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98回到童年》 第一章 重生草灯村 宁远感到自己走在一个狭长的隧道内。 隧道两侧无光,漆黑一片。 隧道内十分潮湿,宁远能够辨认隧道两侧的墙壁渗出丝丝水气,夹杂着泥土陈腐的味道,扑面而来。 宁远每向前一步,都能感到穿着软底鞋的脚尖触碰着棱角分明的坚硬物体; 稍微一不注意,身体便会倾斜,而打滑的脚尖触碰到的物块,则会发出“哗啦,哗啦”的清脆撞击声。 这一条路很长,像是永远走不到尽头。 我现在是要去天堂,还是地狱? 那么,我是好人,还是坏人? 宁远努力回想着上一刻发生的事情。 出乎意料,在回忆的过程中,宁远的脑袋竟然没有了往日用脑的酸胀感。 上一刻,他在过马路时,稀里糊涂被一辆疾驰而过的大卡车撞了; 再上一刻,精神病院的病友阿强告诉宁远他想吸烟,并以承包宁远一个月的零食“猫耳朵”为条件,让宁远去买。 …… 90年出生的宁远今年32岁。正值青壮年的他,不幸患上了十分严重的精神疾病。 他无法工作,集中不了精力,甚至生活都无法自理。 每日过得浑浑噩噩。 父亲嫌弃他成了废人,不能赚钱反而还要花他的钱治病,像无底洞; 而那些没有得病的“正常人”,更是怀疑宁远活着的意义,甚至鄙视着他这种人的存在。 既然这样,我也许死了最好吧。 宁远不知道自己是第几次想到了这个问题。大概,第一千零一次吧。 午后阳光刺眼。 宁远把买到的那盒“中华”小心翼翼地藏在了衬衫的内袋里,往回赶路。 此刻,他的嘴里立即浮现出了零食“猫耳朵”的味道。 精神病人的感官,似乎总是比常人的要发达很多。 随即,这种零食特有的甜脆感,从舌尖迅速蔓延到了味蕾。宁远舔了舔嘴唇,觉得舒服极了。 这种短暂的、能够让人感觉到存在体验,才是精神病人活下去的动力啊! 可慢慢的,宁远嘴里的“猫耳朵”变了味; 最开始,嘴里只是出现了微苦的味道,像是喝茶时不小心嚼到了茶叶棍; 后来,这种苦味逐渐变得恶心,像是宁远在还没有得病的时候,偷喝的女友胶原蛋白饮品的味道; 最后,这种恶心粘稠的味觉演变成了一种极度难闻刺激的药味,像是医院来苏水的味道…… 狗日的! 这个土豪强一定是在猫耳朵里下了药! 他想要毒死我! 救命啊!救命啊! 宁远嘴里竟然又无可救药地出现了“幻味”; 接踵而至的,便是地狱般恐怖的被害妄想。 此刻正在经历头脑风暴的宁远,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过马路。 余光中,他好像瞥到了一辆大卡车…… 之后便是一阵猛烈的撞击。宁远感到身体飘了起来。 …… 然后,宁远就来到了这个隧道内。 死了吗? 也好。 本来我这种人活着就是没有意义的。只是没有想到,果然是有死后世界存在。 宁远耐着性子往前走,想看看前面是否有投胎的地方。 这条路,真是既黑,又长。应该不大可能是通往天堂的。 因为宁远以往从各种文艺作品里面得知,通往天堂的路是向上的,一般来说是阶梯; 亡灵在阶梯上走着走着,开始会看见人世间的亲朋好友向自己道别; 接着,阶梯的两侧会出现蓝天白云; 最后,一个已经去世的亲人或者恋人,会在阶梯的末端伸出双手来迎接你; 这个人通常会穿着洁白的衣服,头上折射出来的光晕就像天使的光环;他的周围,往往还会开满鲜花。 不像这里。 现在,宁远所走的这条路,泥味很重。 隧道顶端,不时有冰凉的水滴“啪嗒、啪嗒”地落在宁远身上。 那这里,应该还就是…… 黄泉了? 不过,就算是黄泉,那也应该有黑白无常来接我啊? 但这个隧道内一个鬼影都没有。难不成,自己的灵魂将会被永远禁锢于此? 好在,宁远看到了前方逐渐明亮了起来。 借着光,宁远总算看清了脚下的路。 这是一条铺满碎石块的铁轨。而刚刚,宁远一直在轨道上面行走。 等等,自己的脚,怎么这么…… 小? 一看就是一双儿童的脚。 宁远伸出了自己的手看了看。 他的手,竟然也变小了几号。这双手的皮肤细嫩了很多,手腕上也不再有因精神疾病用药的针眼。 难道自己重生了? 这具躯体到底是谁的?有没有精神病?头脑里面的幻听还在不在? 如果没病,那实在是…… 太好了! 【欢迎来到1998】 【初始化准备中】 刚刚还在寻思着自己是否有幻听的宁远,好巧不巧,幻听果然又出现了。 脑海里的这个声音,是一阵毫无感情的女声。不过和以往那些嘈杂的折磨人的声音不同,这个女声并不让宁远反感。 我穿越到了1998年? 宁远边走边纳闷着。视线所极之处,隧道口的形状终于浮现在眼前。 洞口光线极强。 宁远再次低头端详了自己的身体。这具小小的身体大概身高不到一米四,身着短裤、白t和鹅黄色软底鞋。 可怕的是,这个身体在阳光下,竟然呈半透明状。 这个身体不是实体! 宁远抬头看了看隧道顶部,想观察通过观察隧道的名字确认自己现在在哪里。 草灯村隧道。 一个修在山野里的隧道。 等等,草灯村?不就是那个自己童年生活的,西南部地区的小村庄吗? 难不成自己真的死了,而现在回到童年住的地方,只是人死时的例行程序——走马灯? 那么,就请给我多一些开心的回忆吧。 宁远视死如归。 “你一,我一,一休哥;” “你二,我二,王二小;” “你三,我三,刘三姐;” “你四,我四,四大金刚;” …… 此刻,炎炎的夏日中,宁远看见不远处有一个一蹦一跳的白裙子小女孩迎面而来。 她大概是把铁轨上的枕木当作了格子,一个人念着儿歌,在玩跳房子游戏。 这个女孩约莫六、七岁的模样,头发乌黑,皮肤是干净得像雪一样的白。大大的眼睛很是可爱。 米儿! 宁远一眼就认出了这个自己儿时的伙伴。因为她左边眼角的那颗泪痣,很特别。 只可惜,关于米儿,宁远拥有的记忆并不多。 因为米儿在上二年级的时候,就死于一场铁路事故。 当时,全村还参加过米儿的追悼会。 大约过了还没半年,米儿的父母便搬去了外地,似乎想永远离开这个有伤心回忆的地方。 后来,村里的人也自然淡忘了这一家人。 等等,铁路事故? 宁远有所警觉。 此刻,铁道边的信号灯突然由红转绿,远处传来列车的汽笛声。 【三十】 【二十九】 【二十八】 …… 宁远脑内的那个声音,竟然也在这时开始倒计时了起来。 第二章 白捡一个妹妹? “米儿,米儿,火车来了,快站到边上去啊!” 宁远本能地向米儿提示临近的危险,但无济于事。 玩得入迷的米儿,好像根本就没有发现宁远的存在,也听不见他发出的任何声音,仿佛两个人不在一个次元。 不过,宁远倒是能听见自己的声音。 是清脆的男童音。 他再次确认了,自己变成了八岁的小宁远。除了身体是半透明的这一点,一切,都和曾经的自己一模一样。 【二十三】 【二十二】 【二十一】 …… 宁远脑内的倒计时仍未停歇。 倒计时到零的时候,会不会就是…… 列车刚好撞向米儿的时候? 来不及多想了!既然米儿听不见他的声音,宁远只能试试自己能不能接近她,然后把她推下铁道。 【十五】 【十四】 【十三】 …… 宁远一股脑地跑在了米儿面前。他挥舞着双手,却发现他的肢体一碰到米儿,就像刀片划过的流水一般。 他是虚体,根本接触不到米儿! 见死却救不成,那宁远来到这里的意义又是什么? 难道,仅仅是把这些可怕的真相再过一遍? 也罢,已经发生了的事是不可能改变的。 【十】 【九】 【八】 …… 火车离米儿越来越近,带着汽笛的轰鸣,和车轮摩擦着铁轨的哐当声。 宁远内心一股绝望感油然而起。 但宁远却惊奇地发现,随着倒计时的推进,自己身体的透明度正在逐渐减小,且越来越接近实体。 【五】 【四】 …… 宁远望了望火车,距他们大概还有几百米远的样子。 来得及,来得及! 【三】 【二】 【一】 【初始化成功】 此刻,宁远用早已准备好的动作拉住了米儿的胳膊。 这次拉住了! 看来倒计时完毕的时候,正是宁远实体化完成的时候! 然后,宁远把米儿使劲一拽, 两个人连滚带爬地坠进了铁道旁的杂草丛里。 “呜,呜,呜——” 下一秒,疾驰的列车带着阵阵狂风和柴油、厕所的味道,从两人身边呼啸而过。 “宁远哥哥?” 米儿从杂草丛中站了起来,有些诧异地看着宁远: “你是什么时候来的?” 【恭喜宿主完成重生后的首个任务。 您于1998年6月7日16:23,救下了本会因铁路事故身亡的米儿。 l值+1000! 您的l值已达上限。 奖励下发至您左边的裤兜。务必在周围没人的时候查看。】 糙,脑子里这个幻听又出现了。 不过这个幻听,怎么这么像播报任务的系统?所说的话也并没有什么攻击性,而且逻辑还相当严密。 最主要的是,这个声音听起来不像是无中生有的精神控制,更像是某种引导。 “宁远哥哥,宁远哥哥?” 看见一脸懵逼的宁远在原地没有说话,米儿伸出小手在宁远眼前晃了晃。 反应过来的宁远,双手紧紧抓住米儿瘦削的肩膀: “你刚刚吓死我了!” 米儿似乎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但是宁远知道,如果他不重生在这里,那米儿的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盛夏的山野,周围都是响亮的蝉声。 铁轨上,米儿在前方蹦蹦跳跳哼着小曲儿,像是一只翩翩起舞的白色蝴蝶。 宁远则紧跟着她的身后,闷着头走着。 自己……真的回到童年了? 目前在大部分人的认知中,生命是一匹单向行驶的列车,是两段漫长的黑暗中一段短暂的光明。 蝉的生命只有短暂一个夏天。 而自己,为什么会稀里糊涂地重生,并且还救下了一个本来应该身故的女孩? 难道平行世界真的存在? 回到过去,是为了改变因果? 那我自己的命运…… “宁远哥哥,咱们现在是要去哪?” 米儿的问话打断了宁远的沉思。只见她转过头来,冲着宁远甜甜地笑,露出一对酒窝。 “哦,我送你回家吧。你来带路。” 宁远意识到,当务之急,肯定是要把这个调皮的女孩送到她父母身边好好看着,以免再出什么意外。 在记忆中,米儿的家住在一单位技工学校的家属楼。但是宁远从来没去过那里。 米儿的父母,也算是体制内的有体面工作的员工。所以和宁远这些乡下的孩子不同,米儿的吃穿用度也都是城里人的标准。 在米儿的带领下,他们下了铁轨,并转入一条乡间小道。 这条乡间小道的周围都是自建房。 宁远甚至能够认出: 那个红砖的看起来有些破旧的房子是林林家的; 蓝色窗户、看起来比较气派的房子是小雪家的; 而那个池塘边上,烟囱周围的墙面被熏了一团黑的房子,是二石家的。 宁远突然感觉鼻头一酸。 “宁远哥哥,你哭了吗?” 米儿似乎意识到了宁远的不对劲。 “米儿……” 宁远似乎也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 “能够再次回来和你们一起生活,简直太好了……” 没想到米儿却撇了撇嘴: “说什么呢宁远哥哥,咱们不是昨天还在一起玩了吗?” 宁远用手背擦了擦眼泪和鼻涕,强行镇定道: “也对哈。米儿,你先站着不要动。” 正在米儿纳闷的时候,宁远将手掌轻轻伸向了米儿面条一样白皙纤细的小腿, 随即“啪”的一声, 只见一只大花蚊子被拍扁在米儿的小腿上。 蚊子的尸体带着断肢,四仰八叉地黏在米儿细嫩的皮肤上,肚子里面还有刚刚吸的鲜血。 “宁远哥哥,你好坏哦!” 米儿嘟囔到。 “嘿嘿,嘿嘿嘿,真好玩!” 宁远试图用这些孩子的动作来缓解尴尬。 是的,现在,重生后的宁远虽然得到了8岁的身体,但是他的心智却和重生前一样: 32岁,或者更老。 因为一般而言,精神病人的心理年龄本来就会比实际年龄老很多。 否则,也不会在该奋斗的年纪,摆出一副千疮百孔的态度了。 “宁远哥哥,快到了。我家。” 待他们又来到一条林荫大道时,米儿指了指前方的两栋六层楼的水泥楼房。 临近时,宁远看见米儿的父母已经在楼下等她了。 米儿的父亲西装革履,看起来就是个文化人;米儿的妈妈则长发披肩,身着碎花连衣裙,很是温柔贤淑的样子。 “妈妈!” 米儿一下子就扑在了母亲的怀里。 “您好,是宁远小朋友吗?” 米儿的爸爸挠了挠头发,有些不好意思: “劳烦您还送米儿回家。今天楼道灯坏了,楼道又黑,我们家住六楼,怕米儿不敢一个人上楼,所以才在楼下等她。这丫头一向怕黑……” 宁远的表情却变得严肃起来。 这份异样的严肃出现在一个八岁的小男孩脸上,米儿的爸爸感到有些诧异。 宁远指了指楼房的转角处,对米儿的爸爸说: “借一步说话。” 第三章 回家的路 夜了。这栋家属楼的楼下仅有一盏路灯,老旧的白炽灯泡,不亮。几只飞蛾围着灯扑来扑去。 微弱的灯光下,是一个大男人与一个小男孩的身影。 “你知道米儿今天的行为有多危险吗?” 宁远组织了一下语言,一本正经地对着米儿的爸爸说。 这语气听着并不像一个小孩子。 也对啊,那个年代的父母亲,基本上在20出头就带了小孩。米儿小宁远一届,今年应该是六岁或者七岁,那这位爸爸…… 三十岁都还没有? 宁远的灵魂可至少已经三十二岁了。 米儿爸爸似乎被这个小男孩的气场震慑到了,连忙问到: “怎……怎么危险了?米儿今天做了什么?” 宁远叹了一口气。 米儿这条命,可是他穿越到平行时空凑巧捡回来的。 可是米儿的父母并不知道这些。如果宁远把一切都给他们解释了,他们肯定要认为宁远是神经病。 宁远可不是神经病。 但是无论如何,宁远得好好教训教训这对不会带孩子的父母。 “你们知道楼道没有灯,很黑,米儿会害怕。但你们知道隧道里更黑吗?有一条隧道,它太长了,长得一进去就走不到尽头了。那个地方,你说米儿怕不怕呢?” …… “宁远小朋友,你在说什么啊?” 看见宁远面无表情的样子,米儿爸爸好像有些被吓到了: “你是说米儿今天去了铁路那边?” 宁远点点头: “在铁轨上跳房子,差点被火车撞了。米儿爸爸,这是你们作为家长的失职!你们是没有提前告诉米儿在铁路上玩耍的风险,还是没有教她怎么有效地躲避火车?” 米儿爸爸目瞪口呆。 他无法想象一个八岁的孩子,说话竟有如此的气势和严密的逻辑, 竟然还会用“风险”、“有效躲避”这些大人才会用的词汇? “总之,以后不要让米儿独自去铁路了!” 宁远趁热打铁: “如果实在要去,就让我这个宁远哥哥陪她去!我看着她!” 米儿爸爸一时语塞。 不过,虽然这个小男孩说话对自己很冲,好像并没有把自己当长辈的意思, 但终归是为了女儿的安全着想。 米儿爸爸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告别了米儿一家人,宁远找到了一处偏僻无人的地方。有点像是农舍的猪圈。 他这才想起了脑海里的幻听对他说的话。 奖励在左边的裤兜里。 宁远伸手摸了摸自己左侧的裤兜,这是…… 切! 不就是自己随时都在用的那个手机吗,而且左上角的屏幕竟然都裂了,这算哪门子的奖励。 等等…… 2022年的智能手机拿到1998年? 那真的是, 宝贝了! 宁远开了机,意料之中,没网,也没信号。 除了时间的显示的正确的,为1998年6月7日20:39,这手机tmd还有什么用? “宁汤圆!” 不知道哪个熊孩子吆喝了一声,吓得宁远赶紧把手机重新藏进裤兜里。 是滚着铁环的……冬瓜。 冬瓜的大名叫做徐冬,人如其绰号,又圆又胖。是宁远的同班同学,俩人一直同班到初中。 初中之后,宁远就没再见过冬瓜了。 好像听说冬瓜辍学得早,又早早娶了媳妇,却因沉迷网络游戏,不管媳妇和孩子,最终又打回了光棍。 “你才汤圆!你全家都是汤圆!” 听到有人叫自己的绰号,宁远下意识地怼了回去。 至于他的外号为什么会叫“宁汤圆”,大概是“远”和“圆”谐音吧。 宁远可是一点都不胖的。相反,还很瘦。 “宁汤圆,作业写完没?明天可是周一了哦,我都写完了哈哈哈……” 在猪舍屋檐明晃晃的电灯下,宁远看见冬瓜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作业? 让一个三十二岁的人去做小学三年级的作业,宁远不知道自己是该笑还是该哭。 “冬娃,来堂屋吃饭咯——” 一阵嘹亮的女声响起。是冬瓜的妈妈。 妈妈? “我妈晚上做了面泥鳅,放了好多好多土豆和酸菜,我先走啦汤圆!” 冬瓜拍了拍宁远的肩膀,滚着铁环,屁颠屁颠地回家了。 妈妈? 我的妈妈呢? 宁远突然感到自己的肚子也饿了。这种空虚感,让他很是不舒服。 干脆找个小卖部买点吃的垫垫肚子吧,那个家…… 他不想回。 回去应该也只有爸爸,没有妈妈。 但是宁远摸遍了口袋,也没有摸出一毛钱。 一毛钱,哪怕买一片孜然大辣片也好啊! 自己的支付宝里倒是还有几百块钱,但是在这个鸟不拉屎的时代,用支付宝购物简直是天方夜谭。 宁远叹了口气。 要面对的,终究还是逃不过。 就算他穿越过来了,救了米儿一命,彻底改变了她的生命状态, 然而自己原生家庭的那些鸡零狗碎,还是让宁远束手无策: 宁远的妈妈是草灯村中学的钢琴教师,生得貌美,气质又好; 宁远的爸爸只是一介铁路工,虽然相貌也还不错,结婚初期对媳妇巴心巴肝, 但却在宁远五岁的时候,开始无端地怀疑媳妇出轨,一个疑点结束了又会引发更多的疑点。轻则一顿辱骂,重则家庭暴力…… 宁远后来才知道,这种无限怀疑自己被戴绿帽的毛病,也是精神疾病的一种, 学名叫做“嫉妒妄想症”。 后续,宁远的母亲干脆不回家了,要么住学校宿舍,要么住某个女性朋友家, 反正宁远无条件相信母亲,绝对不会像父亲所说的那样,“住在哪个野男人的家里……” 头疼。 可是宁远此刻又饿得不行了,饥饿感驱使着他要赶紧回家, 热油,烧开水, 打一个鸡蛋在油锅里,再丢一把面条在开水锅里, 最后煮两根青菜,撒上一把葱花…… 此刻,夜已深。 周围的农田蛙声一片。 无数蚊虫将宁远身体暴露在外的部分,叮起了大大小小的包。他可是o型血! 家在哪? 宁远顺着记忆,他8岁时的家,是铁路边上的一个小房子。 贴着白色瓷砖的自建房。 可是,具体位置在哪里,他是真的不记得了。 宁远的方向感一直都很弱。 更何况,那个家,是宁远在后来的二十多年内,一直下意识想要忘掉的。 现在,就算宁远回到了童年,家的位置,也是真的模糊了。 从穿越过来到现在,他从草灯村隧道,再到米儿的住处,再稀里糊涂地到冬瓜家的猪舍, 都像是冥冥之中一股力量在推着他走, 而此刻,他想要回自己的家,该走哪条路? “叮叮——叮叮——” 身后一阵自行车铃声传来。 骑车的人打着电筒,戴着草帽,看不清脸,是一副钓鱼归来的模样。 自行车在宁远旁边停下了。 “小宁远吗?回家呀?来,牛爷爷捎你一程!” 第四章 一碗煎蛋面 牛爷爷? 宁远想起来了,这个牛爷爷是在村上号称“牛半仙”的一位神人。 早年的牛爷爷从事的是中医,随着年纪增大,果断把镇上开了三十几年的小医馆关了, 竟然开始研究风水玄学。 年老之后的牛爷爷儿女孝顺,加上年轻时做医生存了不少钱,所以晚年生活过得滋润极了: 不是钓钓鱼,就是养养花,要不去镇上和其他老头打打长牌。 “牛爷爷,您好!” 宁远好像抓到了救命稻草一样,很有礼貌地对牛爷爷鞠了个躬,便爬上了自行车的后座。 这个牛爷爷,应该知道宁远的家在哪。 牛爷爷迅速启动了自行车。 夜间的风夹杂着稻田的气息拂面而来。稻田的上方是一轮明月和几颗星星,远处是家乡的隐隐青山。 这是重生之后,宁远第一次有真实的感觉。 “哦……对了,你家在哪呀小伙子?” 车子在乡间大道上溜了几百米,牛爷爷才突然问到。 “这……牛爷爷,我还以为您知道呢。天太黑了,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跟你描述。” 宁远心想,这下简直是r了狗了。 “哈哈哈哈,开玩笑呢,你家在哪我当然知道。天再黑,只要我们打着电筒,就能找到回家的路哦!” 牛爷爷笑了起来。 可能是经常抽水烟的原因,牛爷爷的笑声听起来很是沙哑。 “小子,你知道电筒的五行属性是什么吗?” “火。” 宁远不假思索地答道。 “答对了。不过更准确地说,是阴火, 世界上的所有东西都有阴阳之分。 丙火为阳火,是太阳;而丁火则是阴火,在天为列星,在地为灯烛之火,光照千家万户。 所以,每当我们迷路时,打一个电筒就能找到路啦。” 牛爷爷又开始给宁远讲起了聊斋。 宁远沉默,只静静地听着。 因为现在他的脑海里,盘算更多的是等会见了父亲该怎么办。 奇怪,就算是重生之后,宁远一想到父亲,心中这种熟悉的紧张感还是挥之不去。 牛爷爷轻车熟路,不一会儿,就溜到了宁远家的自建房前。 “到啦,小子。” 宁远小心翼翼地下了自行车,与牛爷爷道了谢。 “等等,这个给你。” 牛爷爷将刚刚骑车时打的电筒给了宁远: “亮堂堂,以后就不会找不到回家的路啦。” 宁远有些纳闷。 但看到年迈的牛爷爷弓着背,拿着电筒的手都要伸到宁远的鼻尖了,他这才接过那个电筒。 这是一个银色金属外壳的老式电筒,很笨重。 【获得一号魔物:牛爷爷的手电筒。 使用说明:请将该魔物放置于您卧室床头,保持长亮,并定期更换电筒内的一号电池。】 在宁远的手刚刚碰到电筒的时候,“系统”说话了。 这个不起眼的手电筒竟然是魔物?有什么用? “再见啦,小宁远!” 正在宁远把弄着手电筒、想要研究出个究竟的时候,牛爷爷登上了自行车,和宁远告了别。 宁远看到牛爷爷的单车消失在了道路的尽头。 月亮进了云里,只有头顶的七八个星陪着宁远。 该回去了。 宁远转头,在盛夏葱茏的草木中看见了自己的家。 那座铁路边的白色房子。 宁远看见,一楼和二楼的所有窗户都黑灯瞎火。难道父亲不在? 宁远松了一口气。 他在地毯下找到了自家的钥匙,并打开了门。 门“吱吖”一声响了,熟悉的味道瞬间充斥在闷热的空气里: 有雕牌洗衣粉的味道,蚊香的味道,六神花露水的味道,和一种在二二年早已绝版的方便面的味道—— 好像叫面霸120? 是的,没有什么感官比嗅觉更能唤醒人的记忆。 然而在这所有熟悉的气息中,宁远却用鼻尖辨认出了一种他最不喜欢的味道, 粮食酒的气味。 与其说是不喜欢,倒不如说是害怕,因为每次闻到这种味道,就表明…… “你个死女人还敢回来?” “不跟你那野男人一起死在外面?” “他妈的!” 一阵男人歇斯底里的嘶吼和辱骂,从屋内传来。 砰—— 紧接着,宁远就听到了酒瓶子砸在地上的声音。 原来父亲是在家里的。 他正在黑暗中独自喝着酒。而每次,只要父亲一喝醉,就会开始发疯,骂人,摔东西。 宁远鼓足勇气拉开了灯, “爸爸,是我。” 宁远看见父亲正坐在沙发上,穿着背心、短裤和拖鞋,头发乱得像鸡窝一样,胡子也像是有几天没刮了。 记忆里这是他的常态。 不过,这张脸突然肉眼可辨地年轻了好多,让宁远还有些不习惯。 当宁远的目光对上父亲时,他很明显地看出了父亲眼里的东西: 失望。 就像一支刚刚点燃的蜡烛,突然又被大风熄灭。 因为回来的是宁远,而不是那个他骂骂咧咧的“死女人”。 “你个兔崽子还晓得落屋。耍安逸了蛮,皮都耍脱了。” 父亲说话的分贝变小,情绪也没刚刚那么激动。他将一杯粮食酒一饮而尽,便瘫软在沙发上酣睡起来。 似乎宁远不值得他花更大的力气去骂。 不过这也是宁远想要的结果。 这样,总比父亲把那些无端的猜疑迁怒在宁远身上、花半个小时证明他是表子养的要强。 宁远满怀欣喜地走进了厨房。 他翻遍了橱柜的所有东西,发现除了一些简单的调味料,就只剩下一个鸡蛋、半袋挂面、三根葱、一棵大白菜了。 这些,也够了。 宁远将锅烧热,倒进了菜籽油。随后,将仅有的鸡蛋打进了油锅里。 与此同时,宁远也不忘同时用小锅烧一锅水,待水沸腾,丢一把挂面进去。 等宁远洗好白菜、切好葱花之后,他的肚子已经开始咕咕叫了。 宁远是在大学时才学会做饭的。好在,重生后的他并没有把这项技能弄丢。 只是这个8岁的身体,要站在高高的灶台边操纵那些笨重的菜刀铁锅,宁远遗憾还是没有成年人的身体好用。 “你小子不错嘛,还会做吃的了!” 父亲冷不丁地在身后出现,把宁远筷子上夹起的一大坨猪油,直接吓进了刚刚盛好面的碗里。 “知道孝顺老父亲了!” 父亲毫不客气地夺过了宁远手中的碗筷,夹起铺在面条上的煎蛋,一口啃下了一大半。 接着,他将魔爪伸进向了那些晶莹剔透的面条,开始呼呼大吃起来。 这…… 我还没吃呢! 【恭喜宿主完成第二个任务:给父亲煮一碗面。 d值+30! 奖励已下发到您的移动设备,请在无人处及时查看。】 系统突然发话。 这这这,竟然是任务?宁远一时摸不着头脑。 那我还得感谢他把我的面抢了? 不到两分钟,父亲已经吃完了面,甚至把汤都喝光了,心满意足地打了一个饱嗝。 “是比方便面好吃多了!” 他将碗筷放在了洗碗池旁边,便扬长而去。 啥?碗也要我洗? 无奈之下,宁远只好给自己再煮一碗面。只是,这碗面没有鸡蛋了。 那就索性多丢点白菜梆子吧。 第五章 新的奖励 “你叫什么名字?” 【无名】 “不行,你必须想一个,不然以后我怎么使唤你?” 【那就请宿主叫我,塞斯汀?梅】 干完了一大碗加满了白菜梆子的挂面,宁远的胃像一个充满气的皮球,快要撑破。 他上楼,回到自己的卧室,倒在床上了就睡着了。 宁远睡觉睡到了一半,突然惊醒。他坐起身来使劲捶打自己的脑袋。 tmd,竟然还和脑子里的幻听对上话了? 看来就算是重生成了八岁的自己,“精神病人”这个标签,还是扯不掉呢。 真是病入灵魂了。 宁远将床头的六神花露水滴了几滴在手心,然后擦在自己两侧的太阳穴上。 卧槽,这瓶98年的六神花露水,真的是一点没掺水的真货。擦在皮肤上这酸爽…… 待花露水渐渐挥发完毕,宁远确认了自己此刻绝对是清醒的。 【我不是幻听,宿主】 …… 【我是system。您可以叫我,塞斯汀?梅】 …… 这玩意到底是什么东西m的,怎么老是出现?不是精神病人的思维化声音,难道是…… 【宿主,注意文明用语】 …… 好吧。 这玩意跟了自己快一天了,宁远终于发现,除了播报任务之外,有时候,自己脑子里想了什么东西, 这个塞斯汀?梅,就会以幻听的形式回答他。 不过,这玩意并不会回答宁远的所有想法,好像也只是选择性的回答一些问题。 总之,就是链接不稳,经常掉线。 塞斯汀?梅?什么洋鬼子的名字,和我重生的这个土里土气的村子一点都不搭。我叫你小梅可以吗? 喂? 喂? 看吧,又掉线了。 既然醒了,还是去卫生间洗漱一下吧。 夏天很热,又是在90年代没有空调的乡下,宁远感到身上的汗冒着盐粒,已经黏在了他的背心上。 他走下了楼,在水缸里打了一盆水端进卫生间,把身上草草地冲一遍了事。 舒服多了。 对于洗澡,现在,宁远可不敢往身上抹舒肤佳。因为一旦打了香皂,就意味着洗澡要用更多的水。 那个时候,宁远记得,自来水的供应时间卡得很死, 好像是每天傍晚的六点到七点才会统一供水。 所以节约用水成了根深蒂固的观念。 冲完凉上楼前,宁远特地冲着客厅瞥了瞥,父亲已经不在沙发上了,估计也是回卧室睡了。 宁远拧开了自己房间的灯。 他这才开始认真打量这个鼹鼠窝一样的地方。 因为是自建房的卧室,房间的面积还是有那么大。但是卧室里的东西却少得可怜: 大件的物品只有一个书桌,一张床,和一个布做的简易折叠衣柜。 书桌上除了一个台灯和老式台钟,便是宁远七零八落的课本、作业纸和2b铅笔。 罢了,狗不嫌家贫。 宁远走到那扇熟悉的、挂着深蓝色帏幔的窗子前,他看见了那条铁路。 铁路与自己的家,只隔了一条开满夹竹桃的绿化带。 宁远打开了窗户,一阵夜风带着清爽的草木气息,扑面而来。 蛐蛐已经开始此起彼伏地唱起了歌。 宁远依稀记得,小时候,他睡觉前都会雷打不动地做一件事, 数最近经过的那一列火车一共有多少节。 此刻,已经了无睡意的宁远,站在窗前约半个钟头了,也没有等来一趟车。 那就干脆还是用成年人的方式助眠吧, 玩玩手机好了。 宁远这才想起,塞斯汀?梅给他说的,第二个任务的奖励已经下发至移动设备。 移动设备,指手机吗? 那奖励应该就是…… 宁远将信将疑地检查了自己的支付宝,余额没变,仍旧是622.28元。 那微信呢,是不是奖励在微信上? 哦,好吧, 余额还是0.57元。 也是哈,这里网都没有,他在做什么梦呢。 宁远又检查了百度,王者,soul,网易云,qq,虎扑,豆瓣,果不其然都不能用。 怀着绝望了大半的心情,宁远点开了抖音, “oh baby 情话多说一点,想我就多看一眼……” 卧槽这究竟是什么鬼! “收,旧猫,破猫,挠人咬人拆家的猫。用旧猫,破猫,挠人咬人拆掉的猫,换狗。” …… “完啦,芭比q了,完了完了。” 这啥啊!这啥!啊?!!! 宁远看到,抖音里,自己关注的用户最近的更新,竟然在这个手机上能同步! 但是只能看到自己关注的, 如果主动去搜索另外的用户,搜出来的结果就是空的。 宁远再次检查了网络,确认了的确是没有wifi和流量, 信号也是空的。 而且,这些抖音号更新出来的视频,就像是缓存在手机上一样, 没有点赞,没有转发也没有评论。 但是宁远敢肯定,这些视频绝对是最近才更新的, 准确来说,是穿越到98年之后才更新的。 好吧,竟然系统都说了是奖励,那宁远就把这些更新好的短视频当作睡前消遣吧。 第一个视频的作者为宁远关注的网红妹子,长腿,清纯型,会唱会跳…… 内心竟然毫无波澜了,下一个。 第二个视频来自于一个萌宠博主,养了一只大脸猫,主人和大脸猫的互动相当有趣。 不得不承认,在宁远发病期间,短视频里的萌宠治愈了他不少…… 下一个, 再下一个, 再再下一个…… 短视频麻痹人的意志不是没有道理的。短短的半个小时之内,宁远已经开始上头了。 仿佛那个躺在精神病院里,无限刷着手机的日子又回来了。 宁远愈发兴奋,竟然忘记此刻已经是凌晨。 【友情提示:宿主,移动设备电量告急】 宁远看了一下手机的剩余电量,还有49%。 这算哪门子的电量告急? 【宿主,这里没有充电器的哦。请您节约用电,以备不时之需。】 好吧。 宁远百无聊赖地打开了牛爷爷送的电筒, 系统告诉他,这个一号魔物要保持长亮,放在卧室的床头。 宁远照做。 好在这个电筒的光不是特别亮,不会影响睡眠,对于怕黑的需要开夜灯的孩子来说,也完全够用了。 不过,这个电筒有什么用? 【能够保证宿主在村子里面不会迷路】 那这样说来,还是一个好东西了。 不过,白天也需要保持长亮吗?宁远记得,那个年代一号电池挺贵的。那如果,不听系统的话,把魔物移除,会有什么后果? 【白天也需要保持长亮,宿主。 如果宿主要移除魔物,后果,您试试吧。】 第六章 上学的第一天 不知是不是牛爷爷魔物的作用,宁远重生过来的第一夜,睡得非常好。 尽管这个有些背阴的卧室,童年的他很是害怕, 旁边就是喧嚣的铁路,列车在铁轨上日夜不停地运行着, 但宁远一整夜都没有听到火车的声音。 此刻已至清晨六点三十, 那下一步应该做的,则是……去上学? 上个毛的学啊。 宁远心想,让一个三十二岁的大男人去上小学? 既然已经重生过来了,又侥幸带着前世的记忆, 那索性就……去游泳? 或者钓鱼?野炊? 反正,自从患了精神疾病之后,他就没有好好享受过生活了。 不过一个人终究是有点寂寞的。 【宿主,今天要去学校哦。不只是今天,以后都要去上学。曾经的你在当下该做什么,现在也要正常的去做。】 为什么?宁远很是不服气。 【因为不能让别人发现了你是重生者】 …… 【作为重生者,您在现世有着十分重大的使命】 …… 【所以,必须要用正常的生活掩人耳目】 …… 好吧,这说法让宁远无言以对。 不过更加重大的使命是什么呢?赛斯汀·梅? 喂? 又掉线了。 宁远看了下自己的书桌,书本和文具都很凌乱地陈列在上面, 宁远将它们一股脑儿地塞进了自己的帆布书包里。 他下了楼,洗漱完毕,看见餐桌上摆了两个馒头,一包乌江榨菜,一碗小米粥。 父亲应该是去上班了。 宁远拿起馒头就着榨菜,将桌上的食物狼吞虎咽一扫而光。 不得不说,那时候的馒头,真好吃啊, 一股纯天然的麦子香味。 但是在记忆里,宁远小时候对这些健康的食物嗤之以鼻,反而更爱吃方便面、酸辣粉丝一类的垃圾食品。 “宁汤圆,走咯!” 一阵熟悉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是大壮。 宁远猛的想起了这个人,不就是自己儿时最铁的哥们吗? 虽然最终都逃不过渐行渐远的结局…… 宁远用洋瓷杯子,从水瓶里倒了一杯温度正好的温开水,喝完便匆匆地出门了。 “宁汤圆,这个。” 大壮用手指了指胸前的红领巾。 宁远这才想起,学校每天早上都有学生站在校门口,检查入校学生的红领巾, 若是没有佩戴或者按要求佩戴,这个班级就会被扣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大壮,等一下我。” 宁远又上了楼,返回了卧室,在衣柜一堆没有洗的衣服中,找出了那根皱皱巴巴的红领巾。 宁远戴上了领巾,对着镜子行了个礼。还像模像样的。 大壮今年9岁,皮肤黑,个头比宁远高一头,家住草灯村的西边,父母务农。 至于宁远为什么会和大壮成为朋友,大概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缘分吧。 “宁汤圆,周末的家庭作业写完了吗?” “没,等会去教室赶吧。” “好,赶好了借我抄一抄,我给你一包小灵龙脆脆面。” 小灵龙脆脆面?是什么古早的东西? 哦,想起来了。这种脆脆面里会附赠不同恐龙的模型,小朋友们都喜欢搜集。 …… 走着走着,俩人额头上已经渗出了细细的汗珠。 宁远顺着记忆,沿着村里的大路,经过小雪家的一大片农田,走两三公里,经过高爷爷家的池塘, 拐一个弯,再经过小文家的卤肉店,便来到了草灯村小学。 整个上学的路程大概步行30分钟。 这次没有迷路了,全程,他还在给一路上都在因小猫小狗分心的大壮指路。 真是,糙汉的外表下有一颗软萌的心…… 来到了三年级二班的教室,宁远感到耳根子都要炸了, 这群熊孩子实在太吵! 不是在谈论昨天播出的《海尔兄弟》的詹妮遇到了美洲豹,就是说自己晚上睡觉可能遇到鬼了。 农村里黑灯瞎火阴气重,遇到鬼了,多正常的事情啊。 宁远找到了自己的座位坐下了。 “周末的作业是什么?”宁远问了问同桌小雪。 “数学作业是练习册的练习五做完,语文作业是抄《和时间赛跑》课后的生字。”小雪答到。 “外语呢?” “什么外语?” 哦,好吧,宁远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偏远山区的学校,根本没有开设外语课。 墙上的挂钟显示离早读开始还有十分钟,宁远盘算着,现在赶作业完全来得及。 小雪看着宁远的作业本和练习册都是白板,一脸懵逼。 她拿出自己的作业示意宁远,要不要抄我的作业呀? 可宁远根本不理会她,淡定地用正楷字抄完了生字之后,径直打开了数学练习册, “运动场跑道一圈是400米,王叔叔每天坚持跑2圈半。他一天跑多少米?” 1000米啊!口算。 这种题…… 同桌小雪目瞪口呆地看着宁远,他把要用至少半个小时做完的两页数学练习册, 竟然不到五分钟的写完了? 是写完的,不是抄完的…… 宁远用余光瞟到了小雪惊讶中带着崇拜的目光,心里冷笑着, 在一群真实年纪和身体年纪一样大的小学生中,他可找不到装逼的成就感。 塞斯汀?梅现在在干什么? 还在掉线中? 系统没连接上,宁远可真无聊啊。 不过宁远倒是发现了一个规律,每当他帮助了别人,系统会提示他,什么乱七八糟的值就会上升。 第一次救了米儿,得到了l值。 第二次给父亲煮了面,得到了d值。 虽然这些值有什么用宁远还不知道,但常识告诉他,这些值肯定越高越好。 说不定达到了一定值,还可以用来换些东西什么的。 “大壮,过来。” 宁远转头,小声地呼唤着坐在他后面三排的大壮,大壮在课桌间的过道中蹲着,小步跑到了宁远跟前。 “写完了,这个给你。” 宁远将刚刚补好的作业一齐递给了大壮,不出意料,大壮也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眼神。 “你这么快就写完了?” “当然。太简单了,简直就是降维打击。” “什么打击?” “没什么。拿去抄吧,抄好了记得给我。早读下课这些作业课代表都要收上去了。” 大壮欣喜地接过宁远的作业,比了一个“哥们你牛”的手势,屁颠屁颠地跑回了座位。 这下,我又帮助了一个人, 是不是又完成了一个任务呢? 【主动帮助大壮抄作业,f值-100! 您的f值已达到负值,当前值为-100,请宿主务必在三天内及时增加f值,使其恢复正值!】 第七章 你得改名字了 这不科学,这不科学,这不科学! 宁远在心中默念三遍。 塞斯汀?梅,为什么我明明帮助了一个人,系统赋予我的值还下降了? 【因为抄作业是做坏事哦,宿主】 …… 好吧。这个系统不是让我不能说粗话,就是不让我给同学抄作业。 这真的是…… 【是什么?宿主?】 是……还挺有正义感的。 “安静,安静!” 班长高泽明站到了讲台上,示意让一团闹哄哄的同学不要说话了。 宁远注意到了,高泽明袖子上戴着那个绣着“中队长”的袖标,尤为显眼。 想起来了,那个时候的小学,大队长指学生会主席,中队长指班长,小队长指组长。 而宁远,好像连一个小队长都不是。 谁让他生来就淡泊名利呢。 “今天哪位同学志愿组织一下早读?”班长发话。 “我来!” 一位身材瘦削、头发卷曲的同学举起了手。 “好,那杨伟,你来。” 杨……杨伟? 宁远差点没忍住笑出声来, 他马上就想到楼道里,电梯里和电线杆上贴着的小广告。 不过转念一想,这名字在98年,好像也并没有什么毛病? “现在我们翻开语文课本的第十三课,《和时间赛跑》。” 讲台上的杨伟神采奕奕,好像肩负着重大的使命一般。 …… “读小学的时候,我的外祖母去世了。” “外祖母生前最疼爱我,我无法排除自己的忧伤,” “每天在操场上一圈一圈地跑着,” “跑得累倒在地上,扑在草坪上痛哭。” …… 一阵琅琅的读书声瞬间从教室里响起。不得不说,童声还挺治愈人的。 但是宁远坐在一群孩子里,难免觉得有些尴尬, 迫于无奈,宁远只有滥竽充数地跟着读。 宁远看到课本上《和时间赛跑》的作者,竟然是, 林清玄? 他知道这个人的。曾经在精神病院,一个念佛的病友,送给了宁远一本《林清玄散文集》, 但是他都没有翻开看过一眼。 因为有些精神病人是看不进去书的。 如今回到小学的课堂,倒是把林老先生的文章温习了一遍。 “喂,发什么呆,嘴张大一点!” 好巧不巧,此刻监督早读的语文老师王老师,拿着戒尺走到了宁远的座位边。 她双目炯炯,似猫头鹰。 而这个早读不认真的宁远,则成了这只凶悍猫头鹰的可怜猎物。 …… “我…看…到鸟儿们飞到天空,它们飞得多快呀!” “明天它们再飞过同样的路线,也许永远不是今天了!” “或许明天飞过这条路线的!” “不是老鸟!” “而是小鸟了!” …… 宁远怎么也没想到,在这个世界里,除了父亲,他还能被另一个人吓尿。 此刻,昏昏欲睡的宁远慌忙地抓起了书本,力所能及地用最大的声音读着课文。 同学们的目光齐刷刷地被宁远吸引过来了, 真是社死的一天! 这个语文老师已经年过四十,女的,却剪了一头十分干练的短发。光是气场,就已经让人不寒而栗了。 不敢惹不敢惹。 “叮玲玲玲——” 在一片尴尬的注视中,宁远终于盼来了早读的下课铃声。 早读下课到早上第一节课上课的空档,有五分钟的休息时间。 空气中瞬间弥漫开来一股包子、豆浆、葱油饼的混合味道, 这味儿闻着真酸爽呀。 因为不少家住得远、五点就起床赶路的同学,会选择在这个时候吃早餐。 把周末的家庭作业交给课代表之后,宁远灵机一动。 他来到了杨伟的座位前。 “你不觉得,你改个名字可能更好听吗?”宁远开门见山。 “为什么?”正在啃着大肉包的杨伟有些纳闷。 “因为你现在这个名字不好听。你给父母说,改了吧。十年之后你会感谢我的。” 宁远对着杨伟神秘一笑。 “对!我也觉得我现在这个名字不好听”, 杨伟好像被宁远说中了心声,嘴里的包子都来不及咀嚼了, “我早就想改名字了,改成三个字的,酷一点的,比如杨飞羽?你觉得怎么样。” 杨伟唾沫横飞,越说越激动。 “随便,反正别叫杨伟就行了。” …… 【完成第三个任务:劝诫杨伟改名。 f值+30! 您当前的f值仍为负值,总值-70。】 成功了!这果然是一个任务。不过为什么值才增加30?别的70又从哪里找? 上课铃声响起了。 宁远百无聊赖地回到了座位上。他心里发怵,这一天的课应该怎么混啊。 我什么时候才能不上这种弱智的课? 【等宿主有了能说服众人的理由不来上课的时候】 宁远感到心好累。 上一世,自己还是一个精神病人的时候,就过分在乎他人的目光。 重生以后的这一世,仍然不能自由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唉…… “玩这个吗?”小雪好像看懂了宁远的无聊,把自己抽屉里的一盒橡皮泥递给宁远。 “不玩。” 宁远无言以对。你还真把我当小孩子了。 此刻,透过教室蓝色木质窗棂的窗户,宁远看到太阳已经升起来了一大部分。 窗外,红砖矮墙上站着一只猫儿在舔着自己的毛, 舔着舔着,好像有些忘形了,竟然“扑通”一声从墙上摔了下去! “宁远,看什么呢!外面有什么好看的!” 正在黑板上写着计算题的数学老师——李老师发现了东张西望的宁远。 “你上来把这些题全做了!” …… 小学三年级的数学,能难倒我? 班里的同学正在等着看宁远的笑话,殊不知,宁远竟然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 把黑板上6道计算题的答案,精准无误地写了下来! “哇,好厉害!” 同学一片唏嘘。因为在以往,宁远虽然算不上学渣,但学习成绩却是中等偏下的。 一旁的李老师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这个孩子的口算能力竟然赶上成年人了,难不成在哪里偷偷补了课? “安静,安静!”李老师努力保持镇定, “宁远同学的答案都是正确的,你下去吧。以后哪个同学开小差,我就让你像他一样,上来做题。” …… 不得不承认,中国式教育,还是以批评为主的。 宁远又快又好地做完了题,却完全得不到老师的表扬, 反而抓着你“开小差”的事情不放? 哪个孩子没有好奇心,哪个孩子上课不会开小差? 宁远感到有些失落。 如果在童年,父母、老师多给自己一些鼓励,那他对自己的认识,会不会也更加正面? 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宁远,你真棒!” 就在这时,小雪偷偷地把一个东西放进了宁远的抽屉。 第八章 小雪的鼓励 宁远低着头,小心翼翼地把小雪给的东西拿出来,看看是什么。 是一个橡皮泥捏的娃娃。 这个娃娃呆头呆脑的,身着白衬衫,军绿色短裤,黑色人造皮革的凉鞋, 胸前的红领巾是随风飘扬的造型。 虽然橡皮泥的做工远远没有软陶的细致,但明显能够看出,小雪是用心来捏了的。 宁远这才意识到,白衬衫军绿短裤黑色凉鞋,不正是…… 自己今天的打扮吗? 宁远转头看向了小雪,只见她皮肤雪白,脸圆圆的, 看见了宁远在看她,小雪非但不害羞,反而还大方地对着宁远笑了起来, 嘴角的两边各露出一个甜甜的酒窝。 这个小雪难不成对自己…… 有意思? 【完成第四个任务:接受小雪的礼物。 i值+90! 宿主一定要树立信心,不要自我怀疑,永远相信自己是最棒的!】 …… 好吧,自己想多了而已。 宁远这才想起来,小雪是班上的“心理委员”,察言观色的能力一流,所以才会格外关照宁远的心思。 看见宁远因被老师批评而闷闷不乐,就送一个小礼物,鼓励宁远。 孩子的世界就是这么单纯!只是希望你开心! 不像很多成年之后的男女,赠送礼物给对方,十有八九都是因为对方有利用价值。 比如,你长得美,我需要花钱买到你的陪伴,来装点我虚荣的内心; 你很有钱,我反过来送你礼物是为了掩饰我的拜金,其实早就盯上你为长期饭票了。 而一旦你没有价值了,对方翻脸比翻书还快。真是虚伪透顶。 别问宁远为什么知道这些,因为上一世,他就被前女友坑过。 …… 说多了都是泪。 打住了。在一个如此单纯的环境里,分析这些成年人世界才有的龌龊念头,宁远忽然觉得有些不应该。 不过,这次增加的为什么是i值,不是f值? 意思就是f值现在还是负数? 塞斯汀?梅? 【在的,宿主】 这些乱七八糟的值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很多次出现的字母都不一样? 【不同字母的值,有不同的含义哦,宿主】 我当然知道不同的字母有不同的含义,我是问你,这些不同的含义分别是什么? 比如我现在需要提升f值,什么是f值?我需要有针对性地做些什么才能提升? 喂? 关键时刻掉线,几个意思。 …… 【我没有掉线,宿主】 …… 没掉线你倒是回答我的问题呢? 【对不起,宿主。这些值的具体含义,都需要宿主自己去领悟, 对塞斯汀?梅来说,这个问题超纲了。】 超……纲? 【嘤嘤嘤】 靠,真是要被系统气死了。 “宁汤圆,宁汤圆……” 宁远感到背后有人用铅笔戳自己。是后桌的张佳宜。 他这才反应过来,李老师那双阴鸷的眼睛又看向了他。 原来我开小差的样子那么明显? 好吧。宁远这次学乖了。他赶紧坐直了身子,把课本翻开到指定的页码,认真地抄起了黑板上的笔记。 还好,整节课下来都相安无事。 后面的三节课,宁远也一直保持着正襟危坐的姿势,装模作样地做着笔记, 他不开小差,也没出风头, 在人群中做最正常的那个学生,自然也就没有老师抽他起来回答问题了。 但宁远最害怕的,还是课间。 和小男生们踢踢皮球、活动活动筋骨还好,让他最尴尬的,是被小女生拉去踢毽子或者跳皮筋。 尤其是输的那一方的男生,会被迫戴上女生的发卡或者头花, 然后,游街示众…… 不知不觉到了中午,孩子们终于一哄而散了。 “宁汤圆,你中午在哪里吃饭?”大壮一下课就冲到了宁远的跟前。 去哪里吃饭是个问题。 回家吗?单边都要半个小时,而午休时间又那么短, 更何况,回去应该也没人做吃的。 “你呢?”宁远询问大壮的安排。 “我就在学校的小卖部吃,吃米凉面。”大壮说着,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包脆脆面给宁远, “谢谢你给我抄作业,这是赏你的。” 宁远接过那袋脆脆面,随手放进了裤袋里。 他突然发现,自己今天穿的裤子的裤袋里,竟然还有…… 一块钱? 够吃二两米粉了。 ————————— 学校的小卖部里,老板在橱窗后面那间屋子里搭了一张木桌, 给大壮上了一大碗米凉面,给宁远上了二两肥肠米粉。 那时候,学校还没有开设食堂,小卖部的老板抓住了商机, 在小卖部里兼卖了米粉、面条、麻辣烫等各种小吃,为中午放学不回家的学生们提供午餐。 宁远夹了一筷子米粉啜了一口,发现根本就嚼不动…… 完了,忘记给老板说这米粉要烫软一点了。 宁远又夹起了一块肥肠放进嘴里,竟然嚼出了一股翔的味道…… 简直要呕了。 “我的大孙子呢,就知道你在这里!吃啥垃圾食品呢,来,给你做了凉拌鲫鱼!” 一个五十多岁模样、穿着碎花长裙的大妈,提着一个竹篮走了过来,一屁股就坐在了宁远的旁边。 这个大妈就是宁远的奶奶。 “奶奶,您怎么来了?” 宁远看着奶奶突然年轻了二十多岁,一股莫名的感动涌上心头。 那这个时候,爷爷应该还…… “我给你爷熬了鲫鱼汤呢,让你姑姑送到医院去了!还剩几条鲫鱼,我就想着给我大孙子做凉拌鲫鱼。你那个老汉也是不冲火,饭做不来,就让我大孙子在外面吃这些不中用的。” 奶奶说着,从篮子里拿出一个不锈钢饭盒,揭开盖子, 一股油泼辣子夹着藿香的气息扑鼻而来。 宁远看到,饭盒中齐齐整整地躺了大概有三、四条肥大的鲫鱼, 细嫩的皮质上点缀着辣椒,芝麻,蒜末,葱花,藿香等调味料,让人生津。 要是在往常,八岁的宁远肯定二话不说,夹起鱼就往嘴里塞。 但此刻的宁远眼睛却湿润了。 “奶奶,你是不是把大鱼给我吃了,小鱼给爷爷熬汤了?” 奶奶愣了。 这大孙子今天是怎么了,有好吃的鱼不吃,还在这里东问西问的? 不过很显然,事实被宁远说中了。 在记忆里,八岁时,宁远爷爷的癌症已到晚期,继续抗癌治疗的话意义不大,还会花不少的钱。 医生建议,可以准备后事了。 余下的几个月里,就让宁远的爷爷好好安度晚年就行…… 说好的安度晚年,奶奶却, 连大条的鲫鱼都舍不得给爷爷吃? 想着想着,宁远的眼泪已经“啪嗒、啪嗒”地滴在了桌子上。 奶奶和大壮都诧异地望着宁远。 此时,只见宁远把筷子狠狠往桌上一摔, “我不吃了!” 第九章 小卖部的午餐 宁远将大壮给的脆脆面捏碎,撕开封口,一股脑儿地将碎面饼倒进嘴里。 “不要吃这种膨化食品!” “别把里面的恐龙吞了!” 奶奶和大壮几乎是同时开口。 奶奶担心自己做的凉拌鲫鱼宁远不吃,而大壮,却在担心着脆脆面里的恐龙卡片。 宁远狠狠地嚼着脆脆面。 一股香精的味道瞬间塞满了食道。 所有人,都在为自己的事情着想,根本没人理解宁远。 没人理解,他此刻正在挂念那个病床上,被亲人忽视的爷爷…… 前世精神病发病时的那种窒息感,如潮水一般,再次向宁远此起彼伏地涌来。 他感到自己置身于一处孤独的礁石上,就快要被海水淹没了。 太绝望,太空虚,太无助…… “加入我们吧,” “加入我们吧,” “人生来都是虚荣而伪善的。” …… 此刻,前世发病时经常出现的那个声音,宁远再次听见了。 如果不是宁远听习惯了,这个声音,绝对是十分让人发怵的: 像夜晚无垠沙漠里的一阵狼嚎,像海洋深处的座头鲸将死的哀鸣, 抑或是,像从宇宙混沌的黑洞中央,发出的某种怪兽的声音…… 空洞,冰冷,虚无。 “别装了,” “你和我们明明是一样的人,” “加入我们吧……” “黑暗才是人类永恒的归宿。” …… 宁远感到头痛欲裂, 思维的海洋起了无数个旋涡,宁远所在的一叶扁舟就要被卷进去了。 慌乱中,忽然, 宁远伸手抓住了一个软软的、凉凉的东西。 这个东西一下就给了宁远踏实感! 他看到旋涡远去。自己的双脚,又重新踏在了坚实的岸上了。 “宁远哥哥?” 宁远回过神来,发现自己抓住的那个东西,原来是米儿的手。 此时的米儿一脸懵逼。她左手握住宁远的手,右手……拿了一包七个小矮人。 宁远纳闷米儿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因为在记忆中,米儿父母虽然神经有些大条,但对却米儿是非常疼爱的, 虽然米儿家住的离学校也不近,但他的父母,却是每天中午都风雨无阻地接她回家吃饭, 要么骑自行车,要么骑嘉陵摩托。 “宁远哥哥?你怎么了?” 宁远这才意识到自己的手还握住米儿的,他不好意思地把手缩了回去。 原来米儿刚刚拿过冰淇淋,怪不得她的手是……凉凉的。 “这不是米儿吗?今天中午怎么不回家吃饭,要在学校吃呢?学校卖的这些东西不好,快坐下来,和宁远哥哥一起吃吧。” 奶奶看见米儿,一脸欣喜。倒不是因为米儿长得可爱,而是因为米儿的父母都是单位上的。 “因为今天爸爸妈妈都在外地出差呢,给了米儿零花钱,让米儿中午自己买点吃的。不过,他们晚上就回来啦!” 米儿看着一言不发的宁远,和桌子上没有动过的凉拌鲫鱼,皱了皱眉头, “宁远哥哥怎么不吃?” “他生气呢。气我把小鱼给爷爷熬汤,大鱼给他吃了。不过熬汤用那么大的鱼干啥?用猫猫鱼仅够了!用火一炖,都成了渣,谁还看得出是小鱼大鱼,营养都在汤里了!” 奶奶的嘴叭叭着,宁远忽然觉得奶奶说得有道理,可能是自己敏感了, “再说了,他爷爷,土都埋得只剩一个脑袋在外面的人了,吃好东西,不是浪费吗?还不如让给我大孙子……” …… 此刻,宁远再也不能淡定! 他猛地起身,伸手就要将桌上的凉拌鲫鱼掀翻, 却被一旁嚼着米凉面的大壮一只手给拦了下来, “宁汤圆,我家开鱼塘的,你知道一条鱼苗要长成碗里那么大的鲫鱼,需要多长时间吗?” 看宁远没有理会,大壮继续, “需要六个月的时间。小小鲫鱼长了六个月,才长这么大,你却想着把它们都丢进垃圾桶?太残忍了吧!” 大壮的一席鸡汤好像让宁远有些动摇了。 他收起了手上的动作,重新坐回了餐桌前,继续吃起了那碗味同嚼蜡的米粉。 但是,桌上那几条鲫鱼,他宁远就算是饿死, 死外边,从楼房上跳下去,也坚决不会吃一口。 宁远将鲫鱼推到了大壮面前, “你心疼,那你就吃了吧。” 哪知道大壮却皱着眉头,嫌弃地摇了摇头,“吃腻了。我家开鱼塘的,以前天天吃鱼。” …… 一旁的奶奶很是尴尬,也很是委屈。 自己好心好意给大孙子做了吃的,还送过来,怎么就成了罪人了? 她可能永远不会明白,她是输在她的刀子嘴。 农村妇女中最常见的,就是刀子嘴。她们不知道如何非暴力沟通。尽管心地是善良的。 而宁远,又是多么爱他的爷爷啊, 小时候和爷爷一起钓鱼,一起做竹蜻蜓,一起看着星星讲着故事的日子, 是宁远三十二年来永远舍不得忘记的画面。 要知道,每个人脑中对记忆的储存量都是有限的,尤其是精神病人, 他们的脑子,被无数贸然闯进的幻觉充斥了之后,能够保留下来的真实记忆,可想而知是有多宝贵。 “宁远哥哥和大壮哥哥都不吃,那米儿吃。老板,给我拿一个空碗和一双筷子!” “好嘞!” 可能看见奶奶的眼圈红了,米儿为了缓解尴尬,主动提出要吃鱼。 只见她乖乖地拿了个小板凳,坐在了宁远和大壮的中间。 米儿用筷子夹起了一小块鲫鱼肉放进嘴里, 不知是被辣到了,还是吃不习惯鱼的刺,米儿咳嗽了一声, 但她还是露出了最灿烂的笑容, “真好吃呢!” 一旁的大壮看不下去了,马上夹了一条鱼放进了自己的碗里, “你一个人哪吃得完这么多,我帮你吃一条。” 大壮虽然说不喜欢吃鱼,但他理鱼刺的动作却非常娴熟。不一会儿,一条完整的鱼骨架出现在了眼前。 奶奶看着两个小朋友吃得这么香,很是欣慰。 宁远不争气地咽了咽口水。 “大孙子,你也吃点吧!” 看着饭盒里的鲫鱼只剩下一条,奶奶这才小声劝说着宁远。 “不吃!” 宁远也是个倔脾气。 “宁远哥哥,你也吃点吧,这个鱼肉好好吃哦!奶奶的手艺真棒!” “从专业的角度来说,这个鱼肉新鲜,烹饪拿捏住了火候,所放的调味料也恰到好处,既没有掩盖食材本身的鲜香,又起到了提味的效果。宁汤圆,不吃后悔!” 听到米儿和大壮对自己厨艺的夸赞,奶奶的眼睛里欣喜地泛起了星星。 “大孙子,你俩小伙伴都劝你吃呢,就吃点吧!” “那……好吧。” 宁远抓起筷子,把饭盒里仅剩的一条鱼狼吞虎咽, 他感到鱼肉在舌尖跳跃,唇齿流汁。鲜香的肉味混着藿香的清爽,蒜蓉的刺激,辣椒的热烈,简直……此味只应天上有。 “好吃吗?”奶奶笑眯眯,一脸慈祥地望着宁远。 “嗯……真香。” 第十章 八岁那年,我抓住一只蝉 “看你呀,吃得满脸都是!不过刚刚吃完饭,再吃冷饮可不好哦!喝点热水吧!” 奶奶用纸巾给米儿擦了擦脸上的冰淇淋, 随后,她将自己随身携带的保温杯打开,让米儿喝里面的菊花茶。 【完成第五个任务:吃奶奶做的午餐。 g值+50! 奖励已下发至您的移动设备,请于无人处查看。】 …… 终于,这个温和又不带感情的系统之声,又在宁远的脑内响了起来,这才是幻听正确的打开方式。等等, 鱼我都吃完了快20分钟了! 你怎么现在才出现呢! 你知不知道刚刚那个怪兽的声音,吓死宝宝了? 【抱歉,我一直在尝试用脑电波的形式重新进入宿主的灵魂,然而却发现宿主的灵魂通道,有别的系统占用。】 …… 【请问宿主,刚刚发生了什么?】 也没发生什么大事,就是上一世的时候,那个经常出现在脑海里的恐怖声音, 我又听到了…… 【恐怖声音?它说了什么?】 这次是像个邪教分子一样,给我洗脑,说人类都是虚伪的。然后让我加入他们。 【……】 …… 【宿主,答应我】 什么? 【以后再听到那个声音,千万不要回答他。我才是好的系统,真正想帮助宿主的。那个系统……很可怕……】 宁远突然有种不详的预感。 民间有一种说法,就是精神病人其实是被鬼附身的? 那这么说,自己在前世的时候, 这个“坏的系统”就时不时的会入住自己的脑内? 所以才导致宁远的一系列悲观,绝望,极端,以及躯体化障碍? 那这个塞斯汀?梅会不会也是…… 鬼? 【……】 开玩笑呢,不必这么当真行吧。我相信你,你的声音听起来就是好的,温柔,亲切, 就像抖音里女主播的声音一样。 【坏的系统,会蚕食宿主本身的意志,再把他们希望传达给你的信息,注入你的精神内。可以说,真的和恶鬼差不多。】 …… 【而好的系统,不会干涉宿主的意志,只会在合适的时候解答问题,播报任务和奖励。】 说得好像有道理。 这时,吃完了午餐的大壮心满意足地用纸巾擦着嘴。 奶奶将桌上的餐具重新放回了竹篮里,起身戴上了太阳帽, “大孙子,下午你放学直接到奶这里来吃夜饭,你爸今天晚上上夜班。” “好。” 已至正午,明晃晃的太阳照亮了街道的车水马龙。 宁远半眯着眼睛,看见奶奶提着硕大的竹篮,步履蹒跚地走出了校门, 待目送她过了马路时,宁远这才转过头。 宁远看见大壮不知从哪里找到个藤椅,蜷缩在上面呼呼大睡起来, 这孩子…… 大壮的小腿上“粘”了几只硕大的蚊子,宁远刚想伸手去拍, 就看见米儿问小卖部的老板要来了蚊香,点燃,轻手轻脚地放在大壮的藤椅下。 到底是单位上的孩子,这么讲究。 “宁远哥哥”,米儿笑嘻嘻, “你睡午觉吗?” “不睡。”宁远想都没想就回答了,尽管他此刻已经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 吃了奶奶的午餐,g值增加了。 可还有70的f值该怎么办?宁远必须趁着这个午休的空档,去寻找新的任务了。 米儿喜出望外, “那宁远哥哥陪我玩吧!” 宁远也求之不得。因为米儿对他来说,可是个吉祥物。 重生过来完成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关于米儿的,当时那个值直接就增加到了上限。 什么值来着? 【l值,宿主】 l值代表什么? 【大概是代表着宿主心跳的声音, 具体含义,还需要宿主自己去领悟呢。】 …… 心跳的声音?紧张的感觉?开局就遇到火车撞妹子,是……够紧张的。 不知不觉,宁远随着米儿的步伐,来到了校园里一棵大大的梧桐树下。 四周都是很明亮的蝉声。 米儿在树干上面寻找着什么东西, 一阵风吹来,树叶摇晃着,阳光从枝叶的缝隙间漏了出来,唯美的光影洒在了米儿的小脸上。 宁远心想,如果天使有模样,大概就是像米儿这样吧…… 可谁知,掉下来的除了阳光,还有一条“豁辣子”! 豁辣子,即刺蛾的幼虫,一种浑身有刺的绿色毛虫,碰到皮肤会起红色的疹子,伴随着灼烧感, 真心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宁远眼疾手快,捡起一根小树枝,把那条豁辣子一下子抽飞了。 还好,没有让它伤到人。 在小时候玩过的所有昆虫中,豁辣子简直堪称万恶之首。 “我们别在这里玩了吧,换个地方”,宁远提议到,因为梧桐树是各种昆虫栖息的老窝, 要是吓哭这个小姑娘,哄她可得费神了。 “不嘛,宁远哥哥,就在这里玩,这里才能找到大天牛!” 大……天牛? 好吧,想不到你个小女生还挺重口味的。 看在米儿叫了自己那么多声“哥哥”的份上,宁远想着,是时候展示一下哥哥的力量了。 宁远二话不说,回忆着小时候爬树的动作,抓住梧桐树干,开始“哼哧哼哧”地往上爬。 好在,宁远并没有忘记爬树的要领,这个小小的身体也算是灵活, 不一会儿,宁远就爬到了树的顶部。 “宁远哥哥,好厉害!快看看上面有没有大天牛,大天牛!” 宁远用手扒拉着顶上的叶子,看到除了一个没有鸟居住的鸟窝和几只恶心的豁辣子, 根本没有找到米儿说的大天牛。 等等,这是什么? 宁远看到一片叶荫下面,有一个小小的东西,在阳光下闪着金色的光芒。 是一只还没有蜕壳的幼蝉,颜色还很浅,呈半透明状。 宁远小心翼翼地将蝉托在手心, 然后,轻手轻脚地溜下了树干。 “宁远哥哥?找到大天牛了吗,这是什么?” 站在树下等候多时的米儿,看到宁远有所收获,迫不及待地跑到了他的跟前。 “一个比大天牛还好的东西。”宁远神秘一笑, “米儿,你去给我找一个玻璃瓶来,我就告诉你是什么东西。玻璃瓶要干燥,不能有一滴水哦!” “遵命!” 米儿一路小跑。不一会儿,就拿了一个广口瓶递给宁远, “我在实验教室里问黄叔叔要的。” …… 好吧,这么小就开始学会走关系了。 不过这个广口瓶,无论是大小还是设计,都十分符合宁远的要求。 他将幼蝉放入广口瓶,盖上盖子,然后递给米儿, “送给你。过几天,你就可以观察到幼蝉脱壳,长出翅膀了。一定要好好爱护它哦。” 米儿伸手接过了广口瓶。 阳光下,瓶中的幼蝉如琥珀一般晶莹透亮。米儿开心地笑了, “这的确比大天牛有趣多啦!谢谢宁远哥哥!” “是吧!” 宁远洋洋得意,闭着眼睛等待塞斯汀?梅发话。 这下f值总可以逆袭了吧? …… “叮玲玲玲——” 第十一章 宁汤圆的高光时刻 给米儿抓蝉,不是任务。不过…… 你开心就好。 上课的预备铃声已经响起,宁远催促米儿赶紧回她的二年级一班, 自己则往三年级二班的教室走去。 宁远到了教室,发现空无一人, 难道今天下午放假?但非法定节假日,那放的就应该是…… 农忙假? 不过也没有提前告知要放农忙假啊。 直到宁远的目光瞥到黑板上的课表,他才发现,下午的第一节课是音乐课。 音乐课,应该在音乐教室上! 怪不得教室里一个人都没有…… 这个大壮,也不给自己说一下,也不叫着自己一起上课。 不过宁远转念一想,那个年纪的孩子,课表几乎都是了然于心的, 尤其是周几有音乐课,周几有体育课,周几有自然课,周几有美术课…… 大壮肯定以为宁远也记得。 而宁远作为重生者,虽然会保留童年的一部分记忆,但明显不会记课表这么细节的东西。 待宁远反应过来,他一路向音乐教室狂奔。 宁远下楼,穿过操场,跑到对面的楼又上了二楼,楼道右边的第三间, 终于找到了音乐教室! 记不住小学时的课表,却能记得到音乐教室的位置? 难道真的是……牛爷爷的魔物起了作用? 正当宁远扶着门喘着粗气的间隙,他看到同学们的目光,正齐刷刷地投在自己身上。 又怎么了? 这时候,穿着长裙、留着长发的音乐老师——柳老师,缓缓地移步到宁远跟前。 柳老师看着很温柔,但性格却不温柔, 废话,真正温柔也不会教小学低年级的学生了,因为是根本镇不住熊孩子的。 “宁远,你迟到了。” 柳老师身上香水味太浓,宁远感到神经都紧绷起来了。 “对不起,我记错课表了,忘了今天有音乐课,老师!” 宁远只有赶紧道歉。他可不想看到这张涂满化妆品的脸,忽然之间变得狰狞。 “没关系,” 没……关系? 她怎么不像其他老师,说你怎么不忘记吃饭。 “你上台来给大家唱首歌就行了!” 啥?唱歌? 宁远哆哆嗦嗦地走上了讲台,脑海里搜寻着小学生能唱什么歌。 “小……燕子,穿花衣……” “不行!唱一首有水平一点的歌!别唱幼儿园的歌糊弄人呢!” 这个柳老师一拳头就锤在了风琴的低音键上。果不其然,坏脾气暴露了。 同学们哄堂大笑。 有水平一点的歌,那…… “abcdefg,hijklm……” “宁远!” 柳老师气得站了起来,看样子像要打人一样。唉,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委屈的宁远,实在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了, “我唱的英文歌,难道还不够水平吗?” 教室里再次笑声一片。有幸灾乐祸的同学,指着宁远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也有好心的同学,将音乐书翻开,让宁远唱最简单的《春天举行音乐会》。 尴尬……太尴尬了…… 自卑的人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消除自卑。而此刻,宁远只想缓解尴尬。 忽然,宁远的余光看到, 音乐教室的角落里,有一个落灰的木吉他。 “柳老师,那个借我用一下行吗?”宁远指着吉他。 意料之中,柳老师翻了个白眼,轻蔑地说, “哦,那个啊,好久没用音已经不准了。再说,你会用吗?” “没关系。” …… 众目睽睽之下,宁远走到了角落,拿起了那把吉他。 没有调音器……不过有一个雷打不动的规律,六弦的五品,和五弦空弦,音是一样的; 五弦七品的泛音,等于六弦五品的泛音; 四弦七品的泛音,等于五弦五品的泛音…… 宁远凭着大学时搞乐队的记忆,不一会儿,就把吉他的弦调准了。 旁边的柳老师目瞪口呆。 她是内行,当然会惊讶一个孩子会在短时间内,把弦精准无误地调好。 然而宁远接下来的操作,让教室里那些外行的学生,也大吃一惊了。 c和弦,g和弦…… 宁远开始用手指拨弄着琴弦。 琴弦很有规律地,奏出一段行云流水般的前奏。 闹哄哄的教室瞬间安静了下来。此刻,宁远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 但他强迫自己保持淡定,回忆着曲谱, 这双八岁的小手,你们一定要稳住,拿稳吉他,弹稳和弦啊! 我宁远今天能不能捡回面子,完全靠你们了! f和弦,g和弦…… 差不多,可以开始了! “是的我看见到处是阳光,快乐在城市上空飘扬, 新世纪来得像梦一样,让我暖洋洋——” …… 还好还好,还记得歌词,也没有唱跑调! “哇!” 此刻,讲台下面已经沸腾了。这是一首孩子们从来没有听过的大人的歌, 况且,宁远又弹又唱的样子,简直是酷到他们了! “你的老怀表还在转吗,你的旧皮鞋还能穿吗, 这有一支未来牌香烟,你不想尝尝吗?” 宁远的双脚一边跟着节奏跳着舞,一边移步到了讲台中央, “oh 明天一早,我猜阳光会好, 我要把自己打扫,把破旧的全部卖掉。 一起来!” 宁远唱到忘情之处,竟然没有意识到,朴树在1999年1月才首发的这首《new boy》。 而现在才1998年6月。 他们肯定不知道该怎么一起唱! 不过,台下的孩子们,竟然都不约而同地用手掌给宁远打起了拍子。 这节奏,可是天然的节拍器! “oh 这样多好,快来吧奔腾电脑, 就让它们代替我来思考——” …… 此刻,宁远看到往常那个尖酸刻薄的柳老师, 竟然倚着门框瞪着眼睛,又惊讶又陶醉地听着自己的演唱。 屌丝终于逆袭了! 那就让高潮来得更猛烈些吧! “穿新衣吧剪新发型呀,轻松一下windows 98, 打扮漂亮,十八岁是天堂,我们的生活甜得像糖……” …… “宁汤圆真棒!” “宁汤圆,你是我的偶像!” “宁汤圆放学别走,我请你吃麻辣烫!” …… 在一片欢呼声中,这场演出终于落幕了。 有一个女同学兴冲冲地跑上了讲台,送给了宁远一束…… 鸡毛掸子。 “那个,没有花,用这个也行吧”, 宁远这才看清了这个女生是后桌的张佳宜。 这个平时经常用笔戳宁远后背的强悍妹子,此刻却娇滴滴, “宁远,你好帅呀,我从来没有见你这么帅过!” “谢谢,谢谢!” 宁远还是友好地接过了鸡毛掸子,露出一副职业假笑。 【完成第六个任务:在老师同学面前表演才艺。 i值+100! 纵使黑夜荒芜,仍有星光点点。恭喜宿主因自信而变得勇敢!】 …… 怎么又是i值?不是f值?宁远要哭了。 唉,i值就i值吧, 反正今天装逼是尽兴了。 宁远满头大汗。平复下来之后,他将吉他重新放回教室的角落。 在宁远走回座位的时候, 他看见窗外……竟然有一个女人,在盯着自己! 第十二章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晃眼间,宁远看到这个女人留着和柳老师一样的长发, 脸却未施粉黛,是清水出芙蓉的美。 这个女人的气质,也远不像柳老师那么有攻击性。宁远能感觉到,她看自己的目光饱含温柔, 像春风吹着一朵蒲公英、却没有把它吹散的那种温柔。 妈妈! 宁远一下子就认出了母亲年轻时候的脸。 这个女人好像发现了宁远也在看着她,瞬间就转身,消失在了窗户外面。 眼花了吗? 母亲明明是草灯村中学的老师,怎么会跑到小学来? 中学离小学,可是有十几里的路呢。 “来,我们给宁远同学鼓个掌好不好!” 柳老师的声音把宁远从沉思中拉了出来。明显,柳老师对宁远的表演相当满意。 教室里响起了雷鸣般的鼓掌声。 “柳老师,我们也想学吉他!” “柳老师,也教我们一些大人唱的歌吧,我们要学宁汤圆唱的那首歌!” 宁远:“……” 完了,是不是要穿帮了, 如果这首他们从没听过的《new boy》,在半年后才被告知发行的话…… “你们可不要想和宁远比呀”, 柳老师一脸微笑。不生气的她,又找回了音乐老师特有的温文尔雅: “宁远的妈妈秦老师,可是整个草灯村最厉害的音乐老师!秦老师现在在初中部任教。宁远同学有先天优势,他的音乐细胞可比在座的各位都多呢!” 草灯村最厉害的音乐老师? 宁远观察到,柳老师在说到宁远的妈妈时,眼睛都是放光的: 那是一种很崇拜的眼神。 用现在的话来讲,称柳老师为宁远母亲的“小迷妹”也不为过。 只见柳老师指着讲台上的那台风琴, “你们看啊,我每次上课给你们弹的这个,声音嗡嗡的,其实是风琴。而秦老师,从小就开始弹真正的钢琴了!还拿过许多大奖呢!” …… 的确呢,记忆里宁远的妈妈在早年的时候,也算是草灯村的红人。 她身材高挑,肤白貌美,出生良好,又弹了一手好钢琴,曾获得别称: 草灯村林徽因。 因此可想而知,这么一个白天鹅似的人儿。嫁给一个铁路工,在乡里乡亲间是有多大的轰动了。 唉…… 想到原生家庭的重重,宁远不由地叹气。 目前母亲不归家已是常态。 在宁远的记忆里,五岁之后,经常一个月才能见母亲一次。最长的时候,宁远有小半年都没见到她。 妈妈怎么会在乎宁远呢?所以刚刚窗边的那个女人…… 一定是宁远看花眼了! 柳老师回到讲台,继续弹起了那台风琴。 今天这节课的内容是,学习歌曲《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一首大多数人都耳熟能详的老童谣了。 而每当听到这首歌,宁远的眼前就会浮现出一幅炊烟袅绕的山景图, 有田野,有村庄,有耕牛, 还有一个落寞惆怅的自己。 —————————— 农村的小学就是好,下午只用上三节课就可以放学了。 大概是考虑到孩子们要回家帮助大人干活,比如喂鸡,做饭,割猪草, 学校规定五点就放学。 在放学的路上,孩子们玩耍时的各种骚操作,尽收眼底: 有用细线栓住蜻蜓的尾巴的,有用火去烧蚂蟥的,有用绳子将捡来的易拉罐串成一条龙的, 还有用木棍去戳癞蛤蟆、看它飚出汁液的…… 不同于往日和大壮的惺惺相惜,今天和宁远一起回家的小伙伴,总共可以凑齐葫芦兄弟了。 宁远也没有闲着,他在路边扯下一把狗尾巴草, 编了一个草环,戴在了张佳宜的头上。 “靠,宁汤圆你干嘛啦!” 张佳宜的语气,实在让人分辨不出是生气,还是娇嗔。 “没有花,用尾巴草做个草环送给你,也可以吧!” 张佳宜:“……” “宁汤圆,你的吉他怎么弹得这么好呀!” 显然,冬瓜因为今天的音乐课,对宁远刮目相看了。 “这个嘛,就,嗯……”,宁远在想着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哎呀,住我旁边的王爷爷,是弹棉花的。他弹棉花的时候我经常去玩那个弓,慢慢的就会弹一些简单的音乐出来。” 小伙伴们:“……宁汤圆,你骗小孩的吧。” 这个拙劣的谎言,真是连小孩都不信。 不过,宁远总不可能一五一十地告诉他们,他的吉他是大学的时候才学的吧。 “你们有没有看过一个抗日电影,叫《巧奔妙逃》,里面的老头就是用棉花弓弹了一首曲子,糊弄鬼子的。” 看见小伙伴们逐渐有了相信宁远的迹象,宁远继续一本正经胡说八道: “音乐嘛,都是触类旁通的。总共就七个音,会了一种乐器,只要你有悟性,自然就会其他的乐器了。” “什么叫触类旁通,什么叫悟性?” 一旁听得入迷的大壮问道宁远, “触类旁通,就是举一反三,举一反三你知道吧?悟性,这个东西,其实是一种……仙气。” 宁远一口气回答完了大壮的问题。 小伙伴们面面相觑, “哈哈哈哈,仙气。宁汤圆说自己是神仙喽!” 宁远:“信不信由你们。到时候,你们就知道我的厉害了。” 废话,重生者……难道还不厉害吗? 宁远抬头望着天空。 果然,那时候的天多蓝啊。 那时候,水也是清的,菊花也只是用来泡茶的。 小伙伴们嘻嘻哈哈地走在回家的路上。 那时候,回家的大路还没有铺柏油,只有一条黄泥机耕道,周围是齐整的农田和屋舍。 微风拂来,蝉鸣阵阵。 空气中弥漫着稻田的清香。偶尔,有劳作归来的农人,挑着水,或赶着牛羊, 嘴里还哼着家乡的小调。 这样的宁静,宁远已有多时没能体会到了。 如果没有原生家庭的那些困扰,这段时光,可以真的说是无忧无虑的享受。 然而,目前的情况是, 父亲有精神疾病,又酗酒成性。母亲对这个家也是半抛弃状态了; 爷爷重病,几个姑姑舅舅轮流照顾着,已经有一肚子怨气。奶奶可估计也巴不得爷爷早点去吧…… 童年之所以美好,是因为儿童还不懂人性。 等等,奶奶? 宁远这才想起,中午奶奶告诉宁远,晚上直接去她家吃饭。 奶奶的家在…… “大壮,冬瓜,佳宜,泽明,小雪,阿旺。你们先走!” “怎么了?” 小伙伴们齐刷刷地望着宁远。 “我才想起来我今晚要去我奶家,方向走反了……” 第十三章 云二嬢小卖部 宁远记得,奶奶的家是在马路边。 她有一个小卖部,里面各种零食,玩具,五金,渔具等,应有尽有。 而门面的后方,则是奶奶家的田地和猪舍了。 奶奶世代务农,到了宁远爸爸这一代,奶奶怎么说也不想让爸爸做自己的老本行了,硬要他好好读书。 好在父亲还算争气,在读书的时候成绩一直名列前茅,是奶奶的骄傲。 后面也光荣地成了一名铁路工人,彻底摆脱了黄土地。 那个时候,大家觉得只要你不种地,就是人上人。 在宁远的记忆里,好像就从没有看到过父亲做农活了。宁远母亲就更不用说,养尊处优的县城里的人, 虽然能分清楚葱和韭菜,却分不清楚韭菜和麦苗。 所以,奶奶屋后的那片田地,也仅仅由她和爷爷俩人在耕作。 爷爷生病以后,家里丧失了主要劳动力,没人挑水、施肥、耕地,土地也彻底荒废了,如今应该已经长满了杂草。 告别了小伙伴,宁远反方向一路狂奔。 太阳还没有落山,他的额头已经渗出了细细的汗珠。 终于,在柏油马路的旁的柳荫下,宁远看见了奶奶的小卖部—— “云二嬢小卖部”。 这个小卖部的门面是一个农村的自建房。 门前的朱顶红和三角梅正开得耀眼,一只狸花小猫正在扑着花间的蝴蝶。 看见宁远来了,这只活泼的小猫就像看到老熟人一样,屁颠屁颠地跑到宁远跟前,对着他的小腿蹭了蹭。 “小花,好久不见。” 宁远揉了揉小花的脑袋。毕竟二十多年没有见了,该有的见面礼还是要有。 奶奶姓云,在家排行老二,“云二嬢小卖部”因此而得名。 最开始,据说宁远的爷爷打算给这个小卖部命名为“宁氏小卖部”,却被强势的奶奶一口否决。 奶奶的说法是,这个小卖部无论是从门面的装修,货物的采购,以及客户的维护方面,都是她一个人在操心。 爷爷没有说话的份。 宁远看见这个小卖部的卷帘门半掩着,门两边的春联有些褪色。 小卖部的货架上最显眼的位置,摆了各种孩子们爱吃的零食:臭干子,牛板筋,小灵龙,猴王丹等。 “奶奶,我来了!” 宁远将书包和红领巾摘下,放在的柜台上。 小卖部里,奶奶并不在。应该是去厨房做饭了。 奔跑了一路的宁远口干舌燥。 他从冰柜里拿出了一瓶“纯真年代”矿泉水,咕嘟咕嘟地喝了下去。 “大孙子来啦!今天怎么不见你喝旭日升,开始喝矿泉水啦?” 穿着围裙的奶奶,从屋内走了出来。 旭日升?宁远有些诧异,原来奶奶一直记得自己对饮料的口味。 “哦,矿泉水更健康,奶奶。” 宁远想起,自己小时候最爱喝的就是娃哈哈ad钙奶,旭日升,健力宝,和那种五颜六色、一毛钱一包的糖水, 孩子们亲切地叫它“小冰”。 那时候的小朋友,应该都对这些甜甜的东西无法拒绝吧。 奶奶也十分疼爱宁远。只要是她大孙子想吃的零食,想拿多少拿多少。 可大概是因为太容易得到的东西不香,宁远还是喜欢用零花钱,买学校小卖部的零食。 而学校的小卖部老板,往往对市场格外敏感。 一种很火的辣条“牛板筋”,五毛钱一袋,最开始就是从学校的小卖部流行起来的。 这种辣条口感劲道,一口咬下去就会流汁,唇齿间满是糖精和孜然的香味。 待全村的小卖部都开始进货“牛板筋”,这种零食已经烂大街的时候, 学校小卖部老板,直接又进货另一种进阶版的“牛板筋”,名字叫“藏肥羊”。口味更重,包装也更好看, 于是,小伙伴们都不吃牛板筋了。 但每次,只要奶奶看到宁远又买了什么新零食,她第二天雷打不动会去进相同的货。她一定要让宁远的小馋嘴得到满足。 不过,只有在宁远把正餐吃好的情况下,奶奶才会纵容他无限吃零食,否则奶奶就会发火。 奶奶付出的这一切,宁远当然知道是为了什么。 因为他是宁家唯一的男孙。 宁远的一个表姐和两个表妹,就不会在奶奶那里,受到他这么好的待遇了。 就算是从冰箱里拿一个冰棍,也会被奶奶以“女孩子吃甜食会发胖”、“胖了丑了就嫁不出去”的理由,念叨半天。 “大孙子不要怕浪费钱,想喝什么直接拿就是了!” 看见宁远饿狼似地喝着矿泉水,奶奶笑眯眯。 老人家对晚辈最直接的疼爱方式,就是尽可能地满足他的物质需求。 “云大娘,怎么能让你大孙子喝白水呢!赶紧把你冰箱里那些花花绿绿的糖水水,拿出个五袋十袋给你大孙子呀!” 马路对面,开理发店的侯爷爷扯着嗓子调侃道。 “去去去,剪你的脑壳去!你这个猴子老头是今天闲得发慌吗?要是闲,给我家狗剃下毛行不?” 奶奶也不甘示弱,双手叉腰,大嗓门地吼了回去。 “你家狗的毛我剃不来,不过我倒是可以给你大孙子剃个炫酷的发型。我最近新学了一个树叶头,改天给你大孙子试试呀?” 侯爷爷哈哈大笑,似乎早已习惯了奶奶的暴脾气。 “好呀好呀!天气大了,我可真怕把我大孙子热到,他头发都那么长了!不过,你可不许收我钱啊!” 宁远:“……” 一整瓶冰镇矿泉水下肚,宁远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饱嗝儿。 我可不是怕浪费钱啊! 宁远心想。我是怕那些糖水的色素喝到肚子里,把我的肠子都染色啊。 “走吧,大孙子,咱们进屋吃夜饭了。” 奶奶在围裙上擦了擦手,便拉着宁远,向屋内走去。 堂屋内,吊扇哗啦哗啦地转着。 宁远看到木桌上,摆着奶奶刚刚拌好的绿豆芽凉面,和冬瓜番茄汤。 宁远抄起筷子就开始狼吞虎咽。奶奶的厨艺真是不在话下! 不一会儿,宁远就干完了三碗绿豆芽凉面。凉面里的蒜蓉辣椒和炸花生米,简直是太爽口了! 待宁远已经吃饱了凉面,开始喝冬瓜番茄汤时, 一个疑问从他的脑子里冒了出来。 “奶奶,这些番茄和冬瓜,都是你自己的地里长出来的吗?” 奶奶:“当然不是,是你姑姑的地里长的,给我拿的。现在你爷病了,地里都旱了,怎么能长出冬瓜和番茄呢!” 果然在宁远的意料之中。 他静静地喝完了所有的汤,擦了擦嘴, “我们周末去看爷爷好不好?我都有……好久好久没看到他了。” 说到这里,宁远的眼睛突然就泛起了泪光。他立即转过头,不让奶奶发现。 想到爷爷还在,自己又好不容易重生了, 宁远一定要抓紧时间陪陪他! “好久好久?”奶奶收拾着碗筷的手忽然停下了, “你不是前天才去医院看了爷爷吗?” 第十四章 从种田开始 前天?那就是,6月6号吧? 宁远穿越过来的时候正是6月7号,所以对头一天去医院看了爷爷的事,没有特别的印象了。 “哎。我一天不见爷爷,就觉得像一年没见他一样!奶奶,周末带我去嘛!” 为了弥补自己嘴上的漏洞,宁远只有用撒娇来缓解奶奶的疑心。 “你呀,从来没有见你这么想过我!” 奶奶笑着逗宁远。 趁奶奶洗碗的空档,宁远突然想去屋后的田地里走走。 可能因为父母从未做过农活的缘故,宁远对耕田种地始终有一份向往。小时候,奶奶屋后的这片田地,一直是宁远最爱的乐园。 在这里,他观察过丝瓜开花结果,制作过驱赶麻雀的稻草人,种过枇杷树,抓过菜花蛇。 宁远沿着屋后那条羊肠小径,来到了奶奶的田地。 这个曾经欣欣向荣的地方,如今已杂草丛生,枯草的尖上旋绕着几朵牵牛花,一片萧瑟的景象。 此刻已至黄昏,大片大片的火烧云匍匐在天边。 村里的千家万户到了做饭的时刻。一阵薄薄的炊烟弥漫在空气中,夹带着柴火的气息,扑鼻而来。 像梦一样。 此刻的宁远好像分不清,现在的童年是梦,还是重生前那段已经长大的日子是梦。 或许他永远都只是一个孩子, 某一天午睡的时候,这个孩子梦见自己长大了。 但他不喜欢那个大人的世界。那个世界太虚伪了,太丑恶了。所以撞上了一辆车,以此来结束这个不好的梦。 不过,宁远发现自己始终说服不了自己。 回到1998年的这一天多里,宁远无时无刻不在思考着自己重生的意义。一静下来就会思考。 他甚至想彻底忘掉自己的前世,就以这个八岁小宁远的身份,重新开始吧。 可宁远终于悲哀地发现,就算自己的身体回到八岁,心却永远回不去了。 就算是和同学们一起大笑,他也能感到心里的苦涩。 宁远思虑的东西太多了:奶奶一副农村妇女市侩的嘴脸,爸爸喝醉了酒发脾气的样子,妈妈抛弃家庭冷漠的背影, 以及,爷爷在不久的将来,就会离开自己的事实。 如果还是八岁的心境,宁远肯定不会有现在的思虑,他仍会无条件地爱着自己的亲人。 可惜,三十二岁就是三十二岁。 一个经历越多的人,就像一个用得越久的玻璃杯。就算把上面的茶垢洗净,也无法消除杯体上那些细细的划痕。 “咯咯咯咯咯咯——” 田埂上,一只大公鸡正在追着一个什么东西。 看着大公鸡扑棱着翅膀的样子,宁远突然起了好奇心。他一路小跑,跟着这个大公鸡,看看它在追什么。 草丛中,是一只黑色的小奶狗。 宁远纳闷。以前都是狗追鸡,怎么会有鸡追狗的? 难道因为狗身上有跳蚤? 只见小奶狗哼哧哼哧地跑着,样子十分滑稽。眼看这个小短腿就要被大公鸡追上, 宁远一伸手就将小狗抱了起来。 这小家伙毛绒绒的,太可爱了。小狗舔着宁远的手,像是在报答他的救命之恩。 不知为何,看到小狗呆萌的样子,宁远一下就想到了米儿。 或许,不能在这么悲观下去了! 重生过来宁远救了米儿, 那宁远……就一定可以救爷爷! 可是,在那个医疗不发达的年代,癌症病人该怎么救? 宁远甚至都有些后悔,前一世,为什么在出去给阿强买烟之前,裤兜里不揣一瓶靶向药。 先抗癌吧。就算是用目前的医疗手段, 也千万不能放弃治疗! 但是抗癌,最重要的是要钱。钱从哪里来呢?宁远盘算着。 此刻,他的眼前是奶奶几近荒芜的田地。 宁远想着,如果把这几块地重新翻一翻,种一些瓜果蔬菜,应该会卖一些钱。 不过,等这些瓜果蔬菜长大,估计还是得有一个周期吧? 而且才能挣几个钱啊。 目前的草灯村有90%的都是农民,他们个个都辛苦劳作,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迟,也没见个个都成了富翁。 真正想要赚钱,必须得改变观念才行,因为, 你永远挣不到你认知范围之外的钱。 宁远忽然想起了抖音上,这句大家都耳熟能详的理财广告。 说到抖音,宁远掏出了自己的手机。 今天的奖励还没有查看呢。 宁远打开抖音等待今天会有什么惊喜。他看到,除了那些他关注的博主,更新了一些无关紧要的娱乐视频, 还有一个陌生的头像,出现在了宁远的关注列表。 这个人的id叫做“咕咕叽叽”,认证信息为美食博主。 这个博主没有露脸,但出镜的餐具都很精致,那双做美食的手也十分白皙细嫩,声音也还算甜美。 应该是个漂亮小姐姐吧。 抱着对美女厨娘的幻想,宁远认真看了她最近更新的一条视频。 是做汤圆的视频。不过这位美女不把她做的东西叫汤圆, 而是叫“糯米小丸子”。 听起来就高端多了。平民美食,一下子就上升到港式茶点的level。 只见这位美女将糯米浸泡了一夜,加水磨成了浆,再将米浆多次过滤、清洗、沉淀,晾晒了五天后做成糯米粉。 随后,她将糯米粉搓成了均匀大小的汤圆,煮熟放上冰块,淋上红糖水, 最后加入乱七八糟的葡萄干,花生碎,山楂片那些小零食,点缀上一片薄荷叶, 一道精致又解暑的糯米小丸子就做成了。 这也是太能折腾了……宁远心想,这个美女光是做汤圆粉子就花了近一个星期,而买一包汤圆粉子才几块钱? 都二零二二年了,什么东西都还diy,又不是物资短缺的九十年代…… 九十年代! 宁远忽然想起了什么,宁汤圆宁汤圆,让你们这么叫我, 那我就真的卖汤圆给你们看看。 不然就让你们天天喝那些有色素的饮料吧,把你们的肠子喝成绿色。 绿色……也正是后悔的颜色, 不然怎么他们都说,肠子都悔青了? 长期吃垃圾食品的孩子们啊,总有一天,会为自己的健康状况后悔。 不过这也不怪孩子们,九十年代的零食,不是香精就是色素。谁又没个嘴馋的时候! 等他们吃了宁远牌的解暑糯米小丸子,应该就会把那些小冰啊,旭日升啊,健力宝啊统统扔掉了吧! 宁远在心里给自己立下一个小目标: 垄断草灯村夏季的冷饮市场。 “大孙子,在那里干嘛呢!蚊子多,你进屋来吗?” 奶奶用盆端着一些残羹冷炙,出现在了田地里。大概是准备去喂鸡了。 “奶奶!” 此刻的宁远看到奶奶,就像一个十八线小明星,看到金主爸爸一样。 宁远一路小碎步跑到奶奶跟前, “奶奶您今晚要织毛衣吗?我帮您挽毛线吧!” 第十五章 大姐饶命! 宁远跟着奶奶进了田间的鸡棚。 这个鸡棚是由几块木板搭建而成的,十分简易。与其说是棚,还不如说是个院落。因为这些鸡都是散养的。 院落里,有三只红色大公鸡,两只母鸡,一只芦花鸡,一只乌骨鸡。 可能是饿了,这些鸡在啄食着土里,草丛里,石头缝里的虫子。其中一只大公鸡在草里找了一个蚱蜢, 随后用力一啄,蚱蜢瞬间飚出了青黄色的汁液。 看见奶奶将鸡食撒在了地上,这些鸡炸毛似的一哄而上,扑棱着翅膀迎接今天的饱餐。 刚刚那只小奶狗不知从什么地方跑了过来。它以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势,用小爪子在鸡食中薅着,企图找出一些骨头和肉末。 宁远恍然大悟。怪不得被鸡啄,原来是偷鸡食的惯犯。 “现在是夏天呢,织什么毛衣!你娃这么主动地要干活,难不成是有事想让奶奶帮忙?” 奶奶喂完了鸡,开始弓着腰打扫鸡舍。宁远也很懂事,帮奶奶把鸡舍里掉落的竹叶都捡到了一边。 看见奶奶说中了自己的心思,宁远也就直接说了, “奶奶,我想从超市里拿些山楂片,红糖,葡萄干,还有……” “超市?” 奶奶显然从来没有听过这两个字。 “就是您的小卖部啦!” 宁远尴尬地挠了挠因为热而拧在一坨的头发。 穿越过来的这二十多个小时里,他真是干啥啥不行,穿帮第一名。 “哎呀!我当啥事呢,奶奶不是说过,只要大孙子喜欢的就尽管拿吗!不过前提是,要把正餐吃好了,才能吃零食。” 不一会儿,奶奶就扫了很多鸡屎出来,她麻利地把这些鸡屎都倒进了桶里。 “谢谢奶奶!” 宁远十分郑重地对奶奶道了谢。做冷饮的主要原材料有了供应商,算是解决了一个大问题。 而且还不要钱。 奶奶有些纳闷,今天这大孙子怎么这么客气。但她还是笑着摸了摸宁远的脑袋, “大孙子懂事了,变得这么有礼貌了!” 宁远:“……” 奶奶:“快去冲个凉!你这头发油得,都可以炒菜了!” 宁远:“奶奶,你的手刚刚摸过鸡屎的。” ——————————— 冲完凉,已经是晚上七点了。 奶奶在屋内整理冬天的旧棉絮,准备把它们重新弹一遍。宁远则在小卖部内守着,看有没有人来买东西。 小卖部有个大屁股电视。虽然是彩电,但画质很差。 宁远百无聊赖地翻着电视台。 “补钙新观念,吸收是关键!龙牡壮骨颗粒——” …… “滴答滴,滴答滴,滴答滴答滴答滴。好迪真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 这些广告也太有年代感了。 这时,门外传来一阵吹口哨的声音。 这种口哨是用一种叫“野豌豆”的豆荚做成的。野豌豆在四川的方言叫“觅子”。或者再通俗一点,“叫叫草”。 在春夏时节,野豌豆会开出蝴蝶状的粉色小花,随后结出一个豆荚。将豆荚中的米子去掉,豆荚壳掐掉一半,就可以做成口哨了。 在西南地区长大的农村孩子,大多数都知道这个玩法。 此刻,口哨的声音逐渐逼近。一个女孩进了小卖部。 这个女孩大约十岁出头的模样,身穿t恤短裤,皮肤偏黑,头上扎了一个高高的马尾。 这个女孩不是别人,正是宁远的大表姐王丽晶。 表姐一来到小卖部,就毫不客气地绕过橱窗走了进来。她在冰箱里翻箱倒柜,拿出了一根绿舌头啃了起来。 随后,表姐一把就夺过了宁远手中的遥控板,开始翻着自己喜欢的台。 宁远:“……” 奶奶闻声,赶紧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你个死女子又在吃甜食,胖不死你嘛!” 表姐直接无视了奶奶的叫嚣。她站起身来,当着奶奶的面,舔完了最后一口绿舌头。 当表姐的手又伸向冰柜,准备再拿一个冰淇淋的时候, 奶奶“砰”的一声,就关上了冰柜的门—— 过分了,宁远都觉得奶奶真的过分了。 此刻表姐的脸已气成了猪肝色。她怒目圆睁,拿起柜台上的一包辣条就往地上砸, “奶奶你就偏心弟弟!每次弟弟要什么,你就给他什么!我吃你一个冰棍你都不愿意!就是因为我是女孩子,而且不姓宁吗!” 表姐可能是对奶奶的不公平待遇委屈久了,说话的声音很是激动,眼里都快渗出泪水了。 “奶奶,你就给大姐吃一个吧。” 如果宁远不缓解一下气氛,估计三个人都会打起来吧。 “那看在你弟的面子上,你再拿一个吧。” 这个奶奶,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宁远都好奇自己是怎么活到三十二岁的,中途竟然没有被大表姐给弄死! “啥?看在我弟的面子上?我为什么要看他的面子?奶奶你把话说清楚……” “云大娘,不好了!” 这时另外一家小卖部的老板高爷爷,满头大汗地跑了进来, “拉货的老陈,他的车子在东山的半山腰上抛锚了,现在连人带货困在那里呢!” 奶奶听到这个噩耗,赶紧回房间,将碎花裙换成了短袖短裤,脚上也登上了一双帆布鞋。 “走了老高,咱们找人去帮下老陈,顺便把咱们的货给盘回来!” 此刻,宁远突然开始佩服起奶奶处理突发事件的干练。 “你骑车了吗?”奶奶问高爷爷。 “骑了。” “好,那我也把车骑上。” 奶奶登上了自行车。突然,她转过头来严厉地盯着表姐,狠狠地说: “和你弟弟好好玩,你们两个莫割孽!把我的店子也守好,如果我回来少了钱,有你受的。” 表姐:“知道了。” 宁远:“……” 奶奶启动自行车,车子很快就消失在黄昏的街道上。 看到奶奶走了,表姐终于松了一口气, 但是宁远气紧了。 她不会趁这个时候对自己……报仇吧? 不过,好在表姐对报仇这种庸俗的事情根本不感兴趣。她是一个有更大志向的人——她要吃遍小卖部的所有零食。 只见表姐兴冲冲地撕开了一包豆腐皮,从中取出一片,塞进嘴里就开始大嚼。 孜然味和香精味瞬间就弥漫了整个房间。 接着,表姐又拿出一包话梅,哧溜哧溜地吮吸着,又将话梅的核吐了出来,放在手上玩。 在短短十分钟的时间里,宁远数着表姐一共吃了三片大辣片,一包话梅,两个蛋苕酥,四根果丹皮,一包脆脆面…… 吃完脆脆面的表姐舔了舔手指,转头,忽然发现了宁远正一脸惊讶地盯她。 “干嘛?想告密?” 表姐气势汹汹,先发制人。而此刻的宁远,就像角落里瑟瑟发抖的小猫, “大姐饶命!” 第十六章 拿去干吧 “饶命?想让大姐饶命,你得给大姐拿些好处出来!” 表姐嘴里含着一根棒棒糖,翘着二郎腿坐在凉椅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宁远。 宁远脑子里盘算着,怎么才能让这个姐饶了自己,不要给自己难堪。毕竟奶奶对自己的偏心,在表姊表妹中是很拉仇恨的。 表姐喜欢美食,那就…… 宁远站起身来,在货架上找到了葡萄干,山楂片,红糖块。 最棘手的就是汤圆粉子。 因为在九十年代的普通人家,只有过年的时候才会做汤圆。那时的汤圆粉都是自家用糯米磨的,现成的汤圆粉不像现在这么普及。 不过还是找一找吧,奶奶的店里什么货都会进,万一是有的呢。 功夫不负有心人。宁远终于在琳琅满目商品里,找到了那个红色包装袋的,汤圆粉子。 只是上面的标价,实在太贵了——这么一小包就要五块钱。 食材都备齐了,宁远此刻有了底气。 “我给表姐做一道,表姐从来没有吃过的超级甜点,你看行吗?” 创业计划的首个产品,就让表姐试试水吧! “就你?”果不其然,表姐的语气中充满质疑, “上次让你给我煮一包面霸120,你都给我煮成粥了,我才不信你会做吃的!” 表姐吃饱喝足,开始看电视了。 她把台调到了最近热播的电视剧,98版的《鹿鼎记》。当电视开始播广告的时候,表姐就玩着那个计算器模样的电子游戏机。 宁远趁这个空档,走到了厨房里。 他再次打开了抖音,“咕咕叽叽”做糯米小丸子的那条短视频。 宁远照着视频的步骤,先把汤圆粉子加水,搅拌,搓成球状后放进了沸腾的水里,随后用水冲开红糖。 在等待红糖水冷却的空档,宁远将山楂片和葡萄干切成均匀大小的丁, 他又找到了奶奶做凉面没有用完的油炸花生,也一并切碎。 宁远从碗柜里拿出了一只洋瓷小碗,将红糖水盛进了碗里,又将煮熟的小丸子放进了糖水中。 待宁远从厨房出来,在小卖部的冰柜里找冰块时,表姐仍然津津有味地看着电视。 “可要注意来买东西的人哦!”宁远叮嘱道。 “知道了,刚刚都有个人来买了两包烟了。你个小兔崽子怎么唠叨起我来了?” 被一个弟弟这么唠叨,表姐自然也没什么好气。 宁远走到屋外,奶奶在屋外种了不少花,正好有宁远想要的薄荷。 宁远的鼻尖,忽然嗅到了一种熟悉的清香, 是“八点半”的味道。 “八点半”是一种花,也是方言。因为这种花大概在晚上八点半开,因此得名。 这种花儿通体莹黄,盛开的样子像翩翩起舞的蝴蝶。最独特的是这种花的香味,总是让人不禁想起童年的乡下。 在宁远的记忆里,自从离开了草灯村,也就再也没有看到过这种花了。 后来,在大学图书馆里的一本植物绘本上,宁远才得知“八点半”的学名叫月见草。这名字没了土味,多了仙气。 如今闻到这个味道,那些爷爷摇着蒲扇给自己讲故事的画面,仿佛又出现了在眼前。 “在外面呆着喂蚊子哇?” 看着宁远出门了迟迟没有进屋,姐姐在屋内吼了一嗓子。 宁远在花盆里掐了两片薄荷叶,又匆匆地跑回了厨房。 这时搪瓷碗里的红糖水已经凉透了。 宁远将山楂碎,花生碎和葡萄干撒在了红糖小丸子上,又学着短视频的样子放上一片薄荷叶,就小心翼翼地端着碗走了出去。 “大姐,小弟我给你做的超级大甜品来咯!” 看着宁远手里还真端了一个碗,姐姐突然起身,手里的电子游戏也不玩了, “这是啥啊?” 与其说九十年代的孩子从来没见过这么精致的甜点,还不如说,姐姐会相信宁远能做吃的。 眼前的着小玩意,模样十分诱人。姐姐迫不及待地用勺子舀了一勺,送进口中, 一股清甜的气息弥漫在了唇齿间。 接着尝到的,是丸子的软糯,花生的酥脆,山楂的酸爽…… “这是你做的?太好吃了!” 大姐也没有想到,就这几种看似十分普通的零食,组合在一起竟然能够迸发出如此的魔力,好吃又解暑, 简直是味蕾最顶级的享受! “不然呢,你刚刚在看电视玩游戏的空档,你以为我在田里逗狗狗猫猫呀!” 看到姐姐吃得如此满意,宁远洋洋得意地说。 姐姐也来不及搭话了。她吃完了碗里的干货,随即将红糖水一饮而尽,甚至连剩余的冰块都嚼碎了。 【完成第七个任务:给表姐做甜点。 c值+100! 奖励已下发至您卧室书桌左边的抽屉里,请宿主回家后及时查看。】 c值?怎么又不是f值? 宁远急了,自己的f值现在还是-70呢!今天过了,就只有两天的时间给他完成任务了。 “真好吃!嗝——” 表姐心满意足地放下了碗,“真没想到你小子还会做这种甜品。这么讲究的东西,一定是舅妈教你的吧?” “对,就是妈妈教我的!” 宁远爽快地承认道。他总不可能说,这道甜品是在抖音里学的吧。 “城里人就是不一样。” 宁远总觉得,表姐的语气中有一种酸溜溜的味道。看来,一碗糯米小丸子还是消除不了表姐对宁远的偏见。 他到底还是天真了一些。 “不过,你学做这个东西干什么?看样子,做成一碗那样的汤圆,还是挺费功夫的吧。” 表姐话锋一转。 “因为我想去卖——”宁远想都没想就回答道。 “卖?”表姐很是纳闷。 “对。表姐,我要卖这些东西赚钱,我需要钱给爷爷治病,你知道吗?爷爷的病已经快花光奶奶所有的积蓄,再没钱,就要放弃治疗了……” 宁远说着说着,眼里竟然泛起了泪光。 因为宁远想到,既然眼前这个女孩子是自己的表姐,不是外人,所以没有必要隐瞒自己的计划。 只见表姐也若有所思,“我也听我妈老汉说过,爷爷得的是癌症,不容易治好。” 此刻表姐的脸色突然沉了下来,和刚刚那个没心没肺的十一岁女孩,判若两人。 “所以,大姐觉得小弟我今天做的东西好吃吗?如果我吆喝着卖五毛钱一碗,你作为路过小摊的人,会不会买?” 宁远回归正题。 哪知道,表姐竟然从口袋里拿出一张什么东西拍在桌子上, 是十块钱。 “拿去干吧!” 第十七章 买东西 宁远觉得不可思议。 表姐哪里来的那么多钱?要知道在九十年代,十块钱对一个农村孩子来说,可是一笔巨款了。 表姐出手竟然这么豪迈! “表姐……你怎么会有这么多钱?”宁远有些担忧地问道。 “我自己的啊!难不成,我偷的奶奶的?”表姐明显看出了宁远的顾虑,直爽地说道, “钱的问题你不用担心,要是不够钱,找大姐拿就是了!我也想能够早点治好爷爷的病呀!” 的确,宁远和三个表姊妹,都和爷爷有着十分深厚的感情。 爷爷对四个孙子孙女,也都是一碗水能端平的爱,从来不会因为宁远是男孩,就更偏心宁远。 如果非要说偏心,爷爷好像还偏心小孙女乐乐一点。 “那就谢谢大姐了!我给你写一个借条吧?” 宁远想到,既然表姐这么信任自己,那自己也千万不能辜负了她。等到他赚了钱,还钱不说,还要加倍报答她。 宁远接过了钱,正当他准备拿纸和笔写借条时,被表姐拦住了, “干啥呢你这是,不把我当你一家人?再说,借条怎么写你知道吗?” 宁远:“……” 也是哈,他从来没写过借条,也不知道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益。 那就把表姐的大恩大德记在心里好了。 “大姐,那你在这里守一下店,我出去买东西啦!” 宁远斗志昂扬,一下子就冲出了门。 此刻夜幕已经完全降临了。 那个时候没有路灯,只有借着路边农家的灯才能看清楚前行的路。 好在今晚的月亮特别大。月光下的路面就像铺了一层霜一样,银亮银亮的。 宁远朝着街的东边跑着,地上他的影子被月光拉得老长。宁远一步两步,身体和影子相互追逐,似魔鬼的步伐。 大概过了十分钟的样子,他来到了一个门口没有挂招牌的杂粮店。 是杨伟家的店。 宁远看着这家店门内灯光微亮,没人看守,却能听见屋内的一阵吵闹。 是一个女人和一个小孩的声音。 “你个死兔崽子,杨伟叫得好好的,今天死活吵着要改名?真是反了你!” 这个女人扯着嗓门吼着,很是气急败坏的样子。 “我就是要改名字!杨伟根本就不好听!我要改成三个字的名字!” 这个孩子也是个犟拐拐,冲着母亲直接怼了回去。 “杨伟哪里不好听了?谁说的不好听了?叫这个名字,以后可以成为一个伟人!你想改成啥,杨飞羽?一听就是个二杆子的名字!” 女人说话的语气越来越激动,好像要把屋顶给掀了一样。 “杨伟就是不好听!就是不好听嘛!宁远都说不好听!他让我改的名字!还说继续叫杨伟,我十年之后会后悔的!” ……这就把自己供出来了? 宁远在门外一头黑线。本来打算在杨伟这里买几斤糯米,因为他家的杂粮是村上有名的物美价廉, 却不巧碰上了一场家庭战争。关键是,这场家庭战争还是由他引起的。 “宁远?那个青勾子娃儿说的话你也能听?他是你妈,还是你老汉?” 宁远:糙,这婆娘真凶。 “宁远可厉害了!数学题做得超快,吉他弹得又好,他妈妈还是初中部教音乐的!不像你,母老虎!” 这个杨伟,应该是熊孩子本熊了…… “嘿你个小兔崽子,耍长了你?还敢骂你老娘是母老虎?你喜欢宁远的妈,认他的妈当娘去!老子真是养了你这只白眼狼,看我不扒了你的皮!” 宁远很是纳闷,为什么人骂人,总会骂别人是动物?实际上,兔子很温顺,狼很忠诚。 “来扒呀,来呀!你今天不把我的皮整张的扒下来,你就不要姓朱!” …… 意识到接下来可能会有一场腥风血雨,宁远用力敲了敲店的木门, “买东西!” 宁远在门外等了三分钟,见屋内的争吵和打骂的声音仍未停歇,又放大了嗓门, “买——东——西!” “妈,外面有人喊买东西!喊了两声了,你这生意还做不做!” 杨伟的妈妈这才气呼呼地从屋内走了出来。 只见她烫了一头泡面似的卷发,穿着蓝色连衣裙和塑料拖鞋,左边的眉毛上方长了一颗肉痣。 宁远的心一紧。长这种痣的人一般都不好惹! 看见来者正是宁远,这个女人没好气地皱了皱眉头,“你就是那个让我儿子改名字的宁远?要买什么?” “糯米。”宁远想着,赶紧买了了事吧。 “你为什么要让我儿子改名字?” 果不其然,杨伟的妈妈双手叉腰,语气很凶地质问道宁远。 宁远也挺直了腰背。身高比驼着背要高了两厘米,他不能输在气势上。 不过,接下来,如何向杨伟妈妈解释杨伟这两个字不能叫,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 杨伟,叫这个名字说明你儿子不行? 杨伟,叫这个名字以后你儿子找不到女朋友? 杨伟,叫这个名字以后别人都要笑你儿子? “宁远,你说是不是,你也支持我改名字的?杨伟这个名字是不是根本不好听?” 杨伟闻声,也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不管好不好听,杨伟这个名字叫定了!我就是想要我儿子长大当个伟人,而且,我给他起这个名字的时候,也是征求了他的意见的。” 杨伟的妈妈一副不可商量的样子,就像买东西不听你讲价一样。 杨伟:“……” 宁远:“阿姨,那个时候小伟应该还是个婴儿吧,您是怎么征求他的意见的?” 只见杨伟妈妈的脸色终于缓和了下来,声音也放低了,耐心地解释着, “你不知道,孩子他爷爷名字叫做杨雄伟,是一名士兵,却在孩子出生前十七天,因救一个落水的娃儿,永远地离开我们。后来……” “后来怎么了?”宁远对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充满好奇。 “后来为了纪念他爷爷,我们打算要么给孩子起名为杨雄,要么杨伟。我就摸着我的肚子,说娃儿啊,妈老汉现在要给你起名字了,如果你想叫杨雄,就踢妈妈肚子一下;想叫杨伟,就踢两下。后来……” “后来真的踢了两下,这是我妈给我说的。”杨伟嘟囔着嘴小声说道。 “这不是缘分是什么!” 杨伟妈妈依旧斩钉截铁。对于自己已认定的东西,她好像从来不会松口。 “不是!我不想叫这个名字!” 杨伟也是不甘示弱。头上有两个旋的孩子,脾气果然不是一般的倔。 “你必须叫!” “不叫!” “叫!” “不叫!” …… 此刻,宁远听到身后响起一阵自行车铃叮叮当当的声音。一道手电筒的微光也随之亮了起来, “娘俩在争什么呢?来,让牛爷爷来算一卦!” 第十八章 叫我杨雄飞 看到“牛半仙”来了,杨伟妈妈像抓住了救命稻草, “牛叔,你终于来了!你快给这个小兔崽子算算,是不是他这个名字不能改?老天爷都让他叫杨伟,如果改名,还能不能安抚他爷的在天之灵!” 只见牛爷爷缓缓地从自行车上下来,将车停在旁边,摘掉了草帽。 “请问小伟的生日是多久呀?”牛爷爷摸着胡须问道。 “九零年八月初九!” “九零年九月二十七!” 母子俩几乎异口同声。 “妈,你说的是农历,现在都是新时代了谁还用农历?老土不老土!”杨伟很是不满意。 “你个小兔崽子懂什么!谁算卦还用阳历!”这母子俩也是气场相冲,一言不合就开吵。 “庚午年,乙酉月,乙末日……孩子是几点钟出生的?”牛爷爷说话一字一顿。 “早上六点二十六分。”宁远的妈妈答道。 “已卯时。”牛爷爷算卦竟然都不用掰手指, “目前小伟有两个金,三个木,一个火,两个土,倒是缺水。而杨字属木,伟字属土,都没有补到水。” 杨伟妈妈脸色一变,“那牛叔的意思是,我儿子这个名字没有起对?” 只见牛爷爷将自行车上的一包饵料,倒进了装满小鱼的桶里,随后点燃一支水烟, “小朱啊,我知道你起这个名字是为了纪念老杨。不过,从五行的角度来说,当时完全可以给小伟起雄字,雄字属水,正好弥补了小伟命中无水的缺憾。” 杨雄? “历史上有一个名人也叫杨雄,字子云,隋朝宗室将领。是一个伟人呢!” 眼看着杨伟改名有希望了,宁远插嘴道。 “小宁远说得没错!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里的子云亭,就是纪念伟人杨雄而修的。” 牛爷爷文邹邹地补充道,似乎对小宁远有着如此广阔的知识面,并不诧异。 杨伟妈妈和杨伟大眼瞪小眼。 “可是牛爷爷,我想叫杨飞羽!我想要三个字的名字!”杨伟觉得还是不满意。 “你个孩子!牛爷爷都给你把新名字算好了,你还变卦!你到底有没有礼貌!” 杨伟的妈妈,明显快要对这胡搅蛮缠的孩子没耐心了。 牛爷爷抽了一口水烟,蹲下身来问道杨伟, “那小伟,如果只能选一个字,飞字和羽字你更喜欢哪个呢?” “飞字。”杨伟不假思索地答道。 “那就好办了!”牛爷爷双手一拍,喜庆地说道, “飞字正好也属水,小伟又想要一个三个字的名字,那就叫杨雄飞,怎么样?” “这个名字好!我今晚和孩子他爸商量一下,他也同意的话,马上就去改名字!” 杨伟妈妈连连点头,对“杨雄飞”这个名字很是满意。 “妈妈,你什么事就知道和我爸商量,你和我商量过没!” 杨伟貌似对妈妈的专制统治,意见非常大。 “你少给我废话,牛爷爷是专门会算卦的,给你算了一个好名字,而且还保留了你爷爷的雄字!你就说,你对这个名字满不满意!” 杨伟妈妈终于忍不住了,当着牛爷爷的面,对着儿子就开吼。 “满意……”杨伟小声嘟囔着。 “满意就对了呗!你这小兔崽子!” 牛爷爷:“……” 宁远:“……” 【完成第八个任务:成功劝说杨伟母亲,给杨伟改名。 f值+60! 您当前的f值仍为负值,当前值为-10,请宿主及时使其归为正值。】 还是负数? 不过就负十了,不是大问题。?两天之内应该能攒齐。 “小宁远,我给你的电筒还在吗?”牛爷爷笑眯眯地问道宁远。 “当然还在,牛爷爷。自从用了牛爷爷给我的电筒,我在村子里再也不会迷路了,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 宁远如实地回答道。 “那我就放心啦!不过,小宁远要随时注意里面的电量哦。我给你的时候,那个电筒没多少电啦!” 果然!和系统所说的一样,牛爷爷也叮嘱了宁远,电池的电量很重要。 “水主智,其性聪,其情善,其味咸。有了水来平衡小伟的生辰八字,相信小伟长大后,一定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 牛爷爷又转头,对杨伟母子微笑着,一副智者的模样。 这边,杨伟母子俩也对牛爷爷道了谢。牛爷爷启动了自行车,车子很快就消失在了茫茫的夜霭里。 “宁汤圆,你刚刚说要买啥来着?” 杨伟……哦不对,杨雄飞忽然想起了宁远刚刚说是要买东西。 “哦,我是要买糯米。” 宁远跟着杨雄飞和他的母亲,来到了杂粮店内。昏黄的灯光下,宁远发现他家店里卖的东西还真不少。 杨雄飞妈妈拖出一蛇皮口袋,里面那些圆圆白白的小颗粒,便是糯米。 “要多少?”杨雄飞的母亲问。 “那个……阿姨,这个多少钱一斤啊?”宁远首先要了解价格。 “二块二一斤,一般自己做汤圆,一斤半就够一大家人吃了。” 二块二,这么贵!比普通的大米贵出了一倍的价格。 “这个糯米是当季的吗?”既然要花钱,宁远就要谨慎一些了。 “去年夏季的,糯米一般七月或者八月才会成熟上市呢,不过去年夏季的,也算是目前最新鲜的了。” 杨雄飞的母亲摸着糯米,耐心解释道。 “那……营养价值高吗?”宁远又问。 “当然高啦!糯米有缓解尿频,补脾暖胃,补中益气之功效,营养价值甚至比普通大米高几倍!吃了以后不生病,不生疮,身体健康!” 一旁的杨雄飞声情并茂地附和道。这广告词背得真溜啊。 宁远发现,这母子俩吵起架来一个比一个厉害,像恨不得撕了对方的仇人; 但是做起生意来这默契程度,又像是穿一条裤子的盟友,简直天作之合。 真是一个有趣的现象。 “那……这些糯米是不是转基因的?”宁远突然想皮一下。 “是!” “不是!” 母子俩同时说出了不同的答案。随后,面面相觑。他们又迟疑了几秒, “不是!” “是!” 这俩母子,估计自己都搞不懂什么叫做转基因,更不知道转基因是好是坏。不过这可把宁远给逗乐了, “好啦。阿姨,给我装四斤糯米吧。” 四……四斤? 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毫不起眼的小毛孩,竟然还是他们的大客户。 只见杨雄飞殷勤地拿了一根塑料口袋, 母亲则将糯米麻利地铲入口袋中,同时,还不忘细心地挑出里面的米虫。 称重,付款,找零之后,宁远提着沉甸甸的糯米,告别了他们母子。 “宁远小朋友,回去的路上小心哦!”杨雄飞母亲笑眯眯地朝宁远招手。 “对呀对呀,如果走夜路害怕的话,不要忘了糯米还有一个功效。”杨雄飞也笑眯眯地朝着宁远招手。 宁远纳闷,“什么功效?” 只见杨雄飞神秘一笑, “辟邪。” 第十九章 鬼打墙 回家的路上,月亮已经完全进了云里。 夜幕中不知何时开始起了雾。待宁远反应过来时,雾已经积了很浓了。 宁远提着糯米往前走着。四斤的糯米,对于一个八岁的孩子,按理说也不算太重。但宁远却感觉口袋里像灌了铅似的。 宁远此刻双眼模糊,双腿沉重。 而路边那些曾经熟悉的房子和树,在浓雾中,宁远已经无法辨认它们的形状了。 大概走了有一公里样子,宁远看见了路边有一个平房,平房的屋檐下挂着一个大大的红灯笼。 灯笼的光很是亮,即使是在浓雾中,宁远也能看出它柿子一般的轮廓,和那红得渗人的血一般的光。 这是谁的家?怎么从来也没有印象? 宁远没来得及多想。往前走就对了,到奶奶家反正就一条直路。 这么简单的一条直路,他总不可能走错吧。 盛夏六月,宁远却感到空气中有一种阴冷的气息。这种逼人的阴冷,让宁远浑身汗毛都竖了起来。 西南地区忽然有这种天气,不正常啊? 可能是因为起雾的原因,今天街边竟然一个人影都没有。既没有行人,也没有坐在街边乘凉的人。 “哇啊啊啊啊啊——” 忽然,一个黑色的影子,从街边的一条窄巷里窜了出来, 吓得宁远一个大屁墩坐在地上! 定睛一看,这小东西原来是一条狗。 “汪,汪汪,汪汪汪!” 这条狗一看到宁远,就龇牙咧嘴地叫了起来,哈喇子都快喷到宁远的小腿上了。 “糙,原来是个狗东西。” 宁远意识到这只小型犬对自己并没有什么威胁时,就径直起身,提起糯米袋子继续往前走。 在宁远走了有几十米远时,这条狗还在冲着宁远“汪汪”叫着,尖厉的叫声传遍了整条空荡的街。 也是倒霉。宁远心想,这条街哪条狗不认识自己?竟然还有狗敢这样对着自己叫, 明天找到狗主人,让狗主人给它个狗肉火锅警告。 正当宁远思索着狗主人是谁时,他的眼前出现了一排峭楞楞的东西。 夜色中,这些东西只能看见轮廓,高低错落无致。 农村的孩子凭着剪影的形状,太能辨认那是些什么东西了—— 墓碑。 宁远感到浑身一阵鸡皮疙瘩袭来。倒不是说宁远害怕墓碑,大多数农村的孩子,对坟地都是免疫的, 而是,宁远脑子里清楚地记得,这条路上是根本没有坟的! 农村里,坟出现的地方要么是山上,要么是田地里。大街上出现坟包,而且还是大规模的,宁远觉得事出蹊跷。 宁远屏住呼吸,将糯米袋揽入了怀中,大步大步地往前走,尽量不往那个方向看。 “哗哗哗哗——” 一阵风吹动纸屑的声音响了起来。该死的,谁还在坟地里插了招魂幡! 这诡异程度简直是要人老命啊! 除此之外,宁远还看到坟包与坟包之间,有六七点冒着蓝绿色光芒的火焰在游走着, 忽远忽近,忽高忽低—— 鬼火! 宁远开始跑了起来。一定要离开这个地方! 跑了不知道多久,宁远的额头上已经渗出了大颗大颗的汗珠。倒不是因为热,而是——他实在是吓到了。 此刻,街边终于又出现了房子。 虽然街上还是没有人和灯,但好歹比那冒着鬼火的坟地,要好多了。 但这排房子不知怎的,屋檐下都挂着奇怪的风铃。 一阵风吹过,这些风铃竟然都“叮叮当当”地响了起来。这声音让宁远听得头昏脑胀,只想赶快逃离。 “啊——啊——啊!” 在宁远路过一处有着高高栅栏的人家时,听见栅栏内,传来一阵凄厉的鸟叫。 宁远定睛一看,是一只平时只在画上能够看见的仙鹤。 谁会在院子里养仙鹤? …… 此刻,宁远感觉已经走了半个小时了,奶奶家却还是没有出现在眼前。 他身上的衬衫也被夜露濡湿。一阵风吹来,宁远不禁打了一个哆嗦。 宁远又向前走了几百米,竟然又看到了那个挂着红灯笼的房子! 难道我在原地打转? 借着红灯笼的光,宁远看见了,这次门前站了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身上穿的是红色的结婚那种喜服,头戴夸张的凤冠, 怀里,还抱了一个空的襁褓,在神叨叨地哄着那个并不存在的“宝宝”睡觉。 这大晚上的…… “鬼啊!” 此刻宁远再也不能淡定! 他大声地吼了出来,将买来的糯米往地上一扔,逃走了。 只留着那个穿着喜服的女人,在原地懵逼…… 在逃跑的过程中,宁远再次看到了那个坟场,而且坟场又多了几只野猫, 它们蹲成一排,瞪着荧绿色的大眼睛,齐刷刷地看向宁远。 …… 接着,宁远又路过了那个养着仙鹤的院子。 只不过这次仙鹤从栅栏里跳了出来,扑棱着翅膀,浑身散发出白色的光,真的像要成仙了一样! 借着仙鹤身上的白光,宁远看清楚了那家人家门前,贴着白纸黑字写的春联: “流芳百世,遗爱千秋; 音容宛在,浩气常存。” 而那户人家的每扇雕花格子窗上面,也都贴了一个大大的“寿”字。 …… 这是哪门子的春联啊,这明明是挽联! 奶奶家到杨伟家是自西向东,而杨伟家到奶奶家是自东向西, 这条路一定有问题! 宁远撒开脚丫子,开始往另一个方向跑。 这次往北边的农田跑,看看能不能跑出这个死局! 但宁远却崩溃地发现,北边的田埂两边,竟然都竖起了一截一截的白色蜡烛…… 白蜡烛星星点点,一直延伸到路的尽头,夜的最深处。 而且路的终点,仍然是那个红衣女人的家! 换南边,终点还是那个红衣女人的家! 换东南方,西南方,东北方,西北方,都无济于事! …… 此刻,宁远已经气喘吁吁,一屁股就坐在地上了。 红灯笼下,女人已经放下了襁褓。她左手拿着一个簸箕,右手拿着一个扫帚,正在扫着什么东西。 宁远小时候常常听老一辈的说,八字弱的人,独自走夜路容易遇到“鬼打墙”。 所谓鬼打墙,就是无论往哪一个方向走,最终都会发现自己在原地转圈。宁远以前只觉得听起来很谜, 如今真正遇到了,不得不承认,鬼打墙是真实存在。 那眼前的这个女人,真的是鬼? 无所谓了,鬼就鬼吧!反正宁远已经认命,要杀要刮,随便那个女鬼。 此刻,女人已经扫完了地上的东西。 她将簸箕里扫出来的东西,小心地盛进一个绢布口袋里, 随后,缓缓地向宁远走了过来, “你的糯米。” 第二十章 邱寡妇 这个女人身体僵直,伸出了那只提着绢袋的手,并将绢袋在宁远眼前来回晃着, “你的糯米,你的糯米……” 离得如此之近,宁远不得不被迫看清这个女人的那张脸, 只见这个女人五官还算端正,但是脸上画着的浓妆,就像是要入殓了一样, 她脸色像涂了腻子粉似的惨白,眼影绯红,脸上的胭脂也像猴子屁股一样。最可怕的还是她的嘴, 这张嘴像是喝了人血却没擦,嘴角裂开诡异的弧度,俨然一个小丑的微笑。 宁远可是有小丑恐惧症的! “你的糯米,你的糯米……” 见宁远不为所动,这个女人继续拿着绢袋在宁远眼前晃动。 “……是你的糯米,我不要了!” 宁远将绢袋往回一推,示意那个女人离自己远一点! 此刻,宁远早就傻眼了,呆在原地。 他想逃,却觉得双腿好像无论如何也起不上劲一般,连站起来都有些困难。 和这个鬼气森森的女人离这么近,已经是宁远忍耐的极限了。 他感到他都要尿裤子了! 对了,糯米? 从杨伟家走出来的时候,杨伟告诉过宁远,糯米可以辟邪? 宁远灵机一动。他一把抢过绢袋, 将里面的糯米抓出一把,径直往这个女人身上洒去! “离我远点!你这个女鬼!女鬼!” 这个女人被扔了糯米,一脸懵逼地看着宁远。宁远失望地发现,糯米好像对她并不起任何作用。 但是宁远没有死心,继续从袋子里抓糯米往她身上扔,嘴里还不停地叨念, “女鬼消失!女鬼消失!南无阿弥陀佛!女鬼消失!” 谁知,这个女鬼却委屈地嘟起了嘴, “我不是鬼,你才是鬼……” 宁远纳闷了。被扔了这么多至阳之物,这个女鬼的身体,怎么还不融化? 难道她真的不是鬼? 此刻,只见这个女人从衣袖里掏出一个香囊,开始将地上的糯米一颗一颗地捡起,塞进香囊里, 她一边捡着,嘴里还一边数着数,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 宁远:“……” 待数到三十六的时候,这个女人逼近宁远,把香囊挂在了他的脖子上! 宁远感到一阵异香袭来。随即,眼前一片黑。 …… “小朋友,小朋友,快醒醒啊!” 迷糊中,宁远听到了一个温柔的声音在呼唤他。他睁开眼,看见了一个二十出头的女人。 这个女人身穿粗布连衣裙,乌黑的头发在脑后挽成了发髻。 微弱的灯光下,宁远看到她的脸未施粉黛,皮肤白皙细嫩,五官标致,浑身散发着一种年轻阿姨的亲切味道。 能散发出这种味道的,应该是人了,不是鬼。 宁远又抬头望了望屋檐下的那个红灯笼。 等他定睛一看,才发现这哪是明晃晃的红灯笼,分明是一盏二亮二亮的马灯! 看到眼前的一切都恢复了熟悉的景象,宁远那颗悬着的心,才终于落了下来。 【紧急通知! 一号魔物电量告急,请宿主回家后迅速更换一号电池!】 一号魔物?牛爷爷给自己指路的手电筒没电了? 怪不得今天走夜路,会遇到这些怪事。 经过此次的教训,宁远是再也不敢怠慢那个电筒了! 看来“牛半仙”的叮嘱,果然得听啊…… “小朋友,你没事吧?来,把这个喝了吧。” 眼前的这个年轻阿姨,给宁远端了一碗黑乎乎的药,让宁远喝下。 宁远二话没说一口干了。 因为这刺鼻的草药味和酒精味,宁远一闻就知道是藿香正气水, 不是什么金莲喂大郎的药。 喝完,宁远擦了擦嘴角,把碗递给了那个女人, “谢谢阿姨。” 这个阿姨不知道从哪里又拿出一颗糖,撕开了糖纸,喂到了宁远嘴里。 宁远:“……” 只见这个女人笑了笑,“小朋友你可真勇敢呀!这么苦藿香正气水,端起就喝!吃个糖嘴里就不苦了哦!” 这个阿姨也真是温柔,和刚刚那个幻觉里吓人的女鬼,简直判若两人。 “刚刚发生了什么?” 宁远心想,给这个阿姨添麻烦了,也真是不好意思。 “我看到你在我门前一直跑呢!跑来跑去还转圈!手里提的糯米也不要了,直接撒了一地!我在想是不是天气热,又是晚上,中邪了?用糯米香囊给你驱邪之后,总算好了!” 宁远站起了身,腿脚也终于恢复了力气。 他看到,胸前的香囊仍在,地上是散落一地的糯米, 而这个阿姨的怀中,竟然真的抱了一个空的, 襁褓? “那个是……”宁远看着襁褓,不解地问。 “这是给我儿子做的呢!我打算中元节前就绣好,七月十五那天正好烧给他!果果最喜欢的就是红色呢!” 见宁远注意到了这个襁褓,女人也欣喜的回答道,温柔的眸子里满是母爱。 烧给他? “那个……阿姨,您儿子,走了?”听到这些话,宁远感到很是抱歉。 只见这个女人用扫帚一边扫着地上的糯米,一边娓娓道来, “我儿子,是走了。那天,我老公抱着我刚满月的儿子回婆家呢,我因肚子开刀的伤口疼,就没和他们一起。我给我男人说,孩子还小,要不再等等吧,老公执意要走,说老人家病重,再不看孙子,恐怕死不瞑目了……” 女人说到这里,眼里开始泛起了泪花。宁远静静地听着,也不忍心去打断, “从我们家到婆家,要坐大半天的汽车,因为汽车要翻两座山。临走前,我还特地把奶水挤出来放瓶子里,让男人带上。后来,后来……” 此刻,女人已经泣不成声,豆大的泪水一颗一颗地从眼睛里落下。 听她这么一说,后来的结局宁远已经知道了。因为他回忆起了, 这件事情,当时在村上是很出名的。 这个女人,村里人称“邱寡妇”,老公和孩子都死于一场交通事故。 当时,因为七座面包车严重超载,搭载了十三个人,在山路的一个拐弯处,面包车连人带车翻落了谷底, 十二个成年人和一个婴儿,一命呜呼。 这场车祸,算是惊动全村的惨剧之一了。 从此以后,痛失老公和爱子邱寡妇一蹶不振,神神叨叨,每天在大街上游走, 抱着一个空的襁褓安抚着“宝宝”。 在村里人都视她为疯子之后,她白天便连门也不出了,只有晚上才会出来透透气。 可眼前,这个温柔到极致的阿姨,怎么会是个疯子? 看着邱寡妇梨花带雨的模样,宁远一时竟然不知道如何安慰她。 宁远只好转身,拿过邱寡妇手里的扫帚,自己继续扫着门前的糯米。 哪知道宁远一转身,邱寡妇竟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笑什么?宁远很是纳闷。 当宁远顺着邱寡妇的目光向后看时, 他恨不得赶紧找个地洞,像鼹鼠一样钻进去, 他的裤裆破了, 漏了大半个屁股在外面! 第二十一章 有了大黄狗,天黑都不怕 如何用一句话反驳,“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 那就是,“男人可以断手足,但是不能光屁股”! 可由此可见,把屁股捂严实,对男人来说有多么重要。 可能是因为裤子小了,小孩子又是长得非常快的,在宁远奔跑的过程中,自己也没有注意到裤裆就崩了。 崩就崩嘛,还崩这么大! 他的屁股被这个漂亮寡妇看光了,多臊皮呀…… 此刻,邱寡妇的房间里, 宁远下半身围着毛巾,目光尴尬地看着邱寡妇,一针一线地给他缝着破裤裆。 房间内灯光昏黄。 怕光线不够亮,邱寡妇还特地点了一盏煤油灯增加亮度。煤油灯暖橘色的火光,将一大一小俩人的身影,印在了斑驳的墙上。 空气中气氛有点暧昧, 估计俩人都非常珍惜,在同一间屋子里补裤裆的缘分吧…… 这时,一条大黄狗懒洋洋地从门外走了进来,冲着邱寡妇摇了摇尾巴。邱寡妇也摸了摸它的头, 随后,这个大黄狗又跑到了宁远身边嗅了嗅, “不怕,它很乖的。”邱寡妇笑眯眯。 都说宠物的性格随主人,看来此话不假。邱寡妇这么温柔,养的狗也如此温顺。 “不过话说……你怎么不穿内裤啊?” 邱寡妇在将线穿入针孔中时,突然问道这个问题。 宁远的脸一下就红到了耳根子。 “因为,不喜欢穿,穿两条裤子……很热。” 宁远小时候在夏天,从来没有穿内裤的习惯, 农村太热了,汗一多,汗水就会毫无疑问地黏在内裤上,十分不舒服。 “内裤还是要穿啊,不穿容易滋生细菌的。可惜我的娃倒是没你这么大。要是他也有个七八岁了,我可以拿一条他的内裤给你穿上。” 邱寡妇将线头一咬,把裤子递给了宁远, “可以了,拿去穿上吧。” 宁远穿上了裤子,打算告别邱寡妇。但一想到刚刚鬼打墙的情景,他实在害怕一个人再走夜路了。 “对了,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邱寡妇问宁远。 “我叫宁远。你呢,阿姨?”作为礼貌,宁远也回问道。 他当然知道她姓邱,却不知道她的全名。 “我叫邱淑静。不过宁远小朋友,我觉得你不应该管我叫阿姨。”邱淑静笑眯眯。 “那应该叫你为……姐姐?”宁远有些摸不着头脑。 那个年代的女人,还在乎别人叫自己阿姨还是姐姐?宁远心想,只有2022年那些矫情的大龄女人,才会在意吧。 “聪明”,邱淑静笑得更加心花怒放,杏眼下露出了两弯好看的卧蚕, “因为我今年才十九岁。” 十……十九岁? 那宁远确实应该管她叫姐姐。 不过这个邱淑静竟然才十九岁?怎么看……也不像啊,至少得有二十三四岁了。 宁远转念一想,可能是因为她生孩子早的缘故吧。 也是,那个时候的人普遍成家早,家庭的各种压力,不得不把人早早地催得成熟。 更何况,邱淑静遭遇了失去老公孩子的双重打击,自然也比实际年龄看起来,多了一份沧桑。 “天色不早了,宁远小朋友再不回家,家人应该要担心了哦!” 邱淑静贴心地说道,顺便将扫起来的那袋糯米递给宁远。 “可是……”, 鬼打墙的经历,实在把宁远吓得不浅。尽管现在脖子上戴了糯米护身符,但一个人的心理阴影,哪是能够说消除就消除的。 邱淑静好像看懂了宁远的担忧。只见她起身,拿了一件外套披在身上。 她这是要干嘛?送自己回家? 宁远内心突然犹豫了。这里离奶奶家,可还有十几分钟的路程呢。 等会她送自己到了奶奶家,还要折返回自己家,对于一个单身的漂亮女人来说,多危险啊! 倒不是说怕她遇到鬼,而是怕她遇到村里那些流氓醉汉。 毫无疑问,相比起来,人比鬼可怕多了。 “邱姐姐,您就在家歇着!别送我了,我一个人回去不怕的!” 宁远说着一股脑地冲出了门。 跟随宁远一起出门的,还有刚刚那条大黄狗。 邱淑静也跟着走到门口,目送着宁远, “路上小心!改天来我家果园吃果子呀!大黄,把宁远小朋友安全送到家哦!” 宁远走在了大路上,身后的大黄寸步不离。 好在,现在月亮出来了,天气晴朗,整个村子又笼罩在清澈的夜幕之下,街上也终于能看见人了, 过路的人,歇凉的人,乘着夜色从井边打水回来的人…… 【温馨提示:糯米香囊虽有一定的辟邪作用,但具有时效性。 剩余有效时间:10分钟。请宿主务必抓紧时间回家!】 十分钟? 宁远心又一紧。那他得多快才能到家,如果半路又遇到鬼…… 此刻,宁远突然停下了脚步,拍了拍大黄的屁股, “大黄,咱们现在来比赛比赛,看谁先跑到奶奶家行吗?要是我赢了,我明天就来你家蹭饭;要是你赢了,我明天就带一根骨头来你家找你。” 因天热而滴着哈喇子的大黄,转着黑溜溜的眼睛看着宁远,好像也听懂了宁远的话。 “那我数三,” “二,” “一,” “跑!” “汪汪汪汪汪——” 夜幕里,一人一狗互相追逐着,朝着大路的前方跑了起来。 有时候大黄跑得更快,宁远就狠命地赶上它。有时候宁远跑得更快,大黄就喘着粗气哼哧哼哧地追着宁远。 月光下,宁远看到自己和大黄的身影,有时很远,有时很近。 宁远感到一股力量驱使着他的脚步,有了大黄狗,真是天黑都不怕! “扑通——” 突然,宁远感觉自己撞到了一个人,被迫刹车。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表姐王丽晶。 “你干啥子呢,这么晚都还不晓得落屋!”看见宁远,表姐先是一阵责备, “买东西呢”,宁远将手里的糯米袋子晃了晃, 却看见表姐早已蹲下身,抚摸着大黄的头, “好乖呀这只狗!” 大黄也十分配合,竟然直接躺在了地上,等表姐rua它,期间还不停地翻身。 表姐从衣兜里摸出一个什么东西, 是一串彩色的铃铛,村里小卖部常卖的女孩子的玩具。 表姐将铃铛戴在了大黄的脖子上,大黄很是满意地转着圈, 宁远拍了拍大黄的屁股, “天晚了,快回去找你妈了!” “汪汪!” 大黄像是听懂了一样,转身往反方向奔跑,很快就消失在了路的尽头。 “你不守着店,出来干什么?”宁远问道表姐, “看你紧到不落屋,把卷帘门拉下来,出来找你了。对了,刚刚那是谁家的狗?”对于撸狗,表姐似乎还意犹未尽。 “邱姐姐家的。”宁远如实回答。 只见表姐此刻脸色突然一变, “就是那个邱寡妇?” 第二十二章 大孙子会做吃的了! “不要叫人家寡妇好不好!那是人家的痛!” 宁远不知怎么,突然对邱淑静心生怜悯, “如果一个口吃的人,天天被人叫结巴;或者一个瘸子,天天被人叫掰掰,你说他会不会开心?你每叫人家一声寡妇,人家就会回想起失去老公孩子那一天的崩溃,你不觉得残忍?” 表姐不知道这娃今天怎么了,教训起人一副义正严词的样子。 可是,村里的人都叫她邱寡妇啊…… 不过她的确是思考了宁远所说的话,觉得有道理。 村里的人都有一个特性,那就是喜欢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而那些寡妇,瘸子,口吃,则成了满足这些人阴暗内心的牺牲品。 本来就够不幸了,而村里人的冷漠和耻笑,无疑给他们的人生再添了一层霜。 “不过啊,老弟,我得给你提个醒,这个邱姐姐可是一个疯子,这个真不是骗你。她不发病的时候还好,一发病,又要打人又要抓人,你可得小心了!以后少去她家!” 意料之中,表姐还是叮嘱着宁远。 一发病就打人或者抓人,难道也是精神病? 也是哈,在一个女人本该充满希望的年纪,却受到了那样的打击,精神不崩溃才怪。 不过,如果邱淑静真的是精神病,那宁远可是更加要好好对她了, 因为他们是同病相怜的“病友”。 宁远跟随着表姐走了几十米,终于到了奶奶家了。 表姐用钥匙将卷帘门打开,向上一推,卷帘门很快“哗啦哗啦”地收了上去。 此刻,墙上的钟已指向晚上10:10分。 “奶奶还没有回来吗?”宁远看到家里仍是空无一人。 “还没回来呢。”表姐回答。 宁远此刻突然有点担心。奶奶平日虽然腿脚利索,肩也能扛,但终究还是一个女人, 又是在夜晚漆黑的山野里面…… 宁远越想越觉得浑身都毛焦火辣,“大姐要不我们,去山上找一找奶奶?” 果不其然,表姐露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 “山上?我们两个小娃儿,不怕被狼叼走了?你放心吧!高爷爷和奶奶在一起,他以前当兵的!” 听表姐这么一说,宁远这才感到安心了一些。 此刻,店里几乎已经没有人来买东西了,但表姐仍然将店门打开。 因为这样奶奶回来时,会亮一点。 宁远今天搓了不少汤圆。他盛了一碗汤圆放在红糖水里,又加了佐料,点缀了薄荷叶—— 这碗是给奶奶准备的。 接着,宁远将四斤糯米放进盆里淘了又淘,淘干净后加入清水浸泡,并在盆上盖上一个木盖防老鼠和蚊虫。 那时候,电子产品并不像现在这么丰富,孩子们基本上晚上九点就会睡觉了。 现在已经是晚上十点半,宁远和表姐已经昏昏欲睡。 猫咪小花扑了一晚上的飞蛾,估计也累了,开始趴在门口的草垫上大睡,甚至都能听见呼噜声。 “你困了,你就先睡吧,我等奶奶回来就行了。”表姐用风油精点了点太阳穴。 “你先睡吧大姐,我不困的。” 虽然此刻宁远已经困得不行了,但他还是强撑着。怎么能让女孩子等着呢? 这个时候,一阵自行车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是奶奶,她终于回来了! 宁远看见奶奶的自行车后座上,捆满了各种打包好的货物。看来这次盘货相当成功! “哟,两个娃还没睡呀?等奶奶吗?” 晚归的奶奶,看见自家小卖部门口的灯光明亮,两个孙儿都在等着自己,心里别提多温暖了。 “奶奶,刚刚你离开那会儿,我总共收了三十七块零五毛!有个叔叔特别大方,一上来就买了两包烟!” 表姐兴致勃勃地向奶奶汇报战果。 “好,好,孙女能干!做奶奶的接班人有望!”奶奶笑眯眯。 宁远也懂事地帮奶奶卸下货物。待奶奶坐定之后,宁远给奶奶端上了他的独门糯米小丸子, “奶奶请吃东西!” “这是什么?”奶奶显然没有见过这么精致的甜点, 只见她用勺子轻轻地搅拌着汤水,红糖水中的小丸子就像一粒粒珍珠般,晶莹剔透。 “这是弟弟跟舅妈学做的甜点呢!可好吃了!清凉又解暑,奶奶你快吃一口吧!” 作为糯米小丸子的头号粉丝,大姐激动地向奶奶安利道。 奶奶将小丸子舀了一勺放进嘴里。 这种冰冰凉凉的小汤圆,完全颠覆了老人家传统印象中,过年才能吃的那种满是馅料的大汤圆。 奶奶很快地将糯米小丸子一扫而光,嘴里一边喃喃地说, “大孙子啊,真的长大了,既懂礼貌了,又会做吃的了。唉,孙子一长大,奶奶就老了。奶奶还想再多陪陪你们呢……” ———————————— 穿越过来的第二天晚上,宁远终于体会到了童年的幸福时刻。 这种幸福,让宁远觉得有些不真实。 此刻,宁远、奶奶和姐姐都抽着小板凳,点着蚊香,坐在屋后的田地里看星星。 夜风一阵一阵吹来,送来了栀子花和月见草的清香。树丛中,时不时会传来几声夜莺的鸣叫。 宁远也终于一改往日沉闷的性格,对着奶奶和大姐,滔滔不绝地讨论着自己的梦想: 他说,他要在奶奶小卖部门口摆个摊,名为“宁汤圆”,专卖糯米小丸子; 他说,他预计这个夏天要实现三千块的净利,并全部把他们用来给爷爷治病; 他说,现在的医疗技术虽然还不发达,但他相信只要不放弃治疗,爷爷的病就一定会好…… 奶奶和大姐都感到十分诧异, 因为曾经那个说自己要当科学家,当警察,当医生的宁远,此刻竟然有如此现实的熟虑, 他真的,不再是当初那个小孩子了! “四斤的糯米花了八块八毛,大姐给我拿的钱,我已经泡上了。自己磨的汤圆粉比买的便宜。到时候操作起来有哪些要领,还需要奶奶多多指教!” 买了,泡上了……还是大姐拿的钱?奶奶实在没有想到,他的孙子竟然有这么强的执行力, 看来并不只是童言无忌,嘴上说说。 以前的宁远,可是一个和陌生人说话都害羞的孩子…… “奶奶,我支持弟弟创业!他的学要上,但是课余时间用来卖冷饮,完全够了。我也可以帮他!”大姐兴致勃勃地补充道。 奶奶沉默了。看来,孩子们对爷爷的感情,的确比她想象的要深。 此刻,三人抬头看着天空。 就在他们抬头的一瞬间,一颗流星划破了夜空—— 第二十三章 童年日记本 看到流星,你一般会想到什么? 奶奶:“天上有流星,代表着地上有一个人走了,上天堂了。” 表姐:“能看到流星的人,都是幸运的。对着流星许愿,愿望就会实现哦!” 宁远:“额,是流星亮,还是装满一号电池的电筒亮?” …… 说到一号电池,宁远想到今晚是绝对不能在奶奶家留宿了, 他得赶紧回去拯救他的一号魔物! 宁远在奶奶的小卖部拿了两截一号电池,说是家里的电筒没电了,需要换, “大孙子,天这么晚了,就在奶奶这里睡吧!”奶奶担心宁远的安全。 “没关系,大姐陪我!”宁远摆摆手。 表姐:“……我什么时候说过要陪你了?” 架不住宁远的要求,表姐终于答应了要陪着宁远回家,晚上在宁远家过夜。 宁远紧张的心这才沉了下来。 表姐骑上了奶奶的自行车,让宁远坐在了后座。 “晶晶,你们小心一点,这个车很高的。”奶奶担心地叮嘱到。 “没事的奶奶,我骑过我爸的车,和你这个是一样的。” 姐姐说着,双脚一蹬,自行车的轱辘开始“哗啦、哗啦”地转动起来,向前方驶去。 夜风徐徐地吹来,宁远感到表姐的头发丝吹到了他的脸上。 不得不说,女孩子就是香,这么热的天气,她的头上竟然还有一股洗发水的香味—— 好像是采乐洗发水? “话说,你小子怎么现在变得这么胆小了,以前可是晚上一个人敢去坟地的?” 表姐不解地问道。她当然不知道宁远今晚有撞鬼的经历。 “怕鬼只是个借口,主要是我家有好东西要给表姐!” 宁远灵机一动,想出一个绝妙的借口。 自行车大概行了十几分钟的样子,那个铁路边的白色房子,出现在了他们眼前。 表姐将单车停靠在了路边,看见路边的绿化带里开满了粉色的夹竹桃,很是漂亮。 表姐忍不住摘了一朵, “别摘,这个有毒!快扔了!”宁远厉声制止了表姐, “我在抖音上看到有一网红把夹竹桃含嘴里拍照,第二天就住进医院了!这花的毒性很强!” 表姐:“你在哪里看到的?谁进医院了?” 宁远:“……额,我在新闻上看到的,一个爱拍照的小女孩进医院了。” 宁远用钥匙打开了家门,和表姐走了进去。 屋子里空无一人,父亲上夜班去了,明天早上才会回来。 宁远进了自己的房间,将房间里的所有游戏机和连环画,全部打包,拿给了表姐。 “你这是干什么?”表姐感到有些诧异, 往常,姐弟俩抢这些好玩的东西都还抢不赢,今天这孩子怎么把这些全都拱手相让了? “我不玩了,我要好好学习,安心干事业。游戏,只会影响我拔刀的速度。” 其实宁远想说的是,这些小孩子的玩具,早已无法给那个三十二岁的灵魂,带来精神上的满足了。 表姐欣喜地接过了游戏机和连环画,“那就谢谢老弟了!” 窗外,夜已经非常深了。刚刚还在中空的月亮,不知何时已跌落远处的山头。 宁远将表姐安顿在了他卧室隔壁的客房里, 自己也回房间,打算休息了。 宁远看到,床头放着的牛爷爷给自己的电筒,果然是没电的。 宁远赶紧将两截一号电池换了进去,终于,电筒再次亮了起来。 【一号魔物电池更换成功!一号魔物效力恢复!】 听到的系统的提示,宁远终于安心了。 他又顺着系统的指示,打开了书桌左边的抽屉,发现竟然多了一个, 安卓充电器? 也对,他的手机马上也快没电了。他赶紧把电源插上,电充上, 宁远预感到,这个手机对自己执行任务,肯定是有大用的。 目前来看,这个手机链接了1998年和2022年两个世界,那个被动关注的美食博主,也教会了宁远做糯米小丸子。 这时候,宁远看到那个打开的抽屉里面,还放了一个奥特曼封皮的本子, 这个本子是宁远的日记本。 从小学二年级开始,老师就开始要求写日记了, 只见日记本上,宁远用歪歪扭扭的字体写着,哪天哪天,和小伙伴们一起抓了知了, 钓了鱼,捉了蜻蜓,真是开心的一天! 哪天,去医院里看了爷爷。爷爷将别人送的大苹果给了宁远,宁远很高兴! 哪天,父母又吵架了,爸爸很生气,宁远为了躲避那场战争,将自己关在房门里,一天没有去上学…… 这些日记记载得断断续续,并不是每一天都有写, 而且经常写了一天的日记,空了好几页,才写的另一天的。 宁远看到,这个日记本的最后一则的日期,为1998年6月6日。 这一天的日记写道, “今天,我和奶奶又去医院看了爷爷。爷爷这次话少了,人也 qiáo cui了很多。奶奶说爷爷可能活不长了,我好难过……” 6月6日,正好是宁远穿越过来的前一天。 宁远此刻心情五味杂陈。 他迅速拧亮了书桌上的台灯,拿起笔,翻开新的一页,用正楷字写到, “1998年6月8日,星期一,天气晴。 你好,小宁远,我是二十四年后的你。很冒昧地用了你一张心爱的日记纸,因为我想和你说说话。 你肯定会问,我长大后有没有当科学家,或者当警察,当医生? 首先我很遗憾地告诉你,没有。 我没有当科学家,但是当了一个脑子里自有一套逻辑的精神病人; 也没有当警察,但是在精神病院里,我可是经常执行正义呢; 更没有当医生,反而当了病人,每天被医生喂药扎针。不过我长大了,根本不怕这些了。 说到这些,我很抱歉,因为我辜负了小宁远的理想,成了一个如此不堪的人; 但我同时又是幸运的,因为我的人生又有了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 所以我现在才能在你的日记本上写字。 三十二年的经历,已经足够让我明白,人生中什么是值得珍惜的,什么是需要放下的, 什么是要全力以赴的,什么是不必过多纠结的。 现在,我带着这些心境,要把那些曾经的不可能,变成有可能! 来到这里的第一天,我救了你最喜欢的妹妹,米儿; 现在,我要请小宁远相信我,一定也会救爷爷,让他早日康复的!” …… 放下笔,宁远发现自己大颗大颗的泪滴,已经濡湿了日记纸。 日记纸上,小宁远歪歪扭扭的小学生字体,和大宁远成熟漂亮的正楷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真是一场跨越时空的灵魂对白! …… 【完成第九个任务:给过去的自己写一封信。 i值+100! 不是世界选择了你,而是你选择了世界。你若成长,事事可成长。宿主,加油!】 第二十四章 f值大作战 早晨,六点三十分。 宁远被窗外火车的汽笛声吵醒了。他起身,收拾了书包打算下楼。 他看见隔壁的房门依旧紧闭,表姐应该是还在睡觉。那早餐就宁远来做吧。 厨房里,宁远烧了一锅开水,在橱柜里拿出了两包面霸120—— 一袋麻辣牛肉味的,一袋上汤排骨味的。 他将不同口味的料包分别放在两个碗里,将面饼放入开水中,二分钟之后,加入两根美好火腿肠再煮一分钟。 不一会儿,两碗色香味俱全的顶级方便面,就做好了。 见到表姐还没下来,宁远上楼去敲表姐的房门, “大姐!大姐!起床吃早饭咯!” 宁远敲了几下,发现门内毫无动静,就径直扭开了卧室的门, 只见,铺着麻将凉席的床上,表姐仍在呼呼大睡,枕巾上还有口水流过的痕迹。 而她的手边,放着《水浒传》的连环画和电子游戏机。 瘾这么大? 这些玩意都能让她玩得起不了床,那以后有了电脑和手机,可还了得? 无奈之下,宁远只能凑近表姐的耳朵,大喊, “大姐!起床啦!” “糙你这小兔崽子要干嘛!金抓抓的!要吓死老娘啊!不晓得小声点!” 意料之中,表姐一下从床上弹了起来。她这起床气,也是不容小觑的。 “我叫你起来吃面霸120了。”宁远使出了杀手锏。 “面霸120?你怎么不早说?早说我就不吼你了!”表姐一把抓起了外套,急匆匆地就冲下了楼。 宁远:“……” 饭桌上,宁远和表姐大快朵颐。他们将面条吸溜完之后,竟然连汤都喝光了。 康师傅的面霸120,用现在的话来形容,简直堪称方便面界的“爱马仕”了! 不得不说,那个年代的方便面真好吃啊。这种方便面,汤汁浓郁,面条还是那种筋道的宽面,一包120g管饱, 完美打破了如今泡面“吃一包不够,吃两包恶心”的铁律! 吃完了早餐,宁远刷了碗,和表姐一起走在上学的路上。 表姐也在草灯村小学上学。因读书晚,表姐大宁远三岁,却只高宁远两届,她今年上五年级。 “中午咱们还是去奶奶家吃饭哦,放学校门口见!” 到了教学楼下,该分道扬镳的时候,表姐告诉宁远今天的午餐计划。 “好没问题。” 宁远也求之不得。因为昨天小卖部的那碗肥肠米粉,简直把他恶心到了。现在想起来,嘴里都还有一股翔的味道。 一进教室,宁远就看到自己的桌子上摆了一张调查表。 这张表,是对三年级的学生做调研,看看如果要在四年级开设英语课,孩子们够不够基础。 第一个问题,26个英文字母你认得全吗?会读吗? ……这个问题。虽然宁远的英语一直很渣,但字母好歹是能认完的。他把字母歌在心里唱了一遍,也都会读。 他打了勾。 第二个问题,写出你所知道的五个英文单词。 这个嘛,嗯……apple苹果,i我,you你,friend朋友,还有……等等, i我? friend朋友? 糙! 宁远突然顿悟,每次系统播报i值提升的时候,免不了附送一句鼓励自己的鸡汤, 那i值代表的……就是自己! 而当宁远帮助爸爸,表姐,奶奶,都没有得到f值,因为这些人是宁远的亲人, 帮助了杨伟却得到了f值,因为杨伟是自己的…… 朋友! 宁远此刻心花怒放,自己咋就这么聪明呢! friend,弗润德,弗润德, 宁远在嘴上默念着这个可爱的单词。这下,我可以有针对性地提升f值了! “宁汤圆!你简直是我的偶像,把昨天的作业给我抄一抄吧。” 这时候,大壮又来到了宁远的座位上,问宁远要作业抄。 “不给!”宁远可是有了心理阴影, “不过我可以给你讲怎么做。” 离早读上课还有十五分钟,宁远很耐心地给大壮讲了数学的应用题——用5角3分钱,可以买多少块8分一块的橡皮。 凭借着宁远流畅的表达能力,大壮这次终于听懂了他讲的题。 【完成第十个任务:给大壮讲题。 f值+5! 您的f值仍为负值,当前值为-5,请宿主在两天内务必使其恢复为正值。】 什么?才增加5点? 不过现在也只剩下-5点了,逆袭的话,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 …… 此刻,宁远开启了暴走模式。 今天的值日生为同桌小雪,宁远则屁颠屁颠地就去帮小雪擦黑板, 【任务十一:f值+1】 校园里面有一棵梅子树。下课后,宁远爬到树上,给同学们摇了一筐梅子下来, 【任务十二:f值+1】 帮助隔壁三·一班的孙二喜,将情书送给自己班上的班花刘清远, 【任务十三:f值+1】 有一个高年级的男生,屡次调戏张佳宜,并骂她“肥婆”。宁远为张佳宜出头,将那个男生狠狠地揍了一顿, 【任务十四:f值+1】 …… 第二节课的大课间,刚打完人的宁远,身上也没少挂彩。 只见,宁远左边的眼睛已成了熊猫眼,右腿的膝盖也磕破了,胳膊上、手腕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擦伤。 爽啊!作为男子汉,哪有不打架的! 宁远一直认为,如果在血气方刚的年纪,男生之间却连架都不打,那可以说这个民族的未来就没希望了。 宁远一瘸一拐地回到了座位上,义气满满地对张佳宜说, “以后那个小混蛋再来招惹你,都给我说!看老子不打死他龟儿子的!” 张佳宜望着宁远,眼神饱含着抱歉和激动的双重情绪—— 这可是第一次有男生为她出头! 嘤嘤嘤! 宁远却很纳闷了:为什么自己都动手了,还受了这么重的伤,f值才+1? 难道这个系统和拼多多一样的尿性? 开始给你个大头,后面值逐渐减小,再后来竟然开始一点一点的给了,那到了最后…… 会不会零点一零点一的给? 此刻,一个篮球突然从天而降,划出完美的抛物线, 是王嘉兴这个兔崽子在教室里玩篮球! 眼看这个篮球就要砸到了同桌小雪,宁远眼疾手快,一伸手将篮球弹开了! 好险! 【完成第十五个任务:替小雪挡下篮球。 f值+0.1! 您的f值仍为负值,当前值为-0.9,请宿主在两天内务必使其恢复为正值。】 宁远:¥%@¥*m 赛斯汀·梅!出来! 【在的,宿主】 你们这个系统究竟是怎么计值的?坑不坑!我告诉你,我既然敢投诉拼多多,也敢投诉你! 【抱歉宿主!具体的计值方式,系统当前版本不支持查询】 宁远:“……” 【不过有一点,赛斯汀·梅要提醒宿主】 有话快讲。 【宿主凡事要用心去做,才能得到更高的值。不要只图一时完成任务哦!】 第二十五章 果园奇遇记 好吧! 看来这个系统就是传说中的“感性机器人”,能够感知到人的情绪那种机器人。 宁远也只能承认,自己的确是抱着完成任务的心态,去提升f值的。 这个系统还真是不好搞…… 不知不觉已到中午。不得不说,和小学生一起上学,时间还混的挺快的: 上课根本不费任何脑细胞,被老师叫起来答题能应对自如,课间也是在各种幼稚游戏中度过的—— 总之就是,不用劳神,简直比睡觉还美容养颜! 宁远和表姐在校门口会面。俩人顶着烈日,一同往奶奶家去吃午饭。 刚到奶奶家门口,宁远就闻到了一阵诱人的香气—— 是柴火炖排骨的味道。 虽然早餐吃了一包方便面加火腿,但宁远此刻的肚子,还是饿的咕咕叫了。 直到奶奶把排骨盛出来放到桌上,宁远才有些失望地发现: 这碗排骨汤里,除了萝卜和玉米,就是大肋骨和筒子骨了!几乎没有什么肉在上面! 更别说全部是肉的精排了! “奶奶,这个排骨汤里怎么没有小排!” 饥肠辘辘的宁远,架不住肚子的抗议,有些嗔怒地问道奶奶。 “哦,大孙子呀!你小舅今天要去镇上,有肉的排骨我全部夹给你爷爷,让你小舅带去医院了!” 奶奶笑眯眯,大概是牢记了昨天,因几条大鲫鱼而引发的惨案。 原来如此……那,没肉就没肉吧! 奶奶把吊扇的风开到了最大,一脸满足地看着餐桌上十指大动的宁远和表姐。 虽然筒子骨的肉不多,但经过长时间的炖煮,骨髓融入了汤里,汤的味道变得十分香浓。因此,汤里的萝卜和玉米十分入味, 就着米饭和奶奶的秘制剁椒酱,简直人间美味了! 不一会儿,一锅米饭和一大盆玉米萝卜排骨汤,就被俩姐弟干光了。 吃完了饭,表姐主动要洗碗,宁远则帮助表姐收拾桌子上的餐具。 当宁远看到那一桌子的猪肋骨和筒子骨的时候,他似乎想到了什么。宁远随即拿了一个袋子,将骨头都全部刨了进去。 宁远将收好的一摞碗筷端进了厨房,随后,打开冰箱, 将冰箱里昨天做的糯米小丸子再装了一些在碗里,浇上红糖水,撒上作料,端着碗就要出门了。 “这么热你要去哪里?”正在洗碗的表姐问道。 “哦,出去一下,找我一个同学。”宁远顺手又提上了那袋刚刚装的猪骨头。 出门前,宁远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十二点四十分。 而学校下午上课的时间是两点半,那现在去邱淑静的家,还来得及。 他顺着记忆,来到了邱淑静的门前。 白天明亮的日光下,宁远再次细心打量了这座平房: 只见这栋平房的门口萧条得可怕,门外,竟然连一些花花草草都没有, 房门紧闭,蓝色的门帘低低地垂了下来,窗户虽然是开着的,但里面是黑洞洞的一片。 看来这个邱淑静,果然和村里的传说一样,白天是不出门的。 正当宁远打算敲门的时候,大黄从马路上跑了过来,脖子上还戴着那串彩色的铃铛。 “你终于来了。来,给你午饭!” 宁远蹲下身,打开塑料袋将骨头倒在地上,大黄就开始“吧唧吧唧”地美餐了起来。 宁远轻轻敲了下房门。 屋内的邱淑静从窗户里向外望,看见是宁远,便将房门打开了。 宁远进了屋,瞬间感到屋内一阵冷气袭来。他定睛一看,发现这屋内的陈设也十分简单: 除了一张床和一些必备的家具之外,就再无其它多余的东西,更别说装饰物了。 都说一个人家的装修风格,能反应那主人的生活状态。 此刻,宁远不禁叹了口气。 多大的打击,才会让一个女人在花一样的年纪,内心却寂寥成这样了。 “小远,你中午不午休吗,来找姐姐玩?” 看到宁远来了,邱淑静憔悴的脸上,也终于挤出了一丝微笑。但她今天的精神状态,是明显不如昨晚。 她肯定是有抑郁症的。 作为精神病人,宁远对抑郁症也有一定的了解,抑郁病人的症状一般来说是昼重夜轻—— 因为模糊的夜色下,人可以做梦,可以睡觉,可以发呆,可以回忆过去畅想未来, 而一到白天,就只剩赤裸裸的现实了。 宁远小心翼翼,将那碗糯米小丸子端给了邱淑静,想听听她对这个产品的反馈, “邱姐姐,这是我做的甜点,专门给邱姐姐端过来的!” 意料之外,邱淑静好像对那碗糯米丸子并不感兴趣, 从没见过的甜点,她却只用了十分平常的眼神望了望,并没有表姐和奶奶看到它的那种惊讶之情。 不过,邱淑静还是用勺子舀了一勺送进嘴里,小口小口地咀嚼着。 “真好吃啊。谢谢你。” 邱淑静低声说道。但宁远始终觉得,她说好吃的时候,很刻意。 “小远你真贴心。知道姐姐早饭和午饭都没吃,就给姐姐送吃的来了”,邱淑静有气无力地微微一笑, “不过现在,姐姐想静静。小远,你可以去姐姐屋后的果园里玩,摘果子吃呢!” 宁远:“……” 虽然自己的好心好意碰了一鼻子灰,但宁远并不生气,反而对邱淑静表示理解。 毕竟抑郁症嘛。都是可怜人。 不过,如果现在就这么回去了,邱淑静恐怕会认为宁远生气了。 那就去果园逛逛好了。反正中午喝了油汤,也有些腻得慌,正好吃点果子消食呢。 宁远没有想到,当他穿过了邱淑静的房间,打开了后厨的门时,却看到一片豁然开朗的天地—— 阳光下,只见绿油油的田地宽阔无垠,地里种了不少果子: 有桃子,李子,梅子,葡萄等。沉甸甸的果实在树上挂着,令人垂涎欲滴。 宁远迫不及待地摘下了一个李子送入口中, 哇太甜了!还爆汁呢! 【获得二号魔物:邱姐姐家的果园。 使用说明:食用果园的水果可以提升体力值。请宿主随时参与果园的耕作与维护,确保果园里一直都有果子。】 当宁远刚咬了一口李子的时候,系统又说话了。 这么大一个魔物!参与维护! 那以后不就是可以经常……来邱姐姐家了? 宁远又将树上的桃子和葡萄吃了个饱,开始在果园里瞎逛了。 忽然,前方有一大片金灿灿的东西,吸引了宁远的注意力。 走近一看,是一片向日葵花田。 只见,里面的向日葵都开得大朵大朵的,十分漂亮,瓜子也很饱满。一看就是有用心耕作过的。 一阵风吹过,朵朵向日葵就开始此起彼伏地摇着脑袋,吸引着路过的红蜻蜓。 难道这么大一片向日葵,也是邱姐姐种的? 她可真浪漫啊…… 正当沉浸在浪漫的氛围中时,宁远突然感到一阵尿急。 肯定是中午排骨汤喝多了! 宁远在田埂边找了个地儿,扒下裤子,就开始迫不及待地水枪发射。 还好周围没人,还好…… 尿尿完毕。正当宁远要匆匆提起裤子,打算走人时, 他的目光,直勾勾地对上了花田中, 一个脸色惨白,戴着眼镜,穿着中山装的男人! 第二十六章 周大哥的故事 “啊!大哥你看到我啦!” “啊!弟弟你看到我啦!” 对视了三秒,宁远和那个男人,几乎是同时大喊了出来! 宁远尴尬到不知所措,脸“刷”的一下,就红到了耳根子, “大哥,你真的看到了我尿尿了?真不好意思,我在附近没找到厕所,我……” 宁远裤子都没来得及提,就慌忙向这位大哥支支吾吾地解释道。 哪知道,这个男人却一脸茫然地盯着宁远, “弟弟,你看到我了?” “我看到你什么?难道你也在这里尿尿?一个大人,羞不羞!”宁远很是莫名其妙。 这时候,一个戴着草帽、用扁担挑了两桶粪的老爷子,从宁远身后的田埂路过。 这个老爷子扯着嗓子吼, “闯你妈个鬼哟,我就是看到了又咋样!青勾子娃儿!一个人在那里惊慌火扯地喊啥子喊!把老子还吓了一大跳!” 这一下又把宁远搞不会了…… 青勾子娃儿?一个人? 田里明明还站了一个身高一米八的大男人,这个老爷子没看到? “我是说,弟弟你看见我人了?” 这个男人瞪着眼睛,诧异地问道宁远。 “我是看到你人了!你不是人,难不成还是……” 炎炎夏日,宁远却感到脊柱突然有些发凉。 此刻,只见这个男人,正从向日葵花丛的深处,缓缓移步到宁远所在的田埂。 但有一点让宁远很诧异:向日葵明明枝繁叶茂,花丛中也没有路,但这个男人却能行走自如,花叶不沾身。 待宁远定睛一眼,才惊恐地发现, 这个男人的身体和花叶接触的部分,像是融化的水一般,根本触碰不到那些花叶! 与其说他是走过来的,不如说是…… 飘过来的! “啊!鬼啊!鬼啊!你是鬼,是鬼——” 宁远明明才撒了一泡尿,此刻却感觉像尿筋又被闪到了, 大白天撞鬼真是遇求得到! “小弟弟,你听我说,我是你邱姐姐的老公!我不是恶鬼!”这个男人手舞足蹈,对着宁远急忙解释道。 他不说自己不是坏人,却说自己不是恶鬼? “那你是不是鬼!”宁远努力使自己保持镇定,厉声问道。 “是……”,面对如此质问,这个男人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不过小弟弟,我是来找你帮忙的!我真的不是恶鬼!我是好鬼!你要相信我!” 宁远:……赛斯汀·梅? 【在的,宿主】 为什么我按你的说法,把一号魔物的电池续上了,却还是有阴阳眼?这是不是bug? 【宿主,您觉得您身上的bug还少了吗?】 …… 【首先,带着系统重生,就是一个最大的bug了】 …… 【所以宿主,平常心对待bug就好! 不过有一点可以向宿主保证:真正的恶鬼,已经被一号魔物过滤掉了。所以宿主眼前这个大哥,是好鬼。】 …… 宁远:又是被系统气死的一天。 此刻,只见男人正蹲在田埂边,一边爱怜地抚摸着向日葵,一边喃喃自语, “她果然还是忘不掉我……唉,我的老婆,真可怜呀……” 看到一个大男人如此矫情,宁远翻了翻白眼, “谁说邱姐姐忘不掉你?人家忘不掉的是儿子好吧。不然为什么她整天抱着儿子的襁褓,屋子里,却连一张你的照片都没有?” 只见这个男人站直了身体,语气变得激动, “她就是忘不掉我!儿子她早就忘了!你说家里没我照片,我昨天晚上才看到,她看我的照片看了一宿呢。只不过……” 男人的语气渐渐变得低迷了, “那些照片看完之后,被她锁在匣子里了。她从来没有把我挂在外面过。” —————————————— 午后烈日炎炎。 葡萄架上,一串亮晶晶的玛瑙一般的大葡萄,被“飘”在空中的男人摘下,扔给了宁远。 “弟弟,你说的是这个吗!” “是这个!给我吧!” 从刚进果园开始,宁远就看中了最顶上的那串葡萄,个大,颜色也紫的发黑,可是位置却太高了,葡萄架爬上去又容易散架。 现在这不,正好来了个帮手。 宁远坐在树下,满意地吃完了葡萄,吮了吮手指,随即问道男人, “你叫什么名字?” “我生前姓周。你可以叫我,周大哥。”男人笑眯眯。 “三个字太拗口,叫你老周行吗?”宁远在裤子上擦了擦混着葡萄汁和口水的手。 谁知这个男人脸色一变,“不行哦。老周,只有我媳妇可以叫。” 宁远:“……” 此刻,只见这个衣冠楚楚的男人正了正身子,郑重地对宁远说, “小弟弟,你一定要帮帮我!既然你能看见我,我相信这是缘分。这件事情,我想也只有你能做到了。我昨晚来到了这里,发现除了你,别人都看不见我!” 宁远:“村上这件闹得沸沸扬扬的事故,都发生快两年了,按你说你也走了快……怎么会昨晚才来?” “因为我昨晚才找到回家的路”,只见这个男人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出事之后,我的灵魂就一直在天空飘啊飘的,想到哪里就到哪里。但每当我想回家去看看的时候,却不知怎么像迷路了一般,一直打不到方向。我在天上飘了很久,直到昨晚,我听见一阵铃声,往下看,就看到我家大黄在街上跑。跟着大黄我才找到家了呢!” 那串铃铛?表姐给大黄挂上的? 宁远依稀记得那串铃铛一共有七颗,每颗颜色不同。 就这样一串普通的铃铛,竟然鬼使神差地把邱淑静的老公给招来了! 看来老一辈叮嘱的不能乱挂铃铛,不得不听。 “昨晚,我看到我老婆的胸部,我十分担心。因为她左侧的r房里,有一个纤维状的肿块。这一定是整天思念我,悲伤过度,才会长的!虽然目前还不能确定是恶性肿瘤,但是,但是……” 周大哥说着眼睛湿润了,大颗大颗的泪滴在地上。但宁远发现,地却没有湿。 “等等,你看胸部,有肿块?”宁远打断了周大哥。 此刻,只见这个八尺高又一表人才的男儿,却像个初恋的少年一般,脸“刷”的一下红到了耳根子, “额……我看我自己老婆的胸部,有什么问题吗?” “不是,不是”,宁远尴尬地笑道, “我是想问,你是怎么隔着衣服,看到她的胸部的?又是怎么隔着皮质,看到她r房里面有肿块的?” “哦!原来你是问这个!”周大哥顿时松了口气, “我也不知道怎么,死后,突然就有了透视眼,可以看到非常里面的东西。我生前是个医生,所以,才会格外关注老婆胸部的肿块。” “透视眼?”宁远将信将疑,“人都没有透视眼,鬼有?难道鬼比人高级?” 只见,此刻的周大哥,将目光移到了宁远的下半身, “你**上有三颗痣,对吧?” 第二十七章 她不吃,我吃! 宁远的记忆,很快回到了更小的时候。 那时候,父母感情还很好,他们是和爷爷奶奶住一起的,还没有搬到铁路边那个阴冷的房子。 夏天的晚上,母亲会烧一盆热水,蹲在街边给宁远洗澡。 洗着洗着,宁远就调皮了,经常光着满是香皂泡泡的身子跑来跑去, 邻居街坊,都在笑话这个不听话的小宁远。 母亲则会去追宁远,也不生气。追到了就拎回来,把他身上的泡沫清洗干净。 小孩子对什么都好奇,总是会在洗澡的时候,把自己的身体翻来覆去地看个无数遍。 宁远记得,他不止一次地问过母亲: “妈妈,我这个地方怎么有三个黑虫虫啊,是长虱子了吗?” 妈妈则会微笑,解释说那是痣,不是虫虫。每个人身上都有独一无二的痣,比如妈妈右眼角下就有一颗。 这个时候,母亲往往还会一边给宁远穿衣服,一边问,“远儿啊,你爱不爱妈妈呢?” “当然爱!”小孩子不会说假话的,“妈妈又温柔,又漂亮,身上又香,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 月光下,母亲那张充满慈爱的脸,也露出了最温暖的笑容, “那一百年以后,如果远儿去了天堂,遇到一个脱你裤裤的阿姨,你不要拒绝哦!” “为什么?”小宁远很是纳闷。 “因为那个阿姨就是妈妈”,母亲微微一笑,温柔说道, “妈妈在找一个**上有三颗痣的小孩,下辈子还做我的儿子呢!妈妈也很爱远儿,永远都爱!” …… 长大后,宁远连照镜子的时间都少了,更别说翻来覆去地看自己的身体。 虽说,他曾经也是一个有很强自我意识的人,但接纳不了自己的人,终究,也不会喜欢自己的身体。 所以那三颗本就长得很隐蔽的痣,也理所当然地被宁远遗忘了。 如今竟然……又如此尴尬地被提起?还是被一个大男人给看到的? 妈的……我的脸还要不要…… “你这个糟老头子,简直坏得很,敢调戏我!” 宁远恼羞成怒地捡起地上一个烂桃子,就往周大哥的脸上扔。 宁远看着周大哥正一脸懵逼,随即,这个烂桃子一下子就“穿过”了周大哥的脸,没受任何阻力地掉在地上! 大意了!宁远没有考虑到,鬼是没有实体的。 “你不是不相信我有透视眼嘛……我只是想证明自己,而已。”周大哥很是无辜。 此刻,宁远感到自己的左眼,开始灼辣辣地疼了起来。 今天中午放学回家,表姐就在问这熊猫眼是怎么回事,宁远只有撒谎说是撞到桌子了。 吃午饭的时候,还好屋内光线暗,奶奶没有发现,不然以她的性格,肯定得找那个高年级的娃儿拼命。 看来那龟儿子下手也是狠。宁远使劲揉搓着眼睛,越痛越想揉。 “你的皮下组织受到了猛烈的撞击,导致眼睑小血管破裂,从而受伤水肿。不过所幸眼睛内部的神经没有大碍”,周大哥盯着宁远的熊猫眼,像模像样地分析道, “如果不及时治疗,你会继续丑上很多天。去屋里让邱姐姐给你冰敷一下吧。” 说得也对,不愧是医生。宁远赶紧起身就往屋内跑。 “等等……不过”,周大哥突然叫住了宁远, “等会咱们进屋,你千万不要和老婆提起我,也不要说我就在这里,切记!拜托!” ———————————— 宁远迈着小碎步往前跑着,周大哥则轻巧地在低空飘着,跟在宁远的后面。 “邱姐姐,我回来了!” “老婆,我回来了!” 看到仍坐在桌子旁发呆的邱淑静,宁远和周大哥几乎是同时喊道。 不过显然,邱淑静只听到了宁远的声音,“哦,小远回来了啊,果子好吃吗?” “好吃!不过呀,我现在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麻烦邱姐姐。” 宁远在桌子旁的一根凳子上坐下,委屈巴巴地指了指自己的左眼。 此刻,他看见周大哥也在他对面坐下了,笑眯眯地对着邱淑静说, “对呀媳妇,怎么给青勾子娃儿,处理这种被揍出来的伤,我以前是教过你的吧?” 宁远:“……” “哦,那小远你等着呀,我去准备冰块,酒精和云南红药。” 趁着邱淑静去拿药的空档,大黄不知从何处跑了过来,摇着尾巴,躺在周大哥的脚下撒娇, “它能看得见你?”宁远纳闷了。难道狗,真能看见人看不见的东西? “应该能吧,不过好像只有大黄能看见我,别的狗是看不见的。而且,我还能摸得到大黄呢!”周大哥说着,弯腰去撸了大黄。 大黄很快就惬意地翻转了身子,还舔着周大哥的手。 突然,周大哥目光,指向了桌子上那碗几乎没动的糯米小丸子。他舔了舔嘴唇, “这个……她不吃,我吃了吧。” “你吃这个?鬼可以吃东西,你开玩笑吧?”宁远嗤之以鼻。 “我可以吃凉食,不能吃热食。因为我以前在坟地,就偷过别的鬼的贡品。但一接近热食,我就浑身难受,更别说入口了。” 此刻,只见周大哥轻轻地拿起勺子,舀了一大勺小丸子就往嘴里送, “太好吃了!这比坟上的贡品好吃多了!你的手艺真不错!” 周大哥接着又端起了碗,将那一整碗的小丸子,呼呼地喝下了肚子里。 宁远:“……你快把碗放下,待会儿邱姐姐进来,从路人视角,看到一个碗和一根勺子飘在空中,得多可怕呀!” “也是哈。”周大哥放下了碗,满意地打了一个饱嗝, “小弟弟你别多心,我媳妇不吃,因为她食欲一直不太好。不过我总会替她吃下她不吃的。比如,回锅肉,她只吃瘦的,肥的就我吃;鸡爪,她只吃中间的那一坨圆嘟嘟的,别的就我啃了;每次在婆家吃饭,妈把饭给她打多了,剩下她吃不完的也就我吃了……” 看着周大哥脸上洋溢着幸福的表情,宁远一酸, “得了,别撒狗粮!中午我和大黄,都吃得很饱了。不过……” 宁远问出了一个他一直想问的问题, “我看见你的身体碰不到向日葵,我用桃子也砸不到你,按理说,你是碰不到实体的物品。但你是怎么帮我摘下葡萄,又是怎么把勺子和碗拿起来的?” 只见周大哥神秘一笑,“用念力。” 好吧……事到如今,宁远终于相信了,鬼的确是比人高级的生物—— 因为它们有很多人不具备的超能力。 比如,眼前这位周大哥,目前来说就具备了在空中飞,透视眼,用念力操控物体的能力。 “我还有一个想法”,宁远突然对鬼有了很强的好奇心, “你能看见大黄,大黄也能看见你,所以你能够摸得着大黄,大黄也能感知到被你摸,是吧?” “对,应该是这样的。我对这件事情的理解,就是——就算我们所在的维度不同,感知,却是相互作用的”,周大哥挠了挠头发,严谨地分析道, “能互相看到的人和动物,也能互相通感。如果只是我单方面看到的,就不行。” “那……”宁远忽然灵机一动, “你能摸摸我吗?” 第二十八章 一个打十个 “那个,小弟弟……老一辈的都说,被鬼摸了,运气会不好吧!”对于宁远的提议,周大哥明显有些担心。 “没事,摸吧!”宁远实在想知道被鬼摸是什么感觉。 “小说里面,都说的是被幸运女神的金手指摸。而我现在,只是个霉运到投不了胎的男鬼,你就不怕我摸了你之后……”周大哥仍在犹豫。 “没事,我说了没事就是没事!”宁远有些不耐烦了。他闭着眼,把头伸了出去, “快摸,摸摸摸摸摸!” “摸什么?小远?” 此刻,找齐了药的邱淑静回来了,惊讶地看见宁远像一只等待喂食的乌龟一样,直直地向上伸着脖子。 “额……没什么!” 看见邱淑静来了,宁远赶紧尴尬地缩回了脖子,恢复正襟危坐的姿势。 一旁的周大哥也松了口气,我老婆来得真及时呀。 宁远闭着眼睛,邱淑静用棉布蘸取了酒精,小心翼翼地给宁远的左眼消了毒。 随后,邱淑静将冰块放在宁远的眼睛上,敷了几分钟,又用棉签给他上了云南红药。 这一套操作行云流水,看得周大哥在旁边连连点头,很是满意。 确实很舒服呢!冰冰凉凉的! 时间敷够了,宁远一睁开眼睛,就看到墙上的挂钟已指到两点。 上课的时间是两点半!宁远向邱淑静道了谢,便急匆匆地往学校赶了。 出了门,宁远看到周大哥仍像一条尾巴一样,跟在宁远的后面, “哎,小弟弟,你不觉得她这精神状态,很让人担心吗?我倒是想开导开导她,但是……我和她连话都说不上,唉……” “我去上学,你跟着我干嘛?我下午一放学就回来开导你媳妇,好不好?”宁远上学赶时间,没时间和周大哥儿女情长了。 周大哥飘在了宁远的跟前,“我和你一起去学校。” 宁远纳闷,“为什么?你上学还没有上烦啊?如果我像你这么自由,学校,可是躲都躲不赢的。” 只见周大哥神秘一笑,“鬼的第六感告诉我,你上学的路上,会有事情发生。所以我要保护你!” 宁远:“……” 他们走了大概有几百米的样子,真的有事情发生了。 只见今天被宁远揍了的那个小子出现在了眼前。他看见了宁远,又拦住他要找他干架, “你个不日毛的娃儿!张佳宜我想怎么欺负她就怎么欺负,我劝你以后别多管闲事!今天上午你是打赢了我,但是现在,俺老孙有刀!” 宁远眼前这个高年级的娃儿,好像叫伍星来着,是学校里出了名的匪头子, 今天中午大课间的时候,这个“校霸”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一个低年级的干翻了,也是丢脸,现在应该是寻仇来了。 不过,他竟然带了刀!这就有点不讲武德了…… “不要怕,对于这种娃儿,干就完了”,周大哥在一旁鼓励宁远,“我用透视眼看到,他的裤兜里根本没有刀,只有几张水浒传的卡牌。” 宁远:“嗯,好,谢谢提供情报。” 这个娃儿认为宁远会怕刀,但让他意外的是,宁远为什么一点也没面露怯色? 只见宁远上前,抓起那个娃儿的衣领,二话不说一坨子就怼在脸上! “糙!我都说了我有刀!你给我等着!” 这个娃儿左手捂住刚刚流出的鼻血,又将右手伸进裤兜里,专心致志地掏着刀。 好吧,你要掏,那宁远我就等你掏。 忽然这个娃儿脸色一变,“糟了!我的刀呢!” “大哥!你怎么了!” “大哥!那个娃儿又打你了!” “大哥,兄弟一场,我们帮你报仇!” 这时,一群在上学路上打打闹闹的男孩子,看见了“校霸”被宁远打了,上前维护着校霸, 随即,这群孩子齐刷刷地转过头来,用愤恨的目光看着宁远。他们个个都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的样子。 宁远心想,完了,这下哦豁了! 因为他粗略地数了一下,这群娃的数量,大概……有十个! 而且他们的平均身高,比宁远要高一个头! 【温馨提示:食用二号魔物,具有增加体力值的作用。宿主当前的体力值为1260。对付十个小学生,完全够用!】 糙!还有这种好事? 不过你也别坑我,要是我打了他们,f值会不会又下降? 【只要是正当防卫的范围,就不会下降】 好,那我现在先酝酿酝酿,吸口气,你帮我倒计时一下。 【三】 【二】 【一】 【开干!宿主!】 “呀!冲啊!打死他为大哥报仇!” 只见这群孩子一窝蜂似地向宁远冲了过来,跑在最前面的那个,手里还拿了一根竹棍挥舞着。 宁远伸手,一把就抓住了那根竹棍,不费吹灰之力,“啪”的一声就将它折断了! 此刻,孩子们都惊呆了。 宁远也惊呆了,tmd这个挂这么厉害? “我跟你拼了!” 领头的孩子被折了竹竿,气急败坏地就要来撕了宁远,却被宁远轻轻一下就撩在了地上。 其余孩子见状,也不信邪,开始一哄而上,却一个接一个地被放倒了! 地上顿时黑压压的一片。 这些孩子们,也都受了不同程度的伤:有熊猫眼的,有流鼻血的,有磕破膝盖的,也有像是受了内伤倒地不起的。 总共十个人,竟然只用了不到五分钟! 难道二号魔物这么厉害? 【温馨提示:宿主,此次战斗,即将超过正当防卫范围!继续战斗会降低f值,请酌情考虑!】 好吧!虽然此刻宁远还很意犹未尽,但为了那苦苦才攒起来的f值,也是时候收手了。 但地上的孩子们,却丝毫不服气。他们不顾自己的伤,站起身来,想要拉住宁远继续干架。 宁远陷入了犹豫。 看来这群孩子是不被打傻,就不会认怂的! 如果继续再给他们一些招式,把他们打服,那是不是…… 我宁远就可以代替伍星,成为“校霸”了? 毕竟在宁远的记忆里,童年的他,是很包子的一个人,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威风凛凛过。 “快跑呀!有马蜂!马蜂来了!” 此刻,一个孩子突然惊呼了起来,撒开腿,拉住离他最近的一个小伙伴就开始跑。 顿时,一阵“嗡嗡嗡”的声音从天上传来了。 好端端的,怎么会有马蜂? 宁远正纳闷着。他抬头,看见周大哥正飘在一棵很高的杨树上,拿着一根长棍, 捅着上面的马蜂窝! 第二十九章 灵魂的尾巴 周大哥的操作,一下子就把宁远搞不会了。这个仙人板板! 还好,这群孩子也只顾着逃离马蜂,并没有发现空中“飞”起来了一根长棍。 待孩子们都散去了,周大哥这才轻飘飘地下来。 “你这是在干嘛啊!你不怕大白天的传出闹鬼的新闻?”宁远责备着周大哥。 其实他想说的是,我都还没有干爽呢!你就把那群青勾子娃儿给我搞散了。 “不是快迟到了吗……”周大哥委屈地从衣服里拿出了一个怀表,上面的指针,已经指向两点二十五分了。 宁远一边往学校方向跑,一边问着周大哥, “这个表时间还挺准的,是鬼用的表吗?” 周大哥也加快了速度跟在了宁远后面, “不是,是人用的。” 宁远:“那是从哪里来的?” 周大哥:“刚刚从我自己家里拿的。我看到媳妇不用,我就拿来用了。” …… 在两点二十九的时候,宁远终于冲到了教室门前。这时候,一阵“叮铃铃”的上课铃声响了起来。 待宁远反应过来时,他感到很纳闷了:这就跑到教室了? 因为他明明记得,从刚刚那个地方,就是那棵有马蜂窝的杨树下,到教室,明明要至少十分钟的路程? 这个二号魔物的挂也太强了吧! 宁远回到了座位上,周大哥也跟着,顺势站在他旁边的过道里。 教室里,宁远当然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对着空气说话,于是他在笔记本上写着: “你不回去陪你老婆,来这里上课?” 周大哥笑了,“我要回去看我老婆,随时可以。因为我有瞬移的功能,只要我到过的地方,再回去只需要一秒。” 宁远:“如何证明?” 只见此刻,周大哥“刷”的一下消失了。大概过了不到两分钟,周大哥又回来了。 这次,他拿了一撮黄色的毛,放在了宁远的课桌上。 周大哥:“这是我刚刚回去,从我家大黄身上揪下来的毛。你看看这颜色,摸摸这质地,是大黄的吧!我媳妇还在家里呢,她在午睡了。” 好吧! 宁远终于不得不承认,做鬼太好玩了。至少,比做人有意思多了。 宁远又在笔记本上写道,“你很喜欢学校?如果我像你这么自由,才不会来学校。” 周大哥:“学校比较有人气,我在这里呆着,站你旁边,会感觉自己是活着的,而且也变年轻了。你知道吗,我以前学习很好的。” 宁远心想,好吧,不愧是学霸,变成鬼了都要来学校,回忆自己曾经的辉煌时刻…… 上课的时候,周大哥就专心致志地听着,老师提的每个问题都回答——不仅回答,还会点评老师的教学方式。 下课的时候,他就和宁远一起玩,有时候趁人不注意,踢几脚球,跳几下皮筋。 这个一直飘在低空跟着宁远的周大哥,让宁远想起了前一世用微信听书,听的《天才在左,疯子在右》中的一章节名: “灵魂的尾巴”。 用来形容周大哥这个跟班,这不刚刚好? 终于又到了放学的时候。这次放学,宁远拒绝了所有要和他同行的同学—— 因为旁边跟了个鬼,他怕一不小心就穿帮了。 “宁远同学,帮帮忙呗!”跟了宁远一个下午,周大哥终于开口向宁远提要求了。 “什么忙,说吧。”宁远的性格,也一向都很热心。更何况是帮鬼的忙,那可是给自己下辈子积德了。 “那个……”,周大哥挠了挠头,“我媳妇有一天没吃东西了,你能不能帮她买点她最喜欢吃的回去?” 宁远:“嗨,我当是啥忙啊。小意思!不过……” 宁远突然发现自己兜里没有带钱。 周大哥好像看出了宁远的心思,立即从衣服里摸出了一叠纸钞,“给你钱。” 这叠纸抄花花绿绿,有很多张有一块的,两块的,五块的,最大的竟然还有十块! “不是,你一个鬼,哪里来的这么多钱?”周大哥的操作,实在让宁远摸不着头脑。 “我从自己家里拿的啊”,看到宁远一脸懵逼,周大哥解释道,“我是那个家的男主人,还不能拿家里几块钱了?” 宁远:“……” 买个晚饭拿这么多钱,真是个败家的男人。 随着周大哥的指引,宁远来到了草灯村北边的一家包子铺。“佳佳旺包子铺”。 隔着冒着热气的蒸笼,宁远都能闻到里面的包子,那种充满麦芽的香味。 “这家包子铺卖的豆腐豆芽包,馨香弹牙,新鲜又美味。我媳妇最爱吃了。不过她饭量小,包子又大,每顿吃两个就差不多了。” 宁远将五毛钱递给了老板,“老板,要两个豆腐豆芽包。” “怎么才两个?四个!四个!给他一块钱买四个!”周大哥突然有些急了。 “为什么?你不是说邱姐姐饭量小,吃两个就够了吗?”宁远纳闷,小声地问道周大哥。 周大哥更是一脸诧异,“你不吃吗?” 哦?原来是这个意思,周大哥要请自己吃晚饭呢! 看来这大哥也是仗义,生前应该是个很不错的人。不过宁远还是半开玩笑道, “但是大哥,我的饭量很大呀!就这种包子,我起码要吃十个呢!” 只见周大哥神秘一笑,“别急呢,东西还没买完。买齐了,肯定够你吃了!” 随后,在草灯村的西边,宁远买了两串芝麻糖油果子;南边,买了半斤卤鸡爪和猪尾巴;东南边,买了两碗酸辣豆花; 最后一站是东边“张记绿豆汤”。这家绿豆汤在整个草灯村都很出名,冰冰凉凉,绿豆也大个。 宁远递出了一块钱,“老板,给我来两碗绿豆汤!” 哪知道,一旁的周大哥却像一个孩子一样,急得跳起了脚,“怎么才两碗?买三碗,三碗,三碗!” 宁远又纳闷了,“前面那些东西都是买了双份,这个绿豆汤,怎么要买三碗?” 周大哥委屈巴巴,“这个我也要吃!” ……好吧!实在抱歉,我忘了鬼可以吃凉食了。 宁远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在赶往邱姐姐家的路上。太阳还没落山,宁远的额头上已经渗出了细细的汗珠。 吃了二号魔物的宁远,浑身是劲。提这些东西累倒不累,就是有些热。 “我帮你提吧?”周大哥殷勤地向宁远伸出手。 宁远拒绝了。因为他可不想让路人看到,这些包子豆花绿豆汤,在天上飘。 不一会儿,他们就到家了。 “邱姐姐!你老……我给你买了吃的!”宁远一进门,就将买来的大包小包全部平铺在了桌上。 邱淑静道了谢。但她的精神状态依旧不佳,说自己不想吃东西。 宁远可不管这么多。他把每个装满食物的袋子都打开了,拿出一个卤鸡爪,就递给了邱淑静。 “邱姐姐!你快吃吧!看在大热天的,弟弟又跑了这么远,给你买东西的份上,就给点面子嘛!” 宁远一边劝说着邱淑静,一边将一根猪尾巴塞入嘴里,“唔……好好吃哦!” 只见,邱淑静终于接过了鸡爪,对着鸡爪的掌中宝啃了一小口,细细地咀嚼了起来。 随后,她拿着整个鸡爪,出了神。 宁远这才想起来,周大哥说的,邱淑静吃鸡爪只吃掌中宝! 这时,宁远转头,看见了一旁一脸痴汉地盯着媳妇的周大哥。 “邱姐姐,不吃的部分放这里就行了”,宁远灵机一动,拿出一个碗, “剩下的……我帮你吃了!” 第三十章 孤独的野鬼 不一会儿,碗里就有了六七个,被啃掉掌中宝的鸡爪。 宁远大口啃着包子,不小心被噎到了。待邱淑静去给宁远倒热水的空当,周大哥抓起鸡爪就开啃。 邱淑静端着盛满热水的洋瓷杯,一脸惊讶地看见碗里的鸡爪,都只剩骨头了。 宁远尴尬地假装擦了擦嘴,“邱姐姐,这个鸡爪真好吃呀!” 周大哥在一旁附和道,“对呀媳妇,尤其是你啃过的鸡爪,更好吃呢!” “哦,小远觉得好吃就行!” 邱淑静只是皮笑肉不笑地应付了一下。 但从她的眼里,宁远却看出来一丝不易察觉的悲怆。 宁远将酸辣豆花推到邱淑静面前, “这个豆花,入口即化,鲜嫩多汁!我是从东南边王婆的店里,特地给姐姐买的!” 随即,宁远拿出了一串糖油果子, “我听说,邱姐姐最喜欢用糖油果子,蘸着豆花吃了!这种吃法还挺独特的,我也想试试呢!对了,还有包子……” 宁远又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包子,递到邱淑静的面前, “这个豆腐豆芽馅儿的包子,馨香弹牙,新鲜又美味……” 哪知道,刚刚还怔怔地看着一桌食物的邱淑静,此刻眼里竟然掉下了两滴泪珠。 “啪嗒”、“啪嗒”、“啪嗒”…… 更多的泪珠掉在了豆花碗里,她干脆直接趴在桌上,痛哭了起来! “坏了,坏了,她肯定是又想起我了!” 一旁的周大哥见状,赶紧起身,轻轻拍着邱淑静的后背,试图以这种无能为力的方式安慰着她。 宁远感到很是抱歉。 这些细节,包括邱淑静喜欢吃什么,怎么吃,吃哪家的,都是宁远从周大哥嘴里听过来的。 他只是原封不动地复述了一遍,竟然勾起了邱淑静对往事的回忆! 唉……也怪自己考虑不周。 “不,这事不怪你,宁远小朋友”,周大哥看到宁远面露窘色,赶紧解释道, “是我的问题!我让你做这些,其实只是为了让她开心,但没想到竟然坏事了!她竟然这么忘不掉我!唉,一个死去的人,又有什么能力让她开心呢……” 宁远感到一股悲伤的氛围,瞬间从空气中弥漫开来。 这个世界,有一个失去丈夫的柔弱无助的年轻女子,两年了没有走出阴影; 那个世界,有一个牵挂着人世间妻子的丈夫,一直心愿未了投不成胎; 看似在咫尺的距离,却是阴阳的两端。 也对呢。宁远终于悲哀地意识到,周大哥,是死了。 从见到周大哥的第一秒起,宁远好像就没有把周大哥当作死人,只认为他是一个有超能力的逗比。 他们一起吃凉食,一起听课,一起踢球跳皮筋,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 但现在,眼前的周大哥,却连给心爱之人一个拥抱的能力,都没有…… “怎么办呀?”手足无措的宁远,小声地问道周大哥。 “出去吧,咱们出去,让她一个人静一静”,周大哥无奈地叹了口气, “把桌子上的绿豆汤给我拿一碗。” ————————————— 宁远回到了奶奶家,就径直奔向了厨房。 那一盆浸泡了一天一夜糯米,现在已经吸饱了水,颗颗都雪白无暇,晶莹饱满。 宁远将糯米倒进了石磨里。 在二号魔物体力值的加持下,这些糯米不到一会儿的功夫,就被磨成了米浆。 宁远将米浆用白布包裹,悬挂在窗前,开始了漫长的风干之旅。 走出了厨房来到菜地,宁远看见周大哥正蹲在鸡棚的矮墙边,端着碗,用塑料勺子喝着绿豆汤。 “好喝吗?”宁远凑近周大哥,不知说什么好。 “不好喝”,周大哥一脸愁苦,“比起你做的糯米小丸子,差多了。” “你是心情不好而已。”宁远顺势在周大哥旁边坐下了。 “唉,你说我媳妇怎么那么可怜啊……”周大哥眼睛湿润了,开始哽咽, “别的媳妇死了老公都能好好的,为什么她两年了还是这样!” “你不也很可怜吗?”宁远若有所思, “年纪轻轻地就离开了人世。本来,还可以好好享受美好世界的。” “你错了,活着的人,比死了的人可怜多了……”周大哥的神情开始变得暗淡。 “为什么?”宁远不解。 “因为我现在想明白了,死,其实是命数已尽。人什么时候该死,一切都是上天安排,没有什么好遗憾的。但可怜活着的人,会受一辈子思念的煎熬”, 只见周大哥放下了绿豆汤碗,开始回忆前世的经历, “出事的那一天,我仍记得,1996年7月5日。车子滑落山崖的那一刻,我受到一阵猛烈的撞击。 我意识到事情不妙,开始本能地护住果果。接着,一大块碎石飞进车里,直接割破了我的颈动脉,瞬间就血流如注……” “疼不疼呢,很吓人吧!”听到这里,宁远感到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开始没有感觉到疼,只觉得脖子凉凉的。直到果果开始大哭,我就感到,一股前所未有的剧痛猛烈袭来。 恍惚中,我听到车内人撕心裂肺的哭喊声,此起彼伏,就像死亡的丧钟一般。 我终于绝望地意识到,完了。后来……” “后来怎么了?”虽然可怕,但宁远还是听得入迷了。 “后来我就感觉到我飘了起来,然后看见了车里自己血淋淋的身体。随即,我就眼前一黑,失去了任何知觉。 醒来的时候,我看到我浑身发着白色的光,在一个很黑的洞穴里,终日飘荡着。我想,这大概就是灵魂吧。 我的旁边,是果果幼小的灵魂,也是发着光,轻轻地飘着。我们就这样漫无目的地飘着。” 黑黑的洞?飘着? 宁远瞬间想起了,自己重生草灯村之前的经历。 “再后来,不知过了多久,有一天,果果突然笑得很开心,向我挥了挥手,像是要和我告别的样子。 我看到他飞走了,永远地飞走了。无牵无挂的孩子,应该很快就能投胎吧。 之后我也走出了洞穴,又来到了草灯村……” 宁远此刻脸色发白,脊柱直冒冷汗: 这经历太似曾相识了! 但不同的是,宁远成了重生者,除了身体里自带系统,其余都和普通人无异; 而周大哥,却无可奈何地成了一个孤魂野鬼。 “来到了草灯村,这个我生前最牵挂的地方,我就开始了长达近两年的游荡生活。 再后来,也就是昨天晚上,我就找到我媳妇了。看到她的那一秒,我瞬间就明白,我投不了胎的原因了: 她思念我,思念成疾,而我也放不下她……” “所以,你希望我能够帮她走出失去你的痛,这样你就能早日投胎,对吧?”宁远恍然大悟。 “对,应该,大概……是这个意思吧。”周大哥低头,玩弄着地上的狗尾巴草。 宁远若有所思,抬头看了看天空。 此刻,夜幕已经降临了,北斗七星高挂在空中,像是一个大大的问号。 “你有没有想过,就不投胎了?就在这里以这种方式陪着她,也好?”宁远突发奇想。 “也不是没有想过”,周大哥挠了挠头, “但是……不想投胎的鬼,不是好鬼。” “得了吧,鬼有这么多超能力。可好玩了!”为缓解气氛,宁远打趣到, “你还有什么我没有见过的超能力,快来表演表演吧!” 只见周大哥神秘一笑, “分身术。” 第三十一章 星空下的告别 入夜,星光璀璨。 在奶奶屋后荒废的田地里,宁远按照周大哥的要求,在地上挖了九个坑。 这九个坑完美地组成了一个正方形。 “不用挖太深,也不用打通,泥土我是可以轻易穿过的。”站在一旁的周大哥,一脸期待地指挥着宁远。 挖着挖着,宁远又疑惑地问道,“那等会我用钉耙敲你,也是敲不到的吧?” “没关系”,周大哥微笑着摆摆手,“我会用念力,感受你的会心一击。” 挖坑完毕,只见周大哥跳进了离宁远最近的一个坑里,只漏了头和小半个身子出来。 “准备好了,我就说开始!”周大哥笑眯眯。 “这样没毛病吧?”宁远看到坑里的周大哥,还是有些犹豫。 “没关系没关系”,周大哥一副无所谓的神情,“我其实也早就想这么玩了!” 看到周大哥乐意陪自己玩,宁远十分感激, “好,那我们统一一下口径,如果我敲中了,你就说‘啊’,没敲中,你就说‘哦豁’,你觉得怎样?” “ok!没毛病!”周大哥爽快地答应了。 只见,宁远拿了一个除草用的钉耙,将没有齿的那一面对准周大哥的头,“准备好了,开始吧!” “三,” “二,” “一,” “action!” 周大哥一声令下,宁远就迅速垂下钉耙,将钉耙敲向周大哥的头。却发现敲了个空! “哦豁!” 原来,周大哥早已将身子缩回了土里,又从另一个坑里冒了出来。 “宁远小朋友,你的速度可是要快一点哦,不然是打不到我的!”周大哥对着宁远吐了吐舌头。 看到周大哥一脸得瑟的样子,宁远趁他没反应过来时,一耙就敲在了他的头上! “啊!对!就是这种感觉!再来!” 被敲中了头的周大哥顿时惨叫起来。他脸上的表情除了痛,还有爽。看来这个念力挨打也是牛逼! 就在周大哥缩回土里的那一瞬, 宁远看到,两个周大哥,又分别从不同的坑里,冒了出来! 宁远使劲握紧了钉耙,分别对准这两个周大哥的头,就狠狠地敲了下去! “啊!” “啊!” 可能是掌握到了要领,宁远这次眼疾手快,把两个周大哥都敲进了坑里! 接着,又有三个周大哥,从不同的坑里冒了出来,向宁远做着鬼脸。 “啊!” “啊!” “哦豁!” 这次宁远只打中了其中两个,另一个大意了,让他缩了回去! 接着,四个,五个,六个周大哥,又不停地从坑里冒了出来,而且回缩速度变快了,游戏难度大大地增加。 但这更加激起了宁远的斗志! 他脚下迈起了魔鬼的步伐,撸起袖子,看到脑袋冒出来的地方就开锤。 宁远惊讶地发现,在二号魔物的加持下,他能达到往日在街边打地鼠时,前所未有的手速! 此刻,宁远是飞一般的感觉! 但谁知,周大哥的分身术更加厉害——他最多可以分裂出九个自己出来! 而且每次回缩的速度,就像电影换帧一样,稍纵即逝! “啊!” “哦豁!” “啊!” “啊!” “哦豁!” …… 在一阵激烈的打斗声和尖叫声中,宁远终于精疲力尽、满头大汗了。 虽然意犹未尽,但周大哥不得不宣布,游戏结束。 宁远一屁股就坐在了田埂上,气喘吁吁地问道周大哥,“我总共打了多少个呀!” “耗时5分钟47秒,总共打了一个968个”,周大哥笑眯眯地揉了揉宁远的头, “相当于每0.3秒就可以打一个,很不错哦!小伙子!” …… 宁远:“……你摸我了!” 周大哥:“……我摸你了!” 反应过来时,周大哥突然不好意思地,迅速抽离了自己的手。 周大哥果然是能摸到宁远的! 宁远回味了一下被鬼摸的感觉,果真,像是有一阵阴冷空虚的风,从头顶静悄悄地穿过一样! 鬼的手,根本不像人的手,能给人那种实心的感觉! 如果这个摸自己的鬼,不是陪自己玩了大半天的周大哥,那宁远铁定要吓得尿裤子。 “不好意思!我摸你了!” 见宁远呆在原地,周大哥连忙又是鞠躬,又是道歉的, “我曾听我爷爷说,山上有一种人参,能够消除被鬼摸带来的厄运!我这就去给你寻来!” 宁远纳闷,活人被鬼摸,难道真的这么玄乎? “没关系”,出乎周大哥的意料,宁远才不信这些邪, “你别走,再陪我玩一会儿,挖一会地行吗?现在趁着有力气,我打算把奶奶的田再翻一翻。” 谁知周大哥却遗憾地摇了摇头, “宁远小朋友,你最好……多和活人玩吧,我毕竟是鬼。我长时间和你呆在一起,会消耗掉你身上的阳气,久而久之你会生病。况且……” “况且什么?”宁远不解。 “况且我也该回去了。我在外面逛的时间太长了,再不回去,等身上的阴气散尽,魂魄也会灰飞烟灭的。” 这次,周大哥说的这一番话,终于让宁远觉得,他有些像一个鬼了。 “那……你要去哪里?你自己的墓地吗?” 虽然是鬼,但对于这个朋友的离开,宁远还是有些舍不得。 “不,我的墓地……早就没人上香,也没人送贡品了”,周大哥摇了摇头,眼里满是被人遗忘的伤感, “我要去东山背后的一个破庙,因为在那里,我才可以吸够阴气。很可悲吧,那个你们人类所害怕的地方,却可以说是我的家了。因为我两年都住在那里……” 是啊,天一黑,人会回家,鬼也会回家的。 “不过,宁远小朋友,等我找到了那株人参草,我们一定会再见面的!” 周大哥貌似看出了宁远的不舍,安慰道。 他本能地想再去摸摸宁远的头,手悬在空中时,却静止了动作。 “那咱们下次见面,是多久呢?”宁远问出了他所关心的问题。 周大哥摇了摇头,“这个我也不太清楚。也许,明天,我就能找到那株人参草了!” 宁远沉默。 明天,明显就是哄小孩子的。 “不过你放心呀”,周大哥话锋一转,微笑着说, “我还有心愿没有完成呢!所以,我还在草灯村,走不了!我只是暂时离开你一下而已!” “那,好吧。” 见周大哥话以至此,宁远也不好再挽留什么了。 他看见,周大哥的身体,开始逐渐变得像水一样透明。 就在周大哥快要完全消失的时候,宁远突然叫住了他,“等等!” “怎么了?宁远小朋友?”听到宁远的召唤,周大哥的身体逐渐又恢复了色彩, “舍不得我走?” “我们一定会再见面的,对吧!还没拉钩呢!”宁远嘟囔着嘴,小声说道。 因为他实在害怕周大哥这一走,就是永别。 “这……我们如果拉钩的话,你不是又被鬼摸了?”周大哥仍在顾虑着。 …… 最终,宁远找来了一根青草,在草的两头分别绕了一个环。 宁远将自己的小指绕在草的这头,周大哥将他的小指绕在草的那头,俩人就完成了一个无接触的拉钩仪式。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 说了三遍之后,宁远明显感到,草的另一端,拉力消失了。 宁远的心也一下空了。 此刻,宁远怔怔地看着,手中那根青草的末端,那一个空空的草环。 “再见啦——周大哥!” 宁远再也忍不住了,他噙着泪,对着天空大喊, “我会帮你照顾好媳妇的!” 第三十二章 生病的一天 宁远迅速调整了心情。 也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一个三十二岁的大老爷们,不能再陷入这种内耗了。 再说,人周大哥都说了,他的魂魄还在草灯村游荡着呢。 而此刻的宁远,也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做——挖地。 宁远扛来了锄头,打算趁着夜色,将奶奶这块荒废已久的田地重新翻一遍, 然后种下各种蔬果,等蔬果一成熟便拿到集市上去卖,也算给爷爷挣点医药费。 宁远一挥锄头,却感觉浑身一阵乏力—— 难道是刚刚敲地鼠把力气用光了? 宁远不信邪,当他再次握紧锄头、向上一挥的时候,却看见天上的月亮,由一个变成了三个。 宁远瞬间觉得发软,“扑通”一声,就倒了下去! …… “宁远小朋友,你快看!和你打架的那群青勾子娃儿,上课迟到了,现在被罚在操场上跑圈呢!” “宁远小朋友,你做数学题也太厉害了,简直比我上三年级的时候要强多了!” “宁远小朋友,告诉你个好消息,我看到我媳妇昨天晚上,把你买的小吃都吃完啦!” …… 半梦半醒中,宁远听见大哥的声音,仍在耳边此起彼伏地萦绕着。 周大哥,真的走了吗? “大孙子啊!你快醒醒!你不要吓奶奶行吗!” 恍惚中,宁远感到有一双粗糙的手,正在掰着自己的眼皮。 他睁开眼,发现自己正躺在奶奶的床上,身上盖着蓝色的小碎花被子。 宁远看见了焦头烂额的奶奶,正拿着一个沾满冷水的帕子,敷在自己的额头上。 而站在奶奶旁边的,则是早年从医的牛爷爷。 “醒了!小宁远终于醒了!”牛爷爷微微一笑。 “几点了,上学要迟到了吗?” 宁远想要起身坐起,却被牛爷爷一下给推回了床上, “不急不急,今天不用去上学,在家里好好养病就好!” 看到了宁远醒了,奶奶方才紧张的神情,也瞬间变得轻松了许多, “唉!昨晚真是吓死我了,我出来喂鸡的时候,就看到我大孙子倒在了地上,神志不清的样子,嘴里还在叨念着什么周大哥。我一摸你额头,那烫得一个吓人!” “昨晚我都打算睡下了,你奶来敲我的门,说她大孙子病了,让我来看看呢!” 牛爷爷说着,在一旁研磨着一种草药,随即将碎草药放入洋瓷碗中,冲上开水,让宁远喝下。 这个草药的味道有些恶心,有点像是香灰冲水的味道。但宁远还是捏着鼻子喝了下去。 只见牛爷爷双手一拍, “对!喝下就对了!这种草药专治各种疑难杂症,尤其治中邪!” 中邪? 虽然,昨晚具体发生了什么,宁远已经记不得了。 但从奶奶和牛爷爷口中的描述,宁远得知,好像是自己病了,发烧了,昏睡不醒,胡言乱语。 难道被鬼摸了一下头……后果,真有这么严重? 此刻,宁远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十五分了。 等奶奶给宁远喝了点小米粥之后,牛爷爷又冲了一碗藿香正气水,抓了一把西药,让宁远服下。 好吧,看来用草药水驱邪只是个噱头,让自己乖乖的服下西药,才是治疗。 “喵!” 此刻,小花跳到了宁远的床上。宁远一边撸着猫儿,一边思索着: 自己的这个病,到底用西药能不能治好? 如果不能治好……就好了。 因为那样,周大哥一定会按照约定,拿着人参解药来找宁远。这样他们就又能见面,又能一起玩。 可能是在药效的作用下,宁远感到自己又开始昏昏欲睡, 他撸着猫的手也渐渐慢了下来。 这次午睡,宁远无梦。他的耳边很静,再也听不见周大哥的任何声音。 或许,遇到那样一个匆匆而过的鬼,只是一个短暂的梦境吧。 …… “喵!” 不知睡了多久,宁远感到自己的脸被小花的肉垫踩了一下,突然惊醒。 现在,窗外仍旧是明亮的蝉声,“知了、知了”叫个不停。 透过卧室的窗户,宁远看见窗外的树叶,映着夏日太阳灼烈的光斑,有节奏地随风晃动着。 宁远的脑子瞬间就清醒了。 他摸了摸自己的头,也不烧了。不知道这是西药的作用,还是那碗装神弄鬼的草药水的作用。 时间已至下午三点,而学校上课是两点半。宁远盘算着,反正都请了病假,那下午的课也不用去上了吧。 宁远试着站起了身,发现屋内空无一人。 确认了宁远的病情有所好转之后,奶奶应该是外出进货去了。 餐桌上,还有几个午餐剩下的红糖馒头。饥肠辘辘的宁远,抓起馒头,就开始大嚼起来。 【温馨提示:宿主,您的f值仍为负数,目前值为-0.9; 您的剩余时间已不足一天,请宿主迅速使其提升为正值!】 糙!差点把这事儿给忘了! 那现在还是去学校吧,这个点,朋友应该都还在学校上课。 宁远馒头都顾不上吃了。他穿上鞋,一溜烟就出了门,往学校的方向跑去。 就在宁远路过一片菜地的时候,他听见一阵小孩子的哭声。 这是一个大概三四岁的小孩子,穿着开裆裤,指着前方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边哭边骂: “那个稻草人是我妈妈做的!你坏!你坏!” 小孩子口齿还不太清晰,宁远顺着孩子手指向的方向, 看到这个大男孩拿着一个竹子做的弓,用头被削尖的树枝当箭,将稻草人作为箭靶,在射着那个稻草人! 此刻,那个被视为靶子的稻草人,身上已有四五根木箭,像极了一个牺牲沙场的士兵。 而这个射箭的大男孩不是别人,正是昨天才和宁远打了架的“校霸”——伍星。 穿开裆裤的小孩为了保护稻草人,就要向前去推伍星, 却被个高的伍星一把反推在地,“哇”的一声,哭得更加撕心裂肺。 这个龟儿子,竟然连小孩子都欺负! 宁远二话不说,上前就夺过伍星手中的木弓,将其折断。 “糙你这个不日毛的娃儿,咋个又是你!” 伍星看见宁远又来坏他的好事,就气急败坏地和宁远相互推搡了起来。 “你才不日毛,欺负小娃儿,还要不要脸!” 截止目前,宁远服用二号魔物的时间已经超过一天,他感到自己的体力,已经远远不如昨日。 现在的宁远早已没了挂,武力值和伍星达到了势均力敌的状态。 正在他们打斗的途中,宁远看到伍星像是踩到了淤泥,突然脚底一滑,就要摔倒! 原来他们没有注意,他们的背后有一个水塘! “啊——” 伍星惊恐地大叫了一声,慌忙中,拉住了宁远的裤腰带。 这个日龙包,自己死,都还要拉个垫背的! 只听“咕咚”一声, 二人双双掉进了水塘! 第三十三章 池塘里的宝藏 掉下水的那一瞬间,宁远本能地挣扎着,却发现双脚很快就着地了。 还好这个池塘的水不深! 宁远站了起来,池底的黏糊糊的淤泥淹没了他的脚踝,而这个池塘的水,只漫过了宁远的腰的位置。 一旁的伍星也松了口气,随即站起了身。 看到宁远站在他身边,这个匪头子娃儿赶紧又弯腰,从塘里掏出了一捧淤泥,准备砸向宁远。 宁远也不甘示弱,顺势捡了一根浮在水面的竹竿,打算继续和他大干一场。 空气中瞬间又弥漫着剑拔弩张的气氛。 “等一下!” 就在此时,伍星突然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惊慌火扯地大叫了一声, “我今天不打你了!” 只见伍星两眼放光,轻轻地用手扒开了捧着的淤泥。一个铁锈色的带壳的玩意儿,顿时出现在了他们的视线里。 小龙虾! 宁远纳闷,这里怎么会有小龙虾? 这个池塘的水都快干了,水面也铺满了枯枝败叶,根本无人打理,一看就是一个荒废的池塘。 所以这小龙虾应该不是有人专门饲养的。 由于小龙虾是外来物种,宁远猜测,应该是有人曾无意中将小龙虾放进了池塘,龙虾则在这个池塘里生存、繁殖了。 毕竟在九十年代的乡下,小龙虾是不太常见的。真正等小龙虾大规模地搬上餐桌,也是零几年之后的事了。 此刻,宁远看到伍星兴奋地拿着小龙虾,就像拿着一个心爱的玩具一样,一边上下左右地舞着,嘴里一边喃喃地念着, “潜水侠,这里竟然有潜水侠!” 一旁的宁远也是呵呵了。找到更好玩的,就不打架了? 你不打我,可是我还想打你呀。尤其看到你这日龙包的样子,更想打你。 此刻,宁远突然感到有什么东西在夹着自己的脚踝。他弯下身子,轻轻地用手去捧, 果然又是一只小龙虾! 伍星看见宁远手里也有了一只小龙虾,就双手叉着腰,激动地对宁远说, “你个不日毛的娃儿,俺今天看在潜水侠的份上,就不打你了。我们来斗虾好不好!” 斗……虾?宁远一头黑线。 小龙虾的美味,这些九十年代的农村娃儿,显然是没有体会过的。竟然把小龙虾用来玩?大材小用了吧! 宁远假装同意和伍星斗虾,俩人上了岸。 就当俩人将两只虾,面对面地放在田埂上,准备开斗时, 宁远忽然举起了路边的一个大石块,猛地对准两只虾,就是一顿砸! 两只虾瞬间被砸碎,虾壳和虾的残肢断体,四分五裂地铺散在地上,内脏肠子脑浆啥都出来了。 “你你你你你你你!” 见宁远如此残暴,伍星马上就像一个被弄坏了心爱玩具的委屈孩子,“哇”的一声就大哭了起来, “你太不日栽了!我都说了要和你和好,我们一起斗虾的!你竟然给我把潜水侠弄死了!你知不知道一只潜水侠多难找?呜呜呜……” 伍星一边骂骂咧咧,一边用双手擦着眼泪。眼泪混着手上残留的塘泥,让伍星的脸变成了花猫。 “哈哈哈哈哈”,宁远见状,幸灾乐祸地笑了出声,指着伍星就回怼, “你自作自受而已!谁让你连穿叉叉裤的小娃儿都要欺负,该背时!” 趁着伍星痛哭流涕的空档,宁远也没有闲着。他思索着,随便用手在池塘里薅了两下,就能薅出两只小龙虾, 那这整个池塘,不知道有多少虾在里面! 这里离奶奶家还有一段距离,宁远想着,那干脆就就地取材了吧。 他将田边的芭茅草叶,沿着叶脉的纹路撕了一条,这就成了一根天然的鱼线。 宁远又找来一根竹竿,将芭茅线的一头绕在了竹竿上,另一头,则系上小龙虾的残肢断体。 这样,一根简易的钓虾竿就做好了。 宁远将系上虾饵的那一端垂进了池塘里,不一会儿就感觉有了拉扯感。宁远顿时兴奋, 大概是真的有小龙虾,被自己同类遗体的腥味吸引过来了! 此刻,只见宁远将钓竿向上一提,一只个头超大的小龙虾摆着尾巴,从水里被钓了起来! 一旁哭哭啼啼的伍星见状,被惊呆了。 他不知道宁远竟然还有这个本领!原来刚刚把他的潜水侠砸碎,是为了做饵料呢! “愣着干嘛?”宁远对着伍星指挥道, “这个塘子里的潜水侠还有好多呢,你赶紧也做一根钓竿,咱们把它们都钓上来。” 伍星赶紧站起了身,学着宁远的样子,用芭茅草和木棍做了一个钓虾竿,随即穿上饵料,开始垂钓。 看到伍星听话的样子,宁远笑了。 他现在这样子,哪像一个“校霸”?分明是一个乖乖的小跟班! “哇!潜水侠,上来了!潜水侠!” 钓上了第一只龙虾的伍星兴奋至极。他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宁远。 宁远也扬眉吐气。这种钓虾的方式,是宁远以前看李子柒的视频学来的。 没想到眼下,竟然成了装逼利器! “瞧你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宁远摆摆手,“赶紧的!钓个十斤二十斤,今晚咱们就有好吃的了!” 不到一会的功夫,宁远和伍星钓起来的小龙虾,就密密麻麻地爬满了整个田埂。 这些外来物种挥舞着大钳子,看似恶心可怕,实则美味至极。 此刻,宁远却皱了皱眉头。 大意了,没有桶和塑料袋,这些小龙虾往哪里装? 这时,宁远才发现刚刚田里那个穿着开裆裤的娃儿,正在聚精会神地看着他们钓虾。 “喂”,伍星叫住了那个小毛孩子, “你去家里拿一根塑料袋过来,我以后就不射你的稻草人了,行不?” 只见这个小毛孩子,竟然乖乖地点了点头。 “要那种装尿素的袋子,那个大,又结实,才能够装得住这些虾。”宁远补充道。 “啥是尿素?”毛孩子明显不解。 “哎呀!”看到这些虾全部快爬走了,伍星有些急了, “拿你家最大的袋子就行了!去去去!” 伍星一声令下,这个毛孩子瞬间屁颠屁颠地,往家的方向跑。 不一会儿,这个毛孩子就拖着一个大大的袋子,重新来到了他们跟前。 他真的拿了一根尿素袋! 宁远感激地摸了摸毛孩子的脑袋,“好家伙!长大是能干大事的人。” 俩人将龙虾全部抓进了袋子里。 宁远大概估计了一下,应该有十五斤的样子。真是满载而归! “现在咋办?”可能是钓虾的瘾过完了,伍星看到这一整袋的小龙虾,突然有些发愁。 “还能怎么办,找个地方把它们炖了,吃呗!”宁远嗤之以鼻,这不是弱智问题吗。 “吃?”伍星更是纳闷,“这种污水里长出的东西能吃?而且,你会炖吗?” 只见宁远神秘一笑, “如果我真的炖出来了,你叫我哥,行不?” 第三十四章 龙虾大宴 天空烈日西斜。 此刻,宁远和伍星,正抬着装满小龙虾的尿素袋,气喘吁吁地向前走着。 “话说,你今天怎么也没去上学?”伍星忽然问道宁远。 “我是生病了,奶奶帮我向老师请了假”,宁远趁换手的空当摸了摸鼻子,说道, “不过我看你倒是健康得很,怎么不去上学?难道你那群小弟都不想你?” “嗨……”,伍星无所谓地耸了耸肩, “我就算是不去学校,也没人管得到我。家长老师都不管我的!至于那群小弟,他们放学后会来找我玩。” 好吧,原来是逃课的惯犯。有如此洒脱的态度,宁远自愧不如,甘拜下风! 大约到放学的时候了,田埂上,已经开始陆陆续续出现归家的孩子。 一群孩子看到了伍星,就一窝蜂地跑了过来,“大哥”、“大哥”地叫着。 这群孩子看见大哥伍星,竟然和打过架的宁远如此亲近,也没有再找宁远的茬了。 “大哥,这是什么?”其中一个小孩子,盯着他们手中的尿素袋问道。 “这是潜水侠”,伍星神秘一笑,“不过这次宁远说,要把潜水侠做成好吃的。” “那大哥,见者有份!” “对呀大哥,你们总不可能吃独食吧!” “大哥,看在小弟们对你忠心耿耿的份上,就赏我们一点吃的呗!” 听说有好吃的,孩子们都激动地嚷嚷着,要来和大哥分一杯羹。 此刻,宁远开心地笑了。 十五斤小龙虾,光是洗净上面的淤泥,就得花上两三个小时。而现在正好来了一群洗虾的帮手。 而宁远数了数,这些孩子大概也就十个左右。 十来个孩子,十五斤的龙虾里,多加点土豆面条什么的,也完全够饱餐一顿了。 “去我家做吧!”其中一个孩子兴冲冲地提议道, “现在我家没人,父母要很晚才回来,我家院子又非常大,菜地里还有好多蔬菜呢!” 宁远认出了这个孩子,名字叫做刘阳,草灯村一个很出名的煤老板的儿子。 宁远曾路过他家,确实很大,既有一个四层楼的小洋房,还有很大的池塘、院子和菜地,非常土豪。 最后,孩子们一致同意,就去刘阳的家里做小龙虾。 一到刘阳家的院子,孩子们在宁远和大哥伍星的指挥下,就开始忙活起来了: 有用水管冲虾的,有用刷子刷虾的,有用剪刀剪去虾尾的,有剥蒜的,有去菜地里摘葱挖土豆的…… 但孩子毕竟是孩子,做起活来肯定没有成年人利索。在这一个多小时里,他们就出现了三次大的状况: 陈柏瑞的手被龙虾夹了,出血,嚎啕大哭; 朱俊用剥了大蒜的手去揉眼睛,被辣,嚎啕大哭; 张大庆和李毅,为了抢田地最大的土豆而大打出手,两败俱伤,嚎啕大哭。 不过,好在众人拾柴火焰高。 不到一会的功夫,密密麻麻一大盆龙虾,就被干干净净地处理好了。 旁边放着的,则是切好的青菜,土豆,大葱,大蒜等蔬菜。 宁远盘算着,十五斤的龙虾,可以做三种味道:麻辣味,蒜蓉味和卤香味。 好在,这个土豪刘阳的家里,既能找到清油火锅底料,又能找到卤味包,甚至还有一打啤酒。 而且土豪就是不一样,院子里的灶都有四个,还都是煤气灶。 宁远找来一根围裙穿上,挥舞着铲子,打算在这些小朋友面前大干一场! 第一个锅,葱姜蒜爆锅,加入火锅料,炒香,放龙虾; 第二个锅,龙虾炸一遍,放入蒜末爆香,倒入一罐啤酒; 第三个锅,葱姜蒜爆锅,倒入卤料,加水,放龙虾。 龙虾还在锅里“咕嘟”、“咕嘟”煮的时候,宁远看见了孩子们都排了一排,不约而同地流着口水,眼里闪烁着期待的光。 宁远可不能让他们闲着。他指挥孩子们从屋里,搬些桌子和凳子来院子里,要保证每个人都有座位。 在龙虾都煮得差不多的时候,宁远又将锅中下入了土豆和面条来吸汁。 终于,三大盆不同口味的小龙虾,就被摆在了桌上,红彤彤的简直不要太诱人! “哎呀!呸!” 就在宁远在为自己的厨艺感到得瑟时,他听到了,一阵略带嫌弃的惊呼。 只见其中一个小孩,迫不及待地抓起一只卤虾,就往嘴里塞。却被坚硬的虾壳给扎到了嘴! 其余的小孩都面面相觑,在怀疑这玩意到底能不能吃。 “背时娃娃,小龙虾咋是像你这样吃的!”宁远说着,伸手抓了一只虾,亲自给他们做示范。 首先,宁远将虾的头掰了下来,用嘴吸里面的虾黄。 孩子们照着做。在他们将虾黄吸入嘴里的那一刻,瞬间,就被虾黄的鲜香给惊到了! “别急别急,重头戏还在后头呢!” 宁远扔了虾头,开始剥虾尾上的壳。不一会儿,虾尾就露出了它莹白q弹的肉。 终于见肉,孩子们都迫不及待,将虾肉放嘴里咀嚼。这味道简直要上天了! 此刻,孩子们都规规矩矩地坐在了座位上,开始剥虾,吸虾黄。桌子上不一会儿就堆起了小山一样的虾壳。 余光中,宁远看到了十指大动的伍星: 吃了蒜蓉的吃麻辣的,吃了麻辣的吃卤香的,同时还不忘用筷子夹盆里的青菜、土豆和面条。 看样子,这个龟儿子,今天铁定得管自己叫哥了! “宁远,你是不是家里的老大?”其中一个小孩一边舔着手指,一边问宁远。 “不是啊,我是独子。怎么了?”宁远纳闷。 “因为家里的老大才会做饭!我是老二,所以我不会做饭。不过你做的也太好吃了!”孩子对宁远一脸崇拜。 “嗨!我当你要说什么呢,你想管我叫老大,就叫吧!”宁远夹了块土豆放进嘴里。 突然,宁远灵机一动,从刘阳家的碗柜里拿来了十来个杯子,又将每个杯子都斟满啤酒。 吃小龙虾,哪能没有啤酒! 孩子们看到啤酒,都一脸懵逼。不是说小孩子都不能喝酒吗?况且,啤酒哪里有饮料好喝。 此时,伍星却带头举起了杯, “兄弟们!这一杯,咱们必须得干了,来庆祝宁远加入我们兄弟会!以后,我是你们的大哥,宁远就是你们的二大哥!” 伍星说着,将杯中的啤酒一口闷了。 “好耶!” “好耶!” “欢迎宁远!” “欢迎二大哥!” 孩子们听了伍星的话,都乖乖地举起了酒杯,二话不说就一饮而尽! 随后,一阵雷鸣般的掌声,骤然升起在寂静的田间小院。 其中有不少孩子,能看出是以前从未喝过啤酒的—— 因为,他们在啤酒入口的那一刻,就被呛到了,甚至酒都从鼻孔里流了出来。 此刻,宁远内心突然有一种莫名的感动。 难道……这就是友谊吗? 【完成第十六个任务:和打过架的小伙伴们和解。 f值+100! 您的f值已恢复正值,当前值为99.1。恭喜宿主!】 第三十五章 二哥也是哥 这天,宁远度过了一个难忘的夜晚。 因为在宁远的记忆里,他儿时最铁的哥们,好像也就只有大壮一人。 而此刻,却多了十来个结拜兄弟。好多第一次喝酒的兄弟,都喝得醉醺醺的。 他们一起海誓山盟,要吃遍世上所有美食,赚世界上最多的钱,找世界上最漂亮的老婆, 并且,做一辈子的好兄弟。 这天,伍星终于不管宁远叫“不日毛的娃儿”了,而是改口称他为,“二弟”。 而其余的孩子们,虽然大多数年纪都比宁远大,却纷纷开始称宁远为“二大哥”。 开始,宁远还盘算着让伍星管自己叫哥,到头来只成了个二大哥。 不过,二大哥也是哥! 天有些黑了,小主人刘阳拧亮了院子里的一盏灯。 借着灯光,宁远发现脸颊绯红、梳着分分头的伍星,模样竟然还有几分帅气,有些像小梁朝伟。 此刻,一身酒气的伍星凑近宁远,对着宁远的耳朵悄悄地说, “二弟呀,我现在告诉你一个秘密。你知道……为什么我喜欢欺负你们班的张佳宜吗?” 宁远纳闷,都说小学学龄的男生,频繁欺负一个女生,十有八九是对那个女生有意思。 难道伍星喜欢张佳宜? 但平心而论,张佳宜五官长得虽然端正,个头也有那么高,却算不上漂亮,甚至还有些胖。 高了,胖了,加上五官又欠精致,整个人容易显得粗粗笨笨。 相比起来,小雪可比张佳宜漂亮多了,至少她更皮肤白,眼睛更大,笑起来更甜。 还有三年级二班的班花刘清远,一个扎着单马尾的高冷学霸,任谁都比张佳宜漂亮啊! “喂喂,发什么呆呢!”伍星挥了挥手,打断了因为妹子而走神的宁远, “我想告诉你,因为……我喜欢张家宜,所以控制不住想欺负她,让她注意到我。” 这……好吧!果然没有悬念的! “不过二弟”,伍星的表情突然变得神神秘秘,“这件事情只有你知道,我谁都没说,你也要替我保密啊!” “大哥,二弟我啥也不说了,就一句话:祝福大哥找到真爱!” 听闻此事的宁远,不知说什么好,只有端起酒杯和伍星干杯。 好吧,其实宁远想说的是,大哥就你这颜值,配张佳宜简直亏了啊…… 只见伍星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像是完成了一个心愿一般,如释重负地长吁一口气, “二弟啊,这件事情,我终于说出来了。不然憋在心里,一直不好受。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了,张佳宜明明不漂亮,又胖,但我就是觉得她是世界最美,所以每天想得最多的一件事情,就是:我今天又找什么借口欺负她呢?” 听闻伍星这么一说,宁远终于开始相信了,爱情是世界上最没有道理的东西。 不过,宁远转念一想,伍星现在在上五年级,也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所以有这些心思十分正常。 “大哥,你放心吧!我不喜欢张佳宜,我喜欢苗条的!”突然想到自己是张佳宜的前桌,宁远赶紧给伍星吃一颗定心丸, “我们班上,也没有男生喜欢张佳宜,都喜欢小雪和刘清远呢!” 不过此话刚出,宁远就后悔了:这不是变着法子骂你媳妇没有魅力吗? 好在伍星也并未听出任何弦外之音,他只是闪烁着兴奋的眸子, “真的吗?那二弟你帮我盯盯梢,如果你们班上有哪个小兔崽子突然喜欢上了张佳宜,记得及时给我通风报信!” 宁远:“好,一言为定!” 酒真的是一种容易让人上头的东西,就算是第一次喝酒的小屁孩,也是一喝就停不下来了。 他们有举起瓶子就开始吹的,有学着大人的模样敬酒的,有意犹未尽用起子开新啤酒的,有把啤酒的泡泡用来玩的…… 还好总共也只有一打啤酒,不然要是他们都喝醉了,宁远这个始作俑者可是脱不了干系的。 吃饱喝足,宁远和小伙伴们打扫了桌子,洗了碗,收拾了垃圾。 一切收拾完毕,宁远不忘在菜地里挖一个坑,将小龙虾壳全部埋了进去。 “二大哥,这是在干啥呢!”其中一个孩子不解地问。 “小龙虾壳里含有丰富的钙质,这是在给菜园做肥料呢。”宁远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其实,宁远担心的是,待会刘阳的父母回来,看见一桌子的小龙虾壳,会责备刘阳乱吃东西。 因为在九十年代,乡下人都视小龙虾为一种恶心的虫子,更有传言说是日军引进用来处理尸体的,寄生虫很多。 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赶紧埋了了事。 随即,宁远又拿了一个塑料袋,将所有空的啤酒瓶装了进去,丢给了路边收废品的老人。 在所有的作案痕迹都清除了以后,土豪刘阳竟然又拿来了点心招待大家,还沏了一壶竹叶青。 好吧,果然有钱人家的孩子,都是生活得有情调的。 在九十年代大多数人都还吃不上肉的时候,刘阳一家竟然开始吃点心,品茶了—— 而且这点心并不是烂大街的米花糖,糖油果子,油炸馓子之类的, 而是像老婆饼、绿豆糕、板栗酥之类的,在当时看来很奢侈的点心。 并且,当大多数人都还在院子里种菜的时候,刘阳家已经有了独立的菜园了,而将院子单独用来种花: 此刻,宁远抬头就能看到,院子里有一个精致的竹棚,上面爬满了各色各样的月季花, 在暖橘色灯光的衬托下,俨然一幅人间仙境的景象。 宁远咬了一口板栗酥,大赞好吃。 “二大哥觉得好吃,就多拿些吧!” 只见,刘阳拿出了一根口袋,装了大概有十个左右的板栗酥,递给宁远。 这么大方? 但宁远还是假把意思地推脱了一下,“这怎么好意思呢?我再吃一块就行,别的你留着吧。” “拿着拿着”,刘阳伸手,将袋子推给了宁远,“这是我爸爸的一个朋友,从台湾给我们带来的,有好几箱呢!” 好几箱?好吧,既然刘阳都这么说了,宁远只好勉为其难地接受了。 这个板栗酥入口即化,甜蜜化渣,口味就不用说了,就是热量有点高。 饭量小的人,一顿吃一个,完全可以缓解饥饿,补充能量了。 宁远盘算着,这些奢侈的板栗酥,待会儿可以带回去给奶奶尝尝,给表姐尝尝,给爸爸尝尝,给—— “对了!” 宁远似乎想起了什么,双手一拍。 第三十六章 再访邱淑静 告别了小伙伴,宁远又来到了邱淑静的门前。 因为宁远答应过周大哥,要好好照顾他的媳妇。所以,他特地给她带来了板栗酥。 “邱姐姐——” 宁远敲了敲门。这次,这扇挂着蓝色帏幔的门,很快就被打开了。 但开门的人却不是邱淑静。 此刻,宁远看到眼前这个女人,身材窈窕,妆容精致,身穿粉红色的旗袍和白色皮质高跟鞋,长而微卷的头发垂到了腰间。 “哎哟!小静,你家来了一个小男孩呢!” 看见敲门的人是宁远,这个身上有着浓浓香水味的女人,用银铃般的笑声,呼唤着屋内的邱淑静。 这个女人宁远认识,是村上出名的一枝花。 她名叫张芷芬,也是一个死了老公的女人,但她的状态却和邱淑静截然相反—— 宁远记得,张芷芬在守寡之前,就很花枝招展了。 在那个女人们都穿得很朴素的年代,时髦的张芷芬就已经开始烫头,化妆,穿色彩艳丽的衣服,招摇过市。 守寡之后,张芷芬更是变本加厉,天天把自己打扮成元宵节的灯笼,还和村里不少男人传过绯闻。 在女人们的眼里,张芷芬俨然成了一个风流浪荡的妖妇; 而在男人们的眼里,她却是,只应天上有的尤物。 此刻,只见张芷芬用那双涂着红色指甲油的手,捧起了宁远的脸蛋,毫不客气地就揉了起来, “小静,你家里怎么会来这么可爱的小孩!瞧这皮肤,弹得哟!像是涂了雪花膏一样!哎哟,你个小娃儿身上怎么有一股酒气!喝酒了?” 宁远:“……” 宁远心想,自己可真是倒霉,竟然遇上了这个见到男人就双眼放光的张寡妇。 可偏偏她还连一个八岁的小男孩都不放过,只能说是禽兽本兽了。 好在,邱淑静见状,赶紧上来解围。 她的脸色,要比昨天好了一些了,但依旧是一幅憔悴、郁郁寡欢的样子。 看到了宁远来了,邱淑静用洋瓷盅给宁远泡了一杯茉莉花茶,然后让宁远坐下歇着。 此刻,宁远看到客厅的茶几上还有一个洋瓷盅,里面的茶已经被喝了一大半。 看来张芷芬来这里已经有一会了。 “那个……邱姐姐,张阿姨,我给你们带来了板栗酥。尤其是邱姐姐没吃饭的,一定要多吃一点哦!” 宁远意识到,自己可能打扰了两个女人摆龙门阵,就径直把装着板栗酥的袋子放在茶几上,打算离开。 “啥子?你说啥子?” 正当宁远跨出前脚打算离开时,他感到自己脖子后面的衣领,被一只九阴白骨爪无情地扯住了! 宁远转头,看见了张芷芬那张画着眼影、涂着口红的脸,气势汹汹,像要把宁远嚼碎一般, “你管小静叫姐姐,管我叫阿姨?我告诉你小弟弟,你不能这么偏心!” 宁远:“……” 宁远想说,你涂着这么厚的化妆品,我哪知道你是姐姐,还是阿姨,还是婆婆。 “既然来了,就歇一会儿再走吧!我给你们弄点水果!”邱淑静微微一笑。 只见,邱淑静从厨房里洗了三个大桃子,用瓷盘装好,端了出来。 这三个二号魔物很新鲜,大概,是不久前才摘的。 “小静啊,你现在这个状态是真的要不得!我都给你说了哦,你要走出去才行,像我一样好好生活,最好,再找一个好男人一起过日子。” 在邱淑静削着桃子的空当,张芷芬的小嘴一直叭叭着。 她这口无遮拦的样子,让宁远都替她捏了一把汗。 意料之中,邱淑静削着桃子的手停了下来,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张芷芬, “你瞎说什么呢!我家老周,他只是不要我了,又不是死了!我一直……等着他回心转意呢!” 张芷芬:“……” 宁远:“……” 难道邱淑静一直认为,她老公没死? 只是不要她了? 村上的人都知道,当年邱淑静的老公,绝对是死了的,只是没有公然举办葬礼而已。 当时面包车掉落山崖后,迟迟没人发现,据说是后来,某个死者的家属一直联系不上死者,才报的警。 警察搜寻了整座山,最后在一个人迹罕至的山涧里面,才发现这十二个大人和一个婴孩的遗体。 当时警察还确认过死者身份,所以,周大哥的死,是铁定不会弄错的。 难道邱淑静一直认为,在那次重大的交通事故中,离开的只有她儿子?没有她老公? 离谱,简直太离谱了。 宁远可是连周大哥的鬼魂都看到了,怎么可能没死? 对此,宁远只能想出一条解释,那就是—— 邱淑静因不肯接受老公死亡的现实,从而臆想出:她的老公只是不要她了,不是死了! 此刻,宁远和张芷芬面面相觑。 可同样是死了老公,张芷芬怎么就这么坦然呢?只能说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太大了。 “张阿……不,张姐姐,尝尝这个板栗酥吧,很好吃的。” 为了缓解尴尬,宁远拿了一块板栗酥递到了张芷芬手里。 只见张芷芬翘着兰花指,妖里妖气地将板栗酥一捏,送到嘴边轻轻地咬了一小口, “确实不错!不过,这种甜玩意儿吃多了,可是要长胖的!对了,小静,你没吃晚饭,你可以吃一块的!” 宁远叹了口气。张芷芬这个戳锅漏,终于说了一句该说的话。 此刻,张芷芬从袋子里又拿了一块板栗酥,递给了邱淑静。宁远则殷勤地接过了她手里的桃子和刀。 只见邱淑静愣愣地看着板栗酥。 还好,这个板栗酥的样子长得比较诱人,金黄色,通体晶莹剔透,还裹着酥皮。 邱淑静将其送到嘴边,咬了一小口。 可能是因为好吃的缘故,邱淑静憔悴的脸上,终于多了一丝柔和。 她吃了,她吃了,她吃了! 周大哥如果看到自己的媳妇吃东西了,应该开心死了吧! 宁远将一盅茉莉花茶递给了邱淑静,“邱姐姐,慢点吃!喝茶!” 就着茶水,邱淑静终于小口小口,吃完了一整块板栗酥。 此刻,宁远悬着的那颗心,一下就掉了下来。 【完成第十七个任务:成功劝诫邱淑静吃东西。 s值+30! 奖励已下发至您书桌左侧的抽屉里,请宿主及时查看!】 s值?这又是一个什么值? 宁远将自己知道的,所有s开头的单词都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却仍然没有找到一个能对上号的。 “你这戴的是什么玩意啊?多丑啊!” 正当宁远思索的时候,张芷芬那阵妖娆又略带嫌弃的声音,打断了他。 “来,姐姐给你取下来。” 原来,大黄不知何时进了屋。 而此刻,张芷芬正弯着腰,解大黄脖子上的铃铛! “喂!别解!” 第三十七章 狐狸精就是你 “这么丑!解下来!” “不能解!” “为什么!” “你看过《红楼梦》吗!” 当宁远吼出了这句话时,那个开始还像泼妇一样的张芷芬,瞬间变得娇滴滴, “人家当然看过《红楼梦》啦!还被夸过长得像里面的黛玉呢!不过呀,我可觉得我没有黛玉那么漂亮,我认为我更像秦可卿,你认为呢?” 宁远呵呵了。 得了吧,你要是像黛玉或者可卿,那宝玉得多可怜呀! 不过好在张芷芬看过红楼梦,宁远就知道怎么对她胡说八道了, “你知道吗?这串铃铛,从出生起就戴在大黄身上,就像通灵宝玉对贾宝玉一样重要。要是把铃铛摘下来,大黄就会发疯,中邪,到处咬人!汪汪汪汪!” 张芷芬:“吹,你就接着吹吧!” 宁远:“骗你干嘛,我说的每个字都是真的!” 张芷芬:“你就问问小静,三年前,大黄是不是我接生的?我可没有看到它出生就有什么铃铛!” 宁远:“……” 不过好在,张芷芬看到宁远的这个玩笑,成功逗笑了愁眉苦脸的邱淑静,也就没有执意要摘铃铛了。 宁远松了口气。 当时,周大哥就是根据大黄身上的这串铃铛,才找到家的。 要是大黄身上没了这串铃铛,以后周大哥想见媳妇了,咋办? 不知不觉中,宁远惊讶地发现, 邱淑静已经吃完了三块板栗酥! 天呐,她这么爱吃,那明天得去问刘阳多要点了。 不过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作为交换,他宁远可以再给刘阳做一顿小龙虾。 实在不行,就两顿。 可能是终于吃了东西的原因,邱淑静渐渐恢复了活力,话语也变多了起来。 天色已晚,宁远点亮了一盏煤油灯。灯下,两个大人一个小孩,对影成三人。 这天,邱淑静对他们讲述了,那个“她被老周抛弃的故事”。 在邱淑静的臆想之中,那天的车祸,死的只有她刚满月的孩子果果。周大哥则幸存了下来。 失去了唯一的孩子,周大哥提议让邱淑静再生一个,然而邱淑静却在生果果时就落下了病根,被告知以后不能再生育。 虽然周大哥很爱邱淑静,但周大哥的父母却十分盼望孙子,这让他左右为难。所以,周大哥一气之下,就离家出走了。 “在那一年多里,我就没有见过他了。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直到有一天……” 此刻,邱淑静已经神色黯淡了。她端起杯子抿了一口水,继续说道, “我看到他回来了,还带了一个女人,向我摊牌呢。他说,静静,我们离婚吧,这个女人已经怀了我的孩子,她会给我生孩子。” 宁远:“……” 张芷芬:“……” 知道事实的俩人,觉得这个邱淑静的妄想症,也太严重了吧!怎么能这么离谱!这么虐! 此刻,宁远甚至都想把周大哥死了的事情,直接告诉邱淑静,让她被迫接受现实了。 因为,作为一个精神洁癖的重症患者,宁远一直都有些极端地认为—— 深爱自己的伴侣死了,比伴侣变心绿了自己,还更要容易接受些。 “那……你还记得那个女人,长什么样吗?” 宁远试着询问邱淑静一些细节,来判断她的妄想症,到底到什么程度了。 “她长得,很漂亮,很会打扮”,邱淑静转了转眼睛,回忆道, “瓜子脸,柳叶眉,一双丹凤眼,个头也比较高。就……就……” 此刻,邱淑静的双眼,竟然直勾勾地盯着对面的周芷芬, “就长得和她一模一样!对!就是你!你这个抢走我老公的女人!你会遭报应的!啊——” 邱淑静毫无征兆地发起了狂。 只见,她迅速抓起桌上的水杯,就扔向了对面,那个一脸懵逼的张芷芬! 好在宁远眼疾手快,挺身而出,用后背为张芷芬挡住了那杯水, 不然……她的妆都得花了。 “完了,她现在把你当成假想敌了,咱们先出去避避风头,等她冷静一下。” 宁远推着愣在原地的张芷芬,就出了门。 门外,他们隔着窗户,能看见煤油灯下邱淑静歇斯底里的影子,映在了窗帘上—— 她仍在一边摔着家里的东西,嘴里一边嘶吼着, “狐狸精!狐狸精!你这个狐狸精!” 见识到了邱淑静失控的样子,宁远也终于相信了村里的传言——邱寡妇就是个疯子。 “哎……她怎么又来了。” 这时,一个胖胖的短头发的中年女人,端着一簸箕的桑叶,出现在了宁远和张芷芬的身后。 这个女人正是邱淑静的邻居,王菊梅。 “又?”宁远有些纳闷,“她以前经常这样吗?” 只见王菊梅叹了口气,“上次她看见我,还骂我是狐狸精呢!说我就是那个勾引了她老公的女人,长相都一模一样,还都很胖。” 仔细端详了王菊梅的长相,宁远和张芷芬,“扑哧”一声,都笑了出来。 这个王菊梅,脸大大的,五官十分接地气,鼻子上还长了一颗痦子!配上她那臃肿的身材,怎么…… 也算不上狐狸精吧? 更别说,被周大哥这个相貌堂堂的八尺高男儿看上! 难道邱淑静见一个女人,就会认为这个女人勾引了她老公? 对。这在心理学上叫做“投射作用”。 “所以呀,你们离她远点!只要她想,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勾引她老公的狐狸精。包括你!”王菊梅用手指了指宁远。 宁远:“……” 此刻,宁远和张芷芬,像两只落水狗一般,肩并肩地坐在邱淑静门外的阶梯上,用手互扇着蚊子。 “唉……你知道吗,她老公出事之前,我可是她最好的朋友。没想到她今天竟然这么骂我,哼!” 张芷芬嘟着嘴,语气里既有生气,又有委屈。 “说实话,开始我觉得你被骂了,活该。因为你……真的挺像狐狸精的!哈哈!”宁远也毫不避讳地打趣道, “直到看见王阿姨的样子,我才明白:在邱姐姐眼里,万物皆可狐狸精。” “唉……这可咋办呢?”张芷芬的情绪,突然变得有些低落, “我今天来,其实是打算给她说一个媒的,村里有个单身未婚的小伙子看上她了。我也很想帮她走出来,没想到她竟然这样!” 此刻,宁远扇着蚊子的手,突然扑到了一个亮亮的东西。 是一只萤火虫。 宁远将萤火虫放在张芷芬的手里。张芷芬则像个孩子一样,饶有兴致地玩着。 可是不到一分钟,这个萤火虫就不爬了。 它死了,屁股上的灯却还是亮着的。 “你知道吗?能够让她走出来的办法,只有一个。”宁远望着死去的萤火虫,若有所思。 “什么办法?”张芷芬不解,歪着头问道宁远。 此刻,宁远在地上挖了一个小坑, 随后,他轻轻地,将这只脆弱却绚烂的小生命放了进去,填上了土。 “就是,让她接受,她的老公已经死了这个事实。” 第三十八章 灯之将灭 在屋檐那盏微亮的马灯下,张芷芬用她那双画着绿色眼影的大眼睛,怔怔地看着宁远。 见到宁远的第一刻,张芷芬只认为他是一个青勾子娃儿。 但在后面相处的过程中,她发现,这个娃儿的心思,竟然有些和年龄不符的细腻和成熟—— 因为不论是斗嘴,还是认真讨论问题,张芷芬都觉得,宁远和自己交流起来毫无代沟。 他真的只有八岁吗? 此刻,屋内邱淑静歇斯底里的声音,也逐渐消停了下来。 隔着窗户,他们看到她熄了煤油灯,大概是累了,终于打算休息了。 宁远也准备回自己的家,因为今晚父亲应该是在家的。 正当他要离开时,他看见张芷芬,正盯着自己脚上那双高跟鞋发愁。 “叮————” 一阵自行车的铃声,从身后响起。 宁远转头一看,是一个戴着邮差帽、穿着白衬衫的青年小伙子。 这个人宁远认得,是奶奶家对面侯爷爷的小儿子,侯立冬。 “喂!小猴子,停下!停下!” 张芷芬见来者为一个小奶狗,就兴冲冲地跑到路中央,张开双臂,要把他拦下来。 “啊!你干什么!” 来不及急刹车的侯立冬,情急之下将自行车往右拐,双脚踩地,才避开了这个拦他车的疯女人! “小猴子,你这是要回家吗?我穿的高跟鞋,载我一程可好!” 张芷芬娇滴滴地对侯立冬抛着媚眼。 宁远都要吐了。但好像,当时那些没见过世面的小青年,都很吃女人这一套。 只见侯立冬嘟着嘴,傲娇地说道,“让你别叫我小猴子了!我都十七岁了!上来吧,自己坐稳。” 见侯立冬愿意搭她,张芷芬则蹦蹦跳跳,爬上了侯立冬的后座。 只见,刚刚还很强悍的张芷芬,瞬间变得柔若无骨。她脸贴着侯立冬的后背,伸手就要去楼他的腰, “那我不叫你小猴子,叫你……小狼狗,可好?” 侯立冬这个小处男,哪里招驾得住这样的攻势!只见他的脸,瞬间就红到了耳根子。 侯立冬伸出一只手,气急败坏地将张芷芬推开一段距离,“我让你自己坐好!” 宁远:“……” 侯立冬这才发现了宁远也在。 被小朋友看见,侯立冬的神情突然变得有些尴尬。随即,却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 “宁远小朋友,回不回奶奶家?我自行车前面的横杠上还能坐下一人!” 宁远看了看张芷芬一脸暧昧的神情,知趣地摇了摇头, “不了,我回爸爸家,不顺路。你把张姐姐送回去就好!” 张芷芬则满意地点了点头,这娃真懂事呀。 哪知道,侯立冬却突然伸手,一把就拎起了宁远,将他放在自行车前面的横杠上! “走了走了,去爸爸家也送你,别跟哥哥客气!都是乡里乡亲的!云奶奶对我可好了,经常给我拿零食,还说要给我介绍媳妇!” 宁远:“……” 张芷芬:“……” 六月的夏夜,稻田的清香味一阵一阵地袭来,时不时还有一两只萤火虫飞过,使人心旷神怡。 宁远坐在自行车的前座上,侯立冬则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说着话, “小宁远,学校的课程难不难呢?” “还好吧,都学得懂。” “那小宁远最喜欢哪门课呢?” “嗯……应该是音乐课。” “哈哈,你们的音乐老师是柳老师对吧?她的妹妹和我相过亲的,人挺漂亮,不过……人家没看上我。” …… 而后座的张芷芬,为了刷存在感,也会时不时地冒出一句两句让人笑掉大牙的话, “哎呀!真是没眼光!我们小猴子这么帅的,竟然看不上?不过没关系小猴子,她们不要你,姐姐要你。要不等会去姐姐家喝杯茶吧?” 侯立冬:“……” 宁远:“……” 不一会儿,侯立冬的车,就滑到了宁远家门口。 借着夜色,宁远能够看到,一楼的灯是亮的。父亲应该是在家里。 宁远和侯立冬道了谢,和张芷芬道了别,便转身往大门的方向走去。 在车子滑行了几百米的时候,宁远还能听见张芷芬银铃般的声音, “哟!真行呀!这么快就把小宁远送回家了,我的家在哪里,小猴子也是知道的吧,都去过那么多次了!” …… 宁远打开了家的大门,看见父亲正在客厅里看电视,旁边是一碗吃了一半的方便面。 宁远确认,他的身边没有酒瓶,就顿时松了一口气。 只要父亲不喝酒,啥都好说。 “回来了?”父亲头也不抬地问宁远。 “嗯。”宁远也漫不经心地答道,顺便将手里提着的几块板栗酥递给了父亲。 父亲接过板栗酥,二话没说,就开始大嚼了起来。 看来家里没有一个女人做饭,吃点新鲜的零食,对他来说也算是人间美味了。 接着,宁远给父亲递了一杯水,便径直上楼,回自己的房间。 父子二人无言,已是常态。 宁远回到了房间,便打开了书桌左边的抽屉,看看系统会给他怎样的奖励。 是两截一号电池。 但仔细一看,这两截一号电池,却和普通的一号电池不太一样: 这个电池的牌子是一个英文,宁远不认识也没有听过。电池通体为红色,顶上有一个蓝色的环。 【获得一号魔物的配套魔物:聚能环高效电池。 使用方法:将聚能环高效电池,放入一号魔物内,两节能顶六十节强!】 还有这等好事? 在那个年代,一号电池可是很贵的,既贵,又容易造成污染。所以这个聚能环高效电池,来得正是时候! 宁远转头,看了看床头那个长亮的一号魔物,发现电池才换了没几天,现在光又快不亮了。 宁远赶紧取出了旧电池,将新电池换了进去,随即打开了电筒的开关。 换上了新的电池之后,宁远发现,这个电筒的光要比以前更柔和,也更清澈。 “灯之将灭。” 什么声音?难道听错了吗? 这是一个沙哑的男音,却分不清楚声音传来的方向。像是从窗外,又像是从天空。 “灯之将灭。” 又响起来了!宁远突然意识到,这是自己脑子里出现的声音! 此刻,宁远忽然感到天旋地转,双眼好像被什么东西模糊了。 是雨。 宁远看到,豆大的雨,一滴一滴地从破洞的草檐上,顺流而下,发出“沙沙”的声音。 屋内,是一盏灯光微弱的油灯。油灯颤颤巍巍的火苗,正在一点一点地被雨水侵蚀。 这个地方是哪里? 有斑驳的佛像,有微弱的青灯,有残破的香烛,有落灰的贡品。 这里!是…… “灯之将灭。” 第三十九章 夜访东山 待宁远的幻觉消失、清醒过来时,他顿时知道自己现在该去哪里。 塞斯汀·梅,这个一号魔物,我可以带在身上吗? 【可以的,宿主。但是要注意离开床头的时间不要过长,也不要把它弄丢。】 宁远带上电筒,就冲下了楼。 “这么晚了要去哪里?”正在专心致志看电视的父亲,随口问了一句宁远。 “去奶奶家一趟,我的书包忘在那里了,待会就回来。”宁远随便找了个借口,说着就带上了门。 门外,月亮已经升到了中空。 宁远思索着,刚刚幻觉里出现的那个地方,一定是周大哥所居住的破庙。 周大哥应该是出了什么事,宁远才会有这样的感应! 宁远加快了脚步。在一号魔物的指引下,宁远的脑内,便自然有了一个精准的导航。 而这个导航,正在把宁远引向东山上那座破庙的位置。 跑了一会儿,宁远脚下的大路消失了。他走进了一座弥漫着香樟味的小树林。 而此刻,宁远所经过的路边,赫然出现一辆高高的自行车。宁远定睛一看—— 这不就是侯立冬的那辆自行车吗? 他不是正在送张芷芬回家?别怎么会把车停在小树林里? 难道……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果然没让宁远失望。 “唉哟!!”只听草丛里,传来了张芷芬娇滴滴的声音。 “!”接着,就是侯立冬有些埋怨的声音。 “。” “不会!你相信我啊!。” 这俩禽兽!真刺激! 明人不说暗话,如果不是赶时间,宁远还想多旁听一下俩人的切磋。 但是现在,宁远却感到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在召唤着他,让他不得不赶紧前往东山上的那座破庙。 撤吧撤吧!没啥好看的! “啊————” 就在宁远刚抬脚要离开时,不巧踢到了路上的一块石头,摔倒在地! 此刻,侯立冬和张芷芬慌忙起身,一脸惊讶地盯着宁远。 “你不是回去了吗,怎么又出来了?”张芷芬歪着头,诧异问道宁远。 “宁远小朋友!你来得正好,快,把你手中的电筒借我们一用!” 出乎意料,侯立冬看见了宁远,非但不埋怨宁远,还找他借电筒? 这俩人,荒郊野外孤男寡女,在一起也就算了,竟然还嫌看不清彼此? 这……口味也太重了吧! 可当宁远将电筒的光,射准俩人的方向时,他看到草丛里躺了一个毛茸茸的东西。 宁远凑近一看,是一只后腿被捕鼠器夹住的小猫! ……好吧,错怪你们了。 这只猫儿被小型捕鼠器死咬住,虽然能走,但好歹是一块铁拖在腿上,走起来十分困难。 宁远将电筒照到了猫儿的腿部。 只见,捕鼠器的铁齿已经深深嵌入了猫儿的肉里。旁边的毛上,则是干了的血迹。看着十分可怜。 张芷芬伸手,将猫儿抱在怀里,一边轻轻抚摸它的头,一边“咪咪、咪咪”地安抚着它。 侯立冬则在电筒的照射下,专心致志地研究着捕鼠器的构造,以及如何徒手打开它的窍门。 突然,侯立冬趁着猫儿不注意,摁住了它的后腿,随即对准捕鼠器用力一掰, 只听“啪”的一声,捕鼠器被完美打开了! “喵!” 此刻,重获自由的猫儿,瞬间从张芷芬的怀里弹跳出来,跑着,一溜烟就消失在了小树林里。 看着它矫健的步伐,三个人都替它捏了一把汗! “宁远小朋友,你怎么又出来了呀?” 侯立冬看到宁远穿戴整齐,将脚上的儿童凉鞋换成了运动鞋,又拿了一个手电筒急匆匆地跑着,有些诧异。 “额……那个,我也在找我的小猫呢!”宁远灵机一动,编了个借口。 “你的小猫在哪里呢?张姐姐我最喜欢小猫咪了,要不,我们一起去帮你找?” 张芷芬一下子就来了兴致。 宁远注意到了,当张芷芬说出“我们”二字的时候,用了极其柔媚的眼神,轻飘飘地瞟了侯立冬一眼。 这个张寡妇,就是想找个借口和侯立冬多呆一会儿! “不用啦,张姐姐。我要去的地方很远的,在东山的半山腰。我的猫咪就喜欢在那里玩耍,已经两天没有回来了。” 东山是草灯村东面最高的一座山。 这座山上草木葱茏,据说曾经还有过蟒蛇出没,是传言中比较神秘恐怖的一座山。 “那宁远小朋友,这样的话我们就更不放心让你一个人去了。东山是个什么地方呀,里面的妖魔鬼怪可多了。我们要陪你去!” 张芷芬说着,用倒拐子捅了捅身旁的侯立冬,“你说对吧?小猴子?” 只见侯立冬若有所思。之后,神情变得有些凝重, “宁远小朋友,那就我陪你去吧!张小姐你脚上穿得有高跟鞋,走路不方便,你就别去了。我先送你回家。” 哪知道,此时的张芷芬,竟然像一个孩子似的嘟起了嘴,挽着侯立冬的手臂撒娇道, “哎呀!人家还从来没有晚上去过东山呢!走吧,我们一起去探险吧!顺便帮宁远小朋友把猫猫找回来!” 宁远:“……” 周立冬:“……” 最后,架不住张芷芬的猛烈攻势,他们三人只好一起上了东山。 好在今夜天气晴朗,月亮很大,甚至不需要打电筒就能看清前方的路。 在去往东山的山路上,有一段石阶路。这条石阶路,是曾经在村民们意见达成一致以后,自主要修建的。 因为,东山这个地方很不简单——既有多样的生物,又有众多的庙宇,是村民们眼中的“神山”。 所以,修建一条直通上山的石阶路,自然能够方便大家求神拜佛。 后来,不知是经费断了,还是村民们不愿意修了,这条路只修了离山顶神庙的五分之一处,就戛然而止了。 此刻三人正走在这条石阶路上。 月光银亮银亮的,将细雪一样的光辉洒在了石阶上。地面,则是三人的影子: 最前面的是兴奋至极的张芷芬,蹦蹦跳跳地说要去探险,一点都不像穿了高跟鞋的女人。 宁远和侯立冬,则并排走后面,提心吊胆地盯着前面的张芷芬,生怕她一不小心就摔个狗啃屎。 一阵凉风吹了过来,带来了山间松树的气息。 路旁的树木瞬间发出了“沙沙”声。 宁远定睛一看,路的周围竟然出现了几个矮矮的野坟,没有立碑的那种。 虽然这次一号魔物是带在身上的,但是想起“鬼打墙”的那天发生的一切,宁远还是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宁远一伸手,就拉住了旁边的侯立冬。他才八岁,不丢人!不丢人! 宁远的这一举动,正好让刚刚回头的张芷芬看到。张芷芬矫情地伸出了自己的手, “我也要拉!” 对于这个一直向侯立冬撒娇卖萌的张寡妇,宁远实在无语。 他甚至觉得自己这个电灯泡,比天上的月亮还要亮! 但没想到,此刻的侯立冬再也不像小奶狗了,而是霸气地怼了回去, “去路边拉吧!我们等你。” 第四十章 山上有座庙 “好你个小狼狗!反了你!” 婆娑的树影下,只见,张芷芬挥舞着自己的小拳拳,就要去锤侯立冬。 而侯立冬,则再也不是那个任女人调戏的包子了,他甚至对张寡妇还调戏了回去, “来呀,来呀,你快来打我呀!咦?没打到!日龙包,再来再来!” 宁远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没想到,这个侯立冬的笑声,竟然比张芷芬的还邪气? 看来,男人骚起来,真的没女人啥事了。 在一阵你追我赶之中,三人已经走到了石阶路的尽头—— 一个披着红布的小型的土地菩萨庙,驻守在路断裂的地方。 庙里的光头小菩萨,笑眼眯成了一条缝。 再前面则是一片幽篁了。幽篁中央,仅有一条窄窄的土路,以供上山。 月光下,高大的竹子显出了它们深黑的影子,凤尾森森,龙吟细细。 “喂!”此刻,刚刚还兴高采烈的张芷芬,突然拍了拍侯立冬的后背, “咱们还继续往前走吗?” “撤了?想撤了?”侯立冬指着张芷芬的鼻子哈哈大笑, “你现在就要撤?刚刚谁说的要去探险的?哈哈哈……日龙包!” 这俩人,又开始了! 宁远在脑子里估计了一下,从现在这个地方,到半山腰的破庙,距离还远得很。 如果不抓紧时间,可能真的赶不上了! “张姐姐,冬哥哥,你们若是累了,就先回去歇着吧!我一个人可以的!” 为了不让这俩人拖自己后腿,宁远只有想办法让他俩先离开,自己一个人去那座庙子。 “东山,阴庙,空亡……” “灯之将灭。” 此刻,宁远脑子里那个飘渺的男音,又开始此起彼伏地涌现出来! 分不清方向的环绕声,在黑黑的夜幕下,显得更加诡异。 宁远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愣在了原地。 “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张芷芬看见宁远呆若木鸡的样子,毫不留情地笑了出来, “你看你看,才说完要一个人去山里,结果自己把自己给吓到了!” 侯立冬建议道,“要不,宁远小朋友,咱们今晚先回去,明天再来找你的猫儿?” “怎么可以呢!”宁远刚想否决,就被嘴快的张芷芬抢先一步, “猫儿在山上两天了,不知道它抓到了老鼠或者鸟没有!抓到了还好,要是没抓到,让它再饿一天肚子,你忍心吗?” 好吧!看来这个张芷芬,也的确是一个如假包换的爱猫人士了。 接下来的路,他们则让宁远走中间。 侯立冬和张芷芬,就像两大护法一样,站在宁远的左右两侧,保护着这个受惊的小弟弟。 “灯之将灭。” “东山,阴庙,空亡……” “灯之将灭。” 在上山的路上,宁远脑内的这个声音,突然变得越来越急促,就像一个越摇越快的铃铛,不绝于耳。 晃眼间,宁远再次看到了古庙里的那盏青灯—— 微弱的火焰,被“啪答”、“啪答”的雨点无情地浇着。 而这盏青灯,则像一个苟延残喘的病人一般,快要熄灭最后一点火星。 “哎哟,这路怎么这么难走!” 可能是走路走久了,又可能是高跟鞋的原因,张芷芬终于觉得脚有些累,撒娇说自己走不动了。 “你自己嚷嚷着要上来的,可别喊累呀!咱们要去给小宁远找猫,我就算背着你也要走完!” 而关键时刻,侯立冬这个年仅十七岁的小青年,总能展现出男子汉的一面。 宁远突然感到有些抱歉。 他只是随便编了一个借口,这两位大哥哥和大姐姐,竟然如此坚定地要陪他上山找猫。还是在大晚上,去东山。 说是担心猫儿,其实宁远知道,这两个好心人是担心宁远的安全。 “咦?这是什么?” 张芷芬突然伸手,接着天上掉下来的什么东西。一旁的侯立冬也跟着抬起了头。 是雨。 宁远也感觉到了,一颗硕大的雨点从天而降,滴在了他额头的正中央。 刚刚还有大月亮在,怎么突然就下起了雨? 雨越下越密,嘈嘈切切,大珠小珠落玉盘。两旁的竹林中,也传来了“沙沙沙”、“沙沙沙”的响声。 “该死的!这雨怎么越来越大!”张芷芬皱起了眉头抱怨道。 “我觉得咱们该回去了,六月的暴雨,容易造成山洪暴发,会有泥石流的!”侯立冬也逐渐担心了起来。 “灯之将灭。” “丙辰,壬辰,丁酉,庚子。” “灯之将灭。” 还真的……就下起雨来了! 此刻,宁远绝望地感到,如果再不赶到那座庙,那么庙里的那盏油灯,是真的就会被雨水熄灭! 等等,刚刚幻听中出现的八字,是周大哥的八字? 好在,宁远曾经听精神病院的一个病友讲过八字,有一些八字的基础。 丁酉,代表周大哥是阴火命。在天为列星,在地为灯烛之火。 阴火对应那盏油灯,没毛病! 那么……雨水?水? 宁远突然想起,周大哥生前所乘坐的那辆面包车,坠入了一条山涧里面。 在有水的地方死亡……那么,死后也是怕水的! 此刻,宁远已来不及犹豫,抬脚就往阴庙的方向冲。因为再晚,恐怕周大哥心愿还没完成,阴寿就要尽了! “喂!小宁远,你要去哪里!”身后的张芷芬扯着嗓子,喊道狂奔远去的宁远。 “我看到我的猫了!我要去追!你们先别管我!”宁远也扯着嗓子回应道。 此刻,大雨已经浸湿了宁远的全身。 倾盆大雨中,脚下的路因雨水形成的小溪,突然就变得泥泞不堪。 宁远不知道自己已经滑了几跤了。 此刻,当他再次站起身时,一道巨大的闪电,瞬间就从山头的方向传来! 这道闪电,同时也照亮了视线。 “啊!这是!” 借着闪电青紫色的光,宁远看见了正前方,赫然有一个庙宇的形状! “东山,阴庙,空亡。” “灯之将灭……” 宁远用手电筒照亮了前方,果然看到了,那座用木板和茅草修建起来的小庙! 眼前这座小庙,因年久失修,已经变得残破不堪。 在雨声和雷声中,宁远终于颤颤巍巍地打着电筒,蹑足走进了那座破庙。 庙子内的景象,和宁远幻觉里看到的样子,是出奇的一致: 只见,殿堂的中央,有一座被磨去棱角的菩萨石像。青黑色石像的表面,被风化得十分严重,甚至长出了斑斑青苔; 石像前,还保留着一些落灰的贡品和香烛。论陈旧的程度,甚至让人怀疑是上个世纪的人供的; 庙子内部的设施,皆散发出一股难闻的霉味,所有角落都布满了厚厚的蜘蛛网。 像是妖怪住的地方一样。 而石像左边的木桌上,还真的有一盏亮着的油灯! 只见,这个油灯发出荧绿色的光,灯光已经十分微弱了, 而破烂茅草屋顶漏下的雨,还在一点一点削弱着,这盏灯那点可怜的光芒。 宁远赶紧端住了那盏油灯,弯腰,打算将其放在桌子下避雨。 桌子下总能避雨吧! 此刻,正当宁远端着油灯蹲下身时,他看到了桌子下, 有两只铜铃般的大眼睛,在盯着他! 第四十一章 庙里有只老猫 破庙内的桌子下,宁远确认了, 这双铜铃眼的主人,是一只以橘色为主的三花猫,很胖一只。 在手电的光下,宁远看到这只猫的样子已经很老了—— 只见,大猫浑身的毛发干枯卷曲,缺乏水分,一看就手感不好。 而它的脸部皮肉松弛,加上脸本来就大,现在更是成了一张圆饼。 这只猫懒洋洋地趴在桌子下。看到宁远来了,它轻轻地舔了舔唇,露出一排细小的牙齿。 “小施主,你来了。” 这声音…… 如果不是确认了四下无人,又看到猫咪张了张嘴,宁远怎么也不会想到这只猫咪竟然会说话。 而且,这只猫发出了声音,和刚刚宁远幻听里的那个声音,一模一样。 “不必惊讶。我是这座庙里的神主,殿里的那座佛像是我的本体。不过,呆在里面太无聊了。还是当猫要有趣许多。” 猫咪说着伸了个懒腰,反转了身子,像是在擦后背的跳蚤一样,在地面蹭了几下。 佛像?本体? 宁远转头看了看殿中央的那尊青石佛像。 此刻,他看到在电闪雷鸣之中,佛像微睁的眼里正好流出两行雨水,像是在哭泣一般,显得特别诡异。 “神主,您好”,宁远努力使自己保持镇定, “很冒昧地来府上打扰。我是要找一个男人,不,男鬼……” “是一个戴眼镜,穿中山装,很帅气,个子很高的男鬼吧?” 这只猫大仙,一下就说中了宁远的心思。 “对,就是那个鬼。他给我说,他两年内一直住在这个庙里。不知神主,您有没有看到过他?” 宁远组织了语言,尽量友善地向这只猫大仙表明来意。 只见,这个猫大仙无奈地摇了摇头, “我也想尽可能地,给这个可怜的鬼更多的悲悯,但无奈他命数已尽。就像你手上的那盏灯,虽然你把它转移到了没有雨的地方,但终究是会油尽灯枯。” 此刻,宁远看了看手里的那盏油灯。 虽早已远离了冷雨,但火焰却小得如一颗豆子一样,像是随时都会熄灭。 “那他现在在哪儿?回来过没有?他还没有离开,对吧?” 宁远的问题像连珠炮一般袭来。 这只猫大仙眨了眨眼睛,并没有正面回答宁远, “小施主,你看看我的庙里吧。这些破烂的东西,曾经也都是心愿未了的鬼,在人间游荡着,无法投胎。” 猫大仙说着起了身,迈着慵懒却霸气侧漏的步伐,走到了神像前放置贡品的地方。 宁远低下了头,看到了落灰的贡品台前,除了香烛和贡品,还摆了不少花花绿绿的东西: 有干涸的玻璃瓶,有腐烂的木鱼,有生锈的铁罐,有断了头的泥人…… 这些东西都很陈旧了,就这样被胡乱地往贡台前一放,颇让人觉得有些悲凉的味道。 “我这座庙因建在空亡线上,阴气极重,所以才能暂时收留那些孤魂野鬼。” 贡台前,猫大仙来回踱步, “但到最后,这些没能及时投胎的鬼魂,都走了。无一例外。这一世的人间是他们的牵挂,他们在游荡之中,耗尽了阴寿。” “等等,走了是指?耗尽阴寿会有什么后果?”宁远的内心突然紧张了起来。 只见,这个猫大仙纵身一跃, 径直跳在了神像前,半眯着它那双铜铃似的眼, “阳寿,是指一个人在阳间的寿命。阴寿,则是一个灵魂在阴间的寿命。耗尽阴寿,灵魂则会灰飞烟灭,永远消失在三界,就像从没有来过这个世界一样。” 此刻,刚好有一阵风吹过。 狂风带着暴雨,把破庙的窗户纸弄的“哗哗”作响。 宁远只觉得心里发怵。 他抬头看了看神像前居高临下的猫大仙,表情,几乎是和神像的表情一模一样: 它们都眼睛半眯,嘴角似有似无的微笑,看似在悲悯世人,实则在告诉世人—— 人生来可悲,宿命早有定数。 你们啊,在绝对的神只面前,就是一堆渣渣,被降维打击的生物! 真是冷血无情又残忍。 “你胡说!少在那里给我装神弄鬼!周大哥现在在哪里?快告诉我!他还是活着的吧!” 此刻,看到老猫这幅贱样子,宁远再也无法淡定! 看来得给它点威胁才行。 宁远上前,径直抓住老猫后颈的皮,往上就是用力一提! 不过,不知是老猫太重了还是怎么的,宁远一只手竟然无法提起这只猫! “我警告你,不许对神明不敬。”猫大仙眼眯成一条线,舔了舔嘴。 好吧。宁远尴尬地收回了手,还是大橘为重。 猫大仙从神像前跳了下来,凑近了地上因漏雨而形成的一个水洼,舔着里面的雨水。 “那个命格为丁酉的鬼,目前应该是还在的。我上次是看到他回来过一次,吸收了一部分阴气之后,就又走了,说是去……” “猫叔,我找到了!绛珠草!” 此刻,在噼里啪啦的大雨声中,宁远用耳朵辨认出了那个熟悉的声音。 是周大哥! 宁远看到周大哥神色兴奋,手里托着一株结着红色果子的植物,十分爱怜地护着它。 而如今再见周大哥,宁远发现他的神色虚弱了很多,印堂发黑,身体也变得更加透明了。 “周大哥!周大哥!” 宁远看到了周大哥,十分激动地大喊了出来。 “宁远小朋友?” 周大哥看见宁远出现在了破庙,很是震惊。 随即,周大哥再难掩喜悦之情,向宁远分享自己找到的宝物, “宁远小朋友!我找到啦!你看!我上次给你说的那种人参草,我找到啦!” 周大哥将手中的植物,递在了宁远眼前, “这是一株很了不起的仙草!这上面的果子一共有三颗,有神奇的魔力呢! 一颗给小宁远,保佑他事事顺利,无病无灾; 一颗给你邱姐姐,保佑她心情愉悦,生活幸福, 还有一颗就……就……” 话音未落,周大哥忽然用手捂住了自己的脖子,看着很是痛苦的样子。 一旁的猫大仙,无奈地摇了摇头,眼里露出了悲悯的神情。 “灯之将灭。” “丙辰,壬辰,丁酉,庚子。” “灯之将灭。” 宁远绝望地发现,周大哥的身体,正在变得越来越透明。 与此同时,桌子下那盏油灯的火光,已由黄豆般大小,变成了绿豆般大小, 随即“啪”的一声,熄灭了! “啊——” 在周大哥的一声惊呼之中,他的身体已经完全变透明,最终消失了。 灰飞烟灭,就像从没有来过一样。 此刻,周大哥刚刚站过的地上,空空如也。 只剩那株结了三颗红果子的人参草。 第四十二章 我就是太孤独了 “谁遗弃了,泥娃娃,谁怜泥娃娃?没可爱面儿,也不会说话,栖身街角下。” …… “谁爱你,泥娃娃,谁怜泥娃娃?无温暖的家,看衣装破烂,绵绵冷雨下……” …… 夜雨凄凄。 猫大仙面对着那尊流泪的神像,用它那飘渺且阴森的声音,唱着歌一首无比忧伤的童谣。 可惜的是,猫大仙虽然有天生空灵的电音,无奈五音不全,却又十分喜欢唱。 此刻,猫大仙已翻来覆去把《泥娃娃》唱了五遍了。 周大哥熄灭的油灯前,宁远早已泣不成声。偏偏还有一只死猫在qj他的耳朵,宁远也自然没有好气。 “你别唱了好不好!难听死了!” 宁远走到猫大仙的跟前,提起他的大耳朵,就是一阵吼。 “唉……” 只见猫大仙叹了口气,随即在贡台前的蒲团上蹭了蹭后背, “你不觉得,本大仙,就像一个被人遗弃的泥娃娃吗?这个庙子活人都害怕,好久都没人来给我上贡品了。” 宁远抬头,看了看庙周围荒废的环境, 又看了看那尊布满青苔的神像,突然觉得猫大仙是有点可怜了。 东山上,别的寺庙都是人来人往,香火不断。就算是一个小小的土地庙,也不至于凄凉至此。 而如今,猫大仙的这座小庙,因建在不吉利的空亡线上,没人敢来这里烧香。 久而久之,这座小庙,竟然成了专门收纳孤魂野鬼用的阴庙。 “说实话,你这个庙这么破烂,这么恐怖,要不是为了找周大哥,我也不敢来啊!”宁远实话实说。 “无人修缮,所以破烂。香火不重,故而恐怖。”猫大仙的语气里明显带有怨气, “如果我这里修得亮堂堂的,又天天有人来,你说会不会沦落成现在这样?” 宁远用手擦了擦眼泪,撇撇嘴, “猫大仙,不瞒你说,要是按照我以往的性格,听你这么抱怨,我肯定会想办法帮你引进香火。但是现在……” “现在怎么?” 宁远明显看到,猫大仙的眼里闪现出了惊喜的神色。 “现在如果我帮了你,你又没办法让周大哥回来。所以我也不想白费力气了。” 此刻,只见这只肥猫一个弹跳起了身, “其实也不用引进香火。你只需要帮我一个忙,就一个!我就可以让你的周大哥回来。” 宁远诧异,“你开玩笑吧?阴寿已尽的鬼魂,你能够让他回来?” 猫大仙得意地舔了舔嘴,“他还没有走多久,应该还有补救的办法,让他还魂。别忘了我可是神仙哦!” 糙!你不早说还有办法! 宁远赶紧问道,“那你需要我做什么,才能帮助周大哥回魂呢?” 这只肥猫顿时神秘一笑,“陪我玩游戏。” 宁远:“……” 最后,一人一猫,在破庙的神像前,虔诚地达成了协议: 明晚,宁远得带着十一个小朋友上东山, 包括宁远在内十二个人,要在破庙前玩“老狼几点了”的游戏。 协议已定,猫大仙如释重负地伸了个懒腰, “唉,我提出这个要求,小施主也不要见怪!我就是太孤独了,想要人陪我玩。” 宁远盘算着,十一个孩子对他而言,也并不难找,把兄弟会孩子叫上就行了。 只是…… “那明晚下雨怎么办?”看到今晚的雨如此之大,宁远有点担心明天。 “我不让它下它就不会下。我是神仙。”猫大仙胸有成竹。 “那……明晚你以什么身份参与游戏?” “我会变成一个孩子。” “那如果……” “哎呀!你有完没完,我都说了我是神仙了,有什么事情不能搞定的?” 好吧。你说能就能吧! 随后,宁远将周大哥带的那株人参草揣进了裤兜里。这可是他历经千辛万苦寻来的,得好好保存。 窗外的雨渐渐小了,月亮终于从云层里漏了出来。 “小宁远!可算找到你啦!” 此刻,淋成落汤鸡的侯立冬,和妆容已经成了花猫的张芷芬,走进了破庙的门。 只见,侯立冬的上半身光光的,他把衬衫脱下来给张芷芬避雨,没想到张芷芬的妆还是花了。 “哈哈哈哈哈……小宁远,你快看!”侯立冬指着张芷芬的花猫脸,毫不留情地笑道。 “笑什么笑!很丑是吧!”张芷芬也没好气。 侯立冬:“不丑不丑,妆没了,反而更好看了!” 张芷芬:“……” “喵——呜——” 此刻,蒲团上的猫大仙,没好气地叫了一声。在佛门净地打情骂俏,还有没有规矩! “咦?”张芷芬发现了猫大仙,立即凑近了它, “小宁远?这就是你家的猫吗?天啊它真可爱,真胖呀!我能摸摸你吗?” 猫大仙:“……” 此情此景,侯立冬也以为宁远找到了自己的猫,顿时松了一口气, “找到了就好!天色很晚了,那宁远小朋友带上你的猫儿,咱们回家吧!” 带上猫大仙回家? 那怎么使得? 庙里怎么说,也不能没有神仙驻守啊!尤其是阴庙,那孤魂野鬼不都得跑出来了? “不用不用,不用带回去啦!” 宁远灵机一动,随即用胳膊圈住猫大仙的脑袋,使劲将它拎起,另一只手则在它的肚子上画圈, “我家咪咪,已经学会了自己抓老鼠,这破庙里老鼠挺多的,也不担心它挨饿。你看它的肚子,吃得圆滚滚的呢!” 猫大仙半眯着眼睛,一脸不爽:糙,我真是日了狗了。 告别了猫大仙,三人随即走向了下山的路。 现在,雨几乎已经完全停了。 刚刚下过雨的山间,空气十分怡人,有一股混合着植物和放线菌的清香味。 下山的路要比上山的路好走很多。不一会儿,他们就来到了山下那片小树林。 但让人奇怪的是,明明刚刚下了那么大的雨,小树林的路面却全是干的,就像根本没有下过雨一样。 难道…… 是猫大仙在操纵着庙子周围的天气,让天下雨? 宁远突然觉得这只猫真心机。 一面说周大哥阴寿已尽,灰飞烟灭。一面却说它并未走远,还能还魂? 真是被这只心机猫耍得团团转。 小树林里,侯立冬找到了他的自行车。三人再次按原位坐好,起飞了。 “小猴子,那个……你真的觉得我不化妆,也好看吗?” 此刻,后座的张芷芬娇滴滴地问道侯立冬。 “嗯。不骗你,你化淡妆或者不化妆就好看,根本不用浓妆艳抹。” 侯立冬这个钢铁直男,说的话应该不会有假。 宁远:……那我走? 在香樟林里滑行了一段距离,忽然,他们看到前方出现了一个人影。 这个人穿着拖鞋和白背心,举着电筒,像是在焦急寻找这什么。 这个人也发现了他们,转过了脸。 看清了这人的脸,宁远忽然激动地跳下了车,快步向那个人扑去。 “爸爸!” 第四十三章 蝉的蜕变 借着月光,宁远看见的父亲那张沧桑的脸: 面色疲惫,胡子没刮,神情低迷,实在不像一个才三十出头的小伙子。 直到看到了宁远,父亲的眼里才闪出一丝光来。 “你去哪了?我去你奶那里找了你,说你没去过那里!”看到宁远,父亲的语气里有些责备。 宁远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平时对自己不管不顾的父亲,会来找自己? “那个,宁叔叔,咱们又出去玩了一会儿,去稻田里捉了青蛙。” 看见宁父来了,一旁的侯立冬赶紧找了个借口,解释道。 因为如果实话实说去东山,肯定会被骂。 只见,父亲的神色突然一惊,嘴里喃喃地念道,“哦,捉青蛙呀,很好。很好。” 宁远明白父亲的惊讶:因为在宁远的记忆里,小时候的他是一个没什么朋友的人。 最好的朋友,也只有大壮一人。 所以,他竟然会和两个比自己大很多的哥哥姐姐,一起去稻田捉青蛙? 父亲不得不感慨宁远的改变。 “那宁叔,你们父子俩就慢慢聊。我们先走了。” 侯立冬的车载着张芷芬,消失在洒满月光的小树林里。 这条香樟林离家还有一段距离。父子俩就这样一前一后地走着,还是无言。 月光下,宁远看见父亲虽然才年过三十,头顶却已经生出了几根银发。 因为常年工作辛苦,他的背已经有了微微的佝偻。 都是生活所迫。 不一会儿,他们便走出了香樟林,来到了铁路边上。 铁路四周都是农田,蛙声一片。 “火车来了,靠边站。”信号灯变了颜色时,父亲提醒道宁远。 父子俩随即移步,站到了铁路的旁边。 一辆野兽一般的列车,从铁轨上呼啸而过,带出了阵阵狂风。 顺着铁轨的方向一直走,他们就走到了家。 宁远一推开门,则闻到了一股煮玉米的清香味。他看见了茶几的碟子里,放了三根煮玉米。 宁远回忆道,煮玉米,是他童年最喜欢的一道夜宵。 “吃吧。”父亲向宁远扔下两字,便走进了卫生间,冲凉去了。 虽然晚上吃了不少小龙虾,又喝了啤酒,但在东山跑了一圈之后,肚子难免有些饿了。 宁远抓着玉米,顿时大嚼了起来。 那时候的玉米,清香软糯,好吃极了。除了有点恰牙齿。 ——————————— 一夜好眠。 早晨起来的时候,已经是七点整了。宁远推开了窗户,一阵凉爽的风顿时袭来。 今天的天气是凉爽的多云天气,不像晴天那么热,也不像阴天那么湿气重。 晨光中,宁远仔细打量了这个童年居住过的地方。窗外,仍旧是一条孤独的铁路,横亘在绿化带里。 而经过了一夜的露,此刻,绿化带的边缘开满了星星点点的牵牛花。 宁远下了楼,看见父亲早已去上班了。 桌上,仍是两个馒头和一包乌江榨菜,不同的是,今天多了一个水煮蛋。 以往不爱吃水煮蛋的宁远,今天早上,却将水煮蛋两口吃完了。 因为前世的他,从成年之后身高就稳定在1米74了。 这一世,他得多补充点营养,多长一点。 如果侥幸能够活到成年后,找对象的时候,就不用被女方挑挑拣拣了。 不对……找什么对象?一个人过不香吗,还得找一个人来花自己的钱? “笃笃笃——” 门外响起了敲门的声音。 宁远匆匆地嚼碎了嘴里的馒头,又喝了一杯热水,便开了门。 出乎意料,这次来找宁远上学的不是大壮,也不是表姐,而是米儿。 宁远看到,今天米儿的长发扎成了双马尾,身穿蓝色背带裙,背上背了一个粉色的书包。 像极了电影《艺伎回忆录》里的小千代! 米儿的皮肤本来就白,外貌又十分清新脱俗,虽然年龄尚小,身量未足, 但已经能够看出,她是按照男生心中“白月光”的样子在长的。 才七岁就这么美了,要是再过几年,不知美得如何? “宁远哥哥!” 正当宁远看到这个小萝莉发呆的时候,米儿一声甜甜的呼唤,将宁远拉回了现实, “米儿,今天怎么想起来找我上学了?” 只见米儿撇撇嘴,“说什么呢宁远哥哥,咱们以前不是经常一起上学吗?” 好吧,面对这么可爱的妹妹,宁远也只好勉为其难答应她一起走。 出门之前,宁远还不忘给她带一根“美好”火腿肠。 那个物价普遍偏低的年代,“美好”就开始卖一块钱一根了,比起五毛一根的“金锣”和“双汇”,可以算是奢侈品了。 和米儿走在上学的路上,宁远就感到路上的小孩,纷纷投来羡慕的目光: 他们都在看米儿。 在那个大多数孩子们都灰头土脸的年代,米儿穿得干干净净,脸也干干净净,加上长得又漂亮,无疑成了一只白天鹅。 宁远心想,幸好当时没有微信这东西,不然米儿的微信肯定要被要爆。 “宁远哥哥,给你看个东西。”米儿神秘一笑。 只见,她从书包里拿出了一叠照片,兴奋地递给了宁远, “上次宁远哥哥给我的那只蝉,已经可以飞了!” 这叠照片记录了幼蝉脱壳羽化的过程。 只见,照片里那只金黄色的幼蝉,被转移到了一个玻璃皿中。 随即,蝉慢慢地褪去了陈旧的表皮,逐渐露出了青绿色的翅膀。 最后,这只黄色的皱巴巴的壳,就像一件旧衣服一般,完全被脱落了。 一只半透明的青蝉,出现在了照片中央,呈现出跃跃欲飞的姿态。 “当天晚上,我把幼蝉拿回去时,它就蜕皮啦!爸爸就拿相机把全过程拍了下来。宁远哥哥,是不是好漂亮?” 宁远抓了抓脑袋,“对……的确漂亮。” 但是宁远的内心在滴血。 那个时候,一卷柯达胶卷,三十六张左右,总共就要十几块钱! 而米儿爸爸,为了记录一只蝉的蜕变,拍的这些照片就远不止三十张了。 加上洗照片的钱,这一顿操作算下来…… 算了,单位上的孩子,不能比,不能比。 虽然米儿家,远没有土豪刘阳家那么有钱,但是人家为了兴趣爱好,就是肯花钱。 听闻宁远也说漂亮,米儿则激动地,将这叠照片塞入宁远手中: “宁远哥哥喜欢,那就送给你好啦!” 第四十四章 试胆大会 送给我?这么奢侈的东西,怎么使得? 小姑娘真是对钱没有概念。 宁远将手一推,“不了不了。我怕保管着保管着,就给你弄掉啦!” 到了校门口,宁远从书包里掏出美好火腿肠,递给了米儿,让她课间饿了吃。 回到教室之后,早读还没有上课。 杨伟则神气地站上了讲台,清了清嗓子,随即发话, “咳,哼,安静一下!我要宣布一件事情!” 同学们瞬间停止了嬉闹,一脸好奇地看着杨伟,究竟要发什么言, “我现在宣布,我改名字了!我现在叫杨雄飞,你们以后不要叫我杨伟了!ok不ok?” 同学间一片哗然。 而宁远发现,其中的大多数同学,除了起哄,还有羡慕。 因为在那个年代,父母给孩子起的名字,孩子们大多数都不太满意。 倒不是说以前的名字土,而是在孩子逐渐长大,有了自我意识之后, 一般而言会喜欢上,自己的认知中更酷、更好听的名字。 而现在,杨伟突然改名,在他们看来无疑是一个壮举。 尤其是看到杨雄飞神气的样子,显然对现在的名字十分满意。这也更增加了其他同学的羡慕。 不过,一旁的宁远倒是扬眉吐气了。 因为至少,十年之后,杨雄飞不会发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各种尴尬的小广告里了。 大课间的时候,宁远则去各个班,找了兄弟会的哥们,把大家都聚集在操场上。 随后,宁远以二大哥的名义通知他们,今晚将会在东山举行一次“试胆大会”,晚上七点半在东山脚下集合。 而活动的详情,则是在半山腰的破庙前,玩“老狼老狼几点了”的游戏。 听说要晚上去东山,孩子们各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表示今晚不见不散。 兄弟会的十三名成员中,有三位请了假: 其中有一位要帮父母做农活,父母强势,推脱不了; 还有一位要陪爷爷去镇上赶集,爷爷说过要给他买一大包薯片,把他馋得; 还有一位,则是家里的小狗不慎掉茅坑淹死了,心情郁闷,晚上要给小狗立碑。 总共也就十个人,加上宁远十一个。 还差一个…… “宁远哥哥!给你!” 宁远感到后背被一只软软的小手拍了一下。转头一看,是米儿拿了一根山楂棒,要给宁远。 这孩子还是真懂礼尚往来。 虽然一个三十二岁的大男人,早就不爱吃这些小孩子的零食了, 但宁远还是开心地接过了山楂棒,一口就咬下了一大半,大嚼起来, “谢谢米儿妹妹,真好吃呢!” “喂,二大哥,你有这么漂亮的妹妹,给我们介绍下呀!” 其中一个孩子看着米儿就两眼放光,哈喇子都要流出来的样子。 “你们好,我姓米,名儿。大家可以叫我儿儿!”米儿见状,则大方地做了自我介绍。 ……好吧,宁远一直认为米儿是她的小名,现在竟然才知道,这就是她的大名。 “儿儿你好!” “儿儿你好漂亮啊!” “儿儿你今年上几年级呀,宁远是你的哥哥吗?表哥还是堂哥?” 兄弟会的孩子一下就起哄了。 说好只爱张佳宜的伍星,此刻目光也被米儿给吸引过去了。 ……这群娃儿,简直一幅没见过美女的样子。 “儿儿,你怕不怕鬼啊,晚上咱们一起去东山的试胆大会,可好?” 众星捧月之中,大哥伍星向米儿发出了热烈的邀请。 对哦!宁远怎么没有想到,米儿也算一个人头的! 只见,米儿用疑惑地眼光看了看宁远, “那宁远哥哥去不去呢?宁远哥哥去的话,我就去。” “要去要去!宁远哥哥要去!”宁远连连点头。 “去吧去吧,很好玩的!” “这么多哥哥可以保护你,不怕的!” “你看那个伍星哥哥,打架可厉害了,鬼都怕他!” …… 在哥哥们一阵强烈的建议中,米儿答应了他们,今晚在东山脚下,不见不散。 —————————— 放学后,宁远在奶奶家拿了一些水果,零食和香烛,匆匆吃了一碗蛋炒饭后,就往东山的方向赶。 作为发起人,宁远当然第一个到了东山的脚下。 此刻,天还很亮。狗尾草钓住了夕阳,天空的低洼处出现了大片大片的火烧云。 宁远在石阶上坐着。 不一会儿,小伙伴们就陆陆续续地来了。大约半个小时,十三个人就到齐了。 宁远安排,走得快的伍星手里拿一根竹竿,在前面领队; 其余的小伙伴们走中间,排一条长龙; 唯一的女生米儿,因走路较慢,则走倒数第二;而作为二大哥的宁远,就走最后一个殿后。 在上山过程中,空气逐渐变得清冷了起来。 路的两旁盛开的白色曼陀罗,零零碎碎,给这个本来就神秘的东山平添了几分诡异。 “宁远哥哥,咱们还要走多久啊。” 可能因为有些体力不支,米儿上着台阶的脚步开始变得颤抖。 唉,女孩子真是麻烦。 “再坚持一会儿哈,米儿,等会山上有个小伙伴在等着我们哦!” 为了不让这个队友拉垮整个团队,宁远只有一边推着米儿的后背,一边给她打气。 “好耶!宁远哥哥,是个什么样的小伙伴呢?” 听说山上会有小伙伴,米儿的精神顿时变得亢奋了起来。 “嗯……那个小伙伴,长得很胖。但是呢,很可爱,你一定会喜欢的!” 宁远想起了庙里那只胖橘的样子,只有这样给米儿描述道。 还好,庙的位置只是在东山的半山腰。 而这群小伙伴的体力,又远远比宁远想象中的要好。 不一会儿,领头的伍星就率先到达了那座破庙。 “二弟!儿儿!你们都快点啊!我们都到了!”竹林的那一头,已经传来了伍星的呼喊。 终于等宁远和米儿抵达目的地时,他们看见,一个眉清目秀的小和尚站在破庙前。 这个小和尚大约和宁远差不多大的年纪,身穿浅灰色的禅服,脖子上戴着一串佛珠。 看见了宁远带着十二个小伙伴上山了,这个人模狗样的小和尚,双手合十,向大家鞠了个躬, “阿弥陀佛!欢迎各位施主前来小破庙!你们的到来,让小破庙蓬荜生辉。” 宁远抬头,仔细端详了这个小和尚的脸: 只见他的皮肤非常白,白到几乎连耳垂都是透明的,身材也很纤细,五官更是精致好看。 浑身上下,果真散发着一股仙气。 不过那双铜铃一样的双眼,却让宁远觉得似曾相识。 他娘的,你以为你变成这样, 我就认不出你了? 第四十五章 老狼几点了 “宁远哥哥,这就是你说的那个小伙伴吗?” 看见眼前这个清新脱俗的小和尚,一旁的米儿满是疑惑。 因为这个小和尚,长得并不像宁远所说的,很胖。相反还很清瘦。 “额,对,就是他……不过好久不见,他应该减肥了。” 宁远心想,猫大仙这操作也是犯规,变成小孩子就算了,还变了个这么好看的? 这颜值,这气质,真是让各位凡夫俗子,都自愧不如。 “二大哥不错哟!竟然还认识和尚朋友!” “我和我妈经常来东山拜佛,怎么从来没看见过这个小和尚?” “对呀,这庙子也真破,没想到这么破的庙子,里面还有和尚?” 兄弟会的一群人起哄道。 而这个小和尚,只是微笑着,连连地说“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这过于文质彬彬的样子,宁远怎么也无法将眼前的小和尚,和昨晚那只油腻的大橘联系起来。 真是神仙想变成什么,就能变成什么。 “很高兴认识你!请问小兄弟怎么称呼?”大哥伍星问小和尚。 “阿弥陀佛,师傅赐小僧佛名‘悟尘’,各位施主叫小僧‘尘儿’便好。因和宁远施主有过一段缘分,自己久居深山,甚是寂寞,故而想结交些友人。” 小和尚双手合十,腼腆地向小伙伴们介绍道自己。 此刻,天色将晚,太阳已完全落下了山。半山腰的天空是一种迷幻的灰蓝色。 夜风徐来,寂静的空气中传来山间瀑布的声音。数只星星点点的萤火虫,从树林里飞到了小破庙前。 孩子们的注意力,瞬间被萤火虫吸引,开始你追我赶地去追萤火虫。 趁着孩子们玩耍的空档,悟尘拿出两支白色的蜡烛,点燃,分别一左一右地放在庙子的两侧。 随即,悟尘将庙里的一张桌子搬出,放在门前两支蜡烛的中央,又将一盏没有点着的油灯祭在桌子上。 “你这是在干嘛呀?”宁远不解地问,“是增加游戏的诡异程度吗?” 只见悟尘神秘一笑,露出一排整齐洁白的牙齿,“施主等会就知道了。” “哎哟,怎么还要点蜡烛呀?” “我妈妈说,小孩子晚上不能玩火,不然鬼会跑过来的!” 看见小和尚在点蜡烛,孩子们一窝蜂似的过来围观起哄。 宁远摆摆手,“你们不是不怕鬼吗?试胆大会,就是锻炼大家的胆子的,你们要表现得勇敢一些才对!” “得了吧!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鬼!”大哥伍星倒是异常淡定, “世界上有鬼,都是大人编起来骗小孩子的鬼话!不过,晚上玩火,睡觉会尿床倒是真的。” 不料,伍星话音刚落,孩子们一下子就沸腾了, “尿床?” “大哥你怎么知道会尿床?” “大哥你是不是尿过?” “哈哈哈哈哈哈哈!” …… 一切准备就绪,宁远招呼小伙伴们,游戏开始了。 “谁第一个来当老狼?”宁远提出。 “我来吧!”身为大哥的伍星自告奋勇。 破庙前有一大片空地。除了伍星在外的十二个孩子,在空地上手牵手,围成了一个圈。 作为老狼的伍星,则蹲在了圈的中央。 随即,孩子们开始顺时针地走动起来,嘴里念念有词,“老狼,老狼,几点了?” “一点了。”老狼回答道。 听闻老狼说出来的数不是十二点,孩子们则继续转圈,“老狼,老狼,几点了?” “两点了。” “老狼,老狼,几点了?” “七点了。” “老狼,老狼,几点了?” “十二点了!” 此话一出,孩子们都松开了拉着对方的手,一窝蜂似的,慌忙向各个方向逃命。 伍星作为想吃羊肉的老狼,则跑着去抓那些奔跑的孩子。他跑得非常快,伸手就抓住了刘阳。 刘阳则被淘汰出局,站在一旁围观。 仅有的十一个孩子继续围成一个圈,手牵手地继续转动。 这次,十二点的时候,老狼抓住了李毅,李毅出局。 第三轮,抓住了米儿,米儿出局。 第四轮,抓住了宁远,宁远出局。 …… 随着游戏的进行,“活着”的小羊越来越少,圈也越围越小,因为老狼每次都能抓到羊。 而圈外围观的小伙伴则越来越多。 最后一局,羊就只剩悟尘一个人了。一狼一羊,在众目睽睽之下对峙着。 “老狼,老狼,几点了?” 悟尘激动地问道。可能是游戏进入了状态,他的脸上闪烁着兴奋的红光。 “十二点啦!哇唔!我要来抓小羊了!” 伍星张牙舞爪,话音刚落就弹射了出去,伸手就要去抓最后一只羊, 哪知道,这个悟尘跑得更快。俩人就这样玩起了猫捉老鼠。 最后,伍星气喘嘘嘘,终于让这只漏网之羊给跑了。 这一局游戏,悟尘完胜。 “哇!悟尘你真厉害!” “悟尘平时都经常锻炼吗,跑得好快呀,大哥都追不上你!” 只见,悟尘此刻早已没了初见时的矜持。他拍着胸脯,得意洋洋地说道, “那是当然啦!我每天都要去山涧里面打水,爬上爬下,得走好多的路!如果回来晚了,师傅还要骂我,有时候连饭都不让我吃。” 宁远:……得了吧,胡说八道什么,你跑得快,明明是因为你有挂。 第二轮游戏,悟尘顺理成章地成了老狼。 在游戏的过程中,明显地,悟尘和小伙伴们的感情也在逐渐升温。 大家都玩得很开心,笑声响彻整个空寂的山谷。 不知不觉天已经完全暗了下来。一阵夜风从山头的方向吹来,树影婆娑,空气瞬间变得清冷。 破庙两旁的白色蜡烛,仍在燃烧着,火光颤颤巍巍,像是鬼影一般。 此刻,伍星已经成了最后的羊。 悟尘则蹲在地上,脸上露出了神券在握的神情。 “老狼,老狼,几点了?” 伍星内心忐忑。因为他不知道,这一局,自己会不会,被这个看起来嫩他很多的小和尚抓到。 只见,悟尘的嘴角轻轻蠕动了一下。 随即,悟尘闭着眼睛,用小得不能再小的声音,说出了几句让人不明所以的话: “魂兮归来……” “丙辰,壬辰,丁酉,庚子。 “魂兮归来……” 孩子们都面面相觑。这个老狼,怎么不赶紧说几点了,嘴里在胡说八道地念什么? 只见,此刻的悟尘, 突然将说话的分贝,放大了十倍, “十二点了!” “快跑!” 第四十六章 米儿的秘密 悟尘话音刚落,一阵风就吹了过来。 宁远看见,破庙两旁的那两支白蜡烛,火焰就在一瞬间,同时被熄灭了! 而正中央的那盏油灯,竟然“啪”的一声,亮了起来! 没有人去点火,自己就亮了! 火光的照耀之下,宁远看到了一个人影,从完全的透明,逐渐显了形出来。 这个人戴着眼镜,穿着中山装,不是周大哥,还是何人? “周大哥!” “周叔叔?” 此刻,宁远和米儿看见周大哥,几乎是同时地喊了出来! 随后,俩人面面相觑。 宁远实在是纳闷,自己能看到周大哥也就算了,为什么米儿也能看到? 宁远看了看周围的小伙伴,他们都还沉迷在游戏中,没有人注意到凭空点燃的油灯, 更没有人看到周大哥。 宁远想问悟尘,这一切都是怎么回事,却看见悟尘仍像个二傻子一样,跑着跳着就要去追伍星。 “小宁远,米儿,你们好呀!” 重返人间的周大哥,对着望着他的宁远和米儿打着招呼。 ———————————— 外面,悟尘和一群孩子,仍在热火朝天地玩着游戏。 庙内,宁远,米儿和周大哥,找来了几个蒲团,席地而坐。 “米儿,你也能够看到周大哥?”宁远诧异地问。 米儿点点头,“宁远哥哥你也能看见周叔叔?但据我所知,周叔叔两年前就……” “你说得没错,米儿小朋友,正如村里所有人都知道的那样,周叔叔在两年前就去世了”, 面对米儿的疑问,周大哥尴尬地笑了笑, “所以现在你们看到的,是我的鬼魂——准确来说,是我还魂之后的鬼魂。我之前就见过小宁远了。” 只见,米儿望着宁远,脸色突然一变, “宁远哥哥,老实说,你是不是和我一样的人?” 此刻,她的神情变得异常严肃,完全不像一个七岁的小孩子。这样的变化让宁远一惊。 一样的人?什么是指一样的人? 是一样都是重生者,还是…… “宁远哥哥,唉……其实,我觉得我现在,都不必叫你哥哥了”, 米儿幽幽地叹了口气,低声说道, “自从几天前,从铁路上遇到你那天开始,我觉得一切都不一样了。在这几天的时间里,我感到自己的灵魂,在以无法想象的速度成长着。” 宁远和周大哥面面相觑。米儿继续说, “那天之前,我的心灵一直都是七岁的。而现在,我觉得我至少得有三十岁了——沧桑,通透,懂很多。却不快乐。 黑夜和白昼,就像两个赛跑的人,你追我赶着。而在短短的几天内,我觉得自己就像经历了几万个日夜。 上学的时候,以前我想一会儿才会做的数学题,有一天突然觉得太简单了,刷刷地就把一整本练习册做完了。 看到以往崇拜的老师,我也突然觉得,他其实就这样。论相貌,论学识,论人品,有什么值得我去崇拜的? 突然间,我会了很多以前不会的东西: 比如做饭,织毛衣,用洗衣机洗衣服。而周围的世界,让我觉得很不真实了—— 看到我的父母,亲戚,同学,我只觉得他们像回忆里的故人,并不是此刻正在和我接触的人。我和他们互动,会特别生硬。 闲下来的时候,我常常会思考,自己怎么会存在这个空间? 直到今天看到了周叔叔,这个另一个次元的生物,我才终于相信,我就是变得和别人不一样了。” 此刻,窗外的孩子们仍在嬉闹。 听闻了米儿的一席话,宁远感到脊柱发麻,随即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周大哥则在一旁一脸懵逼。 宁远犹豫了,要不要把自己是重生者的事情,也告诉米儿呢? 不过系统好像叮嘱过宁远,要隐瞒身份…… 这时候,玩得尽了兴的悟尘,突然走进了破庙的门。 悟尘微笑地看着周大哥,“不错啊,真没想到,我的法力竟然还是管用的。” 只见,此刻的周大哥,竟然“扑通”一声给悟尘跪下了, “猫叔,谢谢您!您真的是我的恩人!” 小和尚则赶忙上前,要将周大哥扶起,周大哥则不要他扶,继续跪地不起,甚至还磕了几个响头, “猫叔,真的非常谢谢您,给了我重生一次的机会!没有您,我现在已经灰飞烟灭了!” 悟尘见劝诫无效,摇摇头, “罢了,能够重新还魂,也是要看你自己的造化。并不是每一个阴寿已尽的鬼魂,都是可以还魂的。但是……” 只见周大哥涕泪涟涟,语气激动地抢过了话, “我一定会珍惜余下的阴寿!看到我老婆那天,我才明白,这世上我最牵挂的是什么!现在,我得抓紧时间实现愿望,转世投胎!” 悟尘点点头,“你知道就好。” 这时,米儿看着悟尘,轻轻叹了口气,“如果没有猜错,这位就是庙里的神主大人吧。” 悟尘双手合十,“回小施主,正是!姑娘能够一眼识破在下的身份,想必姑娘也不是一个普通人吧?” 只见,此刻米儿的神色变得黯淡起来,模样像极了一只眯着眼睛的小狐狸—— 既有冷艳,又有智慧,但更多的是迷茫, “我也不知道我究竟是谁,这个世界就是一个怪圈。现在的我,必须还得每天装成一个小孩子,啥都不懂。但这并不是真实的我。一切都太扯淡了。” 这时,周大哥起身半蹲着身子,像大哥哥一样安慰着米儿, “没关系,至少米儿还是活着的,对吧!只要是活着的就有希望,能够继续去探寻生命的意义!生命,真的是一件很奇妙的事!” 宁远则沉默了。他抬头,看着庙子里的茅草屋顶,破了一个大大的洞。 而透过这个洞,正好能看见一隅星空。 此刻,宁远的脑子里又出现了那天的景象。耳边,传来了列车驶过铁轨轰轰烈烈的声音。 接着,是风声,是蝉鸣,则是米儿穿着白裙子蹦蹦跳跳的身影…… 而他的一个举动,竟然让本该魂归寂寥的米儿,仍然像任何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以一个七岁孩子的身份,继续生活。 殊不知,一切都在悄然发生改变。 这个小女孩变了,变得成熟,变得通透,变得智慧,变得理解一切, 却让自己的童年,在七岁的某一个夏天,戛然而止。 这一切,宁远实在不解。 难道,四维空间,是真的存在吗? 而宁远和米儿,则是四维空间来的生物,可以穿梭时空? 那时间的意义是什么呢? 此刻,宁远突然想到《天才在左,疯子在右》里的一句话, “流逝的不是时间,流逝的是我们。” 第四十七章 引进香火 宁远一时语塞,不知道怎么给米儿说起自己的经历。 “没关系,宁远哥哥,你现在不告诉我也没问题。”米儿低着头,玩弄着飞入手中的一只飞蛾。 这一天,宁远终于不得不对这个小姑娘,刮目相看了。 “儿儿,你快看,我给你拿了什么过来!”这时,伍星兴冲冲地踏入了破庙的门。 他的手里,则多了一个玻璃瓶,瓶中盛满了萤火虫。这些萤火虫就像小灯泡一样,将玻璃瓶装饰成了一个绝美的夜灯。 “这个就送给你了,你不是喜欢萤火虫嘛!”伍星一脸神气地将萤火瓶递给了米儿。 米儿则开心地接过了那个瓶子,笑容一扫之前的阴霾, “谢谢伍星哥哥,这个瓶子我好喜欢!” 此刻,一旁的悟尘则拿起了扫帚,一边打扫着庙里掉落的枯枝败叶,一边喃喃地说, “萤火,一名耀夜,一名景天,一名熠耀,一名丹良,一名磷,一名丹鸟,一名夜光,一名宵烛。一作灯。腐草为之,食蚊蚋。” 宁远一脸懵逼,“什么意思啊?” 只见,悟尘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微笑道, “萤火虫,不就是草化成的吗?野草腐烂了,却孕育了新的生命。这就是因果。万物相生,生生不息。” 看到悟尘一副飘飘然的样子,宁远突然想起了他此行的目的。 陪这个猫大仙玩,是一个目的。还有一个目的,则是希望给这个小破庙引进香火。 “得了,你也别装神弄鬼了。” 宁远说着,便打开了他从奶奶家里拿的塑料口袋, 只见,口袋里面除了祭祀用的香烛之外,还有各种各样花花绿绿的小零食: 有辣条,有薯片,有果丹皮,有咪咪虾条,有脆脆面…… 悟尘看到这些零食两眼放光,伸手就想要来拿一袋咪咪虾条,却被宁远一只手给推了回去, “等会儿,这些可是要拜了神之后才能吃。” 悟尘:“……说来说去还不是要给我的。” 随后,宁远让门外玩耍的小伙伴全部进了庙里,告诉大家还有一项活动没有完成。 小伙伴们则乖乖地对着正殿的神像,席地而坐。 “哼,咳!”宁远清了清嗓子, “今天呢,我和悟尘让大家来,除了玩,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现在,请大家看看,你们面前的这座神像!” 宁远话音刚落,孩子们的目光则齐刷刷的望向了那尊神像。 只见,这尊神像已经十分残破了,手指都断了一根,表面被风化严重, 而附着在上面的青苔,更是让人无法辨别它本来的面目。 小伙伴们窃窃私语,大概是想说,这神像好旧,好丑, 但却最终都没有说出口。因为不能对神不敬,这是大人教过他们的基本礼仪。 宁远眨眨眼,继续说道, “这个神像呢,一直坐落在东山最危险的空亡线上,为大家抵挡着邪神恶鬼。却因位置偏僻,渐渐地被人们遗忘了。没有人来祭拜,故而变得残破。” “那二哥,这是不应该的呀!” “对呀对呀,我们应该要祭拜这座神像才对,它明明保护了我们!” “二哥,那我们以后放学了天天来给它烧香!” 小伙伴们一片哗然。 此刻,站在神像边的小和尚,开心地笑了。他没想到这个宁远,还真有两把刷子。 “所以”,宁远拿出了塑料口袋,“咱们都来给这个神仙烧柱香,放些贡品好不好?这样,才能让它继续保护我们草灯村!” “好耶!好耶!二哥英明!” 小伙伴们都陆陆续续地排着队,从口袋里拿出了香烛和贡品,虔诚地为神像供上了。 随即,磕头,祈祷,完成了仪式的流程。 “神主保佑咱家今年作物大丰收!” “神主保佑我学习进步,回回考班上的第一名!” “神主保佑我家猪越长越壮,卖个好价钱!” “神主保佑我喜欢的女孩子也喜欢我,拜托拜托!” …… 剩余的零食,宁远则把它们都散给了小伙伴。 夜已深。袅绕的香火气中,小伙伴们开心地吃完了一顿夜宵。 随即,他们将垃圾全部打包,便和悟尘告别了。 “悟尘你晚上睡这里吗?” “悟尘你一个人不会害怕吧?” “悟尘再见了,我们下次还来找你玩!我会叫很多很多人上来烧香!” 悟尘则将眼眯成一条缝,笑眯眯地和大家挥手告别。 此刻,夜幕像一块巨大的蓝宝石垂在天空。 小伙伴们小心翼翼地排着队,开始了下山的路。 东山,因地处风调雨顺的东边,山上植被茂盛,树木一向都长得很密,很高。 悟尘用法力召集了数千只萤火虫,让它们飞舞在树丛间,照亮了小伙伴们下山的必经之路。 “老狼,老狼,几点了?” “一点了。” “老狼,老狼,几点了?” “十二点了,快跑!” 目送小伙伴们远去之后,悟尘在月光下踩着自己的影子,似乎对今晚的游戏意犹未尽。 “猫叔,还玩呢!” 周大哥站在一棵高高的竹子前,笑嘻嘻的。 只见,周大哥的手里拿了一个竹筒,竹筒里则盛满了山泉水。这是猫大仙最爱喝的饮料。 “唉,好久都没有玩得这么尽兴了!” 悟尘接过了周大哥手里的竹筒,“咕咚”、“咕咚”地将竹筒里的山泉,一饮而尽。 此刻,夜静得庄严而肃穆,远处的山谷里传来鹧鸪的叫声。鸟鸣山更幽。 “你知道吗?”悟尘若有所思, “孤独,真是一种可怕的东西。孤独这东西,凡人也怕,神仙也怕。所以我才想和孩子们玩。” “那猫叔,改天可以去集市上玩玩呀?那里人多,人气旺。”周大哥建议道。 “我不喜欢成人,只喜欢孩子。而集市上成年人太多。”悟尘无奈地摇了摇头, “我只要看见一个人的眼睛,就能看出她是在算计自己的老公,还是在算计自己的儿媳或者亲戚。成年人的世界总是充满算计,从来没有把生命,当作一块需要珍惜的瑰宝。在机关算尽之中,自己也就俗了,烂了。” 听了悟尘的一席话,周大哥陷入了沉思。 对呀,我老婆就是太不懂得算计了,所以才会事事吃亏,连隔壁的王菊梅都爱欺负她。 悟尘转身,凭空消失了。 只见,一只肥猫懒洋洋地摇着尾巴,跳上了庙里的神像。 这只猫闭着眼睛,像是要睡了。 “你也回去了吧,回去陪陪你的老婆。” 第四十八章 人参仙果 终于到了山脚下,小伙伴们都一哄而散,各回各家了。 铁路边,又只剩下米儿和宁远俩人。 “那个……我送你回家吧?”说实话,此刻宁远对米儿突然有点忌惮,不知道她是何方神圣。 “没关系哦,我自己可以回去的。”米儿语气冷漠,很是无所谓的样子。 好吧,既然如此,宁远也就不强求了。 “对了,宁远”,在宁远将要转身的时候,突然被米儿叫住了, “从那天遇到了你之后,我还获得了一项能力。那便是,预知未来的能力。” 宁远内心一惊,呆在原地。 赛斯汀·梅? 【在的,宿主】 这个米儿是怎么回事,我可以把我是重生者这件事情,告诉她吗?因为我看到,她也很迷茫的样子。 【稍等,宿主。我帮您检测一下】 【检测中……】 【检测完毕,宿主。这个孩子没问题,您可以告诉她您的一切】 宁远松了一口气。 —————————— 回到了家中,父亲又去上夜班了。 在宁远的卧室里,他告诉了米儿,自己是个重生者,可能在二零二二年的时候就离世了。 而不知为什么,死后的的宁远,鬼使神差地来到了1998年的草灯村,脑子里还莫名其妙多了一个系统。 而自己每做了一些事情,系统则会播报,相应的值会就增加。 “嗯……”米儿若有所思,随即说道, “为什么偏偏会回到这个童年居住的地方,我的理解则是,你可能是来弥补一些遗憾的。你记得都是些什么值吗?” 宁远挠挠脑袋,回忆道, “嗯,d值,s值,c值,g值这些的……对了,还有f值,f值所代表的是friend。完成与友谊相关的的任务,f值就会提升。” 最后,在米儿的帮助之下,他们推算出了d应该代表dad,父亲;s值代表stranger,陌生人;c代表cousin,表兄弟表姐妹,而g则代表grandparents,祖父祖母。 “对哦!米儿你真聪明!”宁远双手一拍,甚是激动, “很有可能就是你说的这样!实际上,我的童年过得并不幸福,所以老天爷才给我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当这些值都达到一定上限的时候,我应该就可以升级了!” 看到宁远手舞足蹈的样子,米儿则叹了口气, “你重生的意义是找到了。那我长大的意义,又是什么?” 宁远当然不会告诉米儿,在自己前一世的记忆里,米儿是会死于一场铁路事故的。 一是,这样说难免会让人觉得怪怪的,是在诅咒; 二是,就算自己说的是事实,又怎么向米儿证明,这些是真的呢? “对了,米儿,你会不会像我一样,是有前世的记忆在呢?”宁远突发奇想。 米儿摇了摇头,“没有。我只是感觉自己长大了,突然间懂了很多东西。但是并不像你一样,有前世记忆的细节。” 宁远抬头,看了看米儿。此刻的她神色清冷,成熟,和那张稚气未脱的脸形成鲜明的对比。 而且,米儿现在称宁远也直呼其名,根本不会像以前一样,甜甜地叫哥哥了。 “那米儿,你刚刚所说的,预知未来的能力是什么呢?”宁远问道米儿。 “许多生活中的小事情,我是预料不到的。但是”,米儿话锋一转, “我能够看到火。熊熊大火,淹没了整个草灯村。而我就站在高处看着,这个山坳里的村子化为灰烬。我无能为力,不确定这是不是未来。我很害怕……” 只见,刚刚还高冷地像猫咪一样的米儿,此刻却变成了一只受惊的小绵羊。 “那米儿,你是以什么形式看到的呢?是幻觉,还是做梦?”宁远问道。 因为,作为一个精神病人,以自己久病成医的经验,宁远得首先排除这是妄想。 “幻觉,做梦,都有的。我始终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种事情,可能就是草灯村的未来吧。”米儿正了正身子,答道。 后来,宁远还是拿着一号魔物,一步一步地将米儿送到了她的家。 毕竟她的外表,还仅仅是一个七岁的小姑娘。无人护送回家,父母也是会担心的。 “再见!”在米儿家的楼下时,宁远对她告了别。 “嗯,再见!”米儿也挥了挥手,目送宁远离开。 ——————————— 回到家中,宁远则开始在笔记本上,规划他的创业蓝图了。 时间已经过了两三天了,那袋挂在奶奶家的糯米粉,应该也可以用了吧? 蓝图的第一步,则是应该给自己的小摊想一个名字。 唉!这个想都不用想了,就叫“宁汤圆”就行,自己是自己的代言人。 蓝图的第二步,则是给自己的小摊,想一句有传唱度的广告词。 这可难倒了宁远。 在那个年代,没有自媒体的推荐,一切都需要靠老百姓口口相传。那这个广告词还编个什么好呢? “你就说,宁汤圆!真的好吃,鬼都爱吃!” 此刻,周大哥冷不丁地在宁远身后出现,将宁远吓得一个激灵。 “唉哟!周大哥,您下次出来的时候能不能给我说一声!吓死宝宝了!” 宁远嘟囔着嘴,埋怨着周大哥。 “对不起,对不起!”周大哥双手合十,连连道歉。 但其实,能够再次看到周大哥,宁远还是很开心的。 此刻,宁远将阳台上的花盆搬了出来。只见,那棵长有三颗红果子的人参草,被移植在了花盆里。 “周大哥,你费尽千辛万苦找到的宝贝,可还在这里呢!” 周大哥将其中的一颗红果子摘了下来,递给了宁远, “这是一种很了不起的仙草。我上次说啦,是要给小宁远一颗的。把它吃了吧!” 宁远:“……” 这小东西,看着颜色红艳艳的,会不会有毒啊?要是吃下去七窍流血,该怎么办? “放心吧,没有毒的。”周大哥笑眯眯。 在周大哥的央求之下,宁远终于将那颗红果子吞了进去。 “对了!”周大哥双手一拍, “这颗仙丹一吃下去,宁远小朋友就会解除被鬼摸头的厄运,一辈子平平安安,无病无灾!” 宁远:“……唉,你不说,我都快忘了这事了。” 这时,周大哥的神色突然变得有些凝重, “宁远小朋友,有件事情想麻烦你。你明天,可以再拿一颗果子,给你邱姐姐吗?” 宁远:“……可以,还有什么吩咐。” “还有,记得把果子上面裹上一层糖,给她说这是酸妞!” 第四十九章 卖它几碗再说 今天,下午一放学,宁远马不停蹄地赶到了奶奶家。 “大孙子啊,你磨的那个糯米应该晾干了哟,你去看看!”奶奶一边用木勺搅着锅里的南瓜粥,一边对宁远说。 宁远迫不及待地走到了厨房的窗前,拿下了装有糯米粉的布袋。 只见,经过了几天的了晾晒,此刻的糯米已经板结成块。用手轻轻一掰,则化成了细细的粉。 宁远双手一拍。没想到第一次做糯米粉,就做得相当成功! 看来今天就可以做糯米小丸子了。做出来,先卖它几碗试试,看下市场的反响如何。 宁远在奶奶的卧室里翻箱倒柜。 此刻,他需要用毛笔和纸板写一块招牌。爷爷以前是最喜欢写毛笔字的,找到笔墨纸砚应该不难。 终于,宁远在奶奶的床底下找到了毛笔,墨汁,白色的宣纸,甚至还有过春节写春联用的红纸。 宁远拿到了所有的东西,在桌子上铺了一张纸,用毛笔蘸取墨汁写道:宁汤圆。 可不知为什么,宁远平时钢笔字写得很好,一到写毛笔字,写出来的东西就像狗啃了一样难看。 “唉……”宁远叹了一口气。 奶奶小学没有毕业,字不认识几个,更别说写了;而表姐呢,也没有学过毛笔字。 找谁帮忙呢? “啧啧啧,你这写的啥呀……” 不知何时,周大哥出现在了宁远的身后。只见,他对着宁远的字撇了撇嘴,一脸嫌弃的样子。 简直是鬼都嫌弃…… 宁远将笔往桌子上一摔,“你行你上。” 只见,周大哥捏着笔,站直了身子,在一张新的红色春联纸上,像模像样地写下了“宁汤圆”。 竟然还是写的繁体字。 宁远一下子就惊呆了,周大哥这写的也太好看了吧!简直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可以和书法家媲美了! “怎么样?”周大哥满意地放下了笔,似乎对自己的毛笔字很有自信。 只见,宁远的眼里散发着激动的光,十分感激地对周大哥说道,“真是厉害!没想到你还有这一手?真是帮了我一个大忙!” 周大哥摆摆手,“那是当然的!谁让我出生书香世家呢!” 说罢,宁远找来了一块硬纸板,用胶水将周大哥题的字粘在了硬纸板上。这样,一块简易的广告招牌就做好了。 随后,宁远开始马不停蹄地搓起了汤圆。 他拿了一个大盆子,倒入晾晒好的糯米粉,加入适量清水拌匀。 “喂,你要不要帮忙呀?” 此刻,宁远看见表姐抱了大半个西瓜,出现在了宁远身后。她手里拿了一个大勺子挖着西瓜,十分豪迈地将西瓜往嘴里送。 表姐的脸上和手上,全是西瓜的汁水。 宁远一头黑线,“就你这样,还是一边玩着去吧!我卖的食品,卫生可是得达标的。” 只见,表姐赶紧放下了西瓜,走到水龙头处认真地洗了手。她打了很多遍舒肤佳,甚至连指甲缝都洗了。 洗完以后,表姐用干毛巾擦了擦手,就来帮宁远搓小汤圆。 “搓圆一点,圆点好看。也别搓太大了,太大了不入味。搓成小拇指指甲盖的大小正好。” 看到表姐搓得太快了,宁远忍不住唠叨着她。 “哎呀知道啦!烦死了!你这样搓还不得慢死了,估计汤圆没有搓出来,排队的人都已经饿死了吧!” 表姐嘟囔着嘴,埋怨道。她一向是个急性子。 不一会儿,姐弟俩就搓完了满满一大盆的汤圆。在表姐煮汤圆的时候,宁远则另起一锅,烧了红糖水。 那时候的红糖,还是那种纯天然的块状红糖,品质极好,味道纯正。 不像二零二二年很多市面上的红糖,包装花里胡哨,里面的红糖也呈粉末状。不是说添加得有姜,就是有黄芪葛根,要不就是有益母草。 这些红糖打着有各种功效旗号,其实谁不知道,都是由边角料做成的呢!还卖得死贵死贵的。 宁远正发着呆的时候,锅内的红糖已经开始“咕嘟”、“咕嘟”地冒起了黏稠的泡泡。 时间到,关火。 宁远将刚刚煮好的红糖糖浆盛了出来,加上冰块,使糖浆快速冷却。 这个时候,宁远则在奶奶的小卖部里找出了山楂片和葡萄干,切碎。又在厨房里找出了一盘刚炸好的花生米,照样切碎。 “这个碗行不行?” 正在宁远做准备工作的空档,表姐从奶奶的货架上,找到了一打一次性的塑料碗,每个碗都配有相应的勺子。 “可以可以”,宁远连连点头,“糯米小丸子是凉的,放进塑料碗里,不会产生有害物质。” 说罢,宁远接过了塑料碗。他拿了十个碗出来,并在每一个碗里都盛进了红糖水,冰块和丸子。 接着,宁远在碗里洒上了着料,又点缀上了薄荷叶。 “十碗?够了吗?会不会有点少?”第一次自主创业,年仅十一岁的表姐明显有着很大的热情。 宁远摆摆手,“先卖它个几碗再说吧。如果不够,我们再继续盛。如果实在卖得好,我们就把料都摆出来,边盛边卖。” 表姐点了点头,觉得宁远说得有道理。 此刻,就在“云二娘小卖部”门面的旁边,赫然多了一个全新的招牌,“宁汤圆”。 宁远从屋里抽了一根桌子出来,将十碗色香味俱全的小汤圆,整整齐齐地摆在了桌面上。 黄昏的街道上,行人络绎不绝。 有做完农活归家的农民,有放学的孩子,有工厂里出来觅食的工人,也有在屋里闷了一天出来散心的家庭主妇。 宁远和姐姐守着这个新开的小摊,期待地看着路过的行人,盼望着有人能够成为第一个顾客。 “磨菜刀,磨剪刀,磨菜板,收烂洗衣机,收烂电视,收烂锑锅茶壶——” 这时,一个收废品的大叔骑着单车,扯着金抓抓的嗓门,从小卖部前呼啸而过。 “咱们也喊起来吧”,表姐建议道,“做生意哪有不吆喝的,你说是吧?” 宁远觉得说得也是。 于是,他开始学习起了那个收废品的大叔,对着马路上的人群就大喊了起来, “卖汤圆!卖汤圆!宁汤圆牌汤圆甜又甜, 大家快来买呀,快来买呀!” 第五十章 卖汤圆 表姐伸手,毫不留情地拍了宁远的脑袋, “傻弟弟呀!” “咋了?”宁远纳闷。他捂着自己的脑袋,一脸懵逼地望着表姐。 “你看啊,你管它叫汤圆是吧?不错,它确实是汤圆。但这个汤圆是凉的,不是热的。一听到汤圆,人们的第一反应则是热的。你说,这大夏天的,谁会来买那热乎乎的东西?” 表姐双手叉腰,瞪着大眼睛,小嘴叭叭地提着意见。 宁远一想,也对啊! 没想到这个年仅十一岁的表姐,竟然还是一个市场营销的天才! 宁远顿时想到了,曾经在大学marketing的课上,老师讲过,广告词一定要说明产品的卖点。 而在这大夏天的,宁汤圆的卖点是什么? 香吗?甜吗?糯吗? 平心而论,这些特点固然重要,但却不是最重要的。最核心的卖点则是—— 清凉!解暑! “卖汤圆了!卖汤圆了!清凉解暑的小汤圆大家都来尝尝啊!冰冰凉凉,入口即化,好甜哦好甜哦!” 宁远在脑子里编了一句新广告词。随即,扯着嗓子喊出了口。 表姐连连点头,“这就对了!已经有几个路人看过来了!不错,加油!最好再加上定价。” 宁远:“卖汤圆了,卖汤圆了,冰冰凉凉的小汤圆,五毛钱一碗,一块钱两碗,不好吃不要钱!” 宁远听取了表姐的所有建议,表姐对宁远的表现极其满意,“再大声点就好了。” 宁远感到有些不对劲。待他反应过来时,他皱了皱眉头,“你咋不喊?” 表姐神秘一笑,“你喊累了,我再喊。” 姐弟俩在小摊前呆了大概有十分钟,也不见一个人来问。更别说有人买了。 “唉……这可咋办呀?”宁远有些急了。 “再等等吧,做什么事情都是要有耐心的,卖东西也一样。” 表姐慢悠悠地摇着蒲扇,气定神闲。 宁远纳闷。怎么现在表姐不急了?要是在以往,她可是比宁远都要急的。 此刻,只见一个高年级的小男孩,饶有兴致地走到了小摊前。 宁远认出了,这个小孩是表姐的同班同学,五年级二班的邓建文。 “哟,丽晶呀,怎么开始自己卖东西了?这个是啥,多少钱一碗呀?” 这个皮肤黑黢黢的邓建文,对着表姐咧嘴笑开了,露出一对大虎牙。 “五毛钱一碗”,只见表姐神气地摆了摆手,“不过看在咱俩是同班同学的份上,我今天可以送你一碗。” 邓建文惊了,“还有这等好事?不是上次,我要吃你一根辣条,你都不干的吗!嗯……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你是不是又要让我帮你给五?一班的那小子……” 邓建华话还没说完,表姐就用蒲扇狠狠地敲了他的脑袋, “你胡说什么!我弟弟还在这里呢!” 只见,邓建文此刻的目光,已经成功地被桌上精致的小丸子给吸引了。 “真的要给我一碗?”邓建文两眼放光。 “当然,我王丽晶说话,什么时候不算话过?”表姐拍拍胸脯,“不过得麻烦你一件事!” “噗——” 只见,刚刚才端起碗喝了一口红糖水的邓建文,此刻又将水吐回了碗里。 “什么事?”邓建文瞪着大眼睛,诚惶诚恐地问道。 “没事没事,你继续吃!我的要求就是,你在这里把它吃完就行,别浪费!”表姐笑眯眯。 邓建文:“我还以为是什么事……吓死我了。” 邓建文又端起了那碗小丸子,用勺子舀了一勺干货放进嘴里,陶醉地咀嚼了起来。 “对!对!就是这个表情!还可以再陶醉一些。继续吃,好不好吃啊!”表姐对邓建文的表现,很是满意。 “嗯……太好吃了!这简直是我有生以来,吃过的最好吃的冷饮!”邓建文故意放大了说话的声音,试图让路人们听到。 此刻,表姐神神秘秘地给宁远使了一个眼色。 宁远秒懂。随即扯着嗓门,开始大喊起来, “卖汤圆了!卖汤圆了!清凉解暑的小汤圆大家都来尝尝啊!冰冰凉凉,入口即化,一碗只要五毛钱!” 没想到,小摊前一个吃着,一个吼着,还真有效! 见路人的眼光,都被邓建文和宁远吸引了过来,表姐趁热打铁, “五毛钱!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不好吃不要钱!快来快来,数量有限!一天只卖十碗,卖完收摊!” 宁远懵了。没想到,表姐吆喝起来的架势,竟然还像模像样的! “嗯……好好吃哦!太好吃了!老板,我还想要一碗!”邓建文在他俩吆喝的时候,也不忘继续扮演一个虔诚的吃货。 “嗨!你这个冷饮怎么买!” 此刻,一个穿着蓝色衣服的工人模样的男人,从马路的对面走了过来。 “五毛钱一碗!叔叔,来一碗吧!清凉又解暑,只要一瓶矿泉水的价格,却比矿泉水美味!” 看到第一位准顾客到了,表姐热情地招呼着,向他介绍道自己的产品。 “来一碗!” 男人将一张紫色的五毛钱拍在了桌上。随即,端起一碗糯米小丸子,呼呼大喝起来。 有了第一笔生意,姐弟俩自然很激动。 此刻,宁远灵机一动。经济学上不是有一个很经典的现象,叫做“羊群效应”吗? 三人成群。现在,小摊前,已经有两位顾客在吃小丸子。 宁远二话不说,自己也端起一碗小丸子,开始假装认真地吃了起来。一边吃,余光一边瞟着过路的人。 “妈妈!我也想吃那个甜水水!” 一个四岁左右的小姑娘,扯着一个年轻女人的裙角,走到了小摊的跟前。 “这个小孩子也可以吃的哦”,表姐笑眯眯, “我们是用自己的糯米粉做的小汤圆,没有任何色素和添加剂,纯天然,有益健康。” 小姑娘眼巴巴地看着小丸子。 而作为妈妈,怎么忍心拒绝孩子的小小要求?而且只需要五毛一碗,还对人体无害。 “那,妞妞吃了这个以后,晚上还是要好好吃饭哦?”妈妈蹲下身,温柔地对小女孩说。 “好!”小女孩乖乖地答道。 “那,给我也来一碗吧!”女人随即拿出了一块钱。 “堂食还是打包?”宁远给女人找了五毛钱。 “你说啥?”女人显然不明白宁远的话。 “额……我的意思是说,阿姨你们是要在这里吃呢,还是要用塑料袋装回家吃呢?” 待宁远反应过来时,他用这个时代的语言,重新问了一遍。 “这里吃吧。” 第五十一章 宁汤圆一炮而红 听闻这对母女要在这里吃,宁远赶紧又从屋内搬了一张桌子和一个小板凳。 小女孩坐在了小板凳上,宁远递给她了一碗糯米小丸子,她开心地吃了起来,还不忘给妈妈喂一勺子。 两个顾客了!宁远有些激动。 此刻,表姐从奶奶的货架上找来了一盘蚊香,点燃,放在了小女孩的脚下。可不能让孩子被蚊子咬了。 表姐虽然平时看着大大咧咧,但论细心,宁远还真是自愧不如。 一群打打闹闹的小孩子,瞬间被路边的小吃吸引了。宁远定睛一看,这些孩子大概有四、五个。 表姐见状,连忙将屋内煮好的小汤圆和红糖水,全部端了出来。因为这个速度卖下去,十碗是肯定不够的! 不出所料,这些孩子听闻小汤圆只要五毛一碗,则一人要了一碗,在街边蹲成一排吃了起来。 “唔,这个真好吃啊!以前怎么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汤圆?” “对呀,我最喜欢吃汤圆了!以前都要等过年才吃到,没找到现在夏天就能吃到了!” “真好吃呀!里面还有山楂片和花生。其实我以前最讨厌吃汤圆了,尤其是里面有鸡蛋的,很腥。但是这个凉凉的汤圆不一样,我很爱吃,就像吃小冰一样!” …… 不得不说,从这群孩子嘴里说出的话,竟然给“宁汤圆”做了不要钱的广告。 此刻,越来越多的人围在了小摊前,要买小汤圆。 表姐看着生意来了这么多,顿时笑嘻嘻。 她一只手端着碗,另一只手则往碗里马不停蹄地盛着汤圆和红糖水。 宁远则在表姐盛好的碗里,依次放上了山楂碎、花生碎、葡萄干、薄荷叶。 物美价廉又解暑的小零食,谁不爱呢! 此刻,大人、小孩都争先恐后地来买宁汤圆,更有甚者一次性买了四碗,说要带给家里的老人孩子尝尝。 “喂!你们是在干啥!” 这时候,煮好晚饭的奶奶走出了门。 她看到了自己小卖部门前,从未出现过这么多顾客,瞬间惊得手里的勺子都掉了! “奶奶,咱们卖汤圆们呢!忙完了再回来吃饭,您先吃吧!”表姐笑靥如花,一副小大人模样。 生意这么好,奶奶怎么可能闲着呢。 她看到盆里快没了红糖水,顿时又回到厨房,煮了糖浆端出来。 日头还没有落山,祖孙三人忙得汗流浃背,脸上却泛着兴奋的红光—— 这一箱子的花花绿绿的纸钞,平时可是要卖多少天的辣条才能赚到的! “老板,给我一碗!” “老板,给他干嘛?明明是我先来的,你应该先给我!” “哟,云奶奶呀,你这玩意看着不错呀!给我也装一碗吧!” …… 此刻,“云二娘小卖部”的门口,形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只见,这个名为“宁汤圆”的小摊前排着长长的队,这些人翘首以盼,都渴望能赶在卖完之前,买上一碗清凉解暑的小汤圆。 而那些买到了汤圆的顾客,有座位的就坐在桌子旁吃,没座位的则端着碗蹲在街边吃。大人小孩,男人女人,全然不顾形象。 “倒车,请注意,倒车,请注意……” “闯你妈个鬼哟!你们是在干啥!还让不让人过路了!” 一个开着火三轮的大爷,骂骂咧咧地将车开到小卖部门前。 因为此刻,排队的顾客已经黑压压地排到了马路中央,三轮车开不过去了。 “诶不好意思,你们可不可以稍微让一下,换个方向排,我保证每个人都有份的!” 此情此景,宁远不得不上前维护秩序,不然发生事故了,多的都去了。 “大爷对不起,小店第一天开业,没什么经验,挡着您的路了!看您也挺热的吧,这碗冷饮,就送给您解暑了!” 此刻,表姐赶紧舀了一碗小丸子,毕恭毕敬地递给大爷。 “哟!这小姑娘,还挺懂礼貌的嘛!罢了,我一个老头子,就不和你们小孩子计较了!这是什么玩意?还挺好吃的!” 大爷端起那碗小丸子,瞬间就呼呼地喝了下去。看样子,火气也消了。 从六点到九点,整整三个小时,宁汤圆终于卖得一碗都不剩了,人群也散开了。 【完成第十八个任务:卖出自己的第一个产品。 b值+100! 奖励已下发到您的移动设备,请宿主于无人处查看奖励!】 b值?b开头的单词都有什么? 算了,还是明天问问米儿吧,她的脑子是开了挂的,英语好。 “收拾一下,咱回屋吃饭了吧!”奶奶笑盈盈,麻利地将两个大盆扛回了屋里。宁远和表姐则将桌子椅子搬了进去。 “呼——今天真的是大丰收!” 饭桌上,祖孙三人一个喝了一大碗南瓜粥,才终于恢复体力,开始谈起了今天的生意。 “大姐,今天咱们赚了多少钱啊?你数没数?”宁远夹了一块韭菜鸡蛋煎饺,问道表姐。 “嗯,我数了,总共有两百一十三块五毛,算下来咱们卖了四百多碗。奶奶,照这个速度卖下去,您得多进一些塑料碗和山楂片、葡萄干了,这些东西都快没了!” 表姐一边啃着卤鸡爪,一边小嘴叭叭地算着账。 她能够一边焦头烂额地卖汤圆,一边还把钱数了,真是天生就适合经商! “好呀,你们还需要什么东西,都给奶奶说哟!奶奶明天就去进货!”看到今天收入不少,奶奶自然也十分支持孩子们创业了。 “那奶奶,咱们这个周末就去医院看爷爷,把今天赚的钱给爷爷买几条大鲫鱼,炖汤喝!” 宁远也当然不会忘记赚钱的目的。治疗肿瘤的钱,在当时看来,可是一个天文数字。 如果不是为了给爷爷治疗,宁远对钱,可以说是根本没有任何欲望的,不论是前世还是这一世,他只觉得有猫耳朵吃就好。 吃罢饭,奶奶收拾了碗筷,因为宁远和表姐的手都酸了。 “等会晚上咱们再搓点汤圆?”表姐建议道,“咱们得趁现在这个人流量,把宁汤圆的名气给搞起来。” “那当然呀,等会咱们就来搓。” 宁远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不过,此刻宁远突然意识到,如果卖冷饮这条路要走长远,那还得考虑更多的东西。 比如,如何降低成本,提高毛利率? 比如,如何使自己的产品变得不可替代?因为不出意外,不久,草灯村的街道上就会出现糯米小丸子的仿品; 比如,如何使自己的产品卖得长久,销量不受季节的影响?有什么衍生品可以开发? “喂!今天生意不错呀!” 正当宁远在街边撸着猫儿发呆时,周大哥冷不丁地出现在了宁远身后。 “还是得多谢你题的那块招牌!太拉风了!给我招来了不少顾客!”宁远谦虚道。 “不过……” 该死!宁远看到周大哥,才想起了自己忘了一件重要的事。 “对不起!” 第五十二章 赶着去投胎 宁远赶紧从奶奶的货架上,找来了一包“酸妞”。 “酸妞”是九十年代很流行的一种零食,小包装,撕开就是五颜六色的糖果,q弹黏牙。 和别的糖果不同,酸妞的卖点,则是因为它的表皮有一层极酸的糖霜,让人欲罢不能。 把整包酸妞放入嘴里咀嚼,嘴里能立即生津。忍受几十秒之后,酸味则会逐渐变成甜味。 先酸后甜,就像人生。 宁远找来一根蜡烛,点燃,随即放了一些酸妞在铁勺里,将糖果放在火上烤。 不一会儿,糖果就化了。宁远拿出了兜里那颗今早摘下的人参果,放进化了的糖果里,裹上了一层糖浆。 待糖浆冷却变硬,一颗以假乱真的酸妞就做好了。 “你看,像不像?”宁远将这颗人参果递给周大哥。这颗人参果,和别的酸妞放在一起,竟然看不出任何异样。 “真棒!小宁远,快拿去给你邱姐姐吃了吧,吃了这颗仙丹,她r房上的肿块就会消了!这样我也就放心了!” 周大哥神色激动,连连称赞着宁远。 “那……你放心了以后,就是完成心愿了吗?”宁远突然想到了什么,咬咬牙,放慢了语速, “完成了心愿,你就无牵无挂了,可以投胎了?所以,你马上就又要消失了,对吧?” “也许是这样的”,周大哥挠挠头, “不过小宁远,不想投胎的鬼不是好鬼,对吧?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小宁远也不必在意!或许,转世之后,我们还能见面呢!” 好吧。 宁远将这包酸妞的包装袋,用蜡烛重新封了口,看起来就像没有开封过一样。 随即,宁远揣着这包装有人参果的酸妞,就往邱淑静家的方向走了。 “宁远小朋友,到时候,你得想办法,让我老婆把那颗人参果吃进去哟!”周大哥跟在宁远身后飘呀飘,喃喃叮嘱着宁远。 “知道了。放心吧!催得这么急,赶到去投胎吗?”宁远感到耳朵都起茧了。 不一会儿,他们就来到了邱淑静的门前。 门仍旧是关着的。透着窗户,他们能够看得见里面的灯是亮的。 “笃笃笃——”宁远敲了敲门。 邱淑静打开了门。她的手里正抱着一个红色襁褓,就是那个要给儿子在中元节前绣好的襁褓。 看到来者是宁远,邱淑静略微有些惊讶,随即表情恢复了平静。 对呀,一个门可罗雀的寡妇家,平时来得最多的人,除了闺蜜张芷芬,应该就是这个小屁孩宁远了吧。 “小远啊,什么事?”邱淑静微笑着,轻声问道宁远。 “那个,邱姐姐……我可以进来再告诉你吗?”宁远挠了挠头发,露出一副窘迫的神情。 进屋之后,宁远赶紧转过了身。 他对着邱淑静指着自己的裤裆。只见,这个裤裆又破了一大片,甚至都能看到里面的蓝色条纹内裤。 宁远当然不会告诉邱淑静,这个破洞,是今天他自己用剪刀剪破的。 “邱姐姐”,宁远故意让语气结结巴巴, “我最近不知是个子长得太快,还是怎么,我的裤裆又被崩破了!我想让奶奶给我缝呢,又怕她骂我。所以……” 只见,邱淑静“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我当是什么事呢!邱姐姐以前帮你缝过裤裆的,所以现在每次裤裆破了,就想到邱姐姐了?脱下来吧,我帮你缝。” 一旁的周大哥一脸黑线。他没想到宁远这小子这么狠,为了完成任务,竟然可以自破裤裆。 邱淑静接过了宁远脱下的裤子,裤子的兜里滑了一包糖果出来。 “这儿还有东西呢!小远,你把它吃了吧!”邱淑静笑眯眯地拣起那包酸妞,递给宁远。 “不,不,不”,宁远将并没有接过这包糖,而是直接推给了邱淑静, “这包糖是我专门给邱姐姐拿的。你吃了吧,如果你不吃,我就不让你给我缝裤裆了!” 此情此景,周大哥连连点头。 出乎意料,这个小宁远的脑子竟然这么好用,简直让周大哥这个书呆子自愧不如。 “邱姐姐,你就吃了吧,这是奶奶家小卖部卖得最好的一种糖,整包吃下去,可甜了可甜了!” 见拿着糖的邱淑静不为所动,宁远只有使出他这个年纪孩子的杀手锏——撒娇。 “好的!那就谢谢小远了!”邱淑静微微一笑,将整包糖倒进了嘴里。 她将糖倒入嘴里的那一刻,宁远和周大哥都松了一口气。 “你骗我呢!这糖是酸的!” 邱淑静将糖在嘴里咀嚼了几下,突然意识到不对劲,五官拧巴在了一起。 “啊哈哈哈哈哈!真好玩,真好玩!” 宁远见状,赶紧摆出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像个二傻子一样。 只见,邱淑静闭着眼睛,陶醉地再嚼了几下嘴里的糖,就把它们全部咽进去了, “笑什么笑!你邱姐姐我什么都怕,就是不怕吃酸的!我吃饺子,什么佐料都不会要的,除了醋!这个酸酸糖真好吃,下次我去你奶奶那里买几包!” “说什么买呀!邱姐姐喜欢,我下次又给你拿就行了!”宁远摆摆手。 见老婆将混迹在酸妞里的那颗人参果也吃了,周大哥顿时开心地像一个孩子一样,对宁远比了个“耶”的手势。 他知道,自己的老婆吃了酸的不会吐,反而甘之如饴地吞了进去,也归功于对她多年的了解了。 不对,周大哥怎么还在这里? 现在邱淑静连仙丹也吃了,周大哥的心愿也了了,按理说应该去投胎了啊? 周大哥似乎看出了宁远的疑惑。他对着宁远摇了摇头,像是在说,“我也不知道啊!” 邱淑静给宁远补完了裤裆,宁远穿上了裤子,便和她道了别。 宁远出了门,便随便寻了一个草坪,坐了下来。周大哥也在宁远的旁边坐了下来。 “我怎么还在?我怎么还在?我怎么还在?”周大哥无奈地喃喃自语。 “在我看来,可能是,周大哥还有其他的心愿没有完成吧?”宁远扯了一根狗尾巴草,拿在手中玩。 “不可能”,周大哥的语气突然有些激动,“我在人世间,最在乎的人只有我的老婆!这点我敢对天发誓!” “真的只有老婆吗?你再想想,还有没有其他的人或者事?”宁远抬头,望着月明星稀的夜空, “父母,亲戚,朋友,或者是某一个故人?都有可能成为你的牵挂?或者小猫小狗?或者……” “如果非要说的话,可能是这件事。”周大哥的神色,突然变得凝重了起来。 “什么事?”宁远不解。 “我可能……还缺一个葬礼。” 第五十三章 回旋的记忆 以前在精神病院的时候,宁远不爱看书,就爱用手机刷短视频,看动画片。 总有病友嘲笑宁远,一个三十二岁的大老爷们,还看啥动画片,幼不幼稚。 宁远想说,他们懂个毛线。 有些人所谓的成熟,不过就是故意说别人幼稚。 其实很多动画片,并不是给孩子看,而是以孩子的视角,给成年人说明一些孩子都懂、他们却不懂的道理。 而这些浅显得不能再浅显的道理,很多成人根本做不到,甚至还需要动画片来讲出来,讽不讽刺? 宁远最喜欢的一部动画片之一,叫做《寻梦环游记》。 《寻梦环游记》说,一个人真正的死亡,其实是有三次的。 第一次死亡,是一个人身体的死亡。这个时候,人的各项生理指标都停止了,灵魂离开了身体。 第二次死亡,则是死者葬礼的时候。葬礼上,亲戚朋友都在怀念着他。他生前音容笑貌,历历在目; 第三次死亡,是世界上最后一个记得死者的人,将死者忘记的时候。从此,这个人就像一滴掉进大海的水一样,淹没在时间的洪流里。 在这个地球上,人只有经历过三次死亡,才算是真正地消失了。 而现在,周大哥明显只经历了第一次死亡。 “我离开之后,我父母捡到了我的遗体,就草草地把我埋了”,周大哥无奈地摇了摇头, “当时我的遗体,在我老家的卧室放了几天几夜,大夏天的,都臭了。我看到黄色的尸油滴在地上,还长出了蛆,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凄凉。 后来父母无奈,只有简单地将我和周氏的祖辈埋在一起。没有举办葬礼,就只有家乡的几个亲戚,帮我父母挖坑,抬着棺材,把我埋了。 我就这样被葬在了周氏的祖坟里。说是祖坟,其实也就是丘陵上的几块土包而已。一下雨,坟包上的土还会被哗哗地冲掉。 我记得有一天,我看到自己的棺材盖冒了出来。我心里想着,老婆啊,你再不来看看我,我真的会化成一抔黄土了。” “你的老家,在哪里呢?”宁远问道。 “在草灯村东边的邻村”,周大哥回答道,“和草灯村之间只隔了一座东山,名字叫做青陵村。也是一个很穷的小村庄。” 青陵村,宁远只是听过名字,并没有去过那个地方。 因为当时交通条件有限,又隔了一座大山,加上宁远又没有亲戚在青陵村,所以自然没有去的理由。 那个时候,隔一座山,对村民们来说就像是隔了一个世界。 “所以,你为什么在草灯村生活呢,就是为了邱姐姐吗?”宁远问道。 因为周大哥这种痴情的人设,看着,是能够做出这种事的。 “的确是”,周大哥将一根狗尾草含在嘴里玩,抬头,看着路灯旁晃来晃去的飞蛾, “当时我作为一个医生,在邻村四处走访着,看看哪里有病人需要我治病。谋生是一个方面,更多的原因,则是我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那是一个中午,我因为口渴,路过一个田埂时,便顺手摘了树上的桃子。 我刚刚将桃子咬了一口,就看见草丛里有一个妹子,在盯着我。 这个妹子长得极其漂亮,皮肤像陶瓷一样白,眼睛水汪汪的。却直勾勾地盯着我。我当时在想,坏了,我摘的该不会是她家的桃子吧? 我连连向她道歉,给她说我是无心之举,愿意赔钱。她看到了我,却‘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为什么会哭呢?是被你的样子帅哭了吗?”宁远打趣道。 “哈哈,我承认我很帅,但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周大哥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她眼泪汪汪地给我说,周医生,我被银环蛇咬了!马上就要死了!” 宁远:“……” 众所周知,银环蛇是一种剧毒的蛇,常常出没在夏天的草丛中,喜欢逐火而行。 当时,小学的各班的班主任,就叮嘱过孩子们一定要注意银环蛇。甚至还给大家看了银环蛇的幻灯片,让大家认识银环蛇。 如果不慎被银环蛇咬了,可以说,基本上就小命不保了。因为银环蛇的毒性实在是太强,甚至,可以强过七步蛇。 “我当时就吓得一个激灵。我凑近一看,这个姑娘的脚踝上,的确有一个被蛇咬的口子。她的旁边,则躺着那条蛇的尸体。 她说,这条银环蛇,在她做农活的时候,冷不丁地咬了她一口。她当时想着,完了,我要死了,便委屈巴巴地哭了。 哭着哭着,她就越想越气,自己为什么这么年轻就要死了?然后,她就捡起一块石头,砸扁了这条蛇的头。算是为自己报仇了。” 宁远:“……” “我看到那条蛇的尸体,顿时就笑了。这哪是一条银环蛇啊,明明是菜花蛇!这姑娘这十几年,当农民也白当了吧,哈哈哈哈……” 周大哥说着说着,便哈哈大笑了起来。 宁远也跟着笑了起来。没想到这个邱姐姐连菜花蛇都不认识,宁远可是小时候就知道菜花蛇无毒,还抓来泡过酒。 而邱淑静,竟然可以把菜花蛇错认为银环蛇,也真是憨憨本憨了。 “后来,我……哈哈哈哈,我就给她说,傻姑娘这是菜花蛇,不是银环蛇!你怎么能这么傻!还把我吓了一跳。哪知道,她哭得更厉害了。” 宁远:“为什么?” “因为她说,我骂她傻!她这一辈子都没有人这么骂过她!如果可以的话,她宁愿咬她的真的是条银环蛇,也不愿意忍受这样的侮辱!” 此刻,周大哥明显已经陷入了曾经初恋的回忆。他越说越激动,手舞足蹈的。 后来,宁远得知了,当时二人就对彼此一见钟情。 可周大哥是个工作体面的医生,邱淑静只是一个农家女孩,俩人差距悬殊,周大哥的父母自然反对这桩婚事。 为了和邱淑静生活在一起,周大哥不顾家人态度,毅然决然地要留在草灯村。 往后的日子,则是邱淑静做着农活,周大哥在草灯村继续行医,甚至拜了牛爷爷为师傅。 慢慢地,周医生的名气也打起来了。小俩口开始盘算着,不久的将来,可以在村上开个自己的诊所了。 后来,二人自然而然地办了婚礼。 虽然当时经济条件有限,只举办了一场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婚礼,但他们溢于言表的幸福,得到了全村人的见证。 “你俩……可真浪漫。” “可惜这样浪漫的日子没过多久,厄运,就降临了。” 第五十四章 帮我找找遗书 后来,邱淑静在自己的果园里,种了更多的水果。 她每天精心呵护着这些水果,浇水,施肥,杀虫,就像在呵护自己的孩子一样。 “或许,她真的把那些果子,当成咱们的孩子了吧。孩子的名字就叫果果。我和她,是因为一个果子结的缘”,周大哥若有所思, “一个如此纤瘦脆弱的女子,独自经营了那么大一个果园,实在是让人难以置信。以前,咱们菜地里的桃子都是稀稀拉拉的,现在却长得非常大个。我很佩服她。” 宁远沉默了。 的确,如果不是爱,不是要迫切地需要寻找精神寄托,谁会做到如此呢? “周大哥。”宁远嘴角动了动,小声说道。 “嗯?”周大哥歪着头。 “你是不是在外面,有狗。”宁远直截了当。 此刻,周大哥的屁股上竟然像长了弹簧一般,跳了起来, “我发誓!绝对没有!自从遇见了你邱姐姐,你周大哥就入目无她人了!我只爱你邱姐姐一人,从来没有搞过什么乱七八糟的关系!苍天有眼!” 周大哥的语气十分激动。他突然转过头,问道宁远, “不过你怎么会这么想?难道你认为,我短命,是邪淫的果报造成的吗?” 看到周大哥如此激动,宁远觉得自己这个玩笑,真的开大了。 他很抱歉。 不过,接下来,宁远给周大哥讲了一件更抱歉的事情。 那就是,认为周大哥在外面有狗的,是他深爱的老婆,邱淑静。她认为,周大哥其实根本没死,只是不要她了。 而她傻傻的,一直在等周大哥回心转意。 “这是……她什么时候给你说的?”周大哥沉默良久,终于开口了。 “就是我来东山找你的那天晚上”,宁远回答道, “她对我和张芷芬说的。那时,她已经有点着魔了,还指着张芷芬骂她狐狸精呢!” “也对哈,我怎么没有想到,她不肯来坟上看我,是有这个原因的”,周大哥的神色变得黯淡了, “在她的认知里,我根本没有死。我也是刚刚才明白,为什么家里的墙上,连一张我的遗像都没有了!” 头顶的路灯上,突然掉下了一只飞蛾。 大概是扑火扑得太热烈,这只飞蛾,已经被白炽灯泡烧焦了。周大哥将它拿在手里把玩。 “所以,必须得让她接受,你已经死了这个事实。你是死了,不是外面有狗了。清白地死去,若你们缘分未尽,下辈子还可以继续做夫妻”,宁远分析道, “而如果是有狗的话,因为邪淫,灵魂是会下地狱的。不得超生,投胎就别想了。所以从这种角度上来说,死了,的确是比有狗要好。你说对吧?” 周大哥连连点头,“是啊,我是一个何等正直的人,她难道不知道吗?竟然这么怀疑我,唉……” “你也别太在意啦!”宁远摆摆手, “有时候,人受到一些重大的打击,脑功能是会紊乱的。你就把邱姐姐的胡思乱想,当作创伤后遗症,便好。” 看着这个八岁的孩子,竟然一口气说了几个神经学上的专用名词,周大哥有些惊讶。 不过,他倒是习惯了这种惊讶。 这些天和宁远接触的过程中,周大哥就发现,这个孩子很聪明,很成熟,而且很会洞察人性。 和那些只会吵吵嚷嚷要玩耍,要吃零食的同龄孩子,是有天壤之别的。 “唉,那宁远小朋友,你能不能再帮我一个忙?”周大哥想了想,问道宁远。 “什么忙?”宁远问道。 “我记得,我曾经给你邱姐姐写了一封遗书。不过你别想多了,我是医生嘛,见惯了各种意外,就想到了如果有一天我也……”周大哥低头,若有所思, “在热恋期间,我就准备好了那封遗书。我把它悄悄地夹进了一本书里,不过,具体是哪本书,我现在一时想不起来了……” “所以,你是希望我能帮你找到那封遗书?”宁远问道。 “这倒不是。那封遗书在哪里,我待会自己回家去,一本书一本书的找”,周大哥挠了挠头, “有了透视眼,找它会方便很多。我就是希望,等我找到之后,你帮我把它拿给你邱姐姐。” 宁远明白了。这样,等邱淑静看到了周大哥的遗书,她应该就会接受周大哥死了的事实了。 毕竟白纸黑字,摆在面前。字字肺腑,纸短情长。 到时候,只要接受了老公已死这个现实,邱淑静就算是再难过,也会给周大哥补办一场葬礼了吧。 “时间不早啦,小宁远,我送你回家吧。”周大哥在地上挖了一个坑,将那只烧焦的飞蛾埋了进去。 宁远沉默了,抬头看着天空。 今天十五,天上的满月又大又亮。月光下的草灯村,像是笼上了一层细细的霜。一切都宁静而祥和。 月光下,宁远第一次看到了周大哥的影子。他这才发现,鬼也是有影子的。 这个影子形状和人的影子差不多,质地却十分透明,就像是水母一样,只能看见最边缘处的轮廓,里面不是实心的。 不一会儿,宁远就到了家了。 与周大哥告了别,宁远独自一人来到的卧室,打开了智能机,试图看看今天有什么奖励。 抖音里提示一位网友正在直播? 宁远纳闷。他怀着试一试的心态打开了抖音。 “我给你们说呀,这种牛板筋,可和你小时候吃的味道一模一样!来我直播间下单,一箱只要九块九!” “还有这个果丹皮,不骗你们哦,味道纯正,是九十年代的味道!” “好劲道方便面是吧,有好多宝宝都在问这个,来我直播间下单,让你一秒回到童年背着爸妈吃泡面的日子!” …… 这个主播不是别人,正是宁远前几天被动关注的美食博主,“咕咕叽叽”。 视频中,她画着妆,戴着美瞳,扎着减龄的马尾辫。在滤镜下看着,还算个美女。 而这位主播的桌上和身后,则摆满了各种小零食。这些零食都是90年代的画风,一看就是仿品。 而这次直播的主题则是,“童年回忆小零食专卖场”。 直播间下面,有不少网友在和主播互动,询问着商品的细节。 但让人奇怪的是,宁远根本看不见开播的时间,也不能看见那些网友发言的时间。无法通过此辨认,2022年今夕是何月何日。 那就试着和主播互动一下吧,看看她能不能看见? 此刻,宁远在对话框里快速地打了一行字: “你这些零食,都是冒牌货吧!我就是来自九十年代的人,大家别找她买,来找我买啊!” 第五十五章 主播的请求 点击发送。 宁远看到,自己刚刚打的那段话,竟然成功地发了出去! 只见,这个主播的脸色顿时一变,气呼呼地咬着嘴唇, “有些宝宝,有点素质好不好?什么叫冒牌货?我们这些零食,都是由正规厂家生产的。不想买,没人求着你买!” 她竟然看到了! 看来,这个id叫做“宁远大帅比”的网友,成功吸引了这个主播的注意。 “真是的,还说你是九十年代的人,玩穿越啊?我还可以说我是赵盼儿到2022年经商来了!不喜欢看,划走好不好!” 这个漂亮主播蛾眉轻蹙,嘟着小嘴。而底下则是一群安慰她的粉丝。 “抱抱咕咕,真是什么人都有。” “咕咕卖的才不是冒牌货呢,我上次在咕咕家买的紫薯芋泥面包,可好吃啦!无限回购ing!” “心疼咕咕三秒,现在什么哗众取宠的人都有。那个人是看咱咕咕长得漂亮,故意引起咕咕的注意吧!” 确定了,她能看到宁远发的东西。 果然,想要吸引主播的注意,拍马屁是行不通的,无节操地怼她才是硬道理。 为缓解尴尬,宁远则在对话框中输入, “开玩笑啦!小姐姐,不要当真嘛!你家产品最好!「狗头」” 可正当宁远再次点击了“发送”时,却被提醒说,已经被该主播禁言了。 糙,一言不合就拉黑? 就你这肚量,劳资懒得看你了。你漂亮,能漂亮得过刘亦菲?庸脂俗粉,关了美颜啥也不是。 气头上的宁远,“啪”的一下关闭了手机。眼不见为净。 此刻,宁远才想到今天的家庭作业没有做。 他赶紧拉开书包,将语文和数学的练习册拿了出来,却发现这两本练习册上的所有题目,都被写完了? 想起来了。 才穿越过来的第二天,宁远是在上课无聊时写的那些练习册。因为老师总是按章节布置作业,容易忘写。 所以,在有挂的情况下,还不如一次性把它写完,省事。 正当宁远在盘算着,该做点什么,打发这无聊的时光时,他的手机有了一条提示音。 是抖音的私信。 奇怪,竟然还能收到私信? 发信者不是别人,正是刚刚才拉黑禁言了宁远的主播,“咕咕叽叽”。 “小哥哥,不好意思,你真的是来自九十年代的人?”咕咕叽叽在私信里,这样问道宁远。 小哥哥?这态度转变也太明显了吧? 直觉告诉宁远,这个主播,肯定有事情要拜托他。 否则,以这些美女高冷的尿性,才不会叫一个不打赏,不买单,还找碴的网友,为“小哥哥”。 “是啊,有事?”宁远反正无聊,还是理她一下好了。 “那个……刚刚实在不好意思哈,小哥哥。其实我是想让你帮我一个忙。「害羞」” 看吧,果然是要人帮忙的。 不过这就更让人摸不着头脑了,一个在1998年,一个在2022年,宁远能够帮她做什么? “有话就说,什么忙?”宁远回复。 对方显示正在输入中。 宁远猜测,该不会是帮她拍几张九十年代的照片,让她拿去装逼之类的吧? “那个……就是最近呀,总有粉丝宝宝反馈,我们家卖的童年小零食,根本就不是以前的味儿!感觉自己被骗了!比如,牛板筋太硬了,果丹皮也不够甜之类的。这些厂家,确实如你所说,都是仿造以前的味道生产的。但原来的配方,哪有这么容易就完全保留下来的呀?「委屈」” 这个主播霹雳啪啦输入了一大堆。 这个小姐姐打字的手速,让宁远惊了。打字这么快,鱼塘里的鱼应该不少吧。 “所以,然后呢?「疑问」”宁远回复到。 “所以,我希望能够从小哥哥这里,买一些九十年代的零食。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这样我的粉丝宝宝们也会开心的。所以小哥哥愿意帮我吗?「笔芯」” 买零食?帮你?这一下子就给宁远整不会了。 不同的时空,竟然还能卖东西给你?这姑娘晚上直播的状态,也不像是喝了酒的样子啊? “怎么卖给你?「黑线」”宁远回复。 “这样吧,我今天和经纪人商量一下,明天给你发一个我需要的零食清单。你看看你们那边是否能找到这些东西。放心吧,钱我们不会少你的哟~「笔芯」” 此刻,宁远感到自己的脑子里完全是一团浆糊了。 “我们会按照2022年到1998年,相关的通胀率给您折算成现金,毕竟98年银行存款还不怎么普及。细则会写在合同里的~「玫瑰」” “好吧。”宁远回复。 宁远的内心充满了惊讶与好奇。他倒想看看,这个小网红,会怎么操纵这场跨时空的交易。 “不过,我要怎么寄给你?「狗头」说实话,我到现在都还觉得,这件事情挺扯淡的。”宁远直言不讳地补充道。 “具体怎么操作,到时候会告诉你的。时间不早啦小哥哥,早点休息,晚安啦~明天联系。「月亮」” “「握手」” 对于这个主播的话,宁远也没有太放在心上。可能是小姑娘没事,专门来找宁远扯淡的吧。 宁远走下了楼,打算去冲一个澡,却看见父亲回来了,在厨房里煮着一包方便面。 因为工作原因,父亲常常早出晚归,又因家里没有做饭的人,方便面则成了他吃得最多食品。 不知怎么,宁远突然觉得有点心酸。 “煮鸡蛋了没有?”此刻,宁远冒出了一句话。众所周知,方便面没营养,但可以通过鸡蛋改善它的营养。 宁远冷不丁地出现在身后,还把父亲给吓了一跳。 “没加鸡蛋,太饿了,就忘了。你想吃鸡蛋?”父亲问道。 宁远看到,父亲才将面饼下入锅里,却还没有煮散。等着真正煮成一碗泡面,还需要花上几分钟。 此刻,宁远内心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我来煮吧,爸爸!您工作辛苦了,先去冲个凉吧!冲完凉就做好了!” 父亲一脸纳闷。 这些天,在他的眼里,宁远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会主动做家务,会和小伙伴一起玩,会煮饭,会经常去看奶奶了。 而且,最让父亲诧异的是,宁远的班主任这几天都没有找过父亲,说宁远的作业做得差劲了。 如果说这一切都是因为孩子在成长。那宁远这个孩子,也是成长得太快了吧? “好吧。”父亲脱下了背心,一股汗味顿时袭来, “注意面别煮坨了。” 第五十六章 雪碧拌面 宁远另起一锅,煎了鸡蛋。他得在父亲洗完澡之前,给他露一手。 鸡蛋煎好,放凉,宁远赶紧翻箱倒柜。 好在,前段时间宁远在奶奶家,拿了不少好东西回来:有新鲜蔬菜,葱姜蒜,辣椒,方便面,各种零食和饮料。 宁远将这些食物放在屋里,以备不时之需,哪知道现在竟然派上用场了。 宁远将面条舀了出来,过冷水冷却捞出,放在一个碗里备用。 随即,宁远切了一些黄瓜丝和火腿丝,和冷却的面条放在了一起。 之后,便是热油,将葱姜蒜、小米辣切碎,淋上滚烫的油。这样,一碗用来拌面的灵魂酱料就做好了。 “怎么还没有好?” 父亲已经冲完凉出来了。他一边拿着浴巾擦着头发,一边问道宁远。 “哦,就快好了!” 最后,宁远将半瓶雪碧倒进了碗里,加了一些盐巴和芝麻,倒入灵魂酱料搅拌搅拌,将煎蛋放在面条之上, 这样,一碗即有蔬菜,又有鸡蛋的豪华版雪碧拌面,就做好了。 洗完澡的父亲,坐在沙发上翻看着电视的频道。他一边骂骂咧咧地拍打着蚊子,一边点了一盘蚊香。 当宁远将做好的面,端在父亲面前时,父亲的下巴都惊掉了! 父亲回想到,上一次吃宁远做的东西,还是吃的一碗煎蛋面。虽然那时他就有点惊讶,但也没怎么多想。 而现在,他惊讶宁远,竟然能够把一包廉价的泡面,做成他吃不起的样子! “有菜,有蛋,营养也会丰富一些。吃吧爸爸,别跟我客气!” 宁远将这碗面放在茶几上,就回厨房洗锅、洗菜板了。在他洗碗的空当,他隔着过道也在偷偷地观察父亲。 只见,父亲端着碗,像用叉子吃意面一样,用筷子将面条卷了起来。 卷的过程中,还不忘裹一些酱汁,火腿丝和黄瓜丝。 大概没有两三下,父亲就将碗里的面条完全吸溜完了。吃完之后,还不忘喝干里面的雪碧。 宁远懂事地收了碗,打算去洗。 “我给你说”,正在宁远转身时,父亲叫住了宁远,“少花点时间在做饭上面,你现在的正事,是学习!” 哦,原来是说这个? 宁远二话不说上楼,将自己的书包拎了下来,随即拿出了两本练习册,翻开了这几天的作业。 只见,从这个星期开始,宁远每晚家庭作业的评分,不是优就是优+。 父亲纳闷了,以前宁远的家庭作业得一个良,就是得阿弥陀佛祖坟烧高香了。现在,这孩子的成绩,竟然这么好了? 父亲继续翻着练习册,发现整本的练习册,竟然都被宁远写完了。 “这些功课,你都还没有学,怎么都会做呢?”父亲想来想去,实在不解。 “我提前预习了,很简单!”宁远胸有成竹地回答道。 “不错!学习刻苦,有你爸爸当年的样子了!”父亲满意地揉了揉宁远的头发, “以后学习之余要是有空,可以帮奶奶做一些活路!她一个人也不容易,我小时候就经常帮她,什么都做,喂鸡,洗碗,割猪草的。现在工作忙了,没空顾她,心里多少有些过意不去。” “好。”宁远答道,“对了”, 宁远将今晚卖糯米小丸子赚的钱,拿了二十块,就塞到父亲手上, “这是奶奶让我给你的。她让你中午在工地上面,吃好一点。要有肉!” ———————————— 昨天的糯米小丸子一炮而红。今天一早,宁远一到教室,就趁热打铁。 宁远给班上的同学说,宁汤圆真的开始卖汤圆了,让大家放学去云二娘小卖部捧个场,不好吃不要钱。 “今天的早读谁来领读?”上课铃声响,班长高泽明照例问道。 “我来!”自告奋勇举手的,还是积极分子杨雄飞。 “好,那这次还是杨伟……杨雄飞来领读,声音大声一些!别像昨天跟个蚊子一样!” 杨雄飞雄赳赳气昂昂地走上了讲台。 他一上台,同学们就惊讶地发现,曾经身材矮小的杨雄飞,今天,身高竟然比高泽明还要高大半个头! “哟,杨雄飞,你怎么这么高了!” “杨雄飞,你偷偷吃了什么长这么高的?养生堂的成长快乐吗?” “杨雄飞,你是不是偷穿了你妈妈的高跟鞋了?没有啊,穿的你自己的啊!” 宁远也觉得纳闷。 因为他清楚地记得,就在昨天,杨雄飞在体检时的身高还是124cm,算是班上的倒数了。因为他父母都不高。 而现在,他的身高一看就有一米四! 虽说杨雄飞现在这个年纪,正是生长发育的关键期,但一夜之间长高20cm,明显是天方夜谭。 “安静!现在咱们把课本翻到课文《赵州桥》!” 听闻同学们的起哄,杨雄飞挺直了胸膛,维护着课堂的秩序。 高了二十厘米的他,气势都不一样了。 “咱们现在先早读!关于我为什么长高的事情,我下课再告诉大家!” “heb省赵县的洨河上,有一座世界闻名的石拱桥,叫安济桥,又叫赵州桥。” “它是隋朝的石匠李春设计和参加建造的,到现在已经有一千三百多年了。” “赵州桥非常雄伟。桥长五十多米,有九米多宽,中间行车马,两旁走人。” …… 教室里,一阵琅琅书声,顿时响起。 但这次的早读课,同学们明显都心不在焉。 大家都盼望着快点下课,下了课,杨雄飞就可以给大家传授,一夜之间长高二十厘米的秘诀了。 “叮玲玲玲——” 终于熬到了下课。 一些饿着肚子的孩子们,连早饭都顾不上吃了,都来争先恐后地问杨雄飞是怎么长高的。 “这个嘛”,杨雄飞从书桌的抽屉里拿出了一个大包子,啃了一口, “是拜东山一座破庙里,一位神仙所赐。我昨晚和我妈去东山,看到了那座破庙,随便许了个愿,就实现了!我也觉得不可思议。” 杨雄飞的包子是韭菜鸡蛋馅儿的。 然而这种充满刺激性气味的包子,今天,竟然没有把身旁的小伙伴劝退。大家依然好奇地询问着细节, “哪座庙子?什么愿望都能实现吗?” “那我今晚也去试试!我倒不希望我能长高了,我就想再瘦二十斤!” “真的这么灵验吗?太好啦,那我是不是可以变成大美女了?” “是什么愿望都能实现。不过”, 杨雄飞吃完了包子,又将自带的油条,从塑料袋里拿出来,啃了一口, “神明帮你们实现愿望,你们自己也得付出代价。” “什么代价?”孩子们面面相觑。 “就是一年的寿命。” 第五十七章 长亭外,古道边 什么愿望都能实现?用一年的寿命作为代价? 太扯淡了吧! 一说到东山的破庙,宁远猜测,应该就是那个猫大仙帮小朋友实现的愿望。 但这个猫大仙也太没原则了? 什么愿望都帮人实现,代价竟然还是人一年的寿命? 孩子们现在还年轻,可能觉得少一年的寿命也没有什么。生命还长,还没到后悔的时候。 真正要等到岁月迟暮之年,他们才会发现,一年的时间,其实是可以吃好多的东西,做好多的事情,实现一些人生中未完成的心愿。 所以,以一年的寿命作为筹码,这种要求都提得出?太贱了简直。 “喂!小宁远,发什么呆呢!”宁远感到身后有人在拍他。是周大哥。 宁远赶紧移步到了走廊,先发话了, “周大哥,你给东山破庙那个猫大仙说一下,不能这么没有原则地实现孩子们的愿望!因为那天他玩开心了,就开始卖弄权术充老大?” 周大哥一脸懵逼。 宁远把杨雄飞去了破庙之后长高的事,一五一十地给周大哥讲了。 “这样确实不行。我会转告他的”,周大哥挠了挠头发, “不过,我今天来找你,是想告诉你,那封遗书我找到了!就在咱家那本《城南旧事》里面!” 这的确是个好消息。 “恭喜你啊”,宁远啃了一口手中的果丹皮,“那我今天中午,就回去找邱姐姐?” “麻烦你了”,周大哥激动地连连点头, “但你得注意说话的语气,我怕她再受刺激。对了,你就想办法,让她翻开家里的《城南旧事》就行。那本书,我已经放在了显眼处。” “好,没问题,那我中午就去你家”,宁远比了个ok的手势, “记住把我的话转达给猫大仙,若他继续这样,我就不让我的小伙伴去拜他,让他的小破庙从此断了香火!” “是啊,一年的时间,是很宝贵了。这些孩子,竟然随随便便就把它当作筹码,也太傻了”,周大哥低头,若有所思, “如果我能再多活一年,也能看到咱们的孩子长大一岁,我也还能多陪老婆一年。” 宁远感到自己喉咙一酸, “行了,别煽情了!你早些投胎,说不定这辈子还能遇见她的。我回去上课了。” —————————— 已至正午。 放学后,宁远饭都没来得及吃,就从学校小卖部买了两袋米凉面,直接赶往了邱淑静的家里。 宁远敲了门,便来到了邱淑静的屋里。 一进门,宁远就闻到有一股花的清香,扑鼻而来。 原来,邱淑静是从后院摘了几朵向日葵,裁剪整齐,插进了桌上的广口玻璃瓶里。 朵朵向日葵开得灿烂,不由地让人想起梵高的油画。 看到邱淑静这么有闲情逸致,宁远心想,她的精神状态应该好一些了吧。 “邱姐姐,我今天从学校买了好吃的东西,咱们一块来吃吧。我猜你肯定没有吃午饭!” 宁远将两袋米凉面的袋子摊开,拌上调料,将其中一袋推到了邱淑静的跟前,并为她递上一双一次性筷子。 出乎意料,邱淑静今天的心情,真的很好。 只见,她嘴里哼着小曲儿,迈着轻盈的步伐,走到桌子旁坐下了。 她今天也不挑食了,用筷子夹了一根裹满辣椒油的米凉面,就往嘴里送。 哗啦啦的电扇下,宁远也十指大动,对着米凉面狼吞虎咽。因为这顿吃完以后,宁远还有正事要做。 “邱姐姐,你刚刚哼的那首歌,叫什么名字?”吃完米凉面的宁远,用纸巾擦了擦嘴。 “哦,这首呀,叫《外婆桥》!”邱淑静放下筷子,笑了笑, “以前我哄果果睡觉,就喜欢唱这首歌!果果也很喜欢听呢,总是听着听着,就含着自己肉嘟嘟的小手指,睡着了!” “那邱姐姐”,宁远顿了顿,“你知道我最喜欢哪首歌吗?” “什么歌?”邱淑静问道。 “我最喜欢的这首歌,就……唱给你好了!”宁远清了清嗓子,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之交半零落。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还好,宁远还记得这首《送别》的歌词,唱得也没有跑调,甚至还挺好听的。 “原来小远喜欢这首歌呀”,邱淑静起身,给宁远用洋瓷盅倒了一杯热水, “我以前和你周叔叔,看过一部坝坝电影,叫做《城南旧事》,里面的小英子就唱过这首歌呢!你周叔叔可喜欢这部电影了,还买了一本同名的小说。” 很好,成功地把话题引到了《城南旧事》上。 “我因为是个农民,很少看书。你周叔叔说,人总是得读书的,书中自有黄金屋,就让我从简单的书目开始看”, 邱淑静说着,明显已经陷入了回忆, “当时我读完这本《城南旧事》,又在报刊上读了席慕容的散文《燕子》。 这篇散文里说,席慕容在初中的时候,学会了这首《送别》的歌,高高兴兴就要给父亲唱。 当她唱了第一句‘长亭外,古道边’之后,她的父亲就让她别唱了。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宁远纳闷。 “因为她的父亲,一直以为这首歌的歌词是‘长城外,古道边’,是‘长城外’不是‘长亭外’。 他曾一直以为,‘长城外’唱的是他们老家,后面才被告知不是。父亲觉得遗憾,很难过。 所以呀!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时候,在生命中保留一些小小的错误,与人无害,与世无争,反而会成为心灵的慰藉。” 邱淑静低着头,继续细声细语地说着。 宁远很诧异,她的话怎么突然之间,变得这么多了。 此刻,正午的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照了进来,屋子里的一切,都清亮得有些不真实。 “邱姐姐,那现在这本《城南旧事》,还在家里吗?”宁远顺着话题问道, “据说小学生必读书目里,就有《城南旧事》这本书。如果这本书在的话,我可以看看吗?” “在的,稍等!我现在就给你找。”邱淑静转身,哼着小曲儿去了书房。 此刻,宁远的心情比爬了十万只蚂蚁还忐忑。 他很害怕,这个柔弱的女子,面对残忍的真相之后,会是个什么样子。 “长亭外……” “古道边……” “芳草碧连天……” 找到了吗?嗯,还在开心地唱着歌,应该还没有找到吧。 真希望这一刻能来得晚一些。 “晚风拂柳……” “咦?这里怎么会有一封信?” 第五十八章 前妻 好巧不巧,宁远此刻感到腹部一阵绞痛,连忙往厕所里冲。 大夏天的应该是中暑了。西南地区湿热很重,加上那个时候又没有空调,所以一热就容易中暑。 而一中暑,就容易拉肚子。 不知在厕所里蹲了几分钟,宁远终于提起裤子走了出来。 宁远看见,书房里仍没有动静。 他没有走进书房,也没有站在门外观望。大概是为了逃避这一刻,宁远来到了邱淑静的后院。 果树上,仍然挂着令人垂涎欲滴的果子。 而果园的前方,那一丛一丛金色的向日葵,此刻正在风中此起彼伏地摇曳着。 明明是大热的天,又是如此灿烂的颜色,然而这些阳光下静静开放的向日葵,此刻,却给人一种凄凉的感觉。 这片向日葵花田,正是宁远和周大哥初遇的地方。 宁远也没有心情吃果子了。他在向日葵花田里来回踱步时,再次看到了周大哥的脸。 “她找到了吗?”周大哥问道。 “找到了,但我怂了……我跑出来了!”宁远如实回答道,“我不敢去看她现在是个啥子状态。” “没关系”,周大哥拍了拍宁远的肩膀,“该面对的,总得勇敢去面对。咱俩一起去吧。” 这次,周大哥率先走到了前面,宁远则跟在身后。他们沿着田间的小路,再次回到了家里。 宁远走到了书房的门口,看见了书房内的邱淑静,正对着书桌上那封摊开的信,面无表情面地发着呆。 没有眼泪,也没有痛苦的表情。 宁远轻手轻脚地走了进去,用手在邱淑静的眼前晃了晃,她仍旧一言不发。 在宁远长达六年的精神病治疗期间,他得出一个结论: 人只有在受到极其重大的刺激后,才会像石化了一般僵在原地,什么反应都没有,任何知觉都抽离了身体。 而此刻,周大哥也在没有了那些安慰的动作,他一脸严肃地站在邱淑静的身旁。 “写的什么,我能看看么?”宁远小声问道周大哥。 “看吧。”周大哥回答。 此刻,宁远伸着颤抖的手,拿来了邱淑静摊在桌上的那封信。 只见这封信的信纸,已有些年头了。上面用周大哥苍劲而隽秀的钢笔字体写道: “我最亲爱的小静, 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很遗憾,我已经离开人世了。 我不知道我是因为什么原因离开的,是正常的生老病死,还是突发的意外。 但是现在,我的确是死了。对不起,没有等到和你同年同月死,我就要先你一步走了。 作为一名医生,我见惯了各种生死,也深刻知道生命的脆弱。 所以,我才会在咱们的恋情,正如窗外的石榴花那样绚烂的时候,提笔写下这封悲伤的遗书。 因为我害怕,有些事情不提早对你说,可能一辈子都来不及了。死亡和明天,不知道哪个会先来。 平心而论,我这辈子做的好事,应该比坏事多。 在有限的生命之中,事业上,我救死扶伤过很多人,成了草灯村的人们,都喜欢的周医生。 感情上,我一颗心就只在你身上,倾尽一生只爱你一人。我们有过很多快乐的日子。爱情如此,我死也无憾了。 如果非要说我对不起谁,那可能就是我的父母了吧。我毅然决然地离开青陵村,来到草灯村,就是为了跟你长相厮守。 父母总是骂我是个不孝子,不过那又怎样?有时候,爱情和亲情是不可兼得的。我和你在一起过得很幸福,这就足够。 况且,我们也不是没有给他们寄钱过去,哈哈。甚至婚后,咋俩压缩了小两口的生活质量,都给他们寄了不少钱呢。 所以,我觉得我死后,应该是可以上天堂的。 我甚至可以想象我在天堂的情景: 在去往天堂的路上,应该有很多人在排着队。人群熙熙攘攘,就像咱们登记结婚的那天一样。 这些人都是善良的人。他们穿着白色的衣服,翘首以盼,希望下辈子能够投个好胎。 所以,小静,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希望你能给我烧一张你的照片。 我会拿着你的照片,给负责投胎登记的天使说,这个人,是我的前妻。我下辈子还想和我前妻在一起,无论如何。 你可能会问,为什么是前妻呢?我明明只娶了你一个新娘啊? 因为,‘前妻’二字,在我这里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前世的妻子。 我恋爱时对小静一心一意,婚后更是对小静从一而终。小静对我也是一样,日月可鉴。 这世上,唯一能把我们分开的东西,也只有死亡了。 我相信你现在应该很难过。因为,死亡这个厄运,到头来,还是降临在了我头上。 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小静能够在草灯村为我举办一场葬礼。 这场葬礼就和咱们的婚礼一样,不需要多大,但一定要让大家都知道,我死了。 葬礼上,记得请村里的孩子们,为我唱《送别》这首歌。 还有,在我的棺材里放一束向日葵吧。 这样,有了小静的照片,有了孩子们的《送别》作为安魂曲,有了向日葵, 我想我一定能够安心地上天堂,请求天使为我投个好胎的! 在这里我还是要说一句话。 往后余生,若是小静觉得孤独了,又正巧遇到一个爱你的小伙子, 就大胆地和他在一起吧! 因为我十分了解,孤独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孤独这种东西,凡人怕,神仙也怕。 所以不必担心我会吃醋。 有人能够爱你,像我待你一样的对你好,我开心还来不及呢! 人生这条路十分漫长,小静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按时吃饭,天冷加衣。 若是小静用心的话,一定能感受到,我其实并未走远,一直在用各种方式陪着小静: 我可以是田间吹过的夏风,可以是夜晚点燃的煤油灯, 可以是大黄换下的弄脏咱们屋子的狗毛,也可以是落入你手心的一粒小雨。 无论如何,请小静记住:你的前夫,永远在你身边。 爱你的老周——周向阳。 1995年7月19日” 第五十九章 数学考了满分 宁远这才知道了周大哥的全名。 周向阳。 宁远恍然大悟。那一田埂金灿灿的向日葵,原来就是邱淑静,为了寄托对周大哥的感情而种的。 这片向日葵花田地处隐蔽,像是一个秘密花园,装满了少女的心事。 当年的草灯村,像这样大面积在田地里种花的很少。为了追求实用,村民们都是种庄稼、种菜、种果树比较多。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这一片向日葵花田,宁远还不知道,九八年的草灯村会有这样的花儿。 此刻,书房里静得可怕。 阳光从窗外照了进来,照在了邱淑静那张面如死灰的脸上。 “两点了。小宁远,你该上学去了。”周大哥有气无力地提醒道宁远。 这俩夫妻,此刻都陷入了悲伤的氛围。 “可是,她怎么办……”宁远有些担心,小声地问道周大哥。 “没关系,我会陪着她的。要是有什么突发情况,我就来教室里找你。” 宁远整理了一下衣衫,便往学校赶了。 六月的草灯村十分炎热,通常一晒就是好几天。那个时候,看天气预报没有现在这么方便。 而每晚,家家户户都会守tv1新闻联播之后的天气预报,以观察明天是否会下雨,下雨才有利于庄稼的收成。 “喂!吃吗?” 宁远感到有人从背后拍了拍他。 是米儿。她今天将头发扎成了高马尾,穿着白裙子,手里拿了一包七个小矮人,拆开包装问宁远要不要。 正好有些口渴了。宁远便随手拿了一个绿色的矮人。 七个小矮人是九十年代很流行的一种冰棍,一袋由一根大的冰棍,和七根五颜六色的小冰棍组成。五毛一包,水果味儿。 而那根大冰棍的颜色是随机的。有时候是白色的白雪公主,有时候是可乐色的老巫婆。 “你怎么还喜欢吃这些小孩子的玩意儿”,宁远不解地问道米儿,“我记得你以前就很喜欢吃。” “唔,口味倒是没怎么变。除了比以前更能吃辣了”,米儿回答, “不过你怎么也要吃?我还以为,你不会喜欢吃零食了。” 宁远摆摆手,“因为没得选择。对了,我新研究出了一种冷饮特别好喝,今晚请你?” “没问题。”米儿语气简洁地答道。 俩人一前一后走在上学的路上。他们专门在树荫下找了一条路,不至于太晒。 头顶,仍旧是午后炎炎的烈日,从树上茂密的枝叶透了下来。知了在树梢上不知疲倦地叫着。 此刻,宁远突然想和米儿说些什么,毕竟俩人都是有着孩子身体的老灵魂,身份相似。 但却一时不知道从何说起。 “对了”,正在宁远思忖的时候,米儿率先开口了, “你到这边来,还习惯吧?毕竟经济水平一下子倒退了二十多年。未来有的很多东西,现在都没有吧?” “其实也还好”,宁远挠了挠头, “就是晚上睡觉的时候,蚊子会有点多。睡着了也不敢留着蚊香,怕着火。” “这个我觉得我可以帮到你”,米儿的眼睛在阳光下晶莹透亮,像名贵的猫咪, “我家现在用的是一种电热蚊香片,插电就能用,很香,也不会着火。我改天给你带一个过来。” “嗯,那谢谢米儿了!”宁远感激不尽。 上学的路上,俩人有一搭没一搭地又聊了很多。话匣子一打开了,真是什么都可以聊。 宁远确认了,米儿的身体里是没有系统的。 宁远又给米儿讲了关于周大哥的一切,从他如何过世,如何以鬼魂的方式遇到宁远,以及想要一个葬礼这件事。 而米儿说得最多的,则是抱怨上学无聊,同学幼稚,父母还是把自己当小孩, 当然,还有那场一直出现在她幻觉里的火。 “别想多啦”,宁远安慰道米儿, “我上一世的时候,还经常觉得自己被外星人脑控了呢!像我们这种将来要拯救世界的天才,精神上出现一点状况,再正常不过了。” “借你吉言咯!”米儿撇撇嘴。 不一会儿,俩人就来到了校门口。在预备铃声响起的时候,他们各自走向了自己的班级。 “再见!”米儿挥挥手。 “晚上来云二娘小卖部,找得到吧?就是我奶奶的小卖部,我请你吃好吃的!” ———————————— 回到了教室,宁远看到了一张100分的数学考卷,放在自己的桌子上。 这是昨天的随堂测验,今天分数已经被打出来,发给每个同学了。 “曾小雪,92分!” “杨雄飞,88分!” “张磊,96分!” 发卷子的是班长高泽明。语气气呼呼的。 因为,这次数学测验他只考了98分,而成绩一直远不如他的宁远,却考了满分。 宁远感到很抱歉。考满分,是他大意了。 穿越过来的这近一个星期里,班上也不是没有做过随堂测验。 只是,为了照顾班上那几个成绩比较好的同学的感受,宁远在做试卷的时候会专门做错几道题,把分数卡在80分左右。 然而昨天的数学测验,宁远一不小心做到了100分。让大家瞠目结舌。 “宁汤圆,班上就你一个满分耶!” “宁汤圆你真是太棒了!” “宁汤圆,你成绩怎么提升得这么快,教教我呗!我每次都是60分!” 不一会儿,宁远的座位旁边,就围满了同学们。 宁远当然不可能告诉他们,自己有挂。 作为一个善良正直的好儿童,宁远只有用“三好学生”一样的语气,对大家说, “是因为,我现在学习比以前努力了!我要好好学习,报效祖国,现在我天天晚上学习到十二点呢!” “叮玲玲玲——” 正式上课的铃声响起。 这一节课正是数学课。数学老师李老师,一上来就发挥他的特色,在黑板上写下了几道大题。 “哪位同学上来做这些题?”李老师问道。 “让宁远去吧!” “对,让昨天考了100分的宁远去做,他做的最快了!” “宁远!宁远!宁远!” 同学们都争先恐后地推荐宁远。宁远怎么不知道他们的小心思,就是怕抽到自己呗。 “嗯……”只见,李老师推了推滑落鼻梁的眼镜, “这次我不抽宁远同学了。让他来做,太费题了。” 宁远:“……” 是呀,人家老师辛辛苦苦写了五分钟的题,宁远不到一分钟就能解出来。不是费题,还是啥? “刚刚谁吼宁远吼得最大声?” “杨雄飞,你来!” 第六十章 此庙非彼庙 杨雄飞一上台,讲台下面就一片唏嘘。 因为他的身高,比起昨天,肉眼可见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让人很不适应。 “哟,长高了嘛!” 身高不到一米七的李老师,看着杨雄飞惊讶地说道,“吃的什么长这么高,传授下经验,我也给我儿子吃点。” 学生们哄堂大笑。 “李老师,杨雄飞不是吃了啥变高的,是他去拜了神!” “对呀,以一年的寿命换的!” “东山的神仙还真灵,改天我也想去庙子里面拜拜!” 见老师也发现了杨雄飞的身高不对劲了,孩子们跟着起哄起来。 “真有那么玄?那李老师用一年的寿命,来换我脑袋上的头发好不好?”李老师半开玩笑道。 同学们再次大笑起来。 这个李老师已年过四十,因为长期用脑,再加上经常被这群熊孩子折磨,已经成了名副其实的地中海发型。 只见,他的头顶中央光秃秃的,并用摩丝把头顶仅有的几根长发梳到脑后,甚是滑稽。 “好了!安静一点,这是上课!”李老师厉声维护着课堂的秩序。 虽然说,杨雄飞的确是因为拜了神,才长的个子。但在成年人看来,无疑是孩子们说的鬼话,不必太放在心上。 “杨雄飞,把黑板上那些题做了吧,能做几道做几道。” 杨雄飞挠了挠脑袋,开始用粉笔做着黑板上的题。虽然用时较长,但他最终还是将这六道题,全部无误地解了出来。 当老师公布了正确的答案和解法时,杨雄飞这才如释重负地走下了台。 接着,又是一阵无聊的课。 不过,正是因为无聊,才得以有空做点正事了。 宁远提起了笔,想记录一下自己目前为止,各种值达到了多少。 可是因为一开始有些云里雾里的,这些值,宁远并没有特意去记录。 塞斯汀?梅? 【在的,宿主】 能不能够帮我统计一下,现在我的那些值分别达到多少了? 【稍等,宿主】 【报告宿主,截至目前,宿主各灵魂分值的情况为:l值1000,d值30,g50值,i值290,f值99.1,c值100,s值30,b值100】 好,电光火石之间,宁远把这些值全部记下来了。 所谓的灵魂分值,每种的上限应该是1000,对吧,那这些值都达到上限了会怎样? 【……】 好吧,关键时候又不说话了。 下课之后,同学们照例围着杨雄飞的课桌周围。这次,宁远也跟着出现在了杨雄飞的旁边。 看来,有如此能够帮人实现愿望的好事,大家都想去拜一拜那个神仙呢。 “那是哪个庙啊?”宁远问杨雄飞具体的细节。 “就是东山半山腰上的一个庙。木头做的,很破,很小。”杨雄飞回答道。 “喂,宁远小朋友!” 此时此刻,周大哥又出现在了宁远身后。宁远见状,赶紧移步到教室后面,那块放扫帚箩筐的角落。 “怎么了?”宁远心里一紧,“是不是邱姐姐她出什么事了?” “这倒不是”,周大哥放慢了语气,“她还好,这点你放心。刚刚自己还倒了一杯热水喝。” 宁远:“那就好,你吓死我了。” “我是想告诉你,我刚刚去小庙里找了猫叔”,周大哥挠了挠头发, “他说……他从没有帮孩子们实现愿望!猫叔是遵循天道的好神仙,不会做这种篡改别人命运的事。” 宁远纳闷了。那这就怪了,难道…… “东山上的破庙很多”,周大哥若有所思,“半山腰上的破庙,我在游荡的时候就看见了四五家。不只有猫叔那一家。” 宁远点点头,“也对。东山上的庙子,一直是麻麻匝匝的。” 那这个问题就变得更棘手了。 因为除了猫大仙,宁远不确定,自己还能不能够看见别的神仙,更别说找他们谈判了。 “不过,这件事情猫叔也引起了重视”,周大哥话锋一转, “他说,一定要彻查此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为非作歹的神仙。” —————————— 今天放学,宁远在校门口遇到了表姐。 “走哦,今晚继续大干一场!”表姐拍了拍宁远的肩膀,一副意气风发的样子。 “好呀!”宁远回答道,“不过呀,你老弟今天下午踢了球,现在肚子已经饿瘪了,得先吃两碗饭再说!” 是呀,宁远想到中午的午餐只吃了一包米凉面,是根本不经饿的。 “嗨!”表姐摆摆手,“在奶奶那,还怕晚上吃不饱吗?对了,你中午不在,我听说奶奶今晚要做豇豆腊肉干饭!” 此刻,口水已经从宁远的嘴角,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豇豆腊肉干饭,是隐藏在农村孩子记忆深处,一道朴实无华却流芳百世的经典美食。 具体做法,则是将豇豆焯水,和米、腊肉丁一起用柴火煮,煮熟后盛出沥干米汤,方可食用。 这种饭保留了豆角的清香和营养,又完美地融合了腊肉的油脂,让人欲罢不能。 宁远加快了脚步。身后的表姐都有点快更不上他了。 “喂!你走慢点,饿死鬼投胎呀!” 大约走了几百米的距离,表姐已经气喘吁吁了。她伸手扯住了宁远的书包带子,让他被迫刹车。 “哪里是饿死鬼投胎”,宁远狡辩道,“我只是想早点回去,多卖几碗小汤圆而已!” “算你娃儿懂事”,表姐笑了笑, “不过咱们的汤圆粉子,应该快用完了。你上次是在哪里买的糯米?咱们今晚再去买一些来磨粉。” 宁远神秘一笑,“是在杨伟那里买的哟!怎么,你去吗?去的话应该还能碰见他哥哥……” “喂!住嘴!” 没等宁远说完,表姐就厉声制止了宁远。 “不是都知道的事吗!装什么装!”宁远撇撇嘴,小声说道。 杨雄飞的哥哥名叫杨震,比杨雄飞大个几岁,在表姐隔壁的五年级一班。 虽然爹妈相同,但杨震完全没有杨雄飞那么虎头虎脑。 相反,杨震长得眉清目秀,皮肤很白,整体看上去斯斯文文的,成绩又是年级第一。 所以情窦初开的表姐,早就对杨震芳心暗许了。 宁远观察到,每次只要是杨震来奶奶这买东西,表姐总会少收他一毛两毛的钱。 后面杨震发现情况不对,又不想占别人便宜,所以买东西时特地给表姐打了招呼,要把数额点对。 可表姐仍旧不罢休,又会在杨震买了东西之后,随手附赠几个果冻或者星球杯。 这么明显的爱慕,真是傻子都看得出来。 “喂!”表姐敲了敲宁远的头, “我警告你啊!这事千万不能乱说,不然弄死你!” 第六十一章 吃着碗里,看着锅里 “来呀,你来弄死我呀!” 宁远顿时起了劲,从路旁扯下了一根长长的狗尾巴草,就给表姐宣战。 “嘿你个小兔崽子,你给我等着!” 表姐也不甘示弱。只见,她立马满血复活,从路旁的草丛里扯下一把苍耳,就要向宁远扔。 “你竟然用这种带刺的,作弊吧!” 宁远抱怨道。因为苍耳一沾到身上,是很难弄掉的。尤其那个时候衣服都是纯棉的,一旦沾上苍耳,十分容易起疙瘩。 “不是你让我弄死你嘛,我来了呀!” 表姐一边跑着,一边像扔手榴弹一样,向宁远扔着苍耳,好比一个要与敌人同归于尽的女八路。 宁远见势不妙,赶紧灵活地躲闪着。最终,一个苍耳都没有落在他身上。 “来呀,继续呀,来弄死我呀!” 宁远对着气呼呼的表姐吐着舌头,继续挑衅着她。 哪知道,刚刚还张牙舞爪的表姐,此刻突然站直了身子。 表姐一秒前还很夸张的面部表情,也在顷刻之间,恢复了正常。 “丽晶,在和弟弟打跳吗?” 一个白衣少年,赫然出现在了姐弟俩的身旁。 这个少年大概和表姐差不多大的年纪,皮肤白皙,眉目清秀,胸前的红领巾像刚刚洗过一般鲜艳。 这个少年不是杨震,还是何人? “没有啦”,表姐低头,用最小的声音缓解着尴尬,“我刚刚是在扇前面的猫猫蚊。你看,是不是太多了。” 宁远抬头一看,视线的前方果然有一群密密麻麻的蚊子在飞。 这种蚊子在农村很多。夏天的室外,几乎会萦绕在每个人的前面。这些小蚊子虽然不咬人,但却像幽灵一般挥之不去,挺烦的。 “擦点风油精试试吧。” 杨震信了表姐的话,赶紧从书包里掏出一盒风油精,递给表姐。 “杨震哥”,宁远看到表姐的脸已经红到了耳根子,就赶紧转移话题, “我今天看到你弟弟一下子长了好高!我的天呐,太吓人了。” “是呀,身高都快赶上我了”,杨震无奈地摇了摇头, “我弟弟倒是挺开心,父母也很开心。但我始终觉得,事情不会有那么简单。就算神仙再灵,也不可能一夜之间,就让他长20厘米吧!” 宁远听出了,杨震的语气不是嫉妒,而是深深的担心。 “我一直觉得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好处不能白给你吧,弟弟说是用一年的寿命换的,这就更可怕了。” 对于这件事情,宁远的想法倒是和杨震不谋而合。 反而,一旁的表姐听得两眼放光, “仅仅用一年的寿命,就可以换长高二十厘米?那座庙在哪里?” 宁远毫不留情地给表姐头上,弹了一个栗子, “我劝你别打这个馊主意。你已经够高了。如果你还想长得更高,就多吃点饭喝点牛奶。” “我又不是想长高”,表姐小声嘟囔着, “我只是在想,能不能用一年的寿命,来实现什么别的愿望……” 不知不觉,三人已经走到了云二娘小卖部。 在小卖部的旁边,宁远惊讶地发现,“宁汤圆”的招牌已经被摆出来了。 “丽晶,给我拿一包盐吧。我妈现在估计已经在炒菜了,就等着我这包盐呢。” 杨震从裤兜里掏出了一张崭新的五毛钱,递给表姐。 这孩子人长得正点,衣服穿得撑展,就连从兜里掏出的钱都是新的,难怪表姐会喜欢。 “等一下!我给你个东西!” 表姐收下了钱,赶紧一溜烟地跑进了屋,只留宁远和杨震在原地面面相觑。 “该不会……今天买包盐都有赠品吧?”杨震挠了挠头发。 “谁知道呢!”宁远挑了挑眉。 不一会儿,表姐就用塑料碗打包好了四盒糯米小丸子,递给了杨震。 “这份厚礼,使不得,使不得!”杨震见状,赶紧推脱到。 “拿着!”表姐霸气地将口袋推回了杨震的手中, “这是咱们小卖部新出的冷饮,拿回去给家人们都尝尝,要是觉得好吃,给我多介绍点客户呀!” 这个理由实在让杨震无法回绝。 “那就谢谢丽晶了!我一定会给云奶奶多介绍客户的,把我七大姑八大姨都叫来!” 杨震接过了那四碗糯米小丸子,腼腆一笑,转身迈着小碎步,消失在了黄昏的街道上。 杨震都走了好一会了,表姐还一脸痴痴地望着街道的尽头。 “喂!”宁远伸出手,在表姐面前晃了晃,“愣着干嘛,咱们赶紧摆摊呀!” 姐弟俩走进了厨房。 奶奶已经把小丸子搓好了一盆,顺便熬上了红糖水,甚至将花生碎和葡萄干等佐料都切碎了。 “奶奶,辛苦啦!”宁远实在感激不尽。 自从爷爷生病了之后,家里大大小小的家务都是奶奶一人在料理。 从小卖部的进货,守店,喂鸡,给爷爷送饭,以及照料几个孙子孙女,奶奶都任劳任怨。 现在宁远又搞了个幺蛾子出来,奶奶自然也不会坐视不管。 宁远看到,奶奶的头发比以前更白了,背也佝偻了许多,虽然还不到六十岁,看起来却已经像六十六、七岁的模样了。 “哎哟!这有啥子辛苦的!”奶奶笑眯眯,眼角露出了深深的皱纹, “你们姐俩先去把饭吃了吧,奶奶已经吃过了,我先把东西摆出来,一会就有人来买了!” 此刻,宁远的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那就还是先吃饭吧。 厨房里,一股腊肉和蔬菜的清香,夹杂着水蒸气,扑鼻而来。 宁远赶紧走到铁锅边,揭开木锅盖,用蓝花碗盛了两大碗米饭端在桌上。 在宁远舀米饭的空档,表姐用筷子在泡菜坛里夹了一块萝卜,一块姜,三根豇豆,并把它们都切好,作为今天的下饭小菜。 姐弟俩在餐桌前坐罢,便开始大快朵颐。 宁远将一块肥瘦相间的腊肉夹进嘴里,土猪肉的香味一下子就弥漫在唇齿间。 在肥肉刚刚流汁的那一瞬,宁远顺势刨了一大口豇豆干饭在嘴里,随即又吃下一块泡姜,简直是神仙般的味道。 “慢点吃别噎着。”表姐用洋瓷盅装了两盅水,放在餐桌上。 “我就要快点吃”,宁远一边大嚼着米饭,一边打趣道, “不然你吃得比我快,就会把锅里的饭全部吃光,一粒米都不会给我留了!” 宁远可是知道表姐的饭量。毕竟在九八年,十一岁就有一米五的身高,不是白长的。 “那你岂不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 忽然,一个脆生生的声音,从宁远的背后传来。 第六十二章 未来的订货单 是米儿。 可能因为傍晚的天气没那么热了,米儿将马尾解开,长长的头发垂在了腰间,像个人偶娃娃一般,甚是可爱。 而她的手里,则端了一碗糯米小丸子。 “米儿,你不回家吗?” “米儿,你不吃饭吗?” 宁远和表姐几乎是同时问道。 表姐看到米儿,两眼放光,仿佛看到一件精美的宝物一样。也是萝莉控本人了。 “今天不想回家吃饭呢”,米儿指了指手中的糯米小丸子,“这是云奶奶给我的,晚上吃这个就好啦!” “不吃饭直接吃冷饮怎么行呢!” 表姐说着起了身,用一只杜鹃花瓷碗给米儿盛了一小碗米饭,放在餐桌上, “这是云奶奶的秘制焖饭,她做了一大锅,米儿一起来吃点吧!” 好家伙,竟然用自己都舍不得用的杜鹃花碗给米儿盛饭。 “不了,丽晶姐姐,你们吃吧!” 米儿摇了摇头,应该听到了姐弟俩刚刚的对话,害怕这一大锅饭不够他们吃。 “刚刚我和大姐是在开玩笑呢!”宁远赶紧解释道,“这一锅饭,够咱们吃几顿了!” “好,那谢谢哥哥姐姐了!” 可能是因为姐弟俩太热情,米儿也不好再推脱了。她理了理自己的裙摆,随即在餐桌旁坐下了。 “你瞧,单位上的孩子吃饭就是斯文!” 表姐已经在盛第二碗饭的时候,米儿还在细嚼慢咽着,连一半都还没有吃完。 “不吃肥肉?”宁远小声问道米儿。 “嗯!”米儿点点头。 宁远将自己的碗递到米儿跟前,“夹给我,赶紧的。” 趁着表姐转身的空档,米儿将碗里的腊肉,全部夹到了宁远的碗里。 碗里没了肥肉,米儿吃饭的速度明显快了很多。 待米儿将碗里的饭都吃完了,又拿来了那碗糯米小丸子,开始小口小口地吃了起来。 “老弟,你先陪米儿玩一会儿,我去洗碗了!” 表姐收拾好了碗筷,开始往洗碗池的地方走。餐桌旁又只有宁远和米儿两个人了。 “这个冷饮,是来自未来的吧?”米儿用勺子搅着碗里的小丸子,舀起一勺往嘴里送。 “是的”,宁远挠挠头,“这是我从手机上的一个app上学的。对了,给你看看未来的高科技。” 宁远和米儿移步到了屋后的田地里。 正直剩下,瓜棚上的丝瓜花开得茂盛,一簇一簇散发着清香。 宁远和米儿蹲在瓜棚下,随即,将兜里的智能手机拿了出来,按了开锁键。 “这是什么?游戏机?”米儿好奇地问道。 “不是的哟,这是智能手机。”宁远神秘一笑,随即打开了抖音。 一只猫咪舔着猫饭的视频,顿时出现在了屏幕里,配乐是文武贝的轻快的钢琴曲。 “哇!” 米儿当然没有见过这种新奇玩意,拿过手机就开始玩了起来,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一连刷了十几个短视频。 “怎么样,好玩吧!”看到米儿玩得津津有味的样子,宁远有些洋洋得意。 “这个应该不只是用来玩的吧。”米儿一副小大人的模样,开始研究着手机上的各种功能。 “你真聪明”,宁远回答,“就这么一个小小的玩意,人们可以用它来打电话,发邮件,拍照……” 此刻,抖音私信的消息声响起。 “这是什么?”米儿有些诧异,将手机递给了宁远。 果然是美食博主“咕咕叽叽”发过来的。 宁远点开私信一看,里面的内容密密麻麻的,都是这位小姐姐需要的零食清单: “西瓜味果冻泡——500桶 好劲道脆脆面——1000袋 亲亲虾条——1000包 旭日升冰茶——20件 ……” 天呐她竟然要这么多东西,还把清单列得这么详细,看样子是认真的了。 “小哥哥,你看看这些东西,在你的小卖部都能找到吗?都能找到的话,咱们就签合同哟~「比心」” 紧接着,这个博主的又一条私信来了。 “这个是什么?”米儿看着抖音私信的对话框,很是疑惑。 “这是私信”,宁远答道,“就相当于书信往来一样,只不过把它搬到了电子屏幕上。” 正在米儿目瞪口呆地盯着花花绿绿的电子屏幕时,宁远又快速打下了一段话, “你骗我吧?我现在是1998年,你应该是在2022年了吧?我怎么给你?「疑问」” 宁远实在纳闷。没想到这个主播开玩笑还开上瘾了。 “「位置」你把货物全部打包,送到这里就行了。今天晚上放在指定位置,明天晚上就会在相同的位置收到现金。” 宁远:“……” 宁远点开了博主发送的位置信息,看到地图上,该位置的地点在东山脚下,过去还有一段距离。 而这博主要的东西也不少,如果都搬过去的话还是要费些劲。 关键是,如果这个博主是在吹牛怎么办?这么多的货物,难免会有遗失的风险。 “先拿个小的东西测试一下吧,比如一包脆脆面什么的?”米儿看穿了宁远的心思,建议道。 是个不错的办法。 宁远在对话框中输入,“那我今天确认一下这些货都有没有。不过,在正式交易之前,我们可不可以做个测试呢?” “你说~「可爱」” “我今晚,先在指定地点放两包小当家脆脆面,你给我一块钱,并附一封信证明这笔钱是你打的。要是明晚我看到指定地点有一块钱和相关证明,就说明此次交易成功,你看行不?” 打完了一长串字的宁远松了口气。一旁的米儿,对宁远打字的操作也看得入迷了。 “好的,没问题。那预祝咱们合作愉快~「握手」” 此刻,天边的落日已经西斜。九八年的天还很透,香草冰淇凌的色泽,覆盖了所有的苍穹。 几只红蜻蜓在丝瓜花的花蕊中飞来飞去。 米儿摇着扇子去扑着那些蜻蜓,试图想要抓住一只。 看来她虽然心智成熟了,动作,还像个小孩子。 “宁远哥哥?”米儿抓住了一只蜻蜓,又将它轻轻地放生了。 “怎么了?”宁远抬头,望着天空。 刚刚被米儿放生的那只蜻蜓,扑棱着翅膀,像一架小飞机似的,缓缓消失在了视线里。 “未来是什么样的呢?” 第六十三章 你爷爷是什么病 未来是什么样子的?宁远的思绪,一下子就回到了前世。 未来高楼林立,人们沉溺在层数不穷电子产品中。微信,支付宝,行程码,各种大数据让人没了隐私。 每当宁远在高架上坐公交车的时候,就能看见密密麻麻的楼房,就像白蚁的蚁穴一般,鳞次栉比。 人类,何尝不是地球的白蚁。 宁远在2022年居住的地方,是城市三环外的一栋电梯公寓。23楼。 电梯公寓的楼梯间狭长逼仄,邻居间相互不认识,就算是同时在电梯里面,也不会给对方打个招呼。 未来给宁远的感觉,就是压抑。压抑到每次盯着公路上的车水马龙,就有一种心脏骤停的感觉。 哪里像现在,呼吸的空气都是自由的。 村民们都住在低矮的楼房里,乡里乡亲都十分亲切,就连别人家的猫猫狗狗都认识自己。 1998年的天很蓝,花草树木一片郁郁葱葱,就算没有那么多的电子产品和高科技,也让宁远觉得很是喜欢。 重生一次实在不容易。 如果让宁远再次回到2022年,那对宁远来说,将会是一种噩梦般的体验了。 “宁远哥哥,你怎么了?” 米儿伸出手在宁远眼前晃了晃,打断了他的沉思。 此刻,宁远看到米儿已经将丝瓜花编成了一条花环,戴在了自己的头上。 “额,就是想到了很多前世发生的事情”,宁远顿了顿, “未来,像手机这种好玩的东西更多了。但是容易让人感到空虚。其实我更喜欢现在。前一世,我浑浑噩噩就过了。现在看到那些以前的伙伴,倍感亲切。” “那……”米儿将丝瓜花藤扯下一根,把卷得像电话线一样的花藤,拿在手里玩, “你能够看到我的未来吗?上一世,长大以后的我是什么样的呢?” 米儿的问题让宁远一惊。 此刻,他的脑子里顿时又响起了火车掠过铁轨的声音,轰隆,轰隆。 明明是夏天的傍晚,空气里面余热还在,宁远却感到自己像沉入冰窖了一般,手脚冰凉了。 “宁远哥哥?”看到宁远的脸色变了,米儿关切地问着。 “没事”,宁远赶紧强打着精神,找一个借口搪塞过去, “只是我想到,长大之后,我和米儿就没有什么联系了,有些遗憾。” “是啊”,米儿抬头望着天空, “明明小时候还很要好的,可终究是越长大越孤单,逃不过渐行渐远的结局。” “所以这一世,我如果也要长大,无论如何也会和米儿一直保持联系的”,宁远若有所思, “不仅是米儿,我会和所有小伙伴们保持联系。我们的友谊一直不会变。” 宁远想到前世,好像自青春期以来,自己就慢慢开始变成了一个情感淡漠的人。 而童年的宁远并不这样。 童年的他情感十分丰富,会因看到路边一只死去的小狗哭上半天,会因大壮不给他玩了而郁闷,会因课文《和时间赛跑》而感慨良久。 长大后,宁远也渐渐明白了,那些逝去的生命,时间和友谊,并不会因为你哭而回来。 所以,他将这些感慨全部埋葬在了心里。 “两个小朋友在干嘛?”此刻,表姐笑眯眯地从屋里走了出来,“该出去卖汤圆了!” 宁汤圆开张的第二天,依旧是门庭若市。 因为有了穿着白裙子,长发及腰,又戴着花环的米儿在门店帮忙,今天的顾客,甚至比昨天的更多了。 “宁远哥哥怎么想到卖汤圆了?”米儿在休息的空档,转头问道宁远。 “因为宁远哥哥需要钱哦!”一旁的表姐微笑着回答道。 “需要钱做什么呢?”米儿虽然有些纳闷,但钱能有多重要,她那个成熟的灵魂也是明白的。 “因为需要给爷爷治病。”宁远如实回答。 说道爷爷,宁远掐指一算,明天就是星期六了。那明天就能去县上的医院里看爷爷了。 有二十多年没有看到爷爷,宁远的心里别提有多激动了。 明天,宁远一定要炖几条硕大的鲫鱼,再从村口花三元钱坐中巴车到县城。 他的脑海里已经开始描摹着爷爷的样子: 六十六岁的爷爷,因为生病应该瘦了很多,但神情依旧慈祥,看到孙子来了会笑呵呵的。 只是,记忆中县上那个医院,宁远一直不是很喜欢。 那个医院的表面贴着白瓷砖,惨白色让人感到十分压抑。医院的阳台上,放着病人来探病的亲友送的花。 虽然送花的人是好心,但那些花花绿绿的鲜花摆在阳台上,看着让人觉得很不详。 而一走进医院的走廊,首先闻到的则是一股刺鼻的来苏水的味道。 接着看到的,则是走廊上来来往往的护士。她们穿着白色的袍子,像是幽灵一般,要么提着输液的吊瓶,要么推着手术车。 而在那个时代,肿瘤是不治之症。 宁远给肿瘤科的护士起了一个贴切的名字,“死亡工作者”。 “明天去看爷爷吧,周末了。” 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学生,脸上的笑容也比平日要灿烂很多,表姐也意识到今天周五。 “好,我们和奶奶一块去吧”,宁远回答道, “明天早上早点起来,让奶奶炖几条鲫鱼带过去。至于三娘和幺爸他们去不去……” “别叫他们”,表姐打断了宁远, “他们平时照顾爷爷,怨气已经够大了。周末再叫上他们,不知道要闹成哪样呢。” “说的也是。”宁远吐了吐舌头。 米儿在一旁听得云里雾里的。就算是聪明如她,也被这些复杂的家庭关系搞昏头了。 “今天的生意也是不错嘛!”此刻,周大哥突然出现在了宁远和米儿的中间。 “周大哥!” “周叔叔!” 宁远和米儿几乎是同时喊了出来。 “什么周大哥周叔叔的?” 一旁一边招呼着顾客,一边盛着糯米小丸子表姐,问道这两个惊呼的小朋友。 “没什么,我们刚刚看到一个路过的叔叔,有点像我们在学校里认识的一个……姓周的叔叔。定睛一看发现不是。” 米儿淡定地向表姐解释道。这应变能力,着实让宁远自愧不如。 宁远赶紧盛了一碗糯米小丸子,移步到门前三角梅的树荫下,将它递给了周大哥。 周大哥眼睛里星星都出来了。 “小宁远,明天要去看爷爷吗?”周大哥将一勺糯米小丸子往嘴里送。 “是的。”宁远用毛巾擦了擦手,回答道。 “你爷爷是什么病呀?” “肿瘤。” 第六十四章 她家住挺远的 “肿瘤?”周大哥脸色变得严肃了起来。 “对呀,是恶性肿瘤,又称癌症。周大哥,您是医生,能不能帮我爷爷想个办法?”宁远仿佛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我爷爷他现在是肿瘤晚期了,瘫痪在床,已经很严重了。” “嗯……这样的话,以目前的医疗水平,确实不太好治。不过……”周大哥话锋一转。 “不过什么?”宁远竖起了耳朵。 “可以让你爷爷吃下那颗人参仙果试试”,周大哥分析道, “那种人参仙果吸收了天地之精华,大自然之灵气。爷爷吃下去之后,病可能暂时好不了,但长此以往在身体里产生的变化,可以让他的肿瘤,不治而愈。” 宁远:“……” 米儿:“……” 周大哥这个时候竟然给宁远将起了聊斋。看来他就算生前是医生,变成鬼之后,也开始神神叨叨的了。 “我说真的,小宁远。你花盆里的人参仙果不是还有一颗吗?我想让小宁远给自己认为重要的人。” 周大哥的眼睛里充满了真诚。 好吧,既然自己和邱姐姐都吃了那颗人参果,也没见中毒,那就只有让明天让爷爷也试试了。 “对了,邱姐姐现在怎么样了?”宁远问道周大哥。 “放心吧”,周大哥将糯米小丸子一饮而尽, “她已经在慢慢接受了。因为我看见,她今天把我的照片摆了出来,没有藏在盒子里了。虽然不是遗像,只是一张很普通的生活照。” 从潜意识来说,愿意把曾经不敢面对的东西摆在明面上,的确是一件好事。 “那周叔叔办葬礼,不是指日可待了吗?”米儿接话道。 “对呀!”周大哥双手一拍,十分开心的样子, “米儿你的歌喉怎么样,到时候来我的葬礼上唱《送别》可不可以?米儿长得太漂亮了,像个小天使,一定得帮帮我啊!” 宁远:“……” 米儿:“……” 周大哥这激动的语气,就像是在邀请米儿去他的婚礼上当花童一样。 办葬礼这么兴奋,实在让人觉得不合常理。 周大哥看到两个小朋友郁闷在原地,逐渐收起了自己手舞足蹈的姿态,低声说道, “你们别介意呀。我只是觉得,被村人遗忘,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我在学校的兴趣课,报的正好是声乐”,米儿微笑着安慰着周大哥, “那我答应周叔叔,我会在周叔叔的葬礼上唱《送别》。对了,需不需要一个合唱团呀?那样效果可能会更好。” “正有此意”,周大哥的眸子里显出了光,“童声合唱,好比天籁。” “那这件事情就包在我身上了”,米儿拍了拍胸脯,“我到时候,把我们兴趣班上的小伙伴们都叫来!” “感激不尽!”周大哥的表情都快哭了。 “喂!两个小朋友快来帮忙呀!大姐快我忙不过来了!”这时候,表姐王丽晶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 表姐自然是看不到周大哥的。 她只看见,三角梅紫色的花荫下,宁远和米儿面对面地站着。两个孩子衣服都雪白。 米儿的相貌自然是极美。 但客观来说,宁远长得也挺标致。虽然他从小到达,因为自卑心,都一直没有承认自己帅过。 在表姐的眼中,自己这个弟弟五官清秀,小小年纪就轮廓分明。虽然有点虎头虎脑,但是能看出是个帅哥胚子。 在那一刻,表姐感到了俩人强大的磁场。 她甚至有一种错觉,这俩小朋友,小小年纪,难道是躲在这里谈情说爱? “喂!来了大姐!” 宁远对着表姐吼了一声,屁颠屁颠地跑了过去,像一只奔跑的小狼狗。 果然,这孩子一动起来就把唯美的画面破坏了。 两个小朋友告别了周大哥,开始进入了卖汤圆的正题。 “来来来,这边来这边看,宁汤圆牌糯米小丸子,入口即化,冰凉解暑,好甜哦好甜哦!” 一来到摊位,宁远就开始大喊了起来。 现在已至晚上八点,天还没黑,路过的村民在乘凉的时候,很多都会来光顾宁远的生意。 马路的那一头,奶奶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走了过来。 这些东西里,有宁远考虑到却没来得及买的糯米,还有几条肥大的鲫鱼。 “奶奶,这个糯米是从哪家买的?”表姐问道。因为她想知道,奶奶有没有照顾杨震家的生意。 “嗨,就是在老杨家买的嘛”,奶奶放下了口袋,摇着蒲扇, “老杨家那小孙子,一下子长了好高!我问他妈,他是吃什么长这么高的,小朱说也没吃什么特别的,就吃自家的五谷杂粮。所以,我除了糯米,还在他家买了黑米和苞谷,给你们吃。” 宁远:“……” 没想到这个朱阿姨这么会生意,和奶奶聊天的途中,就把产品给卖出去了。 看来,杨雄飞一夜之间长高的事,也在村上传得沸沸扬扬,连奶奶都知道了。 “哟!米儿也在呀!” 奶奶看见米儿在帮助姐弟俩招呼着客人,搬着桌子和椅子,收拾着堂食之后的碗,感到有些诧异。 她没想到单位上的孩子,竟然这么不娇气,脏活累活都抢着做。 奶奶赶紧拿了一个塑料袋,将货架上各种辣条、干脆面、泡泡糖,哗哗地装入了口袋,递给米儿。 “云奶奶,这是什么呀?”米儿纳闷。 “给你的呢”,奶奶笑呵呵,“感谢你今天来帮忙,哈哈哈……云奶奶给你拿些零食!” 看到奶奶这么热情,米儿左右为难。 “收着吧,奶奶给你的呢!”表姐笑眯眯,将零食袋放在了米儿的手里。 “表姐,那个啥,你们先忙着”,宁远看了看小卖部墙上的钟, “时候不早了,我先送米儿回去了,她家离这里挺远的!” “好呀,那路上慢点!” 告别了表姐,宁远和米儿走到了街道上。 此刻,天慢慢地变成了雾霾蓝,空气中弥漫着月见草的香味。 街上的行人依旧熙熙攘攘,络绎不绝。 “走吧,咱们去东山的那个地方看看。” 第六十五章 魔法森林 宁远打开了地图,发现在没有网络的情况下,手机地图是不能使用的。 无奈之下,他只有感受一号魔物给自己的指引。 米儿将奶奶给她的零食清点了一下,里面除了辣条糖果,正好有两包小当家脆脆面。 夜幕已经逐渐降临了。 而宁远则感知到,从目前的地方出发,到东山,大概有半个小时的距离。 “要不我先送你回家?”宁远担心米儿的安全。 “没关系”,米儿耸耸肩,“我又不是小孩子了。况且,那个地方在哪里,是什么样,我也想知道的。” 好吧,果然是个好奇宝宝。 “我也陪你们一块去咯!”周大哥突然飘在了天空里, “东山那种牛鬼蛇神扎堆的地方,要是遇到妖怪了,我把他们吓跑!” 宁远:“……” 米儿:“好呀,那就麻烦周叔叔了!” 草灯村地处偏僻,四面环山,远离了城市的喧嚣,自然环境得天独厚。 所以在九十年代的村里,随处可见飞来飞去的萤火虫。 这些萤火虫看见了周大哥,竟然都不约而同聚集在了他的周围。 如此奇景,宁远和米儿都看呆了。众所周知,萤火虫喜欢瀑布,喜欢流水。难道也喜欢鬼? “周叔叔,这些萤火虫怎么都这么喜欢你?”米儿不解地问道。 周大哥摇摇头,“我也不清楚。但自从我变成了鬼以来,总是会吸引各种小动物,像是猫狗昆虫,经常围着我转。太奇怪了。” “可能因为,你是善良的鬼吧”,米儿分析到, “据说小动物能够感应到不同的气场。遇到坏人,会躲得远远的;遇到好人,则会主动去亲近呢。” 不得不说,米儿还真会聊天。 不过宁远转念一想,米儿说得好像有点道理。 “嘻嘻,你说我善良,因为我对媳妇好吗?”周大哥明显有些不好意思了。 “哈哈,可能是吧。” 三人在街道的一个岔路口拐了弯。随即,他们来到了一片水稻田。 一阵稻田的清香扑鼻而来。 稻田中的蛙声夹杂着虫鸣,此起彼伏的一片,像是在开音乐会一般。 田埂上湿漉漉的,偶尔会有几只硕大的癞蛤蟆跳出了水田,在田埂上面懒洋洋地爬行着。 宁远灵活地避开了那几只癞蛤蟆,却看到身后的米儿掉队了。显然她是害怕癞蛤蟆的。 “别怕,我牵着你。” 宁远刚刚说完这句话,就感到了尴尬。 这俩人虽然是小屁孩的外表,灵魂却早已成年,是知道男女授受不亲的。 好在,米儿也意识到了。她随即从地上捡了一根棍子,自己握住棍子的一头,将另一头递给了宁远牵着。 俩人就这么一前一后地走着。周大哥则在空中飘着,一边飘着一边唱, “一只蛤蟆一张嘴,两只眼睛四条腿,扑通扑通跳下水,蛤蟆不吃水,太平年。蛤蟆不吃水,太平年……” 这首儿歌宁远听过。但歌词是什么意思,他一直不懂。 “周叔叔,为什么说蛤蟆不吃水,是太平年呢?”米儿也有相同的问题。 “哈哈,你们这些没有做过农活的孩子,是不知道的哟”,周大哥耐心地解释道, “蛤蟆不吃水,是因为天气潮湿,蛤蟆不需要靠喝水来补充水分,这也就预示着气候湿润,来年会有好收成。在我们农民看来,有好收成,就是太平年。” 宁远:“原来是这样。” “那大家一起来唱呀!”周大哥从天空落到地上蹦蹦跳跳,几只萤火虫围着他转着圈圈, “我来起个头!一只蛤蟆一张嘴!” 宁远:“……” 米儿:“两只眼睛四条腿!” “小宁远,该你唱了,你看米儿都唱了”,见宁远默不作声,周大哥催促道, “如果咱们都不出声,是吓不走路边的蛤蟆的哟!到时候如果踩到了蛤蟆,会飙癞子出来,很恶心的!” 好吧,那宁远只能勉为其难唱几句了。 “扑通扑通跳下水,哦蛤蟆不吃水,太平年。蛤蟆不吃水,太平年。” 周大哥,米儿:“荷儿梅子兮,水上漂。荷儿梅子兮,水上漂。” 凡事就怕第一次。 宁远舒展了歌喉,突然觉得身体里面的浊气被排出了,神情气爽。 如此举动,也让宁远在他人面前卸下了包袱。那索性就…… “给我o泡给我o泡,我要o泡我要o泡~” …… 宁远无意识地将这首洗脑广告唱了出来。有时他自己都惊讶,大脑为什么会给他发这些奇葩的指令。 周大哥和米儿,显然没有听过o泡的广告词。他们看着手舞足蹈的宁远一脸懵逼。 “嗨!不会唱,我来教你们!” 周大哥,米儿:“……” 宁远:“就像我这样唱,我要o泡给我o泡,喝o泡果奶,把清凉抱抱。喝o泡果奶,把好喝抱抱~” …… 在一个大人、两个小孩歌声中,水稻田渐渐消失,一片茂密的树林出现在了前方。 这片森林的树木密密匝匝,峭楞楞的,在月光下看起来略微有些可怖。是东山快到了。 不知是风调雨顺,还是磁场特殊,东山以及东山外围,植被都尤其茂盛,树木要比别处的高许多。 “宁远哥哥”,米儿突然停下了脚步,问道,“咱们现在是要上山吗?” “不”,宁远根据一号魔物的指引回答道,“位置就在山脚下,那片树林中的某个地方。” “没关系”,周大哥似乎看出了米儿的胆怯,“不是还有我保护你们吗!不怕不怕,过去就是了!” 在月光的照耀下,三人穿越进了树林。 进了树林之后,月光已经被高耸入云的树木挡住了。视线顿时漆黑一片。 宁远踩在森林里厚厚的腐殖质上,地面顿时发出“吱吖”、“吱吖”的声响。 “哆哆哆哆哆哆……” 树林的深处,传来阵阵猫头鹰的叫声,如鬼魅一般,令人有些毛骨悚然。 周大哥打了一个响指。 顿时,一群萤火虫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飞了过来。萤火虫盘旋在低空,为他们照亮了前行的路。 森林里的小道,瞬间像一条光带一般亮了起来。 “这个招数是猫叔教我的”,面对两个小朋友的不解,周大哥解释道, “这些萤火虫其实也都是猫叔的宠物,我只是借来用一用,哈哈。我的响指可以召唤他们。” “真漂亮!” 米儿一向都喜欢萤火虫。如今看到眼前的萤火虫有了几千只,自然很是兴奋。 宁远则没有心思去欣赏萤火虫了。他闭着眼睛,用心感受着一号魔物的指引。 和以往清晰的导航不一样,此刻,宁远感到这片森林有着十分强大的磁场,在干扰着一号魔物的信号。 “咦,这是什么?” 第六十六章 诡异沼泽 宁远看见,树林的腐殖质上有汩汩流水。这些细水已经汇成了小溪,朝着一个方向流淌。 而在这条溪流的尽头,隐约能够看见,是一湾有些像湖泊一样的水洼。 很奇怪,在宁远的记忆中,东山脚下是根本没有溪流和湖的。为什么会在树林里看见湖呢? “这里怎么这么湿!” 米儿在腐殖层上小心翼翼地走着,却发现脚陷在了地面的泥土里。而地面的泥土,早已被流水软化了,像是沼泽一般。 “米儿,小心一点,马上要到东山大沼泽了。”周大哥提醒道。 “东山大沼泽?”宁远和米儿面面相觑。 明显,米儿也和宁远有相同的疑问,那就是东山怎么会有沼泽。 “这个沼泽是一年前才形成的,是我看着从石缝里冒出的一汪泉水,慢慢长大的”,周大哥解释道, “我也很纳闷。没想到,这涓涓细流,竟然能够让整片地域都变成了沼泽。真是奇怪的地质现象。” 宁远在脑海里感受着一号魔物的导航。 他发现,若是要到导航所在的位置,必须要穿过那片沼泽。 萤火虫的照耀下,他们看来那片沼泽的水域虽然不是很宽,但沼泽底部十分泥泞,在黑暗中就像一个无敌的深渊。 沼泽的周围开满了许多紫色的小花,呈风铃状,甚至还发着幽幽的光,是宁远以前从来没有见过的奇花。 沼泽旁的树丛中,时不时传来几声猫头鹰的啼叫声,让整个沼泽显得更为神秘。 “米儿”,此刻,宁远突然打起了退堂鼓, “要不咱们回去吧?到目的地,还需要穿过这片可怕的沼泽。这片沼泽我们以前从来没有见过,危险系数待定,不知道会不会陷进去。” “别回去,来都来了”,米儿倒是很淡定, “宁远哥哥,你想想,如果这次时空交易成功了,会给你带来什么?” 带来什么?宁远思索着。 这就意味着,能够把1998年的货物运到2022年去?奶奶小卖部的目标群体,自此多了一批来自未来的人? 然后,实现盈利,赚钱给爷爷治病。 “你有没有想过,既然时空交易通道可以用,那未来的一些东西,不也可以运到现在这里?” 萤火虫的光芒下,米儿的脸纯洁地像个精灵一般。 宁远恍然大悟。原来客户和供应商可以反向操作,米儿竟然这么聪明! 到时候,2022年的玩意拿到1998年来,该会有多震撼!空调电脑智能机这些,村里很多人活了一辈子都没见过吧。 “米儿说得没错”,周大哥挠了挠头,“不过,这应该怎么过去呢?” 这时候,三人看见远处,有一艘船的影子,向他们缓缓地游了过来。 沼泽上起了薄薄的轻雾,而黑暗中的这艘船,就像平移一般漂深不见底的沼泽上,宛如鬼魅。 这么晚了,怎么还有船在运行? 在船逐渐靠岸的过程中,他们看见船上,有一个穿着斗篷的“人”在摇着桨。 “那不是人”,周大哥突然有所警惕,“那应该是和我一样的灵魂体。不过不要怕,我会保护你们的。” 宁远听了周大哥的话,感到有些毛骨悚然。 他下意识得把米儿护在身后,哪知道米儿却像一只好奇的小猫一般,非要探头出来看个究竟。 这艘船靠岸了。他们看见,这个“人”身上的斗篷很破,像是粗布的材质,几乎包裹了它的整个身体。 宁远看见斗篷下,那个生物没有脸。在它本该长脸的地方,是一片黑洞洞的物质。 它没有鼻子,没有嘴巴,眼睛是两个叶子形状的窟窿,透出幽幽的绿光。 这个生物的右手拿着浆,左手则提了一盏老旧的马灯。马灯中有一截燃烧的蜡烛,同样发着绿光,火苗颤颤巍巍。 “三位施主,你们是要过河吗?” 这个生物向他们鞠了一个躬,随即开口说话。 这是一个十分空灵沉闷的男音,有着苍老,像是一个孤独的老者,在一间布满灰尘的屋子里自言自语。 三位施主?难道它也能看见周大哥? “我们要过河。这位施主,请问您可以载我们一程吗?我们只有两个人需要坐船,这位飘在空中的叔叔不用坐。” 宁远没有想到米儿胆子这么大,竟然和这个人不人鬼不鬼的生物对起了话。 “小施主,你说他吗?”这位斗篷老者,用它那混沌不清的手,指了指周大哥, “这位先生也是需要坐船的哦。因为这个沼泽磁场特殊,鬼是飞不过去的。” 宁远:“……” 米儿:“……” 周大哥:“……” “这个沼泽不是普通的沼泽”,老者继续用缓慢的语速说道, “这个沼泽积攒了灵气,灵气可以生魔,生怪,生万物。这个沼泽看似平静,其实里面有你意想不到的恐怖生灵。” 此刻,老者手里灯笼的绿光亮了一些了,像是在附和着老者的话。 “米儿”,宁远小心翼翼地碰了碰米儿的手,“挺吓人的,咱们回去吧。” “这位小施主难道害怕了?”此刻,这位老者竟然露出了略微有些嘲讽的语气, “只要你的心似明镜,没做过亏心事,是不怕渡过这片魔泽的。那些害怕这片沼泽的人,都是罪孽深重的人。怎么样,不来试试?” 这句话倒是有些惹恼了宁远。 他一向是一个有道德洁癖的人,竟然被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讽刺为做过亏心事的人,谁能忍? “那……咱们就走吧!” 宁远心想,谁怕谁。他随即踏上了船。可能是因为动作太快了,地上水珠混着泥土,溅了他满身。 “哈哈,走吧!” 眼看着就要进行一场冒险的米儿,自然也是极其兴奋。她提着裙摆,小心翼翼地上了船。 在两个小朋友都已经上了船之后,周大哥随即漂上了船。 这艘木船貌似已经很老旧了,人一站上去就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待他们都上了船,萤火虫们都散开了,飞回了身后密密匝匝的树林里,只有零星几只仍在他们跟前晃来晃去。 老者手中的马灯,绿色的光芒却愈发鲜亮了起来。 “都坐稳了”,老者开始摇着手中的浆, “要开始朝着未知的方向进发了。” 第六十七章 渡船 明明是夏天,空气中却有一种冰冷的氛围。 夜晚的雾很大,雾气像是夹杂了冰渣子一般。一阵风吹来,宁远感到自己浑身鸡皮疙瘩就起来了。 而这片沼泽,刚刚在岸上看着并不大,水也很浅。 但一旦船进了水里,却像是进了千里迢迢的海域一样,水面不着边际,更是测不出深度。 沼泽里盛开的铃铛形状的紫色小花,一簇一簇稀疏地散播在水域各处,像是海里的航标一般,指引着未知的方向。 在船行驶的过程中,老者用浆在水中激起了千层的浪。浪一股一股地袭来,发出哗哗的声响。 水域正前方的岸边,则是一片茂密的树林。 那片树林里的树,甚至长得比东山的任何树都还要高,盘旋的老枝像龙一样伸向天空,似要摘星。 “这位老先生,方便问问您的来历吗?”周大哥突然问道正在摇桨的老者。 宁远实在佩服周大哥的勇气。在自己和米儿都屏住呼吸的时候,他竟然还主动找这个怪物一样的东西聊天。 不过宁远转念一想,周大哥不也是鬼吗。鬼,怕个鬼啊。 “我是一直飘荡在这片沼泽里的灵魂,沼泽生,而我生。沼泽亡,而我亡”,这位老者用它低沉的声音说道, “我自沼泽应运而生,沼泽消失后,我自然会灰飞烟灭。可以说,我就是沼泽的一部分,我与沼泽同在。” 老者破旧的粗布斗篷随风飘荡着,活脱脱的像一只幽灵。 而这只幽灵的级别,看着要比周大哥这种孤魂野鬼高很多。就只论个头,周大哥一米八,而这个老者则超过了两米。 宁远只感到毛骨悚然。眼前这片水域好似辽阔无垠,他只想快速结束这场旅程。 “哦,原来是这样”,周大哥好像听懂了老者的话,连连点头,“那这么说来,您应该挺寂寞的。” “是啊……”老者一说话,就像是有一阵风从它空洞的脸部刮出来一样, “不过,寂寞是一个好东西,寂寞让人远离欲望的喧嚣。你们过河要去干嘛呢?” 老者的一句疑问,让宁远瞬间乱了手脚。 宁远知道,他去对岸是为了找时空交易通道。为了赚钱,一定程度上讲也是为了欲望。 钱,何尝不是欲望的一种,称作物欲。 “想必,对岸一定有吸引你们的地方,你们才会冒这个险要渡河吧……”见三人都沉默着,老者才自言自语地说道。 这时候,风更大了。浪从沼泽里溅了出来,竟然溅到了宁远的脸上和身上。 而这艘船此刻正在摇摇欲坠,在风浪中,仿佛一个激灵就会翻到沼泽里面去。 “即将经过最危险的区域,大家注意!若是船翻了,人掉进了沼泽,可是神仙都把你们拉不上来了。” 老者一边护住了手中的马灯,一边对乘客们进行温馨提示。 刚刚还站着的宁远,此刻坐在了地上。他必须降低身体的重心,以防整个人侧翻进水里。 此刻,宁远却看见水里伸出了一只只黑色的手。 这些手呈半透明状,指甲很长,开始一只一只地往船的方向伸展,就像是在索命一般。 “宁远哥哥,小心!” 米儿见状,赶紧一股脑儿地冲到宁远跟前。而这些手刚要伸到船上,看到米儿,却都乖乖地缩了回去。 米儿这一操作让宁远目瞪口呆。 但接下来看到的东西,更是让宁远绝望了。只见,前方的水域里,竟然露出了一个一个白色的句骷髅头。 这些骷髅头的颅顶都裂开了,上面缠绕着各种水生植物,在浪的带动下骨碌骨碌地翻滚着。 “哇啊啊啊啊啊!” 这是宁远第一次看到真的骷髅头,他被吓得惊叫起来,连连向后退。 “哈哈,在这片魔泽里,出现这些东西很正常”,老者笑着,很是淡然的样子, “你们放心,船很快就靠岸了。” 好在,船再行驶了一百多米的样子,便靠岸了。 三人下了船,就感到对岸树林里,袭来一阵冰凉的寒意。树林的枝叶十分茂盛,遮挡了部分月光。 而岸边,竟然有一条狭长的沙路,直通树林的深处。 “去吧,后会有期。”老者挥了挥手中的马灯,对着三人告了别。 宁远沿着沙路走了几十米,回头看见老者仍在原地,对他们招着手,斗篷宽大的袖子因晃动而哗哗作响。 那一瞬间,宁远有一种感觉。 那便是,这个老者虽然面目可怖,却不像是一个坏人。但是善是恶,谁也不清楚。 或许,它只是来渡自己一程的吧。 进了树林,周大哥则走在前面探路,米儿走中间,宁远殿后。 “真奇怪,东山下竟然在一年前形成了那么一个沼泽。”米儿一边用树叶吹着口哨,一边说道。 “由此可见,这片沼泽并不一般,竟然长出了刚刚所见那个老者一样的精神体。”周大哥分析道。 “当然不一般了”,宁远的唇齿还在哆嗦,“哪个正常的沼泽里会伸出手来,水里还有翻滚的骷髅头的?” 好在,宁远感受到,自己离目的地的距离越来越近了。 在树林中,他们走到了一块巨大的岩石旁边。而岩石的中央,赫然有一个黑洞。 这个黑洞像是嵌在岩石里一样,高度刚刚能够通过一个成年人。 仅仅凭借洞口的形状,是分辨不出它是天然形成的溶洞,还是人工凿成的防空洞。 夜已深。洞口被茂密的树木掩映着,几只蝙蝠在枝叶间飞来飞去,它们旋转着扑腾着翅膀,将气氛衬托得更加诡异。 “宁远哥哥”,米儿看出了宁远的迟疑,“来都来了,难道要继续打退堂鼓吗?” 来都来了…… “米儿同学,这可不是能开玩笑的哟。这个洞,要是是旱洞还好。但如果是溶洞的话,危险系数就很高了”,周大哥解释道, “你看,这黑灯瞎火的,你们走进去摔跤了怎么办?摔跤还好,要是洞里有暗河,掉进去,可是再也爬不起来了哟。” 米儿点点头,表示认同周大哥的分析。 “所以……”周大哥继续道,“我先飞进去,打探打探洞里的情况!” 宁远:“……” 第六十八章 时空交易通道 周大哥一溜烟就飞进了洞里。 此刻,漆黑的山脚下,就只剩宁远和米儿两个小朋友了。 “你刚刚是怎么把水里那些手给吓跑的?”宁远问出了这个困扰着他的疑问。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米儿挠了挠头, “我看到那些手,竟然一点也不怕。反而直觉告诉我,一定要保护宁远哥哥。我接近了那些手时,我也很奇怪,它们怎么就退回去了。” “可能你真的有超能力呢!”宁远说这话一点也不违心。 “我这超能力算什么,哪像你哟,身体里有一个系统。”米儿调侃道。 一阵凉风吹来,草木哗哗作响,树枝上掉落了一大片早衰的树叶。 周大哥已经进入洞中大概有五分钟了,也不见出来。 宁远心里一紧。这个地方牛鬼蛇神众多不说,万一有狼,把两个孩子叼走了咋办? 好在,周大哥终于出来了。 “探路完毕,不是溶洞,只是一个旱洞,咱们可以进去的。” 听闻一切安全,宁远和米儿迫不及待地就往洞里走。 洞里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黑。虽然没有光,但在黑暗中,周大哥自身散发出白色的光,足够看清前方的路。 洞只是很普通的洞,没有想象中那样稀奇古怪的壁画,没有钟乳石,甚至连一个土地神像都没有。 这个洞很狭窄,也并不深。三人大概走了五分钟的样子,便到了洞的尽头。 洞的尽头,是一个类似祭坛的石阶,上面没有放任何东西。直觉告诉宁远,应该按约定,将两包脆脆面放在这个祭坛上。 “宁远哥哥,这里!” 米儿赶紧从奶奶给她的口袋里,拿出两包小当家脆脆面,递给宁远。 随即,宁远将两包脆脆面重叠起来,放在了祭坛的中央。 【完成第十九个任务:存放时空交易的货物-测试 b值+10! 请宿主及时完成后续任务,否则本次奖励无效!】 成功了! “耶!” 听到了系统的播报,宁远感到眼泪都要出来了。看来这九死一生的努力并没有白费。 平心而论,这段旅程实在是太吓人了。 周大哥和米儿听不见系统的声音,自然不明白宁远在兴奋个什么。他们面面相觑。 “走吧,咱们可以回去了!” 完成了任务,宁远只想赶紧离开这个鬼地方。 可当他一想到,回去又要穿过那片可怕的沼泽时,心态瞬间完全崩溃了。 在往回走的过程中,三人按照原来的队形走着。这个狭长洞就像一个鼹鼠窝一般,走到洞口方能见天日。 可是,当周大哥刚到洞口时,人却“嗖”的一下消失了。 “周叔叔!” 米儿见状,赶紧冲向了洞口。可就当米儿的脚尖刚刚碰到洞口时,她也消失了。 “什么情况!周大哥!米儿!” 见到两个小伙伴都消失了,宁远也赶紧移步到洞口,看看洞口是何方神圣在等着他。 可他刚到洞口时,则看到洞口出现了一片漩涡。 这些漩涡似水,又似雾,夹杂着斑斑的星光和星云,呼啸而过。这种错乱感,让宁远觉得仿佛隔了几个世纪一般。 此刻,宁远只感到一阵眩晕。 这些错乱的漩涡和光斑,就像花屏了的电视一般,让他不得不闭上眼睛。 而就在宁远再次睁眼的瞬间,则赫然发现自己,已经出现在了奶奶家的后院里。 眼睛一闭一睁,不过仅仅几秒的时间。 宁远看见自己的身后,是院子里的那棵大榕树。榕树树干的底部有一个树洞,这个树洞仅仅能通过一成年人。 这棵榕树宁远是知道的,的确存在奶奶家的后院里。 小时候,宁远将这棵榕树视为神树,还在上面挂了许多红绳,并虔诚地许下自己的愿望。 这些红绳,都是宁远偷拿的表姐缠头发的绸带。 当表姐发现,自己抽屉里那卷心爱的红绳少了很多时,免不了对宁远进行一顿臭骂。 而小朋友的愿望,往往都很天真而简单。 比如,能够凑齐小灵龙脆脆面的所有恐龙,好拿在其他搜集者面前炫耀; 比如,考试能够考及格,不挨老师的惩罚,因为老师打手心可疼了; 比如,自己今年的生日,妈妈能够陪着自己一起过。如果,妈妈再从镇上买一个奶油蛋糕就最好了。 如果可以,要那种有粉色奶油花朵的蛋糕。而蛋糕的中央,是用红色糖浆勾成的“生日快乐”。 而宁远许得最多的愿望,则是希望爷爷能够早日走下病床,陪着自己去追流萤,捕蜻蜓,捡母鸡下的蛋。 没有了爷爷的陪伴,宁远感到自己的童年,突然就变得寂静了。 一只红蜻蜓飞过了宁远的视线。 宁远抬头,就看见了榕树的树枝上,果然稀稀疏疏挂了一些红绳。 这些红绳都是宁远爬着竹梯挂的。宁远很确定是自己挂的,因为每一根红绳的位置他都记得。 但榕树干上是何时出现了这么大一个洞,则成了未解之谜。 在宁远的记忆里,这棵榕树是根本没有洞的。难道是以前的野草茂盛,把洞给遮住了? 【恭喜宿主成功解锁时空交易通道! 说明:因宿主前世心态虔诚,一直对着榕树许愿,所以榕树之神为宿主打开了时空交易通道的快速入口。 提示:该树洞为秘密通道,除了米儿和周大哥,请宿主务必不能让他人知道!】 宁远感到眼泪都快出来了。 前一世,自己偷拿表姐的头绳许了一千零一个愿望,也没见神仙出来帮助他。 哪知道,自己前一世的虔诚,竟然累积到了这一世。看来举头三尺有神明并不假。 神啊,果然是怜悯世人的。 “宁远哥哥!” “小宁远!” 此刻,宁远看见不远处的田地里,米儿和周大哥正在对着自己招手。 “太奇怪了,刚刚我们还在东山,竟然一下子就出现在了这里!” “对啊,就只是出了一个洞的功夫。咦?这个地方好眼熟,不就是宁远哥哥家的后院吗?” 周大哥和米儿惊魂未定,仍在感叹着这场旅行的神奇。 “嘘……”宁远做了一个示意安静的手势, “这个秘密通道,可不能让其他的人知道喔!” 第六十九章 榕树之神 周大哥和米儿面面相觑。 宁远将实话告诉了他们。是因为前世,他对这棵榕树许了很多愿望,所以才在今世唤醒了榕树之神的垂怜。 今后,大家如果再想去那个山洞,不用走太长的路,不用到东山,也不用经历那片可怕的沼泽。 但这个通道是只有他们三个人知道的秘密通道,系统特地叮嘱过,不能告诉其他人。 “那真是太棒了!”米儿双手一拍,“和宁远哥哥在一起,有很多神奇的事情发生呢!” “对呀”,周大哥挠了挠头,“这下你们也可以实现瞬移了!” 和榕树相关,的确会出现许多浪漫的故事。比如,宫崎骏的电影《龙猫》,就是和榕树相关的。 宁远怎么也没能想到,在奶奶家后院的榕树上,竟然也住着榕树之神。 “榕树之神长什么样的呢?”米儿眼睛里充满了星星,“会不会是一个头发长长的小姐姐?她的头发上全是树叶呢!” “我看,可能是一个慈祥的老爷爷”,周大哥接话道,“这个老爷爷长得就像老寿星一样,很特别。” “都不是呢”,宁远耸了耸肩,脑子里自动代入了龙猫的样子, “我看来,应该是一个毛茸茸的大老鼠,耳朵尖尖的,肚子圆圆的,一打哈欠就可以起飞,小朋友还可以在它的肚子上睡觉呢!” “哇!这么神奇呀!”米儿听了宁远的话,感到十分兴奋,“我真想有一天能见见榕树之神呢!” “哈哈,小朋友只要心地虔诚,就能看到榕树之神哦!还可以坐上毛绒绒的猫巴士,游走在电线杆上呢!” 宁远欺负米儿没有看过《龙猫》,开始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了。 “心地虔诚就能看到吗?那现在,我也对着这棵大榕树许愿了。大榕树啊大榕树,请让我看到榕树之神吧!” 米儿双手合十,闭着眼睛,乖乖地站在榕树跟前。 穿着白裙子的她,活脱脱就是一个小天使。 让宁远奇怪的是,米儿按理说也是个成熟的老灵魂,但为什么听到这些神话故事会如此兴奋? 那天真无邪的样子,让人觉得就是一个七岁的孩子了,丝毫不会怀疑她的年龄。 “那我也来许一个愿望!榕树之神啊,请保佑我的媳妇一辈子平安健康,开开心心”,周大哥也学着米儿的样子作揖, “如果可以的话,让一个男子,来替我守护她吧!” 周大哥说到动情之处,喉咙哽咽。似乎再差一点,便会声泪俱下了。 宁远和米儿面面相觑。 前一世,宁远也只在适婚年纪,谈过两段失败的恋爱。与其说是失败,该不如说是,肤浅。 他甚至忘了那两个前女友的模样了。只记得她们,都非常任性,强势,拜金,娇气。 宁远实在想不明白,自己当时怎么就谈了恋爱。以至于让他觉得,所谓的爱情,也不过是一种极其俗气的东西。 直到看到了周大哥对邱姐姐的感情,宁远才逐渐愿意相信,其实爱情也可以是很美的。 但对于宁远而言,始终少了体验感。爱情与他来说,更像是一朵虚无缥缈的玻璃花。长在空中,却没有根基。 对于米儿,虽然被动地懂了很多东西,却明显也是不知爱情为何物的。 所以,她才会和宁远一样,露出极其懵逼的表情。 “时候不早了,米儿,小宁远,我要回去看看你们的邱姐姐了!” 周大哥擦了一把鼻涕,和两位小朋友道了别。随即,他一溜烟地腾空而起。 “代我向邱姐姐问好!”月光下,宁远和米儿挥着手,目送周大哥消失在空中。 这边,宁远和米儿也移步到了屋里。 此刻墙上的挂钟已指到九点。屋里弥漫着蚊香的味道,表姐一边翘着二郎腿,一边数着纸箱子里花花绿绿的纸钞。 “赚了多少呀!”宁远问道。 “今天只赚了一百多,是因为卖着卖着,就没货了”,表姐露出虽败犹荣的表情, “糯米粉我和奶奶又磨了几斤,已经洗干净挂在窗户上了。明天看完爷爷,奶奶还要去进一些葡萄干和山楂片,所以……” “所以怎么?”宁远纳闷。 “明天咱们就休息一天吧”,表姐开心地笑了,“奶奶说,明天咱们煮泥鳅火锅!” “耶!太棒了!”宁远举双手赞成。 一想到乡下的土泥鳅煮成的火锅,宁远不由地咽了咽口水。 “你这臭小子别只知道吃”,表姐用蒲扇敲了敲宁远的脑袋, “这么晚了,赶紧把米儿送回家去,不然她父母得多担心呀!这么漂亮一个孩子。” 好吧…… 宁远其实想说,米儿的胆子,要比他的大多了。 刚刚在东山沼泽的时候,就是米儿一个劲地催宁远,嘴里喃喃地念着“来都来了”。 不然,就凭宁远的胆量,是怎么也不敢过那片可怕的沼泽的。 “米儿,米儿呢?” 宁远转头,发现米儿正在屋外摸着小花的头。小花好像也很喜欢米儿,一个劲儿地蹭着她的小腿。 “你要喜欢,就送给你了!”表姐笑眯眯。 “不了,丽晶姐姐”,米儿很有礼貌地笑了笑,“已经拿了云奶奶这么多零食,怪不好意思的。再说……” “她家住楼房,父母不让养”,宁远插嘴道, “米儿给我说过好多次了。不过,看来小花是真的很喜欢米儿。米儿你要经常来看小花哟!” 表姐意味深长地笑了笑。这小子,没想到还挺会的。 告别了表姐,米儿随着宁远走出了门。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月见草的清香。 这种淡黄色的花儿一到晚上,便争先恐后地开在了农村的路边,香气扑鼻,让人觉得十分心旷神怡。 “给你!” 米儿摘了一朵花,递给了宁远。她微微笑着,脸颊上露出了一对小酒窝。 “给我干什么?”作为钢铁直男的宁远,显然有些纳闷。 “这是要祝贺宁远哥哥,克服了内心的恐惧,度过了东山的沼泽!” 宁远:“……” 没想到这小姑娘情商还挺高的。那宁远也就勉为其难,接受那朵花了。 “汪汪汪汪汪!” 这时,路的正前方,一只大狗正大步流星地向二人冲来。 第七十章 白色信笺 这只狗不是别的狗,正是邱姐姐家的大黄。 大黄一看见宁远和米儿,就开始急匆匆地摇着尾巴,像是有什么紧急的事情要宣告。 “你急着回去吗?”宁远问道米儿,“要不,咱们先去邱姐姐家看看?” “不着急”,米儿回答道,“宁远哥哥,看大黄这样,应该是有什么要紧的事。咱们跟着大黄回去看看吧!” 大黄在原地转着圈儿,像一个小陀螺一般。宁远拍了拍大黄的屁股,大黄则往家的方向开始走了。 宁远发现,大黄的脖子上还戴着那串彩色的铃铛。它每走一步,铃铛则发出清脆的响声。 “你知道吗?”宁远开始给米儿讲周大哥的来历, “正是因为大黄脖子上的这串铃铛,周大哥才得以找到回家的路的。在此之前,他一直是一个到处飘的孤魂野鬼。” 米儿沉默了,若有所思, “可是,就算周叔叔回到了家中,邱姐姐也看不见他呀?只有他能看到邱姐姐,这种感觉应该很难受吧。” 此刻,宁远的耳边忽然响起了火车轰轰烈烈的声音。 还有那天的烈日,微风,蝉鸣, 穿着白裙子的米儿和她嘴里念叨的那首童谣…… “米儿!米儿!火车来了!快跑啊!” 宁远伸手想要把米儿推开,身体却像泉水碰到物体一般,怎么也无法真正地触到她。 一阵绝望感由此袭来。 此刻,宁远的脑子里,竟然无可救药地出现了一具血肉模糊的身体…… 白裙子也破了,沾满血迹,如一个扯线娃娃一般,被丢弃在铁路旁的杂草丛里。 然后,被一个路过的农夫发现,报了警…… 这应该就是米儿上一世的结局!可怕的是,这恐怖的真相,竟然在宁远面前演绎了一遍。 宁远这才深刻地体会到,什么叫做看得见摸不到的感觉,很难受。 “宁远哥哥,你怎么了?” 米儿看到宁远突然像抽了魂一般,目光涣散,开始使劲摇着宁远的肩膀,并掐了掐他的人中。 宁远终于缓过了神来。 此刻,他正站在一盏微弱的街灯下,灯虽昏暗,却吸引了无数扑火的飞蛾。 灯下,宁远看见米儿皮肤细嫩光滑,水灵水灵的,四肢也健全,白裙子还是那么干净,心里顿时松了一口气。 “汪汪汪!” 看见宁远一直呆在原地,大黄好像也慌了,开始催促着宁远。 “宁远哥哥,你吓死我了!怎么,脑子里的系统又说话了?”米儿担心地问道。 “米儿”,宁远咬了咬嘴唇,“答应我……” “怎么?”米儿歪着头。 “以后,再也不要一个人去铁路边了,行吗?”宁远的眼神开始变得复杂起来。 “好的。” 米儿若有所思,嘴唇动了动,刚想说什么,却最终只说出了两个字。 她没有向宁远追问她上一世的结局。不知道是她害怕面对可怕的真相,还是觉得一切已经无所谓了。 毕竟,平行时空按理说都是互不干扰的。 “走吧!咱们去邱姐姐家,陪她说会儿话!她失去了老公两年内,心情一直都很郁闷!” 宁远提高了嗓门,故意做出了一幅云淡风轻的样子。 “好的!”米儿行了一个军礼。 大黄摇着尾巴,迈着轻快的步子走到了最前面。米儿从路旁扯了一根狗尾巴草,也跟着大黄的尾巴一起摇晃着。 宁远走在米儿的身后,看到她的白裙子飘啊飘的。 在路灯和月亮的照耀下,米儿的身影有时很远,有时很近,就像是蜡烛的火苗一般。 如果可以,宁远真想伸出两只手,将这个小火苗护住。 不一会儿,大黄就来到了自家门口。 邱淑静家的房子,为一个老式的砖瓦房,有点像厂房的风格。这种房子修了一排,邻居挨着邻居。 房子前面院落宽阔,还种了几棵高大的梧桐树,房子在枝叶的掩映下显得更为静谧。 “邱姐姐,我们来啦!”米儿走上台阶,伸出小手,轻轻敲着邱淑静的房门。 过了好一会儿,也不见她来开门。 “邱姐姐,开门呀!你睡了吗?”宁远再次敲了敲房门,同时抬高了说话的音量。 “汪汪汪汪汪!” “来了来了,怎么了?”邱淑静闻声,终于打开了房门。 出乎意料,宁远和米儿看见她的表情一扫之前的阴霾,反而变得笑盈盈的。 宁远分辨出来,这种笑容,并不是精神病人癫狂的笑容,而且一个健康的人发自内心的那种开心。 到底发生了什么? 宁远和米儿走进了屋,发现屋内茶几的花瓶里,那几朵向日葵正开得灿烂。 而顺着向日葵掉落的花瓣望去,他们看见茶几上摆了一张老式的信笺纸,纸上写了一些很漂亮的字。 “两个小朋友,坐吧!”邱淑静很热情地招呼了宁远和米儿。 “喂!别坐那儿!” 在宁远刚要在那个垫有蓝色垫子的沙发上坐下时,突然被邱淑静叫住了, “那个座位老周正坐着的呢!” 宁远:“……” 米儿:“……”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此刻,周大哥从卧室里面走了出来,挠了挠头, “我刚刚确实是坐的那儿,媳妇以为,我现在还在那个沙发上坐着呢!” 这操作着实把宁远整不会了。 “咦,这是什么?”米儿的目光,瞬间被那张写满漂亮的字的信笺吸引了。 只见,这封信上的正楷字颇为隽秀,黑色的钢笔字,配上红色的格子,和掉落在纸上的金黄色花瓣,竟有一股凄美的味道。 宁远顺着米儿的话,也看向了那张信笺纸。 但让宁远惊讶的是,这张信笺纸上的字,虽然都很漂亮,却十分明显地能看出是两个人的笔记。 信笺上,一个温婉的字体写道, “老周,对不起,我以前一直不肯接受你的离去的事实,所以才没有给你举办葬礼。” 接着,一个苍劲的字体写道, “没关系,小静,咱们一家人不说两家话。现在我不是又回来了吗?再见到你,我很开心。” …… 卧槽,两个人竟然这样接上头了? 第七十一章 做我干女儿行吗 看到惊讶的宁远和米儿惊讶的样子,周大哥腼腆地笑了笑, “咱们是在刚刚接上头的,因为天气转热了,小静要拿放在柜子高处的凉席,却怎么也够不着。我就在旁边站着,情急之下,就帮她拿下来了!” 这边,邱淑静貌似也感应到了周大哥说的话,连忙接话道, “我今天正要去拿高处的凉席,够不着,急得都快哭了。我突然想到,要是老周在就好了,他那一米八的大高个……想到这里,我才意识到老周不在了,鼻子一酸。然后……” 邱淑静的眸子里难掩兴奋的神色, “那卷凉席,竟然自己就下来了!还不是掉下来的,而是端端正正地飞下来,飞到了我的手中!” 听到这里,宁远和米儿恍然大悟了。 “当时,我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邱淑静抹了抹眼角流出的泪水, “我知道老周一定在我身边!我就大喊着,老周你在吗,你在的话,就从茶几上的花瓶里,拿一朵向日葵给我吧!” “结果,我就去拿了向日葵”,周大哥摸了摸鼻尖, “因为我现在知道了,就算我变成了鬼,小静也不会怕我的。早知道这样,我就应该早点告诉她我的存在,以免她这段时间一直孤独。” 宁远和米儿又看了看茶几上的信笺,两个人已经在信笺上聊了快一页纸了。 “真好,没想到我和老周,还可以通过这种方式交流。他生前就是一个文化人,如今又看到他的字,倍感亲切。” 信笺上,小两口除了互诉思念,还商量了葬礼相关的具体事宜。 虽然周大哥说葬礼不用太复杂,但邱淑静还是愿意将家里的所有积蓄,都掏出来给周大哥办葬礼。 如果钱不够,还可以向娘家拿一点,因为邱淑静娘家一直都很喜欢这个女婿。 若爱情必须和物质联系在一起,那么你愿意为我省钱,我愿意为你花钱,大概就是世界上最好的爱情了吧。 “小宁远,我想通了。现在,我知道你周叔叔,是真的离开了这个世界”,邱淑静的眼眶红了,却强颜欢笑着, “不过,我接受了这个事实,就不会再对着一个女的就叫狐狸精了。我已经决定,一个人,也要好好活着,这才对得起你周叔叔的在天之灵。” 此刻,夜很静,大黄在米儿的腿边缓缓地摇着尾巴。 周大哥坐回了他的专属座位,那个垫有蓝色垫子的沙发上。他的脸色依旧惨白,神色却很安详。 宁远突然感到自己的鼻子酸了。 他觉得老天爷很不公平,为什么能看到周大哥的是自己和米儿,而不是邱姐姐? 如果是邱姐姐的话,那她这两年来,那颗受伤的心,该会受到多大的慰藉呢? 宁远和米儿屏住了呼吸,连大气都不敢出。 似乎他俩都不敢告诉邱淑静,他们是能看到周大哥的,否则害怕她心态崩溃。 “小远,米儿”,此刻,邱淑静突然站起了身来, “有一件事需要向你们道歉。虽然你们不是最直接的受害者,但我还是要说这句话……” 宁远和米儿面面相觑。 “这两年来,我由于不肯接受现实,变得几近癫狂,在村里疯言疯语,甚至有过激的行为,给大家造成了困扰。实在对不起……这句欠村里人的道歉,今天,我就对着两个小朋友说了吧!” “不不不!”宁远见状,赶紧也站起身来, “邱姐姐是村里最温柔的姐姐,脾气很好,人又善良,还给我补过裤裆呢!” 米儿:“补裤裆?” 宁远:“……” 被米儿这样一反问,宁远的脸一下都红到了耳根子。该死,这个秘密竟然让米儿发现了。 好吧,其实宁远想说的是,邱淑静这种程度的疯算什么。 上一世,他宁远在精神病院的疯,那才叫真的疯呢,可以说是疯得人神共愤。 毕竟,从理论上讲,抑郁症的人,无论如何也是疯不过重度精神病患者。 此刻,邱淑静不知从何处掏了一个香囊出来。 这个香囊是粉色的,做工十分精细,一看就是费了极大的心血的。香囊上面绣着两只憨态可掬的小白兔,在花丛中央玩耍。 邱淑静将这个香囊递给了米儿,“米儿妹妹,这个香囊,就送给你了。” 意料之外,虽然米儿的家教很好,被告知过不能随便要别人的东西。 但不知是这个香囊太漂亮了还是怎么,此刻,米儿看到这个香囊却满眼放光。 “真漂亮!谢谢邱姐姐!”米儿欣喜地接过了香囊,将它小心翼翼地挂在自己的胸前。 “这个香囊,是我三年前绣的”,邱淑静喝了口洋瓷盅里的茶,慢慢说道, “那时,我还怀着果果,却特别喜欢吃辣的。民间不是有个说法,酸儿辣女嘛。我于是就一针一线,绣了这个香囊。” “邱姐姐的意思是,打算在女儿出生时,将这个香囊送给女儿吗?”米儿问道。 “我怀孕的时候,每到下午,就喜欢站在门口,看着街上放学的孩子们”,邱淑静将目光投向窗外,回忆道, “那个时候,我经常看到一个温柔的姐姐,牵着一个漂亮的小女孩路过我家。小女孩皮肤很白,经常扎着两个辫子,蹦蹦跳跳像个小兔子一样。” “那个小女孩就是米儿”,周大哥插嘴道,“当时我和媳妇就在想,要是我们的女儿能够有这么漂亮,该多好!” 米儿有些腼腆地笑了笑,“邱姐姐,以后我会经常来找你玩的。虽然邱姐姐后来生的是个男孩子,但是……” “我想,如果可以的话……”邱淑静咬了咬牙,突然放慢了语速度, “如果可以的话,我能不能,认米儿做我的干女儿?” “可以,没问题!” “可以,那太好了!” 宁远和周大哥几乎是同时说道。 米儿扑哧一声笑了,“当然可以,邱姐姐……不,干妈?不过,叫干妈会不会把你叫老了?哈哈……” “还是叫我邱姐姐吧”,邱淑静笑到,“但是我只是名义上的姐姐,实质上,我是你的干妈!” 屋子里一下子充满了欢笑声。 这个冷冰冰了两年的屋子,此刻,突然有了温度。 大黄将正要回家的宁远和米儿叫住,想必,就是为了让他们见证这一刻吧。 邱淑静似乎好久没有这样笑过了。她给两个小朋友切了西瓜,又和他们讲了许多过去的故事。 故事中有欢笑,有心酸,有幸福,有无奈,有忧郁,有渴望。 而故事的主题,都离不开这个叫做周向阳的男人。 屋外的皎洁的月光,照在了蓝色的窗棂上。 屋内煤油灯闪烁着,映出了一个大人,两个小孩,一条狗,一只鬼的影子。 飞蛾在煤油灯旁边飞来飞去,一些飞蛾扑火扑得太猛,被烧焦了,直接从火苗上掉落了下去。 在掉落的过程中,它们仿佛是在说, 此生,无憾…… 第七十二章 唱过的歌谣 夜已深,宁远和米儿道别了邱淑静和周大哥。大黄将他们送到门口,摇着尾巴。 “路上小心,两个小朋友!” 邱淑静在窗口对着宁远和米儿招手。月光照在她的脸上。 邱淑静本来就长得眉清目秀,典型的南方美女的模样。此刻,宁远却觉得她前所未有的好看。 大概是心情终于好了的原因吧。 米儿将胸前的粉色香囊晃了晃,也对邱淑静挥了挥手,和宁远转身踏上了回家的路。 “真好耶,周叔叔和邱姐姐,他们又可以在一起了!” 一路上,米儿蹦蹦跳跳,哼着小曲儿,感叹着这对有情人终于相见。 “对呀,老天爷真的有眼。”宁远抬头,望了望天空。 让他感到纳闷的是,在穿越过来的这几天里,为什么每晚的月亮都是这么大,这么亮,和记忆中的月亮一模一样。 看来月是故乡明,这句话是真的。 自从离开草灯村,搬进城里的高楼大厦之后,宁远就再也没有见过如此温柔清澈的月光了。 如果说村里的月光像和风春雨一般,轻抚着大地,庄稼,树木和花朵, 那城里的月亮,则像一个高高在上的魔球,总是不合时宜地出现在高楼顶上,让人生畏。 小时候,宁远总是向往美漫里的高楼大厦,觉得很酷。 而在二零二二年,国内的城市也真的发展成了那样,却只能给人带来压抑感。 让人在钢铁巨兽之中,不禁怀念起了过去的美好。 这样看来,还是乡下更符合宁远的口味。 “明天周末,怎么玩呢,怎么玩呢,怎么玩呢?” 前方的米儿一边蹦蹦跳跳,摘着路边的月见草,一边喃喃自言自语。 看来这孩子还是喜欢玩耍。不过,这是一件好事。不然一颗老灵魂装在一个幼稚的身体里,该多无聊? “对了”,米儿忽然转头看向了宁远,“宁远哥哥,听说你妈妈唱歌很好听?” 宁远:“……” 这孩子怎么在这个时候提起他的母亲。 米儿这种父母恩爱的家庭长出来的孩子,显然不知道宁远的原生家庭,能够让他有多头疼。 “额,还好吧……” 宁远的脑子里,瞬间浮现出母亲一边弹着风琴,一边唱歌的样子。 那个时候宁远还很小。如果父亲上班,母亲正好又上课,她常常会把宁远一起带到草灯村的初中部。 待学生都放学之后,母亲还会坐在音乐教室的风琴旁边弹一会儿,才带着宁远回家。 中学放学的时候常常是黄昏了。 在宁远的记忆里,那时,橙色的落霞已经爬满了教室里的落地窗。 母亲穿着她常穿的那条红色连衣裙,逆着阳光,用灵巧纤细的手指,在风琴的键盘上敲出一个一个跳跃的音符。 然后,用她清澈而柔和的嗓音,唱出一首一首动听的歌谣。 教室的落地窗外,是一片高大的梧桐树林。每到夏天,梧桐树的枝叶上,总会栖息着只只鸣蝉。 而每当母亲一唱起歌,树上的蝉则会乖乖地停止了吵闹。 它们耷拉着翅膀,静静地听着母亲的歌谣。 宁远的记忆中,母亲唱得最多的歌,则是那首旋律轻快的《白杨和小河》。 宁远后来在五年级的时候学过这首歌。这首歌,其实是用拟人的手法,讲田野上一棵白杨树和一条小河的友谊。 在母亲的口中,宁远却听出了一段相濡以沫的爱情故事。 是呀,那个时候,父母的感情还很好。 在那个守旧的时代,很多年轻男女都不是因为爱情而结婚。但宁远却一直都觉得,父母的爱,的确是存在过的。 只是那爱情太短暂了,短暂得就像昙花一现。俩人最终因为互相猜忌、缺乏交流,渐行渐远了。 想到这里,宁远不禁叹了一口气。 美好的东西终究是稍纵即逝的吗?就像周大哥和邱姐姐一样,就算互相不猜忌,死亡也会将他们分开。 “是吗?我还想让阿姨教我唱唱歌呢!”米儿的话语,突然打断了宁远的沉思, “我想要在周叔叔的葬礼上好好表现一下,所以得多练练呢!竹篱笆啊牵牛花,浅浅的池塘有野鸭,弯弯的小河绕山下,山腰有座小农家……” 不一会儿的功夫,米儿已经把月见草编成了一个花环,戴在了自己的头上。 可能觉得自己美美哒,米儿一边蹦着,一边唱起了歌。 “等等,这首歌的旋律怎么这么熟悉?” 宁远很确定,自己小时候是听过这首歌的。这首歌旋律十分欢快,而且有些年代感了。 “这首歌是卓依婷的《农家的小女孩》,专辑里面的第一首歌呢”,米儿笑了,脸上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 “我六一儿童节才表演了这首歌呢!宁远哥哥,你忘了?你应该是忘了……” 好吧,宁远就是忘了。 不过如今再听到这些小时候的童谣,宁远感到内心十分宁静。 “戴斗笠啊光脚丫,小河边尽情来玩耍,搓泥巴啊捉鱼虾,农家的生活乐无涯。宁远哥哥,一起来唱!” “额……忘词了,米儿。毕竟过了二十多年了”,宁远挠了挠头, “不过,我回去把卓依婷的那盘碟子拿出来放一遍,估计就会唱啦!” 一提到卓依婷,那可是当年的小朋友心目中的女神。她的那些歌,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传唱度很高。 “宁远哥哥,二零二二年,你们都在听哪些歌呢?”米儿突然停住了脚步,问道。 宁远的脑子里,瞬间就出现了抖音里的各种神曲。 “我们一起学猫叫,一起喵喵喵喵喵……” “我吹过你吹过的晚风,那我们算不算相拥……” “完啦,芭比q了完啦完啦……” 宁远是一个要面子的人,他才不会告诉米儿,二零二二年流行的歌,全是这些口水歌。 宁远从脑子里,迅速搜寻出来了一首小众而清新的歌,《五岁的时候》。 “那宁远哥哥就给你唱一首。”这首歌宁远曾经弹唱过的,记得旋律和歌词。 “好呀好呀!”米儿拍着双手。 “哼哼哼!”宁远清了清嗓子,准备开唱, “在我五岁的时候,小镇还很落后。广播里的一首歌,要循环很久很久。 听着听着呀,爷爷白了头。他每天买菜散步,一直哼着走。走啊走,九十九…… 在我五岁的时候,汽车总坐不够。进城的一张车票,要排队很久很久。 等着等着呀,月上柳梢头。我牵着妈妈的手,不觉得害羞。一直走,不害羞…… …… 时光啊,慢些走,回家的路口。谁在那,守啊守,冬夏与春秋。 时光啊,能不能,回到那时候?让爱我的人留一留……” 第七十三章 送米儿回家 夜很静,周围都是此起彼伏的蛙鸣声。 宁远唱完这首《五岁的时候》有一会儿了,米儿仍然处于一种懵逼的状态。 显然,她被这首歌给迷住了。 “宁远哥哥,你们那个时代的歌,也太好听了吧!”米儿的眼睛中充满了星星,完全是陶醉的状态, “这首歌讲的,不就是咱们现在村里的样子吗?广播的歌要循环很久,进城的车票要排队很久。没想到,咱们现在这么习以为常的东西,几十年后,会成为怀念呢!” “是的呢”,宁远抬头,若有所思, “这首歌从去年一发行我就很喜欢,伴奏只运用了简单的吉他和口琴,歌词描写得也很细腻。没想到,米儿也喜欢!” 米儿:“去年?” “是指二零二一年”,宁远挠了挠脑袋,“抱歉,我的身份还没有完全转变过来。” 看样子,米儿也是一个有音乐天赋的孩子。 在只听了宁远唱完一遍之后,她竟然全部记住了旋律和歌词。 “在我五岁的时候,小镇还很落后……” 米儿一边唱着,一边用青草逗着路边的蚱蜢。 偶尔,有一只蝴蝶飞过来了,米儿则会停下脚步,等蝴蝶落在自己的花环上。 在东山玩“老狼几点了”的那次,宁远从米儿的自述中得知,她是突然有了一颗成熟的灵魂,能够超前地洞明世事。 然而从米儿的表现,宁远觉得她仍旧是一个小孩子。 大概是,她虽然灵魂成长了,身体仍旧是孩子,大家也以为她就是孩子,因此,她不需要承担成年人的各种责任。 行为上,她只需要和别的孩子一样上学放学,游戏玩耍,仅此而已。 很多时候,早慧并不会让人变得成熟而事故,相反,早慧更能让人明白纯真的重要。 真正让人变成熟的,则是恶劣的生存环境激发的欲望和野心。莫言不是说过一句话,晚熟的人,不都是被劣人催熟的吗! “米儿”,宁远突然看到天边的月亮西斜了,“咱们要不要走快点,不然,你的父母可得担心了。” “对哦”,米儿恍然大悟,“玩着玩着,都忘了时间不早了呢!” 米儿的脚步突然加快了。 看到米儿赶时间的样子,宁远突然觉得有些抱歉。 因为仅仅是他的一句话,就让这个无忧无虑的小女孩的快乐,瞬间戛然而止。 “没关系啦,以后咱们有的是机会一起玩哦!”宁远安慰道米儿。 “好吧”,米儿撇撇嘴,“其实我不想回家的原因,是因为我不喜欢睡觉。” “不喜欢睡觉?” 宁远很是纳闷,因为在他七八岁的年纪,是巴不得能够多睡一会的。毕竟睡觉长身体嘛。 “嗯,因为一睡着,我就会做一些奇奇怪怪的梦。”米儿解释道。 宁远:“奇奇怪怪的梦?是梦到从高处掉下来,还是梦到自己突然腾空、起飞了呀?” 宁远的脑子里,一下子就出现了这个年纪的孩子频繁出现的长高的梦。 “都不是,我梦得最多的是宇宙”,米儿摇了摇头, “我说不清楚是什么年代,只知道那个时候一片漆黑,没有任何星星的存在。后面,梦境的中央出现了一团漩涡状的光。这团光起初为白色,之后却幻化成了五颜六色。” “然后呢?”宁远听得入了迷。这难道不是科幻小说才会出现的场景? “这团光说自己是宇宙的神明。接着,光一下子就炸裂了,化作了漫天繁星”,米儿眨了眨眼睛,接着说道, “我的意识,就随着漫天繁星飘啊飘的。后面,我看见了一颗蓝色的、全是水的星球,这就是我们的地球。” “全是水?”宁远纳闷,“难道没有陆地吗?” “这正是我刚要说的”,米儿继续道, “一开始是并没有陆地。后面,我竟然看到陆地一个接一个的出现了,就像七巧板的拼图一样。再接着,就是出现山川,河流,沙漠和森林……” “真是奇妙的梦!”宁远感叹到。 那时候关于的地球的纪录片、百科全书并不像后来那么普及,宁远十分纳闷,米儿梦中的这些素材都是从哪里来的。 “奇妙,你不觉得很可怕吗?”米儿吐了吐舌头, “广阔无垠的宇宙中,只有我一个人能看到这一切,那种孤独感,真是要让人窒息了。” 不知不觉,一条水泥大路出现在二人面前。 这条路的两旁长满了高大的香樟树。这体面的样子,一看,便是单位上的人种植的。 只是,这些香樟树虽然种得十分整齐、讲究,却因枝叶无人修剪,逐渐在村里的雨水的滋润下,长得枝繁叶茂了。 夏季的夜晚,竟然有猫头鹰栖息在那些香樟树上。 此刻,树上几只猫头鹰正在此起彼伏地“咕咕咕”、“咕咕咕”地叫着,听了令人头皮发麻。 终于,宁远将米儿送到了她家的单元楼下。 正当宁远打算和米儿告别,米儿却央求宁远送她上楼。 “你怕?”宁远很是纳闷,“以前你说你怕,我倒是信。现在你说你怕,我打死也不信。” “谁说我怕”,米儿撇撇嘴,“今天周五对吧?不出意外,我妈在周五都会卤好多鸡翅和鸡爪。难道你不想尝尝?” 原来是这样! 宁远回忆道,从穿越过来的这几天里,一日三餐吃的饭菜,虽然有时候有肉,但肉都只有很少一点。 像卤鸡翅、卤鸡爪这种满满胶原蛋白的大口肉肉,的确对现在的宁远,诱惑力十足。 “那咱们走吧!”宁远咽了咽口水。 俩人一口气爬上了五楼。米儿敲了敲门,开门的是米儿的妈妈。 “哟,米儿,带小朋友来啦!”米儿的妈妈见到宁远,一脸微笑。 “妈妈”,米儿小手一挥,“玩了一下午,饿死了,你今晚有没有卤东西?我们要吃!” “当然有,我这就去给你们热一些!” 宁远打量了米儿的家。虽然九十年代的家具都显得有些老旧,但整体还算干净整洁,并透露着书香气。 “米儿,有小朋友来啦?” 米儿的爸爸闻声,从书房里走了出来,礼貌性地给宁远打招呼。 “是的爸爸!”米儿甜甜地笑道,“这位宁远哥哥,你们上次都见过啦!” 宁远看见米儿的爸爸依旧穿着白衬衫,黑西裤,像是刚刚下了晚自习的样子。 而他的手里,则拿了一份又像报纸,又像学术期刊的东西。 宁远定睛一看,那个期刊上最显眼的位置上,赫然有几个黑色印刷体的大字标题: 双缝实验为什么可怕? 第七十四章 关于阿九的回忆(一) 双缝实验,这个东西宁远是知道的。 双缝干涉实验,为量子力学届一个很经典的实验。 宁远十分诧异,在1998年,米儿的爸爸竟然在看如此超前的学术论文了。 在“遇事不决、量子力学”的2022年,双缝干涉实验,几乎是每个量子爱好者都知道的东西。 这个实验,通俗来讲,所显示出来的结果中将微观世界的基本本质,叠加态、不确定性、观察者效应展现的淋漓尽致。 而且,在微观世界中,因果律貌似也失去了作用。 双缝实验,像是给了量子力学一个支点,让人类发现了完全不一样的世界。 量子力学告诉大家,有时候,我们看到的世界,并不是我们所见、所以为的那样。 在量子世界里,会发生许多奇奇怪怪的事情:比如,与经典物理相悖的叠加、退相干、纠缠、隧穿等现象。 “怎么,宁远小朋友也对物理学有兴趣?” 看见宁远直勾勾地盯着报刊,米儿爸爸笑了笑,但笑容里不乏严肃。 “我爸爸就是教物理的,但是教的是技工学校的学生”,米儿向宁远解释道, “爸爸常常抱怨,书上的那些理论知识,对他们而言太高深了,以至于他们上课的时候不是开小差,就是睡觉。根本没有一个聪明的学生,与爸爸探讨物理理论。” “是呀”,米儿爸爸略带遗憾地说道, “以至于我觉得我存在的意义,仅仅于在教他们,变压器这些机器如何使用了。我实在很羡慕那些大学的教授呢。” 的确,如米儿爸爸所说,在那个学历普遍都不高的年代,几乎所有年轻人都把养家糊口放在第一位的。 先不说,这些技工学校的学生,听那些物理理论能不能听懂, 就实用性而言,与其每天花大把时间研究高大上的理论,还不如学一些实操技术来得实在。 米儿爸爸,大概是处于一种怀才不遇的状态。可是…… “叔叔教的是电力,怎么会对量子力学感兴趣呢?”宁远突发奇想地问道, “据我了解,这是两门完全不同的学科?而且,量子力学的实操性,现在几乎是不具备的……” 米儿爸爸一脸惊讶地望着宁远。旁边的米儿却是很淡定。 望着米儿爸爸的表情,宁远意识到,完了,自己好像又穿帮了。 因为宁远对量子物理一直很有兴趣。每次只要谁一提到量子物理,他就会忍不住多说几句话。 这是上一世,受一个精神病院的病友的影响。这个病友名为阿九,是物理系大学生。 病前,阿九可谓是整个学院的天才青年,在校期间论文就拿过无数奖。 可能是天妒英才,正当阿九刚要获得被保送本校研究生的资格时,就突然发病了。这是他精神病首次发病。 据阿九的描述,在某一个夜晚,刚刚打完球回来的他,突然到凌晨了都睡不着。 阿九的脑子,开始不受控制地胡思乱想。这些思绪像海浪一般涌来,一浪更比一浪猛烈。 最初,阿九是怀疑有人在他身上装了监控,要窥视他的一举一动。至于监控的位置,很隐蔽,可能在头发上,也可能在鼻毛里。 接着,阿九在幻觉之中,以一个旁观幽灵的视角,窥见了学院高管的秘密: 这世界上哪有什么干净的学术,那群学术链顶端的人,是一群不折不扣的变态,渴望通过操控别人来统治世界! 而他们给你发的那些所谓的奖项,不过是通过荣誉来给人洗脑,抓住了人人都有虚荣心的弱点,让你卖命。 在做学术的过程中,你听话还好。要是不听话,那些高层,则会用各种变态的手段来折磨你: 轻者打骂、人格侮辱,重则五马分尸。 你没有听错,就是五马分尸。这些封建社会的糟粕,竟然还会被这群看似衣冠楚楚的高知沿用。 在鲜血如注一般飙出、人的脑袋和四肢四分五裂的那一瞬,他们会笑。 因为这样,满足他们内心某种黑暗的欲望,让他们觉得,自己是可以随意控制他人生命的,神…… 当时宁远听了阿九的描述,就被吓得够呛了。 作为一个资深的精神病人,宁远不是没有被害妄想。但论血腥程度,和阿九相比,还是小巫见大巫。 此刻,宁远的脑子里,出现了阿九那神情落寞的脸: 阿九明明有着帅气的五官,和青春的年纪,整个人却颓废得像个老人似的,胡子拉碴,毫无生气。 “后来呢?”宁远问道。 “后来,我想到了死”,阿九的目光,望了望病房窗外血红的晚霞, “我想,只有死,才能逃脱他们的操纵。我想过坠楼,想过跳河,想过用煤气。但就当我在凌晨三点,站到宿舍楼的楼顶时,突然就后悔了。” “差不多都有这种经历”,宁远分析道,“在真正自尽之前怕死了,很正常。” “你错了,我并不怕死。确切来说,我并不惧怕死亡本身”,阿九依旧面无表情。他咬了咬自己苍白的嘴唇。 “我怕的是,真的有地狱的存在。我害怕我的灵魂在地狱里受尽折磨,永世不得超生,再也看不见光明了。 那一瞬间,我站在高处,看到宿舍楼的下面没有灯,漆黑一片。明明只有六楼,我却觉得深不见底。 这片漆黑,如地狱的深渊一般召唤着我。深渊向我喊道,来吧,来吧,下地狱吧!我突然就清醒了。 接着,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我告诉自己,我是恶人!我不能死!正是因为我是恶人,我才不能死!” “你怎么会觉得自己是恶人呢?”宁远纳闷, “据我了解,超过一半的精神病人,都认为自己得病,是因为自己太善良了。真正的恶人,其实过得比谁都滋润。” “善恶很难定义”,阿九空洞的眼神里,终于有了一抹颜色,这颜色来自于窗外的落霞, “不少成功的企业家,表面上做慈善,背地里做了多少丧尽天良的事,为什么还有连城的财富? 而有些人,勤勤恳恳了大半辈子,从未做过伤天害理的事,甚至连鸡都没有杀过,为什么会被查出癌症晚期? 为什么一些从未染指过世事的婴儿,一出生就患上了白血病,这是他们的报应吗?所以,善恶要如何定义? 我在想,我是恶人。那种潜意识里对地狱的强烈恐惧,毫无疑问告诉自己,我是恶人。 而正是因为我是恶人,我才不能就这样背着罪名死去。我要赎罪,我要赎罪,我要用我一辈子来赎罪!” 对于过往的记忆如过山车一般袭来。 宁远的眼前,再次浮现出了阿九一边骂自己是恶人,一边扇自己耳光的场景。 如果不是此刻再次提到量子物理,这个关于阿九的已经苍白的记忆,宁远恐怕是不会再想起了。 因为这段记忆虽然是别人的故事,却太凄凉。 “稍安勿躁,稍安勿躁!” 宁远赶紧给阿九递了一瓶冰镇矿泉水,让他冷静冷静。 “那么,你认为,你都做过哪些恶事呢?” 第七十五章 关于阿九的回忆(二) “在我童年的时候,我杀了一条鱼”,阿九低着头,缓缓道来, “那是一条很小的鱼,因为没有长大,小鱼通体呈黄色。很不幸,这条小鱼被我从池塘里捞了出来。 当时,我看见这条无助的小鱼,在地上苦苦挣扎着,突然间,我就想做一点不一样的事……” “于是你就把那条小鱼杀了?”宁远轻描淡写地说道, “童年的时候啥也不懂,对生命也没有什么最基本的敬畏。杀死一条小鱼,再正常不过了。我童年都还杀死过很多蝌蚪、蜻蜓和蚂蟥呢。” “我清晰地记得,我杀鱼的那一年,我三四岁左右”,阿九平静了一些,轻声说道, “心理学上不是有一个称呼,叫做‘恐怖的三岁’吗?据说,在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对死亡有了初步的认知,却不知其可怕。 他们怀着一颗好奇、探索的心态看待死亡。于是,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容易做出许多让成年人都惊掉下巴的恶事。 我记得,我当时看到那条小鱼,突然就不知道中了什么邪,捡起地上的一根小木棍,往小鱼腮的方向就是一顿戳。 小鱼在地上挣扎着,我看见它腮里的物质逐渐流了出来,肉黄色的不明物质,凝聚成了一个小球。 后来,那条小鱼就不挣扎了。死了。 这是我第一次亲自杀死一条生命。当我看到这一条鲜活的小生命就这样消失在我手中时,我竟然没有一点悲伤的感觉。 我只是觉得很抱歉,不小心把它弄死了。 不过,谁叫它那么脆弱呢不是么?如果是一只大老虎,我恐怕是想弄都弄不死吧。都怪这条鱼太小,都是它的错!” 此刻,阿九的声音却哽咽了起来…… 阿九一直很喜欢一种黄色的百合。据他说,这种百合,容易让他想起乡下,想起他的妈妈。 这种花的学名,宁远后来在电影里得知,叫萱草花。 阿九病房的窗前,常常用矿泉水瓶子供着一株两株萱草花。这种花儿的样子十分奇妙,像是一只带火的凤凰。 此刻,窗前的萱草花快凋零了,花朵已有了褶皱。在夕阳下,显得尤为凄美。 “直到后来,每当我想到这件事时,竟然有一种深深的罪恶感。虽然我杀死的只是一条小鱼,但是我却觉得,我像是杀了全世界的生命一样。” 阿九的眼神十分悲伤,眼睛像是两颗逐渐沉入深潭的玻璃球, “而我,就像全世界的最后一个人,站在尸体堆成的山上,哭喊着,忏悔着,恐惧着……它明明只是一条小鱼啊!阿远,你有烟吗?” “没有,我不抽烟”,宁远摸了摸自己的衣兜,只摸出一包猫耳朵, “对我来说,这个就是我的烟,你吃不吃?” 阿九:“不要了……” 宁远一直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阿九会仅仅因为杀了一条小鱼,就认定自己是恶人。 不过他理解精神病人的一种常见的行为,就是在自己某一个在乎的点上反复纠结。 比如,认为自己的手不干净,有细菌,就会反反复复地洗十几次手,并且每天重复; 比如,认为家里的门没锁,就会来来回回地上楼下楼,看了很多遍心都还不安。就算看了100次门是锁了的,也怕在看第101次的时候,门锁突然就开了; 比如,认为自己的媳妇出轨了,就会反复检查衣柜,床底,被单,手机等一切可疑的地方。一个疑点解决了,往往又会出现更多的疑点。 而阿九,应该就是过分在乎自己是否善良了。 以至于,童年一个残忍的举动,会因此而记小半辈子。最后便下结论,自己是一个恶人。 “宁远哥哥,快吃鸡爪啊!” 这个时候,米儿的话语打破了宁远的沉思。此时,他才发现自己又回到了1998年。 眼前,是米儿家有年代感的装修和家具: 四周的墙虽然都有刷,墙皮却有些脱落。电视依旧是大屁股电视。 就连眼前装鸡爪的那个搪瓷盆,都印有复古的红黄色的牡丹花,和一个大大的“囍”子。 “宁远小朋友,快吃啊,米儿都已经吃了三个鸡爪了!”米儿妈妈殷勤地劝着宁远。 “好的阿姨!”宁远赶紧拿了一个鸡爪放进嘴里。 这个鸡爪胶原蛋白满满,软糯入味,入口化渣,就连骨头都是酥的。宁远却觉得食之无味了。 “怎么,宁远小朋友对量子物理,也有兴趣吗?” 米儿的爸爸笑眯眯地问道,语气却有几分认真,似乎期待着宁远会是他的知音。 “这个……好像以前在电视上看到过”,宁远挠了挠头,“就tv10,科教频道。” 米儿爸爸:tv10?” 此刻,米儿惊慌地给宁远使了一个眼色,宁远秒懂。 天呐,又穿帮了。 tv10是2001年才开始有的。在1998年已开播的央视频道,只tv1tv8。 “额……我说错啦,叔叔。tv4”,宁远灵机一动,“四川人,总是4和10不分嘛!” “原来是这样!”米儿爸爸恍然大悟,“不过,宁远小朋友是在中央四台的哪个节目,看到有讲量子物理的呢?我也想去看看。” 宁远:“……” “哎呀,爸爸”,米儿赶紧岔开了话题,“你研究的那些高深的东西,央视怎么会播!宁远哥哥肯定是记错啦!” 宁远顿时松了一口气。这个米儿,简直是解围高手。 “是么,是很高深吗?”米儿爸爸挠了挠头, “量子力学的最诡异之处,在于它会颠覆我们对于经典力学的认知。有时候,我们真实所见的世界,并不是它看到的样子。总之,量子力学可神秘了!” “又开始故弄玄虚了”,米儿妈妈笑了笑,调侃道,“要不要再给你开一瓶啤酒?” 米儿爸爸:“不用了,晚上师生聚餐,我已经喝得够多啦!” 真实的世界?并不是我们所见的样子? 宁远突然明白了米儿爸爸的话。并且觉得,似乎可以解释精神病人的一些行为了。 比如强迫症患者,一定要反复确认一项自己所在意的东西,是不是就是自己真的看到的那样。 他们在害怕什么? 他们害怕的是,自己一个稍不留神,自己所看到的、确认的那些东西,在某一秒突然改变了状态! 比如,手突然脏了,门锁突然开了,媳妇突然出轨了, 善良的阿九突然变得邪恶了…… 中医上总是用人“心气不足”的原因,来解释强迫症。说白了,就是自己对自己不信任。 如果换一种角度,用量子力学来解释, 那是不是就是,万事万物其实都有着不为人知的一面?而强迫症患者,害怕的是,那一面突然出现。 那一面,存在另一个世界。 而达到一定的条件,那个世界,则会重叠在这个世界之上! 所以…… 第七十六章 得到三号魔物 所以精神病人,比普通的正常人,更能感知到另一个世界。 对吗,是这样吗? 在民间总有一个很普遍的观点,就是,真正的精神病,是无法用传统的医学去治疗的。 因为精神病人是被鬼附身了。 鬼干扰着原宿主的思维和行动,替代了原宿主本来的意志。 鬼,何尝不是对于另一个世界,那些不明生物的代称呢? 宁远在思索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已经吃完了五个鸡爪。这些鸡爪几乎都是他囫囵吞的。 “怎么样,我妈妈的手艺不错吧?”米儿笑嘻嘻地问道宁远。 “阿姨手艺真好!”虽然宁远并没有认真去品尝鸡爪的味道,但马屁还是要拍到位的。 不然,下一次来米儿家蹭饭,她妈妈就不欢迎了。 “那欢迎下次又来呀!”米儿妈妈收拾了茶几上的骨头,“下次,阿姨卤猪蹄给你吃!” “不要猪蹄!”听闻猪蹄,米儿脸色一变,“猪蹄那么肥,不好吃!” “你不吃,爸爸该要吃,宁远哥哥该要吃嘛!我给你,就卤豆腐干好了!”米儿妈妈笑嘻嘻。 “这还差不多。”米儿撇撇嘴。 米儿家的房子不大,只有九十来个平方。但这个家给人的感觉,却很温馨: 家里的灯全是暖黄色的白炽灯,不亮,氛围却很好; 在白炽灯光的照耀下,宁远能看到客厅的墙上挂着米儿父母结婚的照片,米儿还是一个婴儿的照片,米儿一家三口出游的照片, 以及米儿从小到大得的各种奖状…… 宁远顿时想到了自己的那个家,和米儿的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他的那个家很大,却空荡荡的。家具大部分都落灰,而各种生活用品也是零碎一地,无人打理; 屋子里,最多只有他和父亲两个人,无话可说。没有米儿家的欢声笑语; 厨房的锅里,煮得最多的就是方便面,不会有卤鸡翅,卤鸡爪,卤猪蹄,卤豆干…… 不过,就算自己的家再没有温度,宁远现在也该回去了。因为他看到墙上,那个猫头鹰形状的挂钟,已经指向了十点五十分。 “叔叔阿姨,米儿,我该走了。”宁远起身,和米儿及其父母道了别。 “路上小心小宁远!” “下次再来玩呀!” 米儿一家人,也都和宁远说了再见。 在米儿将宁远送到门口的时候,她递给了宁远一个袋子。袋子里装着一个彩虹牌电热蚊香器,和一些配套的蚊香片。 “宁远哥哥上次说,穿越过来哪里都适应,就是蚊子太多了。这个就送给你了。” 送给我? 在那个普遍都还在点蚊香的九十年代,这个电热蚊香器,无疑是奢侈品了。 就在宁远刚要推脱的时候,他的手一碰到这个袋子,系统竟然说话了。 【恭喜宿主获得三号魔物:米儿的电热蚊香! 使用方法:将三号魔物通电,放上蚊香片,放入宿主的卧室,用以驱散夜霾。】 这个不起眼的电热蚊香器,竟然也是一个魔物? 等等,驱散夜霾?夜霾是什么东西? 宁远只知道什么是雾霾,雾霾这东西,在九十年代的天朝明显是没有的。 “米儿,这是什么?”宁远将手中的袋子晃了晃,问道米儿。 米儿会不会知道有关三号魔物和夜霾的秘密? “这个是电热蚊香器啊,宁远哥哥!”米儿很是不解地回答道宁远。 “那……这个到底有什么用?” “什么用……驱蚊啊!宁远哥哥!” 好吧。宁远发现了一个规律,那就是,魔物的主人,其实并不知道魔物的作用,只将魔物视为一个很普通的物件。 比如,牛爷爷认为一号魔物,只是用来照明的;邱姐姐认为二号魔物,只是用来吃的。 就连米儿,都认为三号魔物,只是一个平平的蚊香器而已。 可为什么这些普通的物件,一到了宁远手里,却能发挥着非同寻常的作用?宁远百思不得其解。 “那,米儿知不知道,夜霾是什么?”宁远仍旧不死心地问道。 “夜什么?”米儿歪着头。 宁远:“夜霾。” 米儿:“什么霾?” 宁远:“夜霾。” 米儿:“不知道。” 宁远:“好……” 那这个问题变得更棘手了。不过,先把它作为一个未解之谜放在心里,真相,总有一天会水落石出的。 “谢谢米儿!” 宁远接过了米儿递给他的袋子,和米儿告别,转身下楼。 宁远今天已经走了很多路了,现在这一口气下五楼,已经着实让他有点吃不消了。 宁远打了一个哈欠,回头望了望五楼,米儿家的阳台。 隔着阳台上郁郁葱葱的植物,宁远看到了米儿家里暖橘色的灯仍旧亮着。 这才是家的样子,不是吗? 今天晚上还是回奶奶那里吧。宁远盘算着。因为明天一大早就要去县里看爷爷。 而且,奶奶家人多。奶奶在,表姐在。不出意外,今晚小妹乐乐也会在奶奶那里睡。 父亲应该不会去看爷爷的吧?他周末是经常加班的。 此刻,宁远正走在米儿家楼下,那条香樟的林荫道上。在夏日的高温下,香樟叶散发出一种奇特的香味。 月光透过香樟林,细细碎碎地洒在柏油路上。 柏油路的左侧,是一个私人承包的鱼塘,设有围墙,平时大门紧闭。 宁远在很小的时候就听闻,鱼塘里曾经淹死过两个孩子。 现在,在这漆黑的夜晚,宁远独自一人经过那个鱼塘,心里不免有些渗得慌。 可这条柏油路偏偏又非常长,长得仿佛一直走不到尽头。 宁远不是第一次送米儿回家,也不是第一次独自在返回自己家时走这条路,可怎么今天就突然这么胆小了。 好在香樟树两边的猫头鹰,可能看见路上只有一个毛头小子,就停止了鸣叫,不忍心吓他了。 因为它们自己都知道,自己的叫声是很恐怖的。 可猫头鹰停止了鸣叫,树上的夜莺却又开始唱起了歌。 “啾啾啾啾,啾啾啾……” 夜莺的叫声虽然比猫头鹰要婉转许多,可这声音大半夜的,像幽灵一样飘渺。 ……简直是夜半歌声! 宁远赶紧加快了脚步。他要赶紧离开这个鬼地方。 周大哥呢?往常宁远一个人走夜路,周大哥都会来陪他的。 唉,才接上头,人家今晚肯定是在陪媳妇了。重色轻友的家伙。 孤独的宁远,无奈地想起了,曾经看到的一篇散文里的一句话: 那人走时,只有星光送他。 “喂……” 此时,宁远感到身后,一只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第七十七章 走过了多少年华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宁远的父亲。 月光下,宁远看见父亲仍旧一脸憔悴,胡子拉碴,脸上挂着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这是他的常态。 “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回去!” “这么晚了,您怎么还不回去?” 在这个离家两三公里的地方相遇,父亲和宁远,几乎是同时问道对方。 “我送米儿回家呢”,宁远挠了挠头,“她刚刚一直在奶奶那里玩。您呢?明天不上班吗?” 宁远松了一口气。 这条长长的林荫道,终于有一个人能够陪他走了。关键是这个人还是他的爸爸。 “我打牌呢,和老陈。”父亲轻描淡写地答道。 “哪个老陈?就是那个陈……陈……” “陈鹏程。”父亲轻描淡写地说到。 陈鹏程,不是草灯村中学的一个老师吗?父亲这么晚了还和他一起打牌,毋庸置疑,是为了打探母亲的消息。 宁远忽然觉得一阵可悲。 丈夫妻子,原本应该是世上最亲密的人,理应在一起共同生活、抚养孩子,却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就连打探对方的最新消息,还要通过别人之口。 “这么晚了还在外游荡,也不怕被狼叼走了”,父亲厉声埋怨着宁远, “你倒是最近作业做得好了,没有受到批评,开始飘了安?” 父亲说话的时候,宁远闻出了一股明显的酒气。九十年代的粮食酒特有的味道。 看来他今晚不止打了牌,还喝了酒。 “倒是您哦,这么晚在外喝酒,又要走这么长的路才能回家,不怕……” 宁远止住了刚要想说的话。 “你个小兔崽子是想说,不怕一不小心,脚一滑,掉进堰塘里求嗝了是不是?” 父亲接下了话,语气里多了一丝对自己的调侃。这也正是宁远想表达的。 在草灯村的历史上,因为喝醉酒而失足掉进野塘子里淹死的人,没有十个也有八个。 草灯村地处多雨的地带,野塘子特别多。而这些野塘子,又常常被长得很高的芦苇和芭茅草掩映着。 正常人都不容易分辨清,更别说是醉汉了。 不过,东山脚下的那片沼泽,倒是让宁远感到很意外。 就算草灯村的雨水再充沛,形成那样一片无边无际大沼泽,也是相当违反地质规律的。 况且,沼泽里还住着一个幽灵,让一切都变得更加神秘。 月光下,父子二人一前一后,终于走出了那条充满特殊气味的林荫道。夜莺的歌声被他们抛之身后。 离开了林荫道,就是一片接一片的农田了。稻田里传来一阵令人心旷神怡的清香。 整个田地里,充斥着牛蛙、蟋蟀、草蛉子的叫声,时不时还有一只蚂蚱跳在宁远的鼻尖上。 “那个……您明天不上班吗?”宁远顺势打破了沉默。 “不上,打算在屋里补个觉。最近日妈的天天上夜班。”父亲回答道。 考虑到父亲上夜班的确挺累,宁远也没有把明天要去看爷爷的计划,告诉父亲了。 因为如果要坐去县上的早班车,他五点半就得起床,然后步行到村口去买中巴车票,再坐上几个小时的车。 整个过程挺折腾人的。那就让父亲在家补觉,宁远和奶奶、表姐一起去看爷爷就好。 不出意料,父亲根本没有礼貌性地回问宁远,他周末有什么打算。 因为父亲是根本不在乎这些的。 宁远这个熊孩子,在父亲看来,是一个生命力极强的熊孩子。 摔了跤能自己爬起来,因为皮实; 受了欺负自己也能打回去,因为从小除了奶奶,就没有人替他出头了; 就算丢在恶劣的环境里吃树皮草根,也照样能茁壮成长。 所以,就算对宁远表示出关心,在父亲看来也是多此一举。乡下的孩子,谁不是这样磕磕碰碰长大的? “流浪的人在外想念你,亲爱的妈妈……” “流浪的脚步走遍天涯,没有一个家……” “走啊走啊,走啊走啊,走过了多少年华……” 大概是喝了酒心情变好,又或者是打牌赢了钱,父亲一边大步流星地走着,一边开始唱起了歌。 “走啊走啊……” “走啊走啊……” “哎呀我去!癞肚子!” 父亲大概是唱得忘情了,竟然没有注意到田埂边上,有一只硕大的癞蛤蟆。他差点就踩到了。 父亲赶紧弯腰捡了一根秸秆,将田埂边上的癞蛤蟆全部邀下了水。 一只一只的癞蛤蟆,顿时,“咚”、“咚”、“咚”地跳入了水田里。 有了父亲在前面开路,这条回家的田间小路,宁远走得要顺畅了很多。 月光下,宁远看见父亲的脊背佝偻。而他的白色背心上,赫然有几个棉虫蛀成的小洞。 这个曾经也是一表人才的老宁,在短短两年时间,竟然沧桑了太多。 他明明才三十出头啊…… “走啊走啊,走啊走啊,走过了多少年华……” 在父亲一路沙哑的歌声里,父子俩不一会儿,就看到了出现在眼前的铁轨。沿着洒满月光铁轨,二人很快就到了那所白色的房子。 这是一个叫做“家”的地方。 父亲用钥匙打开了门,便脱下了一身酒气的衣服,去卫生间里冲凉了。 六月的夏夜,田间和山野里的风很凉爽,屋子里却是一阵闷热。 这种闷热夹杂着西南地区特有的湿气,和微微的霉味,让人觉得头昏脑胀,很是难受。 更难受的,则是袭来的蚊虫。 这些蚊子像一架一架的战斗机一般飞来,嗡嗡嗡嗡嗡嗡,母蚊子吸了血以后会生下更多的小蚊子。 对了,米儿不是给宁远拿了电热蚊香器吗,正好可以派上用场。 宁远赶紧去了卧室,将蓝色的印着“彩虹”二字的蚊香片置于蚊香器上,再插上了蚊香器的插头。 一股芳香顿时袭来。 接着,宁远肉眼可见,一只只硕大的母蚊子仓皇逃窜着,打着旋儿,离开了宁远的卧室。 这电热蚊香器的效果果然不错! 宁远惬意地躺在床上,听着窗外的最后一班客运火车掠过铁轨的声音,轰隆轰隆轰隆…… 这声音对其他人来说,可能扰民;可对宁远来说,却是睡前的最佳摇篮曲。 宁远生在铁路边,父亲又是铁路工人,导致宁远从小便对铁路走着十分深厚的感情。 “糟糕!” 宁远突然想到的什么,一屁股就从床上弹了起来。 第七十八章 开满牵牛花的窗台 宁远恍然大悟。 要是把蚊子都赶出去了,那父亲不就得受罪了? 虽然宁远一直主张将自私自利进行到底,但想到父亲那佝偻的背影,宁远突然开始心疼起了他。 反正刚刚插了三号魔物在卧室里,也没有听到系统说话,那干脆就把这个三号魔物给父亲用好了。 宁远下楼,走到了父亲的卧室,随即拧亮了他房间的灯。 父亲的卧室凌乱不堪,不是到处丢弃的烟头酒瓶,就是各种衣服,袜子,用过的卫生纸。 宁远略微整理了一下父亲的卧室,使其看上去像样一些。 然后,宁远在父亲的床尾找到了一个插座,随即将蚊香器插在插孔里,放上蚊香片,一股芳香顿时弥漫了整个屋子。 “你在干啥?” 父亲洗完了澡,正在用浴巾擦着头发,走进卧室就看见了鬼鬼祟祟的宁远。 “给你用个好东西!”宁远神秘一笑,指了指角落里的蚊香器。 “这是个啥玩意?” 那个年代,父亲显然没有见过蚊香器这种东西,因为还没有普及。 “这个是灭蚊器”,宁远说道,“蚊子一沾到它就飞得远远的,可比蚊香好用多了哦!” 父亲撇撇嘴,“是么,有那么悬乎?” “不骗你”,宁远拍了拍胸脯,“这个灭蚊器是米儿拿的,您先用用。如果觉得效果好,我再让奶奶在小卖部进一些回来卖。” “原来如此”,父亲装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你小子是先让我试毒,看看你的老父亲有没有被熏死,对吧?” 宁远一头黑线。 他好心好意拿出自己都舍不得用的蚊香器给父亲,竟然被说成了试毒? 不过宁远转念一想,父亲这个人,某些方便和奶奶一样,就是嘴硬。 当他不知道怎么表达内心的感动,则会用一两句傲娇的话搪塞过去。 “那您就先慢慢熏着吧”,宁远吐了吐舌头,“我要上去睡觉了,明天还得早起呢!” 父亲一脸诧异,“明天周六又不上学,早起干什么?” 宁远不会告诉父亲他要和奶奶去县医院看爷爷。因为这样,父亲也会跟着一起去,则打乱了他补觉的计划。 宁远只好随便找了一个借口,“明天约了小伙伴,去东山爬山看日出。” 父亲:“是么,那祝愿明天不下雨。” 拉上了父亲卧室的门,宁远迈着轻快的步伐上了楼。 窗外的露渐渐重了,宁远卧室阳台上种的牵牛花的叶子上,已经凝结上了点点晶莹的水珠。 在月光的照耀下,这些牵牛花的叶子,就像一只一只小小的捧着珍珠的手。 这些牵牛花,从很小的时候就一直种在宁远的窗台上。是宁远亲自种下的。 为什么会种牵牛花,一是因为牵牛花的种子很好搜集,等花谢了,就会结出一粒一粒黑色的籽,包裹在干枯的花蕊中央; 二是,牵牛花十分容易存活,不用施肥,甚至不用刻意浇水,就会长得很好。 无数个清晨,宁远都能回想起,推开窗户就看见那一簇一簇牵牛花的场景。 这些牵牛花有紫色,有白色,有粉色,装饰着他有些寂静得有些苍白的窗台。每当有火车一过,花儿则会跟着火车的节奏微微点头。 都说花儿是女孩子喜欢的东西,其实不然。 宁远仍然清晰地记着,当他抱着无心插柳的心态,将牵牛花的种子埋在土里的时候,第一次看到一缕嫩芽时激动的心情。 接着,嫩芽长成了藤,藤上打出了花苞,花苞开出了一朵一朵的小喇叭。 那些牵牛花,第一次让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如此真切地感受到大自然的神奇,从而对生命更加敬畏。 “小小牵牛花呀,开满竹篱笆呀,一朵连一朵呀,吹起小喇叭……” 每每看着那些花儿,宁远则会在上学的路上,快乐地哼起歌来。 而到了晚上,这些花儿就会凋谢。 但宁远并不会为此感到惋惜,因为他知道,凋谢的花,不久又会结出颗颗黑色的种子。生命就是这样,生生不息。 此刻,宁远的窗台上已经没有花了。 今夜的露比较重,宁远寻思着,也不用给这些花儿浇水了。 此刻,宁远的余光瞥见了牵牛花叶中,有一颗红色的闪闪发光的东西。 是周大哥送给他的人参果,如今只剩一颗了。 按照周大哥的意思,宁远可以把这颗人参果,送给自己认为的重要的人…… 爷爷? 宁远将人参果摘了下来,揣进了明天要穿的短裤的裤兜里。 虽然这种人参果的具体作用是什么还不知道,但看到周大哥对人参果宝贝那样子,宁远无疑起了侥幸心理—— 万一,它真的就是传说中的仙果呢? 那明天得想办法,让爷爷也吃下这颗仙果。说不定不到一两个月,爷爷的病就会奇迹般的好起来呢? 宁远感到眼眶湿润了,接着,视线也被眼泪的蒸气给模糊了。 如果是在上一世,宁远打死也不会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神奇的事情发生。 上一世,即便是在童年,宁远也从来不会像一个孩子一样,有许多天真的幻想。 他所感受到的世界是现实的,冷冰的,没有人情味的,苍白的,沉闷的,无聊的。 而这一世,宁远有了兄弟会的一大帮朋友,有了暖鬼周大哥,有了那个单位上的白天鹅一样的妹妹米儿,有了榕树之神…… 在现在的宁远看来,一切皆有可能! 那么该如何让爷爷吃下这颗人参果呢?像上次哄邱淑静一样,混进糖果里? 还是…… 宁远灵机一动,明天,奶奶不是要给爷爷熬鲫鱼汤吗? 那就让奶奶在鲫鱼汤里放一些枸杞,然后将这颗人参果混进枸杞里,让爷爷把汤都喝掉! 就这么决定了!宁远突然觉得自己简直是个小天才。 正当宁远刚要拉上被子,准备睡觉时,他突然发现自己的手臂上,竟然多了七个蚊子包! 这些蚊子包有大有小,排出了北斗七星的形状。 父亲卧室的门宁远没有关死,留了一条缝,这些蚊子应该就是从门缝里跑出来的。 真好,看样子辛苦了一天的父亲,今晚可以睡一个好觉了。 不过这可苦了小宁远。 没办法了,那就蚊香花露水风油精,都安排上吧! 第七十九章 头发梳成大人模样 “懒虫起床,懒虫起床,早上好!” 宁远将床头那个弹珠警察模样的闹钟摁了下去,才发现到了清晨的五点半。 窗台上的牵牛花,已经零星地开了一小半了。 宁远拉开了窗帘,看见天还没有完全亮。远处山头上的云朵泛起了鱼肚色,是快要破晓了。 今天周六,是去医院看爷爷的日子了。 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宁远赶紧下楼,早饭都不顾上吃,就在卫生间里用冷水冲了个凉。 虽是夏天,清晨的凉水却是刺骨的冰冷。但不知怎么的,宁远今天却丝毫不畏惧这水的寒冷。 一是凉水可以让他变得有精神,二是,凉水很容易给头发定型。 冲完了凉,宁远用毛巾擦着头发。果然,过了冷水之后的头发变得硬朗有型了。甩了甩头上的水珠,就是这么自信。 宁远移步到了卫生间的镜子前。 他看见,镜台上的角落里,赫然放了一瓶红色的“摩丝”。 显然,这瓶属于父亲的摩丝,已经很久没有用了,喷雾的罐体上已经落满了细细的灰尘。 是啊,父亲不知道从何时开始,已经完全不注意自己的形象了。 此刻,宁远突然有一个大胆的想法。今天要去看爷爷,那就把头发梳成大人模样? 宁远挤了一点摩丝在手里,雪白雪白的泡沫状物,瞬间在手里开成了一朵花。该死的,一不小心就挤多了。 摩丝很贵,但也没办法了。 宁远小心翼翼地将摩丝全部打在头上,头发一下变得油光水滑,丝丝分明。 这个时候正是定型的好时候!宁远又找来一把抓抓梳子,将头发全部梳在脑后,没有一丝乱发。 接着,宁远穿上了刚晾干的带着雕牌洗衣粉味道的白衬衫,和昨晚就准备好的裤子,整装待发。 没有香水,宁远就喷了花露水来代替。 【噗……哈哈哈哈哈……】 估计是看到了宁远臭美的样子,这个塞斯汀?突然一阵狂笑。系统这么失态,还是头一次见。 宁远:喂你笑什么,没见过帅哥? 【回宿主,塞斯汀?梅阅帅哥无数,但是……】 宁远:但是没有见过我这么帅的是不是,你就说,我这个发型梳得好不好? 【完成第二十个任务:在镜子前打扮自己。 i值+30! 只要有自信,宿主就是最帅的!】 宁远:…… 在镜子前打扮自己,也能算一个任务?那这个i值也太好得了吧。 不过,就算是这么好得的值,宁远纳闷为什么在穿越过来一个星期才得到。 顺着回忆,宁远看到了上一世,那个八岁的自己。 上一世的他是几乎从来不照镜子的,更不要说对着镜子打扮了。宁远厌恶一切能够反射出他的脸的东西,如镜子,瓷盆,甚至一碗水。 究其原因,就只有两个字,自卑。 一个从骨子里自卑的人,最直接的反应,就是喜欢不起自己的外表。 如今,用一颗三十二岁的灵魂来看这张脸,宁远觉得客观来说,自己也并不丑啊。相反,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算是一个标志的小孩。 而童年的时候,他总是觉得自己丑极了。丑到别的同学不肯和他玩,丑到觉得自己配不上米儿。 还好,这一世的米儿和宁远有了相似的老灵魂,二人也因此有了许多共同话题。 宁远:塞斯汀·梅,我真的帅吗? 【宿主,当你问出这句话的时候,你已经没有刚刚那么帅了哦……】 宁远:为什么? 【向外界求证,说明你又变得不自信了。自信的人才是最帅的,要相信,自己的帅是一件客观的事实。】 好吧,这系统开始当起哲学家了。 不过今天梳了一个新鲜的头,一大早还被系统夸帅,宁远自然也有了好心情。 “小小牵牛花呀,开满竹篱笆呀,一朵连一朵呀,吹起小喇叭……” 宁远哼着歌儿就走出了门。 奶奶和表姐,应该在家里等着他一起去村口买去县上的车票吧。 县上好玩的东西可多了,街边有卖糖葫芦的,有游戏机,还有一个当时看起来很大的儿童乐园。 虽然宁远在二零二二年,已经见识过了太多城市的繁华,但一提到去县上,内心难免还是有点小激动。 宁远不由地加快了步伐。 天已经开始微微亮了,整个村子在阳光的照耀下逐渐恢复了生机。 一些早起劳作的农民伯伯,看到路上跑着的宁远,亲切地给宁远打着招呼: “小宁远早呀!这么高兴,是要去哪里呀!” 宁远则金抓抓地回复道,“是要去县上哦,看爷爷,赶集,还有买好吃的!” 农民伯伯笑眯眯,“真好,真是孝顺的娃儿!” 在清晨的阳光下,宁远再次认真打量了这个小村庄—— 农田,草垛,院落,一座座低矮的平房,乡亲们间的各种感情,就是在相互寒暄之中,悄然建立起来的。 不一会儿,宁远就来到了奶奶的小卖部前。 屋子前的三角梅依然开得绚烂,小花还在垫子上睡大觉,表姐已经起来了,端着一个大碗蹲在街边吃着什么。 “快来!”看见宁远,表姐就向宁远招着手, “奶奶做了面片汤呢,你也吃点,自己进屋去盛一碗哟。” 宁远走进了厨房,看见奶奶摇着蒲扇守着一口锅,正在咕嘟咕嘟地炖着什么东西。 宁远凑近一看,是几条肥大的鲫鱼。 “奶奶,屋里有枸杞吗?”宁远问道正在煮汤的奶奶。 “哟!大孙子呀,快去把早饭吃了”,奶奶发现宁远出现在她身后,惊了一跳, “枸杞是有的啊,你一个小孩子家家的,吃枸杞干什么?” “我的意思是,枸杞,可以放点在鲫鱼汤里”,宁远挠了挠头,“我是小孩子,爷爷可不是哟!” “好主意,我家大孙子也是孝顺,事事都替爷爷着想!”奶奶笑眯眯。 宁远从铁锅里盛了一碗面片汤,加了两勺辣椒油,又切了一个小米椒放在汤里,便出门来到了街边。 表姐已经吃完了面片,正在呼呼地喝着汤。 “你盛了多少,再给我一点!” 表姐意犹未尽,将筷子伸进了宁远的碗里,却惊恐地缩回了手, “好家伙,你咋突然这么能吃辣了!” 第八十章 进城的中巴 辣?两勺辣椒油,一个小米椒,这也能叫辣吗? 曾经在精神病院,为了和病友比赛,宁远可是一口气吃了三包双倍辣的火鸡面。 不过,宁远似乎忽视了他只有八岁这个事实。 八岁的宁远,吃辣最大的极限,也就是奶奶只放了几小勺辣椒油、并放了大勺糖缓解辣味的凉拌鲫鱼了。 “吃不吃呀,吃不吃呀?” 宁远夹起一块沾有辣椒油和小米椒碎的面片,就要往表姐的碗里扔。 “不吃不吃不吃”,宁远这一举动,吓得表姐端起碗连连后退,“我再去冲一包维维豆奶好了。” 宁远蹲在了街边,对着一碗装满酸菜、土豆片的面片汤,大快朵颐。 真是又辣又香,就是有点烫嘴。 考虑到时间不早了,宁远将一碗面片汤呼呼地喝完,就同奶奶、表姐一同出发,去村口的汽车站了。 奶奶将饭盒、大包小包的水果,奶粉,麦片提在手里。宁远和表姐见状,赶紧去帮奶奶提着东西。 太阳升起来了,在柏油马路上映出了一个老人和两个孩子的身影。 “小姑他们今天不去看爷爷吗?” 宁远将装满苹果、梨子和西瓜的塑料口袋往上提了提,问道奶奶。 “他们昨天给我打电话,也会去,不过是从他们那坐面包车走,不和我们同路。”奶奶回答道。 大概走了四十分钟的样子,三人终于到了村口的汽车站。 这个汽车站有一个很大的院落,一个老旧的红漆大铁门,和一排两层楼的房子。 一临近汽车站,宁远就闻道一股扑面而来的汗臭味。 此刻,汽车站的站内,已经挤满了排队买车票的村民。 长长的队伍,都快排到铁门外面来了,就像二零二二年小区里做核酸的队伍一样。 这些村民要么挑着扁担提着一篮一篮的菜,要么提着装满鸡的鸡笼,要么就用尿素袋装着鱼和泥鳅。 宁远捂了捂鼻子。这气味让他有些不适。 祖孙三人在长长的队伍后面排着,翘首以盼,渴望工作人员扯票麻利一点,前面的队伍能够走得快点再快点。 “你爸呢,怎么没有和你一起来?” 排队的过程中,奶奶好像忽然想到了什么,转过头来问道宁远。 “他睡觉呢”,宁远如实答道,“看他平时怪辛苦的,想让他多睡一会儿,就没有喊他起来。” “你倒是起来得挺早的嘛”,表姐打趣道宁远,“起来还打扮了一番,头发梳得光光生生的,还打了摩丝。” 宁远的脸一下子就红到了耳根子。 虽然明显有着打扮过的痕迹,但被表姐这么毫不留情地指出来,宁远这张老脸还要不要。 哦,不对,这不是老脸,这是一张稚嫩的小脸。 “平时见米儿这种漂亮的孩子,你倒是灰头土脸的也不注意形象,像个花猫一样”,表姐继续不依不饶, “今天你要去见的是爷爷,怎么,为了见爷爷还刻意打扮一番?真搞不懂你……” 宁远:“……” 宁远想要辩驳,但是算了。 为什么要把头发梳成大人模样去见爷爷,是因为他想让爷爷知道,这个小宁远已经长大了。 长到了爷爷上一世从来没有见过的三十二岁了。 如今的宁远已经不是以前的宁远,他会做家务,会赚钱,学习成绩又好,要承担起大人的责任。 而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成熟一些,宁远刻意学着父亲以前的动作,打了摩丝,梳了个大背头。 只可惜,此刻宁远在长长的队伍中,已经热出了汗。 汗水快要把他的发型全部毁了。 这些汗从宁远的头顶顺流而下,混着摩丝粘稠的质地和刺激性的气味,打湿了宁远的脸颊和脖颈。 好在,队伍终于排到了头。 “这位老人家,你们是要去哪里?”窗口上,卖票的小阿姨用温柔的声音问道奶奶。 “妹妹,我们要三张票,去县上的。” 给钱,拿到了三张票,找零,祖孙三人来到了候车的站台。 去县上的中巴车已经在站台前候着了。 祖孙三人提着大包小包上了车。好在,这趟中巴车正好还剩三个位置,在最后一排,他们可以坐上就走。 “你坐窗边吧,请。” 出乎意料,今天的表姐特别懂得谦让,让宁远坐里面那个靠窗的位置,自己则坐在宁远的旁边。 突如其来的善解人意,还让宁远有些不适应。 是考虑到宁远已经有二十几年,没有好好看看家乡的山山水水了吗? “你是想让我把发型吹乱,然后看我笑话,是吧?” 宁远吐了吐舌头,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地坐上了那个靠窗的位置,然后将车窗开到了最大。 “爽啊!” “你这就是小人之心”,表姐撇了撇嘴,“我不想坐窗边,是因为怕晒黑。” 宁远:“是杨伟的哥哥说你黑了?” “瞎说什么呢!”表姐给宁远的头上弹了一个栗子, “他才不会说那种话!不过,我这几天照镜子,发现我确实比以前黑了好多。唉……” 宁远:“你本来就黑。” 不过,女孩子突然开始注意形象了,的确是情窦初开的征兆。表姐今年十一岁,也正常。 “真的吗,本来就黑吗?有多黑?是不是很难看?” 出乎意料,表姐听了宁远的吐槽,并没有怼回去,而是向宁远小心翼翼地求证着。 宁远也不好意思再继续说实话了,只有出一些对策, “多敷一些面膜就好了。而且,平时注意防晒,擦点防晒霜,再黑的妹子也能变白。” 表姐:“面膜?就是把黄瓜片贴在脸上吗?还有防晒霜是什么,就是春娟宝宝霜吗?” 宁远:“……” 看到表姐认真的样子,宁远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今晚,就去榕树的洞里看看,“咕咕叽叽”放的那一块钱在不在。如果在,那就说明时空交易通道,已经彻底被打通了。 那宁远则可以按照米儿的建议,把二零二二年的东西,也运到一九九八年来。 防晒霜,面膜这些东西,到时候就通过时空交易通道,给情窦初开的表姐买一些吧! 对了,还可以买台空调给爷爷装上。 除此之外,宁远还想买电脑买梦龙买钟薛高买半熟芝士买绝味鸭脖, 还要买双倍辣的火鸡面! 第八十一章 你有鸡啊 刚坐上车不到三分钟,车子就发车了。 宁远将车窗开到了最大,一股凉风顿时从窗外袭来。车内的汗水味和鸡鸭鱼的味道,被这阵风吹散殆尽。 好久好久,都没有坐过这种带有乡土气息的中巴车了。 表姐似乎早上起来得早,有些困了。不一会儿她就睡着了。 宁远可是好久没有见过家乡的山山水水了。一路上,他都在透过车窗,欣赏窗外熟悉的风景。 从草灯村到絮川县,大约要四个小时的路程。 现在时间是早上八点过,到絮川县的时候,大概也中午了。宁远盘算着,正好可以让爷爷赶上午饭。 窗外的村落不一会儿就消失了,迎来的是巍巍群山。 西南地区的山总是很多,地势险要,蜀道难难于上青天。而当时的隧洞没有几个,去一趟县上,自然成本很高了。 不过自从爷爷生病之后,不管刮风下雨,宁远每个周末都会去县上的。 汽车很快就上了山,在山路十八弯中绕来绕去。 那个时候的路还很狭窄,而宁远又正好坐坐在窗边。 有几次,宁远都感到车要掉下悬崖了,惊呼声吵醒了熟睡的表姐。 “放心,这个车没有超载,不会发生邱小姐家老公儿子的那种事的。” 表姐揉了揉眼睛,睡眼惺忪地说道。说完这句话,表姐继续靠在椅背上呼呼大睡。 宁远:“……” 后来,宁远看见一条熟悉的大江,出现在了视线内——絮川江。 家乡的江,河道很长,水域很宽。而此刻车子开在滚滚江边,更让人心惊胆战。 宁远打了一个哈欠。干脆,还是睡一觉好了,眼不见为净。 窗外太阳越升越高,而现在宁远车窗的方向正是朝东的,照进来的阳光已经开始变得灼烈了。 宁远感觉自己的眼皮子重了起来。闭眼,一阵倦意袭来。宁远睡了过去。 然而这一觉睡得并不好。 一是,本来山路就很颠簸,一路上跌跌撞撞,宁远不知道被摇醒了几次; 二是,有一位乘客的鸡,不知道什么时候从麻袋里跑出来了。 而这位乘客也正在睡觉,任凭鸡在车里扑腾着。后来,这只鸡竟然跑到了最后一排,响亮地打了一个鸣, “咯咯咯咯咯——” 公鸡一边打鸣一边扑棱着翅膀,将全车正在熟睡的乘客都吓了一个激灵。 “哎呀妈呀咋回事呀,金抓抓的!” “闯你妈个鬼哦,哪个的鸡跑出来了?还拉了一泡糖鸡屎!” “哪个的鸡公跑出来了,快捉回去!你不要,老子拿回去做烧鸡公了哦!” …… 被吵醒了美梦的村民们,自然是没有好气的。他们一口一句地骂着这个鸡主人,同时对着这只肥大的公鸡流出了愤怒的口水。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俺的鸡没看好,让它给跑出来了!” 一个头发花白、身形佝偻的老爷子,从前排的座位上跑了过来。 这个老爷子一看就是老实巴交的农民,皮肤被晒成了古铜色,脸上的皱纹如沟壑一样深刻,粗布衣服上打满了补丁。 “老爷子,看好你的鸡!这个车上还有小孩子呢!要是啄到我家崽崽了,怎么办!” 一位穿着粉色碎花连衣裙、抱着一个两三岁小孩的年轻母亲,嗔怒道。 宁远顺着这个女人娇嗔的声音,仔细看了看她,奇迹般地发现她长得还挺好看的。 只见,这个少妇头发乌黑,皮肤水嫩,眉目含春,身材窈窕,在乡下着实算是少见了。 只是这女人皱着眉的样子,太没亲和力了,一点也不温柔。如果要选村花,宁远还是愿意将票投给邱淑静。 “对不起!对不起!小妮子!我这就把鸡装回麻袋里,不让它再跑出来了!” 也罢,这个车里的大多数乘客其实也是农民,知道务农的不易,就没有再找老爷子的碴了。 老爷子弯下腰,刚要去捉鸡,哪知道这只公鸡扑棱着翅膀一飞,竟然飞到了那个少妇的怀里。 “啊!什么东西!走开!走开!” 这个少妇吓坏了,赶紧条件反射似地用双手,挡住这只扑面而来的大公鸡。 哪知道,在她松开手的那一瞬,她怀里的孩子竟然掉在了地上! “哇!呜呜呜呜呜——” 小女孩貌似摔得不轻,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但少妇好像并没有听到她的哭喊,也没有作出反应,仍旧夸张地用双手扇着那只鸡,保护着自己。 众人纳闷,这还是刚刚那个护犊子的母亲吗? 表姐见状,赶紧将地上的小女孩拉了起来,把她塞在自己和宁远的中间。 “哎哟哟,这个凤丫头,你看看你的娃都哭成啥样了,不管呢?” “第一时间竟然把娃都丢了,你这个妈当得也真是,啧啧啧……” “可不是嘛,不是自己的娃,当然不会疼了!你看她刚刚那假惺惺的样子,还怕娃被鸡啄到了。她男人又不在车上,演戏给谁看呢!” …… 车上一群大妈,看着少妇狼狈的样子,顿时叽叽喳喳了起来,口水都可以淹死人了。 好在,奶奶眼疾手快,起身就将鸡摁到了地上,抓住了它的两只翅膀。这这这—— 奶奶捉鸡的样子,简直酷到宁远了! “老爷子,看好你的鸡啊!装鸡怎么能用麻袋装,要用鸡笼才装得住!我看你这几十年的农民也是白当了。” 奶奶将大公鸡递给了老爷子。 老爷子的眼里泛出了感激的泪光,伸出颤抖的手接过了鸡, “谢谢你啊云大娘!唉,我这把老骨头了,已经连一只鸡都抓不住了!造孽啊!” 老爷子拿了鸡,刚要回到座位上,就被一个彪形大汉给拦住了, “别走啊!老头子,你这只鸡,可是把人家小姑娘吓得不浅,你得补偿人家才对啊!” 这个彪形大汉没穿上衣,体态肥胖,手臂上纹了一条恶心的龙。而更恶心的,却是他的目光—— 只见,大汉的眼睛一边直勾勾地盯着老头子,满是怒火,像是有杀父之仇没有报; 而另一边,他的目光则不断地往少妇的方向瞟着,眼里尽是缠绵与渴望,油腻得让人觉得像吞了三片肥肉。 此刻,宁远清楚地看到,这个大汉的喉结上下动了动。 妈的! 直觉告诉宁远,这不对劲!这个禽兽,一定是想在一车人面前表演英雄救美。 而他呢,刚刚不帮着捉鸡,也不去对付那群牙尖的大妈,竟然为难一个老头子,算什么男人! “小伙子呀,是我不对,你要我怎么补偿这位姑娘!我的钱,可全部供我儿子上大学了,家里现在是穷得叮当响啊……” 老爷子明显是被彪形大汉吓到了,说话的语气里都是颤音。 “我们不要你拿钱,看你这穷酸样,就知道你拿不出钱。不过……” 男人的表情逐渐狰狞,眼里露出了凶光, “你没有钱,你有鸡啊!” 第八十二章 吃瓜群众 “鸡?” 老头子望了望自己脚下的麻袋,之后颤颤巍巍地抬头,有些惊恐地说道, “小伙子的意思是,用这些鸡……” “没错”,大汉得意地扬了扬嘴角,模样十分欠揍, “这尿素袋子里的鸡,总得有个四五只吧!一只鸡,起码也能卖个十来块钱吧!你看你刚刚把人漂亮妹子吓得,就用这些鸡来补偿她,可好?” 这算什么泼皮无奈说的话!宁远气愤得攥紧了拳头。 “这……这……这,使不得啊小伙子!”老头子本能地护住了那些鸡,老泪纵横地解释道, “这些鸡,我是要托人,给我老伴送到市里的!我老伴为了照顾读大学的儿子,搬到市里了。我则留在乡下种地赚钱。好在,老伴市里的房子也有个小院子,平时可以种菜养鸡,拿到市场上去卖,卖不掉的就给儿子吃……为了儿子读大学,咱们已经掏空了家底!姑娘,姑娘……” 老头子转头,用求助的眼神望着那个少妇, “刚刚没看好鸡,让鸡飞出来吓着你和孩子,是老爷子的错!请姑娘大发慈悲,原谅老爷子这一回吧!” 众人齐刷刷地转头,望向了少妇。 那个大汉提出如此无理要求,明显是为了讨好少妇,才为难老人的。看他的样子脑回路就不太正常。 哪知道,这个少妇竟然也不是什么正常人。 只见,她直勾勾地盯着那些鸡,一双桃花眼里显露出了欲望,尖着嗓子阴阳怪气道, “我才不会原谅你呢!你今天必须对我赔偿,你没有管好你的鸡,吓着我和崽崽了,是你的错!” 这个少妇顿时变脸,梨花带雨地哭了起来,世界欠她一个奥斯卡小金人, “我崽崽还那么小!我在家就从来没有让她接触过什么鸡鸭鹅,连猫猫狗狗都不让她靠近,生怕伤着她了……今天被你的鸡这么一吓,她……多可怜呀!” 宁远:“……” 众人:“……” 听闻少妇也不打算原谅自己,老头子顿时面如死灰,瘫坐在地。 而一旁的大汉则一脸小人得志的样子,伸手,粗暴地就要去抢老爷子的鸡袋子, “快拿来,你这个老东西公共场合自己没有看好你的鸡,能怨谁?你这种不文明行为要是不付出点代价,那这个世界不就乱套了!快拿来!” 好家伙,还把自己泼皮无奈的行为当作主持正义了?谁给他的勇气,梁静茹吗? “不,不,你不能拿这些鸡!小伙子,我求你了!姑娘,姑娘!也求你了!姑娘啊!” 老人趴在地上用身体护住那些鸡,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求大汉开恩。 此刻,宁远看向了大汉手臂上的纹身龙。 这条龙粗糙的纹路,混合着大汉根根体毛,像是地狱的绿眼恶魔一般,就要从鼻孔里喷出火焰了。 而一旁的少妇,则双手环抱在胸前,对着老爷子翻着白眼,一副老娘最屌的样子。 车里顿时乱成了一锅粥。 论体格,论力气,车上的人都知道自己打不过大汉,自然也不敢明显地劝他放过老人。 倒是那几个大妈,嘴变得更加零碎了: “啧啧啧,你看这个凤丫头,嫁给了刘老板这种有钱人,天天吃香喝辣,还稀罕这几只鸡,也是奇怪!” “呵呵,凤丫头上位之前,还不知道是哪个山沟沟里的野丫头!现在成了阔太,骨子里那股穷酸劲儿还是改不掉。” “可不是嘛,明显是穷怕了!以为自己飞上枝头就真的成凤凰了,现在这不?野鸡尾巴漏出来了吧!” 听闻大妈的一番八卦,宁远顿时想起少妇是各方神圣了。 顺着回忆,宁远想到了草灯村的历史上,有两大有钱的煤老板——刘开胜和刘开富,是亲兄弟。 在村民眼里,这两兄弟都一样有钱,但口碑却相差十万八千里: 刘开胜是哥哥,也就是刘阳的爸爸。刘开胜为人正直,夫妻恩爱,家庭合睦,把刘阳也教育得十分大方仗义。 刘开富是弟弟,却完全没有哥哥的好人品,在哥哥的引路下赚了几个臭钱,就开始吃喝嫖赌,祸害村上的年轻女孩——当然也不排除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情况。 刘开富的老婆受不了刘开富屡次出轨,在女儿芽芽出生不久,便对刘开富以死相逼,提出离婚。 离婚后,刘开富为了保全名声,迅速和他的情妇之一——王凤再婚。 婚后,俩人美其名曰彼此是真爱,不被爱的芽芽她亲妈,才是第三者。 可就算打着真爱的名声,刘开富依旧狗改不了吃屎,仍在外花天酒地,夜夜笙歌。 不过王凤好像也并不在乎这些。毕竟这些年刘开富给她的生活费,可是她们娘家人一辈子都挣不到的巨额财富了。 而这个纹身大汉,则是刘开富曾经的手下之一,所以才对自己的大嫂格外照顾。 毕竟,刘开富大多数时候都不在家,而王凤和纹身哥单独相处的时间就多了,彼此都有个照应嘛。 想到这里,宁远觉得一切都豁然开朗了。 开始,他还嫌弃车上那群大妈嘴碎,牙尖,对着一个比她们年轻漂亮太多的少妇指指点点; 后来,把一切都理顺了之后,宁远才明白原来因果不虚。承受这些大妈的口水星子,是王凤虚荣拜金做情妇,必然要付出的代价。 “喂,拿不拿出来,拿不拿出来!你个该死的老头子,再不拿出来老子揍你!” 那一边,纹身大汉见老汉一直护着鸡袋子,有些不耐烦了,一副要动手架势。 “不行!不行!这些鸡是要给我儿子凑学费的,小伙子,求求你了……” 看着老爷子卑微的样子,宁远感到一股热血要上头了。 此刻,宁远的屁股像安了弹簧一般,突然从座位上站起身来。 鲁迅先生曾说过,国内看客很多,遇到不正义的事情,很少有人有勇气替身而出。 那么今天,为了那个老爷爷,就让宁远来主持正义吧! “你干啥你这小兔崽子,不要命了是吧!” 宁远刚刚向外走了一步,就被奶奶一巴掌给推回了座位上, “你看那个男人那身贼肉,三下两下就把你给揍成肉饼了!事不关己,快回去坐着!咱们这辆车上,没有人是打得过他的。” 宁远不情不愿地回到了座位上。 奶奶从塑料袋里拿出了西瓜,切了块递给宁远,让他压压惊。 宁远一口一口地啃着西瓜,味同嚼蜡。 难道,面对邪恶,若是没有足已与其对抗的力量,自己就只能沦为一个吃瓜群众吗? “老东西!今天你不把鸡拿过来,你就去死!” “不要啊,不要啊,我的鸡……我的鸡!我的儿啊——爹无能,爹对不起你!” 最终,宁远眼睁睁地看着,邪恶战胜了正义。 代表邪恶的纹身男,夺走了老爷子的鸡袋子,得瑟地递给了贪欲外漏的王凤; 而代表正义的宁远,只能无奈地坐在原位,吞下嘴里的最后一块西瓜。 原来世界,如此不公。 …… …… 【恭喜宿主摄取二号魔物250克!体力值+2500!】 第八十三章 收拾纹身哥 二号魔物?体力值?宁远感到不可思议。 这块西瓜,是他明明看到奶奶从自己的塑料袋里拿出来切的,怎么会是二号魔物? 难道…… “奶奶,这个西瓜是从哪里拿的?”宁远赶紧问道奶奶。 “怎么样,甜吧?”奶奶回答道, “这个西瓜,是那个姓邱的女子拿过来的,提了一大包水果专门拿到我们小卖部。她说,你经常给她买小吃,陪她玩,所以作为回礼拿了些水果过来。多懂事的女子啊,看来以前咱们都误会她了。” 原来如此!这个西瓜果然是邱淑静的果园里的! 那事情就好办了! 宁远用余光撇了撇四周,看到那个纹身哥此刻已经得意洋洋地回到了座位上,对着王凤眉目传情。 而刚刚得到几只大肥鸡的王凤,也不忘回纹身哥一个油腻的笑。 那位大爷就可怜了,一个人坐在座位上流眼抹泪,埋怨着自己没用,敢怒而不敢言。 “让一让,让一让!”宁远起身,摆了摆手,让座位靠着过道的表姐起来。 表姐正在专心地啃着西瓜,对宁远要出去干啥也没多问。她挪了挪屁股,就给宁远让出了空间来。 宁远来到了过道上,开始大摇大摆地往王凤的方向走。 一车人齐刷刷地盯着宁远,都在好奇这个小屁孩要干嘛,是要招惹这个这辆车里都没人敢动的地头蛇吗? “你要干嘛?” 王凤虽然看到眼前的人仅是个小屁孩,但是宁远气势汹汹的样子,还是把她吓得花容失色。 前几排的纹身哥见状,起了身。 “欺负老人算什么本事”,宁远直勾勾地盯着王凤脚下的鸡袋子,“拿来吧你!” 车上的人面面相觑,都觉得这个小屁孩儿吃错药了吧,连纹身哥这种长得像凶猛的怪物一样的人,都敢惹! 这个纹身哥出现在宁远的身后,面目狰狞,一把就要抓住宁远的衣领,却被早有准备宁远一坨子给锤在了脸上。 “卧槽你个小屁孩!卧槽,卧槽……” 这个纹身哥痛苦地捂着脸,一缕鼻血从指缝中流了出来。 这是在二号魔物的加持下,第一次打人打到出血!宁远也觉得不可思议。 当宁远看到纹身哥那张凶神恶煞般怼着自己的脸,他攥紧拳头时,就感到有一股气场凝聚在他的拳头上。 那奇妙的感觉,就好像这个空间里的所有力量,都被吸收过去,从而聚焦在了一个点。 然后,宁远使出了前所未有地力气,对着这个纹身哥,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重重一击。 整个过程宁远自己都没反应过来,更别说车里的其他乘客了! 此时,宁远看见王凤已经吓得颤抖,脸抽搐着,脸上的粉底都被抖着往下掉了。 纹身哥更是痛苦地捂着脸,像是被人泼了硫酸一般。看着他疼痛的样子,宁远突然有点抱歉刚刚下手重了。 他的脸,现在是不是中间已经凹下去一坨了?就像动画片里一样? “小伙子,可以哟!” “小伙子,你干了一件我想干,到不敢干的事情!叔叔挺你!” “小伙子,赶紧让那个女人把鸡还给老人家吧,老人太不容易了!” …… 车里顿时炸开了锅,乘客们都一边惊讶着,一边对着宁远赞不绝口。 奶奶想要上前制止宁远,因为她怕宁远惹出什么事端,毕竟小孩子不是彪形大汉的对手,却被表姐一把拦住了, “奶奶,别担心他!我听说,他上次一个人打了十个高年级的。” 这个纹身哥将手拿开了自己的脸。 宁远看到,虽然他脸中间并没有像动画片里一样,凹下去一坨,但也算鼻青眼肿了。 “你个小兔崽子竟然连老子都敢惹,老子今天把你碎尸万段,挫骨扬灰!” 看见自己在众人面前丢了面子,这个纹身哥气急败坏地上来要找宁远拼命,却被宁远又一坨子锤在了肚子上。 “卧槽啊啊啊啊啊——” 这一坨子已经把纹身哥锤出了猪叫。他在暴击之下瞬间被放倒在地,捂着肥大的肚子嗷嗷大喊, “你这小子的拳头是铁做的吧!疼死老子了……卧槽尼玛的……” 趁着纹身哥在地上打滚的空档,宁远将王凤脚下的鸡袋子,径直一拎,还给了老大爷。 老大爷顿时喜笑颜开,感激地望着宁远,伸出双手。 然而当他伸出手,想要接过鸡袋子时,那双枯槁似的布满茧子的手,忽然悬在了空中。 老汉迟迟不肯接过那个鸡袋子,宁远看出了他的顾虑,安慰道, “大爷,您该不是怕这个龟儿子继续找您麻烦吧?您看,他都被我揍成孙子了,哈哈哈哈……” 宁远看着地上打滚的纹身哥,毫不留情地嘲笑道。全车的人也跟着笑了起来。 在其他乘客的注视下,老大爷终于颤颤巍巍地接过了那个鸡袋子,并对着宁远郑重地鞠了一个躬。 “小兄弟,多谢你!” “唉,大爷您这是干啥呢”,宁远摆摆手, “像他这种的彪形大汉,我一个人可以打五个!大爷,要是以后这个龟儿子再找你麻烦,直接来找我,我叫宁远。” “宁远是吧”,纹身哥终于站起了身,颤抖着双腿,咬牙切齿道, “最好不要让老子以后再见到你,不然,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哪知道,宁远反手就抓住了纹身哥的衣领,一下又把他踢翻在地,骑在了他身上, “我警告你,事不过三!第一次锤你的脸,第二次锤你的肚子,你猜猜第三次我会锤你的哪里?” 此刻,宁远将目光缓缓移到了纹身哥的裤裆部位,贱兮兮地说道, “你信不信,这次我要让你的儿孙,来祭苍天?” 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彪形大汉,在尝了宁远的两拳头之后,也终于认怂了, “大哥,不要!大哥大哥,现在我叫你大哥行了不!” 车里再次传来一阵大笑的声音。 “噗……哈哈哈哈哈……” “没想到这小子真狠,这一招都想得出来……男人的命根呀,哈哈哈……” 宁远转头看了旁边呆若木鸡的王凤,她都被吓得哭了出来了,身体颤抖着,却依然不忘向纹身哥求情, “小弟弟,你就放过他吧!他没读过什么书,从小就出来混社会了,你就大人有大量,饶了他这一回,行吗?” 王凤的声音里明显带着哭腔。怎么,一说到要废纹身哥的第三条腿,她就慌了? 宁远放开了纹身哥的衣领,饶有兴致地盯着王凤因惊过度而扭曲的脸, “美女,你和他关系这么好,你老公知道吗?” 第八十四章 狗男女认怂 王凤听闻宁远的一番话,顿时惊了。 她实在想不到这个小屁孩,会打人也就算了,竟然还会提出如此犀利的问题。 “啧啧啧,看凤丫头这样,明显是心虚了!” “就是啊,他老公虽然是个混账,但凤丫头明显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哈哈,可不是嘛,老公长时间又不在家的,这个大汉,对凤丫头可是格外照顾呢!” …… 宁远这一下子又引导了舆论的风向。 只见,车上的大妈们又你一句我一句地八卦了起来,口水都可以淹死人了。 看到王凤已经得到了她应有的惩罚,就这个话题,宁远也不想继续为难她了。毕竟一对渣男渣女,不足挂齿。 不过,既然这对人渣欺负了老人,该有的道歉还是要有。 “你们,现在立刻马上,给这个老爷爷道歉,要有诚意。不然……” 宁远说着,又亮出了自己的拳头,目光狠狠地盯着这对狗男女。 “对不起!对不起!我以后再也不会抢您的鸡了!” 刚刚地上打滚的纹身哥,还没有站起身来,就顺势“扑通”一声跪在了老人面前。 “老人家对不起,我们错了!您大人有大量,就饶了我们吧!” 王凤见状,也赶紧跪在了纹身哥的旁边,态度十分诚恳地给老汉道歉。 老汉见到这对刚刚还趾高气扬、无法无天欺负自己的狗男女,忽然变得如此奴颜婢膝,一时僵在了原地,没有说原谅也没有说不原谅。 车上的人一片唏嘘,想不到宁远小小年纪该有这般本事。 “得了,起来吧!以后要是再欺负老人,我就……”宁远咬牙切齿。 “不不不,没有以后了,没有以后了……” “小弟弟你放心吧,我们以后一定改过自新,多行善事,遇到别人欺负老人,一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这对狗男女,像两只被孙悟空降服的妖怪一样,唯唯诺诺地保证着。 “好,你俩回到自己的座位吧。”宁远摆了摆手,自己也往后排走了。 在宁远转身的空当,车上顿时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乘客们都在给宁远鼓掌呢! 宁远感到自己的后背都被汗水湿透了。 倒不是因为内心忌惮那个纹身哥,而是因为这一车人的反应,让他有些尴尬。 “刚擒住了几个妖,嘿!又降住了几个魔!魑魅魍魉怎么就这么多,吃俺老孙来一棒!” 偏偏在这个时候,刚刚还在静静开车的中巴车司机,突然扯着嗓门唱起了歌来。 虽然是做了好事,怎么有一种社死的感觉? 宁远拍了拍屁股坐回了座位,看见捏了一把汗的奶奶,和一脸淡定的表姐。 “娃呀,奶给你说,以后不要去惹这种地头蛇了”,奶奶嘟囔着,语重心长地告诉宁远, “这个老赖是村上出了名的地头蛇,叫阿龙。你这次是打赢了他,万一下次……” “下次我还是可以打赢他。” 宁远胸有成竹。这个二号魔物的厉害之处,他今天算是彻底见识到了。 “不错不错,干得很棒”,表姐给宁远竖起了大拇指, “这个老爷爷的儿子也不容易,据说是个残疾人呢,腿折了的。” 宁远恍然大悟。怪不得这个老汉说,他的老伴在市里租了个房照顾儿子呢。 一般来说,一个四肢健全的大学生,是完全可以背景离乡、自力更生的。 “哥哥,你真棒!” 坐在宁远和表姐中间的芽芽,也学着表姐的样子,给宁远竖了一个……中指? “错了错了”,宁远赶紧纠正了小女孩的手势,让她把中指换成大拇指, “小妹妹,咱们夸一个人厉害呢,是比大拇指,不是比中指,中指千万不能比啊!” “为什么不能比中指呢?”小女孩歪着头。 “因为中指是五根手指里最长的,如果比了中指,好运气会从指尖流失掉哦。” 宁远胡乱解释道。他才不会告诉小女孩,比中指是国际友好手势。 小女孩比完了大拇指,之后将手指放进嘴里,吮了起来。因为她刚刚一直在吃西瓜,手上沾了不少西瓜的汁水。 此刻,宁远突然对这个二号魔物的作用,产生了好奇。 这个二号魔物的超能力,是只对宁远起作用,还是对所有食用过二号魔物的人都起作用? “小朋友,帮哥哥打开一下行吗?” 宁远将一瓶没有开封的矿泉水递给了芽芽。他想看看这个小女孩的力气,有没有因食用二号魔物而变大。 “干啥,刚刚力气那么大,怎么现在连一个矿泉水瓶子都拧不开了?”一旁的表姐很是纳闷。 “元气大伤嘛”,宁远吐了吐舌头,“再说,给小孩子拧矿泉水瓶,可以练练小孩子的手劲。” 只见,小女孩使出了吃奶得力气,也没有将那一瓶矿泉水拧开。 “我来!” 表姐看不下去了,一把拿过了小女孩手中的瓶子,轻轻一下拧开,递给宁远。 表姐也吃了西瓜,那…… “咱们来掰手劲行吗?”宁远提出了这个要求,想检验下表姐的力气。 最后的结果,毋庸置疑,是宁远胜出。 由此可见,邱淑静家果园的水果,只对自己有效果。 宁远也舒活了筋骨。接下来的时间,那就坐在车上好好休息一下了。 芽芽好像对这个哥哥很是崇拜,坐在宁远和表姐的中间,都不愿意回到王凤那里了。 只见,芽芽一会给宁远递一个糖果,一会给宁远递一瓶矿泉水,还不忘拧开瓶盖。其实这些瓶盖都是芽芽先让表姐拧过的。 而阿龙和王凤这对狗男女,似乎是被宁远给打怕了。 他们让宁远吃卤鸡爪,给他吃猪头肉,突然又说宁远要是喜欢芽芽,就送给他了。 “你可得对这个小女孩好一点”,宁远直勾勾地盯着王凤,“否则……” “放心放心,我会待她像待亲女儿呀一样!”看到宁远假装挥了挥拳头,王凤又开始怂了。 “小朋友”,宁远像大人一样,郑重地给芽芽说, “要是以后这个女人,自己吃面只给你喝汤,自己吃肉只给你吃白菜梆子,自己吃一块钱的冰淇淋只给你买一毛钱的小冰,你一定要给哥哥说!” 好家伙,宁远还真把这女孩子当小白菜了。 芽芽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用甜甜的声音回答道宁远,“好的哥哥!” 第八十五章 烟火小城 车窗外,是家乡的青山绿水。 车窗内,是想睡觉又睡不着的宁远和表姐。因为他们中间这个小女孩实在是太吵了。 “我在马路边捡了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着钱,买了一包烟,我高兴地说了声:叔叔不要脸!” 宁远:“……” 表姐:“……” 芽芽把歌词改了,改得十分扯淡。但她的歌里听不出任何搞怪的语气,反而觉得这就是它本来的歌词。 一定是她那个后妈教的。 “小朋友,唱歌可不能这么唱哦!”奶奶厉声教导着小女孩, “跟着我唱,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我高兴地说了声:叔叔再见!” 芽芽嘟着小嘴,想反驳奶奶说她才唱得不对,但又止住了。她晃着小腿,开始唱了下一首歌: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炸药包?” “我去炸学校,老师不知道,你点火我就跑,炸得老师只剩三根毛。” 车上的人一片唏嘘。 看到芽芽这么献宝,王凤面露出尴尬的神色,但又无奈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发作。 “芽芽,别唱了,好好和哥哥玩吧!”王凤压低了声音,小声警告着芽芽。 “哥哥”,芽芽有些不解地望着宁远,“为什么妈妈让我别唱了,是芽芽唱得不好听吗?” 宁远:“芽芽的声音很好听,妈妈让你别唱了,可能是因为歌不好听吧。” 表姐满意地点点头,看来宁远这娃脑子转得还挺快的。 “那什么是好听的歌呢,哥哥可不可以教芽芽唱一首?”芽芽眨巴着大眼睛。 嗨,教一个两三岁的小女孩唱歌,对宁远来说可是太简单了。 那就教她唱《两只老虎吧》。 宁远清了清嗓子,“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谈恋爱,谈恋爱,两只都是公的,两只都是公的,真变态,真变态。” 表姐:“……” 奶奶:“……” 要不是奶奶隔得有些远,她肯定早就一坨子锤在宁远的头上了。 不过,想些办法来娱乐娱乐,终归是一个缓解晕车的好方法。不然这辆车在山坡上绕九十九道弯,早就把人给绕吐了。 好在,经历四个小时的车程,絮川县终于到了。 车子在絮川县的车站一停下,便传来了一阵嘈杂的声音。毕竟,那个时候,车站往往是一个县城最热闹的地方。 坐了四个小时的车,乘客们都迫不及待地一拥而下了。 “哥哥再见!” 芽芽随着王凤蹦蹦跳跳地下了车,在正午的阳光下,像一只狡黠的小精灵。 “再见芽芽!以后多来找哥哥玩。”宁远也对着芽芽挥了挥手。 正午的车站,人群熙熙攘攘,车站的旁边门店整齐排列,弥漫着豆浆、油条、馄饨、烧饼的混合气味。 九十年代的絮川县,就算是在嘈杂的车站,一切却仍显得那么慢。 车,马,邮件都很慢,一碗馄饨要煮上十来分钟。 宁远感到肚子有些饿了,却被奶奶告知得先去医院。医院离车站不是很远,只需要步行二十分钟即可到达。 在正午的阳光下,时隔二十四年,宁远仔细打量了这个记忆中的小县城: 县城的街道很窄,红色千鸟格的地砖,两旁都是高大的梧桐树和低矮的楼房、商铺。树木成荫,所以一点都不觉得晒。 街上的车夫登着人力三轮车,车铃叮当叮当地响,掠过狭窄的街道。 而隔着树木,宁远能够看清楚两侧的商铺,都是些老掉牙的品牌:红蜻蜓皮鞋,步步高vcd,恒源祥,上海古今…… 除此之外,街道的两旁还有卖各种小吃的:叶儿粑,烤红薯,天蚕土豆,青城山老腊肉等。一阵风吹过,小吃飘香十里,令人垂涎欲滴。 这一切,都比那个只有大山和农田的草灯村,要新奇多了! 宁远盘算着,这一世自己长大后,一定要在这样的小县城里找一份工作。既没有大城市的喧嚣,又保留了原始的生活气息,关键是,物价房价都还不高。 上一辈子,他多半就是被大城市的快节奏搞出精神病的。 表姐来到县城,也是对一切都感到好奇。虽然她来县城的次数也并不少。 只见,她一会儿望向橱窗里的小裙子,一会儿望着街上打扮时髦的年轻女郎,一会儿竟然连街边的摇摇车也看。 “喂”,表姐拍了拍宁远,小声地说,“待会看完爷爷,咱们出来逛下街?” 宁远:“好呀,不过,这些衣服的样式这么土,咱们逛什么呢?” 表姐皱了皱眉,“土?这么好看,比咱们村上卖的衣服好看多了行吧。如果你想去儿童乐园,你陪我逛完衣服,我就陪你去。” 这可说中了宁远的心声。 那个时候,县上的儿童乐园,虽然说还没有过山车跳楼机那些刺激的玩意,不过,小飞机小船旋转木马这些,已经非常够玩了。 宁远到时候要去儿童乐园坐两盘飞机,一盘旋转木马,再在河里坐半个小时的鸭子船,一切都是那么完美。 真是男人至死都是少年。 不过,首要任务还是去县医院看爷爷。不一会儿,祖孙三人便来到了县医院门口。 这个医院不算大,六层楼高的住院部,外墙贴着白色的瓷砖,窗户的玻璃是深蓝色的。 肿瘤科的楼层在三楼,他们一走到爷爷病房的门口,便听到两个小孩子的打闹声。是三妹小萝卜和小妹乐乐。 一进门,本就开心的爷爷,看到宁远和表姐,更加激动了。 “哟,哟,丽晶和远儿也来了?快来快来,坐。” 宁远看到病床上的爷爷穿着病号服,皮肤暗沉,皱纹明显,头发因长时间做化疗所剩无几,但脸上兴奋的神色却掩盖不了。 二十几年没见到爷爷了,宁远感到鼻子一酸。想说很多话,却说不出。 “你们妈老汉都来了?”奶奶问道正在嬉笑打闹的小萝卜和乐乐。 “来了奶奶,他们正在找医生问情况呢。”小萝卜回答道,样子像一个小大人。 奶奶娴熟地打开不锈钢饭盒,正要把汤倒在小碗里时,被宁远阻止了。 “奶奶,我来帮爷爷倒鲫鱼汤吧,您辛苦了!” 奶奶放下了碗,“也好,坐了一上午的车,憋死我了!我先去上个厕所。” 爷爷笑眯眯地看着宁远,一个星期不见,他这孙子变得愈发懂事,知道体贴大人了。 宁远将饭盒里的鱼汤倒进碗里,鱼汤被奶奶熬得像牛奶一样白,香气扑鼻,汤里还有几颗红玛瑙一样的枸杞。 “真香啊,隔壁床的老王应该馋哭了吧!”爷爷闭着眼睛,闻着这充满病房的香气。 趁所有人都不注意时,宁远将早已捏在手心的一颗红色的东西,丢进了爷爷的汤里—— 人参果。 第八十六章 医院看爷爷 “开饭啦,爷爷!” 宁远将一碗奶白奶白的鲫鱼汤端到爷爷面前,爷爷已经笑得合不拢嘴了。 “老王呀,我大孙子给我端来的这碗汤真香,你要不要也喝一碗?” 爷爷扯着嗓门吼道,生怕隔壁床的老王听不见。 “王爷爷,我再给你盛一碗吧?” 宁远害怕爷爷将自己手中这碗有人参果的鱼汤给老王,赶紧接话道。 “不喝不喝,你自己喝!” 隔着蓝色的帘子,宁远听到老王有气无力的声音。虚弱中还带点愤怒。 “哈哈哈哈,老王要是馋了,就别和我客气哈!我让我大孙子给你盛就是了!” 爷爷笑着,将那一碗鲫鱼汤一饮而尽。宁远松了一口气。这人参果他是吃了! “哎呀,这是什么!” 爷爷将一个什么东西从嘴里吐了出来,托在手里。宁远心里一惊,难道被爷爷发现了? 待宁远又近一看,他才发现,原来是爷爷的一颗牙齿掉了。 “这颗假牙不顶用了,该换了”,爷爷尴尬一笑,随机把假牙递给宁远,“帮我扔了吧。” 原来如此。宁远将假牙用纸巾包裹着,顺手揣进裤兜里,打算待会再扔。 爷爷掏出手帕,满意地擦了擦嘴,“我大孙子给我盛的汤,就是好喝。” 一旁玩耍的小萝卜突然停了下来看了一眼宁远,眼神中透出一股酸意。 看到哥哥被爷爷夸了,小萝卜不甘示弱,从窗帘后拿来扫帚,执意要扫地。 “小萝卜真乖!不过这个地,每天都有阿姨在打扫哦,是干净的。”爷爷笑眯眯。 “不嘛不嘛,我就要扫!” 表姐:“让她扫吧!正因为地是干净的,才可以放心让她扫,否则会越扫越脏。” “你俩照顾下爷爷吃午饭哦,我也去医生那里问问情况,等一哈回来。”奶奶从厕所里出来,叮嘱道宁远姐弟俩。 宁远又从饭盒里盛出了几条软烂的鲫鱼,递给了爷爷。表姐则在一旁削苹果。 宁远提了提暖水瓶,发现空了,则提着水瓶去过道的尽头打水。 一到中午,医院打开水的人就变多了,竟然还排起了长长的队伍。大多数是家属在泡方便面。 好吧,那就只有排在队伍后面了。 偌大的医院,好像也只有到了周末的饭点,才会具备一点烟火气。 “喂!” 宁远感到有人拍了拍自己的后背,转头一看,是班上的同学叶青青。 “你怎么也在这里?” “你怎么也在这里?” 宁远和叶青青,几乎是同时问道对方。 “我是来看我爷爷的”,宁远回答道,“不过你怎么会在这里?据我所知,这个住院部的三楼……啧啧啧……” “唉……”叶青青叹了口气,“我是来看我妈妈的,她前一个月被诊断出癌症,要住院。” “原来是这样。”宁远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尖。 “癌症是什么东西,很可怕吗?你爷爷在这里住院多久了?”叶青青问道宁远, “我看到医生对妈妈又输液又测血压的,而且据说,过几天还会开刀呢,比我上次得了重感冒还麻烦。我每次问大人癌症是什么时,他们都不告诉我。” “癌症,是一种很可怕的病”,宁远实话实说了, “这个病不容易治好,你要随时做好心理准备。从现在起,对你妈妈好一点,多抽时间陪陪她。” 宁远觉得没有必要对叶青青隐瞒他所知道的。因为在上一世,家人都告诉宁远,爷爷的癌症是个小毛病,以至于他接受不了爷爷突然离世。 那种痛,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懂得。 想不到叶青青家里人,竟然用同样的谎言来瞒叶青青,也太过分了。虽然他们总认为,自己出发点是好的。 “做好心理准备,是指……”叶青青有点懵逼。 “就是不要让自己留遗憾。我们不是刚刚学完一篇课文,叫做《和时间赛跑》吗?到了,你先吧……” 宁远实在要感谢这个队伍中午排到尽头了。他让身后的叶青青先打了开水,自己再打。 之后,两个小孩往自己家属所在的病房方向走。 “我要先赶紧回去啦,咱们等着这壶水泡面呢,太饿了!”宁远赶紧找了一个借口离开。 因为他实在不知道,自己该怎样继续给叶青青讲下去。她是一个聪明的孩子,点到为止就行。 宁远刚出现在病房的门口,就看见小萝卜和乐乐,在床边紧紧把爷爷围住。 爷爷在那一瞬,赶紧把一个什么玩意,藏进了自己的被子里。 看见宁远进门,爷爷憨憨一笑。 “爷爷,您在被子里藏了什么,拿出来看看!” 宁远掀开了爷爷的被子,发现爷爷拿着的,是那个盛满大鲫鱼的碗,其中有一条鲫鱼的肉已经快被筷子夹光了。 旁边的小萝卜和乐乐,则端端地站着,一脸无辜地望着宁远。 宁远懂了。这几条肥大的鲫鱼,爷爷自己舍不得吃,而他又疼爱孙女,所以才偷偷喂给了两只小馋猫。 “干啥呢干啥呢?”正在窗台打盹的表姐忽然惊醒。 她看到了发生的一切,开始责备两只小馋猫,怎么连病人的东西都要吃。 “爷爷,您可不能这么惯着她们,您养身体要紧。她俩在家里,可是天天都大鱼大肉。现在的时代不比从前了,我们都不缺衣少食的。”表姐嘟囔着嘴。 “丽晶啊,不瞒你说,这几天鲫鱼好吃是好吃,但我这几天一沾荤腥,总觉得闷得慌。”爷爷笑眯眯地为两个小孙女开脱道。 “那爷爷想吃什么,我下去给你买?”宁远问道。 “不是刚刚打了开水回来的吗?给爷爷泡一桶葱香牛肉味的方便面,就好啦!”爷爷答道。 “咳……咳……你们别听老宁乱说,他是怕麻烦,才让你们泡方便面。他其实根本不喜欢吃方便面。” 这时候,隔壁床的老王忽然说话了。作为朝夕相处的病友,对于爷爷的口味,老王比谁都了解。 “王爷爷,您和他生活得最久,我爷爷他中午一般都吃什么呢?”表姐问道。 “他中午一定要吃的一样东西,就是叶儿粑”,老王回答道, “而且还不能是医院楼下卖的隔夜叶儿耙,要去东边的河边上那一家老字号买,红豆味的,你爷爷最喜欢吃。” 宁远大概知道老王说的是哪一家了,卖叶儿耙那个人姓屈,没有挂牌,但在县上十分出名。 宁远算了一下,步行大概单边十五分钟就能搞定。 “那爷爷您等一会,我去给您买。如果您饿了,就先吃两个徐福记的凤梨酥垫垫肚子吧!” “小伙子!” 宁远正准备出门,就被老王叫住了。 老王递给了宁远十元钱, “那个摊摊的旁边,还有一家卖叶子烟的,帮我买点回来呗!” 第八十七章 陪我玩吧 宁远当然没有接过老王的十块钱,显然,他不会给一个癌症晚期的病人买烟。 老王因为吃不成烟呜呜痛哭起来,爷爷赶紧塞给他了两个徐福记的凤梨酥,告诉他吃甜食能解烟瘾。 宁远下了楼,凭着记忆,往小县城的东边走去。 絮川县整个县城占地较小,四面环山,风调雨顺。县城中有一条南北跨越的河,河畔柳树众多。 一到每年的四五月份,河畔飘飞的柳絮则形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县城因此而得名“絮川”。 后来,宁远无意中读到一句古诗词,更是让记忆中的这个小县城变得诗情画意: 一川烟草,满城飞絮,梅子黄时雨。 此刻,没吃午饭的宁远感到肚子有点饿了。他花了五毛钱,在街边买了一根烤得发黑的玉米棒子,边啃边赶路。 正午的阳光耀眼,宁远打量着这座小城。一切都是那么古色古香。 再次看到了爷爷,宁远又突然有了一种不真实感。不过,能再见面终究是一件好事。 宁远不由得加快了脚步,买爷爷最喜欢的叶儿耙。 此刻,宁远按照记忆里的路线,赫然发现一个从未见过的小区出现在他眼前——松鹤小区。 难道自己的记忆发生了差错? 宁远盘算着,要去东边的河畔抄近路的话,此刻必须得穿过这个小区。 这个小区地处较偏,是八十年代的建筑风格,在大家普遍都还不重视安保的时候,小区竟然还有一个大铁门和保安室。 宁远看了看,还好,保安室里没有执守的保安。 宁远蹑手蹑脚地进了小区门。作为外来人员,他当然不敢大摇大摆地横跨小区,所以选择了那条靠近围墙的路。 围墙上爬满了密密麻麻的爬山虎,在夏日里,真是一处曲径通幽。 两只猫儿,一黑一白,站在低矮的围墙上对视着,两只猫的尾巴都高高翘起,像是在耍朋友一样。 “哧溜——” 突然,一个白色的影子从宁远头上呼啸而过。待那个白影落在了地上,宁远看清楚了原来是一个纸飞机。 这个纸飞机上面用红色的蜡笔,歪歪扭扭地写着一些字。 宁远弯下腰捡起了纸飞机,将纸飞机打开,看见纸飞机上的字为“陪我玩吧”。 是谁扔下来的? 宁远抬头,看见了正对他的那栋小区楼的二楼,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小男孩,正在向他招着手。 这个小男孩的皮肤很白,有着城里的孩子特有的秀气。他咧嘴对宁远笑着,眼睛弯弯地像月牙一般。 “是你扔的纸飞机?”宁远仰着头,问道那个小男孩。 “是的呀。我一个人在家,太无聊了。正好看见了你,你上来陪我玩吧!”小男孩依旧笑嘻嘻地回答道。 “我可不能陪你玩”,宁远撇了撇嘴,“我还要去给我爷爷买叶儿耙呢。你自己玩吧!” “你是乡下来的吧”,小男孩话锋一转,忽然用最纯真的语气,说着最狠的话, “看你这样子就知道是乡下来的,还穿这种土得掉渣的塑料凉鞋。你要是不陪我玩,我就告诉我们小区的警察叔叔,说你硬闯我们小区,你会留下案底的!” 这个操作倒是把宁远给整不会了。不过,面对小屁孩的威胁,宁远气势上可是不能输。 “哪门子的警察,那是保安,我怕个锤子!”宁远回怼道, “你要是觉得一个人不好玩,可以看书,可以睡觉。你这样威胁他人陪你玩,强扭的瓜不甜,知道不?” “我又不是乡下人,我没有摘过瓜,所以不知道强扭的瓜甜不甜”,小男孩说着,又露出了他那糖分超标的笑容, “不过,万一强扭的瓜也是甜的呢?没扭过怎么知道不甜?” “告辞!”宁远一头黑线。他才不想继续和这个小男孩东扯西扯,抬腿就要离开。 “别走,求你了!”看到宁远要走,小男孩的语气一下子就软了下来, “你就陪我玩十分钟,行不行呀?给我讲一讲乡下的生活,我很好奇,很想知道。放心,只要你陪我玩了,我就不会嘲笑你是土包子。” 宁远纳闷。城里的孩子难道都这么寂寞吗?难道父母整天忙于工作,忽略了孩子? 宁远突然感到一阵惋惜。 乡下的田园,小溪,山坡,野花和猫猫狗狗,在这些小孩的童年里,显然是没有的。他们从未呼吸过如此自由的空气,真可怜。 好吧,十分钟就十分钟,耽误十分钟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那你等我,我上来你给我开门!” “等等!” 宁远转头,正打算往单元门的方向走去时,却被小男孩叫住了, “你不能走单元门上来,我父母在睡觉呢,从客厅进来他们会知道的!” 宁远:“……” 好家伙,刚刚还说父母不在家,这会儿又说他们在睡午觉,看来这小孩子不是一般的狡黠。 “那我应该怎么上来?”宁远挠了挠头。 “用这个,我每天都是用的这个上下楼,我亲自制作的,操作简便,安全系数高!” 什么鬼? 宁远看到,小男孩拿了一个绳子编织成的软梯,挂在自己卧室阳台的栅栏上,示意宁远从软梯上面上去。 这他妈的简直跟做贼一样! “你父母不喜欢你和别的孩子玩,我就不上来了吧!”宁远很是为难, “父母睡觉应该睡不了多久的,等他们醒了,你再找他们玩。兄弟,我告辞了,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再见!” “兄弟,别走,千万别走,求你了!”小男孩的语气,竟然开始带着哭腔, “你刚刚明明答应了要陪我玩的,别说话不算数啊!兄弟,你我相遇即是缘分,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咱们今天的相遇。你不要不惜缘啊!” 好吧。宁远实在耐不住这个孩子的央求,那就只有这样偷鸡摸狗地潜入他的卧室,陪他玩十分钟吧。 宁远踏进了楼底的万年青丛,软梯的长度刚刚垂到了一楼。 宁远使劲拉了拉软梯。还好,还算结实。 确认安全之后,宁远顺着软梯,一步一步地爬到了二楼的阳台。 宁远翻过了栅栏,双脚刚刚一落地,这个小男孩便给了宁远一个大大的拥抱, “欢迎来到我的世界,尊贵的小王子!” 第八十八章 蓝色房间 宁远一到那个小孩的家,就闻到了一股奇特的香味。 这种香味来自一种空气清新剂,和宁远家平时用的不同,这种空气清新剂的味道很绵软,舒服,并不是那种廉价的柠檬味。 宁远仔细打量了这个小孩子的模样,他头发好像已经有一段时间没剪了,长长的很是杀马特。 男孩身着蓝色条纹衬衫。虽是城里的孩子,他的衬衫却是皱皱巴巴的。 “你叫什么名字?”小男孩笑嘻嘻地问道宁远。 “我叫宁远”,宁远回答道,“你呢,叫什么名字?” “叫我宇宙英雄就好。”小男孩郑重地向宁远介绍自己,“宁远,认识你很高兴!” 宁远:“……” 他实在没有想到这个孩子模样杀马特,名字更杀马特。宇宙英雄?就是那个奥特曼的名字? 不过,宁远也觉得没有必要问他的真名了。毕竟,他只会和这个小男孩玩十分钟。 “我房间有很多玩具,你都可以玩!”小男孩兴奋地指着自己卧室的一个小玻璃橱窗,向宁远一一介绍他心爱的玩具。 午后的阳光钻进了树荫,柔和地照进了房间。 宁远看到,玻璃橱窗里,小男孩已经集齐了小灵龙脆脆面的五十二种恐龙。 这些恐龙被拼得栩栩如生,按照草食恐龙和肉食恐龙的顺序排列着。虽然是廉价零食里的玩具,却被弄得颇为壮观。 三角龙、霸王龙和梁龙,是开脆脆面的时候最容易开出来了,节节龙是最稀有的,但宁远最喜欢的还是无齿翼龙。 宁远突然回忆起了童年搜集恐龙的点点滴滴,很纳闷,怎么一下子就想起那么多细节。 “好看吗,我还有这个呢!” 小男孩看见宁远看得津津有味,将一个影集一样的东西拿出来递给宁远。 宁远将这本封面印有杜鹃花的影集打开,发现里面竟然是水浒传108将的卡片,小浣熊脆脆面里面的。 我的天,这些花花绿绿的小卡片,被整整齐齐地装在影集里,还真有一种买不起的感觉。 接着,小男孩又拿出了一瓶五颜六色的弹珠,一本贴满贴纸的《世界动物》收集册,一盒子的奥特曼…… 这简直是一个八岁孩子梦想中的玩具世界了! 宁远也不知道今天哪里来的劲儿,坐在地上开始玩那些玩具。他可是一个三十二岁的大老爷们。 小男孩也顺势坐在了地毯上,拿出了一个奥特曼递给宁远。泰罗奥特曼。 “这个给你,我觉得这个奥特曼挺像你的。以后我就叫你泰罗,行吗?对了你大名叫啥,我都给忘了。” 宁远也正沉浸在玩耍之中,“好呀,就叫我泰罗吧!大名叫什么,不重要。” 小男孩撇撇嘴,“对呀,如果重要的话,我也不会忘记我大名叫什么了。有时候大脑忘记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 …… “泰罗,你去过大海吗?” 此刻,小男孩正打开一本《中国国家地理》,对着书上一片汪洋的大海,发了神。 “没去过真正的大海,不过……”宁远回忆道, “倒是在大学的时候,去过一次海洋馆。那个海洋馆里最多的就是水母,鲨鱼也是那种很小的柠檬鲨,关键是票还要八十块钱一张,感觉被坑了。” 宁远刚刚说完,就意识到又穿帮了。不过好在,小男孩好像并没有听出破绽。 只见,小男孩单手托腮,一副“思想者”雕塑的模样,自言自语道, “我可是很想去大海看看呢,但咱们这个地方离海太远了。对了,我还想去沙漠,想去雨林,想去雪山,想去很多地方。” 宁远这才仔细看了男孩的书架,上面密密麻麻摆满了《中国国家地理》。 小小年纪就有这样的爱好,而且是九十年代,宁远觉得这孩子非同凡人。既玩得了小卡片,也看得进国家地理。 宁远仔细打量了男孩的房间:房间不大不小,家具虽然很少,但都被收拾得整整齐齐。 男孩卧室的墙被刷成了暖蓝色,窗子上是同色系的史努比窗帘,角落里有一张整洁的卡通书桌。 这样的卧室,宁远九十年代只在央视八台的电视剧里看到,是城里孩子卧室的标配。 这个卧室,干净整洁也就得了,竟然还散发淡淡的清香,令人心旷神怡。 此刻,宁远已经分不清这是卧室里空气清新剂的味道,还是照进卧室的阳光的味道。 宁远感觉,墙上那个蓝月亮挂钟的秒针,滴答声也开始变慢了起来。 卧室有一个占比较大的阳台,但让宁远奇怪的是,阳台上虽然摆满里花盆,里面却没有一朵花,甚至连绿植都没有。 这些花盆里全是干燥的土,很久没浇水了,像龟壳一般裂开,摆在这个精致的卧室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如果要策划一场旅行,咱们得先攒钱才行。第一站我要去大海,第二站去纽约这种大都市,第三站去亚马逊丛林……泰罗,你有想去的地方吗,咱们一起列进计划里?” 男孩趴在地上饶有兴致地翻着书,一边嘴里仍不停喃喃自语。 “我倒是想去沙漠里看看”,宁远答道,“这么多国家地理,是你爸爸的吧?” “才不是呢”,小男孩不以为然地撇撇嘴, “这些杂志,都是我在旧货市场上买的。买回来用湿巾纸擦几遍,再放在床垫下压几天,就跟新的一样了。” 在男孩说话的过程中,宁远听到一阵尴尬的声音。是小男孩肚子叫的声音。 “糟了,今天又忘记吃午饭了。”小男孩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肚子,笑到。 “这个给你吃。”宁远递出了烤玉米,那根烤玉米他只掰下了一半,另一半就给小男孩吧。 “谢谢!宇宙英雄只有吃饱了肚子,才有力气继续拯救世界。” 小男孩接过烤玉米,开始狼吞虎咽地啃了起来。 宁远实在纳闷,城里的孩子,父母都是不管他们午饭的吗?看把这个孩子饿得,一根烤玉米都吃得津津有味。 正在小男孩大快朵颐的时候,宁远打算去厨房给他接一杯水。动作轻点,应该不会惊动他午睡的父母。 不然宁远买的玉米要是噎着他了,自己可得负全责。 宁远走到小男孩的卧室门口,拧了拧门把手,却发现门仍旧纹丝不动。 这手感,也不像是被反锁了的啊? 正当宁远在纳闷怎么回事的时候,他看见整个门框的颜色不同于木门的白色,竟然呈突兀的深灰色。 “卧槽!!!” 宁远这才发现,原来这扇卧室门的边缘,是被水泥给封死了! 第八十九章 孤岛 宁远感到后背的寒毛都竖了起来,无数个想法在宁远脑海中掠过。 什么情况下会把门用水泥封死? 宁远第一个想到的,无疑是这里难道发生了凶杀案。 宁远感到胃里一阵恶心,脸色立即发白。 他惊惧地拍着自己的胸口,瞪大瞳孔发着干呕,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 …… “想什么呢?我没有杀人哈”,小男孩见状,赶紧微笑着解释道, “我只是觉得爸爸妈妈吵架太影响我了,有时候声音会从门缝钻进来,我就把门封了。” 宁远松了一口气。看到小男孩一脸真诚的样子,一向谨慎的宁远,还是在犹豫要不要相信他。 “你哪里来的水泥?”宁远问道。因为水泥这东西,一个小孩子不容易搞到。 “去工地上找的”,小男孩挠挠头,“一个月前,对面的操场在施工,我就偷偷的舀了一桶回来,把卧室门封上了。” 宁远凭借经验,发现小男孩说话时的眼球,很自然地往左边在转。 据经验之谈,若是一个人说话的时候眼睛看向左边,是在回忆过去发生过的事。看到右边,则是在运用想象力,编造谎言。 好吧,那就暂且相信他说的是实话。 “不过话说,你出去干什么?我都有好久没有招惹他们了。”小男孩吞下了最后一粒玉米。 “找点水喝呢,有点渴了。”宁远答到。 “嗯……”男孩说着,从自己的书桌下拿出了一桶1.5升的矿泉水,抬起来用纸杯倒了一杯递给宁远, “在孤岛上,没有淡水资源可是万万不行的。不过你放心,我早有准备。” 宁远:“……” 后来,在男孩的口中,宁远得知他管自己的卧室叫“孤岛”,管父母叫“野兽”,管外面的世界叫“丛林”、“觅食的地方”。 不过,父母吵起架来实在是太让人厌恶,这一点宁远颇有同感。 有时候,宁远在自己的楼上听到楼下父母吵架摔东西,无奈只有用两根四季豆,把耳朵堵上了。 哪知道,这个小男孩的行为这么酷,直接用水泥封上卧室门,打造出了一个无人打扰的小世界。 不过…… “你这个门封了多久了?”宁远问道。 “我不是给你说过了吗”,小男孩耸耸肩,“我给你说我一个月前去工地上偷了水泥,这个门封了,当然有一个月了。” “原来如此”,宁远挠了挠头发,“那你是当了一个月的孤岛野人了?” 小男孩:“差不多吧,封卧室门之前,我只是一个没有父母管的半野人。封了卧室,我就彻底成了野人了,这种感觉特别爽。” 阳光下,宁远看清了小男孩长长刘海下的眼睛,像两颗黑色的枇杷核一般,亮晶晶的。 宁远感到很是不可思议,“那你吃喝拉撒都在这里?父母也没有管过你?” “从来没有管过我,我想上学就去上学,不想上学就不去。谁说一定要上学才能变成有用的人?我在孤岛上,照样可以学习很多生存技能”,小男孩一下子打开了话匣子, “我觉得,世界变清净了很多,我喜欢这样的小空间,虽然偶尔有些孤独。不过,父母好像真的没有管过我了,这一个月来,连我的卧室门都没有敲过。当然了,就算他们想进,也打不开。我都封死了哈哈哈哈……” “不是吧?你都不想你的父母吗?” 宁远感到很是诧异,一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小男孩,脱离了父母的照料,竟然可以独自生活一个多月。 不过,更让宁远感到诧异的是,这一个月以来,这对父母竟然能够对自己的孩子不闻不问。 “一点也不想,他们也有他们的世界”,小男孩摇了摇头,“我也没有管他们,他们爱吵吵,爱打打。和我互不打扰,这样最好。” 此刻,午后的阳光透过树木,正好照进了小男孩的房间里,一大片蓝色的墙壁上。 墙上树影斑驳。一阵风吹来,细细碎碎的影子此起彼伏,时而汹涌,时而平静,像是无边的海浪。 这个小男孩,自己则成了一座孤岛。 “佩服,佩服!我父母也经常吵架,我很想脱离他们一个人过来着,但我做不到你这样酷。你太棒了!”宁远双手合十,感叹到。 “欢迎来到我的世界”,小男孩微笑着, “反正时间还早,我们就来玩角色扮演吧。现在我不是宇宙英雄,你也不是泰罗。我扮演鲁宾孙,你扮演星期五,可好?” “什么鲁宾孙啊,明明是鲁宾逊好不好?”宁远嘟囔着嘴。 “其实都一样”,小男孩捋了捋前额的刘海,“翻译问题而已,不必在乎这些细节。” 宁远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才过了三分钟。 小男孩的这个蓝月亮挂钟,设计十分特别,是将实木雕刻成月牙的形状,刷成蓝色,表盘则镶嵌在月亮的肚子里,很是精美。 最妙的地方,则是这个钟有一个长尾巴的金属钟摆,捕梦网的形状。 钟摆随着秒针有节奏地律动着,在阳光下,钟摆的影子也晃动了起来。此刻,宁远恍然大悟了,为什么时间又被称作“光阴”。 光阴,就是光的影子啊! 时间和光,有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不也说明了这点? “看什么呢,喜欢这个钟?”小男孩打断了沉思中的宁远, “这样吧,要是星期五帮助鲁宾孙完成了任务,我就把这个蓝月亮的钟摘下来,送给你当奖励,可好?你可以拿回去,挂在你自己的卧室里。” 宁远摆摆手,“得了,谁有送别人钟做礼物的。” 时间还早,想到还有七分钟,宁远就答应了和小男孩玩角色扮演。 小孩子的世界里,时间总是走得特别慢。 宁远盘算着,七分钟足够完成一场游戏了,如果不够,晚几分钟再走也可以。 “现在,我要来制定游戏的规则了”,小男孩清了清嗓子, “我叫鲁宾孙,在一次不幸的海难之中,流落到了这座孤岛。你是我唯一的同伴,黑奴星期五,虽然你长得一点都不黑。 现在,咱们要在这座资源匮乏的孤岛上面生存下去。来吧星期五,尽情动用我们的智慧和双手,走出这个孤岛吧! 当然,不走出这个孤岛也可以,但咱们要把这个孤岛建设成赖以生存的天堂,才可以供我们一直待在这里。 说实话,我想一辈子在这里……” 第九十章 去打猎 屋内空气清新剂的香味越来越浓。 小男孩将一根毛巾扎在了头上,还在毛巾上插了一个羽毛球,把自己装扮成了野人的样子。 “你身上有什么东西,拿出来,孤岛上咱们要实现资源共享。”小男孩下令。 宁远掏了掏自己的裤兜,拿出了一张二十块钱,和一张折起来的餐巾纸。宁远将这两样东西都递给了小男孩。 小男孩接过了二十块钱,又递给了宁远, “咱们现在在荒岛上,用不了这个东西。你先自己收着吧,以后回归文明社会了再用。” 小男孩随机打开了那张餐巾纸,赫然发现了一颗掉落了牙齿。 宁远才意识到,这是他爷爷刚刚掉落的假牙,让宁远去扔,宁远随手揣进兜里给忘了。 “这是个好东西”,哪知道,男孩话锋一转,“这是一颗神奇的种子,待会咱们把它种进土里,会长出粮食来。” 宁远:“……” 小男孩从玻璃瓶里拿出了几颗颜色各异的弹珠,便和宁远移步到了阳台。 小男孩拿出了一个紫色的小花盆,让宁远将那颗假牙种进了花盆里,并浇一些水。宁远照做。 接着,小男孩又将弹珠种进了其他的花盆里,也浇了水。 宁远:“鲁宾孙先生,请问这些种子都能够长出哪些植物来呢?” “很多很多的玉米,番茄,和土豆”,小男孩神秘一笑,“我们要按时给他们施肥浇水,等待收获的那一天。那时候,我们将有吃不完的食物!” 看到小男孩兴致勃勃的样子,宁远有点同情他。 种玉米,种番茄,种土豆,对农村的孩子来说随处可见,对城里的孩子来说,却需要通过过家家的方式表现出来。 “初来岛上,咱们除了种粮食之外,还需要打猎。在打猎期间,我们要小心外面的野兽。比如这个”, 小男孩说着,指着阳台下经过的一个穿着碎花裙子、撑着蕾丝太阳伞的大妈,穿着高跟鞋的脚步声哒哒哒的, “这是一只有毒的蝴蝶。我们看到她了千万不要和她搭话,要快速离开。不然,她翅膀上的蝶粉会让你的皮肤起疹子,严重了还会致命。” 宁远:“……什么蝴蝶啊,明明是一只扑棱蛾子。” “再比如它们”,小男孩指了指对面围墙上站着的两只猫,一黑一白, “这是两只臭鼬,我们也要小心。虽然它们不会主动伤害人,但会喷出奇臭无比的汁液,衣服臭了用海水洗都洗不掉,所以也要很小心很小心。” 宁远:“好的。” “这个岛上危险重重,稍微一不小心就会丢了命,所以我们每次打猎都是有讲究的,不过……” 小男孩放低了声音,指了指卧室门的方向,“岛上最厉害的老狗,还是在那里。” 宁远:“是指你的妈老汉?” 小男孩点点头,“他们分别是豪猪,和一只巨大的老母虫。豪猪平时隐居在洞穴中,昼伏夜出,身上有獠牙和尖刺,嚎叫声很凄厉,生气的时候会无差别地攻击人和动植物,所以我们一定不能招惹。” 将自己的父亲比作豪猪?宁远实在佩服小男孩的描述能力,“那,老母虫呢?” “嗨,老母虫就更吓人了”,小男孩摆摆手,“正常的老母虫只有花生大小,这只老母虫是基因变异的,比我俩都还大,浑身肥肉,皮肤上还长有粗硬的鬃毛……” “哈哈哈哈哈……”听到这里,宁远早已笑得打滚了。 这样形容自己的母亲,看来母亲给这个小男孩造成的心理阴影,着实不小。 “你别笑啊,我还没说完呢”,小男孩继续神神秘秘道,“老母虫可以断你喉,喝你血,吃你肉,比豪猪还要可怕。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大多数时候,老母虫只会和豪猪发生争斗。我们就在这里,不要出声就是安全的。” 此刻,宁远突然感到肚子有点饿了。 也对哈,坐了四个小时的车,虽然车上有吃零食,但午饭只吃了半个烤玉米。另一半的烤玉米,还给小男孩了。 “鲁宾孙先生”,宁远清了清嗓子,提出了一个合理的要求, “咱们干活种粮食,种了这么久,消耗了大量的体力,是不是应该是时候补充一点能量了呢?” 小男孩略微思考了一下,眼珠一转,“说得也对。走吧,咱们去丛林里打猎!” “好!”宁远举双手赞成。 小男孩再次将软梯系在了卧室阳台的栏杆上,自己先走了下去,宁远再走。 这一个用绳子做的简陋的软梯,想不到,竟然是这个小男孩一个月以来,唯一用来链接自己与外界的通道了。 “咱们要快去快回”,小男孩小声催促道宁远,“不然这个秘密通道被别人发现了,可是要出大事的。” 在小男孩的带领下,俩人猫着腰,来到了小区单元的拐角处。 拐角处的一楼是一个居民房改造的小卖部。小卖部外,一个老爷爷躺在凉椅上,用蒲扇遮着脸,像是在打盹。 “这是一头眼睛高度近视的河马”,小男孩小声说道,“他囤了很多粮食在窝里,走吧,咱们偷偷去拿一点。” 俩人进了小卖部。小男孩拿了一袋四个装的豆沙面包,宁远拿了一包浪味仙,一包亲亲虾条。 “我请客吧!” 宁远刚要把老爷爷叫醒,打算结账的时候,就被小男孩拦住了, “慢着!我不是告诉过你,钱是文明社会的东西,在这里用不上吗?” 宁远:“那你的意思是……偷?” “哪里叫偷”,小男孩撇撇嘴,“这叫打猎。我在这里来猎过很多次了,从来没有被发现过。他年龄大了,糊涂了。走吧走吧……” 小男孩不以为然,一溜烟就往回跑,示意宁远赶紧跟上。 宁远却感到脚步像灌了铅一样走不动。这可是他第一次偷东西,要不把老爷爷叫醒,结账? 不过,要是就这么走了,应该也没人发现吧…… 不行不行,还是得给钱。毕竟奶奶也是开小卖部的,宁远知道小卖部赚钱不易。 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宁远走到了老爷爷跟前。 凉椅上的老爷爷用蒲扇盖着脸,好像睡得挺熟了,甚至能听到轻微的鼾声。 该怎么叫醒他呢? 正在宁远犹豫的时候,老爷爷突然拿开了脸上的蒲扇,从凉椅上起身坐直了身子, “孩子……” 第九十一章 豪猪和老母虫 “爷爷,我给钱的!”宁远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从兜里摸出了二十块钱,递给了老爷爷。 哪知道,老爷爷却伸出了手,将宁远的钱推了回去。 “孩子,爷爷不要你的钱”,老爷爷面容慈祥,“看到小宇终于又有朋友了,爷爷很高兴,就算是爷爷请你们的!” 小宇?就是指那个小男孩吗? “原来他叫小宇呢”,宁远挠了挠头,“他给我说他叫宇宙英雄来着。” “小宇是个好孩子,只是,小宇太孤独了”,老爷爷摸了摸胡须,“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小宇有朋友呢……” “好孩子?爷爷,他可不是好孩子”,宁远执意要把二十块钱递给老爷爷,让他找零, “偷东西的孩子,算不得好孩子。爷爷,这钱我们必须得付!” “是么,必须得付么?”老爷爷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那孩子,你就把这些天来,小宇从我这里拿的东西都付了吧?我算了算,一共差不多四十多块。” 什么?小宇难道是这里的惯偷了?偷了四十多块钱的东西,还认为老爷爷一直没有发现? “怎么,孩子你身上的钱是不够的吧?”老爷爷从凉椅上缓缓站起了身来, “所以我就说,不用付啦,算爷爷请小宇和他的新伙伴的!” …… 接着,宁远从老爷爷嘴里得知了小宇家的大概情况。 如果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那么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 小宇家的不幸,没有浪女人,没有野男人,没有彼此的不信任,有的只有无尽的贪欲,以及贪欲引发的争吵。 小宇的爸爸有着体面的工作,算是县上教育局的一把手。小宇的妈妈却只有初中文化,是一个性格十分强势的家庭妇女。 这个爷爷姓胡,退休前算是小宇爸爸的上级,是看着他和小宇妈妈结婚,也是看着小宇长大的。 最开始,小宇一家三口过得很幸福,和县上其他正常的家庭无异,充满欢声笑语。 男人老实,挣的钱全部如实上交给女人,女人也很勤俭持家,虽然经常管着小宇不准他吃零食买玩具,但小宇仍是爱她的。 “那小宇那一屋子的小灵龙和奥特曼……”宁远犯起了嘀咕。 “是小宇的奶奶买的呢!”老爷爷答道, “小宇的奶奶是和我一个村里的。他疼爱孙子,经常偷偷给小宇买着买那,还常常做了吃的送过来,逢年过节也会给小宇包大红包。只是……” “只是什么?” 老爷爷无奈地叹了口气,“只是这一年内,他奶奶因为通风,腿脚不方便,就很少过来了。唉,人老了,就像机器用旧了一样,浑身都是毛病。” 小宇的父母,一个主外一个主内,是传统的婚姻模式,也没什么大问题。 后来,随着男人的职位步步高升、工资越来越高,女人却把钱控制得越来越苛刻。 在女人的高压政策之下,男人被迫戒烟,藏了点私房钱也会被搜刮干净,小宇的书包用旧了还是奶奶出钱买的。 而女人要那么多钱去干什么呢? 她不买奢侈品,不赌博,自己也很朴素。她拿这些钱,都是去做一些收益率很高的“投资”。 女人说,打工赚钱累死累活也挣不了几个。 而只要投资有道,就能挣到很多人一辈子都挣不到的钱。钱生钱,她一个初中文化的女人都知道,是最有效的。 随着这些“不义之财”的到来,女人越来越飘了,认为自己对这个家的贡献才是最大的。 她逐渐看不起那个本科学历的丈夫,认为他挣的钱少了,出言辱骂。 而男人呢,也不甘示弱。在这个女人长期的折磨之下,男人的好脾气也慢慢被磨没了,一点就着。 之后的日子,便是无尽的吵架。吵着吵着,竟然连孩子都不管了。 老爷爷也眼睁睁地看到,那个曾经活泼开朗的小宇,逐渐变得自卑和沉默寡言。他和朋友们慢慢疏远,最后竟然连学都不去上了。 宁远叹了口气。小宇是怎么形容他父母来着? 豪猪,老母虫。 一个气急败坏、浑身尖刺、一点就着的父亲,和一个断你喉、吸你血、吃你肉的母亲…… 豪猪和老母虫,时时刻刻都在打架。老母虫进攻,豪猪防御,在打斗的过程中,无疑又深深伤害了对方…… “最可怜的,还是小宇”,老爷爷抬头,望了望天空, “最开始他来拿东西,还会把钱如数放到柜台上。后来,他拿了个一块钱的东西,只放了一毛钱。再后来,干脆连钱也不放了…… 我就知道,这孩子,应该是连积蓄也没有了。所以每次他偷偷拿了东西,我就会赶紧把他拿了的相同的东西,放近一点。” 此刻,老爷爷颤颤巍巍地进了小卖部,将刚刚小宇拿过的那种豆沙面包,放了几袋到货架的最显眼处。 而那个位置,还放了纸巾,桶装方便面,威化饼干,蚊香,1.5l的矿泉水…… 宁远感到眼睛湿润了。这个老爷爷,大概也是知道,作为一个孩子,小宇偷东西的时候会忐忑吧。 所以,老爷爷干脆直接把小宇需要的东西放得近一点,方便他偷。距离短一点,小宇的心理负担,也应该会小一点吧。 “人世间的大多数欲望,都来自于金钱。这一点我不仅仅在小宇妈妈身上看到过”,老爷爷捋了捋胡须, “像我这么大年纪的老头子,孤家寡人一个。钱,对我来说已经没什么用处了,多挣几个少挣几个,有什么区别呢?所以,不如帮帮小宇,就当做慈善了。这孩子,太可怜了……” “爷爷,那您为什么不直接把东西给小宇呢?因为这样,他就不用偷了呀?”宁远问道。 “我试过,没用的”,老爷爷摇了摇头,“我直接给小宇东西,他不会要。他连话都不给我说的。” 午后的阳光钻进了树荫,此刻,宁远感到时间变得柔顺了起来。 老爷爷小卖部前的小花园,种了许多各色各样的花:金银花,茉莉花,吊钟海棠。一切如梦如幻。 “爷爷,您放心”,宁远郑重地向老爷爷鞠了个躬,“我一定会做小宇,一辈子的朋友的!” 道别了老爷爷,宁远赶紧向小宇的“孤岛”跑去。因为他知道,十分钟的时间,应该剩得不多了。 “好啊,好啊,一生能有一个这样的朋友,真好。小宇不会再孤独了……”老爷爷目光慈祥,目送着宁远走远。 宁远顺着软梯爬上了小宇的阳台,顺势将软梯收了起来。 “小宇?宇宙英雄?鲁宾孙先生?” 宁远小心翼翼地扒开窗帘走进了卧室,竟然发现卧室内漆黑一片。 “嘘……”小宇用电筒照了照宁远,“小声点,现在晚上到了。你看!” 看?这么黑,看什么? 待宁远定睛一看,他才发现,这间黑屋子的窗帘上,天花板上,四周的墙壁上, 竟然布满了斑斑点点的星星! 第九十二章 黑夜白昼 “你看,天蝎座!我最喜欢的星座,夏夜中最炫酷的蝎子尾巴!荧惑守心的‘心’就是指心宿二,天蝎座的心脏。 对了,你知道怎么找织女星和牛郎星吗?你看,头顶的那个大三角,就是织女星、牛郎星和天津四构成的。 那颗最亮的星星,红色的,你看见了吧?是大角星,它的位置在牧夫座的……emm……算了,我不好意思说……” 黑暗中,小宇开启的话痨模式。 小宇卧室的窗帘遮光性十分好。一全部拉上,房间内瞬间就如夜晚一般黑了。 宁远看见,小宇是将照片的胶卷用针扎出了复杂的星座图案,再用电筒照上,这样就形成了一个简易的星空投影仪。 让宁远诧异的是,这孩子竟然对星座了如指掌,知识面是挺广了。 “夜里,有更多的怪兽出没,我们一定要更小心才可以。现在我们可以吃点东西,补充补充体力。但要注意,不要生火做食物哦。” 小宇小声地提醒道宁远,仿佛俩人真的正置身于丛林之中。 宁远撕开了浪味仙和亲亲虾条的包装袋,开始狼吞虎咽起来。小宇也拿出了豆沙面包,却是细嚼慢咽的。 “吃。”看到小宇啃着干面包,宁远把自己的零食推到了小宇面前。 “慢点吃”,小宇提醒道,“注意,孤岛上的淡水资源有限,吃得越快,渴得越快。” 好吧,虽然没吃午饭的宁远已经很饿了,但还是按照小宇的指示,小口小口地开始吃起了膨化食品。 “你说得对”,宁远接话道,“我曾经在书上看到过一个人,在沙漠里喝水,一口水要在喉咙里漱好几下。” “对呀,这样既能解渴,又能节约水。”小宇好像经验很丰富的样子。 吃饱喝足,俩人躺在了地板上,看“星星”。 将自己的卧室称为“孤岛”,将觅食称作“打猎”,将吵闹的父母称作“怪物”,夜里怕黑还自制出星空投影仪自娱自乐—— 宁远承认,小宇将枯燥的单身生活过成了天花板级别。 只是,经历越多宁远好像越明白,每一个浪漫到极致的人,背后都有一段及其孤独与悲伤的经历。 “好美……” 宁远躺在松软的地毯上,望着天上的星星。小宇在一旁手动移动着胶片,像是在模仿星星的移动。 “如果没有这些星星,你能够想象,孤岛的夜会有多么漫长多么无聊吗……” 宁远感到脑子昏昏沉沉,开始犯起了困。 小宇好像也有了午睡的打算,于是撑开了两把雨伞,一把盖在宁远头上,一把自己用。 “夜里潮湿,裸露在空气中对关节不好,所以要在帐篷里睡觉。” 这……好吧,宁远不得不承认,自己小时候的确也把雨伞当作帐篷来着。 此刻,宁远的眼皮渐渐沉重。 他感到自己所在的孤岛正在慢慢下沉。接着,蔚蓝的海水淹没了整座孤岛,宁远也沉进了茫茫的大海里。 宁远的身体轻飘飘的,开始在海水里游泳。出乎意料,这些水并没有带给宁远窒息感,反而让他学会了用腮呼吸—— 他变成了一只三叶虫。周围的一切,仿佛回归到了世界诞生的初期。 汹涌的海浪,海里的神秘生物三叶虫,以及海底的某种文明制造而成的金字塔,变换不穷…… 唯有头顶的星空是永恒的。 …… “喵!喵!” “喵呜——” 窗外,一阵猫咪打架的声音出现在耳边。宁远猛然惊醒,该不会是睡过头了? “干嘛……”身旁,小宇也迷迷糊糊地坐起身来。 宁远起身拉开了窗帘,让阳光重新从窗外照了进来,他才得以看清墙上的挂钟。 竟然才过了……六分钟? “不会超时的,放心”,小宇揉了揉眼睛,“午睡就是这样,有时候你自己认为睡了很久了,其实也就两三分钟而已。不,现在是早上,不是下午。” 宁远也很诧异,今天的时间,怎么过得如此之慢。 可能是这个孤岛有且仅有俩人,没有别的参照物,所以才会产生这样一种错觉。 不过,竟然孤岛上还有这样一个计时器,那就只有相信这个钟了。 “鲁宾孙先生”,宁远恢复了精神,“早上到了,早上咱们应该开展哪些活动呢?” “当然是继续给咱们种的作物浇水了”,小宇摆摆手,“走吧,一日之计在于晨,咱们去耕地喽!” 俩人移步到了阳台。眼前的一幕让宁远惊呆了: 阳台上那几个原先干涸的花盆,竟然都长出了绿油油的小苗子。宁远不禁感叹,这tm太不科学了! 他们种在那个花盆里的东西都是些什么? 弹珠,假牙,就仅仅这些东西,能够长出绿苗子来,也是离天下之大谱。 一旁的小宇看到这样的结果,倒是很淡定的样子,仿佛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 “咱们继续浇水吧!水浇得越多,这些作物长得越快。天道酬勤,咱们快点!”小宇给宁远递来了洒水壶。 宁远浇水的时候,仔细看了那个种有爷爷假牙的紫色花盆。 只见,这个花盆里的绿苗还很小,似一只跃跃欲飞的蝴蝶。尽管是在农村长大的宁远,也不太能分辨这是一株什么植物的苗子,大概是苗子还太小了。 “拿着!” 给所有花盆浇完了水之后,小宇递给了宁远一支枪。是一支机关枪样式的玩具枪。 小宇自己也拿了一把枪,装上了塑料“子弹”, “现在,咱们要来练习驱赶动物。岛上出没的野兽太多了,有花豹,黑熊,老虎等等。这些动物的危险系数很高,我们必须用枪来驱赶。” “好主意”,尽管是一支玩具枪,宁远也是很兴奋了, “打到了老虎,咱们还可以把虎皮扒下来,做成两条孙悟空那样的皮裙。” 小宇却摇了摇头,好像虎皮裙对他的吸引力并不大。 “那……”宁远撇了撇嘴,“难道你喜欢豹纹的?” “第一次射击,我不建议就打老虎这种凶猛的掠食者”,小宇一本正经地解释道, “我们可以从小型的,灵活的,并且不容易给我们造成威胁的动物开始练习,比如……” “比如什么?”宁远好奇。 “比如那两只臭鼬。”小宇说着,指着对面矮墙上那两只打架的猫。 第九十三章 我的孤独是一座花园 “不是吧,猫咪那么可爱,我们要打猫咪?”宁远很是不解。 “不就打个猫是吧,而且,这里面的子弹伤不了猫的,最多吓吓它们。”小男孩解释道。 宁远想着,也是。这些子弹都是塑料的,根本打不疼,更别说打伤一只猫了。 “先打哪里?”宁远问。 “就先打尾巴吧”,小宇将枪瞄准了猫咪的尾巴,“打尾巴,可以吓到臭鼬,又可以不至于伤到它们。因为我们只需要把它赶走就行。” 宁远将枪瞄准了那只黑色的猫,“啪”的一声,猫咪屁颠屁颠地跑了,只留下那只白色的猫在原地懵逼。 “看吧,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小宇说到,“没意思,咱们进屋去吧。” 小宇提着枪,落寞地回到了卧室里。 看到小宇了无兴致,宁远也跟着小宇走了进屋。 “我不喜欢白天”,小宇嘟囔着嘴, “晚上还能看到星星,还能睡觉做梦,一到白天,一切只剩下赤裸裸的真相了。都怪你,这么早就把窗帘拉开。” 宁远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我也是害怕睡过头了嘛。” 宁远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挂钟,还剩下两分钟的时间,这场十分钟的游戏就要结束了。 小宇像个木偶一般坐在原地。宁远也不知道他怎么就突然没了好心情,简直比恋爱期间的女孩子还莫名其妙。 “我要准备走啦”,宁远起身,“我的家住在草灯村,但我每个星期都会到县上来。咱们后会有期!” 小宇却一动不动,好像并没有听到宁远所说的话。 此刻,小宇的卧室却响起了敲门的声音! 门外,明显是一男一女在说话。 开始他们轻轻扣门,门内的小宇没有理会。接着他们用钥匙开门,却发现门被水泥封死了,根本打不开! “小宇,小宇,不要吓妈妈……” “小宇,你赶紧把门打开,打不开我揍你!” “不要对孩子那么凶,他不想理咱们,还不是都因为你太凶了!” “凶?你还敢说我凶?小宇不是指着你的鼻子骂过你母老虎,你见他骂过我公老虎?” …… “小心一点,豪猪和老母虫要袭击我们了!”小宇闻声立即警觉起来,端着枪,指着门口。 宁远也照着小宇的样子,用枪对着门口。 门外打门的声音变得越来越暴力,卧室门框上的水泥,随着撞击的节奏开始逐渐脱落了。 …… “该死,这个门好像是被什么焊死了!” “焊死?一个孩子能够做出这种事?小宇不会……小宇,小宇,在的话快回答吧!” 小宇并没有应声,反而是小声地对宁远说, “豪猪和老母虫平时都是互相攻击,今天可能闻到了人肉味,要把攻击的对象转向我们了。不过不要怕,等他们攻破了我们的房屋,我们就射击!” 宁远:“遵命!” 门外,那对男女的声音变得越来越焦急, “你上一次和小宇说话是什么时候?想得起来不?” “就是上次小宇把稀饭碗摔了之后,他说他不喜欢吃咸鸭蛋,我却老喜欢给他煮,一点都不尊重他……” “那次?一个月之前了?这一个月你都没有去过小宇的卧室?你这个当妈的怎么当的?” “小宇!小宇!妈妈错了……小宇!” …… 门外的争吵声愈演愈烈。一阵吵闹之后,男人想出了一个办法, “唉,罢了,咱们先把门撬开再说。你赶紧去借一个电钻,要是小宇有个什么三长两短,我饶不了你!” 宁远心想,这对不靠谱的父母,现在终于想起儿子了? 不出意料,电钻的声音从门外传来了。 “准备!”小宇用枪对准门外,“记住我告诉你什么了吗?” “豪猪的弱点在眼睛,老母虫的弱点在腹部,杀死这种猛兽下手要快准狠,对吧?”宁远胸有成竹地答道。 “聪明!今天,我们与豪猪老母虫,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墙皮继续一点一点地掉落。终于,这扇门在一阵电钻声和敲打声中,被踹开了! “杀豪猪!” “杀老母虫!” “杀豪猪!” “杀老母虫!” …… 小宇和宁远端着枪摁着扳机,子弹如雨点一般,落在迎面而来的那对男女身上。 这一对男女面对枪林弹雨,一开始并没有反应过来,一脸懵逼。 接着,女人认出了自己的孩子,痛哭流涕, “小宇!小宇!你简直吓死妈妈了!你的头发怎么这么长了?” ———————————— 一个月之后,小宇和他的父母,以这种狗血的方式再次团聚。 小宇仍旧满脸不开心,但那对对孩子失而复得的父母,欣喜若狂。 除了失而复得的抱歉和喜悦,这对父母还对眼前的一切,感到十分诧异: 这一个月内,孩子将房间收拾得整整齐齐,还保留了爱看书的习惯,一日三餐也自己安排了,尽管欠了楼下老爷爷几十块。 关键是,小宇还交了宁远这个朋友。 父母在小宇面前忏悔,发誓今后以后一定不会再忽略小宇。他们要对小宇好,承担起当父母的责任。并且,俩人再也不会吵架了。 看似是圆满的结局,宁远却感到怅然若失。 因为他知道,与父母和解就意味着,小宇亲手打造的这座美丽孤岛,从此就消失了。 他将要走出孤岛,回归文明社会,重新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他要上学,从课堂里学习生存技能;他要用钱买东西,因为钱是文明社会的产物;他将有做不完的作业,今后还要中考,高考…… 小宇人生的轨迹,将会像所有的“正常人”一样,被这个社会明明白白地安排了。 …… “谢谢你,孩子!阳台上的那些漂亮的花,也是你陪小宇种的吧!”小宇的父亲看向宁远,对他说到。 宁远:“花?” 宁远纳闷,明明只是几株小苗苗而已,怎么变成花了? “就是因为我今天路过,看到小宇阳台上的那些花,我才……想起我的儿子还在这里的。于是找来了他妈,撬了门。” 宁远随即移步到了阳台。 他看见,阳台上他和小宇种的“植物”,竟然开出了五彩斑斓的花朵:有绣球,有美人蕉,有山茶,有石竹…… 每一盆花都开得大朵大朵的,像是精心培育过一样,也算是奇观了! “真没想到,小宇有一个这么美的后花园。”小宇的妈妈感叹到。 的确,那个她曾经一度认为任性、暴躁、自私的小孩,竟然以一种她不知道的方式,在悄悄成长着。 宁远顿悟,或许对于某些天生就有灵性的孩子,父母不要干涉太多,反而会更好呢? 小宇,孤独的奇迹。 宁远仔细打量了,那个紫色的种有爷爷牙齿的花盆。他发现那个花盆里,竟然长出一朵红色的玫瑰! “星期五,这花是你种的,拿回去吧。” 第九十四章 末班车 宁远接过了那朵玫瑰,随即看了看墙上挂钟的时间。是时候同小宇告了别了。 “再见了,什么……远?” “宁远”,宁远尴尬地笑了笑,“我都记得你叫小宇,好吧?” “什么小宇,我是宇宙英雄!”小宇撇撇嘴。 “后会有期!”宁远挥了挥手中的玫瑰,“下个星期,我还来找你玩!” “好呀”,小宇目光闪烁,“下个星期,我们不在孤岛上玩了,我带你去探寻更广阔的世界……” …… 离开了小宇所在的小区,宁远看到太阳西斜,街上的人开始熙熙攘攘了起来。 这种感觉怎么有点……不对劲? 明明宁远盯着钟表上的时间,他在小宇家也仅仅玩了十三分钟而已,这一会儿却感觉都到晚上了? 宁远加快了步伐,终于来到了那家老字号叶儿粑店铺跟前。 出乎意料,店铺前却无人排队。 “小朋友,买叶儿粑吗?”老板是一个老头子,笑嘻嘻地对宁远说到, “我屈记叶儿粑,全县城第一叶儿粑老字号,我家的粑算是用真材实料做的,个大,当然价格也比别的地方贵一些,一块钱一哟!” “不就是一块钱一个吗?”宁远摆摆手,“老板,给我来五个!” “可不巧了小伙子”,老板故作惊讶地说道,“我的粑卖得太好了,只剩三个了!这样吧,我以五折的价格卖给你,这三个你给一块五就行了。我要收摊,回家吃夜饭咯!” “夜饭?”宁远纳闷地挠了挠头,“老爷爷,现在几点了?” 老板看了看手表,“七点一刻了小伙子。下次要吃我家的叶儿粑,早点来呀!老爷子我岁数大了,儿女给我立了条规律,卖叶儿粑可以,但是一天只能卖三百个……” 七点一刻?! 宁远愣在了原地,一定是小宇家的钟有问题! 那个蓝色月亮的钟,看似漂亮,没想到是一个破钟!走得慢不说,还会蛊惑人心,让孩子们一不小心就玩过头了。 小宇那个鬼精灵,没准是他故意在钟上做了手脚…… “小伙子,怎么了,是嫌弃我家的叶儿粑是剩下的?没关系,我敢打包票,就算是剩下的也好吃,一块五毛钱你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老板的话,把宁远从沉思中拉了回来。 “我要了,全给我吧。”宁远机械似的将钱递给了老板,然后提着叶儿粑赶紧飞奔了起来。 承诺了给爷爷买的午饭,却因为自己贪玩给忘了,宁远感到十分抱歉。 不过,午饭也许会迟到,却不会缺席。 到时候让爷爷把叶儿粑当成晚饭就好了,晚餐吃这种清香软糯的叶儿粑,好消化不说,还不油腻。 宁远焦急地跑着,差点撞到路过的行人和三轮车。 他一个箭步地来到医院,进了爷爷的病房,发现爷爷正在和老王一块吃着菜包子。 “爷爷——”宁远跑到了爷爷的跟前,将叶儿粑递给了爷爷, “不好意思,我在外头被一个小娃儿绊住了,不小心耍过头了!现在我把叶儿粑买回来,给您当晚饭啦!” “大孙子?”爷爷看到宁远出现在门口,一脸诧异, “午饭你不是已经给我买回来了吗?不过你买的是玉米粑,不是叶儿粑,我还吃了三个呢!你忘了?” 宁远:“……” “你咋还不走?”隔壁老王也诧异了起来,“你奶奶他们不是早就走了吗?哟,一个小屁孩在城里玩呀,去坐飞机了没……” 这两个老爷子的话一下子又把宁远搞不会了。 宁远细想这这一个下午发生的事情,的确像是又出了很大的bug: 先是在小宇家说的只玩十分钟,明明眼睛是盯着那个钟在走,却云里雾里地一个下午都过去了。 接着,爷爷却说宁远中午就来过了,还把叶儿粑买成了玉米粑,老王可以作证。 这么说来,应该哪里有一个小屁孩替代了宁远,掩人耳目,看完了爷爷之后和奶奶一起回村里了。 “孩子,你还不回去,就赶不上末班车了哟!”老王提醒着宁远。 “大孙子,以后不可以这么贪玩了哟”,爷爷有些焦急, “我看到你和奶奶他们走了,以为你们一块回家去了,结果哪知道你根本没回去呢!” 宁远百口难辩。 他看了看医院墙上的时间,已经快到八点了。而最后一趟回村的大巴车,是八点一刻。 宁远将手里那束红玫瑰递给爷爷,打算道别,却被爷爷笑眯眯地推了回去, “大孙子,我一个老头子了怎么喜欢这种鲜艳的花呢?这是小姑娘家家喜欢的!” 一旁的老王打趣道,“对呀小伙子,我们这些病号,天天看这些鲜花啥的都看腻了。你可以拿回去送给你妈,她肯定很开心!” 宁远:“……” 送给他妈,一年都见不到几回的。不过,竟然送给爷爷他不喜欢,那就拿回去送给表姐和米儿吧。 “那爷爷,我下周再来看您!我要走啦!”宁远转身打算离开。 “快别啰嗦了,小伙子,再晚就赶不上末班车了!”一旁的老王催促道。 “那我走了,保重——” 宁远说着就往门外跑了。出了县医院的大门,宁远使出了全身的力气往汽车站的方向冲去。 没有吃晚饭的他已经饥肠辘辘。到了车站,宁远也没有来得及为自己买一块烧饼。 “姐姐,我要一张去草灯村的车票!”宁远对着窗口的工作人员焦急地喊到,生怕票被买光了。 “好的,六块五毛钱。” 工作人员将车票递给宁远,“小弟弟,你得快点哟,最后一趟车子马上就发车了!” “谢谢姐姐!” 宁远攥着车票,像攥着一个稀世珍宝一般,迫不及待地跑到了站台跟前。 看到站台前停着的那辆开往草灯村的大巴车,宁远那颗悬着的心才终于掉了下来。 宁远上了车,还剩零星几个位置。 宁远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窗外已经变成了雾霾蓝。 昏昏欲睡中,宁远感觉眼皮耸沓了下来。 真是漫长的一天,好在,现在终于可以回家了。 第九十五章 反常的一天 车一路上轰轰烈烈。 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车窗外的崇山峻岭,在黯淡的天光下面,好似一群怪物一般盘旋曲折。 而车上的人大多数已经昏昏欲睡,宁远却了无睡意,脑海里被烦扰的思绪笼罩着。 今天发生的一切,仿佛都太奇怪了。 此刻,宁远的手中正拿着那朵,爷爷的假牙长出来的玫瑰花。 这朵玫瑰很茁壮,刺很扎手,花朵是半开的状态,上面还带有点点露珠。 是一朵很美的玫瑰,也是一朵独一无二的玫瑰。 宁远打开了车窗,让夜间的凉风吹了进来。此刻,车子正在翻越一座山,甚至可以听见山间潺潺流水的声音。 夜已深,车上的乘客都睡着了,身体东倒西歪。 车辆穿梭在一片树林之中,月光透过树荫钻进了车窗,远处的野猴子“吱吱吱”地叫着。 宁远和司机,应该是车上唯一醒着的俩人了。 对了,司机? 宁远轻手轻脚地下了座位,偷偷打量了一下司机,他的眼皮不停地眨巴着,好似在犯困。 “喂!”宁远朝着司机打了个响指,把司机吓得一个激灵。 “干啥呀!你这小孩子,吓死我了!” 宁远:“我看你眼睛一直在眨,是犯困了?老哥,开车得仔细点哟,尤其是开夜车。你看这里还有一大车子的人呢!” “我哪里困了?”司机赶紧解释道,“只是车里面的蚊子太多,在我眼前晃着,我眨眼睛邀蚊子而已!” 这司机明明是在犯困,竟然说自己在邀蚊子? 宁远盘算着,这一车子的人的生命,肯定是不能当儿戏的。得想办法教训教训这个司机。 “用这个,我用风油精调的,兑了一些水进去。” 此刻,身后有一个人递给了宁远一个瓶状喷雾。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可以随时出现在各处的周大哥。 “哎哟,吓死我了!”宁远接过了周大哥的喷雾瓶,“来得正好,多谢!” 宁远将喷雾对准司机太阳穴的位置,用最轻的动作按了下去,喷雾顿时像干冰一样喷射开来。 “哎呀妈呀,真酸爽!”司机被风油精的刺激了一个激灵,“小朋友,你有这好东西,怎么不早拿出来?” 宁远:“……” 看见司机开车平稳多了,宁远这才放心地回到座位上。 “开车得小心呀,老司机”,周大哥冲着司机做了个鬼脸,“开车不认真,亲人两行泪,眼睛一闭一辈子就过去了,你就不怕变成和我一样?” 宁远:“……” “我就知道你还没回家,所以找你找到这儿来了。”周大哥的身体飘在了车窗上,像一幅画一样嵌在了玻璃里面。 “唉,周大哥,今天发生了太多怪事了”,宁远小声嘟囔着嘴, “还好你来了,不然我一个人在这鬼地方,回去可真够吓人的。你看这车上的人,都一句话都不说,倒头就睡,一声不吭就像鬼一样。” “人家又不认识你,干嘛要和你说话”,周大哥笑了笑,“放心吧,以我做鬼两年的经验来看,这里没有鬼。” “那你说,我今天遇到的那个小孩,是不是鬼?”宁远突然想到了小宇。 “哪个小孩?”周大哥问道。 “就是送我玫瑰花的那个小孩”,宁远若有所思, “一个独自居住孩子,可以让一颗没有生命的假牙变成一朵花,可以操纵时间,把十分钟变成一下午……” “他不是鬼哟”,出乎宁远的意料,周大哥很快就回答了宁远的问题, “他只是一个孤独的孩子而已。虽然孤独,却可以让孤独开出美丽的花朵。放心,他不是鬼,这世界上总有很多神奇的事物,神奇的人。” 好吧,周大哥竟然对小宇的评价这么高,宁远承认他有些酸了。 “不过……”周大哥话锋一转,“宁远小朋友能够遇到这些神奇的事,说明宁远小朋友也是一个神奇的孩子哟!” “好吧,周大哥你这人就是谁都不得罪,说好听一点就是情商高,说难听一点就是爱拍马屁”,宁远打趣道, “不过,你是怎么知道大家都回村子了、我却没回去的?你现在不是整天在和邱姐姐在一起么?” “虽然大多数时候都和她在一起,咱们现在也完全可以互动了,但我偶尔还是要出来逛逛的,毕竟行动也方便嘛。因为葬礼一完成,我表演永远离开这个村子了”,周大哥挠了挠头, “所以,草灯村的一花一树,一街一景,我都想把它们刻在脑海,就算是喝了孟婆汤,我在下辈子机缘巧合再来到草灯村的时候,会隐隐觉得:呀,这个地方我好像来过!” 宁远:“行了,别煽情了,快点说说你为什么想起要来找我的?” “嗯……”周大哥意犹未尽,但还是进入了正题,“等我真正发现问题来找你,是因为米儿。” 宁远:“米儿?” “对的,今天傍晚的时候,丽晶妹妹邀请了一群男孩子,在河沟里面捞了很多泥鳅出来,那泥鳅大个大个的,浑身光溜溜,一看就肉质鲜美……” 听了周大哥的一袭描述,宁远咽了咽口水,“对呀,要不是我赶不回去,我可以饱餐一顿的!土泥鳅火锅,想想就让人流清口水。” “你回去了,对,你没有听错,一个一模一样的你坐在餐桌旁”,周大哥全然不顾宁远惊讶的表情,继续解释道, “你表姐很喜欢米儿,所以邀请了她来一起共进晚餐。但是,在大家都大快朵颐、自顾不暇的时候,米儿悄悄对我说了一句话……” 宁远:“什么话?” “她说,宁远哥哥以前那么爱吃鱼的,今天怎么这么奇怪?不仅不吃鱼,连鱼汤煮过的粉条和土豆都不吃。你瞧,他一直在吃米饭和蒸南瓜呢……” 原来真的有一个人在替宁远! 真的是闯他妈个鬼,宁远是说怎么他不在身边,奶奶和表姐都不担心。 此刻,宁远已经无法用语言来形容震惊和愤怒,脸色都变红了。 “别急”,周大哥赶紧安慰道宁远,“替你的这个人,并不坏呢,他只是想玩玩,体验一下人间烟火而已。” “这还不坏?随随便便当别人的冒牌货,我还以为奶奶他们都不管我了呢……呜……我的泥鳅火锅!”宁远咬牙切齿, “说吧,这个人到底是谁?” “你说呢?”周大哥神秘一笑,“这个人可是吃素的哦!” 第九十六章 绣寿衣的奶奶 吃饭的时候只吃粮食和蔬菜,不沾丁点荤腥,这不是庙里的和尚还是什么? “难道是那只肥猫?”宁远问道周大哥。 “对的,是猫叔”,周大哥挠了挠头,“说实话,我一开始并没认出他来,他演你演得实在是太像了!” “那我回家得教训那只肥猫一顿。”宁远捏紧了拳头。 在和周大哥的唠嗑之中,时间过得非常快。 在一片乌漆麻黑之中,车子终于停靠在了村里的站点。时间应该已经快到午夜十二点了,但走回去还需要一段距离。 “该死,要是我能够像你一样会瞬移术就好了。”想到回家还要走那么长的距离,宁远不禁埋怨道。 “我可是很羡慕你的哟,我不想再天上飘了”,周大哥再次语出惊人, “我现在可是想走在地上,都不行了。真怀念从前那个光着脚在田里插秧的日子,泥土的香味让我感到了无限的希望。” 宁远打趣道,“得了,你在土里面还没有呆够吗?” 周大哥仿佛被宁远说中了心声,尴尬地挠了挠头, “你说得也对,我刚下葬的时候,那土腥气可是让我感到很绝望的。我实在无法接受我自己的尸体竟然可以那么臭,幸好我媳妇没有闻到,要不然她该多嫌弃我。” 宁远:“怎么会嫌弃你呢,你媳妇那么爱你的。” 周大哥不好意思地笑了,“连你这个小屁孩都看出来啦~” 四周的虫子已经此起彼伏地唱起了歌。在周大哥的带领下,宁远终于来到了奶奶的住处。 有周大哥陪自己走夜路,仿佛已经成了常事。 宁远完全可以回自己家的,但他没有,因为今晚他要看看奶奶后院那个榕树的树洞里,是否真的有一块钱。 夜深了,奶奶家卷帘门还是虚掩。从门缝中望进去,里面灯光昏暗,奶奶应该还没有睡。 宁远没有把卷帘门往上推,而是猫下了腰,从门缝里钻了进去。 “哎哟,大孙子,你不是说回家了吗?怎么还在这里呢!”看见了宁远出现在视线,奶奶显然惊讶了。 灯下,宁远看见奶奶戴着老花镜,正在专心致志地绣着一块黑色的布。布上的花色花花绿绿,看起来有些扎眼。 “睡不着嘛,天太热啦,火车又轰隆轰隆的。所以过来看看奶奶。”宁远扯了一个谎。 奶奶喜笑颜开,“你这孩子,把火车的声音终于说对呢!还记得你上一年级的时候,老师让你用‘况且’造句,你怎么说的呢?一辆火车开过去了,况且况且况且……” 宁远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赶紧转移话题,“这么晚了,奶奶还在绣什么呢?” “今天小邱来啦,挨个挨个地通知全村人,说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奶奶摘下了老花镜,揉了揉眼睛, “她说,她准备给他家小周补办一个葬礼?我在心里想,何必呢! 人家小周都去了快两年了,小邱一个姑娘家家的还很年轻,在村里再找一个完全不是问题! 为什么要把一个死人的葬礼搞得大张旗鼓的?真不知道她怎么想的……” 奶奶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她口中死了两年的人,此刻正在一头黑线地听着她那一席话。 “奶奶,您懂什么?”宁远赶紧解围道,“邱姐姐和周大哥,人家是有真爱的好吧!” “真爱什么的,都是年轻人的东西”,奶奶撇撇嘴, “活到我们这个年纪,才会明白,两个人再怎么爱,也比不过实实在在的陪伴。我现在啊,就盼望你爷爷能够再活长一些!” “会的,只要咱们努力赚钱,爷爷的病就一定能治好”,宁远盯着那块黑布上稀奇古怪的图案, “奶奶,您还没有告诉我,这绣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呢!” “给你周大哥放棺材里的呢!”奶奶神秘一笑。旁边刚刚还在郁闷的周大哥,此刻突然露出了惊喜的神情。 “寿衣?”宁远问道。 “我大孙子真聪明”,奶奶笑眯眯, “今天小邱把消息传遍整个村子的时候,各家都开始给自己安排活路了。最后决定,东边那家卖墓碑的钟老头,负责给小周刻碑。小学的柳老师,负责排练乐队。我绣花的手艺好,就给小周做寿衣了。” 旁边的周大哥感激不尽,一个劲地给奶奶作揖。 “奶奶真厉害!可是,这布上的东西怎么都这么奇奇怪怪呢?” 奶奶笑了,“孩子,这些可不是怪物哦,它们可是《山海经》中的灵兽呢。你看,这片蓝色的海叫做‘归墟’,这些灵兽是象征祥瑞的生灵,可以让你的周哥哥来生有个好去处!” 此刻夜深,月亮恰巧从侧面的格子窗户透过来,照在了周大哥苍白的脸上。 “我不求来生有个好去处,我只求能够将孟婆汤少喝一点,我想永远记得小静。”周大哥低头,轻轻地撸着熟睡的小花。 “哟,哪里搞来的玫瑰花?”奶奶重新戴上了老花镜,眼睛盯着宁远手中的玫瑰。 “这个……刘阳院子里摘的!”宁远再次扯了一个谎。 “准备送给哪个小女孩?”奶奶打趣道,“让我猜猜,米儿?” “才没有呢,我准备……”宁远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子,赶紧囫囵解释道。 “你小子也真是浪漫”,奶奶笑眯眯, “我记得你妈妈就很喜欢玫瑰花呢。当年你爸爸为了追求你妈妈,把咱们院子里的月季都薅光了。他还专门去图书馆借了一本插花的书,插了各种各样的花篮送给你妈妈。” 宁远:“是呀,爱情一开始都很美好。” 周大哥:“……” 宁远和奶奶寒暄了几句后,便往后院里走去了。 六月的雨水丰富,后院由于没有定期除草,田地里的杂草已经长得比宁远还要高了。 月光照在了院子里那棵大榕树上,树枝上的许愿红线随风摆动,看起来颇有一种神秘庄重的气息。 而树下,一个光头小男孩正在来回踱步。 他穿着古朴的粗布禅服,气定神闲,在月光下显得如一个精灵一般透明。 这个小男孩不是别人,正是由肥猫变成的小和尚——悟尘。 第九十七章 夜魔 这路仙家好像走到哪里,身边总是有萤火虫跟着。 但可能是怕在村子里扰民,今夜他招来的萤火虫,远远没有以往那么多。 只见,零星几十只萤火虫,稀稀疏疏地围着悟尘,像是在萦绕着一个光源一般。 而月光萤火下的这个小和尚,看起来颇有一股出尘的味道。 宁远见状,小跑着冲了过去,边跑边质问着悟尘,“喂,臭猫,你今天是不是一直在冒充我,把我的泥鳅火锅也吃了!” 面对凶神恶煞一般的宁远,悟尘只双手合十,“善哉,善哉,小施主,我是在做善事。” 宁远:“冒充别人算什么善事?也只有你这只猫想得出来!” 悟尘云淡风轻,“小施主,话可不能这么说!有贫僧代替小施主行今天的晚宴,可是救了好多小泥鳅的命!” 宁远:“此话怎讲?” “小施主贪恋口腹之欲,泥鳅是小施主最喜欢的火锅食材,此话正确否?”悟尘笑眯眯。 “算是吧!小泥鳅肉嫩,刚刚从河里捞出来的又新鲜,虽然刺有点多”,宁远挠了挠头, “但是呢,我们这个年代,能有肉吃就不错了!遇到了小鱼小虾什么的,当然得多吃几条!又是煮在香浓的火锅里,那味道,啧啧……” 悟尘拨了拨手里的佛珠,闭了眼睛,“那小施主一顿可以吃几条小泥鳅呀?” “几十条吧!”宁远想也没想就回答了, “不过这要看泥鳅的个头,个头大的话二十多条,要是是那种小个头的猫猫鱼,可是四十条都不够的哟。” 说到这里,宁远才意识到晚上没有吃饭,馋得舔了舔嘴唇。 “阿弥陀佛”,悟尘道,“小施主去看看厨房里,木桶中养的那几十正活蹦乱跳的小泥鳅吧,正是贫僧今晚给救下的!” 宁远恍然大悟,这只猫冒充了宁远,晚餐只吃了素菜和粮食。 而那几十条本该被宁远吃掉的泥鳅,则幸免于灾,现在还在木桶里活蹦乱跳。 “嗨!那些泥鳅,今天不被吃,明后天也会被吃的!”宁远不以为然, “说吧,和尚,你今天冒充我,是不是因为你想念人间烟火了?啧啧啧,一个和尚,竟然还贪恋凡间,这不怕影响你的修行吗?” “阿弥陀佛,小施主,你这话就说得不对了”,悟尘依旧彬彬有礼, “贫僧这次来村里,来小施主的奶奶家,是又要事和小施主商量。” “和我?”宁远摸不着头脑。 一个神仙和一个凡夫俗子能有什么共同语言?难不成…… 宁远偷偷建立时空交易通道被悟尘发现了,要告诉他必须控制住自己的贪欲,不要想着用这个bug发财? 还是因为上次没玩够,又要拜托宁远拉一帮小朋友陪他玩?宁远一下子脑洞大开。 “我说,小施主,你可不要乱造我谣了。我家的庙子虽然破了点,我这个人也孤独了一点,但我绝不会因为一己私欲,去满足他人那些天马行空的愿望的”,悟尘义正严词, “我可是一个有原则的神仙。你们班那个叫杨雄飞的小朋友,真的不是我让他长高的。” 宁远松了一口气。原来是说这事。 “嗨,后面周大哥也告诉我了,不是你干的。不是就不是呗,我知道不是你之后,也没有乱说了。”宁远摆摆手。 “所以,不是我,那该是谁?”悟尘的神色更加凝重了。 “你是好神仙,不会做这些没原则的事。那能够做出这些没原则的事的,应该就是……坏神仙了?”宁远掐指一算。 小和尚摸了摸下巴,“应该是夜魔搞的鬼。” 宁远:“夜魔?” “夜魔是潜伏在暗夜深处的一种魔鬼,释放着一种叫做夜霾的气体,蛊惑人的心智”,小和尚解释道, “这种夜霾会使人的欲望膨胀,为了满足欲望,人们会不自觉地和夜魔做交易,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代价。” 宁远恍然大悟,“所以说,杨雄飞付出的代价,则是葬送自己一年的寿命?” “是的,这一只作祟的夜魔,应该是一只苍老的夜魔,他需要年轻的生命”,悟尘分析道,“小施主,据贫僧所知,你那里有宝物是吧?” 宁远挠了挠头,“宝物……你是指?” 悟尘闭了闭眼睛,掐指一算,“驱散夜霾的宝物,米儿小施主给你的。” 米儿给的?驱散夜霾的宝物?那应该就是三号魔物——蚊香器了? “对,我是有的”,宁远如实回答道, “我一直不知道那个东西除了驱蚊还有什么用,通电了也没有任何反应,所以……我把它给我爸了。” 悟尘双手合十,“所以,小施主,赶紧把那个宝物插在自己的卧室,因为……” 宁远:“因为什么?” “因为我需要你帮我完成一件任务”,悟尘神秘一笑, “不光是帮我,更是帮整个草灯村的人们。因为让夜魔这么继续肆虐下去,人们迟早会沦为行尸走肉的。” “行尸走肉?有那么严重?”宁远不禁打了一个寒颤。 “就是有这么严重”,悟尘眉头紧锁, “你想想,今天杨雄飞用一年的寿命,换十公分的身高,那明天再用一年的寿命换玩具,后天再换自家粮食的丰收,那最后……” “最后他会越来越不以为然,连命都没了,对吧?”宁远分析着。 “是的。当一个人能够轻易满足欲望的时候,底线不断降低,最终会被欲望反噬。”悟尘叹气,抬头看了看中空的月亮。 宁远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所以我可以做什么?” “第一,将宝物转移到自己的卧室一段时间,以获得抗体,保证你自己不会被夜魔侵蚀”,悟尘一五一十地说道, “第二,待你的抗体强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搜集线索,击败夜魔。第三……” 宁远:“第三是什么?” “第三,由于我无法亲自参加战斗,我会派另一位仙家来帮助你。”悟尘摸了摸下巴。 “得了吧,另一位仙家?”宁远撇撇嘴,“就你一个光头还不够折腾吗?” “她可不是光头哟!”悟尘神秘一笑, “这位仙家你绝对喜欢。” 第九十八章 青萤仙子 悟尘闭着眼睛,左手转着佛珠,右手用食指在空中画了一个圈,这个圈仿佛形成了幽微的气流。 随后,周围所有忽明忽暗的萤火虫,都聚集在了悟尘的指尖。 这些萤火虫仿佛感知到了气流的存在,它们顺着气流的方向飞舞着。宁远看出来了,这是一个八卦阵的形状。 随后,地面疾风四起。 疾风带动着地表的花木和草露盘旋而上,像是被一股不可名状的力量操纵着。 萤火虫飞舞的动作逐渐加快,像是青色的飞棍一般,随着气流的方向不断涌动成旋涡状。宁远能明显感觉到,这股气流给人皮肤表面带来的清冷感。 一扫炽夏的炎热。 随后,萤火虫渐渐消失了,一个乌黑长发、穿着飘逸汉服的长腿女子的形象,出现在了视野中。 宁远借着月光看清了这位仙家的脸: 她有着十分标致的鹅蛋脸,皮肤莹白,眉蹙春山,眼颦秋水,身材凹凸有致——总之,美得就像游戏建模一般! 人间的词汇,早已不足以形容这位仙家给宁远带来的震撼…… 宁远看呆了,悟尘啊悟尘,你果然诚不欺我!你咋知道这是我的菜!和这样的美女在一起不要说打夜魔,就算去山顶屠龙都一百个愿意。 “悟尘大人,有何贵干?”女子看到悟尘,毕恭毕敬行了个礼。 不出意料,这女子的声音也很好听,如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泉水,十分悦耳。 “青萤”,悟尘叫出了女子的名字,“这次召唤你出来的任务呢,是陪这位小施主一起,斩除夜魔。” “夜魔?”女子眉头轻蹙,“夜魔又开始作祟了吗?” “是的。这位小施主,是村里目前唯一有办法不受夜霾蛊惑的存在。所以,你一定要负责保护这位小施主的安全。”悟尘叮嘱道。 宁远的脸一下子就红到了耳根子。 让一个美女来保护我的安全?这怎么使得,应该让我保护她的安全才对吧?嘿嘿嘿…… “放心,这位青萤仙子的法力很高强的”,悟尘拍了拍宁远的肩膀, “虽然她不能直接参与战斗,但凭一己之力护你周全,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我知道了,悟尘大人”,青萤毕恭毕敬,“我会照顾好他的。” 悟尘:“那就好,如果没有什么别的问题,我先走了。今天真是度过了一个愉快的下午,小施主,感谢你的奶奶给我提供了好吃的粮食和土豆!” 宁远:“……” 悟尘的身影一下子就消失在了田埂的尽头。月色下,只剩下宁远和青萤两个人了。 第一次面对这种级别的大美女,还是活的,宁远很是尴尬。 宁远想要找点话题和她聊,但虽然对方给人感觉很温和,却仍存在一种不可逾越的距离感。 大概,就是凡人和仙子之间的距离了。 “小施主”,良久,青萤终于开口说话了, “因夜魔是由人心的欲望而产生的怪物,我们作为仙家,不能亲自击杀。不是有一句话,叫做心病终须心药医嘛……” “是,是,这个没问题,我去杀就好了……”宁远一时语无伦次,“姐姐,你是萤火虫变的吗?” 青萤:“……是的。” “原来如此啊!我很喜欢萤火虫的,对了,我有一个妹妹也很喜欢萤火虫,我明天带你去见见她?”面对高冷的仙子,宁远想着如何打破僵局, “你放心,这个妹妹看得见鬼,应该也能够看见仙子。要是她知道她喜欢的萤火虫,能够变成这么美的仙女,肯定特别特别开心呢!” 青萤:“……是么?” 宁远实在无语。这个姐姐长得美,但性格跟个闷葫芦似的,问一句答一句。 青萤变成人形,好像也不太适应。她放低了声音,轻飘飘对宁远说道, “小施主,要不,我变成一个铃铛吧。让我挂在你的腰间,若你有什么事,摇一摇这个铃铛,我就出现了。要是夜霾的浓度过高,或者夜魔出现,我也会自动跳出来保护你的。” 宁远一头黑线,“怎么?姐姐,刚刚变出人形来,就又想回去了么?” “你是一个小男生呀”,青萤有些害羞地笑了笑, “睡觉,洗澡什么的,总有不方便的时候……所以,我干脆变成一个物件,这样会避免尴尬。” 宁远:“我不怕尴尬!” 青萤:“……我怕尴尬。” 好吧,既然这样,宁远也不勉强这个青萤仙子了。只是可惜呀,刚刚到眼前的美女,就又要消失了。 青萤走到了一个空旷的地方,变形之前叮嘱了宁远, “小施主,你可要抓紧时间击杀这只作祟的夜魔。我陪你的时日可能不会太长。” 宁远:“为什么?” 青萤淡然一笑,“因为萤火虫的寿命,是很短暂的。” 话音刚落,青萤的长袖和裙摆瞬间舞动了起来,四周起了阵阵凉风。“飘飘欲仙”这个词,应该就是这样来的吧。 不到一秒钟的功夫,她的身形不见了,只有一串青色的铃铛躺在地上。 宁远弯下腰,轻手轻脚地捡起了铃铛,将它小心翼翼地穿在了自己的裤腰带上。还别说,裤子上挂一串铃铛,在那个年代还挺时髦的。 只是,宁远不得不感慨,仙女都是来无影去无踪的。 不过,除了仙女,来无影去无踪的异次元生物,还有一种东西,叫做——鬼。 “天啊……她真漂亮啊!” 周大哥出现在宁远的身后,怔怔望着青萤仙子离去的地方,感叹道。 面对周大哥突然的出现,宁远早已习惯,“是么?有邱姐姐漂亮么?” 一听到“邱姐姐”三个字,周大哥顿时就怂了, “好孩子!千万不要告诉你邱姐姐我夸了别的女人漂亮,那个女子虽然是仙子,但连你邱姐姐的一半都比不上,在我心中你邱姐姐才是全世界最美的!” “得了,我就算是告诉了她,你老公在夸一个仙女长得漂亮,她会信么?呵呵……”宁远打趣道,“老实说,你这么晚来这里,就是来看美女的吧!” “这你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周大哥傲娇地翘起了嘴, “我是来提醒你,有一件重要的事不要忘了。” 第九十九章 夜路撞鬼 “一块钱?” “一块钱!” 要不是因周大哥的提醒,宁远还真快把这件事搞忘了。 可能是因为见到了青萤仙子,宁远的灵魂就像被洗涤了一般,所有的凡尘俗事自动就被过滤掉了。 不过,眼下最重要的事情,也是最俗的——赚钱。 宁远和周大哥走到了榕树的根部。正当宁远猫着腰,拨开杂草打算钻进树洞的时候,心里却犯起了嘀咕, “你说那里会不会有一块钱?” “我说会!”周大哥胸有成竹。 “你怎么知道会有?”宁远问道,“难道你进去看过?” “没有,我进不去呢”,周大哥如实回答, “说实话,我也觉得这个洞很神奇,想进去看看是否能到达沼泽的彼岸,钻进去了却发现,树洞的地面是实心的。” “实心的?”宁远一下子慌了神,“意思就是说,能够到达东山那边,根本都是假的?” “你傻呀!”周大哥在空气中,对着宁远的头弹了一个栗子, “我进不去,说明了什么?说明了这是你宁某人的专用通道呀!快去快去,不要怕。你这孩子怎么这么没有信心。” 宁远:“不会吧……” 周大哥:“咱要相信奇迹!” 宁远猫着腰,在拨开了树洞前的芦苇和芭茅草,进入了漆黑的树洞,周大哥则在后面跟着。 树洞初极狭,才通人。走了大概十几步左右,树的顶部和侧壁竟然不见了,豁然开朗。 宁远起身,站直了身子,一股钟乳的味道顿时袭来。是在山洞里无疑了。 “果然,我说是吧,这是你的专属通道。我只有跟在你的身后,才可以来到这个地方。”周大哥的话语,在山洞中传来一阵回音。 周大哥打了一个响指,一个小火苗从指尖冒了出来。这个小火苗足以照亮四周了。 宁远又往前走了数十步,看见了那个祭坛果然出现在了眼前。 而祭坛上空空如也,昨晚放的小灵龙脆脆面不见了,只留下了一张红色的一块钱纸币。 “还真有一块钱!”周大哥语气激动,“说明这个通道是有用的啊!” 宁远心里却犯起了嘀咕。他隐隐感到哪里有些不对—— 在2022年,大家几乎都不带现金了,使用移动支付的方式代替了现金。就算非要给现金,2022年的一块钱,应该是……绿色的啊? 宁远借着光芒,仔细看了这张红色纸币的发行年限,为1996年。 “周大哥,你说,那包脆脆面是不是被野猫叼走了,只是一个巧合而已?”宁远将信将疑。 “你是不是还想问,那这个一块钱,是不是哪个游客不小心掉在石台上的呢?”周大哥打趣道。 宁远连连点头,“我是这个意思。” “我刚刚说了什么?孩子?”周大哥笑了,“不要这么不自信,咱们要相信奇迹是有可能发生的!” 宁远:“好吧,事已至此,咱们只能相信了。” 宁远将那一块钱小心翼翼地揣在了裤兜里,便和周大哥按原路返回。不过几分钟的功夫,俩人再次出现在了奶奶家的后院。 周大哥和宁远道了别,说夜晚下露了,他要回去给媳妇盖被子。 宁远猝不及防地吃了一口狗粮。 宁远走进了屋,发现奶奶还没有睡,仍在专心致志地绣着周大哥的寿衣,像是在绘制一件完美的工艺品。 “大孙子呀,要是在铁路边睡不着,今晚就睡奶奶这吧!”奶奶将嘴角的一根线头咬断了。 “不了奶奶,我回去……还有点事呢”,宁远挠了挠头,“对了,奶奶,你这里还有没有蚊香?我拿一盘回去。” “嗨哟,我还差点忘了哟”,奶奶停下了手里的针线活,开始在橱柜里翻着货物, “这个玩意很好呢!叫做灭蚊器,比蚊香好用,今天下午才到货的!大孙子,快拿两个回去,你和你爸一人一个,这个市场价要卖三十多块呢!” 这不正好? 既然小和尚说了,那个驱赶夜霾的蚊香器必须给宁远用,那宁远就给父亲换一个普通蚊香器就行了。 “好的,那谢谢奶奶了!”宁远开心地接过了购物袋,顺便还往里面塞了几包面霸120。 告别了奶奶,宁远一个人走在了回家的路上。 现在应该是深夜一点过了,前方又是一片漆黑。而宁远一个人走路,有点怕走怕走的。 “咕咕咕咕——” 夜霭中,一只野鸡从芦苇丛中腾空而起,盘旋着翅膀从宁远头顶飞过,可把宁远吓了一个激灵! 夜路宁远不是没有走过,但在凌晨一点独自一人走夜路,这还是头一次。 宁远很是后悔没有让周大哥多陪自己一会儿。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走了。 可刚刚走了没几步,宁远就看到自己眼前的某个人家的屋外,设着一个白色的灵堂。 灵堂里面没有人,只能看见几支蜡烛的火光微微亮着。灵堂的外面摆满了花圈,小喇叭录制的哀乐声不绝于耳。 应该是新设的灵堂。 “见鬼了!为什么偏偏选择这两天死,唉,还让我遇到了。” 宁远快速走过了那个灵堂,却感到有一阵风紧紧地跟着自己。而当宁远转过头去,却什么也没有。 奇怪,明明还是感觉有人跟着自己的? 宁远再次转头,只看见背后的道路空空荡荡,路的尽头是浅浅的雾气而已。 接着走吧。 可当宁远迈开脚步的时候,身后的那个“人”总感觉也在跟着宁远走,甚至能够听见清晰的、慢盘拍的脚步声。 这tm的不是鬼是什么? 宁远鼓足了勇气。打算再次转头过去时,就对着空气咒骂一声“你这个不得好死的”,顺便吐一口唾沫。 因为民间有一种说法,鬼怕恶人,只会欺负善良的人。 没办法,为了摆脱这个讨厌的鬼,宁远只能鼓足架势当一回恶人了。 宁远深吸一口气,脖子僵硬地旋转了45度后,身子则快速转了过去,对着后方破口大骂: “你他妈……啊!啊!啊!!!” 这次,宁远的身后有了人! 一个头发很长、脸色苍白的女人!! 第一百章 搁这儿害羞呢 “鬼呀!鬼,鬼,鬼!”宁远被吓得失声尖叫起来。 “小施主,我不是鬼。” “鬼呀,你不要过来,不要过来!” “小施主,小施主?看清楚,是我。” 对面,这个说话的女声悦耳动听,如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流水。 宁远回过了神,仔细看了眼前这个女子,确实不是鬼,而是小和尚给宁远派来的救兵——青萤仙子。 “呜呜,青萤姐姐,是你,吓死我了!” 宁远来不及多想,一个劲地扑在了青萤的怀中。出乎意料,这个青萤仙子有实体,身上还是热乎的,和同一个次元的周大哥完全不同。 这个怀抱,简直太有安全感了。 青萤轻轻抚摸着宁远的头发,“好孩子,不怕,鬼已经被我赶跑了。” 宁远:“鬼?青萤姐姐,刚刚难道真的有鬼跟着我吗?是夜魔吗?” “不是夜魔”,青萤幽幽答道, “是一只横死不久的鬼,怨气很重,所以容易盯上路过的行人,尤其是不满十一岁的小朋友。” 宁远鸡皮疙瘩起了一身,“难道说,是刚刚那个灵堂里跑出来的鬼?” 青萤点点头,“是一个刚满三十岁的小伙子,昨天刚过世。他误食了母亲装在雪碧瓶子里的百草枯。在最好的年纪横死,怨气尤重,喜欢伤及无辜。” 宁远突然想到自己的上一世,不也是在最好的年纪就横死的吗? 在三十二岁的年纪,被突如其来的大卡车撞死…… 不过,宁远的横死可是获得了重生。重生在这个童年生活的小村庄。快一个星期了,目前为止,也没发生什么悲伤的事。 宁远突然脑洞大开,这个刚刚跟踪自己的小伙子,也会重生吗?毕竟宇宙之大,无奇不有。 “小施主,有件事情我可得告诉你。”青萤蹙了蹙两弯清秀的细眉。 “什么事,青萤姐姐?”宁远发现,对着这位美女叫姐姐,叫得尤为顺口。 “走夜路的时候千万不要回头,这可不是老一辈留下的迷信言论”,青萤语重心长, “在我赶走那个横死鬼之前,小施主已经回头过两次了,灭了两盏灯。要是第三次那个鬼还在这里,恐怕小施主现在己经……” 听了青萤仙子的一席话,宁远的牙齿已经在不自觉地颤抖。 “青萤姐姐,谢谢你这次救了我!要是你不在我身边,我的阳气,应该早就被那个死鬼给吸干了!”宁远眼角泛起了泪花。 “小施主不必道谢,这是青萤应该做的”,青萤双手合十, “不过,走夜路不要回头看,小施主一定要牢记这句话!以后我不在你身边时尤其要记住。” 宁远感激不尽。 当他看到青萤仙子又在蓄势,打算变回铃铛的时候,突然急中生智叫住了她,“青萤姐姐,能不能先别回去!” 青萤闻声,停止了变形,“……怎么了?” “青萤姐姐,也要告诉你一个关于我的秘密”,宁远小声嘟囔着,但又保证说话的声音青萤能够听见, “其实……我很怕鬼的。” 青萤微微一笑,“这样啊!那小施主,就让我来陪你走完回家的路吧!” 宁远喜笑颜开。 凌晨一点的村夜十分安静,仿佛稍微大声一点说话,声音就能飘到熟睡的人的梦中。 四下,虫鸣声也变得安静了起来。 在二人颇有节奏的脚步声中,宁远好像听到了万物生长的声音:田里麦苗抽穗的声音,洞穴蚂蚁搬家的声音,树梢上的野鸽子产卵的声音…… 青萤走在宁远的前面,身上散发着幽幽的绿光。 虽然和周大哥是同一个次元的生物,但宁远明显感到,青萤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场是很真实饱满的,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 相反,只要一靠近周大哥,宁远总觉得有什么冰冷的东西,在细微地吞噬自己的能量。 虽然周大哥这个人不错,变成鬼之后也没有恐怖的样子,但是鬼和仙子始终是有天壤之别的。 宁远看着青萤仙子的长发都过了腰,头上的青色丝带轻轻飘着,宛然觉得自己像在梦里。 忽然,前方的女子轻轻转头,看着宁远手中提着的购物袋,“这个,我帮你提吧。” 还没等宁远反应过来,青萤仙子就已经接过了宁远的袋子。 宁远抓耳挠腮,感觉很不好意思。这种事,怎么能让仙女来做呢? 好在,仙女就是仙女,就算是提着一个廉价塑料制成的印有大“福”字的口袋,优雅的仪态也丝毫不减。 宁远逐渐发现,与青萤之间的距离感好像正在慢慢减弱,于是便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找她聊天, “青萤姐姐,你刚刚是怎么赶走那只鬼的?” 青萤转过身来,对宁远微微一笑,用最温柔的声音说着最狠的话, “我是掐着他的脖子,让他滚远一些,不要接近你哟!不然,以我的法力,让他魂飞魄散七窍生烟,只是分分钟的事。” “是吗?那你可太酷了,青萤姐姐!” 听闻这个仙女姐姐的一席话,宁远不得不对她佩服得五体投地。 派了一个这么厉害的神仙在自己身边,看来这次斩除夜魔,悟尘是下了决心了。 上一世的童年,宁远的记忆中,并没有在村子里见到过真正的鬼神。 而这一世,先是见鬼,后是见神,然后又被一个鬼跟踪了,最后这个鬼又被神掐死了。 有了这个青萤仙子的陪伴,尽管是凌晨一点的夜路,宁远都走得十分安心。 不一会儿,二人就到了铁路边。凌晨的夜幕下,那个白色在夹竹桃枝叶的掩映中,显得尤为估计。 家里的灯没有一盏是亮的。父亲应该要么睡了,要么在铁路上夜班。 那个时候的通讯远不像2022年这样方便,不是微信发一句“在干嘛”,就可以表达关心。 “那里就是我的家。”宁远指着小房子,向青萤介绍道。 “小施主”,青萤腼腆一笑,“那接下来的路,你自己走了。” 还没等宁远反应过来,这个绝美的仙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又变回了青色的铃铛。 宁远纳闷,萤火虫仙女而已,又不是真正的女人,搁这儿害羞呢? 第一百零一章 买卖合同 宁远将这串青色的铃铛重新挂在了裤带上,走进了屋。 屋里没有一个人。宁远轻手轻脚地打开了父亲的房门,发现卧室也没有人。父亲应该是去上夜班了。 接着,宁远将米儿送给自己的蚊香器拿了回来,给父亲的卧室换了一个奶奶拿的。 “真是奇怪,这么一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蚊香器,竟然是宝物?”宁远泛起了嘀咕,“不知道米儿知不知情呢?” 回到了自己的卧室,宁远将手机打开了。 他看见抖音的未读消息里,“咕咕叽叽”发来了一条私信, “小哥哥你好,请问我昨天让我经纪人给你放的那一块钱,你收到了吗?你的脆脆面我可是收到了哦,小灵龙,真的是很古早的牌子呢~怀念ing” 竟然……她也收到了? 为了保险起见,宁远还是回了她, “收到了是收到了,只是……2022年用的一块钱,怎么会是1996年发行的老版本?在你们那个年代,货币早就更新换代了啊!” 宁远用手机给她拍了一张照,顺便用美图秀秀把发行年代给圈了出来。 那边的咕咕叽叽还没有睡,秒回了宁远的信息, “我专门换成你们那边可以用的货币的,小哥哥~不然一张绿色的一块钱流通到市面上,你们肯定会觉得很突兀的,哈哈~” 不愧是生意人,想得真周到。 接着,咕咕叽叽的消息又发了过来, “小哥哥,现在看来这个交易通道是可以用的,对吧?开心,要不我现在就把合同的草稿发过来,你看看?” 宁远:“好。” 宁远收到了对方发来的一个word文档。点开看,是一个排版精细的电子合同,《跨时空产品交易合同》,甲方为宁远,乙方为四川宸尘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宁远受宠若惊,呵,没想到有生之年自己也能当甲方。 略过了那些例行的官话,宁远在合同中圈出了几个比较关键的点: 第一,乙方列出的购货清单里,在1998年的市面上都能找到。第二,对方要求的货物较多,让甲方分三批次供应。第三,对方以现金的形式,通过时空交易通道购货。 第四,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对方付出的价格,愿意比1998年商品的实际价格高20%。 经济学上有一句很经典的话,今天的一块钱远比明天的值钱。在1998年的时候一包牛板筋只需要五毛钱,在2022年却要一块八毛。 这是由于利率,通胀率和物价指数一直在变。 但为了不扰乱市场,又为了给宁远一定的好处费,所以才提出20%的溢价。 这边,咕咕叽叽的私信又发过来了, “小哥哥,您看一下这个合同内容怎么样?需要给您明确说一点的就是,20%的溢价已经是时空交易管理局,规定的能给的最高的佣金比率啦!我们最大保障了您的利益哟!” 呵,好家伙。宁远恍然大悟,虽然这次看来自己像占到便宜了,但占的便宜最大的,不是乙方吗? 用市价6毛去进货市价一块八的东西,啧啧啧,真是无奸不商,怪不得找到宁远了。 “我没问题,你们应该更没问题吧~哈哈。”宁远回复道。 哪知道,对方竟然给宁远回复了一个委屈的表情。接着,又是一条长篇大论的私信, “哎呀~小哥哥是觉得我占便宜了吗?没有呢,咱们的利润也是严格受时空交易管理局把控的呢!真正占便宜的其实是他们,我们的手续费都给了他们好多。” 宁远:“时空交易管理局?听起来挺高端的呀,真的存在?” “真的存在,所有的通道都是他们打通的呢!我们给他们的手续费,除了他们按比例提取的佣金,还有用在修改包装日期上面的费用。”对方又火速发来一条回复。 宁远又纳闷了,“修改包装日期?怎么说?” 对方好像是为了极力获取宁远的信任,又快速回复了一长段的话, “如果是1998年生产的零食印在包装袋上,2022年肯定没有人吃的对吧?都会认为是过期食品。 其实呢,通过时空交易通道运送货物,最多只会花上一天的时间,不存在过期一说。时空交易管理局,则是把过去的货物的生产日期,按实际情况修改成现在可用的。” 宁远:“这些你怎么知道?” 对方发来一个哈哈大笑的表情,“合同的附录里有啊,哈哈~小哥哥你去看看,那些都是时空交易管理局官网上的文件。” 宁远将合同划到了后面,果然发现了附录,都是时空交易管理局的官方出品,甚至还有对不守信用的商家的举报电话。 宁远心想,好吧,那我就信你。不过2022年有时空交易管理局这种东西? 还是,咕咕叽叽所在的那个时空,其实只是平行时空? 管他的,有钱赚就行。 多了20%的收益,而且还是通过网络直播带货这种形式卖奶奶家的货,那销量可是不得了。想想,还是挺香的。 “小哥哥没有什么问题的话,将合同弄个电子签名发给我,合同就算成立啦!” 宁远:“没问题,成交,合作愉快!” 完成了电子签名,宁远长吁一口气。他看了看合同上的货物单,明天得去说服奶奶进货了。 宁远按照悟尘的指示,将三号魔物通电,却仍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 “对的,就是这样。现在看不出什么反应,但过了一段时间,小施主就有抵御夜霾的能力了。” 宁远抬头,发现青萤不知何时已站在了他跟前。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这回子青萤不尴尬,宁远反而尴尬起来了。 “青萤姐姐”,宁远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脑勺,“这大晚上的,你不睡觉吗?” 当宁远问出这句话,便觉得自己傻了,神仙怎么会睡觉呢? “小施主,该睡觉的是你哟!”青萤微微一笑,“赶紧盖好被子,快睡了,这样才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夜魔战斗哦!” 嗨,又是夜魔!这个青萤仙子每一次出现,就离不开夜魔二字。 难道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说的了吗? “不睡,睡不着!”宁远打算傲娇一下,“除非你做一件事?” “……什么事?” “给我唱首歌。” 第一百零二章 往事 夜已深了。 月亮爬到了较高的地方,将宁远简陋的小卧室照得很亮。窗外的火车轰轰烈烈地驶过,却依然扰乱不了屋内的宁静。 “以前我们说话,都不用语言”,青萤坐在宁远的窗前,低声说道, “因为语言是一种极具迷惑性的东西。你看看,蚂蚁之间不会说话,小猫之间不会说话,植物之间更不会说话,为什么人类会呢?” “因为……我以前看《动物世界》,说的是人类的声带在某一段进化进程中,突然就发达了。所以语言自然而然就产生。别的动物声带没这么发达,所以不会语言这么复杂的东西”,宁远挠了挠头, “不过姐姐要问为什么,我想,这是生生物进化必然的规律吧。” 青萤摇了摇头,“可为什么我与同类讲话,也不需要用语言呢?” “同类……是指,神仙?”宁远问。 “对”,青萤道,“我们之间都是用意念在交流。倒不是不会说话,而是没有必要。你心里在想什么,同类自然就意会到了。” 宁远似乎听明白了青萤的意思,“所以说,你们不存在交流不对称的情况,心里想的是什么,不必说,也不必纠结表达的艺术,对方自然会明白?” “是这个意思。所以说,某种意义上,语言的存在增加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 青萤仙子的语气不紧不慢,不像是在埋怨“人”这种生物太低级,也不像在夸赞神仙多么高尚纯粹,只是简单地陈述了一个事实。 “那你和悟尘为什么要讲话?”宁远问。 青萤莞尔一笑,“那是为了让你听见,我们在说什么呀。” “我也多么想像你一样”,宁远小声嘟囔着,“我得精神病的那段时间,说什么别人也不会理解。要是不用说话他们就懂,可真好。” 屋子里弥漫着蚊香片的香味,宁远却觉得像是闻到了精神病院的来苏水。 不好的记忆像潮水一般涌来。 “不过,虽然我们不讲话,但我们会唱歌”,青萤的话及时将泥潭中的宁远拉出,“我们将语言当作一种特别美的艺术,会在每个夜晚,用歌声表达出来。” “所以……青萤姐姐,是要唱歌给我听了?”宁远来了劲。 青萤:“闭上眼睛。” 宁远听话地将眼睛闭上。 青萤开口,用优美的声音唱起了歌。那是一首宁远听不懂语言的歌,像是神仙的语言。这首歌的音律却十分耳熟,但宁远却一时间想不起来名字。 宁远的思绪,随着青萤的歌声飞到了很远的地方。 熟悉的景象出现在了脑海里。 他看见了自己所住的那个精神病院,惨白的窗口盛开着黄灿灿的萱草花; 他看见一群穿着病号服的病友在和他一起打牌,赌钱,最后被守夜的护士发现,骂了一顿; 他又看见了他更年轻一点的时候,刚刚进入一个新的城市,找到一份新的工作,以为命运从此就掌握在自己手中了; 他看见了童年,看见了自己站在草灯村最高的山上,用可乐瓶子试图装一瓶阳光; 他还看见了爷爷离开的那一天,表姐和几个妹妹在医院里哭得撕心裂肺,宁远虽然难过,却一滴眼泪也就不流不出来; 他看见了母亲提着行李箱离开的背影,任凭自己在身后怎么喊,母亲也没有回头。 …… 这些都是真真切切发生在宁远过去的事。 往事像潮水一般,将宁远一点一点地淹没。而他则像一只触礁的船,就要沉入最深的海沟。 青萤仙子的歌声停了,宁远才从回忆中抽离出来。 桌上的台钟已经指向凌晨三点,夏夜的余热已经完全散去,窗外密集的虫鸣声像雨一般落下。 待宁远回过神来时,他的浑身已经被汗水浸透。 “怎么样,好听吗?”一边的青萤温柔地问着宁远的状况。 “额……挺好听的。青萤姐姐。”宁远搪塞过去。其实此刻他的心情糟糕透了。 他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全新的自己重生在童年,而那个世界的一切,却还是像诅咒一般挥之不去。那些画面在青萤的歌声中,全部以倒叙的形式重新播放了出来。 “你就不用哄我了”,青萤微微一笑,“你要知道,我可是能够读取你意识的神仙。语言能够骗过人类,却骗不过神仙的。” 青萤的这句话着实把宁远吓了一跳。难道……他脑子里回忆的那些过往,青萤都知道了? “你死了。” 青萤在宁远沉默之际,冷不丁地冒出一句这样的话。 宁远感到后背的汗毛都直了,鸡皮疙瘩起了一身。他不敢直视青萤的眼睛。这个自己一直想多看几眼的美丽神仙,此刻却像一个可怕的魔鬼。 不,与其说是魔鬼,不如说更像能洞悉一切的上帝。 “不过不用怕”,青萤缓缓说道,“你现在只是在进行死前的最后一个程序,走马灯。” 宁远浑身发抖,一下子扑在青萤的怀里,开始不由自主地抽噎起来, “青萤姐姐,难道我现在所经历的一切都是假的吗?我爷爷的病还是治不好,对不对?” “是,也不是。”青萤叹了一口气。 “怎么说?” 宁远强憋着一口气没有大哭,眼角鼻尖都噙着亮晶晶的液体,眼巴巴地望着青萤仙子。 “一般人的走马灯,几秒钟就过了,那是造物主给他们的恩赐。而你的走马灯,却需要用整个童年的时光。是他给了你这个重生的机会。” 青萤澄澈的目光突然变得有些悲伤,像是起了雾的海。 “他?”宁远纳闷,“他是谁?” “他是一个小男孩。那一年,那个小男孩五岁”,青萤回忆着,缓缓说道, “在某天夜里,他对萤火虫许下了愿望。他说,为什么爸爸妈妈感情不好?为什么爷爷生病会那么痛苦?为什么其他小伙伴的童年那么幸福,我却不是?如果长大的自己能够帮帮我,就好了。而那时,我就是这只刚好经过他的萤火虫” “然后呢?”宁远问。 “我很难过,因为我只是一只萤火虫。那个小孩子可能是在仰望夜空的时候,误把我当成了流星。我不能完成他的愿望,因为我在夏季结束的时候,就死了。” 说到这里,青萤眼睛泛出了泪光。 “青萤姐姐,我知道了。那个小男孩就是我吧”,宁远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你说的这一切我都感觉好熟悉。那就是五岁时候的我。我没事就喜欢看星星,总是在夏天的夜晚找天上的流星。看见流星我就会许愿。我清楚记得,五岁那年6月26号夜晚,我看到了人生中的第100颗流星。” “那个孩子也叫宁远,但是……他不是你。”青萤幽幽叹息。 “也叫宁远,但不是我?”宁远问道,“那他是谁?” “他是平行时空的你。” 第一百零三章 真相 平行时空这个概念,作为精神病人的宁远并不陌生。曾经在精神病院时,他常常听到病友描述自己进入平行时空的经历。 平行时空诡谲,奇幻,无数个自己之间可以无尽地互换,在正常人看来十分摸不着头脑。 “平行时空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对于你来说,那个孩子是平行时空的你。而对于那个孩子来说,你则是另一个时空,长大后的他。” 青萤眼神清澈,表情忧伤,像是陷入了对往事的无尽回忆, “我在那个孩子五岁那年的夏末,死了。次年季夏第三月,我又重生。我还是那只萤火虫。不断重生是我们修仙生灵的使命,直到功德圆满,羽化升仙为止。但是那一年,我恍然间好像明白,我和以前的每一年都有点不一样了。” “哪里不一样?”宁远问道。 “以前每年重生,我心中都无牵无挂,仿佛又是一个新的开始。但是那一年,我清清楚楚记得去年夏天的事。我记得,在一个长着大榕树的院子里,有一个小男孩对我许下了愿望。而我却我对他的愿望无能为力。” 青萤仙子语气平缓,却蕴含了无尽的柔情,像是明月照在清冷的江水之上, “终于,在小男孩八岁那年,我的得以化形,获得了仙力。而我成为神仙之后的第一件事,便是满足他的愿望。我于是召唤了一个平行时空的宁远,来帮助他渡过孤独的童年,教他长大,教他懂得温暖,教他获得幸福。刚好……” “刚好某一个平行时空的宁远,过马路时出了车祸,死了,对吧?”宁远心中五味杂陈, “所以,我本来该慷慨赴死的,却又到了这里。” “实不相瞒,是这样。那个世界你的陨落,造就了这个世界你的新生”,青萤仙子垂下了眼睑,仿佛做了一件对不起宁远的事, “刚好,你也有能够对抗夜魔的能力。如果对抗夜魔有功,按照天界惯例,你的灵魂将前往极乐净土。下一世,你可以选择前往更高维度的空间,也可以选择……” “选择什么?” “投个好胎。” 宁远沉默了。一只硕大的飞蛾在他眼前晃来晃去,蛾粉迷了他的眼,很是难受,他也只是僵在原地。 一方面,宁远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解脱。他不喜欢自己的那一世,所以也惧怕来世,害怕来世的自己一样平庸。而对抗夜魔确实给了他一个逆天改命的机会。 而另一方面,宁远对这个世界的小宁远,却生出了一股莫名的嫉妒。因为不管是悟尘,还是青萤,这些仙家的温柔和悲悯,都给了八岁的小宁远。 这个三十二岁的大宁远,开始以为重生的自己还是自己,却不料成了小宁远的工具人。 “每个人都有想回到童年的愿望,我很幸运,也的确实现了”,宁远道,“但是,为什么我回到的是平行时空的童年,而不是……我那个真正的童年?属于我自己的童年?” “因为时间是一列单向行驶的火车,你永远不可能真正意义上地回到过去”,青萤幽幽道,吐气如兰, “你只能回到平行时空的某个时间点。不过,这个时空你的零到八岁,和你原来所在时空的零到八岁,相似度是很高的。你可以当做就是同一个世界。平行时空之间本来就大同小异。但是小宁远的未来,肯定不一样了。” “为什么?”宁远纳闷。 “因为他的未来,有你。你会帮他改变命运。”青萤微微一笑。 是吗?是这样吗? 宁远的穿越已经改变了米儿的生命,如果再努力一把,那父母的关系,爷爷的病情,还有小宁远的未来,是否都会有所改变? 那小宁远长大以后,也不会被当做精神病了? 窗外一阵夜风刮过,送来月见草清香的味道。那一瞬间,宁远有了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所以……我有多少时间,在这里帮助小宁远改变命运?”虽然不是一个很有时间观念的人,宁远还是这样问道。 “整个童年”,青萤面容和蔼,像一个普度众生的观音,“直道小宁远感到幸福了为止。” “小宁远在哪里?他怎样才能感到幸福?”宁远继续问道。 “在你的身体里,沉睡了”,青萤缓缓道, “不过你放心,他的灵魂在你的身体里呆着,很安全。你在这里所经历的一切,他会以梦境的形式体会到。他会感受其中的喜怒哀乐,体会人生意义。然后在某一个阳光灿烂的早晨,自然醒来。” …… 星期日,穿越过来的第一个星期,宁远在凌晨四点才睡着。但这一觉睡得是前所未有的踏实。 他终于明白了自己重生的意义。 待宁远醒来时,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太阳晒到了屁股,明亮的卧室里空无一人。书桌上的青色小铃铛闪着柔和的光。 这个青萤仙子,到白天就把自己藏起来了。 宁远走下了楼,在卫生间里匆匆冲了个凉,便走到了厨房,打算煮一包方便面。 不过,既然穿越过来有使命在身,那还不得对自己好点。加个鸡蛋,加两根火腿肠吧。青菜当然也不能少。 当宁远在案板上切葱花时,他看见案板上有三个倒扣着碟子的碗。 一打开,好家伙!一碗豆角烧排骨,一碗韭菜豆腐干,一碗西红柿炒鸡蛋。都是色香味俱全的大菜。 不过,这些菜是谁做的?首先排除父亲。 宁远摸了摸碗口,发现菜已经放凉了。那就应该是奶奶上午来给宁远做的,看到他在睡觉,就没有叫他马上起来吃。 饿了两顿的宁远实在忍不住诱惑,抓起一块排骨就往嘴里放。排骨酱汁浓郁,肉质香甜,简直人间美味,而且口味不咸不淡刚刚好。 等等,不咸不淡…… 在宁远的印象里,奶奶因为年纪大了,味蕾退化,做菜一向都很咸,并且因此没少被表姐吐槽过。 难道是奶奶终于恍然大悟,觉得菜做咸了不利于身体健康? 还是这些菜……根本就不是奶奶做的? 正当宁远纳闷之际,他看到其中一个碗下面压着一张粉色的信笺。好家伙,这个青萤仙子当田螺姑娘偷偷做饭也就算了,还把氛围搞这么浪漫。 宁远脸红心跳,颤抖的手迫不及待地打开了信笺,清秀的字体映入眼帘。上面写着: “至强,谢谢你送我的玫瑰花。我拿走了,花很漂亮……” …… 至强?玫瑰花? 宁远摸不着头脑,这都哪里跟哪里了?不过这个字体好像有点熟悉,叫做什么……簪花小楷? 宁远恍然大悟。 这是妈妈的字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