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晋二当家》 第一章 杰出校友 “叮铃铃,叮铃铃” 昨天看材料到很晚的杨小宁,睡眼惺忪的从床头柜上摸起了手机,眯着眼睛一看,来电是个陌生号码,但是地址显示是自己老家所在的市。 他接通了电话,彬彬有礼的说道:“您好。” 作为领导秘书,没有极其特殊的情况,不漏接电话,这是他所从事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 何况知道他手机号码的人并不多,加之已经被技术处理过,广告和诈骗之类乱七八糟的电话,根本打不进来。 “请问你是杨秘书吗?” “我是,请问您是哪位?” “杨秘书,不好意思一大早打扰你,我是运河中学的郭建强老师啊,当时还代过你们班两个星期的语文课呢,你还记得吗?” 杨小宁没说记得,也没说不记得,而是客客气气的说道:“郭校长您好,请问有什么事吗?” 在杨小宁的记忆里,在自己读书的时候,这个人是学校的政教处主任,毕业后几年,听说已经是学校的副校长。 “嘿嘿,去年才提的校长,这种小事,没想到杨秘书你都知道了,也就是个正股级,比起你来,那可真是差太远了。杨秘书,别看我教你的时间不长,只有两个星期,但是当时我就认定,你的将来了不得。” 电话的另一端,郭校长一直在巴拉巴拉说个不停,杨小宁心想,我记得你,不是因为你教过我两个星期的课,而是当时你老婆在学校里面开了个独此一家别无分店的小卖部,卖的都是“五个核桃”、“康帅傅”这类产品。 有次来不及吃早饭,杨小宁到小卖部买了盒牛奶和饼干,吃完后就感觉肠胃不对劲,仔细一瞧包装,牛奶是“特仓苏”牌的,饼干是“奥利澳”牌的,当天就拉了肚子。 杨小宁听他说个不歇,根本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只好主动打断他:“郭校长,我待会就要出去,今天早上有个会。” “哎呀,杨秘书,实在不好意思,那我就长话短说了,是这么个事,最近市里面有个针对乡镇中学的专项扶持计划,列入计划的学校,财政上有补贴,我们运河中学也想争取一下。” 这个专项计划,当初市里面找领导汇报的时候,杨小宁也在会场,所以听说过,只要列入计划,财政上会专门拨款,每个月给学校的老师们发点补贴,也是为了更好的帮助乡镇中学留住老师。 他同时也知道,麻烦事来了,运河中学肯定是不符合条件啊,如果符合的话,这个郭校长根本用不着给自己打这个电话,毕竟自己和他又不熟悉。 于是他没有顺着郭校长的话说下去,只是轻轻的回答了一句:“嗯,那这是好事啊。” 看杨小宁根本不主动接茬,郭校长只有实话实说:“杨秘书,事是好事,体现了上级对我们乡镇中学的关心,但是现在有点尴尬,市里的方案,说的是重点考虑距离县城二十公里以外的学校。” 杨小宁立刻明白了郭校长找自己的意图,运河中学距离县城,不足二十公里。 不过他没有说话,准备找个借口,把这个事情拒绝掉。 在自己这个岗位上,顺手推舟的事情可以做,但是违反原则的事情绝不能做,否则坑的是自己。 看杨小宁态度不热情,电话那头的郭校长,说话的语气明显变了,小心翼翼的说道:“杨秘书,事先我特地去了解了,市里面考虑县里的情况,对距离县城二十公里以内的学校,额外给了我们县三个名额,我们运河中学,情况您是清楚的,到县城也十七八公里呢。所以想请您方便的时候,能不能和市里面或者县里面打个招呼?运河中学是您母校呢。” 杨小宁哑然失笑,郭校长最起码比自己大二十岁,对自己的称呼,竟然连“您”都用上了。 既然另外还有三个名额,这种事情对杨小宁来说,其实难度并不大,只要他肯出面协调,这事情肯定能办妥。 但是他并没有立刻爽快的答应,而是谨慎的回复:“郭校长,大概情况我知道了,有空的时候,会了解一下。” “谢谢杨秘书,谢谢杨秘书,有空一定要回学校看看啊,你可是我们学校的杰出校友呢,老师们只要提起你,都夸。” 挂了电话,杨小宁想到那个郭校长刚才说自己是“杰出校友”,不自觉的笑了一下。 想当年,自己被他们说成是烂泥扶不上墙的负面典型,现在眼睛一眨,老母鸡变鸭,有事找到自己,竟然都成为“杰出校友”了。 他望着窗外,思绪飘到了十几年前的一个下午,以及那场奇妙的经历。 那时的他,是运河中学的一名学生,初中二年级,正在参加期中考试。 “站起来,把口袋里的东西掏出来”,监考老师站在他的面前,一脸严肃。 杨小宁连忙站起来解释:“老师,我没作弊。” “别废话,赶紧把东西掏出来,否则我马上就报告政教处,处分你。” 更年期的女人惹不起,杨小宁心里暗自嘀咕,然后一脸不情愿的从裤兜里掏出了一个正方形的东西。 监考老师立刻一把夺了过去。 “这是什么东西?” “橡皮擦。” “橡皮擦?什么橡皮擦上会刻字?a、b、c、d,你刻这些字母是什么意思?” “老师,你要听真话,还是假话?” “你说呢?吊儿郎当的。” “真话就是遇到不会的选择题,我就把橡皮擦往桌上一扔,看看朝上的那面,是什么字母,就选什么。” 听到杨小宁的这个解释,监考老师顿时懵逼了,从教三十年,被她抓住作弊的学生实在是太多了,但是考试时靠掷骰子做选择题的,还是第一次见到。 “这东西有六面,a、b、c、d只有四面,假如朝上的一面,没有字母怎么办?” “那就再扔一次。” 监考老师可能想骂杨小宁几句,但是临时又没组织好语言,于是就恨恨的看了他一眼,把那个橡皮擦扔进了垃圾桶。 在运河中学这所普通的中学里,杨小宁原本可以和很多同学一样,做一名“三普”学生,即长相普通、成绩普通、家庭普通。 初中毕业后,有兴趣继续深造的话,可以去念个职高或者技校,这样的学校不要分数,报名就能收到录取通知书;没有兴趣继续深造的话,则可以直接去发达地区打工。 不过区别在于,对其他的那些同学的,老师们根本不会关注,但是杨小宁和他们,稍微有点不一样。 别看成绩不咋地,但是杨小宁在学校里,曾经也是个实实在在的名人。 刚到学校报到没几天,不仅班主任,就连学校的校长,都已经认识了他。 当然,这和他本人并没有任何关系。 完完全全是因为他有个异常拉风的姐姐,大他九岁,叫杨小安。 第二章 优秀姐姐的阴影 杨小安的初中,也是在运河中学读的。 六年前参加中考,一不小心,考了个全县第一名,直接被市中给录取了。 运河中学的校长听到这个消息后,高兴的是一蹦三丈高,据他自己后来说,兴奋程度仅次于自己当年娶老婆的时候。 校长的情绪不是凭空产生的,要知道,在2000年之前,乡镇上所有的生源,基本都在本地中学就读,所以,尖子生多少还是有一些。 但是2000年之后,乡镇中学的生源,就陆续开始流失,家里条件稍微好一点的学生,大多想方设法到县城去读初中了。 家长们慢慢的开始卷了起来,这样的情况越来越明显,后来竟然发展到,只要条件不是太差的人家,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和城里的孩子相比,不输在起跑线上,连小学都不愿意让孩子在乡镇或者农村读了,从幼儿园开始,就直接送到县城去读。 通常都是这样的模式:父母在外打工挣钱,爷爷奶奶在县城陪读。 经过几轮这样的筛选,不仅让乡镇中学的学生少了很多不说,成绩也普遍越来越拉跨。 对运河中学来说,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是巅峰,每个年级,能有五六百个学生,得开十来个班,才能放的下这么多学生。 后来学生总数是越来越少,每个年级基本上也就二百来个学生,维持在四个班的规模。 在杨小安中考之前的几年,每一届,运河中学通常也就能有十几个学生考上县中。 假如能达到二十个,就是这一届学生超常发挥了。 有学生能考上市中?做啥大头梦呢,想都不敢想。 现在竟然有学生考了全县第一名,校长自然感觉自己脸上无比光彩。 为了展示这一特大喜讯,校长特地选了庙会那天,趁着到镇上赶集的人多,在学校门口,堆了几百块钱的鞭炮和窜天猴,噼里啪啦噼里啪啦,放了好一会。 运河镇的镇区很小,只有一条主干道,如果憋的久一点的话,一泡尿可以从街东头撒到街西头。 杨小安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被市中录取,在这个小镇上,属于爆炸性新闻。 这个爆炸所产生的威力,还不是来自于手榴弹或者普通炮弹这种等级,而是原子弹。 可以说,那个暑假过后的一段时间,走在运河镇的小街上,可能很多人不晓得镇里的领导是谁,但是提起杨小安,只要家里面有还在上学的孩子,基本上每个人都知道。 得到消息的县中校长坐不住了,亲自出面,到家里来,做思想工作,动员杨小安不要去市中,就留在县中读高中。 县中的校长很实在,既讲大道理,也给出了实惠,他列出了三个优惠条件:一是在高中三年里,无论杨小安选择文科还是理科,无论哪次考试什么成绩,都保证她留在唯一的强化班,不做任何动态调整;二是高中三年的学杂费和住宿费,全部予以免除;三是在高中三年期间,学校每个月,补贴600元的伙食费。 这就是等于说,在县中读三年高中,杨小安基本上都不用花钱了。 作为农村的孩子,杨小安非常体谅父母在外打工挣钱不容易,听到县中校长说的这些话后,她并没有过多的思考,决定放弃市中,选择去县中。 在得到这个肯定的回复后,县中校长当场就给县教育局局长打了电话,兄弟长兄弟短的客气了半天,核心话题就一个:扣住杨小安的档案,不要让市中把它提走。 对于杨小宁来说,那个暑假是他的快乐时光。 这当然不是因为他早慧,还没到小学正式报到的他,根本不会知晓如此优秀的姐姐,会有怎么光明的未来。 让他快乐的原因,是到家里来祝贺的邻居和亲戚,比过年的时候都多,而且基本上没人空着手,至少得拎着点牛奶、饼干和水果什么的。 这些亲戚来的时候,通常都还把自家小孩也带着一起过来。 到家里,客气话先说上几句,有的是拉着杨小安的手,孜孜不倦的教诲自家的孩子:一定要向小安姐姐(阿姨、姑姑)好好学习。 还有的人,直接把自己的孩子和作业一起带了过来,请杨小安辅导辅导。 次数多了,杨小安是不胜其扰。 但杨小宁却感觉很好,因为他可以天天喝牛奶吃饼干以及不同种类的水果;加上每天家里人来人往,有人和他玩。 最最让人心情愉悦的是,每个亲戚来,在夸奖杨小安的同时,也会顺带着表扬一下杨小宁,有的说他浓眉大眼,有的说他聪明伶俐。 有的吃,有的玩,还有人夸,那个夏天,杨小宁的心情真是棒棒哒。 开学后,姐姐去了县中,杨小宁也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小学生。 对于这个家庭来说,杨小安带来的惊喜还没有结束。 三年后,她又搞了个大新闻。 高考结束后,在分数正式向社会公布的前一天晚上,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驻在本省的招生小组,已经分别给家里打来了电话,告诉她,不要急着填志愿,自己马上过来,要和她当面谈。 清华和北大的招生人员,先后赶到了她家,穿着印着自身学校的logo衣服的两拨人,话题倒是同一个:动员她填志愿的时候,填报自家学校。 毕竟总分全省第29名,妥妥的优质生源啊。 反复权衡之后,杨小安最后选择了清华大学。 中考引爆的是全镇,高考直接就引爆了全县。 建县五十年来,一茬一茬的学生,一共只考上过两个清华,杨小安是第二个。 上一个,还是在遥远的五十年代,那时不要说杨小安和杨小宁这姐弟两了,连他们的爸妈,都还没有出生呢。 在县城最繁华的地段,县中拉起了鲜红的横幅:热烈祝贺我校杨小安同学被清华大学录取。 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亲自到家里送来了喜报,不仅亲切的和他们全家合影,还带来了一万块钱的慰问金。 县里有几个老板,也跟着给学霸掏奖金,有的奖励了五千,有的奖励了一万。 算下来,光奖金加起来就拿了八万。 当时他爸妈在外面打一年工,无论怎么省吃俭用,到了年底,也余不下这么多钱。 县电视台闻风而动,不仅走访了县中的校长和杨小安的任课老师,还扛着摄像机特地赶到家里来,拍了个十几分钟的专题片:《震惊!清华学霸原来是这么培养的》。 那个操着蹩脚普通话的记者,恨不得把话筒塞到他爸妈嘴里,请他们向全县的广大家长们传授教育经验。 村上的老人们纷纷表示,这一天是可以遇见的,因为杨家祖坟的位置选的好。 并郑重其事的预言,别看杨小宁现在不那么拔尖,那是没开窍,只要开窍了,肯定也能考上名牌大学。 但是让老人家们失望了。 在小学阶段,杨小宁就开始证明了“龙生九子各不同”,这个说法的科学性,也说明了,就算从一个娘胎出来,基因也会相差十万八千里。 姐姐中考的时候,他幼儿园刚毕业,准备读一年级,姐姐在清华上大二的的时候,他留级了,必须再上一年四年级。 留级的主要原因,当然是成绩不好,也有一些其他原因,比如,老师特别不喜欢他。 坦白的讲,一年级和二年级时候的杨小宁,成绩固然和姐姐杨小安是没法比,但在全班,勉强还能算个中游。 到了三年级,开始断崖式下降,每次考试,就两题不会,这题不会,那题也不会,直奔倒数前几名去了。 他爸妈觉得,成绩不好最关键的原因,是杨小宁自己没把心思放在学习上。 对此,杨小宁则完全持不同的态度,他认为,爸妈总是拿姐姐的标准来要求他,无论怎么样努力,还是不如姐姐。 比如三年级上学期的期中考试,他数学和语文的成绩都超过了九十分,小学两年多来,总分第一次破天荒的挤进了全班前十五名。 回去屁颠颠的打电话,告诉在外打工的爸妈,期待得到几句肯定甚至表扬,谁知父母并没有意料中的惊喜,反而告诉他,你姐姐,小学六年,除了作文偶尔会被扣点分,别的任何一次考试,基本上都是满分。 杨小宁感觉当头一盆冷水,再也没有说话的兴趣了。 既然标杆永远都无法超越,甚至连接近都成为一种遥不可及的奢望,那努力的意义何在? 索性就不学了。 小学老师,通常都是跟着年级走的,从一年级带到六年级,然后再从一年级开始循坏。 随着杨小宁成绩的一路下滑,三年级升四年级的时候,班主任就准备抛下他以及另外几名成绩差的学生,带领其他同学单溜。 女儿考上了清华,儿子却要留级,他爸觉得实在丢不起这个脸。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给校长家送了两瓶酒。 校长破口婆心的去做班主任的思想工作:作为园丁,对每一名学生,都不应该抛弃和放弃。 对于这样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大道理,班主任自然是不会信服的,只到校长暗戳戳的表示,只要你不让杨小宁留级,以后晋升职称时,一定优先考虑。 班主任才勉强答应。 到了四年级升五年级的时候,班主任坚决不带着他了,校长出面做工作也不行。 因为杨小宁知道班主任要将他留级的事情后,很生气,找到了班主任的电动车,偷偷摸摸把轮胎的气给放了,还不止一次。 本着对祖国的未来充分负责的原则,学校只好把他留了一级。 第三章 稳定在中下游 其实杨小宁能来到这个人世间,很不容易,是走后门的产物。 有了杨小安之后,她爸妈觉得,在农村,还是得有个儿子,这样心里才踏实,毕竟女儿是总要嫁人的,养儿才能防老嘛。 于是千方百计动脑筋想办法,争取再生一个。 但当时管的非常严,常规渠道根本不允许。 她爸妈就坚持不懈的走门路托关系,阐述他们家庭生二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杨小安八岁的时候,她爸妈终于找到了一条门路,请托的那个医生,给杨小安开了个智力残疾的证明,通俗的说,也就是弱智。 于是第二年,才有了杨小宁。 连弱智成绩都那么顶尖,那么在这个家庭里,作为正常人的杨小宁,岂不是哈佛、麻省理工、斯坦福随便挑。 当初他的爸妈,也曾经有过这种美好的期待,但是后来逐渐意识到,有些事不能想太早,想的太早,就容易想多了。 甚至曾经一度觉得,自己这个宝贵儿子,可能连初中都考不取。 好在小学的校长的一番话,给了他们颗定心丸:现在不比你们那个时候了,你们当时想读初中,还要参加考试。现在政策好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全面铺开,什么成绩都能去读初中,没有漏网之鱼。 不去读初中还不行,犯法的。 既然初中肯定有的上,他爸妈这才把悬着的心放了下来,定心把杨小宁留给他爷爷奶奶照顾,两口子在外打工挣钱。 毕竟养活一对儿女,需要花钱。 男孩子懂事晚,过几年岁数大点就好了,将来他一定会行的。每次看到他的成绩单,他爸妈就以这种类似传销的口吻,互相安慰对方。 尽管这句话,连他们自己都不太相信。 家里有一面墙,专门用来贴姐弟两人读书以来获得的奖状,在一堆“杨小安”的名字中,只有一张属于杨小宁,无比突兀。 那是在五年级的时候,在帮助校长岳母家干农活时,态度异常端正,校长给他发了一张奖状——“勤劳之星”。 小学七年里,这是他拿过的唯一一张奖状。 初一刚开学的时候,老师还不太了解他的“光辉”历史,加之杨小安的光芒太过耀眼,大家对他明显带有些许偶像视角,同样也高看一眼。 班主任是语文老师,发现上课的时候,杨小宁很少认真听课,要么在目不转睛的思考,要么自己在看书,不禁感慨:优秀的孩子,就是不一样,总是有自己独特的学习方法。 老师虽然有过怀疑,但他当然不愿意相信,杨小宁的目不转睛,其实不是在思考,而是在发呆。 可是时间不长,期中考试的分数,就让老师收回了这句感慨。 毕竟对刚刚进初一的学生来说,语文这门学科,满分120分的试卷,考69分,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成绩出来后的第一节课,班主任发现他又不听课,和以前一样,在埋头看书,一个箭步冲了过来,把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夺走。 定睛一看,书的封皮上写着“语文”两个字,似乎是课本。但是打开封皮,发现里面却是《孙子兵法》。 下课后,班主任把他带到办公室,苦口婆心的做思想工作:“杨小宁,现在都什么年代了,打仗的时候,连对方长什么样子都看不到,按钮一按,嗖的一声,导弹就过去了,你说你,看这种书,还有什么用?” 杨小宁想了一会,回答道:“老师,看书为什么一定要有用呢?我就是喜欢看,不行吗?” 这个带有着浓浓哲学味道的反问,竟然把班主任给问住了,答不上来。 于是把话题岔开,试图循循善诱:“喜欢看书,是个好习惯,值得表扬,但是学生学生,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学习,只有上课认真听讲,下课认真做作业,才能考出好成绩,你说老师说的对不对? “老师您说的对。” 班主任一看,嗨,有门啊,于是来了个趁热打铁:“这就对了嘛,你难道不想像你姐姐那样吗?考上名牌大学,将来找个好工作?” 杨小宁稍微思考了一下,一本正经的说:“说实话,想,但又不太想。因为想考上名牌大学,就一定能考上了?大多数人就算拼命学,最后还是考不上,想了也是白想。” 这句话,让班主任愣住了,实在没办法回答,仔细一思考,杨小宁说的这些,的确也很有道理,考上清华的人肯定努力,但不是努力的人就一定可以考上清华。 于是又转了一个话题:“那你告诉老师,将来想干嘛?” “这个我还没怎么想过,找点自己感兴趣的事去做吧。” 这是正宗的一拳打在棉花上,班主任被弄的彻底无语了,于是挥挥手,让他回教室了。 老师内心最喜欢的,还是那些成绩好的学生,对杨小宁,慢慢也就失去了学霸弟弟的那种新鲜感,即使偶尔提及,也像顺口带过而已。 只是原先杨小宁的位置,是第三排的中间,那是很多老师心目中的vip宝座,只有成绩拔尖,或者有关系的学生才能享受到。 任何时候,优质资源总是稀缺的,杨小宁这样的成绩,自然没资格再享受那样的座位了。 没多久,他的座位,就被安置到了最边上。 他还挺喜欢这个位置。感兴趣的课,就听听,不感兴趣的课,就发发呆,或者看些自己感觉有意义的书,那都是姐姐留在家里的。 他虽然成绩不好,但并非对任何知识都没有兴趣,比如对地理和近代历史小八卦,那堪称上知天文地理、下晓鸡毛蒜皮,用“博学”这两个字来形容,都毫不过分。 比如说出一个市,他能立刻说出这个市属于哪个省,有什么特产,出过什么名人;讲到一个名人,和此人相关的典故,比如这个人和谁是亲戚还是老乡,后来又和谁做了儿女亲家,他能滔滔不绝说上半天。 可惜对老师来说,没用,直接点说,考试不考这些。 初一的时候,一共四次考试,两次期中考试,两次期末考试,无论是分数,还是排名,都是一以贯之的稳定。 全班52个学生,他都是第43名。 不过老师和他,都很满意这种状态,大家互不干扰。 到了初二上学期,期末考试的成绩排名有所改变,往前挪了两位,变成了第41名。 当然,这和他个人的努力,并没有太大关系。 因为排名比他高的同学里,有四个人转到县城去上学了,班上就剩48个人了。 这么一算,还下滑了两个名次呢。 他爸妈愈发的慌张,原来还有点男孩大了就会懂事的侥幸,现在已经彻底失去了。 女儿的将来,是不用愁了,但是杨小宁将来能端什么碗,吃上什么样的饭,已经到了不考虑不行的地步了。 他爸甚至在背地里,对着电视上的招生广告,偷偷的给新南方厨师学校和紫翔技工学校,分别打了招生咨询电话,看看能不能把杨小宁送过去,学个厨师或者开挖掘机,好歹也算掌握一门谋生的技术。 人家一听说杨小宁只有十四岁,连忙拒绝,表示最起码得十六岁才行。 没招了,就是想学门技术,至少也得初中毕业。 第四章 新同桌 尽管内心很是失望,但是他的爸妈还是不死心,觉得自己的儿子毕竟才初二,要是老师能抓的严一点,没准就可以让杨小宁幡然醒悟,遇见更好的自我。 虽然说赶上女儿杨小安是不可能了,但发愤图强起来,说不定还能考上高中呢。 所以,趁着过年回去的时候,打算请班主任吃顿饭,希望他以后多关心关心。 七拐八拐,和班主任竟然还扯上了点亲戚关系,原来班主任是杨小宁他大伯的二舅哥的连襟的堂兄弟。 在镇上唯一有包间的“好再来”饭店,酒桌上因为还有其他作陪的人,班主任的言辞,多多少少还是留了点颜面。 等到散席了,班主任把杨小宁的父母单独叫到一旁,客客气气的说道:“老表,要不是看在亲戚的面子上,这顿饭我都不来,真不好意思来。大学又不是为你家单独开设的,你家小安都已经考上清华了,小宁初中毕业后,踏踏实实学个技术,将来靠手艺吃饭,日子也不会差的。” 杨小宁的父母感觉很是羞愧,只能尴尬的赔着笑脸,内心暗自叹气:女儿挣来的那份偌大的脸面,被这个不争气的儿子丢的是差不多了。 “都是自家亲戚,要不老师您再帮帮忙,小宁毕竟岁数还小,男孩子嘛,只要懂事了就好了。” 他爸一边说话一边又给班主任的包里塞了两条香烟。 本着再挽救一下的原则,初二下学期刚开学,班主任就在座位上搞了一个创新:上学期期末考试的第一名,和倒数第六名同桌;第二名,和倒数第七名同桌,依次往下推。 还美其名曰:一帮一,对对红;先进带后进,大家一起向前进。 至于倒数前五的那几位为什么没享受到这样的优惠政策? 因为在班主任心目中,认定这些人烂泥扶不上墙,属于拖全班平均分的负资产,已经被战略性放弃了。 杨小宁被分配到的同桌,叫嵇维维,一个短头发的女孩子,是班上的学习委员。 上学期的期末考试,嵇维维是全班第三名,全年级第十,这个成绩,如果能稳定到中考,考上县中应该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班主任觉得,对杨小宁,他能做的事都做了,已经足够对得起“好再来”饭店的那顿酒,以及饭后塞到包里的两条香烟了,还有那转了几个弯的亲戚关系。 当老师二十多年来,他教过的学生,前前后后加起来有几百个,能读到二本以上大学的,不超过五十个,其余要么初中毕业就去打工,要么念了职高或者技校,三年后还是去打工。 所以,他对杨小宁也没报什么希望。 对老师的这个想法,杨小宁基本表示认同。 因为他对自己的学习,也没报太大希望。 不过能和嵇维维坐同桌,他还是很高兴的,没有其他原因,主要就是嵇维维长的好看,尤其是那双眼睛,水汪汪的,很是清澈。 还有,人比较文静。 不像以前那个男同桌,无论是上课还是下课,总是喜欢说话,整天叽叽喳喳,翻来覆去就吹一件事:他堂哥小学毕业后,就到广东去混,现在已经做了老板,一年能挣好几十万,开着宝马。等他捱到初中毕业,就跟着堂哥去广东混,也要做大老板。 实在是太吵。 不过谈到提高成绩这个话题,别说同桌是嵇维维了,就算给配个大学教授,哪怕是中科院院士,估计也没什么用。 对,就这么自信。 因为除了对地理和历史小八卦着迷,别的学科,杨小宁实在是提不起任何兴趣。 嵇维维倒真是个乖学生,把老师的话当作圣旨。 老师说,成绩好的同学要帮助成绩差的同学,其实老师也就是随口那么一说,但她不仅听到耳朵里,还真落到实处。 杨小宁上课时发呆,她就悄悄的扯袖子提醒,要认真听讲。 杨小宁准备拿她的作业抄一抄,她不给抄就算了,还督促要独立完成,气的杨小宁当场就义正辞严的反问她:“我要是自己会做的话,还用得着抄你的作业?” 最可气的是,在课余时间,还履行学习委员的职责,检查杨小宁英语课文背诵情况。 杨小宁当然不愿意背啊,这些歪歪扭扭的字母,看着都心烦,还要背?多枯燥啊。 不过本着好男不跟女斗的原则,看着嵇维维那严肃的神态,杨小宁硬着头皮开始背,还找了个快捷方式,给单词用中文加以标注,比如,goodbye,就在上面注明:哥得拜,blue,就注明:卜罗。 就这样,竟然真能把一篇课文给背全了。 虽然嵇维维开始极力反对用这种方式,说这样是不对的,对后期的继续学习不好,还得用音标。 但是后来她还是妥协了,因为只有用这种办法,杨小宁才能把课文背下来。 几个礼拜下来,杨小宁觉得自己还是有进步的,至少数学和物理这两门课,专心听一听,老师讲的那些内容,至少能懂那么一丢丢。 邻近期中考试的一个中午,杨小宁依旧趴在课桌上睡午觉,正在复习的嵇维维突然推了推他。 杨小宁醒了,抬起了头,右边的脸是正常的,左边的脸则都是被桌面压出来的印子,嘴角上还挂着几丝口水,睡眼惺忪的问道:“干嘛?” “杨小宁,问你个事,你想过将来做什么吗?” 被吵醒的杨小宁,是一肚子火,心想你特地把我吵醒,就为了问这个?班主任问我,我都没答上,你问我,我就能答上了?我说自己想做地球的球长,做的了吗? 刚准备发火,突然看到打进来的光线,刚好照在嵇维维那张略带婴儿肥的脸上,形成了一圈淡淡的光晕,竟然有种圣洁之感。 美好的事物总是会让人心情愉悦,杨小宁忽然就不生气了,嬉皮笑脸的回答:“那当然是先挣钱,然后娶个老婆,接着生儿子啦。” 嵇维维见他没个正经,自言自语的说道:“我将来最想做的,要么是医生,要么是老师,有个自己喜欢又稳定的工作,这样我就能经常见到爸妈,他们也不用那么辛苦了。” 嵇维维的爸妈和杨小宁的爸妈一样,常年在外地打工,一年也见不上几面。 听说她爸妈也没什么技术,所以只能在建筑工地上做做小工,赚的都是血汗钱,供养家里两个小孩上学。 嵇维维还有个哥哥,在县中读高二。 对于同样是留守儿童的他们来说,这种话题很容易让人激起共情,于是杨小宁也收起了嬉皮笑脸,一本正经的回答:“那你可以去医科大学做老师啊,进可攻退可守,既能做老师也能做医生,这样两个愿望都能实现。” “可是听说,现在不论是想做医生或者老师,听说都得要研究生文凭呢。” “呀,这个对你来说,小case,没问题的,你将来肯定能考取一个好大学。” 得到鼓励的嵇维维,很是开心,于是对杨小宁来个个反向鼓励:“杨小宁,你其实很聪明的,要向你姐姐学习啊。” 原本还算愉快的氛围,就此被破坏。 “得得得,学习委员同志,请不要再提她了。”杨小宁一脸的不耐烦,又趴在了桌上了,距离下午上课还有半个小时,还能再睡一会。 这几年来,很多人对他说,要向姐姐好好学习,让他不胜其烦。导致现在他只要听到类似的话语,就无比心烦,无论说这种话的是谁。 第五章 兽医专业的历史老师 可能是午觉睡的太饱的原因,当天晚上,杨小宁失眠了。 他想起白天嵇维维说的那些话,提到将来准备干什么的问题,躺在床上,眼睛盯着天花板,是翻来覆去睡不着。 在历史上留下姓名的,总共也就是那么点。剩下的那么多人,从来到这个人世间,再到离开这个人世间,似乎什么痕迹都没又留下过。 那么,人来到这个人世间,意义是什么? 就是吃饭睡觉,加上生孩子? 然后自己的孩子,再重复这样轨迹? 他怎么都想不到能说服自己的答案。 寒假的时候,姐姐回来过年,有同学来家里找她玩,她们聊天的时候,杨小宁刚好也在旁边。 同学问杨小安,将来打算干嘛,她不假思索的回答,说想站在世界科技的最前沿。 这样高端的理想,杨小宁觉得就自己这惨兮兮的成绩,当然不配拥有。 但是和班上的同学比比,还是可能的。 班上的四十几个同学,除了能冲刺县中的那几个人,其他的人,尽管成绩不好,对未来也是有想法的。 男同学中,有说将来要去当兵,有说要去做老板,有的说要去学修汽车;女同学中,有的想要开店,还有的,竟然说要去做主播。 不管能不能实现,至少他们的脑子里还有梦想。 而自己,完全就是混一天算一天。 与岁数同步增长的,只有饭量。 小学的时候,吃一碗饭就饱了,现在要吃一碗半。 自己将来到底干什么呢?突然脑子里灵光一现,要不就考警校,当警察。 不仅穿着警服帅,而且还能抓坏人,何况开着警车回家,在村里兜上那么一圈,也是很拉风的。 就这么着了。所以,我也要认真学习,考上高中,将来考警校。 杨小宁暗暗的下了决心,顺便一咕噜爬起来,找出一个日记本,记录自己的想法和决心。 “小宁,你做作业还没睡啊,饿不饿啊?饿的话,奶奶给你弄点吃的。”奶奶看到他房间亮着灯,永远都怕这个宝贝孙子没吃饱。 “不饿不饿,奶奶你赶快睡觉”。 那一夜,杨小宁花了足足两个小时的时间,在日记本上,将中考之前,以月为单位,详细列明了自己努力的方向和目标,连寒暑假也没漏过。 他相信,只要照着这个计划走,高中是一定能考的上。 第二天开始,他就开始做出了明显的改变。如果说前阶段上课能不长时间发呆,是因为有嵇维维的监督,现在上课时专心听讲,则是主动改变。 他甚至开始认真做笔记。 已经把他当成空气的老师,自然没发现他的改变,但是嵇维维感觉到了,表扬了他,并鼓励他坚持下去。 谁知道,他的洗心革面,只进行了一个多星期,就被迫终止了。 不是因为没有恒心,而是他和老师爆发了一场激烈的冲突。 而且,这个老师教的,还是他最感兴趣的历史。 在初中阶段,因为历史不是主科,所以运河中学也就没配备专门的历史老师,有的班级是语文老师来代课,有的班级是政治老师来代课,都属于兼职。 谁代其实都一样,反正是都是照本宣科,对着课本一通读,把四十五分钟的时间应付过去就行。 杨小宁他们班,稍微有点特殊,是原来教音乐的王萍萍老师来给他们上历史课。 这个王萍萍老师,是个有故事的人,年方三八,学历大专,大专时的专业还很独特,她自己说的是很高大上,什么研究动物疾病的病原、流行病学、病理、诊断、治疗和预防,但是农村人都知道,这个专业也有个简称——兽医。 也就是说,兽医专业的音乐老师给他们上历史课。 王老师之所以能从兽医专业跨行,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 她认为,这完全靠自身的天赋和能力。 但是熟悉实情的人,看法和她本人则完全不同,他们觉得,更得益于她有个干哥哥,县教育局的吴局长。 当时分配工作的时候,王老师根本没想过来乡下,但是想留在县城,有两个硬杠杠:要么是应届全日制本科学历;要么是在乡镇工作三年以上,否则一律不得考虑。 这是现任县领导亲自定的原则。 王萍萍是大专学历,自然是留不了城。 无论在干哥哥面前怎么撒娇,还是办不成。 毕竟官大一级压死人,教育局长也不敢不执行县领导的要求。 于是最后,她只能不情不愿的去运河中学报到。 正如外地的螃蟹,拉到阳澄湖的水里泡几天澡,价格就翻了倍一样。 王萍萍老师原先的打算是,先到运河中学,刷个履历,熬过三年,然后进城。 还没见到王萍萍老师人长啥样,运河中学的校长,就已经接到了吴局长亲自打过来的电话。 吴局长先是问了问学校的情况,校长小心翼翼的作答。 在快到挂断电话的时候,吴局长似乎想起了什么,语重心长的交待校长:即将去你们学校报到的王萍萍老师,是我的表妹,你一定要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和别的老师一视同仁,千万别因为我的原因,对她搞特殊化。 不搞特殊化,你打这个电话干嘛?当我是傻子吗?校长虽然心里在打腹稿,但是嘴上说的却是:请领导放心,保证按您的指示办。 校长看着面前的王萍萍和她递过来的简历,很是头疼。 他教书以来,就没见过毕业于兽医专业的老师,安排她教什么学科好呢?实在吃不准,感觉上这个兽医专业应该属于理工科方面的,于是试探性的问:“王老师,咱们学校,最紧缺的是数学老师和物理老师。” 话音刚落,王萍萍的头,就摇的像街头卖的那种拨浪鼓:“校长,这两门我是真的教不了,有些公式,我自己都还看不懂呢,怎么教学生?” “那英语呢?我们学校英语老师也缺。” “英语也不行,补考过好几次呢。” 校长真是无语了,这样的人,竟然也混进了人民教师的队伍,但是毕竟是吴局长打过的招呼,他也不敢得罪,只能继续问:“那你平时喜欢什么呢?” “喜欢唱歌。” 领导的智慧果然是无穷的,听说她喜欢唱歌,校长屁股一拍,脑袋里就有了个主意:在学校内部,特地设了个音乐教师岗。 王萍萍老师对这个安排很满意,想上课了,就放点歌给学生听听,让学生们来个大合唱;不想上课了,就叫学生在教室自习,连课都不用备。 对校长来说,王老师满不满意完全是可有可无,吴局长的态度才是关键。 吴局长果然也很满意,主动加了校长的微信不说,甚至偶尔还会在校长的朋友圈里,顺手点个赞,搞的校长的小情绪很是激动。 但是乡镇生活毕竟枯燥,转正之后,王萍萍老师的不满意与日俱增,她不想再在乡镇上耗上两年了。 吴局长被她缠的实在没办法,想了个瞒天过海的变通之计:借调。 就是档案还留在运河中学,工资也在这里拿,但是王萍萍老师本人到县城的学校上班。 本来一切都已经安排的妥妥当当,谁知道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有人向县领导写信举报,说在乡镇工作不满三年,一律不得回城,这是硬杠杠,运河中学那个才工作一年多的王萍萍老师,为什么能回城? 举报人应该了解一些深层次的情况,因为在举报信上,还顺带着给吴局长也写上了几条。 第六章 你笑什么 在县领导的办公室,胖乎乎的吴局长站在桌前,毕恭毕敬、满头大汗的检讨:“请县领导放心,以后我一定老老实实按规矩办事,全心全意为全县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本来,王萍萍还准备通过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方式逼吴局长就范,但是吴局长这次的态度却异常坚决,对她认真的说道,你如果再这么闹下去,就是逼我去坐牢,我坐牢了,你就什么都没了。 王萍萍被这番话吓住了,终于闭上了那张嘴,灰溜溜的走了。 暗度陈仓的计划就这么泡汤了,已经和运河中学告别过的王萍萍老师,又尴尬的回来了。 因为以为她肯定走了,音乐老师的黄金宝座,已经交给了另一个来刷履历的新老师。 这个新老师的来头更大,人家可是财政局局长的亲侄女。 这背景,王萍萍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肯定拼不过人家。 毕竟自己和吴局长,只是上不了台面的干亲;人家这,可是实打实的血亲。 音乐老师,自然是当不了了。 但是校长又不敢让她歇着,假如再被人举报,说她占着茅坑不拉屎,吃空饷,上面追究下来,板子又得打在校长身上。 他可不愿做这个冤大头,去担这个责任。 不过校长毕竟是有文化的领导,自然不会被尿给憋死。 于是,让杨小宁他们班的兼职历史老师,回归本职,将上历史课的重任,交给了王老师。 毕竟只要领导愿意,谁都可以成为复合型人才。 只是这个复合型人才,和杨小宁不对付。 备课是不可能备课的,进城大业半途而废的王老师,被迫回到这个穷乡僻壤的乡镇中学,已经积攒了一肚子委屈,怎么可能还有心思去好好备课呢? 只好在上课的时候,随便拿起课本,对着念一念,把四十五分钟的时间打发过去这个样子。 前几次上课,她在讲台上对着课本念,下面的同学,除了几个成绩好的学生,一以贯之的认真听讲。 其余的大多数人,要么在发呆,要么打瞌睡。 不知道怎么回事,王老师念课本的时候,课堂上的很多人,都会产生浓浓的睡意,可能是因为语调太平的原因。 杨小宁甚至在背地里,悄悄给她起了个外号:催眠大师。同学们都说这个外号起的好,起的精准,起出了水平。 要是搁以前,轮到王老师上历史课的时候,杨小宁百分百也在发呆或者打瞌睡。 但是今时不同往日,他已经决定和过去彻底说拜拜,开始认真学习了。 所以不管老师讲的怎么样,有没有趣,自己想不想听,他都反复提醒自己,一定要认真听。 毕竟要想养成好习惯,就得从细节处做起不是。 男人,就得对自己狠一点,所以一旦发现自己有打瞌睡的倾向,他就用指甲狠狠的掐自己的大腿,将清醒保持下去。 这种积极进取的昂扬状态,一直持续到昨天。 昨天是星期二,有王萍萍老师的历史课,讲的是魏晋南北朝这个章节。 不知道是怎么了,平时除了读课本外,几乎从不多说一个字的王老师,昨天的情绪比较好,想要展示一下自己的博学。 上课之前,在读书的过程中,突然停了下来,一脸沉醉的说:中华民族有五千年的光辉历史,几十个朝代,在这些朝代里,有人喜欢汉朝,有人喜欢唐朝,但我最欣赏的,却是其他两个时代,同学们,你们知道是哪两个吗? 台下一片稀稀拉拉的声音,有说不知道的,有说明朝的,有说宋朝的。 很多打瞌睡的同学,也被嘈杂声给吵醒了,揉揉惺忪的睡眼,加入到听王老师抒情的队伍中来。 看到全班的学生,竟然没有一个人能答对,王老师那张因为抹了很多粉而显得异常白皙的脸上,露出了无比骄傲和欣慰的笑容:“你们说的都不对,我最喜欢的两个朝代啊,一个是魏晋南北朝,一个民国,那么同学们,你们知道为什么吗?” 学生又不是她肚子里的蛔虫,这谁知道啊? 于是,课堂上又是一片稀稀拉拉、参差不齐、有气无力的回答:“不知道”。 王老师的脸上,笑容是更加灿烂了,俨然是国学大师在给芸芸众生授业解惑的姿态:“因为这两个朝代啊,对文化人特别尊重,所以才能名士和大师辈出,魏晋风骨,民国风情,在历史上,闪耀着无尽的光辉,留下了无尽的佳话。” 王萍萍老师觉得自己的阐述,很有诗情,很有画意,显得很有文化。 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喜欢汉朝、宋朝、唐朝和明朝的人太多,展示不出逼格。 于是说两个名气不那么大的朝代,说明自己品味小众、独特,格调就上去了。 教育局的吴局长,当初就是这么被她蒙蔽并顺利拿下的。 乡镇中学的学生,毕竟还是淳朴,看到王老师讲的感情这么投入,而且这些知识以前还真不太知道,于是纷纷露出了敬佩的目光。 果然,这种仰望和崇拜,让王老师很受用,她恨不得伸出双手,为自己鼓起掌来。 在其乐融融、一片祥和的氛围中,出现了一幕不太和谐的画面。 这个画面,是杨小宁制造的。 当然,他也不是故意的,纯属无心插柳。 讲台上的王老师,还在滔滔不绝、喋喋不休,阐述这两个朝代有多么美好多么令人神往。 对近代历史小八卦钻研颇深的杨小宁,听到这些,因为不太赞同这个观点,于是不自觉的笑了一下。 这看似平常的一笑,就笑出了大问题,因为他不是正常咧着嘴笑的,而是嘴角朝右边歪着,笑了一下。 这一幕,刚好被王萍萍老师看到了,这在她看来,这一幕很是煞风景,就是对她刚才的讲话,有点不屑的意思了。 她自然不能忍。 “那位同学,你给我站起来,你叫什么名字,刚才笑什么?”王老师本来很好的情绪,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从讲台上顺手拿起一个粉笔头,朝他砸了过来。 杨小宁把头轻轻一扭,粉笔头从耳边“嗖”的飞了过去,没砸到他,倒是误伤了坐在他后面的那位同学。 “我叫杨小宁,刚才没笑什么啊。”杨小宁知道说的是自己,于是赶紧站了起来,小声回答。 嵇维维在桌子下面,赶紧扯了扯他的衣服,意思是别再多说话。 杨小宁扭头看了看嵇维维那美丽的大眼睛,决定按照她说的做,不说话。 谁想到,教不了音乐的王老师,开学以来,本来就是憋了一肚子火,今天本来好不容易有还不错的心情,现在又被杨小宁那不屑的一笑,弄的很糟糕,而且扔粉笔头砸他,竟然还敢躲? 这个学生,真是心里没数了。 作为微博上不知名的女权主义者,王老师一直秉持这样的信条: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女人,要对自己好点。 所以,心里千万不能有委屈,要不自己年纪轻轻,才二十几岁,万一气的内分泌失调怎么办? 人家虽然和吴局长之间不清不楚,但是那毕竟不是长久之计,过几年,还是得找个老实人嫁了呢。 所以,今天必须把这口气撒出来。 于是,她把课本朝讲台上“啪”的一甩,径直冲了下来,直接到了杨小宁面前:“没笑什么?你当我眼睛瞎了吗?今天你必须把话给我说清楚,为什么笑?” 教室里,除了王老师尖锐的咆哮,寂静无声。 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想到对方毕竟是老师,杨小宁准备忍一忍就过去了。 但是站在面前的王老师,距离他的眼睛是如此之近,只有不到二十厘米的距离,可以清楚的看到王老师脸上那稍微有点歪的鼻子。 突然想起在学校里,有一个人尽皆知的传闻:王老师的鼻子之所以有点歪,那是因为她整容了,而且是在莆田系医院动的整形手术,质量不太过关。 实在没控制得住,尽管拼命的在抿嘴,但还是没抿住,噗呲一声,又笑了起来。 第七章 不懂就不要装懂 坦白讲,他的笑声并不算大,但是在异常安静的教室里,依然有很多人都能听见。 对王萍萍老师来说,面前这个学生竟然还笑,这笑声更是变的异常刺耳,侮辱性极强,进一步的火冒三丈,感觉杨小宁简直就是在赤裸裸的挑衅她,是严重的不把她当回事。 于是也顾不上讲究什么师道尊严了,开始泼口大骂:“你刚才又笑什么?你说你他么又笑什么?你这头猪笑什么?” 这种街头泼妇式的辱骂,对于刚刚进入青春期的杨小宁来说,等于让他在全班同学面前难堪. 尤其是在嵇维维面前丢脸,这是断然不能接受的。 脑袋里热血上涌,早忘记了捏着鼻子忍一忍就过去了的想法,开始顶嘴,不过语气上还尽量保持平和:“王老师,我只是不同意你的观点。请问,只有那么一小撮人活的潇洒,其他的大多数人,是人形动物,连饭都吃不饱,遇上荒年,甚至要卖儿卖女,活的简直是猪狗不如,请问,这样的朝代,好在哪?” 其实杨小宁内心最想说的是,你以为自己到了那个时代,就一定是整天吟风弄月、琴棋书画的贵妇人和大小姐了,我呸,你想的可真美,没准就是个讨饭的,或者给地主家做丫鬟的。 但是这些话,他憋住了,没说。 不过他杠的这几句,已经让王老师觉得,面前的这个学生,对自己那种“你没文化就没文化、别不懂装懂”的轻蔑,已经傲然的写在了脸上。 她怎么都没能想到,面前的这个乳臭未干的学生,竟然还敢如此较真,抹了厚厚一层粉的脸,顿时涨的通红,一时语塞。 很多人都是这样,越缺什么就越介意什么,越容易显摆什么。 王老师平时最介意的是,别人因为文化问题不尊重她。 为了证明自己也是肚子里有墨水的人,她经常在朋友圈发点p的连他妈都不认识的自拍,再配上个看起来很有诗意的文案。 譬如有一次,她发了个图,配上了两句:此生,我只愿做只扬州瘦马,和你一起相伴天涯。 正在开会的吴局长,恰好在刷手机,看到朋友圈的第一时间,就发信息让她立刻删掉。 她不听,非要说这句话好有意境,好美。 吴局长假装上厕所,出了会场直接打电话告诉她,这个瘦马,和“古道西风瘦马”中瘦马,根本不是一个意思。 “古道西风瘦马”中的那个瘦马,是真的马,不过比较瘦罢了;而扬州瘦马,是指古代扬州地区,为达官贵人特地专门培训的小妾,俗称,小老婆。 她听了吴局长这番话后,才忙不迭的删掉,但是为时已晚,已经流传开了。 有些爱看热闹的人,甚至还截了图留作纪念,背地里给她起了个外号,叫“王瘦马”。 王瘦马,不,王萍萍老师指着杨小宁,咬牙切齿的说道:“那你说两个朝代不好,为什么魏晋名士那么风流?民国为什么出了那么多大师?” 杨小宁有点懵,这不是车轱辘话嘛,他又没有说那两个时期没有名士和大师,只是说那只是极少数人的美好时代罢了。 和女人辩解,没有意思,他不想再对这个话题多说话了,于是站在那,视线移开,扭头看向窗外,希望这场风波能早点结束。 毕竟总是站在那里,也难为情。 少年人,终归还是要点面子的。 生活有时像弹簧,真是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 看到杨小宁答不上来,王老师不仅没有见好就收,反倒是更加来了精神,露出了讥讽的笑容:“哎呦,回答不上了吧?哑口无言了吧?我还以为你有多了不起呢?垃圾。” 少年人最受不了的是被轻视,杨小宁把头一抬,心想豁出去了,于是盯着王老师的脸,声音也大了起来:“既然民国那么好,除了你说的大师辈出,你讲讲还有什么好,是老百姓吃的好、穿的好,还是国际地位高?麻烦再告诉我,既然它那么好,怎么就好到一个小岛上去了呢?” 现在轮到王老师尴尬了,她毕竟是兽医专业毕业的,不照着课本读,甚至连着名的三大战役是哪三个都说不上,这个深层次的问题,她自然是回答不了的。 不过这难不倒王老师,既然没有台阶下,那就自己创造一个。 脸色变的异常难看的她,指着杨小宁说:“你给我滚出去。” “滚就滚。” 杨小宁丝毫不顾嵇维维的用力拉扯,扭头就向教室后门口走去。 来自于国际化海滨县城的王老师,一直以为,乡镇中学里的这些学生,大多是父母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随便怎么训斥都行,翻不起什么大浪来。 不像城里的小孩,被批评两句,就敢立马给政府热线打投诉电话。 她以为杨小宁不会走,只能乖乖的站在那里,继续被她骂,没想到杨小宁竟然这么刚,真的就走了,于是又气急败坏的叫到:“你给我回来。” 杨小宁是头也不回。 回到家里,奶奶看他不是正常放学的时候回来,也没多问。 杨小安也是被她带大的,她始终认为,自己的孙女这么优秀,孙子肯定不会差。所以,从来不多说什么,只是问杨小宁想吃什么。 要是换作以往,杨小宁肯定告诉奶奶想吃什么,但他今天,实在无心问及这个事,直奔姐姐的书架,他记得姐姐的书架上,有几本书,里面的故事和数据都很多。 他比同龄人要早明白的一个道理是:当有争执的时候,我不需要证明你是错的,只要证明我是对的就行。 他要找到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说的对。 结果书还没找到,他爸爸的电话已经打到了家里,看来学校已经打过电话给家长了。 真是恶人先告状,杨小宁内心嘀咕着。 果然,电话刚一接通,就听到他爸暴躁的声音,直接就是劈头盖脸的骂了一顿。 “老师说的就是真理吗?就一定对吗?”杨小宁继续顶嘴。 “老师不对?那你对?你对,你考试怎么考成那样?你看看你姐,她让我和你妈操过一点心吗?再看看你,你自己难不难为情?明天一早赶紧去学校,先给老师道歉,让写检查就写检查。老师说什么,都给我听着,不许再顶嘴。” 挂了电话,杨小宁的心里,自然还是一万个不服,继续找书。 找到了那几本书后,他是一边看、一边记,明天到学校,还要用它,继续证明自己没说错。 他的兴趣,在于近现代历史,对于魏晋的历史,起先他了解的并不多,但是这个晚上,在书中,他看到了“八王之乱”,看到老百姓所经历的悲惨,他是越看越生气,恨不得把晋朝灭掉。 看着看着,昏昏沉沉的睡着了。 这一睡,直接让自己睡到了将近两千年前。 第八章 偏心的婶娘 嘉平四年,即公元252年,五月。 天刚蒙蒙亮,黄河南岸的东洲,有个叫王家庄的小村落,在一个茅草屋里醒过来的杨小宁,脑袋里是一片浆糊。 眼前的景象,既有点熟悉,又有点陌生,似乎自己既有杨小宁这个名字,又觉得自己叫王阿奴。 用力的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确定自己的确是叫王阿奴,杨小宁,则是梦里的名字。 他今年十五岁,在王家庄这个地方,已经生活了十三年。 他的家庭,有点特殊,是一个后天组装的家庭。 家里面一共五口人,两个大人,阿叔和婶娘;三个小孩,分别是14岁的妹妹,名字叫海棠;6岁的阿弟,叫狗蛋;还有一个,就是他自己本人,15岁。 虽说名义上是姐弟三,却各自有着不同的父母,海棠是阿叔的女儿,自己是他的侄子,狗蛋嘛,则是婶婶的儿子。 婶娘原来是隔壁庄上的寡妇,带着狗蛋这个孩子,经人撮合,三年前和阿叔成了亲,五个人就组成崭新的一家。 阿叔对自己很好,但是婶娘则完全不同了。 “快起来,睡的像猪一样,你以为你是谁家的少爷呐。” 王阿奴是在梦里被婶娘叫醒的。 前阵子,阿叔到黄河边背货挣钱去了,按照以前的习惯,得有些日子才能回来。 他知道,婶娘这么早叫自己起来,肯定是又要布置自己和妹妹海棠干活了。 婶娘这个人,不能说她人有多坏,但是在她的心目中,对王阿奴和海棠这对兄妹,有着天然的敌意。 因为她认为,这两个人,是吃饭费粮食、穿衣服费布、呼吸费空气。 甚至觉得,这个家里,如果没有海棠和王阿奴该多好,那么,这个家里所有的东西,吃的穿的用的,都归她的儿子狗蛋一个人独享。 她当然不会想到,如果男方没孩子,还会和她搭伙过日子吗?图啥?图替别人白养儿子?这要么是真爱,要么是闪耀着无私光辉的圣人。 二婚家庭,尤其是原来各自都有孩子的两口子,再婚务必要慎重,因为有个无法回避的最大问题,就是难以建立比较彻底的信任。 阿叔自然早就看出了端倪,但是他作为一个男人,从来都是沉默寡言,所以一直没有多说什么。 直到有一次,婶娘又在不停的念叨,家里人多,粮食不够,应该早点把海棠嫁出去,王阿奴嘛,则送到有钱人家去做工,不仅不要吃家里的粮食,年底还能拿点工钱回来。 阿叔是再也忍不住了,难得发了一次火:“我负责种地和挣钱,你在家里,就是让三个孩子吃饱穿暖,不要分你的我的,扪心自问,我从来没有亏待你和狗蛋。你如果就是容不下阿奴和海棠,也行,我们还是各自养自己的孩子吧。” 这句话的分量,就很重了。 婶娘当然知道,假如家里没有这个壮劳力,那么她和狗蛋,只剩下一条出路:讨饭。 于是,哪怕心里依旧一万个不情愿,但嘴上还是答应了。从那以后,终于不在总是那么碎碎念了。 所以,阿叔在家的时候,婶娘对她们姐弟两,态度虽然不太热情,但场面上还是说的过去。 但是只要阿叔不在家,婶娘的脸色,那立刻就变的截然不同了,可能怕她们姐弟两,光吃饭不干活,身体闲出毛病来,总是能找点事情给她们锻炼身体。 每次都这样。 果然,王阿奴刚起床,婶娘就甩过来一大一小两个竹篮子:指着小篮子对海棠说:“狗蛋馋了,家里又没什么好吃的,你去附近,看看树上有没有桑葚什么的果子,摘点回来。” 然后指着大篮子,对王阿奴说:“你去河滩那边,看看有没有野鸭蛋,捡点回来,给狗蛋补补身子。” 王阿奴看着那个大篮子,能有自己小半个人高,小声嘟嚷:“这么大的篮子,恐怕要捡到恐龙蛋才能装的满。” 三年来,婶娘应该是第一次听到王阿奴顶嘴,在她心目中,王阿奴一直老实巴交,从不会顶嘴的。 虽然没听清王阿奴说的是什么,但她还是很诧异,目不转睛的盯着他,恶狠狠的看了一会。 看就看?我怕你啊? 杨小宁也不惧怕她,用同样的目光回敬过去。 锋利的眼神,让婶娘甚至有一丝害怕。 婶娘不知道的是,王阿奴已经不是那个纯粹的王阿奴了,是脑子里带着些许21世纪观念的王阿奴了。 “阿哥,我们走吧”。海棠感觉今天的王阿奴有点不对劲,以前婶娘说他什么,他从来不顶嘴,婶娘叫干啥就干啥。 看在海棠的面子上,王阿奴便不再多说话,拎着那个竹篮,和海棠,一前一后,出了门。 这几年,雨水一直少的可怜。最近又是一个多月不下雨了。 他们村子周边的那条河,叫九庄河,原来河水一直很充沛,但是最近干枯的厉害。 王阿奴在河边的芦苇荡里,从早上扒拉到中午,脚和小腿,被划拉出了好多条浅浅的血口子,也只不过找到了几个野鸭蛋而已。 从早上到现在,什么东西都没吃,饿的是头晕眼花。 不找了,先回去吃饭。 回去的路上,他顺便去叫了海棠。 “阿哥,我只找了一些果子”,海棠指着她的小背篓说:“现在回去怕婶娘骂呢。” 王阿奴探头看了看,也不算少了,于是说道:“不怕,有阿哥在呢,先回去吃点东西,然后再来找呗。” 看到王阿奴兄妹二人,只拿回来几个野鸭蛋和不多的果子,丝毫不出意料,婶婶的脸色很是不好看。 要是在以前,她肯定会大发雷霆,不给他们吃饭,让他们继续去找。 但是今天早上自从被王阿奴瞪了一眼之后,她的内心有点惧意,不敢再发脾气,于是掀开锅盖,先是拿了一块粗面饼,递给了海棠。 给王阿奴,则顺手扔了一个黑乎乎的窝头过来。 王阿奴没接住,窝头直接掉在了地上,他捡了起来,吹了吹,把上面沾的草屑吹掉。 虽然婶娘的动作很不礼貌,但是王阿奴知道,死要面子活受罪,犯不着和吃的东西过不去,毕竟早上起床到现在,才吃上今天的第一口饭。 刚才婶娘掀锅盖的时候,王阿奴清楚的看到,锅里还有白面馒头,他知道,那是婶娘自己和狗蛋的饭食。 他准备张嘴问问,为什么家里现在一共就四口人,饭食还要分为三等? 海棠看出他的情绪,轻轻的扯了扯他的衣袖,示意他出去。 到了屋外,海棠把手里的粗面饼递给了他:“阿哥,这个给你吃,我不饿。” 王阿奴自然不会要:“海棠,你吃。其实吃什么东西,都是小事情,我就是看不惯婶娘这副模样。” 海棠说话向来慢条斯理:“阿哥,爹在外面背货,挣点辛苦钱,不容易,咱在家里,多让着点,不能因为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让爹多烦心。” 对这个妹妹,王阿奴比对自己都要好。 看到海棠这么说了,所以也就打消了和婶娘理论理论的想法。 那个黑乎乎的窝窝头,根本吃不饱,他刚准备休息一下,谁知道婶娘让他再去河边找点东西。 胳膊拧不过大腿,王阿奴只好背着竹筐,回到了河边,继续往下找,走着走着,就走到了王家庄和隔壁张家庄的交界处。 王家庄和张家庄,两个庄子的田地相邻,仅隔着一条几尺宽的小水沟,但是两个庄子,却不属于同一个乡。 张家庄的人,住的房子靠近小水沟,王家庄的人,房子却离小水沟的比较远。 从记事开始,他还是第一次走这么远,因为阿叔在家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总是不让他出去。 快要落山的太阳,有气无力的悬挂在西边的空中,变成了红红的一团,与这个白天做最后的告别。 虽然已经失去了中午时候的火辣,但积蓄了一天的热气,依然没有消散干净,加上趴在树上的蝉,还在“知了知了”的叫个不停,平添了几份聒噪,让人感觉更加燥热。 正当他在芦苇荡里仔细寻找的时候,浑然不知,距离小水沟不远处的一颗大柳树下,聚集着几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正在注意着他。 第九章 祖传的公鸡 为首的那个年轻人,正躺坐在一把竹制的太师椅上,右手拿着一把扇子,一边在不停的扇风,一边嘴里在骂骂咧咧:这个鸟天,怎么这么热?还没到六月呢,是要热死个人。 他虽然穿着丝绸,但包裹在圆滚滚的身材上,加上不停渗出的汗水,黏住了皮肤,实在是没有丝毫的清新飘逸之感。 只见一个跟班模样的人凑到了他跟前,嬉皮笑脸的说道:“张少爷,现在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们要不要找点事,给你解解闷? “解闷?怎么解闷?还是赌钱啊?你们口袋里有钱吗?没钱的话,解个屁闷”。 “不是”,这个跟班拖长了声音,指了指正在芦苇荡里若隐若现的王阿奴:“你说今天这不巧了么,我看的清楚,就是他就是他,没跑了,上次你在镇上看到的那个小美人,回来念叨过好几次的,就是他的妹妹”。 听到这句话,那个被称呼为张少爷的人,立刻来了精神,坐了起来,右手摸了摸脑袋,思考了一会,说道:“想起来了,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她是哪个庄子的人?你摸清楚了吗?” “早就摸清楚了,是王家庄的。” “王家庄的?”这个被称作张少爷的人,站了起来,嘴里念叨:“自从我爹去城里之后,这几年来,我们和王家庄的关系,变的比较微妙。虽然早晚有一天,要和他们干一下子,不过他们人虽然不多,但是心齐是出了名的,所以现在也不能过于冒失,一定要找个合适的机会。” “少爷,你就把心放肚子里吧,我前阵子就把情况打听的一清二楚了,就是忘记和你说了。他们家虽然住在王家庄,但并不是本地人。” “不是本地人?他们不姓王?” “姓王,但是他们这个王,和王家庄的王,距离有点远。”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说的明白些,不要罗里吧嗦,跟个娘们似的。” “好好好,张少爷,是这个情况,十多年前,一个瘸子带着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到这讨饭,这个瘸子也姓王,叫王初九,后来攀扯了半天,说和这边的王家是宗亲。王家的族长的老娘,看他一个残废,还带着两个小孩,实在可怜,就让族长收留了他们。再后来,约莫三四年前吧,经人拾掇,他和隔壁庄上的一个寡妇,搭伙起来过日子。” “哦,原来是这样啊,对了,他刚才说那个瘸子叫什么来着?” “叫王初九。” “王初九?他的这个名字,倒是挺特别啊,但是王家庄的人,都是按照辈分起名字,他这个初九,也对不上,怎么会是宗亲呢?” “没有什么大名堂,我摸过底了,据说,是因为他是正月初九生的,所以就随口叫这个名字,没有按照王家族谱里的辈分起名字。” 解释完王初九的名字,这个跟班指了指芦苇荡里王阿奴的身影,“这个小东西就是那小男孩,叫什么阿奴;女的就是他妹妹,叫海棠。也是奇怪,这个小东西喊王初九那个瘸子阿叔,小美女却那个瘸子喊阿爹。” “等等,你刚才说他们和王家庄的人是宗亲,那出了五服了吗?” “五服?那早出了,中间还不知道已经隔了多少代了呢。” “哦,既然出了五服,那还怕个球啊?都说打狗要看主人,今天我就要打给主人看看,先给王家庄的人一点颜色瞧瞧,把他给我拦住。” “好嘞!”,看到少爷发话了,身边的几个跟班立刻七嘴八舌的答应着。 毕竟张富贵是他们的衣食父母啊。 “站住”,“你给我站住”。 这几个年轻人一边叫嚷着,一边从岔路口冲出来,站在了王阿奴的面前,拦住了他的去路。 突然被一群比自己岁数大的人围住,王阿奴很是惊讶,毕竟自己孤身一人,他的脸上,多少有那么一丝慌张。 那个穿着丝绸的张少爷,慢吞吞的走了过来。 走到王阿奴的跟前,张少爷并没有说话,而是双手交叉,举过头顶,伸了个懒腰,然后把头分别向左右,各自扭了扭。 自以为很帅的做完了这套动作,才斜着眼睛,扫了一下王阿奴和他左胳膊上挎着的那个竹篮子。 “你是哪里人啊?叫什么名字?到我们张家庄来干什么?” “我就是前面王家庄的,村上人都叫我阿奴,家里阿弟想吃野鸭蛋,婶娘让我到河滩边捡点。” 虽然已经明显的感觉到,面前这些人,肯定不是什么好鸟,今天可能会有事。 但王阿奴还是强装镇定,尽量表现的不卑不亢。 张少爷和身边的那个小跟班对了一下眼神,得意的嘿嘿一笑,眼珠子咕噜一转,哼了一声:“春天的时候,是不是你偷了我家的一只公鸡?” 看到被人冤枉,王阿奴立刻条件发射式的争辩起来:“我没有”。 这个张少爷,立刻把脸一板,声音也跟着高了起来:“没有?你能证明你没偷吗?” 听了这番话,王阿奴觉得,眼前这个胖子,莫不是个傻逼吧?谁主张谁举证,你说人家偷东西,得你自己拿出证据来证明他偷的啊。 哪有叫人家证明自己没偷的。 于是他也硬邦邦的顶了一句:“那你说是我偷的,拿出证据来”。 张富贵看着眼前的王阿奴,感觉他的骨头似乎还有点硬,不太好拿捏,于是脸色一狠:“你他么还敢顶嘴?告诉你,我说是你偷的,那就是你偷的。” 然后指着自己的几个跟班,“你问问他们,他们都说是你偷的。” “就是你偷的”,“就是你”,这几个跟班看张少爷发话了,连忙附和道。 王阿奴知道,今天遇上的这群泼皮,他们是有目的性的,自己要想轻易脱身,恐怕没那么容易。 但是他也知道,就算再怎么服软,这些人也不会轻易放过自己。 既然如此,反正遇上事了,那还不如就硬气一点。 “你们可不要冤枉人。从过年到现在,我就没出过我们王家庄,怎么可能到你们庄上去偷鸡?何况我又不认识你,连你家住哪儿,都不知道。” “呦呵,说我冤枉人?小子,告诉你,自打从娘胎出来,二十多年了,我从不冤枉人,因为向来我说什么就是什么。你刚才说什么?不认识我?不要紧,很快就会认识了,告诉你,小爷我叫张富贵。” 第十章 寡不敌众 王阿奴恍然大悟,张富贵这个名字,他倒是耳熟,经常听村上的老人在教育小孩的时候,反复提及:长大后一定要学好,千万别学隔壁张家庄的那个张富贵。 因为他吃喝嫖赌,样样俱全。 原来就是面前的这个胖胖的年轻人,就是传说中的那个张富贵啊。 张富贵家,本来只是条件较好而已,平时的活主要还是家里人干,农忙的时候,雇几个人,钱并不算太多,最多比普通老百姓略微好点。 转机发生在二十年前,那时张富贵刚出生不久,才几个月大小,他二姐被城里的一个富商看上,做了妾。 这个富商的正妻不能生孩子。要说他二姐的肚皮也实在是争气,进门三年,就生了两个儿子。 富商很是高兴,虽然自己明媒正娶的大老婆生不出儿子,但是休不了,所以虽然不能给张富贵他二姐办理转正手续,不过经济上照顾一点还是可以的。 从那以后,张富贵的家业开始兴旺了起来,张富贵也就此步入了富二代的黄金行业。 因为是晚来得子,他妈妈对他惯的特别厉害,感觉自己的宝贝儿子,什么都棒棒哒,简直就是天下最好的仔;加上是因为有了他以后,家里才兴旺发达,这么一说,自己这个儿子,还是个招财进宝的幸运星。 两个因素一综合,他妈对他,那简直已经是无原则的溺爱了。从小到大,只要张富贵和别人有任何矛盾或者冲突,那责任,必然都是别人的。 甚至连走在路上摔个跟头,他妈都要指着路骂上几句,说是因为路面不平整,他的宝贝儿子才会摔倒。 一句话,她们母子二人,就是真理的代言人,永远不会错。 有这样的母亲,张富贵自然被培养的愈发骄横,反正无论做错了什么事,或者闯下什么纰漏,他妈总是能用钱来摆平。 他爹张招财,倒是个老实巴交的人,本来自己的女儿,给人作妾,就已经不甚光彩;现在看到唯一的儿子又成了这样,越来越流里流气,他是又急又气。 于是准备请张富贵吃顿竹笋烧肉,好好的管教一番。 但是还没开始实施,张富贵他妈就开始闹了,在家里一蹦三尺高,说假如张招财敢打她宝贝儿子一下,那她就不活了,死给他看。 哭天抢地,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把家里弄的跟办丧事一样。 张招财对这个蛮不讲理的老婆,刚开始准备置之不理,但是他妈的话语愈发尖锐刻薄:“死老头子,知道你现在有钱了,就看不上我这个老太婆了,准备找个年轻的大姑娘;你看不上我不要紧,我认了,你他么连自己亲生的儿子都嫌碍事了,你还是人吗?” 一边骂一边坐在地上捶胸顿足,似乎张招财真的在外面有女人一样。 这他么哪跟哪啊? 几次下来,张招财也斗不过她,总是吵架,也是丢人。于是一气之下,他搬到县城去住了,经商看铺子,除了逢年过节,其他时候,没有大事情绝不回来。 眼不见心不烦。 所以家里的这摊子事情,基本上都是张富贵一个人说了算。 这正遂了他的愿,纠集了附近一群二流子,整天吃喝玩乐欺男霸女,横行乡里,附近的姑娘,只要他看上的,怎么也得想办法弄过来给自己糟蹋。 他甚至还发明了一个新玩意,就是租他家地的佃户或者依附民,无论谁家娶媳妇,都要让他先看一眼,如果没看上,那还好。 但是假如看顺眼了,那么不好意思,新婚之夜,他去替人家新郎洞房。 这个恶名声传出去之后,其他村上有姑娘的人家,再也不敢和张家庄的这些人家结亲,导致庄上多了好些光棍。 王阿奴的脑海里,还在想这些事的时候,张富贵凶狠的声音已经在耳边响起:“小蟊贼,那只公鸡前阵子给我托梦,说就是你,把它给炖了。所以今天老子要好好教育教育你,替我家的鸡报仇,顺便让你长长记性。赔钱,你出十两银子,少爷我就大人有大量,不和你计较了。 王阿奴恍然大悟,怪不得阿叔总是让自己少出村,外面的坏人真多,但是事到如今,也不能怂,于是硬着脖子说:我没偷,也没钱。 张富贵一听,脸上顿时露出了极度猥琐的笑容,声音也变的小了点:“没钱啊?没钱也行,听说你有个妹妹,叫什么海棠的,让她到我家做两年奴婢,抵债,哈哈。” 周围的那几个年轻人,也跟着起哄。 虽然晓得自家是从外地逃荒来的,不是本乡人,但是王家庄民风淳朴,这样的恶霸行径,王阿奴是从小到大是没见过。 从小陆陆续续学过一点武术的王阿奴,看到他们出言不逊,侮辱自己的妹妹,顿时感觉血往脑袋上涌,眼睛里满是怒火,拳头攥的紧紧的:“请你把嘴巴放干净一些。” 看到王阿奴竟然还敢顶嘴,张富贵飞起一脚,踢翻了他手里的竹篮子,左手扯住他胸前的的衣襟,右手扬起来就要抽耳光。 王阿奴本能的把头一低,躲过了这记耳光,看到篮子里好不容易捡来的几个野鸭蛋,碎了一地,火气也上来了,顺势一脚,朝着张富贵踢了过去。 不过毕竟才十四岁,身体还没发育完全,加上平常营养也跟不上,人小腿短,就算他使出了全力,也只不过将将踢到了张富贵的裆部。 看他竟然敢还击,张富贵身边的几个人,纷纷拥了过来,作势要群殴他。 “他妈的,小畜生,你他么是不是不想活了?从小到大,只有我打人,你还敢踢我?在我的地盘上,竟然还敢撒野,今天,我要让你知道,马王爷到底有几只眼。” 张富贵一边骂一边吩咐那几个跟班:“没想到这个小畜生的年纪不大,骨头倒还是有几两,今天我倒要看看他有多牛逼,把他给我捆起来。” 身边的那几个跟班,这样的事情应该没少做,听到张富贵的吩咐,立刻一哄而上,将王阿奴掀翻在地。 他们几个人的分工很明确,摁手的摁手,摁脚的摁脚,其余的人,熟练的用绳子将王阿奴捆了起来。 人家几个人,都是二十来岁的青壮,而王阿奴只有十四岁。 在绝对的力量差距面前,王阿奴练习的那种武术,只能说和广播体操差不多,只能锻炼身体,但是没有实战意义。 被捆起来之后,张富贵冲过来,对他狠狠的踹了一脚,把王阿奴踹倒在地,同时怒骂道:“你他么敢踢我?今天就让你晓得什么叫代价。” 虽然有点疼,但王阿奴还是咬牙站了起来,他不愿意示弱。 他甚至天真的以为,自己只是会被捆着送回家,所以内心倒也不是太害怕。 因为只要能回家,对于到底偷没偷鸡这件事,锣对锣鼓对鼓,就能说清楚了。 自己根本没离开过王家庄,怎么可能去偷张富贵家的鸡呢? 少年人最大的缺点之一,就是对人性,容易抱有太高的幻想。 王阿奴也是这样。 不过他想错了。 第十一章 受刑 他还是低估了张富贵这些人的无耻。 王阿奴走在前面,那几个跟班,在背后用力的推搡着他,为了在张富贵面前抢着表现,甚至还时不时的踢上他一脚,让他快点。 王阿奴发现,他们并不是押着自己往王家庄的方向走,于是站那不走了,问道:“你们这是打算带我去哪?去我家,就知道那几天我根本没去你们张家庄,有人能证明。” “到那就知道了,哪这么多屁话?赶紧走”,一个跟班一边回答一边又踢了他一脚。 没一会的功夫,王阿奴知道自己被带到哪了。 他被带到了张家庄祠堂的门口。 几个人把他的双手背在后面,结结实实的捆在了祠堂门口的一颗树上。 然后,开始吆喝住在附近的村民,过来围观。 王家庄和张家庄不一样,王家庄的人,全都是姓王;但是张家庄,只是姓张的人略微多了一些,还有其他为数不少的杂姓。 不一会,面带菜色的男女老少,三三两两,慢吞吞的走了过来。 被捆在树上的王阿奴,感觉此刻的自己就如同犯人一样,被游街示众。 他的周身,弥漫着无尽的屈辱感和无力感。 此时的他不知道,接下来,他的身体,还会有其他的感觉,比如疼痛感。 过了一会,看到来的人已经不少了,张富贵站到了祠堂门口的台阶上,他先是清了清嗓子,然后得意洋洋的说道:“今天,我抓到一个偷东西的小蟊贼,一问,竟然是王家庄的人,真是想不到,都说王家庄的规矩严,但是想不到他们庄的人,偷东西竟然偷到我们张家庄来了,属实是稀罕。” “我没有偷东西”,王阿奴虽然被绑在树上,但还是用力替自己争辩。 “啪”,一名张富贵的跟班,狠狠的抽了他一巴掌,“你他么闭嘴,再多话,就把你舌头割下来。” 没有实力大的愤怒毫无意义,王阿奴知道这些人,是没有底线的,他们能说到,就能做到。 于是便不再说话,人家就是想搞你,这个时候替自己辩解又有什么意义呢? 打耳光的这个人,走路的时候,踢自己也最积极,王阿奴用力的记住了他的模样,心想,早晚有一天,要让他付出惨重的代价。 张富贵当然不知道王阿奴在想什么,但是看到他不再叫喊了,于是得意洋洋的看了他一眼。 然后扭头对着人群继续讲下去:“我们张家庄,历来也是讲规矩的,老祖宗说了,对偷东西的人,就打手,因为打了手,就晓得疼了,以后再打算伸手时,就有记性了,也就不敢再偷了”。 说完这番话,他下了台阶,走到了王阿奴的身边,然后 从一名跟班的手里,接过来他们自行制作的“刑具”。 这个“刑具”很独特,是把田边的荆棘砍下来,选上几支,捆成束,上面都是密密麻麻的小刺,简直就是狼牙棒的野生版。 “你还小,就学会偷东西,长大了怎么得了?为了让你将来不走弯路,今天我就替你们家的长辈,好好教育教育你。” 说完这番话,张富贵就用“刑具”对准王阿奴背在身后的手,开始抽。 只抽了一下,王阿奴手上的血,立刻就开始冒了出来。 他本能的想躲闪,但是被牢牢捆住的他,根本就躲不开,只有一会将手握成了一团,一会又张开,来分散一下注意力,缓解缓解疼痛。 第一波疼痛还没过去,张富贵又抽了第二次、第三次…… 尽管很疼,被抽打一下,王阿奴的脸上就抽搐一次,脸上和身上,冒出了很多冷汗,碰到了伤口,刺痛无比。 但是王阿奴竟然没有吭一声,只是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从小到大,在自己的记忆里,就没流过眼泪。 对于王阿奴的硬正,张富贵也感觉很是惊讶。 这种方式打人,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了,以前的通常情况是,用不了三下,对方就开始哀嚎和求饶了,那是他最乐意听到的声音。 没想到这次,这个王阿奴,被抽打了七八次,却是连哼都不哼一声。 张富贵骂道:“小畜生,求我啊,求求本少爷,没准我心情好了,就放了你。” 王阿奴睁开眼睛,狠狠的瞪着张富贵,朝他吐了口吐沫,又把眼睛闭上。 “麻辣隔壁,没想到你这个小蟊贼还真挺有种啊。”张富贵一边气急败坏的叫嚣,一边更加用力的抽打。 又抽了几下,王阿奴的双手和胳膊,已经是一片血肉模糊。 围观的人群中,男人们大多神情木然,想来也不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场景。 年轻一点的妇女和儿童,被吓的纷纷背过头去或者捂上眼睛。 有些年纪大的妇女,则在不停的抹眼泪。 张富贵打累了,还是没听到求饶,他自己也感觉没意思,把“刑具”朝旁边一扔,对着身边的几个跟班吩咐:“少爷我今晚有事,没时间陪他玩了,先捆他一夜再说,对了,别忘了给他腿上多涂点糖水。” 抹糖水的那个狗腿子,在王阿奴盯着他看的时候,竟然又打了王阿奴一个耳光,还露出了“待会要你好看”的猥琐神态。 等到张富贵一伙人走远了,围观的村民才开始窃窃私语,稍微朝王阿奴靠近一些,但是却又都不敢靠的太近。 疼的直冒冷汗的王阿奴,用哀求语气的对他们说道:各位大叔大婶大哥大姐,我是王家庄的,叫阿奴,我的阿叔叫王初九,能不能烦请你们,去我们庄报个信。 听到他讲的这些话,不仅没有人搭理他,反而纷纷离他更远了一些。 看到根本没人搭理自己,他感觉很绝望。 “那能给我一口水喝吗?”王阿奴感觉自己渴的厉害,嗓子都快冒烟了。 场上一片寂静,还有没有人搭理他。 过了一会,围观的人群也开始陆续散去,渐渐变的一个人都没有了。 天慢慢的黑了下来,所有的喧嚣已经散去,残缺的月亮升到了半空,将地面照的雪亮。 周边陷入了一片寂静。 王阿奴感到,胳膊和手上的疼痛一阵阵的涌上来,加上蚊虫开始出动,对他进行肆无忌惮的叮咬。 疼痛中夹杂着无尽的瘙痒,这种感觉难受极了,他的手又被捆着,根本又没办法去挠痒。 此刻的王阿奴,终于理解什么叫生不如死了,这就是生不如死。 他多么希望,此刻会有人能来救他,但是没有,怎么可能有呢? 第十二章 一场梦 除了蝉鸣和池塘里的蛙叫,以及零星的狗叫声,这边没有其他任何与生命有关的声音。 他此刻的遭遇以及生命,似乎与这个村庄的所有人都无关,哪怕这个夜里,他死在这儿。 自己的家里面,一共就两个大人,阿叔和婶娘。 阿叔如果在家,肯定会到处找自己,但是他出门做工去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婶娘么,则更是没有任何指望,毕竟她本来就嫌弃家里多了张吃饭的嘴。 海棠肯定是关心自己,但是她毕竟是个十四岁的女孩子,能做什么呢? 虽然很疼很痒,但是王阿奴觉得自己想睡觉,不过无数的蚊子在耳边嗡嗡作响,根本睡不着。 最恐怖的是,此刻才晓得张富贵特意交待往他腿上抹糖水的恶毒,无数只蚂蚁闻着着糖水的味道,顺着他的小腿,在身上肆意的游走。 柳树上的洋辣子也过来凑热闹,掉在身上,更是又痒又疼,有一只掉在了眼睛上方,他的右眼慢慢肿了起来。 王阿奴感觉自己的身体,每一寸皮肤都不舒服。 在精神极度的疲惫中,王阿奴终于再也撑不住了,他的眼皮不停的往一起粘,头慢慢的垂了下去,意识也逐渐开始出现模糊。 突然感觉眼前出现了一片大雾,白茫茫的,从里面出现了一群人,大约有二三十个,有男有女,有老有少。 成年男人一律戴着枷锁,女人没戴,但是双手一律系着绳子,踉踉跄跄,被官兵押着,从一个青砖青瓦的大宅子里鱼贯而出,在自己的面前经过。 王阿奴在用力叫喊,但他们似乎都没有看见捆在树上的自己。 人群中的一个妇女,约莫二十多岁的模样,似乎看见了他,目不转睛的盯着他看,哪怕已经走远了,她还一直扭头看。 但是她也只是看,并没有说话。 官兵们粗野的喝令,人群中妇女儿童的哭声,交织在一起,时而如黄钟大吕,时而又尖尖细细。 王阿奴觉得自己的灵魂已经出了窍,在空中遨游。 突然有人用力的拍自己的肩膀,王阿奴立刻被惊醒了。 东方开始发白,天色已经有点蒙蒙亮,他发现自己的面前,是个十来岁的小男孩,身上连根布条都没有,赤身裸体,个子很矮,蓬乱的头发上,还沾着几根杂草。 “哎哎哎,你可不能睡着啊,有的人睡着了,就再也醒不过来了,已经好几个人,就这样死掉了。” “你是谁啊?” “我叫李五蛋,就是这个庄子的,我爹原来是给张财主家做长工的,死了好几年了,我妈是张财主家的佣人。” 王阿奴刚准备和他说些什么,这个叫李五蛋的小男孩,拔脚就跑了,过了一会,他又回来了,端着一个脏兮兮的碗,里面装了水。 “赶紧喝点水,我看你的嘴巴,都干的起皮了”,他一边说一边把碗端到王阿奴的嘴边。 王阿奴向他投去了感激的一瞥,“咕咚咕咚”把这碗水喝了。 这是张家庄第一个主动和自己说话的人,王阿奴用恳求的语气和他说道:“李五蛋,你能不能去前面的王家庄,给我报个信?” “我可不敢去。” 王阿奴还想再说说,话还没有说出口,李五蛋却抢先说话了:“不和你多说了,我要走了,假如被张富贵那狗东西知道我和你说话,他心情不好的话,会给我上家法的,那是不死也要脱层皮的。” 说完,这个叫李五蛋的小孩就拿着那个破碗,赶紧溜了。 王阿奴心想,落在这个地方,既然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又何必哼哼唧唧让人笑话。 想到这里,他把本来耷拉着的脑袋用力的伸伸直。 没过一会,李五蛋被送了回来,张富贵的一个狗腿子,就是昨天抽了自己两个耳光的那个人,则跟在他后面。 李五蛋左边的脸颊明显肿了起来,上面还有鲜红的五个指印,看来是被抽了耳光,而且这个耳光还不轻。 走到王阿奴跟前的时候,李五蛋停了下来。 “跪下”,那个狗腿子一脚把李五蛋踹倒:“你他么的吃家饭拉野屎,胳膊肘竟然向着外人拐,就在这陪跪。” 别看李五蛋岁数不大,皮实倒是真皮实,他跪在那,刚好和王阿奴面对面,半边脸都肿的不像样子,左眼已经眯成一条缝了,等张富贵的狗腿子走了之后,他竟然还抬起头,用右眼朝着王阿奴挤眉弄眼。 这付嬉皮笑脸的样子,看来这样的挨罚,对他来说,也不是第一次了。 王阿奴怕他再挨打,也就没主动再和他说话。 咬牙等到太阳升起,张富贵在昨天那几个狗腿子的簇拥下,走了过来。 张富贵上来,先是对着李五蛋踹了一脚,骂道:“滚吧,你个小畜生”。 张五蛋被踹倒在地后,连哼都没哼一声,立马爬起来,一溜烟的跑没了踪影。 “怀当,你去看看,王家庄那个小畜生还有气没?”张富贵指着刚才送李五蛋过来的那个人吩咐到。 原来这个人叫怀当,王阿奴虽然已经一点力气都没有了,但还是记下了这个名字。 “好嘞,少爷。”那个叫怀当的狗腿子,立刻屁颠颠的跑了过来。 他伸手往王阿奴的鼻子下面一探:“少爷,这小子的命硬,还有气呢。” 张富贵挥了挥手:“昨晚少爷我特别快活,心情好,今天就做点好事,松开绳子,让他滚吧。” “少爷,那这事就算了?他的妹妹你不想要了?” “你懂个屁啊,女人肯定要,但是我更想要的是河边的那些田亩,让小畜生回去拿钱,十两银子,一文也不能少,三天之内不送到,到时,嘿嘿,到时我们上门讨债去。” 他身边的几个人,也跟随他肆无忌惮的发出了猥琐的笑声。 绳子刚松开的一瞬间,王阿奴发现自己根本无法站立,一个趔趄,向前扑倒在地上。 他试图挣扎着站起来,却发现双腿似乎不属于自己了,无论怎么用力,就是使不上劲。 低头一看,发现自己的双腿,肿胀的厉害,比以前正常的时候,粗了一大圈。 看着他不停的想站起来又不停的摔倒,张富贵他们一伙人发出了哄堂大笑。 “小畜生,趁着老子现在心情还算不错,赶紧走,否则过会老子后悔了,那就再捆你一天。” 再捆一天,就算不死,以后肯定也残废了。 想到这个,王阿奴咬着牙齿,一步一步往前爬,每往前爬一步,用来撑地的胳膊,都在用疼痛提醒他,今天所受过的这些痛苦,永远都不要忘记。 张富贵他们一行人,就跟在后面起哄,如同在动物园里闲逛看那些动物一样。 走起来并不算远的路,爬起来却很远,过了一会,张富贵他们也感觉无趣,终于不再跟着了,找新的乐子去了。 王阿奴挣扎着坐起来,歇了一会,好不容易站起来,踉踉跄跄的往前走,终于走到了王家庄的地界。 他试图继续往家里走,但是身上实在没力气了。 他昏了过去。 第十三章 围门 王阿奴终于醒了过来,他不是自然醒,而是硬生生被疼醒的。 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床上,海棠正蹲在床边,用湿布轻轻擦洗他手上和胳膊上的伤口,清洗布的水里,应该是加了粗盐,碰到皮肤,那种感觉,就像火烧的一样,刺痛无比,他的手臂,甚至在不自觉的发抖。 不大的茅草屋里,还坐了其他好几个人,都是庄上的老人,正在轻声慢语的闲聊,看到王阿奴醒了,连忙都站起来,围了过来。 为首的老者叫王玖,王阿奴和村上同龄的孩子一样,都叫他“阿翁”。 他是王家的族长。 王玖的父亲,亲兄弟三个;他本人,亲兄弟五个,他是老大。 几代下来,他的侄儿侄孙一大堆。 什么叫人多力量大?在农村,这就是人多力量大。 王玖已经年近花甲,在王家庄是说一不二,在邻近的几个庄子,也有一定威望。他带着心疼的语气对王阿奴说道:“阿奴,你终于醒过来了?醒过来就好。我已经安排人去通知你叔了,估计很快也就到家了。” 旁边的另一个老者叹到:“阿奴这孩子是遭了大罪了,整整烧了两天,满嘴说的尽是些胡话,什么哥的拜、法克,饶是让人一个字也听不懂”。 话音刚落,只见王初九一瘸一拐的从外面走了进来,也没顾上和屋里的其他人打招呼,直奔王阿奴的床前。 海棠带着哭腔,叫了声:“阿爹,你可回来啦”。 王初九看了看王阿奴的伤,脖子里顿时青筋暴起,眼睛里精光毕露,转身就摸起屋子角落里的一根棍。 屋里的几个老人,见此情状,连忙起身拦住了他。 王玖朗声说道:“初九,阿奴受了这么大的罪,我知道你心里难受,我也不好受。你们虽然不是土生土长的,但我们是一个门房的,同一个老祖宗。你们受了外面人的欺负,我就不能不管,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我大概也了解了,张富贵这厮,实在是欺人太甚,明天我就去张家庄,务必给你们讨个说法。” 安抚住王初九后,王玖扭头对身边的人吩咐到:“有富,立时去我家,把你嫂子熬的汤,端过来,给阿奴补一补;顺便从我家挑五十斤谷子过来,对了,记得带点盐过来,阿奴这伤,每天都得用盐水洗洗,才能好的快些。” 王初九没有拒绝族长的好意,连着给族长作揖,表达谢意。 海棠则在一旁,不停的抹眼泪。 话音还没落,外面突然一阵吵吵嚷嚷,原来张富贵真的带着人要钱来了。 这样的事情,要是在平时,张富贵会躲在后面,让自己的狗腿子冲在前面。 但是这次,他亲自来了,因为他想的是,要尽快把王家庄人的头给摁住,好把自己钟意的那些田土弄到手。 “小畜生,十两银子准备好了吗?” 伴随着叫骂,只听外面传来“哐当”一声,看来是门口的水缸,也被那伙人砸了。 听到有响动,王初九赶紧朝门口走,他想出去想看个究竟,谁知道刚走到门口,还没迈出大门,门外的张富贵迎面就是一脚,将王初九又踹进了屋子里。 被踹到的那一刻,王初九略显迟疑,不过这迟疑转瞬而过,随即来了个反重力摔倒,躺在地上,蜷成一团,不停的哼哼了起来。 这份瞬间的迟疑,王阿奴看到了,屋子里那么多人,也只有他看到了。 “住手!”王玖族长大喝一声,掸了掸衣服,不紧不慢的站了起来。 外面亮,里面暗,张富贵他们,一时也没办法看清楚屋里是谁,有几个人,站在门口愣住了,没敢进来。 “有话出去讲”。族长的声音不大,却是不容置疑。 在门口甫一站定。 张富贵看对方只是几个老头子,神情立刻放松了下来。 王玖族长没有先讲话,刚才在屋子里被他吩咐去挑谷子拿细盐的王有富,率先问话了:“你们几个人,是哪里的?” “我们是张家庄的,这个叫王阿奴的小畜生,春天的时候,偷了我们庄上的公鸡,说了要赔十两银子,今天我就是过来拿银子的。” “我没有偷”。屋里的王阿奴用力的喊着。 “阿奴,你好生歇着,才缓过来,不要讲话费精神,今天这个事情,我来处理”。别看族长年纪已经不小了,但是说话的声音,依旧中气很足。 族长问张富贵:“年轻人,他们当中,看来你是领头的,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什么名字,关你什么事啊?” “如果我猜的不错,你就是张富贵吧?” “是啊,怎么的?” “老夫就是随口问问。事情的来龙去脉我还不了解的不够详细,我问你两个问题,你能说清楚,我们就赔你们银子,第一个问题是,一只公鸡,你刚才说要赔十两银子,是吗?” “是啊,因为我家那只鸡,它不是普通的鸡。” “怎么不普通了?它是金子做的还是银子做的?” “它是祖传的,家里母鸡就指望它,才能下蛋呢” “稀奇,真是稀奇。不过市面上就算是一头健壮的水牛,也不过三四两银子,鸡,最贵也不过十文钱一只,你张嘴就是十两,有点过分了吧?” 王家庄和张家庄虽然靠的近,但是因为属于不同的乡,互相之间来往并不多。 两个庄子甚至从来都不通婚。 虽然不认识对面这个老头是谁,但是张富贵估摸着不一般,应该是王家的长辈,但是他向来霸道惯了,心里也不太当回事。 “过分?告诉你,我家那只鸡,可不是一般的鸡,我们家一共有三百多只鸡,只有一只公鸡,其余都是母鸡,这只公鸡,是母鸡们的男人,自从公鸡没了以后,这些母鸡没精打采,不肯吃食,也不下蛋了,如果它们正常下蛋的话,按照每一天一个蛋计算,一天就是三百来个鸡蛋,鸡蛋又可以孵出小鸡,小鸡又可以下蛋。” 张富贵越讲越来劲:“这么算下来,三个月,我家的损失最起码五十两银子,只会多不会少,现在只要他十两,过分吗?” “想不到,账还能这么算的?老朽活了几十年,第一次听到这么算账,开眼了。”张富贵丝毫没有注意,王玖的脸色,正变的越来越难看。“年轻人,再说说吧,你怎么就能确定那只公鸡,就一定是我们家的阿奴偷的?” “我们家几个长工都说是他偷的。” “你家长工?你家长工说的就对吗?”王玖的声调也高了起来:“那我们还说他没偷呢。阿奴这细伢,全村人看着他长大的,人品我们都是晓得的,偷鸡摸狗的事情,他断然不会做,这一点,在场的人谁不知道。你说是阿奴偷的,具体是哪一天偷的?说给我听听。” 第十四章 打了起来 看到场上聚集的村民越来越多,想到这毕竟不是张家庄,自己此刻正在客场作战,张富贵的声音就开始有点虚:“过去这么久了,具体哪天,这谁还记的清啊,大概是三月吧。” “你真是满嘴胡言,每年的三月和十月,我们庄都会请塾师和武师过来,想识字的细伢,跟着塾师,想练武的细伢,跟着武师,这是从我老太爷就开始的老传统了,几十年了,就算是荒年,都没断过,你去十里八乡问问,谁不知道。” 王玖说的这些事是真的,王家庄有两点与其他庄子不一样,一是庄上的人,绝不允许私下里买卖土地,如果实在要卖的话,也只能卖给族里,然后自己租种,将来有钱了再赎回去;二是对庄上的小男孩,从小就抓教育,或者是识字,或者是练武,不过大多数孩子选择的是练武,因为识字没什么用。 这样的规矩,张富贵自然也听说过,于是他哑住了,只得把话锋一转:“也许他偷偷跑出去的呢?” 王玖轻轻的哼了一声,继续慢条斯理的说下去:“偷偷跑出去?你当我们王家庄是没有规矩的地方吗?三月份,庄上所有六岁到十五岁的细伢,吃住都在祠堂,每天早晨和晚上,我都会亲自过去点卯,他怎么会有功夫去偷你家的鸡?” 张富贵被问住了,但还在强辩:“这,我不管,反正就是他偷的,必须赔钱。” 王玖语气硬朗的说道:“哦,你的意思是,在我们这,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了?王家庄已经属于你们张家管的了?” 看到对面这个老头说话的口气越来越严厉,而且围过来的年轻人越来越多,张富贵知道,今天这情况有点不对,不能再耍横了。 于是他的口气也软了下来:“老人家,他们家不过是个依附民,为了外地来的几个依附民,您老人家这是何必呢?” “依附民?谁告诉你的,我们同宗,家谱往上翻翻,共一个老祖。” 张富贵最先的设想是,从王阿奴家入手,因为他们是外乡过来的,只要收拾王阿奴家的时候,王家庄的其他人不出头的话,那他就可以在气势上先压住王家庄一头,然后再一步一步挤压,最后把河边的地拿下来。 没想到才第一步,对方就这么强硬。 他有点手足无措,只好讪讪的说道:“那就算了,我自认倒霉,不要他赔银子了。” 王玖哈哈一笑,问他:“算了?我看你说的倒是轻巧,打了我们王家的人,然后就这么轻飘飘的说一句算了?听口气,似乎你还吃了很大的亏呢。” 张富贵看到王玖这幅神态,知道自己今天冒失了,有点懊恼亲自来了,早知道派几个人先过来就好了。 但是他自小到大没吃过亏,所以也不怕人,反而把头一昂:“那你想怎么样?” “不是我想怎么样,而是阿奴想怎么样,按理说,你们都是娃娃,你们之间的事,我用不着参与,应该是我们庄上这些和你们差不多岁数的娃娃,告诉你们应该怎么样。”族长先是指了指门口聚集的年轻人,然后伸出了两根手指:“但是我们不喜欢人多欺负人少,所以今天我就替阿奴做个主,给你两个选择,一是昨天谁打的他,站出来,让我们庄的人,按照同样的方式,也打一遍;二是赔礼道歉,另外再赔十两银子,当作医药费。” 第一个要求,张富贵自然是不会答应的,第二条,张富贵能接受的就是赔十两银子,如果赔礼道歉,岂不是一点面子都没有,以后在附近还怎么混。 在这个万分危急的时刻,他想到了一个主意:金蝉脱壳,先跑掉再说。 于是满脸堆笑的说:“行行行,我赔钱,但是我现在身上没带钱,回去拿了银子,再送过来。” 王玖一口否决了他的建议:“那可不行,明天你不送过来,我还得专门去你家要。你不能走,不过可以派个人回去,把银子拿过来”。 张富贵说:“如果我偏要走呢?” 王玖又是哈哈大笑:“场上这么多人,你说说,你今天还能走的了吗?” 他旁边的几个老人,以及几十名青壮汉子,也跟着笑了起来。 看到这个情况,张富贵只好吩咐身边的人:“怀当,回去拿钱。” 同时还挤了一下眼睛。 不到一炷香的时间,银子没来,张富贵认为的救星倒是来了,这个救星,就是他妈。 老太婆还带了几个人,气势汹汹的赶了过来。 张富贵看到他妈来了,脸上立刻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要说张富贵他妈,泼辣是真泼辣,到这以后,根本就不谈事情,立刻就开始破口大骂:“你们真是瞎了眼,敢欺负我们家富贵,他不过打了一个偷东西的小蟊贼而已,你们竟然还要他赔礼道歉和赔钱,告诉你们,想的美。” “真是好生不讲道理”,王玖族长看着面前这个泼妇,脸上满是厌恶之情,扭头对身边的人说到,“立时吩咐下去,每家出一名男丁,现在就过去,太阳落山之前,把村后的那条渠给我填了。” 听到这句话,张富贵和他妈都有点慌。 王玖说的那条渠,其实是条河,名字叫九庄河,这条河,是从运河接过来的,周边的几个庄子,喝的、灌溉,用的都是这条河里的水。 每年到了冬天,河周边的几个庄子,都派出劳力,集中清淤,保证来年河水的正常。 张家庄处于王家庄的下游。 张富贵他爹当家的时候,和王家庄关系还行,用水都是商量着来,所以张家庄的用水还是比较方便。 但是张富贵当家后,觉得自己老爹实在是软弱,太把王家庄这群土包子当回事,他准备一劳永逸的解决这个问题,他解决问题的办法是:买。 把王家庄在河边的田地都买下来,这样以后这条河就掌控在自己手里了。 可真是个大聪明。 王家庄的人,自然不会卖。 不卖?张富贵的楞气上来了:“你不卖给我,每年冬天,河的清淤,我们张家庄就不派人参加。” 你是下游,这么硬气,吓的倒谁? 从那以后,张家庄的用水便紧张起来,尤其是灌溉的时候,上游的王家庄,总是要先把自己的田地灌足了,才会放水给下面。 而在以前,都是一个庄子一天,轮着来。 这几年本来就旱的厉害,如果把沟给堵了,张家庄不要谈灌溉田地了,就是人畜用水,都得步行十多里路去挑。 气急败坏之下,加上看到自己的老娘带救兵来了,张富贵感觉腰杆子硬了,于是嘴里蹦出了一句“老东西,你敢?” 这句话可是大清早拾粪——找屎(死)了。 “啪啪”,一个膀大腰圆的青年,从围观的人群中冲了出来,甩手就是两个巴掌,左右开工,狠狠的抽了过去,张富贵那胖胖的脸上,立刻崩出了几条鲜红的指印,嘴角流出了血来。 “瞎了你的狗眼,你算个什么东西?连我的大爷爷,你也敢骂?是欺负我们王家没有人吗?我王铁牛一个人,打你们一群。” 看到少爷被打,又来了几个援兵,一同前来的其他几个狗腿子,立刻就准备动手。 第十五章 械斗 这下子可真是捅了马蜂窝了,围观的人里,最起码有二三十个王家庄的小青年,看到张富贵的狗腿子们竟然要还手,顿时浑身来劲,嗷嗷的叫起来,手里有棍的拿棍,手里有叉子的拿叉子,一时找不到家伙的,就直接用上了手脚。 没几下,张富贵带来的几个人就被打趴了。 王阿奴听到外面已经打起来,也是忍不住了,虽然他身体很虚弱,但还是咬牙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冲出了屋子。 他的手虽然拿不了任何东西,但是可以用脚啊。 只见一大群人,围住张富贵他们几个人,劈头盖脸,一顿棍棒交加、拳打脚踢。 王阿奴就瞄着张富贵和张怀当这两个人,抓紧时机见缝插针,用脚狠狠的踹了几次。 至于张富贵他妈带过来的那几个人,看到这样的景象,纷纷往后退,谁都不敢上前。 因为王家庄的人这架势,谁过去都是挨打。 他们毕竟只是张家的长工而已,现在被打的又不是自己家里的人,何必要逞能呢。 打工仔自然犯不着为老板去拼命。 张富贵他妈看到这个模样,也不耍蛮了,反而一屁股坐在地上,两腿乱蹬,用双手拍着自己的大腿,同时在不停的嚎叫:“不得了了,王家庄的人不讲理,仗着人多欺负我们人少了,要打死人了。” 可惜的是,无论她怎么嚎,根本就没人搭理她。 过了没一会,她突然不嚎了,猛的站了起来。 她身边站着的人,是王有富。 王有富比较倒霉,他正在全神贯注的看庄上的那些年轻人在揍人,没主意身边这个泼妇站了起来。 张富贵他妈突然开始用手抓王有富的脸,王有富的脸上立刻就被挠出了几道血口子。 本来人家看她是个妇道人家,不想跟她一般见识,没想到她竟然主动用手去抓人的脸,这就不能忍了。 男人打女人,不太道德;但是女人打女人,那就没有这种精神包袱了。 刚好王有富的大女儿今天回娘家,看到这个老太婆竟然抓自己爹的脸,连忙带着几个妇女冲了上去。 这几个妇女,有的抓住张富贵他妈的胳膊,有的抓住她的头发,拖到一旁,摁在地上,随即也是劈头盖脸的一顿捶。 虽然很热闹,但是场面并不混乱,因为局势完全处于一边倒:就是王家庄的人在打人,张富贵他们几个人在挨揍。 王玖族长也不说话,只是站在一旁冷冷的看着,等到这些后生实实在在的打了一会,才咳嗽了一声,制止了族中晚辈们的继续殴打。 张富贵他们几个人,躺在地上哼哼唧唧。 他妈也是吃了大亏,被王有富大女儿拉倒一旁后,几个妇女对她又是扇巴掌,又是手抓,头发也都扯乱了,像个疯婆子一样,还在那泼口大骂。 王有富的大女儿,看她还在满嘴喷粪,立刻双手叉腰,站在她的面前,指着她说道:“你还骂?再骂一句的话,我就撕烂你的嘴”。 张富贵他妈知道,她不是说着玩的,今天看来无论怎么耍泼也没用,所以也不敢骂了,在那直哼哼。 这是王玖族长才开始说话:“阿奴这娃,毛还没有完全长齐整,被你们折腾的差点没命。是的,他们不是在王家庄土生土长的,这不假,但是就算他们不姓王,只要种的是我们王家庄的地,吃的我们王家庄的水,犯了事,也应该我们王家庄来管,你们算个什么东西?何况他还姓王,按辈分,是我的侄孙,你们真是没数了。” 要说张富贵也真是头铁,这个时候竟然还不服软,依然一边哼哼一边放狠话:“我知道,今天你们人多,但是山不转水转,以后的日子长着呢,你们都给我等着瞧。” 看到张富贵现在竟然还这么嘴硬,王家几个气盛的小青年,又冲上去,对着他狠狠的踹了几脚,再一次现场展示了一下王家男人的尚武雄风。 第一个扇张富贵巴掌的王铁牛,朗声喝到:“不服是吧?有种的,都他么都给我站起来。” 张富贵的铁杆跟班张怀当,可能脑子被打糊涂了,不知道脑子里想的是啥,听了这句话,不顾自己已经鼻青脸肿,真的就乖乖的站了起来。 结果还没等到他站稳,王铁牛已经完成了助跑、腾空这一系列动作,飞起一脚,重重的踹向他的心窝。 “扑通”一声,张怀当仰面倒下,结结实实的摔了个四爪朝天。 围观的人群中,发出了一片叫好声。 王铁牛顿时觉得这些叫好声,是对他的高度认可,让自己很有面子,于是情绪愈发的激动,叫到:“阿奴,阿奴,你仔细看看,这几个狗娘养的,当时谁打你的,老子今天弄死他们。” 这下子,张富贵他们几个彻底老实了,不要说站起来了,连嘴也不硬了,躺在地上叫唤。 这时,王玖族长才继续发话,他没有对着张富贵他妈,而是走到了张富贵的面前:“富贵,这些年,我没有见过你,但是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要告诉你的是,就算你爹见到我,也要叫一声老哥哥,今天这事,你如果抱着解决问题的想法来,我们好好谈,不至于此。 但是你今上来就砸人家的水缸,二话不说先打人,无论走到哪里,理亏在先。而且还对我满嘴喷粪,今天让你们吃点皮肉苦头,我看是一点都不过分。 按照规矩,得灌你一嘴大粪,让你以后嘴巴干净点,看在你爹的面子上,不和你一般计较,饶你一次。 这件事情,就算两清了,你如果不服气,可以。但是你要知道,我们王家这百十条汉子,也不是吃干饭长大的。” 张富贵自然不敢说什么。 王玖族长扭头对庄上其他人说道:“如今这世道,光靠讲道理是不行了,假如有人欺负我们庄上的人,大家要抱团,和他们打。今天,我把话先说在前面,为了庄上的事,伤了,庄上出钱出粮食,养到伤好为止;残了,家里的事情,庄上安排人做;假如死了,全家都由庄上养,老人养到归西,有娃娃的,养到成亲”。 这句话,既是说给庄上人听的,更是说给张富贵他们听的。 王铁牛指着张富贵他们说道:“一账还一账,刚才砸了人家的缸,把银子留下,然后赶紧滚”。 听到这话,张富贵他们几个,赶紧连滚带爬,抱头鼠窜。他妈也不耍泼了,几个长工搀住她,一瘸一拐的走了。 第十六章 乡上来人 刚才“参战”的王家后生们,还在热火朝天的讨论,这个说自己夯了几棍,那个说自己踹了几脚,都纷纷表示意犹未尽:“族长爷爷,要么咱们再找个机会,和他们干一下子吧。” 王玖摆了摆手:“我们王家庄,不受人欺负,但也不主动欺负人,这件事情,如果张家不再翻什么浪花,就算了,如果他们再闹出什么幺蛾子,到时再议。大家散了吧,最近警觉点,今天在场的人,这阵子不要单独外出。” 人群三三两两的散了。 族长叫住了王铁牛:“铁牛,这几天你要做一件事情。” “大爷爷,什么事?” “你到其他几个庄子跑一下,告诉那些宗亲,如果我们和人家打起来,小的话,我们自己处理,大了,请他们过来搭把手。” “大爷爷,你就放心吧,咱们都是一个老祖宗,他们的事,就是我们的事,我们的事,就是用他们的事。” 等到人都走的差不多了,王玖族长又进了屋,对王初九说道:“初九,阿奴被打这件事,断然不是因为什么偷鸡这件事,有其他原因。张富贵这个泼皮,不止一次托人过来问,想买河边的田亩,我们没有答应,他这是在找茬,得罪我们王家的其他人,他还有所顾忌,对你们,他则放肆了许多。” 其他在场的几位老人,也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王玖继续说下去:“他的秉性,我多少晓得一些。他自己喜欢糟蹋人不说,还经常把女娃当礼物,送给城里做官的或者有钱人家,作孽啊。俗话说,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你家的海棠,估计他也盯上了。所以这件事情还得报官,官府拍了板,张富贵那边,多少也会收敛一点。” 听到这句话,王初九连连摇头:“算了,不报官了。” 王玖一脸疑惑,问道:“为什么?你不要怕,有我在,不会让你们吃亏的。” 王初九还是连连摇头:“叔,谢谢您的好意,我们毕竟是外乡人,这样的人,我们得罪不起,多一事还不如少一事。只要他不来继续找茬,就算了。” 王玖略微沉思了一下:“好。既然你们不想报官,那就不报吧,如果你们想报官了,就同我讲一声。但是海棠,最近是不能在家里住了,刚好我家里老太君需要人服侍,她就住到我家里去吧。” 说完,叹着气走了。 应该是对王初九表现出来的懦弱,很失望。 看到屋里没有其他人了,王阿奴说:“阿叔,你怎么那么怂,为什么不同意报官?难道就没有一点天理了吗?” 这是王阿奴第一次对阿叔发脾气。 听到埋怨,王初九把头深深的埋了下去。 带着一肚子委屈,王阿奴又沉沉睡去。 半睡半醒之间,听到阿叔和婶娘在吵架。 婶娘发出的声音,似乎就是故意要吵醒王阿奴,好让他听到:“海棠是你的闺女,你养她,我没有意见,但是阿奴,只是你的侄儿而已,平时多张吃饭的嘴就不说了,这次还闯出这么大的祸事来。” 王初九则刻意压着嗓门:“你给我闭嘴、闭嘴,这是我兄弟临死之前拜托我的事,我怎么能不管?看着他饿死吗?还有,我问你,和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让阿奴出庄子,你为什么趁我不在家,还叫他出去?” 婶娘还在那絮絮叨叨,她的意思很明确,把王阿奴送走,让他自己出去混饭吃。 黑夜中的王阿奴,睁着眼睛,呆呆的看着屋顶。 他已经想好了,伤好了以后,自己就出去做工讨生活。一是再也不想受婶娘的窝囊气,二是不想让阿叔为难,他毕竟是个瘸子,到老还是需要人照顾的。 自懂事的时候开始,他就知道自己和别的孩子不一样。 人家都有爹妈,他没有。 他只有阿叔和妹妹海棠。 他曾经不止一次问过阿叔,自己父母是谁?长什么样子? 王初九的回答从来没有变过:遇上荒年,一大家子,十几口人,就剩我们三个人,其他人,包括你爹妈,都饿死了。然后就是讨饭时路过王家庄,因为是宗亲的原因,被族长收留。 落荒而逃的张富贵,也没闲着,从小到大,他就没吃过那么大的亏,在跑回家的路上,他就暗暗下了决心:不报此仇,誓不为人。 到了家里,他也顾不上洗把脸,顺手拿起案台上的一个花瓶,用力的砸在地上,似乎这样就可以出一口恶气。 家里一个奴仆,听到响动,跑过来看个究竟,被他拉过来,狠狠的踹了一脚。 “富贵,你这样是干嘛?”随后到家的他妈,训斥他:“在外面吃了瘪,到家里横个什么东西。我告诉你,这次吃的亏,你必须要扳回来,扳不回来的话,以后在十里八乡,你还怎么立足?彻底翻不过身来了,谁都不把你当回事了”。 “这个我当然知道,但是娘,怎么才能扳回来啊?今天你也看到了,王家庄的那些狗太阳的,打我们的时候,就像发了疯一样,直接往死里打,不行,我要叫爹回来。” “叫那老东西回来干嘛?屁用没得,他回来了,不仅不顺着我们娘两说话,说不定还要到王家去给人家赔礼道歉呢。” “那怎么办啊?硬碰硬的打,他们姓王的人多,心又齐,我们庄上的人,心又不齐,要不派人去告诉二姐?”。 “你告诉她有什么用?她在家里又不当家,还能派人给你报仇?”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你说怎么办,难道我今天这顿打,就白挨了吗?妈的,我晚上去放把火,烧了他们的房子。” 他妈把桌子一拍:“你胡闹,这样做,傻子都知道是你干的,官府还能饶的了你?你不要闹了,让我想想怎么弄。” 过了一会,他妈吩咐道“这样,你找个人,让他去把你小舅舅请过来,现在就去。” “叫我小舅舅干嘛啊?舅舅家那边,也不是什么大姓,也没多少人”。 “你这个猪脑子,谁说我们一定要直接和他们打,咱们家有钱,让官府去收拾他们。” “那去找官府啊,找小舅舅干嘛?” “直接找官府?你说的轻巧,人家做官的会理睬我们吗?没有靠谱的中间人,就算你捧着银子,人家都不让进门。你小舅舅认识县里衙门的人,让他去打通关系。只要官府来收拾王家庄,他们还敢还手?” 听了这句话,张富贵立刻来了精神:“小舅舅认识县令?” “能认识县令就好了,不认识,他认识的那个人,在衙门里当差。你不要问了,赶紧安排人去叫。” 第二天一早,王玖族长安排人过来了,将王阿奴接到了自家附近的一个房子里。 这房子是族产,族里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以及无父无母的孤儿,都安排在那里生活,一切费用都从族产里开支。 等他安顿好了,族长还特地过来看了看:“阿奴,这儿吃饭什么的,都有人做,你在这,能和别人说说话,打打岔,伤也会好的快一些。” 王阿奴正在养伤的时候,乡里突然来人了,说是要和族长商量一件大事。 第十七章 童女 乡里来的一行人,直接就去了族长家。 虽然来的有好几个人,但其中有两个,一看身上穿的衣服,就知道不是那些跑腿打杂的人,而是正正经经吃公家饭的。 他们两个人的身高看起来差不多,只是体型略有不同,一个瘦一些,另一个胖一些,其中比较瘦的那位,姓陶,是本乡的里正,当里正的时间不长,但王玖族长和他早就认识,加上近来经常打交道,所以彼此之间很是熟悉。 稍微胖一些的那个人,王玖族长看着好像有点眼熟,似乎在哪儿见过面,但就是想不起来,所以一下子也不知道该怎么称呼。 陶里正介绍到:“王族长,这就是我经常和你提起的宋啬夫”。 王玖族长恍然大悟,怪不得看起来眼熟,以前有一次到县里面开会,远远的见过宋啬夫,不过因为离的远,互相之间也没说话。 而且那时他还不是啬夫,只是隔壁乡的里正,于是连忙作揖:“哦,原来您就是宋啬夫啊,陶里正经常和我提起您,恕老朽眼花,没有第一时间认出来,恕罪恕罪。” 只见宋啬夫很有派头的把手一摆:“没事,毕竟我们以前没打过什么交道嘛,以后机会多呢,会熟悉的。” 宋啬夫,姓宋,啬夫是职务,管理三个乡,也就是说,里正是一个乡的乡长,而他,是这三个乡共同的乡长,是个大号乡长。 王家庄和张家庄虽然不属于同一个乡,但是都在他的管理范围内。 啬夫,说他是个正式的官吧,也不是,因为没个级别,不是正经在编的国家干部; 但你说他不是个官吧,朝廷也定时给他发俸禄,而且这三个乡的徭役、交税和一些小官司,基本上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 属于地方实力派。 这是宋啬夫第一次来王家庄,族长见到陶里正和宋啬夫这两个人一起来,感觉很是纳闷。 平时有什么事情,本乡的陶里正都难得过来,通常都是派个人过来,叫他到乡里去。 今天不仅陶里正来了,而且连啬夫竟然也亲自来,看来应该有什么大事。 他当然想到了和张家庄前阵子的冲突,但是又觉得毕竟只是小打小闹,不是两族人一哄而上的大规模械斗,这种事情,经常发生,只要不闹出人命,不是说官府,就是乡上的里正都不会管的。 何况张富贵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也难以买通啬夫。 一阵寒暄过后,宋啬夫就直奔主题了:“王族长,这一两年,旱的厉害,今年的天,更是怪的邪乎,已经两个月没下雨了,河里面干的不像样子哦,我最近几天,在几个乡里跑了跑,情况不好啊,你们王家庄的情况如何?” 原来是领导调研来了,王玖族长悬着的心落了地,开始常规性的诉苦:“大老爷说的是,我们庄子的情况也不好,有些人家,都断顿了,只好互相拆借,争取能熬到秋收,不饿死人。” 族长在这里打了个马虎眼,这一两年的收成,不如以往是肯定的,但是他前几年,就通知村民开始攒粮食,除了极个别人家,其余的大多数,平时节俭一点,熬到秋收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宋啬夫叹了口气:“如果一直不下雨,河里总是没有水,秋天的收成,我看也难啊。前两天在隔壁乡,几个老人家说,看来是咱们平时做事不周,让河神发怒了。” 王玖族长不知道他的来意,只好顺着他的话接下去:“是啊,地里的庄稼,已经枯的不像个样子,这样下去,秋天恐怕就没什么收成了,不知道您和他们几位老人家有什么好主意?” 宋啬夫也就是四十多岁,比王玖还要小上十来岁,但是官大一级压死人,王玖对他,在态度上还是非常礼貌的。 只见宋啬夫摆出一付愁眉苦脸的样子:“我也急啊,地里没收成不说,朝廷今年又动刀兵,当兵的要吃粮啊。摊派到我头上的公粮,竟然比去年还多了一成。思来想去,没有好办法,后来那几个老人家提醒我,还是要祭河神啊。” 原来是摊派来了,王玖族长摸清了底,看他说公粮要增加一成,这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数目,咬咬牙也能凑上。想到祭河神也用不了多少钱,心里也就愈发踏实了,于是爽朗的说道:“行,这种小事情,还劳烦您老人家亲自跑一趟,让陶里正派人知会我一声就行了,该我们王家庄出多少,就多少,您老说个数。” 来了之后几乎就没说过话的陶里正,听了王玖族长这番话,脸色很是不好看。 宋啬夫把大腿一拍:“王族长,虽然初次打交道,但是不得不说,你这人真是敞亮,但是今年旱的这么厉害,光用一点牲畜可能不顶事呢。” 听到这句话,王玖族长心里已经大概明白了对方的来意了,暗骂张富贵真他么不是个东西,打架输了,就买通啬夫,想来多敲点竹杠。 但是脸上没有表露出来,继续佯装迷糊的问道:“那还要什么?” 只见宋啬夫用右手捻了捻下巴上的胡子,慢条斯理的说道:“也只有用老辈传下来的规矩了,拿童女来祭河神。” 原本心里最大的预期,只是掏点银子,没想到对方一张口,竟然要的是活生生的人。 王玖族长大吃一惊,把目光转向了陶里正,意思是这么大的事情,你至少要事先告诉我一声,好让我有个心理准备啊。 宋啬夫看到了,嘿嘿一笑:“王族长,你可不要责怪陶里正哦,这件事情,他事先也不知道,是我临时把他拉过来的。我也是才听说这个法子,人家还顺便把好日子也选了,后天祭河神,最好。” 王玖族长满脸疑惑,连语气都变了:“大老爷,这种事,朝廷不是已经早就明文规定不允许了嘛,从我记事开始,就再没有见过这样的事了。” 宋啬夫嘿嘿一笑:“朝廷嘛,管的那都是九州万方的大事,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哪里管的过来?只要能造福乡里,有的事,我们这些人,还是要担起来,你说是不是啊,陶里正?” 陶里正听到他在问自己,没有说是,也没有说不是,只是轻微的点了点头。 看到王玖族长眉头紧锁没说话,宋啬夫继续说道:“其他两个乡,我都已经跑过了,互相都已经通过气了,约定每个乡各自出一人,你们乡么,就你们王家庄出一名,你们庄上,十三四岁的黄花大闺女应该也有的。” 王玖族长听后,立刻连连摆手:“不可不可,我们王家庄的人,都是同一个老祖宗,一根藤上传下来的瓜,庄上的这些年龄小的娃娃,无论男娃还是女娃,算起来,都是我的晚辈,绝对不行。” 宋啬夫倒是也不恼,继续一板一眼的说下去:“风调雨顺的年景,谁会做这种事?不管怎么说,毕竟是一条人命呢,这不遇上灾年了嘛,舍不得这条人命,天一直不下雨,就没收成,到了秋天,就得饿死人,那也是人命啊。以前遇到这样的事情,都是各庄轮着出人,我查了记载,这次刚好就轮到你们,我刚才和陶里正说,他答应的也不干脆,所以我只好亲自来了,看来你们庄和陶里正之间,关系不一般啊。” 王玖族长没空搭理他话语里的冷嘲热讽,还是在连连摆手:“不行不行,我们宁可出钱,不能出人。” 宋啬夫的语气立刻变的强硬起来:“人家其他两个乡,听了这个要求,没二话,立刻就答应了。你们乡按道理也轮到你们庄了,就你们不答应,可能不合适吧。再说你们庄上,不还是有外地逃荒过来的依附民嘛,他们总不能算你王家的人吧?” 王玖一听,顿时全明白了,这是精准选人啊,对方摆明了就是冲着王阿九家的海棠来的。 全庄就他们一家,算是外地来的。 作为族长,上次的事情,他已经拍板,两清了,没想到张富贵这厮竟然不依不饶,还请出了宋啬夫来找茬。 他觉得,这是在打他的老脸,但是语气还不能强硬,于是用商量的口吻说道:“大老爷,您看能不能我们多出点财物,就不用活人了”。 陶里正也顺着族长的意思,在帮腔,希望出点钱就行。 宋啬夫听了,继续装作无所谓的说道:“行,既然王族长你这么为难,我也理解,那就不出人了吧。” 族长刚要说感谢,话还没出口,就听宋啬夫来了句:“但是你们要出五十两银子,我拿给别的庄子,让他们再安排个童女吧。对了,还有啊,今年的公粮,你们王家庄,要比去年增加五成。” 第十八章 有文书吗? 王玖族长听了宋啬夫的这番话,人都呆掉了,连忙问道:“刚才您不是说,朝廷的任务,只比去年多了一成吗?为什么我们要多五成啊?” 宋啬夫大言不惭的说道:“朝廷摊派的任务,是多一成啊,但是有的乡、有的庄子,人家向来配合我工作啊,叫出劳力就出劳力,叫出童女就出童女,这样的乡和庄子,公粮当然要少缴一些,其他的乡和庄子,自然就要多缴一些,怎么,难道不可以吗?” 面对连珠炮式的反问,族长没有说话,在缴公粮这件事情上,宋啬夫的确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他可以找出借口,让你少缴,也可以找出理由,让你多缴。 但是实际情况摆在这,五十两银子,全庄人咬咬牙,还能勉强凑够,但是要缴这么多粮食,就真的很要命。 现在的存粮,按照去年公粮缴纳的比例,坚持到秋收没问题,但也就是坚持。别说增加五成了,其实就是增加一成,庄上都很为难,都会有不少人饿肚子。 真要按宋啬夫狮子大开口的要求,增加五成的话,熬不到秋收,就肯定会饿死人的。 宋啬夫自然感觉到了王玖族长的犹豫,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于是继续施压:“要是你们公粮缴的实在有困难,也不是没有解决问题的办法,我就说实话吧,有人想买你们庄在河边的地,卖了地,就有银子了,哪怕秋天的收成差一些,也能宽宽裕裕的过去。” 话说到这一步,傻子都明白了,宋啬夫这趟来,完完全全就是为了张富贵跑腿的。 宋啬夫感觉话已经说到位了:“王族长,要么出童女,要么多缴公粮,路怎么走嘛,我已经全都告诉你们了,假如你们什么都不做,要人不给,要粮食没有,就怕周边的那些庄子的人,说都是因为你们心不诚,影响了大家,这样一来,真到了饿死人那地步的话,到时你们王家庄,可能三五年内,甚至更长时间,都太平不了啊。到时我就算想帮你们说话,恐怕也不方便了。” 这就是赤裸裸的威胁了:你们要么出人,要么出粮,否则到时其他庄的人,到你们这来寻事,那是你们活该,我也不会管的。 听了这句话,王玖族长陷入了沉默:出人,他狠不下这个心;出比去年提高五成的公粮,庄子上的人也实在出不起,难道真的只有卖地这一条路了吗? 于是抱着商量的口气,近乎低三下四的说道:“大老爷,您是知道的,卖了田地,就算今年能过,但是没地了,明年后年,以及今后,那还是没饭吃啊。” 宋啬夫哈哈一笑:“我的好族长,你可真是个大善人,想的是真多。不过没事,这个问题,我早就帮你考虑清楚了,没地的人,可以到买你们地的人那租地种嘛,不想租的话,也可以给人家做工嘛,这样,吃饱饭是没问题的。将来有钱了,可以再把地买回来。” 族长心里暗骂道:狗东西,说的比唱的还好听,这叫什么狗屁主意,你自己都不信吧,说出来糊弄谁呢。 他已经清楚的知道,这次张富贵肯定是花了大价钱的,宋啬夫不会让王家庄轻易过关的,再谈下去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但是他脸上还是堆着笑,毕竟先得把眼前的事情应付过去,于是把话锋一转:“大老爷,粮食我们真的出不了那么多;对您出的卖地这个主意,是个好主意,但是估计也难,农村人,舍不得祖上传下来的田土;至于选谁做童女,这也是个大事,我一个人做不了主,要和其他老弟兄商议一下。” “行,没问题,反正后天就是好日子了,那就给你一天时间,和大家讲清楚,明天一早,我派人过来,要么多缴五成公粮,要么把人接走。” “好吧,明天早上,我在祠堂等。” “王族长,不是我说你们,这样的事情,在其他庄子,人早就安排好了。做事要识大体,一个女娃娃,又算什么呢?” 王玖族长没有搭腔,他向陶理正使眼色,意思是留下来单独商议商议。 但是宋啬夫似乎意识到了他们的眼神交流,对陶理正说道:“陶里正,跟我一起走,今晚和明天,要把你们乡这几年的账目,好好对一对。” 于是王玖族长也不好再说什么,不过他多少还是表示了一点情绪。 以前乡里来人,庄上一定会留午饭的,但是这次,他没留两个人在这吃饭。 刚把宋啬夫和陶里正送走,他立即让人把王初九叫了过来,把刚才宋啬夫提的要求,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后,问道:“初九,对这个事,你怎么看?” “阿叔,不管怎么样,不能把海棠交出去。如果不行,我就带着她和阿奴走。” “你想多了,交人?我是不可能交的。” “阿叔,那您有什么主意?” “给海棠定门亲事。” 庄上各门房几个辈分大的老人,也陆续到了王玖的家里。 等大家坐定,王玖把今天的事情详详细细、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话音刚落,其他几位老人就亮明了态度,出奇的一致:不同意。 王玖的三弟王昌是个暴脾气,直截了当的说到:“阿哥,正所谓,一步退步步退,今天要我们交出一个人,答应了;明天,再要我们交出几头牛,答不答应?后天,他们再叫我们交出几亩田,答不答应?这就是那个张富贵在使坏,他想买河边的田土,我们没答应,前阵子在我们庄又挨了打,那狗东西,这是在报复哩,自己不敢来,就买通官府。” “老三说的在理”,另一个老人接上了话茬,他是王铁牛的爷爷,和族长是堂兄弟:“这几年,对我们王家庄,有点欺人太甚了,后面九庄河,是几个庄子共用的,但是每年腊月出河工,都是我们庄出的劳力最多;交官粮,平摊到每个人头上,我们庄还是最多;大前年用水,以前那个里正竟然跑过来,说有人打了招呼,让张家庄先用三天,然后我们再用,张家庄和我们又不是一个乡,关他什么鸟事?” 另一个老人也接上了话:就说我们和张家庄分界的那条水沟,按道理,应该一家出一半的田土,但实际上占用的都是我们庄的田土,当初我们也以为让一让,就太平了,结果是我们越客气,对方越以为我们好欺负,狗是喂不饱的,只有和他们斗,让他们知道我们不是面团,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其他几个人也纷纷表示,不能答应。 王玖族长伸出了手,阻止大家说下去:“你们说的都对,如果是其他的庄子,这么卡强,我们可以和他们斗,但是今天出面的,是官府的人,总不能和官府的人打吧。” 王昌接话了:“如果欺人太甚的话,我们可以到县里面去告,县里面不行,我们就到州府去,如果由着别人骑在我们脖子上,子孙后代还怎么做人?” 这时,王初九在旁边说话了:“叔,啬夫是官府的人不假,但是童女这件事,朝廷早就不让搞了,就是宋啬夫自己想出来的,有本事让他掏出盖了章的文书来,我想他掏不出来的。” 王玖把大腿一拍:“初九说的对,提醒我了,这事,看来就是他一个人的主意,我们语言上客气点,但是态度要坚决,出童女可以,掏出文书来,掏不出来的话,我们就不理他。” 其他几个人也纷纷表示赞同。 第十九章 不出童女 王玖族长见大家的态度都一样,朗声说道:“好,既然大家想法一样,都不答应,那就好办了。你们回去后,在各自的门房里,先通通气,把事情告诉大家。明天乡里要来人,吩咐下去,庄上所有青壮男丁,天擦亮,全部到祠堂集合。初九,你留一下。” 等到其他人都走了,族长说:“初九,刚才我说到给海棠定亲的事,你回去好好考虑,寻个好人家,你们现在多个倚靠,将来老了,也有个指望。” 消息传的很快,婶娘知道了童女这件事情后,生怕海棠不知道,装作很关心的模样,特地在第一时间告诉了她。 王初九回来后,看到海棠在默默的淌眼泪,他晓得海棠应该知道了,于是斩钉截铁的说道:“闺女,你放心,只要有爹在,绝不会让你去做那什么狗屁童女。” 婶娘听到王初九这么硬气的讲话,立刻六神无主的问道:“那怎么办怎么办?庄上人都在说,乡里人的意思,这件事只有海棠最合适。” 对于海棠的生死,她自然是没什么太深的感情,甚至觉得,这些灾祸都是因为海棠而起,没了海棠,就不会被张富贵盯着了,家里就太平了。 但是毕竟朝夕相处了几年,真的让海棠去做童女,她的内心深处,多少还是有那么点于心不忍。 同时她更担心的是,王初九如果坚决不让海棠去做童女,会不会给她和她的儿子狗蛋带来什么灾难。 她甚至暗暗惋惜,要是乡里要的是童男就好了,那样就可以把王阿奴送去。 虽然王阿奴和海棠这两个人,她都不喜欢,但相比低眉顺眼的海棠,她对和自己儿子一个性别的王阿奴,更加厌恶,何况最近他还学会了顶嘴。 此刻的王阿九,自然晓得是她是故意告诉海棠的,只是暂时无心和一个妇道人家掰扯此事,对她的絮叨,更是一个字也听不进去,只是把拳头攥的紧紧的,在屋子里反复踱步。 他比王家庄的人,见过更大的世面。 但是,还没下定最后的决心。 毕竟有的事,开工就没有了回头箭。 只要下了决心,王家庄肯定是没法呆了。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庄上所有的成年男丁,都已经集合到了祠堂。十几个辈分大的,坐在台子上面的凳子上,其余辈分小的,就只能站在那。 一百多个人,把不大的祠堂,挤的是满满当当。 来接童女的人还没到,海棠倒是先走了进来,祠堂里顿时议论纷纷:“妈的,这么好的女娃,做什么狗屁童女?” 海棠朝台上的几位老人欠身施了个礼:“各位爷爷、伯伯、叔叔,海棠愿意去做童女。” 王玖族长听后,叹了口气:“海棠,你是个好孩子,不亏老太君时常夸奖你。你先回去,不要留在这里,这个事情,我们来处理。放心,族长爷爷不会让你受委屈的。初九,把海棠送回去。” 等到海棠走出了祠堂,族长站了起来,清了清嗓子,偌大的祠堂顿时安静了下来,因为昨晚各大门房都已经通过气了,所以祠堂里的人,都已经知道今天集合起来是为了什么事,但他还是把事情大概说了一遍。 话音刚落,祠堂里的人,群情激昂,叽叽喳喳,满屋子飘荡着各种各样的粗话,尤其是那些年轻人,本来就嫌有力气没地方使,情绪更是激动,骂人的话,此起彼伏,但意思只有一个:去他么的,要人没有,不服就干。 王玖族长和台上的其他几个老人,很满意这样的情绪和氛围。毕竟团结就是力量,团结起来的王家庄,虽然人少,但是谁想骑在王家人的头上,也要好好掂量掂量。 天亮了以后,接童女的的人到了,按道理,这件事情应该是乡上的陶理正过来,但是他对宋啬夫办的这个事情本来就不支持,说自己病了,来不了。 于是宋啬夫就派了一个自己的跟班过来。 这个跟班姓金,他带领几个轿夫,抬着一顶小轿子,真奔王家庄。 到了祠堂门口,金跟班发见祠堂里是人声鼎沸,心想王家庄还真和其他庄子不一样,别的庄子都是夜里面悄悄的把人交出来了事,他们这,却把庄上的人集中起来,难道还要搞什么送行仪式? 他派了个轿夫,进来找王玖族长,让族长把童女交出来,他们要带走。 临来的时候,宋啬夫交待了,先把人带到乡里,然后就住在乡里,注意观察王家庄的反应,具体哪天搞仪式,由他来安排。 谁知道王玖族长知道他来了,特地迎了出来,把他们几个人都请进了祠堂。 金跟班看族长这么客气,还以为有什么好事,比如庄上会不会准备点土特产什么的,给他们带回去,赶紧乐颠颠的跟着走了进来。 谁知道进去之后,依旧满脸带笑的王玖族长,指了指祠堂里的人:“劳烦你们跑一趟了,但是真不好意思,昨天大家伙商议了一下,他们都不同意出童女。你可是不晓得,我那几个老兄弟,还骂我怂,不硬气。” 金跟班脸上的笑容立刻就凝固了:宋啬夫叫他来,带人走;而王家庄这边,说没人。 不带回去,在宋啬夫那里没法交差;带回去,做什么梦呢?今天这架势,不要说人家没准备童女,就算准备了,自己还敢把人带走吗? “王族长,你们庄这么弄,真的让我很为难。” “你是具体办事的,我们不让你为难,你可以回去告诉宋啬夫,总是不下雨,我们也很着急,出钱出物,再多,我们也认;但是说道出人,大家伙非要我掏出官府的明确文书给他们看,他们说的这些,也有道理啊,你知道的,宋啬夫也没给过我这样的文书。要不麻烦你辛苦一趟,回去请宋啬夫拿个盖了章的文书给我,那时我想庄上的人就不敢顶嘴了。” 金跟班知道麻烦大了,这件事情他自己根本做不了主。 但是他一直作为跟班,一直跟着宋啬夫跑来跑去,无论到哪个村子,看到的都是笑脸,性格被养的有点骄狂。没想到王家庄今天让自己这么难堪,感觉很下不来台,于是他也很硬气的说道:“要去你们自己去,我才不帮你们跑这个腿。” 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了一声:“去问不去问都一样,反正我们王家庄不出童女。” 循着声音,大家伙扭头一看,只见王阿奴走了进来。 关于庄上要出童女这件事,王阿奴浑然不知这件事,因为他还在养伤,住的地方,都是老弱病残,昨天下午的议论没传到他们那。 毕竟是少年人,恢复的很快,短短几天功夫,除了手和胳膊还在结痂,依旧疼的厉害,已经可以下床,和以前一样,正常走路了。 村上的一个小孩,上气不接下气的跑了进来:“阿奴哥阿奴哥,不得了了,乡里要把你家海棠带去做什么童女,庄上人不同意,正在祠堂里顶牛呢。” 童女?王阿奴一脸疑惑,什么是童女? “我也说不清,不过听老人说,就是要先把你妹妹穿的漂漂亮亮的,扔进河里,这样天上就会下雨啦。” 听到这句话,王阿奴立即拔腿,就往祠堂跑。 那个小孩在后面追,说道:“他们还说呢,如果不把海棠交出去,就把我们庄上的粮食都拖走呢。” 到祠堂的时候,他已经气喘吁吁,听到祠堂里,闹哄哄的一片。 王阿奴深呼吸了两口气,调整了一下呼吸,尽量不让自己表现出上气不接下气的狼狈模样。然后扯着嗓门高叫了那么一声。 第二十章 我去求雨 金跟班本来就憋了一肚子火,但是面对满祠堂的青壮男人,又不敢发,现在看到乳臭未干的王阿奴跳出来,如同打瞌睡的时候,正好有人送来了一个枕头,终于找了一个出气的机会。 于是他满脸不屑的说道:“喔唷,这是谁啊?从哪儿冒出来的小屁孩?大人们正在讨论正经事,你懂什么?真是人家在马路边说话,你在旁边的茅坑里插嘴。” “这是我的侄孙,叫阿奴”。王玖族长解释道。 “王族长,难道你们王家庄,连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也能到祠堂讲事情了?我今天可算是长见识了。” 族长知道,金跟班是以此为由头撒气。 所以对于这些口舌上的便宜,他根本不计较,反而一本正经的说道:“有志不在年高,无论岁数大小,只要说的有道理,听听又何妨?何况别看他个子不高,但是也十五岁了,在有些人家,和他差不多年纪,都已经撑门立户啦。” 金跟班原来打算来个一连串的风凉话,弄个大拼盘,被族长这一番话顶在那,硬生生的又噎回了肚子里。 等到族长讲完后,王阿奴径直走到金跟班面前,眼睛盯着他,一字一句的问道:“请问,你们之所以要庄子上出童女,是不是为了求雨?” 金跟班一听,乐了,没正面回答王阿奴的提问,反而扭头对身边的族长说道:“王族长,你这侄孙,怕不是个大傻子吧?不是为了求雨,谁吃饱了撑的,要什么童女?” 王阿奴根本不搭理他的讥讽,继续问道:“那么,是不是只要天下雨了,你们就不要再用童女去祭河神了?” 这种不卑不亢的态度,让金跟班肚子里的气,撒的根本不彻底、不过瘾、不通透。 但是强龙不压地头蛇,金跟班又不敢来硬的,于是不耐烦的说:“宋啬夫他老人家说了,用童女求雨,是历古以来就传下来的规矩,不用童女,你有什么好法子能让老天爷下雨?” 这明显是没有直接回答,王阿奴继续追问:“请正面回答我,是不是下雨的话,就不要用童女了?” 金跟班无奈的说:“我做不了这个主,得问上面的人,应该是吧。” 祠堂里一阵起哄:“既然做不了主,那还在这唧唧歪歪说个球啊,叫上面能做主的来回答。” 王阿奴正色说道:“上天有好生之德,爱惜一切生命,断然不会要求拿活人祭神。但是你们却肆意曲解,不把人命当人命,打着上天的由头,滥杀无辜,心里这些蝇营狗苟,难道就不怕老天爷知道后,怪罪下来吗?” 金跟班是个大老粗,自然听不懂什么叫好生之德,但是对老天爷怪罪这几个字,还是听得懂的,看这小孩年纪不大,说话却是文绉绉的,心里也是一哆嗦,便问道:“上天为什么怪罪啊?我可什么都没做。” “世间万物,皆为上天孕育,人到了世间,要的是多积德行善,做一个好人,这些善行,上天自然会知道,会泽被子孙后代;但是假如坏了良心做恶事,老天爷也会知道,自然也饶不过。” 金跟班听到老天爷饶不过,更是有点慌:“你说的这些,我也听不懂,我就是个跑腿的,说吧,你想怎么样?” “你回去告诉当官的,我要和他打个赌。给我三天时间,如果三天之内,还是没有下雨,就用我去祭河神。如果下雨了,我们庄,一不交童女,二不多缴额外的公粮”。王阿奴的声音,斩钉截铁。 金跟班还没反应过来,祠堂里的那些年轻人就开始起哄:“阿奴,别理睬他们,让他们这些做官的,先把自己的家里人拿出来祭神。” 金跟班听到这样的话,刚准备发火,但是看到那些眼睛里似乎要喷火的年轻人,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把期待的目光投向了族长,期待王玖族长说几句,给他个台阶下。 很不凑巧,王玖族长恰巧把目光移到了别处。 他有点下不来台,但又不敢来硬的,王家庄和别的庄不一样,虽然人不多,不是个大庄子,但是男人们都是从小就练武术,能打架的名声,县里都知道。 给他解围的,竟然是王阿奴。 “各位爷爷、伯伯、叔叔和哥哥,阿叔经常和我们讲,在我和海棠妹妹小的时候,家里遇到了饥荒,他带着我们一路讨饭,要不是王家庄人大仁大义,好心收留,我们三个人的命,十几年前就没了。养育之恩,没齿难忘,现在王家庄遇到难处,我们理应报答,就算搭上我这条命,又算什么呢。” 这句话一出口,围观的人不禁唏嘘一片,嘈杂声夹杂和咒骂声,比刚才又更大了一些。 然后,王阿奴对着金跟班说:“不知道可否帮我把话带到?” 金跟班想通了,这是下台阶的最好机会。如果还死要面子在这逞能硬顶,激起民愤是肯定的,几十个人围上来,挨顿打,受点皮肉之苦还算好的,假如有些年轻人下手没个轻重,自己一不小心嗝屁了,那就亏大发了。 毕竟自己就是个临时工,死了连个因公殉职都捞不到,实在不值得。 他只知道童女有用,王阿奴却个男的,不知道拿去祭神有没有用,还有什么粮食多缴少缴的问题,更不是他能决定的。 但是现在也烦不了那么多了,赶紧脱身才是第一要务。 于是立刻就坡下驴,对王阿奴说道:“好,我现在就回去,向宋啬夫他老人家报告。” 金跟班带着几个轿夫,忙不迭的抬着空轿子走了,连族长叫他们在这吃个午饭都没答应。 他心想:还吃饭呢?早走早安全。 海棠拉住王阿奴的手,哭的眼睛都肿了:“阿哥,我去做童女好了,没事的,你不要替我,你要好好活下去。” 王铁牛他们几个年轻人,也在责怪王阿奴:答应他们干嘛?假如三天之内不下雨,到时理就不在我们这边了。就不应该答应,他们敢来硬的,打就打,谁怕谁? 王阿奴胸有成竹的说道:“我主要是让他答应不多缴公粮,你们就放心吧,三天内肯定会下雨。” 族长挥挥手,让大家散了,对于王阿奴三天之内必然下雨的保证,他将信将疑,疑的是,因为以他几十年的人生经验判断,并没有感觉任何要下雨的前兆。 信的是,王阿奴这孩子,从小到大,本本分分,不打诳语,难道为了救他妹妹心切,乱了神智,才夸下海口? 宋啬夫看到金跟班一行抬着空轿子回来了,赶紧问是怎么回事。 听说王家庄不交人,宋啬夫把桌子一拍:“看来他们是昏头了,我的话竟然都敢不听,上下左右都不知道了,明天一早我亲自去,把人带走。” “大老爷,你要冷静,王家庄的人不简单,可能是有人给他们出了主意”。 “什么意思?” “因为过程中,族长说了一句话,普通的乡民,根本想不到这句话。” “什么话?” “他问这件事情,有官府的正式文书吗?如果有的话,把文书给他一份,他照此办理;如果没有的话,他就没法办。” 这句话,让宋啬夫愣住了,他本来就是诈人的,他一直习惯用这种方式,因为老百姓又不懂官场上这一套,他说什么,老百姓都信。 现在王家庄叫他拿出文书,这是让他为难了。这样的事情,哪敢落到纸上,落到纸上,将来人家拿着这东西去县衙里告,自己一准完犊子。 他在屋子里来回踱了几步,心想王家庄,也没听说有什么人在外做官啊,怎么会突然提到要自己出具官府文书这些事,自己该怎么回答呢?看来对这个王家庄,还要进一步摸摸底。 在这间隙,金领班又对他说了王阿奴提出打赌的事情,他心想,有了。 他看了看外边的天,问道:“老金,你说这天,会下雨吗?” 金领班说:“我看不像要下雨的样子啊。” “那就依了他。” “大老爷,不要童女了?童男也行?” “什么童男童女的,都不要了,赌的是他们今年缴的公粮是涨一成还是五成,三天内下雨,就涨一成,不下雨,就涨五成。” 金跟班刚准备走,宋啬夫又叫住了他:“你去过王家庄后,再去其他两个乡跑一趟,让他们把那两个童女先送回去,下一步怎么办,等我通知。” 第二十一章 你来干嘛 相对于年轻人喊打喊杀的冲动,见多了风风雨雨的王玖族长意识到,王家庄最近遇到的问题,很棘手。 引发最近这些事情的关键原因,并不是王阿奴,也不是海棠,张富贵盯上的那些田地,才是一切问题的核心。 只要把地弄到手这个目标没达到,张富贵就会一直搞事情。 这个问题只要一天不解决,后续还会有源源不断的麻烦。 面对紧逼,只要退让一步,以后就会出现三弟说的那种情况:今天来要个人,给了;明天来要几头牛,给不给?不给,人家还是继续使绊子,假如给了,后天再过来买几块地,你给不给? 一步退就会步步退。 很多事情,只要退了第一步,以后再想站稳,就没那么容易了。 所以,第一步就不能让。 假如真的让啬夫把人带走,那就是直接打他的老脸,那无异乎直接宣告:王玖这个人不行了,护不住自家人。 几十年积累的名声和威望,很快就全都没了,他的威望没了,王家庄在附近也就会被人看不起,以后谁都能来欺负一下,庄上的这些后世子侄,还怎么在此地立足? 他在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是始终没有想到一个万全之策。 实在不行的话,只有去城里找张招财,让他回来,把儿子压住。 正当他反复思量的时候,金跟班又回来了,只见他满脸堆笑的对王玖族长说:“好消息好消息,宋啬夫听说你们庄上有人能求雨,他老人家高兴的不得了,说只要真的求下雨来,什么童男童女都不要了,公粮也和其他庄一样,只比去年多缴一成。” 王玖族长听了,一脸茫然,王阿奴提出的那个打赌,在他看来,就跟儿戏差不多,宋啬夫怎么就轻而易举的答应了呢? 听说宋啬夫已经同意这个打赌,王阿奴没有回到自己住的地方,而是走到了快要干涸的河边,盘腿坐在那里。 跟随他的几个年轻人满脸疑惑:“阿奴,你到这里是干嘛啊?” “我在祈雨啊。” “还能这样的?听家里老辈人说,只有跪在那,才显的心诚呢。” “不一定采用哪种形式,主要是心诚就行,你们先回去吧,人多了,可能就不灵了。”王阿奴知道,无论他做什么,三天之内,一定会下雨,但是他要搞这种仪式,让自己的行为更有神秘感。 “好吧,天黑我们来接你啊。”听说人多可能就不灵了,那些小伙伴也就纷纷撤退了。 “你站起来吧,我替你跪在这祈雨。” 听到声音,王阿奴抬头仔细一看,发现侧后方多了个人,正跪在那。 仔细一看,这不是张家庄那个李五蛋嘛,当时要不是他的拍醒,自己可能都没命了。 李五蛋还是那付蓬头垢面的模样,非要说有所不同的是,就是这次终于不再是赤身裸体,穿了件不知道从哪捡来的衣服,说是衣服,其实就是几根布条条,不要说合身了,穿和没穿也是差不多,什么都挡不住。 王阿奴好奇的问道:“你在这里干嘛啊?” 李五蛋嬉皮笑脸,不过虽然和上次间隔的时间不长,但嘴里明显已经学会了不少粗话:“太阳他个仙人板板,听说到你们庄,打算把你妹妹带去祭河神,我们庄上,要用我姐姐。本来这帮狗太阳的已经把人带走了,听说今天在你们庄被拦住了,刚才乡上又把我姐姐送回来了,说暂时就先不搞了,才晓得拦住他们的人竟然是你。所以陪你一起求雨,感谢你救了我姐姐。” 王阿奴便不再说话,都是苦命的人。 李五蛋小声念叨:“要是真敢弄我姐姐,他们是干什么的,什么模样,我都记着呢,等长大了,只要我还没死,一定杀了他们全家。” 王阿奴又认真的看了看李五蛋,发现这个从头到脚都邋里邋遢的小孩,和其他同龄的小孩有点不一样。 普通的小孩,眼睛是纯真的逛,李五蛋的眼睛里,经常不经意间流露出现骇人的凶光。 几个时辰过后,天已经黑了,除了热,就是更热,根本没个下雨的样子。 王阿奴起身,一旁的李五蛋看他起来了,自己也跟着站了起来。 “李五蛋,我一个人就行,你用不着这样,明天别来了。” “你就让我来吧,我这个人,懂的报恩,老天爷知道了,也许就下雨了。” 王阿奴便不再拒绝:“行,那今天你早点回去吧,好好睡一觉。” “不了,回去的话,明天可能就出不来了,今晚我随便找个地方过一夜。” 出不来?王阿奴想起张家的家奴,当时骂李五蛋吃家饭拉野屎,李五蛋跑到王家庄陪跪的事情,假如被他们知道,肯定又是一顿毒打,真可能出不来了。 “那你跟我回去住吧”。王阿奴心想:族产那个房子里,至少对付睡一晚。 “不用了,你别管我,我走了,明天再来。” 第二天,天刚刚擦亮,王阿奴就到了河边,刚一坐下,李五蛋也来了。 “你昨晚睡在哪的?” “诺”,李五蛋指了指不远处的草垛:“就是蚊子多些了,咬的人浑身痒痒。” 王阿奴仔细一看,李五蛋的脸上和身上,明显有被蚊子咬的印子,数量还不少。 他从怀里掏出两个窝窝头,递了一个给李五蛋。 李五蛋倒是没有客气,拿起来就吃。 太阳依旧高悬,丝毫没有下雨的迹象,庄上的人,一会来几个,一会来几个,远远的站在王阿奴的附近,都在替他捏了把汗。 王初九也来了,几次要求王阿奴起来,但都被王阿奴拒绝了。 午后不久,先是呼啦啦的刮大风,把树吹的左摇右晃,然后天色骤然变黑,如同深夜,没几分钟功夫,电闪雷鸣。 一场望眼欲穿的大雨,就要来了。 围观的村民们“嗷”的一声,开始欢呼起来,以王铁牛为首的几个年轻人,更是抬起王阿奴就往庄上跑,这种姿势,如同一支凯旋的队伍。 李五蛋也满脸是笑,但是谁都没有在意他,待到人走的差不多了,他也拔脚一溜烟的往张家庄跑。 他知道,回去大概率又得受罚,打就打呗,又不是没打过。 不一会,豆大的雨点就噼里啪啦噼里啪啦的落了下来,砸在地上,先是冒起了一阵阵的灰尘,没一会,地面就湿透了。 不看广告看疗效。 雨是求下来了,妹妹保住了,其他两个庄子选出来的童女,也可以保住了,庄上的公粮也不要多缴五成了。 王阿奴很是高兴,那天夜里,身体和精神都已经疲惫至极的他,甚至连晚饭都没吃,躺在床上,踏踏实实、痛痛快快、舒舒服服的睡了一个好觉。 王玖族长也很高兴,只要多缴一成公粮,咬咬牙,能挺过去,至少不会饿死人。 但是他很好奇,为什么王阿奴知道一定会下雨? 据村上的那些人讲,王阿奴祈雨的时候,连跪都没跪,就坐在那晒了一天多太阳,雨就来了。 第二天一早,带着疑问,他去看了还在养伤的王阿奴。 “阿翁,因为前两天我看到天上的云,形状像钩子一样,只要有这种形状的云,三天之内必然会下雨。” 听了他的这句话,王玖族长没有说话,回到家后,对他的老母亲说道:“以前还真没看出来,阿奴这孩子,心细、稳重,遇到事情不慌,真是不寻常,将来我们王家的子孙,可能还要仰仗他。” 对王阿奴来说,快乐的时间总是短暂的,因为有人要查王初九、海棠和他的来路了。 第二十二章 宋啬夫又来了 这几天,王初九也很高兴,他当初都已经决定铤而走险,现在看来已经没有那个必要了。 但是他还是决定,有些话,适当的时候,应该讲给王阿奴听听了。 今年王阿奴十五岁了,等他到了十六岁,就可以讲了,就可以让他自由的飞。 但是张富贵自然不会让他安心的等。 要说张富贵这个人,的确有股子韧性,不达目的不罢休,本来他还准备慢慢磨,迟早有一天,要把王家庄靠近河边的田亩拿下来。 但是自从挨了那顿打之后,他是一天也不想多等了。 他放出了话,不仅要把河边的田拿下来,还要把王家庄的人整的七荤八素。 童女的事情就是他策划的,他的小舅舅认识县衙的文书,通过文书,勾连上了才到任不久的宋啬夫。 本来想着先把王玖的威信搞倒,然后再联合其他庄子,收拾王家庄。 谁想到老天竟然真的下雨了,功亏一篑,真是火大。 他在家考虑了几天,也没想好下一步的进攻方案。 他的烦躁和苦恼,他妈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这个老太婆,自从自己和宝贝儿子,在王家庄一起被暴打了一顿之后,气的是几天没吃饭,是什么事也不管了,整天就想着怎么把事情扳过来。 不过她虽然蛮横,但是不糊涂,知道自己家里只是有钱,没权,在当官的眼里,没什么分量,何况是自己儿子主动到别人门上闹事挑衅,理亏在先。 一下子又不能彻底搞倒王家庄,假如操之过急,吃亏的反而是自家。 但是她心眼的确很多,眼睛稍微眨巴眨巴,又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张富贵听了以后,眉开眼笑,给她点了一个大大的赞。 第二天一大早,张富贵就揣着银子,轻车熟路,直奔宋啬夫家而去。 这是他第二次去了。 自从王阿奴和童女的事情发生后,王初九就不再离家出去干活挣钱了,只在庄上干点杂活,挣点家里人的口粮。 对于张富贵带过来的银子,宋啬夫自然是喜欢的,但是他在官场混了将近二十年,知道有的银子能拿,有的银子不能拿。 不把王家庄的底摸清楚,这个银子,是不能拿的。 什么银子都拿的话,万一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到时吐出来还算好的,没准把自己都给搭进去。 “富贵,你总是在外面跑,情况了解的多,我想问你一句,这个王家庄,有没有人在外地或者京城里做官?” 张富贵被他这句话问的是一脸懵逼,心想,王家庄要是有人在外地或者京城里做大官,自己哪还敢打他们田土的主意? 但是对面毕竟是啬夫,于是他老老实实的回答:“没有啊,从小到大,就没听说过。没有,绝对没有。对了,他们庄教小孩子识字,上次我们乡的理正谈到这个事情还说呢,几十年也没见出过一个当官的,识那几个大字有什么屁用?” 听了他的这句话,宋啬夫没有再说什么,甚至张富贵把银子放到他身边,他都没有什么反应,似乎在考虑一件了不得的大事。 没几天功夫,宋啬夫又带着几个人来了王家庄。 还是直奔族长家,不过这次他过来,甚至事先连陶里正都没知会一声。 王玖看到这个老兄,以为还是为了上次童女的事情,心想,这家伙到底收了张富贵多少钱?真可谓是孜孜不倦,非得要把事情搞大。 谁想人家宋啬夫根本没提这一茬,似乎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阵虚情假意的寒暄过后,宋啬夫向族长介绍了和他同来的几个人,有县里的,有州府的。 王玖族长浮现出一种不详的预感,心里一阵嘀咕:搞这么大的仗势,到底想干嘛? 果然,宋啬夫谈了一个新事情:“王族长,前几天有人到州府报官,说你们庄上有个人叫王初九,不是本乡本土的,而是从外地逃荒过来的,这个人是什么情况?他是从什么地方到这的?” 听了这两个问题,王玖心里一阵哆嗦,因为他对王初九一家三口的来路,多少也是有点怀疑的。 当初之所以收留王初九他们一家三口,一是家里的老太君,看一个瘸腿的男人,拖着两个丁点大的小孩,觉得实在是可怜,就让他做点好事,收留他们,让他们三个人好歹能留住性命;二是在和王初九聊了几句后,知道他也是姓王,还特意聊了聊辈分,没想到和王家庄这边的辈分也对的上,这么一来,就是实打实的宗亲了。 基于上面两点,所以就把他们留在了王家庄。 但是他始终觉得王初九这个人,比较神秘。 要说干农活,的确也是个好把式,但是举手投足之间,和寻常的农夫相比,多多少少又有些不同。 而且日常里,话很少。 这个倒是比较好理解,因为是外地人么,怕言多必失。 如果王初九真的是作奸犯科然后跑路之人,自己却收留了他,那可就是包庇罪。 这种事情,可大可小。 可小的是,这种事情很是普遍;可大的是,虽然这种事情很普遍,但朝廷的律法又明文规定,如果是存心包庇,那么包庇之人,与罪犯同罪。 是大是小,是不是存心,裁判权完全掌握在做官的嘴里。 做官的说是大事,那这件事情就大;做官的说是小事,那这件事情就小。 上次没有按宋啬夫的要求,已经把他得罪狠了,他这次来,肯定是没安好心。 前几天去乡里找陶里正,谈到这件事情,陶里正还特意提醒,说宋啬夫这个人,心胸有点狭隘,比较好面子,让自己找个机会,安排他吃顿饭,低低头,打个招呼,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谁想到饭还没请,宋啬夫就亲自带着上级的人来了。 看来只要被他抓到把柄,这家伙肯定要把事情往大的方面靠。 宋啬夫看到了王玖脸色的慌乱,脸上不禁浮现出一丝得意的笑容,心里暗道:小样,我还不信治不了你? 于是语气中略带得意的吩咐:“王族长,麻烦你安排个人,去把那个王初九,立刻就叫过来,府衙和县衙的老爷们,要把具体情况细细问清楚。” 王玖说:“我去,我自己去”。 宋啬夫一把拉住了他:“哎,随便叫个人去就好了嘛,您老人家亲自去,万一在路上他问您,找他有什么事?到时,您是回答好啊还是不回答好啊,这不是让您老人家为难嘛”。 王玖听出来了,宋啬夫这是怕自己和王初九通气啊。 虽然心里一通骂,但是行为上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刻让人去叫王初九。 不一会,只见王初九一瘸一拐的走过来了。 第二十三章 你怎么会在这里? 宋啬夫的脸上,浮现了些许奸诈的笑容:“王族长,请你回避一下,有些事,我们要单独问他。” 王玖特地对王初九介绍说:这位就是宋啬夫,其他几位,都是县里和州府的大人。 宋啬夫一脸不耐烦的说道:“王族长,州府和县里的大人时间都很宝贵,你赶紧先出去,我们急着问话。” 等到族长离开之后,对那几个同来的人,宋啬夫立刻换了一副笑脸:“各位老爷,人已经叫过来了,请问话。” 府衙过来的那个人,三十多岁的样子,当仁不让的坐在了中间,说话官威很足:“我们今天的问话,你都要一五一十的说实话,否则就要你好看,你知道了吗?” “草民知道了。” “好,你叫什么名字?” “王初九。” “听说不是本地的,老家哪儿的?” “豫州。” “具体点,我们要去核实的。” “安阳县永和村。” “为什么要到这个地方来?” “逃荒,遇到荒年,家里实在活不下去了。” “什么时候来的?” “来了有十二三年了。” “以前做什么行当的?” “种过田、从过军,后来又回来种田”。 “从过军?你莫非是个逃兵吧?”宋啬夫在旁边插嘴。 王初九慢吞吞的回答:“回各位大人,逃兵肯定不是,不过一只脚废了,没办法,只好回乡种天。” “在哪从的军?几年?” “在京城。十六岁去的,二十六岁回的,整整十年。” “怎么证明你说的这些话是真的?” 王初九看了看他旁边几个人,故意装出一付欲言又止的神态。 宋啬夫看出来了,又控制不住了,怒斥道:“当过丘八有什么了不起的?做过多少见不得人的事?说,不说的话,今天就把你带走,到了县衙,可就是要你好看了。” 王初九的脸上,露出了不屑的笑容:“啬夫大人说我是丘八,这个我认。只是我们这些丘八,做的都是为国效忠的事,而啬夫大人却角度新奇,认为我们做的是见不得人的事。如果这句话,被朝廷上的人和其他丘八听到了,不知道会怎么想?” 宋啬夫听了这句话,吓了一跳,他知道自己失言了。 妈的,毕竟张富贵出手太阔绰了,到自己家里两次,第一次给了二十两银子,第二次直接就给了五十两银子,府衙和县衙的人,都是自己花钱去沟通,特意请来的。 今天这么大阵势,务必要把事情给办了。 否则对张富贵那边,交代不过去啊。 心急则乱,所以态度上着急了点,被抓住了小辫子。 于是他又把话往回圆:“我说的是你回乡种地之后,做过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王初九脸上的不屑更是多了几分:“啬夫大人,请问你是朝廷的几品官员?” 打人不打脸,啬夫本来就没个正经品级,王初九这明知故问的嘲讽,让宋啬夫很是难堪。 于是气急败坏的说道:“各位老爷,这厮绝对有问题,看起来,就是个油盐不进的滚刀肉,不如把他带到县衙,仔细拷打,肯定能挖出什么泼天大案。” 王初九哈哈大笑起来:“啬夫大人,不用这样着急,我做过的事,你最好不要听,因为怕你听了,小身板可能吃不住这斤两。” 宋啬夫气急败坏的说道:“想不到你这个死瘸子,嘴还挺硬,搞的自己多牛逼哄哄一样。你等着,会有办法让你说实话的。” 府衙里的人,看到他们两人在斗嘴,知道这个局面下,需要自己出面了,于是正色问道:“王初九,那么我问你,我可不可以听?吃不吃的起这个斤两?” 王初九收敛起脸上的讥笑,也严肃的说道:“那你得请其他几位老爷出去。” 府衙的这个人,看到眼前这个瘸腿的男人,穿的是破破烂烂,讲话神神叨叨,不像什么大人物; 但是看起来,又不像说假话的样子。 于是对身边的几个人挥挥手,让他们出去。 宋啬夫自然是不服的,赖着不想走,说怕府衙的大人,听不懂王初九讲的方言,留下来做个翻译。 王初九心平气和的说道:“这个不劳啬夫大人操心,我经常在外面做工,会讲雅言,府衙的老爷肯定听得懂。你如果不走的话,我是什么都不会说的”。 话说到这个份上,宋啬夫就算再死皮赖脸,也得走了。 待到屋子里只剩两个人了,王初九也不等府衙的人问话,主动从怀里掏出很小很旧的一个牌牌,一瘸一拐的走到了他的跟前,递了过去,轻声的说道:“县里和乡里的人,我怕他们不认识这个,大老爷您见多识广,应该认识吧?” 府衙来的那个人,接过牌牌,定睛一看,脸色变的严肃起来,翻开反面,立刻大惊失色,赶紧站了起来:“认识认识,刚才多有得罪,请包涵。只是我不明白,您这样的身份,怎么会在这里十多年?” 对于这种惊讶,王初九的反应却很是淡定:“不方便讲。” 他不说,府衙来的人,也不敢再追问了。 屋子里安静了几秒钟。 王初九倒是主动说话了:“我原本是不打算讲的,但是宋啬夫太过咄咄逼人,简直是不想给我们留活路。” “那要不我立刻告诉他,您的身份?” “不需要,大人,因为我身上还有其他事情。所以这件事,你知我知即可,其他人一概不要说,如果有第三个人知道了,那一定是大人您说出去了。” “好好好,这是自然,一定一定。” “此外,还要麻烦大人一件小事情。” “请讲请讲。” “最好提醒一下宋啬夫,让他以后不要再被坏人唆使,来我们这找茬了,我这个人,现在是岁数大了,原来年轻的时候,其实脾气也不太好。” “放心,这个我肯定做到。” “那就有劳了。” 说完这番话,王初九拉开了门,一瘸一拐的往外走。 正在屋外的宋啬夫看他要走,连忙大喝一句:“站住,谁让你走啦?” 王初九扭头看了看他,脸上再次露出讥讽的笑容,指了指里面:“府衙老爷问过话了,他让我走的,要不您去问他?” 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 宋啬夫连忙进屋,找府衙的人,问个究竟。 “大人,这人肯定有问题啊,就这么放他走了?”宋啬夫不甘心的问道。 当初收银子的时候,他可是在张富贵面前拍着胸脯打了包票的:一定会以折腾王初九一家为切入口,把王家庄搞的不安生,最后乖乖的把河边的田亩卖给张富贵。 张富贵答应了,只要能把田亩弄到手,另外再加一百两白银。 府衙来的人,眼皮也没抬:“宋啬夫,我刚才仔细问过话了,此人的回答,严丝合缝,没有任何问题。” 这是宋啬夫断然不能接受的:“大人,怎么可能没问题啊?他的来路不清啊。” 府衙的人,对他说话的态度,立刻变的不像之前那么客气:“对了,宋啬夫,友情提醒你一句,以后不要再来这儿找茬了。听他的口气,应该是不想再见到你。” 宋啬夫听了这句话,暴跳如雷:“这个死瘸子算个什么东西?竟然还敢对我指手画脚?我是负责这一片的啬夫,有事必须要来啊。” 府衙的人,语气变的非常冷冰冰,好像和宋啬夫很陌生一样:“哦,我也只是提醒而已,你既然实在想来,那就随你的便吧,后果自负。” 说完,也不等宋啬夫搭腔,径直离开了屋子。 屋子里,只留下被这句话吓的呆若木鸡的宋啬夫。 第二十四章 我不是你的阿叔 王初九的恐吓还是有用的,当天晚上,宋啬夫就亲自跑到了张富贵的家里。 要在以往,这是不可能的,都是张富贵去找他。 宋啬夫把白天发生的事情,添油加醋、滔滔不绝的说了一大通。 在他的表述中,王初九的背景深不可测,就连他特意打通关系从府衙请来的人,都不敢得罪他。 张富贵听了他的这番话之后,自然是将信将疑,疑的是:这么牛逼的人,会拖着一条瘸腿,在这靠种地和打零工过日子,而且一过就是十几年? 不可能啊,怕的是宋啬夫这家伙收了钱却没办成事,挖空心思找的托词吧? 但是看宋啬夫那哆哆嗦嗦的神态,又的确像是被吓出来,而不是装出来的。 难道这个外地逃荒过来的瘸子,真有什么大的背景? 张富贵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富贵,虽然事情没办成,但是我真是尽力了,府衙和县衙,都是一层一层去打点,人家才肯来。你给的银子,都花光了,我还搭上一顿饭钱呢”。 这句话里,一半是实话,一半是假话。实话是他的确花了钱,假话是张富贵第二次给的五十两银子,他只花了一半。 听到宋啬夫的这番话,张富贵知道,自己又应该松腰包了。请府衙和县衙的人过来,肯定是要花钱,但是宋啬夫这个王八蛋,说自己以前送给他的银子全都花光了,那纯粹是胡说八道。 但是他毕竟是啬夫啊,自己又得罪不起。 于是,他把牙一咬,又拿了三十两银子给宋啬夫。 没想到事情没办成,张富贵又给了银子,真是出乎人的意料。 银子到手,宋啬夫也不哆嗦了,笑眯眯的走了。 这里面的水深水浅,张富贵自己也摸不清楚,于是赶紧把事情和他妈说了,想听听他妈的宝贵意见。 他妈能在庄上作威作福、横行霸道,靠的是两个字,一是个“泼”字;另一个是“钱”字。 这两招,也是她最擅长的手段。 但是对做官的人,她始终害怕,毕竟那个时代的有钱人,对当官的来说,就是活着的atm而已。 远不像二千年后那么有地位,无数人追着有钱人喊“爸爸”。 听张富贵转述宋啬夫的那番话后,他妈也是被吓的一哆嗦:“富贵,那宋啬夫说没说,那个瘸子到底是不是当官的?” “没说,估计他知道的也不那么仔细。娘,按理说,历朝历代,哪有瘸子当官的?但是看宋啬夫那个样子,又确实不像是假的。” “富贵,你在姓宋的那个人身上,花的银子有上百两了吧?到现在,什么事都没办成,连一个讨饭的人,底都摸不清,这钱花的,真是浪费。” “娘,话也不能这么说,比他大的官,咱虽然也认识,但是人家,只有用钱的时候才想起咱,不用钱的时候,理都不理咱,宋啬夫至少还主动替我们跑腿呢。” 这个老太婆,连着碰壁,也实在说不出什么正经主意了,只是告诫自己的宝贝儿子,来日方长,最近先沉住气,不要再去招惹王家庄的人,观察观察情况。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张富贵的确没有再到王家庄闹事。 甚至连宋啬夫,原本说好王家庄今年的官粮要加收一成,后来特地派陶里正过来通知,说不加了,还是按照去年的标准来。 不知道事情具体原因的王玖族长,还很纳闷,这个宋啬夫,那次来的时候,凶巴巴的,怎么突然就变的那么好心了呢? 毕竟公粮没加收,而且以后很多事情还要打交道,于是族长亲自去了乡里,请陶里正作陪,和自己一道,去了宋啬夫办公的地方,约宋啬夫到庄上来喝点酒,吃顿饭。 宋啬夫听了他们的来意以后,连连摆手:“不约不约,我们不约。” 又过了一阵子,王阿奴的伤,除了手上依旧有结痂时留下的浅浅印子,其他已经彻底好了,但是族长一直都没让他回去。 说是以前叫他练武术,王阿奴却不认真练,身材长的像个小鸡仔一样,结果被人家揍了,要是有王铁牛他们这样的身板,还怕打不过人家? 于是,把他扣在那里,做些族里的杂活,顺便每天监督他练武。 可是王阿奴实在没有这个天赋,练来练去,还是只会一些王八拳。 快到过年的时候,王阿奴终于搬回了家里那几间茅草屋。 婶娘自然还是不冷不热的态度,但是王阿奴丝毫都不介意,因为他已经决定要离家去闯荡了。 不管阿叔同不同意。 当天晚上,他找到王初九,聊了聊心里的想法:“阿叔,你的腿脚不好,这些年一直忙个不歇,很是辛苦。过年后,我就十六岁了,不能总是呆在家里白吃白喝,想出去寻个活干干呢。” 一旁的婶娘,听说王阿奴的这番话,脸上立刻露出了“欣慰”的笑容:盼望着盼望着,家里终于要少了个饭桶,多了个挣钱的工具喽。 这次,王初九并没有像以往一样,断然拒绝,只是淡淡的说道:“好的,我知道了,你先把身体彻底养养好,等过完年,阿叔就找机会,给你寻个合适的活。”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婶娘对王阿奴的态度,明显好了很多。 这倒不是她的思想素质实现飞跃式提升,而是王阿奴年后就出去寻活了。 家里吃穿支出少了,还能赚点工钱,此消彼长。婶婶已经做起了这样的美梦:王初九和王阿奴叔侄二人,在外面齐心协力,挣到的钱,都给她儿子狗蛋一个人花。 既然已经从饭桶变成了摇钱树,态度那自然是截然不同了。 于是,对王阿奴,不管有没有其他人在场,脸色都和蔼了很多。 王阿奴对她的改变,也回应客套的善意,毕竟彼此都是熟悉的陌生人而已。 腊月二十六,还有几天,就要过年了,半夜时分,王阿奴感觉有人在叫他,醒过来的时候,发现屋子里有点亮堂,竟然还奢侈的点亮了一盏油灯。 平时家里的所有人,通常是天黑就睡觉,很少点灯,因为费油。 家里面的茅草房,一共五间,三大两小,三间大的,是正屋,两间小的,一个是做饭的厨房,一个是堆放粮食杂物的,王阿奴住的,就是堆放粮食杂物那一间。 其他的四口人,则住在正屋里。 王阿奴发现,王初九正襟危坐的坐在自己床前的一张凳子上。 “阿叔,你怎么不去睡觉啊?在这里干嘛?” 看到王阿奴醒了,王初九明显压低了声音:“阿奴,我有些话,要和你说。” 王阿奴有点惊讶,阿叔今天是怎么了,在梦游吗?有话就说呗,搞这么正式干嘛,是不是被婶娘逼的太紧,准备让自己出去打工挣钱了,感觉不好意思,所以张不开嘴,其实那也是应该的啊,毕竟自己岁数也不算小了。 “阿叔,那你能不能稍微等一下?我有点不舒服。” “怎么啦?”听到王阿奴说自己不舒服,王初九的脸色明显有些紧张。 “出门去撒泡尿,都快憋死了,马上回来再听你说。” 王初九的神情放松了下来,一边笑一边骂:“你这个家伙,吓我一跳,赶紧去。” 不一会,王阿奴就一脸轻松的从屋外闪了进来。 “阿叔,你说吧,我听着呢。” “今天,阿叔和你说的是正经事,你给我严肃点,不要一惊一乍的。” “好的,阿叔你放心,我严肃着呢。” “现如今,你也十五岁了,过完这个年,就十六岁了,阿奴,有件事,也应该告诉你了,其实,我并不是你的阿叔。” 第二十五章 你的家世 王阿奴的脑袋,瞬间“嗡”的一声,感觉血一下子涌了上来。 今天晚上可真是不寻常啊,平时沉默寡言的阿叔,先是点着油灯,一本正经的和自己说要谈事情。 现在又煞有介事的说他不是自己的阿叔。 难道这半年来,他被那么多事情弄的惊吓过度,脑子瓦特了吗? 还是自己在做梦? 王阿奴狠狠的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那钻心的疼痛告诉他,这不是在做梦,而是活生生的现实。 王初九兀自轻声的说下去:“其实我原本可以不和你说这些,但是思来想去,有些事,还是告诉你为好,这样不管你在哪里,至少知道自己的根在哪。” “阿叔,那你说吧,我听着呢”,王阿奴一边说话,一边伸出手在王初九的眼前,上下左右挥了挥,他要确定阿叔真的不是在梦游。 “把手放下来,阿奴,我不是在梦游。下面我对你讲的这些话,是关于你的身世,你要牢牢记在心里,但是要守住这个秘密,不到迫不得已的时候,不要轻易说出来,知道了吗?” “阿叔,我知道了,你讲吧,我听着呢。”王阿奴的内心,对王初九到底要说什么,充满了好奇。 “十几年前,京城里发生了一件事,这件事情,和你们家也有关系,但是之前,你家的老太爷,就把你委托给一个人,让他带你离开了京城。” “阿叔,你不是在讲故事吧?以前你不是告诉我,咱们一大家子,除了咱们三个,其他人都饿死了吗?哪里又来的什么老太爷?” “那是我特意编造的假话,阿奴,你不要插嘴,耐心听我把话讲完。” 王阿奴看见王初九的脸色很严肃,的确不像是胡编乱造、信口开河,心里一阵翻滚:“那这个人,就是阿叔你吗?” “不是,是我一个值得托付生死的兄弟,我们在一个锅里吃了五年的饭,我脚废了之后,就回来了,他还继续留在京城。” “阿叔,你不是看快过年了,逗我玩呢吧?”王阿奴听王初九说了这么多,感觉还是三个字:不可能。 王初九见王阿奴还是不相信,站了起来,然后作了一个长揖:“阿奴,知道一下子告诉你这么多,你可能一时难以相信,但是我说的这些,都是真的。” 见到阿叔这样的举动,王阿奴惊呆了,连忙一咕噜从床上翻下了床,跪在地上:“阿叔,我信我信,你可是长辈,行这样的礼,我可受不起啊。” 在王阿奴的劝说下,王初九继续坐在了凳子上。 经过刚才这一番折腾,王阿奴有点相信了:“阿叔,那你知道我是谁家的人吗?家里当初是因为什么事?” “这个我是真不知道,我那兄弟也没说。做我们这一行的,有些事,到死都不能说。” “那么,海棠是我亲妹妹吗?” “不是。” “不是?那她是谁?是您的女儿?” “也不是,她的亲生父亲,就是我那个值得托付生死的兄弟。” 信息量实在是太大了,王阿奴听了,感觉又有点懵。 王初九继续说了下去:“十几年前,我回乡后,以为就这么过一辈子了。谁料到,一天晚上,我那兄弟突然敲门,打开门一看,他手里抱了个小孩。” “那个小孩是我?” “是的,我那个兄弟,他说一个救过他的老人家,家里了遇到大难,你是老人家唯一的孙子,他自己身体不行了,拜托我务必照顾你到十六岁。” “那海棠是怎么回事?” “我那兄弟说完那番话,第二天人就不在了,我处理了他的后事,找到了他家。当时,已经有人过来抄家,人全部要带走。我说自己腿瘸了,娶不到老婆,想要个孩子,替自己养老送终,抄家的人相信了,就把海棠卖给了我。” “自从带着你和海棠后,我一直都在装怂,因为这样才不会引起别人注意,否则就张家庄那几个泼皮,换作以前,我只要出手,既可以让他们当场都死,也可以让他们一辈子生不如死。” 王阿奴彻底懵了,感觉像在听庄上的老人在讲故事一样。 王初九还在说下去:“我那兄弟说,你们家老太爷再三交代,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不能把家世告诉别人,甚至连你姓什么都不能说。所以,他也没有告诉我。只告诉我一点,他老人家唯望你,太太平平过一生,子孙后代,都做田家翁就好,不要和官场上的人,有任何牵扯。” “阿叔,所以你当初不同意族长去告官?” “是的,不能去告官,因为只要去告官,官府肯定会派人来。” “派人来就派人来,那有什么可怕的?” “我们能在王家庄立足,是因为族长宽仁,对我们的来路不过多细究,官府一旦介入,必然会细细追问我们的身份,到时候,一切都瞒不住了。从小开始,我没让你离开村子一步,就是怕出去,一不小心,招来不必要的是是非非。” “但是后来官府还是来了啊。” 王初九知道王阿奴说的是宋啬夫带人来那次,轻描淡写的说道:“没事,我已经把他们糊弄过去了。” “阿叔,你把事情说的如此严重,你真的不知道我是谁吗?” “这个我是真的不晓得,不过阿叔劝你,有的事,不知道比知道要好。只是听我那兄弟说,老太爷当时的事,是个通天的事,很多人牵扯在里面,有些人蹲了大牢,有些人发配边疆,有些则是人头落地。” “通天?阿叔,什么是通天啊?” “就是皇上都知道这件事。” “皇上?”王阿奴彻底呆住了,毕竟这个名词,已经远远超出了他想象的上限。 王初九岔开了话题:“这一年来,庄上这一连串的事,其实归根结底,都是为了抢水。别看张富贵最近是消停了,但只要拿不下岸边的田亩,他是不会善罢甘休的,这两个庄子,将来还有的扯皮。事情闹大了,我和海棠,没什么事,主要怕影响你。你留在这里,还是有风险,等你伤好了,我就送你走。” “阿叔,你刚才说了那么一大堆,等于我也是钦犯了?或者罪犯家属了?你说是不是?” 王初九并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京城里浪大水深,不同的时候,刮的风向都不一样,今天还在朝堂上高谈阔论,也许明天就关进大牢等待杀头;昨天还在角落里烧冷灶,今天也许就手握大权了。所以,你家的事情,有可能翻案,也有可能不翻案,无论翻不翻案,阿叔都希望,你不要沾染这些事,遵循老太爷的意思,做个普通老百姓吧。” 这就是默认了。 “阿叔,那我姓什么,你知道吗?” “不知道。” 第二十六章 出门学手艺 度过了开始那阶段的震惊后,王阿奴的内心慢慢平静了下来,他逐渐相信,王初九说的这些话,应该是真的。 半年说话加起来都不如今晚多的阿叔,根本犯不着和自己胡说八道。 “阿叔,那你打算送我去哪?学什么手艺?” “这个我还没想好,阿叔正好要问问你,将来想干什么?你想好了告诉阿叔。” 当天夜里,王阿奴是再也没办法睡觉了,眼睛睁着,翻来覆去,仔细回味王初九和他说的每句话,直到天亮。 早上他找到王初九:“阿叔,体力活我也干不来,我想出去学个行医的手艺。” 王初九挠了挠头,想了一会说:“行,东北方向,走上几百里,有个叫并州的地方,那边有个仁医堂,掌柜姓韩,我们去那。” “阿叔,您认识那个韩掌柜?” “打过一次交道,那还是十几年前逃难的时候,路过并州,他看我一个人拉扯你和海棠,他家有两个女儿,唯独没有儿子,就想收养你当儿子。当时你还小,我没同意。” “阿叔,十几年了,人家会不会不答应了啊?” “我原本打算让你去书画店做学徒,既然你想学行医,那我们去试试看吧,他能收你做学徒很好,假如不收你,阿叔身上还有点散碎银两,就拿它当学费,做个自费学徒,我想他会答应的。现在你也大了,去学医,乱世之中,有门手艺,总能活下去,只要活下去,有口饱饭吃,娶个老婆,传宗接代就行了。” “阿叔,我走了以后,那你和海棠怎么办?” “这个你放心,我们还是留在这,有我在,没人能动得了海棠的。阿奴,这件事情,我原本可以告诉你,也可以不告诉你,思来想去,还是要和你说实话。这十几年,你受了不少委屈,希望你不要怪阿叔。” “哪能呢?阿叔,既然我们非亲非故,你为什么对我和海棠那么好?” “因为一个“义”字,我既然答应了那位兄弟,就一定要做到。” 王阿奴脑袋里全是浆糊,难道公子落难的偶像剧,真的在自己身上重演了吗? 但是照照镜子,感觉自己又实在不太配。 王初九起身,刚准备走出门,又折了回来:“阿奴,这件事,你知道就行,对其他人一概不能说,包括海棠,她是个女孩子,接受不了这些。” “阿叔,我记下了。” 从那天开始,王阿奴彻底变了,原来活泼的他,变的很沉默,除了别人叫他,他几乎不和别人主动说一句话,而且经常性陷入发呆的状态。 只要一有空闲时间,他就开始逐字逐句回味王初九和他讲的那些话,试图从中找到关于自己原生家庭的蛛丝马迹。 但是不管怎么推敲,在王初九的话里,并没琢磨出特别有用的具体信息。 过年的时候,阿叔说今年在外面做工,苦了点钱,给家里除了他自己以外的四个人,每个人都做了一套新衣服,还买了一些好吃的。 到了大年三十,五口人热闹的吃过饭后,王阿奴蹲在西侧的墙边晒太阳,没一会就又陷入了发呆的状态。 这时,海棠过来找他了:“阿哥,年后你真的就要出去了吗?要不和阿爹说说,能不能就在附近寻点活,你和阿爹,两个人都不在家,我害怕。而且我也不想你跑那么远。” 她一边说着话,一边眼泪就流了下来。 王阿奴伸出右手,轻轻擦去了海棠脸上的眼泪:“妹妹,阿叔已经说了,我出去的话,他就不出去了,你放心吧,别怕。阿哥大了,不能总是在家吃干饭,要撑门立户哩。” 自从知道自己和海棠的身世后,他对海棠的情感,更特殊了一些,这既是和自己朝夕相处十几年的妹妹,也是救命恩人的女儿。 海棠还在那儿哭。 “我的好妹妹,别哭了,阿哥出去,想你了就回来看看,你想阿哥了,叫人带句话,阿哥就回来看你。等挣到钱了,给你买好吃的好穿的,将来回来,再起个新房子,阿哥是不会丢下你的。” 女孩子还是好哄的,海棠听了,终于不哭了,破涕为笑。 过了正月初五,王初九找到族长,说要送王阿奴外出学手艺。 王玖盯着叔侄二人,沉默了半天,才不紧不慢的说:“当今这世道,属实不太平,兵荒马乱,乱世之中,人不如狗。尤其是去年,你们也被折腾的不轻。走了也好,老朽看阿奴这孩子,不寻常,到外面,没准能闯一片天下出来。初九,你先出去,我要和阿奴单独讲几句话。” “阿奴,平时你和庄上的后生一样,都叫我阿翁,我也把你当族孙看待,不管到哪,记住阿翁的话,活下去,只要活下去,只要人还在,一切就还有可能,人没了,那真是什么都没了。” “阿翁,阿奴记下了。” 第二天,全族男女老少聚集在祠堂,先去的还能到祠堂里,晚到的人,只能站在门外。 王玖站在台上,中气十足的说:“今天把大家召集起来,为一个人,讲两个事,这个人,就是阿奴,一是他岁数不小了,我想让他出去学个手艺,将来也有口饭吃。为了防止人多嘴杂,去哪学,学什么,什么时候动身,我会安排好,就不多说了;第二件事,就是让他们叔侄进族谱”。 听到进族谱,祠堂里立刻开始叽叽喳喳,有些人小声议论起来。 现在王初九家,虽然和王家庄的人是同宗,但是同宗下面又有不同的族谱,王初九和王阿奴不在王家庄的小族谱里,是没有田土的,只是租族里的土地来种。 但是一旦进了王家庄的族谱,按照规矩,要分些土地给他们。 王玖摆了摆手:“大家没有意见吧?没有意见就这么定了。” 虽然令人有点意外,但是祠堂里的其他人,看族长这么说了,加上王阿奴上次说要对王家庄的人报恩,还是让人蛮感动的,也就纷纷表示同意。 王玖轻轻的咳嗽了一声:“阿奴,你跪下,无论你走到何方,你都要记得,从小到大,吃的是我们王家庄土里长出的庄稼,喝的是王家庄河里的水,你就是王家庄的汉子。遇事不要怕。在外面混的好,我们为你高兴,假如在外面难了、混不下去了,就回来,既然进了族谱,我们这,几亩薄田,总是给你留着的。” 王阿奴控制住眼睛中泪水,先恭恭敬敬的给族长嗑了三个响头,然后又给村上的父老乡亲嗑了三个响头。 当天夜里,族长亲自安排十来个青壮年,拿着棍棒,护送叔侄二人,走出了十几里,送行的人才返回。 看着送行的一群人,消失在了无边的夜色里,王阿奴的喉头有些哽咽。 第二十七章 人家不肯收徒 叔侄二人紧赶慢赶,也花了足足好几天的时间,才到了并州府下面一个叫谷阳的县城。 王阿奴第一次见识到了王初九的不凡,只是十几年前来过一次,时隔这么久了,他竟然连路都不用问,还能准确的记得药店的地址。 两个人来到了一个药店,叫仁医堂。 很遗憾,王初九记得人家,人家却不记得他了。 仁医堂的老板,姓韩,四十多岁的年纪,大女儿已经出嫁好多年了,家里面只有他们夫妻两,外加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儿。 见到面前风尘仆仆的叔侄二人,韩掌柜压根就想不起来他们是谁。 好在王初九会说雅言,也就是普通话,口干舌燥的自我介绍好半天,韩掌柜才一拍脑袋,表示好像是有那么一点印象。 王初九表明了来意之后,韩掌柜开始踌躇了起来。 如果刚出生就领回来,那会小孩不知事,还能当亲生儿子养。 现在都十六岁了,这个年纪,在有的人家,媳妇都已经讨好,分家另过了。 王初九看出了韩掌柜的态度,解释道:“掌柜的,阿奴虽然说是十六了,不过他是腊月底生的,其实按照这么一算,也就十四岁多一点。” 韩掌柜心想,不管你是十六岁还是十四岁,没有任何区别,反正都不能当儿子养了。 要想留下,那就只有一个办法,做学徒。 韩掌柜的内心,其实根本不想要王阿奴,因为就算真的想找个学徒,在本地找个岁数小点的是最为合适,这样无论哪个方面,都会更加方便一些。 看到韩掌柜态度上的犹豫,王初九还在不断恳求。 “你识字吗?学医不是勤快就行的,毕竟看医书和开方子,都是要识字的。”韩掌柜准备找个借口,把这件事情拒绝掉。 他以为王阿奴肯定不识字,因为识字,对了老百姓家的孩子来说,可是件奢侈品。 没想到,王阿奴竟然说:“稍微认识一点。” 对他的话,韩掌柜明显是一付不太相信的样子,指了指墙上的字,对王阿奴说:“念给我听。” 王阿奴抬头一看,发现有的字他认识,有的字不认识。 于是他就捡自己认识的字读了起来。 韩掌柜很吃惊,一脸疑惑的问道:“你怎么会识字的?” 王初九连忙解释:“庄上的族长,每年会请塾师过来,住上个把月,叫庄上的娃娃们认字。” 韩掌柜听了,更是感觉不可思议:“庄上所有的娃娃都能去?每个娃娃都能出的起学费?” “我们庄上,去识字,不要自己家里掏钱给先生的,给先生的工钱和粮食,都是族里面统一出的。” 韩掌柜伸出右手,捋了捋下巴的胡须:“我还是第一次听说,看来你们这个族长,还真不是一般人。” “是的是的”,王初九顺着韩掌柜的语气继续往下说,“掌柜的您看,娃也识字,要不就跟着您?” 韩掌柜沉思了一会,说到:“咱们这个行当,其实最看重的是童子功,他这个年龄,属实有点大了。” 王初九看到韩掌柜的语气,好像已经有点松动,连忙接上话茬:“阿奴这孩子,机灵,悟性强,学的快。” “你等一下”,韩掌柜说完,转身直接去了楼上。 难道要拿张卷子下来考试?王阿奴心里冒出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他想的太多了。 不一会,一个女人和韩掌柜一起下来了,看样子,这是韩掌柜的老婆。 原来韩掌柜上楼,是给家里的主要领导汇报这件事情去了。 韩掌柜的老婆盯着王阿奴仔细看了一会,扭头对王初九说道:“听当家的说,这娃自小就没了爹妈?” “是的,从一岁开始,一直就是我带,现在岁数也不小了,在家要讨老婆的话,我也没那个本事。所以就想让他学门手艺,将来能饿不死,我也就对得起他死去的爹妈了。” 王初九的这几句话,无疑激起了韩掌柜老婆内心深处的母性,她当场就表态:“当家的,我看这娃娃挺顺眼,先把他收下,以后慢慢再看看,老天爷有没有赏他这口饭吃。” 得到家里主要领导的明确指示,韩掌柜迅速开始了落实,他又用右手摸了摸下巴,慢条斯理的说道:“行,不过做我们这个行当,有两个讲究,一是要有悟性,二是要能耐得住性子。你说他有悟性,我故且信了;至于耐不耐得住性子,坐不坐得住,还要再看。先留下来吧,看看再说。” 话里话外的意思,人可以暂时留下来了,但是有个试用期。 在试用期里,考察合格就留下,不合格的话,就滚蛋。 王初九自然是千恩万谢:“掌柜的、掌柜家里的,阿奴这孩子,自小就没了爹妈,是我一手拉扯大的,平时管的也不多,性子有点野,日后他假如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你们该上规矩就上规矩,但就是请你们,不要让他总是挨饿,也不要打他太狠。” 韩掌柜刚想说话,他的老婆倒是抢先说了,让王初九踏踏实实把心放到肚子里,既然答应留下他做学徒了,既不会饿他,更不会打他,他们家是行医的,做的是治病救人、行善积德的事,不可能是那种把学徒当牛马使唤的人家。 看到韩掌柜两口子这样的态度,王初九的神经,明显感觉放松了不少,只见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恭恭敬敬的递给韩掌柜:“那从今往后,阿奴这娃,就有劳你们多费心了。” 韩掌柜不知道是什么东西,顺手就接了过去,用手轻轻一掂,知道里面装的是银子,告诉他老婆:“家里的,咱家学徒不要学费吧?” 只见他老婆立刻劈头盖脸的就下来了:“要什么学费要什么学费,我看你是掉进钱窟窿里了,不要。” 听到这句话,韩掌柜连忙把装银子的袋子递还给了王初九。 王初九还和他们推辞,夫妻两人纷纷表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钱坚决不能要,你自己本来就腿脚不方便,苦点钱也不容易,带回去自己用。” 王初九坚持要给,韩掌柜老婆实在拗不过,只好说:“那行,我们给你保管,阿奴哪天要用的时候,就给他。” 看到韩掌柜家收了钱,王初九的神情上感觉更为轻松,转身对王阿奴说到:“阿奴,韩掌柜家都是好人,以后在这里,你要勤快点啊,用心学,阿叔有空的时候,再过来看你。” 然后告辞而去。 第二十八章 不要把自己当下人 这是王阿奴从记事开始,第一次独自在陌生的地方生活。 他面临最大的问题是语言,因为他不会雅言,只会说王家庄那一片的方言,所以他说话,别人不太听不懂;别人说话,他也不太听不懂。 尤其是刚开始那个把月,韩掌柜一家三口之间,以及来药房把脉开药的人,他们互相之间说话,如果语速慢一点的话,那还能懂个大概,如果语速快一点,对王阿奴来说,就好像听天书一般,完全听不懂。 不过好在北方的语言,相对南方话,差别没那么大,稍微易学一些,度过刚开始那阵子,很多时候勉强也能应付。 有时实在听不懂,他就鼓足勇气,让韩掌柜再说一遍。要说韩掌柜真是个厚道人,没有一次表现出不耐烦。 而且刚开始,韩掌柜和他老婆就做了一件让王阿奴特别感动的事,或者说,是说了几句让王阿奴特别感动的话。 那是一些街坊问韩掌柜:“怎么想起来从外地找了一个学徒?本地的他不香吗?” 韩掌柜说,这是我家的一个远房亲戚。 王阿奴牢记阿叔的教诲:多做事少说话。抹桌子扫地,样样抢着干,生怕给掌柜的印象不好,过阵子说试用期不过关,退货。 对于他的小勤快,韩掌柜经常予以口头表扬点赞,同时也告诉他,不要太拘谨。 最主要的是,在吃饭问题上,自己家里三口人吃什么,王阿奴也吃什么,坚决不搞小灶。 刚开始的几天,每次到了吃饭的时候,师娘把饭装好后,王阿奴就自觉的把自己的那个碗端走,找个角落,蹲在那儿独自吃。 这些礼节,是在来的路上,阿叔陆陆续续告诉他的,说学徒都得这样,没资格和主家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的,要讲规矩。 前五天,师父和师娘看他这样,倒是没说什么,第六天吃饭的时候,他又习惯性的把碗端走,师娘叫住了他:“阿奴,站住,你就坐在桌上,和我们一起吃。” 王阿奴站在那,很是意外,过了一会才回答:“师娘,这不符合规矩呢。” 师娘朗声说道:“这个规矩是谁告诉你的?” 王阿奴没有说话,他总不能谁阿叔教他的。 师娘从他的犹豫中,应该也猜出了大概了,但是没有直接点破,而是心平气和的说道:“通常做学徒,都要先打三年杂,吃饭不上桌,只能蹲在门口或者外面吃,这是寻常的规矩。但是我们家,不讲究这个,尤其在吃穿方面,你不要把自己当下人。但是,你如果不好好学艺,耍滑头,那师父和师娘不会对你客气的。” 韩掌柜没有说话,但是他的二女儿,已经下桌子来拉他了:“阿奴哥,听俺娘的,上桌子吃。” 于是,从那一顿开始,王阿奴就坐在了桌上吃饭。 师父和师娘真没把自己当下人,这是王阿奴最直接的感受。 如果非要说什么有所不同,就是师父一家三口住在楼上,而王阿奴则睡在楼下。 大约一个多月后,王初九又来到了店里,准确的说,这一个多月,他一直就待在谷阳县,根本就没走。 以他的识人经验,能判断出韩掌柜夫妻的确是忠厚之人,不会对王阿奴有什么刻薄之处。 但是对让王阿奴出来做学徒这件事,他始终还是有点不放心,毕竟是第一次离开家。 所以,这一个多月里,他一直在附近转悠,观察王阿奴的日常生活,为了防止自己被认出来,甚至换了好几个造型。 经过多次观察,完全可以确定韩掌柜全家对王阿奴,那是真的相当不错了。 于是,他又一瘸一拐的走进了店门。 第一个发现他的是王阿奴。 “阿叔,你怎么来啦?”看到王初九进来,王阿奴兴奋的迎了出来。 韩掌柜本来是坐着的,看到了王初九,也站了起来打招呼:“他叔,过来有啥事?还是准备把阿奴接回去?” 王初九连忙摆手:“不不不,掌柜的,我就是路过而已,顺便来看看他,你千万不要多想。” “家里的,饭煮了没?赶紧多弄几个菜,再去街上打点酒,阿奴的叔叔来看他了。”韩掌柜对着楼上讲了几句。 “好的好的”,师娘从楼上走了下来,同时和王初九打了招呼。 “不用不用,掌柜的,我已经吃过了。这次来,也没给你们带什么东西,就走街上,顺便割了点肉”。说着王初九就把手里拿着的肉交给了韩掌柜。 “哎,哪有自己带肉的道理,不过你带来了,我也不和你拒礼,肉我收下,但是我的地盘我做主,饭必须吃,中午我陪你弄两杯。”在和王初九说完话后,韩掌柜扭头问他老婆:“家里的,我稍微喝点,可以吧?” 只见韩掌柜的老婆脸一板:“这种事你也当着别人问我,我是母老虎啊?” 说完就气乎乎的朝厨房走去。 韩掌柜憨厚的一笑:“她这就是同意了。” 中午韩掌柜让王阿奴下了店的门板,说不接待其他人了,安心陪王初九喝几杯。 菜很简单,但是氛围很好。 人的行为举止或许可以伪装,但是眼睛里流露出来的真诚善意,别人是可以感知的。 王初九对韩掌柜两口子,已经彻底放心了。 这是王阿奴第一次见到阿叔喝酒,甚至看到了阿叔眼睛里的泪水要奔涌而出,韩掌柜的老婆看到这个情景,连忙劝阻:“他叔,你就放一万颗心,我们家没收过学徒,阿奴是第一个。要么当初不答应,既然我们家已经答应收了,不管你来不来,都不会把他当外人。” 听了这句话,王初九站了起来,弯下身子,向韩掌柜夫妇做了一个长揖。 饭后,王初九向韩掌柜夫妻告辞。 韩掌柜的挽留,倒也真心实意:“他叔,你来一趟也不要容易,这次听说是顺便,以后哪来这么多顺便呢,你要不就在这多住几天?” “不了,家里还有个丫头,让她一个人在家里,我也不放心”。 看到王初九这么说,韩掌柜就不再多说什么了,只是吩咐王阿奴送送王初九。 “阿奴,韩掌柜家真是好人,你要尊重人家。阿叔就走了,海棠在家,我的确不放心。” “阿叔,那你啥时候再来看我,把海棠也带过来。” “嗯,等机会,我把她带过来”,王初九的语气变的沉重起来:“阿奴,答应阿叔一件事。” “阿叔,你说嘛,什么事?” “我不主动过来带你,你一定不要自己回王家庄。” “为什么?” “这个事情,阿叔一时半会和你也说不清,等时间长了,你岁数大了,就晓得了”。 “好,阿叔,我听你的。” 王初九伸出手,拍了拍王阿奴的肩膀,略带歉疚的说道:“阿叔还是亏待你了,这几年正是长个子的时候,也没好东西给你吃,长的慢一些。” “阿叔,我可能是晚长”,王阿奴开着玩笑。 王初九看向他的眼睛里,满是慈爱,又拍了拍他的肩膀, 然后,一瘸一拐的向着西南方向走去。 王阿奴没有料到,这是他最后一次,见到他的阿叔,养了他十几年的阿叔。 第二十九章 招女婿 就算王阿奴识字,但是学医和其他行当不同,除了必要的天赋,需要下更大的功夫和耗费更长的时间。 毕竟它需要更多的经验积累。 所以在刚开始的时候,韩掌柜对王阿奴的期望值并不高:先跟着自己学一年,能上道就行,那就说明有培养的价值。 谁知道,不出三个月,韩掌柜对这个主动送上门的大龄学徒,实在是太满意了,他甚至还有了自己培养出一个人才的巨大成就感。 韩掌柜家祖传行医,到他这一代,已经是第六代,但是他,一直没找到第七代传人。 他婆娘的肚皮还算争气,结婚后,以平均两年一个的频率,连生了七个,可惜最后只保住了两个,还都是女儿,没有男丁。 也曾经有过纳妾的想法,毕竟“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啊,可是和老婆提的时候,刚张开嘴,还没说几句,他老婆就拿起剪刀,对着他的下身就要捅。 吓得他是再也不敢提了。 只是行医这手艺,向来传男不传女,想到传了几辈人的手艺,就要在自己手里完犊子了,闲暇的时候,韩掌柜不免也会长吁短叹一番。 一个女婿半个儿,他原来也想好好培养大女婿,等自己老了,来接自己的班。 但大女婿这个人,膀大腰圆,种田是一把好手,耕地挑水割麦子,样样都行,一百多斤的粮食抗在肩膀上,就跟没事人一样。 但是只要一开始教他认字,简直是要了他的亲命,前说后忘,今天说明天忘,压根记不住。 教了半年,好歹能认识几个字,但是写自己的名字,还是如同狗爬的一般。 韩掌柜实在是不敢教他去记那些药材的性子了,写错字不要紧,抓错了方子,吃出人命可不得了。 本着人尽其才的原则,韩掌柜思来想去,还是放大女婿回去种地,在进药材,或者家里有大事,需要有人出重体力的时候,再把他叫过来帮帮忙。 平时药店里,里里外外就他一个男人操持。 人和物品,其实是相似的,单独的时候,很难判断价值的高低,但是在有对比的时候,则能立刻显示出价值。 和那个笨笨的大女婿相比,王阿奴实在是太机灵了。 刚来的个把月,他听不懂谷阳的方言,说话也只会说家乡的土语,不出三个月,虽然本地话讲的不那么流畅,但是听懂已经完成没问题。 加之他本来就识字,对着方子抓药,从来没有出过任何差错。 更重要的是,王阿奴似乎天生就对柜子里那些药材发出的味道,有着一种独特的感情,平时除了抓药和吃饭睡觉,只要有功夫,就在柜台里看书或者辨识各种药材的味道。 能招到这样的学徒,韩掌柜的心里,简直是乐开了花,除了把脉、开方子这些大事,他还要亲自上阵外,其余那些日常的抓药、包药、煎药啊这些事,完全可以脱手了,王阿奴一个人就能忙活了。 还没过多久,韩掌柜的心里,甚至开始在暗自盘算一件事:招女婿,把王阿奴招做上门女婿。 小女儿翠花,十四岁了,比王阿奴看起来是小两岁,但是王阿奴是腊月生的,翠花是二月生的,这么一算,翠花也就比王阿奴小一岁多一点。 王阿奴这孩子,既然无父无母,要是他们两个人能成亲,自然还得留在店里,那样,不仅能有女儿女婿在身边养老,自己的行当,好歹也算后继有人了。 当然,这样的大事,他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决定权在自己老婆的手里,得有老婆的批准才行。 韩掌柜怕老婆,对于这一点,认识他的人都知道。 当然,这不是以为韩掌柜的思想觉悟高,知道尊重女同志,纯粹是他老婆的娘家实在是厉害。 翠花曾经悄悄的给王阿奴讲过一个小故事,是韩掌柜和他老婆的故事。 刚成亲不久,两口子为了一点小事拌嘴,韩掌柜的嘴巴里不干不净的骂了几句粗话,他老婆顶了几句,韩掌柜都没动手,只是佯装要推搡老婆一下。 他老婆也没多说什么,甚至都没和他继续吵下去了。 韩掌柜心里还暗自窃喜,以为彻底把老婆给拿捏住了,以后家里的事情,都是自己说了算。 他没注意的是,第二天一大早,他老婆就托到县城赶集的人,给自己的娘家带了话。 到了下午,好家伙,店里面呼啦啦来了二十几个人。 这些人里,有老婆的亲兄弟,还有堂兄弟以及本家兄弟,反正来的人,按照亲戚关系,韩掌柜都得叫人家一声——舅哥。 韩掌柜以为这二十多个舅哥,是特意过来揍自己的,当时脸就被吓的煞白。 但是没想到,这些舅哥们很文明,一点也没有想象中的粗鲁,到了韩掌柜的店里,是既不吵也不闹,也不谈昨天发生的事情。 就是坐下来,赌钱的赌钱,侃大山的侃大山,声音吵的山响,到了饭点就吃饭,该睡觉时睡觉,是一点也没拿自己当外人。 就这么,折腾了整整三天,把医馆里搞的是乌烟瘴气,看病的人到了门口,瞧见屋内这架势,都不敢进来。 看热闹的街坊邻居,倒是一大堆。 到了第四天,韩掌柜实在受不了了,跑到年龄最大的那个舅哥面前赔礼道歉:“大哥,当时骂人和推人,的确是我不对”。 大舅哥看他态度的确很诚恳,于是语重心长的对他说道:“妹夫,情况你也知道的,我们一大家子,在这个辈分里,你老婆的年龄是最小的,从小就惯。这次你幸亏只是嘴凶,没动手,要是对她动手的话,那我们也没办法,揍你一顿是必须的,以后你好之为之吧。” 就这一回,从那以后,韩掌柜在他老婆面前,是老老实实规规矩矩,连说话的嗓门,都不敢太大。 所以至于纳妾这件事,也只能在心里想想,绝对不敢说出口。 时间长了,他也就认命了,注定没儿子。 已经出嫁的大女儿,为人憨厚;二女儿翠花的性格,则和她妈妈一模一样。 想在附近找对象,人家都知道她这脾气,也不太好找。 这么来看,王阿奴真是个比较优质的选项。 一天晚上,他和老婆正式讨论了这个问题:“家里的,有个事情,我想和你商量商量,你看行不行?” 第三十章 同时看中 “什么事?说。” “咱们家二丫头的岁数也老大不小了,你考没考虑过她找婆家的事情?” “怎么没考虑?我不考虑,还指望你考虑?这不暂时没有找到合适的人家吗?” “那我提个人,你看行就行,不行就当我没说。” “说话就说话,兜什么圈子,你说的是哪个?” 韩掌柜伸手指了指楼下。 只见他老婆嘴里发出“嘶”的一声,小声的嘀咕:“你说的是王阿奴啊?你还别说,这件事情,我也想过,但是仔细一想,可能不太合适。” “为什么不合适?” “他家离这好几百里,说话都和我们这不一样,饭菜口味也不一样,二丫头过去,人生地不熟的,说话听不懂,吃饭吃不惯,那不是受罪嘛?” 韩掌柜狡黠的一笑:“哎呀,家里的,为什么一定是二丫头去他家里呢?难道不能让他留在这里吗?” 他老婆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情,用手指头轻轻的戳了韩掌柜的脑门一下:“死鬼,看不出来脑子还挺灵活啊,你是想招他到我们家做女婿啊,这是个好办法,就是不晓得他和他家里人,乐不乐意呢。” 难得获得肯定的韩掌柜,自然是信心满满:“我想应该没的问题,他也是个苦命的娃,从小到大,一直在吃苦,只要咱真心实意的对他好,他和他阿叔肯定都会同意的。” 听韩掌柜这么一说,他老婆觉得,颇有道理。 夫妻两人达成一致后,对王阿奴是越看越顺眼,态度是越来越亲热。 最明显的表现是,吃饭的时候,经常给王阿奴碗里拼命夹菜,生怕这个未来的上门女婿吃不饱。 私下里,韩掌柜还偷偷去找算命先生看双方的八字,没想到对方还挺有职业道德,伸手就要王阿奴的出生时辰。 当韩掌柜说不知道后,算命先生义正言辞的表示,他行走江湖几十年,从不打诳语,更不会见钱眼开,没有生辰八字,两个孩子到底般不般配,那是坚决算不出来的。 韩掌柜只能讪讪而归,平时他也旁敲侧击的问了问,但是王阿奴一脸茫然,因为他确实不知道自己具体的出生时辰。 不过韩掌柜并不太着急,王初九没准会过来看看孩子;就算不来,到了年底,肯定会过来接孩子回去过年,到时候问问,做叔叔的嘛,他一准知道。 但是王初九,却再也没来过。 对于韩掌柜心里的小算盘,王阿奴是一概不知,本来他是个还算活泼的人,但是自从那天晚上,从阿叔嘴里知道自己的身世后,一下子就沉默了很多。 加上在店里,自己就是个学徒,主家可以拿自己不当外人,但是自己要识抬举,不能拿自己当主人。 所以,平时除了吃饭和睡觉,他就是研药、分药和抓药,闲暇的时候看看医书,也不怎么说话。 不过自小就没有母亲,虽然阿叔对他也很好,但是毕竟是男人,比较粗糙。后来到家里的那个婶娘,简直把他当累赘,自然也不会关心他。 韩掌柜夫妇对他的好,是具体的细化的,有好吃的夹给他;天冷了,为他缝衣服加被子,这些细节,倒是让他体会到了家庭的温暖。 这个家庭里的另一个成员,就是二丫头翠花,性格则和妹妹海棠完全不同,海棠是文静的,平时不太讲话,和人说上几句话,就会红了脸。 翠花则伶牙俐齿,和街坊邻居熟稔无比,见到人就伯伯长婶娘短的,有时随便拉个人,都能和人家巴拉巴拉说上个半天。 对王阿奴,他更是没有一点生分,经常“阿奴、阿奴”叫个不停,有时看王阿奴走路,躲在角落里,待他快走到的时候,猛然窜出来,“嘿”的高叫一声,吓唬他,然后看他被惊吓的样子,拍手哈哈大笑。 虽然全家都没把他当下人使唤,但毕竟寄人篱下,王阿奴还是很知趣,韩掌柜他们一家三口,让干啥就干啥。 春去秋来寒来暑往,眨眼间,就到了腊月,眼看就快过年了,王初九却始终都没有出现。 韩掌柜夫妻是真着急起来了,私下里讨论:“这个王初九,当初不是说有空会过来看孩子的嘛,怎么把娃甩在这,快一年了,愣是再也不管不问了。” 不行,看来得催催。 晚饭后,韩掌柜从楼上下来,王阿奴以为师父有事情要吩咐,立马从床上站起来,搬了把凳子给师父,待师父坐下了,自己毕恭毕敬的站在对面。 韩掌柜特别满意他这点小勤快,说明有修养,不像街坊上那些毛孩子,粗里粗气的。 韩掌柜先是东拉西扯的和王阿奴聊了几分钟,问吃得饱吗?冷不冷啊?冷的话就说,让师娘从楼上再抱床被子下来。 王阿奴一一作答后,韩掌柜假装不经意的问道:“阿奴,你正月里就来了,这么一算,也快一年了吧。” “是的,师父。” “快过年了,你阿叔也不来接你,我估计是有什么事耽搁了,你还晓得自己家住哪啊?晓得路的话,就自己回去啊,全家在一起过个团圆年啊,师父给你盘缠。” “师父,我家住的地方叫王家庄,听说离黄河不远,但是但是自小到大,阿叔从来都不让我离开村子。这次出来,阿叔送我,都是白天睡觉,晚上赶路,有时坐马车,有时走路,好几天的辰光,回去的路,大方向我晓得的,但是具体怎么走,我也记不清了。” “白天睡觉,晚上赶路?”韩掌柜嘀咕了一声:“你叔也真是个怪人。” 看到也实在问不出来什么自己想要的东西,韩掌柜叹了一口气,对王阿奴说道:“如果你阿叔不过来,那你就和师父家一起过年吧,没事,就把这当自己家啊。” 王阿奴没有告诉韩掌柜的是,王初九曾经要求他,自己不来带他,绝对不要擅自回去。 但是看师父提及回家过年的事,他在想,师父是不是希望他回去,但是不好意思直接说。 于是他知趣的说道:“师父,我看咱谷阳县城,离黄河也不远,我想沿着黄河往里走,这样或许能找到。” 他的想法是,如果师父不挽留,自己就走,找的到家就很好,找不到的话,也不打紧的,就在外面,随便对付过个年。 “胡闹”,韩掌柜听王阿奴说要自己摸回去,训斥他道:“不晓得路,哪能瞎摸呢?现在世道又不好,万一迷路了,或者遇上歹人,怎么得了?踏踏实实留在这,到腊月十五再说,没准你阿叔这几天就过来了。” 第三十一章 年夜饭 王阿奴的内心,其实也在无比急切的等着王初九来接他回去。 过年么,就讲究个一家人团团圆圆,在人家的家里过年,总不是那么回事。 虽然不太想见到婶娘的那付嘴脸,但是对家里的茅草房,以及阿叔、海棠和庄上那些小伙伴,他还是很想念的。 但是左等右等,就是等不到王初九的身影。 看到王初九迟迟不来,王阿奴决定不再等了。 到了腊月十五那天,在吃早饭的时候,他主动和韩掌柜两口子说道:“师父,师娘,眼瞅着就快过年了,阿叔应该是有事耽搁了,我打算自己回去看看,不晓得可不可以?” 韩掌柜先是瞟了一眼自己的老婆,在得到明确的答复后,慢吞吞的说道:“按道理来说,自然是可以的,但是上次,你不是说记不得路吗?现在想起来了?” “大概方位我是晓得的,沿着黄河走,按照方向寻,应该能找到自己家在哪。” 师娘当场就立即行使了最高否决权:“不行,现在外面天寒地冻的,你在外瞎摸,假如摸错了路怎么办?还有,要是你前脚刚出了门,后脚你阿叔过来接呢,整岔气了,到时互相找不到人,可怎么办?” 王阿奴听了,觉得师娘说的话,的确有些道理,所以也就没再坚持。 他也以为,王初九这几天一定会来的。 可是今天等明天,明天等后天,王初九的身影,始终都没有在他的视野里出现。 王阿奴的心情愈发的低落,忙起来还好,可是毕竟年终岁末,空闲的时候逐渐多了起来,只要一闲下来,他就坐在那儿发呆,也不说话。 一直等到大年二十九,阿叔是肯定不会来了。 当天,韩掌柜早早的就吩咐他,上了门板,说一年忙到头,也没得歇,今天放松,休息一下。 吃过晚饭之后,王阿奴躺在柜台里的床板上,瞪着两只眼睛看着屋顶,翻来覆去睡不着。 突然听到楼梯上传来了一阵响动,原来是韩掌柜一家三口,一起从楼上走了下来。 王阿奴连忙站了起来,顺手把棉袄披在了身上。 韩掌柜先把左手拿着的油灯轻轻的放在了柜台上,然后很有派头的把右手往下压了压:“坐,阿奴,坐下来说。” 韩掌柜和他老婆坐在了一张长凳子上,他们的二女儿翠花,坐在了另一张小凳子上,王阿奴则坐在了自己睡觉的床板上。 最先问话的是师娘:“阿奴,很想家吧?” 王阿奴把头低了下去,没有说话。 师娘叹了口气:“你阿叔这个人,是个好人,他没来接你回去,肯定是有什么特殊的事情,实在走不开,你千万不要怪他。” “嗯”,王阿奴小声答道。 翠花插话了:“阿奴,在我们家过年,其实也一样的,你还没有在城里过过年吧?告诉你,我们街上,过年比你们乡下要热闹的多。你跟着我们几个街坊去看花灯,保准你没见过”。 一家三口轮流劝慰了几句,然后就上楼去了,在楼梯上的时候,师父突然扭头吩咐道:“阿奴,明天就不下门板了,过了正月初五再说,一年到头,也歇上几天,你明早多睡一会。” 师父一家的安慰,多少还是有点作用,王阿奴的内心,也慢慢的开始变的平静了下来:阿叔为什么不来接自己回去,应该就是师娘说的,应该是遇上什么事情,实在走不开。 那到底是什么事情,让阿叔走不开呢? 就在这思来想去中,他慢慢的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眼睛一睁,发现外面的天已经大亮了,王阿奴心里一惊,赶紧把被子掀开,麻利的穿好衣服,准备去下门板开门。 突然回过神来,师父昨天晚上特意交待了,今天不开门招待人。 看看楼上还没有动静,他把被子叠了起来,自己又躺在床上,这是一年来,他在精神上第一次这么放松。 没多久的功夫,师父一家也从楼梯上下来了。 只见韩掌柜惬意的伸着一个懒腰,一年到头,他也是难得睡个懒觉。 看到师父一家都已经起来了,王阿奴也赶紧起来,简单吃了口早饭后,就跟着师父一家,开始忙年夜饭。 阳谷过年的风俗和王家庄有所不同,王家庄的年夜饭,是在晚上吃,但是阳谷这边的年夜饭,却是在中午吃,吃之前,还要先祭祖。 一般的学徒,基本上需要帮师父家做所有的家务,包括不限于打扫卫生、洗衣服、做饭等一系列杂活。 但是这一年来,除了自己的衣服自己洗,其他的家务事,师娘从不让他插手。 刚开始的时候,每次吃好饭,他还主动去洗碗,但是被师娘严厉制止了,说洗锅抹盆,这是女人的本职,不是男人应该做的事,让他把心思集中在好好学手艺上。 所以准备年夜饭的时候,除了拣菜,王阿奴只会做一件事——在灶堂里烧火,这是他在王家庄时就学会的技能。 到了下午的时候,轮到祭祖了,关于王阿奴参不参加祭祖,韩掌柜和他老婆私下里爆发了一场争执。 他老婆觉得应该让王阿奴参加,理由很简单:“让阿奴参加祭祖,那以后就是自己人了,反正他早晚都会是自己人,早点确定了,心里踏实。” 韩掌柜难得反抗了一次:“当家的,这事情是我们两个人热心,阿奴和翠花,都还不知道这件事,假他们都不同意这桩婚事,或者说有一个人不乐意,尴不尴尬?最重要的是,传出去,感觉我们急吼吼要给翠花找个婆家一样的,以后在附近,难不难为情?” 韩掌柜的老婆被说服了,觉得韩掌柜的这些话,的确有点道理,于是也不再坚持要王阿奴一起参加祭祖了。 吃年夜饭的时候,师娘还特地拿了一坛子酒出来,说:“阿奴,过年了,一年忙到头,今天陪你师父喝点。” 因为从没有喝过酒,王阿奴连忙表示拒绝:“师父、师娘,我不会喝酒呢”。 师娘听了,故作生气的说道:“不会?不会不能学嘛,男子汉,学了就会了,就喝一碗,要不你师父一个人喝,多没意思”。 这是王阿奴第一次喝酒, 说是一碗,但是既然开了头,哪可能就一碗,没一会,已经三碗酒下肚。 王阿奴倒是没有任何感觉,但是韩掌柜明显是有点多了,大着舌头结结巴巴的问王阿奴:“阿奴,今天你要和我们说实话,你说是谷阳这边好?还是你家那边好?” 第三十二章 我才不和他成亲 王阿奴感觉韩掌柜的这个问题,有点莫名其妙,但是既然师父问了,他规规矩矩的回答道:“都好,都好。” 韩掌柜刚准备继续问,被师娘打了一下胳膊:“平时不让你喝,还有脾气,你看看,喝几口就成这怂样。” 然后自己扭过头来:“阿奴,既然两边都好,那师娘问你一句话,让你一直留在这边,想家的时候就回去看看,你是愿意,还是不愿意?” 王阿奴以为师娘问的是,他愿不愿意留在这做医师,当即连连点头:“师娘,我愿意的。” 韩掌柜两口子看到他这么回答,相视一笑,脸上都像开了花一样。 下午,翠花带着他去街上转了转,和他们一起的,还有一个人,年纪和王阿奴差不多大,这个人经常到仁医堂来玩。 他是街东头杀猪的那个吴老二家的儿子,叫吴哙。 这个吴哙,个子足足有一米八,长的是五大三粗,一脸的凶相,但是只要开始张嘴说话,就显得无比的憨厚。 其实对于逛街这件事,王阿奴没有任何兴趣,但是翠花却很是喜欢,东逛逛西看看。 那个吴哙,也是屁颠颠的跟着她,满脸堆笑,看到翠花喜欢的东西,还会主动掏钱买下来。翠花有时怼他,他也不恼。 到了晚上睡觉之前,师娘给王阿奴拿了两件东西,一件是新衣服,另一件,是一包糕点, 并千叮咛万嘱咐,大年初一起来,要穿新衣服,说话之前,务必先要吃口糕,这样在新的一年里,才会步步高。 过年能有新衣服,除了去年,阿叔知道自己要出来,买了一件新衣服,以前从来没有享受过的待遇。 不要说他了,就连海棠妹妹这样的女孩子,过年也没有新衣服,平常穿的衣服,都是补丁摞补丁。 师娘这种絮絮叨叨,突然让王阿奴想起了自己没有任何印象的母亲,自己的母亲如果还在的话,会不会也像师娘这样? 大年初一的早晨,王阿奴按照师娘的嘱咐,穿上了新衣服,在说话之前,吃了糕点。 见到师父师娘,先是磕了头,说了几句吉利话,师父师娘也回了几句吉利话。 然后师娘从师父手里拿过一长串铜钱,递给王阿奴:阿奴,这是师父师娘给你的压岁钱。 从小到大,这是第一次有人给自己压岁钱,王阿奴不知道该不该接。 “阿奴,接着,接了就一年都平安,没准还能讨个媳妇”,翠花在楼梯上,一边叫一边往这边跑,“爹,娘,为什么他的压岁钱比我的多?我才是你们亲生的啊” 师娘一边噌到:“丫头家家的,没一点规矩。将来谁敢娶你哦”。 一边从柜子里又拿了一小串铜钱给翠花。 翠花在那顶嘴:“没人娶,我就一直呆在家里。” 这种欢声笑语带来的温情,以后王阿奴无论走到哪里,总会不自觉的想起。 自从打算让王阿奴做自己的上门女婿后,韩掌柜两口子,便想法设法给翠花和王阿奴的接触创造机会:研药的时候,让翠花给他做下手,吃饭的时候,叫翠花给他盛饭。 对于师父师娘的良苦用心,王阿奴浑然不知,但是翠花却感觉到了,她的态度很明确:不愿意。 刚过元宵节没几天,一天晚上,已经在床上躺下的王阿奴,听到楼上有声音,是师父师娘和翠花在说着什么,刚开始声音很小,听不清,后来越来越大,听的是清清楚楚。 “爹,娘,你们不要再说了,反正我是不答应,你们就是说破大天,我也不会和阿奴成亲的。”这是翠花的声音。 “你这个死妮子,阿奴哪里不好?是长的不好还是品行不好?”这是韩掌柜的声音。 “阿奴哪儿都好,但我就是不愿意。” “既然什么都好,你为啥不愿意?”这是师娘的声音。 “他这个人,太木讷了,平时一天的说话加起来,十句都没有,我不和他说话,他几乎从不主动和我说一句话。还有,个子就那么一点点高,太文弱了,恐怕连杀个鱼或者杀只鸡都不敢,我喜欢那种有杀气的男人。” “杀气?你这小妮子懂什么?尽胡说八道,你说说,谁有杀气?都是老百姓,能把日子过好不就行了,你看你爹我,不也过的好好的。” “好?你看看你,在我娘面前,连屁都不敢放一个。实话告诉你们,我已经有心上人了。” 韩掌柜夫妻面面相觑,对视了一眼,异口同声的问道:“是谁?” “吴哙。” 一听到吴哙这个名字,韩掌柜顿时气的满脸通红,猛的一拍桌子:“你爹我一辈子医病救人,你却要找个屠夫的儿子,你这是成心想气死我吗?” “不管你们怎么说,除了吴哙,我谁都不同意。 “不行,告诉你,这个主,还由不得你来做,我的话,你是听也得听,不听也得听。” “阿爹,他爹是屠夫怎么啦,是配不上咱家吗?你可得了吧,咱们家又不是什么高门大族,穷讲究什么啊?你们再这么逼我,我就死给你们看。” 师娘看到女儿态度如此坚决,知女莫若母,她晓得这个女儿的性格随自己,只要决定的事情,是八匹马也拉不回来,让父女两人再说下去,只会越说越僵。 于是赶紧出来打圆场,做和事佬:“当家的,这件事情,以后再说吧”。 楼上的声音,渐渐小了下去。 第二天起来,师父师娘看到王阿奴,脸色除了略微有些不自在,其他倒是没什么变化。 但是翠花对他的态度,已经明显和以往有所不同了,吃饭的时候,故意把碗筷重重的磕在桌子上,摔的山响。 王阿奴自然晓得是什么原因,但是他现在能做的,只是埋头吃饭。 好在翠花就摔了那一次碗筷。 王阿奴决定要走了,毕竟有些话,不说出来,大家都轻松,说出来之后,大家都别扭。 过了几天,王阿奴向韩掌柜辞行:“师父,这一年来,您老人家教了我很多东西,现在正月也过了,我今年想出去看一看,长长见识,您放心,如果您和师娘不嫌弃,过阵子,我就回来啊。” 韩掌柜夫妻听了以后,大吃一惊,互相递了个眼色,好端端的咋要走呢? 准时那天晚上的事被他听见了。 “阿奴,你出去干嘛啊?这一年你只是学了研药和抓药,把脉什么的,我才将将教你个皮毛呢。” 在楼上的翠花,听到王阿奴要走,也赶紧跑了下来:“阿奴,你不要走,留在这里好了,以后我保证再也不欺负你了。” 韩掌柜狠狠的瞪了她一眼,意思是:“欺负?这是欺负的事吗?还不是因为你不同意和他成亲。” 一家三口的挽留是真诚的,但是王阿奴铁定心要走,从小的寄人篱下,让他比同龄人更加要知趣一些。 看到王阿奴的确去意已决,夫妻俩纵然心里万般舍不得,但最后还是同意了,师娘说到:“阿奴,那过阵子一定要回来啊。一个人在外,务必注意安全。” 说话的同时,师娘眼角的眼泪,都流出来了。 王阿奴想到这一年多来,师父一家对自己的好,心头也是一酸。 就在准备出门的时候,师娘说你等一下,咚咚咚跑到楼上,没一会又跑了回来,朝他包袱里塞了点散碎银子:“阿奴,这是你阿叔当时给我们的,师娘又加了点,莫要嫌少,你自己带着,在外面跑,宁可钱吃苦,不叫人吃苦。” 此刻的王阿奴,怎么都不会想到,正是因为有师娘给的这点散碎银子,几个月后,才让他还能继续做一个男人。 王阿奴鞠躬谢过。 第二天一早,他背着药箱和换洗衣服,开始了一个人的行医生涯。 接下来这几个月中,遇到的一个老人,让他的穿越大业改变了方向,将改变他的一生。 第三十三章 乡野的瓦房 对于自己往哪儿去,王阿奴事先倒是认真的盘算过。 不能去城里,因为城里面,都有药店,老百姓就算身体有什么不舒服,也只会找当地的医师,因为比较熟悉,断然不会相信自己这个外地的小毛孩。 所以,只能去乡下,乡下没什么医师,通常老百姓有个头疼脑热,一般只能听天由命,硬抗。 王阿奴自然不是去做什么白衣天使,他最在乎的是,在乡下,只要有病患能找自己瞧病,那肚子总还是能填饱的。 没几天的时间,现实就击碎了预想中的美好。 他这趟出来,说的好听是行医,其实过的日子,和讨饭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 他用脚丈量的这块土地,这几十年来,今天你打我,明天我打你,每家都要出壮丁,每个村子都要死人。 难得见到人口稠密的地方。 有的村庄,甚至只剩下一些东倒西歪的破旧房子,连一个人影子都见不到,不知道是死光了还是逃掉了。 偶尔路过人口较多的村庄,人家看他这幅稚气未脱的模样,也根本信不过他的医术。 遇到心好的人家,留他吃口饭;遇到脾气不好的,直接就撵他滚蛋。 几个月来,一直是饱一顿饥一顿,让本来就比较瘦的他,变的已经如同一根竹竿。 师娘给的碎银子,他倒是一直带在身上,但是不敢用,就怕遇到什么特殊的事情。 睡觉也是需要面对的问题,通常是随便找个地方,铺点干草,凑合对付,刚开始的时候,天冷,总是适应不了,只能咬牙硬挺。 好在天气在慢慢变暖,温度上来了,舒服多了。 几个月晃荡下来,时间转眼就到夏天了,他到了一个新地方,这个地方叫许昌。 王阿奴明显感觉许昌附近,无论是人口还是地里的庄稼,都比沿途的其他地方要好一些。 他至少经常能吃上一顿饱饭了。 一天傍晚,王阿奴走在空旷的田野上,想着在附近有找个村子,看看能不能有个借宿的地方。 忽然天色发黑,天空中电闪雷鸣,他知道,大雨要来了,于是赶紧往前用力奔跑。 前面不远处,还真的有个村庄,他连忙跑过去,希望找个地方,暂时躲躲雨。 通常乡下的人家,基本上都是茅草屋,墙壁用泥巴垒成,屋顶铺的是草,这样的房子,屋檐很短,站在下面,根本躲不了什么雨。 今天也真是凑巧,王阿奴发现,这个村子里,竟然有几户人家是砖瓦房,有家竟然还有砖头砌成的院子,这可真是太罕见了。 这家院子正门的两边,有宽宽的屋檐,正好可以躲雨。 他赶紧跑到屋檐下,这样虽然挡不住雨水打到腿上,但是上半身总是淋不到雨了。 站了还没一会的功夫,只见两个披着斗笠的男人,急匆匆的奔走过来,看到屋檐下站着的王阿奴,其中一个人厉声喝道:“谁?干什么的?” “我是走方的医师”,王阿奴赶紧解释。 “医师?”另一名男人疑惑的看着他,可能是不相信有十几岁的医师能走方,直到发现他背着的药箱,才将将相信。 “既然是医师,那就进来避避雨吧”。 “不了不了,我就在这躲躲,雨停了以后,我就继续赶路”。虽然王阿奴知道,这雨一时半会是不可能停的,但是想着不给人添麻烦。 第一个问话的人粗声粗气的说到:“雨停赶路?今天这雨,没有个把时辰是停不了的,到时天都黑透了,方圆几里,就我们这一个村子,你还能去哪?让你进来就进来,男子汉大丈夫,矫情个什么东西?” 一边说,一边开始敲门。 听到人家这么说,王阿奴也不扭捏,这几个月的经验告诉自己,人在江湖飘,做关键的一条,是不能太要面子,否则最后受罪的就是自己。 于是他拱手谢过,然后跟着这两个男人进了院门。 “阿爹回来喽,阿爹回来喽”,一个三四岁左右的小女孩,站在堂屋的门口,一边跳一边拍着双手。 她的左侧,站在一位三十多岁的妇人,应该是她的母亲。 她的右侧,则站在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 和女孩的活泼可爱相比,男孩子则明显一板一眼,小小的身板,绷的笔直,稳稳的站着。 王阿奴这时才看清,叫自己进来避雨的那个男人,和妇人年纪相仿,应该也是三十多岁,个子高大。 说话粗声粗气的那个,则约莫二十岁出头,脸看起来精瘦,个子虽然不高,但是异常壮实。 中年男子满脸春风,一个箭步冲上去,抱起了小女孩,“我的好娇娇,阿爹可是真想你啊,哎呀,外面落大雨,阿爹的衣裳都湿了,把娇娇的衣服给弄脏了”。 小女孩的回答满是稚气:“没事的没事的,我不嫌弃阿爹”。 哈哈哈,中年男子发出了爽朗的笑声,同时伸出食指刮了一下小女孩的鼻子:“娇娇真好,不嫌弃阿爹。” 那个妇人个子高挑,长相很是端庄,看着父女这幅亲密的模样,一脸浅笑,顺手取下了男子的斗笠和蓑衣。 看着如此场景,王阿奴站在门口,不知道如何是好,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中年男子抱着女儿亲了一会,那个小男孩先是规规矩矩的行了个礼,才说话:“孩儿见过阿爹,阿翁和阿婆晓得您今天回来,现在正在后院等您。” “晓得了”,中年男人一边回答,一边放下了怀里的女儿:“好娇娇,阿爹今天有点事,明天再陪你玩,你先跟娘去玩,好不好?” 打发走了女儿,他整了整衣服,准备去后院。 似乎突然想起了门口还有一个医师,扭头对王阿奴说到:“进来吧,乡野人家,没那么多礼数,不要太拘束。” 他嘴上说着是乡野人家,但王阿奴知道那是人家是自谦,乡野人家,根本就起不了这么好的房子,院子里面,甚至还有连廊。 张富贵仗着有点钱,狂的没边,院子里也没有连廊。 这家才叫真有钱。 “阿贵,找件干衣服给他,顺便给他拿点吃的”,中年男子吩咐道,随即走向了后院,小男孩则紧紧跟在他后面。 原来那个说话粗声粗气的青年,叫阿贵。 “好的,叔”。王阿奴发现,这个阿贵说话的声音,和普通人不一样,大多数人讲话,是从喉咙发出来的,但是阿贵讲话,是从胸腔那发出来的。 铁定的练家子。 中年男子走远后,这个被叫做阿贵的青年,指了指旁边的厢房,示意王阿奴跟着自己走。 一进了厢房,王阿奴更加坚定了自己先前的判断:这根本不是什么寻常人家,甚至不是乡村里的那种有钱的土财主,比如张富贵之流。 绝对是大有来头。 因为在厢房里,还住着是十几个年轻男子,这些人,都是二十来岁的年纪,气质和阿贵相仿,尤其是看人的眼睛里,露出来的全部是精光,明显都是长期习武之人。 角落里,还整齐的摆放着一些刀剑。 哪个土财主家,能有这样的武力配置?敢有这样的武力配置?难道是不想活了吗? 第三十四章 谈话 那个叫阿贵的青年,可能看出了王阿奴的疑惑,顺手递过来一套干净的粗布衣服,同时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这年头,外面的世道比较乱,所以家里准备点家伙,遇上事情,方便自保。” 他的话,王阿奴当然不相信。 后院屋子里的椅子上,坐着一对老夫妻。 “父亲、母亲,这一个多月来,您二位老人家的身体可好?” 中年男人一边跪下去磕头行礼,一边问到。 “我们都很好,庆儿,你最近辛苦了。” “父亲交办的事情,是孩儿的本分,谈不上辛苦。” “起来吧”。 “谢父亲”。 “刚才隐约听到,你似乎让什么人进来,是带京城的朋友回来了吗?” “不是,到家门口的时候,看到一个自称医师的人正在屋檐下躲雨,他说自己是医师,估摸着也就十五六岁的模样。我看他着实是可怜,就让他进来避避雨”。 “哦。”老人便不再言语。 “庆儿,看你浑身湿漉漉的,赶紧换套干衣裳,可别伤风了,你们爷儿俩好好说话,我到里屋去了”。 老太太知道他们父子有话要谈了,边说边起身。 “孩儿送送母亲”。 老太太一脸慈祥的笑:“不用啦,娘的身体硬朗着呢,有大孙子送我就行了”。 听到这句话,那个十二三岁的小男孩立刻走到了老太太的身边,轻轻的扶着她的胳臂:“阿婆,孙儿送您。” 目送母亲走远,这个被称作庆儿的中年男人回到了父亲的跟前。 “你需要换衣服吗?” “没事,不用。” “那你坐吧”,老人指着面前的凳子,“把了解到的情况说说”。 “是,父亲,孩儿这次刚进京,按照您的吩咐,走访了几位长辈,也有一些您的亲朋故旧过来,托我向您问好,具体往来名单,孩儿已经拟好,呈父亲过目。” 老人接过信封,打开后只是轻轻的扫了一眼,说道:“庆儿,事情办的很仔细。” “父亲,这些都是日常交往,不费事的,但是有个情况,孩儿觉得,有必要告知您老人家。” “什么事?” “如果孩儿判断没错的话,接下来的几个月,京城或许最近会有不小的异动” “为什么会这么说?” “孩儿刚到京城不久,司马昭就特地过来,询问您的身体情况,说舞阳侯在外,所以特地委托他前来,希望您能出山,助他们一臂之力,稳定住局面。” 老人的情绪激动起来:“他们现在还要我帮什么?要是晓得他司马家后来如此这般,高平陵之变的时候,我就不应该帮助他家作保,现在想来,还是甚为懊恼。” “父亲,也无需如此自责,曹爽当时的确太过跋扈了。对于司马家的后来变化,当时也是没法预料的。” “哎,不说这个了,你继续说下去。” “还有一个人过来向您问好,这不奇怪,但是怪异的是,他说的那番话。” “谁?他说什么了?” “中书令,李丰。他隐隐约约的问到,舞阳侯过于专权跋扈,皇上有点憋屈,您老人家对这件事,怎么看?” “你是怎么回答的?” “对于这样的话,我以您老人家在养病不了解京城的事情为由,挡了回去。他看我这个态度,也就没有继续问下去,但最关键的一点是,他曾有意无意的说了一句,说夏侯玄将军也觉得,还是应该尽早明确君臣名分为好。” 老人站了起来,思考了一会,自言自语道:“李丰这个人啊,当初就是摇摆不定,最后是搞的两边都不讨好,这样的人,是办不成什么大事的。但是夏侯玄是个聪明人啊,怎么会和他搞到一起去了呢?” 陈庆没有说话。 “庆儿,你的预料没有错,京城里有些人,会和舞阳侯撕破脸面,你继续上书朝廷,就说我身体仍需调养,短时期内不能回京。” “好的,父亲。” “哎,庆儿,其他一些叔伯,按照你的判断,近况如何?” “见过了一些,他们现在已经分别选边了,支持司马家的,依旧能在朝堂之上立足;不支持司马家的,就只能在家里面晒太阳。不过孩儿听说一件事,拥兵在外的毋丘俭和诸葛诞,这两个人,对司马家似乎甚为不服。” “他们这几个人,应该会起兵的,早晚的事,不过于事无补,一是实力不够;二是嘉平三年,王凌起事的时候,如果几个人联起手来,可能还有那么一丁点胜算。现如今,机会已经彻底没有了,他们无论怎么闹腾,司马师根本不会怕他们。” “儿子也是这么认为,他们都是各自打各自的算盘,可惜太后懦弱,形不成合力。” “休的胡说,不可妄加议论太后”, “是,孩儿孟浪了。” 训斥完自己的儿子,老人同时又像自言自语的说道:“曹魏的气数,难道真的要尽了吗?” 这句话,被称作庆儿的中年男人没有作答,只是说:“父亲,临来前一天,夏侯玄特地过来拜访,但也只是说些客气话,比如希望您身体尽快好起来,能早日回京之类的,但是他没说类似李丰说出来的那些话。” 老人叹道:“其实夏侯玄,机缘合适的话,倒真是个可以成大事之人,但是时运不济,他身单影支,周边的那几个人,都是文人,坐而论道是一流的,但是没有实实在在的兵权,空谈有什么用?他是斗不过司马师的。他如果真的和那个李丰搞到一起,后果只怕会更惨。” “父亲,那儿子立刻上书,就说您老人家还需调理一段时间,近期暂不回京?” “嗯,我和司马师司马昭这两兄弟,相交甚好,是从情上来说,尤其是司马师,情同手足。但是从义上来说,我首先是大魏的臣子。庆儿,过阵子,你还是回要到朝廷去。” “几位弟弟都在外地做事,我还是留在父亲和母亲身边尽孝,父母身边不能没有人啊。” “哎,用不着,几个弟弟他们还小,而且尽是武夫,毛毛躁躁的,你的性格则比较稳重,办起事情来,比他们妥帖。你先去,我再调养一段时间,过阵子也会回去的。” “好的,父亲。” “庆儿,当年在洛河边,曹爽之所以会放下武器,是因为我和蒋太傅作保,现在蒋太傅已经去见列祖列宗了,而我还在苟活。大魏只要在一天,就尽一天忠吧,这样我死后,才有脸去地下见先皇。” 第三十五章 你姓什么 厢房里的其他几个年轻人,听阿贵介绍,知道王阿奴是个医师,看他如此年轻,脸上不禁都有流露出些许好奇。 但是除了阿贵,其他每个人,都没有丝毫的饶舌,一看就是受过专业的训练。 这样的场景,让王阿奴迅速就做出了一个判断:这个屋子的主人,肯定是做官的,而且级别还不低,是个大官。 级别低的,没有资格配这么多侍卫。 有钱人家,最多是雇些保镖,气场明显不如眼前的这些人。 阿贵脱下了身上湿漉漉的衣服,映入王阿奴眼帘的,是宽阔的肩膀,粗壮的胳膊,很明显的八块腹肌,腰却很细。 王阿奴再看看自己麻杆一样的身材,略微有那么一点点自卑。 屋子里这些健壮的年轻人,让王阿奴不禁想起了阿叔曾经提起的那个兄弟,就是抱着自己逃出京城的那个人。 在阿叔的嘴里,那个人也是守口如瓶,不该说的话,一句不说。 那个自己的恩人,到底长什么样子呢?当时也像屋子里的这些人吗? 这个人肯定会长的很好看,因为女儿像父亲,海棠妹妹长的就很好看。 自己的家庭,当初也是个大官吗? 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阿贵问话了,他显然是这几个人里的头:“医师,你的晚饭吃过了吗?” 王阿奴摇了摇头,略带不好意思的小声回答:“还没有。” 他不是晚饭没吃,是早上到现在,没吃一口东西了,肚子饿的咕噜咕噜响。 阿贵听到以后,吩咐屋里的一个年轻人:“给我端饭的时候,多带一点过来。” 当晚饭端来的时候,王阿奴有点吃惊,盆子里,整整装了十来个馒头,而且这馒头,每个都有碗那么大。 王阿奴觉得这么大的馒头,自己就算一天没吃饭,吃上三个,肯定也就饱了。 “吃吧”,阿贵一边吩咐王阿奴,一边自己拿起了一个馒头。 他吃馒头的方式,又让王阿奴感到很是吃惊。 不是像普通人那样,一口一口咬的,而是先把馒头攥在手心,用力挤压成一小团,然后两三口,就干掉了一个馒头。 看到王阿奴脸上吃惊的神态,阿贵哈哈大笑:“你是医师,讲究个细嚼慢咽,我们这些人,是大老粗,只要能吃饱就行。” 王阿奴吃了两个以后,感觉差不多饱了,但是要是再吃,也还能吃一点,但是他实在不好意思,看阿贵那样子,估计一个人就能把其他八个全部吃光。 盆里剩两个,阿贵抓起一个,对着王阿奴说:“另一个交给你完成了,今天赶路实在太累了,多的也吃不下了。” 拳头大的馒头,已经吃了七个,而且话里话外的意思,状态正常的时候,他还能吃的更多。 王阿奴心想,你幸亏没投胎在穷苦人家,否则光你一个人吃的,家里都养不起。 吃过晚饭,阿贵指着墙角的一张床说:“今晚你就睡在那。” 从师父家出来到现在,差不多五个月了,这还是王阿奴第一次在床上睡觉。 刚开始躺在床上的时候,他甚至有点不习惯。 比起之前的风餐露宿,这一夜,王阿奴睡的很香。 但是除了他,屋子里的其他年轻人,没有一个是从晚上睡到天亮的,包括刚刚从京城回来的阿贵。 因为每隔一两个时辰,他们就要分班到院子里巡逻。 第二天清晨,王阿奴起床后,准备向主人辞别。 “稍微等一下,马上早饭就好了,吃过再走”。阿贵叫住了他。 王阿奴想了一下,倒也没过分客气,毕竟出了这个门,今天能不能再混到一顿饱饭吃,还是件是说不准的事。 但是早上只吃了两个馒头,因为实实在在是饱了。 阿贵可能看出了他的窘迫,从盆子里拿了两个馒头塞给了他:“带着,路上饿的时候吃。” 王阿奴也没拒绝。 他向屋子里的其他人行了个礼,然后背起了药箱,在阿贵的带领下,走出了厢房。 昨天的中年男子,刚好站在院子里打拳,王阿奴走到他的跟前,弯腰作楫。 这个感谢是真诚的,人家和自己素昧平生,不仅管自己吃了两顿饭,昨晚还管了自己住。 那个中年男人看到他要走,也没说话,只是顺便回了个礼。 王阿奴慢慢往后,退到门口,正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句老年人的声音:“少年人,请留步。” 伴随着声音,王阿奴看到,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厢房的几个年轻人听到老人的声音,立刻齐刷刷从房里窜了出来,迅速就站住了东南西北四个方位,将王阿奴围在中间。 很久之后,王阿奴才知道,那叫戒护阵型。 看到这样的场景,王阿奴心里一阵发毛,心想:自己就是在这睡了一晚,吃了五个馒头,加上阿贵刚才塞给自己的两个,一共就七个馒头,这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罪吧? 看这派头,这个老人肯定是个大官,或许是看我长的像谁,所以过来核实一下?难道他和我爷爷认识? 关于自己的家世,要不要把阿叔同自己讲的那些,说出来? 这时,脑海里另一个声音告诉他:不能说,你知道这个人是什么人吗?万一和你爷爷是仇人,你说了,他一核实,钦犯的身份坐实了,估计连这个门都不能正常出去,自己的一辈子就要交代了。 一瞬间,王阿奴的脑海里浮现了很多场景。 他已经下定决心:不说。 只见老人走到王阿奴的面前,仔细的端详着王阿奴的脸,看了足足好一会。 “少年郎,老朽想问你几句话,不知是否可以?” “老人家,您请讲。” “你是哪儿人?” “我家是东州。” “贵姓?” “不敢,晚辈姓王。” “府君何在?” “家父家母因为饥荒,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过世了。” “那家里还有何人?” “只有阿叔和他的女儿,我叫她妹妹。” “你们家,是做什么营生的?” “阿叔租了人家的几亩地,闲时就到河边去替人家背货,挣点钱补贴家用。” “你多大年纪了?” 王阿奴心里一阵灵动,把自己的年龄,故意说小了一岁:晚辈十五了。 “哦”,这个老人明显有点失落:“打扰了,老朽就是随便问问,那你走吧。” 王阿奴心里一阵哆嗦,也不知道对面是什么人。 看着王阿奴走出院门的背景,老人小声念叨:“这个少年人,总觉得他像我曾经见过的一个小孩。” “父亲,他像谁。” “杨玄感,这个人,你还有印象吧?” “有印象,不过长什么样子不太记得清了。” “他有个孙子,叫杨小宁。” “当时那件事情闹的很大,他们怎么还有后代流落在外?司马太傅在世的时候,就在找他家有无后人,没找到啊。” “是啊,看起来有点像,所以刚才我叫住了他,不过年龄对不上,也许是我老眼昏花了。” 说完这些,老人便回屋去了。 下午,老人似乎突然想了什么,又把陈庆叫了过来。 “庆儿,你去看看,早上的那个年轻人走远了吗?如果没走远,把他追回来。” “是,父亲。” 中年男人走到厢房,问道:“阿贵,那个医师,早上出门后,朝哪个方向走了?” “叔,这个我倒是没注意,怎么啦?” “你们几个人,出去分头找一找,如果找到的话,把人带回来。” “是。” 到了晚上,阿贵他们几个人回来了,没找到。 “父亲,阿贵他们出去找了,没找到,不晓得人往哪个方向走了,为何一定要追他回来呢?” “我越琢磨,这个年轻人,和我见过杨家的那个小孩,有点像。而且庆儿,你发现没有,他的气质,和乡野中的哥儿截然不同,如果照他所说,以他的家庭,不应该有如此气质。” “父亲这么一说,的确如此。” “有件事情我印象特别深,当年我抱他的时候,他右拳攥起,手腕处有朵梅花一样的胎记,拳头放开,这个胎记则看不清。我让你找他回来,就是想再核实一下。” “父亲,既然如此,孩儿明天再安排人寻访,他既然是走方的医师,一时半会应该就在附近,不会走远。” “我只是看着像而已,也不能肯定。不用太费周章,稍加留心就是。你赶紧收拾一下,尽快回朝廷。” 第三十六章 去卖苦力 离开了那个乡间的豪宅后,王阿奴立刻迈开双腿一路飞奔,是能跑多快就跑多快。 他担心,这家人真的要是自己家仇人的话,等人家回过神来,那自己肯定会被抓回去。 就厢房里的那群练家子,只要被他们追上,来上一拳,自己铁定就趴下了。 幸亏昨天晚上和今天早上都吃饱了饭,明显比以往有力气多了。 他一口气跑出十几里地,确定后面没人追上来,才敢停下来歇歇。 然后,继续他的讨饭式行医生涯。 几个月下来,他走遍了方圆几百里范围内的山山水水。 他发现自己有个天赋,就是对地形异常敏感,只要走过一次,就能记个大概。 刚开始,他准备一边行医一边找王家庄,但是中途的时候,他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就目前自己混成这个鸟样子,回去的话,也是灰头土脸,身上那点散碎银子,还是阿叔当初给师父师娘,充当学费的。 到家里,看到自己没挣到什么钱,婶娘肯定是没什么好脸色,又要叽叽歪歪,在家里指桑骂槐,没准连海棠都要跟着受牵连,何必让阿叔为难呢? 混的不好,我就不回去了。 秋天到了,继续在乡下游荡,在经常没饭吃这个困难的基础上,还增加了一个新问题:没地方睡觉。 春天的时候,这还不算太大的问题,虽然也冷,但是温度在逐渐升高;夏天的时候,困了随便找个地方对付一晚,最多有些蚊虫罢了,忍忍就过去了。 但是立秋之后,情况就不同了,天气逐渐变冷了,尤其早上和晚上,温度很低了。 有人住的村子,晚上经常不让自己进;在外面随便找个地方,又根本冷的没法睡,经常是睡一会,就被冻醒,然后就再也睡不着。 农村是没法呆了,他决定去城里,至少在谷阳城,那些乞丐,晚上没地方睡觉,还能有桥洞或者废弃的房屋可以躲躲。 谁知道,这里不是谷阳,到了城里面,才知道自己之前想的太美了,城里面比乡下更难混。 第一个原因,他之前就心里有数的:老百姓有个头疼脑热,只会去找熟悉药房的熟悉医师,根本信不过他这个外地来的毛头小子想。现实果然如此,纵然他背着药箱在街上不停的游晃,一天下来,也没一个人让他瞧病。 第二个原因,他事先没想到看病也讲究地盘。在乡下瞧病,根本没人管,到了城里才知道,行医也要看范围的,他才把身份亮出来没两天,药箱就差点被人家给砸了。 在农村,还能随便找个没人的房子睡觉,到了城里,这点都成了奢望:夜晚的街头,那些巡夜的衙役,假如发现有人睡在街上,就会拿着根差棍,像农村吆喝牲口一样去驱赶他们。 有时一夜,能被赶好几次。 没招了,王阿奴决定,既然做医师,既解决不了吃饭又解决不了睡觉,那摆在自己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了:一是做乞丐;二是做苦力。 毕竟年轻,还要脸,不好意思去做乞丐,所以他决定,先去找个苦力活,挣钱倒是其次,至少先把吃住的问题解决,得先活下去啊。 向人打听了一下,说南门那边,有个苦力市场,谁家里需要力工,通常都是去那里找人。 他决定去碰碰运气。 说行动就行动,他把散碎的银子放到药箱里,存进了当铺。 毕竟背着药箱,是很难找到苦力活的。 到了南门,他才发现,这个所谓的苦力市场,其实就是一块空地。 十几个穿着破烂的男人,三三两两,有坐在地上的,有蹲着的,在那天南地北的闲聊,看样子都是在等待雇主的挑选。 他也学着他们的样子,坐在地上。 其他的人,应该都是本地人,突然看到有个年轻的新人,盯着他看了一会,又继续闲聊。 王阿奴想过去搭讪,但是又不知道说什么好,索性就坐在那干等。 没一会,发现一个穿着还算朴素的妇女走了过来,三十来岁的模样,右手还牵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看起来像是一对母子。 只见这个妇女东瞧瞧西望望,既像是要雇人,又像只是过来找人的样子。 王阿奴以为,那些本地的苦力,会一起涌上去搭话、抢活,但诡异的是,并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 他发现,其他的苦力,见到这个女人进来,并没有表现出丝毫急于揽活的热情,原来干嘛仍旧干嘛,甚至都没有一个人站起来,继续在那吹牛侃大山,好像这个妇女是空气一样。 这个妇女应该是这个市场的老主顾了,她的眼睛一直在搜索,直到看到了王阿奴。 她的眼睛里,立刻来了精神。 只见她径直走到了王阿奴的跟前:“年轻人,你是从外地来的吗?” 王阿奴站了起来,连忙点头。 “是这样的,最近我家里房子漏水,要修房子,需要一个人帮忙搬搬材料,你愿意去吗?吃的管够,晚上有睡觉的地方,此外,每天再给你一点工钱。” 附近的那十几个苦力,听到这个妇女在这口若悬河,都在看着王阿奴,每个人的脸上都有笑容,那种场景,的确很是诡异。 王阿奴也觉得非常蹊跷,十几个苦力里面,自己明显岁数最小,而且身体也不壮实,一看就知道,不是个老资格的力工。 这个雇主怎么不找别人,只找了自己呢? 事出反常必有妖。 图钱?都要来卖苦力的人了,能有什么钱? 其他那些力工的笑,很是猥琐,难道这妇女不是个正经女人? 烦不了了,假如再找不到活,用不了几天时间,自己要么去讨饭,要么被饿或者受冻。 虽说出门的时候师娘给了点散碎银两,但是不到迫不得已,是绝对不能动的,假如随意就用掉,万一到最难处,那真是没办法了。 这种有备无患的谨慎想法,还真救了他一命,不过不是此刻。 反正自己的银子已经放在药箱里存在了当铺,现在除了身上穿的这身脏不拉几的粗布衣服,也没什么可以失去的,再说人家一个妇女,骗他这个大小伙子干嘛呢? 王阿奴正在犹豫的时候,只见那个妇女指着身边的小男孩说道:“对了,家里男人身子骨不好,我一个妇道人家,还拖着这么个东西,你的工钱能不能少点?” “给多少?” “给寻常人家干一天活,通常是八个铜钱,你人小,力气肯定也不大,能不能就六个?但是放心,饭管饱。” 听了这句话,王阿奴的心放了下来,觉得自己之前那些负面想法是多虑了。 如果对方是骗子,通常来说,为了诱使他上钩,一定会开出很高的价钱。 但是这个妇女却要压低他的工钱,这就能解释为什么她不去找那些更加身强力壮的苦力了? 因为这女人家里也穷,没钱;而其他那些力工,肯定不会同意降低工钱的。 自己便宜啊。 何况,这个妇女手里还牵着个小男孩,着实不像坏人。 于是,他答应了。 这是一个让他后悔不迭的决定。 第三十七章 被拐 那个妇女看到王阿奴答应了,也不再去招揽别的人,立刻就带着他走出了市场。 一路上,那个妇女的态度倒是很是热情,不停的问东问西,一会问他是哪儿人,一会问他家里还有谁。 要是在平时,王阿奴肯定不认为这是个雇人干活的主家,而是个说亲的媒婆呢。 不过毕竟人生地不熟,他也留了个心眼,回答的半真半假,说自己就是隔壁县的,家里有兄弟八个,自己是老六。 他的想法是,对方就算是坏人,知道他家就在附近,而且有兄弟八个,应该也要忌惮几份吧。 不过他的这点小心思,早就被这个妇女给识破了,因为他说的话,不是正宗本地话。 这个妇女在确定王阿奴家离这很远之后,态度是愈发热情起来。 知道他几天没吃上饱饭了,还特地从街上的店里买了两个馒头,让他吃,说吃饱了才有力气好干活。 一路上,那个小男孩也是叽叽喳喳的。 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 任何过度的热情,都是需要特别警惕的,到了晚上,王阿奴才明白这个道理,这个道理,他记住了一辈子。 不一会,妇女带着他出了城,是越走越偏,王阿奴心里也愈发的感觉不对劲,便问道:“主家,怎么还没到啊?还有多久才能到啊?” 快了快了,还有没多远了。妇女伸手往前一指,随口答道。 王阿奴的心里愈发忐忑,但是他安慰自己的理由是:一个中年妇女,骗自己这个身无长物的穷光蛋,没有任何意义。 侥幸心理要不得。 又走了足足有半个多时辰,好不容易到了一个看起来很破旧的房子面前,那个妇女终于说,到了。 同时对小男孩说:“你到庄子上玩去吧,晚点回来吃饭。” 听了这句话,王阿奴心里有点紧张,人家小孩出去玩,父母都是叫早点回来,这个妇女,却叫小孩晚点回来,这什么意思? 这个房子外表看起来,除了旧一些,其他也没什么奇怪的,但是所处的地方却不太正常。 不到一里路之外,就有村子,但它却没建在村子里,就孤零零的立在偏僻的地方,似乎有什么特别的用途。 妇女推开了门,让王阿奴进去。 王阿奴的心,没来由的猛烈跳动起来。 他觉得气氛很不对劲,但是又说不上哪儿不对。 深吸了几口气,鼓足勇气跟着妇女进了房子。屋子里,坐着五六个村民模样的人,有三四十岁的,也有岁数更大一些的,似乎正在专门等着他来。 他知道情况不对,扭头就想往外面跑。 那个妇女已经关上了门,他跑不出去了。 几个人迅速冲了过来,摁住了他,王阿奴在拼命挣扎,那几个人立刻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刚开始的时候,王阿奴还用力和他们对打,但是单拳难敌双手,王阿奴也清醒过来了,这种情况下,过于反抗没有意义,还不如示弱,争取找个机会早点跑掉。 于是他不再挣扎了。 这些人看他不反抗了,也不再打他,而是把他捆起来,直接送进了地下室。 原来这个房子,下面已经被挖空一部分,是地下室。 人在地下室里,只要门板关上,就算扯着嗓子喊,上面也听不到声音。 王阿奴进去一看,有两个人已经被关在里面,全是男孩,看起来,最大的那个,估计就十来岁,另一个,最多也就五六岁的模样。 而且这两个人的神情,看到送王阿奴下来的那些人,立刻表现的很惊恐,应该也是挨过不止一顿打。 这些人真是嚣张,地下室的门板,并没有随手关上。 屋子里几个人谈话的声音,清晰的传到耳朵里:“孟疙瘩,这次可以啊,又弄回来一个,我们又要发笔小财了。” “嘿嘿,发财是发不了的,上次那三个,就活下来一个,没赚到什么钱。” 原来骗了自己的那个妇女,名字叫孟疙瘩。 “也三个人了,打算什么时候送到胡贵贵那儿去?” “唉,别提了,胡贵贵这个鸟人,最他么不上路子。就是个杀猪的,还有什么狗屁规矩,说他每天只阉一个人,多了不阉。” 王阿奴一听,知道完犊子了,自己掉进了贼窝是肯定的,而且这儿还不是普通的贼窝。 上面的这伙人是人贩子团伙,而且他们贩卖的还不是普通人,是阉人。 阉人本来是皇宫里才有资格使用,但是后来,城里有些权贵,为了抬高自己的逼格,也有样学样,在府里用阉人当奴仆,这股子风气,慢慢就流行起来,市场上,对阉人的需求量的很大。 有些穷苦人家,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也会卖儿子,但是这方面的供给,数量并不多,比例极低,毕竟不是什么光宗耀祖的事,愿意送孩子去做阉人的父母还是少数。 加之技术不成熟,阉割成功与否,完全是碰运气,死亡率很高,导致阉人的供给,远远小于需求。 物以稀为贵,所以阉人的价格也一路水涨船高。 没有这么多的阉人怎么办? 只要能赚的钱足够多,自然就不缺铤而走险的人。 于是有些人,便开始去偷,或者去抢那些男性幼童,阉割之后,卖到城里去,供权贵做玩物或者奴仆。 本来到了王阿奴这个年龄,人家是根本看不上的,因为就算阉割成功,也失去了培养的价值,最多做做杂役,根本卖不出什么好价钱。 但是苍蝇肉也是肉,反正最近岁数小的实在不好找找,只好把他骗过来凑数。 地下室里其余的两个小孩,对于什么叫阉割,应该是完全没有概念,他们的恐惧,更多来源于被打,还有不知道他们被掳来后,会干什么。 但是王阿奴毕竟学过医,他知道什么叫阉割。 他的内心很是懊悔,自己从王家庄出来的时间也不短了,这几个月一直在外面走村串巷,也算见识过一些世面,竟然这么轻易的就被一个妇女给骗了过来。 王阿奴在心里告诫自己,这次假如能逃过一劫,以后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乱了心智,心智一旦乱了,就会出昏招。 同时他也明白,要是真被阉了,是死是活不说,就算活下来,也是倒霉透了。 自己到现在,还是个童男子啊。 他甚至想到,从小好好练武就好了,如果像那个侍卫阿贵一样,这些人就算一起上,也打不过自己。 不过事已至此,懊恼也没用,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在想有没有解决问题的办法。 考虑来、考虑去,神经紧张的运作起来,脑袋都想炸了,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没有。 第三十八章 我有银子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楼上就有两个壮汉,到地下室来带人了。 他们刚开始准备带走的,是那个十来岁的男孩。 已经把那个小男孩扶起了,但是那个叫孟疙瘩的妇女又下来了,阻止了他们:“老爹说了,把昨天那个岁数大的带出来。” “孟疙瘩,怎么临时换人了?” “胡贵贵这个鸟人,手艺不硬正,昨天带回来那个,岁数大,刚好让他练练手,成功了自然好,不成功的话,也无所谓,反正卖不了什么好价钱。” 王阿奴听了,心里是又急又气,把这些人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个遍,但是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因为几个大汉给他嘴巴里塞上布条,逼的他只能用鼻孔大口的呼气。 路上听大汉们闲聊,才明白,原来上个月,送了两个过去阉割,都没能保住。 负责阉割的胡贵贵说,工作量太大,他这个人,得慢工才能出细活。 今天把他送过去,成功了,自然很好,哪怕不成功,也无所谓,就当给胡贵贵练手了。 反正他也卖不出什么价钱。 到了一个地方,王阿奴见到了他们嘴里所说的那个胡贵贵,四十来岁,个子很矮,看起来一付病恹恹的样子,长相用四个字就完全可以形容了:尖嘴猴腮。 他本来只是附近的农民,也没能娶到老婆,就喜欢个赌钱。 所以有空的时候,就在附近骟牲畜,赚点外快,好去赌。 孟疙瘩团伙找到了他,一个需要会动刀的人,一个需要钱,双方一拍即合。 “先把这碗麻汤给他灌下去。”胡贵贵吩咐,看起来一付经验很老道的样子。 在路上,王阿奴已经听说了他手术的失败率,自己如果把这碗麻汤喝下去,那就任人摆布了,最好的结果是成功,成为一个阉人;如果失败,自己就要没命了,现在见到的一切,都是最后一眼。 于是他拼命反抗,就算那些人贩子用力摁住他。但是一碗麻汤,还是被灌进去一半。 但幸运的是,他只是感觉头晕的厉害,竟然没彻底昏过去。 迷迷糊糊中,只听胡贵贵对送他来的那几壮汉说道:“动不了了,放这吧,这小子岁数看起来不小了,多等一会,让药劲再上来一些,你们先吃饭去,过一个时辰过来,先把他绑在架子上。” 为首的那位壮汉,用半真半假的语气,调侃起了他:“贵贵,你这鸟手艺,真的要好好练练,送过来的人,在你手上,死的比活的多。” 自认为掌握阉割核心技术的胡贵贵,自然是接受不了这样的调侃,脸色很是不好看,立刻硬邦邦的顶了回去:“呦呵,你还说我?看不起老子?行,那你们有本事,去找别的人啊,老子不干了。” 阉割这种技术活,也不是随便哪个人都能干的。 那几个人被他顶的回不了话,气呼呼的出了门。 估算着几个人已经走远了,时间是不是金钱,王阿奴不确定;但是此刻,他知道,时间绝对是生命。 哀求是没有用的,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里,用最短的话语,讲出有最有价值的信息,说服胡贵贵放了他。 于是轻声说道:“胡师傅,你放了我,我给你银子。” 正在准备刀具等阉割相关材料的胡贵贵,听到屋子里突然有人说话,大吃一惊,看到王阿奴睁开了眼睛,才知道是谁在叫他。 看到王阿奴醒了,他竟然没有任何的一丝紧张。 因为他刚才听到王阿奴说给自己银子,只要能给银子,不要说是人,就是鬼和他说话,他也不害怕。 果然,胡贵贵的两只眼睛,顿时闪闪发光:“你能给我多少?” “三两银子”,在金额方面,王阿奴特地留了个心眼,其实他总共可以掏出四两多的银子,但是留了点余量。 这样的好处是,假如胡贵贵嫌少,可以再往上加,这样自己就能掌握主动。 如果一下子把话说的太满了,对方再抬高价码,自己就会很被动。 没想到,听到王阿奴能给他三两银子,胡贵贵竟然没有丝毫犹豫,立刻爽爽快快的答应了。 作为赌棍的胡贵贵,自然也是会算账的。 孟疙瘩给他的手术费,是按照活下来的人给的,一个二两。如果把人弄死了,是一文钱都没有,白干。 而他的成功率,也就在百分之三十左右。 也就是面前的王阿奴,对他的价值就是:成功了就是二两银子,拿到银子的概率是百分之三十;不成功的概率是百分之七十,一文钱也拿不到。 而王阿奴张口就是三两,对胡贵贵来说,旱涝保收,明显要更划算。 他问:“银子在哪?” 这个口气,让王阿奴知道,这事情有门,当票其实就缝在衣服的内侧,但是他断然不能把这个说出来。 因为当铺向来只认当票不认人,假如这个胡贵贵拿着当票,去当铺提出了药箱,把银子拿到手,到时再翻脸不认账,自己就一点机会也没有了。 于是说:“存在了当铺,当票藏在了城里,你带我去,我去取。” 原以为,胡贵贵会坚持要自己告诉他,当票藏在哪,他自己去取。 谁知道,胡贵贵还是一口就答应了,说:“行,那你继续装晕,我来打发他们。” 不一会,几名大汉吃完饭回来了。 只听胡贵贵说:“刚才我想了一下,总是死那么多人,可能主要是肠子里的东西,没排彻底,割了那玩意之后,伤口碰到不干净的东西。所以这个人,今天先给他好好的清清肠子,等清干净了,明天再动刀。” 那几个人觉得,胡贵贵说的很有道理,于是就把王阿奴绑到了架子上。 因为王阿奴属于严重超龄儿童,就算阉了,也实在是卖不出什么价钱,不属于有竞争力的产品,所以这些人也没太放在心上,大摇大摆的就回去了。 等到确定这些人已经走的很远了,胡贵贵把王阿奴从架子上解了下来,然后给他不停的灌水。 王阿奴虽然依旧晕乎乎的,但明显感觉到自己在逐渐清醒了过来。 等到王阿奴能稳稳当当的走路了,胡贵贵和王阿奴一起走到了城里。 尽管街上的人很多,但是王阿奴没有跑或者叫喊。 在情况晦暗不明的时候,确保自己掏出魔窟才是第一选择。 到了当铺门口,王阿奴把衣服内侧撕开,拿出当票,进去赎出了药箱,从里面取了三两银子给了胡贵贵。 胡贵贵看到药箱,问道:“你是医师?” 王阿奴说:“是的,我原本在附近行医,被骗来的。” 胡贵贵叹了口气:“唉,真是作孽啊。你早点走吧,离开这个地方。你知道为什么我敢跟你到城里来,丝毫都不害怕你报官?” “为何?” “因为这边,很多人,都是做的这个勾当,官府和这些人,都是连档,他们每年都要交银子给官府的,所以你去告官,也没球用,说不定还会被弄进去,再弄进去的话,可就没人像我这样,再放你了。” 王阿奴被他这句话,吓出了一身冷汗,他原来真的打算等胡贵贵走了,自己立刻就去报官。 幸亏没去。 尽管很愤怒,但是没有实力的愤怒,其实没什么意义。 但是他心里还是不服,偷偷的写了一封信,把自己的经历写了一遍,然后偷偷的放到了县衙的门口。 至于县令会不会看到,看到了会不会管,这就不是他能考虑的了。 毕竟当前,保全自己才是上策。 他迅速的离开了这个地方,并暗暗下了决心,将来有机会,一定会狠狠的收拾这帮人贩子。 第三十九章 怪病 正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次被骗的经历,对王阿奴的刺激实在是太大了。 现在也快寒冬腊月了,他估摸着翠花和吴侩的事应该定了,没准都已经结婚了。 于是决定回谷阳,毕竟当初答应过师父师娘,过阵子回来。 走到谷阳的城门处,他发现眼前的情况很是诡异,非常的不对劲。 谷阳城门有东南西北四处,每处都有两个门,哪个门出哪个门进,事先都是定好的,以前进的人和出的人,总数都差不多,来来往往。 但是王阿奴发现,今天的出口处异常热闹,很多老百姓,有拿着包袱的,有推着独轮车的,纷纷往城外走。 而进口处,是一个人朝里面的人都没有,甚至连看门的士兵都没了,只有一个老头子,躺在一把破椅子上那闭目养神,看到他进城,眼皮翻了翻,又把眼睛闭上了。 原先的谷阳城,还算热闹,但是今天的街上,人是稀稀拉拉,甚至很多店铺都关了门。 带着一肚子问号,王阿奴朝着仁医堂走去。 到了之后发现,仁医堂也是紧关着门,他敲了好一会,听到“吱嘎”一声,门打开了一条缝,探出一个头来。 开门的是吴屠夫的儿子吴侩,王阿奴和他,之前就熟识。站在吴侩的角度来说,王阿奴一度还是他的情敌呢。 吴侩见是他,侧身让出一丝小小的缝隙,等王阿奴进来后,赶紧又把门给关上。 只见师娘坐在椅子上,翠花在旁边站着,母女二人的眼睛都红肿,眼角还有泪痕,应该是刚哭过。 师娘看到是王阿奴,很是吃惊,问道:“你回来干嘛?” 王阿奴的脸立刻红了,这句话的意思,谁听了,都会以为师娘不要他回来了。 师娘看这神态,知道他错解了自己的意思,连忙解释道:“现时城里流行瘟病,人都想着往外跑,没想到你会在这个时候回来。” “瘟病?怪不得街上看不到什么人,师娘,那我师父呢?” “你师父不在家,被官府抓去开方子了。” “被抓去?开方子?”王阿奴一脸懵逼。 “是的啊,城里所有的医师都被抓去了。” 通过师娘絮絮叨叨的描述,王阿奴终于明白了事情的梗概。 原来十一月的时候,附近拉肚子的人突然开始多了起来,主要集中在城南这一块,开始是三三两两。 因为仁医堂刚好地处城南,所以附近的居民都纷纷跑过来抓药。 起初韩掌柜对这个情况并不太介意,以为只不过是天气忽冷忽热的原因,吹了寒风受了凉而已。 谁想到,没几天的功夫,类似症状的人越来越多。 这些病患,开始的症状都是拉肚子,然后开始呕吐,再过几天,就是不停的拉血,然后人就躺床上下不来了。 按照韩掌柜开的方子,药店白天和夜里连班转,师娘、翠花和吴侩都过来帮忙煎药。 但是病患喝下去后,不仅没看到明显效果,有的反而更严重了。 没几天,街面上陆续开始死人了。 先是老年人,然后青壮年也有了,白事上的唢呐吹个不停,满大街都是哭声。 后来唢呐也没人吹了,因为吹唢呐的也染上了,在家拉肚子拉到起不来。 连师父家那个体壮如牛的大女婿也染上了,拉的都脱了相,好在人还在,没死。 面对这样的情况,县令有点慌,赶紧让衙役把所有的医师,包括那些摆摊治跌打损伤和卖狗皮膏药的,有一个算一个,通通叫到县衙,商量对策。 此刻的县衙,如同菜市场一般,各路医师平时就是竞争关系,谁也不服谁。 此刻更是你说你的,我说我的,议论纷纷。 但有一点,大家意见是一致的:这是一场此前没见过的瘟疫。 县令问:有没有立时就能见效的良药? 嘈杂的大堂立刻安静了下来,半天也没有人讲一句话。 “到底有?还是没有?刚才你们不是叽叽咋咋很能说嘛”,县令的语气,已经开始尖锐。 还是没有人说话。 “都给我滚回去,一天之内各自拿出新方子来,如果没效果,有招牌的,给你们拆了,没招牌的就滚,以后通通不许在谷阳这块地界上行医了。” 傍晚时分,韩掌柜唉声叹气的回到店里。 看到王阿奴,他有气无力的问了一句:“回来了?” 便再也没有心情问长问短了。 爬到柜子上,翻出一本书,对照方子,把几种药材拿出来,看了又看,闻了又闻。 师娘叫他吃晚饭,他瓮声瓮气的说:“一顿不吃,饿不死人。” 王阿奴从来没见过,师父敢这么和师娘说话。 眼见天已经黑透了,师父还在那里唉声叹气。 王阿奴壮着胆子说道:“师父,下午我听师娘她们说了症状,这次瘟疫,看起来和以往有很大的不同,老方子恐怕不行呢。” “知道知道,不用你教,那你有新方子吗?你才吃了几碗饭?出去这几个月,长天大的本事啦?”韩掌柜失去了一贯的好脾气。 被师父夹枪夹棒的一顿训斥,王阿奴语塞了,他也答不上来,所以也没有多说话,退到一边,等师父上了二楼之后,和衣靠着墙角睡着了,最近这几天实在是太累了。 很快又进入梦乡。 梦中,又是漫天的大雾,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长的很富态,一边在雾中行走一边用挥舞着扇子,也是奇怪,她周边几尺范围内,都没有雾,眼看那妇女走到面前,伸出手来摸自己的脸,手很冷。 一惊,醒来,看到师娘正拿手摸他的额头。 “你朝阿奴发什么火?他毕竟还是个学徒,在外几个月才回来,开方子?你这个做师父的,除了让他称药煎药,教过他开方子了吗?” 师父被师娘一顿伧,哑口无言。讪讪的说到:“不还是没到时候嘛,等他大一些,自然会教的,当年我不也是这么一步一步来的。” “老婆,这次瘟病来的邪乎,看情况,一时半会,且好不了呢,要不你和二丫头也回乡下的老家去避一避?等这边情况好了,我再接你们回来。” “那你怎么不回?” “我是医师,咱家这招牌挂了百多年了,我不能跑。” “你不走,我也不走,我们娘儿两就在这。” “哎,留下来,除了让我担心,有个屁用。”韩掌柜恨恨的说到,但是他素来怕老婆,只敢小声嘀咕。 第二天一早,县里的衙役,很准时的赶了过来,二话不说,把韩掌柜拉起就走。 这次到了县衙,待遇可比昨天差的太远了,昨天好歹还有张凳子坐,今天,所有医师通通都得站着。 眼看情况不对,没人敢再像昨天那么叽叽喳喳,大家都不敢说话。 堂上的县令,甚至连客套话都懒的说了,直接吩咐:“你们每个人,把自己拟的方子交上来,人嘛,就不要回去了。衙役按方抓药,拿给病患吃,有用,你们就走,没用,你们就在这呆着。谁敢擅自离开,让他全家都进去吃牢饭 第四十章 堂尊,我有办法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看着旁边那些如狼似虎的衙役,这些平时伶牙俐齿的医师,没人再敢发一句牢骚了。 “韩掌柜家里的,赶紧准备被子,韩掌柜这几天要在县衙过日子了。” “不回来?他犯事了吗?” “犯啥事?全县几十个医师,愣是没一个人能治好这瘟病,堂尊大怒了”。 “那什么时候能回来啊?” “这我可不知道,等不到病好,估计回不来,几十号人,都在那关着呢,一个不漏。” “不得了,不得了”,等到衙役走了,平时牙尖口利的师娘,这时也是六神无主,在屋里不停的念叨,“这可怎么办啊,这可怎么办啊”。 王阿奴站了起来:“师娘,要不我去试试?兴许我的方子有用,师父就能早点回来了。” “你?”师娘的眼睛里充满了惊讶。“不,你不能去,你师父行医几十年,都没有办法,人还被关起来了,假如你去了,也被关起来,那岂不是更不得了?” “师娘,就让我去吧,我自小就没了父母,这场瘟疫,看这光景,在这干等,也是逃不过,与其在这等死,不如试一试。” “孩子”,师娘看到王阿奴的态度如此坚决,眼泪都要下来了:“那好吧,到那里,咱别把话说的太满,行就行,不行就不行,千万不要太逞能。” “好”,王阿奴用力的点了点头。 然后就出了门。 他不是去碰运气,而是已经知道这是什么病——霍乱。他早上出去转了一圈,原因也找到了,因为干旱,很多河都干了。县城的人,都到一个池塘里打水吃,有时也在那个池塘里洗马桶,所以,问题就来了。 街上已经乱了套了,都是人,有牛的家用牛车,没有牛的是独轮车,还有人拿着包袱,都是准备出城去躲灾的。 县令怕消息传出去,让衙役把城门进出口都关上,锁的死死的,一律不许走,一方要出去,一方不让出,老百姓和衙役们,在城门处扭打在一起。 王阿奴避开乱糟糟的人群,走到了县衙门口,衙役们大多数去看守城门了,只留下了两个老头子在看大门。 王阿奴径直走到了,拿起棒槌就开始敲。 县令本来就焦头烂额,听看门的老头来报告,说一个半大孩子正在敲鸣冤鼓,立刻火冒三丈。 “回去告诉他,本堂有要事要处理,最近不受理案件。” 老头将话告诉了王阿奴,让他赶紧走,再让县令烦心,没准打上几板子,受皮肉苦。 “请禀告堂尊大人,草民不是为了告官而来,而是为了向堂尊献方子。” 县令听到有人说要献方子,一头雾水,城里的医师都扣在县衙的偏房里,还有谁有方子? 但是事到如今,反正这群医师在这大眼瞪小眼,束手无策,还不如有枣没枣打一杆子,没准就行了呢。 “让他进来吧。” 王阿奴走进了大堂, “你是谁啊?有什么方子啊?” “我叫王阿奴,是仁医堂韩掌柜的徒弟。” 他刚开始说话,被关在偏房的韩掌柜看见了是他,连忙叫唤起来:“阿奴,你这娃咋来了嘛?还不赶紧回去。” “你给我闭嘴”,县令对着韩掌柜吼到。 “堂尊,这娃是我家的学徒,才学了一年多,我还没教他把脉,他能有什么方子?肯定是犯迷糊了,说混话”。 “你是韩掌柜的徒弟?你师父都没个逑办法,你能行?高领班,赶紧把他轰出去,别在这给我添堵。” “慢着”。王阿奴昂起头。 县令在这个少年的脸上,看到了坚毅和果敢,以及,无惧的勇气。 “堂尊,局面已然如此,再坏,还能坏到哪儿去呢?如果再这样糜烂下去,堂尊代天巡牧,看到子民如此惨象,于心何忍?何况日后,也没法对上面交代。” 前面这句话,是高帽子,但是后面这句话,实实在在说到了县令的心坎上,再死人,自己估计也要倒霉。 “好,你有什么好方子?速速呈上来,我这就安排人去抓药。” “回禀堂尊,草民的方子,不用抓药。” 县令也顾不得什么斯文了,破口大骂:“什么方子不用抓药?没有方子你来干什么?你他么逗我玩呢,几十个医师,上百张方子,用药都没用,不用药还能好?你以为你是神仙啊?赶紧给我滚,再不滚,我让衙役夯你二十大板。” “烦劳堂尊听我把话说完,根据草民了解和观察,此次瘟疫,有一个共性,不知道堂尊发现没有?” “什么玩意?共性?” “他们喝的都是县城边上那个池塘里的水” “就那个池塘还有水了,不喝它喝什么?喝四北风啊。” “草民判断,之所以有瘟病,是他们碰了池塘里的水,而水脏了。” “不干不净吃了没病,自古以来不都是这么过的吗?” “但是我可以断定,这次瘟病大概率就是脏水引起的。以前没出过问题吗,因为没干旱,水是流动的,今年干旱,水不流动了。” “别扯那些有的没的,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现如今,草民有一个办法,四条措施,一是城里所有的人,一律不得再碰池塘里的水,别说吃喝了,碰都不允许碰;二是每家准备两个桶,一个装干净的水,一个用来装用过的脏水,每天每家出个人,到城外处理脏水,并挑干净的水回来,需要注意的是,脏水需要集中到一大个地方,一律不许倒进河里,谁倒抓谁;三是除了出去挑水,其余时间全部呆在家里,十五天之内,一律不得出门,就算一家人,每人拿自己的碗吃饭,碗筷单独洗;四是如有逝去之人,丧事不得自行操办,必须由官府统一办理,不能埋,需要火化。” 对于前三个要求,县令稍微考虑了一下,答应了,反正都已经火烧屁股了,死马当活马医呗。 但是听到第四个要求,他很头痛。 自古以来,历朝历代,向来讲究入土为安,把人烧成一把灰,谁家会答应? 有些刁民,甚至可能会把借机县衙给砸了。 但领导就是领导,他思考了一下,把县里几个老乡绅叫了过来商议。 说好听点是商议,实际上争取有锅大家一起背。 果不其然,几个老先生一听到这个要求,立马跳了起来,纷纷表示,这绝对不行,老祖宗知道了,不会饶罪的。 于是迅速得出结论:不同意。 事情不落在自己身上,是很难感觉疼的。 当天晚上,其中的一个老乡绅也染病了,可能是年纪大的缘故,没有前期铺垫,上来就是直接拉血,当天夜里,人就没了。 家里剩下的几口人,情况也不好,不停的上茅房。 剩余的几个乡绅一看大事不妙,赶紧跑到县衙里表态:“堂尊,事情已经不能再拖了,统一烧就统一烧吧,先保住活人的命要紧,祖宗那里,等挺过这次大难,多上点供品,向他们请罪。” 看到有人和自己一起背锅了,县令对王阿奴说道:“这次就按照你的办法来,如果有用,本堂将亲自给你们仁医堂手书门匾;如果没用的话,责任将由你一人承担,到时休怪本堂不客气,你可愿意?” “草民愿意。” 韩掌柜在里面气的直抖,觉得王阿奴脑子坏了,仁医堂的招牌,保不住了,恨不得冲出来扇他几个耳光,让他清醒清醒。 但是他看到县令和那些衙役,又不敢。 接下里的几天,没染上病的衙役们拿着棍满街乱窜,见到街面上有人,不管是谁,挥舞着棍棒就往回赶。 有一户人家,为了偷懒,准备把脏水倒进河里,被衙役发现了,按在地上,用棍棒反复的殴打。 一切都按照王阿奴的建议进行。 十来天过去了,病患果然大幅度减少。又过了十来天,别说死人了,连常见的拉肚子都没了。 第四十一章 神医 县令吩咐,把关在县衙的所有医师和算命先生,通通都放了出来,但是暂时还没有彻底给他们恢复自由,因为今天还要用他们做一次啦啦队。 然后又叫上一帮县学的学生,两拨人加起来,足足有将近一百号人,在县城里,走街串巷、敲锣打鼓。 一群人浩浩荡荡的来到了仁医堂。 看到店门口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王阿奴连忙迎了出来。 定睛一看,阳光照耀下的县令大人,和以前那付凶神恶煞的模样已经是完全不同了,客观的说,竟然有几份慈眉善目的和蔼。 按照规矩,见到县令,平民是要下跪的,但是王阿奴刚要做出这个动作,只见县令一个箭步冲了过来,扶住了他:王先生,不必如此。 那种亲热劲,仿佛两个人是久别重逢的老朋友。 “王先生,本堂今天过来,一是感谢,二是感谢,三还是感谢,来啊”。 只见跟随着的两名衙役,立刻抬着一块被红布蒙着的牌匾走到前面。 县令很有派头的将它揭开:这是本堂亲自写的字,不多,就两个,倒不是因为本堂吝啬笔墨,而是觉得,只有这两个字,才能配得上先生的医术。 王阿奴上前一瞧,上面果然是只有两个字,不过这两个字的口气有点特别相当的大:神医。 在这种时候保持冷静,是最重要的,王阿奴的脑子飞速转了起来,如果收下这块牌匾,名声是有了,但是必然招到同行的怨恨,眼前的这些医师,都是有文化的人。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这些文化人要是妒忌起来,有的是办法和你磨。 所以,这块牌匾绝对不能要。 于是他朗声说道:“感谢堂尊,但是“神医”这两个字,草民愧不敢当,望堂尊收回。” 县令脸上的笑容逐渐收缩起来:“怎么?本堂有自知之明,治理能力,或许不太过硬,但是自认为,在书法方面还是有些功底的,通常的人,想让本堂题字,本堂还都不应允呢。” 王阿奴知道,县令有点生气了,但是他一点都不慌,因为他在肚子里已经准备好了一个马屁,让所有人听了都舒坦的巨大马屁。 “堂尊,为什么草民不敢收您老人家的这幅墨宝,有四个方面的原因,我讲出来,您先听听没有道理。” “那你说吧,我洗耳恭听。” 只见王阿奴把头转向了那些围观的人,朗声说道:“各位父老、各位前辈,这次能这么快控制住瘟病,得益于四点, 一是堂尊的坚毅果敢,这是天灾,他老人家完全可以什么都不做,报上去,等朝廷部署呗,但在他的心里,时刻把咱们老百姓摆在第一位,一切英明睿智的决策,都是堂尊顶着压力做的,他这是为了我们赌上了自己的官帽子,所以,首功必须属于堂尊; 二是草民入行才将将两年,学艺不精,这点水平,全部都是师父教的,是师父水平高、教的好,“神医”这两个字,草民愧不敢当; 三是要感谢同行,今天大家刚好都在这里,我要说的是,你们的方子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我是站在你们的肩膀上,才想出这个主意,你们是种树的,我是摘桃子的,成绩是你们的,这么一说,还是我抢了大家的功劳呢,应该感觉羞愧。 四是要感谢各位街坊邻居,如果有人不守规矩,这个瘟病一时半会且好不了呢,你们能严格遵守要求,让瘟病无处可躲,这说明咱们谷阳城,堂尊教化的好,老百姓的素质高。” 话音还没落,劫后余生的围观群众,不知道谁带头,噼里啪啦的鼓起了掌。 大家都很兴奋,县令听了更兴奋。 周边几个县,也被这个瘟病闹的是一塌糊涂,就谷阳县风景这边独好。 具体怎么做的,他昨天已经列明条呈,连夜呈报朝廷了,后续的嘉奖断然不会小啊。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这个王阿奴又把功劳都推给了自己,实实在在是给自己长脸了。 王阿奴等人群的躁动略微平息了一些,继续说道:“堂尊,您老人家现在觉得,我收下您的墨宝合适吗?” 刚才那个面面俱到的马屁,让在场的每个人都舒坦,现在他说啥都对。 县令的脸上更是乐开了花:“好好好,先生刚才那番高论,说的很有见地。那我就收回这个牌匾,但是“神医”名号不收,我怕自己擅自决定收了回去,各位街坊不仅不会同意,私下来还要责怪本堂呢。” 这个笑话其实并不好笑,但是看到县令笑的合不拢嘴,周边的人也跟着哈哈大笑起来。 大家都很高兴,韩掌柜也很高兴,虽然自己没治好这个瘟病,但是自己手把手教出来的徒弟,治好了。 在这么多人面前长足了脸,抬头看看自己家祖传的招牌,感觉在太阳的照耀下,似乎更光亮了,心里是美的很。 神医的招牌是没有收下,但名声是彻底传出去了,前来寻方问药的人络绎不绝。 尽管王阿奴反复解释,自己才学徒不到两年,还没出徒,尤其还不怎么会把脉,还得依仗师父。 但是来的人可不管:“王神医,你开啥药都行,只要是你开的就行,别人开的,我不认。” 王阿奴只好根据师父的指点开药。 病患欢天喜地,只要他开的药,都说疗效好。 甚至连韩掌柜的亲家公吴屠夫,在卖肉的时候,逮着人就吹嘘:“要不说神医就是神医呢,人家那是真有水平,真是药到病除,你晓得我那老慢支,都十几年了吧,吃了多少方子啊,不顶球用,到了冷天就遭罪。这不,王神医两剂药下去,嘿,您猜怎么着?好的透透的,现在是吃嘛嘛香,走路都倍有劲。” 话传到了韩掌柜耳朵里,恨恨的说:“这个老东西,以前每年冬天,都是我给他开的药,总说去不了根,话里话外的意思,是我医术不行呗。这次给他开的药,和上次一模一样的,就能除根啦?老东西。” 吴屠夫的蛮横,在这条街上都是出了名的,他不敢得罪,但是看吴侩这个女婿,也是愈发不顺眼,所以便隔三差五找机会训斥了几句。 晚上还和婆娘恨恨的说:“要说二丫头真是吃了猪油蒙了心,阿奴这么好的娃不要,偏要嫁给吴屠夫家那个憨货。” 恨不得再有一个女儿,不把王阿奴收作女婿不罢休之势。 第四十二章 冰冷的少年 “请问,王神医在吗?” 初夏的一天,正在埋头整理药柜的王阿奴,听到有人在叫自己的外号,条件反射式的抬起了头。 现在在谷阳城,问谁是王阿奴,除了韩掌柜家里的几口人,没有人知道,但是只要提起王神医,基本上每个人都知道。 此时正是晌午时分,以往这个时候,店里通常是没什么病人的。 只见面前两个粗壮的汉子,身上穿的也是差不多款式的蓝色粗布衣服,除了没有打补丁,其他和街面上的那些男人,并没有什么区别。 特别之处是他们说话的声音,发音方式和那个阿贵很像,不是从喉咙里发出来,而是从肚子里发出来的,瓮声瓮气的。 应该也是习武之人。 “不敢当不敢当,在下只是一个普通的医师”。 那两个人也不在称谓这个细枝末节上过多纠缠,继续说道:“王神医,我们家的主人,自小就食欲不振,周边的医师请了个遍,时灵时不灵的,最近又感觉身体不适,已经有小半个月不怎么进食了,找了附近几个医师瞧了,也服了药,可总不见有什么大的起色,听说有神医,所以派我们过来,想请神医移步过去看看”。 嘴上说的很客气,是请,但语气里却是丝毫不容拒绝。 “请问你家主人在哪?方便到店里来吗?我师父外出购买药材了,我再出去的话,这个店就没人照应,得关门呢。” “抱歉,我家主人实在不太方便过来,所以务必劳驾先生辛苦一趟。”其中的一个人,一边说话,一边从衣服里掏出一个小银锭放在了柜台上:“这是诊费。” 王阿奴一看,应该是五两银子。 他还没见过谁的诊费,能一下子给的这么多。 平常的诊费,通常也就十个铜钱;而一两银子,可以兑现一百个铜钱。 人家出手就是五两,看来是把作为全国最顶尖的专家号来看了。 王阿奴连忙解释:“不是这个意思,我怕其他病患过来,找不到人瞧病,所以不方便,路程远吗?” “走路的话,是有点远,不过我们有马车,时间不会太长,天黑之前保准送你回来。” 既然当天就能回来,那就不会太远。 于是,王阿奴和师娘打了个招呼,下了门板,背上药匣子,跟着马车就出发了。 说不远,马车也跑了将近一个时辰才到。 而且这儿并不属于并州的地界,属于临府——青州。 下了马车,一个崭新的院子出现在面前。 按理说,在农村,能建起这种院子的人家,大都是实力雄厚的财主或者是告老还乡的官员,宅子的门头上至少要刻个“姓氏”+“宅”的字样,如顾宅、李宅等。 但是很奇怪,这个院子,门头干净的很,青砖青瓦,什么字都没有。 到了大院门口,王阿奴刚准备跟随那两个人进去。 只见有个管家模样的男人从院子里面迎了出来,客气的说到:“王神医,不好意思,府上有规矩,第一次来,只能空手进去,药箱我们暂且为您保管。” 规矩真是大,王阿奴一边感叹,一边把药匣子交了,正准备继续往里走。 那个男人继续说到:“还要劳烦神医稍候片刻,我们还要检查一下您的身上,得罪了。” 这是要搜身的意思了。 “你们这是把我当犯人吗?我不看了,送我回去。”王阿奴的脾气也上来了。 “在下不敢,王神医,我们都是下人,守的也是别人制定的规矩,万望先生不要让小的们为难。我家主人的身体,还指望神医的圣手呢。” 看到对方言辞诚恳,并无咄咄逼人之感,又提到了病人,医者仁心,王阿奴的怒气消了一大半。 搜过身,进了院子以后,他终于对豪宅大院有了直接的感受。 一个侍女迎了出来,将他引进了大堂。 王阿奴随意的瞟了一眼,与平常有钱人家那花花绿绿的大堂不同,这里很是素净,家私不多,四周挂着一些书画,内容都是景色和鸟雀。 对于书画,王阿奴属于标准的门外汉,但还是可以看得出来,这些画的笔力不俗。 “神医请暂且歇歇,稍候片刻,我这去请主人出来。” 王阿奴以为他们嘴里的主人,是个中老年人,但是让他感觉意外的是,不一会,一个比自己年龄还小一些的年轻人,在侍女的陪同下,从侧门走了进来。 这个年轻人,个子不高,身材很是瘦削,脸上虽然几乎看不出任何表情,但是眉眼之间,明显还有很多稚气。 与院子里所有人不同的是,他的身上穿的,是丝绸衣服。 只见侍女向他介绍王阿奴:“主公,这就是特意从谷阳县请过来的医师,听说当地人都叫他神医呢。” 主公? 王阿奴很是吃惊,这个名词可不是谁都可以用的。 他连忙站了起来,准备客气一下,顺便打招呼行礼。 谁知道,对于侍女的介绍,这个年轻人似乎好像没听见一般,他只是淡淡的看了王阿奴一眼,也没说话,便径直走向了桌子旁边的一把椅子,然后直接坐了上去。 等到自己坐定了,他轻轻的掸了掸身上的衣服,指了指桌子另一边的椅子。 王阿奴还没回过神来,他这是什么意思。 只见侍女走到王阿奴旁边,轻声的说道:“神医,我家主公请你坐呢。” 原来如此,于是,王阿奴在另一边的椅子上坐下。 只见这名年轻人伸出了左胳膊,平放在桌子上,朝着王阿奴看了一眼,意思是好把脉了。 这个人,怎么见到人,连招呼都不打一声?甚至连什么话也不说,难道他是个哑巴?真是可惜了,家里就算有再多的钱,也没用啊。 王阿奴心里泛起阵阵狐疑,但还是调匀呼吸,将指尖轻轻的搭在了这名年轻人的手腕处,搭了一会。 欲言又止。 这名年轻人看到王阿奴这幅神态,微微的抬起右手,轻轻的向外挥了挥,房间里几名伺候的仆人,看到这个手势,纷纷蹑手蹑脚的退了出去。 这时,年轻人突然讲话了:“这位医师,现在屋子里没有其他人了,如果有什么话,但说无妨。” 原来他不是哑巴啊,那从进门到现在,一句话都不说,这谱摆的也太大了吧? 但是对医师来说,什么样的病人都会遇到,不能过于计较病人的行为。 于是,王阿奴理了理思路,轻声说到:“相公,鄙人学艺不精,但是从脉象来看,您的五脏六腑并没有病症,如果非要说有的话,就是病在心里,有淤积之气啊,恕我直言,你的心思太重了。” 年轻人的眼睛突然一亮,随即又暗了下去,语调很轻:“没病啊?没病就好。但是听说你为了替我瞧病,今天赶了几十里的路,既然已经辛苦一趟了,还是烦请给我开个方子吧,劳驾了。” 王阿奴忽然发现,窗外有人鬼鬼祟祟的探头。 这个院子里的人,王阿奴觉得都很奇怪,而且这个年轻人和那些人的关系,也不像寻常的主仆。 第四十三章 再次前往 王阿奴虽然不明白这其中的弯弯绕,但是人和人之间的缘分,说不清,面前这个无限冷漠的年轻人,给他的第一印象竟然没按么坏。 于是立刻笔走龙蛇,他没有按照书上的正常药方,而是开了一些药材单独看起来是虎狼之药,在一起煎了,却只有温补功效的药方。 拿着处方,这个年轻人仔细端详了一番,叹到:“今天有两个想不到。一是听他们说谷阳有个神医,原以为是个老人家,想不到年纪如此之轻;二是想不到先生也写的一手好字,我也钟情书画,倘若先生不忙的时候,想多请先生过来指教,当然,费用自然是不会少的。” 虽然不经意间,这个年轻人对自己的称谓,由“医师”变成了“先生”。 语气是客气了,但是在偌大空旷的房间,年轻人那种与年龄根本不相称的冰冷语调,让王阿奴周身感觉如同掉进了冰窟窿,他并没有思考,立刻决定拒绝:“相公,在下是医师,平日里前来问诊的人还不少,比较忙。” 意思就是没空,不来,不要以为你有钱,对我就可以呼之即来挥之即去。 年轻人听了这句话,倒是没有咄咄逼人,随口说道:“哦,这样啊,那自然是治病救人要紧,来人啊。” 屋外的两名侍女鱼贯而入。 “按照神医的方子去抓药吧,同时安排人将神医送回,诊费记得给足。” “诺。” 回去的时候,送他的依旧是接他来的那两个人。 其实,王阿奴很想问问他们,这个冷冰冰的年轻人,到底是什么来头。 但是看到这两个人,态度也很是冷淡,一路上,甚至从不闲聊一句话,他也只好按捺住了自己的好奇心。 到了药店门口,天还没有黑。 王阿奴下车之后,发现其中有个壮汉跟了进来,于是疑惑的问道:“有事?” 那个人和早上一样,从衣服里掏出一小锭银子,轻轻的放在柜台上。 王阿奴连忙拒绝:“诊费早上已经给过了啊,而且已经给的太多了,我还要找钱给你们呢,现在哪能再要诊费呢?不能不能。” 壮汉以一种不容拒绝的口气说道:“这是我家主人吩咐过的事,我们必须照做。请神医收下,以后可能还会要劳烦神医。” “不敢不敢,需要我的时候,一定尽力。” “看来先生的确不是饶舌之人,在下告辞。” 饶舌之人? 真是没头没脑的一句话。 等到他们走了一会,王阿奴突然回过神来,他们的意思,应该是,对于今天的所见所闻,叫自己不要对外乱说。 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韩掌柜和他的大女婿一起回来了,他们去外地买药材。 王阿奴连忙迎了上去,帮忙卸药材。 等到一切都忙妥了,王阿奴把下午的事情,向韩掌柜大概说了一点,但是也没说的很详细。 师父毕竟见多识广,看到两小锭银子,以为就是有钱人家,阔气而已,根本没多想,反而用一种老江湖的口气和王阿奴说道:“做我们这一行的,接触的人形形色色,什么人都有,时间长了,你就晓得了。” 顺便拿起其中的一锭银子塞到了王阿奴的手里:“这是你第一次出远门的诊费,自己收着。” 王阿奴自然不会这么不懂规矩,他还是学徒,于是赶紧把银子放在了柜子里。 韩掌柜看了一眼,没说什么,但是心里又升起了那种熟悉的懊恼:“这么好的娃,怎么就没做成自己的女婿呢?” 看着正在忙前忙后的大女婿,为人是真憨厚,自己实在张不开嘴说他一句。 要是二女婿吴侩在就好了,那就可以训斥他几句,好好的出出气。 吴侩其实人也蛮老实,但是韩掌柜和他爹,这对亲家之间,很是不友好,互相看不上。 韩掌柜觉得吴屠夫粗鲁,吴屠夫则认为韩掌柜一天到晚端着架子,装斯文。 所以,作为两个人之间纽带的吴侩,就经常挨训。 王阿奴根本不知道,刚才这一瞬间,师父的脑海里有过这么多想法,还在忙前忙后给师父和他的大女婿端晚饭上桌。 后续的那几天,王阿奴的脑海里,总是会不自觉的想起青砖瓦房里那个冷冰冰的少年,他到底是谁呢? 但是随着前来找他瞧病的人越来越多,一旦忙起来,这个想法便慢慢淡了。 不出一个月,上次的那两个壮汉又来了。 “王神医,我家主人吃了您开的药,进食香了,最近几天,时常念叨起神医。所以还想请你再去把把脉,细细调理一番。” 王阿奴把事情向韩掌柜说了一下。 韩掌柜表示,你赶紧去吧,家里由我顶着。 对方出手那么阔绰,韩掌柜自然不会和银子过不去。 果然,两名壮汉还是和上次一样,先掏出一小锭银子,说是诊费。 “不用不用,上次给的诊费就足够多了”,虽然银子让韩掌柜眼前一亮,但他在语言上还是很客气的。 “王神医,这位是?” 还没等王阿奴回答,韩掌柜就抢答了:“我是他师父”。 “哦”,为首的那个壮汉,发出这个音节后便不再讲话。 韩掌柜倒是颇有一番钻劲,人家对他已经爱理不理,他还继续追问道:“劳驾问一下,你们是主人是何人啊?” 这两个人听见了韩掌柜说话,板着脸说道:“做买卖的”。 然后对王阿奴说了一句:“王神医,那我们在门口等你。” 说完就大步流星的走出了屋子。 这样的态度,让韩掌柜感觉有点没面子,他一边把银子放进了柜子里,一边小声嘀咕:“有几个臭钱了不起啊,看把你们给狂的。” 那两个壮汉,一路上还是和上次一样,没有和王阿奴说话,甚至他们之间,也不讲话。 到了那儿,搜身的程序还是一如既往,但是没有第一次来的时候那种压迫感。 进了房间,那个年轻人正在写字,见到王阿奴进来了,很随意的吩咐:“请先生稍坐片刻,等我写好字再把脉吧。” 说是片刻,还真是很快。 “我写字,讲究的是一气呵成,中途不停顿,所以抱歉,让先生久等了”。 “没事没事,听说最近胃口变好了些?” “是的,进食稍微好了一些,只是睡不着,经常一天也睡不了两个时辰。不过这也是老毛病了,近来更加明显一些罢了。” “那我给你搭搭脉。” 王阿奴又给他搭了脉。 结束之后,王阿奴问这个年轻人:“相公,可否冒昧的问一声,令尊或者令堂是否也在此处?如若在,有些话,我想对他说。” “哦,不在此地,在邺城,这边比较安静,所以我过来调养一段时间,对了,我姓钱,以后你叫我钱郎就行了。” “好,钱相公,你的身子骨,根本不用服药,但是我阿翁说过的一句话,我想同你说。” “什么话?请讲。” “人这一辈子,会遇到很多事,有的事是顺心的,有的事是不顺心的,但是不管遇到什么事,都要活下去,因为只要活下去,一切就还有可能。” 那个自称为钱郎的少年人,眼神忽然变的明亮起来:“老人家真是通透啊,这句话我记下了。” 第四十四章 醉汉 从那以后,每隔一段时间,有时是二十几天,有时是一个多月,不固定,那两名壮汉就会过来,把王阿奴接过去。 王阿奴去了之后,真正用来把脉的时间很短,姓钱的这个小伙子,和王阿奴之间,也没什么过多的交流,但每次开完房子,总是让王阿奴多留在那里一会,看自己写字或者画画。 有时在中途,也会问王阿奴一些不咸不淡的话,比如到仁医堂看病的人多不多,平时吃饭是一天两顿还是三顿之类的。 当然,人家钱郎也不是白嫖王阿奴的时间,每次的诊费,都给的足足的,搞的韩掌柜都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偶尔,两个人也会闲聊几句。 “先生,上次听你提及到阿翁,老人家今年贵庚啊?” “具体岁数我也不清楚,不过应该有六十了。” “自己的阿翁,不知道年龄?” “他不是我嫡亲的阿翁,是我们庄上的族长,但是我从小就跟着别的人,一起叫他阿翁。” “哦,听说你家在外地,府尊还在老家?” 王阿奴想起了阿叔的吩咐,回答道:“他老人家已经不在了。” “不在了?什么原因?” “听阿叔讲,生我后不久,刚好遇上灾年,家里没有粮食,断了顿,一大家十几口人,除了我、阿叔和堂妹三个人,其他人都没能熬过去,阿叔带我们两个人出来逃难,才保住了性命。” “哦,抱歉,是我失言了。但是按理说,遇到大灾之年的话,朝廷应该都会调配粮食救灾的啊,怎么会饿死那么多人?”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那时我小,也不知事。” “哎,老百姓还是苦啊。不过我们倒是相似,我的父亲也不在了,前几年走的。每年倒是能和母亲见上几面,但是我从小不是她亲自抚育的,所以和母亲在一起,也说不上什么话,因为不晓得说什么好。” 这句话,王阿奴实在不晓得该怎么接,母亲这个概念,对他而言,只是一个名词,父母长什么样子,他都没有丝毫的印象。 所以他只有以沉默应对。 钱郎突然把话题一转:“对了,先生,今天刚好是七夕,听说你们那里很是热闹,要不你带我去看看?” “能出去吗?”王阿奴用眼神瞟了瞟大门口那两位虎背熊腰的汉子,小声的问道。 “能。” 钱郎轻轻的咳嗽了一声,双手拍了一下,只见一名侍女走了进来。 “听说谷阳城里来了批上好的纸,我想去看看,你也跟着一起去。” “好的,主公,我去备车。” 坐车的时候,王阿奴又觉得很奇怪,他们一行,一共两辆马车。他以为钱郎会和自己坐一辆车,但是没想到,钱郎和侍女坐的是一辆车。 卖纸的那家店,在谷阳的城北,离仁医堂比较远,这片区域,王阿奴也没怎么来过,不太熟。 买好了纸,钱郎带着他和那名侍女,正在街上闲逛,两名负责驾车的仆人,则赶着马车,不远不近的跟着。 路过一个酒店门口,一个喝的满脸通红的醉汉突然摇摇晃晃的冲了出来,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这个男人高大魁梧、满脸横肉,王阿奴觉得眼熟,似乎见过面,仔细想了一下,这个人是街上有名的泼皮,开赌场的,但实在叫不出名字。 他正在考虑怎么和这个醉汉交流几句,毕竟钱郎他们是外地人,要是闹出什么不愉快,自己也难为情。 还没等他组织好语言,醉汉倒是先说话了,只见他眼睛色眯眯的盯着侍女:“哎呀,多么可人的小娘子,来,进去陪爷几个喝一杯。” “起开”,钱郎的语气变的冷冰冰,那种腔调和神态,就像王阿奴第一次见到他时一模一样。 “呦,原来还是外乡人,怪不得嘴里放出来的屁,都和我们本地人不一样呢。小娘子,你看看,和你一起来的这位相公,似乎不太讲礼数啊?”醉汉嬉皮笑脸的对着侍女说到。 他在扭头的瞬间就板起了脸,对着钱郎就是一声大吼:“你他么是谁啊?在谷阳这块地盘,竟然敢坏老子的好事,也不打听打听我是谁。” 钱郎不屑的一笑:“我的名字,你不配问。你的名字,我也不想问,因为听了,会脏了我的耳朵。” “麻辣隔壁,想不到你这个小东西还挺狂啊,今天老子就要给你点厉害看看。” 醉汉一边继续聒噪,一边撸袖子,看样子就要准备动手打人了。 钱郎连头都没有回,只是伸出右手,食指在空中轻轻一勾,跟在不远处的那两个仆人立马赶到了跟前,其中一位,身体腾空,右腿绷的笔直,顺势就是一个侧踢,直接就踢中了醉汉的脖子。 电光火石之间,醉汉立刻被击倒在地,仰面朝天。 他双手往地上一撑,刚准备爬起来,那个踢中他的仆人,右膝盖已经跪压在他的胸口。 醉汉顿时感觉气都喘的费劲,更不要说爬起来了。 但是醉汉自然不会轻易服软,虽然躺在地上,但是他的身体还在不停的扭动,同时还在用被跪压导致变了音的喉咙,泼口大骂,说着要把对方弄死的狠话。 他还没骂上几句,只听“刷”的一声,跪压住他的那名仆人,抽出了一把锋利而雪亮的短刀。 刀刃直接抵在了醉汉红扑扑的脖子上。 醉汉的脖子上,一条血印子立刻就出来了,那个仆人只要再用一点点力,短刀将直接割断醉汉脖子上的血管。 “啊”,围观的人看到如此景象,尖叫着一哄而散,跑的远远的。 看到人家是来真的,醉汉再也不敢动弹和骂人了,规规矩矩在地上躺着。 在街面上混的这些泼皮,他们向来胆小怕胆大的,胆大怕不要命的。 醉汉能在街面上称王称霸,靠的就是好勇斗狠的唬人手段。 一般来说,只要开始耍横,通常就能吓到对方;如果吓不住,就先和对方对骂;如果还是不行,就开始摇人,人多打人少。 哪知道今天遇到的,是实实在在的硬茬,对方上来,连一句废话都没有,直接就是要他性命的架势。 之前牛逼哄哄的醉汉,躺在那儿不敢动弹就算了,裤裆那一块的颜色明显与周边不同,明显是湿了一大片。 “闪开闪开,我看谁敢在此地撒野?活的不耐烦了,是吧?”只见几名衙役,拎着差棍从酒楼里冲了出来。 刚才和醉汉在一起喝酒的几个人,就是他们。 为首的那个人,王阿奴认识,是县衙的一个小头目,姓高,外号叫高大壮。 别看几个衙役声音吼的很大,但是两名仆人根本就充耳不闻,如同没听见一样。 待几个衙役快冲到跟前了,只见站着的那名仆人,从腰部把衣服轻轻的往旁边一撩,露出了一块条块状的腰牌。 腰牌并不大,最多也就半个巴掌大小。 第四十五章 他到底是谁? 高大壮一直在县衙里面混,多少识得几个大字,他定睛一看,恰巧腰牌上面的三个字,他竟然都认得,那三个字是:武卫营。 他喝下去的酒,似乎在那一瞬间全部被蒸发了,立刻清醒了,脑门上的汗“嗖”的就下来了,他自己也分不清,这到底是冷汗还是天热淌出来的汗。 于是立马伸手拦住了其他几名衙役,他们可都是百分百的纯文盲,不晓得这三个字的份量,再往前进一步,几个人的小命,今天可能就得通通在这交待了。 “哎呀,想不到王神医也在这啊,那肯定是误会误会。王神医,这几位是你的朋友?” 高大壮看到了王阿奴,立马露出谄媚的笑脸,顺便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 人家既然问了,王阿奴刚准备搭腔,谁知道一旁的钱郎都没拿正眼瞧高大壮一下,拔脚就走,扬长而去。 两名仆人看到如此景象,放开了躺在地上的壮汉,继续紧紧跟上。 看到钱郎那潇洒的模样,王阿奴想起了自己被张富贵捆在树上的那屈辱一夜,不禁默默的感慨:有钱就是好啊,时刻雇上几个保镖跟着,拉风,到哪都没人敢欺负。 看着这几个人确实走远了,高大壮打了个趔趄,伸手擦了把额头上的汗,连续眨巴了好几次眼睛。 等到脚步彻底站的稳当了,他指着还瘫坐在地上的醉汉,就是一顿臭骂:“以后你他么少给我招惹点麻烦,你命贱,死了不要紧,今天差点让我们哥几个,陪你一起把小命都丢在这。” “头,这几个人是谁啊?能把你吓成这样?”身边的一个年轻衙役凑过来问。 “谁?那个人,是大内的侍卫,你说他们护着的是什么人?肯定是皇亲国戚,今天得亏老子识字,认出了腰牌,要不我们被他们剁了,家里人都不敢来收尸,只能扔到河滩上被野狗啃。” “我的个乖乖,还是老大你厉害,一眼就认出来了,要不是你今天在这边,我们要吃大亏。”小衙役在打了个冷颤的同时,还顺便拍了高大壮一个大马屁。 “先生,刚才的事情你怎么看?”还没走出多远,钱郎问王阿奴。 王阿奴自从到谷阳学医以来,街面上的事情也见识的不少,碰到过的醉汉自然也不少,比如吴侩他老子吴屠夫,就经常喝的醉醺醺的。 但是他知道,这个时候要说点钱郎爱听的话:“这种泼皮,经过刚才这番教训,他以后应该会收敛一点了。” 钱郎嘿嘿一笑:“那倒不会,民间有句俗话,你应该听过,叫狗行千里改不了吃屎,很有道理。这种人,恃强凌弱的性格,是改不了的,实在要想他改,只有让他重新投胎”。 王阿奴的内心,也非常赞同钱郎这一番话,比如张富贵这样的垃圾,能改的了欺男霸女吗?改不了的。 于是没有再多言语。 钱郎继续笑着说:“这些小人,是没有任何立场的,你把他们当人,他们就蹬鼻子上脸,你不把他们当人嘛,他们反而跪在你的面前。你信不信,我们现在折回去,他们的态度会更恭敬?” 看到王阿奴的神情,有点将信将疑。 钱郎的少年意气也被激了起来:“不信?不信我们就回去看看?” 折回来后发现,醉汉依旧瘫软在地上,还没起来,几名衙役正在用力的拉扯他。 看到王阿奴他们几个人又折回来了,高大壮故意假装看不见,赶紧指着醉汉,继续口吐他全家的芬芳:“你他么瞎了狗眼,不认识那几位爷不要紧,他们的气质你看不出来吗?那么高贵,明显就不是凡人,你在我们此地,见过这么有气场的人吗?眼瞎的了,挨打也是活该。” 这个高大壮,也是一肚子心眼,明着是骂醉汉,实则是拍马屁。 在确保钱郎他们几个人听见自己的马屁后,他假装才看到王阿奴他们一行折回来,顿时满脸堆笑,凑过来,忙不迭的自我介绍:“王神医,几位爷,小的叫高大壮,是县衙的领班,王神医认识我的,你们在这片,要是有需要我出力的地方,尽管吩咐。” 钱郎也不搭理他,只是看了王阿奴一眼,王阿奴微微的点了一下头,肯定了高大状的讲话,意思是两个人以前的确认识。 钱郎看到王阿奴点头,也没说什么,只是继续盯着壮汉看。 高大状看到如此场景,以为这个年轻人对自己的处理方式不那么满意。 于是赶紧折回去,对着醉汉就是一顿狠踹:“你这个猪,他么还不赶紧爬起来,给几位爷赔罪”。 那名醉汉开始还赖在地上起不来,但是眼睛的余光,瞟见了刚才把短刀架在自己脖子上的仆人,一咕噜爬了起来,只是脚步还有点踉跄,站不稳,东倒西晃的。 高大状看到这个景象,对准他的膝盖后面,又是狠狠的一脚,醉汉腿一软,“扑通”一声,摇摇晃晃的跪下了:“几位大爷,刚才是我有眼不识泰山,冒犯了你们,希望你们大人有大量,饶了小的吧。” 他一边说,一边扇起了自己的耳光。 钱郎只是安静的看着,也不叫停,所以醉汉根本不敢停,只能不停的扇自己。 自己对自己,是下不了狠手的,但是也足足扇了有几十巴掌,醉汉的脸,已经非常明显肿了起来。 钱郎这时才说道:“罢了,你反正也长不了记性。难得出来一次透透气,本来准备多玩一会,没想到竟然被这个泼皮败了兴致,我们回吧。” 听到这句吩咐,醉汉这才敢把手垂下来,高大状上去又是一脚:“今天能保住小命,感谢你祖宗保佑吧。待会老子把你扔到河里,让你好好清醒清醒。” 当天晚上,天刚刚擦黑,高大壮就来到了仁医堂,手里还拎着礼物。 韩掌柜夫妻两,都认识他,上次瘟疫期间,到家里凶神恶煞的把韩掌柜带走的那个人,就是他。 韩掌柜还考虑面子上要过的去,客气的和他打了个招呼。 但是女人的心胸可没那么大了,师娘的说话,就不那么好听:“哎呦喂,这不是县衙的高大人么,今天怎么有空到我们这来了?平时我们可请不到您这样的尊客。” 高大壮的心胸,倒是相当开阔,对这种冷嘲热讽,根本不当回事,依旧满脸堆笑,大咧咧的说道:“我来看看王神医,顺便给韩掌柜带点吃的。” 说完就把手里的东西放到了桌子上。 都说伸手不打笑脸人,何况人家不仅满脸笑容,还带了礼。 韩掌柜的老婆,自然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待到韩掌柜夫妻去了楼上,高大壮才低声说道:“王神医,今天和你在一起的那个年轻人,是谁啊?能不能给兄弟我引荐引荐。” “他的大名,我还真的不知道。” “装,继续装,你知道侍卫给我看的腰牌是什么吗?” “是什么?” “是武卫营的腰牌,这两个人,是宫廷的卫士。” 这句话把王阿奴吓了一跳,他以为这个钱郎就是有钱人而已,有钱人能让宫廷卫士保护他,那得多有钱? 他不相信,于是说道:“高大人,你看错了吧?他家就是个做买卖的。” “做买卖的?不可能,和你在一起的那哥儿,铁定是皇亲国戚。” “不会吧,我和他接触的其实并不多,他就是找我看病的,不会是皇亲国戚的,皇亲国戚谁住乡下啊?我只知道他姓钱,家里也的确有钱。” 高大壮嘿嘿一笑:“王神医,你对我,还藏着掖着?你这个人,不地道啊,不地道啊。” “我是真的不知道,他不是我们本地的,是并州过来的。” “并州的啊?怪不得,我就说嘛,附近也没听说过有什么姓钱的大官啊。王神医,你路子宽,如果有可能,记得多多提携提携兄弟我啊。” 送走了饶舌的高大壮,躺在床上的王阿奴,在反复思量,这个钱郎,看他的排场,绝非普通的有钱人家,高大壮说他是皇亲国戚,但是皇亲国戚怎么会住在这乡下呢? 他到底是谁? 第四十六章 我叫曹髦 在那之后,他们没有再接王阿奴过去。 刚开始的时候,韩掌柜感觉很是惋惜,这么个出手阔绰的大金主,怎么说不来就不来了呢? 毕竟他们每次给的诊费,都够自己忙活大半个月了。 邻近中秋,温差变化大,人容易受凉,仁医堂里,过来瞧病和抓药的人也愈发多了起来,王阿奴忙的像个陀螺一样。 但是这个时候,那两个壮汉又来请王阿奴了,这次来的时间还和以往有所不同,以前都是晌午的时候来,这次是一大早就来了。 韩掌柜的内心,对这个时间点,其实有点不愿意,他希望王阿奴下午去。 因为病人大多是上午过来,王阿奴出去的话,店里的事情就得他一个人忙。 单纯的忙不要紧,能接受。主要是很多病患过来,都是奔着王神医的名头来的,一旦听说王神医人不在,扭头就走,似乎自己是个山寨医师一样,搞的韩掌柜这个做师父的,很是没面子。 不愿意归不愿意,但是看在银子的份子上,自己的那点面子,又算什么呢? 于是,王阿奴拎着药箱跟着这两个人出发了。 王阿奴也是实在佩服这两个壮汉,这么多次往返,每次单程,路上花的时间就得将近一个时辰,但他们之间的交流,除了非说不可的话,其余的时候,连多一个字都不会有,真是惜字如金的典范。 开始的几次,为了打发漫长而又无聊的时间,王阿奴还会主动问他们几句话,但得到的回答永远是:嗯,是的,对,不晓得。 后来他干脆就不问了,一上车,就开始闭目养神,就这么在车上干坐着,互相把对方当空气,大家反而都轻松愉快。 前几次来,都是很正式的把脉开方,再后来,看病这项主业,已经完全变成了程序化的是事情。 每次开出的方子,那个钱郎总是安排人去抓药,但是到底吃没吃,王阿奴也不知道。 那个钱郎,已经更多的是把王阿奴当作他的一个玩伴,只是在说话的时候,还是一如既往的客气,距离感十足。 不过他的这种凉薄,似乎对谁都一样,包括对府里的那些仆人。 但是这次,钱郎的兴致明显与以前有所不同,在把过脉开过方子后,王阿奴起身准备告辞,师父还在家等着自己帮忙呢。 这时钱郎突然说道:“先生,如果店里没有紧急的事,你可否不着急回去?快晌午了,在这吃个便饭,我顺便向你请教一些事,下午你再回去。” 话说的是客客气气,王阿奴想到,一餐便饭也耽误不了什么时间,便答应了下来。 看到王阿奴没有丝毫犹豫就同意了,钱郎的脸上,露出了很高兴的神态,笑嘻嘻的让侍女去准备点酒。 这是王阿奴第一次在这里吃饭,原来以为这些有钱人家,吃饭会山珍海味摆上一大桌 但实际上就五个菜而已,三荤二素一汤,碗碟不大,不过看的出来,菜肴做的都很精致。 等到菜全部上齐了,钱郎对屋子里的两个侍女说道:“我今天要向先生咨询一些男人的隐疾,你们不方便听,需要你们伺候的时候,再叫你们进来。” 听到他的吩咐,两名侍女立刻蹑手蹑脚的退出了房间。 王阿奴心想:我自己还是处男一个,你这点岁数,能有什么男人的隐疾? 屋子里就剩两个人了,钱郎先端起酒杯:“先生,这段时间真是麻烦你了,每次都舟车劳顿,实在是不好意思,我敬你一杯”。 听他这个语气,似乎是今后不要自己过来把脉和开药了,王阿奴也连忙端起酒杯:“钱郎你太客气了,谷阳到这边,说近不近,说远也不远,以后假如有需要我的话,尽管吩咐。” “好,先生。有时真的很羡慕你,想去哪就去哪,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要是有一天,我能过上这样的日子,那就好了”。 王阿奴心想,羡慕我?真是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自己小时候吃不饱穿不暖,被后婶娘克扣伙食,被张富贵这个恶霸绑在树上打了个半死;出去行医,差点被人贩子们弄成阉人。 这样的日子,值得羡慕吗? 他心里这么想,但是接触下来,看到这个钱郎的行动确实不太自由,到哪都有人跟着,眉宇之间总是有股忧郁之气,根本没有少年人应该有的朝气蓬勃,也是不容易,于是安慰道:“钱相公,其实每个人,不管穷富,都会有不如意,都会有不同的烦恼。” 钱郎没说话,只是端起酒杯,朝着王阿奴举了举。 王阿奴饮下这杯酒,决定好好开导开导他,继续说道:“其实人的很多痛苦,都是比出来的,咱们不能总是跟比自己强的人比,也要跟不如自己的人比。有些穷人,吃不饱穿不暖,给他们一口吃的或者给一件穿的,他们就能开心很久;我在仁医堂,经常有些病患,疼的直打滚,他们多羡慕身体没毛病的人,所以人要知足呢。” “先生,你讲的这些话,的确有道理;这些道理,我都懂,只是很难说服自己。” “令慈对你的管教,或许严一些,归根结底,也是为你好,心态还是要尽量放平和一些。” 他以为,这个钱郎的痛苦,是源自于家庭严格的管束。 几杯酒下肚之后,王阿奴跟没事人一样,但是钱郎的脸色明显变红了一些,突然间,他没头没脑的问了一句:“先生,我想问你句话,你们做医师的,能开出让人喝了就死的毒药吗?” 王阿奴听了他这句话,心里大吃一惊,赶紧答道:“毒药?什么毒药?我们做医师的,只会治病救人,不会害人。” 钱郎打了个哈哈:“哎,我就是随便问问,你不要紧张成这个样子。” 看到王阿奴的脸色稍微缓和了一些,钱郎满是孩子气的问了一句:“对了,先生,我这里,你也来了不少次了,怎么就从来不问问我是谁?家里是干什么的?” 王阿奴知道,眼前这个神秘的钱郎,到底是谁?到底是有钱人,还真是高大壮说的皇亲国戚? 这个困扰自己好久的秘密,看来答案就要在今天揭晓了。 他的内心有点小激动,但急吼吼的表露出来,容易让人觉得没见过世面,于是决定还是装上一装,所以故意装出心平气和的语气回答:“你不是告诉我,你姓钱了吗?难道你不姓钱?” 钱郎嘿嘿一笑,没有直接回答:“除了姓什么,你难道就不想知道我家里是干什么的吗?” 王阿奴决定既然已经装逼,那就装到底,继续以一种看破世事的语气回答:“你家仆人告诉我,你家是做买卖的。” “那是说着玩的,你真不问问?” “不想问,不敢问”。 果然,钱郎的胃口被吊起来了,饶有兴趣的问道:“为什么啊?说来听听。” “不想问,就是无论你是谁,我都只是一名医师,只会把脉看病开方子;不敢问,就是不想多事,有些事,知道的越少越好。” 果然被他装到了。 钱郎顿时哈哈哈大笑了起来:“没想到你年纪不大,有时候却也老气横秋。” 认识半年多了,这是王阿奴第一次见到他发出如此爽朗的笑。 忽然之间,钱郎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了:“是啊,有的事,知道的越少越好。不过我还是要告诉你,我叫曹髦,高祖武皇帝的四世孙,封号高贵乡公。” 第四十七章 太后有谕 高贵乡公是什么官、什么级别,王阿奴不知道。 但是高祖武皇帝的四世孙,他还是能听明白的,也就是说,眼前的这个人,是武皇帝的重孙,和现在的皇帝,实打实的近亲。 高大壮说的没错,果然是皇亲。 那么前面所有的这一切,没有门牌的屋头,训练有素的仆人,就全部能解释的通了。 普通的商人,根本不会这样,也不敢这样。 钱郎,不,他已经叫曹髦了,今天似乎很有兴致:“先生,你听了这些,难道一点都不吃惊吗?” 王阿奴觉得,今天已经装的可以了,不能再继续装下去了,于是老老实实的回答:“说实话,吃惊,原来以为你就是个富二代或者官二代,没想到你的来头竟然这么大。” “哈哈哈”,曹髦又开始笑了起来:“先生,你要不就从谷阳搬过来算了?住在这里,陪陪我,让你师父放心,银子肯定是少不了他的。” 王阿奴的脑子,又开始了飞速运转。 从小到大,他就没见过比县令更大的官了,要是跟着皇帝的亲戚混,至少张富贵打自己和差点做太监这两个仇,都能报了吧? 但是王初九的吩咐又在耳边想起,他告诉自己要冷静再冷静,最终理智还是战胜了冲动:“曹大人,药店里面特别忙,师父一个人,实在是应付不下来,他培养了我几年,如果我现在走,的确不合适,所以住过来的确不太方便,不过你放心,有事就随时叫我。” 他不知道现在该怎么称呼曹髦,只好叫他曹大人。 被拒绝的滋味,换谁都不太舒服,曹髦也不例外,但是他毕竟还是有修养,语气淡淡的说道:“也行。其实是在这,别的方面都挺好,主要是闷的慌。” “闷的慌?”王阿奴也很是意外,“怎么会呢?院子里这么多人伺候你。” “伺候?”曹髦冷笑了一声,“这个院子里,是有二三十号人,看起来我说什么,他们都会听,让他们做什么,他们都会做,但他们中的大多数,或者说是全部吧,职责只有一个:监视我。” “监视你?” “是啊,先生,寻常百姓或许羡慕我们天家的子孙,吃的好穿的好,似乎没有任何烦恼,但其实我们亦有自己的难处。你看看这房子漂亮吧?下人多吧?他们恭敬吧?可这些都是虚的,我就是那笼中的鸟啊,不能自由的迈出这个院子。 王阿奴没说话,这些话题,他也不知道说什么,只有静静的听下去。 “虽说是天家血肉,但是或许明天一纸诏书,我就见不到后天的太阳了。” “曹大人,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王阿奴惊讶的问。 “说给你听听也无妨,我的一举一动,甚至夜里说了什么梦话,不消几天,便会详细的摆到洛阳的案头。你现在能明白,为什么我出去看看新出的纸,都要叫侍女跟着了吧?不让她跟着,我根本出不去。” 原来如此。 可能是喝了酒的原因,曹髦今天的兴致似乎非常高,与以前那种冷冰冰的样子完全不同。 两个人正在闲聊的时候,突然看到侍女推门进来:“主公,宫里来人了。” 王阿奴往外面一看,院门已经大开,几名身着藏青色衣服的人,簇拥着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大步流星的走了进来。 那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长的是异常的白,而且身上的衣服和别人都不一样,他的衣服是紫色的。 只见他进来后,在客厅站定,随即展开手中一张黄色的布,口中念到:“太后有谕。” 声音细细尖尖,乍听起来,异常刺耳,王阿奴立刻反应过来:这是个去了势的阉人。 客厅包括院子里的所有人,包括曹髦,立刻跪倒在地。 王阿奴看到这样的情形,不知道该怎么办,但是看到其他人都跪下了,自己也学着跪下来。 “着,即刻召高贵乡公进京”。 宣罢口谕,那个胖乎乎的太监立刻快步上前,将曹髦扶了起来。 然后自己跪了下来,给曹髦行礼。 曹髦大惊,脸色都变了,连忙扶住他:“张公公,万万使不得,使不得。” 这个被曹髦叫作张公公的人,满脸堆笑:“使得使得,刚才老奴是宣读太后口谕,现在是老奴自己给高贵乡公行礼。” “张公公,那我们几时动身?屋里有些许笔墨纸砚,可否容我收拾一下?” “太后口谕,即刻动身,一刻也不得耽误,至于其余的那些物件,下人们自会收拾好。” “好”。曹髦便不再言语,准备往屋子外面走。 王阿奴看屋子里的其他人都没站起来,自己也只好在那跪着。 张公公靠近曹髦,用只有他们两个人听见的声音说道:“恭喜皇上,贺喜皇上。” “皇上?” “主公难道不知道吗?我们这次是特地来迎驾进京的。” 曹髦的眼皮轻轻一跳,目光锐利了起来,不过电光火石之间,又收敛了回去,恢复了漠然的神态,似乎他什么都没有听到。 只是淡淡的看了他一眼:“张公公,我只是大魏的臣子,说话请注意分寸,不要坏了规矩,被人听到了不好。” 说罢就一个人独自向院子的外面走去。 “好好好,是老奴多嘴了”,姓张的公公也不恼,依旧满脸堆笑,他环视了一下屋子里的人,眼睛瞟到了跪在大厅里的王阿奴,问:“主公,这个人是谁?要不要一起带走?” 曹髦本来已经走出了几步,听到他在叫自己,扭头过来一看,知道张公公说的人是王阿奴。 于是以一种无所谓的语气说道:“哦,不用,他就是附近的土医师。我近来身体有所不适,今天是叫他过来把脉开药的。” 这个张公公,用疑惑的眼光扫向了一名侍女,侍女轻微的点了一下头。 张公公便不再多话,扭动着肥胖的身躯,三步并作两步,赶上了曹髦,满脸堆笑的搀扶着他,一起走出了院门。 曹髦在他的搀扶下,径直登上了马车,再没有看周边一眼,包括王阿奴。 马车疾驰而去,后面扬起一路烟尘。 王阿奴目送烟尘消失,恍若一场大梦,直到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神医,我们送你回谷阳。” 依旧是接他的两个人送他回去。 到了仁医堂,王阿奴下车向他们行礼后,为首的那名仆人突然说话了:“先生,有些事,无论是见到的,还是听到的,最好不要对外人说,烂在肚子里,对大家都有好处”。 说罢,也不等回话,驾车扬长而去。 第四十八章 小偷 过了好一段时间,县里的衙役,敲着锣满街串巷的叫喊:“新皇帝登基了,恩典天下,各家派人到县衙,领取面粉一斤。” 一斤面粉,可以做十几个馒头,如果是五口之家的话,可以吃上一顿饱饭。 至于皇帝是谁,老百姓只知道姓曹,至于叫什么名字,那肯定是不知道的。 其实无论谁做皇帝,对像王阿奴这样的老百姓来说,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关系,该干活还得干活,该吃不饱饭还是吃不饱饭。 所以,新皇帝是谁,王阿奴也没兴趣关心。他怎么都想不到,新皇帝,竟然会是那个叫曹髦的少年。 不过从那以后,就不再有人过段时间就来接王阿奴,曹髦从他的生活里,似乎已经完全完全的消失了,如同两个人从没有交往过一样。 刚开始,韩掌柜有点纳闷,还特地问了王阿奴,是怎么回事。 王阿奴本来想告诉他,那个人是皇亲,已经被皇宫里派来的人接走了。 但是又怕说的太直接,会吓到师父。 所以委婉的告诉韩掌柜,那个病人的身体已经调养好了,家里有事回去了,他的家离这很远,所以不用自己再去诊治了。 韩掌柜知道后,也没有继续追问,只是想到高额的诊费,以后再也没有了,还是显得有点舍不得。 不过他懊恼持续的时间并不长,因为他还有件大事要办。 这件事情,他们两口子都觉得无比重要,而且迫在眉睫。 这件重要的事情就是,得尽快给王阿奴找门亲事,毕竟自己这个徒弟,已经十七岁了。 对于这种事,妇道人家是最为上心的,师娘把认识的人里,左盘算右盘算,反复拨拉。 她觉得,虽然没能让王阿奴做成自己的女婿,但这么优秀的小伙子,还是要肥水不流外人田,思来想去,觉得从自己娘家侄女里找一个最好。 这样一来,自己就从王阿奴的师娘,变成了姑母,关系更近了一层,妥妥的自家人了。 这一切,都在悄悄的进行,王阿奴自己根本不知道。 一天早晨,王阿奴起床后,还没打开店门,就听到外面吵吵嚷嚷,都是粗鲁的叫骂声。 他隔着窗户看到,一个小男孩正被隔壁馒头店的伙计摁在地上,老板一边拳打脚踢一边骂:“小兔崽子,贼骨头,眼睛瞎的了,竟然敢偷我家的馒头,你他么不想活了”。 “太阳你妈,给老子松开”,那个小男孩虽然被摁在地上,倒也不示弱,嘴里一边回骂,一边胡乱的挥舞着双手,只不过被伙计摁住,他的手根本打不到人。 街面上人来人往,小偷小摸的事情常有发生,这样的事情,王阿奴平日里也见得多了,不感觉有任何的稀奇。 但是他觉得这个小孩的声音,听着有点耳熟,仔细一看,越看那小男孩越感觉面熟。 突然想了起来,这不是张家庄的李五蛋嘛,就是当初给自己喂水,后来被罚跪的那个小男孩。 于是也不洗漱了,赶紧利索的打开店门,跑了过去,拉开馒头店的老板和伙计,客客气气的问道:“掌柜的,一大清早的,吵吵嚷嚷的,这是怎么回事哦?” “王神医,这个小崽子,最近成天在我们店附近转悠,我早就发现他不对劲,加上店里又总是少馒头,以前没证据,今天他又来,我就留心了,果然抓了一个现行,他不承认还就罢了,嘴巴还咬人。”馒头店老板,一边说话一边把胳膊伸到王阿奴面前。 果然,上面有一排清晰的牙印。 “太阳你妈,太阳你妈,今天你们弄不死我,改天我一定弄死你们”,小男孩已经爬起来了,衣服是破破烂烂,头发还是和当年一样,乱蓬蓬的,粘着碎草屑。 别看双手被伙计在背后押着,但他的嘴一刻可是也没闲着,还在那里骂个不停。 王阿奴狠狠的瞪了他一眼,那小男孩看到王阿奴的眼神里有明显的不快,这才闭上嘴巴,终于不再是满嘴污言秽语了。 “这样吧,掌柜的,劳烦您算算,最近这段时间,一共损失了多少馒头,我把钱补给你,你看行不行?” “怎么的?王神医,难道你和这个小兔崽子认识?” 王阿奴没有回答认识,也没说不认识,随口说道:“估计他也是饿的实在没办法了,如果能吃的饱的话,谁愿意去偷呢?一大早的,看着也实在是可怜。” “王神医你就是心善,好吧,既然王神医都你出面了,那这件事情,我就不追究了,我大概估了一下,三百个馒头是有的。” 一听到三百个馒头,那个小男孩又骂了起来:“太阳你妈,我一共就来过三次,每次最多拿几个,哪里来的三百个?” 馒头店的掌柜,听到他还在骂,上去就是一个大嘴巴子。 王阿奴看馒头店的掌柜动手打人,赶紧拉住他,同时指着小男孩说:“你给我闭嘴。” 然后又对馒头店的老板说:“掌柜的,那你算算,大约需要多少钱?” “给六十个铜板就行。待会到你店里,给我手上涂点药啊,疼死了,这个小兔崽子。” “好好好,我这就去给你拿。” 王阿奴赶紧领着馒头店的老板回到仁医堂,先是给他敷了点药,又取了六十个铜板他。 打发走了馒头店的掌柜和伙计之后,王阿奴这才转身问道:“你是张家庄的那个李五蛋吗?” “是的是的,就是我啊,你就是王家庄的王阿奴吧,我看着模样像你,在店门口转悠了好几天,看他们都喊你神医,所以也不敢确定。想不到真的是你啊。” “是我,你怎么跑到谷阳来了?这儿离家好远的啊。” “咳,别提了,爹娘都没了,姐姐也被卖出去了,我在张家,穿是没的穿,饭也吃不饱,隔三岔五还要挨顿打,不如跑出来,在外面,至少一时半会饿不死,在他家,估计已经被打死了。” “你出来多久了” “具体也记不清了,反正有好长时间了,两三年了吧。” “那你现在住在哪儿啊?” 李五蛋刚准备回答。 师娘走出来了,轻声问道:“阿奴,这个人是谁啊?” “哦,师娘,这是我以前一个认识的人。” “要不带进来坐坐?” 李五蛋倒是不怕生,大大咧咧的说道:“不了不了,老板娘,我和王神医在外面说几句话就行。” 师娘以为这个李五蛋,是前来看病的医患,便不再多问,回屋去了。 “大哥”,看到没有其他人了,李五蛋的称谓不经意间就变了:“我就住在城外,要不我带你去看看?” 第四十九章 一群小孩 想到一大清早,也不会有很多人来瞧病,于是王阿奴和师父师娘打了一声招呼,便跟着李五蛋到了城外。 路上七拐八拐,终于到了一所破烂的泥胚房子面前。 这房子除了屋顶和墙,其他什么都没有。 四面通风,纯正的原生态,真是冬冷夏热的典范之作,除了下雨天,屋顶能挡挡雨,其他和空旷的野地相比,似乎也没什么本质的区别。 王阿奴隔着窗户探头往屋子里一看,好家伙,里面都是一些十岁出头的小男孩,大约有十多个,身上穿的都是破破烂烂,都已经深秋了,有一两个小男孩,甚至还光着屁股。 他们有的躺在稻草上,有的则坐着那发呆。 “大哥,人不齐全,有的人出去讨饭了,要是全在的话,总共二十来个吧,我们轮流,隔天出去讨饭。”李五蛋向他解释道。 王阿奴没有说话,因为他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 李五蛋对着屋子里一阵吆喝:“哎哎哎,这是我大哥,他可是谷阳城里有名的神医,你们都站起来,和我大哥打个招呼。” 里面的小男孩们,听话倒是很听话,听到李五蛋的吩咐,齐刷刷的站了起来,盯着王阿奴,七嘴八舌,有的说神医好,有的说大哥好。 看来,李五蛋是他们这群人的小头头。 “五蛋,他们都是哪里人啊?” “什么地方的都有,附近几个县的多一些,情况和我差不多,基本上都是没爹没娘的,留在家,要么给地主老财家做下人,要么就受冻挨饿,只有出来混,才有口饭吃。” “那你们平时吃饭怎么办呢?” 李五蛋嘿嘿一笑:“刚才你不是都看到了,还问?” 原来馒头真的是他偷的,馒头店的老板倒是没冤枉他。 但王阿奴看李五蛋的神情,并没有看到一丝不好意思,似乎已经习以为常了。 “五蛋,总这么也不是回事。可这么多人,我也安置不了,我慢慢推荐,找个地方做个学徒,学个手艺,终归有口饭吃,饿不死。” “不用了,大哥,我们在这里呆不长的,很快就要走了。” “走?去哪里啊?你们可不能出去做强盗啊。那要是被朝廷抓住的话,会杀头的。” “大哥,你放心,不会做强盗的,我们是去投军。” “你们不是本地人,怎么能去投军呢?” “这些年,朝廷一直在动刀兵,需要补充人呢。有钱人家摊到名额,他们的命金贵,怕死,肯定不想去,于是就花钱找人顶替,我们这些人,贱命一条,不怕,死就死了呗,死哪扔哪。就是钱还没给呢,如果给了的话,我就付得起馒头钱了。” 这样的事情,王阿奴早有耳闻,只要有钱,不仅可以雇人替自己服役,就连坐牢,只要给钱,都能雇到人替坐,最夸张的是,听说有的人被判死刑,只要花出足够多的银子,甚至可以找到人替死。 “你替人家去当兵,人家给你多少银子?” “人家也不是直接给我的,有中间人,中间人反正给我们的是,每个人一两银子,人家给多少给中间人,那我就不知道了。银子还没拿到,拿到咱就能吃上几顿饱饭了” 只要一两银子,就可以买一个人替自己去当兵,到了战场了,也许只要打上一仗,这些人的命就交待在那了。 眼前的这帮孩子,和市场上被买卖的牲畜一样,想来真是心酸。 “五蛋,你们才这么点大,投军能干嘛?打的过人家吗?” “大哥,情况我早就摸清楚了,到军营里,我们这样的,先做杂活,伺候老兵,慢慢混,等自己成了老兵就好了。再说不去投军,无论在哪混,谁都能欺负我们;投了军,除了老兵,谁都不敢欺负我们。” 王阿奴觉得他说的这些话,听起来有些粗糙,但是仔细一想,还是有点道理。 “那你不要乱走,就在这等着,我去拿点东西给你。” 王阿奴一口气跑到馒头店,买了几十个馒头,又折了回来,交给李五蛋。 看到他拿回来的是馒头,李五蛋倒是一点也不扭捏,顺手就接下了,从窗户递了进去:“接着,我好大哥看到你们还没吃饭,自己掏腰包赏的,赶紧吃吧。” 里面那些小男孩看到有白花花的馒头吃,“嗷”的一声叫了起来,纷纷站了起来,但是王阿奴发现,他们并没有一哄而上,而是排队挨个过来拿。 还挺有纪律的。 “大哥,我现在这怂样子,也帮不上你什么,过几天就走了,将来如果能混出头,一定会回来找你。” “这么快就要走啊?还想你改天和我一起回去看看呢,我出来以后,就没回去过。” 李五蛋听了这句话,有点吃惊,但还是答道:“那你自己回吧,我没的时间回去,说走就走,时间来不及。” 有句话他没敢说,让他回去他也不敢,因为他在跑路之前,偷偷摸摸放了一把火,把张富贵家的几间房子给烧了。 奴婢侵犯主子的财产,是大罪,回去只要被官府给抓住,基本活不了。 看到李五蛋这么说,王阿奴也不再强求,把口袋里翻了翻,竟然还有点散碎银两,于是全部递到了李五蛋的手里:“那好吧,五蛋,这个地方我记住了,过两天,我再过来看你,给你们多带点吃的,这钱,留着你们这两天买点吃的,千万不要再去偷了。” 可能从小到大,李五蛋都没被人这么关心过,他明显了动了感情,眼睛都发红了,“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大哥,你的这份恩情,以后就算需要我拿命来回报,要是眨一下眼睛,我李五蛋就他么不是人”。 王阿奴连忙把他搀起来:“不要说这些不吉利的话。时候不早了,我要回去了,药店有人来瞧病和抓药的。” 他还没走出多远,就听李五蛋在后面说道:“对了,大哥,你知道吗?张富贵那狗东西的腿,去年被人打折了。” 听到这句话,王阿奴又掉头走了回来:“打折了?为什么?” “去年我偷偷摸摸跑回去一次,也是听人家说的,好像还是因为你们庄上的事,具体是谁打的,我也不知道。” 王阿奴感觉心情畅快了一些,这样的恶霸,该。 两天后,王阿奴拎着馒头,和一些破旧的衣服,再次来到这里,发现已经人去屋空,只有地上那些杂乱的稻草,提醒他,有那么一群小男孩,曾经在这里住过。 在回去的路上,王阿奴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他们那瘦弱的小身板,扛得起刀剑吗? 第五十章 回乡 王阿奴想回家,他要回家。 见到李五蛋之后,这种念头愈发的迫切,以前是吃了上顿没下顿,不好意思回去,现在自己的手里,多少也有点积蓄,能回去看看了。 自从阿叔将他送出来,已经三年多了。 他把自己的这个想法告诉了师父师娘,说自己碰到一个老家的人,知道路怎么走了,所以打算回去看看。 他们两口子听了,也很高兴,让他赶紧回去看看。 “阿奴,你回去之前,师娘想和你说个事。” “师娘尽管吩咐。” “我呢,想给你说门亲事,人已经寻着了,是我五弟的女儿,今年十五岁,人长的也还罢了,说得过去。自小,我弟媳妇教育的好,家务事都很在行,家里这两年,一直想给她说亲事,但她就是不同意。我想把她说给你,你还别说,我一提,她竟然就同意了。” 虽然师娘突然提出的这个话题,让王阿奴感觉有点意外,但是他知道师父师娘是关心她,自然也不会拒绝。 “师娘,这个人我见过吗?”师娘那边的兄弟实在是太多,王阿奴都分的不那么清楚。 “还是去年来过一次,可能你当时忙,没太注意。不过她对你,倒是有点印象。” 王阿奴用力的想了想,还是记不起来。 师娘接着说道:“这也是大事,你回去问问你家里人,如果他们同意,就跟你一起回来,两家人坐下来,一起商议商议。” 临出发之前,师父和师娘给了他十两银子。 “师父师娘,我不要钱” “拿着,这是你的工钱,你不要的话,那就带回去给你阿叔的,他腿瘸了,给他点银子,让他不要那么辛苦。对了,这还有些散碎银两,快到家的时候,买些糕点,给村上的人分分,不要空手回去,难看。” 师父师娘的话,的确有道理,王阿奴也就收下了。 虽然晓得怎么走,但他还是走了足足有十多天,一路走一路打听,终于找到了王家庄。 一切都是熟悉的景象。 还没进庄,有人就看到了他,高声喊:“是谁?站住!不许动。” 对方跑过来,王阿奴一看,这不是王铁牛么。 “铁牛大哥,我是阿奴啊”。 王铁牛盯着他,仔细看了一会,哈哈大笑,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还真的是阿奴,我还以为外面的人呢,走了几年,也不见你回来,没想到个子这么高了,差点不认识,走,我带你回去。 “铁牛大哥,我自己识的路,你有事的话,先忙,我自己回就行。” “不不不,阿翁亲自交待啦,无论谁看到阿奴回来,都要先带去见他,我带你先去见他老人家,然后再回来。” 两个人并排往庄子上走去,王阿奴有些疑惑的问:“铁牛大哥,你今天在这里是干嘛啊?” “哎呀,今天刚好轮到我站岗放哨嘛。” “站岗放哨?庄上为什么还要人站岗放哨啊?”王阿奴立刻条件反射似的脱口而出:“难道是防止张家庄的偷袭?” “我呸,张富贵那厮,已经翻不起浪来了,哎,不是南边有人造反了嘛,又起刀兵了,咱庄上,好几个人也被抽过去,县里面怕有人到庄上来抢,所以最近各庄都是青壮年轮番站岗。” 两人一边闲聊一边往前走。 到了族长家,王铁牛说:阿翁,阿奴回来啦。 王阿奴发现,族长盯着外面看的眼神,很是茫然,似乎没看到自己。 “阿翁,是我啊,我是阿奴啊,您老不认识我了吗?” “你真的是阿奴吗?” “是的是的,我真是阿奴,阿翁,您的眼睛是怎么啦?” “阿奴回来了,好啊,但是阿翁看不清你了,从去年开始,阿翁的眼睛里,总是像有层水雾,慢慢变的,愈发看不清东西了。” 族长伸出了手,摸了摸王阿奴的脸:阿奴,你说话的声音也变了,个子现在也长高了吧?” “大爷爷,阿奴模样大变化,个子比我还高呢”,王铁牛在边上插嘴:“就是人太瘦了,麻杆似的,估计吃不消我一拳”。 “胡说八道”,族长训斥完王铁牛,对着王阿奴说:“阿奴,这几年在外,没少吃苦吧?不行的话,就回来,几年前分给你家的地啊,还留着呢,现在虽然别人在种,但是你回来了,我让他立马还给你。” 这句话,王阿奴并没有听明白其他的意思。 “阿翁,我好着呢,这几年一直在外学医,现在是郎中,先给您老瞧瞧病,看看您老的眼睛是咋的啦。” 王阿奴先是开始把脉,然后翻开族长的眼皮,自信而笃定的说:阿翁,您老这眼睛啊,没的大事,应该能治好的。 “真的吗?” “真的,您放心,这个其实就是您老岁数大了,淤血堆积,把淤血放出来就好了。” 王阿奴拿出随身带着的包袱,他在里面备了一套银针。 “阿翁,你把眼睛闭上,我给您老针一下,我叫您老睁开眼睛,您再睁开啊,我不叫睁,您老可千万别睁。” “好好好,我听阿奴的。” 王阿奴拿出银针,对准族长眼睛的周边,轻轻的扎了下去,并不停的转动。 过了一会儿,他拔出银针,说道:“阿翁,您老的眼睛可以睁开啦”。 “咦,好像真的比以前清爽了不少,阿奴真是个好孩子,咦,你怎么长这么高啦?” “阿翁,我都快十八岁了,再不长高,那就是矮坨坨了?往后啊,每天早上起来后,你打一盆热水,放在眼睛的下方,用热气熏一会,时间不用太长,这样眼睛会越来越好,以后就不会看不清了。” “好好好,阿奴叫我怎么样,我就怎么样。赶紧备饭,弄几个好菜,阿奴今晚在我家吃饭。” “不了,我要回去了,看看阿叔他们,明天我再来帮您针一次。” “阿奴,别回去了”,王铁牛又在边上插嘴。 “怎么能不回去呢?我要看看阿叔和海棠的。” “你家里没人了”。 “没人?去哪了?” “今年年头上,海棠就已经成亲了,嫁到外面的庄子去了。” 海棠成亲了?听到这个消息,王阿奴很是吃惊,但是想想三年多不见,海棠也十六岁了,该成亲了。 但是这么大的事情,阿叔怎么不去和自己说一声? 第五十一章 物是人非 王玖族长接了话头:“阿奴,我和你说吧,你走了之后,张富贵那厮,还是不善罢甘休,虽然说到庄上来闹事,他是不敢了,但是怕他不小心来阴的。总是要防着他,也不是一回事,我就和你阿叔商量,出面做的媒,将她许配了东边三十多里的李家,他们和我们王家,是多少代的老亲了,知根知底,本分的良家子。” 王铁牛愤愤的说:“妈的,海棠成亲的时候,张富贵还想带人来闹事,想不到人家顾家,也就是你姐夫的七叔,在朝廷做武将,事先就听说这厮,防着呢。” “成亲那天,张富贵一伙人,刚跳出来,我们还没动手,李家齐刷刷的十几条汉子涌了出来,直接把那狗东西架到一边,等迎亲的队伍走后,拿出了一个敕令,说是奉命抓捕要犯,就在路上,张富贵的腿都被打折了。” “那张富贵就不想着报仇?” “报仇?他敢找朝廷的官兵报仇?活腻歪了吧。县衙后来也派人来调查,知道打人的是官兵后,根本不敢再多问,那帮狗腿子一看张富贵都这怂样了,自然也翻不起什么大浪来。” 王阿奴想起了李五蛋的那句话,看来事实真是如此,张富贵的腿,真是被打折了。 不晓得李五蛋有没有到军营了。 “阿翁,那我阿叔人呢?” “他走了。” “走了?” “你走后不久,你婶婶和你阿叔,不晓得为了什么事,大吵一架,她就带狗蛋回娘家了,再也没回来过。海棠成亲后,你阿叔一个人住,夜里睡觉的时候,走了水,没能逃的出来。” 听到这句话,王阿奴顿时感觉天旋地转,眼冒金星,差点一个跟头栽到地上。 “什么时候的事?” “就几个月前,麦收的时候。” “那怎么没人通知我啊?” “除了初九,谁都不知道你在哪。我也问过他,他都没说。” 族长不顾自己眼睛不好,亲自带着他,到了阿叔的坟前。 阿叔的坟茔,只是一个凸起的小土包,除了上面已经枯黄了的草,其他什么都没有。 “你阿叔没有儿子,所以就没办法插孝棒”。 想到阿叔就这么孤零零的躺在这里,想起阿叔十几年的养育之恩,王阿奴的眼泪“刷”的流了下来。 王铁牛递给他一把铁锹,“阿奴,你应该给叔圆个坟头,他晓得你现在过的还行,也会高兴的。” 圆好坟头之后,在阿叔的坟前,王阿奴恭恭敬敬的磕了三个响头。 回到自家的房子,屋子里是空空如野,角落里结满了蜘蛛网。 “家里的东西,能搬的,你婶娘都搬走了,按理说,应该给你留一些,但是阿翁说她一个妇道人家,回娘家去,如果两手空空,也是受尽白眼,我们就没有阻拦”,王铁牛对王阿奴解释道。 “这是应该的。” “但是她走之前,想把当初分给你们的田土卖了,阿翁没同意。现在那田土,是族里面在种,你回来了,这季庄稼收了,就还给你。” 自家的房子肯定没法住了,当天夜里,他就住在了族长家。 庄上那些童年的小伙伴听说他回来了,纷纷跑过来吹牛聊天,打听他这些年在外混的怎么样。 王阿奴暗自感谢师娘的提醒,事先准备了糕点分给这些童年的玩伴。 晚上睡觉的时候,他是越想越不对劲,根据阿叔所说,那以他的身手,就算是失火,也完全可以从从容容的跑出来。 是不是自己出去了,海棠也成亲了,阿叔觉得自己任务全部完成了,所以选择用死来保守秘密? 王阿奴找不到答案,而且阿叔这一走,他的身世,恐怕永远都搞不清了。 第二天清晨,在给族长又针灸了一次之后,不顾族长和村上人的再三挽留,说要去找海棠妹妹。 虽然有地址,但还是经过好一番打听,才找到。 叩门之后,一个粗壮的青年打开了大门,问:“你找谁?” “我找海棠,他是我妹妹。” “阿哥。”听到声音,屋子里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女人跑了出来,真是海棠,她变胖了一些,脸色更红润了。 “当家的,这就是我经常和你说起的阿哥。” “原来你就是阿奴啊,海棠天天都在念叨你,我是你妹夫,叫李满仓。”青年发出爽朗的笑声,顺便拍了拍一下王阿奴的肩膀,真是力大无比,被拍的那一瞬间,王阿奴顿时感觉,自己的骨头都要被他拍碎了。 再仔细看看这个妹夫,长的比自己还要老成一些。 “阿哥,这几年你去哪了?没有一点音讯,无论我怎么问阿爹,他就是不说。” 王阿奴大概说了一下情况,都是挑好的说,那些他被人贩子骗去的这类事情,那是断然不会说的,怕吓着海棠。 “妹妹,我回过咱的庄子了,阿翁他们告诉了我,阿叔的事情。” 听到这句话,海棠的眼泪,顿时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我的好海棠哎,你看大舅哥第一次到咱家里来,讲讲好的事,别哭,你一哭,他还以为我欺负你呢。”李满仓在一旁尽力缓和气氛。 但是海棠还是在不停的流泪。 “你们兄妹两先聊,我去捉只鸡。” 等到李满仓走到了外面,王阿奴问道:“海棠,妹夫对你好吗?” “好,他们全家对我都好。别看你妹夫五大三粗的,心思却很细腻,我没有娘家撑腰,他不仅没有看不起我,反而对我更加多了些体贴。” 听她这么一说,王阿奴感觉放心多了:“那就好。” “阿哥,你这次回来,就别再出去了,把家里的旧房子修修,我们家还有点银子,凑一凑,给你娶个媳妇,这样和我,也有个照应。” “海棠说的对,就别走了。”妹夫已经把鸡捉了回来,在旁边搭腔。 “不了,呆几天我就要走,我现在是医师,很多人还等我去看病呢,现在既然人已经找到了,以后我们常来常往就行。” 在海棠家,他足足住了三天,对于阿叔,他的内心有很多疑问,想问海棠,但是每次只要提到阿叔,海棠就哭,他只好闭嘴。 毕竟海棠有孕在身,总是哭的话,会伤了胎气。 告辞的时候,他把师父和师娘给的十两银子,全部悄悄放在了床头。 第五十二章 皇上 怀着极其复杂的心情,王阿奴又回到了谷阳。 当得知他阿叔已经不在了的消息,韩掌柜坐在那,哀声叹气,师娘则是不停的抹眼泪,念叨王初九是个好人。 生辰八字这些关键的细节,自然是没有办法知道了,不过师娘还是决定,让自己的侄女过来,和王阿奴见上一面。 她托人带信给五弟,让他们把女儿送过来。 和王阿奴两个人先见见面,在一起吃顿饭,了解了解。 信是上午托人带出去的,不久,店里面正是繁忙的时候。店门口突然进来一个人,韩掌柜看到他是生面孔,便站起来,问他有什么事。 正在抓药的王阿奴听到声音,不禁也抬头看了一眼,这个人,和原来负责接送自己为曹髦看病的那两名壮汉,打扮是一模一样。 他心里泛起一阵狐疑:难道曹髦回来了?所以又派人接自己过去看病? 他的猜测,很快就有了答案。 只见那个人走到韩掌柜面前,彬彬有礼的问道:“劳驾,我找王神医,请问哪位是。” 他说的是标准的雅言,不是谷阳的方言。 韩掌柜听他说的不是本地话,不禁多看了他两眼,同时对着柜台里面叫道:“阿奴,有人找。” 那个人顺着韩掌柜眼光的方向,立即主动向柜台走了过来,对着王阿奴说道:“王神医你好,鄙人姓林,单名一个敦字,我家主公让我来请你。” “主公”两个字一说出口,王阿奴的心里,就已经大概有数了。 长这么大,他所认识的人里面,被称为“主公”的,就只有一个。 但是,王阿奴还是问了一句“您的主公贵姓?” 这个自称叫林敦的人,看见韩掌柜的眼睛,有意无意的往这边看,于是稍微压低了一点声音,简短的说道:“我家主公,姓曹”。 哦,果然是他。 但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几年前差点被人贩子拐卖的经历,让王阿奴的潜意识里,凡事都多留个心眼:“那你可有什么凭证?” 林敦从怀里掏出一块腰牌,上面有几个字,王阿奴仔细一看:武卫营。 这个牌子,王阿奴是第一次见到,但是“武卫营”这三个字,他倒是听县里的衙役头领高大壮说过,知道它的份量非同寻常。 “林大人,那麻烦您稍微等一下,我要同师父讲一声”。 王阿奴走到韩掌柜跟前:“师父,我要出趟诊”。 这个的时候韩掌柜,对林敦的身份,应该也有所感觉了,点了点头,代表他是同意了,还特意问林敦:“以前来接阿奴去诊治的人,不是你哎。” 林敦赔笑着说:“是的呢,他们最近刚好有事,所以我就来了。” 说罢,拿出一锭银子,客客气气的说道:“掌柜的,这是诊费,我们尽量早些把王神医送回来”。 韩掌柜以为他们嘴里的尽量早些,最多就是晚上回来,也没当回事。 出了门,王阿奴发现,来接自己的人和车,比以前更有排场了。 以前只有两个人,一个驾车,一个骑马,现在除了林敦这名车夫,还有两个青年人,各自骑着一匹马,在马车前面开道。 还没走出多远,王阿奴就发现情况不对劲。 这些人去的方向,和以前的完全不一样。 “哎哎哎,停下停下”,王阿奴叫住了林敦。 马车停在了路边。 王阿奴略带不安的问道:“林大人,你们这是带我去哪啊?记得以前,走的不是这条道啊”。 林敦听了,笑了一下:“王神医,我知道你说的是什么地方。那儿是我们主公的潜邸,我们今天要去的地方,是行宫。放心,我们不会哄骗你的,因为没有任何必要”。 最后一句话,虽然听起来有点伤人,但是仔细想想,也确实有道理。 要是真诈骗的话,谁会跑这么远,还摆这么大排场? 何况林敦说的什么潜邸和行宫,王阿奴也不太明白是什么意思,但是继续追问下去,感觉自己似乎什么都不懂的一样,有点难为情。 于是他便不再说话。 没多久,马车听了下来,林敦掀开车帘:“王神医,到了。” 王阿奴下车一看,眼前也是一座青砖青瓦的院子,和以前见过的那种,风格上差不多。 这应该就是林敦说的那个什么行宫了。 这时,有个人从院子里迎了出来。 王阿奴一下子就看出来,这个人不是那种寻常的管家,而是一名太监。 只见他朝着林敦问道:“来的路上,规矩都已经教给他了吗?” 林敦扭头朝着两名骑马的人,意味深长的瞥了一眼,正过脸来回答道:“赶时间,还没来得及,准备到这再教”。 那名太监便不再多说什么,对王阿奴说:“这位神医,请跟我来。” 这时,院子里面有一名侍女快步走了出来,小声说道:“皇上让神医立刻就进去”。 皇上?王阿奴心里惊呆了。 今天要见的人,是皇上?那个比自己岁数还小一点的年轻人,当了皇上了? 原先知道他是皇亲国戚,心里的距离感会有,不过并没有过于紧张。 但是听说自己将要见到的这个人,已经成为了皇帝,王阿奴的心态立刻就变了,顿时感觉腿都有点发软,站都站不稳当。 那名太监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还在快速的说道:“郎中,见了皇上,要先磕头,说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此外,犯忌讳的话不要说。” “什么叫犯忌讳的话?” “就是皇上听了不高兴的话”。 院子并不是太大,他们只说了几句话,人就已经到了房屋门口。 王阿奴准备站在门口,缓缓精神再进去,但是侍女已经推开了房屋的大门,留给他调整的时间已经没有了。 王阿奴正了正神,深呼吸一口气,迈步走了进去。 他看到了曹髦,不,现在叫皇上了。 皇上正在专心致志的看书。 虽然曹髦和皇帝是同一个人,但是对王阿奴来说,此时的感觉,与以前已经完全不同了,不由得就紧张起来。 他觉得一种强烈的压迫感迎面而来。 这就是所谓的气场吧。 太监刚刚的交代,他自然还是记得的,于是跪了下来,大声说道:“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听到声音,曹髦放下了手中的书,扭头看到王阿奴这不伦不类的跪拜,脸上露出了笑容,手一抬,说:平身。 王阿奴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平身,依旧在那里不敢动。 曹髦笑的是更加欢畅了:“平身的意思,就是起来,你赶紧起来。” 王阿奴讪讪的站在那儿。 “我为皇上把脉。” “不着急,你先坐下来歇一歇,让我把这本书看完。” 王阿奴哪敢坐呢? 毕竟面前这个人,是皇帝啊。 “神医,皇上吩咐你坐呢。”一名太监,搬了一把凳子到王阿奴身边。 王阿奴这才坐下。 等待的时间其实不长,但是王阿奴觉得,每一秒都太过漫长。 好在没一会,皇上就把书放到了旁边,对王阿奴说道:“先生,寡人原先的情况,你是晓得的,是吃不下,经过先生的诊治,好多了,现在的问题是睡不着,哪怕有时好不容易睡着了,没一会又醒了”。 王阿奴给他把了一下脉,说:“皇上,咱们要不针灸一下?” “可以,你是医师,都听你的”。 王阿奴刚刚扎了几针,林敦进来了,对王阿奴说到:“神医,有急事要禀报陛下,劳烦您回避一下”。 皇帝听了,说:“不用,他是治病的医师,没事的”。 只见林敦走到曹髦的身边,俯下身子,在他的耳边,轻轻的说了几句话。 曹髦脸色一变,说:“让他赶紧进来。” 林敦出去的时候,曹髦挥了挥手,屋子里其他几名太监和侍女,也都训练有素的退出了这个房间。 王阿奴看到这个情况,也准备往外走,曹髦叫住了他:“你不用,这些事情你也不懂,继续扎针。” 这时,林敦带着一个灰头土脸的军士进来了。 “皇上,臣有要事禀报。” “什么事?说。” 那个军士,看了一眼正在给曹髦扎针的王阿奴。 只听曹髦说道:“他是朕熟识多年的医师,有话,你但说无妨” “皇上,舞阳侯出事了。” “什么事?” 王阿奴看到,皇帝的双手瞬间都攥成了拳头,而且明显感觉到,他身上的肌肉也绷紧了。 “他死了。” 听到这句话,不顾身上还插着针,曹髦“刷”的站了起来:“死了?这个消息确切吗?” “禀皇上,消息绝对可靠,臣亲眼看见的”。 “去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突然人就没了?” “舞阳侯眼睛刚隔了瘤子,还没好,没想到文钦的儿子深夜带兵突袭中军大帐,舞阳侯惊吓过度,眼珠子都掉了出来,没几天人就不行了。”。 “他的尸首现在在哪?” “许昌。” “司马昭现在在哪?” “也在许昌。” 曹髦不再说话,王阿奴赶紧问:“皇上,还用继续扎针吗?” “不用了。” 曹髦站起来之后,一直在屋子里不停的踱步,就这么走了好一会,他对那个军士说道:“你辛苦了,先去歇歇。” 曹髦先是指着林敦,然后指了指自己的书桌:“拟旨”。 林敦立刻走向了书桌,同时对王阿奴说:“这位医师,请过来帮我研墨”。 王阿奴用请示的眼神看了一眼曹髦,意思是自己做这事适不适合? 曹髦点了点头。 看到他们已经准备好了,曹髦有条不紊的对林敦说道:我说个大概,你来组织文字,三点, 一是对司马师的死表示哀悼,司马师为了朝廷,鞠躬尽瘁,让有关衙门一定要组织好追悼的系列活动,规格一定要高,能有多高就有多高; 二是司马昭此次跟随司马师一起出征,本来就很辛苦,加上哥哥突然去世,他的心里,应该也承受很大的打击,让他就留在许昌,好好休养一段时间,不必立刻回京; 三是主帅突然去世,军中不可一日无主,司马师帐下的数十万人马,由在军中的尚书傅嘏统领,着他先行将军队全部带回京城。” “皇上,恕微臣冒昧,傅尚书可靠否?” 只见曹髦深深的叹了口气:“寡人也不知道,不过在许昌的那些人里,除了他,还能相信谁呢?只有希望他没忘记自己是大魏臣子的身份吧。” 没一会的功夫,林敦就拟好了圣旨。 曹髦看了一下,说道:“可以,立刻着快马发往许昌。你去收拾一下,要快,我们即刻就回京。” 林敦出去之后,曹髦对王阿奴说:“先生,我们要走了,这边的人会安排你回去。” 到了仁医堂,内心充满好奇的韩掌柜赶紧过来问:“阿奴,还是以前那个人?” 王阿奴说,是的。 他没敢告诉师父的是,这个人已经不同以往了,人家现在已经是皇帝。 他真怕韩掌柜听了这些,吓出点问题。 第五十三章 进京 一个多月之后的一个晚上,师娘提醒他,明天要好好打扮打扮,说自己的五弟一家要来。 王阿奴知道,自己将开始第一次相亲。 当天晚上,他的心情还有些激动,不晓得明天这个人,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第二天一早,王阿奴刚准备打开店门,师娘和师父让他慢着,他们夫妻两先是仔细检查了王阿奴的穿着打扮,感觉还可以,才同意他下了门板。 自从有了神医的名头,店里的人是越来越多,韩掌柜也想再招一个帮工,但是和王阿奴商量后觉得,没必要。 人家来,本来就是本着王神医的名头来的,就算增加人手,那些病患也信不过。 王阿奴依旧像往常一样忙碌,突然听到师父朝楼上叫道:“哎呀,家里的,赶紧下来,五弟和弟妹来了”。 王阿奴抬头一看,门口站着一男一女,之前来过,他有点印象的,这是师父的众多舅哥之一。 师娘从楼上下来,看到只有他们夫妻两个人,也顾不上打招呼,直接问道:“丫头人呢?没来?” “看屋子里人多,丫头不好意思进来。” “这丫头”,师娘一边说着,一边走出了门。 始终没看到人进来,王阿奴继续在柜台里称药。 好不容易忙到没有人了,师父吩咐道:“阿奴,赶紧上门板。” “师父,这才中午啊,下午不开门了?” “不开了,家里面有事。” 等到王阿奴上好门板,师父带着他走到了后院的房间,进了房间才发现,师娘的五弟和弟媳妇,以及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正坐在那,看到韩掌柜和王阿奴进来,这个小女孩站了起来。 “阿奴阿奴,这就是我的侄女,秀蓉”,师娘忙不迭的介绍。“秀蓉,这就是我给你说的王阿奴。” 嵇维维。王阿奴脱口而出,残存的记忆中,些许片段被激发,这不是他的同桌么,尤其是那双眼睛,水汪汪的,简直一模一样的。 可是那个小女孩一脸茫然,扭头到处看,以为王阿奴叫的是别人。 可四下里看了一圈,除了自己和姑姑家里人,并没有一个外人。 师娘笑到:“阿奴,你叫人家啥啊,嵇什么?人家嵇家是高门大族,我们可是小家小户。她叫周秀蓉,这名字还是你师父当时给起的,文绉绉的,当时我给起的名字叫盼弟,不比这个什么秀蓉好听多了。” 周秀蓉的脸上,泛起了两朵红晕,轻轻的噌道:姑姑。 这羞涩的神态,像极了嵇维维。 “哎呀,我这个侄女啊,就是害羞,遇到生人还脸红,不像我家那个翠花,没有女娃的样,疯子一样的。” 听了师娘的话,周秀蓉的脸,变的是更红了,眼睛则偷偷的盯着王阿奴看。 这绝对就是嵇维维,无论是长相还是神态,三百六十度无死角重合。 带着这个疑问,中午吃饭的时候,王阿奴还是有点心不在焉,这个周秀蓉真的不是嵇维维吗? 送走师娘五弟的全家后,师父师娘又一起来到了楼下。 “阿奴,我五弟他们全家对你很满意,原来师娘还有点担心秀蓉这丫头,没想到,她对你,更是非常满意,你自己有什么想法,和师父师娘说说。” 王阿奴还在考虑这件事:世上怎么会有如此相似之人? 师娘的话,让他醒悟过来,自己快十八岁了,这个年龄,的确该成家了,况且周秀蓉各方面条件也很不错。 主要是看起来性格比较好,都说侄女的性格随姑姑,刚开始的时候,他还真有点担心,以为性格像师娘,那以后自己可就要拥有和师父一样的家庭地位了。 但是就一天的接触下来看,周秀蓉的性格和师娘以及那个翠花的性格完全不同,非要说像,和海棠妹妹倒是有点像的。 于是朝师父师娘行了个礼:“阿奴已经没有长辈了,婚姻大事,一切都劳烦师父和师娘做主。” 师娘最喜欢做主,一听王阿奴的这句话,笑的是乐开了怀:“好孩子,那这事,师娘就替你操办。以后是一家人了,就不许叫师父师娘了,要叫姑父和姑姑。” “当家的,这几天你就去趟我五弟家,过年前把亲定了,再商议个好日子,明年上半年,正式成亲。” 师娘真是说到做到,对操办王阿奴定亲的事上,比当初自己两个女儿定亲还积极。 日子选好了,腊月十九正式定亲,象征长长久久。 快到腊月的时候,周秀蓉到城里置办东西,顺便到了仁医堂。 看到坐在自己面前的周秀蓉,王阿奴决定再问一次:“你真不是嵇维维吗?你还得我们是同桌吗?” 周秀蓉的脸上,充满了迷茫:王相公,你说的什么嵇维维,什么同桌,这些话,我听不懂呢。 “噢,我就是随口问问”。王阿奴心里疑问还是没有解开。 难道嵇维维和自己同步穿越了?所以才能相遇在一千多年前? 第二天下午的时候,县令突然急冲冲的跑进来了,人还没进门,就听到了他上气不接下气的声音:王神医、王神医。 以前的那个县令,因为治疗瘟病有功,被提拔了。 这个县令是去年新来的,姓卫,他自己和家里人,也找王阿奴把过脉开过药。 卫县令对王阿奴的称谓,不固定,有时直呼王医师,有时则是王神医。 不过以前,一直都是让衙役过来,叫王阿奴过去,亲自上门,这还是第一次。 这次没进门就叫王神医,而且还亲自来,应该是有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果然,进了门之后,卫县令也顾不上什么仪态了,着急忙慌的说到:“宫里来人了,说皇上最近这段时间,寝食愈发不安,无论御医怎么诊治,都没有办法,太后和大将军都很着急。听说皇上在潜邸的时候,一直都是王神医你给诊治的,效果好,召你立刻进京,替皇上把脉诊治。” 韩掌柜听到卫县令嘴里蹦出来的“皇上、太后和大将军”这些名词,吓了有一大跳,脑子有点乱,说出了一句不合时宜的话:“堂尊,要去多久啊?咱们仁医堂人手少,就我和他两个人,店里可离不开他啊。” “我哪知道去多久啊?”卫县令听了韩掌柜的话,不耐烦的说道:“能伺候皇上,这是天大的荣耀,你这药房开不开,有什么要紧的?” 韩掌柜自然不敢和县令顶嘴,畏畏缩缩的又抛出了一个理由:“可是下个月的十九,他还要定亲呢。” 卫县令见他一直在旁边絮叨个不停,是真来火了:“我说掌柜的,你的心里还有没有点数?喋喋不休,鸡毛蒜皮,讲了一大堆,天下能有什么事,能比伺候皇上还重要?定亲?人反正已经定好了,什么时候举行仪式,早几天晚几天,又有什么大碍?早日去早日回,可能都耽误不了定亲。” 韩掌柜被卫县令劈头盖脸一顿训斥,是屁都不敢再放一个。 既然已经把话说到这样了,别说不去,就是晚去也肯定不行了。 何况,听到曹髦身体不好的消息,王阿奴的心里,的确也想去,几年不见了,心里还是有点挂念。 “好,堂尊,那我们何时动身?” “这事哪能拖?自然是越快越好,宫里的人,正在县衙等着呢,最迟明天一早就得走。” 卫县令走了之后,韩掌柜过来问道:“阿奴,你认识皇上?怎么认识的?” 王阿奴告诉他,以前那个让自己瞧病的年轻人,现在是皇上了。 韩掌柜听了,果然是吓的站都站不稳了,一屁股坐在凳子上,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师娘也被这句话,吓的不轻,是不停的用右手拍着胸口。 大家都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师娘小心翼翼的问道:“阿奴,那你和我们家海棠,这亲还定吗?” 王阿奴顿时明白了,师娘这是怕自己攀上了高枝,看不上她的侄女了。 于是规规矩矩的回答道:“师娘,我就是个医师,我的这些本领,都是师父教的。我说过,婚姻大事,但凭师父师娘作主。” 师娘听到这句话,感动的眼泪顿时就下来了,不停的念叨:“真是个好孩子。” 然后对韩掌柜说:“当家的,你明天去五弟家,把情况和他说清楚,就说阿奴有急事要进京,定亲时间推迟。” 晚上,王阿奴在收拾东西的时候,师父和师娘又一起下来了,王阿奴连忙站起来。 “阿奴,京城里的事,咱们小老百姓,也不懂,只知道那边都是些有权有势有钱的人,到了京城,咱就是个瞧病的郎中,其余的事,只带耳朵不带嘴,早去早回。” 王阿奴点了点头。 第五十四章 熟悉的房子 第二天凌晨,星星还挂在空中,外面还是朦朦胧胧的一片,卫县令就又亲自来敲门了:“王神医,王神医,你准备好了吗?好出发了。” 师父和师娘听到声响,从楼上走了下来。 王阿奴打开店门,只见县令的身后,还跟着三个人,全部都是精壮的汉子,其中一个,看来是他们的首领,和县令并列站在门前。 其余的两个人,则站的稍微远了一些,他们分别牵着一匹马。 再远一点,还有县衙的两个衙役,在看着一辆马车。 “王神医,这位是京城来的申将军”,县令向王阿奴介绍那个首领模样的人。 还没等王阿奴行礼,这个申将军立刻问道:“王神医,时间紧急,我们马上就得走,请问你会不会骑马?” 王阿奴说:“不会。” “好”,他对着那两名衙役挥了挥手,他们牵着马车走了过来:“先生请上车。” 王阿奴上车,刚坐定,还没来得及和起来送行的师父师娘打招呼,这个申将军,立刻勒紧手中的缰绳,随着“吁”的一声,他亲自驾着马车开始出发。 其余那两个人,则骑马,一个在前面,一个则紧随其后。 这一路上,除了必要的休息,其余时间,到了驿站,都是换马不换人,朝着京城飞奔而去。 看他们这样,王阿奴的内心也有些紧张:皇帝这是怎么了?为何赶路赶的如此紧急? 但是他知道这些人的性格,就算问了,他们也不会说什么的,问等于了白问,于是就没问他们。 紧赶慢赶,还用了足足五天的时间,才到了京城。 在王阿奴的记忆中,这还是他第一次进京城,平整的马路,高大的房屋,熙熙攘攘的人群,和谷阳县城,是完全不一样的。 一切都是那么的新鲜,他新奇而贪婪的看着眼前的一切。 突然间,路边有一个院子出现在眼前,他愣住了,这个院子,和自己梦境中的那个院子,简直是一模一样。 刚准备定睛细看,马车飞驰而过,直接就驶向了皇宫。 尽管路上拼命在赶时间,但是到了皇宫,他却并没有立刻被引见去给皇上诊治,而是被几名宦官引入了偏房。 入宫的第一课,是这几名宦官中的一位,给他讲宫里的规矩。 宫里的规矩真是太大了。 包括走路时是什么姿势,什么时候要下跪,什么时候该站起来,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 尤其还特地强调,把脉结束退出时,不要扭头就走,一定要一步一步往后退,退到门口,等到皇上看不见自己了,才能转身。 一句话,不能让皇帝看见自己的屁股,否则就是失礼。 等到确定王阿奴熟练这些规矩了,宦官才引着他去见皇上。 在宦官的引导下,一路步行,来到了一个宫殿,上面有三个字:景阳宫。 “皇上,王神医到了。”那名宦官在宫门口禀报。 “进来吧。” 等到许可之后,那名宦官领着王阿奴进入了里面。 王阿奴原以为,这么冷的天,皇帝住的地方,肯定加热措施保障到位,宫里面应该温暖如春。 但是他的猜想不对,宫里面的温度,的确比外面略微高一些,但也有限,还是很冷。 此刻的皇帝,披着一件衣服,正躺坐在一张宽大的椅子上看书。 看到王阿奴进来,他在侍女的搀扶下,站了起来。 一年多不见,皇帝还是那么瘦,但明显是长高了一截,已经有大人的模样了,嘴唇周边,甚至有了一圈淡淡的绒毛。但是仔细看,他的脸上还是稚气未脱,。 而且面色很是苍白。 “先生,你来了?” 听到皇帝问话,王阿奴想起了宦官们教导的规矩,立刻拜倒在地:“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皇帝右手轻轻一抬,微微苦笑了一下:“起来吧,本不想劳驾先生,不过是随口一提而已,奴婢们就已经自作主张。大几百里路下来,先生也是风尘仆仆,都没让你歇歇两天,有劳了。” “皇上言重了,我这就给皇上把脉。”看到皇帝的精气神还可以,王阿奴的心,也稍微有些放了下来。 “不着急,休息休息,我们先说说话,待会再把脉”。只见皇帝脸上惨淡一笑:“先生,上一次见面,还是一年多前吧?” “是的,皇上。” “你们出去吧”。皇帝吩咐宫里的其他人。 侍女们纷纷退出了出去,只有一位宦官,嘴里说着“诺”,但是脚步却没有移动分毫。 皇帝抬起头,狠狠的盯着他。 那名宦官,看到皇帝脸色的很不好看,这才蹑手蹑脚的退了出去。 两人正准备继续谈话,那名才退出去的宦官,又进来了,皇帝刚准备发火,却听到他禀报:“皇上,司马望大人觐见。” 皇帝听了司马望这个名字,顿时喜笑颜开:“快快让他进来”。 只见一个五十来岁的男人,阔步走了进来,跪倒在地:微臣司马望,觐见陛下,祝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快快起来,寡人不是特意有过交代,你过来,无需行礼的嘛。爱卿,今天这么着急过来,是前天书里的问题,有答案了吗?” “不是的,微臣今天过来,是特地向陛下辞行的。” “辞行?”皇帝的表情很是惊讶:“爱卿,你这是要去哪啊?” “朝廷已经任命微臣为征西将军,即刻就要去雍州,明天一早就要走。” “非去不可吗?” “蜀国犯边,前方战事紧急,不去不行。” 一旁的王阿奴,看到皇帝的脸色,瞬间变的很凝重,似乎有很多不甘,但又无可奈何,语气中满是无奈:“好,既然非去不可,那就去吧。爱卿,你去了雍州之后,务必好好保重身体。寡人等你早日回来,届时,寡人将亲自出城迎接你。” 这句话,让跪在地上的司马望也明显动容,重重的磕了一个响头:“陛下,看您最近身体大幅好转,微臣也放心了,您也务必注意龙体。微臣告退。” “爱卿,你等一下”。 第五十五章 太后驾到 司马望停下了脚步:“陛下有何吩咐?” 只见皇帝起身,走到司马望的旁边,解下了自己身上的披风,披在了司马望的身上:“爱卿,雍凉那边,天气寒冷,也没什么东西送给你,这件披风,寡人觉得还算暖和,你带上,留着御寒吧。” 司马望顿时嚎啕大哭,跪了下来:“陛下,微臣何德何能,受陛下如此看重,微臣实在是无以为报。” 皇帝没有说话,将司马望搀扶了起来,并亲自把他送到了景阳宫的门口,愣愣的看着司马望远去的身影,王阿奴看到,他的眼睛里,满是翻涌的泪水。 “陛下,外面风大,小心着凉,要不把门关起来?” 曹髦没有应答,只是轻声的念叨:“在家族和寡人之间,他也是两难啊。” 进宫以后,白天,王阿奴都得在宫里,皇帝让他就在宫里煎药。 晚上则不行,必须要出宫。 白天,皇帝在召见官员的时候,也不避着他。 眼看离腊月十九没有几天了,王阿奴的心里很着急,答应和人家周秀蓉定亲的,但看现在这个情况,根本就走不了。 这样的事情,又不能和皇上提。 腊月十六的时候,皇帝突然和王阿奴说道:“先生,没有特殊情况的话,就在这,陪寡人过个年吧” 皇帝说话,听起来是商量,但哪还有拒绝的理由。 王阿奴连忙表示,没问题。 “先生,那你写封信回去,让你师父他们放心。” 按照皇帝的要求,王阿奴写了一封信,他知道,他的这封信,一定会被很多人看见,于是只是很简单的写了几句,而且语气很生硬,告诉师父师娘,自己过年前回不去了,过年后什么时候能回去,也不知道。 皇帝让人在送信的时候,给韩掌柜夫妻附带送了五两金子。 五两金子,约等于四十两银子,对当时的普通家庭来说,足够三年的生活开支了。 但是王阿奴不知道这件事。 师父和师娘也在等他回来,但是等到的却只有一封信和五两金子。 五两金子让他们很高兴,说明王阿奴的水平得到皇帝认可了,要不皇帝也不会赏金子。 但是信的内容,让他们很失落。 打开信之后,师娘让韩掌柜逐字逐句念给他听,信里那干巴巴的语气,让师娘的内心更加的失落,因为这封信里,关于周秀蓉,王阿奴是一个字都没提。 “看来阿奴到了京城,真的是变心了。” “为什么这么说?” “你看这信写的,多生分,定亲这么大的事,他楞是连提都没提。” “我看阿奴是聪明,京城里面乱的很,他在皇上身边,难免会得罪人。” “得罪人?他一个瞧病的医师,能得罪什么人啊?” “你晓得什么啊?”韩掌柜难得神气一回,“宫里那么多太医,开的方子都没用,阿奴的方子却有用,这说明什么?” “说明什么?” “说明那些太医是草包呗,水平不行,你说这些太医,在心里能不记恨阿奴嘛。” “那怎么办?” “怕啥?阿奴有皇帝撑腰,他们不敢怎么样的,谁敢让皇帝不高兴啊,小心灭他的族”。 “灭族?” “是啊,皇帝,还不是想干啥就干啥。这些人不敢对阿奴怎么样,但是假如知道阿奴和谁关系好,他们也许会找这些人的麻烦。” “妈呀,这么吓人?那会不会找到我们头上?”师娘被韩掌柜吓住了,胆战心惊的问道。 “不会,所以阿奴的信这么写是对的,这封信就算万一被坏人看到了,人家看他语气这么生分,以为他和我们关系不好呢,当然不会找我们麻烦啦。” “那就好,那就好,阿奴真是用心了。” “哼”,韩掌柜骄傲的哼了一声,然后不满的说道:“翠花当初真是瞎了眼,这么好的人不要,非要找那个屠夫家的,真是有福不会享。” 说到家长里短这些事,师娘就不怕韩掌柜了,开展了连珠炮的反击:“事情已经这样了,能怎么办?马上就要过年了,新年头月,翠花她们回来的时候,你给我闭上你的臭嘴。否则要你好看。” “闭就闭,又不是没闭过。” 腊月二十九,到了傍晚的时候,王阿奴收拾好东西,准备出宫。 每天都是这个时候出去,到住宿的地方吃饭。 在皇宫里,他是不允许吃饭的,但是皇帝每天会让人给他端一点糕点过来。 当他告辞的时候,皇帝叫住了他:“先生,今天不要着急回去,快过年了,留下来,陪寡人吃顿饭。” 说是吃饭,真的就是吃饭,一顿饭下来,两个人,愣是没有说任何一句话。 在回去的路上,王阿奴觉得,这些天看下来,做皇上的感觉就是两个字:孤独。 比自己岁数还小那么一点点的皇上,几乎没有人,会和他推心置腹的说上一句话。 那些宫里的仆人,无论皇帝说什么,他们似乎永远只会说:诺。 那些被召见的官员,要么几乎不说话,要么就是滔滔不绝的说一些正确的废话。 曹髦无论想做什么事了,基本做不成,因为大多数时候,总是有人跳出来,说这也不行,那也不对。 他唯一能掌控的,就是和为数不多的几个人聊聊天,最近还少了一个。 他就是前阵子过来辞行的司马望,去前线了。 最令人感觉可气的是,当年接皇帝进京的那个张太监,他职位的准确名称叫大长秋,但是王阿奴心里总是叫他死人妖。 这个死人妖,经常奉太后的命令过来,讯问皇帝一天干了什么之类的,然后回去禀告郭太后。 对皇帝缺乏起码的尊重,说话的口气,还总是居高临下似乎他本人不是太监,是太后一样。 每次看到他过来,王阿奴心里总是暗骂:死人妖,拿着鸡毛当令箭。 几天后,刚过正月初五,王阿奴正在埋头煎药,又听到那个又细又尖不男不女的声音:太后驾到。 第五十六章 规矩 听到这个声音,屋子里所有的人,包括皇帝,立刻就跪了下去。 王阿奴看到这个场景,知道自己也不能在这干站着,于是他学着其他人那样,跟着跪了下去。 与其他人不一样的是,他实在憋不住内心的好奇,用眼光偷偷的瞟了瞟门口,想看看太后到底是什么样子。 只见几名太监和侍女,簇拥着一个五十来岁的女人,施施然的走了进来。 在跨过门槛的时候,那个张太监,毕恭毕敬的搀扶着她的右胳膊。 王阿奴心想,这个应该就是郭太后了,气场可真是逼人啊。 郭太后进来后,并没有说话,而是先轻轻踱步,看了一下屋子的四周,随即皱了皱眉头:“起来吧,皇帝,煎药这种事情,大可以交给下人,拿到太医院去做,犯不着在这里做这样的事,弄的满屋子都是一股子药味。” “太后教训的是,只是儿臣闻着这味道,进食香,也睡得踏实。” “哦,哀家就是随口说说,既然皇帝你感觉舒适,那就由着你吧。对了,听说前段时间,司马望过来向你辞行,对于这件事,皇帝怎么看?”郭太后一边说,一边坐了下来。 “儿臣自然是万般舍不得,但是老臣们既然都这么定了,儿臣想,自然也有他们的道理吧。” 郭太后听到皇帝这句话,等于什么都没说,但是从语气中,还是能感觉他有些不满意。 但是她对政治其实并没有太大兴趣,所以也不想在这个话题上过多纠缠,继续说道:“皇帝,我们孤儿寡母,肩膀上却担着天大的干系,很多事情,你还是要多依仗朝中的老臣,不能完全由着自己的性子来。” “太后的教诲,儿臣记下了”。皇帝毕恭毕敬的回答。 “对了,听说这个煎药的年轻人,皇帝在潜邸的时候,就经常是他诊治,现如今,又请到宫里来,他的医术到底如何?比起太医院的那些人,的确要稍强一些吗?” 王阿奴心里暗道不好,这肯定是有人看不惯自己,并且对太后说了,否则,自己这个乡下来的土郎中,太后怎么会知道呢?甚至还知道的如此详细。 皇帝也吃不准太后突然问这句话的意思,只能斟酌着回答:“他呀,就是个乡下的土郎中,当时府里的奴婢,听说他的名气,请来给儿臣把脉的。水平高低与否,儿臣也不好说,但是他开的方子,儿臣感觉比较受用就是了。” “哦,哀家的身子,最近也感觉有所不适,要不让他给哀家瞧瞧?” 王阿奴心里再次暗道不好,这到底是哪个王八蛋,到太后那给自己上眼药水,现在太后嘴上说的是看病,实际上是要考自己了。 “遵命。”皇帝对王阿奴说:“先生,那就劳烦你给太后诊脉。” 郭太后听到皇帝称呼王阿奴叫“先生”,意味深长的看了皇帝一眼。 王阿奴的心里,涌起一阵接着一阵的慌张,他知道自己的把脉,实属半吊子水平。 平时在县里,来看病的人,绝大多数都是头疼脑热拉肚子,基本上不需要把脉,凭经验,就能判断个七七八八,就算遇到特殊情况,有师父把关,一般也没什么问题。 何况自己有个神医的名头加持,说什么,那些病患都会信。 对于皇帝,他知道主要是心病,需要的其实不是药,而是人陪伴,和他说说话,开点安神的药就好,甚至不用开都行。 但是现在皇帝直截了当的要他会太后把脉,实在不知道会不会出什么纰漏。 不过事已至此,伸头也一刀,缩头也一刀,躲也躲不过,只好硬着头皮上了。 他调了调自己的呼吸,努力让自己更平静一些,走到了太后的跟前:“太后,草民想问您一些问题,不知道可否?” “问吧” “太后进食还好吧?” “还好,一切正常。” “就寝如何?” “和以前差不多,我一直睡的不太香,很多年了。” “那您平时有什么不适的感觉吗?” “有啊,就是会觉得精气神不足,容易感觉乏力。” “还有其他的吗?” “没了。” 王阿奴心里暗暗说道:我滴个妈妈,太后说的这叫什么症状啊?除了精力过于充沛的儿童,在大街上随便拉住十个人,可能九个人都会说自己乏力。 但是太后既然已经说,就这些症状,其他没有了,所以他也不能再继续追问下去。 于是只能进行下一个步骤——把脉。 他伸出了右手,刚准备把手搭在太后的手腕处。 “放肆”,那个姓张的太监突然呵斥了一声:“你懂不懂宫里的规矩?” 王阿奴有点懵逼,不知道这位令人厌恶的张太监为什么突然会训斥他,难道在给郭太后把脉之前,还得行个大礼,跪着把脉? 于是他站在那,眼睛盯着张太监,不软不硬的顶了一句:“这位大人,草民一直生活在乡下,没见过世面,不知道在把脉这件事情上,应该守什么样的规矩?” 这句反问,让张太监是火冒三丈,在宫里,这几年来,除了太后和皇帝,还没有人敢和反问的口气和自己这么说话,于是他气鼓鼓的说道:“连起码的规矩都不知道,真是下贱的土包子。” 王阿奴的火气也瞬间被他逗起来了,觉得今天,自己一定要好好和这个死人妖抬抬杠。 他本来想说,我就算是土包子,也比你这个死人妖强,但是觉得这样说话,就如同街面上的那些泼妇互相之间吵架了,太粗鲁,得文明点。 于是他把脖子一硬:“这位大人,你又没告诉我给太后她老人家把脉的规矩,我怎么会知道呢?我从小只知道一个规矩,尊敬上人、爱护下人。” 皇帝的脸上,也泛起了一些不快,你姓张的,是太后那边的太监,到这里耍什么咄咄逼人的威风?有话不能好好讲吗? 但是毕竟太后在这边,吵吵闹闹实在不像话,于是他用眼色示意王阿奴,不要再说了。 只见张太监取出了一根细线,将一头轻轻的系在了郭太后的右手腕上,系好之后,自己则拉住了另一端,语气中略带不屑:王神医,请吧。 王阿奴心想,这可真是用刀在屁股上划拉个口子,开了眼了。 原来张太监嘴里所谓的规矩,就是不能触碰到太后的皮肤,他以前还真不知道。 这可就要了命了。 第五十七章 更年期 这个人妖能随身就掏出了细线,说明他是有备而来,估计让自己给太后把脉的馊主意,也是他出的。 就算给自己搭在太后的手腕处把脉,都不一定能把的准;现在还搞了个难度升级版,只允许用一根细线搭着,那还把个球啊? 张太监也看出了王阿奴的犹豫和不自信,胖乎乎的脸上,讥讽的含义更是多了几份,鼻孔里哼了一声,轻慢的说道:听说在乡下,有些人说你是神医,请吧,让我们见识一下神医的水平。 王阿奴看他那付嘴脸,心里那个气哦,但是他知道,现在不是和这个死人妖斗气的时候,现在最需要考虑的是,猜准太后患的到底是什么病。 电光火石之间,王阿奴的脑海里出现了三个字:更年期。 太后的年纪,五十出头,年龄上也刚刚好吻合。 就这么着了。 心里有了底,他也就不那么担心了,只见他信心十足的伸出右手,搭在了那根线上。 想到张太监平时对皇帝那付丑陋的嘴脸,以及刚才对自己的恶声恶气,他决定整这个死人妖一下。 于是,他松开手抬起头,故作为难的对着张太监说道:“这位大人,劳烦您老人家把手里的线拿的稳当一些,一直在晃来晃去,草民实在是没办法把准太后的脉象。” 张太监听了他的话,脸色不禁有了些许愠怒,他入宫后,仗着郭太后的信任,很多事情是说一不二,甚至皇帝,在他的内心,也没什么过重的份量。 毕竟在宫里这片天地,那完全是太后一个人说了算;在宫外那片更广阔的空间,是司马家的人说了算。 皇帝嘛,在哪说了都不算。 想不到一个乡下来的土包子医师,竟然敢和自己这么说话?等着,早晚有一天,得让他晓得马王爷到底长了几只眼。 但是王阿奴的话,在郭太后听起来,又很在理,于是吩咐:“张常侍,既然来了,就听医师的,那你就尽量抓稳些罢。” 太后发话了,张太监自然也不敢再说什么,只得恨恨的在手上更用点力,力图让那根细线更稳当一些。 王阿奴看到这幅情景,还在继续捉弄他:“哎呀哎呀,这位大人,您这样是不行的,用这么大力气干嘛,这么一来,容易勒着太后,就算太后她老人家度量大不介意,这线上,既有太后娘娘的脉象,也有您的脉象,两股脉象碰在一起,有点乱,草民实在是分辨不清。” 一旁的皇帝,看到王阿奴的絮絮叨叨,应该是看出什么来了,想笑,但是太后在这里,所以他只能憋着,苍白的脸色,涌起了几朵红晕。 这应该是他为数不多的快乐时光。 张太监就算是个傻子,也知道王阿奴在成心整他了,他何曾在下人面前受过这等气,一脸的气乎乎:“你成心戏弄我,是不是?你他么自己是个草包,就承认吧。” “张常侍,太后在此,你怎能如此放肆?”皇帝收敛起笑容,板着脸训斥道。“一切都以给太后诊脉为重,王先生,你觉得怎么做才合适?” 看到张太监被皇帝训斥,郭太后原本准备说些什么,但是看到皇帝的脸色变的很阴沉,也就把到嘴边的话收了回去,不再说什么。 张常侍是自己人,但是就算再护短,也犯不着为了这点小事和皇帝去争个高低。 张太监见到皇上发火,只好自我检讨:“陛下,是老奴失态了。” 看到这个死人妖终于低头,王阿奴觉得也差不多了,应该见好就收了,于是又指派他:“张大人,这样,您不要拿着线了,麻烦您把手中的线,系在桌腿上就行。” 反正他决定了,不管怎么样,就往更年期上靠,所以,系哪其实都一样。 张太监听到王阿奴还在继续对自己指手画脚,是鼻子都气歪了,心里想:“你他么早点说这么弄,不就行了。” 但是刚刚被皇帝训斥,太后又没有立刻帮自己说话,所以再也不敢在脸上表现出什么情绪。 只好老老实实的把线系在桌腿上,同时心里暗暗发狠:“你这个奴才,看我今后怎么收拾你,老子总有一天,会让你生不如死。” 等到张太监把线系好。 只见王阿奴闭上眼睛,右手装模作样的搭在那根线上,过了一会,把手拿下来,恭恭敬敬的问:“太后,草民医术浅薄,但是有几句话想问您,不知可否?” “问吧。” “近年来,草民猜想,您一定经常出现以下几个症状:潮热,多汗,头晕,心里发慌,夜里面总是醒,有时还莫名其妙的想发脾气。” 这些东西,自然不是他把脉把出来的,而是在21世纪电视广告上看过后,留下的残存印象。 郭太后一听,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你说的太对了。” 自己是第一次见到这个郎中,也不会有人给他通风报信,自己今天让他诊脉,也是凑巧,没想到这个年轻的郎中,竟然说的那么准。 她终于理解皇帝为什么要把这个年轻的医师从乡下召进宫了,果然有水平,不是个草包。 看到郭太后脸上这幅表情,王阿奴知道自己蒙对了,心里一阵窃喜,但是脑子里不停的提醒自己:淡定淡定。 所以表现出来的神态,俨然一付更加云淡风轻的模样。 “那么,这位先生,是否有药可医?”郭太后不仅称呼变了,语气也变的很柔和,不再是刚进来时那种居高临下的口吻。 有没有药可治,这才是郭太后最关心的问题,上述的症状,她也曾告诉过太医们,虽然开出的药,是五花八门,但是效果倒是惊人的一致:屁用没有。 这个问题,可真把王阿奴给难住了,记得电视上的广告里倒是有药,但是药名记不清了。 何况现在是魏朝,就算记得药名,也没地方去买这种西药。 但是他有办法。 “太后,在草民看来,您这根本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不需要吃药。” “不需要吃药?” 王阿奴心想,有药吃自然好,可是实在搞不到。到这一步,只能见招拆招了:“是的,太后心地仁慈,不仅天下的臣民都知晓,无比感谢太后的恩德,连老天都会有所感应,所以就算身体偶有不适,也只不过是肌肤之疾,一些小枝节而已。” 正所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谁也不会嫌自己头上的高帽子多。 王阿奴的这几句话,听的郭太后内心,像里大热天吃了个冰西瓜,是无比舒坦,脸也不绷着了,露出了难得一见的笑容:“那哀家是什么都不用做了?” “不不不,太后您还需要做两件事。” 第五十八章 完成任务 “哪两件?” “草民斗胆,一是太后您每天要坚持步行五千步,这五千步,不能一直往前,三千步向前,两千步退着走,交替着走,这样能更好的活血顺气;此外,每隔五天,喝一顿骨头汤,不要多喝,也不要少喝,这骨头;二是太后您母仪天下,草民恳请太后,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不要动怒气。如果能做到上面三点,不出半年,就会有效果。” 王阿奴故意把话说的含含糊糊,只说半年就会有效果,又不是完全就没有任何感觉了。 毕竟每个女人都躲不过更年期。 郭太后在王阿奴准确的说出她症状之后,态度已经完全从之前的将信将疑改成深信不疑了,完全不关注这些话里的小细节。 “好,张常侍,你把王先生刚才所说的三点,都牢牢的记清楚,记得提醒我。” 张太监忙不迭的答应:“太后您放心,奴才一定记的清清楚楚。” 郭太后的心情变的很好,开始关心起王阿奴的工作岗位了:“皇帝,这位郎中既然有这么好的医术,就让他进太医院好了,以后也可以更好的服侍你。” “母后,孩儿也想过这个问题,但是王先生说,家乡还有很多老百姓离不开他,指望他瞧病呢。” 郭太后有点惊诧,天底下,有多少郎中都是打破头想进太医院,这个年轻人倒是奇怪,一心想着回乡下。 所以她看向王阿奴的眼神,就有点不一样。 “那皇帝打算何时让他回去啊?” “他已经来了一阵子了,我身子骨感觉好多了,打算最近就让他回去。” 这样啊,既然他更愿意造福乡里,那每年让他到宫里来一段时间,王郎中,你说可以吗? 王阿奴心想,你太后都发话了,已经决定了,还问可不可以,我能说不可以吗?敢说不可以吗? 于是嘴上感恩戴德的答应:“承蒙太后娘娘和皇上的厚爱,草民回乡之后,一定把太后的仁义,告知父老乡亲,让他们和我一样,无论身在何方,都能感悟和体会到太后和皇帝的大恩大德。” 这番马屁拍出了水平拍出了境界,郭太后高高兴兴的走了,走之前,还特意吩咐,王阿奴回去的时候,多给一点赏赐。 跟着她的那个张太监,虽然今天被捉弄了一番,心里像吃了几只苍蝇一样,但是脸上还是笑嘻嘻的。 临出门的时候,他竟然还特地对王阿奴笑了一下,那种猥琐的神态,王阿奴看了,差点吐了出来。 待到确定太后一行已经走远了,皇帝看着王阿奴哈哈大笑:“先生,你是不了解张常侍这个人,想不到你竟然敢如此指派他?小心他给你小鞋穿。不过我既然已经答应太后,过几天就会让你回去。” 王阿奴听了这句话,心里踏实多了。 他急切的想回去,去年腊月初来的,现在都快三月了,甚至还在京城里过了个年。 这四个月里,他一直都住在靠近皇宫的一个院子里,这个院子不大不小,三间堂屋,两间侧屋,屋子里面的装饰,也就是和谷阳县城里的普通人家差不多,只是零零碎碎的东西比较少,看起来比较空旷。 皇帝有需要了,就有人把他接进皇宫,晚上再送回来,每次都是如此。平时需要什么,他和住在侧屋的人说一声,由他们去备齐,他自己在院子里能走动走动,但是不允许出院子。 每次到皇宫,主要就一件事,煎药。 虽然吃穿不愁,但是失去自由的感觉,真的很不好。 皇帝又始终不提让自己走这一茬,答应的定亲,已经失信于人了。 今天皇帝松口了,终于可以回去了。 没几天的功夫,有人来通知,皇帝让王阿奴回去。 临走的时候,他到皇帝那里辞行。 皇帝的脸色,已经比以前好了很多,王阿奴觉得,这是因为春天到了的原因,万物复苏;但是宫里的那些人,却认为这是他的功劳。 私下里还纷纷议论,这个郎中别看年纪不大,的确很有水平。 “先生,你在这里,也好几个月,辛苦了,肯定也耽误了家里不少事,寡人本来打算想给你们仁医堂写几个字,但是思来想去,不太妥当,就麻烦你,代寡人向你师父师娘问个好。” 王阿奴磕头谢过。 出了宫门,一辆马车已经在等自己了,站在马车旁的,依旧当初接自己过来的那个人,姓申,叫申虎,还有两个人,各自骑着一匹马。 “王神医,请上车。”申虎非常客气的叫他。 “有劳了”。 掀开车帘,发现车厢里面装有不少布匹,王阿奴问道:“申将军,这些东西是何物?” “宫里传过来的话,说是陛下知道你要定亲,这是赏赐给你的”。 王阿奴想感谢,都不知道找谁感谢,因为宫门已经锁上了。 他想去进城时路过的那个院子看看,但是自己对这个申虎,一点都不了解,贸然提出要求的话,可能会引来不必要的问题。 于是,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以后有机会再来吧。 回去的时候,时间的要求,没有来的时候那么紧急,这个申虎,驾车也平稳了很多。 来的时候,那真是一路急速狂奔,王阿奴感觉自己骨头都要散架,屁股差点都颠烂了。 这一路上,在休息和吃饭的时候,申虎竟然主动会和王阿奴说上几句话。 虽然这些话,都是些为了说话而说话的客套话。 一天吃晚饭的时候,申虎无意中说起自己腰部疼痛,有时甚至疼的整夜都睡不着觉。 王阿奴于是主动提出,给他针灸一下。 第二天一早,申虎见到王阿奴的时候,立刻竖起大拇指:“神医不愧是神医,嘿,我的腰真的不疼了,昨晚舒舒服服的睡了一觉。” 看到气氛还不错,王阿奴偶尔也会主动和这个申将军说几句话,但是有一句话,让他们之间原本就很浅显的交流戛然而止。 那是在吃饭的时候,王阿奴说道:“申将军,上次有个叫林敦的将军,去接过我,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第五十九章 拦路的村民 不料,申虎听到林敦这个名字,脸色立刻为之一变:“他死了,死了好久了。” 王阿奴看他这神态,虽然不知道其中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申虎和林敦之间,到底有什么关联,但是他知道自己失言了,于是便不再说话。 好在也快到谷阳了,所以双方尴尬的时间,并不会长久。 本来以为平平安安就能到师父家,结果快到谷阳县城的最后一天,出了个小意外。 那天早上出发的时候,申虎估算了一下,下午才能到,得在谷阳住一个晚上。 于是他安排同行的其他两个人中的一个,在前面先赶路,到驿站通报一声,备好足够的马料,同时预留三个环境好的房间,他们今晚要好好休息一下,明天一早回京城。 这个先出发的小伙子,姓桂名云来,二十来岁,看起来很是干练。 按照申虎的要求,他先行出发了。 没想到,就是这个先出发,出了问题。 因为想着赶时间,加上这几天来,一直要保持跟马车差不多的速度,骑马也是慢吞吞的,心里不惬意。现在终于获得了肆意驰骋的自由,年轻人的心灵开始放飞。 这个叫桂云来的小伙子,把马是骑的飞快。 十次车祸九次快,还有一次也不例外。 很不巧的是,在还有没多远就到谷阳县城的时候,有一个路口,正当桂云来骑着马像风一样略过的时候,从旁边的地里,突然钻出一个老头来。 桂云来一惊,眼看就要撞上了,他拼命勒住马的缰绳,马的前蹄扬的老高,才将将停住,差点就连人带马一起摔倒。 “老东西,你的眼瞎的了?不能先看看路啊?”被吓的不轻的桂云来,怒气冲天的骂道。 那个老头可能也是被吓着了,站在那没有说话,桂云来又骂了几句口头禅,就准备继续向前赶路。 这时,从路边的田地里,钻出了一个年轻人,指着骑在马上的桂云来说道:“站住,你刚才对我叔说什么了?下来,把话说清楚。” 桂云来自然也不是被吓大的,他毕竟在战场上真刀真枪的砍过人,看到这个年轻人指着他说话,当然也是丝毫不惧,从马上跳了下来,对着年轻人说道:“我就是骂他了,怎么的?你不服啊?不服就上来。” 那个年轻人看桂云来人高马大,晓得自己一个人肯定是打不过他,但是他也不示弱,对着田里高声叫嚷着:“有外乡人要打我爹了。” 这一声喊出去,桂云来发现情况不对了,附近的田地里,那些干活的人听到声音,都开始涌了过来。 没一会,就有二三十个人堵在了自己的面前。 这群人里面,有男有女;有老人也有青壮年;有的徒手,有的拿着锄头,有的拿着镰刀。 那个年轻人对着这群人,把刚才的情况说了一下,让桂云来感觉佩服的是,在叙述过程中,他并没有添油加醋,完全是客观的描述。 “你没有撞到人,我们不冤枉你,也不要带他去看郎中”,人群中有一个中年人,看起来是头,对桂小伙说道:“但是这个老人家,耳朵不好,而且岁数可能比你爹还大,他根本听不到马蹄的声音,你上来也不问个青红皂白,就开始骂他,这就是不对。” 虽然对方人多,但是上过战场的桂云来,依旧站的稳稳的,“他从田里突然窜出来,为了避让,我和马差点都摔倒了,骂他几句又怎么了?” “这条路,不是官道,明文规定只有谁能走,我们村的人,日常都是走这条路;何况老人家又不是故意的,你既然骂了人,就必须赔礼道歉。” “如果我不呢?” “不道歉?”中年人哼了一声,“不要看你的腰间挎着把刀,是官府的人,我们就怕你,今天这个事,就算天王老子来,都得向老人家道歉,否则你是走不了的。” 这句话刚说完,边上围着的那二三十个人,也是群情激愤,挥舞着手里的家伙,要求桂云来必须赔礼道歉。 桂云来刚满二十,此时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让他当这么多人的面前服软,简直比杀了他还难受。 于是,他左手牵着缰绳,右手紧紧的握住刀柄。 他已经下了决心,绝不不赔礼道歉,只要对面这些人敢冲过来,自己就拔刀。 双方剑拔弩张,眼看就要动手。 这时,申将军和王阿奴他们刚好赶到了。 “怎么回事?”申将军看到前面这么多农民拦住了路,而且吵吵嚷嚷的,赶紧问桂云来。 桂云来还没来得及回答,对面已经七嘴八舌的替他回答了:“他骂人”,“必须赔礼道歉”,“不然不让他走”。 王阿奴看到马车突然停下了,车外又很嘈杂,于是就掀开了车帘,看到前面这么多人,他赶紧走了下来,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 谷阳县城近在眼前,可千万不要出什么事。 下车之后,王阿奴看到面前的这群人,其中有些人他觉得眼熟,但是叫不上名字。 而人群中,却有不少人,认出了他,七嘴八舌的问道:“王神医?你是仁医堂的王神医吗?” 王阿奴赶紧解释:“我的确是仁医堂的医师,但神医算不上。” “哎呀,说你是神医,你就是神医,俺爹的腿都快瘸了,躺床上起不来,抬到你那,三次就治好了,这事你应该有印象吧” 王阿奴其实记不清了,但是只能含含糊糊的说:“有印象,有印象。” “王神医可是大好人,那次俺娘伤风了,总是不见好,家里又没钱,就厚着脸皮去了王神医那,说了情况,他愣是没要钱,就给俺娘把了脉开了药,王神医,你还记得我吗?我当时要给你磕头,你还不要呢。” 王阿奴只好继续含含糊糊:“好像是有这么一件事。” “王神医,听说你去京城给大官治病,治好回来啦?” 现场逐渐变成了一场表扬大会,似乎每个人不夸上王阿奴几句,就不合群一样,弄的王阿奴实在是有点不好意思。 过了好一会,等到人群不那么嘈杂了,王阿奴问道:“各位乡亲,你们聚在这里干嘛呢?” 围观的人群刚要七嘴八舌,那个中年人把手扬起来,示意大家安静,把事情简单的说了一遍。 但是还没等王阿奴表态,他随即就问道:“王神医,这个人和你是什么关系?” 王阿奴心想,总不能说这是皇帝派来专门负责保护自己的吧,那也太高调了,只能继续含含糊糊的说,是京城的朋友,送自己回来的。 “既然是王神医的朋友,那今天的事,我们就算了,不和他一般计较了。” 王阿奴自然不会答应,他问清了哪位是被惊吓的老人,然后径直走到他面前,作楫行礼:“老人家,我的那位朋友,是从外地来的,不熟悉我们谷阳的路况,吓到您了,我向你道歉,你要是有什么不舒服,同我讲。” 那个老头虽然耳朵听不见,但是看到王阿奴向他行礼,也赶忙回礼。 旁边的人又扯着嗓子,把王阿奴刚才说的话,在他耳边大声的复述了一遍。 老人连忙摆摆手,说没事没事。 一场风波消弭于无形,似乎什么都没发生过。 第六十章 约饭 人群中变的愈发热闹了起来。 “各位父老都散了吧”,那个中年人说道:“王神医,平时总是我们庄上的人去找你,你难得来,正所谓相请不如偶遇,今天既然碰到了,中午就别走了,就在我们庄上,吃个便饭。” “不了不了,我急着要回去,对了,刚才着急忙慌的,还没来得及请教您尊姓大名,失礼了。” “不敢,鄙人祝玉良。” 这个人把名字一说出来,王阿奴很是吃惊,因为这个人,他虽然没见过,但是不止一次听说过。 在谷阳县,祝玉良的名气很大。 此人饱读诗书,和州府县的很多名流都有往来,但是为人性格比较独特,朝廷数次征召他去做官,他都没去,就在家里种地和看书。 王阿奴给他行了个礼,解释道,自己几个月没回来了,有急事要去处理,以后有空,一定过来吃饭。 这个祝玉良,对待事情真是非常认真,说“以后”这个时间不具体,硬是要求王阿奴定个具体的时间。 王阿见奴实在拗不过,只好和他商定了具体的时间,五天后。 祝玉良这才同意他离开。 进入谷阳县城后,看着熟悉的街景,王阿奴不由得涌起了一阵亲切感。 他心想,假如能一直都是太平盛世的话该多好,在这里,娶周秀蓉,然后生几个孩子,安安静静的过一辈子,也是一件幸福的事。 但是现在这世道,不太平啊。 没一会的功夫,他们就到了仁医堂门口,因为没事先带信告知,师父和师娘并不知道他今天会回来。 “师父”,走到店里的王阿奴,发现店里并没有什么病患,韩掌柜正在柜台里看书。 听到声音,韩掌柜从柜台里抬起头,愣愣的看了他一眼,然后赶紧从柜台里出来,走到他的跟前:“呀,阿奴回来了。怎么事先也不说一声?” “回来的时间,刚定下来,立马就出发,所以也就没来的及提前告诉您和师娘。” “家里的,赶紧下来,阿奴回来了”,韩掌柜对着楼上叫了一声。 就听楼上传来了“咚咚咚”的声音,师娘下来了,不仅如此,后面还跟着翠花,翠花的肚皮已经很明显,应该快生了。 “呀,还真的是阿奴啊”,师娘还没讲话,跟在后面的翠花,已经叫了起来。 “你声音小一点,不要一惊一乍的,动了胎气。”师娘骂道。 到了楼下,王阿奴向师娘行了个礼。 师娘盯着他看了一会,“嗯,阿奴没变瘦,还胖了一些,说明京城的水土,还是比我们谷阳这儿养人。” 师父看到门口站着的申虎,知道他们和王阿奴一起来的,赶紧招呼他们进来。 申虎和他稍微客气了一下,走到王阿奴身边,轻声问道:“王神医,我们赶时间,要搬东西了。” 王阿奴晓得他说的是什么东西,于是点了点头。 车上一共十五匹布,还剩最后三匹的时候,王阿奴对申将军说道:“申将军,不要搬了,你们三个人,这一路上,陪着我,着实是辛苦了,每人留一匹,给家里人做套衣裳吧。” “不可不可,这是太后和皇上赏赐给王神医的,我们怎么能要呢?” “既然已经赏赐给我,那就是我的东西了,我赠送给你们,有何不可?你们不收下,我也过意不去。” 听了他这句话,申虎倒是也不扭捏,说道:“好,既然是王神医的一片心意,那我们就收下,多谢了!告辞!” “留下来吃过饭再走吧”,韩掌柜和申虎客气。 “不了,心意领了,我们还有事”,说完这些话,申虎他们三个人,骑马的骑马,驾车的驾车,一溜烟的全部走了。 “都是些上好的布匹啊”,师娘一边摸着一边问:“阿奴,听刚才那个人说,这真是太后和皇上赏你的?” “是的,师娘。” 翠花忙不迭的问:“阿奴,赶紧给我们讲讲,皇宫是什么样子?是不是比我们县衙要气派多了?” 王阿奴听了她这句话,不知道该怎么说,这不是废话么,但是他还是耐心的说:“嗯,估计能有县衙几十个大。” “妈妈呀,那皇上成天在里面走路,不累啊?他是做轿子还是骑马?还有,阿奴,太后娘娘和皇上、皇后吃饭,他们的碗筷,是不是都是金子做的啊?听说凳子都是金子的呢。” 王阿奴刚准备回答,只见韩掌柜训斥翠花:“你哪来这么多问题?阿奴刚回来,累的不得了,等以后他有空的时候,你再问吧。” 听到师父这句话,王阿奴感觉终于可以脱身了,这几天一直在赶路,的确是累的够呛。 对于堆在桌子上的十二匹布,他和师娘说:“师娘,这十二匹布,您两匹,翠花和姐姐各自两匹,我家的海棠妹妹两匹,剩下的四匹,留着给周家姑娘,您看是否合适?” 姐姐,是韩掌柜的大女儿,王阿奴也叫她姐姐。 师娘听了,连忙表示拒绝:“不行不行,刚才听那个人说了,这是太后和皇上赏给你的,我们不能要。” “阿奴都给了,你不要,我要”,翠花挺着个大肚子,主动抱走了两匹。 韩掌柜又在那一顿训斥:“你要这么好的布干嘛?你家就是个屠夫,配用这么好的布吗?” 师娘看到韩掌柜又在夹枪夹棒的嘲讽翠花,赶紧帮女儿说话:“你就不能闭上你的嘴,莫不说你女婿好歹还有个屠夫的营生,就算他是讨饭的,也是你女婿。” 韩掌柜哼了一声,对师娘说道:“赶紧去弄饭,阿奴到现在还没吃饭呢。” 几天的马车坐下来,是浑身酸痛,王阿奴躺在那歇了一会。 “阿奴,吃饭了”,师娘一边说一边端出两个菜,都是家常菜,但是却让王阿奴感觉很温馨,这儿仿佛就是自己的家。 饭碗还没放下,就听门外由远及近,传来“当”“当”“当”的敲锣声,王阿奴原先以为,这是衙役在例行巡街,所以也没太注意。 没一会的功夫,高衙役出现在门口,粗声粗气的说道:“王神医,县令大人听说你从京城里回来了,立马就放下手里的事情,过来看你了。” 王阿奴听了他的通报,连忙出门迎接。 只见卫县令在几个人的簇拥下,正站在门口,满脸春风的看着王阿奴,就像看着他一个久别重逢的亲人一样。 第六十一章 拍马屁 “草民王阿奴,拜见堂尊大人。”王阿奴一边说一边就要行礼。 只见卫县令一个箭步跨了过来,扶住他的胳膊:“王神医,不用如此。” 然后扭头对身边陪同的人说道:“王神医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了,没想到还对我们还这么客气,这说明什么?说明王神医这个人,不忘本。” 那些人自然是一片附和。 还没等到王阿奴邀请,卫县令就主动迈着四方步进了仁医堂的正门。 韩掌柜一家站在屋子里面,不敢说话,毕竟县令就是他们这辈子见过最大的官了。 这是卫县令第二次来仁医堂,上次来的时候,是接王阿奴进京城,当时韩掌柜多问了几句话,就被他劈头盖脸骂了一顿。 今天就不一样了,卫县令显然已经忘记那件事了,亲切的对王阿奴说:“王神医,你和你师父家都挺好的?” 师娘暗暗的戳了韩掌柜一下,意思人家问你呢,你也说句话,但是韩掌柜嘟囔着嘴,愣是没说出口。 王阿奴赶紧介绍,师娘,翠花,还有翠花的丈夫吴侩。 在听说吴侩的职业是屠夫后,卫县令的脸上,立刻就流露出一丝鄙视,但是随即就收回去了。 “韩掌柜,你们家里有事的话,就先忙吧,我和王神医说说话。”这句话的意思,谁都听的出来,就是叫他们走,嫌他们在这碍事。 但是想不到韩掌柜竟然说:“堂尊,我不忙,不忙的。” 高大壮拉起他,同时对着其他人说:“我们都出去,卫大人有要事和王神医商量。” 屋子里就剩卫县令和王阿奴两个人了。 就听卫县令在那东拉西扯,一会问路上辛苦吧,一会问京城吃的怎么样。 王阿奴心想,堂堂一个县令,为什么这么饶舌? 突然想通了,卫县令这次来,最想听的,是自己有没有在京城提到他? 这样问题就好办了。 他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说道:“堂尊,有件事情,我差点都忘了,本来准备明天专门去向您汇报的,没想到您亲自来了,这件事和您有关。” 果然,卫县令听到这句话,顿时来了精神,赶紧问道:“什么事情?” “我在宫里的时候,有天,皇上召见两个人,一个叫王沈,一个叫王业,皇上叫他们侍中什么的,反正这些职务我也不太弄的懂。那天他们在谈什么乡间治理,刚好看到我在熬药,知道我是乡下来的,就突然问起了我们县的情况。” “怎么问的?”卫县令果然来了兴趣,眼睛瞪的像铜铃,里面充满了期待的目光。 “他们就问,我们县的情况怎么样?老百姓的生活,以及民间的风气如何这类的问题?” “那你是怎么回答的?”卫县令语气中的急切已经要喷薄而出了。 “我说,我们谷阳的老百姓,这几年能吃饱穿暖了,民风也日渐淳朴,这主要是县令教化的好,别的话我也不会讲,就讲了堂尊您平时总是宣传要孝顺老人,对忤逆的人,捉到县衙,吊起来打,老百姓都服气着呢。” “然后呢?”卫县令的脸上,写满了焦躁。 “然后他们就问我,你们县令姓什么?我说姓卫。” “然后呢?” “然后他们就谈别的事了。” 卫县令顿时如释重负,神情放松了下来,脸上的笑都快堆到一起了,对着王阿奴说:“王神医啊,王神医,你可不仅只是个神医。” 又闲扯了一会闲篇,卫县令心满意足的走了。 王阿奴对他讲的这些话,也的确是真话。 因为这个卫县令,除了整天在全县宣传要孝顺,其他事情好像都不愿意做。 王阿奴想好好歇歇,但是街坊邻居们根本不给他这个机会。 卫县令才没走出多远,左邻右舍纷纷的拥了进来,围着王阿奴问东问西,话题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 一是太后娘娘、皇上和皇后,一顿饭是不是真的吃几十个菜?衣服是不是一天要换上好几套? 二是皇宫的用品,包括不限于床、桌椅、碗筷、马桶,是不是都是金子做的? 三是宫里的那些太监,有没有老婆? 四是那些宫女漂不漂亮?她们不结婚的话,岁数大了可咋办? 五是皇帝是不是每天都有不同的皇后陪睡? 这些问题,王阿奴有的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有的根本就不能回答,但都是街坊邻居,只能挑些无关紧要的说上一通。 直到第三天,才稍微好一些,没人来了。 下午的时候,周秀蓉过来了。 王阿奴突然发现,自己在京城的时候,经常会想到她,虽然和她,也只是见过两次面而已,第一次还没有什么印象。 看到王阿奴盯着自己看,周秀蓉的脸,突然就红了。 “王相公,听姑姑说,你是一个人在京城里过年,是不是挺冷清的?”这是她见面说的第一句话,也是她和王阿奴认识以来,说的第一句话。 这句话,让王阿奴对她顿时心生好感。 其他人都是带着猎奇的心理,打听皇宫里和京城的故事,只有她,关心自己在那里过的怎么样。 王阿奴自然不会和她说,过年的时候,自己住宿的地方,都有人看着,连大门都出不去。 说这些,怕吓着她,而是对她说,还蛮热闹的,讲了讲京城过年期间的烟火有多么美丽。 对于她,王阿奴不像面对街坊邻居那样应付了事,而是讲了一些京城的面貌和沿途的风景。 看周秀蓉听的很是认真,似乎很感兴趣的样子,王阿奴问她:“我说的这些地方,你想去吗?” 周秀蓉说:“不想,听你说说就行了。” “那你为什么这么听的这么投入?” “因为是你在说啊。” 这句话,彻底击中了王阿奴的内心,想不到自己在她心底这么重要,问她:“那你就想一辈子都呆在这?” “嗯。” 没一会的功夫,周秀蓉就要走了,王阿奴说:“你稍微等一下,我有东西要给你。” 然后哼哧哼哧的把那五捆布扛了出来,对周秀蓉说道:“带回去,给你和你的家里人做衣裳。” 周秀蓉问道:“这是哪儿来的?你自己花钱买的吗?” “不是,皇上听说我要定亲,赏的。” “皇上赏的?真的吗?你骗人。” “当然是真的啊,谁敢瞎编皇上说话啊,那是欺君。” “那皇上怎么知道你要定亲的?” “这还能怎么知道?我告诉他的啊。” 周秀蓉的脸又红了,小声嘀咕:“到处讲,谁要和你定亲了?”然后她继续说:“王相公,因为这是皇上赏的,我得拿,但是我只带一捆回去,其他的不要。我自己也会纺布的,就是不如它这么好”。 听她这个态度,王阿奴感觉,眼前的周秀蓉根本不是人,简直就是圣洁的天使啊。 第六十二章 寒酸的饭局 京城里的布,对于县里面的人来说,就是难得一见的奢侈品,给周秀蓉,她竟然不要。 师娘给自己找的这个老婆,真是找对了。 当天吃过晚饭,师父和师娘又找到了他:“阿奴,这趟去京城,开眼界了吧?” “还好,也没怎么出门。” “那边人过的日子,和我们这不一样吗?” “我也没和其他人怎么打交道,但是看起来应该也差不多,只是他们吃穿好一些,规矩大一些。” “那你还能过的惯现在的生活吗?” “过的惯啊,这个日子已经很好了,比我小时候好太多了。” 师娘和师父相视一笑:“那你和秀蓉的亲事,还定吗?” 王阿奴很诧异:“定啊,师娘,你为什么问这个呢?我就认定她了,必须定,具体事项,还得麻烦师父和师娘你们多操心”。 师娘的脸上顿时乐开了花,立刻表示,丝毫不麻烦,自己改天就去找人,看看哪天是好日子,把定亲的日子和结婚的正日,一起定下来。 又隔了两天,那些来听新奇的人终于没有了,王阿奴难得清闲,突然看到门口有个青壮年走了进来。 王阿奴以为他是看病的,刚准备问情况,突然觉得这个人眼熟,仔细一想,是新集村的一个村民。 新集村,就是几天前拦住桂云天的那个村。 “王神医,祝先生让我来请你,说当初和你约好了的。” 王阿奴把脑门一拍:“哎呀,差点忘记这事了。” 他以为,当时的祝玉良就是客气客气,所以也没往心里去,没想到人家把这个当正经事了来办了。 于是赶紧找韩掌柜告假:“师父,我想请个假,有个人叫我过去。” 韩掌柜听说是祝玉良请他吃饭,也很是惊讶,心里暗道:“自己这个徒弟真是了不得,谁都认识,连祝玉良这个老学究,都主动请他吃饭。” 到了祝玉良的家,王阿奴发现,这根本不像什么名士的家,就是很简单的几间茅草房,甚至连个土夯的院墙都没有,就是竹篱笆扎成的。 和当初自己在王家庄的家差不多。 祝玉良站在门口迎接他,他并没有讲究什么繁文缛节,简单的行了个礼,就邀请王阿奴进院子。 院子里,还有一个男人,正挥舞着锄头在除草,看到祝玉良和王阿奴走进了院子,他撩起衣服的下摆,擦了一把汗,也从菜地走了过来。 王阿奴原来以为这是祝玉良家的仆人,但是这个人走到跟前的时候,王阿奴知道自己的想错了。 这个人,大约三十多岁,虽然穿着很朴素,不是丝绸这类高档货,粗布衣服上,甚至还打着几块补丁。 但是王阿奴一眼就可以判定,这个人的家里,应该很有钱。 因为他的腰间,戴着一块玉佩,这年头,穷人连饭都吃不饱,谁还能有闲钱买那玩意戴着身上? 既然这么有钱,干嘛还在这扛着锄头除草?真是奇怪。 正当王阿奴纳闷的时候,祝玉良主动向他介绍到:“王神医,这是子期先生,颍川人士,这些年,他到处游历,刚好路过我这边,就住上一段时间。” 颍川这个地方,王阿奴知道,出大家族的地方;但是子期先生是谁,他不知道。 不过本着礼貌的原则,还是规规矩矩的行了个礼。 他到京城这段时间,感觉别的什么都没学会,就学会行礼了。 那个被称作子期先生的人,简单的回了个礼,感觉很冷漠。 “王神医,乡下人家,饭菜就简单些,不要见外。” 王阿奴以为,这是祝玉良的自谦,等到菜端上来,才知道他说的是实话。 饭菜果然并不丰盛,一共四个菜,一荤三素,连酒都有,是真吃饭。 但是好在王阿奴也不太在乎这些,毕竟自己也是穷人家的孩子。 吃好饭之后,三个人在那闲聊。 王阿奴对祝玉良很是好奇,他想知道祝玉良的名气,为什么那么大? 那个子期先生,听说王阿奴曾经在外游走行医了将近一年,神情明显和刚开始不同,表现出一付很有兴趣的样子,主动问道:“王神医,你既然走了很多地方,什么感受?” 王阿奴毕竟和这两人是第一次打交道,自然不会无话不说,也淡淡的说道:“就我走过的地方来看,固然有些有钱的人,但是老百姓的生活,总体还是蛮辛苦的。” 子期先生长叹了一声:“我走的地方,可能比你更多一些,整个国朝的老百姓,生活都差不多,整日辛苦,依旧是食不果腹衣不遮体。” 祝玉良岔开了话题:“王神医,你上次救了一个县的人,功德无量,但是有没有想过,去救更多的人?” 他的话,前半段王阿奴来说,实在是听的是太多了。 但是后面这个问题,是第一次有人问,于是客气的回答:“不瞒二位,我其实学艺不精,跟我师父相比,差得很远,但是能多救一个就多救一个吧。” 祝玉良没有说“你水平很高”之类的客套话,而是跟着问了一句:“王神医,你有没有想过,不仅救几个人,而是去救天下苍生?” 这个问题,把王阿奴吓了一跳,连忙摆手:“祝先生说笑了,我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医师,能救几个人,已经是机缘巧合,其他问题,能力有限,能力有限。” 回答完这个问题,王阿奴当即决定,这天是不能再聊了,告辞,立刻回仁医堂。 他去过京城和皇宫,晓得祝玉良说的这些话,什么救天下苍生这些问题,打的都是大逆不道的擦边球,要是被别有用心的人知道了,去报告官府,自己到时怎么都解释不清,大概率就要倒霉。 三十六计,走为上。 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子期先生不解的问道:“祝先生,你刚才和他谈这些干嘛?” “因为或许只有他,可以让神州不会陆沉。” “他?他不就是个年轻的医师,刚才我也没看出有什么过人之处,似乎还有点胆怯。” “他还小,需要磨难才能成长。” “祝先生,你是怎么做出这个判断?” 祝玉良温和的一笑:“你忘记我是做什么的了?直觉告诉我,他应该就是那个人。” 第六十三章 买房 王阿奴刚刚回到仁医堂,师娘见他回来了,立刻喜滋滋的告诉他:“阿奴,两个日期,今天都一起定好了。” 日期? 王阿奴回过神来了:哦,师娘说的应该是和周秀蓉定亲和娶亲的日期。 太好了。 师娘的这番话,让他很是高兴,因为他的内心,真的非常想娶周秀蓉做老婆,于是赶紧问道:“师娘,定在哪天啊?” “七月初九。” 七月初九? 现在才四月,还有将近三个月呢,定亲又不是结婚,干嘛不能早一些。 师娘似乎看出了王阿奴的疑惑,解释道:“阿奴,人家看日子的人,本来选的日期是五月初一,但是一听说是王神医定亲,说必须挑个更好的日子,才配得上你,是左选右挑,说七月初九最好。” 王阿奴心想,这是什么说法? 师娘解释道:“人家特地说了,要是寻常人,五月初一这个日子就挺好,但你是见过皇上的人,和其他人不一样。” 这么一说,王阿奴感觉比较释然:“噢,那就谢谢师娘,真是劳您老人家操心了。” “客气啥?以后咱就是亲戚了,您要改口叫姑姑。”师娘笑的是合不拢嘴。 虽然没做成自己的女婿,做侄女婿,也是棒棒的,何况是自己的内侄女呢。 说的王阿奴都有点不好意思。 想到自己要有老婆了,王阿奴的心情特别高兴。 有时翠花回娘家,王阿奴看到翠花那日渐膨胀的身材,油光满面的大脸,再想想秀气的周秀蓉,内心真是对韩翠花无比感激,感激她当初没看上自己,否则自己还真是为难。 忙起来的日子,时间就会过的很快。 王阿奴前段时间是忙的飞起,他主要忙的大事,是买房子。 虽然韩掌柜和师娘都说:“阿奴,你阿叔不在了,海棠也成家了,秀蓉又是我们的亲侄女,都不是外人,院子后面,刚好还有几间空房子,你们拿去用即可,用不着再买什么新房子。” 但是王阿奴断然不会理会这种客气,毕竟金窝银窝,都不如自己的狗窝,要结婚了,得有属于自己的房子。 摆在他面前的有两个选择:建房子或者卖房子。 卖房子,首先要有地,那地方就会比较偏,加之自己又不懂建房子的那些细节,思来想去,实在是太麻烦,于是他决定,就去买现成的房子。 看到王阿奴买房的决心非常坚决,韩掌柜夫妻两给了他一笔钱,毕竟这几年,王阿奴替店里挣了不少钱,这笔钱,足够王阿奴买一个和仁医堂差不多大的房子。 王阿奴知道,师父师娘给的这笔钱,是有深意的,如果自己真的买了间和仁医堂差不多大的房子,那么,毫无疑问,师父会认为自己打算自立门户。 所以,他决定买个小的。 当他把这个想法告诉师父师娘的时候,从他们的表情就看的出来,很欣慰。 他看中的房子,靠仁医堂很近,而且原主人家,虽然都是普通老百姓,但是人丁兴旺。 双方谈好了价钱,房子顺利做了交割。拿到钥匙的王阿奴,在房子里走上了几圈,面对这个属于自己的房子,颇有一番成就感。 就在这个时候,他发现门口站了一个人,这个人竟然是祝玉良。 王阿奴和他的交道,仅限于那一顿饭,此后没有任何往来。 对于祝玉良,王阿奴的感觉很特别,虽说祝玉良的名气很大,但是王阿奴并不想和他有太多的交往。因为就上次吃饭的时候,说的那些什么救天下苍生之类的话,让人听了就觉得,这是个危险分子。 但是必要的礼貌还是要有,王阿奴迎了上去:“祝先生,您好。” “我是恰巧路过这边,恭喜王神医买新房,我身无长物,也没什么好赠送的,刚好昨天写了一个字,送个你吧。” 王阿奴打开一看,真是一个字,这个字是:行。 看到人家送礼,王阿奴连忙行礼,顺便准备拒绝掉,他要娶老婆了,安稳第一。 但是还没张开嘴,就听祝玉良主动说:“我都送礼了,王神医不请我吃个便饭?” 这些文化人,就是不一样。两个人就在旁边的小馆子里吃了点。 回到仁医堂,韩掌柜看他夹了一幅字,便问谁写的。当他听王阿奴说,这是祝玉良主动送的时候,他的脸色很诧异,问道:“阿奴,你知道叫他写个字,有多难吗?” 王阿奴摇了摇头,不知道。 韩掌柜说:“他的这幅字,放到京城,足可以买你这套房子。” 王阿奴听了,也很吃惊:“这么贵?” “不仅是贵,而且稀少,这些年,无论哪一个县令找他,他都没写过一个字,没想到今天主动送给你。” 被人重视的感觉真好,王阿奴的心里暖暖的,赶紧把那幅字收好。 转眼就到了七月初一,下午的时候,仁医堂里,没有人来把脉开药。 韩掌柜夫妻两人,正在写清单,按照风俗,这几天,王阿奴要去周秀蓉家一趟,送些礼物。 突然周秀蓉的三伯,慌里慌张的从外面跑了进来:“小妹小妹,不好了”。 师娘说:“三哥,那么着急忙慌的干嘛。” 周秀蓉的三伯刚准备说话,看到王阿奴也在,于是他又把话收了回去,说:“到后屋,我同你讲个事。” 过了没一会,周秀蓉的三伯先出来了,打了个招呼,然后又是着急忙慌的走了。 然后,师娘出来了,眼睛红红的,对王阿奴说道:“阿奴,你和秀蓉的亲,定不了了。” 这句话,让王阿奴目瞪口呆,怎么回事?不是说好的七月初九定亲吗?难道对方反悔了? “师娘,刚才三伯过来说了什么吗?” “秀蓉的娘,走了。” “啊?” “说是突发的,今天上午还好好的,中午人就没了,我和你师父,现在就过去,你要一起过去吗?你们还没定亲,去也行,不去也行。” “师娘,我跟你们一起去。” “阿奴真是个好孩子,不过师娘要告诉你,按照风俗,两年之内,她们家不能办喜事。” “师娘,现在不考虑这个事,我去。” 一行人到了周秀蓉的家,这还是王阿奴第一次到周秀蓉的家。 家里的房子什么的,都很普通,但是收拾的很干净。 周秀蓉哭的厉害,眼睛肿的像桃子一样,看到王阿奴也跟着姑父和姑妈他们一起来了,哭的是更厉害了。 第六十四章 性格变了 周家的人手本来就多,所以王阿奴去了,也没什么事要他忙的,只能在那干坐着。 家里那些奔丧的亲戚,听说他的身份,会多看他几眼,或者和他闲聊几句。 第二天一早,尽管他自己还想在那呆着,至少可以多陪陪周秀蓉,她已经伤心到近乎虚脱了。 但是师娘说,人已经来过,昨晚也守了灵,这就行了,店里离不开人,不用在这呆太久,让韩掌柜带着他一起回仁医堂。 王阿奴理解,可能是这边的风俗,于是他听从吩咐,准备和韩掌柜一起回去。 他和周家的人打招呼,周秀蓉看着他,尽管周秀蓉的眼睛已经红肿的不像样子,但是看着王阿奴的眼神,已经明显和以前不一样。 第三天的傍晚,师娘被她的侄儿送了回来,神情很是憔悴。 但是看到王阿奴,她还是把态度调整的尽量和蔼一些:“阿奴,虽然你们一时半会没法办喜事,但是你既然已经去了我五弟家,村上的人也都看到了,秀蓉以后是一定要和你成亲的。” “师娘,这个您放心,我会和她成亲的。” 从那以后,王阿奴和周秀蓉,互相的走动就开始多了起来,但是因为还没有正式定亲,王阿奴不适合去周秀蓉的家,都是周秀蓉以走亲戚的名义,来到仁医堂。 每次来的时候,他们两个人之间,也不多说什么话,只是互相看对方的眼神,都有光。 时隔多年,王阿奴还是觉得,那几个月,对自己来说,是异常美好的时光。 甘露五年,三月底的时候,京城又来人来到谷阳城的县衙,说宫里让他们来,接王阿奴进京。 遇到这样的事情,卫县令的腿跑的是飞快,第一时间让衙役把王阿奴请了过去。 他自己,则留在县衙,陪着京城里来的人聊天。 毕竟不是第一次了,所以王阿奴并没有多想,简单的收拾一下,就跟着那些人去了京城。 此时的王阿奴,当然不知道,这次进京和上次进京,自己面对的事情,将会完全不一样。 当他再回来的时候,甚至已经不是王阿奴了。 到了京城,还是和上次一样,专门有太监和他讲宫里的规矩,哪怕王阿奴已经知道这些规矩,但是太监们,还是事无巨细的给他说上一遍。 随后,气色看起来很不错的皇帝,召见了他,明确说,待上半个月,就让王阿奴回去。 尽管皇帝说的话很客气,但是王阿奴敏锐的发现,皇帝与以前不一样了,在情绪上虽然努力做到平和,不过看的出来,他的内心无疑很是焦躁。 王阿奴有种不详的预感,但是怎么个不详,又说不出来。 每天的日子,还是和上次来的时候一模一样,白天进宫熬药,晚上回去睡觉,没有自由,没有人和他说话。 半个月很快就到了,但是皇帝似乎忘记当初说过的话,王阿奴也知道,皇帝太忙了,自己这个事,毕竟是小事。 五月初六。 麦子才刚刚收割结束,那些总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贫苦农民,在这段时间,也能勉强吃上饱饭,整个国家的氛围都很好。 同时,天气也逐渐变的燥热。 这几天,王阿奴不用每天一大早就进宫天黑才可以离开了,他就在住所呆着,皇帝有需要的时候,才会派人叫他过去。 人一闲下来,就容易多想,所以他总是在盘算,皇帝明明答应让自己半个月就回去的,但是最近怎么又不提了,难道是忘了这茬事? 看来还得找个机会提醒一下皇帝。 没想到,当天中午,一名小太监就过来,说皇帝要召见他。 在去皇宫的路上,王阿奴在心底暗自揣测:如果只是为了放自己回去这件事,就自己这身份,只要随便派个人告诉一声就行了,根本用不着特意召见。 难道皇上放自己回去之前,要赏赐自己点什么金银财宝吗?上次不就是赏了十五匹布嘛。 带着一肚子不解和好奇,王阿奴进入了皇宫。 他敏锐的觉察到,今天的氛围很是诡异,以前每次到皇宫来,这里面总是热热闹闹的,通常会有好几个人在这。 他们都是些年纪比较大的官员,主要是给皇帝讲书,过程中,皇帝还经常和他们开展讨论,经常搞的是热火朝天。 但是今天,偌大的宫殿里,异常的安静,只剩下皇帝和他,就两个人。 连平常那些伺候皇帝的太监和宫女,甚至一个都没有。 事出反常必有妖,王阿奴心里不由得紧张起来,心里盘算着,不管怎么样,自己要尽快走,再待在这边,准没好事。 王阿奴突然发现,无论什么场合,都非常讲究仪容仪表的皇帝,今天竟然没穿鞋,就光着脚在地上不停的走来走去。 看到王阿奴进来,皇帝只是抬头淡淡的瞟了他一眼,但是脚步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皇上,还是要穿上鞋啊,地上凉,这样赤着脚,一时是快活了,但寒气会进入体内,现在不觉得,年岁大了以后,您的腿就会疼的。”王阿奴赶紧箭步上前,劝告皇帝把鞋子穿起来。 “先生来了”,皇帝一边打招呼一边回答:“赤脚踩地,可以去心火。” 王阿奴自然知道这位年轻皇帝的脾气,他是听不进别人劝的,只要决定的事情,绝不会轻易作出任何改变。 哪怕这个改变是一点点。 于是便不再多说话,只是静静的站在旁边,盘算着,自己待会怎么来提要走的事。 等到在地上又走了好一会,皇帝才穿上鞋,然后在就书案旁边的椅子上坐定,对王阿奴招了招手,示意他靠自己近一些。 等到王阿奴走到跟前,皇帝伸出右手,手掌轻轻的往下压了压,示意他在对面那把椅子上坐下。 王阿奴在宫里的时间也不短了,这几个月里,他从没见过哪个人能和皇帝平起平坐的,于是恭恭敬敬的回答:“陛下,草民站在这儿就行了。” 皇帝的脸色,立刻露出一点愠怒:“难道我的话,连你都不当回事了吗?” 第六十五章 聊天 这句呆着浓浓火药味的话,让王阿奴明显感觉到,眼前的皇帝,已经带着很强的个人情绪了。 于是只好按照皇帝的要求,坐了下来。 等到他刚坐稳,皇帝突然问他:“先生,你还记得,我们认识多久了?” 皇帝问话,要么站在回答,要么跪着回答。 于是,王阿奴立刻站了起来:“启禀陛下,已经三年九个月”。 皇帝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朕只大概记得有好几年了,具体时间实在记不清了,先生你有心了。坐坐坐。” 王阿奴刚刚坐下,皇帝又接着问:“一晃这么多年了,那我们算朋友了吧?” 还没坐稳的王阿奴,听到这句话,浑身一哆嗦。 皇上可以和你客气,但是不能把这个客气当成理所应当的。 王阿奴心想,今天的皇帝是怎么了?说话竟然如此随意。 但是问话还得回答,只好立刻又站了起来:“启禀陛下,您是天子,而我只是一介草民,不敢这么想。” 皇帝继续示意他坐下:“没有我的旨意,你不许再站起来,否则以抗旨论处。今天,这里没有君臣,只有两个老朋友,互相之间说说话,所以不要有那些繁文缛节。我们认识这么久,也难得说上几句话。” 王阿奴忐忑的情绪的又多了几份,但是看皇帝的脸色,很是平和,什么都看不出来。 心想人家都说伴君如伴虎,真的是这样。 他也只能猜测,皇帝是不是身体不舒服,烧糊涂了,要不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呢。 要知道,皇帝以前虽然脾气比较急躁,以前可是非常讲究那些礼仪和规矩的,和大臣说话,分寸感十足。 皇帝都说和自己是老朋友了,自己总得表个态吧。于是他毕恭毕敬的说道:“陛下有话请讲”。 只听见皇帝把声音压的很低,一字一句的说道:“你可能是我召见的最后一个人了。” “最后一个人?”王阿奴听了,心里猛然一惊,以为皇帝要想不开,于是连忙劝慰道:“陛下,何出此言?您虽然贵为天子,但既然食人间的五谷杂粮,就算是龙体,也难免偶有违和,经过这段时间的调治,已经大有好转,而且您真是鼎壮之时,就算不服药,也会好的,何况现在还有各类补药呢。” 皇帝摆了摆手,制止他继续说下去。 “先生,皮肉之疾,俱是表象。知道我为什么如此信任你吗?” “草民不知”。 “记得几年前第一次见面,你说朕的病,在心里,你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他们或许都知道,但是就是不说,也就是你说了。现在的朕,还是如同当初一样,而且心病更重了一些。心死了,这团肉就算苟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王阿奴自然知道皇帝的心病在哪,不仅他知道,不说朝廷里的这些官员了,哪怕在乡下,稍微有点见识的人都知道,天下虽然现在还挂着姓曹的招牌,实际上早已经是姓司马的那一大家子说了算。 但是这种足够灭族的话,他是万万不敢说出口的。 “先生,没进宫的时候,我还能算半个人,到了京城,我甚至连一只金丝鸟都不如啊,金丝鸟还能按照自己的想法,叫上几声,而我在这,司马昭连叫都不会让我叫的。” 这是认识这么多年来,皇帝第一次和他谈到政治上的事。 王阿奴甚至看见皇帝的眼睛里,积蓄着即将要喷薄而发的泪水。 看到这样的情景,想到眼前的这个同龄人,虽然贵为天子,但是平日里根本没有什么自由。这种总是被人捏住喉咙的无助,王阿奴多少也能感同身受,于是他的声音也有点变了,轻轻的说了句:“陛下。” 今天的皇帝,似乎有很多话要说:“事到如今,朕还有什么可害怕的呢?你可能不知道,这个皇位,本来就轮不到我,是捡来的,既然如此,没了就没了吧,也无所谓失去什么。朝廷的事,你在外面,有没有听到有什么议论?” 王阿奴知道,皇帝问的是什么内容,所谓的议论,就是对朝局的议论。 但是这种事情,纵然他知道,也断然不能直接回答,于是只能含含糊糊的说:“老百姓都说,陛下年少睿智,天纵英才,假以时日,必然会是一代圣君;还有的人说,陛下才同陈思,武类太祖”。 皇帝髦苦笑着说道:“先生,你说的这些,朕知道,是在宽慰朕。说到一代圣君,朕倒是想成为那样的人,但是有心杀贼无力回天”,皇帝伸出两只胳膊,双手的内侧靠在一起啊,做出一个被捆绑的姿势:“朕不过是一个木偶罢了,什么都干不了。” 王阿奴听了这句话,继续陷入沉默,根本不敢接茬,这些敏感的话,皇帝可以由着性子说,但自己只能默不作声的听。 因为这种话题,只要有人听到了,跑到司马昭那里告密,自己的小命,大概率要玩完。 皇帝应该也没想让他回答什么,而是突然转换了话题,问道:“你来了这么久,没见过那个叫司马昭的人吧?” 这个问题,王阿奴敢回答:“是的,草民确实没见过司马昭大人”。 皇帝从鼻孔里哼了一声:“这个乱臣贼子,亏心事做多了,平时根本不敢独自到宫里来,但是昨天,倒是前呼后拥的来了。” 王阿奴不知道皇帝为什么要和他说这个,话都没法接。 皇帝又转换了话题,问王阿奴:“最近在宁陵的井中,有人看见里面有黄龙,这件事情,你听说了吗?” 王阿奴心想,两次到京城,过的都是两点一线的生活,根本接触不到外面的任何一个人,哪会听说这些事呢? 于是小声回答:“陛下,草民近来未曾接触生人,所以没听说此事。” 皇帝“哦”的一声,然后接着说道:“这件事情闹的沸沸扬扬,有些人说是祥瑞。龙上不在天,下不在田,反而被捆在井里,这叫祥瑞?这叫他么什么祥瑞?所以我就写了一首诗。” 说话的同时,皇帝朝着王阿奴指了指桌上的一张纸,王阿奴定睛一看,上面写的是:伤哉龙受困,不能越深渊,上不飞天汉,下不见于田,蟠居于井底,鳅鳝舞于前,藏牙伏爪甲,嗟我亦同然。 这个意思,只要识字的都明白,皇帝写的是龙,说的是他自己。 第六十六章 发怒 “陛下,不至于如此悲观”。 “司马昭昨天就是为了这首诗来的,听说是贾充去告的状,他过来训斥了我一顿,说我野心勃勃。你说,一个皇帝竟然能被臣子肆意训斥,这样的皇帝,还能叫皇帝吗?” 王阿奴小声的说道:“司马昭大人府上的一个管家模样的人,我刚来的时候,倒是到我住的地方问过我,陛下的身体情况到底如何?” 这句话让皇帝来了精神:“哦,那你怎么回答的?” “我说陛下只是气血略微虚了点,其他的都很好,体力和精力没有任何问题。” “你这么说,人家会很失望的。毕竟管家后面的主子,希望我身体不好吧。” “陛下,不至于吧?那个管家还让我尽心尽力伺候您,说只要把陛下的身体调养好了,就是大功一件。” “你啊。”皇帝指了指他:“他不这么说,还能怎么说?难道说,你不要给皇帝好好诊治,让他活不下去?” 王阿奴一想,还真是这么个道理。 皇帝又自顾自的继续说下去:“你知道吗?司马昭已经三次拒绝了加九锡的恩赐,他不想吗?不,他比谁都想,他只是做做样子,给别人看罢了。下一次恩赐,他必然就会肯了。加了九锡后,就得封晋王,晋王他就满足了吗?不,他想的是我现在坐的这个位置,他要改朝换代。” 王阿奴虽然不在官场,但是这些事,市井间已经广为人知,皇帝说的,和老百姓说的差不多。 皇帝还在那滔滔不绝,似乎要把心里的憋屈都说出来:“自从坐上龙椅,这几年来,我是如履薄冰,几次试探,都失败了,现如今已经没有任何扳倒司马昭的可能了。也许没多久,我就得“主动”禅让,把皇帝的位置给他了。” “陛下,既然这么不痛快,咱就不做皇帝了,找了地方,饭总还是有的吃的”。 “先生,我不怕吃苦,但是那样的日子,你能那样,我不能那样,因为我代表的不是自己一个人。留在我面前的路,很少很少,或许只有那么一两条。” “陛下,您还记得我和您当初说过,村上阿翁讲过的那句话吗?” “记得,活下去,只要活下去,一切就很有可能。先生,想活下去,其实不难,只要装聋作哑,任凭司马昭他们摆布,我完全可以苟活,就算废了我的帝位,锦衣玉食的富贵,他司马昭为了自己的名声,还是会给我的了。不过要想站着活下去,就太难了。” “我是高祖武皇帝的子孙,当年高祖和祖父他们金戈铁马,打下的锦绣江山,创下的基业,现在不仅要我拱手相让。还要我像狗一样,看司马家的脸色活着,我实在是做不到,列祖列宗的在天之灵,也不会允许我这么做。” “司马懿这个老贼,背叛了洛水河畔的誓言,窃取了权柄;我要让他们司马家,永世都背上不忠不义的骂名,我要把桌子掀了,丢他们家的脸。让他们就算篡了位,子孙后代也永远生活在屈辱当中,遭受巨大的报应。” 皇帝的声音不大,但是语气明显变的激昂了起来。 王阿奴看到皇帝这个样子,感觉他不是单纯的在发泄情绪,而是真的打算做些什么。 在宫里的几个月,连他都看出来了,满朝文武,就几个老学究还听皇帝的; 其他的那些官员,皇帝说话,他们看情绪,想听就听,不想听就不听。 这些老学究,因为资格太老,司马昭要考虑影响,不敢对他们怎么样,何况他们是文人,手上没兵,司马昭也根本不怕他们,当吉祥物养着;其余那些不听话的人,早就被肉体消灭了。 皇帝这一边,就这几个老学究;而司马昭那边,是要人有人要兵有兵要钱有钱。 甚至皇帝就算想找司马昭拼命,恐怕都找不到本人。 “陛下,要不就以退为进,暂时放弃这些,到乡野去,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王阿奴泣不成声。 皇帝叹了一口气:“你说的这些,昨天或许还能做到,但是今天已经做不到了。” “为什么?” “因为在你之前,我召见了三个大臣,谈了一些个人的想法,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们当中,最起码有两位,甚至也可能是三位,此刻应该正在司马昭家,把我和他们说的话,原原本本的复述给司马昭听。” 王阿奴心想:既然知道人家会去告密,那你为什么还要说? 皇帝看出了他脸色的疑问,但是没有回答这个疑问。 “先生,你只是一个医师,和朝廷中的任何人,都素无往来以及瓜葛,今天请你来,朕是有要事相托。“” “陛下请吩咐”。请到皇帝有事布置给自己,王阿奴连忙凝心净神,快速平复了情绪。 “两件事,一是今天你离宫后,就立刻离开京城,无论朝哪个方向走都行,不要做丝毫的停留,走的越远越好。二是先生识文断字,如果我有不测,司马昭他们必然无尽抹黑我。万望先生有空的时候,把我的事情记下来,保存好。我相信,天日昭昭,司马昭他们家不可能永远一手遮天,不忠不义的人,子孙后代好不了。有了记载,后世总能知道些许真相,虽然这些,我是看不到了。” 皇帝说完这段话后,还没等王阿奴回话,就郑重其事的站了起来,向王阿奴深深的做了一个揖,这样的举动,是从来没有过的,而且声音很是低沉:“此生能和先生相识,也算缘分一场,这件事情,就拜托了。” 王阿奴赶紧起身回礼:“请陛下放心,陛下的嘱托,草民一定永生铭记于心”。 回礼完毕,王阿奴还准备再劝劝皇帝,他已经清晰的感觉到,皇帝要干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这时皇帝突然问了王阿奴一句话:“先生,你以前相过面吗?” “相面?” “就是看算命先生。” “那没有,陛下,这有什么紧要吗?” 然而皇帝还没有说话,外面的门就被推开,几个太监和宫女走了进来。 十九岁的皇帝,原本应该朝气蓬勃的目光,逐渐黯淡了下去,但是声音却陡然凶了起来,似乎故意要让这些太监和侍女们听的异常清楚:“什么狗屁神医?也不过是徒有虚名罢了,总是叫朕喝药喝药,但却是一点用都没有。来人啊,把这个庸医,给我轰出宫去。” 太监们听到皇上的吩咐,顿时一窝蜂的拥了过来,架起了王阿奴,将他推搡出了宫门之外。 王阿奴刚准备自己走,一直负责接送他在皇宫和住所往返的人,依旧把马车停在了他的身边:“王郎中,请上车。” 还是老规矩,把他送回了住所。 不过送回去之后,他们也没有停留,立刻驾车走了。 以前都是留在这把门,不让他出去。 王阿奴并没有按照皇帝的吩咐,立刻离开京城,他打算明天一早,就去找找梦境里的那个院子,了却一个心思,然后立刻就走。 就是多呆这半天,让他几年之内都回不去了。 第六十七章 擅自出宫 第二天一大早,外面刚蒙蒙亮,东边的天空,还挂在零散的几颗星星,气温不高不低,让人感觉很是舒适。 王阿奴早早就起床了,他首先打开了房门,探头看了看门口的情况。 现在他可以确定,门口那些负责看住他的人,确实全部撤走了。 也就是说,他真的获得自由了。 心情瞬间愉快起来,然后简单的吃了点干粮,就直接出了门。 他要去找梦境中的那个院子,不到实地去看一下,以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来,心里总觉得有所遗憾。 但是他又不知道具体的地址,问路都没办法问,只能凭着进京城时马车疾驰而过那一瞬间的印象,慢慢边走边找。 走了一会,他发现自己竟然离皇宫不远了。 苦笑了一声,准备绕过皇宫,继续向前。 在贴着皇宫墙角走的时候,突然听到里面传来叮叮当当的声音,还有很多人在说话,很是吵闹。 王阿奴很是奇怪,皇帝是一个比较喜欢安静的人,平常的宫里,根本不会有这么嘈杂的声音。 他还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只见宫门突然打开,一辆马车冲了出来,一个人站在上面。 情况不对,王阿奴赶紧折回去,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等到稍微靠近了一些,他定睛一瞧,马车上这个人竟然是皇帝本人。 他今天的衣冠穿戴,特别整齐,不过和往常不同的是,他今天穿的是盔甲,一身武将的装束,腰间还配着一把剑。 皇帝这样的造型,王阿奴还是第一次见到。 紧紧跟在马车后面的,还有几十个拿着棍棒的人。 王阿奴毕竟在宫里也呆了几个月,一看穿着打扮,就知道这些人都是小太监和外围做杂活的小仆役,全部都是十几岁的年纪。 这种场景,像极了大学放学时候的校门口。 这群人里,有的人,王阿奴认识;还有好些人,尽管不认识,但是看着也很是眼熟。 王阿奴很是疑惑:“一大清早的,他们这是要干嘛?” 和他一样充满迷惑的,是宫门口的那些侍卫,他们看到这个景象,纷纷交头接耳的问对方:“这个人是皇上,是皇上啊,皇上要出宫了?我们怎么办?” 虽然上级明确交代过,没得到他的批准,不能让皇帝出宫。 但是上级没告诉他们,皇帝假如坚决要出去,他们该怎么办。 有几个胆大的,鼓足勇气靠近了皇帝的马车,但是看到皇帝脸上那付凶狠的表情,他们又把脚步缩了回来,根本不敢上前去阻拦。 所以,皇帝的马车以及后面的一行人得以顺利的前行。 街面上,围观的人也开始逐渐多了起来,王阿奴也在其中,他的眼睛紧紧的盯着皇帝,一刻也不敢离开。 第六感告诉他,今天将是一个天翻地覆的日子。 “拦住他”。 皇帝的马车走出宫门还没多远,有一个将军模样的人,看到这样的景象,赶紧命令身边的士兵。 “这是屯骑校尉司马伷”。王阿奴听到旁边有人在小声嘀咕。 司马伷?王阿奴没见过真人,但是在宫里的时候,这个名字倒是听说过。 具体做什么工作,王阿奴也不知道,但是他知道,这个司马伷还有个身份,那就是司马昭同父异母的弟弟。 听到司马伷的命令,他手下的士兵们立刻挥舞着兵器,拦在了马车的前面,挡住了马车继续前进的路,并且叫嚷着:“回去回去,赶紧回去。” 曹髦朗声说道:“你们放肆,我是当今天子,难道连出入宫门的自由都没有了吗?” 听完他的这番话,士兵们都惊呆了,这些士兵以前只是听说过皇帝,但是没见过真人。 除了司马伷,这是他们第一次见到皇帝本人人。 现在的情况是,皇帝要自己让开,上级又叫自己拦住皇帝。 这些士兵们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站在马车前,用期待的眼神看向司马伷,意思是让还是不让,领导你给个准信。 司马伷的大脑其实也处于懵逼的状态,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根本没想到皇帝会擅自跑出宫。 “你们谁敢拦我?速速放下手里的兵器。否则,挡我者,死”,马车上的皇帝,“刷”的一声,拔出了腰间的佩剑,指向前面挡在他马车前面的这些士兵。 注意力一刻也没有离开的王阿奴,感觉浑身都躁动了起来,在这个年轻文弱的皇帝身上,他第一次看到了热血和勇敢。 毕竟是高祖武皇帝的子孙。 一看皇帝都亲自拔剑了,那些士兵们也顾不上等待直接首领司马伷的命令了,畏缩着不敢上前,纷纷放下兵器。 有的人,甚至都拔脚跑路了,一溜烟就没了踪影。 司马伷看到士兵们让路的让路、跑路的跑路,自己也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办,只能呆呆的骑在马上。 皇帝也不和他过多纠缠,而是带领那些仆役和小太监继续向前:“直接去司马昭的家。” 王阿奴终于明白,昨天皇帝说的,他要把桌子掀了是什么意思了。 他要和司马昭一决生死了。 天下的兵权,都在司马昭手里。 曹髦作为皇帝,所能掌握的全部人马,就是身后这几十名小太监和杂役。 这简直是以卵击石。 但哪怕明知是以卵击石,也要一往无前。 还没前进多远,又有一伙人冲了出来,挡在了皇帝车驾的面前。 “陛下,微臣贾充,恳请陛下速速回宫,万莫在这街面上,丢失了天家的体面”。一个中年男子骑在马上,对着皇帝大声叫喊。 “体面?如今的朕,还有丝毫体面吗?”曹髦握住手中的剑,笔直的指向这个叫贾充的人,“你算个什么东西?挡我的路,你们贾家,历代深受皇恩,你父亲忠君报国,是为一代楷模。而你,作为他的儿子,不思报效朝廷也就罢了,却心甘情愿的去做司马昭的一条狗,你主子不给朕体面也就罢了,没想到,连你竟然也敢对朕吆三喝四。” 俗话说,打人不打脸,曹髦这一顿当众训斥,是实实在在打贾充大人的脸了。 贾充虽然做人的底线不高,但是毕竟是男人,面子还是要的,顿时满脸涨的通红。 双方僵持在那边,谁也不退让。 好巧不巧,刚好身边有一个叫成济的武将,他问贾充:“贾大人,今天这事,真是闹大发了,您老看这可咋整啊?就这么在街上耗着,也不是个事,传出去多难听。” 贾充刚才被皇帝当众劈头盖脸骂了一顿,已经失去了起码的理智,恶狠狠的瞟了问话的成济一眼,然后对着他以及身边的一众武将高声叫道:“司马公养了你们这么多年,不就是为了今天嘛,你们难道是吃干饭的吗?还在这傻愣着干什么?” 第六十八章 玉碎 贾充这句话的声音很高,在场的人都听的清清楚楚,但是效果却很差。 因为身边的那些将军,根本不为所动,纷纷把头扭向别处,似乎谁都没有听清贾充刚才的话。 他们可不是傻子,皇帝骂的人是贾充,他们才犯不着为了贾充去得罪皇帝。 虽然这个皇帝手里没有任何权力,但没有权力的皇帝,他也是皇帝啊。 在大街上杀皇帝,历朝历代从未有过这样的事,后果未知;上去抓皇帝,假如皇帝用剑捅自己,自己怎么办?是还手,还是不还手? 不管怎么做,事后假如追究下来,功劳是肯定没有的,黑锅倒是大概率会有一个。 贾充看这些武将根本不搭理自己,很没面子,但是没面子归没面子,他自己也不敢上前,因为他的顾虑,和身边的那些武将们一样。 不过,有个脑子不太好的人,决定要富贵险中求了。 这个人,就是刚才问话的成济。 他看到贾充说完话后,根本没人理,其他将领依旧原地不动,他觉得,自己露脸的机会来了。 毕竟贾充说过话了,就算天塌下来,贾充这个领导也会顶着。 既然如此,还怕个球啊?不如直接搞把大的,替贾充大人狠狠的出口气,以后自己岂不是飞黄腾达? 于是大喝一声,拍马上前,径直冲向了皇帝的马车。 皇帝的马车周边,都是些小太监和小仆役,他们平时除了打扫卫生,就是端茶倒水,没有接受过任何军事训练,根本不知道如何去阻挡骑马冲过来的成济。 成济顺利的靠近了马车,他没有犹豫,将手里尖锐的长矛,狠狠的捅向了皇帝。 文弱的曹髦,今天敢于做出这样的举动,完全是一口气在顶着。 从小到大,他对刀枪棍棒,甚至连热爱都算不上,哪里是成济这种武夫的对手。 他甚至都不知道最起码的躲闪。 那把锋利的长矛,一下子直接刺穿了他年轻的身体,曹髦直挺挺的摔下了马车,“轰”一声,瘦弱的身躯,躺在了地上。 血噗噗的往外流,他的身体在不停的抽搐,只是双眼依旧圆睁。 贾充身边的那些武将,看到眼前这个景象,也都吓的目瞪口呆。 他们当初以为,成济只是冲过去把皇帝拿下,然后送回宫里。 就算这样做,已经是大不敬了,他们都不愿意。 想不到世界上真的有二傻子,竟然敢当街杀皇帝,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 “皇上”。围观人群里的王阿奴,看到如此惨像,眼泪顿时刷刷的往下流。 身边围观的人,也和他差不多,纷纷在抹眼泪,所以倒也没显示出他有多特别。 “司马昭大人到。” 王阿奴抬头一看,只见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踉踉跄跄的跑向了这里,一边跑一边嚎叫:“皇上,皇上,你还年轻,为何要这么想不开啊?你这样做,微臣怎么向天下交代啊”。 躺在地上的曹髦,已经永远听不见这虚伪的声音,他再也无需再面对这个人了。 随即,有三个老头子也陆陆续续跑了过来,一个八十来岁,一个七十来岁,一个六十来岁。 “是王太常大人、司马孚大人和陈泰大人”。周边的人议论纷纷。 他们抱着曹髦的尸体,当众嚎啕大哭。 司马昭看他们哭的声泪俱下,哪怕自己实在挤不出一滴眼泪,也只好在那赔着他们三个人干嚎,似乎心里有无限的悲痛一样。 人群中的王阿奴也认出来了,三个老人中,岁数比较小的那一个,正是几年前外出行医避雨时遇到的那位老人。 司马昭干嚎了一会,感觉差不多了,于是掉了个方向,跪在了那个七十多岁的老人面前:“叔父,您说,出了这么大的事,天下人将如何看我?” 这个被司马昭称作叔父的人,是司马孚。 司马孚好像没听见这个侄儿讲话一般,依旧抱着曹髦的尸体,哭声甚至更大了一些。 司马昭弄了个没趣,也只好继续在那装哭。 过了一会,他觉得自己嚎也嚎过了,在这个关键时刻,不能一直陪着这三位爷跪在这里,就这么无休止的嚎下去。 于是他用袖子擦了擦眼角,然后立马起身,对着身边的贾充吩咐了几句。 听了他的话,贾充刚准备走开。 这时,王阿奴避雨时遇到的老人,猛的站了起来,对着贾充大喝一声:“贾大人,请留步,今天你一直在现场,麻烦你告诉老朽一声,是谁当街弑君?” 这几句话刚刚说完,一口鲜红的血吐了出来。 这个问题,在场的所有人,没有一个人回答。 虽然他们都知道。 尽管离的比较远,但是王阿奴义愤填膺的站了起来,指着成济,刚准备说,就是这个家伙杀了皇帝。 他没有了说话的机会,因为士兵们已经开始踏着整齐的脚步迅速开始了清场,周边环境变的异常嘈杂,就算他说了什么,也没人会听见。 王阿奴也被撵的远远的。 那个院子自然是去不了了,因为整个京城立刻实行了戒严,所有的人都被要求回家,一律不允许出门,否则杀无赦。 王阿奴强撑着回到了住所,推开房门进屋之后,他一下子就瘫软在地上,怎么都站起不来。 想起自己和皇帝从相识到现在的时光,眼泪又默默的留了下来。 想到皇帝最后一次召见他的时候说过的话,皇帝让他把真相记下来,告诉后人,自己能做到吗? 当天夜里,他辗转反侧,根本无法入睡。 第二天清晨,太阳照常升起,朝廷开始处理皇帝被杀的善后事宜。 戒严还在继续,王阿奴还是走不了。 朝廷发布了公告,司马昭借郭太后的口,痛斥了曹髦的鲁莽,总而言之一句话,曹髦之死,完全是咎由自取,活该。 不过皇帝当街被杀,这样的事情,自古以来从未有过,很不体面,责任还是要追究的。 司马昭都没有思考太多时间,决定让当街刺死曹髦的那个莽夫成济,来背这个锅。 判决下达的很快,也很简单:成济,诛三族。 自己没脑子,就得有做替罪羊的觉悟。 不过这个觉悟,成济当然是没有的。 第六十九章 想走?没门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毕竟是当街杀皇帝,这样的消息自然会传的很快,成济立刻被全国社会各界骂的狗血淋头,但是刚开始的时候,他觉得根本无所谓。 不仅如此,他甚至觉得,自己这次威风了,帮司马昭这个大领导做了一件他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情,功劳肯定大大的。 于是他在家里,信心满满的等消息,等着升官的好消息。 结果消息是到了,但是对他来说并不好,因为这个消息不仅不是升官晋爵,反而是让他们全家一起去吃断头饭,黄泉路上做个伴。 功劳没有,还要背锅,而且这口巨大无比的锅,竟然要让自己的一家人来背。 成济的内心,自然是无比的不服气。 留给他愤怒的时间,并不太多,因为来抓他们全家的士兵,很快就到了,已经开始敲门。 成济和他的哥哥,要是楞是真楞,兄弟两个人看到官兵来了,竟然爬到了屋顶上面,决定暴力拒捕。 不仅如此,他们兄弟两,还把屋顶当成了舞台,对着围观的群众们说起了相声,主要内容少儿不宜,但是核心部分,是把贾充和司马昭全家骂了个遍。 既然有热闹,不看白不看,成济家的房子,被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围的是水泄不通。 负责前来抓捕他们的小队长,眼看在屋顶上的成济兄弟二人,是越骂越起劲,什么话难听说什么,什么事机密说什么。 他知道,自己必须当机立断了,假如再跑去找上级请示如何处置,一趟来回下来,估计成济兄弟两已经把贾充和司马昭做过的所有事情,都广而告之了。 上级是让自己来抓人的,不是专程看大领导出丑的。 于是,他没有丝毫的犹豫,抬起右手,向前一挥,命令士兵们,放箭。 几天前,贾充鼓动官兵们当街杀死皇帝,很多人会有顾虑; 但是现在杀掉你成济,这些士兵们则是没有任何心理包袱的,心安理得的很。 于是在生命的最后一天,成济兄弟两人,共同享受了一顿饱饱的箭雨。 这是司马昭对皇帝当街被杀这件事,给与天下人唯一的交代。 洗干净街上的血水,曹髦坐过的椅子上,立刻迎来了新主人,一个叫曹奂的人,迅速成为了新的皇帝。 新皇帝登基,持续几日的戒严随即就予以解除。 当街杀掉皇帝,固然是以前从未有过之事,但是这种惊悚,是来的快,结束的也快。 没几天的时间,京城的街面上,又恢复了以往的秩序。 除了朝廷的那些官员,最多再加上京城里与之相关的那些人,才会惦记这件事。 其他地方的普通老百姓,手停口停,就算整天忙个不停,也不一定能保证吃饱穿暖,无论大将军掌权还是皇帝坐天下,和他们又有什么关系呢? 但是王阿奴毕竟和曹髦有关系。 这几天的时间里,认识曹髦以来彼此交往的那些片段,在王阿奴的脑海里不停的浮现。 这样的人,如果不出生在帝王家,会有怎样的人生? 王阿奴准备收拾好包裹后,打算出去找到那个倍感熟悉的院子,仔细的看看,了却一份心事。 因为内心的深处,对梦里反复出现的那个院子,始终藏着那么一份好奇。 然后就离开京城,这里人潮拥挤,这里繁花似锦,这里又血雨腥风。 再然后,就再也不回来了。 还是回谷阳的仁医堂,那里,还有一堆人在等着自己把脉和开方子。 那里,还有个叫周秀蓉的姑娘,在等着和自己成亲。 怀着无比复杂的情绪,他打开了房间的门。 他发现,自己已经走不了了。 作为前任皇帝召见的最后一个人,他早就被盯上了。 几个如狼似虎的壮汉冲了进来,将他摁倒在地,一个人夺走了他手里的包裹,其余的人,给他嘴里塞了块布,头上套了个黑布袋子,提溜上了一辆马车。 王阿奴是叫也叫不出声,看也看不见,耳朵倒是没堵上,但是车上押着他的几个人,一路上都没说一句话。 他只能听到车夫“驾驾驾”的吆喝,以及马蹄落在地面上的滴答滴答声。 七拐八拐,大约过了有半个时辰,马车才停了下来,王阿奴又被提溜下了车,进了屋子里面,他的头套和嘴里塞的布,才被拿了下来。 刚大口大口的呼吸几口气,屋子里的人,甚至连一句话都没有问,立刻涌上来四名看守,麻利的把他调整成脸朝下,双臂扯开拉直,同时让他把手指张开,贴在地面上。 其中两名看守,分别用脚牢牢踩住王阿奴的左手腕和右手腕,另外两名,则分别摁住他的左腿和右腿,顺便开始扒他的裤子。 这个时候,王阿奴本能的扭动着身体,但是他只要一动,踩住他双手的两个人,脚上便开始使力。 他知道挣扎也无济于事,索性不挣扎了。 等到裤子被扒到膝盖处,旁边一名坐着的看守站了起来,从墙边顺手拿了一块板子,对准王阿奴露出来的屁股,就开始打。 后来进了牢房以后,听别人说,王阿奴才知道,这顿打,叫杀威板子。 除非是皇亲国戚或者做官的进来,才能不挨这顿打,而且官小了还不行,必须得是到了一定级别的大官。 其余无论谁进来,都得有这么一顿,意思有两层,第一层是,不管你在外面是谁,多牛逼,到这里,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卧着,要知道这里谁是老大。 另一层的意思则是羞辱,毕竟是当众被扒了裤子,露出了白花花的屁股,噼里啪啦噼里啪啦的打板子。 普通的犯人进来,一顿杀威板子过后,是扔到牢房里,过几天,等精神恢复点了,再提审。 但是王阿奴因为案情相当重大,需要立即进行问询,于是打杀威板子的时候,看守们下手就轻了一些,稍微意思意思。 被抽了六板子后,看守们把王阿奴又拉着站起来,扯开他的双臂,绑在一个“十”字状的架子上。 第七十章 问讯 这时,一个坐在案前的男人开始问话了。 “你叫什么名字啊?” “王阿奴。” “今年多大了?” “十九。” “家是哪儿人啊?” “豫州。” “具体一点。” “王家庄。” “家里面还有什么人啊?” “有个叔叔和妹妹。叔叔已经去世了,堂妹出嫁了” “做的是什么行当?” “郎中。” “原先在哪儿行医?” “谷阳。” “很好,这几句话里,你没有说一句假话。你没有父母,是你的阿叔把你拉扯大,他叫王初九,但是他的确前几年不在了。他有个女儿,叫海棠,也就是你的堂妹,当然了,你说家里还有个妹妹,也没错;你十五岁的时候,被你阿叔送去并州仁医堂做学徒,掌柜的姓韩,有两个女儿,都嫁人了,我说的没错吧?” 王阿奴心里一惊:“他怎么什么都知道。” 堂上的那个人,显然对王阿奴的吃惊早有准备,轻描淡写的说道:“只要我们想知道的事,那就肯定能知道。你是谷阳的医师,到京城来干什么啊?” 王阿奴心想,你们不是什么都知道嘛,难道是我自己跑来的?还不是宫里叫我来的吗?明知故问。 但也只能在肚子里发发牢骚,嘴上还是老老实实的回答:“前阵子宫里的人去接我的,说皇上不太舒服,让我到这为他把脉和开方子。” “那是高贵乡公,不是皇上”。这名男人纠正了王阿奴的称谓:“听说高贵乡公和你认识很久了?” 皇上被杀了,难道连名分都要拿掉吗?王阿奴心里一阵纳闷:“是的,好几年了,当时皇上在乡下,还没当皇上的时候,草民就经常为他诊治,有过四五次吧。” “再提醒你一次,他不是皇上,是高贵乡公。我问你,高贵乡公身体的不适,是真的吗?” “是真的,草民从几年前认识他开始,他的气血,就一直比较虚,而且他性子有点急,容易上火。” “王阿奴,知道为什么今天要带你来这里吗?” “草民不知道。” “不知道?好,我会让你知道的。你近来多次进出皇宫,高贵乡公有没有让你带过什么东西出去?” 王阿奴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曹髦的确没让他带任何东西出去,于是坦然的回答:“没有,我就是个医师,过程中他赏过我两次银子,每次都是十两,但是也不让出门,所以分文未动,现在还在屋子那个包袱里。” 对于这二十两银子,审讯的人自然没有任何兴趣,直接把话挑明了:“他有没有和你说过什么话?” “说过什么?”王阿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经常说啊”。 那个人立刻来了精神,把身子挺的更直了一些,头微微往前一探:“说了些什么?” “就是身体哪儿不适,吃饭吃不下,睡觉睡不着什么的。” “你在耍我,是不是?” 王阿奴立刻明白了,对方最想听的,是最后一面时,曹髦交代的那番话。 想到了这是那个瘦弱少年的最后嘱托,咬牙回答:“其他真的没和我说过什么。我就是医师,他们谈事情,插嘴都不让我插嘴。” “年轻人”,问话的那个男人,一边说一边站了起来,走到王阿奴的跟前:“忘了告诉你,我叫董新齐,在这里当差,也有十几年了,到这里的人,有的人,骨头软一些,不用上刑,就什么都说了;有的人,骨头稍微硬一点,不过没用。只要我想,有的是办法让人开口,你知道吗?” “我知道。” “年纪轻轻,又不是钢筋铁打的身子骨,何必为了一个已经不在的人,受无谓的皮肉之苦呢。” “他真的没和我说过什么,更没有让我带什么东西出去。” 听到他这句话,董新齐便不在言语,回到位置上,对着身边的两名看守,微微的示意了一下。 那两人立刻上前,开始用刑。 这个刑罚,用料很简单,两根不粗不细的线,外加一个竹篮子和几块石头。 线挂在屋梁上,两头分挂在两边,王阿奴开始以为自己要被吊起来拷打。 等到看守拿着线头走近自己,他才看清楚,不是他想象的这样。 看守手中的线头,又分为十来根细线。 只见看守把每根细线一一对应,分别系在了王阿奴十个手指头的关节处,线的另一头,则挂了个竹篮子。 董新齐看到看守们前期工作已经准备好了,又发问:“年轻人,谁都知道,医师的手,是用来把脉的,需要保持异常的敏感。这套刑罚,可能都用不了一顿饭的时间,你这辈子,就永远都不能再把脉了。说不说,自己想清楚一些。” 王阿奴突然有点害怕,心想就那几句交代,说了应该也没事。 但是内心有浮现出另一个声音:“你怎么那么怂啊?再说,说了的话,也就可能暂时不会受皮肉之苦,但同时也就没有任何价值了,可能一不小心就会被拉出去砍了。” 说了肯定嗝屁,不说没准还能活下去。 那就下定决心,什么都不说,最多挨打呗。 看到王阿奴依旧什么都不说,董新齐对两名看守示意,可以开始了。 得到指令的看守,开始往竹篮子里放石头,先了放小的。 系在王阿奴手上的细线猛然绷紧,牵引着他下意识的将双手举过了头顶。 看守又往竹篮子里加了块不大不小的石头,王阿奴感觉系在手指上的细线绷的更紧了,深深的勒进了肉里,“啊”的高叫了一声,他踮起脚尖,那种痛感只是得到了瞬间的舒缓,一眨眼的时间,装石头的竹篮子立马继续下坠,手指还是疼痛无比。 这时,已经没办法把脚尖踮的更高了。 董新齐双手举过头顶,在案桌前伸了个惬意的懒腰:“说不说?说了,就一身轻松,不用再受这些皮肉之苦了。” “我就是个医师,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啊。” “哎呦,董大人,没想到他的嘴巴还挺结实”,负责行刑的看守嬉皮笑脸的说,同时又往竹篮子里加了一块石头。 那种剧烈的痛感,让王阿奴觉得那十个指头,都已经不再属于自己,两只上举的胳膊,都要被扯断了,身上的冷汗不停的往外涌,身上很快就湿透了。 他疼的快要晕了过去,实在抑制不住,嘴里发出了痛苦的呻吟。 一盆冷水泼上来。 他又清醒过来了。 董新齐让看守们结束了这场刑罚。 手上的细线还没有全部解开,王阿奴就瘫倒在地。 如果说张富贵打他时候的疼痛等级是十级,那这个刑罚下来,疼痛等级最起码二十级。 这个狗太阳的董新齐说的不错,自己可能真的不能再把脉了。 “王阿奴,这只是开胃小菜,你不说,也可以的,不过我会有很多种办法让你说的”。董新齐说话,听起来声音软软的,一点都不冷酷。 然后就走出了审讯室。 第七十一章 新环境 两个看守,一左一右,轻车熟路的从背后夹住他的胳膊,把他朝着牢房的方向拖去。 一路上,两个看守边走边聊。 “丁头,你说这算什么事,抓了好几十个人,最近净忙着这堆事,都是些小虾米,是骂也骂了,打也打了,什么有用的东西都没问出来,费这事干嘛?而且这些人,还不能卖,干脆一起弄掉算球。” “你知道个屁,还不是司马昭大将军担心,这些人身上带有密诏什么的,假如传出去,大将军不得安身啊。” “这些人,都是宫里的下人,就算有密诏,皇上,不,高贵乡公会给他们?不可能,要给,也是给那些大官嘛。” “休得胡说,被人听见,小心割了你的舌头。” 牢房里有两层门,第一层是大门,进了大门之后,里面“口字型”结构,四周都是房子,加起来,合计有几十间牢房,每个牢房再有一个小门。 听到大门开锁的声音,里面的犯人们都涌到自己牢房的门口,看看新进来的是什么人。 看守们打开一个牢房的小门,猛的一下子把王阿奴扔到了房间里。 “李老三,给你这里增加了一个人,这个人是上面的案子,你们注意点。” “官爷,到我这里你还不放心嘛,给你安排的明明白白的,保证活的送进来,喘气的送出去。” “那就好”。 王阿奴躺在地上,根本起不来,只能用胳膊撑着,勉强给自己翻了个身,趴在那。 待到看守们走远了。 屋子里那个叫李老三的人,开始发话了:“新来的,因为什么事情进来的啊?是偷啊,还是抢啊。” 因为刚从亮的地方来到暗的地方,王阿奴一时半会还没适应,感觉眼前黑乎乎的一片,什么都看不见,只是觉得味道异常刺鼻,尿骚味、汗腥味夹杂着腐烂的霉味,就好像潲水放在茅坑里发酵了十几天。 他本来就很虚弱,加上这种冲鼻子的味道,猛的呕了起来。 待到眼睛已经逐渐开始适应这种黑暗,他趴在地上,仔细看了一下,不大的屋子里,挤了十几个人,床只有一张,临墙的一侧,地上铺了些稻草,想来那就是屋内这十几个人的床铺了。 只见一个人盘腿坐在床上,周边围着几个人,其中一个年轻人正在给他轻轻捶着肩膀,这人应该就是狱卒们所说的李老三了。 看这架势,他不像个犯人,倒是向做官的在断案。 那个正在给李老三捶背的年轻人,插嘴说道:“老大,我看他应该不是偷也不是抢,你看他这细皮嫩肉的样子,应该是睡了人家黄花大闺女或者小妇女,被告官了。” 牢房里顿时满是快活的笑声。 “刘二,你自己做过没屁眼的缺德事,就以为别人都和你一样啊。” 听了这句话,刘二便不再饶舌,闭上了嘴,专心给李老三捶背。 此刻,王阿奴感觉身上唯一存在的器官,就是手指了,它用剧烈的疼痛提醒王阿奴:你还活着,没死。 但是问话还得回答,于是强撑着答道:我是个郎中,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被抓进来。 李老三站了起来,走到他跟前,看他这副模样,知道刚受过大刑,便不再多问。 王阿奴想挣扎着坐起来,学着其他人那样,背靠着墙,这样舒服了很多。但是因为屁股也被抽了板子,坐的时候也疼痛无比,只能继续趴着。 到了晚饭的时候,看守抬了一个大桶过来,刘二连忙跑过去。 牢房里的其他人,很有默契的站在不动,让他先去。 刘二的手,在桶里一顿抓,王阿奴看清了,他手里抓的都是黑乎乎的窝头。 两只手,抓了足足有七八个。 他毕恭毕敬的走到李老三跟前,先拿个五个放到碗里,剩余的三个,看来是留给自己的了。 其他人,等他拿完了,才畏畏缩缩的走到看守那里,有人拿了一个,有人拿了两个。 “官爷,今天进新人了,多给几个。”李老三和看守打招呼。 “好吧,但是李老三你也晓得,这些东西都是定量的,每人两个,总数就这么多,你们这多拿了,别人那边可就要少了。” “官爷开恩了,还不赶紧去拿?” 那几个只拿了一个窝头的人,听到这句话,赶紧又折回去,各自拿了一个。 王阿奴已经一天多没吃东西了,很饿,但是一屋子的人,都忙着啃着手里的窝窝头,好像他这个人根本就不存在一样。 刘二可能感到了王阿奴的渴望,走到他跟前,用脚尖踢了踢他:“哎,新来的,你刚从外面进来,肚子里有油水,这种东西你吃了,肠子受不了,先饿上两天,把肠子饿细了,就能吃了。” “给他一个。”李老三突然发话了。 刘二听了,一脸不情愿的把自己的手里的一个窝头,扔在了王阿奴的面前。 王阿奴虽然很饿,但是当他伸出手的时候,发现肿胀如同萝卜的手指头,根本捏不住,哪怕只是一个窝头。 李老三看见这一幕,吩咐道:“刘二,他手受伤了,拿不住,你喂他吃。” 刘二惊讶的盯着李老三。 李老三眼睛一蹬。 刘二连忙从地上捡起那个窝头,送到王阿奴的嘴边。 李老三的视线刚离开这。 刘二就狠狠的把整个窝头,一下子塞进了王阿奴的嘴里,毫无准备的王阿奴,被呛了一下,猛的咳嗽起来。 听到声音,李老三扭头过来,盯着这边看了一下,什么都没说。 吃了晚饭,天色还早,屋内还有点光线,王阿奴吃了一个窝头,多少恢复了一点气力,屁股的疼痛也减弱了一些,于是学着其他人的模样,倚靠在墙上。 天色黑了,牢房的门口点起了油灯,但屋子里面,依旧是黑乎乎的。 刘二满脸兴奋的问李老三:老大,今天来新人了,老规矩要不要走一遍? 李老三盯着倚在墙上的王阿奴看了一眼:算了,今天他除了杀威板子,还受过刑,别折腾出人命来。 “老大,我进来的时候,该走的老规矩,那可是一个都没少”。刘二还是不甘心,李老三对王阿奴的偏心,他看出来了。 作为李老三的首席跟班,他隐隐感觉自己的地位受到了威胁。 他要尽早消除这种威胁。 第七十二章 规矩 李老三随口说道:“算了,就走个简单的形式吧,今晚让他睡尿桶边上。” 刘二虽然不满意,但是老大发话了,他也不敢再顶嘴,走到王阿奴旁边,恶狠狠的吩咐道:“新来的,滚过去,睡到尿桶边上去。” 王阿奴硬撑着,将自己的身体挪到了尿桶的边上,那股子骚气,熏的他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没想到刘二也主动走过来,睡在他的旁边。 尽管手指钻心的疼,但是精神已经极度疲惫的王阿奴,在迷迷糊糊中,还是慢慢的睡着了。 突然间,他觉得自己喘不过气来,睁开眼睛一看,刘二正骑在他的胸口,双手用力的掐他的脖子。 下手很重,看来刘二这是想要自己的命了。 王阿奴试图发出点声响,惊醒牢房里其他的人,但是因为脖子被掐住,嗓子是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 他用双手去拉刘二,却因为受伤,怎么都使不上力,双脚拼命的乱蹬,却也蹬不到什么东西。 王阿奴觉得,看来自己今天可能要死在这里了。 人的潜力是无穷的,在感觉脖子都要断了的时候,刘二弯下身子,声音很小却恶狠狠的说道:“你去死啊把”。 王阿奴瞅准时机,使出全身的力气,对准刘二心窝,狠狠的给了他一肘子,讲刘二推搡了出去。 “啊”,刘二惨叫一声,身体仰面倒了下去。 脖子被松开的王阿奴,剧烈的咳嗽起来。 牢房里的其他人,被这声响给惊动了。 李老三也醒了,他问道:“有事吗?” “老大,没事没事,刚才新来的,不小心碰到尿桶了。”刘二抢先回答到。 王阿奴不知道他们这些人是不是一伙的,怕辩解反而招来更严重的后果,索性没说话。 只是再也不敢睡了,眼睛一直睁着,好不容易熬到了天亮。 早上屋子里的人醒了,昨夜的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刘二更是像没事人一样,依旧围着李老三跑前跑后。 但是早饭后发生的事情,让王阿奴很是意外。 又到了分发早饭的时间,为了怕犯人们吃的太饱,精力过于旺盛,容易打架斗殴,所以监狱里的伙食,只有一天两顿,早上,九点到十点之间一顿,下午,四点左右一顿。 每十天,给顿荤菜,其余时间,全部是窝窝头,加点咸菜。 这样,能让犯人始终保持在吃不饱、饿不死、力气不足的状态。 当然,能做到这一点,必须有个前提,就是如果能平均发放的话。 现实中,当然不会做到平均发放了。 看守这次没有像昨晚一样,再多给几个,大家还是等刘二先拿,然后依次领取属于自己的窝窝头。 王阿奴的手指,肿胀的比昨天要更加厉害,红里透着紫,皮肤晶莹剔透,甚至能看见里面的水。 李老三依旧和昨晚一样,让刘二喂王阿奴吃窝头,并一直看着,直到王阿奴吃完。 被盯着的刘二,没有敢再耍阴招,老老实实喂王阿奴吃了两个。 不一会,屋子里的所有人都吃好了。 李老三拿出了自己专属的瓷碗,喝了点水,然后舒服的伸了个懒腰。 这是他的特殊待遇,房间里的其他人,只能共用另一只碗,谁要想喝水,就自己去拿。 吃饱喝足的李老三,突然叫了一声:“刘二,你过来一下,我有事情问你。” 站在房间门口朝外看的刘二,听到李老三叫他,顿时屁颠颠的跑了过去。 刚走到李老三的面前,还没站稳,“啪”的一声,李老三突然一个巴掌甩在了他的左脸上,五个鲜红的指印立即呈现了出来。 刘二立马一个趔趄,直接摔倒在地上。 屋子里的其他人看到这个景象,似乎并没有什么吃惊,只是坐在稻草上的那些人,立刻站了起来,和本来就站着的人一起,后背自觉的贴着墙根,身体都站的笔直,谁都不敢动。 看到这个景象,王阿奴也硬撑着站起来,和大家一样,贴在墙角,他清楚的看到,刘二嘴角的血,跟着冒了出来。 李老三慢条斯理的问道:“刘二,我定的规矩,你应该是知道的,昨天夜里你干嘛了?” “我没干嘛啊”,刘二嘟囔着解释。 李老三的语气,依旧平和:“我再问你一遍,干嘛了?” 刘二还在那犟:“我就睡觉了,什么都没干。” 李老三的声音陡然冷酷起来:“人家都说,赌棍的嘴里,没一句话是真的,原来我还将信将疑,现在看来果然是这样。这房间里每个人都知道,在这个房间里,谁是死是活,是伤是残,规矩得由我来定,我说执行才能执行,谁都不能坏了规矩。” 刘二意识到情况不妙,语气立刻开始服软:“老大,你饶了我吧。看你让我伺候新来的人,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 他的辩解,显然没有说服李老三,李老三的语气又恢复了平和:“你不听招呼,坏了我的规矩,刚才那个耳光就够了。但是我问了你两遍,你都没说实话,这个我不能忍受。得给你换个雅间,长长记性。” “老大,不要啊”。刘二听说要让自己住到雅间,立刻开始鬼哭狼嚎起来。 “嚎丧,现在你还可以站着去,再多一句嘴,就让你躺着去。” 刘二再也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刚好看守巡查路过牢房,李老三叫住了他:“官爷,我这里有个人,脑子好像有点不太灵光,麻烦你们让他到雅间住上一天,把脑子醒醒。” 看守以为他说的这个人是王阿奴,答道:“李老三,他昨天刚上了刑,都已经半残废了,你还折腾他干嘛啊,何况又是上面的案子,有今天没明天的了,出了纰漏,你和我们都麻烦。” 看守还准备继续絮叨,看到李老三指的人不是王阿奴,而是刘二,立马把门打开,提溜起刘二。 刘二跪在地上,双手紧紧抱住李老三的小腿,满是哀嚎:“老大老大,以后我再也不敢了,这次你就饶了我吧。” 李老三丝毫不为所动。 看守们看到李老三是这幅神态,不再迟疑,立刻拖起刘二就走。 王阿奴睁大眼睛,他想看看,到底什么是雅间?能让刘二吓成这样。 第七十三章 赛马 看守们把刘二拖出了牢门,一名看守摁着刘二,另一名看守,则拖来一个用木条钉起来的箱子,扔在院子中间。 这个箱子的造型很是奇怪,长和宽大约四尺左右,高度却只有两尺多。 看守们提溜起刘二,把他用力的塞进了箱子,刘二胡乱的蹬着脚,不肯进去。 这样的情况,看守们应该见的多了,抡起棍子,对着刘二腿面骨就是几棍,刘二乖乖的把腿收了起来。 “啪”的一声,看守从外面,把箱子锁住了。 王阿奴看到,被塞进箱子里面的刘二,姿势异常别扭,站不起来,坐不下去,躺不平等,只能蜷缩成一团,后脑壳顶在箱子的内侧,但是脖颈处却悬空,无依无靠,只能硬撑。 原来这就是李老三说的那个雅间啊。 李老三扭头对屋子里其他人说道:“守规矩,在这个地方,我开心,你们也都开心;不守规矩,耍心眼,我也有的是办法。” 说话的时候,看似轻描淡写,但是语调却让人不寒而栗。 屋子里的所有人,都大气不敢出。 王阿奴毕竟懂医术,他知道,这样下去一天,刘二出来后,就算不残废,至少也得躺上半个月才能回神。 “老大”,王阿奴学着屋子里其他人的叫法,“这样他会不会没命啊?” “这种畜生,死就死了吧”。李老三的语气,好像说的不是一个人,而是路边的一条野狗。 后来时间长了,王阿奴才知道,李老三为什么骂刘二是畜生,还是身边的人悄悄告诉他的。 刘二之所以进来,是因为赌钱,房子和田地都赌输了以后,就把两个女儿卖了,拿到钱,继续去赌,又输了,赊了高利贷的账,没钱还,他就让自己的老婆,陪讨债的债主睡觉。 老婆实在受不了这个耻辱,跳了河,老婆的娘家人告了官,把他捉了进来。 所以进来之后,特别不受人待见。 第二天,刘二被送回来了,躺在那,像一团烂泥一样。 过了十多天,才能将将站起来,不过他的脖子始终伸不直。 王阿奴还担心,这个刘二会不会报复李老三。 但是他很快就发现自己想多了,重新站起来的刘二,不仅丝毫不记仇,对李老三的态度,比以前还要更加恭敬了。 甚至连带着对王阿奴的态度,也满是谄媚。 小人真的是没有立场的,你硬他就软,你软他就硬。 王阿奴在阴暗的牢房里,想起了曹髦当年对他说过的那番话。 进来没几天,就听送饭的衙役在讨论,明天的赛马比赛,押谁赢。 王阿奴听了以后,很是纳闷,大牢里,哪里来的马?就算把外面的马牵进来,在这个逼仄的空间里,也根本跑不开啊。 第二天早上,发生的事情让他惊呆了。 看守们都涌到牢里来了,牢房的犯人们,也纷纷扒在各自的牢房门口,高声的叫嚷着,整个监狱的气氛,活泼泼的,简直比过年还要热闹。 有五个犯人,被看守们从各自的牢房里提溜出来。 “趴下”。 这五个犯人听到吆喝声,立刻乖乖的趴了下来,双膝跪在地上,双手撑在地上。 看守中也站出来了五个人,他们走到了趴下来的五个犯人身边,轻车熟路的骑了上去。 原来所谓的马,就是这些犯人啊。 “还是老规矩,两个来回,谁先到,就是谁赢。中途如果有人从马背上掉下来,算输”,看守中的一个中年男人,笑嘻嘻的讲着规矩。 “预备,跑”。 只见那五个犯人背着看守,拼命的向前爬去。 后来王阿奴才知道,这样的比赛,是有赌注的,看守和犯人都下注。 不同的是,看守们赌的是铜钱或者银子,犯人们赌的,则是吃的东西。 没一会,五名做马的犯人就拉开了差距,只见落在最后的那个犯人背上的看守,对着自己骑着的犯人破口大骂:“今天如果是最后一名,你他么就死定了。” 话音刚落,身下的那名犯人,更加卖力的往前爬,生怕自己真的成为最后一个。 可能是爬的太快了,身上的那个看守没有坐稳,一下子仰面摔了下来。 “摔下马,最后一名”,裁判在笑嘻嘻的宣读。 那名摔下来的看守,恼羞成怒,顺手从旁边抄起一根鞭子,朝着自己骑的那名犯人,劈头盖脸的抽去,一边抽一边骂:“你他么屁用没得,慢吞吞的不说,竟然还敢把老子摔下来。” 那名犯人的脸,王阿奴看清楚了,岁数应该和自己差不多大,面对看守的皮鞭,他根本不敢说一句话,更不要说站起来了,只是把身体蜷缩在地上,双手护住头,不停的打滚。 在场的所有人,无论是看守还是犯人,都看见了他被暴打,但是没有什么人会心疼他。 因为这样的事情,在这里早已经司空见惯。 因为这里的人,有今天没明天,没有多余的功夫去心疼别人。 他们依旧为自己赌注所押的选手呐喊加油。 比赛很快就结束了。 第一名只有一个,只见那名看守,振臂高呼,然后拿了四五个馒头,外加一根鸡腿,扔了背着自己的那个犯人,算是奖励。 “谢官爷,谢官爷” 那名犯人忙不迭的磕头,似乎这已经是天大的恩典。 获得第二名、第三名和第四名的三个看守,则是对自己骑着的犯人,都是连打带骂。 不过这三个人相对走运,看守们没用皮鞭抽他们。 除了获得第一名的那个,其余的四名犯人,通通都被罚站,有人站了一会,实在支撑不住,扑通一声摔个跟头,立刻很自觉的爬了起来,再次规规矩矩的站在那。 足足站了整整一天,直到天黑。 这一天里,王阿奴没看到他们吃一点东西。 “第一次看到这样的事?”李老三问他。 “嗯” “我也看不惯这些,所以我们房间里,一是不派人出去做马,二是不许任何人押注。” 王阿奴发现,李老三说这番话的时候,脸上俨然充满了良善之气,一点也不像凶神恶煞的狱霸。 自从进来时那次审讯之后,一晃一个多月过去了。 看守们似乎忘记了还有王阿奴这么个人,再也没人过问他了,就这么在里面耗着。 天气越来越热,牢房里的气味,更是愈发难闻,但是王阿奴已经适应了,他甚至习惯了半个月洗一次澡的生活。 一天早上,还没吃好早饭,只听吱嘎一声,进入牢房的大门打开了,几名看守领着一名中年男人走了进来。 第七十四章 等级 这个男人,说他是官员吧,不像,没那个派头;说他是犯人嘛,也不像,几个看守对他客客气气的。 “老大,这是什么人啊?”王阿奴好奇的问李老三。 “过来买人的。” “买人?” “是啊,买点年轻人回去,女的做奴婢,男的做奴隶,在这儿,人的价格比市场上贱的多,只要给看守们一点钱就行,这个男人,不知道是哪个府上的管家。” “那人进来时候好好的,就没了,家里人不会来要吗?” “要人?就说发急病死了,扔乱坟岗去了。” “怎么能这样呢?” 李老三看他的眼神,变的怪异起来:“到了这里,人还能算人吗?还不如一条牛值钱。有时二两银子,有时三两银子,就可以买个壮劳力。” 他们的牢房被打开了。 看守在门口,像吆喝牲畜一样叫嚷着:都给我站到门口来,让单管家好好看看。 除了李老三,其他人都慢吞吞的走向门口。 那位姓单的管家,捏住了鼻子,盯着人群扫了几眼,首先就点了王阿奴:“这个人年轻,我买了”。 “单爷,这个人不行,他是钦犯,还没有结案,如果人没了,上面追问下来,我们交待不了。” “财主,你买我呗,老子跟你去”。李老三也凑了过来,嬉皮笑脸的说道。 那个被称为单爷的中年男人,用厌恶的眼神看了他一眼,径直走向下一个牢房。 不一会功夫,中年男子走在前面,看守用麻绳牵了八九个人,跟在后面。 在牢房的大门处,有几个大缸,用来盛水的。 “让他们在这里好好洗一下身子,换下衣服,我再带他们走”单管家指着水缸说道,“我说牢头,你们这里的味道,真是大,能熏死人。” “好嘞,单爷你多担待,咱们这地方,就这样,就这样。” 房间里这么几个人,天天面对面,无聊时就在那吹牛逼。 这一个多月里,屋子里的所有人,因为什么罪进来,他大概清楚了,有偷的、有抢的,还有欠人家钱还不上的。 最奇葩的是还有一个人,岁数和王阿奴差不多,说话都不利索,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被抓进来了。 一年多了,也是没人问,就一直关在里面。 不过李老三从不说这些,王阿奴也只知道他是行伍出生。 这还不是李老三自己说的,是刘二拍李老三马屁时,无意中说出来的。 这段时间,王阿奴才知道,牢房里面和外面一样,也分层级,坐牢的人,也分三六九等。 牢房,主要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甲等房,四人一间,每人都能有一张床,吃饭一天两顿,每顿三个窝窝头,但是如果嫌弃伙食不好,想改善改善,就得自己掏银子,请看守去买,当然了,价格是远远高于市场价的,毕竟看守们要拿回扣的嘛。 住在甲等房的,要么是关系户,要么是有钱人。 乙等房,十几个人一间,床只有一张,供房间里的老大专用,其他人只能睡在地面铺的稻草上,挤一挤,能住的下,吃饭也是一天两顿,每顿两个窝窝头,基本属于吃不饱但也饿不死。 王阿奴现在住的,就是乙等房。 丙等房,里面都是穷光蛋,是能塞多少人塞多少人,至于晚上睡觉怎么睡,那就不关看守们的事了,吃饭是甲等和乙等房间的人挑剩下来的,至于每个人能不能吃饱,看守们自然也不会多问,实在扛不住饿出毛病来,那也是自认倒霉。 还有个丁等房,倒是一人一间,但是谁也不想去,就是刘二住过的那种雅间。 听说还有单间,但是不和甲乙丙丁房在一个院子里,那不是有钱就可以的,只有朝廷里的高官,摔了跟头才能住进去,甚至连仆人都可以一起带进来,对这种人,看守们不仅不敢得罪,反而都小心伺候,谁知道哪天人家就官复原职了,可万万得罪不起。 这种单间,连李老三也只是听说,但是没住过。 坐牢的人,也分为几等,他们的等级,和牢房的等级,基本匹配。 一等人,有钱,只要银子足够到位,就能把看守买通,是要吃有吃、要喝有喝,别人顿顿窝窝头,他都可以啃烧鸡。 二等人,有力气没钱,牢房提供的窝窝头,他能比其他人多拿几个,如果成为一等人的跟班,也可以跟着一等人弄点好吃的。 三等人,都是大案要案中的小喽啰,对这类人,看守特地交代过的,必须留口气,谁晓得上面什么时候想起来就拉出去问话,王阿奴就属于此类。 四等人,属于要啥没啥,既没钱,也打不过别人,那就不好意思了,有没有的吃?吃什么?完全看别人心情,饿死也没人管。这类人最多。 李老三属于一等人和二等人的混合体,他原来是吃官饭的,外面有人替他打招呼,银子也安排到位。 本来看在这双重面子上,看守们安排他住在甲等房间,住了几天,自己嫌无聊,主动申请调到了乙等房,人多,图个热闹。 但是在甲等房,看守们还是给他留了个床位,只要想回去就能回。 他刚进乙等房的时候,床上已经有人了,当时也是刘二在给那个人捶背。 等到看守们刚走,还没等这个人发问,李老三直接走到他跟前,手一指:“你下去,老子要睡这张床。” 那个人被惊呆了,就没见过这样嚣张的新人,立马站了起来,抬起右脚,就朝李老三的胸口蹬了过来。 他身边的几个人,也围拢了过来,准备一起上,给这个狂的没边的新人一点颜色看看。 李老三身体迅速的一闪,避开对方踹过来的脚,然后自己顺势一脚,膝盖直接就击中了那个人的胸膛。 “砰”的一声,声音很沉闷,但是那个人立刻就躺下了,身体一抽一抽的,但是嘴里除了喘气,再也没有一点其他的声音。 喘气说明这个仍旧活着,也只能说明他还活着。 屋子里其他的几个人,几秒钟之前还在跳上跳下,看到这个景象,立刻吓的是动都不敢动。 第七十五章 挨饿的滋味 不服就把你打服。 在大牢里,没有人会和你讲温文尔雅,谁的力气大拳头硬谁就牛,谁就有话语权。 李老三用自己利索的拳脚,立刻就确立了在这个房间里的绝对统治地位。 在那之后,这个牢房里的囚犯,人进人出,但是没有任何一个人再敢挑战李老三的权威。 这些故事,都是刘二趁着李老三不注意,断断续续讲给王阿奴听的。 住在乙等房,作为三等人的王阿奴,在吃饭方面还是有保证的,但是因为没钱打点牢头,也只能吃牢里的伙食,每天四个或者五个窝头,这点吃的,也就堪堪保证一个人饿不死吧。 李老三倒是神通广大,隔三差五,就能弄点吃的进来,但都是他自己先吃饱了,剩下的才给同房间的人,开开荤。 毕竟人多肉少,平均到每个人,也分不了什么的。 牢里面的人,并不是整天就是完全歇着没事干,外面的那些土豪,自家的庄园里有什么重活累活的话,一时半会也难以找到如此多的青壮,他们就会到牢里面找人。 只要有门路的话,相比在外面雇人,付出的成本非常低,对有关衙门和官员,象征性的给点费用,对犯人们,则管饭就行。 但这样的事情,对犯人来说,也不是想去就能去的,因为出去干活,最大的好处是能吃饱饭,所以一旦有这样的事情,犯人们都抢着去。 王阿奴当然也想去,不是闲的慌,而是因为他实在太饿了,每天的伙食,永远都是那几个窝头加点咸菜。他年轻,正是饭量最大的时候,但现在每次吃完,还没到下顿饭,就开始饿的不行,胃里面烧心烧的厉害。 进来没几天的时间,人就一点力气也没有了,走路直打票,只能躺在那,因为长时间站着的话,经常眼前发黑,一个跟头栽倒在地上。 但是他去不了,因为李老三不让他去。 对于外出干活这件事,作为牢头狱霸的李老三,对房间里的人,倒是一视同仁,大家轮流,但他就是不让王阿奴去,倒也不是他故意刁难王阿奴。而是被上刑后,王阿奴的两只手基本处于半残废状态,出去也干不了什么活。 干不了活,外面的饭自然也不是那么好吃的。根据他们出去干活的人回来说,在外面干活,如果慢了,负责看押他们的衙役,抡起棍子就打,丝毫也不含糊。 又一个多月过去了,王阿奴感觉手指恢复的差不多了,能自由动一动了,但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出去。 他的胃,似乎逐渐适应了这边的伙食,不再像刚来的时候,饿的那么厉害。 每天醒来就是等天黑,凌晨起来等天亮。 突然有一天,看守来提人了。 “王阿奴,出来。” 李老三又凑了上去,嬉皮笑脸的问道:“官爷,把他拉出去审啊?” “审什么啊,家里来人探监了。” 家里?是谁呢。王阿奴心里充满了狐疑。 除了海棠,自己没有家人啊。 到了外面,看到了四个男人,分别是韩掌柜、韩掌柜的大女婿、海棠的丈夫李满仓,以及只和自己打过一次交道的祝玉良。 王阿奴大吃一惊:“你们怎么来了?” “你几个月不回去,我就让翠花家的吴侩到京城来找,没寻着人。前阵子接到了衙门通知,说你犯了大罪,坐牢了,我们都慌了神,你师娘让我赶紧来看看,阿奴,怎么到京城给皇帝瞧病,还瞧到大牢里去了呢?”韩掌柜在那不停的唉声叹气。 旁边就站在看守,王阿奴自然没办法和他们讲那么多那么细,只能说,一切都是命。 “会不会砍头啊?你师娘、海棠和周秀蓉,这三个女人,在家里是不停的哭。” “师父,京城随便翻起一个小浪花,水就比我们那的河还要深,是死是活,我也不知道。” “不会的不会的”,师父压低了声音,对着看守眨巴眨巴眼睛:“这些人,我们都打点过了,你在里面,会少受点罪”。 这个王阿奴是有感觉的,今天看守叫他出来的时候,态度明显不像以前那么恶劣。 “对了阿奴,秀蓉叫我们给你带句话,你能出来,她等你成亲,你不能出来,她给你送饭,你要是没命了,她就终身不嫁。” “师父,让她不要说这种痴话,我和她,就是亲都没定呢。我大概率是出不去了,你们回去后,麻烦你和师娘做主,给她寻个好人家。” “不许胡说八道”,第二次见面的妹夫李满仓说话了,板着个脸,“前年你走了之后不久,海棠就给我生了个儿子,快两岁了,你这个做舅舅的,还没见过,你不想见外甥啊”。 话说了没一会,看守就来催了,说时间到了。 韩掌柜悄悄的给他塞了点碎银子,看守才让他们多说了一会话。 再过了一会,看守又来催,但是很奇怪,看守们只是让韩掌柜、韩掌柜的大女婿和李满仓这三个人先出去,唯独留下了祝玉良。 “祝先生,你怎么还亲自来了?真是不好意思。” “王神医,不要客气,听说你受困的事情,乡民们闹的厉害,说要推举人进京为你喊冤,我刚好打算到京城附近访友,所以就自告奋勇,跟你师父他们一起过来看看你。看你的气色,不是很好。” 王阿奴心想,天天都饿个半死,气色能好吗? 祝玉良有条不紊的说道;“人这一辈子,总是要吃苦的,区别在于先吃还是后吃。我在京城,刚好也有几个朋友,已经托了他们,以后这边的看守,在饭食方面,对你应该会有所改善。但是我更希望你,哪怕再苦,你在精神上也不要自行垮掉,骨头要硬一些,这些事,也是锻炼。” 简单的交流一会,祝玉良就走了。 王阿奴很纳闷,就自己和祝玉良那浅显的交情,他根本用不着跑这么远来看自己,还和自己说一番客套话。 家里来人探视之后,祝玉良的招呼和师父他们打点的银子,多少还是起了作用,看守态度好多了不说,吃的方面,每顿都多给,有时还会带点好吃的给他。 但是自己最后到底何去何从,他根本不知道。 正在牢里浑浑噩噩度日的时候,王阿奴浑然不知,外面正在进行一场谈话。 一场决定他是生还是死的谈话。 第七十六章 谈话 永宁宫,是当朝郭太后的寝宫。 郭太后曾经和王阿奴有过一面之缘,对王阿奴,有点印象。 她既是太后,也是橡皮图章。 司马昭觉得有必要用到她这个橡皮图章了,就拿过来盖一盖,觉得没必要了,那他自己做主就行了。 郭太后也清楚自己的地位和处境,所以平时吃住都在永宁宫里,通常也不出来,反正只要司马昭在物质生活上不亏待自己就行。 现在,司马昭又到了需要她这个橡皮图章的时候了。 此刻的永宁宫里,中护军贾充正在觐见郭太后。 因为唆使成济这个二愣子杀掉了曹髦,司马昭被贾充勇于替自己背黑锅的伟大精神深深的感动了。 虽然碍于坊间议论,不好意思伸出大拇指为他点赞,给与精神层面的肯定;但还是在其他方面给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比如,把贾充的爵位升了一级。 现在的贾充,已经是安阳乡侯了。 贾充自然知道,外面有数不清的人在骂自己,但那又怎么样呢,他们想骂就骂呗,就算这些人把嗓子都骂肿了,自己的身上又不会少掉一两肉。 只要能让决定自己前途的司马昭大将军满意和高兴就行。 其他人,算个屁啊。 这不,昨天司马昭又交给自己一项无比重要的任务:高贵乡公已经没了两个多月,现在坊间议论渐渐平息了,要把当初和他接触多的人处理掉。 司马昭倒不是怕这些人能替曹髦翻盘,他们手上没兵,屁用没得。 司马昭担心的是,这些人出去的话,如果散落在各地,他们肯定会编排自己,说自己的坏话,那样会造成对自己不利的舆论。 所以,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两个,一是杀掉,让他们永远不能说话;二是流放,让他们永远都回不了中原。 全部杀掉,司马昭觉得没有必要,倒不是因为他心地善良,毕竟当初杀曹爽全家的时候,他爹、他哥和他,那是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他烦的是朝廷里那些老学究,他们当中有的人,已经盯着这件事,催他赶紧结案,有罪就判,没罪就放人家回去。 如果把相关人等全杀了,这些老学究又要整天唧唧歪歪,说自己残忍,简直不胜其烦。 所以杀谁,流放谁,要简单浅显的进行一下分类。 这件事,又是个得罪人的事,还得贾充来办,反正他已经被外界骂惨了,也不在乎再多几件烂事。 贾充和郭太后的谈话,在开始阶段,进行的就并不那么愉快。 郭太后不是小户人家的子女,她出生于凉州的大族。对于政治上的门道,她固然算不上精通,但绝不是完全都不懂。 贾充刚开始请求觐见她的时候,她并没有爽快的答应,而且找理由,说自己不舒服,不方便接见人。 第一次如此,第二次还是如此。 贾充自然知道郭太后是给自己眼色看,但是他孜孜不倦的请求了第三次。 这次,郭太后给了他面子,允许他进宫汇报。 “太后,高贵乡公忤逆,不遵行太后的懿旨,自绝于列祖列宗,那些事情,现在想来,真是令人不甚唏嘘”。 对他这种猫哭耗子假慈悲的行为,郭太后一点面子都不给他留,直截了当的问道:“贾大人,这个事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其中的来龙去脉,天下的人都已经知道,哀家更是知道,而且当时就已经下旨,痛斥了高贵乡公的所作所为,不用你刻意提醒,你今天来,就是专门为说这件事情的吗?” 贾充被弄的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但是他还是按照自己的谈话节奏走:“回禀太后,微臣知道,微臣这次觐见太后,主要有些其他重要的事情,需要请太后懿旨。” “何事?朝廷上的事,是公事,不要和哀家说,你们自行到朝堂上去议论,在哀家这里,只谈宫里的事。” “回禀太后,这件事,既可以说是公事,也可以说是私事,但无论什么事,都离不开太后您的懿旨。” “那就说说吧,我先听听。” “太后,据调查,高贵乡公在躁动之前,曾经召王经、王沈、王业等人进宫密谋,王沈和王业这二位大人,识大体、顾大局,出宫后立刻及时禀报了司马昭大人;但是王经这个匹夫,身为尚书,却对这样的行为不加以阻拦,默许甚至纵容事情发生,才造成此番难堪局面,他自然罪责难逃,对他,朝廷的态度是:诛其三族。” “这些事情,都是政务上的事,哀家也不是太懂,但是感觉王尚书,是个纯良之人。不过既然朝廷已经决定了,那就照此办理吧,无需再征求哀家的意见了。” “太后,除此之外,微臣还有些事情,想和太后核实。” “核实?”,郭太后的口气陡然一变:“贾大人,哀家提醒你一下,不要忘记自己的身份,你是大魏的臣子,用这种口气和哀家说话,你觉得,合适吗?” 对于司马昭,郭太后说话很客气,但是对于贾充,她还是敢发发脾气的。 “太后歇怒,微臣不敢”,贾充嘴上说不敢,咄咄逼人的语气却一点没有改变,“微臣这也是为了太后好”。 “为了哀家好?这些事情,和哀家能有什么干系?” “当然有干系,假如高贵乡公有什么话传出去,引发朝野动荡,司马公的脸上难看还在其次,最主要是损害太后您的声誉啊。” “与哀家有何相干?” 贾充盯着屋子里的太监和侍女,欲言又止,似乎这句话不能被任何第三人听到。 郭太后挥了挥手。 “贾大人,现在可以说了。” “太后,微臣考虑的是,高贵乡公如果传出去了一封诏书,指定了谁来当皇上,那么请问太后,您的位置还能坐的稳吗?” 贾充毕竟是官场老油子,知道郭太后的软肋所在。 果然,他这句话一说出口,郭太后明显一愣,神情有点发慌。 她是一个对权力并没有太强欲望的女人,但是对名分很介意。 只要她能继续在太后这个位置上,其他的事,对她来说,都不重要。 第七十七章 定了 当初司马师废掉曹芳后,在考虑立谁做新皇帝时,第一选择并不是曹髦,而是彭城王曹据,他是武帝曹操最小的儿子。 在讨论的时候,其他人都同意司马师的这个提议。 但是,找郭太后盖章的时候,她坚决不同意。 倒不是因为郭太后觉得曹据能力不行,她和曹据也不熟悉,完全是因为辈分的问题。 因为按照辈分来说,曹据和她公爹是兄弟,是她丈夫的叔叔,也就是她的叔叔。 假如让曹据做了皇帝,那她就变成了皇帝的侄媳妇。 侄媳妇,自然没有理由继续再做太后了。 所以从她最期望的角度来说,在曹家的人里面,只能选择辈分比她低的人来做皇帝。 那样的话,无论谁做皇帝,对她来说都一样,她还是长辈,还是铁打的太后。 当时的郭太后,不是现在的郭太后,说话还是有一定份量的。 加上司马家才夺权没几天,根基还不牢固,还要经常用到郭太后的章,所以也不好和她顶着干。 于是只好尊重她的意见。 所以曹髦就当了皇帝,郭太后则从事老行当,继续当太后。 “贾大人,那么司马昭大将军的意见是什么?哀家应该怎么做?”郭太后的语气,突然失去了之前的咄咄逼人,已然软了下来。 贾充内心嘿嘿一笑,但是脸上表现的更加恭敬:“太后无需多虑,微臣此次三番五次请求觐见,就是为了一劳永逸的解决这个问题。” “一劳永逸?如何解决?” “很简单,只要确定高贵乡公没有诏书传出去就行,微臣刚才要和您核实的正是此事。” “你说吧,哀家听着呢。” “之前,高贵乡公接触的那些人当中,有无和他一起阴谋作乱,太后想必是知晓的。” “这个真的不知道,哀家向来不太过问政事,进出皇宫的人,都有明档记录,既然司马公有所怀疑,那让这些人全部闭上嘴,不就好了。”郭太后可能也意识到自己刚才表现出来的慌乱和软弱,有所失态,现在的她已经缓过来了,所以言语中又开始略带着讥讽。 尽管懦弱,但是她作为太后,小脾气还是有的,不过也只能是发发牢骚。 贾充自然不会介意她这点小情绪,手上没有权力的太后,一个深宫里的女人,只不过是吉祥物而已,就算有情绪,又有什么用呢? “太后的主意,自然是最周全的主意,但是司马昭大将军为太后声誉着想,这些人为数不少,如果将这些人全部进行处置,必然会在朝野中引起不必要的波动。” 郭太后不傻,她听出了贾充话里的另一层意思:全部杀光的话,怕传出去难听,说司马昭太过狠辣,这样的方式不适合。但是采用精准打击的方式,那还是可行的。 她想了一下,还是把皮球踢给了贾充:“贾大人,你觉得哀家应该怎么做。” “臣等已经商议过了,其实很简单,这是近年来,朝廷中和高贵乡公交往比较密切人员的名册,不过微臣怕办事的人不尽责,记错了人,冤枉了好人,所以还请太后把关。” 郭太后自然知道,贾充嘴上谦卑,实际上就要按照这个名单拿人了,但是她又有什么办法呢? 只能装作很平静的说道:“好,你们有心了,那你挨个报给哀家听听吧”。 贾充开始对着名册,一个接一个报名字,郭太后说这个比较熟或者有点印象,贾充就在后面做个记号。 王阿奴这样的人,自然是没资格被报到名字的。 处理有些人,多少还需要顾忌朝野的舆论;但是处置王阿奴这样的平头老百姓,则简单很多。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那些世家大族子弟,郭太后一律不记得了。 当然,司马昭和贾充也都不希望他记得。 郭太后记得的,都是些小官。 对于这个结果,贾充很满意:“有劳太后了,微臣多问一句,有个年轻的医师,听说他和高贵乡公认识很久,不知道太后是否晓得这件事?” “哀家晓得。” “太后对这个人怎么看?” “噢,这个人啊,我有些印象,他就是个医师而已,哀家还找他瞧过一次病,医术还过的去。不过他除了治病,对朝廷上的规矩,似乎什么都不懂,说话也没个上下。” 正是这句听起来轻描淡写的话,救了王阿奴的命。 “好,微臣知道了,微臣告退”。贾充起身行礼。 “贾大人,请留步,哀家问你一句话,皇帝当街被弑,历古以来从未有过之事,在我大魏朝倒是有了,成济虽然已经伏诛,但是朝野间,对谁是真正的元凶,似乎还在议论纷纷,哀家想知道,司马昭大将军下一步准备怎么平息议论?” 贾充顿时满脸通红,作为主使,这件事是他最大的心病,明知道郭太后现在提起这茬,是在故意恶心他。 但只有捏着鼻子受着,因为实在没有办法回答。 郭太后见到他这副窘迫的神态,顿时感觉内心出了好大一口恶气,见好就收的说道:“贾大人辛苦,请保重好身体,大魏朝还指望你多多出力呢。另外,请转告司马昭大将军,大魏朝的事,还请他多多费心。” 听着郭太后嘴里一口一个大魏,贾充知道她是故意的,但是自己有气还撒不出来,只能心里暗骂几句,嘴上还诚惶诚恐的说道:“太后的教诲,微臣一定会铭记在心。” 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 第二天一大早,太阳还没有升起,处理问题的公告就已经贴了出来,尚书王经,凶逆无状,诛三族。 昨天被贾充在名字后面做过记号的其他人,一律斩首。 其余相干人等,一律流放。 王阿奴也在被判流放的人中,他流放的地方,是辽东,准确的说,是一个叫乐浪郡的地方,此地,距离京城,距离足足有三千里。 他的命,是暂时保住了。 但也就是暂时而已。 因为三千里的路,很少有人能走的下来。 第七十八章 你相过面吗? “王阿奴,你的好日子要到了,赶紧出来”。看守在门口大声吆喝着。 王阿奴坐在地上,还没有等到他站起来,李老三就先凑了上来,嘻嘻哈哈的问道:“官爷,这是要放了他吗?” “放?李老三,我发现你这个人,是长的不那么美,但是想的倒是挺美,这样通天的案子,哪能放?谁敢放?不过已经是开了天恩了,流放。” “流哪里?” “乐浪郡。” 听到这三个字,李老三脸上的笑容迅速收敛了起来,和牢里的其他人不同,他是见过世面的,知道乐浪郡在哪,更知道流放到乐浪郡,那也就仅仅比开刀问斩稍微好那么一点点了。 好在哪呢?就是至少不会立刻拉出去砍头。 虽然很可能在流放的路上就没命了,但是相比立刻被出去砍头,好歹能多活一阵子不是? 看守倒是开始安慰他:“李老三,你也应该晓得,卷进这样的事情里,能保住性命,就已经是祖宗积德、老天保佑了。” 对于这句话,李老三倒是认可的。 “二位官爷,那你们能不能稍等片刻?下午再来提人吧,毕竟在一个屋子里这么久,他出去之后,这辈子可能就再也见不了面了,我想和他说几句话。” “李老三,想不到你这样的人,竟然也会这样婆婆妈妈,好吧,我们下午来提人,记住,犯忌讳的话,千万不要说。” “放心放心,只是在这屋子里,人多,说话不太方便。” “你啊”,看守一边摇头一边打开了牢房的门,“那你们就在院子里说吧”。 等到看守们走远了。 “先生。”李老三还是第一次这么称呼自己,让王阿奴很是不习惯。 李老三兀自说下去:“虽然我是个大老粗,但是敬重你们这些识文断字的人。冒昧的问一句,你相过面吗?” 这句话,曹髦曾经问过自己,现在李老三又问。 王阿奴感觉很是奇怪,但还是老老实实的回答:“没有”。 “我阿爹懂相面之术,我小时候跟着他,多少也学了点皮毛,你的面相很奇特,有点龙鼻凤眼,这是一种大富大贵之相,但是又不是那种很清楚的龙鼻凤眼,我想,你应该是前期坎坷,但是将来依旧贵不可言。” 王阿奴听了这句话,惨然一笑:“李老大,你看看,我都已经到这个地步了,能活下去,都已经是捡来的便宜了,还谈什么贵不贵的。在这里的几个月,承蒙你关照,不知道将来能不能有机会报答,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谢谢!” “唉”,李老三语气一转:“其实呢,也不用这么悲观,人从生下来,老天爷都是自有定数的。对了,你知道我怎么进来的吗?” “还真不知道,愿闻其详。” “从高祖武皇帝开始,我们家祖孙三代,都是天家的侍卫,高平陵之变后,司马家过于跋扈,我看不惯,说了几句难听的话,被人告发,所以就进来了。” “那他们怎么还留着你?” “这就是我说的,人的命,老天自有定数。其实说实话,虽然我说了司马家的坏话,但是他们倒是不想杀我,只要我低个头认个错,也就能出去了。但是架不住有些狗腿子为了表示效忠,他们想搞死我。但是你说奇怪吧,第一个审我的那个狗贼,给我定的是死罪,还没报上去批,当天晚上,他在家里就嗝屁了,第二个审我的人,定的也是死罪,也是当天晚上,他就上了西天。从那以后,我就成了扫把星了,就再也没人再审我了,一直就在这关着。” 王阿奴听了,也感觉很是差异,疑惑不解的问:“两个审你的人先后出事情,怎么会那么凑巧?” 李老三听了,哈哈大笑:“这世上有的事,想让它不凑巧,它就不凑巧;想让它凑巧,它怎么都能凑巧,这就是命呗。” 王阿奴一付似懂非懂的神态:“李老大,那你准备就一直在这里待着吗?” 李老三做了个深呼吸,然后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淡淡的说道:“还没想好,其实我只要骨头软一软,就能出去,不说荣华富贵,吃香的喝辣的还是可以的。不过人想低头容易,但是再想站直了就难了,哪怕当了一天臣子,也要尽一辈子忠啊,走着再看吧。” 李老三看王阿奴还是一付似懂非懂的样子,便岔开了话题:“先生,我行伍二十余年,得出的经验就一条,其他都是虚的,最要紧的是,要有一批自己人啊,什么叫自己人?就是能把你的命当成他自己的命。你出去之后,无论在哪,记住老哥哥的这几句话。” “我记下了。老大,我看牢房里的人,都很服气你呢” “哈哈哈”,李老三发出了爽朗的笑声,“打,他们打不过我,这是其一;我能弄到好吃的,他们只要听我的话,隔三差五就可以吃点好的,不听话则没有,这是其二。他们除了服气,还有其他办法嘛”。 王阿奴仔细回味李老三的话,感觉很有道理,为什么李老三在这个牢房里能说一不二,因为他手上掌握着所有的核心资源。 李老三看王阿奴在沉思,知道自己的话他听进去了。 这个年轻人和很多人不一样,他对自己并没有那种通常的谄媚。 这么静静的走了一会,李老三继续说道:“你出去后,这一路千里迢迢,肯定要吃很多苦,但是不管遇到什么情况,一定要活下去,只有活下去,一切才有可能。” 他的这句话,和村上阿翁说的话,倒是差不多。 李老三拍了拍王阿奴的肩膀:“回去吧,明天就要出发了,好好养养精神,前面的路,还会很长,就要靠你自己走了。” 当天晚上的牢房,是异常的热闹,和王阿奴一批的人中,有的人被判斩首,有的人被判流放。 但是不管怎么判,他们都不会继续住在这个牢房里了。 于是,同房间的人,用各种各样的方式,为狱友送行,但是送行的方式,有所区别。 第七十九章 出发 被判斩首的人,牢房会送点好吃的过来,这是断头饭,这样的饭菜,哪怕再馋,也没有一个人会过来抢; 被判流放的人,毕竟命保住了,则没有送好吃的这个待遇了。 他们的狱友,只能用口头表达一下情绪,什么出去了别忘了里面的兄弟之类的。 李老三则不同了,他使了银子,让看守买了不少吃的进来,甚至还有两坛子酒。 看来银子是没少给。 能借机改善伙食,同房间的其他的犯人当然高兴的很,作为李老三的贴身跟班,刘二更是愈发积极,他先把吃的分成几份,其中李老三、王阿奴和他自己,都是单独的一份。 剩余的东西,才给牢房里其他的人。 他们用那个破旧的碗,轮番开始喝酒,几口下肚,然后嘴里不停的骂着粗话,就算是替王阿奴庆祝了。 王阿奴也学着像他们一样,一边吃一边骂,甚至还喝了点酒,这是他第一次喝酒,没一会,就感觉头晕的厉害。 所以,当其他人还在闹哄哄的时候,王阿奴这个主角,倒是靠在墙角先睡着了。 李老三安排人把他抬到了床上,这是王阿奴进入牢房以来,第一次享受到睡到床上的特殊待遇。 这也是王阿奴进入牢房以来,睡的最踏实的一个晚上。 原先是刀悬在半空,是死是活根本不知道,随时都可能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等待判决是最折磨人的,容易让人的精神极度紧张。 虽然流放也不是什么好结果,但现在这把刀好歹落了下来,无论将来是死还是活,今天就这么着吧。 放松的神经,有助于高质量的睡眠。 这个晚上,他甚至不停的在做梦,自己长大的村庄,村上的那些人,师傅和师娘,和自己差点定亲的周秀蓉,都在梦境里不停的出现。 他们好像都和自己说了话,但是具体说了什么,又记不清了。 第二天的,天还没亮,王阿奴就醒了,满屋子酒气,一股子臭味。 没一会,他就被看守们提出了牢房,其他人也都醒了,在牢房里七嘴八舌的聒噪,大概的意思就是,走了就别回来了,或者是将来混好了别忘了兄弟们之类的。 李老三竟然也跟着出来了,他和看守们说了,要送送行。 按法律来说这样是不行的,万一犯人趁机跑掉呢? 但是看在银子的面子上,不行也就行了。 终于走出了半地下的牢房,在牢里待了将近半年的王阿奴,还是第一次看到完整的太阳,他感觉很是刺眼,眯着眼睛抬头看去,太阳真大啊,外面真暖和。 在牢房大门口,王阿奴被看守吩咐,站在这别动。 李老三告诉过他,和他一起被判流放乐浪郡的,都是被定性为和高贵乡公有关系的人,名单上一共有八个。 但到了今天正式出发的时候,王阿奴发现,门口聚集的,远远不止七个人这么多,粗略一看,足足有几十个,而且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岁数最小的,竟然还被抱在怀里,应该也就是刚出生几个月罢了。 每个男人的脖子上,都被戴上了枷锁;女人和小孩,相对好一些,除了那个抱孩子的妇女,其他的人,双手通通被系上了绳子,宛如市场上被买卖的牛马。 王阿奴也不例外,和那些男人一样,喜提十斤重的枷锁一个。 这是王阿奴第一次戴上枷锁,真是鞭子不打在自己身上,不知道有多疼,以前在牢房看见别人戴,感觉还不直接和具体。 直到自己戴上了,才知道这玩意戴在脖子上,真不是一般的受罪:脖子后面被压着,要想正常的抬起头往前看,就得用力撑住,否则头只能向下看,而且手腕和脖子处,被枷锁的内侧磨了没一会,最外面一层的皮肤就被磨破了,火辣辣的疼。 王阿奴心里充满了疑惑:不是说连自己只有八个人嘛,怎么突然会增加这么多人? 仔细观察了一会才明白,原来,除了他是一个人外,其余的七个人,都是全家,组团流放。 全家?他的亲人里,就剩海棠一个人了,难道海棠也被连坐了? 王阿奴的心,猛的揪了起来。 他把目光扫向了送行的人里,李老三也在。 要说李老三这个牢,坐的是快活,想住什么房间住什么房间,想出来看热闹,还能出来看看热闹。 李老三似乎也看出了他的疑问,对看守说:“官爷,我要和兄弟说几句话。” 他走到了王阿奴的旁边:“你是不是有个妹妹?” “是啊?难道她也被抓来了?”王阿奴的脸色已经大变。 他自己受罪无所谓,但是牵连了海棠,他在情感上是断然不能接受的。 “没有,本来按照规矩,她应该和你一起流放,但这不是巧了嘛,恰巧你妹夫家里有军功,所以一对冲,就免了。”李老三似乎看出了王阿奴的焦虑,在他耳边轻轻说道。 听了这些,知道海棠没受牵连,王阿奴心里的那块大石头,才终于落了地。 李老三说完后,依旧没走开,只见他趁着看守们不注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偷偷的给王阿奴的兜里放了点东西。 “什么?” “一点散碎银子,关键时候能救你命。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拿出来。妈的,这次押送的人,都是生面孔,带队的头,认识倒是认识,但是不熟。” 王阿奴向他投去了感谢的一瞥,意思是你怎么对我那么好? 李老三嘿嘿一笑:“我赌你将来能发迹,到时把我堂堂正正的放出去,老子在里面关的这几年,都快要闷出毛病来了。对了,我和申虎是好朋友。” 申虎? 王阿奴想起来了,就是当初接送自己往返京城为皇帝看病的申将军。 当然,还有一句话,李老三没有对他说,就是他见到王阿奴的第一眼,就觉得这个年轻人很是面熟,似乎在哪见过,但总无论怎么绞尽脑汁,总是想不起来。 说完,也不等王阿奴回话,径直走向了押送看守中的那个头:“官爷,你瞧我这位兄弟,长的跟麻杆似的,脖子还戴着个枷锁,走路都走不稳当,出城之后,能不能把他脖子里那玩意拿了?” “李老三,你在胡说什么呢?对于流放,每天走多少路,配什么样的伙食,戴不戴枷锁,朝廷可都是有明文规定的,我们作为大魏朝遵纪守法的好士兵,绝不会知法犯法,我们的一言一行,都是严格按照法律要求。” “得得得”,李老三不耐烦的打断了滔滔不绝的看守,随后,他说话的声音逐渐低了下去。 也就几句话的功夫,只见为首的那名看守,脸上的笑容多了起来:“此话当真?” “那必须的,我李老三什么时候说话不算话了。” 看守的脸上,笑的更灿烂了:“好说好说,这件事,出城再说。” 流放不是惬意的徒步,不是“某某到此一游”的潇洒。 对被流放的人来说,都是一场鬼门关,无论是谁,无论是他身体多么健壮。 能不能活着走到流放地,更多是一种玄学。 第八十章 炼狱 从距离来说,就足足有三千里之遥,如果都是一马平川的大路,那痛苦还能小一点,但实际情况确是,这一路上,基本上都是崎岖不平的小路。 而且每天必须行走五十里以上。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些被流放的人,不仅仅都是青壮年,还有老人、小孩和妇女,甚至还有病人,这样身体素质参差不齐的队伍,走起路来,自然是有快有慢。 何况那些男人,脖子里还戴着枷锁。 出发的时候,因为在城里,围观的人比较多,在这种场景下,看守们还装模作样保留一些斯文。 但是刚出城不久,他们手中的皮鞭,就开始了肆无忌惮的抽了起来。 被押送的这些人,罪名已经被完完全全定性了,只要司马昭家不倒,他们断无翻案的可能。 而且都不是高门大族,家里也没个坚实的后盾。 所以他(她)们是死是活,对看守们来说,根本无关轻重,路上死掉一个人怎么办?那就死掉呗。 王阿奴扭头望去,京城逐渐远去,轮廓是越来越模糊。 加上坐牢的几个月,他在京城里,呆了也有一年的时间了。想到这趟前往苦寒之地的流放之旅,前面未知的命运到底有多残酷,他无法预测。 在这种复杂的情绪下,他对京城竟然有些许的留恋。 但是这种小情绪很快就一闪而过,因为看守们又开始粗鲁的骂人了。 走了一会,一名看守叫住了王阿奴,解开了他脖子上的枷锁,和他一样被解下枷锁的,还有几个人。 王阿奴立刻就明白,自己能享受到这个待遇,肯定是有人和看守打点过了,自己在京城又没有亲戚朋友,那这个人大概率就是李老三了。 其他几位,应该也都是上面打过招呼或者送过礼的。 剩余的那些男人,可就惨了,他们还得继续带着,不到一天的时间,这些人的脖子和手腕处,基本上都能明显看出有磨破的痕迹,有个别人,甚至已经变的血肉模糊。 当天晚上,到了歇脚的地方,所有的犯人,不分男女,都被安置在一个大房间里,这就是他(她)们睡觉的地方了。 王阿奴瞥了一眼,这房间里的条件和监狱里并没有什么区别,甚至还不如牢房,牢房里,至少牢头狱霸还能有一张床。 这儿,地上铺着稻草,所有人只能睡在地上。 大家彻底平等。 几十个人都躺在那边,没有一个大人说话,既是累的不想说,也是不敢说,都是砧板上的肉,假如说错话了,让看守们不高兴,又得受一番皮肉之苦。 几个年幼的孩子似乎想说什么,但通常是几个字还没有完全吐出来,就被家里的长辈捂上了嘴巴。 于是,房间里只能时不时传来痛苦的呻吟和细细的啜泣。 王阿奴虽然没被戴上枷锁,但是这一天,几十里路走下来,也的确是累的够呛。他靠着墙,躺在那闭上眼睛,缓缓精神,毕竟明天还有几十里路要走呢。 环境改变人,坐牢的几个月,让他养成了靠墙也能迅速入睡的本领。 正要睡着的时候,听到了门被推开的声音。王阿奴用力的睁开眼睛,看到一个看守进来。 这名看守的眼神在屋子路扫了一圈,指着一名大约二十来岁的妇女说道:你,站起来,跟我走。 那名妇女,怀里还抱着个很小的婴儿。 她似乎应该意识到了什么,蜷缩成一团,哭着喊:“我不去,我不去,我要带娃娃呢。” 这个婴儿,王阿奴白天的时候见过,只有几个月大小。 “不去?不去今天就让你全家死在这。你们他妈的谋逆,跟着皇上,呸,跟着高贵乡公造司马昭大人的反,是罪有应得。但是害得老子也得陪你们走上几千里,跟老子睡一觉,怎么啦?不应该吗?” 那妇女听到这句话,哭的是更加厉害了,声音也更大一些:官爷,求你们放过我吧,我娃儿还小。 一边哭一边在磕头。 几个她家人模样的男女,也纷纷站了起来。 那名看守对于这样的场景,应该是见多了,根本没当回事,而是径直走到妇女身边,伸出右手,猛的把她怀里的婴儿夺了过来,脸上露出了诡异的笑容。 啊?那名妇女显然知道这名看守想做什么,尖叫了起来。 她跪在地上,不停的磕头:官爷官爷,这孩子才几个月啊,求求你放开他,我跟你去,我跟你去。 “早这么不就得了,罗里吧嗦说半天”。那名看守把婴儿递给了旁边的另一名老年妇女,就去拉扯这名年轻的妇女。 “你他么真是畜生,放开我嫂子”。站起来的几个男人里,有个十几岁的小男孩,突然朝看守冲了过来。 看守“刷”的一声,抽出了腰间的刀,刀尖直接抵在了小男孩的胸口:“脾气很大嘛,你再动一步看看。” 妇女对这个男孩哭喊着叫道:“三弟,嫂子去、嫂子去,你犯不着把命丢在这。” 那名少年根本不畏惧抵在胸前的尖刀,眼睛里面像喷了火一样,似乎要生吃了那名看守。 第二天早上,那名妇女回来了,衣衫不整,披头散发,神情呆滞。 王阿奴知道,这个女人,已经疯了。 第二天上午,这名女人没被系上绳子,她抱着孩子低着头,跟在队伍的后面,如同一个没有任何感情的木偶。 走到一处山崖边的时候,只见她直接冲向山崖跳了下去,怀里还有那个只有几个月的小孩。 那个可怜的孩子,甚至都没认真感受到这个世界,就与世界告别了。 昨晚那个怒发冲冠的少年,也就是她的小叔子,虽然眼睛里满是怒火,但是枷锁套在脖子上,没有任何反抗的可能,但是王阿奴清楚的看到,他的嘴唇已经咬出了血。 人间惨剧就在面前上演,王阿奴的心里也满是怒火:有机会一定要搞死那个看守。 但是也只能心里想想,当前,最重要的任务是活下去。 很快就有人走不动道了。 第八十一章 要银子 看守们像对待牲口一样,看到谁走不动了,肆意挥舞着手里的鞭子抽打。 最先倒下的是一个六十来岁的老人,应该是太累了,走着走着,忽然一个踉跄,人直扑扑的摔在地上,本来或许还不致命,但是落地的时候,枷锁重重的撞击了脖子,咔嚓一声,当时就翻了白眼。 一名看守走了过来,把手放在老人的鼻子下面探了探,扭头向领队的看守报告:头,没气了。 队伍里,有几个人听到这句话后,立刻嚎啕大哭,有喊爹的,有喊老头子的。 领队的那名看守,对着这几名哭的人说:你们,出来,挖个坑,把人埋了。 这样的事情,几乎每天都会发生,五六天后,原先出发的人,已经少了好几个。 随着疲劳的加剧,这支队伍是越走越慢,看守们的鞭子也失去了作用。 于是他们开始议论纷纷:头,咱不能这么走了,只要有一个罪犯走不动,其他兄弟都得在这干耗着,咱们还是得分批,把人分一分,早送到的早回来。 领头的那个看守,细细一想,觉得有道理,于是决定把人分开,分别押送。 一个年轻的看守建议按照家庭分,被领头的那个看守一顿训斥:“你知道个屁,一家人在一起,闹起事来怎么办?妇女和小孩不要紧,成年的男人,必须搭配开来。” 和王阿奴分到一组的,只有一个人,就是跳崖那个妇女的小叔子。 押送他们的看守,只配了两名。这两个人,是特地到领头的看守那里送了礼,抢来的差事。 按规矩,无论押送几名犯人,至少要配三名或者更多的看守,但是这两名看守拍胸脯保证,有他们两个人,就足够了。 他们原本只想押送王阿奴一个人,因为他不戴枷锁,而且年轻,走路走的快。 何况出了城之后,脖子里的枷锁立刻就下了,傻子都知道,这明显是打点过了。 这就说明,这个王阿奴,肯定有钱,而且上道,懂规矩。 既然如此,多一个看守,就多一个分钱的人。 至于那个小伙子,他们已经不把他当人了。 这两名看守,一个年纪稍微大一些,另一个,则年轻一些。 年轻一些的,就是那天晚上把妇女带去陪他睡觉的那个。 王阿奴脖子上没有枷锁,原本可以走的轻快一些,但是他刻意放慢了脚步,和那名年轻人并排往前走。 对于这名年轻人,他的内心有很多同情和怜悯。 但是还没走出多远,只见其中一名看守,踢了年轻人一脚:姓许的,你他妈走快点,老子有话要和王相公说。 原来这个年轻人姓许。 等到这个姓许的年轻人走出了几十步开外,这两名看守立刻换了一副嘴脸。 他们对着王阿奴,是满脸堆笑,你一言我一语:“王相公,恭喜啊”,“王相公天生富贵气相,遇难都能呈祥呢”。 “恭喜?”王阿奴被他们弄的有点懵:难道自己被释放了?不可能啊。 岁数小的那个看守立刻接上了话:“当然是恭喜啦,这种事情,能保住性命,那就是天大的喜事。哎,最近京城是人头滚滚,相公能全身而退,老哥,你们说,是不是天大的福气呢?” “当然啦,你发现没有,这位王相公,天庭饱满印堂发亮,什么叫吉人自有天相?这就叫吉人自有天相嘛,我看王相公,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看着这两名看守在那一唱一和,似乎和自己熟稔无比,王阿奴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搭腔。 两名看守眼见自己口水横飞,说了那么多,王阿奴也不说话,以为他愚钝,于是继续暗示,但是语气比刚才直接了很多:王相公,我们兄弟两个,单独为你出这趟差,你有福气,轻松,只要去,不要回,咱哥俩可得一来一回,六千里的路,不吃点好的,没力气,走不动道啊,出发之前,你家里没人过来看看你,安排点伙食费?兄弟们也跟着沾沾光嘛。 到这里,王阿奴明白了,这两个人说了这么多,原来是为了要钱。 王阿奴的兜里,本来李老三是塞了点散碎银子,可是自己都没能看清到底有多少,第一天,就被其他看守搜身时给搜走了。 于是他有点不好意思的说道:二位官爷,我家在外地,远,家里人还不知道我被流放,所以也就没赶过来,身上暂时真没有银子,但这份恩情,我记得,将来有机会,一定报答。 “身上没有啊,没关系的”,一个岁数大的看守说道。 王阿奴还以为遇到了好人,心里涌起了一阵感激。 谁知道这份感激,只持续了不到一秒。 就听那岁数大的看守继续问道:“那你在京里有没有熟人或者好朋友?有的话,你给他写个条子,让他替你垫付一下也行,我们回来后,到他那取。” 王阿奴很是惊讶:想不到这些人要钱,竟然能要的这么直接,简直是不要脸。 可是自己在京城里,要谈熟悉的话,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前皇帝,一个是牢里的李老三。 前皇帝已经不在了,和李老三其实也不算多熟,何况人家在牢里挺照顾自己的不说,走的时候,也偷偷摸摸塞了点银子,实在不好意思报他的名字。 于是只好说:“在京城里,我没什么熟人和朋友” 话音刚落,两位看守互相对视了一眼,他们的脸色,立刻就变的很不好看,但是也没办法换人了。 还没走出多远,岁数小那个看守就开始发牢骚:妈的,本来以为这种泼天案子里的人,能保住小命,就是烧高香了,又没涉及到家里,还不得把兄弟们安排的妥妥的?谁知道球都没得,早知道,老子到别的组里去了,就算没有钱,晚上还能睡女人。 话音刚落,岁数大一点的就接上了茬:可不是嘛,哥几个以前出流放差,要么家里来人提前打招呼,要么人家自己身上会备点银子。就咱哥两倒霉,费尽心思,摊上这么个穷鬼,害的老子们,还得陪着他跑这么远。 和王阿奴分到同组的那个姓许的少年,两名看守当他不存在一样,他也从不说一句话,戴着枷锁,默默的跟着走,除了走路时发出的“呼哧呼哧”声,证明这个组里还有这么一个人。 第八十二章 山匪 牢骚归牢骚,路还得走,又磕磕绊绊走了两天,三千里的路才走了一小截。 当天半夜,被冻醒的王阿奴,听到看守们在那嘀咕,其中那名岁数小一点的看守说到:“他奶奶的,今年这天,真是冷的邪乎,前面还有那么远呢,干脆弄死算了,然后找个暖和的地方歇几天,回去就报个掉下山崖了。” “行吧,依你的,前面就进山了,明天走路的时候,找个山崖,把他们推下去,回去就说,他们想逃跑,慌不择路,失足摔了下去。” 听到这句话,王阿奴的神经,陡然变的紧张起来。 他知道,这些人是没有什么底线的,说到就会做到,自己和姓许的那个人的性命,在他们的眼里,是一文钱也不值。 看守们还在念叨:“妈的,就剩一个枷锁了,要是有两个就好了,这个姓王的家伙,也得给他戴上。” 王阿奴扭头看向那名依旧戴着枷锁的少年,他闭着眼睛,但是王阿奴知道,他并没有睡着。 第二天早上,两名看守看起来似乎心情特别好,还特地给他们两个人多点吃的。 催促他们赶紧上路。 刚走了一会山路,前面有个悬崖,王阿奴用余光瞥了一眼,看到两名看守正在相视一笑。 他知道,情况不好,这应该就是他们为自己选的葬身之所了,偷偷的憋足气,准备逃跑。 突然间,只听那个戴着枷锁的年轻人,嘴里叫骂着:你们这些畜生,去死吧。 同时将自己的身体,猛的撞向那名年轻的看守,试图把他撞向悬崖,两个人同时倒在地上。 岁数大的那名看守,看到这个情况,立刻跑过来帮忙。 王阿奴看准时机,迈开腿跑了起来,朝树林里面跑。 “妈的,狗日的,你不要跑。”那名岁数大的看守,一边骂一边提刀在后面追。 听到声音,王阿奴是跑的更快了,使出吃奶的力气,他知道,生死就在这一线间,只要被看守追上,自己肯定是没命了。 谁知道还没跑出几步,突然,树林里有人叫喊:“是谁?” 只见树林里冲出十来个人,除了领头的那个,穿着还算整齐,其余的人,身上都是破破烂烂,和乞丐差不多。 有两三个人拿着刀,剩下的几个,都是拿着削尖的木棍,拦住了王阿奴。 那名年轻的看守,此刻正在气喘吁吁的殴打那个带着枷锁的许姓少年:你他么的想死啊? 看到山上冲下来的这些人,两名看守根本就不怕。 只见岁数大的那名看守大声训斥掉:“眼睛瞎了吗?看不见我们穿的衣服嘛,朝廷的人,你们这些蟊贼赶紧给我滚。” 这句话不说还好,话音刚落,一个人拿着那种削尖的木棍,直接捅进了他的身体,“我可去你妈的朝廷的人”。 那名看守立刻口吐鲜血,没一会,就躺在那,身体直抽搐,估计活不了。 王阿奴见过打人,见过村上的老人去世,见过监狱里的刑罚,但这是他第一次见到杀人,那种场景顿时让他感觉无比恶心,想吐。 年轻的那名看守,见到这个场景,知道今天遇到的不是一般的山贼,也不敢再横了,立刻把手里的刀往地上一扔,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各位大爷饶命。” 那个戴着枷锁的年轻人,倒在地上还没起来。 这伙人走到了他们的旁边,年轻看守亲眼目睹了自己的同事被杀,眼睛里和当初拉那名妇女时的嚣张完全不同。 此刻,他的眼睛里,充满了惊恐。 “死了的那个,扔下去。剩下的,都给我捆上”,一个拿刀的,看来是个头,吩咐了一声、。 其余的人,麻利的把王阿奴和那名年轻的看守分别捆了起来。 姓许的那个年轻人,没有被捆,但是他的枷锁被砸开了,他获得了自由。 他们被这伙人押着,在山里左拐右拐,一会爬坡一会下坡,走了好一会,终于到了一个背风向阳的山窝窝,应该是这些人平时落脚的地方。 王阿奴定睛看了看,姓许的那个年轻人正站在自己的身边,虽然脖子上的枷锁已经被砸掉了,但是他的脖子和手腕处,血肉模糊。 这几天来,他目睹了家里发生的惨剧,刚才又经历了生死,所以目光愈发的呆滞。 这些人问他话,他的反应和回答,好像永远都是迟半拍。 但此刻的他,至少在肉体上,他获得了自由。 “他被吓着了,不要问了,让他歇两天”,领头的那个人,看到这样的情况,做出了指令。 王阿奴尽管也是精神恍惚,但还是能正常交流。 在确定他不是官府的探子以后,这群穿着破烂的土匪,同时给了他两个选择:一是自己滚蛋;二是留下来,入伙。 王阿奴几乎都没有任何的思考,立刻决定留下来入伙,流放本来就是大罪,再加上中途逃脱,看守还被杀了,出去如果被官府抓住,想都不用想,必然是死路一条,而且还不会痛痛快快的死。 而且在这个陌生的大山里,就算自己出去,能去哪呢?一个人行动,没准今天夜里,就会成为动物们的晚餐。 活着,活下去,一切才有可能。 这是阿翁曾经说过的话,这也是李老三对自己刻意交代的话。 自从他答应入伙后,这些人带着他们三个人继续朝山里面走。 走在半路上,那个头领模样的人,边走边问他们的情况,王阿奴和姓许的那个少年都没说话,剩下的那个看守,倒是竹筒倒豆子,说的清清楚楚。 当听说王阿奴是个医师的时候,头领停了下来,抓起王阿奴的右手,用力一捏,王阿奴痛的哼了一声。 头领立刻露出了讥讽的笑容:“我们这碗饭,估计你吃不了”。 走了好久,到了一个地方,有个山洞,领头的那个人,吩咐人把那名年轻的看守捆在树上,自己则单独进了山洞里面。 过了一会,领头的那个人出来了,然后带着王阿奴进入了山洞,过程中,只和王阿奴说了一句话:“我们的头领,要见见你”。 王阿奴没想到,这伙人的头领竟然是个女人,看起来最多也就二十出头,光线有点暗,看不清具体的长相。 第八十三章 落草 但是除了带他进来的那个人,叫她头领,山洞里其余的几个男人,都叫她大姑姑。 那个叫大姑姑的女人,会说雅言,很标准。 她亲自和王阿奴谈了话,大概了解了一下他的基本情况后,自然不会说欢迎加入温暖的大家庭什么的,话很简短,只表达了一个意思:我们犊牛崮从不养闲人,留下来就要自己干活,不干活,在这里就混不下去。 王阿奴明白,他们所谓的干活,肯定不是干农活,不是卖苦力,应该就是抢。 但他还是答应了,人到这一步,还有什么选择呢。 不留在这里,不谈自己走不走的出去,就算走出去,也是被官府抓。 留着这里,好歹暂时能活下去。 看他愿意留下来,大姑姑的情绪并没有任何波动,似乎一切都在预料之中,反而语气平淡的说道:“好,口说无凭,你说想加入我们,我故且信了,但是总得拿点见面礼吧。” 看来又是要钱的,看守们为了钱,想要自己的命,好不容易逃脱了,这群土匪又向自己要钱。 钱不是万能的,没钱是万万不能的。 王阿奴战战兢兢的说道:“我是真的没钱”。 “自然知道你没钱,我们要的也不是钱”。大姑姑一边说话,一边站起来,朝山洞外面走去。 到了山洞外面,光线亮了很多。 王阿奴终于能看清楚了,这个被称作大姑姑的女人,长的还真是高大,个子不比自己矮多少,长相么,不算太漂亮,也不算丑,比路人略微高一些的水平。 姓许的少年,此刻正倚靠着一块石头坐在地上,他的精神,明显恢复了很多。 他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那名被捆在树上的看守。 那名年轻的看守,应该是被他看的心里发毛,丝毫没有之前的一点嚣张之气了,正在痛哭流涕,一边嚎一边哀求:“大爷们,求求你们饶我一命吧,我家里还有爹娘,要等我养老送终呢”。 但是周边的人,对他这种苦情戏,充耳不闻,根本没人搭理他。 大姑姑拿手指着那个看守,朝着抓自己的那个领头人问道:“二当家,这个人,你准备怎么处理?” 原来带自己过来的那个领头人,是这里的二当家。 “放是不能放的,放了,我敢肯定,只要出去,他立马会报官”。 “他们毕竟是朝廷的人,我们尽量还是不要和朝廷作对。” “没事,了解过了,他们不是朝廷里正规的衙役,再说,我们毕竟已经弄死了一个了,放了这个,报官后,我们倒是更麻烦”。 那名看守听到他们在讨论自己,用带着哭腔的声音赌咒发誓:“各位大爷,求求你们放了我吧,我发誓,绝不去报官,我要是去报官,生儿子没屁眼。” 可惜在这样的场景下,他说什么,都不会打动人。 倒是旁边负责看着他的人,看他一直在哭哭啼啼,用木棍对准他的肚子就是一下:“你他么给老子闭嘴。” “既然这样,人是你带回来的,那你自己决定吧”,大姑姑听二当家的一番话后,对于这名看守的处置,便不再多话,让二当家做主了。 “喏”,二当家朝王阿奴丢过来一把刀:“你不是说愿意加入我们嘛,去,把那个官狗子给老子宰了,手上沾点血,就说明你是诚心实意的想加入我们,这是规矩。” 王阿奴惊呆了,虽然自己想起过杀人,但终究只是在脑子里想想而已,根本没想到现在让他真的去杀人。 他顿时感觉,浑身的血直往头顶上涌。 “怎么?不敢了?吓尿裤子了?就你这胆量,还想在我们犊牛崮混饭吃?”二当家的话语里,满满的都是不屑。 那名年轻的看守,看到这样的情况,此刻的身体,抖动的如同筛糠,不停的念叨:“各位大爷饶命,各位大爷饶命”。 王阿奴眨巴了一下眼睛,用力的提醒自己,就是面前这个人,奸淫妇女,还不止一次想要自己的命,他又想到了自己十四岁那一夜所看到的张富贵。 眼前的这个看守,是自己的生死仇人,自己还顾虑什么。 仇恨逐渐积聚起来,他弯腰捡起地上的刀,朝着那名看守走了过去。 刚开始他是准备捅的,但是走到那名看守面前的时候,还是缺乏足够的勇气,手一软,顺势劈了过去。 “啊”,被砍中的那名看守,立刻嚎叫了起来。 “得得得,算你见过血了,刀给我吧,真是个没用的东西。”二当家脸上的不屑,更是增加了几份:“看我的”。 突然间,那名一直不说话的许姓少年猛的冲了过来,夺走王阿奴手里的刀,冲到那名看守跟前,直接就开始捅,一下,两下,一边捅一边还歇斯底里的叫到:“你他么去死吧、去死吧。” 他披头散发,双眼通红,状况如同发了疯一样的。 不停的捅,那名年轻的看守,真的死了。 到处是血刺呼啦,王阿奴感觉自己头晕目眩,又要吐。 “大姑姑,这个人我要了”,二当家指着许姓的小伙子说道,然后又指着王阿奴,“但是这个人,我不要”。 “二当家,把他也一起留下来吧。” “你要留人,我管不着,但是我劝你一句,看他这瘦不拉几的模样,胆子还特别怂,砍人肯定是不行的,留着,除了多张吃饭的嘴,其他估计没逑用。” “他是瞧病的医师。” “咱们这儿要医师干嘛?害病了,抗得过去就抗,抗不过去就死,咱们又不是什么金贵命。再说,就算他知道害的是什么病,咱又能到哪里去找药材?” “医师识文断字啊,咱们向别人借钱借粮食的时候,他能写信,能写信,咱就不用总是拿肉喇叭来跑腿了。” “行吧,你实在要留,我也不多说什么,就留你这吧,反正我那边不要这个废物。” 说完,二当家狠狠的看了王阿奴一眼,走了。 大姑姑走到王阿奴身边,淡淡的说道:“二当家就是这个脾气,你先留下来吧。” 于是,王阿奴正式成为了一名山贼。 第八十四章 帮派 做土匪的日子,远不是很多人想象中的那种生活,每天吃香的喝辣的。 对王阿奴来说,和坐牢比起来,在物质生活方面,其实并没有太大差距,衣服依旧是破破烂烂,吃的方面,仅仅勉强糊口而已,住的地方,也是十几个人挤在一个山洞里。 唯一的区别,就是在行动上相对自由,能到处走动走动,不像坐牢的时候,只能在房间里那个狭小的地方踱步。 王阿奴发现自己的确有一定的语言天赋,其实此地距离他生长的地方已经比较远了,方言差距很大,但是自己很快就可以完全听懂他们说话了。 虽然还是不会说。 大姑姑当时留下他的理由是,他是医师,识字,但是这个特长,在这里似乎并没有任何发挥的空间,因为用不上。 不过依旧会有很多人会找他瞧病,他也只能大概看看,说一些注意事项,因为没药。 白天的时候,二当家会带领几个人在舞枪弄棒的操练,其他的人,要么躺在那看热闹,要么在山里四处溜达,看看能不能搞到什么动物,这样就可以打一顿牙祭改善改善伙食了。 好在山上还比较讲规矩,并不是太排外,唯一特殊的是,就是在站岗巡哨方面,他和那个姓许的少年,被安排在夜里面的时候多一些。 偶尔和那个姓许的少年说上几句话,他还是那么木讷,短时期内家庭的剧烈变故,给他带来的冲击,看来一时半会依旧难以消化。 因为需要瞧病,王阿奴可以和很多人接触,了解到的信息自然多一些,花了足足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他大概搞清楚山上这伙人的关系。 就这一共几十号人的队伍,竟然还分为三个派别。 最大的派别,是大姑姑这群人,因为她的队伍里,有十多个本家侄儿,都叫他姑姑,所以其他人也跟着叫姑姑,区别在于前面加了个“大”字以示尊重。 后来她的本家宗亲,又带了十几个人前来投奔,他们这派人最多,而且互相有血缘和乡谊关系,心齐。 人多力量就大,自然是势力最大的一伙,大姑姑就是名义上的老大。 一个女人为什么做土匪?王阿奴没有摸清楚原因,大姑姑这边的人,有个共同的特征,是话很少。 倒是对其他两个当家,稍微有了些了解。 二当家,大名叫顾有福,名字叫有福,真是叫啥缺啥,实际上可没什么福气。上山前的身份是部曲,也就是地主家的奴隶,这是人口普查时都不算进去的一群人,连个正式户口都没有,地位约等于会说人话的牛马。 从小就没了爹妈,孤儿。 快二十的时候,好不容易说了个亲事,女方是给地主家做女红的,也是个苦出身,和顾有福倒是“门当户对”。 本来以为,结了婚,生几个小孩,继续给地主家干活,就这么过一辈子了。 谁知道结婚前一天,地主家那唯一的儿子,不知道为什么突发奇想,喝了点酒,就把顾有福的未婚妻拉了过去,先让她陪自己睡了一觉,说是要尝尝鲜。 半夜时分,顾有福那还没正式过门的老婆,就投了河。 第二天,本来是成亲之日,但是一大清早,顾有福见到自己的老婆,已经直挺挺的躺在了门板上。 晓得事情的过程后,他跑去告官,反而被收了贿的里正,以奴婢告主子是违法为理由,狠狠的打了四十大板。 送到家里后,地主和他老婆这两个人,看顾有福这个奴隶,竟然敢去告自己的宝贝儿子,自然不会放过他,又以他作为奴隶状告主子为借口,给他上了家里私刑。 地主和他儿子,原来打算把顾有福的双腿给砍了,让他一辈子都不能走路,同时也给其他奴隶一个警示。 但是地主婆阻止了他们父子,说顾有福这个人力气大,干活是一把好手,留着他的腿,以后还能干活。 让他受点皮肉之苦就可以了。 于是地主的儿子亲自指使人,把顾有福捆在树上,实实在在的抽了几十鞭子。 顾有福身上的很多地方都被打烂了,差点死掉,在牛圈里足足躺了一个多月,才能将将站起来。 地主家不养闲人,站起来后,顾有福立刻投入到了紧张的干活中去。 虽然走路一瘸一拐的,但他如同没事人一样,而且干活的时候,更加卖力,只是好像变的不会说话了。 作为一个奴隶,只要他还能干活就行,没人会介意他会不会说话。 所有人都以为这件事情,就这么过去了。 是啊,一个奴隶的死活要什么紧啊。 但是顾有福的心里,已经聚集着复仇的熊熊火焰,他在等一个机会。 一个合适的机会。 几个月后,到了大年三十,机会来了。 当天晚上,他拿刀潜入了地主家里人住的房子,把地主和他大儿子都给捅了,还把头给砍了下来。 不仅如此,他还搞了个行为艺术,一左一右,挂在了院子门口。 他原本可以一起将地主婆杀掉,但是他有意留下了这个老太婆的生命。 第二天,大年初一,地主婆一早起床后,看到院门口自己的男人和儿子的头颅,当场就被吓的晕了过去。 那时也没有什么激情杀人的说法,加上奴仆杀主人,只要被官府抓住,妥妥的凌迟。 于是顾有福只能跑路。 在流浪的过程中,他的身边聚集了一伙人,这些人和他差不多,都是犯了事,在家里待不下去了。 时间长了,顾有福感觉总是像没头苍蝇一样流窜也不是回事,于是准备找个固定的窝点。 在这之前,他带着手底下的十几号人,悄悄的回了一趟地主的家里。 地主婆见到他带了十几个壮实的男人回来,以为是要搞灭门,顿时就被吓的尿了裤子,跪在地上不停的求饶。 顾有福说:“虽然你当时与你家男人和儿子一样,把我当畜生来看,我杀了你们全家,也很正常。但我是个男人,男人从来不为难女人,所以今天我不会杀掉你。但是以后,只要我听说你再做过分的事,就杀掉你全家。” 说完之后,他让手下的人,把地主家的财物洗劫一空,毕竟这十几个人也要生活。 走的时候,放了一把火,把地主家房子给烧了,然后到未婚妻的坟茔那告了个别,带领这群流浪汉们上了山。 此人和官府以及一切地主老财不共戴天,换句话说,反抗的意志最彻底最坚决。 第八十五章 三当家闯祸 还有个三当家,这个人大名叫巫宝,约莫三十来岁。 三个头领里,他是最后上山的。 和顾有福不同,他家不是穷人,甚至可以说是有钱人家,也没有谁欺负他。 但是好死不死,他迷上了赌钱,在赌场上被人下套,输了很多家产。 父母苦劝不听,于是告到了族里。 他们的族长,第一次是把他捉到祠堂,吊在屋梁上,打了个半死,巫宝当时哭天抢地的赌咒发誓,以后再也不赌了。 但是他说话和放屁一样,没多久,又去赌。 第二次,族长来个更狠的,直接把他左手的手指,给剁了两个,巫宝又保证,以后再也不赌了。 但是没用,还是改不了,手上的伤还没好透,又跑到赌场去,想着翻本。 族长也没办法了,只好把他从族谱中除名,父母直接把他从家里撵了出来。 他也无所谓,正所谓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干脆就吃住在赌场里。 这个人够狠,不仅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 一次拿了高利贷,到期了没钱还,被人家一群人堵住,要打他。 巫宝看到这个架势,一点也不害怕,更不要说慌张了,只见他拿起刀,对准自己的大腿就是一下,血顿时嗤出去老远。 那些要账的人,要的只是钱,看着眼前这样的滚刀肉,知道这钱是要不回来了。 虽然这笔帐赖掉了,但是赌场他是没法待了,于是收罗了十来个人,都是和他差不多的赌棍,到处瞎混,有时在山上混,有时去别的地方打秋风,有钱了就到街上花,没钱就去敲竹杠,倒也是逍遥自在。 他刚上山的时候,大姑姑和顾有福都不想要他。但是他熟悉本地的情况,精准的找了几个富户,既搞到了银子和粮食,这些人家还不敢去告官。 于是就留在了山上。 这三股人走到了一起,共同的理想自然是没有的,目的倒是各种各样。 有事,他们也会凑在一起商议,不过谁都没有绝对的决定权。 在平时,依旧各人管各人带来的的队伍,分别食宿在附近几座不同的山头。 他们的生活维持的主要途径,是“借”。 前些年,一直在打仗,可以说是千里无鸡鸣,假如在那时,想“借”也“借”不到。 但是这些年,情况略微好了一些,不过附近的农民,能糊口就不错了,余粮断然是没有太多的。 所以他们只向两类人“借”:一是商贾,二是小地主,而且在“借”的时候,还挺有原则:一是只要钱不要命。二是无论是钱还是粮食,都在对方能接受的范围内。三是一年内,向同一个人,只借一次,绝不“借”两次。 他们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不把对方逼急,逼急了,事情闹大,谁都不好过。 当然,嘴上说的是借,借是借了,还是不可能还的,这辈子都不会还。 每次决定向谁“借”的时候,先派个人去告知对方,这个人就是大姑姑嘴里说的那个肉喇叭。 肉喇叭到对方家里,表明来路,告诉对方一个数目,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按照最终谈好的金额,把钱和粮食放在某个地方,供他们自取。 刚开始出去“借”的时候,因为还没什么影响力,很困难。后来顾有福对不听招呼的一个人,直接来了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从那以后,名声出去了,再“借”起来,就顺畅多了。 附近的官府,也知道他们这伙人的存在,但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几年来,倒也相安无事。 快过年了,山上的余粮还有不少,大姑姑决定,年前就不出去“借”了,过了正月再出去。 所以王阿奴上山之后,这伙人整天在山上无所事事。 王阿奴入伙后,还没写出一封借条,事情就来了。 “大姑姑,不得了了,这次闯了大祸了”。巫宝有个手下,灰头土脸的跑过来报告。 “什么事情慌成这样?慢慢讲”,大姑姑也很吃惊,最近又没出去“干活”,就在山上,能有什么了不得的大事?最多是手下这些人互相打闹罢了。 “三当家的出去打肥羊,闹出了事情,和人家打了起来”。 大姑姑很是吃惊:“不是说过了,山上有余粮,年前就不出去了吗?” 报信的人吞吞吐吐,原来是巫宝带着他的人马,没听招呼,出去干了私活。 他们打算自己单独捞一笔,好过个肥年,本来选的那户人家,巫宝已经摸过底,觉得没有任何风险。 “借来的东西呢?赶紧退回去”。大姑姑还想着把事情最小化处理,只要不闹大,就还有转圜的余地。 “东西退不退回去都没用了。” “话不能这么说,退回去,总是会好一点的” “不是东西的问题,要的银子,人家没多说什么,也给了,但是快走的时候,三当家的看到他家一个女眷长的漂亮,就要把她带到山上,人家自然不同意。当时他家有一个老头子不停的在骂,话说的很难听,说我们瞎了眼,给了银子还要人,三当家的实在气不过,一刀把他捅死了。” “太不像话了,说过多少次了,不要抢人,不要杀人,他就是不听”,顾有福狠狠的将巴掌拍在自己的大腿上。 大姑姑倒是很冷静,她知道现在怎么骂巫宝也没多大用,关键是巫宝杀的是谁,于是赶紧问报信的人:“这个老头子是谁?” “我也吃不准,他是来这边走亲戚的,只听说是隔壁州刺史的什么叔父。” 这句话一出口,山洞里短时期里陷入了沉寂,没有一点声音,大姑姑和顾有福都知道,巫宝这次实实在在是闯大祸了,赶紧问道:那人家知道是我们山寨的人干的吗? “知道,开始的时候,三当家着实没想到杀人,到那就自报家门了,想唬住人家,弄点银子就行。” 天真的塌了。 事情闹这么大,朝廷肯定要派人来围剿了。 顾有福怒不可遏的说道:“那三当家人呢?叫他自己赶紧过来。” “三当家现在正在我们山头,有事情忙,一时半会脱不开身,所以派我过来告诉你们一声。” 其实巫宝知道自己弄死的人是老头这么大之后,也是坟头上长草——慌了神,正在收拾东西,准备跑路。 第八十六章 官兵来了 “狗东西,他这是准备跑路吧?不错,还想到知会我们一声,你回去告诉他,我感谢他八辈祖宗”,顾有福因为自己老婆的事,对所有抢女人的人,都无比厌恶。 要是巫宝现在在他面前,对这种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顾有福甚至有可能直接冲上去,给他来个三刀六洞。 大姑姑打断了顾有福的咒骂:“二当家,那些置气的话,现在不要说了,事已至此,说了也没有用,我们还是先考虑考虑,当前应该怎么办吧” 当天的犊牛崮,乱成一团,他们平时对付的,最难啃的骨头,也只不过是一些看家护院的打手护卫。 他们去弄点财物,事先通常都是派肉喇叭先通了气,那些打手护卫都是装模作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弄出人命就行。 这次事情闹的这么大,朝廷肯定要派人来。 朝廷的那些官兵,那可是专业的杀人机器。 他们这些业余选手,碰上专业的,只有被吊打的份。 山洞里,大姑姑和二当家团队的几个骨干都在,他们是山上队伍的核心力量,有说赶紧要跑的,有咒骂巫宝这个狗币的,说他眼瞎了去捅马蜂窝。 每个人都在讲话,但却说不出什么有用的主意来。 巫宝那边,没有人过来。他自己都要跑路了,其他人更是准备溜,本来就是些赌徒,这个时候,根本不会讲什么江湖道义。 还没等商议出什么办法来,官兵们就来了,他们带来了两个消息,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 坏消息是朝廷的官兵很快就到了,废话,朝廷高级官员的叔父被山贼杀了,官兵能不快吗?除非地方官不想要头顶的帽子和脑袋了。 好消息是上面认为,这无非就是一小股蟊贼而已,所以只派了几十个人,还都是周边县的衙役,临时拼凑在一起的。 得知对方只有几十个人后,大姑姑长舒一口气,镇定下来了,派人去把巫宝叫过来商议。 巫宝跑路的东西都已经收拾好了,本来他是不肯来的,他和其他两个头领,根本没有任何感情可言,最多算是临时合伙人。 但是他看到山下,已经有官兵的身影,怕自己这十几个人跑出去,也是自投罗网。 所以还是按照大姑姑的要求,过来商议,看看他们两个人有什么好办法。 见面之后,大姑姑、顾有福根本顾不上骂巫宝,在巫宝来之前,他们两个人已经商议过了,要是现在人就往外跑,官兵立足未稳,大多数应该能跑出去。 但是就算跑出去,以后就是单打独斗,最大的可能就是,他们会陆陆续续被官府抓,摆在他们面前的,依旧只有死路一条。 既然跑出去大概率是个死,而且对方就几十个人,还不如打一下,没准还能赢,那至少暂时就不用跑了。 巫宝听说对方只有几十个人,腰杆也硬了起来,不那么害怕了。 他也同意和官兵们先打一下。 强龙不压地头蛇,三下五除二,他们仗着地形熟悉的优势,竟然真的把这几十个衙役给赶跑了。 巫宝一看,行啊,于是把打包好的东西又放了下来,不逃跑了,打算看看再说。 王阿奴觉得这个时候,是撤退的大好时机,因为马蜂窝既然已经捅了,太平自然不要再想有了,官府一定会再派人来。 但是他的这个想法只属于他个人,因为他连向头领们阐述自己想法的机会都没有。 三个头领都觉得,官府短时期内应该不会来。 果然不出王阿奴所料,日子还没消停几天,朝廷的官兵又来了。 这次也有两个消息,不过没有好消息了,都是坏消息:一是官兵来了几百人;二是来的不再是县里的衙役,而是府衙调集的兵。 这个消息,让三位头领很是头疼。 人没有对方多,武器没对方好,战术更不用说了,可以说是方方面面都处于下风。 相比之下,自己这边所具备的唯一优势,就是官兵不熟悉这里的地形,一时半会不敢轻易往上冲。 此时的王阿奴已经不用当医师了,因为根本没人找他瞧病,他每天除了吃饭和睡觉,任务只有一个:扛着木制的梭镖,站岗、放哨、巡逻。 这次来的官兵显然明显很专业,和第一次来的那帮临时拼凑在一起的衙役完全不一样。 他们根本不急着进攻,先是派人守住几个进出口,也不进攻,白天的时候,人就齐头并进往前推,到了晚上,则停下来扎营休息。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继续这样。 这一招很是有效,几天下来,山上的几十号人已经被压缩在很小的范围内。 三面围城。 顾有福不停的派人打探,从打探的情况来看,东面、南面、北面,三个方面的路口,都有官兵把守,只有西边,虽然也有官兵,但是和其他三个方向相比,人数看起来,明显要少很多。 这样看来,从西面突围,已经是唯一的出路。 聚义堂里,三个头领正在紧张的商议,现在最宝贵的是时间,再不做一个决定,官兵的笼子越扎越紧,没几天,山上的人,全部都要玩完。 “既然西面没什么官狗子,那么天黑之后,我们就从西面杀出去。”顾有福提议。 对这个提议,巫宝也表示支持。 “慢着,衙门在西边,肯定埋有重兵,万万不可从那边突围。”在门口站岗的王阿奴,鼓足勇气插了一句嘴。 作为巡逻站岗的小喽啰,这样的大事,他原来根本没有资格讲话,但是对造反,朝廷向来异常敏感,动起手来毫不手软,尤其是他自己本人,本来就是戴罪之身,假如再被官兵捉到,那更是凶多吉少。 所以这场仗,他也不希望输。 “你一个臭医师懂什么啊?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吗?闭上你的鸟嘴。”巫宝恶声恶气的训斥道。 “不,让他说下去,听听也无妨”,大姑姑打了个圆场。 “其实我们没必要突围”。王阿奴继续说道。 满堂的人都惊呆了。 第八十七章 出主意 官兵已经快把刀架到脖子上了,还不跑?等着被砍吗? “你他么是官府派来的奸细吧?老子今天先宰了你再说。”闯祸的巫宝,这个时候倒是积极的很,抽出刀来,直奔王阿奴而去。 “三当家,事情已经如此,就听他把话讲完。”顾有福拦住了巫宝。 王阿奴稳了稳心神,沉稳的答道:“很简单,别看山下的官兵人比我们多,但是优势其实在我们这边。” 话音刚落,气氛刚才无比紧张的大堂,顿时哄堂大笑。 山上所有的人,有一个算一个,全部都加在一起,一共就六七十个人,而外面的官兵,足足大几百。 人家八九个人打一个,优势在哪? “姓王的,你要是说不出个道道来,我要你好看”,巫宝又在叫嚣。 王阿奴看了他一眼,继续往下说:“我们有三个优势,一是现在的我们,在高处,官兵打我们,是仰攻,从下往上,很难,而且他们地形不熟,我们只要不停的躲闪,他们很难寻找到我们;二是官兵们也是要吃饭的,他们已经围困我们几天了,所带的粮食应该快耗尽了,只要我们再坚持几天,他们没饭吃了,必然撤兵。第三,也是最关键的一点,不知道诸位有没有注意,官兵们的衣服。” “注意那球玩意干啥,他们就是光着屁股,还不都是朝廷的兵,你有话快说、有屁快放。”堂上有些人不耐烦的朝着王阿奴吼道。 王阿奴突然对这些人心生厌倦,要不是自己和他们是一根绳上的蚂蚱,根本不想搭理他们。 但是他还是继续说了自己的意图:“这几天我仔细观察了官兵的衣服,东南西北四个方面,他们的衣服都不一样,除了西边是府衙直接派来的官兵,其他三个方面,还是县里面的那些人,这就说明,他们的心不可能齐的。” “你怎么知道他们心不齐,你是神仙啊?” “这年头,要想在朝廷要到钱,那地盘上就得有点事,这是要钱的由头。留着我们,他们就可以用剿匪的名义,从朝廷不停的要钱,我们如果没了,他们到哪要钱去?何况,他们之间,都想着保存实力,等别人先动手和我们火并,待到双方消耗殆尽,他们冲出来摘桃子。” “所以,对他们来说,打我们几下,到朝廷报个功,比消灭我们更划算。” 话毕,大堂里陷入了沉默,王阿奴知道自己说的话,已经打动了他们。 刚准备继续说下去,巫宝跳出来了:“你就是说破大天,但我还是信不过,我已经决定了,要带手下的兄弟突出去,只要手里有刀,到哪不能吃饭?” 对于这个垃圾人,王阿奴的态度倒是很好:“三当家的,如果你实在要突围,能不能再等几天?” “等几天?等个球,再等几天,老子命可能都没了,今天夜里我就走。” “三当家,就算要突围,万万不可从西面。” “那他么走哪?就西面人少,老子砍人的时间也不短了,打仗用不着你来教。” “我还是要说,他们围住了三面,只留下西面,他们为什么只留下西面?” “我敢肯定,西边有埋伏。从西面突围,是官兵最希望的是,西面距离最近的山,还有二十几里,这中间都是平地,别忘了,他们有马,到了平地,那就是他们的天下了,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不要说你手下只有十几个兄弟,就是有几百个,两条腿的人,跑的过四条腿的马吗?到时各位兄弟,还能有活路吗?” 巫宝听了,便不再说话。 他虽然混,但是脑子不笨,他知道王阿奴说的是对的,面子可以不要,但是手下这十几个兄弟的命,得要。 要没了这十几个人,不要说那些如狼似虎的官兵了,就是赌场的打手们,都能摁着自己暴捶一顿。 这时,顾有福插话了:“王医师,你刚才说了这么多,是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我们怎么办?就在这干等着?万一判断失误的话,被官兵们彻底围住,到时咱们都得完蛋。” “二当家,自然不能干等着,我们要让敌人瞎跑起来,不能让他们向前几天这样,按部就班的往前推进,要让他们停滞几天,原地踏步,那他们的粮食供应肯定会跟不上。” 顾有福不解的问:“让他们瞎跑起来?怎么瞎跑?官狗子们怎么会听我们的。” “是的,官兵的阵地上,扎多少旗子都是假的,埋锅做饭时冒的烟是真的,这几天看下来,我发现,官兵们布置的薄弱点,都在交叉处。这里面的原因也很简单,他们都指望别人多出把力。” 大堂里没有一个人说话,他们都在咀嚼刚才那番话,看的出来,已经彻底被王阿奴说服了。 大姑姑打破了这片沉静:王医师,时间很紧,那你说说,下一步我们怎么干吧? “摆在我们面前的,有两条路,一是固守,在山上转圈圈,只要我们不停的跑动,官兵们必然也会跟着跑起来,这样就打乱了官兵们的部署,用不了几天,他们粮食跟不上,肯定就会撤退,耗费他们的粮食和体力,让他们主动退兵;二是主动突围,跳出包围圈。” “姓王的,我怎么感觉你说的守在山上,风险很大,假如官兵们不像你说的那样,在座的都跑不了;突围吧,又不容易跑出去。怎么听,怎么都不靠谱”,巫宝的言语里,依旧充满了不屑。 “三位头领,我只是说说自己的想法,到底是守还是突围,你们决定吧。我还是坚决认为,无论是固守还是突围,我们一样都会赢。” 大姑姑指了指顾有福和巫宝:“二当家、三当家,我们三个人到后面商量一下。王医师,你就在这等一下” 没过一会,三个人就出来了。 讲话的是大姑姑:“王医师,我们商议过了,觉得守在这里,风险还是太大,容易被官府一锅端。所以还是决定突围。” 第八十八章 突围 “可以,那我们就假进攻真突围。在西北角和东南角制造动静,假装进攻。” “你不妨把话说的明白一些”。 “我们组织两队人马,人不要太多,每队能有十个人就行,朝着西北角和东南角这两个方向走。” “快到的时候,西北角方面先行动,发出的声响要大,务必要让对方听到,但是不要和他们接触,他们一定以为我们要从西北角逃出去,官兵肯定都会朝这边涌,这时另一队人马,再在东南角制造点大的响动出来,官兵听到截然不同的方向,又有声音,一定会陷入混乱,咱们其他人,就可以趁乱,从西南面冲进大山。” 这个主意,三位首领听了,都感觉有道理。 但这毕竟是一个刚入伙的医师提出的主意,如果立马就表示赞同,似乎有点太没面子。 于是大堂上出现了短暂的沉默。 最憋不住气的是二当家顾有福,他粗声粗气的说道:“我看这是个好注意,天一黑,咱们就按照这个干。” “不行”。王阿奴打断了他的话。 “又怎么啦?天黑不干,难道等天亮吗?那他么到时不是全部露馅了?” “不是不干,而不是天黑就动手,你们知道,人夜里睡觉,睡的最沉的时候是什么时候吗?” “睡觉就睡觉,睡着了谁知道啊?” “我是医师,我知道,是子时,那时的人,最累最疲惫,我们就子时动手。” 大堂里一片安静,已经完全被说服了。 “好,我也同意”,大姑姑问了最核心的问题。“那迷惑官兵的那两路人马,谁带领人去?” 堂上一片沉寂,其他人跑了,而自己要去做鱼饵,而且是高风险的鱼饵,一旦不小心,说不定就被官兵们一口吞了。 “主意是我出的,我带几个人去西北角。”王阿奴看到总是没有人讲话,心一横,他自己首先表态。 “王先生”,这是二当家第一次这么称呼他,以前一直叫他“哎”或者“王医师”。“还是我去,讲怎么打,我不如你,但是论砍人,你不如我。三当家的,你带你的人去东南角,我带我的人去西北角角,我不让你为难,我这先行动,待到官兵动起来,你再行动。而且你可以跑进南边的山里” “二当家,咱们去做鱼饵了,假如他们留下来的人跑出去了,咱却被包了饺子,那咱哥俩,到时可都得被千刀万剐啊。”老三巫宝懒洋洋回到。 他的意思很清楚了,他不去。 顾有福可不惯着他这副吊儿郎当的样子:“祸是你他么闯出来的,你这个时候变成缩头乌龟,是什么意思?按照老子的想法,把你捆起来,送给官府。” “你敢?” 双方的人都开始站了起来。 眼看顾有福和巫宝的人就要打起来, “二位当家的,不要吵了,官兵越逼越紧,这个时候,最需要的是团结,还是我去吧”,王阿奴再次站了出来。 “好吧,不过方向得改一改,山上你不熟悉,留下来不合适,你带人去东南方向,我带人去西北角”,顾有福说完这番话,狠狠的盯着巫宝看了一眼。 巫宝也恶狠狠的盯着顾有福看,一脸老子根本不鸟你的无所谓神态。 王阿奴觉得顾有福说的也有道理,也就不再争辩谁去那个方向。 不管最后的效果如何,毕竟有了方法。 大堂之上,之前的混乱,已经好了很多。 大姑姑看待王阿奴的眼神,多了一点柔情。 女人毕竟还是女人。 顾有福吩咐道:“散了,做好警戒。” 巫宝大大咧咧的走了。 “二当家、王医师,请留步,我们三个人,再具体商议一下。”大姑姑小声说道。 “王医师,你说的不突围也安全,我听了,很有道理,所以我打算带点人留下来,你和二当家,从南边冲出去。” “大姑姑,刚才不是已经决定了吗?你带领大多数人突出去了,二当家随即也可以出去,我和剩下的这点人,随便找个犄角旮旯躲一躲,官兵也找不到。” “那我们的地盘就没了,山上还有几个月的粮食,以后到哪里去讨生活呢?”大姑姑终于说出了自己内心最大的顾虑。 “大姑姑,只要有人在就行,粮食已经藏好了,这地盘上有啥?丢给官兵,人家也不要,过阵子我们再回来嘛,要是人没了,真是什么都没了。” 大姑姑没有说话,明显还在犹豫。 “好了,大姑姑,时间紧迫,不要再迟疑了,就这样,我们分头去准备。”王阿奴表现的很果敢。 “王医师说的对,再犹豫就来不及了,就这么干吧。”顾有福也是个急性子。 大姑姑看到他们两个人意见一致,说的确实也有道理,于是说道:“好吧,那就按照这个办。只是辛苦你们了。” 王阿奴本来已经走出去几步,又折了回来:“大姑姑,我和二当家动手后,你带领所有人,向西南方向快速移动,除了几天的干粮,别的什么都不要带,要快。路上尽量不要发出声音,防止被官兵发现,假如实在躲不过,千万不要恋战,边打边冲,万不可被人缠住,坚决往前。不要一会,就冲进大山了,到时官兵就拿你们一点办法也没有了,绝对的安全。” “好的,王先生,我听你的。” 子时,王阿奴和顾有福各自带领十来个人出动了,他去东南方向,顾有福去西北方向。 谁先动谁风险大,要说顾有福真是条汉子,原来商定王阿奴这边先发出声响,吸引官兵,但是顾有福却先动了起来。 围困的官兵听到声音,被惊动了起来。 因为是半夜,到处乌漆墨黑的,又不明白情况,只好左呼右喊,号令声、叫骂声,响成一片,过了好一会,从火把上来看,西边和北边的官兵正在往西北方向集中。 看到官兵走了一会,王阿奴在东南方向,也努力的制造动静,东边和南边的官兵,也忙不迭的向东南方向靠拢。 听到声响,大姑姑和巫宝带领剩下的三四十个人,一溜烟的往西南角跑。 一路上,他们除了遇到几个留下来警戒的官兵,几乎完全是坦途。 第八十九章 得胜 警戒的官兵看到几十个人猛的冲了过来,认定这才是山贼的主力,于是赶紧放火呼喊:快过来啊,山贼们在这边。 本来已经朝东北和西南方向运动的官兵,听到声音,又拼命的往回跑。 等到他们好不容易跑回来,大姑姑他们几十个人,早就没影了,已经跑进了西南边的大山。 王阿奴带着的十来个人,在天亮之前,也轻而易举的跑进了南边的大山,一路上,甚至连一个官兵都没看见。 顾有福则带人躲进了山洞里。 果然不出王阿奴所料,第二天,被折腾了一夜没睡的官兵,没有再像以前这样,按部就班向前推进,只是往山上象征性的派出十几个探子。 过了两天,早上官兵们恨恨的撤退了,山上连一个活人都找不到了,粮食也快没了,还剿个屁的匪。 走之前,他们把大姑姑用来议事的那个山洞——聚义堂给烧了,但是那里并没有粮食。 看到官兵们是真的撤走了,大姑姑和巫宝他们,立刻带着人陆续返回了犊牛崮。 潜伏在山洞里的顾有福也钻了出来。 三拨人马又会合了。 清点了一下人数,发现竟然都在,一个人都没死,一共就伤了三,还都是皮肉轻伤。 就这三个轻伤中,有一个还是自己跑的时候,不小心给摔伤的。 在官兵们的重重围困之下,原以为就算是一场血战都难以逃出生天,谁曾想,竟然就这么轻松的逃脱了。 盘点了一会,发现最大的损失,就是原先议事的那个山洞被官兵烧了,但是山上类似的山洞很多,再找一个就是。 胜利总是能让人的情绪趋于激动。 再次议事的时候,气氛和上次明显不同了,很是热烈。 王阿奴感觉自己的地位,已经与往日有了显着的变化,当三位头领开始议事的时候,他还习惯性的走向门口,准备站岗。 不料顾有福叫住了他,还亲自过来,把他拉到了和自己一张凳子上。 对于这些有今天没明天的人来说,劫后余生就是最大的幸福。 三个头领,都说要和弟兄们大吃一顿,然后痛痛快快睡上一觉。 他们甚至不再去追究巫宝不守规矩闯下的祸,或许是忘记了,或许是根本不愿意提起。 王阿奴看着他们的讲话很热闹,内心却涌起了一丝悲悯:这些人真的是一点纪律性都没有,如果不加以改进的话,总是这样散散漫漫,这支队伍,迟早有一天是要完蛋的。 能不能改变他们? 他冒出了这样一个想法。 但是随即又冷静了下来:这是个浩大的工程,一时半会也解决不了,需要从长计议,何况自己在这里,只是一个人微言轻的小虾米,说了又不算。 那是不如不说。 摆在他面前的当务之急,是能不能搞到点衣服,天气是越来越冷,自己身上穿的衣服,是别人淘汰下来的,破破烂烂就算了,主要是几乎没什么保暖的作用。 白天的时候,太阳上来还好点,不那么冷,但是早晚时分,经常被冻的瑟瑟发抖。 山上只管吃饭,不会发任何衣服。 至于衣服怎么来,那就得各显神通,谁能弄到,就是谁有本事。 王阿奴坐在顾有福的旁边,脑子里一个想法接着一个想法,在旁边人看来,倒是像在思考什么大事情。 最先发现这一点的是大姑姑:“王医师,你怎么一直皱着眉头不说话,是有什么心事吗?” 王阿奴灵机一动,主意来了:刚在我在想,我们暂时还不能歇,应该找机会打上一仗。 打一仗?和谁打? 三个首领都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官兵们还没有走远,此刻下山,岂不是飞蛾扑火、自寻死路? 王阿奴说了自己的想法:“官兵们这次虽然没打的到我们,但是对我们的防备和警觉,肯定会和以前大不一样,接下来这几个月,我们要是再想出去“借”东西,恐怕就没以前那么容易了。” 顾有福胸有成竹的说道:“这个你不要担心,没的事,山上有粮食,够吃几个月的,盐巴也有”。 王阿奴心想:你们来的早,穿的暖暖的,有饭吃,自然能活下去。但是这么冷的天,自己以及那些身上穿着差不多单薄的人,就算不会被冻死,每天也是受大罪。 于是他便不再兜圈子讲话,直截了当的说道:“那些官兵们是分头撤退的,比较分散,我们可以选其中一支比较弱的队伍,弄点武器和衣服过来。山上还有很多人,穿的破破烂烂;连个正儿八经的武器也没有,打起来的时候,只能拿根木棍装腔作势。” 三位头领互相对视了一眼,再看看王阿奴身上的衣服,理解了他为什么这么说,不过也觉得他说的话,的确有些道理。 但是,大姑姑说出了心里的疑惑:“这个时候,去打朝廷的队伍,他们本来就憋着一肚子气,假如再回过头来,狠狠的咬我们一口怎么办?” “他们觉得我们是侥幸逃脱,断然不会想到我们竟然还敢主动去打他们,如果我判断的不错,此时,应该是他们警惕性最低的时候。” 大堂上又沉默了一会。 “我想了一会,觉得王先生说的话有道理,老子带人,去和他们碰一下子”。顾有福连忙请战。 “我去,我去,二当家,祸是我闯的,我要将功赎罪”。三当家巫宝看到这笔买卖应该是有好处,也不打退堂鼓了,积极主动请缨。 大姑姑最后拍板,二当家和三当家都不去,自己派个侄儿带点人去就行。 上次王阿奴和顾有福留下来打掩护,已经承担了风险,得轮流来。 为什么不派巫宝去? 因为对这个混子,她的内心,是信不过的。 对于这个安排,王阿奴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提醒道:“大姑姑,请务必转告去的人,只拿东西,不许杀一个人,如果对方没有反抗,甚至不要伤一个人。” “这是为什么?”顾有福不解的问。 第九十章 大姑姑的故事 “两个原因,一是我们只是要点东西,犯不着把人往绝路上逼,动刀动枪了,你要人家的命,人家肯定会拼命反抗,这样是鱼死网破,最后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实在没必要;二是因为这些人,不是外地来的官兵,而是附近县里的,我们以后还要在这生活,万不可为了一时痛快,方方面面都得罪的太狠。” 大姑姑听完这句话,意味深长的看了王阿奴一眼,其他两位头领,二当家顾有福,遇到事情就非常容易激动,喊打喊杀;那个巫宝,则是个不折不扣的老油条,比人渣也好不了多少。 眼前的这个不到二十的年轻人,的确和山上的其他人不一样,看起来瘦瘦弱弱的,但是脑子里似乎有数不尽的点子,而且分析事情,看起来更长远一些。 于是轻轻的说了一句:“好,我会交待清楚的。” 第二天一早,三十多个人就出去了。 天黑之前,出去的人都回来了,果然,衣服和武器弄了不少。 “先生,你真是神人啊,我们围住了一队官兵,他们刚开始还准备打,我们直接告诉他,只要衣服和武器,绝不伤害他们性命。果然,他们听了这句话,把武器一扔,外面的衣服一脱,全都跑掉了。服了,以后你说啥我都听。” 王阿奴献计有功,得到的奖赏是新棉袄一件,旧的那件,他自然也舍不得扔掉,晚上睡觉的时候,还可以用来盖脚。 山上的人,不管新的还是旧的,基本上每个人都有了御寒的衣服,美丑不谈,至少人是冻不坏了。 但是有个人,依旧穿着单衣,别人把淘汰下来的旧棉袄给他,他宁可冻的发抖,也不穿。 这个人,就是和王阿奴一起被捉到山上的那个枷锁少年。王阿奴只知道他的名字叫许贵猛,其他什么都不知道。 这个名字,是顾有福起的,原来叫什么名字,他也不说。 这个许贵猛,平时只要别人不和他说话,他绝不会主动和别人说一句话,目光总是呆呆的,别人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 别人假如问起他的家庭,包括顾有福问,他都没回答过。 山上也是一个江湖,会有老人欺负新人的情况,一般只要不是太过分,头领们也不管,毕竟手底下的这帮人,不是什么谦谦君子,不能要求他们做到温良恭俭让。 但是对许贵猛,顾有福特别交代,不允许任何人欺负他,可能是他家庭遭遇的一切,和顾有福曾经的遭遇,多少有些相似,激起了顾有福的共情。 作为流友(流放时的队友),王阿奴主动和他说过两次话,也是如此,问他几句,他答一句。 做过郎中的王阿奴知道,这一切,都是来自于强烈的刺激所带来的反应,长时间这么下去,人真的就傻了。 今天,他看到这个许贵猛又坐在石头上发呆,他准备挽救一下这个少年。 于是,慢慢的走到了他的旁边,坐了下来:“贵猛,知道你心里苦,但是不要总是闷着,这里的人,又有几个人没遭过大罪呢,比如我吧,自小就对父母没有一点印象”。 “男子汉大丈夫,有仇报仇,有冤申冤,那个畜生看守,已经罪有应得了,至于其他的仇人,暂时就算报不了仇,将来总是有机会的。你要活下去,将来才有机会,这么冷的天,你穿这么少,冻死了,将来还怎么报仇?” 一边说话,一边给许贵猛披上了一件棉衣。 这件棉衣,是顾有福说他主意出的好,特意多给他的一件。 许贵猛这次竟然没有拒绝,只是说了一句话:“我身上穿的这件衣服,是嫂嫂缝的,嫂嫂进家门那一年,我才九岁,从那以后,我的衣服都是她缝的。我侄儿,还不到一岁啊。” 唉,王阿奴叹了口气,试图岔开话题:“你家是干什么的?怎么也会被流放。” 许贵猛没有回答他,而是像问他,又像自言自语的说道:你说这个世道,还有天理吗?我们家就是个木匠,没做过什么坏事,难道就应该活的连畜生都不如吗? 这个问题,王阿奴没办法回答。 朝廷也要过年,没派人来继续围困。 这是王阿奴作为土匪这支队伍里的新兵,在山上过了第一个年。 年三十那天中午,加了几个硬菜。 其他人在划拳,王阿奴吃饱后,则走的远远的,他理解这些人的行为,但是实在做不出来。 他在考虑,下一次官兵什么时候过来围剿。 大姑姑走了过来:王先生,怎么不和他们一起玩? 大姑姑你也吃饱了,王阿奴边说边站了起来,我不会,不喜欢,太吵了。 “我也不喜欢,那他们去随便闹吧,我们在这说说话。” 中午的太阳,把地面照的很暖。 两个人并肩往前走,走了好一会,大姑姑突然说话了:“你是不是很奇怪?我一个女流之辈,怎么干了落草为寇的勾当。” 王阿奴惨然一笑:“不奇怪,来这儿的人,哪个不是被逼无奈?但凡能太平的活下去,谁会愿意来做山贼呢?” “是啊,我和二当家和三当家他们,还不一样,我们韩家,遭受的是无妄之灾。家族里,有人在朝廷里做官,这个人,我没有见过,不过按辈分来说,他是我的哥哥,但早已经出了五服。 前几年他犯事了,原定的是株三族,但是司马昭这个老贼,把株三族改成了株九族。我父亲和他是族兄弟,刚好在里面,但是父亲已经过世,按理说,这和我们家没什么关系了。 但是县令知道我们家有钱,心眼坏了,说虽然父亲不在了,但是还有儿子和孙子嘛,要拿他们抵命。 我的三个哥哥和十多个侄儿,全部被抓进去。 家里也没有个主事的是男人,我娘和三个嫂嫂,除了哭还是哭,别的什么都不会。 中间有人过来递话,说是消财免灾。 他的意思我懂了,开始卖家里的地和房子,开始价格略低,但是根本无人问津。没钱,三个哥哥和侄儿就受罪了。 事情紧急,价钱被压的很低。 卖了多少钱,就送多少钱, 今天送明天送,全部家产都散尽了,县令只是把十多个侄儿放出来了,三个哥哥怎么都不放出来,后来看实在没钱了,才送回来。 抓去的时候,是活人,送回来的时候,只是三个死人。 我娘看到这个景象,当场就昏倒了,一跟头载在地上,再也没醒过来。 县里的人说,三个哥哥都是生了急病。 没几天,买家过来收家产,和当初签约的不是同一个人,原来真正的买家是县令的岳父。 我大哥家的儿子,看到这个景象,发了疯,当场就拿起铁锹,把县令他岳父给拍死了,事情闹得这么大,我们自然也无法再呆下去了,于是我就带着十多个侄子们逃进了山。” 王阿奴的脑海里又出现了什么魏晋风骨几个字,心里想,去他妈的,吃人的社会。 “大姑姑,你有没有想过,将来怎么办?” 第九十一章 叛徒 将来? 大姑姑的脸色“刷”的变红了,她以为王阿奴问的是她成亲嫁人的事。 王阿奴知道对方会错意了,连忙解释:“这几十号人,打算怎么办?我想年后,朝廷一定会再派人来的。” 这句话让大姑姑的眼神暗淡下去了:“过一天算一天吧,真过不下去,我就早点去和爹娘团聚。” “无需那么悲观,有些事,从长计议,提前谋划,朝廷也不能拿我们怎么样。” “先生你有何高见。” “大姑姑,你不要叫我先生,听到有人叫我先生,我就想着给人治病。” “你在给这个队伍治病啊,先生,你也不要叫我大姑姑,把我叫的都老了,可以叫我杏儿。” 王阿奴决定不在这个话题上纠缠,和女人不用讲道理,他直奔主题:“不能总是以去“借”为生啊,还得有一块自己的地盘。” “犊牛崮这儿不好吗?不是自己的地盘吗?” “地方固然不错,但是并不算属于自己的地盘” “为什么?” “两个原因,一是这儿不产粮食,二是这边属于一个府管辖,这是最大的不好。同一个府管辖,府衙就可以统筹官兵来打我们。” “打了两次,我们不都是赢了吗?” 王阿奴决心要说服她:那是对方没摸透我们,等他们摸透了,我们就难了。 “那我们去哪?” “北边六十多里,有个金刚山,我们可以去那里。” “金刚山?人生地不熟的,为什么要去?” “大姑姑,一定要去,那个地方,是三个府的交界处,每家都管,等于就是每家都不管,我们闪转腾挪的空间更大。” “我再考虑考虑,和二当家以及三当家,有空再议一议。” 王阿奴听出了她语气里的敷衍,他本来打算说下,队伍要有点起码的纪律,不能都是匪气,这样容易出问题。 但是突然失去了兴趣。 山上几乎所有的人,都沉浸在了巨大的喜悦之中。 官兵重重围困下的劫后余生,已经很不容易,还赚到了一批意料之外的防寒衣服。 命保住了,还能吃的饱穿的暖,加上又是过年,三件事情叠在一起,大家都很开心。 人在得意的时候,多少是有点容易忘形的。 往常的时候,在山上关键的路口,白天和晚上都会安排暗哨。 但是现在,是有的时候有,有的时候没有。 人是安排了,但是去不去放哨,全靠自愿,没人管也没人问。 因为在他们看来,朝廷的官兵们也要过年,这段时间,没有人会来的。 纪律,那是不存在的。 王阿奴现在在山上,地位是陡然提升,无论是三个头领还是其他人,都对他高看一眼。 他也想不到,从未上过战场的自己,凭着脑海里的直觉,小试牛刀,没想到轻轻松松就能赢了,看来自己还真是有军事指挥的天赋。 很多人在巨大的成就感面前,很容易就失去必要的理智。虽然王阿奴现在或多或少有些小膨胀,但是他的内心,依然抱有足够的警觉。 因为他知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但是他也没有资格去指挥别人要保持警惕,退一步讲,这些话,就算他说了,也没有人会听。 人家现在对他比较客气,是因为他主意出的好,但是假如因为别人对他客气,就觉得自己可以指挥山上这几十号人了,那毫无疑问,这些人会立刻翻脸的,不把自己当根葱。 必要的知趣,他还是有的。 空闲的时候,他就在构思和完善那个计划,到金刚山后怎么落脚的计划。 这个计划,大姑姑不置可否,顾有福和巫宝听了,也没多说什么,没表态说支持,也没表态说反对。 王阿奴倒是有信心,他相信,只要继续做思想工作,把道理说给他们听,一定是可以争取到三位头领的支持。 谁想到他费劲脑汁构建的这个计划,别说实施了,甚至还没能彻底说服三位头领,就彻底玩完了。 因为队伍里出了个叛徒。 这个人就是三当家——巫宝。 原来,在一片欢天喜地中,巫宝的大脑,却在想着另外一件对他来说无比重要的事,那就是还像现在这么混下去好,还是投降官府好。 毕竟对一个赌徒来说,时刻都要会算账,弄清怎么最划算,这是最起码的基本功。 巫宝知道,如果把自己当作一个物品的话,这个时候的自己,是价格的高峰点,最值钱,此刻去投诚,官府开出的价码,应该是最高的;但是假如自己不投降,过一阵子,山上的这些人,被朝廷派来的官兵打败了,自己到时则一文不值,别说议价权了,连小命都保不住。 思来想去,他觉得王阿奴提出的到金刚山打开局面的主意,实在是不靠谱加没意思,说不靠谱,是他觉得这几十个人无论到哪,生活都得靠“借”,和要饭的区别也不太大; 说没意思,主要是因为金刚山附近,不是农村就是山,想出去玩都没个正经地方,在他看来,没地方可以去玩,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留在犊牛崮也不是长久之计,因为这儿已经在官府挂上号了,没多久就开春了,官兵肯定会卷土重来的,总是这样,何时是个头呢? 这次逃脱了,下次呢;下次运气好,再逃脱了,那下下次呢?就这几十号人,官府派过来的兵,就算慢慢磨,总会把自己抓住的。 与其有朝一日被抓住后砍头,还不如早点投降,到哪不是混碗饭吃呢。 于是,他做出了一个决定,这个决定,就是在自己价格的最高点,和官府来做场交易。 他这边可以拿出来交易的筹码,就是其余两个头领,以及他们手下的几十条人命。 至于这样做,讲不讲道义,巫宝这样的人,自然是不会考虑。 反正投降也没什么丢脸的,只要自己过的潇洒快活就行。 于是他安排自己的一个手下,悄悄的跑到了县衙,透露了自己打算投降的消息,并开出了价码:自己和手下十几个兄弟,命都要能保留;每人发白银二十两;投降之后,自己和手下这十几个兄弟,全部到县衙的监狱工作,要吃上皇粮。 第九十二章 警觉 听到巫宝开出的这三个条件,县令没有丝毫的犹豫,立刻就答应了,而且还按照巫宝的要求,亲笔写了承诺书。 山上的这些土匪,已经让附近两个县的县令头痛欲裂。 上次剿匪失败,本来和他们根本没什么关系,是州府牵的头,让他们县里出人出粮食,他们也都按照要求照办了。 但是最后事情办砸了,不仅山贼没剿掉,还损失了不少物资。 到了追究责任的时候,州府的人当然不会说自己能力不行,而是把责任全部推到下面的县里:什么情报不准了,什么后勤保障不力了。 反正他们自己是一点错误都没有。 为了这个事,两个县令被训斥了好几次,内心里是气的要命,但是也只能忍着,谁让人家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呢。 毕竟官大一级压死人。 这次如果能把山上的这群山贼一劳永逸的搞掉,自己的功劳,那不是一般的大,还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压过隔壁县的县令一头。 在吐槽上级领导的时候,他们是同一条战壕里的兄弟;但是在平时,互相之间也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关系。 至于巫宝开出的那些条件,在一个县令来说,根本就不算事。 只要能把山上的人搞定就行。 到时这个叫巫宝的,以及他手下那十几个人,不就是砧板上的肉嘛,还有什么谈判的资本吗? 答应他的事,可以兑现,也可以兑现一部分,甚至可以一条都不兑现。 先答应下来再说。 在得到官府肯定的答复之后,巫宝也放了心,再次和对方约定了投诚时间。 在确定巫宝不是诈降后,县令立即向州府报告了这件事,州府的老爷听到以后,也很受鼓舞,觉得毕其功于一役的机会来了。 几百名官兵开始悄悄的向犊牛崮的周围运动。 到了约定的时间,那个晚上,月黑风高,巫宝带领他手下的十几个人,偷偷摸摸的溜下了山,正式投降了。 到了山下,见到州府派来的这些官兵,巫宝感觉自己选择,无比的正确,投降的及时、投降的英明。 要是还留在山上,离嗝屁的日子就不远了。 新皈依者最狂热。 很多叛徒,为了向新主子表衷心,对原来的战友,通常表示的更加仇视和愤恨,以此说明自己和过去已经一刀两断。 巫宝当然也不例外。 他说,山上的人此刻应该都在睡大觉,基本上没有任何防备,还自告奋勇的表示,要亲自做向导,立刻就带领官兵杀上山,确保把山上的人一锅端。 州府来的人表扬了他的积极,但是同时表示,现在黑灯瞎火的,山上的状况看不清楚,等到天稍微亮点了再行动。 这样不积极的态度,让巫宝很是着急:“大人,这样不行啊,夜长梦多,一旦他们发现官兵来了,没准半夜就跑了。” “哦,看来我们这几百人,要交给你指挥了?” 这句不冷不热的嘲讽,让巫宝乖乖的闭上了嘴。 但是州府来的人,仔细想想,巫宝说的话,也有一定道理,但是自己毕竟是官府的人,立刻就按这个才投降的山贼说的去做,又有点丢面子,于是懒懒的说道:让兄弟们再歇上一个时辰,养养精神,然后再进山。 巫宝还想再争取,州府来的人看他还想说话,立刻就把脸往下一板。 看了这个脸色,巫宝是再也不敢说话了,他在山上可以耍横,到这里却不能。 因为他知道,山上的其他两个头领,就算再怎么看不惯他,也不能拿他怎么样;但是眼前这些朝廷的官兵,是想拿他怎么样就怎么样。 很是凑巧,那天夜里,王阿奴躺在那,翻来覆去总是睡不着,隐约感觉今天要出事,但又说不上出什么事,只是心慌的厉害。 这份危险到来之前的警觉,也是一种独特的天赋。 到了半夜,他决定出去转转,原来白天放哨稀拉,晚上至少还有人放哨,这几天是一个都没有了,全跑回去睡觉了。 直觉告诉他,巫宝这几天的表现有点不对劲,于是直奔巫宝的山头,到那才发现,没人,十几个人,一个都不在。 他意识到情况不妙,立刻一路往回狂奔,先是到了顾有福那边,拼命的砸门。 顾有福起床后,听了王阿奴的话,并没有太当回事。 他还以为,巫宝又是带手下的人出去鬼混了,所以并没放在心上,并劝王阿奴:“没事,这家伙可能又是找个地方赌钱了。” 王阿奴看到顾有福满不在乎的态度,没有和他做任何扯皮,掉头就走,去了大姑姑那里。 女人的直觉很厉害,大姑姑也意识到巫宝不是带人出去鬼混这么简单,里面有情况,于是立刻吩咐,要求叫醒所有的人,迅速离开住宿的地方,除了武器,什么都不要带走。 还没走出多远,就发现大队的官兵已经悄悄的出现在他们刚刚睡觉的地方,甚至可以清楚的听到官兵们之间的对话。 “你不是说他们这个时候都在睡觉嘛,人呢?怎么一个都没有?” 巫宝忙不迭的回答:“他们应该是听到响动,跑了,但是我刚才看了,被窝都是热的,肯定没跑远。” “他们会跑到哪?” “这”,巫宝有点懵逼。 “你不是对他们很了解吗?” “我来喊话”。 “那你喊吧” “弟兄们,我是三当家啊,大家别躲啦,朝廷的单大人答应了,只要投诚,不管以前犯的什么事,一律不追究。想回家的就回家,不想回家的,就留下来参军,管吃管住,每个月还有饷银哩” 只要耳朵正常的人都听清了,这确实是三当家巫宝的声音,如假包换。 大家全部陷入了沉寂。 这就要命了,巫宝在这也有好几年,对山上的角角落落都熟啊。 最多还有一个时辰,天就亮了。 天亮了以后,朝廷的官兵,就可以像老鹰捉小鸡一样,有条不紊的来抓他们。 何况还有巫宝和他手下的人,还会成为官兵的向导。 第九十三章 跑不掉了 “这个狗太阳的”,顾有福在低声咒骂。 “大姑姑,二当家,时间紧迫,骂人也没用了,现如今只有一条路,趁着天黑,官兵们又立足未稳,冲出去。”王阿奴小声的说道。 “不了,这几年颠沛流离,东躲西藏,我累了。”大姑姑的语气里充满了疲惫,“问问兄弟们,愿意投降的就让他们去吧,朝廷答应给他们活命了”。 听到这句话,顾有福着急了:“大头领,这些屁话你也相信?难道你也要投诚吗?”。 “我怎么可能投降?官府是什么德性,我多少是知道的。我一个女流之辈,假如落到他们手里,最后还是一死,死之前还得百般受辱。但是我不想绑着其他弟兄们,为我陪葬”。 王阿奴赶紧插话:“大姑姑,你不要如此悲观,虽然人总是要死的,但是也要看怎么个死法,窝窝囊囊的死,不值当。” “是的啊,大头领,官府说的话,犹如放屁一样,别听他们说的有多好,我们和手下的兄弟,只要投降了,也还是死路一条。王郎中,你说是不是?” “是的,二当家说的道理。只是现在离天亮越来越近了,我们必须在天亮之前跑出去。” 大姑姑也缓过神来了,真要投降的话,她作为首犯,只要活着被抓,肯定逃不过千刀万剐;就算在被抓之前自尽,剩下的十几个本家侄儿,大概率也是被砍头,到了那天,自己的家族,也就灰飞烟灭了。 既然降必死,不投降还有一线生机。 那就拼一把。 “好,我们现在就跑,能跑出去一个是一个。” “慢着,二当家,你现在跑的远一些,然后朝下面喊话,就说大家都商量过了,决定全部投降,但是现在天黑,人不齐整,大家心里也害怕,等天亮后,人收拢齐了,再放下武器,一起投降。” 顾有福照做了,跑的远远的,朝着官兵喊了一通。 “山上情况的确如此吗?”为首的将领问巫宝。 “的确如此,他们不是集中在一起的。” “会不会是耍诈?” 巫宝谄媚的一笑:“大老爷放心,就算耍诈也没事,他们已经被围困的铁桶一块,就这么大点地方,跑不了的,天亮了,想怎么抓怎么抓。” 大姑姑悄声问道:“二当家,怎么跑出去?你有什么想法?” “我的想法是,趁现在比较乱,分头跑,四面八方,这样,总有人能跑出去。” “王郎中,你怎么看?” 王阿奴刚才正在想事情,没听清顾有福说什么,当顾有福复述一遍之后,他立刻说:不行。 “为什么不行?”顾有福的脾气明显上来了。 “分头跑,无论哪个方向,官兵都要比我们的人多,我们都是以少对多,必然被动挨打。” “那你说怎么办?” “我的想法是,攻其不备,所有的人,往一个方向冲,要快,这样的话,在局部,我们的人数就有优势,官兵们措手不及,拦不住,这样就能冲出一条口子,跑出去的人会更多,成功率更大”。 大姑姑和顾有福听了,都觉得有道理,表示同意。 王阿奴正在做最后的部署:巫宝这狗东西投降后,对手知道我们的思路,肯定以为我们会和上次一样,要跑的话,也是会再从南边突围,他们在南边,一定布置了不少人,所以你们往东边走,反正那边也是山,能冲出多少就是多少。你们先走,我殿后。 大姑姑和顾有福还要说话,王阿奴连忙制止:我和你们不一样,我没杀过人,就算被官府抓住了,罪也比你们轻;你们赶紧走,再墨迹就天亮了,到时是一个也跑不掉。 “先生”,这是顾有福第一次这么叫他,“如果这次我们都能活下来,我一定专门向你赔罪。” “不说要这些了,时间宝贵,快走,告诉你们的人,尽量不要发出声音,要快。” 对顾有福刚才说天亮后再投降的那段话,官兵们当然是不会相信的,但是他们觉得巫宝说的也对,这边已经被团团包围,山上的人,就算想逃,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山上的这些人,大概率在找地方躲起来,他们只不过在耗时间。 现在黑乎乎的,找人都不好找,干脆等上一两个时辰,天亮后,再搜山,一个一个抓。 于是就松松垮垮的等着。 没想到山上的人,不仅没有如他们预想的那样,到处躲藏,反而突然冲了出来。 官兵们猝不及防,到处是叫喊声。 山上的人在跑,官兵们也跟着乱跑,到处都乱做一团。 在短暂的混乱中,大姑姑和二当家冲出去了。 王阿奴就没这么好的运气了,往外跑的时候,一个官兵对他紧追不舍。 他知道完蛋了,自己大概率是跑不出去了。 眼看追击他的官兵越来越近,甚至连喘息声都能听的清清楚楚,突然听到“嘿”的一声,只见路边突然有个人钻了起来,举着一块石头,砸向了那名追兵。 王阿奴听到了“啊”的一声,到处黑乎乎的,也看不清具体情况,但是可以猜测,那名官兵应该是腿或者脚被砸中了,因为他一屁股坐在地上,抱着右腿在不停的叫喊。 他不再追了。 那个用石头砸官兵的人,让王阿奴赶快跑。 王阿奴定睛一看,这不是许贵猛嘛,按道理,他应该和顾有福在一起,能跑出去啊。 王阿奴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回来,这个关头,上气不接下气的,也没有那个时间和精力去问。 拼命的跑了一会,许贵猛突然扑通一声栽倒在地,王阿奴停了下来,连忙去扶他,一摸,顿时感觉手上黏糊糊的,一股子腥味。 王阿奴知道,这是血,许贵猛受伤了。 许贵猛倒是先说话了,不过语气很是虚弱:王大哥,我跑不动了,你赶紧走。 “要走一起走”。 “我知道自己快不行啦,已经跑出去不少人了,你不要管我,快点走。” “你岁数还小啊,跑出去,日子还长着呢”。 “算了,不想了,我终于可以去见我爹娘和哥哥嫂嫂了,还有小侄儿,我们一家人,就要团聚了。” 他的声音越来越小。 第九十四章 熟人 王阿奴的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 许贵猛的勇猛,并没有给王阿奴换来逃生的机会,第一波人从东面跑出去后,官兵们立即补齐了力量,包围圈越来越小,四面都变成了铁桶,真的是插翅难飞了。 天逐渐亮了,东躲西藏的王阿奴,终究还是被官兵们给逮住了。 他大概看了一下,和他一样被逮住的人,就有十几个,加上被官兵杀掉的,山上所有的人,跑掉的,最多也就是一半。 在被押送下山的途中,他看到了许贵猛,瘦小的身躯,正依靠在一块石头上,还在大口大口的呼气,胸口在剧烈的起伏。 人没死,还活着。 他的内心,涌现出一股惊喜,毕竟人还活着,只要人还在,说不定就有机会。 但是这样的心情没持续几秒钟,他发现后面的官兵们,开始处置这些伤员了。 对这些山贼中的伤员,官兵的处理方式很简单粗暴,挨个补刀,一个不留。 毕竟人头也能换赏钱啊。 按照律法,用谋逆之人头颅从朝廷获得的赏钱,比市场上贩卖一个活人还要贵。 那自然选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 当官兵拎着刀走到许贵猛面前的时候,王阿奴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突然听到了巫宝的声音:“慢着,官爷,这个人杀不得,他是朝廷的钦犯”。 王阿奴睁开眼睛,看见巫宝正站在许贵猛的面前。 领头的将领很是奇怪,山上的这些土里土气如同乞丐的蟊贼里,怎么还会有钦犯? “他也是”,巫宝指着王阿奴说道。 在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领头的将领意识到了,别看池塘小,但里面还真有大鱼,而且不是一条,是两条。 这样有分量的人,直接杀了不划算,不如送进京。 于是当即决定,将王阿奴和许贵猛押解进京。 这次,给王阿奴戴上了枷锁。 一路快马加鞭,几天就到了京城。 虽然只有短短几天,但是这一路上,王阿奴是受了大罪了,拜枷锁所赐,到了京城的时候,王阿奴感觉自己的脖子,就像断了一样。 许贵猛有伤,押送他的人走的慢了一些。 王阿奴也不知道,这一路颠簸,已经受了伤的许贵猛,能不能挺下来。 到了京城,他立刻就被投进了大牢。 也就是说,时隔仅仅四个多月,王阿奴就再一次回到了上次住过的大牢。 听到牢房的大门“吱嘎”一声,因为不是饭点,牢里的人还是和以前一样,扒在门上看热闹,看看是来新人,还是要从里面提人去审讯。 这也是他们为数不多的娱乐之一。 刘二自然也扒在门口看,当他看到进来的人,是王阿奴的时候,惊讶的是目瞪口呆:“老大老大,你快过来看,那个王阿奴,他没死,又进来了。” 李老三听到刘二这句话,也很是吃惊,连忙起身走到门口,也盯着看,嗨,这个人还真是王阿奴。 他以为王阿奴已经死了。 因为押送其他犯人到乐浪郡的看守,已经陆续回来了,但是押送王阿奴的看守,始终都没有下文,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时间长了,朝廷以为他们是在路上出事了,连那两名的看守的抚恤银子都准备发了。 他也以为王阿奴半路挂了,当时为了这件事,还懊恼了好几天。 没想到这个王阿奴,竟然还活着,竟然又被抓了。 走到房间门口的时候,差役没有停留,继续押着王阿奴往里面走。 李老三叫到:“官爷,这个人是老熟人了,就留着我这个房间吧。” “李老三,别让兄弟们为难,这事还真不能答应你,这个人,犯的是弥天大罪,估计很快就要被剐了。” “剐了?什么大罪?” “谋反。” “谋反?他这个样子还能谋反?” “李老三,不要问那么多了,其中具体的弯弯绕,我们这些人也不知道。他在这里,不会关几天的。” “那我也要去。妈的,难道是我眼睛不好,看面相不准?我要调房间,把我调到他一个房间。” “李老三,你真是多事。”看守一边骂道一边把李老三的牢门打开。 王阿奴和李老三被一前一后送到了新房间,不同的是,王阿奴比李老三的脖子上面,多了一个枷锁。 李老三还特地问了看守,到牢房了,这玩意能不能去掉,看守们表示,王阿奴身背重罪,绝对不行。 于是李老三也没再坚持,他知道“谋反”这个罪名的份量。 到了新房间,李老三先说话了,他指着躺在床上的那个人说道:崔瓜皮,站起来,把你屁股下面的位置给老子让开。 “哎呦喂,李老三,你的名气我知道,但你要注意,这是我的地盘,我也不是吃素的。” 话音刚落,这个叫崔瓜皮的,身边几个人站了起来,看样子是他的打手。 李老三丝毫不在乎,轻轻的哼了一声:不要说那么多,就问你,是让,还是不让? 这句话太狂了。 崔瓜皮的身边的几个人朝着李老三冲了过来。 李老三侧身一闪,避过了他们,一个箭步冲到崔瓜皮的面前,抓起他领口的衣襟,对准他的脸,“砰”的一拳下去,发出了沉闷的声响。 一切都在电光火石之间,屋子里的其他人,甚至都还没反应过来。 崔瓜皮除了“啊”,再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因为他已经晕过去了。 还没走多远的看守们,听到牢房里的吵闹,迅速的折回来,看到崔瓜皮在躺在地上,身体一抽一抽的,便问道:人死了吗? 李老三站在那,一边揉着手腕,一边摇晃着头脑回道:没有,在这呆久了,感觉乏,活动下筋骨,他嘛,躺上一阵子就好了。 “没死人就好,不要闹大”,看守们听说没出人命,甚至连房间的门都没有打开,扭头就走。 李老三对着那几个人说道:还有谁不服的,上来试试,单个也行,一起也行。 几个人站在那愣住了,谁也不敢再上前一步。 在这种地方,拳头就是硬道理,只是这一顿拳脚,李老三便在这个房间里树立了绝对的地位。 第九十五章 新花样 果然如李老三所说的那样,天黑之前,崔瓜皮终于醒了,鼻子歪了,脸肿胀的像个猪头,他好不容易站起来,却怎么都站不稳,踉踉跄跄,东倒西晃,“扑通”一声,又趴下了。 李老三蹲下来,拍了拍他:“崔瓜皮,我在这个房间的时间,也不会太长,我离开以后,你还是老大,但是我在这里的时候,你要知道谁大谁小,知道了吗?” 崔瓜皮发出了“呜呜呜”的声音,李老三嘿嘿一笑:知道就好,咱哥俩谁跟谁啊,改天安排点酒菜给你,好好的刷刷肠子,你就别记恨老哥了。 在新房间的地位确立后,李老三带着无限的好奇问王阿奴:都说你们进山后,人就不见了,都以为你们没了,你怎么又进来了啊? 对待李老三,王阿奴还是坦诚的,于是把路上遇到土匪的事情,简单的和李老三讲了一遍,当然,他把自己说的很被动很倒霉,尤其是给几个头领出主意的环节,是有意避过了。 毕竟牢房里是什么人都有,这句话只要传出去,自己会死的更快。 他心里还在默默祈祷,许贵猛最好不要说太多话,否则自己的性命还是保不住。 李老三听了他的这一番话,一拍大腿:“完了,你彻底没救了,其他什么罪,只要运作到位,都可以大事化小甚至小事化了,但是谋反这玩意,没招,只要定性了,那是板上钉钉的死罪啊。” 王阿奴听了李老三这番话,心里也是更加凉透了。 他知道,李老三说的,都是实话。 李老三砸吧着嘴巴:“不应该啊,我反复看过你的面相,富贵之相,不会是这个结局。不行,明天我还要看看。” 到了新房间的犯人,本来都要走一遍程序的,但是因为李老三的庇护,王阿奴的第一套程序也免了。 昨天的看守们,真的没有说错话,王阿奴在牢房里的时间果然不长,只有短短的几个时辰。 第二天一清早,天色刚蒙蒙亮,当李老三正准备再认真研究研究王阿奴的面相时,几个看守就过来了,把王阿奴给提走了。 又进了审讯室,因为是二进宫了,所以这次没打杀威的板子。 对于造反的人,想要在肉体上消灭,那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分分钟可以做到。 但是和官场里的人有没有勾连?和谁有勾连?这才是审讯的人最为关心的事。 何况这个王阿奴,本来上次被判流放,就是因为和宫里的事有关系。现在又成为对抗朝廷的山匪,这就不得不让人多加联想了。 到了审讯室,看守里那个头领,先向他介绍了坐在案前的官员,这些人是负责审他的。 案前的官员一共有两个,官员的名称,王阿奴也不大听的懂,但是他知道了谁的官大谁的官小,从王阿奴的角度看,坐在右边那个四十来岁的人,级别最高,姓董;另一个人,姓姜,级别比姓董的要低。 在案台的侧面,坐着一个男人,他是笔录。 首先问话的,是姓姜的这个人,他依旧按照姓名、籍贯、年龄和职业这样的顺序,先问了一遍。 等到王阿奴一一回答后,他才转入正题:“王阿奴,你犯下这样的事,按照既往的规矩,当地就可以处决你。既然把你送到京城,那就说明,你的事不是小事。废话不多说了,本官想问的是,你本来判是流放,怎么成了山贼了?这里面的事情,那个姓许的年轻人已经说了,但是我们还是希望,你自己讲给我们听听”。 王阿奴自然不会上他的道,一口咬定,说自己是被山匪掳去的。 这样的话,坐在案前的两个人自然是不会相信的,因为几乎每个人进来,都会说自己是冤枉的。 他们什么人没见过。 “好,那么押送你的两名看守呢?” 对于这个问题,王阿奴自然不会实话实说,但是他不是擅长撒谎的人,也不知道怎么编出个正当的理由来解释这个事。 正当他紧张思考的时候,神情已经出卖了他。 姓姜的那个人继续追问:“他们被你们杀死了,是不是?” “不是不是,我没有杀他们”。王阿奴看到自己被冤枉,连忙争辩。 “哦,既然不是你杀的,那么是谁杀的?” 王阿奴明白,在这些人面前,你要么就是坚决不说话,要么就是彻底坦白。 真实情况他自己知道,但是他总不能说有一个是许德贵杀的,那样许德贵会罪加一等。 自己已经这样了,何必再去害人呢? 于是,他决定不再说话,把眼睛闭上,同时把嘴巴咬的紧紧的。 用这样的姿态,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作为在场最高级别的官员,董姓判官看到他这个样子,也没有说话,只是对着看守,点了点头,示意了一下。 这应该是他们之间的默契了,几名看守看到他这个动作,立刻就对王阿奴开始上刑。 这一次没有打,而是换了个新花样。 王阿奴被摁在一个长条状的凳子上,仰面朝上,身体和四肢都被绳牢牢捆住,丝毫动弹不得。 他看到行刑的人,手里拿着的是一叠棉布,沾了水的棉布。 只见行刑的人用沾了水的棉布,一张一张的往王阿奴的脸上贴。 刚贴前两张的时候,还没什么感觉,可是随着棉布的增加,王阿奴很快便感觉自己喘不过气来,急促的呼吸,脖子青筋毕露,可随着贴上去棉布的增加,外面根本没有气进来,肺感觉都要憋炸了。 坐在堂上的那两名官员,应该见多了这样的场景,脸上没有丝毫表情,只是静静的看着眼前发生的这一切。 待到行刑的人又贴了两张,除了无法呼吸,王阿奴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脑子已经出现了严重眩晕的感觉。 他甚至认为,自己快要死了。 这时,听到那个董大人发话:可以了。 行刑的人撕去贴在王阿奴脸上的棉布,他终于可以透过气来了,平时没有任何感觉的空气,此刻是如此的珍贵,只见他上气不接下气,呼吸的声音很大,胸口急剧的起伏。 第九十六章 梅花印记 年轻的姜判官站了起来,走下了案台,到了王阿奴的跟前,细声慢语的说道:“这样的滋味,不好受吧?你本来就是有罪之人,朝廷免你不死,只判处了流放,已经是天恩浩荡,不料你竟然半路逃脱,做了山贼对抗朝廷,说吧,那两名看守是怎么死的?还有,京城里谁给你通风报信了?” 事已至此,王阿奴知道,流放的半路跑了,两名看守死了,和朝廷对抗,这三条,无论哪条拎出来,都是死罪。 索性心一横,又把眼睛一闭,横竖不说话。 姜判官依旧面如沉水,他在刑名这个行当浸淫多年,自信在自己面前,没有撬不开的嘴巴。 到这个里面的人,通常都是三种情况,一种是刚进来,就尿了裤子,不用上刑,什么都说了;第二种是刚进来的时候还挺硬气,但是一上刑,顶不了一会,也什么都说了;第三种情况比较复杂,就是那种滚刀肉,他们也会说,但是说的话是真真假假,不能不信,也不能全信。 眼前这个人,有点奇怪,上了刑还是不说话。 王阿奴的双手虽然被捆住了,但是痛苦的感觉让他一直在挣扎着扭动身体。 姜判官准备回到案前,吩咐看守上第二套刑罚,正在转身的时候,他无意中看到王阿奴的手腕,那朵梅花一样的图案,让他眼睛一亮。 但随即他又像没事人一样,继续说下去:听说你识字,朝廷的律法,多少也会懂一些,那你犯下的罪,最后的下场不用我们说,自己应该也清楚。这个时候,交代和谁有勾连,将功赎罪,人不受罪了,或许还可以免于一死。 王阿奴已经横下心了,还是闭口不言,何况他和朝廷里的任何人都没有关联,胡编都编不像,何必哭天抢地的自取其辱。 这时,坐在案前那个姓董的那个官员发话了:“还挺有脾气。据说他替高贵乡公医治,是被高贵乡公骂走了,说他是个草包。这厮可能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不过既然沾上匪这个字了,那就直接杀掉吧,姜大人你看如何?” “董大人,属下有句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哦,姜大人,有话但说无妨”。 姓董的那位官员,嘴上说的很是客气,但是内心有点意外,在这里,向来是自己说什么那就是什么,这位姓姜的,平时也都是顺着自己说,今天这姓姜的是怎么了? “董大人,此人应该真的就是一个被掳去的庸医,什么都不知道。司马大人宽仁,如果什么人都杀,岂不是伤了他老人家的名声。” “哦,看来这个地方,我说话不顶用了,是你说了算了?”董姓官员看到姓姜的,竟然和自己唱反调,于是不阴不阳的说了一句。 “属下不敢。” “知道不敢就好。姜大人,你在陈府,好歹也待了不少年,有些规矩,还是知道的。” “卑职明白。” “明白就好,这事就按照我说的办的吧,斩立决。” 姜姓判官当天中午,立刻就去了陈府,他要把今天的情况立刻告诉陈庆。 他十岁就进入了陈府做奴仆,然后被陈庆选中,成为了陈家的侍卫,跟着陈泰参加了好几次战斗,后来出来做官,是来自于陈府的推荐。 在一个私下的场合,陈庆曾经对府中出去的人特地交代,见到手腕有梅花胎记的年轻人,要立刻向他禀报。 具体什么事,陈庆也没说,但看陈庆的神态,姜姓判官知道这还是件蛮重要的事情。 作为陈府推荐出去的人,这样的要求是必须落实的。 果然,陈庆听到他讲的情况后,神情立刻为之一振:“现在人在哪?多大年纪?” “现在还在审讯室,下午就会送回牢房,看样子也就二十来岁吧。” 陈庆把王阿奴案子的来龙去脉,详详细细的问了个清楚。 “董新齐最后是怎么判的?” 审讯王阿奴时那个级别最高的官员,原来叫董新齐。 “斩立决。” 陈庆站了起来,在屋子里来回踱了几步:“董新齐这个人,下手就是狠,但是也能理解” 姜判官没有搭话,京城官场上的人都知道,董新齐之所以这么狠毒,就是因为他知道,自己不是出身高门大族,自己在司马昭面前最大的价值,就是替司马昭做自己不方便做的事,比如杀人。 司马昭毕竟要个好名声,那歹毒的事情,自然也要有人来做,董新齐就是这种类型的人。 陈庆对姜判官吩咐道:“我直接过去看,不太合适,这样吧,阿贵也曾经见过他,应该还有点印象。你先带阿贵去,确认一下。” 陈阿贵在姜判官的带领下,进了审讯室,看到了王阿奴。 王阿奴此刻,已经没躺在刚才受刑的凳子上,而是被捆在了一根柱子上,旁边的柱子上,也捆了一个人。 这个人正是许德贵。 刚才,就在王阿奴的面前,看守们对许德贵走了一套“程序”,对许德贵动了刑,但是当鞭子落下的时候,这个许德贵除了哼哼,别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之所以选择在王阿奴的面前动刑,一是震慑,二是他们两个人中,只要有一个人顶不住,另一个人必然也会招供。 但是让看守们失望了,他们什么也没问出来。 王阿奴甚至觉得,许德贵的神情,甚至比在山上的时候还要更加呆滞了一些。 陈阿贵进来的时候,王阿奴立刻认出了他。 但是陈阿贵的神态,却异常的冷漠,似乎两人从未有过任何交集。 只见陈阿贵走到王阿奴的身边,细细的打量,当他看到王阿奴右手的手腕处,的确有朵梅花一样的胎记,若隐若现。 内心一阵狂喜。 他随即扭头走出了房间,到了外面,才严肃的对姜判官说道:“从现在开始,你寸步不离这个人。姓董的假如回来,不提到这个人还好,提到的话,你就说这个人,身上担着天大的干系,不能出任何意外,我立刻回府禀报。” 第九十七章 态度坚决的陈大人 当王阿奴在阴暗的牢房里忍受无尽煎熬的时候,六十岁的陈泰,正在家里的床上,安静的等待死亡的到来。 他的身体,本来就不是很好,曹髦当街横死这件事,又给了他重重一击。 从那件事情之后,他就再也下不了床了。 陈泰不是个普通的官员,他出生于颖川望族,祖传当官,自己又文武全才,在朝野中极具声望,无论是谁,见了都得给点面子。 当然,这里面也包括司马懿和司马师。 但是在关键的时间节点,对一件无比关键的事,他却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判断。 这个判断,甚至可以说直接毁掉了曹家的江山。 那是高平陵之变的时候,当时双方对峙不下,没有谁先认怂。 司马懿这边,控制了京城;而曹爽的手里,则有皇上和军队。 从这个角度来说,曹爽可以调动的资源,远远超过了司马懿。 何况曹爽身边有个非常关键的人,叫恒范。 这个人之所以重要,在于他的职务,他的职务是大司农,主要工作是负责管理和调配全国的粮草。 恒范和曹爽的老爸,就是好朋友。 所以司马懿动手的时候,恒范虽然人在京城,但是趁着混乱,竟然从京城偷偷的溜了出来,直接跑到了曹爽的大营。 要说恒范真是忙而不乱,在一片乱糟糟中,家里那些值钱的东西,他一样都没带出城,只带了一样东西——公章。 这个东西对他来说,其实不重要,但是无论对曹爽还是司马懿来说,都太重要了,因为有了这枚公章,就可以调配天下官仓的所有粮食。 这年头,有粮就有兵,没有吃的,谁愿意饿着肚子和你干啊? 恒范直接对曹爽说,现在的斗争,已经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来不得一点温情脉脉。我告诉你,司马懿这个人,歹毒着呢,你绝不能有妇人之仁,不能有任何的侥幸心理啊。 话都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但平时不可一世的曹爽,此刻却像像热锅上的蚂蚁,怎么也下不了决心。 恒范知道看错人了,曹爽这家伙,平时牛逼哄哄,关键时刻也没得什么真本事,但是事已至此,就算他再没用,也只有继续帮下去,于是直接了当的说道:你手上有兵,我手上有粮食,你需要多少粮食,我就给你调多少粮食。有兵有粮,你干掉司马懿,那简直是轻而易举。 曹爽如果听了他的建议,都不要放手一搏,只要以皇帝的名义号召天下兵马剿逆勤王,那司马懿全家,99.99%要完犊子。 但在这个时候,陈泰和蒋济这两个老臣站了出来,出面为司马懿做了担保,向曹爽保证,只要放下武器交出兵权,即可保证全家的荣华富贵。 曹爽想到自己还有些家人在京城,落在了司马懿手上,如果双方打起来,把司马懿逼急了,自己的家人,还有那些七大姑八大姨,是一个也活不成。 于是心一软,没有理睬恒范的建议,决定放下刀,向司马懿认怂啦。 知道是这个结果,恒范当场就指着曹爽弟兄几个的鼻子大骂:你爹那么大的英雄,怎么生出你们这些蠢猪一样的儿子,你们全家就等着被灭族吧,没几天都得死光光。妈的,我真是瞎了眼,从京城跑到你这来,害得我全家也保不住。 曹爽觉得不止于此,他是这么想的,既然有陈泰和蒋济两个老臣担保,司马懿说的话自然会兑现的。 那自己就先认输,将来有机会,再和司马懿斗呗。 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但是他不了解真实的司马懿。 司马懿的打算是,一次性解决掉与曹爽相关的所有问题,解决的办法很简单,就一个字:杀。 放下刀的曹爽,俨然成了砧板上的肉,果然如恒范预言的一样,他迎来的不是什么富家翁的生活,反而是诛三族的命运。 恒范,也同样的命运,被诛三族。 最后是这样的结果,远远出乎蒋济和陈泰的预料。 他们当时之所以站出来为司马懿担保,也是认为司马懿只是想要权,而不是要曹爽全家几十口人的命。 当时朝野上下都觉得,相比曹爽的嚣张跋扈,司马懿是个不折不扣的好人、忠臣。 让司马懿掌权,比曹爽更好,这是朝廷老臣的共识。 蒋济和陈泰的想法,和大家一样。 但是没想到,之前的几十年,司马懿其实一直在隐藏自己内心的绝对欲望,曹爽认怂后,权力全部归到司马懿手上。 既然已经掌握了绝对的权力,那就可以不用再装纯了,从那以后,司马懿做的很多事,是一点道德底线都没有。 看到司马懿对于曹爽那边的人,是直接全部从肉体上干掉,蒋济羞愧难当,没几天被活活气死了。 陈泰也气的大病一场,但还活着,他本着眼不见心不烦的原则,主动申请离开京城,到地方去工作。 要说姓司马的这家人,还是爱憎分明,对于仇家,举起刀来丝毫不手软;对于自己人,好处是大大的,给钱给权给荣誉。 他们认为陈泰是自己人。 没两年,司马懿死了,他的儿子司马师继续掌权,没几年,司马师又死了,换作司马昭继续掌权。 无论谁掌权,对陈泰都很好。 看到陈泰在外面很辛苦,司马昭一定要把他调回京城,安排的职务是尚书右仆射,主要负责全国高级干部的选拔和调配。 妥妥的实权派。 但是就算再好,也弥补不了陈泰内心的创伤。 之前的伤还没结痂,新的创伤又来了:司马昭的手下,竟然当街把皇帝给杀了。 这是陈泰万万不能接受的。 遭此重击,他彻底病倒了,躺在床上起不来。 听说陈泰病倒了,司马昭亲自上门来慰问,一是来诚心诚意的看望他,毕竟陈泰是朝廷重臣,而且两人还是发小,小时候关系就不错。二来问问他,怎么才能消除曹髦血溅街头造成的恶劣影响。 他们之间的谈话,并不愉快,对于第二个问题,他们始终谈不拢。 陈泰的态度很坚决:杀掉贾充。 他给出的理由也很简单:如果不杀掉贾充,就没法给天下人一个合理的交代。 第九十八章 亲自出马 对于这个建议,司马昭自然是一脸不情愿:玄伯兄,动手的人是成济,事后就已被经诛了三族。这件事,难道除了杀贾充,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 “成济这厮,算个什么东西?一个莽夫而已,现场那么多人都听见了,主使是贾充,不杀掉贾充,天下人是不会服气的。”陈泰虽然说话声音不大,但是语气异常坚定。 “玄伯兄,我就和你实话实说了,杀了贾充,那些跟随我的人会怎么想?过河拆桥?他们会不会有觉得自己就是块抹布,被用过了就扔掉?” “难道为了笼络人心,你连大义都不要了吗?”陈泰的情绪变的激动起来,不停的咳嗽,擦嘴的帕子上,都是鲜红的血。 “玄伯兄,你的身体已经这样,情绪不能太激动,好生休息,改天我再来看你。”司马昭看再谈下去也没有任何意义了,于是起身告辞。 他怎么可能杀贾充?虽然他也不满意贾充当街杀了皇帝的莽撞,毕竟这样的傀儡皇帝,要是想让他下台,办法多的是,当街杀他,那是最愚蠢的招数。 但是贾充毕竟是为了他,才杀的皇帝,如果把这样的人杀了,岂不是会伤部下们的心。 所以不仅不能杀,前阵子还给与了大大的封赏。 待到司马昭走远了,陈泰对陈庆说道:“庆儿,我没有杀曹爽,甚至连这个念头都没有,但是曹爽却是因我而死。我没有背叛曹魏,但是曹魏的江山,却因为我而日落西山。我是国朝的罪人啊,我死之后,还有何颜面去见列祖列宗?” 他一边说,一边嚎啕大哭。 陈庆连忙跪在床前,扶住陈泰的身体:“父亲,您老人家的身子骨要紧,可千万不能这么想,您的心地是光明的,人又没有前后眼,谁知道后面这些事情呢,这一切,都是天数啊。” 哎,陈泰闭上眼睛,小声念叨:司马懿大人,几十年的辅国良臣啊,高平陵之变后,怎么就变了呢。难道人真可以隐藏那么久吗? 陈庆眼看陈泰的情绪越来越激动,于是便岔开了话题:“父亲,儿子有件紧急的事情,要向您禀报。” “什么事?” “记得上次去咱们乡下老家的那个年轻医师吗?” “记得,怎么了?有他的消息了?” “是的,孩儿找到他了。” “真的吗?”听到陈庆的这句话,陈泰闭着的眼睛猛然睁开,双手撑着床,想坐起来:“他人现在在哪儿?带回来了吗?” “没有,此刻他正在大牢里。” “怎么到那个地方去了?什么罪名?” “都进来两次了,第一次是去年,说是高贵乡公玉碎前,和他的接触比较多,但是我看了笔录,干干净净,也就是把脉熬药什么的,也没说什么犯忌讳的话,所以就判了流放。这次进来,罪名比较大。” “什么罪名?” “谋逆。” “谋逆?他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医师,怎么会谋逆?” “是在剿山贼的时候,捉住的。”陈庆把大概情况,言简意赅的介绍了一下。 听了之后,陈泰不再说话,而是陷入了思考,过了一会,继续问道:“他的手腕上,的确有梅花印记吗?” “有,儿子已经特地让阿贵去看过了。” “那他的罪,已经定了吗?” “和他差不多情况的,有十几个,各地报上来的时候,要么说是巨匪,要么说是逆贼,似乎有了不得的功劳。可是审讯下来,其实大多是被掳去的农民而已,什么都不知道。不过听姜雨说,董新齐的打算是,就算问不出什么情况,这些人也通通都不留了。” “庆儿,事不宜迟,这个事情你亲自去办,这些人中,如果确属被掳良民的,那就一个不杀,如果谁有意见,就说是我的态度。” “好的,父亲,孩儿只是有一点不解,为什么不只留他一个人?何必牵扯其他” “只留一个的话,他也许就活不了了。你现在就去,把他带到我这来,我要见见他。” “好的,父亲,我明白了,我这就去办。” 陈庆站了起来,迅速退出了房间。 “真是他的孙子吗?”陈泰自言自语的说道。 陈庆直接去了衙门,对着手下吩咐道:“立刻去牢房,把一个叫王阿奴的,给我提出来。” “陈大人,自从前阵子那个姓董的来了以后,把牢房交给了他一个本家弟弟负责,这厮是拿了鸡毛当令箭,真把自己当根葱了,对咱们说话,都是皮里阳秋的。” 作为陈泰的儿子,陈庆从懂事开始,就有官职,理论上也有监督监狱的权力。而董新齐,是实实在在的管理监狱的负责人。 一个是县官,一个是现管。 区别在于,董新齐只有这么一个职务,但是陈庆还有其他一堆兼职,加之他本人性格比较散淡,放在监狱监督这方面的精力自然就不多。 而董新齐是傍上了司马昭的大腿后过来的,自我感觉腰杆子很硬,内心也不太把陈庆当回事。 他经常有意无意的想压陈庆一头。 陈庆则把他当笑话,作为实打实的官二代,自然也不会和他在一些小事上计较。 但是陈庆的客气,这样反倒是给了董新齐一个错觉:陈庆是个没用的人。 陈庆以为这次又是董新齐给他使绊子,于是吩咐道:“你去了之后,就说该犯的案子,我这边有新情况,要当面核实。” “好,那我立刻就去。” 不到一个时辰,那名手下就气喘吁吁的跑回来了:“陈大人,这个鸟人果然不上路子,他么的,说没有董大人的条子,不给我们提人,我当时就和他们吵起来了,但是他们就是不给提人。” 陈庆听了后,笑了起来:“看来我得亲自去一趟。” 到了牢房,看守们见到他,立刻满脸堆笑的围了过来:“陈大人,您老人家怎么来了?” “十几个巨匪、谋逆的案子,我接到线报,有隐情,一律要重审。我今天来,是要把一个叫王阿奴的带走。” “按理说,陈大人吩咐了,小的们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但是咱们有咱们的规矩,您是知道的,万望陈大人不要让小的们为难。” 第九十九章 带进陈府 那名看守脸色顿时变的通红:陈大人,小人就算吃屎长大的,也不敢拿您老人家的银子啊。 一边说话,一边朝里面的屋子撇嘴。 话音刚落,里面房间就出来一个人,此人正是董新齐的家族弟弟董新星,只见他板着脸训斥看守们:“你们昏头了,敲竹杠竟然敲到陈大人头上来了,我看你们真是不晓得天高地厚”。 “算了,他们都很辛苦,拿去喝点小酒吧”。陈庆摆摆手,不想在这里过多的纠缠,走向了靠近牢房的地方,想尽快把人带走。 看着陈庆的身影,董新星哼了一下,小声念叨:“牛逼个什么啊?还不得乖乖的过来打招呼。” 他知道,自己的堂哥和面前的这个陈大人,不那么对付,所以决定替堂哥出个头,让陈庆难堪难堪。 这个陈庆,自己也见过面,但是没说过话,今天第一次打交道,说话细声细气的,一点都不霸道,所以他决定继续耍耍威风,跟上去说道:“陈大人,不是小的拂您面子,而是董新齐大人早就交待了,没有条子,谁都不能从这里提人走。” 陈庆听到这句话,又折了回来,依旧脸色平和的说道:“行,不让你为难,那我写个条子,董大人日后问起来,你也好交待。” 按理说,面子已经给足足的了,但是董新星感觉,这个陈大人这么软绵绵的,似乎没什么本事,今天看来自己还能继续挤兑挤兑他,时不可失机不再来,他要一次性替堂哥把对手压在脚底下。 于是继续假装为难:“陈大人,董大人没和我说过,您的条子也能有用,所以我这里,还是不能让您提人,要不麻烦您找一下董大人?请他写个条子过来。” 这就过分了。 陈庆身边跟随来的一名侍卫,明显已经憋不住了,“刷”的一声,抽出了腰刀,直接架在了董新星的脖子上:“给脸不要脸,是吧?你他么算个什么鸟东西?竟然敢和陈大人这么说话?谁给你的胆子?” 董新星以为,这毕竟是在自己的地盘,那些看守都是自己的部下,至少他们会过来帮自己解围的。 所以他也不太过慌张,只是眼睛瞟向了周边那几名看守,谁知道,这些部下,此刻好像集体变成了盲人,似乎谁也没看到一把刀正架在自己直系领导的脖子上。 此情此景,董新星装逼未遂,感觉有点尴尬。 陈庆轻轻的咳嗽了一声,让那名侍卫把刀收起来,依旧满脸和气的说道:你可能不知道,我不归董大人管,按照职权,我也能到这里提人。假如你今天实在不让我提人,那我只能让你,无法再阻拦我。 董新星看到陈庆语气虽然依旧客客气气,但是神态已经不怒自威,终于不敢再装逼了,吩咐道:“去给陈大人提人。” 刚才拔刀的那名侍卫对着董新星说:“早这么这样不就行了,还真把自己当根葱了,贱货。” 董新星是话都不敢再回一句。 陪同陈庆的看守问道:“陈大人,这个王阿奴到底是什么来路啊?还值得您老人家亲自来。他穿的也不好,上次进来的时候,家里还来过一次人,这次,连个探视的人都没了,更别说有人替打招呼了。” “不该问的事情,别问”。陈庆的脸上恢复了一贯的严肃。 那名看守被批评了,也不生气,依旧满脸堆着笑:“陈大人,我爹昨天刚从乡下老家过来,他说我娘今年的咸菜腌制好了,让我今晚就给陈老爷子送去,说陈老爷子吃粥的时候,最喜欢就这个” “那就有劳了,他老人家岁数也不小了,有这个心就行了,不要再跑几百里路送过来。对了,李老三最近怎么样?” “他呀,老样子呗,在里面不觉得受罪,还当享福呢。不过这小子和这个王阿奴,蛮对脾气。” “对脾气?” “是啊,这个王阿奴第二次进来,李老三特地换了牢房,要和他一间。以前对这个王阿奴也很照顾,所以,王阿奴在里面也没吃啥苦” 对于这句话,陈庆没有再接下去,他当然知道牢房里的那些黑暗,新进来的犯人,如有没有人罩着,随时可能就把自己交代了。 李老三正在教王阿奴怎么打拳,看守突然打开了牢门:王阿奴,出来。 “怎么又提出去了?昨天不是才审过吗?” “李老三,这次是陈庆大人亲自过来提的人,为啥?咱能问嘛,对了,他还问起你怎么样呢。” 听到陈庆这个名字,李老三便不再多话,只是拍了拍王阿奴的肩膀。 王阿奴被带到门口的时候,以为又是受刑,他真是怕了,这些人整人,有的是办法,而且每次都还能不重样。 走出牢房,看到了站在门口的陈庆,王阿奴记起了,这是那年让自己避雨的中年男人。 陈庆看了他一眼,并没有和他说话,只是吩咐看守:“多弄点水,让他洗个澡,换件干净衣裳。” 进了陈府,他被直接带到了后院。 床上半躺着一个老人,大口大口的喘气,王阿奴一眼就认出了,这个人,正是几年前外出行医时遇到的那个老者,去年五月,皇帝被杀时,抱着皇帝尸体痛哭的也是他,人们说他是陈大人。 只是哪怕和去年相比,都明显瘦了很多,几乎可以说是只剩下皮包骨头了。 陈庆挥了挥手,仆人们都悄无声息的退了出去。 他自己和阿贵则留在了房间里。 王阿奴心里一团乱麻,以为被拉出去,是又要拷打一顿,谁知道会被带到这里来。 他隐约的感觉,对他来说,今天要发生一件大事,但是好事还是坏事,那就说不清了。 “孩子,你还记得我吗?”床上躺着的那个老人,开始问话了。 语气很是虚弱。 “老人家,我记得您,您身体怎么了?” “你叫我阿翁吧,阿翁老啦,人老了,病就多。” “我是医师,会瞧病的。” “好,那你到我跟前来。” 第一百章 你叫杨小宁 王阿奴向前走了几步,来到窗前,伸出右手准备把脉,又缩了回去。 自从第一次受刑后,伤就一直都没好透,手指头的触感还是很薄弱,可能这辈子都很难好好把脉了。 陈泰看到这幅模样,以为他受了大刑,眼睛疑惑的盯着陈庆。 陈庆知道自己的父亲,轻轻的摇了摇头,意思是这事自己不知道。 陈泰不再纠缠于此事,对着王阿奴慈祥的说道:好孩子,你把手伸出来,给阿翁看看。 尽管王阿奴不知道老人家为何有这个要求,但还是把手伸了出来。 他的手腕处,一个暗红的印子若隐若现。 陈泰感觉精气神更足了一些,吩咐道:好孩子,握紧你的拳头。 果然,一朵梅花样的胎记清晰的展现出来。 是他,果然是他。 王阿奴还是奇怪:这个老人真是奇怪,又叫自己伸手,又叫自己握拳,真是奇怪。 “孩子,阿翁再问你一遍,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王阿奴。” “阿翁告诉你,你不叫王阿奴,你姓杨,你的名字叫杨小宁。” 什么?杨小宁,那不是自己在21世纪的名字吗?怎么在古代也叫这个名字。 陈泰看着他的神态,吃力的说道:“这个事,说起来很长,以后阿翁再同你讲,你的名字,当初还是我起的呢。” 陈泰对阿贵招了招手:“让人把他先带出去,让他在外面稍候一下。” 阿贵轻轻的拍了拍手,两名仆人走了进来,按照阿贵的吩咐,把王阿奴带出了房间。 王阿奴心里懵逼更是呈几何指数上升,从牢里被提出来,不仅没审讯,而且直接带到朝廷大官的家里,这个大官还说自己不是王阿奴,叫什么杨小宁。 自己还什么话都没问呢,对方又把立刻他安置在一个空房间里。 这一连串的操作,他们到底想干什么?真不知道。 屋子里,就剩下陈泰、陈庆父子和阿贵三个人了。 陈泰虽然身体很是虚弱,但毕竟在官场里浸泡几十年,安排事情依旧有条不紊:“你们立刻去做三件事” “一件是阿贵的,你待会就把这个年轻人送回牢里,送回之前,先让他吃顿饱饭吧,我看人饿的都脱相了;到了牢房,要安排人时刻盯着,万不可中途让人抢先做了手脚。” “庆儿,剩下的两件事都是你的,一是你立刻去大将军那里,告知他,就说杨武玄的嫡孙找到了,老朽已经核实无误,这件事你亲自去办。二是去朝廷拿赦文,拿到赦文后,明天去牢里,再把他堂堂正正的带出来。” “赦文?什么赦文?” “在高平陵之变后,司马懿曾经亲自写过一纸文书,杨武玄家族内的任何人犯任何事,一律赦免。这个文书留档了,你去提到这个事,他们会拿给你。” 阿贵不解的问道:“阿翁,既然明天就要去牢房把他接出来,又怕人偷偷做手脚,那今天干嘛又送他回牢房啊?直接留在府里,不就行了吗?在咱们这,谁都做不了手脚。” “不,阿贵,我们在做的,是公事,留在府里,方便是方便了,但是程序上不对,无私也有私。让有的人知道了,他会说我们不守规矩。” 阿贵还是不太明白,但是陈庆立刻懂了:程序正义。 但是对于父亲担心有人做手脚这件事,他觉得很有道理,他怕阿贵不理解其中的深意,于是派人叫来了姜雨,对他吩咐道:“从现在开始,你自己时刻都不得离开王阿奴。除了我本人或者阿贵,其余,无论是谁,都不可以带他走,拿什么凭证都不行。” 正是这句话,救了王阿奴的命。 王阿奴很快就被送回了牢房,李老三见到后,又是大吃一惊,他之所以吃惊,因为他没想到王阿奴这么快就回来。 今天过来提审王阿奴的人,是陈庆。 陈庆这个人,他熟,实在是太熟了。 他知道,陈庆这种级别的官员,亲自来提审一个重罪在身的犯人,可能性只有两个,一是这个人身上隐藏着巨大的秘密或者担负着天大的干系,二是这个人的罪行实在复杂,需要摸清夯实。 通常的小事情,根本用不着陈庆这样身份的人出马。 无论哪种可能性,至少得认真的审上一段时间,把事情彻底搞清楚。 没想到,小半天的功夫,王阿奴竟然又被放回来了。 真是奇了怪了。 不过李老三敏锐的感觉到,看守们对王阿奴的态度变了。 “王医师,今天是陈庆亲自审你了?” “陈庆?哪个人叫陈庆?” “就是今天来的那个大人,一群人围着他转的那个。” “哦,是他啊,没有没有。” 王阿奴把今天经历的事情大概讲了一遍。 李老三听的很认真,顺便问了下:“对了,陈庆叫那位老人什么?” “父亲啊。” “那必定是陈泰陈大人了,你刚才说他的身体已经不行了,是真的吗?” “是的,我看他的气色,现在就在熬日子,估计日子已经不长了。” 王阿奴是医师,他说这个人不行了,大概率是真不行了。 听到这句话,李老三的神色,突然黯淡了下去,眼睛里似乎有泪水,转过身去,不再追问什么。 没一会,董新星带着几个人来到了牢房门口,吆喝道:“王阿奴,赶紧出来。” 早上被陈庆的手下羞辱后,董新星感觉很没面子,立刻跑到了堂兄董新齐家里诉苦。 董新齐对他的诉苦不感兴趣,但是听说陈庆亲自出马关心一个犯人,他的精神头就上来了。 听董新星絮絮叨叨说了一堆之后,董新齐立刻作出了一个判断:“这个叫王阿奴的犯人,对陈庆来说很重要。” 他随即也做出了一个决定:“将王阿奴和那十几个犯人立即处死。” 反正这些人已经被定性为谋反了,早晚都是要杀头,那就早点吧。 这些人的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样可以让陈庆难堪。 于是,他让董新星立刻赶回了牢房,去把王阿奴提出来,先把他弄死。 当董新星正在门口等王阿奴出来的时候,姜雨突然钻了出来,对着董新星说道:“陈大人有吩咐,这个人,除了他,其他人谁都不许提走。” 董新星没想到姜雨会突然冒出来,吓了一跳,只好把他堂哥的名号搬出来压人:“这是董大人要提的,你敢不听董大人的话吗?” 姜雨嘿嘿一笑:“董大人的话,我自然要听,但是陈大人的话,我更不敢不听,谁让陈大人的官,比董大人大呢。我这个人,向来有个原则,谁官大,我就听谁的。” 第一百零一章 不简单 董新星看到姜雨说的话里,夹枪夹棒的嘲讽自己的堂哥官小,牛脾气也上来了,脖子一硬:“你说啥都没用,这个人,我必须要要带走”。 姜雨又是嘿嘿一笑,对于董新齐,他多少还卖点面子,毕竟在职务上,人家是他上级; 但是对于董新星这样的人,他自然用不着给什么面子了。 于是他的脸也往下一板:“那你试试看,今天能不能把人带走?” 董新星伸手就准备去拉牢门。 他的动作刚做出,姜雨从身边的看守腰间抽出一把刀,直接抵在了他的脖子上:“你要是敢再动一下,待会你家人就过来替你收尸。” 虽然平日里,董新星把牢房当成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但那是因为没有官员在场的情况下。 人家姜雨是正儿八经的朝廷官员,他自然不敢和他过于耍狠。 这时,姜雨轻轻的问了句:“还要带人走吗?” 董新星于是恨恨的走了,他要去堂哥那告状。 姜雨看到他走了,也回了隔壁的房间。 王阿奴看到眼前这一幕,也很是吃惊,不知道这两帮人为什么这么看重自己? 李老三倒是看出点什么了:“王医师,你不是一般人,不是一般人啊”。 董新星出了牢房,立刻又跑到董新齐家里,把刚才的情况添油加醋的说了一大通。 董新齐听说姜雨的态度后,更加断定这个王阿奴的重要性,也下定决心必须要尽快弄死他。 于是立刻更衣,和董新星直奔牢房而来。 到了牢房,他让董新星打开牢门。 姜雨在房间里看到董新齐来了,没有立刻出来。 董新齐和董新星直奔王阿奴的牢房,以前,董新齐很少亲自下来,因为牢房里一股子恶臭味,他就算过来公干,也总是呆在地面上的房子里。 董新星有了堂哥的撑腰,感觉腰杆子也硬了不少,于是吆喝的声音更大了一些:“王阿奴,赶紧给老子滚出来。” 他其实可以不用这么大声,但是他觉得声音大点,可以刺激一下姜雨,好好的为刚才的事出口恶气。 果然,姜雨又钻了出来,旁边还带了个人。 只见姜雨客客气气的和董新齐打招呼:“卑职见过董大人。” 董新齐带着不屑的问道:“听说我吩咐过来提个人走,你不让;那么我亲自过来,不知道可不可以?” 姜雨满脸赔笑的说道:“那自然是董大人说了算” 董新齐听了这句话,冷冷的哼了一声。 不过他刚哼完,就听姜雨又说话了:“不过,有的人你不能提”。 董新齐神色陡然大变:“哪些人?” “十几个谋逆的案犯”。 董新齐指着姜雨说:“我看你是没数了,告诉你,在这里,是我说了算。你要想说了算,等哪天,你官比我大时再说吧” 姜雨听了他的嘲讽,一点都不生气,依旧嘿嘿一笑,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条,递给了董新齐:“董大人,我这个人,最有自知之明了,知道自己就是个跑腿办差的,在哪说了都不算。我还知道,在大魏国,朝廷说了才算。” 这番话,让董新齐勃然大怒,顺手就把姜雨递给他的纸条撕了。 等他撕完扔在地上,姜雨这时才不轻不重的说了一句:“董大人,我是大老粗,但你是识字的,难道不应该看看这是谁写的?写了什么吗?” 董新齐正在气头上,哪里听的进去,气呼呼的说道:“管他么谁写的,在这里,就是我说了算,其他人说什么,在老子看来,都是放屁。” 他以为姜雨递给他的那张条子,是陈庆写的。 姜雨还是嘿嘿一笑,对着身边的一个人说道:“你都听到了,董大人刚才说了,司马孚大人说的话是放屁。” 那个人随即说道:“其他人在这等着,谁要提人,格杀勿论。我立刻回府,向司马孚大人禀告。” 十几名全副武装的士兵,立刻将董新齐他们包围起来。 董新齐这才发现,眼前的这些人,都是生面孔。 他刚才听到司马孚这个名字,就慌了神了,司马孚可实在不是一般人。 他的主子是司马昭,而这个司马孚,是司马昭的亲叔叔,朝廷里响当当的实权派。 就算权倾天下的司马昭,见到了司马孚,也得小心翼翼的说话。 谁想到司马孚会为这个其貌不扬的犯人专门写条子啊。 气头上的口不择言,闯了大祸,于是董新齐的语气赶紧一变,可怜兮兮的说道:“我也不知道是司马孚大人写的”。 司马孚派过来的人,自然不会搭理他,立刻离开了大牢去禀报。 十几个士兵,将董新齐和董新星押着,关到了一个空的牢房里。 路过姜雨身边的时候,董新齐恶狠狠的说:“姓姜的,你这是故意整老子,你等着。” 姜雨听了他的发狠,笑的是更加灿烂了:“对啊,董大人,我就是故意的,怎么的?你来咬我啊。” 牢房里那些围观的人,不要说王阿奴自己是一脸懵逼,就连见多识广的李老三,也没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把具体情况捋清楚。 想了一会,他很严肃的对王阿奴说:“你这个人,要么闯了天大的祸,要么就是来头太大,估计很快就要明了了。” 当天夜里,王阿奴是翻来覆去睡不着,心想,难道自己在山上出主意的事情,朝廷已经知道了,如果那样的话,自己看来肯定要被活剐了。 真是倒霉。 一整夜,牢房里也很安静,让董新齐听了名字都打哆嗦的司马孚,并没有派人过来。 第二天一早,牢门大开,犯人们以为又要来新人了,纷纷探头来看。 他们看到的不仅仅是平时经常见到的看守,还有几名穿着紫色袍服的官员,鱼贯而入,站在入口处。 两名看守急匆匆的冲了进来,这次没有像以前提犯人那样,在门口粗鲁的吆喝。 而是赶紧打开了牢房的门,走到了王阿奴的跟前,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有请。” 看到王阿奴起身,甚至还轻轻的扶了一把。 这待遇,连李老三都看呆了。 第一百零二章 成来侯 这些穿紫衣服的人,他不认识,但知道这些人,是宫里的太监。 连宫里都来人了,看来事情搞大发了。 “官爷,这要送他上路了吗?”尽管明白,假如被确切定性为造反了,必然是死路一条,但是李老三看到宫里的太监也来了,就知道王阿奴不会死。 刚才看守们的态度,更加笃定了自己的判断 所以见到看守们来提人,他立马要证实一下。 看守难得对他凶巴巴一回:“李老三,你这就是胡说八道啦,什么上路啊?这位可是实打实的爷,人家起复啦。” “起复?他原来是干啥的啊?”李老三也觉得诧异,眼前这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原来一直就是满世界瞎晃荡,一天官场也没呆过,怎么够得上“起复”这两个字? “我们哪知道啊?你自己看门口,”看守一边嘀咕一边朝门口努努嘴,“瞧这几位爷的派头,来头肯定不会小啊。” 听到“起复”两个字,王阿奴也感觉脑子乱糟糟的,自己原来又不是什么官,只是个混口饭的小医师,怎么能叫起复? 一名看守小声说道:“爷,在这里的时候,小的们有做的不到的地方,万望您老人家海涵,咱吃的就是这碗饭,不凶点不行。” 同样一个人,以前都被叫狗东西,现在都变成了老人家了。 两名看守从进来就对着他笑,以前一年见他们笑的时间,加起来,都没有这一会多。 这平时无比稀缺现在却泛滥的笑脸,更是让王阿奴心里的懵逼程度,又上了几个等级。 李老三毕竟见多识广,大概已经明白了什么,拍了拍他的肩膀:“我就说嘛,你吉人自有天相,快去吧。” 王阿奴被带到了牢房门口,紫色衣服中为首的那个人,看到他脖子上竟然还带着枷锁,撇向看守的眼神,就显得异常不高兴。 那两名看守,知道自己大意了,这么重要的事情都忘了。 一顿手忙脚乱,慌不迭的把枷锁打开。 王阿奴看到,陈阿贵也来了。 他被带到了地面上的房间,房间里除了陈阿贵,就是那几个穿着紫衣服的人。 紫衣服中为首的那位,从旁边人的手中,接过一个黄色的纸卷成的圆筒,轻轻的展开,然后说道:“奉旨。” 听到奉旨这两个字,王阿奴呆呆的站着,他在宫里待过,知道这是皇帝的诏书。 但是认识自己的那个皇帝已经死了,现在的皇帝怎么知道有自己这个人? 不过他虽然曾经在宫里待过一阵子,但是除了第一次进宫,对皇帝行了大礼之外,其余时候,皇帝对他并没有礼节上的要求。 所以听到奉旨两个字,他也不晓得该履行怎样的程序。 一位穿着紫衣服的太监,看到王阿奴没有跪下,轻声提醒道:“这是圣旨,应该跪听。” 王阿奴醒悟过来了,按程序跪了下去。 “杨中玄大人,公忠体国,被奸人陷害,依旧刚真不屈,以至全家蒙受不白之冤,所幸其孙杨小宁得以保全,流失民间,现已找回,着,赐杨小宁成来侯爵位,享受上五品待遇,杨氏原有府宅,立刻拆封,一并归还。” 跪在那里的王阿奴,感觉脑袋里的眩晕,简直是一波接着一波。 怎么着?自己到古代,真名竟然也叫杨小宁,还是个什么侯,还有这么大的封赏,终于不再是人见人欺的穷光蛋了? “成来侯,还不赶紧谢恩?” “大人,我现在这个脑袋瓜子,嗡嗡的,能麻烦你再给我读一遍吗?我怕听错了。” 那个穿紫衣服的太监,满脸惊诧,他宣读过很多次圣旨,但要求自己重新读一遍的,还是第一个。 但他还真的就又宣读了一遍。 这次王阿奴确定了,自己真是变成了侯! 虽然不知道这个成来侯是个什么级别,但是肯定不是普通人了。 而且从现在开始,自己就不是王阿奴了,叫杨小宁,是成来侯了。 紫衣服的太监们,宣读了圣旨就走了。 陈阿贵走了过来:“奉老太爷的命,陈阿贵在此等待成来侯。” 王阿奴,不,人家现在叫杨小宁了,见陈阿贵这么客气,连忙说:“谢谢谢谢,阿贵大哥,你不用这么客气的。” 出了大牢的门,杨小宁准备回头看一下这个牢房,自己毕竟在这生活过这么久。 陈阿贵应该看出了他的意图,轻轻的提醒:“侯爷,按照风俗,这里出去的人,不能回头看的”。 这句话一说,杨小宁自然就明白了其中的意思。 一行人直奔陈府,这是陈老爷子的交代。 到了府里,陈阿贵先带他去,认认真真的洗了个澡,然后给他换上了干净衣服。 才带他去见陈泰大人。 杨小宁进屋后,发现屋子里,除了侍女之外,有三个人,陈泰和陈庆,还有一个人,年岁看起来和陈泰老爷子差不多大。 杨小宁不认识他。 陈泰见到他进来,并没有说话,而是抬了抬胳膊,指了指床边的位置,侍女们立刻搬来了一个小凳子。 “坐吧”,陈庆吩咐杨小宁。 陈泰的精神,似乎比昨天见到的时候,还要更差了了一些。 “这是祠部的岳大人,他在祠部三十多年,对你家的事情比较了解,特意请他过来,讲给你听的。” 接下来,杨小宁听到了天书一样的故事。 只见这个岳大人,捻了一下胡子,开始讲话了,“十几年前,明帝病危之时,托孤曹爽和司马懿大人,期盼他们齐心协力,好好辅佐少帝,但是不曾想,曹爽开始还牢记嘱托,但是后来,他逐渐肆意妄为,将大权独揽于一身,甚至将太后都软禁起来,对司马懿大人,更是视若空气,满朝文武,未有人敢站出来说一个不字。唯有你爷爷,他老人家是负责祭祀一个六品小官,本无上朝议事的资格,加之此事与他更是没有丝毫相干,但是他生性秉直,数次上书,要求曹爽对照先皇遗诏,和司马懿大人一起共商国事,齐心辅佐幼主。曹爽自然不会同意,但是你爷爷持续上书,最终激怒了曹爽。” “后来呢?” “他们全家,包括你外公一家,几十口人,都被判流放了,所有的人都再也没有回来。有件事,想来真是冥冥中自有天意,你外公也是一个有名的医师”。 “那我爹妈呢?” “你爹从小就跟着司马师大将军,有一次,有人偷袭司马师大将军,你爹替他挡了一刀,人没保住,你娘伤心过度,不久也追随他去了。” 他还在滔滔不绝,但是杨小宁已经一个字都听不进去了,他感觉头皮发炸。 第一百零三章 回家 曾经的皇帝告诉自己,司马懿全家都是奸臣,而且自己亲眼看见皇帝被人杀掉。 在他的印象里,司马懿全家都是头顶流脓脚底生疮的坏蛋; 但是现在又有人告诉自己,自己家和司马氏竟然关联的那么紧。 而且今天自己之所以能拨冗见日,完全是因为司马昭。 这他么是哪跟哪啊? 自己到底该怎么办? 陈泰看出了杨小宁神色的异常,让岳大人不要再说了,转换了一个话题:“成来侯,告诉阿翁,你今后最想干什么事。” 杨小宁的情绪也慢慢的安定下来了下来,他想到了自己在山上溜着官兵到处跑的光辉往事,刚想说:“我可能擅长指挥打仗。” 但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他知道,眼前这些人,都不是自己能信口胡诌的对象,于是恭恭敬敬的回答:“阿翁,我只会做医师。” 陈泰听了他的话之后,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医师?那你是做不了了,你现在已经有了爵位,实职将来也会有的。你家的房子,多年不住人,刚才祠部已经安排人去清理和打扫了,回府里先休息几天,庆儿,这几天安排个人,给他讲讲规矩。” “好的,父亲。” “成来侯,有空的话,出去走走看看,熟悉熟悉京城的情况。” “好,阿翁,那我改天再来看你。” 杨小宁真的不想在这呆了,因为他害怕再有新消息,自己的小心脏承受不住。 圣旨上说的家族原有的府宅,拆封归还。 果然,就是自己梦境中无数次见到的那个房子。 当从马车上下来的时候,站在院子门口,杨小宁心里百感交集。回家的喜悦,谈不上,更多的是陌生感。 杨小宁发现,毕竟是京城大衙门,工作效率真是高,也就一天的功夫,整个院子的外表,都已经修葺一新。 更让他吃惊的是,甚至连仆人和侍女都配好了。 一个中年男人正指挥着十几个人在打扫,看到杨小宁已经下车并站到了门口,他立马让那些人停下,然后自己一溜烟的小跑迎了上来。 “见过侯爷,我叫朱大长,是这儿的管家。” 听完他的自我介绍,驾车的阿贵和刚要下车的杨小宁,都“噗呲”一声,笑了起来,这世上,哪有人起名字叫猪大肠的? 这个叫“朱大长”的管家,应该见多了这样的场景,满不在乎的解释:“侯爷,我姓朱,爹妈都是又瘦又小,他们担心我长大后和他们一样,所以希望我的身材,是又大又长,加上我们那,也没有人养猪。” 只要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朱大长这一通解释,倒也说的过去。 杨小宁不解的问道:“朱管家,你怎么认出我来的?” “禀侯爷,以后您不用叫我朱管家,直接叫我“大长”就好了。主要您气质非凡,所以我一眼就认出来了。” 杨小宁心想:“这是今天听到的第二个马屁了,第一个是牢房里的看守。” 他没说话。 朱大长搀着杨小宁进了院门。 他很有眼头见识,本来打算向杨小宁介绍一下府里的人,但是看到杨小宁的神情很是憔悴,立即当机立断取消了这个计划。 “侯爷,房间里都收拾的干干净净,你先好生休息,府里的人,以后我慢慢跟你介绍。” 杨小宁以为,侯爵是个了不得的级别,应该享受很高的待遇。 但是后来才知道,自己这个侯爵,是虚封的,纯粹就是个名誉称号,实质性的好处,是一点都没有。 魏朝的爵位,正规的共计九等,不正规的还有四个,即名号侯、关中侯、关外侯、五大夫侯。 正规的那九等爵,和官员的品级都有详细的对应的。 这些爵,要么有封国,要么有封地,再差也有食邑的待遇,就是多少户人家的租税交给他,比如食邑五百户,就是这五百家原本应该交给国家的租税,现在都不交给国家了,全部归他所有。 只要这个朝代不完蛋,那可是纯正的铁饭碗。 但是杨小宁这个爵位,是属于不那么正规的爵位,叫名号侯,不要说食邑多少户了,连个基本工资都没有。 房子修葺和屋子里这些仆人的配备,全部是朝廷,也就是司马昭私下里安排的,按照的等级,是四品官。 自己的爷爷,听说也就是六品,圣旨上说给自己的,是五品。现在又更进一步,享受到四品的待遇了呢?朝廷真是太大方了。 后来杨小宁才知道,不是朝廷大方,而是司马昭大方。 再后来,他发现司马家对自己人出手的赏赐,从来都是无比大方。 杨小宁经历着一种自己从未有过的生活,这种生活让他很不适应。 自己的祖宅其实并不大,一个小院子,里面的房子也就是三排,十几间屋子而已。 他站在房子里朝前面望去,陈阿贵正在前面指挥朱管家,怎么布置门房。 杨小宁坐在凳子上,默默的发呆,这一两天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他根本反应不过来,需要消化的时间。 还没发多久的呆,这时,一个侍女过来禀告:“侯爷,该沐浴了。” 这几个月来,直到今天见陈泰大人之前,才洗了个澡,去去身上的异味,但是感觉没有洗干净。 杨小宁一边想,自己的确也想好好洗个澡了,一边跟随侍女走进了院子侧面的一个房间。 进入了这个房间,他有了新发现。 外面虽然很冷,但是屋子里却是暖烘烘的,原来,屋子的四周,都放置着一个炭桶,让人惊叹的是,里面烧的炭,竟然没有常见的烟熏味。 不像在农村,烧点火做饭或者取暖,满屋子都是烟。 屋子中间,摆放着一个巨大的木桶,里面已经装上了热气腾腾的水,水面上,还放了几朵花,满屋子的松香味。 看到几朵花,杨小宁心想:“真是娘们兮兮的”,但是没有说出口。 在大牢里,浑身都臭掉了,也没人管,现在有香喷喷的热水澡可以洗,该知足了。 第一百零四章 待遇 他正准备脱衣服,突然发现,屋子里的两名侍女,也就十七八岁的模样,并没有要退出去的意思,甚至连回避的意识的都没有,反而向他走了过来,做出要给他脱衣服的动作。 “你们怎么不出去啊?我要洗澡了。”杨小宁赶紧离她们远一些,又把身上的衣服紧了紧。 别看自己已经二十出头了,但还是童子之身呢,可不能让她们抢先看见。 “奴婢们服侍侯爷沐浴。” “不用不用”,杨小宁连忙拒绝,“洗澡这种小事情,我自己来就行。” 两名侍女互相对视了一眼,抿嘴一笑,这才退了出去。 杨小宁被她们吓了一大跳,哪有女人给男人洗澡的?这多难为情。 深呼吸了几口,平心静气了一会,他三下五除二的脱掉衣服,跳进了浴桶。 洗好澡,杨小宁准备擦干身体的时候,发现澡盆边的架子上,摆着几块粗布,那应该是用来擦干身体的。 扯过来擦干身体,他开始找衣服穿,但是却发现,挂在桶边的,只有丝绸。 杨小宁从没有穿过丝绸的衣服,但是在屋子里转了一圈,没找到其他衣服,没办法了,也只能穿丝绸了了,总不能光着屁股。 等到穿好衣服,他主动跑去打开了门,两名侍女走了进来。 一名侍女说道:“侯爷,开门这种事情,你不需要自己亲自做的,在屋子里吩咐一声就行。” 杨小宁心想,开门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何况自己也不是残疾人,还什么不用亲自做? 他刚准备说:“我还自己亲自上厕所呢”。 但是他话到嘴边,觉得和女孩子开这样的玩笑,不太文明,于是又收回去了,问了一个自己关心的问题:“这儿有没有粗布的衣服啊,这丝绸,我穿着实在是不习惯呢,贴在身上,凉冰冰的。” 两名侍女吃吃的笑了起来:“侯爷,您这样的身份,就应该穿丝绸。” 杨小宁脑子里残存的记忆片段又被激发了一点,依稀记得古代什么人穿什么质地的衣服,是有明确规定的。 侍女看他有点冷,从外面拿了件棉衣给他披上,这件衣服,一看就是质地很好的棉布做的,王阿奴虽然觉得有点奢侈,但是毕竟不想丝绸那么骚气,何况又感觉冷,于是赶紧穿上了。 两名仆人进来,将洗澡桶抬出了房间。 这时阿贵过来了:“侯爷,我看了一下,屋子里收拾的差不多了,在一个放杂物的房间里,有张画像,你要不要去看看。” “画像?男的还是女的?” “女的。” 杨小宁意识到了什么,对阿贵说:“在哪?我跟你去。” 院子其实不大,稍微走几步就到了。 看到画像,杨小宁立刻觉得头晕目眩,虽然这幅画像的纸张已经很陈旧,画像本身也残缺不全,但是他一眼就认出了这个女人,因为他见过。 在梦里。 在被张富贵一伙人捆在树上的那个夜里,她第一次出现在自己的梦里。在遇到瘟疫的时候,她又曾经出现在自己的梦里. 她是自己的母亲吗? 杨小宁接过画像,画框已经被仆人们擦拭过,但是杨小宁还是拿块干净的布,仔细的又擦拭,生怕上面有一点灰尘。 阿贵看他这个态度,应该也懂了,就在那默默的陪着他。 过了好一会,阿贵对他说:“侯爷,家里也没什么要忙的了,我就先回去了,陈老太爷,习惯我服侍。” 杨小宁回过神来,赶紧说道:“那我就不留你吃饭了,赶紧回,告诉陈大人,我明天去看望他老人家。” 阿贵走了以后,杨小宁把画像恭恭敬敬的摆好,他想改天找个熟悉自己家里的人问问,这个人是不是自己的母亲? 这时。为首的那位侍女上前问道:“侯爷,晚饭您想吃什么?” 这句话让杨小宁听的很是不习惯,从小到大,能吃饱肚子就很不容易了,没有人问过他想吃什么,哪怕在师父家,师娘也没问过,都是做什么吃什么。 这一年多来,不是在牢里,还是在山上,更不会有人问他了,不仅不问,而且通通都是一天两顿,而且几乎每顿都是吃那种黑乎乎的窝窝头。 今天竟然可以自由点菜了,想吃什么点什么,这对比,真是太强烈了。 不过这一天多里,大起大落,实在是太刺激了,实在也没什么食欲,于是他想了想,说道:“随便吧,清淡一点就好。” 清淡倒是真实的想法,这几年来,就没吃过几顿好的,他是医师,知道如果长期吃粗粮,猛然吃大鱼大肉,肠胃容易顶不住。 他以为的清淡,最多是稀饭馒头加点小菜,谁知道端上来的菜,虽然分量不大,但是种类还是让他大吃一惊,竟然是六荤四素。 王阿奴问侍女:“你们这些人里,谁说了算?” “朱管家。” “好,那就叫他过来。” 没一会,朱管家就一路跑了进来:“侯爷,刚才小的在前面布置客厅,您老人家不要见怪,有何吩咐?” 杨小宁指着桌上的菜:“我一个人,也吃不了这么多啊。” 朱管家满脸堆笑的回答:“朝廷特地派人过来交代,说侯爷您在外十几年,吃了很多辛苦,让小的们,务必伺候好您,给您好好补补。” “心意领了,但以后我一个人吃饭,就简单点,今天既然做好了,不要浪费,你们几个人一起过来,大家一起吃,我们来个光盘行动,不剩一粒米一口菜。” 朱管家听后,并没有按照杨小宁说的去做,反而“啪”的一声,跪在了地上:“侯爷,万万不可,奴婢们是下人,不配和侯爷同座。” 杨小宁很是无语,自己好心,怕浪费,却把这些人吓的不轻,也就不再饶舌。 他有自己的心事。 尽管陈泰老爷子白天和他聊了家族的一些事情,但是只是大概说说,具体的细节,他还是有很多疑问。 但是在这个院子里,又不知道问谁。 刚吃好饭,朱管家端着个装满水的碗,凑了过来,问道:“侯爷,您对饭菜还算满意。” “满意,很满意,有劳你们了。” 自从穿越后这几年,今天是最丰盛的一餐了,能不满意嘛。 听到这句肯定,朱管家满脸都是笑,连忙把水杯端到杨小宁面前:“侯爷您清口”。 第一百零五章 不适应 杨小宁接过碗,喝点了水,漱了一会口,正准备站起来把水吐到窗户外面,只见朱大长已经双手端了个盆过来,走到杨小宁的旁边,单腿跪了下去,将盆举过头顶。 杨小宁不知道这是干嘛,吓了一跳,只见朱大长说道:“侯爷,吐在盆里就行了。” 卧槽,杨小宁都呆掉了,就连吐个漱口水,都搞这么大阵仗? 他实在接受不了这种伺候人的方式,所以没有吐到盆里,而是跑到院子里,吐在了一个花盆里。 尽管提醒自己要控制,但实在是饿坏了,吃的有点撑。于是在院子里,散了一会步。 朱大长不远不近的跟着,杨小宁想了解一些情况,又不知道问什么,于是索性闭口不言。 走了一会,他决定回去,天已经黑透了,他想痛痛快快的睡一觉。 准备睡觉的时候,杨小宁又被两名侍女给吓着了。 这两名侍女,听说他要睡觉了,施施然的去铺床,铺好了床,人也不走,竟然就直接钻进了被窝里。 杨小宁愣住了:“你们想干嘛?” 侍女的脸上泛起一丝红晕:“奴婢们替侯爷暖被窝。” “不用不用,这种事情我自己来,再说人多,我也睡不着。” 二十出头的年纪,身边睡着两个年轻的姑娘,那自然是控制不住的。 毕竟和周秀蓉已经定亲了。 两名侍女倒是也不多话,从被窝里钻了出来,站在床前。 “你们睡觉去啊?” “等侯爷睡着了,奴婢们再睡。” 我的个妈呀,杨小宁感觉无比头大:这是什么规矩啊?自己睡觉的时候,两个大活人站着床前,盯着自己看,这怎么才能睡着? 就算睡着了,睁开眼睛一看,岂不是吓尿了? 但是他也知道,和这两个人说了也没用。 于是吩咐道:“你们叫管家来。” 这个朱大长,还真是来去如风,一眨眼的功夫,就来了:“侯爷,您老人家有何吩咐。” “朱管家”,杨小宁指了指面前的两名侍女:“你找张床来,让她们睡在那张床上。” “侯爷是对她们不满意吗?不满意的话,小的再换两个奴婢过来。” “不用不用,就她们了,你去找张床就行。”杨小宁只想好好睡一觉,连话都不想多说。 他躺上床,一会就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杨小宁睁开眼一看,两名侍女已经起来了,穿着整整齐齐的站在门口。 睡的晚起的早,精神是真好。杨小宁发出了由衷的感慨。 看到他醒了,侍女们走了过来。 这次有进步,没掀开被子给他穿衣服,而只是将衣服托了过来,杨小宁清楚的看到,其中一名侍女的眼睛,通红,明显是哭过。 他想问为什么哭,但是自己在被窝里问,似乎又不太合适,想着把她们支开,于是吩咐道:“你们先出去,给我打盆洗脸水来。” 看到杨小宁主动安排做事,两名侍女的脸上,竟然不约而同的露出了微笑。 趁着她们出去的功夫,杨小宁赶紧把衣服穿好。 不一会,两名侍女先后走了进来,一个人端着脸盆,另一个,则拿着一根不长的柳枝。 拿这玩意进来干嘛?王阿奴心里一阵纳闷。 “请侯爷清口揩面。” 杨小宁恍然大悟,原来这柳枝,是的牙刷。 第一次用这东西,的确不会用,杨小宁胡乱在嘴里捣鼓了几下,就把它扔在地上。 另一名侍女,将脸盆放好之后,立刻又端来一杯不冷不热的茶。 杨小宁心想,服务真好。 接过来,就咕咚咕咚的喝了下去。 “侯爷,早上第一杯茶,是用来漱口的。” 杨小宁听了,脸色一顿尴尬,属实是大意了,感觉有点难为情,讪讪的笑着:“以后我就知道了。” 洗好脸后之后,一旁的侍女立即递了崭新的帕子过来擦脸,杨小宁在水里搓了搓,用力的拧一拧,正在找挂毛巾地方的时候,侍女把帕子接了过去。 “就挂在窗户那里吧。吹干的快。” “侯爷,您的帕子,是不重复用的,每次都会有新的。” “这么好的布,用一次就不用了,岂不是太浪费了吗?” “这个奴婢们就不知道了,管家专门吩咐过。” 等遇到管家,一定给他提一下这个事。 “对了,你们刚才为什么哭啊?”杨小宁开始正式问话。 话音刚落,两名侍女的眼泪又掉了出来。 “这两天,奴婢们无论做什么,感觉侯爷都不满意,奴婢们的伺候,假如还是不入侯爷的眼,那我们过不了多久,就要被退回去了。” “退回去?退到哪?回家?” 费了好大一会时间,杨小宁终于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清楚了。 原来为了给王公贵族以及官宦人家提供细致的服务,京城里有专门的牙行,从穷苦人家买进一些几岁的小姑娘,进行培训,教她们如何服侍人,培训成功了,就卖出去。 这两名侍女,就是刚从牙行买进来,现在处于试用期。像她们这样的,府里面还有十来个。 “他妈的”,杨小宁听到这里,想起自己当初差点被那个妇女拐去阉了,对待拐卖人口,他是深恶痛绝的,不禁爆出了一句粗口。 两名侍女吓了一跳,以为侯爷在训斥她们,“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杨小宁也感觉到自己的失态,连忙叫她们站起来继续讲。 原来,牙行里培训的小姑娘们,毕业分配也分好几等,对这些人来说,能进大户人家,是第一流的工作。如果被退货,到了新的人家,做些粗活还是好的,甚至有可能被卖进妓院。 “哎呀,我还以为有什么了不得的事呢。你们放心,就留在这,去把管家叫来。” “朱管家,我刚从大牢里出来,以前又一直在偏远的乡下,不适应人伺候,而不是她们伺候不好。她们做的已经很好了,不要为难她们,还有,不要把她们退回去”。 “好的好的,侯爷的吩咐,小的记下了”。 “对了,还有一件事,以后在我的吃穿方面,都不要太铺张,吃饱穿暖就行,一块布用一次就扔了,实在是浪费。” 朱大长假装毕恭毕敬的听着,心里却是暗自窃喜:眼前这位成来候,他的支出,朝廷都是实打实的银子拨下来,自己伺候的这位爷又如此勤俭,此消彼长,那自己的腰包,岂不是想不鼓都不行? 想到这个,脸上的笑容是更加灿烂起来。 杨小宁哪知道就这一瞬间,朱大长的心里想了这么多小心思。 感觉无事可干,他甚至感觉这一切都不是真的,直到早饭端到了面前。 刚吃罢早饭,他准备认真看看这院子里的一切,毕竟这是他的先辈们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还没走几步,这时,朱大长来报:“侯爷,舞阳侯府一早就递来了名刺,说舞阳侯想来拜访您。” 第一百零六章 舞阳侯来访 听了朱大长的话,杨小宁的神情有点茫然,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这个舞阳侯,到底是谁。 朱大长似乎看出了他的疑惑,轻声答道:“侯爷,舞阳侯,就是司马攸大人。” 杨小宁顿时恍然大悟,司马氏的家族实在是太过庞大,光司马懿这一辈,亲兄弟就有八个,每个人或多或少都生了几个儿子,杂七杂八加起来,好几十个人,都叫司马什么,京城的老百姓,都分不清楚,何况王阿奴这个乡下来的呢,更是对不上号。 但是司马攸这个人,杨小宁还是晓得的。 因为他在宫里的时候,当时的皇帝在和亲近的人聊天的时候,不止一次的提起过这个人。 司马攸这三个字,不仅是个人名,更是个名人。 他是个身份异常特殊的人,因为他既是司马昭的儿子,也是司马师的儿子。 从血缘关系上来说,他是司马昭的儿子。 从法理关系上来说,他是司马师的儿子。 司马师有五个女儿,但就是生不出儿子。 司马昭的老婆却很争气,没几年功夫,就生了两个儿子,大儿子叫司马炎,小儿子叫司马攸。 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眼看他无比尊敬的大哥就要断了香火,司马昭当然不能接受。 于是,他就主动去找了老爸司马懿,说要把自己的小儿子司马攸,过继给了哥哥。 对于司马师这个儿子和司马攸这个孙子,司马懿是异常偏爱的,听到司马昭说要把最喜欢的孙子过继给最满意的儿子,不禁给司马昭点了个赞。 无论司马攸给谁做儿子,都还是自己的孙子嘛。 所以对司马懿来说,都一样。 司马家族的基业,司马懿只是开了头,后来的大事要事,几乎都是司马师一个人在忙活,而司马昭,整天就是负责吃喝玩乐。 只要不是瞎子,都知道主要功劳是属于司马师的,司马昭不过是半路上捡了个皮夹子而已。 对于这一点,司马昭不仅自己心里有数,还经常挂在嘴上。 甚至会当众毫不遮掩的说,我屁股下面这把椅子,早晚有一天是司马攸来坐。 当然,这不是因为司马攸的面子大,而是司马师的面子大。 虽然司马攸不再叫自己爹了,而是叫叔父,但是司马昭和他老婆王元君都不太介意,毕竟司马攸也是自己的儿子,身上留着自己的血。 但是有个人,听了这句话,心里就有点不乐意了。 这个人就是司马炎,是司马昭的大儿子,司马攸的哥哥。 司马昭一共就只有两个儿子。 司马师活着的时候,司马炎根本没有其他的想法,毕竟大伯的权力,于情于理,都是应该传给司马攸。 谁让过继给大伯的是司马攸不是自己呢。 但是没想到,大伯挂的有点早,司马师死掉的时候,司马攸才十岁。 这么小的孩子,自然没办法掌权,为了保证家族权力的稳固,司马师只好把权力传给了弟弟司马昭。 局势发生这么大的变化,司马炎没有想法是不可能的,毕竟现在自己才是司马昭的儿子,而司马攸,只是侄儿了。 在权力的诱惑面前,是很少有亲情可言的,为了夺权,连父子都能反目成仇,亲兄弟就更不用说了。 加上司马昭这个大嘴巴,隔三差五的表态,自己挂了之后,要将位置传给司马攸。 司马攸和司马炎这对同父同母的堂兄弟,互相之间的关系,就变的有点微妙起来。 当然,公众场合见面的时候,他们还是客客气气,一付兄友弟恭的模样,但是私下里的接触,基本上是没有了。 司马攸比较会做人,在朝廷上的威望很高。 他的威望越高,司马炎的心理就越不舒服。 刚开始的时候,司马攸还没意识到这一点,但是后来逐渐变的比较识趣。 为了避嫌,不让哥哥多想,很多抛头露面的事情,他就不做了。 但是这次来看望杨小宁,是司马昭指定他来做。 因为他来,具有更多的象征意义。 杨小宁的爷爷和司马攸的爷爷,是铁杆战友,这并不特别,如果仅仅只是这一层关系,司马炎过来也行。 但是杨小宁的父亲和司马师,是铁杆战友,和司马昭,最多是认识而已。 这样的话,司马炎过来,就没有司马攸合适了。 毕竟司马师是司马攸的爹啊。 司马攸接到任务,并没有推脱,因为这种祖传铁杆,必须要过来慰问一下,送点情感上的温暖。 仪式感还是要讲的。 何况,杨小宁的爷爷,当初倒霉的原因,是为了自己的爷爷仗义执言。 这种感情,又加深了几份。 加之这个杨小宁,是刚从牢房里放出的人,以前又是在农村,和官场上的人没有任何瓜葛,哥哥应该不会有情绪。 所以,司马攸就来了。 杨小宁抬头看去,进来的这个年轻人,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司马攸了,也就二十来岁的模样,和自己差不多,身材挺拔,温文尔雅,从气质上来说,和曹髦倒是有几份相似。 他先伸手作揖,杨小宁对这些礼节了解的并不多,只好连忙也跟着作揖,就当是还礼了。 “成来候,在下司马攸,才听说你的事,叔父他老人家就让我赶紧过来。这十几年来,你在外,听说吃尽了辛苦,委屈了。” 司马攸的说话,让人感觉如沐春风,他继续问了杨小宁一些生活上的问题,比如厨子做菜的口味习不习惯,住房里还缺少什么东西之类不咸不淡的话。 杨小宁也是客客气气的作答。 本来就是礼节性的拜访,司马攸来的意义,远远大于他和杨小宁谈了什么,闲扯了一会后,司马攸就告辞了。 杨小宁送他出院门。 临出门的时候,司马攸假装不经意的说道:“成来候,第一次见面,也不晓得给你准备点什么,想到你最近用钱的地方多,就自作主张备了一些银两,已经放在门房。” 杨小宁刚准备客气的拒绝,司马攸继续说道:“方便的时候,如果你觉得合适的话,给我叔父上个答谢函,没有他老人家的首肯,你的事情不会办的如此之快。” 听到这句话,杨小宁头脑又是“嗡”的一声。 他没见过司马昭,但是这个名字听说过无数遍,他对司马昭的了解,主要来源于一个人:曹髦。 曹髦对司马昭,那是真真切切的深恶痛绝。 甚至哪怕自己拼上一条命,也要让司马昭感到难堪。 在情感倾向上,杨小宁自然是向着曹髦,对司马昭没有任何好感。 但是偏偏就这么个人,他的家庭,和自己家庭,有着鲜血凝固的友谊;而他自己本人,现在却变成了自己的救命恩人。 没有他,自己或许已经被董新齐他们拉出去砍头了。 想到砍头,杨小宁突然想到了一个人:许德贵。 自己出来了,许德贵还在牢里,他会不会被砍头? 他想打听打听,但是不晓得去问谁。 对于司马昭,他的情绪很复杂,一时半会,根本转不过弯来。 司马攸说到的感谢信,杨小宁思来想去,还是要写,因为没有司马昭,自己就得死。 现在不仅没死,还活蹦乱跳的成为了侯爷。 他的感谢信送出去没几天,司马昭那边就传话过来,说要为他特地举办一场家宴。 第一百零七章 神经衰弱的司马昭 这一年多来,作为这个国家名义上的老二、实际上的老大,司马昭大将军一直头疼欲裂,甚至连睡觉都很难睡着,就算好不容易睡着了,没一会又醒过来,继续睡不着。 让他感觉无比头疼的事情,主要有三件。 第一件事情,是曹髦当街被杀,时间过去这么久了,但是社会各界的舆论始终无法平息,因为这件事,无论是从动机来说,还是最后的实际利益获得者,都只能是他们司马家,更准确的说,就是司马昭他自己。 所以他就算拿着个大喇叭满大街二十四小时不间断赌咒发誓:皇帝真的不是我杀的,我真的不想杀皇帝。 哪怕嗓子喊破了,其他的人也不会相信。 所以这件事对他来说,是标准的黄泥巴掉进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 虽然他在第一时间,就已经把具体经办人,那个二愣子成济的三族,全部送上了西天,但是坊间对这种处理,根本不认可,经常有些老家伙在他面前,像念经一样重复:这件事处理的太轻了,社会各界非常、相当、严重的不服气。 比如陈泰,就是这样。 司马昭自然知道这些老家伙想的是什么,他们固然不敢叫自己去自裁以谢天下,但是看热闹向来不怕事大,对自己手下的得力干将,比如贾充,那就毫不客气了,阴阳怪气的话说个不停,就差指着贾充的鼻子说:你这个反贼,可以去死了。 干掉贾充,那民愤自然会少一些,但是有两个原因,让他不能这么做,也不敢这么做。 不能这么做的原因是,贾充是自己的铁杆心腹,从出道以来,就一直追随自己的家族,尤其是近年来,为自己做白手套、背黑锅,叫他干啥就干啥,从来都不讨价还价,做起事情是无怨无悔,假如自己这个时候来个过河拆桥,把贾充弄死来平息民愤,可能有些人会满意,但同时也会伤了很多人的心,那些对自己忠心耿耿的马仔们,以后遇到困难,还能义无反顾的为自己冲锋在前吗? 恐怕人家以后也要留个心眼。 作为带头大哥,假如下面的兄弟们对自己不再死心塌地了,倒霉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不敢这么做的原因是,贾充可不是成济,他的份量,和成济完全不在一个级别。 成济这种低级别武将,自己手下多的是,属于小虾米,一抓一大把,弄死一个,还有一堆,不会影响大局。 但是贾充的身份则完全不同,他可是正宗的官二代,他爹叫贾逵,先是跟着曹操混,然后又跟着曹丕打天下,后成来为了实打实的副国级干部,在朝廷中,属于绝对的实力派。 不仅如此,贾逵在民间口碑还好,说话有号召力。 加上这几十年,贾充在父辈的光环下,自己也没有混吃等死,而是跟着司马师和司马昭兄弟,拼命干活、赴汤蹈火,什么事都能插上一脚,好事坏事都有他猥琐的身影。 这么多年经营下来,他也有自己的势力圈子,而且这个圈子的规模,还不小。 这就不得不让司马昭很是忌惮,就算听朝廷中那群人的话,把贾充弄死,他的那个圈子大概率是要反水的。 到时自己就算勉强能镇的住场子,也要费上九牛二虎之力。 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贾充和他是如假包换的亲家,贾充的大女儿,嫁给了自己宝贝儿子司马攸。 实力派、亲家又是铁杆亲信,对于怎么处理贾充,司马昭很是烦躁。 第二件让他头疼的事,就是自己手上的权力,该怎么往下传,自己五十多岁了,这个问题,已经到了不得不考虑的地步了。 他老爸司马懿,当年倚靠装疯卖傻、逆风翻盘搞掉曹爽后,把朝廷的权力夺了过来,没过两年,他老爸死了,他哥司马师当仁不让的接过了权力,做了当家人。 司马师掌权期间,大刀阔斧东征西讨,把朝廷内部的反对派弄死的弄死,罢官的罢官,坐牢的坐牢,将司马家族的权力基本盘建立的异常稳固。 司马师临死之前,又把手中的权力传给了他。 也就是说,这个国家最大的权力,在他们父子和兄弟之间,已经传了两次。 这件事,尴尬还在其次,主要是有法理上的风险。 皇帝的位置,只要这个朝代没有完蛋,人家可以一代一代往下传,合理合法,无论是做官的还是老百姓,人家都认可。 但是大臣的权力,则不可以这样。 道理很简单,你作为有权的大臣,如果把权力传给自己的儿子,大家虽然不情愿,但是捏着鼻子也能接受。 但是假如儿子再把权力传给自己的儿子,问题就来了。 朝野上反对的声音会很大:咋的?你家是世袭罔替的副皇帝啊? 司马师在世的时候,可以镇得住那些大户人家,他们就算有反对的意见,也只能在背地里发发牢骚,明面上根本不敢说出来。 但是司马昭没有哥哥那个资历,要是想完全靠威望去镇,他是镇不住的。 不过司马昭自然明白,权力这玩意,是具有排他性的,一旦拥有了,就不能失去,失去了权力,自己家族的命运可能就会天翻地覆。 比如当初被自己老爹司马懿搞掉的曹爽,放下了自己手中的道,立刻就成为砧板上的鱼肉。 司马昭盘算,自己两腿一蹬的时候,权力必须还得传给自己的儿子,而且再也不能让儿子受自己一样“委屈”。 事已至此,司马昭思来想去,那只有自己当皇帝这一条路了。 当了皇帝,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把权力传给自己的儿子,就不会再有那么多闲言碎语。 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本来一切都计划的好好的。 要是曹髦不那么激动的话,一切尽在自己掌握中。 过个几年,让曹髦写个诏书,告诉天下的老百姓,说司马昭大将军的能力特别强、魅力特别大,自己和他比差远了,思来想去,只有把皇位让给大将军,由他带领着全国人民继续努力奋斗,才能让大家过上有饭吃、有衣穿、有钱花的美好生活。 然后,再找点人,对自己来个几次劝进,自己“勉为其难”的答应,一切就齐活了。 第一百零八章 做客 到时自己做了皇帝,先给曹髦封个爵位,好吃好喝的养起来; 对其他官员,在待遇上来个普升一级; 对老百姓嘛,再来个减免钱粮; 这样的话,自己风风光光,其他人也都能高高兴兴。 既然大家都体面了,自己做皇帝这件事,就算不能说是让大家都心服口服,但是嘴上碎碎叨叨的人,也会少很多。 但是没想到曹髦这个年轻人太要脸,不仅不要他安排的这份“体面”,年轻气盛的他,甚至直接就把桌子给掀了。 假如此时的自己,再急吼吼的去做皇帝,那么,就彻底坐实了一件事:你司马昭之所以要杀皇帝,是因为自己想当皇帝。 弑君这个巨大的历史包袱,将永远背在自己和子孙后代的身上。 你为了当皇帝,可以杀掉现在的皇帝。 那将来自己挂了之后,会不会有人也如法炮制,从自己的子孙后代的手中夺权? 那简直是大概率事件。 从这个角度来说,曹髦用自己的命,堵上了司马昭想当皇帝的大门。 虽然司马昭也知道,老爹、大哥和自己这三个人的所作所为,在社会各界看来,已经很不道德。但是自己毕竟也是有头有脸的人,不管怎么样,多少还要点羞耻之心。 这个时候,自己再去当皇帝,肯定是不适合了,但是权力必须还传给自家人。 假如传给外人,无论是自己家族里的其他人,还是那些跟随自己的马仔,通通都不会答应的。 上面这两件事,固然难办,但是只要坚持不要脸,把辱骂当成耳旁风,还是能办成的。最最最让人头疼的,是第三件事,这是一个他哪怕不顾及任何评价,也无法妥善处理的问题:就是自己手上的权力,到底传给谁? 虽然儿子一大堆,但是这里面有竞争力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大儿子,叫司马炎,一个是二儿子,叫司马攸。 要是这两个儿子之中,有一个是正妻生的,另一个是小妾生的,那问题也很好解决,子以母贵,谁的老娘地位高,权力就传给谁。 不服,不服找你外公去,谁让他没地位呢。 可是这兄弟两个人,是同一个妈生的,他们的妈叫王元姬,是司马昭的正妻。 要是能力有很大的差别,那就选能力强的,把自家谋权篡位的宏伟事业进行到底,但是这哥俩的能力都差不多,甚至在自己的跟班和马仔中,支持他们两个人的势力,都大差不差,谁都没有遥遥领先。 如果非要说有什么区别,那就是,把权力传给司马炎的话,将来他做了皇帝,那自己的牌位,肯定在祖庙里供着;但是传给司马攸的话,在祖庙里供着的,就是他哥哥司马师的牌位了。 无论是谁,都是自己的种,都是心疼肉,一想到这件事,司马昭就无比头疼。 虽然心烦,但是作为一个政治家,司马昭必要的修养还是有的。 听说杨小宁的事情后,他立刻决定,举行了一个家宴,召见杨小宁。 这固然不是因为他对杨小宁有什么感情,他甚至连杨小宁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自己老爹和哥哥与杨家的交往,他参与的也不多。 那为什么要家宴杨小宁? 因为解决杨小宁的问题,是陈泰向他提出来的。 于公,杨小宁的爷爷当初是站在自己老爹战壕里的,杨小宁的父亲,救过自己哥哥的命; 于私,陈泰的面子是必须要给的。 同时,他也想让陈泰欠自己一个人情,以后不要再盯着贾充这件事不放了。 综上所述,这顿家宴,意义就丰富很多了。 解决杨小宁的事,对司马昭来说很简单,不就是花点钱嘛,要不是规矩不允许,他甚至打算一步到位,直接给杨小宁一个更高的爵位,让他也拥有一张长久的饭票。 对司马昭来说,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通通都不是问题。 让他心烦的那些问题,没一个是能用钱解决的。 何况,他还习惯性的通过类似的事情,向外界表露出一种姿态:只要跟着我们司马家混,那就不会吃亏;就算自己吃亏了,子孙后代也会享福。 杨小宁到司马昭府邸的时候,门口已经有一群人,簇拥着两个人,站在那里欢迎他。 其中一个是司马攸,杨小宁前几天刚刚见过的; 另一个人,岁数看起来也不是很大,约莫二十多岁的样子,不过这个人的外形很奇特:他的头发和手臂都很长,尤其是手臂,垂直放下来,竟然超过了膝盖。 没见过,不认识。 这几天,杨小宁补习了朝廷中的一些人名和简单的礼节,他刚准备向司马攸行礼,司马攸却快他一步,对他说道:成来侯,这位是家兄司马炎。 哦,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司马炎啊。 司马炎很有礼貌的和他打招呼:成来侯,里边请,家父已经在等你了。 在侍女们的引导下,进入了大厅。 杨小宁以为吃饭嘛,只是一个圆形的餐桌,就算司马昭权力再大,也最多是桌子大,但是到了现场,杨小宁惊呆了,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如此豪华的餐厅。 这个厅足足有几十个平方,而且摆的不是他想象中的那种大圆桌,而是在左右两侧,整齐的摆放着六张方桌,顶头还有一张。 而且每个桌子的旁边,都站着两名侍女,这些侍女穿着同样的衣服,留着同样的发型,而且身高都差不多,都是美女。 杨小宁是第一次见识这样的场面,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坐下去?坐在哪? 于是愣在那不挪步了。 没有让他尴尬超过两秒,司马攸轻轻的使了个眼色,一名侍女走了过来,对杨小宁说:侯爷,请! 她将杨小宁引导到了最靠近顶头的位置。 有参加这样宴会的人并不多,除了司马昭、司马炎、司马攸父子三人,另外三个人,一个是陈庆,还有其他两个人,一个是人神共愤的贾充,另外一个,五十多岁了,杨小宁不认识,听介绍才知道,叫阮籍。 这是杨小宁第二次见到了司马昭,第一次见到,是曹髦被杀的时候,司马昭跑过来,在那里装模作样的哭。 第一百零九章 上学 但是当时杨小宁只能远远的看着。 所以杨小宁认识他,他根本不认识杨小宁。 司马昭很有气场的说道:“今天在这里的,都是自己人,只为了一件事,为成来侯接风,家父和家兄在世的时候,就一直在找寻杨大人的后人,没有找到,在我手上,终于找到了,这是大喜事,我们先干一杯。” 大家纷纷举起酒杯。 杨小宁发现,这个宴会的气氛非常沉闷,那个叫阮籍的,只是闷头喝酒,别人敬他,他就大口大口的喝,没人敬他,他就自己喝。 陈庆和贾充,更是从头到尾,互相之间没说过一句话。 在快结束的时候,司马昭问道:“成来侯,下一步你有什么打算?” “很多东西都不会,我想继续学习” “好”,司马昭笑着击掌,“和我想到一起去了,先进太学吧,磨练一段时间,桃符,这件事你去安排。” “是”,司马攸站了起来,毕恭毕敬的回答。 大将军府里,只有司马昭和司马炎两个人了。 “炎儿,知道我今天为什么要搞这个家宴吗?” “那个杨小宁的事?” “你先说他。” “是,父亲,我说的假如不对,还请父亲指正。” “你说说看。” “一是他们家,家破人亡,是因为替我们家说话导致,这件事,朝廷里的老人,或多或少都知道一些。重用他,就是告诉其他人,我们司马家是知恩图报的,跟着我们家,付出就会有回报;二是杨小宁和朝廷里的那些人,没有太深的瓜葛,用起来,更加放心;三是其他那些高门大族,我们就算对他再好,他对我们的感激,也非常有限,因为在他们的心目中,无论谁掌权,地位和财富都是他们应得的,但是杨小宁则不会这么想,忠诚度更高。” 司马昭欣慰的看着他,微笑着说道:“对人性的揣摩和了解上,桃符的确是不如你啊。” 司马炎的心里,万重喜悦掠过,故作不解的问道:“那么父亲,您为什么要让陈庆和贾充两位大人在一起?他们今天,从头到尾,没有说一句话呢。” “他们陈家和贾家,能坐在一个桌子上就行,说没说话,说什么话,重要吗?” 司马炎作出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态:“那么请阮籍大人的原因,儿子也懂了。” 司马昭问道:“你懂了什么?” “因为他只要上了《劝进表》,代表的就是天下读书人的态度。” “好好努力吧”,司马昭笑着对司马炎说道。 “父亲,这个杨小宁,以后您打算怎么用?” “虚名给足,实权不给,长期观察。” 听了司马昭的这句话,司马炎真的迷惑了:“父亲,刚才您老人家不还是说,像他这样的人,要重用吗?” “如果他没有和高贵乡公打过任何交道,自然应该如此,但是他和高贵乡公毕竟交往甚密,忠诚度需要考验。” “父亲,孩儿明白了。” “驭人之术,看起来简单,其实最难,你要更加用心些。” “孩儿记下了。” 出了大将军府,司马炎想到“桃符的确是不如你啊”这句话,脚步更加轻快了一些。 第二天下午,司马攸那边就派人传话过来,语气很是客气,说到太学上学的事情,一切都已经安排妥当了,如果成来侯没有特殊事项的话,明天一早就去报到,司马攸亲自送他去。 司马攸亲自送去,这已经是给足了天大的面子,还有什么不可以的,杨小宁当即回话,没问题。 当天晚上,在院子里散步的时候,前几天还在大牢里,有今天没明天的,现在却要成为太学的学生,未来的官员,人生大起大落,实在是太刺激。 次日一大早,杨小宁刚吃好早饭,朱管家就进来禀报:“侯爷,舞阳侯的车驾,已经快到了。” 杨小宁听了,赶紧往外走,毕竟人家司马攸的级别比自己高太多了,让人家等自己,不礼貌。 他出了门,司马攸的车驾刚刚好到了门口。 杨小宁一看,好家伙,司马攸所乘坐的马车真是高档,光拉车的马,就有六匹,车夫两个,车厢更是非常宽大,从外表看起来就很奢华。 与司马攸的豪华加长版马车一比,管家为自己准备的那个马车,则是标准的乞丐版。 杨小宁刚准备登上自己的乞丐版马车,就看到司马攸掀开了车厢侧面的帘子:“成来侯,上我的车”。 杨小宁心想,恭敬不如从命,顺便也见识一下大领导的马车里面到底是什么样子。 于是就掀开帘子爬了上去。 对奢华尽管有心理预期,但是真正进了车厢,杨小宁还是惊呆了,这哪是什么车厢啊,简直就是个迷你版的会客厅,有桌子有凳子。 最让人感觉惊奇的是,里面竟然还有个侍女。 “来,坐在这里”,司马攸拍了拍自己身边的位置。 杨小宁觉得自己和司马攸只能算认识,远称不上熟悉,就这么大咧咧的坐上去,实在是不合适。 但是又不能一直干站着,所以,他选择了司马攸侧面的凳子上坐下。 司马攸看了看他,也没有说什么。 一路上,司马攸并没有主动和他说话。 所幸路程不远,不一会就到了,尴尬的局面终于结束。 到了太学门口,发现太学欢迎他们的排场,搞的非常之大,门口站着一堆官员模样的人,看那架势,他们应该是到了好一会了。 还有一些十来岁的小毛孩,分别站在路的两边。 “这些都是太学的人”,司马攸看着那些官员,终于开口说话了:“他们也不容易”。 就算才进入这个圈子,杨小宁自然也知道,这不是因为自己的面子大,京城里根本没什么人认识自己,就算才被封了爵位,但份量也远远不够。 场面如此隆重,是因为司马攸亲自送他来太学,是司马攸的面子足够大。 果然,马车到了门口,等车刚刚停稳,杨小宁立刻先站了起来,准备掀开帘子,让司马攸下车。 司马攸拉住了他,同时对外面努了努嘴。 第一百一十章 同窗请吃饭 杨小宁隔着小窗户往外一看,这群人已经冲了上来,一个负责人模样的人,亲自掀开司马攸车轿前面的帘布,另一个人,应该是太学的二号负责人,则拿出了下马车时用来垫脚的凳子,把它在路面上放平,方便司马攸下车时踩在上面。 这样的场景,司马攸应该是见过的太多了,他也没有扭捏,自然而然的走下了马车,和迎接的人打了招呼。 然后指着杨小宁介绍到:“这位就是成来侯,我送他过来,顺便过来看看太学的情况。” 太学的那一帮人,朝着杨小宁点了点头,就算打过招呼了,便立刻把注意力又集中到司马攸身上去了。 司马攸在他们的簇拥下,往太学的院子里面走。 那个掀帘子的男人,果然是太学的主要负责人,杨小宁发现,他真是会见缝插针哭穷。 这个负责人大概晓得,司马攸下次再来,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呢。 所以他一边陪着司马攸往前走,一边絮絮叨叨,说的都是办学的难处。 什么学生越来越多了但是经费却没增加多少,什么这边房子漏水了,那边桌椅要更新了,还有教职工的工资差点都发不出来,福利得不到保障。 全程都在哭穷,话里话外的意思,希望朝廷要是多拨一些银子。 司马攸只是安静的听着,一边听一边继续往前走,并没有搭腔。 不一会就到了教室,里面事先已经布置的妥妥当当,台上放了两张椅子。 负责人连忙引导司马攸上座。 对于上台,司马攸没有客气,但是他并没有坐到事先给他准备好的椅子上,而是站在那。 太学的负责人,看司马攸没坐下来,自然也不敢坐下来,站在旁边陪着他。 其他人,都站着下面,包括杨小宁。 司马攸和台下的太学生们讲了一些大道理,比如要好好学习,将来为朝廷出力之类的话。 他的讲话很短,没有什么废话。 最后,他指了指旁边站着的杨小宁,讲了一句话:“这位就是成来侯,以后他就和你们一起学习了。他很聪明,以前吃过很多苦,你们要帮助他尽快适应。” 太学的负责人忙不迭的点头答应。 走出太学的时候,司马攸很随意的说道:“刚才你提到缺少费用的事情,你写个条陈,尽量把情况说的细致一些,我收到后批一下。” 他这句话一出口,太学的负责人顿时眉开眼笑,脸上的褶子差不多都挤到了一起了:“多谢舞阳侯,多谢舞阳侯。” 司马攸上车之前,对杨小宁说道:“成来侯,不要着急,慢慢来。” 班上大概有二十来个人。 杨小宁瞟了一眼,发现自己应该是班上年纪最大的那一拨了,其他人大多是十五六岁的模样。 后来逐渐熟悉了,杨小宁才知道,太学很大,几千名学生,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班,什么年龄层次的都有。 他自己所上的班,属于其中比较特别的一个,是官员速成培训班,也就是说,班上的同学,都已经具备了国家干部的身份,学习结束后,都是要出去做官的。 像这样的官员培训班,除了他们,太学里面另外还有一个。 所不同的是,他们这个班,成员全部都是从官二代中选拔出来的,毕业后,没有特殊情况,统一留在朝廷的机关各部门工作。当然,毕业的时候要进行一场选拔考试,想进好的部门核心岗位,成绩必须要过的硬。 而另一个官员培训班,人员都是各地举荐上来的孝廉,他们毕业后,没有特殊情况,一律回地方做官。 等到司马攸走了,杨小宁用新奇的目光,暗自打量着身边的这一切。 只见一个年龄和自己相仿的人走到杨小宁跟前,这个人长相有点奇特,五官其他都还好,就是那嘴唇,特别厚,看起来就像挂了两根香肠一样,给人的第一观感,并不是太好。 只见他客客气气的朝杨小宁行了个礼:成来侯,鄙人叫石俊,是班上的召集人。 这是班上第一个主动和自己说话的人,杨小宁也赶紧回了一个礼。 这个叫石俊的人说道:“请问,成来侯今晚有没有别的安排?” 杨小宁不明白他问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所以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楞在那边。 石俊应该感觉到了,也没等他回答,继续说道:“就是有没有空?如果你有空的话,今天晚上,我来安排一下,组织几个人聚一聚,一是为你接风,二是你也顺便和大家熟悉熟悉。” 杨小宁觉得,这个班的氛围真不错,第一天来,就有人请吃饭,为自己接风。 刚到新集体,的确需要尽快融入,于是他客气的说道:“恭敬不如从命,一切听石兄的安排。” 放学之后,石俊让他上自己的马车。 杨小宁说,第一次去,需要去准备点礼物,要不然,空手去的话,比较难看。 石俊说,用不着,咱家什么都不缺,你去了,就是最大的礼物,我老爹听说你和我要成为同学,让我有空务必带你去家里面坐坐,今天我请你,你没拒绝,已经是很给面子了。 杨小宁实在不好意思问石俊,你爹是谁?干嘛的? 到了石俊的家里,杨小宁看到了几个年龄和自己差不多的人,已经到了,这几个人来,有班上的同学,面熟,还有的,没见过,应该是外面的人。 石俊对那些人说道:“你们稍息片刻,我先去向家父问安。待会回来向你们介绍成来侯。” 杨小宁还是不知道石俊他爸到底是干嘛的,但是在石俊说到先向家父问安的时候,其余的几个人,脸上的神态明显变的很恭敬,看样子也是个大官。 没一会功夫,石俊回来了,一边抱拳,一边继续打招呼:“还要劳驾诸位再等一下,家父知道成来侯第一次来,想先见见他。” 石俊带着杨小宁走到了后堂,走路的时候,石俊小声说道:“成来侯,家父的性格比较严肃,你多包涵。” 严肃?杨小宁不知道石俊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难道是不苟言笑?还是喜欢讲大道理训人? 第一百十一章 倒酒的侍女 到了后堂,一个着便服的中年男人正坐在儿那儿看书,只见石俊轻声轻语、毕恭毕敬的说道:“父亲,我帮您把成来候请过来了。” 那个中年男人放下了手中的书,看着杨小宁。 自己和石俊是同学,那眼前的这个人,也是自己的长辈了,于是杨小宁主动上前作揖行礼:“伯父好,晚辈杨小宁。初次登门,多有打扰,望伯父见谅。” 石俊的父亲赶紧起身,搀扶住他,盯着杨小宁看了好一会,和颜悦色的说道:“贤侄客气了。” 接下来,双方的交流很浅显,说了几句客套话,在交谈快结束的时候,石俊的父亲语重心长的说了一番话:“贤侄,你的经历,我听说过一些。人这一辈子,吃的苦,总量是一定的,少年时候多吃苦,长大了就少吃苦,少年的时候不吃苦,以后就会多吃苦,你是苦尽甘来,以前的经历,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财富。以后有空的时候,就到伯父家里来,拿这里当自己家一样。” 杨小宁觉得,石俊的父亲很和蔼,根本不像石俊说的那么严肃。 对于石俊,他老爹的态度就没这么温和了,直接用的是命令的口吻:“今天来的都是你的小友,我就不过去了,你要招待好。” 石俊的回答,像只温顺的小猫:“是,父亲。” 三天前,杨小宁参加过司马昭举行的家宴,感觉自己也算见过一点世面, 他心想,档次总不会超过司马昭的家宴吧?刚开始的时候,的确是这样。 但是饭局结束的时候,让他认识到,自己的想法,不对。 石俊的酒席,看起来排场很一般,吃饭的地方也不大。 与在他爹面前的温顺乖巧不同,石俊现在俨然变了一个人,无比活泼,很有做老大的气场。 他拉着杨小宁向其他人介绍:“各位,这位就是成来侯了,今天请大家过来聚一聚,就一个原因,欢迎成来侯。” 然后挨个给杨小宁介绍其他人,来的人,家里都是祖传做官的。 这是杨小宁参加的第一个官二代饭局。 在酒桌上他才知道,石俊他爹的名字叫石苞,是太尉,正一品。 每个人的身边,都专门安排了一个侍女,负责倒酒。 杨小宁想起了自己之前十几年的生活,无论是王家庄还是谷阳县城,以及自己走过的那些地方,绝大多数的老百姓,一年到头,辛苦劳作,做多也就是勉强糊口而已,一旦遇上天灾,甚至连吃饱饭都会成为一种奢望。 但是有人卖儿卖女,就有人歌舞升平。真是同一个世界,不同的命运。 杨小宁突然发现,分配给自己倒酒的这个侍女,不正是教历史的王萍萍老师嘛,绝对是她,如果和周秀蓉和嵇维维相似只是巧合的话,这位侍女的鼻子,和王萍萍老师那个莆田系医院做出来的一模一样。 但是这个侍女好像根本不认识他。 脑海里正在激烈翻滚的时候,大家已经轮流开始敬酒了,没一会,杨小宁就觉得自己晕乎乎的。 “成来侯,让我们共饮此杯。” 已经喝了不少酒的杨小宁,实在不想喝了,便客客气气的说道:“我实在不胜酒力。” 石俊没有再劝,而是很随和的说道:“成来候不肯喝这杯酒,说明要么是对倒的酒不满意,要么是对倒酒的人不满意。来人啊,换坛酒来,顺便给那个奴婢去手。” “少爷,不要啊”,那名侍女顿时扑通跪下,头不停的嗑,酒壶碎在地上。 “什么叫去手?” “就是砍掉她的手啊”。身边的人小声嘀咕。 我靠!太残忍了吧? “慢着,这杯酒我喝了。” “爽气,成来候赏脸了,你还不赶紧谢过。” 那名侍女不停的磕头:“谢谢侯爷的大恩大德”。 “成来候果真会怜香惜玉呢,看上了?看上就带走呗。这奴婢就是岁数大了一些,成来候口味独特啊”,石崇一边说一边笑了起来。 “我倒是想把你府上的侍女都带走呢?”杨小安嘴角露出一些讥笑。 “这么看的起我?行,你全带走,我再去买一批,小事小事。” 吃好饭过后,杨小宁觉得,差不多该结束了,他知道,自己和这些人,根本不是一路人。 但是石俊站起来说道:“难得成来侯给面子,今天给他加深一点印象。” 其他的人起哄了起来:“石俊,你又打算搞什么新花样?” 只见石俊拍了拍手,侍女们鱼贯而入,在每个人面前,放了一碗奶。 杨小宁觉得很腥气。 石俊站了起来,端起了碗:“诸位,干。” 其他人也跟着站起来,说道:“干。” 尽管闻起来很是腥气,但是杨小宁看大家都一饮而尽,自己也捏着鼻子喝了下去。 “石俊,这就是你的新花样啊?我看也没什么特别嘛。” “你们晓得啥,知道刚才喝的是什么奶吗?是新鲜的人奶,你们从懂事开始,就没喝过吧?大补。” 他的话刚说完,杨小宁顿时感觉恶心,想吐。 但是他看其他人,似乎都是无动于衷习以为常的样子,拼命忍住了没吐,但是心里把石俊狠狠的骂了一顿。 到了家里,他用手指拼命的扣自己的喉咙,终于吐了出来。 此时的石俊,被他爹石苞叫到了后堂问话:“你感觉成来侯这个人,如何?” “父亲,我感觉他似乎比我们这些人都成熟一些。” “知道就好,你们这帮人,从小到大,饭来张口衣来伸手,银子淌在手里花,没吃过丁点的苦,遇到事情,顺境还好,假如是逆境,则容易慌了心神。他虽然年岁和你相仿,但是见多了社会上的事,思考问题,自然会比你们更周全,你要多学习。” “父亲教导的是。” “今天上人奶这个主意,是谁想到的?” “是我自己,也没别的意思,就是想搞点特别的。” “你觉得这么做,合适吗?” “没什么不合适的啊?我看大家都喝了。” “哼,那是你以为,成来侯当时就想吐,但是他没有吐,给你留足了面子。” “啊?我真没注意。” “有空的时候,向人家打个招呼,熟悉你的人,知道你是好意,不熟悉的人,还以为你让他出丑呢。岁数大了,以后就要做官了,要像个样子,这种自以为是、特立独行的事情,你给我少做。” “谨遵父亲教诲。” 看到石俊的态度很好,石苞也不再教训他,而是换了一种很平和的语气说道:“几天之前,大将军特地为他摆了一次家宴,你知道吗?” 第一百一十二章 退出朝廷 “这件事,儿子听说了。” “大将军的家宴,那是随便摆的吗?你知道为什么会专门会为他摆?” “因为大将军想告诉别人,只要和他们家一条心的,那就一定会厚待。” “说的不错,还有吗?” “其他的,儿子暂时还没想到。” “那是大将军告诉外界,自己在考察他,能让大将军亲自考察的年轻人,天下有几个?他将来,大概率会留在大将军或者他的两个儿子身边了。” “儿子明白了,日后自当加倍努力。” “努力是必须的,但是不能把他当成你的对手,而是要当作朋友,在官场上,有一条要牢记,把朋友搞的多多的,敌人搞的少少的”。 “这个父亲放心,我第一眼见到他,就对他印象蛮好的。” “这个你和为父的感觉一样,刚才你们喝酒的时候,我特地看了一下,你看看其他人,就像疯子一样,只有他稳稳的坐在那,举止很是得体,从头到尾,没说过一句失礼的话,这样的人,是能成大事的。你很快就要出去了,要学习他的稳重。” “父亲说的是,儿子一定会多向他学习。” “希望你这句话是真心的,我可以告诉你,此子功名,将来不会在我之下。” “父亲为何如此笃定?” “直觉和经验,我在官场摸爬滚打三十多年,对于年轻人,很少看走眼。” 第二天上午,杨小宁到了太学,发现石俊已经在等着他了。 “成来侯,昨天饭后,家父知道我上的是人奶,痛斥了我一顿,说我太过轻浮。请成来侯见谅。” 杨小宁本来的确很生气,但是看到石俊道歉的态度,真的很诚恳,自然不能再板着个脸色,于是淡淡的对石俊说道:“石大人,我一直在农村,知道贫民们的苦难,所以不太习惯这样的生活。” 刚准备上课的时候,阿贵急匆匆的找到了这里,对杨小宁说道:“成来侯,陈老太爷不行了,他老人家想见你一面。” 听了这句话,杨小宁立刻站了起来,撒着脚丫往外走:“阿贵哥,赶紧带我去。” 陈泰大人,那是自己正宗的救命恩人,没有他,自己不要说成为成来候、住单门独院,还能到太学上学这些美事了,也许几天前,自己就已经重新投胎做人了。 石俊虽然不认识阿贵,但是自然知道陈老太爷是谁,赶紧对杨小宁说:“你赶快去,我和博士讲。” 到了陈府,杨小宁看到陈泰躺在床上,整个房间里,挤满了人,除了郎中,应该就是他的子孙后代了,现场弥漫着一股沉重的味道。 阿贵把他引到陈泰的床前,杨小宁毕竟做过医师,他只看了一眼,就知道陈泰老爷子已经是油尽灯枯之相,这次的确是熬不过去了。 他的眼泪立刻掉下来了,忘记了这几天所学的礼仪,跪在床前,轻轻的叫到:“阿翁、阿翁。” 听到耳边有声音,陈泰吃力的睁开眼睛,看到是他,搭在床边的手指,略微的动了动,王阿奴连忙伸出自己的手,抓住了他的手。 陈泰用力的笑了笑,那笑容里,更多的是慈祥,他轻轻的歪过了头,眼神瞟向了陈庆。 陈庆也跪到了床前,和杨小宁一起,紧紧的握住他父亲的手:“父亲,我知道您在想什么,今后,我一定会照顾好这一大家子的。” 陈泰欣慰的笑了笑,然后疲惫的闭上了眼睛。 陈庆对杨小宁说道:“成来侯,你有心来看看就已经很好了,先回去休息,我们在这里陪伴父亲。” “陈大人,你和阿翁,都是我的救命恩人,没有你们,我可能都没了,我理应在这里。” 这句话让陈庆也很感动,但还是坚持:“那你先到隔壁房间,暂且歇歇,有事,我让人去叫你。” 半夜时分,隔壁的房间里面传来了陆陆续续的哭声,杨小宁知道,陈太老爷子走了。 坐在椅子上的他,刚一站起来,感觉腿发软,跟面条似的,怎么都使不上劲。 当晚应该孝子守灵,但是杨小宁说自己也要为陈大人守灵,对于这样一位挽救自己的老人,杨小宁觉得做什么都应该。 陈庆同意了他的请求。 作为颖川陈氏的当家人,作为司马昭的发小,陈泰哀荣尽享,给与了他最顶级的待遇。 虽然他自己什么都看不见了。 杨小宁全程参与其中,他没有其他的想法,只是想通过自己的微薄之力报答那个对自己有救命之恩的老人。 忙完陈泰老爷子的葬礼,杨小宁找陈庆告别,说自己要回去了,陈庆让他不要走,自己晚上单独和他吃个饭。 “成来侯,我要送父亲回去了。朝廷中的事情,两个弟弟比较喜欢,我向来不太感兴趣,父亲在世的时候,我作为长子,需要替他撑住门面,现在父亲不在了,我将要回去,守在母亲的身边。” 杨小宁心里的情绪很是复杂,陈庆这句话的意思,是他要离开朝廷了。 陈庆退出政治舞台,就凭陈泰和司马昭的关系,他们家不会受太大的影响,但是自己的大靠山,再也没了,以后都要靠自己了。 回到了太学,杨小宁依旧感觉精神恍恍惚惚。 突然有个小孩冲了进来,大叫道:“石俊,不得了不得了,石崇要死了” 石崇,是石俊的弟弟。 只见石俊把桌子一拍:“你放屁,今天早上来的时候,他还是好好的” “真的,刚才吃饭的时候,他脖子被骨头卡住了,人已经不行了,你赶紧去看看吧。” 看来这件事情是真的,石俊也顾不上什么斯文了,连忙冲了出去,班上的其他人,也纷纷跟着一起去。 杨小宁虽然才来时间不长,但是看到大家都去了,而且刚来的时候,石俊就安排了一顿接风宴,于情于理,他都应该去看看。 于是,也紧紧的跟在人群后面。 到了石俊弟弟的班级,看见一堆人围在一起,石俊把人扒拉开,杨小宁看见,有一个十来岁的小孩正躺在地上,脸色发紫,双手用力的抓住自己的喉咙。 石俊连忙用左胳膊抱起他,右手轻轻的拍打他的脸庞:“五弟五弟,你怎么啦,你怎么啦。” 第一百一十三章 楷模讲课 那个小孩认出眼前这个人,是自己的哥哥,但是根本答不上话,头软绵绵的垂着。 “这是怎么回事?”杨小宁问刚才去给石俊报信的那个小孩。 “中午吃的菜里面有鸡块,石崇吃饭的时候,和身边的人打闹来着,不小心呛了一下,应该是骨头掉进去了” 杨小宁听到这句话,心里大概有数了,他奋力挤到前面,对石俊说:“把他给我”。 石俊用疑惑的眼神看着他。 杨小宁也不和他多废话,直接吩咐:“你们赶紧先把他扶站起来”。 这份冷静,让石俊在黑暗中看到了一束光,他想到杨小安以前做过医师,立马和身边的人一起,一左一右,把石崇架着站了起来。 只见杨小宁伸出右腿,插到了石崇的两腿之间,呈弓步姿态,同时伸开双臂,环在石崇的腰部,右拳抵在石崇的肚脐上面一点点的地方,左手掌包住右拳,然后开始用力往上提石崇的上半身,一下,两下,三下。 房间里面顿时变的鸦雀无声。 这样的动作,足足重复了有二十多下,石崇突然“哇”的一声,一块不小的鸡骨头从他的嘴里吐了出来。 然后,他开始剧烈的咳嗽,甚至连眼泪都咳了出来。 看到这样的情景,杨小宁停止了动作,轻轻的拍着石崇的后背,对石俊说:“好了,应该没什么事了。” 这时候的石崇,开始大口大口的喘气,身边的人赶紧把他接了过去,扶坐在凳子上。 看到人已经没什么问题了,杨小宁拨开人群,走回了自己的教室。 不一会,班上的其他人陆续回来了,但是石俊没有。 先回来的这些人,围着杨小宁,七嘴八舌,一通吹捧,搞的杨小宁怪不好意思的。 过了一会,石俊从外面进来了,他直接走到杨小宁的面前:“成来侯,刚才送家弟回去,耽误了一些时间。” 说罢,他弯下腰,恭恭敬敬的向杨小宁行了一个大礼:“对舍弟的救命之恩,永世难忘,以后用得着我石俊的地方,尽管吩咐。” 杨小宁连忙扶住了他:“大家都是同学,不用如此生分”。 那次吃饭,他们彼此之间并没有建立感情,但是这次救人,让杨小宁彻底收获了石俊这个好朋友。 “哎,成来候,你知道今天过来给咱们讲学的人,是谁吗?”石俊凑了过来,鬼鬼祟祟的问道。 “不知道啊”。 “是王司空”。石俊总是能有很多第一手消息。 “王司空?王司空是谁啊?” “你竟然连王司空是谁都不知道啊?他可是天下第一大孝子,就是那个他娘冬天想吃鲤鱼,他脱光衣服趴在冰面上那个,这你应该知道了吧,对了,他的这个娘,还是整天对他又打又骂的后娘。” 杨小宁的脑海里,立刻出现了四个字:王郎卧冰。这个故事,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都广为传颂,朝廷还号召大家向这个人学习哩。 石崇还在旁边喋喋不休:“真的想吃鱼,就去买两条好了,家里又不缺这点钱,还脱了衣服,把冰暖化了,那么冷的天,那么厚的冰,人就算把自己冻成冰棍,也暖不化啊。” 言语中,只听门外传来一声轻轻的咳嗽,只见一个足足有八十岁的老头,在司马攸的搀扶下,一步一晃,颤颤巍巍的走了进来。 其实以司马攸的身份,这样的事情,他完全可以不亲自去做,随便吩咐一些别人就好了。 无论是谈吐还是做事情,司马攸总是那么礼貌和得体,所以朝廷里绝大多数人,都说舞阳候这个人好,靠得住。 杨小宁一看,这个颤颤巍巍的老人,不正是曹髦被杀的时候,现场嚎啕大哭的三个老人之一嘛,岁数最大的那个。 当时看他那哭天抢地的样子,杨小宁心里还蛮感动的,怎么还在朝廷里做官呐?没辞职回家? 正在疑惑当中,司马攸已经将这位王司空大人扶到了椅子上。 房间里立刻安静了下来。 每次司马攸过来,不管之前房间里有多么吵闹,都会安静下来。 王司空坐在那里,一字一句的讲起了自己的故事。 这是一场忆苦思甜教育大会。 要说王司空这位老爷子,也是很有传奇色彩。 他家里祖传当官,爷爷是刺史,妥妥的高级干部,身为根正苗红的官三代,日子应该过的不错,但是事实恰恰相反:他五十岁之前过的日子,竟然比黄连还要苦。 这份苦,主要来自于后妈,以及在后妈教育和唆使下,对他经常又打又骂的亲爹。 他的亲妈早早就去世了,他爹又找了个姓朱的老婆,也就是王司空的后妈了。 自从后妈进了门,王司空大人的苦难就开始了,这个后妈,根本就不把他当人看,生活上苛刻、精神上虐待也就罢了,可能还有点反社会人格,经常想方设法,一会准备用刀,一会准备下毒,打算把他的肉体也从物理上消灭掉。 他亲爹不支持但是也不阻止这个后妈的做法。 幸亏同父异母的弟弟是个好心人,经常在关键时刻帮忙,否则王司空早就被弄死了。 杨小宁听了,不禁想起了自己曾经的那个婶娘,虽然对自己和海棠也不好,但是跟这个恶毒的后妈比起来,那简直就是圣洁的天使啊。 毕竟婶娘没拿刀捅自己或者给自己下毒药啊。 以后回去探亲的时候,也给点钱给她吧,毕竟也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了几年。 他在下面胡思乱想,王司空还在台上絮絮叨叨,大概意思就是她对我越不好,我就对她越孝顺,她打我左脸,那我就把右脸也伸出去给她打。 在讲完卧冰求鲤的故事后,他又讲了一个杨小宁从没听说过的故事:一天,他的后妈突然想吃烧黄雀,让他徒手去抓,面对这个堪称比打破吉尼斯记录还难的要求,王司空大人不慌不忙,到了屋子里面,打开了窗户,没一会,就有十几只黄雀飞进屋子里,趴在那,一动不动,让他轻而易举的抓了几只,烧给他后妈吃。 最夸张的是,就这样对待自己的后妈,在去世的时候,换做一般人,不笑出声都算孝顺的了。 没想到,人家王司空大人却丝毫不记仇,不仅不记仇,还无比痛心,一直跪在那儿哭,比人家亲儿子哭的还伤心,哭到最后,竟然没有力气站起来,差点半身不遂。 他坐在椅子上,一边讲一边哭,是老泪纵横。 杨小宁觉得,王司空的情绪表达是发自内心的,他是真孝顺,但是他同时发现,教室里的其他同学,对这些故事应该都不止一遍听说了,因为他们的面部神情,并没有太大的波澜。 放学后,司马攸叫住了他:“成来候,石俊,一起到我那坐坐?” 第一百一十四章 想回家 杨小宁和石俊,跟着司马攸来到了他的府里。 “石俊不用说了,成来候,你今天应该是第一次听王司空大人的讲授,感觉如何?” 一共就三个人,既然是小范围,杨小宁也比较放的开:“舞阳候,你是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司马攸听了,哈哈一笑:那你先说假话。 “假话就是,王司空大人讲的真好,情绪饱满,我听了以后好感动好感动。” “那真话呢?” “真话就是,他老人家的孝心,我相信应该是真的,但是那些事例,坦白讲,我不相信。舞阳候,你说,这些事情讲出去,老百姓会信吗?” “老百姓?”司马攸一愣,没说话。 这时石俊插嘴了:“老百姓没事的,只要讲的次数足够多,他们自然就会信的”。 司马攸轻轻的叹了口气:“成来候,如果只看人家的短处,那么天下没有一个可以交往的人,如果学会看人家的长处,则每个人都可能成为自己的老师。” 这一路走来,没有敌人,全是朋友和老师。 出了舞阳侯府,杨小宁很是不解,司马攸特地把他叫到自己的府里,就是为了问他上课的感受如何? 一旁的石俊,以和他年龄完全不符合的语气说道:“成来侯,你要知道,孝这个字,对他们司马家的人来说,很重要。你就等着吧,以后还有的讲呢。” “为什么?” “自古以来,历朝历代,立国最讲究的就是忠孝二字,但是他们家,能讲忠吗?” 杨小宁听了,恍然大悟,任何一个掌权者,都希望自己的形象是“忠孝两全”,但是在做出当街杀掉皇帝的事后,再怎么说“忠”,也没人信啊,毕竟大家都在朝廷里混的,谁也不是傻子。 所以只好在“孝”字上大做文章了。 短暂的新鲜感,很快就过去了,对于这种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其他事都可以不用自己做的奢靡生活,杨小宁很是不习惯。 最近这段时间,他总是一睡着,就开始做各种各样的梦。 梦里面,有很多人,有海棠、周秀蓉和师父师娘,以及王家庄的那些人。 原来无论是在牢里,还是在山上,都没有做过类似的梦,但是现在生活平稳了,他想回去看看的念头越来越强烈。 他决定请假回去看看。 太学有太学的规矩,比如在吃住方面,有着明确的标准,除了宗室子弟,其他人都是一视同仁的。 但是他们这个班,在纪律方面,比较特殊。 说规矩严吧,也很自由,平时不到太学去上课都行,哪怕满大街瞎逛,也没人管你。 但是说规矩不严吧,又很严,比如要离开京城的话,无论是什么事,必须要请假,而且具备审批权的只有一个人,司马攸。 假如没有得到批准,擅自离开京城,批评都算轻的,通常都是开除,直接杜绝了以后想做官的路。 如果出去的时候,接触了不该接触的人,那后果会更加严重。 这条规矩,杨小宁进入太学的第一天,就被郑重告知,反复告知。 他知道这句规矩的严肃性。 所以,他要回去探亲,必须得司马攸同意才行。 但是司马攸不是门房大爷,随时想见就能见到的,想见他,要预约。 好在对于杨小宁,司马攸还算给面子。 杨小宁的预约,上午才送到舞阳侯府,下午那边就回话过来,让他过去,说舞阳侯要和他面谈。 在那竟然碰见了石俊。 作为官二代,石俊从懂事开始,就进入太学里学习,已经学习了十多年了,时间比较长,岁数也够了,听说最近就要离开太学,去衙门里做官。 按理说,他们这个班就业根本不用烦,反正是包分配,毕业就是朝廷各衙门的公务员,虽然想要进好的部门,理论上需要参加考试,成绩有一定的要求。 但是这种考试,主要是考察那种小官的儿子,石俊他爹石苞是实打实的一品官,随便替他打个招呼,无论哪个衙门,都是随便去。 考试自然也是要参加的,不过懂的都懂,只是走个过场而已。 他爹的确出面了,也给他打招呼了。 但是石俊晓得他爹打的招呼之后,差点当场就哭了出来。 他爹给他打的招呼是,不要把石俊工作安排在京城的衙门,而是找个偏僻的县,让他去接受锻炼,时间不得少于三年。 得知这个信息后,石俊都懵逼了,难道自己不是爹妈亲生的吗? 他去问老爹,为什么不让他留在京城? 他爹说,你自小养尊处优,根本不懂老百姓的真实生活,不懂社会的复杂,如果一直留在京城,将来做不好官还是次要的,没准一个大浪掀过来,自己就掉进去淹死了。 这些大道理,石俊自然是听不进去,他才不愿意去县里面吃苦,在京城里吃喝玩乐多快活呢。 但是他又不敢和他爹顶嘴。 所以,思来想去,他决定去找一个人,司马攸。 希望司马攸能和他爹沟通沟通,做做思想工作,让自己留在京城。 他觉得,只要司马攸发话,他爹自然会听的。 没想到司马攸听说了他爹的态度后,竟然表示他爹说的那些话,很有道理,就这么办。 而且不仅石俊一个,今后有合适的人选,也要让他们离开京城到县里面去锻炼。 石俊听了司马攸的这番话,真是欲哭无泪,本来是来求司马攸帮忙的,谁想到司马攸和他老爹站到了一个战壕里。 但是无论他怎么软磨硬泡,司马攸就是不松口。 朝廷里的人都知道,司马攸脾气不太好,所以,石俊也不敢过于絮叨,只能点到而止。 杨小宁的到来,打破了这略显尴尬的局面。 “舞阳侯,我想告假一段时间,回去看一下家里人。”杨小宁一边对司马攸说话,一边递上了信笺,上面详细列明了自己要离开京城的理由。 司马攸听杨小宁说要请假回去,接过信笺都没有打开看,脸上露出一付很是吃惊的表情:“回去?回哪去?他们不是说你没有其他家人了吗?” “去我小时候生活过的地方,在那边,我还有个妹妹。” “妹妹?怎么从没有听你提起过?” 杨小宁心想,这事情有人问过啊,估计觉得不重要,又不是亲的,就没向司马攸汇报。 于是,他把阿叔和海棠的故事,详细的讲解了一遍,当然,他也多了个心眼,讲到了张富贵和宋啬夫的事。 眼药水先上起来,只要司马攸表个态,那以后这些人通通都没有好下场。 第一百一十五章 告状 果然,听了之后,司马攸的面色变的很凝重,长叹一声:“真是很让人感动,你以前的事情,我了解一些,但也就是皮毛,后来没有细问,这是我的失职了。” 他一边说,一边向杨小宁行了个礼。 杨小宁连忙还礼。 司马攸继续说道:“据你所说,王家庄真是个良义之庄,你阿叔是个侠义之人,你的妹妹,自然就是忠良之后。这件事情,已经不仅仅是你的家事,是一件大事,你先回去,忠良遗孤的事情,我要和有关部门协商,拿出合理的方案。” “舞阳侯,要不我也要跟着成来侯一起去?那地方我熟,办起事情来方便很多”,石俊听说杨小宁要出京,赶紧顺带这提出了这个要求,还为自己找了个正当的理由。 让他离开京城到地方上做官,他不愿意,因为时间比较长,但是偶尔出去玩玩,还是很乐意的。 毕竟总是呆在京城里,也实在是闷的慌。 司马攸稍微沉思了一下:“好,成来侯一直在外,官场上有些事情,流程还不太熟悉。你一起去,关于他妹妹的事情,只要是不过分的要求,一律予以满足,务必不能让忠良的遗孤再受丁点苦。” 看到司马攸同意了,石俊满脸堆笑:“您就放心吧,对了,舞阳侯,那些地方上的恶霸,要不要我顺便整治整治?就当锻炼了。” 听了这句话,司马攸意味深长的看了杨小宁一眼,然后轻轻的说了一句:“可以,他们毕竟伤害过成来侯嘛,平时欺压良善祸害乡里的事,应该也没少做,但是,一切事情都要依法,不要做过分的事。” 看到司马攸的心情还不错,杨小宁鼓足勇气,把自己差点订婚的事情说了一下,他也想去看看师父师娘。 司马攸一边听一边笑,说道:“这是好事啊,你岁数也不小了,早该成婚了,你看石俊,和你差不多大,都结婚三四年了,娃都好几个了。” 石俊嘿嘿一笑:“那主要我懂事比较早”。 司马攸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笑容凝注了,不经意的问道:“对了,成来侯,你刚才说的这家人,是干什么营生的?” 杨小宁说是乡下种地的,这次司马攸没有笑,只是说:“哦,去见见吧,见见也好。” 石俊和他一起离开了舞阳侯府,在门口告别的时候,石俊突然说了一句:“成来侯,您的婚姻大事,可能不是您自己说了就能算的。” 杨小宁觉得,他这句话很是莫名其妙。要是以前,因为没钱没地位,娶不娶到老婆,能娶到什么样的老婆,自己说了不算,现在自己都已经是侯爵了,想娶周秀蓉还能有什么问题。 所以,对于石俊的这番话,他也没多想。 在正式回王家庄省亲之前,杨小宁思来想去,特地又去找了一下司马攸。 他的目的,是想要找个官当当。 他说自己看过妹妹以及未婚妻之后,还要绕了一点路,去一趟自己当初差点被贩卖的县城。 司马攸以为他在那里,有什么男女私事,想着衣锦还乡的时候露露脸,说没问题。 同时还露出了那种大家都是男人,懂得懂得的那种暧昧微笑。 杨小宁知道司马攸会错意了,连忙解释:舞阳侯,几年之前,我路过那,这个县里,贩卖人口成风。 听到这句话,司马攸的脸色,瞬间严肃了起来:贩卖人口成风?你是怎么知道的? 杨小宁毕竟亲身经历过,就把自己当年在苦力市场被骗,差点被阉的事情,详详细细的和司马攸讲了一遍。 司马攸听的很是仔细,全程没有插一句话,而且脸色变的愈发凝重,待杨小宁讲完,他用一种很正式的语气问道:“那么,对于这样的事情,成来侯有什么想法?” 杨小宁看司马攸的神态,已经完全是一付上下级谈公事的样子了,所以自己说话也变的很严谨:“舞阳侯,我的想法是,人都是爹生娘养的,每个被拐卖的人,背后都关系到一个家庭的悲欢离合,所以,我想去那边,把事情彻底查清楚。” 司马攸盯着他看了看:“你这个想法,的确可以,不过你现在虽然有爵位,但是没有任何职务,不能直接插手地方上的事务。” 杨小宁心想:那还可以个啥啊?不还是没个鸟办法。 不过,司马攸接着又说道:“我即刻请旨,任命你为巡察使,负责巡察几个县。” 巡察使?听起来好像还是个大官,杨小宁心中暗喜,终于可以大展拳脚了,人贩子们,你们就等着吧。 “舞阳侯,那这个官是几品啊?” 司马攸听了之后,哈哈大笑起来:“这是临时性的工作,没有明确的品级。” 听了这句话,杨小宁的心,顿时感觉哇凉哇凉的,听起来威风凛凛的职务,怎么连个品级都没有。 司马攸看出了他的失落,安慰道:“成来侯,不久后,你是要回到京城里读书,然后到朝廷去做事的,到时会有安排。你稍微等一下,我安排一个人和你同去,具体的事情,由他办。” 只见司马攸招了招手,叫过来一个仆人,轻轻的吩咐了几句。 杨小宁心有不甘,继续追问:“舞阳侯,这些人贩子罪大恶极,假如夯实了他们的罪名,该如何处置?” 杨小宁说这番话的意思,是先给司马攸打个招呼。 因为他去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打算直接宰了这帮人渣。 他担心,事先招呼不到位,到时候,自己做出的决定报过来,报上来被否掉,那就是一点面子也没有了。 司马攸立刻看穿了他的想法,很严肃的说道:“成来侯,你的心情,我完全能理解,但是外出办差,不能完全以意气用事,朝廷的律令,是一定要遵守的。对于如何处置,需要朝廷来议定。” 看到司马攸这付严谨的态度,杨小宁的心里泛起一阵嘀咕:“也只能这么着了”。 司马攸应该看出了杨小宁心中的牢骚,也不再是那付公事公办的严肃态度,笑着说:“按理说,应该让你先开开心心的回去省亲,但是你刚才讲到的贩卖人口,这是大事,晚一天的话,就可能就有更多的人受害,所以,你省亲的事情,要往后排排,先把这件事情给处理了。” 说完,他站了起来,朝着杨小宁打了个招呼:“成来侯你稍微歇息片刻,想想到那以后,这件事情怎么处理比较妥当,我先出去一下。” 过了一会,看到司马攸回来了,他后面还跟着个人。 第一百一十六章 同伴 杨小宁定睛一看,妈呀,这个人不就是当初在牢里把自己弄的死去活来的那个董新齐嘛。 从牢里出来后,他还真特意打听过这个董新齐被怎么处理的。 虽然董新齐撕了司马孚写的纸条,但是司马孚却并没有和他有任何的计较。 可能是司马孚实在犯不着和这个级别的小官一般见识。 后来倒是听说,朝廷里有个人晓得了这件事,这个人说话还挺有份量的,立刻把董新齐一撸到底,让他在家好好反省,甚至连俸禄都停了。 掐指一算,董新齐也在家反省了好几个月了。 “成来侯,这是董新齐大人,你应该认识的。” 杨小宁心想:认识,太认识了,能不认识吗?当初要不是姜雨拼命拦着,自己连小命差点都被他干掉。 司马攸看他没说话,于是微微一笑:“我想了一下,你和石俊,毕竟年轻,去处理这样棘手的事情,经验还是不够丰富。董新齐大人是老刑名了,最近刚好也闲着,所以我安排他和你一起去。” 杨小宁觉得,司马攸这是怎么了?自己当初差点被董新齐搞死,这件事情很多人都知道,他应该也知道啊。知道了还这样,难道是在故意恶心自己? 按理说,也不会啊。 摸不清司马攸在想什么。 虽然不情愿,但是人家司马攸给出的理由很充分,自己和石俊,的确太年轻,也不太懂刑名上的事。 人家说的合情合理,所以根本找不到拒绝的借口。 正当他在心底盘算的时候,只见董新齐已经走到他的面前,深深的做了个揖:“成来侯,当初在下对您多有得罪,但当时也是公务在身,希望成来侯不要见气”。 听了这句话,杨小宁的心里,顿时有一万只羊驼在奔腾:什么狗屁公务在身,你他奶奶的就是个歹毒的人。 不过事已至此,在司马攸面前,他还是努力装出一付很大度的样子:“没事没事,能理解,能理解。” 司马攸笑着说道:“也是才晓得你们之间的误会,但当时情况特殊,并非私仇。刚才董新齐大人还有点犹豫,怕成来侯会徇私报复,我说你多虑了,成来侯不是那样的人,成来侯这个人,肚子不大但是肚量大”。 看到司马攸笑了,杨小宁和董新齐也相视一笑,好像司马攸说的这番话,真的有多好笑一样。 三个人尴尬的笑了一会。 只见司马攸正色道:“到了那里,大的方向由成来侯定夺,具体细节,则由董新齐大人去处理,你们要配合好。记住两点,一是务必要尊重地方的官员;二是不要漏过一个坏人,但是也不要冤枉一个好人,要办,就办成铁案。” 杨小宁也一丝不苟的回答:“我记下了,舞阳侯,那我们何时出发比较合适?” “事关人命,自然是越快越好,尽量今天走,最迟明天早上,路上要快,不要做无畏的停留。为了你们办事方便,我已经申请了二十名军士,他们都是百战老兵,和你们一同前往。” “那我回去收拾一下,下午就走。” 司马攸看到杨小宁这个积极的态度,语气里满是欣慰:“成来侯,董大人,那就辛苦你们了。” 等到出发的时候,杨小宁只看到了董新齐以及那二十名士兵。 但是石俊没来。 这个人,当初说跟自己一起去的,怎么突然临阵变卦了呢? 前来送行的司马攸,似乎看出了他的疑惑,走了过来:“成来侯,你们这是去办案,我让石俊就不要参加了。等你们办好了案子,回去省亲的时候,让他同你一道。” 本来以为有石俊陪着,一路上能打打岔,心情还能好一些,就算石俊不去,自己一个人去也行。 谁想到,司马攸给自己配的人,竟然是董新齐这个鸟人。 现在一想到接下来的这些天,要和自己朝夕相处共事的那个人,就是眼前的董新齐,杨小宁就感觉恶心,想吐。 但是司马攸既然不让石俊参加,自己根本拒绝不了,那也就只能和董新齐抬头不见低头见了。 在去的路上,杨小宁明显感觉到,董新齐把姿态放的很低,不停的给自己示好。 要不是以前在牢房里打过交道,杨小宁铁定觉得这个董新齐,是个提着灯笼都难找的大好人哩。 但现在一切都不可能了。 他虽然是一肚子气,但是也时刻自我提醒,自己现在也是有身份的人了,加上看在司马攸的面子上,犯不着和这个董新齐一般见识。 但是要两个人做到亲密无间,那是办不到的。 所以,一路上,除了非说不可,其他时候,他从不主动和董新齐说一句话; 就算实在不得不说话,也是努力压缩字数,一句话能五个字说清楚的,绝对不说六个字。 他想让董新齐生气,最好自己主动提出来不干了。 然后自己一个人来办这个事,到时想怎么办就怎么办。 不过虽然杨小宁把不屑和厌恶表现的这么明显,但是董新齐却丝毫也不恼,对杨小宁的态度,甚至愈发恭敬。 杨小宁很多时候发脾气,都感觉自己是一拳打在棉花上。 一路快马加鞭,几天的时间,终于快到县了。 这个时候,董新齐突然问了他一句:“侯爷,卑职想问一下,事情你打算怎么处理?” “怎么办?直接先抄了他们的家。” “在下觉得这样,似乎有些不妥。” 杨小宁听到他这句话,根本没有兴趣听董新齐说为什么不妥,立刻制止他继续说下去:“舞阳侯交代过,大事我做主,就按我说的办吧”。 董新齐看到自己的理由还没有说出口,就被拒绝了,面子上有点挂不住,脸色微微发红,不过很快就恢复正常了。 这个变化,杨小宁自然也看出来了,不过他根本不在乎董新齐的情绪。 有情绪?忍着。 被怼两句就受不了了?当初在牢里把他折腾的死去活来,自己不也得忍着。 杨小宁原以为,自己现在有权,又有人,搞这些人贩子,那还不是水到渠成、信手拈来,想怎么拿捏就怎么拿捏。 天气似乎也在配和他的心情,瓦蓝的天空上,飘过几朵稀疏的白云,构成了一幅美丽的画面。 但是,他想错了,更准确的说,应该是他把事情想的过于简单了。 第一百一十七章 县令来了 “大老爷,不是亲戚不是亲戚,是我们拐来的拐来的”。 “这就对了嘛,早说不就好了,何必要受这么多罪。” 别看这些人贩子对付拐卖来的儿童,一套一套的,在更大的暴力面前,是要多温顺有多温顺。 “大老爷,我说我说,我都说”。几个人争先恐后,生怕自己说晚了,抢不到“坦白从宽”的功劳一样。 原来这些人不是只贩卖阉人吗?怎么还有小孩?杨小宁心底有个疑问。 经过这些人七嘴八舌的招供,才知道,几年前,胡贵贵突然和他们说了,夜里总是做噩梦,梦见那些没阉成死掉的人也找他索命,所以从那以后不再阉人了。 之后没多久,胡贵贵走路的时候,摔了个跟头,当时以为没多大事,可没多久,就一命呜呼了。 失去了会阉割的专业人士,这些人贩子自己又搞不定,试了几个,全部没保住,只好改行贩卖小孩。 杨小宁大概算了一下,胡贵贵决定洗手不干,正是自己贿赂他跑路的那段时间。 或许是他良心发现吧。 令杨小宁感觉愈发火冒三丈的是,那个小男孩,果然如他预料的那样,原本是个正常人,被这些人贩子偷来后,活生生的把腿打断、把舌头割掉,然后拉到附近的县城,放在大街上爬来爬去,专门乞讨。 而且每天就只给他吃两个窝窝头,如果讨不到一定的钱,就连窝窝头都没得吃,还要挨毒打。 杨小宁气的浑身发抖,心里想:“这次不弄死你们这群人渣,我就不是人”。 突然听到外面一片嘈杂,原来是县令来了。 杨小宁来之前,为了防止有人通风报信,让人贩子跑掉,所以就没有事先知会县里。 于是刚才就有人去县衙报告,说有朝廷派来的人在这里抓人。 县令听了,赶紧带着人赶了过来,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这个县令是个中年人,说着一口非常标准的官话: “几位大人,卑职姓顾,是本县的县令,请问你们是哪个衙门的?本县近日并未接到上级文书啊吗,呦呵,这不是董大人嘛,你怎么亲自来了?” 看来和董新齐认识。 董新齐在官场混了这么多年,规矩还是懂的,客客气气的和顾县令打了个招呼,然后向顾县令介绍起了杨小宁:“顾大人,这就是成来侯,他这次来,是要巡察几个县,你们县也在里面。” 等董新齐讲完,杨小宁想让自己的态度酷一点,于是也不和顾县令废话,直接从怀里掏出了司马攸给他从朝廷申请到的任命书,递了过去。 这是个很中规中矩的文书,文字加公章,并没有司马攸本人的任何痕迹。 顾县令看了,知道今天来的这些人,不是善茬,但是对这样的公文,他似乎也见的多了,淡淡的扫了几眼,又递还给了杨小宁。 同时压低声音,客客气气的说道:“在下见过侯爷、董大人,请问你们此次,是只抓眼前这一家,还是大规模的行动?” 如此直接的问话,让杨小宁倒是有点吃惊,正常的流程,不应该先请他们到县衙,然后关起门,坐下来慢慢谈吗? 哪有在人多的时候,直接问这种话题的。 所以也就没有回答他,也直截了当的问道:“顾县令,在你的属地,出现如此骇人听闻的事情,你以前可曾听说过?” 顾县令的心里,其实很平静,类似的事情,他自然听说了,但是这种事情,在此地又不是个案,其中的关系,错综复杂,处理起来很麻烦。 所以,他就假装不知道。 于是他表面上流露出一付很紧张的样子:“下官到此履新,尚不足半年辰光,属实不知道有这样的事。” “好,顾县令,你是地方父母官,那我还想知道,你觉得,你们县是不是只有这一个地方,才有这样的事?” “侯爷,今日之前,我一直认为本地民风淳朴,不可能会有如此骇人听闻之事,但怎么没想到,还真的出了这样的事。所以侯爷问卑职,这样的事情是不是孤例,卑职也说不准,但是卑职想,这样灭绝人性的事情,无论在哪,都应该是极其罕见的。” 这个顾县令,噼里啪啦说了一大通,似乎什么都说了,但仔细一想,又好像什么都没说。 真是听君一席话,如听一席话。 而且话里话外,还有层意思:我是新来的,对情况不熟。就算有问题的话,那也不是我的责任。 “罕见?你觉得自己说的这句话,能有几分可信度?实话不妨和你说了,这边的情况,我来之前就已经充分掌握了,你说不说,其实无关紧要,但是我今天给你个机会,你最好说实话。” 杨小宁感觉到这个顾县令是个老滑头,决定自己要端一端架子了。 看到杨小宁这幅神态,顾县令的内心很是不屑:毛才长齐没几年,竟然还来恐吓我?当我是吓大的? 心里虽然不屑,但是顾县令脸上的神情却是愈发恭敬,淡定的回答:“卑职属实不知道,但是既然侯爷说已经掌握了情况,那太好了,请侯爷现在就带队,卑职跟着侯爷一起去查,务必要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 这句话,把杨小宁逼在墙角了,毕竟他说已经充分掌握了情况,是在诈人。 没想到人家根本不上钩,还反将了自己一军。 眼见杨小宁就要陷入了尴尬的局面,这时董新齐站出来说话了:“不用不用,顾大人,您那么多公务,忙不过来。这件事,我们自己处理就行。来之前,舞阳侯特地交代了,到了这,务必要尊重地方父母官,您是县令,我们假如有大困难了,再找你帮忙。” 听到舞阳侯这三个字,顾县令的眉毛不自觉的跳了一下。 再加上董新齐说话的口气,很客气,很谦逊,一年也不咄咄逼人。 他也顺着台阶下来了,语气也随即跟着一变,不再像和杨小宁说话时那样硬邦邦:“既然如此,卑职一定尽力配合,董大人,咱们是老朋友了,您在这,有什么需要卑职出力的事情,敬请吩咐”。 他故意摆出一付尊重董新齐而不鸟杨小宁的态度。 第一百一十八章 人家也有背景 杨小宁看到如此场景,心里那个气噢。 更让他生气的是,董新齐竟然和这个顾县令一唱一和:“好,顾大人,那就劳烦您给我们安排个大点的房子,成来侯和我要在贵县住上一段时间,把这几个人的事情处理掉,也好回去复命。” 董新齐说话的时候,把“这几个人”这三个字发音,咬的特别重。 这意思,顾县令是听出来了:就事论事,不扩大化处理。 于是脸上的笑容顿时荡漾开来:“你们能在本县住上一段时间,卑职是求之不得。吃住的问题,董大人放心,本县一概会安排妥当。” 说完,他安排主簿留下来和杨小宁董新齐他们对接,说衙门里还有其他公务,自己着急要处理,大大咧咧的走了。 顾县令这个不配合的态度,让杨小宁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总不能让自己带来的这二十来个人,挨家挨户挖地三尺的去搜吧? 那个主簿倒是八面玲珑,满脸堆笑的说道:“侯爷、董大人,你们一路风尘仆仆,看来也是累着了,先去驿站歇歇,养养精神,才能更好的办差,磨刀不误砍柴工嘛。” 也只能这么着了。 去驿站的路上,杨小宁非常生气,直觉告诉他,这个顾县令肯定知道一些情况,但是人家坚决不承认,自己又丝毫没有办法去揭穿他。 这个董新齐,在犯人面前威风八面,出来也是屁用没得,话里话外,竟然还在讨好那个县令。 而且两人之前竟然就认识,看起来似乎还很熟悉,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杨小宁对董新齐的厌恶,又增加了几份。 到了驿站,主簿连忙安排他们住宿,还解释到,顾县令本来打算亲自来陪他们吃晚饭,但是因为公务实在繁忙,请他们多多包涵。 杨小宁自然清楚,这只是托词,真实的原因,是这个姓顾的根本不想来。 自己好歹是朝廷明确的巡察使,这个顾县令,怎么能如此狂妄? 草草吃过晚饭,没想到董新齐竟然主动来找他了。 见到是他,杨小宁的态度非常冷淡:“董大人,有事吗?” “没什么大事,只是想和成来侯聊聊天。” “哦,既然董大人想聊天,那就聊吧。” “侯爷,我就问一句话,你想在这立下大功吗?” 杨小宁略带厌恶的说道:“董大人,有句话不知道你听过没有,叫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你小看我了,我不想立什么功,我只想把那些受罪的人救出来。” 董新齐说:“好,成来侯的格局大,我们的想法或许不一样,这不要紧,但是有个共同点,就是在这,把这事情办个大案、办成铁案。” 杨小宁不知道董新齐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也不说话,就是冷冷的看着他。 看到杨小宁这态度,董新齐倒也不生气,继续陪着笑脸问道:“对于今天的事情,成来侯你是怎么看的?” 杨小宁没好气的说道:“我能怎么看?用眼睛看呗,好人不都是让你做了吗?你们毕竟是老熟人了嘛。” 董新齐略带尴尬的说道:“成来侯,你误解我了。别看来之前,舞阳侯曾说过,细节上听我的,但我知道,他是想让我配合你,把事情办的漂漂亮亮的。舞阳侯希望你立功啊。” 伸手不打笑脸人,杨小宁看到董新齐这个样子,说的话似乎也有点道理,不以为然的说道:“那你说说吧,应该怎么办?” “成来侯,你知道现在,这个县里谁最忙?” 杨小宁心想:这话问的,真是没头没脑的,他哪知道谁最忙啊。 看他没有回答,董新齐自顾自的说了下去:“人贩子们最忙,恕在下直言,今天下午这件事,成来侯你的心是好的,但是有点唐突了”。 听到董新齐说自己做法唐突,杨小宁一阵窝火,不冷不热不阴不阳的问道:“那依董大人的意思,怎么就叫不唐突呢?” “这件事要是在下办,会在夜里行动,把人全部带走,秘密审讯,保证不走漏一丝风声,而不是当众审讯。” “为什么?” “因为当众审讯,这样消息会传的很快,如果我所料不错,现在这个县里,最忙的人是人贩子,他们要么自己往外跑,要么把手里的人往外运。” 杨小宁知道,董新齐说的这些,是有道理的,自己那么一弄,气是出了,但是也打草惊蛇,其他人得到消息,肯定会出现董新齐说的那种情况。 但是杨小宁毕竟年轻,根本拉不下脸来认错。 董新齐看他这付神态,已然知道他内心的波澜。 但对方毕竟是成来侯,他自然不敢寻求压杨小宁一头,于是又把话题岔开了:“对了,成来侯,我和这个顾县令,私交是没有的,但的确早就认识,你知不知道他是什么来路?” “不知道,他什么来路?” “他原来一直在京城里办差,听说文章写的很合抚军大将军的意,岁数大了,到县里嘛,更加实惠点,所以就离京做了县令,时间不长,几个月吧。” 杨小宁知道抚军大将军是谁,司马炎。 董新齐的这番话,很含蓄,但是信息量却很大,杨小宁立刻明白,这个县令,是司马炎的人,而且到这个县的时间不长,和地方上的瓜葛不深。 怪不得那么傲气,对自己爱理不理的,原来人家也是实实在在见过大世面的。 “董大人,那既然他和人贩子没有任何瓜葛,为什么不和我们一起抓人贩子,这对他来说,也是大功一件啊。” “成来侯,破获大案,对你我来说,是功劳,对他来说,则恰恰相反。” “什么意思?” “作为地方父母官,地方上贩卖人口成风,就算他来的时间短,他没拿过人家的钱,但是至少失察这个罪名,是板上钉钉的吧?” 杨小宁还在回味这句话的意思,只听董新齐略带酸味的说道:“成来侯,别看人和人,长的差不多,但其实是不一样的,对有的人来说,无功就是过;对有的人来说,无过就是功。” 杨小宁明白了,这个顾县令,说到底,就是到这享福来了,他根本不想做什么事,只要不出大的差错,上面有司马炎罩着,谁都不能拿他怎么样。 “董大人,那依据你的看法,这件事情,后续该怎么处理。” “一个字” “一个字?什么字?” “磨。” 第一百一十九章 上报 “磨?怎么磨?” “我们要表露出不着急的态度,就在这反复审讯今天抓到的那几个人。” 杨小宁脑子开始飞速的运转,董新齐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董大人,你的意思,我们在这磨时间,那些跑出去的人,看那么久也没什么动静,就会不以为然,就会放松警惕,就会回来?然后我们一网打尽?” “哎呀,不愧是成来侯,看问题就是到位,服了,真服了,在下就是这样想的。” 杨小宁当然知道董新齐这些话是拍马屁,但是不得不说,董新齐真是个工作能力出众的老刑名。 虽然和杨小宁话不投机,但是顾县令作为官场老手,该走的场面还是要走的。 第二天中午,他在县衙设宴,为杨小宁一行接风。 虽然已经知道这个县令的来路,但是杨小宁也不惧他,自然不会太过客气,依旧板着个脸。 倒是顾县令的态度有所缓和,开着一些不咸不淡的玩笑,还频频拉着董新齐,去敬杨小宁的酒。 对这两个人,杨小宁都看不顺眼,这顿饭自然吃的没滋没味,不热闹。 怎么办案子,是杨小宁心里最大的心事,虽然他和董新齐昨晚已经达成了默契——在这磨时间,但是他想把自己和董新齐之间的不和,表露给顾县令看看。 顾县令和董新齐两个人,正在那轮流吹牛逼,光听他们说的话,还以为两个人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弟呢。 杨小宁粗鲁的打断了他们,问道:“顾大人,你觉得,按照法律,昨天这件事情,应该怎么处置比较合适?” “回成来侯,这事情处理起来,说复杂就复杂,说简单也就简单。” “顾大人,你不妨把话说的明白些。” “成来侯如果非要把这种事情的前世今生和来龙去脉全部弄清楚,那就复杂;如果只想把案件处理了,就很简单。” “那请顾大人说说,怎么个简单法?” “一切按照朝廷律法办,《刑法志》明文规定:掠人、掠卖人,以及卖人为奴婢者,死。” 杨小宁问的是,这个县里贩卖人口成风的事该怎么处理,但是顾县令说的却是孟疙瘩她们五个人该怎么处理。 这回答,明显就是有意的。 听了这个回答,杨小宁是一肚子气,但是他也知道,眼前这个顾县令,肯定不会配合自己的了,于是问道:“那你具体打算怎么处理?” 顾县令虽然不清楚这其中的弯弯绕,但是从杨小宁对贩卖人口这件事情的态度来看,杨小宁和那几个人贩子之间,绝对有很深的过节。 废话,差点被人家变成阉人,决定未来几十年以什么样的身份活在这人世间。 让人断子绝孙,过节能不深吗? 比马里亚纳海沟都要深。 对于杨小宁提及怎么处置的问题,顾县令的脑袋是转的飞快。 为了这几个和自己没有打过任何交道的人贩子,自然犯不着得罪司马攸派出来的人。 于是他以一付义愤填膺的口气说道:“成来侯,对这样恶贯满盈的人,自然不能轻饶,按照卑职的意思,全部斩立决。如果成来侯和董大人和卑职意见一致的话,我们现在就联名上书,请朝廷批文。” 杨小宁明白,顾县令的想法很清楚,杀这几个人,就此了结这个事。 但是他怎么能甘心呢,他是一定要把事情搞大的。 毕竟他在司马攸面前说过,此地贩卖人口成风,如果最后这么处理,岂不是说自己是吹牛皮? 但是这样的话,他自然说不出口。 这时,董新齐突然插了一句话:“顾大人,这些人固然该死,但是斩立决的话,是不是显得过于唐突?罪名还没一一核实,这么快就给他们一个痛快,顾大人,善心用的过了头?我怕外界会不会对你有议论啊?” 姓顾的那个县令,看到董新齐说的这番话,似乎有一定道理,便问道:“董大人,你是老刑名了,依你来看,怎么处置更加恰当?” “自然要依法办事,把证据夯实了。我来此之前,朝廷有明确的要求:不要冤枉一个好人,但是也不要放过一个坏人。但是我可以告诉你的是,以我的经验来看,他们做这个行当,年头不短了,这些年,他们害了多少人,怎么害的,通通都要弄清楚。这样才能办成铁案。” 顾县令听了董新齐的话,心里更加踏实了,毕竟还是围绕这几个人做文章嘛。 于是连连点头,同时还用戏谑的眼神轻轻的瞟了杨小宁一眼。 等到顾县令离开了房屋,董新齐立刻说道:“成来侯,现在的当务之急,是立刻给舞阳侯写信,就说此地贩卖人口成风,请他增派人手过来。” 杨小宁被他这番话弄的有点懵,司马攸不是派了二十个军士跟着了嘛,怎么还要请司马攸派人来呢? 董新齐很快作出了解释:“成来侯,根据我和顾县令的接触,可以断定,此地绝对有大案,但是朝廷上有的事情,很复杂。” 看到董新齐说此地必定有大案,杨小宁感觉精神头立刻上来了,给了董新齐一个鼓励的眼神:“说下去。” “我就直接说吧,我们两个人,是舞阳侯派出来的;而这儿,是抚军大将军的地盘,倘若我们在这弄出了惊天大案,抚军大将军却丝毫不知道,他会怎么想?他会怎么看舞阳侯?到时,不仅事情办不下去,还会伤了他们兄弟二人的和气。他们之间,有很多事,慢慢你会知道的。” 话说到这份上,杨小宁就算是傻子,也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了。 何况他又不傻。 写信让司马攸增派人手是假,告诉他这个案子不小是真。 于是他决定听取董新齐的建议,立刻准备给司马攸写信,信写好,刚准备封口的时候,董新齐说:“成来侯请稍等”。 “董大人还有什么事吗?” “我也署名,将来假如有责任,卑职和你共同承担。” 对于董新齐的这番话,杨小宁有点意外,原以为这家伙见到好处就上见到困难就让你,没想到还挺有担当的,于是把他的名字也加上去了。 接下来的几天,杨小宁他们就在县里等京城的回复。 这个回复,应该是司马炎和司马攸共同的决定。 第一百二十章 达成一致 这段时间,杨小宁和董新齐都比较闲,有大把的空余时间,他们空闲,孟疙瘩他们这几个人就有点悲催了。 因为在这慢吞吞的磨洋工的杨小宁和董新齐,为了打发时间,总得找点事情做,于是就把孟疙瘩几个人,翻来覆去的拎出来审。 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有意讨好杨小宁,每次审讯之前,董新齐不管有事没事,总是把这几个人贩子先打一顿,而且每次打的花样,还都不一样。 杨小宁还发现,董新齐的审讯很有意思。 打完那些人贩子之后,他并不急吼吼的问话,而是就坐在那,冷冰冰的说道:“你做过什么事,说吧,看看和其他人说的一样还是不一样。” 互相之间,说的一样的话,那还好;如果说的不一样,他也不去核实谁对谁错,又开始换着花样打。 这些人贩子发出的惨叫,杨小宁都觉得瘆人,但是董新齐,却看不出任何感觉。 两次下来,孟疙瘩他们几个人,见到董新齐就害怕,打哆嗦尿裤子。 在暴力机关面前,这些人贩子,真是没有丝毫的抵抗能力。 顾县令倒是来过两次,打听案件处理的怎么样了,需不需要县里面协助什么。 董新齐每次都说,快了快了,估计很快就可以结案了。 真是不审不知道,一审吓一跳。 这些人从事人口贩卖行业,已经十几年了。 孟疙瘩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小虾米,主谋是她的公公,一个五十多的老头子,他们全家,从事的都是贩卖人口的行当。 对他们来说,除了岁数特别大的或者残疾的,其余只要能骗到的人,都可以卖出去。 男的,五岁以下的话,通常是卖给人家当儿子;岁数大一点的,阉掉以后卖;岁数再大一些的,就卖给人家都奴隶。 女的,几岁的,卖给人家当童养媳,再大一点的,卖给人家做侍女,再大一些的,就卖给讨不到老婆的光棍当媳妇,或者干脆卖到风月场所。 最可气的是,尽管朝廷已经明令禁止,祭神不许用活人,但是有的地方还在偷偷摸摸搞,这需要童男童女,他们也卖。 只要能赚到钱,他们是谁都敢卖。 仅这一家,这些年贩卖的人就将近一百个。 审讯的时候,杨小宁是越听越气,心里全是粗话,对于这些人,凌迟是最好的方式,多少人因为他们,要么命丧黄泉,要么成为权贵的玩物,凄惨的过了一生。 每一个人的后面,都是一个家庭啊。 活剐,都是便宜了他们。 不仅如此,他们还不停的招供,比如谁家和谁家,也是做的这个营生;还有,他们平时给谁送了多少礼,里正啦,啬夫啦,县里的衙役啦,滴滴拉拉,说了很多人的名字。 但这个名单里面,的确没有顾县令。 杨小宁发现董新齐比较鸡贼,他一边把这些人贩子说的话记下来,一边还训斥他们:“说自己就说自己,别四处攀扯。” 大约十天左右的时间,司马攸的回信就到了,主要精神很简单:一切严格按照朝廷律法办;无需增派人手,当地的县令会配合你们。 杨小宁很是纳闷,司马攸凭什么笃定顾县令会配合自己?他不拖自己的后腿,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不曾想,他和董新齐刚看完信,还没来得及交流一下, 那个顾县令就主动过来找他们了。 只见顾县令开门见三的说道:“成来侯,董大人,这些天,卑职思来想去,这个案子不会这么简单,一定要深挖,彻底把他们连根拔起,还百姓一个朗朗乾坤。” 要不是看了司马攸的信,有一定的心理预期,杨小宁甚至会觉得,原先消极怠工加阴阳怪气的顾县令,突然变的如此义正言辞、积极主动,是不是脑袋被门挤过了,或许是坏掉了? 对顾县令的突然到来,董新齐倒是显得很平静:“好,顾县令,我和成来侯先商议一下其他的事,随后就去找你”。 等到顾县令走远了,董新齐并没有和杨小宁真的商议什么,只是有意无意的念叨了一句:“抚军大将军给他的信,应该也到了。” 三个曾经想法相差甚远的人,大方向取得一致了。 这样事情就好办多了。 三个人坐下来讨论的时候,顾县令态度变的最积极,他表示,全县的其他工作都会暂时放一放,当前的重点工作只有一项,就是在全县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打击拐卖人口的大潮。 他同时表示,将集聚全县一切可动员的资源,来保证这项工作的成效。 顾县令的情绪高涨,他的想法也很简单粗暴:把族长、里正和啬夫全部叫到县里,让他们说,自己管辖的范围内,哪些人有贩卖人口的嫌疑,然后对照名单,就开始抓人,宁可错抓,也不漏网。 这个想法说出来后,杨小宁顿时感觉匪夷所思,就姓顾的这个狗屁水平,是怎么能做到县令的? 这世上,就没有不透风的墙,把族长、里正和啬夫这些人叫过来开会,刚散会,消息肯定立刻就会传遍全县,到时,人贩子只要不傻,一准全部都跑光了,抓谁? 就算参会人员的素质都很高,不往外面传消息,人贩子不往外面跑,但是让这些里正和啬夫说谁贩卖人口,也是自己革自己的命。 因为他们中的很多人,平时都是拿过人贩子行贿的钱,怎么会轻而易举的说实话? 到最后,这些里正和啬夫还不是由着自己性子,指认出来的,都是和他们有过节的人,而不是真正的人贩子。 董新齐沉默不语,既不说同意,也不说不同意。 看他还不表态,杨小宁实在憋不住了,他怕再不说话,最后真的会按顾县令说的办,连忙表达了不赞成:“顾大人,这样恐怕不行吧。” 顾县令看杨小宁否定自己的提议,也没问为什么不行,直接白了他一眼:“那就请成来侯拿出一个主意”。 他的本意是想让杨小宁难堪,毕竟是个胡子刚长出来的娃娃,懂什么。 第一百二十一章 震慑 但是顾县令他想错了,这个问题还真难不倒杨小宁,毕竟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杨小宁在21世纪看过刑侦电视剧啊。 于是,杨小宁说出了自己的思路:一手硬,一手软。 硬的办法是,警示,让老百姓知道朝廷的决心。软的一手是发动老百姓,实行有奖检举,检举的时候,错了不罚,对了奖励。 董新齐表示赞同他这个想法,但是顾县令不同意。 没有什么过硬的理由,就是不同意。 三个人分成两派,谁也说服不了谁,双方就在这干耗着,杨小宁自然也不会服软,每天就是吃过睡,睡过吃。 这段时间,那些前阵子跑出去躲风头的人贩子们,看到县城风平浪静,以为事情已经过去了,就陆陆续续回来了。 这几天里,杨小宁曾经想给司马攸写信,狠狠的告顾县令一状,但是提起笔的时候,突然想到,自己第一次出来办差,却到处碰壁。 就只会告状,岂不是如同直接告诉司马攸,自己的能力不行? 于是,他又放下了笔。 看到董新齐关键时刻和自己站到了同一个战壕里,杨小宁对他的厌恶,少了很多。 但他还是很少找董新齐谈话,主要是董新齐过来找他。 这天,董新齐又来了,扯了一会闲篇之后,他突然说道: “成来侯,这几天我一直在想一件事,今天总是有点想明白了,但还是不大吃的准。” “什么事?” “顾县令为什么要那么大张旗鼓?” “你的想法是?” “那我就随便说说,说的不对,成来侯不要嘲笑。” “不会的,但说无妨。” “对于最后的结果,顾县令是不在乎的,他所关心的,是过程,就是把动静搞大,让人知道他在干大事,最好是京城里都知道才好。” 董新齐的这番话,让杨小宁陷入了沉默。 他明白,董新齐说的这些,是对的。 做官,有个对谁负责的问题,顾县令不用对老百姓负责,而是要对能决定他官位的人负责。 老百姓再说他好,但是上级不认可,屁用没有;老百姓再骂他,但是只要上级认可,那就行。 想通了这一层,他立刻推断出,顾县令应该给司马炎写信了,而且在信里,把他本人的思路说的是天花乱坠,把杨小宁的想法说成一泡狗屎。 他只需要一个人的支持,那就是司马炎。 此刻的顾县令,应该正在等司马炎的回信。 杨小宁把自己的想法,也讲给了董新齐听。 董新齐赞同他的观点,并得出一个结论:司马炎不会支持顾县令,因为在朝廷里工作,可以玩虚头巴脑的,但是在县里面,还是得实实在在。 几天之后,京城里果然来信了,信是司马炎写的,而且明确要求,他们三个人一起看。 信的内容无比简单:这件事情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一概一视同仁;处理要快,过程中坚决不许有任何的拖拉;遇到意见不统一的时候,由杨小宁拍板决定。 这下让顾县令彻底呆若木鸡了,三个人讨论的时候,他再也不胡乱放屁了。 对于孟疙瘩家的五个人,初步议定为凌迟,请示立刻送往京城。 等到朝廷的批复到了,在全县举办警示大会。 请示送到京城后,很快就被批了下来。 怕县里人不会这个刑罚,本着好事做到底的原则,朝廷顺便还安排了几个刽子手过来。 一切都在秘密之中进行, 杨小宁选了个日子,让顾县令通知各乡的里正带领各村的族长,到县城开会。 这些人到了县城以后,被直接拉到了刑场,围观行刑。 杨小宁要杀鸡给猴看。 那天阳光很好。 被押上来的孟疙瘩他们五个人。 这些天里,他们挨打已经是家常便饭,本来就虚弱不堪,现在又看到眼前这个场景,知道自己要凌迟,已经完全被吓瘫了。 连走路都已经走不动了,每个人都给安排了两名狱卒,一边一个,把他们架起来,拖到了台上。 对于凌迟这件事,京城里来的人是专业的。 他有条不紊的指挥着狱卒:“衣服脱了,绑在这。” 轻轻的两刀,孟疙瘩老公公在那嚎叫,身体不停的扭动。 不愧是京城里来的专业刽子手,很讲人文关怀,还“安慰”他:“你最好不要扭来动去的,你不动,我下刀就准,就没那么疼;你这么动来动去的,我下刀就没个深浅,你只会更疼”。 就是“安慰”的声音有点大,大到靠的近的观众都能听得见。 刽子手说的轻描淡写,像安慰一只小狗一样,但是孟疙瘩的公公很听话,竟然真的不动了。 原来是被吓的昏了过去。 只见刽子手略带惋惜的摇了摇头,从旁边端起来一碗酒,喝了一口,抿在嘴里,走到孟疙瘩公公的面前,噗的一声,喷了出来,孟疙瘩老公公醒了。 这时刽子手略带同情的说道:“不要有意见啊,我也是没办法,我们这行的规矩,三百刀之前,你断气了的话,说明我的活没干好。” 无论台上的几个同伙,还是台下围观的那些人,以前只听过凌迟这个词,但是基本上没有人真正见过,这次可真是看的清清楚楚了。 于是,台上一片鬼哭狼嚎,台下围观的人是瑟瑟发抖。 杨小宁也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景,感觉头晕目眩,很不舒服,胃里面似乎有东西在不停的翻滚。 但是想到这个人,曾经害了那么多人,他强迫自己务必要镇定。 坐在旁边的董新齐倒是一脸淡定,他毕竟“见多识广”,竟然一边看一边用右手在大腿上轻轻的打着拍子。 为了起到更好的震慑作用,董新齐还特地吩咐,对孟疙瘩公公的行刑,时间要尽量长一点,不要让他挂的那么快。 好不容易等到行刑结束了,台上剩余的其他四个人贩子,无一例外,全部大小便失禁,满地的臭气。 董新齐吩咐狱卒,将剩下的人贩子,全部押入大牢,改日再行刑。 第一百二十二章 写报告 这时,杨小宁好不容易调整好情绪,稳了稳心神,对台下的那些人说道:“各位父老,今天叫你们来,讲三件事。 第一件,你们要知道朝廷的决心,决心到底有多大,我想刚才你们也看到了,我就不再多讲; 第二件事,你们回去通知到每一家,要求所有贩卖过人口的人,主动到县衙投案,我给他们十天时间,只有十天,十天之内投案的,从轻处罚;如果抱有侥幸心理,拒不投案的或者不在十天之内投案的,一律从重,怎么个从重法呢?你们应该也有数。 第三件事,我知道,有的人腿长,会跑嘛,简单,对这些人,家人全部抓进大牢,所有家产全部充公,同时全国发海补文书,我就不信,他能跑到哪儿去?在这里,我还要提醒一下各位,你们管辖的范围,假如有人跑了的话,到时只能追究你们的责任了,希望你们好之为之。” 以前县里面开会布置任务,讨价还价是常态,像菜市场一样。 但是今天,底下只有唯唯诺诺一片,没有一句反对的声音。 为了充分激发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杨小宁同时还特别宣布,可以举报他人,只要举报别人贩卖人口,并查证属实的,举报一个人,奖励白银五两。反之,倘若知情不报的,一经查实,与那些人贩子同罪。 顾县令听他在台上讲到银子的事,连忙扯了扯他的袖子:“侯爷,举报一个人就五两,要是人多了,县里面怕是给不起这个钱啊。” 这可让杨小宁抓住反击的机会了,他也阴阳怪气的回答道:“顾大人,你当初不是和我们说过,此县民风淳朴的吗?既然淳朴,那这样的人应该不多吧,最多也就十来个,贵县难道区区几十两银子也掏不出来?或者,你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吗?” 连珠炮式的问话,把顾县令的话给堵的死死的。 自从司马炎的信来了之后,他已经不敢和杨小宁顶嘴了。 他可以不卖杨小宁的面子,但是却不敢不听司马炎的话。 于是尴尬的退后一步,不再说话了。 只能自我安慰道:让杨小宁冲在前面也好,有成绩了,自己作为县令,功劳自然也有一份;差事办砸了,反正主意是杨小宁出的,和自己没关系。 想到这一点,顾县令也不心疼要出多少银子了。 大棒加胡萝卜的政策就是有用,事情的进展比杨小宁想象中还要好。 才三四天的功夫,前来主动投案的人贩子,就有几十个。 这些人贩子也不傻,毕竟朝廷说了,投案可以从轻处理,那最多也就是坐牢,至少还能保住命。 坚决不投案,如果被抓住,就是孟疙瘩全家的下场,一刀一刀的剐,谁受得了。 但总还是有些存在侥幸心理的人,想跑,但是还没跑出村,就被族长带人给摁住了,扭送到县衙。 以前你跑了,族长没责任,他当然可以视若无睹;但是你现在跑了,族长自己要背锅。 族长又不是活**,怎么可能背这口巨大的锅呢? 打击拐卖人口的行动,大获成功,抓获贩卖人口的团伙十来个,贩卖的总人数,累计有上千名。 对于这些被抓的人贩子,杨小宁比较心烦,当初许诺过留他们一条命,但是这些人确实是罪大恶极。 轮到总结的时候了。 说到写材料,顾县令最为积极,他写了一封给朝廷的呈报,让人送过来,客气的说请成来侯审阅。 见到这个呈报,杨小宁才晓得,董新齐当初说顾县令文章写的好,果然是名不虚传。 顾县令先是夸了朝廷的英明,心里挂念着百姓; 又说司马炎和司马攸的果敢睿智,运筹帷幄到位; 还说杨小宁足智多谋,以最小的成本打掉了全县贩卖人口的全部团伙,挖掉了根,赢得了全县人民群众们的纷纷点赞。 当然,自己配合有力,那是必须要说的。 文章的语气还极其肉麻,看的杨小宁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 过了一会,他去找了顾县令。 “顾县令,条陈的前面都很好,我没有意见。但是你抬举我了,我没有做什么,都是你和董新齐大人的功劳,请把我的名字删掉,换成你和董大人的。” 顾县令听他这么说,用狐疑的眼光打量着他,似乎在判断杨小宁这句话,到底是真心,还是客套。 在他的印象中,刚做官的年轻人,都是年轻气盛,想出头,有荣誉的时候拼命挣。 他只见过哭着闹着抢功劳的,还没见过往外推功劳的年轻人。 杨小宁继续说下去:“顾县令,事情中涉及你和董大人,你们自己署名,不合适,似乎有自吹自擂之嫌,我是巡察使,我就单独签名上奏吧。” 顾县令看他这么说,知道杨小宁这番话是真心的,他站了起来,郑重其事的向杨小宁行了个礼:“成来侯,你是真君子,心意鄙人领了,但是你写你的,我写我的,我写的这个,必须把你名字也加上。” 杨小宁还在拒绝,他的拒绝也是真心的,他自小就不太在乎这些表扬。 顾县令径直说道:“朝廷的人,外出办差,如果不要名声,还非把功劳让给别人,并非好事。” 这句话就让杨小宁有点不服气了,难道发扬高尚的风格还不对了,他问道:“顾大人,此话怎讲?” “因为上面的人,会怀疑他在利用这样的机会,在收买人心。” 这句话,推心置腹了。 顾县令完全可以不说的。 朝廷向来不怕底下的官员贪图名利,就怕底下的人收买人心。 杨小宁叹了一口气,想做好事都不行。 这些官场上的人,真的浑身都是心眼,看来自己还需要磨炼啊。 既然实在推不掉,杨小宁说:“那这样吧,主要功劳给董新齐大人,顾大人,你委屈点,排在董大人后面,我嘛,排在你后面。” 对于董新齐,杨小宁横竖是喜欢不起来,但是他不得不承认,董新齐办案的确是一把好手,此人心肠极硬,做人不择手段,不像自己,容易心软。 第一百二十三章 罚款 那些人贩子虽然投案积极,但是到了这并不老实,含糊其辞,尽量把自己的罪名说的小一些,什么过去记不清了,什么自己只贩卖过一个人喽。 满嘴都是谎话。 但是到了董新齐的手里,几个回合下来,根本没人敢不说实话。 对于杨小宁提出的这个折中方案,顾县令同意了。 当天晚上,董新齐来找杨小宁,进了门,什么话都没说,“扑通”就朝地上一跪,他这个举动,把杨小宁吓了一大跳。 毕竟董新齐比自己大十几岁呢。 “成来侯,以后有用的着我姓董的地方,尽管吩咐,我一定肝脑涂地万死不辞”。 说完,也不等杨小宁问话,爬了起来,抹了把眼泪,走了。 杨小宁不晓得,董新齐为什么给他行这么大的礼,难道就是白天的时候,自己在给朝廷的条陈中,说他功劳最大? 又是十来天,这个疑惑有了答案,石俊来了。 他带来了朝廷的批复,对于这个大案,三条意见: 一是对于寻找到的被拐卖人口,一律各回各家,如果没有家的,县里面妥善安置; 二是受过人贩子贿赂的官员,统统抓起来,给他们两个选择,要么缴纳受贿金额的三倍罚款,要么坐牢,两个选项里面任选一个; 三是因为有言在先,所以人贩子,一概不杀,全部予以流放,根据罪行大小,流放的里数也有不同,最多的三千里,最少的一千里。 杨小宁被流放过,虽然没有走完全程,但他知道那条路,九死一生。 不禁由衷的感慨,还是朝廷狠啊,既没有杀头,也约等于杀头。 对于三个人,顾县令,嘉奖;董新齐,恢复原级别,另有任用;杨小宁,则是口头表扬。 对于缴纳受贿金额的三倍罚款这件事,顾县令的态度很是积极。 那些被人贩子交代出来受过贿的人,被他一起叫到了县衙。 然后把杨小宁、董新齐和石俊一起请了过去。 这是杨小宁第一次见识了一个县令的霸道。 顾县令首先当众宣读了朝廷的文件。 然后说道:“朝廷明确要求的是,缴纳三倍的罚款,但是你们这些人,把本县的脸丢到全国去了,受贿金额的三倍罚款,那肯定是不行的,我明人不说暗话,必须缴纳六倍。” 为什么要缴这么多?顾县令也说的也很直白,因为本县的名声被你们给臭了,需要好好建设,才能恢复,但是建设需要钱。 底下的那些人,都不敢说话。 毕竟小辫子被人捏着呐。 但有个四十多岁的乡官,因为自己的弟弟也在京城里做个不大不小的官,所以平时说话就有点随意,在下面小声的念叨:“六倍?这也太黑了吧。” 顾县令听到了,伸手指了指他,示意有话上来讲。 这个乡官,发现顾县令的脸色不对,自然不肯上去。 顾县令看他不肯上来,就让衙役把他带过来。 等这个人被带到了顾县令跟前的时候,顾县令突然一个大嘴巴子扇在了他的脸上:“你他么当初收钱的时候,不知道这是昧着良心的黑心钱吗?既然你有意见,行,罚款不用缴了,坐牢去吧你。” 那个乡官听说自己要被拉去坐牢,知道祸闯大了,连忙抱住顾县令的大腿:“堂尊堂尊,我错了,我不该收那黑心钱,我不该多话,罚款我缴。” 顾县令满脸厌恶的说道:“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他么能做上这个乡官,不就是靠你弟弟么,你在老子面前,狂什么狂?实话告诉你,不要说你,就是你弟弟亲自来,老子高兴给他面子就给,不高兴,照样不给,别人缴六倍,你缴八倍。” 那个乡官不仅再也不敢流露出任何不满,反而连连说:“谢谢堂尊,谢谢堂尊。” 顾县令给了这些人五天时间,把钱交过来。 晚一个时辰都不行,就抓去坐牢。 朝廷的三点要求,第二点和第三点都顺利落实了,对于第一个要求,有点费事,因为朝廷的文书中讲了,对于寻找到的被拐卖人口,一律要各回各家。 现在有个突出的问题,有的妇女已经被拐卖了很多年,小孩都很大了,她本人已经适应这样的生活,不愿意回去。 这样复杂的局面,杨小宁也没经历过,只好再向朝廷请示。 朝廷的回信很简单:“尊重个人意愿,想回的必须让回,不想走的也不强制走。” 也只能这么着了。 杨小宁心里还是有成就感的:打掉这些人贩子团伙,已经从根子上杜绝了后患。 本来以为一切都搞定了,他准确回王家庄探亲,董新齐迫不及待的要回京城,毕竟又做官了。 但是这时,顾县令突然来通报了一件事,临县和本县的交界处,有个村子,属于隔壁县管辖的范围。 按照人贩子们交代的情况,这些年,最起码有十几个女人被拐了进去,给那些光棍汉做老婆,就今年,还拐进去三个。 顾县令就派本县的衙役去村里找人,想问问这些妇女的意见。 结果在村口,就被村民们给拦住了,不让进。 几个衙役想硬往里闯,被一哄而上的村民围殴了一顿,甚至把他们的衣服都给扒了。 其实这件事,杨小宁完全可以不管,毕竟人贩子团伙都被连根端了,朝廷的表彰决定都下来了,有点遗留问题解决不了,也是很正常的,无关大局。 但是杨小宁不打算这么干,他的想法是,这样的事情,我要么不知道,要是知道了,就一定要解决掉。 顾县令说:“侯爷,董大人,这事真的得靠你们自己,我也没办法。” 这还真不是顾县令推诿扯皮,因为这是其他县的事,不属于他的地盘,他没法管。 “写信,让这个县的县令去处理。” 没几天的功夫,那个县的县令回信了,在信里,废话说了一大堆,核心意思就一个:自己也很想处理好这件事,但是能力实在有限,县里面总共十几个衙役,就算去抓人,这些人肯定也都跑了。但是假如成来侯和董大人出面的话,那局面肯定不一样了,必定能马到功成。 第一百二十四章 打探 杨小宁看完信,心里大骂这个县令真是滑头。 董新齐问道:“成来侯,这件事你打算怎么办?” 杨小宁反问他,你的意见是什么? 董新齐说,我这个人只会审人和杀人,但是对这些愚昧的乡民,上来就用这些招数,未免有点过激,不太妥当。 杨小宁觉得他说的有道理,思考了一会,他决定自己到这个村里面去看看。 董新齐听到他这个打算,立刻表示了不同意:“成来侯,你单人进去,万一有个好歹,我一是对不住自己的良心,二是也没法向朝廷交代啊。实在要去的话,我去。” 听到他说没法向自己的良心交代,杨小宁心里也有点感动。 他相信,董新齐说的是真心话。 毕竟董新齐能重新当官,自己是出了大力的。 于是他调整了一下情绪,态度坚决的说道:“不行,还是我去,你忘了,我做过医师。” 董新齐见他这么坚持,也不再强辩,答应了。 他自己则带着几个人,远远的跟着杨小宁。 到了那个村附近,杨小宁发现,这个村地理位置很独特,处于三个县的交界处,两面是山,一面是河,进出村的大路就一条。 但是他毕竟在外闯荡多年,知道靠近山的村子,看似交通不便,但里面通往山上的羊场小道却会有很多。 只是外地人的话,对那些弯弯曲曲的羊肠小道根本摸不清,所以只能走大路。 但是如果长期在这生活,从羊肠小道跑进山却很容易。 那些被拐进的女人,为什么不沿着羊肠小道跑呢?跑进山,至少比困在村子里受罪要强啊。 杨小宁很是疑惑。 “站住,你是干嘛的?”一名村民发现了杨小宁,拦住了他的去路。 “我是走方的医师”。 “医师?日哄谁呢,我们早知道了,你是官府的探子。” “凭什么说我是探子?” “凭什么?乡里面谁不知道官府这几天的探子多啊,我说你们真是吃饱了撑的,咱们花钱买的媳妇,关你们屁事?” 杨小宁看到自己被戳穿,知道继续和这个村民交流下去,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于是扭头准备走人,回去思考一下应对之策。 但是他刚准备走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一个女孩子的哭声,循着哭声望去,杨小宁看到了令人发指的一幕。 他看到一个老头子,走在前面,后面跟着一个不停在哭泣的小女孩,再仔细一看,这个老头子,手里竟然牵着一根绳,绳子的另一头,系在了小女孩的脖子里,好像牵条牛或者狗一样。 那个小女孩,赤身裸体,身上是一根布条都没有。 后面还有个老太婆,手里拿根柳条,一边抽打一边骂。 “这是在干嘛?”杨小宁看到这个场景,又折了回来。 那个村民满脸讥笑的说道:“这是给他们儿子买的媳妇,没想到这个女娃性子烈的很,抵死不从,同房的时候,还咬了她男人一口,她老公公和老婆婆在磨磨她的性子呢,怎么的?这种事你们也要管?” 杨小宁简直怒不可遏:“磨性子,就是牵着她光屁股在村上走?就这么不把人当人?” 那个村民听了他的话,不仅不生气,反而笑的更大声了:“我们村,一直是这么磨性子的,本来就是在村里面走走,最近晓得你们要来,特地拉到村口,就是给你们看的。赶紧滚吧,就是个狗探子,神气什么啊?等你做了皇帝,再来管吧。” 杨小宁心想还想着和他讲道理:“假如你家的姐姐妹妹也被人家这样对待,你受的了吗?” “你他么找死啊”,那个村民听到他的这番话,生气了,举起手里的农具就追打过来。 好汉不吃眼前亏,杨小宁赶紧往回跑。 他知道,和这些人讲道理已经完全没有意义了,一定程度上,这些人已经不能算人了。 那个村民见他跑的飞快,也就没再追。 董新齐一行听到前面的叫骂,赶紧靠了过来,把杨小宁接应走了。 “成来侯,怎么回事,进村了吗?” “没有”,杨小宁把刚才在村口发生的事情,大概讲了一遍。 听他讲完,董新齐问道:“你人有没有受伤?” “没有,但是心里气的厉害。” “那成来侯打算怎么办?要不我们从山上寻条小路进村?” 杨小宁以前总觉得,有钱人通通不是什么好东西,穷人则相对淳朴。但是这几年下来,他对自己这种看法产生了怀疑。 每个群体,都有好人坏人。 敢当众牵着买来的女人游村,还有什么不敢做的呢? 这个村子,不管肯定是不行了。 “董大人,我的打算是,光明正大的进去,救该救的人,抓该抓的人,今天就去,一天也不耽搁。” “这就对喽,成来侯,你这就是霹雳手段显菩萨心肠”,董新齐一边拍着马屁,一边吩咐身边的人:“通知所有军士,立刻过来,知会顾县令,调配十名衙役,一同过来,对了,让他们来的时候,从牢里,把那个最大的锅一并带过来。” 杨小宁看他提到带口锅过来,感觉很是奇怪,是来救人的,带那玩意干嘛? 难道准备在这打持久战,留着做饭? 虽然在给朝廷的文书中,杨小宁阐述了董新齐的功劳,董新齐甚至给杨小宁磕过头。但是两个人之间的沟通方式,依旧没有太大的改善。 在等待支援人员到来的时候,他们也基本上没说话。 很快,石俊带着二十名军士先到了,随后,顾县令派过来的十个衙役也到了。 顾县令最近罚款收到手软,心情美滋滋的,杨小宁说啥他都配合。 他们真的抬着一口锅过来。 一行人大摇大摆的到了村口。 “官府的狗子又来了。”一个村民看到他们,高声叫着。 杨小宁发现,这个村民不是一个多时辰前让自己滚的那个人了。 想不到区区一个小村庄,竟然也搞轮班站岗这一套。 “成来侯,现在就冲进去吗?”石俊满脸兴奋的问道,在京城,他还没见到这样的场景呢。 “不,等他们的人再多一点。” 第一百二十五章 进村 果然,不一会,几十个村民陆陆续续赶了过来,他们手里,拿着各式各样的农具或者棍棒,当做武器,后面还跟着一些妇女和小孩。 杨小宁发现,早上拦住自己的那个人,以及牵着小女孩游村的那个老头,都在里面。 拦住自己的那个人,此时竟然主动开骂了:“早上我一看你,就知道不是个好鸟,还装什么走方的医师。” 杨小宁听了以后,丝毫也不恼怒,哈哈大笑:“你们村都是好鸟?好到一点伦常都不讲了,畜生尚且知道廉耻,你们让女娃娃赤身游村,是畜生都不如。” 那个人还准备和杨小宁继续对骂,这时对面一个年纪大的说道:“不要和他们费那些口舌,我们人多,他们只要敢进村一步,就和他们拼了,我就不信,他们敢屠村。” 石俊刚来时候的兴奋劲已经过了,看到双方就要大打出手的样子,略微有点紧张。 杨小宁见识过农村的械斗,但那种都是靠蛮力,不动刀枪的。 此时虽然身边有二十名军士、十名衙役,心里有底,不过毕竟是第一次指挥这种大规模行动,他的声音和双手,多少都有些颤抖,但是努力装出一付淡定的样子。 董新齐见多了世面,杀人都不眨眼的,所以对眼前这些手拿农具和棍棒的村民,根本就是无所谓的态度。 只见他厉声说道:“放肆,这是成来侯,再大放厥词的话,就要你们好看,让你们能主事的,出来说话。” “什么猴不猴的,我们又不认识,只晓得你们这些官狗子,坏的很,想把我们族长抓走。” 董新齐哈哈大笑:“就你们,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还值得我们动这个脑筋?” 村民们看着他这付嚣张的样子,顿时是群情激愤,骂声四起。 董新齐从腰里抽出了刀,轻轻的擦拭了一下,看了一下上面的反光,慢条斯理的说道:“敢靠近我们六尺之内者,以谋反论处,格杀勿论。” 听到这个吩咐,跟随而来的二十名军士,纷纷亮出了兵器。 顾县令派来的那些衙役,平时都是扯着鸡毛当令箭,吓唬吓唬老百姓还行,真正动刀枪的机会并不多,前几天到这个村,甚至还被村民们揍了一顿。 现在看到这样的场景,他们是既激动又慌张,激动的是没这么威风过,慌张的是怕打不过对方怎么办? 但是看到杨小宁和董新齐很淡定的样子,这些衙役们的情绪也稳定了下来。 反正是跨县办公,根本不认识这些村民,心里没什么思想包袱,于是他们也纷纷握紧了手里的水火差棍。 “进村。”杨小宁吩咐道。 “你们敢?”对面一个村民拎着木棍冲了过来。 两名军士立刻迎上前去,将手里的长枪扬起,枪头一个交叉,刚好把这个人的脖子夹住。 这个村民立刻就动不了了,想后退都不行,因为枪头上有反钩,只要动一下,脖子就是两个血窟窿,小命肯定当场报销。 这样迅速的动作,不仅震慑住了那几十个村民,连后面跟随过来的衙役都被吓住了。 “差一点,六尺”,董新齐走到了他的跟前,阴森森的说道:“我今天倒是想见识见识,是人的脖子硬,还是刀枪硬?还有人要一起过来吗?” 看到今天来的这些人,和上次的衙役完全不一样,村民们也害怕,自然不敢阻拦了。 一行人得以顺利进村,村上的人也被带到了祠堂门口。 杨小宁瞟了一眼,人并不多,而且很大一部分是老人和小孩,这不符合常理,有些青壮年应该跑到山上去了。 不过也无所谓了,他是来救人,又不是屠村的。 衙役们抬过来三张凳子。 杨小宁知道现在是自己拿架子的时候了,于是他毫不客气的先坐下,并吩咐董新齐和石俊一起坐下。 董新齐坐下之前,找了一棵大树,吩咐衙役们在下面架锅,并且特意嘱咐锅里要加满水。 不知道他在搞什么鬼。 杨小宁指着刚才在村口说话的那个老头说道:“老丈,我知道您是族长,我进村,就是问个话,这些女人,如果在这成家有娃了了,征求她们的建议,如果本人不想走,就留下,如果本人想走的,那我们必须要带走的,我这话,合情合理吧?” 那个被他称作族长的人,头昂的高高的,也不说话。 董新齐突然侧过身来问道:“侯爷,早上您说看到有人牵着一个没穿衣服的小女孩,在游村,是吧?这个人在吗?” 早上牵着小姑娘的那个老头,听到他们突然提到自己了,脚步不自觉开始的往后退。 “把他给我拿下,”董新齐一挥手,两名军士扑了上去,把这个老头摁倒在地,拖了过来。 “你家买的人,在哪?” 老头把头一扭,不说话,还朝杨小宁他们“呸”了一口。 见到这样的状况,董新齐笑了笑,吩咐衙役:“军士们可都是习惯杀人的人,捆人还是你们在行,来,把他捆起来,吊在树上。” 没一会的功夫,这个老头就被吊在那了。 这个时候,杨小宁才知道,董新齐为什么要吩咐人带着一个大锅过来。 那个被吊起的老头,身体的下方正是那口锅,。 “刚才成来侯和你好好说话”,董新齐站了起来,走到族长的面前,“你不回答,成来侯这个人,心善,脾气好,喜欢以理服人;我嘛,和他恰恰相反,说话多了,费力气。反正对付你这样的人,有的是办法,何必要劳心劳神的讲道理呢。” 说完就吩咐衙役,给装满水的锅烧火。 那个被困着的老头,已经被吓的连声叫唤了起来。 “老头子”,人群中一个老妇女叫骂道:“你们这些做官的,太狠了,你们不是人。” 杨小宁循着声音看去,这个老妇女,不正是早上拿这柳条抽打小女孩的那个女人嘛,自己做出那样的行径,现在竟然说别人狠,哪来的脸。 他对着董新齐使了个眼色,董新齐秒懂,立刻指挥人把这个妇女捆起来,押在锅的旁边。 “水就要开了,这个绳,到底结不结实,我也不知道。” 董新齐说话,声音向来不大,但总是听的人是毛骨悚然。 第一百二十六章 李五蛋的姐姐 围观的村民们也被吓呆了,他们平时最多叫蛮,真的没见过这么狠的人。 族长语气也软了下来:“先把人放下来吧,要是掉进锅里,命都没了,你们说什么,我们都照做,还不行吗?” 董新齐嘿嘿一笑,略带戏谑的说道:“真的吗?我不信。” 族长急的面红耳赤,说道:“只要你们先把人放下来,我们这就把那些女人叫过来。” “怎么?你这是和我们在谈条件吗?”董新齐忽然收起了脸上的笑容,脸上像块冰。 看董新齐的脸阴晴不定,那边烧锅的火是越来越大,被捆在树上的那个男人,发出尖尖的哀嚎,假如这个时候绳子突然断了,就会掉进水已经快开的锅里了。 族长再也不敢饶舌了,赶紧让人到后面的山上去打暗号,把拐卖进来的妇女,通通都带过来。 过了一会,一群青壮年,带着年龄不等、穿着迥异的女人走了过来。 “大人,人都齐了。”族长走到杨小宁面前,略带谄媚的说道。 据他观察,那个董大人,简直就是个变态狂,自己根本不敢和他说话; 而这个成来侯,看起来就要和善多了。 结果没想到,杨小宁的脸色也很是不好看:“真的齐了吗?如果有差池的话,我也可以蒸了你。” 族长心里一慌:今天怎么遇到的都是变态?这个成来侯看起来和善,没想到也是个狠人。 然后赶紧到那群女人面前,数了数,脸色突然变了。 杨小宁敏锐的发现了这个变化:“是不是人不全?” 族长着急忙慌的说道:“大老爷别着急,我再点一点人数。” 只见他又数了一遍,然后对着人群中的一个妇女喊道:“他六婶,你家的那个呢?都什么时候了,赶紧交出来。” 人群里的一个妇女,看到族长点了她的名,连忙撒丫子就开始跑。 但是她哪里跑的过那些军士呢,没跑出几步,就被摁在了地上。 “人呢?”杨小宁走到了她的跟前。 事已至此,这个妇女刚开始还想不承认,但是看到董新齐走到了面前,立刻就老老实实,说自己带他们去。 “把人先放下来”,杨小宁看到还被吊在树上的那个男人,吩咐衙役。 假如真的掉进开水锅里,董新齐可能根本无动于衷,但是杨小宁自己还是希望不太能接受这种方式。 那个妇女和族长,带着杨小宁他们,一路上还在不停的念叨:“大老爷,这女娃,咱又不是偷来的抢来的,是花了实实在在的银子买来的,这也不行嘛。” 杨小宁他们自然不会搭理她。 到了一个破旧的茅草屋前面,那个老妇女打开了旁边的一个小屋子。 杨小宁晓得,在农村,这样的小屋子,通常是用来装杂物的。 进去之后,里面是臭气熏天。 杨小宁发现,屋子的角落里有一个女人,看不清年纪,只看到双手被反绑,绳子的另一端,系在屋梁上。 这个女人蓬头垢面,嘴上被塞着一块脏不拉几的破布,看人的眼神直勾勾的,精神状态明显不正常。 拿掉她嘴里的布,发现她的牙基本上都没有了,但是她的嘴里一直在小声的碎碎念。 刚开始,杨小宁还没听清她说的是什么。 仔细一听,大吃一惊,这个女人念叨的竟然是王家庄那儿的方言。 这儿离王家庄足足好几百里,方言更是相差甚远,这个女人怎么会说王家庄附近的方言? 他盯着这个女人仔细看了一会,可以肯定王家庄肯定没有这个人。 杨小宁试图和她讲话,但是没法进行,不过她无意中吐露出来的几个词句,让杨小宁很是吃惊。 她说的是,五蛋你一定要给我报仇什么的。 五蛋?杨小宁脑海里突然想起,李五蛋曾经说过他有个姐姐,被卖了,莫非这个女人就是他的姐姐? “你姓李吗?” 这个女人不说是也不说不是,就是车轱辘一样,反复念叨着“要给我报仇”之类的话,然后又一惊一乍的说:“我脱,别打我。” 杨小宁扭头看向族长:“这个女人是怎么回事?你要说实话。” 族长还在那吞吞吐吐,杨小宁也不和特啰嗦了,从军士的手里要过一把刀,直接抵在他的脖子上:“我现在的耐心,只能坚持数到三,一。” “大老爷,我说我说”。 接下来的话,让杨小宁气的胸口不停的起伏。 这个女人刚被买回来的时候,精神还是正常的,但是过了一两年,她的肚子始终怀不上,日子就开始愈发难过了。 成天挨公公婆婆和男人打,总是被骂是不下蛋的鸡,几次下来,连牙都被打掉了。到后来,连饭都是想起来就给点吃的,想不起来就不给,折磨了几个月后,这个女人的脑子就开始有点不清爽了。 既怀不上孩子,脑子还有点不正常,再想转卖给其他人家,自然就卖不出价钱了。 于是这家人为了不亏本,就想了一个无比缺德的主意:让她在村上接客,说这样能把本钱赚回来。 几次下来,这个女人就彻底疯了。 最令人感觉可气的是,这个女人后来还怀孕了,她的婆婆见到她怀孕,晓得当初不能怀孕,是自己儿子的原因,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没事就打她。 杨小宁大概可以猜测,这个女人大概率就是李五蛋的姐姐,他心想,要是李五蛋知道这件事的话,就算拼上一条命,也会把这家人杀光的。 他挥了挥手,让其他人出去。 想着要再证实一下。 他对这个女人轻声说道:“你认识李五蛋吗?他是我的弟弟。” 谁知道这个女人听了这句话,突然暴躁了起来:“他是我的弟弟,不是你的。” 什么都不用说了,这个女人应该就是李五蛋的姐姐。 杨小宁蹲在她面前,细声细语的说道:“好,是你的弟弟,五蛋现在好着哩。” 这个女人突然安静了下来:“真哩?” “真哩。” 这个女人突然又跳了起来:“我弟五蛋好着呢,我弟五蛋好着呢。” 杨小宁站了起来,叹了口气,朝屋外走去。 走出屋外,他感觉自己有点头晕目眩。 这些人,还算人吗? 第一百二十七章 手腕 这是屋子里突然传来了“啊”的一声,杨小宁赶紧返身进屋,董新齐和石俊也跟在后面。 那个可怜的女人,用尽力气,将喉咙撞向了柱子上一根尖尖的木桩。 附近流淌着一些殷红的血,但不多,这个可怜的女人,身体内可能血都没有多少了吧。 她躺在地上,身体一抽一抽的。 杨小宁用力的扶起她,但是人已经不行了,很快就咽了气。 出了门之后,杨小宁感觉天旋地转,一切还是不那么真实。 他走到了族长面前,只问了一句话:“你们村,就是这个德性?你这个族长,是吃屎的吗?” 此时的族长,看着杨小宁眼睛里流露出来的凶光,是一句话也不敢说了。 杨小宁吩咐衙役们:“把这家给我抄了,里面的那个女人带走,妥善安葬。” 站在一旁的董新齐,虽然不知道杨小宁和这个女人什么关系,但是看得出来,杨小宁应该和这个女人认识,这就够了。 他走到杨小宁的身边:“成来侯,你休息一会,剩下的事情,我来处理吧。” 杨小宁点了点头,这个女人虽然是第一次见到,但她是李五蛋的姐姐啊。 董新齐把族长叫到自己的跟前:“待会我就行文你们县令,往后每一年,你们村上交的赋税和公粮,按人均来算的话,是全县平均水平的一倍。” 族长听了这个数字,条件反射式的准备开始哭穷。 杨小宁淡淡的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董新齐很默契的说道:“再啰嗦一句的话,三倍。” 族长终于不敢说话了。 处理好这件事,董新齐对着这顾县令派过来的衙役里的那个小头目,招了招手。 那个小头目迅速跑了过来,董新齐问道:“听说你们县里有矿,是吧?” 小头目听了,感觉莫名其妙,这个董大人,怎么突然问到县里有没有矿的事? 但还是一五一十的回答:“回董大人,我们县上的确有矿。” “这家三口人,还有刚才吊在树上的那一家三口,都送过去,女的给矿工们洗衣服,男人挖矿。还有,详细的了解一下,村上碰过这个姑娘的男人,都一起送去挖矿。” “好,董大人,那让他们挖多久然后放出来比较适合?” 只见董新齐皮笑肉不笑的说了一句:“什么?还放出来?想什么呢?让他们在里面挖到挖不动为止啊。” 对于董新齐这样的安排,杨小宁没有同意,但是也没有反对,算是默许了。 这样的世道,人真是不如一条狗,在回去的路上,他的情绪很是低落,始终没有说话。 石俊看他这个样子,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插科打诨,一本正经的说道:“成来侯,世上这样的事情多着呢,不要想太多。” 是啊,杨小宁也这么宽慰自己,好歹还救了很多人。 回到县衙,顾县令请衙门里的人吃饭,杨小宁他们也参加。 酒过三巡的时候,顾县令拍了拍手,他家的仆人搬了两个箱子进来。 顾县令子亲自打开,里面都是些银两。 “这是你们缴过来的罚款,本来按照我的意思,是准备全部没收的,但是成来侯、董大人和石大人,体谅你们的辛苦,说当时收的黑钱,这没话讲,必须退了,但罚款就不必了,所以现在就把这些罚款退给你们。” 杨小宁听了这番话,又是一脸懵逼,自己根本没说过这样的话啊。 他用询问的眼光看向董新齐和石俊,他们也在微微摇头。 顾县令还在说:“这个事,一是出了这个门,不许和任何人讲,一旦讲出去,谁讲的,我不仅把银子收回来,还要他的好看;二是以后谁再敢背着我去收这样的黑钱,我让他倾家荡产,外加牢底坐穿。” 上交的银子竟然还能回来很大一部分,对这样的意外惊喜,县衙的那些人自然是感恩戴德一片。 酒席散后,石俊笑嘻嘻的对杨小宁说道:“你说这个顾县令,说我们让他退钱,我们根本没说过嘛。这些县里的人,真是满嘴没一句实话。” 杨小宁随口说道:“我也想不到,这个顾县令,如此会做人啊。” 石俊脸上充满了好奇:“会做人?成来侯,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他说把罚款退回去,是我们的意思,这是让我们脸上有光;而他只退了县衙的,乡里面的啬夫和里正,以及那些族长,是一分没退,因为他知道,只要把县衙的人控制在自己手里,其余的那些土包子,还不是想怎么捏就怎么捏嘛;听他的最后那句话,以后在这个县,这些人还敢背着他做什么吗?不敢了。” 这一番分析,让石俊不禁对他竖起可大拇指。 事情终于忙结束了,虽然没做过那么尽善尽美,但好歹还算顺利。 董新齐官复原职,而且第二天就要回京赴任。杨小宁第二天也要离开此县,去探亲。 当天晚上,董新齐非要自掏腰包,请杨小宁吃饭,顾县令和石俊作陪。 桌上的四个人,有三个人很高兴,董新齐停职反省结束重新当官;顾县令受到了司马炎的表扬,还顺便搞了一大笔钱;杨小宁虽然感觉不圆满,但好歹也算出了口恶气。 石俊虽然没什么好消息,但是他这人嘻嘻哈哈习惯了。 大家的心情都很好,所以气氛就很好。 董新齐更是以一敌三,喝的满脸通红。 饭局快结束的时候,顾县令拍了拍手,仆人端进来两个盘子,每个盘子上面,都有个包裹。 “成来侯,董大人,最近这段时间,你们帮本县扫除了垃圾,辛苦了,本县又没有什么特产,思来想去,只好给你们一点茶水费。” 说完,就在两个人的面前,各自放了一个包裹。 还没等他们表态,顾县令对着石俊说道:“石大人,我知道你不差钱,但是给你家老爷子准备了一套上好的毛笔,已经放在你房间,麻烦您替我带给他老人家。” 石俊嘿嘿一笑:“我没权,你拍我爹的马屁就行。” 对杨小宁来说,这是第一次有人给自己送礼。 他不敢拿,但是他觉得如果自己不拿,董新齐也不好拿。 第一百二十八章 还你个大人情 正在犹豫的时候,石俊似乎看出了杨小宁的紧张,假装不经意的和顾县令的说道:“只要上面来人,底下就要给茶水费,这个规矩,都几百年了,最好也改一改,要不底下的负担,实在是太重了。” 杨小宁知道,石俊这番话,是说给自己听的,暗示他,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可以拿。 但是杨小宁决定还是不拿,他拒绝的理由很简单:“你们都知道我以前过的什么日子,我现在很知足,看到那些被拐卖的人,过的很苦,这些钱,烦请顾县令分配给他们。” 看他这么说了,董新齐也连忙表态,自己想法和成来侯一样。 董新齐会算账,只要能继续做官,这点银子算个屁啊。 顾县令还要客气。 石俊说,既然成来侯真心不要,那就算了。 看到石俊发话了,顾县令也不再坚持,本来就是礼节性的动作,自己客气过就行了。 晚饭后不久,董新齐又来找杨小宁,说明天一早就都要走了,想和成来侯聊聊天。 开始的时候,自然是互相说些客套话,比如董新齐说,能跟着成来侯出来办案,是自己天大的的福气; 对于这样的吹捧,杨小宁自然也会还回去,比如董大人不愧是老刑名,办案子滴水不漏,自己内心佩服的紧,有空的时候,一定仔细回味好好学习。 一通商业互吹后,只见董新齐眼睛通红的问道:“成来侯,你坦白讲,在你的心目中,我是不是很贱?” 杨小宁看他这么说,连忙否定:“怎么会呢?” 董新齐自顾自的说了下去,“你不要否认,其实有时我自己都看不起自己。我和你们,不一样,你看看你们太学的那个班,每个人一出生,就有着锦绣的前程,坐在那等就行了;而我们这样的人,只有靠自己,要想出人头地,只有像狗一样的往上爬,就算做了狗,都不一定能爬的上去。” 杨小宁看他在不停的自轻自贱,连忙阻止到:“董大人,你喝多了。” “侯爷,没喝多,今天我高兴,费了十几年的功夫,好不容易爬上的位置,就因为撕了一封信,立刻就被撸掉了,我全家几十口人,都在指望着我呢。” 杨小宁看他这么说,突然想到了那个狱卒,董新星,董新齐的堂弟。 自从董新齐被撸了之后,董新星也立刻就被光荣下岗了,不知道到哪混饭吃去了。 董新齐还在絮叨:“要不是舞阳侯还想到我,让我跟随你出来办案,我这辈子可能都没有机会了。更想不到,这次你又把头功让给我,我才能官复原职,你和舞阳侯,都是我的恩人呐”。 杨小宁没有说客套的话,他看的出来,董新齐似乎有很多话要说,让他一个人说,也挺好的。 但是没想到董新齐却不继续说了,而是转换了一个话题:“成来侯,我明天就回去了,京城里有无事情,需要我办?有的话,尽管吩咐。” 他这么一说,倒是提醒了杨小宁,顺着说道:“董大人,还真有件事请你帮忙,不过我就是随口说说,具体情况你看,为难的话,就算了” 一听杨小宁有事情要自己帮忙,董新齐立刻来了精神,立刻说:“请讲请讲。” “和我一起被抓进来的很多人,都放了,但是那个孙德贵,还在牢里,他全家都没了,还都是在我眼前没的,后来又和我一起被山贼掳去,也是个可怜人,有可能的话,烦请你关心他一下。” 董新齐听了之后,没有丝毫的犹豫:“哎呀,我还以为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呢,原来就是这啊,成来侯,你放心,保证给你安排好。” 他也没有说具体的办法,但是杨小宁知道,他一定不会应付自己。 以前董新齐过来谈事情,走的时候,杨小宁最多站起来一下,意思意思,有时情绪不好,站都懒得站。 但是今天,他破天荒的把董新齐送到门口。 虽然他们不是朋友,但是前段时间,他们是战友。 临出门的时候,踉踉跄跄的董新齐说了一句:“成来侯,总有一天,我一定要还你一个大人情。” 这次出来,对王阿奴来说,除了见识民间的疾苦,最大的感悟是,很多明面上的规则,其实只能用来听听,社会运行,则另有一套规则。 办事情难,要不是自己扛着司马攸的招牌,这件事情很可能根本就办不了。 既往那种路遇不平就要流露出来的情绪,他是再也不会了。通俗一点的说,就是学会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董新齐走了之后,杨小宁和石俊踏上了回乡的路程。 他们去的第一站,是海棠家。 司马攸当初派来协同办案的二十名军士,有十六名跟着董新齐回了京城。 剩下的四名,司马攸要求他们,继续跟着杨小宁,保障他的人身安全。 要说石俊是真会享受生活,陪着杨小宁走亲戚,自己还带了两辆马车,三个仆人。 毕竟来过一次海棠的家,虽然已经过去几年了,但是杨小宁依旧还记得路。 到达海棠所在县城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 所谓近乡情更怯,杨小宁觉得,已经这个时候,再去海棠家,估计到的时候,天都要擦黑了。 所以他决定明天再去。 最近一直没闲着,到了驿站,杨小宁躺在那,养养精神。石俊却带着仆人自行出门了,还买了一堆东西回来。 晚上吃饭的时候,杨小宁突然发现,规格明显高了起来,但是他以为石俊自己花钱加餐,所以也没多想。 他们吃饭时,分为两桌,四名侍卫和石俊带来的三名仆人一桌。 杨小宁和石俊一桌。 饭桌上,石俊玩世不恭的说道:“成来候,实话告诉你,这次我在外面跑这一趟,是越跑心越凉,你说这县里面,不论是好吃的,还是好玩的,通通都没有。过阵子,我就要到县里去了,如果分到好的县的话,那还好,要是分到差的县,可真是倒了血霉,你将来有机会的话,一定要拉兄弟我一把啊。” 第一百二十九章 穷苦的妹妹 杨小宁对石俊这种不自觉流露出来的官二代的嚣张气质很是不满意,于是怼了他一句:“你爹和舞阳侯这是在有意锻炼你,不要不识好人心。” 石俊听了他的话,顿时来了精神:“真的吗?为什么说是锻炼我?” 杨小宁白了他一眼,意思是自己去体会。 第二天一早,杨小宁他们就出发了。 海棠的家,就在县城东北角的那个乡,离县城不远,进村之后,村民看到他们一行人这么大仗势,很是好奇,但是又不敢靠的太近。 没一会的功夫,他们一行人就到了海棠的家门口。 侍卫们准备上去叫门,杨小宁朝他们摆了摆手,意思是自己来。 海棠家的院子,和几年前第一次来,并没有什么变化,泥土夯的坯子,院门虚掩着, 这个所谓的院门,其实就是几块长条状的木板钉在一起,意思意思,真要是有坏人来了,并没什么实质性的作用。 杨小宁在门口叫到:“屋里有人吗?” 没有人应答。 杨小宁正准备找个村民问问情况,突然看到一个枯黄色的小草垛慢慢的向自己这边移动。 小草垛的边上,还跟着一个小男孩。 当这堆草垛快到跟前的时候,一个妇女从草垛里面露出了脸。 杨小宁一眼就认出,这个女人,正是海棠。 原来她去背草去了。 几年不见,海棠瘦了很多,脸上没有一丝血色,衣服上补丁摞着补丁,看来日子是过的也不好。 杨小宁不由得涌起一阵心疼,海棠毕竟也才刚刚二十出头啊,怎么憔悴成这样了? 海棠也傻掉了,当她看到眼前的这个人是杨小宁,脸上流露出了无比吃惊的神态,眼睛瞪的滚圆,张大嘴巴,就是说不出话来。 “海棠,我是阿哥啊。” “阿哥?”海棠的神情有点呆滞,一直盯着他看,“你真是阿哥吗?” 说话的时候,海棠也逐渐回过神来了。 她终于确定,眼前这个活生生的人,的确是自己的阿哥。 然后她就“哇”的一声哭了起来:“阿哥,当家的出去打听,他们说你被送到几千里之外去坐牢了,我还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你了。” 说完赶紧吩咐身边的小男孩:“旺旺,叫舅舅。” 那个小男孩脸上,有点怯意,但还是轻轻的叫了声:“舅舅。” 杨小宁轻轻的捏了一把他的脸蛋。 海棠叫他:“赶紧去叫你爹回来,就说舅舅来了”。 这个叫旺旺的小男孩,蹦蹦哒哒的走了。 “妹夫干嘛去了?” “现在不是农忙的时候,他就去矿场背石头,做工挣点钱。” 海棠看着院门口,那几个和杨小宁一起来的人,尤其是四个挎着刀的官兵,脸上明显露出害怕的神情。 “海棠,那是自己人,不要害怕”,杨小宁对她解释到,海棠的神情才慢慢放松下来,赶紧掸头发和衣服上的碎草屑子,然后从屋子里搬出几张凳子,招呼他们坐。 看杨小宁没坐,其他人,也依旧站着那。 没一会的功夫,海棠的丈夫从外面赶了回来,他浑身都湿透了,头发上和衣服上,全是灰。 在路上,他听旺旺说,舅舅带了好几个人过来,还有马呢。 他以为是旺旺胡说八道。 自己去京城打听过,杨小宁已经被流放了,命保不保得住还不好说呢,才一年多的时间,怎么可能突然在自己家里呢? 快到家门口的时候,他发现旺旺没说错,院门口和院子里,都有好几个人,其中还有官兵,还有马。 他站在门口,愣住了,不知道这些人是干嘛来了。 院子里站着几个人,其中有两个,衣服很考究,他仔细看了一下,其中的一个,的确是自己的舅哥。 旺旺没说假话。 他赶紧进了院子,一边和杨小宁打招呼,一边掸衣服上的灰,他的衣服,也是补丁摞着补丁。 杨小宁对这个妹夫的印象很好,因为他知道,妹夫对海棠很好。 “阿哥,你们早饭吃过了吗?”海棠问道。 “在县城吃过了,你们还没吃?那赶紧先吃饭。” 海棠却看着石俊他们几个人,就是不进屋。 “娘,我饿了”,旺旺在旁边叫着。 海棠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依旧站在那不动。 杨小宁似乎意识到了什么,直接奔到厨房,掀开锅盖一看,惊呆了,满锅都是野菜,夹杂这一些糊糊。 “你们就吃这个?” “舅舅,我们家就吃这个啊,吃了好几天了”。旺旺还没说完,海棠就捂住了他的嘴。 杨小宁一阵心酸,上次过来的时候,听海棠说,她家有十几亩地,不至于过这样的日子吧? 出了厨房的门,杨小宁对石俊说道:“车上有吃的吗?” 石俊说:“没有”。 不过他反映很快,应该知道了什么,于是叫过来一个仆人,声音很小的吩咐了几句。 只见那个仆人驾着马车,一溜烟的往县城方向赶去。 “家里原先不是有些田土的嘛,日子怎么过成这样了?”杨小宁对这个妹夫,有点不满了。 他认为,大概率是这个妹夫不学好,吃喝嫖赌,把家给败了,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 “不是当家的事,这几年干旱的厉害,收成不好。”海棠看到阿哥这个神态,连忙解释到。 杨小宁根本听不进去,转身进了堂屋,海棠赶紧跟在后面, 他简直惊呆了,屋子里面,除了一张床,一张桌子,其他是什么都没有,真正的家徒四壁。 屋角有个米缸,杨小宁掀开盖子一看,里面也是空空如也,仅缸底还剩薄薄的一层面粉。 “海棠,告诉阿哥,你们明天打算吃什么?” “当家的在矿上做工,下工的时候,隔几天会发点米或者面的。按道理,今天就应该发了。” 这真是标准的手停口停了,一天不做工,明天就没得吃。 “海棠,你实话告诉我,妹夫是不是学坏了?” “没有没有,当家的是好人。” “那你家那些田土呢?” “这几年一直干旱,也没什么像样的收成。” 杨小宁知道海棠说的不是实话,但是难得来一趟,他也不想发火。 第一百三十章 不把自己当外人 出了堂屋的门,妹夫主动过来和他讲话,杨小宁故意没理他。 这时,石俊的仆人也回来了,果然是去买吃的了,一大堆,有米、面、油,有馒头,还有煮熟的肉。 石俊让他把这些东西,放在院子里的石头桌子上。 “海棠,你们先吃饭。”杨小宁指着这些吃的吩咐道。 海棠一家三口都没有动,包括旺旺,杨小宁看到他在咽口水,但是脚步愣是没移动一步。 看来平时管的挺严。 “海棠,这些是给你们吃的,先吃饭,吃饱再说话。” 海棠似乎鼓足了勇气,对儿子说道:“旺旺,这是舅舅买的,能吃的。” 得到了许可的旺旺,畏畏缩缩的走到了桌边,拿起了一个馒头,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你们也吃”,杨小宁虽然对这个妹夫不满意,但是具体情况,自己可以慢慢了解,现在犯不着和他一般见识。 如果真是因为他不学好,那到时要他好看。 妹夫说:“海棠,阿哥叫你吃,你就吃嘛。” 说完,自己进了厨房,将那些野菜汤装了一碗,吃了起来。 海棠夺过他的碗,拿起两个馒头,塞到他的手里:“当家的,阿哥既然买来了,你也吃,你不吃,我就不吃”。 看这情况,杨小宁也有点疑惑,妹妹和妹夫感情看起来很好啊,难道是自己想错了? 现在石俊他们都在,问也不好问,就说:“都是自家人,你们两口子就不要客气了,一起吃,还有肉,叫旺旺吃。” 旺旺最先吃好,他跑到杨小宁的旁边:“舅舅,我能再拿三个馒头吗?” 听了他这句话,杨小宁被逗笑了,“当然可以,你随便拿。” “舅舅真好,旺旺留着,明天吃,阿爹一个,娘一个,我一个。” 杨小宁听了一阵心酸,问他:“旺旺,告诉舅舅,你多久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馒头了?” 旺旺歪着头、抿着嘴,想了一会,说道:“记不清了,舅舅,我好像就没吃过这么多好吃的。” 海棠听了,训斥道:“旺旺,不要和舅舅瞎说。” 看到海棠凶旺旺,杨小宁也瞪了她一眼,同时对旺旺说道:“以后就好了,舅舅给你买更多好吃的。” 吃过早饭,杨小宁和海棠夫妻坐在门口的凳子上闲聊,石俊站了起来,说自己在附近走走。 杨小宁讲了自己这几年的经历,当然,只讲了一些皮毛,那些吓人的事情,比如坐牢、受刑这些,一个字都没讲。 小时候,海棠的胆子就不大,但是杨小宁明显感觉到,现在的海棠,胆子似乎更是小了很多。 他怕吓到海棠。 饶是如此,他讲的那些,已经把海棠吓的眼泪就没停过。 看海棠总是不自觉的盯着门口的侍卫,杨小宁准备把阿叔的事,详细的说一说,这和海棠相关。 但是他刚提到阿叔,其他话还没说,海棠是哭的更厉害了。 “海棠听说你被送到几千里外坐牢的事情后,整整半个月,没吃什么东西,人差点都过去了”。妹夫这番话,让杨小宁眼泪都差点留了下来。 海棠不知道,但是他知道。他和海棠,其实并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但在这个人世间,他们是最亲的人。 于是他岔开了话题,还是说自己。 当他说到自己现状的时候,海棠终于笑了。 虽然她没去过京城,也不懂得什么叫侯爵,什么官员的品级,更不晓得太学是个什么玩意,但是看到阿哥现在这个样子,她知道,阿哥过的不是苦日子。 作为官二代,石俊从出生开始,就是养尊处优,难得到农村来,所以对这里的情景,饶有兴致,东看看西看看,有时还逗逗旺旺。 不过小孩子听不懂他讲的话。 看到杨小宁和海棠夫妻聊的起劲,他突然插嘴问了一句:“这几年,因为你阿哥的事,有没有官府的人过来敲诈过你们家?” 听了他的问话,海棠的丈夫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但是海棠抢先说道:“没有没有,都挺好的。” 于是石俊也就不再多问,继续东看看西看看。 村上的人,陆续过来看热闹,但是看到门口有挎着刀的侍卫,谁也不敢靠近。 眼看就到中午了,海棠说:“阿哥,你们先坐一会,当家的陪你说说话,我去弄饭啊。” 杨小宁来之前就打算好了,自己这边人多,不能给妹妹家增加负担。 看到海棠家这个情况,觉得更不能在这吃饭了,缸里那点迷,哪怕煮粥,每个人都分不到一碗。 石俊让人去买的东西,这么多人吃一顿所耗费的,估计海棠家可以吃上三四天。 于是连忙说道:“海棠,不用麻烦了,这儿离县城又不远,你们三口,跟我们一起进城吃饭。” 石俊突然插了一句话:“不不不,成来候,在家里吃就挺好的,刚才我看了,你妹妹家圈里的那两只鸡就不错,挺肥。” 杨小宁听了都感觉有点不好意思,他知道,农村人养鸡,是指望着鸡下蛋,拿鸡蛋去换点盐巴什么的,自己根本舍不得吃。 石俊这话说的,真是不拿自己当外人了。 海棠的丈夫听了这句话,哪里还坐的住,赶紧到鸡圈里去抓鸡。 杨小宁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在心里暗自盘算,到时多给海棠点钱,就当这两只鸡是自己买的了。 石俊让仆人买回来的米面油,都搬进了屋子里。 到了吃饭的时候,因为农村的桌子,也没什么上坐的说法,杨小宁自然要客气客气,请石俊先坐。 石俊倒也不客气,大大咧咧的坐在了杨小宁给他指定的位置,还吩咐那几名侍卫、仆人和海棠以及她丈夫一起过来吃。 海棠两口子连忙说,不用了不用了,家里还有事情要忙。 石俊听他们这么说,站了起来,下了位置,亲自把海棠两口子拉了过来:“你家里我刚才看了,恐怕也没什么要忙的。我这个人,从来不习惯讲究这些细枝末节,大家挤一挤,一起吃。” 然后先撕了两只鸡腿,递给了旺旺。 旺旺早上吃的很饱,现在左手右手又各自拿了一个鸡腿,在院子里溜达,边走边啃,满嘴油。 农村人家,家里自然不会备着酒,因为杨小宁他们来的突然,海棠的丈夫也来不及去镇上打酒。 没有酒,于是这顿饭就吃的很快,桌上也没有人讲话。 第一百三十一章 海棠的要求 当其他人都放下了筷子的的时候,杨小宁发现石俊没有放下,于是问他:“吃饱了吗?要不要叫海棠再给你炒个菜。” “不用不用”,石俊一边说,一边把鸡汤那个碗拖到自己面前:“你们都不吃了吧?” 大家都没有说话。 看大家都不说话,石俊默认其他人都吃饱了,又抓起了一个馒头,蘸着鸡汤,啃了起来。 海棠夫妻,以为这种京城来的大官,特别讲排场,没想到他和农村上的人也差不多,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听到海棠的笑声,石俊也抬起头,憨厚的一笑。 好容易等他吃饱了,海棠站起来,准备收拾桌子。 石俊这次没有站起来,而是伸出左手,派头十足的往下压了压,意思是你坐下。 还没等海棠反应过来,他又对外摆了摆手,四名侍卫和三个仆人看到这个手势,立刻起身退出了院门。 海棠和她丈夫看这架势,以为他和杨小宁要谈什么正事,于是夫妻两也准备往外走。 石俊却叫住了他们:“你们留下,不要走,我要和你们谈个事。” 海棠夫妻两根本没见过这样的情况,畏畏缩缩的站在那,不知道该怎么办。 “坐,坐下来说”。石俊一改吃饭时的神态,依旧很有派头的指了指面前的凳子。 海棠向杨小宁瞥了一眼,意思是该怎么办? 杨小宁知道,接下来,石俊应该和她谈的是抚恤的事,于是说:“那你们就坐下吧。” 听了这句话,海棠夫妻才坐了下来。 果然,石俊对海棠一本正经的说道:你就是王海棠,是吧?这些年,你受苦了。 杨小宁心想,这家伙可真是会装模作样,海棠的名字,自己早就告诉他了,何况来了好半天,刚才他还吃了人家用来下蛋的鸡,现在岂不是多此一问? 海棠听了石俊的话,连忙站起来说:“大老爷客气了,民女正是海棠,不苦不苦,日子还过的下去。” 石俊看海棠又站了起来,示意她坐下,继续往下说:“你说话稍微慢一些,快了的话,你讲的话,我不太听的懂。我说话,如果你听不懂,你可以问成来侯。对于以后,你有什么打算?” 海棠刚坐下,听到这句话,又赶忙站了起来。 石俊嘿嘿一笑:“让你坐你就坐嘛,你再这么站起来,我也就不好意思再坐着了。” 杨小宁知道这个时候该自己说话了:“海棠,让你坐你就坐着吧,石大人也不是外人。” 石俊看杨小宁第一次叫自己石大人,还说自己不是外人,脸上是笑的更灿烂了。 “这样吧,我来问,你来答,行不行?” 海棠微微的点了一下头。 “你知道自己的家庭情况吗?” “民女知道。” 石俊应该也感觉到了海棠的胆怯,怕把实情一下子说出来,海棠接受不了,所以他讲的比较含含糊糊,只是告诉海棠,王初九救了杨小宁,功劳很大。 海棠听到王初九,又开始哭。 “王海棠,你总是哭,我话就没法说了”,石俊嬉皮笑脸的说道。 这是海棠才停止淌眼泪。 “你这个情况,朝廷的抚恤银子,多少会有一点,但这是一次性的”,石俊顿了一下,“我的想法是,你们可以进城,既可以跟着成来侯进京城,兄妹在一起,有个照应;如果不习惯,也可以去你们的县城,都可以。关于住所,不用烦心,我会安排好。选择去哪,你不着急回复我,想好了再回答,今天想好就今天回复,明天想好就明天回复。” 海棠都没有思考,立刻回到:“石大人,我哪儿也不去,还是留在这里,去生地方,怕不习惯。” 石俊瞟了海棠的老公一眼,意思是你什么态度?要不要劝劝你老婆? 海棠的老公连忙表态:“我听海棠的。” “你们既然要留在这,也行,这样,最近你们再辛苦一段时间,房子嘛,给你们家修一修”,石俊抬头看了看,“刚才我进去看了一下,这个房子,下小雨的话,还能将就,要是雨大些,可能就会漏雨了,没准还会塌了。” 海棠夫妻听到石俊这么说,以为眼前这个石大人是嫌弃他们家穷,有点脸红。 他没想到,石俊这么说,只是一个话引子而已。 石俊接下来的话,别说他,就是杨小宁听了都很吃惊。 “对了,王海棠,你当家的叫李什么来着?我忘记了。” “回石大人,民女当家的叫李满仓。” “哦,对对对,李满仓,来之前,我就了解过了,听说他很是孝顺,十里八乡是出了名的,农活也干的好,那就先兼个亭长吧,这样,家里的话,每年也多个十几担粮食的进项”。 亭长虽然不是什么大官,但好歹是半个铁饭碗,吃公家饭的,石俊说给就给了。 杨小宁不知道是他信口胡说,还是朝廷里有谁给他交代过,反正他事先是一点也不知道。 而且,他说,来之前就了解过海棠丈夫的情况,在哪了解的? 但是以他对石俊的了解,这个人虽然有点玩世不恭吊儿郎当,但是从不说大话。 杨小宁又看了看石俊的神情,根本不像开玩笑的样子。 正当他胡思乱想的时候,海棠却突然说道:“石大人,这些东西,我不要,家里房子虽然旧,但是也能住人,如果石大人实在要给恩典,我有一个要求。” 听了海棠这番话,杨小宁很纳闷,除了这些,还能有什么要求? 石俊也满脸惊诧,以为自己给的太少了,海棠不满意,于是急切的说道:“什么要求?说出来。” 只见海棠的眼睛里都是泪水:“我原来打算把阿爹的坟茔迁过来,这样逢年过节,我给他老人家磕头烧纸什么的,也方便,但是后来听老人说,这样不好。那能不能把阿爹的坟茔,好好的修一下,生前,他吃了那么多苦。我和当家的,也不适合修,毕竟不是在自家的田土上。” 说着说着,她的眼泪又不停的往下滴。 看海棠提到了阿叔,杨小宁一阵心酸。 第一百三十二章 当县令的表哥 石俊听了以后,也很动容,不等杨小宁说话,立刻就表态了:“没问题,这件事情你放心,我这几天就会安排好,修成什么样子,到时你去提要求和把关,不要省银子。不要哭了,兄妹相见,是大喜事嘛,你倒是要劝劝你阿哥,赶紧给你找个嫂子,那才是正事。” 海棠听到这话,笑了起来,也不哭了。 “这就对了嘛,正事,县里面会和你谈,今天我们就是闲聊,妹妹妹夫。” 杨小宁纠正他的说话:“她们两口子,都比你岁数大”。 “我跟着你叫,你叫她妹妹妹夫,我也叫妹妹妹夫。” 杨小宁也不管他。 只见石俊嘻嘻哈哈的说道:“妹妹妹夫,今天在你家,肚皮吃的饱饱的,放心,我这个人,你们不了解,成来候是知道的,从来不吃白食,更不拖欠饭钱。” 杨小宁知道他有的是钱,以为他要掏点银两出来,也就没阻拦。 石俊轻轻的拍了拍手,只见他家的一名仆人立刻从外面进来了。 石俊吩咐道:“把昨天准备的东西搬进来”。 只见那名仆人开始搬东西,里里外外跑了好几趟,这些东西,主要是布,还有丝绸,还有几床棉被。 “妹妹妹夫,来之前也没准备什么东西,看到你们穿的的衣服太旧了,这些丝绸和布,你拿着,给全家去做点新衣服。对了上面那个袋子里,有两个小袋子,里面是些散碎银两,大的那一份,给你,就当中午的饭钱啦;还有一份,小一点,烦请你家李满仓,改天有空的时候,送给你们的婶娘”。 杨小宁大吃一惊,他只是和石俊随口提了一句,自己还有个婶娘,没想到他竟然还给婶娘准备了银子。 石俊看出他的神态,很随意的说了一句:“成来侯,天下的后娘都一样,何况你这个只是婶娘,连后娘都算不上,她毕竟给你和妹妹做了几年的饭,就冲这一点,我来了,给长辈点银子,应该的,你们兄妹聊,我吃的太多,走几步,消消食。” 说完也不等杨小宁拒绝,就出去了。 “阿哥,我刚才看了一下,两个小袋子里面的银子,大的应该有三十两,小的也有十五两,吓煞人,还有那些东西,我不能要”。 “拿着吧”,杨小宁知道,石俊不差这几十两银子。 只是这份人情,将来不知道该怎么还。 傍晚的时候,当地的县令派人过来接他们了。 到了县衙,杨小宁和县令互相行过礼后,石俊就明显放开了很多,拍了拍县令的肩膀:“老表。” “老表?”杨小宁很是惊诧。 这个县令看起来都快四十了,最起码比石俊大二十岁。 石俊似乎看出了杨小宁的惊讶,大大咧咧的解释道:“这是我亲舅舅家的儿子,姓潘,正宗的表哥。其实他才三十出头,就是长的着急了点” 只见潘县令嘿嘿一笑:“表弟,姑父和姑妈二位老人家都还好吗?” 石俊说:“他们都好,中气足的很,动不动就训我。以后回去,记得看看我妈,娘家侄儿里,她最心疼你。我说你当县令的地方是个好窝子,是百里侯,土霸王,快活无比,她老人家就是不信,还以为你在县里面吃多大的苦呢。 这个潘县令,憨厚是真憨厚,又是嘿嘿一笑:那下次回京,我当面和姑妈说。 只见石俊哭丧着脸说:“表哥,说到这个事,我就想哭,我爹把你安排在这么好的县,听说安排我去的那个县,连鸟想要拉屎都憋着,憋到别的县拉。” “姑父这么做,自然有他的深意,他老人家看问题长远着呢,不会无缘无故的。” “能有啥深意?说我就会吃喝玩乐,所以让我下去多吃点苦。” “时间长你就知道了,干好一个县令,真的不容易,对你是锻炼啊。” 石俊吐了几句槽后,转移了话题:“老表,我到这儿来,主要任务是把成来侯的妹妹安置好,忠良的遗孤,日子却过的这么苦,风吹日晒,穿的衣服,补丁摞着补丁,连顿饱饭都吃不上,满锅的野菜,看的真的是让人于心不忍。” 潘县令看到他开始谈正事,也变的一脸严肃:“朝廷的明文已经收到了,要求给她发放白银五十两,作为抚恤。但是我考虑了一下,咱们县里面能有这样的人,是咱们县里的无限光彩,所以,县里面也要表示表示,我的想法是:一是在朝廷的基础上,再配套加上五十两银子,补贴家用;二是大张旗鼓的宣传。不知道对这样的安排,成来侯认为是否妥当?” 还没等杨小宁说话,石俊就接过了话茬:“老表,这个事情你问成来侯,让他怎么说?说什么?你的心是有了,但是还差点意思。不是我说你,我爹说你说的一点没错,为人就是太忠厚。成来侯的妹妹,于公来说,是朝廷明确的忠良后代;于私,成来候是我好大哥,也就是你的老弟,咱们是自己人,他的妹妹,就是我们的妹妹,你说是不是怎么安排都不为过?” 潘县令被他连珠炮式的说了一大通,倒也不生气:“那老表你说怎么办撒,我表个态,就一句话,成来侯的妹妹,就是咱的妹妹,必须安排好,以前受的委屈,也要一起补回来。” “老表,你可以的,到京城,我们请你吃饭,成来侯请客,钱嘛,我出。”石俊对他竖起来大拇指, 潘县令又是憨憨的一笑。 石俊却语气一转:“宣传那玩意,意思意思得了,都是虚的,不实在。银子是必须要给的,一百两,在农村来说,也还可以了,说的过去,不过银子这东西,是用一点少一点。对这种忠良的子女,得给人家留点能传家的宝贝,说明朝廷念着忠良,忠良的后代看到这个东西,就感谢朝廷的恩典,你说是不是两全其美? “表弟说的有道理,那我马上就安排人去落实。” “你打算怎么落实?” “除了银子,再弄点稀罕玩意,给她家。” “我的妈呀,大表哥,刚才还夸你可以的,那句话我收回,和你说话,是真的累,农村人要那玩意干嘛?是能当饭吃?还是当衣服穿?” 第一百三十三章 出手大方 潘县令也有点急:“表弟,你就明说吧,什么时候学会兜圈子了?” 石俊狡黠的一笑:“那我就直接说了,你调拨点土地以及城里两套位置好的门面给她家,这样的话,他们想种地也行,想做买卖也行。假如什么都不想做,那也是有了细水长流的租金,这样,忠良的后代,岂不是就也不会再为生计犯愁了。” 杨小宁一听,惊呆了,没想到石俊岁数不大,出手却如此之大方,这么一算,这没有几百两银子,是根本办不下来的。 几百两银子啊。 但是这么大的数额,从石俊嘴里说出来,就像去街头随便买几个馒头一样。 更让杨小宁吃惊的是,这么大的金额,潘县令听了之后,竟然没有表现出一丝为难:“行,我立刻安排人去办,三天之内,保证落实好。” 这份礼实在是太大了,杨小宁刚准备拒绝,石俊伸了个懒腰:“大表哥,你去忙正事吧,我饿死了,要吃饭。” 潘县令刚要走,石俊突然说道:“对了,大表哥,在成来候妹妹家的时候,我隐约感觉到,前几年,他们家可能因为成来候的事,受了不小的牵连,你派人去了解一下情况。” 待到潘县令走远了,杨小宁把石俊拉到一边:“我妹妹她们,就是个农村人,你今天给的那些东西,就足够他们生活的了,根本用不着这么多银子。” 石俊一本正经的说道:“天下哪还有嫌钱多的?难道你妹妹全家就应该过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我们今天要是不来,他们恐怕一直都要吃野菜,你放心,花这点钱,舞阳候知道了,只会说我会办事” 杨小宁知道自己多说也无益,于是换了个角度:“数额这么大,你这不是让你表哥为难嘛?” “为难?这点事情,都办不好的话,他这个县令还用当吗?” “但这真是好大一笔钱啊。” “我的好成来候,你就把心踏踏实实放肚子里吧。除了那一百两银子是朝廷的,其余的东西,找几个土财主,松松腰包不就行了,小事情。” “有钱人?这不是敲人家竹杠吗?” “什么?敲竹杠?他们的钱是怎么来的,心里没数吗?没有朝廷的撑腰,他们能赚什么钱。叫他们出钱,又不是落到我们口袋里,是做替朝廷长脸的事情。这样的事情能用着他们,是看的起他们,给他们脸,他们还求之不得呢。” 看到杨小宁有点发呆,似乎有点不相信,石俊轻描淡写的说到:成来侯,我这个人,从懂事开始,只信奉四个字,对父母,要“孝”,对上级,要“忠”,对朋友,要“义”,对仇人,要“狠”。其余的一切,都是王八蛋。 第二天中午,潘县令带了了一个人过来,到杨小宁和石俊的面前,介绍说这是县丞,姓杜。 原来石俊让他表哥了解的事,是杜县丞去了解的,这一了解,还真了解出了大问题。 杜县丞说,前几年,杨小宁倒霉的时候,海棠他们乡的里正,派人到了海棠家。 说海棠是罪犯的家属,必须交三十两银子,否则就要把海棠抓去坐牢。 当时海棠已经怀孕了,但里正派去的人,还是把海棠带到乡里,并关了起来。 临走的时候,还对李满仓撂下了话,说如果凑不齐银子,人就不放回来。 没办法,李满仓只好把家里的地卖了,因为卖的急,价格被压的很低,其余的东西也是能卖尽卖,就这样还不够,好在同族们纷纷伸出援手,你一点我一点,好不容易凑足了三十两银子,才把海棠从乡里赎回来。 人是回来了,但是肚子里的孩子没保住。 这几年,海棠家都是租的是别人家的土地,每年缴租子,余下的粮食,也最多就是个温饱,还要还当初赎回海棠时借下的债,日子过的是要多紧巴就有多紧巴。 杨小宁终于明白,海棠家为什么穷成那样了。 他也很自责,妹夫家明明是受了自己的牵连,自己还错怪了妹夫。 而且杜县丞还汇报了一个情况,昨天晚上,里正去了海棠家,把三十两银子退还了,还千叮咛万嘱咐,让海棠两口子,千万不要把当初的事情说出去。 “好啊”,只见石俊一拍大腿,“我他么当时就感觉不对劲,按理说,家里有个十几亩地,成来候的妹妹家不会穷成那样啊。” 听了杜县丞讲的这些,杨小宁也是气的浑身发抖。 “大表哥,这个里正,是你管的人,你说这件事该怎么办?”石俊气乎乎的对潘县令说道。 “成来候想怎么办,那就怎么办”。这件事情,让潘县令感觉很是难堪,加上这个里正也不是自己提拔的,刚好利用这个机会,把他给免了。 “这件事情,我就替成来候做主了,杜县丞,麻烦你现在派人,把这个里正叫过来。” 看到县令和石俊都对这个成来候异常客气,杜县丞自然知道成来候的份量,立刻说,自己亲自去叫这个里正。 因为这个乡,就在县城边上,不远,不一会,那个里正就过来了。 他显然知道自己为什么被叫过来,估计来的路上,杜县丞又添油加醋的恐吓过了他。 所以到了县衙,这个里正的身体,就如筛糠般不停的抖动。 年少气盛的石俊,根本没和他废话,上来就直奔主题:“今天为什么叫你来,知道吗?” 里正哆哆嗦嗦的回答:“知道。” “知道就好,当初罚了李满仓家三十两银子,有依据吗?” “朝廷的律法上没有,这就地方上的土规定”。 这么一说,石俊也就明白了,所谓的土规定,是地方上创收的手段,他决定给自己表哥留点面子,不让这个里正太难堪。 决定让他赔钱。 “你当时让人家交了三十两银子,好几年了,听说昨天还的也是三十两,利息没给,是吧?” “是的是的,这是我考虑不周,回去立马就补上。” “这样,利息还是要给的,二十两,不多吧?” 第一百三十四章 办事漂亮吗? “不多不多。”里正头点的像小鸡啄米。 “好,态度不错。很不巧,王海棠是忠良遗孤,你当年把她抓去,导致她肚子里的小孩没保住,按照我的脾气,绝不会轻饶你,但这儿属于潘县令管,他心善,这样,你就缴五十两银子的罚款吧。” “行行行。” “你人呢,暂时就不要回去了,当初你也是这么干的嘛,人留下,你写张条子,让家里人筹钱,至于什么时候能回去,等银子缴过来再说吧。” 里正哪敢说一个“不”字,他用期待的眼神看向潘县令,想着潘县令能替他说句话,但潘县令回给他的,是无比厌恶的目光。 七十两银子,不是个小数目,石俊原以为这个里正的家里,至少要凑上几天的时间。 不曾想,第二天中午,里正家的人就把五十两银子送过来了,同时说,二十两的利息,早上就还给海棠家了。 石俊听了,不仅不高兴,反而暗自骂道:“真是失算,想不到这个里正家还挺有钱啊。” 杜县丞解释到,这个里正的家人,是做生意的,在县城有很多铺面,所以家里比较有钱。 只见石俊把大腿一拍,懊恼的说道:“事先没了解清楚情况,银子要的太少了,但是话已经说出去了,再改的话,就显得言而无信了。对了,当初他把成来候的妹妹,在乡里关了几天啊?” “六天。” “六天?那给他在牢里关个十二天,满十二天再放出去。还有,这样素质的人,怎么能做里正呢,让他下来,这个位置,给李满仓干。” 第三天一早,潘县令都没有告诉杨小宁,派人把海棠夫妻接到了县城,然后直接就把他们带到新房子的面前,同时把房契给了她们。 海棠被吓的不轻,怎么都不肯要。 这两天,海棠觉得自己总是被吓到。 前天先是消失了几年的阿哥突然回来了;然后就是跟阿哥一起来的石大人,送了那么多东西,额外还有三十两银子。 当天晚上,她就没睡着。 昨天一早,一个胖胖的女人到了自己家,说她是里正的老婆,送了二十两银子,说是那三十两银子的利息。 海棠自然不敢要,里正的老婆跪下来求她,说京城里来的大官说了,如果海棠不收这二十两银子的话,自己丈夫就出不来,就得死在牢里。 这个胖女人一边说一边哭,求求海棠发发慈悲。 海棠被她弄的实在没办法,只好收下,这个胖女人才千恩万谢的走了。 今天到了县城,又是几百两银子的家当送给自己,真是太吓人了。 县里的人,看她怎么都不要,只好把她们两口子带回县衙,同时向潘县令禀报。 见到她们两口子,潘县令先是告诉李满仓,以后他就是里正了。 李满仓一脸茫然,昨天那个石大人,给自己的职位是亭长,今天县令就让自己干里正了。 海棠见到杨小宁,赶紧把他拉到旁边,一边把那个胖女人送来的二十两银子递给杨小宁,一边讲了一下昨天的事情,说道:“阿哥,石大人给了银子,卖地的银子,里正也退给我们了,改天我们去买点地;昨天下午,就有人到家里修房子,当家的问价钱,人家说不要钱,有人安排好了。阿哥,这日子能过了,其他东西,我实在不能要,也不敢要。” 杨小宁说:“一百两银子,倒是朝廷明文规定的抚恤,拿了就拿了,合理合规,但是那二十两利息,尤其是这两栋房子,的确太贵重了,我去找石大人,就说不要。” 杨小宁找到了石俊,说明了来意。 石俊安静的听他说完,没有说话,只是从袖子里拿出了一张纸,杨小宁接过一看,是有关部门写给司马攸的请示,上面是王初九和海棠的情况介绍。 司马攸在上面批了很长一段话,里面有很多都是套话,但是有两句最核心,一句是:后代有无人符合举孝廉的条件?如有,优先考虑;另一句是,抚恤费用拟用一千两左右为宜。 “我怎么不知道这件事?” “成来候,这是上面交办我的事,事先就没告诉你。” 杨小宁没有说话,石俊还是路子野啊。 “成来候,咱现在不要说一千两了,满打满算,五百两都不到,就这样,给什么,海棠都不肯要,哎呀,弄的我真是头疼,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有一个主意,你去劝劝她。” “什么主意?” “这些东西全盘照收,她们那个庄子,我看也比较穷,她们家可以帮助帮助庄子上的穷人,这样也对的起舞阳侯的关心了。” 出了门,见到海棠,杨小宁就说了一句话:“妹妹,收下吧,你不收下,石大人会为难。日后,村上有谁家有难处,多多帮助即可。” 他们正在谈话的时候,石俊跑了出来,“妹妹,前两天你说阿叔要修坟的事,工匠找好了,我和你阿哥有点事,先过去。你在家养几天精神,想想你爹的坟怎么修,李满仓想想怎么做个合格的里正,过几天我们来接你们。” 听石俊提到阿叔,海棠的眼泪又“刷”的就下来了,多少年了,她想修坟,都没修的起来,现在说修就修了。 杨小宁倒是没那么激动,因为他知道,这样的事,对于石俊来说,就是一句话而已。 他由衷的感觉到,有权真好,有权了,你想到的,有人会和你一起想到,哪怕你没想到的,也会有人替你考虑好。 当初,自己饭都吃不饱的那些时光,却怎么都忘不了。 去的路上,石俊有点洋洋自得的对杨小宁说道:“成来候,妹妹家的这个事情,我办的还算漂亮吧?” “漂亮,没想到你还能有这个水平”。 受到肯定的石俊,更是来劲了:“这趟出来,我还有一件事要办。” “什么事?” “处理当初海棠差点被抓去做童女的事情。” 杨小宁吃惊的问道:“这事你是怎么知道的?” 石俊嘿嘿一笑,没说话,而是自顾自的说下去:“很多乡里的小官,最喜欢拿着鸡毛当令箭,着实是可恶,他做的那些事,我光是听了,都想抽他,不过这件事,你是事中人,难免带有一些个人情绪,不管怎么样处理,总是会引起一些议论,轻了,你不解气,重了,说出去不好听。这样吧,交给我来处理,保证给你办的是妥妥帖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