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瑟别想好》 第一章 后知后觉的穿越 在穿越文和剧流行的那几年里,相信女生们多少都是有读过那么几本穿越小说的,也或多或少想过若是穿越了会怎么的相关剧情走向。 而且作为电影学院学生的许粥粥,还不光是读过,她还曾经在大学期间去拍穿越剧的剧组客串过,演的就是剧里女主的穿越前的角色,为体现女主穿越之前的平凡,她不得不用深一号的粉底涂全身来掩盖冷白皮的肤色,再顶着个很不自然的假发,化妆师还故意把她的一对天生的柳叶眉给画成了那个时候已经过时的一字眉,为了掩饰她傲人的身材,还要穿宽大的衬衣,要她故意驼背,就是为了突出女主在现代是个小透明的设定。 这个角色在全剧的出场只有不到十分钟,简直就是个衰神附体的倒霉蛋,出场就错过早起闹钟,永远赶不上刚好的班车、到了公司没赶上电梯、一身汗的爬上十六层之后撞上了面无表情的霸道总裁(当然就是男主脸)——听说这个男主和女主穿越之后遇到的王爷长着同一张脸,以至于让穿越后的笨蛋女主以为男主也跟着穿越了,于是就不停跑到王爷面前刷成就感,自然而然的达成“女人你引起了我的注意”的成就...... 但是在许粥粥的这个只有一页纸的剧本里,男主连看都没看女主一眼,只冷漠的让秘书去买咖啡,作为公司的小透明,这个任务当然会落到穿越前的女主身上,然后就合理的发生了她赶去买咖啡的路上不幸撞上闯红灯的车——剧里还把她吃惊到扭曲的脸来了个特写! 之后,许粥粥扮演的女主就下线了。 穿越后的女主长着一张当红小花的脸,明眸皓齿,灵动可爱,就连打在她身上的光都特别柔和,一整个开盲盒开到了头奖! 就连穿越后遇到的长着霸总同一张脸的王爷,落到女主身上的目光都不一样,冷峻中带着一丝柔和,柔和中带着些许玩味......这一看,就是有故事的呀! 观众们在电视机前看得发出阵阵尖叫,当时这部剧意料之中的火了,霸占了一整个暑假档期,包括里头演女主丫鬟的都能跑去接个综艺,只有她没火,倒是有营\/销\/号提了她两句,但是看热度不如其他的演员之后,很快就跑了。 许粥粥气的半死,发誓自己将来出道以后绝不认领这是自己的银幕处\/女\/作! 结果谁能想到,她一毕业就能够接到大剧的女三,还是因为选角导演无意中看到了那段她撞车的戏份!许粥粥欲哭无泪,但是面对好饼,当然要忙不迭的伸手接了。 结果结果......她还没来得及在娱乐圈发光发热然后被考古黑历史,自己乘坐的剧组大巴车就在赶路的时候遇上道路塌方,她最后的记忆里,就是眼前晃到眼冒金星,周围全是一片尖叫,再之后,星星消失,她就陷入了黑暗。 ...... 不知道过了多久,许粥粥只觉得自己晕的厉害,而且浑身都没力气,尤其是腹部空空,感觉好像饿了很久。 她闭着眼睛回忆自己昏迷之前的一切:她记得自己是在转场路上出的事,从一个山林转到另外一片瀑布去,为了拍一组女配为男主练功疗伤的戏,结果那条路原本就是个土路,又因为前几日下过一场大雨,导致地面松动,承受不住大巴车,一个不小心,车就翻了。 现在想来,她应该已经获救了吧? 虽然没有闻到属于医院的消毒水味道,而且身下的床板也硬的咯人,但是她思绪良好,手脚也能够动作,看来没有缺胳膊短腿,脑子也没摔坏,一加一还是等于二。 她松了一口气,本能的抬起手拍了拍胸口,这是她一个习惯性动作,自己给自己安抚,告诉自己放平心态,一切都会好的...... 然而拍了两下忽然发觉不对劲,怎么回事?自己胸前那熟悉的起伏怎么不见了?怎么一片平坦?她起初以为是幻觉,放大面积又摸了一圈,依然是铁定的一马平川。 这下许粥粥吓得冷汗都出来了,一下子把眼睛给睁开了。 入眼的画面告诉她,这里果然不是什么医院,而是一处陌生的屋子,从眼前的雕花的床架来看,这可能是哪个村子里的老房子,她费力的扭头打量了一下屋子里的摆设,只觉得这屋中光线十分的差,窗户紧闭,什么年代了还是糊的窗户纸,玻璃也舍不得换一块,她身上盖的也是很久不见过的棉被,又厚又重不说,还隐约透着一股子的潮气。 难道她们剧组翻车之后,是被附近的村民给救走的吗? 总不会是因为那条路出了什么故障,救护车进不来吧?她急着要命——除了满屋子找不到手机,她更加确认自己真的一马平川了,而不是摸错了位置。 到底是怎么回事?她可是原装的,摔也不可能给摔平了呀? 就在她急地跪在床边看看手机是不是掉床底了的时候,门外传来了动静。 随着“吱呀”的一声,那木门被推开了,随着那扇沉重的木门的开启,外头的阳光一下子涌进了屋中,让许粥粥更加看清楚这屋内的摆设,她眯着眼睛,看到门外进来了一个年岁看起来挺小,古装剧丫头打扮的小姑娘,瘦,黑,五官平平,透着一点精明,虽然许粥粥猜到是剧组找来的群演,但是觉得剧组选角导演的眼光也实在是厉害,不用介绍,这一个丫头的形象就跃然于眼前了。 只是这小姑娘一身打扮,难道剧组这边的戏份已经开拍了? 难道剧组那么黑心,大巴车翻了都不算事,一切都不能耽误拍摄? 还没等许粥粥想明白开口问问大概情况,那小姑娘就开口了:“二小姐!您怎么下地了!大夫说了,让您静养静养,您是不知道什么叫静养吗?” “我......” 还没等许粥粥说出一句完整的来,那小姑娘就叽里呱啦个不停歇:“小姐身体本来就虚,前两日一场大雨,窗外就是个树影都能吓到大病一场,这才醒呢,衣裳也不披一件就下了地,万一再着凉可怎么是好?您看看,果然是摔了吧?” 她不光是嘴巴快,手脚也快,一边说一边也没闲着,马上过来把许粥粥半是搀扶半是架着坐回到了床边,还十分自然的半跪下去替许粥粥穿戴好了鞋袜,找了一身半新不旧的袄子替许粥粥穿上,一整个大动作端的是利落自然,许粥粥还没有反应过来,她就已经被那丫头按在了梳妆镜前开始打扮起来。 许粥粥一边听着那扮做丫头的小姑娘絮叨,一边情不自禁伸手抹了一把梳妆台,还拿起了几枚珠花道具看了看,感慨不愧是大制作,这道具找的也非常注意细节,不管是首饰还是家具,都是半新不旧的样子,不像有的剧组,一看就是义乌小商品批发城捣腾来的流水线昨夜,光是她手上的那个珠花,每一颗珍珠大小都是相等的,而且细看能够看出来是用细细的银丝镶嵌而成,一看就是纯手工做的工艺品。 而且手边鸡心大小的做成小南瓜模样的胭脂盒里盛的胭脂膏子也有用过的痕迹,闻一闻,还能闻到一些土法制作的味道。果然特别讲究细节!还有小抽屉里的口红纸,也是一片一片裁剪出来,而且是蚕丝棉剪的。 许粥粥自言自语道:“看来我这个人设还是个大小姐。” 那身后忙着梳头的小姑娘只听到了最后三个字:“大小姐?二小姐不着急,咱们先去见了老太太,之后再去见见大小姐......” 她絮絮叨叨的安排流程:“......待会婢子先去一趟小厨房,让小文给小姐做一碗鸡蛋羹垫垫肚子,到了老太太那免不了要请安还要陪着说会话,二小姐已经睡了好几日了,肚中不存点东西只怕是挨不住的......之后嘛,今日不是陪着老太太用饭的日子,二小姐可以在屋里用饭,或者去大小姐院中一同用了。” ......许粥粥一边听着,一边暗暗佩服,佩服的同时还有点压力:这一个群演的台词功底就这么好,也太可怕了吧! 她一边暗暗下决心一定不能托剧组后腿,一边听到那小姑娘说道:“二小姐,看看今天要选哪个簪子?” 许粥粥闻声抬头,吃惊面前铜镜中原本的一头乱发此刻已经变成了整整齐齐的发髻,只不过一看就是个小姑娘头,那种古装片中一看就没长大的小少女才会有的双丫髻,她明明记得剧本里自己的角色是个十九岁的妙龄女侠呀,再说了让一个二十岁的来演一个少女是不是有点牵强?虽然牵强不是那么多,但是多少还是有点牵强吧? 许粥粥怎么想怎么别扭,一边想着自己的脸和这个发髻的违和一边纠结着把铜镜稍微下移了一下:刚刚坐在梳妆台前她就发现了,这个梳妆台的凳子有点矮,她坐下的时候镜子里只能模糊看到个脑门,并不能够看到全貌。 那边小丫头还在絮叨:“二小姐往日老穿素,老太太不喜欢年轻小辈穿的素,不如今日换一件颜色鲜艳点的衣裳吧?......前日大小姐送来的绣了合欢花的料子,才去做了一件罗裙,不如就穿那件?......二小姐?二小姐怎么了?二小姐脸色怎么白了?二小姐您说话呀!......不得了了!二小姐又厥过去了!” 第二章 这就露馅儿了? 等到许粥粥再一次有了一点意识的时候,她又回到了硬地膈人的木板床上去了。 周围声音很杂,什么动静都有,人声走动,窃窃私语,还有衣物的窸窣声中夹杂了一点点隐隐约约的抽泣。 她思绪混乱,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脑子里有个声音不停地对她重复:“你穿越了你穿越了你穿越了.......” 但是另外一个理智的小人还在抱头捂着耳朵大叫“不听不听”,并且坚持现实主义唯物观,穿越都是骗人的啊啊啊啊啊啊,说不定这就是个导演临时起意的整蛊节目,或者是哪个综艺的恶搞......那铜镜里照出来的不是自己的脸,也可以解释那就不是铜镜,而是一台仿真的屏幕,这一切都是整蛊啊整蛊...... 脑子里的两个小人互相撕扯,谁也不服谁,许粥粥不知道下一步怎么办,正好脑子还是昏沉的可以,虽然自己已经醒来,肚子也饿的咕咕叫,但她还是决定继续装晕来以不变应万变。 ...... 她没法面对现实是一个原因,另外一个原因是她周围感觉围了一大圈的人,明显焦点就是她,她此时此刻才发作的社恐让她没法立刻醒来与一群人“对戏”,只听到其中一个女子声音道:“刘大夫,我妹子现下如何?......之前你可是说了,我妹子已经要好转了,怎么才醒过来,又晕了?” 刘太夫开口嗓音嘶哑,明显是个老人家,声音反倒是带着点维诺:“大小姐勿忧,二小姐脉搏平稳,大概只是刚刚一时情绪过于激动,身子骨承又承受不住,故而产生了片刻的晕厥,只待休息片刻,相信二小姐就会好转。” “会有好转会有好转,倒是见个好呀?我父亲如今在京外任职,家中只有我一女眷打理,我妹子却在我眼前病倒,若是有个万一,待我父亲回京,我要如何交代?” 这后面一句,明显有点不悦。 而面对年轻小姐的脾气,那个太夫显然已经习以为常,只是一叠声的让的大小姐勿忧,并且保证二小姐脉象平稳,醒来只是迟早的事情,并请大小姐保重身子云云。 那位大小姐很快就调整了情绪,客气的让那大夫去外间开方子,交代医嘱,付诊金,并且让下人恭敬把大夫给送了出去。 这和许粥粥的一贯认知不一样,她还以为在所有的影视剧中,为了体现古人的知书达理,一般都会对大夫十分恭敬,各个谨遵医嘱的........毕竟医闹这个词,也是近些年才有的好像。 结果这位大小姐的脾气这么的......暴躁? 难道她穿越的这个二小姐的家族还挺显贵?所以不把人老大夫看在眼里?可是如果是真的富贵,那应该请来太医瞧瞧吧?她看红楼梦那样的家里,给贾宝玉和林黛玉看病的都是太医。 大夫离开之后,许粥粥的眼前一下子感觉亮堂了不少,她困惑之际,偷偷掀开了一点眼皮,正好看到有两个丫头给她打起床前的帘子,感情刚刚一直都是隔着帘子诊的脉,早知道她就偷偷睁开眼睛看看了。 还没等许粥粥再多想一会,一个婆子就搬过来一个凳子,还铺了一块帕子,这时候,一个打扮的十分雅致的女子才施施然过来坐下,往许粥粥那个方向瞧。 许粥粥赶快把眼睛闭上了。 大概是因为许粥粥一点都没有醒来的迹象,大小姐不由得火气又升腾起来:“是谁看顾的二小姐?” 一旁有一个中年妇人回答道:“回大小姐,是二姐房中的小绺。” 这个时候,许粥粥才明白过来,刚刚听到的一声饮泣,估计就是小绺发出的,那个她以为是群演的丫头。 大约是那哭声让大小姐更加烦躁:“有什么好哭的!你家二小姐还没怎么样呢!” 此时那个中年妇人再度出声,她大概是拧了小绺一把,因为小绺短暂的发出了一声哀嚎,非常短,“啊”字才出口就被堵了回去。 那中年妇人说道:“你说说你这丫头,心肝也太坏了,平日里二小姐对你不薄,偷懒耍滑也就算了,怎么见而二小姐醒了,也不赶快去请大夫,也不来禀告大小姐?” 一边的小绺,那个伶俐的丫头原来叫小绺,不知道什么什么字。 那小绺看声音的发声方向,应该是跪着的,期期艾艾地,全然没了刚刚的麻利:“大小姐饶命!婢子刚刚进来,是见二小姐已经醒了,还能下了地,就以为二小姐已经大好了,心想着这就领二小姐去见老太太,老太太自然欢喜的,谁知道......谁知道......” 小绺的下文最终没出口,因为那婆子狠狠给了小绺一个耳光:“还敢顶嘴!” 那妇人应该是家中类似于管家婆子一类的角色,小姐一类的身份不好直接发威或者动权,所以一般会让十分会看眼色的管家婆子代为行事。 看来“她”晕倒这事让家中的大小姐,也就是她的大姐十分的恼火,但是大夫是外人,不好迁怒,就只能迁怒家中的丫头。 许粥粥于心不忍:她想到那小绺的年岁,还有细细瘦瘦的胳膊腿,以及给她梳头时候的麻利和小心翼翼......许粥粥只能装作十分虚弱的“醒来”,刚刚睁开眼,还没有人发现,毕竟一屋子的人正在看那婆子打人打的起劲,她看到她“大姐”的的帕子就松松的垂在她的手边,于是伸出手指,轻轻扯了扯:“姐姐......” 这一点动静很快就转移了大小姐的注意力,她一脸惊喜的扭头:“瑟瑟!你醒了?!” 这一声动静很快就把屋子里的注意力又转移到了她身上,她努力调动在电影学院学到的演技,让自己眼里尽是茫然和虚弱:“别打小绺了,不是她的错.......” 大小姐拍了拍她的手,细嫩如水葱一般的手指越发衬得她的手又黄又瘦,像个营养不良的鸡爪子:“好好好,瑟瑟说什么就是什么.......” 大小姐激动的忍不住用帕子拭泪,这一举动感染了许粥粥,她顿时觉得心头涌起了一股暖意,她也反手握住她大姐的手,道:“姐姐,我没事......” 听到这一句,大小姐直接一个潸然泪下:“周妈妈,您听啊,她,她叫我姐姐!” 那个叫周妈的婆子也跟着拭泪个不停:“大小姐,这哪儿是平时的二姐啊这就不是平时的二姐!” 轮到许粥粥:“......啥意思?” 这穿越这么严格吗?!这就露馅儿了? 第三章 被迫接受现实 就在许粥粥心情跌宕起伏的时候,那个叫周妈的婆子很快又有了下文:“一定是二姐病的委屈了,这才学着幼时候的样子称呼大小姐,二姐一定是委屈极了......这得多难受啊,多难受啊......” 周妈的“台词”十分的具有感染力,若是真的是个演员,那一定是老戏骨,出场不多,但是无形中将就会给新人演员压力的那种。 而眼前这个大小姐,一看就是新人小花接不住戏的那种,她虽然也被周妈的语气感染,但是情绪很浮,伤感都在眼皮子上,没入戏的那种,眼泪是真的,看着她期期艾艾也是真的,还不住的探身过来抚摸一把她的额发,一边还记得用手绢给自己压一压鼻音,也挺能唬人,不过专业就是表演这块的许粥粥一看就知道,她心里还有别的事情记挂着。 果然,不一会儿,大小姐就恢复了常态,叮嘱了两句老生常谈,让她好生休息,精准医嘱,末了还问小妹需要什么。 许粥粥能需要什么? 她能说她需要回去自己的时代,需要自己的原本凹凸有致的原装身材?需要手机,需要面膜,需要冰美式,需要苏菲? 她只能虚弱一笑,期期艾艾说道:“我饿了.......” 大小姐赶紧转头吩咐:“周妈.......” 周妈立刻道:“有有有!小厨房一直备着呢!二姐想吃东西,那就是要好啦!大小姐尽可解忧了!” 大小姐也跟着浅笑一下,又扭头道:“瑟瑟还有什么想吃的?和姐姐说,姐姐都给你。” 许粥粥勉强笑了笑,露出一点羞涩的模样,她还没有揣摩到平日里这个原主到底是如何和家里的大姐相处的,秉承着少说少错的原则,尽量少说点话为妙。 “我......累得很,就让小绺留着吧就好了......” 大小姐柔声道:“好好好,都听瑟瑟的,你们都出去吧。” 于是一众人皆退了出去,那个小绺还在地上擦泪,许粥粥注意到,周妈出去之前路过小绺,都没忘了顺手拧一把小绺的耳朵。 可怜小绺,疼得脸色都扭曲了,依然没敢吭一声。 那边,温温柔柔的大小姐还在握着她的手交代:“有什么需要就让小绺去找周妈,要吃什么喝什么,都直接去吩咐一句就行,啊?” 许粥粥点点头。 这个原主的姐姐生的实在是一副温柔面,说话的强调和她的手一样,都是又软又暖,不过看她一个大姑娘能够掌管家事,就知道她并不是像表面上那样看着好欺负。 那个小绺一看就知道是她房中的丫头,而那个跟着大小姐的周妈却可以当着她的面就去“教训”小绺,这个二小姐在府中的地位,一时半会没法让许粥粥下判断。 送走了大小姐之后,房中就只剩下她和小绺,她躺着冲着小绺招手:“小绺,过来。” 小绺匆忙用袖子抹了一把脸,跪着爬到了她床边,开口还带着掩饰不住的哭腔:“二小姐,有什么吩咐?” 许粥粥摇了摇头,示意小绺凑过来一些,伸手轻触了一下小绺刚刚被打过的脸和耳朵,问:“很疼吧?” 小绺年岁看着不大,十四五岁的样子,那一巴掌把她刚刚脸上的一点子的精明都给打散了,现在手忙脚乱,全没了半点的伶俐,她慌忙摇头,又不敢大幅度的动作,怕自己的头发甩到许粥粥的手:“没.....不疼的二小姐,我......婢子知道,周妈这是在教婢子做事。” 似乎是为了证明自己果然无事,小绺还强打精神在脸上挤出来一个笑来。 这个笑让许粥粥的心头酸楚不已,在她的那个时代,十四五岁的小女孩正是初中生的年纪,就算是家里再难,也没有送孩子到别人家当奴婢的道理,而这个小绺受了委屈也不能承认自己委屈......归结到底,就是一句话,封建教条下的压迫。 许粥粥说道:“我病着,你们这些丫头过得都不好吧?跟着我真是受委屈了。” 小绺又是慌忙摇头:“没有委屈的二小姐,和我小缕一样,都是生是二小姐的人,死是二小姐的鬼......” 她说着说着,刚刚那一点压抑的委屈就再也克制不住,放声大哭起来:“我和小缕都是无父无母的孤儿,要不是老爷买回来给二小姐做丫头,哪里还有现在的饱饭吃,我们感激都还来不及呢呜呜呜呜......” 不同于小绺的情绪发散,许粥粥那边是傻眼了。 小绺,小缕?所以,这个原主身边只有两个丫头? 她刚刚那句话算是冒险的试探,毕竟她也不知道这个原主到底有几个丫头,总不至于凄惨到只有这眼前的一个吧?那刚刚屋内屋外呼啦啦的一堆,总不能都是大小姐带来的?都是府里的小姐,待遇差别那么大? 结果就真的差别那么大,大小姐身边乌央乌央的一片,又有婆子又有年轻丫头的,而且那几个年轻丫头看着都养的不错,结果她身边,只有两个?! 许粥粥忽然想到一个可能性:难不成她是什么庶出的? 又一想也会成立:若是什么庶出或者妾室生的,那就干脆不受重视到底得了,又怎么需要去陪老太太吃饭,还有大小姐亲自过来看顾之类的呢?而且她刚刚摸小绺脸的时候,发现这个原主的手和小绺的皮肤十分分明:虽然原主的肤色不如大小姐的白皙光泽,但是皮肤也十分的细嫩,指甲养的也不错,皮肤之所以看着蜡黄,估计是因为身体不好,常年气血两亏导致的肤色暗沉和黄皮的缘故。 并没有半点要干活的迹象——许粥粥自己的手指上,还有握笔时候磨出的茧子呢,手心也有跳舞的时候抓握平衡杆留下的薄茧,每隔一段时间都要矜矜业业给手部做好护理,就算这样,也不可能达到如这个原主这样软绵的小手。 所以...... 许粥粥看了看旁边哭的一塌糊涂的小丫头,她知道,按照套路,她应该会从这个丫头身上获取差不多一大半的信息。 比如这个原主的名姓,身份,在这个家里的地位,以及这个家里的成员组成等等......至于其他的信息......许粥粥心想,她错过了因病失忆的机会,也不可能大咧咧去问现在是什么朝代谁是皇帝等等,失忆在她那个时代都算是大事,更何况是如今身处的环境了。 许粥粥如此计划着,又下意识的伸手平复了一下心绪,触手可及的平坦让她又无语又打击,同时又再次接受了一下残忍的现实。 第四章 试着了解一下 一天很快就过去了。 没有电没有网络的地方,作息时刻基本都是看日升日落的。 小绺在日落之前就服侍许粥粥用完了晚饭,晚饭算是丰盛,一碗杂粮粥,一碗白米粥,一碟开封的小咸菜,一份凉拌酸笋,一叠香煎鸭子,一碗绿豆汤,一碗鸡蛋羹,端了满满一大盘上来,每一份的菜品不多,但是这个风量还是让许粥粥觉得有负担,她真的饿了,但是这个原主的身体实在是差劲的可以,腹中饥肠辘辘,可是一看略微油腻的胃就开始造反,她只好略略喝了小半碗的米粥,吃了一点子的小咸菜,又勉强被劝着夹了两筷子的酸笋,这就放下了筷子。 小绺见许粥粥实在是吃不下,就只能作罢,捧来了漱口的茶水,这个时候,她才看到这个原主的另外一个仆人,竟然是个男孩子,也就是小厮,那个和小绺差不多大的少年捧着东西在门外等着,隔着一道纱帘,许粥粥看不清少年的面貌,只隐隐约约觉得,是个和小绺差不多瘦小的。 这个估计就是小缕。她原本还以为是两个丫头,没想到是一个丫头和一个小厮。 后来许粥粥才知道,厨房一般是不会给家里贴身的女使小厮特意准备饭菜的,基本是主人用完了剩下的就会被丫头和小厮端下去吃掉,再吃不完的就会分给外院的下人,这样一级一级的轮下去,到外院的一些下人吃不够,才会去厨房弄点大锅饭吃。 反正基本不会有剩饭剩菜的可能性。 许粥粥在get到这个知识点之后,第一反应就是想着,下回还是多吃点,或者偷偷留个馒头还是包子什么的,万一半夜饿了,这里也不会有泡面。 即便是夏日,日头落得也不会慢多少,而小绺也在解决了肚皮温饱之后开始无法克制的打起了哈欠,许粥粥看她一边低头借着仅存的一点光线做刺绣,一边不住的犯困,生怕她一个不小心就化身了一下容嬷嬷来一个我扎我自己。 幸亏没多久太阳就下山了,光线已经暗到看不清眼前的针脚,小绺给许粥粥喂了药,又伺候了梳洗,让许粥粥舒舒服服泡了个澡,小绺还说今日看天气,估计明天日头更好,再过两日等二小姐大好,就能选个好天气给二小姐洗头。 许粥粥没精打采的听着,一边玩水,一边适时地打了个哈欠,显出一副瞌睡的模样来。 小绺赶紧加快了手上的活。 连洗个头都要看天气的条件下,洗澡也是一件特别费事的事情,要一桶一桶的把水提到房中的浴桶里,然后再一桶一桶的提到门口让小缕提走,小绺那样小的个子,十分费劲的垫脚去擦拭浴桶,没多久身上脸上就全挂满了汗珠,这还不算完,小绺还要忙着把许粥粥的衣服收拾起来,颠颠的送到洗衣房去,之后再回来,坐到床边,不顾自己热的脸蛋黑红发热,一下一下给许粥粥打扇子。 虽然小绺手中的扇子是一个很大的蒲扇,并不是那种清宫戏里看到的摆设大过于实用的团扇,扇出来的风也足够的凉快,但是许粥粥还是觉得闷热,这一件卧房的布局就十分不合理,虽然窗户对着院子,但是却紧闭着,而且整个房间十分的狭窄,只放下一张雕花床和角落的浴桶和洗脸盆,床倒是功能很多,几乎像个袖珍的卧室,用纱窗隔出一个小隔间,里头摆着梳妆台,小小的衣柜,还有几床被子和虎头枕,床边还挂着几个香气很浓的荷包,整个看起来就是一副闺房的样子。 但是还是闷热,她闷得觉得要喘不过气,终于说到:“小绺小绺,把窗户开开吧,闷得心口难受。” 听到这句话,刚刚还在打着瞌睡梦游般摇着扇子的小绺一下子清醒过来,她脸上带着一种建立在茫然之上的不可思议,她看了看许粥粥,似乎在努力分辨刚刚听到的是不是幻听。 许粥粥实在是热的发慌,心头的焦躁削弱了她的戒备,她可懒得再去管这幅身体的原主人是个什么态度,有爱好炎热的毛病还是不喜欢开窗的禁忌,她一字一顿道:“去,把窗户打开,我要透透气。” 小绺彻底醒了,她没敢再迟疑,虽然顶着一张好像见了鬼的表情,却还是过去听话的把窗户给打开了。 随着窗户的开启,一股夜风吹进房中,瞬间带走了房内沉闷的空气,许粥粥觉得胸腔都舒服了许多,也不需要别人打扇子了,挥手让小绺自己去睡觉去。 小绺又露出了一种惊吓的表情,迷茫的去睡了——说是睡,实际上就是蹲在门口打地铺守夜,睡得当然不会安稳,半夜若是许粥粥有什么动静,她就会随时起来听从。 许粥粥当然十分无语,但是也不会说什么,只能耐心的等到了后半夜。 后半夜的时候,街面上遥遥传来了打更的声音,和电视剧里差不多,邦邦邦三下,应该是三更时分了。 三更大概就是十一点到凌晨一点左右,这个时候,现代的许粥粥还在当个野猫子,熬最晚的夜,敷最贵的面膜。而现在,她却偷偷爬起来,套上一件白天穿的小褂,把绣花鞋拎在手里,就准备爬窗户出去。 许粥粥看了一眼睡在门口浅眠的小绺,再一次觉得爬窗这个决定十分的英明。 ...... 太阳一落山,基本整个府院都陷入了一片黑暗,除了门房和廊下还挂着几盏光影模糊的灯笼,最大的光亮是来自于头顶高悬的明月和璀璨到仿佛伸手就可摘的星辰。 四周静悄悄的,只有角落的草丛里有虫在吟唱。 也许是蝈蝈,也许是什么纺织娘,反正这些生物她也就在课本里读到过,作为一个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九零后,她并没有机会获得课本里的那些鲜活的童年,她的童年,是徘徊的一个接着一个的兴趣班,不是在去这个兴趣班的路上,就是去下一个兴趣班的路上。 这种没有光污染的天,和充满野趣的夜晚的声音,对她来说还算是新奇的体验。 她光着脚,直到走到了自己院落的门前,才弯腰把鞋子穿了上去。 从白天的套话中,她知道这家姓闻,她是这家的二小姐,还没有正式的名字,小名叫瑟瑟,“锦瑟无端五十弦”的那个瑟。她和那位大小姐闻玉屏是同父同母,但是因为闻夫人在生这位原主的时候难产而亡,导致这个原主生来就先天不足,而闻老爷和夫人感情非常好,当时闻瑟瑟出生的时候闻老爷正好在老家丁忧,原本就承受了高堂已逝的悲痛,结果发妻也跟着去了,一时之间承受不住,之后回京赴任的时候就把小女儿留在了老家,直到这个原主快要及笄的时候才接到了京中。 即便是这样,闻家老爷对这个小女儿也并不重视,就连贴身的丫头和小厮都是随便从路上买来的就能看出来。索性那小绺和小缕也算是忠心,在原主病重的时候都不离不弃,哭着喊着冲到管事的大小姐面前,请求替二小姐请来大夫。 知道这事情大概之后,许粥粥心中一阵酸楚:即便是那小绺和小缕那样的忠心耿耿,到底也没有救回来他们的二小姐。 要不是因为许粥粥意外的穿越到了这个苦命的二小姐身上,那么那两个衷心的少年少女的下场有可能就是被赶出府去,或者发卖,或者赶到庄子去,毕竟以那个闻老爷对小女儿的不重视甚至厌恶的程度来看,他应该也不会给小女儿相关的人事物多少好脸色。 第五章 梳理过往 许粥粥想到这里,其实她当时也听出了一些不对劲:既然这两个下人是闻老爷临时买回来的,那明摆着就是没打算让这个小女儿融入这个家,要不然这个原主住的院子就不会在整个闻府的偏西角落了,距离主君和老太太住的院子隔老远不说,中间还隔了一个几乎荒废掉的园子,以原主那个孱弱的身子,若是每天要去给老太太请安,都要横穿大半个府院,夏日受着毒日头,冬日还有冷风吹,身子骨就算是好的,也能给折腾的没了一大半。 不过根据小绺的说法,那闻老爷自从丁忧结束回到京城之后,并没有过多的时间留在府里,而是频繁的出城公务,时常不在家中,老太太年迈,家中又无主母,于是家中一切事物就由大小姐掌管。 闻玉屏是家中的长女,自幼就养在老太太的身边,跟着老太太吃斋念佛长大,虽然是主持家事的一把好手,但是为人倒十分的温和,并不似如许粥粥想的那样如“凤辣子”那样的存在。 她对于这个并没有一同长大过的同胞妹妹还不错,吃的喝的都不缺,该给的配置都在父亲忽略的前提下补齐全了,之所以院落里只剩下小绺和小缕,是因为其他的下人都被原主人给打发出去了。 不过不被重视也有好处,就是这处入了夜基本不会有什么人来,许粥粥就是借着这个机会,趁机探索一下这个不管是对于自己还是对于原主都算是陌生的“家”。 根据小绺的说法,原来的二小姐自从入了府,就几乎没有出过这个院子,因为她一直断断续续病着,更在一个惊雷的雨天,加重了病势,大雨足足下了两日,二小姐也病重了两日,待到第三天天晴雨收,二小姐的身体非但没有随着天气晴朗而好转,反而气息奄奄,眼看就要随时断气。 ...... 小绺是半路上被闻老爷买下来的丫头。 丁忧结束回京的路上,他们遇到了一大帮的流民,那些流民都是在本城发生了饥荒之后逃荒的百姓。从小绺的口中,许粥粥听到了一个陌生的名字:怀安城。 小绺是怀安城人,跟着父母逃难,半路上在河边休息时候,遇到了同样停泊靠岸休息的官船,官船上的自然就是闻老爷一家。小绺的父母让小绺半夜偷偷划水到船上去偷一些残羹剩饭,结果被家丁抓住了,小绺以为自己要被活活打死的时候,闻老爷却让人送了一大包干粮给她,让她带回去给她父母。 许粥粥听到这里,心想其实给了粮食也没用,对于灾民来说,一大包的粮食也只是救得眼前一时困境,并不能够长久的救命,而且粮食也太显眼了,很难保证路上会不会被其他饿红了眼的灾民给抢夺。 这后续的事情,小绺已经不会知道了。 她只记得,她欣喜若狂的托着那一大包的干粮游到岸边,跑到爹娘躲藏的地方献宝一般的交上那一大包的干粮的时候,她爹娘眼中那欣喜若狂到近乎疯狂的神色......他们当天美美地吃了一顿,带着口齿中挥散不去的面香沉沉的入梦。 醒来之后,小绺身边空了,包括父母,包括那一大袋散发着面香的干粮都没了。 小绺彼时还不知道自己被抛弃,她横竖想不到自己被抛弃的理由,于是她大哭,哭着哭着就跑到了岸边,哭声惊扰到了要离岸启程的官船,也惊动了当时在念经打坐的闻大人。 后来闻大人看她哭的实在是难过,念叨了一句“造孽”,又讲了一句“阿弥陀佛”,就吩咐一个婆子把她捞过来,洗干净:“送去给二小姐,二小姐缺个丫头”。 于是她就那样稀里糊涂的成了一个京官府上二千金的贴身婢女。她直到用清水和皂角把脸洗的干干净净,就连指甲都被捉了剪得平平整整,换了一声干净的没有补丁的裙子,还有生以来第一次穿上了布鞋,一头乱糟糟发黄的头发也好好的梳地发亮,还戴了一朵其实很好看只是戴到她头上就显得滑稽的头花......到这里,她都觉得自己是做梦。 戳破这梦的,就是这个身体原本的主人。 在小绺的印象里,这个二小姐一直都是寡淡的性子,似乎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唯一的爱好就是挖苦别人。 她对小绺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绢花配你的脸真是可笑。” 小绺至今还记得当时自己的脸涨得通红,手足无措,不知道是应该把绢花摘下来还是不动,她紧张的要死,生怕第一印象就让二小姐不满意,而再度被丢下船去。她已经被父母给丢了一次,这一次若是再丢下,她就会真真正正的“流离失所”。 索性那二小姐只是不喜欢她,挖苦她,同时狠狠的戳破她的美梦:“你以为我父亲是一片好心吗?你以为你走了大运从此衣食无忧?醒醒吧,你以为什么人都能去当一个官宦女儿的丫头吗?” 她说的那些以为,小绺一个都回答不出来。 她只听清楚了二小姐的下一句话:“那是因为我父亲根本不指望我能活多久,没必要为了我浪费几个可心的人,干脆就随便捡一个留给我,到时候等我死了,再把你打发了也容易。” ...... 讲到这里的小绺如同当时初次听到这话时候那样睁大了眼睛,不过没一会儿就恢复了常态,露出那个惯常的,带点凄苦的笑来:“你看,二小姐,婢子那时候就说,二小姐是糊涂,老爷不会苛待二小姐的,老爷有吃有喝不愁穿不怕冻,有什么理由去苛待二小姐呢是不是?” 小绺想的单纯,她只觉得,她的父母是因为不想再多一张嘴,这才把她给丢了,贫苦令人生出狠心,而面对生存的逼迫,哪怕是野兽都会为了自保吃掉幼崽,而闻老爷,明显没有这种逼迫,也不会做出那么残忍的选择来。 这一切都是从小绺和她“回忆往事”的时候获取的。 而许粥粥也知道,人在什么时候追忆往事才不会显得奇怪,于是当时她给小绺现场递过去了一个剧本片段:“小绺,我觉得我要死了......你还记得你和小缕是怎么成为我的丫头的吗?” 而天真到近乎于傻的小绺,非常自然而然的就接过本子,然后入戏了。 ...... 许粥粥终于逛到了那个几乎要废弃的院子,即便是废弃的院子,依然打理的不错不至于让荒草蛮长,院子很大,庭院中有一颗很高很大的玉兰花树,也有假山,湖水,湖水映着月光,时不时就能看到湖面上波光粼粼,大约是里头有鱼在摆尾,湖的另外一面是一处戏台,戏台的白墙上画着牡丹,在这月下无人的地点,许粥粥如陷入迷梦一般,在湖边的大石头上停下,朝着水面俯身探出...... 第六章 疑点重重 夜色下的平静水面是这个时代最好的镜子。 借着明亮的星月的光芒,许粥粥正式地看到了“自己”的模样:这个原主的外貌和年纪差不多是符合的,十四五岁的样子,面色有些憔悴,唇色也是光线掩饰不住的苍白,一张小脸上好像从来没有见过笑容,两条细细的眉毛有点淡,无论何时都在十分自然的皱着,显示出一种和年龄不相符的老成。 发丝也有些营养不良的黄,虽然长长的披散在身上,却并没有那种“如缎子一样冰凉”的滑顺和重量。 这个原主若是换一身装扮,穿一身校服,扎个马尾,走到路上遇到,她也只会觉得这是一个被学业压力折磨的中学女生。 说不定还要调侃一句:“哎呀,眼睛里都没有光了。” ...... 而这个闻瑟瑟,确实眼睛中没有少女该有的光彩,不知道是因为身体的缘故还是遭遇。 小绺那边能够获得的信息其实不多,小绺甚至只知道闻老爷是个京官,对于到底是什么职务,几品这种,小绺也是没有更多的概念的,加上她没有读过书,就算是听到了职位称呼介绍,那样绕口难懂,也很难形成深刻的记忆。 小绺只记得两件事情,第一件事,就是她是闻老爷买来给二小姐当丫头的,她要忠心耿耿,要机灵,要手上时时刻刻都得有活,让人家知道自己不是吃闲饭的;第二件事,小缕是二小姐买来,给她作伴的...... 小缕是个流浪儿,从小捡百家粮长大的,见到小缕的时候,他们已经开始走陆路,小缕一路跟着他们的马车后头,等着车上丢下来一些食物的残渣果腹,小绺作为过来人,不忍心看到这个,会偷偷在别人看不到的时候剩下两口自己的饭,然后到了晚上之后,偷偷的把一些吃食放到小缕藏身的附近。 后来到了第三日,小绺偷偷送食物的事情就被原主给撞见了,小绺吓得冷汗直冒,毕竟原主一直都不喜欢她,二原主只是冷漠的看了小绺手上的纸包一眼,就冷漠的转身了。 第二日天亮,府上的两个家丁就抓到了一直躲在附近的小缕,小缕手脚灵活,跑得很快,但是他跑不过吃饱喝足身强体健的家丁,最终被牢牢捉住,困得结结实实丢到了原主坐的马车前。 “......婢子当时,吓得魂都飞了!” 小绺拍了拍胸,好像现在提及,心脏都还能还原当时的情绪波动的幅度。 “结果二小姐却问小缕愿意不愿意来府里做家丁,有的吃有的住,荣华富贵是没有,但是一日三餐都是饱饭。” 小绺眼中呈现出一种十分快活且满足的光芒,她扭捏道:“二小姐您人真好。” 她飞快说完这句,以为自己会和以前一样等来二小姐的嘲讽和否定,结果这一回面对的却只是对方若有所思的沉默。 小绺心头的快活和对此时此刻生活的感恩又增加了几分,于是情不自禁又重复了一句:“二小姐您真好。” 这一回小绺收到了一些熟悉的反馈:一个无奈,又自以为隐秘其实十分明显的白眼。 许粥粥觉得,虽然身边人的评判多少会带着明显的自其情绪和滤镜——毕竟公司员工也不会真的在老板面前真的吐槽写什么心声,但是小绺的那种有理有据的吹捧,到底比一些一听就很有目的性的彩虹屁要真实的多。 而更多的事情,就不是小绺和小缕那里能够知晓的了。 就目前来说,有很多的事情无法解释。 比如这个原主身体病弱且明显存着死志这件事——这个身体之所以这一回大病要断气,据说是因为前几日下雨惊雷,然后这个原主半夜醒来,把窗户上摇曳的树影误以为是鬼影,直接吓破了胆子。这才病上加病,直接三魂要没七魄。 可是如果这个说法成立,那么就表示这个原主的胆子很小,如果真的那么的胆小,就不会被安排在这个偏僻的院子里,而且隔壁院落还是个几乎荒废的园子,原主是府里的二小姐,又不是什么被囚禁折磨的奴隶,而且其他的家丁是原主自己打发出去的,这个地方也是原主自己挑选的“清净”之处。 这做法就和原主胆小的人设不符合。 这成了许粥粥想要解开的疑点之一。 还有一个疑点就是这个原主自己。她看过药方,一开始还以为这个闻瑟瑟是有什么先天性的疾病导致身体素质很差,结果看了半日,确认那工整的繁体字上写的确确实实是:忧思过重,肝气郁结。 所以开的药方是安神汤和逍遥丸。 但是一个十四岁不到十五岁的女孩儿,会有什么事情会让她忧思过重呢?肝气郁结,听起来就是生气吧?成闷气的那种。 满怀心思,还会生闷气,会是什么原因? 早恋?这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小姐,遇到爬墙头的书生的可能性不高,而且她看了下这府衙的围墙的高度,觉得遇到一个乘风踏月的江湖少侠的可能性还要更大点。 排除。 学业压力? 这又不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现代,女孩儿不光要学习课业抓进,还要学舞蹈钢琴甚至跆拳道,忙的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 虽然从她当时看药方小绺的反应来看,这个原主应该是识字的,但是也不至于有要考女状元的压力。 排除。 所以到底是什么?这是第二个疑点。 许粥粥慢慢站起身,又看了一眼水面中的那张脸,此刻那张陌生的脸对着自己露出了一点困惑的神情,但是表情中多了一点灵动,就好像水面荡出一圈涟漪,破开了看似万年都不会动荡的寂静。 许粥粥无意中穿越到这个人物身上,横看竖看,这个人物都没有一点符合任何穿越文女主的设定,怎么看都觉得是个炮灰,可是即便是炮灰吧,也是个有血有肉的人呀,凭什么就要无声无息的就没了呢。 这一切都得她自己想办法去打听,她还要打听如今是什么朝代,这里具体的地理位置,社会关系构成等等。不过这个原主是从老家过来的,想必还没有来得及在京城建立社交关系,这无形中给了许粥粥一些喘息的空间。但是就如同小绺和这个原主自进了这个宅子之后就闭门不出,守着这一亩三分地来看,想要知道更多的情报,她得自己走出去,自己去面对这些人际关系。 而要想做到这一切,当务之急就是让自己的身体尽快的好起来。 第七章 想洗个头 这个原主的身体差,大概就是因为心情郁结所致,只要纾解了心绪,然后保证心情轻松愉快,开朗,吃好喝好,做做锻炼,大概就能好一大半。 但是首先要做到的心情愉快对许粥粥来说就不容易。 许粥粥叹了一口气,摸了摸胸前的“一马平川”,觉得自己简直是倒霉到了极点。 小说和影视剧中的穿越女主,基本都是在自己的空间中过得不咋地,或者感情受挫,或者是家庭因素,或者本身就是个小透明,就拿她第一部客串的女主来说,简直就是个一无是处的,每天朝九晚五的工作,不管是升职加薪还是爱情,似乎都是一塌糊涂的事情,所以一旦穿越到了一个富贵又美丽的女主身上,自然就很快的得到了平衡——虽然我穿越了,虽然穿越之后没有了网络没有手机没有苏菲没有一点点,但是,我又高贵又漂亮呀! 若是这个时候身边还有成堆的颜值堪比明星的帅哥王爷和其乐融融的家庭,那真的就可以完美的弥补一切了。 可是这在许粥粥这里不成立。 她原生家庭很好,自己是独生女,父母家境也不错,从来没为钱发愁过,父母尊重她的兴趣,她想学表演,父母就从小给报各种兴趣班培养她,哪怕是说她将来长大了没有兴趣了,学跳舞唱歌也不会损失什么。但是她是真心喜欢表演,真心想要做个演员,她也真的坚持了,每一步都在往成为一个优秀的演员和当红努力。 而且机会真的来了,她也自信能接得住,在片场的时候,她的角色打戏很多,吊着威压穿梭在树林中,经常会被树杈划破皮肤,好几次都堪堪擦着眼皮过去,她依然一句苦都没有喊过,而且为了体现侠女的轻盈和灵活,也会拒绝服装师给她加护膝的建议。 她不止一次受到那个以苛刻闻名的导演的表扬...... 在剧组的每一天,她都是满身酸疼的睡下,活力满满的醒来。她觉得这一切都很值得,每一天和未来,都充满了期待。 她喜欢这种感觉,同时,也非常非常的郁闷这种今日不知明日何事的茫然。 人生活了二十年,头一次感觉到这种无力的茫然,几乎要让许粥粥落下泪来。 她的眼泪滴落到池塘中,惊动了水中一尾沉睡的鲤鱼,那鲤鱼大力摆动了一下尾巴,撩起一片水声,在这安静到只有虫鸣的院子里格外的刺耳。 这一声响动不光是吓到了许粥粥,还吓到了对面假山背后的人。 “哎呦呦,吓了老婆子一条,”假山后一个婆子的声音忽然出现,一边嘀咕一边整理腰带走了出来,嘴里还不停念叨,“要不是大姐儿怕吵到二姐,非往池子里丢几只鸭儿过去,把你们捉了吃了才好!” 那婆子从假山转出来,似乎对自己被吓到的事情愤愤不平,摸了一块石头专门走到湖边往那涟漪处,也就是许粥粥这边丢了过来。 许粥粥一早就退到了一个一处廊柱后面躲着,她认出来那婆子,是她唯几个认得出的熟脸:是那个大小姐身边的周妈。 许粥粥从周妈刚刚的动作就猜到她刚刚是在假山后面干嘛——她在剧组的时候,大多都是户外的戏份,在不知道怎么找到的未开发的老林或者荒山,想找个公共厕所根本没那个条件,男的还好,走远点就完事,但是女生,尤其是像许粥粥这样刚刚毕业的新人演员脸皮薄,根本做不到露天席地,要么就忍者,要么就干脆就一整天不喝水。 不过别人若是忍不住,她也能理解,她寻思自己以后习惯了,估计也能胆子大点。 户外条件不允许她理解,但是闻家这样的,基本也算是大户了吧?厕所都没有吗?她以后真的没法直视假山了,尤其是很多影视剧和小说中都会写到男女主或者丫头子在假山中暗通款曲的情节......许粥粥想想就觉得窒息。 ...... 许粥粥没有多大困意,她等周妈离开之后大摇大摆的在这个院子里散了一会儿步,基本摸清了这个院子的布局,同时还发现周妈那边的小门其实是落锁的,钥匙挂在周妈的腰间,小门光了之后有一阵明显的上锁的动静。许粥粥还有点生气:感情是专门过来上个茅厕的是吧? 她瞬间对这个园子的感情淡薄了许多,她原路返回,刚想着要原路翻窗户回去,就听到走廊另外一头传来轻微的脚步声。 许粥粥来不及思考,立刻推开房门闪身进去,她进来的这件是外间,也没什么过多的装饰,不过就是个比卧房要稍微宽敞些的小型会客厅,依稀看到房中摆放着一架屏风,靠墙是一面大柜子,桌上摆着香炉,果篮,旁边靠窗有个坐塌,还有几盆瞧不出品种的花。 一墙之隔就是那个狭小的卧室,过道处就歪着小绺,小绺睡得迷迷糊糊,口水亮晶晶的挂着,时不时咂咂嘴,睡得一派昏沉。 许粥粥被那睡相看得要发笑,也不打算吵醒她,准备小心一点从她旁边跨过去回房。 刚刚跨过去,衣裳下摆略过的风就惊动了沉睡中的小绺,小绺迷迷糊糊说话,也不知道是醒了还是做梦:“小姐,是要喝水吗?” 许粥粥已经走回了碧纱厨中,施施然拖鞋躺下,这才压低声音回道:“小姐不喝水,你睡吧。” 小绺连一声“嗯”的音都没发出来,就又入了沉梦中了。 ...... 周围恢复安静之后,许粥粥十分用力的来了一个深呼吸,然后长长地吐了一口气。看着头顶上的帷幔和雕花床板发呆,她心想,自己还是有点事情要办的,虽然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回去,或许再出一回事故?但是即便是这样,她也觉得应该先养好这个身体再说,许粥粥的那个身体素质,滚一回没多大伤害,她拍戏什么的又不是没滚过,但是就这个闻瑟瑟的身体,别说滚一回了,就算是摔一跤都觉得够呛。 她要不能不负责任,只顾着自己回去,回头把这个原主给折腾死了......那就罪过了。 所以说,身体真的是革\/命的本钱呀...... 许粥粥在睡前暗暗定下了明天的第一个小目标:先洗个头。 第八章 刷牙 到了第二日她睁眼,日头已经很晒了,小绺已经换了一身衣裳,撸着袖子给她准备洗漱的东西,许粥粥隔着纱橱看小绺忙活的背影,对于她身上那一身灰白色的粗布衣裳产生了好奇: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粗布麻衣”吧? 因为古代的印染技术不成熟,所以普通的老百姓基本都穿没有印染的布料,原本织出来是什么颜色,就穿什么颜色,而棉花的种植技术远远没有现代那样发达和那样大的产量,所以棉布都是稀缺品,甚至棉花也不是早期就有的,所以普通的老百姓大多穿麻衣,麻衣的颜色是灰白色的,所以古代的老百姓也被叫做白衣或者布衣。 所以小绺身上的,应该就是麻衣吧? 这个时候的麻衣当然不同于许粥粥接触过的那种品牌的衣裳,布料很厚重,粗糙,耐穿,真的能做到“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穿法,甚至说老子的衣裳穿旧了改了给儿子穿都行。 许粥粥当时所在的那个剧组虽然拍的是武侠剧,但是导演野心很大,一定要打磨出来一部精品来,所以光是给各个角色的服装设计都磨了差不多一年时间,有的人穿麻衣,有的穿绸缎,绝对不会发生为了体现主角遗世独立就弄一个出身高贵的角色一身白衣在街上乱跑的情景。 而演员在进组之前也做了不少时间的培训,基本启用的都是新人演员,没办法,毕竟当红的演员不会为了一部剧白白空出好几个月的档期去做培训,除非导演的咖位更大,而且就算是演员同意,他背后的团队也经济公司也不愿意浪费这好几个月的价值空间。 这就是现实。 要不是这些现实,作为新人的许粥粥也得不到那个角色。 她的那个侠女的角色出身成迷,所以是剧中罕见的能穿白衣遗世独立,又能穿金戴银乘风归去的存在。而她的剧中官配的衣服就简单多了,基本都是蓝白为主,不是一身蓝色长衫,就是一身蓝白交领长袍蹬一双皂靴,也不是什么有钱人,因为蓝色是民间最容易染出来不出错的颜色,所以蓝印花布才很多见,而穿蓝色衣裳的角色,顶多就是个“小康”。 小绺听到动静,扭头看到许粥粥一脸困意的坐在床边发呆,便道:“二小姐醒了,快来洗漱吧,待会就可以用早点了。” 许粥粥慢吞吞的起来,她不会搞造型,最多就是学网上教程的盘头,但是这个身体的年纪也不能够盘头,双丫发髻是技术活,还是等小绺上手算了。 她就这样披着长发走到脸盆那,出乎意料的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东西:“牙刷?” 小绺道:“二小姐睡迷糊了,这是刷牙子。” 行吧行吧,管他是牙刷还是刷牙子,反正是刷牙的,许粥粥拿起那个“刷牙子”细细端详:发现那是用一根打磨光滑的竹片做的,竹片类似于她的庙里见到的求签的竹签,一头削圆,打了很多的圆孔,用来穿绑一些不知道是什么的粗\/硬\/毛\/发,古代不会有特质的软毛毛刷,估计就是类似于搓澡买的那种猪毛鬓的那种刷子一类的东西。 许粥粥正想着,小绺就打开了旁边一个巴掌大的小瓷盒子,用里头的一个小木勺挑起一点子可疑的膏子搁到了刷牙子的毛鬓上,许粥粥盯着那一坨:“这是什么?” 小绺眨巴眼睛:“牙粉呀小姐。” 许粥粥强行辩驳:“我知道是牙粉,我是说这牙粉是里头是什么?” 小绺的脸都皱成了一团,她没想到一大早伺候个洗漱都要被问一堆,人生已经很难了,没想到更难的关卡永远在前方:“......大概.......有沉香,白檀,龙脑,麝香......小姐,婢子记不住!” 小绺哭丧脸:“这是在东街口的那家傅官人刷牙铺里买的,许多人都去那里采买,所以婢子就也去了......小姐若是不喜欢,明日婢子就去对门的林家刷牙铺去买新的牙粉。” 许粥粥道:“倒也不是......” 她于是刷牙,那鬓毛果然十分的坚硬,必须小心翼翼,不然很容易伤到牙龈,旁边的小绺在一旁举着痰盂随时等着她漱口,那漱口水是淡淡的盐水,另外还有一丝别的气味,估计是加了别的香粉什么的,许粥粥决定先不过问。 用花瓣水洗了脸,就准备吃饭,结果等到坐到桌前就傻眼了:“这是什么?” 小绺此刻已经习惯今天的二小姐的口头禅了:“小姐,这是早点。” “饭呢?” 面前就只有一杯淡茶,一小碟蜜饯,还有一块米糕,一块油炸的类似于面果子的东西。个头就更是小的可怜,每一个都和奥利奥小饼干差不多,别说填饱肚子,塞牙缝都不够。 小绺道:“这就是早点呀。” 许粥粥此刻开始饿了,她是属于奉行“早上吃好中午吃饱晚上吃少”的那一类人,从来不能够早上不吃,否则根本打不起精神,哪怕是早饭是一杯清咖配一个羊角包。 许粥粥道:“难道不应该来一碗粥或者一份面食吗?” 小绺听了皱眉,她今天一大早皱眉的次数快赶上许粥粥问问题的次数了:“二小姐,吃粥和面食那都是百姓和府里的下人才会做的,您金枝玉叶贵体安康,怎么能和府中的下人一般行事呢?” 许粥粥无语,她昨天才穿越,了解的不多,以为古人过午不食,没想到古人是吃晚饭的,但是人家有钱人不吃早饭。 看来她昨天想的偷偷藏食物的想法是真的要付诸行动了。 小绺劝道:“虽然再过一个时辰就要用晌午饭了,但是现在小姐也多少先吃一口吧。” 还有一个时辰?那就是两个小时? 许粥粥再度提问:“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这个问题小绺能回答上来:“回小姐的话,快午时了。” 刚刚咬了一口糕点的许粥粥被换算后的时间吓一跳:“我这么能睡?” 一觉睡到了大中午。 小绺笑道:“刘大夫说了,小姐这病呀,想要好得快,就应该多走动走动,然后夜里睡得好些,自然这精神也就好了,到后头,连药方子都不用开了。” 许粥粥暗暗点头:这刘大夫说的不错,这个原主其实并没有多少毛病,更多的问题就是要靠“养”,养精蓄锐的那种,所谓食补不如药补,她想要好起来,不能够只吃这些清汤寡水,这原主的年纪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她昨日估摸了一下,这个原主还不到十四岁,身高撑死了也就一米五五不到,身高也太虐了,她得想办法让这个原主长高点才行。 第九章 古法洗头 早点之后,许粥粥提出了要洗头的想法,她觉得这事简单,就算是没有热水器也不是一件难事:她当初中学寄宿的时候,学校也是没有单独的洗澡间的,洗澡要去澡堂,平时女生洗头就端个脸盆拎一壶开水在水房洗。 许粥粥抹了一把这个原主的头发:头发虽然长,但是发量远没有自己当初的厚度,学校宿舍的用电功率有限制,吹风机用多了就会跳闸,所以基本女生都会选在大中午洗头,然后站在宿舍走道借着过堂风一边聊天吃零食一边吹干头发。 现在也算是中午,院子里阳光明媚暖风和煦,洗个头然后在院子里吹风,不用到晌午饭时候头发就干了。 结果这个要求听到小绺的耳朵里的时候却成了个天大难办的事情:“二小姐,为什么要在现在洗发?二小姐身体还没大好,现在洗头,怕邪\/风\/侵\/体\/伤了身\/子........” 许粥粥努力克制自己要翻白眼和怼人的冲动:“你这丫头,这么老不想我好呢?你家小姐身体能有多虚?洗个头还能洗出病来?” 她抓了抓头发道:“我再不洗头,我就要烦死了,我一心烦,身体就会真的不好,大夫不是说了么?我是郁结于心才心情不好的!” 她一开始只是胡说八道,但是没想到收获到了小绺瞪大的眼珠子,得到这个反应,许粥粥忽然觉得这个说法很不错是个理由:“大小姐不是一直苦恼不知道我所烦的是什么吗?我告诉你,就是这个,想办的事情办不到,在老宅那里,也是一对老妈子管着我,我想洗头不让我洗,也是用你的这个说辞,结果好容易回到了大姐姐身边,又得不到洗头自由,我真的真的,要郁结啦!” 小绺一听,果然动摇:“那,那婢子要告诉一声周妈......” 不提周妈还好,一提到周妈,许粥粥就想到昨天看到周妈从假山后头走出来的画面...... 她气道:“告诉周妈有什么用?别以为我不知道周妈那样的老妈子的做法是什么,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宁愿让我忍着头痒不许我洗头,也不肯回头万一我给打个喷嚏到时候怪到她头上去.......” 许粥粥看着小绺为难的表情,眼珠一转道:“不然你让小缕打水来,我们偷偷烧水洗个头完事,谁也不知道!” 小绺更为难了,也不知道为难的到底是哪个方面,反正她当下的呈现出来的表情就是为难,但是许粥粥她也不敢直接反驳,只能吞吞\/吐吐道:“小姐,我们要去哪里偷偷烧水啊?这要热水还得去厨房,寻那开水刘呢。” 许粥粥:“......这里,还有人专门烧开水呢?” 小绺道:“是啊小姐,婢子也是头一回知道的,大户人家的府上,是有专门烧开水的下人的。” 许粥粥:“......” 后来许粥粥才知道,大户人家不单单有烧开水的专人,就连管理柴火的都有专人,每天的绿豆汤和西瓜的分配都要让大小姐闻玉屏来做主,这事在闻瑟瑟到来之前一直都是这样做的,而后来,闻瑟瑟来了之后,便提出意见,说这种分配方式又琐碎又麻烦,吃不完还浪费,万一有人不喜欢绿豆汤偏要多吃点西瓜呢?万一有人特别爱绿豆汤自己喝光了怎么办呢?还不如直接把这些琐碎的东西都换成银子,每个月分配给各个院子,由着他们自己去买呢。 虽然有人说闻瑟瑟这是故意和大小姐抬杠,但是出乎意料的是,闻玉屏接受了这个建议,真的依照闻瑟瑟的意思改掉了之前一直沿袭的管家规则,确实也轻松了不少,不过这也是因为闻家人口不多,妯娌也少,否则也少不了为了几角银钱吵个不休的。 这是后事,许粥粥不提,许粥粥只想洗个头。 小绺拗不住,只能去和周妈说,周妈真的去寻了闻玉屏,结果闻玉屏也真的同意了。 问及缘故,大约是那一身“姐姐”真的触动了闻玉屏妹控的心弦,或者闻瑟瑟自从入府几乎没有找闻玉屏提过什么要求,好不容易妹子想洗个头,能有什么不同意的道理? 等到小缕从厨房提来了热水,小绺拿来了鸡蛋,皂子,还有洗头的膏子之后,就准备让许粥粥躺在竹椅上。 许粥粥拒绝,说道:“哪里要那么麻烦。” 她学着以前在宿舍的时候,往脸盆兑好水,直接蹲在地上洗头。 小绺被她的动作给吓了一跳,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也跟着蹲在旁边,小绺倒也不是没用处,在旁边给许粥粥递皂子,递洗头的膏子和手巾等...... 其实古代也有肥皂,而且是真真正正的“肥皂”,也就是胰子。 肥就是肥肉,肥肉炼出来的肥油,加上草木灰的碱水做出来的固体,老大一块,讲究些的还会弄个花纹,像滑不溜丢的月饼,洗手倒是干净,去污能力也还行,就是希望了之后手上干的厉害,地立刻用木槿花熬的水泡泡手,木槿花生的随处可见,就算是普通的百姓家里也能用得起,算是一种大众护肤方法了。 而洗头的膏子也有,就是皂角、侧柏叶、无患子、加上何首乌熬出来的膏状,闻起来有很明显的中药的味道,倒是挺像许粥粥读书的时候到处跟风时候学过的古法洗头,包括那个鸡蛋护发的过程。 而许粥粥在经历了无数跟风之后得出的结论就是:还是洗发水好用。 但是现在情况不允许,许粥粥只能用再度启用古法洗发,她把那古法的洗头膏子现在手心大力揉出泡沫,再抹到头皮上,按摩了一会,直到确认这种洗发膏真的没法产生更多更绵密的泡沫之后,才认命的用清水把头皮冲洗干净。 而鸡蛋的用途就比较简单了:小绺把鸡蛋打在了一个木碗中,然后搅合到一起,均匀的涂抹到许粥粥的发丝上,再用一条很大的布料把头发包起来。 这个时候那个躺椅就有用了:许粥粥舒舒服服的躺在了躺椅上吃东西,旁边早就摆好了各色切好的新鲜果子,包括刚刚剥好的莲子,冰镇过的枇杷露,还有提前在水井中冰镇过的西瓜等等...... 等到差不多时候,小绺就用清水把许粥粥头发上的蛋液冲的干干净净,再用手巾把头发擦地半干,用梳子一下一下的给许粥粥梳头。梳顺之后还要上发油,发油也不仅仅只有桂花油,还有茉莉花油,牡丹花油,海棠花油等等,许粥粥挑了个茉莉花味道的,特别适合夏天。 京都不同于南方,即便是晌午时候,烈日高悬,阴凉的地方就是真的阴凉,小风徐徐吹着,肚子里又有西瓜填充,空气中还有淡淡的茉莉花的香气,简直舒服的要眯眼睡过去。 第十章 不想当黄毛丫头 她还真的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约莫睡的也不长,醒来后神清气爽,头发也干的差不多了。 她记得自己当时凭着最后一点残存的清醒“命令”小绺用剩下的半桶水也洗个头,睡过去的时候也不知道小绺到底听没听话。不过醒来后看到小绺轻轻松松半湿的长发之后,十分满意,看着眼前散着头发热的鼻尖冒汗还在给自己剥莲子的小绺,十分满意,不由得伸手掐了一把小绺的脸蛋:“真乖。” 小绺的脸蛋红扑扑的,十分含羞的抿嘴笑了一下,小声道:“谢谢小姐。” 许粥粥原想说,洗个头有什么好谢,但是转念一想,还是笑眯眯接话道:“不客气!” 小绺的脸更红了,红晕透过她被阳光晒的有些黑的皮肤,显得她的眼睛格外的亮,那一点初见的精明到现在眼前也成了少女的灵动。 她发现小绺的头发虽然没有这个原主的长,但是胜在又黑又粗,发际线边的胎毛也十分令人羡慕,用乌鸦鸦来形容都不为过。 许粥粥不由的感慨,有的人营养不良连吃都吃不饱,但是却天生有一头好头发,果然这头发真的是靠基因。别说现在,哪怕是许粥粥那个年代,都没有人能研究出解决脱发问题的产品的。 许粥粥在躺椅上无事可做,把玩着头发做消遣,时不时被小绺投喂一颗清甜的莲子,她看到这个原主的头发实在是受损严重,不少发尾开叉的问题不说,有的甚至从中间就分岔,轻轻一拽就断了。 许粥粥虽然知道古代人不轻易剪头,格外奉行什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说法,但是让她顶着这头分岔的黄毛实在是忍不住。 这黄毛丫头黄毛丫头,念叨别人的时候还能脱口说个好玩,到自己头上可真的是能让太阳穴气的突突直跳。 许粥粥抬了抬眼皮,不动声色道:“小绺,去给我寻一把剪子来。” 小绺不明所以,虽然许粥粥一手捏着自己的一缕头发,一边要剪子,不过她也是万万不会往自己家小姐前脚洗了头后脚就要剃头出家的路上想的。 于是乖乖寻来了剪刀。 许粥粥接过了剪刀,比划了一下,快准狠的朝着她手上那几根整理好的开叉发尾绞了下去。 小绺万万没想到走向真的是这一出,吓得要立刻尖叫,被许粥粥一个抬眼给阻止了,于是立刻无罪瞪眼手抖:“小.......小姐....二小姐!” 她也不敢真的上前抢剪子,后面是干脆急的跺脚。 许粥粥连动都没动,只是扬声道:“小缕,去给我守着点院门,回头送饭的来了支棱一声。” 她从昨天穿越,到现在还没有正式见到过小缕的全貌,只知道是个模样黑瘦的少年,那少年对比小绺,话还要更少些,闷头做事的风格,不过有个好处就是不顶嘴,让干嘛就干嘛。 她一声吩咐,那边的动静不一会儿就到了隔壁院子,沙沙沙的扫地声响起,还真是个机灵鬼,借着扫地的名头同时听着那边角门的动静。 许粥粥十分满意,继续撩头发寻找下一片分叉区。 同时不忘了对小绺道:“怕什么?我这是修剪头发,又不是剃头,你见谁家的尼姑出家就剪指甲盖长的发尾的?” 看小绺还是一副惊恐状,想了想又道:“你见过修剪树枝没?果树,只有把多余的枝条剪了,这来年的果子才会长得又大又甜,多余的树杈子不但没有用,还会分走果子的养分,就是鸡肋!鸡肋懂吗?” 许粥粥原本以为小绺不懂,谁想到小绺点了点头,说道:“我和爹娘在一起的时候,吃过最好的东西就是鸡肋了。” 许粥粥:“......” 她也说不下去了,总不能说鸡肋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东西吧,那对于小绺来说都算是美味佳肴的讲。 她只好说:“其实鸡肋挺好吃的,烤一下,然后撒点孜然,还是很有嗦头的......” 不料小绺反而奇怪问道:“烤是什么?什么是烤?” 这一下子把许粥粥给问蒙了,她甚至有点结巴,道:“啊,是炙,我说错了,是炙,在火上炙烧一下,然后撒点儿香料,特别解馋.......” 小绺似懂非懂,还是点了点头:“小绺不知道京中还喜欢吃鸡肋的.......” 其实许粥粥也不知道。只是她当时穿越的时候,那一阵子正好非常流行沈阳鸡架,啤酒鸡架,很是受到宵夜爱好者的喜欢,尤其是鸡架肉少,还能给女生心理安慰,又解馋又能不发胖。 而对于小绺他们来说,那就是用来果腹的的顶级美味,好不好吃都是一口肉味。 这个意外的话题扯动了小绺的往事,她的眼神中都染上了一层忧伤,趁着这股忧伤的沉陷,许粥粥又眼疾手快咔咔咔得修剪了一大片的发尾。 细细碎碎的头发随着剪刀的咔嚓和原本的发丝分离,飘落到地上,又很快被风卷起成一缕细细的黑线。 而小绺也很快被剪刀声撤回了思绪,刚刚那一点子的伤感在看到许粥粥身上连同她身上都飘落的细碎的发丝之后立刻荡然无存:“小姐!” 眼看小绺又要跺脚,许粥粥连忙道:“还不赶快寻个扫帚把地上的头发给清理了?回头周妈令人来送饭,看到这个,不拧你的耳朵才怪!” 这一句话提醒了小绺,她赶紧把手里剥了一大半的莲蓬放下起身去拿角落的扫帚,趁着这个功夫,许粥粥三下五除二把其他的开叉的发尾给修剪好了。 等到小绺拿着扫把过来,只看到若无其事剥莲子的许粥粥和刚刚落地的碎发。 小绺跺跺脚,还是赶紧把地上的碎发给扫了,原本想倒在花丛中了事,但是怕万一被周妈或者别的婆子给看到,回头就麻烦,于是干脆挖了个小坑,把那头发给藏进了土里,上头还抓了一把草盖上掩住。 刚刚掩藏好,那边一墙之隔就响起了小缕故意提高的声音:“周妈来啦!” 那周妈的嗓门也不甘示弱一般道:“哎呦,要死了你!想吓死老婆子我是不是!” 那小缕依然声调不降道:“周妈是来寻我家小姐的吗?我家小姐就在院中!” 一墙之隔的许粥粥在听热闹,果然听到这里,那周妈就像是被忽然噎到一样说不出话来了。 许粥粥偷偷发笑,没一会儿周妈一行人就从院门处走了过来。 第十一章 这是哪里 其实许粥粥之前就听到过小绺嘀咕,什么周妈,叫的好听,外头人不管内外,背地里都只管她叫周婆子。 和院子里的赖婆子,后厨的孙婆子没啥区别,只不过仗着是主母家带来的,大小姐闻玉屏又给她几分颜色,她就大咧咧的开了染坊。 周妈,不对,周婆子除了来送今日的晌午饭之外,还带来了这个月的月钱。 许粥粥这个院子每个月的月钱是二两银子,这是单单给府里府里小姐一个人用的花销,专门用作脂粉、头油、裁制新衣、冰块等等的用途,而要加上一些旁的琐碎和吃食等,还有女使小厮的月钱,总共是二两五钱八分。 其中小绺和小缕的工钱是每个月二钱银子,若是日后又加了女使和小厮的话,那就另算。 许粥粥一边听着周婆子那边的报账一边心不在焉的把玩手里的头发,等到周婆子报到差不多的时候,后头两个婆子就抬上来一个托盘,一开始许粥粥还奇怪,不久二两五钱银子?结果定睛一看确实满满一托盘的两贯钱,一贯钱等于一千个铜钱,这里足足有两千五百文还多,怪不得需要两个婆子抬着。 许粥粥暗暗吃惊,心想道:“虽然说不停地有考据党说古代人用铜钱才是多数的,银子之类的很少,而且说什么银子不是流通货币,但是想想,若是真的拍个武侠人士身上扛着一千个铜钱去悦来客栈买酒,这也潇洒不起来吧?” 这一贯钱都能抡起来当武器了好嘛。 周婆子口沫横飞的给许粥粥报了账,本意是想在许粥粥面前立个威风,让她看看这管理账本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也是为了后头的事情提前打个点,结果看到许粥粥全程没多大反应,不由得有些吃瘪。 周婆子说的口干舌燥,眼神好几次溜到了许粥粥面前的西瓜上,但是偏偏这位二小姐浑身上下都没有一点子眼力劲,只能生硬的吞了一口唾沫,道:“二小姐,这账目上若是没问题,老婆子就先退了,大小姐那还等着老婆子我去整理其他的账目呢。” 许粥粥的思绪还钉在那勉强堆成小山一样的铜钱上,她也没听清楚周婆子说了什么,只是“嗯嗯”了两声,就挥挥手,如同赶苍蝇那样把面前的婆子们赶走。 周婆子吃了个实实在在的瘪,脸色很不好看,但是许粥粥没发觉,而背后的两个婆子那边虽然不吭声,猜也能猜出来一定在挤眉弄眼。 周婆子干巴巴地鞠了个不成样的礼,就怒气冲冲的走了。 隔着一道院墙,清楚听到小缕的大嗓门,他今日嗓门格外大,咋呼道:“周妈慢走!” 院墙不隔音,扫地声都听得到,也能听到那边周婆子踉跄一声,似乎被绊了一跤,而另外两个婆子没憋住,噗呲一声笑出声来,又很快打住了。 不过这些小风波都落不到许粥粥的耳朵里。她刚刚心里砰砰直跳,是因为想到了一件事情:一般钱币上都会打上印记,印着朝代标志。 比如什么开元通宝就是唐朝的,宋元通宝就是宋朝,永乐通宝就是明朝等等......而通宝是唐朝开始启用的,在此之前,汉朝用的是五铢钱,秦朝是半两钱......这些知识点都是她当时进组培训的时候学到的科普内容,导演非常重视这些细节,不允许道具有一丝的错漏,还请了个文物专家来旁边指导。 而现在,这些学到的东西或许能帮她判断她现在所处的朝代。 许粥粥看着眼前的铜币,深呼吸了一口气,伸手抓了一把钱币到眼前,定睛一看。 “元宋宝通。” ...... 许粥粥傻眼了。 她一开始觉得自己是不是读错了,其实是宋元通宝,她读错了而已。可是若是读错了,那元字也不会在宋字上头呀。她记得清楚,钱币的读法有好几种,有先上后下先右后左,也有顺读之类的。 或者是顺读,也就是顺时针的读法。 可是即便是顺时针的读法,那也是“元通宋宝”。 许粥粥头上都要出汗,又看到旁边的钱币上刻着的是“天下太平”。她记得,那些通宝钱币上,基本后面是空白的。 可是她手中的,正面是元宋通宝,背面是天下太平。实在是有多诡异就有多诡异了。 唯一不变的,大概就是一两银子对应一贯钱的说法了。 她觉得这个莫不是假币?又抓了另外一把到眼前看,依然是同样的“元宋通宝”。 ....... 大约是她的面色实在是难看,吓到了一旁察言观色的小绺,小绺的声音都带着点小心翼翼:“二小姐.......您怎么了?是不是吹风头疼?” 许粥粥深呼吸一口气,强行镇定,她看着眼神中带着惊恐的小绺,无声的咽下了那句“现在是什么朝代”的大胆提问,而是平静道:“没事......哦对了小绺,我的钱箱在哪儿?把这个月的月钱放好去。” 小绺见她又恢复了平静,大大松了一口气,回答道:“小姐的钱箱一直搁在柜中,我去让小缕一同搬来。” 许粥粥点头。 小绺这才一溜烟小跑去了隔壁喊来小缕,小缕一开始为难,踌躇再三才迎着头皮进了许粥粥的房间,没多大一会儿,怀里就抱着一个匣子跟着小绺过来。 其实距离院子也就没多远,但是一路上小缕都低着头看着脚下,好像生怕这路不平似的,走近一看,几步路的功夫,小缕脸上通红,额头上汗不停地往下淌。 许粥粥知道他这是估计着古代男女有别不敢看她,虽然很想看看小缕这个少年生的具体什么模样,但是看他实在是可怜,也就忍笑让他放下匣子就下去。 小缕明显松了一口气,往回走的时候脚步都松快地像是踩了一朵云。 许粥粥让小绺打开匣子,她其实还有点期待,她知道这算是这个原主闻瑟瑟的小金库,也不知道这小官二代的私房钱到底有多少。 这小匣子有三层,像个杜十娘的百宝箱似的,第一层抽开,里头是一些碎银子,大小不一,旁边还有一把剪子,和寻常的剪子不同,一头特别短,应该是用来剪银子用的特殊剪刀,里头还搁着一个十分小巧的杆秤,她拿起来像模像样比划了一下,读不太懂上头的标识,又默默放下了。 第十二章 李白出道了吗 许粥粥零星扒拉了一下,这里头的碎银子到底多少她也没个数。 第二层抽开倒是眼前一亮:这里头是一些珠宝,珍珠耳环,金簪、猫眼项链、珊瑚手串、金银镯子、珊瑚发簪、还有贝壳做的戒指、镶嵌珍珠和贝壳的步摇等等,看样式都不是新鲜的,许粥粥猜想了一下,大概是这个原主继承过来的吧。 古代人有点钱的,谁家还没点传家的首饰呢。 连影视剧中都动不动都是婆婆把传家的玉镯什么的塞给儿媳妇之类的。 到了第三层就简单粗暴多了:两个沉甸甸的金元宝,和两个十足十同样沉甸甸的金镯子! 许粥粥眼前一亮:她找的就是这个。 一般元宝后面都是正统的官印,很多影视剧和小说中破案或者被无限谁谁谁偷盗官银什么的,也都会安排谁家搜到一堆打着官印的元宝这类。 她每次看到这类剧情都要气死:偷这么明显的东西,简直就是为了栽赃而栽赃,为了降智而降智,尤其是有的被污蔑的还是什么武林高手或者深藏不露的高手,那用点内力把那官印给抹了再花不行吗? 因为她是电影学院出身,所以对于影视剧一类的剧情代入感很强,也基本会被气的半死。 而如今,她却希望她手上的真的是官银,最好是她熟悉的朝代的官银。 然而等她满怀希望把手里沉甸甸的金元宝翻个面看底部的时候,却发现那底部居然是一片空白?! 也就是说,这是私铸的吧? 许粥粥愣地说不出话来,而那边时刻察言观色的小绺发现许粥粥的表情又变成了令人担心的样子,不由得又嗓音颤抖了起来:“小,小姐您别吓我.......” 许粥粥无语。 这古代的丫头也太不禁吓了,这点承受力,若是告诉她自己不是她真正的小姐而是别人的魂魄,她估计还没等惊讶上头呢就给吓死了。 要说惊吓,自己如今的承受的才叫惊吓好不好?什么事情没干,矜矜业业的拍戏,没加戏不叫苦,吊威压吊到吐也没有吵着要替身。结果就给穿越到了一个不知所以的地方,连什么朝代都不知道,好家伙,真是措手不及,她现在别说不知道李白是否出道,就连有没有李白这个人都不知道。 她找谁说理去? 她现在这一切给自己给整不会了——她到底现在是在一个架空的时代呢?还是来到了一个历史上没有记载的什么小国? 她现在也不敢轻举妄动:许粥粥原本是有那么点小心思,想着借着时间的差异,给自己找点儿便利,比如吟诵几首唐诗宋词,再不济把纳兰容若的挪过来用几首,也能轻而易举在圈子里打出点名声,虽然时至今日她还不太了解是否需要,也不知道这点子名声对闻瑟瑟这个原主来说有没有用,不过时刻准备着总不会有错的。 毕竟在古代,当一个女子要比男儿局限大得多。 退一步说,就算是这个朝代不重男轻女好了,以闻瑟瑟这个原主的身子骨,想要拼出来一片天地,还是地靠脑子。 不然呢,靠她这身上削下来不到二两肉的身板吗?还是弱柳扶风到被人觉得洗个头都要丢半条命的体质? ...... 许粥粥眼睛盯着钱匣子不动,思绪却飘到了八百里开外去了。 小绺却以为许粥粥是想到了往事,指着那两个大金镯子道:“说起来这两个镯子,还是小姐醒来之前一日吴金匠送来的呢。” 她想到了什么,欢喜道:“吴金匠送来的时候,听说了小姐的病情,还念了一句佛,说他打这两个镯子的时候店中正好遇到梅峰寺的僧人来化缘,不知道是不是这镯子当时染了佛气,保佑小姐呢。” 许粥粥腹诽道:哪里就是那俩镯子保佑了?还不如说是那来镯子把你家小姐给送走了呢。 许粥粥想想也觉得替原主悲伤,也替自己叫屈,情绪之余还有点迷惑:“你......你家小姐我都病成那样了,还惦记着打金镯子,你就不觉得奇怪?” 小绺当下的神情明明白白告诉许粥粥,她是好奇的,简直好奇死了,而且因为这两个镯子的重见天日,她原本被压下去的好奇如今又重新复活。 见许粥粥自己提及,小绺的眼睛里闪闪发光,不过还是克制了自己,垂下了有些稀疏的睫毛,慢吞吞言不由衷道:“周妈说过,做婢子的,只要听从小姐的吩咐行事就行了,要多做事,少说话。” 后两句小绺是确定听进去了,因为她从一开始到现在,手里就没差过事,不是剥莲蓬,盯着那放在冰罐里的果饮,就差到了时候亲自喂到许粥粥的嘴边了。 许粥粥又被喂了一口杨梅汤,撇嘴道:“你还不够顶嘴吗?我洗个头都絮叨好几句。” 许粥粥懒洋洋把镯子丢回去了匣子里,听到金子相撞的美妙声音,那金钱的声响,十分准确的打在了她的.....心巴上:“我问你,你还记得我当时让你打这镯子,吩咐了什么,记得吗?” “婢子就知道小姐故意考我了,”小绺道,“小姐明明是吩咐小缕去的,不过是当着婢子的面说的,说这镯子什么标记都不要,就打成清清爽爽的两个镯子就成。” 她还补充:“婢子还记得,当时小缕去的挺快,按照小姐的意思,没生长,对外就说是小姐嘴里没味,去给小姐买糖......小姐看到小缕回来,还吃惊他怎么那么快。” 小绺十分得意自己的记性,一字不差的复述给许粥粥听,眼睛里亮晶晶的,说完之后又继续低头剥莲子。 许粥粥已经不想吃了,干脆抓了一把莲子塞到了小绺的嘴里,道:“我不吃了。” 小绺嘴里塞满了清甜的莲子,说话都含糊:“那,那小姐用饭?” “不想吃,”许粥粥躺平,“都吃了那么多水和果子了,我又不是饭桶。” 她道:“让我看看今天都有什么?” 小绺连忙吞下嘴里的莲子,起身把偌大的食盒提来。 食盒就是那种影视剧常见的,分三层,上层是热菜,中间是凉菜,最后一层是茶饮或者点心之类的东西。 今天中午还挺丰富,热菜是一条糖醋鲤鱼,一叠春笋炒火腿,一碟清炒韭黄,凉菜是一盘凉拌黄瓜......然后午饭是一份鸭子肉粥,还有一碗稻米饭,点心是茯苓糕。 小绺手上就没停下来活,立刻就把条案摆到了许粥粥面前,然后把食盒里的吃食都给摆了出来:“小姐,刘大夫说过了,您每日喝的汤药都要守着时间,每日两回都是差不得的,吃了药之后最好小睡一会,这样才恢复的快。” 她只好开吃了:主要是鱼不趁热吃就不好吃了。 第十三章 努力认人 自从知道小绺和小缕是没有“员工餐”之后,许粥粥就特外注意,用公筷,并且把想吃的夹到小碗里在此,而且只动一边,留下一些新鲜的吃食给小绺和小缕。 尤其是小缕,正是长个子的时候,要多吃肉,许粥粥家里有个和小缕年岁上差不多的堂弟,上一回暑假回去看到他,个头已经窜的老高了,现代的孩子营养好,十四五岁就是大个子了,许粥粥一米六八的个子,都得抬着头看自己那个堂弟。 一口气能吃掉一大桶全家桶,一个牛肉汉堡,一大杯可乐,外加两个冰淇淋。临走回家还要打包一份牛肉汉堡回去。就算是这样,正在长个子的男生依然瘦长的叫辛苦努力维持身材的许粥粥咬牙切齿。更让她牙碎的还有半天之下就空荡的钱包。 许粥粥从未如此深切的感受到什么叫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许粥粥想了想原主那匣子里的两个大金元宝,觉得如果没有别的入账,光靠那每个月的二两五钱的收入,就真的要算计着过日子了。 ...... 这个叫小缕的小厮黑瘦,平日里总是穿着一身粗布衣裳蹲在花园里,不是扫地就是浇花,要么就是打理花木。 听小绺说,小缕家原本就是做花匠的,只是不知道怎么了得罪了某个大财主,一夜之间家没了人没了,要不是为了留个“根苗”,小缕甚至都想过同归于尽,就连法子都想过好几种,可行是否也想过。 最终还是克制住,他就真的是一缕独苗,在烈日暴雨中拼命活着。 许粥粥在得知这一切之后的想法是:“怪不得那隔壁院子虽然看着荒凉,花木倒是打理的不错。” 许粥粥懒洋洋的,把大部分的肉食都留给了小绺和小缕,她当然知道自己这个原主的身体也需要补充营养,不过人不能一口吃过胖子,什么都得慢慢来。 她吃了两口鸭子粥,倒是把那一盘开胃的黄瓜吃了大半——这无公害,且应季的黄瓜真是水灵灵的可以呀!而且又清甜又脆爽,不同于现在超市看到的长得差不多一个模子印出来的黄瓜,古代的黄瓜长得还很细瘦,身上长满了小刺,甚至还带着一朵嫩黄色的小花。就算是不做成凉拌,直接吃应该也非常的好吃! 许粥粥总算是找到了一丝穿越后的慰藉,就是她有机会感受到一些食物原生态的味道! 不过总结下来,原生态也不一定就是好的:这个时候的西瓜还不是那么的甜,大概是培育的品种的缘故,西瓜籽特别的大颗,跟南瓜籽似的;香蕉的涩\/味特别严重,而且她发现原来的香蕉竟然有很大的籽!一不小心咬到就会让舌头整个苦涩无比......更别提现在因为葡萄的运输困难和保质期短而导致的葡萄价格特别贵! 总结来说,在现代能够吃到物美价廉又甜美少籽的水果,还是要感谢一代又一代农人的辛苦努力的! 不知不觉,这主题都升华了呢。 ...... 小缕和小绺在院子里吃饭,许粥粥回了房间中数钱,同时在一边装作百无聊赖地把玩杆秤一边偷偷的试着学一下,学到脖子发酸也没个数,抬头揉脖子的时候,透过敞开的窗户,许粥粥这才发现,她窗前的树,被锯掉了一截树干。 从这树干横截面的新鲜程度来看,这一截树枝被锯掉的时间还挺近,按照这个横截面的走势来看,这一截树枝应该正好能够遮挡住这窗前大半的阳光,虽然这样会影响房间中整体的采光,但是也能在正午的时候遮住大半的紫外线,不至于垂直照射,而且还有隐私性保证。 如今这一截树干给锯了,要不是这院子里只有两个下人,许粥粥可能都要被迫表演闭窗不出了。 不过即便是这样,只要她开着窗户,小缕也不能坦然在院子里吃饭,而是蹲在一边的廊下,沉默地进食。 整个院子静悄悄的,散发着瞌睡的安静,唯独小绺,时不时叽喳两句,闲聊之余就是对菜品的称赞。 什么“天啊这个鱼肉好嫩好滑!这不是池塘的鱼吧!”“天哪味道我真是第一次吃到,好像不知道加了什么.....”“这笋子有肉味!我能吃出来肉味!” 听得许粥粥发笑。 不过这种安静快活的空气并没有维持多久,很快那角门就响起了动静,最先被吓一跳的是小绺,小绺咳嗽了一声,听动静是努力把饭给咽了下去才说话:“娟娟姐姐?” 娟娟姐姐的声音听起来也是个年轻女孩,声调十分稳重,还透着一点子的严肃,就像高中时期那些学习很好一板一眼的学习委员:“二小姐呢?大小姐让我来传个话。” 小绺忙道:“娟娟姐姐,小,二小姐在房内歇息......嗝!对不起娟娟姐姐!” 估计是吃饭的时候给吓到顶住了。 那个叫娟娟的姑娘没再打理小绺,只是脚步声朝着这边过来,然后停在了距离窗口不远的位置:“二小姐可睡着?” 许粥粥心想:“我要真睡着了你要如何?等到我醒过来?” 不过想归想,她没有这个恶趣味,只是扭头把手里的杆秤和碎银子塞回去匣子里,这才也跟着提高声音道:“没呢,进来吧。” 随着脚步走过廊下,绕到了门口,隔着花厅和卧室的门槛和纱帘,娟娟很是严谨地行了个礼:“婢子胡氏,见过二小姐。” “不拘那么多礼,起来吧。” 许粥粥不太想老搞雾里看花那套,寻思着左右都要认全府里的人面,于是干脆起身走到了花厅,正面看到了胡氏娟娟的模样:她和自己想的出入不大,真的就是十六七岁的样子,不胖不瘦不高不矮,一张圆脸,没什么特别的特色,唯有鼻子上零星的一点子雀斑给她寡淡的脸上增加了一点调皮。 发黄的头发整整齐齐的梳起,头上戴着一朵鹅黄色的绢花,另还有两枚样式淳朴的银簪子,穿着一身豆青色的半新的衣裙,没有穿耳,一边手上戴着一只最为常见样式的银镯,底下一双青绿色的绣鞋,也是半新不旧的样子。 她十分直接的打量这个胡娟娟,她大胆猜测,这个胡娟娟在见到原主的时候还要自报姓氏,表示这位应该是头一次见到府里的二小姐。 但是从对方在小绺面前不是生面孔的反应来看,要么是之前这个原主性子冷淡不见生人,要么就是之前的事情没有到让这个胡娟娟出面的程度。 所以,这回是什么事儿?没有叫来那个周婆子,反而来的是个年轻姑娘? 第十四章 消失的人 胡娟娟声音很轻柔,也和温柔的高中女生感觉很像的:“二小姐,大小姐遣婢子来问问,可对本月的账目有什么异议吗?” 这问的许粥粥一愣,她反问道:“需要有异议吗?” 且不说自己看懂或者看不懂账本这事,她对这里的物价也不清楚啊,而且不清楚的不光是许粥粥,这个原主这深居简出还病着的身体素质,大小姐还让她费神审账? 再说了,她根本就没看到账本,何谈异议呢? 胡娟娟解释道:“大小姐只是说,若是二小姐觉得有何种需要改进的地方,可尽说的,之前二小姐说,把每月的菜品和琐碎换做银两的建议就十分好,大小姐试着如此实行了一月,果然轻松不少,所以这些日子,大小姐没少夸赞这都是二小姐的功劳。” 这倒还挺出乎意料的。 许粥粥傻了一瞬,给了个本能的反应:“哦,替我谢谢大姐......姐的夸赞。” 她原本想叫大姐,又觉得别扭:大姐这词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变了味,成了带一点点刺耳的词儿,对比起来,大姨都显得亲切。 以至于后来耳边听到的都是小哥哥小姐姐,除非对骂,不然都听不到复古词汇了。 胡娟娟那边也愣了,这个谢要怎么转达啊?胡娟娟还没想明白,只能先应了。 然后又听到许粥粥一脸为难神色说道:“可是对于账本这事,我确实也说不上什么,今日周妈确实来了,送了这个月的月钱,二两五钱八分,不过,没有给我看账本。” 许粥粥心中原本就有点想法,说着话的时候不错眼珠的观察胡娟娟,果然在她说她没有看到账本的时候,胡娟娟的脸色变了,她心中暗暗断定,自己猜测的差不离。 虽然但是,虽然周妈虽然没有惹她,但是她没忘记那个周婆子当着她的面就去欺负小绺的事情。 于是又无辜地补充了一句:“我想大概是周妈忙吧,周妈要管事,要帮着大姐姐查看账本,都这样了,还亲自给我送月钱,实在是过意不去呢......” 许粥粥一边做无辜表情说着,一边在心里暗暗吐槽,这台词,真的是观众看了都要yue的绿茶台词啊,茶味好浓。 不过现在她这个角色对方的是一个看起来势利眼的婆子,即便是拍成剧,那也是宅斗爽文的开头。 胡娟娟果然因为这句话而眉头微蹙,她小心翼翼说道:“缘故如此......是周妈忙过头了,忙的要忘了事情的主次顺序,不该怠慢的也不由得给怠慢了。二小姐莫要放在心上。” 许粥粥一时间拿不准这个胡娟娟的偏向方向,她到底是和周婆子那一头的呢,还是大姐姐那头的,也不对,周婆子是这个原主和大小姐母亲娘家那边带来的,现在是闻玉屏身边的婆子,用一句说就是府上的老人了,大小姐都要敬重一头,等于是府上管事的婆子。 这种身份在宅斗题材的影视剧中还挺常见的,一般都是拿助攻剧本,对大小姐忠心耿耿的那种。 不过看这周婆子的做派,怎么觉得有点势利眼?这势利眼这个设定,可和对主家衷心冲突了啊,而且她这个原主和大小姐关系似乎不差,怎么这周妈对原主就有点别的意思? 许粥粥不动声色,提醒自己这个原主性子淡漠的设定,微微冷着脸道:“哪里的话,我若是介意周妈,岂不是介意了我大姐姐?以后莫要说这样的话。” 胡娟娟愣住,片刻,强笑道:“二小姐哪里的话,是婢子失言了,婢子下去,便会提醒周妈,请二小姐务必过目一番账本才好。” 许粥粥漫不经心地点头,一副并不在意的样子。她虽然不明白为何非要她过目账本,听这意思,好像是闻玉屏的硬性规定,难道这府中没有主母,而直接由两个小姐管事,为了公平,所以账目必须两个都过目盖章才能成事? 可是若是这样,她也没看到属于这个原主的章子啊。再说了,原主甚至还没有及笄,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叫来唤去,都是个瑟瑟的乳名。这边的规矩是女子十五才会有自己的正式的名字,有了正式闺名,就代表自己成为独立的个体,就有选择夫婿的自由了。 想到这里,她又烦躁起来:难道她真的还要在这里过完一生吗?顶着别人的身份和面貌,去过一种陌生的生活和人生? 许粥粥看过不少穿越文,自己也拍过穿越剧。越是了解,越觉得不管是文还是剧,那个原本的人物都很可怜,莫名其妙又无声无息的结束了自己的人生,无人知道,就无人在意,然后不管是男主还是男配,还是旁的一切,都不是对原本的人物产生的故事。 爱也不是,恨也不是。 真是孤独的人生啊,所以穿越剧中的女主越是光彩照人越是春风得意,她越是可怜那个无声无息消失的影子。如今她也成了那个无声无息取代旁人的灵魂,她潜意识中对这个原主产生了同情和歉意,这种情绪直接的演变就是对于自己当下处境的烦恼和茫然。 烦躁和茫然令她并没有很好地控制表情管理,脸上的情绪越发的淡薄,她自己不觉得,但是在胡娟娟看来,那已经是一副赶客脸了。更何况她还是不客,于是胡娟娟立刻麻溜的躬身退下了。 等到许粥粥回神之后,胡娟娟已经不见了,她这才想起来刚刚胡娟娟告辞被她给忽略了,才反应自己刚刚是不是有点凶,却看到门口站着小缕。 她奇怪,今日小缕怎么没有避开? 而且还站在门外不走,也不动。 这是夏日,为了通风和凉快,门口做的是纱帘,隔着外头雾朦胧影朦胧的。 许粥粥心下奇怪,问道:“小缕,有什么事情?” 而小缕却忽然在门口跪了下去。 这一跪吓了许粥粥一跳,她立刻在椅子上给跳了起来:“你干嘛?!” 作为九年义务教育出来的三好学生,她可受不了这个。她走到门口,隔着帘子说道:“起来!” 她没走出帘子,隔着两步远,主要是怕一掀帘子,小缕就跑了。 第十五章 还得宅斗 她隔着帘子站着,看着面前跪着不肯起身的小缕,忽然觉得这一幕蛮像凤姐的,只不过她好像没有凤姐的那种威严,至于让小缕吓得不敢抬头嘛....... 许粥粥无语,放缓语调说道:“有什么事情可以起来再说。” 这番不明不白的下跪,难道是有求于她? 许粥粥胡乱也想不出个头尾,干脆就等他开口,反正他是主动下跪的,只要不是以下跪磕头为爱好,总归一切的行为举止都是有目的性的。 许粥粥也不着急,反正着急的是对方。 她如今还散发,并没有着急让小绺梳头,因为还想着吃完晌午饭要歇个午觉,这个原主身体虚弱,最好的保养就是食补和休息,吃得好睡得好,自然身体也就会好起来。 她坐回去椅子上,随手拨过一把头发在手上把玩,修剪过的发梢果然看着顺眼了不少,涂了茉莉味的发油,看着也有了点光泽。这个原主营养不好,即便是刻意养了指甲,那指甲也是薄的很,显示健康情况的月牙也不明显,饶是这样,还不如剪了呢。她正想找一把剪刀把指甲给剪了的时候,外头的小缕出声了。 “二小姐,周妈是太太带来的婆子,也是大小姐的乳娘,原本是要跟着大小姐陪嫁出去的。” 许粥粥虽然不明白小缕怎么忽然和她说起来周婆子的事情,不过她还是听出来关键词了。 “原本?” 小缕继续道:“是原本,这几个月以来,周婆子得意的很,不停的在府中说,这一回恐要劳动她留在府中打理府里上下,为着就是家中的二姐不争气。” 家中的二姐,说的不就是她嘛。 许粥粥有点不悦,皱眉道:“外头怎么说的?” 小缕慢慢道:“府中上下皆传,老爷原本从老家把二姐接来,是因为大小姐要出嫁,家中缺了一位管事的主子,而老爷又听闻二小姐在老宅中把宅子里的田产铺面庄子都打理的井井有条,这才决定把二姐接来京中,代替大小姐管家。” 许粥粥暗想:“原来还有这一出?” 她还以为这个原主的设定就是个没什么存在感的路人甲呢。爹不亲娘不爱的那种,结果现在看来,还有点要看重的意思? 她只是心里想着,并没有说些什么,而是先听听小缕那边得来的信息,然后听听小缕到底是什么个意思再说。 “结果二小姐来府中之后,对于帮助大小姐打理家事这事并无兴趣,而且也没有多少才能,府中婆子女使皆不服,那周婆子这几日便越发的得意起来。” 许粥粥说:“一个管家的婆子,即便是管了家,难道还能当主母不成?” 小缕这回抬头起来,飞快的看了许粥粥一眼,似乎想要判断许粥粥说着话的意味,是认真的犯蠢,还是故意说着反话。 然而隔着一重纱帘,他什么都看不透。 屋里头陈设简单,布局清雅,中间站立的少女虽然身量尚未长成,却也能窥见几分亭亭玉立的姿容。 小缕飞快一幕过去,立刻换成面前的青砖纹路,他说道:“二小姐该想一想,若是周婆子一开始便能撑得起管家职权,何必辛苦大小姐多年?” 许粥粥心想,也没有多少年吧。这个原主的大姐闻玉屏十九岁,就算是她聪慧早熟,十三岁管家,也不过就几年时间而已。 不过她知道古人的时间不能用现代人的标准来算,许粥粥十六岁的时候父母学校还在抓早恋问题,人家古代有的都已经当妈了。 她所在的这个时空好像还比较合理,虽然男女十五岁就可以议亲定亲,但是真的要正式成婚,必须双方年满十九周岁。据说好像是因为女子十九岁之后生孩子不容易发生危险。具体什么缘故,她还没有太清楚。 而且,她连府里的事情都还不太清楚,更别说别的了。 而小缕却明显想的比她多,清楚的内容也比她多。 “老爷是个洒脱的性子,府中之事,说句冒犯的话,是不上心的,身边的人,来回换去,老爷也不在意。只要老爷身边可心的人不动,老太太那边也好哄,每日清香不断,奉神也殷勤,也是不出门的。而这同时也表示,老爷是不会为了谁出头的二小姐。” 小缕抬头看向许粥粥,隔着纱帘,都能看到小缕脸上生动的神色和眼中无法忽视的忧愁。 那让许粥粥觉得少年老成的脸上,是一种殷切的期盼,让许粥粥想起来中学时候那个亲切的问她是什么会错那么多选择题的年轻的数学老师。 那个时候许粥粥答不出来,头压得底底,手背在身后抠手。 那个时候她是个小孩子,是个学生,合理地做着那个年岁的少女自然的动作和表情。 如今这个原着的年纪甚至比当时的她还要稚嫩一些,但是作为闻瑟瑟的她,却不能够再抿嘴,抠手指头,和眼神乱飘了。 她眼神坚定,隔着门帘确保自己视线落到小缕的身上一瞬。然后端起茶杯,做了一点若有所思的神态。 这个神情极大的鼓舞了小缕,小缕激动起来,跪着往前行了一步,直到被门槛给挡住才停下:“二小姐,老爷不管内宅的争斗,可是不代表争斗就不会休止,若是周婆子真的做了管事的,以后二小姐就越发困难重重了。二小姐,您身边是没有自己人的。如今,是唯一能够争的办法了,只要接过了管家权,那周婆子自然就得随着大小姐离家,只要周婆子离家,那其余周婆子带来的人就好料理些,二小姐还能培养自己的人在府里。” 这时候小绺也过来,悄咪咪的跪在小缕身边,弱弱说道:“是啊小姐,若是将来周婆子管了事,不光是奴婢的日子不好过,小姐您的日子也艰难啊。” 她举例子,举了个近在眼前的:“以后二小姐想要洗头,可能都不容易要到热水。二小姐想想,二小姐要吃药,要热水洗头,要新鲜的花样子,这一切如今在大小姐那里不难,可是若是周婆子管了事情,周婆子难道会像大小姐那样殷勤吗?” 她看了看身边的小缕又看了看自己,哀伤道:“可能第一件事就是把我和小缕赶走。” 说话间,许粥粥已经走到了两人面前,在两人猝不及防的时候,许粥粥一把把帘子打起来,露出了清楚的一张脸:“你刚刚说,我身边没有是没有自己人的,又说我要培养自己人,那么如今我问你们,你们今日这番说法和作为,是要毛遂自荐吗?” 她心想,素颜呢,又是个小孩的脸面,如今能够端出来的就只有眼神和气势了。所以她姿态做的很足,尽量也压低了音色,少女脆生生的嗓子很影响气势的发挥,不过她做的不错,从小缕和小绺的眼神中就能看出来。 第十六章 永世 小绺一方面被她震慑住,没有马上回应,张口了两回,最终还是憋不出个什么,一张脸涨得通红,她中途有把求救的目光转移到小缕身上去,奈何小缕也是两眼空空,一副抿嘴且茫然的表情。 最终还是小绺胆子大些,喃喃开口:“小姐,我和小缕没读过书的,大字都不会写一个,也实在是听不懂小姐的话。” 许粥粥一愣,继而又听到小绺声音带上了委屈:“我和小缕虽然都是贱\/民,但是也是能够忠心的!” 一开始许粥粥还没有反应过来,为何小绺莫名其妙往什么贱\/民上扯,她同时还对于自己震惊这里有划分阶层的幼稚想法嗤之以鼻,然后立刻反应过来是小绺和小缕误会了那句“毛遂自荐”。 他们没读过书,不懂这个成语,于是无法理解这个成语的意思,只听懂了其中最为刺耳的一个发音。 许粥粥顿感心酸,心头复杂不已,她道:“毛遂自荐,意思是说,你们是不是要......” 许粥粥想了一会如何用白话来解释这个成语,她努力想了一下自己当时学这个成语时候的标准解释:大概是自告奋勇,自己推荐自己。 但是她又害怕小缕和小绺连自告奋勇和推荐这两个词也不理解。 ......很是卡壳了那么一会子。 于是只能费力解释道:“毛遂自荐的意思是,自己引荐自己,引荐明白吗?就是比如一份工?差事?自己跑上前告诉老板,自己能够做得好这份差事?我那句话的意思就是,你们说我身边没有自己人,那么,你们愿意不愿意,来当我的自己人.......我是这个意思。” 她干脆一打帘子走出去,走到院子里,看准了一块干净的地,又从旁边的扫帚上扯了一根竹枝,蹲在地上划拉两下。 “这是贱,贱民,低贱的贱。” 她又划拉一笔,给蹲在旁边的两个看:“这是荐,推荐,自荐,毛遂自荐的荐。” 她写的是繁体字。 谢天谢地,许粥粥穿越之后,反应过来最大的庆幸就是自己小时候爸妈给她报过书法兴趣班,而且她一直学到了高一才结束,虽然书法算不上精通,但是也可以唬人,不管是狂草还是小楷,拿出去都能获得一句喝彩。 而且她比较别人,还多了一点本事:就是她会熟练的转换书面繁体字。 国人似乎无师自通能够读顺繁简转换文字的能力,但是下笔的时候就多少会有些迟钝,毕竟笔画繁琐,且没有深刻的书写记忆。 而许粥粥后来动了要当演员的心思之后,便开始练习繁体字的书法。心想以后拍个才女角色的戏份的时候,都不用找替身,美滋滋又是一次热搜。 结果如今只能用来避免让这个原主当睁眼瞎。 许粥粥说道:“所以明白了吗?这是同音不同意的两个不同的字。” 她站起身拍了拍手上丁点儿到几乎可以算是不存在的灰,说道:“如今我再问一遍,若是我愿意在这内院争上一争,你们呢?要不要毛遂自荐呢?” 反应很快的是小缕,小缕原本就是蹲着,顺势下跪,猛地磕头,口中道:“小的愿意!小的想要跟着小姐,小的还想要学会认字!想要更好的替小姐办事!” 许粥粥头疼:“有话说话,能不能别动不动就跪下磕头?你是有惯性吗?” 其实就算是小缕和小绺没有主动提,许粥粥一开始也想拉拢这两个人,这两个下人无论是出身还是来历,都和这许粥粥一样,在京城这块算是空白,都算是重新开始重新摸索。这样的虽然万事开头难,但是也能够保证稳定的开头。而且一个会读书写字的帮手,要比一个只懂得手脚勤快的小厮有用的多。 小缕被她说的脸红,然后同手同脚的站了起来,虽然低着头,却也两眼放光。 许粥粥见此笑了笑,不置可否,只问小绺:“那你呢?也想不想学读书认字?” 小绺瞪大眼睛,好半天才道:“婢子笨得很......学不会,反而要惹小姐生气。” 许粥粥道:“谁说我要亲自教你们?我会请来老师,专门给你们上课,教你们想要学习的本事。” 不同于小缕的眼神发亮,小绺那边却一脸犹豫:“小姐婢子笨得很......婢子就只想跟着小姐,服侍小姐......” 这明摆着就是不想读书了,许粥粥有点不高兴,读书能改变人生的教育理念即便是这个时候没有普及,但是会认字会写字也比当个睁眼瞎好吧?否则不是处处不方便吗? 许粥粥道:“你也不会一辈子都在我身边呀,就算是你要跟着我,你将来是不是也要嫁人?嫁人之后,再小的家也要打理吧?就算是你没读书,也该知道女子婚后是要相夫教子的吧?教子教子,就是教育子女,你若是一字不识一纸不认的,如何能给自己的孩子启蒙呢?” 小绺嘟囔道:“可是婢子的爹娘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呀......我娘和我祖母都不认字,而且.......宋国是有规矩的,贱民是不能进私塾的.......” 许粥粥一愣:“什么?” 她看向小缕:“是这样?” 小缕脸色发白,唇色也被牙齿咬得几乎没有血色,他点点头,刚刚发亮的眼睛又蒙上了一层阴霾。 许粥粥头疼:“我若是帮助你们脱籍呢?” 影视剧中,也有帮助当丫头的角色脱籍还良民身份的设定,不知道这个设定在这里能不能行得通。 小缕艰难道:“小姐,我和小绺,是........是无法脱籍的,别说是小姐了,就算是京城的君侯发话,也很难开这个头的。” 许粥粥皱眉:“这是什么缘故?” 小缕又是扑通一声下跪,然后这次直接叩头不起:“小姐,小缕瞒了小姐,小姐饶恕!” 他这一番操作,慌得小绺也吓得不轻,连带着跟着一起跪了下去。 一天之内被跪了好几回,许粥粥已经开始麻木,刚刚的凉风不知道是不是吹久了,吹得她头疼。她坐了回去躺椅上,虚弱道:“行吧,你说,你哪里瞒了我.......我会饶你的。” 小缕头快低要尘埃里,声音起来的时候似乎也蒙着一缕尘土一般的隐晦:“小缕原名许一,家中排名老大。三岁时候,被贬为恶民,罪名为......通敌判\/国......九族被诛,第十族之后,沦为恶民,永世不可翻身。” 第十七章 宅斗开始了 这四个字估计连小绺都不知道,她吓得原本黑红的脸色刷一下白了,然后失声尖叫,只不过她还懂得克制,立刻紧紧捂住了嘴巴。 即便是捂住了嘴,眼眶中也含了泪。 明显是吓到了。 古代确实是有很多贱籍的,身份位于“士农工商”之后,所谓的“下九流”就是其中的统称,其中包括贩夫走卒、青楼卖唱、奴婢乞丐等等。九流九流,并不是说贱籍就只有九种人,而是因为九在数字中代表无尽数,基本等于略过不细说和“等等”。 而贱籍的称呼也随着地域不同,有叫惰民的,也有世仆、采珠、丐人等等......这些光看字面,其实也知道是一些因从事行业而归到贱籍的。 而恶民则不同。 恶民世代都被官府盯着,每隔三年都要自己前往官府报备,并且还要梳头露面,跪低于当地衙役之前,大声背诵《恶民规》,以及当年家族的认罪书,以此表示自己日日夜夜都不忘自己家族当年做下的罪恶,活在世上就是为了替家族忏悔,为自己吃的一口干净的水,饱腹的米都觉得惭愧等等。 由于恶民基本都是小心翼翼,如见不得光的蝼蚁那样苟活,有的干脆就住山洞喝泉水活着,然后自生自灭,其实事到如今,很多恶民已经都不太去官府交差了,毕竟恶民基本不去大城,小地方的官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谁也不肯承认自己这地方有一个恶民。 就连出身难民城的小绺估计都没有见过活的恶民,以至于吓到流泪。 而最为淡定的,反而是误打误撞,收留了恶民入府的许粥粥了。 她表面上纹丝不动,内心也是苍茫一片,心中只觉得那个原主真是牛的很,闷声不响的,这运气都能去买彩\/票了。 而有一说一,这个确实算是永世的罪名了。 别说什么一朝天子一朝臣的话,即便是如今这个朝代倾覆,换个名姓的皇帝坐龙椅,也不会有任何一个君王会信任一个曾经背叛过自己朝廷的家族。 所以就算是小缕再有上进心,再如何刻苦读书都没有用。反而他越是上进,越是受到重用,他将来跌重的时候就越惨。 更别说这种可能性很低,毕竟他连读书的机会都没有。 影视剧中这一类出身的人,要么是天赋极高,要么就是家里人偷偷教他读书,然后等到万事俱备,借到一缕“东风”,开始属于自己的闯关模式。 至于结局如何,就要看他是否是男主了,若是男主,那么他的原罪必需是冤案,他必须尽力为自己的家族洗刷冤屈,然后最终一定会成事。 而若是反派,那么最终就会落得一个竹篮打水一场空的黑化结局。 由此可见,就算是在允许开金手指的剧中,对于这一类身份的角色的出头,基本也都是死局。 而许粥粥也没想到,自己竟然能够遇到这样的一种人设,实在是又忐忑又好奇的很。 她把问题丢回去给小缕:“那你是怎么想到呢?” 她心想,对于这条路,大概再也不会有比当事人更在意和筹谋的吧?就算是原作者或者是编剧,也不会花费几年的时间来想这个出路,而当事人不一样,即便是纸片人,在角色的设定中,从记事开始的环境的翻天覆地,到后来地位一落千丈,他从迷茫到绝望再到不甘的一系列的过程一定是惊心动魄和悄无声息的。小缕今年虽然也只有十几岁,但是除去那惊变的三年时间,其余时候,他一定在无数个夜里辗转反侧,苦苦思索能够爬出地\/狱的办法。 与其自己自不量力漫不经心的想法,还不如听听当事人自己的意见。 小缕如其名,没有比他更加在意那“一缕东风”了。 小缕听到许粥粥的话之后,眼神中闪过了一丝光,这还是许粥粥真实意义上的看到所谓的“眼睛有光”的反应。 结果还没等小缕说些什么,外头忽然咋呼起来,细听之下是好几个人的脚步声,夹带着刻意拔高的咋呼,只不过七嘴八舌的状态下实在是无法仔细分辨咋呼的内容,只能隐约听到几声“天地良心”“天爷爷”“没脸活”这几个撒泼专用词。 许粥粥等不得不暂时中断了谈话。 许粥粥皱眉,听着那吵闹声越来越近,还没等那几个婆子脚跨进院门,她已经听出来来人的领头是周妈了。 不用想也猜得出来是为了什么:今天的账本,日后的管家权等等。 看来小缕说的不错,周婆子确实对这个管家权看得很重,甚至心中已经做好了接过管家权之后的安排了,大概还恨不得这个原主的大姐赶紧嫁出去让位了。 小缕原本要慌忙爬起来,准备闪到一边避开,却看到小绺脸上惊慌恐惧的神色未消,愣住出傻的模样,就知道这丫头今日是指望不住了,干脆咬牙,继续和爬不起来的小绺跪着。 一个低头跪着,另外一个也跪着,脸上还挂着泪,一看就是犯了错在被主家料理——周婆子领着一群婆子呼天喊地进来的时候,就看到眼前的这一幕。 原本咋呼的婆子们一下子就给憋了回去,尤其是周婆子,那一双手还为此了一种“举手”的动作,看着像个跳大神的。 许粥粥冷冷冲着那门口的动静瞄了一眼,抬了抬下巴,做出一种“不耐烦”“不正眼看人”的神态,压低声线,不耐烦道:“吵吵嚷嚷,扰人清净,这就是大户人家内宅管事的做法?” 这句话说出来,许粥粥在心里都要给自己点个赞:这种先盖章问罪的做法,要比所谓的“何事吵吵嚷嚷”来的厉害多了。 如果是后者,那就等于说,有的事情,确实可以吵吵嚷嚷。到那时候,她一个人,可怼不过那一群婆子,到时候那婆子说这事对不干活的小姐来说不算是大事,可是对于下人来说算比天大,她又能说什么? 所以还不如干脆盖个章:什么事情都不能吵嚷,太没礼貌! 她这做法确实有效,抛开周婆子之外,身后跟着虚张声势的丫头婆子们都被短暂的镇住,毕竟知人知面也不会知心的,更何况这原主从进府之后就深居简出,接触过的丫头婆子十个手指头都数的出来,很多婆子丫头只听说二小姐羸弱无能毫无主见,如今眼见落差,一些有眼色的婆子已经麻溜的跪了下去口中念饶了。 第十八章 是时候发挥演技了 但是周婆子就是周婆子,短暂的愣神之后便开始了她的表演。 她往地上一跪一坐,就开始嚎啕大哭,口中念着自己的不是,眼泪鼻涕适时落下,表演地那叫一个精彩纷呈。 许粥粥看着情况觉得眼熟,片刻之后便是恍然大悟:原来那些现代街头碰瓷的就是这个模样啊!这叫什么? 经典永流传? 周婆子声调挺高,动作也挺周全,无奈口音挺重,且杂,她也听不出来周婆子到底是哪儿的口音,说话慢了还好,一旦如现在这般急眼了,一句话就好像是舌头分岔打结挤出来的一般。 听得太费劲。 许粥粥一直不忘了这个原主林妹妹一般的体质,摆出虚弱状道:“周婆.......婆婆妈妈的像什么事?有事就说事,委屈也是事,别吵,我听得头疼。” 好险,差点嘴瓢。 周婆子那边还是委屈,甚至委屈道口不能言,身后的几个婆子见状,七嘴八舌的替讲了,还是账本的事情。想也知道是胡娟娟去回了闻玉屏,闻玉屏找来周婆子问了几句话,周婆子面子上挂不住,跑过来没事找事。 若是如原主那样不爱理事性子软和点,大概就是落得一个反过来致歉和给别人没事找事的罪名了。 不过如今眼前是许粥粥,许粥粥还记得这婆子当着她的面给了自己的丫头一个耳刮子的事情呢。 “周婆子那边确实忘了,又觉得二小姐虚弱,看那么多字也是头疼,且自从大小姐那边的婚事谈妥,时间快近,周妈就越发的忙碌了......府中又无主母,管事的大小姐是未来新妇,有的事情实在是不好亲自出面,这几日周婆子就恨不得一个人当三人来用,又是采买,又是找人牙子看新的丫头,又是去酒楼看酒......由此才怠慢了二小姐......” “竟然是这样?”许粥粥皱眉,也暂时不去管一边吓得还没止住抽泣的小绺,这个时候小绺的状态反而能够给她涨点威风,“你们这些婆子是光吃白饭的吗?为何只让周妈一人做事?难道全府上下,只有周妈一人会采买,一只有周妈会找人牙子?也只有周妈懂得看酒?” 还没等对面婆子们再讲些什么,许粥粥就坐起来,指着对面的其余婆子:“你,你不会看酒吗?” 那婆子原本跪的远,纯属看戏,忽然别点名,吓一跳,想回答“会”,不敢;想说“不会”,又怕。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干脆就低头装死。 真是没上进心啊......许粥粥叹气。 她说道:“竟然如此......府中竟然只有周妈一个妥帖的人,不知道是府中的幸事还是不幸。周妈,实在是辛苦你了!” 她觉得做戏就要做全套,一边动情说着,一边走到跪坐在地上的周婆子面前,一把把她搀扶了起来。 这周婆子生的虽然矮,但是不胖不瘦,皮肤也不是特别黑,脸上透着红光,一看就像是那种小镇上过得悠闲快活的老太太。 周婆子也不矫情,既然许粥粥给了坡,自己也就麻溜的下了驴子,她还顺势拍了拍身上的草屑:她跪的也讲究,虽然当时是一下子扑倒在地上,但是人选的地儿好,膝盖亲密接触的是柔软的草坪,古代的草地和现代的人工草坪不一样,绿草都是柔软的叶子,初生的嫩草水嫩如麦苗,几天不去管就会长高一大截,小缕每日都要给这前后两个院子的草地拔草,即便如此,那草叶依然旺盛,生的厚实软绵,跪下去就仿佛跪在了一片棉花上。 而后面那些婆子丫头就没有那么好的命,好地儿被周婆子占了,自己就只能委屈的跪在路上,路上是用鹅卵石和青砖铺出来的一条小路,前两日才下过大雨,今日又洒了水,青砖上还挂着新生的苔藓和忽略不去的湿气。 跟着周婆子起来的时候,能看到明显两团湿印子。 许粥粥拍了拍周婆子光滑发热的手背,刻意避开了她手指头上两个硕大的金玉戒指,说道:“我竟然不知道周妈这样的辛苦!实在是不该!大姐姐好几日都来问我管家的事情,我起初也是心眼儿小,以为是大姐想要甩手把这烦心事给我,心中怨恨大姐姐,堵着一口气不肯回应,却不想,这是大姐姐怜爱周妈辛苦的一份苦心!” 她甚至酝酿了一点点泪出来,一点点而已,不多,足够让眼前的几个婆子丫头能看到她“神情动容”,她眼中泪光点点,柔声道:“周妈要怪我,我也是反驳不出来一句的——我岁数小,不懂事,自以为这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不过就是菜贩子上个门去厨房吩咐一句,或者寻和府里熟悉的裁缝上门罢了.......我以前,看不到那些辛苦,还想着府里那么多婆子丫头的,差事就算是多,分到各人身上的,又能有多少?能压得喘不过气吗?” 她偷偷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对面的观众,很好,大家都入戏了,甚至有几个婆子偷偷用袖子摸了泪,还有几个婆子和丫头偷偷在翻白眼,很好,她一来对自己的演技十分满意,二来又十分命白的区分了那些是周婆子的人那些又是看不顺眼周婆子的。 她在周婆子感动到要伸手拉自己的时候一个转身,十分无意地让周婆子扯了个空,悻悻收手。 许粥粥又立刻说下一段台词,她觉得这段表演十分的考验演技,毕竟这台词都是临时编的,不过宅斗的台词和套路绕来绕去也就那么一些,直接拿来用也不怕被剧方狙击。 “可惜我身子不好,纵然想要立刻为大姐姐分担,也是有心无力,不过即便是我无能,也不能让闻府落一个苛待下人的罪名,我会告诉大姐姐,去外头寻几个可靠的人,或者去庄子中调人......无论如何,绝不可以让周妈如此辛苦。” 许粥粥用余光看到周婆子急了,张口要说什么,她立刻一把握住周婆子的手,道:“周妈,您是府里的老人了,伺候了我和大姐姐的母亲,又要看着我大姐姐出家,闻家断然没有叫您无法安度晚年的道理的!” 后面那几个婆子丫头阵营区分清楚,就连反应也是明显的要命,有的已经错愕,慌张上头,而有的却在偷偷看好戏,嘴角止不住的上扬。 第十九章 没手机也不无聊 小绺直到周婆子一帮人离开之后好一会儿才如梦游结束一般回神。 她的表情茫然木讷几乎可以和周婆子的脸色一较高下了,她小声道:“二小姐,周妈刚刚好吓人。” 许粥粥道:“你也不差啊,你也吓人。” 小绺声音还在发抖,甚至在和许粥粥说话的时候故意避开小缕,装作小缕不存在一般。 看着小绺生硬的表演视而不见,小缕脸色沉的要滴水,他暗自咬牙,腮帮子的那块肉崩的很紧,想说什么,却又在接触到了许粥粥的目光后打消,最终他叹了一口气,就离开了。 是离开这个院子,去了隔壁那个几乎被废弃的院子,不一会儿,就传出来割草的动静。隔壁院落平日里来人不多,野草长得就格外的疯,小缕除了每日忙着这个小院的花木,还会抽空去打理隔壁。 这原本是再平常不过的日常,如今小绺却发抖起来,她小声把许粥粥扯进屋内,压低声音道:“二小姐!他在割草!” 许粥粥哭笑不得:“他每日都割草,怕什么?” 她见小绺吓得样子,起了点捉弄的心思:“怎么?你怕小缕回头草割腕了,闲不住,把你的头给割了?” 她想起来那个关于宿舍梦游挨个摸舍友的头“这个没熟这个没熟”的鬼故事,心想着若是晚上办个鬼故事大会,光是小绺的反应就已经足够精彩了。 她光是讲这一句话,就能吓的小绺发抖,揪着许粥粥的外衫衣角不放手,眼眶里包着一包泪。 许粥粥安慰道:“别怕,小缕不是坏人。” 很明显许粥粥的话并没有让小绺信服,对比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柔弱小姐,她更相信自己听到的:“我爹妈说,恶民可凶了,是恶魔,从鬼门关阎王爷小鬼手里逃出来的!所以只要闻到了人味,就会把人吃了!” 许粥粥听了哭笑不得:“胡说,哪有人吃人的?” 小绺却一口咬定:“有的!” 她不光是十足的肯定,还告诉了她一件事:“我家,我家隔壁村的一个赖头子,就把他儿子给吃了,刚刚生出来的一个儿子,哭都没哭一声,就成了那赖头子肚子里的肉食!” 接受到了许粥粥眼神中的震惊,小绺的声音更低,语调却更加的坚定:“那赖头子就是个盲流子,一人吃饱全家不饿,长大了也没人给他说媳妇,后来不知道从哪儿捡了个疯姑娘,就偷了别人家一根麻绳,把那那疯子拴在自己裤腰带上,逢人就说那是他婆娘。” 许粥粥不由得追问:“后来呢?” 小绺说:“后来他婆娘的肚皮就鼓了起来,赖头子还摘山上的山楂给他媳妇吃,等到那孩子要生了的时候,赖头子连带他媳妇都不见了,等再出来,他媳妇肚皮就憋了下去。有人问他孩子,他就装傻,说什么孩子哪有孩子?” 小绺说的委婉,主要是怕吓到许粥粥。 实际上那个赖头子的原话简直难听到不忍直视。 小绺光是回忆都要发抖,她说:“那赖头子是馋肉了,他也不是真的对他媳妇好,就是馋肉了,听说出生的羔羊子美味,他馋,吃不到,就想着出生的婴儿差不多味就把自己孩子吃了......” 她说到这里,紧张的看了一眼敞开的窗外,生怕风把她的悄悄话带到一墙之隔正在割草的小缕耳朵里去。 小绺在许粥粥耳边轻轻道:“那赖头子,就是恶民!” 许粥粥明白了,赖头子吃人,赖头子是恶民,所以恶民=会吃人。 小缕是恶民,所以,小缕也会吃人。 感觉在小绺的眼里,小缕已经不是一个人了,而是一只老虎,或者说,白天是人,晚上就会变成老虎,然后挨个看看这府里谁“熟”了。 一想到那个画面,许粥粥又忍不住乐。 小绺对许粥粥的态度十分不满,跺脚:“小姐!” 许粥粥摸了摸小绺的头,示意她安静,说道:“你也说了,那赖头子是馋肉了,但凡他能吃得上真正的羊羔子的肉,他还会去费劲巴拉的去吃婴孩吗?还苦哈哈的等上十个月?” “如今你和小缕都入了府,不缺吃不缺穿的,有我一口吃的,就少不了你们,什么肉吃不到?你自己捏捏你自己的胳膊,细的都凑不齐一碗肉干,难道你比小羊羔子好吃?” 小绺不吭声了,虽然她心中暗暗觉得许粥粥说的有道理,但是依然觉得恐惧,可是自己也没资格让小姐去赶走小缕,万一他被赶走了真的缺了那一口肉,把别人吃了怎么办呢! 可是若是继续留在这里,自己就是他身边最常见的,她万一一个不小心把自己吃胖了,吃的一看就好吃了,又该怎么办呢? 小绺烦恼不已,被这个眼前忽视不过去的困扰烦恼的心不在焉,给许粥粥梳头的时候说好了梳成双丫髻,结果梳好了一看,成了垂挂髻,双丫髻和垂挂髻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前者两把头是往上靠的,更像是现代的童花头,而垂挂髻两边的发辫则更靠耳下。前者活泼,后者灵动,各有不同。 少女的发髻可选择的不多,来来去去就那么几样,头饰也大多是用丝带或者花朵来装饰,那些朱钗步摇之类的得梳特别的发髻配它,很多发型,得等原主过了十五岁办了及笄礼后再说。 许粥粥的审美是更加喜欢垂挂髻,她觉得双丫髻是儿童发型,原主十四岁,已经算是少女了,再在头上顶着两个发啾实在是幼稚,无奈这个原主虽然十四岁,但是长相却很偏幼,加上营养不良,发育迟缓,所以更合适能带来活泼气息的双丫髻。 她原本打算让原主以活泼点的样子去见闻玉屏,结果到了晚饭时间,闻玉屏看到的,还是个柔弱害羞的小妹妹形象。 许粥粥不明白闻玉屏忽然喊她一起吃饭的原因,总觉得这就像考试之后和父母同桌吃饭时候一样的忐忑,总感觉闻玉屏会随时随地问她功课,虽然这个原主好像也没有什么功课,有点放养制,可是若是这样,那原主是怎么认字的呢? 许粥粥这几日的疑问都可以凑成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了,她有点懊恼,人家穿越,要么是带着原主的记忆,要么是身边有个从小一起长大的丫头,结果自己倒好,一点记性都没有,连丫头都是临时搭配的,还没等看看这京城天下,光是府里的事情都让她一个头两个大。 许粥粥心想:怪不得古人没手机也不觉得无聊。 第二十章 谁才是府里的老人 闻玉屏那边的晚饭要比许粥粥的菜品要多谢,也精致些。 除了该有的精米粥、菊叶冷淘、牛乳蛋羹之外,甚至还见到了一份令许粥粥格外吃惊的东西。 闻玉屏看到从丫头捧那物出来之后许粥粥的眼睛就几乎粘上了,不由得笑:“这是酥山。京城盛行的凉饮,是用牛乳浇淋在碎冰上做成的。牡丹楼每天只做不到一百份,每日一出来都被抢光了,这还是娟娟好容易订了一份。” 闻玉屏温柔笑,示意奉餐的胡娟娟摆到许粥粥面前:“我猜你一定喜欢,这苦夏,再没有比这个更好的消暑的吃食了。所以一等你身体好了些,我就赶快让娟儿去牡丹楼给你订下一份。” 那确实,不然冰淇淋也不会盛行到她那个时候了。 许粥粥用小勺子挖了一口进嘴里,冰冰凉凉且浓厚的奶油味道瞬间充斥到了嘴里。竟然真的是奶油!原来在古代的时候,古人就已经能够把牛乳分离出来奶油!许粥粥吃惊,又被这种好像失去了很久其实也就才两三天不到的食物勾出了真情实感。 她鼻头有些发酸,又不想让闻玉屏发现,干脆沉默的一小口一小口的刮上头的奶油吃。 这个酥山,是用类似于刨冰一样的碎冰堆成山状,放在一个盘子里,为了防止碎冰融化,那盘子底下也是一大块冰,造型是一座连绵的小山,有两个隐约可见的小山头,一面山头上淋的是奶油,另外一面浇的是桂花蜜糖。 许粥粥吃了几口之后把眼前的的碗盏往闻玉屏那边推了推,道:“姐姐也吃。” 闻玉屏笑得更开心了:“姐姐看着你吃心里就甜了。” 胡娟娟也忙道:“大小姐这些年可盼着二小姐来了呢,如今姐妹和乐,婢子见了也欢喜。” 这句话是闻玉屏爱听的,笑着道:“就你这丫头多嘴。” ...... 吃完了晚饭之后,胡娟娟带着几个伶俐的丫头子上来,伺候着用淡茶漱口,还用鲜花调的水净了脸和手,歇息了一会儿,闻玉屏就说今天要和她一起睡,吩咐胡娟娟去准备。 胡娟娟忙道:“婢子已经都吩咐下去了,专门给二小姐换了新的缎面的枕头。大小姐休息一会,就可以带着二小姐去汤屋了。” 汤屋说白了就是个小型的澡堂,专门给闻玉屏私人使用,而且设计的十分的科学,用类似于温泉的设计方法,有两个进水口,一个进凉水,一个进热水,而热水也不用一桶桶烧好了提过来,而是用空心的竹管引了隔壁烧好的热水,只要这边还在泡澡,那边就会持续的烧柴保证热水的供应。 这热水池里还放了几个药包,闻着是非常舒服的中药味道,撒了很多的新鲜花瓣,旁边还摆着新鲜的果子和果子露,有桃汁,极淡的葡萄酒,还有紫苏水等等。 许粥粥从一开始的扭捏到后来完全被热水澡征服,在里头游来游去,快乐的如同一尾小鱼。 闻玉屏在一旁看着许粥粥玩的不亦乐乎,打发了旁边伺候的几人退下,只留下了胡娟娟。 由此,许粥粥更加断定,这胡娟娟才是闻玉屏的心腹,就算不是,也是未来要培养的自己人。——就像她身边的小绺和小缕那样。不过事情有变,她还没来得及培养,这两个未来心腹就有点不合了。 这回送她过来的是小缕,小绺原本就不敢来,她害怕周婆子,周婆子老欺负她,总能找到机会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狠狠拧她身上的皮\/肉,一般的小丫头都不敢出声,就算是有的丫头子不懂事给喊了一声疼,周婆子也总能找到理由说是调教小丫头子然后糊弄过去。 小绺被拧怕了,绝不主动把自己送到周婆子面前去。而其实闻玉屏是派了胡娟娟和另外一个婆子来接她的,闻玉屏甚至还找了两个婆子抬了个软轿来,就是那种爬山的时候会看到的那种用两个竹竿固定的竹椅,前后两个人挑着,只不过府里的用的是两个强壮的婆子。 许粥粥不至于体弱到这个程度,决定用腿走过去。 原本小绺和小缕都可以不必跟着,但是小缕看出来小绺不敢和他单独待在一起,就主动提出要跟随护送。 小缕一路上沉默不语,和闻玉屏派来的丫头婆子们隔着老远,默默的跟在后头,几乎没有存在感。 跟来的是小厮,所以如今伺候许粥粥的就是闻玉屏身边的一个丫头,她年纪看着不大,姿色也平平,但是一双小手又白又软还有劲,给许粥粥按摩的地差点睡着。 但是这个丫头并没有被闻玉屏留下,等到在场的只有三人的时候,闻玉屏这才道:“瑟瑟,她是胡娟娟,你见过了,她以后就归你了,包括刚刚那个小橘,我看你也喜欢,也给你,还有外头特意给你挑的几个丫头,总共七个丫头子。” 许粥粥吓一跳:“我有丫头呀。” 闻玉屏道:“那个傻丫头能成什么事?叫小绺是吧?虽然生的倒是挺精明,手脚好像也挺勤快,但是光有衷心不够,在你身边做丫头的,不光要勤快,衷心,还得聪明。” 许粥粥心想,幸亏小绺没跟着来,不然听到这个评价,估计得哭出来。 点评完了小绺之后,闻玉屏也跟着雨露均沾的提了小缕:“还有那个小子,我也见了,一副闷葫芦的模样,看着老实,其实一肚子心思,恐怕太聪明,主意太多。这不聪明的下人不行,太聪明的,更不行。” 闻玉屏接着说道:“娟儿跟着我许多年,帮着我打理过不少庄子上的事情,她也聪明伶俐,还会认字,以后在你身边能给你不少助力,你将来代替姐姐来管家,也不必重新开始那么吃力。” 许粥粥一愣,指着自己:“我?管家?” 她大学学的专业可不是财务会计啊。 “是啊,我嫁出去之后,不是你管家,还能是谁?”闻玉屏笑道,“再说了,不是你说的,要让周妈养老么?” 说道这里,闻玉屏眼中闪过一丝轻蔑,道:“我知道她的心思大了,我原本也想让她去庄子里,和她的儿子女儿团聚,好歹能叫她衣食无忧安度晚年,结果她见没有要让她随户的意思,便以为我要让她管家,实在是可乐。” 闻玉屏说话一贯都是温和,许粥粥刚刚穿越来的时候也见她对周婆子的态度,以为周婆子地位不低,起码也是乳娘。结果闻玉屏下一句就推翻了许粥粥最开始的猜想。 “她以为府中老人走的差不多了,以为竹叔也走了,就理直气壮来当这个府里的老人,也不想想,我还没走,如今,你也来了。” 她看向许粥粥,满目温情:“我们瑟瑟是竹婶带大的,瑟瑟也记得,是不是。” 第二十一章 社恐 以后,闻玉屏总会经常拉着她一同用餐,理由各种不一,有的是“今日寻到了好吃的果子”,或者是“牡丹楼新出了檀香引子,猜你一定是喜欢的”等等。 每次都是胡娟娟来接,到底是什么目的,许粥粥也是明白的。 她也明白,哪怕是为了洗头自由,她也应该去把管家的权利给接过去,如今她还有另外一个理由:游泳自由。 闻玉屏的那个专用的汤池简直不要太舒服! 一想到以后如果被周婆子接走了管家权,她以后的惨状,就觉得自己应该打起精神来! 有一日,用过了晌午饭,恰逢凉风徐徐,天上蓝天白云,相得益彰,闻玉屏忽然想要在院中小憩。 许粥粥原以为不过就是在院中搬个竹椅凉榻的事,再切点果子,旁边让丫头打个扇子,有精神就和丫头说说笑笑,没精神了就小睡。 结果等丫头在院中布置了老大一会儿,许粥粥都因为犯困打了好几个哈欠,这才听到丫头子过来请的讯息。 她眯着眼往外一看,惊得一个哈欠都收了回去。 院中有一棵紫薇树,恰逢花开时候,紫薇树开的烈烈随着风过,时不时就有稀碎的花瓣洋洋飘落到树下的软帐上。 是的,闻玉屏要在园子里午睡,闻玉屏的丫头,就直接把蚊帐给搬了出来,有了蚊帐,床也不能少,那可不是什么竹椅或者躺椅,而是一个实木的矮脚床,上面铺着精工编织的凉席,还有竹夫人,软枕,两个老虎枕头。还有各种香包,帐中除了矮榻之外,自然也少不了各种新鲜的果子,蜜饯,饮品,还有一些许粥粥没见过的各种米糕炸糕肉脯等等。 闻玉屏的小院是有名字的,叫做金玉阁,一听就能看出来区别了,闻玉屏是闻家的千金小姐,金贵无比,就连婚事的选择都是那个万事甩手不管的闻家家主,也就是这个原主的亲爹亲自挑选的。 说是姓陆,家中也是文官清流,家中门户不错,母家是江南织造局的公务员。可以说是体制内中的金饭碗一级了。 闻玉屏是长女,那个陆家公子是个独生子,据说温恭聪慧,长的也是一表人才,而且十分喜好音律,十三岁就能谱曲,做的一手凉州词。 许粥粥听了,就算是从现代人的角度也挑不出毛病:这说辞是有内容可说的,比如家境好,帅,而且还有兴趣特长。一看就是有底气,不比一些媒婆,说来说去,就说对方是个老实人。 许粥粥一边想着,一边逐困意上头,眼前紫红色的花瓣都准备开滤镜了。 借着这一层的困意,闻玉屏的声音都好像是做梦梦到的一样:“我一直想着今日的情形。” 她说要这句,扭头看了看迷迷糊糊,虽然一脸迷惑却还是扭头听的许粥粥。 两人刚刚洗了发,都散着头发吹干,闻玉屏的脸上即便是未涂脂粉,也依然是好气色。唇红齿白,眼睛清亮。 她眼睛亮晶晶的看着许粥粥,道:“母亲有你的时候,我都记事了,我记得母亲当时问我,要弟弟还是妹妹?我虽然知道所有人家都想要个儿子传宗接代,但是我依然还是说我想要个小妹妹。” “母亲好温柔呀,她亲了亲我,说就听屏屏的,就要个妹妹。” “后来你出生了,母亲却走了,我哭了好久,那个时候不到六岁,甚至和竹叔说了,长姐如母,我要开始学着养育妹妹了。” 她面对许粥粥,撑着头,手中慢慢摇着手里的团扇,她手里的团扇是双面绣,绣着一只活灵活现的小狐狸,手里捧着一个又红又大的石榴。 这是陆家送来的见面礼中的一份,足足够够十把团扇,象征十全十美,几乎绣样都是好意头。 这小狐狸捧石榴,寓意就很吉祥,在这个宋国,狐狸象征男孩子,聪明的男孩子。 陆家那边,陆公子是唯一的儿子,其他的都是姐姐妹妹,陆家自然希望闻玉屏能生儿子。 但是在闻玉屏看来,那就是一把普通的扇子罢了,她甚至都不在意那是多金贵的扇子。 她更在意眼前的许粥粥,或者说,闻瑟瑟。 “没想到父亲会因为母亲的离开而无法面对你,把你就留在了老家,让竹婶把你看顾大,后来要不是你年岁到了,竹婶又日渐力不从心,父亲只怕还要逃避更久。” 闻玉屏说这些的时候,脸上是很大的困惑,她同时也把她的困惑说了出来。 “说真的,以父亲的心性,竟然会如此悲伤母亲的离去,这才是我这些年最不解的了。” 许粥粥不解闻玉屏的不解,也困惑道:“为啥?” 闻玉屏懒羊羊躺了回去,也学着刚刚许粥粥的样子看看蓝天和落花,很轻快的说道:“你不了解父亲,咱们父亲这个人,对万事万物,都不放在心上的,甚至包括祖母也是,父亲对祖母也敷衍,祖母呢,对父亲也敷衍,感觉那每次晨昏定省啊,每月两次伺候祖母用餐这种,都是因为规矩,若不是这些,大概这对母子,谁都不想这样。” “我见了好多回,父亲走后,祖母才松快些,就像夫子离开学堂后的学生们。” 闻玉屏自己都觉得自己这比喻有意思,她用团扇掩住噗呲一笑,说道:“我还听过,有个远亲的婶子,说咱们闻家,天生心冷血凉。” “你看闻家,妯娌就不多,家中也简单,别人家都是热热闹闹一堆亲戚,但是不管是祖母还是父亲,好像都怕这种热闹。” 许粥粥脱口说:“这不好吗?家中简单,还少了勾心斗角。” 闻玉屏也点头:“我也觉得这是一个好处。虽然竹叔临走时候说,我想的简单,我祖母和父亲都是这样凉薄的性子,怕就怕,家中女儿出嫁以后,没有了靠山。家中兄弟姐妹多些,好歹能互相扶持,以前我总羡慕别人家有姐姐妹妹,如今我也有了。” 闻玉屏的眼神中多了一抹柔软,她俯身过来,亲了亲许粥粥的小脸,认真道:“瑟瑟,你要记住,我们姐妹俩才是世上唯一可以依靠的人。” 她说罢,又浮出一抹惆怅来,道:“这大概就是相依为命了。” 而许粥粥想的是:“这一家人,不会都是社恐吧?” 第二十二章 血缘 许粥粥心里很清楚,在这个时代,她是没法摆烂的。 即使这个原主是个爹不亲奶奶不爱的(目前看来姐姐还算不错),否则这个原主大病一场,如今好容易恢复能吃吃能喝喝,也不见那个祖母来看一眼或者过来捎句话。 而且全府上下,都没人觉得有什么奇怪和不合理。 若不是全府社恐,就是闻家社恐已经众人皆知,基本默认,闻府上下,各自关门过日子,你不扫我门前雪,我也不管你瓦上霜。 ——听小绺的意思,这个原主原本似乎体弱的,胃口和林妹妹差不多,稍微吃点东西就生怕克化不动,然后就不舒服,面露难色。 然后,就只有小绺和小缕手忙脚乱,头一回的时候,小绺大胆去告诉了周婆子,周婆子一副大惊小怪的样子,从头上拔下一根簪子,用头上的头油摸了摸就算是消毒,抓起原主闻瑟瑟的小手就扎了下去。 小绺吓的尖叫,得到了一把狠狠地拧掐,由此她的尖叫被扼杀。 对比疼得眼泪汪汪的小绺,反而是脸色发白唇色淡到几乎透明的闻瑟瑟一言不发,忍耐至极。 大概也是因为那件事,所以后来那个周婆子就没再把原主放在眼里了吧。 而闻家的那位祖母的态度,更加给那府里的下人证明,根本不需要给这个所谓的二小姐半点眼神。 所以在闻玉屏有一日问她,对于下个月祖母的六十大寿有多少意见的时候,许粥粥起先睁大了眼睛表示惊讶了一瞬,又很快垂下了睫毛,她压低声音,既能让自己显得自信不足,又能让闻玉屏听清楚她要表达的内容:“我想觉得,祖母不会爱我的心意的,而且我也并不知道祖母会爱什么……” 闻玉屏听了后笑着搂着她说道:“不必如此上心,若是太过在乎,祖母反而要发愁,应该如何来表现高兴。” 她还告诉许粥粥一件事:“祖母天性如此,最不知道如何去表现真心,她现在如此,以前也是如此,哪怕是当年祖母的家族为祖母挑女婿,她也是表现的淡淡的,只唯独到了祖父这里,祖母才淡淡说了一个音,那音之后,家人于是知道,这就是祖母中意的。” “小时候我觉得祖母不喜欢我,还胡思乱想了许多的理由,譬如我是个女儿之类,或者我一些事情做的不好如何如何,而当时竹叔无论如何宽慰我,我都觉得是竹叔在诓我的。竹叔才告诉我这些。结果我那时反而哭的更加厉害。” 她说到这里停下,眼睛亮亮看着许粥粥,眼中能让许粥粥看出希翼来:“瑟瑟你猜一猜,这是为什么?” 闻玉屏似乎很爱和这个原主聊许多,还告诉了一些很多自己的故事。 许粥粥听了,心中首先冒出的情绪,就是难过。 一想到这个闻瑟瑟实际上根本没有机会和她的姐姐说话,甚至有过分享往事的机会,她就觉得心中很不是滋味。 她并没有觉得内疚,毕竟她自己也是受害者,若是可以,她是最想让一切回归原位的。但是假如不能,她也做不到摆烂。 性格决定命运,她不知道闻瑟瑟的性格如何,但是许粥粥不会是个随水漂流的人。 于是许粥粥十分尽责的扮演好闻瑟瑟,又在每个合理的角度,去改善这个闻瑟瑟。 最起码最起码,若是有朝一日一切回归原位,闻瑟瑟不会觉得,她摆烂了她的人生。 面对这个问题,已经和姐姐关系有些缓解的闻瑟瑟要怎么回答呢? …… 许粥粥茫然地摇头。 闻玉屏很快回答道:“我哇哇大哭,说我一定不是我爹妈的亲生孩子,因为我总有那么多喜欢的,还有那么多想玩的,还有那么多想要的,我一点儿一点儿也不淡薄。” 许粥粥很快由这句话想到了原主的闻瑟瑟,她再度低下头,小声道:“若是这样说,似乎我像闻家的,但是我却不觉得的。” 闻玉屏托起许粥粥的下巴,虽然温柔但却强硬的力道让许粥粥被迫抬头对上了闻玉屏的脸,她生就一副温柔面,无论是悲伤焦虑还是欢喜,都如包裹了一层棉花,她的手指接触的感觉,也像被一朵云托起。 许粥粥听到闻玉屏温柔的语调:“有句话,我是听后院的婆子说的,不太好听又理直气壮——鱼找鱼,虾找虾,鱼生\/不出小王\/八……我觉得,鱼虽然是鱼,可是鱼该有很多脾气;虾那么多,不代表都一个性子;你我都是人,就算是一窝,也有比吃甜的爱吃酸的。” 许粥粥其实听懂了,但是她不知道闻瑟瑟能不能听懂,于是最好的办法就是沉默。 沉默中,她的脸蛋又被轻\/糅了一把:“你生这样,和我小时候那么像,不是我妹妹是谁?” 她忽然想到什么一样,说:“对了,祖母爱吃甜食,又喜欢听书。” ……话题被硬生生转移,许粥粥也只能顺着接话:“既然这样,就准备些京城新鲜的甜食,再请个说书的?大家都听,祖母爱不爱的,可以选自己爱的来听。” 闻玉屏道:“若是这样,怕来不及,祖母的寿宴只能办三天,可是最短的一本书说完也要三天……” 她想起来折子戏,补充道:“若是这样呢?让说书的自己选一段,讲出来,既然不会听了糊涂,又能让人听了喝彩,以后,欲知后事如何,就听下回分解——下回就让祖母直接请那说书的来府中讲。” 闻玉屏道:“这样好!既能让祖母听没听过的内容,还能在三天之内选自己到底爱听什么,实在是妙极了!” 许粥粥腼腆笑了笑——对于真心实意的表扬,无论是许粥粥还是闻瑟瑟,这个时候都该露出谦虚的笑的。 …… 闻玉屏的思绪都有些被带动,她看着眼前的少女,试图想要把眼前的少女和幼年时候的自己联想到一起,却很现实的发现,她从来没有一次,在自己的脸上看到自己妹妹这样熟悉又陌生的眼神。 是的,非常熟悉,熟悉的缘故。就是因为她从幼年时候开始,就从很多面对的脸上看到这种情绪。 祖母,过世的祖父,还有父亲…… 她后来想通,知道自己的性子是随了她温柔的母亲,但是她那样温柔的母亲用命换来的小女儿,似乎活脱脱像极了父亲。 这世上会有人爱自己吧? 但是一定不会包括自己的父亲。 如同淡薄的父亲太迟地表现出在乎母亲一样,父亲还并没有机会去发现,自己的小女儿是另外一个自己。 而如同温柔的母亲会喜欢上如冰一样的父亲一样,闻玉屏觉得,她会喜欢上自己的小妹妹的。 第二十三章 传闻中的晚成公子 闻家老太太大寿,尽管老太太社恐,可是依然不能办的真的社恐,毕竟如同这一类的需要仪式感的宴会,基本都是办给外人看的。 而虽然闻玉屏也知道这个道理,依然想在这个隆重体面的基础上去让主角开心,于是来问许粥粥的意见,折子戏的想法很得闻玉屏喜欢,老太太也喜欢,甚至期待:不必打着哈欠听读书丫头读完一本毫无感情的戏本子来判断剧情精彩,也不会因为看了一半觉得不好听却不好推脱而硬着头皮听下去……而说书人为了赚这一份买卖,必然会选出最精彩的段落来吸引听众留住听众,这怎么想都怎么叫人愉快。 老太太十分愉快的期待起了自己的大寿。 寿宴那天,也按照布局,收拾出来好几个小院子,中间是个大院,把能搬空的几乎搬空,提前撒上草种,等到青草长成柔软的绿色绒毯,就在草地上摆上很多矮榻,上头各种点心酒饮水果等等一应俱全,周围是竹帘围起来的空间,既透风,又保证隐私,这里就是给未嫁的姑娘公子们吃吃喝喝的场所。 而其他小院的洞门也被挡住上半部分,垂下的布帘上写着《醉月》《奔月》《月归》等等,表示这个院子会有这几个名称的说书内容。而宾客尽可以根据自己感兴趣的内容选择停留或者离去。 为了保证隐私和社恐,说书人和听众中间隔着各种屏风和遮挡物,有的小姐会跑去二楼看,既能看到说书人的表情,也不会被看到。 闻家的老太太有专门的包厢和特殊通道,是闻瑟瑟花了好几天时间画出来的——她根据自己去过的和演出过几次话剧的记忆和经验,画出来个自己看了都惨不忍睹的草稿。 但是就算是这样的惨不忍睹,本地的木匠,竟然也做出来了! 木匠还展示了那个表面上一间房实际上两间且隐人不隐声的构造和机关,看的许粥粥吃惊不已,惊叹连连。 …… 而就在寿宴当天,许粥粥就在这间小屋中,清楚听到的却不是说书人娓娓道来的故事,而是一首听起来十分熟悉的诗。 “这个女人不是人!” 屋子里等的除了闻家的老太太,还有别的女眷和不用避嫌的小公子,听到这句“无礼”的话,一片哗然。 而在出声人的沉默和他人的议论中,许粥粥很快知道,这人就是她那个原主传说中的准姐夫——陆佰常。 而这个时候,陆佰常又十分抑扬顿挫的继续了下一句:“九天仙女下凡尘。” 许粥粥已经有点耳熟了。 在喧哗声逐渐减少之后,陆佰常朗声,音调换了个方向:“养个孙女会做贼……偷得蟠桃供祖母。” …… 在一片格外的喝彩中,许粥粥基本傻在了现场。 这个,这个诗,不是,打油诗,不是唐伯虎的诗吗?还有个说法是纪晓岚写的,但是无论是谁,现在,是陆佰常写的了。 …… 等到许粥粥回过神的时候,她已经通过另外的出口神不知鬼不觉的来到了正堂,闻玉屏果然早已经到了闻老太太身边,屏风后的台上还站着两个一脸懵逼的女清客,看来是陆佰常瞅准了时机,抢在了说书开始之前,来了一番自己的表演,用一首打油诗,同时取悦了闻家两个最重要的女人,同时还大大出了一次风头。 旁人窃窃私语,这个陆佰常不是第一次抢风头,无论是喜宴,寿宴,即便是丧席,他都有本事技惊四座成为焦点。 他和闻家除了闻玉屏之外的一家子还真是极端的对立,闻家社恐,他却是个社牛。 …… 隔着绣着绿竹的屏风,许粥粥跟着闻玉屏端坐在闻老太太的左右,说书开始,这段折子戏叫《对姻缘》,喜宴上是不会说什么剧情故事的,大体结构基本离不开才子佳人恩爱圆满。戏折子精彩,但是闻老太太经过那一轮焦点,已经有点社恐发作,不过她不好意思离开,只能硬着头皮听下去。闻老爷在外任职未归,似乎是因为就连圣上都知道闻家的性子,所以并没有怪罪闻人良。 闻人良也因此逃脱这次的即兴表演。 头一次得知了这个原主亲爹的名字的时候,许粥粥还在心中嘀咕一句:“这名字的走向真极端啊,不是大善人就是大反派。” 这种的名字和性格,当个普通人的可能性不太大,实在是这名字起的有点看头。 结果这个很有看头的老爹这回见不到,许粥粥却能见到个从名字看着反而是没多少看头的人——原主的未来的姐夫,京城中且算是小有名头的“晚玉公子”陆佰常。 出名的人物处理起来比大众脸的炮灰甲乙丙丁要方便的多。许粥粥很快就从这次跟着来赴宴的同龄闺阁小姐中知道了陆佰常的事情。 ——这个陆佰常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出头之处,无论是长相还是才学都在平平无奇的程度,在京城公子圈里也不收欢迎。 而闻玉屏却很得那些各家主母的青眼,闻玉屏家世简单,妯娌不多,且一人就能打理闻家府宅,生的也清秀可人,性子虽然温柔却不懦弱,而且看起来似乎并没有太过接近闻老太太和家主的淡漠,见人笑的端庄大方,实在是一个十足的当家主母。 这样的闻玉屏,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说句伤人的实话:即便是陆家的冰人,没一个月,都轮不到她把脚伸进去闻家的门槛内。 而让如今现状成真的,是陆佰常后来的“启蒙”,或者说开窍,陆佰常在一年前忽然开窍,文采非常,在一次赏月大会上,以一首《夜静诗》赢得了满场喝彩,也让原本只能屈居在末尾公子局的陆佰常一下子距离能看到当今大鸿儒山南先生的头冠。 若是就这样一次,只能算撞大运,结果在一个月后的品酒会上,陆佰常又以一首《茫然歌》技惊四座,这次以后,陆佰常在公子局的座位,已经能看清山南先生的脸了。 事不过三,陆佰常偏过,第三次,面对挑衅的陆佰常,就酒性大发,脱冠褪袜,当着山南先生的面,当场谱曲作词,唱了一首《凡人流》,后来醉倒在山南先生面前,最后闭眼前的画面,是山南先生的胡子,若是再晚一些困意来袭,他就能数的清楚山南先生的胡子了。 第二十四章 追星少女 告诉给许粥粥这一切的,是三个跟着父母过来参加寿宴的贵女,年岁看起来和原主差不多大,生的花朵一样,或娇媚过清纯或可爱,打扮的也是漂漂亮亮,细节做到了手指——许粥粥看到这三个女孩儿的精心保养过得手指甲上都涂了花汁,甚至贴了十分可爱的小小花朵,显得一双小手又娇嫩又可爱。 其中一个女孩子告诉许粥粥,这是苔藓花。 她很兴奋,小脸发红,问许粥粥:“你知道苔藓花吗?琴姑娘你知道吗?就算是不起眼的苔藓,只要自己努力,也会开出独一无二的美丽花朵!琴姑娘?我们叫你琴姑娘行不行?听屏姐姐说,咱们都是同年生的,你是几月的?我是二月,这里最大的!你呢?” 许粥粥一时之间应付不了这样的热情——闻瑟瑟更加不行。她只能懵了一会才低声回答道:“我是十一月的……” 闻瑟瑟出生于深秋,她的出生,不光是带来了那年的寒冬,还送走了她的母亲。 所以闻瑟瑟从未过过生辰。 十一月于她来说,最重要的就是今年的炭火够不够,之前竹婶在的时候会打理这一切,以后竹婶老了,她也开始在意。 她只在意这个,炭火就是她的生死。 这也是许粥粥的困惑,这个原主如果之前那样在意生死,为何到了京城大宅中,反倒是一副看透的样子? 小绺口中的闻瑟瑟实在是不像个少女,少女,就该是她面前这几个小贵女的模样,活泼可爱,满脸都是藏不住的心事,虽然是对着自己七嘴八舌的展开少女社交,但是许粥粥一眼就能看出来,这几个女孩子,心里想的是别的,她们明摆着是找自己有事,又不好意思,所以才以过来认识为理由,结果没聊几句。话题就扯到了陆佰常身上去,自己的名字都没报,陆佰常的事情就叽里呱啦说了一大半。 这一切让许粥粥觉得很熟:这不就是那些追星少女嘛。 她们追星陆佰常,而自己是陆佰常未婚妻的妹妹,再没有这样更直接的机会了。 那个问她苔藓花的女孩子立刻说到:“那你就是妹妹!琴妹妹!我是周柚柚,她叫李袅袅,这是尤春雨。我们都比你大的。” 许粥粥点头,一一回了过去:“周姑娘,李姑娘,尤姑娘。” 许粥粥注意到,这三个姑娘都精心打扮,甚至有点精心过度了,不像是来参加长辈寿宴,反而更像是暗恋学长的生日会。 她们的手指甲上都贴着苔藓花,手里还抱着一本册子,看起来是非常重要的东西。 许粥粥故意多看了两眼那册子,周柚柚看到后,立刻两眼放光,期待问:“你也喜欢晚成公子?不对,他是你未来的姐夫,你定然是喜欢的,毕竟要当一家人嘛!” 许粥粥心道一个“果然”,刚刚陆佰常在闻家老太太和闻玉屏面前做那一套表演的时候,其中最捧场的反而是后面一堆的年轻小姐。看来这个陆佰常基本就是京城贵女圈子的白马王子一类的人设。 虽然在许粥粥看来,陆佰常的一套看着并不怎么样,甚至有刻意耍帅的嫌疑,但是最会让那些涉世未深的小姑娘心动心跳。 而这样一来,打听陆佰常的事情,找这些小“粉丝”是最好不过了。 许粥粥故意说道:“实在是不好意思,我刚刚来京城不久,对于所谓的晚成公子,并不知道多少的,而陆佰常陆佰常,对于我来说,他也就只是我那个未来的姐夫罢了。” 许粥粥故意道:“我这个姐夫,很有名吗?” 非常成功的,许粥粥收到了对面三双眼睛齐刷刷的怒火。 …… 许粥粥作为闻家的二小姐,且算是第一次正式露面的二小姐,闻玉屏对于许粥粥的这一次露面的看重程度甚至要比闻家老太太,也就是寿宴的主角还要重视。 用闻玉屏的话说,就是“老太太寿宴要穿的衣裳,操心是要操心的,可是不用操心也真的不用操心的——将来你管家了就知道,花样子无外乎就是那些,总是不变的,尽心寻些难得的料子才是关键。” 许粥粥说:“可是寻料子也不容易吧?” 闻玉屏刮一下许粥粥挺翘的小鼻子,又没忍住,捏了捏还是没多少肉的小脸,心疼道:“瑟瑟讲的对,可是姐姐也没法去织料子呀,所以得让别人去找,我呀,如今最需要尽心的,还是怎么打扮我家瑟瑟。” 许粥粥刚刚给给予了一点点的回应,闻玉屏就带她去向了一个陌生的院落,那个院子入口有一道长廊,从木制的楼梯到门口的灯笼,无一不证明这是新盖不久的,而转过长廊,再行十步,豁然开朗,假山浅水,荷花游鱼,相映成趣,荷花池旁就是一处静榻,有竹床竹桌,还有檀香袅袅,黄鹂鸣唱。 推开正厅的门,内中布局也是清雅中不失华丽,温馨又惬意。 闻玉屏在许粥粥旁边,一眼不错的看着许粥粥的反应,等许粥粥看她,才笑问道:“瑟瑟,你喜欢吗?喜欢这里吗?” 许粥粥隐隐约约已经猜到是怎么回事,但是按照闻瑟瑟一个少女的设定来说,确实是应该掩盖不住惊讶和小心翼翼的:“……好漂亮!” 许粥粥一直研究这个原主的性格,知道一个人的性格不难:要么从身边人的态度,要么就从对方的生活经历,对于一个从小就背负害死亲生母亲,又被父亲丢在老宅中不肯带身边的来说,这个孩子应该多少会敏感,自卑有没有要看个人,但是敏感是会有的。而且不会轻易和坦然的接受陌生人的好意,也不会理直气壮的觉得对方是会无理由的对自己好。 所以就算是许粥粥已经猜到了这个院子是闻玉屏给自己准备的,但是作为闻瑟瑟来说,她不会第一就想到这个地方属于自己,或者闻玉屏会为自己特意准备一个这么大的这么好的地方。 所以震撼归震撼,但是许粥粥不会回答那句“喜欢不喜欢”。 …… 这是许粥粥来到这里的第二个月,也是“闻瑟瑟”来到京城的第三个月,许粥粥在知道了这个时间线以后十分的唏嘘:闻瑟瑟从来到府中就几乎没有离开那个小院,而闻玉屏也在那个月中忙着让妹妹适应,而“体贴”的不去打扰,而闻瑟瑟也不知道是如何感想的,她一日日在那个甚至连小院名字都还没来及命名的地方,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第二十五章 一人心和一心人 而这一切,闻玉屏都不知道,她只温柔的看着眼前这个大病一场之后如同一块遇到暖意的冰块一般的妹妹,逐渐的融化,温和,最后会变成一汪春水,开满花朵。 她想起来那人说的那句话:“你和小妹多年没见,但是毕竟血脉相连,我虽然是局外人,但是相信血亲无可替代,她或许表面上拒人千里很冷很冷,冷到了冰里,但是她看到你,心中一定是欢喜的,会在冰里开出花来……” 闻玉屏不知道怎么样是在冰里开出花来,那是雪花?还是霜花呢?但是她需要这样的话,需要这样的安慰于是也就接受了。 闻玉屏说:“漂亮不漂亮是其次,你喜欢才是最要紧的。” 许粥粥睁大眼睛,一脸的不可置信,在对视上闻玉屏的笑脸以后飞快的移开视线,落在了一边胡娟娟手腕上的银镯子上。 这是一对新镯子,不仅成色要比之前的足,且纹路精美复杂,一看就不是那种随处可见的老种银打出来的,价值也是不菲。 而胡娟娟之所以这样坦然的面对许粥粥的注视,是因为这对镯子就是闻玉屏奖赏的,而奖赏的理由,就是胡娟娟要辛苦,去教小绺怎么做个很好的贴心的丫头。 这不算个轻松的差事,所以她值得这个奖赏,而这也代表着闻玉屏同意小绺留在许粥粥身边。 同时还有小缕,虽闻玉屏如何觉得他上不了台面,终究也没去做这个坏人。 闻玉屏又再一次说:“没有比你高兴更重要的事了,也没有比你喜欢更要紧的事了——你是闻府的二小姐,全府上下,除了两个人,其他的,都应该想方设法让你满意和高兴。” 许粥粥觉得,她也改让这个原主的姐姐满意和高兴——于是她表现的十分高兴的让闻玉屏打扮自己,比打扮自己还要精心的搭配衣裳和首饰,尽管那天,闻玉屏的未婚夫也会来,她却还是觉得,许粥粥的打扮更重要。 闻玉屏给许粥粥定了一身全新的衣裳,配了精致的香花,还有京城中小贵女都喜欢的绣花鞋。 许粥粥看着热情的闻玉屏,很是不好意思让她失望:“若是那些贵女不喜欢我怎么办?我这样无趣。” 当时闻玉屏怎么回答的? 闻玉屏好像从未想过这个,她笑着捏了捏许粥粥的小脸,理直气壮道:“谁会不喜欢瑟瑟呢?” …… 闻玉屏的理直气壮,今日在一个和原主同岁的少女脸上也见到了,周柚柚一脸的不可置信,仿佛听到了什么天方夜谭的东西,她道:“谁会不知道晚成公子啊!谁会不崇拜他呢!” 许粥粥:“……一定需要知道吗?” 周柚柚仿佛是自己受到了侮辱一般,大声道:“当然!!他虽然以后是你姐夫,可是你不会只那他当姐夫吧!!他可是晚成公子!” 许粥粥没明白:“那要当什么?” “当偶像!” 周柚柚等异口同声道。 许粥粥被震得说不出话,她第一个念头就是:“这个时候有偶像这个词吗?” 就在许粥粥要进一步确定自己的猜测的时候,周柚柚忽然和另外两个小贵女对视一眼,一脸头疼且眼泪汪汪的把手里之前一直仅仅搂抱的册子塞到了许粥粥怀里,大声且带着哭腔:“你要好好看看!!看看晚成公子多么多么值得喜欢和崇拜!一定要看!” 周柚柚说完做完了这一番十分类似追星少女送出自己真爱的周边强硬安利的话和动作之后,不等许粥粥反应,就拉着另外两个人跑了。 到了门口,回头一句:“我还会来找你的!” 这才真的一溜烟跑了。 …… 许粥粥手上有一本全新的诗册,包装精美,印刷清楚且工整,而且细节十分讲究,入手的质感就能感觉出高级感,一看就和这个时代的其他的文集册子不一样。 这本册子薄厚度适中,拿在手里也正正好,很难不让人觉得它的每一处细节都是经过精心设计的。 而且这书页中还夹着做成干花的苔藓花——许粥粥总算知道那三个少女指甲的苔藓花的来处了。 封面中间是十分工整又能见功力的题名《朝花夕拾》,落款作者为晚成公子。这晚成应该是陆佰常的化名,就如同那位大儒山南先生一样,其实人家名字叫陈南桥。 这本《朝花夕拾》是陆佰常出的诗集,收录了他“开蒙”之后做的诗句,大多都是京城中耳熟能详的,当然也有一些是第一次见光的,这种属于“福利”,只有第一批买册子的,才能第一个读到晚成公子的新诗。 许粥粥立刻翻到了新诗部分,发现果然竟然,是一首她眼熟的“新诗”。 这首诗叫《云想容》 全诗如下: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花露浓。若非瑶池天上见,会向亭台月下逢。” 这首诗的下方还这些晚成公子,也就是陆佰常写这首诗的灵感:一日深夜无眠,举头望月,怜嫦娥孤冷,心念佳人有感而作! ——而那些晚成公子的虔诚读者,包括周柚柚在内的小贵女,都一口咬定,那就是写给闻玉屏的。 周柚柚还告诉给许粥粥:“你不知道我们多羡慕屏姐姐,得此一人心,白首不分离。” …… 许粥粥:“……” 她还来不及无语,就又去翻看了一下前面的《夜静诗》,果然,也是“窗前明月光,应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人。” 而刚刚周柚柚的那个“人心”,果然也收录在了这本集册中,而且就这两句话“要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 许粥粥觉得好笑:要人心做什么?卤了下酒吗? 看来陆佰常和她一样,应该也是穿越者,而且也发现这个时空和自己之前所处的没有交集,别说唐朝的李白白居易,就连卓文君也能请过来给自己充学问。 只可惜卓文君的那首《白头吟》写的是卓文君斥责负心汉的故事,陆佰常根本没法照搬来当做自己的用。而且许粥粥甚至想,陆佰常大概根本记不住全文,否则就算再怎么画蛇添足的改装,也不会把“一心人”改成“一人心”,前者情深,后者惊悚。 第二十六章 另一个穿越者吗 许粥粥的心后知后觉的开始砰砰直跳:陆佰常的出现,对于她,或许只有她来说,是一件悄无声息的天崩地裂。 这无形中对她透漏出了一个讯息,而且是十分关键的讯息:这个时代,首先,不仅仅只有她一个穿越者;这个时代,其次,或许和她熟悉的过去和历史毫不相关;最后,这个除她之外的第二个穿越者,来的比她早,且应该对这个时空已经知晓了比她多的信息。 那么接下来呢? 接下来要做什么呢? 对着这本本来是周柚柚一心一意给她用来安利自己“偶像”的朝花夕拾(就连这书名都是盗用),许粥粥一时之间竟然想的并不是马上去“认亲”? 她第一个想到的是,这个陆佰常,已经接受了自己穿越的事情,而且已经开始做那些穿越小说主角会做的事情——就是理直气壮的开始用知道的知识来推翻和更新自己原本的人物设定,让自己大放异彩,并且更进一步的建功立业。 就比如这个陆佰常,他被人赋予了晚成公子的称号,顾名思义,就是大器晚成的意思。 也就是说,陆佰常的原主,应该平平无奇,并无任何的长处,之后,才“晚成”。 听说陆佰常的晚成之路也很有话题度的——他走在路上,忽然发晕腿软,然后一头栽倒在旁边的浅河中,被旁边的人手忙脚乱打捞上来以后,先是大笑,就在围观的百姓以为这公子溺糊涂了之后,陆佰常又是一声大笑,然后一把甩开欲要给他顺气的好心人,脱下了沉重的外衫和鞋子,然后拔足狂奔,一边狂奔一边大笑,口中忽然嚷喊,重复一句:“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昨日之日不可留!不可留!!不可留!不可留!” 他如疯子那样喊着不可留不可留,然后赤足散发,一路不错路的,跑回去了家里。 之后,他就在山南先生面前,“晚成”了。 …… 许粥粥翻了翻,发现这个册子中并没有记录关于李白的《宣州谢朓楼饯别校书叔云》,但是他肯定会作的,毕竟他都“散发”了,肯定要“明朝散发弄扁舟”嘛。 …… 许粥粥想到了她穿越之前就拍过的那一部穿越剧,那个发现自己穿越了以后的前炮灰女主,也就是自己,前一刻还在警告自己这是封建制度及其严格的王朝,一举一动都应该步步小心,而下一秒,就在发现了那个和霸道总裁同一张脸的冷面王爷以后,就脱口而出一句“老板”! 当然,因为穿越小说一贯的套路和女主的主角光环,在以前叫迟到的借口都编不出来合理理由的现在,随口的一句“认错人”这样的蹩脚内容也能被设定中阴险狡诈细致入微的男主王爷给说服。 硬要说理由,也就只能说,冷面王爷对咋咋呼呼的女主要么一见钟情要么早就钟情,否则的话,没有这一层的说辞和条件,女主的下场就是穿越三天沦为炮灰。 否则也不会发生女主发现认亲失败,却反而得到了霸道王爷的芳心这件事…… …… 许粥粥很确定,自己并没有穿越到任何一部穿越文中,她自诩记性不差,从未想起来哪一个女主是她这样一副样子的,也从未哪个女主,穿越来了一两个月了,都没有任何机会,遇到任何一个男主。 唯一有一点男主感觉的,还是自己的未来的姐夫…… 等下,不会这样狗血吧? 许粥粥越想越发毛,怎么想都觉得这个猜测离谱。 这个离谱的猜想在她又一次路过湖边的时候探头照水影时候再一次坚定:“倘若这个陆佰常真的是个穿越者,那么铁定是不会对这个原主产生任何情愫的。” 至于理由,真的是再简单不过且又十分有说服力:未\/成\/年\/保\/护\/法。 简单来说,谁会对一个十四岁的,真,黄毛丫头产生感情呢? 十四岁,在现代就是个初中生而已,就算是初中生会早恋,那也是同龄人之间的事,和陆佰常一个成年人有什么关系? 少年人之间那叫青春懵懂,成年人掺合进来那就是刑\/法了。 即便是剧情有这个走向,她也要强烈的抗议和反对的。 而现在问题是,她要怎么去和陆佰常见面? 这个时代,男女见面可不是一通电话就能解决的,书信都有可能会担上私相授受的名头,更何况是见面的情况。 但是许粥粥是必须和陆佰常见一面的,作为同样的穿越者,不管怎么样,她都应该让陆佰常知道,这边如今,又过来了一个“同志”。 如今如何和这个同志会合,成了她的难事,而且她姐姐闻玉屏再不到三个月就要出嫁,以后陆佰常再来闻家的几率更加会降低,就算偶尔会来,也没用。 她所在照影的位置是一处垂柳之下,在重重垂柳之下,她的身体几乎被完全挡住,加上今日寿宴,作为二小姐的闻瑟瑟穿的是一身闻玉屏给她特意挑的一身桃金粉镶嵌宝石的翠色罗裙,戴时节最盛的茉莉花和青色发带。 用闻玉屏的话说,眼前的闻瑟瑟就是一朵小桃花。 其实许粥粥知道,那叫姐姐眼里出桃花。 就算是许粥粥已经特意养过,其实也不能一下子就让这个亏损了太久的原主的身体一下子补亏回来。 这个原主还是瘦,瘦的最小圈的玉镯都嫌松,戴着京城中流行的双镯的时候,松松垮垮,撞的心慌。 原本双镯的设计是为了让姑娘在行走间不经意的碰撞中发出玉佩的清吟之声,还不是叮叮当当,像个铃铛一样吵个不停。 她嫌弃这声音吵,还闹人——毕竟这个动静不算日常,叮叮当当的谁听到都要看一眼,许粥粥习惯被目视,但是原主的闻瑟瑟不会喜欢,所以她干脆就把其中的一个镯子给摘了下来包在手帕里放进了怀中。 就因为这一件无意的小事,让她呆在这边想事情得时候当了个无意的旁听者。 说话的是原主闻瑟瑟的姐姐闻玉屏,另外一个对象自然就是陆佰常,陆佰常温柔的很,体贴的很,问她的声音也温柔到只让许粥粥听清了一半:“哦…….无论如何,能叫你开心,我就无论如何也是欢喜的………这份欢喜,能到骨子里去………” 第二十七章 另外一个人 这句话,若是放在文字小说中,或许看着还没有什么太大的违和,但是一旦成了言语,诉之于口之后,听得就会让人起鸡皮疙瘩。 别说讲究含蓄的古代了,就算是在现代长大的许粥粥,听了这句话都觉得牙酸。 闻玉屏似乎也被噎了一下,顿了顿才继续往下说道:“还是多谢你,我原本一直担心怎么让瑟瑟融入京城的女眷中去,还是你,给了我这个主意。” 陆佰常道:“只要屏妹妹不嫌弃我自作主张和狂妄自大,便是佰常的福气。再说了,你我之间,不必言谢。” 闻玉屏坚持道:“人这一辈子,总该接受了恩惠就要道谢,做错了事情就需要说对不起的,就算是血脉相连都应该如此。” 陆佰常也坚持道:“屏妹妹,我对你的心意,比较血脉,还要深厚的,所以当真不必如如此......其实当时我对你提出那个主意,我还怕会引得你多心,怕觉得我是个自大之人......怕你觉得,我脸皮如此之厚,舔着脸认为,我就一定会是那京城小贵女们垂青的......” 闻玉屏轻笑一下,语气欢快说道:“这难道不是事实?今日寿宴上来的那些小贵女们,有几个不是冲着晚成公子来的?尤其是那周家的四小姐周柚柚,当时随着周夫人来见祖母的时候,手里还搂着你那本诗集。” 这就到了玩笑的时候了,陆佰常自然一叠声的“惭愧惭愧愧不敢当”等等,又是汗颜又是作揖的,动作夸张道逗得闻玉屏笑。 借着柳条的遮掩,许粥粥不仅听的清楚,还看得也算清楚。 那个陆佰常生的年轻,年岁上大概在二十到二十五岁之间,个子约莫在一米七三到一米七五左右,算得上古人说的“七尺男儿”。 古代的七尺男儿差不多就是在一米七的样子,陆佰常的身高倒是属于古人男子高度的平均值以上了,他不胖不瘦,打扮的规整,穿的衣服料子看起来很好,却又没有好过头,一身湖蓝色的料子在这个热夏显得非常清爽,和一身梅绿裙裳的闻玉屏站在一起很是养眼和入画。 是可以让路过无意中看到这一幕的路人都要喝彩一句般配的。 具体面容隔着垂柳和角度问题看不清,不过看着也是平头整脸,不会太难看的。 ...... 闻玉屏是这场寿宴的大忙人,她需要周旋的事情还很多,不可能留太久,何况即便陆佰常是她的未婚夫,她也不能够在没有几个下人的注视下和他私下见面,再一次谢过了陆佰常之后,闻玉屏就匆匆离开了,留下陆佰常一人在那亭子里慢慢的踱步,似乎在观景,又似乎在赏鱼。 他不紧不慢的在亭子里缓慢的来回走,一边走一边下意识的在手心中敲打扇子——他手里的一把折扇并没有打开,不知道扇面上写的什么。 许粥粥还想着:“若是写的是什么晚成公子这两个字,那也就有点儿low了。” 许粥粥等了片刻,心想陆佰常大概一时半会是不会主动离开的,那只能让自己偷偷摸摸的退下去,虽然这地是她先来的,但是刚刚她没有出声,现在也就失去了大大方方现身的机会。 不过就算是当时她发出了声音,又怎么解释呢? 解释她偷偷摸摸找了个安静的地方,甩开了随身跟着的胡娟娟和小绺,然后躲起来看未来姐夫的诗集? 不管是理由是好奇还是新的迷妹的诞生,许粥粥都觉得那结果就离不开脚趾抠地。 好在这个院子叫沁芳苑,名如其实,盛开了满园的花木,郁郁葱葱,到处都是可以藏身的地方,听说这里也是平日里府中那些春心萌动的小丫头小厮最爱来的地方,府中的管事婆子们若是要抓,基本都会守着这个院子,小丫头子也跑得快,小子们也腿急,她追他逃,不用插翅都能跑的掉大半。 许粥粥刚刚想蹑手蹑脚借着长春花的掩护偷偷溜走,冷不丁被陆佰常一句话钉住了脚步:“你倒是还敢来着?” 许粥粥起先吓得惊出一身冷汗,她保持了弯腰的一个动作大气都不敢喘,过了两个呼吸之间,基本反应过来这句话并不是对自己讲的。 所以,又来人了?许粥粥无奈,只能又猫了下去。 听这挺不客气的语气,还是陆佰常的熟人。 陆佰常是真不客气,不等对方回应一句,就连珠炮一般的开始算账一样的啰嗦。 “我用了你教的法子,该说的都说了,该做的也做了,可是屏儿却还是对我不冷不热.......不是你说的么?你有办法让屏儿对我情根深种的!” 他的烦躁情绪在字里行间表露地干干净净,踱步的声音也越来越大声,同时还传来一声“划拉”的声音,应该是他打开了扇子开始扇风。 人一上火就会觉得热,这时候自然讲究不了心静自然凉,只能借助外力来驱散热度。 “你要我当街读诗我也读了,让我在山南先生面前作诗我也做了,诗集我也出了,你教我的话我也一句不漏下的对屏儿讲了,可是屏儿为何还是对我不冷不热?你的法子到底有没有用?” 这些话听的在一旁蹲着的许粥粥摸不着头脑,她只能知道“屏儿”大概是原主的姐姐闻玉屏,大致猜出来陆佰常追求闻玉屏的套路是别人教的......所以大概意思是,陆佰常背后有个恋爱大师? 但是那诗集或者当街读诗是什么意思? 许粥粥还没想明白理清楚,就又听到另外一个声音响起,这个人应该就是陆佰常吐槽的对象,但是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个对象竟然是个女的?而且听声音来看,年纪应该和闻玉屏差不多,是个年轻女子的声音。 “你难道现在没有和闻家大小姐定亲吗?既然闻家的小姐并没有反对这门亲事,你还怕什么?” 陆佰常暴躁:“换了别人当然不怕!因为旁人即便是婚前并不曾相熟,日后也多的是机会日久生情,可是......可是.......” 陆佰常可是个半日没可是出来,大概是难以启齿的缘故,最后是咬牙说出来的:“可是我肚子里到底有多少东西你还不清楚?若是屏儿现在没有爱上我,等到婚后日久之后,屏儿再发现我其实胸中无多少墨水,到那个时候,我要怎么在屏儿面前抬得起头?” 第二十八章 想要签名 那人觉得这话好笑,也真的带了明显的笑音:“这难道也要怪到我的头上去?谁让你非要啃硬柿子?你但凡换个人来爱,那不管是张家的还是周家的,哪个小贵女不是对你神魂颠倒?别说婚后你无才,即便是你到时候装作大梦一场又把那开了的蒙给关了,那些小贵女也会抱着那《朝花夕拾》的册子再爱你十年。” 陆佰常明显是不高兴听到这一切,他硬声道:“我只要屏儿。” 那女子噗呲一声笑出来:“你不是得到了么?说来,闻大小姐会答应你的婚事,连我都有些意外,我原本以为,凭着这几首诗顶多能够叫这闻大小姐多看你两眼......也是幸亏,这闻大小姐自个儿有才,所以并不在乎你是天生聪慧过人还是后天晚成,大概更加在意的,是这门当户对。” 她安慰道:“凭着我这些日子的观察,我觉得闻姑娘并不是太过于在意你的才华,我想你不必太过于发愁婚后如何去展示什么才学的,也一样会举案齐眉恩爱非常的。” 陆佰常却不满意:“我不要什么举案齐眉客客气气,我要.......我要......我要‘画眉深浅入时无’的那种!” ...... 这姑娘的潜台词陆佰常听没听出来的先放一边,但是许粥粥是听出来了的——这个姑娘,貌似是陆佰常背后的人,放在现代来说,就是个幕后经纪人的样子,一手打造了陆佰常“晚成公子”的形象,而这陆佰常之所以配合她经营人设,似乎目的并不是为了什么名声和人气,而是单纯的为了追求闻玉屏。 听起来,这个原主的姐姐似乎在京城中也是个才女,且还是个不张扬,很低调的才女。生的文秀柔美,又会管家,又有才学......这样的姑娘自然在京城中是非常非常受欢迎的,怪不得陆佰常需要花费精力才能入闻玉屏的眼。 不过看起来,这幕后的“经纪人”对这个手上的“包装艺人”的底细十分有数,对于陆佰常来说,她并没有十足的把握能够让闻玉屏对其心动,她甚至只觉得,做这一切的努力,最多最多,就只是能够让陆佰常在闻玉屏的面前拥有姓名而已。 而现在的走向,更多的助力,应该更多是陆佰常的家世推动的因素。 闻家和陆家门当户对,陆佰常只要后期不作妖,想必和闻玉屏之后的生活也算是平顺的。但是陆佰常是不知足的,他要的不单单是平平淡淡的生活,还要那种诗情画意研磨泼茶的神仙日子...... 联想了一下这几日学习管账的痛苦,许粥粥暗中直摇头:这陆佰常一看就是那种养尊处优的少爷,家事是一概不管的,觉得张嘴就来饭伸手就有茶的日子是理所当然的,一点也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这背后是如何处理这一大家子的琐碎事情的。而陆家那边似乎也没打算让陆佰常去操劳,而是想尽办法给他取了个能干的妻子,新娘新娘的,可不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么? 而那姑娘的笑点却不再陆佰常的天真上,她“咯咯咯”笑个不停,说道:“今日难得,你倒是没背岔这一句。” 这句话让许粥粥一愣,觉得手脚都凉了两分:“背?” 又听那姑娘戏谑道:“你一个能把‘床前明月光’背成‘窗前明月光’的人,能够一字不差记住‘画眉深浅入时无’......也是难得,我该表扬一番你。” 陆佰常虽然自觉亏心,却还是嘴硬道:“床与窗有何不同?反倒是我觉得,窗字更雅些,我就不见得诗中出现一个床字太过于露\/骨......” 那姑娘简直无语,顿了顿才道:“怪不得山南先生说你才学是有,仅仅而已........” 她叹息一句:“......真是付不起的阿斗.......” 陆佰常奇怪:“谁是阿斗?他摔断腿了么才扶不起?” 那姑娘又被逗的笑起来,笑声一度克制不住,陆佰常怕笑声引来下人被人看到,急忙忙的走了。 若说前面这些对话还让许粥粥摇摆不定,觉得该再观察观察,那姑娘的下一句话就直接让许粥粥下了判断。 ...... 等到那姑娘笑完了也离开院子之后,许粥粥又蹲在原地好一会儿——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蹲太久腿麻了,另外一个原因是她脑子乱的很,一时半会要消化这个讯息对她来说还是有点难的——她可以肯定,这里确实有个除了她之外的另外一个穿越者。 却并不是她一开始以为的陆佰常,而是那个姑娘。 那个姑娘用自己掌握的知识来包装陆佰常,引导他,让他在大街上落水,吟诗,虽然看着很疯,却也是个非常抓眼球的记忆点。 那落水算是一个转折点,让他之后忽然在君子局的作诗会上大放异彩埋下了伏笔,等到大家对他的忽然开窍困惑的时候,就会有人提及他的那次落水,然后就顺理成章的得到解释,陆佰常是因为那次的落水而意外的开蒙到“大器晚成”的。 不得不承认,这是一次非常成功的包装和营销。 可是她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总不会就是和陆佰常关系好,纯粹助人为乐?她倒是为乐了,毕竟陆佰常给她提供了不少笑料和满足感;可是骗了人家姑娘嫁给一个草包,这又算是哪门子的助人? 许粥粥实在是不明白这姑娘的动机。 她带着满腹的困惑,慢吞吞的走出院子,走到一颗紫薇花树下面,就被周柚柚给抓到,她脸蛋红扑扑的,喘的挺厉害,一看就是满园子在找她:“你叫我好找!你去哪儿了?!你看诗集了吗?你是去看诗集了对吧?!” 不等许粥粥点头还是摇头,周柚柚就催她:“怎么样怎么样?是不是写的很好!是不是是不是?!” 周柚柚认定许粥粥消失的这一会儿一定是躲起来偷偷“拜读”陆佰常的大作去了,眼前许粥粥的心不在焉也都被她自动解读为被陆佰常的才华迷得神魂颠倒所致。 周柚柚非要等到许粥粥一个点头,不管是承认了看了诗集还是承认了才学,总要占一个。 许粥粥只能点头——毕竟她也不能说谎,她真的是躲起来偷偷在看陆佰常的诗集,只不过动机不是周柚柚想的那样罢了。 但是不要紧,周柚柚十分满意,两眼放光兴奋道:“那你是不是就可以替我们去向晚成公子要签名了?” 第二十九章 签名和合影 刚刚从太阳底下走过来,还没缓过来的许粥粥被她吵的有点懵:“签名?” 她起初还没有反应过来,迟钝了两秒之后察觉有人在看她们,一开始以为是被周柚柚的动静吸引来的,但是等到她不动声色的顺着那道视线的来处看去的时候,对上的是一张陌生的脸。 这个原主的视力很好,妥妥的两边都是5.0。和自己之前的轻度近视和散光不同,她现在可以轻松的看到对方的面目和神情,那是一个年岁上看着和闻玉屏差不多的年轻姑娘,穿着一身合欢红搭云水蓝的料子的罗裙,挂同色披帛;没戴新鲜的花朵,只有鬓边一支珍珠翠玉步摇;穿耳,戴银杏叶形状的耳坠,应该是略施了些粉黛,薄薄的唇上画了个类似咬唇妆的样子。 她不是个第一眼美女,但是无论是打扮还是气质,都令人过目不忘,尤其是那一双虽然不大,却很媚的眼睛,令人很容易联想到一种动物。 她见许粥粥看过来,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而是落落大方回应了一个笑来。 她一笑,就让许粥粥反应过来那双眼睛,原来是像狐狸。 周柚柚那边等了一会都没等到许粥粥的回应,刚要发作就发现许粥粥视线落到了自己身后去了,她虽然不满许粥粥没有第一时间把她的话放在心上,却也好奇地转头顺着许粥粥的视线看:“你看苏姐姐做什么?你不该会认得她呀......” “苏姐姐?”许粥粥重复道,“她是谁?” 周柚柚道:“马太守马大人家的千金,乳名叫马苏苏,及笄之后有了正式的名字,叫马丽苏,不过周围的人还是习惯叫她苏苏,怎么样,这名字好听吧?” “玛丽苏?”许粥粥一口口水差很多被上来呛死,她简直要怀疑自己不是个正经穿越,而是穿越到了什么恶俗低幼的小说里去了。 “是啊,苏姐姐人很好,对谁都是和和气气的,她的未婚夫婿也好,是个小将军呢,据说模样很俊的,只是要后年才能回来成亲......” 周柚柚丝毫不觉得玛丽苏这三个字有什么不妥的,坦白来说,如果不是现代的这个造句组词的影响,马丽苏什么的,还真的算是个不错的名字。 这里也就只有许粥粥会觉得违和。 而对于周柚柚来说,管他什么苏,都没有陆佰常“苏”。 她又把话题扯了回来,道:“你到底愿意不愿意嘛......我都把那册子给你了......要不然,你还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 她指了指手上的镯子,头上的簪子,甚至手上的戒指都亮出来,脸上全是不舍,嘴上却还是逞强道:“你喜欢吗?喜欢哪个?我给你,不过这样的话,除了签名,你还得让晚成公子和我合影。” 许粥粥这个时候已经反应过来:不管是“签名”还是“合影”,这两个词都不应该出现在这个时空里。 所以对于原主的闻瑟瑟来说,她不能就这样觉得习以为常或者没有任何表示。 她又不动声色的看了一眼不远处若无其事站着好像在看花一般的那位马丽苏,故意提高了一点声音,其实也就是和周柚柚的声音齐平,问道:“什么?什么签名?什么合影?合影是什么?” 周柚柚果然急的跺脚:“你连合影都不知道吗?!” 她比手画脚的给许粥粥解释:“就是把我的影子,和晚成公子的影子都照在一张纸上,然后找人把我俩的影子比划下来,这就是合影。” 她还怕许粥粥听不明白,拉着许粥粥的手就跑到了一处白墙面墙,指着白墙上许粥粥和自己的倒影道:“你看,这就是咱俩的合影!” “可以这——么大!”她拉着许粥粥靠近白墙,指着白墙上和她们身高想等的影子说道。 “也可以这——么小!”周柚柚由扯着许粥粥后退了好几步,指着那白墙上两个小小的人影说道,周柚柚还连蹦带跳的比划,拉着许粥粥的手做出各种动作,“看看看!你看,这就是合影!每一回的合影都是独一无二的,是不是很厉害?” “......”许粥粥能说什么呢,她只能被迫点头承认,“是是是,确实挺厉害——谁发明的这个?” 总不能是陆佰常主动提出来这个设想的吧?也不是不可以,不过如果是一个擅长包装打造偶像的,应该不会让“偶像”主动提出这种新奇的点子。 果然周柚柚道:“是那家越来书局的老板说的,越来书局现在是京城数一数二的书局了,不管是山南先生的诗集,还是状元榜眼的回忆录之类的,都是越来书局承包的,最厉害的,就是他们拿下了晚成公子《朝花夕拾》的独家出书权。整个京城啊,只有越来书局能够出这本!” 许粥粥确定,这里一定有别的穿越者了。 除了那个指导陆佰常的姑娘之外,还有这个什么书局的老板。 她故意装作很感兴趣的样子问周柚柚:“这书局好有趣,那掌柜的一定是个更有趣的人罢?” 周柚柚明显不关心这个,她道:“谁在乎一个书局的掌柜的啊,你到底帮不帮我嘛......” 许粥粥道:“这我得问问我姐姐.......” 没有直接拒绝就是有希望,周柚柚立刻高兴起来,亲亲热热扯着许粥粥说道:“屏姐姐最好说话了,一定同意的。” 许粥粥道:“既然我姐姐好说话,你怎么不直接找我姐姐去?” 不知道这个问题是戳中了周柚柚什么,她原本兴高采烈的脸一下子垮了下去,连带刚刚挽上来的胳膊都松了放下,走了两步,到底还是记挂着签名和合影,又扯了一把许粥粥:“走啦走啦!” 许粥粥就这样被扯走了,末了周柚柚还记得礼貌,大声对身后喊道:“苏姐姐我们先走啦!” 不远处的马丽苏柔柔道:“小心点,别摔了。” 光这一句,就让许粥粥忘了脚怎么迈了:这声音......这声音不就是刚刚和陆佰常对话的那个女声吗? 她震惊之余,忘了自己被扯着往前走,努力回头去看清那身后马丽苏的样子,没看到脚下的台阶,一个踏空,连带着周柚柚一起,摔倒了旁边的迎春花丛里去了。 第三十章 马丽苏和玛丽苏 许粥粥掉的默默无语的,甚至来不及尖叫一声,但是被她带下去的周柚柚就阵仗大多了,不光是尖叫,还来得及叫了一声“救命”和“摔坏我了”! 这是别人家,且是寿宴,绝对不能说一些不吉利的词啊字的,周柚柚不愧是大家族从小调教出来的贵女,这种自觉简直是刻在了骨头上。 许粥粥摔得比她狠一些,毕竟许粥粥先摔,且是垫底。许粥粥摔得头昏眼花,眼前都是乱的:花叶也乱,日头也乱,连带旁边的声音也是乱的。 她听到那个玛丽苏的惊呼,同时她在扬声叫人,许粥粥在混乱中还能整理出一条思绪:原来这就是乱花渐欲迷人眼? 等到下人听到声音,七手八脚过来把两个姑娘从花丛中捞出来之后,两个人已经没法看了:梳地漂漂亮亮的头发也散了,头上新鲜的头花也乱了,连带上午还漂漂亮亮的衣裙,现在也被花叶弄得不成样子。 闻玉屏赶来看到这一幕哭笑不得,并没有发火,而是立刻叫胡娟娟带着许粥粥和周柚柚去换衣服,她温柔的很一边谢过了叫来人的马丽苏,一边不动声色的揉捏许粥粥的小手,同时对周柚柚安抚道:“瑟瑟和周小姐的身量差不大多,正好前段日子给瑟瑟做了不少新衣裳,周小姐可别嫌弃。” 周柚柚来不及嫌弃,她急着要跟着许粥粥离开——许粥粥眼尖,看到闻玉屏身手站着的陆佰常,虽然她知道陆佰常大约只是看个热闹,或许并不在意一个狼狈的小姑娘,但是对于周柚柚来说,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 许粥粥明白过来:周柚柚是受不了自己在偶像面前失态。 事实证明,周柚柚的表情管理算是不错,眼睛里包的一汪泪直到进了许粥粥的房中才掉下来。这把胡娟娟和小绺给吓得不轻,尤其是小绺,见许粥粥和周柚柚头发都乱了,身上又是花瓣又是草的,还以为许粥粥和她打起来了。 胡娟娟来不及给小绺解释,忙不迭的吩咐小绺去准备热水毛巾皂角花露,要给两个小姐洗脸洗手。还要去拿新做好的衣裳,还要梳头,安抚周柚柚的情绪。 胡娟娟不知道周柚柚为何这样,只以为她是摔疼了。上门是客,客人都哭了,自然是主人家失职。胡娟娟只能哄小孩儿一般的拿出很多吃的喝的来抚慰周柚柚,无奈方法不见多管用。 周柚柚蜜饯不吃,甜水不喝,就连送到嘴边的切果子也不肯咬一口,只是脸红头涨的掉泪,急的胡娟娟一头的汗。她这会儿才觉得许粥粥好伺候,真换个娇气的小姐过来,她别说当个贴身婢女了,做个端茶递水的都够呛。 许粥粥对周柚柚的难过缘故心知肚明,同时她也愧疚,一方面周柚柚是因为她而摔倒,然后才被陆佰常看到狼狈的;另外一方面,周柚柚完全可以冲着她发火,也可以当时在众人面前说是被她给拽进去花丛的......但是她都没有。 也是为此,许粥粥觉得周柚柚的个性挺不错,虽然有点追星狂热,可是勇敢表达自己的喜欢也是一种勇敢嘛。 许粥粥很内疚,暗示胡娟娟她们先下去,自己取了手帕沾水,亲自给周柚柚擦脸。 这个时代的着装规矩,好像分界线就在十五和十九岁的时候。 女子十五岁及笄,及笄之后,可以换很多稍微复杂且好看的发型,可以戴更多的繁琐的首饰,还可以擦一点淡妆,许是因为这一层的缘故,很多闺阁家的女儿,对于及笄之礼特别的期盼。 而到了十九岁,就可以谈婚论嫁,可以戴步摇,穿耳,拥有很多别致的耳环。 那个玛丽苏,看打扮,就应该猜出来她年岁过了十九岁,并且已经订了婚,因为她带了步摇,还穿了耳......所以,那个玛丽苏穿越过来,可能时间已经不短了? 她但是如此的淡定,就连喊人的声调都是控制拿捏的很好,很是一副大家闺秀的风范,好像和之前出声讽刺陆佰常“付不起的阿斗”的那个尖锐的声音是两个人一般。 要么,就是这个马丽苏完全信任陆佰常,要么,就是她完全没把陆佰常放在眼里。 不过她并不觉得陆佰常会知道马丽苏的真实身份...... 她正出神想着,冷不停听到周柚柚在拍她的手:“你都要戳到我眼睛了!” 许粥粥回过神,重新把注意力放到眼前的小姑娘上:周柚柚比这个原主大几岁,应该是过了十五岁,所以可以略微的涂抹一点脂粉,不过她还是有点害羞,就算是允许涂抹脂粉,也只是弄了个古代版的“素颜妆”。 如今这一切的精心打扮都被她给搞没了,周柚柚哭的眼泪汪汪,小脸上红通通的,鼻头也是红的,嘴巴不自觉噘地老高,一副委屈坏了的样子。 许粥粥继续给她擦脸,擦着擦着没忍住,“噗呲”一声笑了出来:“你的嘴巴噘地都能挂油瓶了......” 笑声立刻引得周柚柚的怒目,她一下子甩开许粥粥的手,站起来叉腰道:“你还笑!都怪你不好好走路!害的我也跟着你摔倒!我在晚成公子面前那么难看!丢死人了!” 许粥粥坐着,仰头看着插着腰后知后觉算账的周柚柚:“抱歉.....是我不好......” 周柚柚一愣,她没想到许粥粥那么容易道歉,心里的气还没膨胀开就一下子给泄了,她悻悻然重新坐下,命令许粥粥继续给她擦脸:“你这人真没劲,吵架都吵不起来。” 许粥粥仔细用沾了水的毛巾把周柚柚的脸擦得干干净净,又让她在软塌上躺好,用一些剪成小块儿的棉布沾上花露给她敷脸,周柚柚的皮肤晒得有些发红,需要镇定一番。 周柚柚觉得舒服不少,虽然躺着不能动脑袋,嘴巴却没停:“这倒是稀奇,是什么法子?是闻大人从别的番国商人那边看来的?” 她叽叽喳喳个不停,一度让许粥粥觉得,花香有镇定作用的说法是不是夸大其词的。 “闻大人作为鸿胪寺的少卿,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带回来的东西稀奇不算什么,他见的人也稀奇吧?这法子有趣的很呢......我听说有的番国皇室,会让蜗牛爬到脸上来保养肌肤的,是不是有这一回事?让蜗牛爬会怎么样?会让皮肤又白又嫩吗?” 许粥粥哭笑不得:“即便是真的,那估计蜗牛也不是和咱们见的是一回事吧?可别乱来,蜗牛到处爬,吃的还是腐果,脏的很。” 周柚柚顶着湿敷,若有所思,还记得要幅度很小的点头:“说的也是,苏苏姐姐也是这样说的。” 第三十一章 学渣装学霸 许粥粥正在发愁怎么提及那个马丽苏,这边周柚柚就自动说了起来。 她立刻接话,装作很感兴趣的样子挑眉:“哦?苏苏姐姐,就是那个马小姐吧?” 周柚柚脸上还有湿敷,所以点头的幅度很小,嘴巴也尽量的保持不动,因为许粥粥说这个时候如果动了就会长皱纹,她噘小嘴说道:“是啊,苏苏姐姐也可怜的,她虽然是马太守家的千金,可是马太守似乎并不是特别看重这个女儿——也不能说不看重吧,但是却也没那么看重......” 周柚柚年纪小,不知道怎么简单的把一些事情具体的说出来,于是在简单和具体之间,她只能选择后者:“你才来京城,好多事情一定是不知道的,苏苏姐姐去年的时候议亲,原本谈的是郡守营的许大将军的,许大将军虽然年岁上比苏苏姐姐大了五岁,但是有南燕之战的功劳在身,而且郡守营距离京城不远,若是苏苏姐姐和许大将军定了亲事,那许大将军大可以在京郊购个宅子,至少回京城的机会也多。” “这样好的亲事,谁不知道?结果马太守虽然知道,却没有替苏苏姐姐多争一争,最后,苏苏姐姐和孟小将军定了亲,小将军据说人品样貌都不错,可惜驻守的营地远,一年到头都回不来几次,也是这个缘故,这婚事就一拖再拖,说好了等到苏苏姐姐十九岁的时候就完婚,结果前不久小将军那边传来消息,要再等等。” 末了周柚柚幅度很小很克制的叹了一口气:“哎,红颜呀。” 许粥粥说:“那这个马小姐,原本就是这样吗?” “哪样?”周柚柚没听懂,幅度很小的扭头过来困惑道,“她就是一直这样啊,一只鼻子一张嘴的......” 许粥粥无语,只好又问道:“那那个小将军年岁上呢?” 周柚柚想了想说:“差不多吧,大概就比苏苏姐姐大个一两月这样,不然也不会原本定在苏苏姐姐十九岁生辰之后就完婚呀。” 许粥粥心想,或许在你们看来这样算是惨事,但是若是那个马丽苏当真也是穿越的,她或许反而求之不得,毕竟在现代人的思想观念中,十九岁结婚也太离谱了,不光是离谱,还有罪恶感。尤其是对方也是十九岁的时候。 如今能够名正言顺的拖延一番,实在是心花怒放。 许粥粥自然而然的想到了自己:这个原主眼看就要十五岁,办了及笄礼之后,顺理成章的就要议亲。 虽然闻玉屏保证会替这个原主选个既门当户对又妥帖的,但是在许粥粥这个现代人看来,让她一个二十多岁的大学毕业生和一个初中生讨论婚事这件事情本身就让她头皮发麻浑身不舒服。 她巴不得那个原主的亲爹忽视这个二女儿,然后不闻不问,放任自流。不过想想就知道不可能,以那个原主老爹对她的嫌弃程度,估计接过来就是为了让她赶紧嫁人打发走然后就可以光明正大完成父亲的责任甩手。 许粥粥不久前才知道这个原主的父亲闻人良是鸿胪寺的少卿,也就是相当于古代的外交官,日常工作就是应对别国使者、海外商人等等,有必要的时候还会出海,所以见识很广,而且这个闻人良在朝廷中名声不错,算是个“才子”,听说精通多国语言和文字,而且熟悉各地方言,简直就是个天生的外交官人才。 她多少有点羡慕,毕竟外交官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都属于令人向往的职业呀。 她正感慨些有的没的,听到那边周柚柚催促:“好了没?我都要睡着了......” 周柚柚看不到许粥粥的神情,因为她的脸上也敷着花露呢。 许粥粥赶快看了看周柚柚脸上的棉布,已经快干了,赶紧拿下来,叫外头的胡娟娟和小绺端来洗脸水洗脸和重新梳妆。 许粥粥很大方的打开衣橱,入眼是一整柜子的新衣服:“你挑吧,看你喜欢哪个?” 周柚柚原本正在擦脸,扭头就被满目的衣裳给震住了:“这,这都是你姐姐给你做的?” 许粥粥点头,道:“我才来京城,又不懂地京城如今流行什么花样,一切都是听我姐姐的安排的。” 周柚柚忍不住摸了摸其中一件翠色裙子的料子,再一次吃惊道:“这是京城中如今最最难得的软云纱!我寻了好久都没订到!听说这个料子穿起来又轻又软,还凉,就像是随身罩了一团云,而且在阳光下还会发出柔光,如明珠一般!” 许粥粥听了之后,其实是信了一半的:她穿越之前还在进组培训的时候,确实上过一些关于古代服装知识的课程,有一节课就是请来专门研究古代服饰的老师讲课,老师说过古代人民的动手能力一直被低估,很多当时的服装即便是科技已经十分发达的现代都仿制不出一模一样的。 所以她在听到周柚柚的介绍的时候并没有第一时间觉得是她夸大其词,虽然古人也懂得营销,但是如果购买对象是京城中的贵族小姐,也就是相当于现在的一些白富美的时候,那么夸张到货不对板的宣传可能会反其道而行加速衰败。 许粥粥想到这里就说:“那你就穿这件。” 周柚柚明显有些心动,但是犹豫了片刻还是拒绝了:“这是你姐姐给你寻的,一定是想让你穿了之后高兴,若是见到我穿,闻家大小姐表面上不会说什么,但是一定心中会失望的......你呀,要谢谢我,若不是我发现这件软云纱,你一定把它当做只是一件好看的料子做的衣裳了,是不是?” 许粥粥没否认,十分诚实的点头。 周柚柚露出一副“我就知道”的神气,道:“久闻闻家大小姐温柔和煦,如今一见,果然是这样......” 她随后又低落,好像刚刚的神气不曾存在一般:“怪不得晚成公子心仪钟情,还为她写诗谱曲......” 许粥粥无语,心想道你哪里是知道,那些诗句都是照搬别家,而且照搬都能出错...... 想到这里,又觉得愤愤不平起来,想那什么晚成公子,不过就是个沽名钓誉的家伙,一个学渣,冒充和经营学霸人设哄骗女生,这严重点说,都可以称得上是骗婚了! 第三十二章 被邀去赏花会 最终周柚柚还是选了一件清水蓝的裙子,许粥粥觉得这一套虽然细节上不缺,但是单独上下一袭浅蓝还是素了些,她以一个成年人的眼光觉得,少女还是穿的活泼些好,于是给她配了一条银鱼色的束腰和一条海天蓝的披帛,海天虽然有个蓝字,实际上颜色接近青白,是一种类似于蓝色退尽之后留下的色调,清新又不素;她又让胡娟娟给周柚柚梳了一个垂髻,扎银蓝色相间的发带,小绺去花园寻了一捧新开的星蓝花,被许粥粥快速的编了个半圆的花环,当做发箍一样的戴在了周柚柚的头上。 周柚柚果然觉得稀奇,对着铜镜照了又照,她说:“这完全用发带和新鲜的花环来当头饰,我还是头一回见到呢,好有趣!” 许粥粥说道:“今日寿宴上,来的贵女不少,不管是穿着打扮还是珠宝首饰,估计都各有心思,可是这是寿宴啊,又不能光明正大的出风头,那既然这样,还不如如此自然洁净反而显得活泼鲜亮。” 周柚柚越看越觉得有趣,干脆让胡娟娟把房间里那面大镜子掀开来,绕着转了好几圈。 她确实性格活泼开朗,情绪来得快走的也快,她高兴道:“我喜欢的很!” 许粥粥说:“这样打扮,我敢保证是这次寿宴的独一份,到时候若是能够和晚成公子合影,别的不说,就算是凭着影子,也能知道这就是你,唯一的你。” 周柚柚被说中心思,脸一下子涨红,很没底气的分辨道:“我没这么想!” 许粥粥故意挑眉:“那这么说你就是不想合影咯?” 周柚柚气的说不出话来,只能在一边噘嘴,然后生硬地转移话题让许粥粥快快收拾。 周柚柚到底是个少女,而且这还是在闻家的寿宴上,主角是人家的老太太,她自然不好意思在别人家出风头被围观,于是逼着许粥粥换上那件软云纱,许粥粥知道周柚柚的心思,于是也就配合她跟着打扮起来。 由于这套软云纱是绿色系的,花园中是没有什么绿色系的花朵,又不能直接把叶子当花戴在头上,胡娟娟灵机一动,跑出去捣鼓了一阵,把之前软云纱剩下的料子做了个简单花朵的缎带,用一枚珍珠发簪戴在了许粥粥的头上。 如此,许粥粥很满意。 闻玉屏也十分满意,她果然如周柚柚所说,看到她穿了这套软云纱的新衣服,露出了十分欢喜的神情来,就连旁边跟着的周柚柚的打扮也令人眼前一亮。 闻玉屏柔声道:“柚柚今日这一番打扮,实在是令人觉得爽快的很,看着柚柚和瑟瑟,觉得这天气也凉了,风也爽了,就连那鸟雀呀,似乎唱的也好听了。” 周柚柚被夸得脸红,眼睛却偷偷打量屏风的令一头去了。 她们这会儿又回到了花厅,男女宾客是分开的,却又没有完全区分:中间用屏风以迷宫一样的布局给隔开了,两边虽然距离不长,但是想要从女客区到男宾区,中间要过一串如蚊香一样曲折的弯路,而且一个不错,还有可能绕回到原地。 这还真不是许粥粥的主意,以她的观念来说,根本没有想法要把心思划到男女有别的事情上来,这是闻玉屏的想法,用的是她小时候跟着闻人良出海,去了一处小国时候见到的迷宫来的灵感。 “那会儿我岁数虽然轻,可是记得牢固,那小国的国主有很多的嫔妃,每日都不知道如何挑选今日侍寝的妃子,于是他就想了个注意,在皇宫的花园中用矮木修建了个迷宫,让嫔妃在迷宫中走,自己个呢就在重点的凉亭中,哪个妃子先到了出口到达凉亭,那他今日就在那位妃子的宫中歇下。” 从周柚柚和跟过来的李袅袅她们的神情来看,闻玉屏不太经常说起这些事情,可是每一次她们都觉得新鲜,不肯错过,眼睛发亮的听着。 而根据许粥粥的观察,在场的年轻女眷中,唯一一个露出礼貌笑意的就是那个马丽苏。 她明显对于那种异国的见闻,包括那个很多嫔妃的国王,用矮树丛修建成一人高的迷宫,还有吃起来会让舌头发疼的红色粉末等等毫无兴趣,只是因着是客人的礼貌行为而全程露出一种十分合宜的微笑。 从进来花厅之后,许粥粥就没克制住偷偷观察这个马丽苏的时候,她其实并没有什么异常,和其他的女眷看着也是正常,正常的说说笑笑,而且她和尤春雨的关系特别好,尤春雨十分的喜欢她,是拉着她一起进来的,然后她夸奖了两句周柚柚的打扮,摸了摸她的头饰,说了两句什么。 周柚柚十分高兴,扭头就在人群中找她,指着她冲着马丽苏说些什么,马丽苏也含笑听着她讲,抬头看过来的时候有那么一次和许粥粥目光交汇,虽然看着没什么变化,但是许粥粥却觉得,她的笑意味深长。 尤其是在许粥粥心中猜测她可能也是穿越者之后,凭着这一层的滤镜,许粥粥根本没法正常的看待这个马丽苏。 她僵硬地遥遥和马丽苏示意点头,然后很快就扭了脖子转头,速度很快,那么细的脖子,居然没有抽筋。 ...... 虽然知道这一回寿宴其实就是闻玉屏想借着机会让许粥粥正式露面,但是毕竟是老太太的主场,没有社恐的老太太的张罗,闻玉屏也不能够擅自让自己的妹妹喧宾夺主,欣慰的是许粥粥一整天过得不错,不光是交到了周柚柚她们几个小贵女,连同那位马太守的千金都特意来对着闻玉屏夸奖了两句,倒是叫闻玉屏有些许吃惊。 这场寿宴办的很好,闻玉屏作为闻家的长女,把一切打理的井井有条,待人接物也是不卑不亢。可以说基本做到了宾主尽欢。 说是基本,原因是因为周柚柚走的时候眼圈是红的:她后知后觉发现,李袅袅和尤春雨都得到了陆佰常的签名,而只有她,因为得到了一张显而易见就是她的合影而高兴到昏了头,弄丢了自己另外一本作为备份的《朝花夕拾》,从而错过了签名。 而在那之后不久,许粥粥就收到了周柚柚的请帖,准确来说,是一张随行贴。 简单来说,就是周柚柚邀请徐粥粥和她一起去参加赏花会。而这场赏花会,主办方,正好就是马太守家,主办人,就是马丽苏。 第三十三章 是奶茶呀 对此闻玉屏的意思自然是同意的。 她看着请帖,一脸欣慰的捏了捏许粥粥的小脸,夸奖她:“我就知道我的妹妹讨人喜欢,你看,这不就交了朋友了么?” 说着,她觉得手感很好,没忍住又捏了捏,捏的许粥粥无语:“我的脸又不是面团子。” 闻玉屏笑眯眯道:“瑟瑟的脸团团圆圆,比面团子好多了,要我说呀,那就是糯米团子。” 这段时日,她越发觉得许粥粥的小脸肉眼可见的圆润了些,就连上次刘大夫来回访,请脉的时候也是一脸意外的惊喜,说二小姐心中郁结解开了不少,精气神也日渐好多了,由此气色也显出来,再过一段时日,只怕连汤药都不用再服了。 是的,许粥粥现在还在服药,中药无论是如何加甘草加一些可以令汤药甜蜜的东西,实际上都不可能会好喝,气味浓烈,入口苦涩,每一次许粥粥都皱着脸喝。 起初的时候小绺还一勺一勺的喂她,一碗汤药要喝个小半个时辰也就是一小时。 有意思的是起初劝说她喝药的时候会说药凉了就没有药性了,可是就算是大热天的,放在常温状态下一个小时,那一碗药也早就凉透了。 许粥粥还故意说过这个问题,然后把小绺难倒,求助一般看向胡娟娟。她已经本能的把胡娟娟当做顶头上司了,行事说话之前之后,都会本能的去寻找胡娟娟的肯定。 她倒是喜欢胡娟娟,而且还带了两分崇拜,毕竟胡娟娟年岁上只比她大几岁,但是行事作风稳重又不显得死板,而且用小绺的话说,就是一出场就看得出来是大户人家的丫头。 “真好呀,”小绺羡慕道,“我也想走到外面人家一看,就知道我是大户人家出来的丫头。” 许粥粥无语:“你的志向怎么能够是做人家丫头呢?” 她想说你看人家小缕,志向从来就是做独立的自己。不过她知道现在小绺还是很怕小缕,所以就还是把这句话给咽了回去。 这个时候胡娟娟已经跟着她搬到了大院子中去,正式当了她的大丫头,许粥粥也离开了原本一开始的那个位于府邸偏角的小院,住近了闻玉屏给她安排的新院子,新院子的方位看得出来也是很讲究的,距离老太太的院子不近,距离主屋更远,就算是要到闻玉屏的院子也要走一点路,反而是距离她原本留下的那个有假山池塘的院落可以直接抄小路过去。 也是因为是这样,小缕即便是跟着去了新宅院,也照样每天都过去那两个院子,给那两个院子里除草浇花。 每次到这个时候小绺就会大大的松一口气,明显到就连胡娟娟都看出来小绺很是害怕小缕的样子。不过对此胡娟娟反而放心些,胡娟娟的意思是小绺和小缕同样是外头来的丫头小厮,原本是很容易走近的,年轻的丫头和小子,若是走近了难免惹出写不必要的麻烦来,如今看这俩人不对付,反而更好些。 胡娟娟曾经对许粥粥道:“二小姐也别怪我防着他们,一个是内院的丫头,一个是内院的小厮,平日里总有接触,这一来二去的,若是动了些什么不改动的心思,传出去人家会觉得二小姐治下不严。” 许粥粥道:“放心好了,他俩擦不出什么火花。” 许粥粥胸有成竹的,反倒是让胡娟娟困惑了一阵。不过她也就只能困惑,许粥粥没法对她解释更多。 对此胡娟娟也不介意,她的职责是让府上的丫头和小厮各司其职,而不是相亲相爱。 ...... 周柚柚这回主动来给许粥粥发请帖,其实是有缘故的,她一直想要谢谢许粥粥,至于谢谢的内容,当然离不开陆佰常。 周柚柚甚至等不到到了赏花会亲自说,而是直接在请帖里讲了,说自己自闻家寿宴回府后心情低落了好久,就算是看着那张独一无二的“合影”也没有让她完全的高兴起来,不过她还是说即便心情低落,她也没有忘了去吩咐丫头把她和陆佰常的“合影”拿去装裱,说来这装裱的活原本是字画店的生意,但是那家越来书局的服务十分的妥帖,只要在他家购买了整套的《朝花夕拾》,那么之后只要有关于陆佰常的签名或者合影,都可以送来越来书局,书局会免费提供装裱服务,当然,免费是建立在最简单的装裱上的,用的也是最常见的卷轴,若是要精细的话,自然是要额外付费了。 对于如同周柚柚这样的小贵女来说,这点钱完全不算是什么,她既然如此看重陆佰常的合影和签名,自然不会吝啬精工装裱的费用的,于是虽然合影是免费的,但是装裱却花了她足足一贯钱。 而且周柚柚还说,她把合影拿去装裱之后的第二日,陆家就请人送来了一套崭新的《朝花夕拾》,同时上面还有陆佰常的亲笔签名,而且是提字签,上面陆佰常亲笔写了周柚柚的名字,然后还画了一朵小花。 ——这才是周柚柚的重点。 周柚柚高兴之余,不知道这份功劳应该归给谁,到底是闻玉屏的贴心呢,还是许粥粥的善解人意?但是作为少女的别扭心让她没法放下姿态去对闻玉屏道谢的。 这一点上许粥粥是了解的心态的,把陆佰常当做周柚柚的爱豆的话,那么闻玉屏的设定就是嫂子了,作为粉丝的周柚柚没有脱粉转黑就很不错了,也就别指望她会爱屋及乌,真心实意的喜欢上嫂子。 所以周柚柚权衡之下,一股脑儿的把这份功劳塞给了许粥粥,加上她确实喜欢许粥粥,那么点大的请帖上,洋洋洒洒写了那么多的陆佰常,最后还不忘了夸一句许粥粥当时给她做的造型。 ...... 等到许粥粥到了赏花宴之后,老早就等在那里的周柚柚立刻亲亲热热的把她挽住,拉着她坐在了和袅袅春雨她们一桌,就好像结伴一起吃饭还要手拉手上厕所的女中学生。 周柚柚偷偷说道:“原本袅袅和春雨还想着提前找你帮忙打扮,不过我给替你拒了,这毕竟是苏苏姐姐的赏花宴,咱们是客人,可不好做些喧宾夺主的事儿。” 她这回也是中规中矩的少女打扮,但是胜在年轻鲜活,即便是不施粉黛也照样朝气满满。 今日热得很,她伸长脖子在等着什么,嘀咕道:“怎么今日这样的慢!” 许粥粥奇怪:“什么东西慢?” 周柚柚自然说道:“奶茶呀,我点了珍珠奶茶!” 第三十四章 第一个吃螃蟹的 许粥粥愣住了,以为自己耳朵听错,重复问了一句:“什么?” 周柚柚和李袅袅尤春雨她们一副意料之中许粥粥会吃惊的样子,笑嘻嘻解释道:“珍珠奶茶呀,用的是当日的新鲜的牛乳加上茶水和蜂蜜做的,珍珠呢就看你的喜欢呀,我喜欢加葡萄,不过春雨她们还是觉得木薯粉做的珍珠好,又能吃又能嚼,好玩。还可以加奶油的,更甜了。” 尤春雨道:“今日天热,我做主,给你点了加木薯粉做的珍珠的奶茶,加了奶油,还撒了茶粉,好看又好喝,你试试!一定喜欢!” 李袅袅露出神秘的笑,偷偷在许粥粥耳边道:“而且呀,这个奶茶,还是晚成公子最喜欢的呢!” 她们十分善意,并没有对许粥粥流露出一种对方没见过世面的傲气,而是诚心诚意的安利,是的,安利,周柚柚李袅袅尤春雨这三个女孩,活脱脱一副追星女孩的样子,买偶像的周边,打卡偶像喜欢的饮料......还安利给新来的朋友,也就是陆佰常没有什么经商头脑,若是开一家自己的什么小吃店或者茶饮店,基本每日店里的日活都可以被这些京城的小贵女给包圆。 毕竟没有竞争,一家独大,创意上也是头一个。 所谓的第一个吃螃蟹的。 许粥粥咂舌,她现在基本上有七八成确定这个马丽苏就是除了她之外的第二个穿越者,但是因为有着之前陆佰常的误会在先,她还是决定不要贸然心动。 不过即便是这样,她还是确定,这个时空中,是确确实实,有一个穿越者在的。而且,这个穿越者在这里不负所望,做到了一些穿越小说中的爽文情节,从捧红一个京城偶像,到办越来书局搞周边推广,甚至于现在的奶茶和什么苔藓花的指甲贴等等,这个人很聪明,虽然赚钱,而且是在京城的那些八百个心眼子还更多的权贵眼皮子底下赚钱,但是都是赚的是小贵女们的钱,那些都算是小钱,在那些大人和当权者看来只能算是小打小闹,也是被允许的“积少成多”。 她现在不确定的是,这个马丽苏,是不是也是有人背后授意,还是真的就是她。 她暗自想着,那边几个小贵女已经叽叽喳喳的和她约好了下一次去做指甲,是尤春雨的主意:“那雨花阁里新来了花样儿,画的已经很不错了,我提前让我的贴身丫头小秋去画了一个,很是好看呢!” 说着便让大家给看小秋的指甲。 那尤春雨的婢女小秋有一双美手,修长白皙指甲粉润光泽,留着长长的指甲,展示出来的指甲上此时涂了一层类似于贝壳一般的白色的底色,上面画了一只憨态可掬的........熊猫? 尤春雨介绍道:“这个啊,叫猫熊,是蜀地那边有的一种猛兽,据说如狗熊那样凶猛,但是却不吃肉,吃的是竹子,而且团团圆圆,十分可爱,而且不会主动伤人,故而当地人基本不怕,算是相安无事吧。” 周柚柚恍然大悟点头:“怪不得还画了竹子。” 是的,小秋十个指甲,其中画了三只猫熊,其余的指甲上分别画了翠竹,竹笋等等,十分的可爱。 许粥粥认真看了看:“这上头的东西,好生的......新奇啊......” 她不敢说的直白,只能装作没见过,她觉得这个有点像是水彩的颜料,也像是油画,也有点儿指甲油的意思,但是在古代应该还没有能够什么产品做出来指甲油吧? 尤春雨说道:“这是番国的东西,听说是一种树上留下来的树的汁水,原本呢,是给佛像上用的,之后被人发现可以调和粉末,一开始也是给佛像上塑的,后来呀,就有人刮了贝壳上的粉来调和,因为贝壳的东西才多少,所以除了画佛像的指甲,也做不了多少,后来想想,能给佛像的指甲画画,是不是也能给人?” 许粥粥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她发现尤春雨的指甲上画的就是那贝壳白的画,在贝壳白上并没有过多的装饰,只是浅浅的勾了一弯小月亮,显得十分的雅致。只是尤春雨的手指还有点肉,她更加合适之前寿宴时候涂的贴着蔷薇花瓣的指甲,显得粉嫩可爱。 尤春雨虽然是这几个女孩中年纪最大的,但是却生的最是福气,一张脸如满月,配上那双又圆又大的眼睛,显得整个人像个非常可爱的福娃。 只是她现在卡在了一个有些叛逆的青春期,排斥自己的幼态,向往长大,所以不管是打扮上还是说话方式,都不自觉的往年长者上头靠。 说话间,奶茶也就到了。 奶茶的杯子是一个竹筒做的,十分的新鲜,鲜牛乳,加茶,加冰,上面盖上浓郁的奶油,撒了绿茶的茶粉,连连吸管都有,用的也是竹子。 周柚柚说,平日里也有用麦秆的,不过因为这是珍珠,所以用麦秆就不方便了。 许粥粥明白:要吸珍珠嘛。 别说,还真的是挺好喝的。 绿茶的微苦加上奶油的甜,中和的恰到好处,尤其是这种甜在经过冰块的冷却之后有所下降,让人不会觉得腻味,一竹筒的量也刚刚好,基本上就是许粥粥喝过的半杯的中杯奶茶。 许粥粥不由得想:当时自己为了保持身材都只敢在放假的时候和同学点一杯奶茶几个人一起喝了解解馋,而且还要时刻提防着别被老师抓到。因为开学的时候舞蹈老师会检查有没有增重,当时班里没有谁不想过自己能够天生是是不胖体质。 如今这个原主闻瑟瑟的身体过瘦,瘦到不好看的状态,而且闻瑟瑟是小骨架,反而是需要有肉才好看的体型,但是她先天亏损太多,真没法一口气吃成个胖子,脾胃也不是特别好,许粥粥为了妥善,只能够少食多餐,平时偷偷练个瑜伽。 饶是如此,她也没有很快胖起来,只是气色日渐好了些罢了。许粥粥心想,真的要让气色完全好些,只怕还得停了那苦药。 她当下嘴里是甜的,但是不管这当下的点心多么甜蜜,等到归家之后,还是有一碗苦汤药等着。 一想她就叹气。 ....... 凉亭之外有隐约喧嚣传来,周柚柚提声问道:“小缕?外头是什么人?” 今日许粥粥带的丫头是胡娟娟,为此要带上小厮,在小绺几乎哀求的眼神之下,许粥粥带走了小缕出门。 如今在凉亭竹帘外的就是小缕的声音:“回周小姐的话,似乎是晚成公子来了。” 第三十五章 安乐郡主 许粥粥立刻去看周柚柚的反应,果然,周柚柚虽然没有立刻起身闹出大动静来,但是也努力伸长了脖子,就好像能够透过那虚虚的竹帘看清楚外头的影子似的。 她们所在的园子为荷风园,顾名思义就是满目皆是荷花,而且最为巧妙的就是这个园子,实际上就是一座巨大的荷塘,荷塘中间错落着很多亭子,每个亭子的雕花,砖石都雕刻着花样不一的荷花荷叶莲藕等装饰物,中间的连接亭子的廊桥也是做成了荷叶同色,在盛夏荷叶长得最大最茂盛的时候,荷叶和廊桥几乎要融为一体,在荷塘边看去,那几个荷花亭宛如生于水面一般。 听说最妙的时候就是下雨的时候,不管是微微的牛毛细雨还是忽然短时的雷阵雨,都有各自的趣味,而晚成公子陆佰常也用一句妙语通读这其中的趣:“留得绿荷听雨声。” 听罢许粥粥心中只剩冷笑:好家伙,连李商隐都不放过,不过以陆佰常的草包智慧,许粥粥并不确定陆佰常的这句到底借用的是李商隐的《宿骆氏亭寄怀崔雍崔衮》中的“留得枯荷听雨声”这一句呢,还是曹雪芹借林妹妹的那句“留得残荷听雨声”。 以陆佰常的脑子,许粥粥会觉得是后者。但是若是那个马丽苏,那就不一定了。 许粥粥沉思中,随意的挑了个桌上看着还算是很红的果子咬了一口,果然有那么一点点微微的甜。 而之所以马家的赏花宴来如此之多的贵女捧场,主要就是冲着这一杯奶茶。 周柚柚兴奋道:“我听说今日苏苏姐姐会有好东西,不知道是什么,但是一定十分有趣的,苏苏姐姐总是有那么多的点子。” 许粥粥心中一动,趁机问道:“马家的小姐,总是有这么多的点子吗?” 果然,周柚柚等人皆摇头,春雨说道:“之前马家的姑娘好像并没有十分的出头的,因为马太守并不太重视这个女儿的,说一句不应当的话,马姑娘生的并不是太美,年纪上也对不上,所以给家族门楣增光的希望并不大。” 这说的客观,当今新帝赵京墨今年只有十七岁,国有国法,当年太祖规定宋国无论男女皆需满十九才能够谈婚论嫁,新帝当然等得起也必须等,但是如今就十九岁的马丽苏可没法子等。而且以容色来说,她被选入宫中得宠的可能性也不算是大,马太守那边好像也不觉得自己女儿是个能够宫斗的,毕竟马家没有这个先例,他也没打算让这个从来没重视过得女儿去开这个先例,毕竟从此光宗耀祖或者从此满门流放,只有一念之差。 周柚柚接道:“就算是苏苏姐姐貌美如花的,也大概是没缘分的——新帝还不到婚配之年呢,再说了,若是真的貌美,只怕现在都去当了王妃,被王爷给相中了。” 李袅袅说道:“可别,就算是再美,能美的过那王府的眉娘子吗?你们都没见过眉娘子吧?我之前随着我父亲去乔府的时候偶然瞥了一眼,我当时不知道眉娘子,惊叹于说天哪这世上竟然有活的仙女!后来才知道,是王爷当时也在乔府......你们想想,王爷来乔府,身边跟着的娘子能是谁?” ...... 李袅袅说的王爷,就是当今的掌政王爷赵南星,说起来这位掌政王爷,年轻有为,才二十四岁的年纪,权势滔天不算,还生的花容月貌芝兰玉树风度翩翩,可以说是宋国第一美男子了。不过这位王爷据说性子阴晴不定,心思难以琢磨,马太守除非脑子被驴踢了,才会让自己的女儿跑去赵南星旁边玩心计。 更何况......这位王爷虽然还没有正经的王妃,但是人也是男人,身边不是美人,目前府中最为得宠的眉娘子,据说就是在宫中一见钟情,然后直接找皇帝要的人。 而那个小皇帝也不敢说什么,只能说明,这位王爷实在是权势滔天。 周柚柚和尤春雨同时点头,然后各自拿了一片果干放嘴里啃了起来。 以前的水果果然是不能够和现代的比,现代的很多水果大多都经过了多次的嫁接和培育,在很大程度上做到了最佳的口感,并且那些培育者们都会努力去增加培育水果的甜度,所以才会有现在又甜水分又多的无籽西瓜,和剥皮就能吃的香蕉,又香又甜的桔子,以及皮薄且各种滋味都有的葡萄。 而这一切对生于现代的许粥粥来说并不觉得有什么好珍惜的,甚至她还一度苦恼水果的糖分,以至于不得不去选择一些糖分稍微低一些的水果,比如莲雾或者是山竹。 而现在,能够吃到一口稍微甜一些的食物都需要碰运气了。 而现在能够获取甜味,最为直接的就是蜂蜜,要么就是麦芽糖,小绺和胡娟娟都曾经去到街上买回来过麦芽糖给她,因为果子们普遍偏酸,所以很多贵女们的习惯就是把果子们做成蜜饯来吃。 直接啃果子其实啃得就是个寂寞,偏偏配合了八卦,寂寞中也多了一丝趣味。 唯独剩下许粥粥满头雾水:“什么?” 还没人来得及和她解释,那边尤春雨又神秘道:“你们知道吗,这一回,苏苏姐姐为何开这个赏花宴?” 周柚柚应该是这三个女孩儿中心思最单纯的,她最率先摇头,猜都懒得费脑子猜一番:“什么呀?” 尤春雨神秘道:“今日来的贵女中,真的有个特别的宾客,是山南先生的小徒弟。” 周柚柚瞪大眼睛:“安乐郡主?” 这位安乐郡主名叫温柔,今年刚刚十六岁,只不过这位安乐公主名不副实,名为温柔,实际上是个火爆脾气。在京城中的名声并不算是好,而且她和那位掌政王爷赵南星的关系亲缘要比别的皇亲更近一些,私底下有些不喜欢赵南星的,就说这俩皇家兄妹实际上是一个性质,看上的东西,软硬不管,都会得到。不同的是赵南星是智取,而安乐郡主就属于明抢。 为此,周柚柚的担心简直溢于言表,她愁苦道:“安乐公主不是一向不喜欢这种场合?不光是如此,她还为此跑去了江湖当了几年侠女呢,怎么这一回回来京城,转了性子?” 尤春雨当然看明白周柚柚的愁苦,说道:“你觉得,她是冲着谁来的?” 周柚柚一愣,不过她不傻,一下子就猜到了尤春雨没说完的下文,小脸一下子垮了下来。 第三十六章 天才和疯子 李袅袅还火上浇油,问周柚柚道:“我听说山南先生有意要请晚成公子去他的书院讲课?” 这事似乎周柚柚知道的最详细,她果然点头,道:“不错的,而且晚成公子似乎答应了去试讲两日,而且还可以开放试听,这京城中的女学生可是着急。” 许粥粥问道:“着急什么?” 着急,还能着什么急,当然是去试听的名额。 许粥粥才知道,原来这里的古代,女子是可以读书的,不过这里上学算是一种奢侈品,基本都是贵女才会有的待遇,普通的小门小户小家碧玉之类的,能够上几年私塾学几个字不当个睁眼瞎就很好了。 因为之后,女子就要及笄,然后很多繁琐的事情就来了。 首当其冲的就是议亲。 男子倒是还好,拖个几年,以男儿功业在身无暇婚配这事就能推脱过去,虽然宋国并没有要求女子三从四德的规矩,也没有太过封建,是允许女子可以上私塾的——在十二岁之前,甚至允许男女同堂读书。到十二岁之后,再分男女学堂而授。 而一般小门小户的姑娘的家里,是不太会再让女儿去读女学的。 许粥粥暗暗想到,十二岁,差不多是小学毕业。 等于现代是九年义务教育,而这个时空的宋国,是六年制义务教育。六岁开蒙,断断续续上个几年的私塾,学着写几个字品几句诗,会认路边的招牌,饭庄里的菜牌也就差不多了。 而像小绺和小缕这样的,是根本没机会进去私塾的。小绺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认不会写,而小缕因为之前出身很好,成长的环境中好像有学识不错的长辈,偷偷摸摸的教他认了一些字,所以讲究起来,也能讲究,日常时候,反而要注意藏拙。 不过他藏的实在是很好,难怪之前小绺完全没有察觉过不对。 反倒是周柚柚这样的小贵女们,平日里还要吟诗作对,没事就办个螃蟹宴斗诗赛词和才子佳人会面的,想摆烂都没有机会和借口。 闻玉屏曾经几度考虑让这个原主也拜到山南先生的门下,但是山南先生一直都非常严格,而且是有入学考试的,简单来说,就是笔试和面试。 ——首先是笔试,入学的学生首先要取得资格,比如谁家的小贵女等等,若是能够得到重要人物的推荐就更加加分了,肯定是会优先录取的的那种;然后要自己选择一篇自己喜欢的文章,根据这个文章,写一篇赋论来,就是读后感。 若是山南先生觉得不错,就等于是通过第一轮面试了。到时候山南书院就会派人送来一枝梅花——那是书院的徽章,然后就手持这只梅花,去书院面试。 面试就比较悬乎了,要么才华很好,当场来一首诗;要么,你要生的很好看,身姿出众,貌美如画——听说当年那位掌政王爷赵南星面试的时候,手中握着一只白梅,但是他的手比手中的梅花更白,他的人比那雪中的红梅还要出众,还要仙。山南书院的梅花是除了京城的皇家寺院梅峰寺之外最为出众的赏梅之地,可是赵南星往那一站,梅林都为之逊色,他一句话没说,就通过了面试。 ...... 听得许粥粥嘴角抽筋:这个看脸的社会! 而许粥粥令闻玉屏操心的原因倒不是脸不过关,经过许粥粥的观察,她发现闻玉屏其实骨子里有点妹控的基因,起初应该只有一点和些微,但是经过多年的时间都没有机会让她发挥,以至于现在才见到许粥粥,一口气憋了个大的。 在她的眼里,原主闻瑟瑟只是太过于瘦弱和体虚,只要恢复如初,定然是个小美人,长大后定然是个大美人...... 但是美貌可以靠养,那一手破字要怎么办? 许粥粥没法让自己惭愧:她是现代人,写的是简体字,虽然学了书法,但是实在是规整过头了,在自己和小绺小缕甚至是胡娟娟眼里,那字已经算是非常工整了,结果没想到落到了闻玉屏那,却是一副苦相。 原因是这字没有自己的风骨,平平整整,如十岁小儿...... 许粥粥掰着指头算:若是原主三岁开始学写字,那么到了十岁,也就是学了七年。 她是小学三年级开始学书法,学到了高中为了艺考就没有再继续,实际上也差不多,也就是说,闻玉屏说的不错,她的书法功底,确实相当于一个古代的小儿...... 那她也没办法呀,而且她确实也没办法在很短的时日内突飞猛进。 许粥粥当时还故意问道:“那......若是有书法大家来授课一番,或许我会顿悟呢?” 闻玉屏想想也有道理:“爹爹的书法在京中就是数一数二,可惜他现在不在京中,否则......” 许粥粥撇嘴,就算是在,那个原主的老爹大概也不会亲自来辅导吧,毕竟女儿都要病死了都不闻不问的主,不用报希望。 她故意把话题扯到陆佰常身上:“那晚成公子呢?就是未来的姐夫,他名气好大,柚柚她们那样的崇拜他,难道他不是书法大家?” 闻玉屏并没有太给陆佰常面子:“陆公子啊......他么,他是才学开蒙的晚,至于书法上的造诣,或许还没有来得及跟着苏醒吧。” 闻玉屏就像玩笑一般的说,都算是半玩笑半敷衍了,大概是闻玉屏觉得,原主的年纪还小,不合适聊这些。 许粥粥内心无语,没忍住问了一句:“姐姐,你喜欢陆公子什么呀?才华吗?” 闻玉屏笑笑点了点她的鼻子,道:“小孩子家家的,什么喜欢不喜欢的,胆子真大!” 许粥粥无语,道:“你都要嫁给陆公子了,这才叫胆子大!” 闻玉屏哭笑不得:“女儿家总是要嫁人的,这算是什么胆子大啊?” 许粥粥立刻回答道:“当然啦,若是我,面对一个原本肚子里没多少墨水的人,忽然之间开蒙成了个京城闻名的天才,我多少都要犯一点嘀咕的,而姐姐呢,却好像一丁点儿都没有往这方面想过。” 闻玉屏每次和原主对话都有点儿小孩腔,带点儿夹子音,像是大人每次和小动物说话时候的那种娇态:“哦?想什么呀?” “他能顾一夕之间变地聪明,谁知道他会不会在忽然有一天,又一头栽倒在水坑里,爬起来以后变成疯子?”许粥粥装作漫不经心,一字一句说的却口齿清楚,“毕竟天子和疯子,只有一念之间啊。” 第三十七章 玩个大的 而这一句话,却让一向很宠顺原主的闻玉屏板下脸来,语气中也带着严肃:“瑟瑟,不可以议论他人。” 闻玉屏也不知道用什么说法,长辈吗?陆佰常还只能算是同辈,姐夫?那倒反而显得她迫不及待,结果只能轻轻来一句“他人”。 结果这个“他人”的称呼叫闻瑟瑟抬头,一双眼睛中带着委屈又带着点不肯掩饰的倔强:“陆公子是他人呀?” 闻玉屏一下子就心软,刮了一下许粥粥的鼻子,道:“你我才是亲生姐妹,别人都不行,都是他人。” 许粥粥不吭声:话是这样说,但是也仅仅只是在陆佰常正式迎娶闻玉屏之前。之后闻玉屏嫁到陆家,再有了孩子,那自然心是会想着陆佰常的,因为那会儿,陆佰常就不是单纯的陆佰常了,而是孩子的爹,自己的丈夫等等。 可是真的等到那个时候闻玉屏再去发现所谓的“晚成公子”只是个虚假的人设,一切都只是陆佰常为了讨得闻玉屏的芳心而借助别人的力量而编造的假面的时候,就晚了呀。 许粥粥知道,闻玉屏心中一直把这个原主当做了不谙世事的小丫头,实际上并不想要太早和她讨论这些会涉及到“早恋”的话题,就算是要谈,估计也要等到几个月后,原主过了十五岁生日后。 也是这个缘故,所以闻玉屏虽然答应了陆家的求婚,但是要求就是要等到自己的幼妹过了及笄礼之后再进门。 许粥粥知道这足以证明闻玉屏对自己的亲妹妹的重视程度,甚至在目前来说,闻玉屏是更加的重视和偏爱原主的,但是许粥粥不能保证,这种偏爱能够大到让闻玉屏解除婚约。 毕竟悔婚这事,在现代来说都不算是一件轻松容易的,更何况是思想更加禁锢的古代了。 可是要怎么样让闻玉屏认清楚陆佰常呢? 这是许粥粥这几日以来的难题。 难到到了赏花宴上都在发呆和出神。 直到她听到一句话:“......倘若陆佰常没有这些文采,也是个不错的议嫁对象呀......” 另外一个声音道:“陆家只有那么一个儿子,在那陆佰常开蒙之前,倒是成家的大小姐还有那么点意思,结果谁想到老天一个眼错下去,让陆佰常开蒙了,白白的给错了一段高配。” “这有什么,虽然陆佰常错了一段高配,到底得了个才子的名声.......” 另外那人噗呲一笑,道:“姐姐你这就过于想的开了,这陆佰常是忽然开蒙的,谁知道什么时候,忽然老天爷就把他的聪明给收回去了呢?” ...... 剩下的话许粥粥就听得不太清了,因为两个人渐渐远去了。 今日来参加赏花会的有闻家的,但是那两人大概不知道此时此刻正好许粥粥就在帘子对面,虽然说尽量聊得小声,谁让许粥粥耳朵尖呢。 那么嘈杂的声音,偏就在那些议论中听到了她想听的内容。 外头叽叽喳喳的,小贵女们当然不愿意都一个个安安静静的待在各自的亭子里,荷塘中荷叶田田,荷花开得也娇艳,而且这里是以青莲闻名,所谓的青莲,其实就是青白接近于白的白莲花,在京城中能够有这么大的一片白莲,也是不多见的。 许粥粥当时还腹诽过:玛丽苏,白莲花,这两样都齐全了。 倘若这马丽苏当真是和她一样的穿越者,那这穿越者也是够恶趣味的;倘若不是,马丽苏背后另有其人,那么感觉那背后之人对待这个马丽苏就像对待陆佰常那样,三分讥笑夹带着三分的漫不经心,至于另外四份是什么,大概就是恶趣味了。 而且这个赏花会来的宾客已经快要齐全了,所谓主办人的马丽苏,至今都没有露面一下。不过小贵女们倒是没有觉得有任何怠慢的地方,毕竟蜜饯麦芽糖还有奶茶之类的都是齐全的,可了劲儿的上,连带跟来的丫头小厮,手里都塞了一包五彩缤纷的糖。 许粥粥从旁边的小婢女手里要了一枚看看,发现果然,那感觉眼熟的糖,真的就是当年流行过的网红“琥珀糖”。 和现代已经有了成熟的制糖工艺不一样,古代的糖是非常稀缺的,和盐巴一样,都是直接由官府管辖,而且糖的用途非常多,不光是可以用来作为调味剂,还能在战时候作为急救,补充能量,还能洒在伤口上作为止血剂来用,还有杀菌的功效。 听说还能用作火药。这样重要的东西,一个仅仅只是个太守的女儿的马丽苏是怎么办到的呢? 而且给的还是丫头小厮,不是来的贵宾。 这样的大手笔,出现在皇室中人也在的场合,若不是没脑子,就是想要刻意表现什么。 而观察周柚柚她们的神色,也觉得这一回马丽苏的手笔不太正常,不过小姑娘就是小姑娘,很容易有自己的解释:“是不是因为安乐郡主在呀?” 尤春雨的想法就严肃多了,思考的方向也能表现出她的接近于成年的思维:“你啥啊,就是因为安乐郡主在,才应该刻意低调些,这样大的手臂,不怕回到落到安乐郡主眼中,回头安乐郡主对王爷说上一句,就算是说者无心,那听者呢?——那可是王爷,他捻死一只蚂蚁,都不会是随手心血来潮的事!” 许粥粥:“......” 看得出来,虽然尤春雨之前表现得也像是陆佰常的追星女孩一般,不过若说是痴迷,那么那位王爷赵南星才能算是尤春雨的本命。 这陆佰常最多算是个小墙头,一大部分还是应付闺蜜追星的热情罢了。 周柚柚果然被吓到,眼睛都瞪大了,吓得手里的小蛋糕也差点掉了:“那......那是为什么呀?” 尤春雨眉头紧锁,沉思了半晌,就在大家屏气凝神等着尤春雨发表什么高见的时候,她忽然一口咬上手上的蛋糕:“那我哪儿知道!” 亭子里只剩下周柚柚的尖叫:“你咬的是我的糕蛋!” 许粥粥无语的看着自己面前的“糕蛋”:这不就是小蛋糕?只是没有奶油,上头抹了一点的果酱,果酱有些酸,蛋糕烤的火候也是不对,除了造型上毕竟别具一格之外,实际上还没有牡丹楼做的牡丹卷好看和好吃。 但是这让许粥粥更加确定:这个除了她之外的那个穿越者,在玩一票大的。 第三十八章 帕子掉了 ...... 这是赏花宴,顾名思义就是要赏花的,而且必须一定要有很多的花,不能够单单只有这一池的白莲花。 否则这一场宴会的名称就不是赏花宴了,可以提名为爱莲说。 许粥粥觉得,倘若那个玛丽苏,啊不是,马丽苏,那个马丽苏当真要办一个赏白莲花的宴会,挑选的名字一定会用爱莲说这个名称。 没啥理由,女生的直觉吧。 一场宴会,肯定有出风头的,也有纯粹的吃瓜群众,就好像一座山峰,有起有伏,有高有低,有巅峰也有低谷,这才能有所衬托。 而这一次花宴的两座峰头,一座毫无例外就是陆佰常。 而另外一个,竟然,其实也说得通的,就是那位本次身份最为高贵的安乐郡主。 她被很多小贵女们团团围住,星星眼一般的听着她在江湖上的见闻——这也难怪,听说这个安乐郡主除了皇室的贵族身份,还是个闯荡江湖的侠女,而且还不是那种家中偷偷派人跟着贴身保护维持自尊心的草包,是那种真的有学武天赋,且被高人相中,主动要求她做自己的徒弟的那种。 许粥粥遥遥地看了一会,凭着原主的好视力,她能清楚的看到那个安乐郡主的模样:她穿一袭窄袖束腰圆领的红底长袍,简单一条玉带,下坠一枚通体莹白的玉佩,左边一个银色的鱼样的荷包,头发梳起来,戴金冠,是一副男儿的打扮。 她生的硬气,身高也比旁边的一溜烟的小闺女们高一些,远远看去,活脱脱一个贾宝玉。 而且大红和金玉这种用不好就会俗气的三件套,落到了安乐郡主的身上,却能够完美地彰显她的贵气,和这院中的花容月貌衬托起来,都是别具一格。 她不愧是江湖历练过来的小女侠,眼神和警觉性都很高,一个探究眼神过来,就打断了许粥粥还想多看两眼的想法。 许粥粥察觉这位安乐郡主并没有恶意,反而怕她招手叫她过去,于是在对方动作之前,她先做了个咬唇脸红的娇羞动作,然后自己都觉得夸张的跺了一下脚,捂着脸头也不回的跑了。 她根本不敢想背后的安乐郡主是如何的无语。 跑到了另外一处安静的院子里,许粥粥这才松了一口气,给自己顺了顺气,拍了拍原主的“一马平川”,她如今还是不能够适应,每每抚胸安抚自己的时候,心中都要划过一阵悲凉。 也不知道能不能补救回来,闻玉屏一直不间断的每日睡前让胡娟娟盯着她喝一碗牛乳燕窝,她也配合,心里抱着一丝的希望,起码也是给原主的一个惊喜——毕竟闻玉屏的身材那是相当的哇塞。 宋国的衣料多以广袖宽衣为主,虽然也有习惯束腰,但是大多成年男女都习惯在外加一件薄衫,大概是对比身段,更加注重的是飘飘欲仙的风雅。 而这回的赏花宴上,唯一穿的十分有身段的就是安乐郡主,而安乐郡主那一身,许粥粥怀疑那其实是接近于江湖的打扮。 只不过江湖人不会那么招摇,穿红袍,束金冠,穿行于园林庭院中还算是恰当,若是走在荒郊野岭,即便是就把“我是大肥羊”刻在了脸上。 许粥粥小跑了一下,出了一头的汗,等到想要擦汗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手帕不见了。 她不记得自己是否带了手帕出来,但是按照胡娟娟的妥帖程度,不应该会露了十分重要的手帕的。夏日三件套,香包,团扇和手绢。 就相当于现代的手机钥匙充电宝一样。既然胡娟娟给她带了荷包和团扇,就不应该会在荷包里拉下手绢。 许粥粥有点慌:她知道在古代手帕对于女子的重要,若是寻常的帕子也就算了,但是闻玉屏对她的关照中,她的一应东西都是定制的,大的包括枕头被子斗篷斗笠,小的包括手帕荷包,全都绣上了她的名字。 若是被别人给捡了去,说不定会有什么麻烦。 许粥粥苦着脸准备原路返回去找找,刚刚跨过月门,就听到旁边传来一声温和却又突兀到吓了她一个激灵的声音:“二妹妹......” 许粥粥不知道这一声二妹妹是不是叫她,扭头看到是陆佰常的脸和那双含笑的眼睛的时候,还指着自己反问一句:“叫我?” 陆佰常的脸上浮出一抹堪称宠溺的笑来,道:“你是屏儿的妹妹,自然是我的二妹妹。” 许粥粥被激的发抖,牙也酸:不知道为什么,这种什么二妹妹,屏儿一类的称呼她之前看小说,在文字方面的时候还觉得没什么不妥,看言情剧中的时候也挺正常,等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她却觉得浑身不舒服,口齿中都隐约浮出一丝异样,好像含了一枚生锈的铁钉,生锈的腥味挥之不去。 忍者这种奇特的不适,许粥粥装作十分懵懂且害羞的样子低头回了一个半礼:微微屈膝小幅度的蹲了一点。 “陆公子,可是路过?” 陆佰常那个笑容一直就挂在脸上不动一样的保持:“并不是,而是在此等着二妹妹。” 许粥粥的一句“为何”还未出口就咽了回去,在她看到陆佰常打开的扇子中托着的一方手帕的时候。 那方雪白的帕子看着平平无奇,但是上头绣着和许粥粥当下身上穿着料子几乎一样的茉莉花的花纹,几乎只要稍微细看就能看出来是同一个布料上的。 以同布料作为帕子,其实是最为常见的事情,但是这在女儿家中是一件常见的事情,可是也同时表示了这种手帕属于姑娘家的贴身之物。 陆佰常见到了这个手帕,认出来手帕的主人,并没有亲手拿着,而是把手帕放在折扇中托着还给许粥粥,这在他人眼中看来,是一件十分加分的君子行为。 但是许粥粥却皱眉:她记得自己在凉亭的时候并没有掏出手帕,甚至没动过荷包,那手帕应该原封不动的在荷包里染着香味才是,她也记得自己并没有去过人群拥挤的地方,再说了,拥挤或许会把手里的帕子挤的丢掉,但是不可能存在把荷包里的手帕挤出来的道理。若是手帕都能挤出来,怎么荷包里的香料还好好的待着呢? 许粥粥拿回了手帕,不自觉的捏在了手心中,主动问道:“陆公子,是有什么事情要和我说吗?” 第三十九章 打算 陆佰常大约是没想到许粥粥这样的直接,反而是愣了一下才开口道:“陆某只是想关心一番二妹妹,二妹妹初次来京城,不知道是否有何不惯之事?” 许粥粥面不改色道:“我很好,我姐姐打理的十分的妥帖,即便是有什么真的不习惯的,也有我姐姐能够替我周旋。” 陆佰常讪笑道:“......那是极好的,之前寿宴时候,我还特意于尤家和李家的妹妹言语过,要好好的与你交朋友......” 许粥粥是听出来了:陆佰常是生怕她不知道自己当时在寿宴时候做的好事,绝不肯默默无闻,拐弯抹角也好,直接了当也罢,都要在许粥粥这里把这个功劳给记在自己头上。 可见这陆佰常是没学过**事迹,不懂得什么是做好事不留名的优秀品德。 不过这样也好,省的到时候一旦翻脸,再提这件事情的话,还有可能会影响到闻玉屏的名声。 许粥粥十分干脆道:“原来是陆公子的好意,实在是多谢,不过我也要说一句的——陆公子作为京城中的新秀,得贵女们的青睐,自然是应该要给予回馈的,那不管是周家的小贵女,还是尤家的李家的,都是发自内心的敬仰,若是陆公子因此都还对她们和颜悦色是因为有别的缘故......” 陆佰常本身就是这个宴会的焦点,走在哪里都是会引人注目的,和许粥粥隔着一点距离没说几句话,那边就有几道视线有意无意的过来。 许粥粥更是在隐约听到脚步声传来的时候加了一句:“被那些小姐们知道了,你给合影,发签名是因为要顾着未婚妻妹妹的面子而不是真心诚意感谢对方的青睐的......怕是有人要伤心的吧?” 陆佰常脸上现出一丝的惊慌,但是很快就镇定下来:“这自然不是的......二妹妹莫要误会......旁人的青睐,陆某一直都是视若珍宝,不敢有一丝的轻慢.......” 许粥粥不等他说完,就道:“那既然如此,就算是没有要照顾我的缘故,你也会给尤家的姑娘李家的小姐签名合影之类,也会记得格外关照当时没有签名到的周家丫头,那和照顾我有什么区别?” 她继续道说,不给陆佰常争辩的空间:“我就姐姐一定因为这一层关系谢谢你,因为她确实看到了我和那三家的姑娘有了交情,今日我能来马太守家的赏花宴也是因为周柚柚的关系——我姐姐一定是谢了你,包括周家的姑娘也一定觉得是你看着我的缘故才格外关照她,但是事实上你就应该回馈给那些喜欢你的人这些礼数,而不是因为别的缘故。如今你让我觉得这些缘故是因为我才有的,令我十分困惑。” 她这一套逻辑已经说的陆佰常头晕,支支吾吾,不知道该从何接话,许粥粥看在眼里,越发确定眼前这个陆佰常并不是穿\/越者——他没有现代人的这一套思考逻辑。 若是陆佰常也是现代人,想必会很快就会听懂她的逻辑和思绪,分析出来哪个是她表达的重点,而不是被她绕晕过去。 就连许粥粥问他:“如今这样一来,我也要谢谢你吗?你担了我姐姐的谢意,还要承担我的,那以后呢?以后没有我这一层的关系,你是不是就不会轻易回馈给那些喜欢你的京中贵女们相对应的感谢了?” 陆佰常当然否定,且声音提高了几分:“不不不,自然不是!当然不是!” 许粥粥道:“哦......” 她哦了一声之后,见陆佰常还想要等她的下文,于是也歪了歪头对视过去:“陆公子还有什么要给我说的?” 陆佰常一愣,慌忙摇头,一连否定,趁着旁人还没过来,借口还来不及寻就走了。 ...... 陆佰常的脚步声刚刚消失在月门处,那边的动静就紧跟着来了。 是小缕。 小缕手中端着一个小小的食盒,大约是又来了什么新奇的点心,小缕见许粥粥不在凉亭中,就捧着来寻。 四目相对,小缕装作什么都没发生,刚刚找到许粥粥一般地松了一口气,若无其事又恭敬问道:“二小姐,这是新鲜的点心。” 小缕问道:“回凉亭吗?” “算了,”许粥粥看了看那边的热闹,丝毫不感兴趣,“去那处湖边吧。” 那处湖边上没旁的东西,连假山都没有,属于湖水的尽头,小路走上几步,过了一个假山的拱门后,豁然开朗,眼前一个四方搭成的石亭,不能挡风不能避雨,不过眼下日头偏着照不到,湖上的风又大,周围视野开阔,倒是个发呆吃东西的好地方。 新鲜的点心是一种甜品,青瓷做的汤盅里,是类似于四川凉粉一类的东西,里头还加了花瓣,花生米,山楂粒,葡萄干等等。 许粥粥和陆佰常说了一些话,确实有点口渴,这凉粉来的也挺合适。 甜度不大,毕竟这个时候要找到特别正宗的红糖浆并不容易,她一边心不在焉的吃,一边和小缕说话。 她道:“如今家中处处不便,小绺又怕你,反而在这里,还能说点旧事。” 小缕低头,轻轻“嗯”了一声。 许粥粥叹气:“小绺胆小,无法命令她不怕你,怕你就怕你吧,怕了你,好歹她就因为惧怕不敢胡言乱语。” 许粥粥分析过,还是决定不去干\/涉小绺和小缕的事情,万一干\/涉\/太过,小绺觉得被人不理解,到时候情急之下,告诉旁人小缕的身份,之后麻烦简直无穷无尽。 但是许粥粥也知道,小缕的麻烦是逃避不了的,他除非一直躲着在府中不出来,否则早晚会是个爆点。可是倘若躲藏是上计,他就不必冒险来到京城了。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那这句话顾然没错,可是这句话的前提是短暂的躲藏,绝对不是长久之计。 “我知道你想好了退路,这番退路就是闻家,”她并没有回头,声音的调子也没有变化,而身后也是静悄悄的,“你接近我,接近闻家回京的队伍,实际上也是在赌这个运气吧?因为我父亲是信\/佛的,信\/佛之人,不会轻易杀\/生,还有的时候会有一些像是菩\/萨\/上\/身一样的怜悯,而你,就是等这一刻。” “那么,要不要让我猜一猜,你的打算?” 第四十章 出海 ...... “我父亲是鸿胪寺的少卿,一年中也是有碰上那么一两次出海的,还有就是,一条街中,常有商船来港。” 宋国的商贸发展的不错,国\/强自然就会迎来外\/交上的发展,鸿胪寺的工作就会特别的繁忙,而与此同时,作为宋国中心的京城,也会有特定的集市进行外贸交易。 那就是“一条街”。 这一条街,主要做的是海上的生意,横山寨、永平寨、钦州集市、海南集市等,以物易物,土着、交趾人、还有洋商,用香料、珍珠、象齿、犀角、长鸣鸡等宋国人喜欢的特产,换取宋人的米面,锦缎,棉布等生活必需品。 来往异常热闹,且每个月都会有一次通宵集市,从早到晚,人来人往络绎不绝,最为热闹的八九月中,往来靠岸的商船甚至都要排队进港。 那边人来人往,各国口音,各色人种都有,人多但是不能杂,京中的贵女和贵子们被严令不能够去靠近一条街。听说番商各色人等皆有,其中也不发金发碧眼高大英俊的,当然也有美人的。 周柚柚就曾经说过,她的堂叔的府里就有一名波斯女,生的一头海藻一般的长发,一双碧色如猫一样的眼睛,时常和她的堂叔说一些叽里咕噜的话,说到兴起时候,那女子还会笑。 周柚柚的堂叔也是鸿胪寺的官员,也会说一些外语,时常出海,皮肤晒的黢黑,但是他依然喜欢出海,别说是周柚柚,就连他带回来的那个海外的女子,都一年到头不常见他。 周柚柚无法理解:“这海外番国,有什么吸引的地方吗?时常听到那些使臣和商人夸我们宋国地大物博人也美,东西也多令人开眼,可是我们这边的人还是喜欢往外跑。” 周柚柚道:“我是去过一些京城之外的地方的,说一句娇气的话,我从小在京中长大,是无法适应那些旁的地方的生活的。” “你想要通过那些商船,离开宋国。”许粥粥说,“这确实是一条好办法。” 许粥粥继续道:“不过这个办法虽然好,实施起来并不容易,在宋国,外来的商船管理十分严格,不光要通关文书,而且船上的人什么时候可以下船,什么时候要上船,人数是不是对,有什么东西能够带离港口,离开国\/境,什么东西是不能带离开的,这些都有明文规定的,若是出了岔子,鸿胪寺那,第一个就要被追究责任。” 许粥粥自从察觉到小缕有可能做这样一番打算之后,就重点去查了一番这边的规定。 她发现宋国的海关规定算是做得很全面的,甚至已经全面到了对于商品的保密协议上都有把控。 宋国的丝绸出口是非常大的,其中最为受到欢迎的就是“茶香丝绸”和“凤凰绸缎”,前者是一种天然的散发淡淡茶香的绸缎,不生虫,不发霉,且无论多久都会有淡淡的香味,极受到别国王室的喜爱,特别会做成睡衣或者床上用品。后者是一种用了特殊手段让绣品随着光线变化而产生荧光的技术,在日光和灯光的反射中,蝴蝶仿佛会翩翩起舞,花朵好像能够迎风摆动,云朵好像会走等等。 这两种丝绸的价格不菲,而动这个心思的不少,很多人会千方百计偷走加工品,甚至蚕蛹,蚕籽,甚至把活的蚕宝宝偷偷藏在舌头下面想要蒙混过关。或者把茶叶的树苗夹带在大鱼的腹中企图偷运出港口......这些甚至都不是鸿胪寺上的日志记载的,而是周柚柚听来的。 许粥粥听了之后除了觉得做的不错之外,也从另外一方面觉得小缕的计划也是不容易。 偷个蚕出去都尚且艰难,更别说混进去一个人。 “宋国有规定的,一些人,是不能够出海的,一些文官,适量的武官,特定的罪臣之后,还有一些九门之人,这些都不能够随意出海。” 小缕原本一直一言不发,只是面色苍白,牙关咬的很紧,紧到腮帮子那块像塞了两块冰块。 “这些事情,让二小姐费心了。” 许粥粥听闻之后,问道:“你也打听过吗?” 小缕点头。 许粥粥若有所思:“也是,那是你自己的事情,你自然会筹谋多年,不像我,只是打听了几日,自然不如你详细,想必我所顾虑的,你也都顾虑到了,我没有考虑到的,你也都想到了。那我问你,你是不是,想要离开宋国?” 许粥粥以为以小缕的谨慎程度,他是不会轻易承认的,毕竟在小缕的立场来看,原主闻瑟瑟年岁很小,且对他的打算会有很大的可能性害到身为鸿胪寺少卿的闻人良,一个不慎就会让整个闻家跟着倒霉。 许粥粥都做好了准备听小缕想个理由把这个事情含糊过去,没想到小缕十分干脆的承认了:“是的二小姐,小的确实是如此想法。” 他说道:“我们许家当年,曾经有一支宗亲出海,之后曾经有家书送来,言说他们那一支历经磨难如今已经于异国安家落户。” 许粥粥好奇:“出海何处?” 小缕回答道:“蒲甘。” 许粥粥反应过来:“缅甸?” 许粥粥道:“你想去蒲甘?” 小缕苦笑一声:“若不是走投无路,谁会愿意背井离乡冒着葬身大海的风险?可是如今我是恶民身份,包括我自身,以及以后子子孙孙都无翻身可能......说一句大不敬的话,即便是改朝换代,像我这种家族曾经叛国的,都不会有好下场的......倒不如,重新开始。” 许粥粥沉默半晌,沉默到了手里的汤盅都捂得发热,她轻声道:“重新开始啊.......也好。” 虽然缅甸那边艰苦,可是艰苦至少有些希望,好过这里吧。 小缕没料到许粥粥会说那两个字,一时之间愣住了:“二小姐.....您,您说也好?” 许粥粥道:“是啊,我说也好。不过这个时机要等,要好好的等,你要耐得住性子。” 小缕平静下来,很慢,很重的磕了个头:“二小姐放心,我已经等了很久了,不怕再等更久一些。” 第四十一章 背靠背 许粥粥之后才知道,这种赏花宴和别的宴会不同,正常是要持续一天的,从早到晚,是真的早,一大早就要过去,早茶都是在马太守家用的,也是真的晚,吃了晚饭之后,许粥粥以为就差不多了,毕竟古人早睡,再不回去,小月亮都爬上树梢了。 结果观察周柚柚她们,却丝毫没有一点儿要准备告辞的动作,还是尤春雨心细,偷偷拉过许粥粥,告诉她京城中的花宴的时间都是持续一天的。 许粥粥吓了一跳,瞪大眼睛:“为何?有那么多花要赏?” 尤春雨道:“因为是赏花啊。” 好家伙,听君一席话,如听一席话。 不过尤春雨很快解释道:“这花嘛,有的是早上开,有的是午后盛放,有的呢,非要入了夜,浸了月光,才会缓缓开......所以啊,这什么时候办赏花,赏的又是什么花,这都是有讲究的,除了这个,其他都能心血来潮,唯独赏花听雨,不可随心也。” 许粥粥觉得好笑,问她:“那晚上看什么呀?昙花吗?” 她只是随口一说,尤春雨却吃惊:“你如何猜中的?确实今日有一株昙花要开,今日的赏花宴也是大半的缘由都是为了这个昙花的。” 她又想到什么,说道:“今日晚成公子一定会做诗的!” 许粥粥听罢,想了想有那些关于昙花的诗句,一时半会还真让她没法立刻想起来,就算是她属于文科生,也只隐约记得半句,好像是宋朝梁博的一句什么“昙花一现可倾城,美人一顾可倾国”这样的。可是若是真的陆佰常用这句,那这重点就转移到了美人身上。 已经有婚约在身的陆佰常,除非找个借口借花诉情了。 许粥粥到现在都觉得,这个赏花宴绝对不单纯,或者说,什么宴会之类的,就不会是什么单纯的宴会。 影视剧中一般什么赏花什么的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的,要么搞变相的相亲大会,要么就是旁的动作,若是加了什么主角团或者老戏骨入场,多半都是阴谋诡异。 更别说这次有皇室成员在场。 这个马丽苏看来费尽心机想要让陆佰常出风头的缘故,到底是什么,她还是捉摸不透的。 陆佰常在她看来,并没有太多的野心,这一点挺好,看得出来陆佰常还是多少心里有点数的,知道自己水平在哪里,他的所作所为不过就是如孔雀求偶一般——当然在许粥粥看来,陆佰常只是一只冒充孔雀的山鸡罢了。 陆佰常只是想装孔雀然后骗个孔雀回家,但是那个马丽苏,感觉目的并不会只是这样。 可是目的到底是什么呢? 许粥粥还想再继续想想,奈何眼皮实在是太重,想不到一会儿工夫,她就被酒意和困意扯入了黑暗。 整个赏花宴上都是马丽苏在主持,她像个尽职尽责的经办人,一点儿风头也不出,但是却让宾客都很满意。大概是相信这个女儿的能力,马太守从头到尾都没有参合,就连马太守的夫人也只是中间过场时候派人传话让后辈们放心玩闹,还派人送来了一些酒菜,让会喝酒的可以适量饮一些甜酒之类,不必担心回去被责怪云云。 许粥粥看到,不少还未到年纪的小贵女和小公子都在偷偷地喝酒,以至于今日午睡的时间都长了,还是乳母和丫头子们唤了好一会儿才懒洋洋的起来。 许粥粥原本的酒量不错,怀着好奇也跟着尤春雨喝了一点,入口只有淡淡的酒味,大多都是花香和蜜甜,还有很浓的果子发酵的味道,感觉上和酒酿圆子的汤差不多,或者是那种不到4度的果啤,甚至还要更淡些。但是她忘了,许粥粥有酒量是许粥粥的事情,这个原主没有,这个原主之前没有喝过酒,且身体瘦弱,喝了酒之后很快就上头,躺在贵妃榻上没听到两句话就一头栽入了梦想。 醒来后好大一会反应都是迟钝的。以至于她只能看到那个马丽苏对她温柔的笑,她怕自己一开口说话露馅,干脆闭上嘴巴,也扯出一个傻乎乎的笑来应对。 马丽苏的嘴巴动了好一会,许粥粥的耳朵才允许声音传到耳朵里来:“......我叫来成成给闻二姑娘洗脸梳头,二姑娘这回怎么只带了个小厮?还毛手毛脚......啊,我僭越了.......” 许粥粥脑子还是晕乎乎的,只费力的分辨出来马丽苏似乎在批评小缕,她结巴道:“小缕啊......小缕才不是不聪明......聪明,聪明的.......” 马丽苏当然不会把她的话放在心里,哄她一般道:“好好好,能是二小姐身边的,自然不是平泛之辈,是我不会说话,二小姐别怪罪我......” 许粥粥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时候她已经渐渐回过神来了,她不回答是不礼貌,不过她脑子混沌,想不出词来应付,只能装作头重,歪在梳头丫头的手心里装要瞌睡。 玛丽苏带来的小丫头手脚很麻利,没一会儿功夫就给她梳好了发髻,不过因为她睡得不老实,当时卸下来的发带乱了些,那个叫成成的丫头只能跑出去去寻一条颜色差不多的发带来替换,就在这会儿空档里,许粥粥睁开眼睛,她觉得屋内空气有些闷,周围叽叽喳喳的声音也闹耳朵,她慢慢站起来,走到了院中,寻了个葡萄架坐下。 那个葡萄架下有一架秋千,和古时候那种简单的两根绳子一个木板不一样,是两个靠椅靠在一起的那种,可以让两个人背靠背荡起来的那种。 许粥粥坐了上去,独自点了一点地面微微荡了两下,就觉得有什么东西阻碍,她还没回头,就察觉有个人坐上了她背后的椅子。 有风从背后过来,带来一阵脂粉的香味和钗环撞击的声音,应该是哪个贵女,虽然许粥粥觉得这样自来熟的姑娘让她觉得有点不自在,可是这样起来走人似乎更没礼貌。于是干脆顺着这力道,继续荡秋千。 力度适中,对方也没有说话,一片沉默中,许粥粥开了小差,首先她想到了那个背靠背的鬼\/故\/事,其次,那个丫头去找个发带,就跟跑去街面上的铺子里买现成的一样久。 大约是也觉得气氛沉闷,背后的姑娘开了口:“我想起来以前在女学听到的一个故事,怪吓人的,说的是好朋友背靠背的故事.......” 她还没讲到具体什么内容呢,那边背后就传来一声尖叫,继而就是后背非常明显的颤抖。 倒是把原本想要讲故事缓和气氛的马丽苏给吓了一跳:这故事威力这么猛的吗? 第四十二章 有点长的梦 “吓到了?”马丽苏似乎想到了什么,嘴角露出一抹玩味的笑意,“难道是闻家二小姐也听过这个背靠背的故事?” 她见许粥粥没什么回应,但是看情况似乎已经平静了不少,没有吓到晕倒也没有脸色惨白,更加没有跳下秋千扭头跑走,一切神思淡定,就好像刚刚的颤抖都是错觉。 于是也把头扭了过去,轻笑一声,有点故意道:“这就奇怪了,这个故事,我只在女学的一次灯会上讲过一次,虽然说闹的动静不小,不过这绝对不是一个会被拿来重复讲述吓唬旁人的故事......” 这一句话一出,许粥粥就坐不住了,她朝着花园入口处看了两眼,那个给她梳头的小姑娘还是没来。 “大概我们是听过叫同样名字的吓人的故事吧.......” 许粥粥刚刚表现出一点的坐立不安,那边就听到小缕淡定的声音:“二小姐原来在这?让我好找呢......” 在许粥粥看过去之后,他无辜的眨巴眼睛,朝着许粥粥和马丽苏松开了拳头,露出手心中的几朵蓝色的小花:“刚刚周小姐说让我去给您寻几朵同色的花来,说是配今日的衣裳......” 他还没忘记对马丽苏致歉:“小的擅自采了花园的花儿,未曾得到马小姐的同意,马小姐若是要怪罪,小的甘愿领罚的。” 马丽苏在秋千上咯咯笑出声来,说道:“真有意思,你摘都摘了,我就算是想让你原样奉还也是不能够呀,反而还会被人觉得我这个人死脑筋......再说了,你当着你家小姐的面赔罪,我若是真的怪罪,也就太不给闻大人面子了。我父亲和闻少卿是同僚还是同级,如何会为了几朵草木而伤了和气呢?” 她像是临时想到了什么有趣的,笑得更是开心了,对已经站起身的许粥粥道:“我还一直想着呢,哪一日等我遇到这种事情,对方说甘愿领罚什么的,我就真的去降罪,一定是十分有趣。” 说话之间,小缕还是跪着。 有微风来,吹动了手中的蓝色小花,小缕怕花朵被风吹落到地上,轻轻的拢起护住。他依然没敢起身,不过面上并没有表现出一丝的害怕,哪怕是马丽苏说要真的降罪这话。 不过马丽苏也并没有真的降罪:没道理,这宋国女子本来就爱簪花,尤其是喜欢新鲜的花朵,除却隆冬时节鲜花价贵才用绢花代替之外,其余时节大多都会选择采摘新鲜的花朵,尤其是不合适带金玉首饰的小贵女们,那院中满园的花朵,除了用来观赏,还要用来打扮。 毕竟花朵除了绽放在院子里,盛放在青丝云鬓之间,也是一种美的。 今日采花的可不止小缕一个人,没打招呼就去摘花的肯定也不是小缕一个人,若是小缕因为这个缘故收了惩罚,消息传出去,等于是齐刷刷打了所有贵女的脸。 所以马丽苏是用开玩笑的口吻说的,也只能是开玩笑。 马丽苏可以开玩笑,但是小缕不能够真的当做是开玩笑,尽管他是心知肚明的。 对于他的表现和回应,马丽苏看似十分满意,于是继续用调笑的口吻道:“好啦,虽然怪罪很有意思,但是千篇一律也不错啊。” 她咳嗽一声,整了整态度,道:“不必,这没什么大不了的,起来吧。” 小缕恭恭敬敬磕了个头,这才站起来。 整个一套流程,小缕大概跪在地上跪了十分钟左右,他跪的方向是面对秋千的,一开始许粥粥是坐着,但是很快就坐立不安,不知不觉走到了小缕的旁边,而马丽苏则是全程坐在秋千上,没有觉得一丝的不妥,她非常安然的摇着手里的扇子,在轻风拂过她的脸颊的时候还用手撩了一把耳边的碎发。 她今日的穿着也非常的雅致,上身是一身浅黄色的绣着蝴蝶穿花的褂子,外头还罩了一件轻纱,这一层轻纱很好的让原本看着很复杂的纹路变得清淡了一些,再配合那条深绿色的绣着竹叶暗纹的裙子,显得整个人又明快又清新。 马丽苏的个子不矮,但是似乎比例并不优越,还有点五五分,所以她会在服装上来遮掩这一点,而她似乎也知道自己的优势在哪里:就是她那一头天然乌黑发亮的青氏。所以她并没有做太多的妆饰,简单的坠马髻上,只简单的在鬓边别了一圈小巧的和上衣同色的黄花,这样的色彩延展会让她整个人的线条拉长。 除了这个之外,也就只是带了一枚珍珠发簪,只是那一枚珍珠很大,龙眼般大小,一看就价值不菲,比起满头珠翠的华丽,这种低调的奢华反而叫人耳目一新。 而且她没有如同别的贵女那样用凤仙花染指甲,或者在用特殊的颜料在指甲上画新奇的花样子,她就是直接干干净净的指甲,保养的很好,不长不短,水葱一般。 她的一切的动作行为都非常的合乎标准,很像......闻玉屏。 或者说,很像是个大家闺秀的风范。 她真的,好契合在这一片如画一般的园林景致里。 ——这是许粥粥离开后脑子很久之后还在浮现的画面。 这个想法同时也让许粥粥无法理解:她难道不想要回去自己的舒适圈吗?对于他们这种从小就受到现代科技环绕的小孩来说,没有手机电视电脑无线网络游戏咖啡奶茶火锅串串小龙虾甚至是布\/洛\/芬和七\/度\/空\/间只怕都要崩溃,是怎么样的心理建设才能够让她把之前的一切经历和记忆当做不存在的啊? 许粥粥做不到,她到现在都觉得,自己的这段经历只是暂时的,哪怕是她真的倒霉到在这里过完了一生,等到她回去了自己熟悉的时空,那边也只是做了个有点长的梦。 “就像爱丽丝梦游仙境......”许粥粥很小声的说。 这句话如同当时的小绺那样,身后给她梳头的那个叫成成的小丫头也只听到了最后两个字,她笑着给许粥粥绑好了头发,并且别上了小缕摘来的蓝色花朵:“姑娘这一身搭配,果然只有仙境才能见到呢。” 第四十三章 她嘴巴甜的很:“原本我见姑娘穿这身蓝色的衣裳,只觉得若是配蓝花未免就重了,谁想到这样一戴上,更加显地姑娘唇红齿白了呢。” 许粥粥自然本能的当她在说笑,道:“你就别取笑我了。” 反倒是那个叫成成的丫头急了,一本正经道:“姑娘可别觉得我是随口说的,虽然我年纪不大,但是在府中跟着我娘伺候小姐梳头,我娘说看美人不能看表象,而是要看骨相,姑娘,您可是美人骨啊。” 许粥粥听罢,依然想笑,她瞥了一眼铜镜中的自己,古代的镜子的制作工艺虽然不如现代那样清楚,但是也没有到像号称考究严格的古装剧那样只是模糊的呈现个影子。 那种铜镜基本都是出土文物,镜面上早就锈迹斑斑凹凸不平,当然不能够清楚的照人,而一面新的铜镜还是打磨的很好,清楚的照人是不成问题的,只是因为铜色的本来缘故,照出来的人的肤色不可能是清楚还原的。不过也能够解决日常的问题,比如头花搭配的合适,发型的完成度,胭脂的涂抹还有画眉的深浅等等。 她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其实头发已经梳好了,只是伺候的丫头看了那头上的蓝色花朵,临时起意觉得若是贴个花钿会更好看,于是自告奋勇的想要挑几朵稍微淡色的花瓣来做花钿,就没让许粥粥马上起身。 许粥粥哭笑不得:“这马上就要落日了,贴个花钿谁看得到啊?” 成成还没有说话,旁边一个年纪大些的女使就笑道:“眼中有姑娘的人,姑娘的头发丝上沾了露水都能看得到呢。” 许粥粥这回是真的哭笑不得了。 她不说话,成成就觉得她是害羞,于是告诉年长的女使道:“闻家姑娘年纪还小,尚未及笄,估摸着家中还未谈到婚嫁呢。” 那女使自然不会当真,笑说道:“这怎么话说的,就算是姑娘还未到,这谁家不都是提前几年就替家里的女儿盯着了?难道还真的有肉上桌了才伸筷子的?那别说肉了,豆腐都吃不到热乎的呢。” 那女使说的不是没有道理,就好像是学区房或者是什么好的学校,谁家不都是提前就定的,听说有的私立幼儿园那边,孩子还没出生就已经定上了,说若是等到孩子岁数到了再找,就没有好的幼儿园了。 由此及彼,许粥粥也就理解了这是:好女婿和好学校差不多,一来抢手,二来稀少。 不过...... 许粥粥心想,她算是个例外,以闻人良对自己的无视程度,想必是不会惦记给她挑选的,就算是闻玉屏对这件事会上心一些,但是她也只是个未婚的大姑娘,大约也不太好意思直接太过于插手这件事情。 无论如何,许粥粥是最不着急的——这个正主的年纪还不到十五岁,若是真的安排了十五岁就定了亲事,反而许粥粥要别扭了。 而且许粥粥觉得自己就算是真的在这里过到了十九岁,她也无法劝服自己接受十九岁就成婚生子的事情。 所以不着急不着急。 很奇怪的是许粥粥在现代的性格十分的爽快,生平最讨厌拖延,基本做到今日事今日毕。这在拖延症满满的现代被同学们狂呼可怕,然而到了这里,被当做是闻瑟瑟的自己,却最先做的就是拖延二字。 如今她隐约有点明白:以前不喜欢拖延,是因为享受每一件事都掌握的爽快;而现在拖延,是因为无力于没有一件事情能让她把控的茫然。 她觉得自己好像实在是掌握不了主角的剧本,同样都是穿越的,她并没有用穿越者的优越权来得到任何的便利,依然生活的畏畏缩缩,而同样穿越到这里的另外一个人,就比她要风光多了,甚至没有自己亲自出面,而是推了一个人到人前来风光,她在背后闷声发大财。 她相信,那个晚成公子的塑造、还有越来书院的周边、包括签名合影等等的福利,都是这个穿越者的手笔,她用陆佰常做了个开始,然后形成了一套算是完成的商业体系。 这一套应该只是小试身手,的了第一桶金之后,绝对停不下来,她会越做越大,手段也会逐渐试探,不是吗?这一场赏花宴,有可能也是一次试探,看来,这个穿越者——如果这个穿越者确定就是马丽苏的话,那么这个马丽苏的目的,应该就是皇城。 今日来的是皇权边缘的安乐郡主,那么下一步呢?会是谁呢? ....... 带着这些疑问,她心事重重的到了月色堂来,说是堂,其实也是一个很大的平台,这个平台做的比地面高很多,人工的阶梯隐藏在假山中,之上尽头是一个很大的亭子,亭子之外,延展出很大的一块平台。 宾客们四散,年轻的姑娘在亭中坐下,而安乐郡主作为贵客,理所当然坐在了首席,也就是那个延出的平台中,作为京城当红新秀的陆佰常作陪,旁边还有几位模样清秀的书生,估计也是什么才子文豪之类。 其中有一人生的特别特别的醒目,倒不是特别的英俊或者是相貌出众,而是特别特别瘦,细细瘦瘦的一长条,个子还高,那么瘦的身板外头还穿着类似于道袍一样的广袖大衫,材料很轻,微风都能够吹的两袖满是清风鼓起,站在高处的样子,让许粥粥都在担心他会不会下一步就要“乘风归去”。 从旁边的人的议论中知道,他是今年山南先生的得意门生,名号为“孤山”,而且他是......半个道士。听说本人还能够问卦打醮,而且剑术也刷的很不错,因为才气过人,师父不忍心让他埋没于深山,便推荐给了山南先生。 而这一次,他是头一个对着昙花作诗的。 陆佰常的持续排在中后,想也知道,这一招叫做“抛砖引玉”。 而这位孤山道士倒也毫不客气,推脱都不推脱一下的,施施然起身,拂了拂袖上不存在的灰尘,对着安乐郡主和马丽苏微微点头示意之后,便清了清嗓子,踱了三步,然后地四步的时候,诵了第一句:“堂上一只花......” 第四十四章 落花有意 这句很........一般。 第一句说出之后,在场的人都静悄悄的,并没有人有任何的表态,许粥粥瞄到就连那孤山旁边一个准备拍手叫好的都中途刹车了。 不过孤山并没有想法要虚张声势,他很快就诵读出了下一句:“......对月独自开。” “遥知不是霜,唯有暗香来。” ...... 他每吟诵一句,就往前走一步,加上之前的三步,他这一首诗的时间,用的是七步。 他甚至没有叫下人点上计时的清香。 周柚柚告诉许粥粥,这种香有两种,一种是无味的,专门用来在赏花宴时候计算时间,燃掉一只清香的时间大概就是一盏茶,然后那人要在一盏到三盏茶的时间内做好一首诗,若是过了这个时间,就要把顺序往后排,如果当天宴会上写诗的才子多的话,那就错过了。基本来说,排名越靠前的,越吃亏,可是排名越靠后的,也会吃亏。最好的就是排在第四个第五这种的,前三位作诗的来不及酝酿灵感,做的也是匆匆而就,却足够给后面的人留有时间,且轮到第四第五的时候,正好又是大家兴头最高的时候,只要做一首所谓有些润色的,就能够得到喝彩。 尤春雨还偷偷告诉她,这抽签说是抽签,实际上很讲门道,有些人是甘愿做那块引玉的砖的,比如眼前这个孤山。 “这个孤山先生,你知道是为什么下山的吗?” 许粥粥才听了关于他的传闻:“不是说他师父不忍他才华埋没?” “这是一个缘故,还有一个缘故,是因为他幼年时候一次下山,在一座石桥上,偶遇了一个贵女的轿子,错肩而过时候,有风吹起那轿帘,露出那贵女的半张脸,从此一见难忘,也是由此,情魔心中生,他有了七情六欲,再也不能入道,之后成年礼毕,孤山就下了山。” 许粥粥听了之后,第一个反应就是:“这好像一折小戏。” 她夸奖尤春雨:“你讲的好厉害,简单几句就能把一折故事讲的荡气回肠余味悠然,不去说故事可惜了......” “什么呀,”尤春雨见许粥粥把这当故事,还不当回事,急了,“这是真的!而且是孤山先生亲口说的!说他十二岁时候见到一个姑娘,一见钟情,原以为时间会让这种情绪淡化,结果反而越来越深,如酒一般,他没喝过酒,下了山第一件事就去喝酒,结果醉倒在河边,差很多掉到河里淹死。” 好吧。 十二岁,对一个姑娘一见钟情。 这听起来,就像她的堂弟告诉她,他在小学毕业典礼上对一个隔壁班的班花一见钟情长大了要结婚......作为成年人的堂姐,她能说什么呢? 她总不能一本正经的嘲笑然后打击孩子的纯洁心灵吧,只能鼓励他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才能过上理想中的生活。 她代入了一下孤山的师父,想必若是十二岁的孤山当时回返上山之后和他说起,说自己见到了一个姑娘,难忘,师父也不能说些什么。 执念而已,破了执念才能得道。 若是不破,那就不破好了。 许粥粥是站在那山中老道的立场上,也是站在这古人的立场上,这古代不想现代那样的内卷,科举也是门路,务农也是条路,出家避世也不是过不去。 这天下苍山翠岭,大多都还没有成为旅游景点,还有的大把时间,躲进去,把红尘俗世关在门外。 她说道:“所以那孤山下山,寻到了他当年一见钟情的姑娘了吗?” 这回尤春雨没有再说话,只是对许粥粥眼神示意了一下。 顺着尤春雨的眼神,她看到了角落独坐的孤山,那是他刚刚从马丽苏手中结果那一支签牌,上头写着孤山之名,比起写着序号让人一个个上来抽签,确实让主人家来抽取名字要比较好作弊,只要马丽苏一直把写着孤山名字的签牌藏在袖中,到时候利用个视线盲区取出来就是了。 不过令她觉得好奇的是孤山的表情,他看着手中的签牌,眼中露出十分温柔的神色,仿佛那不是一个普通的竹子做的牌子,而是一个什么格外珍惜的信物。 尤春雨又低声道:“你看久点。” 于是许粥粥再看下去,果然看到孤山的视线一直停留在马丽苏的身上,那不被马丽苏察觉的温柔神情,她在那签牌上看到过,啊,对了,那签牌,是马丽苏给的。 许粥粥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啊......” 所以那孤山当年下山时候遇到的小贵女,是马丽苏啊。 许粥粥想到了什么,倒吸一口凉气:这个孤山,年岁上不是和马丽苏同龄的,他是成年礼之后下的山,古代男子成年礼是二十岁整,他又不是坐缆车下山,做动车到京城,然后火速去户籍地查找女孩子,肯定花费了不少的时间才确定那马丽苏就是当年一见钟情的姑娘。 假设他真的办事效率很高,用一年的时间就找到了,那么今年也是二十一岁,十二岁,就是九年前,马丽苏\/十岁。 等于是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小\/男\/孩\/对一个小学四年级的小\/女\/孩\/一见钟情? 许粥粥心想:这种剧情,放到广电上都会被打回去重新修改的!又不是什么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就仅仅只是打了半个照面罢了。 许粥粥喃喃道:“怪不得他师父如此淡定,换做是我,我也不相信一个小孩儿时候的半个照面能有多深情如斯。” 尤春雨道:“所以他才不一样呀。” 许粥粥说:“那又如何呢?” 尤春雨见许粥粥不为所动,也觉得泄了气,叹息一番道:“是呀,又能如何呢,不过是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心恋落花罢了。” 尤春雨一字一句,念得特别标准,果不其然收到了许粥粥的注意,她立刻补充:“这是孤山的诗哦。” 她很满意,因为许粥粥听到这句瞪大了眼睛。 而更让她满意的还在后头,孤山七步成诗之后,她明显感觉到旁边的许粥粥抖了一下,然后用一种不可置信的表情死死盯着孤山,眼中的震惊和惊讶甚至超过了她们当时听说了孤山的深情时候的反应。 “看来闻家的小女儿喜欢的是有才情的。”尤春雨心想。 第四十五章 四步成诗 闻家的小女儿喜欢的是不是有才情的许粥粥不知道,但是许粥粥确实十分惊讶于孤山的“才情”。 她反应的不算慢,但是更快的却是马丽苏。 而且对比许粥粥的震惊,马丽苏直接错愕抬头,还引起了旁边人的注意,对比马丽苏的错愕和陆佰常那很快掩饰的惊慌,反而是七步成诗的孤山,淡定不已。 他甚至还含笑看了一眼马丽苏,在他的淡定笑意中,马丽苏也慢慢地坐了下来。 这一场短暂的插曲中止,借着就有人对这一首《咏昙》开始了评价。 而在这中间,马丽苏和许粥粥视线有过短暂的交错,彼此都看到了对方的震惊。 许粥粥明白,孤山的这一首诗,是改的《咏梅》: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唯有暗香来。 这句诗句,说的是冬日白梅,因为白梅的颜色和雪相近,雪又是冬日会出现的景象,所以才会有“遥知不是雪”这句,但是昙花是夏日开放的,而且夏日何来霜雪呢? 所以那在场的才子说起这句诗的时候,重点夸赞了最后那句“唯有暗香来”,但是之前那三句就颇有微词,有的说“堂上一枝花”很俗,有的讲“对月独自开”并不恰当,毕竟夏日时候晚上开的花不少,称不上独自这两个字,也有的说“遥知不是霜”就更加不伦不类了,毕竟这可是夏日,吹的风都是热的,哪里来的霜? 有几个孤山的拥护者不服气,争辩说这诗句中的霜又不是想当然的霜,或许是一种暗喻,再说了谁说夏日中不见霜?那梅峰寺的最高处,不管是不是夏日,草叶上都会有新鲜的霜花。 另有一人就冷笑,道:“若是此时在梅峰寺就罢了,可是这是在马大人府上的赏花宴,与那梅峰寺最高处有何关系?怎么就扯到了梅峰寺?” 又说:“谁不知道梅峰寺上凉爽,却也是因为如此,从不见昙花生长,因为昙花喜热。那梅峰寺能咏诵昙花吗?不如做一首咏梅好了!” 在这片争执中,许粥粥暗道:“还真是歪打正着,这首原文就是咏梅的。” 而在这片争论中,位于中心的孤山却十分的淡定,他施施然坐了下去,表示道:“各位学兄不需多为争论个一二,此番诗句平平无奇,不过抛砖引玉罢了。” 言下之意就是他这首诗是胡乱写的,不过就是走个过场,这场作诗会的重点也不是他,而是如今的京城新秀,陆佰常。 陆佰常的排号还没立刻轮到,但是他已经有些汗意,一旁的马丽苏不动声色的给了他一个警告的眼神,她这个眼神定格在陆佰常身上,十分寒冷,让陆佰常打了个哆嗦。 这一幕,旁人或许无暇,他们还忙着争论那手七步诗的优劣,还有的忙着赶紧搜肠刮肚想出些能够被称为金玉质量的诗句。而这一幕,也就只落到了许粥粥和淡然把自己的诗句当做砖头的孤山眼中。 许粥粥的视线从马丽苏那边转到了孤山身上,莫名的,她觉得孤山神情忽然有那么一瞬间的落寞,他为不可查的叹了一口气,借着低头饮茶的功夫,掩饰了过去,一抬头,和旁边之人聊天的时候,又是一副众生无畏的随性自在。 许粥粥心想:难道他也是穿越的? 从刚刚她看到的马丽苏的反应来看,她也十分震惊,并且还带着一点恼怒,似乎孤山坏了她的事。 可是能坏什么事?就算是这个孤山也是个隐藏的穿越者,他的诗并不算是非常好,从现在的争论就能看出,只要陆佰常准备的更好不就行了? 除非......陆佰常准备的也是这首? 许粥粥很快觉得可能性不大:因为这首从咏梅改做咏昙,立意上就输了很多。 ...... 许粥粥还未理清楚头绪,只身后有人叹息:“你说京城真是人才济济,这孤山先生风头才出了多久?一首《蝶恋花》风靡京城的风尚未刮到巷口角落,就被那晚成公子给抢了风头改了风向。” 另外一人道:“这孤山先生算是半个红尘之外的,他本就无心这种名利的事情,不像我们,辛苦寒窗苦读为的就是在京城中有个立足之地,谁想到呢,你我这种在本城的才子落到了京城来,连山南先生的局都混不上。” “可不是,若非是这京城诗会多,你我只怕早就灰溜溜的打道回府了,对了,你是多少排名?” 那人看了看:“别提了,十九。你呢?” “我二十九.......” 两人就算是不用让许粥粥扭头去看,也能从声音中听出浓浓的沮丧。 这段对话能够传到许粥粥的耳朵里,自然也能让周柚柚她们听到,尤春雨较为成熟,自然不会说些什么,除了眼角的笑意和微微的抿嘴之外,但是周柚柚这样的陆佰常的小迷妹自然有话要说的。 她和许粥粥咬耳朵:“那两个书生真有趣,明明是技不如人,怎么说的好像作诗才情都是力气活一样,卖力辛苦就能有的?” 许粥粥不答,她觉得这句话不算是错,但是如果对象是陆佰常的话就十分不公平,毕竟陆佰常也不是真才实学天赋异禀,他其实是有所谓的金手指,背后有人开挂。这种开挂的作弊方式,不光给他赢得了名誉,还无形中剥夺了别人的东西,以及别人的自信。 这若是换到现代的说法,这属于一种“思想霸凌”。 她看过穿越小说,拍过穿越剧,对于这一类型的剧本来说,她其实一直觉得穿越的女主借用原主的身份得到的所有的待遇都是对于原主的不公,而且很多东西,也都是一种利用时空优势的讨巧。穿越者把原主的人生搞得一团凌乱,最后却又因为女主的金手指而拥有得到优待和善了。 但是在穿越者不在意的背后,属于原主的安稳人生,确确实实是被毁了的。 就在她沉思的时候,一旁周柚柚使劲推她,要她打起精神来,因为陆佰常开始了自己的表演。 他也走了一步,然后就是第一句:“一种夏容淡素妆......” 是的,孤山七步成诗,他就要四步,卷死自己。 “......东风吹破数枝芳。奇葩玉蕊凉月夜,疑是昙花入梦香。” 第四十六章 寻亲启事 陆佰常的四步之后,现场有了短暂的死寂。 许粥粥扭头左右前后打量了一番,即便是各个面上都呈现出呆愣住的样子。同样,出于局外冷静的,依然是那三个人:马丽苏、陆佰常以及孤山。 许粥粥观察了在场之人的反应,有的像周柚柚这样的小贵女,兴奋异常,扬眉吐气,而且袖中紧握许粥粥的手指握到疼——就算是周柚柚不太懂得品诗论刺,但是只要稍微有点文学底子的都能看出来,从这两篇来看,确实是陆佰常赢了。 用一种网络的流行语来说,就是:“你字多,我跟你混。” 虽说诗句的量词基本上差异不大,也最多就是五言绝句和七言绝句的分别,但是陆佰常的“淡素妆”怎么听都要比“一只花”出彩。 所以在短暂的愣神之后,周围的喝彩声就没停下过。 陆佰常也是得意洋洋意气风发,从周柚柚她们的反应来看,这陆佰常应该走的就不是谦虚人设。 周柚柚对着尤春雨说道:“看看看!晚成公子就是晚成公子啊!虽然说按照年级来说,孤山先生和晚成公子也没差个几岁,可是晚成公子就像是太阳,即便是日出的比平日要晚上一刻钟,到了正午的时候,烈日还是不能直视呀!” 尤春雨淡淡道:“这也是孤山先生的大度,明知道今日是谁为主角,他如何会喧宾夺主呢?而且既然是诗会,也不能够随意糊弄显得失礼,何况,难道你觉得那句‘唯有暗香来’不好吗?” 尤春雨道:“原本昙花的香气就和别的花不一样,不招摇不明显,若有若无,暗香袭来。” 李袅袅嘀咕道:“虽说每一次昙花都是在静夜中开放,可是因为花开难得,所以才会每次兴师动众来等花开,我觉得昙花想要暗自开放都暗自不过去。” 她明显有点怕尤春雨,又补了一句:“不过暗香确实也是,夜里也算是暗,偷偷也算是暗,就像现在,我就闻到了一股暗香......等下!” 等到许粥粥她们都反应过来时候,就听到人群中一声惊呼:“昙花开了!” 原来就在陆佰常四步成诗的时候,那正对着他们的昙花已经悄然开放,花苞有九朵,九这个字在宋国十分的吉利,大约也是因此,才能够请来皇族的郡主驾到。结果大家都在屏住呼吸等候陆佰常的诗句,竟然无一人察觉那昙花的开放。 等到在后座坐席上的李袅袅这些小贵女都嗅到花香嚷嚷出声的时候,九朵昙花早就全然盛开。 众人又开始吹捧陆佰常,言语中的意思就是这九朵昙花皆是陆佰常的诗句给催开的——毕竟根据花农和往年昙花开放的经验,现在还不到昙花开放的时辰,所以才会有这用来充盈时间的诗会。 其实按照昙花开放的时间来算,许粥粥知道,昙花并不是一口气开放的,而且是一朵一朵开,中间还有时间差,如果按照九朵开完来算,要说催开花开的,也应该是孤山。 不过还是那句话,今日的主角和应该出风头的是陆佰常,并不是孤山。 而且许粥粥也不打算站队——原本来算她就狐疑马丽苏和陆佰常的关系,以及马丽苏到底是不是就是那个明面上的穿越者,这两个事情她还没想明白呢,如今又冒出来一个孤山。 真的是令她烦恼。 这种烦恼,马丽苏却没有。 赏花宴散场之后,宾客们原本应该按照出身高低,从各个府们离开,但是马小姐却特立独行,直接开了正门让各付的车轿来接,不过她想的周到,给予各个府衙车夫的时间都是错开的,直接避免了拥堵。第一个离开的自然就是安乐郡主。马太守亲自在门口相送,从安乐郡主的反应来看,今日的赏花宴并没有出纰漏,且还挺满意,据说安乐郡主特别喜欢那一杯奶茶,马丽苏连忙表示第二日会把方子送过去给郡主府上的厨子,这就更让安乐郡主满意了。 ——若是直言说让马丽苏去郡主府上亲自做,会显得太过于巴结且刻意,即便是安乐郡主单纯不说什么,那若是传到了王爷耳朵里,马太守的日子就会首先不太好过,好像听说那个掌政王爷十分的不喜这些,尤其讨厌朝中大臣可以和皇族宗亲走的太近形成派别。 贵女们和小公子们当然可以交友,但是这个中的利害关系和轻重尺度的把握还是有要求的,其实最怕的就是这个,这个尺度和轻重根本没有明文规定,走的多近算近?疏离的多远又算是远呢? 而且大多皇族子弟和京中贵子的读书无外乎就那么几处学堂:要么就是山南先生的山南书院,要么就是位于梦云的白鹭书斋,还有就是大名鼎鼎的人间界——不过那是学医的,但是因为当今的掌政王爷赵南星就出身人间界,所以令这属于京城之外江湖之远的学院入了流。 ——人间界早就名声大噪,但是到能够入到王孙公子流派,还得要靠一些王孙公子。 许粥粥暗想:“这可不是普通的王孙公子,是王孙公子中的顶流了。” 她独自一人在庭院中等着闻家来接她的马车,周柚柚和尤春雨早就走了,李袅袅跟着尤家的马车一起走,原本周柚柚要让许粥粥跟着一起送回去,但是马丽苏却说已经给闻家送了信,为了不让闻家的车夫扑个空,即便是困意明显,许粥粥还是决定再打着哈欠等一会。 这一等就等到了庭院空空。 空空荡荡的地方正好让她想事,她一边想着今日宴会上的事,一边分析这马丽苏陆佰常和孤山三人到底谁才是真的穿越者。 她其实还是更加倾向于马丽苏的,但是从今日马丽苏的反应来说,孤山做出那首改编的诗句的时候,是吃惊的。 许粥粥喃喃道:“假设前提,这个时空只有我和马丽苏两个穿越者,那么孤山就不会知道咏梅诗;可是孤山知道咏梅诗,假设不是马丽苏告之的,那么这里还有第三个穿越者......” “可是如果假设还有第三个穿越者,那么马丽苏的动静不会不引起对方的主意......假设,孤山背后的穿越者是来认亲的呢?” 许粥粥猛地一个激灵:“假设,马丽苏的书局也好,交给陆佰常的诗句也罢,表面上是包装诗人,实际上是在发放无形的‘寻亲启事’?!” 第四十七章 就是那时候吧 她被自己的这个忽然的想法弄得心脏砰砰直跳,心跳的忽然加剧让她的呼吸都觉得有点灼热,她立刻平复心绪,喃喃道:“这个我还没有证据,越来书局到底是不是马丽苏开的,我还没有证据——这个时代,女孩儿哪那么容易就能开铺子呢?古代也要营业执照的吧?” 马太守这个人,在传闻中一直都是一个小心谨慎的人,小心谨慎是个好词,但是在官场上就更多的象征着一种摆烂人生。 摆烂也不算是个贬义词,更多的属于中性,也就是不会主动加班,不会主动996,拒绝内卷,奉行朝九晚五,要求双薪,满足现状,且最大的理想和目标就是为此现状,平稳上升。 这种状态,有的人称之为享受人生。 许粥粥当然觉得,还是不要内卷的好,否则大家你卷我来我卷你,最后只会便宜资本家最终累死自己。没想到在古代,也有马太守这样的拒绝内卷只专注自己的。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在其位谋其政”的正确理解吧。 以这样的马太守来说,他应该不太会支持马丽苏去从商。毕竟就算是现代,官员的直系亲属从商都还会引来非议的。古代大概也会有所顾虑,何况古代士农工商,商人地位很低,一个未出阁但是已经和小将军订婚的小姐跑去经商,无异于当年卓文君卖酒。 卓文君是被逼无奈,马太守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不至于不至于。 但是话又说回来,越来书局的经商理念和营销手段,确实太过于熟悉了,根本不像是古代人能够发明出来的。而且越来书局是主要做小年轻人的生意的,说白了就是卖追星产物和周边。 不是穿越者,谁能干得出来呢? 当然也有可能的是,越来书局确实不是马丽苏自己亲自开的,而是找人合作,由别人出面当明面上的掌柜,然后她以“技术”入股,别人出钱出铺子,她来设计经营方案和包装“爱豆”。从而形成自产自销一条龙的经营模式。 而到目前为止,这种小打小闹还算是低调,并没有引起官方重视,毕竟陆佰常的身份是个诗人,属于读书人的范畴,不同于什么唱歌的美人或者单纯看脸的美男子那种,导向还是正面的,也挑不出错来。 所以许粥粥就真的很苦恼:“所以这书局,是不是你开的呀?” 她自言自语,用随手捡来的一截花枝在地上画了一个人脸,点着那张“脸”道:“你赚那么多钱做什么?咱们又带不走!” “......钱可是个好东西呀......”身后忽然响起的声音吓了许粥粥一跳,心跳都差点给停了。 尤其是在许粥粥听出来这声音是马丽苏的之后,更加是霎时间冒了一脑门子的汗出来。 她没动,一动不动,呆若木鸡,只能用眼角的余光看到旁边有个人坐了下来,余光中看到有步摇的晃动,她想起来马丽苏今日头上的打扮,一时之间想不起来她有没有插戴步摇。 “钱难道不好吗?若是有朝一日做了什么,这里成了是非之地,咱们要走,即便是知道天大地大,也得有钱不是吗?” 许粥粥不敢动,十分僵硬的点点头:“是啊,钱到哪里都是好东西的......” “是啊......”马丽苏长叹一声,“不过赚钱可真不容易啊......我穿越过来之前已经做到了营销部高管的位置,眼看就要实现人生赢家的阶层了,结果一个不小心就给穿越到了这里,搞起了过家家的事情.......” 她摇头:“我真是怕,我开那个越来书局的时候,困难肯定是有,毕竟我不方便直接出面,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也没有能够立刻寻到靠谱信任的合作方,至于在京城中找个好的铺子也不是钱能解决的,启动资金,拉人脉,谈合作,甚至去找那些生产周边的作坊,还有打通印刷书籍的许可证件......这些作为起步阶段就要完成的东西,着实是废了我不小的力气......” 她说到这里,也用眼角的余光瞄到旁边少女的转头。 于是她也扭头看她廊下的昏暗灯光照在她头上的步摇上,步摇的珠宝光彩却折射到了身旁这个年轻的小姑娘的脸上,让她的眼睛熠熠生辉。 马丽苏忍不住想,这个小姑娘虽然现在还没有长开,却气色还来不及完全显露出来芳华,却不可否认,她生了一张美人脸。 闻家太过于低调了,两姐妹中,长女闻玉屏才情斐然见多识广,年纪轻轻就做到了周游列国,却不温不火从来不招摇,之后甚至选择在大宅中安然管家,虽然这在古代称得上是“女\/德\/典\/范”,但是在马丽苏看来,却是暴殄天物。 她如今见到了这个闻家的二女儿,不由得再骂一句那闻人良:“这闻家的二女儿可是个美人骨相,只要稍微娇养一番,那就是真真正正的‘闻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了,结果我之前却听说,这闻家的小女儿才入京便水土不服,缠绵病榻眼看就不成了......如今见你这样,看来那位闻瑟瑟以前的日子当真十分的辛苦。” 许粥粥不说话,辛苦大概没辛苦到哪里去,但是要说不辛苦,其实也辛苦,这个原主闻瑟瑟的皮肤很嫩,手掌上连薄茧都没有,指甲也干净,看得出虽然不受宠是事实,不过也没有穿越小说中要自己种菜织布自给自足养活自己的份上。 但是你说不辛苦吧,这个原主却“心绪郁结”,换做是现代说法,估计就是中度抑郁。 许粥粥不说话,马丽苏便理解为了默认,她的表情中又露出了一丝果不其然的得意笑容:“从我听说闻家的女儿大病初愈之后,我便就有点怀疑,果不其然,你也是穿越来的......让我猜一猜,这闻家的女儿,估计就是在那一场京城的大雨中死去的吧?” 马丽苏道:“两个多月前,闻家那边还一直都传出来那二小姐不好的消息,闻家的大小姐甚至还请过御医来,结果次日,有人遇到闻府的丫头,也没有什么好转机......此地京城夏日常常下雨,而且大多都是大雨,不过像那回一下子落了个一天一夜的并不多......我后来仔细回想,好像就是在那场大雨之后,闻家的伙计就开始说,二小姐逐渐好了——就是那个时候吧?” 第四十八章 坦诚 马丽苏的话到此为止了,然后就是在安静的气氛中笑眯眯的看着她,若是此刻有下人路过,远远看去,一定是以为是马家的千金在陪伴落单的闻家女儿。 好一副暖心的画面。 但是若是有个眼神好点,左右都是5.0视力的,一定会看到此刻那闻家的小女儿在止不住的发抖,鬓边垂下的碎发也被冷汗浸湿,她年纪还小,还不到涂脂抹粉的时候,最多会偷偷往唇上涂一点可以染色的花汁,但是许粥粥并没有,所以素着一张脸,苍白地十分明显。 许粥粥大概现下可以判断出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个马丽苏的穿越者,无论是从业经历还是过往阅历,确实都比她要年长的,她很懂得说话的艺术,而且也很会观察,很自信,自信自己的判断。 所以不同于她的畏畏缩缩,马丽苏一到这里,发现了穿越的事实,很快就接受,然后理智地肯定这里一定不会只有她一人,然后开始用各种方法寻找,既发了特殊的“寻人启事”,也没有错漏过任何一个可疑的。 作为“可疑分子”之一的许粥粥在知道沉默是无法逃避现实之后,终于忍不住问:“你那个时候就怀疑我?” 马丽苏道:“这也不能怪我呀,我这一位......” 她低头大量了一下自己,道:“就是无意中落水,被救上来之后便成了我。” 马丽苏十分的放松,四周无人,这里是马家,当然她能够办到隔墙无耳这事。所以也能够让她尽情的说一些平日里没机会对别人倾诉的猜想:“我也算是命大,而这位马小姐也算是命薄——我当时生病,缠绵病榻时候零星还有一点点这个病主之前的身体记忆,我记得这个马小姐是被人推入水中,而且当时是冬日,冬日池塘水浅,池水中还淹没一部分的假山石块,那个马小姐落水,头撞到了石头出血,这个症状,在现代医疗条件下都会有破伤风的危险,看得出来,那个推她入水的人,确确实实是想她死的。” 许粥粥闻言轻声问道:“那你知道是谁想害这个马小姐吗?” 马丽苏摇头:“查不出来,我分析过这位马小姐的社交关系,不管是从家族利益,还是恩怨情仇来说,好像都没有什么理由要闹到你死我活的地步。除了.......” 她卖了个很短暂的关子,才继续道:“除了那个时间段,正好是给马家小姐配亲的时候。据说,我原本要许配给一位大将军的。难道是这个缘故?” 这个猜想明显是她之前想到过的,不过她今日还是与之前那样否定了:“就为了个男人?不值当。” 许粥粥一想,倒是觉得不无道理:“你大概是个独立的事业女性,所以爱情和婚姻在你的价值观的排名中并不靠前,可是对于马小姐这样除了出身以外,只有婚姻能够成为她们的人生转机的时候,那么婚姻,也就相当于一份需要奋斗的事业了。” 许粥粥面对马丽苏投来的的不解的神情十分的淡定,她反问道:“不然你以为,为什么宫斗剧会被称为宫廷职场剧?” 马丽苏失笑,不过她也没法反驳许粥粥,只能叹息一句:“人各有志吧,或许这位马小姐也是为之奋斗的一员,可惜了,奋斗的命都丢了,那位大将军也不知道——于那位将军来说,娶妻生子,只是尽孝罢了,他只需要在公务之余偶尔回来,温存一番,造个后代出来,然后剩下的家中琐碎根本不需要管理,他依旧是做他的大将军,家中柴米油盐,公婆杂物,自然由‘奋斗冠军’来打理。只是个主母而已,叫什么名字有什么要紧?到头来,还不是只剩下一个某某夫人的名头?” 马丽苏摇头:“没劲透了,我不想穿越而来,带着开明的思想,最后被禁锢在一个封建的灵魂中。” 许粥粥想到了眼前这个马小姐最后定下的孟小将军的婚事,她虽然觉得直说不好,可是作为两个都是穿越者的身份来说,她不对她说,她再不对她说,那她们两个人就真的无可诉说了。 于是许粥粥还是说道:“那,那个孟小将军呢?” 提到马小姐的未婚妻,马丽苏的嘴角上不自觉的扬起一抹笑容,她自己不自知,但是神情却一下子柔和了许多,她轻声道:“他很好,我很喜欢。” 许粥粥外头,看她,眼神中好像在说:“说好的不想被禁锢呢?” “不矛盾,”马丽苏好像听得见许粥粥的心声一般,“真的不矛盾,我不愿受到禁锢,他若是爱我,真心要让我开心快乐,他可以和我一起离开。不必考虑其他,只要他提得起这个勇气就行。” 马丽苏十分的自信,一扬脸,眼神中的神采甚至要盖过不远处的灯笼,大概是刚刚马丽苏过来时候,引路用的宫灯,十分精致,比较她在自己府上以及当时才参加寿宴时候见到的其他贵女家中的都要精致许多。 实在是太精致了,这一份看似陌生又不太陌生的精致让许粥粥绞尽脑汁,老半天才想起来:这不是宫里的灯笼么? 刚刚来接安乐郡主的并不是府中的人,而是宫里来的,所以刚刚马太守慌得跑到正门迎接。宋国的皇城又被称为宋城,宋城中的所有一切都属于皇室,一花一木都打着皇室的印记,包括宫灯,这宫灯造型奇特,精美绝伦,更加令人惊叹的,就是这个宫灯的骨架,是一个隐隐约约的“宋”字。 而宋城的宫灯自然不可能是随意谁家就敢用的,更别说是一向在名声上谨小慎微的马太守。 而那边马丽苏也从许粥粥的视线中看到了那前头的宫灯,没办法,许粥粥脸上的情绪太过于明显,她很好奇这个闻家小女儿身体中的灵魂的真实身份:一个人,到底是怎么做到,把所有的表情表现得明显又自然的? 马丽苏坦荡回答:“这是宫灯,宋城中的中秋制灯,名为揽月灯。这里面可以点上九只蜡烛,在中秋时候在房中亮起,好像说会看到很有趣的画面。” 她又是浮起抑制不住的笑:“这是小将军在不久之前,连夜快马送来给我的。” 第四十九章 烫手 就如同所有秀恩爱的常见情节一样,马丽苏说到这里也就不说了,她托腮沉思,目光柔情的看着那一盏宫灯,一切画面都能够告诉许粥粥:眼前这个是一个沉醉爱河的女子。 冷不丁被喂了一嘴狗粮的许粥粥问她:“那个小孟将军,据说是和马小姐同岁的?” 马丽苏点点头,道:“是呀,十九,用你们年轻人的话说,是小鲜肉对吧?或者叫做什么?小奶狗?” 一脸黑线的许粥粥无语片刻,继而又想到另外一件事情:“我还没有来得及告诉你我的来历,你怎么就这么确定,我是个年轻人?” 马丽苏淡淡看了她一眼:“因为有壁垒啊......就好像你们学生,很轻易就能够看出来大一新生和大二的区别,大四的学长学姐呢,又能够一眼看出来哪些是大三的学生一样。等你进了社会,你就能很轻易分清楚那些面孔还在象牙塔里。” 她用一种不容辩驳的语气说道:“你撑死也就是个大四实习的吧?让我猜猜你学的是什么?艺术?” 许粥粥吓了一跳,还没等问个明白,就听到马丽苏接下来解释道:“我当时第一次见你,你给那位周家的小姐搭配的一身衣服非常的好,合理利用颜色的变化,又清新又雅致,而且非常符合她的年纪。所以我猜,你的专业方面,应该是和审美有关的。” 她又笑着补充:“而且我也看出来,你的兴趣偏向还是年轻化。” 许粥粥年轻,阅历不深,暂时是听不出来马丽苏说的是好话还是孬话,于是只能说道:“你这话说的,好像你阅历又多深一样。” 马丽苏笑道:“我穿越的时候已经三十岁了,算上这两年,也有三十二了,当然比你大多了!” 许粥粥偷偷数了数,恩,确实,三个代购还富余。 但是由此也多了更深的不解:“既然这样,你怎么会喜欢上一个十九岁的小屁孩?” 马丽苏给了她一个“你不懂还太年轻”的眼神,继续托腮,道:“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你就知道了,年轻的情感才是难以招架的呢.......” 许粥粥心中“啧啧”有声,心道:“所以这就是你要拐走人家小奶狗的理由?” 但是她不敢说,也觉得两个人没熟到这个地步,即便是同样都是穿越者的前提,也不至于让两人一见如故到立刻义结金兰的程度。所以有的话可以说,有的点可以提,其他的,她还是想静观其变,主要是“静”为主。毕竟有一句老话,“以不变应万变”嘛。 所以她听到马丽苏问她以后的打算的时候,许粥粥也只能含糊想到:“先.......保住小命再说吧。” 别看她说的玄乎,实际上也就是“先养好身体,美美容,健健身,让这个原主长高几寸”一个意思。 活着嘛,也有区分的。 苟延残喘也是活着。 多姿多彩荣华富贵,也是活着。 许粥粥又不傻,但凡长了个脑子,都会选择后者。 当天离开之前,许粥粥问的最后一个问题挺委婉的:“对了,你寻找了这么就的同\/志,结果找到我也是因为你的本事,那你不觉得陆佰常这个草包没什么用处吗?” 她说完这句话之后,胡娟娟就来接她了。 马车已经停在府门外,胡娟娟和小缕各自提着灯笼等在月门外,她已经没办法再谈下去了,夜真的有点深了,而马丽苏也只有来得及反问最后一句:“你怎么知道,陆佰常是我包装的呀?” ...... 是啊,为什么呢? 许粥粥不停地想着马丽苏的这反问。她懊恼于自己为何沉不住气,一路上在往府邸行驶的马车上沉默不语,气的恨不得咬自己一口。 和她一起坐在车上的胡娟娟借着车中灯笼的光线打量她的面色,小心翼翼问她:“二小姐,可是在马太守家发生了不快之事?” 她说道:“婢子见您原本和马小姐聊得好好,结果临头告辞,面色就不对了......是马小姐说错了什么话吗?” 她摇头,心道:“是我说错了话。” 她简直不知道要如何去圆场,而且她来不及在当场相处圆话的内容,就借口家中仆人等候久了跑了,这简直是最笨的选项,无论是站在哪个角度上想,都有一种临阵脱逃的败军势头。 虽然她也不知道,和马丽苏较这个劲做什么...... 但是她没有说,这个草包陆佰常,如果是无关紧要的人,她当然可以冷眼旁观,甚至会觉得有人把草包当做小金条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可是如今这板子要落到自己头上,她可做不了慷慨之人。 她很想现在冲回去马府中去,去当面问马丽苏:“如今这个草包要娶我姐姐,要当我的姐夫,你还会坐视不管吗?” 但是...... 马丽苏会选择包装陆佰常的前提她不知道,但是陆佰常同意马丽苏来包装他的前提她是知道的:是因为陆佰常中意闻玉屏,所以心甘情愿成为马丽苏手里的提线木偶,让马丽苏给他套上“才子”的外衣,挺直腰板,努力打起精神来,自信的走到闻玉屏身边,挽起她的手。 也就是说,实际上陆佰常和马丽苏,更准备的定义应该是合作关系。他们互相利用,马丽苏利用他来寻找这个时空可能的其他的穿越者;而陆佰常,利用她来成为闻玉屏的乘龙快婿。 这在两人之间,局面属于双赢。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许粥粥一直咬着手指沉默不语焦躁不安却也不停地安奈住自己不要出声命令马车掉头的缘故:陆佰常是不会对马丽苏言听计从的。 因为婚事已经定下,贸然接触婚约,需要一个外界觉得合理的理由,这个理由,如今想法,就是陆佰常塌房,但是在京城的圈子,塌房无异于社死,严重点说,比\/五\/马\/分\/尸还惨,很难说到时候陆佰常恼羞成怒之下,会不会拉着马丽苏鱼死网破。 甚至更严重的,拉着闻玉屏或者整个闻家....... 而到时候,陆家完蛋,马家完蛋,闻家也完蛋,而始作俑者,就是她为了救姐姐于苦海的初衷? 许粥粥想到这里,发个抖。 这个反应立刻引得旁边胡娟娟的关切询问:“二小姐,你冷吗?” 许粥粥摇头,文不对题道:“真烫手啊......” 第五十章 烫手和棘手 这句话作为古代人的胡娟娟也就只能明白字面上的意思,若是别人或许想一想,大概能理解和知道是和“棘手”差不多的意思,毕竟有那么一句成语“烫手山芋”嘛。 可是胡娟娟的受教育水平不高,用影视剧的话就是“些许认得几个字”,不过影视剧和小说里这句话大多都是自谦,基本如果本人不具备才华横溢出口成章引经据典的话,和人见了面都不好意思去用这句话自谦的。但是在古代,这句话就是真的实事求是。 所以当许粥粥说“烫手”,胡娟娟也就理解为,许粥粥觉得手很烫。 可是手怎么会烫呢?今日是个很难得的凉夜,这也是为什么,马家会选在今日开赏花宴——因为凉风徐徐,心情舒畅,花香诗语环绕,十分的惬意。 从刚刚的马太守的表情来看,今日的赏花宴十分的满意的。而如今天色已晚,凉意更甚,胡娟娟刚刚跟着马车过来接许粥粥的时候,是尽心尽力履行着婢子的职责,不敢独自坐在马车中的,一路上跟着车夫吹着凉风,都还忍不住拢了拢身上的衣服呢,怎么还会觉得“烫手”呢? 难道是着了风寒? 胡娟娟一下子急了:她想起来刚刚来接二小姐的时候就是看到马家的小姐就这样带着许粥粥大咧咧的坐在花园中的石阶上聊天——这并没有什么不妥,在私家花园中,年轻的姑娘们当然可以舒服一些,可是,这如此凉夜,石阶上难免会沾上露水和凉气,马小姐身体康健自然无碍,这咱们家小姐不一样啊,这还没有完全停药呢...... 想到这里,胡娟娟一把扯过许粥粥正纠结到无意识搅在一起的小手,触手的冰凉更让胡娟娟佐证了这一点:摸着手是凉的,可是许粥粥说烫手......这不是风寒是什么?! 胡娟娟心中更加埋怨那个马小姐:“不是平日里都说这个马小姐面面俱到么,怎么今日能如此的粗心?” 她原本是想不到因果的,只能一边憋着一口气揉搓许粥粥冰凉的小手,一边问道:“二小姐可有什么不舒服的?要不要吃点果子?热一口热茶?” 闻家派来借她的马车很是豪华,内部装修也和平日影视剧中见到的不同,对比起来,影视剧中的就显得太过于寒酸了:这马车中的车壁是用一种特殊的木材制成的,会随着温度不同而散发出淡淡的香味,就算是用手摩挲,也能嗅到一阵清新的木质香味,这是夏日,所以车厢的车壁并没有包裹上厚厚的锦缎装饰,而是露出根据木材的原始纹路雕刻成的各种画壁,都是十分吉祥的图案:有仙女拜寿、龙凤呈祥、青鸟送信、还有类似于石榴花、红枣、花生和祥云等等的纹路。 石榴多子,所以这一架马车的对象非常好明白,就是给将要出嫁的小姐准备的。 若是家中老太太的马车......哦,老太太喜欢坐轿子,马车颠簸,她年纪大了,受不了。 古代的马车的车轮上还没有橡胶圈做成的缓冲轮胎,而虽然京城的路面上是铺的石砖,但是随着时间过渡,路面上也难免会有坑洼不平的地方,木头的车轮加上坑洼的路段,再舒服华丽的马车坐久了都要腰疼,年轻人尚且如此,更何况是老太太了。 除了华丽的雕刻,车厢中还会根据时节,准备相对应的东西:主位面前有个专门制作的四方盒子,冬日可以放一个小小的暖炉来取暖温水,夏日可以冰,用来冰镇果子或者甜酒。 今日是个凉夜,所以胡娟娟准备了一壶暖茶,是用晒干的茉莉花加上蜂蜜又加了新鲜的石榴汁调的甜水,这说起来还是许粥粥想出来的茶饮,还说若是加了冰块冷喝更妙,又甜又香又解暑气,可惜闻玉屏顾着妹妹身体,不许她多取冰,她也只能喝一些自然放凉的。 胡娟娟倒了一杯温热的甜水,小心翼翼喂着许粥粥喝了,许粥粥心不在焉,心思明显就没在这上头,顺从地被喂了半杯,说什么都不肯再喝了。 于是胡娟娟就更担心了,她愁容满面了已经:“二小姐,可是不舒服了?” 这是她第二次发问,而且越问,越是凑的近,许粥粥觉得若是再不回答,胡娟娟下一回可能就要直接贴到她身上去问她是不是不舒服了...... 许粥粥于是立刻摇头,然后马上又觉得摇头这个动作不足以可以让胡娟娟安心,于是开口强调:“没有,我只是今日在赏花宴上喝了太多的水,不想再喝水了.......” 她原本还想说她之前的身体并没有晚上喝水的习惯,因为晚上喝水会水肿,不过鉴于古代人估计还没有水肿的概念,加上这个叫闻瑟瑟的原主的身\/材还有很大的“横向扩展”空间,这么瘦,就算是水肿一点也看不出来。所以她也就非常干脆的闭嘴了。 一说到喝太多水,她马上有了感觉:“怎么马车还没到?” 胡娟娟是被闻玉屏特意挑来给许粥粥当大丫头的,何等聪明,马上猜到许粥粥的急切,也知道许粥粥虽然有些意思,但是意思倒还没有特别的着急,于是柔声宽慰道:“回二小姐,再拐个弯就到了,门口有婆子候着,抬轿子走的也快......” 许粥粥没吱声,只是很严肃的点了点头,因为刚刚经过一处坑洼路段的时候,她原本不着急的情况给颠簸的有些棘手了...... 她毫无办法,只能祈祷前方路段平坦,否则再延迟下去,她有可能会先“社死”。 ——别看“社死”是个现代词,但是实际上最为懂得这个词语严重性的实际上是古人。现代人动不动就在网络上说让谁谁谁社会性死亡,实际上大多数逃离互联网之后就风平浪静。但是在古代,人家可是直接被列为了上古五刑之一的。 而且还有名称,叫做“髡刑”。 行刑不会有肉体上的痛苦,但是诛心,就是把人的头发剃光或者干脆剃成“阴阳头”,这在一直宣扬“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古代,基本就是一种最大的耻辱。被执行髡刑的犯人心理防线完全崩溃,是真真正正的“破防”,根本活不下去,归家之后唯一选择的路就是去死。 这个事情在一些故事上也有过体现,比如曹操行军途中惊马践踏了麦田,也是割掉了一部分的头发以代替“斩首”,这从侧面也能印证出,在古代,头发和头,可不光只是一字的差距。 这个中区别,唯有置身其中,才能明白呀。 第五十一章 才女人设不能要 胡娟娟见她没出声,以为她是真的急了,也没太多办法,只能揉了揉她依旧还是有些发凉的小手,试图挑个别的话题来转移许粥粥的注意力:“小姐今日在马家玩的可好?周小姐和李小姐性子活泼,尤姑娘行事稳重,姑娘可觉得顺心?” 许粥粥生理上还挺急切,所以也没太多的闲情逸致来说道这个,她也没立刻想到这是胡娟娟在给她转移注意力,还以为是例行的询问,只含糊道:“还行,我们玩的挺好的。” 胡娟娟听了笑道:“早就听说马家的小姐苏姑娘为人周全,果然不错......而且若是要论及关系的话,算上陆家,马家和闻家的关系还要近些呢,咱们家老爷和那太守是同窗故友,而那位陆大人虽然在功绩上平平,可是家中主母丰厚,也是齐全人家,这一次赏花宴上,既邀请了陆家的公子,旁人都寻思着,难道那马小姐还要邀请咱们大小姐?可是大小姐并不爱这些场合京城中也是知道的,结果请帖到了家中,果然是周全的。” 恩,周全,不方便邀请有点社恐传闻的未婚妻,就把刚刚进城的妹妹拉上,又避嫌了,还能省了猝不及防吃一嘴狗粮的事情。 许粥粥看她讲到这里,就又忍不住想到了今日大出风头的陆佰常,一想到今日的风头传出去,那陆佰常身上的光环就更上一层楼了。 许粥粥忍不住问道:“你知道孤山先生吗?” 胡娟娟回答道:“孤山先生是山南先生的得意门生,似乎在京城才子的传闻中,山南先生总是偏爱孤山一些的,他总说陆公子虽然算得上晚成,却还不足以成器,所以大器晚成大器晚成,也就只还算得上后两个字。” 许粥粥想到孤山的那个“一只花”,还有那来意不明的“落花有意”的,心想山南先生也对也不对,这陆佰常或许是个被包装出来的草包,可是这孤山的才子之名,也不见得就没有多少水分。 她听到胡娟娟问道:“怎么二小姐提及了孤山先生?今日赏花宴上据说是有诗会的,莫非是孤山先生也在?” 许粥粥点点头,还没说什么,就听到胡娟娟道:“不过小姐,孤山先生虽然富有才子之名,但是他可不是什么良配呀。” 许粥粥一听,就明白了胡娟娟在操心什么,她苦笑:“胡说什么,我只是随意问问罢了。” 胡娟娟说:“婢子只是提前说一道,莫过孤山先生是半个修道之人,而且他下山的缘由,本就是来破解红尘。他是.......” “我知道,”许粥粥打断她道,“为了个小时候一见钟情的姑娘嘛,实在是......” 她还没说完,胡娟娟就感慨出了声:“实在是情深义重啊......痴情种。” 许粥粥无语,她原本想说的是......“实在是荒唐。” 许粥粥发自肺腑的想不通:“这有什么好情深的?一个少年,乳臭未干,然后一见钟情一个更加幼稚的黄毛丫头......那个年纪,能懂得什么是情什么是爱?” 胡娟娟道:“万一孤山先生早慧呢?” 古人似乎对于聪明人都有一种迷一样的崇拜,所以即便是早熟早恋这种,也能用一些比较好的词汇来概括,就比如早慧,还有什么神童之类的。 许粥粥听了则是想道:“原来古代人这么会给一些行为圆场,早恋早熟在现代都算是要防范和克制的,但是在古代,好像还比较鼓励?” 许粥粥道:“但是似乎孤山先生没能解开这红尘呀。” 说道这里,胡娟娟也是叹了一口气,胡娟娟本身也是个女孩子,而且算年纪,也是到了懵懂的时候,所以很爱听这类的说书,也爱见这种的故事发生,对于孤山这种自带悲情属性的才子,自然多了很多很多的怜悯。 她叹气,给自己取暖的手都冰了:“哎,这就是老天不开眼呀,折磨痴情人不是?” 许粥粥不以为然,嘀咕道:“万一老天爷觉得,他就是不合适红尘呢?万一人家适合修道顿悟,终成大家呢?” 胡娟娟想了想,又想了想,问道:“大家是什么?” 许粥粥也想了想:“大概如同山南先生这样吧,人人敬仰,万世流芳。” 胡娟娟说:“那还是成家立业的好——山南先生当年就是一心沉迷读书,以至于把终身大事都给耽搁了,到现在都是孑然一身,虽然说的好听,桃李满天下,天下学子也都以拜在其门下而觉得脸上有光,可是......逢年过节的,还是有儿有女的儿孙绕膝更算是天伦之乐吧?” 果然。 其实也不能怪胡娟娟见识不多,只想过平淡的日子,像胡娟娟这样的大户人家的婢女,其实见识已经在一般的农家姑娘之上了,不过在她看来,她实在是想不到类似于山南先生那样醉心诗情画意的美妙的,毕竟她也没有这个机会去接触到这些东西。但是家长里短田园之乐她却是她能够达到的小目标,她当然会觉得,这样才是最好的。 许粥粥岔开话题,说:“那也要看个人造化,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呀。” 这一句话是许粥粥随口感慨的,却叫胡娟娟听了眼睛发亮:“二小姐会做诗呢!” 她吓一跳,还没完全反应过来,就对上了胡娟娟的眼睛,从胡娟娟的激动神情来看,这句诗句,应该是不存在这个时空的。 所以落到了胡娟娟看来,她不是“引经据典”,而是“出口成章”。 许粥粥头都大了,她不想要搞这个人设,于是急忙否定,说:“这是我在一本旧书上看来的,不是我做的......” 这个时候马车忽然停住,外头小缕一声抬高的声音道:“二小姐,咱们到家了。” 许粥粥一听,还不等胡娟娟先下来搀扶,立刻手脚麻利的跑了下去,动作之快,吓了准备搬下脚凳的车夫吓了一跳。 胡娟娟在后头眼睁睁看着许粥粥拎着裙子从马车上直接跳下,差点尖叫:“二小姐!” 二小姐没理她,一溜烟的就进了门去,记得胡娟娟在后头跺脚,她想追上去,但是又不敢也跟着跳,只能耐着性子等马夫回过神来搬过来凳子。 第五十二章 努力的方向不对 如今看来,大小姐担心的方向不对,大小姐这些日子总是忧心要替二小姐寻一个稳妥的老师来家中授课——自从看过了许粥粥的字之后,闻玉屏就几乎要打消了许粥粥可能会进书院读书的想法。 如今胡娟娟却觉得,闻玉屏或许可以再次把当时那个念头给捡起来了:二小姐是有才学的,字不好看又没什么,她又不打算往书法大家上培养,只要才情斐然,多得是争相抄录诗句的人......再说了,就算是要管账,那也有自己不是? 只是...... 如今,大小姐要操心的,反而是二小姐的礼仪吧? 之前二小姐一直病着,虚虚弱弱的,说话轻声细语,行动起来也是柔柔慢慢,闻玉屏还欣慰过虽然妹妹自幼不曾在京中长大,也没有受过一些专门的教习姑姑的引导,但是礼仪方面却是不缺的,如今来看,原来都是病气压着,现在大夫才说过些日子就可以停药大好,这就来一出惊心动魄的。 等到胡娟娟好容易扒拉着凳子下来跟着过去之后,却只看到惊讶神色还在脸上没回神的几个外院的婆子,那几个婆子生的壮实,力气也大,干起活来十分的麻利,平日里就是负责为府中的小姐抬软轿,或者帮忙把每日的蔬果运到厨房等做一些使力气的活。 有力气的婆子,胆子也不能小,否则万一抬轿走在路上忽然被什么吓一跳,岂不是会颠到轿子上的贵人? 但是胡娟娟现下看到的,就是几个婆子都一脸惊色的拍着胸口,口中哎呀道:“刚刚二小姐一溜烟的跑没影了,我们几个婆子,真的是嘴都来不及张的......” 她们原本还想多念叨几遍,一看过来的胡娟娟的面色,纷纷闭上了嘴。 胡娟娟的面色也是急出来的,她急的要跺脚:“二小姐往哪个方向去了?” 其中一个婆子连忙指道:“二小姐跑去了个园了。” 个园就是一开始分配给许粥粥的那个院子外头的那个大园子,那个园子看似荒废,实际上若是好好打理,里头有不少营生:池塘的鱼能卖钱,竹笋能挖出来吃,还有各种蒲公英,芥菜,苦菜,苋菜等等,而当初闻玉屏没取名字,也是想让许粥粥给取一个。 许粥粥当时看着满园的竹子,提了个“个园”,说竹字分开便为“个”,这满园竹子也不知道多少,不如就化繁为简,取个为名好了。 于是个园的招牌就挂上了,字也是二小姐写的,之前陆佰常来的时候还说了一嘴:“这是谁家小儿的字,好生的规整,不过也过于规整了。” 闻玉屏只能笑,时候陆佰常不知道从谁那里知道这是“闻瑟瑟”的字,拉着闻玉屏好一顿赔礼。 不过许粥粥觉得,陆佰常的“赔礼”用心不明,也不知道是真的真心诚意的赔礼,还是只是想趁机和闻玉屏多待一会儿。若是真心诚意,难道这个时代说人字写得“规整”是一句骂人的话?若不是真心的,那算不算拉踩自己了? 许粥粥当时一边用小勺子挖“酥山”吃,一边默默的翻了个白眼。 那个大白眼落在了一旁的胡娟娟眼中,又看到旁边不以为意的小绺,便知道这小动作平日里没少做,不由得又是一阵头疼。 ......而等到她气喘吁吁的跑到个园中时,看到已经一声轻松的二小姐已经若无其事的坐在竹林外头的亭子里,手里还有一个已经编了大半的柳枝花环。 她还没等胡娟娟说话,就吩咐道:“小缕,去给我摘些花儿来,要开的旺盛的,还要记得带叶子和枝条。” 身后的小缕应了一声,跑到了花径深处去了。 ...... 许粥粥看了看一脸菜色的胡娟娟,还以为她也急了,于是好心指着竹林深处道:“要不......你也去一趟?” 胡娟娟摇摇头:这又不是什么青天白日,这大晚上的,虽然有月色照着,但是这独自一个人走在竹林中,耳边还有竹叶沙沙的声音,就算是知道这不是荒野郊外,也是会渗人的。 也不知道为什么二小姐胆子这样的大,深夜落了轿,敢没别人的陪同之下一路跑到这里来,还一脸淡定的折下柳枝来编花环。 是的,没错,许粥粥在个园的竹林深处,盖了一间茅屋,真是茅屋,完全用稻草盖的一个很小的屋子,看着和竹林还挺和谐,甚至相得益彰。不过若是有人觉得那是一间用来暂时避世的茅屋就大错特错了,只要走近一看,就会发现那件茅屋的门口挂着一个牌子,扁平长条,一面写着有人,一面写着没人。刚刚许粥粥跑进去之前,都不忘了把牌子给翻到“有人”那一面。 是的,这是一间“五谷轮回之所”。 许粥粥从当时发现那个周婆子系着腰带从假山后面走出来的时候心里就别扭,这种别扭到知道这个院子是归“她”,也就是原主闻瑟瑟的时候更加发展壮大。从小学的教育告诉她,随地方便是不文明的行为!于是她想了半天也磨了闻玉屏半天,最终闻玉屏答应她,在个园中弄个“五谷轮回之所”。 这算是个园独有的,因为“二小姐不喜欢下人弄脏她的园子”,又不想落了个苛待下人的罪名,于是干脆就弄了个地来解决三急。 胡娟娟越看那个竹林,越发觉得在夜色的笼罩下显得凉凄凄的,加上小缕又不知道跑到哪里去找劳什子的花...... “二小姐,这天都暗了......只怕连花儿朵儿的都睡了,哪有什么开了全的花呢?” 许粥粥头也不抬,心思还在手上的花环上,说:“这不一定啊,有的花朵喜欢争奇斗艳,有的花儿,却独爱这夜色安详——再说了,这晚上小虫更是活泼,需要授粉的花朵也会有的。” 胡娟娟不懂什么是“授粉”,只想提醒她别在月光下用眼,仔细眼睛疼,正在这时候,小缕就蹬蹬蹬跑了回来,他怀中抱着一张荷叶,到了许粥粥面前摊开,一大团的香气都扑面而来。 在胡娟娟靠近的灯笼的光线下,居然真的有好几种开的又好又香的花朵,小缕介绍道:“这是紫茉莉,这是夜来香,这个是晚香玉,这是丝瓜花儿,二小姐,这个园里开的花儿,都在这里了。” 第五十三章 妹控 胡娟娟一边感慨原来真的有喜欢在夜里开的花儿,一边道:“我以为夜里开的只有夜来香呢,毕竟总是能嗅到,没想到还有这些颜色艳的花儿.......” 她伸手轻轻摸了一下紫茉莉,又说:“我平日里不太见到这个,这也是茉莉?” 小缕笑道:“姐姐不太见到是对的,这个紫茉莉不是茉莉,它就是个田间地头常见的野花,我们村子里的老人管它叫晚饭花,因为总是在吃晚饭的时候才开,故而叫这个名儿,我小时候还会摘这个花来吸蜜,甜滋滋的。” 他说着,示范性的摘了其中一朵放进嘴里,吸\/吮了一下。 胡娟娟见状,也有样学样的跟着用舌尖点了一下,然后果然品到了舌尖一点点甜蜜,眼睛都亮了:“真的有花蜜!” 小缕晒得黝黑发亮的脸叼着一朵紫红色的小花,显得特别能惹人笑,他也笑,黑夜中显得一口白牙亮的显眼:“我还知道等到这晚饭花结了果子,村子里的小媳妇会摘了剥开,把里头的子儿磨成粉......” 胡娟娟好奇:“做什么呀?” 小缕淡淡一笑,从把紫茉莉给取了下来捏在手里,说:“当香粉用的,村子里穷,不是所有姑娘家都买得起铺子里的香粉,可是谁不爱漂亮呢,就用这个来代替香粉,也能白。” 他道:“村中有的小伙儿喜欢姑娘,就会勤快去给那姑娘家去收集这花的种子,巴巴捧到面前去。” 他讲了这个,胡娟娟自然打趣他:“那你呢?我看你年纪,难道之前在你们村里就没喜欢的姑娘家?” 小缕低头,阴影掩饰了他的紧张,在这个话题的衬托下,他的抿唇也会被胡娟娟理解为羞涩,他声音低沉:“没人喜欢我的......” 胡娟娟当然不信。 小缕生的不丑,虽然也算不上个打眼看去就觉得是个清秀的小伙儿,但是五官周正的,只是看得出来,以前的日子过得苦,所以眸中灰暗,眼神躲闪,虽然个头不矮,可是平日里喜欢佝偻着背,一副畏畏缩缩的模样。 胡娟娟想了想,道:“那现在你来了咱们府里,若是遇到了喜欢的姑娘,就不用辛苦去收集这种子了,只需要辛苦去买香粉了。” 许粥粥全程没说话,一边听着他们聊天,一边仔细的把晚香玉别在做好的花环中,四周静悄悄的,她在院中玩耍纳凉,又有胡娟娟和小缕陪着,府中的其他的下人也就跟到了个园门口,其中也只是过来点了亭子外的灯便离开了。 有个婆子还想留下来表现一下,被许粥粥又客气又疏离的口气给劝退了,她认出来,这个婆子是原本跟着周婆子身边的,中间的时候周婆子到处嚷嚷这自己要上任管家,这几个婆子就一直贴着周婆子拍马屁,明里暗里的“孝敬”了周婆子不少油水,这些其实闻玉屏早就知道,只是一直莫不作证,她管家的原则就是“水清则无鱼”,只要不过分,她一概当做没看到。 但是每一笔账都记得清楚,而这些看似的“斤斤计较”就会在某一个时间点成为一场悄无声息的屠戮。 周婆子就是忽然提出的辞呈,自己言说年纪大了,脑子有时会犯了糊涂,惭愧不已,于是自请去替大小姐管理外头的庄子,只希望大小姐能够看在自己服侍多年的份上,让自己的外孙女进府伺候。 闻玉屏当然同意,她一向是个温和心软的主人,嫣有不同意的道理。 还大方的让周婆子带几个府里熟悉的老人一通去外庄子安度晚年,然后亲自把周婆子的外孙女,那个叫柳芽的十六岁姑娘带在身边。 府里自然对这件事情的议论声音也不小,闻玉屏让她装作没听到,她也就真的没听到。 因为她清楚,能够被议论的事情,和允许被议论的事情都不算是大事,就算是要解决,其实也好解决的。因为议论代表着一件事情中,至少有好几种看法,有分歧,有分歧就代表着这件事情有协商的可能以及忽然发生转变的预料。 但是别的就不同了,例如闻玉屏和陆佰常的婚事...... 想到这里,许粥粥心头忽然就起了一阵烦躁,对于手上的花环的加工也没了兴趣,懒洋洋道:“我们回去吧。” ...... 当然是不能立刻回去的。 到府了之后没有立刻去见闻玉屏,而是跑去了别处闹腾一阵子,这是不符合礼仪的,虽然早有下人去通报了闻玉屏二小姐已经安然回来,园子里也有妥帖的丫头和下人陪着,但是闻玉屏还是不放心,这阵子她惦记着要给许粥粥请老师的事情,也决定不要像之前那样随着心让许粥粥自在的玩。 于是在得到了柳芽的通报之后,依然是板着脸不说话。 许粥粥进屋后看到闻玉屏虽然散了钗环,换了一身寝衣,却还是没有把头发给散了,知道她是随时准备去亲自接她,不由得心头一暖,立刻上前撒娇道:“姐姐!” 她把手里晚香玉和夜来香点缀的花环献宝一样呈在闻玉屏面前,问道:“好不好看?” 她一副十分期待的模样,像个求表扬的小孩子。 开玩笑,谁能抵挡得住一个少女的星星眼呢?更何况是有那么一点子妹控的闻玉屏,她嘴角按着笑,然后淡淡道:“嗯.......所以你回家之后磨磨蹭蹭那么久,就是为了做这个?” 她快到闻玉屏院子的时候小跑了一阵子,因为这处不需要胡娟娟和小缕掌灯,一路上都是莲花造型的灯笼,很是出了一头细密的汗,闻玉屏心疼的用手帕给她擦汗,嘴里埋怨道:“你就算是要给姐姐做花环,白天不行吗?晚上天又黑,露水又重,万一一个不注意,磕了拌了的,是要让我忧心吗?” 许粥粥委屈:“可是姐姐,你不让我白日出去呀,你说白天暑气太重,怕日头把我给晒伤了......” 她让自己声音低下去:“我却想着给姐姐做个花环,想着姐姐这个时候一定是散发的,带着花环一定好看......” 这个原主闻瑟瑟的声音和许粥粥本人的不一样,许粥粥本人因为学院派的缘故,字正腔圆,念白流畅,毕竟是励志要当当红女星的存在嘛。但是这个闻瑟瑟的嗓音就很糯,又软又粘,说话快的时候还有点会咬舌头,有那么一点子江南的口音,再加上时间限定的少女音调,怪不得闻玉屏会情不自禁妹控上头。 第五十四章 打的什么主意 闻玉屏的神情有些松动,面色也柔和了一些,许粥粥当然看得最清楚,胡娟娟早就搬了凳子到了闻玉屏的旁边,挨着,于是坐下的许粥粥也是挨着,她不光挨着闻玉屏,也把自己的声音调整地软绵绵的。 她软绵绵的对闻玉屏软软说道:“我幼年时候无意中见过一张仙女图,便是晨衣,披发,头戴花环的样子......” 她让自己声音渐渐低下去,安静的空气中,所有人都能够听出这声音中掩饰不掉的一点包含着低落、委屈和羞涩的复杂情绪,因为这一层情绪的包裹,使得即便是安静的房间里,能够完全清楚的听到许粥粥声音的,也只有挨着的闻玉屏:“......我没讲过的,我第一次见到姐姐,就觉得姐姐长得像我见过的那张仙女图的仙女,还曾经恍惚过,我到底有没有真的到了京城的家中,还是在路上就成了神仙呢......” 闻玉屏心头已经软的一塌糊涂,如果说刚刚还算是因为许粥粥的晚归而生出一层薄冰,如今已经化成了一汪温泉,她恨不得整个儿把许粥粥搂在怀里,事实上她也真的一把把许粥粥搂在了怀里,语气中也夹带了两分哽咽,更多的是八分的心疼和欣慰:“所以你才总是想着要往外跑?嗯?所以你老早就想着要给姐姐编个花环戴?” 许粥粥被搂在闻玉屏的怀里,闻着闻玉屏身上淡淡的花露的香味,轻声道:“因为那张画的仙女图里的仙女头顶上有光,只有午间和夜晚的时候,姐姐房间里才会照进来光......” 闻玉屏想了想,放开了许粥粥,真的叫柳芽给她散开了头发,然后好好的正正地把晚香玉的花环戴在了头上,问许粥粥:“是这样是不是?” 许粥粥调整了一下角度,然后十分满意的点头。 她越看闻玉屏越是好看:影视剧中和电影学院当然是美女如云,其中也有很多打着古典美女标签的女演员,但是对比闻玉屏,却没有一个能够有闻玉屏这样的气质,活脱脱一个,画中出来的美人。 弱柳扶风,削肩蜂腰,闻玉屏是溜肩,和现代追求的直角肩区别挺大,但是溜肩穿古装才好看,尤春雨是有一点直角肩的,尽管她骨架不大,但是却依然让她对比周柚柚她们就显得有些明显,这是她十分烦恼的一点。 许粥粥双手托腮望着闻玉屏,嘴巴甜蜜道:“姐姐,你真好看!” 闻玉屏温温柔柔的笑,刮了她一下鼻子:“嘴巴这么甜,叫姐姐都不好意思数落你了!” 她故意板脸,结果没几秒钟就破了功,最后果然是没再数落,只吩咐说以后不许急性子,再怎么着急,也不能丢下下人独自一人乱跑,然后喂了许粥粥一碗红枣牛乳茶,便打发了她回去睡觉。 ...... 是小缕先提着灯笼带她回去,一路上蝈蝈叫的很响亮,她离开了闻玉屏的院子好远,回头看过去的时候,还能看到月门处立着一个婀娜的身影。 她让小缕也回头看:“你看那柳芽那丫头,才十五岁,这身段.......啧啧啧......” 小缕是府里的下人,知道的八卦也不少,当然因为圈子不同,听到的风声也是许粥粥听不到的,他经常和许粥粥交流八卦,这也是许粥粥的意思:不可一言堂,若是消息获知渠道单一,则很容易出事。 小缕犹豫一会,不过他的犹豫并不是在于说还是不说,而是是不是应该在这里说,还是回去再说,不过鉴于现在周围空旷,倒是个低语的好时候,于是他低语起来:“......府中有婆子说,这周婆子虽然人走了,可是野心没走......只是换了个地方......” 他低着头专心给许粥粥照亮脚下的路,没注意自己脚下有个坡度,踩空之下,差点摔倒,幸亏坡度不高,只是心脏给悬了一下,让说话给打断了一会,不影响他捡起来继续说:“......当然,也或许没走。” 黑暗中,许粥粥没说话,小缕也不算是打哑谜,他心中觉得眼前的二小姐只有十四岁,就算是再聪明,那也是阅历什么的都有限,想不通这一层上去。 干脆挑破:“府中的婆子们都说,这周婆子之所以选了这个侄女,就是因为柳芽有些姿色,虽然姿色并不是特别多,但是......她的时间还长着呢。” 柳芽生的不算是漂亮,尤其是对比闻玉屏的落落大方来说,基本就像是早期的琼瑶剧中大小姐旁边的丫头,生的清秀,不难看,但是一看就是丫头的那种小家碧玉的类型。 而那句“她的时间还长着”,小缕以为许粥粥听不懂,实际上她听得懂,那些婆子,眼睛精得很,即便是柳芽藏得隐蔽且低调,也能透过她娇小的身躯看出来她无穷的潜力。 就拿刚才来说,一个普通的十五岁小姑娘,能有什么身段?尤其是剪影,那必然已经到了。 而想想柳芽的长相,对比一下身材,许粥粥忽然恍然大悟:“怪不得之前觉得柳芽的人设有点熟悉,这不就是之前很流行的宅\/男\/女\/神\/嘛!” 这下轮到小缕一头雾水了:“什么宅?女神?宋国还有什么灾\/难\/女\/神\/吗?” “难道这柳芽是什么灾\/难\/女\/神\/?”他紧张起来,“小的听说,有的地方,巫\/女也是能够叫做女\/神\/或者圣\/女的,二小姐,难道周妈有这样歹毒的心思?!” 许粥粥连忙摆手:“你听说了听错了,宅,宅子的宅,我的意思是,有些喜欢闭门不出的懒汉......算了,讲了你也不懂。” 小缕:“......” 小缕看到许粥粥如同打发苍蝇那样的打发,忍不住嘀咕:“只怕二小姐,也不懂这周婆子要把柳芽留在大小姐身边的用意呢。” 许粥粥冷笑道:“谁说我不懂,那老婆子,吃相也太难看,故意拍了个小娇娘来府里,知道我姐姐会为了我好,不会把柳芽留给我对付,一定会自己带在身边,等到婚期到了之后,柳芽就会随着我姐姐家陪嫁到陆家,这天长日久的......陆家姑爷到底是不是真的柳下惠,别说周婆子,我都不清楚。” 第五十五章 工钱的差距 小缕恭敬道:“小姐,原本带上柳芽,就是有陪嫁的意思了。” 许粥粥瞥他一眼:“陪嫁是陪嫁,陪嫁又不是填房。” 小缕没说话,低着头沉默。 许粥粥生气,又想什么,又忍了,问小缕:“我问你,这里的陪嫁丫头,难道就是默认是填房的意思?” 小缕并没有正面回答,而是说道:“二小姐,春月姑娘是老太太身边的丫头,年岁上和胡姐姐差不多的,可是不管是胡姐姐也好,还是那些婆子,就连大小姐,都对她客客气气的。” 许粥粥知道春月,春月说起来,叫做“家生子”,好像一家人都是老宅跟过来的家丁,她的母亲是闻老太太的陪嫁,父亲生前是闻家的管事,而她从小就跟在闻家老太太身边,替社恐的老太太处理一切需要出面或者对外的事情。 非常能干,且文墨很通,虽然年岁上看是个中学生的岁数和相貌,但是从机灵和从业经历来算,都可以当个高级助理了。 许粥粥把她列为闻府里的“鸳鸯姐姐”,所以对于就连闻玉屏都对她客气的事情并没有过多少困惑。 今日听到小缕主动提及,这才生了好奇:“那又如何?和我问的事情有什么关系?” 小缕依然低着头:“春月姐姐是老太太身边的丫头,按照规矩,若是老太爷在世的时候,是会被默认为是老太爷的人的,如今老太爷过世,而春月姐姐,就默认为是老爷的人。即便是老爷心血来潮,要把春月收了房,府中也不会有任何人觉得奇怪的。” 许粥粥光是想想都觉得暴怒,且又想到红楼梦里鸳鸯女誓绝鸳鸯偶的桥段,又怒了。就算是原主的亲爹和贾赦不是那么一回事,且闻人亮事业有成精通多国语言,可是那也不是一回事啊。她根本没法想那个场景,一往那个方向走她就觉得脚指头都麻了。 小缕见许粥粥停了脚步,在原地使劲的跺脚,以为是她猜到了什么虫子,赶忙把灯笼打了过来:“二小姐,怎么了?” 这回轮到许粥粥头也不抬:“没事,脚麻了。” 许粥粥本人有一个一尴尬就手脚发麻的毛病,别人是脚趾抠地,她是手脚发麻,自从穿越到这个闻瑟瑟身上之后,很久很久都没有这种现象了,如今没想到,她又开始觉得指尖和脚尖开始传来一阵酥麻感。她使劲跺了跺脚,把这种感觉给踩下去。 许粥粥嘀咕:“春月年岁上比姐姐还小几岁呢。” 小缕道:“所以呀,自从春月姐姐及笄之后,老爷从未提及过这事,还说,若是春月大了有了属意的人家,只要对老太太或者大小姐说一声,闻家不会亏待的......这不就是开了恩典了?春月一家千恩万谢的,但是这事,毕竟也和大小姐那边不一样。” 小缕在前头继续引路,一边小声分析:“老爷不愿意收春月,对于春月一家来说,是恩典。但是自古嫦娥爱少年,咱们未来的大姑爷年轻,又是大才子,柳芽的年纪也统共差没几岁,若是被姑爷收了房,这也是恩典,且是大恩典。” 许粥粥懂了。 这就相当于,鸳鸯若是嫁给了贾赦,这是倒霉;但是若是去给贾琏甚至是贾宝玉当姨太太,那就是恩典。 而且这种事情,在这个时代,很是理所当然,不管是闻玉屏,还是陆佰常,包括柳芽,都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的。 若是许粥粥这个时候说些什么“一夫一妻”“封建糟粕”反而会被当做神经病。 这就好像是一个古代女若是穿越到了现代,自然而然的说出一些什么“三妻四妾”“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种会被很多人盖章无语差不多一样,只是后者顶多算是“猪油蒙了心”,前者大概率会被当做神\/经\/病。 当然,鉴于现在还没有“神经病”这个名称,那就是疯子,更严重一点会被判为什么巫\/蛊,然后直接烧了。 许粥粥想想就打了个寒颤,不由得摸了摸胳膊,说:“这还没到起秋风的时候,怎么夜风就凉了呢?” 凉吗? 小缕抹了一把自己脑门上热出来的汗,又看了看许粥粥瘦弱的小身板,了然道:“二小姐体弱,不合适多吹夜风,二小姐,咱们还是走快点回去吧。” 许粥粥揉了揉鼻子,刚要点头,就听到身后脚步声急匆匆传来,回头一看,是刚刚被闻玉屏留下说话的胡娟娟赶了上来,她也是跑的一头汗,看到许粥粥之后缓了一口气,抖开刚刚一直搭在胳膊上的披风给许粥粥披上,同时训斥小缕道:“你在二小姐身边时间也不短了,怎么东西还是不记得备全?还有那个小绺,她难道没有收到小姐回来的消息?” 她一边皱着眉数落小缕和小绺,一边非常利索的给许粥粥把披风穿好,嘴上也不停:“二小姐,你也改好好调教一番小绺了,我看小缕倒是还行,规矩学的挺好,可是小绺那丫头真的是不成器,白白生了一副麻利样子,笨手笨脚不说,看着胆子也小.......小姐你别光顾着笑,我知道您是心软,不忍心落个严苛下人的名声,可是小姐,大府出来的丫头,对内还好,对外那可是府里的颜面,您看着这是在宠着他们,实际上是在害她。” 许粥粥憋笑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她知道小绺这些日子“不成器”的缘故,她一直都在躲着小绺,全部心思都在忙着害怕和壮胆,很难分出心思去记住一些别的东西。 想起自己刚刚穿越时候的小绺,她头发梳的很好,很多事情料理的也很规整,足以证明小绺实际上是很能干的。 问题谁,她现在如同惊弓之鸟一般,一个人如果时时刻刻处在恐惧之中的话,她是没办法分出心思来做好别的事情的。 许粥粥曾经问过她,愿意不愿意去闻玉屏那里,这样远离了小缕,也不用天天一日照着三顿饭的功夫表演心惊胆战,心脏都要受不了。 结果她话才出个头,就看到小绺眼泪汪汪哭天抢地,从她抽抽搭搭断断续续的话中,许粥粥知道,她委屈的点是,第一,在小绺和小缕之间,许粥粥竟然选择丢下她;第二,她怎么能去闻玉屏那呢?闻玉屏人家根本看不上她,到了那边,也混不上个贴身丫头的。 而这贴身丫头和普通丫头,差距大了去了。 小绺抽泣:“贴身丫头一个月是一两银子,我才被提拔成贴身丫头不到一个月呢......到了大小姐那儿,那又是二钱银子了呜呜呜......” 第五十六章 异乡异客 小绺当时哭的是真的伤心,眼泪一串串的掉,而一旁的人却是笑个不停。 不光是无语要憋笑的许粥粥,胡娟娟更是笑出了眼泪,她打趣小绺道:“这么急着赚工钱,是着急给自己存嫁妆吗?” 她朝着小绺刮刮脸蛋,道:“我们小丫头不知羞,这么着急!” 小绺忙着哭,也没忘了抽空反驳一句:“我都快十八了!就算是着急,也是应该的呀!” 这倒是把许粥粥和胡娟娟给吓了一跳的。 许粥粥事后还想了想自己之前有没有具体问过小绺的年纪,好像还真是没有,她只是根据小绺的身高和相貌大致的推断了一番,看着小绺又矮又小,像她之前见过的小学五六年级的女孩子的个头差不多,但是眉眼中又有几分成熟,所以才往十四五岁的中学女生推断的。结果人家真的是中学女生,不过不是初中,是高中。 胡娟娟问出了许粥粥的疑问:“你快十八了?骗人!你都没我高呢!” 小绺和胡娟娟也算是混熟了,胡娟娟一直教她说话要气端齿平,意思就是说话的声音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口齿要清楚,最忌讳含含糊糊。 所以小绺回答胡娟娟疑问的时候非常简洁明了:“我才吃了几年饱饭?能活着就不错了,哪里还指望着去长几两肉?” 胡娟娟点头:“说的也是。” 她目光把小绺身上游了一圈,从发黄软细的头发,到她几乎要顶不起她的头的细细的脖子,最后目光定在了小绺平坦无疑的胸前,再一次说道:“确实没几两肉。” 胡娟娟说:“那你的抓紧时间了,在你嫁人之前,给自己身上多吃点肉出来。” 小绺忙着擦眼泪,没太注意胡娟娟的眼神,不过一旁的许粥粥作为旁观者倒是看了个清楚,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坦荡胸襟”,默默地点了点头表示赞成胡娟娟的说法。 小绺道:“我吃的,每次都吃得撑。” 胡娟娟说:“你之前的肠胃饿了那么久,当然不能一下子就进补太多,需要慢慢调理的,过几日我像大小姐请示,就说也该到了给府里的下人们做个闻切脉的时候了,到时候让保安堂那边派几个大夫过来,你到时候就去让大夫给你把一个,开点药什么的,别怕花钱,这些开销是府里给的。” 许粥粥好奇:“这府里,还有这样的员工福利呢?” 许粥粥心想:这不就是健康体检么? 她见胡娟娟没听懂,立刻面不改色的换了个称呼:“这种府中出钱给府里的家丁丫头们诊脉的,是京城贵府的惯例吗?” “不是,”胡娟娟摇头,“这是咱们闻府的头一份。之后别的府听闻了,也不甘示弱也如此,但是无论如何,这都是咱们闻府的头一份。” 胡娟娟十分骄傲,说:“这是咱们大小姐管家之后才如此的,也是咱们大小姐之前跟着老爷出海,见过别的藩国中,皇室给皇室的仆人每年都会检查身体......大小姐说这个做法很不错,下人只有身体康健平安,才能更好的做好分内之事。” 许粥粥点头,原来如此。 ...... 当时那些事情也就是平日里的闲聊,她转念也就抛之脑后了。如今听到胡娟娟夸奖小缕这番话,忽然让她反应过来:别看小缕生的也是一副因为营养不良看着很小的样子,但是他如今生活安稳,能吃得饱穿得暖,他不会永远都是这样一副小孩的样子的。 她之前去打听查过宋国之前做“恶\/民”的事情,恶民之事不难打听,被判了恶\/民的不光是在户籍上永世不得翻身,也是名声上的摧毁,要么剃发要么刺面。而这一切,小缕身上都没有体现。许粥粥猜测大概是因为小缕当时年纪很小的缘故,所以那些剃发或者刺面的刑法没有轮到他。毕竟这种刑法从古到今都有年龄区分的。但是她知道的一点是:上一轮的恶\/民,是十五年前的事情了。 之所以小缕现在看起来还挺自由的,是因为给他们十族判罚的不是宋国,而是之前的南燕。 说是之前,是因为七年之前,南燕灭国了。 宋国起的头,宋国撕毁了两国的和平盟约《颂雁之盟》,带着军队跨过了作为两国国界的颂雁江,开了战。这一战打了好几年,最终以佛系闻名的南燕抵抗不住,战败。 很惨,帝后殉\/国,南燕的皇宫毁在一场火海中,无数的国\/宝真\/迹全部消失,之前没有死在战场的皇子帝女也没有逃过那一场大火。当时两国是属于联姻状态的,战争开始的时候,南燕的小公主是养在宋国的皇宫中的,而战后,那位小公主就离奇失踪了,当然,大家传闻,肯定是死了。 许粥粥听了也是唏嘘,又念叨一句:“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 而作为战胜国的宋帝那边为了表达迟来的仁慈,也算是安抚南燕的臣民,表示即便现在南燕国土归属了宋国,但是只要南燕的大臣愿意归宋,那么就可以保留在南燕时候的职位和待遇,而且有的南燕的规矩,依然可以继续延续。 这其中保留的一条,便是“恶\/民罪”。而这一条的提出,其实是当时的南燕旧臣为了打脸给宋国的君臣看的。 这很好品:小缕的许家,当年犯的是叛国罪。 这是重点,虽然不用考,却也是重点:小缕家族,犯的是叛国罪,他是南燕的臣民,叛的当然是南燕,而几年之后,宋国就撕毁了两国的和平盟约吞并了南燕。 许粥粥一下子就要噎住了。 之前许粥粥就知道,别说什么一朝天子一朝臣的话,即便是如今这个朝代倾覆,换个名姓的皇帝坐龙椅,也不会有任何一个君王会信任一个曾经背叛过自己朝廷的家族。 也难怪小缕想要借着闻人良的人脉出走:这逃到天涯海角也是我国疆土,想要搏个未来挣个出头之日,天涯海角不够的,要去异乡做异客。 ...... 在这夜色下,清风里,许粥粥思绪回神,看了看被当面表扬都不卑不亢的小缕,笑道:“我会的,我会好好教导小绺的,毕竟她总要对得起她现在领的月钱嘛。” 小绺还多得是时间,她可以慢慢的学会怎么做个独当一面的大丫头,毕竟对于小绺来说,她的挑战就是克服眼前的小缕。而小缕呢,他的挑战和未来,可不是哭鼻子就能解决的了。 第五十七章 不肯拿女主的剧本 小绺其实很想陪着许粥粥去参加今日的赏花宴,但是第一是她自信心不足,不敢轻而易举就去陌生的地方承担一个大丫头的职责,怕给许粥粥和闻府丢脸,甚至还想拦着胡娟娟一道,但是被胡娟娟给拒绝了:她忙的要命,若是她和小绺都走了,那么二小姐的院子里就没有大丫头了。 难道要靠一个沉默寡言一脸菜色的小缕吗? 别扭和矛盾的结果,就是那个一脸菜色的小缕陪着许粥粥去赏花宴。 虽然面带菜色,不过一整天面色淡定的小缕算是很体面很不丢分了。小缕这些府里的下人平日里是可以出府的,甚至有些府里的家丁成了家之后是可以每隔几日可以归家的,所以不存在什么好奇心强烈的感觉。哪怕是到了贵子云集的宴会上,他也能做到目不斜视。 唯一一个感觉好奇心重的,反而是许粥粥。 许粥粥之前为了维持原主病秧子的人设,而且在她没办法确定原主是什么性格的情况下,选择了沉默和疏离的设定,而一个沉默和疏离的小姑娘,十个中就会有八九个都是宅女人设,她时常看着镜子里那张不笑的时候非常接近“厌世”的脸,很难觉得,这样的人会对逛街感兴趣。 为了这个缘故,赏花宴真的算是许粥粥穿越过来之后,头一次走出府邸。 说是走,也不全是走。 府中的规矩多,她又是个娇弱二小姐的设定,所以光从自己的院子到角门那块,都有婆子抬着软轿把她抬过去,不用她亲自动腿,等到了角门,一落脚,婆子就自动伸出手来扶她,这回她没带自己的丫头,闻玉屏那边派了一个过去跟车,说是跟车,其实唯一的活儿就是拍掉婆子的手,亲自搀扶许粥粥下轿和上马车。然后就恭敬的目送马车跟着周家的马车一起离开。 周柚柚活泼,放着自己的马车不坐,跑来和她一起排排坐,她是周府的小小姐,待遇不差,但是马车的规格自然和长子长女的没法比,所以对于闻玉屏的马车自然也非常的好奇。 小绺一整天都在府里心不在焉——她也想坐一坐闻玉屏的马车的,若是这回跟着许粥粥的是她,她就有机会的。 所以到了晚上的时候,小绺还是在气,她一生气就噘嘴,所以就成了一边噘着嘴一边给泡澡的许粥粥用篦子梳头清理头发——许粥粥后来才知道缘故,古人是不会天天洗头的,毕竟那么长的头发,如果没有合适的天气,在正常条件下是很难迅速吹干的。而且原主体弱,经常洗头还会导致感冒,在古代,感冒可不是一件小事,毕竟,没有999,小时候出身也没打疫苗做抗体。所以每日小绺早晚的梳头,就打成了平日的头发清理。 许粥粥一边舒舒服服的泡澡,一边给小绺说:“仔细些,我今日在花园里待了好久,不知道有没有花粉还是蛾子落我头上。” 小绺乖巧点头:“放心吧二小姐,保证给您梳地干干净净的。” 她说完,嘴巴又噘了起来,老长,bii刚刚都长,能挂个油瓶。奈何许粥粥背对着看不到,只顾着想自己的事情。 许粥粥心想,她以前还见过自己姥姥用过这种篦子梳头呢,后来在早期的影视剧里也见过这种篦梳,最近倒是不常见了,也不知道是敷衍了还是倦怠,就连那些胭脂膏子,口红纸等等都少了,甚至很多影视剧都用上了粉扑和粉刷,简直了。 后来她当女三号的那部剧,导演为了还原以前电视剧的考究和细节,这才重现了需要融水拍脸的胭脂膏子,还有抿唇沾唇的口红纸以及画眉的时候会有点青色的青黛。 篦梳的作用实际上并不是单纯的梳头,更多的是清理发丝和头皮,这个在以前没有条件做到天天洗头的时候当然很有用,之后到了现代,吹风机什么的谁家都有,自然这篦梳也就逐渐退出市场只在古装剧里见到了。没想到到了后来,连古装剧都不常见到了。 结果,穿越时空,再一次见到了。 许粥粥不由得感慨:“果然这工具呢,非要到特定环境下才能体现出存在的意义。” 这句话小绺依然没听懂:“什么?什么存在意义?” 许粥粥道:“梳子呀,这梳子得在有头发的人手里才能有用嘛。” 小绺虽然不知道这个和存在意义有什么关系,不过也觉得有道理,点点头道:“也是,谁会卖给和尚和尼姑梳子呢,这不是讨打嘛。” “这可不一定,还真的有人卖给和尚梳子过呢。”进来给许粥粥送燕窝的胡娟娟听到这话,顺口回了一句,她手里抱着一叠衣裳,估摸是洗衣房那边的丫头刚刚送来的,新送来的衣裳要先悬挂在香包柜中浸染两日香味,这样才能让衣裳上消除皂角的味道,染上花香味。 许粥粥好奇,看着手脚麻利干活的胡娟娟,道:“谁呀?哪位奇人卖梳子给和尚?” 胡娟娟随口道:“就那个越来书局的老板,虽然那老板也不知道是男的女的,但是他的传闻却极多,且都说他十分厉害,经商有道。结果有人不服气,说,你这般经商不算什么本事,你若是能把梳子卖给和尚,我算你厉害。” “那个和越来书局老板打赌的人,就是卖梳子的,结果只是过了两日,当真有不少寺院的和尚,过来那人的梳子铺子,要订购很多很多的梳子。” 许粥粥说道:“这不是好事吗?这打赌就算是输了,那个卖梳子的客人也不算吃亏呀。” 小绺点头:“是呀,他不是做了生意嘛。” “哪有那么简单,”胡娟娟笑道,“那越来书局的老板既然是个商人,就不会让自己做亏本的买卖,那些梳子,是之前和那老板商量好的,要分账的,等于说,虽然那做梳子的老板有了生意,可是这账目的大部分都要给到那越来书局的老板手里。” 小绺问道:“那,那个老板是用什么办法把梳子卖给和尚的呢?” 胡娟娟特意在这里卖了个关子,反问许粥粥道:“小姐,若是你,有什么办法?” 许粥粥眼珠子转了转,想到了听过的故事,但是她已经决定做个低调的配角,不愿意拿穿越女主的本子,故而有意地“想”了很久才慢吞吞道:“其实庙里可以有梳子的,即便是和尚不梳头,难道去寺庙庙里上香的信徒就不需要在见到佛祖之前整理衣冠吗?别说是大佛寺了,即便是普通的小庙宇,那香客们在拜佛之前,还记得伸手整理自己的衣裳洗干净手呢,所以说,若是商人告诉和尚,可以在佛寺一些地方摆放一面铜镜,一把篦梳给香客整理衣冠,也不是不行。” 第五十八章 才不外露可不好 小绺也试着想了想,她一直在跟着和尚较劲,心里想过很多种的可能,比如和尚刚刚长出来的一点头发?或者可以给和尚做个“不求人”? “不求人”其实就是痒痒挠,一个长长的竹条做的长柄,另外一头是一个做成小手弯曲爪子的竹抓,用来自己给自己爪背挠痒痒。 可是这是因为后背不好挠的缘故,这头有什么不好挠的?小绺下意识往后脑勺上抓了一把,很是轻而易举。 至于刚刚长头发,那么一点的头发,真的需要篦梳吗? 小绺就是死活想不通,也犹犹豫豫的。 所以才会在许粥粥讲出衣冠镜的时候恍然大悟:“天哪,小姐,你好聪明!” 许粥粥是受“谦虚礼貌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理念长大的,过马路都要左右看,小时候捡到一毛钱都要教给警察叔叔手里去的那种,许粥粥的堂姐说自己小时候学的是捡到一分钱,到了许粥粥那会儿,物价飞涨,已经几乎看不到一分钱的硬币了,孩子们只能去捡一毛钱了。 所以对于小绺的毫不掩饰的那种称赞,许粥粥第一时间就是谦虚婉拒:“哪里哪里......” 她怕小绺再吹出什么彩虹屁来,立刻转移话题问也有些惊喜之色的胡娟娟道:“这个办法行不行?不过我想,若是这个办法,一个庙宇最多也不过做几个衣冠镜,不会需要那么多的梳子。” 胡娟娟点点头,不过她还是对许粥粥的想法大力夸奖和吹捧了一顿:“虽然如此,不过小姐的想法也是非常非常难得地,大小姐说的不错,二小姐确实有管家的才能呢。” 许粥粥不想把谈话的目标放在自己身上,只催她:“那越来书局的老板是怎么做的?” 话一说出口,小绺也跟着注意力被吸引:“是啊,那么多的梳子卖给和尚呢。” 胡娟娟见两双眼睛一同盯着她,背都情不自禁挺直了,她咳嗽一声,短暂卖了个关子:“这个嘛......其实就是和《朝花夕拾》如出一辙的,二小姐猜一猜,是什么办法?” 其实许粥粥一听到《朝花夕拾》就立刻猜出来了:是周边。 古代的寺院如何她不清楚,但是现代的很多庙宇里都会有这种庙里的店,卖一些手串、佛珠、玉佩、蜡烛、观音像、居士袍、佛经等等,都是统一开了光的,这个就相当于是寺院的周边。 一般香火越旺盛的,周边就卖的越好,然后周边的花样就会越多。在她不小心穿越之前,还曾经想过和自己的小伙伴去打卡某家特别注明的寺院开的咖啡馆。 不为了别的,只为了对方问一句“是想要大杯(大悲)还是要超大杯”......玩个谐音梗。 而现在,京城中香火旺盛的庙宇,大概也就是梅峰寺了,不过在梅峰寺去开个周边店并不容易,因为这个梅峰寺不光是香火旺盛,它还有钱,原因是因为人家是皇家寺院,每年光是皇室拨的款项都足够寺院的僧人过得知足,并不想要费心去想一些额外的创收。 而且估计在古代,出家人就是出家人,就应该清贫苦修知足常乐等等,那些俗世的金银之类,就是“阿堵物”,如玉美人,就是“粉红骷髅”,不该去想那些有的没的。 而越来书局能想到寺院周边上,估计说的理由也不是为寺院有创收之类,而是免费给信徒作为佛物来用的,比如每日拿来梳头,能够让脑子灵光思维清楚啊等等的。 说白了,打赌赢得名声是越来书局的,卖出去梳子的是那个老板的,但是买单的确实被无缘无故列为赌约上的大和尚。 许粥粥思绪走到这里,抬眼对上胡娟娟期待的目光,又盯着这沉重的目光缓慢且坚定的摇了摇头,道:“想不出来。” 胡娟娟感觉许粥粥并不是想不出来,而是不愿意想,心道也不知道是二小姐太懒还是有意藏拙,她心里有点隐约的急,却又禁不住小绺的催促,这才开口解了迷:“其实就是让庙里的和尚给信徒准备一批梳子,作为信徒们虔诚拜佛和捐赠香油钱供佛的谢礼。而越是香火旺盛的寺院,虔诚的香客就越多,这样一来,所要买的梳子也越多.....” 小绺“哎呀”一声,赞叹道:“果然好聪明!” 胡娟娟趁机道:“所以啊,之后越来书局的老板也因此把这个方法用到了晚成公子的诗集上,不光是送了许多的宣纸将来作为签名和合影用途,还有铜镜之类的......” 胡娟娟说道这里,又问:“二小姐,你说妙不妙?” 许粥粥闻言,慢吞吞道:“妙不妙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再泡澡下去,我就要伤寒了。” 胡娟娟和小绺急忙赶来,伸手一试水温,果然都要温凉了。 小绺干净用了干净的布料把许粥粥包住,胡娟娟忙忙取了衣服,两人不停地念叨失职失职,光顾着说些新闻听些传闻,连活都忘了。 胡娟娟这回没有训斥小绺,毕竟连她自己都给忽略了。 许粥粥忍了好一会,最终没忍住,打了个很大的喷嚏。 这下又是一通忙乱,小绺跑出去喊着要小缕去吩咐厨房煮一碗姜汤来,胡娟娟命人去再抱来一床新鲜的棉被,还要端来一盆新鲜的热水,泡了晒干的艾草再烫个脚去去寒......屋里也点了熏香来驱散水汽......忙了一通,到月亮升了老高,屋里才静了下来。 今日轮到胡娟娟守夜,她在许粥粥床前打好了地铺,等到躺下之后,才觉得周身疲惫,长长叹了一口气。 屋内安静,一声叹息很是响亮,幔帐内的许粥粥听了无语,又忍了忍,如同喷嚏一样没忍住,开了口:“娟娟姐姐,是不是生我气?” 而给予许粥粥回应的,不是什么文字内容,而是又一声的更长的叹息。 “哎————” 一叠三叹,能叹出一座山来。 胡娟娟不是不和许粥粥说话,而是不知道如何说:大小姐才名在外,却越发低调,二小姐体弱,看着长相会是个美人,可是美人美人,总不能空有其表吧?结果这二小姐,虽然不在老太太和老爷面前长大,却也跟着学会了才不外露? 第五十九章 害怕撞型 胡娟娟愁的头发都要掉一把下来,想着都忍不住摸了一把自己半散下去的头发。 守夜的婢女基本都是半散发,方便起来后能够尽快利落的把头发梳好来伺候小姐,所以伸手摸过去的时候,只能摸到半拉头发。 她动作不停,窸窸窣窣的,而帷幔那边的床榻上,许粥粥也是辗转反侧,翻来覆去。 原本陪夜的丫头是不能睡觉的,冬日的时候可以盖着半张棉被暖个被子,时刻醒着精神看看对方是不是要起夜,要不要喝水或者添被子等等。 夏日是要打扇子的,若是特别的热,还要每隔一段时间给席子擦一擦降温。所以大丫头也不是那么好当的。不过自从跟了许粥粥之后,她就不需要这种了,在胡娟娟和小绺看来是二小姐宽厚,实际上是因为许粥粥知道自己睡相不好。 她睡不着,正着睡趴着睡横着睡歪着睡,怎么睡都觉得不对劲,手上搂着降温用的“竹公子”也被她踢到了一边:也不知道古人是觉得这个东西有多管用,说白了就是一个竹子编成的一个镂空的圆柱体,虽然竹子都被打磨的非常光滑,避免了不小心会割伤手的可能,可是这依然没有那种公仔和兔兔抱枕舒服。 也不知道是对于毛绒公仔的想念还是今日藏拙有些刻意的懊悔,她有了一点点心事,这一点心事让她睡不着。 就在她尽量的酝酿睡意的时候,幔帐之外传来了胡娟娟的声音。 她也没问许粥粥有没有睡着,大概是笃定了许粥粥没睡,说话的声音尽管压低,却也能保证许粥粥听得清楚:“二小姐,婢子算是冒犯,却也想对您说些体己的话的。” 许粥粥手脚又开始发麻,虽然轻微,却依然不容忽略,她没办法,实在是无法装睡到底,只能低低地“嗯”了一声。 胡娟娟又叹了一口气,就好像是个对于自己家不争气的小孩了如指掌的老母亲一般,叹地许粥粥头皮都开始发麻了。 “二小姐,您刚刚来京城不久,大概也是听说了大小姐是有才名的,老爷也是......” 许粥粥没吭声,她当然知道闻人良和闻玉屏的名气,别说陆佰常需要去刻意假扮才子人设才敢让自己接近闻玉屏的原因是因为什么可想而知,就连那年纪轻轻就上任鸿胪寺的闻人良,他的事迹拿出来下酒,都够旁听者喝个三壶的了...... 人常常用“看万卷书行万里路”来形容一个人才华和见识的相辅相成,而闻人良,绝对是对得起这个形容的。他读的书何止万卷,一个人能够精通多国语言和文字,还懂许多地方的方言,这些可不仅仅只纸上谈兵能够做到的,而是真真正正的实现了“万里路”。 闻人良不算是大富大贵,但是天资极高,算得上是神童,且长大之后也并未遭遇“伤仲永”的局面,依然聪明。而这份智商也被闻玉屏完美继承,她少女时期就女学就在山南书院当中,且轻而易举得到女状元,之后长大后逐渐隐去锋芒,安然待嫁,可是女学中的同学都是京中贵女,再低调也不等于无人知晓,可以说闻家的两父女不管是学识还是阅历都是无人可比的,光是这两点都足够闻玉屏在京城的贵女中站稳脚跟的。 而也是因此,胡娟娟对许粥粥的操心就更甚了。 胡娟娟操心到让她开口的嗓音都沾染了苦涩:“二小姐,大小姐的婚事已经定下,出嫁的日子眼看着就近了,之后管家之权便会落到二小姐身上,二小姐,您应该先想想,如何服众才对。” “这管家,可不仅仅只是看个账目,包括老爷前堂的开销打点迎来送往,各家的往来交情,世故牵扯等等,无不需要家中仆从衷心......小姐如今低调不愿出头,婢子能够明白的......毕竟闻家的家训便是淡泊名利安稳度日......” 许粥粥虽然依然没有吭声,可是她却在心里大喊:“不!你不明白!我不敢营销才女人设不是因为我社恐,是因为我怕撞型!” 但是她没法说,就像她没法对胡娟娟解释什么叫做“撞型”,也没法简洁易懂的告诉闻玉屏陆佰常其实是个草包,因为如果要解释这两个,就要说出陆佰常的幕后推手马丽苏——毕竟她要做才女人设,撞型的可能就是马丽苏包装的陆佰常,而幕后的推手,也是马丽苏。 马丽苏如今已经知道她也是穿越者,回头一个恼怒之下,很难保证不会鱼死网破。 其实也不用在意马丽苏是不是提前知道她是穿越者,因为只要有人揭发陆佰常是个草包,那么作为幕后推手的马丽苏也就明白了。 所以无论局面是怎么个走法,揭穿陆佰常是草包,必然和暴露自己在马丽苏面前这件事情是锁死的。 许粥粥没办法眼睁睁看着在这穿越之后第一个对自己好的闻玉屏嫁给一个草包,也不觉得马丽苏会因为自己也是穿越者而让自己背负上被陆佰常揭发的风险。毕竟若是揭发的话,几乎是定了陆佰常的“死罪”。 目前唯一觉得温和的办法就是陆佰常主动退婚,可是这可能吗? 许粥粥想到这里就问:“你说,陆佰常对我姐姐怎么样?” 胡娟娟被吓了一跳,虽然不懂为何许粥粥会提到这个问题,同时也觉得即便是作为亲妹妹,私下议论姐姐和未来姐夫也不太妥,还是委婉道:“晚成公子,对大小姐可谓是痴情一片的,这在他开蒙之前大家就都知道了的......” 得,那基本不可能了。 许粥粥也叹了一口气,一叠三叹的那种,然后转了个身,一脚把没什么降温作用的“竹公子”踢到了一边,睡了。 ...... 第二日是个大晴天,万里无云的那种,别说出门了,在房中看着都觉得刺目的程度。许粥粥自然不用出去,不光不用出去,闻玉屏还派人送来了一大桶的冰和果子,还吩咐小厨房做了冷淘,吩咐她暑气未消之前别出来走动,于是许粥粥自然落了个清闲。 她一边吃不太甜的西瓜,一边看着走廊上胡娟娟指挥者下人忙着把冬日的大毛衣服翻出来晒。 前几日落了一场大雨,胡娟娟担心潮气进了柜子,于是趁着好日头,把衣橱和箱子里的衣裳都翻了出来。许粥粥这才知道原来古代的人避寒的衣物还挺多,有厚重的挡风的麻布衣服,还有在里头缝了一层棉布的皮毛大氅,也有那种例如红楼梦中那种捻了动物的毛发做成的御寒的衣服。 她甚至还发现了一只很小的小老虎玩偶,是真的玩偶,里头塞的是碎布头,而不是平日的那种糠皮。 第六十章 小老福 那只巴掌大的,明显很旧的小老虎此时正稳稳当当地站在晾晒的棉被上,睁着两个黑豆一样的眼睛,呆萌地和窗前的许粥粥对视。 这小老虎有名字,叫“小老福”,歪歪扭扭且慎重其事的绣在胸口,如同一个铭牌。 现在也有玩具也有玩偶,不过基本都不大,要么是雕刻的非常非常精巧的兔子或者猫狗模样的木雕,要么是瓷娃娃,或者就是一些虎头枕之类的,不过里头塞的不是棉花,而是麦皮或者糠。摸起来很硬沙沙响不说,玩久了阵脚处难免松散,就会有一些很扎人的麦皮或者糠皮掉下来扎人。 而她看到的那只小老虎布偶,却是确确实实,是用很多碎布头塞好的,而且外头用的是大块的整布。 这个小老虎勾起了许粥粥的回忆,耳边也响起了闻玉屏的声音,闻玉屏当时怎么说的来着:“竹婶真是疼你的。” ——这个小老虎还是许粥粥自己扒拉出来的,许粥粥想起来,之前她想要获取一些关于这个原主的一些信息,于是去命小绺和小缕去把“自己”从老宅带回来的东西都倒腾出来,其实原主的东西也不多,总共就四口箱子,里面大多是一些例如三字经劝学这样的启蒙书籍,还有一些她练过的字,以及从小到大的一些衣服,还有一些玩具,例如拨浪鼓、类似于绣球一样的软球、还有用草编的蝴蝶蚂蚱、一些用秃的毛笔、几个荷包等等,其中这个小老虎是夹带在小时候的衣服里掉出来的,她当时很本能的就没在意,毕竟这种小老虎造型的东西,在影视剧的道具中基本都是背景板的存在,她见多了。 却没想到能够得到闻玉屏的那样的一句评价。 她当时还心想道:“这原主是过得多惨,得个布偶就是疼爱的象征了?” 后来她才知道,她确实是想的理所当然了,在她生活的那个时代,科技发达,生产力进步,物资供应充足,以至于很多东西已经在她那一代的眼里成为了多到泛滥的。比如白糖、盐巴、味精、棉花,棉布这些,都是又便宜量又多的。 西瓜也是甜的,香蕉是无籽的,荔枝会被嫌弃太甜,芒果的核越来越小,不光是水果内卷,蔬菜也是拼命达到最佳口感。而从小出生就在这个环境下的许粥粥,当然不知道,无论是西瓜还是卷心菜,能够变成现在的口感和模样,都是经过无数次的嫁接和改良品种的结果。 而同理,棉花也是,现在棉花的生产供应远没有之后那样的发达,所以街上会出现弹棉花的店,有的人家,把新棉花睡得薄了,不是会选择丢掉,而是会送到弹棉花的店里,把旧的棉花重新回弹加工,变成松软的棉被。而在这个情况下,当然不会有多余的棉花拿去给孩子们做玩具的填充。 而普通的人家中,因为生产物料的稀缺,很多衣服都是穿三年补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就连像他们这样的官员府邸上人,很多小姐们穿过得衣服,旧了也不会直接丢掉,或者重新裁了做别的,比如大褂做小褂,大裙改成小裙,也有的赏给下人穿等等。 《红楼梦》里也有出现这样的情节,老太太即便是不穿外头人孝敬的衣裳,也不会丢,也会寻个由头赏给别人。 更何况是普通人家,也只有特别疼啊小辈的,才会用一些碎布头缝个小玩具拿来哄孩子,但是即便如此,也不会舍得用布或者棉花来填充,大多疼爱孩子的会用上芦花,芦花就是芦苇的话,“飞入芦花都不见”的那个。芦花又轻又软,和棉花很像,但是却不保暖。以前有个寓言故事,就是写孔子的学生闵子骞幼年时候受到后母虐待,天寒地冻的时候穿着填充着芦花做的寒意瑟瑟发抖。所以芦花是不能够御寒的,却可以被做成填充物。 像原主箱子里这种用整块的布缝的可以搂在怀里,填充物还是碎布头的玩具,确实非常难见到。在老宅照顾原主的竹婶虽然是老家的管家,但是并不代表她手上有无限的物资,每年送到老宅的东西都是有固定数目的,甚至会因为当年的收成而受到影响,丰年时候不见得多,可是若是遇到了灾荒,必然会减少,没办法,谁让老爷并不看重老宅的二小姐呢。 所以竹婶能够省出一大块的布料做布偶,还把积攒下来的布头给用作玩具的填充,确实是非常疼爱原主的表现了。 闻玉屏当时还说:“你小时候身体不好,一到春天就犯病,大夫说你是先天不足导致的,着实是让竹婶担忧了许多年......如今若是竹婶知道你在这里过得不错,肯定高兴。” ...... 当时她很排斥这个穿越的身份,听了那话也觉得没什么感觉,如今再次看到这个小老虎,虽然只是隔了几个月,心境却不太一样了,而且她想的也更周全一些,觉得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礼貌或者是安抚,她都应该给竹婶写一封信去。 她揪着那个小老虎的尾巴捏在手里把玩,嘴里含着一块冬瓜糖,心想着该怎么写封信给老家的那位竹婶报个平安,也或许闻玉屏已经报过了,可是竹婶一定更想看到原主亲自写的吧? 但是竹婶和现在府里身边的人不同,她是亲眼看着原主闻瑟瑟长大的,许粥粥并没有把握能够瞒得住竹婶。即便是不亲自到身边,也不会通话和视频,可是原主从小读书学写字都是在竹婶的眼皮底下,她对于原主的字迹和语气肯定是再熟悉不过,一旦许粥粥一个不注意,漏了马脚,她可就要倒大霉了。 许粥粥只能临时放弃这个想法,安慰自己原主性格清冷,大概也不会想起给竹婶写信的,但是性格清冷不代表没礼貌啊,从这个原主会收留小绺和小缕来看,闻瑟瑟并不是个麻木的人,若是太长时间装死不联系老家,万一竹婶放心不下,亲自来了,那麻烦不是更大吗? 许粥粥越想越焦虑,手也无意识地去捏玩那个小老虎,这个玩具是手缝的,老布结实,但是有的地方的线头已经老旧了,在许粥粥的一个拉扯之下,竟然被她扯出来了一片碎布条。 她起初吓了一跳,手忙脚乱想要塞回去的时候却瞥见那布条上好像有字。 第六十一章 笑笑笑 她自然被吸引,把手里原本快要团成一团的布条展开,她发现这布条两面都有字,而且写得歪歪扭扭,并不是很好一样就认出来内容的。 胡娟娟和小绺她们都在忙着晒东西,拿着一个藤编的拍子用力拍打,在砰砰砰的拍打声之下,阳光里升腾出很多肉眼可见的灰尘,胡娟娟她们呛地咳嗽个不停,还不忘了回头叮嘱许粥粥:“二小姐,快别在窗子那了,当心嗓子!” 许粥粥听到的时候,正被布条上的内容惊地心砰砰跳个不停,被胡娟娟的声音唤回神后,立刻“哦”了一声,迅速的把手上的布条塞到了袖子里。 在胡娟娟过来关窗之前,一把抓过小老虎布偶退回去了碧纱橱内。 她掩上帘子,把胡娟娟的一声来不及的阻止关了起来:“二小姐,那布老虎......” 胡娟娟原本还想说那布老虎也是从箱子里翻出来的,搞不好会有多少灰尘呢,结果许粥粥跑得快,估计是真的喜欢,想想刚刚那布老虎也统共是晒了一会,应该不错,于是也就随她。 胡娟娟又隔着窗户叮嘱了两句,叫许粥粥别出来,若是想吃果子想喝水,就冲着门口唤两声。许粥粥还听到胡娟娟招呼在走廊提着桶准备洒水的小橘:“听着点屋里的动静,若是二小姐叫人了,就招呼我或者小绺,知道吗?” 小橘应了一声,小橘是新拨过来的丫头,她声音又脆又甜,好像天生就不知压住嗓门,胡娟娟还说她像是喳喳叫的喜鹊,不过在许粥粥看到,她倒是感觉随时随地都能起调子唱山歌。后来才知道,小橘的母亲是百越人,她的长相也随了母亲,生的水灵,鹅蛋脸,一头秀发自出生就没有修剪过,又黑又亮。 闻玉屏把小橘调来许粥粥这里,就是为着小橘性子单纯活泼,说话之间就能给院子里增加热闹,果然,隔着窗户,许粥粥就光听到小橘叽叽喳喳的声音了。 “姐姐姐姐,这个被子好重!” “小绺姐姐,咱们一起用点力一起搬起来.....” “二小姐好多的书,都要晒一晒的吗?” “哎呀,这风都会翻书呢......” ...... 许粥粥听着外头的动静,慢慢的拿出袖子里藏着的布条,借着窗户上糊着的明纸透进来的自然光仔细读:“气死竹婶才好......” “我那个爹知道我没死,挺高兴的,证明我确实是合该归了要去京城有用处。竹婶也高兴,竹叔也能从京城回来,不用在留那当人质。” “她好傻,这都十几年了,她熬得住,竹叔难道也熬得住?她一心盼着等自己的丈夫回来,少年夫妻老来伴的,殊不知人家早在京城团圆美满,如今,她才算是那个不识趣的。” “笑笑笑笑笑,好像要知道这夫妻相见时候的模样......不过我见不到,我看到院子里停着的马车啦!” ......这些内容当然不可能是一个小小的布条写的下去的,而是很多很多的布条。 许粥粥看完一个之后,不受控制的把其余的能够抽出来的布条都抽了出来,发现几乎每一根布条上都有内容,或多或少而已,不会没有,只要能够写的下字的地方,都会有字迹。 有的字迹还是相叠的,应该是已经没有地方可以写,于是就写在了有些淡化的笔迹上头,她还发现了几个布料明显不一样的碎布,成色很新,而且织花的暗纹的料子看着也是亮的,甚至还有点眼熟..... 就在这时候,她不错地听到小橘的声音:“二小姐衣服的袖子怎么破了?” 胡娟娟回答道:“大惊小怪什么?许是爬树或者淘气的缘故,声张什么?整理出来到时候让裁缝修补就是了。” 小橘还嘀咕:“可是这衣料看着挺新,这衣裳大小看着也不是小时候,二小姐还淘气呢......” 她话没说完,大概是被胡娟娟给瞪了。反正这种事情每日都有,胡娟娟作为院子里的大丫头,总是要稳重的,而她越是稳重,就越显得周围的丫头们淘气,她也不能直接训斥丫头,因为不稳重,于是经常善用“眼刀”,时间久了,连许粥粥都能够熟练读懂胡娟娟的眼神。 这回许粥粥没心思去看热闹,她的脑子嗡嗡响,实在是无法马上接受眼前信息量的转变和扩展。 原本在闻玉屏口中温和老实的竹叔竹婶忽然一下子面目变得模糊陌生起来,而这个原主在老宅的日子也变得很是混乱和迷茫——许粥粥原本以为,这个原主是个身体先天不足不受重视的小女儿,父亲对他的忽略一方面是天性缘故,一方面是因为悲伤妻子的去世...... 而如果是这样,那么原主写的那句“......合归去了京城有用处”就解释不清楚了。如果是个被忽略甚至厌弃的女儿,那么干脆就孤零零的丢在老家,然后随便许个人家了事也不是不行的。为何要接到京城呢?什么什么用处? 许粥粥觉得自己之前的推论有些想当然了,首先,这应该确定是原主闻瑟瑟写的东西,这布老虎是她的玩具,发现的地方是原主的私人物品里,就连写的布条,有的也是从原主的衣服上撕扯下来的,所以确定是原主写的内容。 而那句“京城的用处”应该不是她自以为是的为了用小女儿拉拢一门合理的亲家。 若是这样,那么在她来之前,她的婚事就应该能够传到她的耳朵里。可是至今为止,别说婚事了,就连及笄的事情,似乎都是闻玉屏一手操劳的。 别说是许粥粥了,就连原主闻瑟瑟,似乎从到了京城中之后,就再也没有见到那个亲爹闻人良一面。闻人良似乎只是回了一趟老家,然后随意的,如同取了一件老宅的物品顺带带走一般把原主带到了京城,之后,便就转身遗忘了。 闻瑟瑟,似乎就只是闻人良带给闻玉屏的一个玩具罢了。许粥粥曾经是这样想的,而且还为原主和所有如同原主这样的旧时代女性悲哀过,如今,她当时满腹的悲哀,化作了冷汗,浸湿了额发。 她抹了一把汗,摊开手掌,露出那条被她的冷汗差点浸透的布条,布条上的墨迹有一部分已经染到了手心里,擦拭都不好擦拭,但是那布条上的内容她已经看到了。 “如果我到了京城再死,我爹一定会气死的笑笑笑笑笑。” 第六十一章 抗争的结果 ...... 许粥粥脑子里一下子空了,又空又乱,就像是一个出于风口的山洞,呼啦啦的风一股脑儿的灌进去,吹得她头疼。 她觉得周身都是凉意,摸不着门道,单纯以为是屋子里关的严实的缘故,想到这里,她不管不顾的跑到窗户前面,一下子就把那一扇紧闭的窗户推开。 沉重的窗户被大力推开,发出了一声“吱呀”的响声,突兀又尖锐,一下子引得院子里的丫头子们的注意。 与此同时,院子里的粉尘也随着大片的阳光灌了进来,许粥粥抬头,看着铺面的阳光把自己严严实实裹住,那身手真实的热量让她心安。 她很是贪恋的站了好一会,等到操心的胡娟娟跑过来的时候忽然指着窗户前面的断枝头问她:“这树枝是怎么回事?我之前问过小绺,小绺只知道是说觉得这一截挡了窗户的光线,故而锯掉,可是若是如此,那么在一开始就应该锯掉,根本不会让这枝头长到这里的。” 胡娟娟没想到许粥粥会忽然提到这事,一时没反应过来,脱口回答道:“这是之前小姐来府里,没想到小姐会选这个......” 许粥粥打断她:“我原来住的院子,不是这里,你记糊涂了吗?我注意到这个,是因为之前的院子窗前,也有一株挡了窗户的树,这里也有,可是我看过这树枝的角度,明明就没有太大的问题,为何也要生硬的锯掉?” 胡娟娟见许粥粥问的直白,只能够如实回答:“小姐你忘了吗?之前小姐大病一场险些没了,就是因为那会儿被那树枝的影子吓到了......小绺可以作证,婢子没有胡说,小绺说,当时雷雨交加,小绺一时间瞌睡过去,等到被一场惊叫吵醒过来一看,小姐就倒在了地上,而房中并无别的异常,只窗前映出摇曳树影,雷电之下,犹如鬼魅。” “大小姐知道二小姐当初被惊吓过,何尝还敢冒这个风险?别说这枝头不像鬼影,只怕这一段日子,连梅花映月都不敢给二小姐看呢。” 许粥粥沉默。 她之前也听过“自己”这个说法的大病原因,当时她也信了,还曾经吐槽过这个原主的胆子真是小到可以。如今想到刚刚看到的布条的内容,她又觉得,这个缘故大概是原主做出来给外人看的。 可是,原主的病情按照大夫来说是因为心绪郁结而导致的,一个人心情不好,真的能够让自己就这样死掉吗? 说实话,许粥粥不相信。 可是在布条中看来,原主确实是很想死的,虽然许粥粥到现在摸不清楚原主到底和她的那个老爹什么仇什么怨,可是如果需要用到牺牲性命来展开报复,原因也差不离就那么几个。 一个是父母对子女寄托希望,子女寻了短见之后,父母希望破灭,痛不欲生; 第二就是父母其实是疼爱子女的,为此也会痛不欲生; 但是从布条的内容和许粥粥“穿越”到原主身上之后闻人良的表现来看,这两点不成立。 希望看不到,疼爱也算不上。 那就只有第三条可能性了:闻人良想要利用这个二女儿做成一件事,而且是一件大事,或许是联姻,或许是别的,但是这个原主的闻瑟瑟不甘心再被父亲忽略的前提下又要被当成利用工具,又没有别的反击的可能性,一个不到十五岁的少女,在绝望之下,选择了一条绝路。 许粥粥心绪复杂,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评价原主的做法,是说她傻,还是敬佩她的勇敢? 十四岁的女孩子,从小生活在老宅里,闻玉屏以为的和蔼可亲疼爱她的竹婶实际上也是监视她的人,而她在那样的情况下,几乎是就是个吃穿不愁的笼中鸟,被困在一个深宅大院里,抬头就是四方的天,身体又因为心情郁闷的缘故一直孱弱着,那样长大的孩子,还能够收留小绺和小缕,都已经觉得她是个天性良善的人。 闻瑟瑟走上那条路,绝望该是怎么样的绝望,而让她陷入绝望的闻人良又做了什么呢?让她陷入这件事情而不惜以生命来抗争的那件事情,又是什么呢? 那边胡娟娟看沉默的许粥粥表情不知道为何,忽然严肃了起来,还以为是许粥粥不相信自己的话,心急之下就跪了下去,道:“二小姐,婢子不敢说谎的,当时二小姐病的汹汹,大小姐知道的时候,二小姐只有出的气没进的气了,急的差点就把小绺和小缕拉出去打板子......” “小绺当时也是笨,二小姐病的糊涂,咬着牙不让小绺他们去请大夫告之大小姐,小绺就真的听了,一日日的托着,拖到了二小姐您都快要不成了才松了口,两人闯进了大小姐那,拦着大小姐哭诉了病情,大小姐这才知道的......当时二小姐小脸苍白,一丝丝的血色都没了,不管白日黑天,那房中都是冷的,大小姐也被那树影吓到的,急着就命令去把那窗前的树枝子给砍了,说来也奇了,那树枝砍了之后,二小姐您地气当时就顺了过来,之后,果然大好了......您说,大小姐能不信这个吗?” 胡娟娟跪的突兀,许粥粥又在走神,而且她跪的地方也是绝了:就跪在窗户前,以至胡娟娟矮下去之后直接就消失在许粥粥的视线范围内,许粥粥回神之后,听了好一会才确定胡娟娟没离开,因为声音位置没变,她垫着脚越过窗前书桌,才看到跪在院子的胡娟娟。 作为现代人的许粥粥实在是接受不了对方动不动就下跪的传统,她又不好表现的太过于强烈,只能道:“行了行了,我没说不信,你起来吧,地上脏死了!” 她假装抱怨道:“我不管别家和别的院子,但是咱们院子的人能不能别动不动下跪?这跪下去之后,膝盖可能磕碰到了不少,衣裳也脏的快,到时候被洗衣娘念叨,念叨的总还是我。” 这样一顶帽子扣下来,胡娟娟也不好再跪下去,忙就起来了。 许粥粥满意,同时拒绝了胡娟娟要进来打扫的动作,自己关上了窗户,窗户关闭之前,她冲着院子又吩咐一句:“小绺别干了,洗洗脸,和我出去一趟。” 她忽然想去一趟越来书局,或者说,她得去见一见马丽苏。 第六十二章 留言回帖 许粥粥要去的突然,而且好像一下子忽然就有了很大的主意,她拒绝了闻玉屏的马车,也不肯让更加稳妥的胡娟娟跟着,指定了要让小绺和小缕跟着,面对明显胆怯的小绺——天知道她的胆怯对象到底是出门还是别的,许粥粥说的道理也是非常非常站得住脚的:“她毕竟是领着大丫头月钱的,难道就让她一直都不能拿得出手吗?咱们府里什么时候成了慈悲为怀的出家人了?就因为老爷和老太太信佛?” 胡娟娟被说的没话去接,只能让小绺洗了头脸,换了一身干净体面的衣裳,还取了一只自己的绢花给小绺带上,拉到一旁叮嘱了好几句话,虽然小绺远远看去都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那机械点头的样子让胡娟娟的不满虽然极力克制都没掩饰住。 趁着胡娟娟叮嘱小绺,许粥粥也趁机叮嘱了两句小缕:“小绺怕你,这终究不是长远的事情,我在其中调停也不是能够解决全部的,你自己也别这样被动,她怕你你就躲着她了?那这样的话,以后谁与你不和你就躲着?你是那种遇事就避开的人吗?” 小缕一开始抿着唇不讲话,但是心思却很明白。 许粥粥继续道:“我知道你想什么,你想的是小绺对你的喜恶不重要,因为你终究不会在这里久留,反而若是和谁有了牵挂和羁绊,反而无形中成了一种累赘......可是小缕,人非草木啊,我们每一个人都不知道未来的变数是什么,又能够活多久会认识多少人,唯独能够做到的,就是把握眼前......” 许粥粥本身不是一个爱讲大道理的人,她本人也就二十出头的年纪,正是被人说教的时候,哪里有机会去说教别人?何况年轻人一般觉得说教的行为又板又土,能够一句话解决的事情绝对不说一句半。 以至于即便是穿越者之后顶着一个十五岁的脸有着二十岁的灵魂,面对一张十八岁的故作老陈的人生,也懒得多说一句话。 这样的好处也是有的,就是许粥粥难得以二小姐的身份说上一句长的,对方不管是谁,都会因为这种“难得”,而一边吃惊一边去听进去。 听进去话的小缕神情微动,在面对犹犹豫豫过来的小绺也不再刻意低头回避沉默,反而是在起轿出门的时候借着两人视线交错,露出一个忽然又仓促的笑来。 这笑事后在小绺的口述中,有一种“德州电锯狂魔”的既视感,或者就是“沉默的羔羊”,这当然不是小绺的说法,而是在想不到如何表达和阐述的小绺絮絮叨叨反反复复的讲述中许粥粥总结出来的结论。 小绺是大丫头,官府人家,尤其是品级高的官员的丫头子虽然在府里是伺候人的下人,但是吃穿用度上都比平常人家的小家碧玉金贵多了,而且大府的丫头即便是回家,也是要穿的体体面面的,看着就是和小门小户的不一样。许粥粥出门,作为贴身丫头的小绺也不能够抛头露面,而是也乘了一顶二人抬的轿子,跟在许粥粥四人抬的轿子后头。 许粥粥第一次坐轿子出门,觉得新鲜——她拍戏的时候还没来得及接到坐轿的角色,她穿越前在拍的戏中演的也是个侠女,侠女不坐轿,不光是不坐轿子,有的时候连路都不走——人家飞檐走壁。 几乎可以说她那个角色是吊威压次数最多的了角色了,就连同样都是江湖人的男主角都有做轿子的戏份:男主角受伤,邂逅了千金小姐的女二,女二看脸,看到男主英俊的脸就一口咬定对方是个好人,不顾他手上的长剑和身上淋漓的血,偷偷把他藏在了轿子里掩护了起来。 这看似狗血的桥段,实际上是本剧的一个重要的转折——男主通过在女二处养伤的契机,间接的得知了女主的身份,这才由此展开了后续的走向。 而作为女三的侠女,受了伤之后,独自逃跑,跑到了一个杀猪的屠夫家里,借着屠夫家原本就有的气味掩盖了身上的血气和猎犬的追踪,导演经过考古,得知古代就有驯化猎犬来追踪犯人,所以在这部剧中也用了这个桥段,而女主逃过一劫的设计并不是寻常的躲在水里或者过河等等,反而是以血气掩盖血气,算得上是编剧和导演非常得意的一笔巧思。 不过导演还是局限了,许粥粥自己坐在这四人抬的轿子,才发现这轿子真是和平时影视剧里那种狭小的轿子不一样。那种二人抬的小轿对于千金小姐来说根本不能看,充其量就是丫头的出行工具,而小姐做的轿子则宽敞许多,不光是外表更加的华丽,内壁布局也是各种的心思,不光有避暑的香包,内镶其中可以保证不会翻倒的果盘,更别说软垫、冰匣、以及还有用来解闷的九连环等等的玩具了。 许粥粥心想:“这样的轿子,别说藏一个男主角了,女配也能一起加入啊。” 不过导演这样安排,也是为了剧情需要嘛。许粥粥吐槽归吐槽,还是觉得导演安排的很不错,毕竟女三号的机智和不拖拉也是非常吸粉的。 可惜这部剧她还没拍完就穿越了,后期也不知道是个什么安排,大概率是换人,也或许是增加其他演员的戏份来补救,对于给剧组造成麻烦这事,许粥粥还挺抱歉的,虽然她也不想。 别人喜欢不喜欢穿越是别人的事情,至少自己是真的不想穿越,她过得很好,很满意自己的前半生,且未来也充满了希望也做了许多的计划,她也没有去改写别人一生的习惯和爱好。 故而她的穿越生活十分中有八分都是郁闷。 ...... 与之相反的大概就是马丽苏了。 马丽苏看起来十分的享受自己的穿越人生,她事业心依然不灭,同时爱情也在紧紧抓牢:她用来自未来的经济学知识在这里赚的每一分钱,都是自己和那个小将军的爱情之路铺的一块砖,看来,马丽苏是要在阳关大道上铺金砖的。 忙着赚金砖的马丽苏在越来书局非常神秘,以至于许粥粥在说明来意之后,只能得到一个抱歉的婉拒。 对她发出“婉拒了哈”的中年掌柜露出一种和五星级酒店经理类似的那种蜜汁微笑,并且拿出一份空白帖子,告诉许粥粥:“小姐若是有话要给先生交代,可留于此。” 许粥粥:“......咋地,我留了言,她还能回帖呢?” 第六十三章 学会理直气壮 中年掌柜显然是知道“回帖”的意思,其实回帖这个词从古至今都有,意思也差不离。虽然许粥粥的意思和掌柜理解的意思不一定是一个意思,但是也算是差不离的意思就是了。 掌柜的依然挂着那个营业一般的笑意,保持着递过去纸笔的动作不变,等到许粥粥终于伸手接过了那只羊毫笔,掌柜的才亲手开始添水研磨。 这下问题就到了许粥粥那边。 她其实可以直接写几个字,比如说“我是闻瑟瑟”这一类的话,相信马丽苏看了之后也会知道她是有事要找她。 不过看着掌柜的那个特别骄傲的模样,许粥粥总感觉,若是随便瞎写一通,大概会被掌柜的直接从他这边就过滤掉,根本到不了马丽苏的手上。 这个掌柜的,称呼马丽苏为“先生”。 这在这个时代,可是个大称谓。比较“小姐”“女学”“老师”等等还要高一个等级。等于是说,这个越来书局的幕后掌门人,才学渊博,距离并肩甚至超过大儒山南先生,只在时间。 想到这里,许粥粥状似随意一般问了那中年掌柜一句:“这位掌柜,之前何处高就?倒是忘了问及先生贵姓?” 正在认真研磨的掌柜嘴角微微勾出一笑,慢条斯理道:“不敢,学生姓乔,家中排行第九,别人都称呼我为乔九,也不敢谈什么谈高就,学生之前是山南书院的礼学学究。” 许粥粥吓了一跳,原本要去沾墨的手都停在了半空中,她表现出来的明显的吃惊和那乔掌柜了然的笑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脸糊涂的也就只有旁边听热闹的小绺。 小绺很像问一句这学究很厉害吗?不过她不敢,她牢牢记着自己是个大丫头,要有大府的规范,丫头子是不能够多嘴多舌的,尤其是在旁人面前,就算是不懂,也要装的理直气壮。 于是小绺理直气壮的不把那学究当做一回事的在旁边当个摆件。 小绺不知道,她无形的这种淡定给了许粥粥很好的缓劲,她很快表情恢复自然,讲了一句:“那乔先生放着山南书院的学究不做,来这个书局做个掌柜.......一定有自己心中觉得值得的地方。” 这一句一叹三折的话绕的乔九都格外多看了她一眼,眼中不可避免的闪过了一丝惊诧。 不过许粥粥已经不在乎这个,她又陷入了到底要留言什么内容的纠结上去。 许粥粥为难,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当初在学校里埋头功课论文的时候,只是那个时候已经不太动笔,而是基本都是人手一个笔记本,偶尔需要用笔的时候就是要划重点,那个时候真是难熬啊...... 许粥粥如同回到那时候一样,情不自禁的要张嘴咬笔头,事实上她也真的咬了两口,刚刚用上牙,袖子就被轻轻的扯了一下,是小绺在提醒她注意仪态......许粥粥注意了一下,然后又很快因为陷入纠结而再次咬笔杆子,小绺无奈,见那掌柜的一幅见怪不怪的样子,于是也就继续理直气壮的继续当摆件。 乔九在书院中见多了学生抓耳挠腮想不出问题的样子,许粥粥的表现落入眼中,也多少让他觉得好笑,这样的场面,几乎每个月都会在书局中出现几次,总是有一些自负才情的人登门,言语想要见到书局的幕后掌门,也是每一次,乔九就让他们先留下一些墨宝,然而等到他们走了之后,乔九就会窸窣把那些所谓的墨宝都丢到火炉里烧了——原因无他,文笔欠佳罢了。 先生告之过他,全然信他,要他来掌控这书局,若是连他这里都过不了的学问,也没必要去浪费自己的时间。 这眼前的小姑娘,大概是来主动登门的里头,年岁最小的了。 她看起来也不像是喜好诗书的,她进来的时候身上只有香包的香味和一些甜食的甜味,并没有那些文墨之家喜好点的檀香的气味,也没有什么纸墨的气味,她握笔的姿势太过于严正,写的字也太过于工整,规板地就像是私塾中那些初初学习临摹习字的小儿。 这样规整的模样,会让乔九觉得,她是在写三字经,而不是什么诗文。 当然了,三字经中,可没有“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这十四个字。 这两句看似诗句也不像诗句,对联也不像对联的句子,读起来是颇有气势,乔九单看句意,就觉得眼前铺开一副雪天、白鹿、以及一位儒侠快意的画面。 虽然这意思很是侠义的句子被许粥粥用特别工整的字体写出来很是违和,但是也足够引起了乔九的另眼相看。 乔九拿起那页纸,吹干了墨迹之后又反复读了好几遍,他毫不掩饰面上的震惊,扭头问这个眼前看起来只有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这是你写的?” 许粥粥点点头,她虽然心虚,但是这个时候是万万不可流出心虚的表情的,她也明白乔九难以置信的点在哪里,于是淡然道:“我并非在京城长大,我幼年时候在老家,跟着家中老人见过听过不少。” 恩没错,老人家姓查名良镛,笔名金庸。 乔九打量了一番许粥粥,乔九面相十分的和蔼,即便只是中年人面相也多偏慈悲相,所以这种直白的打量并不会让许粥粥觉得不舒服,他问许粥粥:“小姐贵姓?” 许粥粥听了这话,便知道自己这个“墨宝”应该是到的了马丽苏的手上了,于是放松一下,摆出个不谙世事的天真笑容,道:“我姓闻,家父是鸿胪寺卿。” 闻人良多次出海,学问见识在京城的大臣中都算是佼佼者,而且他当年曾经带过闻玉屏一同出使他国,所以闻家女儿的见识也远比一般男儿要高远,这种渲染效应之下,许粥粥搬出闻人良出来作为让乔九信服这句子是自己写的,不是没有道理的。 果然,乔九一听,眼中的质疑顿时消散了八成,剩下的便就是对于她小小年纪如此胸怀的震惊。 乔九弯下腰,正视许粥粥,刚刚要准备起了个头来夸赞许粥粥,就被她打断,她说的内容又突兀又不算突兀:“听说牡丹楼今日有很好的茶,我难得出来,该去饮一杯才对,而且我觉得,牡丹楼正好适合见客,您说是不是?” 表演专业毕业的许粥粥,对于微表情的控制和观察十分的敏锐,她刚刚绝对确定,乔九偷偷看了内室三次,而且诵读内容的时候的声音也有些夸张,仿佛不是读给自己听的。 那这现场只有他们三个,若是乔九不是读给自己的,那就只能证明,这里有第四个人。 第六十四章 去摸鱼 乔九愣住,趁着这个愣神的功夫,许粥粥干脆利落的带着小绺告辞了。 她非常爽快的走出了越来书局,看着外头有些刺目的阳光和来来往往的人群,很是舒畅的吸收了一口自由的空气。 她交代轿夫一个时辰之后再来接她,毕竟她并没有做好被婉拒的可能,她连马丽苏接到自己过来的通知然后化个妆换个衣服坐着轿子过来的时间都算好了,结果就是没算到半路杀出来一个乔九。 不过不要紧,人类就是要会随机应变。 看着默不作声过来打伞遮阳的小缕,她也愉快的放下了遮掩的袖子,对着小绺招招手:“走吧,咱们几个去牡丹楼消费消费。” 小绺已经基本做到了波澜不惊,她对于自己听不懂的话就基本当做没听到,抬脚就跟上——这些日子她也算是琢磨过来了:一般二小姐说的听不懂的词,基本不太重要,反正每一个句子里,能有一个她听得懂的重点就行了。 比如这一句,她就听懂了关键词:牡丹楼。 动词是去。 合起来就是去牡丹楼。 至于去牡丹楼干嘛?除了吃吃喝喝听曲赏乐,总不能是去摸鱼抓虾的吧? 若是此刻许粥粥能够听到小绺的心声,大概会插嘴一句:现代人,管没事干打发时间,就叫摸鱼耶。 许粥粥就打算去牡丹楼摸鱼,等着乔九去通知马丽苏。 她其实觉得在牡丹楼聊事情挺好,任何人的地盘都不是,谁也没有占据主场的可能,既然都是穿越者,虽然她先来自己后到,但是明显许粥粥是属于想要苟着的一类,和马丽苏要发展的人设不撞型,彼此还是可以和平共处的。 至少许粥粥是这样觉得的。 她从未出过门,到了牡丹楼门口才知道不知道这酒楼的规矩,影视剧是拍过也看过,但是总不见得是真的大咧咧进去,扬声让小二来一壶好酒切一盘牛肉吧?她不能没常识到这个程度,就算是影视剧,切牛肉的事情也是发生在江湖类型的影视剧里,而且好像只有悦来客栈能做得出来。 像她这样的公门出身的小姐,能去酒楼吃饭吗? 顶着这个狐疑,走到门口的许粥粥脚步都慢了,不过她脚步慢了不要紧,身后的小缕以为是许粥粥的暗示,于是立刻上前主动替许粥粥开路,和门口眼见的小二接引上了:“我们小姐要来吃茶。” 那小二整日在牡丹楼迎客,眼光最是毒辣,目光不去直视许粥粥,也不敢,却从上到下扫了一眼下人装扮的小缕和小绺,见小绺和小缕打扮体面,气势也不输人,于是在片刻之后就做出了反应:“小姐里面请——雅间请!” 同时招呼许粥粥道:“小姐,牡丹楼二楼有六间雅间,如今还有三间空着......” 许粥粥道:“我要一间能瞧街上热闹的。” 小二立刻明白了,其实这要求并不特别,少年少女最爱热闹,或者说,是个人就爱热闹,别说是这个年纪的小小姐,就算是到了八十当了太祖母,若是遇到街上的热闹发生,也是要伸长一下脖子去瞧一眼的。 不然想想看,哪一回街上兴师动众的热闹,那主街沿路的酒楼的临街雅间不是都被各家的小姐夫人订满的? 小二一看这眼前这个年岁的小姐就知道,难得府里主君主母同意出来玩耍,必然要受用一番这样的自由的,于是小二立刻把三人迎到了视野最好的雅间清风阁来。 这清风阁阁如其名,虽然面积不大,但是形状特别,它位于牡丹楼的拐角,靠近街面的地方不是一处,而是三处,为一个非常少见的不规则梯形,视野更大,更好瞧热闹,也更好吹风,一进门,就感觉到满屋的风,这屋子凉快的很,清爽的很,大概也是因为太过于清爽,摆的香花也不是雅致内敛的兰花之类,而是特别醒目的茉莉。 靠墙的地方摆着好几盆开的正好的茉莉,以至于让许粥粥觉得,这风都是香的,许粥粥不由得赞叹一句:“这里真好!” 小二忙道:“小姐满意就好!满意了,就是店里的福气!小姐,本店还有上好的茉莉水,小姐不妨试试!” 许粥粥回答:“好呀!” 她对着小缕使了个眼色,幸亏小缕还算是明白,立刻往小二的手里塞了一吊钱,塞得小二眉开眼笑,许粥粥见小二笑得见牙不见眼的样子,心里暗道:“看来是给多了,超出小费的平日标准。” 但是面上依然不动声色,道:“待会若是有人来问有没有闻家的小姐来这,就把人带来这。” 小二立刻应了。 他手脚麻利,没多一会就独自端了个大托盘过来,那托盘里不光是有茉莉香水,还有茉莉乳酪,还有茉莉饼和茉莉蜜水......据说都是牡丹楼招待贵客的小食,这会儿被这小二一股脑儿的都给端了过来。 事后许粥粥才知道,这些确实是牡丹楼免费的东西,不过这种一般都是招待牡丹楼三楼的贵客的,而且能上三楼的,要么是权贵,要么就是常客,消费满级到了一定程度,就会自然被请三楼。然后每次到来,肯定会奉上一些特定的,别处买都买不到的小食,这大概就是vip待遇吧。 许粥粥知道自己为什么初次到来就能够有这一番待遇,吃的心情复杂。倒是小绺吃的开心又惊喜,道:“二小姐,这牡丹楼的人真好,咱们没花钱就吃了这么多好吃的......” 许粥粥吃笑,道:“傻丫头,这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这些东西的钱啊,你小姐我刚刚就付过了。” 小绺还没想明白,困惑的眨眼,还不忘往嘴里塞饼吃。 许粥粥给在倒了一杯茉莉香水,怪不得不是什么香茶,这个茉莉香水的做法和她知道的古代很有名的饮品“紫苏熟水”的做法估计差不多,就是把新鲜的茉莉花放在一个小瓮中烤干,然后逼出香味,再拿走已经散尽香味的干花,往瓮中倒入热水,热水喝的时候就会有天然的茉莉的香气。 茉莉饼的做法大概差不多,就是把揉面时候加的水换做成茉莉花水而已,不会把茉莉花瓣一起放进去烤的缘故应该是花瓣烤会发苦。她撕了一小块尝了尝,其余的就给小绺和小缕分了吃。倒是那碗加了新鲜茉莉花的蜂蜜水很是让她喜欢,自己就喝了半碗。 小绺虽然还是很怕小缕,不过她倒是没拒绝小缕让出来的乳酪。 许粥粥安抚了五脏庙,解了暑气,舒服之后,很是有那么片刻,想念了一会奶茶和烧烤,想的肝疼。 第六十五章 怎么是孤山 这个原主的胃口不大,基本这些,加上小半碗的乳酪,也就差不多半饱了。更何况他们还点了一些牡丹楼的酥饼、肉脯、羊肉饼、山楂糕、新鲜的杨梅,还有汤面等等。据说牡丹楼很有名的还有牡丹锅,说白了就是火锅,之所以叫牡丹锅,是因为牡丹楼有个厨子有一门绝活,可以把羊肉的肉片切得薄如蝉翼,摆盘如一朵朵牡丹花,旁边再用面点捏成绿色叶子作为点缀,无论是远近观看,都是又好看又好吃,故而名为牡丹卷。 用特质的长筷子挑一筷子把肉卷放到沸腾浓白的鱼汤或者是羊肉汤里烫熟,再调专门的佐料一蘸,入口的滋味,可说是给个神仙都不愿意马上去当的。 小绺光是听了都要流口水,不过眼下还热着呢,要吃锅子也得等天凉了才有。现在只能先给小绺点一碗羊肉汤面解个馋。 只是没想到,羊肉汤面的香味都飘到了门口,从门缝中透了进来,但是随着“吱呀”门推开,端着汤面进来的却不是原来那个店小二,却是个清瘦的高个书生。 小绺原本都已经跑到门口去迎接自己的汤面了,结果等到门一开就傻了眼,她当初没有跟着去赏花宴,自然不认识除了自己府上其他的人,何况是个异性。 吓得一下子连连后退,直接退到了许粥粥身后,一点儿之前理直气壮的劲都没了。 倒也不怪小绺,主要也是这位的出场方式过于离谱:来人一副清俊姿态,眉眼中还透着孤傲,一只修长的手还如语文书中的李白那样负手在后,一只手却稳稳当当的托着一个托盘,上面是一碗热气腾腾的汤面。 换做是谁看了这样的一副画面,都要率先无语一下的。 小缕率先反应,也认出了对方:“孤山先生?怎么是你?” 许粥粥反而慢了半拍:“孤山先生?......还真是你?” 许粥粥穿越过来之后见到的人脸其实不多,她记人有个特点,非常喜欢挑对方的重点去做记忆点,孤山先生的记忆点就是宽袍窄身,是个遇到大风天气就能立刻“乘风归去”的主,这一回忽然穿了一身剪裁合体的袍子,猛地往面前一站,愣是没认出来。 不过许粥粥很快就撇到了他脸上那特殊的苍凉神态,哦,果然还是他。 许粥粥看着一脸清冷姿态,却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羊肉汤面的孤山先生,实在是不知道如何开口,张口张了两次,最后还是去对小绺交代了一句:“去把你的面接了,谢谢孤山先生。” 小绺这才反应过来,满脸通红的上前,几乎算是夺一样的接过了盛放汤面的托盘,到底是没有说出那句“谢谢”。 倒是孤山不介意,还叮嘱她“当心些,别烫着”。 许粥粥冷眼旁观,只就觉得无语,孤山先生若是真的担心小绺烫到,就不该亲自捧着汤面进来,好好的让小二送进来,自己再进来不就省了这种麻烦? 她的不快虽然表现的很微弱,可是依然是有,既然有,就理所应当的落在了小缕的眼睛里。 小缕止住了要上前一步的孤山先生,十分客气地说道:“先生请止步,我家小姐今日外出,虽然是会友,但是孤山先生确实真正属于贸然登门的一种,请先生止步。” 于是孤山真的止步,门还是半开的,孤山先生就那样站在门口,一只手背在身手,笑容依然和煦,许粥粥的记忆中,清冷的孤山先生好像不怎么笑,非必要露出笑容,也多带了一点冷意,如今倒是好像冰山从烈日下过过一般,化成了水,小的那叫一个春风拂面。 许粥粥看着眼前的孤山先生,忽然冒出一个想法:马丽苏大概是不会来了。 她按兵不动,先是站起身来行了个礼,然后在孤山先生回礼之后直接问:“请问孤山先生,也是碰巧来此的吗?” 她直觉不是,即便是孤山正巧也在这里吃饭,正巧撞见了他们也来,但是无论是在交情上还是在关系上,都不至于需要让孤山特意过来打个招呼。 可以说,他来的实在是太突兀了。 突兀的孤山先生很快就解答了许粥粥的困惑,说道:“我是特意为了闻家二小姐而来的。” 他自然看到了许粥粥的皱眉,然后依旧坦然说道:“我就在越来书局中,见到了二小姐的文采,敬佩不已,故而贸然相见,二小姐觉得突然和不快,也是应该的。” 许粥粥听他说的理由,一套一套,却依然皱眉起来:“孤山先生既然知道这行为不妥,却依然来了?是为何啊?” 许粥粥说道:“总不能是因为我的两句诗?我自认为这个两句诗并没有多惊艳,说一句中规中矩都算是勉强,并不觉得这两句能够惊动地了孤山先生。” 孤山还想说:“这......” 许粥粥又再道:“而且我今日在此,是来见越来书局的掌门人。可是我却在这里见到了孤山先生,这个信号难道是要告诉我......” 她故意迟疑半晌,看向孤山的眼神也换上了探究的神情,而孤山撞上这眼神立刻否定:“二小姐误会,孤某并不是越来书局的掌门人,只是与乔九交好,当时,正在后堂与之饮茶。” 许粥粥笑笑,点破:“只怕是孤山先生说的交好,确实是与乔九掌柜交好,但是与之饮茶的,确实另外之人吧?” 她继续笑,也不清孤山落座,而是干脆走到了凭栏处坐下,非常淡然的靠着,看了一眼楼下:“孤山先生是个懂礼数的,我相信京城中的才子,皆是懂礼数的,无事不登三宝殿,无事,也不滥敲别家门——孤山先生到底是什么意思,我不想猜,不过既然先生知道自己并非是我期待的客人,那就请回吧。” 她摆摆手,像是不带走一片云彩那样的淡然和随意,就这样不算是客气的要把京城非常有名的一个才子打发出去。 小缕也十分的有眼色,立刻过来要把孤山给“请”出去。 情急之下,孤山先生一只脚都快要被推出门外,忽然扭头说一句:“二小姐,你我是一样的人!就不能有话好好说?坐下来谈谈?” 他见许粥粥依然一脸淡定和无所谓,又说一句:“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这是金老爷子和你说的诗吗?其实也不是金老爷子吧?” 第六十六章 愚公吃饱 孤山说这话时候目光片刻不离的盯着许粥粥的脸,也不知道许粥粥哪个表情被他瞥见,孤山倒是大喜,如变戏法一般的把从刚刚就背在身后的手放到眼前,道:“闻二小姐,我是十分有诚意的。” 许粥粥看着眼前的不大不小的布口袋,实在是不明白这诚意到底是什么。 孤山挣开小缕的推攘,把那只跨出门口的脚收了回来,走到桌前,把东西从口袋里取出,许粥粥等人落了视线一看,发现居然是几个竹筒,上头还分别立着一个麦秆。 许粥粥:“.......” 小缕:“......” 去过马太守家参加赏花宴的两人知道这是什么,皆沉默了片刻,唯独小绺不知道,她偷偷问:“小姐,这是什么?” 许粥粥按住自己想翻白眼的冲动回答:“奶茶。” 她后面又补充一句:“好喝的,你会喜欢的。” 小绺睁大眼睛,又是吃惊又是惶恐,还有很大成分的不可置信,她知道这东西是孤山送给二小姐的,却没想到原来自己的份也有,一时之间,紧张加惊喜的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摆。 见状,孤山也知道自己不会被赶出去,松了一口气,他在房中站稳,不动声色的整了整自己的衣服,之后看了一眼在许粥粥身边的小缕和小绺,又递给许粥粥一个眼神:“二小姐,你确定,你我之间谈话要在人前?” 许粥粥听罢笑起来:“这是自然,否则你我孤男寡女的,到时候传了出去,不是你不仁就是你不义,孤山先生,多少是珍惜点名声的对吧?” 话语说的算是轻快,但许粥粥面上确实沉下来的,话外之意相信孤山也听得出来:你我素来也是毫无交情,无缘无故的屏退左右单独谈话,传出去怎么解释?是讨论诗词还是暗通款曲? 何况许粥粥也吃不准对方来意是否善意,对自己是敌是友。 至于孤山说的什么“自己人”,她压根不信。 这是不是穿越者,三言两语就能分辨出,说什么金老爷子的之类的也站不住脚,即便是说出来金庸的大名那又如何?还不如当场来一首“爱你孤身走暗巷......”,这样一来,搞不好许粥粥会热泪盈眶,扑上去握手来一句“同志!” 但是这一切并不妨碍许粥粥觉得有趣——从来都是穿越者冒充古人,从未有过古人去主动冒领自己是穿越者的例子。 她很是好奇,想要听听孤山如何说。 孤山听她如此说,倒很是面露难色了一会,他又看了看小绺和小缕,十分不赞成的告诉许粥粥:“我听说这是两位一同跟着你入京的仆人,但是闻小姐,即便如此,下人的品性和忠心与否,也得要考验一番的。” 话音刚落,小缕还算是控制得住,但是小绺的脸已经不好看了,她沉下面色,鼻子里钻进去的香喷喷的汤面香气都不能勾起食欲了,嘴噘地老高,也是,胡娟娟告之她很多种应对场面的可能,大概是没有料到,会有谁可能在主人面前搬动仆人的是非。 许粥粥心想,这到底是来和她推心置腹呢,还是来胡搅蛮缠的。 这话一出,许粥粥若是真的让小绺和小缕出去,就显得被孤山说中;若是一本正经反驳说自己相信,只要孤山摆出一副“你说什么都对”的表情出来,也就能顺理成章给自己扣上一顶怀疑的帽子。 许粥粥笑道:“这世道万物讲究缘分,我能够和小缕小绺遇上就是缘分——这是老天爷看好的人塞给我的,我难道还不信任老天爷吗?” 她话音才落,又接一句:“再说了,我就是一个深宅大院的小女子,一辈子能成什么大事?又有什么大事,需要旁人算计到我身边的下人身上去?” 孤山搬了一个凳子,大方坐在门口不远的角落处,他的坐姿称得上是“坐如松”的那种端正。 他坐定之后,才淡淡道:“二小姐这这番话,但凡是出自京城别家贵女口中,我都不会觉得惊讶,但是,是二小姐说的,我确实觉得,口不对心了。” 面对许粥粥的皱眉,孤山先是露出了个歉意的笑,然后说道:“说一句冒犯的话,初次见到二小姐时候,二小姐便让我想起了我的师父,我师父也是如你这样,活泼灵动,聪明智慧。他常常与我说,不管是男子还是女孩儿,都是独立的个体,都要朝着去做参天大树的目标进发,哪怕是要做藤蔓,也要去当有一个能够藤杀的藤本植物。” “我起初不知道什么叫‘藤杀’,只觉得这个词听着又害怕又奇怪,直到我师父后来与我进山采菌子,后来遇到一个粗壮如树一样的藤蔓,那藤蔓如蛇一般,仅仅缠绕这一截枯树,把树干缠的密不透风,天长日久,中间的树干都已经快要消失不见了,后来我师父指着那个藤,告诉我,这棵树,原本和周围其他的参天大树是差不多的,但是,它最后,被这个弱不禁风的藤,给绞杀了。” “我师父就告诉我,人这一辈子,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所以无论如何,都要去见见世面去读书认字,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才不枉费这一生。而我当时还问我师父,为什么我师父年纪轻轻,却心甘情愿隐居深山当个道士?我师父说,那是因为他有资本,别说这眼前山川,就算是隔山跨海的地方,他都去过,他见过白色的人生一头金发,也见过浑身从头到脚都是黑色的人,他甚至还会说他们的语言,他说的人的阅历和见识,不是用年纪来衡量的,他是年纪轻轻,见了山下的老者还要被称一句后生,可是那能代表什么?能够代表那白发老人就一定见识在他之上?那老人家活了大半生,可能都没走出这座山,不过愚公而已。” 孤山好像聊起师父就滔滔不绝:“我还问我师父,谁是愚公?我师父露出一副又像是懊恼又像是想哭的样子,有气无力和我解释,说愚公是个想要搬山的老人。我问,‘为何搬山?’我师父说,因为‘门口有山,他嫌碍事’。我又不解,‘门口有山嫌弃碍事,最快的办法不是搬家?’......我师父最后恼了,说那愚公吃饱撑了行不行?” 他苦笑一声:“我师父,总是很容易恼的。” 第六十七章 罗生门 孤山自顾自说这一套,倒是听得小绺和小缕津津有味,尤其是小绺,听得连面汤都忘了吹一吹,哗啦一大口下去,烫的舌头差点熟了。 她哇哇大叫,一点儿大府出来的丫头的稳重都不顾,大着舌头要水,小缕也跟着慌了,倒是孤山,淡定的把那杯奶茶递了过去。小绺一把接过,也忘了这人来意不明,东西也不明,吸溜个顺畅。 趁着这个乱,孤山忽然对着对面的许粥粥面露一笑,声音并未压低,音调也如常,问她:“二小姐,您,好像并不好奇,谁是愚公。” 许粥粥一愣,这才反应过来自己中计:倘若她要装作自己并不是穿越过来的,应该要时刻提醒自己,平日里那些听来熟悉的和理所应当的东西,对于现在的人来说,是茫然和闻所未闻的。 但是刚刚听着孤山说起他师父的时候,许粥粥虽然已经明白那位师父应该也是穿越过来的,但是她在这故事的讲述中表现的太过于平淡,反应甚至比小绺和小缕还要单薄,至少他们两人,是有一种听故事的感觉在的,而她的表现,大概更多的是一种无聊和“早就知道”“听过许多遍”的那种漠然。 这一切都落到了孤山眼中,更加确定了孤山的猜测,不容许粥粥反应,孤山就确定道:“二小姐,果然和我师父是有缘分的。那么二小姐,请解我的困惑吧,愚公,到底是谁?” 许粥粥难免吃惊:“你师父到底也没告诉你愚公是谁?” 孤山也难免露出个害羞的表情,他甚至还闹了脑头,道:“我师父......脾气不太好,不爱我随意乱问。” 许粥粥说:“他不是你师父吗?师父,就是老师呀,传道受业解惑?” 孤山点头,不过点的勉强:“我师父......他能说,我就听,心情好时候,可问问的。” 旁边小绺忍不住插嘴说:“那你就不能趁着你师父心情好,问他到底谁是愚公吗?” 孤山苦笑,苦笑中还有点为难,说道:“我师父......心情好的快,去的也快,而且要他心情好,就得随着他,若是那个时候忽然提到无关问题,我师父就会当场就恼了的。” 小绺道:“你师父好容易生气,这个叫什么来着......什么无常?” 她想不起来那个成语,一旁小缕默不作声,一副你不知道我也不知道的装傻样子,孤山就亲自补充了:“喜怒无常。” 小绺点头:“对,就这个。” 她又忍不住问:“那你师父,到底教了你什么呀?” 这个问题孤山就不好回答了,他选择沉默,许粥粥只能替他回答道:“这还用问?这不是教出来一个名冠京城的才子孤山先生么?” 这话一出,小绺想想也对,也觉得自己刚刚问的问题太傻,她就闭嘴了。 虽然她也好奇愚公到底是谁,不过好像孤山也不知道,如今孤山跑来去问自己家的二小姐,二小姐难道就知道?这二小姐若是知道,岂不是可以说,二小姐要比孤山还要聪明? 小绺不禁怀疑,这可能吗? 但是又觉得,怎么就不可能呢?自己家的大小姐好像是京城远近闻名的才女,只是过分的沉默罢了,那二小姐和大小姐一母同胞的,怎么就不能也是个才女呢? 小绺想到这里,又理直气壮起来,看着孤山的眼神也带了一丝的得意。 这抹得意落于孤山眼中,孤山的心落到了肚子里,他再一次追问:“这是我自小就有的困惑,妄求二小姐解惑。” 许粥粥面对求知若渴的孤山,也有满腹的困惑:“可是孤山先生怎么就觉得,我能够知道呢?” 孤山道:“我师父告诉过我,他隐居之前,曾经用了将近十年的时间在寻找同门,最后都不曾得愿,所以我师父隐居山林,却心绪难平,难免会喜怒无常。” “......我那日在赏花宴上的诗句,就是我师父随意出口的诗句,只是我改了,改的不伦不类,毕竟我师父当时念的对的,是雪天的白梅.......被我用作了昙花,当然不伦不类。” 孤山说到这里抬眼看了一眼许粥粥,笑得淡然:“想必二小姐,心中有了数?” 他看许粥粥无意识紧抿的唇,自顾自的念了出来:“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唯有暗香来。” 许粥粥注意到,孤山念这诗的时候,声音要比叙述时候的声音要柔和一分,有那么一点子“柔情万种”在里头,可惜中文表达的“他”“她”是同音字,以至于许粥粥并不能够确定,孤山的师父到底是男是女,不过既然说是道士,那应该就是个男子吧? 许粥粥心想,孤山这表情,大概是尊师重道,怪要怪自己,想的太多。 孤山读完,眼睛亮晶晶的看着许粥粥,继续说道:“我当时赏花宴上,胡乱改了这句诗,引得两人注意,一人,为马家的小姐,另外一人,便就是二小姐。而马家小姐已经对我坦言,如今,我又这么巧,遇到二小姐来摆放越来书局的老板——容许我猜测一番,二小姐希望在这里见到的,应该是一个姑娘吧?否则您一个高门小姐,独自来这雅间,又大方的告之伙计,若是有人来寻,自可告之来此,若是个男子,或者,尚且不确定是否是男子,二小姐都不会这样安排的。” 许粥粥并不接他的话,而是反问道:“你说,马小姐已经承认,她是你师父的同门?哪个门?” 孤山回答很快,且利落:“罗生门。” 这个回答猝不及防,让心中打好无数腹稿,连“花果山水帘洞”都想了一遍的许粥粥哑然:“哈?” 她相信此刻自己的展露的困惑表情却是是真心实意,但是落到了孤山眼中,这一切都变成了掩饰自己并非同门的表现。 孤山垂目,继续道:“我师父说,罗生门的弟子,之后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先考虑自身,别犯傻,别犯蠢,只要能活下去,即便是把晒干的蛇肉当成珍贵的鱼干来卖,也不要感到罪过。——就好比愚公,他为了自己家门口的视线宽敞明亮,即便是把大山挖平,让山上原本的树木和鸟兽无家可归,他都要这样做。” 第六十八章 山外有山还是山 《罗生门》是个短篇小说,讲的是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下一个普通人为了求生而进行的一系列转变,在利己主义影响的基础上,不管是违反道德还是损害别人利益,无论哪个都是利己主义者达到自己愿望的踏脚石。但是,利己者在自己做坏事的同时为了自己的自尊,会把过错的责任都推到外部环境和别人身上。所以在家仆看到老妪去扯女尸的头发要做发套的时候,他从一开始的斥责到后来恍然大悟,“对方也只是为了生存,她做错了什么呢?”于是家仆就理直气壮抢走了老妪的衣裳逃离了罗生门。 ...... 这个故事本身就写透了人性,而且是一种悲观主义,是在控诉当时的黑暗和无助。 这和愚公移山的寓言故事可不是一回事啊。 课本上的愚公移山,代表的是一种坚定不移坚持不懈的精神。这可是褒义词。怎么落到了孤山师父那,变了味? 许粥粥有点埋怨那个不曾见面的师父:这种歪曲寓言的老师,很难不把孩子教坏吧? 怎么这么负面情绪呢?也太不负责任了。 一想到孤山十几岁就喜欢上少女时候的马丽苏,相当于早恋,然后下山,明明打出了名声,却又淡薄名利,至今没有谋求到什么职位,一官半职的不说,连自己老师那里去求个职的想法都没有。这在古代算是淡泊名利的,但是在内卷出名的现代,这不就是无用读书么? 闻人良社恐,好歹人家还做了外交官,孤山敢独自来见她,说这许多,可不算是社恐,那这算什么?反内卷人士? 许粥粥想到这里,又想到另外一出,道:“你这不是知道谁是愚公么?” 孤山微笑道:“我只是觉得,愚公,大概我师父说的不是实话,或者,那是我师父理解的愚公,却不是大家认知的愚公。” 许粥粥倒是有些糊涂了:“你所思所想皆来自你师父,是因为什么契机,令你产生对于你师父传道受业的内容质疑的?” 孤山却不答,只是微微一笑。 他这么一笑,笑得胸有成竹,仿佛是知道许粥粥明知故问一般,但是许粥粥却傻眼:她真的不知道啊。 许粥粥已经确定,孤山的那个老师应该也是个穿越者,而且这个穿越者是很多年前来到这里的,然后估计对方的做法和马丽苏差不多,也是喘息过来之后第一时间就去寻找同类,不过对方的遭遇要比马丽苏差多了,不光没有马丽苏原主的地位和条件,连穿越小说里的金手指都没捞道一根。 一想到对方寻找了十年都没有寻到同类,最后无奈之下隐居山林,此时的隐居和许粥粥那个时代的隐居可不一样,她经常见到短视频平台上拍的所谓“厌倦了大城市的996,回到老家收拾小院”的生活记录,人家可有网络有外卖淘宝也达到,想去城里,开个车就到,大多城里也有房子,收拾好的院子里煤气灶、热水器、扫地机器人和猫狗一应俱全,和古代真正的隐居可差了太多。 许粥粥甚至不能想象,孤山的师父是怎么独自跑到深山的道观生活,然后还拉拔了一个孩子长大。 果然人是充满韧性的,百折不挠,勇往直前。 许粥粥通过脑补,对这位穿越的前辈充满了敬佩,然后不由得就对其生出了更多的好奇:“你师父......现在还在隐居吗?” 孤山摇头:“我师父五年前已经过世了,他是......郁郁而终的,太夫说,他心绪难平郁结于胸,时间久了,就积了病灶,难以长寿。” 许粥粥唏嘘:“你节哀。” 孤山面上并没有太多悲戚,毕竟已经时隔很久,再提及往事,更多的是感慨:“我师父从小我印象中他就是一身道袍,梳道士髻,教我读书认字,我第一本读的书就是道德经,当我把书上的字认的差不多,他便嫌弃我字丑,全然不顾自己的字也是歪扭如同爪爬,一心要送我去山下私塾,山下私塾好远,我若是要赶得上,便每天要在鸡叫之前起来,等下了学,别的伙伴可以下河抓鱼玩耍,我却要赶紧上山,等到回到了道观,天也黑的只见萤火和鬼火......我一开始总是吓得哭,可是即便哭也得不到师父的安慰,他只回答我,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读书是唯一改变出身的路径,不读书,难道长大了就从小道士变成老道士?” “我一开始不懂这些,毕竟我还小,睁眼就见这山中景象,哪里知道山外有山的意思?再说了,即便是知道有这个句子,对我来说,山外的山不也就山?高一点矮一些的有什么差别?是树更多还是猛兽更凶?亦或者,发山洪的时候更令人害怕?师父为了让我明白读书的用处,才开始对我说故事,说很多很多故事,说,很多,海上的仙山,说东方的蓬莱岛,说会唱歌的苗女,还说天山上的雪莲和黑木崖的日月神教,还说山的那边海的那边的蓝精灵......说了许多许多,最后,说的最多的,就是罗生门。” 许粥粥好奇:“他说了什么?” 说到这里,孤山脸上就是一片向往的神色,是的,向往,还有憧憬。许粥粥确定自己并没有领会错误这种表情。 “罗生门中,总是有奇迹,师父说,罗生门中有没有羽毛的大鸟,可以带着人跨山纵海;还有可钻山入地的大龙,腹中可容人,带着人日行千里不知疲惫;罗生门中男女相等,女可休夫男可教子,相隔千里,也可面面相对互诉衷肠。今日思念,明日就见。纵使远在天涯海角,皆不为惧......” 许粥粥打断他:“所以你读书成才,是因为这个?” 孤山点头,眼中发光,亮闪闪的抬头对视许粥粥:“不错,师父遗憾终身,一辈子都没有寻到回去罗生门的办法,我是他的徒弟,自然要为了他填补遗憾,所以我一定会寻到罗生门去,而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师父当初没有寻到的结果——去找寻自己的同门。” 孤山说这些的时候,一直看着许粥粥,看得许粥粥发慌。不得不说,孤山的眼睛,太亮了,亮的就像她小时候看得老电影,那些人,每次谈论起向往的生活的时候,眼睛里会特意打上光来表现内心的澎湃和无以言表的激动以及......为了达成夙愿而奋斗的拼搏。 孤山现在,就是这个状态。 第六十九章 证据 这种早期影视剧中独有的眼神戏,许粥粥是演不出来的,她曾经请教过表演老师,老师只告诉她,这种对于未来充满憧憬和希望的坚定,唯有特定的环境才能造就,现在基本已经不用这种演绎方法了,也可以不学。 老师还说:“这种精神值得钦佩,但是我们要感恩,你们已经不用理解这种‘虽千万人而吾往矣’的决绝了。” ...... 如今许粥粥却似乎在此时此刻,在一个古人的脸上,见到了这种精神。 而她的第一个直观感受,并不是钦佩,反而是害怕。 无论哪一个穿越类型的影视剧或者小说,都只有穿越者一心想要回到熟悉的时代去,而古人,却从未想过要去往未知的未来。 而她眼前的这个人,却是准备要“不走寻常路”了。 许粥粥攥了攥手心,借着宽松袖子的掩盖,她偷偷擦了擦手心的汗——她刚才才发现,自己刚刚因为紧张,不自觉的一直攥着拳头,适才松开的时候,才察觉自己出了一手心的汗。 许粥粥暗暗咬了一下舌尖,传来的通感让自己清醒了一下,她实在是无法正视孤山的眼神,扭头转移视线落到了窗外熙攘的街道。这个凭栏的窗口做的不错,位置很高,对面的商铺是个金铺,无论是招牌还是整个铺面的装修都透着金光闪闪,“姜记金铺”四个字,其中姜字尤其是闪的夺目。 许粥粥这边还不知道怎么提问,倒是小绺充分发挥了一个听故事的人的正常反应:“那......那你就算是找到了你师父生前没找到的地方,又怎么样呢?把你师父重新埋过去?” 小绺费劲想了想:“这个想法,听着挺孝顺,又不那么孝顺,也不知道到底算是孝顺还是不孝顺......” 想想也是,人家睡得好好的,可能过了多年,都适应了周边的孤魂野鬼了,都成了邻居和朋友,都说远亲不如近邻,人家在老地方呆的好好的,一不留神,给一孝顺徒弟把自己给挖出来,埋回去了八百年不见过面的七大姑八大姨那,自己个儿是觉得自己孝顺了,回头那师父面对陌生的亲戚,脚指头都能自动给自己抠出来一个豪华大坟包。 而孤山却认真回答道:“并不是,我师父已经长眠,当徒弟的自然不会去打扰,我只是想要代替我师父,找到那一处地方。” 小绺继续好奇:“找到了然后呢?” “我师父说,罗生门是世外桃源,既然如此,自然是心向往之了。” 小绺终于听明白:“所以你是想要找到你师父的家乡,然后搬过去?” 孤山点头:“正是。” 小绺又问:“那什么是世外桃源?” 孤山好像噎到了一般,轻咳一句,解释道:“按照我师父的意思,就是人间仙境,既然仙境不可达,那么我们就去寻找一处人间乐园。” 小绺似懂非懂,含糊地点了点头,嘀咕一句:“说的那么好听,又不是你去了就一定能住得下的,我还想去皇宫呢,那皇宫对于平民百姓来说不也算是人间仙境?那能是说去就能去的?” 小绺嘴里不知道塞了什么,说话的声音有点含糊,但是这不妨碍她语句的表达:“要我说啊,这人呢,生出来在哪儿,这都是老天爷算好的,人家生在皇城呢,一定是因为有这个本事,最起码上辈子烧了好香,天生就在那里的,无论怎么样,都要比硬着头皮挤进去的要硬气的多吧。” 她浑然不知道这句话的杀伤力,也没看到小缕因为这句话而紧紧抿住的唇和孤山沉下去的面色,看来小绺的察言观色的能力还要继续学习的。 “就像二小姐,生出来就是二小姐,而我呢,生出来就是平头百姓,能当个丫头赚些银子就很知足,我也就只能做这个,难道要让我去当小姐吗?真是大胆放肆......或者让我去开金铺?我连字都不认识几个呢,何况要算账了......所以呀,老天爷让你在哪儿,就好好安安分分的在哪儿过日子,不然,好辛苦的。” “生而为人,本来就是辛苦的,”孤山开口,对的方向却是许粥粥,“否则为何为人呢?既然这位姑娘说老天爷做这一切都是自由安排,那为何让人成了万物之灵长?为何让畜生生的又短命又愚笨?为何让人又能奔跑又能说话?给了人一个脑子,却不给厚厚的皮毛锋利的牙齿和尖锐的爪子,人为了活着,就得去织布生火来保暖,耕田种菜来果腹,做出许多工具来当做武器......这样一想,人从生于世间开始,就是要用来辛苦的,既然横竖都是辛苦,又何必要去惧怕辛苦?” 许粥粥心想,他还挺励志。 这一番话确实很是唬人,至少唬得小绺不知道该怎么回,甚至有那么片刻的时间,她还为了自己的不作为和认命羞愧了那么一会,不过也只是一会,一会儿之后,小绺又回到了问题本身上:“那既然这样,你要找什么桃园的,找我们家小姐做什么?” 这问题又回到了开始。 孤山又轻松笑笑,回答小绺:“因为我觉得,你家小姐,可能知道桃园在哪儿啊。” 小绺继续糊涂:“我们小姐和你师父又不认识,怎么会知道,桃园在哪儿?” 这问题问得好,孤山很轻而易举的接过,丢给了一直沉默的许粥粥:“这就要问你家小姐了啊。” 许粥粥终于扭过头来,面上是一种又无奈又好笑的情绪,她知道,事已至此,装傻是没用的,孤山即便是没有证据,却也确定自己和马丽苏之间有了一些什么联系,这种联系又扯上了他的师父。 ...... 谁能想到呢,孤山会是一个被穿越者养大的小孩。 而在从小和那个喜怒无常的师父的相处中,他非常非常的敏感,不同于其他的人,很多可能只是他们一时之间没注意出口的词语,旁人或许就一笑了之,但是孤山却非常的熟悉。 熟悉到以为那是日常的对话,等到他下了山,到了俗世中来,才发现那些习以为常的对话,实际上是出自于那个陌生又熟悉的“桃园”。而他能够做到的,就是在努力适应俗世的时候,在一片红尘纷扰中,听到曾经熟悉的字句。 第七十章 桃花源桃花园 所以他根本不需要什么确定的证据,就好像闻家的二小姐和马家的千金一样,察觉对方的身份,也不需要什么看到的摸得着的证据。 冥冥之中,他就是知道,这两个姑娘,就是不一样。 事到如今,孤山好像终于知道,当初孑然一身的师父,到底是凭着什么去仿佛漫无目的一般的寻找同门的。 孤山冷峻如常的表面掩盖的,是他快要按捺不住的心跳,他好像一动没动,但是又感觉,他真的快要走出了那片茫茫的大山。 那种感觉,好熟悉......好像马上就要脱口而出,他是京城有名的才子,自然心绪起伏不可用白话描述,他......“豁然开朗”...... ...... 对此许粥粥心情复杂,好一会儿才说道:“你师父穷尽一生都寻不到的,他也执着你也执着,那你有没有想过,这世上或许有人,已经不执着了呢?” 孤山听这话,抬头,目光如灼看着许粥粥,那眼神仿佛要把许粥粥给烧成灰烬:“闻二小姐,这是何意?” 许粥粥露出一副歉意的表情,道:“你知道桃园,是从你师父那里,而我,确实也知道桃园的.......可是你有没有想过,或许,我也是听说的呢?” 孤山没第一时间回答,但是他的神情反应告诉他,他确实没想过这个问题。 他面露纠结,死死盯着许粥粥,似乎想要从许粥粥的表情中判断她是不是在撒谎。 看了很久,孤山几乎是咬着牙从牙缝中挤出那几个字出来的:“什么意思?” 许粥粥依然是那副歉意的表情,她甚至还能调动情绪管理,让自己的眼神在此时此刻,漫出一丝的怜悯,同时放缓语调,以一种讲述人的身份说话:“我并非是从小在京中长大,这不是秘密,想必孤山先生知道。我从小并不受到重视,独自在老家,由家丁抚养长大,其中家丁中,对我最为亲近的是个老婆婆,她在我幼年时候就哄我,说些天南海北的故事,还读写诗句给我听,我那日在赏花宴上,之所以觉得惊愕,是因为先生的诗句,和婆婆念给我的,十分相似。” 许粥粥继续道:“我其实也有困惑,想着婆婆那些稀奇的故事到底哪里来的,于是缠着婆婆问过,婆婆只说,是她的婆婆告诉她的,于是我便就不再多问了——因为确实有这种事情啊,老人把故事告诉给孩子,等到孩子长大变成老人,再把那些听来的故事告诉给新的孩子......而对于孩子来说,有新奇的故事就够了,至于到底是哪儿听来的看来的,又有什么重要呢?” 许粥粥不必去观察孤山的神色,就知道其实这一套说辞,孤山是不会全然相信的——谁能相信呢?明明确定自己距离目标进了一步,却又睁着眼睛听着别人告诉你,你还是在原地踏步,你觉得自己往前进了,实际上没有,只是你的错觉。 ......这个时候,你是相信自己的直觉?还是劝说自己认命,接受那或许是又一次的绝大的挫折和失败感呢? 于孤山来说,他很难会让自己轻而易举的选择后者的。 许粥粥觉得,她这一番行为,实在是有些残忍了。 而且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在知道了这个时空原来不止只有她和马丽苏两个穿越者的时候,她的第一感觉不是惊喜和热泪盈眶,反而是恐惧? 这大概是第六感的本能,也或许是人类对于未知事物和时空的本能恐惧。 她很矛盾,她自然是想要回去属于她的那个世界的,但是她不信任孤山,同时也没办法告诉孤山:她是灵魂穿越,孤山即便是真的跟着她回了现代去,那么这个时空的孤山,大概的结果就是死去。 肉体的死亡和灵魂的转移,到底哪一方面算是生,哪一方面又代表死——若是许粥粥能够解答出来,诺贝尔可能都要另外设个奖项给她了吧? 她无法知道这个可能,而且下意识中也觉得,孤山并不会真正的了解,他应该只是片面的觉得,桃园,是一个地方,是同时存在于这个时空的一个所在而已。 其实他不知道,桃园确实存在,可是,也不存在。 她垂下眼眸,看似若无其事并不在乎的态度,实际上又有那么一点点的落寞。 也不知道是她的演技奏效,还是孤山实在是觉得从她这里无法寻到突破口,居然也就接了她的话:“那既然这样........大概,确实是这样吧。” 这回轮到许粥粥不懂了:“哪样?” 孤山耸肩:“故事,就好像什么牛郎织女的故事一样,不知道何年何月何时,编的一个故事,传的时间久了,听得人多了,逐渐一个随口瞎编的故事就多了很多细节......被后人听到了就产生了错觉,觉得这可能真的发生过也不一定,毕竟一个只要不那么玄乎的故事,只要冠上何年何月何种地方,那么,说给一百个人听了,大概会有两个相信?” 孤山指了指自己:“我就是那百分之一,就算是一万个人里,我也占那一部分。” 许粥粥:“......” 孤山又道:“但是就算是这是一个故事,我也想,把这个故事给圆满了,将来我也当了老道士,我也说给小道士听。不知道闻二小姐,能不能帮我?” 许粥粥还没适应他忽然的转换,一下子给愣住了,呆了一会才说道:“什么?” 孤山朝着她的方向倾了倾,道:“我师父,曾经背过一篇诗文,没有背全,不知道,二小姐的那位老婆婆,可否背过?” 许粥粥还是困惑:“什么?” 她听孤山一字一句,字正腔圆,生怕许粥粥一个字不慎,听岔了:“桃花园记。” 许粥粥:“桃花源记?” ...... 师父曾经梦中念过一句有关桃园的句子,桃园,就是桃园,虽然师父说那是什么罗生门,但是他更愿意呼唤那个地方叫做桃园。 他说那是世外桃源,是“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 他师父讲的断断续续,并不完整,醒来后对于自己的梦话全部归结为“胡说八道”,孤山再多问一句,他就要发火了。 但是孤山坚信,师父没有说完的这些,应该就是寻找桃园的地图。 难道不是吗? 第七十一章 交换 而这个要求,却是真真实实得令许粥粥觉得困惑,她的困惑如此的明显,令孤山不必她开口,都知道她接下来要问的是什么问题:“为什么要知道这个?” 而孤山,只是微笑,却不语。 ——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这表示他需要找到一处有水源的地方,而那水源两边,应该生了同一种树,这种景象在山林中十分的不寻常,至少他周边周边很多的山林,见到的都是杂树丛生之地,尤其是靠近水源地方,更加是绿树杂草拼命争取占据的地方,怎么可能只会有一种植物霸占? 有了这样明确的方位指示,这就令孤山更加的确定,这桃园确实是存在的,且有人去过,且以诗文的形式做了一张地图。 孤山想要找到“同门”,看似是想要确定世外桃园的存在,实际上根本的用意,是想要知道那诗文的全部内容。 有了内容,就像沙漠的旅人寻找到地图,才有可能寻找到绿洲。 而眼前的这个少女,会如此对他戒备,他也能够理解。 孤山想到这,又问了另外一个问题:“想问一番闻家二小姐,你的婆婆,如今在哪里?” 许粥粥回答:“婆婆照顾我长大,之后,自然也有自己的人生......想必在闻家老宅安养万年吧。” 而孤山此刻表情却告诉许粥粥,她这样“天真”的猜测,孤山是不信的。 顾山到:“也或许,婆婆回去了桃源呢?” 这下轮到许粥粥笑:“孤山先生这样说法,好像婆婆是专门出来一趟,为了护我长大——这样听着,好像我是什么了不得的人......哈啊哈哈......” 后面没再“哈”出来,是因为孤山的表情,他好认真,甚至过分认真了:“二小姐这话,我曾经听过我师傅讲的。” “我曾经一度觉得自己可怜,哪有人生来就是无父无母?就算是山中的小兽,田野的幼苗,都是有迹可循,怎么就偏我,生来孤单了了?原本我在山中,小兽不可语,大树不可答,无人揣测我的来处,自然也不会冒出多少的疑问,之后我师父送我下山读书,见了私塾是什么模样,知道何为同窗,又晓得原来一个孩子的长大是需要父母的,我才明白原来我才是奇怪的,别人都有阿爷阿娘,有父母做果腹早饭,天冷有父母惦记添衣,天热有人记得切瓜,唯独我,来去自己......” 许粥粥听着,心中微酸,而自己的情绪尚未怎么酝酿加深,就听到身后一声压抑不住的抽泣声,许粥粥回头一看,被对上的小绺通红的眼睛和鼻头吓一跳。 来不及回头,小绺就泪汪汪道:“小姐,孤山先生好可怜啊呜呜呜呜呜......” 许粥粥:“......” 除了可怜之外,小绺对孤山还有浓浓的敬佩:“孤山先生这样的可怜,现在还能成为京城这样有名的厉害的人......好,好,好励志哦!” 出息了小绺,还知道励志。 许粥粥不理小绺,问道:“那你还有师父啊?” 孤山苦笑,他的苦笑配上刚刚还不曾消褪的表情,组合成了一套复杂的情绪:“我当然闹过,哭着问我师父为什么我没有父母,是不是因为我是个惹人讨厌的小孩子?” “结果我师父大怒,把我打了一顿,一边打一边告诉我为什么我会被打,因为我质疑了我师父他的审美,他说他就算是去捡路上的猫狗,也会挑皮毛发亮鼻头湿润的,难道捡一个孩子不比猫狗慎重?怎么就能随便就路上看到然后提溜回家?我师父让我记住,就算是丢在路上的孩子,他也会挑好孩子捡的,不许我矫情。” ......这一套话说的,许粥粥都忍不住怀疑孤山的师父是不是学过说话的艺术了。 但是不得不说,这样的说话方式,确实要比那种寻常的安慰要管用,毕竟比起让孩子相信自己是个好孩子,小孩还是更加相信大人的眼光。 而这也确实如此,身边小绺就说:“你师父说得对耶!你现在就是很厉害!” 这一回,孤山接了小绺的话,点头:“我师父确实如此和我讲,让我无论何时,都要做个有用的人。” 许粥粥:“......” 许粥粥总觉得孤山这一句暗藏玄机,或者说,孤山每一句话都在设套,许粥粥自认自己是斗不过古代人的,毕竟自己并不觉得是会有什么穿越小说的金手指——人家穿越小说,只有一个穿越者,再不济,有俩,也隔辈亲,到了她这里倒好,已经发现第三个,孤山的师父过来不是没争取过,最后争取到隐居避世——鉴于古代的恶劣环境和孤山的描述,孤山师徒的避世,大概只有柴米油盐酱醋茶,那琴棋书画诗酒花,倒是留给了孤山。 许粥粥心想,倘若孤山在聪明一些,就会明白,自己如今的日子已经算是很好,那至于那桃园,不如当做是一场美梦或者一个理想。 许粥粥倒是很想问问孤山,懂不懂什么叫做理想?理想,就是一种类似于柏拉图式的感情......柏拉图他会知道吗? 知道不知道的,孤山大概觉得不重要,他只要知道,自己重要的是什么就行了。 孤山道:“二小姐既然并没有直接告诉我和否决我,那么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你是知道那首《桃花圆记》的?当然,我不是一个伸手讨要的无赖之人,我定然,会用一些东西,来作为交换。而这交换的,一定会让二小姐觉得非常非常的划算。” “哦?”这倒是让许粥粥好奇,“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孤山先生不仅知道,还能有?” 孤山也笑:“我自然有,且也能办到——这东西,对于我来说毫不在意,且不放在心上,有无如常。就如同那《桃花园记》,于二小姐来说,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不过就是儿时哄着入梦的喃喃细语。我们,都可以用自己不在乎的东西,交换自己觉得重要的东西,是不是划算的买卖?” 许粥粥更加是好奇:“你有什么我觉得很重要的?” 孤山道:“闻家大小姐的姻缘,终身,重要不重要呢?” 第七十二章 还是桃园 许粥粥怔住,她愣住的点在于,没想到孤山确实是瞄准了她的命门,而另外一点在于,为什么孤山能够知道她的命门? 再开口,她的口气就不太友好了:“这事和我大姐有何关系?怎么就忽然提到大姐?你一个读书人,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你提我姐姐,是不是就代表之前曾经调查过我姐姐?你若是果真如此,又从何出调查的?” 孤山不傻,当然是听出了许粥粥的恼火,连忙伸手,往空气中按了按,这是许粥粥熟悉的动作,一个很现代的动作。 这动作属于安抚,也很像老师在讲堂上压制杂音。总之,它很现代。 如今许粥粥才发觉,这个孤山的很多言语和动作,都有很多很多熟悉的痕迹,可惜痕迹归痕迹,再怎么样,许粥粥也不会觉得一个古代人能够完整的模仿一个现代人。 但是也从这里就能够看出来,孤山实在是很向往桃园的,所以在极力的去模仿他认为的桃园的人的说话和动作。 孤山放缓了语调,安抚许粥粥道:“我自知冒犯,但是既然我要示好来表明自己态度,那么即便是逆耳,也是忠言是不是?” 孤山是一边说一边观察许粥粥的神色,看似淡定,实际上也紧张:那一头的汗,配上那一直持续灌进里头的风,显得他的汗水来的狼狈。 “闻二小姐与令姐关系甚好,而且儿女婚嫁本就是一生大事,难道二小姐就不想要充分了解未来入门亲家的人品道德?” 许粥粥嘴上说:“晚成公子,名声来的快,且势头很猛,我相信对于这种忽然崛起的人物,眼红的一定不少。京城中贵公子,名声重要如同生命,除却才华,也要求品貌相当。我相信倘若他之前但凡有过半点错漏,不必冰人红娘,其他的公子也会一人一扯,把他扯下神坛。” “何况,这怎么样,也属于家事,请问孤山先生,以什么身份来参与这件事情中来呢?” 想到陆柏常的包装,又想到那位马家小姐的幕后操作,心中一想到就不舒服,而且,一想到孤山对于马家小姐的情谊,她对于孤山是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提到这句话的用心感到了质疑和警戒。 孤山道:“小姐会这样想,也是自然,而且这也确实是当初为他引荐贵女的冰人红娘的想法——有的时候,最为讨厌对方的人迫害自己的人,反而最知道他是清白的。” 许粥粥说:“这意思听了有趣。” 此刻孤山的表情就告诉给许粥粥他的心里话:“觉得有趣,那就对了!” 许粥粥又不高兴了。 ——她第一反应就是并不想去接这句话,但是又知道,自己实际上还是不能。还是那句话,刀子不是在自己身上拉扯的时候,是没法真的感同身受的。 虽然这也确实没有切割在自己身上,而且自己也真的是有这个条件,让许粥粥以局外人的立场来冷眼旁观,但是实际上不行。 不管是权衡利弊,还是作为她成为闻瑟瑟之后第一个对她散发善意的人,许粥粥是真心想让闻玉屏所嫁良人的。 可是.......被人觉察心事,实在是一件令人不爽的事情啊。 而更加令她觉得不安的在于,她并不知道孤山察觉如此的用意的原因,这到底和马丽苏有没有关系。 凭良心说,或者说,加上良心和理智,算在一起酝酿,许粥粥都不认为,孤山可以背叛马丽苏。 许粥粥思绪过了几个回合,最终决定实话实话,实话实问:“你说这些,是有何用意呢?” 孤山微微一笑——这微微一笑很让人讨厌,或者说,让许粥粥讨厌,她丝毫没有掩饰,露出一副戒备的模样。 这模样落到了孤山眼中,很是令他自觉把微笑中添加了一点苦笑。 苦笑之后,就是一脸真诚:“闻二小姐,这闻大小姐的婚事,京城中谁人不知呢?” 许粥粥道:“我姐姐和陆家公子的婚事,人尽皆知,同时,也是人人称颂,郎才女貌,而在孤山先生的表诉中,怎么觉得,这是可能会有转折呢?” 孤山又是大笑:“这是自然。” 许粥粥道:“若是郎才女貌,先生有又什么东西要和我谈?” 孤山道:“我重视小姐的《桃花源记》,对于小姐,自然也是珍视的——不管是因为小姐或许是桃园中人,还是与我一般,无论怎样,这都算是缘分。” “我师父曾经说过,人在世上走,除却记忆之外,任何事物皆为身外,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人和人也是一样,无人可伴随永远,缘分来去,自有天命,我师父与我的缘分只够配我长大成人,而如今我孑然一身,尚未遇到那个陪着我走下一段路的有缘人——当然,我原本以为,马小姐会是,我下山,也是为了这个,心想缘分虽然有天意安排,可是这世上人那样多,天意怎么忙的过来?干脆我自己去吧。” “见了面之后,有才察觉,好像天意确实还没安排到。行吧,我耐心等等就是了。” 说这些许多,许粥粥都没有回答,只是一言不发看着她,倒是听到后面小绺小声问小缕:“他在说什么?文绉绉,像唱戏。” 小缕没动静,大概是摇了摇头,然后听到了小绺一声失望的叹息。 而孤山并不在乎这些,他所说的这些事情,包括往事,所有目的都是想要让许粥粥对他产生多几分的善意和信任。 只是孤山并不确定,许粥粥到底相信多少,有或者说,她能不能理解,理解了,又能够理解多少? 孤山在心中叹息一声。 还未抒发蟹什么感想,就听到许粥粥说到:“孤山先生如此相信缘分,又有对桃园的执着,难道就不怕万一自己真的寻找到了桃园,一头扎进去不回来,不仅错过了自己的下一段缘分,还会害的自己的缘分半生飘零?” “还是说,先生早就对着红尘俗世失望,只觉得这红尘万般肮脏,大家都只为了名利来往,不配让你师父所说的缘分存在?你就觉得,你的下一段缘分,其实在桃园?” 这句问题一出口,许粥粥就看到,孤山的眼神亮了。 第七十三章 黑油马车 许粥粥一开始以为是眼睛发亮,再一看,还是发亮。 说不清这种眼神的出处,亮晶晶的,有想老电影中特意大的烛火之光,有带着那种戏曲频道中男女书生初见时候的惊喜。 而孤山确实是惊喜,惊喜惊喜,又惊有喜。 惊喜的孤山愣了好一会才找回自己的舌头:“我如今觉得,光我这样一份礼物作为交换,实在是委屈了小姐的《桃花源记》。” 他激动站起来,即便是广袖长衫也掩饰不住他的颤意,孤山大概觉得光是如此不能够宣泄他的激动,甚至在屋子里转了那么好几圈。 许粥粥甚至觉得,若不是孤山怕吓到旁人,大概要在其中面前手舞足蹈起来的。 他激动,脸都红了,额头都出了汗,对着许粥粥道了一声歉意,然后一把推开了原本半敞开的窗户。 木窗呼啦一声打开,发出了好大一声的声音,少不得引得楼下路过的行人抬头。 幸亏小缕早有预料,在孤山上前之前就把许粥粥挡住,等到行人抬头,只看到了一个满目发光的书生和一个满脸歉意和尴尬的小厮。 一旁许粥粥说不受到惊吓是不可能的:这还是她第一次感觉到古人直白的欢喜或者雀跃的情绪。 这也让她奇怪:自己说什么了吗? 她偷偷问小缕:“我说了什么?承诺给他十两黄金?” 小缕很是淡定:“小姐,书生大概并不在乎这种俗物吧。” 许粥粥:“那我想不通我讲了什么。” 小缕:“小姐别担心,纯粹是他疯了。” “……” 被鉴定为“疯”了的孤山吹了一会风,还是不觉得又转了两圈,又没忍住,一圈握拳,打到了另外一边手掌,回头对许粥粥道:“不曾想,在此遇到知音!” 他不等许粥粥反应过来,又是一个转圈:“知音难求!知音难求!” 接着他真的又在屋子里跑了好几圈。 然后跑出去了…… …… 小缕问:“小姐,要不要去抓?” 许粥粥淡定:“他跑了,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许粥粥十分淡定又回到了窗前,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喝了下去。 窗外有风,吹面,是夹带明显暖意的风,尚未落日,凉风还未来。但是即便这样,风中也能隐约听到乐声,有琵琶音,还有女子高歌。隐隐约约,时断时续,像萦绕在身旁的花香。 许粥粥的视线从远处阁楼落到了对面街景,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瞥到个熟悉的影子:青衣少女活泼灵动,梳着属于少女的双丫头,怀里捧着一个碧绿色的荷叶,正准备穿过人群跑来,便是刚刚去买蜜饯的小绺。 小绺总是受惊,要么就好奇过重,几句话以后,自己都觉得自己失去了大府人家丫头的稳重。于是努力憋着,碰到想问的想说的,也就憋住,许粥粥见她可怜,就干脆放她去楼下对面铺子给自己买蜜饯。 她跑了两步,又被人群推了回去,原来是有一队马车经过,前面有家丁开路,吆喝声洪亮,人高马大的在前头开路,粗鲁的推开尚未来得及反应的行人,不远处,一辆黑油车棚的马车缓缓驶过。 说是马车,其实严格来讲应该是骡车,古代的马珍贵,基本的马都供应给了军营或者皇家,即便是普通的大臣家里,也罕见能有两骑骏马拉车。一般用的都是体型稍微小一点的骡子。 许粥粥一看这黑油车棚,就觉得奇怪:“这种马车,有什么讲究吗?” 也难怪许粥粥好奇,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特殊的马车,一般的马车,车顶都会为了好看做一些装饰,即便是再朴素的驴车,上头也会用最廉价的麻布糊上一层,很少见这种只涂了厚厚一层黑油就在街上行驶的,而且看周围家丁,跟车夫的打扮,也不像拮据的。 小缕也不知道,做了一副糊涂相。 他们刚刚准备唤一声伙计上来问问,就看到刚刚一阵风跑走的孤山又一阵风一样的跑了回来,来伴随呼啦啦的声响。 跑来时候还连着叫伙计:“快去给我端来一杯蜜酒!还要两滴松柏汁,一碗清水,遇到粉红骷髅!真是该死该死!” 小缕眼尖,看到孤山托着过来的是一张巨大无比的白纸,小声道:“小姐,孤山先生莫不是要你当场把什么桃园记给写出来?” 许粥粥光听,不说话,但是心里吐槽:“我还没答应给,也没说自己会记得住。” 更别提他脸上无法忽略的志在必得。 事实上,关于《桃花源记》,她还真的要好好想想。 但是在这之前,许粥粥要弄清楚一些事。 如今的她,还糊涂着呢。 在许粥粥的不解中,再次开口的孤山说到:“闻家的两位千金,皆是才女,才貌双全,智慧过人,二小姐虽然还年幼,不谙世事,但是却难掩聪慧,将来必然在京城贵女中拔得头筹。如今,大小姐到了论及婚假时候,城中才子名流多如牛毛,大小姐若是选得贤婿,自然最好;若是眼错,只看皮囊,错付他人,也就只是落得一句嗟叹......但是,若是被人有心设计,错把草包当做金镶玉,那么,这就不是将来一句错付良人能总结的了。” 这句话让许粥粥又皱眉。 旁边小缕也皱眉:“小姐,他又旧事重提。” 许粥粥说:“时隔不久,不算旧事。” 小缕道:“他中途自己放弃,此事翻篇,算中断。再提,算旧事。” 许粥粥不说话,她大概也是明白了一点:应该是孤山知道了一些陆柏常名不副实的事情了,也可以想得见的:若是孤山是穿越者养大的孩子,而那个穿越者又对孤山没多少藏私。那么孤山一定会对诸如静夜诗,云想衣裳花想容这种不会陌生。 那么很有可能,自孤山下山以后,第一个注意的人就是陆柏常。 推算一番陆柏常出名的时间,在孤山成名之前,这样一来,陆柏常的一切表现都落在了孤山眼中,被引起注意以后,只要对方稍微携带,就会有露出马脚的一天。 许粥粥的眉头就没松弛下来过:“你和陆柏常都是才子,属于一类,若是觉得陆柏常,也就是晚成公子名不副实,你可以合理揭发——这是你们文人之间的事,和我一个小女子似乎并没有多少关系的。” 第七十四章 纸女 她说这话的时候,孤山正一把把空白长卷铺在桌上,原本桌上的东西被他直接一把扫空,落到地上很大响动,她看着一地狼藉,又抬头看着同样一脸错愕的孤山,两人都沉默了。 片刻之后,两道声音同时响起: “什么粉红骷髅?” “小姐竟有如此心胸和谋略?” …… 许粥粥又是无语,面上没怎么变化,但是心里已经奔跑过了一群羊驼。 还在心中想着呢,忽然身后先行有了动作:小缕一阵风一样跑过,交代都来不及留下一句就消失在了门外。 许粥粥还没想明白到底是什么个情况,就听到楼下街道一阵喧哗声起来,和一声大喝一同响起的,还有一道凌厉的响声,这响声钻入许粥粥耳中,让她没有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就听到一个汉子再怒骂:“哪里来的不长眼的腌臜!不要命了!别脏了爷爷的车轮子!” 接着,又是一声凌厉。 这一次许粥粥就知道了:这是鞭子! 许粥粥立刻扑到窗前往下看,入眼就是一堆乱套的人群,高处望去,很容易看到哪里是事件漩涡中心,一群人围着刚刚那辆黑油车棚的马车,一个身材高壮的汉子背对着许粥粥方向,正作势要扬起鞭子来吵着车前抽去。 许粥粥看到刚刚引她上楼的那个伙计也在人群中探头探脑的张望:发生事情的位置正好过了他的酒楼,位于对面姜记金店的门口,伙计一脸高高挂起的态度当个看客。 许粥粥努力看了看…实在是看不到马车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但是旁边的孤山只是撇了一眼就淡淡坐下喝了一口酒:“二小姐这样的名门淑女不会知道这些腌臜事情——京城中规定,下九流者,不可穿绸衣,不可乘马车,不可佩金玉之物。而有例外者,便是红街。” 他笑笑,也不问许粥粥知道不知道红街,直接解释:“红街,便是烟花之地。在京城的红巷,所谓红巷,并不是一处地方,而是路过一处黑油大门,大门上红绸者,就是红街所在。” 他起身,随意示意了一番街上的黑油马车:“小姐看那马车,黑油车棚,再看那车夫,手腕上有一条红绸。” 许粥粥道:“所以这个是?” 孤山说到:“这种人,无法无天,仗势欺人,即便有的红巷女子自持有才,但是大多数也是庸俗之辈。” 他随身腰间系了个葫芦,像影视剧或者神仙志怪故事里的仙风道骨的道人。只是对于已经选择尘世的孤山来说,他也就这个葫芦能让人想起来他之前是个道士。 只是道士的葫芦装的是仙丹,他的葫芦装的是酒。 他对于街上事情浑然不在意,还道:“二小姐家的伙计,倒是一个古道热肠。” 许粥粥听了不高兴,道:“这事若是落你师父眼中,应该叫见义勇为。” 孤山听了,眼中笑意更甚,道:“见义勇为?这句话有意思……当然,二小姐也有意思。” 不知道是因为这有意思的话还是因为孤山觉得自己也应该做个“见义勇为”的人,他倒是终于舍得分一分眼神到了楼下,只楼上几句话的时间落差,楼下的局势已经有了变化:那个扬鞭耀武耀威的壮汉已经下了马车,这也不能确定是他主动还是被动,因为他正在地上滚来滚去,滚了一身尘土,周围看热闹的,有叫好的也有劝架的,围的水泄不通,许粥粥在上头老的明白:人群外头一些明摆着就是壮汉车夫的伙伴,想挤进来给自己同伴助力,奈何吃瓜群众热情实在是太过,试图突破了好几次,甚至喊都喊了,也撼动不了热情的吃瓜群众。 同时撼动不了的还有那同样在中心的黑油马车,不管外头吵成了一窝粥,那车帘也是纹丝不动。 旁边孤山看了一会,忽然指着那滚成一团的道:“有趣有趣,二小姐,那不是你家的伙计?” 许粥粥这才确认,那个漩涡中心和壮汉滚成一团的,还真的是小缕。 小缕怎么掺合进去了?这若是闹上了官府,回头麻烦的一定是他!怎么就如此糊涂? 孤山又道:“他是为了你家丫头出头吧?——那是不是你家丫头?” 顺着孤山的指引,许粥粥也看到了旁边的小绺,小绺瘫坐在黑油马车的车轮旁边,抹着脸哭,旁边还能依稀看到散落在地上的新鲜莲蓬,荷叶,和已经看不出什么东西的可能是蜜饯的东西。 许粥粥傻眼:“这是怎么回事?” 她就一个眼错,自己家两个丫头小厮就成了闹事的主角? 孤山轻松道是:“想知道也不难。” 他望旁边左右看了看,随手捻了一块花盆中花生米大小的石头,冲着下头看热闹的伙计丢了过去,非常准,孤山看那伙计捂着后脑勺抬头,对着那伙计勾了勾手指。 伙计顿悟,立刻麻溜上来。 一通演说,许粥粥才知道这事怎么发生的:刚刚小绺在外头买了蜜饯买了莲蓬,正准备穿过人群过来,都快走到酒楼门口了,看到那黑油马车动静,随意抬头看过来时候,就正好看到那道路中间有个老婆婆正忙着捡起掉落一地的莲蓬。 而那马车丝毫不见减速或者绕道,如同看不到那老婆婆那样过来。 小绺大概也以为对方没看到老婆婆,连忙把自己的荷叶包往伙计怀里一塞,冲着那马车就跑了过去。 那马车正跑的欢快,忽然被不知道哪里杀出来的一个小姑娘吓了一跳,惊到了骡子,马车震动停下,那车夫大怒,扬起鞭子就要抽来,而这个画面,正好被楼上张望的小缕看到,立刻大怒,冲下就扯着那车夫打了起来。 伙计说的时候,还自动把怀里的荷叶丢在了桌上,荷叶的汁水在雪白的纸张上染出了点点绿痕。 伙计道:“这马车里的呀,是石娘。如今红街出了名的美娇娘……” 他说一半,对孤山挤眉弄眼:“这石娘生的不算美,唯独一身肌肤雪白柔嫩,最得风流才子青睐……” 伙计好像看不到孤山的难看脸色一样,又嘿嘿道:“有传闻说,唯有京城中最有文采的诗文,才有幸能写在石娘的美肌上……所以,石娘还有个名号——洛阳纸女。” 第七十五章 小乔公子 这话刚刚出口,就遭遇到了孤山训斥:“住嘴!” 那伙计飞快瞧了一眼旁边一头雾水的许粥粥,立刻作势扇了一下自己的嘴巴,赔笑道:“小姐莫怪!我这张嘴!真是该打!该打!” 许粥粥大概是猜到了一些什么,但是许粥粥可能猜到,而闻瑟瑟却不行,她只能等到伙计一溜烟下去之后,道:“什么是洛阳纸女?” 她又瞧了一下街面的情况:小绺已经没在哭了,脸蛋上明显还挂着泪珠,却也起身整理自己的衣裳,一旁有几个好心的小嫂子也上前给她擦脸整理头发,还有几个原本围观的汉子,也上前一边一个的去拉架。 只是看似小缕瘦瘦小小的,感觉能一下就被那个大汉给打晕过去,却没想到一场混战之下,那大汉竟然没占到什么便宜。 许粥粥道:“会不会惊动官府?他们是跟着我出来的,若是闹大了,我......” 孤山安抚道:“小姐放心,即便是真的引来了官府,会挨板子挨训诫的,也只会是红街之人。” 那看来红街的人地位并不高,甚至是出于劣势的。 事实证明许粥粥猜得不错,孤山下一句就道:“这下九流的,说得好听,是名妓,说的不好听,是暗娼。其实而........两者都不好听。” 许粥粥就奇怪了:“既然是下九流,那为何行事如此嚣张?这里算是京城闹市,他们却敢架车纵马还目中无人?——若非刚刚我的丫头出手,那老婆婆可能就要丧命如此了。” 孤山笑道:“那老婆子......现如今在哪里?” 许粥粥听着话后,显然一愣,这才低头认真在人群中搜寻,哪里还能见到影子? 孤山脸上一直挂着了然的笑意,目光顺着凭栏处往下瞟去,许粥粥顺着他的目光,果然在人群之外的一处幽暗拐角抓到了一个探头探脑的老面。 那老太生的精瘦,一头薄发却并没有显白,只是佝偻的厉害,十分的显老,她早就在一开始那赶车的汉子下来嚷嚷的时候就一溜烟跑了,临了时候甚至还嫌弃小绺扶着她的手碍事,很是用力的踢了她一脚。 混乱中小绺也不知道是不是晓得,反正眼泪鼻涕已经落了一地。 孤山笑笑,他看起来仙风道骨,好像对许多事情浑不在意,可是又感觉什么都懂,只是冷眼旁观。 孤山说:“这老婆子,生的就是一副恶面。我想......她可能还要怪罪你的丫头没事找事。” 许粥粥“咦”了一声,不可自信道:“这又是怎么说?难道这老太婆是想找......死......” 她最后一个字尾音出的很慢,心中思绪急转,忽然明亮,口中道:“她.......那老婆子是故意?想要讹上一笔钱?” 孤山欣慰,很是欣赏她的一点就通:“不错,这红街的人一向不喜欢见官,即便是有了争端,要么结实打一顿,要么就花钱消灾......而后者嘛,总是遇到的多一些。” “所以小姐放心,只做看客即可,”他手指一点一点地有节奏的击打着面前的窗框,目光中是十足的耐性,“你的小厮并没吃亏,那红街的伙计也不敢真的下手——他们也不敢纠缠太久,否则贵人久等不到纸女,败了作诗的兴致,这种怪罪,不是红街的任何人能够吃罪的起的。” “贵人?”许粥粥蹙眉,“等于就是说,这黑油篷车中的人,是要去见贵人的?她也是才女一类的.......恩......名妓?” 孤山轻轻发笑:“红街中......红街中的女子,就算是在妓女中,都算是下九流中的下九流......但凡有些才学的,不是入了教坊司做官妓,便就是寻花港当青女,而在红街的姑娘,只是......一盘下酒菜。而这洛阳纸女么......席面都上不去,就是一张纸。” 他说道这里就停住了,似乎是才意识到对一个良家贵女说这些不好,自顾自的摇了摇头,也学着刚刚那个伙计的动作,不轻不重的拍了一下自己的脸,道:“我这张嘴,也是该打一下的。” 他以为许粥粥不懂,实际上,许粥粥懂了。 不过她牢牢记着自己是闻瑟瑟,所以也只能睁着眼,露出一脸的迷茫。 还为了加深这个人设设定,嘀咕一句:“既然是贵人,怎么会连张纸都没有?还做什么贵人?” 孤山听这话觉得有道理,举起手来,刚刚想要拍手叫个好,却在看到一景时候僵在了现场。 许粥粥又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发现刚刚还热闹一团的街头已经静了下来,不光是小缕和那打架的壮汉车夫都跪在了原地,连那原本纹丝不动在黑油篷车中的女子也慌忙出来,不顾地上的灰尘,普通跪倒。 许粥粥一愣:“什么情况?” 还没来得及看明白,孤山就一把把她给扯了进来把她一把按到蹲下,并且示意她别出声,压低声音道:“真的贵人来了。莫要不敬。” 真的贵人? 是谁? 皇帝? 还是什么京城中的大官? 许粥粥也压低声音:“你怎么知道?而且,是有人报案?还是?” 孤山摇头,也不知道是在否定哪一个说法,道:“应当是路过的,这条街,是乔府过君侯处的通道......幸亏来的会乔府,若是君侯.......” 君侯许粥粥知道,好像是当朝的真正的掌政王爷,当今小皇帝的亲叔叔,类似于影视剧中摄政王一类的,权威并不比皇帝小多少,而且更加的可怕。但是这位乔府的......又是什么人? “很可怕吗?”许粥粥问出了最为想知道的问题,同时还在想方设法的要去瞄一眼。 只是她每次以为自己不动声色的探头,都被孤山十分干脆果断的给“镇压”了。 孤山又摇头:“来的是乔府的小乔大人,他为人温和,不怎么愿意看到血,但是,乔府和你们闻家的走动并不亲密,也没多少交情,你若是不小心遇到了,明哲保身还是对的——你这样的姑娘......可别到时候为了一张面容,甘愿入了龙潭虎穴。” 他道:“若是说宋城是龙潭,那乔府......” 许粥粥抢答:“算虎穴?” 孤山又摇头:“乔府是个兔子窝,可是有一句俗话:兔子急了都咬人。那看似清风朗月的小乔公子,脸也是白的,手也是白的,可是这种白,可是血洗出来的。” 第七十六章 大不敬 许粥粥听了,反而开始热血沸腾起来,她觉得自己胳膊都在发麻:出现了!影视剧小说中那种面冷心冷的美男子!又清贵又心狠,却很是夺人眼球。 这小乔公子在眼高于顶的孤山这里都能落一句“清风朗月”,那看来一定是个大帅哥! 许粥粥穿越到这里时间也不算是短,才子见了,佳人也看了不少,但是就是没见过帅哥。 陆佰常生的模样不丑,但是勉强也只能算是清秀,且他生的没有亮点,用表演老师的话术就是“没有记忆点”,既不会丑的令人午夜惊梦,也没有好看到令人寤寐思服。所以陆佰常在才在已经具备了门当户对的前提之下,还得辛苦的用所谓的“灵光乍现的文采”来包装自己,才能够在古代也苛刻的婚恋市场上杀出来。 而这位小乔公子,有权有势,且还帅!且还是个会咬人的兔子! 太萌了! 许粥粥自己没反应过来,就发现自己再一次的被孤山给按了下去。她才察觉,自己已经不自觉的又在跃跃欲试的探头。 孤山道:“不想活了?!” 许粥粥:“......” 活还是要活的,可是帅哥也想看。 不过她还是懂的分寸——孤山额头上的汗都出来了,能够想见这位小乔公子并不是那种可以在影视剧中淡然自若接受围观女子花痴晕倒的美男子人设。 于是她只能继续蹲着,遗憾自己错过了看帅哥的机会。 不过帅哥的脸看不到,倒是声音能够听到——她位于二楼,小乔公子的马车正好就在她的正下方,且马车高大,无形中也缩短了距离。于是乎她就干脆贴着墙壁去听声音,感谢古代的隔音技术还没有这样发达。她听得还不算是费劲——怪不得有“隔墙有耳”这个成语呢。 小乔公子声音很温柔,听着是个脾气很好的小哥哥,不过耐心好像不多:“前面是怎么回事?” 那侍卫也是个年轻的,声音响亮,拿捏的分寸掌握的很好,既让小乔公子不费劲听,也不至于到大声嚷嚷的地步:“回禀公子,是红街的伙计和一个府邸中的家丁互殴,缘故是那车夫差点碾压了那府邸的丫头。” 小乔公子听了之后,说道:“家丁和丫头都出现在此,只怕那府邸的小姐也在附近,不必再打探下去了,训诫一通便放了就是。” 许粥粥在楼上蹲着,听得清楚,心中对这个小乔帅哥公子的好感直线上升,这小帅哥,人又细心,长得也帅,看来一定是满京城闻名的“春闺梦里人”。 侍卫立刻应下。 又道:“公子,那黑油篷车中,是洛阳纸女。” 小乔公子应该是早就知道洛阳纸女的名头,再开口,语气也不太好了:“青天白日,公然召见洛阳纸女?” 他冷笑一声:“是哪一个才子大白日的,诗兴大发?” 最后四个字,不可不说,是一语双关了。 许粥粥忍不住笑,笑了有点声音之后,又捂住嘴,笑意却没有憋住,而是透过眼睛传递出来。孤山又是无奈又是无奈,一副“你还太年轻”的样子。 侍卫道:“那洛阳纸女只是听召,并不知道是谁。” 小乔公子道:“既然那姑娘不知道,那就去审一审那个车夫。文人都是自诩清贵,不肯涉足那腌臜之地,也不愿意自己被人去当了说辞,那么,赶车的人,一定不会是红街的伙计,如此嚣张跋扈,不像是红街的作风。” 侍卫好像还没听懂:“公子的意思是?” 小乔大人继续解释:“红街的人地位低下,一向惧怕官府,能够用钱摆平的绝对不敢闹大,所以才会被一些破皮无赖故意欺负讹诈,因为无法打通官府那面,所以只能活的小心翼翼——这样的人,怎么敢去碾压路人?别说是府邸的丫头,就算是普通百姓也不敢,而且还和那家丁打了起来。只能说,这些车夫或者随从一流,一定是地位不低的。即便是认出来这家丁丫头不是平头百姓,也是自傲自己的主子一定能够摆得平这事。” 侍卫的声音延迟了几秒才继续响起来:“那......属下命人把那车夫和随从扣起来审问......” “别为难那姑娘,她也是可怜人,”小乔公子的声音染上一些疲倦,他似乎身体并不好,说几句话就带了很明显的倦意,“好好的白纸不用,非要在美人身上作画......还供人旁观,评头论足,这不是糟践人么?带头的竟然还是为官者......我见了君侯,可要好好说说这事。” 之后便是一通别的动作,散席的那种,驱赶路人的驱赶路人,吆喝的吆喝,中间还夹杂着车夫吆喝的声音,马蹄达达,听得声音就觉得是高头大马,中间甚至还有小绺很大声的吸鼻涕的动静。 许粥粥在车轮的声音离开栏下过了一会才站起来,还没来级的揉一下自己发酸的膝盖,就探身出去使劲看,果然,是高头大马,两匹。 那车也是禁止,比较她姐姐闻玉屏的马车还要精致不少,简直就是个行走的房车,豪华版的那种。 而且座驾也比寻常的马车要高,轮子也大,同样是行驶在不算是完全平坦的路面上,人家的马车就要沉稳许多,声音也威风。 许粥粥看得啧啧称奇,还道:“这马车,一看这里头的主人就是英俊潇洒器宇不凡的!” 孤山:“......” 他无语半晌,道:“那若是这样说,这皇帝的马车最是华丽,岂不是最英俊潇洒器宇不凡?” 许粥粥扭头,回他的话道:“难道有人敢说皇帝不是全天下最英俊潇洒的?那后宫的女子一个个争破了头的搞攻心计,还不是就是为了让皇帝多看一眼?” 孤山笑:“这又不是为了皇帝的容色。” 许粥粥道:“对于一个男的,或者,对于一个人来说,荣华富贵就是自己的傍身资本。如果以后有个女人当了皇帝,位置换一换,也会有无数的男人天天为了一个女人争风吃醋诡计多端。” 孤山一时半会有点不敢接话,回答出来时候,音调都沉了三分,道:“小姐,这是大不敬。” 许粥粥道:“真的呀,那能不能让小乔公子来亲自抓我?” 第七十七章 后怕 孤山撇她一眼,眼中挂着不以为意的笑,大概是觉得她只是个小孩子的言论,什么事都不知道,只一双眼睛见了那高头大马的华丽马车,一双耳朵听了那京城风云的传说,便动了心思,少女嘛,难免,也情有可原。 若是旁人,孤山大概连眼神都懒得给一个,不过对于眼前的闻二小姐,秉着那“桃园”的情谊,孤山还是多了一句嘴:“你这个门第的姑娘,基本是攀不到乔家的,尤其是现在的乔家,那乔家的小公子,虽然上头在京中只剩下一个舅舅,不过他的婚姻大事,也轮不到他舅舅的身上,大概来说,应该是由君侯掌眼的。” 许粥粥难免奇怪:“不是说自古婚姻大事,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既然说这小乔大人的家中目前只有一个舅舅——那,他父母是不在京中咯?若是他父母亡故,你就该说父母亡故,或者说家中只有莫某人,而不是在京中的只有莫某人。对吧?” 孤山不声不响的看了她一眼,眼睛里还是笑,不凉不热的,感觉要把她给淹死。搞得许粥粥心里如溺水一般的发慌,默默审核了一遍刚刚自己的言语有什么问题。 好在孤山也没有沉默太久,片刻后,便若无其事的点头,道:“不错,小乔大人的父母感情甚好,也一通不喜官场,倒是没有阻止家人建功立业,只是自己不喜,于是双双归隐罢了。可以说,他的父母并没有给他带来什么风光,这一切,都是他自己给在争来的。” “可是这婚姻大事,怎么就轮到了君侯去把关呢?好歹还有个舅舅,就算是他有什么功劳或者是什么别的,到时候厚厚的封赏不就好了么,或者,给他的妻子,赐个什么名号,或者什么什么夫人之类的。” 即便是君侯把关,这也有点越俎代庖了。 万一人家到时候想自由恋爱的,给误打误撞的拆散鸳鸯怎么办?小乔大人的舅舅是血亲,会在更多的情况下偏心自己的亲外甥,对比门当户对或者高攀升职记,那自己亲外甥能够找到意中人可能更加的重要。而这一切,那位君侯,能一比一地代替吗? 孤山笑她天真:“这位小乔大人的功劳这些可比不上......若非君侯把关,万一他的婚事有那么一点不风光的落到旁人眼里,那宋城里的小皇帝,龙椅都要觉得发烫了。” 许粥粥睁大眼睛:“他一个人救的国?” 孤山没再回答,只是笑而不语。 他最后离开之前留下一句话:“你这样的姑娘,最好别到事情要必须见到小乔大人的时候。” 他走的洒脱,连带桌上的白纸都忘了,似乎刚刚心心念念在意的《桃花源记》被他抛在了脑后。 许粥粥在他下楼的脚步声传来的时候才想起来孤山是为何过来的,等到跑到窗边再看,就看到孤山瘦削的影子隐没在了人群中。 孤山生的平常,除了瘦的很厉害,个子不算是矮之外,唯一的特别之处就是走路的姿态非常特别。很是有那种书上所谓的“魏晋名士”的风采,人高,又瘦,然后又喜欢穿宽大的衣服,衣服的料子也好,风一吹就能鼓起来,他身姿又好,很神奇的在大风中做到发带衣襟烈烈且出尘。 简单来说,就是不管是站立还是行走,都给人一种随时随地做好了准备要“乘风归去”,至于琼楼玉宇是不是高处不胜寒,那孤山应该不太在意的。 ...... 等到孤山的影子彻底消失在人群中后,许粥粥这才觉得这孤山真的是......任性。 想一出是一出的人物。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明明对于那个桃花源如此的渴求,可是却又觉得,这事不急于一时,拍拍手就走了。 等到小缕安慰刚刚止住啼哭的小绺上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地的狼藉和坐在凭栏处发呆的许粥粥。 小绺见到情景,吓得刚刚止住的眼泪又冒出来:“小姐!您这里也被砸了吗?呜呜呜小姐!” 小绺说着就要眼泪汪汪的扑过来,被小缕一把拉住:“没那事,是孤山不小心打翻的。” 小缕捂着半张红肿的脸,就要去叫伙计打扫,等到伙计拎着簸箕和扫把进来赔罪的时候,许粥粥道:“打扫不着急,去找个大夫来,就说打架伤的。” 伙计赶忙应了一声,到底也不敢真的不着急打扫了,只是另外拽过来一个跑堂的,吩咐赶紧跑去找最近的大夫。 等到伙计收拾妥当退下之后,许粥粥这才不冷不淡地看了小缕一眼,她刚刚从小缕进来之后就是一脸冷色,或者盯着街上的人瞧,或者就是看着伙计,连带着旁边的小绺都没有分到几个眼神,开口之后也是透着明显的不悦:“我知道你维护小绺,可是你也太冲动,那车夫看着就厉害,你怎么打得过,若是引来了官府,你准备让老天爷出面来保你吗?” 小缕的嘴角生疼,强烈的后怕从刚刚遇到乔府的马车那一刻就出现了,他当时跪在地上,冷汗控制不住,舌头发颤,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等到乔府的人离开后他起来,地面上已经留下了两个湿透的手印。 他不敢告诉许粥粥:他刚刚上楼,腿脚都是软的,小绺一边哭,一边还要用尽力气扶着他才一步一步挪上去,酒楼的掌柜还以为他是见不得大人物,人家小乔大人都没有怪罪,就能把他吓成这样,那若是怪罪了,岂不是当场吓破胆子? ——是的,小缕当时,就是这样打算的。若是小乔大人当时要怪罪,把他一起抓到官府,他真的可能会直接破胆而亡的。 小缕腿还是软的厉害,他干脆的普通归了下来,膝盖砸在了木地板上,动静要比刚刚大街上还要大,他的心也是砰砰跳的厉害,冷汗不停地冒出来,眼前都是虚的,白的,飘的,他在说话,却又听不到自己的声音。 许粥粥扭头过来,看到小缕冒着冷汗,嘴巴一张一合,想要说什么,却一个字都没有发出音节来,还没等小绺大着胆子上前去凑上耳朵听,他就一声不吭的直接仰面倒在了地上。 第七十八章 受不起 这回小绺真的给吓哭了,她把之前一直谨记的什么大府的丫头的规矩抛之脑后,然后尖锐的大叫:“小姐!小缕死啦!!!” 旁边打扫完毕刚刚走出门口的伙计听到动静,连簸箕什么的都顾不上理会,一把放下拧身往回跑,进门就看到小缕面色如纸浑身如落水那样的躺在地上,整个人都被出的冷汗给泡透了。 伙计连忙扑上去扒拉他的眼皮,也是眼白多过于黑眼珠,简称翻白眼。 伙计也是见多识广,倒是没有被旁边小绺的大呼小叫给乱了心神,而是直接去摸探他的鼻息,一旁的许粥粥也去探他的脉搏,两人均在探到温热的鼻息和有力的脉搏的时候放松了下来。 小伙计对着许粥粥道:“小姐放心,这位小兄弟应该没什么大碍,如此这番,大概是吓到了......那小乔大人,确实有点吓人的。” 伙计说的安慰,许粥粥也点点头,道:“不过他脉搏确实跳得有些快,出汗也多,劳烦伙计在大夫来之前,给他喂一些水。” 伙计自然点头。 大夫要过来,伙计知道分寸,十分妥帖地把许粥粥请到了旁边里间去——原来这雅间里头还有内门,平时遮挡的严实,隔音也挺好,但是若有必要,拆开中间的两层隔板,就能够打通成一间大间。 在大夫来之前,伙计叫来几个力气大的,一起去把旁边给开了个小门出来——这倒是也方便,那小门平日里端端正正地镶嵌在墙壁上,一般人看过去,只会觉得是一副挂在墙壁上的木版画,而那木雕的内容是一面老僧月下敲门图。而那木门的开关,恰好就是画中老僧要去触碰却还未触碰到的门环。 画中有话,而画却又能衍生到现实,确实很有意思。 许粥粥被请到雅间,牡丹楼作为赔罪,又送了许多的小食和熟水。小绺哭哭啼啼站着旁边,又忍不住伸长脖子去看外头小缕的动静。 许粥粥道:“你若是不放心,去盯着吧。我这里不需要伺候。” 小绺听了之后,虽然还是摇头,却也控制自己脚步往外头挪了两步。 许粥粥心中叹气,还是温和说了一句:“去吧,他也是为了你才去出头的。” 小绺这才抽抽搭搭小跑着跟了出去。 按照许粥粥的观察,小缕只是后怕罢了,过激反应的一种,一般来说,挂两瓶葡萄糖水,休息一会儿就没事了。 不过经过这件事情,小绺惧怕小缕的情绪可能就会有所转圜了。 许粥粥听着外头的动静,门是开的,她坐在里头,迎门的位置隔着一架祥云白鹤的屏风,隐约能够见到对面的动静,不多一会,一个身姿看起来年纪不大的大夫进来,身后还有个背着药箱的随从。 中间隔着的门很小,视线范围有限,而且他们也不可能就这样把小缕放在门口让许粥粥盯着诊治,她也就只能够听到一些动静罢了。 不多一会,那大夫诊治完毕,也开了药方,这才由着伙计指引来到许粥粥这边,躬身道:“小姐放心,这小兄弟并无大碍,适才徐某已经施了几针,小兄弟已经醒了,其实也没什么大碍的,只需要回去休息两日,多饮些水就好了,若是小姐不放心,我这里也开了一些药方,多多少少的,服用两贴也就是了。” 许粥粥客气道:“劳烦大夫了。请问,我若是事后让人喂一些盐水和糖水是否也可以?” 那位大夫看身形,应该是愣了几秒,继而对着她鞠了个躬,道:“小姐仁心!” 许粥粥起先不太明白,继而也懂了:古代盐糖奢侈,尤其是糖,因为制作技术的不成熟,加上现在还没有广泛的甘蔗种植,民众百姓获取甜味的最多方法就是蜂蜜,普通人家,想和一碗白糖水简直就是奢侈。 所以这个太夫才会在听到许粥粥提议给小缕喂糖水这事怎么大的反应。 那大夫没有久留,不一会儿也就告辞了。 牡丹楼的掌柜不停地道歉,汗都出来,许粥粥没太多心事,只是让小缕好好歇一会,等到闻府的人来接的时候别露出破绽。 她可不想第一次出门就招来这些事,影响她以后出府自由。 回去的马车上,小绺眼睛还是红彤彤的,她用许粥粥给的方法,用浸湿的帕子盖在眼睛上捂着,捂着捂着,就默默的把帕子攥在手里,低声道:“小姐,我害怕。” 许粥粥奇怪:“怕什么?” 小绺道:“那小乔大人,生的温温柔柔的,面也善的,可是周围所有人都说他不能得罪,看一眼都会死......我,我要死了......小姐!我要死了!” 许粥粥扶额,瞬间无语,她道:“怎么会?他又不是恶鬼,看一眼就会夺你魂魄?” 小绺捂着嘴巴不安哭出声,抽抽搭搭从指缝里挤出来话都快要听不清楚:“小,小缕就是抬头看了他一眼之后,就这样的......” 许粥粥无奈:“他能一样么?他是因为后怕,今日是他冲动,一个不小心就会暴露身份,到时候连累所有,所以他后怕。再说了,他也没死啊,我在上头瞧着也是仔细,那伙计也偷偷看了小乔大人好几眼,不也没事?再说了,我在上头时候,也看了,我不也没事?” 小绺眨一下眼睛,眼泪滚出来:“真,真的吗?” 许粥粥甩开自己的一点心虚,道:“那是!小乔大人风度翩翩,谁不想见他一面?” 许粥粥虽然是顺嘴一说,但是也不代表就是瞎扯,她其实还真的蛮想要见见那位小乔大人的,京城中的风云人物呢。 她虽然目前穿越一番,并不想要效仿那些看过的影视剧中的穿越者那样,仗着随身的金手指外挂各种作天作地,今天女扮男装和风流才子喝酒猜拳;明天摇身一变在太后面前一曲惊艳四方;后来和公主皇子来个不打不相识......就算是走在街上,都要无意中冲撞到清贵高冷王爷,然后让王爷惊鸿一瞥,冰封的心在此时出现一道裂缝......由此展开一段n角恋,惊天动地,毁天灭地,倾国倾城。 受不起受不起。 第七十九章 小枣 许粥粥虽然在影视剧中的目标是要当个女主角,但是剧中的女主角是剧中的,于她来说,那剧里的人生只是一件衣服,她只需要暂时性的穿上那件衣服,然后走到伸展台上亮个相,回到后台,她还是想穿上舒服的衣服,踩上不磨脚的运动鞋,舒舒服服的跑跑跳跳。 如今穿越,运动鞋没有,舒服的瑜伽裤运动服也没有,只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繁琐的发髻,越来越多的规矩,越来越讲究的妆面,和为了仪态优雅设计的广袖和罗裙。 对于这个被迫接手的人生,她不想做些旁的事情,也不想胡闹一通天地,舒舒服服当个旁观者还是可以的。或者,她还挺想旁观的。 不过许粥粥还是默默给自己警告:别妄想去当什么主角,就凭自己穿越过来的人物设定和精力,一看就不是主角命。 ——她都来了小几个月了,这夏天都快要过完了,按照在影视剧中起码都要拍个五六七八集了,别说男主了,神情男二都没见影子,这像话吗? 所以还是认清现实毕竟好,自己就是剧中一笔撇过的路人甲乙丙丁,在自己不知道的方向里,真的女主此刻说不定已经和男主打上啵了。 许粥粥对小绺说道:“快到家了,擦干净脸,别让大小姐发觉什么......还有......” 然后马车一个忽然急停,车夫先是“吁”一声扯了缰绳,又紧接着大声呵斥了一句,大概是前面有人造成了拥堵,车夫脾气不知道怎么火爆起来,像节假日被困高速路上的暴躁司机。 那车夫的语气很是不客气:“滚开!不长眼的东西!” 许粥粥觉得奇怪,就算是遇到乞丐,也不至于这样,她没忍住,微微掀开车帘透过缝隙看了一眼,却发现是个眼熟的:“这不是......洛阳纸女么?” 前面不远处,那个身穿绿衣的纸女畏畏缩缩的蹲在角落,两只手十分无措的抱着自己赤\/裸的一双小脚,抬眼察言观色的时候满目都是泪,她的脚并不干净,上面满是尘土,这一路并不平整,纸女又是一双特别小的脚,很难想象她是怎么一路赤脚从牡丹楼的方向走到这里的。 那车夫丝毫没有怜香惜玉的心思,对着纸女一张我见犹怜的脸满目都是厌弃,命令她从面前消失。 那女子看到了车中的许粥粥,又羞又臊,连忙扶着墙站起来,准备一瘸一拐的离开,她站起来的那一瞬间,许粥粥看到她的脚上有新鲜的血迹。 ——这纸女的脚,是小脚。且是裹脚的那种。 她的容貌并不是那种一眼望去就能下定义的美人,只是她的皮肤很白,眼睛瞳孔很黑,被泪水亲润时候更显得楚楚可怜,她全身皮肤都是白的,联想到她“洛阳纸女”的名号和她在文官清流之间的作用,想必她在皮肤的保养上的用心程度一定更甚于那张脸。 那样娇嫩的皮肤,那样小巧的脚踝,如今被砂砾碎石和石板磨的鲜血淋漓。 特意裹的小脚是一种旧社会的畸形审美,令女性身体残疾不说,穿着鞋走动都算是吃力,更别说她光着一双脚了,那么小的一双脚承受成年人的体重走在石板路上,期间路上难免有碎石和砂砾,更是辛苦。更何况对一个女子来说,裸足实在是伤人自尊的事情,而且还让她光着脚一路走回去,受到一路上行人的注目礼。 她刚刚一定是因为走不动路,又羞又愤,就蹲在角落抱着脚哭泣,却偏偏撞上了闻家回去的马车。 面对车夫的训斥,纸女仅仅咬着唇,面色苍白,一言不发,惶恐的想要当场在地面挖个地洞躲起来。 许粥粥觉得奇怪,她之前听得分明,小乔大人已经吩咐了,“不要为难那姑娘,也是可怜人”......言犹在耳,怎么一转眼,纸女就受到这样的羞辱? 许粥粥不满对车夫道:“周叔,倒也不必如此疾言厉色,不过是个可怜人罢了。” 周叔扬起的马鞭还没往下顺个称心,就听到了这句话,他悻悻收回马鞭,低头道一句:“小姐善心。” 他表情明显不服气,一副“你实在是太天真不知人心险恶”的欲言又止。许粥粥也不点破他,她也知道洛阳纸女的出身实在是会令普通人瞧不起,可是谁又是自甘堕落的呢?但凡有机会能够当个普通人,谁又愿意靠着人前卖笑谋生呢? 许粥粥有些不忍心,把车帘掀开更多一些空间,想要叫纸女上车,她送她回去。 “这......” “这天高风晴的,这小娘子是要去哪儿啊?” 谁知道刚刚准备开口,旁边就有一道清亮的声音半是插嘴半是打混的把许粥粥的打算给堵了回去。 许粥粥是我万万没想到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有人盯着,有了这个反应之后,她头皮都麻了一分,等到顺着声音看到旁边矮墙盯上坐着的年轻侍卫的时候,她的指尖都跟着一起发麻了。 那年轻的侍卫的声音很熟,就是刚刚和小乔大人禀告情况时候的那位出声的人,当时听声音就已经觉得是个年轻人,没想到这样年轻,对比他的面相,反而他的声音算是老成了。 他的声音听起来像个青年,可是等到看到脸的时候却发现原来对方是个和原主闻瑟瑟差不多年纪的少年人。 那少年看到许粥粥看过来,笑着偏头吐出了嘴里的枣核,一个飞身而下,就轻飘飘的落到了许粥粥的面前,是面前,不是车前,他落在车碾上的时候,轻的就像是一片羽毛,许粥粥甚至没有感觉到车身有任何的晃动。 许粥粥吃惊睁大眼睛,心想:“天哪,这是轻功吗?” 那侍卫站在车前,居高临下看着瞪大眼睛盯着他不错眼珠的小姑娘,又准确无误的瞥到了那个飞快缩回去的头,嘴角的笑从刚刚就没有放下来过:“这位小娘子,在下乏了,请求好心的小娘子载我一程吧。” 他生的漂亮,一副讨喜的脸上有一双圆溜溜的眼睛,他牙齿漂亮,不知道这是不是他爱笑的缘故,一身利落的圆领湖蓝色劲装打扮衬的他英气十足,若非他腰间还悬着证明他身份的令牌和一看就不简单的荷包,他活脱脱就是影视剧中出场即白月光的江湖少年。 这江湖少年不等许粥粥拒绝,就麻利的矮身钻了进去,坐定之后,轻飘飘冲着外头来了一句:“走了!” 而许粥粥看得分明,他刚刚那一句出口,指尖就弹出去一个东西,大概是小枣,紧接着,马车就如刚刚忽然刹车那样,忽然的继续启程了。 第八十章 亲自 就在马车开始行使的一瞬间,外头的小缕刚刚想开口,但是仅仅发出了一个声调,就被车夫的“嘘”声给阻止了。 小侍卫懒洋洋地瞥了一眼窗外,用轻蔑的眼神略过那外头吓得发抖的洛阳纸女。他冷笑一声,再也没分过去眼神,淡漠地把帘子放了下来。 他放下车帘之前,还有心思扭头冲着许粥粥开个或许是玩笑或许也不是的玩笑:“果然,我家公子,好大的威风。我这算是什么?狐假虎威吗?” 许粥粥沉默,心里却能回嘴:“还有一个说法是狗仗人势。” 不过她并不打算去给自己立什么刁蛮人设,通常这样的人设,在早期的剧中还能当个女主,现在随着环境的变化和观众审美意识的转换,刁蛮惹祸精已经不被喜欢了。就连她穿越之前饰演的那个女配,人设都是沉稳聪明拎得清的。 许粥粥一边的袖子被小绺仅仅抓着,从未经历过这样场面的小绺几乎这个人都要躲在许粥粥的身后了,她的颤抖隔着衣服都能清楚的传递到许粥粥这里来。 而小绺的这些自以为隐蔽的动作,都被对面的那侍卫一点不错的落在了眼中,他也没有装看不到,也没有觉得自己看到,只是冲着许粥粥微微一笑,总算是开口自我介绍道:“我姓箫,箫枣枣,吹箫的那个箫,枣呢,就是吃的那个枣......我娘说她怀我的时候就特别爱吃枣子,尤其是山上的小青枣儿,所以啊,我名字就叫枣枣。我家小公子管我叫小枣。如小姐不嫌弃,也可以这样叫我。” 许粥粥慢吞吞道:“我不敢嫌弃,也不敢如你们公子那样如此称呼你。” 小枣道:“为何?你怕我?” 许粥粥回道:“我不应该怕吗?我初来京城,头一次独自出门,就遇到您这位......壮士?连我的车夫,我的伙计,都不敢对您有任何的反抗,我确实很难不怕吧?” 小枣大笑。 而车内却没法洋溢快活的空气。 空气窒息的就像是凝了胶,小绺抖的越发厉害,几乎要吓哭。 车厢内宽敞,是闻家特意过来接她回去的马车,并不是她一开始出来乘坐的那一顶软轿,许粥粥看着对面笑累的小枣舒服的伸了个懒腰,一双穿着官靴的长腿几乎伸到她这边的座椅下来。 许粥粥实在是捉摸不透这个叫小枣的侍卫这番举动的用意,难道只是为了阻止她帮助洛阳纸女? 倒是不需要去怀疑他的身份——从闻家的车夫的态度就能够确定这位小侍卫不是个名人,也是个叫出来响亮的人名,而且这青天白日的,他倒是也不会行凶什么事情。 所以就是为了阻止有人去帮助洛阳纸女?若是如此,刚刚在旁边阻止一声就是了,他吩咐一句走人,车夫难道还敢不走?何必要亲自跟着过来?就像......就像在找个理由随性保护她一样。 许粥粥一边揣摩对方用意,一边看对方好像并没有准备说话的意思。 许粥粥想了一下,还是开口道:“这位箫侍卫......只是为了搭车?我记得,乔府好像不是这个方向?” 小枣很干脆承认:“恩,反的。” 许粥粥不解,道:“既然乔府不是这个方向,好像君侯府邸也不走这条路啊。” 小枣道:“恩,没错。君侯府邸在东边呢。” 许粥粥道:“那,您搭车是要去?” 小枣舒舒服服道:“没去哪儿,纯粹就是觉得小姐太过心善了,刚刚在路边见到那下女也怜悯,万一见到个乞丐流民也怜悯什么的,可就不好了,所以就好心跟来,一路上,好提点提点小姐。” 他确实挺舒服的,马车上最软的一个靠枕此时此刻就在小枣的后腰上靠着,车夫生怕怠慢他,为了求稳,车速又满了几分,几乎等于是蜗牛再爬的速度。 在这缓慢的车轮中,许粥粥见他既然主动提及了,那也干脆就问个明白好了,反正他也说了,要“提点”自己嘛。 她于是先开了个头:“我之前并未在京城长大......” 小枣听了头一句,就打断:“我知道。” 他说这话的时候在假寐,说话的时候眼睛都不睁开:“你是闻家的二小姐,从小养在新安,三个月前才随着闻人良闻大人进京,只是闻大人前脚入京又立刻离京。二小姐身体孱弱,当时都成这二小姐命比纸薄,只怕都来不及看一看这京城繁华......如今看来,二小姐以后,还是有好福气的么。” 他叽里呱啦说了一通闻瑟瑟之前的过往,说的清楚又明白,然后忽然睁眼,俯身过来,正视许粥粥,一整面的笑容就那么突兀地、毫无准备的撞进了她的眼睛里:“我今日初见二小姐,二小姐实在是心善,不知道二小姐的吉人天相是不是也是托了这菩萨心肠的福啊?” 许粥粥面上很镇定——也亏她学过表情管理,即便现在心头跳得厉害,脸上和眼中也是一片平静的:“好心不好吗?那姑娘,确实可怜。” 小枣“啧啧”两声,才继续说道:“这种好心嘛,在小姐新安老家,或许有用,二小姐救个猫救个兔子或者扶起来一个老婆婆的,都能博个好名声......但是这里是京城,二小姐,在京城啊,好心往往会办成坏事的。” 许粥粥道:“那姑娘当时,我也听见,我知道小乔大人是如何吩咐的。” 小枣不以为意:“我见到这个丫头在这,我就知道,姑娘当时也在,在雅间吧”?京城的姑娘,最爱凭栏处的雅间了。” 许粥粥虽然知道这样的小侍卫观察力十分的厉害,却依然还是免不了心惊,她想起来孤山的话,有些后知后觉的后怕起来。 她听到自己说道:“小乔大人让你们别为难这姑娘的......” 小枣说:“我没有为难这姑娘呀。” 许粥粥蹙眉:“这姑娘的鞋子,难道是破皮无赖给除掉的?这姑娘的马车,难道也是强盗给抢走的?” 马车内又安静了几秒,小枣才说道:“这个啊......这纸女的鞋子,是她自己脱的,不过,是有人命令她脱下的。” 小枣说道“脱下”这个词的时候指了指自己。 他还挑眉,挑眉表示得意,然后继续往下说:“还有马车,也是我命人砸的。我告诉那纸女,我会亲眼看着你,一步一步,亲自回去红街,就算是走不动,要用爬的,也要自己爬回去。” 第八十一章 红女 小绺此刻已经不像是当时在孤山面前敢插嘴了,她感觉自己如果一个不慎,就也会被这个可怕的侍卫赶下去,甚至可能连走路都不让她走路,会活生生的绑在马车后面拖走之类...... 看着光脑补就能把自己给吓得发抖的小绺,许粥粥心里也是很无奈。 “你这还不叫为难?” 别说古代了,就算是现代,让一个大姑娘光脚走在众目睽睽之下也是有点不好意思的,更何况女儿家的脚是非常隐私的,这无疑就是一种羞辱。 这小侍卫的行为,别就叫做“抗命”吧? 就好像能够听得到她的话外音一般,这个叫小枣的侍卫摆手道:“我可不是抗命,我可真的是没有为难......” 他一字一顿,尤其是把最后四个字咬的很紧。 同时说道:“我家大人确实和我说了,让我不要为难这姑娘,那么闻二小姐,你应该先问一问我,如何才叫为难?然后才能够对比,什么样子,才算是不为难......毕竟人的行为举止,都是要有对比的——就好像一个全城都是举止文雅人,那么文雅就不算是文雅,而算是寻常。而这个时候若是城中来了一个举止平常的人,对比一城的雅士来算,他就是粗俗的;反过来说呢,若是一个举止平常不过的来到了一个鲁莽国,那他岂不是就成了一个雅士?” 许粥粥为了他的胡说八道叹为观止:“按照你这样的说法,有两个无辜的人被强盗抓住了,其中一个强盗砍了一个人的头,另外一个只是打的半死不活,那被打得半死不活的,还要感激那个强盗的善意?” 结果小枣理直气壮道:“当然!” 他振振有词说道:“难道不是?若是对方全须全尾的把另外一个给放了,难道官府和身边的亲随不会怀疑他吗?另外一个都被砍了头,他却皮肉伤都没有一寸的活着逃了回来......这种事情,若是落到我的手上,当下就会怀疑这个人是不是和强盗是一伙的......” 小枣又俯身靠近了一些,他似乎很喜欢用这个招数,这个招数的好处就是俯身过来的时候光线恰好会打在他下半张脸上,阴影会令他的眼神变冷,即便是带笑,也暖不起来,很能吓唬人。 他就用这样一副吓唬人的表情说道:“......若是遇到了上头催促结案的,屈打成招什么的,也不是不可能啊。” 不过他很快就又会解释:“当然了,这种可能性不高,不过也不代表没有,先不管三七二十一,把那倒霉蛋关起来再说,然后等外头的强盗松懈之后,再张榜出去,放个风声,说那确实是强盗的同伙,且把之前犯下的事情都给招供了,能写多少写多少,把一些不相干也写上,强盗看到了,有的就会生气这倒霉蛋胡说八道......自然想要来教训那倒霉蛋一顿。然后,就好办了。” 许粥粥无言以对。 但是冷静下来想想,这确实不算是一种胡来的做法。 虽然那个叫小枣的侍卫说的挺胡来的,但是细想起来,又找不出胡来的证据——把倒霉蛋关起来,其实算是一种非常有利的保护,若是贸然就放其回家,就算是暗中保护,也很难保证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的事情;而放出那种看起来是胡说八道的风声,也是一种手段,做强盗的嘛,就不要觉得对方聪明绝顶知道这是激将法了,有的就是意思错手脑子发热逼上梁山的罢了,这种人,劝降归案或许很难,但是激将法弄个二桃杀三士却容易。 许粥粥想到刚刚小枣说的比较,于是道:“那你说,有什么对比,证明你并没有为难那个洛阳纸女?若是为难,要如何为难?” 小枣见许粥粥愿意听他解释,很是高兴,笑得眼睛都要弯了,他说道:“我确实没有为难,若是要对比,也该对比一番,别人如何为难的,才能对比出来,我是怎么样不算是为难的。” 许粥粥:“......你这还不叫不为难吗,她都哭了,当街哭的。” 小枣理所当然道:“她当街哭是因为羞愧,也是因为走的脚疼,疼就哭呗,你看我不是好好的站在那里看她哭?我又没有呵斥她,说别哭了吵死了之类的?” 许粥粥不懂:“你不脱了她的鞋子,好好的让她跟着原来的马车回去不就好了?她不就不会哭了?” 小枣笑道:“那岂不是要让我替她赶车?她也配?” 许粥粥明白了:“你轻视她?” 小枣道:“当然。别说我不乐意沾她,就连路过红街那条路,我都觉得脏,我家大人心善的缘故,其实也是不知道太多的东西,他只是觉得,对方是个风\/尘\/女,生活所迫,沦落尘埃的可怜人,所以才会说让我们别为难那姑娘。我家大人心善啊,纯良啊,就像二小姐这样。” 许粥粥听出来箫枣枣不是夸奖,她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控制住自己翻白眼。反正她没接话。 箫枣枣继续道:“闻二小姐一定想不通,对于可怜之人怜悯不是人之常情么,就算是见到路边的蚂蚁,或者是落水狗,一般人也不会想到要踩一脚或者痛打的,所谓能把一把是一把,是不是?” “可是二小姐,人呢,路走多了,就会知道这落水狗呢,疯的狗居多,毕竟正常的狗谁会让自己主动靠近危险的水源呢?还有蚂蚁,哪个蚂蚁选择巢穴不是远离人群的,会在路边筑巢的蚂蚁,本身就已经做好了准备,要占据哪一件旧屋啦!” 许粥粥忍不住问道:“这和洛阳纸女有什么关系?” 箫枣枣掏出来一枚青枣,递到许粥粥面前问她要不要吃,被拒绝之后就毫不客气的丢到了自己的嘴里,一边嚼一边说道:“这洛阳纸女的名号,就是那位自己封的,她还用了一些方法,让自己皮肤洁白如雪可胜宣纸的名号在文人雅士中流传,甚至,就连那在从裸足到小腿,再到大腿,再到后背,甚至......的价格,都是她自己标价出来的。” “二小姐难道会觉得,只是单单凭借一身的好皮囊,就能够让她一个姿色平平的红女在红街这样的底层之地杀出血路入了文人墨客的眼吗?” 第八十二章 踏月而来 “她放言过,说就算是自己蒙着眼睛,也能从笔锋的区别和力度分辨这到底是谁家的笔墨,而这些信息传出去之后,那些喜欢用这些笔墨的文人雅士就会声明受损避之不及,而那些笔墨商人为了避免这事情的发生,少不得,要出钱堵住她的嘴让她管得住舌头。” “......”许粥粥无语半晌,心里道,若是这样,直接把这女的舌头割了或者一碗哑药毒哑了不就得了?费那么多事。 箫枣枣好像能看穿许粥粥的想法,笑一笑说道:“这红女啊,不是没人想过把她给毒哑或者割了舌头,可是,有人不肯啊。” 许粥粥还在纠结这姑娘到底是叫纸女还是红女的时候,听到这个,起了好奇:“谁啊?” 箫枣枣摆了个“不可说”的手势,只是讲到:“这红女自己说自己有个秘方,可以在一月之内就让皮肤宛如新生,即便是再粗糙的皮肤,再如何狰狞的疤痕,长则半年,短则三月,都能够让肌肤光洁如新。” 他摊手:“这秘方一日不出,这红女啊,就能长命百岁。” 他还眨眼:“你这明白?谁不想让红女出事吧?” 许粥粥刚刚要说话,就被箫枣枣给阻止了:“心知肚明就好。” 许粥粥腹诽:“我真不知道。” 她不知道自己猜测的是不是准的,但是她又觉得,若是这个洛阳纸女有这个本事,那为何还要沦落风尘呢?直接找个谁合作一番,开个化妆品公司都没问题了吧。如今这一番举动,看起来每日结交文人清流,可是事实上真的出了事情,就拿今天来说,几个人能保她?保养的那么好的脚也得直接在路面上磨损,甚至这一切在如箫枣枣这样的人的眼里,还不算是羞辱。 箫枣枣见许粥粥沉默,以为她被说通,语气也轻快起来:“我家小乔大人和小姐差不多,不谙世事,不懂人心险恶,就拿今日你停下一说,我当然知道你是好心,可是你怎么就那么确定,那红女会知恩图报呢?你就不怕,她下了车,转个头就吹嘘自己乘贵女的马车?二小姐看底子就是个美人坯子,如今只怕还没来得及在宋城相关的贵女中亮相,等到小姐及笄那日,万一惊艳四座,搞不好那红女就会说你是用了她的方子,有何证据呢?就是你当日,亲自用马车把她送回去红街。” 许粥粥吃惊,也不知道是吃惊箫枣枣的推论还是那推论中的洛阳纸女的下线,她说道:“所以你现在如此对待她,就是在打压她的气焰?你怕回头真的善待,小乔大人那一句所谓的‘别为难’到时候落到洛阳纸女的口中,变成一些解释不清的混账话?” 这回箫枣枣笑得实在是眉开眼笑了:“小姐果然是聪明,一点就透,和我家小乔大人一样。” 这已经是他第二回说许粥粥和那个小乔大人一样的话了,许粥粥也同样没接话,她心想,她怎么会和小乔大人一样呢,她可不吓人。 ...... 事实证明,许粥粥不光是不吓人,反而倒是特别特别的招人。 招人这话是闻玉屏说的,许粥粥以为箫枣枣只是搭个车,蹭个一段的路,谁想到箫枣枣竟然直接在马车上眯着眼睡了过去,他说话的时候精神百倍,困了的时候也是一秒就入睡。令许粥粥不由的感慨年轻人睡眠质量真是好。一直等到马车到了闻府停下,箫枣枣也没醒。 车夫自然不敢叫他,小绺更加不敢,要不是手脚灵敏度受限,可能要当场从窗户爬出去,最后是车夫看小绺可怜,绕到车后开了后门方便小绺滚了下来。 许粥粥很想就说让他睡马车上的了,醒了就自然会走,但是她还是想了想,去告诉给了闻玉屏。 一个小侍卫不算什么,但是是乔家的侍卫,尤其是小乔大人身边的侍卫,那闻玉屏就不得不去看一眼了。 就在车夫掀开车帘,闻玉屏探头过去的时候,正好箫枣枣醒了,刚刚醒来的箫枣枣声音还带着鼻音,说话的腔调倒是更贴切他的年纪,软糯糯的,有那么点明显的少年音:“......姐姐,你是谁?” 他仰起头,揉揉眼睛冲着闻玉屏一笑:“姐姐,你真好看。” 不得不说,这嘴巴是真甜,甜的闻玉屏马上就把已经到嘴边的质问给咽了下去,又成了温温柔柔的大小姐:“我是闻家的大小姐,你是箫枣枣兄弟?先下来吧,也不怕这么睡着腰疼。” 箫枣枣嘿嘿一笑,果然跳下了马车。 他原本生的就好看,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更是亲近活泼,年岁上看着也小,虽然顶着小乔大人的贴身侍卫这个名头很是唬人,可是他真的有办法让人忘记这个身份,只当他是个亲切的少年。 闻玉屏就是如此,三言两语就把闻玉屏哄得开心,吩咐厨房准备了许多好吃好喝的招待,两人亲亲热热,像是一对和睦的姐弟,倒是许粥粥在旁边,看着像是来做客的。 就在箫枣枣第三次招呼许粥粥“你快吃啊,别拘束,当着你是自己的家”的时候,许粥粥终于翻了个白眼:“这就是我家。” 箫枣枣头也不抬的啃一块枣糕,啃得嘴角都是碎屑:“哦。你家东西真好吃。” 闻玉屏笑眯眯道:“你要是喜欢,日后也来。” 箫枣枣答应的很是爽快,还点头:“嗯!” ...... 说实话,箫枣枣说那句话的时候,包括闻玉屏,都以为他是客套。 所以在三天后的某个半夜,她的窗户被人一下一下用小石子砸响吵醒,推开窗户看到旁边树上蹲着一个人,差点吓出了心脏病。 幸亏箫枣枣跳下来的快,把自己的脸完整的暴露在月光下,他神采飞扬,虽然声音压得很低,依然是一副活泼的调子:“惊喜吗?” 许粥粥吐出一口气,重新捡回来自己砰砰跳的心脏:“惊喜算不上,惊吓倒是有不少,高兴吗?” 箫枣枣料到一般,变戏法一样从身手掏出来一包荷叶包朝她晃了晃:“别生气,我给你当真带了惊喜的。” 看着月下出现的明朗少年,许粥粥有片刻的时间陷入了沉思:这是什么情况,这剧情发展,怎么有点点不太对? 可不是不对劲么?夜半风静,花都睡了,却有明亮少年踏月而来,若是此时此刻,手里再带着一壶酒,简直可成一首诗。 第八十三章 贡橘 ...... 事实证明她就是根本没摸到主角剧本...... 许粥粥非常无语的蹲在园子的角落里手动剥桔子,一旁的箫枣枣还在十分快乐的把刚刚从她的荷塘摘下来的荷叶铺在石头上,他真的和变戏法一样,从怀里掏出来一个小酒壶,一包卤肉,一包豆干,一包炒蚕豆,然后顺便还要催促一句许粥粥:“你剥半个橘子的功夫,我的东西都摆好了。” 许粥粥借着夜色的掩护翻了个白眼,同时把手里的橘子摊开给他看:“你说的轻松,这橘子皮都快赶上你.......” 她说到一半,察觉两人也没那么熟,立刻打住,再说,这样的直率,也不是闻瑟瑟应该有的人设,双重缘故之下,许粥粥闭上了嘴。 不过此刻闭嘴也没有太多的效用了,因为箫枣枣笑眯眯说:“你刚刚翻白眼我看到了。” 不过他也确实借着月光看到了许粥粥那刚刚留了两寸长的指甲,女儿家留着那么好看的指甲确实不是用来剥桔子的,更何况他还看到许粥粥莹白娇嫩的手上被橘子的汁水染上了橘皮的酸甜味道,看着很是......可口。 就像宋城御膳房做的酸甜藕带,很是想啃上一口。 箫枣枣被自己这个想法给吓了一跳,自己都分不清自己是为了掩饰还是其他,一把就把许粥粥手里的橘子给夺了过来,有些忽然的动作把许粥粥都给吓了一跳。 等到箫枣枣把橘子抓到自己手里的时候,才发现这橘子并没有很大,在他手里也就感觉是拳头一般,可是当时许粥粥却要两只手才抱得住。 他轻松的剥开这橘子厚重的果皮,随着果皮撕开流出汁水,周围都被橘子的酸甜味裹上,随后饱满多汁的橘瓣就露了出来。 许粥粥道:“这就是你说的好玩意?京城又不是没有橘子吃......唔!” 还需要特意三更半夜悄咪咪的送来,说是若是白天送来,那她就不得不分一个给她姐姐。 箫枣枣在低头细细的挑走橘瓣上的白色经络,然后听到许粥粥不屑的话,头也没抬,也没反驳,只是默不作声地把一个剥干净经络的橘子塞进了许粥粥的嘴里。 橘子在他的怀里捂了很久,从橘皮到里头的果肉都是暖的,所以刚刚一把塞给许粥粥的时候,箫枣枣也分不清,刚刚出手的那一瓣柔软的触感到底是橘子还是少女的嘴唇。 在些许的惊慌中,他看到对面的少女从惊讶到不满,再到十分明显的惊讶,她吞下满腔的甜蜜汁水,惊呼道:“好甜!” 确实是甜的,甜度几乎和现代的蜜桔差不多了,这确实让许粥粥惊讶,毕竟古代的大部分水果都还没有经过嫁接技术,甜味实在是少得可怜,就连番邦进来的西瓜在本地培育之后,那甜度也是大打折扣的。不过听说就连番邦进来的西瓜和哈密瓜,实际上的甜味也远远没有到天如蜜糖的程度。 而这个橘子,却真的非常非常的甜,甜,多汁,且香味悠长。 箫枣枣当然得意:“这可是今年进贡到宋城的贡品,是从蜀地千里而来,也亏了是这么厚的橘皮,才能够保证不受路途遥远影响橘子的新鲜。这可是那橘王树上摘下来的橘子,三年才摘一次,今年正好赶上好时候。” 许粥粥惊讶:“你怎么有贡品啊?” 箫枣枣又得意:“我家小乔大人大人赏我的。” 许粥粥对此半信半疑:“一赏就给你赏两个?” 她之前拍戏的时候,上过这种类似的课程,知道在古代,就连荔枝都是论个赏的,而且赏的都是得宠的嫔妃,重臣等等,分了太后皇后之后,宠妃和重臣都做不到雨露均沾的程度。小乔大人属于重臣,贡品轮到他是能理解的,可是怎么会轮到一个小侍卫。 许粥粥想到这头,顿时觉得刚刚吃下去的不是橘子而是鹤顶红了:“你......你该不会......” 箫枣枣白了她一样,气不打一处来:“是啊是啊,是我偷来的,你反正也吃了,不如咱们死之前先填了五脏庙,明儿天一亮,手拉手去投河!” 许粥粥:o(╥﹏╥)o 箫枣枣大手一挥:“骗你的啦。我们小乔大人得了六个橘子,给了两个给府里的舅老爷,也就是乔大人;另外一个呢,赏给了一直来诊脉的大夫;还有一个给了贴身的丫头,还一个就是我,我呢,用十两银子,找那丫头把这橘子买了。所以我有两个。” 许粥粥道:“小乔大人就能有六个?好重的恩典。” 箫枣枣说:“嗨!还不是因为宋城宫里没什么人赏嘛,新帝年幼,尚不足十九,后宫里呢连个侧妃都没有,至于贴身近臣,也没有;赏给宫女呢,又说不过去;除了给大国师和太后,还有小君侯以及一些年幼的皇亲之外,也就给了君侯大人和小乔大人了。” 许粥粥说:“那小乔大人自己不留一个,全赏人了?” 箫枣枣往嘴里丢了一颗蚕豆,说:“我们小乔大人身子不好,大夫说尽量别吃凉的水果,就算是橘子,也最好是烤了,小乔大人觉得白瞎了这么好的果子,要吃烤的,哪儿来的橘子不能吃?就都分我们了。” 他仰头,给自己送了一口酒。 他这回没带酒壶,左右环顾了一圈,去荷塘揪下来两片尚未长成的鲜嫩荷叶,暂充酒杯。 许粥粥也跟着就这手里的荷叶杯喝了一口,这酒的读书不高,比现代用来做酒酿圆子的酒酿还淡薄一些,且杂质很多,若是不想一起吃下去,就要一边喝一边“呸呸呸”的吐,跟吃石榴似的。 片刻,箫枣枣问她:“吃卤肉吗?” “是什么肉啊?” “兔子肉。” “......给我个豆干吧。” 园子里的除了偶尔传来的窃窃私语之外,也就只剩下荷塘时不时出来的鱼尾拨弄出来的水花,那是水里鱼趁着月色,一跃出水面去啄食开放的莲花。 ...... 他们两人偷偷躲在了许粥粥原本住的那个院子,她现在住的院子里都是仆人丫头,稍微有点动静就会被惊醒,当箫枣枣说有好东西要给她看,问她有没有好地方的时候,许粥粥想也没想的,就把他带到了她原本的院子。这算是个套园,两个想通的院子都是属于自己的,且位置偏僻,平日里也没什么下人会过来,尤其是上回许粥粥发现周婆子跑她园子的假山后头解手之后,许粥粥更是寻了个由头给了闻玉屏,让这院子一入夜就上了锁。 所以他们两人也不是正经走门的,而是直接上房,许粥粥很是兴奋,颇有点穿越到了武侠小说里的感觉。 毕竟月黑风高,凉风习习,上房揭瓦,也未免太刺激了! 第八十四章 轻功和进门的问题 一路上她没忍住问了箫枣枣三遍:“这就是轻功吗?传说中的轻功吗?真的吗真的吗?” 问的箫枣枣不耐烦,道:“这就算轻功啊,要不是带着你,我能直接越上那棵树。” 他指了指闻府中最高的一棵树,那树位于闻人良的院子,家主的院子的围墙和屋檐要比府邸中别的院子都要高,能够高处主屋的树,差不多已经有八米高了。 看着许粥粥在月色清风下瞪大的眼睛,箫枣枣更加得意:“我可以从那棵大树上跳下,落于屋顶,且不惊动一片瓦!” 许粥粥嗖一下合上嘴,怒道:“那既然这样厉害,你却让我亲自爬梯子上房顶!” 是的,刚刚许粥粥上房揭瓦(没有揭瓦)还是亲自来的,只是梯子是箫枣枣给她架的,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院子里竟然还有个梯子。 然后刚刚站上房顶,就听到箫枣枣得意炫耀自己的轻功。难免让许粥粥不平。 箫枣枣解释:“这我若是带个同样会轻功的,那自然不成问题,内练一口气的,提个气上去,我就能把你一起带上,可是你丝毫不会武功啊,更加没练过内功心法吧?虽然你看着轻巧,身上没二两肉......” 说到这里,他装作不在意的瞥了许粥粥一眼,那眼神带着戏谑,仿佛能够过她的罩在外头的披风上看出来她的身段一般,他很当然的被许粥粥瞪了一眼,然后转过头去假装看月亮:“但是你肉体凡胎,和一块大石没什么区别......你懂我的意思。” 许粥粥很想说不懂,但是从小就喜欢读武侠小说的她不得不真的懂。 然后指着那面前的屋檐和围墙的空隙道:“既然这样,这位大侠,如此鸿沟,我这个大石如何过去?” 她重点咬在大石上,大字要顿一下,石也要顿一下。 倒是箫枣枣回她回的利落:“哦,这不用担心。” 他解释:“我只是不好上天,但是下地么,就难不倒我了。” 这个说法许粥粥就不懂了,上天她动,下地是几个意思?而且她只是问如何跨越空隙,并没有说要打洞啊...... 她还没来得及把疑问问出来,就感觉自己身体被一股力量提起来,仿佛是个无形的大力士,从背后掀起一股劲风,在她尚未反应过来的时候,就把她如同一片树叶一样的吹到了半空中。 她吓得想要尖叫,一张嘴,首先就灌入了一嘴的风,尖叫还没来得及酝酿就被转化成了咳嗽,她自己都没有反应过来自己双脚落地,就光顾着弯腰咳嗽,甚至咳嗽的有点厉害,还有点想吐。 这幅原主的身子确实有点不禁事,毕竟许粥粥可是蹦过极且面不改色的人。但是这个原主却娇弱的经受不了一点儿的风雨,整个就像是养在温室的花朵,且还没有养好还打蔫的那种。 箫枣枣见她咳个不停,一开始还只是抱着看笑话的心态,之后就觉得不对,忽而想起传闻中这位闻家二小姐是个病秧子,立刻愧疚起来:“忘了你身子骨不好,是不是给吓到了?” 许粥粥只顾着咳嗽,想说话也说不出,只一阵咳嗽,她抽空抬起脸瞪了他一眼,眼睛水汪汪的,眼尾泛了红,一副被欺负的可怜样子。 箫枣枣被吓了一跳,以为自己真的把这姑娘给吓哭了,一开始那日他见这姑娘良善,颇有点他家小乔大人的那种泛好人的感觉,跟着跑进去“搭便车”只是想看着她别去当好人,之后一路说话,倒是觉得这姑娘聪明,善良虽然是泛滥了点,可是不蠢,同时胆色也不错——换做一般的姑娘家,别说遇到个陌生的侍卫拦路“劫”车的,光是看到他是乔府的都能吓到要晕厥,而这姑娘反而和他有理有据的争执起来,并且对于他说的理由,也会思考,而不是一门心思觉得他在强词夺理或者歪曲他人...... 少见的遇到这种,既善良,又不会另眼相看他这类“鹰犬”的姑娘,他觉得挺好玩的,于是那日舔着脸找露水讨了那个橘子,揣在怀里就来了闻府。 结果算来算去,看到这姑娘果然胆大,他一高兴,忘了这姑娘体弱的传闻。 思及至此,内疚心起,不由得蹲着看许粥粥咳得脸色发红,眼泪都沾了睫毛,正担心她是不是要咳死,许粥粥已经顺过气来:“下回能不能提前通知一声?我好把嘴闭上,刚刚差点被风呛死。” 箫枣枣也差点被她吓死,顿了顿才说话:“我以为你要死了呢......” 许粥粥白了他一样,眼眶里还带着咳嗽出来的泪,瞪他的时候的威力大打折扣,反而有点娇嗔的意思:“我也以为我要死了呢......我要是死在这里,明儿大理寺就要过来了,处理‘悬案’!” 箫枣枣被逗乐:“怎么就悬案了呢?” “怎么就不算是悬案了呢?”许粥粥反驳道,“我好好的一个二小姐,安睡之前还好好的在自己的闺房,结果却死在了这一处荒院......换做是谁不奇怪呀?” 箫枣枣环顾了一圈,发现这一出荒院并不算是荒,起码院子里的花草的生长一看就是有人搭理,若是荒院,最先佐证的就是蜘蛛网和野草。 他说:“这处是哪里?感觉不像是无人住的?” 许粥粥蹦跳,很熟的走到了院门处,从一个石头下摸出了一把钥匙:“这是我最先来京城时候住的院子,那时我身体不好,最烦见生人,就避在这里养病。” 她打开院子,推开了半扇不会响的院门:“之后我大好了,我姐姐就把我接到了原先要安排的园子去了,这一出就荒了,不过这还是我的地方,我不爱有人来,平日里都是上了锁的。” 箫枣枣看她从内院开门的动作,道:“从里锁的门啊?” 许粥粥说:“是啊,若是从外锁门,那有没有人进来谁能保证呢?” 箫枣枣说:“锁了门怎么出去呢?” 许粥粥回答:“爬出去呀。” 箫枣枣又说:“那万一你要进来,又怎么进来呢?” 许粥粥又回答:“让小厮爬进去开了门,我从门进去呀。” 箫枣枣:“......行吧。” 第八十五章 马家 夜已经深,房中的烛火已经快要燃尽,而闻玉屏却没有要入睡的意思,她不紧不慢地依靠在贵妃榻上,时不时的抚摸一把滑顺的青丝,她一把头发生的很好,又黑又滑,甚至不需要额外的桂花油。与她交好的贵女们一开始总是羡慕,明里暗里的都在打听她到底用的什么秘方,她也不藏私,很是大方的说只是时常用侧柏叶煮的水润发而已。 旁人听了如获至宝,也如此效仿,可是即便是用尽了一篮又一篮的侧柏叶,也没有见到头发多顺滑一分。时间久了难免有人不满,只觉得她是私心,不肯将好东西分享,虽然面上不说什么,可是私下里难免多心两句。 闻玉屏也没法多说什么,她确实喜欢侧柏叶那种淡淡的香气,她不爱花香,也不爱什么檀香之类,只爱这松柏留存天地的清苦气味,所以喜欢用侧柏叶的水来浸润头发,让头发一直都能嗅到侧柏叶的气味。 至于头发顺滑,这天生地养的,她又从何说什么秘方呢? 那许家的小姐背地里说她藏私,不知道将来要用什么法子以这一头美发争个风头。这说法被传到她的耳中,她也只是笑一笑,能争什么呢? 要靠争才能得到的东西,是不是争到手了以后,还要天天防着将来有一日会被旁人给再争走?这也太累了吧?人生生而为人,何必要如此的累呢? 柳芽把洗好的侧柏叶的水端出去泼到了院子里,刚刚回来,就听到一阵盈的铃声,那铃声清脆,如同风过风铃一般的悦耳。柳芽走到一处拐角,站在那里细细听,直到铃声止住,这才若无其事拿着盆回去了屋内。 柳芽把盆放回原处,走到闻玉屏身边低声道:“大小姐,适才娟娟说,二小姐那边,有客来。” 闻玉屏点了点头。 幅度太小,柳芽不知道她是什么态度,又低声问道:“大小姐,如此夜晚,贸然来客,是不是应该.......” “不必,”闻玉屏轻松笑笑,很是随意的样子,这更加让柳芽确认刚刚闻玉屏的点头确实是表示知道,“想必是前几日的那个箫兄弟而已。” 一听到这个猜测,柳芽更加紧张,道:“可是......可是那是乔家的......” 闻玉屏笑的轻松:“乔家又不是洪水猛兽,怕什么?君侯重视小乔大人,又不是连同跟着重视乔家全部,一个小侍卫和谁交朋友,难道也要君侯盯着?” 闻玉屏总算是抬头看了柳芽一样,嘴角一直含着一抹笑意不掉:“你当君侯那么闲?” 柳芽不解:“那小侍卫既然想来做客,大可以大大方方的白日来府,何必.......” 她实在是想不明白,有什么缘故需要半夜跑来,刚刚胡娟娟扯动的铃语中,除了客人、少年、刚刚之外,还有房顶两个字,柳芽都不知道要怎么连接,难道是那箫枣枣是从房顶上爬下来的? 胡娟娟没有见过箫枣枣,只能以少年两字替代,她应该是察觉二小姐是认识对方的,所以没有声张,也不敢声张。 而这不声张也得到了闻玉屏的夸赞:“让娟娟去瑟瑟屋子当差,果然不错,这若是那丫头在,大呼小叫不说,说不定还要吓晕过去。” 柳芽无法反驳。 但是她还是有些担心,她听到闻玉屏道:“少年少女的事情,我们如何明白?再说了,你也会说,他顶着一个乔府侍卫的身份,若是时不时登门,旁人见了难免落个口实的......到时候,即便是我这个做姐姐的不想要妨碍两个孩子结交,也不得不违心说上两句。” 她微微叹气:“既然如此,那还不如想现在这样,清风明月,有友相伴,不管将来如何,老来回忆,也是笑得出来的。” 柳芽确实忧心的,她说:“大小姐,这二小姐虽然年纪还小,可是也到了情窦初开的时候,那箫侍卫虽然年少,可是能跟在小乔大人身边的又能够简单到哪里去?我只怕万一......岂不是伤到了二小姐?” 闻玉屏依然还在笑,一副不放在心里在意的样子,道:“你倒是操心操的比我还重还远......我只觉得这小孩子多交个朋友不错,哪里就来什么情窦初开了......你是不是想的有些多?” 柳芽看着闻玉屏一副根本不当回事的样子,觉得自己着急的也不对,不着急不行,眉头皱地像个川:“大小姐......” “好了,”闻玉屏阻止道,“你和娟娟说,无妨,让她就当做不知就好。” 既然闻玉屏都这样说了,柳芽也只好默不作声的去扯铃铛。 ........ 等到柳芽去而复返,却看到闻玉屏依然没有要睡的意思,反而坐在了梳妆台前,举着一支玉簪像是在发呆,梳妆台旁是一架绣着石榴花的屏风,那屏风刺绣做的巧妙,从外看去,只觉得妆台前的闻玉屏就好像是坐在了石榴花树下,动静皆是一副美景图。 等到柳芽走近一看,才发现闻玉屏并不是发呆,而是在认真的要梳妆。 柳芽奇怪闻玉屏为何此时起了梳妆的兴头,难道是忽然想到了新的发冠?结果听到闻玉屏对着她说:“等会有客来,虽然算是熟客,却也没熟到可随意面见的程度,还是挽个发吧。” 她对着镜子里的柳芽道:“你来给我出个主意,我梳个什么头发,才能配得上手上这只玉簪?” 此时柳芽已经认出闻玉屏手中的簪子:“这是陆公子前段日子送来的榴花簪,大小姐之前一直没戴,怎么今日.......难道?” 闻玉屏知道柳芽此时此刻的以为,道:“不是陆公子来,陆公子如何能在这个时候来?” 柳芽想想也是,觉得自己想的太多,虽然陆佰常是闻玉屏的未婚夫,可是在尚未完婚时候,即便是独处都不能的,这漏夜而来,更是失礼地不行,别说传出去不好听,就算是在柳芽看来,也是一副举止轻浮的体现。 柳芽道:“那是谁?” 同时她手里没闲着,很快就梳了个坠马髻,深夜有客,虽然要礼貌,可是也不至于太过于隆重,闻玉屏只是随意的换了一件松散的绣着青鸟松柏的衣裳,衣裳偏素,外头罩着一层纱,不必在月光下,屋中就有淡淡的光辉,她选那只簪子,更是令自己有一种通透感,这样的话发式就不合适太复杂,坠马髻就是最合适的,又像是刚刚卸了妆懒得插戴,又看不出来失礼。 能让闻玉屏不觉得失礼不说,还要起来费心的梳妆? 闻玉屏不打算瞒着她,道:“是马家的千金。” 第八十六章 越老板 说是来客是马家的小姐,然而柳芽随着闻玉屏去见的时候,分明看到屏风之后是个穿着男装的影子。 扶着闻玉屏走到门口的柳芽迟疑了,脚步的停顿带来的牵扯和迟疑自然传到了闻玉屏那处。闻玉屏自如地笑笑,微微提着裙摆跨过了门槛。 柳芽自然忙不迭的跟了上去。 屏风后等着的“客人”知道了动静,自屏风后出来,刚刚露面,柳芽就无形中松了一口气:虽然这个人一身男装打扮,看着像个清秀的世家公子哥的模样,身上玉带荷包折扇一样不落,头上也带着遮挡面容的帷帽,可是对方的身形和动作以及露出袖子的手指,无一不透漏出对方是个女扮男装的事实。 女子扮做男儿打扮,其实是很荒唐的,男女之间诧异太大,除非是在家中玩耍逗趣穿着取乐,否则基本也不会有人去如此男扮女装。 这男扮女装和女扮男装,都算是一种十分容易被拆穿的可乐的事情。 除非一些原本生的就高大的姑娘,比如北营的冯程程冯将军,天生骨架宽大,面庞也生的团圆,力大无穷,从小就投身军营,不到二十岁就当上了女将军,一柄长矛耍地虎虎生风,在战场时候敌人甚至都走不到近前发现这个勇猛的将军是个女儿身。 但是眼前这位客人,明摆着并不是。 柳芽从心中就觉得这客人来历不明,可疑的很,而且欲盖弥彰,可是当着这客人的面,她又没法说出口,只能皱着眉,站在闻玉屏身后一脸警惕的看着对方。 那人见了闻玉屏也没打算摘下帷帽,而是直接的往闻玉屏的面前搁下了一样东西。 是个荷包,布料一般,阵脚也是一般,像是街上随意买来的东西。 闻玉屏对于这番客套都没有一句的举动并不在意,她也对方对面坐下,也不说一句客套话,直接打开了荷包。直到看到了荷包里的东西,才露出进门之后的第一个笑容。 “多谢越老板,辛苦您了。” 柳芽不动声色的伸长脖子,想一看让闻玉屏发出愉悦情绪的东西到底是什么,结果一看,闻玉屏的手上的,只是一个看着十分破旧的泥塑的福娃,很小,团团一团在掌心中,而且看起来旧的模样。不知道闻玉屏对此十分欢喜的缘故在哪里。 问题很快得到了解答,她听到闻玉屏说道:“实在是多谢越老板,这东西我寻了很久,一直没有满意的,如今家中的金童终于等到了合适的玉女,凑成了一对金童玉女。” 对方,就是个那个被闻玉屏称呼为越老板的人点头,同时解释道:“这金童玉女乃是当年婆罗大师亲手所制,总共只做了十八对,其中两对赠与了当时来求子的夫妻,另外十六对中,有九对跟着远渡的僧侣去了暹罗,剩下的都随着婆罗大师圆寂一同焚毁。而且那九队跟着远航的金童玉女,据说因为中途遇到了海难,有一只金童落于深海下落不明,我费劲了力气,才让商旅到了暹罗,自一信徒手中求来了这只落单的玉女。带回了中原。” 看着眼前闻玉屏手上普普通通的小福娃,原本觉得也不过就是普普通通的小泥人,结果听到了对方口述的如此复杂的过程,柳芽简直咂舌,视线再落到闻玉屏手心的那小东西上的时候,柳芽都想掏出手帕,让大小姐仔细些,托着点别给再磕碰了。 如此费心寻来的佛物,想必价值不菲,可是柳芽还是不明白,大小姐如此费心的寻来这个宝物,到底是为什么呢? 而这个缘故,越老板也不知道,于是对方就冒犯了一下:“不知道大小姐苦苦寻它做什么?冒犯之处,请大小姐见谅。” 大小姐似乎是见谅了,一边抚摸着手心的福娃,一边抬头对着对面的越老板笑了一下,才慢慢说道:“这是为了我妹妹寻找的......” 越老板一愣:“令妹?” 闻玉屏点了点头,同时说道:“我母亲当年怀着我妹妹的时候,去求过子,当时就得了一位大师亲自赠与的一对金童玉女,那时候我父母都觉得这是高僧的点播,觉得是天意告诉他们,他们命中注定应该有一双儿女,而当时家中已经有了我,所以我父母都觉得我母亲那一胎应该是个儿子。”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缘故,当年闻瑟瑟出身之后,不光是闻人良大失所望,就连闻夫人都是吃惊不已,以至于之后受惊昏厥,没几日就辞世,闻夫人的葬礼当日,原本要跟着一起下葬的那一对福娃其中的的女娃也跟着碎裂成了两半,之后更是被信佛的闻人良觉得不吉,命人把那一对娃娃送回去了庙中。 闻玉屏当时是跟着去的,在慌乱中,小小的闻玉屏也被派遣了一个任务,而在当时也不知道怎么想的,那个僧侣在听到管家传达的意思之后,只是笑笑,收下了那个碎裂的女娃娃,而把那个完好无缺的小金童塞进了闻玉屏的小手里。 那时候她年纪很小,虽然家中信佛,祖母和父亲日日夜夜都拜佛,可是她也只是有样学样,并没有放在心上,她觉得自己还是个小孩子,家中那么多的大人虔诚,若是神佛要保佑,也是会支撑一柄大大的伞,她只要安安稳稳的在大人身边就行了。 因为这种的漫不经心,她也并没有刻意地去留神存放那个小小的瓷娃娃,直到长大之后,妹妹进了府,同一日,她忙着收拾东西,看有什么好东西能挪到妹妹的院子里去,无意中一抬眼,她就看到了那个熟悉的小娃娃,它端端正正得坐在一个博古架上笑眯眯,微微撅起的小嘴似乎想要等着亲吻谁,脑子真晃过这个疑问的时候,远处出现了一个小小的身影,那么巧的,那个小娃娃的小嘴,正好落在了那个小小身影的头上。 闻玉屏眯着眼睛,看着那好像是巧合又觉得怎么会那么巧的事情,在这一点点的疑问中,那小小的身影走进了,她走到了她面前不远处,慢吞吞的抬起脸,露出一双大又透着疲倦的眼睛,那眼睛就那么冰冰凉凉的盯着她,说:“大小姐好。” 那是她妹妹,闻瑟瑟。 第八十七章 眼力劲 “......原来是大小姐为了令妹所求的。”越老板确实是个女子,她虽然着一身正经的男装,但是姿态声音举止无一不泄露她是个女子的事实,这更让柳芽不解她故意扮做男装的用意。 故意扮做男装的越老板继续用那个很熟的音调说:“我还以为大小姐如此费心寻这配对的金童玉女,是为了给自己保佑姻缘。” 闻玉屏闻言笑笑,用一种旁人听了只觉得漫不经心,但是柳芽一听就知道她是话里有话的语调回应道:“姻缘这种事情,时好时坏,都是事在人为的,若是当事之人觉得婚姻实属困顿,即便是真的给了一个天定之人,知心之人,也是无济于事的。” 越老板说道:“大小姐成婚在即,何必出此感伤之语?” 闻玉屏道:“何为感伤呢?何为欢喜呢?不过只是说了实话罢了。当年不如和尚成亲当日顿悟,穿着婚服骑马上了山,终修成正果,之后他那来不及过门的妻子以两家女儿的身份再嫁人高门,也是佳话。” 不如和尚这是,柳芽是知道的,基本上在京城中超过十三岁的姑娘都知道不如和尚当年被一朵牡丹花落头之后,忽然领悟佛法,当街掉头抛弃红尘的事情。 不如和尚是当初京城言官徐不言的独子,家中世代为帝王之师,虽然官位上不算是厚重,但是在京城的地位却十分的稳固,由此,他的独子才能够攀的上英侯的长女。英侯虽然有一子一女,但是长子多年前战死沙场,连一个孙儿都不曾留下。所以英侯答应女儿下嫁,也是为了之后,女儿的其中一个孩子能够划到已故的小英侯的名下。 谁想到迎亲路上,十里红妆,全城来贺,一路上沿街的酒楼的雅间都被订了个圆满,京城中有投花问郎的习俗,就是在新人成婚的路上,姑娘把手里的新鲜花朵或者用手绢做好的花束丢到新郎的身上和花轿中,以此来给新人祝福,同时也可以以此来沾一沾新人的喜气。 一开始的时候一切都十分顺利,直到走了一半之后,忽然有一朵极大的牡丹花从高处砸到了新郎的头上,不偏不倚,正中新郎的脑门,那朵硕大的牡丹花从新郎的面前咕噜噜滚下,还没来记得落地,就被那座下的高头大马微微一偏头,准确的叼住,然后不紧不慢的吃掉了。 引来一片大笑,都说古有牛嚼牡丹,今日见到骏马吞花,实在是有趣至极。 大概当时反应最大的就是新郎官了,他安安静静,几乎是定在了那里,浑然见不到面前吃了牡丹花的骏马,也听不到周围善意的哄笑,眼中空空荡荡,又像是包容万物,片刻之后,才浑身抖动,几乎无法在马背上坐定。他的反应落在了旁边跟随的小厮眼中,小厮这才察觉他浑身的冷汗已经浸透了喜服,小厮大惊,还来不及询问一二,就见新郎官,那位徐家的公子,英侯的乘龙快婿,一勒缰绳,直接调转马头,朝着婚嫁队伍的反方向打马而走。 这件事情影响甚大,甚至惊动了天听,当时先帝还在,亲自尽力的在佛门和两家之中周旋,若是当时坐镇的是新帝,大概根本无法处理这一桩奇事。 徐家的公子在新婚之日忽然开窍,领悟了佛法,看破了红尘,当天直接隐入了深山,当天两家人包括京城中的好事者连同宋城派出的御林军寻了大半日,只在郊外山下寻到了那匹骏马和马匹上放着的喜服,新郎早已经没了踪迹——在无人指引之下,只穿着一身雪白里衣在时而触摸豺狼猛虎的深山中跋涉了三日,终于寻到了一处与世隔绝的庙宇,由那庙中唯一的一个佛陀剃度受戒,出了家。 从此名为不如和尚。 不如和尚在佛门口碑不错,悟性高,天资出众,虽然并不算是少年灵童,但是胜在他后期如有神助一般,对于很多的佛经与梵文都好像有前世印记一般的领悟力。 但是不如和尚受人尊重,不代表徐公子就一定收到欢迎,可以说整个京城中唯几个对已经出嫁的徐公子还算是能笑脸迎客的,也就只有老父徐大人,以及想通之后的英侯,还有就是闻家。 两年后英侯的女儿以英徐两家的女儿身份高嫁,送嫁的,就是已经成为洛阳白马寺大和尚的徐公子。 ...... 闻人良闻大人经常去白马寺中斋戒,时常与不如和尚深夜畅聊佛法,京城中都说,闻家的老爷,可能以后也是要跟着剃头出家的主。 不过今日越老板耳中听了闻玉屏这样一番话,总觉得到时候扮演落跑新娘的会是闻人良的女儿。 难道闻玉屏也受到了什么点化不成?这倒不是不可能,那徐家的公子好像之前也没听说有什么佛缘的,所以当日忽然剃头出家的事情才让整个京城的人震惊不已,很多人至今都难以相信,怎么就有人能在大婚当日,人生三大乐事之一的日子里忽然就大彻大悟了?这若是神仙点化,神仙也太没眼力劲了吧。 不过也不一定,闻家时代都是供佛的,而且闻人良多年以来都只甘愿做个鸿胪寺的少卿,并不是不思进取,而是人家志不在此,他清高,清高的不是读书人那种不屑为功名利禄折腰的清高,毕竟读书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光耀门面封妻荫子,这不丢脸。闻人良的清高属于那种视金钱如粪土的那种清高,好像功名利禄和阿弥陀佛是天生有仇不可兼得的,但是也没妨碍闻人良娶妻生子侍奉高堂还给女儿寻个好亲事。 越老板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很是令自己不安,她开口,很想要小小的浇灭一下闻玉屏追随不如和尚脚步的心思:“不过即便是出家,也是拜托不了这个红尘的,你看不如和尚,就算是归隐了深山,不也最后落籍到了白马寺?而且这落籍的事情,还是英公去走的关系,又自己在先帝面前说自己并不怪罪这无缘的女婿,先帝这才没有治罪于他。” 越老板的本意是要告诉闻玉屏,这出家出家,说到底,出的也只是自己的小家,人天生能力有限,再如何都是走不出这大家的,还不如顺应天命,过好这苍天神佛赐予自己的那原本顺遂圆满的一生呢。 结果也不知道是哪一句话逗笑了闻玉屏,她笑了起来,到后来,简直是乐不可支。 第八十八章 美人一笑 闻玉屏还是头一回这样笑,笑得开怀,她一向都是大家闺秀的典范,笑容有度,举止得体,就算是再口渴,也不会大口大口喝水,她似乎从未有过特别喜欢的东西,也从未有过特别渴求的东西,以至于陆佰常为此伤神,常言说博取美人一笑不易,难于赚取千金,大概是因为对于美人来说,世上许多东西都是唾手可得的。 以至于越老板生出疑惑:美人,到底会为了什么而感到快乐呢? ...... 箫枣枣回去的时候心情十分的愉悦,就连翻墙都是哼着歌的——他原本大可以大大方方的走门进去,但是眼看着都要走到门口了,主意又换了,他非要饶了个道儿,走到了旁边的围墙边上去,踩中了一旁的一颗小树,一个借力,就十分轻巧的攀上了墙头。他在墙头微微一顿,身形略微在墙头停一停,在巡逻的侍卫和闹夜的野猫还来不及分辨这到底是错觉还是别的什么的时候,就一个翻身下落到了院中。 他得意,心想这若是叫那闻家的小丫头瞧见了,必然要吃惊的张大嘴巴鼓掌,说不定还要跃跃欲试,要求他带她去开一开眼界,到时候他就要慎重其事的开始和她说,因为她没有半点武功,带她不比带一个大石头容易。 到时候看小姑娘泄气的样子,箫枣枣又要在心里偷笑起来。 他一边偷笑,一边走在了回廊,沿着熟悉的路往回去走,今天不是他当值,且小乔大人知道他爱在不当值的时候乱跑,有要紧事无要紧事都不会寻他,所以他乐得个清净。即便是旁人数落他这样倦懒不是好事,一副不为前途打算的懒散模样,但是小乔大人却觉得没什么不妥,反倒是替他说话,讲说:“年轻人就应该玩闹一场,如今枣枣这个年纪,闯出什么事情都是值得谅解和原谅的,到时候再大上几岁,再闯下祸事,就只能用自己的命来赔罪了,谁都无法替他善后。” ...... 这话说的,真叫人不敢反驳。 不是没法反驳,是不敢。别看小乔大人性子温和,模样生的也面善,但是天生一副不怒自威的模样,略微有一些不知道前情的人觉得他是个好说话的上官,略微一打听之下,也会被这种强烈的冲击给冲到脸色刷白,心脏砰砰的跳。 久久的看着小乔大人温和的脸然后被无法克制的心跳震惊的手脚发麻且冰凉。 而箫枣枣在走到院中,意外的看到院中发呆的小乔大人时候,手脚也觉得凉了,被吹了许久,确实也凉了,以至于他要搓搓手,觉得手暖了,这才敢上前:“公子怎么还没休息?” 乔松所在的院子位于乔府的中心,原本是乔父的主院,乔松的父母隐居泉州,去早早过了大隐隐于市的日子,这主院原本按照次序也是要给独子乔松,但是之前乔松尚未及冠,年岁太小,一直都住在偏院东岳阁中,几年前及冠之后,才正式挪到了主院来。 主院原本名为凌月楼,乔松搬来后,改了名字,为水月间。 乔松如今独自一人在水月间的院中,这院子属于冬园,冬日满园梅花非常雅致,但是夏日就没什么看头,梅树结的果子也不好吃,又小又涩,叶子生的也不是那么的好看,但是乔松爱来,蜜桔知道,平日里时候,睡不着,或者白日睡多了,乔松就会独自起来,在这里走一走,通常这个时候都是乔松心情不好不坏的时候。但是一定是不喜欢旁人打扰的。 箫枣枣头皮都紧了,他只是想绕个近路,谁想到大半夜的时候,乔松却在这里晒月亮。 月光落在乔松的身上,他穿了一件松松的星蓝色的外衫,这种衣裳穿的不好就是好像披着一件大被子,但是乔松身姿挺拔,高,且瘦,芝兰玉树,在暗色的夜空下,星蓝色的外衫在他身上如同披上了一方星河,他回头,一双眼睛亮如星辰,端的上是剑眉星目,鼻子高挺,如描似画,配上一头柔亮漆黑的头发,更让他宛如画中仙。只是他唇色极淡,这一点让他显得多了一分的温柔和无害,若是不了解内情的人见了他,只会觉得,他是个脾气很好的柔弱书生。 但是只要是知道他就是当年以一己之力摧毁阿曼关的血罗刹的时候,这种错觉就会如爆炸的火星,一下子炸开,然后瞬间化为飞灰。 ...... 不过眼前的小乔大人,嘴角含笑,看着,确实是一副好脾气的样子,血罗刹之事已经是过去,至少箫枣枣第一次来带乔府,被他的叔叔送到小乔大人身边的时候,小乔大人给他的见面礼就是一包甜食而不是一把匕首。 箫枣枣上前,先忙不迭的跑回去房间取了一袭披风来给乔松披上,左右看了看,也没看到丫头的影子,不由得道:“今日是谁当值?蜜桔还是甜桃?怎么一个人都没有?” 小乔大人轻松笑笑,并不先回答他的话,只是笑看了他一眼,道:“别提别人,你的蜜桔呢?送出去了?” 箫枣枣冷不丁被问,愣了片刻,才不好意思的挠挠头,道:“大人说笑......嘻嘻。是蜜桔告诉大人的吗?” 小乔大人说道:“你又不是头一回,需要旁人打小报告么?上次君侯大人送了秋月梨来,你非说一个梨子不好分着吃,说是不吉利,眼巴巴的找后厨管果子的婆子多要了一个,结果也是这个时辰回来,笑得见牙不见眼睛。那梨子确实不好分了吃,理由算是说的过去,那蜜桔呢?” 箫枣枣有点不好意思,他不好意思的点不是被小乔大人看破自己偷偷给果子给姑娘,而是不好意思告诉小乔大人,这果子,给的不是同一个姑娘。梨子是梨子的姑娘,蜜桔,是蜜桔的姑娘。但是对于他的这样的做法,乔松并不支持,反而很不赞成的提过一嘴,说他这样年纪小,却这样多情,确实是这个年纪会惹出来的麻烦。 箫枣枣委屈,他还不曾惹过麻烦。 他先回答那蜜桔的问题:“蜜桔好吃呀。” 乔松站起来,准备回去,随意问道:“那小姑娘是喜欢蜜桔多些呢,还是喜欢秋月梨多些呢?” 箫枣枣:“......” 乔松:“......” 第八十九章 才华与人品 事情也不必多说了,乔松摇头,他性子清冷,对别的事情基本不太上心,面对自己小侍卫的“多情”也最多就是摇头,落款一句:“你这小小年纪......” 而这种留白过多的叹息评价,落在箫枣枣耳朵里,打击程度要比直白的训斥更厉害,他年纪小,且还是个身份平常的小侍卫,就算是运气好,遇到了个温和良善的主子,可是他也知道,以自己的阅历和出身,是揣度不了乔松的心思的。 所以才有人说,别看君侯大人和小乔大人都是那种温和良善的,可是很多下人都宁愿去服侍一些刁钻苛刻的家主,虽然后者日子过得难熬,可是有一说一,做得好了表扬的直白,做的不好了,板子打的也直白,不会轻而易举就赐死,因为一个调教一个衬手的仆人费的功夫比一个仆人的身价要高,轻易打死了不划算。但是赵南星和乔松就不一样,犯了错,他不会轻易责罚,自己明白了也就明白了,淡淡地“嗯”一句也是嗯的对方心里发毛,若是没察觉,有个好心的老仆来提点那是运气好,若是没有,那就等什么时候自己运气用到了头,命也就到头了。 至于运气,一个生出来就为人之下的,能有多少运气? 箫枣枣低头,轻声道:“公子放心,小的不会闯祸的。” 乔松这才看了他一眼,淡声道:“我不是怕你故意闯祸,我是怕那些小姑娘芳心暗许,你自己的模样自己知道,不是我夸你,你也别得意,街头的卖花的姑娘,酒楼门口提着石榴的女孩子,平日里能见到几个如你这样的少年?” 乔松难得对他说了那么多个字,而箫枣枣的头也难得低的那么低。 卖花的姑娘,卖石榴的女孩子......他原本以为乔松并不知道,谁想到乔松都能看在眼里。那卖花的姑娘一张圆圆的脸,生的胆怯,瘦瘦的身体在春日还有些萧索的寒风中穿着有些宽大的厚衣服,眼巴巴的在路边卖春花。他走近的时候,那姑娘就羞涩的朝着他挤出来一个笑,那笑没到眼睛里,纯粹就是希望路人能够停下买一朵花的那种讨好,箫枣枣不知道当时怎么想的,买下了所有的花,连同那个篮子,付了足足两倍的钱,得到了一个发自真心的笑,她笑起来,眼睛就像是新月,眯的都要看不见瞳孔。 而那个卖石榴的女孩子,生的就漂亮多了,她经常提着一篮子石榴到各处的大户人家后厨那里去卖,每个石榴都是又大又红,而她经常能够顺利的把石榴卖出去,卖给箫枣枣的时候,她已经能够熟练的对箫枣枣露出一个又羞涩又勾人的笑意,并且再递出去半个石榴给箫枣枣品尝的时候,懂得把自己白皙纤细的手送到他的手心里去,然后在他看过来的时候露出一个羞怯的笑。 ...... 这两个姑娘,在箫枣枣看来,就像是胆怯的小老鼠,不论是胆小的还是没那么胆小的,终极的目的就是为了活着。 今日乔松明显以为“蜜桔姑娘”大概也是小老鼠,但是箫枣枣却知道不是,闻瑟瑟就算是是小动物,也是一只兔子,而且是急了会咬人的那种,胆子又大又机灵,他带着她上房揭瓦的时候,甚至还没有来得及亮出来那两个蜜桔呢。 把头低到尘埃里的结果,就是箫枣枣当天落了脖子。 就连第二天跟着乔松外出的路上,要转个身都没法直接扭头,而是矜持地转动上半身,垂眼,去把手里的帖子递给了前来迎轿的门房。 他今日的“端庄”并不会引来多少奇怪的眼神,因为他们来访的地方,确实可以让对方府邸来一句“蓬荜生辉”。 这句话已经是周大人第三次提及了,好几次箫枣枣都想说,如果说不出来什么话题,可以不说。 不过当事人乔松都没有流露出一丝不耐烦的神色,他也当然不会轻易开口,而是依然昂着头,端出一副不苟言笑的模样。 周大人是周主簿,任职大理寺,是个六品小官,不过他门楣不错,祖上曾经富过,最高出过三品的文官和从四品的武官,所以至今还住着大宅子,养着几个零散的、身兼数职的下人,可惜一路走来都能看到那落灰的廊灯,剥漆的红柱,就连端上来的茶盏,看着都是一副老祖宗的沧桑。 看着乔松低头拂茶,箫枣枣有点不想让他真的喝下去——谁知道这茶的年份是不是也是祖宗辈儿的? 好在乔松没真喝,也没来得及,周大人就好像生怕慢一步就怠慢了一般,还未等乔松道明来意,就直接自己呈了上来:是一份不算是正经公文的文书。 乔松接过,很是愉悦的表扬了一句:“周大人办事效率确实是高,昨日才讲,今日就有了。” 他翻开文书,细细的察觉其中的内容,在一旁松了一口气的端庄的箫枣枣非常端着的垂眼扫了一下文书中的内容,发现其实就是昨日有关洛阳纸女相关的文官清流的名单罢了。他不屑一顾,真准备移开目光,然后在扫到一个名字的时候飞快的扭了回去,脖子忽然扭动的声音响动的很突然,“咔嚓”一声出现在安静的书房中,十分突兀,旁人没吓到,只是周大人肉眼可见的微微哆嗦了一下,然后恢复正常。 唯一出声发问的当日就是乔松,他道:“怎么了?——你脖子好了?” 箫枣枣顾不上感谢乔松的关心,连忙伸长脖子去瞅那文书上的名单,在看到那名单上真的有陆佰常三个字的时候,才确定自己真的没看错。 这陆佰常......不是,不是闻家的准姑爷么? “这是陆佰常,陆家的公子,似乎在京城才子榜上......可惜了,应了那句话,才华和人品持平不了。怎么,你认识?” 乔松说话之后,箫枣枣才意识到,自己刚刚把话都说了出来。 现在要说不认识已经来不及了,毕竟若是不认识,也不能知道他是闻家的准姑爷,不过......“也不算是认识,但是,我和闻家的二小姐打过照面。” 而且陆佰常也实在是太出名了,他出名的不是才名,而是他忽然一夜之间犹如被雷劈了一般忽然开蒙的事情,虽然陆家和闻家的门第算是门当户对,不过闻家的大小姐见多识广才貌双全,之前的陆佰常平庸无趣,属于那种冰人接了闻家的红帖去为闻玉屏寻良配,门当户对的里头都会自动删选掉陆佰常的。 而如今陆佰常开蒙成才,又得了才女闻玉屏为良配,人间三大幸事算是得了俩。今日却出现在洛阳纸女的名单中......更重要的是,闻瑟瑟知道这事吗? 第九十章 把柄和故乡 其实箫枣枣心中有数,闻瑟瑟应该是不知道的。 不过他还是多问了一句:“这个,是洛阳纸女交代的吗?” 他一边问,一边迅速又扫了一圈,乖乖,不光有陆佰常这个名人,还有不少是京城中的大拿,而且次数很多,达到了每月都有一回的程度。想到京城中常常会办什么诗会或者宴席的,外人听来都是以文会友的雅致动作,谁能想到这其中还夹杂那样的腌臜。 周大人忙回答道:“不错,审问了一夜,当日去传唤那女子的时候,她当即便就招供了,也不知道是为何,似乎受了些难,双脚上全是血泡,还哭过一场.......” 说到这,周大人又看到了乔松微蹙眉,连忙分辨道:“小乔大人明鉴,我们不曾为难那女子的。” 他低头,一副诚惶诚恐的模样,因此避开了箫枣枣的怒视,其实周大人能猜出来,那纸女的遭遇一定是有人提前“审问”,他吃不准到底是小乔大人的意思,还是别的,只能先撇清自己的问题才是上策。 乔松面上不显出什么,淡声道:“我知道,你们不敢。” 周大人噤声,他松了一口气,已经明白纸女的事情并非是小乔大人授意,明白自己走了一步对的棋:小乔大人心善的名声在外,不忍见到虐待犯人之事,尤其是尚未定罪的犯人,更何况那女子虽然名声不好,却也没真的做下大奸大恶之事,乔松自然不会赞成对一个毫无反抗之力的弱女子动重刑。所以周大人更加是困惑,听说当时是纸女的黑油篷马车冲撞了乔府的车队,这才有了这一番劫难,不过即便是乔松当时想借着这件事情对那些私混的文官下手,也不会去动一个弱女子的,那么当***迫纸女赤足行走回去劳心熬神的,应当就是小乔大人身边的人。 好漂亮的手段,好......大的胆子。 周大人自己暗自琢磨,错过了乔松抬头给箫枣枣的一个不悦的眼神。 乔松自然知道,这是当日自告奋勇要去跟着纸女看她平安归去的箫枣枣的杰作,也就只有他有时间当日做到。而周大人得了命令,于半夜去传唤纸女到堂审问的时候,那当日未曾如愿见到纸女的才子们甚至来不及派人去捂嘴。 一些文官很快被控制,名单送到了君侯赵南星手里,而那些才子的名单,则是交给了乔松。 这是君侯赵南星的意思。 这意思乔松算是明白了:如今他依然在养伤,手上并没有什么实际权力,虽然功名利禄对于他来说一样不缺,可是花架子还是真把式只有到了手上才知道区别。如今赵南星特意吩咐周大人只交代乐才子的名单,明显就是要给这些京城文人一些面子。 文人清高,又重面,别说什么小惩大诫了,想着就算是口头警告这事,也能让几个文人羞愤到当天就解了裤带悬个房梁。 但是也不能不给,不给了乔松会不高兴,君侯大人看中小乔大人,不会叫小乔大人不高兴,于是名单依然给了,作为日后万一对方作死,来个新账旧账一并算起的证据。 乔松翻看这份名单,上面记载了这三年之内的约见洛阳纸女赴诗会的才子名单,甚至还供出了次数,箫枣枣对于那些才子并不熟悉,也不关心,他伸长脖子去看了一下陆佰常,发现陆佰常前前后后,赴约过九次,而且是九次提诗。 对于这九次提诗的意思,周大人的解释是,是在纸女的肌肤上写诗。 周大人咳嗽一声,面上微讪,道:“这据说,洛阳纸女的名声,就是因为那女子的肌肤柔滑光泽,肤白胜雪,柔滑堪比湖州最好的绢面,洁白比得过徽州的宣纸,而物以稀为贵,故而.......那女子的肌肤,就更贵了......” 箫枣枣在后面听了个明白,心里冷笑一声,心想着这些文人可真会玩。把那些什么宣纸加花朵加金箔加香料之类的已经无法满足了,现在已经开始玩起别的花头了,下一步是不是觉得活人的皮肤无法保存自己的诗稿,就要扒皮了? 而乔松那边显然还没有明白过来,他茫然道:“肌肤如何贵?” 不过他也不算是笨,在对上了周大人欲言又止的目光的时候很快就明白过来:“啊......” 不过乔松一向不喜欢那种什么意会的事情,意会很容易出错或者会错意亦或者是那种意会之后,发散一点自己聪明的人,就比如旁边这个小东西,他直接对周大人道:“我说一番,你看看我猜的对不对,这洛阳纸女,其实重点,是一个纸字,对吧?” “我原本以为,这洛阳纸女应该是个什么才女,能够陪着那些人吟诗作对,不过后来我又打消了这个念头,若是如此,寻官\/妓不就好了?要美人有美人,要才女有才女,吹拉弹唱琴棋书画哪样寻不到?要去红街寻的快\/活,一定是教坊司给不了的东西。” 洛阳纸女,其实就是一副变相的《小\/怜\/玉\/体\/横\/陈\/图》,以肌肤为稿纸,横\/陈于案几之上,让冰凉\/滑\/腻的笔墨在肌肤上\/游\/走,既是视觉上的盛宴,也获得心理上的满足。整个行为下来,在那些文人的眼里,那横\/陈其上的女子,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张纸,纸么,就是高兴时候抚平舒展,挥毫而就,然后最好的结果就是裱起高悬,而欣赏的也不是那白纸,而是自己的得意之作;不高兴了,就直接揉捏成团,撕成粉碎,或者丢入火中焚毁,灰烬落于地上,再一脚踏上沦为尘埃。 这种行为,无视人权,把人当成物品的轻\/贱行为,自然是教坊司这类的地方寻不到的“刺\/激”。 ......而周大人的反应也告诉了乔松,他的猜测没有错。 乔松皱眉,再看名单之上的名字的时候,眼神中又多了一重的厌恶。虽然君侯的意思是这些“才子”的行为,并不必那些文官,才子做这些,或许是龌龊而已;但是文官不同,文官混迹于此,是为了表明自己的立场——你有把柄我也有把柄,大家互相有把柄,才能大家放心。所以有的时候能建立信任的,不一定是利益更多是把柄;令人心安的不一定是故乡,可能是地狱。 第九十一章 两难的惨 离开周府的时候,箫枣枣破天荒的跟着乔松一起坐进了马车中,其实箫枣枣的身份表面上是乔松的贴身护卫,实际上的职责就和小厮差不多,他年纪小,顾然机灵,武力值和阅历也是有限的,真让他去当个护卫,他也够不到格。 乔松身边的护卫的挑选都是经过赵南星,箫枣枣属于顺便,等于是商品促销的“买一送一”,纯粹缘故就是乔松喜欢,面相入了乔松的眼。既然乔松喜欢,那搁在眼前看着也不错,毕竟这孩子嘴巴甜,长得也乖巧,当个开心果,对于乔松身体的康复也有好处。 而且他这个护卫做的也心虚,他平日里不用特定跟着侍卫们一起操练习武,却必须去读书上学,每日都要习字背书,按照乔松的意思,他的年纪还未成年,未成年人的工作就是读书。对于箫枣枣的职责的解释是,乔府不是黑店,尚且不会用童工。 大部分的话箫枣枣听不明白,只知道这份侍卫的工钱领的心虚,不过读书的日子也是真的惨。鉴于这份心虚,他尚且还没有把惨这个字写在大腿上。 他活泼,也皮,平日里坐不住,根本没法安安静静跟着乔松在马车里默默的走完整个过程,要么探出头去和车夫聊天,要么就想着去换外头的大马骑一番,或者就不停歇的吃东西,大部分时候乔松都忍了,小部分忍不下去,就会把他赶出去由着他玩。 这一回乔松本就意外他的跟随,也已经做好了他坐不住的准备,结果路程走过了大半,箫枣枣还是规规矩矩坐在下首位置,只是没安分,屁股老实了,但是眼珠子咕噜噜乱转,手指头也像蜘蛛的爪子,扒拉个不停,扭来扭曲,像是在拨弄无形的算盘。 乔松的马车极大,甚至身后有一张可以安然躺下的床榻,里头香炉、食盒、果盘、盥洗用具无一不齐全,座位也是分上位以及下首。乔松的位置可以把下首的方位的所有看得清清楚楚,所以箫枣枣的小动作没一个能逃过他的眼睛。 乔松明明知道箫枣枣今日的反常是有话要说,也能猜得到根源在何处——一定是他手上这回取来的名单,而且是个陆佰常,且缘故就是他那个所谓的“打了个照面的闻家二小姐”,他对于那个闻家的二小姐并不了解,甚至也是第一次听说,闻家在京城不算是什么高门大户,就算是闻大小姐颇有才名,那名气也只是在贵女的圈子中,散不去更远,至于那个二小姐,就更加默默无闻了,那大小姐尚未婚嫁,年岁上应该大不了哪里去,而那位二小姐,是否及笄都说不定,不过既然能够让箫枣枣打上照面,也应该就是个颇有容色的黄毛丫头。 但是乔松并不打算主动去挑起这事,他合上眼睛闭目养神,他的好奇仅仅只限于让他察觉箫枣枣的小动作,更多的,也就没有了。 而乔松越是淡定,越是让箫枣枣抓狂,终于,在已经快要走到牡丹楼那条街的时候,箫枣枣鼓起勇气说道:“公子.......那名单,就不管了吗?” 乔松并没有睁眼,只是淡淡道:“龌\/龊之事,又不是大不了的,没伤人没祸事,何必大费周折?再说了这事也难看,若是闹大落到了南燕旧臣耳朵里,到时候就不是单纯脸面的问题了。” 箫枣枣觉得简直不可思议,道:“可是,可是那陆佰常,是个伪君子!他明明快要成婚,可是却留恋烟\/花之地,德行缺失,若是如此不管不顾,那对于他的未婚妻岂不是不公?” 箫枣枣越想这事,越觉得按下不表的行为不聪明——倘若闻大小姐和陆佰常婚后得知了陆佰常的龌\/龊,那时候就不是取消婚约这样简单了,而是两家之事,到时候闹将起来,两家皆是朝廷为官者,再传出去,那才不仅仅是脸面问题吧? 而乔松却依然是一副淡淡的性子,眼皮子都没睁开:“到时候再闹,那是家事,是陆佰常一人的事情,他龌龊他人品低下闻家小姐顾然命苦,宋国也没有说不许合离......到底也只是家事。若是此事今日闹起,牵连者多少你算过没有?” 他嘴角一丝淡笑:“那些才子,包括陆佰常,有几个是出身寒门的?洛阳纸女之事,说到底也是愿打愿挨并非胁迫,寻的刺\/激也是买卖罢了。若是为上者这些都容不下去,那混个水清无鱼朝中无官......宰相之位给你做?” 对于朝中的事情,箫枣枣自然不会理解,他低头不语,除了对于陆佰常会逃过这事的愤愤,也有对于乔松竟然会耐心和他解释这其中不同关系的惊讶。 可是一想到闻瑟瑟,他就觉得,他不应该就这样冷眼旁观闻家的大小姐掉入火坑。 那日聊天时候谈及家人,闻瑟瑟只说了她的姐姐,对于闻老太太和闻大人并没有提及只言片语,他是知道大户人家的那些复杂的,大概能猜出来闻瑟瑟不是个受到父母宠爱的孩子,索性还有一个姐姐替她操劳。若是闻家的大姐所嫁的是良人,那么姐姐和姐夫将来也会成为闻瑟瑟的有力依靠,否则,闻瑟瑟将来处境必然艰难。 ...... 马车依然在行驶中,很是明显的饶了个弯之后车速就慢了下来,同时马车周围的人声也多了起来,他在闻到了一个熟悉的味道,是距离牡丹楼不远处的一家胡饼特有的味道,那家胡饼中会加很多的胡椒,做的羊肉饼里也会加非常非常多研磨粉碎的胡椒。闻到这个味道的时候,箫枣枣知道马车已经到了牡丹楼那条街上。因为人多,乔府的马车车驾又大,故而每到了这一出,车速就很慢。 箫枣枣心事重重,难得没有趁着这个时候出去瞧热闹或者买两个胡饼吃,而是也沉默的坐在车子里发呆。直到听到两重隔绝的车窗里透进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清清脆脆,甜蜜如加了蜂蜜的溪水:“......这回你可要拿好,别再给撒了一地......” 箫枣枣一下子跳起来,然后“咣当”一声磕到了车顶上,车驾不矮,是箫枣枣跳得太高,他顾不上揉一揉自己的脑袋,也顾不上对乔松解释,连忙跑到一侧的车窗前打起帘子探头出去张望,果然见到了那个熟悉的影子:“.....瑟......小绺!” 他原本想叫许粥粥的名字,话到嘴边就给拐了个弯,唤了一声小绺,结果许粥粥身边的丫头扭过脸来,却是一张陌生的脸孔,她打扮的也像个丫头,但是稳重大方,即便是怀里包着一堆的东西,也挡不住她的镇定,且对于车驾上探出一个头的箫枣枣十分的戒备,不自觉的就把身边的许粥粥给挡在了身后。 第九十二章 一金一字 箫枣枣的笑容卡在了嘴边,他尴尬地下意识想要挠个头来缓解尴尬,结果却发现自己的手臂不足以伸出那个窗口——怪就怪那个窗户实在是太小,为了防止行刺,窗口一般很小,虽然外表看起来和寻常马车无异,但是也只有内部才知道是怎么回事,这马车车厢中有两扇窗户,一里一外,利用视线的错觉来造成窗户无异。基本不会露出破绽,毕竟也没人会整个人把头伸出去说话或者交代事情,除了箫枣枣。 面对对方的戒备以及虽然被那大丫头挡着依然看得出来在偷笑的许粥粥,箫枣枣还想要说些什么挽救一下,就“呲溜”一声,缩回去了马车里。 少年的脸回到了马车中,帘子放下,与此同时人流疏散,随着车夫一声马鞭的响声,马车逐渐离开了她们的视线。就算这样快的速度,许粥粥依然没错过那一闪而过的一只手,是个帅哥的手,骨节分明,手指修长,皮肤白皙,就算是到了现代,不用露脸,光是一双手就能吸引一大批的手控。 到了这个时候,许粥粥才被允许走出了胡娟娟的身后,她好奇道:“那上头坐的,应该就是那位大名鼎鼎的小乔大人吧?” 胡娟娟对于许粥粥这回的消息灵通表示奇怪:“二小姐如何可知?” 许粥粥回答的爽快:“上一回我来牡丹楼饮茶,正好撞见小乔大人的车队路过。” 她隐去了洛阳纸女以及孤山的事情,把事情讲的就好像是小乔大人就那么自顾自的路过了,她自顾自的瞄了一眼一般,同时忍不住赞叹一句:“好威风!” 胡娟娟不冷不热,但是语气一听就是泼冷水:“小乔大人仙人之姿,京城有不少贵族小姐青睐,可是对于小乔大人来说,别说那些贵女,公主郡主都配得上,二小姐青春妙龄,可别到时候,咳,马小姐。” 很好,多亏了马丽苏从铺子里出来的及时,让胡娟娟及时地把那一盆泼了一半的冷水给收了回来。 马丽苏逛了一圈,大概并没有什么真的想要的,只是随意的选了一支糖人,画的是普通的月宫兔子,还是旁边的小姑娘极力推荐的,因为月供兔子的糖能浇地多些。 于是马丽苏最后就举着两个月宫兔子出来了,笑盈盈地递了一支给许粥粥,同时问道:“聊什么呢?” 许粥粥还没开口,胡娟娟就急忙道:“刚刚瞧热闹呢,有个不长眼的小子踩了果子皮打滑,摔了一跤,特别滑稽。” 胡娟娟话音刚落,许粥粥就忍不住嗤笑出声,她举着那糖画做团扇一般挡在面前,可是笑容却越发的灿烂,笑止,才点头道:“是啊,我现在想想那画面,都觉得有趣。” 马丽苏倒是被她的笑给逗乐,嗔笑道:“现在想想笑笑倒是无妨,可是若是刚刚亲眼见了时候笑,可是失礼的。” 许粥粥忙道:“放心,我憋住了呢。” 之后就咬了一口糖人,一口吃掉一片祥云,那兔子脚下踩了个空,看着就像是不得不牢牢抓住月亮才让自己不掉下去。入口的甜让她眼前一亮:“好甜!” 马丽苏笑:“这是麦芽,自然是甜的。” 马丽苏也闻了闻那糖人,不过倒是没吃,而是随手给了一旁的小丫头,小丫头一副诚惶诚恐的惊喜样子,犹豫再三,在马丽苏的鼓励之下,才小心翼翼的咬了一口,许久都舍不得嚼,一定要慢慢在舌尖让糖化开。这时候的糖人不便宜,一般只有贵女能偶尔吃一次,普通人家的小孩即便是眼馋哭到在地上打滚,大人也舍不得拎着孩子去买一支。没办法,毕竟在古代,糖是贵价之物,像马丽苏的丫头这样的,除非主人赏赐,否则也舍不得去买一支来当零嘴。 马丽苏看着许粥粥道:“这附近有一家胭脂铺的胭脂做的很好,要不要随我去瞧瞧?——虽然你尚未及笄,不过就算是瞧瞧也欢喜不是?女孩儿么。” 许粥粥已经快把那个满月吃成新月了,道:“好呀。” 这话题算是转移了。她瞥见一旁胡娟娟松了一口气,她知道,胡娟娟故意撒谎的缘故是因为她怕马丽苏也是个小乔大人的崇拜者,回头若是听到她提及了小乔大人,万一就如那周柚柚那样见人就安利,那可就糟糕了。 许粥粥心想我见都不曾见到那人庐山真面目,哪里知道是什么仙人还是地人。而且这种和大人物混的上牵扯的,即便是穿越文那也是女主角的工作,她一个铁了心要当路人甲的,并不想改变原主的身份该走的线路。 按照原主闻瑟瑟的身份,她是不会接触道小乔大人那边的,即便是马太守的女儿,也远远够不上资格。包括之前马丽苏的赏花宴上,也是来的是差不多的贵女,那个安乐郡主的到来很是例外,即便是旁人都能猜出来,马丽苏的野心。 所以也是如此,这样野心的马丽苏还能够屈尊降贵的抽出时间来陪她逛街,许粥粥也是十分惊讶的。 不过很快马丽苏就用实际行动告诉许粥粥,她这一趟,不是闲的没事。 ——在去那家胭脂铺的时候,她们“正巧”路过了那家越来书局,上一次许粥粥来的时候明明是一副隐居内院的乔九掌柜,这一次就跟等着抓耗子的猫一样准时无误的冲了出来拦住了许粥粥。 “闻小姐,”乔九掌柜对她施礼,一副好巧啊好有缘分的模样,“没想到这么快就再见面了。” 许粥粥:“......” 许粥粥不说话也不要紧,自然有人跟着捧哏,绝对不让这话落到地上去,开口的当然是马丽苏:“这不是乔掌柜的?乔掌柜一向不轻易见客,如何对闻家的二小姐如此熟悉?” 乔九掌柜抚了抚打理的很漂亮却不算是浓密的胡子道:“闻二小姐才华斐然,乔某人实在是难忘的很。” 马丽苏道:“那今日乔九掌柜拦住闻二小姐,又是为何呢?” “不瞒马小姐,乔某,是想黄金购买诗。” 许粥粥这回就出声了:“什么?” 此时已经自然而然将她们一行人引入到书局内堂的乔九道:“这两句诗句,乔某想要向闻二小姐买下来。” 他说着,打开了一副卷轴,上面以十分漂亮的笔法,抄录了那之前许粥粥写的那两句“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 乔九见许粥粥不语,伸出一根手指来商量:“一金,一字。” 一旁马丽苏道:“一两黄金一个字?” 乔九摇头,再次说明:“一锭黄金,一个字。” 第九十三章 半斤八两 话一出口,在听明白了乔九掌柜的字句意思无误之后,饶是面对小乔大人的车队就保持淡定和警惕的胡娟娟,都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凉气。 一锭金子一个字! 古语说一字千金,这一锭金子若是换做铜币,可不止千金,简直就是万金了! 她认得字,也能够读的出来那卷轴上的所有的字,虽然她不明白这两句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光是越来书局的掌柜会出一个字一锭金的价格购入,就知道这两句十分十分的了得。 要知道,上一位被千金购入越来书局的人,还是孤山。 当年那一场轰动,就连一直淡然处于局外的闻家都听说过,越来书局以一字十金的价格,买下了孤山的“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心恋落花”这两句。至此,越来书局和孤山同时名声大噪。 难道下一个京中闻名者,会是闻家的二小姐? 胡娟娟不由得捂住砰砰跳的心脏,再看向许粥粥时候已经是一脸崇拜,心想:“都说闻家默默无闻不在功名,可是闻家却依然还是得天青眼的。” 而许粥粥那边,却所思所想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 许粥粥是知道古代的金钱换算单位的,她虽然学生时代看得那些小说和影视剧中动不动就会就男女主角一掷千金的举动,也有喝一碗酒就抛下一块花生大小的碎银子来做“这钱给你别找了”的豪气举动,但是她其实还是明白,在古代,铜钱才是用的最为广泛的流通钱币的。 别说黄金了,就连白银都不太普遍,她就算是身边的经历已经离谱到了穿越,还是魂穿,她还是没想到,有一天那种金手指到天降暴富能落到她头上。 许粥粥的第一反应,并不是那种类似于现代中了彩票的狂喜,反而当即生出了一丝的戒备,那戒备还来不及表现在脸上,她的脚本能就带着她后退了一步。 然而她这一步后退并没有成功,一股轻巧却坚定的力量不仅阻碍了她的后退,反而把她往前一推,迎合了上去,这样看来,就好像许粥粥对这个价格十分的满意,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进行下一步的商讨。 一旁的马丽苏脑子转的快的多,语调轻快道:“都说越来书局的掌柜眼光甚高,但是也是独到老辣绝不会出错的,此番他看中你的诗文,定然就是你的诗文值得这些......” 她一边说道,一边又轻轻的推攘了一下许粥粥,柔声道:“还不快应了?” 许粥粥没吭声,她的思绪已经慢慢被马丽苏抚平了——很神奇的就在于这个,目前虽然马丽苏知道徐粥粥已经明白她是穿越者,而且她也知道了越来书局幕后的老板实际上就是身边的这位马丽苏,就连那陆佰常这个草包有可能就是马丽苏包装的事情也是彼此心知肚明。所以这一番的巧合和乔九掌柜的特意等候,实际上就是马丽苏的操作。 可以说,马丽苏在行事一种作者的权利,擅自给予同样作为穿越者的许粥粥以金手指。这金手指的第一笔,就是天降横财。 那下一步呢? 许粥粥接受了这一笔横财,然后立刻就可借助越来书局声名鹊起,成为京城中有名的才女,之后马丽苏再想办法把她引荐给安乐郡主,再由安乐郡主往上引荐,若是一切顺利,一个原本拿着路人甲剧本的闻瑟瑟,就有可能演完一整套的穿越剧女主的设定情节。 当然,也有可能不顺利,闻瑟瑟还来不及做出一番惊天动地的情节出来,就被直接贴上了炮灰的标签。 想到这里,许粥粥不由得看了马丽苏一眼,她尚且能够控制自己的表情,以一种迷茫不解还带着慌张的表情与之对视,心里想的内容却是忿忿的:这种走向的剧本,你怎么自己不去演? 当然她不会真的问出来:马丽苏无论如何,都是作为先行穿越者,在这里已经有了不错的基础,她一个根基薄弱,甚至原主都得不到亲生父亲重视的嫡次女,根本没办法和马太守家的长女去拼什么。 她顿了顿才说:“这是什么意思?你买了我的诗,然后这诗句就算是越来书局的?” 她当然要问这个,毕竟在古代似乎没有版权意识,当然好像也没听说有谁冒充哪个大家招摇撞骗的,不过确实她听说过有亲叔叔为了侄子的一句好词而下杀手的例子。 乔九掌柜连忙道:“并非如此,小姐莫要误会。” 之后他便对许粥粥解释起来。虽然解释的复杂,不过许粥粥也是听懂了,说白了,那就是现代版的版权。等于说这一字一金买的实际上并不是字面意思上的这两句十四个字。而是买下了许粥粥未来三年的诗句的出版权——越来书局管这一招叫做“怀璧”,也就是说他们用自己的眼光作为赌注,来发现一些身怀大才者,在做出好诗之后,就可以来越来书局送宝(投稿),一旦相中,越来书局会以超过市场价百倍的价格买下,同时越来书局会开始启动培养计划,为对方推荐书院、拉拢圈子、让其在最快的速度在京城中声名鹊起。而那个时候,其人的着作比如畅销,同时,越来书局的回盈就开始了。 可以说在这一点上,越来书局就没输过,孤山、陆佰常、到现在伸出橄榄枝的许粥粥,包括乔九在内,都是一副信心满满的样子。 乔九掌柜解释完之后,拍了拍手,不多时,就有一个声音自一面墙壁响起,乔九掌柜走到那处,拉开了抽屉——原来这个抽屉是双面的,既能从外头抽出,也能从里面打开,乔九掌柜抽出之后,露出了里面的一个四方的木盒。 许粥粥猜到里面是什么,却又觉得有水分——黄金的密度很高,这个小小的盒子就算是装得下十四锭金子,乔九掌柜也不可能一只手就轻松托得起来。 结果没想到等到乔九掌柜打开,竟然真的是十四锭金子,再一看——大意了,古代的一锭金子的重量在一两到一斤不等,乔九掌柜一锭金说的漂亮,实际上两句句子加起来,十四个字都凑不到一斤黄金:古人的承重单位为半斤八两,一斤等于十六两。 这两句诗,十四个字,还差两个字才到一斤金。 第九十四章 安利的好手 十四两金,大概能打一个大金镯子。 不过大金镯子她也有,两个! 这个想法一出来,许粥粥瞬间纠结就没了——她是个穿越者,从小养成的概念中对于黄金并没有太过于直观的概念。尤其是在转换成现金的时候,于她来说,闻瑟瑟这个身份是不缺钱的,或者说,钱对于原主闻瑟瑟来说,用处不大,多了也用不着,少了好像也不着急。 而且这钱也不好拿,拿了之后等于是和经纪公司签约一样,要被包装被培养被营销......虽然许粥粥做好了成为公众人物的准备,可是闻瑟瑟没有啊。 所以许粥粥非常直接的婉拒:“乔掌柜的心意我领了,我也知道,乔掌柜这属于惜才之心,不过,我只是个小女子,并没有太多的野心,也实在是恐惧于在人前出头。” 许粥粥原本以为这个拒绝已经不算是委婉了,若是乔九再不肯后退一步,那就要算是强人所难了。结果没想到乔九掌柜似乎早料到她会有这个推脱一般,立刻接话道:“这也不打紧,有才者难免会有各种的喜好,且才华与财产一般无二,皆有财(才)外露的说法,若是小姐不喜如此,我们可以为您用个书名。” 许粥粥一愣:“书名?” 乔九掌柜解释:“便是别名,以此身份来写诗、着书等等,可以鲜少露面,可不为人知,以旁人出面代劳等等......” 许粥粥心想,这事她熟啊,这不就是笔名么? 她穿越之前拍的那个影视剧,就是根据小说改编的,原着小说的作者就是用的笔名,且原作者保密性极高,甚至连性别都不知道,购买版权,商谈影视化,包括剧本的改变皆是线上进行,商务合作事宜也是经纪人出面。据说作者是个社恐,除了写作旅行没有别的爱好,就连读者在微博上粉了大半年的账号,结果也被经纪公司打假是个高仿。 而现代流行的这一切,在古代发现被活灵活现的套用......这种熟悉的感觉,很难让许粥粥不想往后看过去。 从开始到现在,站在她身后的马丽苏都是一副鼓励的模样,她安静温雅的笑着,身后的丫头和胡娟娟吃惊的反应更加衬地她处变不惊,端庄大气。 可是越是这样,越让人觉得不对劲。 包括就连乔九掌柜的自然也变得不自然。——这样鲜少见到的操作,这样一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小姑娘的忽然冒头,竟然让另外一个千金小姐觉得淡定,而这个旁观者的淡定反应,也让乔九掌柜觉得正常。 这种连锁的不正常反应只能证明:要么,这位马丽苏马太守的女儿的淡定是京城皆知的,就算是天崩地裂她的笑容都会完美保持;要么,这一切都是在马丽苏的掌握之下。 许粥粥倾向于后者,她已经知道这越来书局的幕后老板应该就是马丽苏,而且当时她提及的时候马丽苏并没有否认,反而是一副对于许粥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感觉,甚至许粥粥觉得,若是时间允许,马丽苏会拉着她这位“同志”哭诉这几年穿越时候的迷茫和在陌生地方创业的艰辛云云。 而如今的情况是,马丽苏好像已经把注意打到了自己身上去了! 而且这个机会还是自己主动送上门的。许粥粥懊恼的要咬舌头——她当日发现了原主的死因好像有问题,苦于无人想办法,于是就想去找马丽苏来商量,结果碰壁不说,连金庸老爷子都请了出来都没用。 最后没想到这首诗还是落到了马丽苏的手上。 许粥粥还是摇头,一副怯弱的样子,道:“在下受之有愧,这两句诗句并非是我写的,而是我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听到过一个老者吟诵中有这么两句......那时候年纪小,只对这两句印象深刻而已......所以,乔掌柜实在是不应该因为这样两句就对我给予厚望的。” 她一边这样说,一边偷偷观察乔九的神色,果然,她捕捉到了乔九掌柜的视线往她身手瞄去,虽然乔九掌柜做的隐蔽,且还是接着卷轴的遮挡,可是她可是表演专业毕业,表演课上,专门有个作业就是去日常中观察,为了不让那些被观察的对象感觉不适,她早就学会了不动声色的“旁观”,所以乔九掌柜和马丽苏的微弱动作都逃不过她的眼睛。 这一下子许粥粥更加确定,今日这一出的“巧遇”,都是马丽苏安排的。 ...... 马丽苏看着她这个穿越者来此数月却依然碌碌无为整日混吃等死,实在是看不下去,整日的闭门不出,遵守着原主的原定路线游来走去,就算是有主角触发任务,她也接触不到。 既然许粥粥触发不了主角剧本,那么只能让她这个先来者给她硬塞金手指技能:穿越么,来到陌生的地方,首先就应该立足,而立足的根本,就是第一桶金。 马丽苏很是大方,第一桶金就准备交给许粥粥十四两金。这笔钱不小,要知道当初孤山送诗的时候,一个字只有一千枚铜钱,等于一两银子,当然,此千金也可算是千金。 至于为什么会这样双标,那还是因为现代人对于铜钱是没有概念的,还是黄金来的醒目——铜币早已经成了过去,而黄金的魅力却依然永恒。 而面对这样的金手指,对方的态度却依然是胆怯的,她似乎打定了注意要苟到底,不肯出头,不肯前进,也不肯去接自己的主角剧本。 想到这里,马丽苏安耐住自己恨铁不成钢的情绪,柔声在小姑娘的耳边道:“你以为你这个出身的身份什么事情都不做就能有一份安稳的日子一个好姻缘么?别想了,就算是变成当家主母,该有的宅斗也还是有,无论是宫斗还是宅斗,只要输了,下场就是不是一个惨字能概括的。” 她如愿对上了小姑娘的愕然的脸,她依然是那副柔和宽容的笑容,面如春花,然而说出去的话却带着凛冽的寒风:“越是我们这样,越是容忍不了那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良人良人,哪里如此能够容易遇到?你甘心一辈子靠着别人过活?即便是备受宠爱,也不过是个内宅的主母,白白一副温柔皮囊,灵魂却空空......你甘心吗?” 而许粥粥第一反应是:“你穿越之前,是不是搞\/传\/销\/的?” 第九十五章 打工人 旁人皆为这两字一头雾水,唯独马丽苏在忍笑。 笑毕,她又俯身到许粥粥耳边,柔声道:“再说,即便是为了你的姐姐的良缘,你也应该应了这事。” 不提这个还好,一提这个许粥粥就生气。 这关于陆佰常的才子人设,以及之后的陆家和闻家的联姻,这难道不正是马丽苏的手笔?若非她的包装,这才子榜单中,哪里会有陆佰常的名字?若陆佰常没有那才子之名的加持,即便是门当户对,又如何能入闻玉屏的夫婿名单里? 如今倒好,始作俑者在此,脸不红心不跳的给许粥粥出主意,一副好心好意的样子,似乎在说:你看,我令你困顿的事情寻到一丝的生机,你多应该感谢我。 许粥粥忍着不翻白眼,问她:“这与我姐姐有什么相干?” 马丽苏淡然一笑,坦然道:“若是闻家的两个女儿皆是才女,皆名声响亮,那么,于陆家来说,原本匹配的良缘就要凉了。” 她这话说的时候并没有降低音调,说的坦然,锅甩的也明白,睁着无辜的眼睛道:“二小姐不是一直都不满意那位陆公子么?我原本知道的时候还觉得困惑,那陆公子才情不错,与闻家大小姐也算是门当户对的,到底是哪里没有入二小姐的眼?如今明白过来,原来是陆公子的才华,根本入不了二小姐的眼。” “既然如此,那么二小姐应该体面的去了解这段不看好的姻缘,作为血亲的妹妹,为了姐姐做打算,即便是旁人也是可以理解的,只不过,如今亲事已经定了,能够让陆家知难而退,而又不损闻家大小姐名誉的办法,似乎就是眼前一种。” 听起来是坑。 是专门为了自己挖的坑。 但是又不应该,因为闻玉屏订婚是在原主来到京城之前,而在这之前,原主还没有死,自己也没有穿越,甚至闻家有个二小姐这事知道的人也不多——这足以见证原主在原生家庭的被忽视程度。而马丽苏更不会知道自己穿越的事。 她会知道眼前的闻二小姐穿越,基本更多的是出自一种第六感——这也是为什么不管是把李白白居易杜甫利用了个遍的陆佰常,还是时不时蹦出一个现代词汇的孤山,都不会被她误以为是穿越者的原因。 如今只能说,马丽苏现在在发现了一个新的穿越者,并且十分干脆的准备培养她控制她,并且愿意为之抛弃孤山和陆佰常。 可是.......这种出风头的事情,为什么自己不去呢? 许粥粥目前还没有想通,而且目前来说,棘手的也不是需要立刻想明白这个缘故。 眼下棘手的,是眼下。 乔九掌柜也趁机道:“那是自然,闻家两位千金皆是才华横溢,尤其是闻二小姐,年少出众,前途不可限量,陆家的公子虽然如今盛名在望,但多少也是迟迟开蒙......对比之下,陆家自然倍感压力的。” 乔九掌柜一边说一边皱眉,纠结的神色充分展示了口不对心的状态:毕竟陆佰常也是越来书局捧出来的,而且陆佰常的版权基本都归属给越来书局,给他们赚的钱和名声也是十分可观的。因为陆佰常本身的草包程度,他对于马丽苏的依顺也要比孤山强,也比较好控制。相信不管是乔九掌柜还是马丽苏,都会毕竟满意陆佰常。 而如今为了一个自己,马丽苏当场就要放弃陆佰常,乔九掌柜一边不敢违背马丽苏的意思,一边心疼到做不好表情管理的模样,实在是让人忍到肚子疼。 见许粥粥不语,乔九掌柜的神色越发的不安,他又偷偷看了一下马丽苏——这已经是他不受控制的第三次去观察马丽苏的表情了,相信马丽苏的表情应该不会流露出太多不悦,但是越是如此,乔九掌柜越是焦虑。 这样状态的乔九倒是与许粥粥初次见他时候状态两极分化:倒是很符合现代员工面对顾客和老板时候的截然相反的态度。 作为老板的马丽苏,很是会掌握和拿捏员工的心理,而打工人的心态,从古到今,基本上都是差不多的。 许粥粥看了觉得好笑又心酸,道:“这样一说,我就更加不敢展露了——若是如此,我家姐姐岂不是就被盛名所累?我姐姐为人不喜张扬,鲜少参与什么诗会文论,便只是想安稳度日,我这个做妹妹的自然要尊重姐姐的想法,如何还要添乱?” 她越说越觉得自己说的有道理,自己频频点头还不算,甚至还问胡娟娟:“你说是不是有这个道理?” 主人说话,做丫头的自然要符合,不可能有反对的,何况胡娟娟不用想都觉得有道理,想一想便还是觉得有道理,点头都点了两回,第一回是不假思索的,第二回点头,是想过了还是觉得有道理的。 她甚至因为思考而眼眶中含了泪花:“二小姐和大小姐实在是姊妹情深!” 在胡娟娟现在看来,许粥粥之所以不愿意担上才女之名,就是苦衷连连,一来是闻家想来低调内敛,不喜欢追求功名利禄,而才女之名也属于其中;其二,便就是她不忍心因为自己的盛名连累自己的姐姐闻玉屏的姻缘,即便是以自己的才华来说,陆佰常的才学实在是不入眼,配不上自己的姐姐,可是架不住自己姐姐中意,千金难得好姻缘么。 如此想来,小小年纪的闻瑟瑟,实在是用心良苦的。 眼看这局面走向已经明朗,只要再后退一步,许粥粥就能够退出这个漩涡摆脱被动了,结果门口进来一人,把她后退的路给封住:“乔九掌柜实在是用心良苦,不过不过俗话讲得好,人各有志,即便是这位姑娘天生有才,也不用非得必有用吧?有人爱那功名利禄,就有人向往田园之乐,何必强加自己的想法于人做那强人所难之事呢?” 来人背对门口光源,面目是模糊的,忽然涌入的光线令许粥粥短暂眩晕,也让她没有一下认出来对方是谁,而对方也好像没有先行自我介绍的这个打算,先就来一个滔滔不绝,丝毫没顾忌乔九掌柜骤变的脸色——乔九掌柜的脸已经发绿,是真的发绿,刷的一下苍白之后并没有马上回温,反而开始有点应堂发黑一脸愁容,一看来人就是让他不悦的。 第九十六章 坏事 也不怪是乔九掌柜先看清楚来人的面目,主要是许粥粥的站位,实在是一个观众视觉的站位:那打进来的光线明显对着她,她若不是时刻记得闻瑟瑟的人设,可能下意识就要发挥群演特质,来一个张大嘴巴惊呼,做个哇哇叫的花痴了。 不过孤山的模样,看起来也不是一个拿着除了女主之外人见人爱的男二的设定的,他的身形太过于独特,让许粥粥稍微适应了一番光线之后马上就认出来来人是孤山。 那个高瘦的样子,又喜欢把自己裹在宽大衣袍中,随时随地都要做好准备乘风归去的,不是孤山还能是谁? 而乔九掌柜对于他的到来只有觉得突然倒是没有吃惊,很明显这里他来很多次,以至于畅通无阻到无人阻拦。 不过虽然是畅通无阻的,但是受不受欢迎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乔九掌柜已经把不欢迎显露在了面上,也不用再直接多嘴说一句,许粥粥把这一切看在眼里,但是并不知道孤山和乔九掌柜的恩怨。 倒是胡娟娟那边走近一步耳语了一句:“上一个一字千金的便是这位。” 这个信息的获得让许粥粥略微吃惊,也就是说,孤山也是越来书局捧红的?那若是这样的说法,马丽苏是否知道孤山的来历呢?毕竟孤山若是一个不小心流露出一些字句,确实会被马丽苏察觉的,她自己不也是在没有自己自爆的前提下被马丽苏给察觉的吗? 马丽苏穿越之后,除了矜矜业业的利用自己穿越人士的优先条件开始搞事业之外,一直没有放弃过寻找同盟,对于孤山来说,但凡她有一丝的觉察,定然会抓住不放,再三试探。可是即便试探出来真相,倒也不至于会对孤山抱有敌意吧?尤其是这个敌意是乔九掌柜表现出来的,就更加令人不解,乔九掌柜看起来并不直到马丽苏的身份,也不会明白什么是穿越,他只是个敬佩马丽苏经商手段和才华的打工人而已。 至少目前来说,许粥粥获得的信息就是这些。 而在许粥粥思考的这段时间里,乔九掌柜那边已经和孤山来回辩论了几次,围绕主题,都是“你情我愿与强人所难的区别”。 乔九掌柜那边的意思,是自己到底是个文人,惜才之心胜过于性命,好容易见到一个天资出众的少女,自然不甘心这样的人才埋没深宅,理应如太阳一般的耀眼云云,且若是人家不乐意,他也只会再三游说,不会强迫。毕竟这才华之事,是强不来,迫不出的。 而孤山却是冷笑,道:“这卷轴都已经端出来了,还说什么不会强迫,以我看来,这卷轴改是成批的吧?下一步是不是就要刻印上闻姑娘的印记,然后送到山南先生面前去?” 乔九掌柜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孤山立刻又道:“如今这闻家二小姐尚未及笄,连大名都没有,这闺名也只有父母兄弟姐妹可告之,若要成名,只能选个名号,我看,你们连名号都选好了吧?” 乔九掌柜没说话,也没接的意思,但是胸前起伏足以证明他如今心绪并不平静。 而在许粥粥看来,孤山如此的了解这一套流程,足以见得他也是个过来人。而这一套看似拆台的流程,足见也不是第一次做。 她好像有点明白一开始孤山进来时候,乔九掌柜那个脸色变化的原因了。 孤山故意停顿了几秒,见乔九掌柜没有搭话,而马丽苏也是在旁边一声不吭,他微微一笑,又说一句:“只怕连印章都做好了吧?” 他说着话时候,故意瞄了一眼那卷轴上面落款的位置,而许粥粥也看到他的表情,顺着他的目光一看,果然有个印章。 不过她看明白,隐约只认出来一个鱼字,然后剩下两个就是“之印”。 鱼什么之印。 许粥粥默默看了一眼乔九掌柜,又看了一眼孤山,看来这一套流程,从孤山到自己,倒是有一种适用一切的感觉了。 而马丽苏在这个时候轻轻巧巧的开口:“越来书局我倒是知道一些的,乔九掌柜惜才,且也知道文人大多数清高孤傲,除了诗文之外,其他俗事皆不通,若是把一些精力用在这些琐碎之事上面,只怕到时候会浪费一些精力——这文人的精力可是宝贵的,即便是少写了一首诗,都是大大的浪费,不是吗?” 马丽苏也有意的停顿了一会,让旁人,其实就是许粥粥来消化这些内容,然后接着道:“而且孤山先生,您当年也成受过越来书局一字千金的买卖,虽然往后三年,您都没有再写过一首诗,可是直到现在,您都还是京城大小诗会的座上宾,这其实说没有越来书局的帮衬就有点忘恩负义了吧?” 对于马丽苏这有些重的质问,孤山依然保持了那种不与相关的清冷,他表情都没有变化,非常非常坚持自己今日的目的,就是来坏事的。 他笑道:“我当年两句诗卖得一字千金,当然,也享受了一日成名的潇洒。而同时越来书局也跟着成名,闯出名声......如此来说,算是相辅相成各自不亏的不是么?至于后来我文采枯竭江郎才尽,那也是我自己的事情,反正越来书局也没有因为我的不争气而跟着倒霉就是了。” 听到孤山如此说话,乔九掌柜忍不住出言讥讽:“孤山先生放心,若是孤山先生是害怕这闻小姐如您一般只是昙花一现,倒也不必忧心的,您也说了,闻小姐尚未及笄,一切文采出名都是以名号为先,不会落到闻家身上去。” 孤山这回冷笑一下,反问:“那谁知道?” “京城中虽然人才济济,不过才女确实不多,如今宋国鼓励女子读书考科举为国效力,但是大多数的姑娘还是喜欢掌管内院操持家务——这也不能够怪宋国女子甘愿平凡,而是宋国只要还是在坚持男女分学而授,女子就一日不会在宋国受到公正待遇。而宋国为了让女学生有此信心,少不得需要寻几个榜样来,最好的,就是从世家官宦中选择——而若是这时候闻家一下子出了两位才女,既然轰动,那时候,宋城必然知晓,且不会仅仅只是知晓而已。” 第九十七章 心有桃源 宋城是什么概念,作为穿越时间虽然不算长却也绝对不算短的许粥粥来说,不算是陌生的。 宋城就是宋国的皇宫,据说当年宋国建国之初选宫城的时候,天师奉命勘测龙脉,偶然路过一处地方迷了路,正举目茫然时候,遇到了一个白衣的童子,那童子全身一尘不染,身穿五彩褂,头戴紫金冠,手持一朵白花,蹦跳而来,天师连忙向童子问路,童子却道:“你无路可走——这并非你该来之地,又何谈寻却出路呢?” 天师大惊,遂明白自己无意中到了神仙之所。正待借着问询的时候,刮过了一阵大风,那童子在风中嘻嘻哈哈大笑起来,手中的白花被风吹得升起,一直升起,最后竟然成了那一颗启明星,而面前的那个童子早已经无影无踪不知去向。天师知道这是神仙指路,赶紧顺着启明星的方向走去,走着走着,就走回了人间。 ——说真的,这故事最初被许粥粥听来,只觉得是漏洞百出:一开始就说遇到一个一身白衣一尘不染的童子,怎么紧接着又说这童子身穿五彩褂?这到底是穿白衣还是五彩褂?能不能不要自相矛盾? ...... 而借着说,等到那个天师顺着仙童的指引回到人间的时候,地上却已经过去了三年。 (许粥粥吐槽:实际上是找了三年没找到,后来发现躲着或者拖延实在不是个事才硬着头皮编了个故事回去交差的吧?) ...... 当时宋帝皆以为天师蒙难,此刻成为国师的便是天师的徒弟,众人见到天师“死而复生”,纷纷大惊失色,以为见鬼,后来见到天师果然活着,又惊喜又害怕,纷纷询问之下才知道天师见到了真神。而在天师的指引下,竟然真的找到了遇到童子的地方,之后,宋帝就在那片遇仙之地盖了皇宫,又称为宋城,而民间百姓,又管这个地方叫做神仙居,和人间界遥遥相对。 (许粥粥:这皇帝未必不知道这天师胡说八道,真是神仙地盘哪里能这么容易就找到?说白了就是借个神仙的由头,给自己立一个真命天子的身份。这就跟赵公明从当初的一个小小的鬼差一跃成为人间的文财神一个样。) ...... 因为民间向往神仙所,但是修仙是个苦活,普通人根本不想要这样做,想想其实也正常的——大家当神仙,虽然是为这长命百岁,可是若是长命百岁了之后日日都是苦修和断情绝爱,那还要当什么神仙? 要知道,羡慕神仙,是羡慕神仙的好的。 什么好?自然是“逍遥自在,无拘无束,上天入地,神仙仙女载歌载舞,手拉着手享受世间繁华”。 否则若是一辈子吃素,念佛,还要时不时承受雷劈电打,然后看到女施主就念佛,看到男施主就诵经,酒肉没法穿肠过,佛祖日日念经文......这谁乐意当菩萨? 天界的神仙到底什么样是真的不清楚。 但是宋城的神仙居,和人间界的蓬莱所......倒是真的,要荣华富贵有挥金如土,要万人敬仰就有一人之下。所以,抛却苦修登仙羽化,宋城和人间界才是民间百姓最向往的地方了。 许粥粥对此表示赞成,这老百姓还是十分务实的,虽然知道神仙逍遥,却也明白“高处不胜寒”,知道荣华富贵的美妙,也懂得什么叫做“登高跌重”。 所以那看着好像比神仙地要容易去的宋城,普通人还是看看就得了。 结果好家伙,马丽苏的意思,她可以在外头看看,然后送许粥粥去宫斗啊? 理顺了这一切之后,许粥粥直接看了马丽苏一眼,那眼神情绪复杂,饱含着“你怎么可以这样?”“这属于卖队友”以及“天哪你竟然是这种人”和“你是不是黑化了”等等复杂到难以言喻最后统一归结为“给你一个眼神你自行体会”。 然而马丽苏还没体会到什么说些什么,孤山就没有给她任何机会的直接把许粥粥带了出来。 他的动作实在是太过于突然了,令胡娟娟甚至没反应来阻止,更没第一时间想到男女授受不亲这事。她只是一脸紧张的跟着许粥粥离开了越来书局,然后一路沉默的跟着走,穿过了无人的小巷子,推开了好几个小门,等到终于耳中再次听到喧闹声音时候,他们才发现自己又回到了熟悉的巷子。 孤山指了指前面的巷子口说道:“往前走过去,就到了路街上,路街上许多花坊,小娘子来此闲逛也不奇怪,最多会被觉得是淘气,为了不引起旁人觉察,还是买些花走吧。” 孤山话说出口之后,立刻朝着巷子口招了招手,立时就小跑进来一个小姑娘,年岁和胡娟娟差不多大,提着一个篮子,篮子里一般荷花和莲蓬,一般是茉莉花串成的花环。她跑过来的时候带着风,风里都是花的香气。 孤山付了钱,买下了卖花姑娘手上所有的花,然后连同篮子交给了胡娟娟,想了想,又抓住一大捧的莲花塞到了许粥粥怀里,道:“初次来的小娘子新奇,喜欢亲自搂着花朵儿玩。” 一整个流程,许粥粥都没反应过来,一声不吭的接过了孤山给的花束,然后在现场一动不动,孤山又看了她一眼,吩咐一句:“以后别再到越来书局去了。上一次你也是要去越来书局,是马小姐与你说了什么吗?” 见她不语,以为是她不愿意说,只微微叹了一口气说道:“即便是她说些什么,你也别去理会了。我今日说的话并非空穴来风,但是我明白,你我志不在此。” 前者听来还像是单纯关心的好意,但是后面那一句话就令人听不懂了,尤其是什么明白,什么你我,说的许粥粥云里雾里。 她叫住要离开的孤山,问道:“你如何就肯定,我志不在此呢?” 孤山脚步顿住,停在原地,他微微侧头,依然是背光,巷口的风吹进,撩动他的长袍广袖,他看起来还是很仙,只是外头的嘈杂和热闹像是沉重的云,挡住了他“乘风归去”之势,他似乎被困在了这里,这种介于人间和神界的中间,被困的人神思恍惚,说的话也开始不接地气:“心中有桃源者,何必执着神仙居?” 第九十八章 鸿儒白丁 在许粥粥看起来是愣神实际上是无语的时候,孤山翩然离去,他的身影迎着光而走,越来越细,最终消失在......拐角处。 留下心情复杂的许粥粥。 看来,孤山的人设应该那种超凡脱俗的那种,只是他超凡,但是暂时不脱俗,或者说,一直就没有脱离俗世过,他向往的也是人间的另外一方天地,就从来没有向往过什么修仙修道,他可能认为那个太虚了,而桃花源却是实的,毕竟有个活生生的师父在嘛。 也不知道那个多年前穿越的师父到底对他灌输了什么内容,以至于这个被穿越者养大的孤山有一种对于现状非常嫌弃的情感。 这个状态非常明显,因为就连一向都非常稳重的胡娟娟,都在他离开之后感慨了一句:“这位孤山先生,真是......仙风道骨啊......” 她搜肠刮肚来都想不出什么别的词来形容孤山,最后还是搬运了形容修仙者的词汇来。 虽然孤山并不修道也不向往神仙的事情不是秘密。 胡娟娟也知道,她搂着怀里的花,一边跟着许粥粥走出巷子一边道:“这个孤山先生,不问道不修仙的,可是看着却和俗世格格不入,感觉就是,他对着红尘不屑一顾,只是暂时停留罢了,所有的事情都不上心,因为知道这不会在这里待的很久......就好像,那些暂时落个脚几天,之后就要继续远程的商队的人。” 胡娟娟对许粥粥说道:“二小姐还记得那一条街吧?” 许粥粥点头,那一条街是个街道的名字,不算正式名称,正式的名称叫做“鸿茂街”,名字拗口,以至于很多汉话不太通的聊到只含糊说:“就是那一条街嘛。” 时间久了,鸿茂街就多了个别名,叫一条街。后来就连鸿胪寺的人都如此称呼它。 那条街上属于海外贸易一条龙,什么东西都有,琳琅满目眼花缭乱,但是也属于龙蛇混杂之地,京城的世家公子都被禁止去那里,更别提柔弱胆小的女眷了。 但是有人的地方就有生意,普通的老百姓虽然觉得那里日夜嘈杂且人多眼杂,但是也有一些老百姓对此发现了商机,于是干脆就和生意人做起了生意。 胡娟娟对许粥粥说:“那一条街上除了商铺和茶馆之外,最多的就是旅店,那些旅店有的就不是正经的旅店,就是寻常人家呢。” 她说道:“一般百姓哪里有钱去特意盖个酒楼?而且那些商船每次停靠少则一月多则是半年,虽然有的商人财大气粗,会直接包下京城中上好的酒楼,可是一般普通的商人就没那样的富裕,就会租下普通人家的房子来住,有的人呢,干净些,住几个月走了屋子都是好好的,但是也有的呢,知道不是自己的房子,所以就不管不顾,等到房租到了之后人一走,少不得被主人家去骂的。” 许粥粥觉得有意思,这就和现代的短租房差不多了。 不过....... “你提这个,是要以这个举例子,说对于孤山来说,如今的京城就是那暂住的房子?” 胡娟娟点头,又摇头:毕竟拿那些胡商和孤山放在一起,确实有些不恰当。 她是不曾亲眼见过胡商,但是不乏有人见过说过,她也听了一耳朵,说那些胡商留着大胡子,各个都长着鹰钩鼻,有的头发和胡子还是红色的,天天睁着一对蓝眼睛,在街上盯着人来人往去看。看到了漂亮些的姑娘,还会跑上去用蹩脚的汉话夸对方“美”“漂亮”“像花一样”云云。 宋国之人一向内敛,即便是夸奖美人都没有这样直白的,这种近乎无礼的举动少不得造成惊吓和误会,之后鸿胪寺出面了一趟,那些蓝眼睛才知道,汉人的姑娘是禁不住这样直白的夸奖的。 这若是孤山......胡娟娟想,孤山一定会作一首诗,诗中不会明说是美,却句句都是美,听说诗人会把女孩子比作月亮,比作轻纱,比作云朵,比作流水......这才含蓄,这才贴心......而且孤山,仙风道骨,身上会散发出淡淡的皂角和松柏的气味。不似那些红胡子,身上都是刺鼻的香料,每次进到胡人开的香料店里,都要忍着才能不打喷嚏。 所以,怎么能用胡人去比较孤山呢? 胡娟娟觉得自己这个比喻不妥当极了,于是立刻摇头:“不对,我不该这样比喻,孤山先生就算是觉得这京城非他久留之地,也不会如那些胡商一样的脏乱......他只是......只是......” 只是什么,胡娟娟就想不出来了。 许粥粥说:“只是不上心罢了,有的人呢,虽然不知道那房子能住多久,但是还是用心的去布置,即便是住一天也会好好的过,用心的去安排,打理院落的花草,琢磨桌上的摆件,选择合适的窗纸......但是孤山先生呢,于他来说,就算是一件破庙,他也能睡得安稳,因为,广厦与寒屋无甚区别......你是想说这个意思对不对?” 胡娟娟死命点头:“小姐说的没错!——怪不得孤山先生如此另眼相看于您!” 许粥粥只是笑,心道,他对我另眼相看可不是因为这个。 ...... 她们说话间早已经到了闹市区,街上人头攒动,热闹之声不绝,两人说话也不用刻意避着,随意的聊天,而且这街上也有茶馆,有的就摆在路边,支个摊子,里头有零星一些饮茶歇脚的。 等到走到了一处小桥边上,忽然听到一阵笑声自桥下传来,许粥粥顺着声音一看,发现那桥下竟然也有一处茶摊,卖茶的是个老妪,把茶饮和茶具用一副担子挑了过来,又支起几个小凳在桥下的一个大石旁,就成了一个简陋的摊子,而那摊子上的客人,竟然是几个秀才打扮的年轻人,笑声就是自他们那处发出的。 胡娟娟也看到了这景象,说道:“这应该也是书院的一些学子,平日里没什么人引荐,极少有参加诗会或者花宴的机会,就连那些文人常去的茶馆也禁不起经常去,倒是会来这里,一文钱一碗茶的。” “有趣的很,”许粥粥若有所思:“那孤山先生会来这里吗?” “这怎么可能?”胡娟娟一张脸上满是不可思议难以置信,“这样嘈杂的地方,孤山先生是不会来的.....而且那些人,属于白丁,孤山先生说过,他只与鸿儒争高下,不与白丁论短长。” 第九十九章 学子 胡娟娟说的理直气壮理所当然,同时也带着对于孤山的一种崇拜。这种崇拜来自于一个小姑娘对于成功者的信任,就像是年轻的学子信任淌过风雨的师长一般。 但是对于许粥粥来说,她明白孤山对于这句话的理解是错误的。 她淡淡一笑,反问:“他们怎么能算是白丁?天下读书人都是一样的,在科举路上凭的都是真才实学,绝对公平,都要经历寒窗苦读。” 胡娟娟茫然:“公平吗?可是于世家公子来说,算不上什么寒窗苦读吧?窗户都不一样,更不用吃苦,也不见哪一个世家的公子中举之后,说自己是寒窗苦读出来的......” 胡娟娟琢磨许粥粥最后说的四个字:“寒窗苦读寒窗苦读,起码窗户要寒?如何算是寒?是透风吗?是寒冬腊月时候糊窗户的窗户纸不够厚吗?苦又是什么意思呢?是为了提神来吃黄连?还是日子过得苦,读书读的苦?对于世家子弟来说,他们是明摆知道读书的能够带来什么东西的,所以心甘情愿读书,毕竟家族又大,兄弟又多,若是不出众,将来可能就是死路一条,比白丁要更苛刻,可是,也算不上是寒苦。” 胡娟娟读书不多,很多东西只能领悟字面上的意思,且她也是真的不懂,读书到底有什么苦,毕竟“需些认得几个字”对于她来说,不算是辛苦的事情。学习账目上的东西也不算是辛苦的,这一点上许粥粥倒是之前就了解到,她当时还感慨过,若是胡娟娟生在现代,应该会是个理科生,而且对得起她那张“一看就很会读书”的脸。当然,若是那个时候,她大概也就能明白,学习读书是一件辛苦的事情了。 可惜胡娟娟生于古代,又在她的身份上,不需要领略读书的苦。于是也只能知道寒窗的意思,却不懂得苦读。 许粥粥说道:“不是这样解释的,读书环境自然有优有劣,个人因为出身所得到的帮衬也是不一样的,有的人能够从小就请到名师大家来亲自教学,有的呢却要为了一份束修耗尽家底......可是读书这件事情上,已经是生而为人上最为公正的存在了——所谓文读书富学武,就是这个道理。因为读书最重要的就是依靠自己的聪明和悟性,但是习武却不同的......” 许粥粥看胡娟娟从一开始的似有所悟到后来,已经逐渐变得神色迷离,于是知道自己不能一口气说的太多,于是停下,问她:“你明白了吗?” “......明白了!” ......还不等她开口,旁边就有人扬声道:“这位贵小姐说的有趣极了!” 许粥粥闻声扭头,就看到出声的是那桥下石桌之前的其中一位学子,他年纪很轻,一张很小的脸上挂着几乎要占一半的笑,他大概在高中生阶段,身高也是普通高中生的高度,大概一米七二左右,穿一袭简单的灰布长衫,带着儒巾,一声半新不旧的衣裳干干净净,倒是让许粥粥觉得特别的,是他脚下穿的是一双芒鞋。 那位脚穿芒鞋的年轻学子见她看过来,站起身朝着她施礼,道:“小姐见谅,学生惠明,旁听了贵小姐与您的丫头的谈话,本知道这是十分失礼的行为,可是小姐的话令人耳目一新,见解也是独到......所谓穷读书富习武,这说法虽然不算是新奇,可是从未有人点出这事,包括读书公正之论,一个小女子能够如此清明了解,也是我们这些读书人为止震撼的。” 其他的学子在惠明起身的时候也跟着一同站起,一齐对许粥粥做了个礼,那话没有让许粥粥有什么惊讶,倒是行礼的时候让她无措了片刻,许粥粥立刻反应过来,也施了个平礼——在各自不了解对方身份的前提下,以年纪算论,也算是平辈的。 那惠明道:“贵小姐......” 许粥粥说:“我姓闻,家中排行第二。” 惠明忙道:“原来是闻二小姐,适才二小姐的见解十分的独到,不知道有没有兴趣,可畅谈一番?——当然,不是在这里。” 许粥粥道:“为何不能在这?” 惠明与其他几个对视一眼,苦笑道:“此处寒酸,什么都没有......” 许粥粥说:“这里有茶,有天生地长的石桌,有人,有河水,有风,有花,有天,有地。如何河说是什么都没有呢?” 许粥粥看那些年轻的学子畅谈的模样,坐在大石前,面前是粗粝的茶碗,那茶自然也不是什么好茶,对面的卖茶的老妪一副昏睡的模样,大概对于她来说,学子们谈的内容更多得是催眠一般,旁边是各种的叫卖声,上游还有妇人在河边洗菜淘米,下游有人在浣衣,壮实的妇人举着木槌一下一下的捣衣,发出有节奏的砰砰声......这一切都是红尘的声音,而这些声音,丝毫没有影响到那些学子的兴头,他们聊得又快乐又痛快,阳光透过桥洞落在他们脸上,映射出的皆是快乐的光线。 许粥粥坦然走了过去,那些学子们连忙为许粥粥让座,挑了个最舒服的凳子给了许粥粥,同时其中一个学子还跑去对面的茶铺里,选了个新的茶盏,那当然也不是细瓷,摸在手中的时候还能感觉到茶杯的外壁上粗糙的颗粒,可是茶杯就是茶杯,即便是镶金戴银也改变不了作为饮水器的事实。 许粥粥端着那个茶盏,十分坦然的喝了一口茶,冰凉的茶水入喉,十分的痛快。 她说:“我确实也渴了,多谢你们。” 惠明脸上皆是笑意,他在这几个学子中看着年纪不算是最大,确实最为老成的一个,他一一介绍这周围的学子:那个圆圆的脸皮肤特别白的叫肖波,一旁个子很高脸蛋黑红的是成岩,一旁几乎要和成岩挤在一起的叫做成安,是成岩同岁的表弟,他们是一同来京中书院读书的,另外一位名叫钟鸣,生的很斯文,笑起来也是腼腆,长得没有什么特点,皮肤不黑不白,长得不帅不丑,非要说一点上,那就算是......一看就很会读书。 他和胡娟娟倒是,一个像是班长,一个就像学习委员了。 第一百章 雅与俗 可惜两个人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经历确实天差地别,一个能够到京城求学,就算是困苦也是眼前的事情,他只要勤学苦读,将来的人生走的肯定要比那些同乡同龄的人要轻松。毕竟他已经到了京城,也算是一只脚接近了官门。 而对于胡娟娟来说,她即便是习文断字到能文能武,最终的命运归属大概也只能是富贵人家的一个良妾。因为古代等级制度严格,有的鸿沟一生都不可跨越。宋朝的刘娥能够从一个银匠的妻子改嫁给韩王,也就是后来的宋真宗,有一部分的缘故是因为她原本的出身不错。刘娥的祖父和父亲都是大官,祖父刘延庆在五代十国的后晋、后汉时任右骁卫大将军,父亲刘通是宋太祖时的虎捷都指挥使,领嘉州刺史。 所以说,人家只是暂时家道中落,说一句“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也不为过。且这只燕子很快又筑巢到了宫廷,最终成为中宫之主。要是翻拍成电视剧,大女主的人设也是杠杠立得住的:出身不错,且之后的步步高升也不是靠着母家的助力,虽然有皇帝的宠爱,可是宠爱也要靠智慧来谋取,只要不改成玛丽苏小白花圣母类型,跑去宫里强调一生一世一双人这种鬼话......基本不会被骂。 但是胡娟娟身上,并没有这一类的bug,她是签了死契的丫头,从人牙子手上买下来的,而且不是拐卖的,那人牙子属于正当行业:专门去贫苦之地去购买机灵的小丫头,然后养起来调教,教读书,学记账,唱歌跳舞,点茶磨墨,每一样都要学,等到了十二岁之后,就会用高价卖给大户人家或者为官的人家里去当丫头。价格要比最初买回来的时候翻百倍不止。 许粥粥看过胡娟娟的身契,她是十岁的时候被买闻家买进来的,五十两银子。而她当初被父母卖,只卖了两百文。——胡娟娟当年说,她那个地方特别穷,普通人家一天只吃一顿饭,之后被卖,一天可以吃两顿,一直到她被卖到了闻府,她才知道寻常人家一天吃会吃早中晚三顿饭的。病了可以看郎中,冷了有厚衣穿,凉了还有西瓜......这些东西,都是她小时候想都不敢想的。所以对于胡娟娟来说,她做丫头做的很知足,主人家不苛待她,也不会轻易打骂,还时不时就赏赐新衣裳,嘴里也知道甜味,感觉日子都是甜的。 对于胡娟娟来说,她的未来的日子看得到头,但是就是这样看得到头,才令她心安。她太害怕看不到头的日子了,那种茫然的感觉让她恐惧,只觉得那都是凄惨的、会挨饿的、会受冻的苦日子。 而对于这位名字叫做钟鸣的学子来说,可能就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书了吧。 而这两者的不同,好像也没什么别的缘故,只是.......许粥粥叹了一口气。 她叹气的动作被惠明看在眼中,以为是她觉得茶水不好,忙道:“这茶涩地很,连自己自己喝了都要叹气呢......” 惠明这样一说,旁边的许粥粥已经想要给她把那茶水给过来泼了,左右旁边就是河,这河边本来就不少茶铺,一般喝不完的茶水最后都会倒进河里去——别说,虽然这古代的人并没有非常严肃的环保意识,但是人家胜在没有什么重工业,所以即便是河水用来泼茶、洗砚、淘米、洗衣......甚至有的到了晚上还会倒夜香,但是这些东西都是河流的净化系统承受得住的,故而河水依然清澈流淌,小儿也可以在夏日时候在水里嬉闹,只是要时常防范船只。 但是许粥粥还是现代人,没有习惯往河里到东西,她阻止了胡娟娟,说:“茶水皆可就行,说来惭愧,我不大会品茶。” 她自我吐槽:“我是俗人一个。” 众人皆善意而笑,钟鸣道:“茶这东西,见仁见智,为何一定品茶就高雅?为什么就没有品蜜饯的?品糖葫芦的?或者品炙肉的?非得是茶才雅?若是品个别的,就成了嘴馋?那是不是就表示其实大家知道,旁的东西好歹落个好吃,而茶,却与味美无关呢?” 众人又是大笑,那个叫成安的指着钟鸣说道:“闻家姑娘别理他,他就是个惯会耍嘴的,他到现在还留在书院里没被先生赶走,也是因为总拿吃的堵先生的嘴!” 那成岩也问他:“钟鸣,你最近又发现什么好吃的吗?” 而钟鸣也果然接话道:“那是自然的!” 他得意,同时在众人的询问中更加得意,卖关子说:“等后日再说,心急啊,吃不了热豆腐!” 成安奇道:“为何要到后日?” 钟鸣笑道:“因为后日是山南书院办花宴的日子。” 成安说:“那与咱们有什么相关?又轮不到我们去。” 他自嘲:“听说这回山南书院的花宴会来真真正正的贵客,那些京城中的才子以及世家的公子们各个闻风而动,请帖已经到了千金难求的地步了。” 成岩困惑道:“一个赏花宴,关注的不应该是奇花异草么,怎么来贵客,反而让请帖难求起来?” 这困惑不光是成安,就连惠明肖波也都不解,倒是钟鸣一副似笑非笑的样子,也不知道是真的知道,还是假装知道。 成安恨铁不成钢看了弟弟一眼,又小心的看了一下许粥粥,才慢慢说道:“这才子之间的所谓诗会,哪里是真的就是为了做诗的呢?诗会也就罢了,毕竟大家都是会作诗的人,可是赏花呢,那真正懂花的,不应该是花匠么?那些人,有几个会种花的?他们去赏花,又是为了什么?” 成岩傻乎乎说道:“......为了激发诗兴?” 成安抚额。 然而许粥粥却在这个时候笑了起来,这一笑,就吸引了成岩困惑的眼神。但是不同的在于,此时此刻,桌上困惑人只剩下了成岩。 花宴么,她也参加过,就是当初马丽苏举办的花宴,当时几乎所有人的目的都不是赏花,包括她,只是,旁人的眼睛都落到了那位安乐郡主身上,有的比如周柚柚是为了陆佰常,而她,确实为了......好吧,也是为了陆佰常。 第一百零一章 讲究和不讲究 随着这一笑,一旁的惠明就有些许明白了,不过他并没有明说,只是道:“想必闻小姐也明白了。” 许粥粥没点头也没有摇头,只道:“或许明白的并不是同一个明白。” 钟鸣懒洋洋道:“是否是同一个明白,我们可以写出来就是了。” 他手指沾了一滴茶水,在面前石桌上写了一个字,然后以手掌覆住。 惠明顿悟,也沾了茶水在桌上写了一个字,同样覆盖住。成安如法炮制,以笑安抚旁边一头雾水的成岩。 许粥粥看了之后,于是也效仿,写了一个字,她是一边写一边用手挡着,很是梦回课堂上打小抄的时光。 等到许粥粥写完之后,他们几人一齐把手掌挪开——当然没有几人同写一个字的桥段出现的,钟鸣写了个一个利字,惠明写了个路字,成安写了个门,而许粥粥,写的是一个繁体字的线。 虽然每个人写的字都不同,但是几人目光交汇之后,基本明白意思是不离的。 钟鸣第一个笑起来,惠明也跟着笑,不过笑容微苦,开口的这一番话更像是对成岩的解释:“这些京城时常就有的诗会啊,花宴啊,马球赛甚至包括踏青等等,其中有几个白丁?说起来,这白丁这个词,还是那位大名鼎鼎的孤山先生创的——咱们原本还能自嘲一句布衣,白衣,如今倒好,一届白丁亦。” “......那些文人墨客准备的诗会常常自称‘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而所谓白丁,便就是你我这些两手空空之人......” 惠明举起手来示意:“一手,无权,有家无世,身后空空,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前无身价傍身后无家底铺路,为一空也;一手,无钱,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无钱,那眼前大道都显得黯淡无光,毕竟什么能够发光?夜明珠,黄金白银,翡翠珠宝......而你我,只能喝凉茶果腹面饼充饥,即便是满腹诗文才情,那文章也需要好墨好纸承托啊......” 成岩这回懂了,不过在他反应中,感觉打击要大过于顿悟,他一副好像被雷劈了的懵,好久,才捡回来自己的舌头:“这.....这还有公正可言吗?” 惠明大笑,笑声散在风里,他朝着钟鸣伸手,五指张开,一副讨要东西的样子,而钟鸣也早就习惯了一样,非常顺手的就解下了腰间的的酒葫芦,抛递给了惠明。 酒葫芦落到手中,惠明才露出一副实打实的欢喜来,拔下酒塞,仰头喝了一大口,高呼:“痛快!” 旁边几人都一副淡然表情,看来早已经习惯了,倒是许粥粥微微蹙眉,这神情变化落到一直观察她的钟鸣眼中,他本就坐在她一旁的位置,如今他托首,歪头,问她道:“闻小姐一定不习惯这一幕,吓到了?想着刚刚还斯斯文文的人,怎么忽然就成了个酒鬼?” 他指了指在饮酒的惠明,笑道:“且看着吧,这才哪到哪儿......小姐身边该就是那鸿儒文人,少见我们这般登不得大雅之堂的白丁吧?” 许粥粥摇头:“天下读书人不分什么高贵,到时候科举考试时候,还不是论文章的高低?难道是看那纸张的高贵与否吗?若是如此,那大家也不必寒窗苦读了,各个去打挣一张金箔纸就好,到时候,宋城金殿之上,人人披金挂银,何必称呼文人?叫金人好了。” 钟鸣失笑,指了指她身后:“可是你身边的丫头表情可不是这样。” 许粥粥回头,看到胡娟娟已经快要退到了老妪身边去,只是手里还扯着许粥粥的披帛——她今日应了马丽苏的邀约来逛街,拒绝了马车和软轿,非要走着去,所以打扮的也是利落,简单的少女发髻上只戴了一朵碧色的绢花,其余的只用同色的发带装饰,胡娟娟给她搭配了一件宝石蓝的裙子,配的是一条远天蓝的披帛,银鱼色的绣花鞋上绣着碧色的荷花,今日的主题色就是莲花,整的她出门之前觉得自己的打扮很像是马丽苏小说里的小白莲。 这一身打扮很符合大户人家的小少女的样子,且也不张扬,看起来只是像个家境不错的姑娘:她若是刚刚没拒绝胡娟娟给她配的宝石穿珍珠的簪花,可能如今惠明他们也不会和她自如的说话了。 所以许粥粥很奇怪为什么钟鸣会对她说出来“身边皆是鸿儒”的这样的内容。能够接触鸿儒的,基本都是世家的贵女,别说这个原主的父亲只是个鸿胪寺的少卿,根本算不上世家,她一个在京城女眷中不太出挑的女儿,其实也不会接到那些所谓的文人墨客举办的鸿儒宴的。 或许在那些文人眼中,自己也属于白丁,睁眼瞎的那种白丁,那种一穷二白不是物质上的,是知识层面。 想到这里,再结合眼下,许粥粥看到胡娟娟的反应就想笑,说道:“胆子怎么小成这样?我若是带了小绺来,她说不定都能聊的上天......” 胡娟娟作为许粥粥身边的一等一的大丫头,哪里能听到这句话,立刻反驳:“若是小绺,说不定听都听不懂呢!” 胡娟娟的意思是,自己好歹听得懂,听懂了,才会觉得有点胆战心惊,毕竟这些读书人在说什么啊,说那些为上文官的坏话耶,而且这里头,是不是也包括了闻人良呢?鸿胪寺的少卿也属于文官,且官位不低,那孤山先生,包括鸿儒宴的常客陆佰常,都是闻府的常客......这些布衣书生聊天的内容,是不是在说坏话?......是不是坏话,是吧?一定是吧?自己家的小姐不但没有避嫌,还听得津津有味,就差手里一把花生了,她扯了许粥粥好几回的衣袖都没察觉上,急的胡娟娟都要跺脚。 许粥粥还是一副淡然的模样,道:“小绺听不懂,也会来问,她呀,不懂就问,是个好孩子。” 胡娟娟跺脚:“我懂!所以才不问。” 她看了一眼已经有点醉意的惠明,道:“他一个居士出身的书生,不光没有管得住口舌,还饮酒......真应该把他脚下的芒鞋给脱了!” 胡娟娟说的声音不算是小,惠明喝大了,也是听到了,他睁着一双明显有点迷蒙的眼睛,张口指着胡娟娟道:“这小丫头,懂什么!佛家......讲究.......这个。” 他指了指自己的心脏位置。 “不讲究,这个!”他不知道指那里,胡天黑地的比划了一番,大着舌头说:“这叫......这叫.......” 他“叫”了半天叫不出个所以然,许粥粥那边慢悠悠接了话:“这叫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 第一百零二章 天才书法家 这话出处不知道到底是哪里来的,反正影视作品中吃肉喝酒的光头都爱说这一句话,古早老片中济公也爱说这句话。而济公,则是最最合理说这句话的。因为别的角色只做到了酒肉穿肠过,而济公却真真正正是佛祖心中留。 而这句话颇为有些调侃的意思,所以她说的时候也是漫不经心的语气——若是她知道这个时空并没有这句词,她可能就会直接闭嘴了。 结果这句话出口,换来了片刻的安静,成岩更加是吃惊的张大了嘴,惠明被酒气熏的有些红的眼角在消化掉这句话之后显得更红了。 许粥粥自然也感觉到了这不寻常的安静,她第一反应就是以为自己说错了话,冒犯到了对方,立刻开口准备道歉:“是不是......” “是!”最旁边的钟鸣最是看得清楚她的表情变化,眼看着愧疚之色浮上面颊,便知道她误会,刚刚要开口安抚和解释,就被忽然拍桌而起的惠明打断,“你真是.......真是......真是天生之才!出口成章!” 惠明一边郎朗说道,一边揉着自己发红发疼的掌心:他情绪激动,一时忘了面前的不是寻常桌子而是一块坚硬大石,重拍之下,肉做的手掌呼的生疼,疼痛令他的酒意也散去了大半,这或许就是钟鸣不拦着惠明大白天喝酒的缘故,酒量好,酒疯来得快去的也快,他睁着一双眼角微红的眼睛,不挪开的看着许粥粥,直到钟鸣第三次咳嗽都没反应过来,钟鸣直接出声示意:“惠明,注意分寸。” 惠明这才移目。却依然在喃喃自语些她听不清的。 许粥粥看惠明这样,又看另外一桌子都是目瞪口呆的,只能有些忐忑问钟鸣:“钟公子,我说错什么话了吗?” 钟鸣笑笑,回答:“当然没有,若是有,那也是你藏拙了。” 钟鸣十分有兴趣问:“这位小小姐,可读过书?” 他又说:“自然是度过的,适才听你一番见解独到,思绪清楚,可不是寻常女子能够领悟的.......且刚刚又说出口成章,别看我们这一桌人皆是读书人,我敢肯定就算是山南先生,也不见得能够遇到如你这样的。” 许粥粥听得心惊肉跳,心惊的在于她才知道这个时空没有这句“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的俗语,以至于她随口一言,就引得在场书生都纷纷惊动。 但是她即便是心中砰砰跳动如鼓点,依然装作一副茫然的样子指了指自己:“我这样?我怎么样的?” 钟鸣微微笑道:“出口成章,你小小年纪,能够随意解释惠明此举,或许你茫然不懂,可是,我们却是明白的。” 钟鸣这句话,令许粥粥又得到了一个新的讯息:这个时空,同样没有那句“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否则钟鸣就会直接说这句话了。 许粥粥再次显露困惑,同时把声音提高了一些,以便让大家都听得到:“我说了什么,就成了文章?” 钟鸣指了指桌上:“这句。” 许粥粥困惑扭头一看,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惠明手上已经多了一支笔,那笔上无墨,以茶代墨,以石替纸,在石头面上龙飞凤舞了两行,这狂草狂的.......许粥粥只能勉强认出来一个“酒”一个“佛”和一个心。 不过作为学过几年书法的许粥粥来说,她还是可以理直气壮来一句:“好字!” 她夸得很真心诚意,虽然看不出来惠明的字体随那边的,但是他的笔锋、字体等等,皆令人觉得苍劲有力,可以说,惠明的书法已经到了自成一家的地步了。 惠明一个白衣书生,且年纪轻轻,看起来二十都不到——男子皆有名有姓且带字,若是这一桌有一个过了弱冠之龄的,适才刚刚自报名姓的时候就应该上呈表字,结果一个都没有。他们也知道她是个身体不满十五岁——否则也可以大大方方的表露姓名。 许粥粥心中暗暗吃惊:惠明一个年纪不到二十岁的青年,竟然书法这么厉害,这要是放在现代,妥妥的就是各种书法家轮流堵门要求收做关门弟子的那种。而且甚至就不需要再拜师,自成一派,然后把书法体卖了版权,每年光靠版税就可以美滋滋,同时还可以举办书法展,随便一副书法就可以拿去国际拍卖行拍卖,小日子过的不要太爽。 结果在古代,这样的天才型书法家,只能在这桥洞底下吃路边摊,看他的鞋子来推断,他可能都是借宿在寺庙中的,想想真是唏嘘。 有风,有阳光,温度的空间里那石头上的水迹在慢慢的消散,散地许粥粥十分的可惜,她对惠明到:“你的书法真是.....太厉害了!假以时日,你一定会是宋国的书法大家!” 惠明扬天大笑:“你这小姑娘说的好听!可惜我一届穷苦书生,并没有什么可以谢你。” “你觉得我是在开玩笑?”许粥粥诧异,“你也说了,你是一届穷苦,那我何必要说场面话来捧你?什么样的贵人我不能去捧去换好处,非要来讨你一个一穷二白两袖清风之人?” 惠明的眼神清楚了一些,面上除了眼角的微红之外,好像其他再也没显露出有饮酒过的痕迹,他看着眼前这个十五岁不到的小姑娘:她对比别的小贵女,显得有些瘦了,脸颊还不够圆润,下巴过于尖尖,皮肤也是属于有些病态的白,她没擦任何脂粉,活泼的身影像一朵罕见的蓝蝶,她认真看着他,抿嘴的时候脸颊的肉被鼓出来,显得脸团团圆圆,多了好几分的可爱。 望着这个邻居女儿差不多大年的姑娘,他想要去摸一把头发,却又在看到她头上精致的绢花的时候停下,他懒懒一笑,说道:“小姑娘家家的,你见过几个鸿儒大家?就敢说我的字好,我能成书法大家?难道是你的鸿儒师父教你说的?” 许粥粥认真道:“书法写得好,文章说的漂亮,难道不是是个人就能知道的吗?美这种事情,是天生就能够懂得,一个人生的美不美,俊不俊,一朵花开的艳丽与否,一匹布织的是否漂亮,一只鸟儿唱的婉转动听,一首曲子是不是会令人肝肠寸断......这需要教的吗?别说是文人墨客,见到好看的年画,写的工整的春联,就连耕田的农夫都会忍不住驻足的。” 第一百零三章 书生会武术 惠明苦笑,长长仰天叹了一口气,他怜爱的看了一眼许粥粥,那眼神就像看一个不谙世事不解疾苦的孩童,欲言,又止。 然后踱步到了河边,负手,仰天,默然,不动。 惠明生的年轻,又是一张幼态的脸,他如今这样一副教科书中李白的姿态,很是有趣。许粥粥觉得这个姿态还是孤山更加合适一些,因为他足够高也足够瘦,宽大的衣服也衬地起来。可见不管是古今,要有达到清冷,遗世独立这种仙气,还是得痩。 惠明这番令许粥粥不解,看旁人都是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就知道这是惠明的常态。钟鸣好心解释一番:“他就这样,每次这样而为,就是在表示自己世间并无知己。” 胡娟娟在旁边听了,嘀咕道:“若是这样,那干脆出家好了,佛祖就能做他的知己。” 她很不高兴,旁听过来时候觉得许粥粥说的很是有道理,而且她也看到了惠明的字,确实好看,虽然说不上哪里好看,但是就是好看。 所以她才佩服许粥粥:读书人就是会讲话,一条条都在理,二小姐讲东西,一点也不输给这些书呆子。 可是那个叫惠明的,却不肯领情,一副看小孩的模样,自己才多大,哼。 钟鸣觉得胡娟娟生气的样子十分有趣,逗她说:“小丫头片子,还知道佛祖啊,那你说说,这世间之人都当不了惠明的知音,怎么这佛祖就行?” 胡娟娟不假思索回答道:“怎么就不行了?那些大和尚常常诵经,也常常对那些进香的施主说些什么禅机——我就不信那些禅机都是佛祖对他说的,但是不管如何,佛祖都没有跳出来否定,所以啊,佛祖最容易当个知音,毕竟佛祖怎么想的只归结于和尚们怎么说。” 她不服气道:“佛祖不开口,不凝视世人,大概也是为了这个——不像我家小姐,夸赞一句诚心话,还要被当成童言童语,连一句解释都落不到。” 钟鸣大笑:“这丫头在给自己家的小姐抱不平呢。” 他招呼惠明:“惠明,你怎么看?” 惠明不怎么看,惠明忙着望天,头抬得很高,闭眼,沉思。 许粥粥看了只想说,这大夏天的,紫外线可伤皮肤呢。她也抬头看了看天,那蓝天白云的,在古代,好像天也没有比现代更蓝,白云也没有比之后更白,包括月亮也是,也没有更亮,也没有更远,只能说古人有一句诗说的挺好:“古人不见今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 ......其实,不光是月亮,紫外线也如是。 说到这里,许粥粥也觉得晒,胡娟娟赶忙把视线收回,把帷帽递给了许粥粥,古人也防晒,只是更多的会戴帷帽,这帷帽很轻巧,式样为一种高顶宽檐笠帽,在帽檐一周带上薄而透的面纱。这种面纱的选择也有讲究:已婚者是皂纱,未婚者为白纱,若是如原主闻瑟瑟这样尚未及笄的少女,则是堪堪只垂落到肩膀的轻盈薄纱。 无论如何,能防晒就可以了。 许粥粥戴上帷帽,众人以为她要离开,成岩还以为她是生气惠明的态度,忙道:“闻家姑娘别生气,这惠明本就是这样......他原本并非这样,后来大概是在寺中住久了的缘故......” 胡娟娟回道:“我们又不是没见过和尚,别说住久了,那天天在庙里待着的和尚,也没这样啊。” 胡娟娟说的,就好像坐实了她在生气,且是为了惠明的态度而生气一样。 许粥粥撩开面前帷幔薄纱,示意胡娟娟闭嘴,将怀中一直搂抱的莲花递给了每人一只:“今日有幸相遇,本就是缘分,这世上人有千面,才能让这红尘缤纷多彩,惠明公子性格独特,书法一流,我还是那句话,若是宋国最后没有发现你这样一位大家,是宋国的损失,不是你的。” 她最后才送给惠明,而惠明也是愣神听着,呆呆地接住那朵半开的莲花,依然一言不发。 之后在回去的路上,胡娟娟没忍住,才吞吐的告诉许粥粥,她当时偷偷回头,看到惠明流泪,且是大流特流那种,几乎要哭晕在石桌上。 当然没有嚎啕,是无声的那种,除了没出声之外,其他的动作表情一个没落,捶胸顿足,拍桌抹泪,就像表演了一出精彩绝伦的傀儡戏。 若是要分析惠明哭泣的原因,胡娟娟当然不可能联系上许粥粥温和的言语,若是筛选出来稍微重一些的、夹杂责怪的言论,那只有自己阴阳怪气的两句话。 所以,自己阴阳怪气,然后,惹哭了心理脆弱的惠明。 胡娟娟一路上,满目都是愧疚,估计这份愧疚会让她今夜辗转难眠,半夜都要咬着被角嘤嘤嘤:“我到底干了什么?!” ...... 事实也确实如此,等到钟鸣半夜乘风而来的时候,辗转反侧道半夜才入睡的胡娟娟丝毫没听到动静,只有睡觉轻的许粥粥听到院中野猫叫的可怜,作为爱猫人士无法继续酣睡,起来查看,结果一推开窗户,就看到白日看到的书生晃着腿坐在正对着窗户的围墙上,手里还捏着一只橘猫的后脖子,那还是个小奶猫的橘猫不停地挣扎,想要挣脱钟鸣的控制,要抓要挠,都一直够不到。 许粥粥先是被短暂的吓一跳,后续更多的是无语,扒着窗户压低声音道:“这是我家院中的猫崽子,你一个大人,别和猫崽子过不去吧?” 这个原主的视力很好,能够看到墙角下有一只炸毛的三花,旁边还有个会动的黑影,而那只三花猫就是钟鸣手上小橘的妈妈,一只三花,生了两个橘猫,看着也挺不可思议的。 也是因为不可思议,所以印象深刻,许粥粥做主让这一家子住在院子里,还让小缕给猫母子打了个猫窝,里头铺上软绵绵的稻草,平日里经常按照一天两顿喂一些水煮的小杂鱼——池塘里多得是。吃的那只三花肥的流油,同时那两只奶猫也日渐圆润,精力无限,常常在晚上各种翻墙跳跃,这回被钟鸣抓到,估计也是正好在围墙上散步的时候撞上了翻墙的钟鸣。 书生会武术这事且不提,只是这些会武术的,怎么都有个爱半夜翻墙头的共同爱好呢? 第一百零四章 洛阳的纸 钟鸣笑笑,借着夜色隐去了眼角的诧异,轻轻一跃落于院中,他轻功极好,那么安静的地方,双脚落地时候没有发出一丁点的声音。 许粥粥随手披了一件披风,走出房门的时候还想了一番不知道是钟鸣的轻功好还是箫枣枣的轻功漂亮。 她走到院中的时候,正好看到那三花母猫过来叼走了他放在地上的小橘,猫是炸毛的,看得出来受到了惊吓,若非是急着惦记孩子,只怕要狠狠给钟鸣一下子。 许粥粥跟着三花猫的视线看过去,果然,那猫根本不会去猫窝的地方,而是直接跑去了角落,看来那猫已经把这个地方列为了不安全的地方,准备带着猫崽搬家。 许粥粥很是不高兴,因为这样一来不知道明天那猫咪一家会不会搬回来——若是时不时这半夜就有人爬墙头,只怕这猫就不是搬院子了,可能会直接搬离府邸了。 许粥粥本就心里不爽,又带着困意,自然对不请自来的钟鸣没好几分好脸色,她道:“你跟踪我么?如果知道我家在这?” 钟鸣笑了一下,道:“闻二小姐误会,我虽然不算是真君子,却也担不上小人这两个字——你是闻家的小姐,这事,还是你自己告诉我的。” 许粥粥一开始皱眉,问他:“我如何告诉你——我只说我姓闻,难道京城只有鸿胪寺的少卿一家姓闻不成?” “当然不是,”钟鸣说,“闻姓虽然不算是大姓,但是京城中姓闻的也是有几户的,不过在为官之中,闻姓却不多,也不算是没有,但是有姓氏响亮,又有家徽的,却是更加少之又少了。” 许粥粥还是皱眉:“我出门时候特意选了没有刺绣家徽的衣裳......” 她似乎想到了什么:“你是从我的帷帽上看到的?” 对于大户人家的衣裳,有的是家中的丫头做的,有的是请了裁缝上门量体裁衣,当然还有的就可以去成衣店选,许粥粥出门的时候就会挑选成衣店的衣裳,虽然料子漂亮,却不会暴露身份,图就图个自在。唯独那一顶帷帽,是从家中的箱子里随手挑的,虽然是新的,却是闻玉屏专门给她准备,所以她也没仔细看有没有纹路,现在回想,她倒是想起来那面纱之上,确实有些暗纹。难道那暗纹就是闻家的家徽? 许粥粥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有关闻家的家徽的印象。 钟鸣的表情确定了她的猜测,而且钟鸣告诉他,这看出来的人,还不是他,是惠明。 他解释道:“惠明多少和佛缘较近,所以他能够一眼认出来闻家的家徽,看你的年纪,也不像是闻家的大小姐,稍微打听打听便知道,不久之前闻家二小姐自老家而来。” 许粥粥疑惑:“惠明如何会知道闻家的家徽?” 惠明看着就是个布衣书生,他是通过什么渠道去熟悉家族的印记的? 结果她听钟鸣道:“别的他可能不知道,但是闻家确实知道的,闻家与佛挂钩不浅,闻家的家徽还是当年某一位高僧书写的,学佛的人会看出来其中的痕迹,而这样的徽章,只有闻家才有。” 许粥粥恍然大悟,排除法。 “你便是知道了我的身份,那就知道了,我的身份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倒是你,半夜而来,难道目的见不得人?” 许粥粥很不客气,当然,无理在先的是钟鸣,所以也别想让她以礼相待。 别说什么她对待钟鸣和箫枣枣的态度不同,箫枣枣年岁小,不过是个少年不懂事,可是眼前钟鸣若是放在现代,已经是个大学生了,大学生还那么不懂事,就是真的不懂事了。 而钟鸣就像真的不懂事那样,丝毫听不懂许粥粥充满不满情绪的话,笑得弯了腰,他还很自恋的抹去了眼角的泪花,一副潇洒风流的样子,抖一抖袍子,在院中的秋千上坐了下来,带着笑看许粥粥:“二小姐别误会,我虽然也是个惜花之人,但是就是因为我惜花,所以不采花。” 等到许粥粥听懂他话中的意思,脸色瞬间就沉了下去,白天得来的好感立刻丢了一大半,没想到古代也有普信男,虽然这个书生模样的钟鸣会武功的事情很是让她意外,在其他的影视作品中这样的人设还很吃香,毕竟是反差萌,但是不管是如何的反差,也抵不过普信男的下头。 许粥粥也懒得和他废话,而是冷冷道:“钟公子,你僭越了。” 结果听到这句话的钟鸣来了一句华妃的经典台词:“已经僭越过了,还怕再僭越这一会么?” 许粥粥无语,片刻后才开口问他:“那你这个时间来这里,目的是什么呢?” 总不是为了抓猫,也不是为了单纯荡秋千,总不会是为了过来印证一下惠明的猜测? 钟鸣坦荡:“我与惠明不同,对于仕途的功利之心很是有的,要么成名,要么成才,要么名利双收——但是我缺很多东西,其中最大的就是助力,或者说,我要有个人替我引荐。” 许粥粥心中冷笑,老实说,若是换做别的情况,她或许真的会想着帮一把,毕竟根据白天听到的讯息来看,这宋国京城的文化圈垄断挺厉害,阶级分层也挺厉害,有资源的特别有资源,而小镇做题家和寒门学子就算是拼十年都没法和他们坐在一起饮一杯茶。不过,虽然科举还是一视同仁,可是前期教育上已经划分了高下,那么就会导致在考试的时候的水平没有在同一起跑线,她虽然做不到改变这种不公的情况达成绝对公平,可是给他们一双合适的鞋子确实可以做的。 但是......自己想给,和人家理直气壮伸手讨要,这可是两回事。 前者是做好事,后者属于道德绑架。 正斟酌如何委婉拒绝——毕竟对方是个大男人,还会武功,半夜出现在自己院子里,就算是咋呼出声引来家丁,到头来舆论也会对自己不利的情况更大。 “我只是一介女流,且本来在家中就不受重视,如何能够帮你......” 她话还没说完,就被钟鸣打断,这一下,许粥粥更确定这个钟鸣很没礼貌。 “不需要闻二小姐操劳,只需要帮我在陆佰常陆大才子面前带一句话就好。” “什么话?” “秋日渐近,洛阳的纸,还贵否?” 第一百零五章 一出好戏 故弄玄虚...... 这是在钟鸣话音落地时候许粥粥冒出的第一个反应。 之后便是一连串的腹诽:“搞笑,凭什么他让我传话我就传话,我若是这样听话,岂不是很没面子?” 许粥粥也没答应,也没说不答应,只是问他:“你......是要巴结陆佰常吗?” 巴结这两个字挺刺耳的,尤其是在她穿越到这里之后老听闻那些文人如何风骨如何清高之类,许粥粥也是因为故意,才会故意说出这两个字,她眼睁睁看着,想看看钟鸣会不会因为这两个字而暴跳如雷,如一只被针尖扎到的猫。 但是钟鸣倒是挺实诚,是那种不算是褒义词的实诚:“不然呢?难道你以为,陆佰常的忽然成名,仅仅只是他有了才,就自然而然就成名了么?” 他竟然就承认了......许粥粥着实是吃惊的,虽然雷鸣承认的时候不算是理直气壮,而是感觉知道一些她不知道的内幕一样。 许粥粥心想:怪不得他从刚刚开始就一直用一种“愚蠢的人类”眼神盯着她。 他坐在秋千上,原本晃荡的厉害,等到说道陆佰常的时候,停住了,他流露出白天和惠明很像的那种看孩童一般的眼神出来,看着许粥粥。 “敢问闻二小姐,你觉得,陆佰常是何时开窍的?” 许粥粥还真的想了想:“好像是在山南先生举办的赏月大会上......” 钟鸣冷笑一声,似乎早料到她说些什么一般的轻蔑,反问她:“那陆佰常之前,毫无建树,资历平平,出身呢,又不是特别厉害,也无引荐之人,他凭什么可以去山南先生举办的赏月大会?” 许粥粥哑然,这个她就不知道了,她起初对陆佰常没兴趣,也觉得原主也不是个八卦的性格,所以并没有多问,一直都是被动的接受讯息,崇拜陆佰常的周柚柚她们怎么说,她就怎么听,反正当时在周柚柚她们看来,陆佰常出现在赏月大会的才子中间特别特别正常。 如今到了现在,许粥粥才想起来问一句:“难道在那之前,陆佰常一直都没有资格参加那种才子诗会吗?” 钟鸣没直接回答,而是给了许粥粥一个眼神示意许粥粥自行体会。 许粥粥想不明白,同时不明白的也不止一件事情。 陆佰常若是一开始没有资格参加才子大会也说得过去,因为他没才嘛,才子诗会,说白了,得会作诗才行,要不然就是个嘉宾,邀请嘉宾邀请的要么是特别有才的,要么就是特别有地位的,这两样,陆佰常一样没占。他也不是什么美男子,在成名之前,他就是个普通人,普通到再普通不过的普通人,家世不好不坏,长得不丑不帅,个子不高不矮,身材不胖不瘦......当时被才子会拒之门外,也被替闻玉屏选择良婿的冰人不予考虑,确实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 可是之后,他“开窍”了,当然,许粥粥知道他这个开窍到底是怎么个开窍,可是旁人不知道啊,旁人只觉得,他是大器晚成,忽然满满宇宙一道闪电给劈中了一般的醍醐灌顶了。他既然有了才,自然要展露,他出身又不是纯白衣,自然有人脉帮忙他牵线搭桥,求个拜帖而已,就跟找人去求个顶流演唱会门票一样,虽然不容易,可是不是办不到。再说了,不是还有马丽苏么?马丽苏的背后不光是马太守,还有越来书局。 而这一切,雷鸣都不知道。 而这一切,许粥粥也不能说。 许粥粥真能说:“陆佰常的家世算不上拔尖,也不算差——就算是我,想要去凑个热闹,也不是拿不到请帖的,你要巴结陆佰常,是想让陆佰常为你举荐吗?若是这样,直说就好,何必拐弯抹角。” 雷鸣笑:“我并非是拐弯抹角,而是想要让小姐知道,这世上,多得是怀才不遇着,满腔的才干,一身的本事,都被困在眼前,如幽谷生出兰花,深坑埋着玉石......永无出头之日。” 好家伙,见过感慨自己怀才不遇的,没见过把自己如此直接比喻成兰花和玉石的......夏日的夜晚没什么风,但是许粥粥披风之下,胳膊上已经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而钟鸣却激动的站起来了:“小姐今日也见了,惠明苦有天赋异禀,一手好字明明可以自成一家,闻名京城震惊文坛,却已经无人脉关系,根本没办法展现自己的墨宝......” “哪里就算得上根本没机会了?”说到这里,许粥粥就有话说了,“你就说京城贵人把人分为三六九等好了,可是出家人中,算是可以吧?好吧,哪怕是出家人也把人分了高低,可是我记得上个月的时候梅峰寺中还在招人抄写经文经幡.......听着是要把梅峰寺要办佛会,到时候会在香客信徒中分发平安福和经文.....这其中肯定不乏京城中的贵人,惠明的书法十分了得,连我这个门外汉只一眼就觉得出色,那么若是被稍微懂一些书法的人见了,难道不会去有心寻找这一手好字的主人?” “你说的不错,兰花开在幽谷,玉石埋在深坑,可是人是不一样的啊,人和兰花和玉石的区别就在于人长着手和脚还长着一张嘴,嘴可以嚷嚷,手可以写,脚可以跑......自己想不得办法,怎么就把自己比作没手没脚的花花草草和石头了呢?” 这一番话出口,原本是想讽刺一番雷鸣,结果没想到却得到了三声鼓掌,他当然并没有真的动静,只是两手相合,做出了一番鼓掌的动作:“说得好!小姐骂的对,骂的有理——我原本也是自觉这京城中看人下菜之流不堪,结果却见即便是晚成公子发迹,也是要受一番落水罪过,便觉得,只要能够达到目的,且不害人不伤人,也没什么丢面子的......” 这一句话许粥粥就不懂了:“落水?” 雷鸣笑道:“当初陆佰常落水,演了一出好戏,京城中何人不知啊?” 还真是。 这事是陆佰常的事迹中除了第一次出风头之外必提的另一个故事,她刚穿来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这事了。 陆佰常学阿基米德,浑身湿透,赤足散发在大街上狂奔,嘴上还重复一句:“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昨日之日不可留!不可留!!不可留!不可留!” 全城传遍,为后来在山南先生面前技惊四座奠定基础——想来,这个原本计划是作为开蒙借口的举动,被雷鸣误会为了惊动山南先生的敲门砖了。 许粥粥于是不可思议问道:“你也想学\/裸\/奔\/啊?” 第一百零六章 阅读理解 这个词当然不是什么古意,可是也不算是新词,稍微能够做点理解的基本都能明白是什么意思。 尤其是对于钟鸣来说更不在话下。 看起来秒懂的钟鸣似乎被噎了一下,很是恼火的瞪了她一眼,半天,才吐出一句:“女孩子家家,说些什么!” 许粥粥也瞪眼:“难道不是?你既然说陆佰常是因为落水狂奔这一出才得到了山南先生的注视,你若是也如法炮制一番,那可能搞不好要落个东施效颦,既然要借鉴是没错,可是也得弄点创新吧?” 钟鸣横竖也不觉得,裸\/奔算是什么聪明创新的做法。不过在反驳之前,他当下还有个别的问题想问:“东施效颦是个什么意思?听着不像是什么好词。” 许粥粥先是嘿嘿一笑:“你也挺聪明嘛。” 她在廊下站的累了,也裹了裹披风,坐在了几步之远的栏台上,在她这个角度看过去,是没办法和钟鸣打正面的照面的,又回复坐在秋千上的钟鸣几乎完全隐没在了阴影中。 他很聪明,“夜访”的时候穿的是一件深灰色的长衫,打扮随意休闲,即便是到时候走到路上也不突兀——眼下一条街上人声鼎沸,商客游人络绎不绝,正是开市的日子,这种集市要开到通宵,故而这段时间并没有宵禁,深夜时候街上时不时会撞上行人也不奇怪,当然,行人发现街上多了好几批巡逻的官兵,也不奇怪。 所以其实能够想见,钟鸣是怎么样子大大方方的“散步”到闻府周围,然后趁着无人的空隙,一个纵身,就翻过闻府的围墙。 许粥粥心想:他轻功一定不错,翻墙进来的时候,连一只狗都没惊动。 根据初中物理,许粥粥看不到钟鸣,钟鸣也看不到她,于是她一边翻着白眼,一边说:“呀,你不知道啊,看来你大概是读了万卷书,却连百里路都没走到......连东施效颦都不知道。” 她懒洋洋说:“东施啊,是个姑娘。她呢,学他们村子里一个叫西施的美人,惹了笑话,落了个成语,叫做东施效颦。” “西施是个美人,她有心口疼的毛病,有一日她忽然心口疼,于是就一边捂着心口,一边蹙眉慢慢的走回家,村里的人看了,无一不赞叹她的美,于是也有个成语,叫做西子捧心......同村有个姑娘,生的不美,名为西施,她见村中人都在夸张西施捧心之美,便跟着效仿,也学西施样子捧心蹙眉行走,结果却落了个笑话出来。所以说,西子捧心是夸奖美人儿,而东施效颦则是损人。” 钟鸣声音似笑非笑:“所以刚刚闻小姐果然是在损我。” 大意了......光顾着科普,不小心暴露本性......许粥粥轻咳一声:“倒也不必这样直接......” 钟鸣噗呲一声笑出声:“小姐都如此直接了,我也当然要更直接一些——挺好,直接的人呢,说起话来都舒服......至于不直接的,说一句话肠子要拐三道湾的,我以后只怕还有的应付,闻小姐这我就不必费神了。” 他又道:“不过这个故事中,似乎没有什么好人。” 许粥粥愣住,片刻后又好奇心起:“怎么讲?” 东施效颦的故事是在小学的时候学的,她们经历的九年义务教育为应试教育,教科书怎么编写,老师就怎么教,标准答案为何,学生就怎么背......各种学习的都是阅读理解,比如作者说“我的院子左边有一棵枣树,右边还是一棵枣树”——问作者要表达什么样的中心思想? 而原作者的意思,可能就是为了凑字数赚稿费。但是在标准答案中是这样的:在语调上,这是鲁\/迅沉重心态的反映。他出门来到后园,第一眼看到了一株枣树,接着扫视,又看到了一株枣树——为文字的一种客观表现。另外,鲁迅的语气和文字,在这里显示为一个徐缓的情态,为后文设下了伏笔。仿佛表示:作家心中愁闷,需要到后园来静一静,寻找一份暂时的安宁!有学者认为,这表现了鲁迅对当时兄弟(与周作人)反目所感到的悲凉和无奈。同样都是枣树,却合不到一起,一株与另一株在形式上是对立的。“人同命不同”,枣树也一样。 ......解释的很好,答卷上分数会给很高。 如今眼下,许粥粥想听钟鸣这个古代人对于现代的寓言故事的阅读理解。 钟鸣说:“确实没有好人......那个叫西施的姑娘,心口疼通,一听是疼到了无法忍受的情况,才会表露病容呵呵虚弱,捧着心慢慢走回家,而作为同村的村民,非但没有上前表示关心,或者叫来太夫,只看对方的容貌,夸赞对方美人便是美人,就算是病了也是个病美人......似乎在村民眼中,美人就不是人了,而是一张脸,一个词,一个字。她需要无时无刻的美,病了也没,洗衣服时候也美,哪怕是死了,也要美的令人感慨,过目不忘,甚至请来文人墨客作一首诗传个成语?” “还有那个西施,既然是同村的姑娘,她为何不去提醒对方?我相信这个东施姑娘在效仿西施捧心之前,一定做过其他效仿的动作了,可是西施有过劝解吗?想必是没有,若是有,就不会惹来笑话,落得一个东施效颦的成语了。当然,作为美人,可以说效仿者何其之多,哪里等够一一阻止好心劝慰呢?” ......钟鸣话题一转,又说道:“就好像一年前陆佰常落水之后狂奔,举动异常令人议论,不久之后便声名远播......其实,你以为这一年中,就没有效仿者吗?” 钟鸣遥遥一指:“陆佰常落水的那条河,想必闻二小姐也是路过过的,就在香满楼的那片儿。” 许粥粥想起来,香满楼门口就是一条街,街旁就是一条河,河水不深,很清澈,旁边还有一个石桥,过去桥就是居民区,经常有人在那里忙活,白天淘米洗菜,晚上洗衣。 可是......“那桥不是有栏杆么?” 老百姓要洗菜浣衣都要费劲跨过去,陆佰常怎么“落”的? 钟鸣慢吞吞说:“在他落水之前,河边是没有栏杆的。” 第一百零七章 红豆 许粥粥顿悟。 看来古往今来,效仿之风都从来没有停止过。 不管是为了出名,还是想要模仿一番陆佰常落水求个开蒙——也不是不可能,陆佰常开蒙的蹊跷,落了个水,就忽然文思泉涌.......想必这个时空是没有脑子进水这个说法的,即便是有,也可能是褒义词? 反正陆佰常的开蒙令人迷惑,必定有人会觉得,搞不好他开蒙的关键点就是落水,被水淹一下,脑子进点水,那榆木疙瘩就如同被泡了水的面团一样,就化开了就顿悟了呢! 于是纷纷效仿。 反正那条河水清且浅,淹死人是谈不上的,连生命危险都犯不上冒,可是万一中招,那可是功成名就啊! 于是那之后的大半年里,纷纷有人“落水”,经常是走着走着,就“一不留神”跌入水中,一开始还是严格按照陆佰常的位置,姿势等等,之后无效之后就开始了各种试探,有倒栽葱的,有扑水的,还有四仰八叉的,甚至还有选个月圆之夜,沐浴焚香,穿上一身新衣,然后来个“举步赴清河”......等等等等。 但是终究还是出事。 因为当时陆佰常落水的时候其实已经是快要临近中秋了,京城的秋日白日还是挺热的,秋老虎尚在时候陆佰常落的水,那么猛的日头之下,他赤足也好,散发也罢,狂奔一路,头发也干的差不多了(甚至怀疑他是故意散发,因为束着头发很不容易干,回头狂奔一场出了汗被风一激,或许等到山南先生的诗会开的时候他还在病榻呢)。 可是等到那些人效仿的时候,天气是一日一日凉过去的,终于有个公子,就是那个举步赴清河的那位,真的给感冒了,听说是为了显示诚心,斋戒了七日,当天还是空腹,结果回去之后就倒了,被灌了好几壶的姜汤都无济于事,在冬日年味尚未到来之前,一命呜呼了。 那位公子的出身不低,家里人狠狠闹了一场,最终的结果就是那条河上在过年之后围上了一圈儿护栏。 而效颦这事,也就消失了。 许粥粥听了过程之后,也就明白了为何钟鸣不乐意去奔一下或者落一下了,而是直接想要寻到陆佰常。没想到陆佰常的地位上升那么快,从之前一个连闻玉屏的选婿名单都进不去的,现在能让普通的学子(钟鸣是否普通还不确定)为了见他费尽心思。 看来这马丽苏的包装是成功的,至少到现在都不会翻车,或者说,基本是不会翻车的,哪怕是她多管闲事,那唐诗宋词元曲的,她也背不过来,你背初一我可以背十五,只能双方火拼谁的古诗词背诵量而已。 可是从周柚柚那边,之前并没有听说过很多文人求见陆佰常寻求引荐的事情,毕竟这事,越来书局也在做呢......她都能靠金老爷子得个十四两黄金呢。 想到这里,许粥粥忽然给他出了个主意:“其实比起陆佰常,越来书局的乔掌柜可能是个更好的人选——你寻陆佰常大概也没什么用处......你刚刚让我带话,说什么洛阳纸什么的,若是你手中有上好的洛阳的纸,你何不给惠明呢?你自荐给陆佰常,表示你很得意自己的诗作,而你觉得我不懂惠明的苦衷,讲白了就是惠明为寒衣,买不起贵纸,那你们二人何不合作?以他的字,你的诗和纸,一同惊艳世人呢?” “你要知道文人很多名声,清高也高,孤傲也罢,可是还有一条不是么?文人相轻啊......若是真是经世之才,于陆佰常的地位来说,可是个威胁,他为何要替你引荐,助你上位?这于他来说,可是个吃力不讨好的活。” 而钟鸣却笑:“我不是要让他替我引荐的意思,我实话说,我并无才学,且之前不好读书——说来惭愧,我此前自诩阅历深远,走过江湖,去过沙漠,世上江河湖海见了个遍,如今才回来想读一读万卷书,结果却被一个小小姑娘说我一看就阅历浅,连西施东施都不知.......真是惭愧.......看来这天大地大,远在我的认知之外。” “.......” 许粥粥听了心虚,她心说你就算是本届徐霞客,估计也见不到东施西施的。 她努力安奈住心虚的情绪,道:“那你如此冒昧,让我去带话,是为什么?” 她这话说出,却很久没得到回应,等到她实在是着急想要问清楚,起身去看,却发现秋千上已经空了,秋千还在飘荡,却好像是风在吹动的一般。 若不是她知道自己没有梦游的习惯,大概会恍惚觉得自己刚刚在做梦。 这个钟鸣,来去无踪的,莫名其妙提了一趟要求,然后莫名其妙的跑了,甚至还没有给她时间拒绝。 她喃喃道:“虽然陆家与闻家有婚约,说的近一些,陆佰常算是我未来的姐夫,可是未来就是未来,姐夫也是姐夫,我家人口不算繁茂,礼数上却做得齐全,再说了,我闻家面积也不小,没做到我一个当小姨子的和当姐夫的不得不抬头不见低头见,所以算不上熟,也没有碰面的必要,哪里来的机会?——再说,若是陆佰常问起你来,或者问起我是如何认识你的,我要怎么找借口呢?” 她对着秋千说话,有一个因素也是赌注钟鸣没有走远。 果然,就在她等了不耐烦,觉得夜露太重准备回去的时候,一点窸窣的动静传来,是一只猫仔,从围墙上落到了秋千,它受惊了,从晃荡的秋千上跳下去,然后绕着许粥粥不停地叫唤。 许粥粥弯腰把猫抱起来,发现猫的身上裹了一圈东西,这大概就是导致这猫仔没有逃走的缘故——猫的力气不大,裹一层之后就好像是洗了澡的毛巾猫卷。 她一层层剥开,发现是一条丝带。 借着月光看来,这丝带也并非凡品,做的薄如蝉翼,拿在手中如云朵一般的轻盈,举高之后看月色,月光更是柔和了十分,而更加令人称奇的,是那丝绢上绣的一颗颗红豆——应该是红豆,那红豆如散落在天上的满天星一样点缀在丝绢上,上面的暗纹仔细一看,竟然是一首诗,不对,不是诗,许粥粥坚定的相信,不是诗,而是歌词。 许粥粥根本不能读,而是直接唱了出来:“等到风景都看透,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 第一百零八章 红豆歌词 这后半夜的事情着实是迷惑,以至于她之后一直觉得是自己在做梦,钟鸣一介书生会武功是她做梦,同时王菲的歌词出现在这个时空也是做梦,她做了一个,乱七八糟,不知所云的梦。 所以,她是做梦,梦到自己做梦。 这一觉不算是老实,不过也不代表她睡的不沉。 许粥粥算是穿越过来之后,头一次一觉睡到日上三竿。 是真日上三竿。 胡娟娟已经看了好几回滴漏了:这再不起来,可就要吃晚饭了。回头吃了晚饭,天可就慢慢的暗下去,这几日一条街上开街市,热闹是热闹,可是引得路上的人也是多,那是一条街的商市,又不是上元节,大府中一般这时候都不允许府中的小姐公子跑出去溜达。只能在府里读书写字,要么就是投壶下棋。 说闷也是闷的很。 许粥粥到时候吃完了晚饭,睡过那么一大段的长觉,到时候怎么睡得着?要是又在后半夜才睡,第二日是不是就是又日上三竿才起?这可怎么得了? 人体五脏六腑都有固定的休息时候,过了这个时候,脾胃脏器都不会协调,于是胡娟娟命令小绺无论如何都要把小姐给喊起床。 小绺可不敢,横竖推脱,扭扭捏捏:“小姐要是睡不够起了,会发脾气,我可怕着呢!” 胡娟娟唾她:“胡说!闻家就没有这个传统,我伺候大小姐这几年,就不曾听过大小姐有所谓的起床气!快去!在还说了,只要二小姐能起床,你挨两句骂怎么了?你是丫头还是小姐是丫头?” 小绺只好磨磨蹭蹭去了。 等到她到了许粥粥的闺房之后,进了碧纱橱之后,就看到许粥粥把自己卷成一条虾米一样缩着睡觉,她把几乎一大半的被子都垫在身下当软垫,不知道是为什么,许粥粥总是嫌弃这个床硬的,太硬,横竖都咯得腰疼,不管加了多少床垫子和凉席,许粥粥还是嫌硬,且她嫌床板硬,又嫌弃夏被太厚,睡得热得慌——怎么会厚?这是夏被,里头只松松的铺了一层棉花,又轻又软,每日都在阳光下晒过,晚上铺被子的时候,都能闻到太阳光的暖味儿。 许粥粥穿着一件青绿色的小衣,散着头发,把平日里嫌弃太厚但是当着胡娟娟会乖乖盖好的薄被垫在身下,身上盖着的却是一件白色的披风,而且只松松盖住了肚子。 她睡相不太好,露出洁白的小腿和粉嫩的脚丫,半边的小脸也睡得红扑扑的。 小绺左思右想,还是决定先试探性的喊她一句:“二小姐?起床啦!太阳晒屁股啦!” 后面这句还是跟着许粥粥学的,她有一回醒来的要比许粥粥晚,睁开眼的时候就看到二小姐自己在洗脸,带着笑意说她:“都睡到太阳晒屁股了!” ...... 果然,许粥粥像是感觉到了嗡嗡的苍蝇一般,在耳边随意的挠了一下,翻了个身继续睡。 小绺没办法,只能冒着险把许粥粥给挖了出来,趁着她还没反应过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她拧了一条手帕擦脸,温热带点凉的手巾贴到脸上,这样突然而来的凉意让许粥粥给忘了一下子被拽起来的怒意。 擦了一会脸,许粥粥这才迷迷糊糊睁开了一只眼睛:“几点了?” 她说话声音还是透着迷糊,带着尚未完全醒来的鼻音。 小绺连忙给她端来茶水漱口,回道:“小姐,都快要申时了。” 许粥粥把茶水吐了出去,又睁开了另外一只眼睛,哦,快三点。她错过了早午饭。 小绺说进来唤了她好几回,都只见她困得不行,最多也就是懒洋洋翻了个身,胡娟娟见她只是困,于是就叫她继续睡。吃食什么的随时预备着就行。 小绺问她,要吃什么?想吃什么? 许粥粥还困着,先摇了摇头。 忽然想到什么,问:“咱们院子里那猫还在吗?” 小绺以为是许粥粥挂记她们没喂猫,于是道:“放心吧,已经喂过了,按照早午饭的喂的,给烤的鱼干.......对了,小姐要不要吃粘糕?小缕烤的,撒了黄豆粉,可香了!” 许粥粥想点头,可是这个时候小绺已经开始给她梳头,于是只能说:“好呀。” 小绺于是十分欢喜,开心的给她梳头时候,还说了今日的事情,比如大小姐闻玉屏今日不在府里,去了一趟梅峰寺打点,为了后日全家去礼佛做准备。 小绺道:“听说礼佛庄严,小姐和小姐在一处,丫头和丫头在一处......小姐,这礼佛时候要在庙里住三日的,到时候没有我们,照应着,小姐怎么办呀?” 许粥粥满不在乎笑:“什么怎么办?” 讲起来这事,她还真有点发憷。 因为全家去庙里礼佛,不是无缘无故,也不是吃饱了撑着,而是为了迎接家主的归来,也就是说,她那个便宜的爹闻人良,要回来了。 虽然在许粥粥这边的情绪看来,她对闻人良并没有太多的情感纠葛,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可能也是因为知道了原主之前的遭遇——缠绵病榻至死都被父亲冷漠,不管不顾直到咽气;以及看到了布老虎里原主偷偷写的内容......她对于这个闻人良,实在是没有什么好印象。 一想到要面对闻人良,她就头皮发麻。 也是因为这样,她没听到小绺说的其他的内容。 眼下一院子静悄悄的,院子里阳光晒的不行,水缸里的水都有些温温的。 小绺打了一盆温温的水端来给许粥粥洗脸洗手,见她还是迷迷瞪瞪的样子,就有点好笑,说:“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小姐怎么呢——这要是我们乡下丫头,比如要被奶奶婆婆骂说是不是半夜去偷鸡摘枣到后半夜才回......怎么就困成这样......” 她说完之后又马上意识到不妥,怎么可以把这娇贵的官小姐和自己这些粗使的丫头放在一起说呢,立刻懊恼的要咬自己的舌头。 “小姐我说错话了......” 许粥粥其实牙根就没听明白小绺说了什么,所以听一耳朵什么说错话,也没反应过来,只困顿的“嗯”了一声。 小绺自然听到了这一声“嗯”,懊恼的咬得嘴唇发白,她没再说什么,低着头给许粥粥梳头。 梳好之后许粥粥习惯性抬头审核一边,愣住:“怎么今天的有些不一样?” 小绺道:“这是我刚刚想到的发式,若是在这些地方带上红石榴的簪子,配上小姐手上的这条丝巾,一定夺目!” 手上的丝巾?许粥粥低头一看,才发现那条红豆歌词的丝巾一直在自己手上。 日光的照射之下,丝巾上的暗纹看得更加的明显,甚至称得上是波光流转赫赫生辉。 第一百零九章 春天图册 小绺当然是不认得这个花样和材质的,她只是单纯觉得漂亮。 “真好看,像云朵一样,又像太阳......小姐,是大小姐给的吗?” 在小绺的观念中,基本好东西要么是压箱底,要么就是闻玉屏寻来哄自己家妹妹开心的。 许粥粥没说话,低头看到了手里的丝巾,又从丝巾上寻到的一根黄色的毛发中判断出这是一根橘猫的绒毛,这才意识到自己昨天见到的钟鸣是活的,并不是做梦。 可是钟鸣给她这个丝巾,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是贿赂吗?因为女生都喜欢和无法拒绝闪闪发光的东西...... 是交代吗?让她转交这个东西给陆佰常?陆佰常难道也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 ...... 就在许粥粥还没想到个究竟的时候,胡娟娟走了进来,她端着一份满满登登的......饭菜。如今也不知道算是午饭还是下午茶,可是总不能真的让醒来的二小姐活生生再饿一个时辰再进食吧? 本就虚弱的脾胃回头给饿出个毛病,大小姐怪罪下来,老爷又要回来,见到二小姐一脸菜色,她们这几个做丫头的,首当其冲被问责的就是自己。 于是她就吩咐小绺强硬的把许粥粥从床上扯下来,她在这个时间赶紧去小厨房给许粥粥准备一些吃食,有燕窝粥、鸡蛋羹、白菜鸡蛋和虾米做成的小饺子、南瓜糊糊、一碟新开封的小菜、还有一碗菊叶冷淘,每个分量都不多,但是足以抚慰因为睡的太长而空腹太久的胃。 才一进来,胡娟娟就注意到了许粥粥手里的东西——很难有女孩子会不注意到闪闪发亮的东西,胡娟娟也不例外。如果许粥粥手里的是一根金簪,她想必也会一眼瞧见。 不过若是金簪,是不会让胡娟娟脸色大变的。 胡娟娟脸色大变,几乎是以自己过硬的职业素养稳住了心神才没有打翻手里的食盘,她用最快的速度把托盘搁到了一边,用差不多是充斥的速度扑过来——这真的是把许粥粥吓了一跳。 她是正面面对气势汹汹的胡娟娟,若是她手边有个摄像机的话,许粥粥是真的很想把胡娟娟的这个镜头无限次的重复慢放给胡娟娟看的,看她瞪如铜铃的眼睛,看她敏捷的身手,看她如鹰爪一样的手掌,还有那因为角度问题都格外明显的双下巴....... 也不知道是不是被胡娟娟的气势给吓到,还是震惊这么瘦的胡娟娟也有双下巴这事,总之许粥粥楞地如呆头鹅,反抗皆无的被胡娟娟一把夺走了手里的丝巾。 小绺也在旁边吓呆,眼睁睁看着一向斯文冷静的胡娟娟今日如饿虎扑食,竟然没敢上前阻止,只等到胡娟娟把那丝巾拽成小小的一团捏在掌心之后才敢说一句:“胡姐姐,那是小姐的东西.......” 她话没说完,就被胡娟娟给瞪到噤声。 夺过丝巾的胡娟娟一把就把那丝巾塞进了袖子里,激动的满脸通红,是真的红,而且是一瞬间的事情,她甚至觉得那丝巾在袖子里烫手,仿佛揣的不是一块闪闪发亮的好看丝巾,而是一颗刚刚烤好的地瓜。 被“地瓜”烫的满脸通红的胡娟娟成了个风一般的女子,风一般的跑进卧房,风一般的搬来一个小空匣子,再风一般的把那个丝巾塞进了小匣子里。 做完这一切,她才开始大口喘气,感情刚刚一些列动作,她都是屏住呼吸完成的。 这一切动作在许粥粥看来,好像这个丝巾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一样。 许粥粥忍不住自我怀疑,她刚刚手里拿的,是一条丝巾没错吧?不是什么金梅瓶或者春天到来图册吧? 结果胡娟娟下一句惊呆了许粥粥和小绺:“二小姐!你怎么能把这种东西带进来!若是被大小姐,不,就算是被府里的婆子们瞧见了,看看以后那个冰人会给二小姐说亲!” 胡娟娟还有话外音,许粥粥能自我分析:不知羞! 啥呀这是? 许粥粥先示意胡娟娟冷静:“首先,我想我和小绺一样,都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在我来说,这就是丝巾,很是漂亮,且华贵,没别的感觉。” 小绺也点头:“是啊胡姐姐,我也觉得,这就是个丝巾........怎么你这么大反应?” 胡娟娟简直痛心疾首:“这是丝巾没错,可是小姐可知道,这是哪里的丝巾!” 许粥粥看她表情说话:“我想不是什么绸缎庄的吧.......也应该不是皇宫的,若是宫里出来的东西,你倒是不至于这个反应。” “还皇宫呢......”胡娟娟的表情越发扭曲,“这是......” 她几次欲言又止,仿佛把那词说出来都感觉脏了嘴巴一样,许粥粥等的不耐烦,她已经不困了,随着困意的消退,饥饿感立刻跟上,她现在肚子咕咕叫,差不多已经有十二个小时没进食,现在已经可以算得上是前胸贴后背,不过她知道,胡娟娟是不会同意她一边吃东西一边听讲的。只能尽快催促胡娟娟快快揭晓答案。 “你就直说吧,你都用手抓那丝巾了,还不能说个了?” 胡娟娟被提醒,感觉自己手都不能要了。 但是她还是说了:“这是青楼的东西!青楼,红豆姑娘的.......信物!” 许粥粥屏气凝神听了半晌,她其实还有点八卦心思,胡娟娟的反应太过于明显,她其实已经猜出来这东西大概和春天的颜色脱不了干系的......还想着古人玩这么花?会不会是什么春天图册啊,自己看不出来是因为是进阶版,有什么门道,比如对着月光需要什么角度,或者对着烛火什么视角之类.......结果,就是信物...... 信物! 多么无趣! 许粥粥懒洋洋挥了挥手:“饿了。我要吃那个。” 她指了指那一碟饺子,小绺连忙端着捧到了许粥粥面前,她吃了两个,觉得面皮有些硬,于是又就着小绺的手喝了两口菊叶冷淘。 仿佛这事就这么过了,不大要紧的事一般。 这个态度让胡娟娟整个人都要跳起来:“小姐!你还没告诉我,这种东西是怎么到你手上的?!” 许粥粥眨巴眨巴眼睛:“我说是半夜风刮来的,你信吗?” 胡娟娟:“.......” 看着胡娟娟的眼神,许粥粥赶紧又往嘴里塞了两个小饺子,又喝了一大口南瓜糊糊,她知道,自己今天接下来的日子,是别想好了。 第一百一十章 菲姐的爆款 许粥粥安慰了五脏庙,此刻端着一杯茶和小绺排排坐,手上还抓着一把瓜子,细细听.....青楼的故事。 青楼就是青楼。 青色的楼,所以叫青楼。 青色也不是什么油漆的颜色,而是整个小楼整个院落都是用青竹做成的,速度极快,几乎可以在恍神的功夫里就“拔地而起”,整个青楼建成之后,那竹子的青绿色还尚未褪去,足见这小楼建造的速度。 之后的时间中,也不知道是工匠用什么什么办法,使得那竹子的翠色就一直保留了下来,久而久之,人们就一直把那小楼成为青楼。 在这里要特意提到的是,这个时空里,是没有青楼这个概念的。 这也是许粥粥现在才知道的,有卖唱女,叫歌姬,也有舞女,教坊司的官妓也算在内,还有红街上的浮娘。不错,这里的所谓青楼女子,叫做浮娘,浮萍的浮。 因为出\/卖\/身\/体的女子是没有户籍的,自然也没有资格添置房产,租住房子,所以只能四海为家,飘零孤苦。故而被人称为浮娘。 而这个青楼,仅仅只是人们根据那小楼的颜色而命名的,并没有任何其他的意思。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青楼,因为一个叫红豆的姑娘,而有了别的意思。 小小青楼落成之后,人们看着那奇特的房子纷纷猜测这地方究竟要用来做什么,毕竟一处全是用竹子搭建的院楼,看着实在不合适作为住家,这随便点个灯生个火的......是不是。 难道要用来做茶社?可是这处不算是闹市区,如此的偏僻,都快要到远郊了,这距离护城河都不算是远,就算是要弄个风雅远离喧闹的茶社,也应该盖在梅峰寺那片位置去呀,怎么能改道改道这处呢? 这可是京城西边,西边,再往西,那就是宝谷之地了。 ....... 许粥粥好奇,她的好奇很能够得到解释,毕竟这个原主也是头一次进京城:“宝谷是什么地方?” 胡娟娟说累了,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抹了抹嘴,说:“就是乱葬岗。别处叫乱葬岗,可是京城贵人觉得这三个字难听,不好挂嘴上,于是就换了个名字。” 许粥粥啧了一声,说:“就算是改了名字又怎么样,只是讲的好听,地府改成天堂,也不见的有人就爱去了。” 小绺觉得二小姐说话有一起,“噗呲”笑起来,然后在看到了胡娟娟板着的严肃的脸,又立刻憋住,是在憋不住,就低下头抖肩。 许粥粥又说道:“不过有人把这小楼盖在距离乱,宝谷之地不远的地方,听着还真的挺邪门的......而且,后头又做了那种营生......胡姐姐你别瞪我呀,就算是你还没说道那里,我也能猜出来那青楼里的红豆姑娘干的什么营生.....不过真是邪门,在宝谷之地不远盖个四处漏风的青色房子,这青色又是冷色,冷色的房子还不合适生火,就更加冷了,然后还......怎么看怎么都有点倩女幽魂味了。” 小绺奇怪:“什么游魂?” 她不光奇怪,虽然她没明白倩女幽魂四个字的意思,不过光是听到最后两个字就已经很惊悚了。 “二小姐的意思是说,那青楼里住的红豆姑娘,不是活人?!” 她最后越说越大声,有点控制不住自己要尖叫的意思,还没等胡娟娟阻止,许粥粥就先一把捂住了小绺的嘴巴:如今也不是他们三个人一个院子的时候了,闻玉屏自从下定决心安排许粥粥在她出嫁之后接替管家,就开始给她安排了一堆丫头婆子,让她试着培养自己人,虽然这些院子里的人都是闻玉屏精心挑选妥帖的选择,可是闻玉屏还是让她明白,效忠闻府和效忠闻二小姐,还是不同的。 如今许粥粥还没这个把握,且这院中的人或许不是全心效忠闻府,但是肯定是感恩闻玉屏的,若是被人听到她们在聊青楼,回头一个嘴上不把门告诉给了闻玉屏,包括她在内,都别想好。 许粥粥比划手指在嘴边嘘声:“叫那么大声做什么?子不语怪力乱神,这眼看就要吃晚饭了,聊这个,你晚上是不是觉得自己睡着无趣?” 小绺原本只是惊恐,如今长大的眼睛立刻涌出一层水光。 胡娟娟看不下去,阻止许粥粥道:“二小姐!别吓她!” 许粥粥悻悻放下手,心道:一个之前天天流浪,风餐露宿的小流浪儿还会怕鬼......这胆子,真真是只有针尖那么大。 胡娟娟继续道:“二小姐猜的不错,那叫红豆的姑娘,确实是做那样的营生。而且据说那青楼是没有门的,只每个房间都只有一扇隐窗,每隔三天,那隐窗就会出现,被选中的恩客,当然就会寻到隐窗的位置,爬进......咳咳。” “啧啧啧.......” 这下不止许粥粥了,连带小绺也忘了刚刚别吓哭的时候,一起跟着表情一言难尽起来。 小绺一言难尽的好奇:“胡姐姐,你怎么知道的?” 胡娟娟瞪她一眼:“这满京城的,只要多长了一副耳朵,谁不知道啊......那青楼红豆姑娘的第一个恩客,就是那落魄许府家的七少。那七少第二日回到家中,当天晚上就约了狐朋狗友吃酒,那酒友本就是故意要灌醉他的,吃醉之后问了个明明白白,后来又被这帮子泼皮一个散播,这青楼的名声,就亮了。” 许粥粥说:“就算是许家落魄,想必也不是就那么一个败家儿子,许府的人就没有什么表示?” 比如一顿毒打。 胡娟娟叹气:“还没来得及呢,当天那许少爷就因为醉酒落水溺死了——这消息出来,除了唏嘘的,还有人说,这同人不同命,陆公子落水,能落到个才情斐然,而许公子落水,就落水了。” 许粥粥也唏嘘,不过她还是没懂:“那这条丝巾又是怎么说?” “这条丝巾,便就是红豆小姐的信物,绣着红豆便是红豆姑娘的名字,而丝巾还有暗纹,便是隐窗的位置......” 许粥粥:“......” 她努力回想她当时看到的丝巾样子,横竖也没有发现什么地图啊,是一首歌啊,是菲姐的爆款歌啊! 第一百一十一章 古人的脑洞 小绺奇怪:“那窗子不是就那么一个?难不成窗子还会动?” 小绺因为刚刚许粥粥的关于宝谷的联想,本能的往志怪方面衍生,眼睛里的恐惧真是藏不住,声音都在抖,她一把捂住嘴巴,话语是从指缝里透出来的:“所以,那个青楼,其实本身就是个大......大,大,大鬼?” 最后那个字被她压得很低,又因为从指缝露出的,不知道她说的是鬼还是龟。当然结合上下文,小绺讲的应该是前者。 不过也不一定,万一小绺的意思是青楼是个万年王八变成的龟精呢——这不挺合适的么?龟也好王八也好,都是绿色的,然后青楼也是褪不去的绿色竹楼,简直不要太合适。 龟壳化成的小楼,会变幻位置跑来跑去的窗户,婀娜的美人......简直就是新版聊斋呀。 都说这个原主胆小,一场雷雨树影就能把原主吓死,看来这胆小基本都是古人的通病,怪不得原主因为树影而大病并没有引来过多的议论。 看来这窗户上的文章确实不少啊,什么东窗事发,西窗剪烛,十年寒窗,窗外有耳等等.......古人就好像跟窗户杠上了一样。 许粥粥瞬间觉得这个脑洞很不错,若是写成剧本,拍个小网剧,只要特效给力演员颜值再现,好歹能小火一把...... 小绺压低声音继续自己的脑洞:“那窗子变来变去......可能就不是窗子,是那鬼的眼睛或者嘴巴!——谁说鬼就一定只有一只嘴巴?若是当了鬼没有比人更好,那怎么说书的说一些含冤而死的,都想要变成厉鬼复仇呢?一定是因为鬼的本事要比人大,鬼长得丑,可是本事大呀,能做做人时候做不到的事情....小姐,你说对不对?” 胡娟娟被小绺乱七八糟的脑洞给整的止不住的翻白眼,她还指望许粥粥能够反驳两句,再说一次那什么子不语怪力乱神的句子,结果看到的确实许粥粥一副赞同的神色,甚至赞同之外还有鼓励:“你讲的不错......若是人变成了鬼之后没有什么大的本事和能耐,那人何必去寻死来复仇呢?” “小姐!” 面对胡娟娟的跳脚,许粥粥反而对小绺的说法更加感兴趣,不过小绺那边就没有许粥粥这样的闲情逸致,因为许粥粥的肯定,小绺更加坚信,那什么红豆姑娘就是从宝谷爬出来的......一想到她还摩挲过那块闪闪发亮的丝巾,小绺就觉得自己等会儿应该去上个香磕个头。 胡娟娟在那边眼看着这鬼子论都要快盖章了,凉凉道:“二小姐,你就别吓唬小绺了,再说了,那鬼虽然厉害,那厉害也是在志怪话本或者说书的里头厉害,而且厉害的是厉鬼,要变成厉害的厉鬼,地有代价不是么?伤了人的鬼是要魂飞魄散的!” 胡娟娟对于这鬼的相关知识掌握如此丰富甚至到了信手拈来的地步,可见胡娟娟平日里偏爱这种志怪类的故事,许粥粥之前就在胡娟娟的枕头下面看到过一些本子,都挺冷门。街头流行的话本许粥粥多少也知道,一些闺阁小姐整日无聊,又不能够天天去参加什么赏花马球的,贴身丫鬟就会偷偷给她们寻一些话本子看,这些话本子之所以流行,也都是大府默许的存在——会认字、有闲钱,无聊没事做这个几个条件能够同时符合的,才会是这些话本的顾客群,那些小家碧玉自然没空,要忙着在家学针织女红补贴家用;更普通人家的女儿整日里都要忙着营生,种菜卖花织布纺纱......有的都没有上过几年学,哪有闲情逸致去看话本?更谈不上什么解闷了。 现在贵女圈子里流行的都是一些才子佳人磨墨泼茶的故事,前一阵子似乎流行清冷公子和富家千金——打听了一下是以孤山和马太守家小姐为蓝图塑造的cp;之后什么才子才女这种的,自然就是陆佰常和闻玉屏了......可见这京中的话本,也是结合时事来编撰的,很是敬业。 不过胡娟娟就不爱随大流,流行的就不爱看,非看一些冷门的作品,比如什么痴情小姐和书生私奔后被辜负,惨死化成厉鬼日日夜夜守在荒宅等着报复秀才......还有什么下堂妻苦苦维持家计供丈夫读书却别辜负,最后化身厉鬼复仇云云...... 反正都是辜负复仇等等的be美学。 小绺却说:“那就是泼天的仇恨啊......若是没有那泼天的仇恨,如何能够让那些女鬼们牺牲如此?——小姐你说是不是?” 许粥粥连连点头:“可不是,被仇恨蒙蔽了双眼的,身后没了退路,前面都是绝路,心里憋着一口气,怎么能让对方快活......” 小绺使劲点头:“可不是!泼天的仇恨,必然是要报的,都说一命换一命,若是胡姐姐说什么魂飞魄散是真的,那一魂一命换一命,其实不是公平的!” 眼看她们三人从被科普青楼转移到了研究志怪上去,看起来离题八万里,却一直还是主题不变。倒是挺有意识,虽然胡娟娟诧异这二小姐病好之后胆子大了不少,不再是那个当初被树影都能吓得大病一场的娇小姐,但是有的时候,她还是希望自己家的二小姐能够适当的示弱一番的。 胡娟娟叹了一口气,心情复杂。 ...... 那条丝巾最后还是被胡娟娟给没收了,但是直到入睡胡娟娟也没问出来这条丝巾是怎么进的闻府......闻府男丁不多,或者说基本没有,老爷如今尚未归家,家中也没有少爷存在,总不能说是青楼的红豆姑娘看上了闻府的哪个下人吧? 被二小姐捡到,但是二小姐又是个除非大小姐唤人来喊绝对不串门的性子,上回出门是和自己一道,她能够肯定二小姐并没有带进来什么别的东西。八九成的可能二小姐是在自己院子里捡到的,那么,如果二小姐没有凑巧捡到,那丝巾是要给谁的? 胡娟娟百思不得其解,脑洞费地太大,就连话本都没了心思——这话本是这两日才出的,和那个荒宅美魂一个作者,功力很强,非常擅长诛心场面,胡娟娟每次看都要洗三遍手,换上最舒服的寝衣,才喜滋滋的在被窝里打开。 如今这话本就在身边,她却懒得翻,翻来覆去的在脑子里过一遍府里的年轻伙计的脸。 最后半夜,她腾一下坐起:难不成是小缕?! 第一百一十二章 古代环保大使 她又立刻躺了回去——小缕这几日被派遣出府跟着徐厨子去了一条街采买干货,连续三日都是早出晚归的。而且一条街的方位在南边,和青楼位置也不对,不会不会。 小缕这孩子生的老实,又可怜,还是个孩子呢......胡娟娟安慰自己,然后又缩回去了被窝。 说起小缕,胡娟娟以院子里大丫头的目光审视起来,就觉得小缕这孩子实诚,而且看着就聪明,胆子还大,比小绺将来要容易成器。平常别人跟着徐厨子去采买,也不过就是跟着使力气,跟着混吃混合,顺便被许厨子塞点好处什么的,基本去的也就是那几家,可是到了小缕这,偏不,他跑遍了一条街的大大小小地方,非要寻最好的东西,听徐厨子说,他还亲自跑上船,比划着和那些红胡子的番商讨价还价,结果竟然被他给谈成了,用了以往快便宜一半的价格,买下了一条半人长的海鱼。 那条海鱼运到府中的时候还造成了一阵轰动,就连大小姐也被惊动出来看了一眼,只一眼,那大小姐便说鲛,会吃人的,她年幼时候跟着闻人良出海时候,见过鲛群,可谓是九死一生惊心动魄了。 看这鲛的大小,应该是个幼鲛,且只是出生不久的。若是成年的鲛绝对是没有办法整只运来的,因为成年的鲛差不多有中等的船那般的大,可吞人入腹的那种。 闻玉屏生的温柔,说话声音也是轻声细语,然而这柔声细语说起故事来,却更令人屏息凝神:可不么,若是谁出个声,可能就听不清楚大小姐的声音了。所以众人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个个或站着祸蹲着或者盘腿席地而坐,听大小姐讲过去的故事。 听到那成年鲛身形有船只那么大,还能够吞食一整个人的时候,众人纷纷惊呼出声,还有人说:“那这能抓得住这鲛的人,也是了不起啊!” 众人皆不知道什么是鲛,毕竟京城并不靠海,海船要从海岸经过江流才能来到京城,这个道理大家都知道,毕竟“百川东到海”嘛。 闻府中如今的老人不多,跟着出海过的已经纷纷安养,如今当下唯一见过鲛群的就只剩下了闻玉屏。 闻玉屏解释:“鲛的那个鱼鳍,就是鱼翅的所在部位。” 众人纷纷恍然大悟。 同时又再一次的佩服闻玉屏的见识,也有的丫鬟说,这才是有学问,从来不卖弄得意,因为这就是人天生骨子里的东西,从来不觉得有这些见识是什么得意的事情,感觉就和吃饭喝水一样的简单。 谁见过有人喝了一口水就不停的炫耀的呢?又不是这一辈子都没见过水长什么样。 结果那天二小姐也在,听到了那丫鬟的说法,总结道说:“我姐姐啊,这叫腹有诗书气自华。” 这次与当时面对闻玉屏时候的喝彩不同,众人一个个如呆头鹅,不知道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咋听起来很厉害,细细品的时候却不懂。就像没味觉的人再喝一碗老火汤,咕咚咕咚当了解渴的玩意儿,看得厨子发火,自己发毛。 总之最后得出结论:二小姐不愧是大小姐的同胞姐妹。 那条小鲛之后在送到案板的时候还做了个鱼拓,之后一半抹了粗盐腌制,另外一半被厨子做了一鱼三吃。结果却发现口感并不好。吃起来并没有寻常海鱼的鲜嫩,反而如老肉一般的难以咀嚼。做的鱼汤也没有寻常鱼汤的鲜美,吃起来的感觉,不难吃,却也不好吃,属于海鱼中的独树一帜的存在。毕竟海鱼是真的很好吃的,做成鱼干也好吃,保存在冰中的鲜鱼也好吃,从未见过这样......寡淡的鱼肉。 最后还是大小姐闻玉屏揭示了其中缘故:鲛鱼在海中属于霸王,游的很快,凶猛无比,所以肉都非常的紧实并无多余的肥肉,故而并不合适入口。所以海上抓鲛的渔船,基本都是抓到了之后只割掉了鱼鳍,之后就把整只鲛的尸体丢弃在大海中,有的时候死去的鲛的鲜血会染透一大片的海水,远远看去,像是如血残阳。 后来闻玉屏身边的柳芽道:难怪大小姐不吃鱼翅,也不让闻府中的家丁采买鱼翅,之前一直以为是闻家向佛,可是大小姐又不是纯吃素的,如今才明白是何缘故。 柳芽道:“大小姐才是真善人呢。” 真善人啊......胡娟娟睡梦中响起这句话,柳芽当时的表情已经记不清楚了,说话的语气还因为梦境的缘故带上了一丝风的感觉。 听得胡娟娟云里梦里,甚至后半夜做梦,那之前看过的荒宅美魂的女主角变成了闻玉屏的脸,可是闻玉屏的脸实在是和那位性格前期柔情后期火爆的小姐不符合,不知道怎么回事,梦到了最后,那荒宅美魂的女主成了柳芽的面貌...... 顶着这一晚上的梦,次日胡娟娟在厨房遇到柳芽的时候还在混沌中,看到柳芽和她打招呼的同时还往她的嘴里塞了一块甜瓜,她下意识的咀嚼,香甜的汁水充盈口腔的同时,她脑子里浮现的确实昨夜梦中柳芽面目狰狞的掏心挖肺的画面...... 胡娟娟打了个哆嗦。 吓得在场的徐厨子一条,以为自己刚刚切的甜瓜上沾了蒜味......他之前就犯过错,让闻老太太啃过好几回蒜味的瓜,这算是惹了大事,因为老太太是修佛的,吃素戒荤戒腥,小葱鸡蛋韭菜大蒜都不沾,结果好容易吃了个瓜,还挨了一嘴蒜味,一个月的木鱼都白敲了,于是家法伺候。 老太太慈悲,徐厨子挨一板子老太太就念一句佛,等徐厨子被拖下来之后,老太太这个月的功德都满了。 小孩儿才记吃不记打,徐厨子被结结实实打了一顿,之后专门磨了个新菜刀专门切瓜。虽然如此,那顿打还是打到了他骨子里,这回胡娟娟的哆嗦确实把他吓到了。他赶紧使劲闻了闻菜刀,确实是没蒜味啊...... 徐厨子可怜巴巴:“胡姑娘,你好好的,哆嗦什么啊.......” 胡娟娟没好气:“甜的!瓜甜的我哆嗦行不行!谁规定了甜就不能哆嗦?这就跟有的人高兴了也会哭一样,我甜!我哆嗦!” 第一百一十三章 家长叮嘱 胡娟娟忽然气势汹汹,她一贯沉稳,说话也是一字一句清清楚楚。从未有过发火的时候,府上的下人都说这胡娟娟丫头老成持重,少女的脸面,婆婆的心肠。结果今日一番气势,倒是显示出几分伶俐来。 伶俐起来的胡娟娟气势汹汹的抱着两块甜瓜走了,等回到了院子才想起来今日二小姐不再院子里吃饭,而是一早就去了大小姐那里,胡娟娟这早饭拿的多了些,她甚至还在半路上遇到柳芽,被柳芽塞了两根鱼干。 那鱼干就是用上回买的鲛鱼肉做的,因为太硬,实在是做不成菜肴,于是也是二小姐的主意,那就干脆做成了鱼干,切成真合适把握的小长条,然后加胡椒、盐巴、芝麻、酥油等一些很是刺激舌头的调味料煮,煮好之后晒干成鱼干,啃起来倒是挺有滋味,也能尝出来海鱼的香味。 鱼头和鱼骨也没浪费,鱼头炖肉了好大一锅鱼头豆腐汤,鱼骨磨蹭了粉,家中的猫猫狗狗每日给饭的时候添一勺,方圆十里的猫狗,就属闻家的皮毛发亮壮实活泼。 当然这是后话,鱼骨粉又不是仙丹,猫狗吃了一口就容光焕发,神仙水都没这个功效。 那么大的一条鲛鱼,做成鱼干即便是全府吃,也实在是够呛。加上闻府本身人就不多,闻老太太牙口不好,本身就吃素,闻大小姐和二小姐两个名门淑女,也不指望会抓着个鱼干啃。 闻家想来只有采买东西,没有去卖东西的道理,于是徐厨子就犯了难,他是个大老粗,除了做菜别的都不能琢磨,一琢磨就头疼,徐厨子暴躁,一头疼就骂小缕。说若不是小缕买了个不能吃的大鱼来云云,而且其实府里人都知道徐厨子骂小缕的缘故并不是只有这一件,更多的是恨他坏了自己的财运。 ——厨房差事是个美差,尤其是厨房采买,油水比猪皮上摸一把蹭到的还多,许厨子在厨房这几年,已经固定了行程一条摸猪的流程,而且那猪给的油水多,话也好听,现状令人满意......结果小缕却跑去摸羊,而且摸的还是个瘦羊,羊油没摸到不说,还惹了一身\/骚...... 徐厨子当然要生气,且大气特气,所以那段时间经常看到徐厨子在厨房门口的菜园子里,嘴里咬着一根鱼干,一边骂骂咧咧。 许粥粥有一回路过,远远看着,觉得徐厨子周身的气质加上嘴上那一根类似于雪茄的鱼干,很是有那么一点教父的味。可惜生错了时代,这要在现代,横店群演中起码也能混个特行演员啊。 许粥粥路过也不是偶然路过,府邸的厨房一般都不会盖在主院的必经之路上,许粥粥是特意拐了个弯路过的,过来叫小绺取了一大包的鱼干,转头就给了过来吃喝玩乐顺带烤地瓜的箫枣枣。 箫枣枣意外的爱吃,作为礼尚往来,他隔了两日之后,今日大大方方从正门进来,而且时间点掐的刚刚好,早饭吃完不久,消的食差不多,又还不到午饭时候,他带了一大盒的糕点果子,给门房抵了拜帖来。 既然有客到,就算是二小姐的客人,也要好好招待,闻玉屏在自己的院子中命人在紫薇树下摆了个长桌,沏了一壶茶,煮了两碗果子露,还准备端出各种点心,却被箫枣枣阻止,箫枣枣献宝一样打开食盒,露出里头的漂亮果子来。各个做的漂亮,有的甚至还撒了珍珠粉和金箔,就连看着平平无奇的馒头,都是加了糖和上好的九曲红梅蒸的,吃起来又甜又有茶香。做的各色造型都有,花朵的,兔子的,小老虎的,还有小猪,不同于现代的猪头包,做的真的是个活灵活现的小猪模样。粉粉嫩嫩,一口下去,外头是蔷薇花汁做的面团,里头是粉色的玫瑰酱。 许粥粥还以为是箫枣枣从哪家酒楼定的好东西,但是闻玉屏只看了食盒一眼,没等打开,就很客气的和箫枣枣说:“替我多谢小乔大人,实在是诚惶诚恐。” 箫枣枣大概也没料到闻玉屏的眼力劲那么厉害,挠了挠头不好意思道:“我家公子很是喜欢二小姐送的零嘴,说什么都要让我带来谢礼。” 他说完,立刻就怕闻玉屏误会是许粥粥擅自给乔松送礼,立刻解释:“大小姐别误会,那鱼干是二小姐一次招待我的,我吃着爱吃,于是就舔着脸要了许多带回乔府......” 他挠挠后脑勺,装作不好意思一般嘿嘿笑了两声:“小乔大人见了,也要了些尝尝,也说好吃,于是就说,吃了人家的东西,记得还礼,于是就让我装了些漂亮的果子来......说小姑娘家大部分都会喜欢,就算是不爱吃甜食,瞧着新鲜也是好的。” “宋城的东西,自然是新鲜的,小乔大人大人实在是太客气了。不过我们这次就收了,也谢了,替我姐妹多谢小乔大人。” 闻玉屏脸上依然是十分得体的笑,看起来好像并没有什么变化,声调依然温温柔柔。但是许粥粥总觉得,闻玉屏话里之外,还有别的话。 许粥粥装作不懂,不过她也能看出来,从箫枣枣默认这盒点心是乔松命令送来的之后,闻玉屏对待箫枣枣的态度,就已经不算是完全当个小朋友了。 原本来算,闻玉屏是不反对自己的妹妹交朋友的,甚至十分的高兴,尤其是同龄人,她并不在意箫枣枣的身份,总归就是个和闻瑟瑟年龄相仿的少年。她曾经对柳芽说过,两个小孩一起玩耍,倒是弥补了闻瑟瑟因为独自一人在老宅,没了青梅竹马的缺失。 许粥粥听了只想笑,感觉闻玉屏对这个原主很像是在完成一项养成计划,而这一项计划中,原主应该有很多浪漫的东西,比如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佳偶天成之类。可惜原主已经十四岁,再过一年都能议亲了,现在再补课,也是晚的。 可是即便如此,闻玉屏还是把原主当成小孩,所以在箫枣枣登门,吃饱喝足之后提出要带许粥粥出去玩耍的时候,立刻就同意了。 闻玉屏只交代:“如今一条街的夜市还热闹,但是可不能去那,要保证这事。” 许粥粥心情复杂。 因为她确实很想去一条街逛逛,她穿越至今,都没有好好逛过街买过东西,实在是郁闷至极。不过闻玉屏如此说,她也只好保证。 “姐姐放心,我们不去一条街。” 闻玉屏很高兴,很满意:“也不许去牡丹楼,今日不许去。” “......” “也不可去香满楼那条街上。” “......” 第一百一十四章 爱比恨可怕 那还能去哪里?只能去首饰店,花店,蜜果铺子吗? 而且,为何今日不能去牡丹楼呢?是因为今日正好她可以出去玩吗?还是那么正好,牡丹楼被别人给承包了? 许粥粥真想问,她也准备张嘴了,就这时候,衣袖就被一个力量轻微的扯动了一下,只能是箫枣枣。 箫枣枣笑眯眯开口说道:“姐姐放心,我们定然不会去这些地方,这京城啊,多得是有趣又安全的地儿,瑟瑟不会觉得无趣的。” 他嘴甜,并没有因为身份高低的问题而一直恭敬的喊她闻大小姐,而是直接唤了姐姐,哄的闻玉屏直笑,这笑着笑着,于是也就点头容许许粥粥独自个儿出门玩耍。 但是她还是啰嗦了两句:“带个丫头不是只为了叫你觉得有人盯着,而是到时候你要吃要喝,累了热了,总有人在旁边招呼......” 许粥粥道:“我要吃要喝,自然有钱可以去吃吃喝喝,累了我就休息,热了我就打扇,姐姐你放心,我不会叫你担心我。” 都诚恳成这样了,闻玉屏也只能无奈的目送她溜达出门,一开始的是和许粥粥走的还算是端庄,等到带着帷帽的青绿色身影一脚跨出后院的门槛的时候,依然还是端庄的,懂得勤快的提起裙摆,轻盈的越过门槛,只是那绣花鞋上点缀的毛球已经暴露了她的快乐。 柳芽皱眉道:“大小姐,是不是不太妥当?若是老爷回来听闻这事......” 柳芽的担心也是有依据,不过闻玉屏似乎从未有过一刻想过这事:“老爷回来,并不会主动询问二小姐这些日子在府中的繁琐细节,只要无人多嘴,父亲只会看到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儿......” 她说着,状如不经意的看了一眼柳芽,讲柳芽神色惶恐,只微微一笑,又转头了过去。 门口已经闭合,想必是仆人确定了二小姐已经走远,这才合门,站了许久,虽然并没有直接站在日头中,可是这时候的风也叫人觉得闷,她用帕子拭了拭额头上的薄汗,道:“乏了,我们回去吧,吩咐门口的婆子,时刻留意二小姐。” 柳芽立刻应了。 闻玉屏想的不错,只要府里的人不多嘴,不告状,闻人良回来的时候,根本不会去过问小女儿的,因为在闻人良看来,只要府中的下人并无报丧,这小女儿就活的好好,至于她是开心,是难过,是病体孱弱,还是活泼热情......又和自己有什么相干呢? 闻人良一向忽视二女儿,那么久以来都把二女儿丢在老宅由老仆带大,导致闻瑟瑟一直病恹恹,刚刚到京城的时候甚至一度不愿意走下马车,婆子打开的车帘缝隙中露出的一只眼睛令闻玉屏想到受惊的兔子。 闻玉屏小时候养过一只兔子,她很喜欢,天天带着兔子玩耍,想把一切的东西都分享给兔子一起,甚至在上元节的时候也把兔子抱在怀里想让它一起看烟花,结果兔子却只一头扎进她的怀里,然后哆嗦的就像个风中的树叶。 回去之后的当晚,兔子就蹬腿死了。 她哇哇大哭,一个老花匠替她把兔子埋在她最喜欢的蔷薇花下,同时告诉她,兔子的胆子很小很小,很容易会被吓死,一只猫、一只天上的老鹰,甚至一场在孩童看起来都再寻常不过的烟火,在兔子眼中都可能是比山火还要恐怖的存在。 很小的闻玉屏委屈的大哭:“可是我只想让兔子看到好看的东西......” 白发的花匠叹了一口气,说:“可是小姐有没有想过,一只兔子的眼里,原本是不会有烟火和那么大的世界的呢?” “......” 花匠喃喃:“这就像个村妇,一辈子就在山凹凹里长大,以为这最大的地方就是镇子,最热闹的事情就是赶集,她成了人,成了婚,寻了个可靠的汉子嫁了,还生了好几个儿女,人人都说她这辈子没白活,过得够了......可是这时候有人跑过来告诉她,这山外不是山,而是更大的城池,更广的天地,那里的男人不用天天弯着腰干活,那里的姑娘会在脸上涂抹胭脂,那边的娃子从小不用跟着父母下地,除了玩耍,唯一要做的就是上学堂......上了学堂,就能去更远更远的地方......然后那村妇觉得,原来自己这一辈子,白活了。” “......小姐你说,她还能活吗?” 这问题太深奥了,深奥的不像是一个普通花匠说出来的故事,也不是一个几岁的孩子能回答出来的问题。 花匠当然也没指望一个孩子能够真的带来答案,他只是继续叹气:“这人还是如此,村妇都这样,何况是个兔子。” 花匠用一张荷叶把已经兔子裹住,死去的兔子很僵硬,皮毛失去了光泽,身体摸起来也不再温暖,它再也不是自己怀里那只白白软软的兔子了。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闻玉屏觉得,就连兔子的毛,都好像变得坚硬无比,如苍耳的针刺,随时随地会扎得她鲜血直流,这种的感觉让她恐惧同时心砰砰直跳。 她此后再也没养过兔子,她不明白为什么喜欢和分享也能产生杀戮,若这种事情发生的多了,岂不是证明,爱比恨更可怕吗? 而时隔多年之后,那一双眼睛,令闻玉屏梦回到了当年的那只兔子。已经多年了,闻人良已经升迁了多回,他们也挪府了几回,当年埋葬兔子的蔷薇花墙早已经不复存在,被新的主人铲去,改种了一排文竹。而那土中的小小尸骨,大概也早已经尘归尘土归土。 闻玉屏很喜欢闻瑟瑟,毕竟是自己的妹妹,血脉的相连令她在第一面的时候就产生一种怜惜,恨不得把整个府中最好的东西都摆放在自己妹妹面前,最好吃的东西都送给妹妹,最好的衣服,最好的首饰,最好的玩具,最好的.......可是这种想法的产生的同时,她又会同时想起当年那只僵硬的兔子的手感,那种感觉和触感无比真实。就如同闻瑟瑟的发丝和面颊如那只兔子的皮毛一样光滑和柔软...... 闻玉屏很想要避免自己产生这样的联想,可是越是这样刻意避免,她脑海中那只兔子的影像就越发的真实。 这一次,那只小兔的身影渐渐模糊,消失在阳光之下,取而代之的是闻瑟瑟轻盈活泼的身影,她提着裙摆跨出门槛,鞋上的绣球可爱的跳动,她的发丝在阳光下变得闪闪发光,她的胆子那么大,那样主动的向往府外的世界,她不会害怕的。 第一百一十五章 没吊威压 ...... 许粥粥后知后觉的开始害怕。 她几乎要忍不住去打哆嗦,同时满腹都是疑问:“这,这是京城,京城怎么会有这种地方?” 她面对着面前的一道差不多是用一个简单的树干搭成的独木桥说......对面隔着很远,并不是深吸一口气三步并作两步就能过去的,这若是走到中间一个腿肚子哆嗦,或者一脚踏空,下头可就是深度不咋地的小溪啊.....而且这水位......掉下去的时候那水根本起不到任何的缓冲。 要让她在毫无任何防护设备的前提下走过这个独木桥......不好意思,她虽然是穿越过来的,但是她还是贪生怕死的,否则她也不会一直苟着啊。 她没武功,她怕死,她还一紧张就腿软,这又没吊威压,她可做不到像箫枣枣那样如履平地.....她虽然演过侠女,也有不少飞檐走壁的镜头,可是拜托那种特写镜头根本不可能是在真的房顶上拍呀,那就是道具组搭了一个屋顶,然后弄个绿幕的背景,前头架上鼓风机,营造出高处风大的感觉,再p上星空月色之类,播出来的时候绝对毫无破绽。 她再敬业,剧组也不会真的让她真的不吊威压就跳房顶的,万一演员摔倒受伤就要停工,一停工就会耽误工期,那剧组的钱是按天计算的,乌泱泱的群演,场地租赁,设备,道具,还有其他演员的时间配合,每一项都是钱,剧组可耽误不起。 许粥粥几乎要大叫了,心想这都没有安全带也没有吊威压,我不要这样的敬业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箫枣枣敬业,在上头走了一圈,见她没跟上,又走了回来,那麻溜的劲就像剧组见过的特行演员,箫枣枣就是杂技演员转行,专门来完成高难度镜头的,但是若是这样,箫枣枣应该穿上她的衣服来走...... 这样看来,箫枣枣可不敬业了。 不算是敬业的箫枣枣轻快的的走了过来,那一段只堪堪容得下一只脚掌的独木桥对于他来说如平地一般,他好奇道:“你磨磨蹭蹭做什么呢?不是要去青楼?” 许粥粥崩溃:“去青楼难道只能有这条路?我就不信!” 胡娟娟那边的说法是,青楼当时是在路人的眼中拔地而起的,然后一日日的建成,而且还有什么公子光顾,若是路程要走的这样艰难,那要么胡娟娟说的和事实有出路,要么就是箫枣枣带的路有差别。 箫枣枣道:“这条路最近,你看。” 他伸手指了指对面,对面影影绰绰的树林,还有隐约的像鸟叫的声音。 “过了这个独木桥,穿过这个林子,就到了青楼的后门了。你若是想走那正门,等你过去了,再去围绕一圈,到时候天都黑了,赶都赶不回去,你总不想去那里的目的就是去看那个盖楼的竹子是不是真的是青色的吧?” 许粥粥短暂沉默,说的是有道理,可是...... “......这条路也太难走了,这,这简直就不是人走的路嘛!” 而且还距离京城的主城区不远......这怎么会存在于京城中呢?这应该是什么江湖中神秘高人住的地方才对。这青楼闹的,在许粥粥眼中越发的诡异。 许粥粥说:“为何做的那样远?往来都不方便。” 箫枣枣听了大概觉得好笑,因为他此刻面上就是一副憋笑的表情:“因为想去的人本就没打算当日往来啊......” 许粥粥愣了一瞬才反应过来,不由得闹了个尴了个尬。 但是她还是不解。 “这处,怎么会有这样的地方,我记得我们适才来的时候并没有感觉往高处走,可是底下却有河流?” 这令人感觉这京城是建立在一处高山之上,像是一座高山半山削去,然后有了一座城,而这半山中间裂开一条缝隙,底下这才有了河流蜿蜒而过。 她看过宋国的地图,并没有标注过宋国的京城是建立在高处的。 箫枣枣解释:“这不是京城地势高,而是这条河低.......这条河原本不该有,是前段日子落了雨水,那面的湖水暴涨,过了水位线就会由这条明暗河分流,不至于河堤负重太重,所以,这条实际上是人工河。” 他又指了指对面:“这里和对岸,皆是流民所居,流民流民,听起来可怜,流离失所一般,实际上是外乡有些蒙了水患或者别的灾荒,在故乡一时无法存活,于是暂时搬离故土,等到家乡天灾缓解,再回去......圣上恩德,允许这处变成留乡。” 流民,留乡......就是留不住的乡村。 箫枣枣继续解释道,因为此处之人只是暂住,加上这里的属于泄露分流之处,不允许做一些会导致土地松散的事情,什么种田之类皆不可,故而这里的人大多都是经商,在一条街上做买卖的生意人,很多人的宅子都在这里。有钱人多了,各种生意也就多,青楼建起令人好奇,却不意外。 所以箫枣枣不理解许粥粥对此的好奇。 许粥粥说,她原本不算太好奇,可是过了这个过程,她就更加好奇了。 箫枣枣道:“从哪儿说起呢?” 许粥粥指了指眼前的阳关道,讲:“旁人都走阳关道,怎还有人,多选独木桥呢?” 这眼前的独木桥上,苔藓只在下方长,若是这条独木桥平日里走的人不多,那么上头至少应该留一些痕迹,可是刚刚箫枣枣来去一边,鞋底干干净净,独木桥上供人走的那面也是平整光滑,像是有人走了无数遍,就像他们没有看到的日子里,有无数个箫枣枣,熟练自如的在上面来去来去。 许粥粥说:“你也说过了,这青楼位置偏远,一般的人光临,是没打算当日来回的,除非走近路,这就是近路,什么人会去走近路?又是什么人,搭的这个独木桥呢?” 箫枣枣之前从来没想多,他觉得很多事情,存在就合理,如今被许粥粥一问,他也一时之间想不出什么特别靠谱的解释,他瞎猜:“可能是来青楼送饭的?” 许粥粥摇头:“那边既然是留乡,想必饭馆之类也不少,人家有钱,有钱人的生意好做,什么吃的弄不到?再说了,这条虽然算是近路,可是按照我们的行程,食盒自最近的酒楼到这里,再过独木桥,再过树林,早凉了。” 第一百一十六章 事情忽然变得严肃 箫枣枣想到了一个可能:“许是......见不得光的人呢?” 他看了许粥粥一眼,进一步解释道:“不是那种见不得光,是另外一种的见不得光。” 这种那种的绕口的很,不过许粥粥也能听懂:箫枣枣口中的见不得光,意思大概是指阶层更高一些的人,宋国有明文规定,官员不可狎\/妓,不可出入烟花场所。 即便是为了照顾特殊情况而产生的教坊司,那其中的官妓也是卖艺不卖身。 当然不要被这五个字给骗了,以为那教坊司是什么高级文\/工\/团,教坊司的官\/妓也是签了卖\/身契的,并非是什么合同工,卖了身子就没了自由,自由都没了,又谈什么人\/权和尊重呢?官员虽然不可明着狎\/妓,却依然可以大庭广众之下“借酒装疯”,各种揩\/油摸鱼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甚至出过不少教坊司的官\/妓奉命去官员府上献艺助兴,然后不慎“堂前失仪”或者“媚祸上宾”而被当场活活打死的新闻。 总之,在没了人\/权和自由的前提下,所谓的卖艺不卖\/身也只是身陷苦海的官\/妓的聊以安慰罢了。 教坊司的官\/妓虽然美貌且才情颇高,但是受到的束缚也是层层叠叠,因为其卖\/身契属于府衙,所以一旦有了什么麻烦也是不好处理,由此,才诞生了私\/妓。私\/妓没有那么多的本钱和时间去培养年轻的女孩子,更多的买来一些被教坊司淘汰下来的,或者是原本门第不错后来落魄的人家的女儿以及小\/妾,以及虽然无甚本事,却生了一张不错的脸面的姑娘,拉拢那么几个年轻的女孩子,然后在京城的远郊或者破烂的小巷租个宅子,门口挂单个的红灯笼,等到暗色降临,幽深一条小巷,安安静静的透出那么一点子红光,像个静默的女妖,又像是一条在黑夜中狩猎的蛇,等着一口吞吃一个路过的口粮。 这种私宅的生意,做的就广多了,不光有寻常的人,还有不寻常的人。 而这青楼,据说第一笔单子做的是个许公子的,这是明面上的,可是许公子,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这就有的深究了。 箫枣枣一直看着许粥粥,见她不语,觉得自己和对方的思路一致,他顿时严肃起来:“若是如此,那么此事就是事关重大了。” 许粥粥点头:确实,这在现代,也属于是官员贪\/污\/腐\/败的一种了呢,她虽然穿越过来之前还是个大四学生,可是不代表她不看新闻,一般出这种新闻的,基本都是通报越短,事件越大。 许粥粥和朋友在看到这些新闻的时候除了感慨有钱人真会玩,别的也说不上什么了。其实有钱人基本都会玩,古代是这样,现代也一样......吧? 许粥粥道:“难道这所谓的青楼,实际上是某个谁的......私宅?” 箫枣枣听了就要笑:“想必不会,怎么会如此大胆呢?不过,你大概有可能说对一半。” 许粥粥不懂:“怎么讲?” 箫枣枣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反问她:“我还没问你呢,你为何会对这个青楼感兴趣,非要来?你说是听了你府里的下人议论聊天,才起了兴趣,可是也不对,官府的家眷是禁止聊这些的,何况这还属于私妓,更是下九流中的下九流,你这样的闺中小姐,是不会也不能去外院的伙夫堆里去听他们吹水的,难道是你身边的丫头?那个叫小绺的?还是那个胡娟娟?若是这两人中的人,她们也别活了。” 许粥粥结结实实吓了一跳:“不至于吧?” 这事原本只是一个好奇心作祟的事情,是因为她不能去牡丹楼——才知道今日牡丹楼被京城的才子包了在办什么宴会,又不能去一条街,就连陆佰常的落水之地也不能去游览,就只能来瞅一眼这个新知道的地方。这怎么就扯到了生死之事上了呢? 她的吃惊只换来箫枣枣冷笑:“你既然听说了青楼,想必也知道许公子的事情了吧?” 许粥粥这下不敢点头,也不敢摇头,可是她就站在箫枣枣面前,眼睛中一瞬间的动作也瞒不过箫枣枣。 她听到箫枣枣说道:“许公子是许家的七少爷,人人都说许家已经落魄,对于落魄的世家,死一个七少爷似乎并无什么要紧,可是要知道,许家上头的六位公子,全部都死在了当年颂雁之盟的战场上,许家七少是许家的老来子,虽然落魄,也仅仅是对比之前,等到许七少长成,朝廷自然是需要厚赏的,给他某个体面的差事也不算什么,他上头的那几个哥哥积的福,要全给他这个幼弟来享,结果呢,他尚未长成,就以这种不体面的方式死了,他死了,被打脸的却是朝廷。” “这件事情出来,虽然朝廷上并没有什么态度,可是暗中也是很不高兴,如今,本来就怀疑有没有可能许老七的死背后有古怪,如今你一个闺中小女都能听说青楼的传闻,真是离谱。” 许粥粥心中万马奔腾,她现在想不出有什么理由去解释这一番事情,谁特么知道这事这么复杂?她以为说这种八卦就像某个洗发水的广告,是个全世界皆知的秘密,结果好家伙,这人还分三六九等了,她们这种深宅大院的,就没有资格听八卦了? 如今她若是不解释胡娟娟这事,胡娟娟要倒霉;若是供出来钟鸣,钟鸣会死...... 许粥粥此刻在脑子里不停地甩自己耳光:“叫你八卦!叫你好奇!” 她演技不错,表情管理到位,就算是脑子里已经有一万只羊驼在奔腾,她依然一脸呆萌,以至于箫枣枣觉得她没听懂自己的话,只能咬牙,暗中唾了一口道:“别看如今京城安逸太平,其实朝中已经乱成一团,污秽不堪——如今,还来污你的耳朵。” “你说,今日若不是我,没有我陪着你,来日你会不会安耐不住好奇心,带着说给你这些事情的丫头过来看一看?” “我没......” 许粥粥话没说完,就被箫枣枣打断:“你到时候想着,你只是看看,又不进去,就当是逛街,到时候换个装扮就是了,哪怕是绕着那小楼转一圈?” “......” 第一百一十七章 许粥粥很想打个哈哈给混过去,但是箫枣枣眼神伶俐,一双眼睛似乎可以穿透人心,此时此刻,她竟然感觉到了很明显的且无法回避的怯意。 苍了个天,许粥粥暗自想到,他明明还是个少年,论及年纪,他也就是个高中生,论及样貌,他也是一张幼态的脸,那种外表清纯内心成熟的少年她也就在影视作品中见过,而且那种早慧的角色,基本都很少是同龄人演,二十岁的演员演一个十五六岁的高中生不是没可能,可是,那是拍戏啊。 虽然艺术来源于现实可是基本都是高于现实的,否则人们为什么要看影视剧和小说,为什么不看今日说法呢? 她今日第一次感觉到了一个早慧的少年的压迫感——也不算是早慧吧,古代结婚早,成家立业也早,自然心理成熟的时间也来的早些。虽然这个时空这个宋国是规定十五可以定亲但是十九才可正式婚嫁,可是在现代来说,十九岁还是个小孩儿呢。去吃席的时候长辈送的小辈红包也是可以理直气壮接过来的。 可是在这个时空,十九岁已经要成家立业了,闻玉屏十九岁,已经可以把一个规模差不多等同于三星级的酒店的府邸打理的井井有条了。箫枣枣十六岁,已经可以去当别人的侍卫了,而她也别想,轻而易举的去糊弄过去眼前这个少年侍卫。 她低着头,头顶上箫枣枣的话听起来真是一点儿也没有压迫感:“你还过不过独木桥了?在这磨蹭可够久了啊。” 箫枣枣看出来她的为难,决定不再逼迫,反正逼迫出来的答案,未必就真实,何必呢,又不能完全去真的逼迫。 箫枣枣继续走到了独木桥上面,朝着她伸出一只手,道:“你闭上眼,我带着你走。” 许粥粥一愣,又听到箫枣枣认真道:“你不是害怕?我想你大概是有点怕,虽然你不至于爬高,可是若是你发抖了怎么办?不如闭上眼睛,跟着我走。” 许粥粥心想,这睁着眼小心翼翼都害怕,若是闭上眼了,一脚踏空岂不是更加的惊心动魄? 但是虽然这样想着,她还真的把手递给了箫枣枣,然后鼓起勇气站上了独木桥,闭上了眼。 踩上那独木桥的一瞬间,她脑子里想起来一句台词:“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 这声音欢快,透着一股子随心所欲的豁达。这样的人,不管是在影视作品还是在小说里,就算是不是主角,也是个令观众和读者意难平的角色。 她以前看过的很多影视剧和小说里都有些主人公的个性偏激,放着阳关道不走,非要一条独木桥走到黑......当然,独木桥的对面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光景,这要看对方到底是正派还是反派,若是正派,自然算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若是反派,那边就是通往地狱的奈何桥了。 是的,以前的小说里,反派也是可以当主角的,影视作品风格多样,好人不一定会得到报应,黑道也可以有闪光面,狡诈多段的小偷小摸可以让英俊漂亮的演员来演,偷盗成功之后潇洒跑路的结局也能过审。 不像是现在,主角只能阳光正面三观端正;妻子发现丈夫家庭脱离跪倒不能够报复黑化,最好可以和刁蛮婆婆最后世界大和解然后美美三胎;保守欺压的主角若是反杀成功,到最后也只能呼吸最后一口自由的空气然后欣然去自首...... 许粥粥虽然当了演员,但是不得不说,自己已经很久没有主动去看一部新片了......就连自己演的第一部剧,就是那个穿越之前的平凡上班族那个,她都没有完整追完。 如今自己也遇到这样离谱的事情,不知道在属于自己的这一部中,到底会是个什么走向,但是即便是真的是一部小说,大概也会令观众失望——因为她这个角色只想苟活,并不想要去活出什么所谓的精彩。 正这么想着,她就听到箫枣枣的声音:“我们到啦!” 顺着一点轻微的力量的拉扯,许粥粥的脚踏上了实地,是真的实地,她能够感觉到踩到软绵的草地,坚硬的碎石,和路上突出的草根等等。她的绣花鞋的鞋底轻薄,据说这种是大家闺秀特制的,可以起到走路轻盈无声翩若蝴蝶的程度。和现代的运动鞋不一样,现代的运动鞋会增加特殊的气垫减轻脚底的震感使得腿部不容易感觉到疲惫,但是古代的千金小姐是不需要走长路的,所以并没有这种需求。 许粥粥穿越过来之后,也是第一次走这种不太平坦的路,果然没走几步脚心就开始疼,又累又疼。她的步伐明显慢了下来,她不光是觉得路上的石头让脚底疼,而且绣花鞋里的袜子也让她不舒服:古代的袜子并不是那种寻常的符合脚形状的弹性的棉袜,而是用白布做的像脚模一样套上去,很多地方都有折痕,平时的时候还能忽略,现在脚随着走路太久而有些肿起,这种轻微的硌脚感就让她开始无法忽视了。 箫枣枣走了几步,就发现许粥粥慢了下来,他起初没发现缘故,只知道他一停下来许粥粥就跟上,等他继续走了对方又停了下来,直到有一会回头,看到对方在皱着一张脸拿拳头捶打自己的鞋面,这才发觉对方可能是不舒服。 “脚疼?” 也没什么好隐瞒的,许粥粥点了点头。 她指了指自己的鞋子:“好像肿了,疼得厉害。” 一丝歉意浮到箫枣枣的脸上,他选了个平坦的石头扶着许粥粥过去坐了让她歇歇,见她还是一脸的难受,想了想,说:“前面不远有一眼泉水,我去打一些水来?” 许粥粥奇怪:“打水做什么?我是脚疼,又不是口渴。” 箫枣枣笑起来,只是说:“你等等就知道了。” 他起身,吩咐一句:“你在这里呆着不要走动。” 许粥粥觉得好笑,感觉对方下一句就要说“我去给你买两个橘子”,当然箫枣枣是说不出来的,这里哪里来的橘子,她怕万一对方听不出来自己是在玩梗,真以为她想吃橘子就难办了,于是就只是点了点头。 箫枣枣回来的很快,却是空手的,正在许粥粥觉得奇怪的时候,箫枣枣却对她伸出双手:“水打好了,不过不在这里,要往前走两步——能走吗?不行我就冒犯啦?” 他作势要来抱她。 第一百一十八章 早不来晚才来 许粥粥可受不了一个小男孩抱她,虽然这个原主的年纪更小,但是许粥粥自己可是20+,且她实在是受不了自己会和一个高中生产生什么暧昧的氛围,于是立刻拒绝,表示自己可以,哪怕是挪过去。 就在许粥粥龇牙咧嘴的站起来重新一步一步走的时候,她当然没有看到箫枣枣脸上一瞬间的泄气。她忙着表情管理呢,然而失败——这世上忍不住的事情除了爱和咳嗽之外又多了一项:脚麻。 脚麻的感觉犹如一瞬间踩进了蚂蚁窝,而那只脚也如石化一般,每走一步都重如千斤。 好在箫枣枣为人算是实诚,说两步真就是两步,只不过这两步是箫枣枣的两步,不是许粥粥的,许粥粥足足挪了四步,才走到了那块指定的树下。 许粥粥一看就知道那是替她准备的:树下,有一块平坦的石头,石头上面铺着用新鲜的叶子做成的垫子,面前有个小坑,不知道是现挖的还是原本就有的,坑不大不小,刚刚好能叫人踩进去没过脚踝,那坑中铺满了叶子,叶子的阻隔使得里头的水清澈透亮。 箫枣枣牵着她走到了那处坐下:“你是基本不太走动的,一下子走了那么久的路站了那么久,自然不舒服,用凉水浸一下会好很多,到时候我们再走——左右过了这个独木桥,时间就足够,别担心。” 他说着就背过了身不去看她,许粥粥会意,坐下自己脱下了鞋袜——这个时代虽然没有缠足的观念,可是女性的脚也依然金贵,除了幼童时候,稍微长大一些,就要学会走动时候不露出绣花鞋了。 她把一双有些肿的的脚浸在了凉水中,冰凉的感觉令她舒服多了。在缓解了酸胀的不适之后,她也无可避免的面对了此时此刻无话可说的尴尬。 箫枣枣扭着头,许粥粥也不能老盯着人家的后脑勺,别说,箫枣枣的头还挺圆,不是都说古代流行扁头么?怎么她看着街上一个个的,后脑勺都挺圆的? ——之后许粥粥才知道,古人的扁头是符合当时的审美的:古人无论男女,尤其是女子,是有束发的需求的,若是头型本来就是圆的的话,再盘发梳头就会显得后脑勺太过于沉重,而若是扁头,再加上盘发的效果,外观上看就是一个天然的圆头,线条流畅非常漂亮。 而古人除了洗头之外,基本都是盘发,或者半梳发,许粥粥也没有机会去看到古代人的天然头型。 包括眼前的箫枣枣,也是盯着一头的好头发,乖乖的梳着一个飞扬的马尾,显得又青春又利落。他就这样一直扭着头背对她,时间久了,许粥粥甚至觉得他是在故意炫耀自己的发质一般...... 她很是无语,偷偷在背后翻了个白眼,然后一边等着双足的酸麻感觉消退,一边把玩自己的头发,顺便看看有没有新的分岔的发尾——这是许粥粥穿越过来才学会的一个习惯动作,这个原主虽然一开始发质不咋地,又软又黄,但是经过这段时间的饮食调养和心情的转换,虽然不至于跟吃仙丹一样一夜之间就容光焕发脱胎换骨,不过变化确实是有的:头发分岔没了,新长出来的头发明显健康很多,她每次都会偷偷的修剪发尾,随着头发分岔的减少,现在她也不怕回头发丝飞扬的时候空中飘着的是分岔的发尾。 但是还是要时不时检查一番,这个原主的身体的长期的损耗不是一时半会就能补的过来的,她是穿越了没错,可是除了穿越这件事情本身,自己并没有感觉到她有一点半点拥有女主金手指的机遇。 她也没遇到什么神医,见她什么骨骼惊奇就要收她为徒,或者赠送什么养颜美容的仙丹面霜;也没有遇到什么江湖奇侠传授她一身惊天动地的武功;穿越过来的府上也没有机会和皇宫的什么公主王子王爷世子有什么亲戚关系来个什么青梅竹马;更加没有什么白富美的小姐天天没事跑来把她当成死对头找她麻烦然后让她一打成名......她甚至妯娌也没有太多,也不曾受到府上家姐的虐待,自己也不是什么小娘生的,虽然好像并不受宠,且身世算是有些可怜,但是那个并不宠爱的便宜老爹一年到头不着家,过得也算是逍遥。 ——如此一来,就根本没有半点主角该有的样子了耶! 好不容易半夜有个爬墙头踏月而来的翩翩少年和会武术的书生也是一言难尽,一个是纯过来吃宵夜的,另外一个呢,竟然送来了......咳咳。 许粥粥光想想就想要叹气,结果听到旁边的后脑勺问她:“怎么了?还是痛吗?” 许粥粥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真的叹气出了声音。 许粥粥当下就是一个无语,因为她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叹气的缘故,要说是她觉得自己没有金手指吧,也算是吧,谁不想要体会一把玛丽苏的感觉呢?可是你要说她不甘心不安于现状,倒也不至于,她已经很是满意了,自己穿越过来的家庭不错,吃穿不愁,父亲的官位也不算是太过于招摇,只要这个原主的爹不去脑热搞事,她能一直这样安稳下去,这种安慰对她很重要,如同鸵鸟眼前的沙堆,可以让她暂时性的躲着,思考将来的路——她知道自己不可能一直这样下去,这个原主会长大,闻瑟瑟只是暂时,十五岁之后,她会有一个正式的闺名,然后就是开始按部就班的开始议亲,选婿,开始培养管家的能力,之后到了十九岁嫁人,万一到时候嫁了个妯娌多的,她还可能要去宅斗......万一......她还要宫斗...... 等下,嫁人?宅斗?宫斗? 天呢,这时间线这么长吗?她的主角打怪之路有可能早不来晚才来? 箫枣枣那边迟迟等不到她回答,本就担心的情绪更是七上八下,那后脑勺终于忍不住扭了回来,转过来的脸上除了一脸的担忧之外还有在努力管理的非礼勿视,结果这表情管理没到位,他吃惊:“瑟瑟,你怎么了?怎么还打冷战了?!” 第一百一十九章 两只耳朵都听到了 许粥粥扭头,从箫枣枣的瞳孔里看到自己的脸,确认过眼神,是一副委屈巴巴的神情。 这幅委屈在箫枣枣的解读中,寻不到别的理由,只能够是:“脚疼的厉害吗?” 他想不到别的,这个理由虽然在他看来很是离谱,可是若是放在闻瑟瑟这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小贵女身上倒也说的过去。 所以他把那句“这也没走多少路啊”的一听就欠揍的话给咽了下去。 他看着面前小姑娘娇软的脸颊,细嫩的手指,似乎因为泛了泪而闪闪发光的眼睛,声音也软了两分:“是我不好,不知道你这样的小姑娘应该是不堪.......远途。” 这句话出来,许粥粥都觉得要脸红。毕竟这一段路程也不是真的就这样活生生走过来的,他们是坐了一段马车,然后走到了近路附近,才走了一段,其实满打满算,也不到两公里。 两公里而已,以许粥粥原本的体能,根本就是起步的问题,可是现在的原主闻瑟瑟就不一样了,她确实觉得酸疼疲惫。不过这个时候眼中的泪花,绝对不是因为这个。 许粥粥可受不了自己是个娇小姐笑哭包的人设,立刻否定:“我不是因为这个才哭的!不对,我没有哭!” 在箫枣枣笑而不语的表情中,她装作眼睛里进了沙子一样抹了一把眼睛,表情严肃道:“虽然不能告诉你为什么,但是我确实不是因为脚疼才哭的。” 箫枣枣忍笑:“好,不是。” 却又柔声道:“但是依然也是我的不好。” 许粥粥睁大眼睛:“为什么这么说?” 箫枣枣的眼睛从那一池水中移开,缓声道:“也是我考虑不周,只想着此处是近路能够节省时间,却没想过这里原本就不属于道路,崎岖不平,路上小石树根那样的多......” 许粥粥还没听他说完,立刻明白过来他是为了自己的脚疼道歉,立刻说道:“近路和平路不可兼得,你不必.......” “不单是这个,”箫枣枣道,在她的不解眼神中继续解释,“我道歉的原因不仅仅是这个,还有这个......” 他拿起许粥粥放在一边的一只鞋子,今天许粥粥穿了一身青绿色的衫子,底下搭配的是一条鹅黄色的长裙,并没有戴多么贵重的首饰,而是用一条黄绿色的发带束发,两边带了两朵新鲜的蔷薇花,整个人显得鲜活明丽,这一声娇嫩的打扮,自然搭配的也是一双颜色相近绣花鞋,淡色的鞋面上绣着一片片翠色的竹叶,走动时候犹如在竹林中散步一般。 其实宋国的男儿别说看到女儿的脚,就算是触碰到绣花鞋都是有些失礼的举动,而箫枣枣的动作却十分大方,光明磊落,表情上也没有什么过多的不自然。 他的目光在绣花鞋的面上并无过多停留,而是转了个个头,落到了鞋底,说道:“我是没考虑这个。” 他见许粥粥依然不解,又撩开自己的衣袍,露出自己的一双皂靴,把许粥粥的绣花鞋在自己的靴子旁边比了比。箫枣枣长得幼态,看起来还是个小孩,其实个子却并不爱,还未成年的年纪个头就已经有一米七二左右,许粥粥原本就相信他之后会再继续往上窜,如今看到他的鞋码,更加相信他将来个子一定不会低于一米八。 他长了一双高个的脚。 一米七的个头,却长了一双差不多有四十二码的脚。原主闻瑟瑟三十四的脚在他旁边,显得就像个玩具。 而箫枣枣的意思当然不是为了让她看自己的鞋码,而是看他的鞋底的厚度。 箫枣枣穿的靴子属于官靴,官靴都有统一的制作标准,用的什么布料,多少层的鞋底,上面绣的什么暗纹,要用多少针的缝线......都有讲究。本来就是为了用作军营操练巡防用途的就更加注重磨损这一块,所以靴子的底部基本都做的很厚,以最大的程度上减少对脚步的磨损。 但是绣花鞋不一样,绣花鞋的重点是漂亮,其次是轻盈,为了这两个前提条件,就会尽量用上等的缎子,细密的绣花,讲究的人家还会绣上珍珠、宝石以及精细的流苏等等。最后最后,才会考虑磨损。毕竟绣鞋的范围都是在深宅大院,小姐们每日的行走步数如果用到了计步器,可能每天的步数排名连宅男宅女都比不过,毕竟有的宅在家里的还会去遛个狗取个快递拿个等等。 所以绣花鞋的鞋底都做的很薄,基本等于赤脚走路,尤其是走在崎岖不平的路上的时候,更加难受。 箫枣枣抱歉的就是这个,他没有考虑过许粥粥的鞋子并不合适走路,不光是带着她一路没停的溜达过来,还让她在树林里踩着树根和碎石走了一段不远的距离。 “幸亏不曾踩到一些尖锐的东西,不然......” 箫枣枣感觉到一阵后怕,这后怕和之后生出的更强烈的愧意叫他一下子内疚感更甚。许粥粥看着低着头的箫枣枣,他低着头垂着眼,这个角度看过去,能够非常清楚的看到他一双长而翘的睫毛还有一对没有来得及消下去的脸颊肉,这可是平日里都看不到的模样,许粥粥在这个时候格外觉得他是个小朋友,还是那种幼儿园没来得及毕业的那种,真可爱! 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伸手捏了一把箫枣枣的婴儿肉,然后打趣:“那你抱歉了,怎么办?要背我吗?” 这句话是脱口而出的,然而等到她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之后,她立刻懊恼的要打自己的嘴巴。 还不光是为了这句话,还有那个动作——她在剧组的时候和几个小演员玩的很好,那几个小孩子长得漂亮,嘴巴也甜,天天围着她们几个叫哥哥姐姐,每次她们那几个女孩子都喜欢捏那小孩儿的奶膘玩,如今这个习惯竟然还没有改过来,罪过罪过大罪过! 果然,她话刚刚说完,就看到一丝受惊的表情浮上箫枣枣的面上,她立刻说道:“开玩笑!玩笑玩笑!——你就当没听到!” 然而已经迟了,话从口出,声自耳入,箫枣枣现在的表情可以整合成一个捏着耳朵的兔子,在许粥粥面前无声的大叫:“听到了听到了!两只耳朵都听到了!” 第一百二十章 马拉松的苗子 在许粥粥吃惊的眼神中,箫枣枣果然背对着她蹲了下来,声音因为并没有从正面发出而显得有些慌乱,又带着强行的镇定:“那......那先说好,我只能背着你出这个树林......” 接下去的声音就更加的弱了:“等到了集市,我给你寻一双合适走路的鞋子,自然不会好看,不过走路不会累......你别嫌弃......” 就在他吞吐的这段时间里,许粥粥已经手忙脚乱的穿好了鞋子:脚上还是湿的也顾不了许多,胡乱的用裙摆蹭了蹭,忙忙的把鞋子给套了上去然后火速站了起来:泡个脚果然还是有用,酸胀感减轻了许多,只要之后注意些,问题倒也不大。 她也慌,开口的声音也带了些许慌乱:“倒也不用,我也不是那种真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毕竟还逛街和花园,也是有点能耐......哈哈哈......” 她说着,不等箫枣枣扭头,就抬脚往前走了去。 刚刚走了一二三四步,就听到身后声音幽幽传来:“走错了......” 她脚步一顿,前方加左右看了看,前面是树,左边是树,右边也是树,于是干脆点兵点将一番,选了个左边方向走,刚刚走了两步,身手声音又来:“又错了......” 许粥粥恼怒,转过头掉了个方向往前继续蒙头走,这回身后不再纠正,随着一声闷笑,不紧不慢的脚步声缓步跟了上去。 箫枣枣走的听起来很慢,可是只两步之间就走到了许粥粥的前面,他没说话,许粥粥也不说,低着头干脆踩着他的脚印走,她很快发现箫枣枣虽然每一步都走的不慢,可是脚步的间距却大大缩短了,几乎像是小碎步一样的踱过去,而且每一步都踩地十分的“踏实”,树林中常年湿润,草地松软泥土气息明显,箫枣枣几乎每一步都能有脚印留下,而每一个脚印上都是干干净净平平坦坦,让许粥粥可以毫不费力的每一步都踩在他的脚印上跟着走。 树林果真是不太大,走了约莫二十分钟左右就走了出来,他们首先看到的并不是直接就见到了集市,树林之外是一处农家,所以他们先看到的,其实是一块菜地,十分的贫瘠,上头的小白菜小的可怜,真真如戏里唱的一般:“小白菜,地里黄。” 绕过了地里黄的小白菜,他们见到了一处再是随意不过的人家,就如影视剧见过的布景一般,两三间泥瓦稻草房,竹篱笆围成的小院,门口摆着零星的农耕用具,一把破旧的椅子,院子里还有一面磨面用的石磨,还有一件放着石槽的草棚,由此推断出来,这家起码有个驴。 许粥粥十分的稀奇,路过的时候故意走的慢些,扭着头看个没完。 他们走出了树林之后,就没有了什么遮阳的,太阳直接的暴晒让许粥粥带着遮阳的帷帽都要出汗,箫枣枣走在前面,原本低着头忙活着什么,却忽然转过头递给了她一样东西。 许粥粥好奇接过,一看就忍不住笑了起来:那是一把扇子,而且是用树枝编的扇子,上头还有一颗红色的不知名的果子。 许粥粥接过扇风,果然凉快许多,也不知道是因为这把“扇子”,还是因为此刻忽然风起。 她温声道:“多谢你。” 箫枣枣并没有回头,也没说什么别的,只是道:“嗯嗯,过了那个小桥,便到了,那楼,就在集市上。” 人的语言就是有趣,文字也可以代表长短。若是箫枣枣刚刚说“这个小桥”,那就可以表示,那桥的距离就在眼前或者不远;如今他说了“那个小桥”,许粥粥朝着所指方向看过去,果然那桥目不可及。 不过既然箫枣枣说了那个,实际上有可能就是箫枣枣的高度看得到,而她瞧不见而已。 非长短距离所限,唯高度罢了。 有风吹过,依稀带来一阵笑音,似乎是一群少女的嬉闹声,又夹带一阵喧闹,看来集市已经不远。 许粥粥心情好了不少,已经开始想到去到了集市上买一碗酸梅汤来解暑——她想的还是现实,想着这留乡的聚集所在,大概是不可能有酥山或者凉苏一类的冰饮,但是一碗用挑子就能成行的酸梅汤大概还是可能有的吧。 她正想着酸梅汤的滋味,没注意到箫枣枣已经放慢了脚步走到了她的旁边与她并肩而走,不多一回,他们就路过了那处欢笑所在,果然是一群少女,但是中心的焦点却是一个舞剑的少年,那欢笑声的出发点是在为了那个少年喝彩。 那群少年少女都穿着不甚华丽甚至有点简陋的衣裳,但是各个都十分干净,衣服上就算是打了补丁也是平平整整十分体面的。天气热,姑娘们也大大方方露着光洁的额头和纤细的脖子,脸上是健康的麦色,那舞剑的少年也穿着一身粗麻做成的短打,踩着一双草鞋,一把长剑舞的虎虎生风,一招一式都十分像样。 少年舞了一阵之后,收了招式停下擦汗,这时候,那群喝彩时候落落大方的姑娘反而羞涩起来,你推我我推你的,一个个似乎都被那个少年染了红晕,脸上红霞浓的化不开,最终少女们还是推出来一个个子高挑,脸蛋圆圆如苹果一般的姑娘出来。那姑娘十分害羞,或者说害羞地过了头,其他的少女起哄一般让她把手里的汗巾递给少年,结果就在那少年伸手来接的那一瞬间,姑娘直接把手巾往少年的手上一丢,直接掉头就跑了。 身手伶俐,惊得一旁围观了过程的许粥粥目瞪口呆:“这身手,不去跑个马拉松真是可惜了。” 虽然不知道耐力如何,可是爆发力绝了,短跑非常有看点。而且年纪很小,很有潜力。 而箫枣枣当然不知道什么是马拉松,以为是什么特殊的松树,作为乔府的侍卫,他自然要学着不耻下问:“什么松?那是一颗柏树。” 许粥粥跟着糊涂:“什么柏树?那不是一颗紫薇树?” 箫枣枣:“......” 还未等到许粥粥解释说她说的马拉松并不是松树也不是松鼠,那边的那个已经擦汗完毕的少年飞快的跑了过来,热情洋溢的冲着箫枣枣来了一句:“小叔!” 第一百二十一章 心上人 尚未等许粥粥反应,那少年的目光就从箫枣枣的身上移到了身后的许粥粥上,许粥粥带着帷帽,面前隔着白纱,那少年并不能看清楚许粥粥的相貌,只能依据打扮和身形看出来是个年纪大概的少女。 一个少女,跟着箫枣枣出现在这里,又是出现在他们的面前,很难不让人多想些什么。 于是那少年理所当然理直气壮的开始了自己的片段:“这是我小婶婶?!” 许粥粥愣住,慌忙要举起手来准备摆动否认,然而箫枣枣的手速更快上一分,狠狠的给了那少年一个爆栗子:“别瞎说!” 那少年虽然唤箫枣枣为小叔,辈分算是不高,可是个子高呀,比箫枣枣高了一个头的个子的少年捂着头一脸委屈的看着比自己矮一个头的“叔叔”,这场面着实好笑,许粥粥几次想要笑出声,都估计着面前帷幔薄纱虽然可以遮阳但是不会完全不透视的顾虑而作罢。 箫枣枣皱眉,又训斥一番:“箫宇,不可胡乱猜测,谨记。” 那名唤箫宇的少年听了,顿时变了一脸正色,连身板都停止,低声正经道:“是的,小叔。” 箫枣枣这才松了一分眉宇,扭头对许粥粥介绍道:“这是我的侄子,年岁上虽然要比我大三岁,但是论及辈分,却要唤我一声小叔。” 待许粥粥点头示意之后,箫枣枣又对着箫宇道:“这位是......” 他有所顾虑:古代普通的姑娘是没有名姓的,一般就是以家中排名来称呼,等到了及笄或者成婚之后,有讲究些的人家会送给女儿一个字,比如红,或者惠,或者贤等等,故而有什么红娘,惠女,贤娘子等等。只有大户或者读书人家,才会给女儿在尚未及笄之前正式的取一个乳名。等到了及笄之后,闺名大概也会差不离,或者只改一个字等。 比如,闻玉屏,闻玉屏的闺名就是闻屏屏。 又比如闻瑟瑟。 乳名并非不可提及或者不可为家人之外者得知,比如箫枣枣也不会知道,但是问题是,箫宇虽然辈分要比他小,可是年纪却已经快要到了弱冠之龄,一个马上就要成亲的青年男子知道闻瑟瑟的乳名,到底会有不妥还是并无不妥,到底叫箫枣枣为难了一下。 许粥粥从这一分钟的迟疑中察觉出了箫枣枣的为难,于是爽快行了个小礼,道:“我姓闻,在家中为幼女。” 箫宇立刻抱拳道:“原来是闻家小娘,在下适才失礼,请闻小娘见谅。” 箫宇和箫枣枣若说有些相似之处,大概就是天生生的幼态,这箫宇已经十九岁,不管是筋骨上还是身高上都已经接近成人的外形,但是却在当时被旁观的许粥粥认为是个少年,也依赖了他天生的幼态面容。尤其是刚刚舞剑的时候严肃的神情,以及收剑之后擦汗时面对少女时候的羞怯,都无一不显示出少年的感觉来。 而现在站在她面前,一本正经对她抱拳施礼的,又令许粥粥觉得,那是一个成年人。 许粥粥不好说什么,也不知道说什么,说没关系?或者说无妨?好像都挺不对,于是只是做一个羞涩状态,轻摇了摇头。 看得出来箫枣枣并不想告诉箫宇自己的实际身份,于是她也不必去过多的去交流。 只是她如今不太明白的是,今日这一番的相遇,到底是刻意还是偶然呢——毕竟提及要来这里的是许粥粥但是提出近路理论的确实箫枣枣而且带路的也是他.....可是现在没有电话没有传呼机也没有微信的时候,除非箫宇每日都会在这里刻苦舞剑,否则的话,想要制造出必然的偶然,其实难度不小。 另外一点就是,箫枣枣若是是刻意制造偶然,那么他的动机又是什么? 许粥粥很是心里有数,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也知道这个原主有几斤几两。于是她很是把想法换到了闻人良的身上,就是个她穿越过来之后至今都未曾打过照面的爹。 毕竟到目前为止,不管是小缕的为了自己的星沉大海而刻意接近原主,还是钟鸣的行为导致的今日的“青楼行”,根本目的,不是为了闻人良,就是为了闻人良的女婿,这两者归结到一起,可以统一算给闻人良身上去。 ...... 许粥粥这边还没有想个明白,那边箫宇已经爽快的和箫枣枣寒暄起来:“不过小叔今日怎么会来?难道是刻意来看看我的武功进度?若是如此,我便即刻为小叔再演练一番!” 他说着就要开始比划,甚至也后退了两步拉开了架势,他看起来是个很有表现欲的年轻人,不过他的表现欲很快就被打断,箫枣枣道:“今日偶然路过,不知道你会这里舞剑......你平日是落日之后日出之前在家中院落练习,我作为小叔,并不知道你还会再选个日子,如此......受人欢迎。” 箫枣枣说那最后四个字的时候,眼睛有意无意的往那边远处柏树下瞥了一眼。他撇的当然不是纯粹的柏树,而是柏树后面的人。 这也是为什么一开始的时候箫枣枣会纠正许粥粥说那是一颗柏树,如今许粥粥觉得,他就是故意的。 他说的是那姑娘躲藏起来的树木,是的,箫枣枣眼神锐利,看到那撒腿就跑的圆脸姑娘实际上没有跑远,而是跑到了一颗柏树后面躲藏了起来,姑娘穿着一身粗布的白衣,其实这才是古代的常规:之所以普通老百姓成为白衣,就是因为那个时候染布技术还不够发达,越是深色正色的染料越贵,普通百姓只能穿的起灰布或者蓝衣绿衣等等,那姑娘一身白衣,如一只白色蝴蝶那样嗖一下消失在柏树之后,但是一角的白色并没有逃过箫枣枣的眼神。 如今寒暄也寒暄过了,招呼也打了,箫枣枣收起客套,用一种长辈看待小辈的犀利眼神打量箫宇,同时有意几次的扫过那边的柏树姑娘。 箫宇原本还想故意装傻,可是他总不能够一直仰着头逃避箫枣枣的目光,而且此时,许粥粥又像个看不懂眼色的故意“天真无邪”地主动打招呼道:“箫......箫......” 箫宇以为许粥粥是来转移话题的,大喜,于是也投桃报李学着许粥粥适才那样善解人意道:“闻小娘不必客气,可唤我冬郎——我是冬日生的。” 冬郎冬郎,听着更别扭了。 不过也只能如此,于是许粥粥继续天真无邪,从袖中伸出一根白皙的手指,指了指那柏树后的姑娘,在箫宇大惊失色的眼神中道:“那,那位姑娘,是冬郎的心上人吗?” 第一百二十二章 出人头地的基本要素 这话一出,那箫宇本就因为舞剑而热的发红的脸就更红了,他肤色黑,人又高又结实,如今因为害羞,差不多算是脸红脖子粗了,一整个大个子杵那,像个烧的发红的铁棒子。 铁棒子一开始想摇头否认,又怕动作被柏树后的姑娘给瞧见了,就不敢动,就连辩解的声音都是压低了的:“闻小娘子莫要打趣,青女与我,坦坦荡荡......” 坦坦荡荡....... 这句话就透漏着及其明显的不坦荡了。 许粥粥隐着快要忍不住的笑意,依然一副天真表情道:“我姐姐说,对待心上人就应该坦坦荡荡坦诚相待,冬郎小哥讲的不错......” 箫宇急的口舌都要打结了,一头的汗头发都要兜不住,也不敢去看脸色沉地快要滴水的箫枣枣,只一味朝着许粥粥解释:“闻小娘误会误会,我与青女并非其他关系,只是,只是相识,只是相识!” 许粥粥看了看那柏树后的姑娘,适才箫宇的声音有些不自觉的提高了些,也不知道那声音会不会被顺势而过的风带过钻进那柏树后姑娘的耳朵里,反正她看到的就是,原本那柏树后还能看到的裙子的一角,如今被遮地严严实实,连一根头发丝都看不到了。 对面的箫宇自然也察觉了许粥粥的目光,他几番忍者,终于忍不住,也跟着飞快扭头看了一眼,却被画面给愣住了,因为他看不到那个叫青女的姑娘了。 失落涌上了他的面色,他垂头丧气,以为那青女已经走了:毕竟那些围观的姑娘也稀稀拉拉的走了个干净,大概本就是陪着青女来看箫宇舞剑的,结果热闹没看成,被人半路打断兴致,总不好接下来去看箫宇被教训的热闹吧? 箫宇以为青女走了,但是许粥粥和箫枣枣却知道,那姑娘并没有走,只是躲在了那颗柏树之后,躲地严严实实,一点儿也没叫箫宇察觉。 原来那柏树那样大呀...... 原来那姑娘那样的瘦小....... 一颗不大不小的柏树都能够严严实实地让一个少女完完整整的躲起来,躲在树的阴影之下。 同样作为女孩子,许粥粥忽然觉得有些替那个叫青女的姑娘心酸,不是心酸于箫宇的否认,也不单独是辛酸于箫宇的怯弱——那么大的一个大个子,被比自己身高和年龄都要小的小叔的冷眼之下,就直接否定了自己的心意。她明明看得出来,那姑娘对他有意,那箫宇对姑娘也有情:刚刚舞剑的时候,他总是有意无意的把姿势定格的方向朝着那姑娘,由此正大光明的和那个姑娘打个照面,即便是没法最好的如此照面,他也把自己的左脸呈现在姑娘面前。 箫宇已经是成年人的骨相了,他的下颚角很是方正,类似于一种不那么声音的国字脸,粗眉、大眼、国字脸,高个,这种长相不管朝代如何,都属于国人审美标准中正气的代表。 就好像当年的那个小品:“没想到啊没想到,你朱xx浓眉大眼的家伙......” 那个小品里的演员,就是如箫宇这般的正派长相,恩,就是属于往那里一站,就是个活脱脱的正派人物,即便是上了刑场,那头颅也要四十五度角高昂的那种。 如今长得标准正派脸的箫宇却垂着头,如一朵被冰雹和大雨打的蔫了吧唧的鸡冠花,面对这一脸不悦皱眉的箫枣枣,一言不发,或者是一声不敢吭。 箫枣枣不动声色的把目光从那柏树之后移到了箫宇的身上,以为青女姑娘已经离开的箫宇还在丧气,并没有察觉箫枣枣眼神的波动。 他听到箫枣枣问他:“青女?之前从未听过,留乡来了新户?” 箫宇道:“回小叔的话,她是穿花溪旁边许巷里第三户人家的侄女,前阵子才来投靠......” 箫枣枣想了想:“穿花溪,许巷......那就是姓周的人家,周鑫?还是周越?” 箫宇回答:“她是周越的远方侄女......” 箫枣枣问他:“可报了户籍不曾?我见她打扮,似乎是要久留的。” 箫宇忙道:“青女确实是打算久留,她针线活极好,做的刺绣很是受欢迎,好些人家的婆子都把来寻她做针线的......” 箫枣枣并不打算去听箫宇的“安利”,只是不耐烦问他:“我问的是,她报了户籍不曾?” 箫宇见无法躲过这番追问,只能低着头小声道:“不曾......” 不过他马上解释道:“小叔!青女是情有可原的......” 箫枣枣已经怒了,直接训斥他:“大胆!你竟然敢放任无户流民!” 他是真的发火:“你作为留乡的代里长,竟然公然玩忽职守,如今手上只有小小权利就敢如此,若是来日你当真做了里长,是不是就敢鱼肉乡里偷奸耍滑公然受贿?” 一旁吃瓜的许粥粥听了都觉得夸张:这箫宇的行为顶多就是个色令智昏而已......再说了,他又没什么靠山,且相貌生的还不错,这鱼肉乡里什么的罪名,到时候还不知道谁占谁便宜呢...... “你也不是不知道,你能够成为这个代里长,说白了,就是那里长看了小乔大人的面子,外头都说我出息,年纪轻轻就成了小乔大人的贴身护卫,一举跨过了在军营二十年的滚打摸爬......可是当真是那么轻松?小乔大人虽然算是个良主,却并不看重我,只让我当闲职,平日里小打小闹算是看不见,我若是在外头传出个什么不中听的......难道处置我,还需要小乔大人亲自动手?我一个小小留民,为了留在京城费劲辛苦进了军营,又辛苦进了乔府,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我们箫家?为了我们箫家将来能够堂堂正正走在京城的街上,不用再被人随时拦下,去看一看,你和我是不是良民!” ..... 许粥粥原本只知道,箫枣枣本身在乔府上当侍卫,但是他只是借调,他被户籍还是在军营中。 但是如今才知道,箫家并不算是京城户口,而是外来,而且还没有在京城扎根,除了箫枣枣的户籍入了军营之外,其余的亲属都只能在留乡中过活。现在的箫枣枣可以算是箫家第一个“出人头地”的。 第一百二十三章 哪里是明路 许粥粥不是没见过这样的,现代中也不少,很多人家庭付出一切供养孩子,就是为了让孩子出人头地。而箫枣枣这边,他的任务可不单单只是自己挣出门面,而是要让自己的整个家族在京城站住脚。 起码要先拿个京城户口。 这在古代不知道是容易还是不容易,反正在现代,想弄个北京户口确实难于登天,毕竟那关系到摇号买车,买房,学区房等等的问题。 但是箫枣枣不一样呀,他是小乔大人身边的护卫,她不知道小乔大人的等级有多高,但是一定不低,若是想要办,不说一句话的事情,起码能指一条明路吧? ......许粥粥默不作声看了看站姿挺拔板着脸如小大人一般的箫枣枣,忽然冒出个念头:或许这就是他的明路呢? 先是少年从军,之后考虑到太平世道从军挣出头的几率不高,于是拼命的去乔府混脸熟,之后若是能够在小乔大人身边立个功劳之类,那么以后的路途就会越来越顺,别的不说,至少把眼前的箫宇极其家族里其他的男孩子带进军营做小兵是不成问题的。 而如今尚且还在努力期,箫宇却开始了儿女情长,怪不得箫枣枣要生气,这等于是高三备考的时候被家长发现早恋的程度了。 清官难断家务事,旁人莫劝考学生。 许粥粥十分聪明的闭上了嘴。 箫枣枣说的道理不错,不过箫宇似乎有点叛逆,他脸涨得通红,眼睛都带上了血丝,紧紧抿着嘴,一看就是在憋话,他不是被说的无地自容,而是在无声的顶罪。 箫枣枣当然也看得出来:能看不出来么?那一脸的叛逆样子。 箫宇虽然年纪和身高都比箫枣枣要大些,但是骨子里却还是一股子孩子气,倒是箫枣枣,平日里虽然幼态脸骗人不少,可是行事作风还是规矩大过于随意。 原本许粥粥还以为是因为乔府的规章制度严谨,底下的人也文中自持,如今看来,是箫枣枣背后的责任令他无法真的随心所欲。 而且他也觉得,箫宇也不行。 这种作为箫家的儿郎却不知何事才是重中之重的举动令他恼火,他的表现也是,于是箫枣枣问他:“你是不服气?” 箫宇没说话,倒是攥紧了一双拳头。 这一幕当然没逃过箫枣枣的眼睛,他眉头皱地更紧——原本以为箫宇和那个叫青女的姑娘只是情愫暗生,如清风流水一般划过,没想到却有了那么点子的情根深种在里头了。 这就坏了事了。即便是强迫把他送到军营,他可能都会干得出来当逃兵的事情,到那时候,连累的可不就是箫宇一条命的事了。 箫枣枣强压住心中的怒火,问他:“你是觉得我不了解事情的全部,随意凭着感觉妄自断言对方?你觉得我在军营中走了一圈,又入了乔府过了一番,开始变得不解你的良苦?你觉得你即便是说了,我也不会了解,只觉得你在儿女情长英雄气短?” 不得不说箫枣枣这一番攻心的言论还挺能叫箫宇破防的,箫宇刚刚还紧紧抿着的嘴角在无意识的松懈,紧紧攥着的拳头也在偷偷的放松,许粥粥这个原主的视力很好,眼见,隔着帷帽的白纱都看到他满手心的汗——看不到才不正常,有两滴都滴落到了泥土里。 箫枣枣不再说话,只是冷着脸看他。 一个在留乡生活的箫宇怎么可能打的赢在军营和乔府讨生活的箫枣枣呢?他很快就在这个心理战中败下阵来。 箫宇的脸上换上了一片委屈之色,在说话之前,也不知道是许粥粥看错还是怎么样,她感觉箫宇的视线从她身上过了一下,然后,箫宇跪了下去。 吓了一跳。 许粥粥是现代人思想,她接受不了动不动的下跪,她本能的一声尖叫,立刻闪到了一边去,躲到了箫枣枣的另外一边,留着下跪的箫宇去面对不动如山的箫枣枣。 箫宇那么高大的个子,跪下来之后,把箫枣枣脸上的阴影都给扯了下来,阳光重新洒在了箫枣枣的脸上,他的怒气都因为脸上重现的幼态给削弱了一半。 但是即便是这样,眼前的箫枣枣还是箫宇所不敢直视的。 他跪下,抚摸着箫枣枣的靴子,眼红的几乎要落下泪:“小叔......小叔,青女是个好姑娘,她爹娘不是人,为了二两银子,要把她卖给村子里那个瘫的财主,她苦求无果,在送嫁的路上挣脱了嫁衣投了河......侥幸没死,一路乞讨才来的留乡......她......她不能回去的!” 许粥粥在一旁听得唏嘘,如此可怜,怪不得箫宇会为了她不惜涉险呢。而且也是情有可原的,毕竟那姑娘若是真的送回去,可能就是死路一条了......这换了谁能见死不救呢?想到这里,许粥粥又用一种赞许的眼神看了一眼箫宇,看来她之前是武断了,人家不是什么恋爱脑,人家是个良善的小伙子呢。 而箫枣枣却一副很头疼的样子,他看也不看箫宇一眼,却朝着许粥粥那边撇了一下,在许粥粥莫名其妙的时候,问箫宇:“那么她到底是不是周家的远方侄女?” 此时此刻箫宇也没法再瞒着,他知道,若是想真正好好的安顿青女,必须要求的箫枣枣的帮助,他只能实话实话:“并不是,周家确实有个远方侄女,但是两家已经多年不曾往来,且五年前老家遭了战乱,那时候就已经没了牵扯,村子都没了......我当时也是偶然听过一嘴,说那周家原本是有个侄女的......所以......” “所以你就想着,让那姑娘去代了那远方侄女的户籍是不是?你想的容易,结果后来真的要做却发现并不容易,因为那远方的侄女断联多年,户籍早就算是消了,就算是真正的侄女寻来,要想重新上籍,也是要经过一层一层的审对的,村子没了不要紧,镇子还在,即便是镇子没了也不要紧,县还在也行,若是县都没了,县志也消了,她一个孤女,能在这种大难之前活下来......你说,正常吗?” 箫宇没说话,但是箫枣枣替他回答了:“换做任何一个户籍官,都会觉得这不正常,稍微有些责任的,会可怜这孤女,然后千方百计寻来族人来,但是若是更负责的,就要考虑考虑,是不是细作了。所以,你不敢了,对吧?——你今日,是故意的吧?” 第一百二十四章 不肯接主角剧本 许粥粥听了就觉得荒唐——这怎么故意呢?怎么故意的起来? 先不说今日要来是临时起意的,真的是临时起意:箫枣枣上门是一回事,可是闻玉屏今日同意他们出去玩却真的是临时起意,并非是箫枣枣有意引导,反而是闻玉屏忽然提出可以出去游玩一番的。而且箫枣枣也不会预料到她想要来这里瞧个新鲜——在这两者都属于临时起意的前提下,箫枣枣的近路并不能够造成什么故意。 那么既然箫枣枣这边无法制造故意,那就只能是箫宇了。 许粥粥下意识的想到了一个可能:难道箫宇知道箫枣枣只要过来留乡看他,就一定会走这条路,一定会经过这一出桥,所以才会一天天的故意在这里舞剑?而且这不光叫他看到自己的努力和勤奋,也要让他看到那个姑娘...... 这么一来,坚持的人就不能够只是箫宇,还有那些姑娘......们。 许粥粥想到这里,仗着帷幔的遮掩大大方方的抬眼打量了一下箫宇的长相,他生的不差,但是若说比起清秀帅气等词语,或许可靠和稳妥更加适合他。 虽然有一句老话叫做自古嫦娥爱少年,可是少年之面百变千种,哪一种能够让少女们配合,日日在这烈日酷暑之下雷打不动的捧场,这还挺难的。 而且那些少女一看就不是家中富裕道可以令她们无所事事的,家中会有活计,有的还要补贴家用,甚至许粥粥还看到一旁还歪着几个水桶。看来应该是那些姑娘们来挑水的时候偷得的“半日闲”。 所以许粥粥觉得,要完成这样的偶然,也太困难了些,而且办法并不聪明,箫宇和箫枣枣是亲属关系,若是真的想要求箫枣枣出主意帮忙,大可以直接开口,捣鼓这些,不算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吗? 许粥粥是想不出个什么,她于是继续旁观,同时偷偷在看那柏树后头。 说来也奇怪,自从那姑娘躲到了柏树之后,她就像是完全隐了身一样,完全不再露面了,连个衣角都没有露出来。许粥粥看了看如今正好偏移到自己身上的树荫,又想了想此时此刻位置的姑娘,心想:她不热吗? 她热不热不知道,不过箫枣枣身上已经热气腾腾,那股愤怒感觉已经可以跟着烈日照射过来的暑气一起化作汗水蒸腾出来。 箫宇下意识想要否定,却在和箫枣枣对视的下一刻哽住,他扭头大着胆子看了一眼身后的柏树,眼中是明显的哀求,良久之后,他朝着箫枣枣的面前,重重的磕了个头。 他原本就是跪着的,所以下跪已经无法表示什么了,于是他重重磕头,额头和土地的碰撞响起的是一种沉闷的响声,一声不够,两声不多,他咚咚咚的磕,一句话不说,只用这种沉闷的声音来替他化作万语千言。 ...... 箫枣枣的目光渐渐沉了下来,而许粥粥那边已经一句话都不敢说了,她知道若是换做其他穿越剧或者小说的穿越主角,此时应该发表一些言论来训斥一番,不管是训斥箫宇的恋爱脑还是训斥箫枣枣的严肃不近人情,总之一定要说些令那些古代人十分震撼的言论出来,最后那番言论一定会传到某个有主角特征的大人物那里,对方听后,也会未见其人,先该死了燃起了兴趣,之后作者再安排一个契机令对方相遇,一定要先相遇,不明真相之下来个误会或者矛盾处理,等到配角出现,引荐一番,那个主角特征的男人才会惊讶原来眼前的小女子就是发表那样惊奇言论的人,一颗冰封许久的心开始融化等等...... 不过许粥粥并不觉得自己是什么主角——关键是现在她没有什么言论想要发表,脑子里和肚子里都是空的:走了那么久的路,她脚疼不说,还渴,还饿,如今对于回家的渴望已经盖过了对于那青楼的兴趣,她决定回去之后若是那个倒霉催的钟鸣再来,她一定会第一时间把那个丝巾甩回去,而且还是里头裹上石头再摔的那种! 但是她现在没敢说话,毕竟前面两个一个忙着生气一个忙着磕头,好像任何一件事情都比她饿肚子来的要重要,现代人的礼节标准让她闭嘴,很是安静的做一个路人。其实她还挺想真的当个路人,毕竟路人有围观自由,也有离场自由的说....... 说起来箫宇也是真的不聪明:求人这事,难道就不懂的拿人手软吃人嘴短的道理?他好好的请来箫枣枣做客,就算是去林子里抓个烤鸡过来,两叔侄舒舒服服坐下来聊天这气氛都不会这么僵持......难道不是?这大中午大日头之下,谁能缺了大火气啊?你看那箫枣枣,每一滴流出的汗都透出热死了气死了的气质。 许粥粥原本还在看着箫枣枣后背被汗水浸透的图案发呆,冷不丁的隐在袖子里的手就被一个热气腾腾的东西——后来反应过来是箫枣枣的手给擒住,箫枣枣一声不吭的拉着许粥粥就走,穿过树荫,走过小桥,渐渐耳边除了箫宇的声音之外又多了几声嘈杂——他们到了集市上了。 留乡的集市看着很杂,一条小小的街道上什么都有,有磨剪刀修锅的小摊,也有一张桌子两条长凳支棱起来的面摊,也有卖杂粮的小店,还有在路边一边走一边扯着大人问要不要茉莉花的小姑娘......而且一边走一边还要注意提防路上有人泼出去热水——不干净,是杀了猪烫了鸡鸭的热水,市面上除了尘土的气味之外,还有一股子无法忽略的腥气。 这很稀奇,也还有点难受。 这里和京城内城不一样,京城中每一条街上能卖什么能开什么铺子都是有讲究的,有的街上全是酒楼,有的地上就是茶坊,还有的街卖金银器,古玩字画也有单独的一条街,包括羊肉禽类等等,也有专门的一条巷子......所以能够区分的很开,这也符合许粥粥读书时候的印象,毕竟《木兰辞》也有写: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嘛。 第一百二十五章 留乡 原本许粥粥觉得,这样挺麻烦,若是想要买其一样东西,非要花费一天时间不可,以至于后来才有了百货市场的兴旺。 如今许粥粥觉得,古代实行那种分开布局的街市还是有道理的——在很多条件不完善的前提下,还是区分开来更好。 不然在书店看书的时候,眼睛里看的是风花雪月风骨百家,耳朵里听得确实杀猪宰羊的哀嚎,鼻子里闻的是羊汤胡饼......大概会分裂吧。 许粥粥现在就挺分裂——箫枣枣带着她到了一处茶馆坐下,这茶馆非常符合留乡的特色,经营的项目很杂,她已经看到自己隔壁桌的客人的桌上不光有茶和茶果,甚至还有一盘猪肘子,她确定是猪肘子,只是之前很少见到这么原生态的猪肘,一般猪肘子都是卤的,这个猪肘子,感觉白水煮了之后就端了上来。 那食客是个长着一脸胡子的大汉,在那大口吃肉的模样很有梁山好汉的气质,除了吃一口肥肉之后还会两根萝卜一般的手指拈了在他的手掌衬托下显得格外袖珍的茶盏嘬一口茶。 不过这个景象好像也就许粥粥觉得奇怪,其他人都习以为常一般,有人就着花生米喝茶,也有人一口青菜一口茶的,还有的就不点茶,直接在那吸溜吸溜的吃面,可见这家茶馆经营范围之光令人,不对,令许粥粥咂舌。 箫枣枣坐下喝了两口茶之后才平顺了气息,他这时候注意到许粥粥的目光老往旁边那桌瞧,以为她饿了,道:“是我不好,劳累你走那么久,还撞上了我的家事。” 他说着,就从怀里摸出了一个荷叶包递给了许粥粥,那荷叶在他怀里塞了很久,已经变得温热,荷叶也已经有些蔫了,不过里头包裹的油纸包依然平整一丝味道都没透出来,让许粥粥对于里头包了什么产生好奇。 她打开之后,看到了里头整整齐齐包着几个绿豆糕和芙蓉糕,别说,一白一粉还挺可爱。但是这出门带口粮这事就令她不解了,这要是在树林的时候他拿出来,许粥粥或许还会觉得箫枣枣细心什么的,但是他们现在都坐在茶馆里了。 在人家的饭馆里吃外食,会不会被撵出去啊? 像是一早就猜到许粥粥会诧异一般,箫枣枣懒洋洋道:“这里的东西不干净,你体质不好,别吃这里的食物。这是我从乔府小厨房带出来的,干净。你暂且吃些顶顶,若是还饿,也只能委屈委屈了。” 不光是这样,他还不许许粥粥喝这里的茶,而是用这里的茶水洗了杯子,又用手帕把杯子擦干净了,倒上了自己带的水囊里的水递给她。 好家伙,这是既不能吃饭也不能喝汤了。 徐粥粥再一次失去了吃路边摊的快乐。 她不满道:“人家都能吃,为何我就不行?” 她没指代那个壮汉,而是示意了一旁角落处的一个穿碎花褂子的小丫头,那丫头梳着双丫髻,可可爱爱的一张脸洗的干干净净,十分乖巧的坐在凳子上吃母亲拨过去的一小碗面条,两条小腿够不到地面,于是十分快活的晃荡着。 箫枣枣自然也看到了,但是他很快的目光移回,懒洋洋道:“人家小姑娘天生吃的习惯,自然不怕,可你就不一样,吃惯了京城内城的甜水,可尝不了留乡的苦水。” 许粥粥不知道什么是甜水和苦水的分别,只以为是箫枣枣觉得这个原主吃不了路边摊,原主闻瑟瑟或许真的吃不惯,可是不代表自己不想吃啊,她以前上学时候,没少吃那些添加了科技与狠活的小吃,也没闹肚子什么的。那添加剂都没有要她的问题,那古代这种还能有什么? 她不服气道:“你别觉得我就只会吃府里厨子做的东西,我也饮过路边的茶摊的。” 她强调:“是路边那种阿婆挑着担子卖的茶,不是什么茶坊的茶。” 箫枣枣眼里带了一点笑,刚刚被箫宇气出来的惆怅暂时淡去了一分,他问道:“你去的哪里的茶摊?” 许粥粥飞快回答:“路街!” 那路街不属于主街,但是也热闹,开的店铺也多,是很多家世一般的书生爱去的地方,因为那里有很多便宜的小店,卖一些普通的文房四宝,也会有书生拿了自己的字画去卖,当时她还一度想问,既然惠明的书法如此漂亮,为何不也效仿那些书生,把自己的墨宝寄存在别的店里去售卖呢?不过那是人家的隐私,她也不便开口。 路街那边的小茶摊子,应该算不上什么金尊玉贵的吧?她喝过那茶,没什么茶味,连现代超市卖的茶包的味道都不如。 结果这一番的理直气壮却引得箫枣枣的大笑,他笑声有些大了,引得左右扭过来看了一眼。 不过好像留乡的人都不太爱八卦,他们只是被笑声惊扰,然后等到看到那笑声只是笑声,就立刻回头,吃肘子就茶的继续啃,吃花生米的继续搓花生衣,就连那个吃面的小姑娘,也只是看了一眼,就被妈妈按头继续苦吃起来。 许粥粥虽然有些诧异,倒是也没有立刻发问。 只听到笑够了的箫枣枣说道:“那路街去的最多的除了你们这些小娘子之外,就是那些书生,宋国如今安定,故而重文,最是重视那些书生,自然不可能有人敢给那些书生吃些不结的食物......我甚至可以说,那路街上的东西可能不一定好吃,但是一定干净。——这里可不一样,这是留乡,在这里的都是背井离乡的辛苦人,吃的吃力气饭,喝的是苦水。” 他如此说着,很是平静的喝了一口留乡的茶,别再说更多。 许粥粥只能大概觉得,这里可能就相当于城乡结合部,住在这里的大多都是外来务工的,可能喝的是地下水的感觉......吧?她也只能如此理解。 她还能够理解的是箫枣枣的好意。于是低头吃了一口绿豆糕就当做领了他的情。 这条街属于留乡的主街,对面是一家代写书信的摊子,摊主是个年纪挺大的老者,不过不太像是秀才,可是握笔的姿势却很是流畅,他的生意很好,后头等着写信的甚至排起了队。 这样的队伍让那个站在那里的箫宇显得不是那么突兀,任是谁看一眼过去,都会以为他也是个一起等着写信的年轻人。 若说有那么一点子不同的,也有,就是这个年轻人直勾勾的盯着他们这桌,任是谁看一眼过来,都以为是这年轻人是想吃那小娘子面前的糕点。 第一百二十六章 叛逆期 当然许粥粥不会这样觉得,至少一开始不会。 但是等到许粥粥默默吃了一块绿豆糕一块芙蓉糕之后,她就有点拿不起来第三块了。 许粥粥有些委屈,对着送过来探究神色的箫枣枣道:“你就这样晾着你的那个......侄子?” 箫枣枣当然也知道箫宇灼灼的目光,不过他倒是淡定多了,比起许粥粥的坐立不安,他更像一块磐石,任那灼灼目光如烈日一般的直射,他也巍然不动。 他继续饮茶,淡然道:“他要站着就让他站,反正到时候家里的活耽误了,被骂的也不是我。” 许粥粥无语,心想古代确实是没有特别针对青少年的心理研究领域,不知道青少年就是叛逆的吗?你越是阻挠,人家越是固执,回头本来就是星星点灯一样的初恋,给家长一个慧剑斩下去,人家就海可枯石可烂天可崩地可裂我们手牵着手牵着手了....... 许粥粥扭头看了一眼一身短打的箫宇,真准备扭头劝说两句,忽然发现他身上少了一样东西:“他的剑呢?怎么没带着?——一把宝剑不便宜吧?” 许粥粥想着就算是影视剧中,战场打完了仗都有专门的人去收拾战场捡回来兵器,想着这古代也不至于兵器会广泛便宜到可以随处丢弃的地步。总不能是极端,一方面是剑在人在,一方面就是随随便便丢了武器就跑路。 箫枣枣回答了他的疑问:“兵器是贵家之物,且还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够佩剑的,说一句冒犯的话,这一柄宝剑,可能要比将来你及笄时候的第一支步摇还要贵的多。” 许粥粥见过闻玉屏的第一支步摇,上面用纯金打造,做凤凰衔珠的纹样,簪首以纯金和珍珠为饰,用点翠和珍珠和宝石作凤尾,下连三条流苏,各以珍珠、青金石蝴蝶、金球串成,末端饰点翠叶形托镶红色宝石。 宋国也和其他古代朝代一样,尊崇龙凤,以陛下为真龙,中宫为凤,而寻常百姓皆不可随意穿戴使用以龙凤为样式的衣物和物品。但是凡事都有例外,就是红白喜事。 女子十五及笄为小喜,成婚为大喜,故而及笄的赠礼步摇可做凤簪,而成婚时候的礼服可绣凤纹,为双喜。 故而闻玉屏的及笄步摇自然而然就是一只极为讲究的凤簪。而闻玉屏当时也对她表示,等到闻瑟瑟及笄的时候,也会有一只不逊于这一支凤簪的步摇。 而凤簪步摇之所以基本都是官家出身的小姐打造的缘故,一方面是小门户的女儿并无实际场合能够戴的出去之外,费钱也是令一个十分要紧的缘故:京城中能够打造凤簪的金店并不多,凤簪讲究的就是华丽大气,故而用到的珍珠宝石金子都不能够小气,光是原料就是一大笔开支,更别说其中的手工费了。 而箫枣枣却说,那箫宇手上的那一把宝剑,价格要高于凤簪? 许粥粥第一反应就是夸张:“那宝剑是用什么东西做的?玄铁?” 那宝剑看着平平无奇的,连剧组的道具剑都不如,也没有博物馆展示的那么精细,看着糙的很——若是这样的剑价格都要高于镶嵌宝石珍珠的金凤簪,那江湖武林盟主的宝剑得值老鼻子钱了吧? 许粥粥当然不会直接说不信,只用一张“你在说什么鬼话”的脸对他讲:“这么贵的剑...差不多能买这留乡的两套房了吧?” 箫枣枣笑,笑她不知人间柴米油盐,是个娇小姐:“别说这留乡两套房,这整个留乡都没有那把剑贵。” 许粥粥道:“那,他把那把剑搁哪儿了?” 从头到尾,箫宇离开他们的视线也就没几个瞬间,箫宇不可能把剑送回家之后再回来跟着他们一路走,又不是孙悟空,把金箍棒化做掏耳勺一样塞耳朵里去。 再说了,若是箫宇是孙悟空,也就不用为了那个叫青女的姑娘的事情去下跪求箫枣枣了。 “还能在谁那里......”箫枣枣看起来并不想正视这件事,语气中都带着一股恨恨,他吹了吹手边的茶,等到许粥粥提醒:“那茶早凉了。” 才冷漠一哼随手泼到了街面上,不偏不倚,正好浇到了一丛低空飞舞的鸡毛上头,那鸡毛原本舞的快活,直接冷不丁一瓢热茶下去,顿时萎地,形象全无。 许粥粥的视线立刻从那一地鸡毛上收回,看箫枣枣抬手又叫了一壶热茶。 许粥粥已经明白了:那箫宇的那把宝剑,大概是交给了青女保管,这算是一种......恋爱的小萌点?每日都要舞剑的少年寻了个其实立不住的理由把贵重的防身之物交到了姑娘的手上,于是每日都有借口来见一面,见一面情就深一分,再见一面,情更深一分,等到了深到了一定程度,箫宇就来“埋伏”箫枣枣了。 也怪不得箫枣枣越想越气,火气连凉茶都压不住——这恋爱脑也是绝了,就连许粥粥以前看的影视剧和小说里,那些男主角恋爱上头都没有说会把随身宝剑交给女主角去保管的,他倒好,更送花一样的送出去了。 想到这里,再撇一眼那依然眼神倔强的箫宇的时候,她已经换上了另一层意味的神情。 这神情箫宇没读懂,愣了一瞬,就在他想要再看一眼的时候,许粥粥已经扭过头去了。 ....... “说起来这留乡中的人,倒是很是独立,对事情并不好奇......”许粥粥忍不住说出自己从一开始就有的疑问,“你看你这一身打扮和气度,看着就不想寻常少年,可是他们看着好像并没有多在意......” 箫枣枣不以为意:“有个成语叫做闲情逸致,闲情闲情,闲下来才有心情去管去看其他与自己无关的事情,而留乡这里的人,一个个今日不知明日在何处的人,满心只有因为背井离乡带来的恐慌和对于安定的渴望,哪里有别的心情去看别的呢?只怕是连窗口的夏花都只是匆匆一撇而已。” 他眼神带笑看了一眼对面的许粥粥,道:“连夏花都不看的人,面对如花美眷,大概也只能是错过。” 许粥粥注意到箫枣枣在不动声色的转移话题,可是旁边灼灼目光盯着,她可没有那么好的定力去忽视那目光。可是若是不跟着转移话题,她又能在其中起到什么作用呢? 第一百二十七章 失火 ...... 那青女尚且不知来历,箫枣枣却已经初步决定不愿插手帮忙,其实她也能理解——对于箫家来说,根基尚且如在风雨中飘摇的浮萍,箫枣枣的根基也是浅薄的很,堪堪就如一缕抓到岸上泥土的根茎,如何还有办法去打捞另外一个激流中的浮木? 而且看看目前他的这种自由度来说,在乔府也算不上被重视,否则那位小乔大人怎么能轻而易举让他离开? 可是,将心比心,自己曾经受过漂泊的苦,尝过安定不来的恐慌,又怎么能够再看到这个弱女子的时候狠得下心的? 她小心问道:“你是觉得,你这个侄儿,是鬼迷心窍了?” “若是鬼就好了,女鬼一只,没钱就用黑狗血,有钱就请个道士做法,不怕驱不了......” “......”许粥粥给这句话噎住,半晌才瞥他,“有你这样说话的么?” 这句得到箫枣枣的反驳:“有他这样不着调的么?正事不做,在这里儿女情长......我都不想说后面四个字,他算个屁英雄,狗熊都不如!” 箫枣枣恨恨,然后碾碎了一粒花生衣,把洁白的花生丢进了嘴里,然后顺嘴吐出一粒沙子。目前的花生虽然也算是零嘴之一,可是他们并没有发明出来太多花生的做法,什么椒盐五香什么的并没有,只是单纯的翻炒或者白水煮,这家小店的花生就是炒的,应该是先把洗干净的沙子放在加热的陶罐里不停地翻拌,让沙子和尘土沸腾,再把生的花生丢进去,再翻滚一会把花生埋进滚烫的沙土中,等到沙土自然冷却之后,用一个筛子把沙土筛去留下花生,这真土法炒花生就做好了。 还挺好吃,有一股天然的焦香,只是不太干净,讲究点的买回去之后会再筛一遍,不讲究的就直接吃,花生不算是贵,所以算是留乡的老百姓最常见的零嘴了,也不讲究干净不干净,偶尔吃进去的沙土,再吐出来就是了,自然的就像是喝茶的时候吐茶叶渣。 吐出沙土的箫枣枣如今已经不再去看箫宇的方向,所以也并没有瞧见箫宇的头越来越低,那个代写书信的老秀才手速很快,若是箫宇真的是在那里排队的,现在都已经能拿到完整的书信了。但是箫宇只是在那里站着,那么大的一个人,直挺挺的站着,盯着人家在吃东西的一对少年少女,像是乞讨的吧,也没见过这样理直气壮如欠他一样的乞讨的态度;说是认识吧,也像是有仇的那种......就很让人捉摸不透。 不过留乡的人大多都忙,专注自家,所以即便是箫宇身手的那个妇人觉得箫宇奇怪,明明排到了却也不上前,也懒得开口问,只是默默的越过箫宇,对着那个写信的老秀才露了一个意不达眼底的笑来。 在连吃饭都专心致志且忙碌的留乡人民中,他们这三个显得格格不入,尤其是在那里如看热闹一般若有所思的箫枣枣,许粥粥这样认为的时候,眼前并没有一面可以照印倒影的东西让她看到自己的形象:穿一身鲜亮的衣裳,打扮的如同一朵春天才开的花,还带着帷帽,帷帽上遮面的薄纱不必大风,微微一阵清风吹来,那遮面的薄纱就如云朵一样的卷起,又如水花,也如花瓣,路过的时候都感觉嗅到了一阵花香的气味。这气味在留乡,用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就是:如一阵横冲直撞进狼群的羊。 许粥粥大概苦恼,在想事情,借着帷帽的遮掩大大方方的托着下巴在沉思,躲在帷帽里的她也没注意到,那时不时路过的人增多了,而且那路过的女孩子们,原本可以不用走到距离他们这么近的地方路过的。 对这一切尚无知觉的许粥粥还在想事情,没注意到自己旁边的光线已经没了,眼前的昏暗令她回神,扭头正想看看是怎么回事,却被眼前的忽然出现的人墙给吓了一跳。 她这才注意到对面的箫枣枣已经起身,站在了人墙的前头,用手遮了凉棚往远处看,人墙的组成也是一群如此的人,看得方向都是一个位置。 所以,远处到底是什么? 许粥粥来不及发问,自己也跟着站了起来,隔着白纱看不清楚,于是她动手把面前遮面的白纱给撩开了一条缝隙,说来也巧合,适应了面前若隐若现的画面之后,如今看到眼前清楚的场景,许粥粥还有一瞬间的不适应,不过在她抬头看到越过屋顶升起的如白纱一样的烟气的时候,她的不适应就立刻烟消云散了。 留乡基本都是平房,且低矮,所以视野上想要开阔并不困难:爬上屋顶就行。 有这个想法的已经付诸实践,对面原本箫宇站立的位置此刻放了一把十分潦草的梯子,那梯子感觉像是历经了百年一样,上头的横木都已经断的只剩下三个,不过这也不妨碍那梯子还能用,此刻已经搭在了两个看热闹的热心市民跑上去看热闹。 许粥粥下意识在人群中寻找箫宇,可惜人流的暴增加上箫宇是在也不属于是醒目的代表,她瞥了好几眼都没有抓住,倒是箫枣枣,立刻一个纵身,中途借助了一个看热闹的人的肩膀,跃上了一处较高的屋顶,他的穿着打扮一看就不是留乡之人,穿皂靴、星蓝色的窄袖圆领劲装,一头养的很好的长发并没有带什么幞头或者任何的冠,只用一根与衣裳同色的发带束发,任凭其余的头发随着发带飘散。他在高处,让更多的人看到他那一张一看就知道少被风沙洗礼的少年的面容。 留乡的人鲜少见到这样鲜亮的人物,不由得生了畏惧的心思,有一些胆子小的滑头,此刻已经麻溜的躬下了身子。 此刻忽然听到一声尖叫,是一旁那个顺着梯子往上爬的人观望出了结果:“火!着火了!不得了!失火啦!” 街上的众人一下子一个从未见过的人本就忐忑,毕竟任何一桩不寻常之事不寻常之人都不会无缘无故来着流离失所之处。此时又听闻失火,顿时人群就开始混乱起来。 在这片混乱中,屋顶上的箫枣枣一下子消失在了许粥粥的眼前。 第一百二十八章 惊心动魄 不是箫枣枣掉下房顶或者是许粥粥的眼睛忽然怎么样了,只是因为许粥粥面前的人墙忽然乱了。 乱的缘故也不是没有,起因是一声尖叫,一声女子的尖叫,混合着凄厉和绝望的哭喊,同时,人群中爆发了一声惊天动地的吼声:“青青!” 然后人群中就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推攘,这种感觉,就像是原本已经开始震动的水面忽然被一支飞速行驶的游艇冲破水面,惊地水下本就不安的鱼群四下逃散。 这个比喻只能说明一部分,若是真的把留乡比喻成一个池塘,那么这个池塘早已经被各处搭建的房屋隔成了一个又一个下载的水道,在这样狭窄的水道中一群受惊的鱼群慌不择路的想要逃窜,势必要引发拥挤和相撞,如今情况也是如此,忽然而来的一股冲击,让中间的人躲闪不及仰面摔倒,摔倒的人又带倒了后面想要往前凑看热闹的人,接着一个又一个,形成了一连串可怕的多米诺骨牌效应。顿时人群变得混乱,摔倒的人不计其数,各种声音响彻一片,哭声骂声求救的声音交织一片。 更加可怕的是,这个饭馆是连接两边街道的,大概是为了想要做两条街生意,所以左右的门都是开的,那边街道的人听到嘈杂声,有的从隔壁铺子过来,有的直接穿过饭馆,饭馆中原本有的人也早已经起身看热闹,那些人站在饭馆外头堆高的台阶上,原本可以躲过这一劫,结果却在毫无准备的前提下被后面过来的人群推攘掉了下去。 原本那些已经被挤压摔倒的人还来不及起身,其中有个瘦弱些的年轻人刚刚起身,就被砸下了一个成年人的重量,当场额头磕在了一块石板上没了声响。 “死,死人啦!” 人群中忽然的一个声音传来,那一抹石板上的鲜血,成了许粥粥最后一次看到的街景。 她惊慌之下本能去寻找箫枣枣的身影,却已经发现前面被堵的水泄不通,原本涌向街道的人群此刻正以刚刚的姿态往回跑,却在还来得及时转身的时候就被街道上爬上来的人给挤倒了。 大概是因为街面上已经堵的水泄不通:街道上两边的人都想过来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越是往这个方向走,就有可能被倒在地上的人绊倒,绊倒的人一层加一层,很快就被挤地动弹不得,而困在倒地不起的人此刻惊恐的发现压倒在他们身上的人并没有起来的意思,或者说,他们能否起身已经无法自主决定,一个个惨叫不止,切声音也渐渐弱了下去。 而街道上被困人很快有人发现已经无法做到从街道上正常离开,纷纷看向了两边的街铺:尤其是这个饭馆,通向两边的街道,简直就是最为合适的逃生通道,于是一个两个三个开始接二连三往上爬,此时从隔壁街道穿过来来看个究竟的人完全不在状况中,一下子就和刚刚经历过一番恐慌不顾一切逃离的人撞了个正对,一方是探究一方却是逃命,如何能够比得过?于是两边的冲撞,又变成了踩踏事件的二点零。 许粥粥这个时候已经躲到了角落中,她一把拿下碍事的帷帽,然后一面紧紧贴着墙壁,一边用帷帽挡在了身前以防止自己被过度挤压胸腔——她原本想要躲在一处柱子后面,可是根本来不及走到那里就被人群推攘着移动,好容易抓住了一块门板,发现自己被拥挤到了账房的位置。 她此刻此刻明白自己应该要做的就是先保住性命:踩踏事件被挤死的人的特征就是无法呼吸,因为胸腔被挤压无法扩张而被活活憋死,类似于一种另类的活埋。许粥粥没有经历过踩踏,但是听过报道,在那个惊心动魄的跨年之后,她再也没有去参与过这种大规模的聚集活动。不过她是看过一些类似于经历踩踏如何自救的科普的,此时此刻,万万没想到派上了用场。 她现在让自己紧紧贴着墙壁不动,也顾不得其他,一把扯下碍事的帷帽,把帷帽做成了一个临时的盾牌,不能蹲下,一旦蹲下,就有可能被恐慌的人群当做垫脚石。 耳边的哭喊声怒喝之声不绝,时不时会有一股重重的力量往她身上撞,此时此刻箫枣枣不知所踪,是死是活也不知道,嘈杂之声一片也听不到一缕熟悉的声音,一片胡乱中,她忽然想起来刚刚那身“青青”到底是谁发出的。 箫宇。 那个声音,是箫宇! 那么就是说明,那个凄厉的女声,是那个叫青女的姑娘? 所以到底出了什么事情?箫枣枣又看到了什么?那一阵烟雾是什么情况?......许粥粥混乱的不行,甚至生出了一种悲凉:若是这个她就死在了这里,那么闻玉屏会如何迁怒箫枣枣?又或者会不会迁怒留乡的人?再者,这个原主“死了”,她怎么办?这个在原主身上的许粥粥的魂魄,会不会回去呢? 许粥粥还没想个明白,忽然被一股拉扯的力量把思绪给拽了回来,她惊慌的睁开眼睛,看清楚这股和冲撞力量不同的主人,却只看到了一个后脑勺,那人在拉着她跑,拽着她,极其灵活的穿梭在逃命的人群中,对方极其暴力,十分粗鲁且不计后果的推开前面一个又一个的人群,然后趁着那短暂的被自己推开的间隙把自己和许粥粥一起从中冲过,不一会儿,他们就跑到了一处空巷中。 这周围没有拥挤,没有哭喊的人群,有的只有生了厚厚苔藓的墙壁,积水的泥地,和每一口呼吸中都带着霉味的空气。 饶是这种空气,也是许粥粥前一秒渴求不已的,她大口大口呼吸,然后不受控制的开始呕吐,她并没有吃什么,只把那几口清水和两块糕点吐完之后,胃里还是翻江倒海,于是她只能开始干呕。 那刚刚救了她一命的人过来,在刚刚还扯得她手腕用力,护着她也不顾一切的人,此刻却开始扭捏起来,在旁问道:“喂,你没事吧?” 许粥粥摆摆手,想要摇头,也想要解释自己只是大概率只是因为过度紧张导致的紧张性呕吐,然而她刚刚抬起头,还没来得及吧眼前模糊的脸聚焦,就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第一百二十九章 算是救命恩人吧 许粥粥以为自己昏迷了很久,实际上她就没倒地。 那人眼睁睁看她身体摇晃,眼看就要摇摇欲坠了,结果最后只停留在了一个欲上,就是没个终点。在对方看来,她的洁癖战胜了她的虚弱,在手刚刚触摸到墙壁上冷潮的苔藓之后,瞬间意识就回拢了大半。 所以在对方的眼中,她只是虚弱的闭眼抱着头蹲下来缓了一会,不多时就抬头一脸苍白且毫无焦距的“看”过来,问:“我是不是死了?” 对方无语片刻,才道:“你心中的阴曹地府就这个模样?” 这个模样?哪个模样? 许粥粥依然保持着下蹲的姿势,十分费力的茫然环顾周围,她渐渐缓过劲来,眼睛逐渐看得清楚周围事物,所以也看清了面前的断壁残垣,空破的屋顶,无法忽略鼻尖腐朽的气味,以及脚下已经把鞋面脏污到不成样子的烂泥...... 与此同时,她很是无力的扭头,把自己的裙摆扯到眼前看了看,果然,裙摆上已经脏污了一大片,出门之前还是漂漂亮亮鲜活亮丽的小裙子,如今已经脏污的不成样子,尤其是自己刚刚的蹲地的动作,更是连带了一大片的衣裳,那一层外笼的纱衣此刻变成了一袭比蒙了灰尘的蜘蛛网好不到哪里去的东西。 她十分费劲的,缓慢的站起,扶着膝盖的那种,在起身的同时,看到了膝盖上一个发绿的手印,不用说,一定是刚刚扶墙的时候沾上的苔藓。 许粥粥定了定神,看向对面的“救命恩人”道:“多谢你救我。” 对方似乎很不习惯这种直白的感谢,很是扭捏了一阵子,又挠头有转身,像个灵活的八爪鱼,仿佛许粥粥的道谢像是暴雨梨花针一样,沾上了就要送命,于是对方就使出全身解数来避开。 对方很想扭头就走,从对方连续好几次的扭头往外张望就知道,不过还是没走,继续别扭的问了她一句:“那个,你没事吧?不会死吧?” 许粥粥寡淡笑笑:“不会的,我缓过来了。” 这人说得对,若是阴曹地府是如此糟糕的模样,她还是拼尽全力活下来比较好,最好能想个办法去碧落,比起黄泉来说,听起来要敞亮。 “你是什么人?”对方目光毫不避讳的上下打量许粥粥,问的也直白,“看你打扮,不是这里的人,你怎么到这了?还进了内城?寻人的吗?你是谁?是什么高门大院的丫头吗?” 许粥粥顺着对方的猜测道:“我来寻人的。不知道这里凶险,差点送命,多谢姑娘你了。” 那对方听了,险些跳脚,她尖叫起来:“你!你胡说什么!你怎么看出来的?!” 声音果然是明显的女子,原来刚刚一直都是压着嗓门的,她脸蛋通红,一双原本没那么大的眼睛此刻瞪的如铜铃。 许粥粥笑道:“我也是女子,你紧张什么?你流汗太多了,脖子的灰都给洗掉了。” 她吓了一跳,立刻伸手去抚摸,却在摸到一手的灰的时候发现中招,不由得恼怒起来:“你们这些大院的人,果然每一个好东西!” 对方的个子要比许粥粥高一些,却面色十分的憔悴,这种憔悴其实并不是体现在她的肤色上,毕竟她一身男装,不光把自己打扮的干瘪平庸,就连一张脸也是故意抹的灰黑,任凭谁看一眼,都只会觉得对方要么是个乞丐要么就是个苦力,哪里分的出多余的注意力去看是男是女? 但是许粥粥却听出来对方故意压抑之下属于女子的嗓音——又看了一样对方纤细的脖颈,更加确定,那是属于女子的骨骼。 果然,一诈就露馅儿。 可见对方不是伪装的好,而是留乡各人匆忙,根本没人会去分神去注意一个灰扑扑的影子。 许粥粥依然表情很淡,她现在还很难受,摆不出什么丰富的情绪出来,声音都是淡的,一点起伏都没有:“那你拿走我的镯子,我也没计较,是不是可以说明我还有那么一点好?” 那姑娘伸手去摸脖子的时候,带出了她那一节细瘦的胳膊,同时那胳膊上那一个亮的晃眼的如意银镯就显得特别的不和谐,简直一看就是偷来的。 那姑娘立刻把手臂背到了身后,紧张令她的声音尖锐不已,道:“你胡说!你怎么就说这是你的?你叫它一声,它应吗?!” 许粥粥轻轻笑起来,说:“还真的会有人这样反问呀......不过,这首饰和官银一样,你叫它,它真的会应——这镯子上刻着我的名字,若是你的东西,若是不是我的东西,想必我应该不知道那上头刻着什么字吧?” “这名字的东西,你就保证这天下就只有你叫这个名儿?我也叫这个?怎么了?” 那姑娘依然嘴犟,就是不肯承认这个镯子是刚刚从她手上撸下来的。不过许粥粥确实也没有别的办法,这个镯子很是素净,价值也不太高,虽然是上等的白银打造,却并没有添加诸如红珊瑚绿松石之类珍贵的珠宝点缀,只简单的刻了象征吉祥的如意纹。因为并不算是珍品,属于“带着玩儿”的小东西,所以除了刻了一个闻瑟瑟的半字必之外,并没有添加闻氏的家徽。所以即便是真的上了公堂,也没法一句话说的清楚。 更何况,许粥粥心想,何必呢,为了这么个小玩意较真。虽然说这眼前的姑娘是个小偷,还是浑水摸鱼的那种,可是往另外一个方向来说,她也救了自己不是么? 许粥粥这个时候已经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同时想起来刚刚的事情。 刚刚并不是这个姑娘扯着她往外走的,而是她在慌乱之中感觉到有人的靠近,她出于求生的本能而紧紧反握住这个主动过来的手,就如同坠崖的旅人、溺水的落水者,仅仅抓住唯一的一根救命稻草。丝毫不管这根稻草到底是过来救她,还是仅仅只是想要趁火打劫的。 那人伸手去褪她的镯子,她反而一把把对方抓住,一路上,紧紧抓着不放,等到对方终于把那镯子到手之后,她们也跑到了安全的地方。 凭着着这特殊的救命之恩,许粥粥决定不再较真——总不能说自己的命比不了一个银镯子吧? 第一百三十章 借我以姓 许粥粥缓了一口气,说道:“多谢你救我,总而言之,多谢你,否则我今日绝对丧命于此了。” 那姑娘原本正牟足了劲等着许粥粥的发难,她也做足了准备来还击,结果对方却忽然休战,令她一腔准备付之东流,只能讪讪一撇,道:“看起来你是读过书的,说话透着一股子酸气......你还没告诉我,你来这里做什么?你又是哪家大户人家的丫头?——丫头还能读书,看来还不是普通的大户?不是普通的大户人家的大户丫头,怎么敢独自跑来这里?你怎么敢的啊?” ......这一长串的问题,看似很多,实际上也就来回的重复同一件事,那就是,怎么敢来的啊? 许粥粥很是庆幸她先问的第一个问题,她道:“我来这里寻人——听说我的远方堂姐来了京城,暂住这里,我此番告假,就是来这里寻人的。” 那姑娘皱眉,说:“这里并无新鲜的人来......你别怀疑,这里我熟的很,那一条巷子住着几只猫狗我都是熟的——你那个堂姐,住哪里?” 许粥粥心中一动,很快回答:“具体我不知道,我只是知道,她所暂住的地方,距离那个叫青楼的地方不远。” 对方姑娘瞪她,一副觉得对方胡说八道的样子,她果然心口如一的,说:“你胡说,那青楼我知道,在留乡的外圈,这里可是内场,你怎么走到这里来?” 这一点上许粥粥不懂:“什么外圈内场?” 结果对方见状更是震惊:“你连这个都不知道,这么说,你根本不是从外圈进来的咯?” 她自言自语:“也对,你若是顺着外圈那条道过来,那巡防的官兵见了你这打扮,也会劝你返回去的。” 她一边推断这个,一边又想不通许粥粥是如何进来的,她想的头疼,干脆直白的相问:“你到底是怎么进来的?” 许粥粥觉得,自己最好还是别贸然说出箫宇和箫枣枣的好,但是若是如此,又不好解释的非常明白,她只含糊道:“我,我听说有一条小路......可是我不知道这路是通往什么内场的!” 那姑娘撇嘴:“想必你也不知道,否则你一个柔弱的娇娇女,怎么敢的?” 许粥粥再一次诚恳说:“多谢你相救,敢问恩公名讳?” 那姑娘失笑一声,觉得许粥粥的说法实在是太好玩了,她道:“什么名讳啊,说的怪好听的,我们这种流民,哪来的名讳呀?——我叫小粥,粥水的粥,八宝粥的粥。” 这下许粥粥真的愣了,在古代发现一个和自己同名的人,还真的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的。她从穿越过来变成“闻瑟瑟”之后,从一开始对这个名字没有半点反应到现在已经完美适应,她其实一直在提醒自己,自己是许粥粥许粥粥许粥粥的。 那姑娘继续说道:“我没有姓,爹妈哪里的都不知道,都管我叫捡来的捡来的,后来我大了嫌弃难听,于是就想着,我总不能一直都叫这个名字吧?别的不想,万一我死了,就算是被卖去了宝地,那也得有个名字,总不能真的就刻上捡来的吧?我就想,我要取个自己听了舒心的名字。” 许粥粥轻声道:“那你就叫自己小粥?” 小粥大方承认:“对呀,我小时候就是被一口米粥救活的,长大以后,我还是觉得这世上最好吃的东西就是米粥,不管是什么粥,都好吃,香!” 许粥粥笑起来,一半是被小粥陶醉的表情感染,一半是想到了自己名字的由来,她妈妈怀她的时候吃什么吐什么,除了八宝粥,所以后来她出生之后她妈妈干脆就给她取名叫粥粥,小名叫宝宝然后满月酒的时候金镯子带了八个——八,宝粥。 现代来的粥粥,遇到一个古代的小粥,两种出发点完全不一样的取名原因也是令人感慨。 所以当小粥问她“你说,这名字好不好听”的时候,许粥粥毫不犹豫点头,给予了肯定:“当然!” 小粥高兴起来,又问她:“你好不礼貌!都说大户人家最为知礼,你问我名字,是不是应该先说自己的名字——好像你们读书人是这个规矩对吧?” 许粥粥忙道:“说的不错,是我失礼了,我姓许,叫许宝宝。” 她心说自己也没说谎,她确实姓许,小名也确实是宝宝。幸亏古代宝宝的意思还不是那个宝贝的意思,否则她只能说自己叫许宝,而不会许宝宝。 结果没想到那小粥说:“你这姓氏怪好听的......” 她眼珠转转,忽然说道:“我救了你对吧?” 许粥粥不知道她打什么主意,不过还是点了点头,如今留乡混乱,箫枣枣不知所踪,她或许可能要靠眼前的小粥带她出去离开,没必要因为小事和她翻脸。 小粥很满意许粥粥顺从的反应,一抬下巴,说道:“既然我救了你,就是你的救命恩人,那你把你的姓氏分我也用,是不是应该的?” 许粥粥听了这话,半天没说话,直到与她对视了片刻之后,才有些呆的说:“你,你要入我家的籍?” 小粥也跟着愣住,她大概确实没想到这一层,然后明显的心动了,却又撇过脸去,高声道:“谁,谁想要入什么籍,我只是觉得你这个姓挺好,想用一下罢了。” 许粥粥不明白:“怎么借?” 小粥道:“就你同意我以后叫许小粥就行了——我将来死了,牌位上能写上许小粥。” 许粥粥还是不明白:“你要借,什么姓氏不能借呢?你既不入籍,到时候如何去......知道你是许小粥呢?你是不是想太多了?” 别说叫许小粥了,什么赵钱孙李周吴郑王的,不就是随口就来的?她实在是不明白,这种在小说影视剧中随后胡诌就行的一句话,还需要慎重其事的借?需要立字据吗? 小粥被她想的复杂的脑回路搞得似乎有点不耐烦,甚至很想脱口一句“我不借了”,她并没有遮掩自己的恼火,道:“你就算是再笨,难道不知道我们留乡的人是没有籍贯的吗?我在路上生出来的时候爹妈就没了,还来不及问我爹妈我姓什么是哪里人,我就算是说我姓许说姓王姓李又怎么样?我连我爹妈名字都不知道,又有什么区别?我只是想要一个和别人都一样的名字,有名有姓的那种,哪怕是被人骂,也应该连名带姓的骂我!——你到底借不借?!” 第一百三十一章 那小粥虽然气势汹汹,但是其中的威慑力实在是拿不出手。 许粥粥看着,甚至觉得还不如闻玉屏的轻轻一瞥。不过她还是同意了,点头,不光是借了姓氏过去,还买一送一,道:“我家在新安,将来若是有人相问起来,你就说,你是新安人。” 小粥,现在应该叫许小粥,好像一下子无法接受自己忽然有了姓名又有了老家的现状,她“借用”姓氏时候气势汹汹,如今借了成功还附赠了一样之后,却反而犹豫起来......她自小飘零,无依无靠惯了,从来都是被人胡乱踢来走去,不是无人过问过她的身世,不管是抓起来盘问,还是饿极了去抢夺包子被抓住打骂的时候,如果连那句“哪里来的叫花子”也算是盘问的话,那基本每天都会有人盘问的。 之前她说不出来,自己叫什么都不能理直气壮,只恨自己爹妈死的太利落,就连交代一句自己来历都懒得,哪怕是狠一点,刺个字也行吧,结果自己手臂光光溜溜,倒是这些年辛苦,多了不少的疤痕斑点,不是被打骂出来的伤痕,就是蚊虫叮咬抓破留的印子,全身上下就没几处漂亮的皮肤。 她看眼前的姑娘,虽然经过那人群的推攘和惊吓,头发也没那街面上见到的那些娘子们光溜,眼神中也带着无法忽略的惊慌,手也脏了,裙摆处也有一大摊的污渍,可是脸蛋白生生,眼睛黑亮亮,刘海上沾着汗,被无意识的拨到了一边露出白皙饱满的额头,不管是脸蛋,还是露出的手臂,还是衣领下的脖子,都是干净白皙的,一看就不知道什么是打骂,养的那样的好,不知疾苦是什么滋味。 甚至不像是大府中的丫头,倒像个小姐。 许小粥冒出了一下这个念头,很快又被自己给否定了:她就算是再蠢,再觉得大户人家有钱人的生活是一天他一顿肥肉饺子,也不会觉得那些千金小姐敢独自跑来留乡,别说女孩子了,就算是那些落魄王府的公子哥儿,都不敢来这里。 不然,那青楼怎么会开在外场呢? 许小粥念叨:“那,我叫许小粥,新安人,要是再有人问什么,我就说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个。” 许粥粥点头,提醒道:“你还可以说,你只知道自己爹妈从新安来,家里姓许,名字是你自己取的,这样就算是有人问你说的是不是实话,你也能理直气壮点头。” 许小粥不解:“为什么?为什么不能说是我爹妈取的?我又不怕说谎。” 许粥粥解释:“不是怕不怕你说谎,而是如果你能够记得住自己的名字,那么岁数上就会不小,起码来说,自己的名字记得住,父母的名字也该有点印象——若是这样,难道再教你编个名字?新安寻不到你,可以说是一对年轻的夫妻路上有的孩子,可是新安户籍不会寻不到一对年轻人的讯息的。” 许小粥顿时明白,再看许粥粥就十分佩服起来:“果然是大户人家的丫头,就是不一样。” 许小粥竖起耳朵听了听想看看那闹腾结束了没,还没听到自己想要听的动静,耳边就先响起来一声惊天动地的喷嚏,是那个许宝宝,鉴于对方把姓氏借了给她,还不计较自己的镯子易主,许小粥看她顺眼了很多。 于是抬抬下巴,说道:“你跟我走吧,我带你去寻你的堂姐。” 许粥粥其实已经不太想了,也不想硬着头皮继续去圆这个谎言,她知道撒一个谎言要用更多的谎言去圆,但是只要立刻把这个谎言切断,那么她就不会越走越深。 她立刻做出一副害怕的样子,发着抖,道:“不,我害怕,我想离开,我要回去,我要回去服侍我家小姐去。” 她那样胆小的模样落到了许小粥眼中,不出意外的被鄙视了:“我就说你这样娇滴滴的丫头,也是那种什么什么小牛犊子不怕老虎。” 许粥粥无语,想着她讲的应该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许小粥见她态度坚决,死活都不愿意再去寻她的“堂姐”,于是点头同意,道:“我可以带你出去,不过,这可不容易。” 许粥粥奇怪:“你不是说你从小在这里长大,这里每一条街你都熟悉?” 许小粥耸肩:“如果就我一个人当然是容易,可是你看看你......” 她后退一步,然后对许粥粥的打扮指点起来:“你生的那么白,手指那么嫩,头发那么光亮,穿的衣服也新鲜,一看就知道不是这里的人,你现在出去,就像一只小羊羔子进了野狗群里。” “......” 许小粥很满意对方的反应,虽然她看不出来“许宝宝”脸上有太多的害怕之类的,但是想对方大概是害怕的说不出来。于是她更满意了,她看着对方头上的绢花和那滑溜得像是流水一般的发带,道:“我倒是有个办法,你把脸抹黑,然后把这身衣服和我换了。” 她道:“然后我指一条路给你,你放心,这留乡的路呀,都是一条路走到底的,我呢引开那些人,你就低着头一直走一直走,然后就能走出去啦!” 许粥粥直接拒绝:“我是从未来过这里,但是不代表我是傻的,你是从那茶馆把我拽过来的,也就应该知道,我此前是平平安安在那里喝茶的。” 许小粥悻悻,叉腰到一半的动作默默放下,她抱胸于前,这个动作让她十分明确的感觉到手上的那个镯子的分量,想到一个词,什么拿了人家的东西手会短......去年那个老家伙冻死之前一直都用这句话吓唬她,叫她别偷东西,偷东西手会变短什么的,搞得她天天吃饱了有了力气就会把自己挂在树上拉扯手臂,希望能长一些,到时候能抵消拿人手短的消耗。 她把另外一只没戴镯子的手伸出来:“那,那我要你的头上的那根带子!” 许粥粥顺着她的目光把头发往前拨拉了一下,她这才发现自己的头发乱的可以,许多好来不及养好的头发都和那条发呆打结在了一起,那条黄绿色的发带轻轻一拽,就落到了她的手心里,材质是上好的绢料,又柔软又垂顺,握在手中有一丝天然的凉意,如一波流水。 许粥粥说:“你要这个?” 许小粥毫不客气,在许粥粥伸手的同时就立刻接过,生怕她返回,只是不知道什么缘故,她接过发带的时候还比划了一下自己的手臂,见两个胳膊无甚变化,于是很大的松了一口气。 她紧紧握着那条柔软的发带,攥在手心,很满意的说道:“行吧,我就好人做到井底去,把你送出去这里好啦!” 第一百三十二章 私奔来这 许粥粥也笑一下,说道:“多谢你啦,救命恩人。” 路上,已经有了名姓的许小粥问她:“这就叫恩公对吧?” 许粥粥点头,她一手攥着沾了黑泥的裙摆,一边走一边随意一般地把手上的黑泥抹在了路过的稍微干净一点的墙上,许小粥看了只觉得好笑:“你前脚擦干净了手,后脚就又去捏那脏兮兮的裙子,你笨不笨?” 许粥粥依然捏着那裙子不放,被说笨了也不回应,只问说:“我们真的能出去?我看刚刚闹的可凶。” 小粥不以为意,道:“嗨,也就是你没见识,这种事儿,留乡可都是隔几天就闹上一回呗。” 虽然许粥粥到现在也不知道留乡到底在京城中属于什么性质,但是经过观察和这个叫小粥的说法,似乎并不仅仅属于城中村一样,如果更加贴切一些,大概属于以前香港的“九龙城寨”,简单来说就是贫民窟,深入一些说就是龙蛇混杂,那种地方当年能够在香港存活下去,也是因为特殊的时代背景,导致九龙城寨属于当时的“三不管”,可是若是如此的地方,那么胡娟娟说明的时候一定会极尽夸张之词,尤其是作为一个京城本地的丫头,对着她和小绺这两个外地的不明真相的群众,更加会说的更加详细。 可是没有。 而且箫枣枣的族人,也在这里落脚。 一提到箫枣枣,许粥粥心里就五味杂陈,她不明白箫枣枣把她安排近路带到留乡内部来的目的,也不知道箫枣枣忽然把她丢下到底是意外还是故意。 难道他不知道,留乡忽然发生那样的事情,原主一个小姑娘,人生地不熟的,若不是这个原主现在是许粥粥的思想,懂得一点点的踩踏时自救的原理,她有可能就三长两短了么? 所以对于这个叫小粥的原住民的态度,许粥粥的反应是不小的:“这种事情是会死人的!我刚刚差点死了!难道你们不知道,人是会被挤死和踩死的吗?” 许小粥用一种看笨蛋的神情看她,两人定定对视了一会,她才幽幽道:“我们当然知道呀,火能烧死人,水能淹死人,人也会被踩死,被挤死的人就像是活埋一样的可怜......” 她一口气絮叨那么多死法,脸上还是一副如常的态度,而且还笑:“我们才会知道吧,不比你们大府上,一个丫头的命都能值起码五两银子,我们这里,一个女娃儿,有的时候一吊钱都不到。” 她年轻,还不到认命的年纪,否则她也不会想方设法去找人借个其实根本没什么用处的姓氏,所以说这些的时候眼睛里还是可以看得到怨恨的。 她路过一处白墙,那白墙在周围一片潦倒的木屋中间白的扎眼,一看就知道主人有在精心维护,院子虽然小,可是小小的房子瓦片都是好的,墙壁也刷了石灰水,许粥粥很是小心,不让自己湿漉漉的裙摆的泥点子溅到上头。 而许小粥却露出一个小来,她的手干净,否则也不会仅仅握着许粥粥的发带,而此刻她却弯下腰用一只干净的手捞起一捧泥巴,然后恶趣味的往那白墙上啪的一下丢过去! 啪嗒一声,雪白的墙面上沾了一大片开了花的泥巴,少许的泥汤还在顺着白墙往下流淌,她似乎并不害怕,哈哈大笑起来,结果果然惊动了屋主,屋主是个打扮素净的女人,容长脸蛋,眉心一颗黑痣,头发梳地溜光,一看就是个很会过日子的妇人。那妇人先是看到了哈哈大笑的许小粥,本能皱眉,却没说什么,之后立刻看到墙上的杰作,猜出来许小粥大小的缘故,气的眼泪都流淌下来,她扭身拿出一把扫把就朝着她们俩打过来,口里怒骂一些三字经。 许小粥自然撒腿就跑,一边跑一边痛快的笑,许粥粥心里叫苦,很不想被那妇人把她和自己归类为一堆,可是没办法,情势所迫,只能跟着跑。 那妇人并没有追上,可是哭骂声却没落下,比妇人的腿脚快一步钻进了许粥粥的耳朵:“......就知道欺负我一个寡妇......呜呜呜......” 她们一口气跑到了一个巷子里这才停下,许小粥乐得很,脸上笑容满面的,高兴的让许粥粥不解:“她得罪过你?欺负过你吗?” 许小粥道:“当然没有,她一个寡妇,哪里能欺负到我手上?” 许粥粥更不解:“那你干嘛欺负她?” 许小粥理所当然:“她是个寡妇,所以活该被欺负。” 似乎是察觉到了许粥粥眼神中中的不认同,她大声道:“这有什么奇怪吗?难道你们贵人家就不欺负寡妇吗?家里儿子多的欺负儿子少的,当大官的欺负当小官的,有男人的欺负没男人的,像我这样,什么都没有,所以谁都欺负我,可是我也能欺负别人,至少,那寡妇不敢欺负我!——她可是有房子,若是欺负了我,也不怕我一把火给她点了!” 许粥粥表情很冷,也不和她比大小声,她只是淡声道:“别的我没见识过,我只是知道,京城中的人,有理有据不是靠大小声的。” 许小粥也听明白许粥粥在责怪她,她脸也冷下来:“你再说我不讲道理?那你怎么不去说别人不讲道理?欺负我的不讲道理?骗你来这里送命的不讲道理?” 许粥粥脸色变了。 许小粥捕捉到这一点,冷笑一声:“那个骗你来的人得多恨你啊,别说留乡出了名的不太平,内场的事情就连外头巡逻的差爷懒得去管的,死几个人算什么?可是你呢?你多相信人家呀,人家说走东你就顺着东过来,结果呢,如今发现自己被耍,你好像并没有怨气,怎么,大户人家调教出来的好丫头,是不能够有怨气的?” “......” 说到这,许小粥就格外好奇了:“到底是谁啊?把你眼巴巴骗过来要你的命?你真的是过来寻什么堂姐的吗?还是说,其实你是过来私奔的?可是留乡,似乎也不是什么私奔的好地方啊,再怎么奔,也不该奔来这里啊......天哪,你来殉情的?你和你们府里的嫡长少爷在一起了?!” “......你怎么不去说书呢?” 第一百三十三章 脾气和本事 许小粥悻悻:“不肯说就不肯说呗,反正如今你那情哥哥算是飞走咯。” 她摇头晃脑,一边讲话一边故意打量许粥粥的反应,见许粥粥并没有流露出什么悲戚神色,便自以为她是憋在心里不肯发作。 这反而叫她更是想要看她哭的样子,于是转了转眼珠,说她:“你如今要怎么办?还能回去做你的丫头吗?你会不会已经对你家的小姐说了实情?结果没跑成,你家小姐身边肯定已经有了更好的丫头了吧?” “你干嘛会跟着他跑啊?他那么好?比在官府人家当小姐的丫头更好?”许小粥不信,“一个留乡的东西,吃穿可能都没个着落,能有什么好?一定是想着到时候把你给卖了,换一笔钱,之后,再回来,再去骗另外一个蠢丫头!” 许粥粥懒得理她,也不肯接她的话,她已经听出来了,和原主看起来同龄的这个小粥,如今在想要对她过得不好的境遇下个判断。 既然如此,她也不想反驳。 至于什么情郎,什么拐卖之类的,说了也不会少一块肉。 又走了两步,那小粥忽然在前面回头,看了立刻定住的许粥粥一眼,开口:“不如这样,我不想叫许小粥了。” 许粥粥心里诧异,表情沉静问她:“你不喜欢许这个姓了?” 她摇头,眼珠转悠的飞快,她手上绑着许粥粥的发带,带着许粥粥的银镯子,已经和之前遮掩的状态不一样了,她很是坦然的露出来,似乎那天生地长就是她的。 于是她接下来的话也十分的理所当然:“我要叫许宝宝。” 许粥粥皱眉:“你的意思是说,要和我同名?” 结果对方摇头:“我,只有我,以后叫许宝宝的人,只有我。” 虽然京城中并没有一个叫许宝宝的丫头,或许有吧,反正不是她,生的也不是她这张脸,也不会那么巧合,京城中正好有个和原主年纪相当的丫头,切好是服侍某一位小姐的,恰好叫许宝宝......按照京城的规矩,除非是类似于家生子那样丫头,且十分受到主人的重视,这才会由主人给对方取个名字。比如胡娟娟,胡娟娟就是闻府的家生子,将来他们家如果出了读书好的男孩,主人家还会主动放他们的奴籍出去,让那后生可以读书参加科举光耀门面的。 这世上不会有那么巧和的事情。 许粥粥明白的很,却也依然很是代入角色,她毕竟是表演科班出身,如今,她就是客串一个叫许宝宝的丫头,面对另外一个萍水相逢,连救命恩人都不算的偷儿的无理要求,她连第一反应都不是生气,她只皱眉,心中并没有多少情绪的波动,很淡然的问她:“你叫了许宝宝,我叫什么呢?” 对方很快接话:“你就叫徐小粥嘛。” “你反正也不会再回去当丫头了,我听说那些高门大户的规矩可严了,像你这样的偷偷跟了男人跑出去的就是下\/贱,就算是什么都没事也是什么事都有了,会给人家大户蒙羞,被大户赶出去的丫头,还不如死了,所以你只能去找那你的情郎,想尽办法让他带你走。到时候,你不得改名换姓?横竖你都不能去叫许宝宝了,还不如给我。” 她想的挺多,且也详细到理直气壮,就像是她撸走许粥粥手上银镯时候的麻利:“我不嫌弃,连带你的家世,你的故乡都给我。” 许粥粥沉默,沉默的原因纯粹是因为无语,心想怪不得之前根本没人借给她姓氏,原来是个惯会蹬鼻子上脸的。这个叫小粥的姑娘从小就在这留乡长大,想必看人眼色是很厉害的,会对她说这样的要求,估计也是拿定了主意觉得她是个软柿子。 很明显对方见不得软柿子有丝毫的犹豫,一点点的迟疑都会让她不满,语气也从刚刚的理直气壮的平和到现在带上了威胁:“你若是不肯,也没什么,大不了你就在在这里独自转悠,你一个娇娇弱弱的小丫头,不知道天黑之前能不能出去——这里可没什么客栈酒楼的......别看白天还算是正常,落了日头之后,就是人鬼两分啦!” 她笑的一脸的坏,这还是许粥粥第一次见到一个人把“反派”两个字明晃晃的挂在脸上,且不是那种厉害的反派,像是那种校园恶女,专门霸凌弱小的女学生的脸面。 许粥粥在达成这一个念头的同时,很是相信若是她反驳一句,对面的人就会一个巴掌甩过来,或者当场上手把她的脸按在泥巴里。 许粥粥的脸上应该是多了一点别样的表情,许是戒备,也许说迟疑,也许就是明晃晃的害怕,总之这个表情很大程度上取悦了对方,对方得意洋洋,再接再厉的吓唬她:“晚上的时候,这里有人鬼哦,你想看到吗?你若是看到了,就活不成了,到时候就连魂魄都不会干净,地狱都不给你去!你就算是爬去了宝地,那里的土也不同意你埋葬。” 许粥粥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一定会如此?” 对方一愣,不知道是没听懂还是没料到许粥粥的反应是这个。 许粥粥继续问她:“若是这个地方如你所说的这样凶险,你又如何能够保证带我出去?——你若是身怀绝技,也就不会在留乡受人欺凌......从你刚刚只敢趁乱偷窃,且偷的还是如我这样一看就知道非留乡的人的身上就能看出来,你在留乡,就连普通的小偷小摸都不敢......那我可以不可以猜测出来,实际上你在留乡就是受人欺凌的一方?你只敢欺负那寡妇,甚至所谓的欺负,也只是抹脏对方的墙?” 对方已经生气了,在许粥粥一连串的话里,脸色逐渐变得不那么好看,刚刚的得意也一下子没了,嘴唇抿地很紧,身体也不自觉的做出了一种握拳的姿态。 看出来对方有点急了要打人的架势,许粥粥冷笑一声:“我能猜出来你在留乡的地位,也能猜出来你刚刚在吓唬我,你觉得我脾气好,而且你觉得,人的本事和脾气是应该相对的,本事越大,脾气就该越大,所以你刚刚一番试探下来,抢我的镯子要我的发呆我都不计较,借我的姓氏我也同意,想必你之前,没见过我这样脾气好的吧?” 对方一脸懵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许粥粥又是一声冷笑:“你看我脾气好,就觉得我一定没本事,比起那个寡妇还不如,所以动了欺负我的心思,可是你最好也想想,我若是没有半点本事,怎么敢来这里?” 第一百三十四章 不是栗子 对方表情变了一变,但是很快就恢复,只一瞬,她面上的些许的恐惧就被不可置信给取代了:“是吗?你若是如此有本事,哪里用得着我来救你?” 许粥粥反问:“你是在就救我吗?” 她瞄了一眼对方手上那个和暗沉的肤色格格不入的镯子:“与其说是你救我,倒不如说是那个银子救了我,你若是没有打我手上银子的主意,会伸手去拉我一把?” 她每说一句话就往前走一步,她的前进,进而造成了对方的后退,对方一脸警惕警告她,生怕她会出手做些什么,不管是抢夺镯子还是对她拳打脚踢,这些都不是她会想要的可能。 许粥粥前进一步,对方就后退两步,同时还紧紧捂着自己的手腕,护着那个镯子:“你站住!不管怎么样如果没有我你早被挤死了!你不能报仇!不能对恩人报仇!” 对方越退越快,就在距离已经拉扯到双方对话必须要靠吼的时候,许粥粥忽然掉头就跑,她原本就提着裙子,别看生的娇娇弱弱的,跑起来的速度很快,也麻利,不一会儿就不见了踪影。 对方一愣,马上明白过来许粥粥是在故意诓骗她,本质上就是为了逃跑,她犹豫一番,一时之间不知道是要追还是算了——本来她只是想趁乱在这个小姑娘身上扯一个银镯,不然等到到时候完事了之后她是轮不到去“清理打扫”的,要得钱就只能坐垫了类似火中取栗子的事儿,虽然烫手,可是一旦抓到几个栗子,是可以填饱肚子的。 这和趁乱去撸走那小丫头的镯子道理是一样的,虽然有可能被人流拖进去挤死,可是万一成了,那一个镯子足够她过好一段时间的好日子。 然而她却很快发现,这镯子不是栗子,甚至比栗子好,栗子只有一个,这个东西却如红薯一样,带出来一串,后头的惊喜一大串,一下子砸过来,叫她措手不及。 她甚至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自己是转运了,如那些说书的江湖故事一样,一个平头白脸的小子,忽然掉到了一处悬崖,然后大难不死,捡到了一本武林秘籍,之后武功大成,要金得金,要人有人,有田有地有威风。 她刚才一边走一边笑,笑得就是这个,自己是来运作,交了个大好运。 她时不时看着那个叫许宝宝的丫头白生生的脸,真的如水葱一般细嫩洁白的手,柔的就像是流水一样的发呆,每一根发尾都发光的长发,盈盈一握的细腰,无一不透漏出她将来长大了,一定是个一等一的美人。 人的心理是在作怪的,若是两人站在同等地位,那么见到其中令人羡慕的,本能浮现的想法就是努力追赶;而若是两人地位不等,在仰视那令人称羡的对象的时候,心中除了升腾出无法克制的嫉妒之外,还有一种名为罪恶实则想要取而代之的想法根本规避不能。 取代她,成为她! 这个想法随着每一步的行走而逐步的根深蒂固,那一步一步,走的仿佛不是脚印,而是一锤一锤的重击,击打那个想法的地桩,直到牢固不可撼动。 若是之前还有那么一丁点的犹豫,那也随着对方的逃跑而被直接抹杀。 千万不能叫她逃了!她逃!我死! 这是自己心里最大的想法,也是唯一的。 她无比坚信这个叫许宝宝的丫头一定对她记恨,觉得她不配拿走自己的银镯和发带,只要逃走了,她就会去找自己的情郎告状,或者找自己的小姐,对于京城的人来说,留乡的人不是人,蚂蚁都算不上,蚂蚁尚且还能叫人怜悯和可怜,而留乡的人却只会令人鄙夷,她活着,自己一定会死! 她不想死,火中取栗子都要活下去的人怎么可能想死?她也不想过连蚂蚁都不如的日子,眼前的这个丫头,或许就是老天爷送来的,唯一的转机。 凭着这样的艰辛,她咬着牙追过去,同时还不肯声张,她一路带着对方走的虽然是偏巷,可是留乡就那么大,周围都是木棚木屋,一嚷嚷过来,没听到都有鬼,若是对方慌不择路乱跑一通,撞到了谁上头,她就没份儿了。 这算什么?一只孤狼追着一只羊羔子差点断气,最后把那羊羔子追赶到了虎窝去? 没想到这羊羔子根本不慌,她跑的竟然还熟门熟路,原地按着来时候的路线往回返,一开始她还诧异这丫头怎么记得住这样复杂的路线,直到一个拐弯,她瞄到了一处墙壁上一个黑乎乎的手印才恍然大悟。 她更害怕,毕竟她们最开始遇到的地方就是那茶馆,保不齐那箫郎就在原地等她,万一遇到箫郎......她觉得自己腿脚都软了两分。 ...... 凭着这两分优势,许粥粥一路超前,直接跑到了拿出白墙黑瓦的寡妇家门口,那寡妇正在用扫把沾了水刷洗墙壁,听到匆匆脚步声,扭头就看到一个气喘吁吁的小姑娘冲着她跑来,一边跑一边冲她嚷嚷:“小嫂子!我把那个弄脏你墙壁的人引过来啦!就在后头!” 她往后一指,然后十分麻利的趁着那寡妇开门的缝隙钻了进去,一路没停,跑进了堂屋中啪地关上了门。 等到对方跑过来时候,迎面撞上的就是举着一把大扫把的寡妇,那竹扫把几乎有一人那么高,全是用细细的竹枝扎成的,上头还沾着水迹和些许的黑泥。 小粥本能心虚,刚刚想要当做不认识一般的跑过去,却听到那寡妇一句:“刚刚在我门前大笑的泼子就是你吧!” 她立刻想要否认,这是她的条件反射,是也不是,不是也不是。 可惜就像偷窃时候当场抓获的质问结果一样,寡妇不信,只迎面就用扫把打了下去,细细的竹条几乎算是抽在了她身上,小粥当场尖叫,熟悉的声音立刻点燃了寡妇的怒火,连带着刚刚洗刷墙壁的郁闷一通跟着扫把挥舞了下来:“还不承认!这声音不就是你!泼子就是泼子,生的没残不缺的,肩不挑菜不重,成日里除了偷就是抢,要么就只会欺负我们孤儿寡母!老天爷怎么不开眼,让你一脚踩泥坑里淹死去!” 第一百三十五章 英雄少年 这寡妇的怨气积攒许久,一顿扫帚用的力气也是十足十,打的她嗷嗷直叫,左右躲闪,走哪里都躲不过,求饶连连,最后干脆就抱头躲闪,可惜那扫帚还是如同雨点一般的四下打来,与骂声一般不绝于耳。 最后,一切声音的最后,就只剩下了她的尖叫。 因为她撞到了一个人。 那寡妇早已经吓得丢下了扫帚,束手站到了一边。也就她还在尖叫连连,好一会才发现那扫帚与骂声都已经停了。 她诧异抬头,猝不及防的和一双眼睛做了个对视。 那是一双清澈如少年一般的眼眸,尽管透着无法忽视的凉意与冷漠,依然无法忽视那双眼睛对她的惊艳。她呆立了许久,直到那双眼睛的主人冷漠开口:“你到底要靠着我多久?” 她反应过来自己刚刚在情急之中把对方当做了一堵墙牢牢的靠着不放,甚至大半的重心都移到了他的身上,她脸色一红,手忙脚乱要站起身,却下意识的把手往对方的胸上一按,结实的手感和温度让她脸更是发红,心脏扑通扑通的跳得厉害。 还没等她消化这一出的激动,就见这人旁边忽然出现一个高大的影子,那影子似乎十分不满她靠近对方,直接招呼没有一句,就把她用力推开,猝不及防之下,她一下子还来不及尖叫,就往前扑倒。 而扑倒的地方不偏不倚,正好就是起初时候她捡起烂泥往那寡妇人家墙壁砸的泥坑! 等到她好容易爬起来时候,自己身上已经是又是泥巴又是水,风一吹,她更是哆嗦的厉害,这于她来说算是常事,往日时候,被打被骂被追被赶,时不时就会有滚落泥坑或者河沟的事情,有的时候还是自己主动,若是追她的是个体面人,那么只要到时候捡一个烂泥的泥坑就地滚上一圈,哪怕是对方追到,也会嫌恶的不想靠近,那时候再趁机往其方向甩一块泥巴,趁着对方慌忙躲避时候掉头就跑,能够成功的几率几乎有七成,不是没有被追上后打的更加半死,那个时候,没人当她是个姑娘家,也没人看她是个人。 其实自己也不在乎,甚至更多时候她恨自己是个姑娘,许多的时候,她时常想着,若是自己也是个小子,是个人高马大的,最好再生一脸横肉,那么即便是生在了留乡,也好歹能成个小霸王。甚至不需要自己亲自去偷去抢,只需要调教一棒子小弟,然后躺着吃上供就好。 可惜是个姑娘,可惜是个女的,可惜是个平日里无人当自己是女的的女的。 可是今日却不一样,她难得见到一个这样体面的人,生的那样的好看,穿那样板正的华贵的衣服,连发带都在阳光下发着光,那一双眼睛如水一样,透着清澈的冷意,像春日逐渐消融的河水,这是连说书的费劲口舌都描述不出来的英雄少年,对,英雄少年,似乎没有别的词能够形容他,唯独,英雄,唯独少年。 而她却在英雄面前成这样狼狈的模样,一种后知后觉的巨大的羞耻感让她觉得头颅有千斤重,她为此更是在心中燃起恨意,恨不得当场就把那寡妇娘杀了个千刀万刀。 也是因为这种的出神,让她漏听了对方的第一句问话,结果等到她回过神的时候,她只听到了那寡妇小声的回应:“奴子与她并无太大恩怨,只是这泼子每次路过奴子门前,都要毁我的房屋,我实在是愤恨不过,今日见她去而复返不算,还欺凌弱小实在是气愤不过,这才.......” 那寡妇带了哭腔,还指着那还没有刷洗干净的墙壁证明自己没说谎。 对方哭腔不过为此了一瞬,立刻就下跪真的掉了泪珠子:“箫爷!箫爷请为奴子做主,我一个寡妇家的,孤儿寡母的,在留乡之地本就艰难,有些霸王见了我可怜,都不忍心朝我要贡,结果这样的泼子,却仗着我家里没男人,时不时就要取了个乐呵,我要怎么活?怎么活!呜呜呜呜呜......” 那寡妇每说一句话,她都要心惊一次,没哭一声,都像有一把迟钝的小刀去刮了一下她的心,若是往常,她一定会哭的比这寡妇更大声,眼泪流地比寡妇还凶,对方哭,她就嚎,对方磕头,她就打滚,总而言之,就要让对方连叫屈都叫不完整,这样她就能赢了大半,即便是治罪,罪过也会少一半,毕竟谁也抵不过她的无赖,气都能气到忘记一半的诉状。 可是今日就像是有一只无形的手捏住了她的脖颈一样,她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头颅沉重差不多要千金,她低到了快要磕头下跪的地步。 原来他是箫家的,箫家的......是箫家的.......怪不得,她此刻已经认出来刚刚蛮横推她的就是那个箫宇,而从箫宇对那年轻人的维护和恭顺态度,都表明对方不是个普通人。 那另外一个箫家的很有耐心,语气也要比箫宇温和许多,等那寡妇说完,才继续问道:“那你打的也对。不过今日我们不是为了这事,我只问你,你在这里住着,今日有没有看到一个妙龄姑娘路过这里?” 他比划一番,手到了自己下巴位置:“大概这样高,然后生的很白,穿一袭绿色的衣裳,黄色的裙子,或许还带着一顶帷帽.......一看就不是留乡的人,你可见过?” 那寡妇停止了抽泣,正在用怀里的手绢醒了醒鼻子,她也是个能看人的,知道这个年轻的生的一张少年脸的华丽少年是个温和的,不会为难她,却也不像会为她真的主持公道,于是也不怕,知道要问话,也想好了到时候胡诌两句。 结果这个问题让她愣住,沾着眼泪鼻涕的麻布手帕收回去怀里的动作都收回去了一半,这神情自然落到了对方眼中,立刻让箫枣枣笃定,这寡妇是见过许粥粥的。 箫枣枣立刻道:“在哪里?你在哪里见过她?她还活着?!” 他语气肯定,不容反驳,而令他没想到的是,这面前寡妇也是十分的利索,直接伸手一指,尖声道:“她!刚刚她欺凌的姑娘,就是你们要找的那个姑娘!黄色裙子,绿色衫......啊——!” 那寡妇还没说完,就随着一声尖叫,仰面倒在了地上,她的额头破了一个洞,正在汩汩往外冒血,一颗沾着血的鸡蛋大小的石头咕噜噜滚到一边,做下这一切的真在旁边尖声大叫:“你胡说!你陷害我!你找死!” 第一百三十六章 山的两面性 她发狂一般的嘶吼声并没有持续多久就被一个巴掌给打断,出手的是箫宇,他的气愤在于双重,一方面是对方打断了箫枣枣的问话,另一方面是一个粗鄙的野丫头竟然敢在他面前动手,这种双重的气氛令他下手毫不保留,一巴掌下去,对方吐出来的一口血中夹带了两颗碎牙。 与此同时,人也重重的跌落到了地上,脸上是火辣辣的疼,继而发烫,用手一捂,不必仔细都知道是肿了,嘴巴里是浓浓的腥味挥之不去,才要张口哭,嘴里的血沫就控制不住的往下淌。 出手的箫宇上前,在她尚未起身反应的时候就一把把她的脸按在地上,恶狠狠问她:“她刚刚说,是你欺凌那个姑娘?” 她被打的头晕眼花,又被一股大力按压在地上,地上除了因为前日下过雨而变得松软的泥土之外,还有她刚刚吐出来的血,血尚温热,仅仅贴在她的脸皮上,更加让她察觉自己冷的不行,寒意令她浑身颤抖,她已经无法思考,只能凭借求生的本能而大声的求饶和否定:“箫爷!箫爷她说谎的!我没有!我真的没有!” 箫宇的力量像是一座山,沉稳的无可撼动,又沉重的可怕,毕竟这种感觉是真实的,没有一个正常脑子的人会怀疑巨石能够压死人,也不会有一个人不恐惧撼山的威力。 对于留乡的人来说,箫宇就是那一座大山,能够镇得住留乡,也在无形中,遮挡了阳光。安稳是他,阴冷是他,避风是他,碾压还是他。 箫宇手上的力量微微松懈,既不叫对方察觉,又能让对方有喘息空隙可以接着讲话:“若是你没说谎,那寡妇为何指着你?——你若是敢说谎,你就别活了。我敢保证,你死了之后,就连魂魄都会碎到拼凑不出一双腿脚走去乱葬岗。” 她虽然还在发抖,生怕迟一秒钟箫宇就会质疑她的话,于是立刻回道:“我没说谎的箫爷!这寡妇和我有恩怨,只因我幼年时候乞讨到她门口,实在是饿的急了些,就拽了她院子里晒的两条萝卜干,被她见了,追着骂了我好远,之后就不用说了,每次家中遇到了什么,别人遇到什么,只一味冤枉我......所以,所以她一听什么姑娘丢了,就立刻冤枉我!箫爷!箫爷我是冤枉的!” 箫宇并不买账,只冷笑一声:“你若是一开始不偷旁人东西,又怎么会落个这样的名声!” 她脸上湿了一片,也不知道糊在脸上的到底是眼泪还是鼻涕,她掉了两个牙,说话声音有些漏风,却还是记得什么事情是不能说的:“我孤女一个,在哪里都是困难,那日是饿了昏头,原本只想着去喝两口水填饱,谁想到却闻到食物的气味,箫爷不懂,饿了晕了头的人,眼睛是看不见的,只闻得到那东西能吃能进嘴,等我吃了填了肚肠,才看清楚那是人家的院子......” 箫宇笑了,也不知道是觉得这故事荒唐,还是看她可笑。 然后箫宇松开手,慢条斯理的转了转手腕,他背光,看不清楚表情,却还是冷,不知道是不是遮挡了阳光的缘故。 她第一个念头就是:“我莫不是要被打死了!他是练过武的!” 箫宇是练过武的,练家子,一把子功夫据说耍的很厉害,留乡有不少看过他舞剑的女子谈起的时候除了自豪和骄傲之外,免不了的就是绯红的脸颊。不是谁都能看箫宇舞剑,现在除了青楼的那个青女,也就只有和青女交好的那几个女子能沾地上边,且还要耍个心眼,故意装作偶遇,然后舔着脸去拉青女的衣袖....... 也是因为这个,她对那几个少女的骄傲嗤之以鼻:都是舔着脸蹭人家的光,扭个头到到别人面前,装地这样人五人六,呸! 也听说箫家外头有人依仗,所以家中只要是稍许聪明的儿女都能读书,因着读了书,所以箫家的人从不恃强凌弱,且强调也从来不打女人。 她虽然不懂为何要格外重申一遍不打女人的这个问题,但是恃强凌弱这个成语,还是从箫家这边知道的。 如今想来,这个说法大概是假的,因为箫宇打了女人,即便是作为女人的她刚刚起了杀心去打了另外一个女人。 可是之前的传闻,也没说不打女人是有前提的吧? 那个相貌比箫宇更加出众的年轻人此刻蹲下身子,仔细检查被她打的寡妇,那寡妇头上破了老大一个口子,血还在往外冒,但是人却一声不吭如泥袋那样瘫在地上。 他在试对方鼻息,眉头却锁的紧,这一幕无形中叫她害怕,难道她下手太重,把寡妇给打死了? 身后箫宇看也不看她一眼,跟着过来瞄了一下,见箫枣枣把手探入怀中,起初不知对方何意,等到他拿出一个鸡心大小的瓷瓶时候才发现对方是想要给那个伤者止血,立刻觉得肉疼:“小叔不必如此,这样的粗民何必用到上等的金疮药......” 他说着便就吩咐身手另外一人道:“去房中厨房炉灶抓一把草木灰出来。” 那手下点头,就要转身去推开院门进去,此时她忽然想起来刚刚那个许宝宝就是逃到了那寡妇的屋子里,他们这一行人看来就是来找许宝宝的,若是那手下进去房中,岂不是正好和许宝宝撞了个对?到时候他们寻到了人,许宝宝再来告上一状,把自己勒索对方,还想要对方身份名字的事情一股脑儿的讲出来,她还要不要命了? 她若是现在爬起来不顾一切的阻止,又无济于事,反而显得心虚,在这片刻的犹豫中,那手下已经进了屋子,手下也是有意想要表现,许不是表现给箫宇,但是他很快的寻到了厨房,却在去而复返之后,低声对箫宇耳语了两句什么。 借着她看到,那手下把一样东西交到了箫宇手上。定睛一看,是一片黄色的布料。 那布料即便是蒙上了泥土,也能从做工上看出来绝对不会是留乡中会出现的东西,这个时候她已经认出来,那片布料是许宝宝裙子上撕下来的。一定是她逃的太快,被什么勾住,情急之下就把裙摆给扯坏了落了证据。 她吓得不行,心跳的几乎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她一把捂住了嘴,然后想起了什么,立刻又放了下去。 但是来不及了。 第一百三十七章 红色 她的手半途就被牢牢控住,对方力气奇大,手掌此刻如铁一般,固地她生疼,她本就瘦,尤其是手腕,几乎到了除了手骨之外只余一层薄薄皮肉的程度,而对方的力道,却大到好像下一刻就要这段她的骨头一般。 那位被箫宇都恭恭敬敬对待的少年人此刻一副要杀了她的表情:“这东西,你从哪里来的?” 他指的是她手腕上缠绕的发带和银镯,那鲜亮柔软的发带和白到晃眼的精致银镯,此刻不伦不类的在她的手上晃动,论是谁看了,都知道这东西一定不是她的。 她此刻脑子令人还有工夫分神一番,想着那被她一通胡乱自控的寡妇,心想着就算是不在她的信口雌黄中,那寡妇见了她手上的东西,定然也会猜测一番这是她偷的。 用那些看不起她的人的话来说,她生来就是一副怯养,好像一辈子都没有挺直过背,是那种若是公堂上寻个替罪羊,把她拎出来就是最省事的,毕竟她谎话张口就来,又不聪明,撒个谎也是漏洞百出,到时候只要戳穿一个谎言,剩余的,也就随便扣上罪名了。 当然这一切都是旁人吓唬她,她从未经历过这一切:她又不是蠢到极致,怎么会去自投罗网?同时她也时刻准备,时不时就对着水潭的倒影,联系如何说谎而面不改色。 她张口就来,可怜无比:“不,不......这,是我在死人堆里捡的......” “啪!” 一记响亮的耳光袭来,那个号称从来不打女人的箫宇对她就是一记铁掌,打的她眼冒金星,横竖她已经满嘴鲜血,也就不在乎再多一口血,即便是昏厥如斯,都能叫她清楚的感觉到温热的血顺着脖子往下流淌,然后被风一吹,再变得冰凉。 她被自己的凉血冻得瑟瑟发抖,嘴唇都在哆嗦,眼前什么都看不到,只能用最大的毅力让自己的口齿清楚,再清楚些:“我,我错了,我说了谎话......不是我捡的......” ...... 箫枣枣见眼前的偷儿一副要随时昏厥的样子,怕她真的昏死过去再也打听不到闻二小姐的消息,连忙在她耳边继续问:“你说了什么谎?!” 对方喃喃,已经是第二次露出无法收回的白眼:“不是我捡的......是我拽出来的,从人堆里拽出来的......那发带,是我抢的......我喜欢,我从未见过那么漂亮的布.......我想要.......” 箫枣枣心神大乱,他无法去回忆自己去而复返之后见到的惨状,他本能的拒绝相信许粥粥会在那惨状画面中,他只能又问:“哪个人堆?和谁抢的?说!” “死人啊.......当然是死人堆......我胆子那么小,除了死人,什么都害怕.......” “你胡说!”箫枣枣一下子把她丢惯出去,起身时候,一双眼睛已经变得赤红,他用连他自己都察觉不到的声音吼她,似乎只要压过了对方的呢喃,就能把那句说出口的话的内容颠覆,“你胡说!!你骗我!” 被一下子丢到地上的女子一边吐血一边呢喃,后头那个原本奉命取了草木灰要给伤者止血的手下回来时候看到那寡妇已经止血,便知道对方还是用了金疮药,那草木灰也无了用处,便就直接偷偷矮身撒了——他不敢扬,怕灰不小心落到两位爷的身上,要了自己的小命。 此刻那手下大着胆子上前,去听那呢喃:“这不是我偷的......是抢的......我只敢去抢她的东西,那姑娘生的那么的白,手那么的嫩,一双眼睛干净的像月亮,一看就好欺负呀.......” 她声音渐渐弱了,弱到最后,即便是贴到了嘴边,都再也听不到一丝呼吸。 手下起身禀报:“大人,箫爷,她好像死了。” 闻言箫宇的眉头皱地死紧,沉稳的面上带着一丝的不可置信:“我并未下死手。” 言外之意就是她即便死了,也不是自己动的手,箫家的人不能够沾染无辜之人的血,更何况是无辜的女人。否则若是传出去,即便是对方只是一个留乡的无主流民,也依然会影响颇广。 那手下当然明白:“哪里是箫爷下的手,是她自己偷盗东西心虚,见了箫大人与爷,自己就吓得肝胆俱裂了,还发了命的跑,这还不算,撞了一个寡妇不道歉不说,还如仇人一般,把人寡妇打的头破血流,着实是刁民一个。” 手下一边说,一边观摩箫宇面色,见他脸色缓和了许多,又赶紧说道:“许是这女的胆小,未曾见过箫爷这般的人物,一时胆怯,自己把自己给吓死了——该死的,可不小心要污了箫爷的名声!” 箫宇面色缓和一些,说道:“也是可怜人,来世间一趟,去收拾收拾,把她给埋了。” 然后又指一指已经有缓和迹象的妇人,从怀中掏出了一吊钱:“给她些银钱,让她去寻个大夫抓点药吃。” 那手下连忙点头,口中连声道:“箫爷真是菩萨心肠!” 箫宇很是受用这些话,却在看到箫枣枣不虞的面色之后打住,让那手下自行去处理,他三步并作两步的跟上箫枣枣,不知不觉,箫枣枣已经走了老远,根本没在意这两个人的来往。 箫宇连忙唤了好几声才把箫枣枣的思绪唤了回来:“小叔,小叔可是在想那丫头说的话?” 见箫枣枣依然不语,箫宇大着胆子继续说道:“以我之见,那丫头说的倒也不一定是谎话......我是也见了那围堵的情况的,我也见过小叔带来的小娘子,虽然不曾见过真面,可是光凭身量也看得出来是个娇弱的,那样一个小小的小娘子,只怕真的是......” 箫枣枣依然不语,只是沉默的往前走。箫宇无奈,也只能跟着,他知道箫枣枣要去的方向:就是当时出事的那间茶馆。 ...... 现场已经打扫的差不多,除了地面上还有渗入泥土中的血迹之外,其余的地方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街上有个无人居住的破败木房,里面堆满了各种东西,那些都是“疏散”了人群之后,现场留下来的东西。无人看管,由着这几日有人去翻找,有受了伤缓过劲的人返回来寻找自己的家伙事,也有的是家里人过来寻找等等,当然也留不了几日——可能今晚都过不了,那一堆中有用的东西都会被人“认领”个精光。 箫枣枣就站在那一堆的“遗留之物”面前一声不吭,他眼中的红色没有褪去,看那堆物什的时候,也好像是被染了红色一样。 第一百三十八章 康庄大道的砖 那堆东西旁边原本还有三两人在那里翻捡,一看就不是来寻找自己东西的,看两眼看看是否能用,不行的就丢弃到一边然后继续翻捡,嘴里还骂骂咧咧。 直到箫枣枣到了这里立住不动,他的气场强大,不怒自威,尤其是在留乡,一张不苟言笑的脸很是能唬人,吓得那些原本在翻捡东西的百姓纷纷溜了,还有一个背对专心翻捡的也在还没来得及反应的时候就被人一把提溜领子的溜走了。 箫枣枣上前,随意弯腰捡起来一件东西,那是一个藤编的镯子,看大小应该是个成人,那镯子已经开裂,唯剩下一个藤条勉强拉扯,这个藤镯落到箫枣枣的面前,还是因为刚才那几人翻找时候有个人寻到了藤镯,一看不中用,便随手往身后一抛,不偏不倚,正好滚落到了箫枣枣不远处的地上。 等到那手下气喘吁吁跟上来的时候,就看到箫枣枣低着头看着手上的一个东西发呆,过了一会才蹲下身把那个藤镯回了地上。他起身的时候发现手指头上沾了血,暗红色的,还没皱眉一下,就看到面前递过来一块帕子,抬头就是那个手下殷勤的脸。 他结果手帕,很是随意的擦拭了两下手指,然后才看那手下借着呈上来的银镯和发带。 他刚刚把那丫头丢下的时候,并没有卸下那镯子,直接走了,如今看到那手下把东西带了回来,一时之间实在是五味杂陈。 末了还是接过:“你有心了。” 那手下脸上顿觉的脸上有光,说话的强调都敞亮起来:“箫大人勿忧,小的如此迟来,是给箫大人带来好消息的——今日这番骚乱伤亡的人数已经点出来了,除却一老一少死了意外,其他的人都只是受伤,并无大碍,而且那个小的,是个幼童,看着不过五六岁,且小的细细的问了一遍,即便是受伤的人中,也没有大人描述的那样打扮的小娘子。” 他一边说一边小心揣摩箫枣枣的神色,道:“以小的浅薄的见识来说......有那么一点可疑的地方的......” 箫枣枣看了他一眼,问道:“什么可疑?” 手下忙道:“便是那丫头说这镯子的来历。” 箫枣枣心中微动,道:“说下去。” 于是手下连忙继续道:“大人请看,这镯子,这发带,看着可是干干净净的不是么?——这若是如那丫头所说的,是从那......拽下来的,之前必定经过一番的碾压和拥挤,这银子么,最是软和,更何况这镯子的绕法还是活扣,就算是普通的小娘子都能够掰开的,若是真的如那丫头所言的,这镯子必然不会这样的完好。” 箫枣枣听了这一切,脸上虽然没太多表情变化,但是开口的声音却轻松了一些:“你说的也有道理......” 那手下心中大喜,似乎看到了脚下通往京都的康庄大道又加了一块砖,他继续道:“所以小的觉得,那小娘子一定是在之前就逃了出来,只是不巧,半路遇到那个丫头,那丫头一定见财起意,强多了小娘子手上的东西......” 箫枣枣听到这里,脸色一变:他想起来刚刚那妇人的遭遇和头上汩汩的鲜血,想着那丫头的手段,再想想虚弱的许粥粥,他心下立刻冒出来一万个结局不好的画面。 箫枣枣一下子阴沉的面色落到箫宇眼里,他虽然生的魁梧,但是心还是细的,略一思考就猜到箫枣枣是想到了那受伤的妇人,立刻喝止手下:“胡说什么?” 那手下吓了一跳,呆愣了一会,才慢慢明白过来箫枣枣和箫宇脸色难看的原因。 是了,那小娘子手镯干净,发带完整,确实可以证明并没有经历过太过于长久的挤压,甚至有可能在之前就逃走,可是若是如此,逃走之后的人本能的反应就是顺着原路回返,可是箫宇已经派人在原路上守着,若是有了动静会立刻来报,如今都不来,可见那小娘子并没按照原路返回,而这个时候又在一个有暴力伤害他人前科的小偷身上发现了小娘子的东西,联想一番,很难会得出好的结果。 他想明白之后,垂头丧气,感觉脚下康庄大道的砖石又碎了几块。 这个时候箫宇下令:“你去留乡各处筛一遍,不要错过窄巷小路,我们之前只在大路上寻找,或许是那小娘子受了惊吓,慌不择路,这才跑到了那小偷会躲藏的偏巷中。” 他吩咐完,看面前手下还如一只呆头鹅一样不动,面上表情也是呆,满眼都是茫然,不由得心头火起,生怕今日这一番事情处理不好,在箫枣枣面前落下一个无能的罪名来,不由低吼道:“还不快去!?” 声音不小,惊地对方一个激灵,立刻脚底抹油一般的溜了。 实际上手下倒是不呆,他很想说有没有什么画像之类,或者描述的更清楚一些,否则光凭绿色衣裳黄色裙子,如何能够知道谁是谁?再说了,箫宇虽然就在留乡中过活,可是实际上根本不了解留乡那些偷摸的心思,那些偷子乞儿们,平日里被打被骂的,被欺压惯了,一部分是因为留乡轻视窃贼和不劳而获的,而更大的原因是,那些人普遍都是体质虚弱的,要么就是身无四两肉,要么就是重病缠身,要么就是所谓的“细狗”,胳膊还没竹子粗,肩不能挑背不能抗,又是大字不识一个的,所以就只能去偷去要,如过街老鼠,也是蝼蚁一枚。 而这种人虽然唾弃,却也可怕——因为这世上虽然大多恃强凌弱,却也有弱者欺弱的情况,且不在少数,否则怎么这世上惺惺相惜的大部分都为强者?因为深渊中的人见到烂泥中的人的时候,是不会想着伸出援手的,而是迫不及待的狠狠踩上一脚,让对方永不冒头。 ——所以说,若是真的那小娘子是半路逃出才遇到那偷摸的,怎么可能只打劫一只银镯一条发带?那鲜亮的衣裳,新鲜的鞋子,柔顺的发带,头上的鲜花......哪一样不让人眼馋? 这若是对方打劫了东西之后能放人走去,只怕对方也不是原先的那一套了。 只是奇怪的是,那丫头身上就当真只有那镯子和发带,什么荷包、手绢、花朵一概没搜到。那寡妇到他走也没醒,倒是她十二岁的儿子哭哭啼啼收了十个大子儿,之后抹了一把脸,证明确实这一身就就这个丫头穿的衣裳,那丫头确实时常来扰事,记得住。 如今他哪儿寻那绿色衫子黄色罗裙的小娘子? 第一百三十九章 佛心 硬着头皮之下,他看看谁都想要试探一句小娘子。 不过他也不是随意乱喊的,只冲着年岁看着十四五六的,脸白,且生的好看的,但是得到的不是一个惊恐的表情就是一个白眼,有几回还把对方的父兄招来,若不是他跑得快,就要拽着他去告状说他调戏良家民女了....... 他逃到了一处棺材铺外头,这铺子稀罕,一般做棺材铺,卖一些薄皮棺材和折地丑陋的之前,一边还有个小空子,让一个江湖郎中再卖药。 听听,棺材铺卖的药,谁敢吃? 那郎中心也是大。 这会儿那郎中倒是没心情去管周围异样的眼光,他正忙着应付一个嚎啕大哭的老妇:那老妇哭的快要晕厥,也不忘了扯着郎中的衣袖苦苦哀求对方救自己的小孙女,一边一个年轻有些过了头的小媳妇儿一脸局促的搂着一个巨大的布包,里头的婴儿被遮挡的严严实实,同时也一声不吭,任凭外头吵的昏天黑地,也没有啼哭一身。 那手下离开时候无意中瞥了一眼,倒是被那小媳妇儿给惊艳了一把:不光是她格外显嫩的身量,还有她动人的眉眼,若是成了亲,生了孩子,以宋国的律法,起码也有个二十了,可是这小媳妇儿依然一副少女姿态,动人的很。 他心想,即便是那个寻找的小娘子,大概美貌也就是如此吧。 这样的小媳妇儿之前一直不曾听说,大概也是因为婆家藏的深,也是,这个地儿,财不能外露,美貌也是。怪不得小媳妇儿虽然一副惊艳之色,却又透着一股子惊慌的病气,也是可怜的很。 那襁褓中孩子到了现在都是一声不吭,实在不是什么好兆头。 ...... 那郎中今日是开了佛心了,死活不肯把那所谓的“灵丹妙药”卖给这家人,若不是在人前还顾着生意,甚至想高声在那老妇耳朵边前嚷嚷这药性凶猛,比耗子药还厉害呢! 可是周围看热闹的太多,他若是嚷嚷过去,这佛心是救了那孩儿,就葬了他了,难道他事后要直接在这棺材铺里寻个友情价定个薄皮棺材把自己一股脑儿装了?可是不说个明白,那老妇又是不依不饶,只把他当做救命稻草一样的拽着不放。 那老妇哭的嗓子都要哑:“爷们行行好,可怜我们一家子老的老小的小......男人走的远,眼前就剩这孙子,您的灵药上个月不是才把那孙家的小子给从鬼门关扯回来?就行行好行行好,卖一包许我这老不死的吧!” 她见那郎中还是死死锁着那装药的匣子,隔着钥匙的布包也是,顿时脸上绝望毕露,一屁股坐下嚎啕大哭起来。那颜色新鲜的小媳妇儿一副无助模样,一声不吭紧紧抱着怀里的襁褓一动不动,只一双含着泪的眼睛一眨不眨,恳求地看着那郎中。 最后那郎中被逼急了,退无可退,一声哀嚎,竟然抱着头从进了棺材铺中,不多回的功夫又冲了回来,往那尚未停下嚎啕的老妇手里塞了一张条子,诚恳道:“这位大娘,我真是无能,治不好您家的娃子,这有一张通关的条子,你带着您的儿媳和孙子,一通出了关,去寻京城里的大夫吧!” 周围看热闹的人自然也把这句话听到了耳中,除了集体的倒抽凉气之外,接二连三响起的就是一片赞颂了,什么“仁心仁术”,什么“良医”等等等等,其中一个看热闹的老嫂子看着老妇还愣神中,上前扯了一把小媳妇,催促道:“还不快点给郎中磕头,然后快快过关?” 小媳妇似乎是个傻的,睁着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那老嫂子,好像听不懂对方的话,身板直直的一动不动,就在老嫂子看不过去要上前摆弄一番的时候,那老妇已经迅速的完成了一道感恩大法,磕头,道谢,抹泪,然后扯着小媳妇挤出了人群离开了。 他们走的挺快,没多会儿就到了关口,老妇人对着守门的士兵说了大概,又有条子,很快就过去了。那留乡的内场和外乡的区别就是一道河沟,不算是很宽,但是想要跨步过去也不容易,内场的人只能取了条子,然后让官兵放下一块长长的木板,对方才能踩着晃悠地厉害的板子战战兢兢的过去。 等到双脚踏上了实地,老妇人还是没停,一路麻溜地带着小媳妇儿到了一处拐角,四下无人了以后,才从那小媳妇儿手上接过了那襁褓。 打开一看,果然真有个小娃娃,脸蛋红扑扑的,睡的正香。 打扮成小媳妇儿的许粥粥担心孩子:“他一直睡,不要紧吗?” 老妇满不在乎道:“我家孙儿就这样,吃饱了就睡,雷打都不动!姑娘放宽心,老妇人这活办的可好?” 许粥粥点点头,不得不说这一开始毛遂自荐的老妇人还挺靠谱,真的三下五除二的就把她带了出来,她在老妇人的帮助下换下了一身麻布的衣裳,那裙摆的泥浆和撕破的地方已经被整理过,虽然看着还是有些痕迹,不过也不至于狼狈。 许粥粥往袖子里一伸,褪下了一个臂钏递给了老妇人:“这个虽然不是黄金做的,却也值钱,不过你不能够就这样拿去典当了。” 她顿了顿,道:“当然,这些您比我熟。” 老妇人笑眯眯的结果臂钏,颠了颠分量,脸上的皱纹越发的深了:“老婆子做了许多的买卖,也就只有姑娘最是大方。姑娘,可需要老婆子一路护送您回去?” 许粥粥摇头,拒绝了这个提议:这老妇人心肠时好时坏她可不确定,如今就是买卖,彼此不知道对方身份,还是就此告辞的好。 她转身,刚刚要独自离开,无意中一瞥,入眼的一片青色让她愣住:“这......是青楼?” 这青色的小楼,竹子的构造,若是不错,十有八九这就是青楼吧。 老妇人手里还攥着那东西,嘴巴也跟着殷勤:“姑娘说得对,这便是青楼,不过这可不是什么好人家的女儿该来的,这个啊,是外头的汉子爱玩的!” 许粥粥看那老妇的表情,明显一副“我知道很多”的神情,她改变了原本想要路过的想法,把领子上一颗小珍珠扯了下到老妇面前晃了晃:“我有些事,很感兴趣,你若是能答,答的又是对的,这珍珠就是你的。” 她话音落下,看到老妇人的表情她就明白,她今日是会得到答案的。 一直逃避也不是办法,这些日子,好像她总是被迫去撞到事情,然后事情和事情越积越多,重重叠叠之下,就算是卷轴堆积出来的波澜也会淹死人的,与其将来挣扎不休,不如现在主动放一把火。 第一百四十章 信息差 老妇的脸上笑出了一朵花,一手搂着婴儿一手高兴的哆嗦,道:“姑娘放心,老身呀,知道的也说,不知道的,搜刮干净这一身肚肠也能给你倒腾出来点东西!” 许粥粥先问她:“我且问你,这留乡里,姓箫的,是不是比较不一样?” 老妇眼睛一眨不眨看着她手里的珍珠,已经开始觉得这笔钱赚的太容易了:“是啊,那箫家可以算是留乡的山大王了——不过姑娘别误会,那箫家不算是什么绿林好汉这种,一旦被官府知道了就要查办的,不是,是默许的,老婆子常见这外头的巡防对那箫爷客客气气的,因这那箫家有人在军营中混出了头。所以让箫家在这里做个镇宅的,也算是......怎么说,立功吧,出去是早晚的事儿。” 许粥粥听了,大概是明白了两分,但是心中还是有疑惑在。 她继续问道:“那箫家若是真的有能力,就会把留乡打理的井井有条,怎么会出现今日的状况?” 老妇明白对方说的是什么,很快道:“姑娘说的是今天街上那事吧?那事没法子,总出的,其实也没什么,看着吓人,其实死不了几个,留乡地儿小,人多,有的时候不出事每天都要死几个,尸体都顾不上运出去,出点这事,外头好知道,到时候多遣些人进来,好清扫清扫才好呢。” 许粥粥对这套逻辑简直是不可思议,道:“这还是好事吗?” 老妇人看出来许粥粥的震惊,忙道:“当然不是当然不是,只是姑娘不懂,这留乡,乱,就像.....就像说书中的......嗨,老婆子也说不清楚,一般人是都不来的,家里有些银钱的,大多都搬到外头来住,住里头的,谁不是图个便宜呢,就是为了活着,到了外头的,才是想过日子的。不一样。” 她一一数道:“您看这外头,外头才是人过得日子,这茶馆是茶馆,酒楼是酒楼,房子虽然小,可是干净,门口的花啊草啊的也不会被人砸了偷了,屋瓦院墙也能干干净净,每一条街上都能有水井喝一口干净的水......老婆子做梦都想在外头过,让我这小孙子将来长大了,也能斯斯文文的挺直腰杆子坐下来读书。” 许粥粥沉默一会,又换了个问题问:“那这青楼,是个什么玩意?” 老妇还沉浸在自己的憧憬的事情中,也很自然的回答:“这里啊,这里算是个读书间,每个月单数的日子就会开学堂,让这里附近的孩童来这里读书,是个善人堂。” 许粥粥忍着诧异,问:“单数?” 老妇抬眼看了许粥粥一眼,说:“双数时候,总得有些营生。否则,哪里来的钱,去雇佣那些京城的学生来这里教书?” 这让许粥粥吃惊,她已经从胡娟娟那里知道,青楼的主人是一个叫红豆的,心想难道那位红豆姑娘就是个女中豪杰?以自己的能力去开班学堂?几乎是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牺牲精神了。 为了印证这个猜想,许粥粥又问:“这青楼的主人,是谁?” 果然老妇回答:“是红豆姑娘。” 许粥粥心中一个激灵,忙道:“那,那是红豆姑娘,还有个名字吗?” 老妇奇怪的看了许粥粥一眼,摇头:“红豆姑娘本就叫这个名字。” “她是外乡人吗?” “是本地人,家中也富过,一个孤女,手中有钱可不是好事,于是就干脆起了这青楼,做了学堂,双数时候,便做些生意。” “什么生意?” 老妇说:“做些屋子,给京城中住不起酒楼的学子们读书,管一日两顿饭和灯火钱,房钱收的便宜,条件就是要给这单数的孩子们教书。” 老妇说完,由衷赞叹道:“这红豆姑娘,可是个女英雄啊。” 许粥粥震撼,很大部分的原因是因为接受的信息误差太大,怎么胡娟娟说的是那么一回事,这老妇人说的另外一回事,她该信谁的?若是老妇人说的是对的,这青楼就是个普通的学堂和民宿的话,那雷鸣递给她属于青楼的丝巾的目的就是另外一层意思了。 若是今日她没来,而是完全信了胡娟娟的说法的话....... 可是胡娟娟需要欺骗她吗?还是说,这青楼的意味是被人误导传闻的?就如同现代的网络,眼前一张图,造谣全靠编一般。胡娟娟接收到的消息是这样的,就连箫枣枣也说青楼是个私妓的宅子,而且连许公子的说法也是一致的,这种信息差,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许粥粥困惑不已的时候,那老妇人却瞥见了一个影子,声音立刻热络起来:“红豆姑娘!” 老妇看的是她的背后,许粥粥立刻转头望了一下,当即与一个面相温柔的姑娘打了个对视,许粥粥后知后觉的额头皮一紧,背后议论人的尴尬此刻涌上,她险些来个脚趾抠地。 红豆姑娘似乎和这老妇相熟,也十分温柔的回应了一个招呼:“许婆婆。” 她手里拎着一个小布包,似乎也是外出办事的样子,看了一眼许粥粥,又说:“许婆婆今日又做了好买卖。” 叫许婆婆的老妇笑脸如花,道:“借了姑娘的吉言,这小姑娘不知道怎么了就进了里头去,多亏了叫老婆子遇上,还信老婆子,这不,带了出来。” “小姑娘么,”红豆姑娘似乎并不好奇,依然还是温温柔柔的语气,“只是听说今日又乱了一遭,小姑娘别被吓到才好。” 许老妇道:“今日也巧了,遇到了姑娘您,这小丫头还得回城去,老婆子我还得赶着回去带孙子,不知道红豆姑娘能不能帮个忙,带这小姑娘进城去?” “当然。”她答应的很快,快到许粥粥还没反应过来许婆婆的话就一锤定音了。 面对许婆婆的千恩万谢,红豆也很爽快:“这是小事,许婆婆何必客气。” 面对一点商量都没有就做了决定的当事人,等到许粥粥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乖乖巧巧的跟着红豆走了,说来也奇怪,这红豆好像有魔力一样,她只是遥遥站在原地招手,叫她“过来”,自己于是就过去了,然后红豆让她牵手,她于是也乖乖把手放心了红豆的手中。 一路上她都在试图偷偷打量红豆,有那么几次装作无意抬头,却只看到了她挺巧的鼻子和弧度温柔的下巴。 她带着自己走出了那条巷子,走到了人流不稀的街上,此时快要到晚饭时间,街上弥漫炊烟的味道,路边上的小摊上的生意很不错,吃面的人多到甚至轮不到桌子,而是捧着一碗面在一边呼哧呼哧的吃。 许粥粥只是好奇看了两眼,就听到旁边温柔的声音问她:“你是不是饿了?” 第一百四十一章 破绽 许粥粥一愣,反应过来后便佩服对方观察入微,虽然她确实有点饿,甚至到了饥肠辘辘的地步,但是思量最终,还是摇了头。 这个原主和她原本是不一样的,她从小身体健康,路边摊吃了不少,不干不净吃了没病,即便是真的吃坏肚子,挂个水也就了事了。但是在古代就不同,随便一个伤寒就能要人命的时代,原主又是个林妹妹的身子的前提下,她还是管住嘴为好。 而红豆却觉得她是因为害羞才推迟,温柔说道:“那我饿了,你陪我吃一些好不好?” 她十分的善解人意,整个人给人一种非常舒服的感觉,不管是她的打扮还是她的容貌甚至包括她身上的香味,都令人有一种格外舒服的感觉。 舒服就会让人不自觉的放松,于是许粥粥点了点头。 许粥粥以为红豆会带她去那旁边的面摊,结果却领了她直接到了青楼对面的小馆子。 这家小馆子名字很雅,叫“盛蓝”,走的风格也是那种素雅风格,原木,素门,素挑子,桌椅板凳也是清清静静的,面汤也是清清白白,而且这家店是主人做什么,客人吃什么,倒是不在乎生意好不好。 许粥粥先是惊奇这古代也有网红店,等到这面端上来之后,更是觉得这面馆主人大概是不差钱的。今日是豆腐面,豆浆做的汤底,然后配上切丝的胡瓜和雪白的芸豆,闻着很是......健康。 而且也对得起它的名字:青白汤饼,也叫青白面。 许粥粥面对眼前这一份“清白面”,又看了看端上了面就甩了帘子回去后堂的老板娘,和周围空荡荡的大堂,和窗外空荡荡的街,原本还饥饿的肚肠,又一下子没了胃口。 对面的红豆吃的斯文,她小口小口的喝汤,看起来并不饿,果然她是体贴的,也是观察入微的。 她自然也看到许粥粥的一动不动,笑道:“怎么不吃?是不喜欢?” 不等许粥粥回答,她便还是笑着说道:“这里不比城里,这家店虽然东西不好吃,不过已经是这里最干净的食馆了,你且将就些。” 许粥粥依然紧紧抿着唇,似乎听不懂她的话,一双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对面。 红豆依然笑得十分温柔,继续哄她:“你这样瘦,看着也娇弱,若是忍者上了胃肠,岂不是遭罪?这面虽然不及糕点美味,可是却要比汤药好入口的多呢。” 她话刚落,就听许粥粥说:“你是第一次见到我的。” 红豆一愣,一双秀气的眉毛微蹙,嘴角却还是笑的:“什么?” 许粥粥飞快重复一句:“你是第一次见到我,我确信对于我来说,你和我是初见。” 红豆道:“当然。” 她嘴角还是噙着笑意。 许粥粥却一脸紧绷,她只要不说话都是抿着嘴,好像唯有这样,才能够让她一字一句只出必要的讯息:“你怎么知道我吃了糕点?” 红豆一愣。 还来不及说些什么,又听许粥粥继续道:“一个人提到某些东西,比如食物,一定是有联系的,你面对我这碗面,应该提到家里的家常的面食,比如京城如今最流行的小米面,怎么会提到糕点呢?” 红豆脸上依然挂着亲切的微笑之余,还带上了一点点的无奈,就好像她面对的是一个蛮不讲理的小孩子一样的宽容,还有耐心,她耐心解释:“那是因为我觉得小姑娘一定喜欢吃糕点呀。” 她脾气很好,一点儿也不生气,对于许粥粥如今忽然而来的敌意还能保持微笑:“你别多想,若是你觉得我是坏人,我们可以换着吃,这一碗我动过,你别嫌弃我。” 她说着就动手把两碗面调了个个,然后当着许粥粥的面盛了一勺汤喝了下去,对她歪了歪头,渣渣眼睛。 就好像在说:“放心了吧。” 对此,许粥粥依然一动不动,她脸有些红,看着有些羞愧,却还是仅仅抿着唇,红豆也不再劝她,只低头慢慢喝汤。 她坐的面对窗户的位置,明明一张桌子可以可以让两个人都挨着窗户坐,可是红豆进门的时候却自顾自坐在了背窗的位置,只有对面一条凳子,于是她就坐下,这是下风口。 时不时有微风吹来,拂过对街的小楼,经过面前红豆,再吹向她。 许粥粥情不自禁说道:“姐姐,你好香啊。” 红豆听到,抬起头来,她背对光,脸上的表情好像并没有变化,却好像又有了变化,只是她温柔的形象深入人心,以至于就算是她如今嘴角翘起的样子很是得意,许粥粥也没了力气再分辨出这个表情代表了什么。 她最后的感觉就是:幸亏她刚刚把面前的面碗往前推了推,免去了她可能一头栽进汤碗里的惨剧。 ...... 昏迷的时候眼前不一定是黑的,她眼前就是白的,像是周围笼罩了一层厚厚的山雾一样,之所以感觉是山雾,是因为她好像能闻到风吹竹林的味道,又像是置身森林,很多的气味,有松香、柏树、泥土、折断植物流下汁液的味道。 太真实了,那植物断裂处流出的汁液好像进到了她的嘴里,她感觉嘴里发苦,一开始只有些许,后来越来越明显,她开始排斥,然后不自觉的“呸呸呸”往外吐。 吐出了一些苦味之后,她的耳朵听到了一些声音,很低,很远,然后逐渐靠近,靠近后分辨出来,是笑声。 嗅觉和味觉恢复之后,她感觉到自己眼皮慢慢的睁开,她醒了。 入眼还是红豆,那红豆背对着她,站在一张桌子前面正在摆弄着一些什么。刚刚的笑声不知道是她发出的还是别人,只是目前她并没有看到第二个人。她们置身的地点已经不是那家“网红”面馆了。至于这里是哪里,也不难看出来:面前的竹桌,坐着的竹椅,还有周围没有窗户没有灯却采光很不错的竹子搭建的房间,都不能看出来她已经到了青楼。 许粥粥叹气一声,心想:“看来这青楼果然还是不清白的。” 她的叹息惊动了红豆,红豆头也不回道:“你倒是醒的快,我还担心你这样娇弱的丫头受不住,直接死了呢。” 许粥粥说:“你倒是费心,七拐八拐的还请我吃面,直接把我骗进来不就得了?否则岂不是枉费了你和那个婆子联合演的双簧?” 红豆这才扭身看了她一眼,笑道:“我原本是想你乖乖跟着我走进去,我说什么你就点头做什么,到时候即便是你主家来寻到你,我也落不到什么错处,谁想你这样警觉,汤水不进——我很好奇,我到底哪里露馅的?” 她应该在许粥粥醒来之前就想过了一轮,依然百思不得其解,只道:“幸亏我留了一手,还是把你弄了进来,你既然来了,别人第一件事是解惑,如今,你来给我解惑,说吧,怎么发现的?” 许粥粥也学了她的样子外头:“你猜?” 红豆还真的猜了:“是因为我说了糕点?” 她摇头。 红豆再猜:“是因为我请你吃的面?” 许粥粥依然摇头。 第一百四十二章 什么时候 许粥粥道:“面只是坚定了我的怀疑,却不是我产生怀疑的开始。” 红豆歪了歪头:“我自信并无什么错漏,时间也算的刚好。” 她看了看许粥粥之后又自信一笑,说道:“你定是在框我——若是你早怀疑,为何不直接就跑?” 她见许粥粥不回答,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说道:“当时还在街上,我又不能真的去抓了你落了口实,可是你还是乖乖跟了我。” 许粥粥也学着她嘴角的弧度笑:“我若是不跟着你,那么我怀疑的一切就只会是怀疑,不能确定呀。” 红豆虽然诧异她的淡定,这个时候还能笑得出声,却还是道:“那,你告诉我,你怀疑了什么?” 许粥粥也坦然,说:“你是人贩子,或者说,人牙子,而且是见不得光的那种。” 古代人牙子是合理的,大户人家经常从人牙子的手上采买一些丫头,也会把自己府上犯错的丫头卖给人牙子。包括获了罪的官府,也会把一些府上的仆从女眷交给人牙子发卖,这个情节在红楼梦里就有过,不是什么稀罕事。可是许粥粥觉得,这个眼前的红豆,和如今置身的青楼,可不单单是人牙子这么简单。 至少,如果是合法的人牙子,拐卖她干嘛呀。 既然想到了这个,许粥粥也是个不懂就问的好学生:“我有一点不明白,你是什么时候盯着我的?” 红豆看她一眼,笑了笑:“你问我问题之前,是不是应该先回答我的?你是什么时候为了什么缘故才怀疑我的?” 许粥粥反问:“你不是说我是诓你的么?” “.......” 眼看红豆脸上的温柔笑意快绷不住,许粥粥还是好心的解答了:“是因为你身上的香味。” “香味?”红豆确实没有想到这个问题,她举起袖子嗅了嗅,闻到的却也只是寻常的脂粉香而已,她皱眉,面色开始不善,“你确定不是诓我?还是说你觉得我不配用脂粉?” “不不不,”许粥粥摇头,“并不是这个,你当然可以用脂粉,宋国又没有规定三教九流者不可施妆,只是你身上的脂粉味,中间掺杂了别的气味在里头——有一味柏香。” 红豆皱眉:“柏香并不稀罕。” 许粥粥点头:“柏香确实不稀罕的,只是,姐姐你身上的味道,是男香呀。而且是京城中出了名的物以稀为贵的那款香粉——柏何清沅的气味。” 柏何清沅是一款香粉的名称,问市的时候的面相受众是京中王孙贵族和才子书生。没错,在古代,香料已经开始区分的男女受众,冷调偏向男子,香味中会夹带松木、柏树、檀等一系列清苦的气味;而女香大多数为百花,多以蔷薇、胡椒、茉莉、玫瑰、七里香、蜂蜜等调和,取其中甜暖。 对于许粥粥的说法,红豆的下意识本能是否定:“你猜错了,那只是......” “以你介绍的身份,其实身上沾有男子用的香氛,不奇怪的,”许粥粥就好像没听到红豆的辩解一般继续说道,“就算是柏何清沅难得,也架不住有些书生机缘巧合就那么得了呢,是不是?何必这么急着否定呢?” 看红豆不语,许粥粥又继续道:“你之所以并不掩饰你身上的气味,原因么我也能猜得出来,这香粉难得,尤其是现在十分稀罕,能用的和能接触的人更加是少之又少,所以你自信别人根本闻不出来是什么味道,结果,我偏偏闻出来了。” 红豆觉得奇怪:“即便如此,你也无法就这样怀疑——毕竟青楼名声在京城如此,什么气味,都可以飘进这小楼来。” 她倒是也坦白。 许粥粥也直接说道:“确实,不过,这柏何清沅的来历不简单呀。” 说话的时候红豆正在倒一杯水,听到这句,手下不自觉一抖,壶里的水的方向偏了半寸,不少洒在了她的手上和衣袖上,她脸上倒是没怎么变,只是语气已经不是太好:“说下去。” 许粥粥如今被人困住,除了聊天好像也没别的乐趣,于是欣然开口:“这香料是当年许家的东西,十分的受到欢迎,可惜因为种种缘故,这香料许家不敢提价,故而许家那位也一直过得不温不火,直到......那许公子死了,方子也失踪了,这么一来,市面上仅存的那些柏何清沅就自然而然,卖到了天价去。” “让我算一算,这一年时间中,那靠香料赚的钱,不用换做纸钱烧到地府,直接一股脑倒下去,都够那许公子成为富甲一方的好鬼了吧?” 红豆表情淡然,并不为以上话做出任何的反应,道:“物以稀为贵,这不算什么。” 许粥粥笑道:“是啊,确实不算什么。只是香料这东西,本来就不易保存的,即便是千辛万苦的密密地用蜡给封住了,这香味也留不了多久,一般制香的人家为了保证自己的招牌,每次制的成品都是有数的。何况这许公子当年死的突然,香料坊的人为了能够趁机卖个高价,就差把许公子家的屋顶和耗子窝给掏了......可是这都过了一年多了,这市面上,竟然还能收到‘所剩不多’的柏何清沅。” 红豆不知道她这句话要说明什么,又和怀疑她有什么关系,只道:“那些贵人们有能力,与我有什么相干?” 看她还是想撇清和不认账,许粥粥笑了一下,决定提醒她:“那许婆婆呢?” 红豆面色一变,脱口道:“姓许的那么多,你怎么就能说她是许家?!你......” 她对上许粥粥似笑非笑的眼睛,便立刻反应过来自己失言,闭上了嘴,她先是有些慌乱的看了一眼墙壁,再扭头狠狠瞪了她一眼:“你个死丫头,死到临头了,还在胡说八道!怪不得有人出了银子都要送你归西!” 她态度明显的转换还真的吓了许粥粥一跳,她喃喃说:“所以你接近我是有目的的?不是临时起意看我生的好来发卖我的?” 红豆嗤笑一声,抬头看她:“你倒是会给自己贴金。” 这问题又回到了刚刚许粥粥的疑问上:“所以,你到底是什么时候盯着我的?” 第一百四十三 宅斗桥段上演 红豆此刻看她一眼,然后又看她一眼,似乎终于确定了自己的想法之后,才挂着笑意反问她:“你不是心中已经有了数?何必还要再确认一番?” 许粥粥却认真道:“自然是要确认的——老话说一个人蠢,就会说她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我已经被人卖了,替别人数钱这事也已经由不得我,可是我总不能糊里糊涂的去做这些事情。” 这说的还真有那么几分道理,红豆觉得自己有点被说服:“那你想知道什么?——我就算是告诉了你是什么盯上你的,你难道就能知道更多的事情?” 许粥粥道:“你可以试试。” 红豆也不怕她会逃跑,从以前到现在,进了这青楼的就从来没人跑的出去过,这小竹楼看似四处漏风,但是事实上,能进出自由的,也就只有风了。 她等了一瞬,搬来一张椅子到了许粥粥对面,饶有兴趣的模样像是隔着笼子看一只小动物,许粥粥身上并没有任何的束缚,可是她除了神智清楚之外,是一动不能动,脚没有知觉,刚刚说话之间她曾经努力想要动一下的自己的手指都无可奈何,若是没有什么奇迹或者金手指,她的下文想必并不会光明。 也是因着这个,红豆十分的放松,她懒洋洋的倚靠在椅子上,时不时把玩自己的袖子,抽出一条手绢在手指上绕啊绕,绕到许粥粥快要不耐烦,这才抬头回她:“我们老早就盯着你,原本还在烦恼如何将你骗来,头疼的要命呢。” 许粥粥心中一挑,嘴上却道:“我还会让人头疼?” 也不是她白白问这个问题,而是原主确实生了一张太过于无辜和单纯的脸,说一句伤心的话,闻瑟瑟的生的还不如小绺精明呢,一看就很好骗。 而红豆的头疼却是另外一种头疼:“那是啊,你年纪小,眼光又肯定不低,说不定到现在为止还不知道情为何物,若是用以往的诓骗手段说不定不奏效不说,还会引得你的怀疑......哪知道,你自己个儿送上门来,有趣。” 许粥粥:“......” 谁能想到是这个结果? 她穿越以来一直都在苟着,从来不去主动触发任何技能和剧情发展,苟了那么久,就只是微微好奇了这么一下,结果就落了坑。 许粥粥闻听叹气:“果然了,好奇心害死猫。” 她叹息摇头,然后对上红豆不解的目光和质问:“猫和好奇心有什么关系?” 许粥粥脱口而出:“我们府上曾经有一种猫因为好奇烟囱里有没有老鼠,然后就钻了进去,结果一下子掉进了煮饭的锅里,此后我们就说不能太好奇,否则就会像那只猫一样丢了命去。就叫好奇心害死猫。” 她对上了红豆忍笑的表情,又大声叹了一口气:“可惜了,我还是没忍住,该死的好奇心!.....就不该见了那什么丝巾就忍不住想来见识见识的......哎。” 她这话勾起了红豆的好奇:“什么?什么丝巾?” 她浑然忘了刚刚那只进烟囱的猫,只一味追问。 许粥粥见她态度,心中已经有了一些猜测,却含糊道:“就是一条丝巾,很美,如月光一样,上头还绣着一点点的红豆。” 说道此处,她故意偷偷看了对面一眼,果然见对方的脸色一僵,似是不可置信一般看过来,然而许粥粥不会让她如愿,在她的目光游移过来之前别开了头。 她听到对方那好像是从胸腔里发出的声音,又沉又闷:“那丝巾,你是如何得到的?” 许粥粥故意不说话,低头暗自憋了一会儿气,果然让自己的面颊飞上两抹红晕。 她的神态转换自然是逃不过红豆的眼睛的,她脸上的笑意一下子没了,立刻站了起来,手紧紧握着,似乎很像给许粥粥一巴掌。 她忍者,话却好像是过了一层冰才出口的:“那丝巾,是别人送你的?是一个书生?” 许粥粥一下抬头,和她非常对视了一秒,立刻移开视线,当即否定:“不是!” 红豆自然把她这一副“心虚”表情看透,她咬牙:“你撒谎!” 许粥粥看她这样的情绪变化,心中已经猜出来一二:这个红豆,只怕和那位雷鸣的交情不简单,难道所谓的廉价租房给书生读书还真有这么一回事?若真有,只怕红豆不是为了做善事,至于是为了什么,恐怕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而雷鸣,不就是穷书生么? 不过许粥粥又糊涂了:即便是这雷鸣与眼前的红豆有什么不简单的交情,那和自己被盯上有什么直接的联系吗?若是有,红豆不会如此歇斯底里;若是没有,那雷鸣无缘无故送了一方丝巾然后引出青楼来激发她的好奇,又是为了什么?他当日是借口想要攀附陆佰常而来的,可是攀附陆佰常,和拐卖她,有什么关系? 她百思不得其解,眉头不自觉紧蹙,人也显得有些出神。 这一番态度落到红豆眼中,自然是另外一波的解读。她恨恨不已,气的心潮澎湃面目扭曲,也不装了,对着她恨恨唾了一口,这一举动,把她刚刚积攒的所有温柔和煦的人设都给击碎了,她说话调子都跟着冷了:“果然,小狐狸精。” 许粥粥:“???” 天地良心,若是说她本人生的有些威胁力她还能接受,可是这原主明明就是一张小白花的脸,而且还是个小姑娘,发育都不完全,怎么就落了个小狐狸精的罪名去了? 红豆不管这些,只走到许粥粥身边转了一圈,下了评价:“果然,你虽然身量还小,看着也瘦,不过已经能看出来是个美人,怪不得......这若是留这你在那府中长大,岂不是要翻了天?” 她又冷笑:“别说长大了,现在已经是一副狐媚子的样子。” 她咬牙切齿,说话之间恨不得咬她一口,怪吓人了。 不过这话无意中透漏出几个信息,第一,红豆有可能就是拿人钱财提人消灾,她这一波是被卖了;第二,对方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只以为这就个得宠的丫头,而且她的话里看来,对方付钱让红豆弄走她的目的,是拔出眼中钉,有可能对方就是告诉她,自己是个府里得宠的丫头,被主家的女眷或者丫头忌惮,所以凑了一笔银子把她“发卖”了。 还挺像是那些宅斗剧中趁着老爷不在家趁机把得宠的小妾或者姨娘捆了偷偷卖给人牙子的桥段。 可是问题是,她一个府里的二小姐,又能成为谁的眼中钉? 第一百四十四章 被人出卖了 许粥粥装傻,她用一副天真无知却又让对方一见就恨的牙痒痒的表情说道:“姐姐真是矛盾,刚刚还说我年纪小,不知情为何物,怎么转脸的功夫就指责我是狐狸精?” 她是学表演的,知道用什么眼神和什么肌肉动作让表情显得最无辜,同时这种无辜的表情也会让红豆越发的咬牙切齿,由此心中更加会怀疑她与雷鸣的关系。 红豆果然中记,一口银牙几乎咬碎,她恶狠狠从牙缝中挤出几个字:“小狐狸精!” 她看着并不擅长骂人,来回就是那么几个词,当然也或许是还想为此摇摇欲坠的人设。她气的站不住,来回走动好像这样就能散热一般,转了几圈依然不能冷静,转身冲着她道:“那是你偷的对吧?是你偷的!” 许粥粥无语。 说书桥段中都有的情节,书生偶然去某个府中做客,路过花园时候不慎遗落了贴身的手绢丝帕,即便是立刻返回寻找,大多也是寻之无果的——即便这花园平日里没什么人逛,即便这花园又不是集市来来往往,但是就是这么玄乎,丢个元宝许还能搁那儿做个路不拾遗,可是若是丢个手帕玉佩,那就一定会消失不见的。 而在红豆如今的自我洗脑中,一定是雷鸣去了她所在的府里做客,一个不小心落了这个丝巾,然后就被这个眼前的“小狐狸精”偷偷地给据为己有了。 看着眼前这个宛如家庭伦理剧中面对丈夫的背叛还非要替对方解释的“贤妻”一样的姑娘,许粥粥可谓是叹服不已。不过如今也算是掌握了一个信息点:红豆确实和雷鸣是认识的,且那个所谓的信物,并不是如胡娟娟所说的那样,是那青楼的花魁送给每一个“恩客”信物,而是一份定情之物。 许粥粥一言不发,这让红豆越发的抓狂,她开始疯狂的翻找许粥粥的衣袋,口中一直不停道:“在哪里?东西在哪里?!” 她当然翻不到,一无所获的红豆眼睛发红,死死盯着许粥粥:“在哪里?东西你到底放在哪里?” 许粥粥说道:“我当然不会带在身边了......” 看着红豆那一副下一秒钟就要把她掐死的表情,她脱口道:“那,如果你找不到那丝巾,你会不会放我回去?” 她看着红豆愣住,再接再厉道:“你想啊,我如果被你卖了,那我的东西可不会好好的就那么被跟着一切丢了,肯定会被其他的丫头婆子拿走瓜分了!到时候那丝巾一定会被翻出来——我可没好好藏起来,可好找了。到时候那东西指不定落到哪个不识货的婆子手里,剪了改了,给小孙子当了肚兜呢?——大概是不会当尿布的,虽然软绵,可是不吸水呀......” “......你给我闭嘴!” 红豆果然恼怒:“你藏在哪里?” 许粥粥马上顺口道:“我就是随手塞在了枕头底下。” 红豆果然大怒:“你竟然如此对待?!” 许粥粥又是一副无辜表情胡说八道,准备顺了红豆的意思把安在她身上的人设做足:“这东西或许贵重,可是你也知道,我是个得宠的丫头,平日里接一些好东西的时候多了去了,别说一条丝巾,就算是锦缎金簪珍珠玉镯的我也不缺......何况,那条丝巾有没有绣什么金线宝石的.......” 她眨巴眼睛,对上了红豆发红的眼珠子:“你也看到了,我随手就能给许大娘一颗珍珠,所以那些所谓的贵重东西,我根本不稀罕。” “庸俗!”她气的脸都要歪了,感觉下一秒就要掀翻了许粥粥坐的椅子,然而她还是忍住,看了一眼许粥粥,眼睛一转,想到了什么,又一笑,“你还想回去?你能回到哪里去?可怜虫。” 刚刚还是狐狸精,又成了可怜虫。 红豆一脸嘲讽看着许粥粥,如看一个蠢货:“我青楼做生意能够做的久远,最大的一个能耐就是不得罪人,难不成你还真的以为我敢越权,去帮着主母发卖一些碍眼的丫头子?——一山尚且不容二虎,一个府里,真正当家主做的也只有一个。” 许粥粥点头:“说的有道理。” 红豆见她还是不明白,又冷笑道:“所以你也是一个道理——若是家中的家主不同意,谁敢卖了你呢?” 许粥粥皱眉,家主,总不能是她那个至今还没有见上面的爹?还是她姐姐闻玉屏?但是她的第六感都告诉她,应该是另有其人。 红豆凉飕飕道:“你确实很是能够勾人,将来也会生的美,可惜了,那又如何?比起人家闻家的大小姐,陆家的大公子会爱谁会弃了谁,这不是一眼就明白的事情么?” 陆公子?陆佰常? 徐粥粥眼睛一下子瞪大,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 事实上她也确实觉得不可思议:什么意思?是陆佰常要卖她?可是凭什么?为什么?作为闻瑟瑟,她压根就没有和对方有过多少接触,总不能是为了免于将来和闻玉屏争夺关注度而做的?或者,是陆佰常已经知道自己明白他是草包的事情? 可陆佰常是怎么知道的?能够知道陆佰常是个草包的,除了自己这个穿越者之外也就只有马丽苏...... 这个想法让她禁不住开始发抖,眼泪不受控制的扑簌簌的滚落了下来。 她的反应很大程度上取悦了红豆,对方长长的抒了一口气,顿时神清气爽。 这才对了,这才像每一个进来青楼的姑娘的反应,不是哭就是闹,要么就是不肯接受现实,接下来就是寻死觅活,总之就是不会有如刚刚那丫头那般狡猾多端的反应。 红豆得意极了,对于击破对方的心理防线:“我定要把你这个小狐狸精远远的发卖了,叫谁也找不着,让你叫天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这句恐吓的话并不能够解气,她举起手来,眼看就要一个巴掌甩下来,许粥粥正想着怎么能够用脖子的扭动方法来避开这一巴掌的伤害,这个时候,门外忽然起了风。 这四面漏风的屋子,起风是很容易察觉的,不光是屋中透进来的凉意,还有那不算墙的之隔传来的风铃的声音,梆梆响。 这响动声一直持续,直到让红豆察觉不对。 以这风铃的响动的动静,这风起码得有十级,和这漏进来的微风差距太大,红豆的巴掌还是没落下,她恨恨给了许粥粥一个“你等着”的眼神,然后从袖中掏出一块帕子,粗鲁的塞住了许粥粥的嘴让她发不出一点声响,之后丝毫不顾对方难受到干呕,转身从刚刚的桌子上取了一把匕首。 第一百四十五章 薛定谔 所谓师出反常必有妖,外头忽然响起与风力不匹配的动静,要么是有什么飞鸟缠撞上了风铃,要么就是有人故意发出这种声响,无论是哪一种,似乎都有想要引她出去看一看的意思。 若是前者,不过就是救下一只蠢鸟,而若是后者,那可是要另算的了。 蠢鸟的目的不需要揣度,可是若是人,来此的缘故就要琢磨一番。 红豆瞥了一眼那个被堵地要翻白眼的丫头——若是冲着她来,前脚她把对方带进来,后脚就有人擅自登门,若说无人跟踪,想必自己也不信。 但是她又不能信不过许大娘的眼力和自己的本事。 她冲着许粥粥做了个口型,很慢,足够许粥粥一字一句的读懂:“你以为是来救你的?......做梦。” ...... 她很是警觉,并没有马上出去,而是站在靠墙处细细的听,这一栋楼都是用竹子做成的,可能连廊也是,若是有走动的声音,除非如红豆本人这样轻盈并且熟悉各处的支撑点,否则一定会发出响动,许粥粥刚刚就意识到,红豆每一次的走动都仿佛经过精心计算,即便是气愤到了上头,脚下也没有错过一步,她的走动如猫一样,无声且敏捷。而她听了半天,除了外头凌乱地不同寻常的风铃声之外,不管是声音还是竹子空隙露出的光影都没有一点的不对。 在许粥粥的白眼中,红豆几次忍住了想要出去看一看的想法。 她略一思索,在许粥粥不可置信的神情中,伸手掰动了其中一根竹子。 那是个机关,竹子作为把手掰下,很快就从屋顶打开了一个四方的口子,与此同时掉下来的还有一节吊梯,她灵活的爬了上去,然后很快消失在了那个口子里。 许粥粥一直目送她离开,自己心里也不清楚那声音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过她还是不得不承认,刚刚红豆那一句“做梦”是真的有点扎心,她的心脏就如同被荆棘刺到的小鹿,上蹿下跳,跳得她快要过度呼吸。 尤其是这周围空荡,红豆上去了好一会儿,一点声音都没有传出来,就好像她顺着梯子爬出去寻了个别的通道跑了一样。 她又能跑哪里去?现在跑去找她所谓的“被压在枕头底下”的丝巾吗? 正在许粥粥胡乱猜测着的时候,上头传来了两声沉闷的打斗,借着又是一声闷哼,紧接着就有一个人从那个口子里直直掉了下来,,她落地的时候动静很大,看着就疼,而对方却没有一点声响,软绵无力如一块面粉袋。身形很眼熟,赫然就是刚刚放话让她等着且做梦的红豆。 只是眼前重重落地的女子双目紧闭,头发散乱,刚刚的匕首也不见踪影,脸上甚至还多了一道抓痕——看这情况,她到底是去和人搏斗呢,还是和猫搏斗了? 许粥粥还没琢磨明白,那房顶的口子中又跳进来一个人,身形也眼熟,是挺多一会儿时候不见的箫枣枣。 衣裳整齐头发一丝不乱的箫枣枣站定之后一眼就看到了许粥粥,看她还活着,且有力气瞪大眼睛瞅着他,立刻松了一口气,上前麻利且温柔的把她嘴里的手帕给扯了出来。 许粥粥干呕了两声,抬起头的时候眼圈儿都红了:“你是才来,还是看戏看了一会儿了?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你跟踪我的?那之前你为何忽然不见踪影了?知道不知道那样我好危险?还有,刚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何有人惨叫?又为什么会忽然就发生踩踏事件了?......你知道这女的是个人口贩子吗?就是人牙子,她是个人牙子,且还是见不得光的那种......” 她喋喋不休,大有一种若是箫枣枣不阻止她就一定要一口气说个彻底的一股劲。箫枣枣见过无数被解救出来的人,有男有女有老又少,有的立刻感谢天地,有的嚎啕大哭,更多的也有浑浑噩噩不知眼前已经天翻地覆,只以为不过是错觉,关押时候想过无数次被解救的场景,许这眼前场景有过想象,许还幻想了无数次,以至于真实发生的时候已经分辨不出真实,一双眼睛空洞,表情木讷,要过很久很久才能够明白自己已经自由。 虽然许粥粥只是被短暂的困顿了一时,可是箫枣枣依然仔细观察对方的反应,一开始她呱唧呱唧说个不停,他还觉得有趣,好活泼好灵动好大胆......可是过了一会渐渐觉出不对劲来:他嘘了两次都没有出效果,许粥粥好像耳朵聋了一样,声音越来越大,直到箫枣枣皱眉,施加一些力道握住了许粥粥的手。 这个力道一般人很快就会察觉到疼痛,但是许粥粥却没有,她的手被握的发红,脸上却没有一点痛楚,依然在问他:“你们解决完了吗?是如何找到我的?是正好撞见的吗?......” 她的问题太多了,一连串的出来,箫枣枣略微停顿了一会,就已经错过了好几个问题,他不得不只回答了一个最近的:“说来话长,我们已经盯了这里好久......” 他其实想要问问许粥粥一些别的问题,比如是如何从那人堆中脱身的,又是如何到了这里,中间有没有遭遇过什么事情,比如一个蛮不讲理的小偷等等这些...... 可是,从刚刚救了她到现在,箫枣枣心里一直隐隐约约觉得哪里不对劲,她眼睛很红,欲哭不哭,可是脸颊上又有明显的泪痕,等到他手心中的一双小手青白又红,红了又褪去之后,他终于没办法克制他心中的不对劲,他用那双刚刚握住许粥粥的手捂住她说个不停的嘴巴,然后严肃问她:“你怎么了?” 他一脸严肃,很吓人,吓得许粥粥一下子忘了接下来要说什么,脑子一下子就空了。 见许粥粥这幅表情,箫枣枣反应过来自己大概是太过于严肃,放缓了声音又道:“你很不对劲,是不是没有力气?” 许粥粥一怔。 而箫枣枣又攥了一番她的手腕,见她依然是一副怔住的表情没变,这才发现事情不小:“她给你吃了什么?” 许粥粥愣了一会才反应过来对方说了什么,她摇头,说:“她好香。” 顿了顿又道:“等进来之后,就不香了。” 她又嘟囔一句:“真是薛定谔的香。” 第一百四十六章 瓷器 香? 许粥粥很是聪明,并不傻,而且作为大户人家的小娘子,一般来说是不会随意去吃来历不明的东西的,所以那种市面上用一颗糖就诱拐走小孩的戏码没法发生在富户人家身上,同理也是如此。 若是这样,那么这个香味就可疑起来。 箫枣枣温声道:“你是闻到了什么味道,所以没了力气?” 从他来到这里到现在,许粥粥都一动不动的坐着,且许粥粥除了被塞了一团布让她闭口不言之外,身上并没有多余的捆绑,这周围也没有压制她的人,除非红豆有足够的身手,可是即便这样,红豆难道能够自信对方是个娇弱不能自理的?只能是对方已经毫无威胁。 许粥粥点了点头,又摇头一下,说:“我知道我闻到什么味道——是柏何清沅。” 柏何清沅大名鼎鼎,箫枣枣自然也知道这个香料,当初他还替乔府的管家跑过腿,去拿定好的香料。据说还是什么限定,不好存也无法再有,每次只能开少许,稀罕的不行。可是香料这东西,不就是自己花钱买了,然后叫别人闻的么? 他是个粗人,不懂这香味怎么还能这么贵,闻一口也不升天也不入地的,结果却在这里又听到这个名字。他刚想说香料并不能够让人浑身无力,却听到许粥粥又道:“我怀疑许公子就没死。” 这一句话声音是压低的,但是无论是语气还是神色,都看得出来严肃。 箫枣枣听到了面色一凝,道:“当真?你如何知道?” 许粥粥把自己的猜测说了一遍,道:“那个带我出来的许大娘,十分的奇怪,或者说,她好热心,我只站那里,她就看出来我我有难处,主动过来,与我解围。” 箫枣枣说:“因为那个姓许的大娘?又因为你闻到了类似柏何清沅的气味?所以你就怀疑许公子没死?” 许粥粥道:“不止这一点——她并未反驳我。” 箫枣枣虽然觉得这怀疑的依据实在是站不住脚,但是也只能先点头:“好,等她醒来,我会好好审问她。——现在你有没有力气?咱们要出去,要找个大夫。” 许粥粥点头,开始试着站起身,却还是没有力气,两番之后,泄气的在原位上发呆,她又问:“对了,你是如何知道我在这?还是只是巧合?” 箫枣枣道:“不是巧合,也算是巧合,箫宇的手下抓到一人,搜出身上有一颗珍珠,不是留乡之物,逼供时候交代,我们就抓到了一位老妇,那老妇扛不住,便说了是有人给的佣金。我们就想到会不会是你。” 许粥粥说:“这倒还真是巧。” 箫枣枣点头,说:“留乡这个地方人多眼杂,想要知道一些消息并不难,想要滴水不漏的做一些事情,也不容易。” 这句话提醒她,许粥粥道:“那红豆之前,应该犯了不少,那么多前科,怎么就今日才栽了?你有没有想过缘故?” 箫枣枣自然想过缘故,他说:“只怕她以为你是哪户人家的小丫头......” “不对!”她严肃,“你以为她是临时起意才出的差错吗?不是!她老早就盯上了我,我这回对青楼好奇也是因为她在暗中耍了手段,今日过来留乡的第一步只怕就被她盯上了,我是被人卖了!” 箫枣枣:“???” 她的声音不大,使得已经把事情处理的差不多的箫宇上来的时候并没有听到任何一个字,倒是第一眼看到了那坐在原处一脸严肃的姑娘。 箫宇只记得她的打扮,并不认得脸,他道:“小娘子寻到了?竟然在这里?” 此刻还是第一回真切的看到她的长相,自然在心中惊叹了一番她小美人的长相,再细看下,这才察觉她脸色有些苍白,额头上也微微沁了汗,不知道是紧张还是下意识咬唇的举动,她的嘴唇也是发白的。 箫宇道:“这小娘子是怎么了?——好像在发蔫。” 箫枣枣听到,更加不安起来,伸手探了一把她的额头,触手冰凉,但是鼻息确实正常的温度,面颊虽然也发凉,但是悟了一会儿也就发热了,看来并不是高热。 箫枣枣放下心来:这红豆并没有虐待人的例子,被她用手段发卖到异乡的姑娘,大多都没有皮肉伤,对于青楼来说,女子如同瓷器,磕不得碰不得,妥善对待,柔声哄骗,但是要挖空心头。 瓷器只需美丽无暇即可,花瓶么,若是做不到心中空空,又如何能够体现瓷器的美好清脆呢?又如何摆放鲜花装饰景致呢? 一想到寻回的那几个女子的状态,再看眼前的的小姑娘,箫枣枣就不由得懊悔的想要咬舌头,这还不够,他还想狠狠甩自己两个巴掌,恨自己来得迟,不能在这红豆得手之前就当场擒拿。 虽然许粥粥说的事情很重要,可是眼下有更重要的事情,就是她的安全。 箫枣枣问箫宇:“都处理好了?” 箫宇点头:“都做好了,很干净。” 箫枣枣道:“很好,别留下什么痕迹......” 话还未说完,却听到旁边声音:“干净的意思是什么?” 两人心中一惊,皆没人料到一旁打着蔫的许粥粥在他们说话,还能插嘴,箫枣枣蹙眉,只觉这话题不是她一个小娘子应该听入耳的,正想要寻个话题岔开,却听到许粥粥抬头,冷声道:“确定处理干净了?还是只是控制住了这小楼的所有人?” “......” 许粥粥看了看已经被拖起来捆结实的红豆,她还没醒,即便是垂着头也能看到下颚角那块淤青了一大片,看来并没有被人当做女子而手下留情。 她用下巴指了指红豆,反问箫宇:“她背后是什么人?我今日这一趟,是受了谁的指示?” 她定定看过去,箫宇却扭开了脸,待察觉到许粥粥的视线如阳光一样直视的时候,他脸还红了! 他为什么红脸的原因许粥粥没心情去理会,也懒得理会,而箫枣枣却从她的话中品出几分问题来,他柔声道:“所以,你知道了些什么?” “当然,”许粥粥说,“否则你们可能就会更早找到我——这屋子不透风也不隔音的,我随意嚎啕两句,就算是惊不起一滩鸥鹭,也能惊动一只野猫吧?” 箫宇脱口道:“怪不得我们进来时候看到......” 他话没说完,就已经觉得不妥,很快就闭了嘴。 第一百四十七 扁鹊见了都磕头 许粥粥知道对方说的是什么,她很是恼火的瞪了对方一眼,毕竟无论如何,被一团布堵着都不会太好看,又不是拍剧,还会选择角度来拍摄,尽量保证演员脸不崩,甚至有的还能做到口红都不会蹭掉......可是这又不是纯古偶剧。 而箫枣枣已经确定她动不了的事实,安抚她道:“好好好,不着急,不急于一时——人跑不掉,跑掉了也可以抓,现在还有更加要紧的事情。” 这话他说的严肃,一本正经的样子果然把许粥粥的注意力给吸引了过来:“什么事?” 箫枣枣嘴角带笑,一弯腰就轻松的把许粥粥给拦腰抱了起来,忽然的失重感着实是惊了她一跳,她又动弹不得,只能急道:“呀!你做什么?” 箫枣枣依旧是一本正经的,回答:“你如今可能自己走路?” 对方哑然。 箫枣枣又说:“不然你有什么办法可以自己挪出这里?” 许粥粥又沉默。 箫枣枣讲:“你总不能让我把你丢下去?” 三句问话之后,箫枣枣只等到许粥粥沉默,他忍俊不禁,笑说道:“我们先去寻个大夫,这才是最重要的。” 许粥粥还要说什么,就被箫枣枣一句“你也不想大小姐着急吧”给堵了回去。 确实,她今日出来了大半天,看似一天时间过得快,平日里在府里吃吃喝喝玩闹一番睡一觉也就过去了,谁想到也能经历这么多事情。 箫枣枣示意箫宇去找一袭斗篷来,把许粥粥遮挡的严严实实一丝光都看不到才满意。 许粥粥略感郁闷,除了郁闷之外,还有一丝掩盖不下去的不好意思。 虽然这个原主的年岁就是个初中生,可是自己的心理年纪好歹也大学毕业了,被一个高中生年纪的男生这样抱着走,实在是对脸皮厚度的考验。 而且她虽然看不到外头的风光,耳朵却很清楚的听到窃窃私语的动静,联想一番画面,就感觉周围的注目礼都要把她戳穿了,她就恨不得立刻像个鸵鸟那样的埋到沙堆里。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听到沙堆发出沉闷的笑声,笑意带动的震动让发出的声音显得有些笑闷:“小心憋坏了。” 声音明明是从她头顶上响起的,可是震动频率却好像在她的耳边,等到她反应过来自己已经无意识的把头埋在箫枣枣怀中一段时间之后,她已经脸红了好一阵子。 她迷迷糊糊上了马车,马车慢悠悠的走,她一路从安静到听到了人声和街市的嬉闹,已经知道自己离开了留乡,回到了京城的闹市区。可是马车依然在走,渐渐离开了闹事,拐到了一处偏僻的巷子。 箫枣枣介绍这是他熟悉的大夫,尤其擅长解毒,等她闻到药香,掀开斗篷时候,周遭的昏暗让她一时无法适应,等她缓过来看到了桌上的油灯,立刻心惊:“天黑了?!” 她急道:“我姐姐......” 箫枣枣早料到一般安抚她:“放心,尚未天黑,只是傍晚。” 许粥粥明显不信:傍晚点油灯? 箫枣枣又顿悟,解释道:“这位太夫眼神不太好,稍微暗些就更不好了。” 许粥粥:“......” 既然暗了看不清楚,为何又把问诊室选在这一间四面无窗的屋子里?这屋子别说如今这时候,就算是正午只怕也不会敞亮多少,除了桌上一盏油灯带来的光线之外,四周角落都阴暗的像是开了暗角一样。 许粥粥暗暗想到:“这个时候就算是阴影中躲个人都不好发现。” 这念头刚冒出来,阴影中就冒出来一个声音,慢慢悠悠,像半死不活,又像能遗留千年那样:“小枣哥儿背地里说人坏话,当心烂了舌头。” 这应该就是那位很能解毒的大夫,等到他慢吞吞从阴影中走到问诊台前的时候,许粥粥才看清楚对方的面容:这太夫头发乌黑,面色苍白过头,不是那种病态的白,是一看就不怎么晒太阳,宛如吸血鬼伯爵那样的白皮,中年而已,不管是从头发的茂密程度还是从他一双一看就是高度近视眼的眼神,都不是个名医的模样。 除了身后一大排的药柜,还有桌边墙角堆到新旧不一的“华佗在世”“扁鹊重生”招牌,许粥粥有那么一个瞬间怀疑这是不是这太夫自己买来糊弄人的。 这个怀疑在这大夫简单把了脉就低头写脉案的时候达到了顶峰,许粥粥忍不住道:“大夫,就这样看好了?” 大夫点头,专心致志一笔一划,脸都要贴到纸张上那样的写着,许粥粥心里忐忑,又看了看一边的箫枣枣,他倒是镇定自若,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对比起来,箫枣枣反而更像个靠谱的大夫。 “啊!”忽然指尖一疼,犹如被针扎的痛感袭来,许粥粥本能的抽回手,定睛一看,正好看到那大夫手里一枚银针发着光。 “你......”许粥粥一口气梗着,想要骂人,忍者九年义务教育三年高中四年大学的素质教育给忍了下来,问道,“大夫,您做什么呢?” 施针不是施针,倒像是偷袭,哪有人施针往人手指头上戳的? 那大夫一双眼睛眯的厉害,声音倒是温和的,说:“你看,好了吧?” 他慢条斯理开始收拾装银针的羊皮卷,一边卷一边对箫枣枣说道:“寻我就对了,我可是一针神医,能不开药就不开药,一针下去,扁鹊见了都磕头,是不是,小枣哥儿?” 许粥粥还在莫名其妙,箫枣枣已经笑着答谢道:“多谢神医。” 那神医大方接了这声道谢,把一张药方越过许粥粥递给了箫枣枣,说道:“你家小媳妇儿有些体虚,虽然是娘胎里带来的,不过不要紧,她福气好,心气顺,只要一直叫她开心,不用两年就能养的白白胖胖。” 这大夫! 看着不靠谱,果然真是不靠谱,眼睛近视眼就算了,怎么还眼瘸起来! 许粥粥一下子就急了,站起来劈手就夺过了药方,叉腰道:“你胡说什么?!谁是他小媳妇儿!?” 那太夫笑笑,一双原本就眯缝的眼睛更是眯的就剩一条线:“哎呦?你还不是他小媳妇儿?我看你们俩倒是挺般配,还以为你是这小枣哥儿看上的小媳妇儿呢。” 若是说原本他像个不靠谱且没人挂号的大夫,现在就像是过年时候村子里喜欢聊八卦的嗑瓜子的大爷。 他歪了歪头,越过许粥粥冲着箫枣枣说道:“我说小枣哥儿,连个小媳妇儿都抓不牢,还能抓什么大功啊?” 第一百四十八章 扁鹊见蔡桓公 面对这大夫的胡说八道,箫枣枣只能尴尬苦笑,冲着大夫作揖:“一针神医可饶了我,这是我邻家妹子,可莫要胡说。” “哦......邻家妹子。” 从这大夫笑得贼兮兮的表情来看,这说辞明摆是没放心上的。 “胡说不胡说的,你们年轻人说了算,”他虚空点了点许粥粥的额头,“只是我这医术,我说了算。小姑娘,这方子别丢,可是你的救命东西。” 箫枣枣点头:“多谢神医。” 神医哼了一声,瞅着许粥粥不挪眼:“小姑娘,我也但得上你一句谢吧?” 许粥粥依然叉腰,她还在生气这太夫胡言乱语和不着调:“凭什么?” 神医仰头看她,笑道:“凭我妙手回春,一针下去,你就活蹦乱跳......” 闻言,许粥粥愣住,这才反应过来她刚刚不管是抽手的动作还是跳起来反驳,都十分的顺畅和麻利,那刚刚大夫的扎针,看来是在测试她的动作反应。 还真是......妙手回春。 许粥粥目光落到了脚边一块落了灰的匾额上,盯着那四个大字看,也不言语。 箫枣枣在她身后,自然看不出她在看什么,只是一味的对那神医道谢,那神医也不接他的话,只是笑看许粥粥一眼,说道:“你这体质,虽然不要命,却也麻烦,我隐约记得我手边也瞧过类似的脉案......那病者可要比你凶险多了,当时我险些都没控得住,若非那小子运气好,遇到我师父,不然现在估计已经在阎王爷那里排号投胎了......” 他越说越起了兴趣,道:“我师父和我当时都是摸不着头脑,又是苦恼又是兴奋的......从未见过这样的病症,差点就信了鬼神一说,当然了,医者信不信的不要紧,病者家人一定会去三跪九拜的.......哎,那小子叫什么来着.......” 他挠头,蹙眉,“嘶”了半天都蹦不出一个字来。 箫枣枣了然,拍了拍被唬的愣神的许粥粥,道:“他一向这样,好好的病理不说,非要讲的神神叨叨,别理他。” 许粥粥表示赞同。 她之前不是没看过太夫,能被闻府请来的也大致上不会是庸医,人也没看出来什么玄乎的门道,只说这原主是心情郁结加上体质本就虚弱导致的伤寒加重,如今她心情开阔,能吃能喝,身体素质自然就好了起来,每日照镜子都能眼看气色一日好过一日的,怎么落到这个“神医”这里就凶险了呢? 虽然心里嘀咕,又满腹质疑,可是想了想“扁鹊见蔡桓公”这一章课文,她还是把那张药方带着三分慎重地揣进了怀里。 她的举动很大程度上的让那神医满意,他很是愉悦地摸了摸下巴不存在的胡子。 宋人过了四十才开始续须,此前是可以修发刮胡,并不受固什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说法,由此来看,这位神医应该还不到四十岁。 那倒是生的老成。 老成的大夫之后就没空理会他们,似乎是因为那句话让他回忆起之前的脉案,唠唠叨叨的起身去开始到处翻腾纸堆,口中还念念有词:“我明明记得是写在一卷纸上,上面还画个勾魂儿的小鬼......” 等到箫枣枣十分从容自如的带着许粥粥单方面告辞的时候,那神医还在撅着屁股在一堆卷宗里翻腾,还一边嘀咕:“那可是我头一回和小鬼儿抢的活......” ...... 他说的内容配合上那光线昏暗的屋子以及对方神神叨叨的举动,确实挺令人不安的,许粥粥直到坐上了回府的马车了,也依旧心里惦记着那个神医。 终于等到车厢外头的景色到了自己熟悉的街景,她终于忍不住,道:“那大夫说的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和小鬼抢活?” 具体的情况箫枣枣其实也不清楚,他想了想,尽量整合了一下他听来的片段:“一针神医倒是与我说过这事,说几年前的时候救治过一位病人,那病人看似受了重伤,流血很是唬人,可是对于他来说也就是止血的问题,一般来说,只要伤势没有到要害,失血之后,虽然会多少伤及根本,可是这就像是花草受损了根茎一般,慢慢养护自然会恢复的。” “可是那位病人给他的感觉就像是.....有人在故意把那一株受损的花草给拔出来一样。他不停地栽种回去,第二天一早就会看到那花草又被拔了出来......像有个看不着的人在恶作剧......实在是头疼。” 许粥粥听了,说道:“那就是病情反反复复?可是和小鬼有什么关系?” 箫枣枣道:“因为找不到缘故,不知道病情反复的根源在哪里,给人的感觉就像是有个小鬼,拼了命的在把人的魂魄给抽离出去,等于说,医者在和那小鬼抢夺魂魄。” 一针神医说的玄乎,说那病者的魂魄很是不稳,起初他还觉得病者的家属请来梅峰寺的大师前来坐镇令人无语,若是所谓神佛有用,那还要大夫做什么?可是后来他也有点被动摇,路过那坐镇的舍利子的时候,都忍不住行了个肃目礼。 箫枣枣说:“这就是个个案,我与他相识多年了,他除了医术靠谱之外,整个人都是疯疯癫癫的,你若是把他的话放在心里,难受的只能是你。” 再说了,一个医者,能说出来什么病人魂魄不稳的话来,让箫枣枣在下一次寻他问诊的时候还是做了好一番的心理建设的。 箫枣枣话自然是在理的,许粥粥也点了点头。 许粥粥略略叹了一口气,就听到箫枣枣严肃说道:“我还有一件事情,要提前与你讲的。” 从认识以来,她很少见到箫枣枣面上严肃的表情,今日箫枣枣似乎特别容易严肃和端庄,这让许粥粥都情不自禁的坐直,问他:“什么事情?” 箫枣枣轻咳一声,说道:“我今日要把胡娟娟带走。” 许粥粥一愣,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听到箫枣枣继续道:“你今日受难一事,你如何生出要去青楼的心思,你如何知道青楼的,想必你心里也有了一点揣度,明日我或许还会登门,寻你问话。不过今日,不管是为你的安全,还是先下手为强,我都是要把胡娟娟带走的。” 箫枣枣继续说:“你身边的贴身丫头我都知道,小绺是外乡来的,知道这事的可能性不大,你若是想知道京城中的事情,也不大可能从小绺口中获得,能让你听得随意信的自然的,自然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既要是府里的老人,还得得到你的信任。” 这样筛选一边,留下的也就是胡娟娟。 许粥粥脑子一下接受不了这个信息,张了张嘴,只出口一句问题:“你要带走她做什么?你要杀了她?” 她一下想到了之前箫枣枣说过的“别活了”,脱口道:“你以为是胡娟娟害我?不是的!不是她!真的不是她!是别人!是......” 那个名字马上就要脱口而出,然而话没说完,路程却走完了,马车刚一挺稳,帘子被立时被掀开,一张笑脸出现在他们二人面前:“二小姐回来了?” 第一百四十九章 嫌疑 迎她的就是胡娟娟。 因着刚刚还在谈论她的缘故,许粥粥死死盯着她,看她反应,却只看到她一脸的从容和与往常无甚异常的表现。 她落落大方,不卑不亢道:“箫公子,大小姐让我见了箫公子一定要多谢你。” 箫枣枣点点头,却依然坐着一动不动,许粥粥诧异,心中又不安,却也不敢动——何况她也动不了,她的位置位于马车的后方,除非箫枣枣先下马车,才能让她从容下去,否则她就只能错身过去,但是眼下这个情况,箫枣枣明显是没打算让她下去的。 就在胡娟娟诧异时候,他终于看着胡娟娟说道:“你也是不知道你家小姐何时归家,却在这风中等了许久,等到面上也有了风尘——是个好丫头。” 胡娟娟在马车前,仰着头看他们,笑道:“箫公子过赞,这是婢子的分内事而已。” 她又想继续请他们下来,此时箫枣枣却道:“你们小姐扭了脚,不方便在此处下车,可能要走府上的西门。” 胡娟娟果然吓一跳,立刻对许粥粥道:“小姐扭了脚?是出了什么事么?” 箫枣枣在许粥粥开口之前说:“要知道你们小姐出了什么事,不如上车来看看就知道。” 胡娟娟一愣,想想也是,稍微犹豫之下,吩咐了车夫调转马头转走西门,便也跟着上来了。 她上来之后,原本想要坐在许粥粥身边,箫枣枣此刻却伸长了腿,挡在了面前,于此,原本就不算是特别宽敞的车厢内就只剩下箫枣枣旁边有一处空位。 胡娟娟无处选择,只能勉强坐在了许粥粥斜对面的位置。 一上马车,许粥粥就感觉到车厢内的氛围变了,箫枣枣的面色要比刚刚还要冷上几分,整个周遭的氛围变得凝重,空气中好像掺了胶一般,令人呼吸都要变得刻意。 胡娟娟自然也感觉到了变化,偷偷看了一眼许粥粥那边并没有得到任何的答案,她也只能强行镇定,可是紧咬的唇以及头上颤抖的簪子五一不暴露出她的紧张。 马车走的不快不慢,闻府本也不大,从原本的北门拐到西门,也不过就是绕个半圈的距离而已。 许粥粥不懂箫枣枣到底要做什么,她也不敢出声:她拿不准古人的行事方法,也不能完全用现代人的思维去考虑古人办案的每一步的走法,毕竟现代的警\/察也说不出什么“她活不成”这样的判语。 所以在她看着箫枣枣在距离北门一步之遥的地方出手的时候,她惊愕地说不出来话——她只眼睁睁的看着箫枣枣忽然在胡娟娟的后脖子上轻轻按了一下,还没来得及任何反应的胡娟娟就一句话没说,软绵绵的栽倒在马车上。 许粥粥吓得不轻,本能反应就是:“你杀了她?!” 箫枣枣却笑得轻松:“杀人哪里这样容易?你以为我是什么绝世高手?” 许粥粥道:“你难道要这样带走她?她是好歹是闻府的丫头,你得经过我大姐姐同意。” 箫枣枣道:“你怎么知道闻家大小姐会不同意?” 他随意拔下胡娟娟头上那根发颤的簪子,在手里随意一般把玩,道:“若是闻家的大小姐知道这丫头有害你之心,第一个要杀她的人就是你大姐姐。” 许粥粥瞪她:“这一切只是猜测!” 箫枣枣却说:“猜测也好,事实也罢,一切也要等审问了之后再行判断......更何况,她即便是无心,却也是害你今日涉及险境之人。难道无心犯错,就不是错了吗?” 这时,马车停了下来。 这一回箫枣枣很是麻利的跳下了马车,站定之后,冲着许粥粥伸出了手。 许粥粥还要问他如何处理昏迷的胡娟娟,难道就这样把她放这?还是直接招呼不打一声的扬长而去?等她下马车之后,箫枣枣并未离开,而马车却在车夫的一声吆喝之下缓缓驶走。 许粥粥瞪他。 箫枣枣却说:“我需要亲手把你交还给你大姐姐,否则可是失礼的。” 她咬牙:“你把我的丫头带走,也很失礼。” 箫枣枣依然还是挂着笑,道:“我这是失礼还是救你,还不忙着下论断呢。” 他拎着许粥粥熟门熟路的进门,一边道:“对了,你之前在马车上,说不是她,是谁?” 许粥粥听了这句话,脚步顿了一瞬,这一瞬的卡顿很难逃过箫枣枣的眼睛,他脚步不疾不徐,却也留足够了许粥粥交代的时间,道:“你说是别人,那么这个别人,是谁?” 许粥粥很是为难——这事若是涉及了陆佰常,那么马丽苏就很难说没有卷入其中,否则实在是找不出陆佰常要对付她的原因。可是若是牵扯到了马丽苏,到时候一旦有个什么问题,自己的身份会不会被怀疑呢?古代哪里去相信穿越?别说古代,哪怕是现代出现这事,当事人最有可能的结局也是宛平南路600号——马丽苏若是想要害自己,根本不必说是实话,只要说个什么妖怪附体鬼上身这种,她就很难落个完满结局的。 可是如果不说这事,这锅可能就会被胡娟娟给背了。 自己是一条命,胡娟娟也是一条命呀。 想到这,许粥粥两步追上箫枣枣,告诉他:“那个红豆以为我是个得宠的丫头,是陆府得宠的丫头。那陆家的大公子要成亲了,怕新妇顾忌,故而发卖了我。” “陆府?”箫枣枣略微思索便锁定了对象,“陆佰常?” 许粥粥没料到他锁定对象锁的那么快,微微一愣,才道:“啊,对。” 见她给了肯定答案,箫枣枣的面上拂过一丝的惊诧,但是很快就被一缕笑意给替代过去,须臾,他微笑低语:“有意思。” 还没等许粥粥问明白有意思在哪里,就听箫枣枣说道:“一个年轻的公子,一个,该到了情窦初开的丫头......有意思极了。” 许粥粥听明白这话外音后,顿时觉得狗血上头:“这怎么可能?那陆佰常平日里并不常来,就算是来也只是去主院中,连和我大姐姐都不曾私下过多往来,怎么可能和府里的丫头?” 箫枣枣从袖中拿出一物,正是刚刚从胡娟娟头上摘下来的簪子,说道:“这个簪子,叫做蝴蝶点水簪,做法精巧心思奇妙,很是受到城里年轻姑娘的喜欢,你觉得,二两银子一个的发簪,是一个丫头买得起的吗?” 许粥粥沉默了,片刻后,才轻声道:“所以,我这一番交代,反而让胡娟娟的嫌疑更重了是吗?” 第一百五十章 还不如丫头 箫枣枣看出许粥粥此刻的复杂心绪,想了想,还是斩断了安慰她的想法,说道:“这不是你的错,若是她果真做了,你说些什么做了什么,其实都改变不了结果的。” 他将那一枚发簪收进袖中,然后继续走,边走边道:“你放心,我知道你怕什么,我不是个会滥杀无辜的,我们小乔大人也是真真正正的菩萨心肠,你的婢女即便是做了什么,死罪大概也是不会的。” 许粥粥沉默,光是不死有什么用,多得是生不如死的处罚。 尤其是大府中叫得上名字的丫头,被赶出府的惩罚比死了还难受,否则为什么红楼梦里金钏会投井? 许粥粥其实有挺多想问,她也知道自己有更多的东西需要说明,但是最终还是没机会开口。 ...... 入夜,小绺来告之,闻玉屏来了。 小绺的面上有些慌乱,因为胡娟娟的忽然“告假”,让她非常非常的不适应,她没准备好当一个独当一面的大丫头,而且她也十分的困惑,怎么胡娟娟只是去府邸门口迎个人的功夫,转眼就告假了呢? 以她的敬业,即便是再十万火急,也会回来安排好所有的一切再走,必然不会如今日这般,招呼不打一声的就不见了踪影,连带她告假的消息都是闻玉屏身边的柳芽过来传的。 小绺数次想要询问好像知道些什么的许粥粥,可是许粥粥蔫蔫的,看着累的很,一声不吭地由着被伺候洗漱,然后倒在床上蒙头大睡。 小绺被这种无形的低气压弄得很是茫然,这种茫然消耗了她的勇气,令她今日的后半程时光都十分的沉默。 这种沉默一直延续到天完全擦黑,廊下点了灯,就在院子要落锁的前一刻,闻玉屏来了。 已经到了就寝的时候,闻玉屏却依然装扮整齐一丝不苟,她先是看了一眼食盒中动都没动过一口的晚饭,又瞥了一眼木讷的小绺,虽然一句话都没说,可是在闻玉屏进屋之后,她还是结结实实打了个寒颤。 闻玉屏进门之后,就看到已经得到消息起身的许粥粥,她穿着寝衣散着头发,沉默的抱着被子坐在床头没动,她一张脸本来就白,听小绺说从回来就开始睡,可是闻玉屏看到的却还是一张憔悴惨白的脸。 柳芽把凳子挪了过来,闻玉屏坐了,伸手怜爱的拂过她的脸。 闻玉屏的手又暖又软,即便是在夜风中过来也没有沾上一丝的凉意,反而是许粥粥,在被子里包了小半日,也没有把脸蛋捂暖一分。 闻玉屏看她这样憔悴,话还未说,眼泪就先流了下来:“我妹妹可怜,被身边人算计,都是姐姐不好。” 许粥粥脸颊冰凉,不自觉的要和温暖的事物贴贴,她眼睛干的厉害,怎么都流不出眼泪来,一张口也像是缺水的样子,嘶哑的要命:“姐姐,胡娟娟会死吗?” 虽然箫枣枣主动对她保证,说什么不会处死胡娟娟,可是她还是不信。 闻玉屏幽幽道:“我妹妹心善,到了这时候,还在关心一个下人。” 她说:“她这样对你,你都不生气?——这可是背主。” 许粥粥摇头,道:“我只是不信,为什么呢?——姐姐,我不了解胡娟娟,可是那是你看重的丫头,十分放心才指给我的,你难道相信她会做这种事吗?” 闻玉屏叹气,恋爱的替许粥粥顺了一把头发,问她:“那你知道不知道,为何今日箫侍卫会过来请罪而不是来商议?” 许粥粥摇头。 今日箫枣枣来见闻玉屏,十分简单的叙述了一遍今日发的事情,并且对处理胡娟娟的行为告了个罪,而当时闻玉屏被许粥粥今日险些被绑票的事情吓得捂了好几次心口,她以为当时闻玉屏无暇关心胡娟娟的处理方式。 而闻玉屏却说:“倘若这事只是下人背主,那么这就是闻家的家事,箫侍卫只会把人交给我,让我作为家事来处置;可是他却直接带走了人,还对我告了个罪,这就表示实际上胡娟娟这事,是扯到别的公事上了。” 许粥粥茫然:“公事?” 难道是拐卖人口? 当时箫枣枣确实是说了一句青楼他们已经盯了不短的时日,难道真是这个事情? 闻玉屏点头:“至于是何公事,你我皆是内宅女流,自然不用知道,但是箫侍卫并未用公文前来带走胡娟娟,而是用这个方法,是给了我们闻府面子,姐姐应该要应承下他的情......今日能脱险,也是全靠箫侍卫,这两番恩情在,箫侍卫日后,就是我们闻府的贵客。” 闻玉屏说不是没有道理,于是她点了点头,表示听进去了,可是依然道:“可是姐姐,你相信那公事能有胡娟娟的参合吗?说不定她只是一时糊涂,着了别人的道呢?” 闻玉屏耐心道:“一个下人最重要的就是衷心,只要足够衷心,那么外人如何挑拨都不会中计,更别说外人的算计是用在自己的主子身上,她能被人挑唆害主,那就不是什么愚蠢了,而是恶毒。留一个恶毒且不忠的人在身边,瑟瑟,你能睡得着吗?” 她心疼地摸了摸许粥粥的脸,手指在许粥粥眼下的乌青处停留,道:“你看你,也是吓坏了,姐姐不来,你是不是就要在被子里躲到天亮了?” 俗话说柔情蜜意才是杀人刀,经历了一天的波折,踩踏事件也好,那什么许小粥的威胁也罢,包括了红豆的绑票,还有胡娟娟的意外出卖都没有让许粥粥崩溃,倒是现在,闻玉屏的心疼和眼泪让她破防。 她怎么睡着的都不记得了,只知道闻玉屏一下一下安抚她,叫她别害怕。 ...... 次日时候,箫枣枣又登门了。 作为贵客,他理所当然地得到了好茶好点心的招待。他喝了一杯茶之后,瞥了一眼小绺,对着许粥粥笑道:“你身边的这个丫头,还是这么上不得台面。” 他又说:“不过最重要的还是衷心,其他的不着急,慢慢来。” 这句话被许粥粥反应过来之后,手脚都发凉了:“什么意思?确定了吗?” 箫枣枣摇头,又点头:“她说自己不认识红豆,也说只是听了传闻才知道那青楼的事情,而且,她还甩给你。” 许粥粥一愣,又听箫枣枣问她:“那方红豆丝巾,你如何得到的?” 许粥粥没料到他会这样干脆直接的问,反应过来后又觉得这没什么不好,于是也直接把雷鸣那事说了。同时道:“我昨日试探了一番,那红豆好像和雷鸣关系匪浅。” 说着就命小绺把胡娟娟收起来的丝巾拿过来,小绺哈记挂着胡娟娟之前说的内容,虽然纠结,却也还是去找,过不久又空着手回来:“二小姐,没找到。” 小绺道:“我清清楚楚记得胡姐姐是把那丝巾搁在她床头箱柜中的,可是我刚刚去找,却横竖都没有。” 小绺第一反应就是府里急了贼,她发急道:“二小姐,这可是要报官的!” 箫枣枣笑着对许粥粥说:“你家这个丫头这一点倒是好,有什么事情先想着报官。” 许粥粥头疼,打发了小绺下去。 箫枣枣给她面子,等无人了才说道:“你还不如你的丫头,家里东西丢了会知道报官,你倒好,半夜墙头爬一个大活人,不想着喊家丁,反而和人家聊起来。” 第一百五十一章 草包 “确实,”许粥粥慢吞吞道,“是我的错,我就应该见到半夜有人爬我家院墙,立刻二话不说,关门放狗......” 箫枣枣:“......” 他自然是想到了自己当初,又想着雷鸣之所以能够达成目的,只怕也有自己一部分责任,他咳嗽一声,想解释些什么,又觉得还是闭嘴好。 于是他不说话了。 但是总不能都不说话,他于是咳嗽一声,算是半转移话题半公事公办问道:“你如何觉得,雷鸣和那红豆关系匪浅?是当时红豆说了什么?” “也说了什么,也做了什么。” 许粥粥把当时红豆的反应细细讲了一遍,有意的漏去红豆那句“小狐狸精”,反正也不影响剧情,这属于是无关话题。 “那就有意思了,”箫枣枣这两日说这句话的频率特别高,也不知道到底有意思在哪里,反正许粥粥是没觉得哪里有什么意思,“这丝巾若真的是红豆赠与恩客的,胡娟娟知道倒是可以解释地通;可是若是雷鸣和红豆的定情之物,那么就可以解释地通红豆知道那东西落到你手里时候的恼怒,却解释不了胡娟娟如何知道这丝巾来历。” 箫枣枣说的绕口,可是许粥粥还是听明白了,尽管这番明白不是许粥粥爱听的,她神情不好,道:“所以,胡娟娟的嫌疑就更高了是不是?” 只听箫枣枣说道:“你自己想一想,胡娟娟的嫌疑难道不高吗?” “我知道,”许粥粥点头,“可是,为了什么呢?” 箫枣枣说:“无外乎那些事情。” 许粥粥沉默,确实,若是这样分析过来,如果是陆佰常察觉事情,然后想要清除掉自己迎娶闻玉屏路上的隐患,这个想法出来,以他在京城的地位,势必会有一大批人觉得,示好的机会来了。 一方面是一个府里平平无奇不受重视的幼女,一方面是在京城得到提拔风生水起的机会,而代价也不需要付出什么,大概只是需要抹掉一点点的良心。 雷鸣作为一个落魄书生,想要牢牢抓住这个机会并不难理解:他首先想办法接近了许粥粥,然后留下了一堆不知所云的话以及一条丝巾,要么,许粥粥会去接近陆佰常,这个可能性不大,要么,就是对所谓的青楼起了兴趣,即便是这一回许粥粥没有自己去,在闻玉屏婚事之前,胡娟娟也会想办法哄她起这个好奇,偷偷前去一次。 只要她去了,那就等于羊入虎口了。 她讲:“雷鸣是在替陆佰常表衷心,只要他替陆佰常做了这件事,那么他们俩就属于是一根绳上的蚂蚱,谁都跑不掉,而且互相有把柄在手,一个呢,不怕他不提携自己,另外一个呢,不怕将来对方会出卖自己。” 箫枣枣点头:“确实是可以相互牵制,这也是用人之法,与其相信完全的衷心,不如把柄牢牢握在手里。可是,他留下丝巾是为了什么?” 许粥粥说:“为了激怒红豆——我毕竟不是真的什么丫头,从古到今,大概就没人敢去发卖官家的小姐,他怕红豆半途生了怯意,于是便留下那方丝巾,用来激起红豆的妒火,一个嫉妒的女人能够做出什么事情,是男人女人都想象不到的。” 箫枣枣说:“所以这条线就连起来了——雷鸣是为了自己的前途,红豆是为了自己的情郎,而胡娟娟......或许,也是为了自己的前程。” 许粥粥起先不明白,说:“什么意思?” 之后很快想通:“你的意思是说,她也是为了陆佰常?就他?” 箫枣枣认真道:“当然是他,除了陆佰常,这条线中,有谁会让一个平日里恪尽职守的丫头昏了头冒着送命的危险去背弃主人?再说了,你是她的小姐,你出了事情,你身边的丫头面临的就是失职,要么会被主君迁怒活活打死,要么就是寻了人牙子发卖了——胡娟娟若不是疯了,就一定是知道背弃主人之后会有更好的前程。” 许粥粥听了简直无语和不可置信:“前程就是陆佰常?他算什么前程?” 箫枣枣一点一点和她分析:“京城目前最是风光的才子,得山南先生垂青,人脉广阔,结交的人皆是非富即贵,而且这一年时间,他手上的银钱往来如流水一般,即便是他将来江郎才尽,他也是个人上之人啊。——当一个人上之人的良妾难道不好吗?” 许粥粥冷道:“什么才子,草包而已。” 箫枣枣沉吟一番,忽然发现刚刚一直没想明白的事情在这一刻顿悟了:“我现在明白,陆佰常为何把你当做眼中钉了。” 许粥粥把对陆佰常的反感这样直接的表现,其实一早就有了端倪。 留乡发生的事情,牵扯到了好几个人,可是许粥粥只对胡娟娟觉得不可置信,千方百计想要得到否定的答案。其实也能理解,谁能相信自己的贴身丫头会背弃自己呢? 可是陆佰常呢?陆佰常是她未来的姐夫,平日里即便是见面的次数不多,相信陆佰常也未曾对她有过失礼,毕竟这都是该有的礼节。 但是从头到尾,她都没有觉得陆佰常参合到了这件事情中有什么不可置信的。 好像陆佰常就是个坏蛋坏人,和坏事牵扯到一起再正常不过。箫枣枣虽然不知道这二小姐和未来的姑爷能够有什么矛盾,可是能让那未来姑爷下这么狠的手,看来这事还是值得端上台面讨论讨论的。 他咳嗽一声,说道:“那丝巾应该还在府中,既然你刚刚说,那是用来激怒红豆的,那么就表示雷鸣的算计里红豆也是个关键人物,胡娟娟是你的贴身侍女,她负责打理你的日常,想要在你身上多个荷包多条帕子是再容易不过的。——在那东西尚未发挥用处之前,是不会擅自收回的。” 许粥粥点头,问他:“你之前说,你定了青楼好久,是怎么回事?” 箫枣枣说:“说来话长,以后再说吧。” 许粥粥不信什么以后,她直接问他:“你之后真的会说?” 箫枣枣看向她,目光算是诚恳:“这事说来和你还有点缘分,为了这么一点子的缘分,我会说的。不过我现在有个疑问,你得回答我 他顿了顿,忽然冒出一句:“——陆佰常,为何把你当做眼中钉?你是不是知道了他什么事情?” 第一百五十二章 困顿 许粥粥一早就做了准备,箫枣枣一定会问道有关陆佰常的事情。毕竟陆佰常已经出手,箫枣枣肯定会过问原因,所以听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她并没有太大的反应。 “我是不喜欢他,”她说的直接,“我觉得他名不副实,空有才子之名,实际上是吹得太过,我觉得她配不上我姐姐——可是我并没有在他面前表露过什么。” 这一点箫枣枣相信,他又问:“你这样不喜欢,就没有任何表示?没在你姐姐面前提一番你的态度?” 许粥粥道:“当然有,我是问过我姐姐,就那么喜欢陆佰常吗?” 箫枣枣问:“那你姐姐是怎么说的?” 许粥粥蔫了:“我大姐姐.......不在乎。” 箫枣枣奇了:“什么叫不在乎?婚姻大事,如何就不在乎?” 许粥粥也不懂,她一个从小就受教育婚姻恋爱自由的现代人实在是无法理解古人对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尊重,这选个丫头在身边都要选个可心的,怎么找个丈夫这事反而就随意了呢? “反正意思就是不在乎,不过就是门当户对,至于他是不是个草包也无妨的,反正过日子又不是用来念诗的。” 箫枣枣若有所思:“那也就是说,你的喜好并没有威胁到陆佰常的婚事,那就奇怪了,既然没有威胁到,你一个未来的小姨子怎么就成了他的眼中钉了?” 许粥粥冷笑,冷笑中饱含的内容十分复杂,可惜她的表演经验太少,并不能立刻在一声短暂的冷笑中表演出诸如“早有预料”“心知肚明”“秋后算账”等等复杂的情绪。 她凉凉回了一句:“许这就是他的本性——他本就学识平平,忽然开蒙,那些什么吹捧啊地位啊一下子被抬高,这得是多大的意志力才能坚持本心不飘飘然的?一个人一旦飘了,定然是见不得听不得任何一丝一毫忤逆他的话的。他或许是做不出要我命的事情,可是他底下那么多等着拍他马屁的,他或许给了别人一个白眼,那些人或许就会一人一脚上去把人踩死。” 虽然能听出来这分析中带着怨气,可是箫枣枣还是觉得挺有道理,可是由此一来,又出现另外一个问题:“若是你的说法成立,那么这件事情就等于是在替陆佰常开脱了——等于是下面的人揣测他人意图错误而做的错事,到时候只要陆佰常稍微打点一番,罪过就会被雷鸣和红豆那边全盘领受了。”、 箫枣枣一边说一边观察许粥粥的神色,倒是看不出什么变化,还是冷着脸一言不发。 他忍不住说了句:“若是这样,那么他和闻家的婚事可就撼动不了了。” 许粥粥说:“本就撼动不了。” 她说道:“无凭无据,单凭红豆一面之词,并不能够证明这件事情陆佰常有卷进其中的,而且就算是对薄公堂,陆佰常难道不会反咬一口污蔑红豆栽赃嫁祸?她说我是陆府的丫头,可是随便寻个人作证,也可以证明我不是。我是倒霉的,可是世人也会觉得,陆佰常也是倒霉的。” 但是最终倒霉的,只会是雷鸣红豆以及胡娟娟这三个无关紧要的炮灰。 许粥粥看起来是一点也不着急,她确实也是不着急的——她昨夜失眠半夜,也是想明白了。 闻玉屏说箫枣枣带走胡娟娟表示这件事情上升到了官府办案的程度,那么也就表示这件事情其实不止她眼前见到的这么一点子的面貌了。在这个府邸的外头延展出来的线路她瞧不见,可是不代表没有在发生。她的遭遇,她的倒霉,充其量也只是一个寥寥略过的片段罢了。 受到古代女性的局限性和身份的约束,她所能见到的世界,就是举头的天空,所能听到的,即便是鸟叫,也是笼中选出的婉转的鸣唱。 箫枣枣是一只没有关在笼子里的鸟,可是他能告之的信息,甚至比笼子里的鸟能够给予的更少。许粥粥自动给予的解释,大概是箫枣枣害怕一出声就把她这只兔子给吓死吧。 箫枣枣并不知道徐粥粥的腹诽,一口何干了冷透的茶,站起身要告辞。 他说:“我要全城去搜捕一个书生,尽管我知道,他最大的可能就是藏在了大名鼎鼎的晚成公子的府里。” 许粥粥说:“你若是第一想法就是这个,难道他就不会料到?” 箫枣枣说话像是绕口令:“我既然料到了难道他不会料到我的料到?他搞不好会以为我觉得他不会而放弃,于是就真的藏在那里——无论如何,还是去一趟好了。” 许粥粥说:“那你以什么理由去搜捕?” 难道红豆招供了? 箫枣枣说:“红豆嘴巴硬的很,愣是一口咬定只是请你前来做客,不过我们已经有证人来指证她,她是跑不了的。” “证人?” 箫枣枣点头:“她这几年做了那么多次的买卖,总不能她卖了就卖了吧。人总归不是货物,人是活的,会跑,会喊,会跑回家,也会喊出冤情来。” 箫枣枣告诉她,两年前红豆发卖了一个文官家的小婢女,缘故是家中主母不满她勾引少爷,于是趁着少爷外出游学的时间就把小婢女远远卖了。谁知道那婢女用了一年时间出逃,一年时间跋涉,终于回来京城,做的第一件事并不是寻找当初定情的少爷,而是直接去了官府申诉了冤情。 这才叫官府察觉了青楼的不寻常,所以到青楼算计许粥粥的时候,官府已经盯了这地方许久了。 可是官府盯着青楼,和官府寻理由去陆府搜查有什么关系? 许粥粥正想要开口问个究竟,就听到院外传来一阵喧哗,有凌乱的脚步声渐渐近了,她有些诧异,诧异到忘了起身,还没等问个什么,就看到好几个影子从院门中跑进来。 是周柚柚,身后还跟着好久不见的李袅袅和尤春雨。 周柚柚的反应最激烈,也是跑的最快的,她一下子扑到了许粥粥的怀里,冲劲险些把许粥粥给扑倒,她从许粥粥怀里抬头,一双眼睛急切又带着泪,忙忙问她:“瑟瑟!你知道......” 她话未完全出口,眼睛就瞥到了旁边还有人影,她一看,才发现是个陌生的年轻男子,立刻就是一声尖叫。到许粥粥介绍之后才不知所措的起身回了礼,她似乎受惊不小,回礼时候眼眶中蓄了些泪,显得眼睛格外的亮些。 箫枣枣原本就准备告辞,即便是不走,如今也不得不走。 等到他走后,周柚柚再次扑了上来,把刚刚没说完的话吐出来:“瑟瑟!你知道不知道出大事了?!” 许粥粥心想,外头出了什么大事我不知道,可是我这里昨天也出大事,被绑票算不算大事? 不过她怕吓到周柚柚她们,并不准备分享这个遭遇,只是问她:“什么大事?” 她这时候才发现她们三个穿着很是有玄机:皆选择了素色,不是月白就是青碧,头上新鲜花束都没了,正是青春年华,少女们出门戴花再正常不过,可是今日三人头上都只佩了几只素簪,而且要么是银子,要么是珍珠,虽然也很漂亮,可是....... 许粥粥隐约觉得不对劲,但是不敢确定:“你们,这打扮......” 果然,她听到周柚柚道:“你知道吗?马太守家挂了白皤。” 马太守?马丽苏家? 许粥粥反应了一会才开始吃惊:“难道是马太守?” 结果尤春雨摇头。 不是马太守。 许粥粥心里咯噔一下。 她听到尤春雨说:“今日各家都接到了马太守家的白贴,说是马家千金昨夜没了。” 第一百五十三章 主君 每一个字许粥粥都听得懂,可是连起来就变得陌生。 就好像尤春雨忽然学会了一种新的语言,虽然字和发音是熟悉的,可是组合确实陌生。 这种陌生带来的直观效应就是心头的空白,那种置身迷雾一样的白,她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表情,也不知道自己眼睛空茫地像个瞎子,明明是直视尤春雨,可是却没有任何的聚焦点,她如一具空壳一样听自己在说话:“什么?你说什么?” 尤春雨露出一点理解的情绪,依然重复了一遍:“马太守的千金没了,已经给各家发了白贴,想必你家的帖子也该到了。” 她说道:“这事出的突然,马太守家也是乱的,但是规矩礼节是不能错,我们各家已经按照规格送了白金,商量着来寻你一通去吊唁。” 见许粥粥还是一副愣神的样子,她还以为是许粥粥胆子小,被吓到或者是一时间无法接受。 周柚柚也是这样认为,刚刚忍下去的眼泪又渗了出来,把许粥粥又搂了搂。 腰间传来的力量感让她回神了一些,她依然不敢相信:“你说,马太守的千金死了?马太守就一个千金是不是?难道是......” “是马丽苏。马太守就一个女儿。”尤春雨知道她要确定什么,不敢确定什么,于是干脆就直接说了个明白,“马家的小姐马丽苏,死了,昨夜溺死的。已经请了官府的仵作娘去验了身。” 一句话就把所有可能会有的不可能给打消了。 许粥粥脑子里轰轰的,她被这忽如其来的变故给彻底搞懵了,如果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绑架还能算是自己的一个小意外的话,那么马丽苏的死简直让她颠覆了人生——马丽苏不是拿着女主剧本么?她不是穿越者么?怎么会死呢?她看起来并不是一个没脑子胡来的穿越者,怎么会那么突然的就被塞了下线剧本了? 而且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的消失,又不是卷包袱跑路,你让她接受,她怎么接受得了? 她这么还懵着,那边周柚柚从她怀里抬起头,带着哭音道:“我听说马姐姐当时都断气了,可是眼睛还是睁的老大,怎么都不瞑目,还是府里的下人不忍心见太守太难受,寻了个懂医术的,扎了一针,才让马姐姐闭眼的。” 许粥粥感觉自己身体连同舌头都是僵的,喉咙也堵的厉害,每说一句话嗓子眼里都像是吞了一把刀片一样:“怎么就溺死了呢?一个人好好的......身边没丫头看着?就让她落了水?” 许粥粥眼前发糊,耳朵都是嗡嗡的声音,没注意道周柚柚刚刚抬头想说什么,又被尤春雨给阻止了。 ...... 尽管她一万个不想相信,也一万个觉得这段插曲那么的不真实,她的眼泪还是不受控制的流了下来:“我,我和她都没有多少接触......也就说了那么几句话......” 确实,作为同样都是从现代过来的穿越者,原本的画面就算不是执手相看泪眼,也该握手称一声同志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两人信念不同,也许是她出于对于陌生环境的恐惧,本能的想要苟到底的逃避心理,她很是排距马丽苏的大胆,也对于马丽苏的一些举动并不赞成,但是这并不代表两人的立场就敌对。 甚至来说,她们根本还没有任何的机会确定双方的立场问题,事情就已经结束了。 许粥粥的眼泪感染了周柚柚的情绪,她也哇的一声哭了出来:“马姐姐一直把我们当做小孩子,平日里见了我们也是温温和和的.......” 她越说越伤心,带着李袅袅也跟着忍不住擦泪:“马姐姐的未婚夫婿还不知道这事呢......该多伤心,旁人都说马姐姐这婚事并不令她满意,可是我们却知道,她很喜欢那小将军送的宫灯,总是看它。” 到底是豆蔻少女,很难见得这种有情人阴阳两隔的现实的。 这边哭声没停,那边闻玉屏已经听到了消息匆匆赶来,她脸色也是白的,不知道是被风吹久的缘故还是同样接到了突然的消息,她见了一院子哭啼的少女,先安抚性的拍了拍最近的李袅袅,然后责怪地看了一眼在一边手足无措的小绺,还没开口说话,那边的柳芽已经先替闻玉屏开口道:“你这个丫头也是个没眼的,一屋子的小姐们哭成这样,不说安抚安抚,叫进屋子去被吹了风,就知道在这里傻站着,是怕轮不着你哭还是怎的?” 小绺被劈头骂了一顿,手脚就更乱了,柳芽气的不打一处来,道:“还愣着做什么?还不快去把小姐们请进屋屋里坐下,然后给小姐们端了洗脸水好好梳洗,再去奉上茶和果子,还要准备一些热手巾给小姐敷眼......还不快去!” 这一通的吩咐,让小绺恨不得生出七手八脚来,她倒是挺准了最后一声吩咐,立刻拔腿就跑了。至于跑了之后是会先端水还是奉茶还是扯毛巾,那就不知道了。 柳芽那边大概只想把小绺单纯的赶走不添乱,她已经手脚麻利的把闻玉屏请了进去,然后招呼后头的婆子,端水的端水,递上热毛巾的递热毛巾,甚至包括干净的手帕,擦脸的花露,还有待会要换的衣裳,都准备好了在外头候着。 一人一碗牛乳下肚,许粥粥觉得自己情绪好多了。 这种情绪的安抚,很大程度上还是因为闻玉屏的到来。 她不顾在场的别人,扯着闻玉屏问,尽管她也不知道闻玉屏能够知道多少。 事实证明,闻玉屏知道的永远都在她的意料之外。 “你们这几个丫头伤心归伤心,也该注意自己的身子,说句叫你们觉得寒心的话,这到底是旁人的家务事,作为小辈,哭两声也是应该的。” 这句话说得周柚柚不解:这是该哭还是不该哭? 倒是年岁大一些的尤春雨明白些:“我知道闻姐姐的意思,我母亲今日也和我说,马太守今日的帖子,虽然说是替马姐姐送的,其实,并不是给我们这些同辈瞧的。” 周柚柚吸了吸鼻子,终于缓过劲来,她先是糊涂,后又马上缓过劲来:“那是给......所以,是马太守要我们这些世家同僚见到马姐姐死的?” 见闻玉屏和尤春雨都未曾反驳她,她一下子瞪大眼睛:“所以,所以马姐姐不是意外?!唔——” 她简直要尖叫出声,若不是最后被尤春雨给捂住嘴的话。 尤春雨明显也知道一些事情,她眼珠转了几转,似下定决心一般,用在场所有人都能听到的声音低语道:“马家说马姐姐是溺死的,可是谁说了她是不慎落水溺死的?” 周柚柚挣脱开尤春雨的手,也压低道:“那是怎么死的?” 尤春雨一字一句道:“马姐姐,是要在准备洗脸的时候被人按在水盆中,活活溺死的。” 周柚柚脸色“刷”一下白了,嘴唇都哆嗦的厉害,她愣着想说什么,却一个字都抖不出来。 反正已经开了头,尤春雨干脆就说了个全:“而且动手的是她贴身的丫头和从小养大她的乳娘。这两人,如今这两人,丫头已经被发卖了,乳娘,今日早上发现马姐姐尸体不久后,乳娘就偷偷上吊了。” 李袅袅比周柚柚要淡定些,可是声音也抖得厉害:“怎么可能呢?那可是马姐姐贴身的丫头婆子啊.......” “那又如何呢?马太守府里,最终的主君只有一个,府里的下人最终听从的,也只有一个人。”尤春雨面上落满了悲戚,“主君要吩咐做什么,府里的又能改变什么呢?” 周柚柚终于捡回来了自己的嗓子,可是她从头到尾只会说两个字了:“天哪......天哪......” 而从一开始尤春雨说的时候,许粥粥就一直观察闻玉屏的反应,而闻玉屏自然也感觉到了她的视线,也明白她想要接受到什么反应,可是很明显,闻玉屏回避了她。 许粥粥的心头一下子沉了下去,既然一股凉意渐渐从脚心爬升到了全身,她真真切切感觉到了什么叫做如坠冰窟。 第一百五十四章 开棺 与此同时,她也注意到,周柚柚对于马太守的狠心感觉到吃惊,这反应不错,毕竟虎毒不食子。可是周柚柚并没有提出别的质问。 比如,“为什么”。 为什么马太守要下手除掉自己的女儿,为什么马丽苏会被自己的亲爹下手?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事情到了这样的地步?一条人命,处置的就那样的随意吗? 许粥粥心中复杂,千头万绪,怎么都想不通。 她看过那么多的穿越小说和影视剧,自己也拍过一些剧本,从没见过哪个剧本中,做父母的会这样随意的处置自己的女儿,除非...... 许粥粥脑子里忽然冒出来一个念头,克制不住,同时让她背后沁出一身的冷汗:“难道是马丽苏的穿越的身份被发现了?” 古人如何能够接受自己女儿的躯壳中住了一个陌生的灵魂?第一反应就会被定义为灵异或者是鬼上身之类,若是这样,秘密处决了这样的“女儿”,倒是能够是个解释。 这个念头的冒出让她心里砰砰跳个不停,她十分恐惧这个可能性,同时又觉得,若是不是这个可能性,难道会有更加可怕的可能吗? 可是马丽苏不像是那样不聪明的人啊。 而且若是这种传闻,闻玉屏这样的沉稳的长女或许还能控制自己不八卦,周柚柚这些年轻的小姑娘怎么憋得住的? 可是周柚柚明显是一副知道些什么可是知道的又不是那么重要的东西的样子,她流着泪道:“何必呢,马太守,也太狠心了!” “慎言,”出声的是闻玉屏,在这里她最大,很是起到了重要的主心骨的作用,“柚柚,你到时候在马家,可不能流露一分的情绪来。” 周柚柚还是流着泪:“我不想去了.......” 她流泪发抖,低着头绞着手里的帕子,那手帕已经被她的泪水给打得半湿,如今更加是皱巴巴地成了一团。 “我害怕,我怕马大人......” 闻玉屏没说什么,很是轻微地叹息了一番。 尽管周柚柚这样说,可是作为世家的姑娘是没办法任性的,她还是由着丫头们好好的梳洗了一番,换了一身衣裳,坐上了前往吊唁的马车。 马府吊唁之处分前后府,前府由马太守和宗亲家的族长待客,后府则是给各府的女眷准备的。马太守的夫人并没有出现,管家给的话是伤心过度卧床不起无法待客,于是又少不得收了一些叮咛。 这是小辈的丧仪,办的不算是特别大,从灵堂都是设置在内院的偏堂就可以知道。许粥粥跟着闻玉屏她们一起冲着灵位行了礼,这个过程中她一直盯着面前摆放的那口棺材。 耳朵里有纷纷的议论声,说这口棺材真好,厚重,漆面上的也漂亮,体面的很。最后话题少不得回去夸奖一番马太守的舐犊情深,为了女儿的最后体面,下这样重的本钱。然后说着说着就哽咽,掏出帕子拭泪。 许粥粥实在是呆不住——她怕自己再待下去,就真的想要忍不住掀开棺材,看一看里头到底躺着的是不是马丽苏。 她那么聪明,会不会已经跑了?她不是一直想要离开京城的么?她说过自己想要赚够了钱,然后让那位小将军和自己一起离开,她说过自己不愿意受到禁锢,所以想要远远的走,也说过赚钱和自由不冲突,她会安排好一切,到时候只要那位小将军提起勇气就好。 她快准备踏出厅堂的前一刻,还回头看了一眼那灵堂,脑子里浮现出头一回正面和马丽苏打交道的场景,当时马丽苏说,她这个原主是落水死去的,结果现在,她也是溺水没的。 怎么来来去去,最终都回到了最开始时候? 正想着出神,以至于她没有注意到外头正冲进来的人影,眼前一道疾风过来,下一秒,她被结结实实的撞了个正着。 她毫无防备,摔倒在地,手腕触地的时候不知道是撞到了那里,起来之后疼的要掉泪。闻玉屏吓了一跳,立刻过来看她,口中问个不停:“瑟瑟,你怎么样?摔伤了没?疼不疼?” 这一番动静把厅堂里的人都惊到了,包括周柚柚在内的好几人围了起来,把她扶起来的马家的管家婆更是第一时间把她的手脚都摸了一遍,最后对闻玉屏道:“大小姐放心,姑娘只是抽到了手腕,不碍事的,就是会疼,所以姑娘会掉泪。” 许粥粥此刻疼痛劲已经过了,眼泪也止住,她目光朝着来人看过去,那人走的很快,在门口的许粥粥只一个起身的功夫,就只看到一个身穿铠甲的背影。 他看起来像个将军,行走起来虎虎生风,挎刀,没带头盔,一条黑色的发带把头发高高束起,他一声不吭,直直地闯入,一步不停的走到了灵位前死死盯着那牌位不放。 他的铠甲很凉,似乎还能闻到一片苍凉的风沙的气息。而更加让人发冷的是这位周身的气度,肃杀,冷峻,令在场的人一时之间都不敢轻易出声。 有人认出来人,一声惊叫:“小,小孟将军?” 小孟将军?马丽苏的未婚夫? 这一声惊动了不少人,很多人后来也纷纷认出来,原本还有些许指责他一个外男不该闯入内院灵堂的声音也消失了。 众人纷纷对他投过来同情的目光,不论如何,这棺材里的都是他的未婚妻,作为逝者的未婚夫,他所有的无礼举动都可以在今日得到谅解甚至同情。 那管家婆根本没机会上前公事公办的安慰小孟将军两句,才一靠近,就被小孟将军的眼刀给吓退了,小孟将军扫了一眼牌位之后的棺木,道:“这里头躺着的,就是我的未婚妻?” 管家婆此时不知道如何才好,只能诺诺的应了。 说来马丽苏的丧事办的实在是草率,负责打理内堂的竟然只有一个管家婆,连一个做得了主的女眷都没有。 众人与管家婆一样不知所措,他们并不知道也猜不出来小孟将军问出这一句话的意思——这不是很明显么?这里头躺着的不是你的未婚妻,难道还是别人的丈母娘? 结果他下一句话就差点吓的管家婆晕倒:“我不信,我要开棺。” 第一百五十五章 生杀淡漠 这句话引得满场哗然不说,管家婆子也要晕过去,她嗓子都颤了起来,也不知道是被小孟将军周身的低气压给震慑的缘故还是头一次见到这样的场面。 “小,小将军,这,这是不行的呀!”管家婆子手摆得像是发了颠,“这,这是大不敬啊!” 小孟将军一手握着刀,事到如今,他都没有解下佩刀的意思,无论他的身份与否,这都已经是无礼到了极点,他却浑不在意,冷冷道:“什么大不敬笑小不敬,她既然是我的妻子,即便未曾来得及过门,那也是我的妻子,我要看看我的妻子,老天爷难道要劈了我不成?” 面对管家婆普通一声跪下磕头的举动也是视而不见,大步流星的就要越过管家婆上前,管家婆还想在他走过身边的时候尽力阻拦一番,被他早有察觉一样,一脚踢飞了对方欲要抱住腿脚的举动。 小孟将军的动作不大,可是管家婆确实实打实地飞了出去,一直撞摔到了一旁的丫头身上,连贯摔成一团,这样一来,原本要上前阻止的其他仆从也跟着暂停了脚步。 趁着这个空隙,小孟将军已经到了棺木旁边,棺木厚重,光是棺盖的厚重就可见一斑,可是小孟将军浑不在意一般,单手就要将棺木推开,却发现那棺木已经被钉死。 他脸色算是肉眼可见的沉了下去。 管家婆接受到他低沉的面色,嘴唇抖了抖,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那边就忽然一声巨响,小孟将军一下子就踢翻了灵堂上的供桌。 贡品倒了一地,而那供桌上摆放的牌位却被小孟将军牢牢的抱在了怀里。 凄凉的铠甲,冰冷的牌位,脸色如水的年轻将军,加上幕后的灵堂,这一幕叠加在一起,震慑得在场包括赶来的马太守顿时失语。 同时被震撼到的还有一早就安排退到屏风后的许粥粥她们,其中有个女眷忍不住道:“宋国规矩,死者需停七日于灵堂安魂,七日后起灵时候才会上钉,可是这马小姐才死了没一日就上钉了,难怪小将军会这样生气。” 她年纪很轻,从打扮上来看应该是那家官眷的小姐,她咬着嘴唇悄声道:“都说这小孟将军粗俗,当年可怜马小姐定了个下等姻亲,可是如今看来,他是会为了妻子出生入死的......” 她话还没说完就被一旁的婆子打断,那婆子急急道:“四姐莫要瞎说!这小将军浑身戾气,无视规矩,带刀闯入灵堂不说,还打翻供桌——而且他已经克死过一个未过门的新妇了,这马小姐可是第二个,有一有二的,还能说这不是这小将军戾气重连累——啊!” 那婆子话没说完,就忽然高声大叫,待众人去看时候,只看到她倒地痛苦哀嚎,甚至痛苦挣扎到撞翻了屏风,半边脸上全是血,地上一滩血上还有半片掉落的白生生的东西。 许粥粥一开始没看明白,等想上前看个仔细时候却被闻玉屏一把扯了回去,同时那位被唤四姐的小姐已经认出来那东西是什么:“耳朵!是耳朵!” 那个被削掉了半个耳朵的婆子在地上疼得打滚,却不敢再高嚷一声,只蒙着头脸部扭曲的打滚,她的耳朵还在不停的往外渗血,灵堂的地毯上不一会儿就布满了血迹,看着十分的骇人。 而下手的人自不必说,就是对面冷冷回刀的小孟将军。 他刀法十分厉害,一刀下去,可以让屏风只破损一条缝,并且只下半个耳朵。虽然这在影视剧中看着很常见,可是他耍的是大刀,越是重兵器,越不好控制小力,而这小孟将军削别人耳朵,若是用的匕首或许还好说,可是他用的是大刀。 屏风倒下的时候,许粥粥有那么一瞬间和这位小孟将军的目光对视上。他目光很冷,可是让许粥粥浑身发凉的并不是他的眼神,而是他处罚生杀的随意。 ——就算是这个婆子嘴碎一些,那也不到要去削掉对方耳朵的程度,古代的医学技术不比现代,即便是现代,割掉耳朵要重新植回去也是一项大手术。更何况那婆子是一个下人,即便是那位四小姐是个菩萨心肠,想要寻到华佗在世为她的耳朵恢复如初,也是一项难于登天的事情。 ......无论什么时候,许粥粥都无法接受古人因为阶层缘故而展现出来的对于生杀淡漠的态度。 此时此刻,许粥粥不知道自己的目光中饱含的情绪是何种,但是小孟将军已经淡漠的移开了视线,转而继续冷冷盯着门外方向。 “还不快把人带出去。”一道淡漠的声音的来处自于门口,出声的自然是听到消息而赶来的马太守。 他话音一落,背后就进来一群家丁,七手八脚的把那少了耳朵的婆子给抬了出去,为了防止那婆子高声呼痛,其中一人还趁机用一团布把她的嘴给堵住了,眼看着家丁把自己的乳娘如抬猪猡一样的抬走,那四小姐急的脸都白了,她年纪小,并没有见过这个阵仗,跺脚跟了出去,根本没理会一旁赶来的马夫人。 “小孟将军,”马太守立于门外,语气平缓,似乎对于眼前灵堂发生的一切都视而不见,也听不出和看不出他此时此刻的心境,到底是恐惧还是冷漠,“若是对马某有所不满,也不必冲着宾客来。” “不满?我如何胆敢不满呢?我的准岳父大人。” 小孟将军的目中似要喷出火来,他一手抱着马丽苏的灵位,一手按着腰间的佩刀,大步流星的冲着马太守走来,行走时候盔甲声音隆隆,如碎裂冰层的动静,虽然看似平和,然而冰层之下,裂缝已达万丈。 他直接走到马太守面前,直视对方,目光不动,似要将对方钉死在他眼中:“我即便是不满,也是不满于我自己,若是有恨,也是恨我自己——恨我自己对我的妻子关心不足,为了军营之事拖延婚期;恨我自己对我妻子叮咛不足,不该没告诉她别贪夏日凉水,远离水湾......” 他话说道后面,如鲠在喉,是再也说不下去。 而一双眼睛,却还是恨恨盯着马太守。 马太守毫无畏惧,他身形高瘦,面上天然自带一股肃杀之气,很大程度上削弱他后天努力养成的书卷味道,尽管他说话腔调努力克制,可是依然能让众人听得心生怯意。 “小女突逢变故,不光是小将军这边伤心,老夫也是晚年丧女,白发人送黑发人......可若是人人都要顶着这悲愤之心在灵堂上大闹一场,那小女又如何入土,又如何为安呢?” “入土为安......”小孟将军低声将这四个字仿佛念了两遍,眼中一层杀气一瞬即逝,“确实要入土为安。” 就在众人以为小孟将军终于平复心境之后,他下一句话还是让马太守蹙眉:“她是我的妻子,即便是没有过门,我也认定了她是我的妻子——我要带她走。” 第一百五十六章 人质 “放肆!”马太守怒喝,“你当我马府是什么,已经不计较你带刀闯门之事,也不去计较你大闹灵堂,这都是因为体恤你为小女伤怀所做出来的不体只事。孟小将军,也该懂得见好就收。” “好?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小孟将军忽然大笑,吓坏了灵堂中的众人,“好在哪里?我未过门的妻子死的不明不白,我连她最后一面都无法得见,如今,我的岳父大人不许我带走我的妻子......请问,好在哪里?” 马夫人此刻说道:“小孟将军,我女与您有缘无分......若是当初,你们按原定的婚期迎娶了进门,或许我女就不会有今日的意外......” 她说着开着掏出帕子擦拭眼中此刻涌出的泪水,声音也带着颤抖,看着就是个中年丧女的可怜的贵妇人。 “可惜事与愿违,人不胜天,小将军与我女到底是无缘的......我女命薄,不该走了还要拖累将军,就让我女以我马家的女儿身份,清清白白的下葬吧。” 她的身体随着说话的内容越发的虚弱,原本马太守和小孟将军对话的时候还能直挺挺的站在马太守身后,等到她开始与小孟将军讲话,从气息开始,到掉泪,再到现在似哭的站也站不住,眼看到了若是没有旁边身形健壮的婆子搀扶,简直就要当场晕厥的程度了。 许粥粥在一旁角落被闻玉屏搂在怀里,旁边小绺发着抖:她也是找罪受,明明害怕那地上掉落的那个耳朵,却还是忍不住要看,看一眼就忍不住发抖,发着抖也要情不自禁的瞄一眼。 这导致她抖的更厉害。 不过反正大家都抖成了一片,小绺的害怕并没有显得独特。 显然小孟将军并没有把马夫人的话放在眼里,他此刻依然在灵堂中央一动不动,不管是扶刀的还是捧着灵位的手,都还在原来的地方。他愣愣看着马太守夫妇,一字一句道:“我今日来,便是来接我的妻子,活的也要,死了也要。马夫人爱女如斯,该不会忘了,下个月初八,就是苏苏该出阁的日子了吧?” 马太守的脸色很难看。 但是小孟将军并不在乎,甚至要的就是这个目的,他道:“既然一开始亲事可以往后延,如今也能提早,择日不如撞日,今日,我就要让整个京城知道,她是我孟子程的妻子!即便是碧落黄泉,也不会是孤魂野鬼!” 小孟将军说完,环顾了灵堂四方,对上一双双惊恐的眼睛,然后自嘲一声笑道:“反正这事,我也算是一回生二回熟了。” “......”马太守看起来很想骂人,但是他忍住了,因为一旁马夫人的指甲已经快要透过衣裳的布料掐进去他的肉里了。 ...... 许粥粥起初并不懂小孟将军忽然提及这句话的意思。 之后她们被“请”去了后院休息,在尤春雨她们那里,才知道什么是一回生的“一”。 原来这位小孟将军的未过门的妻子,不止一个。 尤春雨她们先问她:“这位小孟将军,你抛出他今日的疯狂行径来讲,他算是不错吧?” 周柚柚特别点名说:“生的不错吧?” 许粥粥点头,小孟将军生的确实不错,年纪轻轻英姿飒爽,而且虽然脸还看着生嫩,那也只是时间问题,假以时日,他气场全开时候,那气度就可想而知了。 周柚柚说:“一年前的小孟将军,比现在漂亮——他现在是在军营中磨练久了,混得和那军营里的将士一样,又黑又糙,一年前时候,他可是打马游街都会被抛花给砸透的。” 抛花是京城中年轻人之间的一种表达心意的做法,经常发生在三甲游街或者军营回城时候,那个时候两边看热闹的年轻女子就会把手中的鲜花抛给中意的书生或者将士,这属于一种被默许的自由恋爱的一种,当然,这些的基础,大多都建立在颜控上。 一年多年的时候,小孟将军刚刚入西营,西营是朝中大将孟百川旗下的一支强军,在而且容貌也是各个俊秀不凡。每次西营在城外训练归来,城中主道两边的酒楼雅间都会被贵族小姐订购一空,西营军马走过的街道,可谓是落英缤纷,香气袭人。 “其实这些世家女子之所以如此大胆,也离不开自家主君的默许——那西营中的大多都是世家子弟,而且各个都算是名门,即便是白丁,入了西营那也是前途不可限量——小孟将军就是,他呀,原本是孟大将军的家生子,白丁中的白丁了。” 结果就是这位白丁,被后来在一次回城的途中怀里被投掷了一朵芙蓉花——投掷芙蓉的,是一位世家小姐。 但是问题是,那位小姐是有婚约的,可是她看中了小孟将军,非要小孟将军不可。 ...... 许粥粥吃惊,没想到这位小孟将军的背后故事还挺......言情的,有点烽火佳人的味道了。 “后来呢?” 后来闹了许久,真的给那小姐闹成了,两家和平的解除了婚约,那位贵族小姐如愿以偿的成为了小孟将军的未婚妻。 小孟将军莫名其妙,他莫名其妙的在朝中有了一位身份尊贵的“准岳父”,莫名其妙有了一家子看到他就翻白眼的钦天监司。 小孟将军当时年纪还小,不到成婚的年纪,于是先定了婚约。没想到那小姐命薄,还没来得及等到小孟将军的花轿,就因病故去了。 那小姐走的时候挺平静,心满意足的在小孟将军的怀里咽气的。小孟将军得知消息的时候连夜从军中打马而来,盔甲上还沾着寒露的凉意,他把比盔甲还冷的小姐搂在怀里,眼泪滴落在了小姐苍白的脸上。 经过了一年多的相处,小孟将军已经开始逐渐的接受这个敢爱敢恨的贵族小姐了,他会在从军营中回来的时候,接下小姐抛下的花,别人的花都不接,只接小姐的,小姐总是送他芙蓉,因为那是小姐的名字。 小姐对他念诗,还写在了花笺上给他,全是她的名字,“水仙欲上鲤鱼去,一夜芙蓉红泪多”。 芙蓉芙蓉,小孟将军在小姐的墓碑上,写上了孟氏的名字。并且在小姐的墓前种下了一颗芙蓉。那墓前芙蓉年年都开花。 ....... “呜呜呜呜,好感人哦呜呜呜......” 周柚柚是个情感丰富的,再一次被小孟将军凄美的爱情故事感染的要哭晕,她说不出话来,只能让尤春雨继续道:“后来有人给他说了马家这门亲事,原本的时候小孟将军还是反对的,他说自己已经有了妻子,不想再有什么儿女情长的事情了,可是后来,不知道怎么了又同意了,结果......” 许粥粥无言,和尤春雨她们一起叹息了一声。 同时她也算是明白了,为什么那个被削耳朵的婆子为何会说他克妻。 可是....... “这小孟将军也是可怜,一个未婚妻是病故的,这一位是意外......如何能够扣到他头上去?” 尤春雨也点头,说:“可不是么。可是如今,胶着着,只怕难办。” ...... 确实难办,因为她们很快就发现,这位小孟将军会选在这个时候闯入灵堂,是因为一早就打算用她们这些前来吊唁的女眷来当人质,逼迫马太守就范。 他是将军,即便前面加个小字,他也是将军,有兵马懂布局,如今整个太守府已经被团团围住,各府的女眷都被关在了后院中,各府的其他的大人已经被孟小将军的人客客气气的请了回去在家里跳脚,压力给到了马太守那边,而唯一不着急的就是小孟将军,他还在灵堂,一下一下的撬开已经钉下去的长钉。 他声音动作都很轻,生怕吓到了其中沉睡的人。 第一百五十七章 人麻了 变故来的无声无息,许粥粥自不必说,她根本不认识那些人是马太守府邸的,哪些人不是。周柚柚和尤春雨她们本来就和马丽苏关系一般,毕竟年岁上并不持平,心智也更是差的很多,所以她们此次过来,也只是顺从的跟着家丁打扮的人走。 等到那些家丁打扮的人借口安顿的名义把她们领到后院之后,就再也没出现了。 再然后,就传出来太守府被小孟将军人马包围的事情。 人都说山雨欲来风满楼,许粥粥穿越过来之后前后经历两次绑票,没有一次是有征兆的。 看来人心的善变,比风雨还要莫测。 许粥粥在确认了她们真的被当做了人质之后,第一个反应就是人麻了。 ...... 周柚柚又哭了一场,这一回是因为害怕。 哪怕是前脚还在为了小孟将军凄美的爱情遭遇而哭泣,下一秒知道了自己被小孟将军挟持当了人质,那种感动也会瞬间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恐惧。 许粥粥观察了一圈,发现被小孟将军作为人质的,基本都是各家中的幼子,基本都在十二岁都十五岁之间,闻玉屏此刻不见了踪影,她才想起来刚刚闻玉屏被人请去正厅说话,被一起请去的还有各家的主母或者代为出席的长子长女。 所以,那些能够做主的都被客客气气送了回去,留下了他们这些小的当了人质? 许粥粥心里飞快的盘算了起来,她感觉这一番操作,应该就是小孟将军想要软刀子来胁迫马太守妥协——首先人是被关在马太守府里的,起因也是因为马太守不愿意小孟将军带走马小姐的棺椁,那么各府为了自己的孩子的安危,一定会对马太守方施压,逼迫马太守妥协,同意小孟将军带走马丽苏的尸体。 可是他这番的作为,是不是有点太过了? 这样的动静出来,小孟将军即便是带走了马丽苏的棺椁,只怕自己的仕途也会受到影响,更严重一些,会不会受到军法处置? 但是小孟将军那里,似乎并没有想到这一层去,他甚至派了一个手下来,送了一些茶点。这个手下的脸不是个生脸,即便是换成了小兵的打扮,他还是被许粥粥认了出来:他是一开始在太守府门口负责引导车轿的家丁。 这个家丁现在换成了一身小兵打扮,十分轻松的托举着一个很大的托盘进来,上面满满当当地放了很多食物,有大壶的清水,很大的饼子,甚至还有一整张荷叶包裹的烤鸡,还有一支骇人的羊腿! 这样粗狂直白的食物惊呆了院子里的小贵女们,就连哭哭啼啼的周柚柚都不顾脸上的泪珠子惊讶的长大了嘴巴。 那小兵丢下一把小刀,示意那是用来切割羊腿的,水囊中是奶茶,他似乎很满意自己的“妥善招待”,之后就抱着手立在一旁默不作声。 留下一整个后院的小姑娘们面面相觑。 烤肉的香味飘散在空气中,许粥粥听到了一声肚子的咕噜叫,却不是她的,而是旁边的周柚柚,她情绪大起大落,很是耗神,早已经饥肠辘辘。 可是这些养在府邸的金贵的小姑娘哪里能懂得这种大口吃肉大碗喝奶茶?只能费劲的撕着厚实的面饼,就着两口清水往下咽。 还是许粥粥拿起小刀切了一片羊肉递给周柚柚夹着面饼吃,防止她干吃面饼回头一不小心给噎死了。 有人带头,其他的小姑娘们也纷纷围着那些食物开始吃了起来。 别的小姑娘尚且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可是许粥粥却已经食不下咽:这个小兵从一开始就已经混入了家丁中,而且非常熟悉马太守府邸的布局,甚至在各府的客人面前都没有露馅,足见是做了准备了。 可是,马丽苏不是意外死的吗?不是昨天才死的吗? 若是意外,小孟将军如何能够提前做准备要包围太守府?要让人混进太守府,熟悉太守府中的路线,完美的伪装成一个娴熟的下人,这都不是半天时间能够做到的。 除非......除非马丽苏早就死了,但是马太守那边隐藏住了消息,这两日才发散出去告之自己的女儿的死讯,但是他的行为虽然瞒住了京城中其他的府邸,可是并没有瞒住小孟将军,小孟将军更早的知晓了马丽苏的死讯,隐忍不发,而是选择在今日利用他们这些各府的小公子小贵女们,逼迫京城其他的府邸向马太守施压。 而马太守不肯把马丽苏的棺椁交给小孟将军,可能就是怕被小孟将军看出来自己女儿并不是这两日死的。所以不管小孟将军如何发难,他都不肯松口,但是小孟将军明显预判了马太守的态度,所以干脆来了个彻底的发难。 ....... 所以,马丽苏真的死了? 所以,马丽苏是什么死的? 许粥粥被自己一系列的猜想给震撼到整体成了一个呆头鹅,那小兵去而复返,再看到的画面就是许粥粥举着一块肉夹饼呆头呆脑的傻样。 小兵摇摇头,指了指许粥粥旁边吃的正欢的周柚柚:“你,跟我走一趟,我们小将军有事请求。” 周柚柚冷不丁被点名,嘴里一口面饼半天都忘了往下咽。 见她不动,小兵瞬间没了耐心,上前就要扯她走:“愣着做什么,我家将军有急事要找个女眷......” 周柚柚起初冷不防听到消息,本来就已经腿脚发软,那小兵扯得粗鲁,拉的她胳膊发红发疼,一通拽扯之下,她险些摔倒,但是还是吓得哭了出来。 “我们将军只是需要一个帮手,又不是要你的命......”那小兵觉得无奈,伸手刚刚碰上去人就大哭,他缩回来,但是并没有走开,而是皱着眉板着脸,“娇滴滴的小姐就这么柔弱?若不是将军手下没有女眷,哪里需要受这一份气?” 然而周柚柚已经哭到抽噎,根本没听进去那小兵的话,在场其他之人也都年纪很小,从来没见识过这样的场面,即便是周柚柚哭成那样,大体心中也是庆幸自己并没有被选上,也不敢随意出一声,生怕自己被注意到。 许粥粥反应过来,放下手里的东西,道:“敢问这位......小将,你们将军,需要女眷做什么?” 小兵不耐烦道:“我怎么知道?我只知道我们将军需要一个女眷到灵堂去——将军的事情,岂是我们能质疑的?可是这是军令,我得带一个走。” “既然军令只是需要带一个女眷去灵堂,那么就不一定非的是她......”许粥粥鼓起勇气,站起身理了理裙子,“她年纪小,胆子也小,去了也帮不上忙,反而让你们小将军不满,不如让我去。” 第一百五十八章 安魂 那小兵眼神上下扫了许粥粥一眼,流露出来的满眼的不赞同就仿佛在说:你看着比她还弱。 这原主的模样生的确实叫人不放心,但是周柚柚那边哭的又厉害,眼看着红头胀脸的要晕过去,小兵也只能是答应了。 反正叫的是女眷,也没说非要找个身强体健的。 而现实告诉自己,身强体健并没有坏处。 许粥粥来到了灵堂,刚刚走到门口,就看到灵堂上的那口棺材已经被打开,如一个已经被挖走蚌肉的壳,失去了所有的生机,她远远瞧见的第一个入眼的东西是一袭挂在屏风上的嫁衣,大红的嫁衣,华丽非常的凤冠,上面点缀着的大颗大颗的珍珠如眼泪一样流泄在华美的喜鹊报喜的刺绣上,那如一团火一般的喜色出现在这肃穆的灵堂中,刺得她眼睛生疼要掉泪。 “还不进来?”小孟将军的声音不大,却透漏着无法忽略的压迫。 许粥粥反应过来,刚一只脚踏入门槛,就猝不及防的看到了面前躺在白色绢布上的素衣女子,只一眼,她就觉得腿脚发软,险些便跌坐在地上,若不是她一手紧紧握着门框的话。 小孟将军淡淡瞥了一眼,很快就把视线又转移了回去,淡声道:“若非我身边没有女眷,也不必劳动你们这些金尊玉贵的小姐。” 等到许粥粥强迫自己镇定走近之后,就看到小孟将军仔仔细细的握着一块软布在擦拭马丽苏的手,她的手青白,接近于青色,软到不可思议,每一根指甲中都有着极其明显的发紫,而且已经有淡化的痕迹。她穿束袖,袖口有些宽了,故而用了一根同色的丝带束住,多余的绑带在她的手被抬起的时候有风吹动,挠痒一般的刮过小孟将军的手腕。 值得注意的是,她的脸上被戴了一块锦袋,挡住了了全部的脸。袋子用上好的锦缎所制,上面绣满了同色的卍字暗纹,然后做成一个口袋的样子,牢牢地把马丽苏的脸遮挡的严严实实。 所以许粥粥根本没看到马丽苏的脸。 这让她产生了一丝的想法:这个人,真的是马丽苏吗? 许粥粥的手缓缓移向那个锦袋。 小孟将军忽然道:“这个袋子叫做安魂袋。” 他看了一眼受惊如兔子一眼的许粥粥,问她:“你知道这袋子的寓意吗?” 她本能摇头。 “料你也不知道,”小孟将军手下不停,嘴角挂一抹不明所以的弧度,眼睛垂落,看不清楚表情,“这个安魂袋,将士中见的最多。” 安魂袋,顾名思义,就是起到安息灵魂的意思,而这袋子,入水不透,内熏草药,防止其中的肉块即便是在烈日之中,也可以保证一月不腐。 而这安魂袋,有两个作用,在征战时候,人人都有一个,上阵前可以装着用来果腹的肉干,而征战之后,那袋中,要么装着自己的头颅,要么是敌军首领的。战场无情,即便是真的很想马革裹尸还,也以条件有限,只能带回头颅。当年颂雁之战最为惨烈的时候,每天送往朝中的安魂袋多以千计。 之后战争结束,安魂袋中带回的头颅已经一一安葬。但是之后人们入葬中,却多了一个仪式,便是安魂袋。 “安魂袋并不是所有的亡者都要用,否则你也该知道一些,”小孟将军低声道,“非死者枉死者,未及寿数而夭的孩童,以及......心有怨念不得安生的新嫁娘。” 许粥粥的手早已经笼回袖中,她发抖的厉害,也不知道是因为小孟将军的话的缘故,还是为了这灵堂中令人窒息的气氛。 此时屋外阳光真好,正是阳气充足的时候,可是灵堂中透窗而入的光线却好像没有一丝的温度,小孟将军的脸上也是一片的苍凉,他自军营而来,风尘仆仆,京城的阳光爬上小孟将军俊朗的脸,却透不进他面上那一层来自沙场的风尘。 “你说,为何会有人觉得,她会心有怨念不得安生呢?” “......” ...... 小孟将军需要一个女眷帮助他替自己的妻子换上嫁衣,他不肯让府中的婆子动手,自己也不懂那女子身上繁琐的叠衣的穿法,即便是再觉得这眼前的丫头柔弱不能自理,却也只能说一句:“有劳。” 隔着两重屏风,小孟将军静静的在之外看着许粥粥。 背后的目光伶俐的如同一把利刃,雾里看花一样朦胧而清楚的明白她的任何一个步骤。 许粥粥的手抖的厉害,深呼吸了好几次才勉强让自己解开了安魂袋的系带。人死之后全身并无任何的借力,重量也不会自行调整,所以会比平时的人要重很多。 她屏住呼吸,一点一点卷起那安魂袋,看着那安魂袋中的人脸慢慢显露,先是圆巧的下巴,再是苍白干燥的嘴唇,接着是挺翘的鼻头,再就是那一双不大,却很媚的眼睛。 只是这双眼睛如今仅仅闭着,再也没法睁开,露出那一抹灵动又带着俏皮的如狐狸一般的笑意来。 许粥粥浑身如泄了气一般,瘫坐在了地上。 她的动静自然落入了屏风后小孟将军的眼中,他道:“怎么了么?” 许粥粥张口,想要说什么,却发现自己怎么都讲不出来,她只能摇头,摇头时候,她的眼泪滚滚而落。 无法压抑的饮泣声传到小孟将军耳中,他面上虽然不变,心中却软了一分,再开口时候,声音也带着明显的平缓:“你和我妻子,相识很好?” 小孟将军隔着屏风打量了一番许粥粥,道:“你看着岁数很小,想必是和我妻子格外的投缘,否则她不似会与你往来的。” 一说起马丽苏,小孟将军的脸上就情不自禁的挂上了一抹温色:“我的妻子觉得你这个岁数的小姑娘成天不知愁,却又总发愁,实在是琢磨不透。没想到我见的第一个为了她落泪的,却是你这样的小姑娘。” 而许粥粥那边,根本没听到小孟将军说了什么,她死死地盯着马丽苏的脸,只片刻间,她就从最初的害怕、不可置信、发抖到如今的一遍一遍在心中重复:“马丽苏死了?竟然真的死了?谁杀了她?她不会自己去死......” 所以,有人杀了她,谁杀了她? 是马太守,马太守命令她的贴身婢女和婆子把她按在水盆中活活溺死,再伪装成她无意落水的假象。如今那婆子和婢女死的死发卖的发卖,很难寻到真相,即便是寻到,那也只能到收到马太守下令的那一层,可是即便是这一层,也应该有所佐证。 她被按在水盆,动弹不得,前提是要被牢牢按住手脚。 许粥粥解开了马丽苏的窄袖的束带,轻轻的往上把衣袖一扯,果然那手腕上的指痕犹在。许粥粥把自己的手在那痕迹上比了比,是一双成年人的手。 ...... 可是马太守为何要杀了她? 什么理由,谁给马太守的理由,让他能够下狠心杀了亲女? 第一百五十九章 被列为嫌疑人 ...... 而这一切,都不是能够凭她的能力找到真相的。 她不动声色地用眼角的余光瞥了一眼身后的屏风,当然不能直接扭头,否则动静也太大了。如今对方站着,居高临下,看她的一举一动就像是在讲台上看学生一样,任何小动作都暴露个干净。 ——她要找个机会,让小孟将军看到马丽苏手腕上的痕迹,然后更加确定马丽苏并非意外的事实,相信以小孟将军的能力,会查清楚马丽苏的死因。 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第六感,许粥粥觉得,马丽苏的死,包括自己的绑票,都有可能和陆佰常有关系。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她本身对陆佰常就有负面滤镜,所以就算是路边的蚂蚁骨折她都会把陆佰常当做第一嫌疑人。 ...... 她小心翼翼,尽量不让自己触碰到马丽苏的身体——她无法接受马丽苏的死,也不能接受之前还活着的人此刻变成一具尸体,同时,她也对于亡者有一种本能的退缩。她努力稳住自己的指尖,一点一点的解开束袖的带子,然后卷起袖子,果然看到那手腕上留下手指状态的淤青。 这一边的更加的明显,几乎能够看出来有一只手紧紧的握住的姿态,非常的用力,用力到连带掌纹都留了下来。 许粥粥再一次比了一下,这一回的,好像是个小孩子。 指节细巧,指尖细溜,值得一提的是对方的掌纹很乱,中间那条有很明显的断开再接的痕迹,而且,对方好像是个孩子,男孩子,因为没有指甲。 她穿越过来之后发现,宋国的女子是很喜欢做指甲的,无论是少女还是老妪,都会有心情去打点自己的指甲,最基础的就是凤仙花染指甲,还有更精巧的就是像周柚柚那样在指甲上画可爱的小花朵,还有更奢侈的就是把贝壳或者珍珠磨成粉涂在指甲上,据说宋城宫里的还会用到金箔。具体是什么样子的她不太清楚,因为她并没有留指甲,一来是她不习惯,二来是因为这个原主的营养还没有特别好,指甲脆弱,发软,并不适合。 可是她这样的毕竟是少数,故而看到这眼前没有指甲的手痕,本能反应就是个男子。 这样小到和女孩儿差不多细的手的男孩儿,力气能够那么大?能够摁地住一个十九岁身体健康的女生?许粥粥下意识也比了比这边的痕迹,几乎和自己的一样粗细了。这个原主年纪是十四岁,可是身量比起一般的同龄女孩子来说要瘦弱一些,若是男孩子,那到原主这个身量,也就最多十二三岁吧。 十二三岁的男孩子,能有那么大的力气? 她实在是百思不得其解。 “你在想什么?”一道声音自旁边传来,惊得她浑身一震,小孟将军不知何时来到了她身边,自然也看到了马丽苏两只手腕上留下的痕迹,但是令许粥粥诧异的是,他似乎对“意外死去”的未婚妻手腕上的痕迹视而不见。于此同时,他的视线却在许粥粥身上停留了很久。 时间久到令人无法忽视,饶是许粥粥再如何想要视而不见,都有一种不得不去正视的压迫感。她只能以诧异眼神对上,却见小孟将军冷笑一声,移开了视线。 但是许粥粥能肯定,他刚刚在盯着自己的手看。 这又是什么道理? 许粥粥诧异,也跟着偷偷打量了一回自己的手。 马丽苏身上的寿衣已经换了下来,如今身上只一袭简单的麻衣。 “你替我帮她穿上。” 小孟将军轻声到,非常小心的把马丽苏给调整到了半坐的姿势,同时示意了那一袭大红的披挂。 许粥粥连忙站起来,取下了那一袭重量不轻的嫁衣...... 等到终于穿戴完了最后一件钗环,许粥粥的后背已经汗湿了一片。她靠着墙坐着,看着小孟将军一言不发,小心翼翼地把她又抱回了棺木中。他神情温柔,眼中平静,盖上棺盖时候的表情好像这并非是一场生离死别,而是一场再自然随意不过的短暂别离。 ...... 许粥粥提出她去替代周柚柚去灵堂的时候,她哭的惨烈,直到许粥粥站起身要走,她这才如梦初醒一般死死扯住了许粥粥的手。 她不许许粥粥走,死活也不行。可是除了死死拽住,她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更加不敢说“还是我去”这句话。 最终许粥粥还是去了。 她去了很久,到那送她过去的小兵去而复返,再到那小兵换岗,来了一个神情更加凶悍的兵士,许粥粥都没有回来。 这漫长的心理折磨中,周柚柚眼前不止一次的浮现那一口黑油棺木。她还想起来当时耳边传来的感慨:“这可是上好的楠木,实在是体面......” 可是再体面,也是躺死人的。 她甚至觉得,过不了多久,或许自己,或许许粥粥,都会一起躺进去。 周柚柚在姐妹里的年纪最小,平日里天真烂漫,仗着家里的宠爱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喜欢谁和讨厌谁都是挂在明面上,她心中觉得,自己只要不过分,做什么事情父母都会同意,都会爱着她宠着她,毕竟那是生养自己的父母,若是连父母都不惯着她爱着她,那么天下之间还能有谁值得自己去信任和依靠的呢? 可是马丽苏的例子活生生的在眼前,白帖明晃晃的白纸黑字刺痛她的眼睛,原来天下真的有不爱自己孩子的父母,会因为自己的孩子做了一点点出格的事情就下狠心,断送自己女儿的性命,若是马太守是个例外,那么他应该被其余的同僚谴责和上书弹劾;可是马太守并没有受到这样的对待,反而是各家平和的接了帖子,然后交代各府的女眷前去吊唁,做的好像马太守的千金是一个意外,最为难过的还是活着的父母。 虽然她也模模糊糊知道,马丽苏是做错了什么事情,才会被马太守夫妇以维持体面为由,暗中下了手。可是那是亲生女儿啊,她是杀人了还是放了火? ...... 这也是许粥粥眼下的困惑。 “小孟将军,我是杀人了,还是放火了?” 眼见马丽苏一身嫁衣入了棺,她才要起身拍拍裙摆,忽然就听到两声清脆的叩击声,随着那声音而入的,是两个全副武装的......女兵?而这两位女兵却是冲着她来。 许粥粥自穿越过来,何曾见过这样的阵仗?当下就是一个后退,可惜她原本就是靠墙而坐,才堪堪一靠,后背就抵到了墙壁。 而对方的反应比她激烈多了,立刻上前把她给困在了墙壁于人墙之间。那一副紧张模样,好像她能有穿墙通天的本事一般。 就算是神经再大条的人,此刻对上了小孟将军那一副冷脸,也多少能明白一些了。 “小将军手下分明有女兵,却还是派人去说要个帮手,而且并没有直接点名我,反而扯了我的朋友......”许粥粥挺直腰杆站着,口齿发音清楚,可是脑子里还是突突地乱做一团——毕竟事情发生突然,变故也突然,自己前脚知道马丽苏的死,本就还在一片自我怀疑的混沌中,后脚就被团团围住一副当场拿获的犯人姿态...... 这谁能预料的到? “......大概是因为小孟将军知道我一定会站出来?所以,这是对我的?为什么?”许粥粥声音不大,颤音虽然有,却不影响发音,毕竟害怕是人之常情,她又不是真的做了什么,害怕才是正常反应。 小孟将军回了个微笑。 许粥粥以为小孟会对她解释一些什么。压根没有,他挥了挥手,对那两个女兵道:“有什么事情,到女牢里再说清楚。” “???” 第一百六十章 找谁说理 许粥粥一去不回,道理去了哪里,还是周柚柚哭哭啼啼去了闻府才知道的。 她适才不管不顾的冲入闻府中,浑然没发现那前来迎她的是一张许久未经的老面。 她赶到闻玉屏的院子的时候,那边已经发了一通火,闻玉屏少见的发怒:“他们怎么敢的?!” 这一句传出来,叫才走到门口的周柚柚愣住了。 他们? 他们是谁? 敢什么?做了什么? 许粥粥一去不返,然后莫名其妙的他们就被客客气气送了回去,期间无人敢问话,也无人主动回答,一头雾水的来,然后一头雾水的走,直到周柚柚被客气“请”上马车,她都没有再见到许粥粥。 就连闻家的马车,也不见。 她越想越不安,非要亲自到闻家来看看才心安,谁想到,来了之后,反而更加的忐忑。 那脸熟的婆子打了门帘进了去,稍时闻玉屏出现在了帘之内,隔着清透的珠帘,闻玉屏惊讶的看到外头是一脸泪痕的周柚柚。 ...... 许粥粥并没有回来,而且打听到的消息,是直接被小孟将军带走。小孟将军并没有带走换上了嫁衣的马家小姐,却带走了前来吊唁的闻家二姑娘。 而究其缘故才是让闻玉屏生气的点:小孟将军怀疑,马家小姐死的蹊跷,需要请闻家二小姐协助破案。 “什么协助破案,分明就是怀疑到了瑟瑟头上......”闻玉屏声音听着冷静,可是胸腔的起伏证明她确实难以顺气,“小孟将军沙场上长大,看人都是透着血的,不知道是听了谁的蛊惑,把眼睛瞄到了瑟瑟身上......” 周柚柚一时之间没反应,她惊呆了。 什么意思? 是马小姐的未婚夫,怀疑马小姐的死,和闻瑟瑟有关系? 可是怎么可能呢?消息是她们过来通知的,人也是和她们一起去的,就连去灵堂,也是因为她太过于害怕哭个不停,闻瑟瑟才看不过去替她去的...... 周柚柚心中被巨大的愧疚感包围,心脏疼得没法呼吸,她紧紧握着胸口的衣襟,握地指尖发白才寻到自己的呼吸声,她连忙把今日许粥粥替她去灵堂的经过对闻玉屏说了。 “瑟瑟才入京城,和苏苏姐姐的交情浅薄到寡淡,若不是当时因为我,瑟瑟也不会替我去,她也不会被怀疑......”周柚柚眼泪哗啦啦直淌,“都怪我......呜呜呜呜......” 闻玉屏虽然心烦意乱,可是也还是温柔的安抚了一番周柚柚:“周妈,你去带周小姐去梳洗熟悉。” 门外的婆子应了,声音走远。 闻玉屏柔声毒周柚柚道:“这并不怪你——小孟将军也不是一个忽然临时起意独断专行的人——而且你也不用自责,我相信这一次的吊唁,本来就是为了等瑟瑟去......” “而且,会第一个点名叫你去,并不是随意的,而是你当时就在瑟瑟旁边。” 闻玉屏一个字一个字的在周柚柚耳边说,她相信自己透漏出来的信息量足够这个年纪很小却聪明的姑娘消化。 果然,周柚柚的眼底在一瞬间的愣神之后慢慢浮现出了吃惊的神色,她逐渐止住了哭泣。 “所以,这根本不是临时起意,本就是挖好了陷阱,”闻玉屏轻柔的擦去了周柚柚被眼泪浸润到软凉的脸蛋,“这是对我们闻家的挑衅,或者说,有人利用了小孟将军,挑衅闻家。” 闻玉屏眼睫低垂,看不出什么情绪:“这件事情,绝对不能这样善罢甘休。” ...... 许粥粥想了一路,也探究看了对面小孟将军一路,最终没忍住问他:“你真不觉得自己是被利用了?” 小孟将军没理他,在晃悠行驶的马车上闭目养神不动如山,他不动,许粥粥也不敢动——他手按在那柄大刀上呢,她可不想变身那灵堂上的耳朵2.0。 “我虽然不想要有什么刻板印象,可是武官就这样大老粗吗?旁人指个谁是嫌疑犯,你也不看看对方什么条件,具备不具备条件,你就接了?” 客观来说,小孟将军武官生的很不错,骨相优越,所以即便是晒黑加上皮肤粗糙,也掩盖不了是个帅哥的底子。可以说,属于是硬汉小生类型了。 而且生的也有一副聪明相,不憨的那种,若是在现代当个演员,拼一拼也是可以在战争片中拿到男一号的角色的。 谁知道也是面上绣花枕头,内里是个草包。 但凡仔细想一想这个原主的条件,就知道根本不可能对应的上“杀人凶手”四个字吧。 结果这位小孟将军反而还真的专程给她设了个陷阱,引她上钩。 真是太......高看她了。 如今摆在许粥粥面前的可能有两个:要么,小孟将军是个草包;要么,小孟将军手里还有别的证据——既然有人要栽赃嫁祸给自己,那么赃也要有吧?祸也的来吧? 而这不管是一还是二,对于她来说都没有任何好处。 而且想一想,她怎么自救呢? 万一这小孟将军真的是个草包,越想马丽苏的死越难过,难过之下就说出那句常用的影视台词“我要让全天下陪葬”然后一刀把她嘎了,她找谁说理去? 若是对方手上真的有相关的证据,虽然自己知道是栽赃,可是那证据既然能够让小孟将军信服这个身高不到一米五五,体重才不到八十斤的小姑娘能够杀一个成年人,而且还是那种稍微看似高明的手法......她说什么,又有什么用呢? 万一到时候她越说越上头,把小孟将军给怼生气了,对方一怒之下,来一句“我不听我不听我要你给她陪葬”然后一刀把她嘎了,她找谁说理去? 想到这里,许粥粥被自己的脑洞先吓了一个激灵。 对面一直闭目养神的小孟将军仿佛是生了第三只眼的杨戬,嘴角勾一抹冷笑,道:“怎么,现在才知道害怕?是不是有些晚?” 许粥粥本想回嘴一句,不然显得自己心虚,她才不害怕,而且就算是害怕也不是那种害怕,但是话到嘴边,忽然福至心灵想到另外一层,她猛地抬头看向小孟将军,抬头道:“你不会是因为我不害怕,所以才坚定了相信我是嫌疑犯吧?” 小孟将军瞄了她一眼,并没说话。 许粥粥此刻也顾不上什么多说多错了,直接怒道:“你是觉得,我若是无辜,应该如同别家的小贵女那样哭哭啼啼,而不该有这样的胆识,我明明在门口吓得快要腿软,却还是强迫自己替了过来——若是普通情况,你或许还会想着我是胆子大,可是你已经怀疑我在先,所以我这一番的行为,你就会做他想。” 这一回小孟将军终于睁开一只眼睛,斜斜过来:“哦?你猜是何种他想?” 许粥粥说:“你觉得我是过来检查是不是有什么遗漏,万一露出马脚,我在当场,还能补救一番......所以你才当时在我身后看我为马小姐理妆,实际上就是在看我是否第一时间去翻她的手腕——其实你早就已经知道马小姐死了,比我们知道的都早,否则事发突然,马太守给各家的白贴几乎是同时到的,你如何匆匆而来之下还能在马太守家安插手下?” 小孟将军似看不到许粥粥的恼怒,悠悠开口:“马小姐马小姐,叫的真是生疏......若不是我亲眼见到那越来书局如今的主人是你,我都信了你和她交情寡淡了。” 第一百六十一章 止于呵呵 ...... 许粥粥半夜辗转反侧睡不着。 她脑子里还是那一封书局分股凭据。 “闻瑟瑟”拥有越来书局四成的分成,和马丽苏同等,另外两层便是乔九掌柜。而且其中还写到,若是其中一方有难,那么另外两位股东就会对半接收那位的分成占比。 马丽苏意外横死,她的四成拆分两份,乔九如今有四成,闻瑟瑟却有六成。成为了越来书局名副其实的大股东。 所以小孟将军说的“越来书局的主人”这句话也没说错。 许粥粥心中复杂,五味杂陈,一方面她确实没有印象,包括那凭证的手印签名以及盖章。另外一方面,她想不通马丽苏轻而易举把自己的劳动成果分成给她的原因。 而且马丽苏怎么还挺奉行做好事不留名的操作,偷偷摸摸的把股份给了她,她一无所知不说,这还成了小孟将军怀疑她见财起意的理由。 白天小孟将军问她:“越来书局的六成利有多少,想必没有人比你更清楚吧?” 许粥粥:“......” 她沉默,是因为真的不知道。 她是文科生啊!当初选文科就是为了不想学数学啊! 而她的沉默显然被小孟将军做了另外一种解读,他阻止了要开口的许粥粥,道:“你不必在分辨什么,我心中只有数。你可别多说多错了......到时候......” “我才不!”许粥粥看过的电影电视剧那么多,最是明白主角长了嘴的重要性,“什么多,什么错?你都栽赃我是杀人凶手了,我还怕多错什么?你若是一口咬定我是杀了你未婚妻的凶手,难道你会放了我?小孟将军,你可不是菩萨啊。” 小孟将军自然不是菩萨,武将上位者不是罗刹就是鹰犬,哪里有一个心慈手软的。 许粥粥盯了一会小孟将军那一双骨节粗大,摩挲起来会有沙沙声的持刀拿剑的手,直接道:“我话说明白了,我确实不知道为何马小姐会把越来书局的分成给我,这事我不知道,至于这名字、手印、盖章我也不知道,就连盖章也不在我手上。” 她说的严肃认真,一字一句生怕小孟将军漏掉一个字。 而小孟将军,不能说毫无反应,只能说气定神闲,动作不大。等到许粥粥快要生气,他才略微抬眸,吐出一句:“哦?难道,我的妻子是个菩萨?” 许粥粥微微一愣,然后就要气疯了,可是对方是马丽苏的未婚夫,看他今日的举动,看来对马丽苏的感情不薄,她不管是为了尊重逝者还是为了保命,都要谨言慎行。 她反问一句:“那么小孟将军,你可曾在你的妻子那边,听说过我?” 她原本以为以马丽苏这样谨慎的性格,不会对一个古人提及穿越同道的事情,没想小孟将军点头,承认了:“如今想起,苏苏倒是讲过。” “......讲过?” 小孟将军点头,道:“她与我相处时候提过,她认识一位小友,才华过人未来前途不可限量,只是此人太过于低调谦卑,对于自己的才华预料太低,宛如明珠蒙尘,很是可惜。” 说话时候他脸上带着提及妻子时候的柔情,再抬眸看她时候,一双眼中清冷无比:“如今想来,那人应该是......你?我倒是没看出来。” “......” 许粥粥心想:“你当然看不出来,因为我根本没有。” 小孟将军说:“我的妻子十分惜才,她开书局之事我也知道,她也曾对我说过,等到她嫁为人妇时候,便会抽身,我却说不必,我不在意他人看法,我的妻子聪明能干是我的福气,不必为了所谓清高被他人的言语拿捏。” 他叹气:“她见人见事极准.......也不对......也不准......” 许粥粥无语,她知道这小孟将军怕是钻了牛角尖,话题千回百转,最终都要落到自己头上去,再这样下去,只怕路边掉下一片叶子砸死了一只蚂蚁,那也是她命令风这么干的。 而小孟将军心中的情绪到底如何,她也懒得去理会,他无非就是想说马丽苏看错了自己呗,自己狼心狗肺忘恩负义见钱眼开杀人灭口...... 如今许粥粥已经不想再探究马丽苏对他人这样提及自己的动机了,无论是怎么样的动机,都在对方的生命消逝的那一刻戛然而止。 害死了马丽苏的人,应该就是要嫁祸自己的人,甚至包括自己在留乡被绑架.......可能都是同一个人所为。至于怀疑对象,除了陆佰常,还能有谁? 可是如果陆佰常能够安排得了这些,那么当初不管是自己还是马丽苏对他的能力都是低估。原本以为是马丽苏利用了陆佰常,如今看来,更加像是陆佰常利用了马丽苏。 如今许粥粥想迫切知道的,是陆佰常到底知道了什么,为什么要下手杀了马丽苏,还要对自己下手...... 她忽然想到一个可能:难道谁马丽苏真的决定抛弃陆佰常转而开始包装自己?陆佰常无法面对即将被雪藏和翻车的命运,怒而粉转黑,于是开始攻击马丽苏,还买了水军,试图把视线转移到自己这个还没有答应签约的素人身上? 震惊之余,她还是替自己辩解了一句:“就凭着这个凭据,也不足以定我得罪,也不能由此怀疑我——这也太明显了吧,利益最大者就是最大的怀疑对象,三岁小孩都知道的,你难道不知道?” 她说完才反应过来,自己好像无形中甩锅给了乔九掌柜,不由得念了一声佛和耶稣,祈求赎罪。 也不知道这东西两方到底是哪边起了作用,总之小孟将军并没有把她的话听进去,只是回了两个字:“呵呵。” 若不是条件不允许,许粥粥很想反手怼他一句:“你呵什么呵,聊天止于呵呵你不知道吗?!” ...... 这半夜三更时分,内宅远到听不到打更的声音。她倒并没有真的去坐牢,而是被送到了一处将军府的内院中,这是一位女将军的府邸,并不会对许粥粥的“清白”造成什么影响。 即便是对外来说,也会说这事上门便是客的招待。 只有许粥粥冷笑:若是做客,也不用一左一右两个女兵来押她了。这内院什么都有,除了围墙较高,别的没毛病。 不过许粥粥牙根没有动过爬墙跑路的心思:一来爬墙不是她的强项,二来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三么,她还是相信那句清者自清......或者说,不管是闻玉屏还是箫枣枣,好歹给点力啊。不然等明天若是小孟将军要给她上刑,她可是要胡说八道了。 大概是实在是见她柔弱不能自理,这院子里并没有什么重重府兵看管,院子中凉爽的很,清净的很,连个爬墙头的野猫都没有。 也是因此那一身轻微的叩击声音响起的时候,半梦半醒的许粥粥很快被“惊醒”了。 刚刚坐起身,就有一枚新鲜的小石子“噗呲”一声穿过窗户上糊着的明纸,啪嗒掉到了地上。借着透进来的朦胧光亮,她看到是一枚白地发亮的小石头。 清醒之后,她心里砰砰直跳,很快下床,轻手轻脚的披上衣裳走到窗边,低头捡起那枚石子,小心翼翼推开窗户,果然见到了墙头上端坐的影子。 那影子在月光和夜色的衬托下,端的是少年风流英姿飒爽。 许粥粥想也没想,顺手就把手里的石子砸了过去。 第一百六十二章 发火 她丢的突然又气势汹汹,连带的惯性几乎让她的上半身都探出了窗户。 幸好,准头不错,加上那阴影面积也足够给力,虽然没有想象中的直冲脑门,毕竟高度有限,她眼睁睁看着那颗白色石子儿由近至远,最后直冲对方腰部以下大腿以上的那个位置击去...... 这下子是不躲也不行了,那阴影动作一闪,稳稳当当握住了那颗原本威胁不大现在已经不好说的石头,对方还没来得及开口质问,就听到许粥粥那边先是清了清嗓子,然后开始大喊:“来人呀!抓小偷啦!啊啊啊啊这墙头上......呜呜呜......” 许粥粥一句话还没喊个尽心,就一把被人给捂住了嘴,同时她也被一股力量给拉扯到了一个冰凉的怀中,耳边的声音低沉又带着掩饰不去的气急败坏:“你叫什么?!我招惹你了?!” 她当然听出来那是箫枣枣的声音,再一看那墙头,果然是空了。 与此同时,另外一处响起一声喝止:“什么人?!” 箫枣枣浑身一震,捂着许粥粥的手不自觉加重,差点把她活活憋死。 许粥粥心中矛盾重重,当即就冲着箫枣枣的手来了一口。 箫枣枣吃痛,此刻更加是断定了自己一定是在不自觉的时候得罪了许粥粥。 他闷哼一声,依然没有松开手,只又追问:“我到底哪儿得罪你了?听到你出了事,我立刻寻了过来,一夜都没耽误,还出错了?嗯?——你怎么还咋呼起来,是不想走了?你知道不知道你惹上了什么麻烦?嗷——” 许粥粥又是一口。 什么叫她惹的?会不会用词,惹这个词,是带着主动性的,表示主动方在她这边,和招差不多,所以有个词叫招惹,招惹招惹,一旦有人用了这个词去形容一件事情,那么这件事的过错方基本就是自己。 所以,什么叫她惹的事情? 光这一句话,就足够招惹来这一通牙印。 好厉害的是身手,好灵通的消息......许粥粥心想。 明明可以不动声色的过来,非要在墙头上凹个造型打草惊蛇,既然是这样,那就干脆真的惊了算了。 果然是惊了,她那一嗓门虽然时间短暂,可是响动的突兀又显眼,周围巡防的士兵自然听了动静,当下就冲着这边过来。 动静不小,在这安静的夜晚非常清楚的听到整齐划一的跑步声以及兵刃撞击的响动。 动静很快来到近前。 鉴于这院子里住的是个陌生的女眷,且主人并未有任何其他的交代,巡防的士兵队长并不敢直接闯入,而是轻轻叩了一番院门,高声道:“姑娘,刚刚可是你在示警?” 箫枣枣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就说刚刚是误会,错认了野猫——把他们打发走。” 许粥粥闷声不响,看似顺从,箫枣枣以为她已经同意,便松开了手,刚挪开,许粥粥就一把拽住箫枣枣的手防止他再度让她闭嘴,同时高声道:“把那孟子程给我叫来!” 外头安静了一瞬,继而传进来一阵整齐的惊呼声。 那队长顿了顿才道:“姑娘......深夜寻小孟将军有何事?” 许粥粥一把拍飞了箫枣枣跃跃欲试过来的爪子,道:“当然有事!我有事要和他说,必须现在!我可不像他,没事找事,非要把事情扣到我头上去!” 队长犹豫道:“可是姑娘有所不知......今日小孟将军家中有事......” “我知道是什么事,”许粥粥打断,“他也是因为这事才把我抓来的。” 外头陷入短暂沉默,之后,窸窣声音悄悄浮起,又很快被压了下去,再度陷入沉默。 许粥粥话说一半留一半,任何事情都没说清楚,却也是因为这番没说清楚,才引得人遐想连篇,这小孟将军未婚妻忽然离世,又带了个年轻少女到了交情不错的女将军府中,说来是看押,其实算是招待,好吃好喝的不缺,要什么有什么,如今这小姑娘半夜咋呼,吵着要见小孟将军,而且笃定对方一定会来...... 这联系一番前后,难免叫人多猜多想。 沉默了有那么几分钟的队长大概是狠狠给自己做了一番的考量,然后道:“那姑娘请晚些安寝,我这就去给小孟将军传话。” “好的!多谢帅哥!” 她声音喊得很大声,防止外头听不到,也防止自己喊不出第二遍来。 箫枣枣抖了一下,在黑暗中越发眼睛瞪的像铜铃,数次欲言又止,最后等外头声音远去之后,还是没忍住:“你疯啦?” 许粥粥翻了个白眼:“再不疯我就要死了呢。” 许粥粥道:“你去我家了吗?见了我大姐姐了吗?知道我今天遭遇了什么事情吗?你又知道不知道,我被人怀疑是杀人凶手,而且对方没有证据,却也有证据,你知道证据是什么吗?证据是闻家的二小姐与别家贵女不同,这个人胆大包天,夜会乔府的年轻侍卫!” 这还算是许粥粥头一回发火,一连串的说那么些句子来,他也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成了小孟将军怀疑对方的缘故之一,一时之间沉默相对。 他沉默下去,许粥粥却住不了嘴,她继续道:“还有桩桩件件,包括青楼那一趟,留乡那一出......包括雷鸣夜访,我在那河边与那群书生的交谈,以及从红豆手中逃脱.......小孟将军都知道了.......他是怎么知道的呢?我起初一直不解,百思不得其解。” 箫枣枣听出对方语气微颤,低头打量,竟从许粥粥眼中捕捉到触目惊心的悲凉之色,她似乎万念俱灰,对一切都没了兴趣,声音也渐渐从气愤交加到了心灰意冷:“......随便了,我也不知道人家小孟将军是怎么明白的,包括越来书局的票据,我来去的方位,甚至包括......算了。” 箫枣枣轻声道:“你在怀疑我?” “你不值得怀疑吗?”许粥粥回答很快,一点也不含糊,“这里是哪里啊?这里是孟百川的亲妹子的府邸,他的亲妹子,是宋国战功赫赫的女将军,一个将军府的配置安保就那么差?能容的你来去自如,还能在墙头上挂到让你摆出个月下飘逸的造型?——笑死,你若是武功那么高,也不至于只在小乔大人手下当个小小的侍卫了。” “......” “你们都是一伙的......”许粥粥咬牙切齿,“你的主人小乔大人和君侯交情匪浅,小孟将军又是孟百川的得利将士,而孟百川呢,整个京城都知道,孟百川是君侯的心腹......所以,根本不需要什么六人定律,你,你们,都是一伙的。” 箫枣枣双手紧握,指甲深深刺入手掌中,他一言不发,黑夜把很多东西都模糊化了,却更让一双眼睛亮的惊人。 许粥粥眼睛发亮,一颗泪珠在眼眶中终于凝聚不住,滴落,正好落到了箫枣枣试探伸出的手上,那眼泪好像滚烫如岩浆,烫地箫枣枣浑身一震,他听到许粥粥的声音,一字一句,咬牙切齿:“骗子,你们都是骗子。” 第一百六十三章 红灯笼 此刻屋内屋外一片寂静,良久之后,才听到一声细微如风一般的叹息。 箫枣枣有意想要伸手擦去许粥粥脸上的泪,却被对方倔强扭开,一滴原本沾在脸颊上的泪珠甩落,在夜色下划过晶莹一点。 “你是觉得,今日种种遭遇,都是为了陷害你添加罪名?”箫枣枣觉得许粥粥推理的倒是没错,可是仔细想想又好笑的程度,“可是为什么呢?你也说了,两位将军,又是上头靠山踏实,你一个小小文官的小女儿,想要拿捏你如何要让两位将军出手?” 许粥粥不语。 箫枣枣又道:“而且为了谁呢?总不能是为了陆佰常?” 这次许粥粥开口:“也不是不可能。” 她道:“一个是山南先生的得意门生,名满京城的大才子,身边的人非富即贵,多少人想要巴结他?又有多少人看重他?他这样的名人,一旦有个什么,必然就是轰动,想让他无声无息的没了虽然不是不可能可是也费劲......但是让一个区区文官的小女儿没了就比较容易了。” 箫枣枣忍不住听了要笑:“若是这样来说,一个堂堂名满京城的大才子,如何会把一个文官的小女儿放在眼里?就算是那小女儿当真发难,那陆佰常也会对外解释是小姨子不喜欢姐夫......人人都会当做是小姑娘不懂事的闹娇......明明轻松就能用一句话摆平的事情,如今兴师动众惊扰一帮人,他是哪里想不通?” 许粥粥似乎早就等着这一句话,当场反驳:“若是他名不符实呢?若是他其实言过其实呢?若是......若是他担不起他的这一份名声呢?” 箫枣枣闻言神色一凛,皱眉道:“你也知道了?” 话出口,他顿觉这句话说得不巧,改口道:“你知道了什么?” 然而许粥粥已经听出来那句话有意思,立刻反问:“什么意思?” 许粥粥记起来之前红豆绑架她的时候,箫枣枣说他们盯梢青楼很久,如今又传来这句话,其中有什么联系,她还真是不想都不成。 事到如今,箫枣枣也干脆和盘托出,他问她:“你还记得,你我初见是何时?在哪里?” 许粥粥自然记得:“是我回家的路上。” 她心虚,心想其实是在牡丹楼的,她躲在二楼雅间,听到了那一番由黑油马车引来的动静。那个时候跟着的还有孤山先生,他要她给她默写出来桃花源,想要按照那桃花源记的指示去寻找他师父至死都耿耿于怀的世外桃源。她原本还挺担心孤山先生会缠着她个没完没了,没想到自那日在越来书局把她解救出来之后,孤山就没再出现,听说是去巡山了。 这挺稀奇,虽然她也不知道到底什么是巡山。 而箫枣枣却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和许粥粥见的面:“是在牡丹楼,你当时不是在二楼吗?——我见到你偷偷探出头来瞧热闹。” 他说:“我们当时,拦截一辆马车。” 他说完这句,开始继续欲言又止。 许粥粥翻了个白眼,道:“我知道,黑油马车,我也知道里头是什么人,是做什么的。不用给我打马虎眼,有什么话就直说。” 她讲的直白,一方面是因为她真心觉得这事没什么大不了,要不是觉得古人脸皮薄,含蓄的要命,她真想给对方讲讲为什么红\/灯\/区就叫红\/灯\/区...... 箫枣枣脸上表情诡异莫测精彩纷呈,夜色都掩盖不去的那种。他哽了哽,才继续道:“啊,就那样,寻那样的.....是有罪的,宋城官员不许狎妓这是规定,而且不光是官员,连同文人,学子、秀才举人等等,只要有功名或者即将考功名的,皆不可染指于此。可是那一回却查出来,是一帮......墨客文人,在......试图,书写......然后,......他们,以女子为纸。” 许粥粥听出来箫枣枣声音微颤,语气中夹杂着欲言又止,欲说还休等等很多复杂的情绪,抬头看时候,竟从他的眼神中捕捉到了一丝怒意,她自然不懂得若是狎妓如何要愤怒,单单光是遐想最后那半句话,她就立刻脑补了一出古代版的《沉默的羔羊》。 她顿时觉得头皮发麻,几乎要尖叫:“天哪!天哪!天哪!——他们竟然剥下女子的人皮当做书卷吗?!” 箫枣枣原本还不想明确点出那洛阳纸女,毕竟这个画面光是想想都十分的令人羞怯,故而他也是含糊一番,指望许粥粥意会了事,哪知道许粥粥的脑洞和正题扯开了十万八千里,活生生把一处香艳迷离的画面想成了抽骨剥皮的凶杀现场。 原本还有的那么一点子的情愫给丢了个一干二净,他干脆道:“并不是用人皮当纸......而是那些吟诗作对的,不满足自己的墨宝只写在纸上,更乐意用美人的肌肤为底作画。” 许粥粥黑线:“美人倒是不怎么在乎,反正又不是用刀刻上去......可是美人得洗澡啊,那那位墨客文人的,看来是不太在意自己的墨宝呀。” 箫枣枣:“......” 箫枣枣沉默是因为被震惊,他艰难发问:“你,你知道我说了什么吗?” 许粥粥又翻了一个白眼:“我知道啊,你是说,那些文人墨客是流氓,借着风雅的旗号,光明正大的调戏美人,自己呢,怕伤了面子下不去手去摸美人的肌肤,于是就相处了用自己手上的笔来代替手指在美人的肌肤上游走......我又不傻......我当然知道那些人都是流氓,我也能知道,这种事情,在宋国是不能的,因为毕竟也不能保证,他们让美人脱了衣服,就只是为了画画吧?” 然后她故意看不到箫枣枣的一阵红一阵白的脸上一般,问他:“你忽然提及这事,不会是特意给我科普这种没用的知识吧?总得有缘故吧?” 于是许粥粥猜测缘故:“这里头,到底是陆佰常在其中呢,还是红豆在其中?” 趁着箫枣枣还未曾给出任何暗示或者明示,她又道:“文人墨客,首当其冲就是陆佰常咯。狎妓狎妓,可是青楼不是做人贩子的吗?难道还身兼数职?” 眼看着许粥粥的脑洞越发的往外飘散,箫枣枣叹息一声,告诉她:“是陆佰常。” “果然是他......”许粥粥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然后大怒,“他果然配不上我姐姐!” “......” 第一百六十四章 乱麻 这反应在箫枣枣的意料之中,又算是之外,不过看她的反应,只觉得这又变成了熟悉的样子,似乎连周围气氛都好了不少,刚刚还觉得如凝了胶一样令人无法呼吸的空气,此刻也像是被一把无形的东西戳破了一个洞,有新鲜空气流入,他的肺腑瞬间舒服了不少。 他暗中深深呼吸,正想继续轻松愉快的往下复盘这件事情,他想告诉她不必紧张,不必害怕,有他在,他此番前来就是来安抚,一切的事情有他在,他会尽量保证她的安全云云...... 他嘴角浮起微笑,故意顿了顿,才想要如当初一般拍一拍她的发顶,手才略微一提,却又见许粥粥抬脸对他发难:“你既然已经有了证据,为何不来相劝我姐姐?” 箫枣枣身子一僵,刚刚略抬起的手就定在当场,目光对视之下,他看出了许粥粥眼神中的怒意。 他只觉得周身发寒,嘴唇嗫嚅几下,却说不出话来。 “你当日就认识了我......虽然你半路拦截的行为很是怪异,我也能替你解释——你是不想我做个滥好人,去同情那女子......所以才故意不讲理。这我可以理解,但是你当夜兴之所至跑来,我虽然镇定,心中却还是觉得奇怪,心想你又不是武林中人,怎么学的像那话本中的武林少侠那样的随性自在想一出是一出......如今看来,你是当天就知道了那女子所招待的客人中,就有陆佰常......陆佰常和我大姐姐的婚事京城中无人不知道,而你跟着我的车驾回来,所以知道我是闻家的女儿,所以,你是来看热闹的.......你真是迫不及待啊。” 最后一句中有明显的哭腔,箫枣枣浑身僵硬,舌头跟着也如在数九寒天被冻住了一般没法舒展,这一番的反应更加是在许粥粥眼中着实了她的猜测。 这一瞬间,许粥粥感受到了什么才是真真正正的心灰意冷。 “我以礼相待,我大姐姐也是如此,并未曾计较过你夜闯门庭之事,只当你年轻气盛,少年行为......而你呢,却把我们当做是笑话,眼睁睁看着我们沦落到这个地步......” 这般冰冷的语气,如寒冬腊月被密密麻麻的冰针刺中一般,叫箫枣枣头皮发麻。 他数次张口,却因为害怕第一句来的不合时宜更错上加错,由此,错过了机会。实际上,他并不知道机会从哪里来,毕竟,许粥粥说的是真的。 她年纪很小,可是不代表猜的一定是错的,说的就不一定是真的,那天在得知了闻家长女的未婚夫有可能涉及这件事情时候,他瞬间就想起来了那个滥好心的小丫头,他觉得有趣,带着一些招猫逗狗的心思爬了那府邸的墙,在这之前,他偷偷往怀里揣了两个橘子,当时也不懂是什么心思。 如今回想,他大概在那个时候心中就已经有了自己尚未意识到的愧疚,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去做壁上观,不应该去站在一个已知者的角度上去看旁人的日子。 明明就知道陆佰常不清白,却还是装作若无其事的进出闻府,心安理得的接受闻玉屏的款待,笑嘻嘻地接受闻家的大小姐把他当成一个晚辈......他实在是残忍。 在意识到这件事情之后,他完全是懵住了,以至于在听到许粥粥的丧气之言时候,完全没有任何反应。 许粥粥觉得自己实在是白活了,一个经历过九年义务教育三年高中四年大学的成年人,竟然被一个古代的十六七岁的少年给耍的团团转,有一句话,不当讲,讲了也丢自己的脸,可是她还是讲了:“说来可笑......我确实有把你当做朋友的。” 箫枣枣及时听到这句话,他带着惶恐脱口而出:“......我也是!” 他急切补救,仿佛若是晚出口一秒,就会错过很重要的东西:“我真的帮你当成我的朋友,真的......我每一次来寻你,都是真的想和你说话......我是说真的!” 许粥粥缓慢却坚定的摇了头:“若是你把我当做朋友,如今我们应该一起在大姐姐面前商量如何去婉拒陆佰常的婚事,如何去警告陆家不要生事......而不是你如初见时候那样,不声不响来探我,看我。看我,是如何陷入一团迷茫,被困在这陌生的高墙之中,恐惧无依,我被在灵堂中受束,到刚刚见到你,中间隔了有足足四个时辰,四个时辰,我经历整整是个时辰的心理折磨,在你看来,好像都比不上你要在高墙上摆出一个好看的姿态重要?” 许粥粥不语,他们两人一直站在窗边,除了屋内的那一点点豆大的油灯,只有天生那一轮淡薄的月色,此时屋内的灯芯燃尽,最后的一点的灯芯扑闪了一下,最终还是无法改变一般的沉落到了灯油中。 室内霎时间暗了下去,与此同时,许粥粥的半边脸也忽地被拽进了夜色中。 箫枣枣再也不能凭借观察她的神色来判断她此刻的心情变化, 寡淡的月色只能照到她头上拿一根莹白的珍珠发簪,是单簪,除此之外,她只穿一袭淡青色的素服,有风进了小院,吹起衣裙,仿佛下一刻就要远走他乡不再回头。 “我会帮你的!不,我会弥补!是我的错!我把一切想得简单,到今日这样,是我的疏忽!”他急急道,“我会......” “你会什么?”许粥粥的笑意冷酷,眼神更是凉的很,“你会什么?你是谁啊?你一个乔府中随便来去的小侍卫,你能做什么呀?说得好听你是出身乔府,我们闻家是小门小户,所谓宰相门房四品官,怎么样都要看在你出身乔府的面上,可是真的大难临头,谁会去求你呢?” 箫枣枣呆住,他只觉得神思涣散,脑子就好像被丢在冰窟中狠狠冻过,连同四肢都要控制不住,耳膜鼓震鸣响,这样的情况之下,明明自己应该什么都听不到,却一字一句,清清楚楚把许粥粥的话给听的明明白白。 他到现在,才惊觉出事情已经走向了不可挽回的境地:他原本天真以为,马小姐的死是纯粹的意外,与青楼红豆和雷鸣都没有任何关系,而许粥粥清者自清,没做过的事情自然是可以理直气壮的说个清楚,这一切一切都并没有那么复杂——从一开始他就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他觉得一个深闺的少女,能够惹上什么麻烦?他们如今要办的事情才是正事,一个小小插曲,把误会解开了就是了。 可是解开解开,说得容易,如今事情一桩一件叠加,眼前已经变成了一团乱麻,乱麻四象,每个人眼中的乱麻都有不同的解读,在小孟将军眼中,一条人命,不可能是个误会。 否则,他也不会对一个深闺的少女步下陷阱。 这事大吗?小姑娘毕竟真的无辜。 这事小吗?可是闻家的女儿已经被困在了将军府。 逐渐涨大的愧疚如今如变成了一双看不见的手,把他的心脏用力的攥紧,他只觉得胸膛肺腑一下子沉闷到无法喘息,剧烈的心痛感令他再也难以站立,踉跄之下,他竟然扑通地半膝跪地。 第一百六十五章 上升到叫家长 今夜看似平静,但是已经注定是个无眠之夜。 在莫名其妙的听到箫枣枣在外头跪着不肯起来的耍无赖事端之后,乔松才要起身去瞅一眼什么情况,难道是孩子的叛逆期到了,还是真的惹了什么祸? 联想到后者,乔松脑子里立刻浮现出好几个妙龄姑娘的名字,什么卖花的女孩子,石榴姑娘,还有个爱吃秋月梨的,哦对,最近还有个蜜桔妹妹......想想箫枣枣虽然少年,却也是长得强身健状动若疯兔,万一他真是惹了什么大麻烦......乔松就头疼。 屁股还没离开凳子,去而复返的管家又进来禀告:“公子,有客来了。” 这个时候? 有客? 乔松习惯性的伸手,却接了个空,他瞪眼:“帖子呢?” 管家的脸都抽了:“来人冒昧......并未准备拜帖。” 既然冒昧,管家却没有直接打发对方出去改日来访,看来要么事情实在紧急,要么对方来头不小。 从管家的反应来看,可能性趋向于前者。 既然是急事,那就不能耽搁了,乔松示意管家直接前厅会客,他换一身衣服,穿一身就寝的衣服实在是不像话。 他起身更衣,随口一问:“来人是谁?” 管家尚未离开,恭敬道:“是鸿胪寺少卿闻人良闻大人。” 这一串名号还挺长,一般来说若是熟客,自报家门即可,比如某某府某大人等,或者什么阁老,亦或者哪位世子等,连工作单位加上全名一起上去,这表示第一对方名气一般,或许低调,同时也可以反映,他是个稀客。 乔松这边,从未有过和鸿胪寺的交集。 不过不代表他不知道闻人良。 相反,他还挺欣赏闻人良,多次感慨过鸿胪寺中才是人才济济,毕竟在宋国,会精通多中番邦言语和文字的实在是少,用心去研究还能做出航海图的就更算是凤毛麟角了。 如今宋国统一初定,未来开展各国建交之事是必然,别看鸿胪寺如今不受重视,可是不代表以后不会发光发热。他早有心思见一见这位人才,没想到会在对方“冒昧”的前提下。 不过对于闻人良的印象......乔松总觉得,似乎不止如此。 只不过他急着换衣服迎客,来不及去细细思考他遗漏的缘分。 这份遗漏在他路过院子,看到跪在院中的箫枣枣的时候忽然灵光乍现,他顿住,在引路的仆从不知所措的时候走向箫枣枣,虽然如今还是夏日,可是入夜之后院中凉意就已经有了很明显的存在感,同时露水也变得很重,颇为有一种给秋凉先来探路的感觉。 他的衣摆刚刚拂过一株绣球花,衣摆上挂了新鲜的露水,他低头,恰好这时候箫枣枣抬头,目光对视的瞬间,乔松能够准确的见证箫枣枣的目光一寸寸凉下去,从惊喜到困惑再到惊慌失措。 箫枣枣看到乔松换了一身衣裳,是待客的正服,他穿一袭星蓝圆领长袍,束锦带,垂下一缕状似随意的流苏,两边各自垂一方荷包,上面一个绣着月上宫蟾,一个绣了日照山河。他配玉冠,白玉雕琢的冠子在月色的衬托下更让他的面目温润如玉,眼含星辰。 但是星光虽然摧残,却凉,尤其是此时,凉的箫枣枣周身要抖,他咬紧牙关克制着自己周身的战栗。耳朵里听到乔松开口,声音平淡无任何波澜,平缓的像能吞噬一切的静海:“闻人良来访,你知道吗?” 他的反应与适才乔松一样,反应了一瞬才把这个名字和身份对应了起来,他此处才感觉到自己眼眶凉的厉害,几乎要刺激他当场掉泪。 他之前和乔松交代过,自己和闻家的二女儿有交情,并且乔松也猜出来,闻家二小姐就是那蜜桔妹妹,如今闻家的家主来访,自己又是这样一番举动,乔松自然不可能不有所联想。 尽管箫枣枣努力克制,他的反应依然没逃过乔松的目光,对于自己的猜测,此时他心中已经定了几分。 “闻人良冒昧,深夜拜访,无帖无名,若是平时我是可以治罪一番的,毕竟他实在是不礼貌。不过现在想来他应该是情有可原.....他如今就在正厅,事出为何我暂且不知,但是,你得告诉我一件事情。” 乔松在他面前附身,凑近他耳朵,用只有他们两人听到的声音问他:“闻人良大人,是不是来府里捉女婿的?” ...... 大府中的下人入府,头一件事学的是忠心,第二件就是察言观色,最后才要的是手脚伶俐要的是嘴甜。尤其是正主身边的下人,在乔松走向箫枣枣的时候,身后的下人就已经自动退到了廊下站着等。 只是将手上用来赶走寒气的熏灯递了一分过去。 乔松是背对廊下下人的,所以他们只能够从箫枣枣的反应中观察乔松是不是在生气,或者箫枣枣要不要见到明天的太阳,眼看着箫枣枣的表情万变,从惊喜,到惊吓,到惶恐,到茫然,最后等到乔松俯身说话的时候,箫枣枣表情用万念俱灰来形容都不为过。 结果,万念俱灰的箫枣枣只一瞬间的时间,就从青白的脸色到脸红脖子粗,刚刚的万念俱灰仿佛是个错觉,眼前的箫枣枣羞愤欲死,想要说什么一瞬间没来得及开口就被呛到,咳地惊天动地气壮山河。 这一番动静倒是把乔松闹的不会了:“我原本还心虚,以为那闻人良忽然半夜光临,是因为......” 箫枣枣咳地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只能拼命摇头摆手,恨不得把自己的头掰下来当拨浪鼓来转以表明清白。 乔松嘀咕:“难道我猜错了?” 乔松这才眉心锁起:“若不是这事,鸿胪寺的少卿来找我做什么?” 从开始来说,他一直把闻人良的身份定义为一个父亲,一个父亲来拜访自己,有可能是为了家事,若是不是家事,那么他就是以鸿胪寺少卿的身份过来。可是如今他并无任何实权,官员拜访也大多都是一些无用功举措,若是想要溜须拍马,青天白日大张旗鼓来就是了,做这么一处,反而叫他摸不着头脑。 他实在是想不通,又不甘心,临走之前又追问一句:“真的与你无关?” 若是无关,那他可就要抬脚走人了。 箫枣枣经历那样一片咳,现在马上说个连贯的话实在有难度,自然也等不到回应,乔松惦记等候许久只怕热茶都凉的闻人良,举步准备要走。 然而刚刚准备转身,一条大腿就被紧紧抱住。 以实际行动表示自己有话说的箫枣枣来不及喘一口气,当即就掷地有声的磕了一个头,“哐”一下响。 箫枣枣的头上肿了一个大包,抬头的时候眼睛里湿漉漉的,也不知道是咳出的眼泪还是刚刚撞头给撞的。 这一番反应就让乔松摸不着头脑:“什么意思?闻人良来此,还是和你有关?——既然不是早......儿女情长,那你们俩是吵架了?打架了?” 这是叫家长的环节? 第一百六十六章 闻人良 乔松怀着忐忑又狐疑的心情过去,见到厅内安静,有淡淡檀香传来,厅内点着明烛,一位身形瘦弱的中年人端端正正坐着,一旁的茶盏一动未动。 见他到来,闻人良立刻起身拱手见礼:“小乔大人,再次先行赔罪,赔闻某人不请自来的鲁莽。” 礼数周全,乔松也只能跟着还礼,客套道:“哪里哪里,久闻闻大人之名,一直未曾有机会见面,如今能见,自然是欢喜更多的。” 潜台词就是虽然但是,你冒昧就是冒昧了,不过你赔罪了,我也不好说什么,再说你也算是我不讨厌了,那就这么着吧。 被不动声色地怼回去的闻人良客气接了对方的话,一双狐狸一般的眼睛带着自以为诚恳的笑意回应道:“哦?小乔大人,久闻下官?” 也不怪闻人良如此“好奇”,他一向在朝中存在感不高,就如同在朝中职务之内的鸿胪寺一般,除非外使来访,或者两国有什么重大的事情要做,平日里鸿胪寺也算是个清闲无趣之地。 乔松作为京城的红人,人人巴结人人赞颂,但是闻人良却从未踏足过这里,忽然得一个“久闻”,或多或少让闻人良觉得意外的同时,还不可避免的觉得这是乔松的客套。 乔松道:“我速来喜欢一些传记,也觉得人外有人天外有天,除却生长于斯的故地,也十分向往别有洞天之所,所以,对于一些阅历深远,行万里路看万卷书的,总是格外钦佩一些的。” 乔松也学着闻人良的动作眯起了狐狸眼,道:“闻大人莫不是觉得被我这种一介武夫钦佩,多有一种对牛弹琴的失落感?” 这话闻人良是听不得的,立刻惶恐:“下官不敢!” ...... 虽然如今宋国战事平定,朝中开始重视文臣有意的削弱武将的权利,其中一个手段就是老君侯雁振宇的主动请辞,先帝虽感遗憾,三次拒书,而雁振宇却第四次陈情,后先帝允诺,给了厚赏,其中之一便是可世袭罔替的君侯之尊。 虽然武官以老君侯的举动为先例算是一种低头,而且乔松也算是武将行列,但是并不代表对方在文臣面前就一定要低头。 闻人良为从五品,乔松为从二品,品级差距之下,担得起对方一句“下官”。 不过乔松作为武将出身,也确实不太习惯文臣一些,比如他们的规矩,他们的体统,他们的行走坐卧都各自有一套章程,听说宫中太清楼的掌事朱雀,年年岁岁都是一板一眼,有小宫人偷偷观察数过数目,他每一次从太清楼走到正殿的拐角,不偏不倚正好就是一百零三步。 十年如一日,也不知道是这数字太过于吉利,此人太过于死板。明明年岁不大,三十都不到的年纪,正是鲜活的时候,但是整个人看上去已经能够和背后百年的书卷与千年的古董融为一体相得益彰了。 闻人良也有那种气质。 刚一踏入正厅,乔松就能感觉到对方身上一股子肃穆庄严的宝相之感,他人往那一坐,给人的感觉这正厅都成了佛堂。手边不该有一碗茶,而是该放一个木鱼才好,若是个木鱼,即便是他掉头把闻人良忘了个一干二净,等第二天睡足了吃饱了再来,闻人良估计还在。 “闻大人不必客气,”乔松暗地里偷偷打了个哈欠,这个时间原本是他深度睡眠的时候了,虽然偶尔熬夜也没什么,但是完事开头难么,“闻大人罪也请了,惶恐也惶恐过了,也知道我算是久闻您大名,将来我若是去鸿胪寺转转,闻大人别当做不认识我就好。” 他阻止了闻人良继续的客气,直接了当道:“好了,闻大人,今日是为了何事呢?” 闻人良身穿便装,却也不是真的便装,而是一副在官府之后的常服,加上他抱拳时候右手中指上还残留着尚未擦拭去的墨迹,他应该是在处理公务的时候听到什么消息赶来的。 正厅中的熏香也并未完全带走他身上的寒意,他手心中有方正的勒痕,衣服长袍的下摆也有明显的褶皱,看得出来是骑马过来的。 这种文弱的文官,会骑马是一回事,什么事情让他如此急切是另外一回事。 而更让他吃惊的,是闻人良接下来的举动——他跪下了。 乔松实打实的受到了惊吓,不动声色的后退一步,避开了闻人良膝盖的正前方位置:“闻大人若是有事相求止大可直说,不必话还未讲,先来大礼。” 乔松已经开始不悦:“看来闻大人果然是不太关注乔某,我最不喜欢这一套,有事说事,等事情做完再谢再跪是另外一回事,什么事情都没讲,上来就是这样一出,若是我今日脾气不好一些,乔大人现在就该在府外了。” 乔松道:“今日这跪,不是为了下官,也不是为了事情,而是为了小女。” 乔松心中咯噔一下,眼睛不自觉的瞥了一眼角落,尽量语气平淡道:“闻家的小千金么?怎么了?” 闻人良的头重重磕了下去。 ...... 送走了闻人良,已经到了三更时候,外头的更鼓遥遥传来,一下一下的梆子几乎要跟着乔松的手指戳到箫枣枣的心窝里。 若是可以,乔松确实很想化身九阴白骨爪,一爪子刺挠进去他的脑子里,看看对方都在想些什么,怎么事情能拖延道对方家长上门的地步。 “闻家的小千金今日被小孟将军带走了......” 箫枣枣声如蚊蚋,头恨不得扎进地洞里,如果眼前脚下有个地洞的话:“......是。” “而且是被小孟将军怀疑,她设计害死了他的未婚妻,马太守家的小姐......” “她是无辜的!”这句声音倒是大,头也抬了起来,“公子,瑟瑟真的是无辜的!她没做过!她也不可能做到!” 乔松笑:“怎么就不可能了?她没有这个力气,难道还没这个脑子?” “......” “难不成你觉得,她既没这个力气,也没这个脑子?若是这样......她生的很美?” 箫枣枣的脸上精彩纷呈,一会红一会白,不过此刻的红也是给急出来的,若不是怕来个以下犯上的罪名,他真的想冲到乔松面前摇着他大喊:“公子!小乔大人!您正经一点啊啊啊啊啊啊.......” 但是这一切他想都不敢想地久一些,他又低头,道:“她年岁尚小,什么都不懂......” “什么都不懂吗?”乔松笑道,“年岁尚小就能够让越来书局的掌门人看中......有意思。” 他轻轻松松抽出一张信纸,亮出上面的两句句子给箫枣枣看:“写出这样诗句的小千金,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箫枣枣困惑看去,乔松手上的纸上有两行字,连起来读出,就是:“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 第一百六十七章 小千金 “好诗!”箫枣枣读了两遍,喃喃道,“我竟不知道她有如此才学。” 也不奇怪,略微想想也能想通的,毕竟闻玉屏是京城中很有盛名的才女,闻瑟瑟与闻玉屏一母同胞,若是她真的胸无点墨,反而才引人奇怪。 乔松随口问他:“好在哪里?” “......” 箫枣枣并不算很通文墨,最多认得几个字,之前在留乡摸爬滚打一心只想如何活着,之后入了军营,满脑子也只想着如何出人头地,最后到了乔府,也是乔松的命令,这个年纪的侍卫都要去读书,这才被摁着翻了几页书。 他最多能够让自己说话的时候显得“略微有些见识”,但是更深一些的就没了。 故而面对这两句诗句来说,他并不能够立刻说出来它到底好在哪里。 箫枣枣憋了半天,也只能磕磕巴巴讲道:“我只觉得,这诗句虽然就几个字,却令人感觉,画面就在眼前一般......而且这飞雪,白鹿,看起来似乎都是白的......可是一个是天上下的白,一个是地上生的白......若是身临其境,只让人觉得这天地之间,就已经是仙境了......” 箫枣枣一边说一边观测乔松的表情,只见他并没有任何的不满,反而颇有笑意,这才逐渐的胆子大起来,说了以上那一通话。 之后又趁着乔松心情不错,立刻请罪:“这都是小的胡诌的,让公子笑话了。” “个人理解罢了,一百人读这一句,就会有一百种的解释和欣赏手法,并没什么标准的答案。” 乔松又看了一眼那两句诗,便随手搁在了镇纸下,“我原本听管家说你最近不太顾学业,还想批评你两句,今日听你见解一番,貌似还不错,不过你要找夫子那边把欠的抄书给补上。” 箫枣枣哪敢不应? 立刻点头应了下,又忽然想到,之前他一直觉得许粥粥言之凿凿陆佰常的指控,又道:“公子,之前瑟......闻家的小千金曾经对我说过一句话,当时在下并不以为然,以为是小姑娘的气话,如今想来,或许并不是气话呢?” 乔松听他啰嗦一堆前提,直接问道:“说了什么?” 箫枣枣回答:“说陆佰常是个草包。” 乔松嘴角一抽:“原话?” 箫枣枣把之前和许粥粥分析胡娟娟作案动机的前后经过叙述了一遍,同时还提到了雷鸣,并且说了雷鸣与青楼红豆可能有的关系,借着说道:“瑟瑟说,她是不喜欢陆佰常,觉得他名不副实,空有才子之名,实际上是吹得太过,还觉得陆佰常配不上闻家的大姐姐——可是瑟瑟说自己并没有在陆佰常面前表现出来什么。” 这个乔松倒是信,闻家的府邸也不算是小,即便是人口不多,也不至于到准姐夫来的时候都会撞上年岁很小的小姨子,而且即便是闻瑟瑟冲着他翻白眼,在无任何的前提提示之下,陆佰常也不可能会往对方觉得自己是草包这上想。 最多联想的就是一个姐控和妻控的矛盾碰撞。 乔松接着问他:“那你如今,看法又有何变化?” 箫枣枣自然而然回答道:“若是之前,自然想不到这一层去,可是陆佰常属于是大器晚成的才子,名声鹊起也不过这一两年的时间,他自然会非常提防后起之秀,暗中说不定做了多少打压后辈之事......而且如今,眼看一个小小才女就在他面前,若是对他有好感也就罢了,偏生是个瞧着他如同眼中钉的,他若是嫉妒心起,也保不准会做什么......” 箫枣枣说:“这文人之间......若是嫉妒起来,心眼子保不准会小成针鼻儿呢。” 乔松笑笑,既没有肯定箫枣枣的猜测,也没有立刻否定,在对方一片七上八下的忐忑中瞥了他一眼,说:“你今日才料到这个猜测,是不是有点晚了?你若是早些在那小千金对你说那陆佰常的不满的时候稍微查探一番,那小姑娘也不至于受这个罪,是不是?” 箫枣枣脸涨的通红,垂下头去一声不吭。 “闻家的长女是京城闻名的才女,她的妹妹虽然年纪小,可是到底也是快要十五岁了,该显露什么就也差不多能够看出来了.......马太守的女儿看出来了,陆佰常也看出来了,就连那位京城中出了名的怪人孤山也和她有过接触,大概也是看出来了......这几位虽然对其的态度截然不同,但是基本都是和这位小千金接触不多的人,而你呢,这小千金把你当做朋友,利益相待不说,你还能够大大方方出入闻府,且那小姑娘并未曾对你保留多少,就这样了,你还当她的话是个玩笑......” “你适才与我透漏过,说那小千金对你失望至极......你倒也不用觉得委屈。” “......” “至于那什么所谓的嫉妒,打压之心.......文人之间虽然相轻,倒也没这么夸张.......” 乔松道,他又取出另外一份东西,便是那被小孟将军确定为关键证据的书局凭证,就是凭着这一份转让凭证,小孟将军更加确定下一个接受越来书局的闻瑟瑟有很大的可能性杀了马丽苏。 箫枣枣吃惊,愣神的看着乔松如变戏法一样的取出一样又一样的证据,他觉得这简直是迷惑,他一个时辰之前才来下跪,闻人良走了也就不到半个时辰,这中间间隔时候他还是跪着,直到刚刚乔松才宣他进来,叫他换了一身衣裳才进来,一边揉着膝盖一边问话。 所以,也就不到半个时辰的时间中,乔松就拿到了这么多的证据? 像是猜到了箫枣枣在想什么一般,乔松道:“这是之前小孟将军上交的证据——小孟将军又不傻,他或许猜不到闻人良会上门,却猜得到你会来找我,毕竟比起找孟百川碰壁和去找君侯把这事闹大到不可收场,来我这哭一哭或者是最合适的。” 小孟将军上交的不止于此,他还把越来书局交代了个底朝天,包括越来书局的幕后真正的创办人就是马丽苏——其实这个一早就不是秘密,若非没有上面许可和马太守的默认,越来书局也不可能办的出来。也包括了之前马丽苏有意想要以一字千金的价格购入这闻瑟瑟的两句诗句的事情,最后不知怎么了,这事不了了之,可是字却还是留在了越来书局。 若是之前,想那不了了之还是有点随意比如闻瑟瑟的漫不经心而耽搁,如今再想,许这不了了之多有人为因素的阻挠成分在。 箫枣枣点头,心中却嘀咕:“闻人良是闻瑟瑟的亲生父亲,亲女儿莫名遭难,作为父亲的忧心忡忡难道不是合理?怎么就刚才不光是乔松觉得闻人良来的奇怪,就连小孟将军也想不到闻人良回来?” “难道小孟将军这样早的上交证据,是为了防我?”箫枣枣想到刚刚,心中更是一惊,“那公子觉得.......这越来书局.......那马小姐.......” 他越急越乱,越乱越说不好话,他想问乔松,如今得知闻瑟瑟有才,又得到了越来书局,那到底是更加确定了陆佰常会把她视为眼中钉,还是她确实有这个能力去用手段杀害马家的女儿? 乔松猜到了他的想法,并且当场否定:“说不定这就是马小姐心甘情愿的给那小千金的呢?” 箫枣枣脱口:“怎么可能?为什么?” 越来书局的名气在京城不小,每年的缴纳的税款都是一大笔数字,就更别提那入账了,马小姐又不是什么菩萨转世,辛苦那么久才打下的基业,就这样拱手送给一个只有几面之缘的小姑娘?仅仅是因为对方的才学? 第一百六十八章 野心 “马小姐是个姑娘,”乔松道,说的平淡,似乎接下来叙述的内容不过平平日常,“作为女子,在心中应该更希望女子在京中崭露头角.......你看如今不管是才子榜上,还是山南先生的门生中,大多都是男人,女子呢确实寥寥无几。” “.......” 箫枣枣一时半刻说不出话来,他觉得乔松的猜测也太过于飘浮,虽然他模模糊糊猜到了乔松接下来要说什么,可是,太飘浮了。 但是他还是忍住,静静的听乔松接下来的话。 “虽然说宋城也可以让女子读书为官,但是谁都知道,先帝提出这个理念说到底也就是安抚南朝遗民罢了。可是如今新帝都已经登基了两年,可是朝中的女官才有几个?难道是女子当真不如男人么?倒也不见得,更多的缘故,你可猜得到?” 箫枣枣冷不丁被拷问,他那种被夫子盯着的头皮发麻的感觉又上来,既然其中一个可能性的答案已经被否定了,他只能硬着头皮推测答案:“......许是宋国女子,依然.......更......在意内宅之时?毕竟男主外女主内一直都是宋国大多的想法,一时之间想要改变也不容易......” 他说的很没信心,最后一句话的声音已经几乎低到了如自语。 索性深夜安静,除了蜡烛的爆燃声之外就只有箫枣枣的声音,乔松听得清楚,点头的动作也很明显:“有一部分如此吧......人若是待在一个熟悉的地方久了,就会害怕改变,这就和其实很多人不喜欢搬家一个道理,毕竟眼前之地熟悉,一砖一瓦一草一木,忽然换个个地方,到底需要时间适应,更何况,也不知道新家会不会喜欢,会不会更加得心应手,这大概就是新不如旧的其中一个意思吧。” 得到肯定,箫枣枣的背都直了几分。 “其实还有一个缘故。” 意料之中,毕竟箫枣枣的猜测属于“一部分嘛”。 “南燕当时朝中女将和女官都不少,最多的时候和可以和男子官员达到各自可顶半边天的程度,那是因为当时的储君人选中有那位大名鼎鼎的九公主,九公主当时为主军者,虽然后来并未成为真正的储君人选,可是和当时的太子一人主政一人掌军,上位者有女子为榜样在先,就会有更多的女子趋之若鹜——毕竟人么,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但凡有些野心,谁又愿意一辈子去依附他人,看别人的脸面活着呢?” “你再看看当下这朝廷中,有几个女子?若无榜样在先,谁又愿意去做出头鸟呢?” 箫枣枣想到什么,犹豫道:“宋国女子中,经商的也不多,马小姐以自己的能力相中了陆佰常和孤山先生,又把越来书局做大,现在地位站稳,所以现在想要以书局的能力,推举闻家的瑟瑟出来?” 若是闻瑟瑟当真有才华,以越来书局的能力,确实能够很快的让闻瑟瑟才女之名遍布京城,到那个时候,京城的才子圈子里,有一就有二,山南先生的门徒也就不会清一色的须眉了。 乔松对于他的猜测没点头,也没摇头,只道:“那小千金年纪很小,才学虽然显露,却不合适锋芒太过,若是有越来书局为其保驾护航,未尝不是一件稳妥之事。” “而且,那位马小姐的野心,大概不止于此,若是我,我就要破了那女学——尤其是那女学中大半时间还要学女德女训......怎么就没男德男训?为何学堂要分男女?既然说了男女相等,那为何不能一堂读书?大家同见一个夫子,同读一本书,这样到时候考学,才能论个真的公道。” 乔松说的痛快,却根本不顾箫枣枣的心已经快跳到了嗓子眼里。 ——要知道,这女学是当年先帝时候的恩旨,如今提及,都要叩谢天恩的,而乔松却在这里公然的表达不满,实在是......不敢议不能论。 箫枣枣按住心头快呕出来的心脏,低声道:“可是.......可是......若是这样一来,马小姐的野心,就让......” 他实在是没法说出那句话,说了简直找死,这眼前的主子一派拥护这野心的做派,他怎么敢说那四个字? 乔松猜出他的欲言又止的意思,主动说道:“你想说,若是那马小姐当真有如此野心,就真的是死有余辜了吧?” 箫枣枣一早有所准备,“扑通”一声下跪,哐当一声磕头。 乔松冷笑一声。 马小姐若是野心勃勃,那么对她下手的人可就多了去了。不光是陆佰常有嫌弃,很多京城中不愿意女子风头太过的也会下手,甚至就连马太守也不是没可能。 马太守此人出了名的循规蹈矩,马夫人又是个出名的贤内助,一心只打理内宅之事,以夫为天,未嫁从父,出嫁从夫,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为马太守生下一个儿子。当时她依然把妾室生的长子视为己出,若是他们知道自己唯一的女儿有这样的野心和反骨...... 箫枣枣只觉得这心头刚刚理的快顺一点的头绪又乱了。 此时乔松打了个哈欠,道:“天不早了,速战速决,把一些事情梳理清楚——你既然跪都跪了,头也磕了,闻大人呢也冒昧了一番,你们所求都是一件事情,我们先把这事给解决了。” 他对着伸手屏风招手:“带上来。” 屏风后侧门出现一个悄无声息的影子,一声不吭的丢过来一个麻袋,隔着屏风,箫枣枣只看到那麻袋里有活物在不停挣扎,还时不时发出“呜呜”的声响,根据经验判断,这麻袋里应该是个人,而且,是个女子。 箫枣枣的脸都白了,他惊恐的看向乔松。他自己面前没有镜子,否则他应该能看到自己以为的“看”实际上是控制不住的“瞪”。 乔松没理会箫枣枣的瞪眼,示意他去解开麻袋。 ...... 箫枣枣的手抖的几乎控制不了,那旁边的黑影一动不动,丝毫没有过来帮忙的意思,等到他满头大汗终于把那袋子里的人剥出来之后,他举起蜡烛凑近那女子剥开头发一看,才发现这并不是闻家的小千金。 他顿时松了一口气,同时全身一卸力,再也支撑不住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那麻袋里的姑娘面貌陌生,瑟瑟发抖如一只鹌鹑,她头发散乱,不过看出来并没有受到什么折磨——这倒是符合乔松的风格。 女子被堵住嘴巴,原本的挣扎在看清了面前的箫枣枣之后变成了颤抖,她若不是被堵着嘴巴,现下肯定要一声大叫。 箫枣枣茫然,这姑娘表现出来一副认识他的样子,可是在他的记忆中,他并不记得有过和这张脸的照面。 屏风那边,传来一声轻叩桌面的声响。 那黑影二话不说,立刻把那姑娘给解开了束缚。 一解开,那姑娘立刻对着箫枣枣磕头求饶:“箫爷!箫爷饶了我!箫爷饶了我我再也不敢了,我是受人指使的!箫爷!” 声音出来之后箫枣枣猛然想起来:“是你?!——你不是死了么?” 他此时认出来对方,就是之前留乡时候被抓住的偷儿,她偷了闻瑟瑟的手镯和发带,然后被箫宇的一个嘴巴活活打死。怎么如今,会出现在这里? 第一百六十九章 意外和意外 “我命人去抓她,抓到她的时候,她自称叫许宝宝,而且人已经快逃到了洛阳境内,”乔松说的不紧不慢,也并未解释他是如何知道这偷儿的存在的,“你猜她为何自称许宝宝?” 箫枣枣自然不明白,他现下思绪混乱,茫然无措。 “因为那位小千金在她面前自称自己叫许宝宝......倒是防范心不错,不曾流露真名,但是这丫头信了,理直气壮自称自己是京城的许宝宝。” “为何?”箫枣枣问的是眼前之人。 那眼前“死而复生”的女贼在他那双凌厉的几乎要渗出血来的眼睛的瞪视下抖的快要晕掉,不过即便是她现在立刻翻了白眼倒地,箫枣枣也丝毫不会相信——毕竟她之前已经诈过他一回,叫他亲眼相信自己活生生见她死了...... “说!”见那女贼还在流着泪发抖,箫枣枣没有那么长的耐心,喝了一声。 女贼一个哆嗦,吓得立刻交代:“我......我从小无名无姓.......比野狗还不如,所以,所以我见了那个,那个许宝宝之后,我就想,她反正死了,那,那名字也不用了,与其就刻在墓碑上落着,不如给我用......” 她还未说完,屏风那边的乔松就摇头:“你在说谎......” 他不等那女贼辩驳,便冲着黑影挥挥手:“带下去......” 女贼听到这三字,立刻想到那无声无影的暗牢,顿时浑身都如被抽了筋骨一样的瘫软,冷汗立刻浸透了后背的衣裳,她抖的更厉害,拼命用能发出的最大的声音哭叫:“我错了!我错了!老爷我错了!老爷,老爷我会好好回答我再也不敢了呜呜呜......” 乔松被吵的耳朵疼,毕竟屏风只能隔断视线并不能够隔音,他打了个哈欠,一旁立刻呈上了一杯冒着热气的茶水,他慢慢抿了一口,为那茶汤中非常明显的参味皱眉,他并没有说话,但是黑影刚刚探出半个脚的步子又收了回去。 箫枣枣只觉得自己的牙齿都要被自己咬碎了,他以为这个女贼当日只是凑巧被闻瑟瑟不走运的遇到,如今看来,似乎不是那么一回事。 所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收了一笔钱,要我看准了那姑娘死了以后,就趁乱从她手上拿走一些能够证明她身份的东西......不管是半个袖子,还是珠花,还是手镯.....就算是一只鞋都行。拿到了东西之后,我就冒充她,然后逃离京城,造成那姑娘还活着,只是离开了京城的误会......我只是知道这么多罢了。” 箫枣枣一脸难以置信的听着,忽然反应过来:“你一直在等着她?你知道她会出现在留乡?” 话一出口又发现自己刚刚忽略了更重要的事情,箫枣枣问她:“谁告诉你她会死?” 她摇头:“我不知道......那人一直都是通过许大娘传信的,许大娘如此告诉我,也如此给我钱,钱我照收,事我也照做......” “混账!”箫枣枣愤怒道:“无法无天!谋财害命!” 那女贼尖叫:“大人不要随口栽赃!我可没杀人!” 混迹市井的最是眼睛毒辣敏感,她早就看出来这个眼前的箫爷如今到了这屏风后的人面前,早就成了个孙子,他不敢放肆,也更加不敢再给她一个耳光。等到她终于彻底明白自己已经从那无声无影的暗牢里被提溜出来之后,她明白眼前自己唯一的生路就是拼命撇清自己求一线生机。 “老爷!大人!我真的没杀人的!那人只是让我去旁人尸体上取个信物罢了!若是非要有个罪名,我顶多......顶多就是偷!我,我偷了死人的东西!我偷东西了!我该打!我活该!” 她似乎要给自己当下一个判决一般,立刻清脆的给了自己一个嘴巴,一个还不够,又左右开弓啪啪啪给了自己一大顿的嘴巴,一直到扇的自己脸皮红肿胀痛为止。这力道,虽然不足以抗衡之前箫宇的那一巴掌,可是叠加起来的伤害也已经不轻了,不多时,她自己的嘴角都已经往外渗了血沫去,随意擦了一把,血迹的痕迹更大了。 “而且!而且那许宝宝也没死!我当时见她一动不动被挤在人群中,以为她就是死了,才想着先去拽了她的镯子,哪知道我才上去手,她就放手把我抓住,若不是我拼命挣扎,我都要被她一起带到人堆里了!说来,还是我救了她把她拽出了人堆的!” 箫枣枣默然,这一点他相信对方没有说谎,因为闻瑟瑟确实逃走了,否则她也得不到许宝宝这个名字和那手镯与发带。 那应该是对方不死心,想要赚到那最后的银子,所以依然还是想方设法套到了名字和信物,然后用这东西跑去领走了酬金最后逃之夭夭。 眼看着箫枣枣半天问不出具体的东西,乔松不得不亲自发问:“所以,对方是笃定了那姑娘去一趟留乡,必然会遇到‘意外’情况,而且若无‘意外’,一定会‘意外身亡’,但是呢,对方既要让她死,又不想她的死讯那么快传出去,所以就找了个无名无姓又无户籍且年纪身形都差不多的人来,成为那姑娘的替身......而对方要利用这些时间差去打成什么目的呢?” “不知道!”她以为乔松的问题是在问她,连忙头摇如拨浪鼓那样,“我大字不识一个,哪里能知道人家如何想的?” 她嘀咕:“我原本还以为是叫我杀人,吓得我赶忙拒绝,后来还是听说是从死人身上捡东西,这才松了一口气......” 乔松差点被逗笑:“听起来从死人身上捡东西这事,你似乎很熟练?” 说这个她脸可就不痛了:“老爷是高高在上的金贵人儿,哪里能知道我们这些泥巴里滚得的活法?为了活命,去宝地里偷贡品吃的事情还得抢着呢......我知道缺德......可是命都快没了,要什么德啊......” 乔松忍俊不禁,道:“那你知道,你要冒充那个姑娘是谁吗?” 对方已经下意识地朝着乔松的方位跪着了,丝毫已经不理会旁边的箫枣枣,热情洋溢回答道:“这小的不知道,想必是个春心萌动的丫头,和主人家少爷私通,然后叫那家的主母生了气......” 她越想越有道理:“否则也不会叫许大娘来......许大娘,不就是做这个的么?她一年发卖出去的丫头,比她的手指头还多呢。” 乔松的手指无声的在桌面上轻点,这是他思考的一个细微的习惯动作,不过隔着屏风和烛火,并没有谁察觉他这个动作。 “许大娘......靠这个......养家糊口么?” “发——大——财!”她表情夸张,然后扯动了自己扇巴掌的脸皮,立刻收敛了一些,“这许大娘和她干女儿靠着这个发了大财,手里有一大笔银子,足足够够给她干女儿的相好捐个好前途!” 第一百七十章 暴怒的草包 乔松并没有立刻接话,隔着屏风,谁也无法观察乔松的表情变化,他身影看着十分的舒展,不过他手上依然未曾简短的有节奏的敲击既然表明,他在思考一件事情。 对于所谓的相好,箫枣枣已经知道是谁,他原本想立刻说明一下,但是就在他刚刚想要张嘴的时候,忽然感觉到背后有一道伶俐的视线盯着他,盯得他后背如火烤一样灼烧,他下意识回头,却什么都没看到,他也无法自我理解是错觉,就在这一番回头和片刻的迟钝中,乔松那边就已经开始了自我的领悟。 “她的相好......需要个好前程......”乔松慢慢重复这句话,然后慢慢得出了一个结论,“所以那许大娘的干女儿看上了个草包。” 那女贼被乔松这样奇葩的结论给惊的差点被自己的口水给噎住,待缓和过来之后,她连忙道:“老爷怎么会这样以为?那红豆姑娘眼高于顶,恨不得用鼻孔去瞧我们,怎么会给自己寻个草包?再说了,若是个草包,起码也得寻个绣花面儿的枕头。” “怎么就不是草包了?”乔松似乎笑了一声,“那许大娘母女俩做尽了缺德事,本就已经上不得台面——既然那草包敢要个前程,起码也是个读书人吧?毕竟想要滥竽充数,还是文官好混啊,若是去弄个武将当当,花拳绣腿的早应该去宝地给自己选个好地儿了——我且问你,我猜那相好的是个读书人,对还是不对?” 他自然问的是女贼。 那女贼点头:“对的,但是......” “既然是读书人,若是有真本事,何必还要用银子来疏通他的阳关道?”乔松打断她,“若是有本事有德行的读书人,又怎么会舔着脸接受人牙子的缺德钱?所以说,这个人,不光是草包,还是个丧了良心,无才无德的真小人伪君子。” 女贼一愣,下意识想要反驳一番:“怎么会?他......” “你适才也讲了,他呢,生的也不是什么绣花枕头,就表示对方相貌也算是平平,既然相貌平平,又无才学,德行呢,又是亏的。那许家的娘俩,也是个眼瞎的蠢货。” 女贼愣愣听着,既觉得对方说的应该是有道理的,本着这种升斗小民都不如的自己对于那高高在上达官贵人的先天恐惧和威望,同时又觉得,若是这样一看,那许家的娘俩若是如此蠢钝,怎么就还能发大财?倘若蠢物还能发财,自己又算是什么?且她还为了赚那蠢物手中的钱差点送了命去,这番想想,更是心绪繁杂。 既有愤愤不平之感,又本能想要否定那蠢物的判定。 于是搜肠刮肚,想要替那个“蠢物的相好”寻点儿由头来:“老爷不知道的......那,那相好的书生,其实有那么几分本事——他还会武功的!会在天上飞!那许娘俩住在青楼时候,那书生就整日在竹林中飞来飞去走窗不进门的!......而且,而且他很会说话,而且他还在城里的书院当学生!” “这样啊......”乔松的语气显得很有点捧场的味道。 “是啊是啊,”对方急急道,“而且那许大娘那些日子里十分得意,喝了几口老酒,就吹嘘自己未来的女婿已经攀附上了京城的大贵人,不过到底那嘴巴还是严的,没说名字,就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说出来能吓破人的胆。” 乔松一声轻笑:“真是吹牛不打草稿。” 一听乔松不信这话,那女贼急的差点跳起来,说道:“老爷别不信,许大娘说了,她女婿可不单单是攀附的!而且还是能帮助那贵人大力气的,他们以后,可就是功臣了,而且那功劳,还有她女儿在其中的力气,他们一家子将来可是要在京城里横着走的。” 这一句话落地,乔松手上的动作就停了。 屋内的气氛立刻又降到了冰点,那女贼虽然不知就里,但是也能敏感的察觉到气氛的变化,多年来求生保命的本能和肌肉记忆让她当场把自己的存在感缩小,她立刻闭了嘴并匍匐在了地上。 她原本就被黑暗压缩的有限的视线,如今只剩下眼角的一点点余光。 视线受阻,耳朵的灵敏度就相对应地得到了提升。她听到那屏风后有衣料窸窣的声音响起,对方起身,接着就是软底的鞋子摩擦地板的动静。 他缓缓草这边走来。 由远及近,她的视线中出现了一双绣着精致繁琐花纹的靴子,是她这一辈子在都不曾见过的干净雪白的鞋子。 声音自她头顶上响起,音调平稳,并无多余变化,在这沉闷的气氛中显得格外的不协调。 “......这丫头说的话,你们都听到了。” 说是“你们”,但是给予回应的只有那旁边那位箫爷:“是。” “那人应该就是雷鸣,那所谓的大贵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就等于是议论声大,留乡这地方,信息远远要落后于京城中心,所以现在留乡流行的东西,推算到城中来,应该至少往前推半年。半年前谁的议论声最多?不就是晚成公子么?那段时间他可谓是双喜临门,被山南先生收了弟子,又得了一门好亲事,还做了好几首诗......可谓是风头无两啊。” 乔松说道这里,故意顿一顿,不着痕迹的瞄了一眼角落暗处,又开口继续。 “而这所谓攀附贵人的助力,应该那小千金的性命了——他既然无德无才,略懂一些武功,自然也是无耻的,无耻之人最懂得不惜一切去给自己拉踩垫脚石,那陆佰常因为种种缘故不喜那小千金,自然了,别说个女娃娃,就算是一只苍蝇叫他皱了眉头,底下想讨好他的人也会当场飞扑出去一口把那苍蝇吞下肚子,只求对方身心舒畅。” 乔松这句自然是比喻,但是听到那女贼听来,自觉地胃中酸水一阵阵上涌——她被提来之前在暗牢中关着,虽然不曾受到任何皮肉伤害,但是暗牢的特殊构造令她根本没法知觉时间的流逝和早晚的过度,送的饭菜也时间不定,她饿了摸索过去,摸到什么都试探性的往嘴里塞,她饿怕了,只要摸到食物,不管是多少,都会先让自己吃到肚皮滚圆才罢休。今日来的时候她刚刚准备拍着肚皮躺下,她刚刚磕头磕的猛了些,现在觉得随着弯腰躬身的动作,胃部被挤压的厉害。 她死死咬着牙忍者,在外人看来,就是整个人抖的厉害,也怕的厉害。 乔松居高临下看到那一团抖动的“事物”,就在箫枣枣以为他要开口命人把她提溜出去的时候,乔松却挪了个布转了个弯,走到了屏风前来。 “那书生很是故意,一套手段能把那见识不算低的青楼姑娘迷的团团转,对付一个小孩子简直是易如反掌......小孩子么,好奇心害死猫。她如何能够想得到成人之间的歹毒?也想不到一个看起来的萍水相逢实际上是处心积虑?想必那陆佰常动这个心思已经很久......陆佰常是越来书局第一位一字千金者,但是永远不会是唯一一个,可是直到现在,越来书局中一字千金的,只有那位不太在乎名利的孤山——听起来好像是京城里没了人,可是转念一想,是不是孤山能够存在就是因为他实在是淡薄名利呢?” “再想一想,他既然能够做到这个程度,那么,越来书局的掌门人能到到现在才死,是不是也是因为还未出现第三个一字千金呢?” 这一句中的包含的信息量叫箫枣枣心惊肉跳,等到他回过味来,顿时觉得自己当时实在是太过于小瞧了这件事情:“这......可是,可是为什么?” “你问我?” 这句话的意思再清楚不过,乔松认为,箫枣枣最应该知道答案。 可是答案是什么?他知道什么?错过了什么?他脑子里乱成一团,疯狂的在回忆之前的种种,包括自己和闻瑟瑟的所有对话。 然而乔松并没有太多的耐心,他又走了两步,转出了屏风之后,一张脸在烛火之下如描似画如仙如幻,令人恍惚这凝滞空气并非因为其他,而是因为此处非人间而已。 不过这位眼前的神仙脾气可并不好:“为什么为什么,那小千金告诉了你八百次,因为他是个草包,因为陆佰常是个草包——越是肚子里没墨水的人,越是心虚,越是对眼前名利抓的越紧,他想要保住眼前名利,一定需要一份独一无二的助力。如今他眼睁睁看着那份助力想要转嫁他人,他当然会暴怒,一个暴怒的草包能够做出什么事情,你现在不是亲眼见了么?!” 第一百七十一章 上上上上上上上 “可是......可是.......” 箫枣枣几乎匍匐在地,身上滚烫,额头时而短暂相触地面才能得到稍许的清明的凉意,他脑子里混乱成一团,如雷暴大雨之前的天空。乔松的语调明显带着雷霆之势,已经恨不得眼下打个雷下来把他劈醒,但是箫枣枣依然感觉,他得还个嘴。 “可是什么?” “可是若是草包,他怎么能把那些人都算计进去?” 这才是箫枣枣一直觉得困惑和不合理的地方——之前闻瑟瑟一直说陆佰常是草包是草包,他都觉得那是一桩气话,看不顺眼的时候胡乱扣锅的行为也不算是什么缺德事。 毕竟这草包实在是无法和陆佰常对的上等号。若是陆佰常是草包,如何能够与闻家的大姑娘结亲?他若是草包,如何能够在山南先生面前蒙混过关?他若是草包,那些震惊四座多次传颂的诗句佳作难道是他人代笔?若是草包......如何能够算计地进去越来书局的掌门人与她? 乔松冷笑,接下来出口的话就有些大不敬了,即便是目不识丁的女贼子,也在反过来之后恨不得当场削了自己的耳朵。 ——“以为你朝中权贵者,或者是那些世家门楣中,全是有才之人么?这世上大多地方,都是庸碌之辈多过于文采斐然者——你可知道为何大府人家总爱收拢门客?贵人无脑,可是只要有钱,就能养得活无数的活脑子......懂了吗?” “......”箫枣枣不懂,懂了也不敢懂。 “这朝中若是全是德行配位,大材大用者,宋国就可以统一天下,扩张版图,航行四海确立威信,还做的什么......” 他话音未出尽,就见角落猛然发出巨响——是一花瓶自落,摔个粉碎。在这安静时候可谓是惊天动地,至少,吓得那女贼尚未来得及尖叫,就直接给吓的口吐白沫倒地抽搐。 现场又是一小阵的骚乱,乔松很是不悦,在管家请了命过来收拾时候,直白的瞄了一眼暗处。 等到管家领人带着花瓶碎片出门之际,乔松幽幽道:“着花瓶似乎是君侯大人赏赐的?南燕的贡品吧?” 管家道:“不错,是南燕皇室之物,双燕春风报喜图。” 乔松做了个牙疼的表情,又瞄了一眼暗处,道:“挺可惜,我喜欢这个花瓶——去寻个什么人,替我修补了,再摆上来。” 管家有些不明所以,心想虽然是贡品,可是花瓶并非绝品,南燕皇室的东西旁人没有,乔府可是多得是,没了双燕报喜,咱们寻个喜鹊闹春也行呀,何必要弄个残损之物呢...... 不过他也只是心中想想,口中应了一句“是。” ...... 待管家退出之后,乔松问箫枣枣:“你说,我为何要修复这个花瓶?不愿意去寻个新的来取代?” 既然这样问了,答案当然不是他刚刚的“喜欢”这个说辞了。 箫枣枣说道:“小的认为,大人是不想这东西落入民间,无端的生出一些麻烦来。” 乔松的神情松弛了一些,他走回屏风后,施施然坐下,示意他道:“继续说。” “这乔府的东西,虽然看久了觉得每一样都是寻常,可是这寻常只是在乔府中寻常罢了。一旦出了乔府,那就成了人人眼红的东西,不管是一个花瓶,一副碗筷,哪怕是一片碎瓦......只要落入有心之人手中,就有的是办法去惹出麻烦......就好像......就好像志怪故事中,天上的仙女随意落下凡尘的一根珠钗,也会化作遗留百年的山林湖泊......尽管有的时候这种不慎是会造福一方百姓的,可是也有可能会酿成大灾大难。” 所以这就是入了乔府之后一直被耳提面命的一句话:“越是爬的高,一举一动就越要谨慎小心,登高,是会跌重的。” 初始听到这话时候,箫枣枣并不以为然,他只牢牢记住登高二字。至于所谓“跌重”,开玩笑,好不容易爬的高度,自然是会仅仅抓住每一根能够让他攀升的藤蔓,怎么可能会掉以轻心到随意看着一块石头不去试探就贸然踩下? 如今,今日,他才知道,这一句话,不光是只对他们来说的。 这一番话到了乔松耳朵里,他却并没有太多的反应,静了片刻,忽然一笑,指他说道:“你阅读理解做的应该不错......发散思维能力很好,实在是该考虑考虑,去读个功名吧!” 功名? 箫枣枣满目诧异,心头突突乱跳——再这样被乔松这种东一句西一句的方式说下去,他的心脏都要跳出来嗓子眼了。他实在是不明白,刚刚好好的在疏离闻瑟瑟的案子,怎么忽然就跳到了让他去考虑读功名的事情? 难道......是乔松已经对他的侍卫生涯失望了?他在委婉的劝说自己拍屁股走人? 这忽然冒出的联想让他眼前一黑,嘴唇哆嗦的厉害,头上虚汗都快要冒出来了,他恨不得刚刚被花瓶吓晕的不是那小贼,该是自己才好。 反正他也不重要,他也是看出来了,从头到尾,乔松的话都是意有所指,看似在一件一件问他问题,实际上都是说给那阴影之后的人听的。 管他那人是谁,敢摔了花瓶去阻止乔松的“大不敬”之言这个举动就能看出来对方胆识过人,胆识往往和职位高低匹配——这天下没有比皇帝胆子更大的,也没有比蝼蚁胆子更小的了。 不管如何,敢在乔松面前摔花瓶的,一定在他之上上上上上上上...... 所以他在这里干嘛?怎么不早点晕了算了? 乔松隔着屏风窥见他反应如此,便知道他又想了太多,无端被自己给吓到失了神。乔松了然一笑,原本要做个自嘲态度,结果这一笑不打紧,笑声出口不知道是触及他什么开关,竟然停不下来。 这下被吓到的就不止箫枣枣了,箫枣枣与地面来了个面面相觑,不知道是谁逗的乔松如此乐不可支。只希望不是自己,谁也不乐意去做个眼前人的笑话。 真胡思乱想间,忽见乔松收敛,挥了挥手下了逐客令:“行了,你下去吧,没你的事了。” 怎么就忽然没事了,箫枣枣愣住。 只听乔松继续道:“小孩子收场不了的事情呢,就别去硬着头皮收场——多大的能耐做多大的事,这些事情虽然有一部分是你轻敌所致,可是你轻敌也不是没有缘故......还好你懂的找大人,行了,大人接了你这麻烦了。” ...... 等到一头雾水心情复杂表情也忐忑的箫枣枣离开之后,接下来的对话就简单多了。 “我让你亲自去寻找真相,你可算是还了那小千金清白?” “多谢大人体恤,末将感激无比。” 暗影中的声音由低沉转为清楚的同时,那暗影也逐渐走到了光明之下,露出一张年轻却又沉重的脸。正是一脚把许粥粥丢到了女将军府之后就不见人影的小孟将军。 乔松取了新杯,给对面倒了一杯温茶,等到对方谢礼落座之后,才慢慢道:“如今进度如何?” “回大人,此前您家的那小侍卫因为那小小姐的事情怀疑了她身边的丫头,所以当天就带走关押,同时带走的还有那许大娘母女俩——这事他做的很好,不过,也太张扬了些,所以打草惊蛇了。” 乔松闻言,喝茶的动作一顿,杯口停在唇边:“雷鸣跑了?” “原本跑了,又抓到了。不过他拒不承认这事,反咬了那母女俩一口,诬告那对母女冤枉大学之子。” 大学子子听起来唬人,实际上只要是考上秀才,进了京城之中的任何一家书院读书的都是所谓的“大学之子”,宋国如今推崇文官,对于学子格外优待,能够在京城书院读书,更算是半脚沾了仕途的泥,身份非同寻常。而雷鸣扣了那母女那么大的一顶帽子,若是落了实,这对本就不是良家的母女下场必然惨烈。 乔松摇头,不置一词,只问:“哪里抓到的雷鸣?” “这说来有趣——是在梅峰寺,他躲藏在他学友的居士房中,而且在抓到他时候他已经自行剃了头,正拿着一只香要自行往头上按戒疤,被抓时候还嚷嚷,说他已经是佛门弟子,俗世官员岂能动他?” 第一百七十二章 各凭本事 这个走向是乔松万万没想到的。 他第一个评价就是:“他难道是个傻的?” 转念一想,又推翻了这个评论——这傻人做起来聪明事或许是误打误撞,可是若是聪明人做起傻事,那就不一定是狗急跳墙了。 “你们如何处理的?” 小孟将军垂下眼睛低头灌了自己一大口凉茶:“自然是抓了,我管他是佛治罪我还是神治罪我,他就算是把自己躲进了泥菩萨里头,我也要敲碎那外头金身把他从那泥胎中掏出来。” 乔松了然一笑。 雷鸣这一套做法若是遇到了旁的,或许还真的能够起到片刻的作用,首先梅峰寺为国寺,就连先帝当年的大皇子都在寺中修行,所以一般的官员还真的不敢随意闯入寺中去拿人;而且更因为一些不可说的缘故,宋国的臣民对于一些神佛的玄机之事十分的在意,可以说雷鸣为了活命,真是狠狠拿捏了一番大众心理。 不敢再如何拿捏,也拿捏不过一个正在经历大悲的伤心者。 乔松坚信,即便现在雷鸣逃到地狱抱上了阎王爷的大腿,小孟将军也能提枪跨马,把雷鸣从地府里提溜回来。 “雷鸣如今在何处?” “自然有他的好去处,”小孟将军淡淡道,“佛渡殿。” “你可真是......”乔松真的吃惊了,“有意思。” 佛渡殿这名字听起来还很是有禅机,咋听还以为是个什么佛殿的名字,毕竟有佛有殿堂。但是其中多了个渡字,意思就大不同了。 渡这个字,意思很多,其中有一个含义,就是把人送走。 小孟将军直接把雷鸣带到了佛渡殿,明显就是没打算让他活着出来。一般百姓并不知道这佛渡殿的存在,可是但凡知道的,提及时候无不心跟着凉透,那其中看似生,实则死,走过一轮,真跟转世投胎一般的通透一场。当然,再度转世,投猪投狗,也做不了人了。 “雷鸣可有交代?” “进了佛渡殿的人,嘴里哪里有人话?他疯疯癫癫,一会儿说自己要升天,一会儿说身边有佛要渡他,命我们快快送他回去.....嘴里全是疯话。” 小孟将军面色不好,就连他都掏不出一个书生的嘴巴,足见雷鸣心中明白,若是交代了出去,死是真的死路一条,同时自己的仕途和所有都会烟消云散。 而若是堵上一把,装个疯傻,一旦过了期限寻不到证据,他就可以逃出生天,若是同时逃出生天的还有陆佰常,那么他一生的荣华富贵就算是狠狠拿捏了。 “那据你观察,这雷鸣,倒是信鬼神之说呢,还是不信呢?” 小孟将军想了想,也拿不定主意:“这倒是看不出来......不过他那位好友,倒是一副虔诚模样。” 小孟将军看着也烦心,一口气给自己灌了大半壶的凉茶,就在天快要破晓时候准备告辞,忽然想到什么又折回来:“我会尽快放了那位小姐——同时我会去亲自登门值钱,不管是闻家如何怪罪,这事了解之后,我必然还要再去负荆请罪的。” 乔松忽道:“慢着,道歉是需要的,不过现在放了她,倒是早了些。” 小孟将军一愣,诧异乔松的改口,他亲自处理这事,原本就是为了替这闻二小姐洗刷清白,如果该说的也说了,横看竖看她都没了什么嫌疑,怎么又不能放了呢? “没有证据,”乔松像是猜到了他的疑虑一般自顾自往下说道,“你怀疑那小千金的时候,事实上手上是没有明确证据的,最硬的佐证也只是她无理由的有了越来书局的分成,至于其他.....比如说你怀疑一个弱不禁风的娇小姐怎么能够从留乡全身而退又如何在半夜见到有人闯入丝毫不惊等等其实做不了数——这和我一样,你当日推敲的东西站不住脚,就和我今日说的也同样没有任何证据。我也证明不了这小千金的清白。” 小孟将军愣了片刻,很快就懂了:“所以,我贸然抓了闻二小姐,除非我寻到真正的幕后真凶,否则闻二小姐是洗刷不了冤枉了?” 乔松点头:“你当着去马家吊唁的那么多家族的贵子贵女们的面带走了她,你就得当着那些人的面,把她送回去。——你不能够贸然用一块石头砸出破天巨浪,然后指望着一瞬间就恢复如初无事发生。” 还有一句话乔松没有直接说,但是小孟将军也是心知肚明——若是不说个清楚,那么对于闻家的二小姐闻瑟瑟来说,与其就这样散漫地把她放归家中,倒不如把她装进一口棺材发还去。 虽然距离马家的吊唁还不到一整日,这府中彻夜未眠的,岂止是乔府一家呢?等到外头破晓日出,只怕这风言风语,也要跟着醒来了。 小孟将军听到“破天巨浪”四个字,心中立刻黯然,他认错到:“是我莽撞,错事已经发生,如今不知道该如何弥补,请小乔大人指教。” 乔松的头从刚刚开始就有些隐隐作痛,也不知道是缺了觉还是刚刚凉茶饮的太冲,他一边不动声色的按压太阳穴,一边道:“我又谈什么指教——不过,你那时候既然是一声不吭就带走了那小千金,虽然落了个各种猜测的负面程度,但是既然猜测各种,那也表示你有机会去主动丢一个猜测进去。” 小孟将军没懂,脸上露出茫然。 乔松的头就更疼了:“如今各府议论纷纷,不过当时在场的都是小孩儿,十几岁的孩子,又惊又吓的,有几个能够把当时现场情况说的清楚的?都是你一言我一语,各家的家主不一定会全部相信,只会知道是那小千金替朋友出头,去了一趟灵堂之后没回来......猜测既然纷纷,为何不能够有那小千金其实不是被你抓去,而是被请去的呢?” 小孟将军更是愣住了:“我请她做什么?” “协助断案。” 原本小孟将军只觉得愣神,如今更是觉得离谱:“就她?她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小孟将军声音太大,吵到他耳朵,他抬起一只眼瞪对方一下,“你此前可是信誓旦旦觉得她有本事去害死你的未婚妻的,如今怎么就不相信她有本事能够协助你断案?你别忘了,她才是当事人,是陆佰常视为眼中钉的当事人,也是这整件事情的第一导火索。” 见小孟将军还在犹豫,乔松只觉得头更疼了,他挥手,就像赶苍蝇一样把他赶走:“之前那事你自己武断一番已经闯祸,箫枣枣也是自以为是忽略了那小千金的话也是耽误了事情......你们俩有一个毛病,就是没把别人当回事——你就算是要拒绝,也得问问那小千金吧?” 小孟将军愣头青一样:“问她什么?” 乔松差点被气死,他想说问她花儿为什么那么红,问她昨天出门有没有看黄历,问她被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砸了疼不疼......话到嘴边还是欲骂又止,耐心一句:“问她能不能协助你破这个案子?至于到时候你是把她当做鱼饵还是她把你当成砖......这就是各凭本事的事了。” ...... 这得各凭本事...... 许粥粥心想,而且也是这样说的。 她一下子拒绝了小孟将军提出的诱敌深入的计划,道:“我为何要听你的?如今既然是你来寻我协助,自然奥听我的。” 小孟将军站在他面前,背光,身后是慢慢破晓的天空,他站的位置是院子中央,隔着两盆花看着窗内同样表情不好的小姑娘——任何一个人睡的喷香的时候被吵醒,表情都不会特别好。 “凭什么?你又有几分本事?” 许粥粥也学他的嘴角弧度扯出一抹冷笑来:“我?我本事可大了小孟将军不知道吗?我能足不出户,拿到别人的书局分成;还能蛊惑人家的亲爹去知法犯法,就连人家盖世英雄的小将军亲自来布局陷阱来拿我,如今也抓不到任何证据。” 她当然是故意的,故意气人的。 很有效,小孟将军气的差点鼻子都歪了。 第一百七十三章 合作和配合的区别 这气来的快,消的也必须快。 小孟将军几乎算是强制性的把心中刚刚涌起的气给掐了下去,他顿了顿,缓和了语气,尽量让自己的口吻听着显得真诚些:“是我不对......我,气晕了头,偏信了旁人的话。” 许粥粥却不会那么容易被他糊弄过去,尽管他这话算是一种拐弯抹角的道歉了,可笑,凭什么对方要怀疑她的时候,要抓她的时候就那么直接不讲情面,等到对方道歉时候,就可以开始含蓄了? 不过她也明白,小孟将军一个晚上时间不到,再见时候,态度大变,就好像之前灵堂时候发生的冲突并不存在,一开始就是恭恭敬敬把她请来协助的一样。 有那么几秒钟的时间,许粥粥还以为是什么地方发生了bug,她穿越过来并没有低调苟了那么久,而是被迫承受了剧情推动,给自己无形中安了一个什么女捕头或者什么破案高手的标签了。 莫名其妙......这是她第一个当下感受。 第二个就是:眼前这个小孟将军被施压了。 从小孟将军的反应来看,他既有那么一点的隐忍也有那么一点点的不情愿,但是更多的反抗情绪却没有,好像他真的接受了这个转变一样。 所以这前半夜的时间,小孟将军是经历了什么事情么,有人对他说了什么证明了什么,然后让他的想法发生了改变,使得他原本坚信的念头发生了动摇,这才算是半被迫半情愿的接受了自己可能真的是被冤枉的情况。 “我,嫌疑被取消了?” 面对许粥粥的直白发问,小孟将军一时之间不知道那头应该往什么方向和什么幅度去摆动。 他最终还是决定要尊重内心,回答道:“我掌握的所有证据,以及能够表明你有动机的猜想,都无凭据落实。” 许粥粥听了无语,顿了顿才道:“也就是说我还没有沉冤昭雪咯?” 这回小孟将军沉默,沉默等于是默认。 许粥粥叹了一口气:“所以,我如今不光是得不到你的道歉,还得先和你合作找出真凶,等到真凶落网了才能印证我的清白,到那个时候,你才会考虑要不要正式和我道歉?” 小孟将军先是一本正经纠正她:“不是合作,是你配合我.......” 他话未完全出口,就受到了对面如刀一样的眼神,很不善,他适当的闭上了嘴。 许粥粥心里那口气顺畅了一些,她满意点点头:“好,我同意了,我们合作,找出来凶手。” 一席话说的小孟将军的表情变化可谓是精彩,想说什么,最后还是紧紧抿住了嘴,他似乎还默默叹了一口气,不确定。 她越发肯定小孟将军一定是受到了其他方向的施压,不管是谁,大概情况来说,是对自己有利的。而对方虽然可以对小孟将军这边施压,令他改观自己的印象和怀疑方向,但是似乎也没有明确证据替自己辩驳——这个情况可以预想,毕竟有那么一句老话,叫“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所以干脆想了个注意,让自己来给自己自救。 有意思。 不管这位好心的上司到底是谁,作为一个古人,能够想出来让一个女子自救,这个思想就十分的先进了。若不是自己一直奉行苟活的方针,她实在是应该想方设法见一见这位上司。 实在是不怪她大惊小怪,她认识的人不多,和朝廷有交集的除了眼前这位之外,撑死也就算上箫枣枣,光看这两位,她就知道宋国女子的地位不咋地,别说男女平等了,能达到武则天的水平估计都还够呛。 所以这个想出来让她自救主意的上司,从各种方面来说,都很难得。 ...... “这事情若是说麻烦,也不算是麻烦不是么?”许粥粥实在是不理解小孟将军如何就能觉得,自己会有杀人的嫌疑,“你让官府的仵作查一查你未婚妻的死亡时间,然后再查一查那时候我在做什么,不就解决了么?” “说来也是巧合,你无法自证,”小孟将军深深看了她一眼,“那时候,你在留乡,且与箫枣枣失联,就连那个抢走你手镯的女贼都不知道你去了哪里。” 许粥粥听了瞪大眼睛,一方面是因为真的吃惊,一方面是因为她缺觉困的:“天呢,你真是......太高看我了,你觉得就那么短短的时间里,我能够从留乡飞到马太守家,然后一声不吭的做下命案,然后再一声不吭的回去留乡,然后再被人贩子给抓了?” 她懒得去管小孟将军是何回应,长叹一声,再看对方的时候,那神情已经感觉和看一个傻子无异:“你到底是如何做到如今这个位置的?且不说这时间上能够办到困难重重,即便是真的办到了,我何必要亲自出手?我有这通天的本事,连越来书局都能轻易到手,为何不能够买通太守府中的下人?” 她指了指自己:“买通下人是最容易的事情,因为人是有私欲的,也是有所求的,若是欲望和所求超过了一定程度,忠心就不重要了——或者说,对自己的忠心超过了对于主家的忠心。就好像我身边的胡娟娟,她为何会被人利用而出卖我?是因为她选择忠于自己,选择了对于自己有利的一面......当然,这得罪名坐实了才算......” “算的,”小孟将军点点头,“你的贴身丫头已经招了——她皮肉也算是嫩,嘴巴也不紧实,稍微动了些刑就招供,她说自己对你有恨,所以才背叛。” “此话怎讲?” “她原本是闻家大小姐的丫头,是要作为陪嫁一起嫁到陆家去的,结果呢因为你要接过管家的权利,身边需要一个得力的帮手,便直接夺走了她到陆府的机会。所以她恨你。” 许粥粥依然不懂:“陆府是有金山银山,一个工作机会而已,她若是实在是是想要去陆府,可以开口和我说,我未必不会同意。” 这回看智障的眼神就到了小孟将军的脸上:“你还做不了主——若是她真的开口求了,那么你大姐姐,闻家的大小姐就知道了她的心思。而且,这不是什么做陆府下人和闻家下人的区别,而是坐陆府的妾室还是当闻家的丫头的区别。” 许粥粥一愣,这个推测,箫枣枣也对她说过,当时她不以为然,因为在她的观念里,当别人的小老婆一辈子仰人鼻息有什么好?还不如在闻家当个管家,将来她再想办法让她回归良民身份,挺直腰板做人。 在她的观念里,这种虽然选择虽然波折又辛苦,可是充满希望,比较做人小妾一辈子窝在深宅大院里宅斗,最后把自己活成如红楼梦中赵姨娘那样的怨妇要好得多。 结果...... 小孟将军就站在她面前,对方的表情变化全然落入他眼中,他眼见对方从惊讶到失落,再到最后一脸的寂寞......看着真是可怜。 也是,被亲近者背叛,确实是一件令人丧气的事情。 只是丧气就丧气,受打击很是难免,但是也别疯啊,这絮叨出来的句子每一个字他都听得懂,组合起来怎么听着就不明所以了? “看来人家不想当小红,人家要做袭人呢......” “......她不是叫......胡娟娟么?” 第一百七十四章 被重视也令人不爽 对方并不是个好糊弄或者可以糊弄的。 但是心情不好的许粥粥也并不想特别专心的应付他。 只没好气道:“我原本觉得这名字听着实在是一般,所以想着给她改个名字的。” 小孟将军点头:“哦......” 看来原本是想改名叫小红,虽然这胡小红听起来并没有比胡娟娟好听多少,不过人家自己的丫头,叫小红小绿什么的,哪里由得了他去管?人家觉得小红比娟娟好听,听的人点头就是了。 许粥粥看着不太伤心,又不算不伤心,但是她很清楚现在并不是应该失落的时候。 她略微调整了一下情绪,说道:“那么,你怀疑我,总该有什么人,引导着你,把怀疑的目标,推送到我头上吧?” 她干脆直接问:“别说废话,直接告诉我,引你怀疑我的人,是不是陆佰常?” 小孟将军并未干脆回答他,只是露出了一个含蓄的笑,笑得她想要发火。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男子汉大丈夫,磨磨唧唧,怎么,倘若杀害你未婚妻的凶手是马太守亦或者我,你才敢出手,不管是大闹灵堂还是得罪闻家都不在话下,若是是陆佰常,你就打算这是笑笑过去了?” 她自己也知道,自己这一番话说的实在是不客气,可是若是不激将一番,怕是就真的被对方给继续轻视下去。 如今她已经明白轻视的滋味和后果——要是箫枣枣不那么轻视她,当日她说要去青楼溜达溜达,他如实对她说了,她肯定就打道回府或者另选目标了,哪里会有今日的麻烦? 这将军府的床板硬的隔人,就连枕头都不是荞麦皮做填的枕头,而是木枕,也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日常时候锻炼警戒,反正她差点脖子给歪了。 “闻二小姐不必如此激将于孟某,”她揉着脖子,听小孟将军语调平和的开口,“我一来为朝廷官员,本就有责任寻到凶手,二来,她是我的未婚妻,我相信这世上,没有人比我更想要替她报仇。” 许粥粥点头,她当然知道小孟将军这样的,一定会想方设法抓到真凶,但是这个真凶是真的真凶吗?未必。 她知道小孟将军迟迟没有承认是陆佰常引导他怀疑自己的直接原因——小孟将军一定调查过陆佰常,查到的大概也就只有清白了,而且,他比自己的理由更少,更没有道理去加害马丽苏。 所以小孟将军做出了与其往陆佰常的方向寻找线索白白浪费时间,不如顺着现成的线索去梳理来的快的结论。 “你说的不对,”许粥粥慢慢道,“首先你是个小将军,你管的范围和地方都是在城外的军营,有责任去查清马太守千金之死的人,是大理寺是开封府不是你;其次,死者是你的未婚妻,于情于理,你都应该避这个嫌,毕竟,你也不是一定没有嫌疑。” 感受到了小孟将军的视线,许粥粥并不回避,直视回去,盯着对方的眼神,一字一顿道:“你比我清楚吧,一般的凶杀案中,熟人作案的频率,要远远大过于陌路人的临时起意。” 小孟将军的脸色变得很不好,明显他在用眼神警告对方慎言。 “我并无任何动机对她下手。她是我未婚妻。” “你或许没有动机,但是你有这个能力.......”她其实有点害怕,偷偷深呼吸了好几次才把这一句话平静的说完,“你年轻,她也年轻,年轻人会冲动的,万一一时间意见不合情绪上头,她一个柔弱姑娘当然不能拿你怎么样,可是你可是个上过战场,真的沾过人命的将军啊......她能受得了你无心的一个动作?” 说话之间她有意无意的瞥了一眼对方的手,果然,那垂落在两边的手已经不知不觉攥紧了拳头。小孟将军年轻,面生的也嫩,但是手脚关节却活脱脱是个体育生,还是那种力量训练的体育生,再看看自己这一副风一吹就能倒的小身板,她确定这个原主根本遭不住这小孟将军的“一时生气”,至于马丽苏,估计也承受不住。 亲近之人,又是个习武的......这若是大理寺或者开封府办案,就算是包青天亲自过来,也不会第一眼就把他摘出去。 小孟将军冷冷道:“你在怀疑我?贼喊捉贼?” 许粥粥摇头:“我只是想让你感受一下我当时的滋味,我被人冤枉是什么感觉。——你想一想,这一起案子,你有杀人的能力,我有杀人的动机,可是你和我,都不会是凶手。” “......” 小孟将军沉默良久,几次许粥粥都以为他要开口说话,但是等来的都是安静的空气,最终,他一声不吭的转身走了,留下一个摸不着头脑的许粥粥站在原地发愣。 一阵风过,透过衣裳的缝隙钻进了她的脖子,她被冻得一个激灵,结结实实打了个喷嚏,一夜又是睡眠不足又是无效沟通,任谁都会被气得不轻,正想对着那扇院门骂两句,但是此刻四周寂静,她若是敞开喉咙骂个痛快,未免太脱离人设了,可若是压低了嗓门又没有气势,只能硬生生咽下这口气。 就在她回房继续躺下翻来覆去睡不着真把那被子一角团成个小团垫在头下当枕头支撑时候,忽然听到门外传来动静。 笃笃笃的敲门声。 又是谁? 许粥粥走到门口,隔门问了一句。 “是我。” 门开,门外站着去而复返的小孟将军,他此刻已经换下了那一身行走时候张扬不已的盔甲,穿了一身月白色的交领长衫,带着同色的头巾,一手提着一个巨大的包裹,另外一个手上拎着一个更大的包袱。 古代的礼仪不管是那一朝代,男女共处一室都是不妥的,可是她已经有了感冒状况,古代感冒着凉可不是一杯感冒冲剂就能应付了事的,她可不想去捏着鼻子灌那苦的流泪的中药,于是干脆就把小孟将军迎进了屋内。 小孟将军有习武之人特有的粗神经,似乎从一开始就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十分坦然的在桌前坐了,然后把手中两个大包袱放了上来。 一边的包袱里装着一些换洗的衣裳,包括新鲜的鞋袜等等,一看到这些东西,许粥粥就知道她要做好心理准备,不过这些衣物并不会占据太多的空间,令这个包袱巨大的缘故是因为这里头还有一个虎头枕。她好奇抱起,感觉到里头沙沙作响,是荞麦皮的枕头。 小孟将军咳嗽一声,说道:“我适才见你总是揉着脖子,便知道这将军府中的警枕你睡不惯。可是这将军府中寻了半天,也只有这种小二用的虎头枕......” 许粥粥感慨于他的细心,一想到他刚刚默默转身离开是为了去找个荞麦皮的枕头,她忽然就明白了为什么会有前后两个女子对他情根深种了。 许粥粥心中默默然:硬汉柔情不管古今,大概都是终极杀器。 而另外一个包裹比之荞麦皮枕头更让许粥粥精神振奋:这是所有关于马丽苏死亡调查的卷宗。 一叠是马丽苏的死亡的时间线以及身边人的时间线,另外一叠,是马府所有人的时间线,还有一叠,是她的时间线。 许粥粥:“......” 这种被格外重视的感觉真是令人不爽啊。 第一百七十五章 开封府包青天 许粥粥无语一瞬,继而整理心情翻开了手边的一叠卷宗。 她原本想先看看自己的,手指都已经触碰到卷宗的边了,临到头,划到了马丽苏的一叠上。 翻开卷宗的那一瞬间,她是屏住呼吸的。 第一份是一份验尸记录,时间就在今天,也就是说,今日白天时候小孟将军从灵堂带走了马丽苏的尸体,后脚就送到了开封府。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其实都有一种“民不举官不纠”的原则,即便是现代,一些家中忽然没的人,若是没有主动报警,亦或者他人举证,基本也就是草草安葬了事。当然随着后来火葬的普及,若是想要做到这样的神不知鬼不觉就越来越困难了。 而若是没有小孟将军今日的一番闹事,开封府那边也不会有任何的动作。 如今这明晃晃的“生前挣扎求生,头颅被强迫性按入水中,肺中有水,头颅有击打痕迹,两侧手腕有重叠抓痕,致命原因为生溺。” 而有人在“重叠抓痕”这四个字上圈了一个红圈,并且注明:手法生疑,恐嫁祸无辜他人,谨防。 许粥粥指了指这上面的红圈,问:“这是谁标注的?” 还不等小孟大人回答,她就夸赞:“应该是开封府的人,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若是灵堂上来的人有开封府的,最起码最起码,能当场还我的清白。” 小孟大人起先不语,最后却还是沉不住气说道:“我已经对你致歉,而且交代闻家时候说的也是请你协助破案......并未过于放肆。” 许粥粥道:“你觉得各家的孩子们会相信这话?我大姐姐会相信这话?” 小孟将军正欲在说些什么,却见她挥手,如驱赶苍蝇那样,道:“行了行了,这个就不聊了,我大姐姐再生气,如今大概也只能乞求我平安,只要我最后平安到家,我自然会让我大姐姐不再发这个火——只要小孟将军能够保证我平安就行。” “我自然......” “好了不说了,我们讲别的。” 小孟将军语塞,说好的提的是她,如今又说不提的也是她,心里活络地比六月的天还多变。 他听对方指着这开封府的断言说道:“你去让开封府的仵作做了尸检,其实就等于是报了官,开封府既然出了这卷宗,也就等于是接了这个案子,对不对?” 小孟将军点头。 “既然如此的话,那么马太守岂不是有嫌疑?” 许粥粥接着说道:“开封府应该能够看得出来马小姐死的时间不对,加上外头放出的风声竟然和这真相符合,这么一来,隐瞒了自己女儿死亡时间的马太守,还有匆忙发丧的马太守,岂不是就成了最大的嫌疑人?” 小孟将军点头:“马太守已经被传唤了。” 许粥粥吃惊于开封府的办事效率:“连夜?” 小孟将军点头:“其实开封府连夜传唤并不是什么稀罕事,若是觉得这案子大概有所隐情,就会先行连夜传唤,先问询一番,到了第二日时候,再决定是否要公审。” 许粥粥“哦”了一声,并没有说太多。 倒是小孟将军格外解释了一些:“毕竟这件事情上,关乎于一位官员的声誉,而且亲父杀女这个案子,听起来太过于悚然听闻,开封府处事谨慎一些,也是有的。” 许粥粥原本已经在看自己的卷宗,听小孟将军这样一说,终于抬起一边的眼皮看了对方一眼:“你的意思是说,就连你,马小姐的未婚夫都觉得马太守不太像是会做这件事情的人?毕竟人之初性本善?毕竟虎毒不食子?” 小孟将军似乎对于许粥粥语气中的夹枪带棒感到有些莫名,不过他还是点了点头。 许粥粥像是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那样,露出一个又觉得好笑又觉得悲凉的表情,小孟将军无法形容,但是若是面前有镜子,大概许粥粥会自我形容,“一哭像笑,一笑像哭。” 许粥粥道:“真可笑,谁不知道如今这世道,一个人的名节和性命差不多的重要,你可知道,我在第一时间知道马姐姐死讯的同时,还听说了什么?” 见小孟将军不语,她继续道:“我听说马姐姐名声不好,常常不从约束,爱着男装出入教坊司之地,结交九流之辈,更有甚着,于红街墙角之外,亲耳听她放声高歌......还说,家中之人哭劝良久,皆不得章法,还听说......” “......够了!”尚未说完的话被小孟将军一声怒喝阻止,他眉头紧皱,双目怒火渐盛,一双拳头攥地越发的紧张,安静时候能够听到骨节咔嚓的做响声。 “......你单是听听,就已经如此的生气,”许粥粥丝毫不惧,其实是假的,可是一条人命的逝去更加让她悲愤,对方对于人命的轻视盖过了她有可能被怒火波及的恐惧,所以她还能说得出话,“你有没有想过,我之前初来京城时候,并未听过这些言语,而且我们曾经去过马太守家做客,来去之前之后都未曾听说,为何等到应该到了人走茶凉之后,偏偏这些流言蜚语就一股脑儿的冒了出来?” 小孟将军不语,良久之后,才说:“我并不知道这些。” “你当然不知道,这些传闻,都是传给我我们这些府邸的女眷听的,就连那些白帖也是单给我们看的,都说马太守大义灭亲,实则是为了马家的名声和清誉,我想,这其中要保全的人中,或许还能捎上你。” “什么意思?” “还能是什么意思?那些传闻放出去了,越传越凶之下,马小姐成了什么人?你在外保家卫国,她却在......那么,马太守的名声岂能不好呢?” 小孟将军锤了一下桌子。 许粥粥感觉到地面都跟着震动了一下,她说:“还是你觉得,你未婚妻确实如此不堪?” 小孟将军立刻否定道:“当然不可能!我相信她!” 许粥粥立刻道:“你既然相信她,就该先摒弃了除了她之外的所有人!包括马太守!若是这个案子就这样稀里糊涂的结了,那么马小姐的名声永远就这样跟着糊涂下去了,到时候包括你,你也会成为一个笑话。” 小孟将军喃喃:“我自不打紧,可是苏苏.....苏苏不能如此这样的走......” 对于小孟将军的话,许粥粥不置一词,男人伤心至极时候讲的话,听听就得了,若是他真的不在意,可能早就同意跟着马丽苏远走高飞了,或许真的能够走成,也许她就不会有今日的结果了...... 她不能细想,一想就觉得心头堵得慌,作为同为穿越者,马丽苏这样的结果实在是让她心惊肉跳,她没有比任何时候都更加的清醒认识道古人对于人命的残忍和果决。在得知了马丽苏被杀的消息的那一瞬间,就算是看过很多穿越剧的许粥粥,都结结实实被震住了。 所以说,一个从小就受到九年义务教育和法律知识普及长大的现代人,怎么可能和在阶级固化分明,人命都清楚分到三六九等时代长大的古人去比心狠手辣呢? 她听到小孟将军说:“我该这么做?” 许粥粥起先摇头,她也是茫然的很,毕竟她穿越至今都在苟着,对于这里的一切都陌生的很,而且她也没有什么金手指,对于剧情也毫不了解,完全不知道谁是好谁是坏,开不得什么挂。 她忽然想到:“你开封府认识什么人吗?你和我都不是断案的料,总要找个专业的来吧?” 开封府啊,她怎么把开封府给忘了? 开封府里出包青天,即便是现在没有包青天,来个展大人也行吧? 第一百七十六章 外挂的出场总是特别 很明显小孟将军对于许粥粥的跳跃思维十分无语,不过他倒是一副应对自如的从容态度。 他脾气很好的问他:“那你有没有什么候选人?” 她哪里有什么候选人?她懵懵懂懂穿越到这里,对这个朝代根本一无所知,到底是个架空还是别的时空什么的她至今还没法找到科学的解释呢,她刚刚的建议,说白了也只是凭借对于《包青天》的热爱罢了。虽然那部剧大热的时候她还没出生,可是架不住网络的发达可以让她自由的找一些老片观摩,加上电影学院时不时就会布置一些观影任务,她对于一些颇早的影视作品还挺熟悉。 但是也仅限于此,她盘活那部电视剧的时候,里头那个剑眉星目英俊潇洒的展大人早就退圈了,从一个帅哥变成了一个帅大叔。 她要是能穿越到包青天里就好了,最起码她知道包青天的一窝都是正派人物,何至于到现在小孟将军一反常态找她要意见,她支支吾吾说不出个赵钱孙李。 她正急着要挠头,忽然瞥到那个验尸的卷宗上,她眼睛一亮,指着那上面的红笔圈的圈子问道:“这是谁标注的?” 小孟将军立刻明白了许粥粥的意思,他皱眉:“你不会是想找他吧?” 听这语气,应该是个熟人,许粥粥顿时觉得有了希望,再接再厉追问:“他是不是开封府的?” “他当然是开封府的......”小孟将军的眉头就没松过,这回还带了明显的为难之色,“可是.......” 许粥粥故意看不到小孟将军的为难,道:“他既然是开封府的,咱们就找他帮忙啊,难道不行吗?” 小孟将军叹了一口气,道:“倒是也不算是为难......只是......” “只是什么?”说起来许粥粥对于西奥孟将军的吞吞吐吐还挺期待的,毕竟在影视剧中,这个台词之下的角色,通常都很有特点,比如什么虽然性格古怪但是业务能力一流啊.....或者干脆就是个什么隐藏的高手大佬之类的,基本就是剧情赋予给男女主的外挂。 (许粥粥:没有说我是男主这姓孟的是男主的意思。) 浑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许粥粥踢出男主候选人范围的小孟将军再次叹气,这才直接描述了一番这位开封府的未来“外挂”。 “他是开封府的师爷,这两日开封府中负责验尸的仵作家里有事告急,所以他干脆就顶了这活,所以你才会看到这卷宗上有他的手笔......按照规矩,这卷宗上是不能够随意写话的,所以这卷宗其实是废弃的,这才叫我带了出来。” 是个师爷?还能验尸? 果然十分符合影视剧的外挂角色特征! 许粥粥的眼睛都亮了:“那你刚刚吞吞吐吐做什么?他岂不是最好的帮手?” 小孟将军有些头疼:“你有所不知......他性格古怪,非常难控,要不是开封府的那位小程大人对他有知遇之恩,他根本坐不住开封府。” “难控是难控......可是他是不是会破案?是不是会找出疑点?是不是会发现证据?” “这倒是,不过......” “这就行了啊,他有这个本事,为人性子孤傲一些也没什么吧?难道非要一个人天纵英才还要平易近人温吞和善?那是人吗?那是菩萨吧!” 小孟将军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对她的言语的不赞同,同时还有“你太年轻”的一种嘲讽,不过他语重心长的话还没出口,头顶上就传来一阵声音,吓了许粥粥一跳,那声音不是什么笑声,也不是猫叫,而是一阵不知道是青蛙还是鸭子的“呱呱呱”的呱噪。 鸭子和青蛙,那还是鸭子上房顶的概率高一些。 “头顶上有鸭子!”因为惊吓而抱紧了手中的枕头的许粥粥察觉到了声音来处就在正上方的房顶,她立刻跳到了一边,身手敏捷,看着并不像是府中下人来报的“不思水米”该有的样子。 面对对面许粥粥不停示意他去鸭子的动作,小孟将军的头更疼了,感觉他下一刻就要念出“剪秋,本宫的头好痛”的台词,然而没有。小孟将军纹丝不动,安坐如山,轻启双唇,缓缓吐出了三个字:“滚下来。” 话音刚落,头顶上的瓦片就发出了一阵稀里哗啦的声响,疑似有个物体从屋顶上真的“滚”了下来,从瓦片的碾压面积来看,这物体还不小。 许粥粥喃喃道:“这里的鸭子这么大吗?” 穿越到如今,以原主的身份,原就是看不到活的家禽的,即便是晚饭有烧鸭烤鸭的,那也不可能是一整只的端上来,所以,也不能保证这里的鸭子就是她见过的鸭子的大小.......吧? 索性那鸭子很快就落地,且立刻动作麻利的就拍了拍衣服站起来,然后隔着窗户,冲他们露出一个八颗牙的笑来。 那人尚且没等许粥粥反应过来,就利落的单手撑着窗沿,利落的翻了进来,落地后,他看着十分满意自己的姿势,还潇洒的往后撩了一番帽巾。 他穿着一袭儒生袍,颜色是最常见的灰色,同色的帽巾,身后两条垂带因为刚刚的一系列动作和头发缠在了一起,脚下是一双布鞋,白色绑腿,看着......有些不伦不类。他年纪不算是轻,却也不老,二三十的样子,皮肤苍白,身形消瘦,令人感觉他只剩下一层皮肤包裹这幅骨架一般。 他身上还挂了一个特别大的布口袋,里头东西鼓鼓囊囊,这幅打扮,如果手上再举着一个旗幡,那就是个活脱脱托的江湖郎中打扮了。 只是不知道怎么回事,许粥粥总觉得这人眼熟,说不出哪里哪个方面,她好像加过。她来这里之后,见过的人手指头都数的过来,不记得自己和开封府的人有过交道,而且对方这样的特殊,若是她见过,印象应该无比深刻才对...... 有那么一瞬间,她甚至怀疑起这熟悉的感觉是不是原主之前的记忆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眼中流出的情绪惊悚占据太多,这人瞧见了她之后,原本嘻嘻哈哈的模样变得有些不自然,他挺直腰板,冲着小孟将军道:“你这小花花将军,真是一路繁花似锦啊.......” 这玩笑开得不算是合适的时候,小孟将军的脸都黑了:“楚师爷,慎言。” “师爷?”许粥粥被这个词给惊到,迟疑的看了看那桌上卷宗,再迟疑看了看这出场方式另辟蹊径的男人,“你,你,你,你就是......这个师爷?” 楚师爷看了看那眼熟的卷宗,笑眯眯道:“对呀,我,我,我,我就是这个师爷!在下楚云田,开封府任职,小小师爷,惭愧惭愧。” 他说着,还真的对依然抱着枕头不放的许粥粥弯腰做了个揖。 这一弯腰,许粥粥记忆中的印象就立刻和那昏暗的诊室对应了起来:“你,你,你........你是那个喜欢胡说八道的一针神医!” 第一百七十七章 无月之夜 这一句话一出,本来也不算是多么沉稳的楚师爷险些跳起来:“你,你,你,你是......你胡说八道!” 他这回确定不是故意模仿刚刚许粥粥的说法方式了,他眼睛瞪的老大,身板也挺的直直的,强迫自己来一个站如松的美好姿态,妄图以这个翻天覆地的形象改变许粥粥的指控。 然而许粥粥对他苍白的皮肤印象深刻,还有他对比之下乌黑浓密的头发,许粥粥专业相关,很是擅长观察,自然不会轻易怀疑自己的记忆力。 她一口咬定:“别装了!你就是个当时的那个一针神医!你虽然当时装的一副佝偻样子,眼睛也故意装的看东西费力,可是若是真的老眼昏花,怎么可能下针那么精准!我当时就觉得不对劲!” “那万一人家那个神医就是神医呢!闭着眼睛都能下针!” “真那么神的神医要么早就日进斗金招财进宝了,要么就隐居世外当个避世高人了,哪里还能在那么穷酸的一个药房里给人低调的看诊啊?” “万一人家低调呢!人家就是不喜欢张扬!!人家就是不爱显摆!!!” ...... 这边吵得热火朝天,结果小孟将军轻轻一句话就直接破灭了在热情似火狡辩的楚云田。 “怪不得楚师爷平日里总是不见踪影,就连开封府的程大人有的时候都不得见人.......原来是另有所忙啊.....倒是不知道算不算地上是能者多劳了......” 不得不说,小孟将军是懂得阴阳怪气的。 楚云田直接蔫了,顾不得和许粥粥的辩论,连忙对着小孟将军告饶:“小将军饶命......可千万莫要将这事告给小程大人。” 楚云田姿态卑微,结结实实被小孟将军捏了一个把柄,就差当场作揖了。 这态度良好,小孟将军原本也没打算去真的告状,于是点点头,送了这个人情。 楚云田果然欢喜,又偷瞄了一样旁边的许粥粥,凑到小孟将军耳边,用一屋子都能听到的声音低声暗示道:“这丫头看着十分多嘴,不如让我来一针,把她做哑......” 一旁听得清清楚楚的许粥粥顿感无语,见他姿态神情皆可用猥琐二字形容,顿时觉得这厮牙根配不上开封府三个字,更与那印象中丰神俊朗的展大人和儒雅谦和的公孙先生毫不相关,恨不得把手里的枕头换做那木头警枕,直接来上一梆子。 小孟将军与许粥粥对视一眼,这才转头看向楚云田,道:“你知她是什么身份?就敢出这馊主意?” 楚云田脱口道:“嗨!这丫头我还能不知道,不就是那......” “......那那什么那!我爹是鸿胪寺少卿!”许粥粥生怕对方又胡说八道,干脆自报家门。 楚云田吓一跳,鸿胪寺少卿虽然不算是多么大的官儿,但是也不算是小,否则闻人良就算是再“冒昧”,也登不了乔松的门。 只是叫楚云田吓一跳的并不是这个,而是其他。 “哎呦!我当时就瞧着这丫......这小贵女看着不似寻常碧玉,原来......那岂不是癞蛤蟆......” 他话没说完,就被许粥粥一个眼刀给堵住了。 这下什么毒哑的想法已经灰飞烟灭了,楚云田只能苦着脸自报家门:“闻二小姐赎罪了......在下开封府的师爷楚云田,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在楚云田拼命使眼色中,许粥粥就真的回了个礼:“我是闻瑟瑟,初次见面了。” 小孟将军耐心等他们客套之后,才问楚云田道:“你如何来了这里?” 他似乎想到了什么,面色一沉:“该不会是跟踪我?” 楚云田大呼冤枉:“旁人就算了!您可是大名鼎鼎的小孟将军,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师爷,如何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跟踪您呢!” 虽然说得不无道理,可是困惑却依然未曾解开:“那你是如何出现在这房顶上的?这可是将军府,不是谁家的茅房。” “这绝对是意外!堂堂正正的意外!”楚师爷竖起三个手指头发誓,“我真是意外落于此处!” 他生怕对方不信,还扯了小孟将军出门看,果然见到那意外之物。 许粥粥困惑跟出来,顺着楚师爷手指方向一看,就被那挂在树上的东西给惊呆了。咋一看,好像一个巨大的影子,在咋一看...... “好......好大一只鸭子啊......” 楚师爷再度跳脚:“那是鸟!是鸟!” 他道:“我就是今夜趁着非宵禁之日,想着试试我这宝物,谁知道半途风里变化,我一时不稳,给掉落于此了......” 他满头大汗态度小心:“到时候还得劳烦小孟将军告一声,找人给我把这宝贝儿给弄下来......” 小孟将军冷冷看他:“我凭什么要帮你?” “别那么小气嘛......”师爷道,“这忙不白帮......回头我这木鸟做好了,给你试试!你虽然轻功也不错,但是最多也就能做到飞檐走壁是不是?我可就不一样了!我这木鸟,能在天上飞!全城入我眼中,如沙盘一般一览无遗!这若是赶上无月有风时候,简直可以说是无声无息无影无踪!” 虽然楚师爷说的是天花乱坠,可是小孟将军并没有当回事。 倒是许粥粥看着捧场,凑过来问了一句:“那,你可有真的在无月时候飞过?” “当然!”楚师爷骄傲挺胸,“我试飞这宝贝儿已经快三月了,皆无人发现过,小姑娘你发现没?我就算是出了岔子,这将军府的人也并没有被惊动!” 许粥粥想了想:“还真是......按道理不应该啊,这将军府的戒备......” 她话未说尽,毕竟前脚箫枣枣也曾经大咧咧的爬了一趟墙头,他们闻家也不算是小门小户,可是箫枣枣和雷鸣不也大咧咧的就来了?谁知道这古代府邸的墙头和安保是个什么情况。 楚师爷当然听不见许粥粥的想法,他得意道:“这木鸟啊是古往今来从未有过的东西!所以难免会出差错,这天公不作美咱们可以等,可是若是被人为干涉了,那才是大灾大难!所以啊,我早就有应对之策!我在那木鸟上动了手脚,万一遇到今日这般情况,也不会有什么天大的动静。” 许粥粥想起来刚刚听到的呱呱的声音,猜到了对方的做法:“所以你是把相撞的声音变成了夜晚有可能会发出一些声音?比如鸭子叫?” “什么鸭子叫!都说了那不是鸭子!那也不是鸭子叫!那是蛙鸣!文人雅士皆爱的蛙鸣!” 许粥粥:“......” 她虽然度过那一首“听取蛙声一片”的古诗,不过她觉得古人的情趣也挺奇葩的,专门养一池子青蛙来听那呱噪声音,还觉得很是文雅,不知道如果古代就有哈士奇,那么文人会不会也有这个兴趣养上一窝。 楚师爷索性不理她,转头继续对小孟将军献宝:“若是这番小将军不感兴趣,那么我用另外一些见不得人的东西来换如何?” 他说着,又露出一脸的猥琐。 就在许粥粥要想歪的前一秒,楚师爷公开了他所谓的见不得人:“我,有好东西要给你家上将军。” 上将军便就是小孟将军的直属上司,京城第一大将,孟百川。 提到孟百川,小孟将军可就不困了:“什么?” 楚师爷道:“孟将军不是一直在暗中调查那文人纸贵之事么?——别瞪我,我好歹可是开封府的师爷,能不知道这一桩案子么?” 小孟将军皱眉:“既然知道,也该知道数日之前,红街一夜之间空荡,包括红女在内的所有证人皆消失无踪,所以,这案子也就搁置了。” 红女? 听到了熟悉的名字,许粥粥心头一跳,洛阳纸女是如何开始的,她是清楚的,她后来也知道,洛阳纸女这个案子,牵扯到了京城的一批文人墨客,文人狎\/妓\/这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可是若是能够闹到了让乔府都重视的地步那么这事不单单是明面上的问题了。这有可能还涉及到了已经在朝的文官清流,若是动静闹大,会有一大批的官员下马。那么即便解决的办法就是两种,第一,推替死鬼出去明面上挡下这件事情;而第二,就是保住目前已经暴露的人员,抗下这一波的较量。 目前看来,对方应该是选择了第二种。 这大概才是为何马丽苏的死明明怀疑对象中有陆佰常,可是小孟将军都不能动他的最大原因。 如今听到了红街中被“清空”的事情,更是让许粥粥心中一震。 楚师爷道:“我知道,我不光是知道,我还亲眼见了。那夜啊,是个无月之夜,无月之夜,你知道吗?” 最后一句,他问的是许粥粥。 无月之夜,也可以称之为月黑之夜。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 第一百七十八章 异香 小孟将军心中情绪翻涌,只看楚云田一副再是闲散不过的模样,用一副猎奇的语气在说着那其中包含人命和鲜血的事情,好像那就是一番离奇些的见闻一样。 “你既然亲眼见了,为何没有第一时间上报开封府?” 楚云田道:“你怎知我不曾上报过?但是对方既然敢如此行事,必然做了万全准备,若是我贸然上报,开封府又是一般全副武装的派头上门勘查,若是一网打尽倒还好,否则只能够是打草惊蛇。——而且,以小孟将军看来,这一网打尽的概率能够有多少呢?即便是当场拿获了,证据确凿了,难道那些会是关键人物么?不过一网兜的虾米罢了。” 楚云田说的不无道理,但是他过了头的镇定多少还是让小孟将军心中不是滋味。虽然红街之人身份卑微,身处下九流中的下九流,可是到底也是一条条人命,如今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而眼前唯一的目击证人却好像并不当做回事。 “你当时看到了什么?为何开封府那边毫无风声?” “风声肯定是有,但是小孟将军,你与开封府的交集可不深纳......” 小孟将军沉默,故意撇开了许粥粥投来的疑惑眼神。 楚云田那边十分热情,偷偷对许粥粥咬耳朵:“这小孟将军是孟将军的座下,孟将军呢,是君侯大人的人,君侯大人和开封府的小程大人在朝堂之中,偶有纷争。” 楚云田点到为止,许粥粥也只能是懵懂的明白了一些,到底是看过不少宫斗剧和剧本的,多少懂一些表面文章:大概也就是朝廷党争?站队不同之类,但是不管是表面功夫还是并没有交恶到那种程度,所以小孟将军和这位开封府的师爷还可以平稳的打交道。 而对于楚云田给的理由,小孟将军那边却并不予以赞同:“人命关天,这种事情,还需要考虑这些?” 楚云田道:“这毕竟也是京城犯下的案子,在开封府管辖范围内,即便是需要协助,也该去找大理寺,与护林军和西营好像并无多少关系。” 西营管的是京城周围边境安危,以及各地快马书信贡品往来安全,确实和开封府的职责范围挂不上钩,若不是这回牵扯到了小孟将军的未婚妻一事,楚云田也真的没任何理由去对他开这个口。 “你到底当时看到了什么?” 楚云田回忆的时候,表情也是淡定的,起初许粥粥还觉得这师爷真是心理素质一流,见到血腥场面的时候没有吓晕也没有乱了方寸——要知道他当时可是在实验木鸟,那东西别的不说,肯定是需要手动操控风速溜向的,若是他当时被吓到一点手上一乱,惊动旁人不说,他可能还会当场从空中跌下,如今天这样,落到院中来个自投罗网。 只是那个时候他就没有什么机会整理衣服回头一笑了。 “我看到......其实我当时看得时间也短,你想,飞鸟略过一片芦苇荡才要多久时间?我飞过一片院落需要多久时间?我当时往下一看,就见到院中有许多许多的大锅。” “大锅?” “大锅......”楚云田重复,“我还闻到了一股肉香,真的是香......从未问过的香气,不是羊肉,也不是猪,也不是驴,也不是牛......咳咳。” 宋国和其他的朝代差不多,视耕牛为珍贵劳动力,不允许私自宰杀,即便是有意外或者老死的牛的肉,也大多都给了权贵人家,普通的百姓牙根不会知道牛肉是什么味道哦。 楚云田不过就是个开封府的师爷,自然也不能视线牛肉自由。他这番说漏嘴,只能让小孟将军当做是没听到。 小孟将军没听到什么不该听的,示意他继续回忆。 于是楚云田继续回忆:“好几口大锅,还有很多人,在煮那些肉,各个汗流浃背......旁边,还有很多的木材......但是那些木材的数量我倒是觉得有些太多,别说煮熟那些锅中的肉,就算是把那些肉烧成灰烬都绰绰有余了。” 在红街的位置,深更半夜,架起很多大锅,煮肉? 听着倒是有点深山志怪的味道了。 许粥粥冷不丁道:“你说那肉,不知道是什么肉,可是香味奇特......若是那香味特别的大,街坊四邻难道就闻不到吗?” 楚云田摇头,道:“那周围没有什么街坊四邻,住的不是醉汉就是赌徒,要么就是一些上不得台面的不良人,半夜时候,周围都是空的,而且那香味虽然奇特但是却不至于到香飘十里,我只在正空时候才堪堪嗅到,差点以为是错觉。” 香味飘散不大,而且要用大锅,那么可能性就有两种:一种为这个肉块的数量很多,另外一种就是这肉的原体积就不小,或者,数量多的同时,圆体积也不小。 许粥粥想到了什么,心里一抖,问了楚云田一个问题:“那锅......多大啊?” 楚云田比划了一下:“大概有水缸差不多。” 他看了看,这院中还真的有一口水缸,盛了半缸的水,各府中的花园以及角落会有水缸存水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因为古代的灭火设备还特别原始,浇灌系统也不够发达,所以基本每家每户都会定期存储一些水源来以备不时之需。 许粥粥也跟着比划了一下那口水缸,对比了一下自己,还有楚云田和小孟将军的高度......然后又打了个寒颤。 她弱弱举手:“有没有可能......这锅里,煮的其实就是人肉?” 楚云田倒吸一口凉气:“你这丫头疯魔了?胡乱想写什么呢?” 许粥粥道:“难道没可能吗?红街的人失踪,开封府那边没动静,小孟将军那边都找不到.....等于是君侯那边和开封府成了无头苍蝇,这里可是京城,不是什么深山老林......即便是深山被老虎吃了,也会留下碎渣子的,想要失踪的无影无踪,掘地三尺都找不到,唯一的可能,不就是挫骨扬灰么?” 楚云田道:“你说的是挫骨扬灰,我看的可是滚水煮肉。” 许粥粥认真道:“生肉直接烧,是会有味道的,而且浓烟滚滚,但是如果事先把肉煮熟再烧,不光味道会大大减轻,而且烟尘也会少许多甚至没有。” 这一番说辞给两人说愣了,片刻后,小孟将军才点点头:“确实如此......我曾经在战场上见过被焚烧的敌国尸体,确实气味难闻不说,也正是烟尘滚滚......可是,这一番见识,你一个小小深闺女子,是如何知道的?” 许粥粥当下并没有立刻解释,但是心中却已经开始嘀咕:“谁让你们古代人没见识过路边摊的烧烤呢......” 第一百七十九章 旧地暗访 两人站了许久,也盯了许粥粥许久,都想从许粥粥的表情中察觉出些什么内容。 到底是许粥粥恼了:“我就是知道,我虽然不曾行万里路,却读过万卷书行不行?再说了,人肉猪肉都是肉,你们不知道是因为你们十指不沾阳春水君子远庖厨,那些贼人却知道这事情,可见这事也不是什么稀罕,干嘛用这种眼神盯着我?” 小孟将军叹了一口气,还真的就不去看她了——她就算是知道这些,又能代表什么?总不能说她知道生肉焚之生烟就代表一定干过这事吧?这年头,又不是没有纸上谈兵的存在...... 那边楚天云和许粥粥嘀嘀咕咕地正精神:“若是这样,搞不好就是当场灭口当成毁尸灭迹啊......啧啧啧,胆子真大。” “都敢杀人了,还差这么点胆子呢?” “那你说,那些人是怎么把那些柴火垛和大锅给运进城的?我们开封府可是偷偷暗查过,那么大一批的柴火可不是小数目,京城管的严着呢,那些柴火足可以把一户大宅付之一炬,若无审批,根本不可能堂而皇之的运进城里。” “若是分批次呢?” 楚云田摇头:“若是分批次,这起码要数月了,红街那是属于是巧合,若不是被小乔大人正好撞见引发了更大的案子,也不会匆忙灭口的。” 许粥粥思量半晌,还是决定问楚云田:“那么楚师爷,这城中,有没有现成的柴火以及大锅?” 她想了想,还是决定换个说法:“或者说,不是锅,而是那么大的水缸?或者,是鼎?” 那么大的水缸她见过,在故宫里,而且是铜和铁做的,目的也是为了方面取水,在冬日时候为了避免结冰,还真的会在缸的下方烧柴,所以,如果是那么大的铜缸,下面的柴火足够一定分量,是真的有可能把肉块给煮熟的呀...... 楚云田皱眉:“缸是有,铜缸的话宋城中的九华殿中有两口,而且里头灌了香油,做长明灯用。这个不可能运的出来,还有就是梅峰寺中也有一口铜缸,同样也是灌满香油,供奉神灵,而且常年有老僧在前参禅,也不可能运出。至于鼎么......京城中倒是不少道观寺庙都有,供奉庙前,用来积攒香火之用。” 他光是想想都觉得离谱:“敬神的东西,被人弄出来烹煮人肉,你觉得有可能吗?” 许粥粥反问他:“你是开封府的师爷,应该见过不少案子了,所谓太阳底下无新事,你不觉得,你所谓的不可能听起来本身就充斥着矛盾吗?” 这回说话的是小孟将军,问她:“如何矛盾?” 许粥粥道:“那些人杀人放火焚尸灭迹,已经是丧心病狂了,若是他们真的心中有忌讳,知道举头三尺有神明,那么就绝对不会去做这些营生,既然做了,心中就已经是暗鬼了,所以别说什么用庙里的鼎来烹煮人肉,就算是当着神佛的面亵渎神灵,也不会是干不出来的事情。” 楚云田竖起大拇指:“有道理!” 小孟将军叹气,在旁边泼冷水:“你们打住——这一切都是你们的揣测,那到底是不是煮的人肉,是不是焚尸灭迹什么的,可都没有根据,别空口白牙一通猜想,就把这事坐实了。” 这一通冷水并没有熄灭楚云田的热情,他脱口道:“既然如此,我们去实地看看不就知道了?” “能看什么?”小孟将军又冷笑:“难道你要告诉我,自你那夜瞥见这不寻常之事,也告之了开封府之后,你们家程大人并未去派人盯过?” 楚云田一愣,开封府确实派人调查过,那里人去楼空,而且现场也没什么血迹,而且开封府为了谨慎,甚至还带了猎犬,猎犬对于血腥的气味极其敏感,但是现场一无所获,由此,开封府这才把这事搁置在一边。 如今就算是再去一趟,又有什么用处呢? 眼看着楚云田的兴奋被浇灭一半,那边许粥粥道:“去一趟也没什么吧?万一老天爷开眼,真就叫我们发现一些那时候没发现的呢?” 小孟将军的回答差点把她气死:“你也想去?” 许粥粥险些噎住:“为何我不能去?” 小孟将军道:“第一,你并非是官府中人,第二,你不会武功,到时候万一如何,我们还得分心保护你,第三,你是个女子,而且还是个深宅大院的女子。” 许粥粥恨的牙痒痒,努力克制自己的白眼:“我谢谢你把我是个女的放在最后一条来说。” 对于许粥粥明显的气话,小孟将军照收不误:“不客气。” 许粥粥努力压制那股怨气,讲道:“若是平日时候,我当然不愿意去管这事,但是这回不一样,我都被牵扯进来了,若是还不自己自救一番,难道要等着你们来拯救我?有这个可能吗?” 楚云田那边笑道:“这年头,谁能救谁呀?” “可不是,”许粥粥给了小孟将军一个眼神,暗示一把自己如今的处境拜谁所赐,“我这回铁了心了,一定要去。” ...... 去就去。 小孟将军脸色缓和,还真的就同意了。 于是三人真的做了一番装束,就这样出了门。中间有一番插曲,便就是小孟将军慎重其事的拒绝了楚云田提出的乘坐木鸟飞过去的离谱建议。 将军府位于主城,虽然距离皇城位置不近,却也不可能离红街不远,京城中规定深夜不可纵马,三人只能徒步过去,等到走到了事发宅院附近,已经费了小半个时辰。 虽然说是红街,但是这宅子的门确实黑的。仰头看着这眼前黑重的木门,许粥粥后知后觉感觉到了一阵从脚底升腾出来的凉意。 想到了之前在牡丹楼外看到的黑篷马车,又看看这眼前的黑门,许粥粥还没说什么,就听到一旁楚云田对她咬耳朵:“你有没有发现这里阴风阵阵?我觉得脚底都发凉.......” 果然不止她一人! 许粥粥拼命点头,真想说自己也是这样,前面的小孟将军就忍不住了:“你们能不能低头看看?” 两人不约而同低头,正好就看到了门缝处漏出来的风正在呼呼的吹他们的鞋子...... 两人一番对视,正准备相视一笑解了尴尬,前头的小孟将军就撬开了门锁,推门而入。 许粥粥和楚云田也紧跟着从那一道缝隙中钻了进去,同时楚云田的嘴巴就没停过:“小将军能文能武!不光能战场杀敌,还能上房窜门如入无人之地啊!失敬失敬!” 这话咋听起来是夸奖,只是禁不起细想,否则真的挺招人揍。 也幸亏小孟将军懒得理他,先是在周围巡视了一番,确定这房屋中果然无人之后,这才回到院中,道:“这屋中的摆设以及陈列都十分完好,所以没有可能把屋中的家具烧了之后充作柴火的可能。” 许粥粥原本也没想过这个可能:“家具物品都会上涂漆,漆料焚烧肯定会有味道以及浓烟,那时候楚师爷都没有察觉,证明他们一定是用了别的木头。” “可是杀人一定会有血迹,即便是剁成大块,也会有血流出,”小孟将军从地上拈了一点泥土闻了闻,对她摇头,“并没有任何的血的气味。” 许粥粥一时之间也想不通,原本也想学着小孟将军的样子捏一点土研究研究,结果蹲到了地上之后就不肯起来了,她这一夜实在是累的厉害,心里又茫然没有目标,刚刚一个下蹲,气都给懈了一口,以至于半天都觉得没力气再动作些什么。 楚云田不明所以,也跟着学她的样子蹲下,双手托着下巴,可惜他脸上基本没肉,学不到如她那样把脸颊托起,像个圆圆团团的小团子。 小孟将军看那眼前一大一小如两团蘑菇那样,心中早料到如此,并没有作何反应,只点燃了手中的火折,准备去里屋瞧一瞧。 随着小孟将军吹亮火折,那一点点的火光带来了一些微弱的光影移动,移动之间,许粥粥看到了眼前一点点光点闪过。 那是露水,生长在草叶上的,新鲜的露水。 第一百八十章 真寻根究底 “哎......”许粥粥脑子一激灵,仿佛被一道无形的闪电击中一般,好像有一个念头闪过,她不顾一切想要抓住,“你等会。” 也不知道这句话是对谁说的,两个人倒是真的没动了。 许粥粥指了指面前地面:“照着点。” 这句指向性明显,一看就是对小孟将军说的,也不知道是她的语气太过于利落还是神情太严肃,小孟将军还真的就跟着蹲下,往她手指的方向探照了一番。 火折子的光源比起打火机来差的不是一点半点,许粥粥对于那昏暗的光线很是不满:“你再整亮点。” “......” 许粥粥催促:“快点呀!” 小孟将军没说话,只是依言吹了吹火折子,上头的灰烬吹落,火焰撩高,光线也随着提亮了一些。 这下到底是能够看清地面的样子了。 小孟将军和楚云田也好奇,以为她是瞧见了什么关键的证据或者当时的遗留物,结果跟着瞧了半天,只看到了草,除了草还是草。 这还不算完,许粥粥愣愣瞧了半天,最后上手一扯,就把那面前的草给连根带泥的扯了出来。 是新鲜的嫩草,极为嫩,看得出来是才破土没两日的,许粥粥扯的时候还揉烂了那么几株,草叶的汁水破开的清醒气味漫散开来,在周围几人的鼻尖短暂的停留了一瞬。 一直默不作声蹲在许粥粥后头的楚云田终于忍不住,他扯了扯许粥粥的袖子,压低声音问道:“这草,有什么玄机吗?” 许粥粥摇头,又点头,就在楚云田激动不已的时候,说道:“这草,是草籽发的芽。” 楚云田屏气凝神等了半天,结果就等到了这个信息,差点摔倒,他撇嘴:“谁看不到?这根上不是还挂着么!” 许粥粥却一副这个发现很是了不起的样子,举给半蹲在她面前依然为她照明的小孟将军看,一副献宝的模样:“看!” 小孟将军点点头,脾气很好的样子,甚至在回应之前还煞有介事的看了一眼她手里的草叶:“恩,确实是草籽发的芽。” 这样一副应付孩童的语气看得楚云田十分无语,若是许粥粥再小个几岁,楚云田都相信他会拍拍对方的头,夸赞一句“真厉害!” 这一番应付不打紧,许粥粥就像是打了鸡血一般,连续不断地开始拔面前的草叶,全部都是连根拔起,毫不留情,周围拔尽还不算,她还挪了两步,继续把其他位置的草,眼看着长的好好的草稀里糊涂被拔了个干净,楚云田看着都有些心疼,他开头要阻止:“哎我说,二小姐,你好好的扯这地上的草干嘛?人家生的好好的,招惹你了?” 许粥粥还是重复那一句话:“这是草籽发的芽......” “......你的意思是说......这是有人刻意撒上的草籽?”小孟将军终于有些明白过来,“如今尚且夏末,还未到草叶植物开始播种的时候,这些草叶,即便是生出新芽,大多时候也该是新枝才对,不该是这种草籽生的草叶。” 许粥粥点点头,继续道:“这院中周围夹缝也没有那种横生的杂草。而且这土也很柔软。” 小孟将军听罢扭头,一撩衣摆,露出皂色长靴,伸手自袖中抽出一柄匕首,刺入泥土中,再拔出一看,道:“果然这面上是一层新土。” 他切出一个四方的土块,在手中碾碎,随着尘土掉落,剩余手中的果然是一些草籽以及一些尚且新鲜的根茎。看来这院中的土是被人翻过一轮然后又刻意在上面撒了一层草籽,野草的生命力旺盛,不用几日,就可以在上面生出一层草坪,若是再过几天,任谁一看,都觉得这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荒废的院子了。 许粥粥也走到角落处,寻了一个碎瓦在角落挖了一番,示意小孟将军来探照一番,见到院墙角落石壁上露出的泥土痕迹,果然有其中一寸颜色浅淡,与其下被泥土长久浸染的颜色不同。 楚云田凑来一看,道:“这院子的地面,看来是抬高了一层。” 他捻起一些土闻了闻:“这些时日,若是这一层土是为了掩埋血腥气倒是不够,别说已经过了这些时日,即便是当时,单单一层浮土,也瞒不过猎犬的鼻子。” 许粥粥说:“或许就不是为了掩盖血迹呢。” 楚云田表示赞同:“许是为了藏匿一些东西。” 他们两人对视一眼,异口同声到:“锅!” 楚云田连忙道:“虽然那些什么烹煮人肉之事是我们的猜测,可是锅确实我亲眼见到的,那些大锅,不管是运来或者运出都是十分醒目之事,之前还好,毕竟开封府不曾注意过,可是事发之后,开封府的官差上门过,那么他们必然小心谨慎,为了以防万一,或许这些日子,那些器皿就一直原封不动的待在原地呢?” 小孟将军又问他:“若是这样,那么这些浮土又是哪里运来的?” 许粥粥这边来了个抢答:“浮土就是这里的土,没有哪里运来,这底下埋了东西,再填回去原本的那么多的土,所以厚度增加,多出来了一寸的高度。” 楚云田觉得有道理,又道:“那那些骨灰......” 许粥粥说:“骨灰倒是容易运出,若是真的我们猜测不错,真的毁尸灭迹了,为了万全之策,去将骨灰另外带走丢弃也不是不可能。” 楚云田也料到会有这个可能,却也并不气馁,道:“万一有所遗漏,我也能看得出来是不是人骨。” 小孟将军看他不知道从哪里变出来一个匕首大小的木铲就要开挖,实在是忍不住要给他泼冷水:“若是鼎一般大小的锅,那么绝对不可能埋藏到如此浅薄的地方,否则猎犬即便是嗅不出血腥,也至少能够闻到锅中煮肉的气味,那煮肉是需要水的,等于是一锅肉汤,难道猎犬对此会不敏感?” “只怕这埋藏的深度不小,单靠你这小儿玩物一般的东西,要铲到几时?” 楚云田道:“那依你的意思呢?要等到白日时候,叫来开封府甚至你们西营的兵马过来,人多力量大?是啊,人多确实力量大,可是也招人耳目不是么?再打草惊蛇下去,到时候,为了阻止这事,是你死还是我死?” 他说到这里,又看了一眼一旁默不作声的许粥粥:“还是她?” 眼看着小孟将军面色一沉,眼神定定看着对面的许粥粥,似乎是想到了什么,脸上顿时露出痛苦的神色。 其实这样的暗夜,这样的稀薄光线,小孟将军的表情是可以很好的隐藏在黑暗中的,可是偏偏他的痛苦无法掩饰,即便是看不到具体的神情,那股悲伤和难以言喻无法启齿的懊悔都能够令周围的人一起感同身受。 沉默了一瞬之后,小孟将军一字一顿道:“你们退后去。” 等到许粥粥和楚云田依言后退,再后退,一直各自退到了檐柱之后,小孟将军才缓缓抽出了腰间的佩刀。 这佩刀属于他的随身之物,到哪都带着,大有一种“刀在人在”的架势。 他虽然这回并没有穿戴盔甲,却依然站出了一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尤其是这薄月之下,更让他的影子渲染出来几分的气质来。 楚云田十分激动:“说来,我还从未见过小孟将军大显神威......都说他战场之上为杀将,花枪耍的十分漂亮,大刀也是虎虎生威,而且力大无穷,曾经手撕敌军猎犬!” 许粥粥道:“这种离谱的言论你也就是听听罢了......传言都是夸张,他又不是美国队长,还手撕猎狗......怎么不手撕木桩?” 还没等到楚云田刨根究底问她谁是美国队长,那边小孟将军就已经拉开了阵仗。 话音未落,小孟将军那边就早已经运气凝神,一道劈下,许粥粥他们只来得及看到地面仿佛如地裂一般裂开一道口子,然后随着刀风刮来一片尘土,迷地睁不开眼睛。 一力刀锋之后,小孟将军手中的大刀并未沾染半点尘埃,眼前劈开了一道深沟,足有三尺深,两拳宽,但是到这个深度之下,依然只见泥土。小孟将军深吸一口气,又凝神蓄力,朝着深沟位置续劈了下去。 这一回,除了飞扬出来的尘土之外,还有一阵突兀的金石之声,声音响且沉闷,但是明显固若金汤,狠狠的把小孟将军的力道反击了回来,他倒吸一口凉气,手腕骨折一般的钝痛。 第一百八十一章 蝼蚁和蝼蚁 从地底传来的沉闷的响声自然也传到了许粥粥和楚云田的耳中。 楚云田眼尖,一下瞥到了小孟将军手上淌下的血迹,便心知他是被那底下探出的东西给震破了虎口。 他“哎呀”一声,赶忙从柱子后头跑出来,要阻止小孟将军的再次发功,道:“够了够了!探到了探到了!” 他往那深沟下一看,黑咕隆咚的什么都看不到,他又不是野猫一样有夜视的能力,他原本想着伸手摸上一把,临头了又打住,万一对方计中计,又在那上面涂上什么毒药可怎么得了?他是大夫是神医不错,可是这神医救人十分准,自救可就要延缓两分了。 于是他寻了一块土块,往下丢了下去,泥块的声音比较石头,撞击到金属上时候要沉闷,也不容易惹人注意,何况泥块中掺杂的细小砂砾也足够证明那底下确实有个金属物,且很大,根本不是他们三人的力量能够从土里拽出来的。 小孟将军如同根本没听到楚云田的话一般,再度出手,很快一旁的许粥粥就明白他的目的:他要探查这地下掩埋的东西到底有多大。 最终得出结论,这是一个四方型的金属物,厚重,有纹路,且深度接近三尺。 埋在三尺地下,三尺深度的......也就是说,有可能的结果,就是这个锅,埋在了六尺之下的地下。 小孟将军手中的宝刀并非凡品,不说削铁如泥,也能做得到滴血不沾割骨立断的程度,能够与这宝刀的锋利和小孟将军的力量抗衡的,可见这地下的东西绝不是普通的铁锅。 小孟将军那边已经收身,抬起手来,就看到自己满手的鲜血正顺着手指缝往下淌。而自己的胳膊还尚未从那震动中恢复,依然觉得手臂发麻,虎口生疼。 他如今倒是有些相信许粥粥的猜测:这底下的东西,或者真的是青铜鼎也不一定。 倘若是青铜鼎,那么要把它挖出来,非大批人手不可。 楚云田那边已经顺着小孟将军砍出来的痕迹出挖出来了一些,他也顾不得别的,用袖子在表面抹了抹,擦去了覆盖于上的泥土,露出了一些特殊的纹路,这一回他可以确定:“这果然是一口鼎!” 他兴奋起身,探头对许粥粥道:“看看咱俩!真是料事如神啊!” “啊......是啊,好神奇哦......” 许粥粥看着面前地上探出的一个活灵活现的头,实在是笑不出来,毕竟这月黑风高的,周围又没个灯笼,而且他们现在站的地方,还有很大的可能是凶案现场...... 楚云田倒是兴奋到不行:“我得再找找,这底下搞不好能被我捞到人骨!只要让我找到一个,就能证明咱们的猜测全然正确了!” 他说着,把那头又矮了下去,消失在地平面。 许粥粥现在才开始慢热的害怕。 小孟将军慢条斯理的擦干净手上的血,瞥了一眼许粥粥,道:“你在发抖?” 许粥粥脸上挤出来一个笑来:“啊......可能是冷的。” 小孟将军懒得拆穿她,不过也没那么多的好意:“适才让你别来,非要来,以为你至少胆大包天,结果呢,原来是后知后觉?你该不会等到回去了之后才晕倒吧?” 许粥粥不是听不出来对方言语中的奚落,她摇摇头,自我分析自己当前的情绪转变原因:“我虽然一开始分析出,当时楚师爷看到的可能是毁尸灭迹的现场.......可是我也没想过我那么料事如神啊,如今证实了这猜测有可能是真的,那我们如今身处的,有可能就是命案现场,我们刚脚下踩的地里可能埋着尸骨,我就真的越想越害怕。” 小孟将军对于她的坦诚很是惊奇,同时想到她还是个十四岁的小姑娘,能有胆子和他们一起深入现场探查已经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了,忍到现在还没哭已经好勇敢,自己还要奚落一番,实在是不应该。 这样想着,语气也软了两分,安慰道:“如今该害怕的可是不是你我,而是那些害人命的凶手,你我来这里,是为了替他们沉冤昭雪的。他们会感谢你,生怕吓到你。” 小孟将军的安慰虽然突然倒也有效,她想起来马丽苏,别的尚且先不论,就先为了替马丽苏报仇,她都不能现在去害怕和退缩。 想明白之后,许粥粥顿时觉得自己刚刚后知后觉的害怕有些不合时宜,她十分不好意思,正准备长舒一口气振作起来,眼角余光却瞥到了一个黑洞洞的眼眶子。 她心里咯噔一跳,凝神看时,顿时整个人都像是被泼了一盆冷水,从头到脚都凉了。 小孟将军眼见刚刚神色舒缓的许粥粥此时眼睛瞪大,浑身又是颤抖起来,即便是淡色的星光都挡不住的脸色雪白,不由得惊讶,等到顺着她的目光看去,连他都跟着呼吸一窒。 原本是楚云田冒头的位置,如今躺着半张......脸。 半张严格来说,是半个骷髅,只能勉强看出来是个头骨,头骨破损严重,出了一只眼眶位置还能勉强辨认之外,其余的部分都丢失了,打眼看去虽然吓人,但是若是青天白日时候撞见,不一定能够联想到是人的头骨。 可是,这眼下环境,就算是地上出现一个鸟蛋,他们的第一反应估计都会以为是个眼球。 ....... 乔松这一觉睡得并不踏实,这是他的老毛病了,心里有事的时候就会睡不好,辗转反侧,怎么躺都觉得累得慌。 问了一嘴守夜的丫头,天快亮了。 属于夜晚给予的宁静的假象也快要遮掩不住了,不过即便是黑夜都遮掩不住,那喧哗也越不过这大府的高墙。 乔松睡意全无,干脆起身。 他的卧房是个二进的格局,最里头的是卧房,外面还有一间十分大的起居室,穿过起居室走过长廊,来到的是一间更大更空的厅堂。 这厅堂构造十分奇特,世面都是水,要走到中间的位置,需要踩着堪堪只能容纳半只脚的石块,有些石块已经磨损的低矮了些,时不时会被水流摸过,纵然下人每天都会精心擦拭,依然会有弄湿鞋子的风险。 一般情况下,乔松是不愿意走到中间的鼓室的,第一他不爱敲鼓,第二他嫌累。那鼓槌落了灰,有风穿堂时候,在太阳的照射下能够看到一丝一缕扬起的尘土。 这里有一种闻不到味道的衰败。 乔松有的时候想着,这里大概不吉利,否则为什么每次在这里听到的都不是什么好消息。 乔松在厅堂外头的矮凳上坐了一会,支着下巴看着外头尚且黑沉的天色,虽然如今还是夏末,可是夜晚的风已经有了凉意,他不由得裹紧了身上的斗篷,令他觉得奇怪的是,刚刚还全无的睡意,此刻却如那前头正在奋力攀岩的蚂蚁,一点一点攀爬了上来。 若非此时一道声音响起,他可能真的要开始打瞌睡了。 “公子。” 他循声扭头,此刻鼓室旁边,站着一个黑衣人。面目模糊,身材高挑,微微垂目,束手站立。 乔松把头转了回去,问他:“那小孟将军那边如何?有没有为难那小千金?” 那黑衣侍卫禀告:“小孟将军似乎把公子的话听了进去,他们寻个人做帮手,此刻去了红街。” “帮手是谁?怎么忽然想到了去红街?” “帮手是开封府的师爷楚云田,或许是小孟将军确实听进去了公子的话,所以把怀疑目标转移到了陆佰常身上。所以,从红街入手。” 乔松点头:“这倒是个好的切入点。奇怪他们是如何查到的......” 那侍卫道:“许是开封府那边透漏的风声。” “哈,”乔松拍了拍手,“也不是不可能,这像是小程大人能干得出来的事,脏活累活先让旁人干了,最后开封府再出马,坐收渔翁之利。” 他啧啧出声:“不知道那小程大人之前的功劳,是不是也是这样得到的......不过算了,他一没谋财害命,二没杀人夺功,耍个小聪明的也是人家的本事。” “可是若是查到了红街命案,那么陆佰常背后的势力必然会出手,虽然那些人不一定能够抗衡地了孟将军,但是君侯那边......” 乔松知道对方要提点什么,道:“君侯那边原本的意思我知道,牵连太广了,与其一网打尽让朝廷受挫,不如暗中警告一番抓个把柄在手更好控制,可是成也陆佰常,败也陆佰常,这陆佰常,闯了大祸啦!” 侍卫心惊,把自己所有探听的情报想了一个遍,都没想到陆佰常是闯到了什么样的“大祸”。 他赶紧道:“请公子赐教。” 乔松笑了,指了指自己:“大祸就是,让我知道了呗。” 那侍卫糊涂:“这案子自一开始,便是公子察觉的......” “......我察觉时候,他尚未把别人的性命当做蝼蚁,如今不一样,他已经开始不认识自己了。” 第一百八十二章 天光 年轻的侍卫沉默的听着,从来只一味的接收信息的自己这一回不知怎的,竟然开始觉得这句话有什么不对。 ——他知道乔松这句话中指代的意思,昨日时候马太守家报了白事的消息出来,死的是马太守家的千金小姐,同时她的身份还是孟百川的爱将小孟将军的未婚妻,以及京城名气十分响亮的书局越来书局的掌门人。 在马小姐的灵堂前,小孟将军很是大闹了一场,失仪的赶走了众多前来吊唁的各大官员的女眷和宾客,同时还强制性的带走了马小姐的棺椁。 这事情听着就离谱,却又有许多的年轻女眷为之落泪,纷纷觉得情有可原——这些大多都是一些平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天真烂漫容易为了一则胡乱编写的话本落泪的小贵女们。 而在他们耳中的版本中,小孟将军除了从太守府中带走未婚妻的棺椁,还带走了闻家的二女儿。给出来的理由竟然是他怀疑是这个小千金设计害死了马小姐。 这一番离谱的推论当然不会被人采纳,因为所有的线索指向,都牢牢锁定到了陆佰常的身上,包括那位小千金,也是如此的一口咬定。 而害死马小姐这件事,就是被乔松定义为“把人命当做蝼蚁”的由来。但是对于影卫来说,陆佰常应该在很早很早之前,就已经把人命当做蝼蚁了。 视为蝼蚁,又不是一定会斩草除根,毕竟就算是人看到地上的蚂蚁,当下兴起的第一个念头也不会是一脚踩死,跟多的是出于一种为了解闷而进行的恶作剧,比如用树枝在蚂蚁前面制造障碍,在蚂蚁眼看着就要把粮食托进洞中的时候把饭粒拿走,然后看着蚂蚁惊慌失措继而哈哈大笑...... 蚂蚁就是蚂蚁,戏弄蚂蚁并不会让人的心理产生愧疚,因为无人会和一只蚂蚁共情,也不会有人因为对方不能共情蚂蚁而觉得他毫无人性。但是如果这个人把其他人当做蝼蚁,从而产生戏耍、解闷以及看对方苦难为乐甚至觉得人命不过指尖一碾压......那么,对方就可说是不配为人了。 乔松说陆佰常害死马小姐的行为是视他人为蝼蚁,实际上,他在那之前,以洛阳纸女为要素,接连拉扯众多京城才子和文官下马同流合污,难道不算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蝼蚁行为? 他自心中叹了一口气,从而确定了一件事情:君侯自从小乔大人那件事情之后,许多事情上,多少刻意隐瞒了一些内容。 虽然是好意,因为小乔大人需要静养,不可心绪起伏,不可大起大落,不可伤神.......而那陆佰常之前做过的那许多的蝼蚁行为,若是一一都叫小乔大人知道了,只怕小乔大人要气的半天吃不下饭去。 ......不过也不要紧,光是那一点点的行为失格,都足够叫乔松盯住他,更何况,如今看来,这陆佰常不光是想要明哲保身,还甚至想要抓一个无辜的小姑娘当替罪羊...... 闻家的二女儿.......尚未在京城贵女中出现名字,看来年纪应该很小,没有及笄。栽赃陷害一个不到十五岁的少女,确实是“闯了祸事。” 若是乔松执意要盯着陆佰常,那么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君侯都不会叫小乔大人不高兴的。 ...... 廊下的空地上铺陈了一件月白色里衣,这件衣服是从楚云田的身上脱下来的,这衣服与寻常的里衣不同,上面有用同色的布头缝制了无数的小兜,每一个兜都有抽紧袋口的抽绳,能够让小兜紧紧收住,原本这小口袋是用来给楚云田随身携带一些药材的,亦或者是准备装一些药材的,如今那里头的药材全部被倒了出来,装了整整两百零八块尸骨。 大大小小,其中包括四十五颗牙齿。 大多都是年轻的人,除了一颗乳齿,经过推断,那乳齿的年龄应该不超过两岁。 红街中的欢场内有孩童的存在已经够叫人吃惊,却也远远没有这两百零八块尸骨来的惊心动魄。 楚云田还在继续的找,每一捧土都没放过,借着微弱的星光仔细的摩挲,不让指缝露过任何一点点的错漏。 许粥粥就守在廊下,看着那一袭衣裳,还要负责结果小孟将军那边清理干净的尸骨慢慢的放到口袋中去,系紧,再系紧,有的尸骨真的很小,就比如那一颗不到两岁的孩童的乳齿。 不同于在开封府任职的楚云田和见惯了沙场的小孟将军,对于从小就在现代社会成长的许粥粥来说,她实在是第一次面对人体骨骼这种东西,以前并非是没有在图片和影视资料中见过,可是对比眼前发生的一切,曾经所有的“见识”都成了纸上谈兵。 她想起以前和同学聊过,若是发生战争,自己会做些什么,她曾经十分天真的表示,自己大概可以去做个战地护士,别的虽然不会,可是止血包扎什么的还是可以胜任的。 直到她后来去看了一场电影。 那个电影以某个真实事件为蓝本,布局巨大,拍摄十分辛苦,镜头冲击力巨大,即便是这样,最后镜头中依然打出了“电影无法真实还原现实残忍”的字幕。 而许粥粥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电影中一颗冲击炮袭来之后,那原本一车的活人转眼变成的碎肉。那些碎肉就那样和仅存的断臂残肢一起充斥了整个班车,有的糊在车壁上,有的挂在扶手上,血淋淋的一幕成为了整部电影剧情变化的转折点。 没有任何的铺垫,也没有任何的预告,这就是现实改编的电影,而现实也是这样,毫无任何的铺垫也不会给人有心理准备的时间。 就像他们猝不及防就挖出第一块人骨的时候,借着是第二块,第三块......一直到第二百零八块。 当时小孟将军把托在手帕上的第一块尸骨递过来的时候,她的手是抖的,颤抖的很厉害,一度让小孟将军以为她要晕倒。 当然最后她没有晕倒,即便是浑身颤抖,脸色也白的令人担心,她还是很好的完成了自己的工作。 ...... 天终于破晓。 一丝天光洒落在这院子的时候,楚云田从那坑里冒了出来。即便是那样微弱的天光也叫刚刚从地坑中适应了黑暗的眼睛落下了眼泪,同时落泪的还有那盯着那一袭衣裳不动的许粥粥。 这眼前的月白衣裳,不知怎的,在这天光的青天的映照下,隐隐约约,透出了血红的颜色。 第一百八十三章 初一十五 天破晓之后,他们必须离开。 当然不用鬼鬼祟祟的走,他们虽然是夜晚行动,却也没有可以去换什么夜行衣,只简单换了一身便装,于是等到天亮时候,他们三人可以随意的坐在街头的摊面上点上三份野菜馄饨和蛋饼。 小孟将军虽然品级不低,可是沙场时候风餐露宿在所难免,胃口倒也不挑,他最担心的是看这瑞柳扶风的许粥粥,一般这样的深闺小姐,脾胃都娇,吃不得半点不洁净的东西,听说那日箫枣枣即便是带了她走了一趟留乡,依然不许她随意饮用一口那里的水。 结果人家压根没有任何为难的意思,等到热腾腾的馄饨一端上来,尚且不顾烫嘴,就先喝了一口,暖汤入喉,暖了肚肠,顿时舒服了许多。 小孟将军道:“这是野菜馄饨,半点荤腥都没有的,你且将就些......” 许粥粥尚且没有任何表示,那边埋头苦吃的楚云田就白了个眼说:“你以为她是你?只怕她平日里在府中连杀鸡宰鸭都见不到的,今日开了那样的一番眼界,你倒是试试,她能不能沾一点荤腥?” 楚云田原本以为这一顿是小孟将军的刻意安排,没想到是歪打正着,他用木勺点了点小孟将军那边:“武人就是武人,还真不能有什么期待。” 小孟将军懒得搭理,只瞧了许粥粥一眼,用勺子搅拌了一下碗里的汤,不经意说了一句:“你倒是让我刮目相看......” 许粥粥愣了一瞬才发现这句话是对着她说的,她倒是不以为意,吞了一颗馄饨下肚,才道:“我以为我早该令你刮目相看了——就在你铁了心觉得我有本事借刀杀人的时候。” 一句话就把小孟将军噎地再也说不出话来。 楚云田估计是头一回见到这样受气的小孟将军,没忍住,噗呲一声笑了出来。 然后在小孟将军投来杀人视线的时候低下头去假装专心吃饼,但是耸动的肩膀依然暴露了他没忍住的爆笑。 小孟将军叹了一口气,无可奈何,这姑娘看着温和柔软,但是性子倒是倔强,从开始就没有被他吓哭开始,他就应该知道对方不是个软柿子。 小孟将军声调依然平和,就好像他没有听出来许粥粥语调中的讽刺一样:“我一早就知道你与普通的小贵女不一样,如今,是更加让我觉得应该对你刮目相看。” “可别,”许粥粥十分感动然后拒绝了他,“你起初对我的那一点点刮目相看就已经给我带来了麻烦,我平白无故被你从太守府中带走,这事虽然没有放在明面上,但是纸包不住火,我姐姐那边瞒不住不说,与我家关系近些的世家也定然少不了议论声,到时候你查清了案子,替自己的妻子报了仇就事了拂衣去,我却要一直置身于那些非议中......万一我家,我那个爹是个眼里揉不了沙子的,回头我半夜惊醒,就可能看到面前桌上一袭白绫了。” 楚云田再也忍不住,被逗的哈哈大笑,笑声夸张,前仰后合的姿态差点把旁边正在吃汤圆的小童惊地噎住。他笑得眼泪都要出来,也不知道是为了许粥粥言语的内容还是她一本正经又带着悲怆的语气。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二小......二妹妹真是有意思,说的煞有介事一般,听得我一愣一愣,都觉得这要是真的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小孟将军那边也在憋笑,不过他到底是正经多了,毕竟他是这些担忧会发生的源头,所以不管许粥粥的担忧多么的离谱,他也没资格,也没脸笑出来。 于是他也一本正经的解释:“二......二妹妹放心,虽然不知道二妹妹的老家那边风气如何,但是京城这里,倒不至于如此,二妹妹年纪尚小,也无婚配,本就是孩子一个,即便是做些什么,也无大碍的。何况,这不管是西营亦或者近在眼前的开封府,都是有女捕头和女医官的,不会有太大的麻烦。” 许粥粥皱眉,还在那里挑词:“不会有太大的麻烦?” 小孟将军再解释:“麻烦肯定有——眼下这些,不都算是无端添给你的麻烦么?” 他一脸歉意,倒显得许粥粥有些苛刻了,她踌躇一番,勉强接受了这个不算是直接的道歉,别扭道:“你也是令我刮目相看.......你奇奇怪怪。” “哪里奇奇怪怪?” “我也说不清楚的,”许粥粥摇头,“总而言之我老是觉得,好像你是又是明白我是清白的,又非要抓着我淌这趟浑水......” 听起来就不是个好人。 这句话留在许粥粥的腹诽中,并未说出来。但是表情呈现的态度也能看出来不是什么好词。 小孟将军也无法说什么,只能悻悻一笑。 他两三口一碗馄饨下肚,感觉并未给五脏庙带来多少满足感,于是又要了一碗,在等的功夫里,他压低声音问楚云田:“那些尸骨,如今你要如何处理?” 楚云田头也没抬:“当然要带去开封府上呈。” 这似乎是个好的,顺畅的开头,可是小孟将军那边,依然紧锁眉头。 楚云田知道他的心思,道:“你不用管,就当这是一桩属于我的节外生枝,也别怕什么打草惊蛇,那些尸骨已经证明,对方可不是什么胆小的草蛇,他们是毒蛇,谁都不怕,谁都想咬一口的毒蛇。” 楚云田是开封府的师爷,他偶然发现一处宅子有不寻常的举动,之后又暗自探访,果然发现尸骨,然后收集证据上报开封府,开封府在并未接到任何报案的前提下主动开案,这事也不算是罕见,而且有理有据,程序也不错,开封府的小程大人也必然会秉公办事,将这个案子纳入卷宗开始调查。 可是,真的会这么顺利吗? 若是真的能够这样顺利,事情只怕也不会走到这一步了。 “我觉得这是个好办法,”从刚刚开始就一直做旁观者的许粥粥忽然开口,“不是说民不举官不纠么?那我们就举,逼迫官府来纠结这事。” 她说着,抬头盯着小孟将军,眼神中有非常明显的挑衅:“你去报官,把你这些日子查到的证据一一列举,然后去报官,你是死者之一的未婚夫,也算苦主,你去报官,天经地义理所应当。” 看着小孟将军依然不语,许粥粥忽然露出一个很冷的笑来:“你若是不去,你若是怕了,那咱们就各回各家各找各爹,你未婚妻白死,越来书局我也不要,红街的那些尸骨他爱怎么样怎么样。” 小孟将军摇头:“他会害你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那又如何?”她打断他,“那二百零八块尸骨无亲无故,死了就死了,除了说一句苍天无眼之外也算是无话可说了,好不容易有一个苦主是有亲人的,可是没用啊。既然都没用,那我能怎么办,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 第一百八十四章 小南先生 开封府的程大人来访的时候,小乔大人被下人告之“正在养神”,所谓的养神,不是睡觉,而是一种修身养性,要么临摹一些大家的字帖,要么去描绘一幅丹青,无论好坏,自己满意就行。这是每日雷打不动的半个时辰的安排,谁来都不见。 据说这对调理五脏六腑极好,到底哪里好,乔松也不知道。 于是小程大人只能等,他开始喝茶,吃点心,随手拈了一块蜜饯泡的果子放进嘴里,蜂蜜的甜中和了果子的酸涩,再配上一碗热茶,酸甜苦味,一气尝遍。 这边小程大人刚刚搁下茶碗,那边终于修身养性结束的乔松揉着手腕就过来了。 一见他,结结实实的愣了片刻,然后道:“哎呦,稀客啊小程大人。” 他知道有客到,也知道来人是“开封府的程大人”,不过开封府有两位程大人,一位是开封府府尹程大人,以及开封府的侍卫长官陈大人。 因为程陈读音接近,故而以大小区分,而程大人家中尚有另外一位长辈在朝中任职,且还不到老程大人的地步,于是只能委屈这位开封府的府尹为小程大人。 小程大人和君侯的交情一般,由此也从来不登乔府的门,各种缘故说来话长,乔松不是个爱听闲话的人,对于其中的缘故也懒得知道,既然小程大人不来,他也寻不出任何的事情去开封府做客,于是这一回开封府的主动前来,变成了个稀客。 小程大人从善如流:“多来几次便就不是稀客了。” 乔松挑眉:“是我理解的意思?” 小程大人笑而不语。 他很快挑明今日来由:“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我今日确实是有事而来,小乔大人,可否借一步说话?” 乔松想说这里可是乔府,你就算是借一百步说话,该赵南星知道的怎么样都不耽误人家准时知道。 不过他还是点了头,示意对方跟着他去了内院——他请他到了自己“修身养性”的有竹小院。 有竹小院,顾名思义,就是里头种满了各种各样的竹子,乔松修身养性时候画过最多的就是各种各样的竹子,有老竹,有竹笋,有竹叶,还有竹叶青蛇...... 总之,这里风过叶响,说安静也不安静,说不安静,也安静,倒是个可以谈话也好谈话的地方。 到了地方之后,小程大人很快就直奔主题,他取出了一本状书,放在了两人之间的石桌上,在乔松不解的目光中,道:“今日开封府接了一份诉状,这里面的内容,是本府的师爷因一次偶然时机,看到了一起毁尸灭迹的杀人命案,同时在数日之后,在命案发生的地点处,发现了两百零八块骨骼,根据仵作——当然就是本府的师爷验证,确实为人骨,而且那些人骨,都已经熟了。” 乔松被最后两个字吓了一跳:“什么叫熟了?” “当日师爷偶然见到的时候,就是一众人在院中支起大锅烹煮肉食的画面.......那锅.....别说烹煮普通肉块,即便是放个活人进去都是绰绰有余.......师爷感觉不妙,越几日邀了来京城有事的小孟大人前往探查,果然发现了毁尸灭迹的痕迹,院中的土为新土,草为草籽发芽,就连那大锅原来也是青铜鼎.......而且在泥土之中,发现许多的人骨。” 乔松先是一愣,再是立刻想到了什么,问道:“那是在哪里?” 果然小程大人说道:“红街。” 乔松一愣,他自己恍然为觉,可是对面的小程大人清清楚楚看到他的面色刷一下变得雪白,整个人如被惊吓一样怔住,老半天说不出话来。 小程大人很早之前就听闻过小乔大人心善,今日一见还是令他唏嘘不已,他暗中叹了一口气,补充道:“之后本府的师爷将这二百零八块人骨进行检查,发现这些人骨,一共是五十六个人,其中还有个应该不足两岁的幼童。” 乔松努力压制住心头不断涌上的酸涩和哽咽,轻声问道:“那洛阳纸女呢?” 小程大人微微点了点那状纸上的那一行字,很是轻微的摇了摇头。 乔松沉默了一下,偏过头去,定定地看了看那份状纸,又示意了另外一份,道:“那也是状纸吗?” 小程大人取出来,其实还有两份,他一份一份的取出:“这是小孟大人的,他,觉得自己的未婚妻,马太守的家的千金,死因有疑。这一份,是乔府的侍卫箫枣枣的上述,他说,他奉命彻查青楼时候,亲眼见到青楼的红豆欲要拐卖闻家的二小姐闻瑟瑟。” 乔松皱眉:“怎么箫枣枣都跟着参合。” “一时少年之气吧.....”小程大人把这份状纸还了回去,“我并未收这份,里头逻辑不清,说话颠三倒四,一会儿扯上了青楼红豆,又一会儿,让我彻查那东街许家......还说,这些事情,都和晚成公子陆佰常有关......各种有关系。” 若是为了个箫枣枣,倒也不必让小程大人亲自登这个三宝殿一趟,随意遣个人送来,他也会照样领这个情。 他能亲自登门,只怕另有目的。 至于什么目的,乔松眼下也是猜到了一点:“你想接了你们府中师爷的那个案子,而且你非常清楚这幕后的真凶到底是谁,为何最后才给我我家府中侍卫的状纸,怕就是为了拐弯抹角的。” 乔松索性也挑明了:“陆佰常脱不了干系,但是却又横竖动不了他......可是动不了的是他这个人吗?” 这句话说出来,乔松就觉得是个笑话,而且他也确实笑了起来,他笑道:“他算什么呀?” 陆佰常说白了就是一个草芥,野草,最多就是比其他的野草的根系要发达一些,扎根要更加扎实一些。不是动不了他,而是他的根系如今牢牢的锁在一个巨石上,若是动了这个杂草,就有可能会带累那其中的巨石,一个不小心,就是粉身碎骨。 “我要知道这陆佰常背后的人到底是谁?真有这样能够叫旁人粉身碎骨的能力吗?” 小程大人也不是啰嗦的,直接点头:“确实有——是小南先生。” 第一百八十五章 小南先生2 这个名字的出现着实意外,不是乔松不知道谁是小南先生,反而是他恰恰知道谁是小南先生。 小南先生是山南先生的独子,山南先生年纪很大时候才有的他,那个时候山南先生都快要六十了,而他的母亲那个时候才二十出头。他曾经偷偷调侃这小南先生将来必成大器,毕竟他的出身设定实在是很像一位圣人。 如今小南先生快要及冠,才华之类却还是没有显露半分,他性子温吞,行为处事也是平和细心,平日里在山南书院管理一些琐事和庞大的书籍,他倒是遗传了一些山南先生的头脑——过目不忘,那瀚海书阁中,什么书籍在什么位置,他都能记得清清楚楚,看的书只看一眼就能记住其中的内容,不过也仅仅只限于此。 读万卷书要做到的是需要举一反三引经据典,可是这些,都不是小南先生擅长的。 可以说,他是个温柔的、细心的好人,却不是个才子。 但是其实转念想想,倒是挺符合逻辑的,一般父亲太过于优秀,孩子相对的就会平庸,其实只要心态放平,平庸的过往一生未尝不是一件幸事,山南先生年轻时候因为太过于出色,遭遇了许多同窗的妒忌,几次死里逃生,甚至于少年发妻都跟着死于非命,也因为如此,他才会老来得子,视如珍宝,唯望其平安一生承欢膝下而已。 这样的人竟然出现在小程大人所述的案情中,乔松吃惊的反应倒是相当的意料之中。 小程大人说道:“小南先生倒是没有什么本事......可是他的父亲山南先生是宋国大儒,桃李满天下,他的学生在朝中不能说不多,就连君侯大人也算是他的半个门生.......这是学生的会护短,不是学生的呢,也不敢......事情就这样一层压着一层,一层顾及,加上一层的尊师重道,这事,就不简单了起来。” 乔松点点头,他能够理解这一方面的复杂性和复杂性的由来。他不解的是另外一方面。 “小南先生是如何和陆佰常联系起来的。” “还不是因为那晚成的名声么?”小程大人道,“这陆佰常在那之前,连山南书院的门槛都摸不到,可是忽然有一天,从一个平平无奇的人一跃成为一个大才子,能糊弄过的人都会对他茅塞顿开得天眷顾的说法半信半疑,更何况是见识和阅历都不算是浅薄的小南先生呢。” 乔松道:“所以小南先生觉得,这陆佰常的忽然大器晚成,是外在因素,而非天意?所以他也产生了想要如法炮制的心思?” “不错,”与聪明人对话就是省事,很快就切入了主题,“也不知道小南先生用了什么法子,不过反正后来陆佰常成为了山南先生的弟子,那么两人交集的机会就有的是,他们二人就逐渐成了朋友,陆佰常有意借着小南先生的关系往上攀升,小南先生呢也有意想要探听这其中的秘密,两人各怀心思各有目的,相处的倒也是融洽非常。” “这么说来,陆佰常确实靠着小南先生一步步网上走了,那么小南先生得到了自己想要得到的了吗?”乔松好奇。 小程大人说道:“说来,就令人唏嘘了......陆佰常当时知道了小南先生的心思,他果然没有用任何市井上流传的讯息来蒙混,而是对他说,他之所以能够写出来好诗,是因为他有一些好纸,就是那些纸,令他下笔如有神。” 他说罢看向乔松:“小乔大人您猜一猜,这纸,是何物呢?” 乔松沉默,既然都这么问了,那么这所谓的纸就一定不是字面意义上的纸了。他想到了那红姐上的洛阳纸女,又想到他们调查出来的腌臜丑事,面前忽然浮现出一面雪白的背脊,以及一杆沾饱黑墨的笔在其上婉若游龙,他忽然浑身发冷。 然而更让他发冷的还在后面,小程大人光是观他眼神就知道他已经想到了一二,于是继续道:“陆佰常告诉小南大人,他所用的纸,极其特殊且珍贵非常,乃是人的皮肤,越是洁白无瑕,越是珍贵,写出来的文章才越是妙绝。” “所以那洛阳纸女......” 小程大人摇头,用事实证明乔松想的简单:“你试想一下,若是那纸在人的身上,岂不是每一次陆佰常写诗,身边都要有女子为伴么?可是你可曾听闻过,他有什么红颜知己?” 这倒是没有,若是如此,闻家是不可能同意与其订立婚约的。 乔松一双眼睛满是不可置信:“难道那皮要剥下来?” 小程大人点头。 乔松忍不住:“如此荒唐言论,小南先生竟敢会信?” “他心中执念太大,想必从出生开始就一直被他父亲的才华盛名压迫,一直渴望能够出人头地,即便不能一朝成名,也希望不愧为鸿儒之后.......所以.......再说了,那陆佰常,不就是个活生生的最好的说服的例子么?” 乔松沉默。 更加不可置信的还在后头,小程大人告诉他,陆佰常说,这人皮做成的纸也分优劣,越是美貌的女子身上剥下来皮越好,可是再好的,也比不过未经人事的少女身上的皮肤,而最最好的,其实是“天婴”和“天童”身上的皮。 乔松问:“什么是天婴天童?” 小程大人回答:“所谓天婴和天童,就是未曾见过天日的婴孩和童子,前者为尚未生下的满月婴儿,而后者就是出生之后不足尚未学语且不曾晒过太阳的童男童女。” 最后一句让乔松想起刚刚听到的话,那两百零八个骸骨中,有一个是不足两岁的孩童。 他喃喃道:“所以小南先生信了?” 小程大人表情也很沉痛,他点了点头:“小南先生出身富贵,眼中几乎从来没有见过不良人,所以即便是相信了这些,也觉得那些红街的粗俗女子肮脏,红街女生出来的孩子也实在是上不得台面。看出了小南先生的嫌弃,于是那陆佰常就主动请缨表诚,说,会自寻良家女子与其生子,再将那天婴做纸,供小南先生下笔,以表诚意。” 短短几句话,听的人惊心动魄,尤其是乔松,可以说从未听过见过这种泯灭人性的言论和事情,他道:“难道陆佰常就不怕这什么劳什子纸做好之后漏了馅么.......” 他忽然又想到了什么,冷然又惨淡的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是了,陆佰常根本不在乎最后他会不会露馅,从一开始他的目的就是要弄脏小南先生的手。” 第一百八十六章 小南先生3 陆佰常这个手法不算是很聪明的,但是却能够准确的抓住对方最为渴求的东西来加以利用,他用自己大器晚成的现实例子作为武器,很是轻易的就蛊惑了小南先生的向往,就这样把小南先生扯到了万劫不复的地界。 乔松还有一事不明:“小程大人知道的很详细。” 小陈大人说:“小南先生,主动来找本府。陈述了经过。” “这倒是奇怪,两人是有什么分歧不曾?” “这个小南先生并未明说,只说,希望我能够有个万全之策,保全他父亲的清誉,莫要被自己的给毁于一旦,同时.......他还有个不情之请,就是想要那张天童纸。” 乔松略略点头:“既然小南先生已经认罪,想必也会同意出来指控陆佰常,那么这事情就已经柳暗花明了,这这样一来,我就不懂小程大人前来找我的缘故了。” 小程大人也不客气,直接了当道:“那就是因为,我寻不到万全之策——小南大人虽然没有直接杀人,可是他到底也要算是主谋之一,即便是报下了性命,也和处死无异,既然无异,那么山南先生所要承受的,同样遭不住。” 山南先生年事已高,而且为人清高自傲,颇有点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的混合,他这样的人,傲骨铮铮,据说年轻时候身无分文,饥肠辘辘险些饿死,都没有牺牲文人的清高傲骨去低头乞食,一生可以说是难得的光明磊落,死了之后厚葬烧出来的舍利子可能比梅峰寺的高僧都要多。 如今他的独子做下这样的事情来,无异于是重重甩在他脸上的耳光。 不管今日开封府是为了山南先生这个国宝级的大儒而保住他的儿子,还是把这件事情全图推到陆佰常的头上直接秘密处理,都已经在山南先生的人生中抹上了厚厚的一笔污墨。 “而且这事情,并非就只有小南先生和陆佰常两人之间的事情。这其中,掺杂了很多文官清流,包括和陆佰常走的很近的一些文人墨客,其中还不发各大书院的掌教。” 乔松心中紧张,连忙问道:“他们也......弄那个纸?” 若是这种发展成为产业链,未免就太恐怖了。陆佰常供给小南先生的是婴儿和孩童的皮肤,但是若是需求量大增,那么必然会发生杀人和绑架案件,这个事情就大了。 “你们开封府的师爷发现的那个乳齿不足两岁,陆佰常成名也就不到两年......他倒是很会抓住时机啊.......”乔松叹息,“看来那位马家的千金小姐,聪明一世,糊涂了一时。” 这句话引来了小程大人的好奇:“与马家小姐有什么关系?” 他又想到了什么:“哦是了,那位小孟将军的未婚妻,正是马家的小姐,同时也是越来书局的掌门人,说来也是缘分,这陆佰常成名之后,所有的诗集佳作,都是由越来书局所出的,而且听说当年越来书局为了对陆佰常证明自己的诚意,曾以一字千金的价格买下他的第一首诗,由此,那书局名声鹊起。” 小程大人说道此处,用手指轻轻在桌面上点着节奏,明显一副在思考的样子,而事实上,他也确实是在思考。 “无论怎么看,这陆佰常和越来书局都是属于一种两两相助的态度,只是我还收的一份状纸,是小孟将军,状告陆佰常有谋害他未婚妻马小姐的嫌疑。并且直接说明,这帮凶便就是马太守.......这真是,骇人听闻。” 他说道此处,略带歉意的看了一眼乔松,解释道:“开封府处理京城以及各府的重大案件,同时也会审批每年各大州府的行刑令,那些犯人犯事的内容倒是有许多,譬如丈夫杀了妻子,然后亲生父母上告;或者是妻子毒杀丈夫,老母上告.......这番,亲生父母伙同他人杀害自己的亲女,未婚夫是上告的,倒是罕见。” 乔松道:“如今见了,以后就不稀罕了。更何况,那陆佰常不也说要把自己的亲生孩子做成纸么?所以这天下之间没有什么天经地义,子女不见得天生孝顺,父母也不见得就天然会为了子女不顾一切,不稀罕。” “还有越来书局那事,你大概觉得陆佰常没有杀害马小姐的理由,可是,那陆佰常同样也没有杀害另外一家小姑娘的理由——但是他却是做了。” “哦?”这个情况是小程大人并不知道的,“如何说?” 乔松把闻瑟瑟那边的遭遇大概的说了一遍,同时说道:“那边绑了那小千金的人牙子亲口说,当时是以为她是陆家得宠的丫头,陆佰常为了在新妇进门之前铲除后患,默认了将她交给人牙子打发了。而事实上,她是陆佰常的未婚妻的妹妹,也就是闻家的二小姐。” “那陆佰常就更加没有理由去加害那二小姐了,”小程大人百思不得其解,“若是那二小姐不喜欢这个准姐夫,倒是没必要到要死要活的地步。” “是没有理由,就如同陆佰常没有理由去杀了马小姐一样,可是他确实动手了。”乔松道,“而且那位闻二小姐,再次之前也曾接到过越来书局一字千金的邀约,但是她并未是所谓的大器晚成,毕竟人家小姑娘才十四岁。” 一个成年人,对一个小姑娘下手,听着确实挺不可思议的。 “为何?” “这就要问一问陆佰常了,不过也不一定能够找到证据,到了他这个位置,多的是人替他效力,根本不需要沾上自己的手,原本,他还有个儿子......可惜了。” 可惜孩子也已经只剩下一个乳齿,就算是有通天的本领,也根本做不到用一颗乳齿去证明这个孩子是陆佰常的血脉。 乔松想到了一件事情:“我家的一个小侍卫和那位二小姐有点交情,小孩子嘛,都喜欢在一起玩,我家那小侍卫倒是说过,那小千金说过,陆佰常配不上她姐姐,他是个草包,名不副实的草包。” “草包?” 若是没有那个越来书局一字千金的前提,或许这个信息就被小程大人给略过了,但是如今有越来书局证明这个小姑娘是个小才女,那么才女看人,自然比旁人更能够看出来是真伪。她若是说对方是个草包,那么一定有她的道理。她吃亏在于年纪太小,尚未成名,所以说的话的可信度会打折扣,旁人听了也就听了,可是等传到了真正在意的人的耳朵里,那就不一样了。 “难道是这句话被陆佰常听到,而且他真的是个草包,被扎了痛点,生怕那小千金真的一跃成名,这小千金本来就不喜欢他,一旦成名,会如何针对自己,陆佰常根本不敢想,而且这后果也不是他能够兜得住的,情急之下,就必然想到了先下手为强了。” 而那位马小姐,或许是最先得到这个消息的人,本着爱才之心,毕竟提及这一字千金邀约的也是她,所以无论如何都会阻止陆佰常下手,结果没想到陆佰常能够连她都杀。 第一百八十七章 开封府 小程大人做了一番分析之后,以指关节轻叩两下桌面:“不知道我这一番浅见,小乔大人有何看法?” 乔松托腮:“我觉得吧......小程大人实在是料事如神,分析之下丝丝入扣,不愧是开封府府尹。” 小程大人一愣,继而忍不住笑喷,缓了片刻道:“小乔大人是在打趣我?还是笑话我?” “哪里是打趣?又哪来的笑话?”乔松放下托着下巴的手,坐直,如一个听话的学生一般认真道,“我是真心实意的赞美。” 他说的认真,小程大人也不由得有些自我怀疑:“你不觉得,我这一番分析,有些......玄乎?” 这回笑的人就是乔松了:“玄乎二字从小程大人这里说出来,倒真叫玄乎了——您是开封府的大人,开封府主办天下案件,什么奇案没过过手?我听说当年宋国与南燕征战时候,甚至出过不少志怪之案,包括一些什么借尸还魂,前世今生之类......那种案子都有过发生,这种不过就是文人相轻,古往今来都不算是稀奇,只不过,这一回的受害者是个少女,若是换个和陆佰常年岁想等,甚至,我冒犯一句,就算是如今是山南先生嫉妒陆佰常的才华下手,怕是小程大人也同样不动如山。” 小程大人听罢,只是笑笑,承认了:“我确实对于那小千金的事情觉得有些愕然。” 乔松趁机道:“他会下这个手,其实就已经表明他心虚——他若是当真有才,哪怕是大器晚成,只要胸有成竹,管他小千金说什么,就算是那小姑娘本着不喜他的前提胡乱说他,他也会大人大量并不计较,反正来日方长,有的是机会去挫一挫那小姑娘的锐气,叫她见识见识自己是不是真的是草包。” 小程大人点头,再次分析道:“恐怕越来书局对那小千金的一字千金的邀请才是点燃陆佰常杀心的导火索——否则那小姑娘就是个小姑娘,不成气候,也不会有人相信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孩的话,更加不会放在心上。可是她若成为了越来书局第三个一字千金者,那么她的话就有了分量。” 陆佰常忌惮这种力量,恐惧将来的变故,所以干脆就先下手为强。 实际上,他下手的时间要更早——在他攀上山南先生之后,他明白没有真才实学的自己实际上没办法靠着诗文走的太远,那么他就需要另寻他法来让自己牢牢抓住眼前的利益,山南先生就是最好的靠山,虽然他垂垂老矣,可是他就像是一桩老树,包括盘根错节的树根,横生的树冠,延绵不尽,他不光可以靠着这个大树好乘凉,甚至这个包括这个大树延展出来的森林,他都要。 山南先生一生清廉傲骨,本身并没有实际的弱点,除了他的儿子。 而陆佰常牢牢抓住了。 小程大人叹息一句:“我.....虽然知道该怎么办,不过,还是不太确定应该怎么办。” 乔松心领神会,其实从小程大人登门那一刻开始,他就已经猜到他这一趟来的目的不简单了。 不过既然来都来了,总不能够真的叫他无功而返的。 “我知道小程大人为难的地方在哪里——君侯的意思呢,并不是说就真的不办,毕竟这助纣为虐的事情君侯大人不可能做得出来,只是原本的意思呢,是不要放在明面上去,毕竟除了公堂上丢下筹子以及上个铡刀之外多得是让人伏法的办法。” 这话小程大人当然不赞同,他眉头紧锁,一句“可是”马上要脱口而出。 乔松那边立刻接着道:“当然了,若是这样,小程大人又要说了,若是一切为难之事都用上私刑,那岂不是要视家国律法如无物了?” 小程大人的眉头松了一些,刚刚直挺的背又靠回去了椅背。 “小程大人也能猜到君侯那边的想法,啊,这我真是为难啊......”乔松说着话的时候还挺真情实感的,“我作为中间人,为难是真的为难,毕竟君侯大人做事,想的是大局,我呢,一个坐井观天之辈,也说不出什么大话来。不过小程大人这么既然来找我,我一定会极力周旋的。——至于开封府那边,已经这几份状纸,就请小程大人不必顾虑什么了。” 乔松眼神清澈,微笑的时候神情也是松弛的,似乎这真的就是一句话的事情,小程大人心知不是如此,可是他还是只能装作确实如此。 ....... 于是乎,许粥粥得到了穿越之后,第一次见到开封府公堂的机会。 说实话她还挺兴奋的,毕竟开封府耶,对于任何一个穿越的人都不会感觉到陌生甚至有些亲切的地方。 这种亲切在她抬头瞥见公堂上的小程大人的时候,来了个当场转移。 大帅哥! 这位年轻的开封府府尹她其实是有所耳闻的,毕竟自己穿越一番,头等大事就要打听一下这里的环境,可惜这里不是她熟悉的任何一个朝代,除了一些熟悉的官名之外,就只有一个开封府。 当然开封府里没展大人,开封府的府尹也不姓包。 可是当时胡娟娟也没告诉她,这开封府府尹这么年轻和俊美啊。 这位小程大人生的眉正眸清,鼻梁高挺,虽然是穿着板正的官府也盖不住那修长的脖颈和细腻的皮肤,她这位置的视线看不到对方的手,但是也可以想象到一定是骨节分明修长白皙的......许粥粥暗暗观测他的身材比例,断定这位小程大人个头不会低于一米八。 而事实上,许粥粥有一点是断错了。 小程大人并没有一双纤细修长的手,他那双手骨节分明,掌心布满老茧,而且手背上还有两道明显的疤痕,无论如何都去不掉,而且每到阴雨天,左手的手腕都会隐隐作痛,那都是他当年沙场时候受伤留下的后遗症。 小程大人虽然是开封府的知府,属文官,实际上他原本是武将出身,之后看清局势,明白之后朝廷必然会重用文臣,于是直接辞去了武将的一切职位,重新科举,得了个榜眼,实实在在为文武双全的。 其实以小程大人的容貌来讲,他就算是得个探花也是绰绰有余的。 许粥粥想到这里,没忍住又看了一眼公堂上的小程大人,见他微微垂首,俊朗的面容上此刻镀上一层如金粉一般的阳光色泽,多年的文臣生涯让他原本的杀气渐渐淡化,任是谁初见之下,都会以为这是一个文质彬彬的读书人。 谁能想到,这位小程大人的府中,厅堂迎门,便是一方红缨长枪。那是他当年伴随他屡建奇功的兵器,不知道挑下过多少敌军的人头,就连当初南燕战功赫赫的星月将军也是他的手下败将。 如今他转换身份,号角风沙的营帐变成了端庄肃穆的公堂,坐下的虎皮长座变成了威严的高椅,手上不再持着银白的红缨长枪,而是一方惊堂木。 第一百八十八章 例行问话 他有多帅呢。 简直属于是若是当个演员扮演,若他是主角,那么镜头绝对要各种切换角度来拍各种视角的绝世美颜,而且关于他的热搜可以连续不间断的上观众也不会腻歪,甚至会不停地求各种花絮和生图——毕竟现在小程大人就是生图,无滤镜无妆造无美颜;而他若是个配角,那么即便是没有刻意的展现镜头,光是这公堂上的短短几分钟的出场,都足够霸屏之后的各大视频平台,他将会成为很多当红小说人物的脸替,把这一段出场反反复复的用...... 就是这么的帅。 ...... 被打量的同时,小程大人也在打量堂下的“闻二小姐”,虽然在这之前就已经听乔松说这小千金年岁很小,只是没想到,这样的小。 她看起来大概也就是十三岁多一点,比较自己见过的零星的一些京城同龄的小贵女来说,她显得很单薄,气色也不是很好,应该之前有过一场病,所以没有同龄小姑娘那样饱满的脸蛋。 “看着挺可怜。”他这样想。 同时也觉得那陆佰常更加嫌疑很重——这得心里多有鬼,才能够对这样一个黄毛丫头下手? 小程大人见到了许粥粥之后,打消了原本要慎重其事升个堂的想法,他挥了挥手,楚云田意会,不多一会,那些原本树立两旁的衙役井然有序地退了下去,原本安静端肃的公堂不多一会就变得空荡安静。 倒是叫许粥粥满眼诧异起来。 在楚云田回到公堂时候,许粥粥刻意去瞅他,想要用眼神问询一番,结果这个眼前的楚师爷好像和一天之前楚云田以及几天之前的一针神医完全不是一个人了一般,十分正经,这师爷装束往身上一套,腰也不酸了背也不弯了,甚至举手投足都透着那么一份儒雅气质来。 许粥粥嘀咕:“演技派啊这是。” 结果自己被自己的忽然扩大了几倍的声音给吓了一跳。她立刻惊恐的捂嘴,同时没有错过堂上小程大人似笑非笑的眼神。 演技派的楚师爷此刻已经儒雅的挪到了小程大人身边,这句看似嘀咕的话明显也清清楚楚的传到了小程大人和楚师爷的耳朵里。 不过演技派出身的楚师爷十分淡定,恭敬走到小程大人面前道:“大人,可是要私下审问?” 小程大人再次坐下,道:“算不上审问,例行问话罢了——闻二小姐,不必紧张。” 被cue到的许粥粥连忙点头,回答道:“哦,我叫不紧张。” 等到她意识到自己说秃噜嘴之后,想要闭嘴已经来不及了,而且公堂的特殊构造又把她这句话放大了无数倍,就算是如今小程大人遣散了衙役,只留下他和楚师爷,许粥粥也依然逃不过社死的折磨。 楚师爷的表情管理明显没有小程大人到位,虽然依然一本正经,可是一双眼睛中透出的笑意却是藏都藏不住。 小程大人那边似乎也感受到了许粥粥的紧张,原本手上习惯性的握着的惊堂木也默默的推远了一些。 这个时候,受到惊吓的许粥粥才明白这公堂的回声有多大——怪不得影视剧中会时不时有公审这事,她原本还觉得奇怪,即便是公审,又没有扩音器之类的,外头那些看热闹的百姓除了前几排之外,其他的人能够听得清楚青天大老爷和那些被告原告的对话吗? 现在这个问题得到了解答:能听到。 这个公堂的结构,基本上等同于是一个扩音器,能够把很多微弱的声音无形中放大,所以根本没办法做到咬耳朵或者私下偷偷交流的行为。 不过这眼下周围就只有她一个百姓,小孟将军也不知道在哪里,所谓的例行问话,饶是小程大人的神情足够和颜悦色,也在这端庄肃穆的公堂的衬托下有了一种学生被叫办公室的紧张。 和颜悦色的小程大人一声轻咳,成功让公堂和许粥粥的心抖了三抖。 她听到小程大人用尽量放缓的语调开口问她:“你是闻家的二小姐?” 虽然是废话,许粥粥依然低声恭敬回答:“是的大人,我是闻瑟瑟。” 她声音很乖巧,站得也乖,手指藏在袖中搅着手指,感觉下一秒钟小程大人就要从面前桌子的抽屉里扯住她的不及格试卷了。 小程大人当然没有扯什么试卷,而是非常直接了当的扯上了正题:“我听说,你一口断定,陆家的公子陆佰常有杀害马太守女儿的嫌疑?” 许粥粥点了点头,末了想想还是要开口的:“是。” 小程大人继续道:“你还说,你之前在留乡遇险,也与陆佰常脱不了干系?” “对”许粥粥承认的很干脆,她相信小程大人不是笨蛋,不会凭着这三言两句就光问不作事,“不过陆佰常并没有直接下手,而是有人替他动手......我的贴身婢女有可能被利用或者收买,而那青楼做人牙子生意的红豆和那许大娘收到的是错误的消息;还有,那个书生雷鸣......不过归根到底,我也做了蠢事,若是我好奇心没那么重,无论那些人如何作为,我也不会出闻府的范围之外去。” 她的懊恼溢于言表,楚师爷憋笑地痛苦,终于忍不住用袖子擦了擦眼角的泪:“学生不才,倒是头一回见到二话不说,先自我反应的苦主的。” 楚师爷话音刚落,就看到堂下袭来一道凌厉的目光,他乐了,指着许粥粥对小程大人道:“这丫头瞪我!” 小程大人忍俊不禁,示意楚师爷克制,继续问话道:“那雷鸣我们已经拿获......” 他还没说完,就听到许粥粥急忙问他:“拿获了?!有证据啦?!” 小程大人好脾气回答:“那青楼的母女俩原本就被人告了一状,本就在官府的盯梢名单上,而且当日也算是人赃并获的,所以哪怕是你们闻家事后不愿追究,这绑架官眷也属于重罪。而且我们也有人证,证明这雷鸣与青楼的红豆关系匪浅,只是他始终不肯承认在绑架你的案子中有暗示过红豆什么。” 许粥粥问:“那红豆怎么说?” 她又想起来一件事情:“还有那个红豆许大娘,那个许大娘有可能就是之前和青楼传闻挂钩的许公子那边的人,你们知道吗?” 虽然是例行问话,但是到底也是在公堂上,许粥粥并没有发现自己的言语称呼有什么问题,也没有看到一旁楚师爷放大的眼珠子。 小程大人那边并不在意,当她是个小孩,一件一件回答她,道:“那姑娘倒是痴情,一口咬定这事和雷鸣无关,而且为了不让雷鸣遭罪,在关押期间倒是寻死了两回。” 他补充:“没死成。” 再回答第二件事:“这件事情么,乔府的那位小侍卫也和本府有过说明,本府已经派人去暗中调查此事,关于那些香料铺子,已经许府中剩下的亲眷,包括许公子的坟......我们都在一一调查,请闻小姐耐心一些。” 许粥粥点点头,很是乖顺的“嗯”了一声。 从头到尾,小程大人都耐心十足,而且嘴角一直挂着微笑,弧度好看,姿态优美,连他认真回答问题时候的影子都非常的英俊。 她逐渐适应了这公堂的音效之后,胆子也逐渐大了起来,帅哥的魅力就是这么强大,就连让百姓望而生畏的官府都平添了一份制服的吸引力。 第一百八十九章 一家一主 许粥粥原本以为还有别的要问,结果小程大人此番的目的似乎更多的是来安抚她。 他确实办事很周全,告诉她这两日可以住在开封府中,闻家那边已经安顿好。 许粥粥道:“我姐姐......” 许粥粥原本想问的是闻玉屏有没有生气,但是小程大人想的就更多了:“你是问若是陆佰常当真伏法,那么你姐姐那边......那觉得呢?” 许粥粥对于这个问题何尝没有想过:“陆佰常会做出这些事情......或者就算是没有做出这些伤天害理之事,就算是他枉顾承担了不该有的虚名这事,其实也证明了他这人不值得托付,现在就只是订婚罢了,尚未过门,我姐姐也算是及时止损。这半只脚快踏入火坑然而没有,要比较跳出火坑来说,受到的伤害可是完全不一样的。” “你想的通透那就很好,你和闻大小姐一母同胞,你会这样想,那我就不用担心闻家小姐的心情了。”小程大人看着十分的欣慰,心情看着也明显好了不少,“你不用担心,就在开封府住下,若是觉得不自在,我可以叫箫枣枣过来陪你......我听说你和那小侍卫玩的挺好?” 许粥粥一下子就不高兴了:“多谢小程大人,我不会叫自己不自在的。” 小程大人的洞察力何等锐利,一下子就明白情况。 两个小孩子闹了别扭,倒也听了乔松告状,说那因为箫枣枣那边把闻二小姐当做小女娃一样看,所以每每闲聊都不把她的话真的当真,差点害苦了这小千金,所以后来小千金被中了套路,反倒是第一时间去生了箫枣枣的气,箫枣枣也当真反悔内疚,当时就跑去乔松的院子里跪着去了。 小程大人原本想要替那可怜的小侍卫说两句,刚刚要张口又闭嘴了,笑自己越活越回去,一个大人没事去参合小孩子的闹事做什么。 他扭头对楚云田道:“你去安排一番,注意保护好闻二小姐,开封府虽然戒律森严,但是还是不要去安排过多人接近她的比较好。” 楚云田道:“大人放心,学生心中有数的。” 吩咐完楚云田,小程大人刚刚要再叮嘱安抚许粥粥一番,却听到许粥粥道:“这就问完了吗?” 小程大人对上许粥粥皱眉的小脸,道:“是啊,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许粥粥点头,末了又摇了摇头,她似乎很是给自己做了一番心理建设,之后抬头又点头,问道:“小程大人就没有什么要问我的?” 小程大人乐了:“我问过了呀。” “你问了什么呀?”许粥粥有点急了,“你只问了我是不是闻瑟瑟,又问了我是不是真的觉得陆佰常可疑......然后就没了呀。” 小程大人忍笑:“这不重要吗?” 许粥粥说:“这很重要,可是这不是重点呀。” 小程大人煞有介事:“那什么是重点呢?” 许粥粥说:“重点是,哪里有突破口啊,现在雷鸣,红豆和许大娘都抓到了,可是并不能够直接表明这事就和陆佰常有关呀。红豆和雷鸣是情人,红豆若是万一恋爱脑上头,她说不定会自己承担了这事,然后一口咬定自己是记错了或者被人误导,反正千说万说,就是不会甩到雷鸣头上去的。若是轮不到雷鸣头上,那么陆佰常就跑的更远了......你们有证据吗?” 许粥粥问的一本正经,但是那边小程大人却是一副尽力憋笑的样子。等到许粥粥掰着手指一一数来这些线索的时候,小程大人脸上的笑意已经要掩饰不住。 那边楚云田眼看小程大人一张嘴就要憋不住笑意,自己先开了口:“闻二小姐,该不会觉得我们就会凭着你的一句话就去抓捕雷鸣吧?毕竟这雷鸣除了你之外,并不任何证据证明他与你接触过,且那作为证据的丝巾也下落不明,你可知道,雷鸣可是天子门生,你随口一说不要紧,若是雷鸣计较起来,控诉你污蔑天子门生,这罪名是不小的,最起码,你的父亲,鸿胪寺的闻大人是要被训斥的。” 许粥粥瞪大眼睛:“还有我不知道的内容呢?” 这回楚云田都憋不住了,噗呲一笑:“那是当然了,这里可是开封府,汇集多方讯息,二小姐的经历与推算只是一方罢了......” 许粥粥悻悻:“也是,若是陆佰常只是对付我的话,只怕也轮不到让开封府亲自来重视。” “这倒不是,”小程大人已经止住了笑意,正色道,“开封府府尹乃是父母官,为天下百姓请命,如何一条生命在本府眼中都万分珍贵。” 楚云田也道:“闻二小姐初来京城,之前也应该很少出门玩耍,大概不知道,这开封府平日虽然大多处理重案要案,可是这里是京城,天子脚下,若是天天都是重案要案岂不是证明这天下混沌?所以即便是邻里街坊争吵,亦或者是东家的猪踩死了西家的鸡这种案子,开封府也是要升堂的。” 许粥粥道:“虽然如此,可是宋国惜才,如今正是重视文臣的时候,到时候,不管他是因为属于京城中声名鹊起的人才,还是山南先生的得意门生,到时候都会轻轻放过吧?到时候我可能既保全不了自己,也无法让我姐姐脱离苦海的。” 楚云田安慰道:“这个就不是你这个女娃子改操心的了。你也算是倒霉,没哭就已经好勇敢,如今不必操心太多,这个事情,既然开封府已经接了案子,也要审理了,那么一定会给你一个公道的......” 楚云田话还没说完,就被许粥粥打断,她问小程大人:“难道小程大人就这样了?” 小程大人愣住:“什么?” 许粥粥一字一顿道:“马小姐,马太守家的女儿马丽苏的死,不打算追究吗?” 起初小程大人他们还不明白许粥粥的意思,楚云田刚刚想要例行开口安抚许粥粥,就听到许粥粥继续道:“马小姐的死不会是陆佰常直接杀的,她是被她的贴身婢女和婆子冷不丁的按在水里给溺死的......之前红豆曾经和我说过,说大府之中,一家只会有一个真真正正当家做主的,其他的主子都不是真正的主子。所以马小姐即便是太守府的大小姐,她也不是真正的主子,她的婢女,她的乳娘,依然会听那太守府里真正主人的吩咐去行事。” “小程大人不会不知道,马家真正主人,到底是谁吧?” 第一百九十章 三人 小程大人笑容收敛,顿了顿才淡声道:“你让我去提审马太守?” 许粥粥还没来得及回答,一边的楚云田觉察到自己的上司周身气场变化,先行出声训她:“闻二小姐,你失言了!” 许粥粥心里“咯噔”一下,她何尝没有感知到小程大人的变化,明明就还是挂着不变的笑意,就连姿态都还保持这原本的松懈,可是就是哪里不一样了,这个公堂的特殊建筑结构可以放大声音,同时似乎也能放大周身的气氛。 许粥粥此刻就明显感觉到被一种无形的气势压迫,紧张感已经快要变成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扼住她的脖子。 尽管如此,许粥粥依然挺直腰板说道:“我是实话,不叫失言!” 她吞了吞口水,用力咬了一下嘴唇让自己声音保持镇定,道:“既然刚刚小程大人说我是百姓,是不是就表示,天子脚下,任何一人,甚至包括那些留乡的人,也都是百姓?” 小程大人虽然已经猜到她要说什么,依然笑笑点头:“不错。” 许粥粥果然道:“那既然如此,我是百姓,留乡的也是百姓,难道马小姐就不是百姓?她被人害死,难道就因为下手的是生养的她的父母,这就不是害了?” 小程大人沉默。 那边楚云田道:“开封府受理案件,本的就是公正公平。开封府中,不是没有受理过亲生父母虐杀子女的案子,别说是个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子,就连襁褓中的婴儿,若是有人控告,开封府也会秉公受理。” 许粥粥听出来关键:“所以还真的是民不举官不纠?” 楚云田的脸色不是很好看,这若是私下里,楚云田可能还会偷偷说一句“这不是古今历来如此么”之类的话,可是这在公堂,他无论是畏惧身边的顶头上司还是为着这一声师爷的袍子,他都做不到打一声哈哈,他怕自己话没说完,就被头上那“正大光明”的匾额掉下来砸死。 这是公堂啊,阳气最重的地方,同时也最容易见鬼的所在,他见那些案子时候,耳朵里听到的最多的除了青天开眼,就是化身厉鬼,这种两极分化的矛盾冲撞令他时不时就会出神。这算是他独特的逃避现实的一种法子,如今,他又想出神了。 “不错,就是民不举官不纠。” 暂时的发呆并没有让他逃离多久,小程大人就用坦然的回答把楚云田的思绪扯了回来。 看着楚云田瞠目结舌的表情,小程大人显得淡定很多,他道:“虽然这话上不了台面,且这里是公堂,不过,我相信这若是举头三尺真的有神明,这神明也该是个见了世面的,什么混账话没听过什么混账事没见过?我这一番话实实在在算不得什么狂妄。” 小程大人又恢复了那个清淡的笑意,俯身对着堂下一脸倔强的许粥粥道:“你放心,马小姐的未婚妻已经递了状纸,头一个告的就是马太守,而这状纸本府也接下了。” 许粥粥并不打算就这样放过:“可是马太守虽然是直接的真凶,但是他不会无缘故去去杀害自己的女儿,幕后挑唆者也应该一并纠出论罪。” 小程大人从善如流回应:“人都是求生的,这马太守虽然仕途平平,却也顺的很,无功无错的,家世又稳厚,他可任何理由为了这么一个女儿去一命换一命,甚至交出自己的满门前程——不值当。所以为了自己的性命,或者为了自己的家族的前程,他都会自保,把那口要伸到他脖子上头的铡刀挪到别人的脖子上去。” 简单来说,就是互相甩锅,也可以叫做狗咬狗。 虽然马太守逃不过亲手下场杀女的罪过,可是若是担上被人误导误杀,他或许是有可能逃过一劫的。许粥粥相信,作为开封府知府的小程大人并不会有多少废话,他前面说马太守仕途“顺畅”,且家世“稳厚”,这些都是大器晚成(初来乍到)的陆佰常所没有的东西。 所以若是马太守为了性命,紧紧咬他,可能效果要比开封府去从头开始查案要更好。 他这话落地,见许粥粥果然如释重负一般,他与之同时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表情:“看来你和马小姐关系不错。” 许粥粥一愣,顿了顿,思考了一会,才缓缓摇头,她道:“小程大人可能不信,我实则和马小姐交集不深。” 小程大人了然笑笑,讲道:“你还小,等你长大了就会知道,有的时候论及交情,深浅亲疏这种事情和认识的时间,每日接触的频率是无关的,有的人一生大概和都无法和对方相见过多,却互相引为知己;有的人呢,低头不见抬头见,却还是陌路之人。所以我觉得,大概马小姐是对你一见如故的。” 许粥粥听这番言论,想起两人初见,以及当时在越来书局的不和,心里实在是很矛盾,她这个时候才觉得,她好像就没有和马丽苏坐下来好好推心置腹聊过,甚至连这个想法都没有。 等到马丽苏死了之后,她好像也没有开始反思,为什么那个时候从未有过一瞬间想要和马丽苏结盟。她当时真是坚定的认为马丽苏的做法会害了她,她想要苟到底,在不影响这个原主的前提下好好活着,万一哪一天她就忽然回去了呢,还是不要给人家带来麻烦的好。 所以她不赞同马丽苏的做法,张扬,野心勃勃,甚至还想拐走有京城户口的小孟将军。原本她是不认识小孟将军的,如今看来,他是个很有前途的少年将军,马丽苏喜欢他,难道不就是喜欢他英姿勃勃的样子吗?若是真的跟着她跑了,去当个普通人,就算是马丽苏的家产用不着两个人男耕女织,可是平淡是会磨损一个人的气场和野心的,他会逐渐变成一个普通的年轻人。 马丽苏会喜欢一个普通的年轻人吗? 可惜现在这一切的问题都得不到了解答,但是她觉得,马丽苏一定后悔,选择了陆佰常。 陆佰常是个草包,前期是个庸碌无畏的平庸之辈,他的心态甚至要比初来乍富的暴发户还要绷不住,一个普通人,忽然得到了原本不属于他的东西,人心的膨胀带来的后果真是想象不到啊...... 许粥粥正自伤感,又听到小程大人道:“不过所谓三人成虎,这若是只有马太守一人指控,其实还不够,越死多,那么陆佰常背后的靠山的根基就会越不牢固。” 许粥粥听到这话,立刻抬头:“难道开封府只有这一个案子?” 小程大人直接坦然:“留乡的青楼,幕后之人并不是陆佰常,陆佰常只是利用了人牙子罢了。而且,说一千道一万,这事其实说白了就是有人自作聪明想要讨好上司罢了。这在朝中屡见不鲜,且也不会惩罚到那位去的。” 许粥粥问:“那既然三人才能成,除却马太守,开封府如今,还有没有第二人呢?” 小程大人没说话,只缓慢的闭了一下眼睛露了个笑来。 原来这才是例行问话的最终目的,许粥粥道:“那我这里也能有。” 第一百九十一章 黑童话 楚云田的眼珠子差点瞪出来,他顾不上等小程大人说话,急道:“你有什么?!你怎么就没提过?” 许粥粥没理他,反而指着楚云田道:“小程大人,您包括的东西,算不算这位楚师爷的见闻?他见到了东西也挖出来了尸骨。” 小程大人爽快道:“当然,这案子就算是无人确立,开封府也会自行立案的,只不过要从那红街的案子来查。” 红街的女子一夜之间失踪,加上红街又挖出来那么多新鲜的尸骨,这不管是在哪个地方,都算是一桩大案。即便这事情是发生在红街中,也足够引起重视。 说道这个,许粥粥问道:“那么,红街的事情,有什么线索了吗?” 悄无声息的把人杀了,然后再悄无声息的把人煮了,再悄无声息的把人烧成了灰烬,这中间,重要有什么方法把?就算是一刀抹了脖子,睡的再熟,那冲天的血腥气也能把人活活呛醒吧。 可是毫无生息啊。 小程大人略微思考了一下,还是决定对她实话实说:“因为现场并没有被毁掉,所以在厨房以及后院的狗舍中发现了一些食物的残渣,其中就发现了一些曼陀罗的痕迹,初步推算,是有人在当晚的食物中掺杂了带有麻醉成分的曼陀罗,人吃了之后无知无觉,就算是被搬动之下也没有反抗的余地,就算是意识能够稍微清醒也无法动作身上任何一份的肌肉,舌头也一样。” 这一番解释中内涵的意思令许粥粥打了个冷战。 她虽然听说过曼陀罗,而且曼陀罗这三个字在影视剧和古装小说中十分的常见,另外一个常见药就是麝香,前者用于江湖黑店,后者用于宫斗香包。可是仅有的了解也就在效果比较高等的蒙汗药的层面上。 如今听到小程大人的解释,这好像是一种麻痹肌肉的药物,但是这药物的作用对于神经上还是有限,下的剂量足够大能够让人动弹不得但是却还能够有意识。 也就说,若是那些人把红街的人下了曼陀罗,红街的受害者可能就是眼睁睁看着自己被一点点煮死的? “所以......”许粥粥没法克制自己的颤抖,“他们......红街的那些人,是被活活的煮死的?” 小程大人扭头瞥了一眼楚云田,楚云田会意,回答道:“这不一定......也可能是死了之后再生火的。” 他为了证明自己并不是纯粹安慰才如此说的,进一步解释道:“之后开封府的人去了现场——光明正大的那种。勘察了现场,还带了一些不同深度的泥土,在六尺之下的泥土中发现了大量的油,那油,是香油。” “香油?香油是做什么用的?” 她一下子想到什么,捂住嘴巴:“难道是把油烧热之后烫死他们先?!” 她想起来一个故事,阿里巴巴和四十个大盗,其中阿里巴巴的那个女仆就是用热油把藏身在油桶中的强盗悄无声息的给烫死的。 她小时候对这个故事印象深刻,长大后细思极恐,发觉以前看的故事好多黑童话。 小程大人那边先逗笑:“若是热油,光是起锅烧油那香味都足够熏醒大半个京城的人了吧。” 小程大人笑完解释:“那香油是用来封味的,肉香也是香啊。” 许粥粥:“.......” 楚云田点头:“寺院中的香油。那个数量,大概有足足三鼎,几乎可以让一个大庙足足点一年的长明灯。那鼎也被一一挖了出来,不过那些鼎并不能够知道到底是哪个寺院的,所以目前来说,开封府正在一一查验,到底那么多的香油是从何而来。” 许粥粥道:“是不是查出来谁家寺院的香油没了,就可以证明这家寺院可疑?” 楚云田点头:“不能说证据确凿吧,到底也需要对方给予一个合理的解释。” “那鼎呢?那么大的鼎,难道京城有那么多的鼎吗?谁家的庙宇都能有那么大的鼎?” 许粥粥觉得不可思议,一般这种贵重金属,不应该有个单号或者防盗标识吗?就算是都没有,那谁家铸造的,总会落个印子吧? 结果还真没有。 根据楚云田的解释,这一批的大鼎是当年皇家所赐的,宋国对战南燕,胜利之后,收缴了南燕的兵器库以及战场上沾染将士鲜血的短剑残刀,那些兵器几乎堆成了一个小山,而先帝平息战乱之后,为了表明自己并非是个好战的帝王,也为了向南燕的遗民表明此后平和再也不开战的决心,于是就将这些兵器融成了铁水,铸成了将近一百口一模一样的佛鼎,分给了宋城所有大大小小的寺院。光是京城以及周边三府,就有将近四十九口大鼎。 虽然这些佛鼎是皇家所赐,做成佛鼎的本意也是为了超度战场上的亡魂,寺院中自然也是恭敬对待。可是这佛院大大小小遍布多方,且有的道观中也有一些,若是要一一统计,浪费人力物力不说,短时间内也是无法得到周全的。 退一万步来说,也不排除有些佛鼎一开始就失窃,之后流落民间,被一些权贵供奉在了家中的佛堂中。而且,一个在座的心知肚明的一个原因:陆佰常的背后,确实有一些当讲不当讲的权贵...... 许粥粥沉默了。 她心里的想法确实:这指纹系统实在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啊...... 否则别的不说,放到现代来说,dna验证以及指纹两方追查,再配合监控,加上交通和讯息的便利,别说什么京城周围的地界,就算是全国范围内,联网办案也不是什么问题。 结果搞到现在,一个区域算下来可能还没有河南大的地界就足够让京区的办案人员头疼。 许粥粥忽然想到什么:“那,佛鼎不好查,香油呢?有那么大的佛鼎是不错,可是不是所有的寺院都有钱供奉长明灯吧?就算是有,谁家佛寺都是那么大户?供得起两大缸的灯油?” ...... 雷鸣很是奇怪。 能够再一次见到惠明。 他更加奇怪的是惠明此刻的打扮。 “你......你不要仕途了?” 雷鸣皱眉,看着脚穿芒鞋,身着袈裟的眼前人。 他只差一个溜光的头,就活脱脱是一个出家人了。 更加令雷鸣心惊的是,此刻惠明抬头见他的眼神,清明,无欲,无求。明明在看着他,却好像透过他去看了别人。 对于雷鸣的话,惠明似乎没有听到一般在一一摆出食盒中的东西,是一些素菜,半点油星都没有,还有一盘一看就没有任何滋味的豆腐皮包子,一见那眼熟的盘子,他就知道这是听风堂的点心。 他皱眉:“这听风堂的东西有什么吃头?就算是素斋,也改选个好的,那梅峰斋的就好......你听没听到?” 很明显惠明没有听到,他又取出一个酒壶,倒出来的确实清水:“这里不能够带酒来,你便将就一番好了。” 雷鸣在此有吃有喝,鸡鸭鱼肉都不缺,他实在是将就不起来,比较惠明的出现,他更加在意的是惠明的改变。他耐着性子等惠明把食物摆好,坐下,才再次追问:“发生了什么事?” 这时候惠明才缓缓抬头,一双眼睛里有很淡薄的亮:“我去了开封府,开封府的人告诉我,昨日红豆已经悬梁自尽了。” 第一百九十二章 平顺 红豆死了? 雷鸣先是露出一抹惊讶神色,继而马上想到什么,连忙问:“红豆死了,那她干娘呢?” 惠明见他急切,淡淡道:“这就不知道了。倒是听说,两人受了重刑,犯了重罪。” 那么就有可能红豆是不堪重刑,又不远招供,所以干脆就自己赴死了。 雷鸣喝了一口淡而无味的白水,皱眉,问他:“她怎么死的?按理来说,入了开封府的牢房,身上所有的有可能会自戕的东西都会被收回,除非她撕了身上的囚服把自己吊死。” 他讲的难听,惠明虽然依旧纹丝不动,眸下却渐渐浮出强制压抑的愤意,他忍了几忍,闭了闭眼,才继续淡声回答:“草绳。她偷偷搓了一把草绳。” 雷鸣若有所思点头:“哦,原来是草绳啊......我之前相识她的时候,她就是个许府里的烧火丫头,每日把自己的脸涂抹的黢黑,就是怕叫厨房里的霸道厨子给欺负.......后来有一会,我偶然的了机会进去许府做客,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半夜就穿着一层衣裳过来拍的我门......进了门就吹了灯,一句话都不说,就一直淌眼泪......” “我这才知道,她被她娘用半扇红肉的价格许给了那个她一直害怕的廖厨子......她不甘心叫那胖厨子占了便宜,横着一条心想给自己寻个死路。” “后来她丈夫果然嫌她并非完璧,一口咬定她花俏,天天打骂不休,还嚷着要把她送到红街去卖......终于有一天,她真的抹了自己一身的红......” 雷鸣回忆的津津有味,甚至在一些绮丽片段时候,还故意仰脖饮了一杯水酒,喝完之后还咂咂作响,道:“以往事佐辅,就算是入口的是水,穿肠而过时候,也有了的酒的滋味呀......” “红豆可怜呀......原本是个地里生的爹娘不要的豆子,染了一身血,成了红豆,”他话里有话,“之所以活到现在才用上那条麻绳,还得多谢你呀,惠明相公。” 几年前,京城一条不起眼的巷子里发生了一桩凶杀案,住在这条街上的一个厨子被杀了,死于醉酒回来的路上,肥大的身躯被人从后腰那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他原本可以不用断气的,因为足够庞大和足够肥厚的肉挡住了刀子刺入致命的脏器,可惜他太过于笨重,一头栽倒在地上的时候不偏不倚撞上了一处锋利的石头,那石头划破了厨子的脖颈,他想要爬起来,却又被身下的泥巴滑倒,于是他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鲜血染红了黑乎乎的泥巴,在黑夜中吐出最后一口气。 一直等到第二天,才有去打水的邻居路过,看到了那躺在泥地中已经冰凉的身躯。 不用刻意注意,他的体型已经足够引人注目了。他的血留了一大片,身上的财物也被翻走了一半——另外还有一大包揣在怀里的油纸包被严严实实压住,那一包羊肉就随着他的尸体一起卷进了草席。 因为背后的匕首,开封府接了这个凶杀案,又因为他的直接死因并非是匕首,而成为了一起随意的劫财导致的致死的案子。 这种案子不好破,也好破。随便抓一个偷子都能招供出来一堆罪过来,至于谁能记得什么时候在哪里捅过一个胖子,月黑风高的,除了能够带响的铜钱以及微弱星光也能有亮度的银块,谁能看到谁呢? 邻居对此见怪不怪,这条街本就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别说路上发现一个尸体,就算是大过年的在沟里丢一个死婴也是常有的事情——有的家中生了孩子,养不起,就生下来直接摁到恭桶里溺死,再趁着天黑,直接倒进那条污水沟中。 街坊邻居对此并无异议,唯一不许的就是不能够弄脏那口井。 除此之外,无甚重要。倒是有老婶子念叨,这厨子一死,于那小媳妇来说,也不知道是福是祸了。反正自办了丧之后,就再也没见过那小媳妇了。 “别是真的给卖到了红街去当姐儿了吧?” 得不到答案,这闲言碎语地也就渐渐被人忘了。 ....... “可怜她,”惠明淡淡道,“从来,到死,都没有留下一身好的肌肤。” 惠明的本意是说红豆命苦,生前被丈夫欺负,死后又是在牢狱中受苦,一生短暂,却大半时光都在被折磨。而雷鸣却故意想歪:“这倒是我的不对了?” 惠明面上虽然波澜不惊,却也让雷鸣品出一丝的谴责味道来,他心知肚明,冷笑一番,换了个话头,道:“那么红豆的尸体,可是你安葬的?” 惠明原本正举着一杯水欲往唇边送,闻言顿了一顿,这一番动作自然不曾被雷鸣错过,他所有的反应都在自己的掌握中,他更是言语冰冷犀利,目光扫过惠明一身装扮:“你别告诉我,你就是在红豆坟前,换的这一身衣裳?” 惠明不语。 雷鸣几乎就要笑出声来:“可惜这世上无鬼无神,否则红豆泉下有知,见你如此痴情,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 他种种言语都在挑衅,想要激怒惠明。 然而惠明却一直非常的冷静,似乎真的看破了红尘,心中毫无波澜一般。 见此,雷鸣忽然如泄气一般,道:“明兄何必如此,你我兄弟一场,女人不过是衣服,何况就连女人都未曾撼动你我情谊,只要我过了这一关,将来你我仕途光明一片,何愁这路不平道不顺?” 他再劝:“退一步说,就算是神佛,那世上之人虔诚者也不见得是真的信佛——要知道,这世上佛经道经,全然没有财神一说,这财神,是人创的,人为何造神,是因为有所求,可是又不愿意求地那样功利,仿佛见钱眼开,于是干脆做个神明出来,磕头时候都觉得自己佛光普照......这世上,本就该功利!” 惠明不为所动,到底是舍得抬眼瞧上一回,淡淡道:“你不惜一切投靠佰公,可是,佰公自己也是一个情种。” “......所以他成不了事!”雷鸣愤慨不已,又连着喝了三杯水才平静,“所以他无能,一辈子也就能瞧到头,现在风光有什么用?我我,是要名垂千古万世流芳的!” “......你疯了。”惠明摇头,起身,不想再和他说下去,“我此番前来,只是来告个别,红豆已经死了,我在这红尘的牵绊已去,从此之后,青灯古佛,抄经诵经,忏悔一生......” “荒唐!”雷鸣暴怒,打翻面前盆碗,“你一手千古好字绝妙书法,用来抄写佛经?!” 惠明提醒:“我自有罪孽......” 雷鸣道:“那又如何?!这世上无神无鬼!只要无愧于心,我自立于天地!” 然而惠明却只露出悲怆神情,淡淡道:“举头三尺有神明。你不该这样。” 第一百九十三章 入梦 雷鸣今日滴酒未沾,却如喝了一顿大酒一般,尚未夜深就沉沉睡去。 他睡得早,于是半夜醒来也不奇怪。他睁开眼睛的时候,恍惚在梦中。 若非梦中,他怎么会再次见到十四岁时候的红豆呢? 十四岁的红豆其实生的并不美,她太瘦,太干瘪,眼神又带着怯意,这令她原本天生似水一般的杏眼多少败了一些美感。 但是即使如此,她还是能够粘粘到一些目光。尽管那些目光大多数时候会令她害怕和恐惧。 她如当年时候那样,坐在正对着床的桌子前面,垂眸,低头,就着稀薄的月光一点一点的梳头,她的头发也不好,没吃过多少好东西,时常还饿着肚子,真是个黄毛丫头。 雷鸣就这样一动不动的躺在床上看着对面的红豆梳头,哦,那个时候,她还不叫红豆,她叫豆儿,听说是因为家贫,母亲怀她的时候家里穷苦到一天两顿饭都只能吃豆,生出来时候又是个丫头片子,于是就连去市面上花两个铜板找算命的取个名都懒得,就叫豆儿。 豆儿豆儿,是个不起眼的豆子,变成了红豆,才能被贵子们当做把玩的东西装进荷包里,才能被才子吟诵成诗,才能被那些小姐们串成手串。 雷鸣心想:她是遇到了自己以后,才变成了红豆。 念及至此,一股满足的感觉油然而生,他懒洋洋的支起头,慵懒的看着她,声音虽然轻的如梦呓,却也是一字一句被对方听了个清楚:“你怎么还不过来?你该大胆些,怎么入了我的梦,反而扭捏了?” 他还道:“奇怪,许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竟然会梦到你,还是你这个年纪,真有意思.....你入了我的梦,那惠民那块,岂不是空了?——真有意思,你生的时候归我,死了,还是我的鬼。” “豆儿”听到这句话,原本还在梳头的动作停顿了一下,然后果然就放下了手里的梳子,在雷鸣略感诧异的目光中叹了一口气:“我觉得我自己做错了.......” “做错了?” 雷鸣微微皱眉,他头疼的厉害,对于对方的每一句话都要思索一番才能明白意思,然后再思索一番再回答,这使得他们两人之间的对话拉到了无限长。 他问:“你的意思是什么?难道你后悔那日敲开了我的房门?” 对方不答,可是垂下去的头颅暴露了无声的答案。 “当日可是你不服气的,”他提醒道,“是你自己说你不愿意把清白给了那丑如猪猡一般的男人,宁愿寻个清白的送了,怎么,现在死过一回,倒是觉得应该和那猪猡过日子了?” 还没等对方回答,他自己个先笑了起来:“你当时候说他是个猪猡,和猪猡过日子的,又是什么?” 他说的放肆,也很是不客气,然而他明白,即便是他说的再过分,红豆也不会有任何的脾气。 真是无趣啊......雷鸣感慨。 他看着眼前这个十四岁的黄毛丫头,不可避免的想到了另外一个少女,也是这样的年纪,也是这样的瘦弱的身板,可是她却伶牙俐齿不说,还生了一双熠熠生辉的眼睛,那双眼睛,在黑夜中都发亮,胆子那样的大,独自一个少女,发现他夜半出现,竟然都没有流露出一点点的恐惧。 若是她听到这种话......会怎么回答呢? 雷鸣想不出来,他对那个闻家的二小姐了解的不甚许多,只知道她不负众望,也是个未来的小才女,才情见识都不错,可惜唯有一点不好——她入不了陆佰常的眼睛。 不光是入不了眼,甚至有要成为陆佰常眼中钉的趋势。 尽管不了解内情,可是谁会在意一个砂砾为何会跑进去人的眼睛里的前因后果呢?当然第一反应就是要把那眼中的沙子给除了,并且远远的扬走。 人和沙子不一样,沙子除非大风起,才有卷土重来的可能,人可是有腿的,不管是否刮风,她都会跑过来,所以就只能把她变成一个死人了。 虽然有点可怜,可是若是这可怜儿能够成为他的垫脚石,让他踩着走到陆佰常的面前,也未尝不可不是吗? 正思绪翻飞时候,就听到对方幽幽开口:“都说女子如藤萝,非要依靠大树才能见到阳光雨露才能活,可是,难道这世上就没有一方天地,容我一个小女子独自存活吗?” “你活的可好了,为了杀了那猪猡,还勾引了我的好友,得了他的垂帘,替你下了手,你活的还不够好?”雷鸣语气变得冷淡,冷淡中还带着明显的讽刺,“我为何替你取名红豆,你到死怕是也不知道。” “红豆”不语,似乎是真的不知道。 “我为你取名红豆,是因为我要你牢牢记住,你手上沾了血,把你整个人都能够淹死的血,那血不光是你的丈夫的,还是惠明的,惠明因为你犯了杀戒,虽然没有被杀死,可是一颗上进之心却被杀了大半......这文坛天下,眼看就要消失一位书法大家,这就是你的罪孽。” “红豆”听他说的愤慨,简直到了罄竹难书的地步,她却反而笑出了声,她的笑声刺耳,然而接下去说的话,却更加的如一根根刺一样扎进雷鸣的心里:“那你我岂不是天生一对?也不枉费我和你多年的缘分......我,罪孽深重,不惜利用了一个清白者的怜惜,而你,却要踩着一个更加无辜清白的小孩去往高处爬.......这是不是证明,我的罪孽对比你的无耻,不过九牛一毛。” 雷鸣被她的言论气的胸口鼓痛,头痛欲裂,半天才说话:“怪不得惠明说过,这世上举头三尺有神明,那么于此类推,底下三丈就该到了鬼门关了,你变成了鬼,唯一那点做人时候的怯弱倒是随着你的气息一同断了,怎么,看来你活的时候倒是对我有诸多怨言?” “红豆”回答:“倒也不多,更多时候,是觉得你实在是不聪明,明明有更好的路走,非要自己去独木桥,不光如此,还要命令我,扯着你的所谓好友一起跟着沉沦。” 雷鸣冷冷道:“你胡说什么?” “我是胡说吗?你早就看出来,那陆佰常名声响亮却作恶多端并非善类,且结党营私收受贿赂,你明明有证据,可以揭发他,打一个为读书人拨天散雾的名头来扬名,可是你却反而大喜过望,觉得那陆佰常不干净才是正合你意,如此,你才要泯灭良心去替他做那肮脏的事情,因为这样,你才算是和他有了共谋,他才会提拔你拽着你往上走。” 雷鸣道:“你懂什么?妇道人家见识短浅,他敢如此作为,定然是吃透了他背后靠山厚重,撼山易撼人难,若是他如此轻易就能别人除掉,那人哪里能轮到我?再者说了——一个黄毛丫头罢了,不成,我也不会死;成了,我就有了扬名立万的机会......何乐而不为呢?” “红豆”摇头:“你替他除掉眼中钉,却没有任何证据留着,如何能够叫他把你放在眼里?” 她还道:“我在开封府狱中受尽折磨,倒是学会了一句话,你可要听听?” 雷鸣起先不语,停顿了片刻才缓缓道:“什么?” “开封府的那位师爷说的话,什么‘狡兔死走狗烹’.......——虽然我并不知道全然是什么意思,不过听起来,走狗两个字并不好听。” 第一百九十四章 演技 这句话对于雷鸣来说,像是响雷一般,而且还是直接从天灵盖劈中的一样,把他原本浑浑噩噩的脑子瞬间打的醒了一半。 原本从一开始就一直萦绕在他心头的不对劲瞬间被他抓住了:“你......你从前,不会说这么多有意思的话。” 听到这话,红豆定了一瞬,道:“我原是这样的人,只是你不知道罢了。” 雷鸣的眼睛眯起一条缝,不能相信地说:“你若是原本如此有意思,早该在我面前如此意思一番,那我倒是要对你刮目相看的。” 红豆偏头,似乎露出了一个浅笑,这让雷鸣的记忆又偏了一分,因为在他的记忆中,十四岁之前的“豆儿”从来没有笑过,她只哭,然后嘴角向下撇,一副苦相。 如今,随着那些有意思的话,倒是整个人都有意思了起来。 很有意思的红豆接着有意思的说道:“你从一开始就看轻我,就算是我后来读书写字,学的有意思,你也会不以为然,觉得我是班门弄斧,或者是故作聪明卖弄聪明,无论如何,你都只会觉得我是个笑话,不会觉得我有意思,从而对我改观的。” 他饶有兴趣起来,说:“所以你觉得我一直会看轻你,所以你在我面前从来都是呆板无趣听话,到了惠明面前,却又是一副脸面?——我说惠明为何会忽然对你如此,甚至不惜为你犯事救你逃出生天。” 见红豆不答,他懒洋洋道:“我那时候还以为,是你顾着我,不愿意我为你走错,所以才勾了惠明,原来你早就心中明白......虽然就算是你故意引我觉得你可怜我也不会做什么,不过我倒是承认,我当时有些自作多情......” 他说完,撑着眼皮去看红豆,见红豆并没有反驳,便知道自己的猜想无误,反而心中升起了一丝的闷堵,需要长舒一口气才能缓解,可是他如今身在梦里,身体并不够如清醒时候那样随意动作,于是他只能够堵着一口气看着她。 不知为何,对于红豆入梦这事,他从一开始的不解,到了现在,逐渐生出一丝的自得来,心想:“若是明日惠明再来,他可有的与他诉新一番。” 他不来也不要紧,他很快就要出去,到时候,即便是惠明落了发,他也有办法叫他还俗看清这凉薄人间。 为了自己的一点点的人性,他道:“快天明了,你也快走了,多与我说说话,虽然惠明那边一定少不了给你香火,不过我这边,不会比他少。” 红豆把头转回去,幽幽道:“人死之后,一定是不能回头的......管他什么香火什么纸钱,到最后都落不到自己的手上,做了鬼,就别去想那些凡间自我慰藉的东西了。” 他听得有趣,又道:“真有鬼呀?牛头马面呢?” 红豆答非所问:“什么都带不走.....只有善恶跟着,我做的恶那么多,就算是你烧光了京城的纸钱元宝,也无济于事的。” 雷鸣道:“那你若是见了阎王爷,可要替我在阎王爷面前多担待担待,毕竟,我的恶可不多。” 他说这话,还想着若是被那个闻家的丫头听到,只怕要说他不要脸了,可是他笃定,红豆是不会的,红豆反而还要内疚,临了之前,最后一件事情都没有替他办好。 果然,红豆低下了头,言语中带上了明显的愧疚:“是我对不起你,办事不利,连一个小丫头都关不住。” 果然一切如雷鸣所料,他现在不需要什么长舒一口气就已经觉得通体舒畅了,他平躺下来,大字一样的在狭小的床榻上舒展,很是自然的接受了红豆的愧:“这当然是你的错,我教你对她下手,你却当时觉得,那是一个小丫头,像你当年一般,没忍得下心,所以想着发卖了事远远送走,结果呢,被她跑了,你死了轻松,我却要为了你去收拾这烂摊子。” 红豆极轻的叹了一口气,道:“我并未供出你来。不过我怕.......我怕胡丫头撑不住。” 雷鸣知道那胡丫头是谁,可是他本身就没打算要留胡娟娟,不以为然:“她有什么?就算是丝巾在她手上,那也是你的东西。” 红豆幽幽道:“丝巾在她手上,那丝巾,不是真的......我舍不得你用真的来做诱饵,所以给你的是另外一方,真的丝巾上,我在上面绣了一首诗,是你的诗......” 雷鸣一下子楞,他火道:“这不能证明什么!我去青楼教孩子读书,你对我有意,那也是你的事情!” 红豆的头垂得越发的低:“那首诗,是我收集了你的落发所绣的......独一无二,视若珍宝.......” 她甚至还要落泪,一副欲泣模样,却没有一滴眼泪下去,可是她的动作,以及颤抖,都证明,她在掉眼泪。 ....... 这一切画面,都被在暗房中的小程大人尽收眼底,佛渡殿相当于不用刑法的开封府大牢。虽然不用受皮肉之苦,可是每一个进了佛渡殿的都要扒掉一层皮,之后又对此期间发生的事情避而不谈,故而这京城中,几乎没有人知道佛渡殿究竟是做什么用处的。 这一点就很妙,它可以让整个殿中不见天日,以为这黑夜格外漫长,也可以让一天之中似乎有二十四个时辰那样,进了佛渡殿的人,所有的一切言论都会被人记录在案,而且时间充裕,足够其中之人兜不住心防。 小程大人走出暗房。 佛渡殿外,天早已经大亮,楚云田对小程大人解释:“鬼是不能落泪的,但是不代表没七情六欲呀,所以会哭,只是没眼泪——她在扮鬼呢,做的真好,我都不知道她能做的那样好,好的就好像见了鬼似的......” 眼看着楚云田对其的夸奖越来越夸张,小程大人在很是敬佩的同时又生出好奇:“这小千金平日里都在看些什么东西?对于志怪鬼神之事那么了解?就连妆容扮演都看着手到擒来?” 楚云田原本是想要夸一番许粥粥的演技和发挥的作用,谁想要一番话落到小程大人这个父母官的耳朵里,解读除了另外一层意思,由此也衍生了另外一个走向。 小程大人眉头皱着,很显然并不是为了那牢房中挣扎跳脚的雷鸣,他吩咐楚云田道:“过两日等到这事结了,你派人去坊间收一番话本,让我看看这最近坊间那些落榜秀才到底在写些什么......原本已经狠狠惩罚了一顿那些胡乱写落榜书生和宰相千金私奔的东西了,如今倒好,开始写鬼神志怪了?” 楚云田嘿嘿道:“这小千金确实胆子有点大......不过.......” 小程大人道:“这还叫有点大?” 他提醒楚云田:“你可是告诉我,她是头一个跃跃欲试要去那红姐寻尸的人。” 小程大人原本是觉得,这闻家的二小姐胆大包天纯属特例,如今觉得也不能这样武断,毕竟出了一个马家千金的悲剧,又有闻家姑娘被读书人视为眼中钉,这一下子就有两个事例的情况下,还是要重视一番的。 第一百九十五章 变数 等到“红豆”走出佛渡殿的时候,迎面就看到小程大人正在问楚云田:“真有那一副刺绣?” 见楚云田支支吾吾回答不出来,于是又换了一个问题:“你们医者,能够从一堆乱发中,挑出自己的头发?” 这个问题楚云田能够回答:“确实可以。” 小程大人对此是一无所知的,得到肯定的回答之后果然十分的稀奇:“那果然是十分有趣了。” 他的音调也有趣,尤其是在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有意无意的停顿了一顿,是在他的视线范围中看到了许粥粥之后。 楚云田是背对佛渡殿大门的,对于许粥粥的走近一无所知,还在拼命为许粥粥说好话:“大人放心,这不是那姑娘胡诌的,是她特意前来问过我,且知道京城中确实有医者能够分辨不同的头发,这才想出来如此的主意。” 否则的话,若是到时候雷鸣被放走,然后寻人一问,这个顾虑就可以解除了,那么雷鸣就不会为此想要让那即将成为证据的东西消失而铤而走险。 这样一来,许粥粥的想法就白费了。 按照许粥粥的意思,只有拖出来雷鸣,让他知道自己大祸临头且陆佰常大势已去,为了保住性命,雷鸣也会咬出陆佰常。 那么这样一来,雷鸣也可以证明许粥粥是一开始就被人设计进来的。 所以把雷鸣拉进来还是很有必要的。但是,这古人的脑子到底会不会如期的跟着她的预想走,其实许粥粥心中还是很不确定。 这种不确定的由来是在马丽苏的死,马丽苏以前肯定对于自己能够掌控陆佰常胸有成竹,她觉得对方是个草包,若是想要作诗想要出风头,就必须靠自己,可是她忘了,这个世上,没有李白,会有赵白,没有杜甫,或许会有王甫,只要陆佰常的地位到了一定的程度,那么他就会自然而然的拥有之前不敢想也不知道自己可能会有的东西。 而且,在拥有了这些东西之后,文采,就变得不是那么的重要了。 与此同时,马丽苏对于他的掌控,以及两人之间的等量关系和平衡,也在无形中发生了偏移。 在现代来说,一桩合作的最后谈崩最糟糕的情况或许就是对薄公堂,在法院门口打的你死我活,然后整出来一些我派员工去你的公司拉电闸,你偷偷把我给客户的菜单都换成拍黄瓜...... 但是在古代,合作的谈崩有的时候是必须以一方的消失为句点的。 这个情况,对于马丽苏和许粥粥这种现代人是完全想不到的。 这也是许粥粥十分的艰难的原因:有人要她死,若是她想要保住性命,那么就要别人死。 ...... 许粥粥心事重重的,低着头慢慢走向小程大人那边的方向,冷不丁面前忽然出现一座山。 她在马上就要撞上去的前一刻刹车,抬头一看,是且算“好久不见”的小孟将军。自从小程大人以开封府知府的名义传话许粥粥之后,小孟将军亲自把她送到开封府之后,就再也不见他了。 今日忽然出现,又是一身的风尘仆仆。 许粥粥想也没想,下意识的就抬手拂了拂小孟将军铠甲上的一点香灰,道:“小孟将军这是去寺庙了。” 小孟将军点点头,视线里是许粥粥沾着香灰的手指,道:“是,苏苏的棺椁需要安置,在案件尚未水落石出之前,我无法让她入土为安。” 他深吸一口气,平复心绪道:“如今天气炎热,放不住,我只能请大将军出面,拜托梅峰寺的大师,暂时将苏苏的棺椁放入梅峰寺的金安堂里。那里原本就是安置僧侣尸体的地方,可以保持百日不变。” 许粥粥道:“所以,你给了自己一百日的时间来破这个案子?” 小孟将军笑了笑:“我就算是可以等,你如何等得了?我记得还有一个月,你就到了及笄的岁数了。我就算是再罪该万死,也不会耽误一个姑娘办及笄礼的。” 他安慰道:“你放心,我和小程大人,会极尽全力的。” 许粥粥没说话。 尽管小孟将军一再的表示,这并不是简单地案子,之所有看起来拖拉到这样的久,久到甚至觉得官府根本不会理会,陆佰常到了一手遮天,实际上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有人不想要闹大。 尽管原因不明,小孟将军不会对她讲很多,箫枣枣知道的也有限,就算是一个小侍卫知道的,都要比她多,她作为一个被扯进来的受害人,一路都是保持迷迷瞪瞪的状态。 如一只蝼蚁。 这是许粥粥这几天以来尤为深刻的想法和念头。 而陆佰常何尝不知道呢?他有可能就是想要趁着这样一番的混乱,然后装作无意的,去踩死她这个蝼蚁,彻底断绝他那个蝼蚁会有可能露馅的事情。 这么久以来,他都是披着狼皮混在狼群里,然后趾高气昂看着那群羊对他瑟瑟发抖。他几乎忘了自己原本也是一只羊,如今,他看到了许粥粥,看到了马丽苏想要把另外一张狼皮送给她,让她也混进狼群的时候,他慌了。 他可不管那个女人想要证明什么,证明羊的能力不比狼弱吗?想要让披着狼皮的羊逐渐的成为狼群的头领的时候,再揭晓身份,从而让狼群和羊群能够做到公平以至于和谐相处? 别逗了,陆佰常几乎能够肯定,在羊脱下狼皮的那一刻,发觉自己受骗的狼群就会当场一窝蜂的扑上去,然后把那只羊撕成碎片。 所以,他才不要露馅,如果可以,他想要一直以狼的样子永远的活在这种会被人恐惧的满足感中。他不光要消灭其他准备冒充狼的羊,还要撕碎除了他拥有的之外的所有的狼皮。 他几乎要做到了。 而雷鸣,现在就是他的变数。 雷鸣如今很安全,可是很快他就要不安全了,或者说,不那么安全了。 因为证据不足,他很快就可以离开佛渡殿,等着他的,除了一方现成赶工的丝绢之外,还有陆佰常的刀。 果然,在雷鸣被释放之后,他马上就去见了京城中几个十分有名的大夫,每从一个医官离开之后,他的脸色就灰败了一层,等到出了第九个医官,他的脸色已经灰败的如同死人一样。 周围看到他的脸色十分的骇人,纷纷避着他走,他的目光游魂一般的四处游离,不偏不倚的落到了街角处的一家白事店中。 接着,就发生了一件令人纷纷侧目的荒唐之事:一个打扮的规规整整的秀才模样的人忽然发疯一般冲进了白事店中,在店主尚未反应过来之前,一把抓起筐中叠好的金元宝和纸钱塞进自己的嘴里,一边用力咀嚼一边抽空怒骂:谁也带不走我!谁也带不走我!谁都不行!! 第一百九十六章 公堂 很快有人认出来雷鸣的打扮,知道他应该是京城书院的学生,京院的学生不管学院大小,这些学生都算是有半个功名在身了,所以即便是他疯傻到已经在纸钱堆中打滚了,店主也不敢攥半个拳头。甚至还在雷鸣马上就要撞到的时候,非常体贴的挪开了一条长凳。 雷鸣从出了佛渡寺之后,就一直有开封府的差役跟随,一来是想看看他到底会和谁接触,二来是提防他会被陆佰常那边下手,结果没想到还没跟出来个具体情况,雷鸣就先闹了个大动静来。 由于小程大人吩咐,若无必要情况,不需要立刻出现干预,于是那些人就只要一起混在了看热闹的人群中,端着几幅一言难尽的表情看那雷鸣耍到一只鞋飞出来。 白事店的店主已经派人去报官,等到开封府的人按照正常时间赶到的时候,雷鸣已经开始呕吐了。 经过初步的查验,雷鸣呕吐的缘故是因为之前上有一层细微的金粉,当然不是真的金子,而是一种用黄色的石头磨蹭的细粉,味道微苦,有微毒,不慎入口的话会造成轻微的腹泻,若是吃多了,基本无人吃多,所以之前也不知道这黄石粉吃多了会如何,如今算是知道了——毕竟也不会有活人去吃纸钱——基本。 它的好处就是可以让纸钱长时间的不生潮不生虫,而且还能让纸钱变得金光闪闪的同时还会增加重量——纸钱是按斤数购买的,而这种黄石粉也是约定俗成的用法。 那店主生怕自己惹上什么麻烦,忙不迭的扯着开封府的一个捕快就哭了出来,发誓是雷鸣自己冲进来抢着要吃纸钱的,并非是他故意哄骗说那纸钱能当饭吃.......而且就算是当饭吃了也不会死的,最多会拉肚子闹个几天,看他吐地这样干净,估计闹肚子也不会有了。 开封府的捕快与那几个同事交换了一下眼神,就秉公办事的把雷鸣带回了开封府。 ...... 这些事情,还是之后楚云田告诉许粥粥的。 楚云田说,雷鸣到了开封府,当场吐了楚云田一身,然后白眼一翻就晕了过去。 “最叫人生气的,是他醒来之后发现自己不在开封府的大牢里,气的当时就开始摔杯砸碗,真真是疯了一样。” 楚云田还在生气自己被毁的一件新袍子,说话的时候还带着愤愤之气。 许粥粥听得惊奇,然后问他:“他又闹了一场,如今可关进去了?” “没有,”楚云田身上的是一件半新不旧的师爷袍子,越看越生气,他俸禄不高,虽然是神医可是钱也不多,所以能有一件新衣裳特别不容易,他也为此特别生气,“我知道他是想要故意去牢里的,我偏不让他如愿!” “哇......”许粥粥听得咂舌,“开封府的师爷,也有那么大权利呢?” 毕竟她以前看剧,师爷基本就是个多功能助理,担任太夫、账房先生、门客,甚至有时候要客串一把人质然后只领一份薪水的倒霉蛋,师爷应该没什么实权,不然为什么没有一个反派想要易容成师爷进去府衙搞事情呢...... 楚云田咳嗽一声,掩饰尴尬,道:“这也是小程大人的意思......” 许粥粥了然笑了笑,然后安慰楚云田:“楚师爷别担心,等我回府了,我给你做一身新的袍子。” 虽然古代很是讲究男女授受不亲,不过原主的年纪还小,不需要顾及这些,何况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她也有理有据能够找到理由去送礼,她肯定楚云田不会拒绝和觉得突兀的。 楚云田果然眉开眼笑,心情也愉快了大半:“真的?闻二小姐真是个大好人,那我就先行谢过啦!” 许粥粥也跟着笑,刚刚想要问一问雷鸣想要进牢房的目的,难道开封府的男女牢房是一起的? 结果好没来得及开口问,就有一个小衙役气喘吁吁的跑进来,一把扯过楚云田就往外跑,嘴里急火火道:“师爷师爷!您还有功夫聊天!!快跟我走!” 楚云田被拉的一个踉跄,差点摔倒,问道:“什么事什么事?” 许粥粥也被这个变故给吓了一跳:“那雷鸣寻短见啦?!” 不然急火火的来找楚云田这个正业是太夫副业是师爷的还能有什么事情? 小衙役急的满头大汗脸也是红的,丢下一句话就扯着楚云田没影了:“升堂啦!” “升什么堂?刚刚不是升过了?” ......“那秀才把山南先生给告啦!” 许粥粥一听,连忙跟着一起撒腿就跑。 她跑的急,也糊涂,糊涂之后则是心慌,慌的厉害,心跳比跑步带来的还要剧烈,等到了公堂后堂的时候,她的手脚都是凉的。 她不明白这件事情中怎么又扯上了山南先生,山南先生她知道,桃李满天下的大儒,如果说山南书院等于是清华北大,那么山南先生本人的地位实际上要远超过清华北大校长的,毕竟清华北大的学生也没有半数都入了朝廷为官的,可是山南先生却做到了。 而且当初宋国与南燕的盟约都是山南先生负责润笔的,地位可想而知。 而陆佰常,是山南先生的弟子......虽然是后来的,可是他却是如今最为风光的。成为山南先生的弟子,是全天下的学子都梦寐以求的,这不光是代表能够接受宋国最高最优质的学习环境,还等于是直接拥有了平顺的阳光大道,想一想,一个白丁,若是成了山南先生的学生,那么等于是有了在朝为官的师兄师姐,一切的朝中关系立刻套牢,那何止是阳光大道啊,那简直是登月了。 在此之前,不管是箫枣枣还是小孟将军,甚至到了后来,就连小程大人都暗示过,这件事情明显是有人不想闹大,所以才会非常麻烦,以至于听起来像是官府不肯理会一样。她猜了很久,连朝中是不是有两股势力的拉扯都想到了,唯独没有想到陆佰常背后的人会是山南先生。 她偷偷躲在后堂看,她的身高和躲藏的角度并不能够看清楚公堂上的情境,但是因为公堂的构造,她可以清清楚楚的听到每一句对话。 小程大人拍了一下惊堂木,问堂下:“堂下何人。” 雷鸣道:“阅海书院学生,雷鸣。” 雷鸣有功名在身,进公堂是不需要下跪的,所以是站着回答问题,声音就更加清楚了。几乎就像是面对面对话一般。 “你要上告?” “是。” “所告何人?” “山南书院,山南先生。” “大胆!”小程大人声音严厉,许粥粥根本想象不到那个和颜悦色的英俊大人说着话时候的表情,“你可知道山南先生是什么人?” 雷鸣似乎笑了一声:“学生当然知道,他是宋国大儒,地位无双,才学无双。” “你可知道,你若是最后证实诬告,你会有什么结果?” “当然,一切功名尽毁,家族五代之内不可读书不可务农,不可与读书人联结姻亲,家中财产不可过数,藏书不可过三本,不可穿丝绸,不可踩芒鞋,出行不可乘车,不可走官道......大人,我清楚的很呢。” “既然如此,你还敢告?” “大人,您说了,若是诬告,我有此下场。那我若是句句属实呢?大人还未问我所告何事,就先疾言厉色一番,难不成大人是在恐吓学生想要学生知难而退?” 第一百九十七章 卒子 ...... 小程大人为此忍了一忍,才接着道:“那你可有状纸?” “并没有,”雷鸣朗声道,“学生死里逃生,如今惊魂未定,为了保命才不得已上告,没来得及去准备状纸。若是大人能够给予学生方便,可赐文房四宝,学生当堂书写。” 小程大人想了一下,还真的就同意去吩咐取来笔墨了。 接着就是一段十分漫长的沉默,偌大的公堂,只能够听到细微的呼吸声,研磨的声音,以及细碎的脚步声。 许粥粥原本还想蹑手蹑脚的走到更方便偷看的地方去看两眼,却冷不丁地感觉到肩膀被人轻轻拍了两下。 她回头,却是好久不见的箫枣枣。 几日不见,箫枣枣看起来消瘦了许多,他示意许粥粥“借一步说话”。 许粥粥于是只能跟着他退出了公堂。 否则以公堂的特殊构造,即便是声音压的再低也毫无作用。 箫枣枣并没有说更多的话,只是对许粥粥道:“我去找小乔大人求情了,最早今日就可以送你回去。” 许粥粥听了诧异,又不解,茫然道:“送我回去?什么意思?” 箫枣枣道:“无论如何,小乔大人会保下你,他相信你是无辜的。” 许粥粥依然是茫然状态,主要是箫枣枣这话说的突兀,没头没尾,就像他忽然的出现一样令人不解:“如何保我?我本就无辜,不是他相信与否的问题呀,他相信我了有什么用,又找不出证据证明我是无辜的,到时候我即便是回去了,又如何呢?” 箫枣枣看着就有些焦躁,从他眼下的乌青看得出来,他应该好几日都没有睡好,一想到他这样的奔忙大体都是为了自己,许粥粥又心软了:在怎么如何,对方也就只是个高中生的年纪,这个年纪的少年人,有的时候就是会犯一下无心的错误,至少他在努力的弥补了。 许粥粥的语气软了下来,认真道:“我不能就这样一走了之,我已经被牵扯进来了,若是我是被人强行保下,有可能还会中了计谋,万一对方实在是厉害,甚至有可能牵扯到小乔大人。” 不管是从这些日子的传闻以及实际的恩惠,许粥粥都会这个传说中的小乔大人好感度颇高,她心里明白这件事情已经不止是单纯的陆佰常、马丽苏已经自己的事情了,抽丝剥茧,越闹越大,已经变成了两边的抗衡。而她和陆佰常,或许真的是毫不起眼的一个棋子。 可是即便是过河的卒子,想要自保,唯一的路就是让自己这一方取得胜利,而不是单纯的把这可卒子从棋盘上拿走。 否则一步不慎,有可能满盘皆输。 而这个道理,箫枣枣明显是不知道的,他现在满脑子都是想要弥补过错,所以拼了命的奔波周旋,想要把许粥粥带出这个漩涡,这漩涡中涉及到的人,随便拎出来一个说说名字,都够他焦头烂额半辈子的,在这种情况下,他只能先不顾一切把许粥粥给扯出来,然后带的越远越好。 他焦躁不安,舔了舔发白的嘴唇,再次耐心劝说道:“你还小,你不懂其中的事情.......这事,无论如何都不是你,亦或者闻家能够做些什么的,你是冤枉的我知道,小乔大人也知道,所以小乔大人答应了我,会去劝说小孟将军打消疑虑,这件事情,就当没有发生过,你对此一无所知,你就回去吧......” “什么叫没事发生?”许粥粥打断他,说,“小孟将军是在马太守府中将我带走的,他也是结结实实闹了好大的一场,外头如今到底是什么风言风语我是不知道,可是在此之前,已经有风声传到我们各府的女眷耳朵里了,等于说,这一盘棋在你,在我,都是尚未察觉的时候已经开始下了,无论你我是否察觉,棋盘都已经摆好了,你现在说,要把我这颗棋子强行抽离,万一呢?万一牵连的一方属性是偏你们大人那一方呢?” 许粥粥说的严重,箫枣枣自然第一反应就是不信,同时还觉得她夸张,想的漫天。 他道:“谁会冲着你一个小女娃娃下手......还费那么多功夫.......” 听到这里,许粥粥就明白过来,箫枣枣那边的信息已经和自己的不对等了,这种不对等并不是别人刻意隐瞒,只是懒得告之。 别人懒得告之是因为无关紧要,可是对于许粥粥来说,要想要说清楚厉害关系,这些种种,就要讲个明白了。 “这事情并非是只有一件事,不是小孟将军闹事而起,也不是小孟将军不闹事就完了的。你要想一想,对方敢诬陷我杀人,首先,他得把人杀了,才有的诬陷是不是?而且不光要杀人,在那之前还要准备好让小孟将军合理怀疑我有动机的证据......这种种一切都安排好了,最后一步才是杀人——你懂了吗?” 她干脆说个明白:“小孟将军不是个莽夫,不是那种听别人一句话就乱了方寸的,他之所以会闹那一场,会设计把我带走,是因为他有证据,那些证据足够证明我确实有这个能力也有这个动机去杀了马家的小姐。” 箫枣枣眼睛发直,明显不信,他问:“什么证据?” “越来书局的凭证,现在越来书局有一般的分成是我的,只要马小姐死了,那越来书局我就是掌门人;还有,我虽然年纪小力气小,可是不代表我没有那个脑子——陆佰常能做的,我也能做到。” 箫枣枣原本还不解,想要问如何做到,忽然脑子里灵光一闪,回忆到了什么东西,他脱口道:“飞雪连天射白鹿?” 他忽然想起来那日小乔大人对他说的话,当时虽然被说服,可是事后想想,依然不能够把自己认识的那个和他在月下凉亭吃橘子采花玩的小姑娘与那个说法中会让晚成公子心生忌惮的小才女联系到一起去。 更何况官府所谓他又不是没见过,有的时候案子断不完,就会真的从牢里抓几个死囚,用尽方法,逼他认下几个案子以此交差。 谁想到今日会有被她承认的一天。 箫枣枣显然没有想到事情会到这一步,他愣住了,嘴唇抖的厉害,可是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就在此时,公堂传来动静:雷鸣憋着一口气写完了千字文,最后两个字的时候已经墨迹干透,他干脆咬破手指,蘸着血把那两个字补齐,然后就晕倒在了公堂上。 而等到那一张状书呈现到小程大人面前的时候,纸上墨迹尚未干透,尤其是最后两个血红大字分外刺眼,血淋淋的闪痛在场之人的眼睛:“吃人。” 第一百九十八章 使君子 小程大人眉头紧皱,当即就阻止了要把雷鸣拖带下去的衙役,对着楚云田道:“把他弄醒。” 楚云田一愣,压低声音问道:“不用私下审问吗?” 小程大人面上神情不明,道:“不用。” 既然不用,楚云田也只好遵命,他一针下去,雷鸣悠悠转型,他刚刚醒来的时候眼神混沌,尚且不知道周围情况,楚云田给了身边衙役一个眼神,那衙役意会,立刻跑到后堂去提来了一个木盆,楚云田眼疾手快在雷鸣后背狠狠拍了一击,雷鸣只觉得一阵血气上涌,来不及挣扎,就被一个衙役双手按着头怼到了盆里,接着就是一阵令人不适的呕吐声音。 雷鸣把胃里的东西大吐特吐之后,他的意识也跟着回来了。 漱口之后,又被吨吨吨灌了一壶凉茶,雷鸣算是彻底清醒了。 他看清了公堂之上的小程大人,也看到了慢悠悠的走回小程大人身后站定的楚师爷,也清楚听到了小程大人的问话:“现在可能够继续回答本府问题了?” 雷鸣点点头,他腿脚还软着,不过脑子是从未有过的清楚。 小程大人指了指案上的状纸道:“你,控诉山南先生,为了永葆青春而残害人命,这其中,包括所谓的天婴,是什么意思?” 雷鸣道:“回禀大人,所谓天婴,就是自妇人有孕之后在腹中满五月的婴儿,或者是十月怀胎之后落地,不足百日的婴儿.......这种皆有一点要求,便是双目不可见过日月,双足不可落地,腹中也曾有过五谷杂粮,否则天婴的效果变会立减。” 小程大人问:“天婴,是会吃了长生不老?” 雷鸣道:“这个,学生不多,只知道这天婴不光可以令人回春,还可以以形补形,令老者脏器鲜活,眼睛明亮,重新生出乌发。” 小程大人冷笑:“我昨日才去拜见过山南先生,先生依然是满头白发,并未有什么变化。” 雷鸣恭敬道:“敢问知府大人,这近三年来,山南先生精神如何?康健如何?音色如何?” 小程大人想了想,道:“山南先生的天庇佑,得圣上以及君上挂念,精神抖擞,一直康健,声如洪钟。” 雷明道:“学生卑微,无论是才学亦或者其他,皆是平平泛泛,所以从未得到过可直面山南先生的机会,即便是有幸见过山南先生讲学,那也是四年前的事情了,那个时候山南先生开学步道,广邀天下学子,而当时,替山南先生传话的,确实小南先生。” 小程大人见他说起往事,虽然面上没有丝毫不耐烦,却也已经猜到了他要说什么,冷冷道:“你可直说重点。” 雷鸣却还是道:“那个时候,山南先生为何忽然开启讲学,其实不光是学生一人,几乎所有的读书人已经学子都知道——四年前,山南先生忽然大病一场,虽然得圣上以及君上庇佑,得以病愈,但是那之后,身体是一日不如一日的,山南先生仁厚,胸有韬略,故而即便是已经虚弱道无法高声语,却也还是带着小南先生开学,由自己口述,再由小南先生高声诵出,慧及天下......” 他铁了心,要把当时的所有故事都一一说完,才能够说道重点,小程大人虽然有些不悦,却还是耐着性子听了下去。 “当年,山南先生一颗赤诚之心,令在场的学子纷纷落泪,感念在心。也是那一年,京城中所有的庙宇香火是空前的旺盛,侍奉佛堂,祈祷康健的学子逻辑不绝,一度买光了京城中的使君子的鲜花。而学生自己,当年也曾经捧着一束使君子奉过佛前。” “许是神佛当真听到了乞求,一年之后,山南先生果然就康健了起来,精神抖擞,一直康健,声如洪钟......神佛果然是......苍天有眼。” ...... 雷鸣的声音自然被后堂的许粥粥听了个一清二楚。 吃人这件事情,在历史上并不鲜见,围城吃人也有,甚至之后一度有个说法,说在商周时期,活人祭祀,王族食人,一度引发很多的讨论.....就连厨师的祖师爷易牙,也干过煮了自己的儿子送给齐桓公尝鲜...... 所以吃人这事,自古都不是什么令人大跌眼镜的事情,不管是生理的吃,还是心理上的吃,“蚕食”这两个字,从来都是春蚕的专用词。 但是雷鸣在这里的说法,是这一切的幕后最终靠山是山南先生,而且就是为了追求长生。 这就要好好想一想了,即便是堂上的小程大人,也不是能够一口否定的事情。 山南先生有这个能力吗?有。以山南先生的智慧,别说他想要吃人了,他就算是想要复辟南燕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山南先生有这个需求吗?还真有。他的才华也好,地位也罢,基本已经做到顶天了,想再往上走,大概主意就只能往龙椅上打了,可惜岁月不饶人,有心无力,估计山南先生若是听到那首《向天再借五百年》,估计会想当场开麦做个麦霸了。 山南先生有需求,有能力,两者可能下去,小程大人就没办法去立刻堵上雷鸣的嘴。 “你说这许多,不过就是想要让本府对于山南先生的身体忽然好转产生怀疑,进而在心中种下疑虑,但是这一切皆是你的一面之词,你若是无凭无据,我照样可以赏你一副枷锁。” 雷鸣笑笑,丝毫不惧,抬手指了指堂上的楚云田:“这位开封府的师爷,我听说您医术高超,与宋城国手不遑多让,当年山南先生孱弱,圣上为其寻了天下名医,就连一直远庙堂近江湖的人间界都惊动了,可是一直等到了三年前山南先生忽然好转,如此大功,怎么就不见哪一派,哪一位医者认领呢?就好像,山南先生是无缘无故得天庇佑的。” 小程大人依旧道:“雷鸣,公堂之上,所有的东西都要讲究证据,而不是你的臆想和猜测。” 雷鸣道:“证据?我有,陆佰常就是证据。” 许粥粥终于听到了想要听到的名字,心里一个咯噔,就连一直想要试图把许粥粥拉走的箫枣枣,此刻也一下子停顿住了动作。 他们一起屏气凝神,听着雷鸣继续说:“陆佰常便是那个替山南先生寻找天婴的人,而藏匿天婴的地方,就是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的红街,那红街的中街女,有一部分从来不接外客,而每一次有女子有孕之后变会被接到一户富贵人家中去养胎,那女子以为可以母凭子贵寻到终身依赖,谁知那才是一条不归路。” 小程大人的耐心已经到了极限:“雷鸣,本府最后说一句,你若是没有一点证据就在吃空口白牙污蔑他人,本府是可以自行做主把你送到义庄去的。” 雷鸣哈哈大笑:“知府大人是说学生疯了......学生承认,刚刚确实在疯傻了一阵,却是在为了活命装疯卖傻,如今,若是再疯傻下去,学生姓名不保了。” “你一直说你装疯是为了活命,怎么,街面上有人要杀你?” 小程大人以为雷鸣会说出什么惊天动地的话来,或者指认什么,却见雷鸣忽然爬行了好几步,一直爬到了堂下,扒着公堂的案子往上探出头来,然后小声道:“有鬼!我怕那个鬼,白天也跟着我!所以我先抢了好多好多纸钱堵住她的嘴!让她不能去阎王爷那儿告我的状!有鬼!” 他一脸认真:“真的,大人!我见到了鬼!” 第一百九十九章 公堂上闹耗子 小程大人虽然知道缘故,面子上是一丝情绪都没有流露出来,道:“清白天日的,你别.......” 雷鸣料到小程大人不信,出身打断小程大人道:“大人!我有证据!” 这会儿倒是有证据了...... 楚云田默默翻了个白眼,此前再三追问山南先生的证据,就是不肯接话,愣是满嘴言语了一番别的。 小程大人于是也接话:“什么证据?你能拿出来这世上有鬼的证据?” 楚云田也不由得要笑:“难道你要让那鬼来和你当堂对峙?” 雷鸣一脸认真道:“师爷这话就说不对了,我之所以装疯卖傻来到开封府,就是因为知道开封府公正廉廉明正气凛然,门口有护法门神,当堂又有正大光明匾额普照,鬼怪宵小不敢近身......” 小程大人没这个耐心听他废话:“行了行了,你赶紧把你的证据给我呈上来。” 雷鸣于是只能又把话转了过来,他问道:“知府大人,敢问知府大人,这开封府中,是否之前收押了两位人牙子?” 小程大人想了想,扭头看了一眼楚云田,楚云田道:“确实有,不过,倒是不止两位,最近开封府与其他州府联合办案,确实抓捕了不少拐卖女孩子的。” 雷鸣道:“这个人牙子较为特殊,想必大人或者楚师爷一定能够有印象——那两位是母女关系,而且其中一位,是在留乡被捕,生的姿色不俗。” 小程大人又扭头看楚师爷,楚师爷想了想,低头对着小程大人轻声细语:“确实有一对母女,不过不是亲生的,是干娘一类,那其中那个年轻的前阵子已经在牢中......咳。” 话说的很轻,但是因为这公堂的构造,即便是压低的再厉害,雷鸣的耳朵里也多少听到了大概。 他不等小程大人继续问他什么,忙道:“那女子叫红豆,原名豆儿,她是京城人士,原名姓赖,叫赖豆儿,之后痛恨自己的姓氏和出身,宁愿搬到留乡做个不知来处的外乡人......大人,红豆,不对,赖豆儿,前阵子已经死了。” 小程大人显然已经从楚师爷这里“了解”到,而且时间和雷鸣说出来的几乎同时,小程大人的目光变得意味深长起来:“你如何知道的?” 雷鸣大方坦然,一副心中无鬼不怕夜黑的理直气壮:“大人,学生认识这赖豆儿,所以赖豆儿曾经来找过学生,学生当时,正因为一些误会,在佛渡殿中度过,而那时候赖豆儿也已经被关押到了开封府,学生会见到赖豆儿,只能是一种可能。” 小程大人懂了:“你是说她死了变成鬼,然后去找你?” 雷鸣点点头。 小程大人又问:“这就是你所谓的世上有鬼的证据?” 雷鸣刚刚要反问一句难道不能证明,却又在看到小程大人面色渐渐转凝之后噤声,他捉摸不透此刻知府大人的脸色是为何故,可是心中的不安还是让他适当的学会了闭上嘴。 然后,小程大人的就问他:“做了鬼都来寻你?你和这赖豆儿关系匪浅啊......” 这个问题雷鸣也料到会有一问,所以解释也是早早就想好了:“不敢欺瞒大人,学生家贫,无力支撑学院束修费用,更无力承担京城中的宅子,故而在留乡寻了个教书先生的差事,因当时那赖豆儿的说法是让留乡的孩子们读书,所以学生也十分动容,并未收取钱财,只是要了个能够读书的屋子已经每日的两餐饭食罢了......学生,并不与赖豆儿相熟识,不过.......不过.......” 他思索一阵,为难一阵,咬咬牙,说:“那赖豆儿,曾经对学生表达过思慕之情,但是学生一心仕途,所以便拒了她。之后,学生为了避免尴尬,就搬出了留乡青楼,到了学生一位同窗处暂住,再不曾见过她。” ...... 小程大人听到了这里,只觉得背后楚云田的呼吸声重了。 好家伙,不得不说,这雷鸣也算是有几分脑子,那边前脚下的套,后脚雷鸣这边就先过来招供了,拐弯抹角作了半天幺蛾子,重要的事情就是这个。 若是雷鸣一口咬定赖豆儿倾慕与他,那么刺绣红豆、用他的头发绣上一首诗之类的行为都可以以此解释过去。雷鸣甚至不用害怕到时候真的被开封府搜出那条丝巾后会有什么后果了。 雷鸣说完这句话,也如释重负一般,不自觉的就把背给挺直了,难为他刚刚大吐特吐了两回,如今早已经是腹内空空,道还能挺胸抬头,一副张狂模样。 楚云田的牙咬的吱吱响,这声音自然再也堂上想起来,有两个衙役还偷偷左右看了看,似乎是在找耗子。 小程大人在一片细微的耗子磨牙声中笑了起来:“啊,倾慕于你呀......” 雷鸣不知道,但是从公堂中其他差人的反应看来,小程大人应该很少在公堂上笑出声来,别说耗子的声音了,周围似乎连呼吸声都没了。 置身于这样绝大的压迫的氛围中,雷鸣只觉得自己的背脊在一寸寸的矮下去。 “这赖豆儿的身份本府早已经查明,而且是在她被当场人赃并获并且被关押入府之前,她此前是许府的一个烧火丫头,之后嫁给了许府家生子出身的一个厨子,没过两年的日子丈夫就意外身死,当时是做了误杀结案,伺候她被婆家赶出家门,也没有再回到许府。再之后,许府落败,府中仆人散尽,之后京城的赖豆儿就被做了销户......同时呢,留乡有个青楼,再同时呢,京城中许多的主母亦或者是当家的那里,给一些府中不太机灵,或者是太机灵的婢女寻了个好去处。” “......赖豆儿再次出现在开封府的卷宗上,是因为有个人认出来了她——当年许府中被遣散的下人,有的回了老家,有的去了别的府里继续当差,好巧不巧,有个原许府的丫头和那家的少家主看对了眼,成了当家主母的眼中钉,于是喊来了赖豆儿,把她发卖,结果赖豆儿是没认出来她,她却认出来了赖豆儿,之后那丫头费尽周折逃了出来,到了京城第一件事就就来了开封府告了赖豆儿。” “而这个时间,是在半年之前,所以开封府监视赖豆儿的时间,是在半年前就开始了。” 起先这番话,雷鸣起初还不解起意,等到最后一句话一出,雷鸣如同被一盆凉水兜头而下,不敢置信,他嘴唇抖的厉害,然而还是在努力让自己的目光冷静和茫然:“大人?” 小程大人看向雷鸣:“看来你听清楚了本府的话了,不过听不清楚听不懂也不要紧,本府可以说的更明白一些——赖豆儿身边接触过的所有人,开封府都在监视范围内,包括你,包括你的那位同窗——你刚才说的那么多话,却好像遗漏了一个人吧?你昨日在佛渡殿,难道只见到了一只鬼?你不曾见到你的同窗?” 雷鸣面色惨白如纸,双唇微微发颤:“大人......大人!” “若是你能见鬼,若是你身边的人做了鬼都能见到,你昨天应该见到两个。” 第二百章 无辜 ...... 这句话并不难懂,可是雷鸣却足足消化了好久,直到他脸上的血色在小程大人的注视下一寸寸褪去,脸上苍白如同第三只鬼。 “大人......大人您在说什么?” 即便是他面上的表情已经明白的告诉所有人,他其实已经听懂了,但是依然还是要再问一句。非要一句明白的话,或许才会真的死了这个心肠。 小程大人好整以暇瞧了他一眼,道:“本府什么意思,你会不知道?” 雷鸣明显是知道的,他用一双血红的眼睛死死盯着小程大人,这幅眼神,若是换一个人,只怕就算是心中无鬼也会咯噔个三天三夜的。 但是小程大人一身正气,临危不惧,别说心中有鬼,他都能当着雷鸣的面公然说谎。 这一套说辞说出来的时候,许粥粥都跟着愣了,然后跟着立刻急了:这小程大人怎么还能临时改剧本呢?原本一个鬼就已经够稀罕了害怕对方不信呢,结果又来一个,万一露馅,岂不是白白浪费她辛苦的改装和演技了? 正当许粥粥急的七上八下的时候,雷鸣那边开始嚷嚷:“不可能!惠明不可能会死!他毫无理由!再说了,他那次来佛渡殿见我,我明明听到衙役通报的!难道衙役也能见鬼?” 小程大人尚未开口,一边的楚云田就皱眉道:“胡说八道,佛渡殿从不许外人接近,更加没有什么探视的机会,更加没有什么衙役,你是被关糊涂了吧?” 雷鸣还要争辩,楚云田接着道:“你可以去打听打听,佛渡殿何时有过衙役?又何时允许外人探视?更何况,外人哪里知道佛渡殿在何处?” 雷鸣一愣,确实,他当时被代入佛渡殿时候宛如迷宫,被带出时候也是被塞到一辆四壁严实的马车,走到最后,他连佛渡殿的具体方向都不知道,惠明是如何做到畅通无阻,又还带着食盒的? 雷鸣脸上的怒意不知不觉变成了茫然,他依然还是不信,问道:“那惠明,惠明是如何死的?” 小程大人没说话,楚云田道:“他在梅峰寺短的气,和尚发现的时候,他已经气绝了,具体如何死的,不知道。” 雷鸣瞪大眼睛:“你是名医,连死因都查不出来?” 楚云田也跟着瞪大眼睛:“这世上因果千万,难道桩桩件件都要弄个清楚?若是如此,这人间何来难得糊涂的说法?他想死,于是就死了呀。” 楚云田又道:“我们还奇怪呢,梅峰寺距离开封府不近,他是如何做到和那牢中的赖豆儿几乎同一时间断的气?赖豆儿绝食好几日,开封府并未露出任何风声,他也不知道是赖豆儿供出她的丈夫的事情,开封府也没有实际证据,所以原本是没打算严正追究,可是他就是死了,天下之大,怎么能条条件件都说的清楚呢?” “......怎么可能?”雷鸣此刻表情恐怖,状如疯癫,“他来见我,告诉我红豆是悬梁自尽的......他没说他被出卖的事情......还和我聊起往事.......哈哈哈哈哈哈哈......真可笑哈哈哈哈哈真可笑啊真可笑......” 眼看他要疯掉,小程大人问他:“可笑什么?” “可笑他到死了,都还在做梦,以为那红豆还是他的心上人的模样,却不知道,那女人就是个蠢货,一心一意为了我不惜出卖他......他到死,都不肯面对现实.......哈哈哈哈哈哈......” 这一回,雷鸣笑的时间格外的长。 小程大人不语,由着他笑。 在笑声中,许粥粥也松了一口气:这小程大人和楚师爷虽然从未受过科班训练,可是到底是经验丰富,扯起谎来丝毫不熟专业演员,真是厉害。怪不得自己的老师说,生活是最好的老师呢。 似乎终于笑够了,雷鸣喘息一口,问道:“知府大人,我好友亡故,不知道可有留下什么东西?比如墨宝之类?” 小程大人理所当然不会知道这具体的内容,于是他扭个头,把问题丢给了楚云田,楚云田想了想,决定结合实际,编了一个:“未曾有什么,只留下了一个佛经内容的书卷,留给了梅峰寺的僧侣。” 雷鸣险些跳起来——若是他还有力气的话。 之前的情绪大起大落耗费了他不少力气,如今腹中空空手脚无力,唯一的力量都用在了嗓子上,在公堂的放大作用之下,显得特别特别的慷慨激昂:“什么?只有佛经?!佛经!那也不能留在庙里!” 许粥粥在后堂听着,联想到当时他和惠明的对话,似乎雷鸣对于这个好友,非常在意。 即便是之前许粥粥就已经知道惠明的书法一绝,但是这雷鸣的爱才之心似乎有点过分强烈了...... 那边小程大人当了她的嘴替,代替她问出了自己想要问的问题:“你似乎......很在意你的好友?难道他的墨宝如此珍贵?” 小程大人的疑惑确实非常非常的发自肺腑,毕竟在此之前,他就已经让人调查过雷鸣那个圈子的,说白了,就是普普通通的一帮子学生,才华平平,相貌平平,什么都很平,大概率是上不了榜的,若是中榜,八成几率会高兴到失心疯,非要有人给个一巴掌才会清醒的程度。 惠明倒是十分拎得清,对于雷鸣的“雄心壮志”,他也只是叹息一番。 谁能想到呢,包括惠明都想不到,在雷鸣这里看到,自己和惠明,都属于怀才不遇的类型,只需要一个跳板,就能上天的那种。 雷鸣道:“我的好友惠明,书法一绝,只需要假以时日,必然能够成为书法大家!奈何他目光短浅为情所困不思进取......可惜......可惜!” 小程大人和楚云田冷眼看着雷鸣的捶胸顿足模样,面上波澜不惊,心里却是一片的冷笑。 真是...... 说自视甚高都有些抬举他。 惠明的书法,小程大人是见识过得,写在他的认罪书下,惠明同意配合开封府演出那一出戏,便是和开封府达成了协议,字确实是漂亮,不过漂亮是漂亮,但是却无独特风骨,像一种毫无自我的标准临摹。 假以时日假以时日,多少的人都是折在这时日上呀。 ...... 小程大人并没有太多的耐心等雷鸣嚎啕完毕,他又是一声惊堂木把气氛又扯回了肃目,道:“雷鸣,你要知道,我告诉你这些事情,第一,不是相信你真的能见鬼,见鬼这事,或许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或者你是真的胡说八道;第二,你现在为你的朋友伤心,属于是分不清场合了,你的好友走了,你的红颜知己也告辞了,但是你还活着,这公堂呢,是审问活人的地方。” 雷鸣不答话,身子却微微晃了一下,这一下并没有逃过小程大人的眼睛,他更加断定,这雷鸣还是知道自己如今在面临什么的。 “赖豆儿和你的关系本府一清二楚,本府盯着你也不是一两日了,这些日子去了哪里,见了什么人,害了什么人,本府一清二楚。” 雷鸣忽然开口:“大人,草民招供!草民,确实和那赖豆儿有过......夫妻之实,但是我俩都知道二人身份悬殊,并未有过任何的想法,大人,那,那只是男\/欢\/女\/爱啊......我冤.......” 小程大人听不下去,打断他:“你先不急着说什么冤枉不冤枉的事情,你当然可以说,赖豆儿是赖豆儿,她做什么非法的营生是她的事情,你从未发卖过女子,也不曾虐待过人家,可是是你明知道赖豆儿做的是什么营生,你毫无顾忌不说,还享其恩惠,占尽了便宜,甚至利用赖豆儿对你的痴情,谋害无辜,这就是罪上加罪了。” 这话一出,后堂的那位“无辜”,浑身一个激灵。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二百零一章 惊马 这罪上加的罪看着十分沉重,压得雷鸣差点抬不起头,他紧紧咬着牙,再三问小程大人:“知府大人,我的好友和赖豆儿,当真都死了?” 小程大人尚未回答,楚云田便皱着眉道:“死便是死了,难道我还会诓你不成?” 楚云田这番抢答,很是赖皮,他诓人的时候多了去了,而且他回答这一句的时候,用的称呼是“我”,并非是“本师爷”亦或者是任何有关开封府的称呼,要是之后雷鸣发现上当追究,他反正一副厚脸皮,也不用怕什么。 雷鸣听罢,笑的一个轻松:“都死了......既然都死了,大人哪里来的证据说我有罪呢?——人罪的是惠明,寻了短见的是赖豆儿,讲到底我也就算是被赖豆儿的花言巧语蒙蔽,一时贪图了她的美色和钱财,可是,学生若是一口咬定我并不知道她的勾当,大人也拿不出证据吧?” 在这点上,雷鸣确实是胸有成竹的,他笃定赖豆儿对他情深义重,宁愿死,宁愿出卖惠明,都不会把他拖下水,甚至会为了他尽力开脱。 这一点上,想要说雷鸣自恋,还真的说不出口。 雷鸣那边看小程大人一时半会并没有任何反应,懒洋洋道:“所以大人,什么无辜不无辜的,可别冤枉了学生,学生好歹还是有功名在身的,即便大人贵为开封府府尹,也不能随意污蔑天子门生。” 小程大人冷笑一声:“我这个开封府府尹不能够随意污蔑天子门生,你这个天子门生倒是敢明目张胆的去控诉天子恩师了?” 山南先生地位崇高,不光是君侯赵南星,新帝赵京墨也都是一直以老师尊称,所以说一句山南先生是天下人的老师也不为过的。 雷鸣作为天子门生,自然知道这样以下犯上是多么大不敬,但是他一改刚刚的惨淡颜面,笑嘻嘻道:“我还以为府尹大人故意避开这事不肯谈了呢,倒是学生错怪大人,大人果然青天在世,刚正不阿。” 小程大人皱眉。 ...... 后头的许粥粥也皱眉,她确定刚刚小程大人提到的无辜者就是自己,虽然在这里的表现中,惠明和红豆都已经属于是“死无对证”,但是她没死啊!她可以马上上堂去对峙,试试看到底谁的牙口流利! 结果现在是怎么回事,一下子又把话题给绕回去了? 许粥粥急的不行,根本见不得形式又被雷鸣掌握,不知不觉,又往公堂方向挪了一步,她刚想要再迈一步的时候,忽然就觉察自己浑身都麻了,真的麻,是那种感觉蹲了太久忽然起身,或者是睡觉姿势不对压了一条手臂太久,忽然回血的时候整个手臂的那种麻,类似于千万只蚂蚁在骨头上爬。类似的经历只有部分身体,现在是整个腿脚都没法动,麻的厉害。 起初她不明白是怎么回事,等到箫枣枣面带歉意走到她面前的时候,她才后知后觉:她被点穴了。 但是此时此刻她已经没办法说什么了,麻痹的感觉已经逐渐从手脚上升到了舌头,她的舌头也麻痹的厉害,很难让她发出准确的声音。 “原来这就是点穴.......”这是她第一个念头。 借着想的就是:“原来点穴如此难受,并不是如影视剧拍的那样只是单纯的没法动,而是让人全身麻痹反应迟钝......” 紧接着她就大怒:“好小子,竟然敢随便点我的穴道!” 她试图瞪他,希望箫枣枣能够通过她的眼神看出她的情绪,读懂她眼神中透漏的信息,比如谴责,比如生气,比如“你能不能别再擅自做主坏事情”的苦口婆心...... 但是这些情绪,箫枣枣似乎一个都看不到。 他上前两步,停在了距离许粥粥很近的距离,太近了,近到许粥粥已经开始下意识想要后退的程度——如果她能动的话。这个距离,绝对不是异性之间的安全距离范围。许粥粥心中警铃大作,冒出一个她自己都觉得荒唐的念头:“这小孩子不会早恋吧?” 十七八岁的小男孩,会喜欢上一个十五岁不到的小姑娘吗? 许粥粥本能觉得荒唐。 许粥粥头没法动,原主的个子也矮,所以她的目光所聚只能看到箫枣枣的蓝白圆领的袍子,他的袍子很素净,但是布料看着就相当的扎实,针脚细密,上面还绣着乔木的暗纹,胸口处的位置还有一个圆圆的图腾样式的绣纹。 这个时候许粥粥不知道,这是乔氏的图腾,能够穿的了绣着乔氏图腾衣服的,就相当于是乔府的人,所以箫枣枣才可以不用任何通行令牌也可以无声无息的出入各个地方,包括闻家,包括将军府,也包括开封府。 许粥粥看不到箫枣枣的脸,也说不了话,她只能盯着那个图腾绣纹发呆,就在她已经发呆到觉得那个图腾上的一个蜥蜴模样的小东西仿佛会动的时候,她错过了箫枣枣落在她发丝上的一滴泪。 箫枣枣从未如今近距离的打量她,俗话说,美人在骨不在皮,虽然闻瑟瑟如今年纪还小,可是她已经明显露出美人的样子来,都说美人坯子美人坯子,原本箫枣枣并不知道这个到底是什么意思,曾经随着小乔大人去别的府中,也听过一些女眷夸谁家新生的女孩子大小是个美人坯子,他以为就是一个好话奉承话,一个小孩子,刚刚出身眼睛都没睁开的,怎么看出来好看不好的? 但是从第一眼看到闻瑟瑟,他就知道,她长大之后,一定是个惊天动地的小美人。 小乔大人知道他贪玩,心思虽然在仕途上,却又容易被别的事物给牵着走,他虽然责骂箫宇骂的痛快,实际上到了自己身上,不也会为了闻瑟瑟心虚大乱?谁又比谁冷静呢? 她在他面前,就像一朵柔弱的鲜花,那样的弱小那样的白皙,就像夏日夜晚的茉莉,禁不住一点点的烈日,也禁不住一点点干渴,她怎么可以遭受这样的惊吓? 箫枣枣在心里说道:“我会尽我的一切,护你平安如意。” 许粥粥整个人都不好了,她没有听到箫枣枣的心声,却能够明显的感觉到自己被整个扛起来,如一个面粉袋子一样被带离后堂,一步一步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离开。然后逐渐听不到公堂上的动静,最后一声,还是小程大人拍了一下惊堂木,也不知道雷鸣又说了什么,让看起来脾气很好的小程大人那样生气。 箫枣枣当然不会就这样扛着自己走在大街上,而是刚刚走到开封府的侧门,就雇了一顶小轿把她塞了进去,这一回箫枣枣说话了:“回闻府。” 箫枣枣要把她带回去闻府。 许粥粥都急了:现在带她回去有什么意义?只要陆佰常没有除掉,他还是会警惕自己,万一陆佰常逼急了,跑去闻府下手,伤到了闻府的人怎么办?伤到了闻玉屏怎么办?这岂不是事情会越来越乱? 她不肯回去,其中一个缘故就是她只要一天不回去,闻府一天就是安全的,虽然闻玉屏会担心,会焦虑,可是安全。 若是她一回去,事情的走向就难以控制了。 她的耳朵原本也有点麻,对于声音的听力也有些迟缓,等到了轿子走了一段之后,她首先恢复的就是听力,耳边渐渐嘈杂,各种声音都有,而且从轿子的行动缓慢可以看出来,如今正好在塞车。 看来是走到了闹市区。 她记得,闻府所在地段,距离闹市区并不远,若是轿子顺利,也就是一个小时的功夫。她需要在这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克服麻痹,然后逃走。 事实证明,她的担心是对的,她尚未回去闻府,自己待的这个小轿子就已经岌岌可危,如同海浪翻涌之上的小船——周围的声音变得嘈杂,人群的脚步也在忽然之间变得凌乱,夹杂了哭声、叫骂,似乎,是出了变故。 是真的出了变故,前头有个轿夫尖叫:“是惊马!” 若是这个时候许粥粥还能动,掀开轿帘她就会看到,她的轿子正前方,有一匹高头大马,拖着沉重的马车直直冲着她而来。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二百零二章 剧本 闹市惊马,杀伤力不容小觑,威力不亚于一辆小车开足马力冲像步行街的人群。 京城并非不允许马车同行,但是这个时段的闹市街区人流量极大,马车基本会被困顿成为人流孤岛,这也是为何箫枣枣会特意给许粥粥雇小轿的缘故。 这种小轿十分的轻盈,堪堪只能乘坐一个身段苗条的人,若是稍微丰满,坐进去就会显得局促。轿子由两个轿夫抬着,走位灵活,可以非常自如的穿梭在人群中,将人潮的拥堵降到最低。 若无其他的意外情况,许粥粥会在一个时辰之后归家。 但是就是有这样的意外情况。 许粥粥尚且不明白外头发生了什么,但是前头的轿夫看得分明——马马匹并非是受到普通的惊吓,轿夫的眼神很好,马的眼睛也大,隔着不近不远的距离,轿夫已经能够清楚的看到那通红的马眼,以及从口鼻中流出来的白色泡沫一样的垂涎,再近一些,轿夫就能感觉到马鼻子里喷出来的热气。 人群中已经是一片惨状,有躲闪不及被马车给甩撞出去的,也有尚未反应过来就被马蹄踢飞的,很多的是被惊慌的人群吓得四处逃窜,然后被人流的给挤压踩踏出来的,现场一片狼藉,哭声,叫声,喊声交杂一片,其中还有几个大汉联合赶来的巡捕试图牵制住马车,奈何那马就跟疯了一样,无论是下了死命的鞭子的抽打,还是缰绳的死勒,都无法叫那马停下一分。 轿夫反应不慢,立刻决定舍弃轿子逃走,其中一个轿夫还算是有良心,脱手轿子的时候冲着轿内大喊:“姑娘!小姑奶奶!出事了!快出来逃命啊!” 轿夫跑了两步扭头,结果看到轿子里纹丝不动,急地当场冷汗就下来了。 他想到这姑娘是从开封府出来的,想必身份不是小的,若是出事在他哥俩手上,一家子都赔上可能都赔不起,于是赶紧返回去,扯开轿帘子。 红色的帘布一扯开,看到的就是已经满脸都是泪的许粥粥。 轿夫的脸上也已经分不清是泪还是汗了,他不顾一切往外拽许粥粥,大叫道:“小姐!不要命了!要死啦!马疯了!” 许粥粥当然知道,她动弹不得,可是耳朵不是听不到,那么多的声音里都有同一个词“惊马”她又不是读不懂。 轿帘掀开,她果然从轿夫的肩膀上的空隙看到了马的影子,现在就算是轿夫是闪电侠,把她拖出来估计也来不及躲避,紧急之下,她一口咬破舌尖,剧烈的疼痛和霎时间充斥口腔的血腥气让她的舌头从麻痹中清醒了过来,她艰难道:“把轿帘丢到没人的地方!让马看到!” 那轿夫一愣,来不及思索,眼看着身后的马蹄声越发的接近,情急之下他一把扯下那红色的轿帘,看准了旁边的一处巷口拐角就扬丢了过去。 那轿帘颇重,一方面是为了挡风,所以里头塞了树皮,一方面是因为许久未洗,也沾染了许多的灰尘,轿夫丢过去的时候,还冲着疯马招呼了一番,这个动作阴差阳错的吸引了疯马的主意,也更加激起了疯马的怒火,它直接冲着那红色的轿帘就发足狂奔了过去。 轿夫堪堪感觉,刚刚有一阵风骤然从他身边刮过,拖带过去轰隆隆的地动。 轿夫吓得差点裤子就湿了,同样差点被吓尿的还有另外一个轿夫,他们赶紧趁着这个时间把无法自己动弹的许粥粥从轿子里搀了出来。 许粥粥每走一步,腿都麻的要命,可是此刻保命要紧,她几乎是被两个轿夫给双脚离地架着跑出来的。 轿夫吓得不轻,跑了好一会儿,直到感觉到了安全地方这才停下,三人皆是一身冷汗,也顾不上狼狈与否,双双挨着墙就那么坐了下去。 她手脚是麻的,心却砰砰的跳。 箫枣枣心也是大,雇了轿子之后就消失了,估计是回去开封府认罪去了,根本没想到许粥粥在路上还能够遇到意外。 真是没法好过了。 许粥粥心想,她从穿越过来,就到了这个爹不疼娘没法爱的原主身上,不光如此,还病恹恹的,差点一个不留神就挂了。好容易养精蓄锐把身体调养好了,这边被自己的贴身丫头给出卖了,好容易遵循了一回女主的剧本,自由自在叫了个小少年的朋友,结果这个朋友还处处逞能,遇到了个会武术的书生,这书生要把她当垫脚石......真是从过来以后就没有过过太平日子...... 她还险些拿到别的穿越女主大多数没有遇到的情况:就是发现了另外一个穿越者,她谨言慎行,并不太与之结盟,结果那个穿越者尚未来得及发光发热大展宏图书写大女主篇章,就被自己培养出来的练习生给弄\/死了...... 许粥粥十分丧气,一时之间,有想过若是干脆一头被那疯马给创\/死有没有可能就回去了。 ...... 休息了一会,那头的疯马过去的地方好像也没了声音,一个轿夫嘀咕:“难道是那马一头给创\/死了?” 许粥粥:“......” 另外一个轿夫有气无力:“先把这姑娘送回府里再说吧......今儿可真是刺激一场......” 他们爬起来,小心翼翼把许粥粥搀扶起来——这个时候这两个轿夫已经回忆起来箫枣枣是把许粥粥从开封府中抱出来的,虽然不明就里,心想大概这姑娘身体有疾,也不便询问,于是走到街面时候,一人守着许粥粥,另外一个轿夫小跑几步,准备去把那甩脱出去的轿帘给捡回来继续用。 只是那轿夫走了好久都不见动静,时间久到叫人不耐烦。 轿夫道:“抱歉姑娘,请稍等一会,小的去看看我兄弟怎么了......” 许粥粥眨眨眼,示意一番,于是那轿夫便也一路小跑过去。 不多一回,前方忽然出来动静,那两个小跑过去的轿夫出现,狂奔而来,其中一个人手里无意思地紧紧扯着那轿帘,还冲着许粥粥大喊:“闪开!闪开!那马脱缰啦!” 许粥粥一动没法动,她的手脚此刻是又软又麻。 一瞬间,她脑子里飘过无数个念头,比如自己原来并不想被一匹疯马给创\/死.......比如其中还有一个又真实又荒唐:“若是她拿的是女主剧本,这个时候应该有男主过来英雄救美的.......” 她闭上了眼睛。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二百零三章 救命恩人 眼睛闭上的时候,眼前并非是“眼前一黑”的场面,反而是一片的血红,她清楚这是因为阳光照透眼皮上血管的缘故,可是当时那一瞬间的想法中,她已经把那一片的血红染到了她的人生里。 行吧,伸脖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不如体面一点。 换来的......就是地动山摇,惨绝人寰。 确实,在马蹄的声音已经要接近眼前的时候,忽然一股比马蹄带来的地震更快的力量扑向她,然后裹挟着她滚到了一边。 她感觉自己重重的落在了地上,同时又有一层肉垫接应,以至于她落地之后,更过的是迷茫和惊吓,而并非皮肉之苦。 许粥粥尚未睁眼,就知道自己是得救了,那种类似于女主剧本的得救:紧急关头,有人飞扑过来,把她推出了危险范围。 来人个子高大,紧紧把她护在怀中,滚落的时候一双手还非常稳妥的护住她的头和脖子,是一个非常标准的营救姿势。 饶是如此,许粥粥依然反应了一会才睁开眼睛,由于这样一点的耽误,她错过了一场极其精彩的当街拦马的场面。 许粥粥被人救下之后,人群中忽然有一个蓝衫人影一跃而起,足尖轻点人群肩膀以此借力,在其他人尚未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来到了那匹疯马的背上。当时那匹疯马已经脱缰,对于忽然出现在它背上的人十分的反感,它在奔跑的同时不停地尥蹶子,试图把自己背上的人给甩脱出去,然而无论如何的动作,那马背上的少年都犹如被粘粘在那里一样,稳稳当当。 那名蓝衫少年用极短的时间就已经判断这匹马并非是简单的受到惊吓,而是中毒导致的错乱,他一手拽紧鬃毛,一手自靴中抽出一柄匕首,以极快速的手段狠狠插入了疯马的脖子。 那匹疯马甚至来不及长鸣一声,就在奔跑的途中轰然倒地。 因为惯性,马匹落地的时候,还往前甩出了数米远的距离。 之后,疯马危机解除。 现场围观的百姓显然被这眼前忽然发生的场景给惊呆了,等那少年自马背上跳下之后,人群中才有不知道是谁率先叫了一声好,然后就是此起彼伏络绎不绝的鼓掌叫好声,其中不乏几句“小英雄”的赞美。 那少年显然极为受用,对着人群拱了个手,将干净的匕首收拢回靴中,这才赶紧跑到许粥粥这边来。 他自然不是来看许粥粥的。 许粥粥也还没有发现他的存在。 人群从刚刚开始已经自动开启了屏蔽模式,以那匹断气的疯马为界限,自动把许粥粥和救命恩人划分到了一个空地中,咋一看,还以为是在街头表演情景剧呢。 那救命恩人对此毫不在意,他扶着许粥粥起身,低头询问许粥粥道:“姑娘?小姑娘?你怎么样?” 小姑娘没怎么样,但是也确实挺怎么样的。 她头晕眼花,睁开眼睛的时候因为身高,视线落在了“救命恩人”的衣服上,这位救命恩人的个子很高,他穿着一袭星蓝色圆领长袍,上面是用金线和孔雀毛拈了一起绣的蝙蝠葫芦图,取福禄双全之意,他束玉带,两边坠着绣纹精巧的荷包和鱼符,他身上有极淡的药香和一种说不上来的异香。 许粥粥其实最先注意的,是他肩膀略下方的位置的一处暗纹,那处暗纹正好镶嵌在葫芦图案中,看着和谐毫不突兀,咋一看还以为是为了让葫芦图案看着不单调的润色,但是许粥粥不那么想,她见过这个暗纹,或者说,这个图腾,这个图腾中有一部分的样子很像是一直蜥蜴或者是小壁虎,它上一刻钟还出现在箫枣枣的服侍上。 这个救她的人,也是小乔大人府上的? 许粥粥抱着这个疑问,十分努力的往上抬着眼皮,试图看清楚那个救命恩人的脸。 奈何这个救命恩人的个子实在是要比箫枣枣高了不少,即便是她快要抬到被人以为是翻白眼的程度,她的视线所及都只能够勉强看到对方圆领袍子衬托下修长的脖子。 不过没关系,她马上知道了对方是谁。 “大人,您无事吧?可有受惊?......天哪大人!您受伤了!”说话的是个少年音,听声音的方向应该在自己的身手位置,恭敬之余还带着一些大惊小怪的劲头。 至于救命恩人的声音就温和清朗许多:“不必大惊小怪,只是擦破了点皮......” 他甩了甩自己的手,许粥粥这才看到一只洁白修长的手背上沾了不少的灰尘,还有面积不小的破皮,细小的血珠已经冒出,混合地上的尘土,看着就疼。 那少年更是大呼小叫宛如天塌一般:“我就不该同意大人您做什么微服私访!这下可好了,君......反正小的一顿打是逃不了了.......” 对方淡淡道:“我又不是因为你看护不利而受伤的,这不是见义勇为么......不过这孩子是怎么回事?不哭也不叫的,难道吓傻了?” 那少年声音殷勤道:“让我来瞧瞧!” 一股力量把她的头掰了过来,被迫视线转移之后,她对上了一张皱着眉的少年的脸,那少年的气质阴郁,眼睛狭长,眼尾微微上扬,把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珠子很好的藏了起来,若非他的脸颊圆鼓,带着尚未褪去的婴儿肥,许粥粥很难相信,这个眼神出自于一个少年的脸上。 他声音倒是一副标准的少年音,问的也坦率,坦率到无力:“喂!你是哑巴吗?我们大人好心救了你,你却怎么一声不吭?头也不抬一下?” 许粥粥这才想起来应该开口:“啊,对,我会说话的......” 她一张嘴,声音嘶哑的厉害,而且喉咙随着说话的频率,嗓子疼得厉害。 那一旁的恩公这才觉察许粥粥的不对,道:“离朱。” 很显然,离朱是这个少年的名字,离朱秒懂,然后依然皱着眉,用一副嫌弃的表情飞快探了一把许粥粥的脉搏,道:“大人。她是被点穴了。” 离朱同时得出结论:“搞不好是这丫头得罪谁了,有人故意点了她的穴,然后喂了这疯马,要让她死在这闹市上来......啧啧,大案呀大案!” 离朱立刻转身,眼神犀利的抓出了那两个在人群中已经瑟瑟发抖的轿夫,拖送到了许粥粥二人面前,道:“这俩,是不是同伙?” 许粥粥想要摇头,发觉自己动不了,连忙张嘴:“不是不是,他们两个只是轿夫,要送我回府的......” 离朱显然不信,眉头依然皱地死紧:“回府?难道你是某个官眷?什么府?哪里的府?谁家的?” 他上下把许粥粥打量了一圈:“我不曾对你有过印象,也没见过这么小的小贵女身边不带丫头不带侍从就往外跑的......你是回府?还是被绑带出府的?说清楚?” 许粥粥重复道:“回府,回家。” “我不信,”离朱干脆利落回她,得意洋洋道,“你一定是离家出走,然后被小郎君半路发卖了吧!” 许粥粥:“......” 这个时候,人群中忽然分出一条小路,一支巡城的小队赶来,一半的人驱散围观的人群,一半的去查看那疯马,两名轿夫也被控制,为首的捕快认出了许粥粥的救命恩人,连忙卸下佩刀近前来,低声道:“原来是小乔大人!让小乔大人受惊了!属下罪该万死!” 许粥粥一抖,她猛地抬头,除了自己的声音之外,还有一声脖子咔嚓的动静:“你,你就是小乔大人?”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二百零四章 搞事的原因 小乔大人给吓了一跳,回答的时候都不自觉的轻微磕巴了一下:“啊,对,我,我就是小乔大人。” 而对面的许粥粥,已经整个瞳孔放大,险些失语了。 她虽然说不出话,可是脑子倒是转的快,她无声尖叫:帅哥!那种陌生人如玉,君子世无双类型的帅哥,古典帅哥,这扮相秒杀各种全程的古装美男,眉眼如画,身姿挺拔,宽肩窄腰,皮肤很白,唇色略淡,却总是带着一丝的温柔笑意,最为出色的是他的一双眼睛,天生的桃花眼,眼尾处略微勾起一丝惊艳的弧度,那么漂亮的一双眼睛,却意外的让人看出无法忽视的凌厉。 这种意外的矛盾感出现在一个人的身上,让他天生就自带人群焦点的存在。想到小乔大人是将军出身,倒是很好理解这一份又契合又意外的矛盾感。 许粥粥心想:怪不得之前没有见过帅哥,现在遇到事之后帅哥接踵而来......一下子就理解了为什么主角穿越之后就要迫不及待搞事的原因了呢。 乔松并不知道这些画外音和脑洞。 乔松只是单纯的出来走走,身边只带了一个爱吃的小护卫,本来想着看看这人间烟火,顺便去吃一碗二桥头的马家馄饨,谁想到八百年没出门,一出门就能遇到事故发生。 索性有惊无险,无人受伤,还救下了一个小姑娘。 这姑娘看这打扮,既不是小家碧玉,也不是卖花的妹妹,倒是颇有一点闺阁女儿的样子。 可是若是闺阁女儿,怎么会去乘坐这种小轿呢? 也难怪离朱不信了。 顶着这些疑问,乔松耐心问她:“小姑娘,你看看自己有没有受伤?” 他给离朱使了个眼神:“这姑娘好像收到了惊吓......” 离朱笑嘻嘻道:“街头疯马,吓是肯定是吓到了,惊就不一定了......” 说来奇怪,这个叫离朱的侍卫,一张笑脸,说话的强调也是看着乐呵呵的,可是话语组成起来飘进许粥粥的耳朵里,怎么听怎么觉得阴阳怪气。 离朱还对她很不客气,再次捏起了她的手腕,看似把脉一般,但是随着一点用力,许粥粥就觉得有一股非常强烈道难以忽视的酥麻感从手腕一直冲击到肩胛骨处,她没忍住,尖叫出声,本能的甩掉了离朱的手指头。 离朱也一副嫌弃状,当着她的面甩了甩手。 许粥粥这才看到她自己的衣袖上全是灰尘,也不知道是刚刚跑的缘故还是刚才躲避疯马的时候沾染的地上的尘土。 倒是这个好好的把自己护在怀中的小乔大人,除了手臂上有一些擦伤之外,身上倒是干干净净......许粥粥的眼神落到了正忙着给乔松擦拭衣裳的离朱身上,顿时无语。 “也是,”许粥粥酸溜溜的想,“人家是有护卫的大人物。” 乔松把她的表情看在眼里,轻松一笑:“看来你是没受伤了,还能发呆,估计也没有吓到。你是谁家的孩子?我叫人把你安全送回府上去?” 许粥粥犹豫一番,还没想好要不要据实已告自己的身份,她先指着被差役控制住已经吓得发抖的轿夫道:“那个,小乔大人,他们两个人真的是无辜的,他们只是轿夫,收了钱就把我送回家,并没有什么嫌疑的。他们只是倒霉,撞上了我罢了。” “什么叫倒霉撞上了你?”离朱嗤笑,看许粥粥的表情像看个傻子,“难道不是你们倒霉,撞上了惊马?怎么成你是倒霉的源头了?” 许粥粥道:“这世上哪有那么凑巧的事情呢?就算是说书的段子,街头惊马也大多都是巧意安排。何况是......” 她飞快的看了一眼对面的乔松,然后闭上了嘴巴。 乔松听她这样说,原本脸上还带着的笑意渐渐的隐没了。 离朱冷声道:“你知道什么?” 许粥粥瞥了一眼离朱,对于他明显一副审问的语气十分的不舒服,不过还是说道:“这话应该我问你吧?你知道了什么?” 离朱冷笑:“我先问的你!” 许粥粥也冷笑:“你刚刚说的不是挺理直气壮,你说有人点了我的穴道,然后喂了这疯马,就要我死在这闹市上......” 许粥粥嗓门是压着的,但是离朱却没有:“我是因为刚刚看出来这马是被人喂了药,所以推断出来的!” “我是因为我前脚从开封府出来,后脚就差点送命!” “你咋呼什么?说起来,你的命是我家大人救的,你的穴道还是我解的!” “我知道!谢谢你!” ...... “好了好了,”乔松眼看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一声更比一声高,眼看就要吵起来,乔松不得不出面阻止这一场莫名其妙的争端,“都闭嘴吧。” 于是两人闭嘴,不过眼神依然握着刀。 乔松先问最重要的事情:“你是谁家府上的姑娘?” 许粥粥低头:“我是闻家的二小姐,我叫闻瑟瑟。” 乔松一愣,继而露出一个了然的笑来:“原来你就是闻家的那个小千金。久闻大名了。” 许粥粥也道:“见过小乔大人......给大人添了许多的麻烦......多谢大人,实在不好意思......” 她越想越觉得不好意思,最后的时候声音几乎比自己的头还要低了。 乔松知道她在谢什么,也知道她在不好意思什么,没说什么,只是温柔笑笑。 这下现场唯一觉得奇怪的就是离朱,他一脸诧异,看看许粥粥,又看看乔松,欲言又止。 乔松叹息一声,和颜悦色道:“既然遇到了事情,就解决事情,闻二小姐,可否行个方便,跟我回一趟乔府?至于你家人方面,我会让人去传话的。” 许粥粥原本就不想回去,自然点头:“好。” 她答应的痛快,倒是让乔松诧异了一瞬间。 离朱那边还惦记着那碗馄饨,很是气恼今日发生的插曲变成了案子这事,他扯了扯乔松的袖子,道:“大人,咱们不去吃马老头的馄饨啦?” “吃呀,”乔松很好脾气的说,“你去闻家传个话,就说闻家的二小姐在乔府做客不必担心,等传完话回来时候,你顺便去买上三碗馄饨。” “......” “记得快去快回,”乔松吩咐,“馄饨出锅了就不好吃了。” ...... 许粥粥还想替那两个倒霉轿夫求个情,乔松却道:“这是走正常程序,审问一番,发现没有可疑自然就会放了,你放心。” 他说的诚恳,于是许粥粥也只能放心,跟着他去了乔府。 乔松很是贴心,害怕她还受着惊马的影响,于是放弃了马车,改了轿子。虽然乔松已经吩咐了要低调,可是官府捕头亲自开路的轿子,想来也是低调不到哪里去的。 很快到了乔府。 落座,上茶这些流程走完,乔松就开始问话了,他还是直接进入主题毫不废话,颇为符合他武将的出身。 “你是如何断定,那疯马是冲着你来的?推断的?” “也可以是推断,当然我也知道有人一心要我死的,”许粥粥吹了一口热茶,“京城中的马匹本就不多,好马大多都在军营或者是宋城的仪仗队,就算是有马车,也不会随便就舍得用的。街上走的大部分都是骡车或者驴车,尤其是这个时候,谁都知道这街上人来人往,用马车十分的不便反而耽误事,怎么就凭空出来一辆马车呢?” 许粥粥喝了一口热茶定了神,继续道:“这不奇怪吗?” 她这句话不是自问自答,是盯着乔松问的。 乔松点头回应:“确实有点奇怪,适才离朱也告诉我,他刚刚靠近那马匹的时候,闻到了一股气味,他说那是一种被当地人成为马绊草的草,牛马吃了之后就会肠子搅合在一起,然后发疯死去,这疯马的症状和那吃了马绊草的牛马差不多。” 许粥粥道:“那草京城没有吧?” 乔松摇头:“没有,是西北的一种毒草。” 许粥粥心有余悸,嘀咕道:“其实用牛也能行,可是还是用马听起来合理,毕竟这里又不是阿三的地盘......” 乔松皱眉:“你说什么?” 许粥粥急忙摇头,解释道:“我只是再说,怪不得用马车来害我,而不是用骡子或者驴......因为是‘马绊草’嘛.......” 乔松失笑,又说:“辛苦寻了西北才有的毒草,还废了一匹好马,一辆马车,那么,你应该也知道,到底是谁花了这么多心思要置你于死地咯?” “知道!”许粥粥使劲点头。 “陆佰常!” “......陆佰常?” 几乎是同时,乔松也说出了同一个名字。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二百零五章 就她 乔松笑笑,他道:“这事我听说了不少,不光是箫枣枣来求到我,前日子你的父亲也难得登门,我即便是不看我的侍卫那边,也要看在一片慈父之心......” 他慢悠悠的话还没说完,就被许粥粥打断,她不可置信道:“什么?你说什么?” 乔松皱了皱眉,本能的对于许粥粥对他直白的称呼“你”这个平称不习惯,不过很快就隐去了那一点错过来的念头,他道:“我说什么?我说我的侍卫?” “不是,下一句。” 乔松:“慈父之心?” “啊对,”许粥粥还是一脸不可置信,“我爹来啦?我爹来求你啦?” 许粥粥的反应让乔松觉得好笑,他点点头,对她道:“这有什么奇怪?” 许粥粥却奇怪的十分理直气壮,再三追问:“你确定来的是我爹?我爹?” 乔松不解:“你父亲不是鸿胪寺的少卿闻人良闻大人么?我怎么会认错?” 看来真是闻人良,至于乔松是否认错,她就不知道了,毕竟自从她穿越过来这个原主身上之后,就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原主的爹,就连这原主的奶奶,平日里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整日诵经礼佛,不用孙辈去每日请安,也不需要像史老太君那样喜欢一堆孙子孙女围着说说笑笑吃吃喝喝,是个纯粹的、单一的、非常非常标准的社恐。 穿越过来之后,既没有什么宅斗要求,目前也没有受到封建礼教的约束,比如每日晨昏定省父母之命不可违背诵女德女戒之类,整日吃吃喝喝虚度光阴,不知穿越过来有什么意义,有人说一件事情必然有得有失,如今对于许粥粥来说,不知道得了什么,也不知道在失什么,真是.......可怕。 许粥粥低头:“我只是内疚,我的事情烦恼了我的父亲,害他在操劳公务之时还要替我奔忙......” 她又瞥了一眼乔松,用另外一种内疚的音调说:“也麻烦了小乔大人。” 乔松道:“这事与你有什么关系?明明是你无辜被盯上,数次险些被害,简直无妄之灾,你何必要自揽责任?” “再说了,你是你父亲的孩子,作为父亲的,为了子女,这点事情又算得了什么?”乔松温和,“这天下,大部分都是好的父母的。” 许粥粥听出来乔松是在安慰自己,她平日里多少听说过小乔大人,虽然外界包括箫枣枣的口述中,乔松的口碑一直都很好,简直是个毫无缺点的大善人一样,温和良善心软什么的简直是一对褒义词往上堆叠,可是她依然对此给予保留意见,毕竟这位小乔大人出身沙场,又是武将,有“血罗刹”的名号,这个罗刹是什么许粥粥又不是不知道,得这个名号的,就算是立地成佛,也无时无刻不让人知道,这位神仙,是个武神。 许粥粥之前就是用看武神的心态看待那位小乔大人的,要敬重,要远离,关键时候如果能保命还是要去磕个头祈个福的,该跪下就跪下,就当时给神仙磕头了。 结果现在真的面对面见到小乔大人,却发现竟然真的有如传言中一般无二的人。 许粥粥不好意思道:“我之前其实听说过小乔大人,没想到小乔大人果真如传言中那样的。” “哦?传言中的我?”乔松感兴趣道,“传闻中我是什么样子的?” 许粥粥老实交代:“说您良善,再是温和不过的一个人,又说您是菩萨心肠。” 小乔大人被逗笑,笑得有点夸张,几乎要前仰后合:“有意思,我还真是头一回听到这样的,还以为会传闻说我青面獠牙身高八丈,可止小儿夜啼呢......” 许粥粥暗中嘀咕:“这说的应该是那位君侯赵南星吧......” ....... “我们家大人当然是菩萨心肠,不然怎么还会叫我辛苦多捎带一碗馄饨来?” 离朱的声音传来,人未至,声先到,比人来的更快的,是一股十分能勾人食欲的味道。 那味道更佳明显的时候,离朱拎着一个食盒进来,瞥了一眼端端正正坐着的许粥粥,撇了撇嘴,扭头就扬起一张笑脸招呼乔松:“大人!馄饨买来了!” 他自顾自的开始打开食盒,把其中的东西一一摆上:“那马老头还特意给我每碗多装了几个,不过马老头没见到大人您,就不是那么高兴,还故意问‘你家小公子今儿没来呀小老儿几日不见,怪想的......’.....大人我和您说,那老头狡猾的很,他可不是真的想您,是想着您每次出手都阔绰,都不要找零!我是看出来了,我就等着他找零哼!” 乔松耐心听他叽叽喳喳,顺便帮助他一起摆盘,离朱此刻才发现乔松回了府之后并没有立刻更衣,马上大惊小怪道:“大人怎么没更衣?府上的人是干嘛吃的?” 乔松淡声道:“是我让他们下去的,更什么衣服,这一身狼狈,我等下要去开封府算这笔账的。” 离朱马上猜出来乔松此举并非是为了自己,他道:“适才护送您回来的就是开封府的巡街捕快,只怕现在,开封府的小程大人应该已经知道了。他若是有点眼力劲,今晚自然会登门赔罪的,何必咱们自己巴巴跑去?” 离朱的话中话乔松听得懂,他暗示乔松不必去卷入这一场麻烦,反正小程大人那边已经接了这活,不过一个小丫头,就算是那闻人良要把自己扯进来,那是能扯就扯的?当乔府是那么好进好出的?进开封府击鼓鸣冤状告上官都要先挨个板子呢,乔府又不是街上的饭馆。 乔松温柔招呼许粥粥吃东西,同时还温柔回应离朱:“他忙,错不开身,等到他把眼前忙完了再来,我就没脾气了。” 他说话温柔,一向如此,可是脾气固执,也是一向如此的。 离朱没了话,噘着嘴坐下一口一口吃属于自己的那一碗馄饨,同时对许粥粥道:“快吃,等下我们还要带着你去开封府呢。” 许粥粥道:“你们寻个人把我送回去就得了,怎么还要跟着去?” 离朱噼里啪啦道:“你是不是傻?人家害你都害到了眼前了,之前你不是找不到证据吗?这回证据可是有了,你这次要是再不牢牢抓着不放,老天爷都帮不了你。” 许粥粥问:“什么证据?” 离朱没理她,而是对着乔松道:“大人,那个疯马的主人已经查出来了,就是陆家的马车。” 乔松有些意外:“还真的用自己的马车?” 许粥粥道:“他故意的吧?!回头一定说是意外!” 离朱还是没理他,对着乔松继续道:“咱们前脚刚刚走,还没等开封府的捕快去查,就窜出来一个车夫,那车夫说,那是他们府里的马车,受了惊吓,闯了祸事,那车夫说,是他的事儿,他一个人的事。” 许粥粥冷笑:“还没说是他家主人的事情呢,倒是学会抢答了。” 离朱依然没理她,道:“大人,那车夫如果真的咬紧牙关认下,倒时候若是这个丫头笨嘴笨舌的,最多也就要了那车夫的性命。” 乔松道:“所以啊,咱们得去开封府算个账。横竖,我受的惊吓,可不是一个车夫能够抵消的下的。” 离朱道:“大人是想要逼那陆佰常出来对峙?” 他这回总算是扭头过来,结果一脸都是嫌弃:“大人不会是想让这个丫头和那大才子陆佰常对峙吧?就她?”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二百零六章 鬼状 这个叫离朱的护卫看着知道的消息要比箫枣枣多很多,他非常耐心的,如同哄小孩的口气对乔松道:“大人,传闻是传闻,传闻不可尽信......那陆佰常还传闻是个大才子呢,这丫头不也一口一个草包的叫人家?那现在这传闻中这丫头也得了越来书局的慧眼识珠,万一也是传闻呢?” 离朱撇了一样已经面露不满的许粥粥,再接再厉道:“这丫头看着就傻乎乎的,到了公堂上说不定都说不过两句就给吓哭了......” 他压低声音的,其实没用,同一张桌上吃饭,声音再低,也和说话无异。 许粥粥差点拍案而起:“我听到了!” 离朱懒洋洋说:“我就是说给你听的,你没哭吗?” 他凑近许粥粥,忽然在她没有防备的时候用手抹了一把许粥粥的脸:“脸上泪痕还没干呢......真是个黄毛丫头,也不知道洗把脸。” 乔松温和道:“吃完东西再洗,没事没事.......” 他扭头对许粥粥道:“我原本想着叫你别换衣服,不过后来想想,既然是我救了你,若是就让你这样蓬头垢面的上公堂到显得我故意了,等会我让侍女来给你打水洗脸,换一身干净的衣服,到时候,你该哭就哭,该吓到了就吓到,行吗?” 许粥粥犹豫,就在乔松以为她有些为难的时候,许粥粥开口问他:“那我,是要装的很害怕的样子吗?” 乔松忍俊不禁:“你现在不害怕了吗?” 离朱凉凉道:“一匹疯马都够叫你吓哭成那样,何况是陆佰常和公堂。” 许粥粥心平气和道:“公堂我去过,我不害怕,陆佰常我见过,我也不害怕。那两者,一不能动,二来那人还有忌惮不至于当场发疯......可是那马匹不一样,马匹是疯了,不管不顾的。那陆佰常见了小乔大人会立刻跪下心生畏惧,可是那疯马能认识小乔大人吗?大人不一样要出手闪避才能救下我?” 乔松笑,说:“你说的倒是也有道理,我现在更加确信你可以在公堂上对着陆佰常辩驳一番。” 许粥粥想着说:“这又不是论辩,不是谁说过了谁就能定了有罪,小程大人那边已经开始下棋了,咱们这,是不是也应该再出个手?” 小乔大人这边显然还没有接收到佛渡寺的事情,也大概还没有了解雷鸣疯傻的原因。 她道:“这开封府不是号称阴阳皆可断么?这阳间若是不好判的案子,自然要寻那些鬼来告状了。” 小乔大人好奇不已:“这么说,你能叫鬼上个公堂?” 许粥粥点头:“可以呀!” 离朱道:“吹牛。” “我干过了已经,”许粥粥道,“今日有个书生发疯听说了没有?——就是我干的,他前夜里见了鬼了,我叫去的。” 离朱正在吞吃一颗馄饨,听到这话,一个不留神,一颗馄饨直接生咽了下去,险些当场变成另外一只魂。 ....... 小程大人那边已经暂时退堂,他官服未换,手边一盏茶水已经凉透,拧着一双浓眉看着面前一脸倔强的侍卫。 “你不要以为你是乔府的侍卫我就不敢拿你怎么样,”小程大人忍者怒意,“这个案子我已经事先报备给你们大人,你们大人已经同意配合开封府查案,如今你私下做主把最关键的证人带离开封府,可知道给这个案子造成了什么麻烦?” 箫枣枣咬着唇,片刻道:“她是无辜的,一个小姑娘,不敢有大人说的重要性,也影响不了一件如此大的案子。” “啪!”小程大人狠狠拍了一下桌案,差点震歪了那杯茶,“你也知道那是一桩大案!牵扯之人牵扯之事有多广!你既然知道这些,也知道这案子之中,若是真的盘算起来,就俩朝中都要震动,所以如今,君上只允许我们开封府杀鸡儆猴,所以必须要让陆佰常伏法,才能给那些蠢蠢欲动想要通过不明手段上位的小人一个警醒,你放走了闻瑟瑟,谁来定陆佰常的罪?” “陆佰常并没有真的害死闻瑟瑟,即便是瑟瑟去告了,也无济于事,”箫枣枣显然也想过这事,“可是陆佰常是真的杀了红街上的浮娘,也真的蛊惑了马太守夫妇杀了亲女,这些明明就已经足够绊倒陆佰常,为何非要拿着一个小小的闻瑟瑟不放呢?” 小程大人耐着性子说道:“闻瑟瑟是能够证明陆佰常是草包的证据,明白了吗?若是陆佰常是草包,那么就可以证明陆佰常有杀了马小姐的动机......” “与此同时,越来书局也会被朝廷查收,充盈国库,”小程大人还没说完,便被打断,“大人,是不是这样?朝廷,还打这个算盘?” “不然呢?”小程大人怒极反笑,“若这事就这样了了,越来书局落入不管是陆佰常还是其他人的手里,那样大的一笔金银,足够招兵买马或者收买人心,这之后的祸事,你能承担吗?” 箫枣枣一张脸煞白一片,双唇紧抿,一言不发。 小程大人头疼,道:“我早就和你们大人说过,对于下人不必太过于和颜悦色,他总说你们这些还小,将来有的苦头吃,既然在他府里,能够多轻松些就轻松些......你们倒是轻松了,你们大人是没得完了......” “这事没完,你擅闯开封府,私自把开封府的人证带走,这是重罪,我会禀告君上,把你调回西营好好管教。” 箫枣枣还是不动,心头却轻松了一些:即便是他领受军罚,甚至死了也行,至少至少,闻瑟瑟如今已经脱离了危险,他传话给了闻玉屏,叫她无论如何,都要好好守着闻瑟瑟,这些日子都别叫她出府,相信闻玉屏能够做到。 就在这时,忽然门外有一声通报:“大人,乔府的小乔大人来了,还带来了闻家的二小姐。” 通报的声音不轻不重,再是平淡麻木不过的调子,却犹如五雷轰顶一般,震地箫枣枣全身发麻,摇摇欲坠,他脑子里轰的一声,机械般的转头看向门口的时候,果然瞥到了一抹熟悉的影子,他眼前一黑,差点晕倒。 小程大人却与他相反,豁然开朗心情愉悦,就算是对于小乔大人的到来知道或许来者不善,也丝毫没有影响心情,愉快迎客:“快请贵客!”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二百零七章 请君入瓮 许粥粥酸溜溜想:这所谓贵客,肯定不包括自己。 小程大人笑容满面,与身后表情僵硬面色如鬼的箫枣枣形成鲜明反差,他终于可以把之前乔松塞给他的那句话送回去,出口那一瞬间简直是身心舒畅:“稀客啊稀客,小程大人光临开封府,真是蓬荜生辉千载难逢啊万年不遇!” 乔松被逗笑,他倒是不知道这一想板正严肃的小程大人原来骨子里是个这么有幽默感的年轻人,果然是人不可貌相,他笑道:“小程大人夸张了.......” 他没忘记正事,咳嗽一声,道:“不过小程大人倒是不用高兴太久,你看我这副模样,就知道我不是来做客的。” 模样? 什么模样? 小程大人那边觉得奇怪,刚刚想说一句一如往常的风流倜傥英俊潇洒,却在略微仔细一瞧的时候就已经发现乔松果然不对,手掌和手背上都有不同程度的划伤,额头上也有擦痕,头发虽然看着打理过,却还是看出来稍微的凌乱,发带出有灰尘,外衫上更加有没办法忽视的痕迹。 小程大人吓一跳,脱口道:“你去上街打劫去啦?” 他原本想说被打劫,转念一想这京城中也没有谁有这个狗胆去打劫乔松,于是只能转变想法,是这位整日闲得无聊的小乔大人跑去找刺激了。 乔松慢悠悠走进去,慢悠悠坐在了一侧主位上,自然有勤快的丫头奉上新鲜的茶,他很是满意,夸奖道:“你们开封府的丫头都这么伶俐聪明。” 夸得那丫头小脸通红,忙不迭用托盘挡着脸跑了。 小程大人脸有点黑,也跟着进来道:“小乔大人生的芝兰玉树,端正为君子之分,柳下惠一般的人品,只是这张嘴么......处处留情,怪不得君上吩咐,您若是无事,别到处串门。果然是高瞻远瞩啊。” 乔松道:“那是因为那丫头伶俐,我照实夸奖,若是你平日里也是有夸奖的,那也不会为此反应这么大,说到底,也是你们开封府太过于苛刻所导致的。再说了,我这个人就是实诚,该夸的夸,比如那小姑娘伶俐,该告状也就来了——这京城治安是归拢给开封府的,今日永祥街、晨平街的交汇口处,人流拥挤,稍微不慎就会发生踩踏之事,开封府应该提前预知,多多派遣一些官差捕快前去盯着,稍有混乱需立刻阻止干预,可是今日,那里却发生了惊马事件,难道不是你们开封府失职?” “今日若非我正巧在场,只怕就有人血溅当场了。” 小程大人脸这回是真的黑了,他沉声唤来开封府的当值捕头询问这事,结果捕头只回说因为当时自己在升堂,故而没有立刻禀告,而且当时有小乔大人在场,事情有惊无险,所以便想着这事不算大事。 “不算大事?”小程大人生的斯文,可是越是这样的人,发起火来才更加叫人惊惧,“闹市区域出现疯马,还差点出了人命,而且伤了一命朝中大员,这叫不算大事?” 他声音不算是严厉,却也吓得那捕头连声告罪,告罪给小程大人,又给乔松磕头,乔松皱眉,却更多的不是因为生气。 一旁的离朱嗤笑出声:“也不怪这位差大哥不以为然,也是我家大人贤名在外,就算是京城的一个稚童也知道,没有比我家大人更加温和的人了,我记得前几日马太守家出了白事,小孟将军大闹太守府,还派人去围了自己的岳丈家,当时世家之中议论纷纷,都在猜测这回是孟大将军来解决呢,还是我们家小乔大人去善后?听听这词,善后,我家大人是观音菩萨是救世如来,舍身喂了虎都不会吭声的。更何况不过一匹惊马,不过一点小伤,如何会为难你们开封府讨生活的差大人呢?自然了,这是小事。” 离朱一张嘴巴厉害,说的那捕头面红耳赤抬不起头,就连小程大人脸色也不好看。 乔松咳嗽一声,本意是想让离朱适可而止。 结果离朱大惊小怪扑过来:“大人!您不光是有外伤,果然是刚刚救人的时候撞到了墙壁时候伤了肺腑是不是!” 乔松:“......” “来人呐,”小程大人忽然开口,“开封府捕头张旭,当值期间玩忽职守,遇到要事并未及时上报,不堪本职,从今日起,降为巡捕房捕快,捕头一职由副手杨小柳接任。去,自己去刑房,领四十个板子,楚师爷跟着去,挨打的时候,告诉府中其他差人,他是为何挨打的。” 捕头脸色发白又发黑,磕了个头就去了。 楚云田点了个头刚刚要迈出步子,临了回头问小程大人:“这个......倒是是为什么啊?是怠慢了小乔大人还是因为擅自大事化小啊?” “......” 楚云田看小程大人的脸色比那刚刚贬职的捕头还黑,立刻懂了:“好,都算上!” 然后脚底抹油溜了。 ...... 小程大人这才问离朱:“怎么样,心情好了吗?” 离朱哼一声不说话。 乔松反而不好意思:“这闹的,好像我非要过来讨个说法一样,其实不是的——我是来给你们送人的。” “送人?”小程大人目光看向了一边看戏的许粥粥。 乔松道:“不是她,是陆佰常。” 小程大人皱眉:“他会来吗?” “若是一般情况,比如惊马伤了百姓或者这个丫头,他不用来,或者不必亲自来,”乔松笑咪咪,“这不是伤了我么,他不光要亲自来,还得亲自来磕头。” ...... 陆佰常不得不来。 他算的漂亮,一场意外,是他,又不能全算是他。 原本十成的把握,那小姑娘是必死无疑了,即便是陆家的马车又能如何?他有这个信息叫闻玉屏的伤痛抚平,再说了,闻玉屏才见了多久自己这个妹妹,能有几分真情实感?说到底,最后朝夕相对的也是自己。 他有这个把握和信心。 结果千算万算,没算出来一个意外。 乔松。 听到是乔松救下了闻瑟瑟,当时一个瞬间,陆佰常以为听到了志怪故事。差点没反应过来乔松是谁?哦,乔松。 乔松如何会出现在那里?怎么可能会出现在那里? 结果乔松不单单出现在了那里,还于千钧一发之际救下了闻瑟瑟,并且还追究了这事,闹到了开封府。 陆佰常只能硬着头皮亲自去开封府请罪。 就算是他不去,开封府的人也会请他去——开封府是不会去替他处理马车和那匹死马的。开封府也不能替他去挡小乔大人的怒火,尽管这京城的人基本没谁见过小乔大人发火。 他真不想去,他还记得马丽苏教给他的一个成语,叫:“请君入瓮”。 他原来不懂这成语意思,现在隐隐约约算懂了。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二百零八章 鬼状2 开封府有的时候就是这样,闲下来的时候特别空闲,一整日都无所事事的过,衙役甚至都闲的主动跑上街去做好人好事。可是这时候就不能随口来句感慨,否则就跟咒语一般,说什么来什么。 小程大人反复纠结回忆,都不记得之前自己有过一丝抱怨府中清闲过。 怎么这段日子就如此的忙碌起来了? 这告状的人是一个接着一个,这时候就不得不势利眼起来,原本雷鸣状告山南先生,这是大事,天子门生状告帝师,还不算是大事吗?可是眼下,与宋国有救国之功的小乔大人险些丧命于疯马之下,这也算是头等的大事,何况这人已经到了开封府,若是不即可升堂,他一扭身上告一番,开封府真是吃不了兜着走。 于是升堂。 陆佰常如约到堂,硬着头皮“请罪”,说来有意思,他并无功名在身,即便是如今声名显赫,进了公堂依然要跪,他跪的诚恳,与之一旁连连磕头请罪的马夫而言,对比算得上有那么几分风骨在身,只是,即便是风骨尚在,他还是跪着的。 小程大人皱着眉,眼睛时不时瞄了一边正襟危坐的乔松,乔松虽然算是原告,不过他身份特殊,并不打算发难,很是闲散的坐在一边观看,若是这案子判的满意,他就不说话,若是不满意,他就发难。 就是这样。他端坐在公堂后侧一方的位置,居高临下看着堂下光景,垂下一幕薄帘,令人看不清他的表情变化。 但是也大概没什么要紧,因为陆佰常甚至没可能有和乔松有过任何对峙的机会。 而陆佰常要与之对峙的,实际上是闻家的姑娘。 闻家的姑娘状告陆佰常行凶,故意引得疯马要致她于死地,这是第一状;闻家的二小姐要状告陆佰常把她视为眼中钉,故意买通人牙子把她当成一个丫头发卖,害她名声和性命,这是第二状;闻瑟瑟要告他胸无点墨,却冒用他人之才,冒领功勋,文不配位,这是第三状。 而原告闻瑟瑟有证人,证人便是英雄救美的小乔大人,小乔大人救了人,左右无视,跟着小姑娘来开封府“发难”来了,只是小姑娘吓得不轻,据说现在还哭哭啼啼停不下来,于是小程大人只能先升堂,让小姑娘缓和了情绪在来指控和对峙。 “你叫什么?”小程大人打断那个上了公堂之后嘴巴就没有停下的车夫,“你忙着认罪,勤快的很,不过倒是忘了通报姓名。” 那车夫一愣,仿佛噎住一般,不情不愿的停下了认罪的讲述,干巴巴道:“回禀大人,小的是陆家的车夫,名唤孙六。” 小陈大人点点头,重复道:“孙六。” 他随便提笔在面前白纸上写了一个六字,想了片刻,若有所思,道:“你叫这个名字有个用意啊?是因为家中排行老六?” 孙六麻麻点头,神游一般道:“是......小的家中排行第六,家里有四个姐姐,一个哥哥......” “小儿子啊,”小程大人就好像忽然起了闲聊兴致一般,又在六字上圈了一圈,道,“那你家中一定很宠爱你,所以才给你寻了个肥差?” 孙六木木的,不知道为何开封府的府尹忽然会对他的家里感兴趣,他急的一头汗,脑子里背的滚瓜烂熟的额东西眼看就要随着小程大人的东一句西一句给丢到了爪哇国去了。 小程大人在那里自顾自的写着,看着认真,实际上东一个字西一个字,倒像是在为了打发时间而为的举动。 就在孙六急的一脑门汗,陆佰常想要张口提醒小程大人在升堂的时候,小程大人开始有动静了,他叹息一番,把笔搁了下来。 “继续。” 这回呆愣的就是孙六了:“继续?” 小程大人点点头:“对啊,你继续。” 孙六一愣:“不知道大人让小的继续什么?” 是继续认罪,还是继续通报户籍信息? 小程大人笑道:“你继续认罪,刚刚不是说的挺溜的么?有理有据,本大人都快被你说服了。” 孙六一愣,本能的看了陆佰常一眼,被对方恶狠狠的目光瞪得一个激灵,连忙继续张嘴说起来:“.......小的负责照顾府中马匹......” “这个说过了......”小程大人淡淡道。 孙六一愣,忙定了定神继续道:“小的原本想着如何养肥马匹,于是去寻了一些番邦来的粮草喂马......” “这个也说过了,你说了,当时遇到了个大胡子的马贩子,从他那里高价寻了一批草料,马匹吃了之后果然半月不到就长了膘......你也背过了.......” 小程大人提醒他:“你但是,说到了你和大胡子马贩子打了一架,那大胡子马贩子记仇,偷偷给你下了点手脚。” “对对对!”孙六点头如捣蒜,浑然没看到一边的陆佰常变了脸色,他忙继续往下捋,“小的和那胡子马贩子打了一架,然后.......” 他忽然愣住,这一段情节,他记忆力没有。 小程大人端坐上堂,把堂下孙六的反应看得一清二楚,包括他额头和鼻尖的冷汗,道:“怎么,拼不出来了?你要背的内容中,没有打架这一出吧?你原本是想自己是买错了草料,中了奸商的当,本事一番好意,谁知道那马吃了不光生了膘还野了性子,不过本府觉得你这番说辞漏洞太大,于是自作主张替你润了个色,谁知道你却接不下去了。” 小程大人和颜悦色,看着就是一位生的斯文的笑面虎,可是孙六已经冷汗湿透衣襟,匍匐在地的手上也全是汗。 “小的......小的.......”他咬牙,“小的并无背诵,而是确实如此啊......” 啪! “好大的胆子!”一声巨响震地公堂在上所有人心中一颤,小程大人的声音严肃起来,“你可知道,你所讲的东西,稍微查探一番,就知道漏洞百出,到时候治你一个公堂作假的罪名,你知道是什么后果?” 孙六吓得差点手滑,眼看要撑不住,陆佰常那边低着头,恶狠狠的准备给他一个眼神,却在这时候,一个眼错,眼睛咋然瞪大,他一下子忘了一切,直接站了起来! 这一番举动,落在小程大人面前就是十足十的挑衅了,公堂上立刻想起了整齐划一的“威武”声音,肃杀棒敲击地面发出的震慑力短暂的收回了陆佰常的神智,他才发现自己的动作多么的突兀,他立刻又忙不迭跪了下去。 知道额头触碰到冰凉的地面,他依然觉得,刚刚并没有看错——他分明看到,刚刚马丽苏走了过去。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二百零九章 鬼状3 就在他心神不宁的时候,小程大人暂时放过了孙六,朝他看来:“陆公子,你适才,是在藐视公堂吗?” 陆佰常听出了小程大人语气中的不悦,连忙抬头道:“大人......啊——” 他看到了出现在小程大人身后的脸,当场惊叫,顾不得小程大人暴怒,连忙在小陈大人再度摔下惊堂木时候道:“大人!大人!大人您身后!” 小程大人本能撇头——他带着官帽,不管是官帽上的长幞头还是严禁板正的官服,都没办法让他做出特别随意的动作,他不得不正襟危坐,然后用眼角的余光瞥了一眼。这个时候,身边的师爷就相当于他的另外一双眼睛,楚云田意会之后,真的朝他官椅之后打量一番,然后轻微的摇了摇头,示意椅子后面什么都没有。 这个时候,在陆佰常的眼里,马丽苏施施然的走下了公堂。 而这一番动作,楚云田视若罔闻。 陆佰常急了,又站了起来手指公堂:“你别走!” 声音巨大,引得楚云田和小程大人双双看去。 尤其是楚云田,一脸惊恐,看他如同看一个疯子。 小程大人面色不变,但是捏着惊堂木的手已经泛起了青筋,看来气的不轻。他为官多年,大概从未见过敢在公堂上这般无力还大声喧哗的。 陆佰常叫“站住”,马丽苏还真的略略站住了一瞬,用这一瞬的时间,她扭头,冲着陆佰常施施然一笑,飘一般离开了公堂。 陆佰常急的要当场准备追去,才刚刚抬起一脚,就被冲上来的左右护卫给死死按住。 楚云田用看疯子一样的表情看他,然后呵斥道:“大胆陆佰常!大人对你客气,你倒是狂妄起来,不光敢在公堂上咆哮,甚至要当场逃离了?!你以为你逃得走?!” 陆佰常被两个五大三粗的护卫按的非常用力,半张脸都和地面贴合的非常紧,他甚至感觉到地面的凉意在一寸寸冻僵他的脸皮,让他的舌头跟着僵硬,由此,他口水流淌了一地,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小程大人见他一直挣扎却不做一句解释,更加断定他在藐视公堂藐视他,气不打一处来,也顾不上陆佰常是什么山南先生的得意门生的忌讳,丢下一根筹子,气急败坏道:“给我打!” 一根筹子十大板,对于普通的练武之人来说,也就是皮外伤罢了,顶多就是屁股疼那么几日,将养将养也就差不多了。身体好些的,还能利落的自信走回去。可是对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来说,十个板子已经足够在塌上呻吟好几日的了。 小程大人难得发火,虽然丢的是普通的白筹,但是负责打板子的都是十分有眼力劲和手劲的老差役了,虽然不会用多使劲的力气,可是偏偏会故意往陆佰常的屁股和大腿根处打,那里的肉连筋带骨,若是稍微瘦一些的,很容易会伤到骨头,刚刚打完看着没什么,以为只是打的疼了些,但是就是会比寻常人多受那么几日的苦头。毕竟和臀部的肉不一样,臀部的肉是死肉,而腿根的肉是活肉,活肉养起来就是费劲。 十个板子下去,陆佰常已经没了刚刚的劲头,他原本就出了冷汗,如今更是跪都跪不住,浑身上下都是软的,时不时抽搐一番。 小程大人是否气消不知道,但是一边的孙六已经吓得半死。 他不知道为何自己家的公子会忽然在公堂上大喊大叫,他一方面觉得陆佰常被打不冤枉,另外一方面又觉得这板子比听说的还要厉害。 原以为被打板子的人会嗷嗷叫,却没想到两板下去,连素有“一身”风骨的陆佰常都只有出的气没进的气了。 孙六生怕陆佰常就这样被打死了,连忙磕头替代求饶:“大人!大人!我家公子自有体弱,受不住这板子啊大人!” 小程大人冷笑:“刚刚打的时候你怎么不求饶?如今你们公子都被打完了,这才说你家公子体弱?真是个好奴才。” 孙六感觉到旁边一股视线死死盯着他,又凉又阴森,吓得不行,他一句话都无法再说出来,只能不停磕头,朝着正方面磕三个,又微微偏移一点,再磕两个,看着是一只对着小程大人那边磕头,实际上还磕了陆佰常。 真磕地起劲,那边小程大人已经慢悠悠继续审问他,大概是看陆佰常暂时说不出话,就搁在一般晾着。 小程大人问他:“孙六,你说你是找个番商去买了草料,中了奸商的计,这才引得马匹发疯......可是我适才问过你们陆府,你们陆家,之前并没有马车,所谓的车驾都是合适骡子高度的车,这样的高头大马的车驾,在你们府里并没有。” 孙六结巴:“我......回禀大人,我们陆府,回禀大人,那马车价贵,所以一个府中就一辆马车也不稀罕呀......” “是不稀罕,可是今日似乎你们陆府并没有需要去接引的贵客,为何全副武装,又是带上马,又是套上车,结果架着马车的只有你一个人,不觉得奇怪吗?” “不,不奇怪!”孙六流利道,“小小的,小的是去马市,更换车辕,然后再钉一个新的马掌,所以才套了车驾去的,这很是合理啊大人。” “很合理,”小程大人点头,就在孙六松了一口气的时候话锋又转,“但是不对劲,今日马市确实开市,同时那条路确实也可以通往马市,这不错,但是你选在正午时候去,就很不对劲。马市为了方便开市,一般会彻夜开市,从日落之前,到次日的已时,所以一般府衙中或是修车,或者是如你说的钉马掌,都会选在清晨亦或者深夜,那个时候城中街上空荡,行人不多,又方便又能够保证第二日时候不耽误用车。但是你呢,偏偏选在正午套车过去,这一番拥堵,你要几时才能到马市呢?” 孙六急的一头汗,结巴道:“小的,小的没想那么多,这马车坏的突然,小的只想着赶紧把马车修好不耽误事......没想那么多.......” “哦,坏的突然,”小程大人笑,“马医来了吗?” 马医便就是兽医,古时候也有兽医,而且还有专门的职位,古代战马耕牛十分重要,由此兽医也随之被重视起来,宋城中有太仆寺,其中就有专门训马的马师,治疗战马的马医等等,有的时候百姓家中的家畜耕牛生病,百姓也可以去太仆寺请求协助。 小程大人这一次也是请来了太仆寺的马医来对那匹疯马开膛破肚。 马医来的很快,随着脚步,铺面是一身的血腥味,那血味十分具有压迫性,压得趴在地上喘气的陆佰常犹如浸透在了水底。 他艰难睁眼,眼前视线受限,只能看到一排排衙役的脚,而在那些脚的空隙中,他对上了一双十分熟悉的眼睛。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二百一十章 她不是她 他觉得自己可能疯了,但是不是自己想要疯的,是有人故意让他疯的。 否则怎么可能明明第一眼看过去的属于马丽苏的眼睛,会在一个眨眼的时间里变成了雷鸣的。 他再眨一下眼睛,再睁开,依然还是雷鸣的眼睛,雷鸣又动了,挪动了一点,那个空隙能够露出小半张的笑脸,雷鸣学着他的样子趴在地上,歪着头看他,笑眯眯的,又死死的盯着他。 陆佰常此刻疼劲上涌,一阵阵的发晕,他说不出来话,事情似乎已经脱离了他的掌控——他从未想过自己会在公堂之前失仪,也从未想过开封府的小程大人会对他下手,但是又没法说什么,毕竟在公堂之前失仪,对应的就是仗刑,而十个板子也确实是仗刑的最低标准。 怪来怪去,就是他失仪在先。 难道真的是他看错了?刚刚在堂前跑来跑去的实际上是雷鸣,然后他看错成了马丽苏?可是若是雷鸣,为何整个公堂都无人阻止?就连一旁旁听的小乔大人都没有流露出一点的困惑...... 这一切都叫陆佰常百思不得其解。 他有意想问询雷鸣什么,可是雷鸣看起来,比他还疯......今日他听说雷鸣在大街上忽然发疯,闯入了街面店铺,然后被巡街的衙役拿下,扭到了开封府。原本还想着有什么阴谋,如今看来,好像是真的疯了。可是,雷鸣为什么会疯呢? 一时之间,有个念头忽然冒出来,然后就再也克制不住:难道是雷鸣也吃了疯马草? ...... 那边的马医已经开始摆事实说道理。 马医之所以一身血,就是刚刚在对那匹疯马开膛破肚,为的就是找到马的胃,然后从中掏出尚未完全消化的草料。 从那草料的消化程度和一些残渣看来,这匹马足足够够被喂了比平日里的草料更为打量的马绊草。 这马绊草出自西北,在西北地方为一种野草,吃了少许难以消化,而且会令牛马的肠子绞在一起,疼痛会令误食的牛马发狂,故而被当地的牧民成为马绊草。不过马绊草被误食的几率很低,不光是牛马能够分辨,牧民也能分辨,所以一匹成年的牧马胃中会出现大量马绊草,那么很大可能性是被人强行喂食的。 小程大人笑着看了一眼孙六,孙六在对视上之前就把头埋了下去,浑身抖地不成样子,他还试图偷偷看向陆佰常,想要陆佰常拿个主意,可惜陆佰常现在大部分的脑子都被身体的疼痛支配,大概已经无暇去顾及孙六。 小程大人问马医:“西北的牧马能够分辨,万一是咱们京城长大的马呢?是不是就有可能无法分辨然后误食?” 马医摇头:“绝无可能,这马绊草气味浓烈且独特,尤其是晒干之后,那味道就更加的浓郁,气味是牛马并不会喜欢的味道,所以即便是混到了其他的干草中,牛马也会连带那一批的干草都会放弃食用。而且京城的马匹一向金贵,喂养的的草料更加金贵,更不会存在误食不喜的草料的可能。” 马医道:“何况是如此大量的马绊草,那气味就更加的明显了,如何会被参进草料中来?牧民做马匹和草料生意的,大多都十分的谨慎,一匹马的价格足够让牧民半年的辛苦白费,也足够让一户牧民在京城马市从此站不住脚。” 小程大人点头,觉得十分在理,他问马医:“那么,如此大量的马绊草,该如何取得?” 马医道:“这个,或许要问一番楚师爷,据卑职所知,马绊草虽然对于牛马牲畜来说属于毒药,可是却可以入药,说京城中的药房中有些确实会采购马绊草。” 小程大人于是问:“楚师爷?” 楚云田连忙道:“啊,学生确实知道马绊草可入药,不过倒是麻烦,需要将马绊草晒干,然后生灰,再佐以其他的草药一通捏成药丸,配合一定的汤药服下——此药方针对成人巨肠、阴结等有效,不过药效很是厉害,故而一般都用在身体康健者中。所以即便是京城的药房,也不会大量采购的。” 楚云田道:“而且能够有功效的马绊草只有仲夏前后的十日中采收的才行,那马腹中的那些,有可能就是今年的那批。” 他又道:“而且这马绊草的药丸不能保存,只能现做,且隔年草药无用。” 小程大人愣住,道:“也就是说,今年有可能就没有这种药丸了?” 楚云田点头,面色沉痛,道:“大人可去查探一番,若是那平日里采购马绊草的药房今年无进货,流向何方,其实很是容易找到的。” 马医就在孙六旁边,孙六已经吓得脸白如纸,双手抖的如筛糠一般,等听到“很容易找到”时候,再也支撑不住,“啪”一下扑在地上连连求饶:“大人!大人,小的不知情啊大人!!!!” 他涕泪横飞,眼珠子乱转,根本不敢再往另外一边看,只一味磕头,慌忙道:“大人赎罪!大人赎罪!小的!小的并不知道真的不知道!这草并不是京城有的东西,小的真的不知道!小的是当时喂马不力,不甘心丢了这好不容易有的肥差,想着偷偷将功补过,这马好几日都拉不出来,小的无法了,这才听信了偏方,想着既然人能治好,马也行,于是......于是就......小的不知道这草药得烧成灰了吃,大人饶命......大人饶命......” 小程大人无言。 不得不说陆佰常让孙六来做这事还是有道理的,一般人在这种情况下只怕早就吓得为了撇清责任立刻招供了,结果这孙六虽然看起来快要被吓死,但是脑子转的是真快,立刻就想到办法回应。虽然把事情揽到自己身上,可是他一口咬定自己毫不知情,同时因为并无真的人员伤亡,开封府也不会治太大的罪过。 几个板子的事情,孙六若是身体强壮,顶多卧床不起一个月,之后,陆佰常必然会为此论赏,一顿皮肉之苦,换来后半辈子的安宁,确实稳赚不赔。 似乎是感受到了这个无形中扭转的气氛,那边陆佰常竟然也坚强的爬了起来,他脸色还是白的,嘴角却含了一丝笑,一缕散发落到了他鬓边,被湿冷的脸沾住,无形中给了他一种病公子的脆弱。 若是周柚柚那些小贵女看到了,只怕又要心疼的掉泪。 但是看到这一幕的确实许粥粥,她没有心疼掉泪,反而觉得胃里一阵翻涌。 陆佰常语气很轻,还忍着痛蹙眉,却一字一顿,言语诚恳:“大人原谅,虽然是我府中下人冒失闯祸,可是也有我管教不严用人不正之处,今日不管开封府如何处罚,陆某都甘愿领受,而且对于刚刚冲撞公堂之事,也请一并惩处。” 小程大人并没有立刻回话,安静了片刻,只是这片刻对于陆佰常来说算是很久了,久到让他从一开始的心生困惑到后面的忐忑,终于让他忍不住抬头,却见小程大人的目光并没有看他,而是越过他,若有所思且略带玩味的看向他身后的位置。 身后? 他身后是公堂门口,今日并非公审,外面并没有围观听审的百姓,即便是有人来,那也只能是要一并上堂之人。 现在眼看着这案子就要结束了,有人认罪,有人认罚,还要找谁来? 陆佰常一时之间脑子没转过弯,他跟着小程大人的视线也扭了过去。 这一回他的视线对上了,是一双他又熟悉又陌生的眼睛。 这双眼睛和他多年所求之人有八分的相似,却因为那另外两分的冷嘲,让他清清楚楚知道,她不是她。 许粥粥冷漠看他,见他目光复杂,忍不住出口道:“陆公子认罪倒是认得诚恳,怎么不问问我这个苦主,是否接受你的说辞?”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二百一十一章 对峙 陆佰常歉然一笑,却道:“瑟瑟说的夸张了,这是意外......” 许粥粥严肃道:“是否意外,开封府的大人自有裁断,并不是两张嘴皮子上下开合一番就能决断的。” 陆佰常笑容凝住,低下头的瞬间眼神中闪过一丝狠绝。 许粥粥走到一边,故意离开陆佰常两个人那样的距离,她除了一部分膈应之外,还有另外一重的担心:虽然这陆佰常是个书生,自古号称都说书生手无缚鸡之力,百无一用,可是这位姓陆的书生不一样,他手上有人命,心也狠,若是离地近了,难保后面哪个瞬间他气上头来,扑过来把她眼疾手快的掐死。 为了保险起见,许粥粥犹豫了一会,跪在了远些的地方。 她下跪的时候迟疑一番,才想起来,自从穿越之后,因为苟地深的缘故,她从未接触过一些必要性的需要下跪磕头的场所。 这一回正式的公堂,是回避不来了。 她不情不愿的磕头,内心洗脑自己那上头的都是古人都是古人,给他们磕头等于是给老祖宗磕头,无所谓的。 “小女闻瑟瑟,见过开封府府尹小程大人,也见过小乔大人......” 小程大人端正威严,倒是一边的小乔大人,即便是隔着一卷薄帘,也能看到他微微点了点头作为回应。 这一幕也同样落在了陆佰常的眼中,他不动声色看了一眼远处的少女,心中多了一丝的忐忑——若是她当真寻到了小乔大人作为靠山,这形势确实是不利于他的。 小程大人那边对许粥粥是和颜悦色的,说话的声音都轻柔不少:“闻家姑娘,你刚刚的意思本府也听到了,再问你一边,你不接受这样作为意外的说法?” 闻瑟瑟道:“是的大人,小女子并不接受,我有理由觉得,这是一桩故意杀人的案子,只是当时因为小乔大人正巧路过,救了我一命,否则都不知道我的魂魄若是来公堂喊冤,大人会不会听得到。” 小程大人被逗笑:“虽然京城中的百姓夸赞本府英明,阴阳两断,不过到底是夸张了,本府是人,血肉之躯,人鬼不通,所以若是想要告状伸冤,还是保全性命的好。” 小程大人又问:“既然如此,那么,你可能说出来,对方动机?他为何要对你下死手?啊,对了,本府好奇,你与这陆府的公子陆佰常,是什么关系?” 陆佰常抢先道:“回禀大人!她是陆某人的妻妹!我们......” “我呸!”陆佰常话音未尽,就被许粥粥打断,许粥粥大发脾气,若非还知道这是公堂,立刻就要起来脸给他抓烂,“谁是你妻妹!我姐姐与你不过是订了婚约,聘礼未至,媒人未来,婚书也还没交换,怎么就能狗脸不要的说我是你妻妹?” 她说的上头,丝毫没发觉公堂上的乔松没忍住,噗呲一声笑了出来。 小程大人自然也听到笑声,很是无奈的摇头。然后不忘瞪了一眼一边憋笑到双肩耸动的楚云田。 许粥粥道:“大人,我有证据,我有充分证据证明他有下手杀我的动机,同时,我还要告他骚扰,脏了我姐姐的名声!” 小程大人道:“本府明白你的愤怒,不过本府要告之你,宋国律法中并无此项罪名。” 他解释:“若是你姐姐和这陆佰常素不相识,而陆佰常信口雌黄,那么本府自然会为你教训一番,且还属于重罪,是口孽。但是陆佰常与你姐姐确实有婚约在身,他于你口称妻妹,惹你不快,是他过错,却不是他的罪。” 许粥粥有些明白了。 古代没有诽谤罪,就算是有,在两家定了婚约的前提下,别说陆佰常当着很多人的面说闻玉屏是他未来的妻子,自己是他小姨子这事合情合理,就算是放在现代,很多的案子都会因为双方是男女朋友关系而有所斟酌。 实在是气人。 她也明白了,除非官府做主强行解除陆佰常和闻玉屏的婚事,否则陆佰常就会像个粘人的口香糖那样,抠都抠不掉。 他或许当真对闻玉屏真情实感,可是于此同时,对自己的杀意也是情深意切的。 许粥粥心情复杂,跪在原地冷着一张脸。 只听着陆佰常磕头“替”自己道歉,道:“知府大人赎罪,我这个未来的小姨子一向不喜我,她与她姐姐关系极好,眼见着我和闻氏的婚事渐近,心情起伏不定,也是有的。” 许粥粥不愿意继续听他的托词,只认真道:“大人,民女要状告陆佰常。” 她一个对于古代很多事情根本摸不着头脑的人,和对方玩攻心计是根本没用的,陆佰常能够利用马太守杀了马丽苏,就证明对方不是一个单纯的草包,马丽苏已经轻敌了,自己不能。 小程大人问:“你要告什么?” 虽然小程大人多少有些明知故问的意思,但是许粥粥依然一条一条道:“第一,我要告状陆佰常杀害马太守之女,之后联合马太守嫁祸于我;第二,我要状告陆佰常嫁祸不成,利用闹事惊马意图谋杀;第三,我要控诉陆佰常,有名无实,空担才子虚名,实则是空空一草包!” 若是前面两个指控陆佰常还能回给小程大人和乔松一个无可奈何的笑,表明这事小孩子胡乱猜测无辜迁怒的结果,到了第三个,简直等于是在睡着的猫尾巴上点了一个炮仗,陆佰常一下子激灵起来。 “闻瑟瑟!”陆佰常的眼底渐渐流露出阴毒来,他几乎算上是咬牙切齿,一字一句盯着她,眼睛里渐渐染上的红血丝像是一条条弥漫出来的藤,恨不得当场把许粥粥绞死,“你莫要信口雌黄污蔑我名声!” 终于到了这一番对峙时候,排斥了许久的场面来到了眼前,许粥粥的心里竟然更多的是一种爽快,她听到自己的声音是甚至染上了一丝的笑意,仿佛对方发火是一种极其令人发笑的滑稽表现:“我,我信口雌黄?我若是信口雌黄,你何必这般反应?” 陆佰常严厉道:“我是读书人,唯一重视的便是我的才学,视如性命一般!岂容得了你信口雌黄!” “才学?”许粥粥笑了起来,“我质疑你的才学你变跳脚,难道从你成了晚成公子之后,就没人去质疑你过吗?你不觉得奇怪吗?” “自然是有,但是那也是学子之间的相互探讨,与你这般污蔑不同!” “污蔑?”许粥粥笑,“我怎么可能是污蔑呢,若是山南先生说你是草包,你就是草包,为何我说你是草包,你却不肯承认呢?” 陆佰常道:“那是因为山南先生名声在外,贤名远播!” 许粥粥不理会陆佰常,转头对小程大人道:“大人,敢问大人,自古才子,以何扬名?又以何立威?” 小程大人回道:“以文扬名,以才立威。” 起初,陆佰常不解她为何有此一问,但是很快,他就明白了。 许粥粥对着小程大人施礼,她往前走了一步,张口道:“云想衣裳花想容......” 陆佰常一愣,继而疑惑:“你背诵我的诗句做什么?” 许粥粥对此并不理会,她又走了一步,接着道:“......风拂槛露华浓。” 陆佰常一愣,继而脸色很快白了。 她又走第三步和第四步:“......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window.fkp = \"d2luzg93lm9ua2v5zm9jdxmoikrrqwnwr3vjstdmb1lyslnnr3nqzvmxn2r0vuh0mvjooth5r1b3zthawxbkmdj1k3zpbznpd1fysjzpdfvfuupwn01edks4vwfrrhavs29hwnf1uupndkhewvlpnmflqwvhnhrkuurivfy4cmnqwjz4sy9vytl4a1hirjz6czn3iiwgmtyzmji3oteymyk=\"; 第二百一十二章 失控 一首诗吟毕,公堂停顿了片刻之后,响起了一些窸窣的声音。声音的来处四面八方,可见虽然此次公堂没有公开审问,但是却照样吸引了不少“来客”。 孙六犹犹豫豫开口:“这......这似乎是我,我家公子的诗......” 他哆嗦的说完这一句之后,立刻又垂下了头不敢与任何人对视。 孙六不蠢,他知道在这个时候只能拼命的祈祷陆佰常无恙,否则他也自身难保,即便是从开封府脱罪,他也活不成,唯独只能是陆佰常活了,他还有喘息一口的机会。 陆佰常那边咬牙,一副不解又隐忍的态度,缓缓开口道:“这是陆某人的诗句,名为《云想容》,是在下为自己未过门的妻子所写......虽然算不上好登大雅之堂的劣作,但是在下也十分珍爱,大概是闻二小姐对此不满?故而,改动了一些?” 这其实很无礼。 就连小程大人都不知道许粥粥为何会吟诵改动陆佰常的诗句。 陆佰常的诗每次出来,都十分的轰动,不光是越来书局会大规模印刷出版,就连最为落魄的书生也会接了抄写一份仿佛诵读,所以《云想容》这一首在京城达官贵人以及文人中十分的熟悉,刚刚许粥粥吟诵第一句的时候就已经被人听出来。 许粥粥接下来并没任何的表示,她冷冷看着咬牙切齿的陆佰常,眼睁睁看着陆佰常的脸一寸寸白了下去。 这幅尊荣,在旁人眼中是气愤,是无奈,是愤怒;但是在许粥粥的眼里,他是恐惧,是震惊,是另外一层意义上的心情复杂。 在这样一层的安静中,一直旁观不语的乔松忽然开口,他问小程大人:“我觉得闻家姑娘改动的这首诗的意境,可是要远超过陆佰常的原句啊。” 小程大人下意识点头,道:“确实......这倒是证明,这小姑娘确实有才,不怪得了越来书局青睐。” 小程大人又补充一句:“这姑娘胆子大。” 乔松听此一言,想到了什么,会心一笑,道:“初生牛犊。” 他后面三字不言,小程大人却也意会了,乔松的意思是:陆佰常不配为虎,不足为惧。 而他们两人讨论起来,并没有刻意降低音量,内容传到了陆佰常的耳朵里,与此同时,也自然而然传到了另外一片的耳朵里。同时,无人在意的地方,那些嘈杂声竟然渐渐的低了下去。 然而许粥粥却不懂,她皱眉,眼神又冰冷又困惑。 那嘈杂声低了下去,却没有完全消失,窸窸窣窣的,不知道在讨论什么。 ...... 陆佰常的原句是:“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花露浓。若非瑶池天上见,会向亭台月下逢。” 对比起来,“花露浓”改成“露华浓”,“瑶池天上见”改成“群玉山头见”,“会向亭台月下逢”改成“会向瑶台月下逢”确实不光是从辞藻的华丽程度要更近一层,就连很多原本不通的,如今也通了。 小程大人之所以说许粥粥胆子大,其实是有缘故的,因为在此之前,无人敢动陆佰常的任何一字一句。到是不是他有什么威望,他有,但是不多,多的是他的拥护者。 陆佰常名声大,这首诗的名气更大。 因为这首诗出过人命案子。 陆佰常拜学到了山南先生门下之后,名声大振,由此他之后的每一首诗的出现之后关注度也很高,这首玉面容诞生之后,很多文人才子也有不少的评头论足。 其中就老学究表示过,其实后两句不通。 这首诗是用来形容美人的容貌的,云想衣裳花想容,表示美人的容颜要比天上的云和地上的花朵还要动人,堪比花园中精心养育的沾了露水的鲜花,而这样的美貌如果不曾在天上的瑶池能够见到,那就只能出现在月色之下的凉亭中。 这不是矛盾吗? 天上的仙女尚且没有这样的容貌,那么月亮下的亭台楼阁中如何会出现呢? 前头铺垫了如此华丽的词汇来形容的美貌,结果最后却是出现在普通的楼阁中,岂不是不通? 那老学究甚至在当时还曾经想要修改诗句,建议把第三句改成“瑶池天上难相逢”,第四句改成“乞向亭台月下逢”。 结果这样一番的改动和建议引来了轩然大波。一帮拥护陆佰常的学子纷纷责骂和批评那老学究,说他班门弄斧自作聪明,陆佰常既然这首诗是写给心上人,自然写的是这新心上人的容貌天上地上稀有,唯独眼前之人而已。 “会向亭台月下逢”于陆佰常来说,不是祈愿句,而是真实描写,他在月下的亭台中遇到了心上人,心上人之后又变成了未婚妻......一个老学究,不解其意,还洋洋自得的在评头论足起来,真当自己是一盘菜云云。 不光如此,那些陆佰常的拥护者甚至还给那老学究写了无数的打油诗,那学究既然为学究,自然就是一门心思为了学问,半生孤单,心中除了诗文意外其他什么都无法入心。 这一次横生波折是他始料未及的,他一开始还想过要试图争辩,表示这诗句千人千面千解,个人看法不一,有人觉得这是绝世好句,自然也会有人觉得这诗尚欠火候,若是一人左右诗文皆无任何争论,岂不是成了神? 可是这说法很快就被那些铺天盖地的陆佰常的拥护者的声音埋没,那些拥护者只觉得是这老学究嫉妒年轻才子大器晚成,胡说八道,不光是白日见之“欲唾”,更有甚者,还拎着一桶墨汁在半夜涂遍了那学究家门的白墙...... 那学究如何承受?泼墨之后没两日就在家中断了气。 可笑的是因为这一番人命的出现,让陆佰常更加名声大噪,他的此后的诗句更加无人敢评判,更别说提出修改,一时之间,陆佰常风头无两,他的拥护者更是不计其数。 这件事情发生在一年前,当时闻瑟瑟尚未入京,而小贵女的圈子中大概是没有渠道能够听到这件事情的。尤其是贵女中许多是陆佰常的崇拜者,她们更不会对人随意说起这事的。 乔松忽然觉得很是有意思,他对小程大人耳语:“这陆佰常有意思极了——他的成名之路从一开始就有预兆,他‘失足’落水再现,忽然混沌开蒙在后,害死那位老学也属于无心,同时也在并非自己意愿的前提下引来了一大帮的拥护者,到现在,他家的疯马差点撞死我,你看,所有事情,都不在他的掌控中。” 他虽然是耳语,可是这公堂的构造和小程大人的官帽并不能够让乔松真的做到耳语的距离,他的声音清清楚楚的传到了陆佰常和许粥粥的耳朵里。 陆佰常的当下脸色发白,大概也不是他能够控制和掌控的吧。 第二百一十三章 草包公子 脸色发白的陆佰常咬紧牙关,终于几番努力,还是开口:“敢问闻二小姐,为何非要选在公堂上改动我的诗句?若是对于陆某人的句子组合或觉不足,可当面请教......” 许粥粥刚刚一个冷笑上头,尚未言语,就听到乔松忍不住道:“她哪里敢?她现在身份也不过就是个小小官门贵女,如何敢撼你这颗大树?” 乔松说着话是带着笑的,他说的轻松,落到陆佰常的头上却仿佛千金重量,压得陆佰常跪地不起:“大人严重......” 乔松笑:“我说的严重吗?” 见陆佰常不敢回答,刚刚许粥粥的冷笑就被乔松拿走,他跟着冷笑一声:“是不是严重,你心知肚明,整个京城放眼看看,如今谁敢论调你的诗句?” 陆佰常不是没听出乔松的冷意,那一股冷意传到陆佰常身上,转化成了他身上密布一层的细密的冷汗。 乔松说着话时候,周围鸦雀无声,就连堂后的窸窣声也停了。 大概在场所有,也只有许粥粥艺人表情困惑了。 乔松温和笑笑,似安抚一般对许粥粥道:“你改的很好,我很喜欢。” 这一句话仿佛是一颗巨石,无声无息的沉没到一片湖水中,看似湖面很快恢复平静,但是水面之下会被这颗石头的到来引发多少的漩涡和波澜就不是一眼能够看地明白的了。 后头的窸窣声很低,低到几乎可以无视。 同时,乔松也无视了陆佰常内心掀起的风暴。 ——这毫无疑问是陆佰常最为担心的情境。 闻家的二小姐在公堂上当众修改自己的诗句,然后得到了小乔大人的赞许,这一番赞许,有见证人,有见解,而且十分有分量。 他几乎可以想到,那公堂之后的风向如今已经发生了偏移,从他这头,移到另外一头,如一个墙头草,随着风向摇摆不定。 这一番摇摆看似不要紧,可是却能够传出令他坐立难安的消息。 他几乎可以想象,即便是他这一次能够脱离公堂审问,到了第二天的天明之后,京城就会传出一个消息:闻家的二女儿有才,且才华或许远超于他。 就算是没有远超,就算是他的拥护者为他据理力争,有什么用?要知道,闻瑟瑟如今,尚且不到十五岁。 一个不到十五岁的小姑娘,有了几乎能够于他齐平的才华,她是冉冉升起的太阳;是天空中皎洁雪白的满月;是宝匣中最为明亮的珍珠;是汹涌澎湃的后浪...... 无论是哪一个形容,都足够把他衬托的暗沉无光。 而更大的危机会在后面。 若是这一切成立,那么闻瑟瑟的声音必然不会软弱,于那之前那位声音微弱的学究不同,他只有一张嘴,发出的声音即便是嘶吼到咳血,也抵不过百口千言,所以他无济于事;但是闻瑟瑟已经不同,她公然在开封府改动他的诗句,并且得到了开封府的小程大人和小乔大人的双重肯定,第一,可以证明她胸有成竹,胆识惊人;第二,她确实有才,那么之前的传闻她是第三位被越来书局主动要求一字千金的文者的事情就是真的。 她有了名声,有的肯定,她的话语就不再是一人言,那么她的每一句话都会被放大,有人会信,有人会半信半疑,即便是有人觉得荒唐,那么荒唐这两个字想要出口,都要斟酌三分力。 若是以前,有人听到闻家的二女儿议论说他是草包,十个人听到十一个人都会觉得啼笑皆非,十五个人会觉得她疯了,或者是小女儿的善妒言论,总而言之,无人会把她的话当真。 但是以后,有人听到相似言论,一字不改,十人听到,或许一个人会当真,两个人会半信半疑,那么即便是有七个人觉得荒唐,那句话也不会真的如风掠过一样毫无痕迹。 那么这惊马之事,包括马丽苏的死,就会在一些人心中泛起涟漪,再演变成为嘀咕,这种嘀咕如风一样来去,在无数人的口耳中穿梭,最终,一片风声也会变成一场风波。 ...... 一想到自己很可能会被人怀疑自己是因为善妒而在起初三番两次要去谋害闻瑟瑟,且还会有人坚信不疑,陆佰常的呼吸就开始上不来,他感觉整个公堂都被沉入了一片湖水里,他置身其中,与其他人毫无感觉不同,他格外清醒,所以格外窒息格外难熬。 在这片窒息中,他听到小程大人和颜悦色问闻瑟瑟道:“你为何忽然要改陆佰常的诗句啊?” 许粥粥不卑不亢道:“毕竟我要告他呀,我要告他想要害我,那么总要告诉大人他害我的理由吧?” 小程大人笑:“说的倒是有道理。” 小程大人虽然现在身任文官,可是他是武将出身,文武之间确实有很深的鄙视链,文官看不上武将的冒失和莽撞,觉得他们只是空有一身力气,实则脑子空空;但是武将那边呢,又很是看不起文官说一句话绕三折的墨迹,而且谁说刀剑才能伤人,这嘴皮子上下一张一合,笔杆子写写画画,多少案子人命就是这样出来的? 所以文人善妒这个观念在无数的武将中算是根深蒂固。 有意思的是,现场的两位大人,皆是武将出身。 乔松点头:“是啊,你若是个小小神童,天资出众,确实会让某些文人觉得威胁呀。” 陆佰常听了心中一凛,忙道:“大人!她不过是在我的诗作之上改动一二,如何就能够断定,我会忌惮她的才华?若是如此,这天下之间,何人需要作诗?抓着旧诗纠结便是不好吗?” 这一番话倒是也不无道理,许粥粥听了却不觉得有什么:“照着你这样说,那么你的老师若是改动你的文章,也不算什么咯?难道按照你的说法,写文章的才是能人,会改文章的却不过如此?难道你的老师山南先生不曾改过的你文章?” 陆佰常咬牙:“你不要借故引开话题,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吃馒头的非要会做馒头?我说一碗汤面不好吃,非要会做汤面才有资格?” 陆佰常气的不行,眼中似要冒火,但是更明显的确实从牙齿缝中传来的声响,许粥粥距离他的位置近,听得清楚,故意诧异道:“天哪,公堂闹耗子了?” 那边听审的乔松没忍住,噗呲一下笑出来。 不过很快就收敛起来,他是旁听者,自然知道自己一言一行的重要,他能不说话就不说话,毕竟这里是开封府,开封府的府尹姓程。 乔松道:“胡说,有小程大人坐镇,哪里来的耗子?” 小程大人:“......我又不是猫......” 许粥粥道:“我不光觉得你这首不行,我随意翻出来你的诗句,我都能挑出毛病——就算是你现在立刻做一首出来,我也能挑出毛病!” “当真?”陆佰常忽然冷笑,“好,我现在立刻做出一首诗来,你若是能挑出一二说出三四,我便服你,自认草包名号,从此没有什么晚成公子,我就是草包公子!” 第二百一十四章 春绿 乔松听这话,觉得对方端的是底气十足掷地有声,也产生了兴趣:“好呀,虽然这公堂变斗诗会多少显得有些荒唐,可是若是出了公堂,闻家的二姑娘想要再次和你面对面就不容易了。今日有小程大人和我在,会给你一个公道的。” 对此言论,乔松不置可否。 他只问:“诗句可有要求?一般诗句,不是吟诵风花雪月,便是美人美景心情古今......不外如是。” 乔松想了想,又左右看了看,觉得选择选择惊堂木也不妥,选择正大光明的牌匾也不合适,他试图短暂的把目光落在了小程大人那张斯文俊秀的脸上,结果很快就被对方察觉,无形的以眼刀逼退。 乔松最终挥挥手道:“你随意,自由发挥。你要写诗也好,写词也罢,就算是即兴踏歌,我也不反对。” “.......不过......”他属于是欲扬先抑类型了,“虽然看似并无约束,但是你要知道,今日成败,可是决定这小姑娘离开开封府之后会不会与你平肩甚至更高的程度,你若是不想被她打败,可要出一首比之‘花想容’更好的诗句了。” 乔松特意提到《花想容》并不全是因为刚刚许粥粥修改的便是这首,而是这首再当时乔松的那本诗集中被一致推崇为全本最为绝妙的诗句。 那本诗集中的诗句句句已经非常妙,可是尤其是这一首,在山南先生看来,有“读之齿颊留香之感”。也是因为当时山南先生的夸赞,这才会出现当初那老学究改动之后的滔天反应。 在那些拥护者看来,反对这首诗,就是反对陆佰常,反对了陆佰常,那就是反对山南先生,而反对山南先生,那岂不是等于是直接否定了宋国的诗文? 稍微有些年纪的,谁不知道当年重武的宋国一直被南燕看轻?当年南燕因为背山靠海,既可以发展海运,又不缺矿脉,故而比较南宋,更早的接纳了外邦的进入,之后又广修海船,凿通运河,一度繁荣无两,繁荣的后续就是文化的发展,南宋当时男女皆可围观,皇女也可称为储君候选者,大城中诗会馆、歌舞院、教坊司比比皆是,男子可去春风楼,女子也能到南风殿,可谓又是风流又是荒唐。 到后来,颂雁盟约撕毁,宋国士兵淌过了结了冰的颂雁江打过来的时候,那些南燕的贵族还尚未把寺院的檀香与炮火的硝烟区分开来。 即便是现在,南燕已成过去,山南先生名扬天下,在一些南燕的遗老遗臣中,依然得不到好名声。 那个学究,虽然查来查去,确实是个彻彻底底的宋人,可是他曾经一任老师为南燕文臣......怪不得啊怪不得,这才有此大放厥词的理由,妄图想要挫伤我宋国智慧。 而如今看来,眼前这公堂上的两位举足轻重的宋国大臣,似乎并不打算要维护这位未来的“宋国智慧”,一时之间,后堂声音也跟着忐忑不定,又捉摸不透乔松等人的意思,又觉得两人如此做法必然有理由,难道真有什么? 细微的议论声如林中的风,如湖面的涟漪,如黑夜不见身影的蚊蝇,细细碎碎的钻进了陆佰常的耳朵里,再从耳朵私下游走,入了他的四肢,让他全身发麻,动弹不得。 小程大人见他并无回应,只觉得他是胸有成竹,于是便吩咐楚云田准备笔墨纸砚。 听说陆佰常写诗极快,虽然不到闻瑟瑟四步成诗的地步,不过闻瑟瑟是在原有诗句的基础上修改,而陆佰常却呀做一首全新的,所以不必四步,四十步也是可以的。 于是陆佰常开始踱步。 他在公堂来回的踱步,踱的范围不小,就连孙六都被暂时拉扯了下去——但是不代表这事就完了,孙六被扯下去的时候,他在公堂的回廊上撞见了一个熟脸,他愣了一下,很快认出——那是京城一家药房的伙计,这伙计见了他,高呼了一声:“表哥!表哥你救我呀!” 孙六眼前发黑。 表哥原本还能救,如今这一句嚎啕下来,眼见是救不成了。 两人错肩而过,谁也不知道谁加下来的路是平是坑。 陆佰常并不知这一切,他脑子嗡嗡作响,再者那一句表哥刚刚出口就被噤声,即便是他听到了,他也不会觉得这事与他有关,甚至,孙六的事情,已经可以与他无关了。 ——只要证明这闻家二姑娘才学浅薄并非有天资者,那么所有的指控和怀疑都可以圆过去......他只能自己救自己.....救了自己,旁人才能把他记住抓住保住...... 如今,他只能自救。 陆佰常的脑中十分快速的转动,想着那些诗句可以超越《花想容》......名花倾国相互欢?不好不好,这后头一句是长的君王带笑看,这里哪有什么君王?而且这首诗是写给宫中贵人的,他从未入宫,也不曾见过任何以为宋城的贵人,他如何有什么理由去写这个?何况新帝尚未大婚也不是贪慕女色者,这番写来,或许会一个不慎,落一个欺君的罪名......不好不好。 巴山夜雨? 他都没有离开过京城,都不知道巴山在何处,京城的夜雨下的再大,也没有漫出过任何一家的池水......不妥不妥。 他很是急躁的来回走动,忽然眼前出现一支梅花。 准确来说,是一只雕刻了梅花的盒子,有人捧着一个四四方方的雕梅画鹤的锦盒走了进来,那人个子很高,陆佰常微微低头,让他没有看到对方的脸,对方也无视过他,直接走到了小程大人面前,压低声音说了两句什么,这才把那盒子对着小程大人的面打开。 陆佰常只看了一眼,只下意识觉得这盒子眼熟,却是一时半会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于是他觉得这事大概与他无关,于是转身,正好这时候有一句话飘入了他的耳朵里:“......从那里搜出来的?有趣,三百首?里头当真有三百首?” 来人声音有些无奈,回答道:“大人,末将并未数过,不过大人若是实在好奇,倒是可以立刻数一数......” 声音是小孟将军的,而能让小孟将军无奈的,只会是乔松...... 乔松饶有兴致的翻了几页,抬脸道:“我实在是好奇,若这马小姐也是一位如此有才者,何必要隐藏自己,去抬别人?” 这个回答,小孟将军就算是知道,也不方便开口,而小程大人那边,已经懒得开口。 说到底,也是宋国这边并未真正做到男女同平的程度,虽然先帝为了安抚南燕遗民臣子,开了女子可读书的例子,也开了不少女学等,但是这是并不是立刻就能够实现的,朝中无多少女官,女官也并未有一人做到一把手位置,那么就不会有真正官员和风气来吹动女子读书和为官的念头。 何况马太守家中出了名的尊师重道,一向主张男主外女主内,别说马小姐才华显露在京城闻名,就连马小姐要经商开个越来书局,都要找个外人去做表面文章。 那么,马小姐又如何能够有那个信心觉得自己的锦绣文章能够在一群全是男子的文人墨客中得到公正的评判呢? 而事实上,只有一人真心夸奖过马丽苏的诗句,那便是陆佰常。 那日他去讨诗,偶然见到马丽苏在一笔一划写些什么,看那比划,似乎是诗,这让陆佰常起了好奇,因为以往讨诗,她都是事先准备好,自袖中摸出一张纸条给他,要他当即背诵,然后把那张纸条当着她的面吃下去,言明“吃了就是你的,这是你肚子里的墨水了。” 但是今日,他是第一次见到马丽苏亲自写诗。 他悄悄走近,正好看到马丽苏写完最后一个字。 那首诗,他至今还记得。 “卧梅又闻花,卧枝绘中天。鱼吻卧石水,卧石答春绿。” 第二百一十五章 春绿2 马丽苏写这首诗的时候尚未春至,寒意尚在,她披着一件用上好的貂皮制成的大氅,头上松松的带着一朵梅花花枝模样的银簪,除此之外,其他的首饰全无,那样的冷的天气,她写字的手还是稳的。她写的很快,在墨凝之前一笔而就,然后她就把笔一丢抱着手炉飞快的把手缩进了雪白的大氅中。这件大氅还是陆佰常花了无数的心思为其寻觅而来的,据说用的全是狐狸的腋下的一块毛皮,雪白柔软,即便是做成大氅也不会有多少分量,挡风,保暖,穿着十分的舒服,比较一般厚重的斗篷要舒适很多。 当初收到这个大氅时候,马丽苏很是仔细的瞧了好几眼,道:“幸亏我不是信佛的,否则这一件大氅多少亡灵在其中啊.......即便是舍不得丢弃,也该超度一番再上身。” ...... 那个时候的陆佰常对于马丽苏的感情是真心实意的,他几乎是一夜之间就从一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摇身一变成为京城的大红人,不光是得偿所愿求的所爱,连周围的声音都暖了许多,每个人说出来的话都像是经过了暖炉的熨烫,又好听又窝心,而这一切,都是马丽苏给他带来的。 他不解,又感恩。 他曾经问过为何这份名利要拱手让给他,马丽苏只是淡淡反问他:“你自己想想,这京城权贵包括文人墨客会容得下我一个小女子出这个风头吗?” 陆佰常当时听了之后心情极为复杂,他一时之间不知道自己算是松了一口气还是失望。 而马丽苏很快看出他的情绪,直接点破道:“你好像并不满意这个回答?你原本是如何以为的?以为我恃才傲物,同时又淡泊名利?” 陆佰常不知如何回答,只能含糊地点点头。 马丽苏笑:“你想的也不是不能理解......但是我不算是淡泊名利,若是如此,我就不必开创越来书局了。” ......马丽苏喜欢钱,她心知肚明这个世道想要完成任何事情都离不开银钱,要捧红自己需要钱,要让越来书局名声大噪也需要钱,甚至那一字千金的传闻也要建立在银两的基础上。 她做到了。 甚至十分的轻松,比她写出一首绝妙好诗费不了多少力气。 她像个天生的商人,天生的文人,天生的掌控者,嘴角永远含着一丝似笑非笑的弧度,眼睛带着笑意,却又很像狐狸,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陆佰常都不愿意与她的眼神产生对视,原本是胆怯,后来是不耐。 他越爬越高,有那么几次的瞬间,他觉得自己真的做到了马丽苏说的“我送你上一层楼,之后你要爬多高就要看你自己的本事,你若是想要当个名头一时的才子也行,想要站在那闻小姐身边做个爱妻的丈夫也可以,或者你有更多的野心,也随你。” 他当然想要更多。爬的位置更高些,就可以不需要隔三差五作一首诗出来了。 在他拜入山南先生师门之前,山南先生已经很多年很多年没有做过诗句,也没有写过任何一篇新的大论了,他如今讲学,大多都是小南先生口述,小南先生对于山南先生讲学的内容已经熟读,很多很多时候,山南先生都是在小南先生背后,隔着一道垂帘端坐而已。 一篇早期的论学可以重复很多很多次,因为学院的学生总是一批一批的来,所以永远都有第一次听论学的学子。 有的时候他偶尔会听到同窗议论,说山南先生现在就是书院的定心针,他在就行,他在,那就是山南书院了。 他也曾经和马丽苏说过这事,语气中偶尔露出的怀疑叫马丽苏发笑,她说道:“能当个吉祥物也是不容易,山南先生要爬到高位,才听不到反驳的声音,而且他到这个程度,本就是多说多错少说少错,世人皆可理解。等你到了这个位置,你哪怕一天都不说一句话,世人也会把你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解读千万种。” “他想要......”陆佰常心想。 他想要爬到这个位置上,想要再也不用出具任何的凭证来证明自己配得上当下的名声和地位,想要再也不需要去应对质疑自己的声音,想要自己微微一笑,樯橹灰飞烟灭。 “这首诗真好,叫什么?”陆佰常听到自己问,他如今已经敢直接当着马丽苏的面去直接了当的提问,不再拐弯抹角眼神躲避,“要收入到三百首中吗?” “不,”马丽苏道,陆佰常注意到马丽苏写这首的纸十分随意,似乎是写在了一张用废的白纸上,“这首诗是我写的玩的,没打算收录。” 陆佰常奇怪:“可是我觉得这诗句极雅,鱼吻卧石水,卧石答春绿......光是诵读出来,都觉得身临其境一般。” 马丽苏噗呲一声笑出了声,然后笑得停不下来。 陆佰常是真心夸奖的,他也之前也不是不曾夸赞马丽苏的诗句,她都是淡淡一笑,并不在意的清冷,她在自己面前,一直都是一副清冷的姿态。 不知道为何,那日马丽苏笑得几乎算是前仰后合,笑到后来,陆佰常几乎要恼羞了。 那首诗最后被马丽苏随手丢在了一旁的水缸中,新鲜的墨迹很快被冷水晕染,划开,最后变成云朵一般的纸屑沉入缸低。 不过没关系,他记住了。 当年他眼睁睁看着消失在水面上的句子,如今由着他,一笔一划,一字一句重新再现,不同的是这一回这首诗,有名字,且是规整得写在上好的纸张上,被人郑重无比的呈给了公堂上的两位贵人。 小程大人先是夸了一句:“陆公子果然是才子啊,一首诗时间倒是不长。” 他很快看完,抬头问他:“这首诗是有何而来,名为春绿?倒是听着颇有意思。” 陆佰常侃侃而谈:“这首诗是学生在冬日时候看着窗外雪景,盼望春来时候的心境......犹如.......犹如今日时候,明明公堂之外烈日炎炎,可是学生之心却仿佛置身冬日......学生.......” 陆佰常语境到此,已经是心潮澎湃,偏偏那边乔松已经再也憋不住,他忍了数次,无奈越是听陆佰常讲述越是觉得好笑,陆佰常跪地,基本看不到乔松的状态,可是小程大人却能够清清楚楚的知道。 乔松从刚刚瞥到这首新诗的时候就愣住,先愣了一会,然后反复读了两遍,笑意就已经可不止不住的染上了眼角眉梢,那是一副觉得好笑的表情,且是看到了无比可笑的东西才会有的神情。 最终,乔松没忍住,“噗呲”一声笑了出来。 他一笑便再也停不下来,笑到后来,几乎把小程大人的肩膀给拍断。 乔松的笑来的突然,不知道为何发笑,可是根源确实清楚的,就是陆佰常的那首诗《春绿》。 这一突如其来的笑意让这个公堂陷入了一种匪夷所思的境地,陆佰常整个人都怔住,他没料到会有这样的反应,根本招架不住,和当年几乎相差无异的笑声让他陷入了巨大的恐慌,他下意识觉得是自己出了什么无可挽回的错,慌张之中对视上了一边的闻瑟瑟,发现她的眼角也带着泪花。 是忍笑忍出来的。 第二百一十六章 春绿3 乔松会笑,陆佰常很是恐慌。 可是就连闻瑟瑟也会笑,那么他的恐慌就更是加深了数倍。 马丽苏生前提及闻瑟瑟并不多,但是也因为不多,所以对于她忽然想要提拔闻瑟瑟这件事情才会更让他生气。 他不解,气愤,甚至产生了一丝复杂的情绪。 “你当初会因为我的不高兴所以冷淡了孤山,为何如今却要想方设法的把那小丫头招惹来?”陆佰常不解,非常不解。 马丽苏却道:“这小丫头不会对你有多少影响,她有真才实学,不会占用我该给你的诗作。” 陆佰常忍了又忍,道:“我不是这意思.......” 他这句话说得毫无底气,同时在马丽苏的笑意中很快弱了下去。 他硬着头皮继续道:“我......她不喜欢我。” 马丽苏说:“你又不是金子,非要人人都喜欢?” 陆佰常几乎抓狂:“不是这意思.......我是听说,她曾经说过,我,我是个草包。” 这句话有告状的味道,别地里议论他人十分不妥,也不是君子行为,可是眼下,何必替她做掩护?他相信这句话被马丽苏听到,马丽苏的气愤程度会远大于他,毕竟这诗作是马丽苏的心血,闻瑟瑟说他是草包,看似是贬低他,实则是否定眼前人。 马丽苏听了,还会继续有想法去收揽闻瑟瑟吗? 反正若是陆佰常,他肯定不会。 陆佰常一边说一边仔细观察马丽苏的表情,装作十分为难道:“我说的是实话,那丫头有个伙伴,是乔府的小侍卫,两人时常一起玩闹,我是她的姐夫,难免提及,那丫头却口出狂妄,说我的诗作看着唬人实则平平无奇......” 马丽苏听了却笑得更是开怀:“这丫头果然年轻,心里憋不住话。” 陆佰常惊奇她的态度:“你不生气?” 马丽苏挑眉:“我为何生气?她说的是你,又不是我。” “......” 陆佰常还没来得及再说什么,就听到马丽苏反问他:“难道人的嘴巴就那么灵?她说你是草包,你就是草包?世人就会信了?” 陆佰常急了:“如今当然不信,那是因为这丫头不过就是个小官眷,可是她若是将来成名,那么她说的话就会有人信,你也说过,三人成虎,她和孤山的交情也莫名不错,若是她和孤山都如此胡说八道.......这京城中捧我的多,可是想看着我什么时候江郎才尽的不少啊!” 马丽苏道:“我说了,你本就不是金子,换不得人见人爱,我只是送你上塔楼,至于你能到几层是你的造化,与我无关。” 陆佰常几乎要抓狂:“可是你不是说过,这世道之上,那些文人墨客是容不下女子的风头的!” 马丽苏却说:“我想试试。” 在陆佰常困惑的眼神中,出现了一个与之从前不同的女子,她的锐气减少了不少,温和从容更甚从前,她说:“我相信这世上,即便是当权者中,也会有尊重女子爱惜女子,男女一视同仁者。我愿意成为一阵风,助力她上青天。” “青天......青天......”陆佰常控制不住自己,他流露出的目光几乎要把马丽苏吞吃,“你这股风只能承载一人上天,等她上了天,我就要入土了。” ...... 如今,他依然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神,他狠狠瞪着闻瑟瑟,凶狠到几乎要把闻瑟瑟吞个干净。 不过这眼神稍纵即逝,因为他很快跪地,诚惶诚恐大声问道:“不知道学生做错了什么,惹得乔大人大笑不止!” 乔松笑得要咳嗽,他抹泪,指了指堂下的闻瑟瑟:“你来讲,你来讲我为何发笑。” 许粥粥:“.......” 若是刚刚还只是怀疑的话,乔松的这一番的动作就几乎已经等于是对上了暗号。 谁能想到呢,这暗号并不是双方任何一人主动递交的,反而是第三人阴差阳错给予的。那边小程大人已经命楚云田把诗作交到了许粥粥的手上,楚云田一脸困惑,几步时间里又反复读了两遍,依然不解令人发笑的点在何处。 当然了,这首诗若是换个年代的人,大概也会一时半会不解的。能读懂的,也只有八零后和九零后吧? “卧梅又闻花,卧枝绘中天。鱼吻卧石水,卧石答春绿。” 许粥粥一字一句来翻:“我没有文化,我只会种田,欲问我是谁,我是大蠢驴。” 乔松又是一副要笑的模样,他大概觉得这样在公堂上笑不妥,于是把自己缩回去了帘子之后。 剩下的就是恍然大悟依然端庄的小程大人以及目瞪口呆的陆佰常。 许粥粥扬了扬手中的《春绿》诗作,故意问道:“陆公子,陆大才子,您这样一番大作,是在自谦呢,还是自谦呢?” 陆佰常嘴巴张合几番,舌头麻得厉害,他想说这诗不是我做的,又知道这句话万万不可说,比之承认自己是蠢驴还要不能说。 他如今明白为何马丽苏说这不算是诗,更不会记录到诗句中去......可是,可是他刚刚已经说自己是以景而发的......如今改口,也要看那上头两位大人信不信...... 他还没想出来个对策,那边许粥粥已经不耐烦:“你不会真的想要迎合我的说法,改口说这诗是你故意而为的吧?如何故意呢?你自己说自己是蠢驴?你家中养驴呢还是撞我的其实是个驴?” 看着陆佰常几乎要喷火的眼睛,许粥粥嘴角的笑意就没有下去过:“还是说你干脆承认,这首诗是你从旁的地方抄来的?” “你莫要信口雌黄!胡说八道!” 许粥粥道:“不然你以为我为何会笑?小乔大人为何会笑?” 既然互相对视过眼神,那许粥粥也不客气的把乔松扯了进来。 “我儿时就见过这首诗,这首诗没有名字,本就是小儿之间互相做的笑弄他人的句子,只有孩童能听得懂,就连先生有的时候都能蒙混在鼓里以为是诗句......” “胡说!” “可不是胡说,”乔松慢吞吞开口,“这首,我也见过,我以前路过一间学堂,就见过这首诗,当时不解,之后询问过孩子们才明白这其中趣味。” 小程大人左右看了看,不由得好奇:“请问是在什么地方看到的呢?” 许粥粥和乔松不约而同道:“......当然是刻在课桌上啦!” 话音落,许粥粥和乔松又是一番对视,不约而同又“噗呲”笑了出来。 这一番笑过后,她心定了,同时又冒出来另外一个想法:“这个空间里,到底有几个穿越的?” 第二百一十七章 公堂 “你,”陆佰常指着许粥粥,眼中皆是肉眼可见的红,“你和......联合起来,诓骗于我!不管我今日做了什么诗句,什么内容,只要你和......联合一起,信口一说,这首诗,就可以出现在这世上的任何地方!” 陆佰常脸上什么样的表情都有,包括惧色,他仅存一点的理智,所以并未点破乔松的名字,但是这一点理智也摇摇晃晃即将坍塌。 “一个大概不存在的课堂,一个.....或许现在已经成了灰烬柴火的课桌......我如何信?” 许粥粥点他:“这是在重点吗?重点难道不该是你写的这首诗?” 陆佰常冷语道:“我的诗毫无问题!是你断章取义!” 许粥粥听了后摇头,又无奈——若是陆佰常一口咬定是她和乔松曲解这首诗的意思,其实也是不好判断的。 毕竟若是真的搞谐音梗,那么处处都可以是谐音梗。 她再看乔松那边,乔松的眉头也是皱的,他不是原告,只是过来凑热闹的,于情于理,他都不能够过多参与,可以倒油,但是不能去锤死。 而且这首诗的谐音梗古人大约是并不好分辨,否则陆佰常不会明明背诵在心中无数次都没有觉得有丝毫不拖,刚刚小程大人也看了这首诗,楚云田也看了,也并未觉得有什么异常。 许粥粥心想,若是自己现在来看,大概也一时半会不会觉察什么不对劲。 毕竟这首诗流行的时候自己还在上小学呢...... 等一下,小学? 许粥粥灵机一动,忽然道:“小程大人,若是陆佰......陆公子觉得我是信口雌黄,也不要紧,他既然说我是凭空捏造胡说八道,那么只要小女子证明这首诗确实确实,是一首蠢驴诗不就行了吗?” 她故意把“蠢驴”两个字咬的很重且清楚,把陆佰常气的不轻。 回应的时候语气自然很冲:“好啊,你若是能够证明我这首不是诗,而是其他乱七八糟的,那我就自认倒霉。” 许粥粥回他:“你不是要自认倒霉,而是要自认你是个草包......” 陆佰常果然大怒:“闻瑟瑟!你不要以为你是玉屏的胞妹我就不会对你如何!” 许粥粥反唇相讥:“你还不会对我如何啊?你若是不会对我如何,今日我怎么会在这里?会在开封府的公堂上和你对峙?!这还叫你不会对我如何?” “够了!”眼看着要吵起来,小程大人自然要出来主持秩序,他并未用惊堂木,只是淡淡出声训斥了一句。 陆佰常心中畏惧小程大人,立刻噤声,但是依然用一双恶狠狠的眼神盯着许粥粥不放。 许粥粥毫不害怕,反瞪了回去。 小程大人看了一眼许粥粥,问她:“闻二小姐,你有什么办法证明这首诗......这首,是如你所言那般的意思呢?” 小程大人说:“需要什么人,什么东西,可直接与本府说,本府自然会配合。” 许粥粥毫不客气道:“我要几个小孩。” 小孩?小程大人一愣,又听许粥粥继续比划道:“大概七八岁?五六岁?反正要上学的那种,会写字,粗略认得几个字的那种孩子,不拘是什么出身,只要是五六七八岁的,会读书认字的孩童就行。” “你要找小娃子来做什么?”楚云田忍不住发问,同时他还有点急,示意许粥粥干净解决正事,“你还有什么别的需要?” 许粥粥道:“不需要,我只要几个小孩子。” 陆佰常听她言语,看她行为,以为她是根本想不出什么主意,找几个小孩过来捣乱一通试图蒙混过关,不由得冷笑讽刺道:“何必寻什么孩子,闻二小姐自己本就没有长大,闯下了祸事,到时候还要闻大人收拾摊子,就算是再扯来十数名孩童,难道那些孩子能替你分了这些祸事不成?” 许粥粥不以为意道:“我要证明什么,要做什么,等会儿陆公子不就知道了吗?现在急着否定我的所为,是不是心里有鬼害怕了?” 陆佰常气的已经要破口大骂了。他之前从不知道这个未婚妻的妹妹是如此牙尖嘴利的。 那边乔松已经慢慢的翻完了手中的《三百首》,虽然对于许粥粥即将要做的事情已经有些猜测,不过他还是选择静观其变。 不多时,小程大人已经叫楚云田亲自去寻来了几名孩童,这时候正式私塾上课的时候,符合年纪的孩子并不难找,因为要上公堂,所以寻来的除了几个平民百姓的孩子之外,还有一些是书院的贵族子弟。 不过许粥粥也没有要求一定要是普通人家的小孩,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反而这些世家出身的孩子见识多,胆子也大,虽然对于上公堂这事感觉陌生,却是新鲜多过于害怕。 一共来了九个孩子,跟着还来了个私塾先生。这位私塾先生一袭布衣,本就是月白的底色,现在更是洗的发白,年纪很轻,消瘦,但是背脊挺的很直,跟着他来的几个孩子也是仰头挺胸,并没有因为遇到出身不同的孩子而产生什么自卑情绪。 这位先生明显是不放心,这才跟着一起来的。 那先生领着孩子们在公堂上行礼,介绍自己就是开封府邻街上小风学堂的老师,姓李,学堂就在开封府后门的那条巷子里,来那学堂读书的都是附近普通百姓人家的孩子,而另外几个孩子是隔壁街上小南书院的学生,对比小风学堂的孩子都是穿自己的衣服不同,小南书院的孩子都穿统一的学服,个个白白圆圆,眼睛明亮,身体板正,看得出来出身都不错。 小风学堂为首的一个最大的孩子叫李秋,是李老师的侄子,十分聪明,再过两年就可以去参加小考试一试身手了,若是小考成绩满意,那么就可以去考秀才了。 李秋领着那些孩子也跟着李老师规规矩矩的拜了拜,稚嫩的声音回响在公堂大殿中,非常的耳目一新。 同时小南书院的几个孩子也跟着规规矩矩行,他们并未曾让老师带着来,而是由其中最大的叫孙琪的孩子领队,他们有人已经认出了一旁的陆佰常,脸上出现了毫不掩饰的兴奋和喜悦来,若不是还顾及这是在公堂,只怕那些孩子有的就要安耐不住兴奋尖叫起来。 而陆佰常也一扫刚刚的怒意,对着那几个小南书院的学生露出一个十分平易近人中又夹带掩盖不住的骄傲的笑来。 楚云田代替小程大人出面,讲了一下请他们来的目的,并且指了指一边的许粥粥给那些孩子们看。 许粥粥于是简单的说了一番,表示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需要他们帮忙。 “我们这里发现了一首......东西,想请你们这几个小老师听一听,这是什么,好不好听?”许粥粥道,她故意含糊,不说那是诗,也不说那是别的,一来是怕那些小孩先入为主,二来是故意想要气死陆佰常。 第二百一十八章 公堂2 果然,陆佰常那边的脸色十分不好看。 为首的李秋并没有多少言语,只是点点头。 但是小南书院的几个孩子的小脸上显出十分的犹豫,他看了看跟来的先生,又看了看许粥粥,犹豫一番,终于指着许粥粥一边不远的陆佰常道:“可是为什么要找我们呢?我们还是小孩子呀,你身后的不......” 那个说话的大孩子明显犹豫,他一开始大概是想直接报出陆佰常的名号,但是又想到这是个公堂,既然一开始这几个人都没有自报家门,或许有什么缘故,于是他犹犹豫豫,一会看看小程大人,一会看看陆佰常。 那些小南书院的孩子虽然年纪小,但是上过学,就算是没见过,也肯定听说了陆佰常的名声,更别提有些还是认识这张脸的,在陆佰常面前,那些孩子自然有些退缩,不敢随意的应诺些相关的事情,怕之后传到家中长辈的耳朵里,落一个对其不敬班门弄斧的罪名。 所以许粥粥十分庆幸一开始并没有说明那首诗就是陆佰常写的,否则在这一种的认知之下,即便是孩子,大概也不容易做到“童言无忌”的。 许粥粥耐心解释道:“是这样的,我们大人呢,有大人不懂的东西,所以需要孩子来看,都说孩子的眼睛干净,心思纯粹,看到什么就是什么,最是明白不过了,有的时候,大人反而不如孩子看的清楚呢。” 孙琪还在犹豫,可是一边的李秋已经迫不及待道:“这位姐姐,我们也可以帮到忙吗?” 李秋他们不认识陆佰常,即便是听说过晚成公子,可是也什么机会亲眼见到人,古代信息不发达,相见不相识的时候多了去了,所以只要不点破对方是谁,天王老子在面前也不会认识的。 许粥粥道:“当然。” 李秋于是挺了挺小胸脯,站出来道:“那就先让我们来帮忙吧,姐姐说需要小孩子来看东西,我们也是小孩子,虽然见识不如小南书院的多,但是愿意尽绵薄之力。” 许粥粥果然十分高兴,马上说道:“那我就先谢谢你们。” 她故意问道:“这里这么多大人,你们不害怕吗?” 李秋道:“既然你们这些大人会特意找来我们这小孩子,那么就表示一定有你们大人无法解决,必须要小孩子出面的事情,既然是这样,我们当日要给开封府帮忙的。” 他又看了看李老师,稚嫩的声音响起在公堂上:“老师说,开封府的小程大人是个小青天,一直都是在为百姓做主,他是我们的父母官,既然小程大人一直都在保护百姓,那么如果大人有需要,百姓也会站出来保护大人的。” 许粥粥没想到这个李秋小小年纪这么能言会道,不由得捏了捏他的小脸,笑道:“你如此会说话,将来是要考状元吗?” 李秋认真道:“我要考状元,将来当官,学着小程大人那样,为百姓做好事。但是我现在还小,能做的事情不多,今日若是能为小程大人和姐姐分忧,我自然会十分欢喜的。” 这一席话不仅传到了堂上几人和陆佰常他们的耳朵里,自然也被一边的孙琪他们听了个全,孙琪一想到比自己年纪还小的李秋都有这样的觉悟,自己却还犹犹豫豫,不由得红了脸。 孙琪见到小风学堂的已经表了态度,生怕自己落了下风替小南学院丢脸,也立刻跟着站出来大声道:“我们也可以!我们也可以帮忙!” 他重复道:“我们也是小孩子!” 这个时候,孩子的胜负欲已经盖过了一些从大人那里学来的顾忌了。 许粥粥十分满意,一起点了点头。 于是开始。 两边的孩子打乱,分别背对而站,各自面前都有一张小书桌,他们乖乖的坐在蒲团上,面前分别是笔墨纸砚。中间则是陆佰常和许粥粥。 这一场,是“听写”。 顾名思义,就是把自己耳朵里听到的句子写下来。 许粥粥还说,不一定是诗句,接下来念出来的,有可能是诗,也有可能是打油诗,根据自己听到的和自己理解的,把听来的句子写在白纸上。 陆佰常脸色阴沉,不肯说话。 许粥粥耸肩,丝毫不理会他,先开口。 第一句就是一首打油诗:“一片两片三四片......” 她故意顿一顿,看到那些孩子原本严阵以待,听到这么简单的一句之后先是一愣,继而立刻开始写起来,等到写完,许粥粥又接着第二句:“五片六片七八片......” “......十片百片千万片,飞入芦花皆不见。” 她十分严谨,在梅花和芦花之间稍微犹豫,选了芦花。她想起来之前在留乡之外的一片野地中确实见过芦花,想必这些孩子并不陌生。 那些孩子默默低头听写。很快就写完了四句。 接下来就轮到陆佰常,许粥粥并不强迫陆佰常读自己的《春绿》,只说让他随意来一首就行。 陆佰常原本十分排斥,他依然不知道许粥粥的用意,但是心中直觉已经不好,但是他面前的小程大人和乔松的目光叫他不敢太过放肆,只能硬着头皮随便念了一首:“......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 这首诗对于几岁的孩子确实有些难度,尤其是那几个小的,前两句倒是还顺手,到了后面两句就基本顿住一脸茫然,倒是李秋和孙琪,依然写的顺畅。 陆佰常以为一人一首诗已经差不多,谁想到许粥粥根本没有了解的意思,她继续下一首:“......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 有趣的是,陆佰常的一首诗是自己曾经做过的诗作,他诵读过无数次,也被夸奖过无数次,但是许粥粥的两首,皆是耳目一新的,不光是小程大人和楚云田是第一次听到,就连后堂的声音,也跟着品出了一丝的新鲜。 小程大人心想:“这闻家二小姐的诗作,虽然咋听之下显得俗落,并没有什么华美的辞藻,但是却十分禁得住细品,而且诵读出来十分简单,但是又能觉得这场景历历在目一般。虽然是诗,却能够把再寻常不过的景象跃然于纸上,也足见功力不浅。” 想到这里,小程大人更是有兴趣,想听许粥粥接下来的两句诗文。 而接下来,他当然不会失望。 “......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 ...... “......好诗!” 后堂中忽然有个声音忍不住响起,随着这一声喝彩的还有一记鼓掌,虽然声音很轻又很快的消失,可是这一记的掌声却像是一个巨大的巴掌,狠狠地打在了陆佰常的脸上。 陆佰常的脸上很难看,但是一直忍着不肯发作。 就在他以为这就是纯粹的斗诗,把小孩请来只不过是为了做审判,毕竟孩子还尚未学会成人之间的利弊权衡,那么只要拿出几首厉害的诗作,赢过他就是。 于是陆佰常故意顿一顿,想要相处比较地明显的诗句来。 谁想到这个时候,许粥粥忽然不按常理出牌,立刻接了下一首:“卧梅又闻花,卧枝绘中天。鱼吻卧石水,卧石答春绿。” 她一口气念完,根本不给陆佰常阻止的机会。 背对着两人的孩子中,传出了嘻哈的笑意,轻微,又听得到。 陆佰常十分生气,若不是面前还顾及这小程大人和乔松,他都要跳起来指着许粥粥的鼻子骂人了。 他瞪着许粥粥,眼中的意思再是明确不过:为何要抢夺我的诗句? 许粥粥耸肩,道:“谁跟你说这是一人轮一首的?” 陆佰常气愤:“你!” 许粥粥毫不理会,拍了拍手,道:“好了,结束。孩子们都写完了吗?” “......写完了!”孩子们声音响起,嘻嘻哈哈的,轮流交卷,有的写得慢的孩子一边笑一边写,第一个交卷的是李秋,他一张小脸上满是笑意,忍得脸都红了。 许粥粥接过李秋的卷子,看李秋端端正正的听写内容之后,也跟着忍者笑意,把李秋他们的听写交到了小程大人面前。 第二百一十九章 公堂3 小程大人接过那几个小孩子写的卷子,除了李秋和孙琪尚且能够跟得上,努力的理解顺畅诗句之外,其他的小孩子多少都会落下空白。 尤其是那几个年岁小的,最是不能理解陆佰常的那首诗。卷子冷不丁一看,一片圈圈圆圆。 ......两个黄鹂鸣翠柳——黄鹂的鹂字不会写,画了个圈。 一行白鹭上青天,白鹭的鹭也画了个圈。 至于......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直接就是十四个圈代替。 就连李秋也是如此。 问及缘故,李秋的一张小脸涨的通红,低头沉默了一会,才抬头慢慢解释道:“先生说,一首诗若是绘景所做,听来该有身临其境之感,所以读万卷书虽然重要,可是行万里路也同样需要。我年纪还小,尚且不曾见过万里船.....” 他越说越小声,到了后面,头又跟着低了下去:“而且,我学问不够,也不知道西岭是哪里,千秋雪是什么样子,东吴又是什么东西,是地方吗?还是什么......包括万里船又是什么,我都不知道......” 而李秋另外的几个听写倒是写的顺利,包括“拂堤杨柳醉春烟”都写对了。 许粥粥十分欣慰的夸奖了他,他一双眼睛又变得亮晶晶的,说道:“姐姐这一首诗写的极好,我虽然说不出来哪里好,可是这一首诗听来,我是能够想得到景象的,我春日时候随着父母踏青,也曾在堤坝上见过杨柳,也放过纸鸢的!” 孙琪也连忙道:“我跟着我爷爷回去老家的时候,要走水路,曾经路过芦花荡,我也见过雪花飞入芦花群中不见的景象!姐姐,你是在写雪花对不对?!” 许粥粥点点头:“是啊,你真是聪明!” 孙琪也得了表扬,露出十分神气的样子来。 他身后和他穿同样学院袍的一个小孩子这时候问道:“姐姐,你和晚成公子是什么关系?你也是山南先生的学生吗?” 许粥粥并不打算回答第一个问题,而是问他:“山南书院也收女学生吗?” 那孩子挠头,回答不出来。 孙琪站出来摇头道:“京城中虽然有女学,可是山南书院并不属于女学......我姐姐也一直说,女学的文章都太浅淡,她一直想着什么时候若是山南书院能够收女弟子就好了,她想去书院的书阁看看。” 许粥粥没再说话,只是揉了揉孙琪圆鼓鼓的后脑勺。 所以,她怎么可能是山南先生的学生呢? 许粥粥笑眯眯问李秋和孙琪:“那你们觉得,我和这位晚成公子,谁的诗要好一些呀?” 结果孙琪和李秋嘀嘀咕咕讨论了一会,反而觉得,还是陆佰常的诗更出色一些。 这回不光是许粥粥不解,就连小程大人和乔松也跟着不解,问:“为什么呀?” 孙琪道:“虽然晚成公子只写了一首诗,姐姐写了三首,可是听起来,晚成公子的诗作还是比较厉害,我们听不懂,大约是因为我们是小孩子,或许大人会知道晚成公子的诗作厉害在什么地方......” 李秋怕许粥粥失落,连忙说道:“姐姐的诗句也好的,我们小孩子也能懂......只是......” 许粥粥故意问他:“只是什么?” 李秋却突然吞吐了起来,半天都“只是”不出来。 孙琪背后的那个小胖子道:“只是姐姐还会写了蠢驴,谁会写诗写给一头蠢驴呀......” 这句话出口,帘子后头听审的乔松差很多没忍住笑出声来。 许粥粥明白了:“所以,如果姐姐不写蠢驴,那是不是就表示姐姐或许写的比晚成公子好?或者和晚成公子一样好?” 她问的是那个小胖子,那小胖子一会儿看看陆佰常,一会儿看看许粥粥,半天也回答不出来,问的急了,他就跺脚:“我是个小孩子!怎么能问我这么难的问题!” 他说着就要跑出去,被一旁的楚云田给截住了。 许粥粥已经不必再问别的,她看向一边脸色沉的似乎要挤出水来的陆佰常,道:“晚成公子,你觉得如何?” 陆佰常冷冷一笑,并不回答。 楚云田害怕他的反应吓到小孩子,连忙示意那个年轻的先生带着两个书院的孩子一起出去了。 等到出了公堂之后,那那位年轻的先生才问楚云田道:“敢问师爷,那最后一首,其实并不是那位姑娘所作的吧?” 小李先生如此一说,旁边的李秋和孙琪都瞪大了眼睛一脸不可置信。 楚云田见小李先生看出来了,也不准备瞒他,道:“那首诗确实并非那姑娘写的,而是陆公子所作。” 虽然小李先生已经猜到,但是他依然有不解之处:“这晚成公子大名鼎鼎,擅长辞藻华丽的诗句,或者只写美人亦或者春花秋月,为何今日,会赋诗给......驴?” 虽然孩子们听来是直白的“我是大蠢驴”,但是许粥粥的吐字清楚,小李先生还是听出来是“卧石答春绿”......是用一种谐音的方式写的打油诗,咋看起来十分的雅致,若是小李先生在别的场合听来,或许会觉得这是一首咏春诗,可是经过那几个儿童听来,才明白这是一首谐音诗。 几个孩子,尤其是那个说蠢驴的小胖子知道了那首诗竟然是陆佰常写的,心中立刻不安起来,他脸上汗都流了下来,跺脚道:“我回去要被爹爹打屁股了!” 小李先生大概猜出来为何是由那姑娘念出陆佰常写的谐音诗的目的:“若是陆公子念出来,许不光是你我,就连这些孩子们都不敢往谐音中想了。甚至来说,即便是陆公子有意做一首打油诗,换你换我,也不会真的往那方面想。” 楚云田含笑,心中确实拼命点头。 他当然也记得那个当初因为提及陆佰常新诗的老学究,看小李先生反应,大概想到同一个地方。不由一同叹了气来。 送走了小李先生和学生,楚云田回到公堂时候,正好撞见不知道哪里进来的雷鸣。 雷鸣正抓着陆佰常不放,拼命摇他的衣襟,陆佰常几乎要失了仪态,奈何公堂的衙役一动不动,丝毫没有要上前阻止的意思。 雷鸣终于在几圈之后再度抓住了陆佰常,就在陆佰常害怕对方说出写什么而瞳孔地震的时候,雷鸣却忽然伸手,朝着他的瞪大的眼睛挖了过去! 就在在场之人反应过来之后,只听一声惨叫,陆佰常已经轰然倒地,他双手紧紧捂着脸,有两行血泪从指缝中流出。 雷鸣五个指头都是血,口中喃喃道:“我这都是为了你好,我这都是为了你好......这样你就不会死了,不会被吓死了.......没有眼睛怕什么,你还是可以作诗啊!” 他越说越大声,到最后两句,几乎就是吼叫出来的,陆佰常在地上痛的打滚,完全没有听到雷鸣在说什么。 他理直气壮,一脸坦然,然后用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死死瞄着一边的许粥粥。 第二百二十章 公堂4 这一番公堂的变故着实吓到了许粥粥。 “眼睛充血”、“貌若疯癫”、“公堂行凶”这种,她在影视剧和小说中看过不少,那个时候看的时候毫无感觉,但是当这一切真实发生在身边的时候,着实是大大的惊吓。 跟着进来的楚云田很快的发现了这一情况,立刻三步并作两步的走到了许粥粥前方挡住,厉声对雷鸣道:“放肆!你知道这是何地?!竟然在公堂放肆!” 雷鸣对着楚云田做了个“嘘”的手势,然后又跺脚,似乎对于陆佰常的哀嚎十分的焦虑,陆佰常已经被上来的衙役拖到了一边,楚云田很想上前查看一番,却不敢随意离开许粥粥的身边。 只能示意马医前去看看。 马医上前掰开陆佰常的双手,观察一番,对着小程大人和楚云田轻微摇了摇头。 这个动作小程大人和楚云田明白,但是许粥粥不明白啊。 这摇头是怎么回事?是没救了?还是没事? 楚云田没空理会许粥粥,也没时间解答许粥粥的疑惑。 雷鸣神神叨叨,在那里到处嘘来嘘去,一边说这公堂有鬼,一边说那马家小姐来了公堂,怕死要伸冤来的。 还特意指着许粥粥说道:“你放心,二小姐放心,你没做亏心事,即便是如今有冤魂上门,你也别怕,别怕,啊......” 许粥粥:“......” 她确实不怕,毕竟那个所谓的马小姐的鬼魂,是她的主意。 就像在佛渡殿中,她亲自把自己化成了十四岁的红豆,在开封府里,她也找了个身形骨相和马丽苏接近的姑娘,把她化妆成了马丽苏的模样。 古代的化妆品并没有现代那么好,尤其是上好的粉底是添加了珍珠,普通人根本用不起,加上螺子黛的稀缺,已经不是价格的问题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所以即便许粥粥看过仿妆教程,其实当时也多少心里是没底的,幸亏有小程大人赞助,她才能用古代的“眉笔”和“眼线笔”勾勒出神似马丽苏的那一双狐狸眼。 当然仿的就是仿的,现代的仿妆大部分都需要打光和滤镜,更别提古代了。所以才需要昏暗的灯光,和特殊的一些手段,比如楚云田配的一些令人迷离的汤药。 双管齐下,才能让雷鸣相信,他确实是见到了鬼,加上公堂上小程大人临时发挥,让雷鸣相信了惠明也死的事情,若是有必要,惠明也会客串一番。 只有雷鸣信了有鬼,在他的熏染下,陆佰常才有可能半信半疑。 许粥粥虽然说过,陆佰常是个草包,可是如果真的是草包,他不可能会杀了有现代思想的马丽苏,也不会挣开马丽苏的范围越爬越高,还拉着越来越多的人下水,甚至杀了整个红街的人灭口...... 再得知了马丽苏死讯的那一瞬间,许粥粥就已经被古人给吓到了。她不能也不敢低估古人的智慧和残忍,他们是真的会杀人的,“视人命如草芥”这一句话,古人可不单单当成一句话的。 虽然这样,可是许粥粥的手段依然还是显得十分的幼稚,她不敢下重手,也不懂得怎么下重手,她出主意,甚至亲自去吓唬人,也只是会套话和动摇心思,初次之外,她也再也不会了。 就连如今雷鸣的这番举动,都出乎她的意料。 但是......许粥粥左右看了看,观察了包括小程大人在内的所有人的反应,似乎这个意料,只出乎在自己身上。 许粥粥的心突突的跳,忐忑不安,有一种自己可能闯祸了的恐惧。 她忍了忍,最终没忍住,扯了一下楚云田的袖子:“他怎么了?他会死吗?” 楚云田不知道她问的是谁,自以为她是害怕,于是安抚她:“他就是不想死,才会意图弄瞎陆佰常的眼睛。” 许粥粥诧异:“为什么?” 楚云田没回答她。许是不想回答,许是公堂上窃窃私语也也是不能够的,但是不要紧,许粥粥很快就知道了为什么。 马医很快检查了陆佰常的眼睛,他受伤不轻,但是流血确实因为雷鸣抓破了他的眼角,嚎叫也是因为眼角被撕开的痛楚令他无法忍耐,但是一双眼睛到底是保住了。 雷鸣见此,根本无法接受,一度要再次扑将过去抠出他的眼睛,同时嚷道:“你不能!你不能看到她!她会杀了你的!” 见陆佰常丝毫没有反应,雷鸣更加是急了,几乎破口大骂出来:“你是不是糊涂!就你这个蠢货性子!若是见到了马小姐,不是心虚?若是全招供了。那你的仕途呢?我的仕途呢?咱们就完了!你要眼睛做什么?你又当不了官断不了案子!你要眼睛做什么?你只要能写诗就行了!你自己说的,你说你写诗如有神助信手拈来一日白首不在话下,那要眼睛做什么做什么?男子汉大丈夫,有舍才有得!” 眼看雷鸣就要替他招供一切,陆佰常也顾不得眼睛疼得睁不开,一把抓住手边的东西就朝着雷鸣砸了过去:“你给我闭嘴!” “你们都给我闭嘴!”小程大人终于是忍不住,惊堂木重重拍了一击,在公堂上震耳欲聋,“你们当公堂是什么?是菜市场吗?要吵要闹,就去牢里闹!” “来人,陆佰常,雷鸣,公堂之上失仪放肆,轻视公堂,现羁押三日,以儆效尤!三日后,再升堂,再审。” ...... 等到雷鸣和陆佰常被带下去之后,几乎是同时的时间,后堂那窸窣的声音也再度想起,然后很快就消失了。公堂衙役依次褪去,几乎是一瞬之间,公堂又恢复了之前那个冰冷森严的场所,刚刚那一场闹剧,像是一出戏一样,突然,不真实。 许粥粥还来不及问那后堂到底怎么回事,就听到小程大人那边已经放松了,他取下官帽,若非现在还在公堂,只怕要连那一身板正到叫他只能昂首挺胸的官袍都要跟着一起除去,即便如此,他心情依然是肉眼可见的好,他笑眯眯对乔松道:“辛苦了这一番,说白了就是要把这二位请到牢中去。” 乔松说:“你是想让这两人在牢中互相狗咬狗?” 小程大人笑说:“到时候不需我亲自旁听,自然有人去主动做这个人证。不管如何,这丫头的一身脏水算是清了。” 他们说的自然是许粥粥,却没一个人瞧她一眼,让许粥粥当了个十分醒目的旁听者。 乔松道:“如此便就算了,还把我叫来演这一出戏,我还以为我戏份多重,结果就是个摆设。” 他自然没生气,小程大人笑嘻嘻道:“小乔大人是最公正不过的,而且开封府一向和君侯不和,这在朝中也不是什么秘密,与君侯交好的小乔大人坐堂观审.....没有比这一出更能证明这一出戏公正的了。” 乔松这个时候才指了指许粥粥方向:“你让她一举成名,只怕她以后,没得安宁了。” 小程大人正色道:“若不如此,如何保命?” 若不让闻二小姐当真有才这事坐实,如何能叫人相信,陆佰常确实有很大的嫌疑要出手杀她,一次不成功便来二次。包括马丽苏的死,也是同样道理,一切的合理性就要建立在这位闻二小姐成名的基础上。 也是如此,所以乔松只是叹了一口气。 见说服了乔松,小程大人十分得意地对许粥粥那边放了个笑。 结果却对上了一双充满探寻的眼睛。 小程大人挑眉:“有问题?” 许粥粥点头,问题大了。 许粥粥道:“这一出戏,是不是有别的脚本瞒了我?” 今日这一番,对于许粥粥来说,半是戏来半是剧,不光是雷鸣的忽然出现奇怪,公堂众人的表现也非常的令人困惑。 这是开封府啊,算是京城中治安最好管理最严格的衙门了吧?或者说,是整个宋国最为森严的衙门了吧?除了宋城,就是君侯府邸,然后排名就要给开封府了,宰相府衙还时不时传出被盗窃的新闻呢。 可是这个雷鸣呢,又不是神偷又不是忍者,怎么就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毫无阻碍的冲到公堂上?他若是一个不慎,去吧陆佰常给捅死了,这案子不就废了? 除非这一切都在小程大人的掌控中。 许粥粥从来不低估古人,更何况,他是开封府的府尹啊。 第二百二十一章 影帝穿越了 确实如此。 小程大人事后对许粥粥解释,他们确实接受了许粥粥的建议,让人装鬼去吓唬雷鸣,虽然百姓大多都信奉神灵,可是不代表所有人都会对鬼神之事深信不疑。 这个时候,就不得不借用一些外力了。 于是整个公堂都配合演了一出戏,不过观众却不是许粥粥,而是后堂的那些被动而来的人。 至于什么人,小程大人自然不会说。 但是今日一番公堂的审问,倒是为了许粥粥而为的。 只有坐实了许粥粥的文采,才能够叫人相信陆佰常有杀她和马丽苏的动机,至于后面有没有确切的证据,那些文人就不用相信了。毕竟,陆佰常也没有多少证据,去证明许粥粥有杀害马丽苏的理由呀。 而这一步理由成立,闻家二女儿的文采坐实,才会有文人对陆佰常的名气和才学提出质疑,他背后抱上的大腿才会瑟瑟发抖,为了不让自己沾染上麻烦,才会想方设法把陆佰常一脚踢开。 由此之后,才方便开封府入手彻查这个案子。 许粥粥困惑:“不是听说,陆佰常背后势力不小?” “哪有什么办法呢?谁让他该死,要害一个无辜少女,一下子就把朝廷内斗变成了欺压良民了......开封府只能出手了。” 虽然知道小程大人是调侃,许粥粥依然觉得十分受用,虽然她知道这是哄小孩的。 ...... “你自己想想看,你若是在府里单独时候遇到个鬼,你是什么反应?” 许粥粥想了想,回答道:“我会先愣住,然后问对方是人是鬼,若是对方还是装神弄鬼的,我就会用手上能够抓到的所有东西砸过去,然后尖叫跑走。” “对了,”小程大人的声音从屏风那边传来,随着衣料的窸窣,时而清楚时而模糊,“一般人哪里会想到自己会遇到鬼?大多数要么心里有鬼,要么就是害怕罢了。何况这里是京城,京城闹鬼可不是一件小事,轻则有人被罚,重则有人掉脑袋。” 小程大人仰着脖子半天,终于让侍妾解下了那一枚非常难解的盘扣,他松了一口气,觉得呼吸都畅快了不少。 “我这开封府每年都要审批多少砍头的案子,有的是江洋大盗,更多的是那些怪力乱神蛊惑人心的......前年时候,洛阳还发生过长生案,一个小童子被当成了长生者,当众挖了心脏。” 许粥粥吓一跳:“死啦?” “当然死了,他又不是神仙,无心可活,当场死的透透的,结果那些人却一口咬定,这孩子没死,这童子是挖心可活的,且能够在十日之内心脏再生,呼吸回返,于是洛阳的官府真的等了十日,结果那几日正好撞上秋老虎,尸体都臭了。” 许粥粥目瞪口呆。 “不光如此呢,那童子一伙的人有当时逃窜在外的,在这十日之类,到处散播风声,说官府要与这长生童子作对,活了也会杀了,这童子信徒不少,险些把洛阳府给围了。” 许粥粥吃惊:“那后来呢?” 小程大人道:“杀了,杀一儆百,杀十警千,杀的洛阳城中拿出地石砖之下的泥土至今还是红色,杀的刽子手的砍刀都起了卷子......” 小程大人道:“我告诉你这些,不是我话多,而是我想说给你知道,在这京城中,不要随意利用鬼神行方便之事,无论是什么冤魂伸冤,还是什么亡灵索命......一个不小心,这就是诛九族的事情。” 许粥粥虽然被吓到了但是并没有被吓得太厉害:“可是这一切我都对你报备过呀......难道提意见也要死?” 小程大人换了一身常服,从屏风中转了出来,笑道:“那倒是没有,不然我们开封府也不会用这个办法了。” 许粥粥想到刚刚她和乔松说过的内容,悻悻道:“那,是不是就没我的事了?” 小程大人点点头:“目前没了,我待会会让师爷亲自把你送回府中去。” 许粥粥觉得这太突然了,以为自己要刚到底,谁想到半路就没自己戏份了,她心中有说不上来的失落,问了一句道:“那......那我的那个丫头胡娟娟......” 小程大人说:“你说那个丫头?她是受人蒙蔽,虽然可以说是鬼迷心窍,可是在大府中,下人叛主是大错,你们府里肯定是留不住她的,她也不可能继续留在京城了,你若是善心,到时候拨弄些银钱打发她回老家就是。” 也就是说胡娟娟是不会死的......许粥粥觉得这是今日听到的第一个好消息。 或许是她喜形于色,小程大人看在眼中,笑道:“一个背主的丫头,值得你为了她能够活命而高兴?” 许粥粥道:“大人也会说了,她是一时糊涂。若是知错能改岂不是善莫大焉?” 小程大人道:“你这般为她,恐怕那丫头不会记你的情。” 许粥粥说:“也不算是什么情,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她一时想岔,也是受了教训了,日后若是能改了平淡一生是她的福气,若是......还知错不改,那我也无能为力。” 小程大人却不肯放过这事:“她的一时想岔,与你来说,确实险些把你打入地狱......你轻则被发卖,重则可是没命。据我所知,闻家的二小姐一向体弱多病,在此前更是缠绵病榻险些一命呼呜......被当了丫头发卖走,旁人是九死一生,你,是必死无疑。她为了自己的一点点私欲就如此对待你,你还如此菩萨心肠?” 许粥粥低下头:“她到底没害死我。” 胡娟娟只是有这个心思,至于后续的后果,即便是她死了,那么第一嫌疑人也不会是胡娟娟,她最多就是从犯之一,陆佰常是主谋,雷鸣和红豆都是从犯,而到时候她如果死了,那么害死她的那个,才是犯了真正杀人罪名的那个。 所以,不管这事的后果推测多么眼中,胡娟娟都还是罪不至死。 她原本以为胡娟娟会坐几年牢,如今看来,大概就是被打一顿然后驱逐,那她还能有什么好说的? 小程大人听了只觉得这眼前姑娘善心太重,决断不足,软弱多余。 心中有意想要提点一番,却又觉得太过于多管闲事,只道:“你年纪还小,等你长大了多见一些事多看一些人,你就知道什么是升米仇斗米恩了。” 许粥粥嘀咕:“难不成她日后还会恨我?觉得都是我坏了她的好事?” 小程大人只是笑笑,他笑得斯文俊朗,明月清风,就是不知道这笑的意味是什么。 ....... 小程大人没让许粥粥马上离开还是有缘故的。 因为乔松要见她。 就在许粥粥以为会在开封府来一场迟到的“认亲”大会,结果乔松却劈头问了她一个问题:“你和孤山是什么关系?” 许粥粥一愣,反应了几秒才反应过来:“他,我认识他,就就这样。” “就这样?”乔松皱眉,明显不信,“若是只是萍水相逢,那么他为何连日为你奔走?” 许粥粥又是吃惊,她今日吃惊的次数未免太多了,一惊一乍的,心脏都疼了几分:“他?为我奔波?” 乔松点头:“否则你以为我们为何会轻而易举相信你一个小姑娘?还用了你出的主意?还不是因为孤山拼命为你证明你确实腹有诗书,所以在救了你之后我知道原来是你,这才有了下一步的主意,他也是京城有名的才子,替你作保,当然分量很够——你可要好好谢谢人家。” 许粥粥被这信息量炸的太阳穴都疼了,她连忙问道:“那,那那蠢驴......不是,春绿?” 乔松看了她一眼,依然是一副好脾气:“那是孤山告诉我的,这首诗,他的师父曾经写来逗弄他过......包括让我们去搜马小姐名下的私宅搜到那本诗集,也都是孤山的主意,他说,你和他都是桃花源的人......那是什么地方?” 许粥粥这下傻眼:“所以,你不是......” 乔松的表情又变成开始时候的问询模样:“不是什么?” 许粥粥盯着乔松盯了一会,终于确信他这幅表情管理并无演戏的成分,除非是他演技太好她看不出来......但是,总不会那么巧,穿了个影帝过来吧? 看来是她误会,许粥粥低下头,垂头丧气道:“无事......” 对于一下子蔫了的许粥粥,乔松感觉十分奇怪,不过看她反应,也不像是说谎,看来真的是交情一般。至于孤山为何会如此卖力为她奔走,许是仰慕才华? 乔松见她招呼不打就转身要走,忍不住道:“你记得改日要去谢谢人家......” 第二百二十二章 父女相见 许粥粥没想到的是,会在开封府中遇到闻人良。 起初她没认出来的,闻人良并未着官服,而是穿着一袭便衣,只堪堪带了一名随从进入府中,等在许粥粥出府的必经之路上。 许粥粥看到对方的时候,第一反应以为是开封府的某个资历不错的职员,从他的气度和身姿来看,这资历应该不小,算是一个老员工。 就在许粥粥想要打个招呼错身而过的时候,一旁的那个管家模样的中年男人就朝着许粥粥打了招呼:“二小姐!老爷来接您回府了!” 二小姐? 老爷? 许粥粥错愕,反应过来才知道他就是闻人良,原主那个一直不着家的亲爹。 许粥粥对于闻人良的印象不深,甚至来说,她自穿越之后就从未见过闻人良,于他的印象基本都是出于脑补,而且这脑补的,大多都不是什么正面的内容。 比如他忽视原主,常年不着家,是个佛教徒,神童,社恐,高智商的社恐......等等。 甚至,许粥粥还对闻人良产生过阴谋论的想法,比如他或许是个深藏不露的反派等等。 而这一切的负面印象在正式见到本尊之后,哗啦一下子,就如被掉入水中的石头惊散的鱼群,一下子就散开了。 闻人良身形消瘦,白面有须,他穿一袭青衫,毫无任何暗绣的广袖中露出一双瘦削细长的手指和一节瘦到包骨的手腕,他眉正眸清,气色极佳,眼中带笑,确实一副慈父模样。 一旁的老仆见许粥粥半日不动,只以为是她久未见父亲,一时之间欢喜狠了才说不出话来,连忙提醒道:“二小姐.......二小姐......” 身后的楚云田也看出许粥粥的迟疑,连忙先上前施礼道:“晚生开封府师爷楚云田,见过闻大人。” 闻人良十分客气,点头回礼:“楚师爷客气,多谢楚师爷照看小女。” 楚云田笑道:“闻大人这番一说,倒是叫晚生惭愧,开封府本是要亲自护送闻二小姐归家,谁想还是慢了一步,劳烦闻大人亲自登门,惭愧惭愧。” “哪里,小女年岁尚小,不曾见过开封府端肃威严,恐失礼在先,闻某人亲自来一趟,不光是来接回小女,还要像小程大人倒个愧疚才是。” 闻人良也笑,态度十分平和,似乎并不想和楚云田客套太多,但是礼数上还是叫人挑不出错。 许粥粥在一边看了觉得有趣,笑意刚刚上脸一分,就发现闻人良的视线,原来从刚刚开始闻人良的视线就一直落在自己身上。 许粥粥一尬,笑都不会笑了,只能低头恭敬福了一幅,硬着头皮道:“父亲。” 她没有模板,没有见过闻玉屏是如何和闻人良相处的,也不曾见过其他的贵女是如何和自己家中长辈相处的。她简单的两个字,让她的心都快要跳出喉咙。 好在闻人良和一边的老仆都不曾流露出任何其他的表情,只听到闻人良道:“可谢过小程大人了?” 许粥粥连忙道:“是,回禀父亲,已经谢过了。” “那既如此,咱们就回府吧。” ...... 一路上闻人良堪堪称得上是大步流星,许粥粥好几次差点准备一路小跑跟着,等正式坐上了回去闻府的马车,那老仆才换上一脸的轻松,擦了一把额头上的细汗道:“老爷好久不曾遇到这般需要客套的时候了......” 闻人良虽然并未出汗,倒也是大大的长吁了一口气:“你可不知道,刚刚老夫真是害怕,那楚师爷会真的去把小程大人请来,到时候又是少不得一顿寒暄,可是受罪。” 老仆笑道:“老爷最怕这个,这番若不是为了亲自迎二小姐回府,怕也是难得去登这开封府的大门......” 许粥粥在一边听在耳朵里,暗暗思索道:“原来这闻人良也是个社恐,倒是没有家中老夫人那般的严重,社交倒是会,但是不愿意,看来他对于原主的不闻不问到不算是真的无视,而是害怕社交?” 如此想想也不是没有道理,那偏僻院落是原主自己挑的,但是从头到尾,似乎也没有听说原主受到过府中下人的苛待,府中的下人一向是看颜色形式,若是家中主君有一分这种心思,那么原主只怕都可能会面临缺医少药的问题,可是却并没有。 原主病重,一方面是因为心情郁闷,一方面是因为那个时候被雨夜的树影惊吓到。 许粥粥又想到那个布老虎,那个布老虎明显是原主来到京城之前写的,以古代的交通和书信的不方便程度,原主大概可能在老宅那边遇到过什么事情,难道,原主在布老虎里写的东西,不是指代闻人良? 许粥粥想的心绪烦乱,由此并没有立刻听到闻人良的招呼,直到老仆看不下去,扯了扯许粥粥的衣袖。 许粥粥缓过神来,脱口道:“什么?” 闻人良并未计较许粥粥的失仪,只是温声重复了一遍:“可有受伤?我听闻你原本早就该回府,是在路途上受到了惊马,幸被人救下?可有受伤?可有受到惊吓?” 许粥粥点头:“是,是小乔大人正巧路过,救了我......我没有受伤,也不曾受到惊吓。” 而这个时候,身边老仆却已经发现了许粥粥被剐蹭出血的手背,虽然已经止血处理过,却依然看得十分惊心,老仆心痛道:“哎呦我的二小姐您还说没事,这手!这手上整整破了一层的油皮!” 老仆心痛的就差眼泪汪汪:“二小姐自小就体弱多病,当年大师说过,小姐的命格不同,十五岁之前不得离开故土,否则难以成人,老爷纵然万般不舍,却也只能狠心把小姐一人留在老宅,虽如此,却日日挂心,老夫人更是日日诵经念佛为二小姐祈福......眼看着小姐不日就要满岁,却还差这几日子,小姐果然是多灾多难......” 老仆一边念叨,一边手脚没停的用一张干净的帕子把许粥粥的手给包扎好,一边还停不住嘴,他看起来果然是家中的老人,连闻人良都不怕的,也一起数落起来:“当时我就说了,再忍不住也得忍着,忍到小姐过了十五再接回来,老爷非说没有谁家的女儿补过及笄之礼的,非要还差日子接回来,可好,小姐这几月里,哪里安生过?不是病了就是遇险?这惊马听着都揪心......” 这老仆说着,还擤了一把鼻涕。 许粥粥不由得看了一眼闻人良,正巧那边也看过来,这一番对视叫许粥粥算是明白了:闻人良没有把她被人污蔑为杀人凶手这事告诉给老仆。 幸亏没有,否则这老仆一定得吓得晕过去。 第二百二十三章 婚约 看来老仆啰嗦倒是个惯常事件,闻人良只听着,好容易在老仆停歇之后才指了指这老仆道:“这是老钟,你要唤他钟叔。” 许粥粥连忙道:“钟叔好。” 老仆见许粥粥生的乖巧又孱弱,又是心疼又是高兴,连连道:“好好好,二姐儿生的瘦,看来即便是在老宅里过,过得也不好,即便是吃穿不愁,也到底不如父母亲自照看来的贴心......” 说着老钟又要擦拭眼角的泪:“若是夫人在天之灵......” 这一幕令许粥粥头皮发麻——她十分抵触这一类的感情戏,到底是要如林妹妹这样跟着哭个不停,还是故作坚强的安慰?这原主的人设到底是哪一种啊? 剧本都不给一页的,在线等,挺急的。 倒是闻人良见惯了这番场景,不紧不慢道:“这人死灯灭,过去多年,夫人若无意外,已经转生投胎,除非成神成佛,否则也没法有灵的,老钟。” 一般人听到这样说辞,一定多少会被噎住,不知道怎么回答。 也不愧是老钟,十分气定神闲的继续抹泪:“......老钟知道,只是有感而发罢了......” 闻人良也不再理会情绪充沛的老钟,而是从对面微微俯身过来,扯近了一些距离打量许粥粥一番,道:“屏儿信中说,妹妹今日心情顺畅了许多,已经不大吃药了,原以为是屏儿宽慰老父,今日看来,屏儿是实话实说。” 老钟道:“还要再胖些才好看......这京中的贵女,哪一个不是福气相?看看咱们家二姐儿,这手腕瘦的,镯子都挂不住。” 许粥粥的手上原本有个做功精巧的银镯,留乡时候被“打劫”也没了,如今手腕空空,倒是显得寒酸。 不过想想,也幸亏没有,若是带了个玉镯子,经历之前街头疯马一事,再贵重的玉镯子都要碎成碎片。 ...... 半个时辰后,马车停在了闻府的正门,与之她往日出入的偏门不同,正门其实走的是远路,而且位置距离许粥粥的院落要远一些,大概是闻人良去开封府之前已经通知了是去接她回家,所以正门外乌泱泱等了一群的仆人,许粥粥下马车的时候还有仆人过来围了围幔,围幔是两个类似于便携式的窗帘,一片布,用一杆竹竿挑着,左右挡了,就不让街上的行人可以看到下了马车的女眷。 而且这东西还能随着许粥粥行走而动,许粥粥一路被挡着,一直引到了一顶软轿中。 来接许粥粥的丫头就是小绺,小绺虽然没说话,但是许粥粥能感觉到她的颤抖,她反握了握小绺的手,示意她安心。 软轿被两个婆子抬着,一路从正门抬进了内院,一直到了内院的正厅中。 闻玉屏一早就在正厅等着,许粥粥刚刚一进去,就看到闻玉屏急急迎了过来,她来不及和闻人良打招呼,就连忙上下打量许粥粥,一叠声道:“可伤到了没?怎么还进了开封府了?我听说还惊动了小乔大人?这到底闹成了多大的事?” 许粥粥这时候才慢慢感觉到其实回到了闻家不一定代表这事完了,反而麻烦才开始——因为陆佰常是闻人良的女婿,原着亲姐姐的未婚妻,如今她可以说是替原主把这个京城中人人都知道的婚事搅合黄了,还不知道怎么善后呢。 许粥粥硬着头皮道:“我没事......姐姐我......” 闻玉屏似乎是一早就知道她接下来要说什么,先是阻止了她,拉着许粥粥一起给闻人良行礼,许粥粥现在来不及想许多,木然的跟着闻玉屏规规矩矩的行了个大礼——下跪的那种。 礼毕后,闻玉屏拒绝了老钟要搀扶她起身的动作,而是又郑而重之的对坐于上首的闻人良磕了个头:“女儿不孝,请求父亲一件事情。” 闻人良表情十分淡定,也一副早就料到的模样,道:“屏儿说就是。” 闻玉屏正色道:“请父亲前往陆家,退了女儿和陆家公子陆佰常的亲事。” 纵然许粥粥一早有这个准备,而且她从头到尾也是想要让闻玉屏拒绝这一门婚事的,可是今日听到闻玉屏说出来,她还是吃惊不小。 “姐姐......” 闻人良也没有露出多么吃惊的表情,就连情绪起伏较大的老钟也淡定起来,许粥粥就多少猜到,他们应该是知道的情况不少。 至少知道,自己这几日的折腾罪魁祸首是谁了。 甚至许粥粥脑子里还冒出一个想法:那当时开封府后堂的动静中,不会就有闻人良在其中吧?否则怎么会那么巧,她这边前脚才要回去,后脚闻人良就来接她?又不是现代,打个电话开个车,时间卡的刚刚好。 古代多少事情,多少战事都是要打信息差的呀。 没有流露多少表情的闻人良问道:“屏儿已经决定了?” 闻玉屏正色道:“是,女儿心意已决,女儿所想要的意中人,不求他聪明绝顶,也不求他功勋卓着出人头地,但求他一心向善,为人为己,对内,做个好夫君好父亲,对外,做个良善之人......若是做不到这一些事情,即便是他再如何再那般,都不是女儿的良配。” 这一番话似乎很符合闻家的传统一般,许粥粥看到闻人良十分赞许的点了点头,同时示意闻玉屏起来,说道:“虽然儿女姻缘,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是我闻家并不太赞许如此,儿女婚姻,还是最重要的是情投意合,若是屏儿不愿继续这段亲事,做父亲的自然不会委屈你。” 闻玉屏并未起身,而是又道:“除解除婚约之外,还请父亲,代瑟瑟去开封府呈上状纸,状告陆佰常意图陷害闻家二女闻瑟瑟之事。” 许粥粥这回是真的吃惊了:“姐姐......” 她不由得往前朝着闻玉屏走了一步,闻玉屏伸手握住了许粥粥的手,握得用力,似乎要把自己的力量传递给对方一般的用力,闻玉屏道:“瑟瑟,别害怕,你与我和父亲才是家人,无人可以越过我们伤害你。” “我知道你委屈,也知道你当时为何不肯回府来哭诉——是因为我对不对?你怕不敢面对我,怕我夹在你和陆佰常之间陷入两难,怕这件事情撕开面目之后,闻家和陆家无法相处是不是?” 许粥粥无言以对——她也说不出来其他更多,闻玉屏猜测的基本都猜到了,更多的她也无法说出来,她总不能说,她是不想冒着马丽苏是穿越者这个身份露馅的危险,也同时害怕自己无法兜住这个可能带来的后果? 她原本想着去马丽苏把这事给默默解决了,让陆佰常自觉的退婚,谁知道,她错误估计了马丽苏的能力,同时,也错误估计了陆佰常这个古人的心狠程度。 闻玉屏见她不说话,以为是她心中依然有愧,她冷笑一番,起身,捧着许粥粥的脸让她目光与自己对视,道:“他陆佰常用这番手段对付你的时候,可曾想过我?可曾想过我若是失去了妹妹,我会如何伤心?我们闻家会如何伤心?他既然没有想过,我们何必要抢着做这个善人?” 第二百二十四章 早知道他是草包 许粥粥眼睛一热,说不感人是假的,她记得自己曾经问过闻玉屏,是否真的喜欢陆佰常。 闻玉屏虽没有给予正面的回答,言语中却透漏过对于这桩婚事的满意,这也是她之后犹豫想要退缩的原因之一。 没想到闻玉屏在处于她和陆佰常之间的时候,会毫不犹豫的站在自己这边,几乎算是拒绝的要和那段让自己满意的婚事割席。 闻人良见闻玉屏态度坚决,面上虽然也是赞许之色,却考虑的要比闻玉屏多许多,他淡声到:“屏儿的心思,为父已经明白......你先带你妹妹下去,好生安抚,这些日子,她确实吃了不少的苦。” ...... 当天,闻玉屏拉着许粥粥一块睡,许粥粥不算认床,但是开封府的客房实在是令人窒息,加上她一直情绪不稳定,几乎就怎么睡过一个安稳觉,刚刚泡在热水里的时候,她就已经快舒服的要当场昏睡过去了。 闻玉屏怜爱的抚摸着许粥粥的脸,心疼道:“好容易养出来的一点子肉,这几日又瘦没了......” 许粥粥笑道:“姐姐说的夸张了,掉肉哪那么容易啊,若是这么容易,我也就......” 她原本想说若是这么容易掉肉,当初也不用费劲减肥了,话快出口才记起来这里尚未普及身材焦虑,而且她的年纪本来就不是追求婀娜多姿的时候,说着话违和,于是就半途闭上了嘴。 闻玉屏却以为是其他的意思,她故意板着脸道:“也就什么?也就不好好喝药了么?” 她故意凶道:“明日你可得听话,好好的叫太医给你瞧瞧,非把你身子调理好了不可。” 许粥粥吃惊,她以为最多就是让原本的熟人刘大夫来瞧瞧就得了,怎么还惊动太医了呢? 大概是许粥粥的表情太明显,即便是烛光之下也叫闻玉屏瞧见,闻玉屏解释道:“咱们闻家与太医院倒是交情不错,在哪个太医不用当值的时候来一趟也是容易的。” 她心疼:“你身子弱,原本就要小心养着,谁知道......哎,到底是父亲心急了,即便是想的厉害,也不该这时候接你回来。” 她说完后,怕许粥粥误会,连忙解释道:“只是若是等你到了十五,天气就凉了,父亲怕你路上劳累又感染风寒,就更不好了,思来想去,这才想着在夏日时候接你回来。” 许粥粥原本还在考虑要如何提到这一出,如今正好算是瞌睡了被丢了个枕头,忙道:“我今日听到钟叔说,我命格不好?” 闻玉屏连忙道:“不是不是,什么命格不好,没那一说,你不要乱想。” 她叹了一口气,还是温言说道:“这事,原本是不想说了,怕你多心,你原本就体弱,太夫说你的体弱就是因为心绪郁结所导致,想必你在老宅中孤单长大定然不好受的......若是再知道这些,怕你又多想。” 许粥粥心想:你要是不说,或者说了一半欲言又止了,只怕才会惹人多想,而且人的猜疑一般都会下意识往负面情况去猜测,尤其是古人,要么就是什么相克的命啊,要么就是什么天煞孤星转世什么的,总不会说,这小女儿是财神转世,闻家低调久了,不敢发财,才把这个小财神留在老家过日子吧? 许粥粥道:“姐姐放心,我自然不会多想,原本我醒来时候,许久不见父亲出现,心中还有些伤感的......结构今日见到父亲,只一眼,我便知道血亲便就是血亲,父亲将我留在老宅长大,一定有父亲的苦衷。” 许粥粥话说完之后,闻玉屏停顿了许久也未曾说话。 碧纱橱内此刻安静无比,唯一的一点动静就是灯罩内的一点烛花跳了一跳。 这一点的跳跃落到闻玉屏的眼中,如惊雷,把她从短暂的思绪里抽离,闻玉屏坐起,亲自去剪了烛花,她披散一头长发,温婉的拢在前面,在细微的烛火下,还能看到她额头上细密的绒毛,闻玉屏原本生的就温婉动人,此刻烛火下,更是清丽婉约。 清丽婉约的美人,似乎有难言之隐,犹豫半晌,她终于开口:“你出生时候,是母难日。当时老宅中有个高僧做客,原本父亲是想要请这位高僧去别院,生怕血气污了高僧的佛光。但是高僧却说,今日来的缘分,便替伊超度——母亲的名字中,有个字便是伊。原本父亲是不知道说的是母亲的,以为那伊是另外一方的意思,谁知道,那日落日后,你呱呱坠地,而母亲,就是在一片诵经声中去世的。” “那位高僧留下了一本佛经给父亲,说,这母难日诞生的孩子,父母缘分浅薄,若是想要令子平安,许分离十五年之后再次重逢。父亲当时刚刚面临丧妻之痛,又问高僧说法,简直如泰山崩顶一般,我父亲问高僧,何为分离?高僧说,天涯海角为分,各自白头为离。” 许粥粥听了心情复杂,一方面她觉得那个高僧真是能扯,别说古人了,现代生产都是鬼门关走一趟的操作,而且若是原主当时母女平安,这高僧可以说是为其祈福,超度也能做解释,比如说路过亡魂啊什么的......反正总而言之,很多唬人的说法,都是能对上很多人的。同时她也困惑另外一点:“可是,我并未到天涯海角?” 闻玉屏道:“那是因为父亲在佛前磕头请愿,许给神佛十年寿命,换了与你不必天涯相隔......否则别说十五年,便是五十年,这天大地大,你我姐妹,父女,祖孙,又何时才能相见呢?” 许粥粥听了,结结实实地愣了好久好久。 说不感动是假的,封建迷信或许是假的,可是她可以想见,那个时候闻人良在佛前发誓的虔诚却是真的。 她无数次的提醒自己,她不是原着,只是个披着原着壳子的现代人,不知道哪一天她就如莫名其妙来的时候那样,莫名其妙的离开,回去原来的世界。 所以她一直小心谨慎,勤勤恳恳地按照原主会有的发展轨迹来走,决不能够翻天覆地,两极分化。 她也一直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别入戏太深,也别被封建思想给禁锢了,该反抗该抗争的,还是应该要抗争的。 她思绪纷杂,另外一边也没漏下闻玉屏的缓缓道来:“我一直心存愧疚,觉得我的瑟瑟实在是可怜,出生之后不能承欢膝下不说,还要孤单在老宅长大,我便暗暗发誓,无论将来我婚嫁何处,我都要保护好你,而能够完全保护你的,一定要是我亲力亲为,不是靠别人,即便是我的丈夫都不行,一定要是我自己。” 许粥粥呆愣听了半晌,忽然脑子灵光一动,她脱口道:“所以你选择陆佰常?——你早知道他是个草包?” 第二百二十五章 葫芦娃 她话才出口,立刻发觉自己说错了话——不管如何,那陆佰常也是闻玉屏选择的未婚夫,这样坦然的说他是个草包,确实有种要打闻玉屏脸的无礼。 即便是陆佰常当真是个草包,这最多最多,只能做到心知肚明闭口不言。 许粥粥低着头做愧疚状:“姐姐,我说错话了。” 好在闻玉屏并不计较,大概原主的年龄和多年的分离就是她目前最大的依仗了。 不过闻玉屏依然选择了对自己的妹妹敞开心扉:“其实我不在乎陆佰常是否有才华,他倾慕于我的事情我早已经知道,在他‘晚成’之前......其实除开他自身,他们陆家也算是和咱们家门当户对的。” 许粥粥听到这里,心中一个念头划过,她问道:“那,如果陆佰常并没有变成晚成公子,然后依然请了媒人上门求亲,姐姐也会答应吗?” 闻玉屏笑笑,不置可否。 许粥粥于是又接着猜测:“而其实,等到陆佰常才华显露之后,姐姐当时反而淡淡的了?是因为觉得那个时候的陆佰常有可能会疏离姐姐的掌控吗?” 闻玉屏笑笑:“一个家中,只需要一个能够做主的就可以了,以前我如此觉得,现在依然。” “为什么?”许粥粥颤抖着嗓子道,“难道这一切,都是为了我?你要嫁到一个能够完全掌家的夫婿家去,这样一旦我出了什么事情或者收了委屈,姐姐的夫家才能够不用有任何顾虑站在我身后?” 闻玉屏并未反驳她,只是静静在烛光下温柔的看她。 “可是这是你的一辈子啊!成婚生子,是现在的女子人生最大的两件事情了,姐姐应该要选择一个不光是门当户对,还要珍惜你爱你并且两情相悦的人,而不是你想着用来保护我......” 而且这原主能遇到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啊,一个闻家都摆不平,需要闻玉屏年纪轻轻就开始操心这事,若是这样,何必选一个性子软和的夫君呢,自己成名不是更好?一直都听说闻玉屏是个出了名的才女,只是非常低调,低调到后来,就干脆的没声音了。 如今再提及闻玉屏,更多说的是她的温婉贤淑,是她的掌家的能力,之后,再感慨一句,曾经还是个才女云云。 许粥粥不理解古代女子的脑回路,若是有什么想要守护的,自己做大做强岂不是最可靠的? 可是闻玉屏自然有自己的一套思维体系:“人生在世,婚姻是避开不了的,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人到了年纪,总要成家立业的,至于什么两情相悦,也不见得是一件应该庆幸的事情,这天有不测风云的,万一有一天,那么岂不是要难过加倍了?你看父亲,如此的心爱母亲,可惜母亲并不能够与他相守,伺候父亲脸上再也难见笑容,我当时年纪还小,偶尔会想,若是早知道人生而孤独那么就该吝啬一点情感。” “至于珍惜我,爱我......他一人珍我爱我,就足够了吗?如我们这般的人家背后如老树盘根一般复杂,单单他一人的爱意是不够的,一旦出了事,我就还是我。倒不如,他也是我的,我控了他,也就等于拿了对方的软肋。到时候,这些软肋就如同树荫一般,护住你,护住我,护着我们姐俩一生平安。” 闻玉屏说的轻描淡写,听得许粥粥目瞪口呆。 最终,那个几次到嘴边又被她强行咽下去的问题还是没憋住:“姐姐,我会闯那么大的祸事吗?” 她想了想,想半天也只能想出来一个理由:“是因为那个高僧有过什么预言吗?” 这预言听着似乎不太妙,看着像是天煞孤星一般的存在,不光是要养在外头十几年,就连差几个月接回来都不行(若不是许粥粥自己阴差阳错穿越到了原主这身手,怕现在这预言就成真了,原主都成坟包了),而十五岁这个好像也不是终点,只是一个缓冲的关卡。 如果说一开始闻家对这件事情还算是半信半疑将信将疑,那么自从原主到了京城病重加上她穿越来之后这一系列的事情,就会更加加深这个高僧的说法。闻玉屏更加会对着事情深信不疑,同时开始早做准备。 那么许粥粥想要知道的就是,高僧又预言了什么呢? 这事,闻玉屏并没有告诉她,只是安慰她不必操心这些,既然闻人良回来了,一切的事情都有主君安排。 ...... 这也是许粥粥次日十分郁闷的跪坐在佛前和那金光闪闪的佛祖面面相觑的原因所在。 这里是梅峰寺的一处偏殿,偏到了极点,从地上尚未干透的水迹来看,还是一大早匆忙打扫出来的,这正房是一间小小的佛殿,侧边就是一处卧室,卧室很简单,几乎什么都没有,若不是许粥粥来的时候带来了不少的东西装点,这屋子几乎看不到一点人气。 就那么匆忙,闻玉屏都能给她结结实实收拾了两口大箱子,足足装了一辆骡车,若不是闻玉屏提前说让她去小住几日,她都要怀疑是闻家忙不迭打发她来出家了。 莫名其妙,她都没睡够,就被匆匆忙忙提溜起来吃了两口饭塞进了马车里,如今对着垂目不肯看人间的神佛,她的面上的漠然比观音到位多了——困的。 一旁跟来的小绺和小缕见许粥粥闷闷不乐,以为她尚未从前些日子的风波中缓过神来,于是纷纷道:“二小姐,主君和大小姐让您来着梅峰寺借宿礼佛,也是为了小姐好,听说主君这几日就要去陆家接触婚约,那晚成公子对咱们家大姐一片痴情的,哪里会那么容易罢休?少不得闹腾一场,二小姐你身体不好,避开也是对的。”这是小缕。 “是啊是啊......”这是小绺。 “而且二小姐不是一向都不喜欢那陆佰常?虽然二小姐前日有了麻烦,那陆家倒是登门给大小姐递过帖子,言说有事就交代一声,必然万死不辞的,可是就连柳芽都看得出来,这是陆家在躲懒,若是真的想替大姐分忧,何必要大姐主动说?早就该巴巴的去办了。大姐也是心里清楚,故而也是淡淡的谢了的。” “......是啊是啊......” “陆家虽然如今仗着有个晚成公子风光无限,可是到底陆佰常身无功名,这给二小姐找麻烦的是那小孟将军,小孟将军是西营的人,上头就是孟百川,再上头就是君侯,那陆家吃一百个熊心豹子胆也不敢迈半条腿......到底还是咱们老爷辛苦,求到了小乔大人头上去......要不然咱们二姐儿可就受苦了。” 小缕安慰人都是有理有据,一旁的小绺如桃园三结义的张飞一般连连点头,只会接一句:“是啊是啊......” 小缕接着道:“小缕在菩萨面前,不敢说半句谎话,今日就交代一句真心来——二小姐是知道了,小缕原本接近二小姐,是为了替自己讨个出路,原想着借着咱们家老爷的海路另寻一片天地的。当时见二小姐总是多愁多病,心中却是另外一番想法的,当时想着,这算不算是想多了?想二小姐这样的贵人能有什么要了命的愁苦?吃得饱穿得暖,不用顾及第二日是冷是热,反正冷了有炉火冷了有冰块,再是享受人不过了,这样的人还要愁苦到把自己愁病了,真是大大的糊涂...... 这一回,小绺没如复读机一般跟着“是啊是啊”,而是睁大眼睛,不可思议一样瞅着他盯着他不放,吃惊道:“你,你怎么可以这样想小姐!好无礼!” “我知道无礼,如今,才知道自己想的天真又自私——这几日二小姐有难,我和小绺两人心急如焚,小绺哭的不行,我是半点路子都没有,而大小姐却还能镇定自若安排妥当府中事宜,我才知道自己是何等的无能无力。” 许粥粥目前根据这几句台词尚且不能推算出来小缕要表达的中心思想,不过他确实挺会搞气氛的,那边小绺又开始哭个不停了,还不停得抽抽噎噎的说:“二小姐好可怜......呜呜呜......” 许粥粥一头黑线。 正要继续听小缕继续“煽情”下去,就是那么巧合,小缕还没来得及接着张嘴,忽然他脸色大变,指着上头佛像道:“佛!佛!佛!” 佛佛佛,佛又怎了?难道佛祖也感动哭了? 许粥粥莫名其妙抬头一看,整个人也跟着傻眼:刚刚还金光闪闪的神佛,如今正在肉眼可见的裂开,是那种特别明显的裂开,不是看到一点缝隙,像砸金蛋那样,被一个看不见的锤子锤了一击,然后开始从头顶慢慢延伸,裂开了一条缝隙。 只刹那时间,这佛像就完全裂开了,露出里头一个人。 这感觉,想葫芦娃,葫芦破开,里头挑出一个娃娃,落地就会喷火吐水叫爷爷。 若说不同,不同的就是这里头破开的人不会喷火,也不会吐水,没叫爷爷,可是,他是活的。 第二百二十六章 人在极度恐惧之下,是发不出声音的。 若是这佛像中开裂,出来的是个死人,或许等到反应过来时候,三人早已经尖叫一片了,偏生不是,里头不是死人,是个活的,一个,活的小和尚。 等到小绺反应过来佛像里封了个小和尚,也同样准备张口尖叫,才一动作,嘴巴就被许粥粥死死捂住。 那小和尚如溺水被救上岸的人一样,好容易获得了空气,开始大口大口的喘息,他浑身哆嗦,一点力气也没有,把自己蜷缩成一小团,在原本属于佛像的香案上发抖。 许粥粥很怕这是什么鬼故事,这个发抖的小和尚会不会变异之类,但是小缕明显没有她的脑洞,胆子也大得多,当然他不敢贸然走近,而是捡起来一块卜卦的圣杯就投掷了过去。 第一次没中,落到了成半个葫芦瓢状的佛像里,圣杯有两个,小缕又捡起另外一个,同样大着胆子丢了过去。 这一回中了,正中那小和尚的光头。 那小和尚木然的抬起头看了小缕一眼,就在小缕以为他会有什么表示的时候,他又木然的躺了回去。 他的眼神空洞,无波无澜,比一个死人还要平静。 小绺已经吓得流了一大串的泪,她的泪水把许粥粥的手都打湿了。 “小姐,他是鬼吗?” 她声音呜呜咽咽,听起来很杂,也道不会听不懂。 许粥粥想了想,摇了摇头。 但是她也心里犯嘀咕,为何这小和尚会被封在这佛像里,若是一早就被封了,他早憋死了,若是佛像没有密封,他大可以呼救,而且他没有被捆绑束缚,还是可以做到在里头拍打制造声音求救的,可是他确实没有任何做法。 这么想一想,在她们来之前,这里一处是个偏殿,且平日里也基本不会有人路过,即便是叫破了嗓子,只怕都无济于事。 或者,是他根本没法出声...... 从那个小和尚刚刚一系列的动作来看,他似乎很没力气,起初以为是饿的,现在想想,大概饥饿只是其中一个缘故? 可是,为何会把一个小和尚封在一个金佛中呢? ...... 小缕这下也不知道如何是好,他偷偷道:“小姐,要不要通知庙里的大和尚来看看?” 他声音轻,可是再轻又能轻多少?这么小这么安静的一间院落,再低的低语,也做不到半点风声都不透的。 许粥粥一直观察那个香案上的小和尚,在见到小缕说出去找庙里大和尚的时候也依然毫无动静时候,她心里就有了一点猜测。 她摇摇头,示意小缕和小绺去偷偷默默把门窗关了。 门窗一关,明暗的区别立刻让那小和尚警惕起来,他抬起头,就好像才发现这房中不止他一人一样,眼睛一瞬间变得血红,他咬牙切齿,死死等着香案下方的许粥粥。 看着他如小兽一般警惕的态度,许粥粥心中惊跳不已,却同时又觉得自己猜测好像是对的,她拦住了要把她扯走的小缕,问他:“你,是聋子吗?” 回应给她的是一枚果子。 许粥粥连忙闪开,果子砸在了门上,汁水四溅。 许粥粥顿了顿,又道:“你,不是聋子。” 这次没有果子丢过来。 她又试探开口:“你不会说话是不是?” 这一回那小和尚抓起一枚果子,却并没有砸过来。 许粥粥赶紧补充:“你原本会说话,可是自从被封到了这个佛像里之后,你就不会说话了......是不是?” 这一次没有果子砸过来,而对面那个小和尚,却留下了一行泪,他哭了一点,然后就流不出泪了,他于是就慢慢坐在香案上开始啃手上原本准备当武器的果子。 他吃的很慢,却又十分的珍惜,就连滴落在手上的汁水都小心翼翼的舔舐干净,一时之间整个屋中都只剩下拒绝果子的声音。 许粥粥心中不忍,却依然咬牙道:“你是梅峰寺的小和尚?是金童?” 这一次别说那个小和尚,就连小绺和小缕都愣住了:“什么是金童?” 许粥粥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盯着香案上那个满身警戒的小和尚道:“马上就要道浴佛节了,听说这一次有凤凰演——有个大师近期圆寂了,遗体尚且留在了安宁堂中,就等着这次浴佛节的时候坐化,坐化的同时,会有一尊金佛一通随葬。” 小缕奇怪:“这和这小和尚有什么关系?” 许粥粥道:“凤凰演的意思,取之于凤凰涅盘,传闻中凤凰不死不生,等到寿数将至时候,就会把自己投入大火中自焚,等到火势熄灭,变会从自灰烬中转出一只幼鸟,便成为了重生。而凤凰演也是借助于此是不是?一个老和尚坐化,一个小和尚自灰烬中重生。到那时候,梅峰寺就是真正意义上的神庙了。” 许粥粥早就把捂着小绺的手放下,刚刚开始一直都是小绺自力更生的堵嘴,这一回即便是自己捂着嘴巴也克制不住的惊呼:“天呢!怎么可能!” 小绺看了看对面面色发白的小和尚,不可置信道:“这小和尚是个人啊,怎么可能火烧不死呢?” 许粥粥说:“这就要看这金佛的本事了。” 许粥粥走上前,抹了一把开裂金佛的内壁,果然,摸到了类似于棉絮的东西,这种东西她在剧组再熟悉不过了,这是早期的隔火棉,虽然厚重,可是非常有用,在以前没有特效的时候,很多特型演员都是穿着厚厚的一层隔火棉做成的衣服去拍火场的戏。 而且古代这种东西就有了,大多出现在皇宫、佛寺、官衙这一类的建筑物中。 这里是梅峰寺,皇家,寺庙,全了。 许粥粥道:“所以才要把这小和尚封在这佛像里,等到那老和尚坐化的差不多了,这金佛外头的金子也会被融化,然后烧到中间的隔火棉中,这隔火棉也是有时间的,做的刚刚好的话,是不会伤到这个小和尚的,到那时候,火场大火熄灭,一边是老骨残灰,一边呢,就是金童飞升......” 别说亲眼见到了,就是想一想都觉得这神佛要开眼了。 小缕听着心惊肉跳,他从未想过还要有这种门道出来,他有个问题想要立刻知道:“那,那这玉佛节还有多久?” 许粥粥道:“三天后。” 小绺觉得荒唐:“三天?这孩子关在这佛像里头都不止三天了吧!” 这个时候,那个小和尚已经慢慢的吃完了手上的果子,真慢慢的舔干净手上的汁水,他肚子里吃了东西,有了力气,这才指了指裂开的佛像中的一处。 那一处中,有个小小的孔洞。 第二百二十七章 舍利子 许粥粥想了想,叫过来小缕,写了个条子给他:“你有办法把这个纸条交给开封府的楚师爷吗?你若是在开封府寻不到他,就去他的医官找他,他或许在那里,这医官的地址我也写了。” 小缕一听便明白许粥粥是想要插手这件事情,他接过条子并没有立刻走动,而是犹豫道:“二小姐,这是佛门的事情,或许......还是皇家默许的呢?” 这句话一出,就连一边刚刚上前把那个小和尚搀扶下来的小绺都愣住了。 许粥粥慢慢道:“我就是拿不准,所以才想请楚师爷过来瞧一瞧,这小和尚不会说话,应该是被灌了暂时失声的哑药,所以我要个大夫,这大夫若是官门中人,就更方便了。” 小缕还是那个问题:“若是这是官门许可的呢?” 许粥粥道:“无论是否如是,这都是草菅人命。” 小缕不明白:“这不是有什么隔火棉吗?” 许粥粥道:“这东西保证不了十足把握,一个不慎,还是会出人命的,十有八九会死人,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才会从熊熊大火中诞生出一个所谓的灵童,否则的话,我就算了,你们都不曾听过吗?每年几乎都会有高僧圆寂,出舍利有,可是你听过哪个大庙诞生过灵童?” 小缕沉默下来,良久,他才对许粥粥说:“小的一定会把这东西亲手交给楚师爷。” 小缕走后,房中恢复安静,其实也不算完全的安静,时不时就会听到一声抽泣,小绺是个挨过饿的姑娘,所以她知道怎么照顾虚弱的胃,她把用温水泡成和浆糊差不多的米糕一点点喂给那个小和尚,那小和尚饿地手脚无力,浑身上下每一寸皮肤都是冰凉的,他喝了小半碗的米糕粥,嘴唇依然没起一点的红。 小绺心疼不已,悄悄问他:“你是不是不愿意被这样对待?” 小和尚沉默良久,才微不可见的点了点头。 小绺心中软地一塌糊涂,摸了摸他发软的耳垂。他的头皮已经长出来一点头发,远远看去青黑一片。 ...... 小缕没让她失望,楚云田很快就来了。 他还揣着一个小包袱,里头是他的小药箱,他身上有檀香的气味,来之前甚至像模像样的上了个香,还给财神磕了个头。 楚云田来的时候,小和尚已经睡了过去,就连楚云田开始给他把脉都没有一点要醒过来的迹象,等到楚云田给他施针的时候,他也没醒。 许粥粥有些担心:“这样都没醒,会不会出问题?” 楚云田摇头:“虽然他一直未曾醒来,也虚弱,不过并无大碍。” 楚云田吃惊道:“这孩子,真是毅力惊人。” 许粥粥道:“许这就是求生本能吧。” 楚云田好奇:“求生?本能?” 许粥粥点头“人是会求生的,即便是自己不想,五脏六腑包括每一块皮肤都会拼命让这个身体活下来,他现在在睡觉,实际上等同于养精蓄锐,睡觉的时候是最少耗损的时候,反正他现在醒了也没多大用不是么?” 这种说法楚云田也是头一次听说,觉得很是有趣,忍不住多问两句。 “这种说法,倒是奇特的很呢。” 许粥粥说:“怎么会奇特呢?人若是受伤,就会流血,可是只要伤口并不大,那么血会自己到一定时候止住,人的肠子流出来也没事,挂在外头也不会死,塞了回去以后还会自动归位......包括人吃了坏掉的食物会呕吐,闻了不好闻的气味会下意识屏住呼吸,这都是求生——这小和尚不能说话,是喂了药导致的吧?” 楚云田听得津津有味,冷不丁被转了话题,他只能点点头说:“确实是被喂了药,剂量算的很好,不过不是哑药,是麻药,麻痹全身的那种,所以他在这佛像里并没有被束缚却也无法呼救,因为他手脚的每一寸骨头包括他的舌头全部都麻痹了。” 小绺道:“可是他刚刚还伸了手抬了头......” “那这个解释就可以用你们家二小姐的说法了——人的求生,”楚云田说,“这种剂量应该是经过反复的实验,而在这反复的实验中,这个身体应该已经开始懂得如何去对付这个麻药了,所以他才会提前恢复知觉,这也许就是身体的求生本能。——不过这小和尚是怎么回事?” 许粥粥笑嘻嘻并没有直接回答:“楚太夫不愧是神医,活灵活用。” 楚云田道:“还是你这姑娘见解独到,我之前虽然治病救人,但是从未有过这样的想法,今日听来,倒是真让我耳目一新。改日姑娘若是得了闲,该来医官做一做,我好畅快和姑娘谈谈这求生本能的说法。” “不着急,”许粥粥说,“我今日遇到这事想起先生,也是因为先生是公门中人,也相信先生不会特意隐瞒我,我想问一件事。” 楚云田以为许粥粥要问的是陆佰常的案子,道:“这晚成公子的案子牵扯之人太多,如今他还试图要把山南先生扯下水,着实是要让小程大人头疼一阵子......你倒是别急......” “我不是问这个,”许粥粥打断他道,“这件事情我已经脱身,无论案子走向如何,陆佰常都有理由害我,这种矛盾建立之后,我家和陆家的婚事就已经没法继续了......这就是我要的结果。其他的就是你们公门之事了。” 楚云田好奇:“那姑娘想问什么?” “过几日便是玉佛节,似乎,今年的玉佛节是梅峰寺主办的?” 楚云田道:“不错,姑娘赶上好时候,第一年来京城,便有这么大的热闹,这玉佛节可是三年一次,可是.......” 许粥粥打断楚云田的安利,道:“那么,玉佛节上,会有高僧坐化这事?” 楚云田说虽然不解许粥粥为何关系这个,不过倒也实话实话:“有,对于僧人来说,生死并无区别,所以有的佛寺还会特意保管过世高僧的遗骸,专门留在玉佛节上坐化,若是烧出舍利子,十分吉祥。” 许粥粥笑道:“烧出舍利算什么?若是烧出灵童呢?” 楚云田一愣,面露不解:“什么?什么灵童?” 许粥粥道:“看来这事,果然不是公门默许的。” 楚云田依然不解,他正要张口问的时候,忽然那个一直在昏睡的小和尚开始抽搐,呕吐,一开始是干呕,之后忽然张口,“哇”一声,把刚刚吃进去的米糕和水吐了个干净。 小绺心疼不已,正准备去清理,却被楚云田拦下,他疑惑地在那一滩东西面前蹲下,顺手折了扫把上的两根竹枝拨拉起来,没多久,就在小绺和许粥粥一脸纠结的表情中夹起一个东西:“这,这是什么?” 许粥粥端了一杯茶过来,楚云田把那东西丢了进去,洗了洗,露出那东西的本来面目。 如珍珠一般,却又不太像,且它是金色的,属于是不规则的圆。 他们干脆把呕吐物中的所有都清理了一遍,发现总共有十八个,有透明,金色,五彩等等,最小的像是黄豆,最大的居然有手指肚那么大,难为那小和尚能够吐的出来。 楚云田喃喃道:“我总觉得,我似乎在哪里见过这东西......” 这时候一遍的小绺道:“奴婢也见过......我在老太太的佛堂中见过,老太太还给那东西磕头.....” 佛堂。 磕头。 两个忽然对视一眼:“舍利子?” 第二百二十八章 方案2 许粥粥和楚云田对视一眼,双方都在对方眼中看出了一言难尽的复杂情绪。 楚云田想起刚刚许粥粥说的什么烧出灵童,又看了看眼前刚刚呕吐出来舍利子的小和尚,眉头皱地要打结,他严肃道:“你适才,是什么意思?” 许粥粥叹了一口气,把不久要举办浴佛节和自己的猜测说了出来。 楚云田面容严肃:“这浴佛节焚化高僧遗骸的事情倒是常事,之后一向都由寺中僧侣收拾残尾,官府一向不多参与,一来是因为佛门与公门不交界,二来么,是因为我佛慈悲么.......还有就是......恐怕引起百姓的逆反。” 许粥粥听了点头:“一向如此的,太平盛世时候,信徒的虔诚就淡淡的,但是若是乱世,信徒就会很容易狂热......纵观古今,那些怪力乱神的传说大多都出现在乱世,也是有所缘故的。” 楚云田也是点点头,于此同时更是咬牙:“先帝在时候,就曾言过这京中包括三府之内,佛寺实在是太多了,但是先帝并未强行压制,而是更加的勤勉,矜矜业业只为留下一片盛世,先帝说过,只要百姓安居乐业那么就不会把过多的希望寄托于泥塑的神佛......虽然如今新帝年幼,倒是也勤恳,不曾苛待过百姓,谁想到,这天天诵经念佛的,倒是想要把位置挪到龙椅前头来了。” 他保证道:“二小姐放心,这事开封府会重视的。多谢你,第一个想到楚某人,也如此信任开封府。” 许粥粥说:“我是普通百姓,当然信任父母官。” 她同时又道:“我是没有什么证据的,纯粹是猜测。” 楚云田点头:“寻证据这是是开封府的事情,你这样的说法,算是给我们办案之人提供灵感。” 许粥粥有些吃惊:“你相信我?不觉得我是胡说?” 楚云田不由得笑道: 许粥粥很是感激,若是换做旁人,大概就算是不说自己是疯了,也会觉得自己在胡说八道胡思乱想。 反正就是不会引起重视,毕竟原主实在是生了一张令人无法信任的稚嫩的脸,盯着这样一张脸和这样小的年纪,无论做什么,信任度都会打折扣。 她不由感慨:“多谢楚师爷,您和我不过几面之缘,就这样信任我。” 楚云田道:“这件事情,一来是为了陛下,二来,也是为了百姓,若是百姓信仰崩塌,难免会有一些牛鬼蛇神趁机捣乱的。” 许粥粥心中明白。 虽然信仰虚无,可是这到底是一种得以存在的东西,存在即合理,即便是为了让信仰更上一层楼,也要花费手段,让这一层楼上的踏实上的合理。 许粥粥不解:“那,这,和吃舍利子有什么关系?” 楚云田笑笑:“吃了它,自然不是只为了吃。” 许粥粥困惑。 舍利子是佛宝,是圣物。 但是这个的前提是供奉的,保持距离的那种。倒也不是说京城中无人把舍利子随身携带,当年小乔大人身负重伤,他的舅舅乔大人就曾经请了一粒舍利子做成香囊让小乔大人随身携带。 据说是因为小乔大人病愈之后魂魄也十分的虚弱,高僧的舍利子可以保护他的魂魄慢慢修复。 听着挺离谱的,但是如果放在了古代,倒也说得过去。 可是,谁会去吃舍利子呢。 许粥粥说道:“难道还会有人把舍利子做成药的?可是是不是也该磨成粉什么的?这样吞下去,不吐出来过两日不也就.......” 她不好说的太直白,于是学习了一下孙大圣的婉约:“到时候,不就归了五谷轮回之所了吗?这也算是不敬......的吧?” 楚云田道:“自然算是不敬的。所以,这肯定另有目的。” 他严肃扭头,问那奄奄一息的小和尚:“你说呢?” 许粥粥心想你问他做什么,他又不会说话,转念一想,这可是神医,搞不好已经妙手回春了。 这样想来,再去瞥一眼那个小和尚,果然捕捉到他不自然避开的眸子。 楚云田冷笑:“看来这小和尚是个知情人,只怕也是自愿的。” 许粥粥皱眉:“自愿?” 这个她倒是没想到,毕竟这种生存率极低的行为堪称变\/态,她从头到尾都把这小和尚放在了受害者的角度,何况即便是自愿,只怕也是被半蛊惑半逼迫,毕竟他年纪摆在那里,这个年纪的小和尚,懂什么啊。 楚云田继续冷笑:“我适才仔细检查了一番他的皮肉,并没有任何被虐待的痕迹,而且口腔中也没有内伤,可见他是心甘情愿被服用了哑药,而且不光如此,你看他年纪小是不是?他其实应该超过了十九岁。” 许粥粥一惊:“什么?” 楚云田道:“你说是不是?” 他问的是那小和尚。 小和尚自然紧紧闭住嘴巴。 许粥粥诧异道:“那,既然是他自愿,为何又挣脱了佛像?” “这无法解释,非要解释,大概就是你说的本能,他虽然存下了一心向佛为佛献身的决心,但是毕竟年纪小,无论心智如何坚定,身体都会求生,他心里想死,可是身体想活,人只有一颗心,但是五脏六腑却属于人多势众了。” 楚云田边说边叹息,心中因为如此的观念想法觉得激动不已。 “常言道,人乃是万物灵长,我此前一直对此说法觉得羞耻,觉得不外乎就是人仗着比其他动物先学会说话写字洋洋得意,如今想来,灵长之说,许还有别的解释。” 所谓心口不一,有的时候,嘴巴和心思做到不一致容易,但是能够做到身体和执念想抗衡,这才叫人吃惊。 而许粥粥那边完全不知道她的一席话在楚云田心中惊起什么惊涛骇浪,只一门心思困惑这件事情上。 “他自愿,自愿什么?他要当灵童的人,难道到时候要表演呕吐舍利子吗?” 许粥粥实在是想不明白,横竖不明白。 “若是如此,何必这样受罪,到时候他经历一番,已经会叫人相信他是灵童,重生的高僧,转世的灵童,到时候含在嘴里也好,握在手心也罢,都会令人信服的。” 楚云田说:“这是成功了,可是你要知道,自我来京城之后,到在开封府做个师爷,也有小十年,这其中办了三次浴佛节,也有好几次高僧圆寂,烧出舍利子的事情有,可是没有一回有灵童啊。” 第二百二十九章 一念 楚云田看了她一眼,似乎在你推断许粥粥的承受能力如何:“这若是没有灵童再生,多烧出些舍利子,也是一桩吉利的事情,对吧?” 许粥粥手脚都凉了。 纵然她确实推算过出来,这其中是有失败的成分,而失败就面临着一条生命就这样活生生的被烧死的情况。 谁曾想到的是,梅峰寺也推算的出来,并且为此做好了完全的准备。 楚云田看出来许粥粥虽然吃惊,但是不多,更多的是一种失望的情绪,由此断定许粥粥也多少猜到了一些。 他冷笑一番道:“梅峰寺之所以能够成为皇家寺庙,便是因为这梅峰寺最有灵性,但凡在这寺中圆寂的高僧,都能烧出舍利子,由此这里就连梅峰寺的所在地都被赋予了灵性和仙气。不少达官贵人病重时候,都喜欢在梅峰寺中安养,坚信能够借这圣地的灵气驱除病气......谁能想到......这灵性是这么来的。” ...... “楚师爷,你猜,这小和尚,明白自己的将来要面对什么吗?”许粥粥轻轻说道,她心里也不确定,却又有那么一点的清楚。 楚云田说:“许知道,许也想不到。” 他仰天长叹:“一个从小就在佛门中长大的孩子,能想什么?若是有人从小就告诉他,他生来就是要献身于神佛和庙宇而存在的,然后把这种献舍说的天上有地下无,他可能不但不害怕,甚至会生出来一种无上的荣光——毕竟这天下有那么多的小和尚,三年一次的玉佛节,只有他能够被选中,被封在这金佛中烈火焚身。” 许粥粥也跟着冷笑,讽刺中还带了一丝自己不曾察觉的怒意:“狗屁的荣光,不过就是洗脑罢了!一通忽悠之下,好赖不分,傻乎乎的往里跳!如此荣光,那些大和尚怎么不去?忽悠一个小孩子......” 她话没来得及说完,就被一股力量推攘了过来,——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眼睁睁看着那小和尚从床上扑过去,狠狠一推,把许粥粥给推倒在地。 即便是楚云田,都有些惊诧,他跟着小绺扶起许粥粥,看着被小缕一把制住的小和尚,怒气道:“你做什么!” 这一回,那小和尚终于开口,声音嘶哑的如破了的风箱,但是即便如此难以发声,也阻止不了他的愤怒:“不许你辱骂师父们!你懂什么!” 许粥粥慢慢站起来,她膝盖疼得厉害,估计是倒地的时候磕碰到了哪里,但是现在,她顾不上去检查这些,她的气愤暂时性的盖住了她身体的疼痛。 “我懂什么?我懂皮肉伤痛的难以忍耐,我懂人命的珍贵,我也懂得,那些看着面前的豺狼虎豹自己不敢前进一步却让身后的小辈挺身送死的狼心狗肺!” 她越说越生气,上前一把握住那个小和尚的手腕就往香案面前走。 起初那小和尚还想挣扎,喊着:“你别碰我!” 但是他虚弱至极,竟然一时之间挣扎不过一个不足十五岁的少女。 许粥粥凭着一口气,几步把那小和尚拖到了香案前,就在众人不知道她的目的为何尚且呆住的时候,许粥粥一把拿下香案上的烛火,二话不说就冲着小和尚的那只手伸了过去。 蜡烛的火苗虽然小,可是到底也火,火苗在舔上小和尚的手指的时候,那小和尚在剧痛之下剧烈挣扎,若不是他尚存一丝理智,他甚至就要一脚把许粥粥给踢飞。 他不停的躲避火苗,同时还试图要把手从许粥粥的抓握中抽离,他连声:“放开!放开!” 许粥粥非但没放,反而把那蜡烛直接靠近了小和尚的僧服,直接点燃了小和尚宽大的袖子。 火苗一下子窜起,小绺没忍住,尖叫出声。 许粥粥却依然不肯放手,而是依旧那么盯着小和尚的眼睛,有那么一瞬间,小和尚感觉看到了地府的勾魂使者。 还是楚云田反应过来,伸手往许粥粥的手腕上点了一点,她顿时感觉手指一麻,不自觉的懈了力气,小和尚这才得到了自由。 “你疯了!你要杀人吗?!这可是佛门之地!” 看着忙不迭灭火的小和尚吃痛一脸,许粥粥这才冷笑一声放下烛台。 “这就痛了?你才堪堪烧伤了手指,且不管芝麻绿豆大一点的皮肉,就能惨叫出声狼狈不堪......若是到时候玉佛节那会,你被烈火焚身,浑身烧黑如同焦炭,毛发成灰,皮肉一捧就掉.....到那时候,你心中可还有神灵?哦,对了,烈火还会在你死之前,就烧化你的眼珠,烧熟你的舌头......你到时候想要呼救就已经来不及了,因为你那时候会被困在佛像中,那个之前给你留下生路的小孔,到时候会被灌入浓重的烟尘,你会无法呼吸,无法睁开眼睛,只要一旦想要张嘴呼救,浓烟就会灌进你的嘴里把你熏成一个哑巴......” “到那个时候,就算是这隔火棉当真隔得住那能够把尸体烧成灰的大火,你也活不成的。” 从那小和尚满目的震惊来看,他果然是不知道这种事情的。 别说那小和尚不知道,连楚云田都十分吃惊。 “你怎么.....”楚云田一度震惊到要失语,“你这个女娃娃怎么知道......” “我不仅知道这个,我还知道,佛门有一种高僧的仪式,名为燃指供佛,”许粥粥平静说道,她不知道自己此刻的表情十分的不符合她的年纪,也是因此,她把对面的小和尚怔住了,忘了要开口说什么,“燃指供佛,是在高僧自我觉得达到了一定的境界之后,便把自己的其中一根手指缠上浸满了香油的布条,然后在佛前点燃,一边诵经一边闻着自己被火烧的手指......僧侣们,即便是高僧也知道会在那个时候派几个年轻力壮的和尚压制自己,因为被火焰灼烧的痛感根本不是常人能够忍受的。——所以燃指供佛,又被称为一念成佛一念成魔,因为一个出家人觉得,若是在极度痛苦之下心生怨恨,就与恶魔无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