帘扬起一个很好看的弧度,窗外的天空蓝澄澄的。 那个穿马褂的少年好像叫阿莫…… 遇光 你见过大城市cbd区夜晚的霓虹吗? 橙子第一次觉得,原来夜晚不一定都是隐藏在寂静与黑暗里的,就像现在22:00的g市,车水马龙,灯火璀璨,光影掠过一幢幢大厦的玻璃窗折射出漫天熠熠星光。 g市的夜晚笼罩在人群的熙熙攘攘里,在闪着金属光泽的街灯里。 而这都是隐蔽在遥远西北的小山村从未见过的光景。 橙子就生长在那个通讯闭塞的山村里。 橙子出生那年,村头东边小山包上的甜橙树大丰收,累累果实缀满枝丫。那年村里的甜橙销量好,大卡装满一辆辆往外运。橙子爷爷抱着新降生的小奶娃娃,大手一挥,“就叫橙子吧,将来像这批甜橙一样走出去,走得远远。” 然而橙子爷爷这辈子去过的最远距离就是一年里寥寥几次赶集上的小镇中心,他以为大卡沿着崎岖土路驶向的是望不到的远方,却不知那年的甜橙只是售往临市而已。 尘土飞扬,迷乱了多少远望人的眼。 华灯闪烁,晃得橙子的眼睛酸出了泪花。 这是她来g市之后第一次出校门来到陌生的街头,出门前她跟室友反复确认了地铁线路,又仔细研究了导航软件上的指引。 直到橙子轻松找到地铁出站口,站在繁华的十字路口,她才发现压向她心底的根本不是那一条条错综复杂的路线图,而是这让她迅速迷失的喧闹人群和虚幻浮华的灯火。 橙子终于明白老村长为什么会在她出发赴g市前跟她讲那一番话了。 “到了大城市记得到处去逛逛,开开眼,你是难得走出去的孩子,要争取留在外面打拼。” 橙子觉得广场一角的音乐喷泉都令她移不开眼,更何况是夜幕下沐浴在五彩光泽里的城市呢? 又有谁能逃离她的诱惑呢? “我终于要逃离这个破地方了”,橙子是在那个学校厕所间里听到那两个漂亮的支教姐姐的抱怨,“我真想马上回家,我都多久没逛街,多久没喝星爸爸了,在这我连杯奶茶都喝不到······” 橙子不懂她们谈话里那些她从未听到过的陌生名词,但她似乎能感受到支教姐姐们口中说的那个地方跟小村子有着天壤之别,而且她们更迫不及待地想回到那个口中的天堂。 送别班会上,支教姐姐的临别发言惹得班里的女生都忍不住落了泪。 而橙子耳朵里却再也听不进去她们口中所说的种种不舍,因为她的视线被那张支教姐姐送的明信片吸引了——夕阳化作一张大而轻薄的橘黄色纱巾,披过一幢幢欲比云高的大厦,车辆与行人都渺小到看不清,而天幕的正中央写着“g市欢迎您”。 “姐姐就教你们到这了,但还是想给你们看看外面的世界,以后的路就要自己走了” 每年都有支教老师来了又走,这个小山村留不住人。 思绪被眼前这个开口就是外语的金发碧眼的男人强行拉回,橙子的慌张无处可躲。她第一次质疑自己在那个遥远的小村子里学了好几年的英语都是假的,不然为什么她只能依稀在男人的话里捡出一两个似曾相似的单词,但却又拼凑不出个意思。 她攥着书包带急得不行,但开口却只能止不住地说着“sorry,sorry”。 直到旁边的路人发现了她的窘态,停下匆忙的步伐,复又轻松从容的操着一口流利的英语与那男人交流。 “没关系,他只是在问一条小道,外乡人不知道很正常。”路人又十分好心的宽慰着橙子。 然而望着这九街八陌,无限强烈的窒息感包裹着橙子,她何止是不知道小道,她不知道的是小村子外的世界的千面万面······ 五彩的霓虹缠绕着g市,意欲要将这片钢筋森林沾染上几分温热。车辆依旧川流不息,沿着各条大道奔赴向另一个喧嚣璀璨的地方。街上行人的步伐比起白日里倒是褪去了匆忙,换成了一幅惬意慵懒的模样。 当然也有这样一类人,在跌跌撞撞的摸索着前方的路上,除了迷茫与慌张之外,还怀揣着无法抑制的兴奋与期盼。 而什么是小山村的期盼呢。 村里上到老下到小都明白,他们一年到头所有的期盼都落下那一颗颗圆滚滚,金灿灿的甜橙上。几乎除了还在蹒跚学步、呀呀呓语的小娃娃外,精壮的年轻人、花眼的老年人甚至是八九岁的孩童都上过那片山包上劳作。 生活有万般的模样,但对于那个小山村里的人们来讲,周而复始的守望着一棵棵甜橙树才是生活的常态。 你如果遇见一个被日头晒得黢黑的小孩,问他未来的梦想是什么,你或许会收到一个羞涩而又纯真的憨笑,“我想再多开垦出几片地,多栽几棵甜橙树。” 你如果再接着往下追问,“那为什么长大后还要继续栽甜橙树呢”,那你又或许会接收到一个突然茫然的眼神,小孩急得涨红了脸开口却无从回答。 橙子看着被支教姐姐问得哑口无言的同桌,心下也感受着同样的焦虑。 因为她忽然发现自己也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好像从爷爷那一辈或者沿着时间轴追溯还可以回到更早的从前,生活在这里的人们一辈子劳作就是为了种甜橙,卖甜橙。而橙子在记事之后的童年记忆也大都跟这片小山包紧密相关,在这里嬉戏打闹,在这里帮忙采摘,在这里度过了一年又一年······ 她从未想过生活为什么要如此进行,直到遇上支教姐姐单刀直入的提问,橙子才第一次有了对自己这样的提问“为什么我的生活都围着那几棵甜橙树而转,甚至我连名字都带着甜橙的影子”。 那天晚上嗅着东边飘来的甜橙香,整个村子仿佛都在安眠,而橙子难得的失眠了。转辗反侧之间她听到了外屋父母的窃窃私语。 “明天把家里那只老母鸡炖了,我上学校喊支教老师上家来吃饭。” “要不送一筐甜橙就得了” “没见识!”橙子听见爸爸在小声呵斥着妻子的抠搜,“家家都送甜橙,那她还能多帮着咱橙子吗?橙子是女娃,不能让她一辈子留在这儿跟山头那些树打交道。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咱得让她往外走。明天好好备着,外面来的老师总归还是要厉害些的,请她好好带着咱橙子,明年考出去·····” “听说这回三下乡各组的安排是由成绩来决定的”,橙子听着室友的小道消息,“我可得好好考,千万别被分到哪个山沟沟里。” “诶,橙子,咱俩搭一组吧,你平时学习自觉,这回带上我一起备考,我看见你们那地儿好像也在安排里,咱争取别被分了去。” “阿~是吗?”橙子有些愣神,她止不住的想:“会被分回去吗?我,我才刚出来。” 橙子的思绪忽然间飘得很远,她想起接到g市师范大学录取通知书那天,只在逢年过节才舍得抿上一口小酒的爸爸竟然爽快地在村里小卖店里买了几粒小米酒,酒气上头冲红了眼,这个平常沉默寡言的男人一手攥着橙子,一手拿着录取通知书,“好娃!好娃!去外面读书,去大城市读书······” 尽管耳边充斥着父母忽笑忽哭的絮语,但她还是耳尖的捕捉到了邻居叔叔的怒喝声和婶婶的连连叹息。和橙子同龄的堂弟没能考出去,他们全家低气压了好些天,而今天橙子家的欢喜成了压垮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绝望爆发了······ 然而,这才是这个贫穷小村落里人们的常态。交通信息的闭塞、教育资源的匮乏让他们无法站在更高的平台上去眺望远方,他们中大多数人一生当中最高的高度就是站在那片山包上,而最远的眺望距离就是临镇的山。 而橙子,才是那个例外。 窝在图书馆备考的那一个月里,橙子脑子中除了装满了学科知识之外,还经常浮现着一条细窄蜿蜒的土路。离开家前往g市那天正好是立秋,爸爸推着自行车驮着她的行李送她到村口,那条土路两旁无人修剪的野草野花肆意生长······ “娃,在外刻苦读书,争取留在外面,到时候咱一家跟你一起过去。”这个年近五十的男人半辈子都扎根在这一小方土地上,他还未亲眼去瞧他口中的外面,但他从开着大卡的行路人们口中得知,那应该是一个全然不同于这片山沟沟的地界。自己已然是没有了混出去的资本了,唯一可以寄托希望的是家中女儿。 但大卡司机带来的只是外界浮华虚幻的消息,而那些繁华底下的污糟血泪仿佛都无人可见。留在外面,对于一个异乡人而言,绝非是“争取”二字就可以做到的。 g市不过是个缩影,诚然,华灯照亮了无数人的梦想,但钢筋水泥的硬邦邦同样也撞破了他们网织了许久的美梦。 填写申请表当天橙子与家里打了个简短的电话,家中所有人都支持她假期不回家帮农活。 “娃,你申请个好点儿的地,多去玩玩去瞧瞧,别回来,家里人手够。” 父亲的直截了当堵住了她的话头,她本来告知家人,村里学校也在名单上······ 直到与小组出发一起下乡之前橙子都没在和家里通过电话。 来到g市的火车站台,橙子还是很有新鲜感的,这应该是她的第二次搭乘。橙子忽然很想知道那个出逃山村失利的堂弟,假如他也坐上火车那又会是怎样一番感慨。 火车晃晃悠悠驶离,橙子不知不觉中在昏昏欲睡了起来。 她好像做了一个梦,梦里她回到了两年前那个厕所间里听见了支教姐姐们的交谈······ “我们也帮不了什么的,我们的首要目的是完成自己的实习学分。他们这太落后了,走出去哪有这么容易······” “你跟他们聊阶层固化他们也听不懂的,这学期教完我们就走了,我们管不了那么多的······” 迷迷糊糊转醒的时候,车窗外的风景已经从稀疏的楼房和高架换成了绿树围栏和远山了。橙子抵在车窗玻璃上,闭着眼回想着刚刚的梦。 支教姐姐帮了什么?其实帮了好多,除却课堂知识之外,她还第一次了解到远山之外的信息,像天外来物一样,打破了她原本一成不变而且一眼望得到头的生活。 就是挤进暗夜里的依稀晨光一样,如果你是见过太阳的人,你又怎么舍得再假装沉睡呢。 而她也在远山之外明白了什么是“阶层固化”,就像传承着守望在那片山包上的甜橙树的父辈也一样,她的生命里也烙着甜橙的影子。 客车停在村头,她转身看见了那一片熟悉的树林。老村长显然对在三下乡的队伍中看见橙子的身影感到很意外,他吧嗒吧嗒地抽着旱烟,盯着她的眼睛,橙子也坦坦荡荡地和他对视,良久之后老村长才开口。 “橙子,你爸妈不是不让······” “叔,我得回来,回来帮忙教小娃娃们。” 老村长接过橙子手中的行李时,眼睛里冒出了浑浊的泪花。 这是个不善言辞但善良淳朴的老男人,他讲不出华丽漂亮的话,但他有颗老一辈赤诚热忱的心。他大半辈子都在想着班村里人往外销出农场品,各处奔波就想为村里拉到修路的资金和招来任教的人。 他太知道金钱是改善村里生活的关键,但他更知道技术和知识也是重中之中。但他留不住来了又走的人,更是不敢留,没有人是必须无私地留在这片山沟里的,大多数人更想自己奔赴远方而不是渡人前往。 “叔你放心,我爸妈那边的工作我来做,这几年我一定争取假期回来,等毕了业,我回来教书,回来帮小娃娃们走出去。”橙子的声音很轻,散落在这条崎岖的土路上,野草野花也听不到,但却响亮地回荡在她的胸腔里。 橙子觉得这并不能算是一个伟大的决定,她也是在重重挣扎之后才做下的选择。 也许就像她的生命里有抹不去的甜橙树影子一样,这个闭塞的小山村同样也无法被剔除在她的生命之外。 诚然那初见的g市繁华夜景深深烙印在她的心头,她偶尔望着月下那片漆黑的山头也会迫不及待地想结束假期返回g市去拥抱绚烂的霓虹。但堂弟暗自神伤的模样还是叫她稳住了心头—— 比起自己独自冲进光里,不如成为领路人,带着一棵棵小甜橙树一起出走。 旧情长 壹、 文婧打电话说有事找我帮忙的时候,我正好整理完这个月的最后一批资料。 驱车上路,很快便到达目的地。开了门,探出的是保姆阿杏的脸,她笑着邀请我进去。而文婧站在琴房里,背对着我独奏马斯奈的《沉思》,俄罗斯一首代表着解脱的曲子。我来到这里的大多时候,文婧都是在练习这首曲子。 深棕色的小提琴落在她肩上,像只轻盈的蝴蝶。文婧左手按把位,右手运弓,美妙的音符似乎都流淌在了空气中。那一瞬,我感觉她们已然人琴合一。 放下包,坐进沙发,我静静地在她身后,听完了整首冥想曲。 最后一个和弦结束,我已然沉醉。 文婧转过身来,放下小提琴,走过来冲我莞尔一笑:“来啦。” 我看着她,字字心扉:“从平静到激越高昂,再趋于平静。优雅中带着哀怨,结尾的低音吻合了曲里主人公终获解脱的心境。你是我见过把这首曲子演奏得最走心的人。” 她笑得低下头来:“不不,能将这首曲子演绎到极致的人,是我爷爷。儿时我曾听他独奏过。这首冥想曲,旋律忧郁、情思悠远。当时我躲在门后,看爷爷脸上的表情,以前我感觉他就是神一样的存在,不苟言笑。可是那一刻我觉得他是和这首音乐融合在一起的人,他真实的样子,只会在这样一首曲子前暴露无遗。”她继续道,“后来直到他去世,我再也没有遇到能将这首曲子演绎到深入人心的人。” 她在我对面坐下来,从桌底抽出一封信。 她把信往前推了推:“这是我爷爷留下来的东西。也是我找你来的原因。他去世后,我在整理他的遗物里,发现了一个上锁的木柜,那里面除了有一个翡翠手镯,余下的就是这封信。我想它们对于爷爷来说,一定是很重要的东西,才守护了它们大半辈子。” 我拿起信,上面邮路分明,泛着淡淡霉味和粗糙的质感告示着它年代久远。玉镯表面已经看不到抛光的痕迹,浅绿色纹路却还是清晰可见。 她看着我,眼神里有些许请求:“所以我想你帮我一个忙,把这封信和这个手镯交还给原来的主人。“ 我摩挲着信,泛黄的旧纸张背面写着还算清晰的地址,正面的右下角,收件人是:暖微。 机票很快买好,只三个半小时的旅途,便抵达厦门。 我按照信上的地址,一路询问过来,彼时正是晌午,7月的阳光落下来,我站在树下的斑驳光影中,一抬头,恰好看见路牌上的“思明南路”。 这一片区域倚靠海岸,周围居住的大多是信奉佛教的老人。我沿街问了一路,却都未能打听到有关信上主人公的任何消息。 厦门的天气过于炽热,寻至傍晚,我累热交加,便找就近的一家餐馆坐下休息。虽是黄昏,而馆里吃饭的客人并不多。门口前面的大树荫下,有位老太太躺在旧棕色的藤椅里乘凉,怀里抱着猫,悠闲地哼唱流行于上个世纪初的闽南语民谣。 店主是个年轻的小姑娘,在端上来我点的面之后,径直走向了老太太的方向。 她在老太太身边坐下,眼神满是好奇:“奶奶,今天总可以给我讲讲你的故事了吧?” 老太太眼里闪着微光,她望着远方,像是要望向上个世纪那样远。 贰、 1925年厦门“双珠凤”戏班曾聘请台湾艺人矮仔宝至厦门传授歌仔戏,翌年“双珠凤”改演歌仔戏,而后厦门地区纷纷成立“歌仔馆”,演唱歌仔戏。 暖微便是在歌仔戏风行于闽南地区初期时候出生的。 暖微自幼丧父,6岁那年,母亲不堪生活的重负病倒。为了给母亲治病,暖微外借了400元奉票的高利贷。可是最终母亲的病也未能治好,抛下年幼的暖微凄然离世。 暖微抱着母亲的遗体哭得哀恸,还是五更天,债主就上门来逼债。见暖微无力偿还,债主便想抢走她做抵押。慌急之中,暖微逃走躲进一个园子里,在胆战心惊中慢慢昏睡了过去。 再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暖微揉揉眼睛,刚一睁开,眼前站了一个少爷模样的男童,正双手撑着膝盖俯视着她。 暖微大吃一惊,以为是债主要来抓她,慌忙起身逃跑却不小心被石头绊倒,男童上前想要扶她,却被暖微惊慌失措的眼神给瞪了回去。 他索性后退,几步之后转身跑开了。 暖微揉揉腿,想要站起来但腿却麻得厉害,此刻寸步难行。她原想休息片刻便离开,不料,没一会儿那男童带着一头发微白的老人匆忙赶了过来。 暖微认得,那是当地一名歌仔戏艺人,曾驻足于“双珠凤”戏班,在戏圈内外享有盛名,暖微还在咿呀学语的时候,便时常听见母亲哼唱他的戏。 老艺人看见自家园内蓦然多出个人来并未动火,反而,在听过暖微的家境后,慷慨拿出400元奉票将她典下,并收留了暖微,说要教她唱戏。 暖微自是感激不尽,一激动想要下跪拜谢之余被老艺人扶住。靠这400元钱,暖微还清了债务,随后认了老艺人作师傅,从此,一心一意学起歌仔戏。 暖微聪明伶俐,学起戏来非常刻苦,老艺人非常看好她。暖微也不负重托,仅学了三年戏,便开始挑大梁唱戏。老艺人见暖微如此聪明能耐,每日便也不再那么繁忙,闲暇时间还会听上几曲梅兰芳的戏。 暖微在头两年就已听闻老艺人的这个嗜好。他虽是因歌仔戏唱出了名,私下却是非常热衷于梅兰芳的京剧。这位与他年龄相仿的先生,亦是他学戏的源头。暖微听师傅念叨的多了,耳濡目染,渐渐也喜欢上了这位因京剧着名的先生,偶尔会在吊完嗓子后唱上几句梅兰芳的戏曲。 而这一唱,就是11年。 叁、 1947年的冬季,暖微领着一个同班的戏子去了一趟银城,去取老艺人托人运回的一架留声机,以及几张梅兰芳的经典唱片。 暖微自跟老艺人学戏后,除开在本地走唱之外几乎未曾出过门,对于这次远行,暖微心里既担忧又有些欢喜。 终点是县里的一家乐器店,坐落在枝叶繁茂的大树下,略偏向轮渡的骑楼式风格,远远一看,像是与树后世界的一道链接,极具特色。 店主听暖微讲到是老艺人的徒弟,便热情地邀请二人进店入座。随后上了二楼取东西。 暖微用余光打探着店内的模样,每个角落都整齐摆放着不同的乐器,这些各式各样的音乐道具,好多她都未曾见过。就连乐器上标识的名称,她愕然自己竟也有好些不认得。 靠近南方窗台方向,墙壁上挂着一架深棕色的小提琴,由许多弧形线条构成的外形以及琴腹细如蚕丝的弦,看起来就像被一股柔软包围。暖微正想走进细看的时候,二楼倏地传来“哐当”的一声巨响。 暖微朝上看去,却是平平静静。她唤了几声店主,亦无人应声。 她担心会出事,便小心提着裙裾上了楼。 二楼比一楼的规模还要大些,暖微左弯右绕,清一色的棕色木门让她分不清东南西北。她正犹豫着要不要原路返回,前面转弯处传来了断断续续的声音,像是有人在演奏一首曲子。暖微莫名被吸引,这般曲调,她在思明从未听过,而且,音色相当不错,只是作者有些力不从心,语调平平仄仄,暖微听着这断断续续的音乐,几乎能想象到作者有些慌乱的手脚。 她细细踱步过去,映入眼帘的依旧是好几扇门,她沿着声源靠近,在第二扇门前停下脚,门扉掩着,她从外瞧见了一丝里面的景象。 是位衣衫素净的男子,肩上放着的正是暖微在楼下看见的琴,他另一只手拿着琴弓,正努力地想要拉出前面乐谱上的音符,然而事与愿违,他总是出错。 暖微颇有些好奇,打探时,余光瞥见男子左边的木柜,下排第一格抽屉被拉开,露出里面的一件玉器——泛旧的浅绿色玉镯。 暖微自是再熟悉不过,曾经母亲赠予她一枚手镯,是祖传下来的。那上面的花纹实属独一无二,花纹看似有千丝万缕,而其实首尾是相衔接的。并且镯上还刻有一道淡黑色的痕迹,那是后来暖微不小心用一种墨汁染上去的,之后再没能洗掉。而此时眼前不远的玉镯,与暖微的那枚一模一样。 她入了神,不觉间将门倚开了小扇,里面的男子听见声音,蓦然停下转过头来。 暖微愣怔,一下回过神来,顿在原地不敢乱动,眼前的男子眉清目秀,脸色却是铁青。 男子放下手中的琴,一边朝暖微走来一边质问着:“你是谁?”顺带着将抽屉推了进去。 暖微大气也不敢喘,只一双胆怯的眸子望着他。明明面容是那么温和的男子,却怎么说起话来冷若冰山。 店主在这时便充当了暖微的救世主,他倏地出现在暖微身后,笑着跟她说东西已经拿下去了。蓦然看见这场局面,反应过来,举起手跟屋内的人致歉。而后拉上木门的时候店主向她介绍这是他们店内的琴师文纪轩。 文纪轩。暖微喃喃着,回想起刚刚他漠然的样子,让她一身恐惧,而此时心里,却是莫名有些欢喜。 肆、 自回到思明,转眼已是七年后。暖微再出现在银城时,已是大雪铺满的冬季。 身后的随行向手掌哈着气说:“怎么这样冷。” 彼时,她便又想起了那道凌厉的眼神,以及那脸色严肃的男子。 暖微自那趟银城之行后,对文纪轩落下了很深的印象,尽管他们只才见过一面,可暖微感觉自己的心里已经牢牢藏进了他的影子。母亲说,人有两半灵魂,从一出生就被分开。有的人,穷极一生,至死都不曾见过另外一半灵魂。而两半灵魂相遇重合的人,此生或喜或悲,死去的时候不会留有遗憾。 自看见文纪轩的第一眼,她便对他念念不忘,暖微想,大概文纪轩就是她的另一半灵魂。 她本想回去后就请求老艺人让自己外出闯荡,不料刚回思明就得知老艺人上山走唱时遭遇泥石流不幸身亡。戏班没了支柱,大受打击,暖微离开不得,便暂时消了再去银城的念头,留下好好打整戏班。 七年的时间,足以她将戏班打理得仅仅有条,末了,她将戏班托付给同是老艺人生前重视的戏子,便再次踏上了这段路程。 距离银城越来越近,暖微的心里也从激动慢慢趋于平静。她看着这白茫茫的一片,心里蓦然升起一股暖意。 这是银城,是他生活过的地方。她从很远的地方而来,终其也不过是想要和他多见上几面。 暖微很快在此地安居下来,靠着多年的唱戏经验,在一家还算出名的戏班做旦角,初来乍到,自是什么事都要尽一份力的。 她好不容易才得空,靠着记忆去寻那家琴店,远远却就看见它门窗紧闭,周边那棵大树在这深冬时节早已落光了叶子。 失望而归,暖微像粒灌满了水的种子,忧愁烦闷,又无处发泄,正巧此时领班让她接下一个悲旦角色,她便使劲浑身力气去唱,好像那样,就能暂时忘记他或许已经离开这里的猜测。 演期将近,暖微坐在镜前化妆,满脸的油彩,画出与剧中人物相似的脸。戏子从来演绎的,都是别人的人生。而暖微还只24岁,这样美的年华,她想活出自己。 随从听她这样说起,大惊失色。眉头皱起来,说话的样子倒像暖微曾演过的一个旦角,耳濡目染,不觉间,戏已浸入她的点滴。连带身边的人,都受到了影响。 暖微满脸的妆,看不仔细脸上的表情。她说:“我只是想做我喜欢的事,不愿一成不变,此次结束后,我便会辞去这份工。” 光影斑驳中,暖微看不清台下的人群,她一心一意,唱的每一句戏,都是此下最年轻的一句。 而仍是余光的一瞥,她分了心,靠近角落的第二排,她斑斓的脸上看不出表情,而一双明眸里映出那人的倒影,顿生心惊。 戏剧结束后,暖微匆匆忙忙下了台,赶到台前去寻他。左顾右盼,终于在门槛出望见他的身影。他正和另一男子谈些什么,眼看就要走出视线,暖微顾不得许多,冲着他的方向喊他的名字,提着裙角小跑了过去。 文纪轩听见声音,与同伴同时转过身来,暖微已气喘吁吁地跑至他跟前。 她还未卸妆,身上的戏服也未换下。明亮的颜色,与一身素白的他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暖微抚抚胸口,望着文纪轩,画着眼线的眸子里带着怯生:“您还在当琴师吗?” 文纪轩有些惊奇这个知道自己名字与身份的戏子,他怔了怔,打量着她,却是一点都想不起来。 良久,他轻轻点了点头,眉间仍见温和,眼神中依旧带有锋芒。 暖微见此,欣喜间,上前了一步,小脸上泛起红潮:“那您可以教我学琴吗?” 暖微的眼神热烈而真挚,同行的友人脸上微微泛起笑容,看向文纪轩的时候似乎别有意味。 文纪轩向来不喜成为人中的焦点,此时四下多道眼光射来,极不自在。他掏给暖微一张纸片,说了句:“三天后来这里找我。”便离开。 而暖微接过纸片的那一刻,顿了几秒,回过神来时差点欢呼雀跃起来。 伍、 依旧是深冬,暖微居住在这银城,却不再以唱戏维持生计,而是跟着文纪轩,细心学起了琴。 文纪轩自幼学琴,好多琴类他都通晓,而暖微学时略晚,便选择了文纪轩最喜爱的琴种——小提琴。 初学时,暖微不认得琴谱上的音符,连琴弓都不会持,将琴身放于肩上的时候像是放置着一个包袱,极是别扭。文纪轩也不责怪她什么,手把手耐心地教,他高了暖微许多,站在她身后,像是一棵庇护她的大树。每当暖微回过头去,总能一眼望见他,如此近距离。蓦地,便羞红了脸。 天气在暖微的脸上表现了出来,泛黄的秋很快翻过,冬季来临的时候文纪轩将之前那家琴店盘了下来,店主拿着优渥的租金去了另外一个城市。 暖微在闲暇时候也会过来帮文纪轩的忙,他做事专注,除了平日里一些必要的事情,就是待在琴房里练习小提琴曲。 那首曲子,正是暖微第一次见文纪轩时所听见的,有一个意味深长的名字,叫做沉思。 暖微不敢去打扰他,偶尔躲在门外静静地听,听得闷了,就又回到另一间琴房,偷会小懒,放放梅兰芳的曲子。 时间的轮廓在这件琴房越印越深,如同暖微喜欢文纪轩的心事,一并嵌入房外那棵大树的年轮里。 又迎来了银城的深冬季节,这是暖微在这里度过的第六个年头了,文纪轩教给她的曲子她早已烂熟于心,甚至自己都可以拉出一些新的曲调。也是在这几年里,暖微与文纪轩的关系也渐渐熟稔起来。他甚至,还会教她一些民谣,他的嗓音低沉中带着些许沙哑,暖微最喜欢的,是他教她的第一首闽南语民谣。 琴房的琴已经有好些老旧,文纪轩从海外进了一批琴回来,这天是他去验货的日子。 暖微听琴房的工人说起,跑去找了文纪轩,想要跟他一块去。文纪轩皱眉,外面冰天雪地,暖微身材瘦弱,怕会冻出病来。暖微轻声强调没事,她只是想帮他一些。店外有人催促,文纪轩便应允了下来。 暖微心下欢喜,出门时险些被门槛跨倒。文纪轩心下一惊,只怕这趟不会太过顺利。 果不其然,刚刚验完货,准备回去时,暖微在街上不慎跌倒,身子重重摔在地上,文纪轩看见她的时候,她像片白色的羽毛坠了下去。 他慌忙去扶她,暖微扭到了脚,看来是不能走了。而之前的轿子,因轿夫有事也暂时不能用。看暖微一脸难受的样子,文纪轩顾忌不了太多,俯身将暖微背上。 他转过半个头对暖微说,我背你回去,你得尽快上药。暖微待在他的背上,轻轻”嗯”了一声。此时两颗心脏的距离,也不过几尺,而她的心事,却藏匿了六年,他从不知晓。 四下无人,暖微趴在文纪轩的背上,问:“先生,你为何那么喜欢那首曲子呢?” 文纪轩应:“那是我生命中一个很重要的人教与我的,所以,我想学好它。” 暖微停顿了片刻,又问:“是你的心上人吗?” 文纪轩的脚步缓慢了半拍,随即摇摇头:“不是。” “那你有心上人了吗?” 文纪轩似是未想到暖微会问他这样的问题,想了很久,暖微以为自己问得太多,刚想致歉时文纪轩开了口。 “是我儿时认识的一个女孩,初见她时,脸上怯生生的,写满了恐惧。却又像只老虎,不让人靠近,自那时起,我便无法忘怀。距今,约莫十多年了。” 暖微心里沉了一下,心情瞬间像这天气一般,阴霾重重。 “先生真是对那女子一往情深。”她说。 文纪轩笑笑。 暖微却想,不过所有的情深,都只是未遇上合适的人。 她往文纪轩背上爬了爬,声音更加靠近他的左耳,她轻轻吐露出的字里仿若都带有色彩。 “那先生可知,我对先生,至少也已有六年。” 他愣怔。 陆、 阴雨绵绵的天气,暖微在整理房间时,不慎将文纪轩素来不轻易拿出的那把小提琴摔碎,琴身分裂成两半,中间的弦亦断开。 文纪轩闻声赶来,这一场面太过震撼,他急火攻心,竟晕厥过去。 再醒来时暖微跪在他面前,满脸泪痕。 暖微刚想开口说话,不料他一个巴掌过来,扇在暖微脸上,瞬间白皙的脸颊上出现深深的指印。 暖微在那一瞬间懵掉,她不可置信地看着文纪轩,几乎是用尽全身力气起身冲出房门,脚步趔趄,木门摇晃了两下,屋内顷刻间恢复平静。 文纪轩的眼里泛起红肿,他怔怔了许久,一直保持着刚刚打过暖微的姿势。 而后,他从身后摸出了一份信,那一瞬,他眼里的光都似被吞没,只剩下无边的黑暗。 暖微奔跑在风中,全然不顾身后,只越来越远。到最后力不从心,跌倒在树下。 伤心委屈之余,眼泪再次决堤。 身边有人经过,带着狐疑的眼神,是啊,他们大约觉得这个女人好羞耻,都已经这般年纪却还哭得像个孩子。 许久,她又想起了文纪轩。那把琴,可谓是他这生最重要的东西,自己害他失去了它,只不过挨了一巴掌,怎么都不算补偿了他,却还这样伤心,伤心的,应该是文纪轩啊。 她擦干眼泪,想通后又快速跑向琴房的方向,既然自己做错了,那么无论他怎么惩罚,她都甘愿接受。 可是她等来的,不是他的惩罚,而是驱逐令。文纪轩冷淡着眉眼:“你毁了我这辈子最重要的东西,所以我再留不得你,你走吧。” 暖微几乎近绝望,她跪了下来,乞求他,卑微如尘,却始终挽回不了他要赶她走的决心。 她丧了心,在眼泪中问:“先生对我,当真一分情意都没有么?” “没有。”他连身子都没有回,冰冷的两个字从身后幽幽的传来。 原来,她这六年真实的陪伴,连一份过去的回忆都比不上。她爱他了那么多年,到头来,她还是什么都得不到。 屋内安静异常,几乎能听见眼泪掉落在地的声响。文纪轩依然保持着开始的姿势,思绪遥遥飞出窗外。 近来从海外运回来的一批琴里,遭人陷害,夹了一小包毒品,检验的时候被查到,理所应当的是,他要为此承担责任。而牢狱之灾,恐怕不能幸免。 他只是一介琴师,没有强大的后台,便只想祸及之人能少则少。 而暖微,是他最放心不下的。而最亲密之人,分离方式却是必须最残忍。 就这样分离也好,至此以后,你不用再因我而扰。 柒、 1961年的阳春三月,冬季皑皑白雪已经沉去,旧物换新,大树生了嫩绿的枝叶,一切都有了赞新的模样。 这是银城的春季,娇美又年轻。 暖微自离开这里,也已有一年时光了。 当初她被文纪轩辞去,别无他去,只能返回戏班。还好的是,她的嗓子未被荒废,重振一年后继续重操旧业。 再来到银城,并非她所愿,是戏班的一位新人,家中传来噩耗,父亲已时日无多,要她快快回去。暖微是那新人的领班,便也一并陪着她,怕她心中苦闷抑郁,做出傻事。 暖微送她平安抵达,便开始环视着这曾经留恋过的地方。虽然仅仅待了六年时光,可她觉得,她的一生,都落在了这里。 不觉间,又走到了那乐器店前,与一年前相比,并无多大变化,倒是旁边那棵树,年年枝叶繁茂。 暖微心里微微有些起伏,刚想转身离开,却是有某种情绪拉扯,她纠结片刻,还是打算去看望一下故人。 店内清静一如往昔,格局微微有些变化,暖微却还是在某一个地方看到了熟悉的影子,那把初见的小提琴,原来一直在那里。 暖微走向二楼,每一步都极为缓慢,她要去见的,是一位故人,是一场时光,亦是她遗失的一场爱情。 行至一半,一道再熟稔不过的曲子入了耳,暖微的心脏剧烈跳动了起来,她朝着那扇门走去,泪眼盈眶。 驻足门前,她平复着心情,若是他,她要如何云淡风轻地说起第一句话。 暖微向上眨眨眼,呼出一口气,旋即推开了门。 屋内的琴声随着木门的打开瞬间停住,那人转过身来,眉目清秀。 暖微的眼泪在这时却忽然决堤。她转身冲下楼梯,在那人诧异的眼神中离去,俯身在那棵大树背后大口喘气,小声啜泣。 不是他,不是文纪轩。 暖微回望了一眼,想起文纪轩曾说过,即使他终其一生,也要弹好那首曲子,就像他儿时爱慕的那个女孩,若寻不到,他也不会再爱上其他人。她从踏进店内那一刻,还想着要如何泰然自若地对他说好久不见,而其实,他在一年前就已经对她太心灰意冷,不愿再见她了吧。 她能再重回旧地,却未必能再见故人。她的一腔深情,终究无处安放。 又是一场有雪的冬季。17岁银城的雪晶莹剔透,留住暖微的心使她舍不得走。 24岁银城的雪多了一丝温度,它包裹着暖微的整颗心,只一丝,就已足够。 30岁她像经历了一场生死,她唯一的温存不再,这素白的雪纷纷扬扬,白茫茫的一片盖住过往,像是一场新生。 1924年,梅兰芳一袭白衣,朝着众多仰慕者微微欠身,唱:“明年花发虽可啄,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也倾。” 火车呼啸而至,暖微看着窗外一闪即逝的大风和黄土,倏地泪流满面。 1961年,暖微戏子生涯的指引者,梅兰芳逝世。藏在银城记忆里的人,文纪轩早已不在那里。 她这一生心心念念着的人,终于还是都离开了。 捌、 1936年,初春,西院,衣着破旧的小女孩将自己家传的玉镯赠予了眼前小少爷模样的男童。 她一双眸子似溪水清澈见底,话语却似大人般成熟:“今日你唤来师傅救了我一命,我便将这玉镯送你,他日你若有困难,就用这玉镯来寻我,只要我力所能及,定拼尽全力。” 语毕,便朝那西院深处走去,男童望着那道背影,手里握着还带有女孩温度的玉镯,微微有些愣怔。 彼时,有三两个马夫衣着的人出现,朝着男童喊:“纪轩少爷,该走啦,去往银城的马车已备好,就差您勒。” 一场细润的雨在此时落下来,一滴一点打在马蓬上,驾着马车的马夫扬着手里的鞭子,起起落落,消失在这风雨中。 玖、 最后一口面汤饮尽,故事也落下序幕。我坐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看着手里的信,忽而不知是否应该送出去。 长夏未杪 壹、 八月的梧桐茂密地挤在一起,风偶尔来过,也撼动不了它们什么,徒有零星几片叶子微微飞舞罢了。阳光很刺眼,挤开浓密的梧桐树,将光撒在梧桐叶的缝隙里,落在柏油路上是碎了一地的阳光。 炎热的夏天在那时的我眼里最有趣,夏天的一切都很有趣也很美好。 那年,我高二。 高一分班后我就来到了这个班,高二三班,一个理科班。 已经不是小孩子的年纪了,却还是莫名其妙地在临开学的晚上兴奋得一夜未眠。 听说,这个班级是年级里的火箭班。我进这个班纯粹就是一场狗屎运,刚开学的点名表顺序是按成绩排的,我看过,我在倒数第四…… 我在桌上铺了个本子,耳朵贴在蓝色课桌上,眼皮有些沉重,可班级里来来回回的脚步声越来越密集,倒不是有多吵,只是我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迫切地想知道我的新同学到底有哪些。 班级的时钟指在八和九上,还有一刻钟班主任就该进班了,教室的课桌也已经快要坐满了,我旁边的那张桌子还是空的。 我刚在心里想着空座的事就走来一个男孩,他在我旁边那张空桌位停了一下,我以为他要坐的时候,他又往后排走了。 我转头看他的时候,只看到了他的后脑勺。 发呆的空闲里,空桌位已经坐了一个女孩。女孩很温柔,笑起来眼睛有星星似的。我和她很聊的来,直到班主任进班,我们才安静下来。 明明是理科班,漂亮的女孩子却很多很多。我是个自来熟,很快和班里的女孩子玩熟了。 我们这个班的男孩子,每个人都架了副眼镜在脸上。明明是躁动的青春期,我对班里男孩的兴趣不及对女孩的一半。 我的后桌们都是男孩。开学好几天,也没说过几句话。 贰、 直到,同桌女孩告诉我,她觉得她后桌的后桌那个男生很好看。 我秉承着成绩优秀的男孩子长的都不会太好的信念,认为班里没有什么好看的男孩子。 难道是我看漏了吗? 我愣了一下就转头向后看…… 男孩有力的骨节握着黑笔在草稿纸上演算着什么,眼镜架在脸上也掩不住目光里的睿智,他坐在靠窗的位置,窗帘拉了一截,但仍有阳光渗进来,洒在他的脸上,在他的睫毛上翻飞。他戴着眼镜,但没有很文弱的书生气,给人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 或许是我探究的眼光太过炙热,他抬头看到了我,眉毛挑了挑,嘴角勾起一丝弧度,满眼笑意说:“看什么?” 我的脸皮一向很厚,此时耳根子却烧的很,也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傻呆呆地把头转了回去。 女孩赶忙问我觉得他怎么样,我低声和她说:“一般般吧,反正乍一看没什么好惊艳的。” 但是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难道是传说中的耐看? “啊?你眼光好高啊,我觉得那个已经挺好了……”后面还说了些什么我也没有听清,我的心跳很乱,耳朵根还在发烫。 那个时候我很庆幸我是一个情绪不上脸的人,如果换别人大概脸就跟红彤彤的猴屁股一样了。 星星女孩那段时间的重点一直都是那个男孩,她告诉我他的名字的时候,我有种莫名的熟悉感。 后来过了好久才想起来,是因为高一成绩发榜的时候五星级学生那边总是看到他的名字,依稀还记得和高一同学夸过他名字好听。 他姓姜,名字里有一个柯字。 我喜欢那个柯字。横柯上蔽,在昼犹昏。 班里和他交好的男孩子也很喜欢他的柯字,但他们都叫他,柯基。 理科男的魅力就是从起名字开始掉分的,明明他和柯基的联系只有那个柯字了。 叁、 我拿着纸团向教室后边的垃圾桶走过去,我的死党于姐在我后边猛拍了一下,她力量没控制好,瞬间疼的我,差点对她起了“杀心”。 我刚准备窜过去让于姐见识一下什么叫力量。 姜同学突然站了起来,像是什么拔地而起了一样,那一刻我才意识到姜同学一米八五的身高,停在姜同学座位斜后边的我看着那拔地而起的身高,心里琢磨着柯基的小短腿,不像啊…… “喂喂喂,干嘛呢?”于姐的笑声叫嚣着,又把我拉了回来,我向于姐冲过去,脑子里却一直想着,他是有点高。 阳光充斥着教室,夏日的汽水味也在鼻间萦绕不去。 肆、 班主任老狄是一个开明的人,第一次月考后换座位他让我们自己选小组,然后按综合成绩来排名选座位的前后。 我热衷于嬉闹,班级课间的喧哗声有一半是我贡献的。我和这个沉迷于学习的班级有点格格不入,我贪玩成性,活泼唠叨,班主任老狄也对我束手无策。 同桌女孩是一个非常努力学习的人,一来是我的聒噪确实有点打扰到她,二是她想找一个成绩好一点的同桌带带她学习。 我也一度鼓励她去找姜同学当同桌,我知道的,她很喜欢姜同学。 但她拒绝了我这个大胆的提议,她说比起我,姜同学更能让她分心。 我想想也是,早恋的危害多大啊。 所以后来,阴差阳错我和姜同学成了同桌。 我觉得吧,我只是有些聒噪的但还是讨喜的。毕竟我偶尔的不着调和幽默,大家的笑容都变多了。 反正,我和他就那么成为了同桌,全班最奇怪的同桌。 伍、 我的话很多,也会因为一个笑点奇奇怪怪的段子乐上好久好久。但他和我一点也不同。他话很少,有时也会笑但是笑容很浅,不会像我那样笑的像只公鸡打鸣。 他学习成绩年级十名左右,也挺勤勉认真的,而且最讨厌我这种不上进话还多的人。他的冷淡和白眼将我的骄傲碎了一地。 我还以为自己是讨喜的,可他表情里不加掩饰的厌恶深深地刺痛了我。我的八卦和唠嗑精力得不到释放,再加上他对我的不屑,我突然就想努力学习了。 我那时可想变成一个成绩优异的大学霸了,那样的话,姜狗就再也不敢对我丢白眼了。 人的潜能吧,真的是无限的。高二期中考我从年级二百名这样到了年级第四十五名,那是我第一次进年级前五十。 我们年级两级分化很严重,前五十名是一道坎。 陆、 从那之后,他也不再总是对我白眼,对我的意见也小了很多。他还给我主动讲题,有时也会骂我笨,但我也认了,理科的东西我确实反应迟钝。 数学和物理总是像拦路虎一样死死拽着我追赶他的脚步。 姜狗是一个很细心的男同学,他会抓住我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沮丧,他总会问我老师讲的题听懂了吗。虽然他从不说安慰人的贴心话,但他确实让一度失落的我感到人间值得。 我和他的日常就是他一边说着你怎么那么笨然后一遍又一遍地教我解一道题。 他可以用手比划出一个立体球形或者棱锥什么的,我的空间想象能力也是在那个时候被他一点点练出来的。 往后的我越挫越勇,就是在他的身上学到了那股韧劲。 有一段时间,我连着几天晚上都梦见了他,我梦见他一直冲我笑,我跑过去追他,可是我无论怎么努力都抓不着他,我的梦里那种深深的无奈和挫败感一直萦绕着我。 我知道,埋在我心中的那颗种子早已在不知不觉中破土而出,且逐渐茁壮。 我,肯定是喜欢他的。 柒、 秋末的时候连着下了好几天雨,我一向讨厌雨天。秋雨又一贯的凉和刺骨,临近期末的压力,永远解不出答案的函数,电子穿越电磁场的轨迹,我的脑袋乱糟糟的但又无从发泄。 是一个不用听英语听力的大课间,我从物理老师办公室出来,路过班级外的走廊,秋雨绵绵飞溅了我半边脸,我心里更烦了。 从班级窗户看过去,姜同学正在认真的教一个女同学题目,带着笑意,用手一遍又一遍的比划着什么,我站在窗户那里心中顿生寒意。 心中的占有欲发疯似的蔓延,我像是竖起了浑身刺的刺猬,一步一步走向自己的座位。 我听到自己不受控的对那位女同学冷冷地说这是我的座位。 周遭的气氛瞬间冷了几个度,我甚至可以感受到姜同学锐利的白眼。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没有讲话。我甚至听到他和后桌的男生说我很奇怪,我这只刺猬身上的刺好像反向扎进了我的身体里,痛得我说不出话来。 梦中的那种什么也抓不着的无力感再一次将我包围。 捌、 学生时代的很多争吵都是莫名其妙和好的。我和他也是。 我的脾气很冲,他的性格很倔,我们经常斗嘴,有时候两个人都很恼火,我们就陷入无休止的冷战。每每这个时候,我都很讨厌自己的性格,敏感,易怒…… 可高中生毕竟还是孩子,孩子的世界里真的没有什么放不下的仇恨。我和姜狗常常吵完架第二天就忘了。 或许姜同学和柯基这种小短腿狗狗长的不是很像,但是他确实挺狗的。 我一直觉得,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会很像除了人类之外的一种动物,有的人像狗,有的人像猫,或者其他的一些动物。 大概就是,人嘛,总会有不像人的时候。但,像动物的时候,人也会变得很可爱。 所以,我叫他姜狗。 在我们高中红砖白墙的建筑物中,我和姜狗以同桌的身份一起度过了炎热的蝉鸣之夏,凉爽的落叶翻飞的秋天还有飘过雪的白色冬天。 我们迎着阳光一起学习,我们在早读下的课间埋头补眠,我们会在朗朗读书声中斗嘴闲聊,我们也会为一些小事情争得面红耳赤,我们一起打过雪仗,一起分享过彼此最爱的音乐,我们也一起聊过自己心高气傲的未来,甚至想,把彼此圈进自己的未来中。 老师也怀疑过我们早恋,可是我们听了都会嗤笑,他笑老师想象力丰富,我笑自己痴心妄想。 我心中清楚地明白,我和他,此生最亲密的关系只能止步好朋友。 但是老师们不清楚。 姜狗吧,作为一棵好苗子,自然老师关注也会多一点。姜狗有一段时间频繁地被老师请去谈话,好像还叫过家长,就因为老师眼中怀疑他早恋的捕风捉影。 我倒没什么事,毕竟老师不是很关心我,只要我不在班级里带头搞事情,老师并不会找我麻烦。 何况,我好好学习努力上进的样子,班主任很欣慰。 虽然上学的时候出了很多莫名其妙的插曲,可也都打打闹闹地走过来了。我也一向神经大条,自始至终我从未觉得我和姜狗之间出过什么大问题。 玖、 后来,放了寒假,姜狗就变了。 他一点也不搭理我,我那些精心编辑的笑话,每一条都石沉大海。 那个寒假,是我们那个南方小城最冷的一个冬天,下了好几次雪。人都暖和不起来,有一种由心底往身体里渗的那种冷。 开学之后,姜狗还是不理我。 我将我们之间的回忆翻了一遍又一遍,仍然找不出自己哪里做错了。我仍然试着去抚平姜狗对我的隔阂,尽管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不搭理我。 可是我失败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 又过了几天,姜狗在一个我不知道的午后将桌位换掉了。他把自己的座位换到了他最不想坐的最后一排。 我的沮丧在那一刻变成了愤怒,这一段时间的崩溃,我一次次试图打破我们之间的僵局都变成了一场笑话。 我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我不怕失败,但我怕被轻视和不被尊重。 这次换我,不再与他多说一句话,那是我们之间最漫长的冷战。 理智的放弃胜过盲目的执着,我这样一次又一次地告诉自己。 我也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表情去面对姜同学,是愤懑的样子吗,还是委屈的样子,可是我又愤懑什么委屈什么呢?委屈他连一个做朋友的资格都不给我吗? 那也过分卑微了点。本来也不是想和他做朋友的吧,再说姜狗的“不辞而别”太不尊重我了…… 反正高中时期的爱情,大多无疾而终。况且我和姜狗只是友情之上的略有一点暧昧的关系。 所以他的及时止损,在很多次思绪乱糟糟的数学课上我也想通了。 大概他也觉得我和他不合适,又有点过于亲密了,所以他做了我们之间的刽子手,干净利落的砍断了一切我不合时宜的幻想和悸动。 我心里是认可他的做法的,但,不想搭理他了也是真的。 拾、 小时候,妈妈常说我像刺猬。当我遇到不公或者悲愤的事情就会像一只刺猬一样蜷缩起来,把头埋起来,不听任何人讲话,只知道竖起自己的一身刺。 我也承认,我很多时候就是一只浑身长满刺的刺猬。 和我靠近的人总会被我无心的刺扎到,我也常常会一个人在泥泞里挣扎。可我也有柔软的肚皮,里面藏着我为数不多的温柔。 遇到喜欢的人我也会勇敢地奔过去,我的刺却总会把他们吓跑。 所以我至今仍一个人在泥泞里挣扎…… 后来的我,把心底的秘密彻底封了起来,我也不再耍小孩子脾气,我像一个正常的同学向姜同学打招呼。 我从不叫他柯基,往后也不会再叫他姜狗。姜狗以后仅仅只是姜同学。 我们仍然是朋友,只是从无所不谈变成点头之交,那些烂漫的笑容和耳畔悄悄的话语都永远消失在了倒数第三排的桌位里,跟着那年冬天的雪一起消融了。 我没有很舍不得,只是偶尔回忆起从前,心里也会很难过。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事实确实如此,我好像总是会把原本很亲密的关系搞的很糟。 之后的春夏秋冬,我们越走越远。 在班里会听到男孩子们叫他,柯基柯基的叫,我趴在桌子上补觉,不会抬头去寻找他的身影也不会去追寻他的目光。有时不经意的对视,我也会朝他笑,礼貌而疏远。 拾壹、 上了高三之后,我最常干的事,就是去教室后面看成绩表。我的成绩不稳定,忽高忽低,高,高不到哪里去,低,却可以低到倒数去。姜同学永远在我十几个名次之上。 我桌子上摞的试卷越来越厚,习题册刷了一遍又一遍。市一模的时候姜同学考了年级第一,我的桌子上就出现了新的几套试卷。 指腹上越来越厚的老茧,原来也可以是刷数学题刷出来的。 我放弃晚饭,去操场跑圈,只是因为有人跟我说,规律的运动可以提高记忆力。我也想瘦,想变得更好看。 违背自己好吃的天性,拆掉自己一身的懒骨,和自己最讨厌的学科死磕到底。 因为,我想变优秀,我想他用赞许的目光看着我。 我不是只会插科打诨的,我不是只有聒噪这一个特点的,我也没有性格很差。 接下来的时间,我的重心都放在高考上了,我和他兴趣不同,上同一所大学这种事情太过玄幻,我只想和他考差不多的分数。 平淡无奇有点邋遢十分拼命的高三生活励志而又短暂。我和他的交集,在这段所有高三学子都拼命的日子里,基本上接近零。 一个人的时候更利于思考,所以很多很多的偏执在那段努力到好像会发光的日子里都被想通了。 努力学习,是因为他,不是为了他。 后面的事情,我们高考,我们分别,我们很久没见。 我也不抱希望的告白过,也被他不出意料的拒绝了。 别人告白或许是为了甜甜的爱情,我的告白只是为了让自己死心。 拾贰、 在我花一样的年纪,常常有一种小丑的感觉。 毛姆在《面纱》里写过:“据我所知,人们在爱上一个人却得不到回报时,往往感到伤心失望,继而变成愤怒和尖刻。我不是那样,我也从未认为我自己惹人爱慕。对我来说,能被给予机会爱你就应心怀感激了。” 年少的时候,第一次看,总是嗤笑瓦尔特的爱,卑微且不值。可现在读起来,好像可以理解瓦尔特了。 他不傻,只是情难自已。 或许,我也该明白,最适合的人,不是你拼命追赶的人,而是,在你累的时候,愿意拉着你一起走的人。 那些我一直珍藏的时光就像要退潮的水,无论我有多不舍多宝贵,但潮水注定要退去。 很久之前我啊,在姜同学看不见的时光里,一根一根拔掉了自己身上的刺。现在没有了刺的我,笑容明媚的我,终于可以在往后的时光里随心所欲的拥抱每一个我爱的人了。 只是,往后的时光里再也不会有姜同学了。 太阳强烈,水波温柔。 高二那年,我遇见姜同学的那个夏天,总伴随着橘子汽水味进入我的梦里。 现在的我,情绪很少有很大的起伏。有好几年,没有肆无忌惮的笑过,也没有歇斯底里的哭过。我过上了那种我从来都没有想过的温开水一样的生活。 前几天,和于姐聊到高中的事。 我告诉她,这些年来,我有两件最开心的事:一是我终于把对他的爱消耗殆尽,另一件是,那年夏天,遇见他。 你变成千千万万个我 那是一段蓝色的记忆,在历史的长河里,可以纳入他自己的罗曼蒂克。 阿三没有自己的特殊行为,他的所有举动都那么平庸,街上任何一个路人随意摆动的动作都和他相似。和他相处了十几年的朋友许已用一句话总结他: 走在街上,就是一面移动的镜子。 他下意识地反射人类的众多行为,没有人会多看他几眼,多数仅是匆匆一瞥,因为众目睽睽之下照这面镜子,已经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整理仪容,在一定程度上,它像自己的秘密被公之于世,更像赤裸的灵魂被踩在地上。 当然,被拴着链子的狗会觊觎他手里的面包。 “拿一包烟。” “什么牌子?” “最便宜的。” 店家低下头在橱窗里找,还不忘努了努嘴,找到了,把烟扔在桌上,用极其傲慢的语气报出了价格,全身都散发着一种强烈的不满。 阿三虽看在眼里,但他是不在意的,或许他对他人的情绪不怎么在乎。他脸上堆着职业微笑,嘴角还有面包屑,手臂有淤青,前几天出门的时候撞到门框上弄的。他一直这么神魂颠倒的,可真是各种人类形态的聚集,聚在一起,厚重得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了。 他掏出纸币便走了,向来他都不习惯用手机付款,只用来打电话——每件东西都有特定的义务。刚走出门,便接到了许已的电话,来电铃声都显得急促。 “阿三,快过来一趟!” “怎么了?” 许已总会编造各种理由骗自己去和他喝酒,上次都喝吐了,身体有些受不住了,也实在是不想喝了,每次接到他的电话阿三都会格外的警惕。 “你还记得陈晴晴吗?那个女生……” 没等他说完,阿三的思绪已经飘摇在半空中,那一幕幕画面仿佛就在眼前,阿三怎么会不记得呢?毕竟这个女生走进过自己的生活,这是他的唯一一场恋爱。 两年前,他第一次见到这个女生,不是偶像剧般的惊鸿一瞥,是因为一场被父母强迫的相亲。一开始,这两位当代青年明显都从心里抵触这一件不太浪漫的事情,想着在饭桌上直接拒绝,免得浪费彼此时间。 可是谁也没想到,一见面两人就有种莫名的磁场,说话支支吾吾起来,更别提所谓的拒绝了。这种极低的概率还是让他们碰上了,在原有的基础上再聊了几句,更加深了好感。 阿三面前的这个女生,面容标致,有深深的酒窝,最喜欢的颜色显而易见,蓝色。连衣裙是蓝色的,手链是蓝色的,连瞳孔都有些许的蓝色。 在饭桌上的时间似乎很短,窗外的天色显然是没有人道主义的,黑得很快,黑得足够深沉,连餐厅都被迫打烊了。 门外的他们,俨然黑色抽屉里的两个小精灵,只有懂他们的路人,才能看得见他们身上的光,不是显而易见的,是由心散发的。 “我们下次在哪儿见面?” 直接,简单,甚至可以不修边幅地扔出一句话,他们的关系像烈日下迅速融化的巧克力,与往日的慢热一点也不契合。 “我想,就到那条小巷里的单车维修店吧。” 陈晴晴举高了手,伸出了手指,长袖滑到了肘部,一个小小的纹身暴露无遗,那是麋鹿,仅此而已,也没有圣诞老人。 阿三望着那个方向,心里是纳闷的,他不知道那里对陈晴晴来说代表着什么?为什么要去这种地方见面?难道不是该去游乐园、电影院或者咖啡馆? 那家维修店,阿三之前去过一次,时隔很久了,那时他才上高中,是个走读生,家离学校不算远,每天一大早就骑单车上学,一次单车爆胎了,他就是在那家店修的。 印象中,店里两个人,帮自己修单车的是一个有些瘸脚的年轻人,年纪比自己大了几岁左右。而坐在柜台后面的是店主,一般单车的小问题他不会动手,一个时刻叼着烟,不停聊着电话的形象。 “为什么要去那里?” 她沉思了半晌,下意识因为某种不自在而撩了撩头发,谁都能看得出来她不太想回答。阿三本打算说些什么缓解这个尴尬的局面,但没来得及,陈晴晴最后还是应付了这么一句有些偏离问题的答案。 “我常常去那里,比较熟。在那,我可以很自在。” “哦……哦。” 阿三点点头,以附和。 确立关系是一瞬间的事情,依旧心有牵连是一辈子的事情。 他们见了几次面,都是在那个单车维修店门口,从里面搬出来两张凳子,一坐就是一上午,这曾经是陈晴晴一个人的日常,如今已习惯了两个人。 店长老了,那个年轻人腿脚还是那么不方便,是时间和科技改变不了的缺陷,他手臂更有力了,上面满满的小伤口,不知道这是因为工作时常有的事还是自己多年来心里一直过不了身体有缺陷这个坎,而折磨自己的身躯。 阿三猜他不像悲观的人,因为几天来的交谈中,他都呈现一副开朗的状态。相反,那个曾经很傲慢的店长现在惆怅了不少。 没有客人的时候,四个人就这样聊,无非是日常和八卦。渐渐地,阿三一个不关心他人生活的人,都开始专注起来,他爱上了观察人,路人也好,自己熟悉的人也罢。 他坚信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这句话,也猜想过,有没有可能一个人身上背着所有人,有关的,无关的。 人与人的见面是珍贵的,阿三没有想到,一个人可以消失得如此突兀。 两人本商量好了周六到单车维修店,阿三如期而至。 天气转凉,四周是凄厉的,单车维修店的闸门关了,巷子外的人还是一样在流动,只有这里是静止的,仿佛这是另一个世界。 他并不知道陈晴晴的住址,也没有过问。 顶着寒风等了许久,始终没有等来自己的心上人,叶子倒是落了几片,慢悠悠的,预示着自己的心境,他左右观望了许久,没有欣赏风景的心情,而是极其害怕这长久的寂静,打算转身离开。 就在这时,走进两个絮絮叨叨的中年妇女。 “可真是不幸呀,哎……” “是呀是呀。” 阿三开始有了疑心,趁这两个人不经意望向自己的时候,他前去搭话。 “打扰一下,可以告诉我这里发生了什么事吗?” 她们的眼神不太友好,像看一个刚从垃圾篓里落下来的塑料袋,充满了对一个八卦陌生人的鄙夷。 “你是住这的吗?没怎么见过你呀,少打听。” “我真的想知道。” 阿三穷追不舍,表现了一定决心,他知道自己的面子在这一刻不那么值钱。 那两个中年妇女想甩开他,只好把真相告诉他,然后溜之大吉。 “看看你背后。” ——令人毛骨悚然的台词,如小时候捉弄同桌时一般。 背后,关了门的单车维修店。 “就这家店?他们……” “那个年轻人,跳楼了。” “真的假的?” 阿三愕然,全然不知那两个人已经远去,更不知她们抛下一句什么话,那落叶,只不过是纸钱。 虽说他和那个年轻人几乎没有什么交集,但这段时间,爱屋及乌,待在这里的时间长了,便有几分感触,人不在了,这一切的变化如山崩。 陈晴晴没有来赴约,很大可能是因为收到了这个噩耗,尽管阿三还没有弄清楚她为何这么痴情于这个地方。 他四肢无力,失魂落魄般离开了这里,不敢回头看,他害怕这种莫名其妙的代入感。 回到家,一个人的家,他坐下来,手里紧握着手机,拨了陈晴晴的电话,通了,但一直没有人接,又连续打了几个电话,还是如此。 他自认自己是个和世界脱节的人,不太喜欢人们手机上一个个精致的社交软件,微信里和陈晴晴的对话只有那么两句,便再也没有了,那之后的沟通都是打电话。 霎时间,他顺其自然地被这个世界孤立了,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更不知道怎么安慰不接自己电话的女朋友。此时此刻,他更能理解那个腿瘸的年轻人,绝望过,狠心过。 在玄关来回踱步是他缓解焦虑的方法。 电话响了,他匆忙走回沙发,拿起扔在那的手机,看了看屏幕,不是陈晴晴,而是自己的母亲。 “喂,孩子,你都知道了吧?” “什么?” “晴晴她没和你说?我也是刚知道,她哥哥自杀了……” “哥哥?!维修单车的是他哥哥?” “对……对,他哥是在自己家做这个,不容易呀,毕竟他这个情况很难找到工作。” 原来,他们是一家,陈晴晴这么久的隐瞒,恐怕是心里介意这个事情,而自己的母亲也没有和自己说过,只说了见面的女生是朋友的女儿。 “我没看到晴晴,也没有接我电话,妈,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她可能没有缓过来,再等等吧。” 一等就等到现在,一年半过去了…… “陈晴晴怎么了?你见到她了?” “她就在我旁边,你快来吧,呦呦餐厅。” 许已说的不像是假的,阿三连忙赶了过去。 见面后,还是那个熟悉的她,身上的装饰几乎都是蓝色。 她说,这段时间她都在乡下静静地呆着。 阿三看着她的脸,她的肢体动作,猛然醒悟过来,自己只不过是她的模仿体,而不是所有路人的镜子。 阿三笑着说。 “我发现,我变了许多。” “你变成了千千万万个我。” 山山而川 我主持这个无聊透顶的电台节目已四年之久,作为情感博主,我的工作是每天深夜坐在一堆机器和话筒之前,收听来自幽居在这座城市的小众人群的声音。 他们是深夜小声啼哭特权的拥有者,也是成功和失败最典型的名牌持有者。 他们的故事大多都是破碎的,迷茫的,或是遗憾的。他们用最平凡的声音,最特别的唱腔,诉说他们支离破碎的故事,抑或是不可挽回后的重生。尽管我对这份工作不太满意,但我仍抱着诚挚的心情,去倾听他们的声音,我期待他们的故事。 离下班还有十分钟,我接到了最后一个听众的电话,他在电话里的声音很有磁性,带着一点放荡不羁,估算年龄应该是三十多岁。 “您有故事要讲吗?” 他沉默,大概是考虑到我还有十分钟就要下班,他说:“你有耐心听我讲完吗?” “当然,如果您愿意。” 电话那头没动静,过会儿传来很重的呼气声:“那年我23岁,大学毕业第一年,我顺利的找到了一份薪水不错的工作,租了一个两室一厅的房子。” 那间房子采光很好,中午十点左右,阳光会以45°角度直射进这间明亮宽敞的房子里。我在客厅和卧室养了些多肉和茶花,阳台上放了两个吊椅,在架子上放了几盆绿萝,枝条顺势而下的垂到了地上。养花草是一种情趣,但这不是我的爱好,我通常不会管它们。我并不是一个很喜欢光的人,我常常会用厚厚的窗帘挡住早晨八点的阳光。而对于喜欢日光的人来说,这间房简直就是一块风水宝地。 这样不透光的日子过了许久,某一天忽然觉得自己的两室一厅有点空,搁置的另一间房间一直没有主人,我博得房东的同意向外贴起了合租启事。 在这张启事里我写了这间房所有的好处,包括“采光好”“透风”“空气清新”“有植物”等,年轻人不懂五行吉凶,自然没有考虑到,我也没有写。不久后,我便接到了许多联系电话,他们有男有女,各式各样,但他们提出的条件都让人匪夷所思,比如:“让我的狗狗随意大小便”“带音响晚上唱卡拉ok”之类的,大部分要求我都不会照顾到,都以语言婉拒。 唯有她,亲自拎着行李箱上门,进了门就不顾一切地找到那件空房间,把行李卸下,锤着后背扭着脖子。我看着她,顿时忘了自己该说什么,她看了我一眼,把应该做的都做了:拿出钱包,掏出四百块钱,放在我手上,并对我说:“你好室友。” 愣了好久,我点点头,攥着钱走出房间,回头看了一眼,觉得自己应该说些什么,但终究没说出什么话来。 从那之后我的合租屋里就出现了那个姑娘,可能因为看中合租启事里写的室内采光好,也可能是因为她喜欢阳光和光明,她大部分时间都是在阳台的吊椅上度过的,在那里放一本书,或者一杯咖啡,静静地度过某个上午。 她上班的时候在下午四点左右,到晚上十二点左右会回家,这段时间里她大多是打着哈欠,不允许自己的生物钟有任何一丝懈怠的态度。正因为早上十点的阳光刺眼,她才会选择在十点起床,好几次见她都是她戴着发箍,穿着皮卡丘的睡衣,趿拉着凯蒂猫图案的拖鞋从卫生间走到阳台。 这期间我们基本没有交流,只是偶尔我的外卖点多时会邀请她吃完。不过也会碰上尴尬的时候,比如她在还没睡醒的时候会不自觉的撞上家里的家具,这时候我需要走过去扶她回到卧室,然后检查家具有没有损坏。 有时候她可能会将毛巾混洗,或者是在我上厕所的时候误闯。她会很容易忘记刚刚用过的东西放在哪里,或者是因为女生都爱追韩剧,所以她一看起电视来就没完。但她做饭很好吃,她最拿手的是糖醋排骨和红烧鱼,她看书的品味很好,好像什么书都看过,什么都知道。 我不知道她的工作,每次问她她都是笑着说保密。 我们常常会因为客厅窗帘要不要更换的问题产生矛盾,但很少不欢而散,很多时候我都会迁就她。但光是迁就是没有用的,女孩子的心思会让你琢磨不透,在某天我上班之后她找人换了家里客厅的窗帘,也换了我房间里的厚窗帘。 发现之后有些生气,但我终究没说什么。作为补偿,我的24岁生日,她准备了一桌子饭菜,买了一个大蛋糕,轻手轻脚地点上几根蜡烛,放上两个高脚杯。那天她请了假,把所有屋的灯全部关掉。那时,我看见了对面的她,与以往不同的成熟,与以往不同的开怀。 “你怎么知道我生日的?” 她举起酒杯,又放下,红了脸,她说:“上次去你房间找电卡的时候看见你在日历上标注了。” 她一定没注意到,我心底泛出的酸涩和打转的泪花,那是从大学开始,我过的第一个生日。 那天之后,我的心里渐渐出现了这个女孩的身影,这个以前只被我当做普通室友的人,如今已有了朋友的称呼。我学着她感受阳光,在吊椅上看一本书,悉心照顾每一种植物。我渐渐懂得了生活应该是怎样的,而不应该是每一天躲在窗帘后被子下。 似乎能在下午暖阳仍在的时候,在阳台看见她坐在吊椅上看书的身影。她忙碌穿梭这几个房间收拾打理这个家,她在无形中慢慢充斥着我的生活和内心,理性中也有感性在引导我:“你应该重新认识她。” 在她又一天十点起床洗漱之后,我提前坐在了吊椅上。她抱着要读的书走过来时,显然吓了一跳。 “你要用吗?” “不,”我显得有些拘谨,“介意一起看书吗?” “哦,好啊。那你怎么没拿书啊?” “你帮我挑一本吧——你觉得不错的书。” “哦,好啊。”她不声不响地回了房间,大概过了三分钟,她才抱着一堆书走过来,走到我面前把书放在桌子上,说:“这些我都觉得很好。” 我哈哈大笑:“好啊,那我把它们都看完。”我指了指旁边的座位:“坐吧。” “好。” 她乖巧地坐到我旁边,一返往日腹黑调皮自来熟,身旁的她羞涩青春,仿佛时间就此停止,又仿佛一直在流动。微风向我吹来她头发淡淡的香味,转头看见阳光映照下她的侧颜。 那个上午,时间如此短暂又如此漫长。 很多时候,我可以借用看书这个共同语言,跟她聊一些有的没的。比如,我们其实有相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或者说是生活习惯。我们都喜欢猫,都喜欢听慢歌,都不喜欢去ktv,都不喜欢看悬疑烧脑片。待她成为我生活中朋友这个角色的时候,我发现我们都开始在对方面前表现得更真实,她可以醉酒的时候扑倒我怀里倒头就睡毫无顾忌,我可以压力巨大的时候在她面前痛哭流涕毫不在乎。 她说,我是最贴近她的个性的人。好像一切都水到渠成一样,这么浑浑噩噩又依依不舍地过了一年多。 但生活总是很糟糕的,第二年,我的生日那天,她像往年一样请了假给我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在餐桌前,我们举着酒杯,她高声对我说:“告诉你个好消息!” “什么呀?” “我有男朋友了!”她笑得很开心,不同于往日的开朗,我竟然看见了她的几分羞涩。 “哦,真的啊……”我放下酒杯,暗自嘀咕着。 “真的真的,我跟你说啊,我啊,其实就是个酒吧驻唱,我怕你看不起我不让我住这儿我才没告诉你。但是我没想到我这么幸福,找到了知音又找到真爱耶!” “对了,我可能不能跟你合租了,他让我跟他一起住!” “要多见光啊,你阳光的样子特别帅!” “……” 她拖着行李离开前,朝我比了一个剪刀手。她的笑容,一举一动,那里面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对美好的向往。也许是没有什么比这更幸福,我也带着微笑目送她离开合租屋。 她搬出了合租屋,拖着行李,像几年前拖进这个房间里一样,再一次措不及防的打扰和离开。 她走之后,我发现自己生活的越来越没乐趣,甚至是无聊。我常常会在不经意间叫起她的名字,在夜晚抱着抱枕睡不着。她走以后,生日又变成了一个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庆祝,一个人的生日快乐。失落、遗憾、空虚,都有,我察觉到自己好像突然就变成了害怕寂寞的人。 可能就是突然失去了她而已。 “结束了吗?”我试图让他把故事讲完。 “没有。”他说。 她29岁生日那天,与她的真爱结婚了。 她会在我的每一个生日发祝福,可在她生日那天的婚礼,我没有参加。我的内心告诉我我是喜欢上她了,我不信,我认为那只是知音离开后的空虚。可这份空虚,一直持续了五年,直到她现在生子,我依然还在沉默与挣扎。 不同的是,在一个平常的夜晚,我突然接到了她的电话,她应该是醉了,朝电话里的我嚷着什么,我大多没有听清,但我听清了最后一句:“你个大笨蛋,要不是因为你,谁会跑去那样一间光照得刺眼的房子里住啊!” “然后呢?” “然后啊,她很幸福,我也过得很好。” “没有遗憾了吗?” 他停了停,长长舒了口气。 也许舒出了过往与折磨,伤痛与遗憾,似乎又闻到了阳光的味道,花草的清香,窗帘遮挡住的未来和美好。 他看着她的影子,在那里面找从前,他极力想要逃出的漩涡,只是她的一个无心之举,一句无心措辞。相反的是,她没说的,变成了不能说的,她精心准备好的相遇和熟识,又被他的一句朋友打的不敢回头。 她离开,她害怕,她害怕那种感情生长蔓延,她害怕他们回不去,被时间折磨成陌生人。所以她宁愿故事就讲到这里,她宁愿亲自打断情节发展,割开主旨主线。 我不依赖你,你也不用喜欢我。 皆大欢喜。 “我不知道。” 你是我的英雄 壹、 刺眼的光打在雪白的墙壁上,入眼明晃晃一片不真实,呲呲电流声过,更突兀一室的静默。 “哥哥,”琳歪着头看向紧盯着手机屏幕的珂,“你别着急,没事儿的。” 珂滑动手机的手指顿了一下,嘴角带出一丝不大自然笑意,伸手抚了抚琳如同海藻般的发。 “哥哥没有着急。”珂低着声音,“哥哥相信阿琳可以好起来的啊!” 琳眨了眨小鹿斑比一样的眼睛,似懂非懂。 窗帘被拉到一侧,物品摆放井然有序的病房显得空落落。 漆黑的屋子里,只透出一丝屏幕发出的微弱亮光。 吸溜吸溜,坐在屏前的黑影将泡面桶往前一推,满足地往椅背上一靠。依着仅有的光线仔细看去,可以发觉桌上的泡面桶早已堆积。 十几平米的小屋内又响起了噼里啪啦敲键盘的声音。 滴滴滴—— 握着鼠标的手顿了一下,而后将光标移向了新出的弹窗—— “爱心众筹,争取渐冻女孩的明天” “呵。”黑暗里传出一声冷笑,键盘按键声起。些许后,朦胧的黑影喟叹一声,敲下了回车键。 贰、 “乖,不怕,是哥哥,没有别人。” 珂一点点挪到了匿在墙角的琳身旁,张开双臂慢慢环住了她。 琳浑身一僵,而后疯狂地颤抖起来。 “阿琳不怕,是哥哥,是哥哥。”珂轻轻拍着琳的后背,在她的耳边尽可能的安抚着。 良久,琳才恢复了过来,将头抵在了珂的肩膀上,无声的泪水打湿了珂的衣。 网上一个昵称为“侠义”的人,在筹款新闻评论区夸夸其谈,直言琳的病情其实不像描述的那样严重,明为众筹,实则套现。 在“侠义”的带动下,一大批人跟风,这些日子来病房的质疑者络绎不绝。 珂仰起头,明亮的灯光照的房间如白昼,更是刺得眼睛有流泪的冲动。 “哥哥在这里,哥哥永远是站在你前面保护你的英雄。” 幽黑的房间一如既往,唯一改变的是窗户前又围上了一方厚重的窗帘,隔绝了今夜皎洁的月光。 敲打键盘的声音持续,微亮的屏幕上出现一条条新的评论。 “其实渐冻症就相当于没救啦!干脆直接自己结束算了,反正到最后也只会是吊着一口气。” “又患上躁郁症啦?哦哟,还真是够厉害的,既然觉得自己是负累,那还一直在坚持什么呢?” “直接走了多容易,利人又利己。” 窗外有风刮过,发出呜呜的声音,像是夜的呜咽。 叁、 雪白的病房依旧明亮得刺眼。 珂的眼皮猛跳了几下,手中提着的饭菜在打开病房门后径直地掉落在地上。 “我妹妹呢?四号房的那个女孩呢?”珂有些疯魔地晃着值班护士的肩膀。 “她不让我们跟着,自己坐着轮椅出去了,说是出去透透气。” “你们就是这样对待病人的吗?” 值班护士被红着眼的珂吓到,忙慌着调出监控。屏幕里,坐着轮椅行动不便的琳出了医院大门。 珂顾不得那么多,慌着追了过去。 “其实挺危险的,躁郁症的人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崩溃。” “大家出门小心一点,万一遇见了别被伤害到。” 黑暗里看不清敲键盘的人的面孔,只能听到他长长抒气时的感叹。 肆、 “阿琳!” 珂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像是扑腾到岸上的鱼。 “阿琳,危险,快过来!” 琳站在路中央,川流不息的车辆从她身旁经过。珂不敢直接过去,怕她的躁郁症发作,直接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 “哥哥,你不用管我。” 琳冲着赶来的珂露出一个纯净的笑容:“其实我都看见了。我觉得侠义说的对,活着就得一直拖累你,而且就像他说的一样,我要是死了,利人利己。” “胡说什么呢!”珂的瞳孔缩了一下,抖着唇喊道,“你别听他们胡说。你根本就不是负累!虽然现在渐冻症还没有解决方案,但是只要我们活着,我们就有希望。” 琳眨着眼,颗颗晶莹的泪珠从大大的眼睛里一颗颗打落在地:“不是的,我……” “阿琳!” 琳的话还没出口,就见珂整个人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冲向了她。 旋即,天旋地转,整个世界染上腥红。 琳颤抖着双手,一点点爬向珂,伸出手捂着他身上的伤口,但是,捂住这里,还有那里在往外涌血,她的两只手,似乎根本不够用。 “阿琳,别哭。”血沫子从珂的嘴里卡出,珂伸着手想要擦去她疯狂涌出的眼泪。 “哥哥可是说过,哥哥是永远站在你前面保护你的英雄。” 图片 “a市新闻快报,哥哥死于车祸,渐冻妹妹随之自杀。” 乌黑的视野里,一只手点开了这则新闻。 又是敲键盘的声音,屏幕上出现“一路走好”四个字,配了一个哭兮兮的表情,显得尤为同情。 但是事实上朦胧的黑影并没有大的情绪波动。 滴滴滴—— 光标滑向新出的弹窗。 刺啦一下,新的泡面桶被打开。在吸溜吸溜的声音后,是敲打键盘的声音。 主页的标头有着鲁迅先生的一句话: “我从来是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凶残到这地步。” 光标滑到这句话后面的小叉号上点了一下。 紧接着,黑影动了几动,只见个人信息上昵称一栏由侠义改为了——孤傲的英雄。 人间至味是清欢 壹、 江秉文抱有好感时,我愣是吓得差点把怀中的果子都抛了出去。 彼时我正和江秉文结伴在家附近的林子中摘野果。我们分工明确,江秉文上树摘果子,我在树下接果子。江秉文扔东西准头都不错,所以他扔得开心,我接得也开心。可不合时宜的开窍带给了我剧烈的惊吓,意识在掀起一阵狂风巨浪之后陷入了短暂的平静,竟开始无所适从起来。 我也许就怔了不过一瞬,脑门儿却忽然一疼,低头只见颗半青的果子就这么歪了轨迹落在我的脚边,随之而至的还有一声吆喝: “发什么呆!” 我这才猛地回过神来,心跳声震天响,抬眼正好撞上江秉文略带探究的眼神。刚确定自己心意的人是无法面对自己的心上人的,我的脸登时烧了起来,情急之下连话都说不出,哽了半天才勉强憋出一句: “……没有。” 树上的少年郎闻言似是沉思了一会儿,半晌后收敛起些嗓音:“不舒服?” “有……有一点罢。” 我想不出该如何回应,只得顺着他的话云里雾里地敷衍过去,末了还试探性提了一嘴:“那今天……?” “当然就先这样咯。” 江秉文自然地接过话茬子,拍拍手便作势要从枝丫上直接跃下来,嘴上却不忘继续叨叨:“送你回家?” “别别别——!!” 瞥见江秉文面上转瞬即逝的惊骇神色,窘迫感如水淹般没过我的头顶。我顿感于心不忍,只得挣扎着补充道:“我的意思是……我自己可以,没关系的。” 不等江秉文开口,我便利落地放下怀中的竹篮,以壮士一去不复还的悲壮逃离了现场。 贰、 俗话说日久生情,可十几年的光阴似乎也只让我对他动了心——这是我纠结了一下午得出的结论。 追溯起缘由还是江秉文不好。我们这一带本就土地贫瘠,野果子的味道总是不尽如人意,可他还是每隔一阵子就拉着我到处跑,用的理由还总是千篇一律: “有一个地方果子很甜。” 他知道我嗜甜,也知道我无法抗拒这个理由。虽然每次都败兴而归,但他依旧乐乐呵呵,若不是我还在旁边走着,回程他估计都能一步不停地蹦回去。 他还安慰我:“即使结果不如意,但你听了我一路歌——不算亏吧?” “是是是。”我应着,又忍不住揶揄道:“不过你可真是对情诗情词一往情深啊……怎么,为了能勾搭到小姑娘这么拼?” “那可不!”江秉文打了个哈哈,又说,“昨儿又背了首新的,有没有兴趣?” “挺会挑人。”我挑眉,“行吧。” 虽然偶尔会像这样拌嘴,可我心里也明白,江秉文大概率是爱惨了这些缠绵的情诗。什么“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啦,“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啦,他倒是常常在我耳边唱起。我听着也不多言,只觉得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他人的喜好我也没资格干涉。 直到有一天他坐在果树上,抛着果子忽然冲我喊了句: “你有没有听过那首……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 “我想想……《上邪》?” “对啦!接下来好像是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他说得极郑重,临近末尾了还忽然垂眼望着我一笑,一字一顿道:“……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我脑袋里轰隆一声,才意识到一切都变了味。 “注意界限!”我登时气到耳根子发红,想也不想便吼道,“你别闹了行不行!” 此话一出,他愣住了,我也愣住了。 先反应过来的我急忙解释:“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觉得这种诗不是随便都能讲的……毕竟我不是你的心上人,顶多算个青梅竹马不是吗?” 良久,他闷闷开口:“抱歉,是我不对。” “也是我不对……抱歉。”我反反复复地重复着这两个字,直到江秉文连说了好几遍没事没事才肯罢休。舒了一口气,我抬头:“但是这种玩笑,以后别开了成吗?” “成,原谅我罢。”他笑着,举手做投降状,“别生气别生气。” “以后敢吗?” “不敢不敢……” 最终这事不了了之,我们在此之后也相安无事。江秉文自此以后也不再唱情诗了,这看似和我心意,实则却让我越来越不舒服。 明知说者无意,偏偏听者有心,自那天起,江秉文的声音便像是住在了我心里,怎么也挥不走,怎么都忘不掉。 “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也许自那天起,我便开始对他藏了一份心思,只是没过多在意,直到今天才如事故般泛滥得一发不可收拾。 叁、 过了几天江秉文又来约我去摘果子,还信誓旦旦地保证这次绝对能给我一个惊喜。我本想推辞,可江秉文扒住门不放,使得我没办法摔门而去,只好硬着头皮听完了他的每字每句。 “那儿果子真的甜!”他不依不饶,“跟我走?” 我无可奈何只好应下来:“好好好,那你等我,我去拿个篮子。” 不出所料,结果还是不如意。 “这儿的果子真不是很甜,总感觉差那么点儿。”我冲他抱怨,俯首从怀中的一堆野果中叼起一小个,随后仰起头一口吞了它,“你尝不出来吗?” 后半句可能有点辨认困难,但前边儿一句却显然成功挑衅了江秉文的味觉。他“啧”了一声,伸手从枝头上拽下个浑圆的果子狠狠咬下一大口,嚼着嚼着表情却渐渐僵硬了起来。 “怎样?”我忍不住笑,“虽然也很不错,但甜味儿也没那么戳到人心窝子里。” 他试图狡辩:“可能只有这一个不甜?” 只有在我们两个人的时候,江秉文才会偶尔展现出孩子气的一面。长得好看是有特权的,其他人这么做也许别扭,偏偏江秉文做了我只觉得可爱,心一软便用上了哄孩子般的宠溺语气: “那你再摘一个尝尝?” 江秉文照办,这次却连眉头都皱起来了。 “……行吧。”江秉文的眼神似乎黯淡了一瞬,却又似不甘心般再道,“那你明天来我家找我。” 我一下没反应过来:“干嘛?” “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人间至味。”江秉文抱臂扬了扬头,先前的沮丧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一样的时间,不见不散啊。” 我笑得矜持:“好。” 肆、 第二天我如约去了,却只在他家中寻见了江怀瑾。 怀瑾是江秉文的亲妹妹,约莫比我小两个月,不同于他哥的随性潇洒,这小丫头倒是古灵精怪,明面儿上乖巧得很,可私底下却是个令我和江秉文头疼不已的狠角色。 我四下望了一圈,没找见江秉文,便和小瑾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起来。就这么不明不白耗去了一盏茶的时间,我终于忍不住,决定主动出击,搞明白江秉文到底在哪里。 “……怎么不见秉文哥?”我装作才发现江秉文不在一样,随口提了一句,“他没跟你在一起吗?” 也许是我的问话太突兀,小瑾闻言似乎有一瞬间的困惑。可她并没有犹豫太久,眨了眨眼便应道:“应该是迷路了罢,方才你还未到,他便嚷着要去矮山上采些果子来。诺,就那座。” 小瑾的手随意一挥,食指轻轻点了点不远处一团墨绿的小山影子。我转头循着她所指的方向望过去,定了定神,不禁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怎么说……你哥哥能迷路也是很不容易。” 那矮山虽然枝叶扶苏,掩映去了它的“庐山真面目”,但细细一看还是能看到山足处有几阶青石板,想都不想便知道是上山的去路。 这江秉文也是傻,没的说。我叹了一声,思来想去纠结了半晌,终还是妥协般用手肘撞醒望着天空发愣的小瑾,压低声音道:“我们——嗯……就是——” “去找你哥吧。” 最后五个字我不知为何没有底气说下去,只是含糊地哼哼了事。望着小瑾忽然扬起的“我知道你在想什么”的灿烂笑容,我连忙把头甩了回去,一字一顿地反驳:“谁在意他啊?我只是想吃野果罢了!” 但这个理由拙劣得连我自己都不相信。 伍、 令人意外的是那几截石板并非铺好的山路,而山林又茂密,连方向感极好的我都险些找不着东南西北。我当机立断要求小瑾不要离开我身边,并顺着江秉文留下的记号——这是他自小养成的习惯——顺利在半山腰找到江秉文。 彼时他正靠坐在一棵大树下,似乎根本不在意自己的处境如何,只是百无聊赖地啃着手中不知哪儿来的野果,空出的一只手搭在身旁的竹筐上,看起来好不自在快活。 小瑾喊了一声,三步并作两步蹦了过去。我见状也跟着小跑起来,没多久便在江秉文身前急急地刹了车。 远远望着倒是没有察觉到什么,凑近一看才发现江秉文头发间夹杂着几片树叶,衣服上也都是草屑,本该看起来狼狈至极的人却凭着他淡然的神情,硬生生让我觉得他反而异常帅气。 傻丫头扑向果篮:“哥——” “哟,是小瑾啊。”江秉文将剩下的果子丢进嘴里,含含糊糊地说着,“你终于来找我啦?” “别丢人了,走走走。”我状似嫌弃地一把拉起江秉文,回过神后连忙甩开了他,大步流星地往回走,“走啦!” “回头!” 我吓得一个回身险些栽倒,捕捉到江秉文压不住的嘴角,我也没了好气:“怎么?” “这果子甜的很。”江秉文笑了一声,掷了枚果子过来。我手忙脚乱地接住它,正想抬头瞪他一眼,耳边却飘来一声极轻的嘀咕: “这回应该够甜了吧……” ……什么意思? 我当机已久的大脑忽然间开始运转,思绪飘回很久以前,忽然一道惊雷在我脑海里炸响,我被吓得语无伦次:“难道你……” “嘘。”他竖起食指抵在唇上,“待会儿再说。” 陆、 送小瑾回了家,江秉文再找了个借口脱身而出,匆匆出了门奔向我。 我还没来得及开口,江秉文就像个小孩子一样,拉着我的袖口全部都供了出来。 “我承认,约你出来摘果子是早有预谋,你以为我约你出来是闲的吗?那些诗也是我特意搜集来的,本来想试探一下你的反应,结果没想到你气得那么厉害。” “我当时就想完了完了,你说不定因此讨厌我了……你那一天的话说得真狠,直接把我打击得这辈子都不想看到你。” 我闻言一声“抱歉”又要脱口而出,他却摇摇头,有点好笑地看着我:“但我也不是那么斤斤计较的人,鉴于你道歉态度诚恳,又多次为果子的搬运事业做出贡献,我就大发慈悲,原谅你啦。” 我笑出来:“你就贫吧。好了,继续,我听着。” 江秉文迅速进入状态,斟酌着开了口:“不可否认,那一瞬间我就想这么抽身而去,但我还是放不下你,于是就厚着脸皮照旧约你出去,小心翼翼陪着你,也悄悄把周围的林子都摸了个遍,拼命寻找能够见到你的理由。” “直到你逃走的那一天,你根本就不知道你的脸烧得有多红,支支吾吾的样子像极了当初刚开窍的我——虽然心里没底,但我那时候真的非常非常开心。” “我在想,也许我有机会了我一定要行动起来——”他深吸一口气,望着我的眸子亮晶晶的,“所以,被你发现啦。” 我听得恍恍惚惚,却一句都不是我想要的。思及此,我一把拉住他:“找了多久?” 他愣怔,我便不依不饶继续追问:“什么时候开始为我找果子的?” “你傻呀。”他这回倒是笑得真心实意,只是悠悠道:“从第一次约你去摘果子开始,就一直在找了。” “所以,我心悦你好久了。” 我望着他忐忑的样子,心便软成了一滩水。回过神来我竟拥住了他,轻声道:“谢谢你。” “我也不善言辞,也没念过书,说不出什么好听的话。”我松手后退了两步,入眼不出所料是江秉文爆红的脸,“但我好歹也是有些储备的——这时候用刚刚好。” “从今往后,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终、 “甜吗?” “唔……甜。” 凛冬将尽 我从睡梦中惊醒时,正站在一片熟悉却又陌生的土地上。我身上大概还穿着那件大黄鸭的睡衣,在冬夜里冻得发抖。 上海,但又不是21世纪的上海。我看了看手中不知何时拿上的报纸,时间一栏赫然写着,1935年,12月8号。 我环顾周遭,不由喟叹一个城市的风情总要在夜里才能彰显得淋漓尽致。 夜晚的上海,华灯初上。十里洋场,万里繁华。 我站在百乐门舞厅的大门口。 来去的国民党官员、资本家们带着附庸风雅的女郎。香水和脂粉的气味弥散在冬季寒冷的空气里。蹩脚的英语发音像微弱的火苗,消逝在夜幕的深沉里。 他们在欢笑,在狂欢,恰逢这国难当头的年代。 我像个局外人般漠然地旁观,我甚至不确定他们能否注意到这个穿着怪异的我。 不知道过去了多少时间,黑夜流逝,黎明破晓。 我冷得有些僵了,呼出的气息在空气里凝结成雾。我稍稍抬起头,希冀从冬日并不温暖的阳光里汲取一点可怜的热量。 我仍站在上海的街头,站在这片容不下一张平静课桌的土地上,沉沉地叹息。 12月9日。我看见远方高举着横幅的青年学生,年轻的面孔上尽是不甘和愤恨的神情。铅字和油墨的气味飘散在冬日的清晨里,怨怼地奔走相告彰显着时代的担当。 他们在呐喊,在嘶吼,恰逢这国难当头的年代。 我像个局外人般漠然地旁观,我几乎确定他们注意不到这个幽灵似的我。 我只是沿着某条路一直走下去,希冀窥见这座古老的城七十多年前模样的一隅。 我路过一群又一群的人,他们既是时代的参与者,也是时代的见证者——他们是最写实的文化本身。 我看见几个打扮得珠光宝气的贵妇人笑得花枝招展,嘴里还时不时蹦出几个用中文翻译的英语单词,讨论着今天去哪家咖啡馆吃点蛋糕。 我看见几个穿着素净的女学生匆匆跑过,只隐约留下几个诸如”打倒帝国主义”、“救亡图存”的词句,就又转身加入了学生运动的浪潮。 我看见几个模样张狂的外国人踩着皮鞋走过,扬起一片尘土。他们嘲讽着国民政府的无知,死到临头还不知抵抗。 我看见几个工农红军面容整肃地走过,他们穿着并不崭新的衣衫,脸上却是阳光似的明媚。他们念叨着什么“国共合作”、“联合抗日”的词汇,急急忙忙地走过。 我看见几个军人来势汹汹地冲过去,肩上的勋章在初阳下熠熠生辉。我惊恐地往一旁躲了躲,几乎以为他们要把我抓进监狱。末了,我才想起,他们大概是看不到我的。 哦,他们当然看不到我,这无非是另一场梦境罢了。 大梦方醒的时分,我又生在太平岁月。 看向窗外炙热的夏日暖阳,我不禁莞尔,欣喜又悲凉。 云捎来的信 壹、 一进卧室,我便注意到墙角处原本摆放吊兰的位置更改成了一个书架。让太子爷从老家搬来的书籍,此刻已经被人整整齐齐地摆放在书架上。简单收拾了一下房间,准备躺下床休息的我,听见了厨房传来的阵阵巨响。 “砰、砰、砰砰——”这断断续续的声音终于惹得我火冒三丈。我气冲冲地走出卧室,穿过客厅后,一把拉开厨房的门,对制造噪音的人咆哮道:“你是想把厨房拆了吗?” “不想,我又不是你。” “你几个意思?我不想一回家就和你吵架,请你声音小点。”然而,巨响并没有因为我的言语而改变。无奈之下,我只好忍住脾气回到卧室,可在关门时,却将门狠狠地反锁着,然后用被子将自己的头蒙住。 大概过了三分钟,那烦人的声音终于停止了。没过多久,我闻见了面香味,顺着香味我来到了饭桌前。 “我给你煮了面,你先吃着,锅里炖的是你喜欢的排骨汤。我晚上要加班,你吃吧,我先走了。”太子爷一说完便急匆匆地出了门。留我一个人盯着桌上的一碗鸡蛋面发愣: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太子爷居然会为我下厨,他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么? 我捏了捏自己的手臂,有感觉啊,这不是在做梦,面里面一定有猫腻!我小心翼翼地用筷子在碗里挑了挑,确认没有人加其它的“调料”后,我才安心地尝了一口。我一边吃一边在内心感慨:虽然看着让人没有食欲,但还是可以吃。 收拾完厨房的残局,我便回了卧室。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帮我整理书籍的人是太子爷,毕竟老妈才不会给我整理这些“闲书”。 贰、 出于对父母严格管制的反抗,高二下学期,我的厌学情绪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那年暑假,父母禁止我看闲书,还限制了我的零花钱。只是他们不知道,学校附近新开了一家书店,而我在同学的帮助下办了一张借书卡。 父母的所作所为并没有让我步入正轨,反而使我更加厌恶现实中的世界。那段时间,我沉浸在小说的世界中无法自拔,不仅在学校看小说,回到家后也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偷偷地看小说。 直到有一天,房间被人粗暴地打开,我最羡慕、最尊敬的哥哥亲手从我手中夺走了原本属于我的借书卡。我不敢哭也不能闹,这张借书卡若是被大人们知晓,无论结局如何,我一定是最惨的一个! 我清晰地记得那时的他举着白色的借书卡,一脸得意地对我说:“如果你想这东西出现在爸爸面前,你现在可以从我手里拿回去。” 我咬牙切齿地问他:“你想怎样?” “我们约法三章,你能做到我说的,我便当这个东西不存在。如何?” “你说。” “第一,别把我们当仇人,我们强迫你读书都是为了你好。”当时的我很不屑地对他冷哼了一声。然后,他皱着眉头说:“第二,请你今晚好好想想:一个人的一生应当如何度过?是浑浑噩噩地得过且过还是寻找一个梦去奋斗?”最后一点,他似乎是仔细想了想才向我提出的,他缓慢地开口道:“距离你高考还有一年的时间,这一年内你不能看小说。” “好!不过,请你记住你今天的所作所为。既然你有本事从我手里抢东西,就别再还回来,因为我不需要,你现在就可以把它扔了。” “好啊!”话音刚落,我便看见一条白色的弧线飞出了窗外。后面是否发生了其他的事情,我已经想不起,只记得从那以后,我便不再喊他哥哥。 叁、 “我怎么会有《战争与和平》?”我在细看书架的底层放有哪些书时,发现一本书被人用素雅的包装纸进行了封壳式包装。 “居然在书里夹一封没有署名的信,太子爷的恶作剧太幼稚了吧。”自从不喊哥哥这个称呼后,我为他取了一个代号:太子爷。 我的家人写字都很有特色,比如太子爷的字,他喜欢缩短字体中某些笔画应有的长度,对于一些横竖的笔画,他会随意地拉长。所以,就算这人没有署名,我也看出在这张绿色信纸写字的人就是太子爷。 “对不起,过了这么久才向你道歉……”我一边读信一边在心里震惊:一向自视清高的太子爷居然给我写了一封道歉信!是我打开的方式不对吗?那我重新打开一次,可那段文字的首句还是以“对不起”三字开头…… 信中除了道歉外,还提到他当天并没有扔掉我的借书卡,被扔掉的借书卡其实是他自己的。他有一个高中同学在那家书店做兼职,碰巧的是那人竟然还知道我是他的妹妹……看完了这封没有署名的信,我再次回忆起当年与太子爷的争执,忽然发现当年的自己真的好傻! 太子爷下班回家时,我正在客厅看电视还发出了爆笑声。 “你在看什么?有那么好笑吗?” “《幸福耙耳朵》,你要不和我一起看?”我假装很随意回答,也不知道他能不能猜到我已经看到他写的那封道歉信。我与他每一次的针锋相对,不过是为了保护自己那颗骄傲的自尊心。我不愿意低头,便与自己“暗自较劲”,让时间过了一年又一年…… “好啊,我也好久没有用电视机看剧了。我记得你小时候就很喜欢看这个搞笑的剧,没想到长大了你还喜欢。” “哈哈,我一直都喜欢看搞笑的,好不好?只有你才喜欢看新闻,也不晓得是谁总是喜欢和我抢电视机的遥控器。” 说着说着,我俩竟然聊起了小时候发生过的许多事情。我曾爬上树摘桃子,却被困在了树上;后来太子爷劝我放心大胆的从树上直接跳,他答应过我会稳稳地接住我,结果我俩都摔倒在地,我当场就哭了还骂他是一个大骗子。还有一次,天下着倾盆大雨,我俩走在回家的路上,不料石板路太滑,我一不小心就把脚崴了;太子爷十分强势地将我背起,一边背着我,一边告诉我该减肥了…… “我为什么要对你说对不起?那我小时候还替你洗过碗,也帮你洗过衣服,你可曾对我说过谢谢二字?” “谢谢。我说了,该你对我说对不起了。” “你、你简直和以前一模一样,幼稚。你把我气死了,可就没有妹妹了。你确定要和我算账,让我说出那三个字?”我这个人吧,脑子虽然不怎么灵活,但偶尔也会耍一点小聪明。“哥哥,你大人不计小人过,过去的那些糟心事,咱们让它们都过去,好不好?” “好吧,你不说也行。明天的早饭,你来做吧,我回房间睡觉了,哈哈。” “嗯嗯,早点睡觉,晚安。” 流星与他 引子、 十年前有两个六岁的小朋友把他们的人生道路走窄了。 别的小朋友在这个年纪几乎一天换一个标准答案式的梦想:科学家,医生,太空人,大明星。 小朋友一号只是用稚嫩的声音不屑地说:“那些没意思,我要当一个尽职尽责的经纪人。” 小朋友二号忍了很久:“我要当一个音乐人。” 小朋友一号没有去研究公共关系,他拿起了笔,开始写作。 小朋友二号没有去学乐器,他学起了乐理。 这两人没有想到,十年之后,他们成全了对方的梦想。 壹、 文采现在偶尔也能赚点小钱,但闷闷不乐,他学写作可不是为了这些蝇头小利。 文采人如其名,很有文采。 现在在学校内主要做做帮人写写检讨或者帮学生会写写通知等等公文写作类工作。 积累了不错的人缘,还经常有人请吃饭,按理来说算是不错的一个校园小名人。 但是还有个梦想电棍一样时不时刺激他不安分地跳起来寻找机会。 文采一直认为其实一个人到了高中就算预先成年了,毕竟高中比初中更像社会,而且各色人等要丰富得多,是出产少年天才或者少年老成的肥田。 文采铆足了劲儿,考了这所高重点率也高人才肥力的高中。 梦里啥都有,现实洗洗睡。 曾经像珍惜动物一样被圈养的金牌作文种子选手文采,在这里连国家队二队都进不了。 如果在这所学校扔一块砖头,被砸死的一片文青里面说不定有他一个。 幸好有一手不错的实用文体写作技巧,文采成为一众家鸡中色彩比较斑斓的山鸡,流着口水望着鸡群里的鹤暗自骂娘。 一个偷偷在宿舍洗澡的深夜,文采顶着满头的泡沫,想明白了一件悲催的事:他只是个黑白两道通吃的公共秘书罢了。 在一次和学生会文艺部的饭局中,他看到了曙光。 这些人是最纯正的有关人士,一阵称兄道弟勾肩搭背后,有人透露学校今年没有经费去搞开放日了,取而代之的是规模小但效益绝对不小的音乐节。 校园音乐人在蠢蠢欲动,艺术生蠢蠢欲动,这所学校唯一一个经纪人理所当然蠢蠢欲动。 “要是能捧出一个第一就好了......” 文采将电脑分屏,一边打开qq好友列表,一边打开了网易云。 文采的笑声很邪恶。 贰、 半年前一次惊天动地的对赌几乎摧毁了棚子的梦想。 当时班主任和家长联合执法,用不务正业为借口使出了激将法。 合唱比赛的伴奏由棚子制作,如果拿不了前三,棚子就退出电音界,如果拿到前三,他就可以取得艺术生的权限,使用学校的录音室。 对于一个始终没有得到学校承认的音乐人来说,这是一块大蛋糕。 终究还是被蒙在鼓里的棚子不知道这次比赛是有限定曲目的,很经典的那种。 拿了第四,造化弄人,不算一败涂地,但败了就是败了。 这次赌局从一开始就在学校论坛和年级群疯狂转发,众目睽睽之下,棚子赖不掉了。 从此不管复出呼声多高,棚子都被父母的有形手和自己的无形手按着埋头做题。 文采刷着棚子网易云单曲的评论区,尽管已经冷清半年,最新评论依然不断地刷,有路人,也有学校同学。 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我们想你了! 文采再次坏笑,在通讯录里找到一个社会青年,摁下拨打键。 “喂?哥们,我文采呀。对对对,社区音乐节缺人吗?开场嘉宾?开场也要!” 叁、 “拔了毛的凤凰不如鸡哟——别多想,我没在嘲笑你,咱们是朋友,我切身地同情你的命运。” 这次是文采掏钱请吃饭,在食堂叫了三个荤菜,如慈祥的长辈看着狼吞虎咽的棚子。 “知识改变命运。”棚子含糊地回答,眼中只有菜,没有“朋友”。 “往哪改啊?把流星熄灭,变成恒星吗?还是给你创造一个有钱光鲜的未来啊?” 文采有一双好眼睛,可以从棚子被饭菜撑大的脸上看出落寞来。 “我曾经发誓,自从你变成钻营小人的那天起,我再也不会拜托你帮我。” “不知你说的是当秘书的我还是作为经纪人的我啊?” “有区别吗?不都是小人。” “我觉得你大概说的是‘小人物’吧,小人物经常被误解成小人的,他们生活的方式很拼命,有时候甚至可以说是离奇荒诞。不光是巨头们这么想,别的小人物也这么想。” “算了,我说不过你。” “说不过就好好听,每个人都应该坚持自己的理想,世上天生有个性的人不多,很多普通人所谓的个性都是他的理想给他带来的,无论是看得到的天空还是看不到的太空都不缺恒星和行星,我们生活的这一颗,抬头看到的,都是其中最有个性的。你曾经当过一道流星,你知道地上的人们对着你许愿是什么滋味,你也知道,燃烧是痛苦的,但那是一颗流星的灵魂。” 文采看着越来越灰暗的棚子,跳动的名利心突然换成同情心,他刚刚简直是在无意识之间把自己的信条暴露无遗。 “我...我过气了...” “虽然打赌这东西伤到过你,不过现在我想跟你赌一场。”文采掏出手机,在校园论坛上飞快地打了一篇简短的帖子,然后展示给棚子,“帖子内容很简单,想你复出的今天晚上十点半宿舍喊楼,注意看,我没置顶也没悬赏,是篇白帖。如果真的没有人希望你复出,算我押错了宝,你这个月饭钱我包了,如果有人希望你复出,你跟我去参加下个月的社区音乐节,收入全部归你,你想想,怎么样都不亏。” 棚子咬咬牙,终于露出点血性:“赌了!两个月饭钱!” 文采耸耸肩:“行。” 肆、 这所学校是拥有相当优秀喊楼传统的学校,高考之前喊,校队夺冠喊,学校管不了,也不想管,毕竟这事儿正着说也挺正能量,歪着说无伤大雅。 在这么多年的传承和发展中,喊楼逐渐有了其规则,如果喊过三次之后有人喊吵死了或者喝倒彩,那这场楼等于没喊,这也是棚子敢跟文采赌的重要原因。 文采倒是没有动用什么人脉,如果他选的人一开始就没有触底反弹的力气,他合该自认倒霉。 顺其自然吧。 当晚,文采带领舍友站上阳台,瞅了瞅时间,十点半喽。 左边有人递上“大声公”:“老大,请开第一嗓。” “棚子哥——复出——”声嘶力竭,右边有人递上水杯。 一秒。两秒。三秒。 “老大,我说还是要宣传的吧?” “让子弹飞一会儿。” 山呼海啸一般,无论男女宿舍楼,也无分年级,开始重复文采的呐喊。 “老大,这...我们要不要接着把节奏带带,我怕过不了三遍...” “让子弹继续飞。” 文采潇洒地掏出手机解锁,屏幕上那篇白帖赫然有着200转发量,532条评论! 一声接一声,文采在陶醉,运筹帷幄的聪明快感令他飘飘欲仙。 棚子在流泪,他实在没想到,时隔半年,当初的笑柄完全没有影响到他的人气。 就像他成名之初,班长拍着他的肩膀,说了一句让他真正作为一颗流星开始燃烧的话。 “你是我们这些怂人的骄傲。” 第二天,当事人棚子挂着两个黑眼圈与策划人文采很正式地握了握手。 伍、 自从两个人成为合作伙伴以来,文采每天过得充实而快活。 棚子爽快地接下了音乐节开场曲目的单子。 文采当然一口回绝,音乐节开始前棚子不能暴露,连混音都要装成信息竞赛生在文采给他安排的信息教室完成。 神童就是神童,在信息教室根本没有影响到作品质量,更何况开场曲撑死五分钟,一个多月的时间实在充裕到令人发指。 成品的第一个顾客是文采,五分钟之后他整个人都嗨了起来。 棚子露出了笑容,他也不知道文采是不是装的,反正被人认可很开心。 你们的棚子哥把感觉找回来了! 他把上面那句话带到了音乐节现场。 满场观众熟悉节拍之后,开始跟着节奏跳动,棚子稳坐dj台,如观沙场点兵。 经他强烈要求,主办方终于妥协让跟音乐没有半毛钱关系的文采上台站在主dj棚子旁边。 文采带着副墨镜,摇头晃脑,伸出手把备用的递给棚子。 棚子戴上墨镜,更加疯狂地摇头晃脑。 这一日,棚子获得1.5倍出场费以及刻着“控场之王”的烂俗奖杯。 陆、 现在在办公室与他老妈和班主任交锋的不是棚子本人,而是文采。 棚子被关在门外傻站,心惊肉跳,比死了还难受。 办公室的隔音极好,完全没有听到一丝泄漏的吵架声。 文采是谁呀?棚子安慰自己:那小子就剩一杆笔和一张嘴了。 半小时后,文采开门出来,用纸巾使劲擦着脸上的唾沫星子。 文采没有显得很愤怒,反而很平静。 “棚子,去吃饭吧,我有事交代给你。” 棚子看到,文采的右手抓着一张折了好几道的白纸。 文采展开那张白纸,是他本人打交道一年的熟脸,只不过以前他看到的是别人的,现在是自己的——处分通知。 “听着,为了帮你争取到机会,我做出了伟大的牺牲。你知道,本来我们两个要并案调查的,现在我为你担下了一切责任。” “我就不信了,是不是有什么交易,要不然怎么会...” “没错,不仅有交易,而且有赌局。这次毕竟是我们学校向全社会开放的大型活动,怎么可能无偿让一个戴罪之身参加呢?你也看到了吧,你家长的态度并不是很好,你的参赛之路可以说是困难重重,不止这个,你的音乐生涯都差点结束。” “所以你做了什么逆转乾坤的事?” “我只不过把自己送出去了而已,呐,现在我是临时被记大过的状态,如果你不打算参赛,你刚刚复活的音乐生涯就会和我的校园生涯一起化为泡影。但是,学校不肯放手你这块大蛋糕,如果让你参赛,就可以吸引更多的社会关注度,明年就有很大希望坐拥招生和企业赞助两大热门,你会一跃成为校方和几千学生眼中的英雄,好处大大的有。” 棚子双眼紧紧盯着白的刺眼的处分通知,感觉有点晕。 “别捡好听的说,我输过一次了,胆子没有以前大了。” “如果你输了,那我的处分会迅速没有转圜余地地坐实,然后你也会被厌弃,校方会不遗余力地打压你和其他校园音乐人,因为你们没有用。悄悄告诉你,这个选择对他们来说更省心省力。” 此刻棚子的眼中,眼前略显疲惫的这市侩小人瞬间被神化。 想要用陈述不利局面来凸显自己这个经纪人的价值? 虽然棚子恨他恨得牙痒痒,不过刚刚一桩桩铁的事实把他和文采困在同一个牢房了,只有后者有撬锁的技术和工具,棚子能怎么办? “嘿嘿,老文呐...事后我们三七还是二八?” 这幅嘴脸本该属于文采,现在本末倒置,棚子真心想吐。 文采无奈地摇头:“他们不要假的关注。” “什...么意思?” “他们不允许公关人员下场,明白吗?我被禁止接触和这次活动有关的一切事项和一切人员,而且从明天起,一到放学就会有人监视我,连宿舍都要换。不过作为补偿,你可以跳过初赛和复赛直接进决赛,还可以支援你第一次打赌的彩头,你看看,他们觉得你掀不起多大的浪啊。你得靠自己在决赛24人之中拿下第一,打他们脸吧小伙子。” “那我...怎么扳回这一城。” 棚子真切体会到没有诸葛亮的刘备是何感受。 “你要自己建好你自己的团队,我原来宿舍那五个兄弟也学了我一点皮毛,好在手脚麻利,可以勉强当半个我用。”文采满脸写着累了,擦擦嘴打算告别。“哦对了,记得关注一下dj lee网易云的新单曲,挺不错。” 文采一走,坐在棚子身边和身后的两人立刻跟着就走,肩负什么任务不言自明。 棚子瘫倒在桌子上,远处文采手上的白纸一晃一晃,像在嘲讽。 柒、 棚子脸上有些挂不住,真是小动作不断,虽然远没有到麻烦的地步,尴尬的感觉总归不太好。 例如开局就夺走了点石成金的文采,例如在录音室留下的是一个只有古典乐器音源的后期制作软件,又例如现在竟然把他的出场顺序安排在一个民谣歌手后面。 电音制作和现场演唱不同,是直接与听众的情绪连通的,并力图在短短几分钟内让听众到达情绪的顶点,所以最有利于电音制作人的位置是开场。 而现在是尿点密集的中场偏后位,让民谣歌手上安抚情绪的确是个妙招,笑里藏刀的意味很明显:棚子想要观众躁起来,偏偏让他们颓。 电音说到底还是喧哗的音乐形式,最忌讳的就是对比,特别是和温柔的民谣对比,调动气氛的难度好比把人从山谷拉到顶峰。 不过...他们还是失算了。 dj有一种武器叫remix。同一首曲子,可以有不同的风格,可以纯澈唯美,可以动感激昂。 棚子这次准备了四种风格,这是赛前整个团队模拟上场顺序做出的四种最佳选择。 棚子上场,带着他的混音台。 四种中最深邃的一种,主乐器是钢琴和小提琴,渐渐引入狂欢的深渊。 鼓组在中期,节奏越发清晰起来,鸿门宴上,刀斧手慢慢走出。 文采在台下被摇头晃脑的人群挤得半死,他看到棚子露出和他一样运筹帷幄的微笑。 这是赤壁,没有诸葛亮,东风也不请自来,文采早算到了。 主舞台区聚集人数超过1200人!观看网络直播人数突破三万人! 这是一颗人所有人都要抬头仰视的绚烂流星,没有明天一样燃烧着。 棚子知道文采对他的意义,绝对不能输。 “经纪人和艺人是一体的,你的路承载着我的破车。没有路,车会翻,没有车,路也失去意义。” 毫无悬念。 台下有人打开了棚子的歌手页,那里有两天前发布的此次现场单曲2分钟的体验版和置顶的校园演出通知。 发布体验版是dj lee的常用宣传手段,也是文采最后的锦囊,幸好棚子还不蠢。 捌、 无论是看得到的天空还是看不到的太空都不缺恒星和行星,燃烧是痛苦的,但那是一颗流星的灵魂。 当你适不适合吃这碗饭还是未知数的时候,尝一下是你最好的选择。没关系,你有大把前路和大把退路,你还年轻。 因为遇见你,温澜潮生 壹、 书店的灯光温暖而柔和,一排排实木的书架笼罩着一层暖黄色的光晕,空气中淡淡的松木香气萦绕,颇有舒缓心情的功效。 坐在台上的宋晚,看着台下专程为她和她的新书而来的五十位读者,第一次参加签售会的她还是不免得心生紧张。 就在刚刚,她的编辑告诉她要在签售会开始前临时加上一个十五分钟长的访谈环节,还有一位特殊的嘉宾会负责采访她。因为想多给这些真心支持她的读者一些福利,所以宋晚并没有拒绝。 “不好意思,我来晚了……”清亮又温柔的嗓音响起,声音不大不小,却让有些嘈杂的书店立刻安静了下来,“让大家久等了。” 宋晚寻声抬眸望去,发现那个人一身白t牛仔裤向台上走来,整个人都被光亮罩住,一如从前。 她愣住了,站在她身旁的编辑以为她对着台下的读者太过紧张放不开,所以越过她去和许锟易说话,将采访的大纲拿给他,交待了下流程。 等宋晚回过神来的时候,许锟易已经开始说开场白了:“感谢大家能来参加今天的签售会……” “你们好,我是今天的特邀主持许锟易。” 这个名字一出现,不需要闪光灯的加持就会引起一片轰动——时下最热的某短视频app带货能力一级的当红男主播。 宋晚将头发别到耳后,正好对上许锟易投来的目光,暖黄的灯光下,给他那双黑如皓石的眸子加上了温柔的滤镜。 她下意识地想避开他的视线,却听见他开口问她:“作为宋晚作家您的死忠粉,我可以先问您一个私人的问题吗?” 宋晚估摸了一下,对着台下这么多读者,他不会问特别出格的问题,于是就点了头。 许锟易静静地看着她,眼神有着几分慵懒却很清澈,然后便见他抿了下唇,嘴角的梨涡带着笑意。 突然,她心里生出一股不详的预感。过了几秒,他的声音在耳畔响起:“您出版的几本小说内容都很真实,请问……” 他扬起的嘴角笑意更甚,可在宋晚看来,那个笑容像是来自地狱的生死状,将她的过往像一个个黑白分明的镜头般回放:“那是你亲身经历过的故事吗?” 在她抬眼的那瞬间,四目相对,时间仿佛静止了,周遭的声音都被冻住了。透过许锟易那双漆黑如墨的眼睛,宋晚好像看见了他们穿着校服在同一个屋檐下学习的那些旧日流年。 贰、 在宋晚七岁那年,遇到了她人生中的第一个冤家。 那人便是许锟易。 两人家离得很近,小时候都在同一片区的小学上学,还碰巧进了同一班,更凑巧的是许锟易的爸爸和宋晚的爸爸两人是大学同学。于是,宋晚和许锟易的孽缘就这么开始了。 小时候的许锟易皮得令人发指,把毛毛虫放进女同学的抽屉里,带着一帮男同学爬到深沟里玩英雄救美的过家家游戏,此类事件多不胜数。 而宋晚当时是大人门口中“别人家的孩子”,乖巧懂事,嘴巧爱笑。所以当七岁的宋晚摇身一变,沦为被毛毛虫捉弄的女主人公和被带进深沟里需要等男主角来救的女主角时,她便暗自下定决心要离许锟易远点。 每次闯祸后,许锟易都会一脸不情愿地被他爸爸拎到宋晚家门口一放,让他给宋晚道歉。宋晚撇了一眼许锟易憋红的苦瓜脸,又接收到爸爸让她赶紧原谅许锟易的眼色,只好颔首。 “我原谅你了,许锟易。” 这句话是宋晚在上小学时最常对许锟易讲的,一听到这句话,原本缩着脖子道歉的他立刻抬头,对着她咧嘴笑,露出还没长齐的几颗牙齿,贱兮兮地靠近她的脸说:“那我们和好咯!” 叁、 在宋晚十岁那年,许锟易因父亲的职位变动所以搬到邻城定居,直到高中才再次和迁回故乡的许锟易同校。对于和许锟易再次成为同学,宋晚是非常不情愿的,虽然彼时的许锟易已然抽条,眉宇间少年气息逼人,是许多女同学光是提起名字就会自动冒粉红泡泡的对象。 对于许锟易这种轻而易举就能成为焦点中心的人物,宋晚一向敬而远之。饶是低头不见抬头见,宋晚看到许锟易时,也不会主动打招呼,一声不吭地避开他时不时会向她投来的意味不明的探究的眼神。 好在许锟易比小时候会看人眼色,没有来招惹她,两人就这样相安无事地度过了一个月。 时隔九年,两人正儿八经的对话,来得让宋晚有些措不及防。 那天下午最后一节的班会课,班主任在台上总结了下月月考成绩,在叹了好几口气后决定采取以优补劣的同桌互补计划。就这样,倒数第二名的宋晚和全班第二名的许锟易成了同桌。 在放学铃敲响前的一分钟,宋晚被班主任叫去了办公室。 等宋晚从办公室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时分。放学后的教学楼空荡荡的,孤伶的脚步声在走廊里回响,一阵清凉的晚风扫过她柔软的脸颊,有什么东西在一瞬间干涸了,而班主任的叹气声还在她的脑海里打转:“宋晚,要放宽心,身体不好不是你的错……” 她倚靠在冰凉的栏杆上,微微伸颈,傍晚的风吹走了夏日白昼的黏腻和燥热,薄暮的微光洒在她的脸上,有微醺的暖意。她闭上眼,任在眼中流动的浮光化作眼泪滴落,萦绕在鼻尖的浓烈的栀子花的香气,却让她更加哀恸,夏日的忧愁就像这花香一样飘在空中久久无法散去。就在此时,少年清澈而带有几分慵懒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你放学不回家,就是为了在这里欣赏黄昏吗?” 她猛然睁开眼望过去,许锟易站在走廊尽头,他背光而立,夕阳暧昧的余光笼罩着他,竟然衬得他有些温柔。 宋晚目光呆滞地僵在原地,看着他一步一步朝她靠近。他上下打量了她一眼,看到她脸上的泪痕时有些错愕,就又迅速地别过了脸,“没想到你也会哭。”在一声清咳后,他冷笑道。 “和你无关……”她哭过的嗓音有点沙哑,但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宋晚攥紧了手,试图用最平静的语气回应他,“我跟你很熟吗?” 话音刚落,她便感受到许锟易灼灼的视线落在她的头顶。 沉默涌动半晌,他冷冰冰地丢下了一句“宋晚,真有你的”,便转身离去。 看着少年渐渐消失在走廊的拐角处,宋晚心里闷闷的,这种感觉很像她以前在商场柜台里看见布娃娃,明明喜欢得移不开眼,但为了省钱,就算爸妈主动说要买给她也会倔强地拒绝。 肆、 自那一次对话,成为宋晚同桌的许锟易就和她杠上了。 宋晚在下课时写数学题,许锟易就喊了几个男同学在座位上嘻嘻哈哈地聊起了天;宋晚在放学时去问老师问题,他就先她一步冲上讲台问到晚饭时间。 他乐此不疲,屡战屡胜。每天看着宋晚在他面前狼狈的囧样,他都会抿唇一笑,然后用挑衅的眼神看着她。 绕是宋晚再愚笨,也能感受到许锟易的恶意,他幼稚的报复方式让她气得说不出话来,对他的最后一点愧疚也都消失殆尽。 横亘在她和许锟易之间的是七年的时光。人的一生能有几个七年呢?七年的时间,可以很短,短到她还没准备好迎接新的一天,突如其来的厄运如同张开血盆大口的怪兽,将她吞咽入喉;七年的时间,可以很长,长到在盛夏来临时,她和许锟易再次见面,却像被隔离在不同的两个世界,对着这个少年,那些不动声色地躺在她心底的伤痕难以启齿,她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她和许锟易僵持不下,于是便转了战略,遇到不会的问题就去问她的学霸前桌。那是个笑脸吟吟的女孩子,说话很直白但没有恶意,和宋晚还是三年的初中同学。 许锟易或许是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些傻气,又或许是因为她的不反击而觉得无趣,下课时他又跟刚开学时一样,恢复了一下课就趴在桌上打瞌睡的习惯。 不过听到宋晚问前桌问题时,他会时不时地插一嘴:“这么简单的问题都不会,没想到胖还会影响智商!” “果然是只长肉不长脑子!” “……” 宋晚原本笑着和前桌讨论的脸变暗了,前桌的脸色也有些不好看,那个女孩刚转身想向许锟易反驳些什么,宋晚还没听她说就跑了出去:“我去洗手间,回来再问你。” 在许锟易对她说那些话的瞬间,她确切地感觉到,心里还未痊愈的裂痕被一道闪电给重新劈开了。 伍、 如同往常每个月的十五号一样,宋晚照例请假去医院做检查,不过这次她并没有让父亲陪同。 从挂号到做检查再到看完诊,她在医院里花了半天的时间。她正要走出医院大门的时候,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许锟易背靠在门诊楼外的墙壁,和宋晚隔着两米的距离,忽然亮起的橙黄色的车灯笼罩在他的脸上,那光芒把他晕染得好似明亮的太阳。他双手抱在胸前,低着头,脸上的表情晦暗不明。 她原本打算假装没看见,许锟易却在她路过时拉住她的胳膊,她晃了一下,就跌进他的怀里。 许锟易一只手圈住她的腰,温热的鼻息拂过她的锁骨……这样的近距离,让她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有路过的人都纷纷向他们投来意味深长的目光,好几秒后宋晚才惊觉到不对劲,忙不迭推开了他。 身形颀长的少年因她的动作往后退了一步,圈住她的手还僵在半空中。宋晚觉得自己的脸上一定飘着两团红晕,于是她微微低下头,偷偷瞄了他一眼,才发现少年的耳根子也在渐渐变红。 最后还是她先开口:“好巧啊。” “不巧……”许锟易的声音比平时低沉许多,她不敢与他对视,因为他正在直勾勾地看着她,“我是来找你的。” 陆、 许锟易带她到一家人少的奶茶店里,问了她的喜好,然后点了两杯奶茶找了位置坐下。在等奶茶煮好的空隙,宋晚暗自腹诽自己是脑抽了吧,才会答应和他好好谈谈。 “你为什么变化这么大?”这次,轮到许锟易先开口。 她愣一下,随即反问道:“你指我的体型吗?” 可许锟易没有回答,只是低着头,骨节分明的指一下一下地敲着桌面。 在宋晚看来,这敲击声好像是在拨弄着她心里一直紧绷的一根弦,那一根她从不愿让别人看见的弦。 沉默涌现了许久,许锟易抿着唇,嘴角露出梨涡,但那不是笑,看起来更像是苦涩和忧愁。 “我一直以为,你是故意不想理我的,因为我小时候的恶作剧。”他一边凝望着她,一边自言自语似的道,“我第一次在班级花名册里看见你名字的时候,我觉得不会那么凑巧是你,直到开学第一天见你,虽然你的外在变了,可我知道那就是你。后来我一直因为你不理我而赌气,处处跟你作对,是我错了……” 听到这里,宋晚没法再和没事人一样,她心里酝酿着情绪,正要张嘴说话时奶茶刚好被服务员端了上来,她便因此作罢,欲言又止地看着他。那一刻,在宋晚眼里的许锟易,像极了冰冷的太阳,遥遥地悬挂在苍穹之上,用怜悯的目光扫视人间。 蓦地,许锟易一把抓过放在她面前的那杯奶茶,插上吸管后才推回她面前,接着又听他继续说道:“好在有人跟我说,要是我早知道你的病,我就不会这样……” “可我不需要你的怜悯!”她打断了许锟易还未说完的话,想起了许锟易平日里时常停留在她身上的视线,一下子红了眼圈,猛地站了起来。顷刻之间,她心里好不容易围起来的防御堡垒又轰然崩塌成尘土,那些血淋淋的伤疤终于重见天日。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她一直坚信这一点,她想许锟易永远也不会知道,当她看见同龄的女孩子穿着漂亮的短裙犹如一朵含苞待放的花时,转过头又看到镜子里自己暴涨到一百三十斤的肥胖身躯的心情。 如果不是因为她生病了,那她也应该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花,可现在的她,还没等到绽放,就有了凋零的迹象。 她一直没有告诉他,不想和他走得太近,是因为一见着他,就会想起童年的记忆。从前,他们成长的轨迹明明很接近,可是只隔了七年,许锟易成为了遥不可及的太阳,而她只能站在无尽深渊里仰望他。 换作任何人,也是会不甘心的。 柒、 自那次不欢而散的谈话后,宋晚和许锟易说的话就更少了,他们之间的冷战开始了。 说是冷战,倒不如说是宋晚自己的独角戏。因为并不是许锟易不和她讲话,而是她不愿意回应他。 她原本以为许锟易会不搭理她,他们会就此绝交。不但没发生这样的状况,她还能发现每天清晨自己的抽屉里会多出一瓶市面上少见的进口牛奶,在她值日那天总会有人提早把教室打扫完,更甚的是她做完放在抽屉的数学练习,第二天翻开看时上面有手写的详细错题注解。 这么显而易见的事情,可能全世界只有许锟易一个人以为他自己隐瞒得很好。 无奈之下,宋晚只好当面戳破他,让他不要再做这种莫名的事。哪里知道许锟易的脸皮比她想的要厚得多,她拆穿了他,他没有生气,反倒笑吟吟地对她说:“是我做的吗?我怎么不知道!” 他一笑,嘴角的梨涡就浮现了出来,那笑容甜得像是在半糖奶茶里加入香草冰激凌,极其治愈,让她不由得恍惚了一下。她的心跳,霎时间变成密集的鼓点。 这几日她在闲暇时单曲循环的歌曲好似萦绕在耳畔—— “生命中有万事的可能,你就是我要遇见的,特别的人。” 捌、 就这样,许锟易当了宋晚一个学年的护花使者。 刚开始她还会好声好气地劝许锟易没必要,可许锟易依然我行我素,最后还是宋晚妥协由着他的性子。她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心想他可能是想通过这种方式为他之前的抬杠行为道歉。 她和许锟易最后一次见面是高一期末考前的第二天。 那时面临着文理科分班,期末成绩的好坏意味着能否被调剂进实验班。那段时间,宋晚昼夜颠倒在书堆里奋斗,拼劲是一日比一日足,可她的身体却肉眼可见地变差。 终于在那个初冬,她病倒在雨幕席卷的下午。 宋晚只能模糊地记得,当时她的身体里的疼痛翻江倒海似的朝外涌现,少年俊朗白皙的脸出现在她眼前。 下一秒,她趴在一个人的背上。少年的背脊清瘦有力,他的体温灼热滚烫。那一刻,宋晚的心跳得很快,像是要跳了出来,不知道是因为太痛了,还是为了一些不知名的情绪。 在她完全昏睡过去的前一秒,她隐隐约约地感觉到,许锟易背着她顶着大雨,往救护车停靠的位置奔去。 宋晚醒来的时候,她已经在医院里睡了一天一夜。一觉醒来,她就看见爸爸愁苦的脸和妈妈欲哭未哭的表情,她知道一定有大事要发生。 暮春来临时,宋晚走了一趟鬼门关——她要做一场肾移植手术。 躺在冰冷的手术台上,她闭上眼睛的第一刻,回忆的伏线被拉起,在回忆里,许锟易笑吟吟地看着她,嘴角的两个小梨涡浅浅的,却好像印进了她的心里。 要是醒来后的第一眼就能看到他,那该多好啊。 她还欠他两句话呢。第一句是谢谢,谢谢他把她背上救护车;第二句是对不起,对不起要和他不告而别。 时间一晃,流年在电光火石间溜走,一下子过去了五年。五年前宋晚去了北方的大城市进行肾移植手术,后来就在那个北方小城和父母定居了下来。她的生活有点忙碌,她放弃了上大学的想法,因为她知道这么多年来她的病已经花光了父母的积蓄,所以她开始抱着电脑成天码字写网文赚点小钱,还要对抗身体中的排异。隔着五年的光阴,她没有联系许锟易的勇气,于是她劝自己遗忘。 偶尔,也只是偶尔,她会想起故乡,还有故乡的少年。 玖、 宋晚硬着头皮完成了采访环节,而许锟易全程都坐在她对面,直勾勾地看着她回答他问题。 众目睽睽之下,她又不好不直视许锟易的眼睛回答问题,因为那样会显得不礼貌,所以她只能假装镇定自若地对上他的视线。 当采访结束时,宋晚觉得那场采访是她此生的黑历史之最。因为许锟易的存在,让本来她可以用几分钟就回答完的五个问题,硬生生地想了好久才磕磕绊绊地回答完毕,有好几次她都结巴了。 难道这就是公开处刑吗? 结束了最后的和读者的合照环节,宋晚向前来的读者再一次鞠躬致谢。等人群散去后,本应由主持人带她去书店里的休息室稍作休息,可她现在没有想休息的念头,只一心想赶紧离开这里。 她在去完洗手间后便打算和编辑打完招呼后离开,谁知她一出门编辑就过来找她:“宋作家,麻烦你送一下许先生”,忽然,编辑压低了声音,靠近了她的耳朵:“这次多亏了许先生,你的新书才成功被推上微博热搜,书一下子卖出了十万本……” 许锟易那张能说会道的嘴皮子,她早已在火遍网络的许式直播中见识过他的厉害,可他竟然帮她推销了她的小说?帮她这个已有五年未有过联系的同学? 编辑的下一句话,才让她犹如经受了五雷轰顶的错愕:“不瞒你说,许先生特意前来,都是因为你。” 宋晚不记得她是后来怎么和许锟易一起走出书店的,她的心底怀揣着不安的情绪,多次欲言又止地看向他。 他们并肩走在铺满金色落叶的街道上,路上只有三两个人。宋晚只敢在余光里看他,那张从前稚气未脱的脸经过时光的蜕变,沉淀出成熟稳重的气质,棱角分明的五官被深秋的阳光晕出柔和的光晕,衬得他格外温柔。 “你没什么想问我的吗?”他温柔而清澈的嗓音仿佛穿越了五年的时光,才缓缓在宋晚耳边缓缓响起。 她停下了脚步,微微睁大了眼睛看着他。 而此刻,许锟易那双漆黑如墨的眼睛也正在端视着她。 没想问的么?当然有。 只是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心思迂回曲折了几遍,她才鼓起了勇气开口:“今天你真的是……为我而来的吗?” 接下来,她看见他抿着唇露出了梨涡,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当然,我想见你很久了。” 宋晚僵在原地,一阵凉风吹过,头顶上的温热感散去,她感到有些羞赧。 而他笑容清浅,帮她把散开的头发别到耳后:“你在我刚从你爸爸口中得知你生病时,跟我说,你不需要我的怜悯,也不需要我的施舍,你以为我在同情你,可我知道那不仅仅是同情那么简单,到不久前我才想明白,我之于你的感情,是喜欢。” 他深深地看着她,她眼中有浮光流动,和许多年前一样清澈。 是什么让他有勇气爱她这么多年? 他们在高中重缝时,她变成了一只容易受惊的小刺猬,明明内心脆弱得不堪一击,却偏要用外表的刺来赶走他想给予的温柔。或许就是在那时开始,他就产生了想永远守护她的愿望。他就是爱她的倔强,爱她的隐忍,爱她的脆弱和自尊。 她一直不想让人看到她狼狈的样子,于是他就等,等到她完全康复时才来见她。他怕等不及把喜欢宣之于口,她就又从他眼前消失了。 过了很久,他才又露出浅笑,抬起手来擦去她脸颊上的眼泪,嗓音温柔:“多亏了你爸爸的通知,我今天才能见到你。”他眼眸明亮,仍和少年时一样,“我来,就是想问问你,缺不缺我这样的男朋友?” 这下子,宋晚彻底愣住了,脑子嗡嗡地响着。 她知道自己很懦弱,因为病痛所以不敢想将来,更何况是去幻想有许锟易的将来。 她这一生最擅长两件事,第一件事是深陷自卑,第二件事是隐藏自己。因为不敢把这些晦暗不明的情绪宣之于口,只好把这些如春雨般绵绵不绝的青春愁绪,连带着她对少年许锟易的喜欢都藏进那些黑白分明的文字里,令那些过往流年铺成一本书。 她以为的遗忘,其实一直是她心里的懦弱在作祟。 她根本无法否认,那天阳光明媚,她见他笑时的心跳是真的,那天雨幕席卷,她在他背上时的心跳是真的,年少时的喜欢有多少次因懦弱而被掩盖,现在就有多少的勇气,想要让他知道她的喜欢。 看宋晚还愣怔地看着他,他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柔声道:“如果你不缺的话,那我就……” 他话还没讲完,脖子便被她搂住,嘴唇上有柔软的触感,她的吻将他未讲的半句话堵住了。 如蜻蜓点水般的一个吻落下后,宋晚松开了搂着他脖子的手,尔后,仰起红透的脸认真地看着他,缓缓开口道:“请多指教,我的男朋友。” 何以寄相思 壹、 高中时期的舒弈没有什么过人之处,班上的女孩儿们每天都会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舒弈却不。她有一点婴儿肥,总是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顶着一头齐耳短发熬过高中三年,没有收到过一封情书。 舒弈成绩一般,高考的时候却超常发挥,考入了一所不错的大学。 也许是终于有了一点女孩儿的觉悟,高考完的那个暑假,舒弈开始了她的减肥之路。 本以为减肥成功的舒弈会美得不可方物,谁知道减肥成功的她转头进了理发店,剪掉了那碍眼的短发。 以后就是寸头舒弈了。 别说,还挺帅的。 贰、 舒弈是一个人去的大学,带着她简单的行囊。 没有小说里学长的搭讪和帮衬,毕竟学长们都以为舒弈是个汉子,还是个很帅的汉子。 舒弈学的是新媒体专业,但对日语有着独特热爱的她还选修了日语。 日语课上,舒弈遇到了一个男孩,叫江淮岩。 江淮岩长得谈不上帅,但是很干净,总是穿一身白衬衫,搞得舒弈以为他只有那几件衣服。 俩人之所以走到一起,也和白衬衫有关。 舒弈总是独来独往,那天她坐在教室的角落里看书,桌上放了杯奶茶,江淮岩进来,偏要往舒弈里边的位置挤,手肘不小心碰掉了舒弈的奶茶,在他的白衬衫上留下了淡褐色的阴影。 “啊,对不起!”舒弈抽出纸巾,没有去管碰掉的奶茶和她被打湿的裤子,径直去擦江淮岩衬衫上的污渍。 “是我该说对不起才对。”江淮岩接过纸巾,却不去擦自己的衬衫,收拾起残局来。 “对不起啊……改天,请你喝奶茶?” “不用了,你自己的衬衫不是也弄脏了吗?只要不叫我赔就好。” 江淮岩这才听出舒弈是个女孩,愧疚感又多了几分。 “我还以为,你是男孩呢。” 舒弈听后微微一笑,道:“我倒希望自己是个男孩。” 江淮岩愣了,他觉得眼前这个女孩很酷,有一种由内而外散发出的冰冷感,好像拒人以千里之外。 直觉告诉他,这个女孩也许并不像表面看上去一样强大。 心中油然而生一种保护欲,他想保护这个女孩。 叁、 江淮岩成了舒弈的朋友,唯一的朋友。 舒弈是个很好相处的人,江淮岩总这样说。 步入腊月,暑意逐渐散去,暮色渐沉,江淮岩支着脑袋向楼下张望时,一个瘦削的身影蓦地闯入他的视野。 还在跑步啊,江淮岩想着。 “喂,舒弈!”江淮岩喊道。 楼下的人很快就跑出了江淮岩的视野,哪里听得到他的呼喊。 江淮岩看着手里的牛奶,想了很久,起身下楼。 “你怎么在这?”舒弈问。 汗水顺着脸颊流下,落在了女孩露出的脖颈上,江淮岩掏出纸巾,替她擦去汗水。 “天冷了,你怎么不在寝室待着?”颇有几分责怪的语气,江淮岩叹了口气,又将手里的那盒热牛奶递过去。 舒弈望着牛奶出神,好半天才伸出手来接住。 “谢谢你。” 江淮岩点点头,微弯了嘴角。 眼前的少女没有傲人的长发,头发比他还短,没有半点女孩儿的样子。 “你每晚都要跑步吗?”江淮岩明知顾问,自从他两个月前无意间看到了舒弈穿梭在校园的身影,便每天坐在食堂二楼等待着舒弈跑过。 “嗯。” “为什么啊?”江淮岩问。 “因为不想长胖啊。”舒弈答。 末了,江淮岩好奇地看着舒弈,他以为她是那种狂吃不胖的女孩。 “喂,你知道很多女生喜欢你吗?”江淮岩偏头看着舒弈,冬日的余晖打在他的脸上,好不温柔。 “啊?”舒弈口中的牛奶险些因为这句话全数喷出。 看着舒弈的窘样,江淮岩毫不留情地嘲笑起来,笑够了才徐徐道:“你又瘦又帅,这很正常啊……我这个男生都比不过你呢。” “噗!”这次舒弈是真没忍住,牛奶喷了一地。 “那是因为你丑。”舒弈正色道。 江淮岩却也不生气,拿出一张纸巾递给舒弈擦嘴,自己跑食堂找拖把去了。 收拾完舒弈制造的麻烦,江淮岩坐下来继续同舒弈开着不着边际的玩笑,直至夜色降临。 肆、 那天以后,舒弈不再是一个人跑步,江淮岩总是在她跑了一会儿后不知从哪里窜出来说要和她一起,美其名曰“减肥”。 多一个人也挺好,不再那么孤单了,舒弈这样想。在她茕茕孑行的十七年光阴中,这样的感觉第一次有。 “舒弈,要放寒假了,你家哪儿的啊?” 日子一天天过去,舒弈的短发好像长长了一点,江淮岩忍不住伸出手摸了摸,和想象中一样扎手。 舒弈咬着吸管出神,微张的薄唇吐出几个字。 “我没有家。” 江淮岩微愣,意识到自己好像说错了什么话,却又不知道怎么来缓和尴尬的气氛,只能沉默。 寒风凛冽,吹动了少年的衣角。 温热的液体滴在冰冷的塑胶跑道上,江淮岩慌了。 “对不起,对不起……”江淮岩慌忙地从口袋里拿出纸巾,轻轻为女孩擦去眼泪。 “我爸妈离婚了,他们都不要我。因为我是个女孩。” 舒弈泛白的嘴唇一张一合,无奈的声音随冽风没入江淮岩心中。 江淮岩魔怔般的将舒弈拥入怀中,轻轻拍打着她的背部,柔声道:“没关系,我要你。” 此言一出,二人皆惊。 “你……开玩笑的吧?”舒弈推开江淮岩,一脸认真地看着他。 江淮岩憋得脸都红了,“我的意思是……要不你跟我回家过年?到时候我就说你是我哥们,反正你这样我爸妈也不会怀疑。” “好啊。”舒弈笑了。 伍、 江淮岩真的带着舒弈回家过年了。 江淮岩撒谎说舒弈是他的好朋友,她父母在国外没办法回来于是就来他们家过年。 江淮岩妈妈是个很热情的中年女人,特意问了舒弈的忌口,还变着花样给舒弈准备食物。 结果就是舒弈在江淮岩家被养胖了整整十斤,当初婴儿肥的脸又有些若隐若现。 “儿子,你说妈咋把你生得这么丑?你瞧人家小弈长得多周正,声音跟个女孩儿一样温柔。”淮岩妈一边嗑着瓜子一边说道。 江淮岩不动声色地看了舒弈一眼,故意把声音提高几个分贝,“喜欢她的人可不少呢。” 这话激得舒弈身子一僵,脸蓦地一红。 “那小弈有女朋友吗?”女人总是对八卦尤其敏感。 舒弈低着头,恨不得整个人钻到地里去,“没有,阿姨。” “没有?阿姨同事的女儿还不错,要不给你们介绍?”淮岩妈来劲了。 “妈,别人小弈有喜欢的人了,是吧舒弈?”江淮岩看不下去了。 舒弈不反驳,却也没有承认,只是小脸红得滴血,突然后悔一时冲动跟着江淮岩来他家过年。 那次以后,不知江淮岩给他妈说了什么,他妈再也没在她面前提过这类事情,反倒对她愈发热情。他们返校的那天,淮岩妈神秘兮兮地拉着舒弈,说要是以后江淮岩敢欺负舒弈的话,就告诉她,她一定替舒弈好好教训江淮岩。 陆、 校园里红叶李落了满地,不知被多少对情侣踏过,已瞧不出细小的花儿本来的样子了。 和江淮岩不大熟稔以前,舒弈喜欢一个人坐在树下的长椅上看书,周围是成双成对的情侣。 和江淮岩熟稔以后,舒弈无论到哪儿都会有只跟屁虫一样的少年。 “舒弈,18岁生日快乐。” 舒弈抬眸,一只精美的小盒子在她眼前晃来晃去,书里的内容在那一瞬间变得无足轻重了,然后就是江淮岩满是笑容的脸。 舒弈接过礼盒,这是记忆中第一次有人如此重视她的生日。 “谢谢。”舒弈的声音有些发颤。 礼盒被打开,那里面是一只口红,口红外壳折射过的阳光照得舒弈的眼睛发酸。 “舒弈在我心里是女孩子。”江淮岩揉了揉舒弈的头发,已经长得和他的一般长了,也不再扎手,软乎乎的。 “舒弈啊!” “嗯?” “我喜欢你,认真的。” 江淮岩蹲下身,双手撑着自己的下颚,好不可爱。 “你喜欢我吗?” 舒弈捏着手里的书和口红,像个做错事情的小孩儿低着头,良久,才张口说出两个字。 江淮岩听得很清楚,她说的是“喜欢”。 柒、 “我像个男孩一样,你喜欢我什么?” “喜欢第一次见你时,你给我递纸的样子。喜欢你数月如一日坚持跑步的样子。喜欢你笑话我说我丑的样子。你就是我喜欢的样子。” “这样的喜欢你能给我多久?” “十年。” “那十年之后呢。” “如果十年以后你愿意的话,那我们结婚吧。舒弈,我爱你。” “好啊。”舒弈微微笑了。 “我也很喜欢你。” 捌、 我是舒弈,我爸妈关系很差,常常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大动干戈。 我高考完以后,他们离婚了。我是个女孩,所以他们俩都不愿意要我,只有每个月冰冷的生活费。 我剪了短发,让自己看上去像个男孩,不过这并没有维持多久,到今天为止,我已经留了整整十年的长发。 “小弈啊,其实当年你来我们家过年的时候我就说你是女孩儿,淮岩咬死了说你是男孩子,不过后来啊他还是告诉我了,嘿嘿,他当时就对我说,你一定是咱们家的未来媳妇儿!” 淮岩的妈妈脸上堆满了笑容,还和当年一样热情。 我看着镜子里自己,脸上化着精致的妆容,嘴角藏不住的愉悦,很美。 今天是我的二十八岁生日,也是我结婚的日子。 新郎是我十八岁爱上的那个男孩。 从此,岁月静好。 秋风起 我喜欢这样的季节。 天气不算很凉,又没有夏季的燥热,舒服得很。 清晨出了门,潮湿的空气包裹着你,偶尔有几声鸟鸣,在天空微微发白的时候响起。 一个人走在路上,路旁种着行道树。 叶子老了,本想站在枝头眺望城市的车水马龙,却不小心滑了一下,纷纷扬扬落下,铺了满路的斑斓——绿色的,红色的,黄色的。 叶子,以黄色的居多,连那“红于二月花”的枫叶,都要凑一下热闹,明亮的黄着。 踩着叶子,干枯的,会发出“沙沙”的啜泣,在哀悼自己的老去;也有的,朗声笑着,想象着明年的重生。 风起,我,听到了叶子的呼吸。 叶子是有呼吸的,当风吹过的时候,他们笑着,闹着,在微凉的清晨唱着歌。 你听着他们的歌声。 或许会偶遇一片可爱的叶子,在众多同伴中,绊住了你的眼,与你一见钟情。你俯身将她拾起,她还带着阳光的温热,触感是饱满而有力量的。 有时候,会有调皮的,拉扯着风,追逐打闹,忽然就抓住你的衣角,要你带她去流浪。 你或许还会遇到一只流浪猫,她的腹部是白色的,背上带着花纹。 她会躺在阳光下晒着太阳,打着滚,露出柔软的肚皮;她也会冲你“喵喵”叫着,撒娇一样,向你讨一餐午饭;她还会跟你走一段路,不远不近,不吵不闹。 你偷偷笑着,一回头,她却不见了踪影,你有些懊恼,开始怪她不专一。却猛然想到,若是这样一直跟着,到了家该怎么办?家里是不允许养猫的。 一个人的时候,你会静静地望着天空,看太阳将它染成红色,又染成金色,到了最后,又变回了蓝色。 你会看到远处的矮山,看它就被笼罩在光里,远远看去像是一个黑色的半圆。可你知道,那里,一定是生机勃勃的绿,亦或灿烂的黄,也有可能,是各种颜色混在一起,一片斑斓。 你也会看到一朵很好看的云,有时,也是一片云海。你看着它伫立在天空,在地面投下一方阴凉,你追着那片阴凉,也追着流云。 入夜,风悄悄潜入你的房间,引来一段“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的佳话。你笑他顽皮,拉开窗帘,让他可以自由进出。 温度骤降,让你觉得有些冷,积蓄了一天的温暖为月光缓缓消磨殆尽。零落的星子,孤独的街灯,偶尔传来几声犬吠,打破寂静。 你终于还是关上了窗。 风,被你关在窗户外,委屈地呜咽着。 你突然想起,小时候你很害怕风的哭泣,也害怕伸手不见五指的夜。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你爱上了风,也爱上了夜。 风是孤独的,夜,也是孤独的,你置身有风的夜,惊觉自己也是孤独的。 就像天光乍泄,冰河开冻,你的心里,忽然多了一些明朗,你似乎明白了自己为什么喜欢秋季。 因为在这样的季节,你可以伤感,就像文人一样伤春悲秋;你可以淡然,也唱“我言秋日胜春朝”;你也可以,不动声色的,听风吹过竹林的声音,伴着鸟雀的歌声。 这样的季节,你可以在无边落木下,做着明朝的梦。 而我,会在第一场秋雨落下时,为你撑伞。 如果有一天,我离你遥远 壹、 期中考放榜那天,一放学,我就被我妈还有她用了十几年还很坚固的扫帚追着跑。 我的邻居江宵翎用一个词形容这种场面:鸡飞狗跳。 还没吃晚饭的时候,江宵翎来我家串门。 每当他一进我家门,准没好事。 我妈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在我眼里就是个混世大魔王,偏偏他就讨大人的喜欢,而我就成了他麾下的炮灰。 就因为我妈听了他全年段第一的期中考成绩,她就残忍地把我赶到门口面壁思过,还不让我吃晚饭。 看着江宵翎举着我妈给他的大鸡腿,我就气不打一处来。 这小子还明晃晃地在我面前飘来飘去的,我头顶的火也因此烧得越来越旺。 “江宵翎,你闹够了没?”我低吼一声,吼完又怕被我妈听见,下意识有点心虚。 他被我一吼,愣了一下,下一秒却盯着我笑了:“周眠,明天的早餐再加个三明治,要你亲手做的……你继续站,我走了,明早不见不散。” 语毕,他咧嘴笑着边往外走边朝我挥手。 此刻,暮色四合,门口暖黄色的路灯亮起了,周围树的枝叶都被染成了黄色,像是提前感应到深秋的到来。 我惆怅望天,以前江宵翎就仗着我妈对他的喜爱肆无忌惮地让我给他当小跟班,现在他拥有了对付我的不二法门,以后我日子就更难过了,关键的是我还有求于他。 就在我以为我要在江宵翎的魔掌下熬过我最美的青春年华时,没想到无意中发现了江宵翎的秘密。 贰、 “姐姐……姐姐……”来我家一起过冬至的表妹两眼放光地看着我,“你发现了江哥哥的什么秘密啊?” 我转了转眼珠子,默默掂量了一下江宵翎在我妹这个同校校友心里的高大上男神形象,决定还是不说为妙。 “江宵翎的事情没什么意思,再说那也是很久以前了,不讲了不讲了……” 看见表妹脸上呼之欲出的好奇,我下意识地有些心虚。 作为江宵翎的青梅,关于他的黑历史十有八九是从我的嘴里传出去的。因为我总觉得他跟我八字不合,特别是他看我狼狈时的神气样,让我恨不得立刻把他一脚踹到九霄外。 比如,他总爱在星期天里让我和他一起做作业,结果就是我要交的数学作业每次都被他标注得像五颜六色的年画一样;比如,他老喜欢在我下课补觉的时间里,让我跑腿帮他去小卖部买牛奶;比如,他经常在周末拉我去体育馆里让一米五五的我陪他打篮球,还一本正经地骗我妈说:“阿姨,周眠她想要我跟她一起学习。” 他的这些举动,在那时的我看来简直就是人类迷惑行为大赏! 我们高中是在同一所学校上的,他的许多爱慕者不知道从哪打听来的消息,得知我和他一起长大,便天天到我班级里找我,总是捏着一股阴阳怪气的腔调打探江宵翎的信息。 她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一上来就问我喜不喜欢江宵翎。 每当听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都只能生生忍住口吐芬芳的冲动。 她们还会问一个问题,那就是江宵翎喜不喜欢我…… 如果放在我知道他的秘密之前,我会斩钉截铁地疯狂摇头。 但江宵翎似乎真的是处处都和我不合,就在他得知我有喜欢的人的时候,却被我发现了他的一封信。 那封信是给我的,具体的内容记不得了。 我有印象的,就是那上面写了句我喜欢的人唱的歌里的歌词: “你知道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怀抱。” 最右下角是收信人的署名:致我最爱的周眠同学。 叁、 在那段把任何喜欢都当成不能说的秘密的时光里,我为了追星背地里筹划去看演唱会的事,和江宵翎喜欢我的事比起来真的是比鸡毛的重量还轻。 待我冷静下来的第一反应,就是想找江宵翎说清楚。 令我出乎意料的是,江宵翎居然主动来找我。 “周眠,学校的保送名额定了,里面有我。”他垂眸看着我的样子格外认真,和平常那个嘻嘻哈哈的他不大一样。我看见他的睫毛在光影下扑闪着,而我的心也跟着颤动。 “啊?哦。”我愣住了,我以为他是来找我摊牌的,可现在的状况让我有点手足无措。 幸亏我还记得信的事情,一手把信塞到他的手中,却不太敢直视他:“你的东西,我周末在你房间里捡的。” 没想到,他竟和往常一样镇定自若:“信的内容你都看了吗?” “看是看了……”我欲言又止地看着他,扭捏得不似平常的我,说话都是一顿一顿的,“可我……不……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周围的空气突然冷凝住了,他闻言沉默了,我悄悄抬眸看了眼,却发现他正在凝视我,那双如倒挂的月牙般的眼睛里,藏匿着我看不懂的情绪。 接着,我看着他把褶皱不平的信叠成方方正正的形状,压平整了放进口袋里,才开口道:“周眠,等你高考完再说吧。” “现在讲不一样吗?我现在就想知道。”他的回答让我有点恼怒,无形中我好像又被他玩弄于股掌间,所以我这次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闻言,他又恢复了之前一副看着很欠揍的样子,贱兮兮地笑道:“还不是怕你高考因为这种事情分心,本来就笨,高考考不好有你哭的。” 闻言,我的怒气值忽然达到了顶峰,下一秒就忍不住冲他吼道:“你现在不说,以后也不用说了……从今往后你也不用和我说话了……” 肆、 从那天开始,我和江宵翎开启了漫长的冷战。 说是冷战,其实只是我不想跟他说话而已。 对着我那张紧绷的黑脸,他依然我行我素,在我面前插科打诨。 但我一见他就跟遇到瘟神似的躲得老远。 在离高考还有两个月的时间里,我一边攒钱买演唱会门票,一边抱着书本苦读。 相比之下,江宵翎的学习要比我轻松很多。不过听他妈妈说,他每天都在晚上十二点才回来,身上还有浓重的油烟味,不知道在搞什么名堂。 六月的高考,像一盘调色盘,将我们的青春涂抹成五彩斑斓的色彩,每个人都奔赴着理想和诗的远方。 高考结束后的第二天晚上,江宵翎在我家门口堵住了我,还将一张演唱会门票塞到了我手里。 墨色的黑夜下,清冷的月光投射在他棱角逐渐分明的脸上。 只是两个月没和他讲过话,恍然间,他似乎变得不一样了。 后来我才知道,江宵翎猜到我攒不够去演唱会的前排门票,所以去炸鸡店里做晚班的兼职,打了两个月的工才赚够了两张前排票的钱。 他盯着我的脸很久很久,尔后露出了我熟悉的吊儿郎当的笑容,开口道:“周眠,给我个机会,让我和你一起看场演唱会吧……” “为什么是我呢?”他的无缘无故让我之前消掉的气又重新返了上来。 他却笑出了声:“你真是个笨蛋,还能因为什么?我喜欢你,这很难看出来么?” 我愣了一下,随即反问道:“可之前那封信,难道不是你在耍我的吗?” 月光下的少年叹了口气,眉眼露出无奈的神情:“那次是时机还没到。” “但这一次我摊牌了,我喜欢你,想要当你男朋友的那种喜欢。” 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是装满了揉碎的星星。 闻言,我沉默了,他也跟着我沉默了,耳边只剩下蝉鸣的聒噪。 江宵翎喜欢我? 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可我的心里却没有感到一丝一毫的排斥。 记忆的云野里,飘来了久远的思绪。 喜欢抢我糖吃的江宵翎,会帮我辅导作业辅导到深夜的江宵翎,喜欢讲段子逗我开心的江宵翎…… 那些我们一起经历过的回忆,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 不置可否,我对他的感情,也不止友情那么简单。 “江,宵,翎”,我一字一句地喊出他的名字,嘴角不可抑制地上扬着,“我允许你做我男朋友。” 我话音一落,他皱着的眉眼舒展开来,然后将我一把搂进他的怀里,他笑得有些傻里傻气。 不过没关系,他笑起来样子,像极了我眼中爱情的模样。 寒思飘雪 壹、 大雪纷飞,你独自一人在窗外等待谁? 冷了,没人为你添衣保暖;冻了,没人为你生火取暖。 你却静静地看着,看着门前那棵凋零的大树,你总是问:“远方,你还好吗?” 秋色已经落幕,阵阵寒风吹起了大地上的残叶,那零落的星点雪花,把那棵凋零的大树打扮成了银装素裹。 原来,不仅人爱美,就连大自然也懂得了时髦着装。 雪还在飘舞,风依旧怒吼,那屋前屋后已被积雪覆盖,像极了白色精灵小屋。 那不是安徒生童话《雪人》里的场景吗? 也好,打开窗户便是一片洁白的世界,那段尘埃的往事被封印了起来。 过路的小和尚,你在渡化谁? 小和尚说道:“施主,我在渡化你。” 贰、 听着和尚的经文,看着那件陈旧的袈裟,心中的牵挂如燃灯火光,融化了那支冰封的墨笔。 这不是为你写下离别家书的那支笔吗? 看来,在这片纯白的冰雪大地里,净化不了你对远方的思念。 那谁,曾经爱过、也恨过! 每当你孤独的时候,你总是在窗口下遥望着、遥望着…… 你是在看漫天飞雪的景色,还是在等待未归的人? 这让我想起了南北朝范云《别诗二首?其一》里写的一首诗:昔日雪如花,今来花似雪。 原来,相聚的时间太短,离别却是很长久…… 都说“梅花三弄”,而你却是看不透人世间的“情”与“爱”。 何为情?何为爱? 那谁?天冷了,出门记得添衣保暖;那谁?陪伴了,每一次看日出日落。 叁、 窗外下堆的那个雪人,每当你开心时,它总是逗你开心;每当你孤独时,它成为了你远方的思念。 你也曾惧怕过黑夜,只不过点起那盏油灯,这一切都让人感到温馨。 那盏灯,好像是你洞房花烛夜的“喜灯”? 可是,两人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望着山坡上的那座寺庙,那一颗许愿树不知承载了多少善男信女的爱情誓言。 海誓山盟?天长地久?天荒地老…… 一想起来,你是不是觉得幸福来得太突然了? 可惜,曾经的誓言笔迹已被雪花染白,字迹变得模糊不堪;当你再读起那段誓言时,已成了匆匆过客眼中的别样风景。 你看,山上有座《忘情亭》…… 但你那仁慈的心,祈祷着、祈祷着:远方,你可好? 再美丽的飞雪,也会消停的那一刻;再冰冷的冬日,也会迎来春的暖阳。 你总是坚信着:待到山花烂漫时,他在丛中笑! 他,指的是你思念的人吗? 肆、 风怒吼、雪纷飞,深处的寒梅从容绽放,那阵阵扑来的芳香,是“春意”来临了吗? 窗外,依旧是万里冰封…… 不是说“一朵忽先变,百花皆后香”吗? 我赶紧翻开陈旧的日历,可却找不到那一张重逢的页数。 或许,这是老天爷给我开了一个玩笑。 站在窗下的你,总是“睹物思人人不归”,是不是该静下心来,写一封寄给远方的家书…… 这让人想起了杜甫的一首诗:“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家书,一封报平安的家信就是执笔人最大的期盼。 推窗见雪落枝头,红梅落幕人归来? 歌手云菲菲在歌名《殇雪》中写到:“望着窗外的飘雪,回到我们曾经的世界,我们在雪中追逐嬉戏,串串脚印印在我心田。” 在雪的世界里,充满着美丽的画面,以及那段令人难忘的回忆。 如果能重来,那窗外下的飞雪,再与君共鸣…… 在那远去的时间里 我站在那远去的时间里茫然四顾,梦里我还是妈妈怀里紧抱着不愿离去的孩子,梦里我还是靠在他肩膀说着梦想相信爱的少女。 忽然梦到很远的远方,我在金黄的田野里,墨绿色的长裙卷到脚边不沾一丝泥土。 是风的味道,我嗅着花香,你按下快门,太阳照在我的脸上。 梦醒了,我紧握着笔说些什么写些什么,除了开头一两句剩下全是白纸,垃圾桶的信件早已满掉,心中的念想烂碎了还未提起。 电影的字幕写着:“没有人永远十七岁,但永远有人十七岁。” 我知道无数的人怀念十七岁那年的雨季,怀恋十七岁的初夏。 可我想念七岁那年还在父亲肩头仰望天空的日子,那时在灯光下他的影子还是挺直的。 也期待二十七岁我是不是能做的更多,在某一天又鼓励了谁又给了谁幸福。 唯独不敢提起我现在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小女孩,我担心那些喜欢我想象过我该是有多么优秀的人们,知道那些美丽的话不过是个十六岁的小孩说出来的无稽之谈,觉得滑稽而可笑。 我有些害怕或许有一天我无法再去相信,在故事里那些远走的人们倔强勇敢但写她的人还是一个躲在被窝里偷偷抹着眼泪,还在慢慢长大的小孩。 我不知道这十几岁能做些什么,年少轻狂当立志要改变世界,却发现早已被世界改变,其实于沧海一粟还不够。 要说人生可又刚刚过完童年哪有那么多过往,经历了什么懂得了什么我或许明白,可谁又会听一个无知的少年说理想呢? 这是一个似乎什么都拥有了只有谈起感情才会有人去看的社会,可谈起爱情尽管我写下的诗篇几乎都是有关那份唯美的情感,而我依旧只敢远远望着在颤抖着有些恐惧,我在努力不要与它沾边,不要想起你。 在那远去的时间里写下千言万语,幻想着浪漫的诗句,活在远方的生活里。 十几岁的我在这广阔的文学海洋里寻找是否可以生存下去的勇气,很庆幸开始写文字的第一年,第一篇投稿作品便被人拾起登了刊,在那些不知名的公众号里也散落着我那些不知名的诗歌。 而这些不是年少有为也并不能证明天赋异禀,是竟然被人说成是傻子,浪费生命。 我没想到有一天经典也会被埋没,诗人也会被饿死,我刚刚来到海边他们说风太大了就要我离去。 喧闹教室外,我总是站在走廊望着淅淅小雨手捧着沈从文的《边城》,想着那个摆渡人什么时候会回来,真的有边城吗,我想去看看。 夜里我会一个人趁皓月当空写下几句没有人能知道的诗句,有时看那些细碎而已美好的故事便是我认为最幸福的事了。 我知道我这些都是他们口中的不合群。 是的,我是个怪人,但我认为我只是不愿在那平凡无味的世界里停留,不愿嗅到那腐朽的金钱与虚伪。 我也明白我是一名普通的高中生十几岁的一切只是为了高考,不应有与其无关的兴趣爱好和那遥远的文学梦。 当然我一定会拼尽全力无悔,诗文是值得我热爱一生的梦想,哪怕文艺永不能带来富裕,我也要去追逐一场文艺的盛宴。 在这远去的时间里我们无数次在期待着未来,怀恋昨天。 那时我和你都在一起为梦加油,说着明天以为是永远。偷偷地写着什么,害怕被发现。 我送了你一本书,你就把它放在枕边待我来朗读,可再无数的再见后就再也没翻起。 你给我的那张老照片,我看见你还在笑,可我没有再提起只是把它夹在书里,不再拿起。 你满是光亮,也曾想要跟你一起走完一生。 可十几岁的我们有不同的明天,不知来年会在哪一个城,你仍然闪闪发光却再也照耀不到我的身上,路会通往未知的方向,我或许会在下一站牵着别人的手一起老去。 无奈还在说着,誓言还未实现,约定也不过只是墙上那张明信片。 如果可以我想再勇敢一点,让你只因我,脸上能多几丝微笑。在无数个来年后若是能再见,那么我一定会拥抱得更用力些。 在那远去的时间里我只祝福珍贵的你,愿你能够听清。 所有的所有都在远去的时间里告别,下一秒也将变为上一刻。 我明了我在时间的远行中该做些什么,我想我是一个诗人,不是整天醉生梦死,只谈论诗酒的浪漫,而是也有天府草堂下“安得广厦千万间”的情怀。 我想我要用生命书写,或许我会有泪水,但我希望我的文字是光将点亮你的眼,安慰每一个困苦的人,哪怕天寒地冻,路远马亡也要给予最美好的意义。 在那要远去的时间里我不知何时才是尽头,但祝曾在时间里的你们安然无恙。 偏偏遇见 七夕刚刚过去,我从好友那里得知曾经暗恋过的男孩子在空间里秀了恩爱,而我还是孑然一身。 想起来,我们已经很久没见过面。 今天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他的身影,不是因为想他了,仅仅是因为想起了他,想起了过去那个怀着一腔孤勇的自己。 在时间迢迢的长河里,我算了算喜欢他的时间,不多不少的六年。 我记得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手持主持稿的他在报错了成绩后依然镇静,白衬衫被他穿得舒服熨帖。 那样干净清澈的他,轻而易举地让我把他悄悄地埋在心底。对他的喜欢,是那么的小心翼翼又不敢触及。 清隽飘逸的一手好字,清冷俊秀的脸庞,礼貌却又疏离的气质,优异出挑的成绩…… 优秀的他像光芒万丈的太阳,是很多女生的可望不可及,其中也包括我。 但我想努力变得足够优秀,能够和他并肩而立。 高二那年分文理科的时候,出乎都有人的意料,他选了文科,我们同时进入文科的实验班。 但我的名次是班级倒数第一,而他却是班级第一名。 班主任秉着优生带差生的互补原则,我被分配到他的座位旁。 不知道他有没有察觉到,我总是会在他不注意的时候偷看他,像在仰望亿万光年外的星河。 纵然遥不可及,却是那么美好。 和他同桌的那一年,我加入了广播站,念的每一篇稿子都是自己亲手写的,就是想让他注意到我;那一年,我的名字被贴在红榜最靠前的位置;也是在那一年,我和他作为学生代表共同到讲台上发言…… 可我还是怯懦着不敢上前对他表白心意,只把所有关于他的心事都写进日记本里。 我们做了一年同桌,但和他说过的话我掰着手指头都能数得过来。而兵荒马乱的高三,所有人的心思都投进决战高考中了,我也暂时放下了那段青涩朦胧的情感。 高考结束的那天晚上,我好友帮我约了他,她还没经过我同意就把那本写满少女心事的日记本拿给了他。 我既愤怒又欣喜,永远充满着矛盾心理,只因他以“还不想谈恋爱”委婉拒绝我的理由我都欣然接受。 有人说:“在遇见你的那刻,我杀死了心里的另一个自己,这便是世界上最微小的杀人事件。” 我想,在遇见他的那一刻开始我心里的另一个自己被杀死了。 即使他拒绝了我,但我还是会去默默关注他的空间动态,看他的说说像是在做阅读理解。 时间一长,我发现忘记他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身边的人都劝我找一个男朋友就不会再想着他了,她们说我对他只是不甘心,并不是喜欢。 我不认同,因为喜欢才会不甘心啊…… 如果说刚开始的日记本是朦胧的悸动,而后来的我便是明明白白地将“喜欢你”说出了口。 因为他的答复,我哭了很久很久。 眼泪很少的我,少有的几次流泪全都是因为他。 他说:“我把你当同学,其他的从来没曾想过。” 当时幼稚的我甚至追问为什么,但是另一端的他却没了答复。 自尊心很强的我选择不再和他联系,偶尔会在故乡碰见他也假装不认识,不再去关注任何与他有关的消息…… 我想我总有一天会忘记他。 大学四年,我没有和任何一个男生交往过,不是因为还想着他,只是没碰到合适的。 也许是我没有了年少时的一腔孤勇,没有了对爱情的幻想,变成了我小时候最不想成为的大人。 好友在发给我看他和他女友的照片之前,还特意给我打了电话,她还买了个关子:“你看了以后不许哭鼻子哦。” 我对她的表现有点诧异,等到看见照片后我才反应过来,却觉得哭笑不得。 其实,刚见到他照片的那一刻,我仍然满心悸动。 但等真的清醒过来,才发现那一刻满溢的情绪,只是对旧日情愫的缅怀。 应该说,令我留恋的、激荡的,已不再是他这个人,而是我自己的那份少年情怀。 不问因由、不求回报,多单纯。 所以我确定,我已经不再喜欢他了。 但我还是很怀念,当初那个横冲直撞的,怀着一腔孤勇的自己。 破茧 “沉默的人背后一定都有故事。”他眼角微微瞟了我一眼,压低声音对着那个女生说,“比如你右边那个。” 这句不痛不痒的话轻飘飘地传入我耳朵里。 我没有抬头,正看着东野圭吾的《白夜行》。 “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害怕失去。” 壹、 我觉得自己做了一个噩梦,梦里的一切都陌生而熟悉。 陌生的校园街道,来来往往陌生的面孔,然而这一切又是那样熟悉,熟悉的高中生活以及熟悉的课本。 我转学了。 从一个熟悉的地方转到了陌生的环境,从一片光明的前途转到了前程尽毁的道路,从高处跌落到低处,从一所人人向往的高中堕落到众人皆叹息的职中。 家里的亲戚都说我疯了,他们毫不掩饰从目光中透露出来的冷漠与厌恶。 我一意孤行的决定在他们眼中是离经叛道,我苍白无力的自救在他们口中是无可救药。 透过指间的缝隙我看不清人们脸上的表情,堵上耳朵我听不见身后的窃窃私语。我再一次清楚地意识到,我的世界隔离在人们之外。而这一切,都不是梦。 “你记住了,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你是因为抑郁症转学。”妈妈定定地看着我。 “为什么?” “如果你让大家知道了,这所学校就不会要你,所有人都会远离你,唾弃你。所以,你一定要好好保守这个秘密。” 从妈妈嘴里说出来的一字一句如同冷冽的冰刃毫不留情地刺在我心上。 2019真糟糕啊。 我掩面落泪,后又自嘲一笑。 不,或许糟糕的只是我罢了。 贰、 “我向上是迷茫,我向下听见你说,这世界是空荡荡……” 从耳机里轻轻传来的歌声让我下意识调大音量,裹紧了身上的衣服,垂下头穿过人海往前走去。 记不得是什么时候开始不敢再直视人群了,当我回过神来便发觉自己已经习惯了低头行走,习惯了调大歌声音量远离一切喧嚣。 想起刚刚茶艺课上那个男生不经意间说的那句话,正偏偏击中我心脏,触及到记忆深处中那一段漂浮的灰暗过往。 今天这节茶艺课与往常不同,老师没让我们上课反倒开起心理讲座。 一听到这个消息,班里像炸开了锅一般,仿佛于他们而言这只不过是一个不用上课的好消息。 周围的吵闹声,讨论声,以及老师在讲台上激情昂扬的演说,都在无形之间形成一道屏障。 那只不过是个与我无关的世界。我如此想着,便把小说拿出来看。 没过多久我听到一阵细小的啜泣声,抬头看了看。原来是一个女生应邀上台讲述自己的家庭故事,大概是讲着讲着便忍不住哭了出来。 周围的同学似乎也受情绪所感染,霎时安静了下来,如同一块石头扔进河里,沉下去后只剩下了死一般的寂静。 我收回目光,再次低头看起书来。 “沉默的人背后一定都有故事。”小组里有一个男生微微瞟了我一眼,压低声音对着我左手边的那个女生说,“比如你右边那个。” 这句不痛不痒的话轻飘飘地传入我耳朵里。 我没有抬头,正看的是东野圭吾的《白夜行》。 此时恰好见到雪穗说的一句话: “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害怕失去。” 叁、 我在今年四月份左右去看了心理医生,诊断单上赫然呈现的大字仿佛对我宣判下死刑,重重在我身上割下一刀,让我再也无力站起。 时隔两年,我的抑郁症复发了。 两年前,刚上初一的我开始有了自残行为和自杀倾向,被送医院诊断为抑郁症。 我很幸运,当时在班里有一个女生向我走来,于我从混沌之中救出,自那以后她一直对我不离不弃。 我也很不幸,历史再次在我高一期间上演,那时的症状同初一不相上下,不再是单单的自我伤害,甚至有了躯体化反应。 我会在某一节课上无缘无故地落泪,那是毫无征兆的,上一秒还在认真听讲下一秒泪水便滑落下来,伴随而来的是铺天盖地的悲伤。 我每天都活在恐惧之中,夜晚睡眠并不好,不是一夜未眠便是半夜惊醒。 至今我仍清晰地记得濒死的感觉,明明躺在被窝里却感受不到一丝温度,麻木的双腿,清楚地听见剧烈跳动的心脏一下又一下拍打在胸前的声音,无处可逃的不安感充斥全身。 我努力按住胸口,拼命地大口大口呼气,尽管紧闭双眼却止不住哭泣,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难受,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难过,只能一遍遍在心里乞求着这份痛苦能够消失。 ... 我的泪水浸湿了纸张,看似已经愈合的伤口实则在泡胀触目惊心的疤痕。 肆、 一次接一次而来的痛苦终于影响到我的生活,转学是下下之举,如若当初还有一线希望,谁又愿意放弃苦读三年寒窗得来的高中学位。 我在星期天照常回宿舍先放行李,由于回来得比较早,整栋宿舍楼静悄悄的,加之傍晚时分,显得小小的房间里几乎被蒙上一层厚厚的阴影。 正当我收拾好之后坐在床边,忽地一股窒息感朝我袭来,安静的角落似乎冒起“咕噜咕噜”的声音,逐渐在我耳边放大。 我感到一阵眩晕,整个人缓缓从床上滑落下来,我就那么蜷缩着身子,紧紧抱住自己,随之而来的是不安与恐惧,似潮水一般逆灌入肺。 我强按住胸口大口大口喘气,一边告诉自己不要怕,身子却忍不住颤抖,下一秒泪如雨下,我听见了泡沫破碎的声音,也听见了深海翻腾的浪声。 疼痛感侵蚀着身上每一寸肌肤,深入骨髓,我无声地哭泣,脑壳一下又一下撞向床杆,我想发声,但喉咙就像被鱼刺卡住一般,只隐隐约约听见微弱的呼救。 “救...我...救....”周遭依旧无人经过,只剩下那句轻得在空中仿佛随时都能被风吹走的余音在宿舍里一点点熄灭。 身边的朋友得知此事后一再劝我去看心理医生,从医院回家之后终于向妈妈坦白了这一年来我在学校承受的痛苦。 后来学校的班主任以及心理老师试图多次与我谈话,然而我还未开口便哭了出来,我没有办法开口,也不知该如何诉说这一切。 哪怕在医院也是如此,在医生频频提问下,我闭口不谈,在一声声无奈的叹息之中,我拿到的是抗抑郁药物以及转学建议的医生证明。 “这都是我自己的问题罢了。” 如此,我便用这句话掩盖而过,这是我孤注一掷的自救,也是我甘愿深埋无人能懂的扭曲。 望着他们充满失望的眼神,我知道这一切再也回不去了。 伍、 我揉了揉酸痛的眼睛,微微咧开嘴角,暗沉的眼神毫无一丝光亮。 我只不过是人海之中一个平庸而渺小的人,背后哪有什么故事呢?那不过是我写下一行又一行空洞而麻木的无病呻吟罢了。 “你为什么会从高中转来这里呢?” 已经不知道听见多少次这样的问题,每当职中里的人一提及,就像在众目睽睽之下肆意地撕开我的伤疤,他们看着鲜血淋漓的伤口就像在观望马戏团里小丑的表演。 面对一个从外而来的学生,人们总是怀着好奇心,试图打听我一切的过往,尤其是“从高中转到职中”这一看点,对他们来说更是充满新奇。 还记得妈妈带我去教务处那天,教导主任直截了当地问我,为什么要转来职校。 每当听见这个问题,恐惧就瞬间爬满全身,我害怕这痛苦不堪的过往会沦落成他们眼里的笑话,会成为他们打着“惋惜”的旗号在背后议论我。 就在这时,妈妈替我开口了。 “她不想读高中了。” “你不想读了?那你想出来找工作?”教导主任狠厉地目光朝我看来。 我立马摇摇头,在心里大声地呐喊。 不,我根本就不想这样,我不想到一所职校,不想放弃拼搏而来的学位,更不想毁了原本好好的前程。 然而我什么也说不出,脑海里不停回放着妈妈说的话。 “不要告诉任何人你是因为...转学...” “她就是不想...” 像是电路遭到卡顿一样,耳边传来“滋滋”的电流声,我将自己包裹起来,织起一个蚕茧,对这个世界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看不见。 陆、 我从回忆中醒来,发现自己已经倒掉一盘满满的饭菜了。 我并不感到惊讶,就像是一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事,转身放好盘子走回教室。 从我转来这里的第一天开始,就已经发生这个状况了,我没有任何食欲,不觉得饿也不觉得饱,有时打好饭以后我会陷入沉思,然后意识恢复清楚的时候我已经倒掉饭菜,也许我吃过几口,也许我没有起筷。 这里的环境是陌生的,尽管一草一木皆相同,教学楼的一砖一瓦也不是我曾经见过的模样。 然而这里的课本却又是熟悉的,指尖摩挲过的页面相比起来只是少了六门科目,掌握的知识对我来说根本不费吹灰之力。 我毫无悬念地在这个班里成为了第一名,人们对我献上的掌声在我听来嘲讽不已,人们所羡慕的成绩在我看来就是现实发出一遍遍冰冷的嘲笑。 这里的日子太过安逸,每日漫无目的地等待时间耗去,终于让我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在往原来相反的方向越走越远。 我看见手腕处伤痕累累,在心里暗暗下了决定。不可以再这样下去了。 背后议论的声音没有错,我本是成绩优异的高中学子,转来一所满是流氓痞子的职校,可惜了一个才子。 那个男生说的话也没有错,沉默不语的人背后都有不一般的故事,我从不为转学的问题开口解释,也不与任何人交好。 正因为我背负了这个故事,忘却不了这段过往,才选择将自己封闭起来,选择建立起另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 如今的我已经没什么可失去的,也曾雄赳赳气昂昂怀有一身的热血与梦想都被尽数冲刷。 柒、 “在世间,本就是各人下雪,各人有各人的隐晦与皎洁。” 就在前几天,以前高中班级里的一位同学突然加我为好友,我感到不解但还是同意了申请。 后来他来找我聊天,在谈话过程中他提到我的转学,我极力绕开这个话题,不愿让任何人再解开我尘封的过往。 从他告诉我的话中,我似乎看到在普通高中的他们也并不如意,并非大多人都是成绩优秀,也有游走在边缘的人日日为成绩苦恼。 恍惚中我渐渐看清眼前的云雾散去。在这个世上,每个人都无路可退,仍竭力向前进发,一盏盏明灯背后的故事都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这没有关系,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他最后这么对我说道。 我无力地笑了笑。现在的我只是一粒被风化侵蚀而尽的沙子,误以为看到的光芒也只是太阳折射所散发的色彩,并不属于我。 那一刻我终于接受了现实,我无力去改变现状,唯有好好活在当下。在堕落中极力向上的不止我一人,正因一无所有才无所畏惧。 我停下手里的笔,密密麻麻的纸张满是褶皱,被泪水渲染开的字迹模糊不清。 这是我第一次试图剖析自己,也是我第一次下定决心写下这篇故事。 ——再见,再不见,无比珍视过的一切。 我描绘这一切选择与过去告别,涂抹掉浓墨重彩回归现实的空白。 我知道语言是最苍白无力的,我不会呼吁身边的人多去留意生活中的抑郁症患者,亦不会渴求他们回头看看我,也不曾向任何人开口倾诉,因为这个世界本就没有真正的感同身受。 但我知道,现在所经历的一切终将成为我的武器。 时光中的少年 我突然想起你,想起了那个早上还鼓动别的小朋友欺负我,说我丑八怪,下午却又委屈巴巴地向我诉苦,那个死孩子忒势力了,谁有零食喜欢谁的你…… 想起那个年幼时总是欺负我,稍大后又欺负我妹妹,每每看见我气得跳脚的样子,都特别欠揍地哈哈大笑的你…… 想起那个总是喜欢在成绩上与我一较高下、不依不饶,生活中与我处处作对的你…… 可是,明明已经那么多年,我们再无交集。 壹、 或许是时光太过久远,我努力回忆,想起的也只是些片段,那是与他三次幼稚至极的争辩。 第一次,我和他争论宝宝究竟是怎么形成的。?? 那时还在上四年级的我天真地认为,男生和女生睡在一起,相对呼吸就可以怀上小宝宝。理论大概是气息交融,阴阳调和吧。 而他则坚持他的观点,也就是正确的观点,结果是我们谁都没有说服对方。 第二次,我和他争论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中百分比的关系。 还是四年级,我告诉朋友,周末我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会去逛街会,百分之二十的可能不去。 正巧他从旁边经过,说,应该是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去,百分之六十的可能性不去。 结果,依然是谁也没有说服对方。 第三次,我和他争辩我究竟喜不喜欢我同桌。 依然是四年级,他坚称,据他上课对我的观察,我绝对对我同桌有意思。虽然我再三否认,但依然是——我没有说服他。而我又不能说其实我上课时发现了他在看我,其实我喜欢的另有其人。 贰、 我喜欢的另有其人,只是“其人”不知。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记忆流溢,泼泼洒洒地连绵,便又回想起和他的两次冲突。 第一次,大概是一年级,他在上学的路上采了一束野花,带到班里后,自己看腻了,便打算送人。 像这种小花小草,向来是女生的最爱,况且他的那一束花,我们以前从没见过。他说是苹果花,也确实有一股苹果的清香。但是几年后,当我看着漫田遍野的“苹果花”时,我才知道,那不过是农名伯伯新引进来的用于喂牛的花草(吃花的牛,也是很风雅吧)。 他本就喜欢受人瞩目的感觉,举着花大喊“谁要”,旁边是眼巴巴望着他的我们。最后,他送给了一个瘦巴巴黄头发的女生。 我调侃道:“你是不是喜欢她啊?你不喜欢xx了?” xx是他的女神,虽然那个时候还没这么个说法。据他讲诉,他曾为她打架为她受伤,她曾为他拭汗为他柔情。这种一般人难以启齿的事情,他居然分外骄傲地告诉了我,又似乎只告诉了我,至少女生中是如此。所以,当我毫无顾忌地当众说出他女神的名字时,他当场愤(xiu)怒(fen)了! 愤怒的他拿起我的作业本,嘶—— 我眼睁睁地看着我宝贵的作业——没错,就是写了一半的作业——我哭了。 一边是余怒未消的他,一边是伏首痛哭的我,怎么看我都是受欺负的一方,于是我哭得更加肆无忌惮。 可能是我这无耻的精神终于“打动”了他,他黑着脸递给我一个新的作业本,而我特别有骨气地选择拒绝。 关于他到底为何愤怒,我也分析过。黄头发女生,他自然是喜欢的,毕竟一两年后他就向我承认了这一点,但被我揭穿,多少有些不好意思。那个女神,他也是喜欢的,虽然当时已经转学,但也是他心头的朱砂痣,只是他自己“花心”,却还恨我拆穿。 可是说到底,年幼的我们,不过是莫名的好感,甚至称不上是青涩的爱恋。当三年后他又一次拿着手里的彩色编绳喊着“谁要”,当与当年无异的我们依旧眼巴巴地看着他,当他最终将编绳放在我手中时,我瞬间便想起了三年前。只是,这一次他选择了我。 第二次,一年级期末考试时,不知道他从哪儿听说我喜欢他,一考完语文就怒气冲冲地来找我,表示他不可能喜欢我。 秉着能动手就绝不动口的原则,我俩很快就打了起来。到最后,又演变成我俩绕着一个圆形的花坛跑,也不知是他追着我还是我撵着他,直到数学考试开始才悻悻作罢。 至于后续——哪有什么后续,考完试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暑假近在眼前,谁还有心情跟你瞎bb。 叁、 我关于他的第一个记忆是: 学前班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看我不顺眼。具体表现就是,一见面就拽我头发,以至于我每次遇见他都像耗子遇见猫。直到有一天,他看着又要拔腿狂奔的我,说:“你不要跑了,我不欺负你了。” 关于他的最后一个记忆是: 六年级的一个晚上,正往寝室赶的我在操场上看见他——和他的女朋友。他牵着女朋友的手,在跑道上漫步,披着月色戴着星光。那时因为分班,我们已经有两年没有什么交集。我看着他的背影,像是发现什么了不得的大秘密,一路笑嘻嘻地回去了。 回到寝室,不记得一个室友做了什么,我炸毛大喊她的名字。喊过后,她愣愣问我,刚才我为什么喊另一个寝室的姑娘。 哈,我怎么知道为什么,为什么会喊成她女朋友的名字。 肆、 我想他对我应该是英雄之间的惺惺相惜之情,一旦有一个人不是英雄了,那么这种感情也就不复存在。真巧,五年级那年,由于年级迁到初中,一时间人才四涌,我和他一起跌落神坛,从此再不相干。?? 突然想到,我曾经问过我爸爸,你知不知道某某某。他鄙夷地说:“不就是x村的那个小眼睛孩儿吗。” 唉,其实呢,老爸,你闺女眼睛也不大啊。可能,也许,大概……我的审美真的与众不同吧,居然会觉得那个青春里留着寸板头的青涩少年有些帅帅的。 故乡的雪 青蓝色的天空中忽地飘起了白色的花儿,从遥远的星空来到这里,绕了几圈路,吃了很多苦吧。你看,那墙角的梅花羞红了脸颊,想必是思念至深。我也是欣喜的,步履匆匆的我们能站在故乡的小院中看一场雪景,难得珍贵。 雪慢悠悠地下着,怡然自得的模样。不等地面铺上一层薄雪,小村庄便炊烟四起,顿时温暖了许多。母亲在厨房中忙碌,父亲在看晚间新闻,衬着外面的雪景,寒冷的冬季一下子变得浪漫起来。想来这样的场景,随着年龄渐长见得越少了。 小的时候觉得这里的一方水土太小了,出了家门就是一条长长的石板路,笔直的连个弯道都没有,十分单调不加修饰。我们那里的小孩都想着从这里走出去,想知道山的那边到底是什么。 等你奋力的爬过了那座山,视野开阔了,世界变得丰富多彩。可是每当你揉揉眼睛,看到的确是你曾经想逃离的故乡。月夜里满脑子都是它的影子,就像此刻我躺在它的怀抱中恨不得把这一景一物都装在口袋里。 暖色的灯火映得窗外的雪微微泛黄,小小的方桌上摆着母亲做的佳肴。家人围坐在一起就好像小火锅中翻滚的汤汁,幸福得快要溢出来。 母亲不停地往我碗中夹菜,热气腾腾地往上升飘出了窗外,远在他乡的你们闻到故乡的味道了吗?我叮嘱窗外的雪给你寄去了一二分,毕竟我也留不住。 曾经那些看似平淡的日子,却成了后来的我们无比想念的岁月。很多美好,身在其中反而不能明白。不知道神是在成全我们,还是在惩罚我们?想长大,想看海天相接的胜景,这些都可以满足你。代价便是我们成了故乡的过客,只是匆匆一瞥。 人生啊,总是这样求不得十分的圆满,匆匆一瞥便也要知足。趁着窗外的雪没停,地上的雪没化,好好珍惜吧。 不知什么时候起,父母亲的满头青丝被窗外的雪映白了,额头上被光阴的河流冲刷而过留下一道道沟壑。看到这样的父母,脑海中都是过往岁月琐碎的堆积在一起,让人觉得心酸。 想抱抱他们,又怕还没站起身,关心的话还没说出口就红了眼眶。 地面上渐渐的被雪染白了,万物的行踪一下子变得清晰,赶路者变成了画家。还记得小时候爱玩,那日雪下得大且急。我拉着父亲出来搭雪人,积雪很厚,在那棵梅花树底下不知跌倒了多少次,等到雪人搭好,外面的棉袄都湿透了。 很多年前的事了,却仿佛就发生在晚饭前,那是我搭的最大最好看的一个雪人,后来再也搭不出来比它更好的。那时候很快乐,简简单单的快乐。 第二天父亲便感冒了,搭雪人那一日父亲本来身体就有点不舒服。看着我小小的人儿在雪里高兴得跳了起来,兴致一下子就来了,那还管什么感冒。那是南方难得一见的大雪,白茫茫的一片,很美。长大后去过很多地方,没有一处的雪能与此处比拟。 图片 “爸,要是这场雪再下大些,再急一些,等大雪封了山路就好了。” “傻孩子说什么呢。” 因为不想离开啊,想陪着你们一起跨年,一起迎接一个十位数以2开头的年份。 可是雪终究会停的。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日月既往,不可追复。风雪也不可阻挡我们前进的步伐,年轻意味着不知天高地厚的我们该出去学着同世界相处。故乡终究只能让父母替我们守着,如果可以的话就拜托故乡替我守着父母。 在我们忙着长大,忙着前行的日子里,不妨回头看看他们。 新的一年,愿天下父母平安如意,愿我们永远是个孩子。 残梦 01、 我和一只狗在对峙。 这是一只普通的农家犬,当然,在这个各类名贵犬横走繁华城市的时代,农家犬的存在本就不普通。 现在,我在和它对峙。天很热,它吐着鲜红的舌头努力地喘气,明亮的大眼睛中沁着一层水雾。它懒洋洋地趴在地上。它盯着我。 噢不,它可能只是好奇为什么会有一个陌生人在烈日下盯着它。 这只狗让我想起了昨晚做的梦,一个今早醒来就忘了的梦。梦里有一条农家犬在追我,那条农家犬是我惧怕狗的根源,是的,我怕狗,所以我宁愿接受烈日对皮肤的侵蚀也不愿站在前方三米外高楼的投影下,所以所有与狗面对面地相处于我而言都是对峙。 这个梦一定不普通,今早眼角未干的泪就足以证明,但我想不起梦的结尾。我试图从这只狗身上寻求灵感,但恐惧让我集中不了思路,二三分钟的时间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我选择放弃,然后逃亡般地走开。 和一只狗的对峙,跑了就输了,十年前我跑不过狗,十年后我依旧不打算让一只狗在大街上追着我跑。 02、 顺利挤上公交车,车里凉快的冷风让昏沉的大脑好受了些。右前方女人脚上淡黄色的高跟鞋又让我想起了梦境中的那只狗。 我认得它,狗叫大黄,高大,威猛,凶残,好像还很丑。 小时候住在阿婆家,农村长大的孩子足够野,足够不羁,背着大人划火柴玩,调皮时躲在角落里听阿婆焦急的呼唤声,不会游泳却爱极了在河边嬉戏,所谓无忧,大抵只能出现在幼时不知愁的岁月里。 然而也不算真正的无忧,阿婆家对门住着的人家养着大黄,那厮每天守在我家或者说是它家门口,看见我就朝我叫,震得我小心肝顶着小身板一个频率地跳。我退,它进,我跑,它追,这样的战斗每每以外公拿着棍子护在我身前结束。 03、 “xxx到了,请从后门下车……”,下一站是我原本的目的地,之所以说“原本”,是因为我现在不打算下了。 是该回去看看了,那片十年不愿出现在我梦境的故土。 04、 路途还很遥远,未被纱帘遮挡住的一束阳光闪着让人烦躁的金黄,落在旁边空着的座椅上,我伸手一摸,烫。 依稀记得小镇的夏天,天热,也不似这般酷热,因为江南足够温柔,夏日的阳反而不好意思轻易夺了她的水。小镇的河水凉入心田,可以洗去所有的燥热。小河里充满的,是真正的江南水。 江南是一个可以让所有文人都心生向往的地方,因为喜欢文字,所以热爱江南。我还曾发了誓一定要去江南,于是问母亲:何处是江南? 母亲笑答此处。 “那阿婆家呢?” “也是。” 那时我已远离小镇,在市中心上小学,心中只坚定了一个念头——小镇就是江南。 而我,总有一日要回到江南。 05、 中途又转了两次公交车,终于到了一个目的地,四周高楼拔地而起,十年晚归,迎接我的是相似的水泥钢筋,再不见江南特色的红瓦灰墙幽巷。 心脏在左胸跳动,是挣扎的节奏。 没有关系,我这样安慰自己,再往前走大约五分钟,就可以见到我的小镇了。 我记得幼时有几次被大黄追出了村庄,内心是极怕的,但即使是吓得乱叫也不敢哭出来。阿婆说,江南的女孩是水做的,不能哭。所以不停地回头看身后的距离。天际的红铺满大地,夕阳美的震撼人心,身后的狗红齿獠牙愈发狰狞。 后来,阿婆说,大黄不见了。那一霎那间弥漫在心间的情感似乎叫做悲伤,也似乎是从那日起,我能佯装云淡风轻地从各类型的狗面前走过,而狗们一改之前对我穷追不舍的态度,它们甚至懒得送我一个眼神。 是了,大黄已经不在,没有外公的棍子我也能回家。 虽然很久以前阿婆说…… 转过这幢碍眼的高楼,便是记忆中的小镇,近了,三步,二步,一步…… 我激动地抬头,心跳定格。入眼处空空荡荡,没有红瓦,没有灰墙,没有幽巷…… 很久以前阿婆说,老房子拆迁了…… 我的江南被压在了柏油马路下。 一直以为当年的离开是一种背叛,一种小镇不肯原谅的背叛,所以它十年不曾入梦,却忘了,江南那么宽容,那么温柔,绝不会怨恨游子的晚归。 06、 宽阔的柏油马路不知要通往何方,高温模糊了我的视线,只余远处边界的微颤。 我有些疲惫地坐倒在地上,不时有轰鸣的汽车绝尘而过,粗大的排气管留下一阵阵交替着扑面而来的温室气体。夏日这般干燥,身上的汗液因为浓缩而显得粘稠,粘稠地在皮肤表面蜿蜒,分外难受。 可难受并不止停留在表面。我抓紧从包中拿出的手机,像抓住唯一的救赎。 “嘟”声不过三,就有一个温和而熟悉的声音传来,“喂。” “阿婆……”微小的振幅被无限放大,我抑制不住声颤,终是在尾声处带出一丝哽咽。 手机那头是一叠声的慌乱。 夏日的阳这般暴烈,尘沙失去水的依托被迫离开大地,我心中存留的江南的水,突然找到了宣泄的缺口。 “阿婆……”我一瞬哭得放肆,被模糊的视线却依稀勾勒了小镇旧时的模样。如海市蜃楼。 “我迷路了。” 07、 我终于记起那场梦的结局,天际的红铺满大地,夕阳美得震撼人心,我一回头,大黄红齿獠牙丑陋而狰狞,它停在原地,我却已经止不住脚步。 它看着我跑远,泪流满面。 做我平淡岁月里的星辰 壹、 叔娘来的时候正是中午,阳光擦过头皮往院子里晒,感觉空气都在融化。眼前的姨娘看上去有些走形,我也被晒得恍惚了。叔娘一只手抓着铁杆一只手扶在腰上,被晒得皱在一起的眉头团在她的两眼之上。 我没有钥匙,但没想到父亲出门挂上了锁,明明昨晚就说今天叔娘会过来。这会儿叔娘显得有些不耐烦了,我摸了摸那锁,已经发烫了,却也只能抬起头来跟叔娘交代,我确实没有办法打开,而父亲母亲回来还需花上两三个小时的样子。 我们就这么拿两对几乎睁不开的眼望着彼此,都没什么法儿。我正准备说要不给父亲打个电话吧,叔娘忽然转身走了,那臃肿的身影快要消失在墙边的时候我听见她说:“我去你姑妈家等着,过会儿再来。”我松了口气,也回了屋里看电视,然而连电视剧也已经索然无味了。 去年冬天的时候叔娘好不容易有了身孕,对这二胎很是期待,来到我家这时候已经有八个月了。虽然说这事儿是两家早前就商量好的,但直到叔娘站在铁门前看着我的那一刻,我还是极不舒服的,想着对于只有假期在家中的我没有多配备钥匙,真是太好了,我完全不想给叔娘开门。 虽不情愿,我还是笑着跟父亲说:“真的吗?叔娘就住我旁边那个房间?啊,那可真是太好了!”晚间却如何也无法安然入眠,觉着身上万般蚁虫咬噬,觉着仍然心中有恨。 醒来是因为旁边房间的木门传来非常刺耳的声音,像一股尖锐的劲儿召唤漆黑梦中的人从深渊清醒过来。叔娘起来了,而我蠕了蠕自己的脑袋,果然头疼欲裂,便又随着酸溜溜的眼皮尝试再度睡去。 但我感受到了叔娘已站在我的门前,片刻内没有动作,不敲门,不喊名,就这样站着。如此想到还是忍不住睁眼往门底下的大缝望去,那里果然有两截并排的小腿骨,刚好能看到她孕妇裙的荷叶裙边。我猜她会尝试着问我是否起床,并决定无论如何都装死,但那两截小腿骨就这么突然不见了,叔娘走开了,也没有回房间,去了别处,但我却又无法睡下了。 日子仍是要过的,我还是笑嘻嘻地表现得像一个可爱乖巧有点调皮的少女,在家中时常关心叔娘的身体和她肚子里的小宝宝。亲切地,温暖地,怀着热烈的情感在心里诅咒着这个未出世的孩子。我一面憎恶自己的不善良,一面愉快地接受如此这般虚伪模样的自己,说到底,谁还不是个天真稚嫩的孩子呢? 再次放假回家已经没见着叔娘,我推开旁边房间的木门,依然是尖锐的“嘎吱”一声,屋里一件姨娘的物什都没有了。我们家人没有折叠被褥的习惯,哪怕是夏凉薄褥,床上那整整齐齐的小褥子看来是叔娘收拾的,她回去了。关上门的时候鼻息间有霉湿气味随呼吸来回,闻得到这屋子的腐旧,挂顶的钨丝灯已经没有刚买时候那么亮了,堂屋里有些暗,我感觉自己几乎要与之融为一体。 晚上吃饭的时候我随口问了母亲,叔娘和宝宝是否康健,脸上是十分关切的表情,没有任何破绽。母亲没有回答我,却稍稍瞧了父亲一眼,见父亲没有任何示意才跟我小声说到:“是个女孩儿,但生下来就没了,不行呢,你叔和你爸已经给埋了。你知道就行了,别出去给外边儿说啊。”父亲见我一脸呆滞又补道:“你也别有什么多想的,孩子这种事都是缘分,你叔他们还会有的。” 我的确感到非常震惊,不如说感到害怕,连饭都吃不下了,诅咒真的会应验吗?但很快我就掐掉了自己的悲悯之心,想着那可真是他们家的报应,想得我甚至兴奋起来,感到心脏快速地跳动,对,都是报应。 贰、 住进叔叔家的时候我刚上小六,父亲母亲去了外省,说是就这一年,将我托付在叔叔家中。小孩子比较容易被新环境吸引,父亲母亲不在本也意味着我将获得近一整年的无管束式自由,所以对于父亲母亲的外出,在一开始的时候并不算是一件特别令我悲伤的事情,不如说有些激动。 怀着对新生活的向往,我一边准备着六年级的报名,一边收拾了行李搬进了叔叔特地新租的房子。即便如此,也还是需要与堂弟弟阿航挤在一间,甚至床与床之间仅通一人。我在电话中向父亲说起此事时,父亲笑话了我,说都是小孩子家家的,叫我不要任性了。 这通电话最后父亲沉默了片刻,直到我以为是电话出了问题大声对电话大喊,父亲便说,挂了吧,外省电话挺贵的,下次再说。后来我再长大一些,能够明白父亲应是不知如何向我表述,寄人篱下该有的样子。 自小,父亲便对我爱护有加,让我在亲戚们的口口相传中成为了一个刁蛮任性的主。叔叔家中,从未有人称呼我的小名,反而给取了“千金小姐”的外号,刚开始的时候大家喊起来还是说笑的模样,后来,都是嘲讽的口气。 “哟,千金小姐放学啦?” “哟,千金小姐要洗碗啊?会洗吗?洗得干净不喔?” 直到如今我也不明白这些大人们为何会对一个小孩子充满这样的恶意。 没有辱打谩骂,也没有不给饭吃,甚至不被要求分担家务。只是一言一语极尽嘲讽,我甚至不明白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 唯一的玩伴只有那脑子不灵光的阿航,念书不成,毫无特长,反应总是慢半拍。但总比我的叔叔叔娘显得和蔼可亲,至少他对我没有莫名的恶意,所以相较之下,阿航是难得非常好相处的。 生活不就是常常充满剥夺性的惊喜吗? 叁、 狭窄的床与床之间叔叔给了个小木柜,能够刚好卡在中间。写完作业的时候才七点钟,我翻开床垫,掏了本《阿衰》。本想就这样打发的,阿航却说两人一起来玩拖拉机,不等我答应就扔下自己的作业去箱子翻扑克牌。 我对那扑克印象极深,不知道攒了多久,铺开来是各种不一样的花色,最多见的是背面印着密密麻麻贝壳海螺跟或五颜六色工字钉的,边缘都磨得非常毛润,却无论挑出哪种花色都没有办法凑成完整的一副。 把《阿衰》压回去,腾空小木柜,阿航将扑克牌一把一把递给我,我便整理起来,都翻到背面,把把敲敲木柜捋顺。不开玩笑地说,起码有两本新华字典那么厚。 两人盲分一半,剪刀石头布决定顺序后就这么玩儿起来。阿航玩儿得很慢,而我不是很能理解拖拉机这样的游戏有什么需要思考的。几把之后两人势均力敌各收了差不多的牌,这回排了很久都没有重复,阿航犹豫了很久放下了一张牌,我接着又一放,嘿,起码二十来张。正准备收起来阿航却说,错了错了不对刚刚放错了重新放。我赶紧把牌收起来,义正言辞地告诉他,这游戏可不兴反悔。阿航实在拗不过,张开嘴就大哭起来,我觉得自己是有理的正确的,我毫不畏惧。 但被哭声引来的叔叔什么也没问,对我反手就是一个大耳光,打得我几乎要掉下床。那简直太疼了,疼得屈辱,又不是我做错了什么,我甚至都没有打他,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呢?想着便对叔叔解释到,是阿航的问题。叔叔却听也不听打断了我,只说,无论怎么样,你作为大的就该让着小的。 之后,我也不再跟阿航一起玩乐。一旦产生厌恶感,无数的细节就会被放大。又笨又懦弱,上厕所不敢关门,不爱干净整天挂着鼻涕虫,永远不会写作业,用拳头捏筷子,吃饭会发出很大的声音。 此番,终于开始想念父母。从一开始的每周一个电话变成一月一个电话,慢慢的,偶尔才有一个电话。后来听母亲说,那一年,很难熬,不顺利,日子苦。我没告诉母亲,虽然我算不上日子苦,但也难熬。贪玩的年纪,不待见的叔叔一家,慢慢地就明白了,其实是该收敛些性子的。 后来我从父母亲软绵的口气里也变得软绵起来,不再那么刺耸耸地面对寄人篱下的生活。学会斟酌说话的语气,学会组织文明一点的词汇,学会表里不一但不招人念叨。越长大,越想念父母。 日子且就这样过着,只有在独自一人的时候敢有些不太像样。天儿热,但还不懂得敞窗通风的常识。只觉得这吊顶的大风扇,实在没有劲儿,怕是都吹出去了,便趿着拖鞋一个个地给关上了。依然热,但屋里静了,也似乎好很多,觉着有些安定。把拖鞋踢得有距离,叉开腿就横在沙发上看电视。明明只兴看少儿频道,却仍把遥控器紧紧地握在手里,怕谁抢了去。 正看得入迷,忽听得“咔”的一声响。这声音我很熟悉,有人开了第一道铁门。接着就是钥匙插进大门扭转锁孔的声音,短短几十秒,根本来不及我反应。其实没做什么,但我觉得自己都毛孔都被刺激起来了一样,紧张到几乎耳鸣,不自觉地把遥控器塞到了沙发缝里。 这时叔娘已经进来了,瞧了我一眼,瞧得我忘记招呼。从沙发缝里收回来的手满掌汗,避开叔娘凉凉的眼神,往抱枕上搓了搓揩汗。 看叔娘回了房间,才悠悠地起来把电视关掉,反应过来不知道有什么可紧张的,就又趴回沙发掏遥控器。还未起身,叔娘猛地把我拽起来问:“我放床头的五百块钱呢?”我瞧着叔娘发红的眼,心里害怕极了,压着自己经哆嗦起来的气息懦懦地说:“我没拿,我不知道......”叔娘显然是不信的,扭开我就掏起沙发缝来,除了遥控器,几张扑克纸牌和一些瓜子壳,什么都没有。 她便又朝我伸出手掌,一副“赶紧拿出来”的样子,可是我真的没有,只好瘪了嘴摇摇头。这下叔娘更气了,上下打量我,我就穿了条夏裙,连个兜都没有。然而她居然就这样掀开我的裙子,把我扭着转了一圈。我觉得委屈极了,不敢哭出声,眼泪啪嗒啪嗒地掉。叔娘就这样愣坐在沙发上盯着我哭,就在我几乎要憋不住出声时,她回房间又一番折腾地找。似乎依然没有,便抓了钥匙出门去了,没再看我一眼,把铁门摔得特别狠。 很多年以后我依然记得那一刻,没来及穿上拖鞋,酷暑的天儿里,我独自站在客厅里,冰凉的感觉从脚掌一直爬到脑壳顶。 晚饭的时候叔叔和叔娘接了上补习班的阿航一起回来了,我依然冰冰地待在客厅。耳朵里门外的声音从未这般清晰过,叔娘提着菜让叔叔翻钥匙,叔叔念叨着五百块钱是他早上拿走的忘记说了,怎么没找着不先给他打电话,而阿航已经开始不分力道地敲门。我转身就回了房间,趴着装死醒不来,晚饭也没吃。 而这件事,谁也没有再提过,没有人向我解释和道歉,没有人看我的眼神装有一丝愧疚。但日子可不是还要过。 我的生日在平安夜,但在这段时间麻木的生活里,早就失去了兴致。跟要好的同学小静恰好差一天,她是圣诞节。平安夜那天正好迎着周五,和小静互相交换了包装精美的苹果就已经很开心了。结果路上还是被小静拖拖拽拽地拉到了她家里。小静是单亲家庭,跟她妈妈住在一起。当她妈妈捧了蛋糕对我说生日快乐的时候,我真是感动到鼻涕眼泪一起流。 我很久没有见过那么温柔的人了,笑起来有酒窝,拿纸巾帮我揩鼻涕眼泪,牵我坐到沙发上,给我递了一堆零食。那些零食可真好看,我的消费能力还停留在小卖部单包最高一块钱的土豆片上。小静也坐下来拆了包旺仔小馒头就递给我说:“你看你哭得丑死了,我妈说哭的话吃东西就不香了,你还吃不吃蛋糕啦?”我笑起来点点头,鼓起腮帮子一口气就吹了蜡烛。小静鼓鼓掌又说:“噢~吃蛋糕啰~我跟我妈妈说啦,我们俩就差一天,干脆一起过好啦!”说完自己再点了遍蜡烛,闭眼合了掌几秒,猛地睁开就吹了蜡烛。我曾以为这也会是很好的一个生日。 最终蛋糕没吃上,小静妈妈本想让我打个电话告诉叔叔一声。叔叔却没直接跟我说事,让我把电话交给小静妈妈。我不知道叔叔和小静妈妈说了什么,只是挂了电话后,小静妈妈让我下次再来玩。提上我的书包,把我送出了她们家小区。转身回去的时候我都还没反应过来,再抬头,叔叔已经在路口等我了。 我一边不甘心地想着叔叔为什么连这点快乐都要剥夺一边跟着叔叔就这样回来了。回来就更莫名其妙了,叔娘看见我便提了个口袋走过来,嘴里说到:“今天你生日,叔娘啊给你做了好吃的,给你买了双新鞋你来看看喜不喜欢。”我难以置信地接过来,是一双红色有流苏装饰的靴子,女同学们都有,我羡慕很久了。里面还有绒毛,不冻脚。 眼前这一幕跟做梦似的,我什么时候在这个家里受到过这样的关注。叔叔给我把鞋子提回了房间,把我拉到餐桌坐下,叔娘接着给我添了饭递了双新新的竹筷。一桌子好吃的,炖了鸭子,还有有我喜欢的卤肉和炸花生米,还有蒸的小馒头。我几乎愣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反应才好,叔娘轻轻地说快吃吧,给我夹菜,也给阿航夹菜。 就在我正准备吃起来的时候,叔叔朝我递了电话:“来,今天你生日,你爸爸跟你说说话。”我只好将碗放下接过来,爸爸在电话里一如往常地软绵:“哎姑娘,生日快乐,你可又长尾巴啦!”听到爸爸的问候特别开心,不知不觉就抿着筷子跟爸爸家长里短起来,稍微聊了几分钟,父亲突然问道:“今天你生日怎么样啊?叔叔他们给你做什么好吃的啦?喜欢吗?”我这一刻如雷灌顶,突然就明白了什么。 眼前的这桌子菜变得怪恶心的,叔娘在叮嘱阿航不能用拳头拿筷子,叔叔自顾自地吃着。但我觉得他们都在观察我的反应,我一边对父亲说:“好的呀!今天特别多我喜欢的菜!姨娘还给我买了新鞋子!他们对我可好啦!今天很开心!”一边夹了菜吃起来,把饭扒到嘴里的时候尝到咸咸的味道,新筷子因为没有打磨棱角硌得手心疼。叔叔抽了电话去,我听到他对父亲说:“大哥,让姑娘先吃饭吧,这都哭上了,就是太想你们啦,你们可早点回来啊!” 这个生日太不快乐了,我吃了很多,半夜撑得难受爬起来到厕所吐了很久。 我觉得我记他们家一辈子。 肆、 很快,第二年。叔娘再次怀上了宝宝。当我知道这件事的时候,那孩子已经生下来了。不负众望的是个女孩,取的名字跟我的名字非常相似,几乎就是谐音了。每当听到叔叔叔娘叫唤她,我总觉得是在叫我。可笑的是,他们根本就没叫过我的名字。 这孩子一天天长大,备受宠爱。骄纵的性子比起当年的我犹过之无不及,我却不讨厌她。许是因为像吧,不觉得这般调皮有什么招人厌的,一双眼睛亮晶晶挺漂亮。忽然耳边响起阵阵炮仗声儿,我回过神来,想到这年夜饭真是一年比一年吃得慢,家族成员慢慢地多了起来,但春晚却一直那么长。叔娘从我腿上把她拉到怀里对我说:“哎咱明天一块儿去上街吧,上了年纪后啊感觉时间过得真快,好像很久没有给你们几个孩子买过新衣裳了。” 听完后我抬起头来瞟了叔娘一眼,生怕自己眼神重了。叔娘是老了,两鬓杂着的几丝银白恍得人心神不宁。只好放下遥控器,抓了把果糖起身。 “不了叔娘,我已经长大了。” 叔娘望向我,嘴里还揣着笑意,眼神却疑惑起来。我从她眼里看到自己,跟屋里的吊灯一起,像星星似的融在里边儿。 明月有星辰 壹、 今天我在楼下的小卖部买汽水,碰巧那款常喝的橘子味汽水卖光了,于是我跑了三条街,到最近的商场里找了好久才找到那款老式汽水。结账的时候,我看到一个女孩,长得很像你。 正在摸索钱包的手猛然一怔,热雾蓦地模糊了我的视线,直到后面的人催了好几声,我才恍然回过神来。 我怎么忘了,这座城市根本就没有你啊。 那年我高二,因为父亲工作调动的原因,我转来了阳城一中。 那天绵雨霏霏,学校道路两旁的红叶李落了满地,踩上去的时候也没有什么感觉,每一间教室里的灯都亮着,偶尔路过几间会听到从那扇大窗里传来学生们朗朗的读书声。 “喂,同学让让。” 被人猛得推了一下,我一时重心不稳,险些跌坐在地,看着那个飞驰而去的背影,我对这间学校的好感顿时下降了几分。 我方向感一向很差,不知绕了多久,才找到第三个走廊尽头的高二十班。 班主任倒也没有责怪我,只是让出讲台,让我介绍自己。 “大家好,我是尚星辰,星辰是‘浩瀚星辰’的星辰。” “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那清亮的声音属于一个扎着高马尾的女孩,她眉眼上挑,嘴角含了几分笑意。 班主任也没说什么,只是指了指刚才那个女孩前面的位置,示意我坐过去。 教室的灯光照下来打在少女的脸上,未施粉黛,却好看的不像话。是那种能够让人一眼记住的女孩儿。 她也正注视着我,走近她,坐下。 “对不起啊,刚才在路上撞你的人是我。”她在我身后轻轻道,“这个,给你。” 一瓶橘子味的老式汽水被递了过来,我犹豫了一下,伸手接住。 其实我不大喜欢喝汽水。 “我叫宋明月,‘若道团圆似明月,此中须放桂花开。’的明月。” “我很喜欢李商隐。” 我轻轻的点头,却不知道说些什么来缓解尴尬的气氛,大概是因为我从来没见过这样女孩儿。 看似桀骜,但喜欢李商隐的女孩儿,又能张扬到哪儿去呢。 贰、 所有人都知道宋明月喜欢李商隐,所有人都以为宋明月桀骜不羁。 那天晚上放学,我走得很晚,两旁的路灯常年失修,忽闪忽闪的样子像极了天上璀璨的星星。 我骑着单车,看到一个很熟悉的背影,是宋明月。 她扶着车慢慢的走在灯下,一米七几的个子在路灯下的影子也不过小小的一团,倒显得十分可爱。 我放慢了车速,轻轻的叫了一声她的名字,“宋明月。” 宋明月的身躯明显变得僵硬了。 她抬起袖子抹了抹眼睛,我立刻意识到了什么,停下车,不再向前。 “对不起…”我懊恼道。 “没事。” 我想,宋明月一定不知道她此刻的嗓音嘶哑得有多好听。 我扶着车跟在她的身后,笨拙地说了些乱七八糟安慰的话语。 “你别告诉别人。”她恳求道。 “我所认识的宋明月,是那个每天嚣张跋扈,成绩超好的宋明月。今晚我见到的,不过是个不认识的爱哭鬼罢了。” 她忽的抽泣起来,传入我耳中,后又随夜消散。 “没关系的,哭吧,我陪你。” 我松开单车,任它砸在地上,只管慌忙的从书包里掏出纸巾。 宋明月哭起来的样子一点都不难看,反而没了平时那股冲劲,显得十分可爱。 “尚星辰,我也许就是小说里那种底色悲凉的人物吧。” “不,宋明月,你不是。” 事实证明我是对的,喜欢李商隐的宋明月是一个敏感至极的女孩儿。 叁、 宋明月的秘密,只有我知道。但我不知道她究竟为什么难过,她不肯告诉我。 我学习很努力,可我的成绩很一般。宋明月和我不一样,宋明月的心思不在学习上,但她学习很好。 “十班的宋明月,我看她好不爽。” 正在吃饭的我抬眸,就看到对面餐桌坐着几个隔壁班的人。 “宋明月是个什么东西,整天东蹿西跑,到处惹事儿,成绩是假的吧。不是说她爸是年级主任吗。” 宋明月虽然心思不在学习上,但她上课从来不会懈怠,也从来不会抄作业,她很认真。 我不知道为什么,竟然脑袋一热,站起身走到那人跟前,把还未吃完的饭倒在了他的餐盘里。 “她的成绩是她自己考出来的。”我说。 “你有病啊?”那人站起身,使劲推了我一把,我勉强才能稳住重心。 “她成绩是自己考出来的。” 我把每一个字都咬得很重,说给在场的所有人听。仿佛这样,他们就能相信我的话,不再去背后议论宋明月。 那人听了我的话,嘲讽了几句,这件事也就此作罢。而我,紧张的站在那里左顾右盼,希望宋明月没有看到这一幕。 但我却看到了宋明月落寞的背影。 我踱步上前,拉住她。 “别听那些人的话。” 宋明月看着我的样子,忽的笑起来。 “我从来没在乎过他们怎么说我。” 她的眼里泛着淡淡的水光,我看得心里难受极了。 宋明月也不过只是个普通女孩儿啊。 肆、 宋明月的成绩越来越好了,再没有人能撼动她年级第一的地位了。 仍然有人会在背后说宋明月闲话,但宋明月不在乎,她用更加认真的学习态度向那些人证明,宋明月的成绩是凭自己努力来的。 不知觉间,高三悄然而至。 尽管我不曾松懈半分,但我的成绩依然普普通通。 宋明月开始给我补习。 每天放学后,宋明月都会给我讲解那些重要的知识点。 离开学校晚了,借着路灯微弱闪烁的光,宋明月的侧颜就如皎皎明月般温柔动人。 “尚星辰,你知道为什么我喜欢李商隐吗?”她问。 “为什么?” “我喜欢他诗中的朦胧之感,就好像我自己一样,迷茫,不知前行的方向。” 我沉默了很久,旋即轻笑道“宋明月,其实你一点也不迷茫,你一直在朝着某个目标茕茕前行,不是吗?” “尚星辰,你真就像我肚子里的蛔虫一样了解我啊。” “是你不了解我。” 就像你从来没有发现我也喜欢李商隐一样,你从来没有了解过我。 宋明月不知道,我才是最迷茫的那个人。我看得懂宋明月,却看不懂自己。 比如我不喜欢喝汽水,却常常和宋明月一起坐在学校的天台一起喝橘子味的老式汽水。 比如我原来不喜欢吃早饭,在发现宋明月也不喜欢吃早饭以后,强迫她和自己一起吃早饭。 我叹息了一气,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伍、 高三的时间过得实在太快,我好像还没适应新学校的生活,就已经高考结束了。 查分的那天我并没有多紧张,看着电脑屏幕上597这三个数字也并没有多惊喜。 597,是我和宋明月共同努力的结果。 毕业晚会那天,宋明月去了,所以我也去了。 席间,宋明月拉着我出了酒店,月光撒在柏油路上,修好的路灯不再那么昏暗,照亮了宋明月的眼。 许是喝了酒的缘故,我倒分不清那光芒是来自月光还是宋明月。 那晚我们走了很远的路,从酒店到学校。我们谁都没有个定论,只是偶然间就走到了学校。 高一高二的学弟学妹们还在上着晚自修,只有高三的教室暗着。 “尚星辰,我有时候觉得你就像个女孩似的,一点没有男生的样子。”宋明月半开玩笑道。 “不过你这样的男生会照顾人,做你的女朋友一定很幸福。” 宋明月踱步走到我面前,忽然认真的看着我。 “我…我…”我喜欢你。 我看着她闪烁着光芒的眼睛,却什么也说不出口。 “尚星辰,我要去日本了。”宋明月垂下眼,睫下藏了无边的忧伤。 “尚星辰,初三那年,我爸妈离婚,我妈去了日本,我中考考得很差,因为我爸的关系,我才能进一中读书。我不喜欢我爸,他总逼迫我做一些我不喜欢的事情,我很想念我妈,所以只要我认真学习,就有机会去日本。可是我好难过,我也不想离开这个家,我以为自己很迷茫,不知道如何抉择的时候,是你告诉了我答案,谢谢你。” “尚星辰,我要去日本了,你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我扯出一个苦涩的笑容,“你去日本以后,我们还有机会再见吗?” “也许不会了吧。我也不知道。” 宋明月眼中的光芒没有了,她要奔向她的幸福,而我却要流浪了。 陆、 宋明月去了日本以后,我换了号码,也没有再联系她。 我不想打扰她的生活,她那么优秀,一定会遇到更好的男孩。 我爱上了橘子味的老式汽水,也习惯了每日早餐,即使这座城市不再有她。 我走出商场,看着手里的橘子味汽水愣了好久,走到垃圾桶旁边,想把它扔进去,却还是舍不得。 “你不想喝的话,给我可以吗?” 熟悉的清亮女声在我背后响起,我转身,竟然是宋明月。 一年没见,她出落得更漂亮了。 “尚星辰,我突然发现日本不适合我,你还需要更了解我。” “尚星辰,你总是扭扭捏捏的,以后,我来保护你好不好?” “尚星辰,我喜欢你。” 温热的液体弄花了宋明月的精致妆容,我上前几步把她圈进怀里。 “宋明月,想哭就哭,我陪你。” 苦涩的背影 已经有很多次了,当我看见她朝我这个方向走来时,就不自觉地主动避开了她,让我们在距离最近的那一刻,中间隔着几个人。然后,我安然地继续走自己的路,假装没看见她。 可是,转瞬之间,这种毫无意义的安然就被打碎了。当她在我的背后渐行渐远时,我却没出息地停住了脚步,回头看着她的背影,注视着她迈着坚毅的步伐,把我抛在了这边的人群中。 我想,我是喜欢微笑的。凝望着她的背影从我的视野中消失时,我的嘴角向两边微微牵动,眼睛里闪着淡淡的光,苦涩地笑了。 已经习惯成自然了。我们在少而又少的相遇中,已经习惯成自然地以种种方式避开对方,避免四目相对。要么低着头,凝视地面;要么斜视路边,观望四周的树木花草;要么直视前方,如入无人之境。我努力让自己保持着短暂的安然,而她,也能始终保持那种我永远猜不透的坚毅。 我想,这也许可算是我们之间仅有的一点默契了。为了这点默契,我稍稍调动两颊的肌肉,苦涩地笑了。 一个很熟悉的背影,始终那么决然地前行,一直在努力忘却,但还是偶尔会浮现在脑海中。我无法自控。 有几次,约摸清晨四、五点之间,我的大脑高速运转着,她在我的梦中不期而至。我无法自控。 她好像很忙碌,在离我不远的地方走来走去,有时甚至就站在我伸手可及的地方开心地跟别人聊着天,忙碌着,留给我一个不可扭转的背影。我不明白她在做什么,仔细观察了好久,仍是糊里糊涂。有一股想走近她的冲动,忍住;有一股想跟她说话的冲动,忍住。忍住,忍住……我想,我是很善于忍住的。眼前的一切,我都无能为力,只能忍住。 梦总会有惊醒的时候,大脑不会总沉浸在无益的虚幻中。 就算是在自己的梦中,我也只能看着她的背影,我也只能做一个旁观者,一个局外人。这样的梦没道理再延续下去。 我不清楚,对于我来说,睡眠到底算不算是休息。大脑如此不知疲倦地工作着,制造出接连不断的不同的幻境,继续着白天里的恐慌和孤寂,像放电影一样。我不清楚,这算不算是休息。 我呆呆地端坐在床上,紧紧地抱着被子,茫然地直视窗外。 天,还没有亮。 似乎有必要深吸一口气,抬头望望刚入夜时的天空。那高远的苍穹,总是那么单调,没有星星,连灰暗的般的云朵也没有,只有一弯月亮,面无表情地瞪着我。那是天空的眼睛,太阳也是。天空想要一直注视着人间,所以它昼夜都各睁开一只眼。它永远漠然地摆出一副高冷的姿态,俯瞰芸芸众生干着种种傻事、蠢事,却丝毫不为之动容。 前段时间,我总是容易陷入回忆的泥沼,不能自拔。那些关于她的往事,常常不经意间就钻进我的脑子里,不由自主,挥之不去。 那些关于她的鲜活而靓丽的画面,每每想起,都会让我的嘴角漾起淡淡的微笑。那些关于她的鲜活而靓丽的画面,每每想起,也常常不免使我悲凉地苦笑。因为大部分画面都只是我作为旁观者所“窥探”到的,鲜有与她面对面互动的场景。她的喜怒哀乐,她的坐卧行止,虽然无不牵动着我敏感的神经,令我也随之魂牵梦萦,但其实我几乎都未曾参与其中。 然而,当我终于鼓起勇气,向她表明心迹时,结果却是只能永远做旁观者了。 那是她跟我说话最多的一次。我看到她先是一脸的惊讶,继而又是一脸的歉意。她耐心地给我列举着她的种种想法,我紧张而精神恍惚地听着,双颊滚烫,心脏狂跳。 她说她还年轻,不想过早考虑感情问题;她说我们各自的家相距太远,她父母肯定会反对的;她说可能我们俩缘分未到,然后发给我一张好人卡。总而言之,她的话中心思想很简单,就是让我放弃。我整个人一下子如坠冰窟。 之后,我一度沉浸在回忆中度日,沉浸在自怨自艾中度日,整天浑浑噩噩,行尸走肉一般。 最近,我醒悟过来:回忆如同罂粟,让人上瘾却有毒。一切都会过去的,我最终还是会屈从于我无力改变的现实。我只不过是她人生中的一个过客。所以,我正在竭力试着戒除回忆,不再逆向跟时间拔河。 但如今将回忆转变成可悲的梦,这与回忆又有什么不同呢?梦幻甚于罂粟,让人惊惧且有毒。 我想,人的一生中总会经历一些痛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如果没有经历这些痛苦,这样的人生未免太逆天;如果总是对这些痛苦无法释怀,这样的人生也未免太无趣。 雨落清空 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宝帘闲挂小银钩。 雨滴顺着屋檐落下,敲打着窗户,一场春雨一场暖,一场秋雨一场寒。时间总是在不知不觉间从手中溜走,十一月悄然而至,秋天也快要从身边跑去,仿佛未曾来过一样。雨之词多少,因它绵绵愁愁,因它落落寞寞:对潇潇暮雨洒秋天,一番洗清秋。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三分秋色,二分愁,更一分风雨。花开花谢,都来几许。且高歌休诉。不知来岁牡丹时,再相逢何处。 一城雨正抚慰着我的心,望琼宇,思寰宇。静坐在屋子里,彷徨在冷清清的街衢,撑着伞,寻找那飘落在人世间如丁香花般的幽怨。不言语,静觅雨,寻着那一城雨。循着痕迹,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梧桐树,三更雨,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天明。高楼目尽欲黄昏,梧桐叶上萧萧雨。一场寂寞凭谁诉,算前言,总轻负。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秋雨涤荡人世间,丝丝细雨,引起万千思绪。人世有时就如同一场雨,悄悄地来,悄悄地走,从头到尾,无人问询。世人皆言岁月无情,岁月未曾饶过我,我亦未曾饶过岁月。秋雨,秋雨,一半因风吹去。夜来梦醒清无梦,愁倚阑干。露滴轻寒,雨打芙蓉泪不干。说是寂寞的秋的清忧,说是辽远的海的相愁。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几销魂,不如怜取眼前人。 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雨落暮山下,清溪碧水流。功名何在,文章漫与,空叹流年。半生谁俯仰,一醉共沉浮。清夜无尘,月色如银,酒斟时须满十分。雨打梨花深闭门,孤负青春,虚负青春。凝眸处,从今又添,一段新愁。伤情处,高城望断,灯火已黄昏。人散后,一钩淡月天如水。遥遥不可及,冥冥无绝期。往事已成空,还如一梦中。 巷的风,淡入了画,巷的梦,写入了诗,轻轻走过,悄悄看过,无意瞥一眼惊鸿的颜色,随着巷口的老猫湮没在无声中。行走在街头的绿荫道上,踽踽前行,独自徘徊在那寂寥悠长的小巷,寻觅到数不尽的哀伤,一样的弥望,一样的芬芳。彳亍在默默的小巷,在恍恍惚惚间飘过如梦般的凄婉迷茫,循着鸣声,渐渐的,它散去了,只留下满地的惆怅。我们的视界,究竟如何? 黄昏时的树影拖得再长也离不了树根,是风,是雨,是夜晚。我摆一摆手,一条寂寞的路便展向两头了。碧水惊秋,黄云凝暮,斜月照徘徊。说是寂寞的秋的清忧,说是辽阔的天的孤愁,去意徊徨,都将万事,付与千钟。我曾踏月而来,携风而归,思情种种,回顾万千。我从喧嚣走过,在这聒噪的世界里寻找那方灵魂的净土,心灵的归宿。过尽千帆皆不是,唯有那永亘不变的初心。 夜坐听风,昼眠听雨,悟得月如何缺,天如何老。心中的最初已永不再现,再现的只是些沧桑的岁月和流年。只似那向往,如同风前絮,欢也零星,悲也零星,都化做连江点点萍。梦阑酒醒,皆因走过了天明。是一般心事,两样愁情。犹记浮影重重,恍恍惚惚间,于人世间寻求真谛。人生如路,须在荒凉中走出繁华的风景来。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秋风。 我要在最细的雨中,吹出银色的花纹,我要张开梧桐的手掌,接雨水洗脸,让水杉用软弱的笔尖,在风中写下约定。走过那个街头,转角处,就是释然自我。不再踌躇,不再犹豫,缕缕思绪,于生命处,尽情绽放。 红尘陌上,独自行走,枝条拂过衣襟,青云打湿诺言,山和水可以两两相忘,日与月可以毫无瓜葛。那时候,只一个人的浮世清欢,一个人的细水长流。是谁把光阴剪成了烟花,一瞬间,看尽繁华;是谁把思念翻成了浪花,一转身,浪迹天涯。秋风凉,秋风忘,夜夜别思量。流年似水,太过匆匆,一些故事还来不及真正开始,就被写成了昨天。人总是躲在梦与季节的深处,听花与黑夜唱尽梦魇,看尽繁华,忘情悲欢。 人生没有绝对的安稳,既然我们都是过客,就该携一颗淡定从容的心,走过山重水复的流年,笑看风尘起落的人间。 喧嚣过后终归静,听,那雨滴落下的声音。 不记夏 壹、 “沈煜,我要结婚了。” “我会去的。” 沈煜放下手机,目光不经意扫过立在屋角的人形衣架,青绿色的大袖襦裙式礼衣静静地裹在没有温度的衣架上,在午后的阳光下,弥漫开诡异的光泽。 沈煜穿上礼衣,这是她的嫁衣。 礼衣是深衣制,类翟衣而无翟纹的大袖连裳,素纱中单、蔽膝、大带、革带、袜、舄等。层数繁多,层层压叠,很是繁琐。衣料上绣着唐草纹和宝相花纹,寓意婚姻的缠绵长久。 沈煜坐在梳妆镜前,细细给自己化了妆,还原的唐代红妆,腮上胭脂红艳,沈煜默默在心底吐槽古人的审美。 唐装陪唐妆。 沈煜打开一旁的匣子,金钗被阳光照射着,正反着光。 花了不少时间打理头发,沈煜缓缓佩上金钗、步摇、髻饰花、鬓唇等饰品。当最后一件饰品佩戴完毕,天边最后一抹光亮隐没在地平线,屋里陷入一片黑暗。 “花钗青质连裳,青衣革带韈履。” 沈煜突然想到当年年迈的教授在讲钗钿礼衣时提到的诗句。 “陶桃,你说你爱唐朝,你说你想要一场真正的唐式的婚礼,你穿着钗钿礼衣,青绿的衣裙,满头银饰;丈夫身着绯红,与你红配绿。” “陶桃,你知道吗?我这身装扮,是想在你的婚礼上穿的,我和你的婚礼。可是啊,我终究忘了一件事,你虽然到处撩,可你喜欢的,到底还是男人。” “也对啊,两个女人,怎么可能穿出红绿两色?” 沈煜自我嘲讽着,末了,对着镜子勾出一抹苦笑。 贰、 沈煜和陶桃的故事,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她们曾是最好的闺蜜,陶桃大大咧咧,性子有些像男孩子,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调戏”姑娘;而沈煜安静沉稳,不苟言笑。 两人高中三年是同桌,上了大学又是同一专业,同一班级,还是室友。上学的时候,陶桃就很喜欢逗沈煜,撩她,撩完就跑。而沈煜,虽然没有说什么,可一颗心早已完完全全给了陶桃。 陶桃的婚礼上。 那个说着要一场唐朝的婚礼的女孩穿着裁剪得体的白色婚纱,笑容甜蜜,看向新郎的目光温柔似水。 “你愿意娶陶桃小姐为你的妻子吗?照顾她,爱护她,无论贫穷还是富有,疾病还是健康,相爱相敬,不离不弃,永远在一起?” “我愿意。”沈煜坐在一众宾客间,深情地望着台上的姑娘,和新郎一同许下誓言。 新郎新娘相拥亲吻,座位上的沈煜突然落下了泪。 “i want to take this woman to mywful wedded wife,to love her and cherish her,for better or worse,for poorer and richer.” 英文版的结婚宣言一遍遍回荡在脑海,沈煜一杯,一杯,一杯,任凭酒精的灼烧感袭击喉咙,袭击肠胃,似千杯不醉。 陶桃和丈夫携手走来,敬酒。 说起来,她的丈夫,当时也是沈煜的哥们啊。 “我的请帖是你的喜帖 你要的一切如今都变成我的心碎 你总是太清醒我始终喝不醉 连祝福你还逼我给” 沈煜突然想起《婚礼的祝福》的歌词,面前陶桃的身影有些模糊,她知道,她大概,醉了。 那,陶桃,祝你幸福。 那天回家的路上,沈煜出了车祸。 叁、 一年以后。 “沈煜,我有宝宝了。” “恭喜啊。”听着电话那头陶桃喜悦的声音,沈煜轻轻勾了勾唇角。 挂断电话,沈煜起身,一瘸一拐地走进厨房。 沈煜左腿有伤,是那次车祸的“杰作”,她要瘸一辈子了。 说来奇怪,两人年少时曾找算命先生算过命,老先生捏着胡子,慢条斯理地说她俩是命格相克,彼竭我盈,彼盈我竭,你的福是我的祸,你的祸是我的福。 陶桃不信,沈煜却深信不疑。 她曾看过一些关于这方面的东西,知道这种克会给人心理上带来伤害,和人身上的灾难,而这么多年来,她也的确受伤过无数次,大伤小伤,轻伤重伤。 陶桃大喜,她险些丧命。 但这也有好处啊,只要看看自己的近况,就知道她的傻姑娘过得好不好了。 沈煜笑着将邮箱里的邮件删掉,就在陶桃来电话前一个小时,她收到了公司的邮件,她,沈煜,被辞退了。 肆、 几个月后,陶桃分娩。 难产。 “保大保小?” “保大。” 产房外,沈煜随着陶桃的家人一同焦急等待着。一天了,指示灯依旧亮着,明晃晃的扎眼。 “陶桃,你不要有事啊,你看我都这样了,你一定不会有事的对吧?”沈煜抱着头,心里暗自祈祷。 这几个月,沈煜向很多公司投过简历,无一例外,石沉大海。她素来知道残疾人不好找正常的工作,可她没想到会如此艰难。 这个世界,其实还是更喜欢完整与完美。一切美好的,都更容易被人接受,就像一个小孩子会本能地选择新且干净的玩具熊,而不会选择破旧的那个。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一时间,走廊静悄悄的,没有声响。 忽然手机振动,沈煜掏出手机,点开亮着红点点的邮箱。她被一家心仪许久的报社录用了。 另一边,突然爆出一声痛哭。沈煜转身,医生手中的病危通知书刺痛了她的眼。 陶桃。 手机自手中滑落。 命格相克,彼竭我盈,彼盈我竭。 是不是,只要我此时此刻有难,她的福就到了? 是不是只要我死了,她就不会死? 沈煜望向窗外,六楼,刚刚好。 陶桃,请你一定要好好活,连同我的一份,狠狠地幸福下去。 有人惊呼。 自由落体的感觉很刺激,然而只有一瞬。 傻子,你自由了。以后你不会再因为任何人的幸福而遭遇不幸。 病房里,意识即将涣散的陶桃突然睁开眼,目光悲戚,眼角有泪珠滑落。 三分钟后,指示灯灭,医生叹着气走了出来。 “我们尽力了,请节哀。” 尾声、 “你们命格相克,此消彼长,此长彼消,她福你祸,她祸你福…” 算命先生的话犹在耳畔,只是在货车驶过的轰鸣声里,她们漏听了最后一句: “彼此折磨,一亡俱亡。” 岁月催人老 初秋的清晨起了浓雾,平日里宽阔的沥青道路,连同路旁碧瓦飞檐的房屋都化作白茫茫一片,过往的人们都在虚无缥缈间隐了踪迹。 雾气将头发和睫毛都笼得湿漉漉的,宽大的衬衣也变得又凉又重。我蒙着口罩穿梭在其中,无奈之下放慢了电动车的速度。雾越来越大,渐渐地能见度不足50米,近处全是汽车闪耀的灯光。 世界开始慢下来,我仿佛也不那么着急赶时间了。看不清前路而排着队谨慎挪行的车辆,像极了步履蹒跚的老人。 是的,我还是忘不掉那个满头白发的老人。 遇到她那天是个小雨蒙蒙的日子,宽阔的银行大厅里,因为天气不好,已经没剩几个办业务的客户了。 我当时正在atm机上存钱,存完钱还着急去上课。atm机正语音提醒我注意周围环境安全,有人擦着我的右肩膀把头凑了过来。 我很是反感,怎么会有人这么没有礼貌啊,竟然在别人存钱时挤过来。 可是当我凶巴巴地转头看向那人时,心里却猛地一紧,赶紧慌张地收起了眼神,把到嘴边的狠话都憋了回去。 她卷曲的头发白雪般别在耳后,两只眼睛都已凹陷,后背佝偻着,穿着一件对开的蓝色大褂,中式的盘扣从上到下牢牢地扣着,也把她整个人瘦瘦地扣在里面。 老人的胳膊像是失去阳光和水分的树枝,一根无力地支在拐棍儿上,另一根的末端捏着一张银行卡,用方言说道:“小闺女儿,你能不能帮俺把里面的钱给弄出来。” 说着就把卡和一张写着密码的纸条递向我,我一时有些慌张,不敢伸手去接。 我点击屏幕上的退卡,说:“您等一下,我得去问问银行里的工作人员怎么办。” “好,成,俺等着,俺等着。”她答应着又往前面凑了凑,倚靠在atm的正中央。 知会过大厅工作人员后,我感觉回到那里,已经有个大哥帮老人试过了,说里面只有78元,得去柜台上取。 老人还在那里不肯移动,好像是没有明白大哥的意思。 她一句一句小声哀求着:“年轻人,行行好,帮俺取一下钱,俺不懂……” 我只好指着柜台里的工作人员,跟老太太说“去那儿,那里可以帮你取出来。” 她的拐杖在反光的白色瓷砖上小心翼翼地点着,开始了小步地挪动,形态像是小时候玩的发条铁壳机器人,只不过是无限放慢的样子。 两点之间的距离其实不过是年轻人的几个大步,老人却格外艰难,她的腿在宽大的裤管里晃荡着。 她太瘦了,我愣在原地心想,虽然知道自己快迟到了但就是挪不开眼。 她移动了一多半的时候,尝试性地看向柜台里面穿着制服的男人,举了举手里的卡试探性地询问:“小伙子,是在你这里取钱不?” 里面那人竟然又指向了atm机的方向,还说了一句:“告诉你几遍了,自己去机子上取”。 老人开始慌张地后退,又开始对我恳求道:“闺女你再行行好……” 我突然明白了什么。 老人像一个苍老泄气的皮球,被人在这两点之间踢弹。 “她卡里不满100块,只能在你这里取!” 我扶她走到柜台,把卡塞给玻璃窗后的靠着椅背的西装革履的小伙子,收回了自己的手。 她的胳膊,我不忍心再触碰第二次,好怕自己用力过度。 “你帮她输密码。”那人冷冷地说。 我对照着老人手里的纸条,摁了。 “帮她签字。” 我看着电子屏幕上那个婉丽秀气的名字,缓缓下笔。 老人说她就住在附近,接连来了好多趟,今天终于把钱取出来了。 他们知道老人不识字,竟然就这样一次次地看着她无助地走来走去。 她没有仗着年纪撒泼,没有大声说话,小心翼翼唯唯诺诺地,只为了取出那几十块钱。 年轻时,也是个温柔的人吧,只是岁月不饶人。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完美关系离我们还是有点远啊。有时候,年轻人对待自己的父母都会发脾气,不耐烦,更不要说放慢步伐去关爱一个陌生老人。 我们无法要求别人,只是,尽量让自己变得温暖一点。 人,总会老的,不是吗?变老,我是怕的。面对岁月,我们无计可施。 昨天我生日时,好朋友的女儿小甜宝刚好出生,我大了她整整24岁。看着新生儿紧闭着眼睛哇哇啼哭,不得不承认这就是生命,这就是时间。朋友已做母亲,而我又老了一岁,父母的年龄也在增长,白头发也在变多,不知不觉地,大家都在慢慢老去。 现代人的婚恋观,如果没有遇到一个合适的人携手白头,我们就不想结婚,即使结婚,也不一定生子,即使生子,也希望儿女长大有自己的生活,不管孩子有多孝顺,他们也无法时时陪在身边。 也许我们比这个老人要好的是,会写字,会用电子产品,可是我们却同样会佝偻,会耳背,身体上的苍老显得多么无奈。 我清楚,世间没有长生不老,所以我不求丹药不求唐僧肉,只求看到一个温暖的世界啊。 生命的尽头若看到世界充满爱和温暖,也许,胆小如我,也会无惧衰老吧。 醉清风 九月秋风起,丝丝细雨行。时间在悄悄地走着,不知不觉间,秋天来到了身边。 秋日的清晨,雾打湿了双翼,风却不容我有些许迟疑,刚刚和昨天告别,现在又和今天相遇。在另一个维度,又要与明天相见,秋天,盼或不盼,它,终究是要来的。 流水便随秋远,行云终与谁同。相寻梦里路,飞雨落花中。行走在街头,缓缓地思考着,人生,究竟如何。继续踽踽前行,拖长了的身影又仿佛放慢了步调。彳亍在默默的小巷,在恍恍惚惚间飘过如梦般的凄婉迷茫,哀伤万里,却不知,从何寻起。谁曾想,到头来,山河依旧,时间依旧。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遥遥不可及,冥冥无绝期。一场寂寞凭谁诉,又有谁敲开了彼此间的心扉,去追求心中的答案。自从混迹到尘世间,便忘却了自己,在徐徐秋风中,才知道自己是谁。 巷的风,淡入了画,巷的梦,写入了诗,轻轻走过,悄悄看过,无意瞥一眼惊鸿的颜色,随着巷口的老猫湮没在无声中。行走在街头的绿荫道上,踽踽前行,独自徘徊在那寂寥悠长的小巷,寻觅到数不尽的哀伤,一样的弥望,一样的芬芳。彳亍在默默的小巷,在恍恍惚惚间飘过如梦般的凄婉迷茫,循着鸣声,渐渐的,它散去了,只留下满地的惆怅。我们的视界,究竟如何? 黄昏时的树影拖得再长也离不了树根,是风,是雨,是夜晚。我摆一摆手,一条寂寞的路便展向两头了。碧水惊秋,黄云凝暮,斜月照徘徊。说是寂寞的秋的清忧,说是辽阔的天的孤愁,去意徊徨,都将万事,付与千钟。 我曾踏月而来,携风而归,思情种种,回顾万千。我从喧嚣走过,在这聒噪的世界里寻找那方灵魂的净土,心灵的归宿。过尽千帆皆不是,唯有那永亘不变的初心。 我要在最细的雨中,吹出银色的花纹,我要张开梧桐的手掌,接雨水洗脸,让水杉用软弱的笔尖,在风中写下约定。走过那个街头,转角处,就是释然自我。不再踌躇,不再犹豫,缕缕思绪,于生命处,尽情绽放。 一花一叶一世界,一俯一仰一流年。时间的流逝洗去了旧日的铅华,却带不走江南迷人的神韵。从江南走过,霏霏细雨因风飘洒,秋雨伴随着勃勃生机降临到每个人身边,沐浴其中,身心徜徉。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给予的不只是静,更是淡淡的雅,醉心于天地蜉蝣间,徜徉于波光清风中。往事依稀浑似梦,都随风雨到心头。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想人间婆娑,合无着落;看万般红紫,过眼成灰。往事已成空,还如一梦中。恍惚之间,寻梦千年,置身于天地间,觅得人生真谛。繁华尽处,安之若素,于幻海中寻找生命的真谛,万千变化的花花世界,于尽头处,是那玄玄的守候。时间很短,天涯很长,一山一水,一朝一夕,自己缓缓地走完,人生的旅程,心境随着灵魂的漫漫航行。真正的意义,在于找到自己,而非浏览他人。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空云卷云舒。 一滴清泪涟漪了一池静水,一只殇歌凄迷了岁月的妩媚,一念之差,挡不住那蚀骨的寂寞。种下了前因,等待着果报。苍水蒹葭,倾尽繁华,日暮天涯。一念起,天涯咫尺;一念灭,咫尺天涯。原是今生今世已惘然,山河岁月空惆怅。 我,终究是要慢慢等待着的。 红尘陌上,独自行走,枝条拂过衣襟,青云打湿诺言,山和水可以两两相忘,日与月可以毫无瓜葛。那时候,只一个人的浮世清欢,一个人的细水长流。是谁把光阴剪成了烟花,一瞬间,看尽繁华;是谁把思念翻成了浪花,一转身,浪迹天涯。 秋风凉,秋风忘,夜夜别思量。流年似水,太过匆匆,一些故事还来不及真正开始,就被写成了昨天。人总是躲在梦与季节的深处,听花与黑夜唱尽梦魇,看尽繁华,忘情悲欢。 我的心,是一座城,一座最小的城。没有杂乱的市场,没有众多的居民,冷冷清清,冷冷清清,只有一片落叶,只有一簇花丛,还偷偷掩藏着那份深情。天上飘着些许微云,地上吹着些许微风,微风吹动了我的头发,抚摸了我的心间,沉醉了我的流年。风霜还未曾来得及侵蚀,那落在湖面上的花瓣,零零落落,洒在荡漾的波心中,情未尽,心难了,流尽几多情。多少黄昏烟雨斜檐,翻开诗篇,勾起一纸江南。 夜幕降临,在满天的星空中,带不走那无尽的思绪。在这时候,所有的颜色都已沉静,所有的故事都已成型。然而,秋天的结局远未来临,微笑地再做一次回首,沉浸在那不绝如缕的秋风中。拭去星光眼角的泪光,抹去心头那分不安的彷徨。 希望走到了顶层,酿出了如蜜般记忆的滋味。跨上带羽翼的箭,向着漆黑一片的花园,射出了一个满弦。听到驻足在枝桠上的鸟的歌唱,浸润在零乱的花影中,闯入了我的心扉。 时间过去许久了,一直在心间幽居,放下过天地,却无法与那秋风别离,走过生命中的千山万水,一一告别后,才发现,这世间,没有了秋风,又该怎样转过。 夜坐听风,昼眠听雨,悟得月如何缺,天如何老。心中的最初已永不再现,再现的只是些沧桑的岁月和流年。只似那向往,如同风前絮,欢也零星,悲也零星,都化做连江点点萍。梦阑酒醒,皆因走过了天明。是一般心事,两样愁情。 犹记浮影重重,恍恍惚惚间,于人世间寻求真谛。人生如路,须在荒凉中走出繁华的风景来。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秋风。在心灵深处,传来那圣洁遥远,最不可触碰的华年,在冥冥之中,仿佛全世界在此凝固。行走让我看见:世界是何其宽广;阅读让我知道:人生是何等深邃。行走的时候,我的激情、好奇,始终伴随着我;当我停下来阅读的时候,我在反思我走过的路程。 静静地走,悄悄地寻找答案,不经意间,答案就出现在我们身边。我们曾都沉溺于对名利的追逐之中,渴望于平静处掀起阵阵波澜,可是到了最后才发现,人生中最曼妙的风景,其实是内心的那份淡定与从容。人生如同一场旅程,所走的路径可能不同,所选择的方向可能不同,所付出的情感可能不同,所发生的故事亦不同。凡事都有偶然的凑巧,结果却又如宿命的必然。 幻游在天地间,醉心于浮世中,秋风九月飘。 温一壶月光烫酒 壹、 阳光和微风温柔的交织,又是一个令人陶醉的四月天。家乡的桃树有了鲜红桃花的点缀,显得分外温馨。依然记得一个瘦小的老人在门前伫立,将一只手搭在额前,用温和的目光眺望远处,用力地呼唤孩子回家吃饭。 这老人,就是我的外婆,一个没有文化,实实在在的农家女人。 外婆生长在抗战年代,十四岁就嫁给了外公,早早地就承受了家庭的负担。在那样贫困的年月里,含辛茹苦地将八个孩子拉扯大,是多么不易的。 外婆一定有一双明亮的眼睛,看得透生活的本质,瞧得见事物的根源,才能如释重负,将苦难转化为平凡。 时光荏苒,八个孩子一个一个长大、成家立业,外婆终于可以放下对儿女的操劳之心,安心地生活。但好日子还没来得及享受,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病就让她半身瘫痪,从此成了一个行走极其不便的残疾人。外婆的眼睛里没有委屈和痛苦,目光里反而多了几分从容,坚强地用半个身体生活,只是不愿给儿女们添麻烦,可又不得不需要儿女们的照料。 外婆本想一直带着我,但这个念头被她残疾的身躯给无情地打碎了。八岁那年,我被父母“连哄带骗”地从外婆身边接走。临别时,外婆拄着拐杖痴痴地站在家门前,依依不舍地看着我离去,她目光里的温情让我至今难以忘却。 此后,每隔一两个月,我就会随母亲回乡下看望外婆。外婆每次见到我时,都会高兴地将我叫到她身前,用一只手将我搂在怀中,问我在父母那过得怎么样。 贰、 记得有一次,我与外婆躺在床上聊天,外婆眼中闪烁着泪花,看着我说:“外婆要是不得这怪病多好啊,你还能跟着外婆,外婆还能天天做你爱吃的菜,可惜外婆现在这身体做不了了。”我耳边仿佛响起一首抒情的歌曲,稀里哗啦地哭了起来,外婆见我哭也止不住流下了眼泪。 后来,我上中学,因为学习任务繁重,看望外婆的次数变少了。外婆苍老了很多,耳朵不灵了,眼睛也变得很模糊。我去看她时,总要很大声地叫她,她才能听得到;她总要仔细打量我一番,才能将我认出。知道是我来了之后,她就又用期盼的目光看着我说:“怎么隔这么久才来看外婆呀,不想外婆了吗?”还没等我回答,她就将自己积藏已久的桂圆、核桃等拿来与我分享了。 去年春节,我同亲人们去舅舅家给外婆拜年。此时的外婆已是瘦骨嶙峋,眼睛几乎是什么都看不见了。她坐在靠近火炉的沙发上,我慢慢地走向她身旁,大声地叫道:外婆,外婆,外婆……她回过神来,知道是我后,就立即紧紧握住我的双手,像是两人多年未见又再度相逢一般,无比深情却又无比自然。她很吃力地盯着我看,那双冰冷的眼睛里流露出温热的目光,透过外婆的眼眸,我能感受到她对我的那份牵挂和想念。 叁、 我突然意识到外婆的目光里总是带着温情,不管是夏日里为孩子们驱虫扇风时的目光,还是夜空下与孩子们一起数星星时的目光,抑或是餐桌上帮孩子们夹菜时的目光,甚至是睡觉前陪孩子们玩“翻书数人”游戏时的目光,都充满了温情。 曾经听舅舅说,外婆是维系我们亲情的关键人物。如今,外婆永远地离开了我们。那天,表弟因没见到外婆最后一面而深深懊恼,表哥痛心地写下“子欲养而亲不待”,姐姐在车中伤感了一路,母亲和几个姨妈都忍不住放声痛哭。我站在灵柩旁,看了外婆最后一眼,她安详地躺着,似乎这一生都没经历过苦难。外婆去了天堂,但她那饱含深情的目光永远铭刻在我们心间,依旧温暖和守护着我们这一大家庭。 在晶莹的泪水中,我仿佛又看见外婆在眺望远方,目光温温。 你是我平淡岁月里的星辰 壹、 每每看到挂彩的顾晨之我都会问他:“还疼吗?” 每次,他就会露出那颗小虎牙,牙尖触碰到嘴角边泛起的红肿,告诉我:“不疼了哦。” 或许是年少,听他说什么都信,不管他的笑容在长大以后想起来是多么的勉强。 这时,我会把手伸到顾晨之面前摊开,给他看手心里放着的几颗水果糖:“吃糖吗?” 在隐晦的灯光下,他弯下眉眼,柔和说:“好。” 顾晨之大我七岁,是我的对门,我见到他都叫他哥哥,他会温柔地摸摸我的头,然后问一些,我今天有没有乖之类的话。 虽然听多了,但我还是会朝他露出一个笑脸告诉他我今天过的怎么样,有多么乖。 顾晨之每次都会耐心地听着我说,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那双清澈的双眼在我看来就像是夏天的冰凉糖水一样,柔和包围所有灰暗。 为什么说是冰凉糖水,因为那里面还有细微的混浊,顾晨之也是,但我看不懂他的混浊。 我也不会明白,我所说的事情就像是给顾晨之的伤口上撒一层一层的辣椒粉。 顾晨之从来不反驳我,我也从来没有察觉到这一点。 我很喜欢顾晨之。 贰、 “夏利,快回家,准备吃饭!” 听到母亲从屋内传出来的声音,我摸了摸口袋,掏出里面的白兔奶糖,举到顾晨之面前,得意洋洋地说:“晨之哥哥这是老师发给我的,是奖励我考了第二名,我特意留了一颗,呐。” 顾晨之摇头拒绝:“不用了,夏利自己留着吃吧。” “我吃了好多了,嘴里都是白兔奶香的味道。”我还张着嘴让他看,然后把糖塞进他的口袋里,跑回家了。 我推开门,把书包扔到沙发上,坐到椅子上,桌上已经摆满了菜,我刚一伸手想要抓起菜盘里的鸡爪时,立刻被从厨房出来的母亲打了手背,呵斥着:“去洗手。” 、 我吐了吐舌头,跳下椅子,搬着小板凳去厨房洗手。 家里的肥皂是薰衣草味,我喜欢开着水龙头搓泡泡,看着乳白色的泡泡越来越多,同时泡泡水也会溅到板凳上。 我还正在玩着泡泡的时候,母亲不大不小的声音从客厅里传来:“以后少和对面家的那个孩子接触。” 听到母亲怎么说,我肯定是不同意,有些生气地反驳:“为什么,我喜欢晨之哥哥,晨之哥哥那么好,凭什么不让我和晨之哥哥玩!” “让你听话你就听话,别那么多废话!” 母亲的吼声让我一个激灵,脚底一打滑,直直的从板凳上摔下来,我只感觉到头磕碰到硬物,疼得我直哭喊。 问询过来的母亲,赶忙抱着我去了医院。 我醒来的时候听母亲说,我磕到了放在地上磨刀用的磨石,后脑勺出了血。 我摸了摸绑着绷带的脑袋,一想到手机上看到的,磕伤脑袋变成傻子的案例,我一下子挂着眼泪喊:“我要变成傻子了!妈妈傻子,呜呜呜!” 很不意外的,母亲给了我一拳头,让我安静下来,告诉我,磕的并不是很严重。 虽然我还是不相信她,但我怕她再给我一拳,只好哭唧唧地擦掉眼泪和母亲回家。 叁、 因为伤口的原因,我天天待在家里养着脑袋。 等到母亲出去的时候,我穿着拖鞋,跑去找顾晨之,那时候的顾晨之在上学,我不知道,我以为我没去学校,顾晨之也会在,跑去敲门,见没有人回应才记起来,我只是因为脑袋受伤请假了,并不是放假了。 我只能等到傍晚他们放学的时候,家里的动画片被我看了好几遍,听着外面单车声响和闹声,我知道放学了。 我跑出去,在巷子的那一头,几颗白杨树直立,油绿色的树叶被吹落在地上,夏天的味道混合着树叶的味道在巷子里飘散。 在巷子的尽头是马路和街道,车辆和人路过,我站在门口,看到了顾晨之和一个和他差不多高的哥哥并肩走在一起,顾晨之的脸上露出了笑容,我记不清是什么样的笑容,像的味道。 我还看到了那个和顾晨之一起的哥哥,用手摸了顾晨之的脸和顾晨之满脸错愕的表情。 等顾晨之回家的时候,看到我站在门口,我看到了顾晨之露出来的慌张,那时我没有多想,只觉得他是看见了我脑袋上的绷带才会这样慌张,还屁颠屁颠地跑到顾晨之面前,哭唧唧地流泪,和他说着我脑袋的经历。 “你说妈妈是不是骗我的,我变成傻子了以后是不是会娶不到女孩子了。” 我记得那时候顾晨之很温柔地安慰着我,告诉我不会的,我隔着朦胧的眼泪,看到了顾晨之轻松的表情,还以为他在骗我,立刻哭得更加起劲,抓着顾晨之的衣服就一个劲抹着自己的鼻涕和眼泪。 只得说顾晨之还是太温柔了,没有打我,还主动给我擦。 我一感动,擦好眼泪,抽泣着:“妈妈还让我少和你玩,晨之哥哥明明那么好。” 我没有看顾晨之,不知道当时他的表情,只知道给我擦眼泪的那只手没动了,哄我温柔的声音也停了下来,没过一会,轻柔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听你妈妈的话。” 那声音也是很温柔,但却和温柔不一样,我听不出,我愣住了,眼泪也止住了,就连鼻涕到了嘴里都没有立刻察觉到,只是抬头看着顾晨之,一想到自己的脑袋的伤和自己为他反驳母亲的话,就觉得很生气,觉得他不应该怎么说。 我推了顾晨之,我使的力气对他来说并不大,但他还是被我推的向后倒去,不得不用手来撑着地稳住身子。 我冲着他喊:“我以后再也不和你玩了!” 说完,我就跑回了家里。 肆、 那时候的想法很简单,认为顾晨之是不想和我玩才让我听母亲的话。 从那天开始我就不再理会顾晨之,见到他就板着一张脸,故意给他看,可顾晨之没有像我想的一样,和往常一样见到我生气受委屈就来哄我,揉揉我的头,告诉我不要生气。 顾晨之现在选择了无视我。 我呆住了,几天下来,我忍不住了,还是主动跑去找顾晨之,手里抓了一把水果糖和白兔糖,想要告诉他,我原谅他了,我们和好吧。还想着和好后一起吃糖,告诉他这几天我在学校里发生的事情。 可当我抓着糖拦住顾晨之并且说出我们和好吧的时候,顾晨之没有温柔地对我笑,只是摇了摇头,告诉我:“夏利你应该要长大听话了,我们别和好了。” 我一下子就生气了,把抓着的糖全部扔到他身上,气得跑了。 那时我不知道,顾晨之不是小孩子,和那时候我相处的朋友不一样,不是几颗糖,一句我们和好吧,就能和好如初。 顾晨之已经高中了,十七岁了。 我还是五年级的十岁小孩。 伍、 从那次开始,我不再理会顾晨之,尽管听到隔壁传来的吵架声和摔打东西的声音时还是会担心顾晨之有没有被家暴。 除去顾晨之不和我和好,让我听母亲的话这两件事情,他真的很温柔,我想不通为什么他的父母会打他。 因为贫穷吗? 那时我不明白贫穷会给一个没有爱的家庭带来什么,只觉得因为贫穷顾晨之就要被打是不可能的。 在我听到吵架声的第二天,我还是会看到顾晨之脸上和裸露的皮肤上的新伤。 我放学比顾晨之早,因为我们没有加课。 我从口袋里掏出在店里买的糖果和创可贴,放到顾晨之家的门口,再在顾晨之回家的时候透过窗户偷偷地看着。 见到他拿着糖果和创口贴的时候回过头,我就蹲下身子,以为这样子就能让他看不见,不知道我的脑袋还有一半没有遮住。 就这样,在接下来的几天里,见他有伤放创口贴和糖果,没伤放糖果。 就在我放好糖果准备回家的时候,转过身就看到了白色的衣角,一抬头就看到了顾晨之清秀的脸。 我憋着不说话,也不动,就站着,愣愣地看着他,我害怕他讨厌我。 顾晨之只是叹了口气,拿起地上的糖果,抓起我的手,塞到我的手心里:“我不喜欢吃糖了。” 我一听就认为顾晨之在撒谎,一口气问出来:“为什么?糖果那么甜。” “夏利,不是所有人都喜欢甜的。” 我愣了,我听不懂,倒不如说是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不喜欢甜的呢? 在我的认知里,这很奇怪。 我想不明白,直接脱口而出:“那你喜欢什么味道的糖果?” 顾晨之摇了摇头,对我露出了一个笑容,不温柔,我感受不到。 “夏利,我不喜欢糖果,别给我带了。” 顾晨之提起手摸了摸我的头,绕过我进了门。 我开始换着花样给顾晨之带东西,但第二天那些东西就会出现在我家的门口,我以为他不喜欢,想要当面问他喜欢什么。 但我还没有推开他家的门,就被里面摔打的声音吓得止住步子,我就呆着,回过神立刻跑回了家。 几天后,我看到对门搬进了陌生人,我跑回去问妈妈:“晨之哥哥呢?” “搬走了。”妈妈正在收拾东西,也没有看我。 我继续追问:“为什么?” “搬走了就是搬走了,没有那么多为什么,还有,”妈妈抬头看向我,“以后不要和他一样在学习的时候谈恋爱,还是一个男的,多恶心。” 我想起了那天看到的和顾晨之在一起的男生,没有回应母亲的话。 “听到了没有?” 直到母亲再次出声,我才回应了母亲:“听到了,可是晨之哥哥喜欢谁是晨之哥哥自己的权利,妈妈喜欢爸爸,晨之哥哥喜欢那位哥哥,晨之哥哥没有错!” 我话一出口,母亲就落下手里的扫把,我还是不屈地重复着,“晨之哥哥没有错!他喜欢谁是自己的自由!” 我的屁股很光荣地开花了,最后上了药膏,在家里继续养伤,但在顾晨之的事情上,我还是和母亲对着干。 孤独的猫 壹、 我是一只流浪猫,此刻被关在一个铁笼子里。 昏暗的房间里,除了我以外,还有两个年龄不大的人类。地面潮湿,连续不断地散发出一股尸体腐烂的臭味。 小女孩面前放着一口油锅,等油锅开始沸腾后,她转头看向坐在凳子上的男孩,男孩正认真地玩游戏。 “我们真的要这样做吗?”小女孩小心翼翼地问。 在此之前,她问过小男孩俩次。第一次,男孩冷静的回答,说:“一只流浪猫而已。”第二次,男孩便不耐烦地冲她吼道:“苏素,你到底还想不想和我玩?想就按我说的做,懂不懂?” 这一次,男孩将手机放在了衣兜里,一步一步地向女孩靠近。 “瞧你这胆小怕事的模样,还是我自己来吧。”他冷哼一声,伸出双手说道。 “喵!”我不能再坐以待毙,用尽全身力气挠了那一双伸过来的手,在二人愣神之际,用力挣开禁锢我的双手,争分夺秒地从破旧的窗口跳出。 贰、 从废弃的房屋逃出后,我便回到了可以让我归属的公园。天空依旧是我喜欢的蔚蓝色,万里无云,又是一个难得的好天气。不远处,传来了一阵阵笑声。我眯着眼睛仔细一看,才注意到是一群小孩子围着大人们追逐打闹。 不知道为什么,我竟觉得这些笑声很动听。这感觉令我毛骨悚然,我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离开了。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我来到了一座刚刚建设完成的大楼面前。 我趴在天台上,俯视这座城市。看着那些没被阳光覆盖的角落,如今,它们比以往显得更阴森恐怖,就像里面藏着一群恶魔,恶魔们个个蓄势待发准备夜晚的降临。 许是太累的缘故,我竟不知不觉地睡着了。梦里,我回到初见苏素的场景:那时的她穿着纯白色连衣裙,背靠在一棵老树下看书。金黄色的树叶被风轻轻地吹落,其中有一片掉在她的书里,她微微一笑,把它作书签夹在了那页,然后继续看书。我悄悄地向她靠近,好奇她在看什么书? 她突然将视线移向了我。“喵呜——”这姑娘怎得如此警惕,不过在这个公园里的确需要警惕。毕竟,这里出现过几次流浪猫伤人事件。 邻州公园是一个流浪猫聚集的地方,附近的大人经常会带着孩子来“看望”我们。这些人啊,属实奇怪得很,在白天时他们会用一副喜欢的表情对我们说:“哇,你们好可爱,真想把你们带回家。”到了夜晚,他们通常会换上另一种面具,有的人是破口大骂:“哪里来的野猫,滚开。”有的人却是拳脚相加…… 叁、 我最讨厌的,是另一些人。他们偶尔会到公园里来,将猫粮胡乱撒在草地上,然后引诱流浪猫上前去吃。随后,他们会拿出手机拍照或者开直播。等到完成他们的目的后,这些人便收敛起了笑容,换上了一副厌恶的表情,头也不回地离开。 其实,我还讨厌自己的同类,他们欺软怕硬,不值得怜悯。因无法报复成年人,便转而欺负一些被孤立的小孩子。那天袭击苏素的猫,便是如此。 苏素见我叫了几声,那些欺负她的猫便跑开了。她迟疑地伸出手摸着我的头,轻轻地吐了两个字:“谢谢。” “喵。”我不好意思地退后几步,助人为乐嘛,别客气。正准备转身跑开,不料被人从地上抱起。 说来奇怪,苏素明知小男孩是一个喜欢虐待动物的人,却还是毫不犹豫地将我作为讨喜的物件送给他。我也始终想不明白,她的友情为何会如此变态:竟为让一个人陪她玩,便对那人千依百顺,哪怕是做出违背她本性的事,她也甘之如饴。 事实上,我一点也不怪苏素这个小姑娘,毕竟她也是一个可怜的小姑娘罢了。她竟以为只要她乖乖地听话,那个小男孩子便会把她当好朋友,当真是可笑至极! 一个人会孤独,难道两个人在一起就不孤独了吗? 作为一只独来独往的猫,我难以理解一个小孩子为何如此恐惧孤独?我更难已理解的是,人类为什么不喜欢我们这一群流浪、孤独的动物。 肆、 等我醒来时,已是深夜。晚风越吹越大,呼啸声一刻也没有停止,我开始感受到身体的温度在流失,爪子渐渐地没了知觉,才想起来我已经好几天滴水未进了。 一种前所未有的悲凉感将我包围,我想对天咆哮:为什么?可我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最终只能绝望地闭上双眼。 意识完全消失之前,我仿佛看见,苏素穿着那条纯白色的连衣裙,安静地坐在树下看书,而我则在她的身边安睡…… 青春颂歌 壹、 一缕阳光将斑驳陆离的身影洒落在窗台上,一阵清风夹杂着夏花的芬芳,送来初晨的气息。 在晨曦中,万千学子背单词默诗词,为心中的梦想而努力着。 “樱花以每秒5厘米的速度下落,而我,以怎样的速度才能追上你的脚步……萍,你说,这句话适合表白吗?”你轻轻地拽了拽我的衣袖,我看着你那清如水的双眸,无奈地说:“璇,你先考上一中再说吧!”你说:“可是,喜欢一个人,不是应该先告诉他吗?否则,错过了就是遗憾啊!”我无言以对,只好看向窗外,那个远方,曾是我的梦,也将是我未来的梦…… 铃声响起,将我的思绪拉回现实,我们迅速在操场集合,开始跑步。然后匆匆吃完早餐,就开始上课。 紧跟着老师的节奏,该划重点的划重点,该计算的计算,该背诵的背诵。理论知识一条条的过,试卷练习一套套的做。微微晨光中,有声声背诵,莹莹星光下,有篇篇习题…… 日复一日的坚持,不畏风雨,只想不负时光不负梦。 六月的雨,如约而至。我从容地从考场出来,为自己选的路留下了完美的背影,我默默的打开书的扉页,为你写的赠语续上了美好的结局。 贰、 18号,我初中毕业了。那夜,我们为毕业狂欢,也为离别泣泪。在同学录上,写下了祝福,也写下了回忆。 金秋送爽,丹桂芬芳,我带着梦想,挥一挥手,告别故乡的山,故乡的水,还有故乡的人,继续远航――一中,我期盼已久的地方,也是梦开始的另一个地方。 你的温婉,你的微笑,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像位出尘的仙子,不偏不倚,恰似“故人来”。所幸,我们很投缘,从此,形影不离,无话不谈。 因为补习,只放了一天假,路远的我,纠结着回不回家。你说:“去我家玩吧!”我一直听你讲起你温馨的家,因此毫不犹豫的同意了。我们手拉手,背着书包,在路边静静的等待着,终于,你父亲来接我们了,看着满天繁星,我们唱着歌,相互依偎着…… 你有懂事的妹妹,可爱的弟弟,还有呵护你们的父母,这平凡的幸福一直是我最大的奢望,曾经的曾经,我也有过一丝幸福的感觉。只是,这样的幸福一去不复返了。 文理分科,你我在青春的渡口,挥手暂别。虽然我们不会如以前那样了,但在我心里,洁,你一如当初,纵然时光荏苒,情谊恒存。 我们都习惯了有星辰陪伴的夜晚,都习惯了看旭日东升的景色,不为了征服谁,只为了不辜负青春,让人生的色彩不那么单调。 你说:“你英语这么好,给我辅导一下呗!”我说:“你数学那么好,要不要给我辅导下呢?”我们相视而笑,从此,我们优势互补,互相鼓励,一路花开,一路向暖。 也许,你从来都不知道你困意朦胧的眸子很可爱,你解题时的专注很动人,你说话的声音很温暖。 星光不问赶路人,时光不负有心人。转眼间,我们迎来了又一个六月,走出考场的那一刻,阳光洒满了每一个角落,不问结果,不说再见,只是浅浅的一笑,有些释然,有些怅然。 叁、 8号,我高中毕业了。那夜,敬了青春一杯酒,也敬了流年一段情。我赠你相册为毕业礼,你回赠我以信笺。 我将它小心地珍藏,却不敢打开,想起你,想起那些一起走过的日子,想起你容颜……也许,流年最美是遇见,有些人有些事,只适合珍藏,今夕何夕,岁月离离。 静伫窗前,看着渐没的晚霞,岁月难得宁静。一个陌生电话,带来几许温暖,也带来几许感慨。璇,没上高中,去西安读了专科,不同的选择不一样的色彩,青春依然缤纷。 她和当初的那个他,擦肩而过,她说:一开始的距离,再怎么努力,都会错过。不过,没有遗憾,星辰没有璀璨的光芒,怎能照亮前行的路?我说:谋生亦谋爱,优秀的你,终将遇见适合你的人。 我们谈起曾经的美好,走过的悲欢,仿佛一切都不曾远去,依稀可见,那追逐的身影,那忙碌的背影……彼此为未来祝福,许下一个没有归期的相聚。 挥一挥手,告别了故乡,带着梦想,去追寻的远方。走过了春华,迎来了秋月,还有我曾经为之奋斗的远方。 肆、 洁说:萍,你究竟怎么想的?他对你情起而深,你还是执着于一个曾经的他吗,你们会有未来吗?那个信笺,你收了,可为什么迟迟不见回复?我说:他让你问的?他知道了他的存在?那信笺,原本就不想拆,因为我不知道我该以怎样的姿态面对他? 我苦涩的笑了,说:给我时间,我需要一个告别过往的时间。你呢,那朋友之上,恋人未满的初恋,可否放下了? 你也笑了:朦胧的感觉,是不是爱,谁知道呢?只愿他,从始至终,都没有过一丝欺骗。 三千繁华终有落幕之时,你我,只是时光里的一粒微尘,纷飞,沉寂,放下虽不易,却是最好的姿态! 大二那年夏天,我终于与你相见,多年的追随,多年的思念,如梦归来,你一如当初的温柔,只是容颜更俊秀,声音更深沉,千帆过尽,少年如斯! 晨风过境,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亦不知该如何说,望着彼此眼中的自己,嘴角轻轻的扬起。清风错意而过,花香袭人,我们默默前行,身后是凋零的瓣瓣碎花…… 青春,是生命里的最好馈赠,有过泪光,也有过希望,青春,是岁月里的最好珍品,有过离别,也有过欢聚,青春,是流年里的最好遇见,有过执念,也有过释然…… 你的青春,我的青春,我们的青春,可饮可尽可别离,且歌且行且珍惜…… 夜空的寂静 “嘭嘭——嘭嘭——” 那令人恼火的拍门声将我从睡梦里吵醒。我摸索着拿起床头的手机一看: 4:39。迷迷糊糊穿好衣服,微闭着眼睛踱到那卷轴大铁门前,用力把它拉了上去。 门前站在的是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他额头上的皱纹全部挤在了一起,酱紫色的脸庞堆满了焦急与卑微。 “师傅,俺是前面新树街德圆包子铺的。一大早起来准备做包子馒头的时候,发现机器出了问题。俺们又不懂,所以只好跑来麻烦你——”他顿了顿,“真是不好意思啊!” 他的语气几乎于哀求。而我的睡意也消了一大半,便习惯性地点点头,回身开始收拾工具箱,然后再拉下大闸门锁上,和他一起向新树街走去。 此时正是初冬时节,一股凉飕飕的冷风直往我脖子里钻,让我后悔没穿上那件带帽子的外套。街上起了一层薄薄的雾霭,使得平日里脏兮兮的街道看上去有种朦胧的韵味。因为不再有那喜欢乱按喇嘛的汽车,不再有商场前播放的高分贝流行乐,不再有街边老板与顾客啰嗦而冗长的讨价还价,不再有妇女们的无常叫骂以及小孩子声调极长的哭腔,走在大街上,我可以清晰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在街上轻轻回响。 身边这个男人有点早衰,头发已经谢顶半圈,我在他脸上已看不到任何男人应有的英气。他显得那样地焦急,竟没心情和我说上一句话,我们就一路无语的来到他包子铺前。绿色“长沙德圆包点”招牌已被绣上一层厚厚的油烟,显出一种粘稠的墨绿。店前的地面是很常见的脏得发黑的水泥地,一台蒸馒头的机器垂头丧气地待在上面。 “就是它了,昨天还好好的,不知今天怎就突然坏了——”男人说。 我蹲下身子,放下工具包,开始查修起来。机子上的油烟更厚,我的手很快就变得黑糊糊的。男人的老婆还在一边和着面粉,而男人则站在我旁边看着,仿佛这样可以加快修理的速度。 “唉,真是对不起啊,小伙子,这大冷天的——等会儿就在这吃点吧。” “呵,那怎么好意思——”我的心不觉泛起几丝暖意。 我不禁想起去年夏天一次类似的经历。 那也是一个深夜。在这座小县城,夏夜与冬夜有着天壤之别。和冬夜的清静、淡雅相比,这里的夏夜到处充斥着喧嚣和浮躁。 那天白天的阳光特别毒。气温高达37度,所以我特别忙:修了九个电扇,五个空调,两台彩电,临睡前还帮街头那家新开张的奶茶店安装了电路。一天的一半时间都是骑着我那辆电动车在这座小城穿梭着,接受着太阳的“热情”。到了晚上洗澡时,发现身上又多晒出了几个泡。由于实在太疲乏,安装完电路后十点多我便爬上了床。 可是外面却依然热闹的很。这里的人仿佛都继承了太阳的激情,一个个亢奋无比,在商场高分贝流行乐的伴奏下,人们的嬉笑怒骂此起彼伏,汽车的鸣笛毫无节制。由于刚下自习,新树街口实验三中的学生如潮水般涌了出来,像刚出笼的蜜蜂来到花园一样,迅速布满附近的各个小吃店,饰品店,以及超市。而那些不怎么读书的男生更如脱缰野马,四处奔腾,网吧、游戏机厅、台球室皆是他们的乐园。 我实在是又热又闷又烦,可是更困,于是把电扇开到最大,用毯子将头蒙住。 我就这样进入了睡眠。 “嘭嘭——嘭嘭——” 还是那熟悉的敲门声。此时恰为凌晨11:53。 我又被吵醒了。移开身边的薄毯,发现床单已显出一个汗渗出的人印。 “怎么啦——”我真的很想发火。 “我家空调坏了——你这年轻小伙子的,咋睡得这早?” 站在我面前的也是一个中年人,从头到脚分别穿着“耐克”牌的t恤、短裤和网鞋。他手里摇着一把写有“莫生气”格言的折叠式纸扇,心安理得地说:“快点撒,我坐你摩托过去。” 我骑着摩托,转了好几条街才来到他的家——桂苑小区,这座城市最好的小区。我们一起足足爬了六层楼才来到他家。 推开防盗门,便是他家客厅了。正对面的沙发上坐着四个和我年纪相仿的年轻人,他们前面的背投彩电正直播着英超联赛的“双红会”,而沙发前的茶几上则摆着喝完或未开启的冰啤酒。见我进来,其中一个忙说:“嗨,你终于来啦,快去看看空调吧。唉,热死啦!热死啦!” “这是我儿子啦,这是他在x城读书的几个大学同学,今天好容易过来玩玩,不想却碰上这破空调,嗨!——小伙子,我去给你搬梯子啊。”男人迫不及待。 梯子很快搬来了,我爬上去,拉开上面的铝合金窗户。这个时候的六楼,气温已失去了白天的疯狂,我甚至能感觉到有丝丝凉风迎面拂过。 空调的问题并不大,主要是因为平时用的时间太多了,导致其制冷器零件烧坏。我给换了一个新的,于是空调便又吹起了那种干瘪瘪的冷风。 “哈,不错啊,小伙子。喝杯水吧。”说着便放下手中的绿茶,从茶几上拿起一个不知是否用过一次性纸杯,转身在冰柜旁的饮水机给我倒了一杯水,我拿着这杯水,能感觉到水还带着白天的热度。与此同时,我看到那冰柜的饮料摆得整整齐齐。 “哦,谢了。”我呡了一小口,便放下杯子,抓起工具包结账走了。 “哎呀,真是太谢谢你啦,小伙子!你真是救星啊——莲香,快点把面端来——”男人眼里写满了感激,手里正捧着一碗从女人手里递过来的面条,“快点趁热吃了吧,孩子!” 我终于修好了这台机子,男人递过肥皂,女人打来热水——我洗净了手和脸,坐在那显得黑乎乎的桌子前,桌上放着那碗面。是那种最普通的挂面,上面还躺着一个荷包蛋,几片白菜叶围在旁边,有点众星捧月的感觉。 我不再推辞,便大吃起来,突然食欲大增,发现原来面条也可以这么好吃。吃着吃着,我猛一抬头,发现他们夫妇俩都已停下手里的活儿,在微笑着看我吃。 “我儿子也和你差不多大啦,他现在还在读书呢,你可比他强多啦,呵呵。”男人在与我目光碰撞的一刹那,脸上流露出几丝不自然,好像要解释什么。 “呵,哪里哪里。你儿子将来可是国家栋梁,是人才啊!” “嘿嘿,谁知他以后混个啥样——嘿嘿!” 男人脸上分明写满了自豪。 我离开往店里走的时候已六点多了,天边慢慢泛起鱼肚白。 沿途碰到一个女清洁工,将白天四处无家可归的垃圾扫成一堆一堆,不远处的垃圾板车正准备待命。街边做早点的铺子大都亮起了灯光,在淡淡的晨雾中,如一双双睁着的大眼睛,仿佛在沉思着什么。三中斜对面的3路公交站正整装待发,伴随着三中的第一遍起床铃,这座城市即将开始新的一天。而天边的晓星却不再忽闪,静静地在淡淡的云霭里安眠。 我知道,作为家电维修工的我,新的一天又要开始了。 阳光正好,微风不燥 壹、 人生就是不断地做减法,从一开始学习很多,想要拥有很多东西,后来发现有很多都是累赘,就学着放弃一些,扔掉一些,专注一些,珍藏一些,最后发现,生活不用那么繁杂,简单也很美好。 也不需要刻意精致,生活中的琐事,也是人生的一部分。 早晨起来,阳光均匀地洒在大地,打在脸上,天空一片淡蓝。 在一间屋子里,不需要多大,只要放得下必需品,不显得拥挤。有一些自己喜爱的元素,放置几盆简单的绿植,也不需要它们像花朵一样争奇斗艳,只要待在室内,看着简单舒服就好了。 这样的一间屋子,简约舒适,已是足够。 贰、 两人,或许不是两人,可能是一人,可能是一家,但至少不会太复杂的关系,住在那一间屋子里。生活总是幸福的,偶尔会有人开始聊天,开始争吵,又开始沉默,或许会有些许片刻的不和谐,可是那些吵吵闹闹,分分合合的日常,那些互相推嚷着做家务的片段,互相斗嘴的样子,又或者仅仅是一个人安静地听音乐,都是生活中的小确幸。 人不要太多啊。 圈子也不要很杂,就这么一些真诚的社交,一点在危难时可以出手相助的朋友,几个真心相伴的家人,一个强大的自己,就够了呀。 叁、 三餐,每一餐都不能少,偶尔馋瘾上来,可以吃个四餐五餐。 在自己熟悉的地方,有自己喜欢的人,早上阳光洒进屋子里,给一切染上温柔的光芒,桌上摆放着一份或多份早餐,不需要摆盘精致美丽,但一定要是自己喜欢的,养胃的,最好还有一套简单的餐具。上面不用有什么花纹,也不用是明星同款,随便一个熟悉的品牌就好。 午餐吃丰盛点也挺好,可以偶尔约上三两好友,点一个团体的套餐,犒劳自己的胃。 晚餐可以和爱的人一起吃,一边聊天一边思考,还可以打开电视或是手机,不要专注于这些产品,但可以在一旁放着。也可以自己下厨,或许是一碗简单的清汤面,或许是一两个菜配上白米饭,厨房里温热的气息,就是生活的所在。 偶尔熬夜加班,饿了,到路边的小摊上,不要撸串,但可以点一碗小馄饨,蛋皮浮在汤里,吃完后不会很饱,但胃却很温暖。 肆、 四季,春夏秋冬。24个节气,也在不言中。 春,万物生长的季节,冬雪融化,柳树还没有完全变绿,只是抽出新芽,偶尔会有不认识的鸟儿飞来飞去,衔来树枝筑巢。拦不到颜色很艳丽的花朵,只有简单的迎春和路边不知名的小花,可能还有樱花从很高的树上落下,或许是地上,又或许是谁的手上,就是一场秒速五厘米的浪漫邂逅。 夏,一切都变得燥热起来了,热闹起来了,蝉在树上吵闹着,却不会让人讨厌,因为这是夏天的标志啊。荷花开始在湖中绽放,连着的,是更多美丽的话,叶已经染上了翠绿的颜色,不同于春日的初生,夏日更多的是成长起来的青涩,随便望窗外风景,伞是一把接着一把,又有很多人开始忙碌,顶着炎热旳夏。 如果春是初生,夏是青涩,那么秋便是成熟。这个季节的人们,有的是口福,无论是大闸蟹,还是那些诱人的果子,无疑预示着这是个丰收的季节,这个时候凉风会很舒服,搬一把藤椅到花园中坐着,又或许仅仅是公园的长椅,都能让人享受着自然的风。 冬,一年的最后一个季节,也可以说是第一个。叶子掉光了,小动物们偷偷赶去睡觉了,白雪覆盖了大地。你觉得冬天可能是孤寂的,消亡的,然而这个冬天,它既可以说是一年的消亡和尽头,又可以说是来年的新生啊。 如果没有灭亡到一丝不剩,那新生怎么能肆意绽放? 一个季度一个季度的过去,一年就这样悄然而逝了。好像这样过去了一年,你又大了一岁,阅历增长了几分,沉淀了一些,背负了更多东西,何曾想过曾经你也是无事一身轻的少年,也曾肆意年华说要把一切过成你希望的样子呢? 伍、 自然,顺其自然吧。 一切早在命运中自有定数,每一个生活的瞬间都是不能再来的美好或者伤害,而简单,不去可以追求,但也努力的生活态度,希望你拥有啊。 每天早上,都希望清晨阳光正好,天空一片淡蓝。 一切都是,最好的模样。 遇见你的孤岛 壹、 乔屿遇见林鸥是在深秋,枯黄的落叶摇摇欲坠,他正刚刚适应轮椅,也正刚刚接受自己或许与滑板和机车无缘了。 他将翘卷、乖张的发型理去,碎发软塌塌地贴着自己的耳廓,隔绝着这世间所存在与他无关的兴奋。 父母皆是高管,疏忽难免是有的,缺少陪伴也是有的。出车祸前,乔屿是挥霍着时间与金钱的大男孩,他有一帮酒肉兄弟,一起划拳喝酒,一块滑板赛车。 车祸后,他睁开惺忪酸痛的眼,辨别着医生的口吻,知晓双腿无知觉后,又重重地闭上了眼,宁愿不醒来。 母亲辞了职,没有哭,在一旁削着苹果,淡淡地说:“乔屿,别装死了,有本事让心电监护器显示直线。” “林心婉女士,你能不能好歹也伪装得悲伤些,”乔屿睁开眼,眼神黯淡,“你唯一的儿子要残废了,你要照顾一个残疾人一辈子了。” 病房的窗帘是淡蓝色的,顺着外面清凉的夏风,在窗户周围打转。乔屿很喜欢蓝色,看着窗外,一片天蓝,眼睛有些湿漉。 母亲的眼睛微微一颤,将苹果切成碎块,递给他:“胡说,我林心婉的儿子怎么会残疾,医生说了你只是暂时腿部肌肉无知觉。” 乔屿食不知味地咀嚼着水分满满的果肉,嘴角渗出些果汁。母亲用纸巾拭去,揉了揉他的头,蓬松的芬达色头发乱遭糟地埋在枕头里。 “乔屿,出了院,咋们去把头发染回来,把卷发剪了,妈妈每天接送你上学,好不好?”林心婉强势了二十年,在十七岁儿子面前,低下了头,“妈妈知道自己错了,没有好好陪你。接下来的日子,乔屿,妈妈陪你一起长大,好不好?” 乔屿别过头,憋着泪,强装冷酷道:“随便你,反正我跑不掉了。” 出院后,他理了发,母亲果不其然天天陪着他,请了家教替他补习先前落下的课程。父亲也减少了应酬,推掉了很多公事,努力每天五点半前回家,一家人一起吃林心婉烧的黑暗料理。 每每凌晨,他上身蜷缩在黑夜的被褥里,眼睛亮闪闪的,回想过去五年的生活,似乎一塌糊涂,功课没有学好,和亲人的关系不亲密,但有一大把欢笑的时间。 乔屿不算叛逆,他不怪罪父母对他的失职。十四岁时,他通过电视机看到很多贫困地区的孩子生活艰苦,他心里庆幸自己投对了胎,滑着滑板将口袋里的纸币全捐了。 生活还在继续,只不过少了同龄人的欢呼声与引擎声,多了母亲的唠叨,多了陪伴,他觉得还算过得下去,不过平淡得就像林心婉炖的鸡汤。 直到,深秋,遇见了林鸥。 贰、 乔屿错过了四分之一个高二,家教给他补了高一的基础课,他还是云里雾里。 这世间啊,总是公平的,偷懒闲散而去的时光终究是要报复到自己身上的。 高三开学,乔屿很光荣地推着轮椅入学了。班主任夸他身残志坚,他头转向窗外,不想去揣测是夸奖还是讽刺。前两年,他逃过的课,闯下的祸,一双手脚是数不清的。 不过,他的人缘不错,或许是他有一双亮闪闪的凤眼,或许是他有一副线条分明的脸骨架,或许是他曾经在大雨里滑过滑板。 男孩女孩都围过来问他车祸和伤势,他轻描淡写,燥热的午后,太阳有些刺眼,他滑着滑板,转角处正好驶来一辆货车。他说,他还有几率站起来,他说或许这也是福,腿折了,他的精力只能消遣在学习了。 如常,母亲推着他漫步回家,天边的红色软云裹挟着欲归山的红日,清风吹拂着他软软的发丝。 “小屿,课程还跟的上吗,不行的话,不用逞能哦。” “妈,你也太看不起我了。”乔屿低头看着腿,躲在晚霞里。 “妈,有时候晴空万里,我坐在窗边总是容易发呆,我在想是不是上天给了我一个机会,想让我用知识武装自己,这才是最好的出路?” “小屿,妈妈觉得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的路,就像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东西。” “妈,我是不是一座孤单的岛屿啊?” “妈,我觉得高三了每个人都好努力啊,卯足了劲地学,是不是每个人都是一座封闭的岛屿啊?” …… 学校的枫叶红亮,衬着凋零的枯叶,乔屿觉得其实一点都不美。 午休,他一个人推着轮椅,腿上放着一本单词本。他想去小花圃看书,那里很安静,没有急促又缓和的翻书声,没有笔尖摩擦纸张声,只有即将枯萎的植物陪着他。 乔屿有些吃力,前面的小陡坡是他最痛恨的。他皱着好看的眉头,使劲推着轮子,不料手一滑,轮子打转了一圈,轮椅眼看就要翻倒了。 一个女孩手疾眼快地拖住了轮椅,因为惯力,轮子重重地撞到了她的腿部。女孩咬着牙,努力让自己表情平和。 “谢谢你。”乔屿抬起头,黝黑的眼瞳望向女孩。 “不客气,我是十三班的林鸥。”女孩将乔屿推到花圃,弯下腰,灿烂笑着,伸出右手。 “我知道你,”乔屿匆匆握了一下林鸥的手,“我以前有个哥们喜欢你。” “我也知道你,你是十六街区的新秀。” 叁、 “乔屿,你觉得宝蓝色好看还是天蓝色?” “天蓝色。” “乔屿,你觉得水粉画好看还是中国画?” “水粉画。” “乔屿,你觉得我这张画得好不好看呀!” “好丑啊,林鸥,你怎么可以把我画得这么丑!你那十级的证书是不是伪造的?”乔屿捧着林鸥的画册,左右端详,发出一阵哀嚎。 林鸥抢过画册,撇了撇嘴,委屈道:“这明明就是最真实的你了呀。” “林鸥,要是我现在还能活蹦乱跳,”乔屿假装咬牙切齿,冷飕飕道,“你大概躺在轮子下了。” 林鸥笑着接他的话,眼睛弯弯的。乔屿看向画室的窗外,入冬以来,总是这般灰色的天气,好像在等一场雪将它染白。 回家的路上,乔屿眼尖看见了一只小流浪猫,他将背包里的火腿递给林鸥。喂完小猫的林鸥,坐在石凳上,看着乔屿:“乔屿,我发现你很喜欢小猫小狗哦,家里为什么没宠物呀?” 乔屿认真道:“我看的第一本外国电影是《忠犬八公的故事》,那时候我十三岁,家里的拉布拉多去世的第二年。我第一次知道动物的孤单,它将人视为自己生命的全部。” 乔屿的脸埋在灰色围巾里,露出白皙的耳朵,零碎地说着那只作为六岁生日礼物的拉布拉多。 “所以你放弃了养宠物,接触了滑板和后来的机车吗?”林鸥温柔道,她想象着那个孤独的男孩倔强地一遍又一遍练着滑板,膝盖的伤疤会不会很疼。 “是的,或许是幼稚,或许是男孩的自尊,我想引起父母的注意,逃了学,染了发。”乔屿顿了顿,转而笑着看向林鸥,“不过,那五年我享受到了很多,顺着风滑滑板真的很清凉,逆着风开机车真的很热血。” “就是嘛,十六街区的新秀很酷哦。”林鸥摸了摸脚边喂养过的猫,站起身,“我送你回家啦。” 我本是一座孤单的岛屿,却因一只迷途的异乡海鸥点燃了万山的野花。 夜里,乔屿喝完母亲递给的牛奶,合上书,唇齿间念着,牛奶的纯与咽喉的甜,融成了一个春天。 肆、 “乔屿,真羡慕你,有林鸥这样漂亮又会画画的女朋友。”同桌大大咧咧道。 “林鸥?我和她只是好朋友。”乔屿很意外,眨了眨眼,“前两个月我午休去花圃差点翻倒了,是林鸥‘英雄救美’了。” “哈哈哈哈哈,你是很美。”同桌笑得前仰后翻,拍着乔屿的肩。突然又认真、神秘,挤眉弄眼道:“听说之前林鸥每天中午都在那道上等着,就看你,终于有一天逮到你翻轮椅了。” 乔屿愣了愣,转而轻轻一笑,“沈益炫,人多就会瞎猜八卦,她总是在那里写生而已。” “真的?” “真的!”乔屿噙着笑,指着窗外,惊喜道,“你看,下雪了哎!” “哇,乔屿,这是今年的初雪啊,听说和一个人一起看一场初雪,就要永远在一起。天哪,我不想和一个男人永远在一起。哎,乔屿,我去找女生了哦。”沈益炫欣喜若狂,手舞足蹈地上蹿下跳,转眼间,人就跑远了。 午饭时间,沈益炫走后,教室空荡荡的,乔屿拿出母亲放在书包里面的便当。林心婉为了儿子下了苦功夫,坚持便当一个月不重复。 外面的小雪混着小雨,遇地就化。一双小手覆着了他的眼,他眨了眨眼,“林鸥。” 林鸥坐到沈益炫的位子上,苦闷地说:“真没意思,不管怎么样,你都知道是我。”说着变戏法地拿出了一个保温盒,又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双筷子。 “你妈妈帮你准备的?” “对啊,乔屿,你不问问为什么吗?”林鸥抬起头,嘴角粘了一粒饭,笑嘻嘻道。 “为什么?” “陪你一起吃饭呀。” “哦,林鸥,看见雪了吗?”乔屿抽取了一张沈益炫的纸巾,将林鸥嘴边的饭粒抹去。 “哦哦哦,真的假的,在哪里,哪里?” “窗外。” 林鸥激动站起身,一扬手,饭盒里的汤全洒了出来。这是一场混有排骨肉汤香味的初雪。 “林鸥,帮我把课桌拉开一些。”乔屿冷静道。 “哦哦,好的,对不起哦。”林鸥拉开课桌后知后觉,“嗯?” “活该了沈益炫,我怕汤水流到我的课桌。”乔屿抬起头,一本正经、字正腔圆说道。 “哈哈哈哈哈,乔屿,你也太坏了。”林鸥说着,捧起饭,扒了几口饭,含糊说着,“乔屿快吃,吃完了,我收拾饭盒,我们出去看雪!” 林鸥趴在阳台上,雪花斜斜落着,落至她软软的长发,落至她冻得彤红的鼻尖。她踮起脚尖,伸出手,小手张得大大的,开心地转过身,双手放在乔屿眼前。 “乔屿,你看,这是立马化成水的雪。”林鸥欣喜笑着,又开始讲自己从小与雪花的故事。 乔屿静静听着,直到林鸥打了个嗝。 林鸥哗地一下挺直了背,挠着头发,努力装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乔屿憋不住似的大笑起来。 “喂喂喂,都怪你妈妈烧的蛋卷太好吃了!” “谁让你自己抢来吃的。”乔屿笑起来很好看,门牙白白的大大的,就像兔子的牙齿,很可爱。更致命的是,还有一对酒窝。 这是林鸥认识乔屿以来,乔屿第一次大笑,她竟一下子忘了揍乔屿。 “乔屿啊,你以前会不会在雪天滑滑板。” “会呀,我以前还在雪地里摔过一跤,雪的味道不怎么好哈哈哈。那时候的朋友也在哄笑。我好像已经很少听过,一群朋友聚在一起为了一件事情大笑了。”乔屿凝望着雪花,“出车祸后,我再也没有遇见他们了。他们今天可能翘了课,在雪天里发动引擎。” “乔屿,我以前在雪天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画画。耳朵里塞着耳机,手里握着画笔。我从来没有画过一幅我觉得完美的雪天的画。我可以邀请你进入我的画吗?” “好啊,忘了跟你说,我会唱点歌。” 小雪漫漫,乔屿林鸥拉着钩。 不远处的教学楼传来沈益炫的怒吼,雪花都会被震碎。林鸥像个犯了错逃过一劫的孩子笑得开心,徒留沈益炫卖力擦着课桌心里却流了千斤重的泪。 伍、 我的岛屿下了一场雪,雪花密密匝匝,藏了一只海鸥,她在寻找回乡的路。 我多想站起身,拉着你,在初雪里奔跑。跑过岁月,跑过樱花,跑过回忆,好好拥抱。 乔屿抱着吉他,一个人在房间轻轻弹唱着不着调的歌。母亲靠在门板,擦了擦眼泪。她同样也是多么怀念那个活泼的孩子。那个在她上班后,溜出家门,在风里笑着的孩子。 他不闹,不代表他心里干净如初。 林心婉突然觉得,她宁愿他是个理着怪发的不羁的男孩,只有在要钱时才会叫妈妈的没礼貌孩子,只要他能发自内心开心笑着,就好了。 晚饭,其乐融融,父亲说着公司近来的笑话事,逗得母亲哈哈大笑。乔屿夹着鱼丸,像是平常话,“姆妈,你还是去上班吧,我一个人照顾得好自己的。” 林心婉放下碗筷,脸色变了变,紧张说:“小屿,是妈妈哪里做得不好吗?” “没有,姆妈做得很好,只是我觉得姆妈更喜欢有自己的事业吧,要是不放心我,可以请个保姆。”乔屿摇了摇头,认真说道。 林心婉的眼中一下子就含了泪水,她摇了摇头,有些啜泣,“小屿,妈妈更喜欢陪着你。” 父亲和蔼笑了笑,拍了拍乔屿的肩,“小屿懂事啦,等小屿读大学了,妈妈再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也不迟的。” “对啊,小屿,在妈妈眼里,你根本不是一座孤单的小岛屿,你和妈妈都住在由爸爸筑起的大岛屿里。妈妈想等以后你成了别人的大岛屿,再去做些妈妈喜欢的事情。” “好。” 开春后,油菜花长满了一片绿田。黄色的小花浮动在绿油油的风中,三月是专属糖果的月份。 林鸥将乔屿推至花丛中,“乔屿别睡着哦,等着我把你画得美美的。” 乔屿翻了个白眼,拧着鼻子,“林鸥,我不喜欢油菜花,我也不喜欢这个味道。你放过我吧,你去画沈益炫,你让他在油菜花田里跳舞他都保准答应。” 沈益炫凑上来,贱兮兮笑道,“对啊对啊,林鸥你怎么不画画我,我也很美啊哈哈哈哈。”林鸥翻了一个白眼。 “啧啧,你们连翻白眼都这么有夫妻相。”沈益炫随手摘了朵油菜花,别到了乔屿的耳后。 五月,听着乔屿唱着五月天的歌。桌上摊着作业,草稿纸上是密密麻麻的字符,糟乱的字符堆,藏了几行乔屿灵感突发的歌词。 他们闷头苦写,靠头休息。乔屿唱着歌,林鸥画着画,沈益炫睡着觉。 六月,林鸥背着画板,沈益炫扛着他和乔屿的书包,乔屿拿着单词本,为最后的高考做冲刺。 第三天,考场出来,林心婉瞧见了乔屿,欣喜招手,她没问试题难不难,只是简单问晚饭想要吃些什么。正准备推着乔屿回家,乔屿急急开口,“姆妈,等等我的同学。我们约好一考好就要聚的。” 闷热的夏天,蝉声不绝。没过多久,穿着校服的林鸥跑过来,乔屿刚想喊她的名字。林鸥弯下腰递给他一本厚厚的画册,乔屿有些不知所措地接过,“林鸥?” 太阳光打在林鸥的背部,她还是弯着腰,良久,她有些苦涩地开口:“乔屿,阿姨,对不起……” 她辨不清是汗水还是泪水爬满了她的脸,三十五度的滚烫温度竟让她微微颤抖。 “乔屿的车祸,是我爸爸造成的……” 轰—— 乔屿痛苦地闭上眼,那年夏天也是这样的感觉,感觉天一下子被拉上了暗幕。此刻,汹涌的震惊翻江倒海般的袭卷而来,没有给他一秒的喘息机会。 他好像被上天丢出幸福的大岛屿,他依旧是那片大洋上孤零零的小岛屿,享受风吹日晒,享受世间孤寂。 “我在病房外,透过玻璃,记住了你的样子。” “林鸥,所以之前午休在花圃的认识也是你精心准备的?”乔屿慢慢说,一个字一个字地清晰吐出来,打在了林鸥的心上。 “……是,乔屿,我爸爸也很痛苦,我也很难过,我们整个家没有比你们家好多少。我知道你是我校友,我只想……只想帮助你,这一年里我也很挣扎。现在……现在,高考好了,我觉得我不能瞒着你了。”林鸥一下子跌在地上,语无伦次说着,眼泪湿了衣襟,长发乱糟糟的。 林心婉慌忙上前拉起林鸥,心疼地擦去林鸥的眼泪:“孩子,我们知道你爸爸没有违反交通规则,你们不用自责,而且你已经为乔屿做了很多了。” 乔屿掩着面,痛苦不堪:“你为什么不一直瞒着我。” 六月的风吹着骄阳的温度,吹在他们的身边,叫嚣的烈日,肆意穿梭在他们的跟前。 乔屿说了最后一句话,转头倔强地推着轮椅走了。 他说:“林鸥,你不用来赎没必要的罪,我也不怪你,但是我没法接受你是怀着目的来和我成为好朋友。” 林心婉匆匆安慰了林鸥几句,摸了摸她蓬松凌乱的头发,“阿姨不怪你们,小屿也不会怪你们的。”随即又匆忙跑上前去追远去的乔屿。 “乔屿……其实我很早就想和你做朋友了……我在雪天里看到你滑滑板摔在雪地里……但是我不敢。我很早很早就想认识你了……” 这世界,只剩下了林鸥的喃喃声,她耳朵里住着乔屿,他正抱着吉他唱着五月天的《倔强》:“我如果对自己妥协,对自己说谎。即使别人原谅,我也不能原谅。” 林鸥从那个午后伸出友善的手开始,一直被困在漩涡里,她原谅不了自己,也无法让乔屿原谅自己。 还有,那本画册,从林鸥第一次在十六街区看见乔屿,到乔屿躺在病房里,到现在,都是他。 都是他,只有他。 陆、 八年后,婚纱店。 林鸥试婚纱,未婚夫的好友也在试伴郎服。 沈益炫有些醉醺笑道:“林鸥,我们真是有缘分。八年前,你和我高中最好的朋友有夫妻相。八年后,你要嫁给我大学最好的朋友了。” “沈益炫,这些年你有他的消息吗?” “联系没有了,不过听说高考后他妈妈带着他去了国外看腿,好像有知觉了,自己捣鼓着写歌唱歌……乔屿这么聪明,肯定过得比我们都好。”沈益炫别过身去,慢慢说着。 “他过得比我们都好就好……”林鸥穿着店里最漂亮最昂贵的婚纱,却掩面痛哭起来。 这些年,她跌跌撞撞,过得一点儿也不顺意,美院差了两分,去国外的机票因为堵车作废了,心仪的公司只招两个人她的总成绩正好排在第三…… 夜里,她蜷缩在被子里,翻看歌单,在热歌榜看到了一首新歌《海鸥》,歌手叫山与。那一夜无眠。耳机里循环着《海鸥》,清凉的男音像在夜里闪烁着的明星,就像乔屿的眼睛。 远处地平线燃起了光,她在微博给山与留言:海鸥是你喜欢的动物吗? 她一直在等待,却从未收到山与的回音。给山与留言的粉丝那么多,很快就石沉大海了。 一个月后,她穿着洁白得体的婚纱,由父亲交给丈夫。司仪问她,愿意吗。 她眼前是十六岁的少年乘着风自由笑着,是十七岁躲在她画册里翩翩的男孩,是高考前认真问她到大学后愿不愿意验证一下初雪含义的少年。 十八岁的她,心里欢呼雀跃,却不说愿意。 二十六岁的她,泪眼朦胧,确定,“我愿意。” 她放在休息室的手机,收到了一条微博回复,山与回复:是我很喜欢的女孩。 那本老旧的画册,缺了一页,是一张蓝色基调的水粉画。画里的少年置身于花海,耳间别着一朵小黄花,眉眼温柔地化在了风语里,乌黑的短发遮住了半红的耳朵。 八年里,他没有向她讨要残缺的一页。就像他的心,一直在她那。 而她在八年前的高考前夕,辗转反侧许久,还是没有撕去那副或许是她这一生最满意的冬景图。就像,遗憾和痛楚始终未离开她。 《海鸥》里,山与唱着:亲爱的海鸥,终究找到了回乡路,而我不过是一座孤单的岛屿。海鸥海鸥,你还愿不愿意再迷路一回。 写夏 壹、 在夏天快要离开的时候,我想写写夏。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夏天,这个热烈、耀眼的毛头小子,带着满身热情,在四季中格外活跃。 恣肆、灿烂、下最大的雨、发最热的光,这是我对夏天的初印象。 知了声声演奏着生命的乐章,池蛙间歇呱叫着捕虫的歌谣,太阳尽情释放光芒,调皮地“烤”验着路上的行人,大地将热量反射至地面,让人脚底也热难逃。被酷热席卷,也阻挡不了绿叶葱茏,自成荫庇。 是了,该作画了,云来云往,雁飞雁落,风中带香。太阳炙烤下的人们,不妨抬头看看,天空中那一幅幽远湛蓝的画卷。 遭了,温度似乎过高了,街上人稀稀,花儿蔫耷耷,热气沸腾腾。那就来场大雨,给空气降降温,顺便开个夏天的音乐会吧。 贰、 夏天过半之后,细细体悟,我触到了钢铁夏天的柔情。 如果说,倾盆大雨是夏的直率,那绵绵细雨一定是他的娇羞。这个热情、勇敢的男孩子该是有了心事,将万千思绪化作纤纤雨丝,向人间诉说。或是有了想呵护的对象,将刺眼的光芒收起,幻作细雨点点,轻柔抚摸。许是忽然解了风情,将打击乐换作轻音乐,浪漫非常,送缱绻缠绵。 如果说,光芒四射是夏的火热,那习习凉风定是他的温柔。太阳回家了,热情却继续留下,余温依旧炽热,暑气停留。月亮出来了,云儿为她留出路,星星们簇拥着来到她身旁,绿叶和风翩翩起舞,远处花香飘到鼻尖,纳凉的人儿往天上望。 如果说,热是夏天的苦,那我想,荷,一定是夏天的甜,是他那羞于言说的旖旎。红得绚烂,似火;白得清纯,若雪;绽得快意,和风起舞,美中带香。我仿佛,迎着清风,闻到那远道而来的荷香,看到那娉娉袅袅的荷影,模模糊糊里识到那高洁坚韧的荷品。指尖缠绕的,是绿,口鼻吐息的,是荷气,内心感受的,是夏天的柔情。 叁、 太多故事的开始,都发生在夏天,风起、花落、林音满地。 在这个汇聚了相遇与离别的奇妙季节里,一场场关于青春、梦想的际遇在此上演。 我记得教室里从早到晚不停搅动的电风扇,记得书页翻动和粉笔哒哒的声响,记得黑板旁越来越少的倒计时,记得一个个数字背后的喜怒哀乐。 我记得暑假里,淙淙的溪水和透亮的鱼虾,记得绿茵之下的小小秋千,记得那些开了又落,始终不知道名字的花朵模样。 我记得那些关于拼搏,关于梦想的故事,在炙热的夏天发酵成热烈的感情。 人生有许多个夏天,那样的快意时光还有多少。 白日尝梦 01 头晕目眩,难以自持,不禁闭上眼睛,紧锁眉头。就这样站着,忍过了这阵不适。 睁眼望去,发现,眼前是个食堂。嘈杂的、稚嫩的、小朋友的声音时不时传了出来,我不禁走进,然后看见了她。 “比吗?”小女孩稚嫩的声音里带着丝丝不易察觉的挑衅。 小男孩看了看她,笑着回答:“好啊。” 于是,只见两个小孩子同时端起了小饭碗,盯着墙上的时钟,当指针指向了十二点整,他们就如机器突然被启动了般,开始埋头苦吃。 小女孩很快吃完一碗饭,跑去打饭。小男孩看了她一眼,又埋头吃了起来。 两人一碗一碗地添着,即使早已饱腹,仍未曾有一人停下。 小女孩足足吃了五碗白米饭,至第六碗时,已然是再难吃下的样子,正欲强撑继续吃,小男孩却放下碗筷,说:“我吃不下了。”随后看着呆呆的小女孩,补充到:“我输了。” 小女孩顿时眉开眼笑,开心地哼着歌,去放餐具。小男孩瞧着那欢快的背影,缓缓地,一笑。 02 视线变得模糊,待看清后,整个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铃铃铃——”熟悉的铃声忽的响起。 一群孩子从教室里奔涌而出,而人群中,,我一眼便看见了她。 她如骄傲的小孔雀,被几个孩子众心捧月着从三年级三班走出来。走了几步顿了一下,斜睨了眼前的男生一眼,遂径直走过。男生毫无表情,毫无波动,目视前方,朝前走去。两人擦肩而过。直至拐角处,男生停下,回头看向她,看着她和一群同学欢声笑语。 03 我想喊她,却突然失了声,正着急着,他们却渐渐都消失了。 一晃,便身处一间教室之中。讲台上数学老师带着口音,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考试要点,最后,他说:“你们都是初中生了,也应该懂得傻鸟先飞的道理了。唉,每次改你们的试卷,我的心就拔凉拔凉的啊!”哄堂大笑,不少人还笑着模仿他的语调,以此调侃。 少女却不发一言,缓缓地,看向窗外,看向无约束的天空,倏地,窗帘猛地被一阵强风掀起,盖住了走神的少女,自然也就掩盖住了一旁男生的凝视。 “你的数学,”正处于变声期的嗓音有些突兀的响起,“如果有什么不会的,可以来问我。” 风走了,帘子重归平静,少女看向自己的同桌,缓缓地,应了一声:“嗯。” 04 场景再次转变。黄昏,操场。 我看见女生一圈又一圈地跑着,好似毫不知疲倦。 “别跑了,休息会儿。”站在一旁的男生当女生第四次经过他身旁时,忍不住出声叫住了她。 女生停了下来,却突然哽咽起来,不知哪里来的眼泪止不住地流下。男生不知所措地拿出纸巾递给她,思索了半天才轻声说:“没事的,只是一次模拟考,又不是高考。” “可是很快…”女生吸吸鼻子,“很快就要高考了,我怕…” “别怕,没事的,没事的。”男生找不出别的词来安慰,只好笨拙地不断地重复。 女生扬起头,看向斑驳的晚霞,却不再说话。 05 身旁的人嗔笑道:“电影都快结束了,你才醒!” 我蓦然顿住,看向身旁,是她。 “怎么了?”她笑意盈盈,是我从未见过的。 “你还在。”我喃喃着。 “魔怔了吗你?”她好笑道。 我看向她,几乎呆滞,清醒后紧紧将她拥住。 她轻声斥着,却并未真的生气:“干嘛呀?快放开,周围还有人呢。” 电影接近尾声,“真没想到我们在这样一个地方告别,但跟人告别的时候吧,还是得用力一点,因为你多说一句,很可能就是最后一句,你多看一眼,弄不好就是最后一眼。” 听罢,我缓缓松开她,她依旧笑意盈盈,柔声细语:“怎么了?” 电影结束,人们纷纷离场,一片嘈杂声中,她又说了什么,我未听清,但却看懂了她的口型,她说:“陈抒,再见。” 06 熟悉的闹钟铃声响起,关掉。 左手搭在眼背上,良久,不能平息,只因,我梦见了她。 木子打来电话,“陈抒,今天...肖筱…” 只是听见那个名字,已然受不了,“我知道,我会来。”挂断电话。 静园墓地。 将她最爱的栀子花放至她的坟前,看着墓碑上她笑意盈盈的照片,一如梦中。 “陈抒,这是谁也无法预测的意外,唉,逝者已矣,节哀啊。”木子低声劝道。 逝者已矣,我苦笑,可活着的人,又该如何解脱? “阿姨。”木子朝身后来的人叫了一声。 我回头,阿姨那一头的白发格外显眼,她轻叹着,从包里拿出一个本子递给我,说:“整理遗物…无意间看到的,我想,送给你再合适不过了。”嗓音格外干涩,久哭后的干涩。 我轻轻地,用双手接过,却没有勇气翻开,只是捧在怀里,紧紧的。 入夜,难眠。打开手机,凌晨两点半。 坐了起来,从枕头底下,拿出了她的本子。良久,翻开了第一页。 稚嫩的笔迹。 2000年9月10日 为什么那么多女生都喜欢跟他玩?而不喜欢跟我玩?男生就应该跟男生玩,女生就应该跟女生玩啊!我讨厌你! ...... 2000年10月21日 哼,今天和他比sài吃饭,我ying了!终于找到他比我差的地方了!这样大家就会喜欢跟我玩了吧? ...... 2000年11月8日 今天放学,我玩了很久的bèngbèng床、huáhuá梯,妈妈都没来接我。不过,他也没人接。幼儿园离的小朋友都被接走了,只剩我们了。他想找我玩,不过,我才不要理他。大家都喜欢和他玩不和我玩,真讨厌! ...... 2003年9月3日 今天又碰到他了,真的很不爽!好不容易小学我们不是一个班了,还让我碰到他!不过,我现在才不怕呢,我可是有很多朋友的人!他?总是喜欢一个人呆着,谁还会再喜欢他呀! …… 2009年5月20日 今天夏夏说,“你是在吸引他的注意吧!”我没由来的心虚,下意识大声反驳:“我讨厌他!他也讨厌我!我们可是势不两立的!”结果就见他面无表情地从我身后走了过去,真是悲剧,被他听到了。“会不会被报复啊?”我悲号。 果然放学后,他问我要考哪里的高中,我问他问这个干什么,他冷笑回答,你考哪里我就考哪里,好报复你。哼,果然! …… 2010年9月27日 我又像是回到了幼儿园,总是一个人,形单影只。 而他,却凭借所谓的帅气外表而吸引了一大帮女生,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长得好看、成绩好吗?总有一天我会比他更厉害的! …… 2012年5月25日 高考前的最后一次模拟考,没考好,离一本线还差远了。我真的特别沮丧,去操场跑步,发泄,偏偏他要撞上来,还看到我哭了,真的好丢人啊。他想安慰我,以为我仅是因为没考好才难过,却完全不明白小女生的心思。 …… 2014年7月25日 期待很久的《后会无期》终于上映了,看过后,在朋友圈里发了段感想:电影的尾声,尤为深刻,我还欠好些人的好好道别。底下的评论都是乱七八糟的调侃。 而晚上竟然收到了他的短信,自我们没考到同一所大学后,每次面对他,想到他考得比我好,我就觉得丢人,遂干脆就不联系了。 “幼儿园的时候,我借你的铅笔你还没还我,小学的时候,我借你的书也没还,初中的时候你向我借的钱还是没有还,你欠我很多东西,所以,想和我道别?先还给我再说!” 铅笔,我上哪给他找去? …… 2016年8月10日 今天在学校附近的书吧遇到了他,和他的女朋友? 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在他还没看见我之前,就匆匆离开了。脑海里飘过了四个字:落荒而逃。好狼狈! …… 一页一页,细细看完,心凉如水。 翻至最后一页,小小的字,记录着:肖筱与陈抒大作战合集,再加一个调皮的笑脸。 夜,深沉至极。 终,辗转入睡。 07 书吧里舒缓的音乐响起。 朦胧间,我看见了她。不顾身旁同学的好奇,在她发现我前,径直走到她面前。 “肖筱,我做了一个噩梦。” 她愣愣地看着我,好半天才回应:“什么噩梦?” “我梦到…你死于一场车祸…” 她气极,欲开口。我一把拥住她,在她耳畔,轻声呢喃。 “肖筱,我不讨厌你,我喜欢你。” 只见她的脸上,笑意盈盈。 时光剪影 壹、 五岁的时候,父母将我送进幼儿园,许是我身形瘦弱,总有大班的同学欺负我,而我从不敢告诉老师和家长。我的妥协和忍让没有换来应有的尊重,相反是变本加厉的对待。终于,我反击了,力量不足只好利用扬尘来智取,我的愤怒让他们有所畏惧和惊讶,后来,再没有人那样欺负过我,我的勇敢让我变得强大起来。 我想:真正的强大是内心的强大,我们可以妥协,但不能一味妥协,如若不坚强,懦弱给谁看。 “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她,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小学那四年的时光,有太多的点点滴滴,至今难忘。我们如影随形,学习上互相竞争与鼓励,生活中彼此信任与依赖。从未想过,有一天她会说,我们不再是朋友。那一刻,心里五味杂陈,不知所措。 我想:无论你遇见谁,他都是你生命中该出现的人,绝非偶然,他一定会教会你一些什么,比如离别,珍惜,或怀念。 初中,语文老师让我们一个月读一本书,然后在课上分享感悟。从那时起,我才开始阅读课外书,从而发现了一个更广阔的世界,也爱上了读书。“腹有诗书气自华,胸藏文墨怀若谷”,精神的富足,才是人生该有的姿态。 我想:灵魂可以栖息的地方,一定是流浪的归宿。 贰、 若你远走只是为了邂逅,不如剪断最初的信守。曾经的曾经,我们在校园曾朝夕相处,彼此的鼓励和支持,是最美的回忆。那个时候,无关于风月,只是习惯了彼此的温存,六月的雨,注定是分别的前奏曲,我们默默的在星空下走了很久很久,最后祝福彼此的未来。 我想:有些事情是不能当真的,就如企盼再相逢的祝愿,既然注定不会有故事,又何必在乎,他年他月的相逢,既不是归人,亦不是过客。 不知何时,金钱主义蔚然成风,人心和社会都多了几分浮躁,少了几丝真诚。朋友帮校友代报名,收了最低的提成,事情虽然不难就是麻烦了些,也花费了不少时间。有一个学姐,因为信息有误没报上,朋友就联系她退钱,详细说明了原因,并表达了遗憾。学姐说麻烦了,就发红包表示感谢,朋友觉得心里暖暖的,但拒收了。 我想: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朋友内心深处的光芒,足以慰人间烟火之尘。 叁、 等待,在某种意义上,是孤独的,也是幸福的。静守在时光的角落,不愿意将就,看繁花开落,日月明灭,总固执地相信,红尘中,终有一天我会遇见他。缘分这个词,真的很奇妙,远远的看见他身影,红色格外惹眼,虽看不清容颜,但我确定就是他。初相遇,他总用柔情的目光看着我,而我却不敢直视,直到有一天,我们自然牵手,相视一笑。 我想:爱情最美,大概就是看见彼此心海泛起波澜的模样吧! 记得国庆节回家,我给爸爸买了几件衣服,因为没太多钱,所以东西也不贵,等他回家时,已是冬天,所以我买了棉的。爸爸一生很勤俭,从来不给自己买东西,总是奶奶给买,他还说我们乱花钱,而那一件衣服却穿了好几年。听到亲戚说,你女儿终于长大了,会照顾人了,他笑了,我心里却酸酸的感觉。 我想:父母辛劳一生,总忘了爱自己,我们成长的速度总跟不上他们衰老的步伐。 不一样选择点燃了不一样的烟火,大学生活,是自由的,你可以整天在宿舍玩游戏,或约三五好友出去玩,或参加一些活动,交一些好友,或利用周末去做兼职,接触社会。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各人有各人的隐晦和皎洁,无所谓高尚与卑微。 我想:人生漫漫长路,时间是苍天给予的,它又何曾饶过谁?怎么度过,不用问别人,答案只有你自己知道。 肆、 今夕何夕,岁月悠悠。每一段时光都值得被记忆,每一段记忆都可以被保存。藏在岁月的深处,酿成一坛酒,待青丝覆雪,再将往事回味,苦涩的过往也将甘甜。 时光之影,如梦如幻,春林正盛,春风依依,春花茵茵,每一个剪影,是你的青春,亦是我的年华,更是我们的人生…… 人生一瞬 我,时常走在茫茫人海中,用自己的目光打量着,这个世界,究竟是什么。 世界即视界,世界的颜色,取决于我们观察世界的样子。 时间在悄悄地流逝着,转瞬之间白昼就变成了黑夜,眼中的世界也许也只是匆匆一瞥,停留在那一瞬间,便凝滞不前,不会再改变。 三千繁华,弹指刹那,百年过后,不过一抔黄沙。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漫漫长路,去细细品味岁月那必然的流逝。春花、秋月、夏日、冬雪。 循着信念向前慢慢行走,终会找到属于自己的答案。 习惯了忙碌,自怨自艾,昏沉沉地穿梭于形形色色的人群之中,却忘记了我们的灵魂在视界之中,漂泊无依,茕茕孑立。停下来,好好地看看世界。有没有一种力量,能将处于迷茫之中的我们唤醒,燥得要发热的我们,忽遇那丝丝凉风,吹进我们的心头,像诗一般的温柔。 行走在街头的绿荫道上,踽踽前行,独自徘徊在那寂寥悠长的小巷,寻觅到数不尽的哀伤,一样的弥望,一样的芬芳。彳亍在默默的小巷,在恍恍惚惚间飘过如梦般的凄婉迷茫,循着蝉声,渐渐的,它散去了,只留下满地的惆怅。我们的视界,究竟如何? 夜坐听风,昼眠听雨,悟得月如何缺,天如何老。心中的最初已永不再现,再现的只是些沧桑的岁月和流年。只似那向往,如同风前絮,欢也零星,悲也零星,都化做连江点点萍。梦阑酒醒,皆因走过了天明。是一般心事,两样愁情。犹记浮影重重,恍恍惚惚间,于人世间寻求真谛。 静静地走,悄悄地寻找答案,不经意间,答案就出现在我们身边。我们曾都沉溺于对名利的追逐之中,渴望于平静处掀起阵阵波澜,可是到了最后才发现,人生中最曼妙的风景,其实是内心的那份淡定与从容。重重视界,彷徨围绕在你我的身边,踌躇禁锢在你我的岸边,唯有阅读,释放了灵魂,荡漾了心间。 热爱纸张的书香,深爱阅读的欢愉,钟爱灵魂的至诚,挚爱幻海的徜徉,唯爱那颗嗜读的琉心。 翻开那张书页,所有的文字四散,只留下那汪深深的幻海,浮游其中,品味那缕醉人的清风。沏上一杯淡茶,茶香四溢,以梦为马,与书相伴。阅读是宁静的,仿佛全世界在此凝固,时间忘记了前行,万籁俱寂。心灵深处发出那一声呼唤,灵魂浸染在那丝温柔中,慢慢地在苍穹飘摇。笔在写它的文字,砚在磨它的浓墨,细细地摩挲着充满书香气的纸张,不说话,就十分美好。 从喧嚣中走过,那等在浮华季节里的莲花开落,春风不来,三月的柳絮不飞,跫音不响,在这聒噪的世界里寻找那方灵魂的净土,心灵的归宿。过尽千帆皆不是,唯有那永亘不变的初心。在心灵深处,传来那圣洁遥远,最不可触碰的华年,在冥冥之中,仿佛全世界在此凝固。行走让我看见,世界是何其宽广;阅读让我知道,人生是何等深邃。行走的时候,我的激情、好奇,始终伴随着我。当我停下来阅读的时候,我在反思我走过的路程。多年后,再回首往昔,无悔当初,更珍惜现在,向往未来。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人生的道路上尽情疾行,挥洒青春的汗水。 如果天空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如果发出声音是危险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觉无力发光的,那就蜷伏于墙角。但不要习惯了黑暗就为黑暗辩护,不要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不要嘲讽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热情的人们。我们可以卑微如尘土,不可扭曲如蛆虫。 最是那一瞬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般绽放在心头,不胜春风的娇羞。远离世俗的喧嚣,寻求那方心灵的港湾,只有这一瞬,坚硬如石的心头被轻轻抚摸,裂开丝丝细密的纹路,细细柔情便沿着这些纹路渗透出来。 繁华尽处,安之若素,我的视界已经找到了生命的真谛,万千变化的花花世界,于尽头处,是那玄玄的守候。时间很短,天涯很长,一山一水,一朝一夕,自己缓缓地走完,人生的旅程,心境随着灵魂的漫漫航行。 真正的意义,在于找到自己,而非浏览他人。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空云卷云舒。 我只是想从书这里得到一个答案,书却给了我一个港湾。正由于我汲取了幻妙美好的希望,我才永远认为最崎岖的路是最好的,踏过这条山路,凝望远方,忘情飞扬。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身如琉璃,内外明澈,净无瑕秽。远离了尘世的喧嚣,抛却世俗的纷扰,寻求渐行渐远的初心。在幻海中徜徉,共抚琴觞,来梦一场。 世界源于视界,视界由我们的眼睛所映射,而我们的心,决定了我们的视界。心美一切皆美,情深万象皆深。你站在桥上望着世界,视界中的人在打量着你。你惊艳了别人的时光,别人温柔了你的岁月。 一滴清泪涟漪了一池静水,一只殇歌凄迷了岁月的妩媚,一念之差,挡不住那蚀骨的寂寞。种下了前因,等待着果报。苍水蒹葭,倾尽繁华,日暮天涯。一念起,天涯咫尺;一念灭,咫尺天涯。原是今生今世已惘然,山河岁月空惆怅。我,终究是要慢慢等待着的。 雾打湿了双翼,风却不容迟疑,不问归期,追寻那海角天涯。回忆如墓,淡薄如素,往后的路,要一个人静静的走完。花开本无岸,魂落忘川犹在川。醉里不知烟波浩,梦中依稀灯火寒。眼泪弹不尽临窗滴,思绪数不清漫天星。 在这幻妙的世界中,去找那最真挚的情感。 心就像一棵树,希望的根须扎在土里,智慧与情感的枝叶招展在蓝天下。无论是岁月的风雨扑面而来,还是滚滚尘埃遮蔽了翠叶青枝,它总是静默地矗立在那里等待,并接受一切来临,既不倨傲,也不卑微。岁月的变迁可以磨平事物的棱角,但是,坦然的精神,将会在我们的人生中永远延续下去。生活,是一种渐渐如夏日流水般的前进,不要焦急,要静心学习那份等待时机成熟的情绪,也一定要保有这份等待之外的努力和坚持。在生活中,我们需要一点耐心,这样,才能在无数的岁月变迁之后,欣赏自己走过的崎岖山路。 图片 时间过去许久了,幻光一直在心间幽居,放下过天地,却无法与幻光别离,走过生命中的千山万水,一一告别后,才发现,这世间,没有了视线中的光明,又该怎样转过。 朦朦胧胧,在幻光之中,似如一场幻梦,在梦中,朵朵莲花绽放,正中擎出一枝枝点亮的蜡烛,虽则单是那一剪剪光,也要它骄傲的捧出辉煌。人生如同一场旅程,所走的路径可能不同,所选择的方向可能不同,所付出的情感可能不同,所发生的故事亦不同。 没有“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般的忧伤,没有“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黯然,却有那分“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的感叹。时间的流逝洗去了旧日的铅华,视界却不因此而改变。坚定内心的信念,视界,就在我们的身边。只有一条路不能选择那就是放弃的路,只有一条路不能拒绝那就是成长的路。我们终究会成长,在那一天,我们的视界不会动摇,我们会沿着视线中的地平线勇往直前。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想人间婆娑,合无着落;看万般红紫,过眼成灰。往事已成空,还如一梦中。恍惚之间,寻梦千年,置身于天地间,觅得人生真谛。 在茫茫视界中,寻访到了最终的回归处,在视界中徜徉着,心灵深处永远明亮着。 窗外有风景 清风在细叶间穿梭,阳光的酒调得正好,路边的丁香花相约盛开。呵,窗外的世界,真美啊! 往事不堪回首,时光难以逆流。不知不觉,我们已经把窗外的世界遗忘的太久了,我们过着四面混凝土的生活,徘徊在高楼大厦之间,从清晨到日暮,总是忙忙碌碌,却又不知为何而忙? 曾几何时,那溪畔草地上执竿的牧羊人,那垄亩间荷锄的庄稼人,那茫茫海边游走的捕鱼人,成为了遥远的曾经,成为了教科书中的素材,成为了想象中的桃源…… 如今的我们,远离故乡的千重稻菽,告别日益老去的父母亲,默默的在他乡求学,工作,为理想,为生活而奋斗。我们也许在当初离开的那一刻,并未想到,这一步,已踏出故乡千万里,从此,故乡的春夏,故园的秋冬,我们都注定要缺席了。 纵然故里草木深深,陌生花香四溢,也难以回归,难以再遇往日的欢乐。唯有午夜梦回,再归故园,故园的山,故园的水,故园的亲人…… 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喜欢四月,不知是因林徽因一句:你是人间四月天,还是因《繁星四月》那一部都市剧。四月的深处,不知脚心触到青草时是否依然恬适,不晓得鼻尖嗅到花香是否依然兴奋。 夏至未至,青春已暮。在最美好的年纪里,于时光的角落守候简单的幸福:谋生亦谋爱。在最应该奋斗的年纪,我们无权选择安逸,父母尚且四处奔波为生活,我们又怎能安卧床榻度晨昏?清晨的阳光如此温暖,我们怎能漠视它的美丽与光芒?青春的年华如此匆匆,我们怎能浪费它的时光与价值?趁时光未央,抓住青春的尾巴,为人生的画卷再添一笔色彩。呵,人生之卷可以有留白,但不能是一片空白,不然等青丝成雪,岂不是唯余空叹? 每个人都有自己对生活的选择与认知,每一种生活都有悲欢,每一种生活都有无奈,每一种生活都有希望。在人间行走,总有人闯入你的生活,你也会踏进别人的生活,是人间四月,就有烟火的美丽。 遇见爱,遇见性,都不足为奇,难得的是遇见了解,仿佛今生的他,就是为你而来,遗憾于未曾参与你的过去,但执意要给你一个明媚的未来,从此,你的喜怒,你的悲欢,总有人陪你一起,直到那一天,生命的终结! 四月的风景独好,那雨季来了,青春的花也开了,如果远走他乡,只是为了邂逅,亦或是为了遗忘,那如今,是否都已如愿了!得与失,向来如此,又何必太过在意,守不住终究要落幕的繁华,谁的短笛悠悠,扬起了流年最美的华发,覆在心上,落在水云间! 行于斯,不为了征服谁,亦不为了取悦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有属于自己的思想,没有绝对的对错,只要觉得问心无愧就好了,没有亏欠,就没有抱歉。从来都不会复制别人的思想,因为一样的树叶,没有共存的必要。正如三毛说:如果你给我的,是和别人一样的,那我就不要了。 沿着自己的路,坚定地走,何惧之有?即使付水东流,至少曾有灵魂的闪光,思想的芦苇,纵然枯萎,也曾惊艳过时光。 最美莫如人间四月天,四月的雨,格外有情。雨,落在几株栀子花上,花开璀璨,白莹莹一片,向一簇可采摘的六角形星子,闪烁着清浅的眼波;落在一排排松树上,松针上挂满了亮晶晶的水珠,每一跟都指向了新的方向;也落在岁月的沧桑里,那青春的素笺上…… 世界,是美好的,也是残酷的,但人生没有永夜,黑暗的尽头便是光明,何况水到绝境是飞瀑。 时光的两岸,兰草青青,没有尽头,就没有分别的悲痛,不畏将来,不念过往,惟愿踏出红尘万丈,你不再彷徨,不再忧伤,蓦然回首,往昔变换,彼岸花开,你我携手同归,你仍是少年,我仍是你心中的她! 岁月悠,流年长,浮生若梦犹未歇,时间煮雨,窗外的世界,今昔如故兮。 忽然而已 离开的前一个下午,我坐在炕头,听她讲1958年到1962年那段最艰难的日子。 我听她讲,明白吃糠咽菜这个词的真实性。 我看着她,她的眉毛快脱完了,眼皮耷拉下来,满是褶皱的手时不时去抹同样布满褶皱的眼角。 我想,她年轻时一定美丽极了。好遗憾,那个时候,她的青春不知觉消逝了,未曾留下一张相片。 她说,这一生快要到尽头了。我心头一颤,想说,别这么说。我最终发现那句话会卡在喉咙里,我说不出。我不知道怎么结束这长久的沉默,也许是以她下去做饭告终。 夜里,她早早入睡。我看着她熟睡的样子,和我十几年间见到的别无二般。她翻身,惊醒。迷迷糊糊让我快睡。她大概是做梦了吧,会梦见什么呢。我想起白居易的《琵琶引》里那一句:夜深忽梦少年事。她也许会梦见自己年轻时的模样吧,可惜,我见不到的。 图片 第二天就要离开了,早早起床,她已经在收拾做早饭了。院子里雪还未消。春天到了,空气依然冷冽。 我们要离开了,她又开始抹眼泪了,和每一年的情景一模一样。我上车了,我不想面对这种场景,我选择逃避。想起那句歌词唱,无情的人往往最深情,就当作安慰罢。她这大半生,三个女儿一个儿子。子女年少时外出求学,谋生,她掉眼泪。成家后远离故土,她舍不得。唉,有什么办法呢。 她没有办法,我们也没有办法。 龙应台写过: 所谓父母子女一场,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渐行渐远。你站在路的这一端,看着他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然后,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必追。 加缪在《局外人》里写了一个小职员默尔索冷眼观世,始终用一个看客的眼睛对待身边的人和事。但我不是默尔索,无法被动地接受,也不是一个怠慢的观察者。也许他是一个看似冷酷无情却看清世间规则的人,一个真正清醒的人。而我做不了局外人,也不想清醒。 车子开动,我就使劲挥手,想让她看见。车子急速地颠簸,开出去好远了,我回头坐好。一路上一直在想待在家里的这一个月,我在一个下着大雪的清晨穿了厚厚的靴子去过老屋。那个坡很长但并不陡。狗窝被雪覆盖,驴圈空空的。母鸡也已经搬去了新房。大门没锁,那把生锈的大锁挂在上面。我推门进去,瞬时觉得满眼冷清。院子里的草被除过,院墙上是一片一片的青苔。我在曾经生活过的窑洞里转来转去,案板、炕头,白瓷砖的灶上都覆盖着厚厚的灰尘。各个角落都是蜘蛛网。 靠近大门的地方有棵梨树。秋天时,果子压弯了树枝。我望着光秃秃的枝丫,不知来年它还会开花结果么。 又做梦了。 我梦见童年时走在回家路上,远远望见老屋的烟囱冒出缕缕炊烟。 幸而有你 我是苏曼,如果让我用一句话总结我的青春,那便是:后来,无论那些岁月如何奔驰,却再无一缕惊鸿能比得上与梁旌初次眼神相对时那般让人难以忘怀。 2013年夏天,苏曼提着半人高的行李,两条胳膊酸疼得像是经历了一场长征,她看着眼前传说中“与世隔绝”的高三红楼,一时间有些感慨。 “诶,你马上就是这二中最老的人了,德高望重点儿。”她向好友调笑,引来一声笑骂。 二中以严着称,当天下午便是跑操的训练,教室离操场有一段距离,一路上苏曼听到周围人都在谈论班里一个叫梁旌的人。 据说他长得很帅,回头率百分之二百的那种;据说他学习很好,政史地几乎满分的那种;据说他心思还很正,对漂亮女生视而不见的那种。 清高、学霸、敬而远之。这是苏曼对只在刚刚搬书时有过一面之缘的梁旌的第一感知。 苏曼是个安静的人,极其慢热,对学校的风流韵事从不关注,只是偶尔在打饭时听到有人说“那谁每天送那谁一盒牛奶,追了大半个月”“那谁和那谁又牵手在学校里一起走啦”之类的话。 换句话说,苏曼对什么都很淡然,唯一令她为难的是,她生理期不规律,医生嘱咐服药期间不能参与跑步等剧烈运动。 苏曼要见习,需要经过新高三的男班主任。正是十七八岁的年纪,她有些羞于启齿。当时,她随意地和高二同班的同学站着,说到自己的情况,被同学调侃了一番。苏曼笑着看向同学,猝不及防地和一道目光撞了满怀,那道目光的主人,正是梁旌。 他真的很好看,发型和脸型恰到好处的服帖,像极了苏曼看过的某个漫画的男主角,就只是随意的站着,便有种与众不同的气息。 笑意充盈着苏曼的眼睛,她不知道自己笑起来的眼神同样让梁旌怔住,忘了动作。脸色微红,苏曼渐渐收回目光,站到见习生的队列。 那天阳光并不刺眼,微风恰到好处的吹着,她站在队伍后面,时常能看到梁旌站得笔直的身影。 过了很久,苏曼仔细回想,那次意外的对视大概有十秒了。 十秒,不多不少,正是一段可以把另一个人留在脑子里的时间。 苏曼的教室在五楼,教学楼里唯二的电梯只许教师乘坐,他们只得走路上去。 新班主任姓王,是个幽默的男老师,他会在同学们渴热交加时变出几箱冰棍,也会用轻快的语气说“吃了我的冰棍,就是我的人了”,让人忍俊不禁。挑选班长时,王老师一眼就看中了坐在角落,不发一言的梁旌。没办法,他太瞩目了。 班长嘛,换句话说就是全班的苦力匠。梁旌的第一件苦力就是拿着宽大的垃圾袋收冰棍的包装纸。 苏曼坐在过道前数第三排,她小心翼翼地将包装纸放在一起,等梁旌经过时,一气呵成地扔进去。目不斜视的梁旌突然偏过头说:“还有一个,那。”说完自顾自地拿起苏曼落下的垃圾,扔进去。 那是苏曼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干净、清澈,和她常听的一个网络歌手的声音有九分相似,又像大提琴曲一样低沉悠扬。 苏曼想起,很久之前几个小女生坐在一起,有人问她喜欢什么样的男生,她毫不犹豫地回答:“走姿端正,声音好听。”末了又添一句,“最重要是声音好听。” 旖旎的思想并未过分发酵,因为苏曼座位靠前,一抬头就是鲜红的高考倒计时,356天。 步入正轨的学习是充实紧张的,就是那种明明教室对面便是厕所,却仍用百米冲刺的速度赶去的感觉。虽然还没到达精神失常的地步,但苏曼还是私下里看到不少同学按着热线电话买鱼胶丸补脑。 所以,每周一次的体育课就成了难得的放松时间。 梁旌有班长的职务,每天像个自由人一样在队伍周围溜达,颇为悠闲。每隔五分钟,苏曼就能看到他从面前经过一次。 那天,苏曼站在队伍外,看着身旁垂下来的树枝发呆,不知谁恶作剧地在她背后吹了声口哨,吓得苏曼连忙转身。始作俑者不知所踪,几乎没有人看向她,只有左前方不远处的梁旌看着她笑得欢快。 苏曼戴了眼镜,清晰地看到那天阳光穿过教室,穿过八百米操场,落在他的脸上,睫毛刷下阴影,覆在他因笑而十分明显的卧蚕上。 苏曼转身继续看向树枝,心思却再也静不下来,嘴角止不住地上扬,让她无论如何也想不起刚刚脑子里的三角函数题解到了第几步。 她后来几度懊悔,当时应当同样笑着看他,而不是匆匆回头,像逃一样。 苏曼初中是学习的佼佼者,但在二中只能算上平均水平,就是老师在成绩单上划个平均分数线,她是属于压线的那种。 她在高三只挤出时间看过一次电影,《爱丽丝漫游仙境》,没由来地喜欢疯帽子。 “你说乌鸦为什么会变成写字台呢?”她想了很久,无解,最后以老妈叫她吃饭告终。 苏曼数学不好,王老师不止一次和她说,只要数学能到130分,她高考一定没问题。可她努力啊努力啊,还是只有110分。日子这样过着,猛然发觉,只有300天了。 60多天,自从那次别样的“交流”后,苏曼两耳不闻班中事,一心只捧数学题。她知道梁旌坐在和她隔过道的一列的最后,她莫名的安心。 和梁旌真正熟络是在倒计时恰好290天时,说起来还是由于数学。 那天数学课上课前,老师突然点到:“苏曼,梁旌,下课后你们两个来一下。” 他们就这样成了每日偏科生的组长,梁旌把所有名单给她,让她分组,然后,整节自习,她都在一笔一划地誊抄人名,像写征文稿一样郑重。 十七八岁的少女,思想那样单纯,喜欢就是喜欢,那是个甜丝丝又需得藏起来的心事。 也许是“情”的力量,那之后的一次数学考,苏曼第一次考了137分,光荣地跳出偏科生榜,但梁旌还在,他数学一直不好。 没有了“偏科生组长”的头衔,苏曼似乎没有理由再和梁旌一起,可梁旌仍每天在同一时间找她问题。 似乎只有这与他人不同,在走廊里遇见,他们也不会打招呼,只有短暂的对视。 图片 旧的班歌大家都听腻了,商量着换个新的。梁旌提议了一句,班里就三三两两的有人呼应。苏曼抬头,发现他正看着自己,用询问的目光。 “最初的梦想”,苏曼用口型说。神奇的是,梁旌就看懂了,在电脑里输入。一种奇异的感觉在她心中蔓延,那首歌他们唱了一个月才换。 …… 2013年冬天,苏曼忘记了那时鹿晗有没有解约,不记得王菲和李亚鹏有没有离婚,她只看到桌子左上角的卷子越放越高,桌角的励志铭换了又换。一轮复习结束,各科老师穿着厚厚的棉服在操场上呼着白气,为同学们作二轮复习指导。政史地由小三科一跃变成了大文综,应了王老师那句话,文综一开始练习,成绩会有大浮动,有人因此不再突出。 那个“有人”,就是梁旌。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梁旌的成绩不断退步,就像操场上他从苏曼面前经过一样,他在成绩单上的名次慢慢靠近苏曼,又越过她继续向下。 苏曼不止一次看到他坐在一楼空教室的地上,不开灯,走廊的灯光射进屋里,惨淡的让人心疼。 不出于任何目的,苏曼想让他振作。她每次会用一张卡片写上鼓励的话,在考试前偷偷放在他的座位上。她并不署名,只写“考试顺利”。 久而久之,那成了一个“惯例”,也成了苏曼心里又一个不能说的秘密。 那是第十一次调研考试吧?苏曼记不清了,反正她蹑手蹑脚的走出教室后,梁旌正靠在门前等她。 他说:“以后别写这些了,也别送了。” 他又说:“有什么话,直接告诉我。” 梁旌说完就笑了,很温暖的样子。 后来她问,为什么那么肯定是她写的,梁旌揉着她的发顶,说:“你给我讲过那么多题,你的字迹我早就记住了,笨蛋。” 在苏曼的脑子里,梁旌高大温暖,似没有烟火气,渐渐又想到,他同样也是同学们口中的“很帅的班长”。 距高考90天,整栋高三楼的氛围如一潭死水,一件小事都能引起一场波澜。女生群中竟然开始传绯闻,男主角永远是梁旌,女主角不停的换,自然都是空穴来风,无非是说给苏曼听。她和梁旌走得近,引起议论很正常,苏曼从不放在心上。 直到某天中午,她像往常一样早到,梁旌也在,正打开电脑放歌,一个女生低着头走到他面前,旁若无人地说:“我给你写的纸条你看见了吗?”说完挑衅地看了苏曼一眼。 苏曼觉得自己回避比较好,拿起水杯去接水,梁旌冷淡地说了一句看见了,就拿起水杯,径直走出去。 水房里,两人并肩站着,梁旌突然说:“我对她不感兴趣。”说完即走,潇洒得很。留下苏曼一个人,傻笑了半天。 回到班里,梁旌坐在后面的椅子上,成了一幅颇美好的画面,颇有些睥睨天下的王者气质。苏曼边走边想,梁旌毫不避讳地看着她,看得她心里发毛,脊背发凉。 2014年6月,就在苏曼以为自己也要试试鱼胶丸支撑身心的时候,高考终于如期而久违地到来了。 那天苏曼和梁旌都在各自的桌子上看到一张卡片,写着“加油”,没有署名,因为,认得字迹。 苏曼不敢相信,自己用三年时间外加一副厚重黑眼圈换来的六张卷子居然用两天时间就做完了。 合上笔帽随人潮走出考场的那一刻,她真有战士收刀入鞘的骄傲,又有大哭一场的冲动。 “多少分?” “618。” 这是苏曼和梁旌返校时同时脱口而出的两句话,是同样的分数。好友易珊珊调笑着走开,留下两人独处。 他们坐在教室的最后面,不时地看着前面共同奋斗一年的同学,聊了很多。他们约定,第一志愿填bj大学,那是每个来二中的人心里共同的梦。第二志愿填z大,分数刚好够。 虽说像同分数择优科分数录取的事情年年都会发生,苏曼还是不会想到这种事就发生在她身上。 录取通知书寄来,梁旌是z大,她是s大。有老师专程给她打电话,告诉她大学里的专业任她选,她还是在那天晚上偷偷哭了。 复习的日子苦的要命,苏曼忍下来了,她没有向梁旌解释,就像她父母不理解明明s大也是重点,她却偏选择复读,她没有解释一样。 整整一年,她切断了自己与外界所有的联系,像个孤独的英雄。 她收到过梁旌寄来的很多东西,有他看过的很好看的书,也有他特地用大学里第一片落叶做成的叶脉书签。高考前夕,收到了他自己制作的z大迎新晚会邀请函,附言“等你”。 苏曼看着那些,心里充满了期待的力量。 终于,过了一个夏天,2015年九月,苏曼站在了z大校园门口,贪婪地深吸了一口气。 迎新晚会那天,苏曼特地带上他送来的邀请函,坐在礼堂一个不起眼的位置。周围人欢呼,尖叫,苏曼只静静地用目光寻找,想发现那个很熟悉很熟悉的人。 “本次晚会最后一个节目,由本校文学社社长梁旌带来原创歌曲《如期而至》。” 苏曼惊诧中抬头,忘了言语。 前后左右有人议论,无非是他声音好听,长相好看,创作才子,被评为校草尔尔。苏曼听着,五味杂陈,他这样的人,在哪里都一样夺目。 “最喜欢一三年的仲夏, 不起眼的校服短发, 还有那场雨下, 没有背景音乐的对话, …… 终于,终于,你如期而至, 带着我手写的贺卡。” 一曲终了,满座静默,继而欢呼喝彩,苏曼流下了复杂的泪水。预想中的主持人结束词没有响起,反而是梁旌继续在台上站着,用指尖轻轻敲打话筒。 苏曼知道,那是他紧张的表现。 图片 梁旌慢慢地侧过身体,遥遥地看向苏曼。 “我喜欢一个女孩,高三开始就喜欢了,我对她一见钟情。她的眼睛很大,笑起来眼里像有一整条星河。可她很安静,不说不闹,班里有好玩的事她也不抬头,不回头,我就只能多去她周围转。” “她的字迹我认得,每次考试前座位上的卡片我一看就知道是她写的,所以我告诉她,让她直接和我说。去年夏天,我在她大学门前等了一天,她只托人带来一句话,她要复读。我不理解,但尊重她,暂且不计较她的爽约。一年时间结束,她终于来到了这里,她如期而至。” 梁旌因为紧张,声线都有些颤抖,一点也不像高中做过数次演讲报告的人,台下却早已沉浸在一片感动中。苏曼随着他的话,哭了笑,笑了哭,当梁旌走到她面前时,她是笑着的。 “很荣幸,那个经常食言的女孩,今年夏天如期而至了,苏曼?” 苏曼起身给了他一个曾在心里排演过无数次的拥抱。从前年少不能谈爱,如今他再也不是只能藏在心里的人了。 然后的然后,时光飞逝,2015年到2018年,他们一直是最令人羡慕的情侣。 2019年6月,梁旌和苏曼回了母校,当年的老师还在,对他们既惊又叹,最后祝福。傍晚,他们又到了操场上,梁旌单膝跪地,苏曼看着夕阳拉出他长长的影子,看着他依旧清俊好看的脸,还有他满眼的深情,就答应了。 她说,她这一生,得此一人,已是万幸。 我是苏曼,现在是2019年,没什么特殊的,只是看着今天下午刚翻出的结婚证有些感慨,那是关于我和梁旌的故事,也是很多少年少女的故事。 算是早恋吗?也算也不算,我的确在高三喜欢他,却是在大学开始在一起。 其实,若是一份感情真的属于你,早点晚点都是恰当的时间。 那年冬夜 那年冬天初雪的时候,山子想起了爷爷。 山子是个山里的孩子,爹娘进城打工,把山子扔给了爷爷。 山子爷七十多岁,没了老伴儿,只有一个山子陪着,一老一少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 山子淘,天黑了也不愿回家,山子爷做好了晚饭就出门喊山子。 那会儿山子爷身体好,嗓门儿倍亮,山子就算钻进小树林都能听到。山子常想:爷爷嗓门又高又亮,一定会长寿的。 山子爷的确是能长寿的样子。身体也比一般同龄人好得多,常常还进山打柴、下河摸鱼,每个月还翻过几座山去镇子上卖些杂物换回点生活用品。 夏天的时候,山子常跟着爷爷去镇子上。爷爷卖东西,山子就在镇子上来来回回跑着玩儿,一来二去,镇子上好些人都认识了山子,常拿些小玩意儿给山子玩。 但冬天的时候,山子爷是不许山子跟他到镇上的。冬天天冷、雪厚、路滑,山子爷疼山子,怕冻着他,也怕摔着他。每逢冬季,山子只好一个人在村子里待着,和村东的伙伴打会儿雪仗,再和村西的伙伴堆个雪人,玩到天黑了,就听爷爷喊他,要他回家。 山子爹和山子娘是不常回家的,他们忙,只有过年才能回来一两天。山子对爹娘的印象不深,只知道每年冬天,爹娘都会从城里寄回冬衣,爹娘寄回的冬衣,棉衣棉裤棉鞋,厚厚的,暖暖的,山子很喜欢。 但山子长得快,去年的衣服到了今年就小了,袖子裤腿短一截,棉鞋前后顶得死死的。好在山子爹娘每年都会寄衣服回来,山子不至于冻着。 但这年,山子爹娘一直没给山子寄衣服,过年也没回家。山子的衣服接了又接,袖子裤腿花花绿绿的好几块,鞋子前端磨漏了,露出红萝卜头儿似的大脚趾,脚趾上生了冻疮,夜里疼得紧。距冬天结束还有一阵子呢,这可怎么行? 山子大了,懂事了,不比小时候淘了。 山子帮爷爷干活,干完了活儿就坐在村头的路上张望着。望什么呢?是爹娘?还是迟了的冬衣? 山子说不清。 山子只知道,爷爷年龄大了,不常去镇上了。爷爷的身体也不似从前,没法儿喊得震天响了。 山子抬头,看着空中飘过的云。这些云从哪儿来?又要到哪儿去? 山子想不通。 但山子觉得,爹娘就像那云,那么远,不抬头什么看不到。爹娘看山子也像看云吧?不抬头也见不到。山子想。 山子不在意鞋破了,但山子爷在意。山子爷看山子生了冻疮的脚,心疼。看山子疼得夜里睡不着,更心疼。山子爷在院子里踱步,目光不经意瞥见房上那一袋又一袋的玉米。今年气候好,风调雨顺,加上有了山子的帮助,收成很好。 玉米?对,玉米。 山子爷一咬牙,见天色尚早,就扛上一袋本留着当粮食的玉米,去了镇上。 傍晚,山子扛着柴回来,见家里没了爷爷,问了人才知道爷爷中午匆匆忙忙往镇上去了。 等会儿就回来了,山子想,生起火,准备做饭。 七点多,爷爷没回来,山子将饭菜放到锅里温着;八点多,爷爷还没回来,山子在屋里不安地踱步;九点多,爷爷依旧没回来,山子坐不住了,叫上隔壁大他八岁的黑子去寻爷爷。 过了两道梁,山子看见一双新棉鞋,棉鞋的里子雪白。再往下一瞅,下面的雪坑里隐隐约约有个人影,正是迟迟未归的爷爷。 山子爷嘴微微张着,山子远远站着,仿佛看到小时候,那时自己淘气,傍晚躲在树后,看爷爷围着围裙从屋里出来,喊他回家。 山子又想起之前看到的云,现在,他觉得自己就是那朵流云,没有归宿。 山子爹和山子娘都回来了。 葬了爷爷,锁了屋门,带走了哭成泪人的山子。 一晃儿,又几个冬天过去了。 夜里山子突然醒了,一回头,窗外正飘雪呢。一片一片,晶莹洁白。 山子看着雪,莫名地想起了那年爷爷给他买的那双棉鞋,棉鞋的棉花也是这般干净纯澈…… 村外村 村外村此时正处于忙碌的季节,农人们都挑着扁担,拉着农车,手握镰刀,朝着自家农田走去。人们都说“今年的麦子真圆润呢”,确实,今年的麦子也真是长得好,前期雨水供应充足,麦子长得比往年还要好一些。 母亲在江明的背上放了一捆麦子,不多不少,正好是他可以背起来的重量。江明吃力地朝着自家院子走去,过往的人们都拿着赞赏的目光看着他,有时候也听到有人问他一句“娃,累不累啊,放哪歇一歇吧!”。他很想休息,只是摇了摇头,就又走了。 江明全家此时在一个山坡上割麦子。这是较远的一块地了,正值下午四点多,太阳晒得厉害,整个山坡在太阳的照射下,散发着一股热流。山坡下面是一个谷地,山上有细细的水流流下,这股水流追溯不到源头,一直往上延伸,也不知道从哪里流下。即使在夏季,在山谷的阴森地带,陡峭的山缝隙中结着一个个大冰块,那地带散发着常年不消的寒气。 江明跑到山谷下面,乘着凉,摘一些野生的梅子,坐在一块山石上,看着水流从上而下,吃着梅子。有时候周围有蚂蚱的叫声,江明就钻到草丛里,循着声音找蚂蚱。刚接近一些,蚂蚱听到声音,脚一蹬,就飞走了,江明就追,几个飞奔之下,蚂蚱彻底消失了。 山坡的东面突然出现一群山羊,啃食着青绿的野草,一个人影站在羊群中,挥动鞭子,吆喝着。随着声音而去,是一个老头,背着一个小背篓,手里拿着鞭子和烟杆子,旱烟袋挂在烟杆子上,时不时地抽一嘴旱烟。羊群啃食了一会儿,老头又吆喝着向远处走了。 “江明——” “江明——” 由远及近一道声音传来,江明听到了声音,他知道是谁来了。汪小泽顺着山坡而下,向谷地跑来。 “哎,我在这儿” 汪小泽循着声音,看见了江明,上来就只兴奋地说:“江明,快跟我走。” “嗯?怎么了?”江明疑惑。 “我刚在我们家地里看到对面山上有野鸡,可能还有鸡蛋哩。” “啊,真的?快走,去看看。” 在一片麦子地中,江明汪小泽跑来跑去,这边找找,那边找找,那只野鸡早就不知去向。他们现在在找野鸡的窝,窝里面兴许有野鸡蛋也说不定,拿到鸡蛋,或许晚上回家就可以煮野生鸡蛋吃了。 江明汪小泽带着狂喜的表情,盯着面前一个用杂草绕成的巢窝。那巢窝静静地凹进地面,浅浅的,七个白色的蛋躺在里面,比家养的鸡蛋小很多,蛋表上带着一层浅灰色的东西。他们大喜,找了邻近的好几片麦子地,总算找到了,还真有野鸡蛋。他们捧着鸡蛋向自家地里走去。 “妈,野鸡蛋,今晚给我煮了吃。” 母亲抬起头,带着微笑,“嗯”了一声,就又躬身割麦子了。 可晚上,野鸡蛋被打破的那一刻,江明的脸都绿了,那野鸡蛋早有成为小野鸡的雏形了。鸡蛋里面是白一片黑一片,隐约能看见小鸡的眼睛,还有细小的羽毛。那鸡蛋兴许孵出几个小鸡也不错,现在被煮了,又不能吃,谁能吃得下蛋清和雏形小鸡的混合体呢。 这几天,江明全家都笼罩在一片沉重的气氛中。几亩麦子还没收回来,可是接连下了好几天的雨,天气不晴。江明坐在土炕上,透过窗户,外面下着雨,不大不小,就那样一直下着,已经下了三天了,还在下。庄稼地里的麦子都已成熟,如果是以前,多来几次雨水对麦子来说是养分,可现在要是再这样下雨,麦子肯定是要生芽的。 每天早出晚归,就是怕遇到这样的情况,但还是没收完。父亲时不时披着雨衣,跑到门外去,他怕这样再下个几天,门外的土台阶或土墙塌上一片,这对农人来说,又是一个灾难了。 对于麦子,如果冒着雨割了,还是拿不回来,下雨,土路既滑又坑坑洼洼的,不好走,指不定摔上一跤,得不偿失。不只江明一家人在担心,村外村此时显得异常寂静,只能听到雨水顺着瓦片滴落的声音,有时一阵风刮过,大树被吹得嗡嗡响。鸟叫声也少了,江明家的屋檐下,来了几只鸟儿,静静地站在一条穿过屋檐的电线上,有时抖动一下羽毛,江明也不赶它们走。 爷爷不准江明看电视,因为时不时有雷声,爷爷怕电视打开后,被雷击坏了。江明躺在土炕上,盖着被子,头枕在奶奶的膝盖上,听着奶奶哼唱的歌谣。 傍晚的时候,雨停了,父亲跑进跑出,带着一丝喜悦,嘴里总是一句“要晴了”。 天边一片红霞落在山上,红彤彤的,像炭火燃烧完慢慢熄灭的余光,太阳总算在傍晚时分跳出了云层,慢慢朝着西山落下去,明天一定是晴朗的一天。 早晨,一片薄雾在山腰弥漫时,太阳穿过薄雾,从山顶上升,慢慢变大,照射在村外村这片土地上。 村头大树上的喇叭响了起来,起先放了一段音乐,接着听到从里面传出村长粗犷的喊声。 “全体村民,注意了,注意了!” “村子道路塌陷,农车不能行走,各户出一个人早上八点跟我们填补塌陷的道路……” 村长将通知又重复了几遍,喇叭里的声音消失了。 接连下了三天的雨,土质的路坍塌,这早在人们的预料之中,不知道庄稼地怎么样了,有麦子长在上面,但愿不要随着山水被冲走了。 村外村的村民从早晨劳动到中午,总算把路修好了,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涌向自家地里,收剩下的麦子。麦子根部牢牢的伸进土壤,土壤得到巩固,庄稼地倒没有遭到较大的破坏。得赶紧把这些麦子收回去晒晒,不然放在地里堆放几天,生芽是在所难免的。 几天后,村外村沉浸在一片机器的轰鸣声中,终于要给麦子脱粒了。经过几天的暴晒,麦子塞入脱粒机中,麦秸秆迅速与麦子脱离,丝毫不沾亲带故,麦子的使命完成了一半,农人的使命也完成了一半。 过去的时候,村外村的麦子都放在打麦场,人工脱粒。后来,有一个比较富裕的村户,购置了一台小型脱粒机,家家户户都看在眼里,脱粒机脱的干净,而且效率快,几年下来,村外村差不多每家都有了一台脱粒机。在村外村没有脱粒机之前,有一种大型的脱粒机只在川下一带活动,效率很高,川下的人以前根本不用人工脱粒,只需叫来那大型的脱粒机,一家一户地走一遍,就解决了眼前的“大事”。 江明家到现在还没有一台脱粒机,只得借了邻居的来用。江明每每问父亲“为什么我们不买一台呢?”,父亲只是说“以后会有的”。“以后会有的”这句话几年中在父亲的口中听到了很多次。 以后一定会有的。 夏月未归 壹、 夏月已经很老了。 漫长的时光磨损不了她的优雅高贵,眼角悄悄爬上的皱纹透出难言的韵味,沉淀着古老的岁月。 即使变成了老太太,她也是一个气质儒雅的老太太。 她被岁月优厚以待,命运却对她不公—— 身周友人都儿孙满堂,唯有她孤独地走过了数十年的人生。 为什么?因为她在等一个人。 等谁呢? 等一个不可能回来的人。 夏月恍惚起身,颤巍巍地拖出床底下的小箱子。 那双皮肤松弛的手,已不再年轻。 箱子掉漆得很严重,但无半点灰尘,她慢慢地打开锁,慢慢地回忆。 记忆中的英俊青年,如今想来,似乎还是那样鲜活,眉眼飞扬。 他啊,明明在异国他乡活得窘困,饱受洋学生的欺辱嘲笑,却敢爱敢恨,心如赤子。 就连面对她这样的富家小姐都敢赌上一腔孤勇,毫不露怯地示爱。 本以为这已经够不可思议了——穷学生居然有胆子向富家千金求爱。 可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她答应了。 到底是因为什么答应的呢? 夏月想,大概从小到大都乖乖听从家里安排的自己,在看到青年眼中炽热的爱火,不由怦然心动,想要抗争一次,叛逆一次吧。 在异国他乡,在繁华的海港,在那大西洋的彼岸,他们依偎着走过那段岁月,深情如旧。 贰、 锁“咔哒”一声,开了。 夏月静静地看了一会儿,戴上了一双白麻手套,小心翼翼地从箱底里捧出一本干净的红棕色笔记本。 笔记本颜色厚重,透着古老奢华的韵味,金色的描花边与漂亮的花体英文,像是西方贵族家里珍藏的孤本。 她每天都会仔仔细细地擦拭保养这本厚厚的笔记,打蜡上色,修补破损的纸页,却从未打开过它。 但突来的思念如潮水般汹涌,来得太急太快,将她从脚到头淹没。 她的眼角有温热的液体掉在笔记本的封皮上,很快顺着光滑的封皮滑落,被夏月轻轻擦干净。 年纪大了,不善言辞,却爱哭了。 夏月自嘲地想着,翻开了那本久违的笔记。 叁、 笔记本展开的第一页,满满一页英文,工工整整,都是动人的情话。 “我亲爱的缪斯,我的阿月。” 开头首句,让她泪如雨下。 夏月颤抖着手抚摸过龙飞凤舞的字迹,眼泪不争气地流淌。 阿年……现在的我还怎么做你的缪斯?我都老成这样了,老得连我自己都不忍揽镜自照。 你走了快六十四年。 红颜已老,容颜已逝。 这本笔记,是她的爱人给予她最后的回忆。 她笑了,又哭了。 她一页页地翻过,满满当当的英文记着很多笔记、情诗,甚至还有很多他们之间相处的过往,夹杂着许多中国诗句。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知不知。”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夏月只觉得心脏都被拧碎了。 她抚摸着书脊,缓缓地捏住了书口,向上拉展,画卷徐徐铺开。 那是繁华的海港,港口扬起白帆的巨轮,海港熙熙攘攘的人群,歌剧院雄伟的塔尖,教堂神圣的十字架顶,用沉黄的颜色染出每一处景色,充满独特的异国风情。 这是她的爱人在她19岁生日那天亲手制作的礼物。 那时正是黄昏,日头西垂。 他带着她来到港口将这份礼物郑重地送给她,在听到她欢欣的惊呼时,紧张的青年才终于舒了口气,眉眼弯弯。 “这一定花了你不少时间吧?”夏月抚摸着书口上那幅栩栩如生的图景,乌黑的长发像绸缎一般流淌于肩头,更衬得她嘴角扬起来的弧度美到让人心折。 青年看着她,耳朵发红,眼神飘忽游移,声音细若蚊呐:“只要阿月喜欢,我花多少时间都不为过!” “只愿……长此以往,相伴至老。” 世上最动人的情话,莫过于此。 夏月忍不住笑出声,双手抓住青年微红的面颊,揉面似的使劲揉了揉,看着他因为自己的恶作剧呆呆的样子,有些戏谑,又有些怅然:“你啊,倒是会说大话……” 异国他乡,两只孤雁,如何安定成家? “不是大话,阿月。” “我是认真的,我一直都是认真的。” 像是看穿了她的想法,青年不容拒绝地将她带入了怀中,低头亲了亲她的额头,声音温柔雀跃:“认真地对你好,认真地喜欢你。” 夏月的脸蛋顿时滚烫得能煎鸡蛋。 这人怎么可以把情话,说的这么……认真呢? 她心头像是化开了一块玫瑰蜜糖,甜甜的。 沉默半晌,青年抱住她局促地小声说:“阿月,我们完成学业就一起回国好不好?” 她说,好。 青年笑了。 那笑容是她此生所剩不多的美好回忆,也是她所珍藏的宝藏,不想被任何人窥伺。 他们在海鸥成群飞舞的港口,听着汽笛的嘶鸣,相拥相吻。 肆、 夏月泣不成声。 德高望重的老太太,不顾形象地坐在地上抽噎着,泪流满面,哭得像个小孩。 阿年……你说了,我认真看完整本笔记,你就会回来。 可我都快要把笔记本翻烂了,倒背如流,每一句话都烙印进了骨子里,你为什么还没回来? 她整日期盼着他归家,从身后轻轻捂住她的眼睛对她耳边发笑,“小傻瓜,我回来啦!” 但直到她的生命孤独地走到尽头,她的爱人都没回到她的身边。 二十世纪中期。 海港发生动乱,陷入一片尖叫与流弹,他们在混乱的人流中艰难地挤向唯一一艘游轮。 最后,她被他用尽力气推上了船,他却被疯狂的人群卷入流弹的漩涡,挣扎想靠近,却被挤得更远。 两只手,一大一小,徒劳无力地抓向对方,想要紧紧交握,却被人流冲散。 “阿年,阿年!”她叫得撕心裂肺,嗓子眼痛得像火烧,哭花了脸都没能拉住离她远去的青年。 青年与她被人流隔开,如同一道鸿沟将他们撕裂开来,不可跨越。 她回了国,整日以泪洗面,像一只奄奄一息的金丝雀。 直到远在他国的友人,跨越了整个太平洋遥遥寄来信件,她才终于活了过来——那是他的信。 熟悉的笔迹,流淌着熟悉的情意。 “阿月,我决定在国外发展一段时间再回国,可能是两年,可能是三年,又或者更久。你要好好的活着,等你看完那本笔记,即我归期,勿念。” 回想那字字句句,夏月又哭又笑,抱住那本笔记,泪水无声地滴落。 时隔多年,等她千辛万苦找到那位友人,却发现一切都是他仓促布下的骗局。 阿年早就被流弹射中,抢救无效,悄无声息地死了。 你个骗子,还骗我说你还活得好好的…… 那位友人跟她解释,阿年以为她等他一两年就会放弃,另外找个好人家嫁了,相夫教子,幸福一生。 阿年还是不够了解她。 夏月在心里想。 动了情就是一辈子的事。 他以为她是个聪明的姑娘,会想明白,会放下他。 可她是个傻姑娘,她当了真。 她等他,等到白发苍苍,垂垂老矣。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几许清欢 一卷卷的朝暮之景,勾勒出一幅幅春秋之画,其间的时光,便唤作岁月,岁月里的你我,走走停停,寻寻觅觅…… 初见你,虽不知你意,却一往而深。 依稀记得是盛夏,我去找堂姐玩,而她正静静地坐在桌前,写着什么。我好奇地看着,许久,她些许疲倦的眼神与我清澈的眸子不期而遇。她停下笔说:“还是你好啊,不用写作业,想怎么玩都可以。” 我嘟着小嘴,低下了头没说话,而她似乎感觉到自己说错了什么。“来,给你橘子,你最喜欢了,拿着。”我接过橘子却没有往日那般开心。她说:“不要生气好不好,这样,我教你写字吧。”就这样,我第一次学会了写自己名字。 我写了好久都不觉得累,静静地写字,原来如此美好。若不是妈妈走了,我应该也会认识好多字,会有好多朋友,会…… 我的世界,因亲情之花的零落,变得暗淡无色,原以为,从此,只有黑白,再无明媚。 文字于我,有一种无言的力量,虽不能理解其含意,但它却能让我的心变得很安静。 又见你,寂静的心海,涟漪点点。 在家待学两年后,终于迎来了岁月的温柔以待。 重新走进校园,见到一草一木都那么欣喜,见到每个人亦如是。因为辍学往事,我跳过幼儿园,直接读小学。 开始之初,没有朋友,也没有归属感。但面对现实的孤独、茫然,我选择迎难而上。这来之不易的机会,怎可错过? 内心深处对文字的热爱及对知识的新奇,加上不懈努力,我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由此,我得到大家的认可,而这,也让我变得更自信,更开朗,那种悲伤的情怀渐渐的淡了许多,那种茫然也渐渐的消失了…… 后来,接触到一些中外名着,真是“一见误终身”啊!书中世界的点点滴滴,都牵动着我的神经,我的心弦。从那时起,我将攒下的钱都买了喜欢的书,只要有时间,我就沉浸其中,也记了很多的笔记。值得庆幸的是,那时没有网络的干扰,精神世界只能依靠书籍,而这让我深信:腹有诗书气自华。 当我觉得自己童年不幸时,看到海伦.凯勒,相对于她所遭受的不幸,我是幸福的;当我觉得自己不够漂亮时,看到简爱,她的追求与勇敢,我是钦佩的。 所以,是文字,也是知识,给了我力量,这足以让我从黑暗的世界找到通向光明的微光! 再见你,犹如晨光,给我希望。 本来想去大学读文学专业,不想事与愿违,但源于骨子里的情怀,并不会因此减弱分毫。 每当心绪难宁的时候,看一本喜欢的书,或听一篇文章,总能让我躁动的心归于平静。而我有很多作品都是在寂静的深夜完成的,因为夜的宁静才能让思想的涟漪,不断的汇聚,一点一滴的绘出岁月的画卷。 当然,分离注意力的方法有很多种,但我对文字与书籍总是情有独钟。这种对心灵的慰藉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也只有文字的世界,是宁静的,是纯粹的,也只有如此,才能唤起心灵的归来。 每当有人问起,如何写好一篇文章,我说:厚积薄发。只有你以阅读的方式,虔诚的态度去了解世界,才能执笔绘出锦绣的山河,以及内心深处的波澜。同理,如何在喧嚣的世界,不迷失自我于洪流呢?答案无出其右,书籍的意义是深远的,它不仅让你可以拥有丰富的精神世界,灵魂得到洗礼,还让你拥有独特的视角,处理一切事物,或者一技之长,维持生计,促进社会的发展。 “人是一棵有思想的芦苇。”而思想的传承,离不开文字与书籍,有思想光芒的地方,就有希望。 站在时间的渡口,踏着荆棘而来,前方依旧有明媚的光芒引导着我的步伐,世界是如此繁华;历经尘世的诱惑,走过角落里的阴霾,保持着善良与纯真,心海是如此清欢! 愿我们,左手繁华,右手清欢,走出岁月里生命的美! 花香到来不知处 弯弯曲曲的小巷,沿路是熙熙攘攘的人群,两边是仍带残光的小店,黄色的灯光透过门窗在门前的石板路上晕出了光,像是月在井水中的倒影。 她裹紧了身上米色的大衣,好奇地踏过石砖。东方的神秘在这条无名巷中一览无遗,小店门口的两只貔貅,在夜里仿若闪着微弱的光,建筑屋檐上的神兽盯着下方来来往往的人。 “你想要些什么?”一句不响却清晰的话传到她的耳边,她不知道这是不是冲着她说的,但是仍然情不自禁地回过了头。她只看见那泛黄的牌匾下,一个微笑着的女人,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我只是来逛逛。”她有些紧张和局促,仿佛一只被猫盯上的老鼠。 “别害怕,来到这里的人或多或少都想要些什么,或许你可以进来看看。”女人侧过身子,眼睛仍直直地盯着她。她心里有些好奇,秉着“应该不会强买强卖”的思想,还是迈开了步伐,跨进了女人身后的店铺。而进去后她才想起,她连店名都没有留意。 门是敞开的,但她进去的那一刻,清脆的铃铛声从她头上响起。她还来不及细想,就见从柜台后面走出了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人,老人上下打量了她一番,说道:“生活还是需要一点甜味,对吗?” 她还没来得及思考,脑海中就自动浮现了一件促使她来到这里的糟心事——前男友,背叛,失恋。她备受打击,很长一段时间无法忘怀,即使到了如今,她还是没有办法接受另一段恋情。是的,正如老人所说,她最近的生活苦涩无甜。 她又想起那一次次激烈的争吵,眼中泛起了泪光。店里的女人拍了拍她的肩膀,示意她坐在柜台前的椅子上,递给她一张纸巾。店里昏黄的灯光照在她的头上,她盯着地上的影子,发起了呆。老人点了一支熏香,味道像是荷兰风车下成片成片的郁金香,又像是青墙上成片的爬山虎。过了一会,老人抽出了一个香囊,递给了她。 她轻嗅香囊,闻到了一种桂花糖的味道,有点像恋爱时的味道。 “随身带着这个香囊,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女人拍了拍她的手,“来到这里的人或多或少都有想要的,最后,他们都能如愿以偿,你也是的。” 她擦干了脸上的泪珠,攥紧了手中的香囊,问:“多少钱?” “不需要钱,但需要你三天的时间。” 还不等她反问,她就被推出了店铺,再回头,店却暗了下来,挂上了打烊的牌子。她想看清店名,却无论如何努力都无法辨认匾额上的字。她低头看了看手中的香囊,回头走出了这条不知名的巷子。 回到旅店,她早已疲惫不堪,静坐须臾,房间却已经弥漫了香囊的味道,像是躺在了一棵桂花树上,枝条间都是盛开的如米粒大小的桂花。 何须浅碧轻红色,自是花中第一流。 她怀着疑问和憧憬,一夜都沉浸在那甜甜的桂花香中。 第二天,她收拾好了自己不多的行李,准备去往另一个地方。火车缓慢地从车站出发,窗外尽是红绿蓝紫,火车速度很慢,好像在等待窗外每朵花的盛开。她托着自己的下巴,盯着外面缓缓变换的景色,竟是头一回如此放空自己。 “你喜欢桂花吗?”她听到了一个温柔的声音,惊愕地抬起了头。 在她的对面是一个面容清秀的男孩,笑起来眼睛弯弯的,承包了她所有的理想型标准。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可她觉得这个男孩格外熟悉,像是多年后失散的朋友一样。她有点忐忑,害怕是一次不友善的搭讪。 他说:“落花有情,更何况桂花?”她听后下意识抓住了包旁的香囊,脑子里疯狂想起曾经看过的所有小说邂逅情节,瞪大了自己的眼睛。 “你喜欢桂花吗?”她盯着他笑眯眯的眼睛,忽然闻到了一股浓烈的桂花香,刚刚紧握的手张开,嫣然是一小株桂花。她逐渐放松了警惕,也回了他一个笑容:“喜欢的,桂花。” 也许她做梦都不会想到,她能遇见一个桂花男孩,在她最难过的时候。 他们下了车,她自然地接受了这个超自然的情况。他拿过了她手上的行李,笑着对她说:“接下来的三天,就交给我吧。”她看了他一会,似是找到了想要恋爱的冲动。 她鼓起勇气,问他:“你是我的恋人吗?”他轻笑了两声,揉了揉她的头发:“是啊。” 那一刻,她承认,她的世界都闪着异样的光芒,即柔和又耀眼,她想,她找到了属于她的小太阳。 她幻想过自己的另一半或许是阳光运动型的,或许是学霸类型的,但是她从来没有想过,会有一个这么可爱的男孩子直击她的心灵。她的桂花男孩表面看上去是一个文艺的男生,私底下却可爱得要命,做起旅游规划来,面对城市里相互交通的路线又是有条不紊。她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自己遇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 可是她突然想到店里女人说的话,只有三天。三天,她要当做三年来过。 男孩莫名地很喜欢撒娇,总是要她拍照片,改变了她出外不喜欢拍照的习惯,各种类型的美颜相机和贴纸被他运用得炉火纯青,让她都自愧不如。 三月的樱花开满了枝头,在还没放假的日子里,占据了半边的天。粉色与蓝色的碰撞,像银河,像山里落花后的溪流。她侧过头看向那个在翻看相机里照片的他,几乎脱口而出想要问他的来历。可是她最终还是忍住了,她知道,这些一切都是礼物,是不可说的礼物。 他很爱笑,对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展露笑容。他会拉着她蹲在路边独自盛开的鲜花旁,笑着拿起相机拍摄照片;他会和她一起逗弄躺在店门口懒洋洋晒着太阳的猫;他会在最适宜的时间,微笑地抱抱她…… 他还很宽容,路上的小摩擦里也没有生气说过一句重话。无论是突然的迷路还是在旅途中被小贩坑骗,他都是瞬间接受然后反过来安慰她。难道他都不会生气吗?她总是认真地观察他的表情,发现他还是生气的,只是小不忍则乱大谋。多亏了,他忍耐而且贴心的性格,这一路下来让她体验了一场完美的旅行。 说实话,他并不是一个完美无缺的人,身上也有或多或少让她生气的缺点。但是她也知道,感情都是磕磕碰碰维持下去的,没有绝对的白马王子,但是总有适合自己的恋人。夜晚,她和他去看最后一场烟花的时候,看着他倒映着烟花的眸子,她就知道,从好奇到信任,再到现在,她彻彻底底喜欢上了这个突如其来的恋人。 无论这三天里发生了什么,是早上默契的对视,还是午后的拥抱,还是傍晚在夕阳下的漫步,他们好像约定好了一般从未对对方说过爱或喜欢。 转眼间,就是三天。三天很长,他们看完了这个地方大大小小的景点;三天也很短,她原定计划的回程还没有实现。可是无论长短,这一切都将要落下帷幕。她特意选了有桂花树的小院里,拉着他坐在树下。这个时候桂花还没有开,但风吹过是时候还是带有淡淡的香味,也许是绿叶的芳香。 她攥着香囊,跟他轻轻说了一句“再见”。 他笑着摸了摸她的头,不说话。 又是一阵清风,呼呼地从巷子的路口吹进校园里,夹杂了嫩草和樱花的气味,还有一点点泪水的味道。 像是在古井里浸润过的月,无声无息地,化作了一池春水。 他离开了,就像从来没来过。 她打开了自己的香囊,里面只有一句话。 “这是我经历过最甜的三月。” 她回到自己的城市已经一个星期了,不长但也不短。她尝试过再去找那家店铺,亦或是重新坐回那班列车,可都是徒劳无功。她虽然没有和任何人说起这段奇妙的故事,但是内心仍然渴望着有一天能和他再次见面。 一如既往的午后,阳光稍微偏斜地照在大地上,影子短短的,陪着路人走过一个个春夏秋冬。她忽然闻到一股淡淡的,熟悉的香味,她心中忽然剧烈波动起来,在熟悉的街头回过头,发现他就站在她的身后不远的地方,还是那个笑容,浅浅微笑。 你相信奇妙的爱情吗?那一瞬间,她仿佛听见了桂花在枝头绽放的声音。 “我喜欢你。”他如是说到。 她也笑了,视线却有点模糊,看着那个逆着光站在她面前的男孩,她这次确信,她真的遇到了自己的光。 温度恰如你相依 壹、 我得了一种怪病。 我全身开始生出绿豆大小的脓包,它们甚至还在不断生长、扩散,我有些忧虑,生怕有一天他们会长到足以撑破我的上衣。 医生说我这种病不能见光,甚至对温度都很敏感。我只能生存在22c的环境中,高一度或者低一度都会让脓包加速扩散,而且我必须每周做一次化疗,两周打一针封闭,借此使自己的病情更加稳定。 林茹茹大我两岁,是我的青梅竹马。老实说我对她的印象比我那生了我很快就逃之夭夭的母亲要深得多,我见证了她从俯视我到仰视我,见证了她从过耳的短发到及腰的长发,我们的默契程度堪比孪生姐弟。 单亲家庭的孩子极其容易与四周格格不入,甚至被判定为另类,我们的孤僻与敏感,注定了我们内心的动荡不安。 茹茹很懂我,尽管大多数时候我一言不发,她也可以通过我的一个眼神一个手势了解到我想要什么。 当我再一次由于病痛的折磨昏倒住院后,我决定辍学,家里人问我有什么愿望时,我脱口而出,“我希望25岁之前在每个省都留下足迹。” 家里东拼西凑给我买了辆房车,辞去工作后带上几万块钱打算帮我完成最后一个心愿。 临出发前我给林茹茹发了短信,告诉她自己就要离开这个城市了,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见面,不管还能不能再见面,希望她能不断地想起我,在每个清晨、午后及日落。 半个小时后她出现在了我的视野里,气喘吁吁的。 “你个……王……王八蛋,不早点说……跑……跑得累死老娘了……” 贰、 茹茹她申请了休学,跟家里也打了招呼,决定陪伴我完成这个愿望,让我的家人留下。我们两家都很熟悉彼此的情况,所以尽管双方家长都没说,但很多时候我跟她都清楚,家长其实是希望我们走到一起,让两个家庭更像一家人的。其实在我病重后两家的交集明显少了很多,谁会希望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说不定哪天就会提前撒手人寰的男生呢?我能想象到那个画面,林茹茹对自己的家人软硬皆施,说只是陪我最后一程之类的。 我是如此懦弱,又是如此可悲,像临近春季消融的雪水,更像八月塞北扬起的骨灰,我们都对未来太过无奈,对尘世太过依赖。孤单会有时,幸运的是她出现的总是恰逢其时,我无以为报这样的恩惠,只好在心里默念相约来世。 这台几百万的房车包括了卧室、卫生间、厨房、恒温的化疗室以及驾驶室。我们从鸭绿江附近出发,沿东北方向行进,路过白河再到长春,及哈尔滨,又返回沈阳。每到一站我都只能透过房车上半平米大小的窗子瞥一眼窗外的风景,然而大多数景区我是无法进入的,我离不开这辆房车,离不开这样的温度,更不离开身边的茹茹。 “下一站去哪儿?”她正在厨房给我煮粥,轻声细语地问道,“记得你妈妈就在沈阳吧,要不要去见一面?” 我摇头,叹气:“我没妈。” 她从厨房走出来,朝我笑了笑,摸了摸我的头:“不要这么愤世嫉俗的感觉嘛。” “洗了手再摸我。”我朝她翻了个白眼,内心又多了几分惆怅,身上的伤痛让我不受控制地颤抖,再次莫名其妙地怒不可遏了起来。我把头别向一遍,生怕会迁怒茹茹,她也没再理我,把电视关掉,又挤进了厨房。 “对了,”她突然从厨房伸出了个脑袋,大概也知道我并没睡着,“我们下一站去海边吧,我想看看日出日落。” 叁、 就这样,我们开始向西南方行进,下一站定在了qhd。 本来万里无云的天气在我们抵达的当晚就开始飘雨,不过对于我而言,低温总比高温要舒适得多,茹茹脸上有明显的沮丧。我们去了北戴河,她下了车打着伞,我靠近车窗,雨水将玻璃打的有些模糊,举起手机,拉动镜头,拍下她俏丽的背影。 几分钟后,她带着泥土跟芬芳回来了,将雨伞挂在门口,喃语道,“你要能一起出去就好了,外面的空气闻起来舒服极了。” “哈哈。”我干笑了两声,感受到她从室外带来的凉爽,身子开始发抖。她紧张坏了,来不及擦干头发,抱出一床被子盖到了我身上,眼神里满是担忧:“好点了吗?” “你说,我要是很喜欢很喜欢你的话,怎么办?”我小声问了句,声音混杂在了雨点的滴答声中。 “什么?”她问。 算了,“nothing。” 我们继续向前走,我身上最大的脓包已经有乒乓球大小。我跟茹茹开玩笑地说,要是能选择长在哪儿就好了,胸部一边一个,再大也没事儿,正好跟她当姐妹儿。 只有我自己深知这种折磨有多痛苦,千言万语道不尽百分之一。 肆、 奇怪的是,我们每到一处海边都会下雨,我倒无所谓,只可惜林茹茹这丫头一次次垂头丧气的模样让我有些心疼。 到深圳西涌的时候终于天公作美,一道彩虹悬于半空,看起来唾手可得,却又清楚太过遥远。茹茹光着脚在沙滩上跑来跑去,留下一排足迹,我继续拍下这样风景,只因为风景里有关于她的风情。 我们已经去过大半个中国了,脱发成了我最大的困扰之一——不,也许说新增的困扰之一才好。因为就目前来看,除了合适的温度跟喜欢的她,一切都是我最大的困扰。 发际线开始后移,直逼后脑勺,我觉得沦为秃顶指日可待。茹茹撇嘴,眼含泪水,却挤出笑容。 “我能出去晒晒太阳吗?”我向她恳求。 林茹茹斩钉截铁地拒绝了我:“不行,病。” 我娇嗔道:“就一小会儿嘛。” 她终是妥协了,帮我穿好外套,牵着我的手往外走去。短暂的失明后眼帘的景色被蓝天白云取代,相比透过有色玻璃遥望,这样近距离地靠近大自然让我觉得有几分梦幻。 晚上,我被撕心裂肺的疼痛叫醒,在床上翻来覆去打滚。林茹茹打开灯,掀开被子,发现我的身上已经开始有脓液流出了,她叫了出租车,带我去了医院。 医生劝我留在隔离室观察,等待脓包自然脱落才好进一步化验,而我清楚那并不是自己想要的,还没开口茹茹就对医生说道:“不了,医生,我们还有些路没有走完,不能停下。” 回到家后茹茹再也睡不着了,陪着我失眠,眼睛里噙满泪水:“你不要骗我,你很不舒服对不对?很疼对不对?” 我笑的云淡风轻:“有点疼。” 她一拳锤来:“你骗人,明明很疼的。” “是的,你打这一下确实很疼的。”见她依旧不放心,我开玩笑道:“我真的没事儿了你再不信,我睡你试试,这样你就相信我身体依旧健康了。” “臭不要脸,把你扔出去。” 我以为这是我能想象到的最幸福的模样,但又时常在想这样会不会过于自私,或许累赘。 伍、 在xz,我们遇到了一个朝圣的少年,三步一拜,也正是因为遇上他,改变了两个人的一生。 少年叫多吉,刚刚二十岁上下,据说朝圣的目的是为了病重的母亲——他的母亲今年已经年近六旬了,老来得子按理来说应该是一种幸福,但她的母亲却得了癌症,求医无果后他选择了祈求上苍。 我们邀请他进入房车闲聊,他掏出加查核桃与我们分享。 “看到她生不如死的样子我们太痛苦了,无能为力的我们万分自责。”他不住地搓手、叹气,“其实都清楚,她的日子不多了,甚至盼望她早点离开,这样能减少痛苦,无论对于她还是对于我们,这样的病都太过累赘。” 听他说着,我的内心开始泛起波澜,望向林茹茹,她也正看我,没懂我的想法,点了点头,“是啊是啊,很理解你。” 总有更痛苦的存在,没有谁值得被可怜,更没有谁有资格占用别人的人生来改变自己。 我这样想着,内心无比痛苦,于是一言不发,听着两个人谈天说地,渐渐睡去。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少年已经离开了,茹茹在前面开车,我们继续行进。这一路上除了朝圣的人还有不少旅人,大概总有一个地点叫远方,总有一双翅膀叫梦想。 按照日程,再去xj、银川,然后就可以踏上归途了。身上的脓包不断破开流出令人作呕的液体,可惜并不脱落,而我的脑袋里还在不断回放着朝圣少年的那些话。 陆、 在xj,我们又遇到了一个女生,向茜,年纪轻轻就一个人跑出来见世面,去过不少国内外城市,同时是不少平台的签约摄影师。 林茹茹在厨房做鸡蛋羹的时候我们正分享着彼此的故事,她说想将我的故事写下来让更多人知道,我说好啊,但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茹茹出来的时候我正跟向茜忘我地接吻,她手里的碗筷跌落到地上,眼泪开始啪嗒啪嗒滴落,却在保持微笑:“怎……怎么了……” 她的声音在颤抖,我的内心在破碎。 我坏笑道:“林茹茹,你自己想办法回去吧,我决定跟茜茜继续走下去。” 她一下子就止住了泪水,眼睛瞪得大大的,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道了句“好”就出去了。 爱情,大概已是我心生向往而又遥不可及的奢侈品,如此便好。所有的遥远都不止代表距离,我站在未能看到你的角落里,依旧满心欢喜。 晴时有风,阴时有雨,而我想你却再不愿相遇。 透过窗子我望着她远去的背影,那恰如我此刻的心情万分落寞,打开车门,让阳光一跃而入,我享受这大概最好的温度。 又开始了一个崭新的夏季,我能不能只忘记病痛不忘记你? 我觉得心有些痛,甚至比胸口的伤还要痛…… 手掌之下 空旷无人的白色大厅,黑色的数字倒计时闪烁在半空中。 “60、59、58……” “太阳系第三行星等距模拟现在开始,请所有参与人员闭上眼睛等待。链接请求建立……链接已完成,正在进行实时传输……” 蓝色天空中,原本静止的白云突然四处散去,天空之下,无际的草原卷起了狂风。 身穿淡蓝色印花旗袍的女人,端坐在白色椅子上,听着人工智能艾丽丝亲切的问候,没有说话。修长的手指细细摩挲纯白如玉的茶杯,不知过了多久,女人放下茶杯,抬手点在突然出现的虚拟按键上,天空、白云、狂风以及草原统统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单调的白色大厅。女人身后的玻璃窗外,是浩瀚的星海。瑰丽奇异的星云像张开的双手,迎接他们的到来。 “姐姐,你打算把家安在哪里啊?”丫头走出虚拟室,一蹦一跳的向她走来,身后跟着默不作声的男孩。 女人不知不觉眼角有些湿润,赶忙用手擦拭,手指尖的泪珠里沉寂着一片海洋,手掌搭在女孩的头顶,“丫头,慢慢长大吧。” 女人转身走去,身体穿过光滑的防护玻璃,径直走向宇宙深处。 “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只有狡猾的狐狸才斗得过豺狼与猎人。”女人自言自语。 “不——”女孩向她奔去,冰凉的防护玻璃却将她拦下。 女孩与女人隔窗相望。 一个泪如雨下,另一个笑靥如花。 壹、 大巴车行驶在乡间道路上,可惜新型材料吸纳尘埃的功能已经被那大大小小的余震破坏殆尽,否则汽车过后定不会尘土飞扬,现如今似乎又回到那个曾经黄沙满天的世纪里去了。 因为多处道路不是塌陷就是各种状况的堵塞,大巴车一次次改变路线。女孩坐在最后一排,百无聊赖。车窗外满山遍野的树木,有些已泛起了枯黄,山脚下的黄沙堆积了厚厚的一层。 大巴车上放着上世纪的老歌,歌声沉闷而有些压抑,大概是因为那一时期资源急剧匮乏,社会物质供应链出现断裂期,尽管后期科学家在新能源深度研发中取得长足进步,但那一时期所造成的恐慌烙印在心底。世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一点从车窗外不再炙热的阳光就可以看出,上世纪还盛行一时的无限太阳能说法,在那惨淡的阳光下多少有些可笑,轰击太阳以此产生更多的太阳能和杀鸡取卵没有什么两样。 女孩整了整窗外纷飞的思绪,她想了很多,也想的很杂,想了她那做过小偷的父亲,想过身旁男孩当警察的父亲,甚至是那个只见过两次面却从心底里尊敬的神秘女人,即使是与她交易需要付出代价。让她觉得有些奇怪的是,她回到了过去,也看到了事情的真相,与女人的交易完成,可直到现在自己却没有付出任何代价。难道是她忘记了?不可能啊。 “你说,我们是不是真的再也回不来了?” 男孩想点头却也不想让女孩失望,“不知道,但这里对于我们来说,很重要。” 大巴车缓缓停下,女孩抬头向前望去,一个身穿淡蓝色旗袍的女人走了进来,冲着女孩的方向笑了笑,找了个空座坐下。车窗外的站牌已是残破不堪,但隐隐约约能够看到“寂城”两字。 女孩盯着站牌久久凝视,她来过这里,记忆最深刻的是那座号称世界上最大而且最丰富的图书馆,全息投影下的一幅幅家谱,同时在那里她像大多数人一样也在那里属于她的那本家谱中烙印了她的映像。 薪火相传,生生不息! 真是心有灵犀,仿佛她能看透自己一样,想到她,她便来了,不过想想也只能归结于巧合吧。 女孩打了个哈欠,只觉得眼角有些湿润,心情怎么也愉悦不起来。远方地平线上冒出个黑点,然后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清晰。先是塔尖,继而是塔身,一一浮现,灰白的塔楼被斜照的夕阳染得通红。 过了这座塔,也就离目的地不远了。这座塔建于三十年前,在此之前还矗立有一座数百年的古塔,不过已经在一次地震中坍塌了。女孩想要再看看那座塔,哪怕是站在塔前,驻足一刻也好。但她同时也明白,她的时间以及车上所有人的时间容不得她小小情怀带来的浪费。灰色的塔基,砖砌的塔壁,气势雄伟,宛如屹立不倒的巨人,颇有顶天立地的气概。 这颗蔚蓝色的星球,像是被蛀虫咬过的果核,说是千疮百孔也丝毫不为过。一路之上,大大小小不曾间断的地震,更像是她在痛苦地呻吟。 如果地球也可以像人一样表达喜怒哀乐的话。 女孩心情有些低落,像是做错了什么,忽然又自嘲地笑了笑,只是手心里嵌着指甲深陷的凹痕。眼前被人用手晃了晃,女孩回过神,发现大巴车不知何时已经到达目的地。女人收回手,将一本红色封面的书塞进随身携带的包里,书名好像是《失落的鲸歌》,黑色的书名下,绘着鲜红色彩的天空,像是斜阳西落时留下的惨淡余辉,而天空之下的大海也流淌着鲜红的波涛,形单影只的巨大鲸鱼,迎着远方黑色的地平线一路游去,像是在找寻迷失归途的同伴与失落的鲸歌。 “如果地球也可以像人一样表达喜怒哀乐的话,她一定在唱着这样悲伤的歌。”女孩心里想着。 女孩急忙起身打个招呼,披在她身上的衣服径直滑落,身旁的男孩睁开眼睛。原来他已经在不知不觉间睡着了,而自己却未曾留意。尽管常常觉得自己亏欠他太多,可实际上却是他一直在照顾自己,心里幻想了那么多,真正去做的少的可怜。 “走吧,我们到了,也该出发了。” 贰、 女人踩着高跟鞋走在前面,很是沉稳,而女孩和男孩跟在后面,像初生的雏鸟一样向四周打量。抬头望去,一座黑色方形堡垒悬浮在天空之上,阳光照在上面却没有反射出任何光芒,光线被其完全吞噬。 人类的星际移民早在几年前便已经开始,其移民计划的准备时间更是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具体内容包括:一是举全球之力,整合地球及太阳系资源,利用这些资源建造尽可能多的宇宙飞船;二是由在外太空探索的先驱者,在地球通往被移民星球太空航路上建立空间跨越的节点;三是将引力应用到空间折叠技术上,用以扩展飞船内部空间。 上世纪中叶,人类向着太空发射数以万计的太空飞船,探索适宜人类居住的行星,开采供给生存所需的资源,建设宇宙基地。而到了上世纪末,探索包括改造出来适宜人类移民的类地行星或是卫星,便已超出了上千颗。 “尽管这些年来,人类有了长足进步,但相较于宇宙,人类和初生的幼童没什么区别。人类社会的发展机械文明的步伐要快于生物文明,在越来越短的时间内,科技水平出现爆发式的前进。”女人边走边说,在感应门前停住,伸出右手印在身份识别区的宽大屏幕上,随后屏幕上出现被检测者的个人信息。 女孩探过头去,盯着屏幕仔细观看。 “许薇儿”,让她惊讶的是,面前女人的信息仅仅只有一个姓名,甚至女孩觉得这个姓名,也可能是这个女人刚刚想出来的。尽管在女孩看来自己的这个想发太过可笑,可这一想法越来越强烈。 女人右手腕处浮现一组图案,随后又隐藏了起来。站在门口的工作人员先是递给一只腕表式配件,随后对其作了仔细介绍,通过这只“手表”,可以与头顶上方的黑色盒子相连,每个人所得到的权限不尽相同,这与每个人所富有的学识、所处的社会位置、甚至于与每个人的基因序列有关,虽然权限不同,但是无论是数据资源或是其他资源都是按需分配的。 简而言之,就像那位有些帅气的工作人员半开玩笑的比喻一样,“我头顶的这艘飞船,开起来摇摇晃晃的,可能还需要一位像您这样漂亮的船长来驾驶哩。” 女人简单与其寒暄了两句,没有打搅后面排队等待的人。 女孩皱着眉,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能按照指示,伸出手去。光幕上关于她的信息,林林总总,从出生到现在,甚至于很多信息连她都不记得。不过,最让她惊讶的,是这些信息实际上被投射在视网膜上,而屏幕上仅仅只有个名字。那些信息不单单只是文字、图像,还被刻画成3d模型,就好像整个脑海里多了个世界,怪不得自己只能看到“许薇儿”三个字孤零零地“站”在上面。 在女孩接过“腕表”,戴在胳膊上的同时,右手手臂同样浮现出一组图案,双螺旋结构的基因序列。是一副基因图谱,与她自身息息相关。未等她仔细看,图谱已渐渐变得透明。 “h、g、c、p”,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的“腕表”上,镌刻这这样四个字母,女孩瞧了半天,不解其意,用手细细摩挲,感受那一道道刻痕,不知触发到哪里,“腕表”泛着白光,一道身影突兀地出现在她面前。 “你好,我是艾丽丝,诞生于上世纪末智脑互通实验的人工智能,本次航行由我为你服务。”无论从什么角度,看起来都像是一位活生生的女孩的艾丽丝,伸出手去,发出邀请。 女孩犹豫着同样伸出手,感觉就像真的握住一位漂亮女孩的手,手指纤滑,极具美感。不知道这是自己的大脑触觉中枢被修改了,还是面前这位突然出现的自己面前的女子完成了一场很是精彩的魔术呢。 艾丽丝像是解读到了女孩那瞬息间丰富的表情所表达的意思,微笑着解释,“我不是你视觉里,虚幻的假象,也没有对你的身体做任何修改,我存在这艘飞船的智脑中,这具身体是由无穷多的纳米微型机器人组成的,当然,我也可以只用全息投影出现。不过,我猜这样会更有趣吧!” 女孩跟在艾丽丝的身后,踏进长得像胶囊一样的悬浮电梯里,缓缓向头顶的黑色匣子飞去。 “对啦,这艘飞船叫什么名字?”女孩没有前去休息舱,而是提出想要到飞船顶端看看。 “如果你想的话……”艾丽丝在前面引路。 “那就叫望乡台吧”,女孩自升降台走出,原本平坦的飞船顶端开始变换,一座上宽下窄的黑色平台,拔地而起,“毕竟,我们都将是一群游荡的孤魂野鬼。” 眺望远处,广阔平原上裂开了道道伤痕,淡淡绿色从其中钻出。 叁、 悲观者,日复一日在逃避;茫然者,蒙着眼睛做抉择;胜利者,昧着良心唱赞歌。 通过飞船与迁移目标星球建立等距虚拟链接,即便飞船尚未抵达二号地球,也可以像和在移居地生活的人有同样的体验,大概类似于“缸中之脑”,包括听到、看到,甚至于那虚无缥缈的第六感,都是真实的虚假。根据链接者的信息,会在目标星球上投射出由无数微型机器人构成的另一个你。 女人端坐在一把木椅上,眼睛闭合,左手抵在额头,拇指和中指按揉着太阳穴。她在参加第一次全球虚拟会议,在宇宙飞船的一间小小的模拟室里,同数百万人同步参与。 面前的男人,穿着西装,打着领带,似乎有些激动,不时整整领带,手中拿着一份发言稿却从未低头瞄一眼,看起来对自己的记忆很是自信。 “尽管我一次次重复地说着同样的一句话,但我诚心诚意并且心底里坚定不疑地相信着。”男人顿了一下,提起一口气,“这是最伟大的时代,由我们,来自地球的人类所创造。我们穿越浩瀚的星海,将人类的足迹迈向宇宙的四面八方,亦如古代先贤所描绘的那般,人类文明的薪火生生不息,从刀耕火种,到奔月航天,迈出太阳系,迈出银河系,我们是……” 突然间,似乎传输信号出现干扰一般,男人的身影骤然间消失,继而出现在人们面前的是一位腹部隆起的孕妇,坐在秋千上,神情有些枯槁。 “飞船系统受到恶意篡改,正在监测,修复……模拟室中有三分之二的人类,数据传输被干扰。”艾莉丝立在女人身侧通过模拟人类的表情,而表示她的不开心。 “悲观者,日复一日在逃避;茫然者,蒙着眼睛做抉择;愚昧者,昧着良心唱赞歌。”孕妇轻声哼唱,右手轻抚隆起的小腹,“聪明的人暗自流泪,蠢笨的人喝个烂醉。离家的少年打扮成人,却似那山林鬼魅。垒起灶前明火,照不亮一桌数口欢声。树下等了又等,桌前盼了又盼,那该死的孤魂何时回乡...” “今天,又有一批人离开了,我知道,你们可以听见我的声音。而我,只是一个普通女人,一个怀了孩子的妈妈,我的丈夫沉眠在那该死的行星上,除了立着一块小小的墓碑,我不知道他还拥有着什么?我却知道我失去了什么。” “我失去了一位好丈夫,失去了每天早晨嘴唇上的一枚亲吻,失去了夜晚散步时趴在他的后背上,失去了离别那天他许下的承诺。现在,我却只能傻傻地站在虚拟室里,抱着光年之外的墓碑痛哭。他躺在里面,化作尘土,我站在外面,形若骸骨。” “在他的墓碑上,同时刻着文明的先驱和卑鄙的背叛,多么可笑的口吻,就像一位西装革履的人物,怀里藏着脉冲枪,嘴上却大谈和平。曾经的我守在原地,守着他分别时给我的承诺,他说他会回家,到那时候他会给我一个拥抱,一个深吻。虽然他不善言谈,但我会守在他身边,听他讲着那些老掉牙的笑话。可是,现在我依旧守在原地,却觉得自己在守着一片墓地。我不止一次地强迫自己,想象他胸腔里铿锵有力的心跳,想象他那总是扎人的胡须。母亲和朋友觉得我得了妄想症,常常把自己锁在房间里自言自语。我还要守在这里,等他回家。我是个不孝的女儿,我忘记了母亲看着我的眼神里满是疲惫,自私地在自由选择协议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女人以手掩面,渐渐抽泣,心里充满愧疚。 “地球就要死了!”孕妇忽然抬起头,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肩膀微微颤动,泪水里映着癫狂的笑,“你们的好好先生,你们的谦谦君子,刚刚慷慨激昂地赞扬人类的未来,心里却想着如何抹掉人类的过去,他可以随意地在他那温暖又安乐的办公室里起草一份计划,可能手边还摆着从其他星球运来的各色美酒。大手一挥,毁灭整个世界的炸弹就被悄无声息地埋在我的脚下。地球就像一间破烂不堪的房子,漏风的窗户,漏雨的屋顶,还要被躲在其中孩子打砸,被他们吞进肚子里,哪怕是一时腹痛,咬牙切齿也要贪食眼前的一切。孩子长大了,就要离家远走,就像夏日树梢的鸣蝉不会理会枯栏的蜕一样。” 飞船里爆发前所未有的慌乱,虽是慌乱,却没有盲目乱成一团。有的人坐立难安,双手合握面向地球祈祷;有的人义愤填膺,利用所具有的权限与资源寻求真相;有的人沉默不语,径直驾驶模拟室与黑色堡垒分离…… 悲伤、愤怒、沉默…… 不同的人做着不同的选择,在自由意志的框架内,人类的某些行为准则变成特点鲜明的矛盾集合体。一方面,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天赋人权的人文主义赋予其生命、生存、生活以及自由的权力,你可以在生命与生存互相尊重的框架里做任何你想要做的事情。但另一方面,框架并不完善,就像多种选项的填字游戏一样,利用相互矛盾的思想去打赢一场并不光彩的“战争”。 女人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没有自己想的那么伤心。淡蓝色印花旗袍下,纤细的身躯,比以往任何时期都要富有魅力。自地球诞生的那一刻起,她便有了自我意识,就像古代人民幻想的神仙妖怪一样。如今到了地球终结之日,她有些遗憾,又好像心里的那些遗憾被隐藏了起来。 有人入侵了私人数据库,在海量的数据资源中,找到了一份毫不起眼却耸人听闻的文件,文件里夹杂着一件经由多人签署的计划——“死亡地球”。 最吸引人注意力是它的签署日期,与召开全球会议宣布地球移民计划的日期是同一天。按理说这两件事并没有多大关系,签署这文件的人甚至声名不显,或许用的只是一个代号。 不过,这份计划其实早在之前,便被人提出过,不过,早已被全盘否定。原因是由“hgcp”计划实施引起的,有一部分人认为即使以后迁移到其他星球之后,依旧不可避免向宇宙的扩张。如果无法制止,今日的迁移亦是以后的结局,“hgcp”,也就是人类基因变色龙计划,可以极大保障人类在宇宙中对环境的适应能力,但是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有人想要通过炸毁地球,将人类最原始的基因序列就此掩藏,为变色龙计划扫清可能存在的威胁。 这本身就是一件异想天开的事,但世上从不缺少异想天开的人。有人心里信服了这一理念,便会不管不顾的一意孤行,尤其是在那个颓丧的时代里,当有人引领前行,便会有人只管低头跟随。 世界各地放着足以将地球炸成碎片的武器,而留在地球上的人踩在武器上,希冀着飞船的归来。 许薇儿捂着胸口,有些发烫,就好像地球诞生之初,热的厉害,有些事情要发生了,有因有果却没有办法。 其实她觉得自己的时间有够久了,活的时间长了,就容易忘记很多的事,有时候就真觉得自己是那个喜欢清闲时光的女人。 她想回去了,继续守着自己那件房子,还有好多衣服没穿过,好多漫画没看完。 一旦一些事情摆上桌面,事情就变得简单了起来,变色龙能够改变颜色,不仅仅只是代表可以隐藏自身。世界各地的武器很快回被指派的机器警察拆除,不能让所有人满意的事,会在阳光下消散。 身穿淡蓝色印花旗袍的女人,一边流着眼泪,一边穿过飞船的防护窗。孩子们送到了新的家园,自己就要回到树下,做一个盼着孩子回家看看的女人。 身后的丫头,哭得很伤心,没有原因,只是伤心。 手掌之下的孩子迟早要长大,可能他会抱怨身体里流淌的血液,抱怨那些刻着信息的基因。可早晚会有一天,他们会在那些螺旋的链条里,看到上面刻着“我爱你”。 女孩与女人隔窗相望。 一个泪如雨下,另一个笑靥如花。 背后的他 壹、 “你给我滚出去!” 暴怒的老许拖着我的衣领就往外拽,均码的校服套在我身上松松垮垮,被他拽得几乎变形。他的力道通过廉价布料传递到我身上,我像一团破败的棉花,默默吞噬消化那些或许叫做恨铁不成钢的怒气。 “作业不做,课也不听,开学初的学费都拖了一个月了还不交!好,好得很啊你,真的和你父亲一个样,一家子的败类!” 十月初的阳光像没有温度的硕大路灯,被栏杆遮挡只剩下一角,刚好照在我脑袋上,一根根竖起的发丝,像迸发的脑浆,我又像一只刺猬一样孤独地抵抗整个世界。 老许脸上的肥肉随着他慷慨激昂的陈词颤抖,有一些过于激动的唾沫星子溅到了我脸上,而我已经习以为常,看着他只剩下开合而不做声的嘴,里面是几个稀疏的黄牙。 讨伐结束了,富有责任感的老许恨恨地丢下一句谩骂,走近教室,还有四十号人的教室,一双双求知若渴的眼睛还在等着他讲解黑板上的命题。 四十,多完整的数字,我偏偏是那第四十一。 站了很久,久到我几乎都要数清阴影里有几根头发,下课铃终于响了。我稍微挪了挪有些僵硬的步子,在老许走过时表演一副知错悔改的样子,然后迈进了教室。 “你小子可以啊,老许都被你气得没办法了哈哈哈哈。” 刚一屁股坐在班级边疆的座位上,我就听见徐凯欠揍的声音。 “喂,跟你说话呢,装什么聋?” 我没理他,他的一帮狐朋狗友围了上来,一副小混混的模样。 “渣滓。” 我轻声吐出了一个最近才学会的新词,我觉得它文雅又尖刻,最适合形容他们。 “你还挺横的。” 徐凯眼里闪过一丝冷笑,故作大声地和他周围的人谈论。 “哎,你们听说没?垃圾喜欢江灵,还给她写了一封情书呢。江灵,有没有兴趣和我们分享一下啊?” 他们一直叫我垃圾,我都习惯了。 最开始发现他们翻我抽屉,捧着我的日记本笑得一脸猥琐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给了领头的徐凯一拳。 直到后来,发现反抗带来更强烈的欺压,我学会了无动于衷。 “你们!” 江灵秀气的小脸憋得通红,嫌恶地扭过头,拉着她的朋友走了。 走吧,走得越远越好,远离这个地方,远离这个让你觉得恶心的人。 “哎?怎么走了呀,那我就只好给大家声情并茂地朗诵一下了……” 刺耳的起哄声,戏谑的眼神和藏在他们心里的窃窃私语,全都包围过来,我仿佛慢慢在海水里沉溺,放弃呼吸。 贰、 这条不知名道路的两边,居住着不知名的人。在繁华的都市里,这里是被城里人遗忘的“贫民窟”。 我不管不顾地踩过污浊的水,也不去听邻里那些扯着嗓子的谩骂。头顶永远干不了的衣服仿佛发霉了,扩散在空气里是一股难闻又糜烂的味道。 我就在这里生活了十五年。 摆设一样的钥匙象征性地捣鼓了几下,我推开破落的房门,扑面而来的是臭烘烘的酒味和男人的体味,而不管已经有多熟悉,还是忍不住停滞了一下。 掀开永远油腻的锅盖,理所当然地又是没有饭菜,而我好像还在期待什么。那个男人,烂醉成泥地瘫在沙发上,等着我给他做饭,一副天经地义的样子。 缸里的米不多了。 我一边尽力盛出一碗米,一边淡淡地想,不知道上次那家打折的超市还有没有活动。 把昨晚的咸菜拿出来,就是今天的晚饭。 “吃饭了。” 我看了一眼鼾声如雷的男人,不轻不重地用脚踹了他一下。男人咕哝着睁开腥红的眼,看了看我,像是完成一项日常工作一样,最肮脏也最平常的词汇一个个从他嘴里蹦出来。 我习以为常地忽略他的话,抬起头看了一眼外面已经黑掉的天空。那样浓重的黑色,随着晨昏线推移越来越早地降临在这个地方,越来越没有希望地笼罩我十五岁的青春。 矫情,还青春。 我收回漫无边际的想法,等男人骂累了,冷冷地开口: “班主任说,学费必须要交上去了,3000块。” “滚去和你们班主任说,老子没有钱!” 震耳欲聋的吼声炸响在我耳边,我坐在油腻的饭桌前,借着白炽灯耀眼的灯光扒拉碗里的米饭,没有去激怒这个和疯兽一样的男人。 今天的米饭有点硬了,我想。 叁、 如果,没有那辆车,没有那个惹人厌的小屁孩,我的人生还是和前十五年一样的轨迹。 学校门口的那条马路,没有红绿灯,虽然很多人的车都开的不快,但是还是很危险,尤其是早高峰。我没有那么忧国忧民,只是有一次一辆汽车差点将我撞倒,我才对这不合理的规划有些怨愤。 那天早上,已经八点了,距离早自习已经过了十分钟。注定会迟到的命运让我不想火急火燎地赶去教室看到老许的臭脸,于是在过马路的时候格外磨蹭。 谁让我,看见了那个马上就要被大卡车撞倒的小男孩。 我明明不是一个多高尚的人,却在那一瞬间脑子一热冲了上去,死命推开了他。 他衣着光鲜,六七岁的年纪,正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不知道为什么家长不好好看着他…… 我听见刺耳的轮胎摩擦地面的声音,和那一声响彻在整个脑海的轰隆。 我隐约看见一个温文的男人从路边的早点摊狂奔过来,劫后余生地搂住他吓傻的儿子。 “快来救人啊!小孩子出事了!” 哪个大婶,这么聒噪…… 我勉强抬起头,想要冲她喊一声,喂,好吵啊你。 可是我说不出来,我感觉身体轻飘飘的,迟来的疼痛像烟花一样在我身上爆炸。 不知道他有没有交学费给老许,我死了的话学费会全数退还吗,不然,家里连买米的钱都没了…… 我最后想着。 肆、 八点差五分的时候,巡视过一圈教室的老许沉着脸走到教室外的走廊上,负手看着校门口迟来的学生。 每次都是他迟到,老许皱着眉,心中一声无奈地喟叹。自己也去暗访过他的家庭,知道他的艰辛,却不知道该用什么方式给他鼓励,每次一看到他那不思进取的样子,就忍不住上火,心中预想好的温柔的草稿也变成了暴怒的风雨。 老许揉了揉攒竹穴,最近自己的眼睛也有点老花了,本来工资发下来想配个好点的老花镜,却在昨天晚上替他垫了拖欠一月的学费。 改天再和领导商量商量,看能不能弄些更大的补助吧…… 就在老许心中盘算的时候,眼睛瞥到了慢吞吞挪动的他,心中一怒,又是忍不住想要骂人,却忽然瞪大了眼睛,手也僵在了半空。 卡车将他撞飞数米,他躺在地上,像一个坏掉的木偶。 “天啊……天啊!!!” 老许发出一声哀嚎,惊得教室里的同学纷纷抬眼望去,却只看见了老许仓皇跑开的身影。 楼梯间久久回荡着悲恸的哭声。 伍、 男人从自助银行出来的时候,怀里揣着一叠崭新的钞票。他从发白的牛仔裤口袋里掏出香烟,刚想点上,不知道想起了什么,又放了回去。 小兔崽子,就知道花老子的钱。你那老娘,丢下我们两个自己快活去了,不然老子也不至于天天这么累死累活…… 男人沧桑的脸与他八分相像,他眯了眯眼,确定是学校的方向,又紧了紧外套,隔着衣服确认三千块钱的存在。 “咋的,这么多人围着……” 学校门口的马路,围起了一圈警戒线,嘈杂的人群围了里三层外三层,男人一边说着借过,一边往里面挤。 他甘愿这辈子都没有见到这样的场景。 他看到他的儿子,脸贴着地,四肢怪异地扭在一起,身下是一片鲜红的血泊。班主任在一旁,瘫坐在地上痛苦地捂着脸。 “儿……子……” 他踉跄着,带着疑问呼唤着,许久不曾叫出口的称谓,竟然有些生涩,却牵引着他想起了许多许多。 以前小时候,他也最喜欢这样,脸贴着地,看自己在地砖上映射出来的眼睛、鼻子、嘴巴。他总是好笑地把他拉起来,拍干净身上的灰尘, “儿子,乖,地上脏。” “……爸爸……抱。” “儿子,儿子,儿子啊!” 他终于确认眼前这个瘦弱的身体是他朝夕十五年的儿子,一个趔趄摔倒在地,敞开的外套,散落了一地的钞票。 他抱着他逐渐冷却的身体,哭得失声。 “兄弟,吹散的钱帮你捡回来了……你,节哀顺变啊……” “同志,救护车来了,请你放开……” “唉这小孩,为了救人才被撞的……” 那些散乱的声音,像破碎的空气,在他身边一点点放大。男人感到有些缺氧的痛苦,最后叫了一声儿子,脱力晕了过去。 陆、 重症病房里。 我安静地躺在病床上,感觉像躺在柔软的棉花里,没有潮湿,没有酒味,没有烦恼。 我梦见很多人,很多事,梦见有一个声音一直在叫我。 叫,我的名字。 我慢慢睁开眼,吊瓶里一滴滴干净的液体顺着导管滴进我的身体。我扭过头,看见一尘不染的桌子上有一捧鲜艳的雏菊。 我皱了皱眉,我最讨厌雏菊,因为它们永远摘不完,每次春风一吹就又长了出来,好低贱。 花上的卡片,写着歪歪扭扭的两个丑字,和他的主人一样。 “徐凯”。 我想象着他是怎么别扭地走进花店,别扭地写上自己的名字,嘴角稍稍一弯。 “哐啷——” 我听见不锈钢饭盆掉在地上的声音,胡子拉碴的男人在病房门口,目瞪口呆地看着我。 我心中忽然有一种,绵长的,从未有过的酸涩。 “爸……” 我们的青春 1 文思一瘸一拐走进办公室,刚进门就看到整个办公室的人都在用欣慰的眼神看着她。 她心下寻思,刚想开口,一句熟悉的大嗓音便冲进耳朵里。 “文思!你太勇敢了你!”李嘉凝冲上去,把文思扶到椅子上。 “我们还以为是医闹呢,视频里那个家属骂骂咧咧的,就怕是发生了什么大事……你说现在的小孩也太调皮了吧,在扶手电梯上面也敢上上下下地跳来跳去,还好你及时抱住他,不然后果真的不敢想象。” 李嘉凝把文思全身检查了一遍,撅起嘴:“还好你的伤处理得及时,我看着都觉得可疼了。” 文思龇着牙调侃道:“那可不,摔了之后可疼了,站起来都难。当时我旁边有个小护士,热心肠又善良地推来轮椅,风风火火就把我拉去了隔壁急诊。让我体验了一把‘极速飞车’是什么感觉。” 科室里的人都被她的幽默调侃得大笑,连平时极为严肃的主任也被她逗笑了。 “好了好了,既然没有什么大事,就请各位回各自工作岗位”,主任王舟着手疏散围着文思身边的人,“文思,你受伤了,先回家好好休息吧,好歹现在也是个医生了,知道伤口日常应该怎样处理。早点恢复早点回来工作。” “yes,sir!”文思咧着嘴回答道。 右手轻微骨折,加上当时为了及时抱住那个就要摔倒的小孩,自己双腿跪在了扶手电梯上,导致两个膝盖被擦伤。 还好伤口不是很深,不然就不是现在仅仅是隔着纱布感受到疼的处境了。 但是想想医院给自己放了20天假期,带薪养伤。文思想想还是觉得值了。 从自己成为住院医生之后,工作明显变得更加繁忙,白班夜班颠倒循环,让她更加怀念在学校念书的时光,是她许久不曾接触到的闲暇和安静。 文思拿好东西走出科室。门外,苏木站在外面等她。依旧是她熟悉的眼神,但和平常对人的凌厉和严肃不一样,里面参杂着温柔和担心。 没有见到这个人的时候,她即使任人在受伤的膝盖上消毒、包扎,就算再疼也没有吭声。但是突然眼前出现了这个男人,却让她双眼瞬间泛红。 苏木走向前抱住她:“没事了,不哭,嗯?我们回家吧,请了下午的假,回去陪你。” “嗯,好呀!” 两人默契地给门后偷窥的眼神留了个渐行渐远的恩爱背影,羡煞众人。 “啧啧啧,真是恨不得自己也有个男朋友,就算受伤十次我也愿意啊……” “得了吧你,赶紧工作。” …… 2 医院给的病假太长,文思止不住感叹“一百年都没有享受过这种休闲日子了”,结果刚在家宅了两天之后,全身都上下透着不耐烦的气息。 忙的时间太久了,已经习惯了上班下班的生活,突然闲下来无所事事,似乎更是一种煎熬。 熬不住的她无奈起身,随手扒拉几下,照照镜子。 嗯,还行,能见人。顺便伸手把细碎的刘海别到耳后。 由于两个膝盖都受了伤,上面绕着几圈洁白的纱布,搭配着今天的白t浅色牛仔短裤,似乎也是一种新造型。 文思美滋滋地出门了。 地铁里,由于不是上下班时间,也不是周末节假日,人少得可怜。 她慢悠悠走着,看着身边路过的行人,观察别人的衣着、表情、行走的步伐。 明亮的灯光如旧,这种久违的场景总让她回想起本科时候的日子。 那段不是很忙的时间,彼此有陪伴,即使明天满课也要在今天玩够,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说,无数时间花费在地铁站地下商业街。 她总是最沉默却又最细心那一个。那时室友还调侃她“这么细心一个人,以后真正到医院工作了,说不定会少挨点骂”。 后来室友的说法挺对的。每当想起那句评价时,心下总是觉得庆幸不少。 虽然工作上难免失误,但是她始终记得那些教过她的老师说以后作为一个医生的职责和素养。 慢慢来,最后一切变得习惯使然。 “下一站,医科大学站……” 她走出站口,今天天气还算晴朗,天气在秋分之后变得逐渐没有那么灼热,风吹过是也不再是酷暑时的躁动。 穿过最后一条马路,走过斑马线,学校就出现在她面前。 有学生正刷脸进校,她排队跟在人家身后。没想到毕业之后依旧可以刷脸进校,屏幕上的照片,还是研一时的照片。即使相隔了五年,她的模样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但是突然看见多年前的照片时,心中总是猝不及防的触动。 她似乎一如既往的年轻。 3 走遍整个校园,新的事物在发生变化,旧的东西还依旧存在。 最后折回德馨广场,放眼望去,不少学生在游动。 阶梯舞台上一群学生在练习大合唱。文思驻足听了还一会儿,才想起来这首歌原来是《灯火里的中国》。 怪不得感觉好熟悉啊。她心下喃喃道。 转身走向东边,这边似乎和毕业前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 面对着月心湖建起了一条长廊,长廊外是一面曲面墙。 穿着艺术学院院服的学生在一面墙上绘画,地上满是颜料和画笔。 他们在讨论这个用什么颜色最合适,也有人为了证明自己是对的,抓起一个大调色盘就是一顿调和。然后嘻嘻笑着说:“我就说用这个颜色最好啦,你看你看,是不是很有感觉?!” “同学小心哦,不要太靠近,不然弄脏衣服。” 一个卷发女生碰了碰她,善意提醒道。 “好,谢谢啦!”文思报以微笑。 “画这个是为了庆祝下个月的国庆吗?”文思开口。 “对啊,加上今年又是建党一百周年嘛。学校肯定要好好庆祝啦”,卷发女孩指着那边热火朝天加油干的众人,“我跟你说啊,我们学院可变态了,把这次墙绘当作作业,还要评分,要不是看在期末加分的份上……啊,我忍!”卷发女生用力地撇嘴。 看着漂亮学妹的愤懑不满,文思被逗笑了不少。 “加油!看在期末加分的份儿上,嗯?哈哈哈哈!”文思笑道。 卷发女生撅嘴更厉害了,她心中泪流满面,真的好辛苦—— 4 下午,苏木给她发来信息,随后循着信息回来学校找她。 “不好好在家待着,还受着伤就跑出来,也不怕我骂你。”苏木强力接过文思身上的包,随后挂在自己身上。 “略——”,文思伸出舌头调皮,“你才不会呢!” 苏木无奈,但咧开笑的嘴角早就出卖了他。 两人走在校道,彼此拉着手。文思看着两人齐同的脚步,只觉得曾经的那么多遗憾好像少了一些。 “我有时候总是觉得很遗憾,我们从本科到研究生毕业,都是在这个学校,但为什么就没有遇见过一次呢?”文思不自觉紧握了他的手,脑中努力搜寻回忆。 “我也会想过,怎们我们过去的这十年,不管是在同一个学校,同一个医院,都不曾遇见。但是后来想想,既然这么不容易,那就更要好好珍惜。”苏木同样稍微用力握紧她的手,温暖在彼此手心中传递。 随后,他又说道:“后来我不觉得遗憾了,因为我一直相信,最后才遇见的你,一定是最好的你。而我们也是在最好的时间相遇。对不对?” 看着眼前那双诚挚的眼神,许久,文思似乎释怀了一般,重重地呼出一口气:“说得也对,在最好的时间,遇见最好的彼此,这样也不再遗憾。” 不管是过去还是未来,最重要的还是珍惜当下。 “苏木……苏木……”文思连续呢喃着他的名字。 突然她想到了什么,有些兴奋:“苏木,豆科植物苏木的干燥心材,味甘、微涩,性平,归心肝脾经,具有活血化瘀、消肿止痛功效。中医上常用于治疗瘀痛诸症,如跌打损伤……” 文思背完便哈哈大笑,整个人弯下身来,笑得直不起腰。 苏木知道她在调侃自己,也不介意,只是捋起她散落的头发:“毛病,臭小中医。” 文思起身拍了一下他:“哼,你个臭西医!” 两人相互“吐槽”完,笑声早已掉了一地。 5 两人在许久不去的校园食堂吃过晚饭,好好地体验一次校园爱情的感觉。 黄昏落下,夕阳余晖无穷无尽,将一天中太阳最后的温暖撒在了德馨广场上。 回身一看,曲面墙上的绘画已经完成。 画面的开头,一群年轻的学生背着书包欢笑,画面转折,就变成了身穿白大褂的医生,但画面背景始终是不脱离历史的红色,彰显着人心中的信仰和力量,最后汇聚在画面尽头的那副熠熠生动的党徽胸章上。 旁边是遒劲有力的大字“将青春献于你,祖国”。 跳动的心脏 1 清晨,阳光终于现身,漫过了早已打开的落地窗,丝丝缕缕撒在我的梳妆台上。 这是这个月以来的第三次阳光。 之前连续不断的阴雨连绵都快要将我淹没了,幸而现在能及时得到这星星点点的照明。 坐在梳妆台前,看着镜子里面那个熟悉又陌生的女人,我已经记不大清楚上一次照镜子是什么时候了。或许是前年生日的时候,儿子拉着我说:“妈妈,今天是你的生日哦!要记得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又或许是去年我出院的时候,在病房洗手间里那简单的两瞥。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畏惧看见自己的模样,刻意躲着一切亮面的物件,连打开手机屏幕前都要闭上眼睛或者转头。总之,过去的那些记忆愈来愈模糊了,导致我要想起一点事情都觉得异常费劲。 镜子里面的女人,没有了往日那头值得骄傲的柔顺长发,反而变得枯黄粗糙。 脸上的皮肤也是如此,眼角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就长了更多的鱼尾纹,眉毛也因为许久没有修过而有些杂草丛生。 这就是我,一个即将离婚的女人。 2 在这个“家”里面的东西昨天就已经开始收拾,直至傍晚才停下。 原本以为还剩一点留到今天早上收尾,但是却发现自己错了。因为花费了整整一个上午的时间我才全部收拾完毕。 外面两个老的在做着午饭。隔着薄薄的房间门,还能隐隐约约听见他们在说我的事情。 “承哲没有了,叫她再生一个,劝了那么久才愿意,结果却……当初我都说了,再生个男孩男孩,一切都会变好的,你看看现在我说对了吧!?” “你别理她,这种人就一个德性!” “唉!也是。幸好阿靖在外面找了一个愿意生的……以后我们还是会有孙子的……” “就希望这次是个带把的,别又……” “去去去!胡说什么呢!” …… 房间里,我沉默地再次一一清点东西是否全都收拾完毕,就像个强迫症患者一样,非要数到安心才肯罢休。现在,就等“货拉拉”上门来搬东西。 漫长的十七分三十一秒后,手机里终于打来一通电话,是司机。两分十五秒后,搬货小哥终于到达门口。 东西不是很多,但是也不少。结婚十五年,生活七零八碎,买回来的东西无数,即使扔了一部分,现在也塞得满目琳琅。 来搬货的是两个年纪较轻的小伙子,看上去身强力壮、年轻蓬勃。其中有个戴眼镜的小伙看见一个箱子里面装满了医学书籍,问我是不是医生。我说是,也是个医学院的老师。说完,我便看见他那一双有些崇拜、又有些惊喜的眼睛看着我,神采奕奕的,有些让我触不及防。 似乎很久都没有见过这样一双有生气的眼睛了。终年在医院待着,要不然就是实验室,看到的除了麻木便是意料之中的平静暗沉。 “我妹妹也在医院工作!不过还在实习……嘿嘿。所以我看见医生就觉得挺亲切的!” 小伙子不好意思扶了扶镜框,年轻的脸庞略显局促紧张。 我难得一笑:“医者一家嘛!” 几句简单的交谈,倒是放松了不少心里的沉重。 两个小伙子动作十分麻利,没花多久时间,便将东西全部搬上了车。 前两周我就申请了学校的教师宿舍,现在通过了,搬过去刚刚好。宿舍有些小,但胜在有安全感,打开窗户看见的就是来来往往的学生,看着也让人舒心。而且住在学校会省去不少租金,好过这两个月一直在外面租房,强逼着自己去习惯不想习惯的环境。 虽说就要离婚,到时财产分割一人一半,但是该省的地方还是要省。十几年来为人妻母、操劳家庭的毛病,让我下意识就做好了最佳的选择。 没有办法,有些东西不是说改就能马上改得了的。 3 难得周末休息,周一又“噌噌噌”来赶场,于是又不得不穿上一身白大褂在医院和学校两头奔忙。 刚带不久的两个规培生笨手笨脚,居然还是以前我教过的学生。让他们帮另一个老师编辑一下基础的“药物知识宣传手册”都出了错,实在不懂来了医院都要大半年了,他们是干什么吃的。加上最近因为离婚的事情搞得焦头烂额,最后没忍住就狠狠骂了他们两句。虽然平时科室里几个同事都说,我的脾气最好,是个顶顶温柔的人。但今日也犯了戒,开始大发脾气。 两个学生被吓到脸色苍白,低着头不敢说话。 其余同事也略微震惊地看着我,似乎是瞧见什么惊天玩意儿。 无奈,用力扶了一下脑袋,便把两个学生支出去做其他事情算了。怒伤肝,还是得好好平复一下怒气。许久,我才从那种慌乱害怕的情绪中冷静下来。 三月下旬的天气并未怎么温暖,断断续续的冷风吹进来,我才发现双手冻得有些紫绀。于是赶忙起身关了窗,但一关上,又觉得室内闷堵,心里躁动慌乱得厉害,总感觉哪哪都不对劲,就想要通过砸东西来发泄一下。我知道,自己心理方面肯定有些毛病了。在医院工作了十几年,什么没有见过?但是真要论起自己要被别人治疗的时候,却还是退缩了。思来想去,反复折磨一通,最终还是偷偷摸摸去了临床心理科那边开药。 坐诊的医生之前认识,他看到我来也不惊讶,只是微笑打着招呼,按例询问,一系列检查下来,原本的紧张也慢慢退下。同样人到中年,他对我也颇为理解,倒是跟我聊了不少,临了开了药,叫我记得按时吃,不要像其他患者一样,吃着吃着死活都不想了。我一笑,心中轻松了许多,回应他一句:“肯定的!” 在电梯里,突然想起来以前医院里流传的一个笑话,中医科那边有个老医生,有天突然生病了,请了假。病人来就诊的时候,发现预约的医生换了人。他问,老医生呢?年轻的医生跟他说,老医生今天发烧感冒了,请了假。病人十分惊讶,怎么医生也会生病? 4 傍晚不用上班,但是却有课。 教的是一批大二的学生,刚开始学药理学不久。实验室里,学生们分成几个小组一起做实验。看着他们也是一席白大褂在身,突然就想到了当初的自己,也是这般模样。小心翼翼坐直,等老师讲完关于实验的整个授课内容,才敢动身。就连做实验的时候,遇到什么问题都不敢轻易下手,几个人讨论一番后才敢继续下去。 每一组都分配了两只兔子,做对比实验。浑身雪白的兔子被养得膘肥体壮,放在实验台上安安静静,也不乱动。学生们给它们称重,观察其各项正常活动。 今天要做的是敌百虫中毒及其解救的实验,需要更为注意的是注射敌百虫前后的兔子瞳孔大小变化。看着学生们拿着瞳孔尺笨拙地测量,我忍不住,便走到一旁慢慢指导。 “刚刚不是说了怎么测量了吗?怎么又忘了?”我接过瞳孔尺便给他们做了示范。 实验室里另一个老师也在隔壁一个小组进行指导。 学生听到我的习惯性质问,显得尤为紧张,说话断断续续的,台上那两只兔子睁着滴溜溜的双眼看着他们。 我一笑,还是耐心地再教一遍。 这些孩子的年纪,跟承哲差不多大。如果我的承哲还……再过两年,也该上大学了。从小他就在我耳边唠叨说,长大了也要成为一个医生,和妈妈一样的医生。那时候我却反对了他。因为医学的道路实在太累,我并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也像我这样辛苦。但是现在我后悔了。我多么希望,在场陪我一起做实验的人,就是我的儿子。到时候我可以骄傲地跟他说,承哲你以后很快就会是我的同事了。说不定我还会发个朋友圈,让别人也羡慕羡慕我们母子。 我的儿子,承哲。他在昏迷中离开了我。颅内动脉瘤。 他的班主任打电话哭着告诉我,承哲跑步的时候晕倒了,现在还在急救中。那一刻,我的世界天崩地裂。我蜷缩在手术室门口,全身颤抖得厉害。在医院工作那么多年,向来习惯了里面生与死的变换,可是当事情真正发生在自己儿子身上时,我才明白我是多么害怕。而且作为一个医生,竟然没能发现自己儿子生了病。这是自己从业以来,最大的失败。我痛恨自己的无能,痛恨自己的一切,恨不得将我所剩下的全部生命转换到承哲身上,让他继续活下去。 可是这并不可能。 世事无常,疾病是最可怕的东西,医者能做的只有在有限条件下实施救治,至于那些突如其来无法控制的魔鬼,我们确实无能为力。即使我的同事都曾这样安慰过我,但是我却始终不能原谅自己。就像曾经的公公婆婆,还有那个男人骂我的时候,指责我的失败,我也都会认为是自己的错,无数次谴责自己,无法原谅。可是突然有天晚上,梦里承哲跟我说,妈妈,所有的一切都不怪你,他的突然离开,只是命运的安排,如果有下辈子,他一定还要做妈妈的小孩。梦醒时分,我都还沉浸在时时刻刻的思念中。 后来,我被迫无奈,只能取下了节育环。几个月之后,我的肚子里有了新的生命。这件事情,总让我在千愁万绪中煎熬。因为自己会时不时想着,肚子里面会不会是承哲的转世?还是……另一个孩子呢?从前我总是不屑那些跟科学无关的神学论,但后来自己也这么做了,才发现一切是多么愚蠢可笑。 睡前的时候,我会一遍又一遍抚摸腹部,默念着、催眠着,这就是承哲的转世。可一旦思绪回绕,我就会愧疚万分,觉得对不起腹中的生命。如果它知道,我一直把它当成死去的哥哥,它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肯定会很痛苦、很恨吧? 我苦笑,自己果真是个失败的母亲。 我恨那个男人,也恨那所谓的公公婆婆。 他们劝我说,私立医院里面有熟悉的医生,让她来检查会让他们更放心。我不解,我说我工作的医院的医生不是更熟悉吗?他们说,你不懂。后来的某天夜里,我流产了。因为他们打听到了,我腹中的孩子是个女孩儿。得知真相之后,我发了疯地将家里的东西砸了个遍,痛哭流涕地训斥他们的罪恶。我痛恨他们的所作所为,但是换来的却是唾骂和殴打。隔壁邻居半夜惊醒之后来劝架,结果被无情轰走。 不久之后,那个男人在外面找了新的女人,很快有了孩子。 我在已经万念俱灰的情况下,又增添了新的痛苦。那一刻,我想跟着承哲和未出世的孩子一起离开。但是爸妈却从hlj一路飞来这个南方的城市,哭着求我,不要离开,因为我也是他们的宝贝,是他们的孩子。时隔今日,那些场景都在我脑中挥之不去。就连午夜梦回,我都是满脸的泪水。 看着学生拿着手中的注射器,往白兔腹腔注入敌百虫时,我心里那些邪恶的想法又翻腾起来。 十几年的工作经验,药理方面我掌握的东西不少。能痛苦折磨后夺取那些罪恶的人的生命,我有千百种办法。但是我始终没有去做。我总能感到还有一颗心脏,在离我不远处勇敢地跳动。 至于那个男人,我相信,监狱更为适合他。而那个怀了孩子的女人,我始终想不通,为什么都这样了,还对那个恶毒的男人死心塌地,即将临盆了也要等着他出狱。 到底是我不理解爱情还是他们不懂爱情? 5 真正离婚的那天,天气晴朗,阳光明媚。 正值四月,马路两边的紫荆花开得旺盛,满地都是花瓣,格外美艳。我紧紧攥着手中的包深呼吸,因为里面装着的是我等到绝望也要得到的东西,它让我在法律上在感情上,都恢复了自由身。过去的那些可笑可悲的命运,从此与我无半分关系。今后的人生,我不会再去逃避,因为我知道,那是我的父母和两个失去的孩子希望我得到的东西。好好活着,就是我对他们最好的承诺。 一路驱车前往xc区。站在楼下向上仰望。 一个身穿粉色碎花裙子的小女孩坐在阳台上晒太阳。她很瘦弱,身躯纤细得就要被风吹倒。原本不想上楼打扰,但就在转身的那一刻,她趴在阳台栏杆那里叫住了我。 “如嘉妈妈!” 看着她趴在围栏那里用力摇手,我的心都跳出来了,急忙喊住:“小瑶!往后退!我这就上来找你!” 如此高的楼层,她一个小孩这样子实在太危险。我慌忙赶电梯上楼,心脏“噗通噗通”跳得厉害,后背是一身冷汗,双手都在发抖。我太害怕再看见生命从我眼前消失了,我再也不想经历那些痛苦和噩梦。电梯终于到达四楼,还没等它开门三厘米宽,我便用手强硬掰开电梯门。 小瑶的家门口。她和她的妈妈站在那里微笑等着我。那一刻,我恍如隔世般愣在原地。 突然,有个小小的身子抱住我,脆甜甜的声音:“如嘉妈妈!我好想你!” 恍惚间,我似乎也听到失去的那两个孩子喊:“妈妈,我好想你!” 伸出颤抖的双手,将小瑶轻轻揽入怀里,我已经泪流满面。小瑶不断擦着我眼角肆虐的泪水,将我的手放在她心脏处。 “如嘉妈妈,小哲哥哥也在安慰‘妈妈不要哭’”。 闻言,我俯身将耳朵贴在小瑶心口处,听着那心跳声,一声又一声。 是啊……是承哲心脏的声音,熟悉而有力! 遇见小生活 1 没上大学之前,她的高三班主任曾经告诉她,“青遥,你还是太安静了,应该试着融入人群,进入别人的生活,学着他们的样子,把自己的心扉打开,不然以后上大学你会很吃亏的。” 那时候她假意点头,心中却并没有完全赞同老师的话。现在自己已经大二,有时候想起来当初那句话,她依旧不知道该怎么看待。 新学期开始,忙碌事颇多,学科上也添了许多内容要学习。 由于寒假的疫情,开学时间推迟了许久,第一批同学上个月已经返校,她作为第二批返校的学生,自然要分开隔离。宿舍从走廊尽头搬到了另一边的尽头。新宿舍颇为安静,新室友都来自不同专业,也许是大家初次见面,都比较害羞内敛。 青遥默默收拾好东西,一箱子厚厚的书籍被摆上书桌。 诊断学、病理学、生理病理学……每一本都稳稳当当地排好队。 隔离七天,需要线上上课,她倒乐得自在,因为不需要天天早八匆忙奔去教室,可把自己乐了一下。后来的每日只管埋头伏案,面对着电脑上完网课,便是做好思维导图和笔记,转眼间,时间过得也快。只是新室友都没有怎么认识,连名字都没有互相知道。 这样的情况她早已心中有数。 也许有时候就是这样吧,人和人之间的距离,不是因为住在一起就能真正靠近。但是她并不觉得遗憾,毕竟朋友嘛,或多或少都没关系,只求真心就好。 2 第一次线下实验课,竟然是在模拟医院里面进行叩诊。 一个班的同学挤在一个小教学室内,台上几个老师终于见到活的学生,开心得有点不知所以,终于不用再上网课,面对着那冰冷的手机来讲授课本内容了。 为首的老师让众学生自由分组,然后各自跟着身边老师去其他几个教学室上课,毕竟这里空间有点小,人多不好发挥。 青遥跟着班里的室友留在了原教室,但没想到,没有一个男生。 两个老师犯了难,没有男生怎么行?于是吩咐了句:“去个同学看看其他教室,借个男生来。”便继续低头准备上课事宜。底下几个女生面面相觑。 彭妍眼睛在大家周围扫了一圈,开口道:“青遥,你去,反正你是班干,你不带头谁带头?” 闻言,青遥有些愣住,她呆呆点头:“哦……哦,好的。” 出了门,还有些恍惚。 隔壁教室,老师已经打开ppt开始讲授叩诊注意事宜,青遥小心翼翼挪出半颗脑袋。 那老师看见她,笑道:“同学,怎么了?” 青遥有些不好意思:“老师……我们那边没有男生,来这边借一个。” 话音一落,教室里面的同学一阵笑声,都在看好戏,哪个男生要倒霉了。 那老师第一次线下带这些学生,也不熟悉,只是让青遥看中谁就挑走好了。 看着眼前一群刻意沉默低头的男生,青遥有些犯难,看来看去,最后选了一个和自己姓“木”的男生。 “木承边,你来吗?” 男生显然有些不好意思,但也不好拒绝,收拾好白大褂和课本,便跟着青遥离开。 旁边的一个皮肤较黑的男生打趣道:“人家看上你了哦,兄弟!” 回到原先教室前,她万分为难:“兄弟,感谢救急!放心,我们不会乱摸的!” 木承边嘿嘿一笑:“没事没事。” 教室里,男生光着上半身被当作教具,身边围了一圈女生。待到老师叩诊示教完,接着便是被几个女生一一叩了个遍。 青遥看着台上那个红了脸的男生,心中有些好笑又十分愧疚,实在觉得不好意思。 3 下午,全员核酸时间,时间紧,队伍长。 由于赶得匆忙,青遥出门忘记戴了眼镜,连手机也落在了宿舍,幸好手中拿了张条形码,不然等一下做不了核酸。赶到现场,几个室友看见她一副毫无准备的样子,纷纷问她,东西呢。 青遥难为情解释。 待到排队时,隔壁队伍,彭妍大声叫了她名字。 青遥转头,脸上是憨憨的笑容:“嗯?怎么了?” 下一刻,那边来了句:“你好自为之!” 没反应过来,她愣愣待在原地。 周围的人纷纷看向她,彷佛她做错了什么事情。 青遥瞬间脸色爆红,幸好戴了口罩,别人瞧不见她的样子。 她想,彭妍指的是她没带手机,等一下能不能做核酸都不知道吧。她强笑着回答:“放心吧,能做的,我刚刚问前面那个附院的学姐了,她说有条形码就行。” 闻言,周围的人恍然大悟,原来如此,于是便纷纷再次将注意力放回自己手中的手机上。 只剩下一个受到不小打击的青遥在神色不明。 她在想,什么叫“你好自为之”? 4 现在自己大二,不少人问,以她的样貌,为什么还不试着谈一下恋爱,不然等到毕业去医院工作了,忙都来不及,谈个屁的恋爱。 青遥每次听到别人对她说这件事,都只是解释“暂时还没有遇见合适的人”。其实她心底里一点都不想谈恋爱。 班里有个男生,由于班级工作的原因,两人平时交流并不少。 那个男生对她心思有些明显,但是她却以“自己喜欢女生”为由拒绝了。因为自己很清楚,那个男生,不管对哪个女生,都一副温柔体贴的绅士样子。说好听点是“妇女之友”,说白了就是“海王”。 对于这样的人,青遥一向避而远之。 她虽然长着一张容易被骗的脸,但是脑子不傻。 人实在没有必要为了谈一场恋爱而勉强去谈,时间也没将我们逼入绝境,慢慢来,今后总会遇见一个值得自己喜欢的人,又真正喜欢自己的人。 至于彭妍,也许就因为自己刻意疏远那个男生,导致和那个男生关系较好的她,才会对自己言语激烈吧。 毕竟那天晚上,彭妍一边打游戏,一边开麦阴阳怪气数落“某女生”,青遥就已经茅塞顿开了。其实在她看来,这些都是小事情,但不知为何,还是觉得心里难过得发紧。但她就是这样一个人,总是沉默得收拾好一切不好的东西,然后告诉自己“那只是小事,不值得伤心”。 过去的一年多,她无数次融入周围人的圈子,但是时间久了,还是发现那些终究不是自己想要的。别人常说,敞开心扉,知己就不再难寻。但是又有人说,敞开心扉是为了虚荣,为了侃侃而谈,为了得到别人的信赖,为了交换秘密。 世界上道理繁多,谁都有谁的道理。但不管怎样,无论是生活的方式,还是与人处事的方法,适合自己就好,没有什么多余的解释。 重新回味一遍过去的那些事情,除了烦恼,她也找不出来自己是多么不幸运,所以最后也不必那绞尽脑汁想冠冕堂皇的话来安慰自己。 因为她知道,适合自己的一切,还在后头。 念无与乐者 1 “念无与为乐者,隧至暮水镇寻陆念白。” 这像是一句少年纯粹又含蓄的情话,陆念白的声音低低沉沉,落在我耳里却如在一泓山间清泉淌过心尖,沁凉一尾温热的风。 娉娉袅袅十三余,我便遇见陆念白。 那是2013年放慢了脚步的夏天,离开的时候还余一串热气的脚印尚未被秋叶覆盖,金风吹来几朵遥远的云,懒洋洋地卧在暮水镇西山的背脊上,可爱极了。 走进教室,我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微微侧头,窗外经久的悬铃木亭亭如盖,伸长的枝桠仍在秋收的日子里放肆生长,郁郁蓊蓊。 太阳还是那般耀眼,无一片云层敢掩其炽盛的光芒,陆念白仿若从天而降。 我一回头,便见白衣黑裤的少年站在讲台边,他的目光往四周随意环顾了一圈,最后真切地落在我身上,只朝我走来。 我这个人很木讷,说得好听些是文静,兀自在心里慌了半晌,面上却从容地低下头去假装看书,看的是别人的书。 “同学,我可以坐这里吗?”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却是一派温和俊秀的模样。 后来我常想,那天早晨的阳光真好啊,从窗外繁茂的枝叶间漏进来,细细碎碎落了一地,陆念白敛了一身温柔的光。 我那时的脸一定红得似一只煮熟的虾,不敢抬头示人,闷着脑袋傻乎乎地苦思要如何拒绝他,我实不想和一个男生做同桌。 沉闷萦绕,我在肚子里酝酿了一堆“不行,我很烦男生”之类的话,最后看着身旁空落的座位,我一鼓作气脱口而出,谁知竟磕巴起来:“可……可以。” 2 同学们陆续找到了自己“心仪”的同桌,大家忙着换座位。陆念白让我在一边歇着,我沉默应下,他替我把书从原先的位置拿了回来,顺带帮我把那一摞横七竖八的书本整齐叠好。 我是插班生,在前排第二桌默默无闻了一周后,班主任才开辟出一条自由选择座位的道路。 如梦似幻,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选择我当同桌的,是少年陆念白。 与陆念白相处久了,才知他这人并不如外形那般美好斯文,倒是和八卦姑娘沈茜生动形象的描述相符,是位“败类”—— 陆念白年纪不大,心倒是挺野,估计上幼儿园那会儿便情窦初开了,女朋友走马灯似的换。 教学楼一至四层说是他的万花丛也不为过,常有漂亮大胆的女同学倚在护栏边尖着嗓门儿喊他:“小陆~”,陆念白又是个不要脸的,来者不拒嬉笑着喊回去:“在呢,同学。” 我那时不知为何心里总不是滋味儿,可他对我粲然一笑,我便只有无可奈何。 陆念白一上课就不省人事,常与周公相约桃园闲敲棋子,浪酒闲茶,不亦快哉。 我惴惴不安地为他打掩护,基本无甚效果。 数学老师依旧顶着圆滚滚的啤酒肚踱至桌前,任我使劲儿掐打陆念白,他就如一头被药了两碗蒙汗药的牛似的,无一丝即将苏醒的迹象。 我自是拿他没辙,还是老师比较厉害,退却两步后直接使出无影脚,这一踹他也就醒了,醒来我就成了“替罪羔羊”—— 我没有在老师走下讲台的那一刻及时叫醒他,也没有在老师走近他桌边的那一刻及时打醒他。 如果我及时叫醒他或者及时打醒他,他就不会被踹,不会被踹就不会有损他英俊潇洒、气质卓绝、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高雅形象。 我实在不忍打击他:“大哥,两个星期你已经被踹不下十次了,哪里还有什么形象啊!” 陆念白十分爱面子,他不屑与我争吵,冷着一张脸翻看课本。 呵,夏虫不可语冰。我吵嚷了几句候便不言一语把一摞书推到两张并列的书桌中间,垒起一道低矮的书墙,我与他便隔了一个世界。 我想,我再也不要理他。 3 可那时候的陆念白是真的好,惯会哄人。 要等到四季几番更迭,夏天又爬过春的脊背,漫漫秋意仍等不来一场暮水镇的皑皑白雪,亦步亦趋地长大才恍然世界本没有两个,只有在一个世界里渐行渐远的陆念白与陈遇秋。 一堂语文课打破我与他的僵持。 陆念白说:“陈遇秋,我看你挺笨的。” 陈遇秋说:“是啊,没你聪明。” 陆念白又对我笑:“不过,你笨得挺深入人心的。” …… 老师安排同学们自由朗读东坡居士的《记承天寺夜游》。隔着一道矮矮的“屏障”,我念道:“元丰六年十月十二日夜,解衣欲睡,欣然起行。念……” “在呢!” “念无与为乐者……” “哎,在呢!” “你有病是吧!”我把书“啪”地一下往他脑瓜顶砸去,陆念白笑嘻嘻地把书从头上拿下来,掸灰尘一样轻掸两下,再毕恭毕敬地递到我手里。 他浅浅露出洁白的牙,恬不知耻携一缕晨曦般的笑容映入我眼帘,和煦如微风,竟悄悄拂过我的心脏。 蓦然,他便将我蛊惑,我失了骨气,又原谅了他,我撤了那道“屏障”——把书移回原位。 第二天,我在我的书桌上发现了一颗水果糖,是我喜爱的西瓜味。陆念白默不作声,偷偷拿眼角的余光觑我。 第三天,我丢得乱七八糟的草稿纸和不见了两天的铅笔橡皮全部躺在抽屉里整整齐齐。陆念白仍默不作声,悄悄拿眼角的余光觑我。 第四天,老师讲完《记承天寺夜游》,抽查同学背诵课文时,全班静如一树秋叶簌簌扑落在湖面,未敢掀起一丝波澜。 我看见陆念白弯唇一笑,拿书遮住头,轻声对我说:“念无与为乐者,隧至暮水镇寻陆念白。” 4 2014年的冬天暮水镇下雪了,薄薄的雪片搭在屋顶越积越厚,终于将沉浸在新年欢歌中的小镇裹上了一身雪亮的银装。 我留在暮水镇姑姑家过新年。大年初一家家户户在门前挂上两盏火红灯笼,我也扶着梯子攀到屋檐下挂了一盏,回头遥遥望去,风与雪共舞,摇曳一片如痴如醉的灯海。 不知道陆念白是不是也挂了一盏灯笼? 团圆饭后,便是围炉夜话,小孩子们坐不住,都跑到外面放鞭炮去了。 姑姑为我盛来一碗水饺,陪我一起看春晚,我突然又想到,陆念白有没有吃饺子呢? 初中正是叛逆与中二的幼芽茁壮生长的时期,班主任为感化一群“离经叛道”的学生,体育课时在教室里播放了一次“让世界充满爱”的励志演讲。 全班只我一人哭得稀里哗啦,鼻涕和眼泪都糊成了一团,同学们投来诧异的目光,班主任瞟了我好几眼,眼中或有欣慰。 陆念白递给我一袋纸巾,似是无奈地说:“同桌,别哭了,你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人呢。” 我埋下头去,恨不能把脑瓜缩到抽屉里藏着,眼泪擦了两遍还是止不住地往下掉,哽咽着话也说不出来。 倒是又听陆念白叹了一口气,他说:“你被你家里人保护得太好了。” 我那会儿不太懂这句没头没脑的话,后听沈茜断断续续地说起他的身世,才渐渐明白陆念白为何总给我一种老练且纯真、成熟又调皮的感觉,他不过十四岁的少年啊。 十岁那年,陆念白的父母离异,他寄人篱下于姑姑家,上了初中才搬离出来在暮水镇的十字街口租了间小屋,父亲长居在外,母亲已拥有新的家庭。 每逢暑假,他和我们每个人都不一样。 离开群山环抱的小镇,瘦瘦高高的少年拖着行囊,踏上大巴车,与闷热的夏风一路蜿蜒去往外地招收未成年人的工厂。 我不知道新年他会怎么过,会是一个人吗? 有个小男孩朝我扔来一个鞭炮,猝不及防“嘭”地一声在我脚边炸开,我惊得大叫一声,气呼呼地抓起一捧雪捏成一个冰球朝那皮孩儿丢去,吓吓他。 小男孩飞快闪身,朝甬道深处走出的一道白恍人影喊了一声,“哥!” 陆念白穿着白色的羽绒服,他从夜色深处走来,我知道,他只朝我走来。 原来,不知何时我已走到暮水镇的十字街口,这里只挂了一盏飘零的灯笼,散发着薄弱的光,却能红透我们脚下的薄雪。 5 “那是你弟弟啊。” “嗯。” “那他……” “同母异父。” 我不敢说话了,即便陆念白的语气听起来那么随意。 他送我到姑姑家门前,我有些忐忑地和他说“再见”,怕他突然消失似的。 雪下得大了,如琼花坠落,世界变得苍苍茫茫。 他转身离开时,我又喊住他:“等等。” “还有事吗?” “你吃饺子了吗?” 几乎是异口同声。 “嗯。”陆念白有一瞬的错愕,轻点了一下头,随即唇边漾起一个笑容,“那么,开学见,同桌。” 嗯,开学见,同桌。 6 万物复苏的时节里,我千盼万盼等来开学,也等来了陆念白的女朋友。 学校组织了一次班级合唱比赛,同学们一番激烈地讨论最终还是定下了音乐书上的曲目:《长江之歌》。 比赛那天,站在我身旁的沈茜望着舞台上青春靓丽的主持人,跟我啧啧哀叹:“那个女主持人就是三班的林烬,林烬啊,成绩好,长得好,为啥眼光就不太好呢?怎么偏就看上陆念白那个花心萝卜了?” 沈茜和陆念白自幼儿园起便相识了,儿时的陆念白不太懂事,曾十分嚣张地把沈茜逼到墙角里抢她的水果糖,回头就“借花献佛”送给了邻桌的女孩儿。 于是,沈茜深刻地记住了上学前班时的奇耻大辱,对陆念白一直没什么好印象。 那天的合唱我们班实至名归拿了第一。晚自习时,班主任喜笑颜开地分发糖果小小庆祝一番,班里闹作了一团。 陆念白把他的水果糖让给我,是西瓜味的,他笑说:“给你吧,看你今天的心情似乎不太美妙。” 我懒得看他,拿捏一副自诩非常冷静且冷漠的样子,说:“你拿去送给林烬吧。” 他赞同地点头:“嗯,你说得对。” 他真的没有坚持要把西瓜味的水果糖送给我。 真的没有。 我把厚厚的一剁书再叠上杂七杂八的卷子一齐移到两桌之间,又与他隔了一个世界。 7 四季又匆匆转过一圈,忽然卡在了2015年的夏天,我和陆念白不再是同桌。 我们吵架了。 好像又没有吵架。 我真的做到了再也不理他。 和他走得越近,我就越喜欢他,可是,陆念白并不喜欢我啊。 我连续两个星期没认真和他说过一句话,敷衍地用“哦”、“嗯”“是”单字回答他。他也懒得看我脸色,下课就走去三班找林烬去了。 陆念白收拾书桌的时候,很随意地说:“陈遇秋同学,你要是不想见到我,那我走了啊。” 我心说,你能走哪儿去?平时让你和沈茜上课换个位置你都不肯,你还能一个人远走高飞不成? 他又居高临下地望着我,散漫地说:“同桌,我走了啊。” 我那会儿依旧以沉默应对,性格真是倔强又沉闷,埋头写着笔记,不过是写了个寂寞,我心里想的全是陆念白啊。 可我没有半分挽留,回首时光算是有了遗憾。 陆念白真的搬着桌子走了,换来了沈茜。 学校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实行轮班制,轮到我们班的时候,班主任竟锤定音敲定了我和陆念白主持仪式。 我整个人都惊呆了,陆念白却在教室的最右端朝我用力挥手,笑容灿烂宛如一朵向日葵。 周末的时候我一直在练习背诵稿子,周一就能完全脱稿了,但我还是紧张,那是我第一次登台。 陆念白凑近我,温和地说:“别紧张,你就当台下的都是一群萝卜白菜。” 我微微点头,头发散下来遮住半边脸颊,以掩慌乱却是愈加慌乱,他全看在了眼里。 他又说:“真的,我就站在你身边,不用紧张。” 是啊,他就站在我身边,我有什么好怕的呢? 8 2015年仓促的夏天,我们面临中考。 沈茜说,陆念白那家伙收心了,居然开始背书做题,为爱考一中,真是世间奇迹。 自合唱比赛后,我一直有偷偷关注林烬,她真的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女孩。 我挑不出任何缺点,林烬活在我眼里。 她去食堂,明明我们班与她们班隔了整整两尾长队,可我目光所及之处为何都是她的身影?中午的食堂尤为拥挤,我在人潮里迷失方向,稍稍前进两步又被挤退回门口的台阶,脚下一滑,身后一双细瘦的手及时稳住了我的肩膀, 我侧头看去,是林烬。 她对我这个陌生校友露出一个浅浅的梨涡,什么也没说,仍让我想起一朵灿烂的向日葵。 心地善良的女孩,成绩优异的女孩,温柔美好的女孩,这般好的女孩,哪里还敢让人心生妒忌啊。 中考结束,我以为那会是一道我与陆念白的分水岭。 成绩下来那天,我距离一中的最低分数线差了将近八十分,心想是无缘了。 谁知,世间的事总是变幻莫测。我也曾自作多情的想过,是我与陆念白不该缘尽于此。 那年报考一中的人数忽然骤降,大家纷纷保守报考二中,导致一中的录取率最终未达及格线,学校无奈之下采取“补录”政策。 我捡了个漏,没考上二中,竟去了一中。 两个月后的暑假我才知道,我们班真正凭实力考上一中的只有班长和学委,另补录了两人,一个是我,一个是陆念白。 陆念白给我发来一条短信:“陈遇秋,高中三年,我们还是一个学校。” 9 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夏天似乎越来越长,我还没来得及与秋天拥抱,朔风不知意就吹来了,吹来的梦里不见暮水镇的一场雪。 高中,那是我无恙时光里最为自卑的一季岁月。 我不清楚是什么原因,或许人会在某个特定的时间段,很沉默很沉默。 走在街上,遇见熟或不熟的人,忽然缺乏上前打招呼的勇气,仓皇逃离。 坐公交车到站了,永远等待别人开口喊“师傅,有下。”如果没有人,要么错过这一站,要么错过好几站。 2017年我读高二那年,有一次坐公交车回家,车来时我微微侧头便在人群里一眼望见陆念白,他高高的个子鹤立鸡群,我却湮没于人海。我不敢和他同坐一辆公交车,傻傻地错过了之前等待的三十分钟。 我和陆念白就这样从初中时代“暧昧”的同桌,一间教室读书做题的同学,再转眼至高中时代不经意相逢的校友。 一切始料未及,又是在情理之中。 我喜欢陆念白,暗恋,从来只我一个人的兵荒马乱,如履薄冰,如临深渊。 我总能在回宿舍的途中遇见林烬,她笑着和我打招呼:“嗨,你好。” 可是她怎么会认识我呢?初中食堂她小小的善举,不值一提的一面之缘,她应该不记得了吧? 我同桌高一未分文理科时恰巧和林烬是同班同寝,她说:“林烬说你初中的时候特别认真。” “特别认真?” “是呀,她开玩笑说你那会儿笨得特别认真。” 朵朵浮云过滤了阳光,冬季的光芒穿过悬铃木后变得缱绻温柔,落在身上是暖洋洋的。 学校树荫下的小卖部前,陆念白拦住我的去路:“装作不认识我?” “没有。” “那你为什么不抬头看我?”陆念白说,“感觉你变了好多。” 是呀,变了好多。变得很喜欢你,变得很没有勇气,变得很不爱说话。 我低下头去看自己的鞋尖,不敢看他,脸都是烫的,一定似一只煮熟的虾,偏是在这寒气逼人的冬。 陆念白拍了一下我的肩膀,他说:“头抬起来,好好走路。” 我盯着自己的鞋尖看了一会儿,想些什么在慢慢抬起头来的瞬间已然是忘干净了,陆念白,他又长高了啊。 陆念白笑了笑,用像是哄孩子的语气对我说:“嗯,这才是喜欢西瓜味的水果糖和留着西瓜头的陈遇秋啊。” 10 陆念白和林烬分手了,原因不知。 星期天回学校的下午,我看见他牵着别的女生的手,走在一中后门僻静的小道上,围墙树影斑驳,行人来往稀少。 他们和我穿一样的蓝白校服,走在我前头。不知不觉,我轻手轻脚地跟了一路,快到高三教学楼时,陆念白忽然脚步一停,转过头来:“陈遇秋?” 我:“……” 实在是太尴尬了,我闷着脑袋飞也似的逃回了教室。 2018年,书山无尽,题海无涯,距离高考还有100天。 食堂来来往往的人都在争分夺秒,在餐口排队的时候,排在我前面的女同学仍举着书碎碎念“德国鲁尔工业区的区位条件”。 我潦草扒了两口饭后便往教学楼赶,路过男生宿舍,耳边突然传来一道清朗的声音:“陈遇秋。” 我顿下脚步,侧头看去,穿着白t恤的陆念白就靠在宿舍敞开的窗边,炽盛的光芒落进沾染岁月的防护窗,陆念白看着我,眉眼带笑。 “帮我从外面推一下窗户。” 那扇窗户年代久远,我一推就飘落尘埃,发出“嘎嘎吱吱”的躁声。 再抬头时,陆念白的面容映在模糊的窗面上。时间恍恍惚惚,好像又回到了初中我和他置气的时候,我把书推到两桌之间,假模假样与他隔开一个世界。 如今却是真的,隔一扇窗,映一张依稀的面容。 他轻轻打开窗户的一道间隙,眼眸有光,偏着头看了我一会儿,笑了一下说:“谢谢。” 11 我隔三差五总收到一些匿名短信,内容无非是“加油,我们一起好好学习”、“我相信你,陈遇秋”之类的鼓励话。 距离高考仅有85天。 周六早上的课上完就可自由安排了,一走出校门,天空飘起微绵细雨,空气变得湿哒哒,风一股冷劲儿扑来,我没带任何雨具,打算跑着回家,忽然一片蔚蓝罩在我头顶,遮了乌云,挡去风雨。 陆念白擎着一把雨伞,说:“我送你回去吧。” 他简单问了我几句学习的近况,我紧着一颗怦怦的心脏回答,随之而来却是一路无话了。 陆念白送我到小区门口,转身,一人一伞,不见。 12 毕业典礼那天,一个班接一个班拍毕业照,我在人影绰绰里追寻陆念白。 可哪里都没有陆念白,我鼓起勇气想与他合一张影,可走进他的班级队伍,也没有找到他。 同桌与我合照,背景是湛蓝无垠的苍穹。匆匆三年,我当了三年的人肉背景模板,坐在一隅角落,演着别人故事里的过客。 即将告别这段枯燥、无聊,又不得不砥砺前行的生活,最后开怀大笑一次吧。 和同桌坐在足球场的绿茵地上吹风,有个男同学朝我们走来,他红着脸支支吾吾了半天,最后手从背后递来,居然是要送我一枝玫瑰。 回到宿舍,我随手把那枝玫瑰丢在桌上,同桌一脸忧愁地看着我说:“赵深喜欢你啊,高二的时候就喜欢你,全班都知道,偏偏你不知道。” 偏偏我不知道。 我说呢,他一个数学考全班第一的为何总来向我这个小透明请教问题,最后倒十分耐心地同我讲解两三遍;上课时我贴着墙壁脑袋一蹙一点差点睡着,他总会一个本子飞来,上面龙飞凤舞地写着“放心睡吧,老师来了我喊你”,或者是“好好听课,这是重点”…… 过去不经意的细节被无限放大,原来,每一个孤军奋战的晚自习,他一直陪着我最后一个离开教室。 我竟可笑又悲哀地想,赵深不是陆念白啊。 13 2018年的高考结束了,2018年的夏天也终将一去不复返,我未再见陆念白。 他本就耀眼,高考前期,我无需打听便在课间随处可闻需陆念白的“花边事迹”,连我的一位同班同学都曾和他交往过。 陆念白是学习播音主持的艺考生,学校广播里时常传来他低沉悦耳的声音,“大家好,我是高三(10)班的陆念白……” 可惜,流光容易把人抛,我认真地听了整整三年,终要与他的声音告别。 陆念白不知道,2017的暑假我回过暮水镇三次,在十字街口徘徊走过十遍,始终不见他。 十四岁的少年曾在课堂上以书掩面,悄悄对我说“念无与为乐者,隧至暮水镇寻陆念白”。 一句玩笑话,我认真了一个中学时代。 其实,那年在暮水镇我遇见过沈茜,她曾说:“你和陆念白没在一起啊?还好他没祸害你,咱俩读初中那会儿你知道吧,你一下课就趴在桌上睡觉,陆念白就站在走廊的窗边看你。 “呸,我早看透他了,对你有意思呢。初三的时候他买了一盒水果糖,全是西瓜味的,拿来送给我,却叫我每天分给你一颗,靠,我喜欢蓝莓味的啊。 “哎,你应该不知道吧?那个水果糖根本不是我买的,你感谢了我好久,还给我带零食。 “怎么说呢,我和他打小就认识,他这人就是花花肠子,可能今天对你好,明天就对别人好了。算他有点良心,没打你主意。” …… 离开暮水镇的那天,我哭了好久。 2014年暮水镇飘来一场雪,十字街口一盏孤独的灯笼映红我们脚下的薄雪,他送我回姑姑家,雪愈渐盛大,坡面湿滑,他小心翼翼拉着我棉衣的袖子慢慢地走,就好像是我们手牵着手。 陆念白忽然说:“我觉得你上课的时候特别认真。” “那又怎样,数学照样不及格啊。” 陆念白笑道:“谁叫你笨得这么认真呢。” 嘿,陆念白,你怎么偏就长了一张嘴? 他也曾为我撑一把蔚蓝的伞,伞外是漫长的雨,脚下是漫长的路,时光被勾勒得漫漫长长,终点还是到了。 那天,他和我道别时走得很犹豫,最后还是说:“再见,陈遇秋。” 14 班级最后一次聚餐的夜晚,同学们哄着班主任一起喝得酩酊大醉,大家说着“前程似锦,未来可期”的体己话。 我草草吃完便提前离开了,刚走出酒店大门,一条短信跳到了手机界面。 “陈遇秋,想和你好好说一声再见的,可我没有勇气。高二遇见你,努力让你看见我,我努力过了,不问结果,没有结果。” “陈遇秋,不管未来与现在,你可一定要开心。”——赵深。 我曾怀疑那些励志的匿名短信是陆念白发的,其实是赵深。 高考最后的科目是英语,那天还未走进考场,我在校园盛大的悬铃木下遇见赵深。 蝉鸣声声,枝桠疯长,这个夏天没完没了,这个夏天终将结束。 他还在看英语单词,见到我时才合上书,笑着说:“送你一句话,说不定一会儿可以用在作文里。” 我面无表情地点头。 从来没有想过,原来也有人曾默默地喜欢过我,不问结果,没有结果,就像我喜欢陆念白。 赵深曾送我的那朵玫瑰,被我随意搁在桌上,一个叫沈意的女孩来查寝时眼尖儿看上了,她很喜欢花,于是我把新买的一捧满天星也一并送给了她,算是报答她默许我们宿舍偷偷使用吹风机的恩德吧。 缘分果真妙不可言。后来我上了大学,从老同桌那儿得知,沈意和赵深考上了同一所大学,沈意变成了赵深的女朋友,最初那朵我不以为意的玫瑰,兜兜转转,终于有了归宿,温柔且热烈。 赵深那天送我的话是:no cross,no crown. 未经风雨,怎见彩虹。 15 海棠未雨,梨花先雪。 我彻底与2018年的夏天告别,春回大地,万物生长,重新出发。 我的一位老师曾说过:“十年后,二十年后,当回首往事,那个曾以为一辈子也无法忘记的人,早已面目模糊。可我怀念的还是当初那个人吗?我只是偶尔想起他与我走过的年少时光。” 2013年的九月天,是炽盛无比的阳光,是生机盎然的树木,是朝我走来的温柔少年,他说:“同学,我可以坐这里吗?” 我说:“可……可以。” 终于,我可以忘记你了。 再见,陆念白。 经过深思的考虑 人生路上,遇到的事情有很多,做过的决定大多数都不能改变。从小时候到长大,很少有人做过的选择没有让自己感到后悔是一件很难的事情,这是人生路上必不可少的一件事。 可能有时候做的一个选择,只是一件小事情。它是可以改变的,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当你面临着一个关系到你未来的选择呢? 比如你刚进入职场,走错了道,从此人生就变成了另一个样子。 这个道理很多人都懂,可是却不想改变。不是没能力改变,而是觉得没什么。等到长大以后,或者未来的几个月。你会发现,当时选择这个,我错了。 虽然有很认真的深思过这件事情,我到底有没选择对?我到底应该这样选择吗?可还是会觉得不重要或者不想改变。 人生中做的每一个选择走的每一步都非常重要。即使是一件小事也是需要选择的。 选择———他能带给你独立性和更加明确自己的想法。每一个选择都非常重要,它能让你更加明确未来的道路会什么样,也会让你清楚将来要面对什么。 任何一个选择,都有可能会改变你未来的道路。曾经,我也曾面临过一个选择。 当时我准备报考钢琴的七级,因为当时自己可能有些许的懒惰,所以考的时候有些力不从心。 正所谓“一分耕耘,一分收货嘛!”自己没有努力,可能结果就算是考过了,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因为我的父母看到我当时练琴的时候,自己不是特别的认真,就像灵魂出窍了一样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差不多一分钟过去了,之后手便自觉停下来了,一首曲子就像弹完一样。可是弹完之后,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弹对。 因为贪偷懒嘛,所以就爱弹不弹的样子,导致我父母就问我:“你是想继续努力坚持弹钢琴,还是选择放弃。”当时我父母刚问完这个问题我就懵了,真的懵了。 这个钢琴也陪伴了我6年,六年时间就这样结束了吗?可是我不甘心啊!父母每周都那么辛苦,送我去学钢琴,浪费了我们差不多六年的时光,当真就要在这一念之差,短短几秒时间就下定决心,不弹了吗? 这也对不起自己,对不起父母过去六年的时光。既然当初选择要弹钢琴。就应该继续坚持下去,完成自己最初的愿望、心愿才不负家人六年来漫长的陪伴呀! 所以我当时做的那个决定就是继续弹下去,这样才不辜负自己与家人六年的时光。 这六年时光真的是几乎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了钢琴与的学习上面,其中钢琴真的是占了一大半。说放弃的话,浪费时间浪费了金钱,时间就是财富。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老话,至今都还在流传。所以现在我想起当时做的这个决定我是不后悔。因为现在我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成就,级也考过了,也算是对得起自己这几年来的时光,对吧! “灰姑娘若是不努力,就永远只能成为生活的陪衬,而做不了人生的主角。”这句话若是人人得知,那么可能成功的几率会更大。 所以说人生当中的每一个决定,都有可能改变你的人生道路。即使是一个很小的事情,你选择了它,可能你选择对了那条路,真的是对你有很大帮助呢! 就算是一个小事,可是当你选择了做这个事情以后,你可能会觉得,在这条路上我做的非常轻松,做的非常好,那我可能就会很适合这条路。 等你做完这个决定之后,会更好的找到自己人生的目标。 所以不管是什么事情,都应该经过认真的思考再去选择,因为它真的可能改变你人生的方向、与未来的生活。 人生路上有很多选择。很少有人可以全部选对,不出一个错。但有很多人为自己做过的选择后悔。可是有一些事情是无法改变的,一但做了,它可能就永远改变不了了。 那你可能会永远在为你的这个决定后悔,你的人生可能也会因为当初的这个决定而走向另外一个方向。 就像一条脱了轨道的列车,走上另一条道路,那肯定是不能远行的。 所以做每一个选择,都应该认真的思考过。这样你的人生才是非常完美。你才不会感到后悔、感到遗憾! 旅人 时间走着走着就不见了,就像有的人走着走着,就找不到了。 二月二十九,在日历上是很特别的日子,四年一次。在我的生命也是很特别的日子,因为这一天,我遇到了他们。 我是一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人。不论是在现实中还是网络中,我都畏惧和人的过分亲密。我就像一只刺猬,竖起自己的刺,小心翼翼地保持合适的距离。也像花园里的巨人,渴望春天,却又围一座高墙,把自己困在冬天。 直到,遇到他们,我才知道,原来有人温柔如斯,体贴至此,原来世界如此美好,阳光灿烂。这一切一切的美好,让我无力抽身,也不舍抽身。 那天,没有霞光满天,没有雨水滴答,很普通很普通,却又很不普通。 因为对文章有着同样的喜欢,对作者有着同样的佩服,对生活有着同样的积极态度,对未来有同样执着的追求……很多很多不约而同的默契瞬间,很多很多一拍而合的想法。一个只有几个人的秘密基地诞生。我们的故事也就从这里开始。 从那天起,叫醒我的不是闹钟,而是想每天道一句早安的念头。朋友a说“美好的早晨从听到xx的早安开始”。真的,每天说早安,看早安,已经成为我的习惯。两个简简单单的字,因为他们被赋予了不一样的意义,那是被人关心的温暖,是新的一天要继续努力的希望。 从那天起,起床的第一件事,不是刷牙洗脸,而是去爬楼看聊天记录。朋友b说:“我这辈子走过最长的路,就是你们的聊天记录”。可她还是天天去看,只为了聊到某个梗的时候,相视一笑。 从那天起,学习不是件独自鏖战的战场,我有了可以背对背守护的战友。我们一起开番茄钟,比谁学的更久,一起加油打气扬起斗志继续前行。 朋友b在群里发,“我学不下去了”,过了一会,又发了句“我又可以了!。”攀登学习的高峰总是坎坷,但所幸,一路上,有人陪。 从那天起,我们不用把情绪憋在心里,任它泛滥成灾,因为有人愿意花时间听那些有的没的鸡毛蒜皮的小心事。生活是一个问题套着问题,但有你们在,我觉得生活的结也能一个环一个环解开。 从那天起,我得过且过的生活态度改变了,我开始热爱生活。我试着练字,试着炮制美味的饮料,试着做同款早餐,试着画画……甚至五音不全的我也开始哼歌。家里人说,“大学真好,让我变了。”其实我想说,是你们真好。 很多人说疫情让他虚度了光阴,什么也没干。我想了想,如果没有你们,我大概也是这样。因为你们,我过了有史以来最有意义,最充实的假期。 我以为,我们可以走很久很久,一辈子都不嫌长。 然而,八月十七日,中午,朋友c,发了一句“你们玩得开心”,就悄无声息地离开了。退出了所有属于我们的小群。她以一种决绝强硬的态度拉远了我们之间的距离。 我试着留下她,可是没用。 她如果生气,如果委屈,如果埋怨,任何一种有波动有起伏的情绪,我都能缠着她,就算回来再不像从前。可她只是平静着,冷漠地看着。 我们所做的一切,就像是往大海里扔石头掀不起任何波澜。 那时候,我觉得回忆多了也是一种罪过。聊天的时候,发出消息,发现没有人回,才反应过来她走了。听歌的时候,听到她常唱的歌,眼泪就那么猝不及防地下来了,她再也不会唱给我们听了。玩游戏死的时候,才发现,那个能扶你起来的人,不在了。 我用了很久很久,直到今天我才能真正正视朋友的离开。 在生命的道路上,每个人都是孤独的行路人。我们一生会遇到很多人,却只有极少数人能够成为朋友。所以,认识她,这本身就是一种缘分。 只是缘分可能也有长短。旅途中,有人走了,这很正常。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价值标准,都有自己的选择。我们能做的就是尊重朋友的选择,感谢他们曾经的陪伴,祝他们一切顺利。 有人还在身旁,请珍惜他们。给他们一个肩膀去依靠,告诉他们,天大地大,我愿意陪你继续向前。明天会发生什么我不知道,但是今天我选择在你身边。 我很喜欢一句话,水流云散,周流不息的才是江湖。 同理,人来人往,去去散散的才是人生。 文章的最后愿你们希望阅尽千帆之后,依旧有如初清澈的眼眸,依然有相信情谊的勇气。尽管一路失去,也能满怀希望出发。 天亮了,旅人,出发吧。 风的影子 part 01. 二月中旬,这座城市告别了漫长的冬季。 她走在广场西南侧的石子道上,时而低下头看一看纹路里夹藏着的零星的冰雪,时而望着远方深深的吸一口气,贪恋着这久违的清澈。像是初春的白杨树新添枝芽的芳香,又或是某个浪漫的女孩在衣角点了栀子花味的香水。 广场坐落于这个城市较为繁华的一角,沿着东南方向跨过两条街,就是赫赫有名的山海路——美食街,商品店,小酒馆,购物城,终日人满为患。比起山海路的喧嚣,广场略显冷清,没有熙攘的人群,天气暖和的时候,会有互相搀扶的老人在街边散步,调皮的孩童扯着风筝线撒欢似的奔跑,偶有牵着手的情侣路过卖的老爷爷身旁,男孩总会停下脚步问身旁的女孩要不要买一个给你。 平日里,在写作之余,她总会到广场走一走。望一望天空,感受微风拂面,缓解整日面对着电脑疲惫的双眼。她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冷漠的独白远比热情的畅谈更加令她向往,语言变得空洞无力甚至令她厌恶,大概,是从那场车祸夺去她的声音开始,仔细想想,又好像不是。 part 02. 她走到不远处的风筝铺,男孩从手推车上跳下,“来啦。” “今天想买个什么样子的?” 周末的时间,她常常会看见他推着一把木制的小车,上面挂着各式各样的风筝,左侧是儿童类型的樱桃小丸子、蜡笔小新...右侧的则稍显成熟而富有艺术气息。他卖的风筝并非市场上那种现代工业化廉价的批发产品,而是用传统手艺编制的竹制纸鸢,他说,他喜欢称它们为纸鸢。 她微微笑了笑,环顾片刻,指了指一个三角构架、以黑白灰为主调填充的风筝。三周前,天气还未转暖,她走在广场上一眼便相中了一个可爱至极的小熊风筝,于是买了下来,放了一会儿,着实太冷,只好回到家里。她将它挂在门口的墙上,看起来,更像是一件夺目的艺术品。 他摘下了风筝,她递给他钱。 他看着她拆开一圈一圈缠绕的线,一手托着风筝一手拉着线,缓缓迈开步伐奔跑起来,顺着风的方向,风筝渐渐在空中升腾。她扬着头,白皙的面庞里,惹人爱怜的双眸被阳光照射的楚楚动人。 落日的余晖渐渐将城市的光明笼罩。他推着小车到她的身旁,帮她一起整理被风吹得散乱的风筝线。她点了点头以示感谢。他们虽不算熟,但是几次的接触,他也大概明白了她的苦衷。 “哦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她眨了眨眼睛,拿出手机,在备忘录里打下了几个字,“江晨曦”“很好听的名字。”他微笑着说,“我叫顾瀚文。浩瀚的瀚文字的文,在旁边的艺术学院学造型设计。” 他随她一起沿着石子道向街边的十字路口走去,她时不时地瞥向手推车后面堆放着的竹条和布料。“这个手艺还是小时候我妈妈教给我的,其实不难,还很有趣,你要是想学可以来找我,我周末都在那里的。”她的眼里闪过一丝期待,转而又羞涩的低下头。她指了指不远处的十字路口,向他挥手告别,他注视着她的背影,直至缩影到看不见的远方。 part 03. “顾瀚文,你这是去卖风筝吗,还特地穿的这么文绉绉的。”室友和他打趣道。 他笑着说,“怎么?不行啊?” “你该不会是遇到什么贵人了吧?咱们学校那么多追你的你都看不上,有没有照片给我看看,到底是何等之人能捕获你的芳心?” 他无奈地摇了摇头,推着小车,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遇到她。 两周后,她身着一件天蓝色的衬衫,搭配一条黑色的牛仔裤,来到了广场,他一眼就认出了她瘦弱的身影,她走到他的小车旁。 “今天不忙?要不要做一个风筝试试?” 她点了点头,留给他一个一如既往温暖的笑。 他递给她竹条,“首先,要确定风筝的骨架……”他一面讲着一面做着示范,修长而洁白的手指灵活地穿梭在构架之中,她从没见过,这样好看的手。 不久后,她望着自己的作品,在手机上写,“我做的好像不是很好看。”他没有说话,而是接过手机,也在上面打字道“作为第一次制作已经很好了,我记得我刚学的时候,都看不出来形状。”后面,还附上了一个可爱的颜文字。她微微扬起了嘴角,她笑起来,有两颗小巧的酒窝。 告别时,他恍然想起几天前在网上学的手语“朋友,再见”,便伸出手回想着动作,她笑着摇了摇头,为他做着正确的示范,她望着他笨拙别扭的动作,便下意识地上前帮他纠正,当她的手不经意间碰触到他的手时,她瞬间触电般缩回,红着脸不知所措。他望着她水汪汪的大眼睛和英挺的鼻梁,不禁想起几天前室友和他分享过的一个词——沦陷。 part 04. 后来,他总会时不时的去广场走一走,希望可以与她“不期而遇”。他从她的朋友圈里得知,她是一名专栏作家,经常会写稿件递交给一些文学社。亦总会点开他们之间的对话框,想说些什么又不知如何开口,打下了一句又一句话最终却成行的删掉,里面只有一句单薄的“我通过了你的朋友验证请求,现在我们可以开始聊天了。” 他真的偶遇到了她,在那个黄昏。她漫步在广场较为宁静的一侧,大概是在为写作寻找灵感,他走上前,悄悄拍了拍她的肩膀。她回过头,有些惊讶,里面,似乎又透着一丝惊喜。他和她并肩行走,给她讲他的故事。父亲去世的早,母亲一手抚养他长大,供他到这里读书。家里的经济状况并不宽裕,他便来到这里卖风筝,顺便也算是巩固他的专业。她在一旁安静的聆听,时而在手机上回答着他的问题。 “帅哥美女,要不要来看看我们新开的湘菜馆,就在山海路与湖西街交汇处,欢迎前来品尝。”一个扎着丸子头的女孩递给他们一张传单。 他随口说了句,“我还真有点饿了,要不我们去看看?”然而说完他便开始后悔,这样唐突的邀请不出意外肯定会被拒绝。片刻的沉默后,她点了点头。他抑制住内心的喜悦,在前方较窄的人行路旁绅士地做了一个“请”的动作,她看着他幽默的样子,不觉莞尔。 他看过她写的一篇游记,她似乎对鲫鱼汤情有独钟,便为她点了一份。她有些诧异,打字道,“你不会看了我的游记吧?”他假装摇摇头,可是洋溢在眼角的笑容却出卖了他,“写的不太好。”“你太谦虚了,我觉得很好看啊。”那天,他们聊了许多,走在繁华的街道里,她第一次发觉,其实,她并非真的向往宁静而厌恶喧闹,她厌恶的大概是喧闹里自己的孤身一人吧。 part 05. 自那次谈心后,他三周没有见过她了。直到那个周末,他远远的看见她和一个男生走在一起,男生贴心的帮她戴上帽子,两人极为亲密的样子。他们走到他的小车旁,他感到一丝不可言喻的悲伤,醋意使然,他撤下了挂在上面的几个风筝,“今天的卖完了。”语罢,便转过身整理车后面的竹条,丝毫没注意到她不解的神情。“姐,我们走吧,人家不卖了,我又不是小孩子了,不放了,咱吃饭去。”听罢他突然说,“你是她弟弟?”男孩点了点头,“亲弟弟?”“对啊,你问那么多干嘛,不卖就不卖呗。”他笑着拿出一个印有鹰图案的风筝,“送你了。”而后便推着车哼着小曲走向了远方。“姐,这人谁啊?”她望着他离去的背影,示意男孩“问那么多干嘛,放风筝。” 不久后,他为她制作了一只风筝,样式是她曾在散文里提及过的香槟玫瑰。“高贵而浪漫的白,透着卡其色的淡然,饮一盏香槟之迷醉,孤身倾怀。”她如是写。 她握着风筝,翻过来掉过去,似乎是遇见了什么奇珍异宝。 她走在前面牵着风筝的线,他跟在后面,“晨曦,你听没听说过,如果踩着一个人的影子,那个人就不会走远了。”她停下脚步,回首望着他。“就像天上的风筝,踩着风的影子,所以有风筝飘扬的地方,就一定会有风。”他走上前,牵起她的手,绯红迅速染上了她的面颊,一如天边尽头,炽热的火烧云。 青青子衿 子衿青青,安照我心。 ——可能每个女孩的生命中都会出现这样一个少年吧,清澈又干净。他像一束明亮的阳光,射进你的心房,把每一个潮湿黑暗的角落变得透亮,重新充满生机。 这年的夏天,告别了艰辛的高中时代,江婧终于步入了她人生的下一个阶段——大学。还记得刚刚高考完的时候,她心情沉重的回到家中,应该是这次高考的题目有些难了,在没出成绩的日子里,她有些不安。值得庆幸的是,在出成绩后,她得知分数并不是很高,但江婧的成绩还是过了一本线,也算是值得欢喜的一件事吧。 都说长大的标志就是离开家,而这次江婧考到了离家很远的地方,足足跨越了三个省。江婧是标准的南方人,而这次,她来到了一个会下雪的城市——武汉。 九月份的武汉是非常炎热的,有着四大火炉之一称誉的它果然名不虚传,但是到了晚上,暑气逐渐褪去,炎热干燥的空气中掺和着几丝清凉,安慰着在这个夏天奔波的人们焦躁的心。 在军训中,江婧意外的因为有着相同的兴趣爱好——滑板而认识了一位女孩,姑娘特别开朗,融合了北方的直爽又带着南方姑娘的温柔,这样的女孩让江婧觉得空空的武汉多了几分温情味儿。女孩叫罗可,罗可不仅和江婧聊了家乡,聊了兴趣,还聊了许多关于过去以及未来的事情,总之两人之间一见如故,聊的十分投缘。 “诶,江婧,你既然那么喜欢滑板,要不要考虑加入滑板社?”罗可歪起脑袋问道。 江婧摇摇头,说:“我想过,但是找了好久都没有看到他们发布社团招新的通知。但我还是很想去的。” 罗可一把抓住江婧的肩膀,激动的说:“我就找到了!待会夜训完以后我就带你去!” 江婧愣了愣,然后点了点头,这个故事也就悄悄的拉开了序幕。 这是江婧第一次看到子安,一个穿着粉红色t恤在昏暗的灯光下玩着滑板的少年。本来光线就很暗了,但不知道为什么,似乎他就是把所有的光线都吸引到他身上去了,即使是在黑夜里也能闪闪发光。 罗可猛地拍了江婧的肩膀,她惊了一下,然后转过头看着罗可。“怎么啦?你不要害羞哦,这里的人都挺好的,有什么不会都可以问他们的。”罗可微微一笑然后摆摆手,向社团里的人走去。 江婧低下头,原来自己已经注视着这个少年这么久了,这也是她第一次望着一个少年这么长时间,她独自摇摇头,告诉自己不要想这么多了,可能是高中三年都没有谈过恋爱,到了大学以后荷尔蒙发酵了吧,于是踩起滑板,一边玩去了。 滑板社里高手风云,一个招式都不会的江婧显得有些渺小,她越来越没了信心,更不要说上去和社里的人打招呼了。突然一个男孩子指着她,大声惊讶:“你的脚位为什么是反的!”大家纷纷抬起头,循声而望,十几只目光齐刷刷的朝江婧袭来。 “她的脚位错了吧?”“是的啊,我才发现呢,别人都是左脚上,右脚放在左脚后面,她怎么是放在前面?”“又是新手吧?基础的脚位都放不对,想学招还远着呢。” 一系列的语言将江婧淹没,本来就内向的她脸刷的一下就红了,深深的埋下自己的头。罗可站在一旁,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滑板社的社长看到场面不对,便招呼大家一边玩自己的去,算是给新手留了一些余地。 穿粉色衣服的少年走了过来,“踩我的板吧,那块板是老手玩的,不适合你。”少年轻轻说道。江婧来不及思考,刚刚的蒙羞感一直萦绕在脑海中挥之不去。少年蹲了下来,轻轻的握住江婧的脚:“先上左脚,然后把右脚放在后面,先把身体站稳。”少年又扶住滑板;“能站稳吗?” 江婧点了点头。“那我往前推了?你要是要摔了,就抓住我的肩。”少年说。 夜色撩人,淡淡的亮白色的月光和暖黄色的灯光缠绵在一起,映在少年的半边脸上,他的睫毛微微颤动,仿佛周围的一切都不存在了,这里只剩下他们俩人,所有的事物变得温柔起来。 因为每年进滑板社的新人不多,江婧他们这一年的新人进去的没几个,于是罗可就把他们都组到了一起,总共五个人,但在加群的那一刻,江婧最想知道的还是粉色衣服的少年在不在群里,他会是新生吗?可是看他玩板那么熟练,讲话又很温柔,一副稳重的样子应该是学长才对吧。 还是按捺不住少女那颗悸动的心。问问罗可吧?江婧想,于是拿起手机悄悄私聊的罗可。 “他是我们这届的呀!只是不和我们同院而已,他挺厉害的,但是我跟他不熟。”罗可回复道。“我们五个人,其余的四个人我都认识了,不出意外最后一个我不是很熟的就是他了吧。”江婧点了进去,qq卡片的资料很干净,没有带半点多余的装饰,昵称叫子安。 是他了吧。江婧暗暗想。名字好简单,她试探性的感谢了一下对方,如果对方说记得有这回事就说明是他,如果对方不知道这回事那就不是了。果然,对方回复:“没事。”良久,qq弹出另外一条消息,这让江婧有些紧张起来。 “自己可以学会吗?下午四点有空的话可以出来,我教你。” 少女的心又开始砰砰的跳起来,少年像一束明媚的阳光,照进了她的心房,每一个落满灰尘的角落渐渐有了光亮,变得明净。 “那我该怎么称呼你呢?我叫江婧。”她问。 “我叫郑子安,就叫我子安吧。”少年回复。子安,多么清澈的名字,脑海里又浮出少年清澈的脸颊。 就这样,子安每次都会以教江婧的滑板的理由把她约出来,一来二去的也就熟了。但滑是一项极限运动,别说女孩子了,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只要是新手,总是架不住滑板的。江婧摔的最重的一次,整个人直接就掉进了子安的怀里,子安从她的背后抱住她,那一刻江婧的心就像不小心自己滑出去的板子,猛地撞在墙上,撞出了情愫。 子安低下头,靠在江婧的耳边,轻轻地说:“下次小心点,要不只能继续摔在我怀里了。” 江婧挣脱开他的怀,背过去把板子拿回来,那时候的她,脸颊泛起两朵火烧云,是辣的,也是甜的。 但是她感觉子安又是和她有着距离的,因为有那么几次,子安会让她一个人先练,他去旁边打电话,也不知道是跟谁说,她不敢问,他从不说。坐下来和子安聊天的时候,他手腕上的那个情侣专用的小狮子的手链像一把尖刀插在江婧的心房里,让她难以呼吸。 两个人并肩坐着聊天,江婧坐在他的左侧,却又隔着一道银河。几次想开口,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她想知道真相,却又害怕事实的结果。 少女的心就是这样,是琥珀,一滴下来足以凝结,又是玻璃,一碰就会破碎,珍贵得不可触碰。 武汉今年的初冬来的很急,昨天还是阳光明媚,今天却阴雨连绵,两位数的温度转眼成了个位数的温度。 江婧的衣服还没准备好,气温就骤降,这让她不敢下床,只能躲在宿舍里。 手机突然弹出消息,是子安发来的。“下楼,我在宿舍楼下等你。” 江婧一时晃了神,为什么子安突然就来了,他来做什么,外面还在下着雨,顾不来这么多,她随便披了件外套就下楼了。 子安抱着两件厚厚的外套塞给了江婧:“我就知道你不习惯,肯定没准备好衣服吧?我的衣服都比较中性,不嫌弃的话你就先穿着,等到买好了再还给我吧。” 江婧接过衣服,还没来得及说出感谢的话,子安的手机就响了,在他掏出手机的一瞬间,江婧看到了屏幕上的两个字:哈尼。 哈尼,亲爱的,情侣专用的小狮子的手链,时不时的电话粥,所有一切的痕迹都在暗示着些什么,所有的记忆涌上她的心头,她看着子安塞给她的衣服。 “那么,我又算什么呢?为什么,老是对我那么好?”江婧呆呆地站在原地,却没看到子安边打着电话边跟她挥手告别,抬起头时,少年的背影已经渐渐模糊了起来。 这次的妖风在武汉待了好一阵,外头是持续的阴雨,里头是少女潮湿的心房。江婧把子安的衣服小心的折好,放在衣柜里,始终没有拿出来穿。由于下雨不能滑滑板,他们也就没有什么理由再见了。 可是放在柜子里面的衣服又不穿,又这样占用着,她决定拿去还给他。 江婧约了子安一起吃饭,顺便把衣服还给他。 这次见面的时候,子安手上的情侣手链已经没有了。她终于鼓起勇气问:“你的手环呢?” “摘掉了啊,不想戴了,麻烦。”子安若无其事的说道。 “可是这样子你的女朋友不会生气吗?”她问。 子安抬起头,愣了愣:“什么女朋友?” “可是你的那个手环不就是情侣一起戴的吗?” 子安似乎明白了什么,微微一笑,反问她:“我自己戴不行吗?” “噢。”江婧低下头继续吃饭。“那你手机里那个.......那个哈尼又是......谁?” “那是我姐姐啊。我跟我姐姐关系好不行吗?”子安回答。 “那你经常都跟她打电话吗?”江婧忍不住继续追问。 子安点点头。“我平时要忙好几个社团,就只能抽教你学滑板的时间跟我姐姐打电话,我跟我姐姐关系很好的。” 很巧的是,吃完饭后连续下了快两个星期的阴雨竟然停了,甚至出了一点太阳。 “吃完饭,就这样走了吗?”子安问。 “嗯......”江婧抿抿嘴。 “要不要出去走走,出太阳了。”“好。” 潮湿的地面慢慢的变干,路上的小水洼反射出明亮的阳光,天空开始变得清澈起来。他们并肩漫步在校道上,子安突然停下来,转过身来面对着江婧:“为什么问我那么多?” 江婧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随便嘟囔了两句便准备从他身边绕过去继续往前走,不料又被他拉到跟前。 子安的脸渐渐贴向江婧:“为什么想知道我那么多?”她看着他的脸离她只有不到10厘米的距离,心跳愈加猛烈起来,肩膀又被他紧紧按着,动弹不得。 “嗯?”子安追问道。 江婧继续沉默,她望着他,脑袋却一片空白,心里却早就有了答案。 蓦然间,两片湿润带有温度的唇贴在了她的唇上,子安闭上眼睛,虽然是男孩子,但睫毛却很长,轻刷着她的脸颊。 时间仿佛静止了一样,身边所有的事物都黯然失色。 她贴着他的脸,深情的吻着。他缓缓的抱着她,往自己的怀里捧。一颗心挨着另外一颗心,两颗心的频率虽然不一样,但跳动的幅度却是如此的相似。 他们的心中,早就有了答案,现在,正是验证的时候了。 多年以后,江婧沿着湖边的小道散步,身旁站着,仍是那个四年前在校道的桂花树下吻她的少年,他们十指紧扣着,少女的短发成了长发,少年长高了不少,不变的是在牵手的时候还是会晕红的脸。 “马上要考研了,你要考到哪里?”江婧问。 “你不知道吗?”他回答。 她摇摇头。 他俯下身来亲吻她的额头:“那到时候记得把你的志愿书借给我抄一抄。” 可能每个女孩的生命中都会出现这样一个少年吧,清澈又干净,他像一束明亮的阳光,射进你的心房,把每一个潮湿黑暗的角落变得透亮,重新充满生机。 他又像是一颗颗钻石组成的,铺满了青春的路,熠熠生辉。陪着她,一路光辉。 夜梦 我永远记得你,踏星河璀璨而来的你,散夏梦炽热而去的你。 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 ——北岛《波兰来客》 2019年夏天 夏天的夜晚是什么感觉?安零说不上来。 燥热的空气在微风的搅动下不安的晃动起来,可又带着些冷却的意味,给人棱角分明的质感。白衬衣微醺酒气,在梅子味的上空中肆意的蔓延开来。安零就这样倚靠在阳台的金属栏杆上,像是游走在梦境与现实的边缘,风轻飘飘。 说实话她不是没有想过这一天的来临,本以为会像自己看到的偶像剧里的情节一样大哭一场,但是说来奇怪,今晚似乎无事发生。她只是觉得有一种不知名的东西从生命中莫名其妙地活生生地剥离了,说不上不痛不痒,但是却谈不上痛彻心扉。 其实认清现实只是一瞬间的事: 他们认识七年了,但是现在成蹊他真的离开了。 2015年夏天 “哈哈哈哈哈哈,安零你又输了!”乔愿拍着桌子笑的前俯后仰的,这声响引得教室里的同学纷纷转头观望。 “喂你小声点!这个不算,哪有你这样的啊。”安零压低了声音。快期末考试了,这要是被班主任抓住在教室里大声喧哗她们俩都得出去罚站。 “哪能不算啊,愿赌服输。” “行了行了,我真的是怕了你了。” 乔愿总是喜欢安零打一些奇奇怪怪的赌,那些年少幼稚的想法就这样坦白地暴露在流转的阳光下,单纯而无畏。比如今天老师上课会不会讲第十三题,比如下一个进教室的是女生还是男生,又比如今天大课间发的蛋糕是不是抹茶味的······ 盛夏的夜晚似乎总是让人特别难忘,似是在耳畔的私语呢喃,连空气都是蜜桃般的清甜。昏暗的路灯交织着清亮的月光,蝉鸣,蝉鸣。 “安零!上,他来了。” 是成蹊?安零有些无所适从。 众所周知安零和成蹊是相互喜欢的,可谁知道他们两个那么闷骚,扭扭捏捏到现在都没说上两句话。不过人家两个倒是不急,就是像乔愿这种一干吃瓜群众操碎了心。 “可是……” “别可是了,刚刚我们可是说好了的,谁输了谁就去抱进篮球场的第一个男生。现在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去吧,皮卡丘!”乔愿说着就推搡着安零出去了,气得安零只能回敬她一个白眼。 看到安零踉跄着从篮球架后面出来的时候,成蹊是有些惊讶的。安零见状也只好站定,礼貌而尴尬的笑笑。 “好巧啊,你也出来散步啊。”说完这句话安零真的想找针线把自己的嘴缝起来,散步散到回男生寝室的必经之路也真是见鬼。 “嗯……好巧。”成蹊的声音是很清亮的那种,就像是仲夏夜里轻柔的梦,这让安零更加不知道如何开口。 “嗯……我可以……我可以抱你一下吗?”安零感觉到自己说话时心跳得厉害,只能紧紧咬着嘴唇,死死盯着篮球场上的白线。 突然安零感觉到自己被拉得猛地向前,自己竟然一头跌进了成蹊的怀里。那种惊讶的感觉像是触电般的席卷她的全身,以至于安零很久很久以后都会做同一个梦,梦里有成蹊校服上淡淡的洗衣服的香气,有三两颗薄荷味的星星,还有静谧夜空下的怦然心动。 2019年夏天 时间真的不痛不痒的得过了很久。安零的生活依旧按部就班的过着,只是恍惚的时候多了,失眠的时候多了,嗜睡的时候多了。 说到底,她怎么也想不明白最后为什么他们没有在一起。可是什么是最后,世界末日?海枯石烂?还是天崩地裂?安零以为的很久原来也只是一瞬息罢了。 成蹊的消息来得毫无预兆,以至于看到锁屏上的提示信息时安零竟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是几张图片,安零怔住了。 分手这么久这是她第一次哭。 就这样盯着屏幕,安零逐渐感觉到自己的鼻子在莫名的发酸,直到脸颊微微有些干得发紧,她才意识到自己居然哭了。那种难以抑制的伤痛猛地席卷了全身,肆意地侵蚀着她身体的每一寸,连呼吸都是微微发痛的,她才突然意识到原来自己真的意难平。 “碰巧来南京了,我记得这是你之前说很想来却最后错过了的学校吧。” 是啊,这世上原来有那么多爱而不得。 2016年春天 安零确实不太喜欢初春这个鬼天气。 她觉得自己好像不太好,意识有些涣散,跑步的腿渐渐地变得沉重起来。偏偏初春的风还微微有些凛冽,混着些南方湿润的空气,让喉咙越发地不适。 安零想自己是有些低血糖的,可是体侧这种事又不能次次都请假,毕竟只是混个及格也不像自己的作风了。 “安零!加油!坚持啊!”乔愿站在草坪里面心都悬到了嗓子眼,毕竟乔愿见安零跑八百晕倒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想到这里,乔愿下意识的攥紧了手。 “安零!”看到安零快到终点,乔愿赶紧跑过去扶住她。 “喂!安零,你没事吧。你要吓死我啊” 安零觉得自己的全身在微微的发麻,各种奇奇怪怪的感观一起袭来,让她有点招架不住。心跳还是很快,但是浑身却软得快要摊在乔愿身上。 “给你水,还有糖。”恍惚之间,手臂被一股更加有力的力量提起来。 没有抬头,因为成蹊的声音安零真的太熟悉了。那种轻柔得就像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飘来的感觉,真挚得像是一场盛大的梦境,虚无缥缈却又棱角分明。 大概成蹊对于安零来说,也就是这样一种若即若离吧。 “谢谢你。” 2019年秋天 安零搞不明白,怎么到了大学她还是躲不过跑八百。刚刚跑完八百,差点没给安零直接送走。 摊在寝室的凳子上无所事事,安零鬼使神差地抽出了日记本,五彩的糖纸突然像四散的蝴蝶一样从纸页里飞出,在薄薄的阳光下悠然地旋转、飘舞。当所有的糖纸都落在地上的时候,安零甚至没有一种去把他们都捡起来的冲动,只是一种深深的无力感。她觉得自己就像一个秋天熟烂了的苹果,无人主义,就这样自顾自地一点点地腐坏掉了。 不知道坐了多久,安零就这样一遍又一遍地回想着这些糖纸的来历。她突然很想听听那个记忆里的声音,那分她快要想不起的温柔。 再次拨通他的电话的时候,安零是忐忑的。该说些什么?他们之前还有什么话可说。分手后再这样打电话是不是太唐突了? 不过,这些顾虑很快就烟消云散了。 在安零打第十九个电话接听未果的时候,她不再尝试了。她突然觉得成蹊似乎是对的。这样就可以避免彼此之间的争执、痛苦和尴尬,就让彼此永远都住在回忆里了。 曾经安零以为成蹊永远会是那个她跑八百时默念的名字,会是像水果糖一般甜蜜的存在。 而他现在依旧是安零在跑八百时默念的名字,只是也会有些苦涩罢了。 2017年夏天 “乔愿你又在干什么!”安零本来在玩着手机,余光突然感觉到乔愿在对面偷拍。 “没干嘛啊,不过是给我磕的cp拍张照片罢了。” 安零的生日是在夏天的。 已经很多年都是这样他们三个人一起出来给安零过生日。虽然安零和成蹊在一起这么久了,但是让他们俩自己发合照真的是难上加难,不过好在每次都有乔愿这个电灯泡吧,这不又合照加一。 安零悄悄地侧过一点头,刚好可以看到成蹊的侧脸。成蹊的侧脸很好看,给人一种很干净很温暖的感觉。不过他好像玩手机玩的专注,似乎一点没发现旁边一直盯着自己的安零。 安零抿着嘴笑了一笑,也乖乖转回头开始玩手机了。 “小傻子,抓到你一直盯着我了。”安零正在喝水,看到成蹊发的信息差点没一口水喷出来。 “怎么了怎么了?”乔愿见状真的是一脸懵逼。 “没事没事,奶茶太烫了。” “一学期没见,我想你啊。”安零回复道。 “我也想你。” 2019年冬天 北方的冬天总是来的很早,今年也一样。 北方的冬天很长,夜晚很长,就像是没有尽头的深渊一样。安零还记得自己第一年来这里的时候很不适应,一到冬天的晚上就喜欢给成蹊边哭边打电话。 今天是2019年的最后一天,安零照旧在翻看备忘录里面今年的计划和完成。突然看到一个自己取名为“努力做梦”的分组,里面有很多很多自己的随笔,还有一封很长很长的信。 这大概应该是夏天写的吧,一封告别的信。 说到底,成蹊就像安零心里的一根刺,折磨了他太久太久。这半年安零想了很多,多少的辗转反侧,最后都没有换来自己的一丝轻松。大概两个人都是慢热的类型,没有太多轰轰烈烈的情感,就连分别都这样扭扭捏捏。 是时候做个了断了。安零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就把这条转手发给了成蹊。 “我们不合适。” “你放手吧。” 回复来得似乎有些突兀,安零没想到成蹊会说这样的话。 七年了,最后也不过两句话就草草作结。可能人总是善变的吧,从前在一起的时候怎么也没觉得俩人不合适,如今这竟也算一个冠冕堂皇搪塞安零的理由了。 原来俩人早已高高筑起围墙,将过往的一切付之一炬。在灰飞烟灭中,安零看到了和成蹊的所有过往,到如今终是曲终人散了。 “好。” 以后的以后 安零还做着一个人的旧梦,以后的以后只是再无他的光临。 \/你是我青春里最狂野的梦 梦里是我纠结不放晦暗发霉的过往和我独自一人失魂落魄的流浪 梦醒时分 01 印象中我有两次做梦哭醒。 第一次是我比较年少时,小姨带着我和表弟表妹出去玩,路过一个糖饼店,但是小姨只给表妹和表弟买了糖饼,并没有给我买。 然后我就委屈地一路都在哭,直到醒来,发现是个梦才如释重负。 还有一次是做了一个超级偶像剧的梦,我和那个“他”明明相爱却不能在一起,最后在一扇铁栅栏门前面,我们转身走向了两个方向。 故事玛丽苏至极,我甚至怀疑自己那段时间是不是偶像剧看多了,但是当时哭醒后我还是久久不能平复心情,就这样醒着流泪,哭湿了枕巾。 我甚至不记得那个“他”的脸,“他”也并非我生活中的某个人,我只记得“他”身着黑色风衣的背影,以及那个哭到不能自已的自己。 02 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一个缺爱的人。 小姨很爱我,甚至说过几乎把我当成了她的亲女儿,凭借着这份肆无忌惮的爱,我也从来不会让着表弟表妹,即使最年长,也还是会和表弟打架,没有个姐姐的样子。 但是尽管我如此不懂事,小姨还是很宠我,什么都有我的一份,愿意跟我聊天,也乐得看我们嬉闹。 从我出生起,就有好多人爱我,爸爸妈妈、姥姥、小姨、舅舅、邻居高个子阿姨,那时候他们身边都没有小孩子,所以就独宠我一人,我是被亲友团团围绕着长大的,所以老照片里有很多我的丑照,既有些羞耻,又弥足珍贵。 我也并没有经历过那样刻骨铭心的爱恋,甚至恋爱经验为0,并且完全没有想要谈恋爱的打算。 我极其容易与人为善,但是也容易轻易对人失望,所以很少能将自己全然托付。 我是一个悲观的婚恋主义者,不向往轰轰烈烈的爱情,又觉得平淡的爱情有些乏味。久而久之,我甚至对爱情这个词也有些排斥了。 比起恋爱,我更想做到的是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 03 我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我理论上不缺爱还是会哭醒,然后沉浸在梦里久久不能释怀。 那个时候我有着最平淡的生活轨迹,几乎和身边所有的同龄女生一样,过着快乐的童年,上了十几年学,长成了一个还不怎么成熟的大人。 按道理我应该非常坚强或者非常大大咧咧才对,但是越长大越觉得自己敏感,甚至有些多愁善感,说实话,我有时候实在不喜欢这样的自己。 清醒时我甚至不能理解那个做梦哭醒的自己,那个在“爱”面前无力又懦弱的自己,那个没有一丝作为就放弃争取的自己,那个绝对感性缺乏理性的自己。 有人说,梦是相反的。 现实中,我是一个非常理性的人,是一个从小到大不愿意哭甚至以哭为耻的人,无论我怎样想象,都无法把那个做梦哭醒的女孩和自己重合,在影影绰绰虚虚实实之间,我似乎看到了自己脆弱的一面,渴望爱却又害怕失去爱。 04 或许长大就是一个不断失去爱的过程。 后来那些小时候围着我长大的亲人都有了自己的孩子,姥姥也去世了,只是那时候还小的我并没有体会到这有什么不同。 但是所有的情愫或许都被现实掩盖,以至于我自己都不知道,只能在梦里去为那份不属于自己的爱而懦弱地哭泣。 长大后的自己家庭生活也并不幸福,快乐的童年之后是小心翼翼的青春期,以及一个新二胎家庭的不断争吵,活在一个那样的环境里,我常常是不能自洽的,以至于对婚恋这件事有着悲观绝望的态度,在鲜有的梦里也对这份爱恋无力挽留。 前段时间有一个词叫做“爱无力”,或许就是说梦中的那个自己吧。 那个做梦哭醒的女孩,或许就是我们潜意识里不敢袒露不能表达不愿承认的自己。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