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风》 楔子 鲜红似火的彼岸花,静静地绽放在沉寂的三途河边,朦胧的黄泉道,通向虚无飘渺的远方。面色麻木的鬼魂们迈着踉跄的步伐,迤逦的道路好像那难以预料的未来,消失在云踪深处。 在这寂静无声的黄泉道上,一声刺耳的喇叭声突兀响起,嚣张的声音紧接着传来:“前边的鬼魂靠边靠边,后面有车队。” 随着声音,一辆打着远光灯的豪华跑车冲破如墨的黑暗带着刺耳的刹车声撞到了秩序尽然的鬼魂队伍中。随着发动机有力的轰鸣,众多世界名车组成的车队紧接着跟了上来。 “快靠边,还想再死一次啊!”拘魂的鬼差粗暴的一把将身旁目瞪口呆的鬼魂拨到路边,抢身上前点头哈腰的对头车行礼。“啪!”从车上落下的一摞面额不小的冥钞打赏让他的笑容越发谄媚起来。 豪华跑车舒适的驾驶席上,鬼差统领牛头手指轻快的点着方向盘边缘,一双牛眼已经眯成了一条缝,身边的副统领马面把玩着手里的扩音器,一张马脸也笑成了圆形,只因为他们身后的那位出手阔绰的青年,地府新晋的顶级富豪,李强。 一个刚刚去世的凡人青年怎么会一跃成为地府新贵呢?这就要从李强不凡的家世说起了,作为一个世界前十名的大家族企业的唯一继承人,含着金汤匙出生的李强从小就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良好的家风和系统的教育让他的身上并没有多少纨绔子弟的那种嚣张跋扈,反而多出了几分成年人才有的沉稳,这让一心想让其担起家族未来担子的祖父老怀大慰。 谁料…长大成人,准备正式接手家族产业的李强,却在一次普通的商业酒会上,用年轻的胸膛挡住了那颗射向祖父的子弹,这一颗廉价的子弹结束了一条年轻的生命,也开始了一段不朽的传奇。 如果说老来得子是人间佳话的话,那白发送黑发便是世间绝寰。唯一的独孙为了救自己而身死,让已经七十多岁的李老心如刀绞。既然偌大的产业已经无人继承,那么,至少也要让自己的孙子走得风光一点。 于是乎,盛大空前的葬礼开始了,无数崭新的世界名车,考究的豪宅洋楼被付之一炬,纸钱冥币遮天蔽日。这一场空前绝后的葬礼不光让凡间轰然震动,甚至都已经影响到了天地三界… 阎王殿的门外立着暂停办公的牌子,正堂里空无一人,水火棒随意的丢弃在阴暗的角落,桌上判官笔下的墨迹早已干涸,原本在此办公的冥差和鬼役早已经跑出去迎接新来的大贵人李强了,阎君和判官自恃身份,躲在后堂里抿着茶水打着商量。 面色青白,穿着一声大红判官袍的崔判官走到阎君身边小声的问道:“阎君大人,您看这位李强的转世问题,属下该如何处置。” 钟阎君摸了摸自己钢针般的胡须,愁眉苦脸的叹了口气,说道:“唉!此事实难处置啊。古往今来祭奠如此隆重的,除了明朝大贵沈万三之外,实无一人。当年为了沈万三生前结下无数善缘,天庭专门安排出财神一职,并赐聚宝盆一件,恩宠有加。可是如今这个李强死后随葬古今罕有,天庭却传下话来,说是无有空闲仙职,着本君便宜行事,这…” 崔判官眨了眨自己的小眼睛,心中暗道:“阎君日理万机,不知世间之人早不以位列仙班为荣,如今最流行的叫什么来着…对了,穿越,只要把这位李大官人往古时一送,了却了他今生之事,问题不就可迎刃而解了吗。”想到这里,他便小心的提议道:“不若将此人送去古时,无论王侯将相,任期挑选,岂不成全一桩美事?” 钟阎君在房中来来回回走了几趟,粗粗的眉毛像毛虫般抖了一抖,反驳道:“不妥!荣华富贵岂能与白日飞升相比。岂不闻‘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世间累硕终日青灯苦禅,就为了有朝一日得证大道。就连那些千古一帝不也祈求成仙长生,李强岂能因为区区王侯之位而放弃这大好机会。” 崔判官捻了捻鼠须,嘿嘿一笑:“阎君多虑了,世间之人多是肉眼凡胎,六根未净,又怎会窥伺那仙君之位,到时候只需如此这般…..”说着,他便拢起袍袖,与钟阎君一阵的窃窃私语。 须臾之后,鬼鬼祟祟的阎君和判官嘿嘿一阵阴笑,似有所得。堂外忽然传来一阵刹车鸣笛杂乱的嘈杂声,紧接着一身笔挺西装的李强在众多鬼差的簇拥下走了进来。 看到正主到了,二人马上换上了一副道貌岸然的神色,不慌不忙的迈着方步踱到了前堂。大堂之上,李强正一脸好奇的打量着这个有些灰败的清水衙门,边上的众多鬼差人手一摞冥币打赏,嘴都快咧到后脑勺了。 驱散了众多鬼差之后,李强被带到了堂前,钟阎君咧了咧嘴,丑脸上努力挤出一丝和蔼的笑容,说道:“李强,你阳寿既尽,本应着人送你速速投胎,怎料你身后之事花费巨亿,上达天听。现玉帝已下旨,赐你不灭仙体,位列仙班,你可愿意?” “当神仙?”李强的脑中马上浮现出胡子眉毛一大把,地上到处走干冰的西游记画面,有些迟疑的问道:“神仙平时做些什么?难道每天吃饱了没事做驾着云彩四处飞吗?” 边上的崔判官呵呵一笑,解释道:“并非如此,如果小友位列仙班,便可在玉帝赐予的仙府之中静心修炼,偶尔还可参加三清道尊或是西方佛祖举行的布道大会,交流一下修炼的心得体会。至于降妖除魔的事情,自会有专人处理,仙师是不可出现在人间的。”崔判官看到李强的眼睛里果然露出失望的神色,心里暗自一乐,继续挑选着成仙之后的缺点说着,不许成亲啦,必须遵守天条啦,上下级制度严酷啦什么的。 本来就对当神仙没什么爱的李强听他这么一说,更是兴趣缺缺,撇了撇嘴想:“这样的神仙当起来也没什么意思,简直就和现实里出家了一样,而且还不让结婚,难道让我这个大好青年当一辈子处男?既然可以当神仙,那再复活想来也不是什么难事,不如求他们让我还阳,省的爷爷天天伤心流泪。” 想到这里,他便抬头问道:“阎君,我可不可以把这个当神仙的机会换成阳寿啊。自从我意外死亡之后,爷爷整日以泪洗面,眼看着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我想回去继续照顾他直到终老,就算是再给我几年的时间也可以。” 阎君听了心中一惊,边上的判官不动声色用折扇挡着脸对他轻轻摇了摇头,转头和颜悦色的对李强说道:“李强小友,天规天条,不可废弛,想要再度还阳,恐怕不是我们这几个小神能够做得了主的。再者说,天上一日,地下一年,待我们将你的请求递交上去,再由玉帝批复之后,恐怕你的爷爷早已化为冢中枯骨。” 李强脸猛地一垮,叹道:“既然不能还阳,那我就按照玉帝的旨意去当神仙好了。” 看到差不多打击够了,判官自案后转到李强身边,低声说道:“我看小友似乎对得道升仙缺乏兴趣,既是相识一场,我们可以给你走个后门,让你还阳到任何一个你听说过的人物身上,你们人间现在不是流行穿越吗?那些人都是走了我们下边的小神的后门。如果你愿意,也可以,秦皇汉武,诸葛武侯,武穆岳飞,任何人都可以。” “哦?”李强的眼睛‘唰’的一亮,心思活泛起来:“穿越?这倒是个不错的选择,该享受的我上辈子早就享受了个遍,既然有机会重活一次,那就要活的轰轰烈烈一点。当皇帝,好像除了****之外没有什么吸引我的地方;当谋臣,古人的智慧可是一点都不差,就我这两把刷子,到最后估计都不知道怎么死,还是当历史留名的猛将吧,战场厮杀,英雄义气,好不痛快。” 想到这里,李强不禁有些跃跃欲试,他平日里除了学习之外最喜欢听评书了,现在有机会以己代之,他便开始绞尽脑汁翻找记忆深处的那一个个鲜活的面孔:“岳飞?不行,死的伟大,活的憋屈,我可受不了那个气。关羽?也不行,我没有人家那种天生的傲骨,腰稍微弯一点儿那就给关二哥丢人了。吕布?三姓家奴,被人戳脊梁骨,最后还被自己的小弟出卖,也不行。有什么人既武力值高,还是官宦子弟,吃穿不愁呢?”李强犯起了愁。 “西府赵王李元霸?”他的脑中灵光一闪,“不行,这位据说智商有点障碍,就算我附身之后变聪明了,也得被他那个伟大的二哥在玄武门喀嚓了。宇文成都?他爹据说也是朝中大员,本人又是功夫极其牛叉的高人,只要我穿越之后抱住李二那条粗壮的大腿,那以后凌烟阁可就是二十五功臣了。” 看到李强站在原地脸色一阵喜一阵忧,崔判官耐不住身后阎君的眼镖,小心地问道:“小友,可曾想好了?” 李强正好拿定了主意,听崔判官这么问,随口回道:“好了,好了,我决定回隋唐年间,做那第二条好汉!” 阎君一听大喜,着判官查阅一番之后,大笔一挥,一张官方的定向穿越手续便在他的手上完成。接着生怕李强反悔似的,催促着牛头马面带李强去六道轮回处逆天改命。 所谓六道轮回,乃是众生轮回之道途。六道又分为三善道和三恶道,三善道为天、人、阿修罗;三恶道为畜生、恶鬼、地狱。此时这个三层楼高的圆形**正在缓缓的转动着,**的外侧篆刻着“转轮圣王”四个古体字,顶部是“三世佛”的金身神像,这位佛爷不同于其他寺庙中那面目慈祥的佛陀,倒好似恶鬼一般蓬头獠牙,面目古怪。 李强既是转世为人,牛头马面便带他直奔淡黄色的人道而去。掌轮的鬼使将手续全部查阅一番之后,恭敬的退到了一旁。牛头将早已定好的身份选定,回头对李强笑道:“李强小友,你是准备转世为婴儿,慢慢体会成长的过程,还是准备直接转世为年富力强的成年人,坐享功名呢?” 李强想了想道:“做个婴儿?古人可是迷信的很,万一刚出生就表现的不太寻常,容易被人当成妖孽溺死。至于成年人,一下子性格大变也不太好,露馅就麻烦了,还是做一个懵懂的少年郎的好,听说古人结婚很早,我看十二三岁就不错,最好一穿越就结婚,那样最好了。” 牛头听了呵呵一笑,说道:“那就十三岁好了,这种夺舍还阳和转世重生有一些不同之处,李强小友附耳过来…” 他将还阳的过程和应该注意的问题对李强讲解一边,然后将时间轴选定,转轮便“咔”的一声响,人界轴上一道豪光闪出,照在李强身上,金光闪烁,仿若天神。李强大喝一声:“宇文成都,我来了!”双脚在光芒中羽毛般离地而起,身体投入**之中消失不见。 整个**停滞片刻,便继续缓缓运转起来,牛头皱着眉头向马面问道:“马兄,刚才我似听到李强小友口中呼喝‘宇文成都’之名。” 马面摸了摸马脸,疑惑道:“恩…我也似有耳闻,牛兄,有何不妥之处?” “可是他附身之人却并不是宇文成都,乃是另外一人啊。虽然早夭,但如果他活着的话,确是隋唐第二条好汉无疑。”牛头看了看手中的穿越手续,上面的三个字分明就和宇文成都半边不搭。 马面无所谓一笑:“既然如此,那便不算我等违犯天规,谁让他开始时候说的是‘隋唐第二条好汉’呢,再者说,就算是投错了胎,他这一世也不再是那个上达天听的李强,这种投错胎的事情也不是一件两件,当年天蓬元帅被贬下凡间之时不是还投错到畜生抬嘛,无需在意。” “哈哈…马兄说的是,一个普通凡人,我们又何须为此事担心,还是回去看看他留在此处的众多名车吧。我可是中意那辆限量版保时捷很久了。”牛头边说边舔了舔牛唇,脸上露出贪婪的神色。 “哎,说的是啊,我也早就想开着越野车去把妹了,这次正好有一辆大排量的悍马,正合我意啊。”马面咧了咧马嘴,欣然说道。 “那还说什么,赶紧走吧。”牛头捶了对方一拳,率先走了出去,马面也呵呵一笑,紧跟而去。 第一章 贤妻 中秋刚过,这天气却依然像三伏天儿般炎热。新媳妇儿青伶戴了个斗笠遮着日头,沿着自家的田垄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奋力割着麦黍。 连着几日没有下雨,这毒日头一直晒到骨子里头不说,连吸进腔子的气儿都火辣辣的,仿若一把烈火般自舌尖儿烧到心口。田垄边上的几颗槐树下,三三两两席地而坐的农人端着盛水的泥碗,恶狠狠的咒骂着这见鬼的天气,和这见鬼的日子。 任青伶左手拢起一把麦穗,右手镰刀轻轻一带,‘嚓’的一声轻响,早已沉的弯腰的麦秆便整齐的断了开来。她将手中的麦穗儿堆到一旁,直起身子晃了晃有些酸痛的腰肢,手臂上细密的汗珠结成了束滚了下去,沿着白皙的手指攀上光滑的镰杆儿,又顺着新月般的镰刃砸在地上,蒸起一团水气。 她用满是血痕的左手将粘在额前的几缕乱发拢到脑后,低头看了看手里稍显生钝的镰刀。磨刀的砥石张有些日子没来村里了,也难怪,正是秋收农忙的时节,像永丰、九原那样的大城里有的是人需要磨刀,要是赶上好光景,一天赚上半匹绢布也不是不可能。有那样好的地方,人家又何必专门翻两道岗子来这只有几十户人家的木耳村呢? 听老人们说呐,早先年的木耳村,那也是十里八村响当当的集镇,村里村外不下百户,就连县里的县令老爷,都在村外五里的矮坡上盖有邬堡(注1)。那时候全村人都是县令老爷家的庄客,虽然年年的收成大半都要交上去,可是交完租子后,大家便可以守着剩下来的粮食过一个省心年。万一年景不好,碰上点旱涝胡灾什么的,好心的县令老爷还会减租,甚至让大家进邬堡帮佣换点粮食。日子虽然不富裕,可也乐得自在。 可惜好景不长,这日子眨眼就到了武平元年。北齐和北周在边境上掐来掐去,这年号和皇帝换起来也让人揪心的紧。自任青伶出生到现在,短短十二年的时间里居然换了七个年号。大家不光记不住年号,就连手里的大钱,也是五花八门好几种,今天还能换来斗米的一串大钱,明天没准就成了废铜一块儿。 听说这年号代表了皇帝和朝代的气运,你说咋就换得这勤快呢?换年号就换年号吧,这些刚登基的皇帝不论大小,偏偏都想显示一下自己的英明神武。这个大赦天下,那个索籍均田。春天这土地还是你自己个儿的,到秋天眼瞅着地里的麦子熟了,却又被朝廷收上去分给了别人。今天东村的王三麻子刚因为偷鸡摸狗进了县衙,明天没准就因为新皇帝登基大赦天下再给放出来。 好心的县令大人经受不起几乎每两年交一次‘新皇贺仪’(注2),索性拍拍屁股跑到江南的陈国去了,听说那可是个好地方,人人绫罗绸缎,家家碗里有肉。县令大人到南方享福去了,把这一堆烂摊子丢给了新来的张县令。要说起来,这张县令也是大家出身,读过圣贤书的人,那吟出来的诗词歌赋连皇帝老爷都是亲口赞赏过的。可就这么一个读圣贤书的人,搜刮起人来咋就比那劫道儿的响马还厉害呢? 有道是‘破家的县令,剥皮的太守’,这张县令一来,本来就地贫民苦的九原县更是雪上加霜,家破人亡,易子而食的事情时有发生。村子里稍微年轻力壮点儿的,不是做了响马,就是都逃到了外边,本来热热闹闹的一个村庄现在望去,残屋败瓦,满目的凋零。 在暑气中有些扭曲的官道之上远远行来两匹驽马,马上的官差缁衣小帽,衣敞半解、顾盼生威,一副小人嘴脸。闾长张虎端着水碗迎了上去,却被对方一鞭打开,缺角的泥碗和几枚垫在碗下的大钱腾空飞起,惊起草甸子中几只飞蝗。 又要改元了吗?任青伶自麦穗间抬起了头,细眉微蹙,眼睛里满是担忧。身下这二十亩薄田是去年隋高祖皇帝登基的时候随着‘开皇’的年号一起颁下来的,大伙用心拾掇一年,好不容易有了收成,这保命的地要是再收回去了,那可就连大家最后一丝生的希望也收走了。 两位官差连马都没下,交待了几句便匆匆去了。张闾长收起了谄媚的笑脸,对着二人带起的尘烟啐了一口,伸手将挂在树枝上的一口破锣摘下,铛铛铛的敲了起来。你别看这闾长在官差面前跟个孙子似的,平时可威风的紧,后世里那人人熟知的水浒英雄,晁盖晁天王,也不过就是个乡里的里正。所谓县官不如现管,在那个年代,每个村的里正、闾长,那可都是地头蛇似的大人物。 “张当家的,官府又传下啥话来了,是改年号啊,还是收地?”正在附近地里劳作的村民停下手中的活计围了上来,七嘴八舌的问道。 张虎看看人差不多齐了,便将破锣挂到一旁,冲众人拱手道:“诸位父老,托大家的福,不是这些事儿!” “那是啥事儿啊,张当家的,你可得多替咱乡里跟官差老爷说说好话。要是县令老爷再加租子,我王二牛就是出去要饭也不种这地了。”边上一位黑黑瘦瘦的中年汉子单手撑着树干磕了磕破鞋里面的石子儿,高声恳求道,顿时引起了一片附和之声。 张虎挥了挥双手,喊道:“诸位,诸位父老!大家静一静,这回不是县令老爷的意思,是皇上他老人家吩咐的!”皇上的面子还是比县令的大,一干村民一听皇上这两个字,立马都安静了下来。 张虎见众人静了,抿了抿嘴唇道:“皇上他老人家传下话来,今年北境不安,让咱们呐,一户出一丁,去北边筑城…” 他这话刚说一半,人群里可就炸了堆儿,住在村东头的赵宝贵低声嘀咕道:“咱年中时候不是已经去九原挖了半个月的护城河吗,怎么还要出劳役?” 王二年点头称是,附和道:“赵兄弟说得对哇,而且咱九原这地方都是些什么人,又有哪个会筑城了,怕是去了浪费半天辛苦,到最后连个土墙都垒不好!” 赵家娘子一个妇道人家,想法和这些大老爷们儿不一样,听他们这么说,也出声道:“这把男人都拉走了,地里的庄稼谁收哇,要是赶不及收粮食,让秋雨一拍,非得烂到地里不可!” 看到人们满腹的牢骚,张虎的脸上顿时露出一丝不悦,眯着眼睛扫了一圈,扬声道:“吵什么吵!刚才官差说了,这次筑城乃是将废弃不用的光禄城重新修缮,补补破墙,修修城门罢了,又不是新筑一座城!都给我记清楚了,五日后辰时一刻,全村出劳役的民壮在九原城下集合,迟了的与逃军同罪。到时候不止咱木耳村,十里八乡的民壮以及护粮队的辎重也会一道启程,大家一起走也算有个照应。当然,朝廷也不能让咱们白出力,今年的赋税,免一半儿!” 大家一听免了一半的赋税,顿时笑逐颜开,刚刚生出来的一点怨气也消失了。这男人走了,家里不是还有女人和孩子嘛,就算大家辛苦点,可省下的那一半租子进城可是能换来不少的大钱。有了这些钱,便可以买两匹布,再挂几斤肉,全家热热闹闹的过个好年了。 村民们在感恩戴德的时候,又何尝知道,这条政令在传到县里的时候,明明就是出劳役的农户减免全部赋税,小吏受县令所命下来传达的时候,已成了减免七成赋税,到了闾长张虎的嘴里,却仅剩下五成… 人群慢慢散去,露出一脸焦急的任青伶,她上前几步凑到张虎身边,低声问道:“张伯父,我爹他们去塞北贩货,到现在还没回来,您看…” “这,任兄他…”张虎也是一脸的为难。任青伶她爹任威,当年和张虎同为一村的猎户,两家时常互相照应,有通家之好,任青伶和闾长张虎的女儿张翠,也情同姐妹。 后来时局艰难,任威便带了两个儿子弃了老本行,做起了出塞的行商,用中原的锦布、盐茶去草原上换一点马匹、皮革。因为为人精明义气,再加上弓马娴熟,这任威干了几年,倒还真赚了些银钱。 不过那时候的商人地位很是低下,就算有几个钱,也很受别人瞧不起,任威家里也时常受村里的里正闾长压榨。那一年,正赶上村里的闾正犯了点错,得罪了新来的张县令。于是任威便出钱给张猎户上下打点,最后求来这么个闾长的肥差,一是全了兄弟之义,二来,也是为了自己能少受点那腌臜闲气。要说起来,这任威啊,对他张猎户有再造之恩。 张虎眉毛绞在一起,苦着脸道:“幺妹儿啊,这事儿,伯父也为难呐!”他摇了摇头,缓缓道:“这要是其他事儿,我这当兄弟的,说什么也得帮任家大哥挡下。可这次是皇上下的旨意啊,刚才那个官差都说了,要是有半点差池,可是要掉脑袋的!” 任青伶一下子也没了主意,她长这么大,所见过的最大官儿,也不过就是这个抱着自己长大的张伯父,现在连他也没有办法,那… 她两只背在身后的双手紧紧绞在一起,焦急道:“张伯父,我娘那里还有些余钱,您看能不能到县里打点一下…” “不可能的!”张虎揪起一把草嵩,有些烦躁的扯着道:“这次可是朝廷下的命令,那可是圣旨,不用说他一个小小的九原令,就算是五原太守,并州刺史那些地方大员也不敢有一点忤逆。咱们恐怕,还得从其他地方想办法!” “但凭伯父吩咐!” “恩…你先别急,伯父我自有计较。”他沉吟了一会儿,上上下下打量着任青伶道:“幺妹儿啊,你这身子骨也算挺硬实,要不你就借着你哥哥的名义跟着去一趟吧。一来呢,帮你家把徭役顶了,二来呢,也正好跟着照顾一下你家那个相公,你也知道他那样子,呵呵呵…” 说起她相公的时候,这个一直都很和蔼的伯父脸上,一丝不屑和惋惜之色一闪而逝。任青伶好似没有看到对方的表情似的,点了点头道:“也只能如此了,到时候我与相公出门在外,还望伯父帮衬一二,青伶在此谢过了。” “哎,幺妹儿说得哪里话,要不是你伯父我家没有男丁,说啥也不会让你一个女孩子家干那男人的活计。不过你也不用太过于担心,等到了地方以后,伯父给你安排个轻省点的活儿,脏活累活自有别人去干!” “如此,那青伶就谢过伯父了!”任青伶也知道这已经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赶忙行礼谢道。 张虎一摆手:“说这些干什么,咱们两家…”他话还未说完,却见官道之上远远跑来一人,那人三四十岁的年纪,样貌和任青伶有七八分相似,只见她一脸焦急之色,寻着任青伶便喊道:“幺妹儿啊!赶紧回家吧,姑爷他,不行啦!” (注1:自魏晋南北朝以来,世家大族蓬勃发展,大量的浮户和客户都依附在世家大族周围,形成了一个个相对独立的地方社会单位,遍布北方的邬堡和遍布南方的乔郡县,便是私家权利的典型体现。 注2:各级官员借新皇登基而采取的一种压榨下级的手段。) 第二章 重生 时近黄昏,只余小稍的夕阳在山头上撒下最后一片余晖,忙碌了一天的农人们卸下了一日的辛苦,三三两两赶着满是麦黍的牛马车悠闲地往一片小村走去。小村临山而建,山坡下的平地上约有几十户人家,多是石墙瓦顶,木栅围栏;山坡上的十几户则破败了许多,基本都是土坯砌墙,稻草铺顶,且罕有院落。 半山腰一个稍显破旧的小院前,一名身材魁梧的少年发髻散乱,垂着头坐在门槛上。两道呆滞的目光穿过眼前的乱发,直勾勾的盯着身前坑坑洼洼的地面。 一只小米粒儿大小的蚂蚁似乎迷了路,有些茫然的挥动着触角,这儿爬爬,那儿看看,拐了几圈,直奔少年的麻鞋而去。 屈指,再绷直,啪!蚂蚁在空中滑过了一道曲线,摔在地上翻了几个跟头,爬起来有些狼狈的逃了开去。少年僵硬的脸庞动了动,似乎是笑了一下,紧接着长长的叹了口气。 这他妈是怎么回事!!!谁能告诉我!!! 李强在心里愤怒的大喊,怨气直冲云霄。重生已经整整两日了,可是他还是无法适应现在这个身份,适应这种生活。 也难怪他如此生气,易地而处,换成谁谁也接受不了。要是你买了一张彩票,看电视摇奖的时候发现这张彩票中了特等奖,结果到了彩票中心,这五百万的大奖却变成了五十块的安慰奖,你会有什么感觉?? 愤怒?茫然?无措?还是歇斯底里?或许都有一点吧,李强现在就是这样一种感觉。 阎王爷!玩人没有这么玩儿的!咱们明明说好让我变成宇文成都的,你要是没那么大的本事,那就别吹那么大的牛皮,干什么让我变成这么一个完全不相干的人?难道你不知道,期望越大,这个幻想破灭之后的失望也就越大么? 他紧紧的握起了拳头,奋力砸在地面上,荡起一股尘烟。现在的他,根本不是什么天宝大将军宇文成都,而是一个完全不相干的少年,胡云。 或者,应该叫斛律云才对,因为胡云这个名字,也是化名。有化名的人一般都是有故事的人,这个斛律云,也不例外。 用比较通俗的说法,这个年仅十三岁的少年郎斛律云,是个不定期的神经病。如果用医学术语来说,那叫做条件性精神分裂症。 还好不是抑郁症或厌食症!李强有些庆幸,又有些自嘲的咬着手指想道。在思考问题的时候喜欢咬自己的手指,这是他的一个小习惯,也可以说是癖好。 如果真说起来,这个斛律云的出身其实并不低,比起那宇文成都来甚至还要高上一分。他的爷爷是北齐的左丞相、咸阳王,三个姑母是一个是皇后,两个是太子妃,叔伯里面有三个娶公主为妻,家世可谓显赫。家里的任何一个直系亲属都是手眼通天的大人物,他们的官号加封号要是印成名片,那两面儿都得印满,还不带重样儿的。 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儿了。后世里那大清王朝被推翻以后,溥仪那末代皇帝混的不是也不怎么样么,更不用说他这个早已亡国多年的北齐王爷的孙子了。何况,他的常胜将军爷爷,有落雕将军称号的斛律光,乃至于整个家族,早已在北齐灭亡前,就因为功高震主和奸相祖珽的构陷被抄家灭门了。 那一夜,整个咸阳的天空都被咸阳王府的大火映成了血一般的颜色,仿佛今天的夕阳一样,凄婉而悲壮。阖府上下千余人,在那场浩劫中无一生还,年仅四岁已经懂得一些事情的斛律云,被忠心的老管家用自己的小孙子换下,背着从狗洞里逃了出来,亡命天涯。 自那之后,在垂髫幼子斛律云的心中,就永远种下了那一颗血与火的种子。他怕血,一旦见到了血,就如同见到了红布的公牛,狂性大发。毁灭和杀戮会瞬间充满他的大脑,在那一刻,他只想着毁灭别人,或被别人毁灭。 不管怎么说,他活了下来,总算是保住了斛律家族最后的一点血脉。老管家斛律福带着他,以胡氏父子的身份定居在了这个偏僻的小山村。好在当时到处都在打仗,逃难的人到处都有,他们的身份并没有什么人去怀疑,而斛律云那见血就发疯的毛病,也可以用逃难的过程中受了杀戮的刺激来解释。 这一晃,可就是九年。儿时受了刺激的人,总有一种近乎于疯狂的偏执。比如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就算登基当了皇帝,还总是喜欢将食物储存起来,这是因为他小时候闹饥荒的时候饿怕了,就算坐拥天下,这心慌的感觉还是挥之不去。斛律云也一样,他眼睁睁看着至亲至爱的亲人被人一一杀害,在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无法磨灭的创伤,而这一创伤的后遗症,便是让他近乎于自虐的练习武艺。 斛律家族以武立家,每一个直系子弟打出生开始到满月,每日都要在一种强筋健骨的药水里泡几个时辰,为以后修习武艺打下好基础。自记事时起,便有专人传授家传的气功和戟法,并修习骑射的功夫。斛律云身为斛律光最喜爱的幼孙,更是在几十种名贵药材配置成的药水里泡了整整一年,身体基础,好的不像话。 这九年来,他每日一醒了便运气行功,丹田充盈了之后便练习箭法和戟法,累了就继续修炼气功,如此往复,直到身体极限之后才沉沉睡去。若不是有小时候那近乎奢侈的药水浸泡,身体早就垮了。 可是,他毕竟只是泡过药水儿,不是吃过仙丹,身体底子再好,也经不住这么没命的折腾。再加上老管家带他出逃的时候匆匆忙忙,除了一本家谱之外什么都没带,平时种地教书赚来的一点儿钱勉强贴补家用,根本没有余钱给他补充营养。亏大于补,这身子啊,就难免地落下了病根儿。 屋漏又逢雨,前些日子,身子骨一直还算硬朗的管家福伯偶然风寒,谁也没成想,这小小的风寒却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福伯自此一病不起。而斛律云呢?这些年来一直都有福伯照顾,除了练武啥都没操过心。福伯这一病,他也抓了瞎,仅有的几口薄田不会管理,一直没担心过的银钱也告了悫,家里的几头牲口也眼瞅着日渐消瘦。到最后,非但福伯没救过来,他自己还急病了。 所谓病来如山倒,他这一病,多年一直藏在筋骨里的陈疾顿时像是被点燃的火药库,彻底的爆发了出来。他倒下了,福伯的丧事也就丢在那里无人问津,最后还是邻家雄伯父和几个相熟的乡里帮着置办的。这忠心的老仆倾其一生,也没再看到斛律家族崛起的那一日,只得到了一口薄棺和几方黄土,好不凄凉。 福伯撒手一去,丢下个无依无靠、缺医少药的斛律云躺在床上等死。要说呐,这世上还是好人多,眼瞅着他无人照看,早些年订了亲还未行笄礼(注1)过门的娘子任青伶便放下脸面,过来撑起了这个家。一直相熟的几家乡里也这个几枚大钱,那个半袋麦黍的接济着,这个家,又算有了个家的样子。 问题是斛律云这病呐,本身就是积劳成疾,要是搁在大富之家,也没什么,只要营养跟上,再加上金针妙手、汤药伺候,调养些时日就能慢慢的好起来。可是这样的穷乡僻壤哪里有这样的条件,平时吃饭的时候连顿肉都没有,更不用说药石郎中了。这样一日日的过去,他身上的病,非但没有好转,还日渐沉疴。 恰巧在这个时候,李强的一缕香魂幽幽自地府拍马赶到,一脚把这个连脑子里都是肌肉的病痨鬼踢到了阴间投胎,堂而皇之的鸠占鹊巢,穿越了… 斛律云按了按有些酸胀的太阳穴,随手从墙根底下拽了一根草叶叼在嘴里,看着远方的夕阳出起了神。毫无疑问,自己被阎君和那个一脸奸相的判官耍了,究竟是这个世界上没有宇文成都这个人,还是因为一些技术问题让自己‘投错了胎’已经无从考究。不过现在再想这些已经完全没有了意义,以最快的速度适应突如其来的变化,并随之做出正确的决策,这,才是他上辈子学得最多的东西。 自己这个新身份的优点,是有一身不俗的本领。气功这种东西,虽然不像前世武侠片里的内力那样让人身轻如燕、出掌成罡,不过却可以延缓疲劳,增加气力,斛律家的这种气功,据说是战国诸子百家传下来的东西,应该算是上乘的功法。 家传的戟法,大开大阖,战场拼杀绰绰有余,斗将略显不够,箭法是先祖斛律光的成名绝技,跟了他老人家一辈子的福伯深得其精要,自己跟着他修习近十年,已经可以达到箭穿钱孔,连珠贯虱的大成地步。 他将口中的草叶吐掉,咬着手指继续想道:除此之外,自己还有两位一起修习武艺,一个头磕在地上的把兄弟,一本能证明自己名门之后的家谱,一个未过门但是极为贤惠的娘子。剩下的,就是朝廷分下来的二十亩薄田,两匹马,还有这一进破房子。 听起来似乎很不错,斛律云苦笑着摇了摇头,心中暗自咒骂起来,就这几样东西,连个村子里的富户都算不上,谈何出人头地。比起这些来,自己劣势更多,对这个时代的了解完全停留在一部九分假,一分真的‘说唐’之上;身在边疆苦寒之地,不光隔绝于世,而且紧靠突厥,随时都可能死在边患之中;至于这个将门之后的身份要是曝光了,也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麻烦。 在他的记忆中,爷爷斛律光自幼从军,和北周打了一辈子仗,手上可谓站满了北周将士的鲜血。那些北周将领,现在可大多都是隋朝的高官显贵,虽然说起来战场上各为其主,生死由命。可是难保那些人的后代里面没有几个小肚鸡肠之人,以自己现在无依无靠的身份,那些人对付自己就像碾死一只蚂蚁那样的简单。所以,这个家谱,不到万全之时,是一定不能拿出来的。 盘算来盘算去,斛律云这心呐,是越来越凉。“我靠,就现在这条件,先好好想想怎么活下去吧。”他低声骂了一句,烦躁的使劲儿挠了挠头,本来以为穿越重生能有一番作为,没想到啊没想到,到最后居然需要为了活下去而打拼。 眼前的阳光突然被漆黑的影子挡了下来,斛律云疑惑的抬头看去,却见身前不知什么时候早已站了几人,其中一个有些壮硕的身影见他抬起头来,猛地向前一扑,将他扑倒于地。 (注1:笄礼,汉族女孩的成年礼,古代嘉礼的一种。又称‘上头’、‘上头礼’。一般在十五岁左右订婚以后出嫁之前行笄礼,若是一直待嫁未许人,则年至二十也可行笄礼。) 第三章 家宴 “东子!”一个洪亮的声音,自斛律云身前响起。还未待他抬头细看,便觉得一股巨力自肩头传来,身子不由自主的转了半圈,歪倒在地。 “阿灿,怎么如此不懂事!东子的身子刚好,哪经得起你如此折腾!”一个沉稳的男声低声责怪一句,紧接着一只大手伸到了斛律云的眼前,笑道:“东子,你别跟他一般见识,这小子一高兴起来就不知道轻重。” “呵呵,没事的雄伯父。”斛律云回了一声,扯着这只长满老茧的手站了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浮土,努力挤出一丝笑容。 扯他起来的,是一个背着柳筐身材魁梧的壮汉,方鼻阔口,须似钢针,声若洪钟,看上去很是豪爽。在这名壮汉的身边,则是一名皮肤黝黑的少年,赤脚穿着草鞋,裤管卷在膝上,手里提着一只小臂长短的鲜鱼。 站在院外的这父子二人姓雄,父叫奎山,子名阔海,当年和斛律云他们前后脚搬到木耳村,据说也是逃难而来。两家几乎同时来此,同样没有根基,相互扶持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这走动的多了,关系也就越来越近。安顿下来之后,斛律云日日跟着福伯识字习武,和他年纪相仿的雄阔海看着新鲜,天天在后面吵闹着非要跟着学,福伯便索性一起教了起来。 眼前这个叫做雄阔海的少年郎,斛律云开始还真以为是后世评书中鼎鼎大名的那个紫面天王,可是真正见着了,却怎么也无法将这个黑瘦黑瘦的少年和那个‘膀大腰圆,力拔千钧’的好汉联系起来。 可能只是重名而已,毕竟这个时代也有几千万人口,有几个重名也属正常。他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斛律云生前最好的兄弟,在心中自我安慰道。 “相公,和谁说话呢?”斛律云正想事儿呢,身后正对院门的正房门‘吱呀’一声被人推了开来,布巾包头,身着麻布摺裙的任青伶从里面走了出来,一边轻轻用柔荑扇着凉风,一边轻声问道。她前些日子为了照顾生病的斛律云搬了过来,如今斛律云身子虽然已经没有大碍,却什么都做不好,她便索性留下掌起了家。 雄阔海自斛律云身前探出头来,将手中尾巴还在乱动的活鱼对任青伶举了举,得意的说道:“青伶妹子,是你阿灿哥我啊。看看我给你们带什么来了?”他和任青伶也是打小相识,彼此之间情若兄妹,感情好的很。 “又下河去抓鱼了么?要被婶子知道,少不了又要一顿唠叨。我听村东头的猛子说,现在河里的水可深,水草也多,比不得春秋的,阿灿哥你可别让婶子和伯父担心了!”任青伶将额前的乱发拢在耳后,絮叨着走了过来。 雄阔海脖子一梗,很不屑的说道:“哼!猛子算个什么东西,我在土洼里尿一泡也能把他淹死,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最后一句话是他以前跟胡先生学来的,一直觉得很有气魄,用在这里,却有点不伦不类。 他话刚说完,后脑勺就被一只大手拍了一巴掌,背着柳筐的雄奎山迈步进门,没好气的道:“抓个鱼算个鸟的鸿鹄之志?别给我在这儿拽文,赶紧把鱼给幺妹儿,自己去井里打桶水洗洗,看看腿上那一腿的泥,要是让你娘看见了,连我都得跟着你挨骂!”说完他宠溺的揉了揉儿子的脑袋,冲任青伶笑笑。 “雄伯父您也来了!快进来,相公,赶紧搬个胡凳儿给雄伯父,我去倒些水来!” “幺妹儿啊,不用忙活了。”雄奎山摆了摆手喊住任青伶,将柳筐从肩上放下,从里面掏出个贴着红纸的泥封酒坛,又拿出几挂腌肉干菜,递过去道:“我从九原换了点酒菜回来,你拿了和鱼一起拾掇一下,咱们喝两杯,算是庆祝东子这孩子身子大好。呵呵,胡老哥去了以后,我可是有日子没这么高兴过了!” “哎,又让您破费了。”任青伶应了一声,把酒坛放到院中的井里镇了起来,拿着鱼菜对斛律云招呼道:“相公,去隔壁把雄婶子喊过来,咱们两家人一起热闹热闹!” “啊?好!”斛律云有些木讷的点了点头,抬腿到隔壁将正在做饭的雄家婶子叫了过来,正好家里胡凳不够,又顺便从他家搬了几个。 雄婶子和任青伶一起动手,不大会儿就用这些东西整出几个小菜来。众人围坐在桌旁,斛律云端起挂着水珠的酒坛一一给大家斟了满盏,然后端起酒盏齐眉,对众人说道:“自我爹生病以来,一直承蒙照顾,现在我谨以此盏,感谢诸位!”说完一饮而尽,琥珀色的酒液带着一种奇怪的味道,与前世所喝的那种酒完全不同。 “好酒量,东子,快坐下。胡老哥带着孩子们读书认字儿,也没少给我们家照顾,现在他走了,我们照顾你一下也是应当的!”雄奎山赞了一句,脸上的诧异之色一闪而逝。他看着斛律云长大,深知这个孩子平日里性格木讷,也不怎么会说话,没想到这大病一场,人开朗了许多,连说话也很是得体。 任青伶挟了块肥嫩的鱼肉放进斛律云的碗里,笑着问道:“雄伯父,您去县城做什么,家里的农活儿忙完了吗?” 雄奎山端了酒盏来饮了一口,皱着眉头说道:“我今日进城,本来是带了点山货去看以前的老伙计。你们也知道,我以前也是吃军粮的人,也开得硬弓,骑得骏马…” “娃他爹,你该说啥说啥,说以前的事儿干什么!就你那条瘸腿,还骑马呢?”雄家婶子白了雄奎山一眼,阴阳怪气的说道。这些年兵荒马乱的,家家粮食都不够吃,用粮食酿出来的酒更是贵得要命。平日里家里就是过年都舍不得买一坛,现在却用来款待这一穷二白的小两口,这让一向仔细的她怎么受得了。 “哼!喝个酒都不让人痛快!”雄奎山‘啪’的把筷子拍在桌上,瞪了对方一眼,才缓缓道:“我知道你心疼钱,可是这酒也买了,不喝,难不成等着酸掉?” 他气鼓鼓的缓了两口气,挤出一丝笑容对斛律云夫妇说道:“东子、幺妹儿,你们不是外人,伯父也不瞒你们。这酒呐,本来是买来给我那个以前一起当兵的老伙计的。人家现在混得不错,官儿虽不大,可大小也是个从八品的旅帅。这人要有了本事呐,就容易忘本啊!” 他端起面前的酒盏咕嘟嘟喝了个经光,伸手一抹胡须上的酒渍,苦笑道:“我腿脚不便,这次出劳役走得太远,正好阿灿也长大了,我便让他代我走一趟。阿灿这孩子啊,从来没出过门,没见过世面,又是个浑人,出去难免得罪别人。我本来想着给以前的老伙计送点酒食,让他帮我跟那些同僚说句话,出门的时候代为照顾一下,我和他娘在家里也少操点心。这本来不是什么为难的事情,可人家却说这事儿不归他管,愣是把我挡了回来。你们说说,五原郡这么大点儿的地方,当兵的抬头不见低头见,就算不归你管,那些同僚你也相熟吧,帮我说句话就那么难么?这人呐,是不是有了点本事就忘本了?” “爹,你是说张叔吗?”雄阔海惊讶的睁大了眼睛,难以置信的说道:“不应该啊,去年过年的时候,张叔还带了好些年货来看你呢,那会儿人家也是旅帅,对咱们咋那么照顾?” “哼,我怎么知道!”雄奎山怒哼一声,转头对斛律云温声道:“东子,你们从小一起长大,正好这次你也要一起去服劳役,出门在外的,都相互扶持着点儿。还有幺妹儿啊,你家不是和张虎家有通家之好么,张虎那人,为人处事极为圆滑,你有时间去跟他说说,让多照顾照顾我家阿灿。”说着话,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来,放在桌上层层展开,里面有差不多百枚的大钱。 “哎,雄伯父,这是干什么,您这不是打我的脸吗?”任青伶呼的站起身来,伸手将雄奎山的手按住,急声道:“我和阿灿哥自幼相识,后来更是有同窗之谊,阿灿哥的事情,我自会去求张伯父照拂。您前些日子已经帮了我们那么多,这钱,您还是留着和婶子补补身子吧。”同窗,也就是同学,在古代那可是比同乡还要近的感情,任青伶把这层关系摆出来,便是表明自己的立场:这钱,我决不能收! 雄家婶子也急了,她为人虽然有些刻薄,可也知道疼自己的孩子。刚才她心疼钱,一下没忍住说了几句难听的话,现在肠子都悔清了,拉着任青伶的手说道:“幺妹儿啊,婶子没读过啥书,有啥做得不对的地方你别往心里去。我们雄家可就阿灿这一个独苗子,你出去可要多照拂一些,别让他累着饿着,万一有啥危险的活计,你也帮着拦着点。” “娘!你怎么说话呢?我是独苗子,那东子哥就不是了?我都这么大了,跟着胡先生也学了不少的功夫,这区区苦役,能奈我何?”雄阔海也听不下去了,皱着眉头用筷子敲了敲桌子面儿,不满的说道。 “好,好,你长大了,啥都能干好!我不管了,不管了还不行么!” 这顿饭吃的,真是…斛律云自开始敬了一杯酒之后,一直没说什么话,现在眼看着这顿饭要变了味道,赶忙站起身来,对雄氏夫妇道:“伯父,婶子,你们放心吧,我和阿灿哥情若兄弟,出门之后,无事最好,有事的话,我和阿灿哥一起担着。” 雄奎山夫妇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深深的担忧。斛律云见血就发狂的毛病,他们都是知道的。服劳役,难免擦擦碰碰,万一让他见血发狂,那… 斛律云察言观色的本领那是相当高明,一看二人眼里的担忧,赶忙呵呵一笑,拱手道:“伯父,你放心吧。我那见血发狂的毛病,随着年龄的增长,已经好了很多,这两日再让阿灿哥帮我一些忙,我相信出门之后便不会有什么大碍了。” 众人听到这里,不由同时惊呼:“发狂的毛病好了???” 第四章 熬鹰 熬鹰,也叫熬大鹰,是训练猎鹰的方式之一。因为鹰习性凶猛,驯养不易,便有人想出这种办法。抓到鹰之后,几日都不让其吃饱,也不让其睡觉,将鹰的野性慢慢的熬掉,以便慢慢驯养。 斛律云上辈子的爷爷最喜猎鹰,他也曾经有幸跟着爷爷在新疆苏木塔什乡住过好长一段时间,学得一手正宗的熬鹰手段。那里被人们称为猎鹰之乡,常年在此居住的柯尔克孜族人世代与鹰为伴,个个都是熬鹰的好手,再凶猛的苍鹰到了他们的手里,也会被乖乖的驯服成为颇通人性的猎鹰。 而此时,他就要将上一世所学的熬鹰手段,用到自己的身上。 熬,身体里面,斛律云留给他的那一头鹰,为己所用。 ………………………………………………………………………… 天色方明,木耳村后山的一处山林茂密的山谷里晨雾渐散,远远地露出两个鬼鬼祟祟的身影,其中一人似乎是要将另外一个绑在大树上,而另外一个却丝毫不急,站得稳稳当当,没有一点要反抗的意思。 “东子,你不是说那发狂之症已经好了吗?”雄阔海一边往靠在大树上的斛律云身上缠着树藤,一边疑惑的问道。 说实话,对斛律云前一日酒桌上说的那番话,他压根就不相信。就在前两个月,他还亲眼看到斛律云因为被一头恶狼咬伤出血而活生生将那条半人多高的苍狼生生撕成碎片的场面,这么快就好了?骗鬼呢,恐怕是为了让自己父母安心才那么说的吧。 斛律云挣扎了两下,试了试身上缠着树藤的松紧,瞎话张嘴就来:“呵呵,是好了许多。不过戾气这东西,一旦沾染上了以后便无法除去,我现在是想驯服他,让他乖乖的为我所用,所以才要做这么多的准备啊。”他灵机一动,把这发狂的精神病说成了致人狂躁的戾气,倒也妥帖。 戾气?雄阔海呆了一下,又扯过一条婴儿小臂般粗细的树藤,一边缠着一边像老太太一样絮絮叨叨起来:“东子啊,不是哥哥我说你,戾气那玩意儿是普通人能招惹的吗?你能像现在这样就不错啦,咱小心些,不见血不就行了吗?你看看邻村张大户,那年不知道怎么招惹了戾气,逢人就说自己是黄龙转世,最后还不是因为这个掉了脑袋,你听哥哥一句,咱不招惹它了,好不好?” 斛律云眼里闪过一丝感动,他能听得出来,对方话语里那股浓浓的关切之意,那是真正的兄弟之情,不掺杂任何杂质在里面。 他眼里的软弱一闪而逝,紧接着便无比坚定起来,朗声道:“阿灿哥,你还记不记得当年你,我,还有大才哥是怎么打得邻村的癞子头再也不敢欺负咱们吗?” 雄阔海正在缠藤条的手顿了一下,笑道:“怎的不记得,那会儿大才哥十一岁,我九岁,你八岁,幺妹儿才六岁,咱们几个最高的也没有摇水的井轱辘高。邻村的癞子头那好像都过十五岁了吧,长得虎背熊腰,整天趁着村子里大人农忙不在家的时候找咱们这帮小孩子的麻烦,让咱们回家偷东西给他,偷不来的就得挨打。” 斛律云点点头,接着道:“是啊,那会儿咱们都怕得要命,可是就算挨打,也不愿意去做那鸡鸣狗盗之辈。” “那是!胡先生教过我们,做人要有风骨。‘孟子,滕文公’里面都说了,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雄阔海摇头晃脑地拽了半天的文,才继续道:“可是村东头的几个软骨头书都读到肚子里又拉到外面去了,枉费胡先生对他们的一番教导。挨了几顿打就服了软,从自己家偷了些大钱和鸡鸭给那个癞子头。” 斛律云冷冷一笑:“可是那癞子头却没有因为他们服软而放过他们,他看那几个孩子比咱们好欺负,反而便将主要的心思放在那几个孩子身上,使劲儿的让他们回去拿钱,打得一次比一次狠。” 雄阔海将缠在斛律云身上的树藤紧了紧,才说道:“到最后,还是大才哥挑的头,将全村被他欺负的孩子联合起来,用石块和木矛将他打得抱头鼠窜。” “所以…”斛律云看着身前的雄阔海,目光灼灼的道:“我不能因为害怕身子里的戾气而躲着它,甚至对它服软,我要想办法,像当年打跑癞子头一样把它打垮!” “好!既然东子你决定了,那哥哥我便听你的吩咐,虽然你病了一场以后,变得和以前有些不同了。不过,你还是我的东子兄弟!” “阿灿哥!”斛律云一声大吼。 “东子兄弟!”雄阔海跃跃欲试。 “先给我解开,我想方便一下…” “……” ……………………………………………………………………………… 要说起来,斛律云对他自己嘴里说的这所谓存在于体内的‘戾气’,也不是很了解。在记忆里,似乎这种见血就发狂的情况是从小时候亲眼见到咸阳王府被灭门之后才出现的,也就是说,是后天形成的。 后天形成的话,应该算是精神疾病,或者说是精神障碍,要是放在后世,应该有的治。可是,这是一千多年前的隋朝初年,在这个年代跳大神和喝符水才是治病的主要手段,想治后世都很难治的精神疾病,似乎没什么希望。 这种发狂的情况,有些像是玄幻小说里面那种类似于兽人的‘狂化’。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斛律云旁敲侧击的询问下,他从任青伶以及雄阔海他们嘴里得知,好像在没发狂的时候,自己只能和雄阔海战个旗鼓相当,而发狂之后,雄阔海加上大才哥,也就是任青伶的二哥任昱,以及任青伶三个人,似乎才能勉强和自己战个平手。 很好,很强大。 这,似乎夸张了一些,听起来像是后世那些被宗教催眠之后的狂信者。可能自小时候受到刺激之后,斛律云潜意识里便将自己催眠了,当鲜血来临的时候,自己就是为杀戮而生的战士,这样,才能发挥出平时几倍的力量吧。 究竟是躲避,还是迎头而上! 自穿越重生之后,斛律云就不止一次的想过这个问题。这种见血发狂的情况,是一柄双刃剑,若是用得好了,便会是自己的一大助力,若是用不好,则可能是随时毁灭自己的达摩克斯之剑。 怎么办? 他想起了前世的熬鹰之法,再凶残的苍鹰,都有被驯服的一天,就不用说这种发狂的情况了,这身子是自己的,脑子是自己的,精神是自己的,我还不信控制不住你了!!! 于是他一大早便将叫上雄阔海,准备到后山先体验一下这中发狂的感觉。 见血癫狂,六亲不认,捆起来再说。 ………………………………………………………………………………………… “东子,准备好了吗?”雄阔海一手持刀,一手拎着一只刚套来的野兔,看着被紧紧绑在树上的斛律云,高声问道。 被绑的近乎于木乃伊的斛律云点了点头,高声应道:“阿灿哥,我准备好了!咱们先从半个时辰开始,慢慢增加!” “好!”雄阔海也不废话,手中单刀往野兔的腿上一抹,一股殷红的鲜血渗了出来,滴在早已准备好的一块树皮白色的内衬上,慢慢聚成一摊。 “啊!啊!啊!”疯狂的嘶吼惊起林间无数飞鸟。刚才还好好的斛律云在看到血的那一刹那,双眼瞬间变得比这血还要通红。 他的整个身体都紧紧地绷了起来,脸、脖子、手以及身上任何一处裸露在外的皮肤上都布满了暴起的青筋。嘴里一声厉啸直破云霄,绑在身体上的那些藤条紧紧的勒进了肉里,又被鼓起的肌肉挤了出来,死死的箍在身上,似乎随时都有断掉的可能。几人合抱的柏树像被一只巨手抓住一般猛烈的摇晃,鳞片状的绿叶纷纷扬扬的落了下来,铺满一地。 半个时辰后,早已焦急难耐的雄阔海将受伤的野兔扔进一个皮口袋里扎了起来,又用一小块从家拿来的葛布将那盛血的树皮盖住。他看着树干上慢慢恢复平静、昏厥过去的斛律云,以及地上断掉至少一半的树藤还有满地的落叶,心里犯起了愁。 自家之事自家清,斛律云原来是个什么样子,他心里有数。半个时辰的所谓‘训练’,没有丝毫的效果。自家兄弟还是和原来一样,嗜血的眼神,野兽一般的嘶吼,以及令人心寒的那股冲天杀气。 放下心中的不安,他用手从草地上拘了一捧露水走到树旁,轻轻地洒在斛律云因为脱力而略显苍白的脸上,唤道:“东子醒来!东子,醒来!” 垂在胸前的脑袋猛的抬起,面色狰狞,眼里露出一丝嗜血的光芒,吓得雄阔海猛地向后跳出数步。几乎只是一瞬间,那双通红的眼中恢复一丝清明,紧接着属于人类的情感再次出现。双眸的红光褪去,斛律云清了清有些沙哑的嗓子,笑着问道:“阿灿哥,够半个时辰了吗?” 看到斛律云脸上自病好后那越来越多的笑容,雄阔海也露出笑容,刚才那一点担心也被他丢到了爪哇国,笑着打趣道:“兄弟哎,你可吓死哥哥我了。奶奶的,就你刚才的样子,我估计连山里的猛虎恶狼都能吓跑,亏了你已经说了幺妹儿当娘子,不然,我看谁敢嫁给你。” 说着话,他走上前去将剩下为数不多的藤条扯了下来,说道:“好了,我给你解下来,咱们吃点干粮休息休息,急不得,急不得。” 斛律云胡饼就着清泉干肉,背靠着一棵大树席地而坐。脑海里不断传来一阵阵发麻的感觉,他知道,这是刚才发狂之后的后遗症。 这种情况会不会和癫痫一样,发作之后会损伤大脑??!心中猛地一颤,眼里露出一丝恐惧。 他晃了晃头,将心中的恐惧感赶走。就算像癫痫又能如何,难道自己就因为害怕发病连鸡鸭都不敢杀了么,这个年代想做官靠得是推举,人脉,以及家世。想绕开那些东西,唯一的办法便是从军,功名只在马上取! 他几口将自己手中的干粮消灭掉,依着大树咬着手指边休息边回忆了起来。自己在见到鲜血的那一刹那,只觉得一股热血直冲脑海,视线所及处一片通红,仿佛阿鼻地狱,脑子里已经完全没有了理智,破坏、杀戮、以及毁灭的念头在心中交替出现。自己仿佛成了完全为杀戮而生的阿修罗,心中已经没有了人的感情,六亲不认。 这样不行! 他狠狠的咬着自己的手指,那微微刺痛的感觉让头脑更加清醒起来:如果没了理智去控制,就算再厉害又如何?在战场上,难道可以让自己不分敌我的任意杀戮么?他知道,如果在战场上出现了这种情况,就算自己是霸王重生,吕布再世,最终的结果也是被敌我双方联手斩杀。 怎么办呢? 像刚才那种情况,根本就不行。自己发狂的时候居然一丝自我意识都没有,这样根本谈不上控制,他狠狠的朝地上打了一拳,有些沮丧的叹了口气。 雄奎山看他在那里苦恼,心里也不好受。这么多年来,遇血就发狂的东子一直都被村里人看成是不详的怪物,要不是他爹胡夫子办了个私塾教村子里的孩子们读书识字,可能这父子二人早就被赶了出去。 东子是我兄弟,不是怪物,我一定要帮他治好这破毛病!!他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 两人在这边各有所思,却谁都没发现远远地一个清秀的身影背着柳筐越走越近。那身影一边走着一边从树底下捡一些野菌山菜,转过一丛灌木,她看着二人惊喜的叫了起来:“相公!阿灿哥,一大早神神秘秘的出门,原来你们是在这儿呢?” 雄阔海吓了一跳,两人一大早出门,本来是怕任青伶知道以后担心,才悄悄出门,没想到最后还是被碰上了。他讪笑着抬起头来,刚想找了理由敷衍一下把她支开,却见对方有些好奇的向地上盖着的那方葛布走去。 “别…”雄阔海身子从地上弹了起来,伸手欲拦。 “你们也真是的,地上这么脏,还把葛布乱丢。”说话间,任青伶快步向前,随手将地上的葛布往起一揭。 完了!雄阔海心里一凉,缓缓转头向后看去… 第五章 转机 一股令人心悸的阴冷感觉从背后传来,激得雄阔海的头皮一阵阵发紧。“快放回去!”他顾不上回身查看,大吼一声朝愣在当地的任青伶跑去。 这是他们三兄弟最疼爱的妹子,这是他雄阔海的妹子,他就是死,也不能让自己的妹子受到伤害。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他只觉得身边一阵腥风猛地刮过,一个熟悉的背影咆哮着像捕猎的猛兽一般冲了出去,一把就将任青伶挡在身前的葛布撕了个粉碎,紧接着五指一曲,朝对方白皙的脖颈抓去。 “混蛋!冲着老子来!”雄阔海怒喝一声,双脚一使力,身子腾空而起,两手奋力击在对方的腿弯处。正欲行凶的斛律云脚下一软,两个人顿时滚做一团,带起一地的落叶。 盛血的树皮被翻滚的人体撞得飞了起来,里面尚未干凝的鲜血散了一地,叶子上、身体上、到处都是,星星点点,好似盛开的花朵。雄阔海手脚并用的将发狂的斛律云按在地上,抬起惨白的脸,对还愣在原地的任青伶嘶声吼道:“幺妹儿,赶紧走!我拦不了东子多久的!” “不,我不走!”任青伶绝望的喊声里已经带上了哭腔,当揭开葛布后那一抹血红印入她眼帘的时候,她就知道自己犯了大错。待她回过神来,一切都已经不可挽回,血洒满地,再想挡住已不可能。她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想办法和阿灿哥逃出去,或者用生命来弥补自己犯下的过错。 “笨蛋!大才哥不在,靠咱们两个拦不住东子的。赶紧走,我快按不住他了!”雄阔海抬头骂了一句,胸口被身下斛律云抬起的手肘磕了一下,一股浓浓的血腥气顿时充满口腔。 任青伶不再答话,只是咬着牙倔强的扑了上去。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她虽是女子身,却自小随父兄习武,后来更是常常与斛律云他们在一起比试切磋,武艺一流。 “嘿!”雄阔海嘿了一声,不再言语。自己这个妹子外柔内刚,认准的事情八匹马都拉不回来,与其再在对方身上做无用功,不如好好想想怎么压制住身子下面的这头野兽。 谁知就这么一走神的功夫,身下的斛律云忽的两掌一拍地面,腰部一拧,生生的把他摔了下去。 “娘的!幺妹儿,我拦东子一会儿,你赶紧到林子里找两个趁手的家伙式儿来,赤手空拳咱们不是他的对手!”雄阔海在地上一个翻滚顺势站了起来,双眼紧紧盯着身前不远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身影,头也不回低声向身后的任青伶嘱咐道。 “那你…” “快去!不然咱们都得死在这!” “好,那阿灿哥你小心些,我马上就回来!”任青伶点头一应,转身钻进了身后的密林中。 雄阔海踏前一步将准备追上去的斛律云挡住,脸上露出跃跃欲试的表情,低声喝道:“东子,以前知道你怕见血,哥哥从来没和你真正较量过,今天咱哥俩儿就好好比试比试吧!” 不知道是听懂了他的话,还是感受到了这种挑衅,斛律云嘶吼一声,脚下猛地一点地面,身随影动,束掌成拳直朝他面门打来。 “来得好!”雄阔海不闪不避,单拳紧握迎了上去。 “啪!” 两道身影一触即分,紧接着又以更快的速度贴到了一起,拳如锤,腿如鞭,人若蛟龙,拳拳到肉。只交手十几合,两人身上的麻布对襟衫便已经被拳劲打成了一片片,露出古铜色的精壮肌肉。 “哼!”一声闷哼传来,雄阔海捂着肩膀倒退数步,反身一腿将迫近的斛律云逼退,吐了一口血痰,嘿嘿笑道:“东子,你这身手怎么还差了?不会是受了戾气侵染以后,连怎么打架都忘了吧!” 对面的斛律云眼中凶光直冒,两步冲到雄阔海近前,伸手就打。 雄阔海反手向外一挡,却挡了一个空,心下一惊,忽的看到一片腐叶混着泥土碎石已经到了眼前。 坏了! 他心中暗叫不好,本能的抬手一挡,眼角隐约看到一只木碗大小的拳头冲破空中的杂物,又绕过他挡在脸前的手,结结实实的印在他的右脸上。 “砰!” 雄阔海脑袋猛地向侧面一甩,身子被带得一歪,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斛律云得势不饶人,嘴里发出一声胜利的嘶吼,双手屈指成爪直奔对方的哽嗓。 “阿灿哥,小心!”一声娇喝自林间响起,紧接着一根还挂着绿叶的粗枝猛地彪射而出,直朝斛律云的膝盖而去。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斛律云冷冷一笑,拧身一脚将树枝踢开。再待他转过身来,雄阔海早就抄着一根丈二的树枝翻身站起,他的边上是横着两杆七尺短枝的任青伶。 “死吧!”斛律云怒吼一声,抬脚将脚边的树枝踢起。树枝呜呜作响盘旋着朝前飞去,他则阖身缩在树枝之后,跟着向前冲去。 “小心!”雄阔海还没来得及抹去嘴角的血迹,大喝一声揉身向前,双手一抖,长棍轻挑,将迎面飞来的树枝挑得飞了出去。 “啊!”斛律云脚下一点,猛地向上跃起,伸手一探将飞起的树枝抄在手中,紧接着双手猛的下压,一个力劈华山,手中树枝带着一股呜呜作响地恶风直向下砸去。 “咔嚓!”一声巨响,雄阔海手中长棍生生断成两截,他心头一惊,头一低,有些狼狈的来了个就地十八滚,躲开了斛律云手中的长棍。 斛律云一棍砸空,震起一地的落叶。他落下后就地一滚,手中长棍顺着腰力一拧,击碎无数落叶,贴着地面向雄阔海扫去。 “阿灿哥!”一声娇喝响起,任青伶手持双棍挡在倒地的雄阔海身前,面对来势汹汹的一棍,她面色沉静。左手短棍在对方长棍上轻轻一点,右手再猛地一迎,这势大力沉的一棍便被她稳稳的挡了下来。 “好功夫!”一身泥血的雄阔海高赞一声,刚想捡起地上的断棍再战,却见斛律云身子一转,手中长棍借着腰力再一次打在任青伶手中双棍上。 任青伶是个女孩子,练习的本领本就是以游斗和灵巧为主,现在为了护着雄阔海,不得已用手中双棍死死挡着对面一记沉过一记的攻击。以己之短对敌之长,又怎能不败,只几合,她手中兵器便被斛律云砸得飞了起来,落在远处的灌木丛中。 斛律云抡圆了长棍,一招泰山压顶直向任青伶头顶砸来。 那力气很大,速度自然也不慢。丈许的长棍在空中划过,棍身隐隐呈现出一种弓形。 “杀我就好了,放了阿灿哥!”面对无处可躲的凶器,任青伶双目紧闭,两手张开将雄阔海挡在身后,嘴里大声叫道。 “呜~”长棍在额前寸许猛地停了下来,恶风扬起她额前的几缕短发,在空中轻轻飞舞。 第七章 难题 出了固原,官道就彻底消失了。脚下的道路变成了由出塞商贩和当地猎户药农踩出的小路,只有几人宽,够勉强通过一辆粮车。草嵩子没过了小腿,人走在上面深一脚浅一脚,很不舒服,还得当心里面随时出没的蛇虫。 野兽突然多了起来,土狗和饿狼成群结队,伸着通红的舌头坠在队伍最后的罪民犯军后面,瞪着绿油油的双眼等着吃人。有几只大胆跟的太近,惊了军爷的马匹,被弓箭钉在了地上,肉却没人要。据说吃过人的野兽肉里面有毒,人再吃了会惊骇大叫而死,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松柏繁盛,山一座挨着一座,没完没了。人和畜生都慢慢开始麻木,再壮丽的风景看得多了也难免审美疲劳,何况这普通的秋日山色。道路难行,骡马等代步的牲畜变得抢手起来,那些双脚赶路的乡里们掏出自己舍不得吃的肉干胡饼,陪着一张笑脸跟人借坐骑。 雄阔海骑了几天的大青骡子,大腿根儿都磨红了,腿也差点罗圈儿,看有这等好机会,顿时把自己的青骡子拍得啪啪作响。没有马骑,骡子也不赖啊!几个气喘吁吁的老乡呼啦啦把他围住,再分开的时候,一个包袱轻了许多的中年汉子便已经志得意满的坐在了青骡子上,手持马鞭,神采飞扬,好似统军百万出征的大将军。边上几个‘竞拍’失败的乡里捶胸顿足,更显得他意气风发。 “东子!来来,哥哥这儿有好吃的,你和幺…子兄弟也过来吃点!”雄阔海捧了一怀的胡饼干肉,乐呵呵的朝二人招呼道。半大的小子,吃穷老子,出门没两日,他这个大肚汉就已经把爹娘给他带的一大包干粮零食吃了个精光,要是不是任青伶和斛律云二人接济,早就饿上了肚子。现在手里有了吃食,他当然先想着自己这个弟兄和妹子了。 “腰子兄弟!?”任青伶柳眉一竖,银牙一咬就欲发作。斛律云怕她露出女扮男装的马脚,赶忙抬手一拦,对雄阔海说道:“阿灿哥,你吃吧,别人家的东西我们吃不太习惯。再坚持坚持,听张五哥说,再翻几个岗子,咱就能到地方。” 雄阔海从掏出一张胡饼,抹上大酱,又卷了点干肉蔬菜,张开大嘴咬了一半下来,擎起大拇指夸赞道:“你们真不吃啊,这味道真不错。” “你自己吃吧,小心别噎着!”被叫做腰子兄弟的任青伶狠狠的剜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道。她从马鞍边上摘下一个碎花小包袱,伸手进去掏出几个黄彤彤的果子,一口一个,吃得很是香甜。那是斛律云刚从路边野果树上摘来的山杏甜枣,果肉饱满,满含着爱情和幸福。 任青伶一口一个吃着野果,弯弯的眼睛悄悄打量着身前和阿灿哥笑谈的那个身影。自从他大病痊愈之后,整个人性情便变了很多。以前的相公,整个人透着一股阴冷,就算对一个人好,也不会表现在脸上,做事也是一样,一是一二是二,从不打弯,整个人像个出鞘的利剑,拦住了敌人,也吓住了伙伴。 可是自打他病好了之后,这些日子脸上的笑容比以前那么多年加起来都多,做事也多了分圆滑,眼睛常常闪着睿智的光,那种光芒,以前她只在二哥任昱眼中见过。‘可能是在鬼门关走了一遭想通了吧,庙里的大和尚怎么说得来着,对了,大彻大悟。’任青伶心里暗暗找了个借口,脸上带着幸福的笑。 “阴山,看到阴山了!”前队里传来一阵阵大叫,惊起了山间无数沙鸡野鸟。斛律云他们跟着身边兴奋的人群向前挤去,转过一道山梁,一道雄伟的山脉便映入眼帘。 这是农耕文明和游牧文明的分界线,千百年来,无数英雄志士的血让它名闻天下。斛律云抬眼朝远处的阴山看去,他注意到山上的树木与中原的明显不同。中原的树,大多生着宽阔的叶子,到了这个时候,就会一点点变黄,然后飞雪般飘落下来。 而阴山上的树木,最多的便是针叶松,其次便是小叶柏,只在山脚下才能看到一些其他的色彩,越邻近山颠,越是松树的天下。山的颜色自下而上泾渭分明,底下的发黄,半山腰处发红,再向上开始变绿,发黑,待那黑色如墨般浓厚的时候,则突然变浅,成了灰蓝色。那是千百年来横亘在这里的巨石,玄武岩、石灰岩,矗立在南北的罡风中,望胡骑啾啾,看汉骑威武,阅尽古今沧桑。 “山粱上那是什么!” “长城啊,那是长城!” 人群又是一阵惊呼,斛律云侧转头,顺着众人的手指远眺,只见一条土黄色色,绵延万里的巨龙自天边而来,横亘在远处的山岭上。山,绵延不绝,巨龙,蜿蜒其上,九万里长风将巨龙的身躯吹得曲曲折折,可它的头颅仍高高昂着,他的脊梁虽历经千年雨打风吹,却仍旧挺立在这片纯净的蓝天之下,群山之巅。 “东子,我记得先生跟我讲过,长城是秦始皇所修筑,东临大海,西进祁连,一万多里。修建的时候劳民伤财,民怨沸腾,天下大乱,最后才导致强秦灭亡!”雄阔海手拿饼夹肉,以饼为鞭,做指点江山状,颇有一番滑稽效果。 “这你都信?”斛律云嗤之以鼻,摇头道:“秦二世而亡,可不是那个原因。打天下和治天下不同,秦以法家打天下,又以法家治天下,又焉能不灭。老秦人把天下都当成了一个大军营,作奸犯科的,一律处以极刑,法政极其严苛,再加上不把六国遗民当自己同胞看待。那些遗民没有归属感,又何尝能拥护老秦人的统治。” “世界奇观啊!”他指点着万里长城,低声感慨。面对这历史上最浩大的工程,现代也无法超越的奇迹,他心中有的只是钦佩和赞叹。 边上一个一身戎装的青年听到二人的对话,呵呵一笑,善意说道:“这段长城可不是秦始皇造的,是汉光禄勋徐自为奉汉武帝之命修筑,算是一道塞外长城。”他虽然指出二人对话中的不正确之处,可话语中完全没有奚落之意。 “是啊。”斛律云点头应了一声,继续道:“不过这巍巍长城挡住了匈奴突厥等塞外诸胡的南下之路,也将中原英勇志士的心,圈在了这城墙之中,将一腔热血,洒在了自家的土地上。”他的话里满是遗憾之意,上下五千年,华夏内斗不断,外拓之心罕有,好不容易出了一个横跨三洲的大元,可也是马背上的民族建立,根本算不得数。 “哦?这位兄弟话中似有扬鞭塞外,为我大隋开疆扩土之意,真是好豪情。”青年眼中异光一闪,夸赞道。 “后面的人抓紧,过了石门水,再向前一段,咱们就到地方了,抓紧时间赶路,到了光禄城再吃饭!”传令官的喊声和着踢踏的马蹄声遥遥传来,打断了众人的议论。 队伍各处响起了人们陆陆续续的答应声,如一条长蛇般,缓缓加快了移动速度。连续几天的赶路,早已把众人的新鲜劲儿磨了个精光,现在一听快要到达终点,每一个人都奋起余力,快步前行。 望山跑死马,远远看上去触手可及的长城,却花了众人整整半天的时间才走到近前。当一座残破的要塞出现在洒满夕阳的地平线上的时候,人群中发出了一声巨大的欢呼,然后争先恐后的向前跑去。 光禄城是当初汉武帝时期修建的一座驻军堡垒,晋朝八王之乱后废弃,虽然在北魏时期有过一番修缮,不过多数情况下还是无人管理。虽然废弃已久,但是从其高大的城墙和恢宏的城门仍能看得到昔日的光辉。瓮城、马脸、敌楼、箭塔、一干城防建筑应有尽有,只不过,早已经破烂不堪。 路上斛律云和张五哥瞎聊的时候了解到,他们这次来修缮光禄城,上面吩咐不光要将以前的一干城防建筑修好,还要在城里多筑屯兵所,重修马道兵道,最后将滚木、礌石、钉拍、长钩以及床弩等守城利器搬上去才算完成,还真看得起这帮只会种地的农民。 “东子!东子!”张五哥的声音远远响起,斛律云勒马转头,见他骑着那匹老黑马跑到近前,从怀中掏出一本名册扔过来吩咐道:“有几个军中同僚叫我去吃酒,点卯的活计就交给你了。对了,城里的房子年久失修,不堪大用,你去辎重营,找他们的长史借一些供给后军用的营帐,先把大家安顿下来,等晚上我回来了,再去找你。”说完也不待斛律云答应,打马扬鞭,留下一路烟尘而去。 “哎…”斛律云看看绝尘而去的张五哥,再看看手里的名册,顿时无语。边上的雄阔海单手遮着凉棚看了看早已消失不见的张五哥,嗤笑一声:“这甩手掌柜做得也太轻松了吧,就给你留一本名册,就让那些平日里作威作福的闾长族长听你指挥,怎么可能。” “是啊。”任青伶附和一句,额头簇成了一个‘川’字,皱着眉头道:“要向辎重营借给后军准备的营帐,没有张五哥的私印和文书,只靠咱们几个怎么可能借的来。” “哼,这个张五哥倒是好算计!”斛律云冷哼一声,低声说道:“那天我趁他酒醉把这点卯的肥缺抢来,现在他一定是后悔酒后失言了。” “大丈夫立于天地之间,无信而不立。这个人看上去也是个爷们,说出去的话居然也能收回去,干这自拉自吃的勾当,也不怕别人笑话!”雄阔海脸色发黑,恨声说道。 “他没有收回说出去的话啊!”任青伶摇头苦笑道:“他只是给了咱们一个不可能完成的活计,要是咱们做成了,那说明不管是乡邻还是辎重营都认可了相公这个帮闲,要是做不成,正好让咱们知道知难而退,自己乖乖的将这个肥缺给人家空出来。那是咱们干不好,又不是他不让咱们干。” 雄阔海有些烦恼的挠了挠头,嘿声说道:“东子,咱们怎么办,真的就把这点卯的肥缺让给别人?幺妹儿她…” 看着坐在马上的斛律云咬着指头一脸的凝重,任青伶心中一软,劝慰道:“相公,我自小跟着爹和哥哥他们习武,也能干得了这些脏活儿重活儿。要不,你就别去了,别因为这点卯的活计得罪了别人,横生枝节。” 斛律云脸上的凝重渐渐变成了笑容,他自信一笑,对二人说道:“笑话,就算咱们只是升斗小民,也不是那柿子,谁想捏就捏一把。我心中已有计较,点卯这帮闲,我还当定了!” 第八章 推墙 竖子欺人太甚! 李家庄闾长李子山现在很生气,一张本来就很长的脸耷拉下来,更是让他身边的那头异性黑驴生出几分亲近之感。他生气的理由很充分,也很无奈。 李闾长今年四十有五,那时候的人平均寿命很低,到他这么大,已经是可以自称为‘老夫’或‘老朽’的年纪了。更何况,李家在李家庄代代为宗祠之长,闾正之尊,他李子山的长子更是年纪轻轻就在九原县的郡兵里当上了队正,可谓前途远大,凭着这两条,平日里谁见了他李子山不恭恭敬敬地叫他一声‘李老’,以示尊敬。 可就这么一个‘老’字辈的人物,却败在一个十五岁不到的少年郎身上,这让他又如何不气。 事情,要从头说起。 那时候服劳役,都是朝廷下旨,地方官员传达组织,再由村镇里的闾长、族长带本村的民壮参与,像县令、县丞之类的正经官员可没有时间管这个事情。而这闾长、族长呢,是朝廷管理地方的最小单位。隋朝规定,五户为一里,设里正,五里为一闾,设闾长,五闾为一族,设族长,一般都是由大族或是在地方极有威望的人担任,可以说是标准的地头蛇。 而这服徭役的时候呢,官府会派一位微官小吏担当总管,总管手下有个点卯的帮闲,可由主官自行任命。不过为了能顺利完成上面交代下来的任务,想和大家搞好关系的总管大人一般会让各村闾长、族长代为推举。说是‘推举’,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那就是塞钱,谁塞得钱多,这帮闲的肥缺便是谁的。 你可别小看这小小的点卯帮闲之位,那可是肥的流油的好活计。民壮营里这么多人,谁若是想少出点工,或是调换个轻松的活计,那都可以给帮闲那村子的闾长好处,再由他代为转达。这位帮闲是他推举出来的‘自己人’,在民册上帮忙动点小手脚也是寻常之事,没人会在意什么。你拿钱,我办事,大家皆大欢喜。 这次来光禄城服徭役,集合了九原县治下的十几个村镇的民壮,皇上他老人家又给大家免了租税,家家有余钱,这点卯的位子更是人人眼红的‘香饽饽’。众闾长、族长各使手段,眼看着要分出胜负了,却忽然听说这天大的胡饼掉到了一个不知名姓的少年头上。 是可忍,孰不可忍! 凡事讲究规则,这突然杀出的少年,在一干大佬们看来,就是一个猛子扎进锦鲤池子的泥鳅,一个跟头翻进虎园的猴子,不知天高地厚,应该好好给他一个教训。 如何做? 很简单,从那个芝麻绿豆大的‘总管’身上着手,只要他们这些代表了各自村子的上层力量一起向他施压,再给他一点点的暗示,料想这个做事不经大脑的莽货也会知道该怎么做了。 谁知,就在众人得到总管反馈回来的好消息,准备好好羞辱一下那个‘夏蝉不知冬雪之寒’的少年的时候,却被这个少年来了个反戈一击,杀得盔歪甲斜。 他是如何做得?李闾长很清楚,因为他就是对方手中最锋利的一把剑。 他们这十几个村镇的大佬,也有高下之分。像木耳村的那个张虎,还有窑头村的魏山等四五个闾长,那是靠着手里的黄白之物上下打点之后才得来的位子,身子下面没根基,面对像李子山这样有家族势力的闾长,自然矮了一头。当初在众人争夺点卯帮闲位子的时候,那几个无根无基的闾长都乖乖躲在一旁,连插嘴的份儿都没有。 斛律云率先争取的,便是这些被排斥在圈子之外的‘边缘人’。他承诺,只要是下面的人送来的‘好处’,他都会五五对开,有钱大家赚,有我的自然就有你们的。而他们所要付出的代价,仅仅是在墙将要倒得时候,上去推一把,如果这墙很结实的话,他们便可以袖手旁观。 这么完美的条件,傻子才不答应。 既然有了推墙的人,那下一步要做的,就是将这堵一干地头蛇维持的‘权利墙’蛀出几个洞,以便让他倒得更快一点。于是斛律云便又去找了几个平日里最喜黄白之物,贪财贪到‘扣屁股吮指头’地步的闾长。 “下面人送上来的好处,小侄分文不取。”这句话就像一颗威力无穷的核子武器,将这几个族长心中那一道浅浅的防线夷为平地。 墙朽了,推墙的人也有了,接下来,就是把这墙上最坚固的根基拔出来,剩下的事情也就顺理成章了。 身为一干大佬‘三巨头’之一的李子山便如约见到了这个名叫斛律云的少年,随他一起来的,是一个脸色黑黑的,自称是郡兵张旅帅‘义子’的叫做雄阔海的少年郎。 凭心而论,他李子山真的不愿意相信这雄阔海就是自己儿子顶头上司张旅帅的义子。可是对方嘴里说出来的一些私密,比如张旅帅背着他的婆娘和一个西城寡妇厮混的事情,他也在醉酒后的儿子口中听过,那可是非亲近之人不可知的。这个少年,就算不是对方的义子,也是极亲近之人。 怎么办??? 在百多枚大钱和儿子终身前途的选择上,一向老谋深算的李闾长几乎是想都没想便选择了后者。开玩笑,每一个旅帅手底下有两名队正,当旅帅高升的时候,他留下的那个空缺,会由亲信顶替,若是这小子和张旅帅真有那么近的关系,只要到时候他帮忙美言两句,那… 李子山似乎看到了儿子身穿旅帅武官服时意气风发的场景。 望子成龙呐!! 于是,李老在明知对方这是个陷进的情况下,也心甘情愿的跳了进去,因为他不知道这个坑的下面,到底是削尖的竹矛,还是深埋的宝藏。 就这样,在众大佬商议好给斛律云一个‘好看’的点卯仪式上,德高望重的赵老爷子一下子成了孤家寡人。两个和他地位相当的李老、胡老临阵反戈一击,坚定的站在了对方一边,成了抨击他的急先锋。 众闾长、族长里面,除了几个墙头草一言不发之外,剩下的人居然都支持起了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少年。孤掌难鸣,认清形势的赵老最终也欣然‘投诚’,这个临时形成的小权利班子,坍塌了… 按理说来,李闾长应该高兴,而不是大发雷霆。因为通过这件事情,他已经结交到了张旅帅的‘义子’,这对自己儿子的仕途大有帮助。 可是,另外一个和儿子同样职位的胡队正他爹,也就是胡老,在今天的点卯仪式上也同样笑容可掬的支持着那个少年。两者达成了什么默契?为什么那条老狐狸笑得那么狡诈?李子山的心头的疑窦啊那个重重。 不行!现在不是争一时意气的时候。 生了半天的气,阅历丰富的李老慢慢地冷静了下来。他偷偷掏出自己贴身的一个小锦袋,有些心疼的看了看里面那些闪着诱人金属光泽的银豆子,那是这次出门的时候为了以防万一带在身上的救命钱。 他用颤抖的手指从里面夹起两颗,刚想藏进袖口,眼前又出现了一身旅帅武官服的儿子的笑脸。一狠心,又丢回袋子中,两手使劲一拉束口,紧紧攥在手心里消失在夜色之中。 唉,可怜天下父母心啊。早知道,还争抢什么点卯之位,抢来抢去,非但好处没抢来,还搭进去这么多,简直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呐。 “哈哈哈,痛快,痛快啊。东子,真有你的,你看看刚才那个姓李的老头的样子,明明一脸肉痛,还陪着笑脸,嘴角向上,眼角又向下,笑死我了,哈哈哈…”雄阔海死仰八叉的坐在篝火边上,边说边乐,前仰后合。他的身边放着刚才各村里正闾长送来的‘孝敬’,肉干,野果,还有一只新猎得不久的狍子在火堆上面滋滋冒着油花。 “阿灿哥,声音小一些,你现在可是堂堂九原县张旅帅的‘义子’,文武双全的好儿郎,年轻俊杰。”斛律云忍住笑,一本正经的说道。他摸了摸贴身收好的那个锦袋,脑袋里有些迷糊。自己转世重生以来的第一桶金,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赚到了? 听他这么说,刚才还放浪形骸的雄阔海果然矜持了起来。他缓缓起身,左手背在身后,右手捏着兰花指,装模作样捏着嗓子吟道:“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一边吟,一边摇头晃脑,脚下踱着方步,真有点一步一诗的风范。不过,他这诗,可是剽窃来的。 “哈哈哈…”爽朗的笑声划破夜空,带着三人的好心情直上云霄。云散了,露出一丝新月,那弯弯的弧度好似斛律云翘起的嘴角,又似任青伶如画的眉梢。 “好了!阿灿哥,你和青伶在这儿歇着,我去一趟护粮队。收了钱不能不办事,好钢可是要用到刀刃上。”笑够了,斛律云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浮土,边走边说道。 看他走的远了,嘴角仍挂着一丝微笑的雄阔海朝任青伶看去:“幺妹儿,东子的性子变了很多啊,要不是他经常说一些咱们一起经历过的事情,我还真难以相信这就是原来的那个东子。” 任青伶‘咕噜’一下吞下了一枚野果,笑着问道:“这样不好么?” “是太好了…” 当斛律云赶到护粮队辕门前的时候,里面刚刚做好了晚膳,晚风带来一阵阵饭菜的香味儿,勾引着人们肚子里的馋虫。军营里,衣襟半解的戊卒三三两两的围在一起,手拿胡饼,比较着各自碗里的菜色。 那时的兵丁出征辎重自理,武器(横刀,弓箭)、衣装、军资,以及上藩赴役途中的粮食,都得自己准备。每一火(十人)还得共备用来运输的马(或驴)六匹,即所谓的‘六驮马’。 不过到达地方之后,驻守时所需的营帐、粮饷、军械,朝廷都会统一调拨。现在护粮队营中的这些辎重,便是朝廷调拨给即将到这里驻防的那那些府兵所用的。这些护粮队也不是五原郡本地的郡兵,而是朝廷从其他地方调来的府兵,一个个带着一口关中腔调,‘瓜皮’,‘二锤子’之声不绝于耳。 两个赶上饭点儿站岗的倒霉门卒心情甚差,走了一天,又饿又累,还得在这里闻着饭香喝西北风,给谁都不会有好心情。二人正运气呢,看到穿着一身普通民服的斛律云在营门前探头探脑,立刻将手中长长的步槊举起,有些不耐烦的喝骂道:“接蛙(滚开)!接蛙!借也似你该来滴地方?” 斛律云退后两步,从怀里掏出一封名刺,将几枚大钱覆在下面一起双手举了过去,客气的说道:“这位军爷,在下五原胡云,有些要事拜见你家将军,还烦请通报一声。” 要说起来,他这拜见的礼仪已经做到极佳,简直无话可说了。名刺,和现在的名片差不多,写着你的姓名出身,要是官宦子弟,还应该写上勋爵官位。人们去拜见上官,或者名士长者的时候,都要先写好名刺,再着下人递进去,既是一种礼貌,又是对对方的恭维。当然了,下人帮不帮你递交,就得看这名刺‘下面’的分量了。 可是这秀才遇到兵,可真是有理说不清。对方不看名刺还好,一看顿时不乐意了,试都没试名刺下面的分量,直接横眉立眼道:“温你北!识个字很了不得么?明知道我们都督大字不识,还拿这等球东西出来,接蛙!”说着话,用手中步槊一挑,将斛律云手中的名刺打在地上,又用槊尖扎了个对儿穿。 “这…”看着地上被扎的稀烂的名刺,斛律云不禁头疼起来。只要见到了护粮队的管事,他便有把握凭着自己怀中的好处和小小的手段将帐篷借来。可俗话说这阎王好过,那小鬼难缠,门外两位军爷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居然一下子变得铁面无私起来,好说歹说,就是不让他进。 别看那些闾长族长表面上好像人人都认可斛律云这个新任的点卯了,其实不少都不服气着呢。现在这种状态也就是个平衡点,要是帐篷能借来,那他这个位子就算稳下来了,要是借不来,则极易引起人们的反弹。 想到这里,他更是着急,言语上也难免激动了几分。两个门卒正闲的没事呢,一看有人陪着扯皮,顿时精神抖擞,一口关陇国骂喷薄而出,半天不带重样的。 “何事在门前喧哗?!”营内火把照不到的黑暗处快步走来一人,边走边喝问道。 左手边的门卒抿了抿有些干裂的嘴唇,指着斛律云说道:“花队正,这儿有个村夫相见咱们王都督,还拿着个写着字儿的纸片儿。这打人还不打脸呢,咱全营上下就没几个识字儿的,他拿那个东西过来不是恶心人么?” 被人称作花队正的青年走到院门悬挂的火盆下,露出一张清秀的脸庞,抬手阻止了手下士卒的抱怨,转头向外看去。 “是你?” 两人同时开口,脸上都露出笑意。这位青年不是别人,正是白天里和斛律云他们有一面之缘,还好心纠正他们对这个长城起源谬误的那个青年。 “五原胡云,见过兄台。”里边有人好办事,斛律云打蛇随棍上,作揖行礼道。 “梁郡花木力,客气客气。” 第九章 疑云 在花木力的引荐下,斛律云总算是见到了护粮队的总管徐福威,以及行军长史杜刁儿。此时这二人和几个军中的小校正在中军大帐里面用膳,只不过不知是没有胃口,还是食物味道不佳,众人身前小案上泡着胡饼的肉羹散发着阵阵的清香,却无人动箸。 军帐外的亲兵为花木力在紧贴帐门的末席摆了一具食案,至于斛律云,一介白身,要不是有花木力引荐,连这军营都进不来,这中军帐中又哪里有他的位置。好在斛律云上辈子跟着爷爷见过各种世面,面对这种情况也不觉得尴尬,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站在帐中,自有一番洒脱。 ‘此子倒也有些气度。’护粮队总管徐福威看着斛律云,心中暗暗评价道。他在军中摸爬滚打多年,虽称不上阅人无数,可也算有些见识,那些所谓的少年才俊自然也见过不少。眼前的这麻衫少年,衣着虽然寒酸,身上的气度比起他见过的那些世家子弟来却高了不止一筹,让他禁不住高看一眼。 斛律云上辈子是被当作家族继承人培养的,从小就被一群各行各业的精英人士教导,跟着爷爷接触的又都是那些成功人士,气度又怎么会差。只是随意的站在那里,就给人一种卓尔不群之感。 徐福威用手中木箸轻轻搅着青瓷大碗里的肉羹,脸上带着若有若无的笑容向斛律云问道:“这位小友,我护粮队与你民壮营互不统属,不知你到我营中,所为何事啊?”他欣赏斛律云的气度,说话时语气不温不火,在称谓上更是用上了‘小友’这个称呼,可谓仁厚之极。 斛律云又哪里感觉不到对方语气中的欣赏之意,赶忙恭敬的插手行礼,躬身道:“小可拜见将军,行军数日,各位将军车马劳顿,极是辛苦,我本不该打扰。可是光禄城乃废弃之地,城中房屋早已不堪一用,时至深秋,夜晚寒露极重,乡里若是露宿城中,又恐感染风寒。民壮营和护粮队同为皇上效力,还望将军看在同僚的份上,拨予在下一些营帐,以为遮风挡雨之所,待服完徭役之后,定然全数归还。”说完,他遥遥向东南方向深施一礼,又对着帅案一揖到底,低眉顺目的等着对方答复。 “这…”徐福威手中木箸停了一下,一脸为难的看着斛律云和帐中的众多同僚。也难怪他如此,以往民壮服徭役的时候,不是挖护城河,就是修补城墙这些活计,衣食住行都由当地衙门负责,哪里会出现这种情况。 可是这光禄城废弃多年,城里哪还有衙门,从九原出发的时候,县衙的张县令倒是以朝廷文书向他要求为民壮提供粮草,不过却没提这营帐的事情。虽然他号称护粮队的总管,可实质上也不过一个正八品的校尉,虽然也知道对方借一些帐篷无非就是用来休息,也不可能偷走或专门破坏,可擅动辎重可是杀头的罪过,由不得他不谨慎。 边上的杜刁儿名字里虽然带个刁字,人却是实打实的娃娃脸,一副天生笑颜。这位同僚中出了名的老好人一看自家主官一脸为难,眼珠一转就猜了个八九不离十,小眼睛一眯缝,笑道:“徐总管何必为这小事烦忧,咱们刚才不是正在为人手不足和粮草无处存放烦恼么,现在民壮营的兄弟们既然没有容身之所,不若让他们把为后军准备的营帐都支起来,一部分存放粮草辎重,剩下一部分正好供他们居住。等过几日屯兵所盖好了,他们便可以搬进去,剩下的那些营帐就留在那里存放军粮,等后军的兄弟们来了再腾出来,也省事不是?” 这倒是个办法,秋后露重,粮草若是就这么放在粮车之上,难免受潮变质,支起帐篷来存放军粮,倒也可行。徐福威只思考了片刻,便点头同意了自己副手的办法,让督粮队正花木力带着斛律云组织民壮支帐篷搬粮草,民壮有了住的地方,护粮队又可以不用受那搬粮之苦,这倒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 夜色如墨,热闹了一晚的光禄城渐渐归附沉寂。几个巡夜军丁打着哈欠撑着火把,无精打采的注意着周围的动静。 “谁!口令!”远远地似乎有黑影一闪而过,府兵赵铁牛精神顿时一肃,手中步槊横端在手,大声喝问道。 “嘘~不知道大家赶了好几日的路,睡得正香吗?”黑影低声责怪一句,缓缓向前几步,露出身形来,正是行军长史杜刁儿。他一如既往的笑脸在火光下忽明忽暗,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哦,原来是大人你啊,额还以为是哪个偷鸡摸狗的狗贼呢?” 赵铁牛这无心之言立刻招来了几个同僚的白眼,一个机灵一点的府兵走上前去,有些疑惑的问道:“大人,这么晚了,您还不休息,到这里来做什么?” “也么甚!”杜刁儿左右看了一眼,对众人低声道:“咱们护粮队有护粮之职,凡事得多加一份小心。我本来已经睡下了,突然想起来这些民壮营的弟兄们恐怕没在帐篷里住过,不知道这帐篷和民房区别甚大,万一走了水,那咱们所有人可都得交代在这里。就因为这样,我才起身准备到民壮营张管事那里走一遭,提醒他一下,顺便看看有没有什么隐患。” “大人辛苦!”众兵丁听他这么说,顿时肃然起劲起来。有这样负责任的好上官,大家再偷懒可就有点儿说不过去了,于是众人打起精神,向好上司杜刁儿行礼之后,以更高的热情投入到巡夜之中。 看这一火兵卒去得远了,杜刁儿才悄悄摸了摸额角渗出的虚汗,闪身进了边上的一座漆黑营帐之中。 “谁!”一把雪亮的横刀横在他的脖颈之前,横刀主人的声音如这清霜般的刀刃一般凛冽。 “岂曰无衣!”杜刁儿并没有回到对方的问题,而是随口吟出一句秦风。 “与子同袍!”横刀嚓的一声入鞘,一个黑影将脑袋伸出营帐观察了一下,才缩了回来。 “杜兄,你怎么才来?”如豆的油灯亮起,一颗光溜溜的脑袋被灯光一照,给这帐篷里增加了几分亮度。 “嘿,正好碰上几个巡夜的护粮兵,被我几句话搪塞过去了。”杜刁儿随口应了一声,几步走到军帐的小案边上,拿起上面一个盛水的瓦罐给自己倒了一碗清水,一饮而尽。 “一切都还顺利吧?”他将水碗放下,伸手随意抹了一把,目光灼灼的看着张五哥问道。 张五哥嘿嘿一笑,习惯性的摸了摸自己的光头,咧着嘴道:“顺利的很,那千枚大钱,都被我贴身收好了,没人注意,等咱们回去之后,自然少不了你的好处。” 杜刁儿满意的点点头,脸上露出温和的笑容,有些担忧的道:“我本家弟兄再过半月要北上探亲,最近路上很是不太平,不知道张兄能不能帮衬一二?” 张五哥踱到案几旁,手指轻轻点着碗沿,轻声道:“我听说确实有一伙强人要在那个时候做比买卖,不过我家老爷子和这伙强人相熟,临行前给了我一方角旗,到时候只需要撑起这面旗,定可保我们兄弟无忧。” “好~”杜刁儿脸上的笑容更加亲切了,弯弯的眼角闪着寒光,盯着对面一脸豪爽的大汉,装作不经意的说道:“对了,这次边戎过于危险,我临行前已经交代过家中的一个本家弟兄,我要是有个什么万一,那抚恤他可是要向上官讨取的。” 张五哥脸色微微一变,紧接着便露出一个比对方更灿烂的笑容,打趣道:“你倒是小心,不过我恐怕你那个本家弟兄会白跑一趟。” “小心驶得万年船么。”杜刁儿笑眯眯应了一句,将盛水的泥碗又扣回泥质瓦罐上,对同样一脸笑容的张五哥说道:“张总管,这月黑风高,我们是不是应当出去查看一下,以免走水。” “正当如此。”张五哥肃声一应,抬手摘下一只火把,就着油灯点着后,两人相视一笑,并肩走出了营帐。 ………………………………………………………………………… 半月的时间在众人辛苦的劳动中匆匆而过。原本破败不堪的光禄城,在这数千民壮和罪民的共同努力下,一天一个样儿的变化着。崭新的铁包实木大门立了起来,瓮城、马脸、敌楼、箭塔也修缮一新,城内屯兵的土房整齐排列,坑洼不平的地面也用三合土重新填平。眼瞅着徭役就要顺利完成,一干民壮的心里也都轻松起来,聊得最多的话题从下顿吃什么变成什么时候回家,以及在九原县城给家里的婆姨子女置办点什么东西。 “你们几个,把这些滚木礌石摆到那边的墙根底下。” “钉拍还没安好么,这都半个时辰了,再磨磨蹭蹭晚饭肉干减半。” “那边那个,抱成捆箭矢的时候要胳膊往前点儿,箭头那边儿重,你抱着中间很容易掉的,要是掉了咱可赔不起。” 在这半个月的时间里,整个民壮和罪民组成的队伍都习惯了被这个中气十足的声音调度,有很多人甚至已经形成了一种本能。比起高高在上的光头总管大人,牛气冲天的族老豪绅老爷,以及凶神恶煞挥舞着皮鞭的监工,这个声音的主人看起来最没有威仪。他天天跟大家厮混在一起,也很少发火,可是却总能给大家安排好力所能及的活计;为人也很是公平,偷懒的那些人碗里的菜肉肯定不如出力干活儿的兄弟多;还有一颗良善的心,有不少罪民营里面的小孩子怀里都有他硬塞给的胡饼,还有肉干。 好人呐! 大家暗地里偷偷翘起大拇指,干活儿的时候也更舍得出力气,反正干得好有肉吃,督粮队正花木力是帮闲大人的好朋友,给大家分配吃食的时候很大方。工程在众人的共同努力下,进度之快让县太爷派来的光头总管瞠目结舌。几乎同时开工的五座屯兵堡垒,其他四城的平均进度比起光禄城来差下了接近一半。 “铛铛铛!”远处铜锣声一声紧似一声,不少忙活了一下午的民壮条件反射般的舔了舔嘴唇。他们把手里剩下的最后一点活儿干完,一边猜测着今天晚上的菜色,一边急匆匆的向远处分配吃食的屋子而去。 花木力将慢慢一碗干肉炖山菌和三张胡饼盛在一个海碗里,一边递给斛律云一边说道:“东子,你们的活儿快干完了吧,回去的时候提前知会我一声,营里有些庆功的时候用的庆功酒,我给你搬一坛子,回去慢慢喝。”短短十余日,刚刚认识的两人便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眼看着分别在即,再会遥遥无期,一向奉公办事的他也难得的徇私了一回。 “那怎么行,营里少了酒,你会受责罚的。”斛律云接过满当当的饭碗,笑着摇头拒绝道。一坛酒对现在的他来说还真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因为这点小小的东西而让自己的朋友遭受责罚,这可不是他的性格。 花木力轻松的摆了摆手,端起一碗肉羹,和斛律云走到一边低声说道:“没事,营里面早就形成这股风气了,被自己人喝了和拿了的东西,一概以‘遗失路中’论处。大家的嘴角还沾着油,又怎么会管我这个牙缝里塞着肉的。” “是么?”边上一直留意二人言语的雄阔海凑了过来,腆着脸说道:“老花,你看,一坛也是遗失,两坛也是遗失,你倒是不如干脆一次丢一车,让我们哥俩拉回去,好好过个年。” “咳咳…”花木力直接把一口肉羹灌到了鼻子里,咳嗽了半天才恶狠狠地盯着雄阔海道:“你以为庆功酒是粮食啊,军中除大胜庆功之外,一律不许饮酒。我们辎重营里面的酒水一共才两车,你让我丢一车,我这个队正还是我爹传给我的,我可不想和这车酒水一道丢了。” 任青伶一边用手指撕着胡饼吃,一边朝雄阔海打趣道:“是啊,要是这边发现丢了一车的酒水,那边阿灿哥你又大摇大摆的拉着一车好酒出现在九原县,那恐怕连你的‘义父’也保不住你了。” 雄阔海白眼一翻,没好气的说道:“腰子兄弟,你这话就不对了,我拉着好酒干什么非要往县城里跑,那不是等着挨抓么。我要是有一车好酒哇,那…” “呜~~呜呜呜~~~呜~~~”一阵急促的号角声打断了几人的对话,很多拿着已经咬成月牙形胡饼的民壮和兵丁瞪着疑惑的眼睛,朝远处城墙上那鼓着腮帮子吹号角的身影看去,他的身后,如血夕阳下翻起漫天滚滚烟尘。 第十章 烽烟 “得得,得得得。”雄阔海脚边的广口大碗随着大地猛地震颤起来,里面喷香的肉羹也跟着不由自主的四下晃动,溅出一股,滴在他吃饭前刚换好的麻鞋上,留下一排清晰的油渍。 闷雷般的巨响跟着从空中滚来,震得人耳膜一阵的不适。罪民营里几个小孩子丢下手中缺了角的饭碗,一下子扑在娘亲的怀中,瑟瑟发抖。他们手中的饭碗无力的跌在地上,只有几颗米粒的稀粥洒了一地。几个一把年纪的老人顾不上责骂孩子,心疼的伏了下去,跟土地老爷争起了这几口能照出人脸的清汤。 铁骑!上千的铁骑! 城里的民壮开始不安的骚动起来,这些年天下不平,很多人的家庭就是伴着这隆隆的雷声支离破碎的,震颤的大地带给人们的,是血与火的回忆。 “不要慌,不要慌,是我们的人!”与民壮一起吃饭的府兵挥舞着手臂大声朝同伴解释,而罪民的监军早已习惯用手中的蛇皮长鞭解答。 “东子,你们吃着,我得回营地去了,弟兄们走了一路,怎么也得吃上一口热饭不是?”花木力将吃到一半的饭菜放到地上,冲众人招呼一声,站起身小跑着向军营而去,剩下的一些护粮兵也匆匆放下手中的食物,跟着一起跑了过去。 看着这些饭都顾不上吃的粮兵,斛律云心里暗自点了点头。这才叫袍泽,只有这样的战友才可以让人放心的将背后交给他们。想想在后世看电影的时候,那些友军都快被敌人歼灭了,自己还在讲究保存实力的军队,那样的军队,不输才怪。 隆隆的马蹄声越来越近,城门处猛地冲进一队骑军。斛律云抬眼看去,只见当先一员中年战将,此人手持丈八马槊,皂袍玄甲,虎皮裆铠缠在腰间,鲜红盔婴迎风飘扬。胯下一匹浑红马,全身没有一根杂毛,跑动间四肢舒展,颈上鬃毛迎风卷浪,如火烧连云。 更多的骑兵跟在他的身后冲了进来,左右分开,在城门前空地上划了两个不太标准的圆形缓缓住马,辎重营的弟兄们迎了上去,伸向马缰的手却被马上的骑兵轻轻推到一边。负责给民壮营分发晚饭的大厨看到这一幕,脸色顿时难看了起来,手中盛菜的大勺子歪到一旁,里面喷香的饭菜洒到地上也全不在意。 平日里骑军的马匹都是由辎重营照看的,对方拒绝下马的原因只有一个… “敌袭!点起狼烟!赵熊,带着你的人随我出城,把胡蛮子的斥候给我挡住!王双,给你半株香的时间恢复马力,然后带着你的人给我把敌人的先锋冲散!辎重营,给王双他们着甲!”玄甲战将打马原地盘旋,手中长槊对众人依次点指发令。命令发出之后,一拨马,带着二百轻骑又复冲出城门。 雷厉风行!好一员上将! 斛律云心中暗暗赞叹一声,眼里露出憧憬的光芒。跃马横槊,英武果决,豪气干云。 大丈夫当如是! “东子,你看,那些人都是一人三骑!”雄阔海兴奋的声音传来,斛律云顺着他手指看去,只见一队骑兵从大队里面分了出来,约二百人左右,他们个个身高八尺有余(汉尺,一尺约为23.6厘米),精壮异常,人人身边跟着三匹马,一大两小。 “不稀罕,那是咱大隋的具装甲骑!”掌勺的赵老大用大铁勺敲了敲锅沿,高声说道,脸上露出骄傲的神色。 “具装甲骑?!那是啥?名字听起来好威风!”雄阔海也顾不上吃饭了,几步蹿到赵老大的锅前,大声问道。 “靠后,靠后,口水喷到锅里了!”赵老大怒喝一声,舞勺如刀,一招把雄阔海逼退。然后挽了个刀花,对着围拢上来的民壮骄傲的说道:“知道人家为啥骑三匹马吗?身子下面那一匹是代步用的,后面那一匹架着两个箱子的,是驮甲用的,剩下最后的那个最大的,那才是他们的战马!” 众人随着他的指点看去,果然见驮人和驮甲的战马都汗流浃背,而作战用的那匹则脚步轻快,显然是刚刚热开身。 “赵叔!那箱子里是啥甲啊,怎么还用专门的马拉着呢?让辎重营一起运过来不就好了么。”雄阔海又凑上去问道,他长这么大也没出过几次村子,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 “辎重营?乖乖!那可是马铠和重甲,每一幅至少要三千串足量大钱(注1),让辎重营运,你放心啊?”赵老大对他的问题嗤之以鼻,无情的奚落道。 三千…串?众民壮的眼里顿时露出黄澄澄的光芒,这些人一辈子估计连三千个大钱都见不上,三千串的足量大钱对他们来说,就是个神话。 “看呐,三千串的铠甲拿出来了!”人群里不知道谁喊了一嗓子,大家赶忙转头看去。只见两个辎重营的士卒正在帮一个军官着铠,厚重的铁甲,狰狞的面甲一件件批在了人和战马身上,足足花了盏茶的时间才穿戴整齐。 这是…重骑兵?斛律云诧异的瞪大了双眼,隋朝的时候就由重骑兵了吗?他不是军事爱好者,一直以为重骑兵这种‘冷兵器时代的坦克’是西方骑士的专利,没想到中国在隋朝的时候就已经有了,看上去还这么威武。 “弟兄们!给我打起精神来,让那些胡蛮子看看,啥才叫骑兵!”校尉王双举起手中丈八马槊,嘶声叫道。 “哦!”众甲骑举槊喝应,槊尖如林。 “出击!要是有一个敢落马,晚上都别给我吃饭!”王双大喝一声,马槊斜指,两腿一夹马腹,猛地向城门冲了出去。 “诺!” ………………………………………………………… 半个时辰过去了,光禄城城门紧闭,一片沉寂。具装甲骑出去后不久,玄甲将军的二百轻骑便护着数千步军冲进了城里。斛律云注意到这二百轻骑似乎少了十几匹马,剩下的骑士马鞍旁的箭囊也空空如也。 一众兵马进城之后人不卸甲,马不落鞍,只是列阵在瓮城城门内静静的等待着,一干民壮心生好奇,都躲在二道城墙上朝外观瞧。远处传来一阵阵急促的号角声,那是突厥人的牛角号。号声苍凉悠远,带着杀伐之气扑面而来。 “李将军!王校尉他们回来了!”外墙城楼上的哨兵冲城下端坐在马上的玄甲将军高声报告,语气中是掩饰不住的激动。 “后面可有敌人尾随?” “未曾看到!” “开门!迎接!” “诺!”两火士卒快步跑到城门前,落下门闩,奋力将门打开。 一抹夕阳的余晖被敞开的城门放了进来,随之一起进入的,还有带着浓浓血腥气的具装甲骑。二百铁骑鱼贯而入,马铠上留下的鲜血洒满三合土夯实过的土地,如迎接凯旋骑士的红地毯般,随着众人的步伐一路铺来。 行在众人最前方的王双勒马插手(注2),高声说道:“报将军,我部具装甲骑受命狙敌。穿阵三次,阵斩五百余人,击溃敌军前军,未失一卒一骑,特来交令!” “很好,王校尉辛苦,此战获胜,众将士当记首功!”李将军在马上点了点头,单手一挥,冲翁城中的所有人大声道:“回营!” 看到二百具装甲骑居然不损一人一骑胜利班师,一干民壮心里那块大石头总算是落了地。就在刚才,民壮营管事张五哥已经带着李将军的手令前来,宣布李将军将罪民和民壮全部征用。众人一听要和突厥人打仗,就没有一个不怕的,现在看到朝廷的军队威武异常,初战就大获全胜,大家的脸色才稍稍好看了一些。 “走吧。咱们赶紧回去休息休息,这仗可有的打,热闹,也有的看。”斛律云朝着雄阔海和任青伶招呼一声,缓缓走下城墙,眼中的赤色慢慢褪去。 “东子!等等我们!”雄阔海在身后招呼一声,快步赶了上来,不满的叫道:“东子,咱们刚刚大胜了哎?你居然不高兴?还急着回去睡觉,真是无趣。” 斛律云摇了摇头,感觉自己的心里像压着一块石头一般沉重,初次见到李将军的激动心情已经荡然无存。他看着走在身边一脸兴奋的雄阔海,轻轻咬着手指无奈的说道:“阿灿哥,你没注意到么,那二百具装甲骑,虽然全都安然回返,可是他们手中的马槊却十不存一,而且有不少人身上的甲胄破损。如何惨烈的战斗,才会让如此精锐这样狼狈?” “这…”雄阔海顿时沉默了,他也是极为聪明之人,平时总是显得没心没肺那是因为他懒得思考,并不是代表他不会思考。此时被斛律云一提醒,他顿时也反应了过来,肃声道:“东子,你的意思是说,敌人恐怕是他们的十倍不止?” “恩。”斛律云点点头,继续分析道:“你记不记他们出征前李将军下的命令,那些突厥人只是前军,说白了就是斥候。而且…” 他左右看看,见四下无人才用蚊讷般的声音说道:“刚才城墙上的瞭望卒报告具装甲骑回来的时候,李将军还多问了一句后面可有敌人尾随,这说明…” “说明他也没有把握这二百的具装甲骑能否获胜!”雄阔海接过话来,脸上也露出凝重之色,涩声道:“我记得以前胡夫子给我们讲战场厮杀的时候说过,一般情况下,一方士卒被敌方击杀一小部分的时候便会引起溃败,若是遇到无法获胜的情况,败得更快。敌军被二百的具装甲骑冲了三个进出,阵斩五百余人的情况下才溃败,如果这些突厥人不是精锐,那就是因为…” “他们的可汗御驾亲征了!”两人同时开口,都被自己心中推算出的这个答案惊呆了。 斛律云他们猜测的没有错,这次确实是突厥人的可汗御驾亲征了,而且还不止一个可汗,足足五位可汗(注3)带领着四十万铁骑牧马中原,誓要让隋朝这个襁褓中的婴儿体会什么才是狼的子孙的英勇。 (注1:隋朝建立初期,各种私钱大小不一。隋高祖杨坚更铸新钱,背面肉好皆有周郭,名曰:五铢。每一千钱重四斤二两,铸于开皇元年九月,因为个个分量十足,分量不足者不予发行,回炉重炼,所以也叫足量钱,或者‘肉好’。 注2:隋朝军规,着甲战士见上官插手为礼,就连见到皇帝也不例外。因为身上的战甲过重,每一件至少有二十余斤,下马俯身都是对战士体力的浪费。 注3:大可汗阿史那摄图,小可汗第二阿史那奄逻,达头可汗阿史那玷厥,阿波可汗阿史那大逻便,最后一位史书无记载。阿史那家族是突厥王族。) 第十一章 扬名 十万突厥铁骑,这是阿波可汗阿史那大逻便部族中能够征召的全部勇士。这些勇士来自他管辖草场上的上百个不同部落,他们带着祖先传下来的弯刀和角弓,追随在他们的可汗周围。 往日里南下劫掠的时候是根本无法聚集起这么多人马的,很多年纪略大,牛马充足,或是牧场太远的勇士都不会接受狼头纛的呼唤。而这一次让众人如此齐心的,只有一个原因:他们全都饿肚子了。 大隋历开皇二年的春节,突厥各部过得都相当憋屈。别说是牛羊奶茶,美酒奶酪了,很多牧民的家里,连一顿像样的午餐都没有。 “这都要怪那个中原的狗皇帝!”饿肚子的突厥勇士一边用砥石磨着自己的弯刀,一边高声咒骂。 一年前,中原那里的皇帝又换了人,年号和国号也发生了变化,很多突厥的勇士都知道。但是,那又和他们有什么关系。不管中原换多少个皇帝,国号又改成什么,他们都会年年把最美的女人,最新鲜的谷黍恭恭敬敬的送到最伟大的可汗帐前。慷慨的可汗会将这些东西分给他草原上的所有牧民,让每个人感受到长生天的慷慨。 什么?中原皇帝居然没有将粮食和女人如期送来,还向可汗大人发出国书,声称以后再也不会有贡品由中原送到草原! 当这则消息随着可汗的狼骑一起传遍草原的时候,很多愤怒的牧民都用手中的弯刀劈碎了帐中精美的青瓷,以显示他们的愤怒。他们信仰的长生天,同样降下了他的愤怒,不过是以另一种方式。 整个开皇元年,突厥草原上无雨无雪,赤地千里,河流枯竭,蝗虫肆虐。没有水分的干草极易燃烧,广袤的草原到处都是一幅草木烧尽的破败景象,而瘟疫又和饥荒如影相随,整个草原人畜损失颇巨。 这日子没法过了!! 中原皇帝的不敬,让长生天降下了愤怒。无数部落的勇士用弯刀拍打着手中的皮盾,在可汗帐前叫嚣着,呐喊着,发誓要让狗皇帝付出代价。 民心可用!军心可用!! 掌管整个草原的阿史那家族当然也咽不下这口气,但是春天去劫掠显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因为这时候是春耕的时节,很多人的家里早已经没有多少余粮可抢。于是部落中的萨满将长生天降下的旨意向众人宣布:“长生天在上,当第一缕秋风吹过草原的时候,狼的子孙便可以举起弯刀,聚集在他们头人的周围。” 现在,他们来了! ………………………………………………………………………… 光禄城外城北墙之上,斛律云和几个民壮小心地将装满菜油的大锅放在临时搭起的薪柴堆上,又检查了一下悬挂钉拍的铁链,然后带着几个人将从辎重营领来的弓箭放在城墙根下面,每隔几步放一张弓,两壶箭。他没有经历过战争,只有让自己不停的忙起来才能缓解心中那不断泛起的紧张感。 别看光禄城不大,可是城墙却很高。古代的时候,边防要塞的城墙,论起高度来,往往比都城还要高出许多,这座当然也不例外。 光禄城的城墙足有四丈高,因为附近没有什么河流做引水之用,所以城池并没有其他要塞那样宽阔的护城河。为了弥补这一不足,车骑将军李林带领手下士卒,连夜砍林伐木,在城下二百步内布置了无数的鹿角尖桩。这一招非常狠辣,突厥人若想进攻城墙,便必须将这些障碍除去,而城墙二百步以内,很多地方都是弓箭手的覆盖范围,每拔去一个钉子,对方都要付出血的代价。 城西三里有一座小山,坡势甚缓,要是寻常,李将军一定会分出一哨人马在那里驻扎与城池互为犄角。因为这样做的话突厥人在进攻城墙时就无法投入全部兵力,若是将具装甲骑配置在适合冲锋的山坡上,只要一次冲阵,就会让对方付出惨痛的代价。 可是此时敌我数量悬殊,李将军也不敢在这种情况下再行分兵。眼下最稳妥的办法便是两门紧闭,死守城池。突厥人远道而来,一没有攻城器械和步卒,二粮草肯定不够,只要众人坚持十天半个月,对方便肯定会继续南下劫掠。就算还剩下一些人继续攻打,可那时候双方兵力对比便不会如现在这般悬殊,再想守住城池便容易的多了。 突厥人大举进犯,他现在考虑的事情已经不是如何战胜敌人,而是如何活下去。白天里那一场大战,既来可以鼓舞士气,又可以将敌军前锋冲散,后续中军想要收拢这些溃卒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正好可以用来整理城防。 斛律云一边指挥众民壮收拾城防,一边在脑海里细细回忆几小时前在军帐里面听来的这些细节。战争不是儿戏,很多经验都是从血和生命里学来的,他好不容易借着行民壮营管事的职务进入军帐,还不赶快像海绵一般吸收这些前人总结下来的知识? 你问张五哥哪去了?他和辎重营长史杜刁儿带着十几个弟兄,冒着生命危险为大家搬救兵去了。 为什么派他们去?边关狼烟一起,九原城便会封闭,除了他这个郡兵的队正,谁能叫开城门。 杜刁儿去干啥?当然是代表府兵向朝廷报告边关的情报了。李将军军中识字的人不多,除了杜刁儿这个护粮队长史之外,其他不是独挡一面的悍将,就是一营主事,这个时候哪能走开。再加上他毛遂自荐,李将军便顺水推舟的让他去了。 “大孙,你听说了吗,城池五里之外,到处都是胡狗的斥候。真不知道张管事能不能活着回到九原,给我家婆娘带个咱们还平安的口信儿。”两个民壮抬着一小篓子礌石,小心翼翼的走过斛律云的身边,边走边担心的说道。 “嘿,谁知道呢,这胡狗来得咋这巧。要是再晚来一日,咱们就能拿着文书回去了。就算死,我也想跟家里人死在一起啊。”叫大孙的汉子说了几句丧气话,一脸苦闷,显然并不看好这次守城的前景。 斛律云听到二人的话,将手中的滚木放到地上,凑过去说道:“别说那些丧气话,胡狗要是晚来一日,咱们正好走在半路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连个躲藏的地方都没有。现在这样,好歹还有几千府兵和这高大的城墙。都打起精神来,咱们一定能活下去。” 两个老实巴交的民壮冲他憨厚的笑笑,刚想说些什么,却听到城外一阵喊叫声传来:“回城!他娘的,胡狗来了,赶紧回城。奶奶的!谁在这儿撒了泡尿!老子拔了他的皮!”一群府兵在轻骑校尉赵熊的喝骂声中呼啦啦一阵跑进了城里,他们身后的城门在一阵令人耳酸的嘎吱吱声中紧紧闭了起来,几十个抱着原木的步卒冲进了门洞内,随时准备着抵挡地方冲城槌的冲击。 “吹号!四子!带一千人到南城去,王双,你给我滚下去睡觉,守城用不着你的人,老子还没那么败家!”李将军粗犷的嗓音伴着号角声响了起来,远处与天一线之处,无数的火把组成一条长龙迤逦而来。府兵的步军自城下冲上城墙,捧起地上的弓箭靠着墙根半坐于地,眯着眼睛养神,脸上丝毫没有大战来临之时的紧张。 “民壮,都给我到城下躲好,留着点心眼儿,看到伤兵就给我抬下去。他奶奶的!这个地方怎么没人?来几个会射箭的!”李将军像赶鸭子一样将民壮赶下城墙,眼角余光一扫,发现右边的三四个射击口下居然没有弓箭手准备,立刻暴怒着骂起了娘。 斛律云正想找点什么理由留在城墙上呢,一听对方这么喊,赶忙猫着腰匆匆跑到一个无人的射击口前,一屁股坐在地上,学着其他人一样怀捧长弓闭目养神。 “呜呜~~呜~~~~”苍凉的牛角号响了起来,城墙外刚刚集结完毕的突厥人大队里一阵骚乱,分出一部分衣衫褴褛,赤手空拳举着火把的汉子,他们嘴里低声咒骂着,像被被刨开窝的蚂蚁一样乱糟糟的向城墙冲来。 他们是草原弱肉强食法则的牺牲品,战胜者的奴隶,也是攻城战第一波送上来消耗敌军箭矢和精力的炮灰。 “冲啊!能连着搬开五个鹿角不死者,慷慨的大汗会恢复你们在长生天下放牧的权利!”一个身披猩红披风的骑士手舞弯刀迫在这些人身后,在距城墙二百步远的安全地带打马盘旋,口中说出的话让每一个正在决死冲锋的奴隶心里都萌发出一丝生的希望。 斛律云紧闭的眼睛睁开了,他从脚下的箭囊里捻出一支狼牙箭,插在身后为了加高城墙而垒上的沙袋里,又拔出一支,插好。十息之后,他右手边顺手位置的沙袋上,已经插满了一只只白羽晃动的雕翎。 “准备!”和主帅一起躲在敌楼外盾阵后面的掌旗官嘶嚎一声,将手中令旗举到头顶。城墙上所有的弓箭手都整齐划一的将箭搭在弦上,身体半跪着侧身准备。 “一百步!自由散射!”令旗随着最后一个字的出口猛地落下,弓箭手狞笑着起身,张弓,松弦。弦如嘈切,一只只白羽从城头上飞起,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砸在下面无数举着火把的人体上,溅出鲜血和生命的花朵。 斛律云深吸一口气,身子猛地后转,半跪于地。右手取过一只长箭搭在弦上,弓如满月。右眼、箭尖、远处骑在马上的督战骑士连成一条笔直的线。 “绷!”拉成极限的弓弦骤然回收,刚才还静止在手中的雕翎被猛地弹了出去,如流星般挤压着箭尖前方的空气,带着破空之声钻入目标右眼的眼窝,又从后脑透了出来。 “好箭法!真他娘的解气!”一直密切关注战况的李林握紧拳头猛地一挥,大声喝彩。也由不得他不喝彩,能用普通的步弓在二百步外射中地方的眼窝,这样的箭法,在整个大隋府兵中,虽不能说一个没有,但也绝对不会超过一百之数,可以用凤毛麟角来形容。要知道,步弓射出的羽箭飞过这么长的距离,除非射中对方的眼睛或者哽嗓这种脆弱的地方,不然很难给对方造成大的伤害。 奴兵们一看督战的骑士死了,心中那一点点的勇气顿时像烈日下的积雪一般消融的干干净净,他们哭喊着朝后面退去,将自己毫无保护的后背露给城楼上的府兵弓箭手们,又被无情的钉在地上。 “回去,滚回去!后退者,死!”又有两名猩红披风打马冲了上来,手中弯刀一闪,跑在最前面的一名奴兵便已身首两分,无头的身体由于惯性向前冲出几步,才无力的倒在地上。那些哭喊的奴兵被夹在城墙和骑士之间,冲也是死,退也是死,全都站在原地茫然无措起来。 “弓来!”李林敏锐的察觉到了奴兵的踟蹰,伸手从身边亲兵手中接过宝弓,捻起破甲箭抬手便射。他手中的宝雕弓可是正经的宝弓,由名家制作,历时四年完成。足够做十把弓的材料,最终成品不过两把,每把的价值都不下千串钱。 与此同时,斛律云从城垛上抽出第二根箭,瞄准正在举刀呼喝的骑士,射出。紧接着马上又抽出一支,以相同的轨迹射出。有了倒在地上抽搐的倒霉鬼做示范,接替他的猩红披风果然早有防备,弯刀一旋就将飞向他胸口的第一支羽箭磕的飞了出去,刚想炫耀几句,第二支隐藏在后的雕翎尾随而来,噗的一声穿透了他柔软的咽喉。 “将军威武!将军威武!”李林身边的亲兵一看远处火把下的敌骑应声落马,用横刀敲打着自己的兵盾大声喝彩。 “喊什么喊!老子射的不是那个,偏了!”亲兵们的叫喊声让李林老脸一红,脸顿时涨成了猪肝的颜色。他瞄准的那个骑兵现在还好好的端坐在马上,丝毫没有一点中箭的样子,而他的那支珍贵的破甲箭,想来是祭了土地爷,或者送给哪个倒霉蛋了。 他虽不服,却也是光明磊落的汉子,对这射箭之人心中只有欣赏之意。 ‘军中居然有如此悍卒埋没其中,乃是我之过错啊!’心里暗叹一声,李将军目光炯炯的左右扫视起来。忽见右边不远处箭孔后的一个少年从墙上探出身去,右手闪电般从身边城墙接连拔出三支白羽,弓弦连震,远处督战的骑士徒劳的挥舞了两下手中的弯刀,才捂着脖子难以置信的倒了下去。 “好连珠箭法!”李林忍不住再度高声赞叹,再看看城下的奴兵,已经退到城墙二百步外了,那些猩红披风的骑士则在三百步的位置怒声喝骂着,却一步也不肯向前。 带兵多年的李林知道,这些突厥奴兵已经失去了冲锋的勇气。第一次攻击波,就这么简单轻松的被打退了。 ‘这全都要靠那个少年!’想到这里,他推开身边举盾林立的亲兵,快步向少年走去。 此时斛律云正皱着眉头看着手里的长弓。大隋步弓虽好,但那是和寻常的角弓、猎弓相比较,对斛律云这样自小就开工射箭的行家来说,这样的弓,还是不够看。他轻轻拉了拉有些松动的弓弦,叹了口气:“这量产的玩意儿还是不行啊。” “给,试试这个!”一把做工精细的宝雕弓被一只骨节粗壮的,大拇指上戴着扳指的大手递到眼前,正在发愁的斛律云眼中一亮,头都没抬就道了声谢接了过来,用手轻轻开了下弦,赞叹道:“果然好弓!” “大胆!见了我们将军怎么如此无礼!”李林身边的一个亲兵上前一步,指着斛律云就要喝骂。 “恩?”斛律云抬起通红的双眸,只一扫,便将那个亲兵吓得噤声不语。 “嘶…”众人倒吸了一口凉气,几乎同时倒退了半步。 赤眸!!!散发着凌厉的杀气和暴虐,让人看了忍不住心寒。 “仓郎~!”十数把横刀出鞘的声音连成一片,这是本能,人遇到危险时候的本能。 “住手!”李林沉声一喝,挥了挥右手,亲兵们赶忙将出鞘的横刀收了回去。 “干什么!异瞳有什么好怕的?晋王殿下和鱼大都督都是重瞳(注1),那都是有本事的人。”李林先责骂了几句有些大惊小怪的属下,和颜悦色的对斛律云问道:“少年郎,看你的穿戴,不是我手底下的兵吧,哪来的?有没有兴趣给我做个亲兵?” 斛律云赶忙站起插手应道:“回将军,我家住九原县木耳村,姓胡名云,现在是行民壮营总管。” 他顿了顿,才继续说道:“承蒙将军看重,不过民壮营中的弟兄都是在下同乡,我不能将他们丢下。待胡狗退却,我将众乡里都送回九原,再来将军帐前听用。” 恩,有情有义,倒不失为一个好汉子。李林心中暗自赞赏一下,然后从亲兵手中取过两壶破甲重箭,亲手帮斛律云挂在腰间的鞢带上(注2),又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那好,待胡狗退却,咱们再把酒言欢!” (注1:重瞳就是在一个眼睛里有两个瞳孔,在上古神话里记载有重瞳的人都是圣人。隋朝时的杨广和鱼俱罗据说都是有重瞳的人。历史上比较有名的重瞳者,有舜,项羽,李煜等人。 注2:两晋南北朝多是鲜卑政权,很多中原人都带上鲜卑人的习惯。鞢带是带孔洞的腰带,开始是为了悬挂打火石、磨刀砥石、弓箭、箭囊这些零碎物件出现。后来成为代表身份的象征,相传可汗可佩戴十三銙鞢带,七圆六方,李世民在做秦王时佩戴的鞢带是十一銙,六圆五方。) 第十三章 突围(上) “您说什么!”斛律云惊呼一声,猛地从位子上站了起来,带得肩上的伤口钻心的疼。他也顾不上多礼了,急声说道:“将军,弟兄们已经守了八天,胡狗也在城下丢下了近万人,眼看着胡狗越来越少,为什么要现在突围呢?” 说完,他向周围的同僚看去,这些天他与众人一同作战,一起讨论军情,早已经熟悉了。而此刻,这些往日对他笑脸相迎的豪爽关陇汉子,却一个个侧过脸去,躲开他探求的视线,将自己的脸藏在看不到的阴影中。 面对这生死抉择,斛律云索性也豁出去了,据理力争:“将军,先不说咱们在野外能不能打得过骑射之术高明的突厥人,就算突围冲出去了,往哪里走?向南?” 他掀开营帐一脚,指向远处烽烟未尽的城墙,大声道:“咱们守了八天,前四天日日都有大批胡人的马队南下,虽然无法判断准确的数目,但只是目测,恐怕也不止五万人,现在中原也一定是一片烽烟。邻近光禄城的九原,安化,永丰三县,就算没有被敌人攻破,也应该处于和我们一样被重重围困的情况。” 他放下手中的帐帘,大步走到帐下,插手躬身道:“以五百轻骑兵,对五万随时可能遭遇之敌,再加上无处补给,即使这五百人皆为万夫不当之勇士,也迟早被敌人一口吃掉。将军,您要三思啊!” “唉~”李林再次长叹一声,无力的挥了挥手,低声道:“惠泽,你跟他说吧,本将,不想再提了!”说完从案几下面拿起一个酒坛,垂着眼睛自斟自饮起来。 主帅议事大帐中饮酒,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斛律云赶忙走到脸色苍白的徐福威身前,大声问道:“徐将军,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嘿!”徐福威长叹一声,将头深深埋在两膝之间,手指抱在头顶,指甲死死的扣着头皮,还未说话,眼泪便滴滴答答的掉了下来。 “我对不起兄弟们啊!”徐福威嚎啕着说道:“军中粮草已尽,若是再不突围,不用胡狗攻城,只需再过两日,所有人都会疲饿而死。” “粮草已尽,昨日不说还有百车粮草么,出什么事情了么?走水了?”斛律云惊声问道,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只有人不小心失火把粮草烧掉了,因为他记得昨天夜里李林升帐议事的时候,负责辎重补给的徐福威只是埋怨滚木将尽,箭矢不足,至于粮草,则是拍着胸脯大打保票。只一日便成了这样子,除了失火之外,他找不出任何正当理由。 “是有千余袋,不过都是枯草和石子!”边上的花木力虽然同样一脸戚戚然,不过还是强打精神说道:“是杜刁儿,一定是他,只有他有机会将军中粮草换成稻草和石子。”他说起杜刁儿的时候咬牙切齿,恨不得啖其肉,挫其骨,显然是心中已经恨极。 “杜刁儿?他为什么要将军中粮草调包?”斛律云诧异的问道,他对那个一脸和气的护粮队长史有一些印象,却没想过对方居然能做出这样的事来。千余袋粮食并不算多,冒着被杀头的危险,将军粮中饱私囊,这个杜刁儿倒真是狗胆包天。 “我来说两句!”具装甲骑校尉王双忽的从位子上站了起来,拍着无人的帅案,愤声说道:“咱们都被杜刁儿这条狗卖给了突厥人,他想借着这百余车军粮,护他博陵杜家之平安。当然了,这里面一定有其他地方官员在里面,若是没人在中间穿针引线,这杜刁儿不敢,也没有机会做出这等事来。” 说到这里他停了下来,几步走到还在低声啜泣的徐福威身边,一把拉着他的衣领,将他提了起来,顶着鼻子喝骂道:“哭哭哭,有什么可哭的,脑袋掉了碗大个疤。你要是真有心,就好好想想咱们的军粮是在哪被人掉了包,万一东子冲出去活了下来,我还指着他给咱们报仇呢!” “报仇?”徐福威被他一阵吼,猛地停止了哭泣,他喃喃自语两句,转身死死盯着斛律云,说道:“胡家小子,你记住,调换咱们弟兄粮食的,是九原张通那个王八蛋!” 他犹如困兽一般在帐中转了好几圈,有些神神叨叨的回忆道:“不错,一定是他。我记得这一路上我就没离开过粮车,也没进过城。直到到了九原以后,那个叫张通的县令向我乞求,说路途不靖,让我们护粮队带着他们县里聚集起的民壮一起上路,我听他言辞恳切,就答应了下来。” 他越说眼睛越亮,转身走到斛律云身前,瞪着通红的眼睛,继续道:“于是,我们就在城外驻扎了下来。驻扎第一日,夜里便总有蟊贼窥视,那狗贼杜刁儿劝了我好几次,说粮草乃行军大事,万一有失,万死难辞其咎,还是进城更稳妥些。我不疑有他,就听从他的建议,将所有粮车都移进了城内已经腾空的郡兵大营。进城后不久,张通便和当地豪强乡绅齐来邀我去城内的英雄楼接风洗尘。我本不愿去,又是那杜刁儿说那张通乃是太原王氏的佳婿,我若不去,则未免落了人家的面子,容易遭人构陷…” “是了!”边上的花木力接过话来,继续说道:“我记得您那晚去了之后,营里来了不少当地的郡兵,他们带着美酒活猪,说是乡绅豪族赠来****的。大伙赶了那么久的路,天天吃干粮喝清水,一看有酒肉可以吃,便都没有忍住。除了狗贼杜刁儿带着本部兵马守在粮车那里滴酒未沾,剩下的人都吃了不少酒,当时谁都没想过在自家人的城池里还有人敢行那偷鸡摸狗之事,想来,应该是那一晚,那些来****的人将百多车粮草调换成了他们的稻草加石子!” “这些人,好大的胆子,难道就不怕皇上查下来,把他们满门抄斩么?”任青伶听得遍体生寒,忍不住开口问道。 “问斩?不可能的,因为谁都没有确凿的证据指认,那些粮草就是杜刁儿和张通换走的。”徐福威怆然一叹,脸上的表情说不清是哭还是笑,对任青伶解释道:“咱们说那些粮草是他们换走的,人证呢?物证呢?没有人亲眼看到,分析地再头头是道也不过是咱们的一面之辞。再者说,城外那么多突厥人围在那里,你以为是干什么的?那是帮给他们送粮食的‘好朋友’清理门户的,他们等在那里,就是要将我们全都杀掉,以确保没有人找那些给他们提供粮草的人的麻烦。” “啪!咣当!”雄阔海将马扎一脚踢地飞了出去,恨声道:“这帮狗贼,居然把粮食送给胡人,他们就不怕百姓戳他们脊梁骨么?” “戳脊梁骨?那些世家大族好多都是从秦汉一直延续到现在,自有其一套生存之道,寻常百姓在他们眼里,和猪狗无异。”一直未说话的赵熊接了一句,苦笑着摇了摇头。他自己本身也是出身于陇西赵氏偏枝,那里和羌胡之地接壤,对于这些世家大族的这些生存手段了如指掌。 世家大族永远以自己的生存为第一前提,什么民族大义,什么百姓安危,都比不上他们家族的延续和昌盛重要。面对这些塞外胡蛮的威胁,各地氏族做法基本相同。都是暗地里派自家子弟和那些胡人首领联系交好,若是他们进犯中原,这些世家就会为他们提供一定量的钱粮,以做‘买命’之用。做为回报,那些草原勇士会绕开这些为他们提供钱粮情报的世家的邬堡庄园,若是遇上兵祸和天下大乱的时候,他们的做法也基本相同。 赵熊小的时候,陇西也常常遭遇吐谷浑和突厥人的袭扰,他现在还记得每次胡骑东进的时候,父亲都会掏出一面画着野兽的旗帜,插在邬堡的最高处。那些胡人就算再凶残暴虐,都从来没有进过他们家的邬堡五里之内。等他长大了一些之后才明白,那兽旗,是用每年上千石的粮秣换来的。这些粮秣,有的来自家里,有的,来自那些被当作筹码出卖的边军。 “咱们这是被人卖了啊,有人用咱们的粮买了他们自己的命!”赵熊长叹一声,不再言语。他们赵家阖家全都信奉佛教,甚至在家族邬堡里面都盖了一座不算太小的佛堂,奉养了几位居士。佛教讲究因果报应,有因必有果。他知道,现在所遇上的这一切,卫戎陇西的那些边军将士同样遇到过,天道循环,报应不爽。 “可是,咱们这么多日来,吃穿用度皆是从运来的粮草中支取,为何没有早些发现这鸠夺鹊巢之计呢?”斛律云疑惑的问了一句,然后马上恍然的自语道:“对了,既然粮草是那九原令张通所换,那这民壮营管事张五哥自然也是他的人,怪不得帮辎重营搬运粮草之事他要抢着去做,原来是为了掩人耳目,将这调包后的粮草放在最后面的偏僻之所。” 分析完毕,斛律云脸上全是苦笑。他还当这个民壮营点卯的职位是自己用小聪明从那个张五哥手里哄骗来的,原来人家开始就不在乎这个什么点卯帮闲的职位。他一直都在被对方当枪使,被耍的团团转还在沾沾自喜,要不是自己弓马娴熟,让主将李林看重,现在没准早就被当成替罪羊砍了脑袋。看来这小看了古人,果然是要吃亏的。 “好了,胡小子,既然已经知道这祸害咱的人是谁了,你就让听李将军的安排,晚上吃饱了好好休息一顿,我们大伙儿送你们出城!”挂着膀子的赵熊看斛律云一脸的愁苦,还当他是为自己的命运担忧,勉强挤出一个笑容走上前来,用那个完好无缺的胳膊拍了他两下,宽慰道。 “你们不一起走么?” “我们?呵呵,我们有守土之责,光禄城就是我们最终的归宿,若是丢下这座城池逃了回去,我们身上会背上一辈子懦夫的骂名,那样活着,还不如死了。若是你能活着回去,手刃仇人之后,将他的鲜血洒在这片我们战斗过的地方,便是对我们最大的告慰了。”王双洒然一笑,走到赵熊身边,两个并肩战斗多年的袍泽相视而笑,这一刻他们的眼里已经没有了愤怒,没有了恐惧,有的只是视死如归的坦然。 “好了!说那些做什么!”李林不耐烦的挥手说了一句,将酒盏放在案几上,用手指醮着里面的酒液,在案几上几勾几划,便将光禄城附近的地形勾勒了出来。 他伸手将众人叫到身边,指着桌上水渍莹然的地形图,说道:“诸位,这是城南大营,若是透营而过,则有两个选择。”他手向边上划了个圈儿,“这边是阴山山脉,若是钻入山脉之中,胡人多为骑军,想要进山追击我们不大可能。可是只靠这山中的野果兽肉,未必能养得了我们如此多的人。若是沿着古道向南,咱们来的时候都看到了,道路难行,而且路途遥远,而且我们的骑术确是不如胡人,走官道南行,乃取死之道。” “所以!”以抬眼看了看斛律云,伸手向城北指了指,“这边是城北大营,透营而过的话,再向北五里,就是已经废弃的石门隘,过了石门,便是茫茫草原,突厥人再想追击,是难上加难。” “等等…”斛律云伸手打断了他的话,有些难以置信的问道:“将军,北上草原确实可以甩开胡狗的骑兵,可是我们对那里地形完全不清楚,若是贸然进入,是九死一生啊。”若不是经过这几日的了解,他几乎就以为对方是在用自己做诱饵,吸引突厥人的注意力,好让他们率军南行了。 “这个你无需担心。”李林似乎看出了他眼里浓浓的不信任,伸手从怀中掏出一张牛皮烙制的地图,摊开说道:“小子,这张地图,是车骑将军长孙晟前些年出使北疆之时亲手所绘,上面不光表明了水脉草场,连一些大小部落通常的放牧之所都标的清清楚楚,你拿着他带五百轻骑上草原去,给兄弟们报仇!” “将军,让属下去吧,胡小子他们虽然武艺高强,但是不太了解如何指挥骑军。”赵熊眼里闪过一丝不忍之色,出列说道。北上草原虽然听起来似乎没有太大的危险,可是莫要忘了,现在是深秋时节,草原北部的很多地方恐怕已经降下了第一场冬雪,现在这个时候去草原奔袭,几乎步步都是必死之局。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他也很喜欢胡云他们三人,虽然南下一样非常危险,但他还是想将活下去的希望留给年轻人。 “嘿…”李林叹了口气,对身边众人说道:“你们如何想的我又怎能不知,可是你们莫要忘了朝中的那一干腐儒,我们在这里浴血奋战,他们却总要对异族讲什么孔孟之道,想要以德服人。这场战争打到最后,无非就是一方称臣而已,到时候不管是谁赢了,咱们擅自派人上草原杀戮的行为都会被人诟病,甚至遭人弹劾。可是胡小子不同,他现在乃是一介白身,是以民间义士的身份带兵出击,而且年未及弱冠,到时候就算有人拿这个做文章,他这少年良家子的身份都能堵得对方放不出屁来。” 听到他这么说,整个帅帐都瞬间安静了下来。李林说的没错,朝中那些所谓名士大儒,根本不了解民间疾苦,只是一味的按照圣贤书,先贤之礼治国,他们如果真的那么做,对方一定会拿这条大做文章,到时候整个河北道都会陷入无休止的弹劾中,对朝中的军方势力,极为不利。但这个事情若是民间义士所为,则不会遭人构陷,甚至还会给自己夺一个慷慨义士的身份。 “明白了!”斛律云盯着桌上那标记清晰的草原地图,抬头对李林说道:“将军,我可以带兵北上,可是有个要求。” “讲!” “军中马匹一概由我支用,千里奔袭,马力第一。我要花木力跟我走,将来上草原夺得粮饷,必须有人帮我整理归纳,我要他跟在身边帮我。” “没问题,赵熊,从你营里挑选最优者五百人,交给胡壮士。徐福威,把城中的驮马和马力不足的马匹全都杀掉,晚上给大家吃顿好的,再把剩下的给胡云他们带上。你们抓紧时间休息下,今晚丑时,准时突围。” “诺!” 第十四章 突围(中) 夜,深了。 天上没有月亮,秋风一阵紧似一阵,吹得山林树枝摇曳,吹得战士身上衣甲铮铮。 “呜~~呜~~呜!”光禄城内所有的号角忽然齐声高鸣。先是短短的几声,犹如银瓶乍破。然后是冰河解冻,大江决堤。数十支号角以同一种节奏发出怒吼,慷慨、豪迈、顾盼雄睨。“呜~呜~呜”“呜~呜~呜”仿佛乳虎出谷的第一声狂啸,又像巨龙出渊后的欢快长鸣。 在高昂的号角声中,光禄城南门猛地开启,无数手持火把的战士排着整齐的阵势冲出了城池,朝城外五百步的敌军营寨而去。 冲在他们最前方的,是两排头顶铁盔,身穿铁甲的重装步兵。或者是三排乃至更多,远处刚刚从睡梦中惊醒的突厥勇士们看不清楚,只能看到火光照映下步卒们手中的厚背大砍刀。刀面比大隋军中标准横刀宽上三寸,刀身长了足足半尺,冷森森明晃晃,缓缓移来如同一座正在行进的刀山。 这是护卫李林军帐的亲卫玄甲步兵,手中最后的预备队。 刀山带着身后的队伍缓缓前推,速度并不快,却让城外突厥营地中的草原勇士们感受到了巨大了压力。有几个箭法出众的射手弯弓搭箭,用冷箭射向了重甲步兵,被对方用盾牌一挡,“叮!”地一声碰飞了出去。受到偷袭的亲卫重甲看都不看,包铁战靴踩上箭杆,轻而易举地将其踩成了两段。 “呜~~呜~~呜!”角声变得更急。“咚、咚、咚!”催战的鼓声也响了起来,声声催人。 “冲啊!”走在重装步卒正中央的亲卫头领李正听到了鼓点声中传来的攻击信号,扯着嗓子大喝了一声,然后立刻拉上了面甲,大踏步的向突厥人没有围栏的营帐冲去。 “前进,挡路者,死!”几名随在他身边的大嗓门亲兵齐声重复,将李正的命令传遍整个队列。重装步卒的行进速度立刻加快,他们身后的兄弟也跟着加快了脚步,踩着令人血脉贲张的鼓点,嘶嚎着,向满脸惊诧的敌军发动了决死冲锋。 “准备~~”跟在李正身后的赵熊一时还不能适应角色的变化,嗓子里好似堵着什么东西一样。他出身于陇西氏族,弓马娴熟,早已习惯了纵马击槊,像今天这样在步下与敌人硬碰硬还是首次。当然,平日里与营里的弟兄切磋武艺不能计算在内,切磋的时候点到为止,对手也不会骑着马占你的便宜。而对面营地里的这帮胡蛮人显然不会跟你讲究什么公平。 听着赵熊的号令,走在重甲步兵后的一百多弃马步战的轻甲骑兵斜向上举起了手中的投矛。这是民壮营的胡壮士设计的武器,将辎重营里所有备用的步槊和槊头全安装在硬木杆之上。长度和重量不及步兵槊,但据说用于近距离透杀骑兵却是比弓箭还方便的利器。 “投!”眼看着前方近百夜巡的突厥骑兵挥舞着弯刀逼近了过来,赵熊重重地将手臂前挥,一百多杆投矛呼啸着升空,掠过李正等人的盔缨,然后一头扎进了突厥人的马阵之中。 “碰!”“碰!”“噗!”“噗!”投矛入体的声音令人不忍猝闻。单薄的牛皮铠甲被高速飞来的槊刃像捅纸一样捅破。随后,三尺槊刃捅破皮肤,砸断肋骨,穿透五腹六脏,顺着草原汉子们的脊背透出来,将他们牢牢地钉在地面上。 在从未见过的投矛面前,突厥骑兵几乎无法做出有效反应。少数身手敏捷者勉强举了一下弯刀,只能让投矛射入身体的角度偏上一偏,却无法改变最终的结局。极个别武艺高强的埃巾、忽律(注1)提起木盾挡在身前,凌空飞射而来的投矛居然将木盾直接击裂。矛杆顺着盾牌上的缝隙深入逾尺,几乎是贴着他们的胸口才勉强停了下来。在生和死边缘徘徊了一遭的幸运者们吓得立刻丢掉盾牌,头也不回地打着马向后跑去,连看一眼身边死去同伴的勇气都没剩下。 “预备~~投!”赵熊快速用独臂举起第二根投矛,带领身边弟兄们向敌军掷去,他另一只手臂刚刚愈合的伤口又因为用力撕裂了开来,鲜血顺着手臂滑到指尖,又滴在地上,成为这华夏热土的一部分。 不到二十步的距离上,他几乎能看见目标被击中后的惨状。被打懵了的胡狗们抱着脑袋,在同伴的尸体上蹦来跳去。那样子要多狼狈有多狼狈,那哭声要多哀伤有多哀伤。但是赵熊心里没有任何怜悯,他是陇西人,自小长大没少见过被胡人劫掠过的村庄,那是一种让人不愿回忆起的惨。在明知必死的情况下,多杀伤一个突厥蛮子,就能救下一个,乃至一户的中原百姓,他觉得很值。 况且。他转头看向北方漆黑的夜空,自己这里牵制住的突厥人越多,东子他们那里的压力就会越小,顺利突围的机会,也就越大。 第二波投矛掷出后,赵熊从腰间拔出了横刀。他身边的轻甲骑兵们也学着上司的模样,双手握住刀柄,跟在开路重甲之后大步前进。脚下的地面已经很滑,不断有身负重伤的突厥人从血泊中探出胳膊,向他们请求怜悯。大隋府兵却不肯停留,甚至连低头给对方补一刀的事情都无暇去做,只是大步向前,向前,不断地向敌人还未完全醒来的营地冲击。 重甲步卒很快与刚从营帐里冲出来的突厥勇士们交上了手。大梦方醒的草原汉子们衣甲歪斜,他们没有想到早已被他们围了多日的敌人居然敢在这个时候选择突围,他们恨自己为了方便骑马出击而像在草原上一般没有准备营栅。 没有了合理的调度和熟悉的马匹,每个突厥勇士只能凭借自己贴身的弯刀和精湛的武技与敌人周旋。在娴熟的配合下,个人的力量显得那样微不足道。顽抗者就像狂风中的几颗野蒿子般顷刻之间就被扫倒,混同为地面上的尸体。大隋铁甲军包着铁皮的战靴毫不犹豫地从尸体上踩过,留下一路哀嚎,一路狼藉。 几名对战局感到彻底绝望的突厥士卒喊着不知名的语句扑向大隋军阵。试图用生命为自己的袍泽赢得上马结阵的机会。他们两眼血红,就像被逼到绝路上的野狼。他们心中充满了悲愤与不甘,脚步却无比地坚定。弯刀击打在大隋步军的盾牌上面,砍出一串又一串火花。火花瞬间黯淡,生命之火也随之向天空飘去。飘在半空中的灵魂可以清晰地看见自家营寨已经向中间凹进了二十余步,无数袍泽的尸体散落在地面上,像泥土一样卑微。 城北大营的阿史那大逻便猛地从睡梦中惊醒,他自枕下抽出一柄缀满宝石的金刀,一把将身边侍寝的美姬推翻在地上,扯起一张虎皮兜在腰间就冲出毡帐。 远处的天空红光弥漫,那是血与火的光芒,城南大营的方向传来一阵又一阵求援的号角声,如野狼嘶嚎。他一把扯住一个有些惊慌的仆从,大声喝问道:“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 仆从赶忙跪在地上,高声应道:“大汗,是中原人的军队,他们要从南门突围,依利发特勤快要挡不住了,阿沐屯发来不及向您汇报,带着几百巡营的勇士,已经赶了过去!” “狡猾的中原人!”阿史那大逻便一刀将毡帐的厚帘斩为两断,指着仆从命令道:“吹起号角,传我的命令,让杜兰叶户带两千精骑,立即驰援城南大营,剩下的勇士也全都上马,随时准备战斗!” “是!” 阿史那大逻便知道自己太掉以轻心了,自从第一日攻城开始,城里的大隋士卒便摆出了一副据城死守的阵势,连续攻城九天八夜,开始两天他还让战士们枕着箭囊具甲而睡,后来发现对方根本没有一点突围或夜袭的意思,手下勇士攻城又实在是辛苦,这防备的心思也就淡了下来。 “混蛋!”阿史那大逻便狠狠的骂了一句,朝远处火光更加明亮的天空看去。城外一万五千大军,城南只有五千人,剩下的一万人马都在城北驻扎,敌人可战之兵应该还有两千人左右。 他眼神闪烁了一下,看向天空无尽的黑暗。斥候口中的玄甲铁骑这几日在战场上从未出现,草原上没有铁矿,这两百具玄甲马铠,才是他真正想要得到的东西,至于那个张家使者提出狙杀对方的请求,反正是顺便的事情,他便顺水推舟的答应了下来。 ‘我一定要得到那些甲具,长生天下只需要一个声音,而不是五个大汗!’想到这里,他略微犹豫了一下,便着人将刚刚整军完毕的三千铁骑也派了出去。 ‘没关系,对方主力都在城南,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大的声势。城北这边,就算有人突围,也不过几百人。’阿史那大逻便自我安慰道,以五千蓄势以待的突厥狼骑对数百大隋战士,他怎么想都没有输的道理。 过了一炷香的时间,黑暗中一匹快马飞奔而至,马上骑士还未落地便翻下马来,半跪于地报告道:“大汗,敌军帅旗出现在城南,有不少老弱妇孺也拿起了刀枪战斗,依利发特勤向您禀报,他们遭遇了敌人的铁甲士卒,死伤惨重,请求您的支援!” “铁甲士卒!”阿史那大逻便眼中精光一闪,紧接着便大声喝问道:“经过这么多天的战斗,城中能拿起刀剑的隋兵又能有几人?你回去告诉依利发,野狼不能因为爱惜自己的毛发而临阵退缩,是时候从肉垫里露出自己的利爪了。活捉敌军的元帅和所有穿铁甲的士卒,那些都是值钱的奴隶。” 与此同时,城南的战斗已经进入了白热化… “仲基!”李正挥刀砍翻一个连杀他两名手下的突厥战将,对着不远处左支右挡的赵熊声嘶力竭的大喊。他与赵熊不同,对方是世家子弟,而他的出身只是一个良家子。平日里在军中,二人也不算太对付,只是在主将李林的面前才会保持一点最基本的礼貌。 “亦方!”赵熊的声音也很沙哑,呼吸之间满是绝望,“你到李将军身边去,我帮你挡着他们,告诉将军,在他手下当校尉,我不后悔!” “不,你去,老子贱民一条,你要是能活着回去,就让我家那小子跟着你读书认字!”李正高声呼喊,“以前老是针对你,那是因为我觉得不识字,低你一头,自然要从其他地方找回来,其实我不知道多嫉妒!” 说话之间,他和赵熊两人身边挥刀战斗的弟兄一层层倒了下去。有的人临死也要带上一个胡狗,唯恐被身边的战友当成懦夫。也有人伤到无法站起,趴在地上仍将横刀的刀刃微微向上翘起,袭击从身边靠近的马匹。没有一个人投降,这不是诸侯争霸,而是异族劫掠,面对凶残成性的草原侵略者,丢下手中的武器也难逃死亡的命运。 “你快去吧,你能读书识字,还会兵书战阵,将来跟在将军身边对他的用处比我大!”李正笑了笑,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然后拎着刀,刀尖直指隆隆而来的突厥铁骑。“弟兄们,杀一个够本!”他大喊,面目狰狞如鬼怪。 “杀一个够本儿!”无数身上带着或多或少伤口的大隋勇士高声喝应,跟着李正的后面,组成一个小小的锥阵,向远处中军的主将大纛的侧面而去,舞刀如风。 “与李将军一块儿活下去,告诉我儿子,他爹是杀胡狗死的!”李正一边前冲,一边大喊。身体就像一道闪电,掠过曾经开满鲜花,长满碧草又被人血染得火红的山坡,重重地砸在了突厥狼骑的马阵之中。 移动中的马队微微停滞,然后快速绽放出一团殷红。 “亦方!”望着李正消失的方向,赵熊放声惨号。他没想到平素看起来对他不屑一顾的李亦方会主动求死。如果他冲到主将李林身边,凭借主将身边剩下来的那最后一批人马,众人未必没有机会冲出重围,遁入深山之中。虽然最后可能也是难逃一死,但毕竟有着一线生机。而此时,对方却将这生的希望留给了自己。 赵熊用自己的伤臂揉了揉泛潮的眼睛,手持横刀,带着身边为数不多的几个弟兄顺着被李正他们撕开的一条小小通道向李林杀去。死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而活着,却需要更大的勇气。 (注1:突厥官名,自可汗而下,分设叶户(相当于王爷),特勤,利发,屯发,一直到最小的小旗,一共有二十八级。) 第十六章 出塞 赶了一夜的路,第二日一早,就在太阳刚刚自远方的草海中升起的时候,逃了一夜的众将士才猛地反应过来,他们冲过了万里阴山,来到了广袤的草原之上。 眼前的景物骤然开阔,没有那无边的山脉,有的只是如海般辽阔的草原。几座小小的土坡低低的趴在远处,用自己不算宽广的脊背顶起头顶半圆的苍穹。那是怎样的一种蓝,透明,清澈,似如水的流年。 穹庐之下,尖顶泛黄的野草翻卷着波浪,随着风昂起,又低下,映出一阵阵风的痕迹。高可齐腰的草尖挂着清霜,随着风起伏跌宕。草的下面,没有牛羊,没有野兽,没有石头,只有纯粹的草,无尽的草。 一条不知名的玉带在不远处的草尖顶端丝绦般向东飘荡,无舟,无渡,若不是那静静流淌的河流发出潺潺的水声,斛律云甚至以为那是沙漠中才会出现的海市蜃楼,虚幻,但美得惊艳。 “哦!”赶了一夜的人们欢呼一声,赛马一般朝小河猛地冲去。他们冲到河边,有的低头狂饮,有的将清凉的河水泼洒到脸上,还有些颇识水性的,干脆捏着鼻子跳进了河里,将甘甜的河水大口的灌进肚子,扬上天空。喝够了,大家都把身上早已看不出颜色的军衣往草上一丢,****着冲进了河边的浅洼。 “都让开!看我的!”雄阔海大喝一声,精赤着身子,呼呼的冲到河边,捏着鼻子一个空翻,砸起一大片的水花。 “哗啦!”他从河里钻出头来,清水顺着他的发梢和耳鼻滑过。斛律云早在穿越的第一时刻就知道自己这个便宜哥哥颇识水性,现在仔细一看,差点笑岔了气,原来雄阔海得意洋洋的在水里练着狗刨,还时不时得意的朝他抛个媚眼。 再向边上看去,更是哭笑不得,半条河的人同时狗刨的壮观景象足够刺瞎你的眼球。更关键的是,他们的边上还有不少不识水性的人,瞪着羡慕的双眼,看着这一条条人影在水中刨来刨去,溅起无数的水花。 “相公!”任青伶低着头悄悄挪到斛律云的身边,低声询问道:“你怎么不下去游一游,这么多日子被困在城里,你都没洗过澡吧。” “哈哈。”斛律云的心情顿时好了起来,他看到对方的半张通红的小脸都躲在宽大的银盔之下,笑着说道:“我不太识水性,而且,肩膀上有伤,沾了水不容易好。”开玩笑,下去洗澡,估计在这个时代人的眼里,狗刨才是标准的泳姿,要是他下去之后来个自由泳、仰泳什么的,还不让人笑破肚皮。入乡随俗,穿越同样也要讲究些。 远处一个熟悉的身影吸引了他的注意,斛律云有些疑惑的向任青伶身后看去,在离他们十几步远的草地上,花木力正背对着小河坐在地上,铁盔挡住了他的侧脸,不过从露出的一截白皙的脖颈上,还是能看出上面隐隐泛着红色。 “花队正,你不去下面和他们一起洗洗,在这儿干什么呢?”斛律云几步走到到他的身边,坐在草地上奇怪的问道。 “啊?哦,咳咳,我这两天正染了风寒,还是不宜,不宜下水为好。”花木力脑袋又垂下去几分,一张黑脸看不出表情,结结巴巴的应道。 “说的是,这草原上缺医少药,在咱们找到第一个突厥部落之前,最好还是不要出什么状况的好。”斛律云点了点头,深以为然的赞同。 说完,他几步走到小河边上,大声招呼着,用突厥人随时会出现为理由,让那些已经搓下来二斤油泥的汉子们赶紧上岸,然后穿戴整齐。 安排好巡守,众人在河边小睡了一会儿恢复精神,又吃了一些带出来的凉马肉,然后斛律云等四人围成一圈儿,中间摆着牛皮地图,低声讨论了起来。 “咱们现在手头只有四百一十八人,草原上的成年战士虽然都南下劫掠了,可是这里的老人和女人也都能弯弓上马。我们最好先选一个中等些的部落,安顿下来补给一些,再做打算。”斛律云用几个大块的石头压住地图,盘腿坐下指指点点的对众人说道。 昨夜突围的时候,虽然有具装甲骑在前面开路,斛律云又箭射敌方大将造成混乱,可是敌人还是太多,五百精锐轻骑冲到今天早上,连阵亡带掉队,只剩下四百出头。这些人是他们在草原上生存的根本,由不得不精打细算。 花木力摸着自己光洁的下巴,沉吟了片刻,说道:“我觉得咱们应该先把大家手中的口粮集中一下,然后统一分配。草原上的部落多数都是随着季节迁徙的,咱们对着地图也不一定能一下找到,万一吃的东西没有了,在这大草原上可找不到补给。再把伤药、盐巴也集中一下,大家剩下的箭矢也得清点清点,最好全给箭法好的人使用。” 他是这四百多人唯一的辎重官,打仗什么的倒在其次,如何充分利用手头上的一点点资源,将其的价值最大化,这才是一个合格的辎重官更需要考虑的。在这一点上,花木力做的无疑很到位。 “你说的是,咱们是应该好好注意一下手头仅剩的一点马肉。阿灿哥,你去让大家把干粮袋集中到一起,盐巴和伤药也都拿出来,咱们统一交给花兄弟安排。告诉他们,想在这陌生的地方活下去,就得啥都按规矩来,以后袭击突厥人的部落,也是如此。要是让我知道谁敢私藏,别怪我丢下他在这里喂狼!”斛律云拍了拍脑袋,冲花木力感激的笑笑,然后从自己身上掏出伤药等东西,分门别类放到一旁的草丛里。 “好了,咱们选一下出击的路线吧,初雪降临之前,至少要攻下一到两个部落。不然以大家现在身上的衣服,只要一场雪,就得冻死大半。”斛律云咬着手指,眼神在牛皮地图上四下移动。草原的部落一般都在水草肥美的地方安营,他们所在的这条季节河虽然是随季节出现,不过应该还是有不少的草原小部落存在。他们是孤军深入,选取的目标的时候必须要慎之又慎,最好是比较富庶的,人口还不能太多的部落。 “喂!小子!是你让爷们儿把马肉交出来么?”斛律云正盯着地图思考着,一个粗鲁的声音却突然出现将他的思路打断。他皱着眉头抬眼看去,只见一个满脸横肉的大汉手抵横刀刀柄,双眼恶狠狠的看着自己。在的身边,还有几个同样不怀好意的身影。 “没错,是我。”斛律云很干脆的点头应了一声,拍了拍屁股上的草屑站了起来。果然有不服自己的人,他心里暗叹一句。这些当兵的里面,老兵痞占了绝大多数,以他斛律云一介白身以及良家子的身份,再加上还未及弱冠的年龄,想要让这些桀骜不驯的汉子听从他的指挥,确实很难。 大汉仿佛听到了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冲身边的几个同伴哈哈大笑几声,转过头来恶形恶状的说道:“小子,别逗爷爷我笑了。这些马肉是爷爷我自己的,谁他娘的愿意给你,他们随便,可是谁要是想动爷爷的东西,额…” 大汉的话还未说完,却见眼前白光一闪,紧接着他便觉得自己飞了起来,目光所及之处,一具无头的身体站在草地上,而那个身体上的衣服和装备都很熟悉。 ‘那不是我么?’一阵黑暗和疲惫袭来,他飞起的头颅上那双迷惑的眼睛,缓缓闭上。 “还有哪个不愿意交出马肉的!”斛律云扯起一把草嵩擦了擦横刀上的血渍,瞪着通红的双眼向剩下的几个人问道。 “他杀了张旅帅,跟他拼了!”一直紧跟在横肉汉子身边的一个瘦高个儿惊恐的大喊一声,手向腰间的刀柄伸去。 听到对方居然还执迷不悟,斛律云眼睛一眯,身子猛地前冲。手里横刀顺着他颈甲的边缘刺入,然后抬起脚来,蹬着他软下来的身子把横刀抽了出来,伴着飚飞的鲜血,转头继续问道:“还有哪个?” “嘶~”剩下的三人惊得倒吸了一口凉气,他们受张旅帅的蛊惑,本来想过来压一压这乳臭未干的小子,以为能从对方身上占点便宜,却没想到斛律云不是好捏的柿子,偷鸡不成蚀把米。 看到斛律云眼神向自己看来,他们本能的伸手朝腰间的刀柄摸去,又赶忙放开,眼神有些闪烁的飘忽不定,其中一个鼓起勇气,大声说道:“胡壮士,我们知道你手上有两下子,可就算是这样,你也不能欺负人吧。我们身上的这点马肉可是最后的粮食了,你要是拿走了,让我们怎么活?” “我让你们交马肉,又没说不给你们吃。咱们这么多人,就这么一点儿粮食,要是不注意控制,有的多,有的少,在这衣食无着的草原上,难免有不愉快不是?”斛律云听到对方有服软的意思,淡淡一笑,给了他们一个台阶。杀人立威可以,但是要是杀人太多,就难免会引起更多人的不满,这里面有一个度,必须把握好。 “既是如此,那我们愿意交出来!”那个汉子松了口气,伸手把身上装马肉的褡裢取了下来,然后扔在地上,倒着身子退了回去。他的两名同伴也有样学样,顺着斛律云给的台阶走了下去。 “好了,事情处理完了,咱们换个地方再说,这儿血腥味太重。”看三人乖乖的交出了身上的马肉,斛律云也不为难,挥手让他们离开后,弯腰收起地图,朝任青伶和花木力说道。 “啊?哦,好。”二人显然被他暴起杀人的场面惊呆了,有些迟疑的答应道。 从新寻了个干净的地方坐好,斛律云拿着地图叹了口气,对仍有些不自然的二人问道:“你们是不是觉得我太残忍了?” 说完他也不待二人回答,继续道:“非常时行非常事,现在不是讲究妇人之仁的时候。在这草原上,食物,疾病,甚至一点点判断的失误,都有可能把我们所有人都葬送在这里。我没有时间跟他们讲究仁义,也没有那么多精力收服人心。我现在要想的是,如何让大家活下去,如何把大家带出去。所以,现在咱们这四百多人里,只能有一个声音,那就是我。”他伸起一只手指来点了点自己,然后也不管二人到底能不能理解,展开手里的地图,静静的思考了起来。 他的眼睛随着地图上标记的河流上下移动,终于在上游找到一个中小型部落,这个部落的边上还有几行蝇头小字:突硕部,达头可汗宠妾之部落,部落人口千人,可战之兵三百。 外戚?斛律云的眼睛一亮,外戚可是相当的有钱啊,就算没钱,当可汗的总不能让自己老丈人家饿着,冻着吧,只要打下这个部落,后勤补给的压力应该能一下子减轻许多。他在地图上四下打量了一下,可能是这个部落比较有权势的原因,附近草场都划归其所有,在攻打的时候也不必担心被其他部落发现动静,简直就是最好的袭击地点。 心里有了计较,他便将地图摊在地上,勾手将任青伶二人叫道身边,指着地图说道:“我欲攻打这个部落,你们怎么看?” 任青伶出身乡里,对这种行军打仗的事情并不算太了解,也不敢随便发表意见,抿着嘴摇了摇头,向边上的花木力看去。后者此时也是沉吟不语,看了半天之后,他伸出手指沿着众人所在的季节河点指,说道:“我们跑了一夜,其间并没有仔细观察方向,现今虽在河边,但是也不清楚具体位置,若是沿河而走,倒是一个不错的办法。” 他顿了顿,抬起头看着斛律云挑了挑细眉,低声道:“东子,我知道咱们现在不是妇人之仁的时候。不过,那些跟着咱们出来的兵油子都是百战老兵,可不是你杀几个人可以让他们服气的。我认为,咱们应该先找一个小部落动手,北周北齐这些年来不断向突厥人进贡,再小的部落也会有些金银细软,我们先夺其财,再分予众人,有了好处,他们对你的命令便不会阳奉阴违,士气也容易保持。等你带着大家打几个胜仗,你这统帅的位子,也就坐稳了。” “他说的有理。”边上的任青伶也赶紧帮腔说道:“我不太懂这些,不过我也觉得,不能光让大家怕你。教训小孩子还是揍一顿再哄一哄呢,你刚才杀了两个人,应该给大家点好处。” “恩,你们说得没错,咱们是应该整点金银细软分给大家,收买收买人心,是我考虑不周了。”斛律云点点头应道,完全接受二人的意见。 他皱着眉头看着地图,有些为难的问道:“那咱们去攻击哪个部落,咱们身边这条河沿线似乎没有几个适合攻击的地点,跑的远了又不合适。要知道,这一入秋,草原上随时都会落下第一场冬雪,一旦雪降下来了,以我们现在这种情况,恐怕很是危险。” 花木力手指在地图上微微一旋,指向突硕部落南边隔着山的一个小部落,笑着解释道:“你可能看不太懂军图,这上面画得那座山,在草原上叫做‘坝’,其实只是小土坡,我们完全可以越过那道土坝,先去袭击这个部落。一个来回,耽搁不了太久的。” “哦?那就这么定了,事不宜迟,咱们准备一下,马上出发。” 第十八章 公主 “张老实,告诉你的人,太大件的东西我们带不走,挑值钱的小件儿拣。疤子脸,你和你的人去把这个部落的牛羊杀掉,每人带一些生肉块,到了安全的地方再埋锅做饭。雄阔海,你带人给没死透的突厥人补一刀,以防对方暴起伤人!”斛律云挥着手给众人安排完任务,然后又嘱咐一句:“大家手上麻利点儿,等花木力他们回来了,咱们马上出发。” “诺!”众人应了一声,各自散开。 见鬼,怎么会这样!看大家都匆匆离开忙自己的事情了,斛律云像困兽一样在原地转了几个圈子,死死的握着拳头,焦急的向北方的黑暗看去。 经过两日的急赶,他们这一行人马顺利的到达了此行的目的地,突硕部落。有了第一次的袭击经验,这第二次做起来自然也就驾轻就熟,休整、安排任务,以及具体攻击方式,都基本与第一次一致。胡姬营因为是第一次参战,被斛律云专门安置在了外围截杀漏网之鱼。 在斛律云想来,这个突硕部落就算比先前袭击的那个部落大一些,想必也大不了多少,这一仗想拿下来,应该也是有惊无险才是。可是众人一开始冲锋,就被对方设置在营地里的夜巡哨发现,紧接着更是有至少一百衣甲整齐、刀法娴熟的壮年突厥勇士迅速的冲出营帐奋勇反抗。 要不是对方没有把马匹藏在营帐里,斛律云几乎就认为这些人是专门埋伏在这里等他们的了。经过半夜的激战,到最后这些勇士居然还是有二三十人冲破他们在外围的拦截,逃窜了出去。 若是只有这二三十人逃出去,他也不至于会急成这样。他们这次奔袭草原,根本就是走的游击战路线,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往哪走,对方就算知道有他们这么一伙儿人马,这么大的草原,找起来也如同大海捞针一般。 你说这些人,跑就跑了呗,偏偏突围的方向是任青伶和花木力所在的胡姬营,这不没事找事么。这帮姑娘刚刚自成一军,心气儿正足,这一路男人都喊累的急行军走下来,愣是没一个掉队的。现在被对方从自己的防线上突破而去,哪能善罢甘休,任青伶六尺短枪一挥,几十个姑娘打马就追了下去。等其他人马反应过来,胡姬营早已没入了黑暗中。 “胡闹,太胡闹了,这都是一帮什么人啊!”斛律云围着篝火绕了一圈又一圈,嘴里像个老太婆似的碎碎念个不停。他虽然担心自家娘子,可是分配战利品、清点伤亡、储存食物这些战后事宜还得有人来干,花木力走了,雄阔海又懒得做这些,剩下的都是一堆大字不识的文盲汉,这些活计也只能他撸起袖子自己来了。好不容易把一切都安排完毕,这天也就透出了一丝鱼肚白,可是胡姬营和任青伶等人还是没有一点儿消息。 “东子,天亮了,要不我去找找?”雄阔海心里也着急,好不容易挨到天亮,赶忙凑上前来,主动请命道。 “不行,白天天上没有星星,再想分辨方向比较难。再说了,万一他们在你出去之后回来,不就走成两叉了?不要急,再等等。”斛律云心下虽急,可也没到了失去理智的地步,他摇了摇头,拒绝了雄阔海的好意。 眼看着这日头越升越高,在毡帐里休息的士卒也一个个都睡醒走了出来,吃饭的,聊天的,拿着自己的战利品和别人交换的,血犹未干的部落里热闹的就像县城里的集市,可是外面的草原还是一如既往的幽远寂寥。这下子可急坏了斛律云,他站在部落前面翘首以望,半天都不换一个姿势,远远看去,好似平地里拔起了一座望妻石。 晨光中,少年的肩膀显得很宽,脊梁也是笔直。对一个十三岁的少年郎来说,这是一副人人都羡慕的好身板,坚实、厚重,远远看去给人一种可以依靠信赖的感觉。 一阵清冷的北方猛地吹来,吹得人有些睁不开眼,风中隐隐传来一阵人喊马嘶之声,斛律云精神一震,抬手遮在额前,眯缝着眼睛朝远处打量。 风将齐腰高的草嵩压弯,露出远方几个黑色的小点,几息之后,黑色的小点逐渐清晰起来,那是一群骑马急行的骑士。斛律云心中一惊,示意众人警戒,然后翻身上马迎了出去。 行的近了一些,斛律云看清来人样貌后,把握在横刀上的手掌松开,提起马缰拉了一把,身下战马长嘶一声,在草原上划了一道弧线,迫近对方纯白的骏马,两骑并络而行,缓缓减速。边上几骑识趣的绕开他们,率先朝营地而去。 “铛!”斛律云用手中蛇皮马鞭轻轻敲了一下任青伶的银盔,没好气的教训道:“几个贼人,跑就跑了,穷寇莫追的道理你难道不知道?大晚上的带那么几个人就追了下去,万一要是出点什么事情,你让我怎么办?”他臭着一张老驴脸,把当初对方教训自己的话原封不动的丢了回去。 任青伶有些俏皮的吐了吐舌头,无奈的说道:“我本来也不想追的啊,可是那些人冲过来的时候,营里的十几个姐妹先是放箭射倒几个,紧接着就拔出弯刀撵了过去。我现在好歹也是一营主将,怎么说也不能撒手不管,于是也跟了上去,剩下的人一看我走了,也便一起追下去了。” 斛律云一抚额头,这帮新兵蛋子还真是无法无天,他昨夜也跟那些突厥战士过了几招,个个手上的功夫都不弱,能冲破三百人的杀戮网逃出去的,又岂会是庸手。这帮女孩子也不看看自己实力如何,看见对方逃,就敢这么追下去,还真是初生的牛犊不怕虎。 任青伶看他面有异色,以为要惩戒她手底下的这帮姐妹,赶紧像护雏的母鸡一般急声说道:“刚追出去的时候我也觉得她们莽撞了,可后来追上几个马力不足的姐妹一问才知道,那二十多个汉子护着的,可是沙钵略可汗最喜爱的小公主,叫什么,阿史那燕。咱们听不懂突厥话,险些让这么重要的一个人跑了。几个守在外面的姐妹听那些汉子喊‘保护公主’才知道那些人当中有个大人物,当时一时情急,也顾不上跟你说,便坠着他们追了下去,事急从权么。” “啊?沙钵略可汗最喜爱的突厥公主?”斛律云在马上歪了歪,差点儿没坐稳摔了下去。 “怎么了?她现在就在后军之中,被几个姐妹看护着,绝对跑不了。”任青伶挥舞着自己的小拳头,抿嘴一笑,露出两颗小虎牙。 我巴不得她跑了!斛律云仰天长叹一声,山药,这是烫手的山药啊。本来他们这帮人走的是游击路线,在草原上且战且走,以战养战,等突厥人退了,再找条路回到中原,就算突厥人被端掉几个,十几个草原部落,人家家大业大的,也不一定在乎。 可是现在却意外的抓了个突厥公主,还是可汗最喜爱的公主。这么一来,他们和绑票的有啥区别。带着公主走,满草原为了救回公主肯定都会全力缉捕他们。杀了?更不行,那就不是缉捕了,直接追杀。放了?也不成,不管是哪国的公主,就没有一个不是养尊处优的,现在把人家的手下咔嚓了个精光,让这公主单人独骑的在这草原上乱转悠,就算没有歹人也会成为成群的恶狼最理想的小点心,到时候这笔账还是会算到自己头上。派几个人送她回家?这… 麻烦大了!麻烦太大了!这就和后世小偷偷东西一样,他要是伸手一偷偷出十万块钱来,保准做梦也笑醒,要是偷出十亿来,八成得吓成神经病... 斛律云一个头两个大,他想来想去,怎么都想不出一个两全齐美的办法。只能抱着最后一丝侥幸,满怀期待的问道:“那她带着的那些侍卫呢?是不是也被你们一并擒来了?”他一颗心全都揪到了嗓子眼,虔诚的向诸天神佛祈祷,这帮侍卫都是命硬的小强,杀不死的神鬼战士,至少活着几个,把他们的公主带回去啊。 “死光了!这些胡蛮子真是笨,看着我们几十个人在后面追,还总是几个几个的过来送死。姐妹们平时放羊的时候都骑在马上用弓箭定标,骑射的功夫都不差,这二十几个胡蛮子,就费了我们一些箭矢,没费啥劲儿。”任青伶摘下头盔将发丝拢在脑后,爽利的说道。 完了!斛律云似乎听到了自己的心从嗓子眼儿掉到了脚底板儿,噗通一声,拔凉拔凉的。 这事情已经发生了,再生气也没什么用,看着身边任青伶那清减了许多的面庞,斛律云实在不忍心拿这件事情教训她。 ‘抓了就抓了,没准多这么个公主在,还是我们保命的护身符呢。’他心里自我安慰一句,再说话脸上便带上了赞赏的笑容:“好了,咱还是赶紧回去吧,你们胡姬营这次立了这么大一个功劳,一定要好好的犒赏犒赏。既然跑出去的人都被你们杀光了,那咱们也就不着急了,反正这次出来没有什么目的,随处可安。” 斛律云随意的摆了摆手道:“在这儿休整几日,下一步怎么走,再慢慢计较。这个营地里也有一百多的中原女子,你把他们编入你的胡姬营,然后跟那些老兵们学学战阵合击之法,咱们现在人多,打的又是顺风仗,所以看不出什么来。等南返的时候没准儿会遇到突厥人的大军,这些女孩子要是还不懂行伍战阵,想要冲出去,恐怕没那么容易。” “恩!”任青伶将银盔戴回头顶,点头赞同道:“我也觉得是这样,昨晚守在营地外的时候,我们四五十人都拦不住那二十多个突厥骑兵,想来便是配合不够默契所致,等这次回去了,我专门找张哥儿他们请教请教。” 两人轻磕马腹,将马速加了起来,不大会儿便回到营地之中。斛律云下马将马缰丢给一个迎上来的兵卒,搓了搓因为天冷冻得通红的双手,脑里忽然灵光一闪,对刚下马的任青伶嘱咐道:“这天气是见天儿的凉了,正好你们胡姬营的女孩子都会些女红,回去之后你找几个心灵手巧的来我帐里,我安排她们做点儿东西,咱们能不能平安走出这茫茫草原,就看你们的了。” 任青伶点头应了一声,又强打精神和迎上来的雄阔海以及几个相熟的同僚攀谈几句,接着便找了个无人的营帐倒头便睡。她身子骨虽然结实,又自小跟着父兄练了些家传的养气功夫,可毕竟是一个未完全发育成熟的女孩子家,不是狂派金刚。连追带打了一夜,早已经累得四肢快要散架,现在就是天塌下来,也得等睡醒了再说。 斛律云心焦了一夜,现在也是头重脚轻,两耳鸣声不止。他硬撑着将张老实等几个亲信军官叫到身前,把胡姬营这一夜的战果简单交代了一下,果然惊得众人一佛出世,二佛生天。 这一干人等都小睡了几个时辰,又用过了早膳,精神头儿正足,听了这信儿,都眼巴巴的等着看那突厥公主。斛律云可抗不住了,只说了这么几句话,他便觉得这眼皮子便如那阿斗一般,怎么也扶不起来。迷迷糊糊的嘱咐将那个突厥公主好生看管,不得无礼之后,他跌跌撞撞的找了个无人的营帐,头一沾铺着厚厚毛皮的胡床便沉沉睡了过去。 这一觉睡得好生痛快,当五脏庙的锣鼓声将斛律云叫醒的时候,毡帐里面早已经一片漆黑。一阵阵烤肉的香味儿游了进来,使劲儿的往他鼻子里钻,想来应该正是用晚膳的时间。他摸索着起身,端起大号的铜碗喝了几口味道独特的马奶酒,打了个响亮的奶嗝儿,挑开厚厚的毡帘儿走了出去。 营地里此时果然是热闹非凡,整个部落正中央的大帐外照常例升起了一堆巨大的篝火,军中队正以上的军官全都围在篝火前,屁股下面坐着象征着草原信仰的狼头大纛。每个人身前的食盘里,闪亮的餐刀下,满满当当全是喷香的羊肉和热乎乎的胡饼,边上触手可及的地方摆着一盏盏铜壶,壶嘴儿冒着热气儿,散发出一阵阵奶茶特有的芳香。 崽儿卖爷田心不疼,部落里就算饿死也没动过的母羊和羊羔儿,被这帮兵老爷们烤的烤,煮的煮,毛都没剩下一根。斛律云从一个刚刚烤好的羊羔子身上拽了条金黄色滋滋冒油的后腿儿,一边啃着一边朝众人走去。 雄阔海看斛律云来了,拍了拍身边专门给他留出的位子,窃笑着倒了碗滚烫的奶茶递了过去。奶茶这玩意儿是用鲜奶,粗茶加了盐巴等调味儿料熬制而成,消食顺气,是草原上不可多得的一样宝物。众人转战多日,用它来补补身子再好不过。 可是这玩意儿营养归营养,味道却不是所有人能消受的了的。胡姬营的女孩子们还好,在这塞外待得久了,喝起来还算习惯。那些自小在中原长大的大隋军卒可就不行了,这些人初来乍道,哪能喝的惯这稠乎乎,油滋滋,还夹杂着茶香和奶膻的浓汤。 面对这异族的珍觞美味,多数人都是端起碗来举到嘴边,又脸色发白的放了回去,极个别能受得了的,也不过是喝几口做做样子。雄阔海少年英雄,也免不了在这奶茶上走了麦城,他将自己喝不惯的奶茶递给斛律云,也是抱着善意玩笑的心思,想看对方在这上面出丑,趁机取笑一番,让自己刚刚在胡姬营面前丢了的面子好看些。 斛律云前世的时候没少在内蒙游玩,对马奶酒和奶茶的味道已然适应。这时候的奶茶虽然和后世的味道有所差别,但对他来说却不是什么难以入口的东西。他从雄阔海手中接过一饮而尽,双眼微眯陶醉了片刻,才舔了舔粘在嘴角的奶渍,将空空的铜碗递还给了目瞪口呆的雄阔海。 ‘难道这东西闻起来怪,喝起来香?’雄阔海瞅瞅一脸满足的斛律云,又看看手里的空碗,忍不住在心里暗想。他越想越觉得是这么个道理,赶忙又盛了一碗,捏着鼻子灌了一大口,只觉舌尖味蕾都充满了这又咸又膻的味道,赶忙装作喝得太急呛了嗓子,又全吐了出来。 “阿灿哥,你第一次喝这东西,不一定能受得了这个味道。”斛律云好笑的看着他,提醒一句,又给自己倒了一碗,就这手里的羊腿吃了起来。 “你还不是第一次喝?咋就没事!”雄阔海翻了翻白眼,气哼哼的问道。 “我?太饿了,吃啥都香。”斛律云搪塞了一句,赶忙转变话题:“对了,那个突厥公主,叫阿史那燕的,样貌如何,现在关在哪里,你们没有为难她吧?” “你说她啊。”雄阔海从食盘里挑了个肉多肥美的羊肋条递给斛律云,随口说道:“样貌倒是对得起她公主的名号,不过就是脾气大了点儿,不捆着见谁打谁。看她的身手,应该是跟好手习过摔跤,我的劲儿要是和她一般大的话,赤手真不一定是她的对手。” “哦?”斛律云端着奶茶的手在空中顿了顿,接着乐呵呵的说道:“刁蛮公主么。没事,饿她几****再去看她,保管服服帖帖的。” 第十九章 庙堂 大雪,纷纷扬扬,伴着呼啸的北风落了下来。今年的冬雪来得比往年早了许多,又急又猛,只三日,便将整个大隋的北疆妆点的银装素裹。雪厚盈尺,车马难行,先前一直在大隋境内来去如风的四十万突厥铁骑攻势不由的迟滞起来。隋高祖杨坚缓过一口气后,任命虞庆则为帅,达奚长儒佐之,尽起大军十余万,直逼气焰最嚣张的沙钵略可汗一路,欲一战以晋全功。 天色微明,京兆郡华原城外一片寂寥。没有风,雪却更大了一些,鹅毛般大小的雪花笔直的自空中掉下,摔在地上,变成薄薄一层,盖在前些天积下的残雪头上。 “吱呀~”官道旁驿站的木扉缓缓开启,头发灰白的老驿卒捶打着后腰踱了出来,将手中的门闩随手靠在门边,拿起一把缺枝少丫的大扫帚,一下一下挥扫着门前的浮雪。 一阵急促的马蹄由远而近,穿着鲜红军衣(注1)的信使裹挟着风雪,踏着雪浪而来。冲到门前勒缰下马,将马缰甩给老驿卒,闪进驿站之中。后者赶忙将扫帚丢到一边,牵着马走进驿站,先给信使端了点现成的饭食,又从马棚里选出一匹马力足的良马,揭去马身上保暖的厚毯,喂足草料之后将红旗插在马鞍旁,快步走到驿站后厨,从火上开着正旺的锅里舀了一碗稀粥直往正堂而去。 信使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赶了一夜的路,此时腹中正饥饿难当,坐在正堂抓着盘中冰凉的猪头肉和胡饼使劲儿的往嘴里塞,看老驿卒端了一碗冒热气的栗米粥进来,鼓着腮帮子含含糊糊的应了声谢。 “慢些吃,慢些吃,喝点儿热稀饭压压凉气儿。”老驿卒热情的招呼一声,将手中陶碗放在桌上,搓着手局促的笑笑,低声问道:“这位小哥儿是从北边儿下来的吧,不知道那儿情况如何?”他正好有个儿子随大军出发,本来是想问一下前线情况怎样,但这些东西显然不是他该问的,只能旁敲侧击的打听打听。 “唔?”信使三两口将嘴里的食物咽下,又吸溜着将滚烫的栗米粥喝尽,起身抹了抹嘴巴,边走边满足的说道:“老哥哥无需担心,咱大隋兵威无双,达奚将军只靠区区两千人马便打得那沙钵略十万大军丢盔卸甲,胡狗子吃了大亏,往塞外退去了。”藏败不藏胜,自古捷报都是要大书特书的,过不了几日便会有专门的捷书发到各州郡,信使自然也不会在这种事情上难为一个老人。 “哦?那我儿岂不是就快回来了?”老者一张慈祥的脸庞皱成了一团雏菊,伸手抹了抹眼角,随着对方走出门外,又给马上挂了袋儿干粮,才挥着手送他离开。 北疆大捷,八百里加急一路送到了大兴城中。高祖皇帝杨坚接到奏报,击掌而赞,着人将近臣高熲连夜召进宫中,并专门吩咐主管宫中膳食的尚膳局夜宵多加一菜,以示庆贺。 也难怪他会如此高兴,他这个皇帝的位子来的不清不白,靠的是阴谋权术,矫诏上位。自登基以来,虽然励精图治,勤俭治国,可是全国各地仍旧叛乱不断,战火频起。不光是前朝遗臣,就连南陈和一干外族都想趁机得点便宜,朝中几个首辅大臣除了高熲尽心扶持之外,李德林貌合神离,虞庆则不堪大用,苏威八面玲珑,剩下的也是人心浮动。 这次与突厥交恶,也是高熲,虞庆则和长孙晟等几个臣子一力支持下才做出的决定。若是败了,不光会如同前朝一样对突厥人纳贡称臣,朝廷在民间的威信也会降到谷底,那些等着看笑话和顺势而起的小丑便会再次跳出来,搅得新成立的大隋不得安宁。反之,则会向世人证明杨氏大隋武夷四方,朝廷便可以携大胜之威将那些不安定的因素全部压下,慢慢处理。 杨坚将没有批阅完的奏折拿了起来,却发现自己的心思完全不在其上。恰在此时,冒雪赶来的高熲推门而入,带着一身的风雪站在门前恭恭敬敬的向他行了一礼:“臣高熲参见万岁。” “此处不是朝堂,无需多礼。来人,给独孤搬个胡凳来,这里不用你们伺候了,都下去吧。”杨坚随意的摆了摆手,对高熲笑道。高熲允文允武,是他的亲信之臣,其父高宾曾为独孤信之幕僚,并被赐独孤姓。除了上朝之外,杨坚在一般场合都叫他为‘独孤’,以示亲近。 “谢陛下!”高熲又施了个礼,将满是浮雪的披风递给宫中内侍,虚坐在胡凳上。他说话时鼻音很重,想来是这风雪之夜赶路,略受了点风寒。 几个内侍将牛油大蜡挑亮,又抬了一个略小的炭盆放到高熲身前,然后才垂着手缓缓退了出去。高熲待众人离开之后,才开口试探的问道:“陛下,这么晚了宣臣进殿,可是北疆战事有结果了?”他的眼中露出一丝紧张,这次与突厥交恶,正是他和朝中一干新锐派的臣子力主,若是战败… “恩,北疆大捷。”杨坚随口应了一声,将桌上的捷报拿起,递给身边的贴身近侍,后者双手接过,送到高熲手中。 高熲一目十行的浏览完毕,先是松了一口气,接着眉头紧紧皱了起来:‘达奚长儒,两千破十万?这个达奚长儒倒也长命。’他摇了摇头,心中感叹达奚长儒的好运气。 这次北击突厥,本来应该由梁士彦或者宇文忻这两位德高望重的老将担任主帅,可是有了尉迟迥反叛的前车之鉴,皇上哪还敢把兵权交给这些在民间颇有威望的老将统帅,到时候万一对方拥兵自重,未必就不是第二个尉迟迥。 念及于此,最终才有虞庆则和达奚长儒这种怪异的组合出现。虞庆则本是边境游侠儿,因为上书建议诛杀前朝皇族宇文氏受到杨坚信赖,此人对皇上忠心耿耿,又因为前面那件事受到朝中和民间不少人的厌恶,不具备反叛的条件,皇上用起他来自然放心。 可是保证不反叛还不够,这是去打仗,最终的目的是获胜,论起打仗来,这虞庆则毕竟还是差了一点。因为这样,皇上才选了前朝名将,能征惯战的达奚长儒做他的副手。不过这件事上虞庆则恐怕会错了皇上的意思,他恐怕认为皇上有借刀杀人的想法,于是暗中使计,之后才会发生达奚长儒行军总管这军中副帅身边却只有两千人,还‘凑巧’碰到了突厥十万大军。之后苦战三日,虞庆则以道路难行为理由,未派一兵一卒增援。就是现在,从自己手里这份捷报之上,高熲仍能看出虞庆则浓浓的不甘之意。 ‘唉,此事之后,虞老弟和前朝一干重臣必成水火之势,今日他仰仗陛下对他的宠赖,他日一旦失势,恐怕无一人在一旁帮衬,必不得好死。’高熲对虞庆则暗暗做出评鉴,将手中奏折递还给内侍。 “这件事,你怎么看。”杨坚的声音自头顶传来。 “其中必有蹊跷。” “哦?细细讲来。” “是。”高熲起身应了一声,缓缓开口道:“臣以为,两千破十万,实是夸大之言。非是达奚将军击破敌军,沙钵略退却,乃是后方不稳所致。” “恩…”杨坚沉吟片刻,看着高熲低声道:“难道是安插在草原上的暗间…” “不然,那些暗间是微臣和长孙将军花了无数精力才安插在各部落中的,人数很少,除了暗中打探消息、结交部族权贵、离间各部落关系之外,不具有搅乱整个草原的能力。”高熲摇头否决了杨坚的猜测,思量片刻才继续道:“倒是微臣前些日子收到一则情报,说草原上有一伙流寇,趁沙钵略带兵在外内部空虚之机,不断袭击各中小部落。凡受其袭击者,鸡犬不留,而且行踪飘忽不定,狡猾如狐。据情报上所讲,对方似乎掳走了沙钵略最宠爱的女儿,七公主阿史那燕,震动整个草原。” “哦?大概什么时候的消息?”杨坚挑了挑眉,饶有兴趣的问道。 “约半月前。”高熲苦笑着摇了摇头,继续说道:“当时微臣并未放在心上,现在每日需要处理的政务太多,力有不怠,难免有所遗漏。直到刚才说起,微臣才觉得这一伙人,应该不是那么简单。” 他高熲正是年富力强的年纪,怎会因为政务太多而犯这种低级错误。现在这样说,不过是想找个借口,将手中的权利分出去一些。现在明里暗里的权利过多,虽然圣上仍旧对他信赖有佳,可是众口铄金,积毁销骨,若是自己不知进退,迟早会重蹈那一字并肩王韩信的覆辙。 “你是说,有可能是我大隋的兵马,有何依据?”杨坚似乎没听出他话里的弦外之音,继续问道。 “其一,这些人不可能是契丹、奚、铁勒等部,这些部落都是突厥附庸,局势尚未明朗之前断不会做这等愚蠢之举。其二,前些日子陛下下旨令数万府兵北上戊边,现在虽知晓其中几军被突厥铁骑击破,不过还是有一些至今没有任何消息传来。这些人有可能被全数歼灭,也有可能反其道而行之,趁塞外空虚北上出塞。其三,当初臣和长孙将军为边军每军配置一幅详尽的塞外地图,据情报所说,这伙流寇对草原地形极为了解,就算土生土长的草原人,没有长孙将军绘制的地图,想做到如此程度,恐怕也很难。”高熲在殿中缓缓踱步,将自己心中所想娓娓道来。 “既如此,朕下旨给虞爱卿,让他务必咬住沙钵略这头恶狼。若有可能,迎回我大隋将士,朕倒想亲眼见见这个胆大包天的统帅。” “陛下,是用晚膳的时辰了。”承庆殿外传来女官的请见之声,在受到皇上的许可后,尚膳女官带着宫女内侍,恭敬的将食案和晚膳布好,又用银匙依次试菜之后,才深施一礼,退了出去。 “孤独,你前些日子为朕举荐苏威、贺若弼、韩擒豹,皆是一时俊杰,不知这次,又有何人举荐啊?”杨坚从食案上端起一个青瓷小碗,一边用手中汤匙搅动着里面的栗米粥,一边淡笑着向高熲问道。 “陛下,微臣屡受圣恩,如今位列朝中首辅,政务繁坷,常有力有不怠之感。而内府乃陛下之耳目,朝廷之喉舌,陛下未登基之时便知其重要。如今我朝初立,各地纷扰不断,正该将内府发展壮大,为陛下分忧,为朝廷解难。臣身兼两职,实是力不从心,今愿举荐一人,接替微臣内府将军之职,为陛下所用。” “内府?”杨坚双目一凝,手中汤匙缓缓停了下来。这个内府,是他当初任北周丞相时所建的情报机关。起初只是临时起意所建的一个临时机构,由高熲掌控,负责贿赂朝臣,同时管理那些安插在北周重臣身边的细作。后来尉迟迥和司马难消造反前,安插在他们身边的细作提前传回重要情报,使杨坚有充分的时间应对,将这场大难的损失降到最低。自此之后,内府的重要性才真正引起他的重视。 登基以来,杨坚已经将内府划为独立于十二卫府之外,只听命于皇上一人的直属隐秘机关。这次长孙晟北上草原和亲,内府派出众多的细作以亲卫的身份随同前往,也做出了出色的成绩。那份详尽的草原地图便是实例,若是只靠长孙晟一人,就算他脖子上顶了一个电脑,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走遍整个草原。 问题是隋朝初建,需要注意的势力又何止突厥一方,南陈、吐谷浑、以及朝中的一些首鼠两端的大员身边都需要安插细作,这内府的扩建也就成了势在必行之举。杨坚把这个任务交给了自己最信赖的高熲,可是高熲现在是当朝首辅,每天忙得脚打后脑勺,哪有那么多精力放在建立情报部门上,而且他的权利如果太重的话,难免受到杨坚的猜忌,于是趁此机会便想将内府的权利交出去。 杨坚何等聪明,只略一考虑便知道对方心中所想。他也不是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可是想来想去都没有一人既有能力,又可以让自己放心,于是赶忙饶有兴趣的问道:“内府事关重大,独孤为朕举荐的是何贤才啊?” “清河郡公,徐州刺史,杨素。” “杨素?” “正是,杨素此人与陛下同宗,其能力能力强微臣十倍,外可出将,内可为相,只需在内府历练几年,便可堪大用。” “这…”杨坚一时颇为意动,他对杨素这个从他为相起就始终忠心耿耿的同宗子弟还是颇为看重的,只是对方现在任徐州刺史,又是食邑两千户的清河郡公,上柱国,已算位极人臣,若是再要赋予他内府将军之职,这权利… 高熲看出皇上心中的那一丝迟疑,赶忙继续说道:“陛下,杨素素有贤名,您只需找个机会,向他暗示一二,相信他一定可以做的妥妥当当,正好也可趁此机会看一看其手段。” “如此,就依独孤之意。”君臣二人相视而笑,便将这足以震动朝堂的人事变动安排了下来。 (注1:古时历朝历代都信气运气数,隋朝五行属火,一般军队的军衣和战旗都是赤色的。) 第二十章 南返 寒风夹着雪粒,打得身上的铠甲叮当有声。这是来极北之地的寒风,据说可以冻死走在路上的牛羊。传言是否属实,斛律云不太清楚,但他曾经有一天亲眼看到一只傻半斤儿(注1)因为被雪冻坏了翅膀从天空中栽下来,脖子当场折成了两段。 那只摔断了脖子的倒霉鸟儿被斛律云拣回了自己的毡帐,当晚做了他和雄阔海二人的下酒菜。比起粗糙的马肉和膻腥气十足的羊肉来,烤鸟肉简直是天下第一奇珍。只是此物实在难得,平素他有心去猎也猎不到。 草原上的雪给人的感觉和中原完全不同,四周无遮无拦,呼啸的寒风带着大片的雪片砸在人的脸上,生疼。夹杂着雪粒儿的狂风刮得人睁不开眼,甚至无法呼吸。巴掌大的雪花只要挨着人,眨眼间便紧紧的贴在身上,给本来就不轻的盔甲增加一些分量,直到厚的积不住,才成块的落到地上。 大军已经在雪地里走了几个时辰了,前方至少还有五分之一的路要走,雪却越下越大。在任青伶听父亲说过的传说中,即便是以耐冻著称的党项人也不敢在雪地里像这样不间断地行军。她知道,如果没有自己相公带着姐妹们做出来的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眼下这近千人的队伍至少会有一半倒在这南返的路上。 “还要很远么?这鬼天气,连个太阳的影子都看不到!”在斛律云的身边,雄阔海嘀嘀咕咕地抱怨。生于边地五原郡的他,却似乎跟本不适应这样寒冷的天气。胡姬营做出来的那些厚厚的皮手套被他一只手上套了三只,头上也戴着厚厚的狗皮帽子,可就算是如此的全副武装,他还是所有人中抱怨最多的一个。 “照这个速度,恐怕还得走一个时辰。亏得东子谨慎,在咱们南返的路上安了不少的行营!”斛律云右侧,花木力一边抹着脸上的雪水,一边回答。这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他们打下了大小十几个营地,每走半日的行程,斛律云便会着人在偏僻处安营扎寨,将多余的干粮马匹都存在里面,为南返做准备。 “还有一个时辰么?这种鬼天气,赶什么路,要是我们将抢来的辎重集中起来,未必不能找个偏僻点儿的部落猫一冬天,反正这种天气也不会有人来找咱们的麻烦。”雄阔海将沾在发梢上的冰凌拽下来丢到地上,大声的抱怨着。 “这种天气南下,咱们一样不容易被敌人发现!你难道还想在这草原上吃羊肉,喝奶茶奶酒么?”斛律云转过头,笑呵呵地回了一句,抬头看了看灰蒙蒙的天空,埋着头继续赶路。 他也不是没想过在这草原上找个犄角旮旯猫起来,等来年春天再回去。可是自从半个月之前开始,各部落就开始不断派人在草原上游弋,那些人都是一人三骑,来去如风。 知道对方来者不善的斛律云赶忙挥军南下,若不是他们现在身上都穿着草原牧民的胡服,再加上有会说突厥话的胡姬营姐妹在外围放牧,伪装成普通迁徙的牧民,说不定早就被对方发现了。 “胡哥儿,胡哥儿…”几声熟悉的呼唤从身后响起,斛律云用手遮住风雪向后看去,只见好色旅帅王浑颠颠儿的骑着马赶了上来,呵着白气招呼道:“胡哥儿,这天儿真冷呵。” 他吃吃的笑了两声,看斛律云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自己,赶忙用眼睛四下打量一番,然后低头轻声说道:“胡哥儿啊,那个突厥公主谁也不理,每天除了喝点儿马奶啥都不吃,眼瞅着一个好好的美人儿就要这么玩儿完喽,多可惜啊。”说完砸吧砸吧嘴,眼睛滴溜溜转个不停。 “怎么个可惜法?明说,别弯弯儿绕。”斛律云对着他胸口捶了一拳,没好气的说道。这个王浑不知道是天生好色,还是确实喜欢上了那个突厥公主,反正自从见过对方之后,是见天儿的磨,磨完了斛律云磨雄阔海,磨完了任青伶磨花木力,直惹得众人不胜其烦。 “俺…”王浑迟疑了一下,一咬牙,恶狠狠的说道:“听说这女孩子啊,最看重贞洁了,你说咱要不把这生面烙成熟饼,到时候…” “谁去烙?”斛律云翻了个白眼,一口打断了他的话。 “除了俺还能有谁?”王浑使劲儿的挺了挺自己的草包肚子, “滚!” 应付完每日必到的王旅帅,斛律云带着人一路急赶,终于在天黑前赶到了早先安置在一处避风山坳里的临时营地。营地里剩下的那二十几人除了防胡人的探查之外,还要防着成群结队的草原狼,好不容易熬着等来了大队人马,这才将一颗吊起的心放回到肚子里。 斛律云把众人安顿下来之后,端了一碗滚烫的肉羹来到关押阿史那燕的营帐外。说是关押,其实就是软禁,除了不让她在营地乱走之外,她所享受的待遇比起斛律云自己来都要好很多。 手上铜碗里的羊肉羹散发着浓浓的香味,不过斛律云闻起来则是毫无食欲。用雄阔海的话来说,这天天吃肉的日子也不好过,何况还是膻气十足的羊肉。连着两个月吃下来,斛律云现在一想起新鲜蔬菜和水果来就是一嘴的水。 ‘幸好在富庶点的部落里还能找到点茶叶,不然我们这些人恐怕没出草原就得全死在坏血病上。要是现在谁给我个西瓜吃,就算她比如花都难看我都愿意以身相许。’和守在营帐外的两个胡姬营的女兵打了个招呼,斛律云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用屁股顶着毡帘倒着走了进去。 温暖的毡帐内没有掌灯,只有一个造型粗犷的铜火盆摆在中央。借着火盆中幽蓝火焰发出的淡淡微光,斛律云将手中的铜碗放在一个小案上,对坐在火盆边毡毯上的一个身影低声说道:“吃点东西吧,总是喝奶没有营养的。” 看对方无动于衷,斛律云也混不在意,就像他听不懂突厥话一样,这个突厥公主听不懂汉语也属于正常。他大刺刺的坐在火盆边上,一边儿烤着火一边继续说道:“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不过话说回来,这种顿顿吃肉的日子我只吃了两个月就受不了了,真不知道你是怎么长这么大的。” 他前世旅游的时候也见过不少少数民族的姑娘,这突厥公主看起来有点维族女孩的味道。她的一双眼睛如秋水般明澈,又似天空般湛蓝,眼窝略深,鼻梁比起一般中原人来要挺得多,和那些又粗又黑的草原汉子不同的是,她的皮肤白皙而光滑,这一点让任青伶都黯然神伤了很久。 她身上的裙子明显是按照中原的样式剪裁出来的,除了在衣服的边缘点缀了一些褐色的皮革之外,那件鹅黄色的苏绸屈裾外面还罩了件羊皮裁剪的比肩,整个比肩分为四大块,接缝处金色丝线细细密纹,肩角微翘,腰部收紧,更显得身材凹凸有致。 “啧啧,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这身材,后世里的那些减肥广告的模特都得自惭形秽,真不知道会便宜谁。”斛律云一边打量着对方,一边肆无忌惮的评价道。俗话说无欲则刚,他对这个突厥公主可是一点非分之想都没有,再加上知道对方听不懂自己说什么,这说话的时候便自然没有了那么多的顾忌。 看对方还是那副如万年冰山的冰冷表情,他也收起了调笑的心思,叹了口气说道:“你莫要以为我们把你虏来便是错,若不是你们胡人南下烧杀抢掠,我现在也不会出现在草原上。你们是狼的子孙,我们却不是那羊的同类,当你的同族举起手中弯刀南侵之时,是否想过某一天同样的命运会落回你们自己的头上。看看我胡姬营中的姊妹,哪个不是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她们本该是相夫教子的年纪,却被你们虏来做奴隶。你们这些破坏别人家庭的人该杀,当杀,应杀。你应该庆幸,若不是你出身高贵,现在恐怕也早已死去多时了。” 斛律云这话说得又快又急,如赌气一般。他在前世的时候连只鸡都没有杀过,这重生两个月来杀的人却已数之不清。虽然在杀人之时大脑都处于那种发狂状态,心中只有嗜血和暴虐,没有同情和怜悯,可是每每想到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死在他的手中,斛律云心中也难免像堵了什么一般难受。毕竟这些人都是活生生存在的,他来自现代,和平的现代,根本无法了解任青伶和雄阔海这些人对异族的恨,杀起人来自然也不会如他们那般无所顾忌。 人要是有事情憋在心里,时间长了就会产生一些心理障碍。斛律云杀的人越多,这心里的负罪感也就越强,无处排解再加上他脑海里本身就有那种暴戾的后遗症存在,如果就这么走下去,没准哪一天他真的会受不了崩溃掉。没想到今天话赶话赶到这里,居然一口气将心中的想法吐了个痛快,也给自己之前的行为找了个借口,心下立时舒坦许多。 这心里的事情一放下,斛律云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马上便不同了,直到他回到和雄阔海共住的毡帐中一起用完晚膳,这脸上的笑容就没落过。 雄阔海看自己这个兄弟自回来后就有些不太正常,一边儿用双手脱着脚上的毡靴一边儿提醒道:“东子,你这是咋了?不是被那个胡女用猪油给蒙了心了哇,哥哥可告诉你,幺妹儿对你可是没的说,你要是敢做啥对不起她的事儿,小心哥哥翻脸无情。就算你将来有本事想找小的,也得找咱中原的好姑娘不是?这胡人和咱们就是不一样,眼睛都是蓝的,像罗刹鬼似的,半夜看见了还不吓个半死!” 一股比羊肉还膻臭的味道差点把斛律云熏个跟头,他闭着气向后挪了几尺,苦笑着说道:“阿灿哥,你放心,我对那胡女可是没啥兴趣。对了,你去洗洗脚好不好,就算不洗脚,也把你的布袜洗洗,这天天穿着皮靴赶路,你不难受啊?” “你没听过么?古人云:袜子久了穿成鞋,男子汉男子汉,没有汗臭味儿哪叫男子,洗不得希不得。”雄阔海一脸的理直气壮。 “哪个古人说过这样的话?”斛律云诧异的问道。 “苏武啊,胡夫子不是给咱们讲过么,苏武在塞外牧羊,那么多年不洗澡不换衣服,还说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苦其心志什么的。看看,苏武不是古人么?” “那是一个人说的么?算了,我说不过你。”斛律云有气无力的抚头哀叹了一声,看着地上熊熊的火盆,突然开口问道:“阿灿哥,等咱回了中原,你有什么打算?” 雄阔海瞬间沉默了下来,自在光禄城被围困以来,不管是他还是任青伶,都在本能的回避这个问题。突厥人南下了,兵祸来了,那个安宁祥和的小村庄还会在么,他们谁都不知道,也不愿去想。现在眼看这就要再回到长城,离家一天天的近了,也是该好好想想这个事情了。 “不知道,爹娘他们应该躲进山里了吧,以前不都是这样么?” “我是说,万一…” “不会的,我长这么大,胡人来过多少次了,大家不都是平安无事么?”雄阔海摸着鼻子答了一句,将脸转到了阴影中。 他也知道自己在自欺欺人,以前突厥人来中原打草谷的时候,都是年关左右,大家搬着有数的粮食逃到山里,也不愁熬到春天,等开春儿了,榆钱儿、槐花儿、野菜啥的都能吃,那日子也挨的过去。可是今年突厥人在秋末就南下,大家地里的粮食能不能收完先不说,就算收完了,也带不了那么多到山里,等突厥人退了,深冬的山上连个野兽都猎不到,家家再没有粮食,那… “恩,但愿如此吧。阿灿哥,早些歇息,明日一早还要赶路呢。咱们手里有不少肉干和金银,还有草原上劫来的好马。等回到中原,咱就到那些屯粮无数的地主家用这些东西换些麦黍,怎么也不愁让村子里的乡亲们熬过这个冬天。” “对啊,还是东子你有心,明天开始,咱们得抓紧时间赶路了。这大冷天的,家里要是没吃没喝,日子多难过啊。” (注1:傻半斤儿,学名沙鸡,一种濒临灭绝的野生鸟类,曾广泛分部于西北及内蒙地区。因体态肥胖,飞翔能力差,喜好钻到民房中取暖兼送死,因而被百姓们称为傻半斤儿。) 第二十一章 无家 眼下中原情况不明,纵然斛律云他们归心似箭,也不得不专挑一些难行迂回的道路南下。马不停蹄的赶了七日之后,终于在第八天正午十分赶到了阴山长城段的缺口处。 “看,快看!烽火!狼烟!”迤逦南行的队伍中,一个眼尖的火长忽然大叫一声,指着远处的群山大声嘶喊起来。 “哪,哪呢?”一个队正赶忙打马上前,细细观瞧。那时候传递烽火都有专人负责,根本不像后世中想象的那样简单,每一重讯号代表着一种意思,光引火之物便有六种,这个队正便是这些人里面唯一一个懂烽火传讯的人。 他手搭凉棚极目远眺,只看了几眼,便兴奋的大吼一声,打马扬鞭冲到阵列最前方的斛律云那里,高声报道:“胡壮士,胡壮士,突厥人退了,突厥人退了!咳咳~”因为太兴奋,他喊得有些急,一股冷森森的寒风顺着他大张的嘴巴灌到喉咙里,让他连声狂咳起来。 “什么!退了!你怎么知道?”斛律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奇怪的问道。派出去的斥候现在还没有回来,这个中军的队正怎么知道突厥人退了。 “看远处的烽火,两应两灭,那是报平安的意思。平安啊,突厥人退了!”队正将呛进嗓子里的一股寒气咳了出来,指着远处山间的烽火台,高声喊道。 “你敢肯定?” “项上头颅作保!突厥人不会懂得我们军中的烽火传讯之法,在烽火台上的一定是咱们的弟兄!” “传令兵,将这个消息传下去。再通令全军全速前进,大家加把劲儿,咱们马上就到家了!”斛律云颤抖的声音里是掩饰不住的兴奋,说罢打马扬鞭直奔前方而去,一直蔫蔫的跟着他身边的雄阔海也打了一个响亮的呼哨,两脚一磕,紧跟着冲了下去。 突厥人的确是退了。就在斛律云他们在那个避风山坳里休息的那一夜,沙钵略可汗带着他只剩下八万的铁骑狼狈的退出了阴山。 行军统帅虞庆则虽然少经战阵,用兵却丝毫不差。他得知沙钵略弃了达奚长儒一路北返,赶忙将手中的五千多轻骑分成两队,远远坠在后面,不急不缓,时不时上去咬一口,一击不中立刻远遁,只要得手就是连血带肉的一层。 突厥部族繁杂,头领众多,胜则士气旺盛,团结一心,败则各怀鬼胎,莫能死战。初战之时,挟突袭之势,数日内连破数州县,虏得钱粮、牛马无数,各部人马皆悦,将士用命。如今中原各处隋将都执行坚壁清野的战略,突厥骑军为主,攻城难免死伤惨重。时间一久,各部疲惫,怨气丛生,思归之心渐起,加上忽降大雪,骑兵威力大减,被虞庆则抓住机会,狠狠踢了次屁股,灰溜溜的滚回草原上去了。 当斛律云一行人急匆匆赶到光禄城下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光禄城城门紧闭,如临大敌。城头火把点点,戈头矛尖映着火光,寒光闪烁,杀气凌然。 “站住,不然我们就要放箭了!”随着嘎吱吱弓弦拉满的声音,一个顶盔贯甲的军官从垛口后面探出头来,挥了挥手上的火把,朝下面的斛律云他们喊道。 斛律云勒马而立,身后千余骑也猛地停下,立在他五步之后。军阵中一个旅帅打马在城楼下盘旋,拢着双手大声喊道:“切莫动手,我们是车骑将军李林麾下士卒。” “哪个李林?” “还有哪个,奉命镇守光禄城的那个李林!申国公李穆之侄!” “等着!”城头上火把应了一声,又缩了回去。 约过了半盏茶的时间,城头上忽的骚动起来,紧接着一个魁梧的身影冲上城楼,单手举着火把,几乎将半个身子全都从女墙上伸出来,朝着下面大喊道:“下面的是不是胡小子!啊?胡小子,是不是你啊?你还活着咧?” ‘这是想让我活还是咒我死呢?’斛律云苦笑一声,催马上前,大声回道:“王将军,是我,胡云带着兄弟们回来了!” “哎,我就知道你没那么容易死!”校尉王双哈哈大笑一声,怒声喝道:“还愣着干啥!开门,赶紧开门,那个谁,告诉辎重营,把那庆功的美酒都给我搬出来,火塘子给我烧热点儿!哎呦呦呦,吓死老子了!”他一时激动,身子一歪差点儿一头从城墙上栽下来,幸好被身后的亲兵扯了回去,吓得舌头都短了一截。 城门“嘎吱吱”的缓缓开启,王双举着火把一马当先冲了出来,跑到斛律云的身边用火把照了照对方身后黑压压的人群,大声打趣道:“哎?胡小子,你这上一趟草原咋还多了这么多人,不会是投降了胡蛮子了吧?” “屁!人家要俘虏么?哪次胡蛮子抓住咱中原的兵不是直接杀了了事!” “这倒是,哎,兄弟们,进城了。都饿坏了了吧,我都吩咐下去了,今晚给大伙儿好好整一顿,大块儿的肥膘子啊!” “…” “哎!这帮兔崽子,我说给你们吃肉,不谢我也就罢了,还摆出那副要你们命的表情来,不想吃肉算了,晚上个个都是米粥加咸菜!” “谢将军!”一千男女轰然应诺,吓得王双手一哆嗦,火把差点儿掉到地上。 终于回家了!终于能睡个好觉了!终于不用吃肉了! 包括斛律云在内,所有人的心中都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然后便是无尽的疲惫。游击战,奔袭,说起来不过区区几个字,可这游、奔,哪个不是大费一番功夫的事情。再加上这两个月以来天天都在敌后作战,说不准什么时候便会被人发现,一颗心可以说天天都在空中悬着,用身心俱疲来形容此时的状态真是一点儿都不夸张。 众人草草吃了一点东西便早早睡下了,身下是烧得滚烫的火炕,身上是塞满厚厚木棉的棉被,每个人的心中都很满足。 还是自己家好啊! 第二天一早,难得的大晴天。斛律云他们收拾停当,和专门在这里等着他们的王双一起继续南下。一干胡姬营的姑娘们一晚上将光禄城的淡水储备用去几乎一半,现在每个人都出落得如池中青莲一般。对襟窄袖衫,条纹小口裤,牛皮小蛮靴,兽皮鞢带系在腰间,斜跨弯刀,身负角弓,精神抖擞。 胡姬营自建立以来,前前后后从大小部落中解救出中原女孩近千人,经过两个月的转战,现在仅剩下一半不到。不过这些剩下的女孩子都是经过血与火的洗礼,手上可是没少沾鲜血,身上的杀气就连那些驻扎在光禄城的精锐府兵都自愧不如。 大队人马跟在身后,王双和斛律云两人在前面缓缓而行,边走边讲述着自己自分别之后的经历。 “嘿,胡老弟,早知道草原上天天吃肉,我就跟李将军请命跟着你们去了。你是不知道这山里头多难待,刚进去的时候还好,正是深秋时候,獐子、袍子啥的还不少,野菜野果儿也有一些。可是时间一长了哪经得住咱们几百人祸祸啊,而且天天睡山洞,湿气重,腰上屁股上全是闷头儿,嘴上的泡儿也挑不完。等下了雪以后,经常出去一整天连一顿饭的东西也找不回来,挨饿那是常事儿。”王双抬头看着天边几朵飘过的白云,心有余悸的说道。 “你这话说的,这草原上也不好待啊,你们躲在山里最多就是挨点儿饿,我们在草原上那可是提心吊胆,连睡觉都得睁着半只眼睛。”斛律云苦笑着回了一句,眼神在对方齐肘而断的左臂上停留了一下,涩声问道:“王哥儿,你这是…” “你说这个?”王双举起自己的左臂,没心没肺的笑笑,抖着空落落的袖管说道:“你们那晚走了以后,我带着手底下的弟兄们去接应将军,冲到城南的时候,还剩下三十余骑。我这半条胳膊留在了城北,是被不知道哪个生孩子没屁眼的王八蛋砍下去的。那刀快的很,比咱们大隋的横刀强多了。塞外全是草原和沙漠,哪来的东西炼刀啊,真邪门了。” “这你就不知道了。”斛律云得意的扬扬眉毛,解释道:“那是他们草原上的星星铁,其实就是天外玄铁,从天上掉下来的那种铁疙瘩。那东西可不多,据说很多人都是从出生开始便撅着屁股天天钻草嵩子,直到成年的时候,都不一定能找到多少。所以胡蛮子行冠礼的时候长辈赐予的礼物多数都是星星铁匕首,而不是弯刀。”解释完了,他从腰间取下一柄缴获来的星星铁匕首,将其从皮鞘里面拔出来,一反手,递给边上的王双。 “这就是所谓的星星铁匕首?”王双握着匕首的短柄,细细打量着云纹密布的刀身,转头对斛律云说道:“给我如何,转头我送你几个美婢,就当换了。” “你这不是打我的脸么,王哥儿想要,只管拿去。” “对了,我倒忘了你这后面可还有两团半的女人,根本就不缺。”王双促狭的朝斛律云挤挤眼睛,冲后面努了努嘴问道:“这些女人你准备怎么处理,让她们回家?我怕这样的女子没人敢要。”他已经从斛律云的嘴里知道了这些女孩子的来历,嘴上虽然不胜唏嘘,心里还是有些不以为然。女子么,就该待在家里头,打仗是男人的活计,中原的男人又没死光。 斛律云苦笑着摇了摇头,大倒苦水:“不知道,我今早起来本想给她们分点路酬,一过了九原就让她们自己回家,可是她们居然都说已经家破人亡,无家可归了。看来这是赖上我了。” “那就让她们跟着呗,反正老弟你这趟去大兴面圣,没准儿能补个肥缺儿,以后平步青云指日可待,养几百私兵也没什么。不像哥哥我,今后就只能在女人肚皮上使劲儿了。”王双哀叹一声,脸上隐隐有一丝死气浮现。 古时候做官,最讲究姿仪,往往长相端正本事一般的人晋升起来,比那歪瓜裂枣却能耐非凡的要快上许多。三国时候的庞统号称凤雏先生,还不是先后受人慢待,就是这姿仪的问题。长相都已经影响这么大了,就更不用说残疾了,一旦五体不全,就基本断了仕途之路。王双左臂齐肘而断,接下来的生活,恐怕就会从府兵精锐将领,变成郡兵糊涂长官。每天无所事事,只有在酒醉后才能回忆起自己往昔的峥嵘岁月了。 “算了,提这个干什么!”王双猛啐一口,脸上又恢复回了那副无所谓的表情:“胡老弟,你这次去大兴,万事小心。皇城脚下,街边要饭的没准都有个五品大员以上的亲戚。对了,你先得和那个等在太原的上使搞好关系,等去了大兴以后,可以去拜访一下李将军和他的伯父李穆大人,朝中有人好办事,你在外面立下再大的功劳,都不如里面人的一句好话,这是老哥哥我这么多年来最深的体会。还有,别和那些清流世家走的太近,据李将军说,咱陛下不好那一口。” 他翻了翻白眼,实在是想不到再有什么可嘱咐自己这个小兄弟的了,使劲儿的挠了挠头,一拍大腿,说道:“看看,我还差点儿真给忘记了。我有个本家的弟兄,叫王世充的,现在在大兴城左翊卫任职,也算是地头蛇,你去了万一有什么事情,可以找他帮忙。”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我这个本家是远房叔父小妾带过来的继子,平日里和我也少有走动,我倒是听别人说此人心机颇重。虽然不知道真假,不过你能不找他,还是别找。”他这也是真把斛律云当成自己人了,心急之下,这种前后矛盾的话也能说得出。 “王世充么,我记住了。”斛律云笑眯眯的应了一声,心中却是惊涛骇浪翻卷。王世充,大乱起时的一方诸侯,虽然最后败在超级小强李世民的手下,手下的一干瓦岗降将也临阵背他而去,却也不失一代枭雄本色。 ‘真不知道这历史名人是何风采。’斛律云心中暗暗兴奋,对大兴之行也多了一份期待。 “对了,王哥儿,咱们路过九原的时候,你能不能在城中等我们一日。你也知道,我们三人是同村,出来这么久了,心中挂念家人,想回木耳村一趟,给家里留点钱粮以作过冬之用。”又前行了一段儿,斛律云想起雄阔海他们嘱托自己的事情,赶忙对王双说道。 “这…”王双脸色一变,瞬间又恢复正常,笑着说道:“回家里做什么,这皇上下的旨意哪能耽搁,你们的家人自会有人照料,不必担心。” 他那一瞬间神色的变化又岂能瞒得过斛律云的眼睛,他一把抓住对方的手腕,低声问道:“王哥儿,你要是还把我当兄弟,就老老实实告诉我,木耳村现在如何了?” “唉,兄弟,唉…”王双哀声叹气了半天,有些心虚的向后看看,然后才低声道:“胡狗今年来的急,人又多,好多地方的粮税根本没有收起来。你也知道,咱大隋立国不过两年,还盖了座大兴城,府库里哪有什么东西。现在胡狗把北方抢了个遍,又下大雪,粮食根本运不过来,所以各地的衙门便给百姓开了路引,让他们向南去,到大兴,咸阳,洛阳那些没遭兵灾的地方‘就食’。我来光禄城以前专门去九原县衙里问过,木耳村的村民早已经南下多时,现在也不知道到了哪里。” “这冰天雪地的,让缺衣少食的百姓南下就食?”斛律云诧异的惊叫了一声。 王双手忙脚乱的捂住他的嘴,“嘘…小声些。”他心虚的向后看看,发现没人注意他俩,才低声说道:“有啥办法呢,河北诸郡是北齐故地,地方豪族对朝廷所下的政令阳奉阴违,很多邬堡里面的粮食宁愿烂掉也不愿赈济灾民,大城里的粮草早已经在这两个月里消耗殆尽了,朝廷在各地的官员也是没有办法,要怪就怪这些该杀千刀的氏族。” 说完他有些担心的看看队伍中军里的那百十粮运粮车,低声道:“胡老弟,过了马邑,哥哥我就要取道博陵到齐郡去上任了。你们在路上的时候也需多加小心,万一有乱民抢粮,千万不要有妇人之仁。一旦有人从你这里得到一点儿粮食,听到消息的其他人就会像蝗虫一样把你们抢光。记住,如果有人试图靠近车队,就杀。弓箭,弯刀,不要客气,吓住他们。”他恶狠狠的竖掌成刀劈下,指了指后面的粮车。这些粮食是他们在离开前跟光禄城新来的守将赖来的,代价是五十匹骏马,足够这么多人吃到大兴。 “恩,我自省的。”斛律云点头应了一声,看着王双问道:“王哥儿,你这次去齐郡是?” “嘿,你哥哥我现在可是镇远将军,正正经经的正七品勋官,连升两级。”他咋咋呼呼的喊了一声,然后才撇了撇嘴,伸出一只小指,苦笑道:“可惜实补了个齐郡的郡丞,还和原来的府兵校尉一样,正八品。哥哥这是被发配了,领的一堆乡民,无仗可打,唯一领兵的机会便是剿灭强人山匪。”他一脸的悻悻,想来是忆起了自己率领二百虎贲跃马举槊的英姿。 “能做个富家翁也不错,以后小弟去了齐郡,哥哥莫要装作不识得。”斛律云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 王双的脸上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乐呵呵的说道:“兄弟若来,哥哥一定黄土铺路,净水洒街,开仪门相迎。” “那就这么说定了?”斛律云握紧右拳,伸出手去笑道。 “一定。”王双应了一声,伸出右拳顶了上去。 第二十二章 流民 过五原,穿榆林,一直到马邑郡,斛律云他们一路急行,马不停蹄。旅途安宁得令人恐慌,大雪铺地,阴云漫天,官道两旁到处都是冻饿致死的南下百姓。这条满是积雪的三合土大道通向的仿佛不是古城太原,而是渺渺黄泉。 沿途的村落里早已空无一人,家家落锁,门门闭户。偶尔经过几个戒备森严的邬堡,迎接他们的是箭垛后面不信任的眼神和自制羽箭闪烁的箭簇。县城,郡城,州城,大小城池城门紧闭,一些来的早的乡民被收容了进去,更多的,则是哭着继续踏上未知的旅途。 在马邑郡的制所善阳城外,斛律云一行终于碰到了这一路上最大的一股流民潮。数千衣衫褴褛,面带菜色的乡民背着褡裢,推着小车,扶老携幼围在高大的城墙边上,哭喊着,绝望的使劲儿拍打着包铁缀钉的巨大城门。 城楼上一个身穿对襟长衫,头戴文士冠的官员朝城下连连作揖,大冷天的却满脸满头都是油汗:“乡亲们呐,善阳只能收容一千流民,本官实在是无能为力,大家赶紧向南,再向南走十几日,便是太原,晋王殿下在城外设了粥棚营帐接收流民,到了太原大伙便安全了,散去吧,大家散去吧。” 他说得口干舌燥,看城下流民却根本就是无动于衷,咬咬牙,冲边上的郡丞一挥手。后者满脸为难的看着他,低声道:“文殊啊,咱们城里的粮食连自己都快养活不了了,你这过一次流民就扔两袋粮食下去,不是个办法啊。” 郡守苦涩一笑,指了指城下哀嚎的流民道:“德厚,两袋粮食能熬不少的稀粥出来,就算不能裹腹,至少能让他们坚持到太原,你忍心看着这些百姓饿死道旁么?”说罢长出一口气,摸着自己腰间的一块璞玉,决然道:“扔两袋下去,然后从我府中用度里扣除。” 郡丞咧了咧嘴,低声道:“我的文殊公,你府中现在哪还有粮食,要不是我接济着,你那妻儿,现在恐怕都饿死多时了。” “什么?”郡守大惊失色,“怎会如此?” 郡丞摸了摸鼻子,有些晒然的说道:“文殊,我说什么你可别往心里去。你自己以为每次过流民的时候扔两袋粮食下去,就是救他们,他们就会对你感恩戴德,吃上口稀粥然后继续走么?” 他冷笑一声:“你错了,看看城下这些人,有多少人是去而复返,在我们善阳讨要多次的刁民。你别看他们哭得伤心,其实就等着你扔粮食呢,吃完了,再到城下继续哭,你有多少可以扔?你给了这些人希望,就如同给了溺水之人最后一根稻草,他们既然能在你这里讨到粮食,又干什么要跑到千里之外的大兴和洛阳去呢?” 他拍了拍这个朝廷刚派来不久的同僚肩膀道:“文殊,清醒些吧。到最后等你没有粮食的时候,跟他们说,他们会信么?不会!他们只会认为你在骗人,再多哭闹一阵就会有粮食丢下去。等真正知道没有粮食给他们的时候,这些人除了死,还能有什么结果?” 这两人在城楼上争执,城下的流民看半天也没有扔粮食下来,哭得更凶猛了。忽的,流民中一人转头发现城外官道缓缓而行的斛律云一行人。 马匹!粮车!他眼睛一亮,指着嘶声叫道:“看呐,他们有吃的,那一车车的都是粮食!” “粮食!是粮食!”更多的流民跟着呼喝了起来,他们瞪着双眼,死死的盯着那一车车盖着草席的粮食,奋勇争先的向前跑去。 “鸣箭示警!”斛律云冷冷的看着这些衣衫褴褛,却一脸疯狂的乡民,抬手沉声喝道。 “绷!嘀~”十数支响箭冲天而起,凄厉的箭鸣,让这些被饥饿冲昏头脑的流民队伍猛地一滞,他们看看那些满当当的粮车,又看看这些手持角弓,一脸冷漠的骑手,脸上露出犹豫之色。 “不用怕!他们没咱们人多,也不敢杀人,有了粮食才有活路,跟他们拼了!”人群里忽然响起一声不怀好意的叫喊,刚刚有些胆怯的流民顿时又蠢蠢欲动起来,几个胆子大些的汉子举着手中的镰刀,带头向前冲去。 “举弓,射那些拿武器的人!”斛律云皱了皱眉头,一边下着命令,一边扫视着这如潮的流民,想在这人群中找出那个煽动人心之人。 流民如匪,若是被有心人煽动,极有可能造成民变。斛律云虽然来自现代,也知道民变的可怕,面对这些乱民,必须要给他们的脖颈间套上一个绳索来约束他们的行为,这绳索,便是死亡和杀戮。 “啊!救命啊!” “杀人啦!”被马邑郡守养刁的这些流民没想到斛律云他们真敢杀人,面对枝枝夺命的羽箭,以及喷薄而出的鲜血,他们心中刚刚鼓起的那一点点勇气顷刻间消失殆尽,拼命的向后退去。 “官军杀人啦,他们不把咱当人看,大伙儿跟他们拼了!” “找死!”斛律云双目一凝,死死盯住几个藏在老弱妇孺身后大声煽动人心的汉子。弓如满月,射杀数人之后,最后一箭将一个转身欲逃的黑脸汉子肩膀贯穿,将其生生的钉在地上。 “绑了!”斛律云挥手命令,身后两个轻骑翻身下马,拿马鞭和横刀将流民赶到一边,架着那个受伤的汉子走了回来。 “为何煽动人心,哄抢军粮?”斛律云眯着眼睛问道。他在前世的时候,最恨的便是那些利用混乱,煽动民心,踩着无数无辜者尸体达成自己目的的人,眼前这事情他碰上了,便不能不管。 “我没有!”汉子眼睛滴溜溜一转,装傻充愣道。 “掌嘴!让他学会说实话!”斛律云一声令下,刚刚赶到前军的雄阔海翻身下马,走上前去结结实实就给了对方一个耳雷子。 雄阔海多大的劲道,只一巴掌,便抽的这个汉子原地转了三个圈儿,甩飞出去几个沾着血的牙齿,然后才扑倒在雪地上。眼瞅着这个煞星又拎着自己的领子扬起手臂,黑脸汉子用漏气的嘴巴哭喊道:“壮士饶命,我也是收人钱财,替人卖命啊。” “哦?什么人指使你这么做的?”斛律云挑了挑眉毛,没想到抓了只虾米,居然带上来一条鱼。 “这…” “阿灿哥…” “啪!” “我说,我都说。”汉子又反着转了三圈儿,痛苦的捧着自己厚了一倍的脸,哭着说道:“是刘族老,刘族老使了钱,让我听管家的话,管家让喊啥,我就喊啥,不关小的的事啊!” 这汉子本事附近县里的破落户,平日里干的就是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气节什么的哪里会在他身上出现,雄阔海两巴掌下去,就什么都招了。 “你口中的管家在哪里?”斛律云用马鞭敲打着自己的手心,盯着黑脸汉子问道。 “那个,就是那个!”汉子早就被吓破了胆,用他那被肿起来的脸挤成一条缝儿的右眼四下一扫,就将悄悄挤出人群,正蹑手蹑脚逃走的一个留着花白胡须的老汉点指了出来。 “捉来!”斛律云马鞭一指,身后一个胡姬营的姑娘打马上前,弯刀带着鞘扫在对方肩头,老者一个趔趄,扑倒在雪地中,惹得人们一阵的惊呼。再起身的时候,哪还有什么花白胡须,原来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汉子,长得尖嘴猴腮,一双圆扣扣鼠眼里面全是精明之色。 胡姬营的姑娘弯刀出鞘,将他逼了过来,汉子倒也不惊慌,很平静的向斛律云作揖道:“不知这位公子从何处而来,小人刘方有何不妥之处,请公子明示。” 说完之后,他低眉顺目的站在斛律云的马前,等着对方回话。他刘方这几十年跟着老爷风风雨雨见过多少,只看了眼前马上的少年一眼,便知道对方身份非凡。为啥?对方身后的那些大隋骑兵个个看起来威武彪悍,而且对这个少年敬重有加,不是他的属下就是安排来保护他的。不论哪一种情况,放在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身上都足以说明对方必定非比寻常。 再者说,刚刚将他抓来的那个婢女身手也不俗,长相也挺俊俏,色武双全的美婢又岂是寻常人家所有。 ‘对方一定是朝中某大员的公子,或勋贵之后。’一念及此,刘方的脊背又佝偻几分。 “恩。”斛律云哪能想到对方在这一瞬间居然就把他的身份猜了个乱七八糟,他用眼睛盯着那个黑脸汉子,眼珠向边上动了动,示意他说话。 “管家,您可得跟他们说清楚,这事儿里可没我啊,全是族老安排的。这些人真杀人啊,钱我不要了,你赶紧帮我说清楚!”黑脸汉子仿佛抓到了救命的稻草,三步两步靠上去,扯着管家的袖子喊道。 “放手!”别看这管家瘦瘦弱弱的,倒还是个练家子,胳膊轻轻一抖,就将黑脸汉子甩到一旁,然后讥笑着看着他道:“你这泼才,我家老爷轰你出门,是为何你自己不知道么,没将你扭到官衙已经是仁至义尽了,没想到你这骚狗儿居然反咬一口,这好人还真是当不得。” 他举手向天遥遥一礼,恭敬的说道:“我们家老爷那可是有功名的人,正经的四品官人身份,和博陵杜氏,太原王氏的老爷们都是知交好友,又岂是你这种区区贱民能诬告的。再要满口胡言乱语,小心你的脑袋,恩?”说到最后,这个管家刘方眼中闪过一丝狠厉之色,吓得准备反驳的黑脸汉子身子一抖,看看刘管家,又看看斛律云,脸上的表情不知道是哭是笑。 几句话解决完黑脸泼皮,管家刘方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长衫,指着那个汉子,恭敬的对坐在马上的斛律云说道:“这位公子莫要听他诡辩,我们家老爷是良善之人,知道最近流民众多,便收了一些人到邬堡里帮佣,这汉子便是其中之一。” “哦?那他又是犯了什么错儿才被你们轰出来的呢?”斛律云挑了挑眉毛,明知他是在表演,还是表现出一副很有兴趣的样子,探着身子问道。 “公子明鉴!”刘管家又作了个揖,压低声音道:“这泼才被我安排在后厨劈柴烧火,开始做的还不赖,可他没干了几日,居然就和一个厨娘混到了一起。您也知道,这种伤风败俗的事情本来是应该将他杖毙的。可这事儿怎么说也不好听,要是被人张扬出去对我们刘家的名声总是有损。于是老爷便法外开恩,将这一对狗男女赶了出来。谁知这泼才不知感恩,自己犯了错事居然反诬到我们家老爷头上了,实在是一个恶奴,刁奴。” 这边又是抢粮又是杀人的,城头上马邑郡的一二把手自然瞅了个真真切切。看到这些乱民居然大但到冲击军队哄抢辎重,可把二人吓得一佛出世,二佛生天。 这事儿要是被朝廷知道了,不光这些百姓一个活不了,他们两个的仕途也就到头了。两人在心里把这些不知好歹的流民祖宗十八辈儿问候了个遍,然后让人在府衙安排了一顿丰盛的接风宴,才急匆匆点了五百郡兵赶了过来。 双方见面互报身份寒暄几句,斛律云先拉虎皮扯大旗,把自己的身份说成朝中权贵李穆的子孙,再把刚才的情况一说,更把这二位吓的心惊胆颤。乖乖,治下居然有人敢煽动流民哄抢朝廷军粮,还当着李公子的面,这事情可是不小,他们赶忙着人将大胆蟊贼张狗儿锁拿,然后一脸谄笑着邀请斛律云这位“李将军”城内一叙。 “刘管家,你进城里衙门给我们做个人证,指认下这个恶奴的罪行。等过两日,我想去拜访一下你家老爷,还请你代为引见一二。”化身为李公子的斛律云坐在马上,亲切的对刘管家提出邀请,一副翩翩世家公子气度。 “李公子有请,小的怎敢不从。”刘方笑眯眯的应了一声,为自己又替老爷靠上了这么一棵大树兴奋不已。 “客气客气。”斛律云呵呵一笑,转身向两位郡官单手虚引:“二位大人,请。” “李公子客气,还是你先请。” “那,咱们并络而入?” “正和我意。” 第二十二章 定计 马邑郡乃是秦汉所置,位置在如今的山西朔州,制所善阳,就是今天的朔县。善阳乃是边防重镇,城高墙厚,武备齐全。刘氏乃是当地望族,相传先祖乃是汉光武皇帝,却无人知道真假。 隋朝初年,华夏大地刚刚结束鲜卑的统治恢复汉姓,很多自称血脉高贵的家族,往上数三四代,没准就能发现破野头,普六茹等鲜卑姓氏的先人。所以这时候先祖是讲究‘自称’的,比如李渊所在的赵郡李氏,就自称自己和陇西李氏共出一脉,乃汉代飞将李广之后,至于到底是不是,谁又回去深究呢? 善阳城乃边防重镇,修得方正坚固,占地颇广,两条五丈宽的马道横竖交错,连接四门,在城中部交汇,将整个城池分成四块儿。那会儿商人地位颇低,店铺都不许开在正街之上,城西兴安坊是专门安置巨贾游商的坊市,这马邑郡处于楼烦、雁门、定襄、榆林四郡交汇处,正是交通之要冲,往日里商贾云集,人来人往的很是热闹。不过现在突厥人刚刚退去,又四处都是流民,那些店铺一无货源,二无顾客,全都早早的关门歇业,整个坊市看起来空落落的,很是冷清。 斛律云他们被安置在兴安坊中部的一所大宅之中,宅子的原主人连同一干奴仆被郡守郭洵客客气气的“请”了出去。这座宅子在门外看起来和边上的店铺差不多大,其实内有乾坤。六幢大院,十几进小院,院院相接,墙墙相连,组成了一个大大的双喜字,颇有点北方豪宅的风范,一千多人的车马塞进去却丝毫不显拥挤。 滚水洗尘,酒宴接风,沐浴更衣完毕,斛律云直奔善阳府衙而去。善阳郡衙地处城北,因为连年战火,又无钱修缮,所以看起来稍显破败古旧,顶上牌匾墨迹模糊,朱漆大门上漆皮翻卷,门外的石狮子渺了一目,显得全无威严,反而有一种滑稽之感。 他打马来到衙前,却不下马通报,而是带马转过街角,直奔后衙的角门而去,在离角门还有十几步的时候,便下了马,沿着被扫到墙边的积雪牵着缰绳缓缓前行。 未到门口,早有仆役过来接过马匹,换了便装的郡守郭洵和郡丞董纯也远远迎了上来,众人客套几句,把臂从角门进入。 大隋朝承袭汉制,官府衙门都是坐北朝南,前衙为公干之所,后衙为私宅。如果职位高到足以携带家眷上任,官员的妻儿老小一般都是安置在后宅。平素里公务往来,以及接待上官,客人走的都是前门,只有私交甚好的朋友,或是晚辈拜访才会从后门入内。以至于后来贪腐之风盛行之时,很多人以私交的名义从后门将礼物送进去跑关系,走路子,“走后门”一词也是由此而来。 斛律云不走仪门而从后衙的角门而入,是以晚辈之礼求见,只凭这一点,便让郭洵二人心中舒坦异常。众人并肩走入后宅,早有仆人在后堂准备好丰盛的酒食。分主次落座后,斛律云起身举杯感谢主人的款待,一爵酒一饮而尽,郭洵赶忙起身还礼,一时间觥筹交错,宾主尽欢。 董纯心中担心先前城外之事影响自己的仕途,这精细的小菜吃起来也是味同嚼蜡。他端起一爵酒,以袍袖掩面,使劲儿的冲坐在上首的郭洵打着眼色。后者递还给他一个宽心的眼神,然后挥袖冲伺候在一旁的仆人道:“这里不用你们伺候了,都下去歇着吧。” “是!”众奴仆恭敬的应了一声,鱼贯而出,最后一人轻轻掩住房门,也快步离开了。 看到后厅已无闲人,郭洵二人对视一眼,正要说话,却见‘李公子’自食案后起身,然后长揖及地,恭谨的说道:“五原胡云,参见两位大人。” “五原胡云?你不是…”郭洵惊叫了一声,看了看同样一脸惊讶的董纯,紧接着才眯缝着眼睛看着堂下的斛律云,沉声问道:“胡云,你既不是那李氏子孙,在城外又为何要以假身份来蒙骗本官?” “此事,云实有难言之隐。”斛律云起身将他在城外从两人那里盘问来的信息娓娓道来,说到最后,他抬头看着郭洵说道:“既然那个刘族老能派管家乔装打扮来控制这些地痞泼皮,谁又敢说他不会另派人手混在流民中暗自观察事态发展。若是我亮明身份,将那刘管家当场锁拿,必会打草惊蛇。就算我们有了充足的证据指认那刘族老图谋不轨,到时候对方也必定有了准备,再想不动声色的将其拿下,便难上加难。若是强行动手,我从刘管家的话中听出,这刘氏在马邑地方颇有声望,如果他提前有了准备,难保不行那鱼死网破之举。此时大战方歇,若是马邑再起战事,皇上那里…” 他顿了顿,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继续道:“但是,若我说自己是那朝中权贵李氏之后,并表现出一些对他刘氏的亲善之举,那刘管家为自家老爷着想,必不会当面抚了我这勋贵之后的面子。而善阳城此时因为流民的关系,早已封城,那刘管家被咱们带进城来,便断了和城外的联系,是圆是扁,还不是任我揉捏。” “现在那刘管家在何处?”董纯垂着眼睑把玩着手中的酒爵,低声问道。 “在我宅中,正与在下的几个朋友饮酒。”斛律云忍住笑应了一声,心中暗忖:‘想来那个刘管家现在应该已经醉得不成样子了,我让阿灿哥找了几个军中闻名的酒桶,就不信灌不醉他。’ “嘿,胡闹!那刘氏乃当地望族,在本地极有声望,朝廷的许多政令的实施都需要他们在旁扶趁,你赶紧回去,放那管家出城…” “文殊!”郭洵的话未说完,便被董纯厉声打断,后者将酒爵顿在案上,目光灼灼的看着斛律云,问道:“小子,我和文殊与你素不相识,你又为何要出手帮我们?” ‘和聪明人说话就是好!’斛律云心中暗笑一声,露齿一笑:“独木易折,数枝难弯。” “恩,说的好。”董纯点了点头,嘴角挂起一丝冷笑:“这刘族老倒是好算计,你不仁,就不能怪我们不义了。” “德厚,你说什么呢?”郭洵有些不安的整了整头顶的淄冠,看看自己的这位同僚,一头的雾水。 “文殊,你这人适合做学问,却不适合当官。”董纯看看自己这位为人宽厚的上官,苦笑着问道:“我问你,咱们现在是何官职?” “行马邑郡守和郡丞啊?怎么了。” “咱们临危受命而来,那马邑原来的郡守和郡丞是何人?” “一个是那刘氏的长子,另外一个也和他家颇有渊源。”郭洵虽然为人宽厚,可也不是傻子,董纯这么一问,他的眼中也逐渐露出了了然之色。 “啪!”董纯将手中酒爵猛掷于地,青瓷碎片四下飞溅,怒声说道:“他们刘家在胡人南下的时候只顾着自家安危,不顾百姓死活,被言官弹劾,朝廷罢免,不思自己之过也就罢了,居然还想靠着如此毒计陷害我等,其心当诛啊。” 郭洵的脸色也沉了下来,他把玩着自己腰间的璞玉,有些不确定的道:“德厚,你是说,他们想借流民之力…” “没错。”董纯点了点头,扬声道:“自古将军们最怕出现的事情是什么,是啸营,因为那代表着他失去了对手下士卒的控制,而像咱们这些地方官员最怕的事情则是民变。民变一起,为了平息当地民愤,就算我等说破天去,朝廷也会给他们一个交代,丢官罢爵是最轻的,事情要是弄大了,发配枭首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咱们一走,这马邑就又成了他刘家的天下,再派其他人来,恐怕也安抚不了这些已经被煽动起来的乱民了。而咱们两个,没做好朝廷安排给咱们的事情,以后再想外派主管一地民政,那是难上加难了。” 土豪刘氏想的这个法子可行么?可行,而且很是可行,在古代很多地方豪强都是这么做的。那时候人们讲究的是“父母双全不远行”,很多人一辈子没有出过一县之地,普通人受教育程度又低,文盲普及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九。这些既没有见识又没有文化的人,很容易受当地氏族豪强的蒙蔽,他们说什么,便是什么。 隋朝初立,高祖皇帝杨坚也不是不想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可是那会儿叛乱频发,朝廷在民间的声望不高,派去的官员没有当地豪族的支持,常常在当地都召不到在衙门中做事的小吏,更不用说大展拳脚了,民政更是受人掣肘,处于瘫痪状态。无奈之下,也只能将此事延后。 这次对突厥作战,虽然是惨胜,但好歹也是胜了,比起北齐、北周那些跟在突厥人后面叫爷爷的朝廷强了千百倍,民间也开始出现支持大隋的声音。在这种大好形势下,杨坚自然就又把控制地方这个问题提上日程。 当初四十万突厥铁骑南下,连杨坚都无法确定自己能否获胜,就不用说这些北地氏族了。比起朝廷和百姓,他们更在乎自己家族的存亡,于是暗中资敌,消极避战,甚至弃城而逃的地方官员比比皆是。 要是朝廷败了也就罢了,他们可以用各种理由为自己脱罪,反正朝廷也没打嬴,自然不会过多深究这些。可是这新立不过两年的大隋朝却赢了,这一赢,这些只顾自己的地方豪强之前的所作所为,自然就给了杨坚一个收拾他们的借口。 郭洵和董纯便是在这种情况下来到马邑的,他们屁股下面的位子是从刘家手里抢来的,这刘氏家族又怎能善罢甘休,于是便想了这么一个煽动流民的毒计。不论这些流民最终民变起事,还是饿死城下,两个朝廷新派来官员都免不了承担责任,他们到时候只需要在朝中使点手段,把这两个毫无根基的新嫩扯下马来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当斛律云从府衙出来的时候,天已经有些擦黑了,他放开手中的缰绳,放任马匹在街道上信步走而,自己则坐在马上咬着手指想事情。 临走之前,他已经和二人达成默契,只要回去撬开那个刘管家的嘴,有了他的供词,师出有名,到时候他这个“李公子”便正好借着拜访刘氏家族的名义,名正言顺的和郡丞董纯里应外合,把那刘氏邬堡拿下。 ‘此事之后,郭、董二人会在马邑站住脚跟,将来也必定会有一个好前途。我想在那钩心斗角的朝廷中生存下去,只靠自己是远远不够的,现在结下的一点点人脉,在将来需要的时候,没准会有大作用。’他光顾着想事情,根本没发现身下的这匹无人驾驭的骏马,三拐两拐的,转进一个破败的小巷。 “哎呀!”一声夸张的叫喊将斛律云从思考中惊醒,他有些疑惑的探了探身子向马前看去。印着雪光,只见一个一字眉,水泡眼的汉子满脸痛苦的躺在地上,抱着自己的小腿翻滚,还时不时半眯着眼睛偷偷打量一下周围的情况。那样子,简直和后世球场上假摔之后一模一样。 碰瓷儿?他挑了挑眉毛,看看自己所在的这条污浊的小巷,一拉缰绳就要向外退去。 “站住,伤了人就想走么?”那汉子一看他想跑,“噌”的一下从地上蹦了起来,一把扯住马缰,大声叫道。 “恩?”斛律云似笑非笑的看着他那条“伤腿”,汉子注意到他的眼神,赶忙翘起一只脚,装模作样的的单腿跳着。也不知道他是着急啊,还是根本就忘记了,此时站在地上的那条腿,却是他刚刚在地上翻滚时抱着的那一条。 “反了,那只。”斛律云忍住笑,伸手指了指他的那条伤腿。 “恩?哦。”汉子从善如流,赶忙换了条腿继续蹦着。 “不对!小子,你玩儿我呢?兄弟们,有人把你们的大哥伤了,都出来!”换完了腿,大汉才反应过来,顿时臊红了脸,气急败坏的大吼道。 “大哥!”一干手持棍棒、菜刀、镰刀等万国牌武器的小喽啰从各个黑暗的角落中蹦了出来,缓缓的向坐在马上的斛律云逼去。 “小子,你这马儿伤了我们大哥的腿脚,你要是乖乖把他留下来任我们发落,那咱们今天这事情就算揭过去了,顺便也能交个朋友,你要是不从,哼哼…”一个手持粪叉的汉子把手中的粪叉使劲儿的往地下一墩,恶声恶气的对斛律云喝道。 “我要是不从呢?”斛律云收起了玩笑的心思,缓缓的把腰间的横刀拔了出来。 “咦,小子,没看出来,你倒是还有把好刀,小的们,给我上!马匹、皮袍子、刀,都是咱们的了。”一字眉汉子一看吓唬不住对方,“唰”的从腰后拔出一把杀猪刀,二话不说便朝斛律云大腿划了下去。 “铛!”斛律云抬手接住他这一刀,一刀背磕在他肩膀上把他打开。刚想磕马冲出去,身下战马屁股上便实实在在的挨了一粪叉。 “希律律!”战马惨叫一声,当时就惊了,嘶鸣着向前冲去。硕大的马头一顶,把挡在前面的两个泼皮撞得吐血飞出好远,然后没命的跑了出去。 身边的景物飞一般从斛律云眼前掠过,他咬着牙,死死的拉着缰绳,希望能将受惊的战马再次控制下来。可是这伤了的战马哪有那么好控制的,这粪叉还扎在它屁股上没拔呢,不管斛律云怎么扯,这马儿就是埋头向前冲。 “让开!马惊了,让开!”斛律云一路跑一路叫,远远地朝路上的行人示警。还好现在路上的行人已经不多,不然还不知道要酿出多大的祸事来。 前面一个十字路口,直向前冲不远就是紧闭的城门,斛律云心中一惊,赶忙奋力向边上扯着缰绳。在他的努力下,马儿终于在路口时猛地一个右转,拐上了另外一条路。斛律云心中一松,刚要长出口气,却忽然发现身前不到五步,有一个推着独轮木板车的少年正在向自己缓缓行来。 再想躲避已无可能! “蹲下!”斛律云嘴里大吼,心中哀嚎一声,使劲儿往起一拉马缰,希望战马从对方头顶越过去。 “希律律!”战马腾空而起,舒展着四肢向前飞去。 ‘好了好了,他安全了。’斛律云正在暗自庆幸,却听身下少年怒喝一声:“呔,你这鸟人,找打!” “咔嚓!”斛律云只觉得身下一股巨力传来,将他和身下的马匹猛地推到一旁,他在空中和马匹分了开来,重重的摔倒在地,满眼的金星直冒,在失去意识前,听到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说道:“鸟!你从我头上跨过去,整得我不长个儿了咋办?” 第二十三章尉迟父子(求收藏推荐啊) 好疼! 斛律云缓缓睁开眼睛,身子只微微一动,腰间就传来一股针扎一般的疼痛。‘完了,我的脊椎不会出什么问题了吧,我还是处男啊,就这么半身不遂了?’他还没顾上看自己现在在哪儿,便自怨自艾的想道。 他记得后世看过一些关于医学急救的书,说是万一脊椎出了问题,或是伤筋动骨之后,病人千万不要乱动,那样才不会出现更大的问题。想到这里,他马上便不敢乱动了,直挺挺的躺在那里挺尸。 奇怪,这是哪儿? 身子虽然不敢乱动,可动动眼睛还是没问题的。斛律云躺在那里,两只眼睛瞪得老大,左瞥瞥,右看看。可是现在已经到晚上了,这屋子里也没有点灯,乌漆麻黑的又能看到什么。观察了半天,他也只知道自己在一个房子里,身子下面是一盘土炕,而且,烧得很热。 ‘怪了,这马好好的,又怎么会跌出去呢?’身子不敢乱动,眼睛又啥也看不着,斛律云也只能躺在炕上胡思乱想起来。 一定是绊到了!他脑海中似乎出现了这样一幅画面:一匹四蹄舒展,在空中腾飞的骏马,在空中向前优美的滑行了一段之后,某一个马蹄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然后便翻滚着摔了出去。 ‘没错,也只有这样了。’他在心中暗暗确定了一下,然后哀叹起自己的霉运来:‘没想到我一世英名,转战千里没死在战场之上,却被几个泼皮惊了马匹,差点死在车祸之中,可叹,可叹呐!’ 对了,听说出车祸穿越的概率最高,不知道古代准不准。 他正在这儿胡思乱想呢,头顶那边的房门“吱呀~”一声被人推了开来,一股中药特有的草木香伴着冷风钻了进来,紧接着房中便响起了悉悉索索的声响。斛律云听到有人来了,赶忙将眼珠子使劲儿的往那个方向瞥,希望能看到进来的是什么人。 “啪,啪!”两声轻响,一股轻纱般的橘红色光芒在黑暗中延伸开来,一直铺到斛律云的腰间,一个举着油灯的少年向前行了几步,将光芒的中心停在床头。 “爹,吃药了!”少年将青铜油灯放下,端着个冒着热气的大青瓷碗轻轻的唤了一声。斛律云小心的歪了歪脑袋,好让自己的视线更开阔一点,向边上看去。 呵,真是壮实! 一个魁梧的汉子正躺在他身边大概一臂远的地方,斛律云眼睛上下扫视了一下对方在被子下面的身体轮廓,发现这人至少要比自己高出半条腿去。他现在的个头大概是七尺多不到八尺(汉尺,长约为23.6厘米),这么看来,这汉子应该有差不多九尺高,而且身材很是魁梧,只是平躺在那里,被子下面就像隆起一座小山。 那少年唤了一声,看自己爹爹似乎睡得正香,便用手在炕上试了试温度,将盛着药的大碗放在烧得最热的炕头,举起油灯来刚想退出去,就听到边上传来一声轻唤:“小哥儿,是你救我回来的?” 斛律云见他转过头来,露出一个友好的笑容,然后开口道:“托你件事情好不好,我现在腰上有伤,下不得地,你帮我到城西兴安坊中部的武家大宅走一趟,找一个叫雄阔海的家伙,让他找个郎中随你回来,给我瞧瞧身上的伤。” 那黑脸少年挑了挑粗眉,有些奇怪的问道:“你除了腰扭了一下,还有其他伤么?我咋不知道?”说罢蹬鞋上炕,一把将斛律云掀了个个儿,撩起衣服来用手在上面捏捏按按。 “哎呀,疼,疼疼!不能乱动啊,动坏了就麻烦了!” “没事啊,就是扭伤了,我打铁的时候常常伤的比这严重多了,你可真是虚!”少年嗤笑了斛律云一句,临了还不忘在他背上砸了一拳,差点儿没把对方砸背过气去。 “你怎么知道只是扭伤,万一伤了骨头呢?”斛律云不敢大意,怀疑道。 “伤了背上的骨头你就动不了了,就和隔壁那耍把式的张伯一样,他是从旗杆子上一个跟头摔在地上才把骨头摔坏的。你这,没事儿。”他拍了拍斛律云露在外面的脊背,翻身下床,到炕对面墙角的一个木箱子里翻找了起来。 “怪了,我记得就在这里啊,哪去了?”黑脸少年一边翻找一边嘟嘟囔囔,将箱子翻了个底而朝天,里面的一些衣服被褥全被他翻得掉了出来。 “嘿,找到了!”他轻呼一声,乐呵呵的将一个巴掌大小的精致瓷瓶拿起来放到一边。然后将撒落在地上的那些东西一股脑的塞进木箱子里,一关盖儿,却发现怎么也盖不上。原来叠的整整齐齐的衣服变成了一团,能盖上才叫奇怪了。 “奶奶的,咋还盖不上了!”少年气哼哼的咒骂一句,眼珠一转,用手使劲儿的将箱子里的东西往下压了压,紧接着快速的将箱子盖儿合了起来,又将外面的铜环一搭,上下看了看,满意的拍了拍手,这才拿起小瓷瓶回到斛律云身边。 “哈哈,你有福了,这是我小时候刚学打铁那会儿我爹专门配出来给我治扭伤的药,居然还有不少呢,我给你抹上,保准两日内便好的妥妥当当。”少年得意洋洋的举着手中的青瓷小瓶儿,像一个推销假药的江湖郎中一般眉飞色舞的说道。 “等会儿!”斛律云听得一阵毛骨悚然,他用发颤的声音问道:“小哥儿,你说这药儿是你小时候用过的?” “恩,是啊,可好使了!”少年应了一句,伸手拔开瓶塞。 “那会儿你几岁,不是,是距离现在大概多久了?”斛律云咽了口口水,小心的问道。 “这个…”少年翻着白眼思量了半天,没多长时间便一把将斛律云按住,恶声恶气的说道:“忘记了,你管那些干什么,好使就行了呗。这药是一样的药,过几年还能不好使喽?” “哎,几年?那不是过期了吗?这种东西哪能用?” “什么期?”少年诧异的眨了眨眼睛,然后骑在斛律云的肩膀上,从青瓷瓶里倒出一滩黑乎乎的糊状物到掌心里,伸手就向他的腰间抹去,一边儿上药一边儿说道:“你可别动弹啊,这药没多少了,这要是一抹歪了,那可没地儿买。” “哎!恩?”斛律云惊叫一声,紧接着便感觉到这后腰被对方手摸过的地方,缓缓传来一阵阵的清凉,刚才一动便刺骨的疼,现在似乎好了许多。 腰间的舒适感让斛律云安静了下来,他翻着眼睛开始纳闷:‘这古人制作的药膏难道真没有保质期?应该真没有,记得以前看《神雕侠侣》电视剧的时候,那一颗情花的解药放了多少年,真要有保质期,那吃下去还不得跑肚拉稀?’他越想越觉得对,看骑在自己身上的这个少年也顺眼了许多。 “咋不叫了?”少年看他安静了下来,奚落道:“背上感觉舒服了吧,这药膏的配方可是当年我爹从一个南方来的道士手里换来的,我刚开始学打铁那会儿,腰上不会使劲儿,经常就扭了,抹上这药,不到三天就好得利利索索,灵得很。” “恩,腰上是挺舒服的,凉凉的,还稍微有点儿痒。”斛律云双手垫在下巴下面,趴在炕梢惬意的应了一句。 “痒?”少年的手停了一下,‘以前爹给我擦的时候,没觉得痒过啊,就是凉凉的挺舒服的。’他想了想,很肯定的说道:“痒就对了,痒,说明快好了。” “哦?我倒是也听过这种说法。”斛律云赞同了一句,然后身子开始不安分的扭动起来,一边扭一边儿道:“哎,越来越痒了,你躲开,我要抓一抓,受不了了!” 说着话,斛律云便伸手到腰间抓了一把,指头上也沾了点儿那黑乎乎的药膏,没抓几下,右手也跟着痒了起来,这下他也明白了,这破药膏确实是过期了,虽然可能对扭伤还有点儿用,不过在疗伤的同时,却会让皮肤发痒。 两人在这边又说又叫,终于将睡在一边的中年汉子吵醒了。他睁开眼睛转头看了一看,有些虚弱的低声问道:“碾子,谁来了?你新认识的朋友?”他说话的时候鼻音很重,说完还用手捂着嘴轻轻咳嗽了几声,想来是得了伤风感冒之类的疾病。 “爹,您醒了,先喝药吧,喝了药再跟您说。”叫碾子的少年一下子安静了下来,跳下地穿上鞋,将油灯挑亮了一些,到床头将那碗温度正好的汤药端了过来。 “你哪来的药?前几日家里不就没钱了么,那张金针什么时候改了性子,会赊药给你?”中年汉子用一只手强撑着上身,盯着少年沉声问道。 “爹,您先喝药吧,断药这几日,您身子一天不如一天,您先喝了药再说,好不?”少年一改刚才的顽劣性子,很耐心的乞求道。 “我虽然病了,可还没死呢!碾子,今天你要不说清楚你这买药的钱是从哪来的,我就是死,也不喝这不清不楚的东西!咳咳咳…”中年汉子越发生气起来,用手使劲儿的拍打着炕席,怒骂几句,突然赶紧喉头一痒,猛烈的咳嗽起来。 少年看他咳得厉害,赶忙把青瓷大碗放在炕沿上,又是拍背又是抚胸,好不容易好了些,赶忙指着斛律云说道:“爹,您别说了,气坏了身子咋整。儿这钱是跟这小哥儿借来的,过两日做了工便还他,不信,你问他。”他左眼的眼角对着斛律云不漏痕迹的挤了两下,暗示之意明显。 看到对方的眼神朝自己看来,斛律云赶忙用胳膊强撑着支起了身子说道:“是,伯父,这钱是我借给碾子兄弟的,今天我在道上碰上几个歹人,马惊了,亏了碾子哥帮忙才转危为安。” 他虽然不知道具体情况如何,但也知道自己说的这话就算是谎言,也是善意的谎言。说谎是不好,但也分时候,这个谎话便好过实话许多。 果然,中年汉子脸色瞬间缓和下来,看了看斛律云腰上已经被抓得面目全非的“药膏”,点了点头笑道:“小兄弟的话我自然是信得过的。你放心,我们尉迟家的铁匠铺,在这整个东城都是响当当的名号,现在是冬天,休整农具的人不多,等过了年呐,这生意自然就好了,到时候挣了钱,再给你补上。” 既然这钱来路清楚,儿子的孝心便不能浪费了。中年汉子自黑脸少年手中接过药碗,抬手仰头,一饮而尽,喝完之后拿起放在炕边的清水罐倒进碗里些许清水,晃了晃又喝了下去。 “您是开铁匠铺的啊,正好我缺一件趁手的兵器,不如让碾子帮我打一个,也算是就算是还清我的钱了。”斛律云脸上一喜,提议道。 他家传的武学是戟法,戟那东西可不是军队里的制式兵器。大隋府兵的制式兵器是横刀、马槊、步槊、骑弓、步弓、还有弩弓,他既不会用槊又不会用刀,早就希望打一把趁手的好戟来用,一直找不到手把好的铁匠师傅,现在没想到在这里碰上了,正是瞌睡给了个枕头来。 “那可不成!”中年汉子脸色一变,赶忙摇头,有些歉意的说道:“我们尉迟家虽然世代以打铁为生,可是这兵器可不是随便能打的,要是没有官府开具的文书,私自打造兵器的铁匠抓住了以后可是要治罪的。” ‘这会儿也刀具管制?’斛律云心里一阵纳闷,细想想,似乎除了那些身具“高品(注1)”的人物之外,其他人少有身上佩戴刀剑的,带弓箭更是一个也没有。记得在木耳村的时候,村子里的猎户也都是早早到里正闾长那里报备了的,所用的弓也是猎弓而不是战弓。 想到这里,他便知道自己有些唐突了,赶忙笑道:“既然如此,那这兵器不做也罢。在下九原胡云,还未请教世伯名姓。” “在下尉迟毅,区区贱名,不提也罢。”中年汉子点头应了一声,似乎说话太多身子有些乏了,将撑着身子的胳膊放下,又平躺回了被子中。 少年收起青瓷药碗,几步走到门前,推开大门,门外积雪映起的月光照在他那张圆圆的还有些婴儿肥的大黑脸上,转头咧嘴一笑:“我叫尉迟恭,记住了。”说罢,推门行了出去。 (注1:隋朝初期沿袭的是自魏开始使用的“九品官人法”,将各地人物按家世、道德、才能分为九品,由州县的“中正”品评,再报于吏部备选,九品中一品是虚品,六品以下低品不得出仕,三年升降一次。负责评议的“中正”为九品第二品,多为当地大族把持,所以若想被举荐为官,只有得到大族认可,或投入其门下,或采取和亲策略。人分三六九等,自此而来,三品以上为高品,六品以上为中品,六品以下,为低品或无品。) ps:求收藏推荐啊,香烟瓜子火腿肠啊,扑克饮料矿泉水啦。 第二十四章 刘武周(收藏,推荐) 尉迟恭,字敬德,鲜卑族,朔州善阳人,年少时以打铁为业,唐初名将,封鄂国公,是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此人不光在初唐历史上是一员威名赫赫的猛将,在民间也颇有声望,和那响当当的好汉秦琼并列为左右门神,被人们贴在门上驱鬼辟邪。 此时,这个响当当的猛将,大大的名人,正流着两行清鼻涕,在呼啸的寒风中推着一辆独轮车走在善阳街头。独轮车上趴着个一脸苦相的青年,身上盖着层棉被,嘴里时不时叮嘱一句:“慢点儿,轻点儿哎~” 那会儿的手推车是下面只有一个木头轮子,又没有弹簧缓冲,这青石板地面也不平,一路行来颠簸异常,把扭了腰的斛律云疼的满头大大汗,为了转移注意力,他只能不停的和尉迟恭聊着天。 “碾子,你这顿轮车平时是干什么用的?怎么闻起来有一股怪怪的味道?”斛律云像乌龟一样趴在顿轮车上,用手使劲儿扳着车板儿的边缘防止自己被颠下去,皱着眉头向身后的尉迟恭问道。 “运货啊,难不成还能吃饭?”尉迟恭吸了吸了吸通红的鼻子,大声应道。 “运什么货?羊肉么?怎么这么膻?”斛律云压住胃里不断翻涌的呕意,打破沙锅问到底。 尉迟恭笑了一声,答道:“肉?谁家那么有钱,买肉用车退。俺家不是打铁的么,经常用这车拉点儿蘸火的东西回来。”他一边儿说着话,一边儿用两手掌控着车的方向,躲避着一些堆在路边的瓶瓶罐罐。 “蘸火的东西?那是什么?”斛律云小心翼翼的问道,心里有了一种非常不好的预感。 “马尿。”尉迟恭咧嘴一笑,那笑容很纯真,很无邪,“不过是用木桶装的,偶尔会洒到车板上一些,不过不太多。” 果然! 斛律云心中惨嚎一声,悲愤的问道:“你怎么不提前告我一声?” 尉迟恭翻了翻白眼:“告诉你又怎的?难道你还不回来了?你个子这么大,我除了用车,还能怎么办?” 两个人说说走走,不大会儿便行到了兴安坊内的临时府邸外。那时候的坊和现在的小区差不多,街道的两边出入口都有大门,到了时辰要关闭,第二日才会打开,如果半夜有人要出门的话,必须找到负责打更的更夫,由后者开门放行。不过这兴安坊属于商坊,不是民坊,里面有一些风流人士流连之所,也就是嫽寨,所以彻夜不闭。 将一身马尿味儿的斛律云交给迎出来的任青伶等人后,尉迟恭冲他挥手说道:“赶紧回去歇着吧,明儿个我按我爹给的方子去张金针那儿抓点药,配点儿药膏给你送来。”说罢一转小车,就要离开。 “碾子,等会儿!”看他这就要走,斛律云赶忙喊了一声阻住他,然后在任青伶耳边低语了几句。后者点头微笑应了声,把他交到雄阔海手里,转身朝府中跑去。 尉迟恭将小车停下,转头看着斛律云问道:“干啥?天儿不早了,我得赶紧回去,回去的晚了,打更的王伯该唠叨了。”他说着话,吸了吸鼻子,伸手用发亮的袖口抹了抹快流进嘴里的两行清鼻涕。 “就等一下,马上就好。”斛律云单手扶着腰,吐着白气笑道。 不大会儿,任青伶急匆匆跑了出来,身后跟着几个军中的士卒,这些人肩抗手提,拿着好几个葛布袋子、褡裢、还有酒坛子。 斛律云向那几个拿着东西的士卒示意,让他们把东西放到独轮车上去,然后冲尉迟恭笑道:“碾子,你还没吃晚饭吧。我这儿有点干粮、腌肉、还有坛子好酒,你拿回去吃吧。” “不要!”尉迟恭脑袋一扑噜,说道:“家里还有些吃食,足够我们吃用。我打死你的马,又没跟你说就拿你的马肉出去换钱,这已是不对,哪能再拿你的东西。”他将那几个士卒手中的东西又推了回去,推起小车就走。 “哎,碾子,伯父身子不好,你应该给他弄点好东西补补身子。”斛律云一句话出口,看对方急匆匆的身子猛地一顿,大声说道:“你认我这个哥哥就拿回去,爽利些!” “哎。”尉迟恭埋头应了一声,伸手从那几个士卒手里一股脑的将东西抱到车上,然后冲斛律云点了点头,推着车子消失在远处的黑暗中。 “东子,你这身子是咋整的?那小子又是谁?长得够黑的,大晚上出门都看不见脸。还有,你掉茅房了?身上味儿这么重!”看对方走了,雄阔海一边扶着斛律云往里走,一边儿絮絮叨叨的问道。 “嘿,别说了,说出来都丢人。”斛律云啐了一口,把从郡守府里出来后所发生的一切原原本本的说了一边。 雄阔海一听几个泼皮居然如此嚣张,当时眉毛就立了起来,挥舞着手臂恨声说道:“啥?这帮泼皮好大的狗胆,还有没有王法了?恩?!明儿个我带几个弟兄,把他们抓回来抽筋扒皮。” 雄阔海这一激动,可苦坏了斛律云,他捂着腰随着对方的动作一上一下,嘴里讨饶道:“阿灿哥,慢点哎,你可慢些着,我这身子受不了哇。” “哦,我忘了,你看看这事儿…”雄阔海被他一提醒,这才想起自己胳膊上还挂着一个人呢,马上拍了拍额头,有些歉疚的陪笑道。 “算了,我也不知道那些人到底在哪儿,那会儿天黑,他们长啥样子我都没看清。”斛律云摆了摆手,看看佐近无人,才阴笑着凑到雄阔海的耳边,低声问道:“对了,我让你准备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吗?”说完还不忘****的嘿嘿乐了几句。 “哦?当然,当然。嘿嘿嘿…”雄阔海那张憨厚的脸也瞬间猥琐起来,他看了看斛律云的腰,有些担心的道:“不过,东子啊,你这腰伤了,那东西还能用么?” “咳咳…”斛律云被他这句话惊得一岔气儿,咳嗽几声震着了伤处,疼得五官都挤到了一块儿,挤着眼睛说道:“那又不是给我用的,没事。” “哦?不是你用么?那…” “你附耳过来。” “恩。哦?恩。嘿嘿,好,好。” “听明白了?那就快去准备吧,准备好了,咱们去夜审恶奴。” 两人相视一笑,嘴里同时发出猥琐的“嘿嘿”声,惊飞了树枝上的一只夜枭。 ……………………………………………………………………………… 夜半,兴安坊武家大宅后院。 “水,水,来人啊,给我倒些水来!”刘管家自宿醉中幽幽转醒,忽觉嗓中干涩难忍,扯着有些沙哑的嗓子吼道。 “来啊,给刘管家倒水!”一个戏谑的声音喊道。 “诺!”几个声音同时应了一声。 “哗啦!”几桶漂着冰块的冷水泼到了半醉半醒之间的刘管家身上,后者“妈呀!”一声惨叫,猛地清醒了过来。却发现自己被绑在一个空旷房间的立柱上,身前不远处是一个炭火熊熊的火盆,火盆边的位子上坐着一脸戏谑的李公子,正在用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修着手指甲,身边则是几个拿着皮鞭木桶,凶神恶煞的壮汉。 “李公子,您这是干什么?”刘管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看看这诡异的场面,又看看自己身上粗粗的麻绳,强笑着问道。 “不干什么,让你跟我说道说道,你们家老爷为什么要利用流民,又想做什么?”斛律云垂着眼皮说道,似乎对那短短的指甲有着无限的兴趣。 “呵呵,李公子真会说笑,白日里我不是跟您说了么,那事儿和我们家老爷一点儿关系都没有,都是那恶奴使坏…” “哆!一派胡言!”斛律云身边的雄阔海怒骂一声,并指成剑,戟指着刘管家喝道:“我们已经打听过了,那泼皮乃是本地破落户,平日里净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如此好吃懒做的一个人,会到你们庄子里做工?” “那是我们家老爷慈悲。”刘管家笑眯眯的,就是不松口。 “好吧,既然你敬酒不吃吃罚酒,阿灿哥…”斛律云叹了口气,似乎为对方的决定感到遗憾,然后放下手中寒光闪烁的匕首,斜着眼睛看着雄阔海轻唤一声。 “老东西,我劝你还是快说了吧,不然,小心吃苦头!”雄阔海冷笑着掂了掂手里的蛇皮长鞭,甩了个鞭花,“啪!”的一声打的窗棂上碎纸四溅。 刘管家一看这形势,便知道今天就算他说破天去,不吃点苦头他也万难离开,于是冷笑一声,脖子一梗奚落道:“小子,你以为爷爷我是吓大的?告诉你,北齐的死牢我都能活着爬出来,还怕你这鞭子?来,我正好皮痒的很,你来两下给爷爷松松皮肉。” 他心中抱定了刘家在这里是地方豪族,又有人看着他走进了城内,这些人就算敢打他,也是万万不敢杀人灭口的。心里有了底,再看这酷刑便没有那么可怕了,他轻蔑的看着身前的斛律云二人,心中暗忖:‘不就是疼点儿,苦点儿么,今天我吃的苦,来日必千万倍还给你们两个小兔崽子!’ 正当他拿定决心,准备闭目受刑之时,却见对面的李公子挥了挥手,笑道:“哎,莫要动粗,上刑这种事情,乃是酷吏所为,为君子所不齿…” 刘管家心中一亮:‘这李公子怕是看出我死了也不会出卖老爷,于是服软了。哼,晚了,你们李家在朝中权势滔天不错,可这儿是马邑,我们刘家就是天,等我回去了,定要求大公子为我主持公道,让那山中的强人替我出头,给你们一个大大的教训。’ 他正想着呢,却见对面的李公子从怀中掏出一个青瓷小瓶,小瓶圆肚细颈,有着鱼鳞般的花纹,看上去很是精制。 斛律云慢条斯理抬了抬眼皮,用三指捻着这精致小瓶,举到眼前,似笑非笑的看着刘管家,问道:“管家大人,你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么?” “不外乎毒药…” “错,大错而特错。”斛律云一口打断他的话,摇头晃脑的拽了拽文,倒出一颗在掌心。这药圆润饱满,通体粉红发亮,看上去极为精制,他将手掌摊开展示道:“此药乃是化外方士花费七七四十九种灵药,耗费九九八十一天在终南山所炼制,集天地灵气,日月精华。药名:哥哥我还要!” “恩?那是什么?” “还有这个…”斛律云也不答话,又掏出一个白瓷小瓶,这个小瓶更精致了,只有半个巴掌大小,白如雪,温如玉,呈葫芦形。他从里面倒出一颗比那粉色药丸稍大些的白色药丸,看着刘管家温声道:“这个呢,就更厉害了,乃是蓬莱仙山仙长采集百兽之骨,万草之精,经天地灵火淬炼,一甲子方得这么一小瓶。药名:不倒霸王枪!” “你别在那儿故弄玄虚,这到底是什么?”刘管家在刘家的权利不小,平日里想要女人,勾勾手指头那些府中的婢女舞姬想要多少便有多少,那会知道这种下三滥才用的****。 “虎狼之药。也就是,****!” “****?你要干什么!”刘管家身子打了个哆嗦,有些不安的问道。 “阿灿哥…”斛律云长长的拉了个调子。 “哎,拉进来!”雄阔海忍住笑,冲门外招呼一声。 “来了!”门外高声应喝。两个军中士卒乐呵呵的扯着个**的老母猪嬉皮笑脸的走了进来。 “刘管家,我知道你是条汉子。在下一向钦佩英雄,也不愿为难于你。等天快亮的时候,只要刘管家吃下我这两颗药里的白丸,再与这吃了粉药的…在城头上欢好一番,那我就放你离去,如何?” “你,卑鄙!” “哎,刘管家,忍一忍,半个时辰就好…” “卑鄙小人!小人!” ………………………………………………………………………… 同一时间,善阳城外二十里,刘家邬堡中。 “老爷,小少爷到了!”书房外,一个提着气死风灯的家仆恭敬的通禀道。 “让他进来!” “哎,小少爷,您请…”家仆应了一声,将灯笼换了个手,这才小心的推开房门,等站在身边那个俊俏的少年走了进去,他才伸手小心的将门掩了起来,快步退了下去。 俊俏少年走进书房,走到半卧在锦榻上的老者身前,低头问道:“爷爷,您找我?” 老者拍了拍身边儿的一块儿地方,冲少年挥手说道:“恩,虎儿,坐到我身边来。”待他坐到自己身边,老者才轻轻抚了抚他的脊背,问道:“我听你爹说,你想去长安求学?” “是,庄上先生所教,孙儿已全部领会。想去外面走走看看,拜名士为师。”少年点点头应道,语气里是掩饰不住的向往。 “这是好事啊,什么时候起身?”老者呵呵笑了两声,问道。 “开春儿吧,等天气暖了些,再走。”少年从老者的字里行间听出支持之意,欣喜的回道。 老者单手欲撑,少年赶忙回身,扶着他坐了起来。老者喘了两口粗气,说道:“老了,老了啊。你回去准备一下,这两日就走吧。”说罢端起小几上的茶碗,轻抿了一口。 少年大惊失色,赶忙起身跪于当地,颤声说道:“您是在怪罪孙儿么,我不去了,哪都不去了,就在庄子里,打理咱们刘家的产业。”他一边儿说着,一边儿连连磕头。 “嘿,快起来,爷爷不是那个意思。”老者伸手虚扶,看少年起身了,才抚着胡须沉吟片刻,说道:“武周啊,爷爷不是要赶你出门,让你这会儿远行也有我自己的考量。一来呢,现在邻近年关,你去大兴之后,可以借着这过年的机会,去拜访一下那些权贵,攀攀交情;二来呢,爷爷也不瞒你,这年纪大了,心里的事儿就多,这几****这眼皮总跳得厉害,老觉着要出什么事儿。家族子弟里,就数你最出息,万一家里要出啥事情,这刘家…” 刘武周脸色大变,忽的站起身来,大声说道:“爷爷,您这是说得哪里话。咱们刘家虽然是从河间迁来这里的外乡人,可在这里繁衍已过三辈,修桥铺路,施粥救民,为乡里也干了不少的好事,又有谁敢…” “嘿…”老者一摆手,打断刘武周的话,摇了摇头,“我只是有些心神不宁,你无需多想,回去准备一下,多带些金银礼品,再带几个精干的家族武士,走吧。” “这…是!”刘武周呆了片刻,才躬身应了一声,缓缓退出房去。一阵冷风吹来,他紧了紧自己的衣领,看着天上苍凉的上弦月,心中暗道:‘不论谁敢动我刘氏家族,我必让其不得好死!’ ps:磨剪子咧!匠菜刀!要收藏咧!推荐票! 第二十五章 阴差阳错 天亮了,窗棂外明媚的阳光好似顽皮的的精灵,在刘武周脸上闪动跳跃。今天是离家远行的日子,他难得的没有早起练功,而是躲在被窝里睡个懒觉。其实早就醒了,只是不愿起来,此时此刻,他只想赖在睡了十几年的床上,将这一份被窝里温暖的味道,以及家的感觉映在心里。 这是个难得的好天气,入冬以来凄风冷雪不断,像这样的日子一个巴掌都算的过来。没有风,温暖的阳光盖在地上,拢在身上,爬在脸上,暖洋洋的让人想像懒猫一样眯缝着眼睛蜷成一团。 “大哥,大哥!” 卧房的门被人从外面猛地推了一把,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门闩微微弯曲了一下,接近着便随着巨大的拍门声剧烈的抖动起来。 “我的姑奶奶,莫要敲了。在门外等着,我这就起来了!”刘武周撑起身子大声朝门外喊了一声,然后又平躺回床上,看这头顶熟悉的帷帐,发起呆来。 即将远行,这不是自己早就想要的日子么。离开父母,离开家族,离开这十几年生长的地方,本来以为自己会很开心,很快活,可真到了要走的时候,这心里怎的却多出几分不舍和惆怅。 他起身下床,将桌上一套蜀锦棉袍抖开穿在身上。衣服被香薰薰过,带着一股淡淡的香气,这本来是丫鬟的活计,却被阿娘抢了过去亲自动手忙活了半日,说是怕那些奴婢做不好。锦袍下面是一方叠的方方正正的熊皮英雄大氅,黝黑发亮。这张熊皮,还是前些日子阿爷托人从太原让人带过来的,皮质上好,手摸上去光滑如锦,骑马时穿在身上,想来是非常暖和的了。 托起门闩,打开房门,当院里恭恭敬敬站着几人,都是身跨褡裢,肩束大氅,一副即将远行的打扮。他们前面当院,蹲着一个面如银盆,唇红齿白的少年。少年穿着一身雪白的潞绸长衫,白茸披风,手里拿着一条不知道哪里撇来的树枝,一边儿在地上的残雪中划着,一边儿在嘴里嘟嘟囔囔的说着些什么,看那口型,似乎不是什么好话。 “刘方,你带大伙儿去马厩里挑几匹脚力好、耐力足的马,牵到庄前。对了,记得要找一匹性情温顺些的。”刘武周装作没看到正蹲在地上发着牢骚的少年,将熊皮大氅上的系扣紧了紧,挥手命令道。 “是!”众家丁插手应命,偷偷扫了一眼蹲在地上的少年,在一个高个汉子的带领下,快步走了出去。 看家丁都走了出去,刘武周一抖熊皮大氅,陪着笑蹲在那少年身边,讨好的说道:“貂儿,你真要跟着二哥一起去?那大兴是比咱善阳繁华,不过却远远不如在家里自由。就你这性子,万一闯出祸事来,二哥可不能像在善阳一样赔人家几个钱了事。” “恩?”那少年弯起眼来一笑,缓声问道:“二哥,我很能闯祸,么?”随着随后一个字落下,他手里握着的枯树干枝“嘎巴”一声折为两段。 “啊?不是,不是。你是有任侠气,燕赵古风。”刘武周脑门见汗,大拇指猛地一挑,心不由衷的赞叹道。 “恩,还是二哥了解我。”少年呵呵一笑,将断成两截的枯枝丢到一边,拍了拍手,眼中露出兴奋的光芒,站起身大张着双臂道:“二哥,听说那大兴城那么那么大,人那么那么多,利人市那么那么热闹,我怎么能不去看看呢。” “你听谁说的?不用说咱们善阳了,就是整个马邑,也没几个人去过大兴吧?”虽然不知道这个“那么那么”到底是什么意思,不过刘武周还是想知道那个乱嚼舌根的人是谁,装作很有兴趣的问道。 “就是善阳那个文定庙的大和尚啊,前些日子我陪着娘亲去庙里还愿,听他在那边将游历见闻。据说他早年间曾经行遍天下,连天竺大食那些地方都去过呢。”少年两手捧心,满脸敬佩的说道,一副心驰神往的样子。 “屁!”刘武周忍不住暴了句粗口,又使劲儿啐了一口,喝骂道:“那大兴才刚刚建起来几天啊,他年轻时候,他年轻时候就是个偷破鞋的破落户,也就佛祖收他这种东西!恩?阿弥陀佛,罪过罪过。”他激愤之下,说了句大不敬之言,赶忙诚心忏悔。 隋朝的时候宗教开明,佛教、道教、五斗米教等各式各样的宗教很是兴盛,不过绝大多数人还是最信奉佛教。虽然在北周武帝时期进行过一次大型的灭佛之举,导致佛门大衰,但是当朝皇帝杨坚和皇后孤独珈罗都是虔诚的佛门信徒,这也导致隋朝佛教基本处于国教的地位,不管是豪门富户还是乞丐流民,都诚心向佛,刘家乃是地方豪强,更是虔诚的很。 两兄妹在这边拌嘴,却听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两人闭口转头一看,一个家丁匆匆走到小院的门外,插手恭敬的请示道:“少爷,马匹都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出发,您还有什么要吩咐的吗?” “你去准备一下…”刘武周站起身,刚开口准备吩咐他向父兄辞行。穿着毡靴的右脚却忽然一痛,低头一看,一只绣着金线小巧俏皮的鹿皮短靴正死死压上面,看他低头,脚后跟还转了半圈。 吃痛之下,刘武周赶忙狼狈改口:“恩…昨夜我已向族中亲友辞行,天色正好赶路,咱们这就去吧。”说完,拔出多了半个脚印的右脚,急匆匆行出院外。 众人打马在雪中迤逦前行,约摸能有半个时辰,刘武周突然勒马止步,大声说道:“我落了重要的东西在家里,你们先行,在前面丰木镇上等我。”说罢拨转马头,扬鞭便走。 “哎!”白衣少年驻马转头,刘武周已行到百步之外,她咬了咬朱唇,恨恨的一抖马鞭,娇叱一声:“走!”带着剩下的人继续向前行去。 刘武周一路紧赶慢赶,回到刘家堡的时候也已经时近正午。他翻身下马,将跑出一身热汗的马匹丢给堡外的一个家丁溜着,自己急匆匆向他所住的小院赶去。 此时整个刘家堡里面热闹非凡,无数家丁家仆穿梭其间,几个家族买来的歌姬舞姬也打扮的花枝招展,跟着乐师在当院里吊嗓子,压韧带。刘武周心中一阵奇怪,扯住一个抱着酒坛子的家丁细细询问起来。 一问之下他才知道,原来是朝中大员李穆家族子弟今日要来刘家做客,所以才整的这家里鸡飞狗跳。这世家相交,最讲究面子,刘氏家族虽然只是一个地方豪族,跟那在朝中有六十多个举象牙笏板(注1)子弟的李氏家族没法比,可也不想在这上面失了面子被人小看,于是便全堡总动员,力求做得尽善尽美。 “好了,你们自去忙吧,我取完东西便走。”问清事情原由,刘武周挥手打发这个家丁离开,便径直走向自己的小院。他虽然也有心结交一下这个朝中勋贵子弟,可是自家妹子还带着人在前面集镇上等着自己,那小妮子自小被家里人宠坏了,本性纯良,却是个闲不住的主,若是他这个当二哥的不在身边,还不知道要弄出什么样的乱子。 他急急忙忙找到书信贴身收好,刚推开房门,便听到堡外响起了丝竹管乐之声,想来应该是那李氏子弟到了。 刘武周站在门前,眼睛一转,暗想道:‘这李家既然是朝中豪门,族中子弟平日里也必定在大兴求学。我孤身在外,无根无基,不若认认他的样貌,等将来去了大兴想拜访攀攀交情的时候,也方便许多。’想做便做,拿定主意之后,他便凭着自己对家中地形的熟悉,穿廊过院,抄近道向那鼓乐嘹亮处赶去。 …………………………………………………………………………………… “人生七十古来稀,刘老太公七十二岁的高龄仍然神采奕奕,不知羡煞多少旁人啊。”斛律云对刘族老点头微笑,轻声恭维道。他今天一身月白对襟长衫,举手投足间潇洒自然,一股世家子弟风采。 “好个人生七十古来稀,李云小友文采风流,肯赏光来我这乡间野舍一行,真令我刘家堡蓬荜生辉啊。” “哪里哪里,险峰藏奇景,乡野有遗贤。刘家在马邑名声甚望,小可在大兴也曾多有耳闻,今日一观,果然名不虚传…” 二人一路互相恭维着沿着刘家堡主道前行,却没发现在主道旁的一个偏院墙顶,探出一个青年的脑袋。这青年细细的打量了一番斛律云,眼中露出激赏之色,然后又朝人群中的一对中年夫妇看了一眼,才矮下身去,消失在深宅大院之中,正是回家取信的刘武周。 主人热情,客人得体,这次刘氏邬堡之行便在这安定、祥和的气氛中结束了。最终,来自大兴的贵客李云经受不住主人的热情,“勉为其难”的答应在杨家堡盘桓一日,等第二日再返回善阳城中。 当夜,杨家堡大门被细作开启,马邑郡丞董纯手持从刘族老亲信管家手中得来的证词,带领一千郡兵杀入刘家堡中,将刘氏族人上百口擒拿。从刘家堡中搜出粮草千石,弓箭铠甲无算,以及与突厥人暗中来往的书信十数封。郡守郭洵、郡丞董纯联名将此事上报朝廷,杨坚得知后发雷霆之怒,下旨将刘氏满门全部诛杀,刘氏子弟刘武周与其妹刘忆柔仅以身免。 (注1:隋制,五品以上官员手持象牙笏板上朝,五品以下官员手持实木笏扳。) ps:看的不错,记得收藏推荐^_^ 第二十六章 抵达晋阳 清晨,马邑郡善阳城外。 “胡壮士,一路保重!”一身武官服的董纯脸上挂着和煦的笑容,拍了拍斛律云的肩膀叮嘱道。 “是啊。”边上的郭洵笑着搓手道:“多亏了胡壮士,有了缴获来的这些粮草,善阳这几千流民就有活路了,要是省着点儿吃,都能坚持到明年春耕结束。可惜马邑这里流民也不少,不然本官定要让你多带些南下。” 他叹口气,继续道:“前些日子听太原来的役官说,太原那里现在的情形也不太好,晋王府的用度基本上已经全部拿来安置流民了,晋王殿下已经上书,请求挪用军仓里的粮草,先解燃眉之急。”他抹了抹自己的眼角,颤声说道:“天佑我大隋,有如此仁德之主,何愁大隋不兴,天下不靖。” 这郭洵出身河东,本是寒门子弟出身,以他这种身份,在前朝那豪门贵胄掌控朝纲的情况下,是根本没可能有出头之日的。现在大隋初立,高祖皇帝杨坚有意淡化世家在朝中的影响,大量启用寒门子弟,郭洵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委以一地之要职,试问他又如何能不殚精竭力,感恩戴德。 “晋王?可是陛下次子?”斛律云挑了挑眉毛,惊奇的问道。也难怪他如此惊讶,这杨广在后世的名声,可以说已经臭到了极点,和商纣王、秦二世并列为三大昏君之一,如此一个皇帝中的败类,历史沉淀下来的渣滓,又怎么可能做出如此亲民爱民的举动呢。 “正是,殿下去年才到太原就藩,任河北道行台总管,以皇子之身守我大隋北疆,克敌于外,古之圣贤也不过如此。”董纯肃然而立,向南方恭敬一礼,显然对这杨广推崇之极,边上的郭洵也是一脸认同之色。 “好了,时候不早了,我也该南下了。”斛律云悻悻的跟着施了一礼,向二人再施一礼,然后看着站在城门处的一个黑脸少年,大声喊道:“碾子,真的不跟我一起走么?” 那黑脸少年正是尉迟恭,他上前几步,有些为难的摸了摸鼻子,说道:“爹身子不好,身边离不开人,我得时时在边上照看。” 斛律云眼中露出遗憾之色,有些不甘心的继续问道:“跟着我们一起走不行么?那太原、大兴的郎中怎么也比这善阳的那什么金针强吧。” “那怎么成,这么远的路,车马劳顿,他老人家身子哪能受得了。”尉迟恭晃了晃黑脑袋,一口拒绝。抬头又看了看斛律云失望的眼神,挠了挠后脑说道:“这么的吧,你见了那皇帝之后,看看他给你安排个什么官儿,等安顿下来了,给我来封信,就…”他左看看右看看,指了指戴着进贤冠的郭洵:“就送到他那里好了,我会时常去问问的。” “……” 众人一阵无语,用官驿传私信,这黑小子倒是好算计,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儿,真不怕别人说闲话。他不怕,郭洵这谦谦君子怕啊,只能打个哈哈:“哈哈,等胡壮士高就的时候,定会有公文发来,还不找他不到?”大声说完这场面话,悄悄抬起衣袖,不动神色的擦拭了下额头上的点点虚汗。 辞别了郭洵等人,斛律云他们带着从刘家堡搜罗来的几百石粮草向太原赶去。多了如此多的粮车,这速度自然是快不起来,紧赶慢赶的行了一天,晚上才抵达楼烦关下。在关内好好休息了一夜,又苦行了十余日,众人才赶到古城晋阳。 古城晋阳,建成于春秋鲁定公十三年。是赵简子家臣董安于所筑,城周四里,高四丈。智伯决水所灌之城即是此处。 迄东魏,高欢“以晋阳四塞,乃建大丞相府而定居”,坐镇晋阳挟制邺城,实际上掌握着东魏政权。 高欢死后,其子高洋称帝建立北齐,在晋阳建起了气势宏大的古城,城内还建有晋阳宫,同时在汾水东岸另外增筑一城,使州郡与县分城而治,把晋阳变成了北齐的政治和权力中心。 那时晋阳城的规模和地位甚至超过了首都邺城,成为名副其实的霸府、别都所在。到了北周末年晋阳仍有“天下精兵处”和“雄藩巨镇,非贤莫居”的说法。 如果说善阳城下的流民如潮的话,这晋阳城下的流民便如海一般,大大小小、花花绿绿的简陋帐篷自城外十里一直延伸到城下,只有一条不甚宽敞的官道没被占据。斛律云他们抵达的时候,正赶上午饭时间,无数流民拿着各种各样的食具,争先恐后的向城外设置的几个粥棚赶去。 这些流民人数虽众,进退之间却极有秩序,斛律云骑在马上观察了一会儿便看出一些端倪。那些安置在城外的帐篷,是按照大隋乡里那种户籍制度所分,五个帐篷为一里,设里正,二十五个为一闾,设闾长。有了这些临时选出的基层小吏管理,这些流民便有了主心骨,不会为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看到这极为妥当的处置,他心中不由暗自称道。 护着粮车的马队一路缓缓而行,官道两旁时不时有些面黄肌瘦的面孔从帐篷中探出头来,看到这军阵中央的一车车粮食,那些人的脸上都露出欣喜之色。有些孩子更是大声欢呼起来,在官道两旁十步外跟着马队边跑边叫,就像是在迎接凯旋而归的大英雄。 胡姬营的女兵母性立时如洪水般泛滥起来,她们甩蹬下马,将自己身上装着胡饼和干肉的褡裢放在道边,冲那些孩子指指褡裢,温和的笑笑,然后才上马赶上队伍继续前行。 那些刚才还十分大胆的孩子,面对这放在道边,鼓鼓囊囊的褡裢却没了主意,站在几步外面面相觑,却无人上前拾取。有些大胆的母亲看车队行的远了些,也靠了上来,打开褡裢只看了一眼,便急慌慌的带着自己的孩子跪在官道上向那远去的马队磕起头来。 这便是百姓,容易满足的百姓,谁对他们好,他们便会真心的感激谁,拥戴谁。马邑刘家,为了一己之私,不顾百姓的死活,甚至想利用手段,拿这些淳良的百姓当他们的枪使,这种行径,最终得到那样的下场,一点儿都不冤枉。斛律云骑在马上,看着身后官道上那一片跪倒的人群,心中对那马邑刘家最后一点愧疚之心也消散于无。 “前军止步!”又向前行了不远,一队轻骑自城内迎了出来,远远拦住了他们的队伍。斛律云赶忙抬手停下队伍,带着几个军官靠了过去。验过鱼符之后,双方寒暄几句,斛律云将来意一讲,对面一个军官马上开心的叫道:“着啊,胡壮士,你们来的真是太是时候了。现在城内官仓的粮食所剩无几,开军仓的旨意还未传来,这几日的稀粥真是稀的不能再稀了,晋王殿下正为此苦恼呢。” 他伸手向远处的城墙一指,大声道:“你们别急着进城,先到西城外的粥棚那里,晋王殿下这个时间应该在粥棚,你们过去放两车粮食下去,正好解了燃眉之急啊。” “等等…”斛律云身边的花木力催马上前,行了一礼然后才说道:“诸位恕在下无礼,我们这粮草乃是马邑郡守他们抄没而来。为了避免误会,是否应该先进城入库,然后再提出救急呢?” “无妨,晋王殿下和府中官员都在那里,你让仆射王大人记录一下用去多少粮草,然后再报备上去便可以了。”那个军官眼中露出赞赏之色,冲花木力点头微笑道。 可别以为这是多此一问。花木力身为这支队伍的辎重官,不管是日常用度,还是损耗所需都要慎之又慎。这些粮草虽然是他们抄没刘家所来,可抄没之后便属于朝廷所有。运送粮草到达,就算有天大的事情,也要记录入库,然后再按令支取,他们这送粮的队伍,根本无权决定这些粮草的用处。花木力和对方这么一问一答,便知河北道行台仆射现在就在城外,那可是河北道文职最大者,有他在,他们的所作所为便不会给有心人留下把柄,遭人弹劾。 既然有了决断,斛律云便带着花木力和三十个轻骑护着三辆粮车往城西而去,剩下的人仍旧按原路行进,到城中粮仓交接。 晋阳城以汾水为界,分东西二城。西城较大,城外的流民也较多,六个粥棚里炊火熊熊,二十多口大将军锅齐上阵。棚外的流民以一闾为限,由闾长带着依次领取五勺稀粥。当斛律云他们赶到城西的时候,那二十多口大锅里的米粥早已分尽,而棚外仍有近千的流民托盆举碗,等着分粥。几个掌勺的厨子拿起早已见底的粮袋抖了又抖,却无粒米可用。 “晋王殿下还没回来么?”河北行台右仆射王韶站在粥棚外,扯过一个王府内侍,焦急的问道。 “大人,殿下才走了半个时辰。那王氏家族向来和我等不对付,这次去借粮,还不是百般刁难,哪有这么快回来。”晋王近侍文刖摇着头回道,一脸的苦笑。他打小就伺候在杨广身边,对这个主子的脾气最是了解,那是一个极为好面子的人。这次去王氏家族的邬堡中借粮,连他这个近侍都没有带去,足可见此行之艰难。 “唉,可惜本官这一脉早已脱离家族,根本说不上话,不然…”王韶恨恨的咬了咬牙,愤声说道。要说血脉,他本人也是流着晋阳王氏家族的血。只不过他这一房不知什么原因,早在几辈之前便已经移居京兆,和太原王氏不再有往来。所以就算他放下面子出面去求,对方也不会因为有了这么一层关系儿多给予一点照顾。 “大人,粮车,粮车!”二人正为难间,忽见身侧一名小校举手欢呼。顺着他手指看去,果然见三辆披着草席,满满当当的粮车正穿过花花绿绿的营帐群,朝这边缓缓而来。 “快,帮忙卸车,快去!”王韶是真急了,挥手命令一声,一撩自己的官袍,大步朝粮车迎了上去。身后一干侍卫见大人急成这样,也跟着呼啦啦跑了过去。 斛律云正思量着见了杨广怎么办呢,却见一个留着三缕长髯的中年大叔撩着官袍,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到马前。一个急刹车,然后理了理官袍,整了整头上进贤冠,待气喘的匀了,这才中气十足的说道:“这位公子可是王氏族人,本官王韶,代表我河北百姓,谢王氏家族援手之义。”说罢他微微一揖,给足了对方面子。 斛律云赶忙勒马侧身躲开对方一礼,然后滚鞍下马,长揖及地,恭敬的说道:“大人不必如此,在下五原胡云,非是那王氏子弟。” “哦?可是那率五百壮士,转战千里,直趋敌巢的五原壮士胡云?”王韶抬眼打量对面的少年半天,惊讶的问道。朝廷传旨的天使就在晋阳城中,他这个做仆射的,又怎会不知道这个少年深入草原的壮举。 “壮士二字,愧不敢当,为国尽忠乃是我辈分内之事,担不得大人如此夸奖。” “好,好,好!”斛律云恭敬的态度和谦虚的言行深得王韶所喜,他连赞三个好字,这才先斛律云半步而行,边说话边向粥棚走去。 两人一边看着士卒将一袋袋粮食从车上搬下,一边随意的聊着天。当听斛律云说起马邑刘氏家族借流民而谋私利,甚至不惜引起民变,甚至牺牲那数千百姓时。王韶怒哼一声,甩了甩袍袖怒骂道:“哼,马邑刘氏,居然做出如此大逆不道之举,抓得好!”胡子翘起老高,一脸的愠色。 看看粮草已经全部卸车完毕,斛律云刚准备向王韶辞行进城,却见城中打马飞出一骑,马上骑士冲到粥棚前,翻身下马对王韶施礼道:“大人,城东自雁门郡又下来一批流民,鱼大人说那边已经没有空地可供这些人居住,欲让他们继续南行,李大人执意不肯,两位大人在那边争执不休,您快过去看看吧!” “胡闹,他们现在还有时间争执么!胡壮士,你带你的人先维持一下粥棚的秩序,我去城东一趟,一会儿便回来。”说罢从粥棚边的立柱上解下一匹马来,急匆匆去了。 ‘得,看来这还走不了了。’斛律云叹口气,转头看看锅里那飘着清香的米粥,再看看围拢上来的那些流民,双目一立,大喝道:“都排队,排队。闾长呢?都站在前面儿维持好秩序,都别抢,按秩序来!” 在虎视眈眈的斛律云和其手下士卒的维持下,城西粥棚秩序井然,流民依次领取了滚烫的米粥,千恩万谢的退去了。他看这领粥的人越来越少了,也放下心来,和几个一起管理粥棚的官员找了块被太阳晒得热乎乎的大青石坐了下来,端了碗米粥吸溜着垫着肚子。 待这最后两队流民领完粥,之后午饭便算是圆满结束,他也可以收拾收拾进城去了。谁想就在这时,一个穿着打补丁长袍的少年却从那人群后面钻出来,自顾自的跑进粥棚,拿起铜勺给自己舀了碗米粥就吃了起来。 有人插队?还敢吃自助餐,这还了得! “哎哎,你哪个部分的?不知道这粥棚必须排队么!”斛律云“噌”的一步蹿上大石,端着碗戟指着那个少年喝道。 “啊?”少年看看手里的青瓷碗,又看看站在石头上的斛律云,有些手足无措。 正坐在斛律云身后喝粥的文刖转头一看,手里的粥碗“吧嗒!”一声落在地上,三步并作两步跑到那少年跟前,喜声道:“殿下,您回来了!” 殿下?斛律云手一抖,眼珠子差点瞪飞出来。有穿乞丐服的殿下么?这就是晋王杨广?穿着补丁服的小帅哥? 第二十七章 安民大使 “恩?一刀,你在啊。王师去了哪里?还有,那个家伙是谁?”杨广很秀气的端起青瓷大碗来抿了一口米粥,抬眼看了看身前的文刖,很优雅的用木箸在空中划了道弧线,点了点远处站在大青石上的斛律云。 文刖是从小就在杨广身边照顾的贴身太监,一刀是杨广给他取的小名,源自他名字里的那个刖里的立刀旁。像杨坚平日里叫高熲“独孤”一样,杨广私下里也叫这个贴身近侍为“一刀”以示亲近之意。 “殿下,王大人去城东处理政务了。好像是雁门郡又来了不少的流民,几位大人起了点儿口角,应该算不得大事。至于那边儿的那位小哥儿么,就是您经常向奴才问起的五原胡云。中午的时候刚到,还带了好几百石的粮食。他刚从战场上下来,又赶了这么久的路,想来是累了,人累了,肝火自然旺。”文刖从杨广手里将用完的碗筷接了过来,呵呵一笑,解释道。 他看杨广气哼哼的归来,便知道自己主子在王氏那里想必是碰了一鼻子灰。念及于此,便绝口不提此事,反而将斛律云带来几百石粮食的事情说了出来,以期能够转移对方的注意力。 果然,杨广听后脸上的阴霾一扫而空,惊喜道:“几百石粮草?这下好了,有了这些粮草,孤便能顺利的等来父皇的旨意,也省的去找那些地方豪族,受那腌臜之气。”他越说越是兴奋,到最后更是抚掌而笑,快步朝斛律云走了过去。 此时的斛律云还站在石头上发呆呢,他有些难以置信的捏了捏自己的大腿,在剧痛中呲牙咧嘴的想:‘我把杨广给吼了?完了,这可是喜怒无常的昏君啊,会不会给我定一个大不敬的罪过,或者是欺君?反正是完了,收拾收拾,带着任青伶他们赶紧滑脚跑路吧,找个深山往里一猫,做个山大王也比等死强啊…’ 他这边儿正在胡思乱想,却没发现杨广已经施施然的走到青石之下,坐在大青石上的一干官员早已战战兢兢的立在一旁。杨广看他眼睛直勾勾的看着远处的那口煮着稀粥的大将军锅,对自己视而不见,有些不悦的轻咳两声,对方却又充耳不闻,便大声道:“啊哼,胡壮士?” “啊?干啥?”斛律云本能的应了一声,随即反应过来,身子抖了三抖,赶紧从大青石上跳下来,一揖及地,大声道:“小可不知是晋王殿下当面,多有不敬,死罪,死罪!”他嘴里说着死罪,眼睛却盯着地上的积雪,滴溜溜乱转,想着万一对方恼羞成怒后的对策。 “无妨,不知者不怪。”杨广云淡风轻的挥手应了一声,满面的阳光。 斛律云哪里肯信,仍旧是一副诚心悔过的架势,忽然感觉到自己的臂弯被两只手托了起来,疑惑的抬头一看,正对上杨广的那张笑脸:“孤都说无妨了,难道孤堂堂亲王之尊,还能骗你不成?” “好了,你们也别傻站了了,城西之事已了,分几个人去城东,帮王师安置流民。剩下的人,进城里处理一下政务,最近光顾着流民,各地送来的奏折都不知道压了多少。”杨广搀起斛律云,眼睛一扫,看到那些官员个个傻站在一边,有些不悦的拧了下眉毛,命令道。 “是!”这些中低级官员心道等着就是你这句话,赶忙深施一礼,各干各的去了。 “一刀,去给孤再盛碗粥来,跑了一清早,肚子空的厉害。”看人都走光了,杨广砸吧了一下嘴,冲文刖吩咐一句,一抖袍子坐到那大青石上,轻轻拍了拍,对斛律云说道:“胡壮士,坐,给孤说说你们打仗的事儿。” “晋王殿下在此,哪里有草民的位置。” “行了,人都走光了还讲究什么。孤骑了半个时辰的马,这屁股和大腿就火辣辣的疼,浑身都跟散架了似的。你一路从五原行来,想必比孤累得多了。与其让你站在那里从心里骂孤,还不如坐在一起,开开心心的说一些你打仗的故事。” “那,草民就却之不恭了。”斛律云原本是一个来自现代的公子哥,心里对着古代的士族啊,帝王将相啊,本来就没有多少的敬畏心理,一听对方说得恳切,不似作假,便就坡下驴的坐了下来。 “一刀,你要不再快些,就赶不上好故事了。”杨广看他坐了下来,心中欢喜,抬眼朝远处一看,见文刖像捞鱼一般在大将军锅里用勺子来来回回翻找着捞米粒儿,没好气的叫了一声。 “哎哎,这就来了。”文刖应了一声,又舀了一勺稀粥出来,抖了抖勺子,将里面的清汤泼洒出去,只剩下浓浓的米粒儿,才倒进青瓷大碗里,小心的捧在手心朝杨广而去。 杨广接碗在手,用木箸搅了搅浓浓的米汤,冲斛律云点头道:“好了,你可以开始了,今日有这么多粮食运到,孤也去了一大心事,正好休息休息,听听故事。”他顿了顿,又叮嘱道:“时间多的很,你从开始讲起,尽量细致些。” “哎。”斛律云应了一声,翻着白眼想了半天,才从他们离村时讲起,一直说到前几日在马邑的所见所闻,其间杨广不时的夹着筷子插几句嘴,文刖也适时的惊叫两声,倒也真有些吹牛打屁的气氛。 故事完了,杨广一碗凉透的米汤也见了底,他面色有些阴霾的将碗筷放在地上,向斛律云问道:“胡壮士,你在草原上,除了那些胡姬营的女子,就没见到其他人么,像从咱们中原被抓去的男人,孤听别人说,他们的马奴,有不少就是从中原抓去的。” 斛律云沉默了一下,侧过脸低声说道:“本来是有的,不过去年草原遭灾,食物不够。那些饭量大的男人,以及年纪大,气力不足的女人,都饿死的饿死,被杀的被杀…” “哎,蛮夷就是蛮夷,今年时令不好,把自己的奴隶都杀光,等明年时令好的时候,又有谁给他们牧马放羊呢?”文刖嗤笑一声,脸上露出逼视之色,轻蔑的说道。 “所以他们才会在秋末大举南下劫掠,若不是我大隋兵威无双,还不知道有多少子民要被杀被掳。”杨广气他见识短浅,起身照着他屁股上踹了一脚,这才向斛律云问道:“对了,听说你们抓了个突厥的公主?” ‘来了!’斛律云心中暗叫不好,上辈子就听说这杨广好色成性,果不其然。他连忙很无辜的眨了眨眼,说道:“是抓了个突厥公主,不过那女子长得大异于我们中原人,高鼻梁,大脑门,个子也很高。”他尽量的在话语中贬低那个突厥公主,以免引起杨广的兴趣。 “恩,这孤是知道的,朝中有不少大臣身上就有胡人血统,不妨事。孤就是叮嘱你一下,虽然她现在是咱们大隋的俘虏,你们也不能失了礼数,咱们是****上邦,不要为难一个小女子。” “哦,晋王殿下,您不见见她?”斛律云又被闪了下腰,不是说杨广好色成性么,这也看不出来啊。他小心翼翼的问道:“那,您要不要见见她。” “孤为何要见她?现在诸事繁杂,孤在这里听你讲了半个时辰的故事,回去还不知道要被王师怎么叨叨,哪有功夫见她一个女人。”杨广随意的摆了摆手,站起身来,对边上的文刖说道:“一刀,你先带胡壮士去城内官驿歇息,然后再去东城,让王师他们将如何处理流民上份折子给孤。最后,恩…” 他顿了顿,看看四下无人,然后才低声道:“孤今日嘴里寡淡的厉害,你去太平坊买点杏酪,还有剔缕鸡回来,对了,别让王师看见。”他舔了舔嘴唇,一副贪嘴的表情,全无刚刚老成之态,这时候才有点十几岁少年的样子。 “哎,您放心吧,小的一定办的妥妥当当。”文刖乐呵呵的应了一声,转头对斛律云说道:“胡壮士,那咱们走吧,我把您带到官驿之后,还有不少的事情要做呢。” “好,晋王殿下,草民这就去了。”斛律云冲杨广打个招呼,便跟着文一刀带着几个人往城内而去。至于和晋王殿下攀交情的事情嘛,等他爬起来之后再说吧。他现在不过是草民一个,人家能坐在这里听他讲讲故事已经是天大的恩德了,他斛律云是穿越者,又不是太阳,全太阳系都围着他转。 回到官驿,斛律云美美的在木桶里泡了个热水澡,又甜甜的睡了个下午觉,直到华灯初上之时才施施然起身来到前厅。雄阔海他们和几个军中相熟的旅帅正在前厅之中耍着摊钱,斛律云也不会这隋朝的赌博游戏,在一边看了看便觉得有些无趣,正当他准备出院子去透透气的时候,一个士卒从外面冲了进来,一看见他便大叫道:“胡哥儿,你赶紧去准备一下,朝廷的天使马上就到了,有圣上给你的旨意。” “啊?天使?”斛律云和那一帮赌徒同时呆了一呆,然后便是一阵鸡飞狗跳,置案焚香,待收拾停当,来自大兴的天使和王韶等几位河北道行台的官员才缓缓走入大厅。 折腾了半天,等来的却是几句口述的圣旨,内容太过深奥精炼,斛律云这半吊子古人根本听不懂,但意思无外就是说你干得不错,逮住突厥人就应该往死里揍,我挺你之类的东西。倒是这个传话的“天使”大人倒是个听说过的名人:裴仁基。 裴元庆他爹?斛律云惊讶莫名的看着这个也就二十多岁的爽朗青年,对方现在的身份是一名普通的宫廷侍卫,这次要不是他正好赶上去汾州探望他在那里做刺史的老爹,也不会顺便给斛律云带这个口信过来。 “好了,胡壮士,你既接完了陛下的圣旨,就再接一下晋王殿下的懿旨吧。”一直笑眯眯站在一旁的王韶看裴仁基将圣旨口述完毕,乐呵呵的指了指地上的蒲团,对刚刚才起身的斛律云说道。 ‘杨广?他有什么懿旨给我?难道要让我把那个突厥公主给他送过去?’斛律云心中一阵奇怪,赶忙又恭恭敬敬的跪回了蒲团之上。 不知道这父子俩是不是都舍不得圣旨的那点儿锦布,反正两份给斛律云的所谓圣旨都是口述的东西,一份是勉励加夸奖,还有一份给了他个吃力不讨好的买卖:安民大使。 “安民大使?王大人,这安民大使是干什么的?”斛律云一头雾水的缓缓起身,向坐在一边品茶的王韶问道。 “安民大使嘛…”王韶拖了个长调子,嘴角一翘:“当然是安民的。” 废话!斛律云在心里翻了翻白眼,耐心的继续问道:“具体是…” “这个嘛…”王韶将手中的茶碗放下,又拖了个长调子,说道:“你也知道,这晋阳城下十余里的地界都已经被流民所占据,收纳流民的能力已到极限,今日午后自雁门郡而来的那几千流民已无处可居,无棚可住,分流之举势在必行。正好胡壮士要往大兴一行,与其让那些流民自发无人管理的南下,不若跟在胡壮士后面,沿途由你代为管理照料,分散安置于沿途各州县,岂不正好?” “啊?”斛律云又是一呆,这是让他做保姆啊,还是上万人的保姆。他的脑海中突然浮现起了前世看三国演义时刘备带新野人民南下的场景,管理那么多人,没他说的这么简单吧… “那,大概有多少人?”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斛律云涩声问道。 “两万余!” “什么时候出发?” “越快越好,最好是明日一早。” ‘我%&¥¥%&%&%&…’斛律云心中一阵大骂:‘我给你们带来那么多粮食解了你们的燃眉之急,不谢我也就罢了,这么快就赶我走,还给我这么大的一堆包袱,做的好了是理所应当,做的不好就是砍头掉脑袋的大罪,我¥%&*¥#%#’。 第二十八章 行路难 万里雪原上,一支长长的队伍蜿蜒如蛇,自远方迤逦而来。 这是一支奇怪的队伍,远远看去像一支军队,因为前后左右都有骑马跨刀的赤衣骑军来回奔走;离得近了,却又像是运送粮草的民壮,因为这些人虽然散乱,却隐隐护在那些队伍中央的粮车周围;再离的近些,却见队伍中央无数衣衫褴褛,大包小件儿的百姓扶老携幼,在积雪中缓缓而行。他们很多人身上只有一件单薄的夹衫,脚上也只有一双稻草编制的草鞋,很多人咬着牙硬撑着往前行走,还有一些,失足跌倒在雪地里,就再也没有起来。 这就是斛律云从晋阳城下带走的一万八千余百姓,因为突厥人南下劫掠而有家难回的百姓,千百年来,在战争中失去最多的,永远都是金字塔底端的那些平民,而不是顶端的那些世家老爷们。两国交战如此,打着救万民于水火的农民起义也是如此。 乌云遮日,寒气逼人,一阵刺骨的寒风夹着雪粒儿砸在人们单薄的衣裤上,割在人们裸露在外的皮肤上,把身子里的最后一丝热量以及生的希望带走。前面是似乎永远都走不到头的道路,以及一成不变的群山,要不是灌了铅似的双腿还在迈动,要不是粮车所留下来的深深车辙延伸到身后同样望不到头的远方,他们几乎要以为自己一直在原地转圈,不曾前进一分。 一个骨瘦如柴的小女孩双手撑着一根和自己胳膊差不多粗细的树枝,跟在几个壮年汉子的身后,以期能靠着他们宽大的臂膀来稍稍抵挡一下无处不在的寒风。她的爹娘在突厥人南下之时便死了。为了护着她,阿爷用割草的镰刀割开了敌人的喉管,将那些劫掠的胡狗引到了山中的雪窝子里同归于尽,阿母将硬邦邦的胡饼全给了她,自己却冻死在一个大雪的深夜。现在,这个冻饿难当又无人照料的小姑娘,也终于走到了人生的尽头。 “咔嚓!扑通!”细细的树枝终于承受不住她全身的重压,呻吟一声断为两截,小小的身影扑倒在雪地里,扬起几分雪粒。周围艰难前行的流民目不斜视的走了过去,连同情的目光都吝啬留下一分。 要死了么?以前听进村子化缘的大和尚说,人死以后会到西方极乐世界。极乐世界?那应该是不冷不饿的世界吧,一顿能有一张饼,一天能吃三顿干饭,一年能扯两件新衣裳。 小女孩的意识已经有些模糊,忽的听到一阵急促如雷的巨响,紧接着便感到自己被一只有力的大手抱了起来,又进入一个温暖的所在。温暖,安心,像在阿母怀里一样。她贪婪的将脑袋往那温暖的所在又钻了钻,抬起头,看到一张太阳般灿烂的笑脸。 “没事了,来,喝点酒暖暖身子。”那笑脸对她轻声说了一句,自身后掏出一个大大的皮囊,用牙齿将皮囊的栓扣解开,伸到了她的嘴边。 “咕咚,咳咳…”酒很辛,很辣,全不像阿爷以前用筷子蘸给她的黄酒好喝,不过那一口酒却像小火炉一般,顺着嗓子滑进肚子里,又缓缓将热量散发到四肢百骸,很舒服。 “慢些。”笑脸有些责怪的摸了摸她的脑袋,收起酒囊,将裹在她身上的毛氅又紧了紧。小女孩的眼睛有些酸,她从那只温暖的手上感受到了关怀,以及发自内心的怜惜。多久没有过这样的感觉了?她不知道,也不想去想,只想沉浸在现在这个梦中,再不要醒来。 “啾~”任青伶单手抱紧怀中那干瘦的小姑娘,两脚一磕马腹,冲出队列,沿着旁边专门留出的马道赶到最前方,勒马和斛律云平齐,看看没人注意这里,低声唤了句:“相公~” “恩?青伶?你不在中军护着粮车,到前面来干嘛,这儿风大,小心着凉。”斛律云转头一看使她,挤出笑容应了一声,策马挡住斜前方刮来的寒风。 “相公,大伙儿都坚持不住了,后面掉队的人越来越多,找个背风的山坳,扎营休息吧。”任青伶贝齿轻咬,低声建议道。 斛律云抬头看了看前面没有尽头的道路,又看了看自家娘子怀中那个怯生生的小姑娘,叹了口气,对任青伶说道:“青伶,我也知道大家很辛苦,可是这赶路不是儿戏。从第一日开始,行进的时间一天天缩短,现在才不过刚过正午就又要休息,要是按这个脚程走下去,我怕咱们的粮食坚持不到大兴。”他转头看向一个跟在身后不远处的传令兵,唤道:“去,叫花统领来。” “是!”后者应了一声,打马而去。 约摸过了半盏茶的功夫,一身戎装的花木力自后队赶来,勒马转头:“东子,你叫我?”一边儿说着话,一边约束着马匹靠到二人身边,冲任青伶笑笑。 “恩。”斛律云抹了把脸上的雪粒子,揉了揉冻僵的鼻子问道:“咱们的粮草还剩多少?”他想了想,换了个说法:“我是说,按照现在的速度走下去,大概能用到什么时候?” “这…”花木力有些不确定的思考了一下,从马鞍旁的一个皮囊中掏出一张牛皮地图来,三人行到路旁翻身下马,找了个背风的所在,研究了起来。 花木力将手上的手套摘下,指了指地图,对二人说道:“你们看,这儿是介休,咱们两日前刚从那里离开,补充了少许粮草,沿着汾水南下,以这个速度,两日后应该能到达灵石,若是再慢些,或是遇上风雪,还可能往后推一天。” 他停了片刻,用手指带着几人的视线一路向下:“咱们现在还没有出西河郡,粮草就已经下去了三成,这还是西河太守硬挤出一些粮草给了我们。出了西河,还有要过临汾郡、绛郡、才能到达河东郡。到了河东也不算完,到时候还要再将这些人分成两路,一路跟着我们前往大兴,剩下的,从另一个方向前往洛阳。” 他回头看了看蜗牛般缓缓移动的队伍,苦笑着说道:“咱们现在走了不到三成的路,却用去了三成多的粮草,而且…”他顿了顿,眼中露出一丝担忧:“出过远门的人都知道,越是到后面几日,这走起来就越慢。” “恩,你说的是。”斛律云点了点头,担忧的道:“今日休息的时间要比昨日早了差不多半个时辰,比刚上路的时候早了差不多两个时辰,照如此下去,恐怕出不了绛郡,咱们的粮草就得吃尽。” 三人同时沉默了,气氛一时间有些了压抑起来。 “也不全是坏消息。”边上的任青伶突然开口说道:“你们没发现么,这天儿虽然还是很冷,可比前些日子却已经好了很多。再这么走十来日,应该还能更暖和些,天气好了,大伙儿的精神也能好一点,没准儿能多走些路呢。” “也对。”花木力脸上也露出一丝笑容,帮腔道:“咱们越往前走,离洛阳和大兴就越近,洛阳乃是整个中原的中心,粮草无数,邻近它的州郡也未受灾,应该有不少的粮草,咱们也能让他们接济些。” 斛律云的脸上的愁容也散开了,他拍了拍地上的地图,说道:“那好,那咱们等在前面探路的阿灿哥回来,就准备扎营吧。不过…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这路还长着呢,不能早早的就把粮食吃完。” “好,我晓得了。”花木力点点头说道:“从这顿开始,每顿饭的米量再减一些。” “恩,找人吩咐下去,大家艰苦几日,等过了临汾郡便好了。”斛律云起身把从树上落在任青伶头顶的雪粒儿拂去,吩咐一句,上马朝队伍前面赶去。 看他走得远了,任青伶也站起身,对边上的花木力说道:“咱们也回去吧,你去跟姐妹们说一下,让她们骑马到队列中看看,那儿有不少无父无母的孩子。能接的,就接过来吧,都是小孩子,咱们省省也不愁给他们挤出一口吃的来。” 花木力单手扶鞍,翻身上马,拉着马缰叮嘱道:“成,我这就去,你也小心些,东子这一减少米量,可能会有些宵小打粮车的主意。” “放心。”任青伶冷笑的答了一句,拍了拍挂在马鞍旁的双枪,“谁要是抢大家的活路,那我也不会手软的。” 天快黑的时候,压了一日的乌云终于抖了一抖,落下一粒雪花。仿佛信号一般,更多的雪片争先恐后的落了下来,雪越下越大,开始如小米粒大小,不到半株香的功夫,便涨大到鹅毛一般。天地间一片苍茫,白的地,黑的天,混沌的世界。 西河郡官道旁一处普通的山坳中,无数白色的行军帐篷搭在里面,仿佛一个个白色的蘑菇。这些往日里住五六人的帐篷,现在每个都满满当当的挤了几十人在里面,这些人尽量靠在一起,围着正中心一小捧篝火,蜷着身子,枕着包裹褡裢呼呼大睡。 人的善与恶在这个时候全都暴露无疑,在每一个帐篷正中央靠近篝火的地方,睡的都是五大三粗,满脸虬髯的大汉,再往外一点儿是还算强壮的青年,依照身体的强壮程度依次向外,紧靠着漏风帐角的阴冷地面上,睡着些无父无母的孤儿,这些孩子紧紧抱在一起,用体温温暖着彼此。 任青伶他们虽然带了不少的孤儿到胡姬营里照顾,不过这近两万人的队伍,他们又如何能做到面面俱到,况且,这些孤儿的数量也每天都在增加。 “王胖子,换岗了。”举着火把的刀疤脸旅帅卢中领着自己手下的弟兄,从温暖的营帐中钻了出来,搓着脸走到粮车前,冲在粮车旁守前半夜的好色旅帅王浑招呼道。 “哎,你怎么才来,有酒么?来一口我暖暖身子。”王浑从火堆旁站起,跺了跺有些麻疼的双脚,缩着脖子问道。 “给,你省着点儿喝,后半夜我可全靠它了。”卢中从怀里掏出一个还留有体温的皮囊,随手甩了过去,有些心疼的叮咛道。 “知道,小气。”王浑嗤了一声,端起来就是一大口,闭着眼睛品了品,刚想喝第二口,手中的酒囊却被对方抢了回去。 他悻悻的摸了摸鼻子,悄悄地翘了翘小指:“真抠!”然后走到一个无人的营帐之后,解开腰带方便起来。 “痛快!”他长处一口气呻吟一声,抖了抖冻得缩成一团的宝贝儿,将其小心的放回裤子里,刚想回去,却见远处黑影一闪而逝,赶忙低喝一声:“谁在那儿!”几步赶到前面,却见附近阴风怒嚎,一片寂静。 “见鬼了!”他低声嘟囔一句,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双眼一凝,使劲儿的往地上啐了两口,有些心虚的朝天上拜拜,嘴里念叨着“阿弥托福”转身走了回去。 “忽~好险啊。”一个小小的脑袋从营帐中探出头来,看了看王浑离去的身影,低声松了口气。 “双儿姐,咱们要不还是别去了,这大晚上的,万一有鬼咋办。”小脑袋身后的黑暗中,一个怯怯的声音低声说道。 被叫做双儿姐姐的女孩回身给了少年后脑勺一个巴掌,低声怒道:“不行!铁牛今天的晚饭又被那帮大人抢走了,他现在都饿糊涂了,嘴里念念叨叨的就想吃肉。我这个做姐的要是不管他,没准儿他连今夜都捱不过去。狗蛋,你要是还认我这个姐,就跟我到林子里走一趟,掏几个松鼠窝,要是能抓到几只锦鸡野兔的,就更好了。”她虽然清瘦的可怜,可是一双睦子却闪闪发亮,在黑漆漆的夜色中像两块宝石一般。 “双儿姐,咱们干老本行儿不行么,这些人睡得多熟啊,顺点儿吃的回去算了…”狗蛋嘴里还没嘟囔完,脸上就被人掴了一把掌,半边儿脸都肿了起来。 “狗蛋,难道你忘了咱们的命是谁救的,恩?我带着你从那恶妇手中逃出来的时候,差点儿饿死在道边儿,是谁给了咱们半张胡饼,恩?” “那大婶子又不在这儿…”狗蛋有点委屈,抽了抽鼻子,小声回答。 双儿也觉得自己手重了,伸出去摸了摸狗蛋的脸,轻声说道:“是不在这儿,可是你偷的那个人没准就是一个像婶子一样的好人。既然咱们从那儿逃了出来,没有人逼着咱们去偷,就别干那事儿了,行不?” “好,双儿姐,我听你的。”狗蛋展颜一笑,点头应了一声。 “恩,那咱们走!”双儿探头出去查看半天,见无人注意这边,勾手叫了一声,拉着狗蛋一路急跑,一口气冲进山坳两旁山坡的树林中。 狗蛋趴在地上细细翻找了半天,却一无所获,只好转头向身后的双儿低声问道:“双儿姐,找到了没有?” “没呢,咱们再往上走走,分开找,自己小心些。”双儿头都没回的应了一声,站起身懊恼的踢了脚地上的浮雪,向山上继续行去。 “哦。”狗蛋听话的点了点头,又在地上细细的寻觅起来。 咦?这是什么。 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引起了狗蛋的注意,他三步并作两步跑了过去,扒开浮雪一看,一个足有小猫大小的死田鼠躺在地上,他提起尾巴来翻看半天,身上冻得硬邦邦的,没有一点腐坏的痕迹,应该是冻死不久。 他欣喜的提着自己的猎物转身朝那边的双儿跑去,却没注意到死去耗子不远的一棵大树下,有一个早已腐坏的不成样子的人形尸体静静的躺在那里。 “狗蛋,你真厉害,这下好了,咱们都能好好的吃些肉了!”双儿有些兴奋的挥了挥手中的死耗子,夸奖了一句,带着他就向营地跑去。 “双儿姐,咱们在哪儿吃啊,那些帐篷里生火的地方满满的都是人,要是被他们看见咱有这好东西,还不过来抢?”两人小心翼翼的躲在一个帐篷后面,狗蛋看看四下无人,有些担心的说道。 “也对。”双儿一下子也为难起来,她想了想,一拍脑门说道:“对了,咱们把他们几个叫起来,到山上挖个雪窝子出来,再烤着吃,就不怕被人看见了。” “好办法。”两人相视一笑,悄悄摸进自己住着的那个营帐,把铁牛,三飞,方林,方庆几个小伙伴叫了起来,刚走到营帐门口,却见帐帘儿一挑,一个熊一般强壮的大汉走了进来。 “恩?你们要干什么?”大汉夜半出去出恭,没想到回来却见到几个十岁左右的少年在帐门前鬼鬼祟祟的,心中疑惑的同时厉声喝问。 “不,不干什么。”狗蛋将捡来的死耗子藏在背后,磕磕巴巴的回了一句,低着头退到众人后面。 “不干什么?我看你们几个就像是小贼,过来,让我搜搜身。”大汉借着帐中的火光端详了下这几个少年,见双儿颇有姿色,顿时色心大起,嘿嘿阴笑两声,探手朝她怀中摸去。 “别想动双儿姐。”几个平日里相依为命的少年大怒,七手八脚的将那大汉抱住,狗蛋将耗子贴身收好,冲在最前面,一口就咬住了对方长满黑毛的大手。 “滚开!小兔崽子!”汉子感到手背钻心的疼,顿时怒声大喝,抬起手来猛向边上一甩,就把瘦弱的狗蛋丢飞了出去。狗蛋后背撞在帐篷边儿上,摔下地来。怀中的死耗子也跌了出来,落到一旁。 哦?居然有野鼠肉?大汉眼睛一亮,也不管挂在自己身上的几个少年,大跨步的走了过去,一把捞起来揣进怀里。 他们一番打斗,将帐篷里的不少人都惊醒了过来,大汉摸了摸怀中的冻鼠,有些心虚的看了看帐中那些身材丝毫不输于他的大汉。三拳两脚将几个少年打落在地,反身钻出营帐,跑出去好远,找了个老弱妇孺居多的营帐才钻了进去。 几个浑身是伤的少年躺在地上,懊悔的捶打着地面,三飞和铁牛跟着双儿不甘心的钻出营帐之外,四下寻找,终于惊动了巡夜的兵卒,被拎起来,丢到了斛律云的大帐中。 ps:新出炉的五千字,求收藏推荐啦。 第二十九章 孤注一掷 宽敞明亮的行军大帐中,斛律云衣冠不整,哈欠连天的坐在中央,指着眼前几个被人按在地上的少年,向负责巡夜的卢中问道:“你们大半夜的把我叫起来,就是为了他们几个?” “是!”卢中恭敬的应了一声,走过去扯着双儿的手腕走到斛律云近前,沉声说道:“这个女孩子,她会滑骨和轻身的功夫,会这样功夫的人,不是惯偷儿就是细作。我们还从他们怀里搜出了火折子,属下怀疑,这些人在我营中图谋不轨。” “放手!你弄疼我了!”双儿被提着一臂半悬在空中,一边儿挣扎一边儿大声抗议道。 “图谋不轨?”斛律云抹了抹眼角挤出来的泪珠,无精打采的说道:“疤子,咱们已经从草原上回来了,你居然还是这么紧张。这儿是咱大隋,他们能干什么?烧粮食?烧帐篷?这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儿的,这么做对他们有什么好处?” 他看卢中还要开口,赶忙摆手道:“行了,你继续去巡夜吧,他们几个我自己问就行了,我的功夫和手段你也是知道的,不用担心。”说罢起身,走到帐里的小案旁拿起装着酒的皮囊喝了一口,丢给走到帐门前的卢中:“拿去,晚上凉,给弟兄们暖暖身子。” “哎。”卢中探手接住,朝他感激的点点头,单手支着帐帘儿道:“你说也怪了,在草原上的时候喝那马奶酒,怎么喝怎么不是个味儿,这回来喝不着了,反倒有些想念那股子味道。”说完咂了咂嘴,自嘲的一笑,低头没入黑暗中。 ‘我又何尝不是!’斛律云心中暗叹一声,知道那两个月的草原之行,必定会永远留在他们这些人的心中。他转头看看揉着手腕一脸愤然的双儿和其他两个少年,指了指立在帐篷边上的几个小马扎,笑道:“好了,他们走了,你们不用紧张,坐着说话吧。” 说完自顾自的走到案旁,拿起几个摞起的青瓷碗来一字排开,回头问道:“你们是喝水,还是酒?” “酒!”三飞和铁牛高兴的应了一声,一看双儿立起来的眉角,赶忙又改口说道:“不是,水!” 斛律云将盛满凉开水的青瓷碗递给他们,自己也搬了个马扎坐在边上,饶有兴趣的对着双儿问道:“你应该是他们的头儿吧,说说看,你们大半夜的在营地里跑来跑去,还揣着火折子,到底想做什么?” 双儿有些心虚的看了看他,心想自己是去野外找食吃,又没碍着任何人,根本不用担心什么,于是便将晚上所发生的一切原原本本的给斛律云讲了一遍。 “你是说,你们都是无父无母的孩子?”斛律云问了一声,眼神瞬间便柔和起来。他前世的时候父母早亡,是在爷爷的膝下长大,根本没有享受过哪怕一天的父爱母爱。转世重生之后,更是成了无根之萍,所以对这些父母双亡的孤儿格外同情几分。 “是,我们的爹娘都死了,其他长辈也在逃难时走散了,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三飞和铁牛来自不同的地方,但是境遇却基本相同,听到斛律云这么问,他们低低的应了一声,眼圈儿便红了起来。 “你也是同他们相同么?”斛律云看了看沉默的双儿,柔声问道。 “恩。”双儿低着头恩了一声,她自小被人从家中偷了出来,天天和狗蛋跟着一个女人练油锅捞钱,提纵轻身的功夫,父母什么样儿,在哪儿,她根本想不起来,也算不得说谎。 “营里面和你们一样的人,大概有多少,我是说父母双亡,无人照看的孩子?”斛律云起身走到自己木板床的旁边,一边翻找着什么,一边向他们问道。 双儿想了想,有些不确定的回道:“我也记不清了,在晋阳的时候还有很多的,这一路走来,我们没吃没穿,每天分的那一点儿米粥还总被别人抢去,现在已经没多少了。” 斛律云落在褡裢上的手顿了一下,然后才拿起装着干粮的褡裢起身走了回来,掏出干粮分给他们,涩声道:“大概还有多少?” 双儿从他手里接过胡饼,撕了四分之一下来,剩下的都揣进了怀里,然后边吃边道:“大概还有几百人吧,我也说不清楚,人太多了。我们彼此互不相识,平常都不来往的。”胡饼有些干硬,她咀嚼了半天,又喝了口水才顺下去。 斛律云看着他们狼吞虎咽,却还要将大部分胡饼剩给伙伴的样子,心里有些发酸,他盘算了下自己从草原上劫掠来的那些财物的价值,觉得几百人自己还是养活的起的,于是向双儿问道:“你们有处可去么?要是没有地方去的话,跟在我身边,给我做个亲兵吧。” “亲兵?你是将军么?”双儿正鼓着腮帮子跟一块硬饼作斗争,听他这么问,赶忙艰难的将口中的胡饼咽下问了一句,大眼睛有些疑惑的闪了闪。 “啊?不是,我现在只是一个白身,不过养活你们,应该还是没什么问题的。”斛律云有些尴尬的摸了摸鼻子,回答道。 那些劫来的财物他本来是想留着贿赂那些大兴城中的大臣,好让他们在皇上面前给自己美言几句的。现在看来,这件事情可比那件有意义多了,大不了去了朝杨坚讨要点封赏,找个地方做生意,做个富家翁,也不错。他相信以他超越千年的经商理念,想在这个世界站稳脚跟,养活一家子人也不是什么难事。 双儿举着饼子看看一脸温和的斛律云,又转头看看一脸期盼的两个伙伴,顿时有些为难起来。她自小被人培养用来偷窃,费劲千辛万苦才从那恶妇手中逃出来,现在只想过一些自由自在的日子,一旦同意,岂不是又要过那种受人役使的生活?可是,若是拒绝,就不知道会断了多少伙伴的生路。而且她还不能说他们愿意,自己不愿意,她要是这么说,无异于当面打人家主人的脸,对方也是一片好心,她双儿不是那么不懂事的女孩儿。 罢了!想想跟着自己差点饿死街头的狗蛋,双儿心里一阵发软,对斛律云笑笑,说道:“我们都已经无处可去,您要是愿意收留我们,我们当然愿意。” “那好,恩…”斛律云高兴的点了点头,然后有些犯起难来:这么多十岁左右的少年,都跟在自己身后?他又不是孩子王,虽然他现在也不过只有十四岁。 他思量了一会儿,才想了个自以为可行的办法:“你们从明天开始,一人一个,跟着那些穿赤衣的骑兵,让他们先教你们点儿功夫防身,等将来我安顿下来了,再安顿你们。” “好。” 好么,女兵有了,现在童子军也有了… 第二天一早,当斛律云将这个决定告诉那些军中士卒的时候,大多数人居然都欣然接受了。他们这些人,多数都已经过了二十五岁,在这个十三四岁结婚,十五六岁当爹的年代,谁家里没有几个儿儿女女,看着这些无父无母的孩子,这帮“爹字辈儿”的老兵顿时爱心泛滥起来。 于是忽,一时间几乎每个巡逻骑兵鞍前都多了一个不大的身影。这些大老粗、兵油子们把自己的军粮省出来一些,尽量让跟着自己的孩子吃饱,还时不时的去林子里打几只野兔锦鸡回来改善伙食。 就这样又行了十余日,众人走走停停,出西河郡,入临汾郡,在霍邑城下又补充了一点粮草,眼看着再过四五日就可以走到临汾城下,这支流民队伍却在这时出了件了不得的大事。 “什么!营中突发瘟疫?什么时候的事情?为什么不早禀报!”斛律云脸色难看之极,大声喝问着冲进自己营帐,脸上已经全无人色的王浑等几名旅帅。 “我们也是才发现的。”王浑擦了擦脸上的油汗,苦笑道:“前些日子流民里就已经传出有人染病发热的消息,不过这大冬天的,又缺衣少食的赶路,我们也就没往心里去,直到昨日里军中也有不少弟兄染病,而且传染的速度甚剧,就连军中的战马也…”他说到这里,低下头,再也说不下去了。 “染病的人数大概有多少?”斛律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皱着眉头问道。 “现在已经有数百人,传播的速度很快。” “你们赶紧把那些染病的人畜单独安置在一处地方,和未染病的人隔离开来,已经死去的人尸体和个人物品全部焚毁。对了,记得饭前便后要洗手,水要烧开了再喝。”斛律云简单的下达了几道命令,然后便是一阵的抓耳挠腮。他现在也是急病乱投医,把前世知道的几个简单防病的小技巧都用上了,可那是防感冒跑肚拉稀的,这可是瘟疫啊,也不知道管不管用。 几个旅帅忧心忡忡的下去执行命令了,斛律云刚走出帐外想去营里看看情况,却碰上了匆匆而来的任青伶和花木力。 “青伶,你们胡姬营那里怎样,有没有染病的?”斛律云看任青伶和花木力都没事,心中一松,赶忙迎上去问道。 任青伶看斛律云没事,心里也是一松,听他问起胡姬营的情况,摇了摇头说道:“我们营中的姐妹倒是没有染病的,不过也都吓得不轻。” 她和花木力一听说流民中爆发瘟疫,就急忙赶到这里来打探情况。他们几人现在分成三组,雄阔海带着一些斥候在前面打探情况,斛律云在前军,任青伶在中军押运粮草,花木力在后军压阵,所以平时也不常见面。 “没有人发病就好。”斛律云有些欣慰的点点头,眼中忽的厉光一闪,低声道:“青伶,你带半个营的人,守在咱们的营地外面,如果有人敢私自外逃,就地格杀。记住,用弓箭杀,然后丢火把过去将尸体烧干净。” “相公,你这是?”任青伶一阵不解,奇声问道。 “就算咱们这儿的人死光,也不能让瘟疫传出去。”斛律云咬牙切齿的说道,眼睛里都是决绝。 “好,我这就去,你自己要保重。”任青伶脸色一肃,点头应了一声,深情的看了斛律云一眼,然后才快步离开。 “东子,咱们要是在此扎营,营里的粮食最多可吃半个月。”花木力有些不安的来回踱了几步,向斛律云汇报道。 “恩,半个月就半个月,尽量省着些用,这些粮草都要看护好。”斛律云随意的摆了摆手,应了一声。 看斛律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般,花木力咬了咬牙,低声建议道:“东子,你现在是军中统帅,下面的人都在看着你,你要是乱了,这军心也就乱了。” “恩?恩,你说的对,我现在是应该冷静下来。”斛律云被他这么一说,终于从疯狂陀螺的状态中停了下来,捏了捏眉心,点头回道。 “恩,好好冷静的想想,这瘟疫其实也没有那么可怕。” “这话怎讲?” “瘟疫这东西,虽然不能说年年有,不过灾年的时候总有地方会闹起来。这发的多了,郎中们便想出了不少专门应对的方子,咱们是不是应该派人去找个郎中来,给大家诊治诊治?” “我也想啊,可是这一来这大营里谁都有染病的可能,我怎么敢放一个可能传染瘟疫的人出去找郎中呢,二来,此地距那临汾城距离不短,前后无着,就算骑马前去,一个来回也得七八天,如此长的时间,就算请回来郎中又有什么用??” “要是抄近道去岳阳城,一日一夜便可回返。” “哦?当真?” “你来看。”花木力从身后皮囊里掏出地图展在地上,指着他们现在所在的位置说道:“你看,咱们现在在这儿,要是翻过东面这座山脉,山下不远处便是岳阳城,比起南面的临汾城,近的太多了。” “不妥。”斛律云摇了摇头,起身指着他们东面的那片绵延的大山说道:“你看看远处的那山,奇峰险崖众多,就算常年在山中采药的山民,都别想在这大雪封山的时候翻过去,更何况咱们这些人呢。” “总得试试才知道,怎么也比在这里等死强吧。”花木力摊了摊手,一脸无奈的说道。 “恩,那岳阳乃是县城,不知城中是否有好一些的郎中,可以医治瘟疫?”斛律云摸了摸长出一些胡茬的下巴,略有些忧虑的说道。他突然想起了善阳给尉迟恭他家医治的那个张金针,要是岳阳的郎中像他一样,那这两万人的性命也就堪忧了。 “呵呵,我在霍邑城下交接粮草的时候,听到一点传闻,不然也不会让人铤而走险去岳阳的。”花木力摸了摸自己的鼻尖,一脸神秘的说道。 “哦?什么传闻?”斛律云两眼一翻,没好气的说道:“别卖关子!” “有一个叫孙思邈的游方郎中前几日刚从霍邑离开,向岳阳方向游历。听霍邑同僚说其每到一处,必停留多日为人诊病,照这么来说,他现在还在岳阳。据说他医术也很高明,应该能治的了这瘟疫之症吧。” “孙思邈?药王?”斛律云惊喜的大喊一声,从地上站了起来。 “什么药王?”花木力挑了挑眉角,有些不解的问道。 斛律云两掌一合,兴奋的在地上走来走去,咬牙切齿的说道:“没时间给你说了,快,快去,挑选军中善攀爬的士卒,让他们翻山,去岳阳,一定要把这孙思邈给我请来。不,绑也要绑来!” 第三十章 蜕变 要说起药王孙思邈,就不得不说说他的几项成就。首先是闻名后世的《千金方》,也就是《千金要方》和《千金翼方》的总称,是我国古代医学发展中具有代表性的巨著,对后世医学特别是方剂学的发展,有着明显的影响和贡献;其次就是他的年纪,一百四十一岁,也有说一百六十多岁的,不管哪种说法可信,反正这个人是活得够长的,可以称得上“人瑞”了。 在经过一番思量之后,斛律云还是决定亲自带队,去岳阳城请这位后世著名的药王来为大家诊治。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他们现在地处临汾盆地的入口处,想要前往岳阳,只能横穿太岳山脉中段的一段险地,这太岳山脉虽然不像太行山那样巍巍千里,但也是曲折难行,最高处也足有几百丈。夏秋之时有许多树根藤蔓可以借力攀岩,还有许多药农猎户踩出的羊肠小道和在山崖上留下的借力之处,想翻山也是困难重重,更不用说这冰雪严寒的冬日了。如此九死一生的任务,也只能他以身作则亲赴险地,才能让手下人士气高昂,甘效死命。 兵贵在精而不在多,尤其是这种特种作战似的行动。经过半日的挑选甄别,斛律云从军中选出二十个善于入山行猎的憾卒,人人身负盘绳,背背弓箭,脚下的皮靴上也缠了不少的草绳用以防滑之用。众人好好的吃了一顿,又跨好干粮满满的褡裢,将随身的酒囊灌满烈酒,这才摩拳擦掌进入山中。 “少爷!少爷!”他们刚走了没多远,身后便响起了几声急切的呼唤,斛律云抬手令众人止步,转身看去。只见双儿和狗蛋也是一副全副武装的打扮,远远地追了上来。 这些少年被他收留之后,开始的时候都是叫他主人的,不过毕竟这些人不是斛律云买来的家奴侍婢,这个名号实在是有些扎眼,于是他考虑了一下,给自己安了一个“少爷”的名号,顿觉顺耳许多。 “双儿,你们到这儿来干什么?”斛律云惊奇的看着两个少年速度飞快的跑到自己身前,诧异的问道。 “呼~来帮你们的啊!”双儿用手将被风吹的有些凌乱的发梢理平,长出一口气,对斛律云笑着说道。 “帮我们?你们俩?”斛律云有些丧气的挥了挥手,叮嘱道:“赶紧回去吧,看看你们这瘦弱的身子,不给我们添乱就不错了。” “莫要,莫要小看人!”狗蛋从双儿身后探出头来,争辩道:“要论骑马打仗,我们是不如少爷你的,可要说这翻山越岭,飞檐走壁,你还真不一定是我俩的对手。”说罢挥了挥小拳头,又赶忙缩了回去。 斛律云拍了拍自己的额头,恍然大悟道:“对了,我记得疤子说过,你俩会什么滑骨的功夫,露两手给我们看看,要是真功夫,就跟着我们走,要是撅嘴吹大气,就赶紧自己回去。” “好,那你看着。”双儿有些不服气的挑了挑眉角,四下一打量,看到两棵间距一步远近的大树,嘴里轻叱一声:“看好了!”拔脚向前冲去。 只见她双脚一错,左右脚依次轻轻在两棵树的树干左右连点,不大会儿便攀了上去,稳稳的立在一个离地两丈多高的树杈上。她将口中的浊气吐出,稍稍回了口气,又是一声轻叱,踩着也就指头粗细的树枝在树冠上来回飞舞,身子好似鸿毛飞絮,让人叹为观止。 “好了,下来吧,赶紧下来吧。”斛律云看着树上那个翻飞的身影有点儿眼晕,赶忙扯着嗓子喊了起来。他这次真是见识了,以前就听说过这古代真有轻身提纵的功夫,不过和后世那些武侠剧里大侠们违反万有引力漫天飞舞的轻功不同,是需要借力使力的那种,没想到今日还真是被他遇上了。 “哎!”双儿站在稍粗的一个树枝上应了一声,身子一纵落了下来,下落过程中两脚又左右轻点几下,便从几丈高的树冠上稳稳的落回了地面。 “行了,看也看过了,咱们这就走吧。”双儿拍了拍上树的时候黏在身上的浮雪,冲斛律云他们露齿一笑,两只大眼睛亮晶晶的。 她今天不知从哪找来一身火红的胡服,大概是为了好看的缘故,还在领口袖口以及下摆上缀了很多雪白的兔毛围边儿,系口束腰,将圆润的小腿,饱满的****,以及柔软的纤腰绷得紧紧的,与周围雪白的雪景一比,更似一团雪中腊梅,让斛律云等人都忍不住呆了一呆。 “恩?你们这些人,到底走不走?”感觉到周围人火辣的目光,双儿两颊飞霞,跺了跺脚,恼羞成怒的问道。她以前是被人培养来偷盗的,平日里自然都是最寻常的打扮,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有些时候为了需要甚至要往丑了扮,是以从来没有感受过这种异性欣赏乃至贪婪的目光,一时间有些无所适从起来。 斛律云老脸一红,干咳两声掩饰一下尴尬,大拇指一挑由衷的赞叹道:“恩,咳咳,双儿果然是好功夫,好手段。”他看看身后众人还是一副猪哥相,赶忙又咳嗽一声,大声问道:“嗯哼,你们说是吧。” “啊?对对,双儿姑娘果然好本事!”一干“天蓬元帅”豁然惊醒,嘴里赞叹着,大拇指跟着挑上了天。 “好了,好了,别看了,咱们赶紧走吧,明日前还得赶回来了。”狗蛋醋意滔天,低了半个头的身子往双儿前面一拦,虎视眈眈的看着众人说道。 “好,二毛,你去树上刻个标记,咱们再往里走,这林子可就密了,不留标记可不行。”斛律云讪讪的笑笑,转身朝一个士卒命令一声,然后才率先向前走去。 雪后的山林一片寂静,光秃秃的林木枝头挂着前几日雪后留下的痕迹,被风一吹,成块成块的落下,落在人头顶肩头。行了大约一个时辰,雪便厚了起来,这里的积雪都是从山下吹上来的,又厚又虚,随便一脚下去都能没过大腿根。斛律云以前看电视的时候,知道北方的山里有一种东西叫做雪窝子,表面看上去是平平整整的雪地,下面却是深不见底的深坑,极为危险,便让大伙儿用长绳栓在腰间,仿效北极探险时候的办法,缓缓向前趟着走去。 古人的科技虽然不如现代发达,但是野外生存的本领却要抢上许多,双儿他们只凭借天上的日头,以及林间吹来风的方向,便能将东南西北判断的清清楚楚,这一点让斛律云这个穿越众自叹不如。 又向东走了一个多时辰,时近正午的时候,斛律云他们终于来到了此行的第一道险坡之下。这道陡坡差不多有七十多度的仰角,上面盖满了洁白的积雪,偶尔在雪薄处才能看到一些枯草干藤,因为整个山坡都在积雪之下,所以那些药农留下的搭脚小坑和可供抓取的凸石也一个都看不到。 “好了,你们都歇着,看我的。”一个叫大狗的士卒冲众人招呼一声,把身上的累赘都丢到一边,朝掌心唾了口口水,拿起两把短刀,就要往上攀爬。这是一种简单易行的登坡之法,叫搭山梯,只不过对臂力和刀的坚韧程度要求较高,而且只能适用于土坡,所以不常被人使用。 双儿眯着眼睛打量了一下这陡坡,摆手拦住大狗,脆生说道:“哎,等等,这种小坡哪用那么麻烦。” “哦?你有办法?”斛律云走上前来和她并肩站在坡下,问道。 “恩,应该没什么问题。”双儿又思量片刻,才点头应了声,用手点指着山坡说道:“你照我说的地方,把箭射过去,尽量深一点儿。只要给我个搭脚的地方,这坡不算什么。” “好!”斛律云把当初李林送给他的宝弓摘了下来,抽出白翎箭看了看,又伸手将途中猎来的一只灰兔放血,待所有白色雕翎都染红之后,这才点头说道:“好了,你说吧。” 众人开始的时候还不知道他干什么,待看到那些放在雪地中的红翎箭个个红白鲜明,这才恍然大悟,暗暗为他的细心赞叹起来。 “那块凸起旁三寸,枯草右上角两寸,还有那儿,那儿…”双儿手指连点,每指一处,立刻便有一只通红的雕翎没入雪中,醒目鲜明,不到半刻的功夫,一条人工的山道便建好了。 “行了,你们在这里休息一会儿,我上去之后会放绳子下来的。”双儿嘱咐一声,背着一盘麻绳跃到山坡上,脚尖一点,在插在雪中的箭杆上一借力,身子便飞起多高,如林间百灵一般,又一点一跃,飞向下一个。如此这般,不大会儿便飞上坡顶,将背上的麻绳找了个大树拴好放了下来,供众人登山之用。 有了这快速的登山之法,众人赶起路来自然是事半功倍,天还未全黑的时候就已经走了一多半的路程。不过,这好事未成双,坏事却偏自来,眼看就要走出大山,来到岳阳城范围,绳子却没有了。 “咋办?这也太高了,上面还往外凸凸的,用搭山梯的法子肯定是上不去。”站在一处陡峭的土坡前,狗子借着夕阳最后一丝余晖抬头看去。他感叹了一句,使劲儿的仰着头朝上看,直到脖子酸了,头顶的狗皮帽子掉在了地上也没看到顶儿。 “是啊,这土坡的结构,也太奇怪了吧。”斛律云看着这“又”字半边儿形状的山坡,也是长叹一声。不知多少的攀岩高手倒在这仰角坡下,难道今天轮到自己了? 狗蛋看看这地形奇特的陡坡,心里也有点儿触,点头提议道:“要不咱们绕吧,翻过边儿上的这道山梁子,看看能不能绕过去。” “翻山?”双儿悄悄地给了他脚面一脚,恨声说道:“这并州的山,山连着山,岭挂着岭,只能一直往前,想从边儿上绕过去,不知道要走多少冤枉路,那边儿还有那么多人等着救命呢,咱们咋能在这儿浪费时间。” 她抬头看了看这险峻的地形,咬了咬牙,朝斛律云道:“少爷,你搭箭梯吧,我来试试。咱们只要过去一个人,就能到岳阳,就能把那个郎中请过来。” “试试?”斛律云看了看陡坡,又看了看双儿:“这坡陡的厉害,而且上面一段还是悬空的,太危险了,咱们是不是想想别的办法?” “别想了,救人要紧,不试试怎么知道。”双儿摇了摇头,很坚决的说了声,然后蹲下整了整自己的靴带,紧了紧束腰。 听双儿这么说,藏在众人身后的狗蛋忽然上前一步,大声说道:“双儿姐,这次我先上吧。” “你?不行,你等在下面,等我回来。”双儿诧异的睁大了眼睛,然后一口否决。 “那…”狗蛋本能的低下头去,咬咬牙又抬了起来:“双儿姐,这一路上都是你先上去,肯定累了,歇会儿。我的提纵功夫不比你差,这次我先来吧。” “哎…你这孩子。”双儿埋怨一声,有些不悦的伸出手去,想要揉一揉狗蛋的头,谁料对方却不动声色的闪到一边,眼里露出一丝不同以往的神采。 恩?看着狗蛋挺胸抬头的样子,双儿这才惊奇的发现,比她小两岁的狗蛋不知什么时候个子已经攀到了自己的鼻尖。‘有点儿大男子的模样了呢。’双儿心中暗暗想道,那滋味不知是开心,还是惆怅。 “好,那你小心些。”双儿柔声一应,替他整理了一下凌乱的衣衫。 “哎!”狗蛋高声应了一句,身子一纵,便跳上了斛律云搭好的箭梯之上,单脚一点,冲天而起。 “小心些~”双儿忍不住叮嘱一句,忽的又想到这个时候最忌分心,又赶忙抬手捂住自己的嘴巴,眼神有些担心的跟着那个已经长高,不再熟悉的身影缓缓向上移动。 这道山坡比起前面的来毕竟高得多,狗蛋差不多爬了一半的时候,忽然感觉自己气息翻涌,提起来的一口气忽的一坠,右脚一沉,脚下的箭杆“咔吧”一声断为两截,身子直直的朝山下坠来,坡下众人一阵惊呼。 第三十一章 药王 “狗蛋!”双儿口中惊呼一声,眼看如自己亲弟弟一般的狗蛋就要从十几丈高的山崖摔落,忽听身旁弓弦连震,几支红翎长箭流星般滑过长空,准确的穿过狗蛋的腋下将他架在半山之上。 ‘呼,还好,幸好我早有准备!’斛律云自得的弹了弹弓弦,还未来得及说话,却见身边一道赤影飘过,矫若脱兔,风一般刮到山坡之下,脚下连点,直奔挂在山腰的狗蛋而去。 狗蛋现在已经吓傻了,他只向下看了一眼,便紧紧地闭上眼睛,用胳膊死死的夹着腋下的几个箭杆,身子不停的颤抖,什么提纵之术,轻身之法,早被忘到了爪哇国。 可是他腋下的箭杆只有食指粗细,也不是根系发达韧性极佳的山藤,哪经得住他这样折腾,只支撑了一会儿便摇摇欲坠,就在他准备闭目等死的时候,一声娇喝自身下传来:“狗蛋,提气,纵身!” 这个声音太熟悉了,他打小就笨,从绕水缸跑开始,什么东西学起来都比别人慢半拍,就因为这个没少挨打。又冻又饿的夜里,总是双儿将省下来的干粮留给他,还提醒他练功时的要领,长而久之,他便养成了一种听到双儿的提醒便本能的去做的习惯。 熟悉的声音传到耳边,多年来养成的习惯战胜了恐惧,狗蛋本能的提气向上一纵,恰在此时,一股力量自脚下传来,他的身体如大鸟一般腾起,向上面飞去,下面传来双儿有些欣慰的喊声:“狗蛋,上去,上崖顶去,你一定行的,把孙郎中带回来!” ‘我一定行的!’狗蛋心中大喝一声,脚下顿时轻灵起来,如蝴蝶翻飞一般,直往崖顶冲去。 他是飞起去了,可是给他一推之力的双儿却坠了下去,下面的人看得清楚,刚才双儿一路向上,借着上冲之力反身一脚踏在狗蛋脚下,将他送上去的同时,自己以更快的速度坠了下来。 “糟了,这个笨蛋!”山崖下的斛律云大骂一句,抬手举弓,箭如连珠,一支支雕翎长箭钉在双儿下坠的身子下面,却因为对方下落之势太猛,根本没有太大的用处,只是将她下落的速度稍稍迟滞一些,便瞬间断成两截。 不过这些箭杆毕竟还是将双儿的下坠势头减缓了一些,她落了几丈之后,身子终于跌在了山坡之上,弹了一下,带着大堆的积雪顺着陡坡便滚了下来。 “靠!见鬼,都跟我来,把斗篷扯下来,两人拉一个,给我把她挡住!!”斛律云鬼叫一声,把手里的宝弓一甩,伸手一把将斗篷拽了下来,随手抓了一个人就三步并作两步朝前跑去。山坡下面石头树木众多,要是让她就这么滚下来撞在上面,不死也得残废。 他和这个机灵的士卒张开大氅,左挪右移,对准了山坡上冲下来的那个“人形雪球”,后面的人有样学样,瞬间便做成了十个披风缓冲带。 他们这边刚刚准备好,那边的雪球可就到了。近八十多度的大坡能给一个人多大的速度,这斛律云没工夫算,他只知道自己紧握披风的双手一热,身子便不由自主的被拽到中间,紧接着脑门上猛地一疼,然后就是金星漫天,小鸟飞舞。 二十个人如滚地的葫芦一般和大雪球混在一起,撞了个唏哩哗啦,“妈呀!”“我靠!”之声不绝于耳。过了一小会儿,顶着一个紫金疙瘩的斛律云从雪堆里蹦了起来,晃了晃有些发晕的脑袋,朝崖顶看去。 ‘这么半天也没人掉下来,看来那混小子是上去了。’他心里暗忖片刻,拢着双手大喊起来:“喂,狗蛋呐,你双儿姐没事儿,你速去速回,把孙思邈给我带回来啊~啊~啊~”这山坳有些拢音,声音喊出去回声一片一片的,好像千军万马在齐声呐喊一样。 喊完了话,他走到那一大坨人形雪堆旁边,随便拽着个倒立起来的大腿拔萝卜般扯出一个人来,探了探,有气儿,然后扔到一边,拔下一个。 须臾之后,被撞得七荤八素的二十个汉子便被斛律云挨个扯了出来,露出了最下面的双儿。斛律云仔细一看,顿时暗自叫苦,只见双儿脸色惨白,身上的衣衫破烂,右肩下方有一道不太长,却很深的伤口,不知道是被山坡上的什么东西割伤的,正在潺潺的向外流着鲜血。 斛律云一个头两个大,看着那如嘴唇般翻卷的伤口,回身朝众人急声问道:“你们谁带了刀伤药?快点给我!” “我,我带了!”一个外号叫胖小的士卒捂着胳膊喊了一声,探手入怀,摸出一个小瓷瓶扔给了斛律云。 “那个?你们谁过来给上上药?人家一个大姑娘家的,我不太方便。”斛律云将伤药拿在手里,看看那伤口有些敏感的位置,皮笑肉不笑的转过头去,看向那一帮老兵油子。 “哎哎,不行了,肚子好疼,肯定是早上没吃好…”其中几人借屎遁之名,一溜烟的跑了。 “恩,这眼瞅着天黑了,他们方便的时候万一有什么野兽就不好了,我们过去看看…”又跑了几个。 “哎,大人,你可不能害我啊,我家里那婆姨可厉害的紧,平日里我连母猪都不敢多看一眼,还是您来吧,我去拣点儿柴火回来…” “我去帮忙…” 三下五除二,人跑了个精光… “哎!”斛律云伸了伸手,看了看这帮没义气的同僚,又看看地上这个大麻烦,使劲儿的挠了挠脑袋,暗忖:‘看她这样子,也就十二三岁,胸应该还没发育呢,没发育就没事,没事的。’他心中暗自安慰着自己,伸手将双儿对襟处的布扣解开,上衣撩起分到两旁。 皮袄的里面,是月白的贴身小衣,斛律云很小心的将其撩了起来,眼神不自觉的滑了下去,平滑的小腹,盈盈一握的纤腰,还有两个秀气挺拔的雪塔,雪塔顶端两点樱桃大小的粉嫩挺挺的立在那里,仿佛在嘲笑他的自欺欺人… 完了!这整得,啥事儿啊! 斛律云心头惨嚎一句,眼睛却怎么也挪不开。要说他上辈子的时候,也细细钻研过不少的爱情动作片,可那是在电脑上,怎么看也和现实里不同。这就像看动物世界一样,一只大老虎,在电视里再威猛也连个小孩儿都吓不哭,要是搁在现实里,就是武松见了也得抖三抖。 只会纸上谈兵的斛律云同学把自己的目光强行移开,深吸了口气,感觉嘴里有些发干。他掏出身后的酒囊解开系扣,先喝了一口压了压惊,又用里面的烈酒洗了洗手,这才将烈酒倒在伤口上,慢慢的冲洗着里面的杂物。 “恩~”昏迷中的双儿可能是有些疼,眉头微蹙,鼻子里哼了一声。斛律云手一抖,酒囊差点脱手而出。他咬了咬自己的舌尖,强压下心里的不适感将伤口洗净,系上酒囊,又拿起装着刀伤药的瓷瓶,看看自己好几日没换的内衣,又看看那整洁如新的月白小衣。 “刺啦~”衣服撕裂的声音响起,因为见了血不太清醒,斛律云手上没轻没重的,一把就将双儿的内衣撕了一大片下来。不过现在也顾不上那么多了,他用牙齿将小瓷瓶的塞子咬开,将里面黄色的粉末倒在布片上,然后小心翼翼的绑在双儿的伤处,做完这一切,又有些心虚的看了两眼那如鸭梨一般的所在,这才手忙脚乱的将她的衣服又扣了起来。 …………………………………………………………………… 熊熊的篝火燃起,将夜的黑暗和冬的寒冷驱散,斛律云他们就着地上的浮雪吃了些干粮,猫在山脚的背风处等着狗蛋的消息。双儿的伤口上过药之后,已经不再流血,斛律云将一处篝火移开,在还有些发烫的地面上铺了几层毛氅,才把她安置在上面。 大狗将脚上的靴子脱掉,将冒着白气的脚丫伸到火堆旁,一边儿烤着,一边儿向边上的斛律云问道:“大人,你说,狗蛋那小子能行么?这山里野兽众多,你看那火光照不到的地方,可有不少畜生打咱们的主意呢?”他向外面扫了两眼,便看到几只野狼躲在火光看不到的黑暗角落,瞪着亮白色的双眼,死死盯着他们这些不属于大山的不速之客。 “恩?是么?要不我杀两个回来,咱们烤肉吃?这大晚上的,也没什么意思。”斛律云转头看了看,抄起手边的宝弓,跃跃欲试的问道。 “大人,狼肉味道不错,你给我们猎几个吃啊…”围在旁边篝火旁的几个汉子听到他的话,赶忙大声应道。 大狗伸手搓了搓脚丫,善意的提醒道:“大人,狼这种动物瑕疵必报,你要是杀了一个,他们整个狼群都会恨上你,早晚跟在你身后,直到你松懈的时候杀死你为止。” “呵~”斛律云轻蔑的笑笑:“怕什么,咱们堂堂大隋男儿,连那胡狗都敢杀,害怕他们的老娘(注1)?”说罢抄起弓箭起身,向外围走去。 “大人,狼皮可是好东西,千万别弄坏了!” “放心!”斛律云高声回了一句,弯弓搭箭,箭箭透目而入,片刻就杀了好几只野狼。剩下的野狼一看不是对手,对月长嚎一声,隐没在丛林深处。 一夜很快过去,其间确实如大狗所说,不断有野狼汇集在他们这临时营地周围,伺机而动。不过最终除了给他们送来了更多的狼肉和狼皮,连众人的毛都没伤到一根。 双儿还在昏迷,不知是失血过多还是滚下山的时候伤到头部的缘故,反正就是闭目静静的躺在那里。不过这样也好,斛律云到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个坚强的小姑娘,毕竟这女孩子的身子,不论古代现代,看了之后可都是要长针眼的。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直到日上三杆,这山崖上面还是静静地没有一点儿声音传来。在营地里休息的众人都有些不安起来,昨夜那狼群的阵势可是不小,狗蛋一个人走夜路,连把武器都没有,怎么面对凶猛的野狼?大伙儿心里都没底。 “要不?我上去看看?”大狗轻嘿一声,把快要烤糊的狼肉丢在地上,抄起两把短刀来就要往土坡那儿走。 “大狗,回来,这崖太高了,你上不去的!”斛律云蹲在双儿身边,摸了摸她的额头,然后才起身,冲大狗喝道。 “大人…” “回来!” “嘿…” 大狗使劲儿的踢了脚地上的浮雪,刚要往回走,忽然感觉头顶之上有浮雪飘落,他抬头眯着眼睛向上看去,却见一根长长的麻绳系着一个大大的包袱慢慢的沿着山坡滑了下来,停在他的身旁。 “狗蛋回来了!”大狗欢呼一声,在雪地里打了个滚儿,将地上的积雪扬起老高。营地里的士卒们也都高声欢呼,躺在地上“昏迷”的双儿长长的睫毛抖了抖,眼睛睁开条缝儿,又赶紧闭上了。 没过多久,浑身破破烂烂的狗蛋和一个面色红润,鄂下三缕黑髯的中年男子从山坡上爬了下来。斛律云赶忙带着人迎了上去,双方见礼之后,斛律云将他们引到篝火边上,奉上酒食,边吃边说起来。 在看过双儿的伤势之后,狗蛋一边儿抱着条狼腿大啃,一边儿说着这一路的艰辛。原来他昨天翻上山崖之后,一路东行,没走多远天就黑了,几只野狼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不急不缓的跟在他的后面,伺机而动。 要说起来,斛律云昨晚那无心的几箭,倒救了狗蛋一命。这整座山的野狼似乎都是一个种群,斛律云杀死几只之后,狼王对月长啸,将附近的野狼全都召了过来,跟着狗蛋后面的那几只当然也不例外。 就这样,狗蛋一路急赶,到了岳阳城下。他将流民队伍遭遇瘟疫的情况对值夜的郡兵一说,对方当然不敢怠慢,赶忙连夜将孙思邈叫了起来,上城楼询问病情,病状,又敲开药铺的大门取药,折腾了足有大半夜,才用一个吊篮将孙思邈送了下来。 狗蛋的冒险经历说完了,斛律云赶忙起身对一直静静坐在一旁闭目养神的孙思邈施礼,恭敬的问道:“孙真人,您看这流民所得之疫,到底是何种疾病。”这孙思邈身穿一身道袍,一派世外高人风范,斛律云不知道该叫什么好,便以“真人”相称。 孙思邈缓缓张开双目,点头回礼道:“据我多年行医之经验来看,这瘟疫染者发病急骤,寒战发热,头痛面赤,肢节酸痛剧烈,在腋、胯部起核块,神志昏迷,周身紫赤,唇焦舌黑。乃是由感染疫鼠之秽气,疫毒侵入血分所致。” “鼠疫?”斛律云两眼一瞪,通体发寒。鼠疫这种病,他虽然没有亲眼见过经历过,却早已耳闻它的凶名。他赶忙急声问道:“这鼠疫的传染性如何,我们这些人会不会都已经染病?” “鼠疫?这倒是比核瘟贴切许多。”孙思邈很快接受了这个新名词,自信的对斛律云说道:“小友无需担心,这鼠疫是疫毒入血所致,此时正值寒冬,并无多少蚊虫虱蚁,染病之人,不会太多。” “虱子?”斛律云呆了呆,忽然想起任青伶说胡姬营里无人染病的事情来,原来是因为她们讲究卫生,身上没有虱子的原因。既然知道了传染源,再想解决就好办多了。 他思量半天,继续问道:“孙真人,流民中已有几百人染病,不知这鼠疫可有医治之法?” 孙思邈捻了捻胡须,轻声道:“这法子么,说有,也有,说无,也无。” (注1:众典籍都描述说突厥之名起源于金山,因为此山形似兜鍪,而其语言中兜鍪发音为突厥,所以用突厥为整个部族之名。汉时,此部曾亡于匈奴,全族尽被屠戮。只有其中一个小儿因为年幼,匈奴士兵不忍杀之,弃于荒野任其自生自灭。群狼围拢而哺育这个孩子长大,这个孩子又取狼女为妻子,生育十个孩子。其中的长子后来就成了突厥王,姓阿使那(初乳),所以突厥人又自称为狼的后代。) 第三十二章 神医也会忽悠人 鼠疫这种疫病,在历史上曾经有过几次大爆发,其威力之剧,几可以达到十室九空的地步。就算孙思邈有可用之药,得当之法,能否将那些患病者治好也是两可之说,所以他也不敢把话说得太满。 不过这俗话说得好:治病不如防病。斛律云既然从孙思邈那里知道了这鼠疫的传染源是虱子、跳蚤等物,又怎能不防。他带着孙思邈他们回到营地之后,立刻发动起所有人来,伐木取雪,烧水沐浴,尽量从源头上把这瘟疫遏制住。再加上此时正是冬日,蚊虫绝迹,所以此法虽然简单,却十分的行之有效。 眼看瘟疫得到了控制,斛律云的心里总算大大的松了口气。他这次真的是吓坏了,晚上睡觉的时候身上只要一痒就蹦起老高,还常常暗中郁闷:为啥别人穿越的时候,都是好事,而轮到自己,却又是深入敌后,又是瘟疫横行。 这日子,啥时候是个头哇! 双儿的身子也慢慢好了起来,小姑娘还是原来的那副有些倔强的温柔样子,伤口刚刚愈合便到处跑着给大家帮忙,只是见到斛律云的时候眼神有些躲躲闪闪。至于狗蛋,他现在可是所有人里面最烦恼的人了,因为有一个人天天粘着他,让他不胜其烦。 孙思邈辗转腾挪的耍完一套剑法,收剑吐气抚须而立,一派仙风道骨,眯缝着眼睛看着身前不远处坐在一块石头上无精打采的狗蛋说道:“狗儿,你来看,为师这一套剑法乃是自‘道德经’中所悟,共九九八十一式,取九九归一之意,不光威力无穷,更有强身健体之功效。若是你拜我为师,为师定会倾囊相授。” 面对这后世药王的邀请,狗蛋很牛气的撇了撇嘴,像赶苍蝇似的挥了挥手,拒绝道:“不学,我打小就笨,除了双儿姐教我的东西,我啥也学不会,你去找别人吧。”说完还不忘抻着懒腰大大的打了一个哈欠,以表示他真的对这套九九归一剑法很不屑。 孙思邈的眼角抖了三抖,沉吟片刻,将长剑入鞘,又从身后掏出一个赤红色的小葫芦来,拔开瓶塞,顿时药香四溢。他小心的倒出一颗绿油油晶莹剔透的丹丸来,带着温和的微笑对狗蛋说道:“狗儿,你来看,此种灵药名为‘百草丹’,是为师我自中原各处灵气充盈之地取天材地宝,又用无根地火淬炼所得。食之可令人洗筋伐髓,延年益寿哇,若你拜我为师...”他顿了顿,有些肉痛的看了看手里的小葫芦,咬牙说道:“这一葫灵丹,任你取用。” 谁知狗蛋听了居然大惊失色,摆着手颤声道:“吃药?我才不吃,以前病了的时候,都是双儿姐用饴糖(就是麦芽糖,古代的糖块多数都是这个)哄我吃的药,哪有人没病吃药的,不要不要。” 孙思邈感觉自己的脑门子“绷绷”弹了两下,抖了抖胡须,眼中精光一闪,小心地从贴身的兜囊中取出一本绸书,靠到狗蛋身边,低声道:“为师在外游历之时,曾于巴蜀之地得一奇书,名曰:洞玄经。此书暗合天地之道,阴阳之法,若你拜我为师,为师便将此书传与你。”说罢展开绸书,将里面那描绘着经络血脉的光屁股小人儿给狗儿展示了一下。 “哦?”狗蛋眼中露出饶有兴趣的神色,伸手就要去拿。 “哎…”孙思邈后退一步,将绸书收起,抚须轻笑道:“此乃本门之至宝,非门下弟子不可参阅。”说罢用眼角看了看狗蛋,嘴角露出一丝志得意满的微笑。 “不给看算了,稀罕!”这狗蛋倒是光棍,一看他不给看,气哼哼的站起身拍拍屁股,调头便跑。寒风将孙思邈的胡须扬起,带来几句话:“我去找双儿姐了,你别跟过来!” “这…”孙思邈三缕黑髯哆嗦了几下,手屈如鸡爪,指着越跑越远的狗蛋,差点儿一口气没上来。他嗓子里哼哼了几句,一甩袍袖,转身走入帐中。 这是斛律云专门为孙思邈安排的营帐,他知道修道之人好静,特地将这所大帐安排在整个营地的边缘处,营帐对面山坡上有一口山泉,松枝挂雪,清水涤尘,倒也颇有一番意境。帐里除了简单的木床和小案之外,还在地上铺了一张大大的毡毯供他打坐之用。 孙思邈挑帘进账,走到小案前倒了一碗清水饮下,刚想打坐以静心神,却见身后的帐帘一挑,斛律云笑着走了进来。 “孙真人。” “胡小友。” 二人互施一礼,就在帐中毡毯上相对而坐,斛律云双手扶着膝盖,朝对面的孙思邈笑道:“孙真人,听说您要收狗蛋为徒?” 这件事他不是第一天听说了,开始的时候,他以为孙思邈不过是一时起意才想要收狗蛋为徒,过了这股热乎劲儿也就过去了。没想到这孙真人这次还真是铁了心了,三番五次的向狗蛋抛出橄榄枝。他自己觉得狗蛋在他身边做个亲兵还真不如跟着孙思邈有前途,有心促成这桩好事,于是先过来问问这师傅的意思。 “恩,狗儿悟性极高,根骨俱佳,我游历天下这么多年,还从未见过如此佳徒。”孙思邈倒也干脆,手中拂尘一摆,点头赞道。 斛律云脸上的表情瞬间就精彩起来,他的脑海里浮现出前世《功夫》里那段经典对白,原来这狗蛋也是骨骼精奇,头顶灵光外泄的武学奇才啊。 孙思邈抬眼看了看对面脸颊有些抽搐的斛律云,奇怪的问道:“小友?” “啊,真人。”斛律云将笑意隐下,欣然道:“这是好事啊,他为什么不愿意呢?” 孙思邈听他问起,微微叹了口气,大倒苦水:“唉,小友有所不知。这狗儿本性纯良,不论是性格还是习惯都极合我意。只是,不论我跟他说起什么,他都会提起‘双儿’这个人,这个叫双儿的女孩子,是何人?” “双儿啊…”斛律云沉吟片刻,眼前马上晃出那对鸭梨般的雪白,赶忙摇了摇脑袋正色道:“这个双儿乃是和狗蛋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一个女孩子,两人俱是无父无母,相依为命,那个双儿对狗蛋极为照顾,犹如亲姐一般。” 他顿了顿,提醒道:“那****和狗蛋自岳阳回返,山坡下那个身穿红衣,受伤昏迷的姑娘就是了。” “哦?”孙思邈一撩拂尘,赶了赶并不存在的苍蝇,思量了片刻,却怎么也回忆不起这个人了。 ‘既然我这乖徒儿离不开这个双儿姐,那我是不是应该从这个人身上着手呢?’他的脑中忽然冒出一个新的想法,越想越觉得对,于是开口向斛律云问道:“小友,你可知道这个双儿现在在何处?我欲让她帮我劝慰一下狗儿,你看…” “她现在就在林子里帮着大伙捡柴火,既然您想见她,那我就带您过去一趟。”虽然知道见了面难免尴尬,不过斛律云还是站起身,对孙思邈说道。 “如此,多谢小友了。” 流民营地所在的山谷不深,两侧土坡的坡度也极缓,上面密密麻麻的生长着一些寻常林木。这些日子众流民响应斛律云的号召,砍林伐木煮水沐浴,已经将山脚下的树木砍了个精光,只剩下一盘盘年轮密布的树墩。 二人一前一后缓缓而行,斛律云四下张望半天,才在左手半山腰上看到一身红衣的双儿,她此时正和狗蛋抬着一根约有一丈长短的树干缓缓行着,斛律云拢起双手,大声喊道:“双儿…” 半山腰上的双儿妙目微移,一看唤自己的人是斛律云,粉白的小脸腾地红了起来,她回身对狗蛋说了句什么,这才放下树干跑了下来。 “少爷,您叫我?”双儿跑到斛律云身前问了一声,然后便低下头去,葱白似的细指使劲儿的扯着皮袍下摆上缀着的兔毛,没几下就扯下一大把。 “啊?哦,是孙真人找你,你们聊,我还有事,先走了。”斛律云有些尴尬的摸着鼻子应了一声,把身后捻须微笑的孙思邈扯到前面,夺路而逃。 “哎?”双儿抬眼一看,那个让人又羞又念的身影已经跑到二十步外,左脚拌在右脚之上,一个趔趄栽进山坡下的积雪之中。 “小心些…”她莲步轻移,身子前探,刚想叮嘱一声,眼角却扫到身边的孙思邈正用一种似笑非笑的神情看着自己,赶忙回过身来,微施一礼道:“孙真人,您找我有事?” “恩…”孙思邈还是那副关羽转世,似睡尤醒的样子,拂尘一摆,指了指不远处两个簇新的木桩:“那边谈。” 二人在木桩上坐定,孙思邈没有说话,只是伸出三只手指,微笑道:“双儿,我听胡小友说,你前几日身上受了些伤,还未大好便下地走动。这种伤很容易在体内留下隐疾,对身体极为有害。伸手过来,我为你把把脉,看看是否有留下隐疾。” 他在关心我?还专门请了神医来帮我把脉?双儿脸越发的红了,几下就用脚在雪地上挖了个小坑出来,心里像灌了蜂蜜一般甜美,赶忙将窄袖袍往上拉了拉,露出一段洁白的皓腕,朝孙思邈递了过去。 孙思邈看了看她通红的脸色,有些不解的想道:‘恩?把个脉有什么不好意思?’他将手指探了过去,捏住那一段雪白,开始探查对方身体的情况。 他本来打的主意是让双儿帮忙劝一劝狗儿,让他乖乖的拜自己为师。可是一见到双儿之后,却惊讶的发现这个女孩子也是‘骨骼精奇,上上之选’,顿时起了爱才之心,可是男女有别,又不好直接说要摸骨把脉,正好想起斛律云说过她前几日才受了伤,便以诊伤为由,探查起她的身体状况来。 真是好苗子! 孙思邈心中暗赞一声,开始盘算着如何将这两个难得一见的好徒儿收到手中。他思量半天,还是没有十足的把握,忽的心中灵光一闪,双儿和斛律云“郎情妾意”的画面在他脑中不断回放,‘恩,还得从这上面入手’,老道心中有了计较,顿时胸有成竹起来。 孙思邈将手从对方手腕上拿开,微笑着道:“呵呵,好了,你的身子已无大碍。”说完之后他故作震惊的“咦”了一声,深深看了双儿一眼,自顾自的掐指算了起来。 “真人?怎么了?”他震惊的表情很到位,一下子引起了双儿的注意,她的心顿时揪了起来,瞪着眼睛看着孙思邈,紧张的问道。 “没什么…”孙思邈先故作神秘的摇了摇头,抬眼细细端详双儿半天,嘴里低声嘀咕了几句“不对啊…”然后沉声问道:“双儿姑娘,你可曾婚配?” “啊?未曾。”双儿羞涩的应了一句,刚刚散去热度的脸又红了起来,脑海中浮现出那个越来越清晰的身影。 “不应该啊…”孙思邈继续装着,看已经吊够了对方的胃口,便皱着眉头开口道:“不怕姑娘笑话,贫道除了会医病救人之外,也兼修一些相面卜卦,预测吉凶之法,看姑娘的面色,这姻缘当在眼前才是…” “啊?”双儿更羞涩了,一颗心仿佛小鹿一般乱撞,她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靴尖,低声问道:“真人既懂相面之法,那能不能,帮小女子看看姻缘呢?”她说着话,脑袋几乎垂到了胸口上。 “这也不难…”孙神棍装模作样的看了半天,嘴里连连发出“咦”的惊叫,然后沉着脸看向双儿,低声说道:“双儿姑娘,贫道细细看过,你身具慧根,有兴家旺夫的福相,不过你儿时似乎受过什么苦难,将这福根慧根锁住,反倒成了煞相,你现在若是想成就这段姻缘,对对方极为不利。” ‘啊?说起来,自那天我认识他以后,流民中便瘟疫四起,他也诸事不顺,难道便是因我所致?’所谓算命,最怕的就是对方随便说些什么,你再拿已经发生的事情往上套,现在双儿便是如此。听孙思邈一说,她再前后一印证,顿时觉得自己是身具煞气,勀夫败家之相,这才连累了斛律云。 一念及此,她心中顿时凄苦,眼泪在眼窝里打转,轻声道:“不瞒真人,双儿小时候确实被人逼迫做过一些伤天害理的事情,所以才…” 小时候受过苦难?这句话简直就是太笼统了,谁小时候不又皮又赖,走路都恨不得蹦两下,而且这小孩子免疫力低下,得了病又不愿意好,所以这磕磕碰碰,还有小病小灾的都可以算作苦难,他这句话可以算是万金油的算命语言了。 双儿想到自己小时候那会儿被人培养出来行窃,偷东西也算是件伤天害理的事情,这,又和孙思邈的话对上了… “恩…果然如我所料。”孙思邈自得的一笑,然后扬声道:“世间万物,又因必有果,此难因何而起,亦可因何而解。” 双儿一听命格还有补救的余地,伸手一探,将孙思邈的袍袖扯住,急声道:“还望真人教我。” “恩。”孙思邈拍了拍她的手背以作安慰,然后轻声道:“若论世间大善,不过救人一命,医者之道,以治病救人为己任,若你行医向善,慢则三五年,快则一两年,必可功德圆满,成一段姻缘啊。” 双儿的眉头皱成一团,灰心道:“可是,我不会行医诊病啊。” 孙思邈心里哈哈大笑,手中拂尘一抖,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说道:“无妨,此事既然贫道遇上了,便不能不管。这样吧,你暂时跟在我身边,学一些医病救人的本领,等你将身上的煞气除尽,再回到他身边,到时候为师定会为你做主,成就你命中的这段姻缘。” 双儿一听,心中顿时大喜,她现在身份低微,父母更是不知所在,如果能拜孙思邈为师,既可以将身上的勀夫煞气除去,又可以有一个较体面的出身,真是一举两得,于是赶忙俯身摆道:“师尊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第三十三章 故人 “啪!”孙思邈手中白子猛地落下,抚须微微一笑:“呵呵,胡小友,你又输了。”他端起棋盘边上的水盏饮了一口,又看着棋盘上被自己的白子困死的黑色大龙,一时间志得意满。 “哎?等会儿,刚才那步棋我走错了,你先拿回去…”斛律云懊恼的拍了拍额头,将那粒白子拿起来递还给孙思邈,又将边上的一粒黑子小心的捻了起来,犹豫半天才又放回棋盘之上。 “啪!胡小友,这次可不能再悔棋了,棋如人生啊,呵呵呵…”孙思邈又一次毫不留情的将他棋盘上的大龙困死,得意的轻笑起来。这孙真人虽然一派世外高人的风范,不过与人相处时却没什么架子,给人一种如沐春风之感。 “唉,算了,我出去透透气,这马车坐起来也不是那么舒服,憋气得很。”斛律云有些丧气将握在自己左手中的几粒儿棋子往棋碗里一丢,按着膝盖站了起来,低头一矮身,钻出马车之外,一探腿,跨上了自己栓在车厢旁的坐骑。 冬日午后的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斛律云贪婪的吸了一口这阳光的味道,两脚一磕马腹,驾马冲到在队伍最前面的雄阔海身边,笑着问道:“阿灿哥,咱们这是到哪儿了?”无精打采的雄阔海耷拉着眼皮,伸手向旁边一指。 边上的一名士卒举起手中的马鞭,朝远处指着说道:“咱们早晨从新丰离开,估计再过不久,就该到灞桥了,过了灞桥,新都大兴就近在咫尺。”他是京兆郡人,说起新都大兴城来,一脸的骄傲。 “这大兴城什么样啊?大么?有晋阳好么?”一听快到地方了,雄阔海一下子来了精神,炒豆子般急声向那个士卒问道。他到目前为止见过的最大城池便是晋阳,所以便自然的拿它来做比较。 “你问我,我也不知道啊,我走的时候那还建着呢。”士卒讪讪一笑,满脸的不好意思。 “去,整了半天没建好啊,那你扯什么蛋。”雄阔海撇了撇嘴,抬起腿踢了对方一脚,又恢复到半死不活的状态。 “好不好的也无所谓了,等咱们到了大兴城下,把这最后的一批流民安顿好,也算是功德圆满了。”斛律云长长的出了口气,回头看看身后所剩不多的流民,欣然说道。 从太岳山下离开已经近一个月了,不知道是不是否极泰来的缘故,自那次瘟疫之后,整只流民队伍一路行的顺顺当当,无病无灾。沿途城池所供给的粮草也多了起来,不断有成百上千的流民从队伍里分离出去,在那些有能力接受流民的地方安下身来。 当这只庞大的流民队伍到达河东郡的时候,流民的数量已经不足万人,而整支队伍也要分成两路而行。花木力所在的那数百轻骑,是驻扎在梁郡的府兵,他们会带着一多半流民取道弘农郡,在洛阳城下将那些流民安顿好,接着便返回梁郡驻地。而斛律云他们和胡姬营则带领一少半流民,取道冯翊郡直奔新都大兴面圣。 孙思邈游历天下,走到哪里算哪里,正好收了两个中意的徒弟,在斛律云的邀请之下,也就一起往长安一行。马车是路过临汾城的时间偶就买来的,毕竟这孙思邈也算是当世大贤,哪能让他跟着大伙儿一起骑马吹风。 灞桥建于汉代,是座木梁石柱墩桥,西临浐水,东接骊山,东南边是广袤的白鹿原,北边是肥沃的渭河平川,东北边是沧桑的铜人原。凡从京师东去者,多在此桥作别。 灞桥西侧两三里的官道左手旁,有一座不大却很雅致的酒楼,楼高三层,以木栅为墙,大门上挂着一个红底黑子的木匾,上书“销魂”二字,门外小腿粗细的旗杆足有三丈多高,顶上大红的蜀锦酒旗在风中来回摇摆。 近两千人的流民队伍自销魂楼外缓缓行过,驾马行在最前方的斛律云忽听路边酒楼中有一人大声呼喊着他的名姓,有些疑惑的抬头看去,只见酒楼三层木栅之后,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冲他举杯相邀,正是车骑将军李林。 斛律云心中一动,吩咐雄阔海带着流民缓缓前行,他自己磕马来到酒楼下,将马匹和身上的大氅丢给伺候在门前的店小二,大步朝楼上行去。 几月不见,李林比起当初在光禄城中之时胖了不止一圈儿,他今天身上穿着一件紫色麻布对襟长衫,外罩蓝色比肩,头戴皮弁,手中端着一个精制的白瓷兽形酒盏,依栏而立。看到斛律云从木质扶梯走了上来,他举了举手中酒盏,又指了指东北角上的一个摆满酒菜的方桌,迈步走了过去。 斛律云一边儿往过走一边儿随意的四下扫了扫,见这酒楼三层地方虽然不小,可是摆放的方桌却是不多,桌与桌之间足有五六尺远,中间再以屏风相隔,以保证两桌客人交谈时互不影响。 五胡乱华之后,胡人的胡凳大桌传入华夏,中原的酒楼除了设置分案而食的雅间之外,已经开始在大厅里摆放那种几人一起吃酒用饭的大桌圆凳。这个酒楼的雅间设在二层,一层和三层都是摆放着大方桌和胡凳,供人们饮宴之用。 斛律云走到桌前,先向坐在主位上的李林施了一礼,然后才在侧面坐了下来,给自己面前的酒杯斟上慢慢一盏酒,双手捧起对李林说道:“数月不见,李大人风采更胜往昔。云一介草民,蒙大人看重提拔,今日更是劳大人在此久侯,心中不胜惶恐,谨以此盏了表我一番心意,祝大人官运亨通,平步青云。”说罢端起酒杯,将杯中浊酒一饮而尽,翻杯以示。 “呵呵,好,果然是英雄出少年。”李林也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抚着胡须乐呵呵的赞了斛律云一句,上下打量了他一番,这才满意一笑道:“你在草原上的事情我都听说了,怎么样,这一路行来,可还顺利么?”他脱去了一身戎装,再拿捏起文士的架子,看上去全没有当初那种英气勃发的雄姿,倒有些文质彬彬的气质。 “劳大人牵挂,这一路走来,倒也还算顺利。”斛律云知道对方不过是一句客气之言,也客气的回了一句,然后双手放于膝上,静静地等着他说话。 “别老大人大人的,听着刺耳的很。你要是愿意,就叫老夫一个世伯,老夫称你一个贤侄,可好?”李林将手中的酒盏顿在桌上,如赳赳武夫一般挥着手说了一句。 斛律云淡笑着点了点头,欣然道:“既然世伯都愿意,那小侄哪有不从之礼。” “呵呵,好了,如此让来让去,这酒菜都吃的寡淡了许多。”李林有些恼火的埋怨了一句,将比肩和长衫的顶扣解开,又将宽大的袖口挽了起来,这才爽快的出了口气,对斛律云说道:“我这次出城来迎你,是为了两件事。” 他夹了一箸菜进嘴,一边咀嚼一边说道:“听说你带了不少人来,这京城不比地方,你带那么多人一起进城里多有不便,我们李家在城外五里处有一所别院,是修来避暑之用,现在正值隆冬,里面除了一些洒扫的家仆再无旁人,正好给你安置手下。”他顿了顿,又用筷子点了点斛律云:“至于你们几个,我正好在城内有一处外宅,在东城的长兴坊,那里离大兴东市都会市不远,你们没事正好可以领略一下这京城的繁华。” 斛律云面露感激之色,颔首道:“还是世伯想得周到,小侄初来乍道,很多事情都不熟悉,多亏世伯提醒。”他是真的很感激李林,试想,若是没有对方,那他手下胡姬营的姑娘们以及那些收留的孤儿们便没有了住宿之所,只能跟流民一样在城外扎营居住。大兴城毕竟是隋朝都城,现在又流民四起,要是谁都让进的话,岂不是乱了套路。 “恩,你不用谢我,咱们毕竟一起出生入死过,这些许小事,无须在意。”他很豪爽的摆了摆手,端起斛律云刚给他斟好的一盏酒一饮而尽,沉吟了片刻,这才说道:“另外一件事情呢,也挺重要的。你这次来大兴不是奉旨面圣么,现在宫里出了点儿问题,估计陛下可能暂时没有时间见你,你先安心住着,等时机到了,我便会向陛下提起此事,再安排你进宫。” 他看斛律云欲言又止,呵呵一笑道:“我知道你想问为什么,此事也不是什么太大的秘密,很快便会传开,所以我也不怕提前告诉你。”他四下打量一番,见这三层根本没有几个食客,唯一的一桌客人离他们也足有两三丈远,便低声冲斛律云神秘的说道:“贤侄啊,陛下他准备开春儿对突厥用兵,现在满朝大员天天在朝堂上扯皮,就是为了这事儿。你小子好运气啊,陛下要对胡狗用兵,那肯定会向你这个从草原回来的家伙问些东西,只要你答得好,还愁不被重用?” 斛律云将口中的酒菜咽下,谦虚道:“满朝那么多见识广博的大人,哪里有小侄说话的地方。” “屁!”李林暴了句粗口,引起了远处那桌客人的注意,他恶狠狠的向那边瞪了一眼,这才转头对斛律云说道:“哪里见识广博了,要说行军打仗,咱们大隋那朝廷里的官儿老爷们随便拉出一个来都能干的很,要说这运筹帷幄,统筹全局嘛,估计两个巴掌就能算的过来。” 说完他倒真扳着手指头数了起来:“这高仆射,那没得说,不管是打仗还是玩儿阴的都是一把手,满朝文武我最服气的就是他了;吏部的苏尚书,是个老好人,手段也不赖;靠山王爷,也是个允文允武的人物;长孙将军嘛,箭法我看和你在伯仲之间,那个人对胡人的了解比胡人自己都多,也是好样的;再剩下的嘛,杨素那小子也不赖,就是嘴臭了点儿,又娶了个不贤之妻,整得现在丢官又丢人…” 斛律云正消化着对方给自己传达的信息呢,突然听到这么个大名人的名字,忍不住低声问道:“杨素?他怎么了?”问完之后他才猛觉不妥,这个时代消息之闭塞是后世无法想象的,他这么一个“山里娃”这么关心杨素的事情,会不会受到对方的怀疑。 谁知李林压根儿就没有放在心上,听他这么问,他有些诧异的瞪起了眼珠子:“你还不知道?我还以为这事儿都传遍大隋了呢。我跟你说啊,你别跟别人说是我跟你说得…” 他又探头探脑的四下看看,这才说道:“这事儿啊,得从头说起。我先跟你说说这杨素他婆姨,那刁妇是荥阳郑氏的宗室之女,正经的大家闺秀啊,哎,贤侄,你知不知道啥叫大家闺秀?” “额…”斛律云思量片刻,谨慎的答道:“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且为人知书达理,温婉端庄。” “你想的倒是挺好,那还是人么?”李林瞪了他一眼,用筷子点了点桌子,继续道:“正经的大家闺秀肯定比不得你说的那么好,但也差不太多。可这郑氏优点却一点儿都没有,缺点倒是一大堆。” 他翻着眼睛回忆了片刻,才继续说道:“从杨素这次回京述职开始,他和自家这婆姨是一天一小架,三天一大架,听说这杨素的衣服都被扯坏好几件儿。” 斛律云眨了眨眼睛,奇声问道:“这次回京后才开始的?以前呢?” “恩?”李林翻着眼睛回忆了半天,晃了晃脑袋说道:“以前倒是没听说,不过估计也差不多,只不过那会儿俩人自己藏着掖着不说罢了。” 他对斛律云挥了挥手道:“别打断我了啊,正到精彩地方呢。”说罢嘿嘿笑着说道:“咱实话实说,这两口子吵吵架也正常,在一起时间长了,谁家也难免。可这杨素实在是昏了头,吵架放狠话可以,你哪怕说把这婆姨休了回家,这也行,可他这狠话偏偏说得太狠,把自己都搭进去了…” 说到这里他停了下来,用筷子敲了敲自己的酒杯,对斛律云卖了个关子道:“你知道他说啥了吗?” 我到哪知道?斛律云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也不搭话,用酒壶帮李林将酒盏蓄满,这才装作很感兴趣的样子问道:“他说啥了?” “不知道了吧。”李林贱嗖嗖的笑了笑,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这才施施然说道:“这杨素,他居然说出:‘我若为天子,必不以汝为后!’这样的话来,你说他这不是找死么?做臣子的,哪能说这种话。” “啊?”斛律云大吃一惊,在他印象里,这杨素可是狡诈如狐的一个人,这种人会犯这样的错误?听起来这么不真实呢。 李林看他脸色大变,得意的笑笑,继续说道:“要说咱陛下真是仁德之主,要是换作旁人,他杨素说这样的话,早咔嚓好几遍了。咱们陛下听说之后,却根本没往心里去。可这事儿真是不小,他老人家没往心里去,那一帮的大臣可不干了,挨着个的跳出来,以高仆射为首,非要治这杨素个大罪。到最后,陛下还是网开一面,只是把他的官职抹了,其他不予追究。你说,这样的明君,是不是千古罕有?” “恩恩,千古罕有。”斛律云强压住心里怪异的感觉,点头赞同道。 “他那婆姨也是千古罕有,男人就是一个家的天,你不去维护你自己的天,居然还亲手把它戳个窟窿出来,你说她是不是个不贤之妻?” “恩恩,确实不贤。” 李林看他点头点的痛快,心头大悦,嘱咐道:“贤侄啊,你记着,进城以后,千万别去拜访那个杨素,他现在臭着呢,挨着谁谁也跟着臭,听见没有?” “恩恩,小侄省得。”斛律云点头应了一声,心里却打起了小九九:‘我记得这杨素后来可是当朝的一把手,也就是说以后他还会受到重用,这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他现在正是饥寒交迫的时候,我正该在这个时候去拜访他。’ “行了!”李林又夹了两筷子菜,然后将木箸拍在桌上,对斛律云说道:“咱这酒也喝得差不多了,你记清楚,我现在住在朱雀大街边上的开化坊内,万一有什么事情可以过那儿找我。” 他想了想,又从怀里掏出个玉牌递给斛律云,说道:“这是我们李府的信物,你拿着它就可以带几个人进大兴城了,切记不能超过十人。还有,万一遇上点儿啥突发情况,也可以拿这个玉牌儿出来,相信一般人都会给个面子的。” 交代完了之后,他起身将衣服整理好,掏出一个拇指大小的金豆子丢在桌上,对斛律云说道:“咱们这就走吧,我带你的人到别院认认门儿,然后再带你去城里转转,把你们安顿好了再说。” 第三十四章 游大兴 隋都大兴城即是后来的长安城,整个城池分为三个部分:宫城在城中心的北部,是皇帝居住和执政的地方,城墙东城宽三丈半左右,其他墙宽六丈许,城高三丈多。皇城又叫子城,在宫城南面,是中央官署区,竽城无北墙,东西二墙与宫城相接,墙的规格大体与宫城接近。郭城又叫罗城,以朱雀大道为限,分为东西二城,主要为居民区,墙基宽三到四丈,高两丈。郭城外挖一丈、深一丈二的护城河。郭城里各坊都建有坊墙,墙基宽高各一丈左右。城内有坊,墙垒相套,均设城门与坊门,形成严密的防卫工程系统。 城内把宫城、皇城、郭城三大部分分开,这是都城史上一大创举,皇城连接宫城,便于皇帝对中央官署的指挥控制;宫城和郭城分开,分开官民杂居,保证政府机构的安全。大兴城的兴建是先修宫城,再建皇城,后建郭城。整个建设过程先后共用十万人,九个月时间,速度之快,令人惊叹。城内水道发达,开龙首渠、永安渠、清明渠,引产水、交水、潞水入城,供宫廷和民间用水,还造就大量的风景区,其中以城东南角的皇家园林:芙蓉园为最。 李林的私宅位于长兴坊,和宽五十丈的朱雀大道只隔着一道安民坊,坊内多数宅院都是朝中勋贵的私宅,所以整个民坊中行人不多,且治安良好。李林将安置他们的事情交给管家处理,自己则扯着斛律云坐在后院的一棵梅树下的石凳上,一边饮酒一边交待着事情。 李氏家族门风良好,门下子弟多好魏晋之风,喜欢清泉涤足,腊梅赏雪,就连一介赳赳武夫的李林也不例外。这下可苦了斛律云,他缩着脖子端着浊酒,坐在拔凉拔凉的石凳之上,一边儿惦念着炭火滚烫的温暖房间,一边儿赔着笑看着对面一脸欣然的李林。 “贤侄啊…”李林滋了一口小酒,缓缓开口道:“我这当长辈的,有些事情还得叮嘱你一二。这大兴不比其他地方,城里说是由京兆尹管辖,可那京兆尹苏威只是个泥胎木菩萨,你所要注意的是左右武卫。”他顿了顿,用筷子指了指东西两面,继续说道:“这东西二城,分别由左武卫和右武卫统辖,这帮小子都是五品以上的勋官之后,哪个后面都是个大大的靠山,你能不招惹,就别招惹。” 斛律云端着酒盏点点头道:“小侄记下了。” “不用那么紧张,这帮小子虽然跋扈,但也不会无事惹到我李家头上,你也无需太过担心。”李林宽慰他一句,继续道:“还有,咱大兴城门,是酉时(约为下午5~7时)关闭,城内的商坊呢,是戌时(晚7~9时)关闭,民坊是亥时(晚9~11时)关闭。民坊关闭之后,全城宵禁,你要是没赶上时辰回来,就赶紧到长乐坊去,那儿不关坊,不宵禁,千万小心,别被巡城的武卫抓住。” 他忍不住呵呵笑了几声,玩味的说道:“这要是被抓住呢,也没什么,咱们圣上乃是仁慈之君,不会因为这种小事治罪,不过惩戒还是有的。要是谁在宵禁之后被武卫的军士抓住,那从第二日开始,就要在全城洒扫三日,万一你被抓住了,在街上碰到我可别打招呼,丢人呐…” ‘哦?这么早就有义工了么?这可比后世没事就罚款强多了。’斛律云暗暗赞叹一句,奇声问道:“世伯,这洒扫并无甚丢人,您为何…” 李林哈哈一笑,高声道:“洒扫确实不丢人,可你要知道,一般晚归之人,都是在长乐坊寻花问柳忘记了时辰。我且问你,沉迷于温柔乡,粉幔帐以致不知时日,这种人,是不是让人遗笑大方?” “哦?那长乐坊是那烟花之所在?”斛律云喝到嘴里的一口酒差点喷出来,笑呵呵的问道。这寻花问柳之后被抓住打扫大街,是挺丢人的,难怪李林会那么说。 “恩,对了,我给你说说这大兴的三个热闹所在,你出去溜达的时候也好有所选择。”李林丢了颗油浸豆子到嘴里,又从盘中捻出几颗,放在桌上,指着东北角上的一颗说道:“这长乐坊,在我大兴城东北角上,乃是整个城中唯一不宵禁的场所,那里除了烟花之所外,还设有赌局,斗鸡、投壶、摊钱什么的都有,你要有兴趣,可以去那里看看。” 他又放下一颗,继续道:“这东城的都会市呢,是很多勋贵子弟爱去的场所,主要是一些经营笔墨纸砚、家访、书画,以及高级点的酒楼餐馆,若是去吟诗作赋,还算恰当,若是去闲逛则没有什么意思。”他又放下一颗,笑着道:“这西城的利人市么,则是真正热闹的所在,里面有各种小食杂货,长得稀奇古怪的西域塞外游商,还有耍把式卖艺的江湖艺人,反正是热闹的紧,是真正的好去处。” 他甩手将桌上的三颗豆子抚到地上,将杯中的一口残酒一饮而尽,起身抚了下一些褶皱的下摆,这次对斛律云说道:“好了,我也该回去了,你要是有什么需要,或是要找我,就告诉这儿的管家,有什么不知道的,也可以问他。” 斛律云屁股拔凉拔凉的,估计都快被拔得拉稀了,早就在心里叫苦不迭,一听他要走立时大喜,赶忙起身相送。在府门前送走了李林,他抬头看看日头,发现时间尚早,心里又有些痒痒这大隋都城的繁华,于是便快步走到任青伶他们所居住的偏院,商量起接下来的行程来。 “我想去利人市看看,以前爹爹从外面回家的时候,常跟我们提起那耍把式卖艺的,我早就想去看看了。”穿着女装的任青伶雀跃一声,欣喜道。她今天穿了一身月白色的百皱裙,上身一件同色的棉袄,外罩淡粉色比肩,头上梳着未出阁姑娘才梳的灵丫髻,一支纯银打造,嵌着绿松石的步摇随意插在头顶。 “我们也想去利人市看看,少爷说那里有小食可用,我想带狗蛋吃吃看。”双儿看了看换上女装的任青伶,眼中的黯然之色一闪而逝,紧接着便微笑着拍着狗蛋的肩膀说道。她今天和任青伶对称,穿着一身淡粉色的棉袍和摺裙,外罩白色狐毛比甲,脖子上围着条狐尾所制的大红围脖,和她粉白的小脸相映成趣。 “那有什么好看的?”雄阔海不屑的吹了吹自己的指尖,嘻嘻一笑:“我要去那长乐坊见识见识,以前在木耳村的时候我就赌遍全村无敌手,都没人敢跟我玩儿了,这次好不容易来到大兴,怎么也得好好玩玩。”说完,他又悄悄的朝坐在双儿身边的狗蛋挑了挑眉角,勾引之意明显。 “我,我也想去长乐坊看看…”他看到双儿的眉角又立了起来,立刻解释道:“看看斗鸡、斗狗,不去其他地方,我保证。” “你…” “算了,算了!”斛律云一看双儿要大发雌威,赶忙摆手打断道:“这好不容易来一趟大兴,他想去哪就去哪吧,反正有阿灿哥照顾着,没事。” “这…。”刚才还怒气冲冲的双儿一看斛律云说话了,这愤怒值是蹭蹭蹭的往下掉,她看了看斛律云,又看了看一脸热切的狗蛋,叹了口气,嘱咐道:“出去别惹祸,紧紧跟着阿灿哥,不然打断你的腿!” “好,好,你放心,我肯定不惹祸!”狗蛋的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先冲她应了一声,然后跑到雄阔海身边,使劲儿的和他对了一掌。 “孙真人,您有什么安排吗?”了解了众人的想法,斛律云站起身,冲盘腿坐在上首胡床上的孙思邈恭敬的问道。 “贫道在城内拜访几个老友,就不和你们一路了。”孙思邈眯着眼睛甩了甩拂尘,呵呵一笑道。 “好。”斛律云转身,冲围坐在桌前的众人说道:“那咱们就这么安排,阿灿哥,你和狗蛋去长乐坊,我,青伶,还有双儿带着剩下的人去利人市。” “等,等一下。”一直被众人无视的突厥公主阿史那燕忽然开口,用有些生涩的汉语说道:“我想去都会市看看,买些书本回来,可以吗?” 大伙一阵的面面相觑,斛律云挠了挠头,看着她问道:“你会说汉话?” “会一点,刚学的。”阿史那燕结结巴巴的说道,舌头有点硬。 “你想去都会市?那也行,让她们跟着你一起去,也好有个照应。”斛律云想了想,也没有拒绝,冲边上坐着的几个胡姬营的姑娘使了个眼色。 他这次进城,除了这些必须带的人以外,还带了三个本领不错的胡姬营的女兵,专门跟着阿史那燕。何况这是大隋都城,她一个突厥人,想要从这里跑出去,真是难比登天,所以斛律云也不担心什么。 这会儿的大兴城刚刚建起不久,城中各街行人寥寥,斛律云他们三人出了长兴坊,一路向西缓缓而行,先在朱雀门街上感慨了一下这比现代主街道都宽敞的巨大行道,又探头探脑的看了看大道尽头那隐隐浮现的巍峨宫城,这才说笑着朝利人市而去。 利人市南北长约二里,东西宽八丈。市的四周,每面各开二门,共有八门.北面门外是大兴西城含光门所正对的大道,宽三十余丈,东、南、西三面也都类似。这一宽阔街道的效用是便于商业运输和市民入市前车马的停靠。坊内不许行车马,算是最早的步行街了。 三人走了大概少半个时辰,刚到光德坊,路上的行人就开始多了起来,举着木架卖货的货郎,挑着扁担吆喝的行商,以及举着各式各样物品的游人,让人充分领略到了这里的繁华。 过了光德坊旁的利人市坊外大道,一阵嘈杂声便扑面而来,虽然是冬日,这坊内还是给人一种热火朝天的感觉。 “姑娘!来看看头钗吧,刚从南朝来的,只要四十个钱…” “馄饨(隋朝的饺子叫馄饨…),刚出锅的热馄饨,量大料足,两个钱一碗,五个钱三碗咧…” “杂糕、杏酪、给钱就卖,卖完回家…” “干果、蜜饯、饴糖,上好的西域沙枣,五个钱一捧…” “正经的江都油纸伞,五十个钱,只有三十把,快来买啊…” 斛律云先在坊门处的“寺库”里用手中的金银换了不少的大钱,这才背着沉甸甸的钱袋和两位红粉佳人开始了逛街之旅。这“寺库”其实就是后世的当铺,兴起才不过百多年,最初时是由佛教寺院兴建,只是用来以物易物的一个简单场所,所以叫做“寺库”。后来不少有眼光的商人看到这里面的商机,也纷纷效仿,只不过“当铺”这个名字此时还没有兴盛起来。 兜里有钱,心里自然也是有底。那些小贩看到斛律云拿的钱居然是用“背”来的,一个个精神抖擞的热情招呼。吐沫星子横飞之下,他背上的钱袋越来越轻,肩上的褡裢却越来越重,到最后干脆到坊外,花钱雇了个专门帮人卸车的挑夫帮着挑东西,这才松快了许多。 “青伶,来,吃个羊肉馅儿的馄饨。双儿,你也别等我招呼啊,尝尝这热乎乎的鸭脚羹,你们在这儿先吃着,我去那边儿的摊子上给你们买几块儿杂糕来。”斛律云手忙脚乱的将两个女孩安顿在路边的一个小吃坊中,然后起身跑出去,到街对面的平板车上买了几块儿刚出笼的杂糕,回头又看见一辆摆满商品的货郎车缓缓而来,上面据说有来自江都的油纸伞,又赶忙掏出钱来,买了一红一绿,夹在腋下,端着热气腾腾的杂糕回到了小吃坊中。 后世男女逛街的时候,都是男人掏钱,男人拎东西,女孩子像公主一样被宠着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可是现在可是大隋朝,古代女子的地位不高,哪里受到过自家男人这等的呵护。斛律云一阵忙前忙后,让两个女孩的心里顿时甜蜜满满,都觉得自己没看错人。 当三人心满意足的带着一个挑夫举着一大堆零食回到家中的时候,管家正带着几个家仆将写着黑色“李”字的灯笼点亮,挑起挂在檐下。他听到声音转头一看,赶忙焦急的迎了上来,急声道:“胡公子,你快回去看看吧。熊公子他们两个不知道在外面和谁起了口角,回来的时候脸上有些瘀伤和擦伤,老奴也不好问…” “哦?和人起了口角?”斛律云一楞,赶忙让家仆从那个挑夫手里接过东西,又给了几个钱的打赏,这才急匆匆的向府内行去。雄阔海虽然平日里大大咧咧,可也是识大体的人,怎么会刚刚来到大兴就出去惹麻烦呢? 第三十五章 横生枝节 从前院走到后宅,斛律云越走越慢,最后终于停了下来。 就这么去问雄阔海?不妥! 自己从后世穿越到这个时代以后,两眼一抹黑,能依为亲信的人,不多。御下之道,无非施之以威,诱之以利,动之以情,起的效果依次递增。后世的企业文化又何尝不是如此,高压管理的,人人想跳出去,高薪聘来的,可以以更高的薪水被猎头公司挖走,而那些对企业或老板有感情的,却往往会随你度过难关,松下的文化便是如此。 自己想要在这个时代生存下去,依靠别人,是一个办法,可也不是永远的办法。虽然自己对这会儿的历史有一定的了解,但那也只是一个大方向,比如杨广最后会成功登基,杨素最后会位极人臣,李渊会起兵反叛,最终建立大唐帝国,李世民会以玄武门之变登上历史舞台,这些确实都是事实。可是,知道这些对现在的自己又有什么用? 你不知道下一刻会不会有一个不知名的路人甲为了一两个大钱就要了你的命,你也不会知道你现在依附的人,下一刻会不会因为一两件小事儿阴沟里帆船。大树之下好乘凉是没错,可是大树倒了的时候,乘凉的人砸死的,也不少。 还是得有自己的势力! 想有自己的势力,那亲信就非常重要了,到目前为止,只有雄阔海、任青伶,以及尚未谋面的任昱会一定站在自己的身后,至于其他人,都在两可之间。而这种信赖,是建立在近乎于亲情的基础上的,想想刘邦争夺天下的时候,最忠心的是谁?韩信?张良?都不是,是樊哙、夏侯婴这一帮从沛县就跟在他身边的兄弟,所以自己绝对不能伤了他们的心。 再说了,要是为了什么劳什子金钱权势,变得六亲不认,到了最后只剩下一个估价寡人,那得到再多又有什么意思。阿灿哥粗中有细,他既然打了架,那这架就是该打,既然该打,那还多此一问干什么,吃饭的时候随便聊聊便好了。 斛律云怔怔的想了一会儿,脸上露出一丝微笑,晃了晃脑袋一转身,朝阿史那燕所在的偏院而去。 “公子!”两个胡姬营的女兵听到敲门声,从小院中迎了出来,看到站在门前的斛律云,赶忙躬身施礼。 “不用这么多礼,怪麻烦的。”斛律云挥了挥手,笑问道:“你们什么时候回来的?今天出去没发生什么事情吧。” 左边一人眨眼想了想,然后才道:“回公子,我们回来约有一个时辰了。今天去都会市,那个突厥公主先去乐器店里看了看,买了把胡琴,后来又去一家书阁内买了几本书籍,最后到一个老夫子开得画坊中,求了一幅字?”那时候文人讲究风骨,就算穷到卖字卖画为生,别人来买的时候,也叫“求”,和现在过年时候别人往你家了“送”财神,和从街边上“请”菩萨一个道理,说着好听罢了。 “求字?这倒也有趣,我去看看她求了什么字来。”斛律云挑了挑眉角,饶有兴趣的说了一句,拔腿朝院中行去。 对这个突厥公主,斛律云谈不上什么好恶。两国交战,战场对敌的时候都是不死不休的仇敌,但在私下里则是根本未谋一面的陌路人,突厥人南下杀人,他们北上杀人,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所以他压根就没有想过要为难这个突厥公主,只等过些日子上朝面圣的时候把她当作战俘往出一献,自己便功德圆满了。 “砰砰~”斛律云先敲了敲门,得到对方回应之后才推开虚掩的房门走了进去。穿着一身胡服的阿史那燕正坐在桌前拿着一幅纸卷欣赏,看到他进来了,拿起纸卷来说道:“名字,一位老先生送给我的!”说话间脸上挂着一丝微笑,开心之色溢于言表。 “哦?”斛律云咦了一声,走上前去将纸卷展了开来,上面用汉语写着四个大字:阿史那燕。字字力透纸背,银钩铁画,让他这个完全不懂书法的人都能看出这幅字的不凡。 他将纸卷慢慢卷好放在一旁,向阿史那燕问道:“这幅字,花了不少的‘润笔’吧。” “润笔?”阿史那燕翻着眼睛重复了一遍这个新名词,蓝色的大眼睛里露出疑惑的光芒。 “哦,我忘了你刚学汉话。”看她这个神色,斛律云有些歉疚的拍了拍自己的额头,然后才解释道:“我们中原的文士,都将写字作画当成一种高雅的事情,而这种高雅的事情呢,是绝不适合提‘钱’这种浑身铜臭味儿的东西的。既然不提钱,那为你作画写字就不是买卖了,只是以书会友,以画会友。不过既然人家给你写字作画了,你也不能没有什么表示,于是呢,就有了‘润笔’这种说法。其实啊,还是钱。” 阿史那燕的眼睛睁得更大了,刚刚能勉强听懂一些汉语的她,显然无法理解这种“做了****还要立牌坊”的行为。 “算了。”斛律云泄气的摆了摆手,有一种对牛弹琴的感觉,有气无力的问道:“就是问你,那老先生给你写了一幅字,你给了他多少钱?” “钱?”阿史那燕摇了摇头,说道:“没有钱。” 没有钱?这是什么意思?斛律云一头雾水,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 “老人家说我仰慕中原文化,这字,送我的。”阿史那燕一边说着话一边抖了抖那幅字,脸上得意的表情很明显。 “对了,你怎么会说汉话的?我们这里的话对你们草原上的人来讲,很难学的吧?”说起中原文化,斛律云忍不住向她问起这学汉语的事情。他在后世的时候也没少接触过外国人,在他们看来,中国话是全世界语言中公认的难学,这突厥公主难道是语言天才?光靠听得这么几个月便能听会说了? “卿姨教过我们一些,可是父汗不许我们学,跟着你们一起走,时间久了,便回了。” “卿姨?那是谁?” “不是你们中原的公主么,名字好像是叫宇文云卿。” ‘姓宇文?那应该是前朝公主了。’斛律云问了几句,便没有了兴趣,起身说道:“好了,你也别在这里呆着了,我们今天去利人市带回一些小吃零食,你也一起来吃一点吧。” “好,我最喜欢吃小吃了。”阿史那燕丢下纸卷,雀跃道。 看到对方那明朗欢快的笑容,斛律云奇怪的问道:“对了,你不恨我么?” “恨你?恨你什么?”阿史那燕惊奇的睁大了眼睛,奇怪的反问。 “啊?”斛律云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只能硬着头皮道:“我带着人杀了那么多你的族人,还把你的侍卫杀光了…” 谁料阿史那燕居然很干脆的一摆手道:“那有什么可恨的,我们是狼的子孙,弱肉强食是草原上的习惯,弱者被强者杀死是理所应当的事情,至于那些侍卫,他们没有保护好我,就算你不杀死他们,他们也会被我父汗杀死。” 这都行?谁的拳头大谁就说了算? 斛律云实在没办法理解这草原上的习俗,不过听她说不恨自己,心里还是挺开心的,毕竟让一个美女天天在心里咒骂着,这种感觉可是不好。 当斛律云带着阿史那燕和三个胡姬营的女孩走到后宅的时候,其他人早已经全都到齐了,远远的便听到雄阔海那独特的声线在嘶声嚎叫。推开门一看,摆放着一只巨大烛台的大方桌旁,雄阔海正举着一个蜜饯,单脚踏在胡凳上做慷慨激昂状,看到斛律云进来了,他立刻用手戟指喝道:“东子,你来的正好,你给评评理,这还有没有王法了?” “啊?什么事?”斛律云一头的雾水,看了看挂着一只熊猫眼的雄阔海,以及头上顶着个紫疙瘩的狗蛋,咧了咧嘴,诧异的的问道:“你们这是怎么了,出门掉沟里了?” “嘿,别提了,我跟你说啊…”一听斛律云这么问,雄阔海顿时打开了话匣子,一阵口水乱溅之后,他终于知道了事情的始末。 原来,从家里出去之后,雄阔海就带着狗蛋一路直奔长乐坊。去了那里之后,他给了狗蛋一些钱让他自己去斗鸡、斗犬的地方玩,自己则直奔耍摊钱的赌馆而去。 这赌馆不同于外面那花几十个大钱就能吃好玩好的坊市,乃是销金窟一般的场所,里面虽然压多少钱的都有,但一般都是去正堂里面用自己的财物换一些银饼银块儿,金饼金块儿来玩,赌馆主要也是从这上面赚一个差价。可不是电视上演的那样,赌馆的人自己出老千赚外面人的钱,没有一个人是傻子,你老这样做,早就没人来了,赌馆还开得下去么。 要说雄阔海这赌技还真是没得说,不光木耳村的赌鬼不是他的对手,这大兴的同好一样被他杀的丢盔卸甲。赌神无敌,不到一个时辰的时间,就赢了一小袋银豆子,他把赢来的钱随意放在身上,继续在赌桌上奋斗。 他这儿交好运,狗蛋却走了背运,赌什么,什么输,不大会儿就把身上的几十个大钱输了个精光。他无所事事之下,便去赌馆里找雄阔海要钱。谁成想一进门就看到一个三只手将对方的钱袋摸走,立刻火冒三丈。 要说这狗蛋也是小孩子性格,你看见有人偷东西,叫一声抓小偷不就好了,大家当面把他抓住,钱袋不就要回来了?可他偏不,心里存了教训一下那个小贼的念头,便准备用“圈儿内”的方法解决。谁成想他这么久没动过手,手法生疏了许多,刚将钱袋摸出来就被人家发现,这下可说不清楚了,他说对方是贼,对方又反咬一口,说他是贼。大家都知道,这小偷出门,少有一个人的,一般都带着几个帮手,一看双方吵起来了,对面的帮手立马就出来帮腔。 雄阔海是什么性子,那可是一点就着啊,哪能受得了这副腌臜闲气,一言不合便动上了手。他们两个人和人家十余人对打,还愣是把对方打了个屁滚尿流。可是这俗话说的好,强龙还压不过地头蛇呢,这帮人在雄阔海手底下吃了亏,不大会儿便叫了更多的人过来,不过看雄阔海这么能打,那边的“老大”也有些发触,可是当着这么多小弟的面儿也不能落了面子。到最后双方约定:今夜长乐坊,以赌技论胜负,谁不来谁就是孙子。 斛律云有些头痛的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苦笑着问道:“所以你就答应了?” “恩,当然!”雄阔海一脸的理所应当:“他们偷我的钱袋,还诬狗蛋说他是小偷,这我还能干?那几个钱倒是没什么,可我不能让自己的兄弟名声受损啊,今天晚上我要是赢了,明天他们就在长乐坊当街上给我狗蛋兄弟个说法!” “那要输了呢?” “没输过,不知道!” 斛律云听了一阵气结,这真是做事不考虑后果的典范啊… “阿灿哥,要不,算了吧,反正那长乐坊的赌场里也没几个人认识我,对方诬我是小贼的事情,过几天估计大家就都会忘记了。”狗蛋看了看一脸义愤的雄阔海,又看了看摇头苦笑的斛律云,低声提议道。 “那哪行!”雄阔海啪的一拍桌子,高声道:“这种腌臜气咱哪能受?你记住,要是有人敢往咱头上扣屎盆子,那咱就是脑袋不要了,也得把他的脑袋拧下来拉屎!你要连这点儿决心都没有,那你头上的屎就永远也擦不干净了!” “咳咳…”任青伶偷偷在桌子下面踹了他一脚,指了指满桌子的食物,对他一口一个“屎”表达出强烈的不满。 “你就当我在放屁!”雄阔海嘿嘿一笑,又挨了一脚。 “那你今天晚上真要去?”斛律云抓起个果干丢进嘴里,边吃边问。 “当然,东子,你看…”雄阔海突然想起来这不是木耳村,这也不是九原县,他突然想起白天的时候,自己的兄弟亲口说过:“此处不比以往,大家应多加谨慎。”,心里顿时有些忐忑和内疚起来。 “恩,去就去吧,不过一定要嬴!”斛律云呵呵一笑,递过去一块杏酥。 “那当然,哥哥我什么时候让你失望过。”雄阔海哈哈一笑,冲他眨了眨眼说道。 “那倒是,晚上用不用我跟你一起去?万一他们输了不认账,动起手来,也好有个照应?”斛律云一把勾住雄阔海的肩膀,在他耳边低声问道。 “放心,那几个家伙,根本就不是我的对手。”雄阔海不屑的摆摆手,一幅“他们不行”的样子。 斛律云听他这么说,放下心来,指着桌子上的一桌子食物,说道:“那就赶紧吃饭,吃饱了养足精神,晚间杀他们一个干干净净!” “没错,干干净净,哈哈!” 第三十六章 赌斗 华灯初上,万家灯火。晚归的行人脚步匆匆,循着路边民宅里射出的昏黄灯光向前赶去。身子虽然疲乏,脸颊也是冰冷,可心里却被暖暖的感觉包裹着,因为在这路程的终点,有一个叫做“家”的地方在等待。那里或许不宽大,或许不豪华,但是总有一碗热饭,一炕被窝,一个体己的人儿,以及一种叫做幸福的感觉。 在这倦鸟归巢,合家团聚的时刻,却有两个身影逆流而上,直接拐入大兴城东北角的长乐坊中。几个年过中旬的中年汉子看着两个少年的背影摇了摇头:年轻人总喜欢逆舟搏浪的快感,可真正的幸福,却在那永远安宁的港湾之中。 长乐坊中段的“兴财”赌坊今天据说被人包了场,不光里面坐满了斜眼竖眉,吊肩塌腰的泼皮无赖,就连大门左右都蹲出去老远,哦,不应该说是蹲,应该用坐才对,因为这帮人每个的屁股下面都垫着几块儿用三合土和米汤黏制成的土砖,结识耐用,而且用完之后往路边儿一扔,顺手便可以毁尸灭迹,以防被京兆尹抓住把柄。 赌坊内走出一个白面无须,柳眉细眼的青年,他站在门口抖了抖自己的青灰色麻袍,左右看了看嘈杂的街道,向门边一个坐着的汉子问道:“小四!人还没到么?” “回军师,还没呢。”叫小四的泼皮应了一声,起身点头哈腰的递过去一根细细的草叶,问道:“军师啊,你说咱们这么多人在这等他们两个,有必要么?他就是浑身是钢,又能打出几颗钉来?”说罢脸上露出悻悻之色,显的有些不以为然。 “呵呵,这你就不懂了,俗话说千军易得,一将难求…”麻衫青年接过草叶叼在嘴里,笑着解释道:“咱们现在和西城的那帮家伙实力不相仲伯,正是用人之际,一个赤手空拳能打翻十几个汉子的人,在这大兴城里可是不多。”他细细品了品草叶的味道,嘴角挂出一丝弧线。这草叶子是一种杂草的茎,里面能分泌出一种很是可口的酸酸汁液,而且叼在嘴上非常“有型”,所以特别受到这些地痞的追捧。 坊内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突然钻出一个不起眼的小个子,他一闪身隐在赌坊门前灯火照不到的黑暗中,低声向白脸青年禀报道:“军师,人到了,正往这边儿来呢!” 白脸青年“呸”的一声将草茎吐到地上,沉声问道:“他们有几人?” “就两个,就是白天的那两个。” “好,果然是威武壮士。”白脸青年赞了一句,转身朝赌坊内走去,丢下一句话来:“你继续在周围守着,留心西城那帮人,别让他们过来捣乱。” 小个子也不应声,直接隐没在了黑暗中。 雄阔海今天一身束口绑腿的精壮打扮,走路带风,腰杆子挺得笔直。他身后的狗蛋就差多了,虽然穿戴的差不多,不过却是一副贼眉鼠眼的架势,走路的时候还不时的向周围的行人啥么两眼,似乎随时都会有人跳出来对他们不利。 他们二人走到“兴财”赌坊门前,看都没看那左右两排立着的门神,大踏步的走了进去。那些门神一看正主到了,也哗啦啦站了起来,一步三晃的挤进了赌坊,宽敞的大门在他们身后“咣当”一声,关了起来。 距兴财赌坊差不多十丈远的一条阴暗小巷中,两个鬼鬼祟祟的身影将脑袋缩了回去。他们立在旁边一家酒肆的廊柱背后,一人头戴斗笠,一人手撑油伞,路过的行人无不先抬头看看晴朗的夜空,再看看这两个奇怪打扮的家伙,一头雾水。 “公子,他们进去了,咱们用不用跟上去。”油伞微微偏转,露出双儿那张写满担心的俏脸,向边上的斗笠男问道。 “这帮泼皮,考虑的倒还真细致。我本来打算不动声色的混进赌坊,见机行事,没想到他们居然把整个赌坊都包了下来,失算啊,真是失算。”斛律云单手将斗笠前沿压下,只露出一张嘴巴,唉声叹气的说道。 看他这么做,双儿也赶忙将手中的油纸伞下压,然后低声问道:“那怎么办?我刚刚看了一下,那赌坊里的人怕有不下七八十之数,要是打了起来,狗蛋他们怕是要吃亏的。” “没事,打起来的时候里面肯定乱做一团,到时候咱们就闯将进去,来个里应外合!”斛律云一弹头顶的斗笠沿,自信的说道。 “恩,公子果然有办法。” 同一时刻,雄阔海和狗蛋一前一后的走到了赌坊正中的巨大赌桌前,赌桌的对面,坐着一个年纪看起来同样不大的青年。青年大眼浅眉,国字脸上是健康的小麦色皮肤,长得很是周正,看起来一点儿不像一个泼皮头目。他端端正正的坐在荷官旁边,正在一心一意的把玩着手里的肉好,薄薄的铜钱在他修长的手指间上下翻转,看到雄阔海走到桌旁,铜钱听话的爬到大拇指上,轻轻一弹,“当啷”一声掉在满是铜钱的大桌上。 “坐。”青年指了指赌桌前的两个位子,微微一笑,左脸上露出一个酒窝。 雄阔海拉出胡凳坐了上去,两臂抱在胸前,静静地看着他。狗蛋有些畏缩的看了看周围虎视眈眈的人群,低头将凳子搬到雄阔海身边,然后才坐了下去。 青年两手撑着桌面站了起来,身子微微前探,看着雄阔海说道:“白天偷你钱囊的事,我的人做的没有错,做贼行窃,天经地义,不过…”他顿了顿,指了指雄阔海身边的狗蛋:“诬你这个小兄弟是贼,这便是他做的不对了。” 雄阔海斜着身子坐在桌旁,手指轻轻敲了敲桌面:“哦?这么说你准备让他给我们个交待了?” “并非如此,各行有各行的规矩,他是跟在我身后混饭吃的,我不可能因为点小小的事情,让他在这长乐坊丢了人,献了眼。此事既然因摊钱而起,那咱们就用摊钱做个了断,若是你赢了我,那没什么说的,钱袋还给你们,我也让他给你们一个交待;若你们输了,那就抱歉,钱袋归我们所有,不过我燕飞也会还你兄弟个清白,大家交个朋友,你看如何?” “你倒是个痛快人,怎么个比法?”雄阔海的眼中露出欣赏之意,挑了挑眉角问道。 “这个简单,来人!”青年又复坐了回去,抬手一唤。 立在他身后的两个泼皮立刻将早就准备好的两坛好酒摆到桌上,少年伸手将一个酒碗推到雄阔海身边,说道:“摊钱的规矩谁都懂,输几倍,饮几碗,直到喝不下去为止,如何?” “有酒喝自然好,那咱们便开始吧。” 摊钱这种玩法其实极为古老,比掷骰子要早得多。来历已不可寻,只知道开始的时候是盛行于岭南那边,具体规则是在桌子上画上十字,分成“一”、“二”、“三”、“四”四门。荷官在桌上放数十个大小相同的小铜钱(亦可以用衣钮、蚕豆、围棋棋子等)。用一个小瓷盘或碗,反过来盖住当中部分约数十个的铜钱。等闲家下注以后,打开小碗,以藤条或小木棒点算碗内的铜钱数目。以四个为一组,到最后一组剩余的铜钱决定胜出者;若为剩一则一胜,剩二则二胜,如此类推。 因为桌上的铜钱密密麻麻,所以这种游戏是十分考验眼力的,雄阔海从小在村外浑浊的河水中捉鱼摸虾,眼里非凡,而燕飞则是常年浸淫此道,所以同样实力不俗。这二人棋逢对手,前前后后半个时辰过去,输赢都在一碗之间。 不过不论你的眼力有多好,这时间长了眼睛也有疲劳的时候,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的判断也开始出现了失误,酒坛中的酒也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下降,眼看这赌局就要分出胜负,赌坊的大门却被人从外面猛地推开了,一个汉子闯将到桌前,急声道:“二当家的,西城那帮人又来了!” “啪!”燕飞将手边的酒碗一把摔在地上,起身先朝雄阔海抱了抱拳说道:“这位兄弟,我们这里出了点事情,这次赌局就算我输,你明日和这个小兄弟一起来长乐坊,我当着这儿所有掌柜的的面儿,给这个小兄弟赔不是。” 说完之后,他转身冲屋里的泼皮们喝道:“兄弟们,城西的这帮腌臜货自己不守规矩也就罢了,还要将手探到咱们城东来,今天不给他们个教训,剁了他们的爪子,他们明儿个还不翻上天去?走,抄家伙,****娘的!” “****娘的!”众泼皮齐声附和一句,抄起木棒土砖,呼啦啦的冲了出去。 “哎!”雄阔海拉住一个从身边经过的泼皮,醉眼朦胧的问道:“城西的腌臜货是谁?干什么找你们的麻烦?” 那泼皮扯了扯胳膊没能挣开,只能急声说道:“他们和我们差不多,不过我们东城的人也就偷点儿东西,讹点儿黑钱,守得是道儿上的规矩,他们西城的人可是昧着良心啥都干。前些日子,他们抢了些流民的姑娘卖笑,还偷人家的孩子卖给大户或送进宫里,被我们老大知道了,这才起了冲突!” “哦?这帮腌臜货!”雄阔海一听对方居然干这等缺德买卖,立时就不乐意了,一探手“咔吧”一下折了条桌子腿下来,跟那个泼皮说道:“哪儿呢?****娘的去!” “哎,你跟我来吧!”那泼皮知道雄阔海的厉害,一看他要帮忙,嘴巴一直咧到了耳朵边儿,单手一引,带着他就冲了出去。 往日里夜如白昼的长乐坊中,此时却关门闭户,跳闸落锁,当街之上小二百的泼皮无赖挥舞着手中的木棒泥砖,咒骂着厮打在一起。城西来的那帮人为了在黑暗中有所区别,一个个头扎红布条,腰绑白巾。 燕飞反身一脚将一个举着木棒的汉子踢倒在地,心中有些不安起来:‘我们和城西的这帮家伙往日井水不犯河水,前些日子老大因为城外流民的事情和他们交恶,虽然动了几次手,不过那都是在城外,对方居然敢在这繁华的长乐坊中有恃无恐的动手,难道是有什么依仗?’ 他正思量间,忽听道旁某间房顶之上一声响箭鸣声乍起,紧接着城西的那帮泼皮便呼啦啦四散奔逃,道边那些大门紧闭的赌馆酒坊忽然敞开大门,待那些人冲进去以后才复又关了起来。 燕飞心中暗叫一声不好,刚想让大伙儿散开奔逃,却听一片整齐的脚步声由远及近,紧接着一个声如洪钟的声音大喝道:“左武卫在此,都放下手中的武器束手就擒,敢于反抗者,格杀勿论!” ps:感谢“风风之之神神”同学的打赏(我怎么感觉自己有点结巴),你的支持就是我创作的动力,全力加油。(这章到这儿完正合适,明儿个来个大点的章节) 第三十八章 飞白碑拓 清晨的都会市行人寥寥,几个早起的仆役打着哈欠,将店外的挡板拆了下来,搬着梯子拿着抹布,细细的擦拭着自家店铺顶上的牌匾。这牌匾可是一家店的门脸,不光上面的字要名家所做,平日里也要一日三扫,以保证上面纤尘不染。 斛律云吃得饱穿得暖,信步走在这薄雾笼罩的晨光中,眼神在旁边一家家的店铺门面上扫过,字画、乐器、文房四宝,他摇了摇头,继续朝前行去。转过一道路口,十字街道旁有几个身穿长衫的老儒,正将小案胡凳搬到道边,案上白纸铺就,边上是整齐的笔架、狼毫、砚台、青瓷笔洗,摆放完毕,老者一抖长袍下摆,坐在凳上单手持书细细研读起来。 斛律云挠了挠头,忽然想起自己的书法实在是可以用“惨不忍睹”四个字来形容,去拜访清河公杨素,就算人家现在赋闲在家,也不能失了礼数,于是挑了一个看上去最靠谱的书案走了过去,放下百十钱的润笔,向案后的老者求了一幅飘逸潇洒的名刺来。 将名刺小心收好,斛律云轻声向案后的老者询问:“这位老先生,不知这条街上,有什么东西比较有特色一点,恩,要雅致些,最好还不太好求得。”他小心地思考着措辞,恭敬的向对方请教。 “恩…”老者放下刚拿起来的书本,看了看他恭敬的姿态,这才满意的开口道:“要说起来,不论字画,还是曲谱书卷,这条街上都没有什么太稀罕的物事。少年郎,你若真心求宝,便在前面的那条街上右转,倒着数第二间小院,或有你所求之物,不过,你想要求得,恐怕不易。” “哦?多谢老先生指教!”斛律云躬身一礼,起身向前面走去。 ‘街角右转,倒数第二间,第二间…’斛律云心里重复着老者指引的信息,一路走走停停,直到倒数第二间才停下来。左右两个小院,左面小院看起来破败不堪,门上牌匾已经脏的看不出本来面目,右面的小院清新整洁,门上牌匾写着:曲径通幽。 “看来应该是这一家。”斛律云立在“曲径通幽”的牌匾前抬头自语了一句,施施然走了进去。 院内很是雅致,浮雪覆地,只在院中扫出一条曲折的小道连接门厅,小道以石子铺就,走在上面微微有些咯脚,想来若是在夏日前来,这周围浮雪定会是长满青草野花,倒也别有一番意境。还未入房门,斛律云就对这店主人生出了一丝好感。 “嘎吱~”他推开正厅大门进入房中,这是一间二十余平的小厅,正对厅门摆着一方锦榻,上面放着小案,案上有茶。四周墙上挂满了侍女图画,一个个侍女环肥燕瘦,看不出本来模样。厅中央置着一个四臂长、两臂宽的巨大书案,一个三十多岁的文士手持豪笔,正在伏案急书,听到声音也不理他,仍是一副痴迷于中的模样。 斛律云也不理他,自顾自的欣赏起周围的仕女图来。中国的古代人物画和西方的油画的写实派完全不同,根本就是抽象加想象,画出来的女人实在是看不出美丑,自然也无法知晓其本来的面目,一代美人王昭君就是毁在宫廷画师的手里,斛律云皱着眉头看了半天,实在无法想象这杨素会喜欢仕女图。 “完成!”那中年文士大笔一扔,抚着胡须欣赏了一下自己的“大作”然后走到锦榻便,一口将茶盏中的茶水饮尽,这才看向斛律云,手指绕房一周,笑着问道:“这位小兄弟,你看上了哪位佳人,待我为你润色一二。” “看看,看看再说。”斛律云摆摆手拒绝一句,走到对方刚在案上完成的作品前,只看一眼就眼睛就瞪成了灯泡。 “如何?欲拒还迎,柔媚无骨,实是一幅佳作啊。”那文士一看斛律云惊讶的表情,得意洋洋的解答道。 “这位先生,我是信步来到此处,不知您这里主要经营…”斛律云看了看画纸,又抬头看了看那得意的文士,哑着嗓子问道。 “呵呵,在下浸淫此道多年,这宫画乃是城中一绝。”文士谦虚一笑,走到斛律云身边低声道:“小兄弟你难道看不上这房中侍女?无妨,你看上了哪家的小姐千金,只需带我一观,不出三日,定能让她玉体横陈于纸上…”说完很男人的冲他眨了眨眼。 ‘春宫画?还是定制的?!!!’斛律云激动了,没想到在隋朝时期就由如此专业的人士,真是不服不行。不过他还是低笑两声,说道:“原来如此,小可确有喜爱之人,不过今日稍有不便,还是来日再来叨扰。”说罢微一拱手,狼狈的逃了出来。 ‘大俗就是大雅啊!’斛律云出了院门,又看看那“曲径通幽”四个大字,心中暗自感慨两声,转身朝对面的小院行去。 小院里面很安静,大门虚掩着,斛律云抬手一推,便感到自己的指尖一涩,收回手来端详一下,上面居然沾满了灰尘。‘这主人是干嘛的啊,怎么这么邋遢。’他心里暗自腹诽几句,拍了拍手上的灰尘这才走到院中。 小院不大,一眼就能看个通透,一个灰袍老者蹲在厅前的雪地上,正在忙活着什么。斛律云好奇的上前几步,只见老者右手持着芭蕉叶在雪地上飞舞,一行行飞书如流水般出现。每写几行,他就摇摇头,伸出左手一抚,将雪地又恢复原样,紧接着又用右手的蕉叶继续书写。 写了不知多久之后,他才丧气的将手中芭蕉叶愤然扔进雪中,一屁股做到地上,抬头看着身边的斛律云,问道:“小家伙,你是过来换书的么?你的碑拓呢,拿来我看。”说罢将脏兮兮,沾满草汁的手摊在斛律云面前。 “什么碑拓?”斛律云一头雾水,诧异的问道。 这碑拓他是知道的,在印刷术没有诞生之前,古代遗存下来的文字有不少是在石头上记下来的,碑拓就是将碑版上的文字或图像,用宣纸或白绢紧覆在碑版上,用墨打拓其文字或图形,然后将纸揭下,纸上留下碑版上的文字或图形。乌黑墨色有光泽的谓"乌金拓",墨色淡而匀净的谓"蝉翼拓"(或作蝉衣),用朱色打拓的叫"朱拓",不少文人都喜欢将碑拓拿回去临摹。有的石碑毁在战火和岁月中,那所剩下的碑拓就成了孤本,算是极为珍贵的一种东西了。 “没有碑拓你又来此作甚,快快离去,除了交换碑拓,老夫没有时间理你,有了新鲜稀罕的碑拓,再来找我。”灰袍老者不屑的对斛律云说了一句,像赶苍蝇一般对他挥了挥手,继续伏地急书,口中念念有词:“怪了,为何怎么写,都写不出自己的风骨呢?” 斛律云被他晾在了一边,不过心里却丝毫不生气,他从对方的话中听出来,这老头很有可能有一些珍贵的碑拓,这玩意儿可是稀罕物,尤其是五胡乱华之后,很多石碑因为保护不当,都毁在了战火中。要是自己能拿这珍贵的碑拓拜门,想来那杨素定不会闭门不见。 ‘既然这老者好字,我不如便以字吸引之。’斛律云在心中暗暗一动,左右看了看,到墙边的梅树下捡了一截枯枝,试了试手,还算比较合适,便走回远处,蹲在老者身边,用这枯枝在地上划拉了起来。 所谓字是一个人的门脸,斛律云在前世的时候作为一个家族的继承人,自然没被爷爷少逼得练字。不过那会儿他练的不是毛笔字,而是比较实用的硬笔字,现在这个时代哪里有硬笔书法,都是讲究飘逸灵动的毛笔,所以他这一手熟练的硬笔书法一写出,马上便吸引了边上老头的兴趣。 “你这是什么笔法,什么字体,为何老夫没有见过?”老者皱着眉头看了半天,越看越惊奇,等斛律云将自己所会的几个繁体字写完之后,赶忙扯着他的袖子急声问道。 斛律云用眼角倨傲的看了他一眼,不屑的哼了一声道:“世间万物皆可为笔,又为何要拘泥于一体,一法?”他心中暗暗好笑,这一手的宋体,你个隋朝的夫子,认识才怪。 “不错,不错,小友教训的是...”这老头才不管斛律云说什么呢,他最大的兴趣和爱好便是收集天下所有的碑拓,再将上面的字体临摹下来。现在看到一种新的字体字法,不禁抓耳挠腮,不用说教训几句,恐怕斛律云让他以身相许,他现在都愿意脱裤子。 “好了,既你现在已经知晓此中道理,那小可不便多扰,这就去了。”斛律云淡淡一笑,欲擒故纵,站起身就要走。 “哎哎,小兄弟,等等,等等...”老者几步追上来,两眼热切的看着斛律云,谄声道:“小兄弟,你看,你刚才那字...” “你想学?”斛律云把鼻子翘上了天。 “是是,还望小兄弟不吝赐教。” “诺!”斛律云大手一伸,呲牙笑道:“换,你的碑拓要是合我意,我愿意倾囊相授。” “好,好!”老头从地上一跃而起,拉着斛律云抢进门去,从一个木箱中小心地拿出几十个纸卷和绢书,指着说道:“小友,这里面有从战国,先秦,到前朝的著名碑拓,任你取拿,不过,仅限一份。” 斛律云知道这好东西都在后面的道理,看他拿出这么多大路货,冷冷一笑:“老先生,你在戏耍我吧,我那种笔法,可是由海外异人传授,在这中原之地,恐怕独此一份,你就用这些寻常东西和我换?”说完大袖一甩,怒冲冲就向外走去。 “哎,小友止步,小友止步...”老头额头见汗,心中暗自思量:‘这小子年纪不大,心眼倒是不少,我刚才已经让他不愉快,若是再拿出一些不太入眼的东西,恐怕这新笔法就要与我就此擦肩而过,罢了罢了,以旧物换活物,值!’ 想到此处,他便双手稳住斛律云,咬牙道:“老朽这里确有一份孤本,价值连城,若小友答应为我留下手书,任我临摹,这份孤本,便归你所有。” “先拿来看看,若合我意,再给你写不迟。”斛律云挑了挑眉毛,油盐不进。 “好,你等着...”老者跺跺脚,嘿了一声向屋内转去。 不大会儿,他便双手捧着一个金丝楠木木盒走了出来,这个楠木盒子和他家里的其他东西不同,上面纤尘不染,一看就有人经常打理。老者将木盒放在厅中书案之上,小心的扶开顶盖,颤微微的拿了出来,缓缓打开道:“这位小友,不知蔡邕的飞白书,可能入你法眼?” 第三十九章 拜访杨素 如果说存世仅三十八年的大隋王朝留给世人的是昙花一现般的经验和烟花般的绚烂,那这个王朝中有两个人的光芒是任何人都无法掩盖的,一个是高熲,还有一个,便是杨素。 翻开历史的扉页,名将如过江之鲫,从兵王韩信,到武穆岳飞,能臣如天上繁星,如汉之萧何,似唐之房乔,基本上每朝每代都能拉出那么几个人来。但真正能做到出得为将,入得为相的人,却少之又少,高熲、杨素,便是其二。 斛律云捧着金丝楠木盒从那个破败的小院出来,抬头看看已经日上三杆的太阳,心情一时大好。这爱好书法成痴的老先生倒也真是个妙人,因为害怕这幅飞白碑拓受到损坏,他在将那个无价之宝碑拓奉给斛律云的同时,还将价值数千钱的金丝楠木盒也一并送给了他以作保存之用,真不是那种叶公好龙之辈。 他从都会市的北门折了出来,拐上春明门大道,沿着四十丈宽的街道缓缓向西行走。隋朝时候的城市规划就已经相当像样了,这四十丈宽的正街大道之上,车马道居中,行人道列旁,严禁商贾在正街上行商,一旦发现可不是像现在随地摆摊那样罚点钱了事,可是要治罪的,要是在战时,抓住至少充军。 朝廷三省六部所有的衙门都集中在皇城之内,为了让大臣们上下朝时方便省事,以及拱卫皇城的安全,靠近朱雀门道和皇城的所有民坊基本上都被朝中官员和勋贵占据,其中离朱雀门越近的,官位越高,权势越大。杨素现在虽然赋闲在家,不过仍是皇上的同族子弟,堂堂清河郡公,府邸仍在离皇城最近,紧邻朱雀门的兴道坊中。 兴道坊虽然仍叫做民坊,其实已经属于机关大院了,坊门外几个负责守卫的左武卫士卒神情肃然,目不斜视,一般百姓不用说进去,就是看一看都得受到盘查。斛律云拿着礼物一路行到坊前,将李家的玉牌拿出证明身份后,才被允许进入坊中。 一座座或豪华,或大气的府邸肃立两侧,斛律云刚向门前的几个士卒专门打听过,这杨府的位置大概在兴道坊中后部,那个左武卫小校在给他指路的时候满脸戏谑:“兄弟,你进去自己找吧,特别好找,门口冷清的能抓鸟的那个府邸,就是杨府了。” 斛律云一路边走边看,基本上每家府邸门前都停着几辆马车,无权进入门房休息的掌鞭们笼着袖子,蹲在阳光充足的墙根儿下面聊天打屁,那些府邸门前的车位停的满满当当,甚至都有占了走道的,一定是朝中正炙手可热、如日中天的权臣,比如苏府,还有高府。 ‘这私宅门前前来拜访的马车,简直就是这宅邸主人官运的晴雨表,外人很容易就能看出来这家到底是兴,还是败。’当斛律云走到门可罗雀的杨府门外的时候,心中忍不住感慨了一下人情冷暖,世态炎凉。 他踩着有厚厚积雪的仪门台阶走到门前,抬手轻叩铜环,“啪,啪啪。”几缕灰尘从铜环和木门的碰撞处飞散开来,在阳光下好似被掘开巢穴的蚂蚁一般四下乱窜。 “谁呀?”一个懒洋洋的声音自门后响起,仪门边的角门吱呀一声开了个小缝,一个眼睛在门内看了看斛律云,问道:“你是谁?到我们杨府做什么?” “劳烦您通禀一声,五原后进胡云,仰慕清河杨公大名,特来求见!”斛律云赶忙恭敬的施了一礼,将金丝楠木盒以及压着枚金环的名刺双手递了过去。 杨素有没有失势,这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他有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别人不知道,来自后世的斛律云又岂能不知,这个杨素后来岂止是东山再起,简直就是权倾一时,所谓穿越者的优势,便是提前知道点后事,对于趋吉避凶有相当的好处。 “恩?等着!”门内家仆诧异的恩了一声,这才将他的礼物和名刺接了进去,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过了许久,角门后传来一阵轻轻的脚步声,紧接着开了个仅容一人通过的小缝隙,一个家仆的脑袋从里面伸了出来,对斛律云挥了挥手:“你,进来吧,我们老爷让你去书房见他。” “哎,劳烦您前面带路。”斛律云欣喜的点点头,暗地里将一个翠玉指环塞到这个门仆手中,点头笑道。 “恩,跟我来吧。”家仆将温润的玉指环拢进袖中,一直绷着的脸上也挂起一丝笑容,单手一引,带着斛律云向后宅行去。 按照古代礼仪上的说法,这前厅见客,乃是中规中距,书房见客,就是主人在向客人表达亲近之意了,因为主人家的书房算是私人场所,在这里会面,就相当于主人把你当成了“友”,而不是“客”。斛律云一听杨素要在书房中见他,便知道那个碑拓给自己加了相当大的好感度。 一路缓行,穿廊过院,斛律云这才真正看到了什么才叫做古代朝廷权贵的府邸。如果说李林借给他们居住的那幢私宅是一居室的经济适用房的话,杨素所在的府邸便是花园式别墅。里面鱼塘、花园、亭台水榭俱全,每一处景致无不精致异常。 杨素的书房,在一处人工开凿的小池塘之上,池塘里养着各种各样的游鱼,斛律云低头看了看,都不是他认识的品种。走过全木质的七折桥之后,家仆轻轻敲了敲书房的大门:“老爷,胡公子到了。” “恩,让他进来吧。”书房内传出一声磁性十足的男声,家仆轻轻将房门推开,单手一引:“胡公子,请。”待斛律云进去后,又轻轻地掩上房门,快步退了下去。 书房很大,和一般人家的前院差不多,里面的陈设却很简单,一方红木书案立在房间右手边的大窗下,书案下面没有设凳,应该是专门写画所用,阳光透过窗棂照在上面铺开的纸卷上,撒下点点金芒。书案边上有一个不大的软榻,红缎底、金丝面,还有几个锦布靠枕,软榻中间放着一张花梨木小几,小几上放着套精美的白瓷茶具。(隋朝烧瓷技术已经很发达,瓷器较多,不过多为青瓷,白瓷较珍贵,相信有心的书友已经注意到了。) 书房的左面被一扇巨大的山水木屏风隔开,后面应该是专供主人休息的床榻。书房的正中,摆放着一张小案,案上置琴,一个身着家居白袍,外罩黑色纱衣的男子跪坐于后,正是清河公杨素。 斛律云赶忙肃然而立,躬身一揖及地,恭敬的说道:“末学后进胡云,参见清河杨公。” “呵呵,这清河公不过是个勋职,我现在有职无位,你也无须多礼,执子侄礼便可。”一身休闲装扮的杨素抬手向下手位的一方跪榻一引,淡淡的说道。 “谢杨公赐坐!”斛律云应了一声,起身走到跪榻之后,跪坐了下来。隋朝是一个很奇特的朝代,它承袭了汉的传统,又略带些唐的奔放,有些人喜欢胡人传入的那种自由,比如李林那些武人,也有些人喜欢秦汉承袭来的那种底蕴,比如眼前的杨素。 杨素轻轻的拨了拨琴弦,脸上带着似有似无的笑意说道:“你的事情,我也听人说起过,只带五百人就敢北上草原击胡,搅得半个草原乱成一团后最终平安南返,勇气谋略缺一不可,如此年纪便有现在的本领,确是非凡。” “小可无状,岂敢在杨公面前居功。”斛律云朝他拱了拱手,恭敬的回道。这个杨素不管是和你聊天,还是夸奖你,任何时候脸上都带着淡淡的笑意,让人实在是无法知晓他心中的真实想法,和这样的人打交道,斛律云不得不提起双倍的小心。 “你不必过谦,各人自有各人的境遇,你做到别人做不到的事情,那便是好。”杨素端起白瓷茶碗来饮了一口,打量了一下斛律云,继续道:“你在突厥草原上厮杀了两月有余,对这草原上的情况应该算是比较了解的了,有什么看法,不妨说说看。” 来了!斛律云心中暗忖:‘这应该就是对我的考校了。’他微微思考片刻,这才开口说道:“突厥人男女老幼皆可作战,可谓全民皆兵,而且从小在马背上长大,不论是马术,还是骑射都很强,从这一方面来讲,他们确实是一个很强大的对手。” “恩...”杨素点点头,示意他继续。斛律云刚才说的这些话基本上是个差不多点的人都知道,后面才是关键的。 “可是俗话说得好,天无二日,国无二君,突厥草原虽然不小,可也放不下五个可汗。他们虽有控弦之士四十万,可这些人分属五个不同的大部落,有强有弱。这世上,有强弱不均便有权利争斗,何况硕大一个草原,如此大的肥肉又有谁愿意与别人分享。” 杨素眼中精光一闪而逝,将茶壶里金黄的茶汤倒进茶碗,扬声道:“接着说。” 斛律云长身而起,在书房中负手缓步而行,一边走一边说道:“自汉朝以来,中原无数次出兵塞外与胡人作战,虽然屡有斩获,可是仍旧无法将塞外诸胡连根拔起,为何?只因草原住民人手至少一马,来去如风,一旦中原兵势雄壮,他们只需向草原深处远遁便可以将危机化解,一旦中原势弱,他们便可以趁势南下,劫掠强大自己。如此一来,想靠军威一战以竞全功,绝不可行。 既然此法不可行,我们不若效仿强秦对六国的策略,合纵连横,远交近攻,击强扶弱,让整个草原永远保持在战乱中。草原各族打来打去,不事生产,对民生损毁极大,到时候我们便可以开通互市,一来可以用常见的米粮盐巴换取珍贵的马匹,二来也可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只要有我们在,他们就饿不死,饿不死就会一直打下去,等他们几方打得疲惫不堪,生产完全破坏之时,我们便可以关闭互市。”斛律云眼中的寒光一闪,沉声道:“到时候他们若想活,便得按我们的要求举族南迁,打散混入汉民之中。若是不应,我们就利用积攒多年的马匹和战士北上出塞,彻底将这个民族从地图上摸去。” 斛律云说完之后,便向杨素看去。后者此时手持茶盏,修长的手指在边缘来回开阖,他思虑了片刻才开口道:“若是一切如你所说,那便简单了,可是再好的计划,也可能随着哪怕一点意外而变得面目全非。” 他竖起一只手指说道:“突厥现在兵强马壮,有控弦之士四十万,四十万骑军,那是比我们大隋还要强大的多的军力,强秦当年之所以能行那合纵连横之举,是因为六国无人可以和他一战,现在我大隋国力本身不如突厥,又如何让桀骜不驯的草原人与我相交。” 他顿了顿,伸出第二根手指,继续道:“就算你的前面的所有计划都很顺利,可是按照你的说法,我大隋想要完全解决草原之患,至少需要几十年的时间。如此之久的时间,谁也无法保证他们这五族里不会出现一个雄才大略的英主,一旦有这么一个人出现,战乱的草原便会被很快统一,我们所有的付出都会付诸东流。” 他又伸出第三根手指,摇头道:“现在我大隋南有南陈,西有吐谷浑,北方还有高丽,若是战事一起,国内不平,那些草原上的人会以最快的速度团结起来,到我们大隋这里分一杯羹。” 说道最后他两手一摊,“若是无法解决好这三个问题,你的那些想法,不过一纸空谈耳。” 听他这么说,斛律云自信一笑道:“杨公所说的这些问题,小可也有所考虑,而且已经有一些应对之法,不过还不算成熟,所以没有一并说出来而已。” “哦?不如将你的想法说出来,正好本公也可以帮你参详一二。”杨素还是刚才那幅不喜不悲的样子,饮了口凉茶说道。 “现在突厥确有控弦之士四十万,不过其中最大一股,乃是五原郡之外的沙钵略部。”斛律云一边说着话一边摊开自己的手掌,指着五指说道:“突厥五部现在就相当于我的五根手指,沙钵略最长,我们便把他打断。只要他矮了下去...”他将自己的中指蜷起,矮于其他三指,笑道:“几个一直被他压在下面的可汗又怎么会甘于接受一个实力不如自己的可汗统治,毕竟能被称为可汗的,又有哪个没有野心呢?” “具体些。”杨素身体略微前倾,指了指斛律云道。 “是。”斛律云点点头,继续道:“我知道陛下准备开春北伐,这便是我们的机会。”他告一声罪,走到杨素的琴案前,从茶盏里到处一些茶水,用手指蘸着在桌上画道:“这里是朔州,这里是伊吾,分别对应最强大的两个可汗,沙钵略,达头。我朝廷大军明为两路,实则将精锐尽放在沙钵略一路,另一路佯攻,沙钵略定会掉以轻心,到时候只要将沙钵略击破,未受什么损失的达头一定会趁机取而代之,就算他没有这样的想法,只要我们派人到草原上散布他要自立的谣言,再买通一些他部落中的权贵进言,实力已弱的沙钵略肯定也会先下手为强。” 杨素点点头,又摇摇头道:“若集中我军精锐,确实可以击破沙钵略一部,可另外一面的达头却未必能合你我的意...” 斛律云自信一笑:“这就要看长孙将军的了,他一向长袖善舞,与突厥诸位可汗交好。我相信他一定能说服达头可汗,必要的时候,还可以给对方一点甜头。”长孙晟这位突厥专家的事迹斛律云已经听李林说过了,对方能在草原上如此受到欢迎,其手段可想而之。 “如此,成功的可能性当在六成以上。”杨素点点头,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至于第二点。”斛律云继续道:“一旦我们第一步成功,突厥诸部开战,那各族全力集中自己的战士,牧马放羊的轻壮便一定不够,如此一来,我们的互市计划便可以施行。我们可以在各个部落开设商铺,安插人手进去,刺探情报,交好权贵。一旦有哪个部落中出现雄才大略的英主,我们可以用这些人煽动草原诸部群起而灭之,或者,干脆直接把他干掉。” “突厥人排外之心很强,我们的人想要拉拢他们,恐怕很难。”杨素摇摇头,否决到。 “其实也简单...”斛律云伸出两根手指说道:“不论是咱们中原的世家大族,还是突厥贵族,所谓‘贵’,无非就是财权。我们可以从这两方面入手,赠予他们中原精美的瓷器,华丽的锦缎,扶持他们,让他们在部落中有更大的权利,那么多突厥人,我就不相信没有软骨头和胡奸。”他呵呵一笑,冲杨素眨了眨眼。 “如此,倒也还算可行。”杨素沉吟片刻,点点头。 “至于第三点,那就只有靠我大隋朝中君臣一心了,毕竟若是我大隋国力鼎盛,那谁也不敢随意的轻启战端。” 第四十章 男儿怒,当杀人 时近正午,大兴城兴道坊中逐渐热闹起来。各家的仆役家丁大开仪门,围在门前洒洒扫扫,等着自家老爷归来。隋高祖杨坚是一个勤俭的帝王,当然,也可以用抠门来形容,他平日里用饭也不过一荤一素,又哪会有多余的钱去管这些官员的饭食,于是每到中午吃饭的时候,皇城各衙门都要休衙一个时辰,让各位大人回家吃饭休息。 车马骈阗的街道上,当朝首辅高熲的马车在里面显得很不起眼,出身寒门的他,从独孤家的一个小小门客到现在位极人臣,靠的就是对大隋的赤胆忠心和这种宠辱不惊的态度。 高熲半倚在略有些狭窄的车厢中的小榻上,双目微阖,眉头紧锁。今日朝会之上,殿上竟有多半大臣联名上奏,反对北击突厥之举,更有甚者,居然提出要借着去年冬日小胜之威,派人到草原上求和,必要的时候,可以效仿前朝例,封一名宗室之女为公主,远嫁草原,以安对方之心。 ‘真是误国之言...’他心中一阵气闷,顿觉呼吸不畅。伸手将覆在车窗上的毡帘挑开一条缝儿,吸了口清冷的空气,顺着缝隙朝外看去。马车此时恰好行到清河公杨素府前,看着那门庭冷落的宅院,高熲心中微微一动:‘做事果决,心性沉稳,此人将来成就,必在我之上。’ 他刚要放下毡帘,却见杨府角门一开,府内的家仆将一位少年送出门外,谄笑躬身作别。‘奇怪,谁会在这个时候来杨家拜访?难道有人看出了什么?’高熲心中暗懔,用脚踢了踢踏板,对探头进来的掌鞭嘱咐道:“认清那个从杨府出来的少年,打听一下他的来历。” 刚从杨府出来的斛律云哪知道自己已经引起了当朝首辅的注意,他挥手和杨家门仆作别后,信步走在午后的大道上,心中多了一丝愉快和轻松。今日一行收获不小,杨素虽然颇有心机,喜怒不形于色,不过仍被他从眼底深处看出一丝欣赏之色,他这次来拜访所求不多,有这么一丝欣赏,让自己在对方心中占据些许的位置,这就够了。 长长吐了口气,斛律云抬头看了看明媚的午后阳光,轻轻踢了脚路边的浮雪。重生到现在已经有三个月了,从开始的懵懵懂懂,到后来的血战沙场,这些日子的生活真像一场梦似的。 想在这个世界上很好的生存下去方法很多,利用自己从后世带来的知识,就算种地,或是装神弄鬼的做个神棍,也不愁好好生活下去。可是人生有时候就是这样,你永远也不知道那个糖果盒里的下一个巧克力是什么味道,当自己带着那近千人九死一生的从草原赶回中原之后,他的人生就已经难免的和朝堂产生了一丝交集。既然已经落入了这个大漩涡,引起了一些人的注意,那再想退出去恐怕就没那么简单了,现在自己要做的,就是利用自己的手段和脑子里唯一的一些优势好好的生存下去,给任青伶他们一个好一点的生活。封王拜相?那太遥远了,顺其自然吧。 他边走边想,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兴道坊坊门附近,不远处一阵急促的争吵声将他惊醒过来。他从这嘈杂的人声中听到了一个特别熟悉的声音,心中一紧,快步朝前面跑去。 “你们让我进去,我要去杨素的府上找一个人,急事儿,真是急事儿,赶紧让开啊。”雄阔海挥舞着双手跟门口的几个左武卫士卒哀求着,急得满头大汗。 左武卫里下至最小的兵丁,上至各级军官,都是从朝中五品官员子弟中选拔,是正正经经的纨绔营,哪里会将雄阔海看在眼里,看他靠了上来,赶紧举起步槊恐吓道:“靠后,靠后靠后,你是什么东西,这里面住的都是朝中大员,岂是你一个升斗小民该来的地方,去去去,惹恼了爷爷,小心拖你进衙门吃板子!”一边说着一边挥舞着手中的步槊,颇有一言不合便动手的架势。 “哎,等等,等等。”斛律云紧赶几步跑了过来,探手将槊杆抓住压下,笑着对几个左武卫士卒道:“他是来找我的,乡下人不懂规矩,几位宽宏大量别跟他见识。” 左武卫士卒扭头看了看斛律云,知道对方是从里面出来的,拿捏不住他的身份,于是便就坡下驴道:“恩,那就算了,小子,以后小心点儿,没事别乱闯!” 将这小麻烦解决之后,斛律云一把扯起雄阔海到一边,见他满脸的焦急,赶忙急声问道:“阿灿哥,你怎么来了,难道家里出了什么事情?” “嘿!兄弟啊,是出事了...”雄阔海嘿了一声,竹筒倒豆子般将他知道的事情都说了一遍? 斛律云听完之后,双目霎时间瞪得溜圆,捏着雄阔海的双臂大声问道:“什么?青伶,双儿他们都被劫走了?谁干的?谁干的!” “不知道,不过和我一起洒扫的一个兄弟跟了过去,想来应该很快就能知道她们到底被带到了哪里。” “混蛋!”斛律云愤怒的朝天挥了一拳,什么理智,什么大局都扔到了一边。正好边上有一个朝中大员的马车行过,他虎吼一声,扯住揣马的缰绳就翻了上去,一脚将掌鞭踢到车下,两手一使力停下马车,转头对雄阔海喊道:“阿灿哥,上车,咱们出城召集人手,救人!” “还上什么车!”雄阔海现在心里也全是气,他左右一扫,冲到几个看傻了眼的左武卫士卒身边,一脚踢翻一个,将对方的横刀抽了出来,跑到马车边上将栓马的麻绳尽数砍断。 “反了!反了!你们知不知道老夫是谁?”车厢里一个年过三旬的文士钻出头来,指着斛律云和雄阔海就骂。 “滚边儿去吧...”斛律云反手一拳打了他个金星漫天,身体一跃,跳上驮马的马背,一手握紧马鬃,另一手一拍马屁股,便和雄阔海一起驾马疾驰而去。 在草原上转战两月,让斛律云和雄阔海的马术极为纯熟,这驮马身上无鞍、无缰,他们只能靠着双腿的力量夹紧马腹。斛律云一边玩儿命的用双脚磕着马腹,一边大声喊道:“阿灿哥,你去找你认识的那些人,一定要问出青伶他们的下落,我去城外李家别院找人,我不管他是谁,敢动我的女人,天王老子我也要让他死!” “好!问出消息之后,我就去城外找你!”雄阔海应了一声,一拉马耳,朝长乐坊拐去。 斛律云一路急行,持着马鬃的那只手紧握成拳,指甲都深深刺进了肉里。自己在这个世界睁开眼第一眼看到的,是她,一直跟在自己身边,任劳任怨,默默支持的,是她。在林中她的眼泪唤起疯狂中自己的良知,在守城战时她用手中的短枪从死神手里夺回了自己的生命,自己一直说要努力,要加油,要给她一个好生活,却一直忘了她只是一个女孩子。“能和自己的男人长相厮守,哪怕是粗茶淡饭,都是最大的幸福!”那一****说出如此话来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满是幸福,自己却没有注意到。 斛律云牙齿咬的紧紧地,一股淡淡的血腥气充满口腔,他忽然想起,从在光禄城守城战开始,任青伶以一个女子之身,一直守卫在自己身边,到后来北上草原,更是自领一军在阵前拼杀,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啊,对自己的任何要求从来都不拒绝,只是默默地做好,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还有双儿,这个可爱却稍微有点自卑的女孩子,那一丝淡淡的情愫像是初恋的味道,那种不经意间的视线相连,那种装作无意的肌肤相碰,那种害怕别人发现的默默关怀,自己就算不能给她一个结果,也一定要完好无缺的将她救出来! 他一路急行,冲门闯寨,越过流民大营,冲到李家别庄门前,翻身下马,大步闯了进去。守在门口的家奴看他脸色不善,赶忙跑着去向管家禀报了。 胡姬营的姑娘们被安置在这庄园的一处别院中,这个时间她们刚用过午膳,正坐在院子里晒太阳。两个坐在院门门槛上的姑娘看到斛律云远远行来,大声打趣道:“公子,您今天怎么有心到这儿来看我们了?我看看,怎么没有好吃的东西,公子真是小气!” 斛律云板着脸哼了一声,挥手命令道:“吹号,把人都召集起来,带上你们的武器马匹,一炷香时间内到庄外集合!” “是!”两个女孩大声应了一句,互相看了一眼,小心的问道:“公子,咱们这是去干嘛?” “杀人!” 同一时间,雄阔海驾马来到了长乐坊中燕飞他们经常聚集的一家酒馆中,他扯着嗓子刚刚把白面书生唤了出来,身后一身风尘的燕飞便风一般卷进了大门。 “阿飞!幺妹儿他们怎么样了?你有没有将她们救出来?”雄阔海正找他呢,一看他跑了回来,急匆匆的过去,一把扯住急声问道。 “嘿,放手,先放手!她们没事,我先喝口水,喝口水再同你细讲!”燕飞挣了几下没挣脱,讨饶一句,待雄阔海放开了,赶忙跑到屋角的水瓮处,脑袋往里一扎就痛饮起来。 雄阔海耐着性子等他喝了半晌,看他抬起头来,赶忙又开口询问。 “咯...”燕飞打了个长长的水咯儿,这才心满意足的说道:“可是渴死我了,兄弟,你别急,找正主的那个家伙被我制住了,那几个姑娘都暂时安全,我跟你说啊...” 他将与众人分开后的经历一讲,雄阔海才知道,那些绑走任青伶的人是城西那帮泼皮的人马,而他们的主子,是朝中大贵,舒国公刘昉。两辆马车回到刘昉在城外的邬堡之后,堡里的管家派人给住在城里的主子送信儿,被燕飞在半道上截了下来。 “你放心,那几个姑娘是刘昉点名要要的,除了他之外,没人敢动。那个送信儿的被我拿住绑在林子里,咱们还有时间。”燕飞拉着雄阔海到一个桌子边上坐下,给他倒了碗酒,沉声劝道。 雄阔海端起酒碗一饮而尽,抹了抹嘴巴起身道:“我明白,可谁知道那混蛋管家什么时候派第二波人出来,咱们也不能光在这商量啊,我兄弟在城外召集了不少的人手,你随我出城,咱们一起破了他的庄子,救人!” “你等等!”燕飞将站起身的雄阔海又按回凳子上,严肃的说道:“雄兄弟,你要想清楚,那是舒国公刘昉的邬堡,我们若是强行去攻,到最后就算打下来救出了人,也会被画影缉拿,从此便是带罪之身,天下之大,再没有容身之所!” “怎么?你怕了?怕了就说一声,我不会逼你同我去,你我萍水相逢,我也不想因为此事连累你,你将那邬堡的位置告诉我,我自去便是!” “怕?”燕飞嗤笑一声:“我若是怕了,又岂会在官道上将他家的仆役截下,不是我怕了,是我不想连累这城里的几百弟兄。” 说完,他转头对白面书生说道:“军师,我燕飞本是无根一浪子,和大哥意气相投,本想留在他的身边助他一臂之力。但是此事我既然遇见了,便不能昧着良心不管。从今日开始,我燕飞便和大家再无关系,此事乃是我一人所为,与诸位无关,万一将来我被人拿住,诸位弟兄在我坟前洒酒的时候,切记要用坛儿,别用碗,老爷们儿丢不起那个人!” 他的话音刚落,酒馆楼上的一间雅间房门“砰”的一声被人推了开来,里面走出一个熊一般威武的少年,他单手一撑抬腿一跃,轻轻跃下楼来,看着燕飞冷声道:“哼!阿飞你说得什么屁话,你是堂堂男子汉,我们难道就是那没有卵蛋的人么?” “大哥?”阿飞呆了呆,诧异的看着这个少年张口欲言。 少年单手一立,肃声说道:“无需多说,我刚才在楼上都听到了,你不用担心,别人怕他舒国公,我却是不怕,何况此事他有错在先,就是闹到朝堂之上,他也占不住一个‘理’字!”他嘿嘿一笑,大声道:“咱们要做,就要做得轰轰烈烈,坦坦荡荡,他既然敢干这等见不得人的腌臜事,咱们就敢把天掀起来,书生,你去召集兄弟们,在城西五里外的二道河集合,我随燕飞先去城外一趟,会会雄壮士的那位兄弟!” 雄阔海看着对面这个突然出现的大当家的,越看越顺眼,忍不住问道:“哎,你就是他们的大哥?倒是个真汉子,我叫雄阔海,你叫啥?” 那汉子扭头冲他一笑:“记清楚了,某叫伍天锡!” 第四十二章 一地鸡毛 整个刘家邬堡修得就像一个缩小的城池一般,整体布局坐北朝南,正北方紧贴着山坡的地方是刘昉在邬堡内的豪宅,阆苑环绕,富丽堂皇。一条大道从后宅直通邬堡大门,左边是女婢和仆役的住处,右边是存粮的粮仓和修的极为坚固的库房,这个内堡似的库房除了用三合土做里外,还在土墙外又用尺余厚的青砖做表,比起邬堡的外墙还要坚固几分,里面平日里驻扎有二百对刘昉忠心耿耿的死士,看守着他从各地搜刮来的钱财宝物。 斛律云带着任青伶和燕飞他们一路前行,刚走到一半儿,便迎面碰上了一脸焦急的军师,后者一把将他和燕飞扯到一旁,急声道:“胡哥儿、二当家的,我正找你们呢,邬堡里的活口已经除尽,只剩下了城西的一个内堡。这内堡修得极为坚固,大哥带着兄弟们攻了三次都没攻下来,你们赶紧跟我来,咱们一起合计合计如何把他攻破!” 斛律云和燕飞不敢怠慢,赶忙跟着他向城西赶去。三人一路急行行到城西,远远就看到火把熊熊,无数胡姬营的女兵正举弓放箭压制着城头上的弓箭手,城下无数泼皮拿着斧头、大刀等乱七八糟的武器使劲儿的砍着那个抱着铁皮的实木大门,不过除了一堆火星和木屑之外,似乎没有太大的效果。 他们赶到站在后面的伍、雄二人身边,斛律云抬头看了看战场的形势,转头向伍天锡问道:“伍哥儿(隋朝时候的哥儿是对朋友的一种昵称,像咱们今天的小伍一样),这样不行啊,我看这门结识的紧,若是没有攻城槌,恐怕一时三刻难以攻克。” 伍天锡左臂挨了一箭,他将箭杆削断,丢在地上恨声说道:“咱们没有时间去城外伐木赶制攻城槌了,这内堡里面有烽火台,刚刚我看到他们燃起烽火,现在大兴随时会有府兵赶来,咱们必须速战速决。” “可这也不是办法啊!”斛律云皱着眉头回了一句,四下观察半晌,发现路边的一个宅子门前有两具差不多一人高的石狮子,心中一动,朝边上几人招呼一声,快步跑了过去。 石狮子不大,却是实实在在的实心儿货,斛律云绕着狮子走了两圈儿,借着火光寻找抓握的地点,石狮脖子下面的一处凹陷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他满意的点点头,朝手掌上吐了口唾沫,马步沉腰两手将石狮握紧,“嗨”的一声,将吃奶和洞房的力气全用上,也不过抬起寸许。另外一个石狮子边上,雄阔海和伍天锡也都无功而返。 “轰隆!”石狮子被他放在地上,斛律云喘了几口粗气,看着这最佳的攻城槌皱起了眉头:‘这样不成啊,连举起来都不行,就别说丢出去了,两个人抬也不成,怎么办呢?’ 对了,我不是能发狂么!哈哈… 他心中大乐,赶忙不迭的从靴子里扯出一把匕首将手指划破。一点如豆的鲜血映入眼帘,那种嗜血的感觉和爆发的力量顿时充满全身,他仰天嘶吼两声,大步再度回到石狮子旁,吐气开声,一把将石狮子搬起,朝内堡城门慢慢走去。 “恩?这是怎么回事?”伍天锡惊得目瞪口呆,看了看抬着狮子前行的斛律云,又低头看看自己的手指。他挠了挠头,小心翼翼的从腰间拔出一把杀猪刀,也在手指上划了个口子,有样学样的仰天嘶吼两声,这才施施然走到狮子边上,两手一使劲儿,“嘿!”。 狮子纹丝未动… “哈,哈哈!”雄阔海笑得直接跌在了地上,用拳头使劲儿的拍着地面:“哈哈,笑死我了,你真有意思,哈哈哈...” 伍天锡老脸一红,走到雄阔海身边拍了拍他,低声问道:“哎,你说胡哥儿这练的是什么功夫?难道是妖术?”说罢朝不远处的斛律云看了看,眼里露出迷惑之色。 “不是,我跟你说啊…” 这边雄阔海跟伍天锡解释着,那边斛律云举着石狮子已经快到了门前。他将石狮子微微举高,挡住城楼顶上倾泻而下的羽箭,又向前行了几步将石狮子放在地上,靠着它微微回了口气,挥手对胡姬营的女兵喊道:“有弓箭的都给我拿出来射,帮我压制住城头的弓箭手,我只需要十息的时间!” “是!”胡姬营的女兵们大喝着应了一声,箭囊里的雕翎不要钱似的朝城楼顶上覆盖过去。 斛律云感觉头顶不再有羽箭落下,起身又将石狮子抱了起来,脚下一旋,身子如同后世掷链球铁饼那样转了起来,转了几周,双手猛地一松,将沉甸甸的石狮子朝城门甩了过去。 “呜!”巨大的石狮子在空中带起一阵恶风,飞到一半便砸在结实的城门上。 “咔嚓!”城门发出一声刺耳的呻吟,被石狮子撞出一个足够两人通过的巨大通道,斛律云单手一挥,大声道:“冲进去!速战速决!” “哦!”亲眼见识斛律云神力的己方人马举着武器呼喝,士气高昂的向城内冲去。比起他们来,城头上的那些死士则一个个面无人色,看向斛律云的眼神如同在看一只妖怪。 城门已破,无数胡姬营的女兵和泼皮无赖冲了进去,里面负隅顽抗的人马很快便可以被尽数斩杀,斛律云晃了晃有些酸痛的臂膀,心中略微一安。只要这里所有人都死了,就不会有人将今晚的事情说出去,刘昉虽然有国公之权,可也不能凭空抓人,只要将这里伪装成响马打劫所致,就能让刘昉吞苍蝇一般吃下这个哑巴亏。 谁料天不遂人愿,这边内堡的战斗还没结束,城外便远远奔来一骑,马上骑士跑到身前大声道:“公子,城外有大队人马接近,可能是大兴城内的府兵!” …………………………………………………………………………………… 几乎同一时间,大兴城皇城西门安福门上的角门开了个小缝儿,一身便装的杨素和高熲贼一般从里面闪了出来,左右打量了一下,这才钻进停在门口的马车中。 杨素的马车车厢很宽敞,里面铺着厚厚的毡毯,顶上的琉璃灯盏洒下迷蒙的光芒。二人进入车中,杨素挑帘朝外命令一声:“回府,走慢一点,我们有话要说!”这才和高熲跪坐相对。 杨素正了正自己因为上车儿弄乱的衣冠,这才开口道:“昭玄(高熲字昭玄)公,没想到咱们满朝文武商议如此之久,却还没有一个少年看得透彻…” “满朝文武?”高熲嗤笑一声,低声道:“处道(杨素字处道)啊,你莫要佯装不识,这满朝文武,又有几人有真正向我大隋之心。” 他挪了挪屁股,好让自己坐的更舒服些,摇头道:“自秦汉至今,前后多少朝代,天变了一遭又一遭,那些世家大族在这朝代更迭的洪流中却始终昌盛,心中早已无国无君,只有家族。家、国、天下,家为首,有这层私心在,又如何能为国殚精竭虑。” 杨素呵呵一笑,抚须道:“正因为如此,陛下才大力任用寒门子弟,提拔军中将领,治大国如烹小鲜,就算知道症结所在,也要缓缓而行,抽丝剥茧才是正道。” “可就算是这样,你如此重用这个少年郎,是不是也略显草率?”高熲眼中厉光一闪,低声道:“我专门派人向那些在光禄城中与他一起作战的士卒打听过,他有一手不亚于季晟(长孙晟字季晟)的箭法,这箭法,可不像是一个山野村夫该有的,哪怕他世代为猎。” “你怕他是南国那边的人?”杨素挑了挑眉角,摇头道:“不可能,若他是那边的人,身后必有高人指点,时下他已经在北疆立了如此大功,正是该韬光养晦的时候,怎么可能到我府上侃侃而谈一番。你要明白,我与陛下乃是同族,哪怕在外人眼中已经失势,也不可能为南朝所用,若他真是那边的人,那他接近我又有何目的?” 他说完顿了顿,又继续苦声说道:“更何况,时下我朝初立,朝中用度紧张,陛下让我执掌内府,却不给我一钱、一人,我若是再不自己找一些可用之人,恐怕就只能挂着个内府卫大将军的虚衔儿,整日里在府中无所事事了。” 高熲听他诉苦,挑了挑眉奇声道:“你不是已经将法主(李密)收为所用了么?此人心思缜密,确是小辈中翘楚。他此时正大散家财,结交江湖豪杰,已经在民间闯出些许的声望了。” “呵呵...”说起李密,杨素抚须轻笑几声,想起了那个牛角挂书的少年。这才摇头道:“法主善谋,可却在细节方面有所缺,暂时不可独挡一面,让他北上草原掌控全局,我不放心。” “哦?看来你对这胡姓少年很是欣赏啊,处道,你就真放心让他去?” “我让他去,不光是因为对其人的欣赏,乃是有五点重要原因。” “五点?愿闻其详。” “他曾帅部北上草原击胡,你莫要忘了,那些突厥人虽然桀骜,对英雄却很是敬重,若是他去,对方一定能以上礼相待,只这一点,满朝文武除了季晟,无人可出其右。而季晟,他在草原上已立了足够大功,此事陛下断不会再让他出马,此其一也。” “我曾派人打听过,他手下带着两团多的女兵,号胡姬营。里面全都是从草原上救回来的中原女子,对突厥语很是熟悉。若是他掌管此事,可让这些女子将突厥语授予我们将要派到草原上的人,到时候也方便他们行事,此其二也。” “这胡云身世干净,不属于朝中任何一家的子弟,不偏不倚方可为陛下效力,就此一点,连法主比起他来也多有不如,此其三也。” 最后他呵呵一笑,向高熲问道:“昭玄公,还有最后一点,他从草原上俘获一名胡女,据说是沙钵略七女,待此战之后,沙钵略元气大伤,想要交好我大隋,和亲乃是最简单之举,而这...” “还有最后一点,今早我与他谈起这抗胡之举,他虽然说得头头是道,可是我还是觉得他留了半句在心中。” “哦?若照此看来,这少年倒真是此行的不二人选了。”高熲用手指轻轻敲了敲车厢,点头道。 马车拐了个弯,缓缓驶上金光门大道,前行不远便被几十个拦街设卡的左武卫的士卒拦了下来。高熲知道杨素现在正处于韬光养晦的时候,不便出面,于是起身挑帘出去,向带头的那个左武卫队正喝问道:“出了什么事?” 这队正以前见过高熲一面,一看马车里坐的是他,赶忙恭敬的插手行礼道:“仆射大人,城外有处邬堡点篝火示警,将军大人派我们来封锁各道,但有可疑之人,一律锁拿。” “哦?难道有乱民生事?”高熲钻出车外,诧异的问道,这可不是小事,城外流民众多,万一乱民一起,是很有可能冲击大兴的。 “属下不知。”这队正一个小官儿,哪知道那么多事情,只能老老实实的回答。 “恩,既如此,本官便在这里等一会儿,看看到底有何事发生!”高熲话音刚落,不远处又行来一辆马车和一队人马,他回头一看,却是京兆尹苏威和兵部中大夫李林。 这三人刚刚见礼完毕,街角又冲出一辆马车,掌鞭手中马鞭甩的如雨打芭蕉一般骤烈,几人回头看去,见掌鞭身边有一人举着火把站在车厢前的坐板上,一个劲儿的催促他快行,正是舒国公刘昉。 ‘今儿个怎么如此热闹?’高熲看了看黑漆漆的夜色,又看了看这瞬间聚集了三个国公、两个郡公的大兴长街,心中一阵的啼笑皆非。 第四十三章 夜审 京兆尹掌管京寰重地,平日里除了处理京兆郡的一些政务之外,还处理一些民事纠纷。斛律云他们率众攻打舒国公刘昉的邬堡,还杀伤数百人,这可就不是京兆尹这种民事衙门所能管辖的了,这事儿啊,得归大理寺管。好在苏威还兼任大理卿,所以这纠缠不清的事情,还得落在他头上。 而这个大理寺呢,负责的是官吏犯罪及平民死刑的复审,其中衙吏戴法冠,穿黑色吏服,手持方木,长三尺,方一寸,叫做“执方”,是后世水火棍的前身。 大理寺衙门在皇城之南,靠近安上门的位置,占地极广。照壁、大门、仪门、戒石坊、月台、大堂、二堂、三堂、大仙楼、后花园等由南向北沿中轴线依次排列,形成九层五进院落,另有东西花厅、八班九房与大内监狱。 (这衙门其实是后代的叫法,大门就是衙门,因古代军营悬挂猛兽獠牙以示威武,古称“牙门”。唐代“牙”与“衙”互通,故写为“衙门”。至宋代,人们便只知“衙门”不知“牙门”了。至于隋朝时候的这衙门叫什么,蚊子不知,也查不到,便按照后世的叫法来,看客勿怪。) 斛律云他们被赶去的左武卫、右武卫大军包了馄饨,胡姬营和那些泼皮无赖面对十倍于己的精锐府兵,直接明智的缴械投降,被送到了大兴县衙大牢和长安县衙大牢看押起来。斛律云和伍天锡作为首犯,任青伶等四女作为证人,被一脸愁容的苏威带回大理寺夜审。 斛律云和伍天锡被五花大绑着来到了大理寺大门外,这还是斛律云重生之后第一次来到真正意义上的衙门,他借着四周衙吏手上火把的火光,一路前行一路参观。 大门至仪门为官衙的第一进院落。 大理寺衙门和其他衙门一样座北朝南,大门东侧廊下为喊冤鼓,供百姓喊冤,是用作民告官之用的,但喊冤人一次只能击三下,若乱击就要先挨扳子后审案。大门里仪门前甬道东西两侧各有一莲池,南北长六丈,东西宽两丈,深一丈。甬道下有三孔石券桥洞使东西两莲池连通。莲池内植藕养鱼,清雅非常。莲池与“廉耻”谐音,通常为高等级官衙所用,寓意清水衙门,廉洁清政,出污泥而不染。 仪门为“有仪可象”之意,表示官员的行为能为民表率,是为进入衙后的第一道礼仪之门。除重大庆典活动或审理重大案件,正门通常并不开放。仪门两侧设角门,东侧为“人门”,又称“生门”为平常人们进出所用;西侧为“鬼门”,又称死门,平时关闭,只在处决死犯时才开门拉出行刑。鬼门关最早指的,便是这仪门上的死门,指出之必死之意。 斛律云他们从人门进入,直接穿过大堂,来到二堂之上。大堂用来审理一般案件,有时候为了以示公正,会向普通百姓开放,和今天法院里的旁听席差不多。而二堂就不同了,这里处理的都是些棘手的或见不得人的案件,不准一般的公众进入,经常会造成屈打成招的情况。 二堂的堂下两旁放置笞杖、夹棍等刑具,堂前有两块跪石,东侧方石为原告跪石,西侧长方石为被告跪石。不过今日这二堂却极为热闹,原告被告相互扯皮争论不止,舒国公指责忠孝公伍建章次子伍天锡和平民胡云入宅杀人,而后二人则指责舒国公刘昉指使手下强抢民女,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尔等夜闯本公邬堡,毁屋夺财,杀人害命,知不知道该当何罪?”刘昉一张长脸因为心疼和愤怒皱成一团,吐沫星子横飞的指着斛律云和伍天锡,戟指喝问道。 “啊呸!”被绑的跟个粽子一般的伍天锡一口差点儿啐到对方脸上,毫不示弱的抻着脖子斜眼看着他大声道:“你这老不休莫要血口喷人,你可知道他们的身份?”他轻蔑的看着刘昉一眼,用眼睛勾了勾任青伶四女。 刘昉看看堂下站着的四个楚楚动人的美人,撇了撇嘴道:“不过是四个民妇罢了,她们是我准备新纳的四房小妾,与你们何干?”他说这话的时候一脸的理直气壮,因为他在决定掳走几女之前,曾经让城西的那帮泼皮打探过这些人的身份,早已确定他们不是什么权贵之后。 “民妇?”斛律云冷冷一笑,用下巴指着刘忆柔道:“这位,是陛下收养的尉迟义臣的义妹。”脑袋一旋,又指向边上的双儿:“这位,是名贯南北的神医孙思邈孙真人的关门弟子。” 说到这儿的时候,刘昉的脸色已经有些难看了,额头也微微见汗。这尉迟义臣就是后来的杨义臣,孙思邈就更不用讲了,这两个人虽然权势远不如他刘昉,但也不是随便就可以开罪的人物。 斛律云见他沉默不语,又朝阿史那燕摆了摆头,待对方来到身边,他才对刘昉说道:“你再来看看她,你没发现她长得和咱们中原女子大有不同么?你可知道她的姓氏?” “姓氏?”刘昉心中又是一动,转头朝阿史那燕看去。先前他还以为这个女孩是来自鄯善或者且末那边的西域胡女,现在细细一看,似乎又有所不同。 阿史那燕看他看向自己,高傲一笑,昂声道:“我的名字,若按你们汉人的话来讲,叫做阿史那燕,我的父汗,被你们称为沙钵略可汗。” “嘶~”刘昉倒吸一口凉气,心里一凉。他这个闲散国公,从来只喜欢声色犬马,根本不关注朝堂上的事情,又哪里知道斛律云从草原上掳来这么一个大麻烦。这个大麻烦,就连皇帝杨坚处理起来都无处下口,就不用说他了。 刘昉心中虽有些不安,可这嘴上却不愿落了下风,强装镇定的反问道:“就算她们都身份不凡,可是这些事情都是我下人做的,我毫不知情。你发现女眷被人掳走,不报官找我要人,反而直接带着人毁我邬堡,杀我下人,这一点,却说不过去吧。” 他说完袍袖一甩,用眼角看着斛律云,装作不在意的问道:“对了,这位小兄弟是什么人?在朝中所居何位,父兄为谁,身份几品啊?” 斛律云语气为之一滞,他现在虽然被李林看重,等着皇上的召见,可却是实实在在的白身,只能板着脸说道:“不劳国公挂念,我乃五原胡云,现在的身份仅是一白身,父兄早亡,不提也罢。” “哈!”刘昉嗤笑一声,看向上首的苏威,大声道:“苏大人,本公记得,这无功名在身的草民,想要告本公这样的朝官,似乎祖制有所规定。是什么来着,本公记性不好,倒是给忘记了...”他装模作样的掏了掏自己的耳朵,一脸戏谑的看了看在堂边坐着旁听的李林。 在案后坐着的苏威一身紫色朝衣,“啪”的一声将惊堂木一拍,震得头顶法冠一阵乱抖,威风凌凌的大声说道:“不错,按照祖制,民告官,无论对错,先打三十杀威棒,以示尊卑有别,来人啊...”他从身前三尺公案左面的签筒里面抽出一个红头签,大声说道:“将小民胡云拖下堂去,打三十棍再回来问话。”旧时衙门大堂审案,三尺公案总放着两个签筒,分别放着红、绿头签。官老爷抽出绿头签是派衙役前去拿人,抽出红头签便是要当堂打人。 “诺!”几个公人长了一声诺,抄起执方走到斛律云身边,就要将他拖下堂去。一直不发一言的李林心中一急,屁股刚刚离开锦墩,便被一只手又按了回去,边上的高熲低笑两声,拱手朝苏威道:“苏大人,这个胡云是陛下指明要召见的人,估计三两日之内就要宣他进宫,这时候上刑,恐怕有些不妥。”古代衙门的大堂是很庄重严肃的场所,除了皇帝之外,当堂主官最大,就算高熲是当朝的首辅大臣,在这大理寺大堂上,也得对苏威恭恭敬敬的称一声“大人”。 苏威一听高熲这么说,赶忙就坡下驴道:“哦?还有此事?既然是皇上指明要见之人,那这三十杀威棒就暂且记下,等来日再打!”古代对礼仪讲究极高,凡是生病、受伤皆不可面圣,一是仪表不佳,二是怕“煞气”冲撞了天子,毕竟有些病是传染的,而且多数皇帝一辈子连血都没见过,要是被吓着了就不好了。 李林看了看身前替斛律云说话的高熲,心中暗自奇怪:‘这胡小子好生了得,就这几日的光景,他又如何攀上了高仆射这个高枝?’他有些不解的摇了摇头,继续想道:‘高仆射和我的眼光可是不同,连他都看上了胡小子,这下看家里那些长辈怎么说。’ 他一直认为斛律云是他发现的一块儿璞玉,所以明里暗里给了对方不少的照顾。可是这李家家大业大,里面很多人却对此不以为然,认为一个毫无根基的小子不值得他们李家如此屈尊降辈的结交,就因为这,李林和家中的几个长辈弄的很不愉快。 他这边高兴了,堂下的刘昉却是满心的不痛快。他这人心眼极小,不思自己强抢民女在先,反而在心中恼恨斛律云坏他好事,还杀他家兵仆奴落了他的面子,本来想借着这个正当的理由教训对方一顿,却被高熲坏了好事,又岂能不火。 堂上的苏威听他们吵了半天,到现在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看几人现在都开始大眼瞪小眼了,他又将手里的惊堂木一拍,震醒两旁打瞌睡的衙吏,大声向堂下的任青伶他们问道:“民女任青伶,你上前一步,将今日之事的前因后果和发生经过细细讲来。” 任青伶应了一声,移步上前先施了一礼,然后便将这些天来在城外设立草堂义诊救人,前几日刘昉带小妾看诊,以及今日所发生的一切原原本本说了出来。 听完她所说的一切,绕是苏威深有涵养,也忍不住在心里骂了刘昉一句:‘禽兽!’眼里露出深深地鄙视之色。本来么,人家几个小姑娘看流民可怜,在城外设义诊免费救治流民,这是菩萨一般的善举啊。你刘昉不帮忙也就罢了,居然还见色起意,意图不轨,简直是禽兽,不对,是禽兽不如啊! 他面色平静的恩了一声,看看边上的刘昉,又问道:“刘国公,你可有话说?” 刘昉当然有话说,他赶忙走上堂前,高声道:“大人,本公冤枉啊。这一切,都是本公御下不严所致,那些仆奴为了取悦于本公,未经本公同意便去民间强掳民女,对这之间所发生的一切,本公实不知。”他眼珠一转,继续道:“大人,那些民女被掳来后,关押在城外邬堡中,而本公却在城中居住,若是本公见色起意,又为何不急着行其好事,反而住在城中呢?望大人明鉴啊。”说完冲苏威又施了一礼,一幅低眉顺目的表情。 “这...”苏威心中一阵为难:‘若这案子按刘昉所说,最多治他一个御下不严之罪,扣他半年的薪俸,再把那个下人绞死也就算了事了。可这样一来,那个胡云和伍天锡就犯了杀人闯宅之罪,就算我手下留情,也要算成流刑一等,要流两千里三年。这胡云是皇上、高仆射和李家看重的人,而伍云召更是忠孝公的次子,为一个弄臣而得罪这么多人,实在是不智啊...’ 他想到这里,便又举起堂木一拍,大声道:“双方各执一词,又牵扯甚广,待本官明日奏明圣上,着人收集证据,择日再审。来呀,将人犯暂且压下,退堂!”说罢撩袍起身,往后堂去了。 几个衙吏赶忙插手应了一声,其中两人将伍天锡和刘昉带下堂去,送回其家中,而剩下的白身斛律云,则要压在后衙监牢中看管。这就是氏族阶级的权利了,现在尚未定罪前,氏族有权回家侯召,而白身斛律云,则没有这个权利,只能乖乖的跟着蹲大牢。这一点,和现在的取保候审有些相似。 大理寺后监分外监、内监、女监三部分,另有狱神庙。外监是临时拘押犯人场所,相当于今日的看守所,内设水牢,与莲池相通;内监关押重犯,女犯人无论情节轻重一律关押女监。斛律云现在算是犯罪嫌疑人,被衙吏一路带到清静的外监,解开绳索丢进一个无人的单人牢房中。 自古民告官所成者甚少,所以这大理寺后监里面也没什么人。斛律云先活动了一下被绳子勒的有些麻木的双臂,这才借着牢外昏暗的火光四下打量起了这间小小的牢房。 牢房通体由大青石所垒就,坚固异常,不存在用一个小勺子挖个洞越狱的可能性。左手靠墙边放着一大堆看不清颜色的稻草,离着老远便能闻到上面散发出的阵阵恶臭,走到近前,还能看到里面或干或湿的老鼠屎,斛律云摇了摇头,放弃了在这儿将就一夜的想法。 正对牢门的是一扇只有脑袋大小的透气天窗,斛律云走过去抬起了头,发现从窗下斜着只能看到外面巴掌大小的一块儿天空,似乎是感觉到了他探寻自由的目光,几只巡衙的恶犬从窗外传来不怀好意的低吠声。窗子下面是一方缺了条腿的木桌,因为瘸腿那边儿靠墙的缘故,这三条腿的桌子站的仍旧很牢固。 木桌上摆着一个落满灰尘的瓦罐,瓦罐颈上套着只泥碗,斛律云抬起瓦罐摇了摇,空的。右边靠墙角的地方放着生活必须的马桶,避免了斛律云随地大小便的不雅行为,他走过去尿了一泡,刚系上裤子就发现下面多了一摊新新的水渍,原来这马桶也是漏的,倒也省得倒了。 就在斛律云开始自己异世的第一次牢狱之旅的时候,刘昉和押送他回家的那个衙吏刚刚回到自己的府邸。在刘府仪门之内的门房中,刘昉挥手斥退了仆从,凑到那个衙吏身边,把手上的一个镶嵌着巨大夜明珠的戒指摘下,随手递了过去,低声道:“让他吃点苦头,成事后,本公还有重谢!” 那衙吏挥手一抚,垫垫分量后笑道:“国公爷放心,他一个升斗小民,别说让他吃点苦头,就是要他的命,也是一句话的事儿。” “哦?”刘昉眼睛一亮,诧异道:“上刑?下毒?不对...”他摇摇头:“若是如此,你们也逃不了干系,不知...” “呵呵。”那个衙吏低笑一声,嘿声道:“国公爷莫问,小人自有小人的手段,只是,还需上下打点一二...” “这好说,来啊!”刘昉心中大喜,高叫一声,一直守在门外的心腹管家听到他唤,立刻低眉顺目的走了进来:“老爷,您叫我。” 刘昉挥了挥手道:“封十个金饼,送予这位差官吃酒。” “是,老爷!”管家赶忙答应一声,快步退了下去,片刻后,便拿着封好的金饼走了回来。这会儿的官方货币是肉好和匹绢,金银只是大宗交易或者赏赐的时候才被拿来使用,而且一般无形无状,根本没有元宝那一说。金饼银饼,是皇上赏赐大臣时候所用,不光品相良好,而且都是十足的赤金,在民间极受欢迎。金饼在背面都有重量的刻印,刘昉拿出来的这十个,每个重十二两五钱,加起来足有一百二十五两,算是下足了本钱。 那衙吏将金饼揣入怀中,恭敬的向刘昉施了一礼道:“国公爷,那小的就先去了,您这几日无事就请待在府里,若是外出提前派人跟苏大人知会一声。” “好!你去吧,回去后好好干,将来必定升官发财。”刘昉笑的应了一声,暗有所指的嘱咐道。 “国公爷您放心,小的办事素来谨慎。”那小吏插手一笑,闪身出了门房,消失在黑暗中。 第四十四章 小鬼难缠 一觉醒来,时辰已过正午。 斛律云看着窗外投到地面上的那一片巴掌大的阳光,晃了晃昏昏沉沉的脑袋,扶着墙站了起来。这牢房是又冷又潮,不用说睡觉,就是待一会儿都浑身难受,他昨夜靠在一面还算干净的墙下边儿坐着眯了一宿,现在腰酸背痛,比不睡觉还难受。 坐在地上修习了一会儿气功,斛律云感觉冻了一夜有些僵硬的身子渐渐暖和了起来,他看着不远处稻草堆里那些老鼠屎和各种虫子干瘪的尸体,暗想道:‘幸亏这是冬天,没有蚊子臭虫什么的,不然这儿真是一天都待不了!’ 他舔了舔干的起皮的嘴唇,又摸摸饿扁的肚子,起身走到铁门边,贴着顶上小窗的几个铁栅向外看去。这大内牢房修得跟电视里那种木栅牢不同,每个牢房都是大铁门紧闭,顶上留个观察的小窗,下面留个送饭的小口,大白天的走道里也是黑洞洞的点着几根火把。 斛律云探头探脑的瞅了半天,没人也没声音,他张嘴大叫了一声:“喂~什么时辰啦!啥时候送饭啊?”啊啊的回音远远传去,半天也没有其他动静。 他又咣咣的踢了铁门两脚,继续喊道:“没饭吃水总得给喝一口吧,渴死了!”可是任他又踢又叫,这大牢里却仿佛人都死绝了般没有丝毫的回应。 “奇怪了,这牢里的狱吏都到哪儿去了,难道到了饭点儿,都吃饭去了?”喊累了,他揉了揉生疼的脚趾,低声嘀咕了一句,才悻悻的又回到牢中坐在地上,闭目行起了气功。 大理寺外监的结构像是一个大大的“l”字,里长外短,最里面是水牢,往外是一间间侧对的囚室。折角之外,是负责看守的狱吏的休息之所,墙上插着树只熊熊燃烧的火把,火把边上分门别类的挂着一把把大大的牢房钥匙,墙下是个不大的方桌,两个狱吏对面而坐,一边儿吃着午饭一边儿低声聊着天。 左面一个脸上长痦子的狱吏夹起一筷子菜丢尽嘴里,大嚼着问道:“哎,四哥,你说里面关着的这小子来头会不会不小啊?我听前堂的麻子说,因为审个他,丞相大人和兵部的一个大员都连夜赶到了咱们衙门呢。” 他对面叫四哥的那个狱吏嗤笑一声,得意道:“来头不小?痦子,你入行时间短,咱这行水可深着呢,眼睛得亮,才能既不得罪人又能赚的盆满钵满。”说罢嘿嘿笑了两声,夹起颗油浸豆子丢进嘴里。 “哦?”痦子脸眼睛一亮,赶忙给四哥布了几筷子菜,谄媚道:“小弟一个里正干了七八年,见识当然不及四哥长远。好不容易才使钱求来这么个狱吏的肥差,还望四哥多多提携。” “提携的话不敢当,不过这经验嘛...”四哥丢了块猪头肉进嘴,边吃边用筷子指了指牢房深处笑道:“你听说昨天堂上来了不少的大人,就以为里面这小子来头不小,有好些人保他?” 痦子能听这专家前辈的“免费讲座”,还不聚精会神,听他这么问,赶忙不迭的问道:“难道不是么?” “当然不是!”四哥斩钉截铁的挥了挥手,循循善诱道:“痦子,我给你打个比方。你要是跟麻子整天看不对眼儿,他的狗把哥哥我家的猪咬了,我去找他来理论,你要是看到了,会不会过来帮腔?” “那是一定要的。”痦子听得很入戏,轻拍桌面道:“我不光会帮腔,还会把和我相熟的乡里都叫来一起帮腔,最好让那小子大大的出点儿血,那才过瘾。” “对嘛!”四个一脸笑眯眯的,抚掌赞道:“你这不是挺明白的么。” 痦子被夸得一脸莫名其妙,试探的问道:“恩?我明白什么?” “哎,刚夸完,你看看...”四哥一副朽木不可雕的表情,解释道:“这小子的事儿和咱们刚才说的事儿不是一样的么,李大人和刘国公,就是两个互相看不顺眼的人,刘国公家的狗把李大人家的猪咬了,高丞相出来帮腔,让刘国公吃点儿亏,懂了么?他们不是为这小子说话,只是想让对方更难堪一点儿,所以这小子,啥都不是!”他说完之后,总结性的一挥手,哈哈大笑。 “四哥果然高明,那我这钱拿得就放心了,那些老爷大人们,谁又在乎自家猪狗的死活呢,哈哈。”痦子听了四哥的“高见”,心情顿时大畅,胸口处那新收的几两碎银子也感觉不那么咯人了。 …………………………………………………………………………………… 大理寺所属的大内监狱位于大堂以南,仪门以西,属八卦中的坤位,俗称南监。监狱为砖石结构,墙高近两丈,壁垒森严。除了一道门自衙内而来之外,还有一道不大的角门开在衙外。角门内有门子房,除了狱吏在此点卯换衣之外,所有进出探狱的家属,均要在此房登记,寻亘查明存入号簿。在那时候,门子房的门子往往向进出探监的家属索要贿赂,进而演变为所有牢头狱吏的一条不成文的行规。 任青伶穿着一身蓝底白碎花的短身小靠,头发用一条月白的方帕随意系在头顶,臂挎食盒,和拿着换洗衣物与被褥的双儿一前一后,转过大理寺衙角款款行到牢门之外,抬手轻叩铜环。 “啪,啪啪!” “谁呀?”角门吱呀一声开了个小缝,里面一个狱吏看了看门外二人的装束,扬声问道:“你们是犯人的家属?哪家的啊?”说罢让开角门,把她们带到了门房之中。 任青伶微微一福,将一个装了差不多百枚大钱的小布囊放在桌上说道:“这位差官,我们是昨夜刚刚被送到这儿来的那个胡云的亲属,昨晚他来得急忙,啥都没带,我今天带妹妹过来给他送点儿吃穿用度,还劳烦您给个方便。”说罢将装钱的布囊往前推了推,一脸期盼的看着对方。 狱吏起身转了一圈儿,大袖一扫便将那布囊顺走,悄悄在手里垫了垫分量,这才笑道:“哦,是这个事儿啊。你放下吧,本差下午巡牢的时候,会给他送过去的。” “这位大人,您能不能行个方便,我们想进去看看他。”边上的双儿也从怀里摸出个布囊来,放在桌上问道。 “这...”那狱吏一脸的为难,指了指头顶低声道:“两位姑娘有所不知啊,这件案子牵扯到了舒国公,那可是朝廷的一品大员。上面传下话来,说他在此关押期间,不论是舒国公的人还是其他人,一律不得入内,以防有人行那不轨之举,所以,你们求我也没用...”说罢两手一摊,桌上的钱囊倒是又收下了。 “既然这样...”二女互相对视一眼,只得不情不愿的将东西都放了下来,任青伶朝这个狱吏又一施礼道:“我家相公很少一个人在外,难免有些不熟悉的地方,就麻烦差官多家照顾一二,小女子在此先谢过了。” “哎,好说,好说。”狱吏嘿嘿一笑,两手往前一伸就要握住任青伶的臂弯,后者不动声色的后撤半步直起身来,拉着双儿走了出去。 双儿随在任青伶身后走出衙外,使劲儿的拉上角门,气哼哼的问道:“青伶姐,你说他是不是故意刁难我们,这人一看就不像是什么好人。” “应该不是。”任青伶摇了摇头说道:“咱们来以前,李大人曾经跟别人打听过这大理寺后监的‘进门儿钱’,咱们给的已经够多的了,他没理由拦着咱的。” “哼,我看他那色迷迷的就不像个好人。青伶姐,我已经央了师尊,让他找那些以前求他诊治过的朝廷大员,估计啊...”两人说着话转过街角,后面的便听不清了,牢门缓缓开启,刚才那个狱吏朝她们离开的方向看了一眼,冷笑片刻,把玩着手里的钱囊,反身走回门子房中。 …………………………………………………………………………………… 斛律云这“押后待审”一押可就是两天,苏威此人八面玲珑,这案子扯上了舒国公,扯上了李家,最后连高丞相都出面了,他恨不得一押就是二十天,二百天,最后大家都将此事忘了才好。 在这两天里,大隋朝堂又成了菜市场,先前诸位重臣议的是对不对突厥用兵,现在皇上拍板了,各位大人又为其他事情扯上了皮。大隋的兵役制度是府兵制,中央十二卫府统领全局,军府分布在中原各处大城要隘,一处地方卫府兵马约为一千二百人。想要北上作战,兵马的调动当在十万以上,如此多的兵马调动,取道哪里,后勤辎重如何供应,当地府兵离开后防务由谁负责,以谁为帅统领全局,又以谁为将将各卫府兵马协调一致,这些哪一样都不是一天两天能掰扯清楚的。 “啪!”隋高祖杨坚将龙案上的镇纸奋力的掷在地上,打断嗡嗡不停的一干大臣,戟指怒喝道:“议!议!议!长江防线的府兵要防着南陈无法调动,西边的戊卒要防备吐谷浑无法调动,幽州的边军要防备高丽无法调动,就连我大隋腹地的府兵,也要小心北齐故地复反而无法调动?你们议来议去,就给朕议出个如此结果么!” 他气哼哼的站在龙案之后,大声咆哮起来:“朕只给你们一天时间,给朕想出个办法来,不然的话,朕就亲帅内府精锐,御驾亲征!”大隋府兵分内四府,外八府,内四府拱卫京兆和皇城,外八府守卫地方,杨坚说出这样的话,那是真生气了。 “微臣思虑不周,望陛下恕罪!”一干大臣见皇上动了真火,赶忙将自己的笏扳举过头顶,齐声下拜道。 “恕罪!哼,这等事都做不好,你等罪无可恕!都下去吧,高熲、苏威、长孙晟,你们三个到偏殿来!”杨坚怒哼一声,皇袍大袖一抖,气哼哼的走向偏殿。 被点到名的三人赶忙高声应了一句,起身随着内侍向偏殿行去,剩下的大臣一看正主走了,恰好也觉得扯了一晌午皮腹中饥饿,便结伴行出殿外,自向家中去了。 李林一路缓缓自朱雀门走出皇城,刚走到自己马车的停靠处,还未上车就被早等在一旁的任青伶她们拦了下来。 李林挥手让掌鞭架着马车在身后跟着,然后抚着须看着任青伶三人问道:“是你们啊,你们不在府里好好待着,到这里来做什么?”一边儿说着话,一边儿将自己上朝时用的的雍领、笏扳、进贤冠等一干物品丢给身后的掌鞭,让他放到车中。 “大人,我这两日心中老是心神不宁,昨夜还做了个怪梦,梦到我家相公他在狱中无吃无喝,马上就要冻饿致死了!”任青伶微施一礼,抬头颤声说道。 李林呵呵一笑,摆手道:“你多心了,老夫已经关照过苏大人,让他好生照顾胡贤侄,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你放宽心,等这两日朝堂之事一了,我便奏明圣上让他入宫面圣。” 边上的双儿也凑了上来,急声道:“大人,我师尊为了此事也专程卜了一卦,乃是大凶之兆,我们实在不放心,那衙门小吏还不让我们进去,我们现在只能来找您了。” “哦?孙真人果真卜算过?”李林收了笑容,脸色凝重了起来。隋朝时期,巫蛊之术盛行,很多做将军的在军中都奉养巫师,出征前卜测吉凶,那些名气大的道士和尚被人传的神乎其神,受人敬畏,孙思邈正是其中之一,他测出的卦不算是真理也差不多了。 “可是,那大理寺算是皇监,我不方便进入啊。”李林皱着眉头思量半天,摇摇头道:“我和高丞相不适合进去探监,你们身份太低,镇不住那些小鬼儿,可惜了,若是认识几个禁中侍卫,便可以让他们进去查看一二。” “禁中?貂儿妹子的义兄不是就在禁中么,还有那次去晋阳传旨的裴仁基大人,恩,还有...”任青伶想了想,有些不确定的说道:“还有那个王将军的族弟,好像叫王世充,也在左翊卫任职。” “哦?好,那你们在这儿等着,老夫这就到皇城走一趟,请他们相助。”李林听了大喜,赶忙朝几个女孩子嘱咐一声,到马车上又把朝冠等一干物什穿戴整齐,匆匆向皇宫而去。 第四十五章 三个火枪手 正午刚过,杨义臣从东宫里缓缓行了出来,跟几个相熟的大内侍卫打了个招呼,缓缓向宫外行去。他本姓尉迟,父亲尉迟崇因为当初在本家尉迟迥叛乱的时候大义灭亲,坚定的站在皇上身边而倍受杨坚信任。这次北上击胡,尉迟崇跟在达奚长儒身边,以两千击十万,力尽而亡。消息传回朝中,杨坚大恸,当场下旨将杨义臣奉养宫中,为太子杨勇侍读,这会儿,他刚刚陪太子殿下完成了一早上的学习,要回自家私宅一行。 ‘貂儿这丫头,自从大前日夜里回家之后便时苦时笑的,这次被歹人掳走之后这小祖宗总算能消停两天了。可是她没事笑什么?难道是看上了那个救他的李林李大人?哎,这可就难办了,她们家族的事情可是和李家人有莫大的干系,这要是掰扯不清,将来可怎么弄啊。’杨义臣一边思量着一边走过东宫外的飞燕桥,负责桥头守卫的一个侍卫看他出来了,赶忙上前禀报道:“杨公子,兵部中大夫李林李大人有事求见,刚刚您正在和太子殿下温书,属下就没有禀报,此刻他已经在宫外等了好一会儿了。” “李大人,他找我?”杨义臣诧异的反问一句,心道这真是说曹操曹操到,赶忙快步向宫外走去。朝中朝臣无数,以前他还真是对这个李林没有什么印象,只是这次义妹刘忆柔在城外遇袭后回来讲述经过的时候,他才知道这么个人。 ‘他到宫中找我来做什么?到这里来找我,就是要躲着貂儿,难道是想通过这次的事情让我帮他些忙?’杨义臣一路胡思乱想着走出宫外,正好看见在那里扯着胡子着急的李林,赶忙上前一礼道:“李大人,太子殿下今日和李德林大人经辩许久,义臣延误了些许时辰才出来,劳李大人久侯,还请恕罪。” “哎,无妨无妨...”李林随意的摆了摆手,将杨义臣扯到宫墙边的僻静处,将斛律云的事情跟他前前后后讲了一边。 杨义臣听他说完,点头应道:“此事因舍妹而起,义臣去看望那胡壮士一下也份属应当,那裴仁基我也相熟,王世充么,听宫内的一些相熟之人提起过,说是个诡辩之辈,倒是也不难找到,李大人在这里稍待片刻,义臣去去就来!”说罢他便微施一礼,转身向宫内行去。(古时诡辩的意思和今日不同,说的是一个人是善辩之人,嘴皮上的功夫厉害,不是贬义词。) 后世鼎鼎大名的裴元庆他爹裴仁基,现在也不过是宫中偏殿侍卫中的一个亲军旅帅,而大反王王世充则更是不堪,只是负责守卫尚膳局的一个小小队正。这二人现在在宫里属于“泯然众人矣”的那一类人,每日值勤守卫,完事之后便回家中休息,根本没想过杨义臣这个御前“红人”会来找他们。 杨义臣来这儿把事情一说,热心肠的裴仁基当场就拍着胸脯答应了下来,边上的王世充虽然有些不情愿,但是当他借着如厕的名义私下里用肉好卜了一卦之后,便变得比裴仁基还要热心起来。 三人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合计半天,觉得对付几个小小的狱吏没什么好准备的,然后杨义臣借东宫的名义帮王世充、裴仁基找宫中卯官告了个假,这才结伴走出宫去。 皇城之内不许跑马行车,他们和李林一路急行赶到大理寺边儿的一条巷子里。李林不适合出现被留在这里等候,杨义臣他们整了整自己的官衣,龙行虎步的走到大理寺内监的角门外。 “嘭嘭嘭!开门开门!赶紧开门!”王世充在三人里不论是官位还是家世都是老幺,这叫门喊话的工作自然非他莫属。他走到角门前,用手使劲儿的拍着门板大声呼喝。 “这谁呀!拍什么拍!赶着作死么?不知道这儿是大内监牢?”里面牛气轰轰的应了一声,一个狱吏满脸怒气的把门拉开,刚要喝骂,却看到三人身上的宫中戊服,赶忙缩了缩脖子,抽了自己个耳擂,谄笑着问道:“三位大人,这大中午的,你们这是...” “奉命来这里探望一下案犯胡云,前边带路吧!”杨义臣从怀里掏出进出东宫所用的金牌,鼻孔朝天哼了一声,大刺刺的挥手命令道。他这可没有假传圣旨的意思,因为虽然说是奉命,可却没说奉谁的命,万一将来有人借此弹劾于他,只管照实说奉了世伯李林之命便可以一推二五六了。 “哎,大人,您这可让我们为难了,我们家大人说这案子关系重大,为了避嫌...”这小吏哪敢让他们这么进去,赶忙又把那套说辞拿出来,希望这三个大人能知难而退。 “啪!”王世充二话不说,上来就送了他五文的“进门儿钱”,直接把这小吏头上的法冠抽的飞出去足有一丈远,这才甩着手腕问道:“你家大人?你不知道我们是哪儿的人么?再敢多嘴,小心你的狗命!”对付仗势欺人之辈,只有比他还恶,还狠,才能镇住他,王世充在这一点上,无疑做得很好。 “大人,小的,小的不敢,不敢...”小吏捂着肿起老高来的左脸跑过去将法冠又捡了起来戴回头上,哭丧着脸赔了句不是,带着三人磨磨蹭蹭的向外监行去。 这看管外监的几个小吏本来盘算的挺好,只要三四天不给里面的那个犯人吃喝,就是个铁人也该饿死了。等他饿死之后,就向上报说这个犯人日日喊冤,送进去的饭菜全都打翻了不吃,为证清名绝食而死。他也不是什么达官贵人,没有一个大人会为了一个草民去揪住这件事不放,过不了多久所有人就会把这件事情淡忘掉。可是这些人千算万算,就是没算到里面这个“草民”和其他的草民不同,虽然挂着草民之衔,却不是他们可以惹得起的。 小吏苦着脸带着杨义臣他们走到外监的大门前,伸手扯了扯门外的麻绳,等了片刻,门上的小窗“嘎吱”一声被人推了开来,一个狱吏在窗子里面诧异的问道:“哎,现在是什么时辰啊,还不到换班的时候呢吧?” “四哥,赶紧开门吧,宫里来人了,要看那个姓胡的囚犯!”小吏使劲的眨着眼睛向后努着嘴,扯着嗓子喊道。 “叫什么叫!”王世充伸手把他扒拉到一边儿,站在大门外恶形恶状的说道:“赶紧开门,误了我们的事,小心你脑袋不保!” “哎,哎,我这就拿钥匙,这就拿钥匙!”小窗儿里的狱吏点头哈腰的应了一句,“吧嗒”一声将小窗户关了起来。 正在饭桌旁吃东西的那个狱吏看他一脸鎬丧的走了回来,奇怪的问道:“老四,咋了?外面是谁摇铃儿啊?” 那老四也不回他的话,晃晃悠悠的走到桌旁,一屁股坐到凳子上,哆嗦着嘴唇道:“完了,这下完了!”脸上全是绝望。 “什么完了,老四,你倒是说清楚啊,别吓唬哥哥!”对面的汉子也看出不对来了,赶忙起身走过去,晃着他的身体大声问道。 老四一把把他推开,在椅子上弯下腰,用两个手使劲儿的撕扯着自己的头发道:“宫里来人了,要找那个姓胡的囚犯。今儿早上我还去看了,那小子还活着呢,他活着咱们干的事儿就包不住了,完了,这下全完了!” “啊?那怎么办?难道就这么等死?”那汉子先是一惊,然后脸上露出狠厉之色,单手向下一劈恶狠狠的说道:“不行,老四,既然他未死,咱们索性一不做二不休,送他上路!” “这...能行吗??” “行不行的,反正也是一死,万一不行,咱也拖个垫背的一起上路!” 两人商量了一会儿,外面的王世充三人可就觉出不对来了,开一个门哪能用得了这么久,他们本来以为就是过牢里来探望个人,完事儿回去报个平安就算了,哪能想到这里头还真有猫腻儿。杨义臣一把扯住那个狱吏,大声问道:“里面怎么还不开门,咱们自己能不能从外面把门打开?” 前面的王世充却问都懒得去问,直接冲上前去用他那小船似的大脚开始叫门:“咣!咣!咣!开门,再不开门老子进去你们一个都别想活!” 他们这一催,更是吓得里面那两个人心惊胆战,狠厉的汉子一把扯住四哥喝道:“老四,你拿定主意了没有,咱们没时间了!” 老四被他一叫,顿时激灵灵打了个冷战,眼睛瞬间变得通红,大声道:“不错,他不让咱们活,咱谁都别想活,走!”说罢把随身的横刀抽了出来,杀气腾腾的向里面冲去。 两人一路借着火把的光芒踢踏而行,沉重的脚步声在寂静的外监走道中回响。老四一马当先冲到牢门前,掏出钥匙刚要开门,忽觉后心一凉,然后便觉得眼前一黑,身子软软的倒了下去。在他的身后,那个面色冷厉的汉子脸上带着一种奇怪的笑容,拍了拍弥留之际的他的脸,低声道:“老四,别怪哥哥我,咱们这里面必须有一个人死,我不想死,所以你就先走一步吧!” 说完之后,他抬手将老四的双目阖上,反手用刀将自己的胳膊划破,这才拿起钥匙打开牢门,急声道:“胡壮士,牢里有人拿了刘国公的好处想对你不利,我已杀之,你没事吧!” 早已虚弱不堪的斛律云从打坐状态中清醒过来,低声道:“没事,你赶紧给我拿点儿水来,快点儿...”说罢又闭上了眼睛,似乎说这么一句话都耗光了他的精神一样。 “哎,好好,你等等,这就来...”那汉子应了一声,快步跑到他们刚刚吃饭的地方,拿起水罐来倒了一碗,想了想,干脆捧着水罐就跑了回去。 “咕咚~咕咚~咕咚~”斛律云一口气喝掉一陶罐水,直到肚子里再也装不下了,这才起身打了个水咯,眯着眼睛看向旁边一脸谄笑的那个汉子,低声问道:“这位差官,你刚才进来的时候喊什么?” 那汉子赶忙又把这话说了一遍,这才笑道:“胡公子,现在宫里来人要看你呢,你看是不是随小的出去,给他们报个平安?” “哦?宫里来人了?那咱们这就去吧,你来扶我一把,两天多没吃没睡,我现在是浑身没劲儿啊。”斛律云诧异的挑了挑眉毛,这才对身前这个狱吏招了招手说道。 后者倒也光棍儿,直接过来扯住斛律云的胳膊,身子一矮屁股一撅,把他送上自己的背,这才说道:“您扶好,咱这就出去了。”说罢一抬步,朝外面走去。 斛律云趴在他的背上,出牢房门的时候看了一眼地上那歪在一边儿的尸体,知道身下这个狱吏说得不一定是实话,可现在不论他说得是不是实话,自己都得当成实话来听。饿了三夜两天,再加上牢房里阴暗湿冷,身子上根本没有多少力气,现在要是惹得对方恼羞成怒,非得玉石俱焚不可,那可不是什么明智之举。 他心里思量着,没多长时间两人便到了大门边,外面的王世充还在“咣咣”的踹着大门,那个狱吏将斛律云小心地放在他们休息的桌子旁安顿好,这才从墙上解下钥匙,跑到大门前将门打开。 “咣当!”王世充发现自己这一脚真把门踢开了,顿时喜不自胜,和身后的杨义臣以及裴仁基一起持着横刀冲进大牢,三人摆出一个三花聚顶的阵势站在门口,外面午后的阳光照在他们身上,仿佛金甲天神一般。 恩?斛律云眯着眼睛打量了这三个英雄一番,真怀疑下一刻他们就会齐声喊出一句:“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最后一句是大仲马的名著三个火枪手的经典台词...) 第四十六章 定计 隋高祖杨坚的心情很好,真的很好。 比起满朝尸餐素位的“名士”,“能臣”来,还得说自己提拔起来的高熲、苏威、长孙晟以及杨素他们能力出众,对朝廷忠心耿耿。满朝文武扯皮扯了两天多的事情,这几个人凑在一起只花了半天不到的时间就已经给出了一个大概方案,虽然一些细节上的东西还得商讨,不过在大方向的事情上已经确定了下来。 偏殿不比大殿,没有那么多规矩套路。杨坚将这里收拾成当年他做丞相时的后堂模样,自己跪坐于上首主位,头戴乌纱帽,身穿家常的宽松葛布常服,几名近臣如幕僚一般在下面按身份左右对坐,身前有案,案上置茶。虽然没有朝堂大殿那样庄严肃穆,倒显得大伙亲近了许多。 在古时,是“左”尊还是“右”尊,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不同的时期和时代,存在着不同的规定。周、秦、汉时,以“右”为尊。故皇亲贵族称为“右戚”,世家大族称“右族”或“右姓”。右尊左卑表现在建筑住宅上,豪门世家必居市区之右,平民百姓则居市区之左。 从东汉至隋唐、两宋,我国又逐渐形成了左尊右卑的制度。这时期,左仆射高于右仆射,左丞相高于右丞相。身为首辅的高熲自然坐在左手边的首位上,他抚着胡须朝杨坚施了一礼,这才恭声道:“陛下,想要调动与南陈对峙的府兵,只需派人时不时的驾船在江面上游弋,并在江北多插旌旗,长鸣鼓号,并召集各地郡兵在江北集结,做出要随时南下进攻的态势,再安插人手在陈地散步谣言,相信南陈必会守寨不出。” 和他对案而坐的苏威也直了直腰板,带着一丝苦笑涩声道:“陛下,时下各地流民四起,粮秣不足,除了安置流民之外,还需预留一部分粮种以作来年春耕之用,所以可调拨的粮草略有不足,而且...”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各地粮草想要运往雁门,漕运不畅,只有陆路一途,不光要调集大量的民壮和车马,还要小心各处山匪强人,若起运前的粮秣够十万大军所用半年的话,粮草送到雁门之后,恐怕能剩下一半就不错了。” 杨坚将岸上的茶盏拿起,轻啄了一口,这才缓缓道:“朕明白,漕运之利,大利于天下,不过时下我朝初立,天下未平,凡事需缓缓而行。此间之事一了,我大隋北疆应有至少五年安宁,给朕这些时间,朕就可以大兴漕运,屯田养兵,然后挥军南下,给我大隋杨氏子孙打下一个大大的江山,千秋永固。”他越说越是激动,到最后长身而起,脸色潮红目光狂热的挥臂高呼,颇有指点江山的英主风范。 就算是圣君明君也没有不爱听马屁的,手下的一干臣子又岂会放过这个表忠心明志向的机会,一时间马屁如潮,拍得杨坚龙颜大悦。 “好了!”他一摆手,下面的马屁声顿时断绝。杨坚走回案后跪坐下来,看向末席的长孙晟,微笑道:“季晟,达头可汗那里...” “皇上放心!”长孙晟和杨坚的关系不如其他几人亲密,听到他问询赶忙起身施礼,然后才说道:“微臣行走塞外,对诸胡之事烂熟于心。达头此人素有野心,一向于阿波等几位可汗交好,只是苦于实力和声望劣于沙钵略才不得不屈于其下。此次大军西进,微臣愿随军而行,但凭口中喉舌说退达头大军!” “可有把握?”杨坚目中精光一闪。 “十成把握!”长孙晟自信一笑。 “好!我大隋有如此贤臣,何愁北疆不靖!”杨坚抚掌大笑,刚想嘉勉他几句,却听殿外一内侍朗声道:“陛下,清河公杨素求见!” “哦?处道来了?快宣他进来!”杨坚心情正好,紧接着对内侍道:“去,让尚膳局去准备一下,朕要宴请几位近臣,菜色么,就两...”他肉痛的咬了咬牙:“两素一荤好了!” 下手的几位当朝重臣互视一眼,都忍不住咧了咧嘴,这不如自家家宴的“宫廷御宴”还真是少有。内侍应了一声退了下去,正碰上从殿外匆匆而进的杨素,后者看了看殿上居然有这么多人在,走到嘴边的话又咽回了肚子里,冲大家施了一礼,退到右手末席跪坐了下来,朝对面首席的高熲使了个眼色。 高熲马上会意,杨素这是着急了。也是,他能不急么,眼看着朝廷要对突厥用兵,用完兵之后就要派人北上,这要派之人现在还在监牢里关着,就算马上把他放出来,也得花时间找人吧,找着了人还得花时间去学习胡语,进行一干谍报的训练,这哪样不得花大量的时间,若是再不赶紧开始准备,恐怕得误了大事。 想到此处,他赶忙起身,对杨坚笑道:“陛下,微臣前些日子听闻您得了卷汉末大儒郑玄所著的亲笔经卷,不知可否让微臣一观。” “哦?经卷?”杨坚迟疑了一下,看了看高熲,又看了看刚进门的杨素,呵呵一笑道:“独孤,你这鼻子还真灵,朕得了什么好东西都瞒不过你。处道,朕听说你也深好此道,不若一起进来一观?” 杨素赶忙起身:“陛下相邀,微臣岂敢不从!” 三人离席而起,来到偏殿中一处僻静的书房,杨坚斥退内侍向杨素问道:“处道,你如此匆忙前来,可是有什么要事?” “陛下!”杨素先行了一礼,这才将自己准备启用斛律云,重用斛律云的想法述说一遍。 “胡云...”杨坚沉吟片刻,这才道:“最近政务繁忙,朕倒是把此人忘了。不过,处道啊,此事事关重大,你真要让一个未及弱冠的青年去总领草原事务?” 杨素赶忙又将自己重用斛律云的那五个原因说了一下,最后又道:“陛下,现在我朝可用之人实是不多,内府乃国之重器,微臣又如何敢做儿戏之举。世家子弟不可重用,寒门士子又多被那些大家族收赘,想找一个身世清白又可堪大用之材,甚难。更何况,任用一个如此年纪的少年为内府突厥总领,又有谁能想的到呢?用间,首在隐秘,至于能力,不若陛下召他入宫,亲自询问一二便可知此子大才。” “可是,朕听独孤说,那胡云与那兵部李林关系密切,这...”杨坚迟疑了一下,仍是有些不放心。 杨素听他这么说,自信一笑道:“呵呵,李林不过李家一旁支末流,李家真正的权势人物根本没有人把那个胡云放在心上,只看这次他与舒国公之争,李家置身事外便可知一二。况且,自古收买人心之举,莫过于联姻,他李家舍得把自家族宗世之女嫁给这么一个孤姓寒门之子么?” “恩...”杨坚以手抚须,甚为意动。 “陛下,微臣还有一计,一可收胡云之心,二可让他再无异心!”杨素嘴角挂起一丝温和的笑容,紧接着说道。 “哦?细细讲来!” “是!这胡云为陛下所重,现在可在塞外历练几年,一旦及冠,便可入朝或外放为官。我朝官员,正妻平妻与夫同贵,由朝廷奉养,不过官员在娶妻之前要先向吏部报备,只有家世清白和门当户对者方可纳彩问名。”他顿了顿,继续道:“据微臣所知,那胡云有一妻,乃是其故里九原一民妇,姓任名青伶,其父乃是在当地官府报备的游商,以其商人之女的身份,恐怕只能为妾而不可为妻。” 他这一番话说来,不用说杨坚,就是边上的高熲也是听得一头雾水,杨素清了清嗓子,继续解释道:“我观胡云其人,重情重义,只看其愿意为此一女和当朝大贵舒国公反目便知此女在其心中之分量。若陛下收其为义女,给她一个身份,那胡云还不对陛下感恩戴德?之后再以调教礼仪等为由将她收养宫中,只待行完笄礼之后再由皇家之礼予以婚配,如此一来,他在外之时还敢不为陛下效死命?” “好计!”高熲忍不住赞了一声,急匆匆道:“若依了此计,陛下付出的不过一公主之虚衔,得来的却是一个为我大隋忠心耿耿之英才,何况有此女奉养宫中,正可为质,微臣附议。” “恩,此计甚好。”杨坚深以为然的点点头,接着说道:“不过我大隋公主之衔也不是农田里的芋菜,此子值不值得朕这般拉拢,还得朕见见再说,这样吧,处道,你现在出宫,宣他午后在**觐见,就说,是皇后想要见见他!” “是,微臣告退!”杨素心中一喜,赶忙施礼告退。 第四十七章 面圣 当杨素从皇宫向大理寺后牢而来的时候,斛律云刚被狱吏安顿在一个较爽利的房间,正在和杨义臣三人吃酒聊天。不论在任何地方,任何岗位,以权谋私的情况都难免发生,这大理寺后牢当然也不例外。 狱吏负责看管囚犯,送水送饭,还有随时巡视监牢的责任,分为白天晚上两卯。前文已经说了,这衙门给狱吏安置的休息之所是一个方桌外加几墩胡凳,这东西白天还成,到了晚上想打个瞌睡的时候可就不行了。于是十几个狱吏一起合计了半天,把最靠外的一个牢房腾了出来,设了个简易床铺,桌凳盆盏一应俱全,用来平时休息。现在一看斛律云身份不凡,这帮狱吏也只能捏着鼻子把他安置在了这个不是牢房的牢房中,又买来好酒好菜,像个大爷一般供了起来。 牢房中一方木桌摆在中间,上面摆着几样虽不精致但足量的小菜儿,四人相对而坐,斛律云手里拿着个鸡腿,一边儿大吃着一边儿跟他们讲着草原上的经历:“我跟你们说啊,那奶茶的味道,膻里面带着点儿酸,酸里面又带着点儿涩,涩里面又带着点儿奶甜味儿,那味道,啧啧...”说到这里他砸吧砸吧嘴,还真有点儿思念那种感觉。 “连着两个月,你们天天都喝那种东西?”王世充光是听听都有些反胃了,他赶紧喝了一口酒往下压了压,这才道:“要是我天天吃羊肉倒是还行,奶茶就算了。”说罢咽了口口水,似乎是极为中意羊肉的味道。 斛律云摇了摇头,将卷着大酱的干菜塞进嘴里,含糊不清的说道:“啥东西见天儿吃也不行的,羊肉是好吃没错,可是天天吃,顿顿吃,时间长了你就受不了了。到最后那几天,军中不少兄弟都说,不用新鲜时蔬,就算来点儿腌制好的咸干菜,他也愿意以身相许啊。”他说完将口中的干菜咽下,唏嘘不已。 裴仁基听他这么说,大摇其头,举着一只鸭脚作手,左摇右晃的道:“呵呵,这倒巧了,我连着七八日不识肉味儿,前几日刚跟同僚说起,要是谁能让我日日吃肉,我倒是愿意以身相许。” 斛律云听了啼笑皆非,故作严肃的拱手道:“哦?裴兄居然有如此志向?那你们两个倒正好合适?需不需要小弟我引荐一二?” 裴仁基听了赶忙撕了一个鸡翅膀在手,拿起来扇了扇道:“多谢贤弟美意,可惜为兄不是那龙阳君,不好男风啊。” 杨义臣听斛律云说起北上击胡的事情,顿觉丧命在胡人之手的父亲的音容笑貌如在眼前,连饮了几盏之后,这才端起酒盏大声道:“胡贤弟未及弱冠便率众北上击胡,扬我华夏之威,比汉时卫、霍犹有过之,为兄心中敬佩,但以此盏以敬,聊表心意!”说罢一饮而尽,翻盏以示。 裴仁基看他酒后失态,心中一叹,低声在斛律云耳边低语几句,后者听了心里也是一酸,赶忙起身举盏说了几句“节哀顺变,死得其所”之类的场面话,这才将盏中浊酒一饮而尽。 喝酒最讲个气氛,现在气氛没了,这酒喝起来自然也没什么意思,三人和斛律云约好了隔日再聚之后,便起身离去。斛律云将他们送到自己这个小监门外,这才又回到桌旁继续填着肚子。好不容易吃饱喝足,刚准备到床上美美的睡上一觉,没想到杨素又来了。 “什么?皇上要见我?”斛律云看着门口突然出现的杨素,又闻了闻身上有些发馊的味道,诧异的问道。 杨素不动声色的后退两步,点头道:“恩,你先回去沐浴更衣,陛下午后要小睡一个时辰,等下午的时候我去接你!”古人都有早起的毛病,与之相对的,也都有午休的习惯,诸葛大大不都为午睡赋诗一首么: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 “哦,那咱们赶紧。”能不在监狱里待着了,这么好的机会斛律云又怎能错过,他赶忙点头应了一声,跟着杨素快步离开大理寺后监。 斛律云带着一股“恶风”刮出皇城,又刮过朱雀大街,呼啸着刮进长兴坊李林私宅,神鬼退避。正在后宅休息的任青伶几人听说他回来了,惊喜异常,赶忙迎了出来,还未近身便被他的强大“气场”逼到一旁,斛律云也没时间跟他们打招呼了,大声命令道:“赶紧准备好沐浴用的木桶和热水,青伶,你去找身干净整洁的麻布衣袍给我,千万别有褶皱,这是要进宫见皇上时候穿的。” “相公,皇帝陛下要召见你么?这两天你过得怎么样,怎么看起来瘦了许多。身上怎么穿的还是这一身,我让那狱吏给你稍进去的干净衣物呢?”任青伶听了一惊,赶忙让一个家仆去烧起洗澡水,然后心疼的问道。 斛律云心下感动,但现在不论是时机还是气氛都不是说这个的时候,于是摆了摆手道:“嘿,别说了,一言难尽。我先洗澡,然后去稍微小睡片刻,再过一个多时辰就得进宫了,晚上回来再跟你说。” 任青伶听了赶忙应了一声,转身朝斛律云卧房行去。这些日子在大兴逛街的时候,她没少在都会市给相公买衣物,就是为了将来拜访那些朝臣和觐见皇帝的时候穿。简单不等于寒酸,朴素也不等于邋遢,这是进宫,不是要饭,穿的衣物用料可以便宜些,色彩可以朴素些,可是还是要干净整洁,毕竟要给别人留一个好印象不是。 任青伶莲步轻移,急匆匆跑回房内打开衣柜,一件件翻找起来:“穿哪件好呢?这件紫色的太华贵了,这件绿色的又太花了,黑色又太过刻板...”她本是农妇出身,虽然贤惠,但是见得大场面毕竟还是少,现在突然遇到这种关乎自己相公一辈子的大事,不免有些纠结起来。 “吱呀~”房门一声轻响,悄悄跟在后面的双儿走了进来,她现在的心态如少女暗恋一般,明明想去关心对方却又怕对方知道,只能在边上敲敲边鼓。 她推门进房,任青伶回头一看是她,惊喜的招手道:“双儿妹妹,你来的正好,相公他今日下午要去面圣,我却不知道该挑哪件衣服给他好,你正好跟我一起选选。” ‘青伶姐叫我妹妹,还说“相公”要去面圣,让我帮忙挑选,她这是什么意思,已经知道了我心中所想,默许了么?’平日里爽朗大方的双儿听了任青伶的话燥了个大红脸,贝齿轻咬,反倒羞答答的站在门口扭捏了起来。 任青伶根本没发现对方的异状,见她半天没有过来,又挥手叫道:“快过来啊,相公等一下就要进宫,咱们得事先给他准备好,一会儿还要试一下看看的。” “哎,来了!”双儿得了暗示一般美滋滋的应了一声,一蹦三跳的跑到衣柜前面,挑选半天,这才拿出一件月白麻布长袍说道:“姐姐,我听别人讲过,这世家老爷们最讲究风仪,相公第一次进宫,穿这件月白色的长袍既显得素净,又看起来精神,就这件吧。” “唔~”任青伶拿起来在双儿身上比量几下,也是越看越满意,欣喜的点头道:“妹妹真有见识,这袍子是有了,其他的呢?” “恩...”双儿又挑选半天,拿出条皂色的束腰和布靴来,说道:“黑白配起来更分明些,至于这头巾,也和身上穿的衣物相仿,也挑一条月白的吧。”古人十五岁行观礼,之后可以戴“冠”,由长辈赐表字,算是成人,可以出仕做官,离家远游,在这之前是不可以戴冠的。 “罩衣就要这个黑色的纱衣吧,看起来更有威仪一些,裤子也是。”吃准了黑白配这一主题,任青伶也挑了两件衣物出来,又取了身干爽的贴身内衣,这才将所有衣物都放在木质托盘里,放到斛律云所用的汤房之外。 斛律云在滚烫的热水里泡了近一炷香的时间,直到皮肤都烫红了这才使劲儿的搓洗起来,用了十几个瓜囊搓下二斤油泥之后,他才赶觉身上爽利了许多。起身用布巾将身上的水珠擦拭干净,再穿上娘子精心准备的崭新衣物,站在铜镜前一照,倒还真有几分大家风范。 “相公,还没好么?杨大人已经等了你多时了!”他正在这儿美呢,门外却传来任青伶焦急的催促声。斛律云推门出去,吸了口清冷的空气,奇怪的想到:‘这倒是怪了,我这洗个澡用了差不多半个多时辰,他先前跟我说要一个多时辰后皇上才能见我,怎么这么快就来了?我还想小睡一会儿呢。’ 他心里虽然奇怪,但是却不敢怠慢,赶忙跟着任青伶来到前厅,抬眼一看,见一身月白长袍外罩黑色纱衣的杨素坐在客位之上,桌上的茶盏基本已尽,手指正有些不耐的敲打着桌面。 杨素听到声音转头看去,上下打量了片刻,这才满意的点点头,微笑道:“不错,你既已经沐浴更衣完毕,那咱们这就去吧。”说罢起身,带着斛律云向外行去。 坐在马车里聊了一会儿之后斛律云才知道,原来第一次觐见皇帝的时候毛病可是不少,要有宫廷的内侍和礼仪官教你很多东西,比如不能直视对方的眼睛啦,如何跪拜,遇到什么情况应该说什么话,这些都要反复叮咛多次的,根本不会出现很多小说上面说的那种主角第一次进宫连是跪是立都不知道的情况。 杨坚在自己偏殿的书房中美美的睡着午觉,而斛律云则在宫城外面的鸿胪寺的一个房间中接受“培训”,如何作揖,如何跪拜,如何谢恩,站在那里是要看靴尖还是要看膝盖,告退的时候要正着走还是倒着退,这一桩桩一件件让他本来就没有休息好的大脑又受到了一次疲劳轰炸,简直都要站着睡着。 “快,快些,陛下已经起身,正在净面,你赶紧带他过去,到承庆殿外等候召见!”一个年纪不大的内侍气喘吁吁的推门进来,看着昏昏欲睡的斛律云和兴致勃勃的礼仪官大叫道。 “啊?陛下已经起来了吗?我还没来得及教他如何正确的感谢陛下的赏赐呢。”隶属于鸿胪寺的礼仪官优雅的抖了抖朝袖,略有些遗憾的说道。 “快点儿吧,要是让陛下在里面等,那才是最大的无礼!”那内侍将这个装模作样的文官推到一边,不满的说了一句,拉起还有些迷糊的斛律云就向外行去。 出了鸿胪寺,两人一前一后走上昭阳门道,大兴宫城有五门,前三后二,正面的大门是昭阳门,和皇城的朱雀门遥遥相对,左为长乐门,又为永安门,三门之后乃是宫城的正殿大兴殿,平日里皇帝临朝与百官议政便是在这里进行,殿后有后殿,是皇帝休息的所在,后殿外宫城最北面的就是鼎鼎大名的玄武门,当然,这时候它还没有那么出名。 大兴殿之东有一侧殿,名为武德殿,出了武德殿再往东的一片宫城便是太子所在的东宫,东宫之北,和玄武门齐平的是至德门。大兴殿之西的侧殿是承庆殿,出了承庆殿再往西就是掖庭宫,也就是**,只不过这会儿的**在宫城西侧,不在后侧,而且里面也没有三千佳丽,只有皇后独孤珈罗这个名字听起来很威猛霸气,像某游戏boss一样的存在。 因为据说是boss皇后要见他,皇帝只是捎带脚的看看,所以斛律云被那个内侍一路带到了承庆殿外等候。这会儿正是半下午,又没有风,午后温暖的阳光照在几天都没有睡好的斛律云身上,让他懒懒的直欲倒头便睡。 “你在这里等着,我先进去看看,等一会儿唤你的时候,你再报门而入!”那内侍看了看天色,朝身边的斛律云嘱咐一声,小心地推开殿门走了进去。斛律云开始的时候还能“正襟危站”,时间久了,就有点儿摇摇欲坠了。 这会儿了还管什么礼仪形象的,头皮一阵发麻的斛律云朝庙宇里面的怒目金刚般立在殿门外的两个侍卫无害的笑笑,做了一个“一会儿叫醒我”的口型,往前一步走到廊下,找了个大大的廊柱,在对方惊讶的目光下靠在上面晒着阳光打起盹儿来了,‘休息,休息一下!’他心里暗暗嘀咕一句,将沉沉的眼皮合上了。 “皇后驾到!”远远地一辆有些陈旧的御辇缓缓自掖庭宫方向行来,行在最前面的内侍和仪仗队敲锣打鼓的开道,所过之处如秋风般将所有人刮倒于地。御辇行到武德殿外,守卫在殿外的卫士赶忙俯身跪了下去,这么一来,本身穿着就显眼的斛律云便更突出了,他现在睡得正香,嗓子里还稍稍的带着一点轻轻的呼噜声。 ps:如果朋友觉得读起来还可以,觉得更新也不赖,请动动手指投个推荐票,您的每一次推荐和评论都是对我这个新人作者最大的支持,新人不宜,劳烦大家照顾下。 第四十八章 身世 斛律云心里本来打算的挺好,只想靠着柱子眯瞪一小会儿,待会儿进去面圣的时候也可以更精神些,谁料这一闭眼就睡着了。他睡着了,那些个在承庆殿外值卫的侍卫可没睡着,有一个离他不远的侍卫统领一看皇后的御辇到了,过去拍了他一把,在他耳边低声喝道:“皇后娘娘来了,赶紧醒醒!” “啊?谁来了?”斛律云悚然惊醒反问一句,抬眼就看到已经行到宫前的御辇和一大堆开路鸣锣的内侍依仗。 他心里一惊,刚想和边上的人一样躬身行礼,谁料靠在柱子上久了,腿脚都麻木酸痛,站在那里不觉的什么,一动起来马上就不行了。他哎哎的叫了两声脚下一身一浅的抢出几步,一脚在侧殿的廊阶上踩空,三翻两滚的趴在了御辇前。 整个侧殿前都静了一下,一个敲锣的内侍瞪大了眼睛,手中铜锣一松,“咣当当”一声落到了地上。 行在仪仗前列的掖庭宫女官大概也没见过这种情况,她呆呆的看了看地上的斛律云,嘴角动了动,又赶忙板了起来。然后如同抓住偷情在床的丈夫一般从地上一蹦老高,头顶发簪珠钗被带的一阵猛晃,指着地上的斛律云歇斯底里大吼道:“你是什么人,居然敢在娘娘的御辇前如此无礼!侍卫,侍卫呢,还不赶紧过来把这个无礼之徒拖下去!” 在佐近的侍卫哪敢怠慢,赶忙抢身上前,就要将斛律云拿下。 “恩~”御辇中的独孤娘娘请恩了一声,那个女官马上从老虎变成了病猫,小碎步踢着裙角赶到辇旁,微微一礼低声问道:“娘娘,您唤奴婢。” 独孤皇后脸上带着三分笑意,摆手说道:“看他的打扮不像是宫里的人,应该就是皇上要见的那个胡姓少年。第一次进宫有些紧张也是难免,你莫要吓他,让他起来说话。” “是!”女官温柔一应,前行几步,挥手让几个按着斛律云的侍卫让开,这才高声道:“娘娘仁慈,赦你无罪,起来上前回话。” “哎!”斛律云高高的应了一声,两手一撑就要起身。可是这腿脚麻痹是血流不畅所致,恢复起来需要一些时间,他刚刚靠在柱子上睡觉的时候将所有力量都压在右腿上,现在整个右腿就跟不是自己的似的,哪有那么容易好。连着努力了两三次还是没站起来,急得一头是汗。 女官一看斛律云这狼狈模样,气得朝他身边的几个侍卫一挥手,怒声喝道:“你们是木头啊,还不上去帮一把!” 几个呆头呆脑的侍卫赶紧过去,七手八脚的把斛律云扶起来,又架到御辇前放在地上,这才恭敬的退了回去。 斛律云俯身跪地,恭敬道:“五原小民胡云参见皇后娘娘,小民初次进宫,心中兢战,惊扰了娘娘,还望娘娘恕罪。”说完低着头,使劲儿的用眼睛向上扫着,想看看坐在御辇里的独孤皇后现在心情如何。 “你就是那胡云?抬起头来,让本宫看看。”辇内传出一个好听的女声,斛律云现在心里紧张,那个礼仪官讲得东西忘了个一干二净,也没说什么“不敢,惶恐”的,直接答了声是就抬起了头,朝御辇中看去。 御辇很大,看上去就像一个木质的小亭子一般,下面由三十二人抬举,暗合天干之数。整体装饰并不算奢华,里面用黄色的锦布做榻,外面由顶及底罩以巨大的纱帘,看上去朦朦胧胧。斛律云细细看了半天,也只能隐约看到里面坐着一位宫装丽人,至于长什么样子,则根本看不清楚。 车里沉默了片刻,似乎是打量了他一会儿才出声问道:“胡云,你今年有多大年纪了?” “回娘娘,小民再过些日子就十四了。”斛律云恭敬的回了一句,心中一阵纳闷儿,这皇后也爱查户口? “哦?倒是和阿摩年纪相仿。”里面低声喃呢了一句,然后才继续道:“好了,陛下还在里面等着呢,朝中每日政务繁忙,劳他久侯就不好了,这便进去吧!” “是!”辇前的女官恭敬的应了一声,一挥手,抬辇的健奴将御辇抬到承庆殿廊阶下。御辇缓缓落在地上,两边的奴婢小心地将纱帘分开,女官上前推开殿门,引着从御辇中走出的皇后娘娘缓缓的走进殿内。 ‘这当皇帝皇后还真是累,自己累,别人也累,真不知道那么多人抢来抢去有啥好抢的?’斛律云爬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浮土,看殿内一个小黄门扬声唤他,赶忙应了一声,也跟着走进了殿中。 隋高祖杨坚是一个念旧的人,他将与太子东宫佐近的武德殿整理的跟自己当年丞相府议政的后堂相似,又将这承庆殿中一处平日批阅公文的房间收拾的和他在丞相府时的书房一般,今日约见斛律云的场所,便在此处。 那个小黄门将斛律云带进房间,恭敬的施了一礼,这才缓缓退了出去。斛律云记着那个礼仪官的话,低眉顺目的立在门前,四平八稳的迈开方步往前行了三步,这才稳稳的施了个大礼,恭敬道:“五原小民胡云,拜见皇帝陛下,皇后娘娘!” “好了,不必如此多礼,朕把你叫道这侧殿来,就是想跟你像平常一样唠唠家常,你如此说话,倒像在朝堂上一般了。” “是!”斛律云应了一声,顺势站了起来,抬头一看,只见杨坚正半躺在一个明黄色的锦榻之上,一个宫装丽人坐在他的身边,正轻轻给他捶着腿,应该就是独孤皇后了。 “咦?”杨坚细细端详了一下斛律云的脸,惊咦了一声,身子微微抬起,边上的独孤皇后一拳砸空,悄悄捏了他一把,脸上露出有些责怪的神情。 杨坚似乎很享受这种夫妻间的小玩笑,哈哈笑了两声,这才向独孤皇后问道:“哈,皇后莫怪,你细细看看,这胡云的相貌,像是何人?” “他?”独孤皇后细细看了看斛律云的脸,摇头道:“臣妾不知,你这儿有那么多文臣武将的画像,臣妾又能记得多少。” “也对,不过此子的长相确实特别!”杨坚点点头,挥手朝伺候在边上的一个近侍命令道:“你,去朕书阁的上数第三排第二个格子把里面的画像拿来!” “是!”近侍应了一声,快步走到房间一边的书阁旁翻找几下,将一个有些发黄的纸卷取了回来恭敬的交给杨坚。 杨坚接过纸卷,半坐在榻上缓缓展开,略有些得意的点指着纸卷上的肖像,向边上的独孤皇后问道:“你来看,这样貌是不是有七八分相似?” “哦?”独孤皇后好奇的接过纸卷,抬头看看斛律云,又低头看看纸卷,笑着点头道:“依臣妾看,何止七八分,若这少年将长衫换下,穿上戎装,简直就是九成相似。” “恩,所言甚是!”杨坚又拿过画轴点点头,递给一旁的近侍道:“去,拿给胡云看看,呵呵,要不是朕知道这斛律明月满门被害,还真以为是他的后人呢。” 斛律云的心里早就跟猫爪挠似的痒了半天了,看那近侍走进,赶忙双手恭敬的将画轴接过,展开一看。 这古人的欣赏角度果然和现代人完全不同! 斛律云看着画轴里那个长得歪瓜裂枣,和自己没有一丝相似的将军,心里把这古代画师骂了个狗血喷头。 他这边儿对古代肖像画评头论足,那边的杨坚却忽然收起了笑容,他想起第一次听说这个叫胡云的少年的时候,是在车骑将军李林给自己的一份奏折中,上面提到次少年力能开四石之弓,二百步内百发百中,这般年纪就有如此箭法,莫非… 他彻底坐了起来,看着斛律云沉声问道:“胡云,朕问你,你和这北齐落雕将军斛律光到底是何关系,为何隐瞒自己的身世?” 斛律云吓了一跳,心里闪电般划过几个念头:‘是以实相告,还是继续隐瞒下去。以实相告的话,自己韬光养晦隐藏了这么久的身份也就公开了,可是若是不说,那就是欺君之罪,这罪过...自己总不能瞒一辈子吧。’ 想到此处,他索性一咬牙,俯身下跪道:“草民该死,回陛下,草民本姓确为斛律,北齐落雕将军斛律光,乃是家祖。” 杨坚心中本来也就是有些怀疑,那么问也就是想诈他一下,要是斛律云咬住说自己就是叫胡云和那斛律光并无任何关系,那这事儿也就揭过去了。没想到这一问之下,还真的把对方的真实身份问出来了,他坐在榻边,看着跪伏于地的斛律云,肃声道:“胡云,你说你是斛律光之孙,可有明证?” “回陛下,当年家族罹难...”斛律云跪在地上,将记忆中所发生的一切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到最后,他抬头道:“现在家中尚有我斛律家的家谱在,还有当年先祖用过的私印,可以证明草民的身份。” “这么说,朕该叫你斛律云,而不是胡云了?”杨坚激动地站起身,哈哈笑道:“你可不是什么草民,若你真的是那落雕将军斛律光之后,那你就是我大隋的上柱国、崇国公,地位尊崇无比啊。” “啊?”斛律云呆了一呆,他抬头看看杨坚,又看看独孤皇后,边上一个机灵的内侍赶忙解释道:“小将军,皇上隆恩浩荡,即位之时曾下诏,凡北周所封勋贵,皆沿袭至本朝,不作贬降。”说完他顿了顿,轻声道:“落雕将军斛律光当年是北周武皇帝亲封的上柱国、崇国公,现在这爵位也就落到您的头上啦,还不谢恩?” “哦?噢噢。”斛律云有些呆呆的看了看那内侍,赶忙朝杨坚施礼道:“臣斛律云,谢陛下大恩!” “呵呵,好了,你现在回去将家谱和私印取来,朕去拟旨,着吏部将你的封爵召告天下,呵呵...”杨坚看着跪伏在地上的斛律云,心情大好。这眼看着要北击突厥,落雕将军的孙子便出现在自己的眼前,斛律光在北齐故地的声望如日中天,只要这斛律云在我大隋为官,就不怕那齐地不靖。 ‘看来朕真的是真命天子...’杨坚看了看跟着内侍急匆匆离去的斛律云,心中欣喜的想道。 第四十九章 少年国公 落雕都督斛律光唯一遗世的独孙成了大隋上柱国、崇国公的消息像狂风一样卷过大兴城,再向整个大隋,以及南陈等地发散开来。一时间,“斛律”这个曾经尊贵无比、名震天下的姓氏又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北上击胡的人从“胡云”变成了“斛律云”,仅仅一个姓氏之差,所造成的影响却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一时间类,似于虎父无犬子,龙生龙、凤生凤、耗子的孩子会打洞之类的言语传遍整个大隋的大街小巷,无数望子成龙的父母指着自己孩子的鼻子尖教训:“看看人家...”数不清的年轻一辈儿少年心中幻想:‘要是我...’斛律云一下子成了大隋年轻一辈中的翘楚,未成年人的楷模,就差被人捧到天上去了。 早在晋阳城就有消息的任青伶的母亲,以及雄阔海一家被安置他们的上郡太守派人一路护送到大兴城;从牢里放出来的一干东城泼皮见人就挑着大拇指说:“看咱爷们儿,跟崇国公一起跟人干过仗!”狐假虎威,态度嚣张蛮横之极,除了长乐坊,黑蹄黑爪都已经伸到了都会市,而京兆尹却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本来就很迷信的王世充这下子更是一发不可收拾,连如厕时选择蹲位都要卜算半天。那日李林找他们去探望斛律云的时候,王世充在暗地里曾经侧过一卦,卦象是大大吉,他那会儿千思万想也不知道这卦象是应在哪儿,没想到在这儿等着呢。 至于舒国公刘昉的那件案子,一下子牵扯到两个国公,就连皇帝处理起来也要咧咧嘴,到最后双方互不相让,老好人苏威得出的结果是:“容后再审”。表面上这件事情算是已经告一段落,实际上满朝文武都知道,这两个国公的梁子也就这么结下了。 斛律云自己也忙得不可开交,赴宴,宴请,还有打理皇上刚刚赐给他的,紧邻清河公杨素家的崇国公府,以及应对无数突如其来、无穷无尽的红娘和月老们。 这会儿的商贾属于贱籍,连个种地的农夫都不如,任青伶身为商人之女,在这出身至上的年代里,就算斛律云愿意也只有做妾的份儿,连个平妻都混不着。那些消息灵通的世家权贵们早就将这一切打听的清清楚楚,于是无数待阁闺中的美丽少女就成了斛律云的候选妻子。小至八九岁,大至二十多,凡是家里有适龄少女的,都托人一趟趟的往崇国公府跑,虽然斛律云一次次的耐心跟他们解释自己没有再娶妻的打算,可是这些人还是兴冲冲的乐此不疲,大有不破南墙不回头的架势。 这其中所有家族里面,跑的最勤快的就是李家了。本来有李林这一层关系在,他们李家和新晋的崇国公相处起来应该事半功倍才对,可是谁让他们的眼光太浅了呢,当初斛律云落难的时候,本应该是他们李家和这个少年英杰交好最好的时机,可是那些掌管了家族多年的族老,掌房们都觉得不值得为了一个寒门子弟得罪舒国公,而今想锦上添花,自然不如雪中送炭给人感觉好了。 这不,一大清早的,刚刚用完早膳,一个新收的仆役便急匆匆赶进后厅来,向斛律云躬身道:“老爷,李大人又来了!” ‘他不用上朝的吗?怎么来我这儿比上朝都准,日日必到!’斛律云在心里哀嚎一声,无力的挥手应道:“知道了,你去请他到书房来,我在那里等着。”说罢摇了摇头,就要向外走去。 “老爷...”那个家奴弱弱的叫了一声。 “怎么了?还有什么事么?”斛律云站住脚,奇怪的问道。 “书房在哪?”家奴红着脸问了一句,然后才讪讪的说道:“不是小人记不住,实在是小人刚来不久,一次都未去过...” “恩,没事,我不怪你,你去问问谁知道的,让他带李大人过去便好。”斛律云挥了挥手打发他离开,心中暗忖:‘这府里的人一天天多了,管理起来颇有不便,也该赶紧请个管家才是。恩,等一会儿送走了李世伯,我和青伶到都会市走走,看看能不能雇到个好一点的管家。’他暗暗拿定主意,起身出屋向书房走去。 不出所料,李林今天来的目的还是做那牵红线的月老,李家几个“才貌双全”的女孩儿被他说得天上少有,地上没有,说到最后,他看着一脸木然的斛律云劝道:“贤侄啊,你就听老夫一句劝,从我说的这些女娃儿里面挑一个娶了吧,男主外,女主内,你这硕大的崇国公府,怎么能没有女主人呢?” “谁说没有了?青伶不就是么?”斛律云挑了挑眉毛,有些不满的问道。 “嘿...”李林长嘿了一声,大声道:“她一商贾之女,又怎么能做这堂堂的一品国公夫人呢?这要是你们家长辈都在,还不打断你的腿?” 这话斛律云就不爱听了,他眼睛眼眉都立了起了,大声反问道:“商贾之女怎么了?商贾之女就不是人?青伶是个好女孩儿,在我最苦最难的时候都是她陪在我的身边,现在我富贵了、发达了,就要把她一脚踢开?这种事情我斛律云做不出来,也永远不会去做!” “你...”李林被他气得差点儿一口气没上来,端起茶碗喝了几口,这才苦口婆心的劝道:“我知道你有情有义,可是这正妻可不光光是有感情就行的,你难道就不为自己的将来着想,和你联姻的家族必会在你的仕途上给予你莫大的支持。而且将来不论你外放还是在朝中为官,平日里拜访一些同僚的时候都要带女眷去的,你若是带着一个商贾之女,怎么进门么...” “世伯,我知道您是为了我好,可是人总有一些事情是要坚持的吧,就像皇上,不也和其他皇帝不同,只有一个皇后而无其他后妃么,这事儿到此为止,您可别再说了。” 李林一看斛律云油盐不进,心里也有些恼火,气哼哼的说道:“成!我不管了,为你好到最后反倒落得一身不是!不知道你小子让那个小妖精灌了什么迷魂汤,就按你这样走下去,你斛律家在朝中就是孤家寡人,本来能兴盛起来的一个家族,非得毁在你小子手里不可!”说罢大袖一甩,怒气冲冲的走出书房,正碰上端茶行到门口的任青伶,狠狠的瞪了她一眼,这才快步离去。一边而走嘴里还不断念叨着一些诸如“善妒,不贤”之类的言论。 任青伶感受到李林对自己不善的目光,贝齿轻咬片刻,这才挤出一丝笑容走进书房。她将手中的茶盏放在桌上,对怒气未消的斛律云轻声道:“相公,李大人与你相交于微末,现在相公身份不同了,对李大人更应该尊敬有加,怎可惹他生气呢。” “唉~”斛律云叹了口气,一屁股坐了回去,端起茶碗来喝了一口,挤出一丝笑容对任青伶道:“青伶,这端茶送水的活计你不用亲自动手的,让下人来就可以了。” “从小忙活惯了,乍一下让人伺候起来,还真有些不适应。”任青伶微笑着应了一句,缓缓坐在刚才李林坐过的那个地方,鼓起勇气伸手握住斛律云的手,低声道:“相公,咱们斛律家现在就剩下你一个男丁,振兴家族的重任就全在你的肩上了。青伶觉得...觉得,你应该多娶几房妻妾,为斛律家开枝散叶,将来若是下去见到了先祖,也好...” “青伶!”斛律云单手一举,打断了任青伶磕磕巴巴的陈述,看着对方有些窘迫的脸,轻叹一声:“刚才李大人的话,你都听到了?” “恩。”任青伶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低下头去,委屈的说道:“青伶听说李大人来了,就把前几天杨大人送来的好茶拿出来一些,亲自煮来给你们喝,没想到走到门口却听到李大人他...” 任青伶有些紧张的摆了摆手:“相公,我不是专门偷听你们讲话的,只是听到李大人说起那些事情,我就是想走,却不知怎么的如何也迈不动道来。”说到这里,她的脸又低了下去:“青伶以前一直不知道,两个人在一起还有那么多的说法,本想着相公现在身份高了,咱们的日子应该更有盼头了,谁想...”她说着话,两行亮亮的泪痕在光滑如玉的脸颊上缓缓出现,汇聚在尖尖的下巴上,又一滴滴在布裙上分崩离析,如珍珠碎玉。 “哎~”斛律云心疼的叫了一声,赶忙起身把她扯进怀里,不顾她的挣扎紧紧抱住,仿佛要揉进自己的身体一般。感觉到自己怀中的身体渐渐平静下来,斛律云这才说道:“傻丫头,你不要一天胡思乱想的,什么身份,什么地位,那都是自己努力得来的。在我只是一颗小草的的时候,守在我身边的不离不弃的一直是你。现在我出息了,发达了,如鲜花般绽放了,那些从未听说过的人便开始围着我转起来了。哼哼,以前干什么去了,说白了还不是我身份不同了么?说的那么好听,其实不过也是想攀附我罢了。他们看上我了,我还看不上她们呢,我的眼里,只有你这个一直傻傻陪在我身边的可爱青伶丫头!” “恩恩。”任青伶有些羞涩的拱在斛律云的怀里,梦呢般的恩恩了两声,这才抬起头来,擦了擦脸上的泪珠,轻声道:“在青伶的眼里,也只有相公一个。”说罢脸又腾地红成了一团晚霞,赶忙钻进斛律云的怀里,再也不肯起来。 斛律云感觉胸口有一个小脑袋不断的厮磨着,心里一片温馨,他轻轻将怀里的可人儿扳了起来,笑道:“好了,我的亲亲好娘子,咱们闹也闹够了,是不是该干正事了?”说罢轻轻在对方额角轻吻一口,唇齿留香。 任青伶好奇的抬起头,眨了眨带着露珠的大眼睛,疑惑的问道:“什么正事?” 斛律云嘿嘿一笑,猥琐道:“你看,我姓斛律,不姓胡,那我便不用非得守孝满一年了。你刚才也说了,我斛律家现在人少丁疏,咱们是不是应该好好‘干’点儿‘正事儿’呢?” “哎呀~”任青伶如受惊的小兔子一般从斛律云怀里挣了出来,捂着脸道:“羞死了,相公怎么在大白天的说这种事情。”她有些难堪的四下看看,见左右无人,便低声道:“相公若是想,青伶自然是愿的,不过这大白天的,让人说出去实在是不好听,晚上,就今晚,好不好?”说到最后,语气里都带上了一丝丝乞求之意,好像不如此的话斛律云便会把她就地“法办”了似的。 看她如此紧张,斛律云顿时哑然失笑,乐着说道:“看把你紧张的,我不过是说笑罢了,你忘了,咱们还没有正经的拜堂成亲呢,等过些日子朝廷一切安定下来,我一定纳彩问名,抬着八抬大轿去接你,把你风风光光的娶回家来,再洗白白剥光光,整个的吞进肚子里。” “恩。”任青伶幸福的点了点头,眼中露出希冀的光芒,紧接着问道:“对了,相公,什么是八抬大轿?” “啊?”斛律云挠挠头,他还真不知道这坐轿娶妻的仪式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于是想了想说道:“就是八个人抬的步辇。” “那怎么成!”任青伶吓了一跳,赶忙摆着手道:“青伶虽不懂事,却也知道那步辇乃是皇上和后妃才能使用的,相公不可为了妾身一人而行那逾越之举。” “步辇是帝王才能坐的吗?那还是坐马车好了。”斛律云听她这么说,也赶紧缩了缩脖子,这才道:“既然轿子做不成了,那你相公我到时候就专门为你设计一辆敞篷四轮马车,再在里面摆满盛开的鲜花,带着你绕城一周,让全大兴的人都羡慕我,哈哈!” “恩,青伶等着呢。”任青伶甜甜一笑,娇声说道。 她的话音刚落,书房外便传来奴仆恭敬的声音:“老爷,清河公杨素求见。”这下人禀报的时候没有太多的恭敬之意,毕竟在他看来,自家老爷是国公,那个杨素不过是一个郡公,差着辈儿呢,用词自然也就用上了“求见”这两个字。 斛律云可没他这么大意,那杨素是什么人?未来的首辅,大隋第一权臣。他现在不过龙游浅水,凤凰落架,将来总有飞黄腾达的一天,自己既然已经进入朝堂,就更得搞好和他的关系。想到这里,他赶忙对任青伶歉意的笑笑:“本来今天想和你去利人市雇个管家回来的,现在看来又去不成了。”说罢高声朝外面吩咐道:“你让他略等片刻,我要开仪门想请。 第五十章 议建内府 车辚辚,马萧萧,新立的崇国公府外热闹非凡,和边上冷清的清河公府邸相比,简直就如冬夏之别。一个身着华服的短须中年人陪着笑将一张大红的请柬递给国公府的门仆,低声道:“劳烦小兄弟将这请柬尽快递给崇国公大人,我家老爷还等信儿呢。”说罢脚下不动声色的斜跨一步,用身子将后面人的视线挡住,袍袖轻轻一抖,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便递了出去。 那门仆熟练的将钱袋缩进袖中,暗暗垫垫分量,刚才还满是不耐的脸上立刻多出几分亲近,双手接过请柬笑道:“好说,好说!”说罢收起笑容,斜着眼睛看向边上拿着名刺拜门的一个寒酸文士,高声道:“挤挤!挤什么挤!没看见清河郡公也得在那边等着么?你什么身份,靠后!” 站在阶下等回信儿的杨素眼角微微一颤,心道:‘这真是墙倒众人推,破鼓大家捶。本公就算表面上失势,那也是郡公之尊,一个新晋国公府的小小门仆就敢如此出言不逊,这崇国公好大的官威啊。’他本是喜怒不形于色之人,如今虽然心中恼怒,也不愿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和一个下人计较,可是不计较归不计较,心中也难免对斛律云生出些许不满。 “大胆!竟然如此无礼!”随着一声厉声怒喝,国公府大门嘎吱吱缓缓开启,露出后面面若清霜的斛律云。他一步跨出门来,一脚蹬在那个恶奴的胸口,将他踢翻在地,连翻带滚的从门阶上摔了下去。 几名在门外维持秩序的家丁家奴吓了一跳,扭头瞧见自家老爷怒气哼哼的从大门内行了出来,赶忙翻身拜倒在地,齐声道:“拜见老爷!” “罢了!”斛律云摆摆手轻哼一声,快步走到杨素身前,按晚辈之礼做了个大揖,这才说道:“新府初建,下人无人管理,连点儿规矩都不懂,有什么不当之处还请杨公勿怪!”说罢朝身后另外几名家仆喝道:“把这个欺主之奴拖下去,杖二十,然后丢出府外。谁若是再敢借着本公的名义狐假虎威,他就是你们的榜样!” “是!”几个家奴战战兢兢应了一声,将那个面若死灰的恶奴拖到当路,拿起两根黑漆方木门闩,劈里啪啦的打了起来。 处理完恶奴,斛律云侧身恭敬的将杨素让进府中。二人并肩行入书房分宾主坐定,待下人将茶上好退出去后,斛律云这才笑着说道:“多日不见,杨公气色可是越来越好了,今日劳您专程前来,不知...” 杨素淡笑着抚了抚胡须,起身大声道:“崇国公斛律云,上前接旨!” 斛律云愣了片刻,赶忙上前撩袍跪倒于地,恭敬地说道:“臣斛律云,接旨。” 杨素走到斛律云身前,将刚刚从皇上那里求来的口谕缓缓口述了出来,说完之后他双手将斛律云搀了起来,笑着说道:“斛律将军这般年纪就受皇上如此重用,将来成就必不可限量,望你多多努力,莫要辜负了陛下的期望啊。” 斛律云挠挠头站了起来说道:“我定会小心做事,必不辜负陛下重托。”说完有些疑惑的问道:“杨大人,您也知道下官刚入朝不久,对咱们大隋的官职和衙门都不算熟悉,皇上封我做右内卫将军,这内卫又是哪一卫,衙门在哪儿,所管何事啊?” “要说起咱们内卫府,就得从我皇做丞相时说起了...”杨素端起热茶饮了一口,这才将内卫府的来历和职责向斛律云完完全全说了一遍。说完之后,他眼中露出一丝笑意,轻声道:“咱们内卫府分为左右两卫,左内卫主朝堂之内,不归我统辖;右内卫主朝堂之外,主要的任务就是将人手安插入敌国,平日里打探情报,散布谣言;战时刺杀敌将,辅助用兵。” ‘这不就是后世的安全部门么?我居然成了特务头子?还得去突厥草原出差?’斛律云翻了翻白眼,坐下问道:“不知咱们右内卫的衙门在哪儿,管辖几人?” 杨素摇了摇手指:“右内卫初建,除了草原上已有的几十人归你统辖,现无一人可用。” “大人,你莫不是戏耍于我?”斛律云腾地站了起来,怒声问道。 “年轻人莫要心急。”杨素淡淡的看了他一眼,待斛律云缓缓坐回凳上,这才开口道:“大隋初建,不光我右内卫,很多衙门其实都是有名无实,比如鸿胪寺,说是集天下大儒于其中,其实除了鸿胪卿之外,剩下的官员多数都是有名无实之辈。如今正值我朝对突厥用兵之际,所有钱粮集中起来都有所不足,又何来钱财给你我?” 他看斛律云还要开口,抬手一拦,继续道:“不过你也不要着急,咱们内府之兵贵在精而不在多,所需粮饷本就不多,我手里还有一些,足够暂时用度...” “大人!”他话还未说完,就被斛律云一口打断,后者也顾不上杨素脸上的不悦之色了,起身急道:“咱们内卫深入敌国,没钱寸步难行,又何来所需粮饷不多之说?” 他面沉似水,扳着手指说道:“若要我北上草原,首先要准备至少二十大车的蜀锦、白瓷等精美的礼物,其次要准备大量钱财收买,甚至咱们自己扶持一位突厥贵族出来做我们的代言人,再次我还要培训手下,购买大量的丹药,这些东西哪样不要钱?” “哦?”杨素以前就隐约知道斛律云似有保留,现在听他这么说,有些好奇的问道:“你准备怎么做?” “首先,我要将西城的那些泼皮破落户收到麾下,为我所用。”斛律云开口说了一句,看看杨素没有反对的意思,这才继续道:“这些人平日里都是市井小民,身上没有那种铁血的军人气质,隐蔽性更强,而且他们平日里就是跟三教九流的人物打交道,能说会侃,各行各业的切口都很熟悉,想从别人嘴里往出套话,谁也赶不上他们。” “其次,我想结交那些突厥权贵,必须要有贵重的礼物。人们都知道草原上最缺的是粮食和盐巴、茶叶,这没错。可是那是普通草原牧民的需要,不是那些贵族老爷的。我曾经在草原上待过一段时间,发现那些部落的族长和贵族们都喜好我们中原文化,尤其是精美的瓷器和丝绸、蜀锦等贵重之物,我带去一批,免费赠送给一小部分贵族以作交好之用。”他嘿嘿一笑“人都是有攀比心理的,只要有人穿得比你好,用得比你好,那你就会眼红,就会嫉妒。我送礼物时专送那些部落的二把手,或者那些族长的兄弟,让妒忌心将他们铁板一块的关系敲开,到时候我便可以收买一部分有野心的人为我所用。” “这不妥吧,万一他们收了你的礼物再不办事呢?那些贵族可不比咱们中原的世家大族笨,你小心搬石头砸自己的脚。”杨素听到这里摇了摇头,有些不赞同他的观点。 “这就要用到丹药了。”斛律云嘿嘿一笑,满脸的得意。 “丹药?什么丹药可以控制人心?”杨素挑了挑眉角问道,忽然想到斛律云和那个被称为神医的孙思邈交好,会不会是从那里来的。 “五石散!” “五石散?那不是治疗寒热症的药物么?靠这种东西可以控制人心?” “呵呵,杨公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啊。”斛律云摇头叹了一句,想了想后世里击碎清朝大国梦的大烟,这才轻声道:“五石散虽然能治疗寒热之症,不过这种药物有些许副作用,吃了之后可以让人如坠梦中,如梦似幻,而且用得多了还让人产生依赖感,陷入其中不可自拔。我到草原上之后只需要装作不经意间说出这些丹药是我中原风流士子最喜好之物,还怕那些草原权贵不乖乖吃下?只要吃到了一定的量,他们再想戒掉,恐怕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了,到这时我手里的丹药可就不是免费的了,想要的话,就用我需要的情报来换。” 杨素心里一寒,他以前也有几个使用这寒石散的朋友,深知这种东西比起斛律云所说的来甚至还尤有过之,只是太过珍贵,所以从来没有人想过用他控制别人。 “除此之外,咱们内府要有自己的一套情报体系,我准备用暗语传递情报,而不是文字,如此一来,咱们还得暗地里建立内府专用的驿站,平日里做一些输粮运货的生意,一旦有情报传来,第一时间便可以送到朝廷的手中。” 杨素没想到他有这么多奇思妙想,好奇的问道:“哦?你说用暗语传递情报,详细说说看。” “是。”斛律云应了一声,起身走到书房墙边的一个书架上,拿下一本印刷精致的佛经,走到桌旁递给杨素,说道:“咱们传递消息的时候,就用这个?” “这个?”杨素翻了翻这个比较常见的佛经,一头雾水。 斛律云又拿出一张纸展在桌上,然后用毛笔蘸着墨汁对着佛经歪歪扭扭的写了几行阿拉伯数字,这才拿给杨素说道:“这上面的这些符号,是西域万里之外的国度所用的,和咱们的一、二等数字对应,咱们传递情报的时候第一个数字写页码,第二个数字写行,第三个数字写第几个字,我们拿着密信,再拿这本佛经对照,很容易就能知道里面要传达的消息。而若是这情报不小心落到敌人手里,他们所得到的也不过是一大堆看不懂的符号,毫无用处!如此一来,咱们既不用担心情报丢失,又可以更好的保护我们的暗间人员。” “恩恩,此计甚好!”杨素点了点头,大声赞叹一句。 斛律云又说了一些细节的东西,可是说来说去,反反复复都不离一个“钱”。建车马行要钱,买白瓷丝绸要钱,培养那些泼皮无赖和细作要钱,就连购买五石散,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杨素这会儿也抓了瞎,他听斛律云说了半天,发现对方对这用间之道深有研究,心中暗自高兴的同时,也为这银钱之事大大发起了愁。 杨素使劲儿的扯了扯自己的胡须,苦笑着摇了摇头说道:“虽然你如此说,可是时下朝廷中却无多少银钱,就算将苏大人抽干也没有多少髓,这可如何是好。” 斛律云也是挠了挠头,忽然心中一动,小心地提议道:“杨大人,我知道有不少大商巨贾富可敌国,咱们能不能从他们身上想想办法?” 杨素听后摆了摆手道:“如何想?就算那些商贾的地位低,可也是我大隋的子民,他们所做之事只要不和律法相违背,那他们的钱咱们就一分都动不得。” “我不是那个意思。”斛律云顿了顿,继续道:“我的意思是,咱们内府现在正是用人之际,咱们能不能吸收一点儿商贾进来,为我所用,此次上草原我准备将手下伪装成商贾,如果有正经的商贾加入,既不容易被人看出来,又可以顺理成章的向他们争取点粮饷支持。那些商贾的地位颇低,我相信只要咱们提出来,他们一定乐意效劳。” “万万不可!”杨素冷哼一声,拂袖怒道:“商人趋利,多是些见利忘义的钻营之辈,内府乃朝廷柱石,怎可让这些粗鄙之人掺杂其中,坏我大事!” “大人...”斛律云摊了摊手,无奈道:“你让我组建人马,现在没钱没人又如何组建。而且咱们右内府的人马将来要行走天下,而行走天下之人,最好的身份莫过于商人,既然咱们的手下都是些假商人,那就算再要一点真商人又有何妨?” 他没等杨素说话,又继续说道:“更何况以类分人本就是不智之举,讲出奇货可居的吕不韦倒也是商人,此人大才天下又无人不知,商贾之中未必没有真正的贤才,既然咱们内府的身份不公开,那给他们一个官位,又有何妨?” 斛律云现在这样据理力争也是有原因的,在整个隋唐故事中,将星如银河般璀璨,其中最亮的两颗便是李靖和徐世绩。他前世看书的时候,记得看到过徐世绩家就是大商人出身,如此人才要是隐没于民间为他人所用,真是暴殄天物啊。 “此事干系太过重大,容本公回去与陛下商议一下再回复于你。”杨素想了半晌也没想出一个更好的办法,只能叹了口气,起身无奈的向斛律云告别,直向皇宫去了。 第五十一章 筹备 古代所谓四民,指读书的、种田的、做工的、经商的。《管子·小匡》中说道:“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柱石)民也。”士农工商虽然并称为国之柱石,但实际上其地位的差距却有如天地,读书为先,农次之,工再次之,商人最后。 这其中最有名也最能代表商人没有地位的是范蠡的故事。范蠡,辅勾践灭吴,功劳巨大,但由于后期经商,尚有商人穿鞋必须着一黑一白之劣规,故范蠡一生虽有辉煌业绩,然终因弃官经商的经历使他无缘与历史名人共同载入史册。 隋朝沿袭汉礼,商人虽然称不上卑贱,但地位也绝对算不得有多高。很多富可敌国的大商巨贾,空守着满屋的银财却仕途无门,毫无社会地位,甚至无权与那些士子同席,这其中尤以那些世家大族为最。这些氏族子弟中若有人弃学从商,无论他赚了多少钱,又买了多少土地,整个家族都会引以为耻,并毫不留情的把他从家谱上消名,再逐出家门,甚至就连其父母都会受到连累。 斛律云和杨素所说的几条计策,不管是用五石散控制那些突厥贵族,还是启用那些大兴东城的破落户,都得到了皇上杨坚和左仆射高熲的首肯,可是在启用商人的时候却受到了重重阻碍,就算他亲自进宫,反复劝说,却仍旧无法改变这古人固执的观念。 ‘算了,既然你们不同意,那我就来个“曲线救国”,这商人重利是没错,但是其中也不乏能人,你们不用,我可还是要用的。’斛律云回头看看那庄严肃穆的宫城,嘴角勾起一丝狡黠的笑容,心中暗暗想道。 他抬头看看已上三杆的日头,边儿咬着指头考虑着事情一边儿缓步朝皇城外走去。‘皇命不可违,既然现在这皇帝让我辅助杨素建设右内府,那我就得做出个样子来给他看看。可是,虽说我在后世中看过不少关于谍战谍报的书籍和电影,但是那毕竟只是从总体上叙述一下其中的精髓,其中很多的细节还是需要多多推敲。’ 这就如同做一道好菜,人家大厨做的时候,先切菜,再热锅下油,然后爆火翻炒,其间加入各种调味料,最后出锅盛盘。你看起来似乎很简单,可是其中每一部都需要精细的筹划。比如这切菜每个人切出的大小就不同,热油也不可能拿温度计去量,爆火翻炒的时间和甩锅的高度也都不同。谍战工作与其类似,不论是训练、潜伏、打听情报、还是收买离间敌人,这些东西在实施的过程中都牵扯到一定的细节,若是处理不当,不光辛苦建立的情报网络会毁于一旦,而且极有可能还会遭其反噬。 他踢踢踏踏的走出朱雀门,向停在不远处属于自己的马车行去。正在城墙下蹲着晒太阳的掌鞭一看他出来了,赶忙快步跑上前来笑道:“老爷,咱们去哪儿?” “没什么事情了,咱们回府。”斛律云思考了一路,也没有想出一个行之有效的处理之法,听他问起,随口答了一句。他钻进车厢中的软榻上坐了下来,忽然觉得腹中传来一阵空落落的饥饿之感,这才想起他早晨出门前只是吃了少许点心而已,而掌鞭刘把式更是刚上饭桌就被自己扯了出来,现在想来应该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他朝前探了探身子将车帘挑开一条缝儿,随口问道:“刘把式,本公进宫的时候你有没有自己找些东西吃。”问完之后,他干脆靠在车厢的侧壁上席地而坐,坐在铺在车厢底部的厚厚毡毯上。他从大清早就进宫与杨素等人议政,虽然被恩准赐坐,可是皇宫之中除了皇帝又有谁能真的放松下来,那样直挺挺的跪坐在一个小小的跪榻之上一晌午,现在只要稍微动动就是浑身酸痛,靠在车厢上正好可以休息一下。 刘把式熟练的操控着马车,脑袋微微向后侧了侧,大声回道:“劳大人记挂,小人不知道大人什么时候能从宫中出来,又哪里敢到处瞎跑,到现在还没吃甚东西哩。”说罢觉得自己的话似乎有些不妥,赶忙又道:“大人是干大事的人,比起大人的事情,小人少吃一顿饭也没啥大不了的。” 斛律云笑着敲了敲车板,大声道:“哎,没想到你这老实人也学会拍马屁了啊,民以食为天,这饭要总不吃会饿坏肚子的。现在正好无事,你拐到利人市一趟,进去看看有啥小吃杂食的买点儿回来,咱们先把肚子填饱了再说。”他将装着碎银的钱袋递出去嘱咐道:“再记得买些杏酪和果脯包回来。” “哎,大人,使不得!”车把式声音里满是紧张:“这小吃杂食用不了几个钱,小的哪能用大人的钱。您给我们这些府中杂役定的月例甚多,现在又因为小的没吃东西专门抽空转到利人市一趟,小人又岂是那不知好歹之人。”说道最后,声音里已经近乎于哽咽了:“大人不把我们这些下人当牲口看,大伙儿嘴上虽然不说,心里头可感激的紧,都说自己跟了个好主人,愿为大人效死命呢。” 斛律云没想到自己随便的一句话居然能让对方说出这么一番话来,后世一些有权势的人家中虽然也有老爷和下人之分,可那个时候的尊卑观念远不像现在这样严重,那些老爷和下人之间至少还有基本的“尊重”,而这一点点的尊重和些许的关心,却会让这些生活在大隋朝,平日里让人呼来喝去的社会底层人物感受到作为一个人的尊严,从而打心底里忠于自己。 他心中顿有所悟,大声命令道:“刘把式,咱吃完东西不回府了,去一趟长乐坊,本公得去专程拜访几个朋友。” “好嘞!”刘把式擦了擦眼角的泪珠,手中马鞭一甩,鞭稍在空中卷出个熟练的鞭花“啪”,驮马欢快的仰头长嘶一声,更快的向前行去。 白天的长乐坊,虽然没有夜间那股纸醉金迷的味道,却仍旧热闹非凡。赌坊、酒肆、斗鸡、斗犬、投壶,乃至更高级一些的赌斗击鞠,各种各样的赌局全能在白天的长乐坊中找到。 自从东城那帮泼皮无赖幕后的“带头大哥”是崇国公和忠孝公次子的消息传出之后,这帮平日里就无法无天的家伙更是变本加厉起来,不光将当初倒向西城一方的各大商户教训了一番,还将自己的集会地点从最开始的兴财赌坊转移到了整个长乐坊最大的销金窟:登仙府之中。 这登仙府不愧为登仙之名,不管你是达官贵人还是商贾巨富,只要能出得起钱,那就能在这儿享受到神仙般的待遇,就算一辈子待在这里都不会觉得烦腻。其中有四堂,分四面置楼,每一处都以神话中的仙境为名,分别是:蓬莱、瀛州、方丈、天姥,其规格更是一层比一层更高,让人流连忘返。 斛律云的马车停在登仙府修建的如梦如幻的入口前,向守在门前的两个汉子亮明自己的身份后,便背负双手欣赏起这颇有些意境的大门来。 等了不过片刻,便见燕飞、雄阔海和一干大小泼皮头目急急忙忙的从大门内迎了出来。自从上次任青伶他们被绑架的事件之后,雄阔海这个崇国公府的“二老爷”便和这帮破落户搭上了交情,平日里饮酒赌钱,比斗武艺,没事儿就爱往这里钻。 燕飞穿着一身潞绸所制的劲装,头戴英雄巾,一幅翩翩佳公子的打扮,走上前来深施一礼:“不知国公大人驾到,有失远迎,还望恕罪恕罪。” 斛律云呵呵一笑,双手将其搀起,调笑道:“咦?没想到我这浪子兄弟今日改了性情,居然拽起文来了,不知道是不是西城的宵小易容假扮,来来,让我查探一番。”说罢就抬起双手,朝对方脸上摸去。 “嘿嘿,小弟这不是给您面子么。”燕飞嘿嘿一笑,脚下一转闪到一旁,单手一引道:“请!”边上众多小弟也笑着拱手道:“请!” 斛律云朝大伙拱手回了一礼,这才抬腿率先进入府中,路过燕飞身边的时候低声说了句什么,后者眼中精光一闪,挥手将大多数人斥退,只留下几个核心成员簇拥着斛律云来到一处僻静的小阁楼之中。 此阁名为逍遥阁,分里外两屋,是专程给那些口味比较重的客人准备的。外屋构建的很是雅致,专门让阁中的姑娘陪饮酒赋诗、抚琴作画,而一门之后的里屋则另有乾坤,不光墙上有名家所做的春宫画,就连床榻家具之上,都有专供束缚作乐的机关,可谓将这对比之道用到极致。整个登仙府中只有此处为了保守客人的秘密最为偏僻安静,也最适合谈一些事情。 众人行到屋中分主次落座,最后进门的燕飞伸出头去观察了一下屋外四周的动静,这才紧闭双门,也走到桌前坐了下来,朝斛律云一笑道:“大人,你刚才说有事情与我们兄弟相商,是不是遇到什么难事了,如果是的话告诉兄弟们,大伙儿一定全力相助。”说罢看了看桌旁的几个大小头目,那些人也赶忙点头称是。 “是有些为难的事情,需要大伙儿帮忙。”斛律云端起桌上的白瓷茶壶给自己斟了一杯温茶,把玩着茶盏轻声说道。 “你说吧,用多少人,什么时候动手?”燕飞听了呵呵一笑,摆手问道。 “估计你们全得过来帮我,至于时间么,可能还得过几个月,不过大伙儿现在就得准备了。”斛律云也不着急,继续垂着眼睑,貌似为难的说道。 “没问题,说说具体安排吧。” “暂时的话,需要你们白天去城中两大坊市,认真学习一下那些专跑各处转卖货品的商贾的手段,记住,不仅是要形似,还必须要神似,啥时候做到你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一个商人了,这就算成功了。” 燕飞张了张嘴,又闭了起来,继续看着斛律云,果然见后者浅酌一口,又继续道:“除此之外呢,我每天晚上会派来几个精通突厥语的人,教授你们突厥话,几个月要求你们精通那是强人所难,到时候能跟人简单沟通就行了。” 他说到这里燕飞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大人,我的这些兄弟们连大字都不识几个,除了会好勇斗狠之外没什么其他能耐,你让我们打打杀杀的,行,可是让我们去跟人学着怎么经商,又要学突厥话,这实在是有些强人所难了。”边上几人也是一脸的苦相,看着斛律云不迭的点头,非常赞同燕飞的说法。 斛律云挑了挑眉角,抬头道“是如此么?那就算了,我看诸位兄弟每日在这里虚耗岁月,让家中爹娘亲友失望,本想送一个大富贵给大伙儿。今日听燕兄这么说,看来是我所托非人,还是另请高明吧。”说罢将饮尽的茶碗放到桌上,起身就要离开。 他这句话可真是结结实实的刺痛了燕飞和其他几个“江湖豪杰”那有些柔弱的游侠之心。这些人平日里横行东城,谁见谁怕,可又是谁见谁恶,表面上对你恭恭敬敬,可背地里谁不戳你的脊梁骨,家里的亲人长辈更是被人暗地里不知道问候了多少次。做泼皮无赖虽然让他们衣食无忧,可说出去却为人所不齿,帮派里不少的兄弟虽然又有钱又有长相,可二十多岁却偏偏还是说不着一个儿媳妇儿,为啥,人家看不上你这出身呗。 大伙儿平日里嘻嘻哈哈以醉掩卑,可是心里却实实在在想要改变这种情况,现在一听斛律云如此说,他们又怎能放过这大好的机会。大伙儿七手八脚的将斛律云拉回桌旁,又是陪笑又是作揖,终于算是将这位贵人稳住了。 燕飞亲自给斛律云将面前的茶碗斟了个满溢,放下手中茶壶,讪讪的笑道:“大人,我刚才不知你有如此想法,这才说了那些混账话,你可别放在心上。不过话说回来,你要给兄弟们谋一个富贵,到底是什么啊?” 斛律云呵呵一笑,将脑袋凑到桌前低声道:“这富贵么,当然就是去军中为将了,不过具体的事情么,那可不能随便说出口,得你们同意了之后,才能细细跟你们说明。” 燕飞他们一听能入军中为将,心中不知道多高兴,哪有不应之礼,赶忙拍着胸脯大声应是。斛律云一看这胃口也吊够了,这才笑着说道:“既然大家都同意了,那我就跟你们明说了...” 第五十二章 送上门的名人 间谍既指被间谍机构秘密派遣到对象国从事以窃密为主的各种非法谍报活动的特工人员,又指被对方间谍情报机构暗地招募而为其服务的当地居民。 最早具有这个义项的字眼是“谍”,“谍”的历史非常悠久,据《左传》记载,夏朝时就已经出现了“谍”:“使女艾谍浇。”夏王朝被后羿和寒浞取代,浇是寒浞儿子的名字,后来复国的少康向浇的身边派出一个叫女艾的间谍。这是我国有记载以来的第一个间谍。不过“谍”的意思跟今天间谍的意思还是有区别的,“谍”是一个形声字,形从言,既然从言,当然就要说话,因此《说文解字》解释道:“谍,军中反间也。”使用反间计当然需要三寸不烂之舌,这是“谍”的本义。 “间”怎么会跟“谍”联系起来了呢?“间”本来写作“闲”,段玉裁为《说文解字》所作的注释说:“开门月入,门有缝而月光可入。”因此“间”的本义就是门缝,泛指缝隙,有缝隙就可以使用反间计了,故称“间谍”。《孙子兵法》中把间谍分为“五间”:因间(敌国的乡民),内间(敌国的官员),反间(本来是敌国的间谍,为我所用),死间(向敌方提供假情况,事发后被敌方处死的人),生间(完成任务后活着返回的人)。算是古代比较详尽的关于间谍的分类了。 间谍为什么又称为“奸细”呢?原来间谍在古代叫“细作”,“细”的本义是微、小,地位卑微的人就称为“细人”,平头百姓叫“细民”;“作”是事情、事业,间谍工作不属于正面战场的大规模作战,而是偷偷摸摸,很像地位卑微的事情,故称“细作”。 夜深了,繁华的大兴城在黑暗中逐渐归于沉寂,崇国公府后宅的书房却仍然灯火通明。斛律云双眉紧皱,负手在书案前走来走去,脚下一顿,转头看看摊在桌上的蔡侯纸和上面半个时辰方才憋出的几十个字,摇头叹了口气,抓起纸张来揉成一团扔到地上。 自己的根基还是太浅了啊!斛律云坐在案前,把玩着刚做好不久的鹅毛笔,心中的无力感几乎让他窒息。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从登仙府回来已经有好几日了,可是他这一条好汉,至今却仍旧未找到一个可以依为左膀右臂之人。 东城的那些家伙多是大字不识,好勇斗狠之辈,若让他们使坏杀人绝对是一把好手,可是说起参事议政,却是一窍不通。那些人里面虽然有几个像军师一样的寒门士子,可是这些人的学识也多数都是停留在识文断字这个层面上,虽然能写一手锦绣文章,不过作为幕僚却根本不称职。 他也不是没有想过招揽那些朝中的勋贵之后,可是那些世家子弟基本上都是以自己的家族为先,将这样的人招揽进间谍组织,那简直就是在自己身边安置了一颗不定时的定时炸弹,这样的蠢事斛律云可不愿意做。 至于皇上大力扶持的关陇军中新贵的子弟,虽然忠诚度没有问题,可是关陇豪族大多都是靠着军功而贵,子弟都奉行“功名但在马上取。”让这种以肌肉为信仰的家伙好勇斗狠还行,做幕僚或者主持一方的间谍头目,还是省省吧。 人才啊人才,你到底在哪里?斛律云又抽出一张白纸,用鹅毛笔蘸了点墨水在上面无意识的划着。任用寒门子弟?也不行,这时候的朝廷有着自己的一套比较成熟的人才推荐体制,就算他有了和开府差不多的权利,可这右内府毕竟是间谍机构,根本和其他卫府无法相比。不管是他还是杨素、李密,都得韬光养晦,暗中行事,而且内府极其重要,对里面的人忠诚度要求极高。 那些东城的泼皮无赖虽然是破落户,不过大多生长在故都长安之中,不管是从他们内心还是从家人犹在的角度来讲,背叛的可能性都极小。可是那些从外面招来的人就不好说了,谁也不会知道那些人到底是不是心怀不轨的人安插进来的暗线,要是他手下多几个那种“双面间谍”来几次无间道,那这活儿也不用干了,直接抹脖子上吊岂不是更简单一些。 “对了,花木力!”斛律云脑子里灵光一闪,忍不住欢呼了一声。跟花木力相处的两个多月时间,对方将后勤补给打理的井井有条,绝对是一个心思缜密做事小心的人,关键是他是可以信任的人,算是一个不错的幕僚了。 他将案上的废纸丢到一旁,又抽出张空白的纸工工整整的写下了花木力三个大字,满意的抖了抖,皱着眉头想了片刻,觉得燕飞一身轻身本领不俗,要是就做个探子未免有些大材小用,于是又将他的名字也写在一旁。 写完之后,他正思量间,书房的门被人从外面顶了开来,任青伶背着身子退到屋内,转过身来用脚后跟将门踢上。她手里端了个不大的方木漆盘,上面摆着一碗栗米粥、两个煮鸡蛋和一碟子小菜。她小心地走到桌旁,将漆盘放在一边,柔声道:“相公,夜深了,吃点东西再处理公务吧。” “不急。”斛律云嗅了嗅散发着浓浓米香的热粥,一把将任青伶扯到自己的怀中,有些贪婪的闻了闻她发间的橘子花香,这才说道:“你怎么又自己下厨了,我不是说了么,这些事情让下人来做就好了。” “他们不知道相公的口味,而且笨手笨脚的,还是我自己来做就好了。”任青伶回了一句,有些害羞的在斛律云怀中扭了扭身子,发现相公抱得甚紧,也就由他去了。 她有些害羞的低下头,刚准备让斛律云趁热将米粥喝掉,忽然看见之上写着的那两个孤零零的名字,有些好奇的问道:“相公,这是什么啊?” 斛律云道:“皇上安排了个活计给我去做,这不是正找人帮我呢么,找来找去愣是只找到这两个可以用的人,正发愁了。” 任青伶歪着脑袋想了想,有些不确定的说道:“相公,你忘了上次去牢中救你的那三个人了么,好像有一个叫王什么充的,他们三个人行么?” “对呀,我怎么没想到。”斛律云高叫一句,猛地往起一站,差点把坐在身上的任青伶摔在地上,他有些歉意的将后者放到一边,拿起鹅毛笔在白纸上又写下裴仁基和王世充的名字,然后在边儿上画了个大大的问号。 这两个人的名字能够流传于后世,那说明他们的能力还是没什么问题的,至于前途,跟着自己组建内府,怎么说也比猫在宫里头混吃等死、盼着熬资历升官强吧,而且他们还都是禁中侍卫,深得皇上的信赖,要是把他们要到身边,也可以向杨坚证明自己的忠诚,真是一举几得的好主意啊。他心中越想就越开心,忍不住在任青伶光洁的额头上轻吻了一下,以示奖励。 任青伶看自己出的主意受到相公的认可,心中开心的同时又绞尽脑汁,笑道:“相公莫要忘了那个伍家的公子,那可也是个热心的人呢。” 果然是一人计短,二人计长,斛律云在书房憋了一晚上,还赶不上任青伶这几句话顶事儿,他抚掌长叹:“对对,还有伍天锡,我怎么把他忘了,他自小这这里长大,和这满朝勋贵的二世祖们都很相熟,找他问问,看看有没有既不得志,又有能力的人,给我推荐几个。” ……………………………………………………………………………… 一夜无话,第二天斛律云起了个大早,用过早膳刚准备去忠孝公伍建章的府邸走一趟,还没等出门,一个下人便急匆匆的跑了进来,大声禀报道:“老爷,楚州刺史高励在府后角门处求见,这是他的名刺。”说罢将一封名刺小心的奉上。 “高励?”斛律云接过名刺,皱着眉头重复了一句,开始在自己不太清晰的儿时记忆里搜索起这个人来。在角门求见,说明这个高励应该是他的故人,或家中长辈的好友,斛律云从四五岁的时候便开始随着管家亡命天涯,根本不认识这么一个高励,那应该就是爷爷斛律光的故友了。他想到此处,赶忙对下人说道:“快快有请。” 没等多久,只听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斛律云回头一看,见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男子快步抢进门来,先是细细打量了自己一番,这才哆嗦着嘴唇念叨道:“像,实在是太像了!” 斛律云一阵的莫名其妙,还没等他发问,大门外又走进一个少年,这个少年的年纪和斛律云相仿,穿着一身整洁的灰布长袍,唇红齿白,长得一表人才,走上前来对斛律云微微施了一礼,高声道:“您一定就是崇国公斛律云了,在下高士廉,参见崇国公。” 先前进来的中年人陡然惊醒,有些不好意思的讪笑一声,和斛律云见过礼分宾主落座,这才说起了自己的身份。 要说起来,这个高励还真是和他们斛律家有通家之好。他是当年北齐的皇族,堂堂清河王高岳的儿子,年仅十四岁便被封为青州刺史,开府仪同三司,最后被改封为乐安王,可谓是少年英杰。斛律云的爷爷斛律光和他很是相得,每次出征都要让他担任副帅,两人既是忘年交又算得上生死之交。 斛律云表面上细细的听着,实际上心里却打着自己的小算盘:‘这个高士廉的名字怎么听起来这么熟,难道也是个历史名人?我对这个时代的历史还是太不熟悉了,除了那耳熟能详的秦二哥、程咬金、李世民这些名人之外,其他的一些大小牛人还真是记不得多少,不过这个高士廉的名字既然能让我感觉熟悉,那想来应该也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号了,我现在正好因为没人可用而抓瞎,这个高士廉就送上门来了,这真是走过路过不可错过的买卖啊。’ “贤侄,这么多年,你是怎么过的,怎么逃出来了也不来找我?”高励看着与斛律光面容有八九分相似的斛律云,心中不胜唏嘘,有些责怪的问道。 “嗨,世伯,这说来可就话长了。”斛律云轻叹一声,又将自己这么多年来的经历说了一遍,三人唠了好一会儿的家常,高励这才起身说道:“贤侄,我刚从楚州回来,现在还要进宫去面圣,等我回来之后,咱们再来把酒言欢。” “世伯但去便是,来人啊...”斛律云摆手应了一句,高声叫道。 “老爷,您有什么要吩咐的?”守在门外的一个仆役跑进来躬身问道。 “去,让他们在后宅腾一个院子出来,给高世伯和士廉兄居住,再让后厨多准备些酒食,今日中午我要大摆家宴。” 第五十三章 太子 安顿好了高家父子,日头已上三杆。斛律云心中有事,舍不得再这么耽搁一天,于是赶忙着人套好了马车,朝留在家中的高士廉告了声罪,径直向忠孝公伍建章的府邸而去。 大隋朝外姓官员所能做到的最大勋爵便是国公,被封国公者,无一不是战功赫赫,扩土建国的功勋之臣。不过这堂堂一品国公爵位虽然尊崇,俸禄也绝对丰厚,可是手中却无任何实权,可以说是被束之高阁供养了起来,为杨坚登基立下赫赫功劳的刘昉、郑译是如此,前北周名将,已经有些功高盖主的梁士彦、宇文忻、伍建章他们亦如是。 当然了,朝廷让这些立了大功劳的臣子“提前退休”,这退休金和福利待遇自然是没得说。坐落在太平坊中段的忠孝公府和斛律云那个新嫩崇国公府比起来,不论是从规模还是奢华程度上都不可同日而语。 马车直接驶到了忠孝公府后宅的角门外,斛律云在一个守在门外的下人指引下,直接向伍天锡在后宅的小院儿而去。 忠孝公伍建章以武成名、战功赫赫,后宅修建的却极为雅致,花园苗圃众多,亭台水榭相连。当然了,现在正值冬末春初,入目满眼的枯枝孤杈,不管风景如何现在倒是看不出什么稀奇。斛律云穿廊过院,走了差不多一盏茶的时间才到了位于西跨院的一座院子前,带路的下人施了一礼退了下去,斛律云整了整衣装,抬腿走进小院儿。 小院儿分内外两进,外院儿和普通民家小院儿相似,照壁之后是一趟正房,两边儿是厢房和下人们住的偏房,院中还有一个小小的花圃和水井,此时正有一个家仆在院中洒扫。 那下人一看有客进门,赶忙将手中的扫帚立在墙下,在衣襟上擦了擦双手迎了上来。斛律云将来意一说,便被他带着直向后院行去。穿过小院儿东侧的一个角门,二人便来到了后院之中。 伍建章武艺兵法样样精通,他的两个儿子伍云召和伍天锡受父亲影响,自然是从小好武。这足有半个足球场大小的后院座北朝南,被伍天锡修成了一个演武场,一进门右手边便是一个马厩,里面四五匹马骨骼粗大,毛色纯亮,一看就是一等一的宝马。马厩的边上是一个梨花木所制的兵器架,上面自右而左摆放着十几样寒光闪烁的兵器,不论是常见的马槊、步槊,还是少见的大锤、开山斧样样俱全。斛律云细细查看了一下,这些兵器的兵器杆全都光滑透亮,一看就是经常被人使用。 小院东侧是一个专门用于练习骑马砍杀的场地,里面立着不少已经缺胳膊少腿儿的稻草人,东墙之下五六个红心箭靶均匀排列,其红心早已被十数支白翎长箭所覆盖。 小院儿的西侧是专门用来打熬力气和推演阵法的场地,里面不光有石锁、石槌这些练功器械,还有一个方圆足有丈许的巨大沙盘,里面山川、河流、城池、关隘一应俱全,虽然简陋,却是一目了然。 伍天锡此时正在院子西侧耍着石锁,他****着上身,头顶长发用一条灰色布条系束,下身穿一条牛鼻束口长裤,一身黝黑的腱子肉随着动作收紧又放松,上面密布着均匀的小汗珠,头顶雾气蒸腾,手中上百斤的石锁耍的举重若轻,上下翻飞。 斛律云冲伺候在伍天锡身边的几个下人摆了摆手,示意不要打扰他,然后向前走了几步,站在演武场外抱着膀子饶有兴趣的看着伍天锡耍石锁。 这会儿耍石锁这项运动刚刚兴起不久,还没有在民间流传开来,军中已经利用这种新奇的器物进行握力、腕力、臂力及腰、腿部力量的训练,多数石锁都是二十斤以上,而伍天锡耍的这个,里面灌了铅汁,虽然看去来不大,分量却比普通的重了几倍不止。 他又耍了近盏茶的功夫,这才将石锁“嗵”的一声放在地上。边上的一个下人赶忙将毛巾和水囊递了过去,顺便低声向他通报斛律云的事情。伍天锡吃了一惊,转头给了等在一边的斛律云一个歉意的笑容,然后端起水囊了灌了几口水,又擦了擦汗,这才从下人的手上接过一方锦袍披在身上向他走了过来。 伍天锡属于那种看起来不胖但是很精壮的身材,一身肌肉线条匀称,一看就给人一种极有力量的感觉。他边走边向斛律云拱手道:“哈哈,斛律兄弟,咱们可有日子没见了,我听说燕飞他们那帮小子现在在你手下做事,怎么样,他们没给你惹事吧?”他走到斛律云身前,很亲热的朝他的胸口轻轻捶了一拳。 斛律云有些不好意思的讪笑两声,回礼道:“兄弟我这个崇国公是捡来的,在这大兴城里举目无亲,又没有根基,手下没有可用之人,无可奈何之下,这才找燕飞他们到我这里来做事,还望你莫要见怪啊。”也难怪他这么不好意思,燕飞他们本来在伍天锡的手下做事,虽然说这小混混不像为官从军上下级关系那么严格,但是毕竟他在未事先说明的情况下挖走了人家的小弟,实在是有些不厚道。 伍天锡听了洒然一笑,摆手道:“你这是说得哪里话,他们能在你那里求个前程,不再到处惹是生非,我感谢你还来不及呢,又哪里会怪罪你。”他单手向前院一引说道:“你今天来找我不会就因为这点儿小事吧,走,咱兄弟屋里说话。” 二人行到正房前厅坐定,斛律云知道伍天锡是那种喜欢直来直去的性格,于是单刀直入,将自己此行的目的说了一遍,后者听完之后,眉头一蹙道:“斛律兄弟,你先莫要着急,待我想想再说。” 他沉吟片刻,这才继续道:“你也知道,咱们朝中大员多数都是有世袭封爵的,像我爹的这个忠孝公爵位,将来会传给我大哥,而像我这样的次子或是庶子,多数都会被推荐入内四府从军,家里剩下的,不是些只知赌斗遛鸟的歪瓜裂枣,就是年纪阅历不够,无法到军中任职,所以,我也没什么好人才推荐给你啊。” 斛律云得到皇上的首肯,这些问题在他眼里根本不算什么,他摇了摇头道:“他们在哪里任职都没关系,你只需要告诉我,哪个人能力出众,而且为人谨慎,对我大隋忠心耿耿便行了。” “这样啊...”伍天锡挠了挠头,用关节敲着桌面说道:“要说能力出众又对我大隋中心耿耿,那就要说勇名镇三军的鱼俱罗了。此人是皇上亲卫,刚刚及冠,身高八尺有余,臂力过人,声气雄壮,言闻数百步,是一条响当当的汉子。只不过现在从军不久,职位只是个小小的队正,朝中可有不少的将军在打他的主意呢,不过陛下深爱其才,一直都舍不得他离开,应该符合你说所的要求。” “鱼俱罗?”斛律云诧异的叫了一声。‘这不是开隋九老之一,宇文成都的师父么,怎么现在只是在宫中做个亲卫,年纪还如此的小,看来这小说上写的东西,还真是不能信。’他想到此处,赶忙说道:“这个鱼俱罗确实是个英雄,还有没有其他人?” 伍天锡翻了翻白眼,心道我爹被封为国公之后,常常教导我和大哥不要胡乱结交朝中权贵,以免惹祸上身,现在哪有几个人给你推荐啊。他绞尽脑汁想了半天,一拍巴掌道:“和我相熟的那帮小子多不堪大用,我倒是听说过殿内侍御史里面有一个叫游元的,此人刚直忠义,颇有古人之风,就连我爹和一帮老臣都赞不绝口呢。” ‘游元?没听说过,不过整个大隋朝臣何止千百,我听说过的反倒没几个,那隋唐演艺根本就是扯到没边儿的一本书,还是当作参考吧。’斛律云想到此处,赶忙将这个名字紧紧记在心里,继续向一脸愁苦的伍天锡问道:“还有呢?还有谁可堪一用?” 伍天锡一张脸简直快苦的流出水来,他起身一个作可一个大揖,苦笑着说道:“哎呦,我的兄弟,你可饶了我吧,我是真的想不出了。你看兄弟我这平日混在长乐坊就明白我是啥样的人了,你要找我帮你跟人动手我是绝无二话,可这举贤...兄弟我真的有心无力啊。” 斛律云听了哪里肯干,一揖及地,诚恳的道:“伍兄弟啊,你看我这大清早的专门跑来一趟也不容易,你就勉为其难,再给我说一个人,就一个好不好?再说一个,兄弟我做东,都会市有名的酒楼饭馆儿,你随便儿挑,如何?” 伍天锡的脑袋摇成了一个拨浪鼓,坚决道:“不成不成,我是真的一个都想不出了,咱就这样吧,好不好?你要是答应了,我做东,请兄弟你到长乐坊登仙府连玩儿三日,如何?” 两个人推来推去,这宴请的规模和档次也越来越高,推到最后都不禁哑然失笑,斛律云先道:“既然伍兄不知,那今天这事儿就算了,不管怎么说你帮了兄弟我这么大的忙,这客我还是要请的,这样吧,三日后都会市逍遥阁,我带着燕飞、阿灿哥他们,咱们兄弟小聚一下,如何?” 伍天锡欣然同意,笑道:“吃饭喝酒么,我自无不允之礼,只是你今天专门过来找我,我才给你推荐了两个人,实在是有些过意不去。这样吧,你去宫里找找太子殿下,他那东宫中可是能人众多,而且太子殿下交友广泛,一定可以给你推荐不少真正可用之才。” “哦?”斛律云对大隋的这个太子杨勇根本没有什么概念,听伍天锡对他推崇备至,赶忙问道:“我和太子殿下不熟悉,就找么去找他,是不是有些唐突了?” “不会,”伍天锡摆了摆手,笑道:“太子殿下是性情中人,为人宽和仁厚,最喜结交天下豪杰,你若去拜访,他一定倒履相迎啊。” 说实话,斛律云对这个在书中被弟弟抢了皇位又抢了老婆的杨勇本来没什么好印象,一直也没想过去主动拜访。现在听伍天锡这么说,知道自己又是受了那九虚一实的隋唐演义的蒙蔽,前有杨广,杨素,现有杨勇,直到此刻,他才决心将前世的那一本破书上的主观观点抛开,开始真正端正起自己对这些在历史上或忠或奸的人物的态度来。 伍天锡看他沉吟不语,还道他不相信,他看看屋外的天色,大声道:“现在天色尚早,你不如现在就进宫去拜访太子殿下,我向你保证,他一定能给你举荐不少有用之才,而且没准还留你在宫中吃饭呢。” 他左右看了看,发现四下无人,这才凑到斛律云身边低声说道:“说句大不敬的话,咱太子殿下可比皇上大方多了,他东宫里的那个御厨,可是伺候过前北齐皇室的,做得一手好菜,你可是有口福了。” 第五十四章 暗潮翻涌 斛律云辞别了伍天锡从忠孝公府邸出来,看了看天色,直接上车往宫中行去。与此同时,已经开了一个多时辰的早朝之上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而这一切混乱的源头,便是那现在炙手可热,如日中天的苏威。这个时候做官为将讲究资历和出身,苏威虽然有些缺点和问题,但也确实是位有才之人,更何况他的老爹是北周宇文泰时期著名的文臣,名震天下的苏绰,这两点就注定了他的不平凡。 和现在的隋高祖杨坚类似,当年宇文泰手下的一干文臣武将也是一帮大老粗,打仗没有什么问题,治理天下难度就大了,行政工作主要依靠的就是苏绰。 而苏绰也没有辜负宇文泰的期望,曾经亲自制定了“六条诏书”,那是一本指导官员们如何按实际情况施政的手册,也是掺杂了实际经验和法家行政学知识的儒家伦理学说,宇文泰甚至命令官员熟诵此书,背不下来的一律回家种田去。 杨坚当年是北周旧臣,大隋朝中权力机构的主要人员也是来自于以前的北周王朝,自然受了苏绰的行政改革和“六条诏书”的深刻影响,包括高颎在内的一干人等更是因此对苏绰敬重有加,就因为如此,大家对苏威也同样的特别敬重。 而现在的苏威势头更是紧紧压制当朝首辅高熲一头,可谓威风八面、牛气冲天,在担任太子少保的同时,身兼纳言、吏部尚书、大理卿、京兆尹、御史大夫五项职务,而且这些职务个个位高权重,如此重权集于一身,自然引起了一些朝臣的不满。这不,今日一早,以治书待御史(从五品下)梁毗为首的一干朝臣似乎早已商量好了一般,在早朝时齐声出言弹劾苏威。 手持象牙笏板,一身朝服的梁毗正了正自己的进贤冠,大步出班,躬身说道:“微臣启奏陛下,苏威一人身兼五职,安繁恋剧,无举贤自代之心、如此贪慕权势之人,如何为陛下分忧,为天下解困。微臣斗胆,请陛下削苏威之权,以安朝臣不满之心,闭天下悠悠之口。” 太子左庶上(正四品上)卢贲出列赞同道:“微臣附议,陛下,自古贤明之君举贤任能,百官各司其位,此乃兴国之道。如今苏威一人身兼五职,其职皆为重中之重,人力有穷尽,一日两日或可无虞,时日一久,难免顾此失彼,还望陛下三思。” 堂下十几数个御史和朝臣也赶忙出班,大声赞同。苏威此时为了避嫌不便说话,朝班中那些平日里与他交好的同僚一看,赶忙举着笏板冲了出来大声反驳,一时间双方从虞舜说到前朝,引经据典好不热闹。 早已不上朝堂多时的舒国公刘昉今天不知道抽哪门子邪风,一身一品大员的朝服,手持笏板威风凛凛的站在众臣前列。先前议政的时候他都是一副眼观鼻,鼻观口,口关心的姿态,现在一听堂上吵得如此热闹,轻轻咳嗽一声抬腿出班。 “陛下!”刘昉先是随意的举了举笏板算是施了个礼,这才慢条斯理的说道:“臣下认为,梁御史和卢大人所言甚是,还望陛下三思。” 杨坚儿时在国子监的同窗,为大隋建立立下赫赫功劳的安乐郡公、上柱国元谐,李穆之侄、上柱国、陇西郡公李询以及一干元老勋臣仿佛收到信号一般,也同时出列,躬身道:“臣等附议!” 坐在龙案后的高祖皇帝杨坚眉角不由自主的跳了几下,今日朝堂上的这次弹劾之举人为痕迹实在是太明显,往日里也有不少朝臣上书弹劾苏威、高熲权重,可那只是区区数人,而且多以言官为主,只是就事论事,再有几个支持高熲他们的言官出班,双方扯扯皮也就完事了,根本掀不起多大风浪来。可是今天就连刘昉他们这些在朝中颇有声望的勋臣居然也一同启奏,而且撇开以前的那种一同弹劾的做法,撇开高熲,将力量全放在苏威一个人身上,这可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了。难道是有什么人在背后谋划,想借着外官回京述职的机会一举扳倒苏威? 想到此处,他有些不悦的挥了挥手,高声说道:“苏威朝夕孜孜,志存远大,他没有举贤自代,正说明他勤于朝政。如今我朝新立,朕每日都深感人才匮乏,又何况苏爱卿呢,削权之事,休要再提!” 站在殿下俯身请命的刘昉几人低着头互相对视几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出深深的不甘之色。今日朝堂之上如此声势,不用说扳倒苏威,就连他身上的权利都没有消减一分,如此情况,又如何让他们甘心。 早朝一直持续到接近午时的时候才散,满朝大员们顶着饥肠辘辘的肚子,三三两两的走出宫门之外,刘昉咬牙切齿的将笏板拎在手中,冷着脸朝李询、元谐他们飞了飞眼镖,这才甩着袍袖出城而去。 太子左庶上卢贲肚子里同样是一肚子火,他身为当年大隋立国的急先锋,在杨坚身为丞相的时候事事争先,如今却只做了个区区左庶上,相当于太子东宫的管家,又让他如何甘心。 他拖着一张驴脸一路走回东宫,刚刚将朝服换下端起茶碗准备用点点心,一个守门侍卫便匆匆而入,施礼道:“卢大人,崇国公斛律云求见太子殿下,正在宫外等候。” “哦?崇国公?”卢贲将茶碗放下,摸了摸自己好似钢针的短须,沉吟不语。崇国公斛律云和舒国公刘昉的事情早已在大兴城中传得沸沸扬扬,他卢贲又如何不知,此人心胸甚窄,脑子里又是一根筋,在刘昉等人的有意结交下,早已经将自己看成刘昉一派的人,此时面对这等表功的机会又岂肯放过。他心里讥笑一声,冲着那个侍卫努了努嘴道:“你让他回去吧,就说太子殿下马上就要用午膳了,用完午膳还要午休一个时辰,若是他有耐心等,就让他在宫门外等着吧。” “是!”侍卫迟疑了片刻,这才应了一声退了下去。 “什么?太子要用午膳了?”站在宫门外等消息的斛律云没想到自己得到的会是这么个答复,他看了看离午时至少还有半个时辰的天色,心道:‘伍天锡不是说太子极容易相处么,现在明明不到午时,这宫里用膳的时间极为严格,现在尚有时间,他难道就连见我一面的时间也没有么?’ 他谢过侍卫,有些失望的回身朝宫外行去,此时早朝刚散,一身常服的斛律云在朝服众多的人群中显得稍稍有些鹤立鸡群。 “前面可是崇国公当面?”身后传来一声不太确定的询问,斛律云顺着声音转头看去,只见一个三十多岁面白无须的内侍正站在身后,他有些疑惑的回身道:“正是在下,不知内官找我何事?” 那内侍抚掌一笑,上前对斛律云道:“国公大人,您快跟我来吧,皇上让我宣您进宫,我正要出城,没料想在这儿碰上您了。”说罢单手一引,当先向皇城行去。 ‘皇上?他找我干什么?’斛律云一头雾水,跟着内侍一路行到武德殿外,向内通报一声,这才被一个小黄门引到殿上。 今日武德殿内气氛有些凝重,斛律云一进殿门便看到杨坚一身皇袍未换,面沉似水的坐在上首主位上,左右跪坐殿下的高熲和杨素也是一脸的严肃,整个偏殿落针可闻,压抑的让人窒息。 他进门的声音惊动了三位大佬,杨坚虽然有些惊讶他进宫的速度,不过现在可没有心情谈这种无关紧要的事情,他挥手让殿中的内侍退下,指了指杨素下手的一个跪榻对斛律云道:“爱卿到了,坐吧。” 斛律云走到跪榻上坐好,身边的杨素侧了侧身子,将今日早朝上发生的事情向他简单叙述了一下,杨坚看他俩交流完毕,这才清了清嗓子,沉声道:“诸公,今日朝堂之上,你们怎么看?” 高熲看杨坚极为不悦,赶忙探了探身子说道:“皇上,今日朝堂之上不光言官弹劾,就连刘昉、卢贲这样很少上朝的勋官重臣和常年在外的藩臣也众口一词,事若反常,必有妖。如此多人同时发难,矛头都直向苏威而无一人弹劾微臣,此事定是有心人串联之举。” 杨坚冷哼了一声,怒声道:“你道朕看不出来么?元谐与朕有同窗之谊,刘昉与卢贲更是朕的亲信之臣,他们现在虽然不能说权倾朝野,可也称得上位高权重,所任之职已是朕思量再三之后所授,如此情况他们的那点权欲居然还是被有心人所用?独孤,此事之前,你难道就无任何所觉么?” 高熲身子微微一颤,赶忙低声道:“回陛下,此事确是微臣之失。不过内府安插在他们身边之人,多为宅中仆役、丫鬟,这些人都不是心腹的近侍,所能接触到的事情实在是有限,刘昉、卢贲他们事前根本没有互相到府上拜访,一定是在市井之中的酒楼或其他僻静之所密谋商议,此时,实不是我左内府力所能及。”说完略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将这个烫手的山芋丢给了对面的杨素。 杨素在心里暗骂了一句老狐狸,只得硬着头皮回道:“陛下,我右内府成立不过月余,无根无基,手下细作多是新招募之人,不堪大用。况且,此时我朝第一大患乃是北疆突厥,微臣现在实在是没有精力和人手分而顾及其他。” 他拿突厥说事儿,无非就是暗地里提醒杨坚,我右内府是主“外”而不主“内”,我的任务在突厥那儿,至于朝堂里这点事儿,你看看该找谁吧。简简单单几句话,又将这山芋扔到了地上。你高熲聪明,我杨素可也不傻! “一个力有不怠,另外一个无心他顾,遇到事情就只会这样推来推去,若是如此,朕要你们何用?要内府何用?”杨坚明显对这两个“排球选手”的回答极为不满,抓起案上的一个茶碗猛掷于地,愤怒的咆哮道。 一个碎瓷片儿飞到了斛律云案旁,他额头轻轻一跳,心道:‘乖乖,这皇帝陛下果然是喜怒无常啊,早知道我露露面就能混个俸禄多多的国公当,我当初又何必费劲心思的去找杨素。现在可好了,无忧无虑的国公成了特务机关的二号头子,成天还得听这皇帝陛下的咆哮,苦也~’他缩着脖子,好似一个鹌鹑般躲在案后,惟恐自己被暴怒的杨坚注意到。 杨坚摔了几样东西,心情稍稍平复了一些,眼角扫到了在下手驼背缩脖,使劲儿往杨素身后藏的斛律云,心中有些哭笑不得,板着脸问道:“崇国公,你身负辅助清河公组建右内府的职责,这些日子以来,成效如何啊?” 斛律云看他正在气头上,哪敢掳老虎须,赶忙顺着毛儿摸道:“回陛下,微臣这些日子兢兢业业,日夜不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右内府虽然未成气候,但也颇有些规模了。” 杨坚听他说得好笑,嘴角勾了勾,又将脸拉了下来,继续道:“恩,有何成效,你倒是说来给朕和他们听听。” 斛律云赶忙拣好听的说,比如那些泼皮又学会几句突厥话啦,刚刚完成商人的实习,正在娼寮和饭馆酒馆学习啦,孙思邈和他的两个徒弟又炼出多少五石散啦什么的。 他文言文本就不好,此时心中又着急,说得更是语无伦次,在杨坚他们三人听来,半文半白,极为有趣。 好笑是好笑,不过高熲还是从这些话里面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他一口打断还在喋喋不休的斛律云,高声问道:“崇国公,我刚刚听你说起你收的那些市井异士正在酒馆和饭馆做工,不知此事有何深意啊。” 斛律云赶忙点头道:“高仆射问得好,自古以来,酒馆饭馆都是三教九流混杂,客商旅人众多之地,里面的跑堂仆役迎来送往,接触的流言自然众多,这些流言就算是一分真九分假,我们也可能从中分析出对我们有利的情报,所以,在必要的时候,我会让他们扮作跑堂仆役。咱们大兴各个档次的饭馆众多,正是最好的学习之所,所以我才让他们去那里做工。” “陛下!”高熲听完之后,抚须长笑一声,躬身向杨坚说道:“今日朝中之事若想顺利解决,还得看崇国公的手段了。” “我?”斛律云没想到这么大的“鸟屎”居然落到了自己头上,惊得目瞪口呆。 第五十六章 禁酒大使 隔日一早刚过三更天,斛律云就早早的爬了起来,随便的吃了点东西便穿上一身崭新的朝服向宫中行去。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些“涉案”的朝臣中,他除了对刘昉比较熟悉之外,剩下的那些人就是在大街上走个照面儿都不一定认得出,这怎么行?恰巧今日去朝中有事,正好给了他一个观察对手的机会。 自古以来朝会并不是每日都开,一般是三日一朝,而且上朝的时候也不是每个大臣都有“资格”上殿,你要是品级过低,就算是个京官儿,也得等上十天半个月才有机会面圣一次。斛律云这堂堂正一品的国公虽然有权利次次朝会面圣,可他却从来没有珍惜过这样的机会,本来么,来自现代的他,哪受得了那种两三点钟就起床的生活。 朝鼓晨钟伴着清晨的第一缕朝阳响了起来,无数手持笏板的大臣摩肩擦踵,鱼贯进入宫城。斛律云拿着雪白如玉的象牙笏板挤在众多朝臣之中,左看右看极为好奇。 笏板在这时候是官员必背之物,长度大约2尺6寸,中宽3寸,此物件虽然不大,但却很贵重,这是由它的质地决定的。笏板的作用其实就和今天的随身笔记本类似,用来记录君命或旨意,亦可以将要对君王上奏的话记在笏板上,以防止遗忘,分别用玉、象牙或竹制成。大隋承祖制,五品以上持象牙板,五品以下持竹板。 大隋虽然是以武立国,朝中大臣八成以上全是大字不识的莽夫,不过从春秋时代至今,无一不是以文为尊,所以朝堂之上的站位是文官居左,武官居右。站在文官最前方的自然是高熲,而站在武将最前面的两个半百老头斛律云却没见过,小声的向边上的一位同僚询问,方知这两人就是北周名将:宇文忻,梁士彦。 一声尾音拖得老长的通报声过后,一身皇袍玉带的杨坚在近侍和仆从的陪伴下缓缓自后殿行出。百官见礼之后,斛律云站得笔直,眼巴巴的等着杨坚说:“有本早奏,无本退朝。”谁知这满朝文武根本不按套路出牌,三省六部和御史台等部门按轻重缓急依次将需要朝议的事情一一报来,由杨坚和诸臣商议,然后再做出判断,事虽繁杂,却有条不紊,极其有效率。 斛律云和一帮无实权的勋官站在文武官中间,百无聊赖。这古代奏本的时候,最讲究词藻华丽,儿古时候所谓的华丽,无非就是用词生晦,四六相骈,富有韵致。斛律云这种半文半白都听不太明白的人,听起这样的东西来无异于天书,再加上起得早,不大一会儿就觉得头重脚轻,昏昏欲睡。 一阵困意袭来,他忍不住就想要打个哈欠,可这是在早朝之上,打哈欠可是极为失礼的举动。斛律云用大袖和笏板挡住正脸,侧向武官朝班那边如河马般张了个大口,刚准备收回视线继续“站岗”,忽见斜前方的一个武官左手捧着象牙笏板,右手用毛笔在上面写写画画着什么,每画几笔,便细细欣赏一番,脸上全是自得之色。 斛律云顿觉有趣,赶忙将身子向前倾了些许,定眼细细观瞧。只见对方手上雪白的笏板上面用毛笔画了个黑色的小车儿,小车儿之上还有成金字塔状的无数麻包,对方的画工甚是不俗,虽然只是寥寥几笔,就已经将完整的轮廓勾勒了出来。 他悄悄捅了捅站在身边的忠孝公伍建章,正在闭目养神的国公大人耳朵动了动,脚下碎步轻移,挪到了斛律云身边,低声道:“贤侄,何事啊?”斛律云和伍天锡交好,在伍建章面前当然是以晚辈自居。 斛律云用眼神向斜前方瞥了瞥示意了一下,同样低声问道:“世伯,那个大人在做什么,怎么在手中的笏板上作画呢?真是有趣。” “哦?”伍建章探了探脑袋看了一下,强忍着笑意解释道:“贤侄有所不知,我大隋以武立国,朝中同僚大多不擅文辞,这位兵部的张大人还算不错的了,画得一手好画,意思也能表达清楚,其他大人们多数都是画个圈儿,就算记下一件事了。”毕竟份属同僚,伍建章还是给留了一些面子,说实话,这些大人们哪是不善言辞,用目不识丁来形容都一点儿都不为过。 斛律云听得好奇,探头探脑的观察了一下,还真的从一个四品官员手中的笏板上找到了“一串儿糖葫芦”,和“四五颗鸡蛋”。这一串儿糖葫芦,是这位大人在上朝前记录下来的要参奏的事情,参禀完了,便用毛笔一划,算是揭过,下面的那一拍并列的鸡蛋,则是今日朝堂上安排给他的事情,花几个圈儿,便是几件事。 这下斛律云也不困了,他探头探脑的观察着那些武官笏板上的“无字天书”,心里给每个人的画功和艺术表现打分。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各部报禀的大小事务已经基本处理完毕,剩下时间的就该那些无罪的言官“开咬”了,今天攻击的重点仍旧是苏威和高熲,大伙儿早已习以为常,两方人马拉起架势扯皮半天,便默契的休战回班。 就在众人以为今日朝会就要结束的时候,从刚才开始便一言不发的梁毗昂首出列,正了正衣冠,这才大声道:“启奏陛下,自禁酒令颁布以来,城中各坊各市贩卖酒水之人大减,酿酒所用之粮大多充做国用,乃是大善大贤之举。可微臣却听说有不少朝中大员借着自己的权势地位,在暗地里贩卖水酒,视王法于无物。此事皆因京兆尹执法不利所致,微臣请奏陛下,革去苏威京兆尹之职,另选贤能代之。” 斛律云诧异的看了看这突然出列的梁毗,他虽然知道今日朝堂之上会有人借着酒禁未果之名弹劾京兆尹,但怎么也没想到是这个梁毗。他朝斜前方的高熲看去,发现对方眼睛半眯,也在看着梁毗。他对斛律云的目光似有所觉,微微摇头,示意他静观其变。 朝班队伍里的“倒苏派”马上来了精神,跟着就是一通附和。不过斛律云细细听了半晌,发现这些人都是“为了附和而附和”,很多话说出来言之无物,所举的例子也有些苍白无力,似乎事前没有准备。 ‘难道这梁毗根本就不是刘昉他们一派,只是单纯的就事论事?’斛律云看着站在所有言官最前方慷慨陈词的梁毗,陷入了沉思。 不过这么一件小小的事情又如何能扳倒苏威呢,那些早就受到高熲授意,躲在言官队伍里的内应立刻出班反驳。这些人提前就从高熲那里得到了消息,昨夜在家准备了半宿,可谓是以逸待劳,一个个滔滔不绝,引经据典,不多时就将对方驳的体无完肤。 当然了,圣明的高祖皇帝当然不会视梁毗的弹劾于无物,他严厉的斥责了苏威,然后话锋一转,仍旧说苏威政务繁忙,无暇他顾,提议组建一个临时的衙门,专门处理朝廷公卿私自贩酒之事。 因为事前得到了暗示,所以此事立刻得到了大多数朝臣的赞同,不过提议是通过了,这临时部门的主官人选却让众人犯起了愁。这官位要是小了吧,镇不住那些贩酒的朝臣,要是大了吧,堂堂三品以上的大员,谁又能放下身段带着人走街串巷的抓那些“路边摊儿”呢。 众臣议了半天,却总是无法达成共识。就在此时,一直闭目养神的高熲迈步出班,高声禀报道:“启奏陛下,臣保举一人。” 坐在御案后的杨坚“脸上一喜”,好奇的问道:“哦?高爱卿有人举荐,快快讲来。”他这精彩的表演看得殿下的斛律云狂翻白眼,这也太会装了吧,要是放在后世,还不是有一个影帝? 高熲等朝堂上讨论的众臣安静下来,这才缓缓说道:“陛下,列位,古语有云:贬酒阙色,所以无污;避嫌远疑,所以无误。这处理禁酒之事的人选,首先当有‘避嫌’之意,毕竟不论是民间还是朝中,若是自家人处理自家事总难免偏袒。这其二呢,便是此人要位高,权却不宜重,免得有些人利用职务之便,借机敲讹,第三,此人最好是初涉朝政,且在民间颇有威望,人品德行皆是上上之选,可以代表得了朝廷,不会被人诟病。” 这三条儿一说完,朝堂上的大臣只要不是特别傻的,都能猜出他所举荐的是何人了,毕竟初涉朝政又位高的,除了最近风头正劲的斛律云,便没有第二个人了。 杨坚听完抚须高赞道:“恩,高爱卿心思果然缜密,列位爱卿以为如何啊?” 如何?成了呗!这些朝廷大员能站在这儿,自然没有一个是政治白痴,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再反驳还有什么意义,于是在满朝文武的一致推举下,上柱国,崇国公斛律云便顺理成章的当上了这禁酒大使。 第五十七章 计成 新官上任三把火,禁酒大使斛律云刚刚上任,便马不停蹄的带着人走街串巷,这儿查查,那儿看看,很多深宅老巷、门路颇广的私贩酒坊都被他查出严办,贩酒之人不论身份,一经发现绝不姑息。一时间好酒在大兴城中几乎绝迹,很多朝中大员在宴请宾客的时候甚至都到了一酒难求的地步。 所谓风险越高利润越大,在这个时候卖酒虽是风险重重,可这利比起往日来,却翻了几十倍不止。正因为如此,大兴城中贩酒之人虽然明显少了,可仍旧无法根除,而且有越来越隐蔽的趋势。 在这为数不多的私贩酒坊之中,最有名的一个就要数王家酒坊了。要说起这王家啊,背地里不知道羡煞妒煞了多少从原来长安城搬来的百姓。他家本是故都长安人士,世代以屠猪卖肉为生,那时候商贾都是贱业,更不用说卖肉的屠夫了。是故家境虽然不错,身份却连市井小民都不如,暗地里总被街坊邻里耻笑。 可就这么一户被人称为“鄙夫”的屠户家族,却生了个千娇百媚的女儿出来,隋唐时期的女子还没有被套上枷锁,虽然也遵循汉时班昭所写的《女诫》,可远不像后世宋朝的“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一般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王家的小女儿长得三分美、七分魅,看人的时候那眼神就和带了钩子一般,挠的人心痒痒,再加上她经常在外抛头露面,艳名自然就传了出去。 这名声一传十,十传百,靠着人们口口相传不知怎么的就传到了舒国公刘昉的耳朵里,这刘昉其人极为好色,一听说民间有美女芳名远波哪还能坐得住,立刻着人上门说要纳她为妾。王家的女儿其实早就许配了人家,是一个家世清白的衙门小吏,可是和这国公相比,那区区小吏又如何能比,于是王家的家主王三立刻将那桩婚事退了,亲自带着女儿上门,当夜便将女儿留在了那里。 古代那些豪门世家中的妾氏本身地位并不高,比起那些卖身为奴的下人也只高上一分,有时家中有尊贵的客人前来,主人为了显示自己的热情还要让妾室去给人家暖床温被。可这个王家的女儿手段确实非凡,不到一个月的功夫,就将舒国公刘昉迷的是神魂颠倒,不光夜夜去她房中安歇,还常常带她出门游玩,可谓恩宠之极。 女儿受宠,这王家当然是家凭女贵,身份是水涨船高,不光借着舒国公亲家的名义欺行霸市、鱼肉乡里,暗地里还干些买卖人口的缺德勾当,这次禁酒令出来之后,他们仍旧借着舒国公的名义,在进昌坊兑了个门面,大刺刺的便贩起酒来。自从斛律云当上这禁酒大使以来,王家酒坊虽然收敛了许多,不过仍是一日未歇,价格还水涨船高起来。 …………………………………………………………………………………… “老爷,利人市四海楼的掌柜的来了,要买三十坛好酒,您看...”一个身穿青袍的下人快步跑进后院,推门向正在房中吃酒的王老爷请示道。 “你卖于他便是,这等小事还要向老爷我通报么,养你们这帮废物简直还不如养一条狗,滚滚滚,莫要妨碍老爷我吃酒。”王老爷从火炉上的瓦罐里捞出一块儿肥的流油的猪肉,吹都没吹就丢进嘴里,一边嚼着一边咒骂道。 那下人收了四海楼掌柜的的好处,本来寻思着对方买酒的数量颇大,自己跟老爷说几句好话没准能压压价,没想到居然碰了一鼻子灰,只得悻悻然道:“是,那小的这就去了。”说罢便要退出门外。 王老爷一看他要离开,赶忙一抬手,眼珠一转道:“慢,容我想想。” 他思量片刻,这才嘿嘿笑着吩咐道:“小四,老爷我听说最近这世面儿上酒坊是见少啊,他们这饭馆儿里可是少不了酒的,去,去告诉他,咱的酒每坛子加价两成。” 下人一听心里顿时一凉,有些不甘的说道:“老爷,再加两成这一坛酒可就六贯钱了,这...” “怕什么!”王老爷将盏中美酒一饮而尽,得意道:“这是老爷我大发慈悲才卖给他的,他若是不满意,大可以去别家买么。本老爷倒是要看看,这大兴城里,有谁还能一下子拿出三十坛酒来。” 这下人受了人家的好处,事情非但没办成,反倒还让人家搭上更多的钱,这要是传出去,以后还有谁敢给他孝敬找他办事啊。他想到此处,赶忙提醒道:“老爷,咱们先是将酒坛由大换小,再将酒里掺水,现在更是加价不止,小的实在是怕这些人心中不平,万一他们在外面瞎说,有些风言风语传到那个禁酒大使的耳朵里,对咱们可就不好了。” 王老爷大刺刺的一挥手,得意道:“放心,那禁酒大使不过是个孩子官儿,屁帘子摘了也没几天,懂啥,就他还敢冒着撸刘公爷虎须的风险来查咱们?去吧,怕他个鸟,谁要是敢乱嚼舌头跟儿,就等着本老爷涨到十贯钱吧!” …………………………………………………………………………………… 斛律云是真的不敢撸舒国公刘昉的“虎须”吗?不然。他是要抓典型,抓重点。所谓法不责众,若是一下将十几个私自贩酒的人一下子都抓起来,那怎么处理别人,就得怎么处理这王老爷,若是处理不当,很容易被人诟病。 可是放上一段时间就不同了,这会儿全城也没几个人敢私自贩酒了,其中卖的最凶的就是这王家,等把其他几家打掉之后,再去抓这个王老爷,那他就是出头的那个鸟,就是顶风作案的典型,是一定要重点打击的。到时候不论斛律云把他搓圆还是捏扁,其他人都不好再说什么了。这是斛律云和王世充以及高士廉他们一起商量出来的。 现在的右内府与以前相比已经大有变化,不光有雄阔海、燕飞和裴仁基这样身手不凡的教习,更有王世充、高士廉、游元这样的智谋善辩之辈,虽然没有将鱼俱罗也要来,不过也勉强算得上人才济济了。 眼看着王家酒坊昧心钱赚的是越来越多,酒价更是水涨船高,斛律云他们也逐渐感觉到时机已经成熟,于是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里,王老爷和几个一起贩酒的下人被燕飞他们悄悄的请到了崇国公府喝茶。当然了,为了掩人耳目,斛律云还另派了一人持着王老爷身上的信物到王家去传话,说是有一批货物需要王老爷亲自去接收,得外出几日,让家中不必担忧。 好钱之人大多惜命,更何况这暴发户一般的王老爷,这人刚被抓回来的时候还叫嚣着要让舒国公刘昉为他出头,可是一见了斛律云,听说是皇上亲自下旨要办他,差点直接吓得尿了裤子。这事情斛律云可没说谎,禁酒令确实是皇上亲自下的旨意,这王老爷敢私下贩酒,那他就是违背了皇上的旨意,那办他也就等于是皇上的意思了。 要说这王老爷虽然一直借着舒国公刘昉的名义作恶,其实他干的这些事情刘昉还真是不知道。刘昉堂堂一个当朝一品的国公,又深受杨坚信赖,又岂会缺这区区几个卖酒所得,此事要是传到他的耳中,以他那种刻薄寡恩的性格,想来是置身事外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念及于此,王老爷为了保住自己的小命和来之不易的金钱以及几房新纳的美妾,只得乖乖的和斛律云他们合作,找了一个心腹的手下去舒国公府传话,约自己的女儿在都会市六味坊相聚。 古代的女子出嫁之后没事是绝对不允许回家的,所以王老爷以前有什么事情,总会让人暗地里将女儿约到环境清幽的六味坊相商,所以这王刘氏也不疑有他,找了个到庙里上香还愿的由头,便从舒国公府出来到此赴约。 因为是私自和娘家人见面,所以这王家小姐出来的时候只带了一个贴身的婢女,两人头戴围纱斗笠,一路赶到六味坊,门外早有小厮相迎。小厮将她们引进顶层雅间,王家小姐看着坐在桌旁一脸苦相的父亲,一边摘下斗笠一边问道:“爹,您这么急急的叫我出来,可是有什么急事?” 王老爷面沉似水,用手一指女儿身边的侍女,冷声道:“你先让她出去,此事干系重大,不能让外人知晓。” 王小姐诧异的挑了挑柳眉,挥手道:“你到楼下等候。” “是。”婢子微微一福,赶忙退了下去。待她的脚步声逐渐远去了,王小姐才走到桌边坐下,低声问道:“爹,现在房里没旁人了,你能讲了吧,到底是什么事情啊?可是家里的兄弟又惹了什么事,需要女儿到老爷那里求情吗?” 她话音才落,便看到床边的一个屏风后面转出几个人来,当前一人边走便笑着说道:“呵呵,这次可不是你那没出息的兄弟,而是你的爹爹,他捅了天大的篓子,若是你不帮忙恐怕性命难保啊。” “你是何人?”王小姐哪想的到房里居然有这么多人,本能的站了起来,厉喝一声就要发作。 “我是何人?你难道看不出?”斛律云戏谑的笑笑,指了指自己的鼻子道。 “你是...你是崇国公!”王小姐细细看了几眼,顿时轻声娇呼一声。当初她出岔气央求刘昉待她诊治,曾经在孙思邈的医棚里见过斛律云一面,所以一下便将他认了出来。 “答对了,不过没有奖励。”斛律云笑着赞了一句,转到桌边,拍着王老爷的肩膀说道:“好了,既然她已知晓本公的身份,这相互介绍便省去了吧,你将事情同她讲讲,一定要细细的讲啊,你能否活命,就看你女儿如何做了。” “哎哎,小的一定好好讲。”王老爷谄笑着应了一声,这才苦着脸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讲了一遍,说到最后,他装模作样的擦着眼泪道:“女儿,此事事关重大,现在也只有你能救我了。” “爹,您真是糊涂啊,咱家现在也算颇有余财,女儿也经常让人给家里带些银钱回去,哪用的着...唉。”王小姐看着这个不争气的父亲,一时又气又恨,又不能目无尊长直接苛责,只能长叹两声,不痛不痒的说两句了事。 斛律云边上的高士廉是唱红脸的,他用指关节敲了敲桌面,低声道:“王小姐,此事既然已经发生,再去后悔已经没有什么意义。陛下前些日子专门下旨,责令京兆诸地禁止贩酒,对此事极为重视。而你爹呢,不光贩酒,还趁机哄抬市价,借国难之机大发横财,情节极其恶劣,性质极其严重,此事现在国公大人手里压着,若是报上去,恐怕至少也是个绞首之刑啊。” “啊?”王小姐顿时花容失色,她虽然嫁给刘昉为妾,不过说白了还是一个没什么见识的普通女子而已,一遇到这样的事情,顿时有些失了阵脚,只能转头向斛律云道:“国公大人,请您高抬贵手,放过我爹吧,他赚的那些钱我们不要了,都交出来,都给您。” “皇上富有天下,还会缺你们那几个贩酒钱?”斛律云嗤了一声,讥笑道。 “那,那怎么办?难道...”王小姐一听更是困惑,她想了半天,居然想到了自己身上,低头看看还算丰满的****,顿时一挺道:“若是国公大人不嫌弃小女子这不洁之身,那,那...”她实在是想不到自己除了身体还有什么,为了自己的父亲,只能厚着脸皮开口,可是这事情哪有女的“主动请缨”的,所以只说了一半,便讷讷的无法开口。 “噗,咳咳...”一直在边上杵着扮酷的雄阔海一口凉茶全喷到了王老爷脸上,他本想调笑几句,不过想想人家一个小女子能做到这样实属不易,于是又强忍了下来。 “本公没有那个意思。”斛律云挥了挥手答了一句,脸色也略显尴尬,他顿了顿,待心情平复之后才道:“其实想救你爹倒也简单,只要你将你家老爷平日里爱去哪里,去见谁问出来,本公便会当这件事从未发生过。” 谁料这王小姐倒还是个忠贞之人,一听想都未想便拒绝道:“这可不行,老爷待我极好,我又怎能做这等背夫之举!” “哎~”斛律云拉了个长调儿,开解道:“本公又不是要对舒国公不利,只是对他的行踪非常好奇,你也知道,本公和你家老爷有些不合,想找人说和说和,又不知道谁和舒国公的关系较近,你若是不愿意,只需在你家老爷出门之前给个信号,我自己去看,如何?” “这...”王小姐听了顿时有些意动,毕竟现在父亲的小命掌握在人家手里,她也不敢一味的拒绝,若是把对方惹急了,自己是守了妇道,可却失了孝道。想到此处,她便勉强答应道:“那你要保证,你不许对老爷不利。” “此事容易。”斛律云点头举手道:“本公斛律云对先祖起誓,王小姐将舒国公刘昉出门的时间告知与我,我必不会利用这个对舒国公不利。”古人对誓言极为看重,更不要说这种对先祖许下的诺言了。不过斛律云这个誓言发的心安理得,他跟着刘昉的目的,不过是为了谈查出到底有几人在背后搞鬼,主谋是谁,并不算对刘昉不利。 王小姐眼里露出轻松之色,强挤出一丝笑容道:“好,那我便依了您,希望到时候您能实现自己的诺言,放了我爹爹。” 第五十八章 拔颗萝卜带出泥 坐落于善和坊中段的舒国公府修得豪华气派,不光面积在所有当朝大员中是数一数二的,其奢华程度更是首屈一指。刘昉此人酒色权材无一不好,偏偏在隋高祖杨坚登基的事情上出过大力,念及于此,满朝文武虽然对其不满之人甚多,却没有一人敢于当庭弹劾这个有从龙之功的权臣。 紧邻朱雀大道的善和坊里面住的同样都是当朝大员,坊外与其他官坊相同,都有武卫的士卒把守,寻常人等不得入内。当然,这小小的卫卒只能拦一拦市井小民,对那些官员的马车却是不敢阻拦盘问。这日一早,一辆来自崇国公府的马车便踏着晨光施施然驶进了善和坊中,停在舒国公府和边上的昌平公府之间。 几个早起在自家府邸门前洒扫的仆人抽眼看了看,然后便见怪不怪的低下头继续忙着自己手里的活计。那马车的掌鞭长得唇红齿白、眉清目秀,头上那顶有些破旧的毡帽帽檐儿压得颇低,只露出少半张脸,正是右内卫校尉燕飞。 燕飞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又将帽檐儿往下压了压,这才将双手拢在棉袍宽大的袍袖中,将双脚搭在马屁股上眯着眼睛打起盹儿来。 他身后车厢外厚厚的毡帘儿微微一动,露出一个不足指宽的小缝儿来,里面一只眼睛先悄悄的打量了一下紧闭的舒国公府门,然后才低低的说道:“大人,刘昉这老儿还真能沉得住气,这都几天了,怎么一点儿动静都没有。”声音虽小,却能听出其中的愤懑和不耐之意。 “嘿,别抱怨了。”燕飞将头又低下一些,用帽檐儿将自己的脸完全挡住,这才低声道:“你忘了大人是如何同我们讲的了?做一个密谍一定要有耐心,六子,你这性子可是得多磨磨啊。” “小的哪能跟您比。”在车厢内躲着的六子低声恭维了一句,这才继续道:“小的倒不是没耐心,只是不知道这刘昉老儿啥时候出来。咱们天天守在这儿一下也不得松懈,心里燥得慌。要是有人提前跟俺说说四日后他一定出门,那这前三日就算不眠不休都能挨得下来啊。” 燕飞暗暗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道:“行了,我天天来都没抱怨啥,你们一人一天还不知足。好好看着,要是误了大人的大事,小心回去挨板子。” 又过了两个多时辰,一直到午时都过了,很多官员都回府用膳的时辰,舒国公府仍旧是大门紧闭,一点儿动静都没有。气血不畅浑身酸麻的燕飞从车辕上跳下,活动了一下手脚,看看天色,心道这一日看来又是无功而返。 就在此时,舒国公府角门却突然开启,里面一个奴婢装扮的姑娘从里面缓缓而出,走到门前大声朝里面问道:“刘大哥,九夫人让我去都会市买些胭脂水粉回来,你有没有什么要捎的东西?” 门内伸出一个中年大汉的笑脸,他嘻嘻笑了一声,大声调笑道:“大哥这儿啥都不缺,就缺一个暖床捂被的可人儿,不知妹子能不能给捎一个回来。” 那小婢子啐了一口,走下台阶,俯身在鞋面上拍了拍,这才缓缓向坊外行去。 一直注意那边动静的燕飞双眼一凝,嘴角微微一翘,直接跃到车辕上大鞭一甩,驾着马车缓缓朝舒国公府侧面的小巷行去。 马车还未行到近前,便看到一辆墨绿色很不起眼的马车从小巷中缓缓行出,马车掌鞭有些谨慎的在巷口左右看了几眼,这才打马扬鞭,混入坊内来回穿梭的车流向外行去。 燕飞饶有兴趣的挑了挑眉角,轻轻吆喝一声,远远地坠在后面,跟着那辆马车驶出坊外。对方很机警,一路上兜了好几个圈子,也不停的向四周观察,生怕被人跟踪。可斛律云也不是省油的灯,他在后世的时候看过不少谍战的影片,对这追踪和反追踪也有些心得,为了能更好的追踪对方,他早已在附近的几条必经之路上安置了备用的马车,燕飞他们跟了一段儿之后,就会换乘上完全不同的马车,这样对方即便是注意到了,也不会太在意。 那辆墨绿色的马车在大兴城绕了大半个下午,这才缓缓停在城西的冲虚观门前。燕飞将马车停在离对方差不多五十步之外的一个小巷子中,在车厢中三两下脱去罩在外面的葛布长袍,露出里面的锦布常服,再丢掉头上的毡帽,这才从车内钻了出来,很自然的朝那辆小车走去。 马车掌鞭左右张望了一下,这才凑到车厢旁将车帘挑开,里面钻出一个平常打扮,看不出年纪的男子。燕飞一见,赶忙侧过脸去,用眼角细细观察起来。只见下车那人头戴着一顶乌纱帽,以羽扇遮面,只露出两只眼睛,刚下车便低头拾阶而上,推开虚掩的冲虚观大门进入观中。 跟在不远处的燕飞一眼便认出这个人正是舒国公刘昉,他轻笑一声转身走回停在小巷中的马车前,跳上车对六子说道:“六子,你去外面迎一下跟上来的兄弟。吩咐下去,让他们守好这冲虚观的各个出口,一旦有人出来都给我小心的跟上,若是错过一个或是被对方发觉,就自己回去向大人请罪吧。” 六子应了一声,刚要下车,忽然回头向燕飞问道:“燕二哥,我们都去跟着他们了,那你呢?” 燕飞呵呵一笑,揭开马车的暗格从里面拿出一个青灰色的包袱,边解边说道:“我么,自然是想进去探探,看看能否得到点儿实质性的东西,毕竟若只是发现那些人在此会面,根本说明不了什么。大人待我等恩重如山,咱们自然也要好好回报大人。” …………………………………………………………………………………… 大隋皇帝杨坚和皇后独孤珈罗都信佛,所以这大兴城和各地佛寺极多,佛教兴盛之极。当然了,杨坚在兴佛的时候,也没有刻意去打压其他的教派,其中道教有不少人物更是深得他的宠信,这冲虚观的观主张宾便是其一。 要说起这张宾张真人来,那也是响当当的人物,在民间以上知天文,下明地理,通贯前后五百年而闻名的神棍一个。早年间在杨坚还没有上位的时候,他便和另外一个道士焦子顺以及据说是化外高人的雁门人董子华一起给杨坚算过命数,据说是贵不可言,有帝王的命相。 他们当时说出这番话来,不论是慧眼识珠还是瞎猫碰上死耗子,反正现在事实已经证明了人家确实“能掐会算”,所以杨坚对这三个化外的“高人”还是极为宠幸和敬重的。他登基伊始便任命张宾为华州刺史,焦子顺为开府,董子华为上仪同,所赐不可谓不厚,更在寸土寸金的大兴城中专门划出一地,给张宾修建道观,就是现在的这个冲虚观。 冲虚观所在之处以前是一座不小的土山,张宾将道观修在山腰之上,附近多植松柏,所以现在随是冬末,冲虚观中仍是松涛阵阵,意境悠远。不过刘昉现在可没有心情欣赏这如画的风景,他一路拾阶而上,沿着山道迤逦而行,刚刚走了一半儿就已经气喘嘘嘘,他体力本就不好,再加上酒色无度,早已差不多将身体掏空,以致于爬这小小的土山都有些力有不怠。 ‘这个张宾,选哪里会面不好,非要选在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山路难行先不说,这冷飕飕的山风吹在身上,真是冻死人了!’刘昉一面在心中咒骂着,一面喘着粗气继续向上攀爬,好不容易爬到张宾在后山的私宅之前,一屁股坐在门台之下,有气无力的用胳膊敲着门叫喊道:“开,开门,老子来了,赶紧,开门啊!” 大门“嘎吱”一声开了个小缝儿,一个小道童探出脑袋来看了眼瘫在台阶上的刘昉,赶忙小心的将他扶进府去,然后才小心的观察了一下四周,将门关了起来。 刘昉拖着重若灌铅的双腿挪进小院儿的前厅,刚进门便看到屋内正有四人在静静等待,正是太子左庶上卢贲,与杨坚有同窗之谊的上柱国元谐,李穆之侄、上柱国、陇西郡公李询,以及这里的主人张宾。这四人一看刘昉来了,赶忙上前施礼,然后众人便分宾主落座,开始商讨起事情来。 这些人里面就属卢贲官位最低,可他的嗓门儿可不小,众人屁股刚刚粘上凳子,他就一跃而起,大声叫道:“诸位大人,皇上他如今受那权臣高熲、苏威蒙蔽,将这朝中一应大权交予此二人,却把咱们这些对朝廷忠心耿耿,为大隋的建立流过血出过力的忠臣丢在一边,这是何道理?高熲也就罢了,当年陛下登基的时候他也出过不少力,就算他当左仆射我老卢也认了。可那苏威是什么东西,想陛下要登基那会儿,征辟他为官他居然都敢称病在家避而不见,这等势力小人,又凭什么窃居高位,将我等踩于脚下?” 元谐点头赞同道:“卢兄话虽糙,却极有道理,想皇上当年为相之时,若不是我替他出谋划策,多次提醒,后来又在平定尉迟迥和司马难消的叛乱中立下汗马功劳,又焉有大隋的今日。那苏威寸功为例,只因蒙荫父辈,却可位极人臣,五位加于一身,又让我等如何能信,能服?” 边上的张宾和刘昉也都是一阵埋怨不满之言,窗外梁上挂着的燕飞听了半天,发现这些人说来说去的意思都差不多:我在你杨坚困难的时候,大隋生死存亡的时候坚定的站在了你的身边,现在大隋正在蒸蒸日上,这三省六部大员的名单里怎么能够没有我?! 整了半天,就是一帮嫉贤妒能之辈啊!燕飞翻了个白眼,在心里给了他们这帮人一个中肯的评价。 “好了!”李询是这些人里面唯一一个不是满口抱怨的人,倒不是他心中没有不满,只是此人心机颇重,有什么事情不挂在嘴边罢了。他扫视了一下坐在周围的剩下四人,低声道:“咱们这次没有扳倒苏威,那是咱们手中的力量还不是很够,前些日子那些人已经联系过我了,若是咱们上位之后可以将吏部和兵部分出一部分权利给他们,在下次弹劾苏威的时候,他们定会全力相助,先灭苏威,再谋高熲,有了他们的帮助,咱们想坐上那首辅的位子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啊。” “哼!说得好听!”边上的元谐冷笑着轻哼一声,怒声道:“这些人倒是好算计,咱们冲锋在前,他们在后面摇旗呐喊,最多算是疑兵,并不需要真刀真枪的拼杀,也无任何风险,这么简单的时候便想要分走这六部里权利最大的两个衙门么,他们的胃口也未免有些太大了吧。” “哎,话不能这么说。”白须白发的张宾摆了摆手,摇头道:“从前些日子朝堂上的情况来看,只凭借咱们几个人是根本无法扳倒高熲和苏威的,扳不倒他们,那权利不照样还在别人手里?若是咱们将这权利分给对方,那他们就会全力相助,这些人的能量你也是知道的,若他们全力相助的话,此事应有至少六成的把握,反正这权利始终未到过咱们的手上,慷他人之慨,你又有何舍不得呢?” 权迷刘昉听了他这话,立刻就不满意了,他冷笑着说道:“当然会不甘心了,在这朝廷中,咱们几个出了多少力,他们那些人又出过多少?只想凭借帮助我们便想将六部中最重要的两个部门收走,我不管你们如何想,本公是绝不会同样的。”说罢双手环胸,气鼓鼓的坐在凳子上。 这五个人虽然组成了一个临时小集团,却并不团结,燕飞在窗外听得明白,还有一伙儿势力绝对不小的人物,在和这五个人结盟,可惜这些人很是小心,说了半天都绝口不提那些人的身份,真让人心急。 这时里面商讨的声音逐渐低了下去,燕飞赶紧自己听得不太清楚,于是小心的用双腿摩擦着横梁向前行去,谁料横梁上居然有一颗不大不小的石子,他一动立刻被蹭的掉了下来,“啪”的一声落在地上。 “谁!?”武艺最高的卢贲本能的站起,飞身朝屋外冲去,他一把推开大门一看,顿时大吃一惊。 ps:今天单位加班,回来的迟了,到了现在才写完,更新迟了一些,大家勿怪...^__^ 第五十九章 说书 卢贲一把拉开大门,猛地冲出去,却见一个青袍竹冠的小道童从远处缓缓走来。这小道童手里托着一个黑色的漆盘,上面放着五个白瓷茶杯,里面琥珀色的热茶正冒着袅袅的热气。 卢贲眯着眼睛打量了他两眼,沉声问道:“你来的时候,可曾在这附近看到其他人?”他一面说着,一面向前几步,站在门前警惕的朝四下打量。 小道童也就七八岁的年纪,看到卢贲恶狠狠的目光吓了一跳,端着漆盘的双手有些颤抖的说道:“回大人,小道并未看到有其他人在这附近。” 卢贲找寻了半天,从窗外干净的地面上拾起一块儿指头肚大的石子儿,继续问道:“那这是怎么回事?哪里来的?” 小道童一阵纳闷儿,他们师兄弟每隔半个时辰就要打扫一次,这中小石子儿确实不应该在这里出现。他举着托盘走到那小石子所在的地方,抬头向上看了看,这才笑着说道:“回大人,想来是那房梁上的胥胥(麻雀)调皮,不小心碰落到地面上的吧。这冬日里它们就爱在房梁上面休憩,偶尔衔来一些石子草叶玩耍,常常把地面弄脏。不过师尊他老人家有好生之德,也不许我们轰撵,所以观里各处宅院都有不少呢。” “哦?”卢贲听了他的话心里一松,不过仍旧到房梁下细细看了半晌,见廊上的木梁上面有不少或新或旧的鸟粪,知道对方所言非虚,便放下心来,随手将那个石子丢到一边转头对那个道童说道:“恩,没你的事了,进去吧。”说罢有些悻悻的拍了拍沾满灰尘的双手,这才转身走进屋中。 房门关上几息之后,又猛地被人拉开,卢贲再次行到院中,四下打量了一下,这才满意的点点头,再次回屋。 躲在房顶上的燕飞擦了擦额角的细汗,心道:‘奶奶的,这人看起来粗粗壮壮的,没想到还真是谨慎的紧,方才要不是我多留了个心眼儿,现在没准儿就着了他的道儿。如今我已打草惊蛇,留在这里实为不智,不如暂且回去,以后再从长计议。’想到此处,他有些不甘心的朝下看了一眼,这才轻声疾走,从房子侧面翻了下去,没入林中不见。 …………………………………………………………………………………… 时近黄昏,沉寂了半日的皇城角门嘎吱吱开启,各府各衙的官员结束了一日的公务,坐上等后在皇城外的马车向府中行去。一辆颜色不甚起眼的马车在南行的车流中逆流而上,直接停在皇城和宫城之间的延喜门外,车帘儿一挑,跳下一个七尺多高的青年,正是新任禁酒大使斛律云。 自从他当上这禁酒大使以来,便三天两头往这宫里跑,一来二去的,几个常常负责守卫延喜门的门卒便跟他熟络了许多。看他跳下马车,一个准备换岗的门卒上来验过了腰牌,笑着招呼了一声:“国公大人,这么晚了您还要进宫啊。” 斛律云将腰牌收好,让掌鞭刘把式从车厢里拿下几份用油纸包裹的糕点小食递过去道:“几位兄弟站了一日辛苦了,本公看现在正是用膳的时辰,便从家里给你们带了点儿时令小食,拿回去吃吧,都别客气。” “哎,谢国公爷赏!”几个守门的卫卒笑呵呵的将油纸包接过,对准备进城的斛律云打趣道:“国公爷,您下次来的时候记得给兄弟们带点儿您抄没到的好酒,现在咱大兴也只有你那儿还有点儿酒了。” “那可不行!”斛律云脸一板,朝天拱手道:“禁酒令可是圣上亲自颁下来的旨意,本公身为禁酒使,哪能知法犯法。”说完狡黠一笑:“不过这好酒么,本公倒是还有一些,那些酒是早就藏在府中酒窑中的,你们要是想喝,下回来的倒是可以带一些来。”说罢在几个门卒的欢呼声中迈步走进宫城之中。 此时天色已经有些暗了下来,宫城各处都有尚仪局的女官带着宫女太监将点亮的灯笼挂起,一盏盏红色的宫灯亮起,虽然不甚明亮,倒也别有一番意境。 斛律云被一个小黄门带到偏殿之中,此时杨坚刚刚用过晚膳不久,正和孤独皇后在后院散步。他略等了一会儿,便看到一身常服的杨坚推门而入,一进门就大声问道:“斛律爱卿,可是朕让你查的事情有了眉目?” 斛律云赶忙应了一声躬身施礼,待几个内侍将巨大的牛油蜡烛点起退了出去,他才将燕飞他们探查来的一些事情细细说了一遍。 杨坚抚须静静的听着,越听眉头皱的越紧,等斛律云说完,他又在殿中转了几圈,这才开口道:“若照你所言,这五人也不过是不安于现状,想要朕罢免高熲、苏威以代之。” “是,从表面上看是如此。”斛律云低眉顺目,话中有话的回了一句。 他那点儿小聪明杨坚又岂会看不出,他呵呵一笑道:“有什么话你直说就是,爱卿既掌管右内府密谍,自然也有参议之权。” 斛律云沉吟片刻,这才开口道:“恕微臣直言,这五位大人虽然在朝中没有什么实权,却无一不是在大隋建立之时立下了汗马功劳,与陛下私交甚密,对我大隋也是忠心耿耿。从微臣探查出的情况中可以得知,这五个人之所以弹劾苏大人、高大人欲以己代之,一是对目前的官爵不甚满意,二也是受了人的蛊惑,而这蛊惑五位大人之人,为什么不找别人,偏偏要找这些对陛下和大隋忠心耿耿之人。李大人比起他们来,不是更合适么?” 他口中的李大人,就是杨坚做北周丞相时的首辅李德林,此人有伊尹之才,只是因为力阻杨坚诛杀北周皇氏宇文氏子弟才不为杨坚所喜,现在已经从首辅之位慢慢退到了高熲、苏威,甚至虞庆则之下,可谓官场失意了。 “呵呵,爱卿入朝没几日,对朝中之事自然不甚明了。”杨坚摇头反驳了一句,便不再言语。刘昉这几人虽然在大隋建立之时立下不少功劳,不过他们可不全是为了大隋,而是以那些功劳为自己的晋身之资罢了,所以现在他们心中的权欲就像累累薪柴,只要有有心人挑拨,那真是一点就着。倒是李德林,此人虽然有些文人的迂腐,不过却同样有文人的风骨,论起忠心来,倒真比前面那些人强上了许多。 这些事情杨坚虽然明白,可却不能对斛律云言明。斛律云看他沉默不语,知道有些事情现在自己还没有资格知道,便开口岔开话题道:“陛下,这些人极为机警,微臣多次派人企图探听他们所言,却只得到了这么一点儿情报,实在是有负陛下重托。” 杨坚听了后挤出一丝笑容,鼓励道:“爱卿莫要妄自菲薄,你能做到这些已经让朕极为满意了。当初处道向朕举荐你的时候,朕和独孤还有些不以为然,没想到爱卿对这密谍之事果然是颇有见地,你好好去做,有何需要的朕一定尽量满足于你。” 斛律云摸了摸鼻子,他现在还真有些事情想和这个皇帝商量一下。他这些日子到处禁酒,走街串巷的去了不少的地方,发现这个时候人们的娱乐活动是少得可怜,据他所知除了以竞技为主的“角抵”(即百戏)、以问答方式表演的“参军戏”之外,还有以扮演生活小故事的歌舞“踏摇娘”等,都算是萌芽状态的戏剧,这些普通百姓喜闻乐见的东西虽然在大兴市井坊间偶有表演,但却稀少无比,在大隋的其他地方根本见不到。 他在前世的时候很喜欢听评书,就算电视以及网络媒体高度发达,也磨灭不了他对那“且听下回分解”的评书的深刻记忆。这个时代人们精神生活极度匮乏,他正好可以找一些能言善辩之人,授以评书,一定可以受到所有人的喜欢。等这些说书人打出了名头,便可以让他们行遍天下,一边说书一边到市井坊间以收集故事之名探听各种情报,绝对令对方防不胜防。 应景儿的评书他心里倒有几部,一是三国演艺,二是封神演义,这两部书他都听了不下几十次,虽然做不到倒背如流,但是每章故事情结的大概倒是记得清楚,里面的一些经典桥段更是倒背如流。这两部书一出,“说书人”之名便可以传遍天下,到时候自己不光可以靠着他们搜取情报,还可以将大隋的一些丰功伟绩编成故事,以说书的形式传播出去,如此一来,不光增强了百姓对朝廷的认可度,等将来有什么新政颁布的时候,也可以更顺利的执行,简直可以与后世的新闻比肩了。 哼哼,西方不是有什么吟游诗人么,我东方以后也有说书人。他们拿着卡侬琴行走四方,我们左手持折扇,右手拿醒木,踏遍四海。 他将这些想法和杨坚说了一遍,后者细细的听了半晌,奇声道:“斛律爱卿,你说的这‘评书’,朕以前还真没听说过,你不妨说一段来给朕听听。” 斛律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下来,前世他的业余爱好只有评书,平日里自己也私下里模仿过单田芳、袁阔成等大师,还给家中的仆人讲过几段,很受好评,自然是自信满满。 说评书,当然有说评书的规矩,不然可就没了那种感觉,好在折扇这会儿已经发明了。在他的要求下,杨坚着内侍搬来一方长案,又找来折扇、醒木、以及毛巾茶碗。斛律云施施然走到案几后面,拿起毛巾净了净手,一拍醒木,“啪!”开始说起了三国演艺的第一回:宴桃园豪杰三结义斩黄巾英雄首立功。 “啪!”醒木猛地落下,斛律云大声说出结束语:“欲知后事如何,且听我下回分解!”说完喝了一口凉茶,朝半卧在锦榻上的杨坚施了一礼,便准备就此结束。 谁料这杨坚正听得过瘾呢,边上几个伺候在一旁的内侍也是一脸意犹未尽的样子,见他这就结束了哪里肯让。皇帝陛下脸色一板,支起身子来大手一挥:“赶紧分解下回!” 斛律云心头一阵发苦,这倒好,听评书的比说评书的还理直气壮,谁让人家是皇上呢,继续说吧。他吐沫星子横飞继续说下去,其间拍了无数次醒木,可这杨坚就是不让停,一回回的说下去。 说到第四回时,独孤皇后不知哪里听来的消息,居然摆驾到此。杨坚正听到关键处,见她进来赶忙摆手示意她到近前一同欣赏。这一皇一后听了小半夜的评书,直到快要宫禁之时,才听完第九回:除暴凶吕布助司徒犯长安李傕听贾诩。 宫禁可是大事,杨坚两口子就是再想听评书,也不能乱了规矩将斛律云留在宫中“通宵”。于是只得心不甘情不愿的将他放出宫去,斛律云的请求当然是允了,而且还在后面加了一条:每日晚膳过后,崇国公要入宫为陛下和娘娘说半个时辰的评书。 第六十章 各行其事 现代汉语方言可分为七大方言区。即北方方言(官方方言)、吴方言、湘方言、赣方言、客家方言、闽方言和粤方言。古时因为交通不便和地方割据,方言的种类更是多如牛毛,那会儿和现在相同,都分为官话和地方话。 自先秦统一六国以来,老秦人便在统一货币和度量衡的同时,也将秦腔古调作为唯一的官方语言,后来虽然朝代更迭,但古都长安依然是大多数朝代定都的首选,老秦定下的官话也始终是北方政权的官方语言。目前的大隋用的官话同样是秦腔古调,一个人若想入朝为官,会说官话也是必须的条件。 不过这官话虽然在各处官场都适用,可是要论到地方,懂的人就不是很多了。比方说斛律云来自五原郡九原县,那里说的就是并州方言,和这秦腔完全不是一个调调,那里的普通百姓同样听不太懂这官方语言。 想要让说书人走遍天下,首先就要各地的百姓接受他们、喜爱他们,如此一来,斛律云想要培养说书人,就必须选取那些既精通各处方言、又能言善辩的人才,这两个条件满足一个都是难上加难,更不用说两个同时满足了。 他将高士廉等人找来一起商讨,没想到刚说了一半,便被右内府长史高士廉打断道:“大人,时下内府初建,密谍的训练已经让大家焦头烂额,这‘评书’属下虽不知到底有何长处,但之前从未听说过,想来也并无多少可取之处。若在如此无用之雕虫小技上面花去过多的精力,密谍训练必然会有所不足,此乃舍本逐末之举,请大人三思。” ‘得,看来我还得再说一遍。’斛律云心中哀叹一声,恳切的说道:“高长史说的在理,不过此事是经过本公和陛下商讨,并得到首肯的,而且这‘评书’虽然在坊间流传不广,但确是百姓喜闻乐见的一种口技,不若本公给大家演示一二,若是不得大家所喜,那此事便就此揭过,如何?”幕僚不是应声虫,当然有反对的权利,而且上位者也不是独裁者,若是一条命令得不到大多数手下的认可,那执行起来自然也是事半功倍,念及于此,斛律云也只能再在这里讲一遍评书了。 高士廉虽然仍旧有些不以为然,可斛律云话已经说到这份儿上了,他身为下属也不好再出言反驳,于是拱手施礼退下。斛律云看了看一屋子好奇的瞪着眼睛看着自己的幕僚,挥手让守在门口的几个侍卫将说评书说需的一干用品准备齐全,这才再次开始了他的“三国演义”。 隋高祖杨坚虽然也在国子监读过官学,不过却并没有达到经史子集样样精通的程度,他对三国史并不算太熟悉,所以听起三国演义来也无突兀之感。而高士廉和游元就不同了,这二人都是博学之辈,通读三国史,这一听可就出了问题。 游元硬着头皮听了几回,趁斛律云喝茶润嗓的时候起身施礼道:“大人,您说的这‘三国演艺’以白话为主,人物生动,故事精彩,可却多有不实之处。如你第一回中的桃园结义,刘备自称中山靖王之后,并与关羽、张飞在桃园中结为兄弟,扶国救难,共匡汉室,此事史书只说三人情若兄弟,并无结拜之记载;还有那怒杀督邮的非张飞,乃是刘备也。” 斛律云听了呵呵一笑,开口道:“游长史说的不错,不过本公所讲的这个不是《三国志》也不是《后汉书》,而是更贴近于百姓,由史书和野史杂谈编撰的‘演艺’,这演义比起那史书来虽然有真有假,不过内容更丰富,故事也更精彩,更为百姓所喜,游长史说呢?” 游元思量了片刻,发现这三国演义虽然多处与史实不符,不过细细品来却独有一番味道,可谓雅俗共赏,顿时不再言语,深施一礼退回自己的坐席之上。 听得津津有味的燕飞也起身说道:“大人,这三国演义果然精彩,属下以前也曾游历四方,却从未听过如此好的故事。对了,说起精通方言和能言善辩,咱右内府就有啊,您还记得一个叫老鼠的吗,那小子不光身法不俗,还跟行走江湖的艺人专门学过口技,嘴上功夫一流的。” 高士廉虽然也通读经史,不过他所长的乃是杂学,不像游元那般迂腐学究。而且他自认是北齐皇室之后,靠自己本身的才学在这大隋朝廷中无论如何也无法身居高位,只有跟着斛律云一荣俱荣才是明智之举,于是也提议道:“大人,其实大可不必专门选取精通方言之人。我大兴乃是大隋都城,坊市繁华异常,那些游商艺人来自五湖四海,平日里所用的自然都是本地方言,咱们只要从这些人里面找一些能言善辩之辈收入内府,所忧之事自然可以迎刃而解。” 游元听了反驳道:“那些游商身份不明,况且贾竖易动以利,内府事关社稷天下,又如何能收取这些见利忘义之人。”游元是那种正统的读书人,身份门第观念极重,对那些商贾很是不屑,平日里就算走在大街上碰到也会绕开走,更不用说让他与那些人共处一府了。 王世充本是继子,最忌讳别人拿身份和家世这种东西说事儿,他听游元这么说,马上不悦道:“游大人,话不能这么讲,龙生九子,子子不同,这商贾虽然重利,里面也未必就没有义气豪杰之辈。比方刚才大人所讲的三国演义中的义商张世平和苏双,他们为了大义不惜大散家财,又何尝是那趋利而寡义之人呢?” “此乃演艺之言,怎可当真!” “你...” “好了!”斛律云看这两人争来争去居然争出了火气,于是抬手喝了一声,这才道:“此事乃是当务之急,时下各处卫府兵马业已调动,我大隋与突厥之战一触即发,战后本公随时都可能会北上草原,留给我们的时间并不多,你们有功夫在这里争吵,不若多花点精力想想办法。” 一直未发一言的裴仁基眼睛忽然一亮,起身说道:“大人,属下倒是有些想法,大伙儿帮我参详参详...” …………………………………………………………………………………… 正午刚过,午后明媚的阳光穿过绸质窗棂斜斜照在地上,顺着斑驳的光影向前面看去,一方绣床丝幔轻摇,如晨雾翻涌。 一声媚如鹂啼的女声娇吟几声,腻声道:“老爷,您慢些着,奴家受不了啦...” 另外一个男声得意的笑了几声,大声道:“本老爷还没使力,你这就受不了了?” “老爷是伟丈夫么,奴家丢了多次,现在********,浑身无力,实在是受不了啦!” “就你嘴甜。”男声嘿嘿一笑,虎吼一声,绣床摇的更剧烈了些,似乎随时都有散架的趋势。 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接着一个声音响起:“老爷,宫里来人了,说是皇上要召您入宫,现在正在前厅等候。” 正在和小妾白日宣淫的刘昉从眼前的一团白腻中抬起头来,喘息着低声咒骂一句,这才高声答道:“知道了,告诉他本公正在休息,让他在前厅稍待。对了,吩咐管家,封十两金饼来。” 过了片刻,神清气爽的刘昉这才换了一身洁净的麻布衣衫施施然走到前厅,从管家手里接过装了金饼的锦袋,与等候多时的**内侍一同行出门外。刚上马车,他便将锦袋递过去低声问道:“这位内官请了,不知这个时候陛下宣本公进宫,有何要事啊?” 隋朝对内官的管束极其严格,不光不得言政,就是被发现私受百官贿赂,也会被杖毙,所以这内侍赶忙一把推开那锦袋,笑着道:“国公爷这是做什么,陛下只是吩咐奴才宣国公爷进宫,至于有什么事,我这个做奴才的又哪能知晓。” 无往不利的银弹攻势在这里吃了瘪,刘昉也没了主意,不过转念一想,自己最近也就和元谐他们见过几面,而且都极为隐秘,应该没有被人发现,顿时放下心来。 刘昉被内侍一路引到偏殿之中,此时杨坚正在批阅奏折,刘昉到了他头也没抬,只是吩咐一声:“来人啊,赐坐。”说罢便继续批阅奏折,将刘昉晾在了一边。 刘昉施礼谢过,然后有些忐忑的坐在一旁,等了差不多一盏茶的功夫,杨坚才长舒一口气将朱笔丢在一旁,从御案之后站起,一边活动着身体一边走到刘昉身边问道:“最近政务繁忙,朕也没有宣爱卿进宫,不知爱卿最近在做些什么啊?” 刘昉转了转眼睛,笑着道:“劳陛下挂念,微臣近日闲来无事,迷上了黄老之术,没事到城西的冲虚观去转转,听张真人讲法论道,倒也颇有心得。” 杨坚脸上露出一丝高深莫测的笑意,笑着问道:“哦?据朕所知,似乎最近迷上黄老之术的不止你一人吧。” 刘昉心中一跳,还没待他开口,杨坚便板着指头继续道:“卢贲、元谐、李询似乎有对那黄老之道颇有兴趣,不知你们讲的什么法,论的什么道啊?” ‘他知道了,他是怎么知道的?不对,他一定是诓我,沉住气,不能乱!’刘昉听到这话,心差点儿慢跳了半拍,不过他毕竟也不是那种草包,只过了片刻便冷静下来,平静的问道:“陛下如何得知?张真人平日里外放为官,恰逢此时逗留在京中,微臣与几位同僚早先听说张真人道法高深,一直无缘一见,此时正好得暇,便约了一同前往。” “既是论道,为何又要在后山私苑之中?” “这...前院香客众多,异常嘈杂,后山清静,正适合论道。” 杨坚看着刘昉头上越来越多的细密汗珠,不再言语,只是静静的看着他。刘昉私欲极重,酒色权才无一不好,不过他这个人却不是一个成大事的人。此人贪生怕死,见利忘义,若是发现自己有危险,就连至亲之人都可以毫不犹豫的舍弃。杨坚让斛律云探查许久,始终未能探听出什么有用的情报,他无奈之下,只能采取诓吓这种手段。正好这五个人杨坚都极为了解,而刘昉这种性格他也是极为清楚,于是便将刘昉召进宫来,慢慢用言语逼迫于他。 他看到刘昉居然出奇的硬气了一次,决定说点儿实质性的东西吓吓他,于是缓缓开口道:“你莫要以为不说朕便不知道,想要将朕的吏部与兵部交予他人之手,刘爱卿,刘昉,你胆子未免也太大了些!” 刘昉听了大惊失色,刚才紧张的气氛已经让他心中不安,此时听到这句话哪还能强撑的住,膝盖一软扑通一下跪在地上,连连磕头道:“皇上,陛下,此事与微臣无关,微臣只是受人蒙蔽,受人蛊惑啊。” 杨坚看他终于承认了,脸上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笑着问道“哦?受人蒙蔽,蛊惑?那你倒是给朕讲讲,你是怎么受人蒙蔽蛊惑的。”他看刘昉这就要开口,又提醒一句:“刘爱卿,你要想清楚了再说,若是你所说与朕所知的不同,那欺君,可是不赦之罪。” 看着杨坚“怒极而笑”刘昉哪敢藏私,赶忙战战兢兢的说道:“是,是,微臣不敢,不敢。三四十日前,李询忽然到微臣府上拜访,当时微臣还奇怪,我平日里与他并不交厚...”他跪在地上,将事情的始末细细将来,而杨坚脸上的笑容,也慢慢减少,最后脸色几近于铁青。 第六十一章 诸事繁杂 刘昉是那种典型的死道友莫死贫道的小人,趋利避害的本能相当强大,发现事情败露的他倒也光棍,直接就将所有的事情竹筒倒豆子般说了出来,自己来了个一推二五六,本着坦白从宽卖友求生的原则把洗脚水都泼到了剩下的四个人身上。 面对他这种不要脸的做法,杨坚的心里也满是无奈。这五人虽然密谋扳倒高熲、苏威,不过除了在朝堂上折子奏本之外并无什么出格之举,虽然私下密谋却未对政局产生任何影响,最多判一个“未遂”之罪。而这几个人都是在大隋建立过程中出过大力的,若是自己判罚的重了,难免给别人一种卸磨杀驴、过河拆桥的印象,若判的轻了,却起不到杀鸡儆猴、威慑人心的作用。 他板起脸来斥责了刘昉一顿,嘱咐他最近消消停停的待在府中莫要再出去惹事,这才挥手让他退下,一直躲在偏房中听着外面动静的高熲和杨素见刘昉走了,赶忙推门走了出来,施礼道:“皇上。” 看到自己的两位爱臣,杨坚的脸上也露出一丝笑容,他挥手道:“恩,免了,他说的话你们应该都听到了吧,此事如何处理比较得当?”一边说着一边走回御案之后,又着内侍为两位近臣摆上锦墩。 高、杨二人对视一眼,高熲起身说道:“皇上,此事虽然证据确凿,但所牵扯之人却实在棘手。元谐与陛下您有同窗之谊,卢贲当年是丞相府的侍卫统领,也是陛下信赖亲近之人,张宾在民间极有声望,李询更是李穆之侄,想要治他们的罪不过是一纸公文,可治罪之后所造成的影响却不得不防,此事牵一发而动全身,若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引起朝堂动荡。” 杨素接过话茬继续道:“可是若为人情而废法度,无疑更是助长了那些有从龙之功的近臣的气焰。长此以往,我大隋的律例在他们眼中便会成为废纸一张,做事更是有恃无恐。所以此事必须认真处置,以起到杀鸡儆猴的效果。” 杨坚板着脸摇头道:“这些朕又何尝不知,可是如何处置才能既不伤了那班功臣之心,又能威慑宵小之辈?” 高熲思量许久,开口道:“皇上,不若拿根基较浅、官爵较低的卢贲和张宾开刀,以结党营私之罪从严惩处,剩下三人嘛,只说受那二人蒙蔽,宣入宫中斥责一番,相信经过此事,他们今后也自会有所收敛。” 杨坚沉吟不语,李穆乃是当朝太师,他见了都得尊称一声“老太师”,而且李氏一门,凡是已经生出来的,无论年纪大小,无论智商高低,一律加授“仪同”,手拿象牙笏板的有一百余人,不论是在军中还是在朝中都极有威势,这样一个庞然大物,动以前谁都得多思量思量。 而刘昉和元谐官位显赫,而且在当初自己登基之时也确是出过大力的,这样的人若在大隋初立之时便严加惩处,难免寒了近臣之心,而剩下的那张宾不过是一装神弄鬼之辈,卢贲也不过是一赳赳武夫,在朝中无根无基,就算被一撸到底,也不会有人为他们出头。 想到此处,他便点头道:“既如此,就按独孤的意思来吧,切记,就算要从严处置,也莫要伤了那二人的性命,他们毕竟对我大隋还是有功之臣。”说罢大袖一甩走入内殿,给高熲二人留下一个落寞的背影。 …………………………………………………………………………………… 刘昉这五人组的事情已了,不过斛律云还是不得闲暇,自从那日裴仁基的主意得到大伙儿的一致认可之后,他就带着燕飞等人跑遍了大兴和周边的大小佛寺,将里面不少有还俗想法的“伪僧”收入内府,将其培养成说书之人。 对了,裴仁基的主意,是挑选那些能言善辩、靠招摇撞骗为生的假僧、伪僧、以为己用。 印度佛教传入中国,大约在西汉末年。它在中国的传播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魏晋以前为输入时期,东晋南北朝为传播时期,隋唐为兴盛时期。北魏时,佛寺多达3万余所,出家僧尼达200余万人。南朝梁武帝时,仅建康一地,就有佛寺500余所,僧尼10万人。 虽然在隋朝之前北魏太武帝拓跋焘和北周武帝宇文邕已经进行过两次灭佛之举,佛教曾一度处于濒临灭亡的危险情况中。可是高祖皇帝杨坚乃是佛门信徒,登基之后,曾于开皇元年发布诏令,不论黎民百姓还是达官权贵都可以自由出家,并按人口比例出家和建造佛像,可谓大兴佛教。这大隋上至天子皇后,下至黎民百姓,多信佛理,所以大隋的佛寺禅斋发展的极为兴盛的。 由于佛门寺院的土地不输课税,里面的僧侣免赋免役,所以有不少人都借着出家的名义逃税逃役,而且当时僧人的社会地位很高,所以还有不少能言善辩的破落户也走了出家这条路。这些人平日里靠佛寺里面的佃农、居士奉养,凭着自己的那三寸不烂之舌和比较微末的佛法成为达官权贵的座上之客,游走于朝臣与世家之间,已经形成了特殊的僧侣群体,也就是“伪僧”。 当然了,不管是在哪个阶层里,人都分为成功者与失败者,这靠着嘴皮子说话的“伪僧”当然也不例外。里面混的好的,不论走到哪里,哪怕是当朝大员,见了他们都得尊称一声“大师”,而那些混的差的,也就能哄骗些愚民愚妇,靠着些红白喜事赚点香火钱,经常在温饱的生存线上面挣扎。 斛律云他们所要找的,当然就是这些混的差的。 这些人混的虽然差,但是个个都还算得上能言善辩,而且为了能读懂佛经佛文,他们也大多识字,最为关键的是,不论哪个时期,人们都信奉:“外来的和尚会念经。”所以这些伪僧多是从家乡逃出来的外地人,虽然打的是“西域高僧”的名号,不过却抄着各地的地方方言,这样一来,能言善辩、识字、懂方言这三个问题就都解决了。 燕飞带着人撒网捕鱼一般搜了十余日,总算是在大兴大大小小百余间佛寺之中找到数百人,斛律云让高士廉将这些人按地域划分,每十人为一组,设火长一人,安置在杨素在城外的一处别庄之中。 然后,他又将崇国公府后宅也专门辟出了两进小院儿,着人将那些伪僧中的火长带了进来,每日给他们讲解如何说评书,然后再他们给府中的下人试讲,待大家都认可之后,再让这些人讲所学的东西教授给城外的那些人。 这事儿说起来简单,可却是一件劳心劳力的事情,尤其是这些伪僧为了骗人,人人都是一副故作深沉的欠抽样儿,哪有一点儿说评书的样子。斛律云每日白天在后宅之中对着一大堆光头吐沫星子横飞,下午又得进宫给皇上皇后说一个时辰的评书,到了晚上,还得在秉烛奋笔疾书,将记忆里的那些评书慢慢的回忆勾勒到纸上,仿佛屁股上安上聚能环一般连轴转。 斛律云将写好的前三十回书稿整理了一下,拿着一张纸沉思起来:‘曹操这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到底怎么写呢?要是就这么写上去,就绝对把曹操写成了一个大奸贼,可我不想黑曹操,扬刘备,怎么办啊。’ “吱呀~”身后缓缓的开门声将他的思路打断,他有些不悦的转头说道:“我不是嘱咐过任何人都不得打扰么?” 门缝里刚伸进来一个戴着竹冠的小脑袋,听到这句话,嘴巴一瘪又缩了回去。只是惊鸿一瞥斛律云便看出那是双儿,他拍了脑门一下,赶忙起身追了出去。 夜色如墨,月华清霜,一个身穿蓝灰色道袍的小道童拿着个装满蜜饯的小瓷罐儿站在门外小院儿当地中,她将罐子里的果脯一把把拿出来塞进嘴里,一边大嚼着一边鼓着腮帮子气骂道:“好心给你送东西吃还凶我,我自己吃,我全吃光,一点儿都不给你。” 斛律云追出门来便看到她这么一副孩子气的样子,不由的失笑道:“双儿,天这么晚了你还吃那么多蜜饯,就算回去用青盐漱口,也很容易牙痛的。”说着便走到院中,有些歉意的冲双儿一笑。 “要你管,你继续看你的书去吧,我不会再去打扰你了。”双儿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气鼓鼓说了一声转过身去,只留了个后脑勺给他。 斛律云咧了咧嘴,陪笑道:“哎,双儿,我这不是不知道来的是你么,所谓不知者不怪,你就别怪我了,你吃的是什么蜜饯啊,杏儿脯还是其他的,正好我现在嘴里寡淡的厉害,给我尝一个好不好。” 双儿虽然气他凶自己,不过却不是不识好歹的女生,被斛律云哄了几句小脾气也就消了。她听斛律云想吃蜜饯,赶忙用沾满糖渍的手在罐子里掏了掏,却只找到最后的一颗指头肚子大小的,借着灯光举到斛律云眼前歉意道:“都被我吃光了,就剩下这一个小的了,你还要么?” 斛律云一看对方将蜜饯递到了自己眼前,想到没想就一探身子张嘴吃了进来,因为蜜饯太小,他用嘴接的时候嘴唇不小心双儿的指尖轻轻吮一下,一边吃着一边夸赞道:“一个也行,恩,真甜。” “哎呀~”双儿被他吸得身子一颤,差点儿把手里的蜜饯罐子丢在地上。她本来是看院里灯光不明,这才将蜜饯举起,谁想对方居然如此轻浮,居然直接用嘴来接,真是太羞人了,好在现在天黑没人看到。 斛律云看她有些不自然,这才反应过来此时是大隋,不是他所在的那个男女解放的后世。他的行为似乎有些唐突了,不过现在再在那个话题上纠缠会让双方尴尬,他讪讪一笑问道:“对了双儿,你这么晚了过来找我,难道就是为了给我送一罐蜜饯?” “恩。”双儿先是点了点头,然后才反应过来,使劲儿的摇了摇头道:“不是不是,我过来找你是想告诉你,明日辰时我便要正式开炉炼丹了。这是我自己炼的第一炉丹,我想请你过来,你,有功夫么?” “啊,要开始自己炼丹了?这可是大事啊。”斛律云拍着脑袋应了一声,他隐隐记起前些日子双儿跟自己说过她快要开炉炼丹了,这段时间太过繁忙,他居然给忘了个一干二净,实在是太不应该,于是很干脆的说道:“没问题,明日一早,我一定到。” 第六十二章 意外收获 炼丹术,又称金丹术,是古人为追求“长生”而炼制丹药的方术。丹术最早起源于战国时期,通过各种秘法烧炼丹药,用来服食,或直接服食某些芝草,以点化自身阴质,使之化为阳气。 炼丹之术在魏晋时期大为发展,不少皇室大臣向往服金丹以致长生,抱朴子葛洪和陶弘景这些炼丹大家更是以炼丹闻名,著书立说,被人称之为神仙中人。丹术在那时可是方士异人才有的手段,在民间被传的神乎其神。 当然了,吃这种由朱砂、汞、硫化物炼制出来的“重金属仙丹”成仙的人实无一人,倒是重金属中毒死翘翘的不知凡几。不过丹药的配方里面有很多致幻的成分,那些吃了丹药的人产生幻觉,扬言见到龟鹤环身、老君讲道,或是花雨纷纷、禽兽能言,这种完全不符合常理的情况被一传十十传百,不明就里的人们就更相信这丹药的神效了。 炼丹在修炼活动或过程中显得极其神秘诡异。如认为丹处所的选择,应在人迹罕到、有神仙来往的名山胜,否则“邪气得进,药不成也。”开鼎时,术士须斋戒洁顶冠披道,跪捧药炉,面南祷请大道天尊;再如入山炼,炼丹炉须选“开山月(三或九月)”的吉日良辰;筑坛要烧符篆,炉鼎插置宝剑古镜。 斛律云可不信这些,在他看来,这炼丹不过就和后世的一些化学实验差不多,哪需要那么多的禁忌。可是他不在乎,并不代表别人也不在乎,为了这炼丹之所的选取,仙风道骨的孙思邈和他可没少争辩。无奈之下,斛律云只能将崇国公府后宅还算幽静的花园整个腾出来,给孙思邈师徒炼丹,就算是这样,对方还是老大的不情愿。 不得不说孙思邈看人的眼光还是很准的,他临时起意收的双儿和狗蛋这两个弟子确实天资聪慧,狗蛋在道学和练气之道上颇有天分,而双儿则在药学和丹鼎方面接受能力极强。炼丹这东西想要进步光靠理论知识,没有大量的练习是不行的。这不,感觉自己弟子基本常识已经比较扎实之后,孙思邈便做主让双儿正式开炉炼丹。 …………………………………………………………………………………… 夜深了,一轮明月挂于当空,周围几许薄云环绕,空寂的后宅花园中忽然传来一声轻轻的开门声,一袭黑影轻晃,从花园一角的几间厢房中闪出,向瑶池正中临时修筑的丹房而去。 “啪啪!”火石轻响,一盏如豆的油灯在丹房内燃起。昏黄的灯光印在双儿的笑脸上,她抖手甩灭火镰,双手掬着油灯向丹房一角的木架走去。墙角的木架左右分立,一个上面摆放着各种丹石、药品,另外一个上面是成堆的硫磺、松脂等辅助的材料。 她看着这放在漆盘里在架子上码放的整整齐齐的各种材料,心中暗道:‘师尊也真是的,明明说的是让我独立炼丹,却将这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好,这还是我炼的吗?况且,我看他炼了多日,好像也不是次次都能成丹。不成,我得再细细查查,明天他可是要来观礼的,若是这炉丹药散了,可就在他眼前丢人了。’ 想到此处,双儿不禁有些紧张的站在材料架前:‘这材料都是前人经过无数次炼制所得到的最佳配比,我还是不要动了。’她转到辅料架前,暗道:‘听师尊说,这辅料的配比和多少也极为重要,我观师尊炼丹,有几种材料似有不足,不如我稍稍修改,也好多一分把握。’ 她一面把玩着自己的发梢,一边细细回忆这些日子炼丹的一些细节:“硝石加一些吧,硫磺少些,雄黄和松脂差不多、油脂、木炭多些...恩,这样就差不多了。”她一边回忆一边将各种辅料的配比改动了一下,这才满意的拍拍手,吹熄油灯退了出去。 ………………………………………………………………………………… 三飞、铁牛等几个和双儿相熟的小伙伴被双儿邀来观礼,前一日就被安顿在后宅之中。今儿个一早就起来洗涮干净,又换了一身得体的衣服,这才被狗蛋领着往后花园而去。 “哇,这国公爷的府邸果然不同,看看那门,那院子,哎哎,那边儿的那是石头垒的山么?真漂亮啊,以前我爹做佃的那个县城里大老爷张大户家的庄子,连这儿的小脚趾头都比不上。” “呸呸呸,你这不是寒碜人么。还张大户,他再大户能有多大,咱公子可是国公,知道啥是国公么?” “啥啊?” “额...就是整个国家的公公,那张大户,给咱公子提鞋都嫌他长得丑。” 几个少年都是农户出身,哪里见过一品国公府这样的豪宅,一路上嘴巴张得老大,见到什么都大惊小怪一阵乱叫。 一身整洁道袍的狗蛋听铁牛说得实在是不像话,笑着拍了他一巴掌道:“什么国家的公公,国公那是官儿,一品的大员。” 一脸憨厚的铁牛吸了吸鼻子:“一品?那是多大,有县令老爷大么?” 狗蛋一脸的哭笑不得,伸出一根小拇指道:“县令算多大的官儿啊,咱们公子这官儿啊,除了皇帝和皇帝的亲戚,他最大。” “这么大啊。”“是啊,是啊,真大啊。”几个少年一阵惊叹,也不知到底懂了没有。 “这么大的宅子,少爷怎么不把张叔他们接来啊,他教我的刀法和拳法我早就练的很熟了。这么久不见,我还真想他们。”一片喜气洋洋的气氛中,方林突然冒出一句话来。 三飞挠了挠头,也说道:“是啊,真想他们呢,不知道他们现在在齐郡怎么样了。” “他们现在应该在路上吧,看日子,大概再过十余日也就该到了。”边上的一个月亮门后忽然传来一个男声,紧接着一身郑重装扮的斛律云和任青伶从那边走了过来。 “少爷!少夫人!”几个少年一看是斛律云到了,赶忙躬身施礼。 “起来吧,家里别那么拘礼。”斛律云挥手让他们起身,这才笑着说道:“我已向皇上进言,调他们入京,过不了多久你们便能相见了。对了,你们这些日子在城外过得还习惯么?有没有跟着我给你们请的师傅好好温书、习武。”他现在虽然只有不到十四岁,比这几个少年也大不了几岁,可说话却一副长辈的样子,老气横秋的很。 几个少年一听当初带着他们的那些大头兵要来了,一个个喜形于色,围着斛律云问个不停。众人一路走走谈谈,不多时便拐入了花园之中。 不得不说,大兴城的总设计师宇文恺确实是一个建筑方面的天才,他修筑大兴城的时候将原址上的很多池塘假山保留,将其圈入城中按照地势修成了一个个或大或小的庭院、花园。崇国公府后花园里面的池塘就由一处小溪与府外暗河相连,里面池水常活。现在天气已然变暖了许多,池塘上面浮冰破碎,边缘冰凌如花,到也别有一番意境。 此时的后园早已被府中的仆奴打扫的纤尘不染,一进院门就见不远处一个大大的贡案摆在当中,案上放置着道家三清像,三清像前摆放着一盘盘由面所制成的栩栩如生的寿桃和各种贡品,贡案之前两步远是一方颇大的铜质香鼎,里面参参差差立着不少香烛,青烟袅袅升起,三清像隐在如纱卷动的香烟与清晨的氤氲雾气中,倒也颇有番意境。 孙思邈与双儿一前一后站在香鼎旁,狗蛋进院之后快步走到孙思邈左后方,与右后方的双儿并排站定。斛律云带着众人缓缓而入,先在边上的石池中净手,再走到香鼎前,在蒲团上恭敬的施礼进香,这才立在一旁,等待其他宾客。 孙思邈在大兴的人脉也极广,自己的爱徒炼第一炉丹,怎么也要多请些宾客来观礼,撑撑门面。随着日头越升越高,铜鼎中的贡香也越插越密,一直肃立在一旁的孙思邈眯着眼睛看看时辰,一甩拂尘:“吉时已到,寒素,开鼎炼丹。” 身后的双儿走出,正了正头顶的竹制头冠,理了理道袍,跪捧药炉,面南祷请大道天尊,这才起身缓缓走向修筑于瑶池正中的丹房而去。 炼一炉丹药所花的时间可是不断,在丹成之前,也不能让这些早起过来观礼的宾客就在料峭的寒风中等着啊。斛律云身为家主,自然和孙思邈一起担起了承接宾客的职责。二人将一干宾客迎进了水池边的花厅之中,里面早已摆放好了跪榻食案,一个个打扮成道童模样的仆人将准备好的热茶和点心呈上,众人按宾主落座,讲一讲法,论一论道,时间过得倒也蛮快。 斛律云对这道家黄老登仙之术一窍不通,在一边儿云里雾里的听了半晌,也是一副不得要领的样子。他看众人讨论的火热,似乎没人注意到自己,于是便起身离席,借着方便的借口逃了出来。 此时日头已上三杆,今日天气很好,暖暖的阳光照在身上让人直欲感觉春日早来。他沿着池便的鹅卵石小道前行,在正对丹房气窗的岸边站定,看着丹房中那个忙忙碌碌的身影出神。 恩?什么味道? 空气中弥漫的一股奇怪又熟悉的味道让斛律云忍不住皱了皱眉头,他有些疑惑的使劲儿嗅了嗅,气味儿更浓烈了一些,可是这种味道在哪里闻到过呢? 他咬着手指思量了半晌,这种味道自己极为熟悉,那答案却在每每呼之欲出的时候又隐藏起来。那种感觉就像明明一样东西就在手掌里握着,却到处去找,怎么都想不起来一样。 对了,每年大年初一的时候空气里到处弥漫着的,不就是这个味道嘛! 斛律云眼睛一亮,随之摇摇头暗想道:‘我的记忆力真的那么差么,怎么连炮硝味儿都闻不出呢。对了,这个时候有人放炮么,哪来的这个味道。不对...’他脚下一顿,这会儿人们过年的时候放的都是“竹炮”,那竹炮说是炮,其实就是将干瘪的竹子扔进火里,听个燃烧时候的劈里啪啦的声音罢了,根本就不是炮。 既然不是炮仗,又哪里来的炮硝味儿? 他有些纳闷儿的四下寻找一番,目光最终停留在了双儿所在的丹房中。难道... “咚!” 仿佛是在验证斛律云的话似的,一声闷响伴随着滚滚的硝烟从丹房中传出,他吓得一哆嗦,眼中露出惊恐之色,拔腿就往丹房中跑去。 第六十三章 双喜临门 斛律云肝胆俱裂。 火药在封闭的药鼎之中爆炸,那可就是炸弹了。炸弹的威力,他虽然没有亲身试验过,可也没少在电视和电影里看,那种血肉与肢体齐飞,脑浆共鲜血一色的场面想起来便让人不寒而栗,双儿在丹房中炼药,离丹炉那么近,那岂不是要步了诺贝尔的后尘,为炸药事业牺牲? 那怎么行!!! 斛律云一路急吼吼的冲到丹房门外,只见丹房的门板歪倒半边儿,一块儿圆形的鼎盖儿落在一旁,里面浓烟滚滚,视线不清。 他挥舞着双手,将滚滚而来的浓烟驱散,大声咳嗽着呼喊道:“双儿,你怎么样了,咳咳,你倒是答应一声啊,有没有事?”他面喊着,一面大步向前,迈步就往丹房里冲。 黑烟一阵翻滚,一个娇小的身影从里面猛冲出来,一头栽在斛律云怀里,把他撞的一个趔趄,脚下不稳往后“蹬蹬蹬”退了好几步,和怀中的人儿一起滚做一团。 他揉了揉被撞得生疼的胸口,急忙将怀中的双儿拉了起来一看,只见她满脸满身乌黑,头顶的竹冠不知道被甩到了何方,双目呆滞,一脸的木然。 斛律云知道她这是吓坏了,于是用双手抓住她的臂弯使劲儿晃道:“双儿,双儿,快醒醒,快点儿醒醒。”现代的女孩儿在听到炮仗炸响的时候还会吓一跳呢,双儿连火药都未见过在这么近的距离遭遇爆炸,没吓晕过去已经是万幸了。 晃了半晌,面黑如包公的双儿眼珠才微微一动,在斛律云脸上定了片刻,小嘴儿一瘪,眼泪慢慢蓄满,“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哎,哎,别哭啊,没事了,人没事就好,没事了,不就是吓了一跳么!”斛律云吓了一跳,人家正伤心,就这么一把推开不是个事儿,可是就让她在这里扑着哭也不是个事儿啊。他手忙将乱的一阵安慰,希望双儿能赶紧将心情平复下来。 那边儿在花厅中喝茶聊天儿的一行人听到动静也急急的跑了过来,一当面儿就看到这么一出非礼勿视的场景,难免有些尴尬。众人齐齐的朝孙思邈看去,孙老道心忧爱徒的安危,哪会把这等小事放在心上,他一对浓眉紧紧蹙起,心道:‘炸炉了?没道理啊,我在配置辅料之时已经十分注意,伏火应该很充分才对,怎会炸炉呢,莫非...’ 他看爱徒一时半刻也无法平静下来,于是甩着拂尘走入丹室之中。将丹室的所有通气窗口全部打开,待烟雾散尽,这才细细打量起了里面的状况。 此时的丹室里面已是一片的狼藉,墙上星星点点各种液体,全是从药鼎中喷出来的半融化的朱砂等药石,木架翻到在旁,各种丹石、药材、辅料散落一地,无盖儿的药鼎冒着黑烟横在边上,里面不时冒出几团火星。 孙思邈皱着眉头四下查看一番,又拾起散落在地上尚有余温的药渣用手指捻了捻,心中已有七八分把握。他现在也有些后怕,其实炼丹之前,每个做师尊的都要将“伏火”之法教授于弟子,就是为了避免炸炉这种情况的发生,他事先将炼丹所需全部准备好也是这个目的,没想到还是出了意外。 好在炼制五石散的时候所用各种药石本就不多,而且丹炉里面木炭什么的也没有磨成粉末,所以就算炸炉了威力也是相当有限,只是吓双儿一跳罢了。 孙思邈从丹房出来的时候,双儿已经好了许多,黑黢黢的小脸儿因为流泪看起来和唱戏时候的脸谱差不多。任青伶和狗蛋他们围在她身边低声安慰着什么,他走到双儿身前一撩满是尘烟的拂尘,俯身问道:“徒儿,为师先前为你准备好的药石辅材你是不是私自动过?” 双儿赶忙起身,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一般低头说道:“是,师尊恕罪。徒儿昨日夜里睡不着,便悄悄跑出来调整了一下各种辅材的重量,谁料...” 孙思邈本就没有生她的气,现在一看她已经知道错了,便淡淡一笑:“无妨,此事也怨为师有些急功近利,未将那伏火之法教授于你便让你开鼎炼丹。好了,现在里面乱糟糟的,你也受了些惊吓,回去好好歇息一日,明日开始,为师便开始传授你那伏火之法,在学成之前,切不可再擅自更改辅料,切记切记。”说罢起身,向那些站在一旁的观礼宾客迎去。 看孙思邈走了,铁牛往前凑了几步到双儿跟前,赞叹着说道:“双姐,你和狗蛋学的果然是神仙才有的手段啊,刚刚我在百步之外的一所房子里和他们玩儿摊钱,就听咚的一声,吓得我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那动静,啧啧,简直就跟响雷一般无二。” 边上的三飞也是一脸的心有余悸,涩声问道:“双姐,你们炼丹的时候是不是以天雷为火啊,普通火焰怎么会如此厉害?” 狗蛋看双儿差点儿受伤,心中烦躁,一听他俩在这儿问起来没完,皱着眉头挥手道:“好了,好了,她都成这样了你们还问这问那,去去去,我先把她送回去休息,有什么事情,明日再说。” 旁边的任青伶一把扶住双儿的手臂,对狗蛋说道:“还是我去送吧,客人那么多,咱们都走了难免失了礼数,你去你师尊那里,帮着送一下客人。” 狗蛋回头看了看,转头说道:“哦,那就拜托你了。双儿姐,你回去好好休息,我把他们送走了就去看你。”说罢整了整自己的道袍,快步走了过去。 ………………………………………………………………………………… 孙思邈三人将最后一名宾客送出府外,早已十分不耐的狗蛋朝师尊和斛律云招呼一声,便急匆匆的率先向府内行去。斛律云这些日子忙里忙外,倒有些怠慢了孙思邈,而且他心中也对那火药的事情十分好奇,正好趁此机会向孙思邈请教请教。 二人缓步向府中行去,斛律云摇头道:“今日双儿初次炼丹便出了此等状况,实在是让人有些始料未及。不过还好,这炉丹虽然毁了,所幸人没什么事。孙真人,这炼丹之术我也稍有涉猎,可却从未听说炼制不当会发生炸炉这种事情,不知可否为我解答一二?。” “今日之事,确实是贫道有些思虑不周。”孙思邈抚须一叹,将这炸炉的事情详详细细的跟斛律云说了一遍。 原来不光是双儿,以前不少的炼丹大家在炼丹过程中也发生过炸炉这种情况。历代炼丹家们炼丹时基本上用的都是硝石、硫磺、雄黄和松脂、油脂、木炭这些材料为辅料,这些辅料里面硝石、硫磺和木炭可是火药的基本成分,炼丹家将这种类似于火药的东西不断地混合、煅烧,又岂能不炸。 这种情况发生得多了,自然会引起方士的注意。于是就有人专门进行这类试验,不断积累经验,改进配方。不过这些人改进配方的目的,乃是为了防止剧烈燃烧和爆炸的发生,称之为“伏火”。 斛律云咧了咧嘴,华夏民族果然是一个爱好和平的民族,这种威力巨大的爆炸出现以后,不是想着将其利用于战争,而是思考怎么抑制其发生,真不知这种想法是好是坏。 他以前看小说的时候,看那些穿越众在古代造枪造炮,连铁壳子军舰都制造出来了,当时的心情是佩服,现在的心情呢,是觉得扯。 先不说土法制造的火药威力如何,适不适合做发炮药,单是钢铁就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 后世军工用的钢铁对钢的铁碳比例,硬度韧度等要求都极高,以现在的冶炼水平,怎么可能炼出那么好的钢铁。就算你有了钢铁,此时没有冲压车床、磨床,没有各种度量衡精确的仪器,也不知道枪械的构造,怎么造? 就算可以造吧,不是自动化生产,纯手工的话,造一把枪出来得需要多长时间?枪炮不是原子弹,如果不能大规模配备军队,最多就是一种比较厉害的暗器,只能用来防身而已。 斛律云不是发明家,他穿越到隋朝也不是为了做爱迪生,就算一辈子就是发明一万种东西,于他这穿越众来说,又有什么意义。造枪造炮,让热兵器时代提前到来这伟大的使命,还是交给后世千千万万的科学发烧友吧,他可不冒傻气去做那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不过,不做枪不做炮也不代表这火药没用啊。边上的孙思邈在低声说着五行相生相克的道理,斛律云完全没往心里去,只是在暗暗盘算着自己的事情:‘土火药这东西,就算威力不大,那也是火药啊,装到罐子里就是土制地雷,装到布包里那可就是炸药包。攻城的时候,整十几个炸药包往城门下面一放,再结识的城门都受不了几下吧,而且这会儿战场之王是骑兵,要是轰轰的来点儿爆破,那马还不惊了?马惊了骑兵不就完了?’ 想到此处,他也顾不上无礼,急吼吼的打断孙思邈,急声问道:“孙真人,你行医多年,一定也炼过不少的丹药,不知您是否知道如何配比这炸炉的威力最大呢?”一边儿说着,一边儿搓着手媚笑,一副猴急的样子。 “这...”孙思邈被他打断话语,思维一下有些转不过弯儿来,他想了片刻才道:“这伏火的方子么,贫道自然是有的。不过不知小友要这方子有何用处?”他有些狐疑的看着斛律云,古代很多的东西都讲究师徒相承、父子相承,孙思邈虽然和斛律云还算有缘,可关系还没到了将自己辛苦多年的所得倾囊相授的地步。 “额...”斛律云心思玲珑,一听就听出对方话中的不情愿之意,赶忙眼珠一转道:“孙真人有所不知,我大隋虽然地大物博,可产石之处却是不多,而且这采石之时,需石工攀到十数丈高的石山之上,以锤砸之,以斧凿之,不光危险无比,而且效率也极为低下。我方才在花园之中发现,这丹炉爆炸时的威力颇大,若是用于采石,既能提高效率,又可救下无数石工的性命,可谓一举两得,若孙真人能不吝相授,也是大大的功德一件。” 道家虽然讲究万法自然,没有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样的说法,不过对救人和助人之举同样推崇备至。孙思邈听斛律云这样说,心中也颇为意动,他思量了片刻,便点头道:“好吧,既然小友如此宅心仁厚,那贫道也不能藏私,待贫道回去细细整理几日,再将方子交给小友,可好?” 斛律云脸笑成了一朵花,这免费的土火药方子算是有了,还有什么不好的,他笑着应道:“好,好,谢谢真人了。”看个炼丹没想到都能得到火药的配方,这还真是意外之喜。 他将孙思邈送回住处之后,便乐呵呵的准备往双儿处探望一下,小丫头今天可是吓得不轻,还是过去开导开导,不然心里留下阴影可就不好了。 “想当年,老子的队伍才开张,十几个人,七把条枪...”斛律云一路哼着小调往前走,还未行出多远,便看到一个家丁急匆匆的跑了过来施礼道:“老爷,府外来了不少人,说是您的同乡,还有不少的好马呢。夫人让小的来请您,她已经迎出去了。” ‘同乡,应该是木耳村的乡亲们到了。好马是怎么回事,他们出去逃难怎么还有马,难道,是跟着任大叔出去贩马的大才哥他们也到了?’斛律云心中又惊又喜,让那下人到厨下吩咐多准备酒菜,自己脚下生风,急忙往府前行去。 第六十四章 疑是故人来 此时的崇国公府大门外热闹非凡,几十号衣着寒酸的村妇民夫如同逃难一般手持讨饭棍儿,臂挎缀丁包,一字儿排开的围在府门前,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一般这看看那摸摸。 在这些人身后,是一大二小三个高八尺左右的汉子,三人样貌相似,俱是方脸浓眉,英气勃勃,只不过年纪大些的两位面色方正,而最小的那个则稍显阴霾。在他们的身边,二十余匹毛色纯亮的骏马有些不安的看着四周完全陌生的环境,时不时甩一甩长约及地的粗大马尾,拉两坨热乎乎的马粪在干净整洁的青石板地面上。 四五个身穿戎装的城门卒守在这些人身前,眼睛里有掩饰不住的狐疑之色。今日一早,这百多人的流民队伍便大刺刺的出现在城门之前,指名道姓的要进城去投奔崇国公,这些日子流民众多,起初有些流民为了进城就食,打着投奔富贵亲戚的幌子,着实混进城去一些,大兴城里也就此多了很多与左右武卫打游击的“黑户”,这些门卒也跟着挨了不少的骂,一看今日又有如此多“亲戚”寻上门来,他们哪里肯信,板起脸来叱责几句,就想借着官威让这些刁民知难而退。 谁知这些衣着寒酸抄着并州方言的流民却比他们还要横上三分,这个说是崇国公的岳母,那个又说是崇国公的世伯,讨饭棍挥舞,眼看着就要打在他们头上。 这些门卒看他们气焰如此嚣张,也不敢再以等闲视之,带队的队正思量了半天,派了四五个弟兄护送他们进城,并暗自嘱咐,若是这些人扯谎,就把他们直接送到京兆尹,让他们好好的吃点儿苦头,若真是崇国公的亲戚,就顺便儿在对方面前卖个好,能讨一两坛好酒回来解解馋就更好了。 此刻这几个门卒传进话去,正忐忑不安的等在门外。没等多久,便见崇国公府角门一开,一个身穿湖水绿摺裙,狐毛比肩的少女兴冲冲的从里面冲了出来,一出门便对着那些衣着寒酸的流民叫道:“王叔,赵婶子,我娘在哪儿呢?”几个门卒对视一眼,心道这还真是人家的亲戚,看来这酒水是有门儿了。 那个脸色略显阴霾的少年前行几步,一把扯住任青伶低声道:“妹子,你现在是崇国公府的女主人,岂能在当街之上如此大呼小叫,成何体统?” 任青伶眼神一转,惊喜道:“二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爹呢?大哥呢?” 那少年脸上露出宠溺的笑容,笑道:“爹和大哥他们都在,娘也在,你不用担心。这坊间人来人往,不是说话的地方,你先去打发了那几个带我们进城的门卒,有什么事情咱们进去再说。” 他话音刚落,便见雄阔海也从角门里跑了出来,他左右看了一下,忽的看到正和任青伶说话的任昱,也顾不得去见爹娘了,三步并作两步跑过来大声道:“大才哥,你终于来了,哈哈,前几日东子还和我念道你呢,这下子咱们三兄弟可算是凑齐了。哎,这么多好马啊,啧啧,都是上好的突厥马吧,给弟弟我一匹,如何?”一面说着,一面跑到边上的马群里,这个拉拉,那个扯扯,眼里全是喜爱之意。 那少年脸嘴一撇,说道:“你跟我要东西,什么时候这个客气了?看上哪匹牵去便是,说那么多做什么?” 雄阔海嘿嘿一笑道:“嘿嘿,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那我就不客气了。”说着话,他已经走过去向任家父子见礼,这才施施然挑选起自己的坐骑来。 五原已属边地,马匹在当地极为常见,是故雄阔海对这相马之道也略知一二,他挨个翻起马唇看看马齿,又搬起马腿瞅瞅马蹄,不大会儿便选了一匹高大的青花骢,乐滋滋的牵在身后。 说话间,就见斛律云急急从府里迎了出来。几个等在一旁门卒赶忙迎了上去,先见礼,再将自己几人受某某队正之名,亲自“护送”这些乡亲进城的事迹一说。斛律云淡笑着谢过,又着下人封了几串大钱和几坛水酒,这才将几个眉开眼笑满载而归的门卒送走。 府外站了这么多衣着寒酸的“刘姥姥”,实在是有些有碍视听,其他府邸的主仆只要路过的,无不侧目而视。斛律云赶忙吩咐下人将这些风尘仆仆的乡里接进府去,安置在前宅的左跨院儿之中,又自引着任青伶一家和雄阔海一家向后宅行去。 远行初至,自然少不了一番沐浴更衣,待众人洗漱完毕换上清爽整洁的便服,后堂之中早已摆上了丰盛的接风宴。几个长辈知道斛律云这些小辈肯定有自己的话要说,便在外厅自成一桌,将内堂让给了他们。 因为是家宴,所以斛律云压根儿就没有让下人来伺候,酒过三旬菜过五味,气氛逐渐热烈起来,任昱也开始慢慢讲述起了他们在塞外贩马的经历。 任家父子做的生意,是将中原的盐、茶以及丝绸贩卖到草原之上,再换取那里的马匹、兽皮等中原稀缺的东西,以赚取差价为生。草原上各部族虽然打仗的时候极其凶残,平日里对这些贩卖给他们生活必需品的游商还是极为客气尊重的。 可是这次行商与往日不同,突厥与大隋正在作战,那些往日对他们和和气气的部族一下子变得嚣张跋扈了起来,趁机压低价钱不说,很多不太友好的部族还想凭借武力杀人越货。 好在这些常年在外的游商为了自保,手上的功夫大多不弱,而且草原上善战的战士都已经南下中原,众人这才丢弃掉手中的货物,轻装简从奋力杀出一条血路,向东部的幽州方向而去。 突厥是草原上的第一部族,拥有水草最丰美的草原和最广袤的土地,不过整个草原之上也并非只有突厥一部,在紧邻大隋幽燕边境之处,是属于霫人部落和奚人部落的土地,除了他们之外,还有铁勒、契丹、靺鞨、室韦等部,各族混居在一处,虽然名以上受突厥节制,其实各部都有自己的可汗,背地里也各怀鬼胎。 众人费劲千辛万苦才逃到幽州边境,却发现此处也在打仗,原北齐营州刺史高宝宁联合契丹、靺鞨等部作乱,打的也是一塌糊涂。无奈之下,几十名行商只能化整为零,各取道路向还算安宁的上谷郡而去。 任家父子三人弓马娴熟,又极熟悉草原的地形,一路有惊无险的行到了上谷郡,路上还劫掠了一户牧人家庭,抢来二十余匹草原好马代步。他们本打算取道雁门、马邑,再回到五原,谁料走到半路便听说斛律云被任命为国公的消息,便转道向南,往大兴而来。前几日在高陵城外正好碰上了木耳村来投奔斛律云的乡亲,便一起上路,今日方才赶到城外。 “不论如何,你们都平安就是最好了。”听完对方讲述的这一路上的艰辛,斛律云也是不胜唏嘘,他给任昱布了一筷子菜,这才问道:“大才哥,不知道这次来大兴城,你和岳丈大人有何打算啊。” 任昱摇摇头道:“还能有什么打算,我们都已经入了商贾贱籍,除了做点儿小买卖还能有其他出路?为兄我今日行走在城中,见这大兴气势恢宏,居民众多,想来做买卖的话也是一处极佳的所在。有你这个国公爷照应,我们父子在这都城里做个富家翁也不错啊。” 正在小口吃菜的任青伶抿嘴一笑道:“二哥,你现在想做买卖恐怕也不行了。” “此话怎讲?”任昱一脸惊讶。 “相公他前些日子已经拜托户部的大人,将大哥、爹爹和你改**籍,你们不是商籍,又如何做生意呢?” 斛律云看任昱的脸上露出惊喜之色,便接着说道:“大才哥,皇上前些日子正好委重任予我,现在我这里正好缺亲信之人,若是你能和岳丈,大兄过来帮我,那就再好不过了。” 任昱听了哪有不应之理,他点头说道:“此事我也略有耳闻,这一路走来,早就听说你在大兴城里担任禁酒之职,外人做起事来哪里有自家人上心,你放心,为兄定会好好做事,必不会坠了你的名声。” “禁酒?呵呵,大才哥,你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啊。”斛律云呵呵一笑,低声凑到任昱身边,与他窃窃私语起来。 ………………………………………………………………………………… 自从大兴城东的闲汉、泼皮们靠上崇国公这棵大树之后,城西这边儿的这些地痞们日子就开始艰难起来。舒国公刘昉显然不是一个可以依靠的好主子,在发现他们没有利用价值之后,刘国公很果断的斩断了与他们的联系,并像躲臭肉一般躲的远远地,生怕和他们再拉上一丝干系。此消彼长之下,城西帮众们自然是树倒猢狲散,不光将伸到城东的手脚缩了回来,原属于自己的利人市和安定坊也丢了,现在只能龟缩在城西一角无人稀罕的永阳坊中苟延残喘。 永阳坊地处大兴城西南角之上,是大兴城里民间公认的红灯区。比起灯红酒绿夜不闭户的长乐坊,永阳坊低调了很多,里面多是半掩门儿的暗娼,接待的也基本上都是没多少钱的苦哈哈,收益可想而之。城西这帮泼皮以前掌控商贾众多的利人市,以及私赌聚集的安定坊,虽不能说日进斗金,但也气派十足,谁想今日竟沦落到这里做起了皮条客,收点儿刷锅涮碗的小钱儿,时也,命也。 做皮条客自然不能像做打手一般嚣张跋扈,几个城西有名的恶汉子现在都是一脸的市侩,蹲在永阳坊的坊门之外招揽生意。他们双目炯炯,凡是看到来来往往的行人中有单身男子的,便上去攀谈,将这坊里的野鸡说得地上没有,天上也少有,只要对方有所意动,便连拉带扯的将对方拉近坊中。 今日生意冷清,自午后到现在,这帮皮条客一单生意都没拉到,几人无精打采的蹲在墙角,饿着肚皮唉声叹气。 远处几个身着锦袍的公子转过街角,直直的向永阳坊这边走来。凭借这些日子做皮条客的经验,几个闲汉本能的认为这些人就是来这儿“找乐呵”的,于是赶忙起身,捋了捋有些发皱的麻袍,谄笑着迎了上去。 “几位爷,来玩儿啊。看样子您几位是第一回来吧,不知想找个什么样儿的,小的给您参详参详。” 几个锦袍公子嚣张的大笑了几声,其中一个白白净净的汉子看着这几个皮条客故作惊讶道:“咦?这不是城西的‘虎哥’么?原来打遍三街五坊无敌手的雷老虎,怎么也给野鸡看起门儿来了,真是稀奇,稀奇。” 这边皮条客们脸色齐齐一变,其中一个黑脸的光头汉子脸一下子涨成了绛紫色,他细细打量了一下对面的几个人,这才恨声道:“原来是棍子兄,你们几个不是傍上了崇国公这棵大树么,找乐子不去长乐坊却来这永阳坊,难道是给你虎哥我刷锅不成?” 那叫棍子的精瘦汉子倒也不恼,只是呵呵笑着前行两步,说道:“啧啧啧,果然是看门狗,见了客人也不知恭敬,只是乱吠。行了,我们兄弟忙得很,也没工夫跟你们这些人兜圈子,我们当家的想见见你们当家的,给你们个前程,时间地点么,都在这里,自己拿回去看。”说着话,从怀里掏出一张描金画银的请柬来,随手丢在地上。 “棍子,你们莫要欺人太甚,脑袋掉了不过碗大个疤,你以为我们当家的会上你们的当么?” “上当?”棍子好像听到了这个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一般,他哈哈笑了几声,阴冷道:“病猫,你莫要太高看了自己,对付你们还需要用什么计谋么?话我已经传到,去或不去,只在你们一念只见,好自为之吧。”说罢一甩袍袖,带着几个人飘然离去,只剩下那封金色的请柬,以及几个面面相觑的皮条客。 老虎将请柬捡起,双手一分就要将其撕碎,身后一个同伴急声道:“虎哥,莫要着忙。”他一边说着一边上前一步,双手搭在老虎小臂上。 老虎停下手来,看着身边的同伴,眯着眼睛问道:“怎么,你想背叛当家的?” 那汉子一脸的愤懑,怒声道:“虎哥,你这是说得什么话,小弟我若是想走,早已走了,何必在这里受人白眼。” “那你这是?” “还是拿去给当家的看看吧,兄弟们,苦啊。” “唉,也罢,你们在这里看着,我进去见见大哥,这日子,没法过了。”老虎长叹一声,跺了跺脚,转身朝坊中行去。 第六十五章 投名状 城西地痞的头目姓王名渊,诨号黑罗刹,身高七尺有余,生得一副膀大腰圆的阔身板儿,为人心狠手黑,最喜玩弄未经人事的雏女,在大兴城中也算是恶名昭彰。 他本是故都长安的一个破落户,家道中落,姐姐被卖为奴,自己整日游手好闲,没钱了靠行脚赚点儿辛苦钱糊口,有钱了就去赌钱吃酒,逍遥快活。他姐姐在刘昉城外的邬堡中做事,为人勤勉,长得虽然不算漂亮,可有一身光滑如玉的肌肤,时间不久便被那管事王三儿看中收在房中,极受宠幸。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借着王三儿这股顺风,本就不安于现状的王渊靠着自己狠辣的手段和不俗的身手很快聚拢了一大批亡命之徒,控制了长安的大部分地下势力。 隋朝初建,高祖杨坚废旧都长安建新都大兴,王渊和他的手下们自然也迁到了大兴城中。这大兴分东西二城,西城为长安县,居住的多是原来长安的居民,而东城则为大兴县,多是外地迁来的百姓。王渊这些人花了十余日将长安县完全控制在手中,想要向东城拓展的时候,却被以燕飞为首的另外一帮人外地人拦了下来。 双方实力相仿,对方似乎也与官府有些关系,交手多次互有输赢之后,便僵在了那里。恰好此时王三儿将自己的这个小舅子介绍给了舒国公刘昉,并被刘昉看重收为己用,专门做一些无法摆在明面儿上的事情。 攀上了舒国公这棵大树,王渊自觉飞黄腾达之日不远,行事便更加变本加厉起来。官府和各家商户摄于舒国公的威势,对他们也是敢怒不敢言,眼看就要将燕飞他们挤出大兴的时候,却杀出个崇国公斛律云,不光将他在城外邬堡中的姐姐姐夫尽数杀死,还让大靠山刘昉吃了个哑巴亏。 打这儿之后,王渊和的手下们如丧家之犬一般节节败退,以前数百的弟兄现在走的走散的散,只剩下二百多人,还只能靠盘剥永阳坊这些个野鸡度日,可谓虎落平阳。 此时的王渊正坐在永阳坊一个妓户的家里用着午膳,看着桌上不见荤腥的几样小菜,皱着眉头吃了几口便难以下咽。他心中烦躁,将筷子往桌上一丢,起身扯起战战兢兢陪在一旁的私娼卢姐儿就往内室行去。 三两下将衣服脱光,露着一撮胸毛的王大当家将赤条条的卢姐儿按在床上,直接掏枪上马。这卢姐儿三九的年纪,长得倒还算端正,只是打小就出来做这私娼,下边儿你走我来,早已像个大山洞一般宽敞亮堂。王大当家停车入库,忽的发现这车库居然宽阔如校场,四面无着,这让习惯了雏女那般紧凑的他情何以堪。心中的火气一下子涨起老高,王渊甩手给了那卢姐儿一个大嘴巴,怒声喝道:“滚,给爷滚出去!” 平白得了五文钱的卢姐儿抓起衣服捂着脸就往外跑去,正碰上拿着请柬进屋的老虎。老虎目不斜视的走进房间,将请柬递过去道:“当家的,城东那帮家伙刚刚来过,让我将这个请柬交给您。” “请柬?”烦躁不堪的王渊冷静了下来,衣服也没穿便将请柬接过,一边翻看一边儿问道:“老虎,他们送请柬的时候留下什么话了没?” 老虎嗤笑了一声,说道:“留了,他们说要给咱们一个大大的前程,就看咱们自己识不识趣儿了。当家的,咱们和城东的那帮家伙势不两立,现在咱们倒了,他们会有那么好心拉咱们一把?我看他们就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呵呵呵呵。”王渊看了看忿忿不平的老虎,冷笑道:“安没安好心又如何,就咱们现在这样儿,人家想动手还需要把咱们骗到四海楼?” 听王渊说话的语气似乎对这次宴请极有兴趣,老虎脸颊抖了抖,试探的问道:“当家的,那您的意思?” 王渊露出一个难看的笑容,冷声道:“去,为什么不去。我王渊烂命一条,大不了就是个鱼死网破。若是他们真给我一个翻身的机会,那咱们今日所受,他日我必将千万倍相还。” ………………………………………………………………………………… 与此同时,崇国公府后宅,一处僻静的院落之中,斛律云正和一身劲装的任昱切磋武艺。两人俱是自小习武,一个气息绵长,一个经验老道,你拳我脚,倒也斗得个旗鼓相当。 “啪!”一大一小两只拳头对在一起,一触即分,两人借势后撤,退出战圈收招而立。任昱甩了甩有些酸麻的拳头,苦笑道:“东子,几月不见,你这功夫可是见长啊,再过些日子,我在你手下恐怕连三十招都走不过了。” 斛律云走到院墙之下,拿起搁在兵器架上的两方毛巾,随手丢给任昱一条,一边儿擦着汗一边儿说道:“话不能这么说,咱们现在比的是拳脚,若是手持兵器,那今日败得便是我了。” 两人将放置在一旁的锦袍披在身上,并排坐在廊下的石阶上歇息,斛律云用胳膊肘拐了拐任昱问道:“大才哥,岳丈他们现在在利人市和都会市干的不错,已经成功盘下了两家地段不错的酒楼,将里面的人都换上了咱们的人,坊市之中的游商也多有咱们的耳目。右内府行事必须隐秘,我准备以商为掩,将密谍铺散开来,说书人为明,游商为暗,从大兴辐射四方,你觉得如何?” 任昱点点头道:“商贾地位地下,为逐利行走四方,与三教九流接触颇多,以商人的身份遮掩密谍,慢慢扩展,确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斛律云拿起水囊灌了一口,递给任昱说道:“就是说啊,昨日岳丈还来找我,说是手下还缺几个得力的人手,你不若将手上的事情放下,去那边帮他吧。” “哦?这话怎么说的?”任昱接过水囊饮了一口,挑眉道:“信不过我,觉得我无法独挡一面?” 斛律云赶忙摆手道:“看你这话说的,咱们兄弟多年,你有多大的本事我还不知道么。你想收服各处的泼皮闲汉为我内府打探情报,本身确实是一个好主意。可那些人多是欺软怕硬、油滑无比的小人,你若想收他们为己用实是不易。何况你现在想从大兴城动手,城西那帮家伙与我有仇,就算投靠咱们也未必安了什么好心,就算不用那些泼皮闲汉,咱们也有商人和说书人打探情报,又何必多此一举呢?” 听到这里,任昱淡笑着道:“东子,我知道你这是为我好,可是这件事情哥哥我自有计较,你无需担心。你虽然也很看重各处的泼皮无赖,可我看呐,你还是有些小看了他们。商人和说书人确实能打探到一些的情报,可他们毕竟是外乡人,想从那些当地人口中打听出消息来又谈何容易,可那些地头蛇就不同了。我来问你,平头百姓最怕的人,最得罪不得的人,是谁?” “当然是官府。”斛律云想都未想,便大声答道。 “哦?官府?”任昱挑了挑眉角,继续道:“那我倒是要问问你,我虽是升斗小民,可我做事谦恭有礼,遵循法度,就算你是一品大员,却又奈我何?” “这...”斛律云思量了半晌,摇头不语。确实,那些为官之人可以借着手中的权势欺压民众,可那只会让对方恨你,而不是怕你。只要我奉公守法,就算你再有本事,也无可奈何。 “凡事有阴阳、明暗二面,若说官府是明,那这些泼皮就是暗。”任昱看他答不出,笑着道:“就算你奉公守法,官家拿你无可奈何,那些泼皮也可以变着法子让你生不如死。你还记不记得咱们村有名的闲汉申六儿,当初张大户想要纳赵家的小女儿为妾,可是对方死活不同意,哪怕说媒的将财礼提到百贯,人家就是不同意。 后来如何,那张大户找到了申六儿,只花了十贯钱,申六儿就将五村八乡的泼皮都召集起来,今日给赵家门上泼猪狗血,明日又趁天黑牵了牛驴祸害赵家的田地,后天又找茬儿将赵家老大打的起不了床。到最后,赵家老爷子还不是乖乖的将自己的闺女送了过去。咱们做密谍的,将来想探听消息,打探情况,必定少不了跟那些当地人接触,若是有这些人以为爪牙,那做起事来岂不是事半功倍?” 斛律云点点头,又摇摇头道:“你说的不错,可是那些泼皮良莠不齐,里面确实有如燕飞他们一般的义气之辈,同样也有奸猾如鼠,见风使舵之人,咱们内府事关重大,想把他们全都收为己用,风险实在太大。” “呵呵,这你就无需操心了,我自有我的手段,既让他们乖乖的帮我们收取情报,还不让他们知道咱们内府的身份。” “你是说?黑吃黑?” “咱们可是正经的官家身份,哪能叫黑吃黑呢?这叫,官民两利。” ………………………………………………………………………………… 四海楼地处利人市中段十字路口一角,分前后二楼,每楼上下三层,以木桥相连,内部装修极为考究。里面不光有地道的北方菜肴,还专程从南陈和塞外请了不少手艺高超的厨子,在这大隋都城想吃地道的江都菜或是正宗的炙烤羊肉,也只有这一个地方了。 王渊带着老虎和五六个亲信手下沿着利人市访道缓缓而来,四海楼的一个小厮见了赶忙远远迎了上去,谄笑着道:“王当家的,咱们可有日子没见了,赶紧楼上请,三楼紫气东来阁,菜色都是您喜欢的。”这地方以前也算在王渊的控制之下,所以不论是老板还是小厮都和他相熟。他现在虽然已经失势,不过余威犹在,那小厮说话时也极为客气。 王渊倨傲的点了点头,小厮推开四海楼大门,引着他们一路向上。偌大的一个四海楼里面灯火通明,却空无一人,老虎看了看码放的整整齐齐的桌凳,哼了一声:“好大的排场。” 几人一直行到紫气东来阁外,引路的小厮便告罪一声退了下去。王渊推门而入,预料之中的场面没有出现,偌大一个雅间里面空空荡荡,只有一个身穿儒衫的青年端着酒盏依窗而立,看到他们进来了,青年伸出一根白皙的手指,指了指摆满酒菜的饭桌道:“坐。” 对方只有一人,而且还是个从未见过的角色,王渊的胆气一下子大了起来,他大刺刺的坐在桌边,先从桌子正中金黄色的烤全羊上扯下一条羊腿,一边大嚼着一边儿问道:“你是何人?崇国公呢?伍天锡呢?就是再不济,也得让燕飞来见我吧,你在这里算是怎么回事?” 任昱淡笑着摇了摇头道:“他们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现在城东那一块儿的事情,由我做主。” 王渊上上下下打量了任昱一番,将啃了一半儿的羊腿丢在桌上,说道:“你做主?你做的了主么?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也敢说此大话?” 任昱倒也不恼,还是淡笑着说道:“你也不必用言语试探我,我若想对你动手,不必这么麻烦。若不是看你浸淫此道多年,还有一些利用价值,我也不会专程请你赴宴。” 王渊听了脸色一肃,收起刚才嚣张的嘴脸,眯着眼睛问道:“这就是你要给我的前程?现在我虽然混的不好,可也是他们的大当家的,何必要带着这二百多个弟兄到你手底下做小。” “不是做小,而是共同管理。”任昱摇摇手,笑着道:“咱们明人不说暗话,你也知道,这西城多是原来长安旧民,里面的关系盘根错节,我们初来乍到,管理起来颇为不易,收益比起东城连三成都不到,而且总遇上不长眼的人滋事。若你替我做事,那这西城还由你来管,只要每月将例份钱交来,那咱们就井水不犯河水,你看如何?” 王渊的眼珠子转了转,心里暗暗思量起来。他们这些人收了各家店铺游商的孝敬,遇到事情自然也要为人家出头,这大兴西城利人市鱼龙混杂,里面倒有一大半的外地行商,他黑罗刹自长安之时便名声在外,也算是一块儿金字招牌,那些外地的宵小之辈谁见了也得给他点儿面子。现在他走了,东城的人根基尚浅,自然有人出来浑水摸鱼。你收了人家的钱,又护不住人家的门面,孝敬自然越来越少,看来东城的这帮人,是镇不住场子了啊。 他虽然颇为意动,但还是沉住气问道:“你们倒是好打算,什么都不用操心,便想白白拿钱。若是由我管理,月例钱每月要交多少?我先说明白,若是太多的话我可不干,你们还是另请高明。” “二百贯。”任昱说了个数字,然后晃了晃酒盏,将里面的酒一饮而尽。 ‘二百贯?这西城的收益每月至少也有五百余贯,看来这小子也是个雏儿啊。’王渊心中冷笑两声,脸上却挂上了苦相:“这么多?我手下这么多兄弟,管这么大的地方,你总得给我留点儿钱收买人心吧,一百五十贯,不能再多了。” “一百八。”任昱犹豫了一下,还价道。 “一言为定,哈哈,小兄弟真是好算计啊,你什么都不用做,每月便有一百八十贯钱的入账,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啊。”王渊这下真把任昱当雏儿了,他哈哈一笑,拍着任昱的肩膀大声道。 任昱不动声色的后退一步,看着王渊说道:“不过...我还有一个条件。” “请讲!”王渊正等着呢,这等好事若是没有其他条件,他心里反倒要思量思量了,一听对方说有条件,他心中的疑虑便更少了一分。 “你也知道,崇国公与舒国公向来不合,而你们以前是舒国公的人,现在要改庭异帜,至少要做点什么吧?” “你是指,投名状?” “不错,吕布投董卓,杀义父丁原将其头献上,便是以此为晋身之资。” 王渊听了大惊,晃着脑袋道:“不成,不成不成,那舒国公乃是当朝一品大员,我们又不嫌命长,哪里敢打他的主意。” 任昱呵呵笑着道:“你放心,我又不让你杀那刘昉,只是做一件事情,让你们与他彻底决裂,给崇国公争个面子,仅此而已。” 王渊听了沉吟片刻,低声道:“那,你说说看。” 任昱将王渊眼前的酒盏盛满,笑道:“舒国公产业众多,多由其家人亲信打理。据我所知,他在城北三十余里有一处别庄,由其一个老家人管理,里面并无多少守卫之人...” 王渊皱着眉头道:“那里我知道,乃是一酿酒的酒坊,自从皇上禁酒以来,那里比起以前确实冷清了许多,只有几十个下人看守。可是我们若是那样做,就等于得罪了舒国公,这...” “只要你们做的隐秘一些,又有谁知道是你们做的呢?你放心,只要你们好好替崇国公做事,此事便永远不会大白天下。” 他看王渊他们还是有些犹豫,又道:“这样吧,也不能让你们白辛苦,若是毁了那处别庄,里面的所有财物都归你们所有,你看如何?” 富贵险中求,王渊想想这些日子以来所过的那种日子,实在是提不起勇气来拒绝,他看了看自己的几个手下,苦着脸点头道:“那好,此事我们应下来了,不过丑化说在前面,若是哪日你们想卸磨杀驴,我们也会将此事供出来,到时候大不了鱼死网破,咱们谁都别好!” 第六十六章 身不由己 “赵云在当阳县景山脚下这一插拼杀,枪刺剑砍,杀死曹操的大将五十多员,砍倒大繤旗两面,夺槊三条,还得了曹操的青釭宝剑.那正是:血染征袍透甲红,当阳谁敢与争锋,古来冲阵扶危主,只有常山赵子龙。” “停,停停停!”斛律云皱着眉头看着书案后面那个摇头晃脑的身影,恨铁不成钢的说道:“本公跟你们说过多少次了,这是在说评书,不是讲经谈佛,说到高潮的时候,要有英雄气,吐字铿锵,语气激昂。看看你,摇头晃脑如同酸儒老生一般,常山赵子龙单骑救主连挑曹营五十多员战将到了你嘴里如同杀堆鸡鸭一般寡淡无味,要照这么个说法,又有几人能爱听?” 这帮说书的都是野和尚出身,以前靠着一知半解的佛法唬人,凭的就是宝相庄严的面孔和宠辱不惊的气度,装逼装惯了,现在让他们根据评书中的情节抑扬顿挫,一时半会儿又哪里改的过来。台上那位听斛律云这么说,赶忙谄笑道:“是,是,大人说的是,小的这就改,马上改。” 斛律云点点头,甩着袍袖回身道:“恩,再给你们五日时间,五日之后本公再来考评,若是谁达不到本公说的要求,哼哼,那西北苦寒之地,可也是要有人去的。”说罢也不理屋里那几十个脸上苦的快滴下水来的假和尚,推门走出屋外。 唱黑脸儿的斛律云下去了,唱白脸儿高士廉便粉墨登场。他看了看那些一脸苦色的大和尚,施施然一笑道:“诸位,你们前些日子过得什么日子,大伙儿不会忘了吧,那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啊。是谁让你们入朝中效力,给了大家一个大大的前程,那是国公大人。国公大人给你们吃,给你们穿,每个月还有颇丰的薪俸,对大伙儿可不薄啊。你们自己的活计做得不好,受责罚也是自然,要是做得好,自然也有赏赐。” 说罢他单手一挥,身后一名家丁便端着个盖了锦布的漆盘走上近前。高士廉一把将锦布扯下,露出下面的几十两白银,拱手道:“国公大人仁爱,赏功罚过,吩咐在下取来纹银六十两,赏给今日说书最佳的三位。” 说罢将那银锭均匀的分成三堆,奖给刚刚受到斛律云亲口夸奖的三个人。那三位哪里想到自己说书说得好居然能收获如此意外之财,嘴里连称不敢,却都美滋滋的将银子收入自己怀中。 边上众人又妒又恨,妒的是这几十两纹银落入他人之手,恨的是自己本领并不比这三人差,却只因心中存了投机取巧的心思,与本属于自己的银钱失之交臂,还有可能被发配到那塞北苦寒、民风彪悍之地。两相比较之下,这些蛇奸鼠滑的伪僧心中顿时有了计较... 斛律云负手站在院中看着枝头新吐的嫩芽儿,待高士廉从房中行出,他才淡淡的问道:“都赏赐下去了?” “是。”高士廉躬身应了一声,这才道:“大人恩威并济,相信这些人再过些日子就可堪一用了。” “再过些日子。”斛律云将高士廉的话再次复述一边,苦笑道:“眼看着春风乍起,万物复苏,我朝大军开拔北击突厥的日子也一天天临近。咱们忙活了这么久,我右内府的密谍却始终未成气候,如此情况,又让我如何放心北上。” “大人。”高士廉打量了一下四周,见四下无人,便低声恳切道:“皇上虽然委大人以重任,可大人毕竟是北齐后裔,陛下未尝没有抱着赐大人官爵以安北齐故地、旧臣之心。现在他委以大人的这个右内府将军虽然听起来官位不小,其实却是个见不得光的暗职,而且真正的力量全部掌握在高熲和杨素手中,大人说白了不过是他们的一颗棋子罢了。既然如此,大人又为何要事事争先呢。做的不好,难免遭人弹劾,做的好了,又恐受陛下猜忌,还望大人三思啊。” 斛律云转头看了高士廉一眼,低笑一声道:“你说的这些,我又何尝不知,可我又能如何?自打我的身份从胡云变成斛律云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经搅入了这团漩涡。先祖在北齐声望颇高,皇上若不能将我留为所用,便一定会将我斩杀以绝后患,以防我的身份为有心人所用。他现在让我管理这密谍组织,也未尝就没有借此约束于我的意思。” 高士廉双目一闪,沉声道:“大人是说,咱们身边有间?” “谈不上。”斛律云摇头道:“这个所谓‘间’,其实不过是他安插在我身边的棋子,若我一心为大隋效力,那棋子便永无用处,如若不然,呵呵...” “大人可有怀疑之人?”高士廉脸色大变,他在脑中将与斛律云走的较近的一干人等一一排列。王世充?裴仁基?还是伍天锡,燕飞,亦或是游元,再或者,是这些日子召进右内府的那些城东泼皮或是伪僧中的一人... 斛律云看他一脸紧张之色,无所谓的摆手笑道:“好了,你也不用想那么多。当朝皇帝雄才大略,大隋春秋鼎盛,一统天下指日可待,那些打着匡扶北齐皇室名号的人,也不过是借着这样那样的借口,以为自己的晋身之资,满足一己私欲罢了。北周灭齐的时候,这些人怎么不跳出来?现在反倒蹦跶的这么欢,我斛律云不是三岁小孩儿,不可能为了那所谓忠义之名,去做那不识时务之事,先祖之事犹在眼前,我又如何不防?” 他顿了顿,看了看边上一脸尴尬的高士廉,忽的想起对方就是北齐皇族,自己这么说,不是打人家的脸么,赶忙又说道:“识时务者为俊杰,自商周秦汉以来,前后经历多少朝代,又有哪一朝复辟成功的?秦法制严苛,天下百姓民怨沸腾,燕赵齐楚各诸侯余孽打着复国的名号暴起抗秦,逐鹿天下,热热闹闹打了那么多年,最后又得来什么呢?泼皮刘季登上九五至尊,大汉立国,他刘季又是哪一国哪一家的王侯,还不是借着楚国的名号自谋出路。汉末天下大乱,曹刘孙三分天下,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刘备自诩汉室正统,打到最后便宜了谁?不过便宜那老不死的司马老儿。一朝天子一朝臣,北齐既已亡去,就不要再拿着它做什么文章了,没用。士廉,你我祖辈相交甚厚,我也在这儿跟你说点儿交心的话,咱们北齐虽然看起来是高家的天下,其实掌控地方的,还不是那些世家大族,现在就算北齐复国成功了,他们还会将偌大一个国家交给你们高家么?” 高士廉听他这么说,也叹了口气道:“复国?复什么国,我们高家现在死的死散的散,还剩下几个人?要粮无粮,要兵无兵,想要复国,就要借别人的手行事。人家一出钱二出人,会心甘情愿的将打下的天下交给你?我早已没有那样的心思了。 只是,这大隋虽然看起来春秋鼎盛,其实内部不稳呐,世家氏族虽然在朝中颇受打压,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陛下想要治理天下,又哪少得了那些人。还有那些掌握兵权出身关陇的军中门阀,这些人多是从北魏时新起的勋贵,初时确实是大字不识几个的粗汉莽夫,可几代传下来,现在这些人可不是原来那些直肠子了,眼看着陛下打压那些世家氏族,这些手握兵权的重臣心中未必没有取而代之成为新门阀的想法。有这两帮人在朝中纠缠、倾轧,咱们想要置身事外,可能么?” “所以我才要躲在这右内府啊。”斛律云呵呵一笑:“等过些日子我北上突厥了,我就上请陛下,将你们迁到太原去,离开这漩涡的中心。只要我在突厥做的好,定会如长孙晟一般受到陛下的赏识。等我回来那会儿,我右内府发展多时,便已经是一个谁都无法忽视的力量,到时候,是压还是拉,相信陛下心中自有计较。” 高士廉眼睛一亮,紧接着又皱着眉头道:“将咱们的势力从大兴迁到太原,陛下能同意么?”他思量了片刻,双掌一合笑道:“对了,大人您北上突厥是以通商的名义,商队往来传递情报,距离自然是越短越好,而且我右内府离突厥近些,遇到什么事也可以更快的做出反应,陛下会同意的。可是,突厥人凶残暴虐,您此次北上,恐怕没有那么顺利啊。” 斛律云摆摆手道:“当然不会那么顺利了,不然你以为皇上为什么要让我北上呢?你真以为是因为我在密谍之事上颇有见地,才破格提拔?朝中那么多能臣干吏,干嘛要让我这个年未及弱冠的少年去呢?我北上草原,若能成事,则大隋北方少了一大患,可以腾出手来全力南下,若不能成事,则将责任全推在我身上,突厥人一样要吃一个哑巴亏。你莫要忘了,我是斛律光的孙子,就算背地里做出什么破坏大隋和突厥人和睦的事情来,那也是我对隋朝怀恨在心的个人行为,他们可以将责任全推在我身上。” 高士廉吃了一惊,只一瞬间便反应了过来,涩声道:“明知可能是陷阱,还要让我们心甘情愿的往里跳么?” “那还有什么办法,不然现在我就没命了。”斛律云耸了耸肩,挠头道:“所以啊,我才努力的训练密谍,以这右内府为自己的保命之符。这些做皇帝的,只要你有能力,哪怕是个叛将降臣,他也会破格任用,若是你一无是处,那就算你是他骨肉至亲,也没什么用。” 他说完使劲儿的伸了个懒腰,心中却有颇多的无力之感。谁让自己穿越来的这个身份如此敏感呢,姥姥不亲舅舅不爱,现在看似风光无限,却是步步玄机,若是踏错一步,就极有可能命丧当场。 穿越者就算熟知历史又如何,你的身份不同,你的命运同样会发生改变。他若真的是那个九原农家少年胡云,没有一身的本领,在光禄城还会受到李林的看重么?没有李林的看重,他是不是就会同那些民壮营的百姓一样,死在那场无名的兵祸之中无人所知。 不用说你是穿越者了,就算你是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的大贤,若是身份低微,那在这个讲究身份血脉的年代,你根本没机会混进历史这团乱流,只能随着历史的长河随波逐流,至于最后是被拍在礁石上粉身碎骨,还是被冲到岸边安全着陆,那,就要看造化了。 想到此处,他倒有些感谢命运了。至少给了他一个可以改变自己命运的身份,虽然现在这个身份给他惹了不少的麻烦,但至少不会像一个蝼蚁一般被人随意碾死了。至于现在的困难,古语不是有云嘛: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 他还没掉完书袋,便看到小院儿的木门猛地被人推开,一脸焦急的燕飞急匆匆赶了过来大声道:“大人,属下听手下的弟兄禀报,任昱带着三百多从城西新投靠过来的闲汉在二道河沟那里聚集,他们手持猎弓等利器,不知道要做什么!” 第六十七章 手段 微风拂面,柳芽新发,料峭寒冬已过,正是四月里春日好风光。日头西斜,几个到渭水河畔踏青行猎的公子小姐鲜衣怒马,自大兴北郊官道上远远行来。当先一位骑白马的锦袍公子扬鞭戟指远处道旁的一个木架草顶酒肆,笑道:“半日游玩,乘兴而归。前方正有一所乡间野店,不若在此稍作歇息,正好等等拖在后面的奴才,让店家将猎来的稚鸡野兔拾掇出几样小菜,虽无美酒相佐,但有此如画美景,倒也别有一番情致。” 几名同伴也早已疲乏不堪,一听哪有不应之理。众人打马扬鞭一路行到酒肆之外,当先一个红衣胡服的小姐勒马提缰对着酒肆挂着竹帘的大门高喝道:“店家,有客上门也不知出来迎接么?” “什么人在门外聒噪啊?”里面不耐烦的应了一声,竹帘一挑,迎出来几个粗布麻衫的大汉,这几人满脸凶相,腰间鼓鼓囊囊,斜着眼睛打量了一下几位少爷小姐,冷笑着说道:“这家店我们当家的已经包下来了,赶紧滚,莫要打扰了当家的的兴致。” 这几个少爷小姐平日里在家养尊处优惯了,现在身边也无家丁奴仆,一看这几个凶恶的大汉立时便矮了一头,一个红氅公子挤出一丝笑容道:“我们不知几位壮士在此,打扰之处还请见谅。”说罢冲剩下几人打了个眼色,拨马便要离开。 “慢着!”一个虬髯大汉开口喝住了几个刚要离开的少年,在对方惴惴不安的眼神下指了指挂在他们马屁股上摇来晃去的猎物,道:“东西留下来,人滚吧。” 老虎提着几只肥硕的野鸡野兔走进酒肆,大堂里面满满当当坐着众多好汉,他大步走到柜台前,将野味儿丢给躲在后面的老板,又丢下半串钱道:“拿下去拾掇一下,给我们当家的端上来。”说罢走到临窗一桌坐下,端起一碗清水一饮而尽。 王渊撕下一片鸡翅递给老虎,低声问道:“外面来的是什么人?” 老虎接过鸡翅回道:“没什么,几个不懂事的小鬼头而已,已经打发走了。” 边上的一个汉子看了看天色,有拔开稻草编成的帷幔向外看了看,这才问道:“顺子他们还没回来么?这都快一个时辰了。” 老虎摇摇头道:“哪里有那么快,顺子此去,不将那庄子内的情形摸清楚,断然不会轻易回返。此事事关重大,不可不慎。” 几人说话间,店外一匹枣红骏马急行而至,马上骑士甩蹬下马,将马缰丢给迎出来的几个闲汉,自己挑帘进屋快步走到老虎这一桌。王渊见他一脸风尘,便擎起陶罐满斟一碗清水递过去道:“莫急,先喝点儿水,慢慢说。” “谢当家的。”那汉子接碗在手,几口饮尽,用手一抹嘴长处一口气道:“当家的,我方才混进庄去,已将里面的情形探查的清清楚楚。那庄子院墙颇低,兄弟们用套索抓钩便能轻易进入,里面现在有家仆家丁八十七人,家犬十余只,猎弓五十余把,不过这些人养尊处优惯了,无丝毫警惕之心。而且...” 他顿了顿,看看四周无人注意,低声兴奋道:“我听庄子里的人闲聊时说道,相州刺史给舒国公的孝敬今夜便会送到,只有三十余人负责押送,咱们是不是一起吃掉。” “相州刺史的孝敬?”王渊目光一凝,低声问道:“有多少?” “小的不知。”顺子摇摇头道:“那庄子上都是地位卑贱的下人,这等事情他们又哪里知道。不过相州还算富庶,这礼物想来应该不少,怎么还没有几千两?” 老虎听了皱眉道:“咱们这次动手不过是杀几个下人以作晋身之资,那些押送礼物的应该是军中健卒,若是杀了他们,会不会惹祸上身?” 王渊嘿嘿一笑:“这事儿是崇国公让咱们去做的,有什么事情自有他去担着,送上来的肥肉岂有不吃之理。顺子,你再辛苦一趟,回大兴把咱们留守在城里的兄弟们都找来,若是加上那三十几个健卒,庄子里足有一百多人,咱们这百多人就略显不足了。” 那叫顺子的汉子应了一声快步走了出去。他行出不久,后厨竹帘一挑,酒肆老掌柜的和婆娘、女儿端着几盘刚刚做好的野味儿从里面行出,放在王渊所在的桌上,然后陪着笑退了下去。王渊拿起筷子衔了一口兔肉,对边上的老虎道:“老虎,来来来,你也吃点儿,看这天色,等一会儿顺子回来,咱们也该上路了。”说罢对边上的另一个汉子使了个眼色,那汉子微微点头,起身朝酒肆后厨走去,老虎双眼一凝,低头叹了口气不再言语。 ……………………………………………………………………………… 天色渐晚,官道之上车马渐绝,位于牛心山下的刘家酒庄上下却灯火通明,一口口大锅支在当院,手持铁铲的家人卖力的将锅里的猪肉和干菜不断翻炒,一张大大的面案也支了起来,数十张胡饼刚刚做好便被贴在了炭火熊熊的炉膛之中。 酒庄管事刘满财如陀螺般在当院中乱转,今日早间有信儿传来,说相州给自家老爷的孝敬就要进京了,估摸着今夜便能到庄上。得了信儿之后,他便赶忙带着下人们抓紧准备饭食,不能怠慢了贵客不是。 他看一个前几日刚刚入府的下人远远跑来,笨手笨脚的差点儿将摆放在桌案上的一坛美酒碰落在地,不禁怒道:“哆!你这泼才,走路不能慢着点儿?不知道咱庄上就剩下不到十坛子酒了,撞破一坛,卖了你狗小子也赔不起。” “老爷哎。”那下人苦笑一声,苦着脸说道:“咱们庄子上的肉食不够了,咋办好啊?” 刘满财呆了呆,这才怒道:“没肉了?咋回事,前几日不是还有好几扇子猪肉么?这么快就没有了?” 下人凑到他身边,低声道:“昨日公子出去耍钱,欠了不少赌债,怕您生气。于是让小的到地窖里把肉食搬出来抵了赌债,小的本欲过一两日出外采买的时候一遭儿买回来,谁想庄上居然来客人了...” 刘满财听了捶胸顿足道:“嘿,这个逆子,我老刘家迟早得败在他手里。现在咋办?人一会儿就到,这黑灯瞎火的,咱们这儿离最近的村子也得走半个时辰,哪里来得及。” 那下人转转眼睛,低声道:“老爷,小的听说那狗肉吃起来也鲜美之极,咱们庄子向来太平,实在不成,先将那几只护院的家犬杀掉以充肉食,等下次采买的时候补上不就行了?” 刘管事一听,马上笑逐颜开道:“还是你小子有办法,成,就按你说的来吧。” 那下人听了大喜,躬身退下去后大声呼喝道:“哎,你,还有你,去庄子外面,把咱们护院的狗都栓来,杀了吃肉。啥?杀不得?刘老爷都吩咐下来了,再不快点儿小心你的狗头!” ……………………………………………………………………………… 亥时刚过,一条火把组成的队列自刘家酒庄连接到官道的一条土路上迤逦而来,黑暗中还隐隐看到十几辆驴马拉着的大车缓缓而行。刘管事带着一干下人打着灯笼守在庄子外面,陪着小心等着。双方见面寒暄几句,刘管事便将众人迎进庄去,他们进去不久,酒庄角门儿一开,闪出个下人打扮的汉子来,冷冷一笑,没入黑暗中消失不见。 约莫过了两个时辰,几个黑影远远的摸到酒庄之外。这些人俱是灰蓝色劲装,手持满是腥臊之气抹了蒙汗药的猪肉,找了半晌,却不见护院的家犬,不由有些诧异的对视一眼。带头的一人对他们做个手势,示意他们继续寻找,自己则快步后退,向远处的一个山坳跑去。 王渊带着自己所有的手下正在山坳中静静的休息,借着月光见劲装汉子远远跑来,忙起身问道:“怎么样,狗都药翻了吗?” 那汉子跑到近前,看了看王渊边上的顺子,有些不安的说道:“当家的,那庄子外面空无一物,哪里,哪里有什么护院家犬。” 顺子感受到他不信任的目光,忽的从地上跳起道:“一派胡言!我日里来时,明明见庄上恶犬众多,足有十几条,怎么会一夜全无?” 边上的老虎起身道:“这有啥可奇怪的,今夜有相州兵马到来,这些庄子上的下人又怎会将家犬放在门前,万一误口伤人,岂不是要遭人责骂?” 本来有些疑心的王渊听了深以为然,点头道:“不错,老虎言之有理。”他抬头看了看天色,对众人道:“好了,时辰差不多了。顺子,你带七成兄弟用抓钩翻杆从院墙进入;老虎,你带着剩下的人紧守四门,尤其是后面的牛心山,莫要心慈手软,记住,千万不要放火,速战速决,事成之后,所得金银人人有份!去吧。” 一阵低低的传令声响起,紧接着整个山谷中的闲汉泼皮便随着老虎和顺子向外行去。王渊看着这一个个忠心的手下,不由志得意满的笑了起来,今夜之后,他便又是那个威震西城的黑罗刹,有了这些抢来的金珠银钱,他就可以再从那些城外的流民中招收手下,等给姐姐姐夫报了仇,就带着这些人反出去占山为王,到时候日日做的都是无本买卖,大碗吃酒、大块吃肉、大秤分金,比起现在更是逍遥自在。对了,还有崇国公府里的那几个小娘皮,一个个水灵的很,有这些美人儿做自己的压寨夫人,给个皇帝都不换呐。 他在山坳中打着自己的如意算盘,顺子和老虎带着人已经和刘家酒庄里的人交上了手。他们这些人以前只是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可是自跟了舒国公刘昉以来,伤天害理的事情也没少做,早已成了亡命之徒,那些家仆家丁忙活了一天,早已疲累不堪,刚刚睡着便被喊杀声吵醒,很多连发生了什么事都不知道便成了刀下之鬼。 顺子带着人一路势如破竹杀入中堂,这里本是刘管事的居所,院子宽敞整洁,被用来安置那些财礼和进京的兵卒。这些兵卒是府兵精锐,晚膳的时候滴酒未沾,睡觉的时候也是和衣而睡,更有明哨暗哨在院中看管货物,生怕有什么闪失。前院喊杀声一起,他们便都从梦中惊醒,当顺子带着人冲进来的时候,一共三十七人的护送队伍早已严阵以待,双方见面也不言语,直接杀在了一处。 顺子他们这伙亡命徒杀杀普通平民百姓还行,对上这些熟悉群战配合、以杀人为生的杀人机器就不是个儿了,一个照面儿就被斩杀三十余人,对方将他们撵鸭子一般赶出小院儿,又快步退了回去。 此时王渊听到庄子中战斗基本结束,也带着几个人快步走了过来,正碰上气急败坏的顺子。他一问里面的情形,知道自己还是小看了这帮大头兵,于是赶忙下令,让一部分弟兄佯攻,顺子带着人去这庄上的私库里面,取猎弓杀敌。 佯攻这事情说起来似乎轻巧,其实一点儿也不比强攻安全,百多人冲进去一击即退,接连三次,死的死伤的伤,居然损伤大半,疼得王渊心头滴血,直欲自己冲上去拼杀。 就在此时,取了猎弓羽箭的顺子才带着人匆匆赶来。 “射,都给我把他们射死,一个不留!” 早已急红了眼的王渊挥舞着双手,声音都有点儿变了音调。里面的那些府兵精锐虽然悍勇无比,怎奈执行的是护卫任务,又是在大隋境内,是以一无甲胄,二无盾牌,只能徒劳的用手中的横刀拨打雕翎,有些悍不畏死的更是用手臂挡住头胸这些要害部位,迎着箭雨杀了过来。一时三刻后,最后一名护卫府兵如豪猪一般全身中箭,不甘的倒在了血泊之中。 王渊看着身边不足五十人的闲汉队伍,心头一阵肉痛,不过看看院中那一车车的金珠财宝,又开心了起来。有钱,还愁没人投效?死的越多,分财宝的人越少。到现在,他倒有些嫌剩下的人太多了。 王渊强挤出一丝笑容,大声道:“兄弟们,将院中的那些装了金银财宝的箱子给我运出庄外装车,咱们先到阿城去躲些日子,把这些财宝出手,等风声过去了,再将钱财分给大家回大兴逍遥快活。” 众人一阵欢呼,搬箱子扛财宝,忙得不亦乐呼,没人去多看一眼地上那些还未死透,刚刚还一起出生入死的同伴,比起袍泽之情,还是真金白银有更大的诱惑。 王渊带着手下弟兄手抬肩抗的将十几口大箱子抬出府外,对着黑暗大声喊道:“老虎,赶紧带人过来帮把手,他娘的,这箱子真他娘重,老虎!老虎!” 他喊了半晌,却发现府外无一人回应,不用说老虎,就连跟在他身边的那几十个守在庄外的汉子也是人际袅袅。月亮被云朵挡了起来,前方黑漆漆的夜仿佛择人而嗜的野兽,将老虎和几十个手下吞了进去,尸骨无存。 王渊头皮一麻,一阵不安的感觉爬上心头,他刚准备下令众人退回府内。却听前方黑暗中一声清冷的命令:“目标府门外众人,射!” 一阵令人耳根发酸的嘎吱吱声过后,是声如嘈切的弦震,无数杂色长箭自黑暗中射出,射在这些或蹲或坐,精疲力竭的汉子身上。王渊连滚带爬的躲在一个装了财宝的箱子后面,看着一个个手下倒在血泊中,目呲欲裂,他大声的呼喊道:“庄子外是哪里的弟兄,某是长安黑罗刹,咱们是不是有什么误会!这儿有十几箱金珠财宝,我愿双手奉上,只望兄弟能留我一条性命,来日必有厚报!” 密集的弦震停了下来,借着一把把火把接连亮起,王渊探头出去一看,顿时气急败坏的起身喝骂道:“猪巴!黑狗!你们还有没有良心,当年你们在我手下的时候,我可曾慢待你们一分,今日为何恩将仇报!” 叫猪巴的青年侧过脸去说道:“当家的,此事,兄弟们也并非所愿,只是逼不得已而为之。” “哦?逼不得已,是谁?是谁逼你们杀我?”王渊看着火把下一张张熟悉的面庞,颤声问道。 “我!”手持火把的众人分开一条儿缝儿,一身黑色锦袍的任昱背负双手走了出来,他有些怜悯的看了看目瞪口呆的王渊,挥手道:“好了,你们废话的已经够多的了,送他们上路吧!” 一阵箭雨落下,王渊和仅剩的几个泼皮也倒在了血泊之中,任昱拍着身边的猪巴,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大声道:“好,做得好,从今日开始,你便是大兴西城的大当家的了。” 他又转身对那些手拿火把的汉子道:“今日弑杀旧主,还抢夺朝廷大员的财物,你们已经不容于黑白两道。不过大伙儿放心,只要乖乖的跟着我,我保你们荣华富贵享用不尽。若是不然,王渊的今日,就是你们的明日。好了,进庄子给里面的人都补上一刀,然后将这十几箱财宝分了吧。”说罢,转头看了一眼倒在酒庄大门前死不瞑目的王渊,冷笑一声,转身没入黑暗中消失不见。 第六十八章 刘昉去,郑译来 “皇上,您要给微臣做主啊!” 早朝方散,刚刚回到偏殿准备用些点心,休息一下的杨坚,忽听殿外传来一声凄厉无比的哭叫声。他有些不悦的看了看身边的近侍,沉声问道:“殿外何人喧哗。” 近侍赶忙出门查看,过了片刻,匆匆回禀道:“回陛下,舒国公刘昉殿外求见。” 舒国公?他来这里做什么?杨坚有些奇怪的摸了摸胡须,这才摆手道:“宣他觐见。” “陛下,您一定要给微臣做主啊!”片刻之后,衣冠不整的舒国公刘昉连滚带爬的从殿外滚了进来,伏在地上鼻涕一把泪一把,就像个在外面受了欺负的孩子般向杨坚哭诉道。 “嗤~”杨坚看着涕泪横流的刘昉忍不住鼓了鼓腮帮子,紧接着便咳嗽一声,沉声问道:“刘爱卿,这大殿之上你哭哭啼啼成何体统。起来吧,有何冤屈,朕替你做主便是。” “谢陛下!”刘昉抹了抹没有一滴眼泪的眼角,起身愤然道:“陛下,昨日夜里,微臣在城北三十里的一所别庄被毁,里面八十余个老家人尽数被屠,财物亦被洗劫一空,您,您一定要替微臣做主,将凶手缉拿归案啊!” “哦?”杨坚在御案前转了两圈儿,这才奇怪的问道:“此事,似乎应归京兆尹管辖,爱卿不去找苏爱卿,却来宫中哭诉,是何道理啊?” 刘昉听到这里咬牙切齿的道:“回陛下,此事定时那崇国公手下所为。微臣早起之时曾派人去庄子里查看,据下人回报,尸体里面除了庄上家丁的之外,还有不少城中的泼皮破落户。陛下,您也知道,那崇国公和城中的那些闲汉向来交好,若不是受了他的指派,那些人岂敢对本国公的别庄动手!” “哎,爱卿此言差矣!”杨坚听他这么说,摆摆手反驳道:“爱卿和崇国公同为一品大员,岂可只凭臆测便凭空构陷呢。近日流民众多,未必没有人想借此机会行不义之举。此事朕已知晓,等用罢午膳之后,朕便宣苏威进宫,让他速速彻查此事,给爱卿一个交代,如何?” “这,皇上,微臣...” 刘昉正欲再言,却见杨坚捏着眉心道:“好了,爱卿若是没有其他事,便下去休息吧,朕方才退朝,身子乏了。” 刘昉咬牙切齿的退出殿来,沿着宫道一路缓行,脸上阴晴不定。 ‘你杨坚当年也不过就是一个有爵无权的闲散国公,要不是靠着我和郑译篡改先皇遗诏,封你为大丞相摄政辅皇,哪有你的今日。现在你位登九五了,坐拥天下了,却忘了你这个位子是谁帮你得来的,过河拆桥,忘恩负义之辈!那斛律云不过一黄口小儿,家族更是败落,若不是有你在后面撑腰,他又岂敢与我作对。今日他能毁我城外一庄,明日就能杀我满门阖户,刀已就颈,我又岂能坐以待毙。既然你杨坚如此偏袒外人,那就莫怪我刘昉不念昔日情谊了!’ 想到此处,刘昉脸上露出一丝冷笑,大袖一甩快步走出皇城之外,登上等在一旁的马车,踢了踢踏板道:“都会市,青竹轩,快点儿。” 青竹轩位于都会市中段,远观青砖灰瓦,朱漆小门,其实内有乾坤。魏末嵇康等七名士子常集于山阳竹林之下,肆意酣畅,故世称竹林七贤。他们大多崇尚老庄之学,不拘礼法,生性放达,这青竹轩取名于此,自然与是文心雅兴之所。此处乃是一个占地颇广的大院,院分七进,遍植竹林,木枝架桥,卵石为径,竹叶清雅,曲水流觞。大兴文人士子多在此宴请同好,众人在林间铺以草席,佐以美酒小食,赤足浴衣,褒贬时事,吟诗作赋,颇有古贤之风。 现在正是乍暖还寒的时候,青竹轩里面只有枯叶竹枝,尚无涡雪梨花,生意自然清淡。刘昉自角门而入,一路前行,直到最后一进院落之外。这个院落是后厨和主人家居所,并不对外开放。他却混不在意,伸手在门上请敲几下,里面一个下人打开门来一看是他,赶忙躬身施礼,带着他进入院中。 刘昉被引进一个枯竹搭建的草庐中,略等片刻,便见一个须发皆白的老翁自院外行来。老者看起来六七十岁年纪,头戴竹冠,一身宽松的深绿色袍服,脚下一双木屐,面色红润,精神矍铄,脚步沉稳,大袖甩动,颇有一番大家风范。 “国公大人,今日怎有闲暇,到老朽这陋室一行啊?” 老者挑帘进屋,与刘昉相对而坐,呵呵笑道。 “嘿,一言难尽,还望先生救我!”刘昉苦笑一句,恭恭敬敬的施了一礼,看起来倒是比见皇帝还郑重几分。他在跪榻上安坐,低声将昨日夜里所发生的一切和自己的判断娓娓道来。 说到最后,他面露愤然之色道:“自陛下登基以来,亲小人远贤臣,我等为大隋立下汗马功劳的功勋之臣虽分封公侯,却游离于朝堂之外,朝中大权落于高熲,苏威这等奸佞之手,现在又多了一个未及弱冠的乡野村夫斛律云。此人不过五原一小儿,不过受了祖辈荫蒙,居然也一步登天,与本公平起平坐,现在更是多番挑衅,我退他进,直欲置我于死地。自卢贲、张宾之事后,皇上对我日渐疏远,这小儿如此嚣张,未必没有陛下之授意,今日他能毁我一庄,明日就能灭我全族,还望先生救我!” 老者淡淡一笑,从身前小案上拿起一个竹根雕制的精制茶盏,轻啄一口,朗声道:“国公无需担心,那斛律云不过一浞訾栗斯之辈,据老朽所知,此人借着禁酒之机,居然委身结交那些富绅豪商,堂堂崇国公府邸更是时常有满脸市侩的游商进出,方受皇上器重,便行此等逐利妄行之举,在朝中又无根无基,我观陛下用之,不过以稳齐地百姓之心,又何足道哉。” “不过嘛...”老者看刘昉脸上喜色一现,话锋一转,又道:“君威难测,想必国公爷已然领教,今日的卢贲、张宾,未必就不是来日的郑公、刘公。月前之事,国公并无过错,同僚相聚,褒贬时政,上表参政,此事再平常不过,可有心人却拿此事大做文章。国公爷,鹰扬万里,全靠羽翼丰满,若其羽翼全失,纵有凌云之志,也只能做那枝头燕雀。而陛下就是那扶摇直上九万里的雄鹰,高处风光无限,他又如何愿意与别人共享呢。” “先生,您的意思是...”刘昉心中吃了一惊,低声问道。 老者高深莫测的一笑,继续道:“此事是否如老朽所想,国公自可静心以待。” ……………………………………………………………………………… 与此同时,与青竹轩不到百丈之外的一处小酒楼的隐秘雅间中,斛律云正与几个豪商巨贾觥筹交错,为自己北上突厥之行修桥铺路。 突厥地处北疆之外,天地苍茫,牧场无垠,可却少产粮、不产盐,而且也没有什么时蔬。草原上的牧民想要很好的生活下去,便要用名贵的动物毛皮、马匹从中原来的商贩手中换取粮食、盐巴、茶叶等生活必需品。所以在那草原上,中原商人是很受欢迎的。 当然了,此时的斛律云,不可能将生活必须品贩卖给自己的敌人,他借着通商的名义北上草原,所贩卖之物,不过是蜀锦、南绸、胭脂、瓷器等既没什么用,价格又高的离谱的奢侈品,粮食等物也要贩卖,不过那可是大饵,鱼线可是要放长的。 而这几个人,便是大兴,乃至整个大隋最大的几个布匹以及瓷器商人。那会儿商人地位颇低,这几个富可敌国的巨商,不用说跟国公这样的一品大员同席饮酒了,平日里就连多看对方一眼,都可能犯下不敬之罪。 斛律云以国公之尊,如此折节下交,这些人又怎能不感激涕零。一听说国公爷在不久的将来会成批的买进布匹和瓷器等奢侈品,这些人更是把这个机会当成与对方的关系更进一步的突破口,不光价格比市价低了颇多,还在运输等事情上给了颇多的便利。 有了固定的货源,对方又给了他一个出厂价,斛律云自然心情大好,这前后一翻手,获利可就是数倍乃至数十倍。他告别几位财神爷,坐上马车向府邸行去,忽的想起今日早间燕飞向自己汇报的事情,不由哑然一笑。 任昱在收编城西的那些泼皮,他和其他几个下属其实在之前便有所察觉,只不过右内府中自行其是,各自都有自己负责的地方,互相并不从属,斛律云虽然有权过问,可他又相信自己这个便宜大哥的手段,所以也就听之任之。 直到昨夜,任昱将自己这些日子的布局收网之后,众人才恍然大悟。这些泼皮平日里也各有从属,他只需要将原来的老大以雷霆手段打倒,再找些对方的把柄扶持一个有野心的手下为做自己的代理人,便可以将各处的泼皮收到麾下,可谓是以黑治黑。 他这么做,一来可以在不暴露自己身份的情况下收编那些泼皮闲汉以为己用,二来也可以以此为借鉴,慢慢由大兴发散开来,一城、一县、一郡、一州,慢慢将各地的泼皮无赖都收到麾下,三来呢,也可以报舒国公将自己妹子劫走的一箭之仇,他可是一个相当护短的人呢。 ‘大才哥这么做,手段虽然酷烈了些,倒未尝不是一个快速聚拢人手的手段。至于如何将这些人死死控制在手中,想来他也定有计较。’斛律云将遮住车窗的毡帘儿挑开一条缝儿,一边呼吸着新鲜空气,一边儿想着事情。 大兴马路又宽又平,斛律云马车一路急行,谁料在走到宜阳坊与崇义坊之间的路口之时,侧面启夏门道上忽然冲出一辆墨绿色小号马车,直向斛律云马车撞来。两车车速都极快,掌鞭再想转向都已来不及,好在刘把式驾车多年,极有经验,手中蛇皮长鞭一卷一甩,马车再次加速,险险避过来车,不过就算如此,两辆车还是稍有擦碰,那墨绿色马车本就较小,高速奔驰中再被这么一碰,哗啦一声翻到在路中,驾车的掌鞭惨叫一声飞了出去,车厢内装着的东西也散落一地。 斛律云穿越以来,这还是第一次遇上车祸,吓得脸都白了。他挑帘下车,只见对方马车倒在路旁,木质铆钉车轮儿还在呜呜旋转,驮马被硕大的车厢带着倒在了地上,惊恐的嘶鸣着,掌鞭面朝大地直挺挺趴在地上,生死不知,他的边上是一大堆黄纸朱砂,以及香烛等物,看起来像是做法事之用。 古人和现代人差不多,都喜欢看热闹,一看马车翻了,行人都聚拢了过来。只不过那时候的人比起现在来要热心许多,有人呼喊着叫去找郎中,还有人帮着将马车抬到路旁,以防阻塞交通,更多的人则是虎视眈眈的看着斛律云,以防他肇事逃逸。 “让开些,让开些!没看见官差办案么!” 不多时,一伙儿身穿黄色补服的京兆尹小吏大呼小叫的分开人群,带头一人看了看倒在地上的马车,脸色瞬间一变。他一眼就认出,倒在地上的这辆马车,是上柱国郑译家中之物。这大兴城乃是天子脚下,他们这些小吏为了不得罪权贵,平日里早就将各家大人府中的马车认了个遍。 上柱国家的马车被人撞到了,这还了得,带头小吏气势汹汹的转头,欲要捉拿人犯,转头一看被行人围起来的那个少年,他的个子顿时又矮了下去。 乖乖,崇国公,刚刚北击草原的少年英杰。 那小吏左右为难,双方都是他惹不起的人,这样的案子断起来最是揪心。他硬着头皮走到斛律云身旁,施礼道:“国公大人,小人雁小九,是京兆尹寻街班差。”他指了指倒在一旁的郑译的马车,苦笑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害自家老爷受惊的刘掌鞭惊怒异常,斛律云还没开口,他遍竹筒倒豆子般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当然了,在他嘴里,事故的责任方,全在对方身上,过路口之前不甩鞭示警,这难道不是大罪过么?当然了,他也没有甩鞭示警,不过此事自然被选择性遗忘了。 那小吏听了他的话,又找边上的一些路人采证,然后便陪着笑对斛律云说道:“事情的经过小的都已了解,此事确不是大人的错,您可以回去了。”虽然发生了事故,不过只伤了一个驾车的下人,这小吏又怎会因为这点儿小事儿开罪国公爷,两句话就把责任方推到了那个下人身上。 斛律云点点头,刚欲上车,忽然响起刚刚散落一地的黄纸香烛,有些好奇的向那小吏问道:“对了,本公方才见对方车上载着不少香烛、符纸,郑大人家里可是有事发生。” 那小吏呵呵一笑:“大人您有所不知,这些东西乃是请法师做法的时候用的,家里有事,哪有请道士巫师的啊。” “哦,原来如此。”斛律云点点头,刚转身,忽的脑中灵光一闪:‘做法事?我记得朝廷好像严禁大臣在家设坛做法的,郑译这么做,到底是...’ 第六十九章 粮荒 春风乍起,南燕北归,大兴城里家家户户都将厚重的冬衣收拾起来,又将轻薄的春衣翻出,喜滋滋的在春日大好的阳光下晾晒拍打着。斛律云起了个大早,在府中校场里练了小半个时辰气功,又射了两壶箭,这才神清气爽的坐在后厅里吃起早饭来。 最近一些日子右内府诸事顺利,任威父子负责训练假商,王世充和燕飞负责操习暗探,游元负责后勤银饷,裴仁基和雄阔海负责传授密谍拳脚功夫,那些说书人现在也进入了实习阶段,外放到各个饭馆客栈说书,斛律云反倒闲了下来,每日这转转,那看看,一幅甩手掌柜的样子。 那个时候人们一般只吃两顿饭,早起是不吃早饭的。不过斛律云认为一日三餐的膳食配比相当恰当,于是便给整个崇国公府邸上下制定了一日三餐的制度。今日的早餐是胡饼、肉酱、咸菜,加上煮鸡蛋和栗米粥,既有营养,口味又好。斛律云吸溜了一口滚烫的栗米粥,对边上小口吃着胡饼的任青伶嘱咐道:“青伶,你看看什么时候有时间,去城外别庄看看,那些咱们收养回来的孩子们大多还是长身子的阶段,让那儿的下人们给他们的早饭加点儿肉食和羊奶。” 任青伶抿嘴一笑,拿起自己盘子里的一颗煮鸡蛋放进他碗里道:“知道了,你还说别人,你现在不也是长身子的时候么。来,多吃些,不然半上午出去的时候会饿的。” 斛律云又把那颗鸡蛋夹起来送了回去:“你也多吃些,别光顾着我,女孩子的身子骨怎么说也弱着些。”两人你侬我侬,看得在桌旁伺候的几个婢女羡慕非常。 门外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斛律云奇怪的回头看去,只见高士廉一脸焦急从门外匆匆而入:“大人,出大事了!” 斛律云又喝了一大口米粥道:“哎,这大早的,有什么事情把你急成这样。你一定还未用早膳吧,来人啊,给高大人加一副碗筷,再取些吃食来。你缓一口气,咱们边吃边说。” 任青伶一看他们要谈论正事,起身对高士廉笑笑,带着几个奴婢退了下去。斛律云拿起一张胡饼递给高士廉,疑惑的问道:“到底出了什么大事,让你急成这样。” 高士廉接饼在手,却没心思去吃,举着胡饼低声道:“大人,您还是省着些吧,咱们这大兴的粮食啊,马上就不够吃了。” 斛律云一怔,失笑道:“此事我早已知晓,因为流民进京,皇上大开府库,为了节省本就不多的粮食,不是都严禁酿酒卖酒了么。” 高士廉哭丧着脸道:“那还是月前的事情了,咱大兴城虽然府库充盈,仓麋充实,可也经不住城外十几万流民不停的吃啊。再加上冬日道路难行,车马不便,外地粮草无法及时运抵,咱这府库中的粮草入不敷出,眼瞅着就要见底了。” 斛律云一听也急了,粮食这可是大事,堂堂一国之都,若是因为缺粮而发生民变,那绝对会成为千古笑柄。想到此处,他赶忙说道:“现在冬雪已化,道路通畅,正应该让陛下着得力人手,赶紧往大兴运粮啊。” 高士廉咧了咧嘴,小声说道:“大人,道路通畅也无用啊,百十匹骡马所载运的粮食,都不及一船之粮,而咱大兴地处内陆,漕运不畅,各处粮船根本运不进来。况且现在天下的粮草大多都早已在去往朔州的路上,为征伐突厥做准备,再往回运哪里来得及,就算来得及,这一来一去,人马损耗,大半的粮食反倒要浪费在路上,而且准备了数月的大战也要搁置,这…” 斛律云这下傻眼了,这大隋朝还真是命途多舛,去年刚刚小胜突厥,皇上还琢磨着要北击塞外,做个旷世英主呢,这可倒好,一眨眼就从暴发户变成破落户了。 高士廉看看一脸木然的斛律云,咽了口口水,低声道:“大人,此事其实并非无法可解。只是,这解决之法,还得落在大人你的头上。此事若成,对大人和右内府来说都是大功一件啊。” “我?”斛律云大拇指一指自己的鼻子,一脸的诧异。 ………………………………………………………………………………… 此时此刻,满朝文武也已经吵成了一锅粥。 左武卫大将军元胄大声道:“皇上,要想不闹饥荒,不饿死人,如今……如今只有一个办法了。” 整个大殿顿时安静下来,杨坚一听这个赳赳武夫居然有法可用,半个身子都探到了御书案外,急声问道:“甚么办法,快说,快说。”其他朝臣也是一脸期待的看着他。 “呃,现在要匆忙调集足够的落马,再采买粮草,在春耕结束之前将足够吃到秋收结束时的粮食运抵大兴,唯今只有一计,就是,就是……将各地准备调运朔州雁门的粮食转运到大兴来……” 杨坚咬牙切齿地吼道:“联在朔州、雁门的兵马不过十万,那些粮草,能供给京兆百万人口吃用吗?再说,联把粮食都运来大兴,联在朔州的大军怎么办,你说!” 元胄吓得一哆哦,连忙辩解道:“皇上,微臣还没有说完呢。” 杨坚强压下怒气,大声道道:“你说,你快说!” 元胄咽口唾沫,又道:“皇上,臣也知道准备运往朔州的粮食也不够京兆诸地食用的,何况正在朔州的大军也不能不管不顾啊。臣的意思是,将其中一部分运到大兴,另一部分仍然运去岭南,总不能让将士们连口饭都吃不上,不,不过…恐怕这伐胡之战就得取消了,杨爽大元帅得在粮食吃光以前,把大军都带回来。” 杨坚闭了会儿眼睛,有气无力地道:“那又怎么样呢,朕的元大人?好,就算联依了你,让王弟带人回来,可他们这一路回来还是要吃口粮的,你运回来的这点粮食一点没糟践,还是全都落进了他们的肚子里。联的京兆郡呢?联的大兴城呢?联的百万子民怎么办?” 他说着说着又激动起来,元胄得边上的人指点,赶紧道:“臣还有下言,这时候,就得用分军于民之策了。” 杨坚一愣,奇道:“分军于民,此话怎讲,你且细细道来口” 元胄道:“要想捱到各处粮草入京,而不致饿死了百姓,只能分军于沿途各州郡。杨王爷那十万大军暂且不能带回来了,得让他们就地解散,到粮食还算充裕的各州郡县安顿下来,这样他们的口粮就由地方上解决,而不致吃用准备运到大兴城的存粮了。” “你,你你……,你……”杨坚端详着楚元胄,连胡子都哆嗦起来,气的愣是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元胄见了不禁害怕,他缩了缩脖子,可怜巴巴地道:“皇上?” 杨坚气得哆哆嗦嗦了半晌,这才颓然道:“我的元大人,元胄大将军,那十万精锐是朕从长江防线上撤换下来的,若是让他们蹲在北疆边境,万一南陈起兵来犯,谁去护卫朕的南方诸州?那些不堪大用的郡兵?还是从城里临时召集的民壮?亦或是,你?” 元胄的腰杆立马挺得笔直,大声道:“皇上,微臣五万左武卫大军随时可以南下,拱卫我大隋南疆。” 边上的高熲再也听不下去了,这帮将军老老实实的装傻就行了,非要派这么个活宝出来丢人现眼,他往前一步笑道:“元将军,你若走了,那大兴东城由谁守护。” “不是还有右武卫嘛。”元胄翻了翻白眼。 “那西城呢?” “不是还有翊卫...”元胄声音越说越小,最后吧唧了一下嘴,不说话了。把皇上的亲军派出去维持都城治安,那皇城和宫城由谁守卫?中南海保镖出去做城管?也亏得他想得出这拆了东墙补西墙的计策。 度支尚书长孙平出班长揖及地,大声道:“皇上,此时若想一保我大隋社稷,二保我北路十万大军,只能行非常之法了。” 杨坚听了又强打精神道:“爱卿有何办法,快快说来。” 长孙平道:“皇上,自古粮秣,官私两分。官粮入库,百姓每年打了粮食,第一件事就是急于变现卖钱,而且越是丰收越是如此。普通的民户打完粮食交完粮税,手中大多只保留到明年秋收的口粮和粮种,除此之外别无所储。 天下之粮,除了官仓之外,都在氏族和粮商的私仓中,氏族存粮是为自保,而粮商大肆收购粮食的唯一目的,就是盈利。哪里粮价高,往哪里运。屯积居奇,乃必然之事,义商不是没有,但是为富不仁者却更多。世家大族威望颇高,动则天下动荡,但商贾之人,人微言轻,正可解我一时之急。” “不可!”边上的高熲听了面色一边,大声反驳道。 “哦?高大人,难道您堂堂一国首辅,要为那些逐利小人出头么?”长孙平看高熲出言反驳自己的建议,吊着眼睛打量了他两眼,不满的反问道。 “此计大缪啊!”高熲大叫一声,出班大声道:“皇上,此时大兴城中商贾虽多,却多为外地巨贾,其中不乏万里之外的番邦商贾。商贾地位低下,却担负着沟通天下之责,我大隋立国伊始,若是此时随意对商贾动手,那这些商贾若是将消息传到各地,让各处商贾惊惧,那我大兴缺的就不仅仅是粮食了。” 的确,各地出产之物,多靠那些大商巨贾贩卖流通,若是如今轻易对他们开刀,那以后谁还敢在大兴乃至大隋做生意,更可怕的是,若是肆意抢占商贾私产的事情传到西域乃至更远的番邦,定会遭到对方耻笑,我大隋乃是****上国,岂能行那不义之举。念及于此,杨坚刚刚有些躁动的心又平静了下来。 长孙平看杨坚的脸色阴晴不定,转头向高熲诘问道:“高大人,此法若不可行,大人可有更好的办法?” 高熲沉吟片刻道:“不若向他们购买...” “不行啊!”一直扮木头人的苏威赶忙出班,大倒苦水:“皇上,我朝初立,库府微薄,再加上连年对外用兵,此时朝中连发饷银都得左挪右凑,哪里来的余钱买粮食。” “这也不成!那也不成!朕要你们何用!”杨坚听得心中烦躁,一股怒火直冲头顶,起身大喝一声,一脚将身前的御案踢翻,大声道:“都给朕滚出去,明日早朝,若是你们还想不出可行的主意来,就都不用来了!”说罢也不管众朝臣,气哼哼的转身离去。 ………………………………………………………………………………… “国公大人,此事,恕小人实难从命啊。”都会市的一家酒楼的雅间中,一个面容清瘦,鄂下一缕山羊胡的男子捻着黑须,苦着脸摇头道。 桌上满满一桌珍觞美味,放凉了也无人问津。斛律云今日宴请的是北方最大的粮商徐贯,此人世代豪商,阖家殷富,整个北方七成以上的粮食生意都要由他徐家经手。大兴粮荒这样的事情,斛律云不敢擅自说出,只说是朝廷欲将各地流民遣返回家,准备购买大量粮草以接济流民,谁料对方居然一口拒绝。 徐贯看了看斛律云的脸色,苦笑一声道:“国公大人莫要诓我,城外十余万流民一路吃用,要用多少粮草?我徐家虽出得起这么多粮草,可朝廷出得起这么多价钱么?若是朝廷出不起价钱,我徐家将粮草从适合存粮的粮仓中起出,再运到大兴,岂不是血本无归?” 斛律云心中恼怒,但还是耐着性子道:“我大隋坐拥天下,岂能少了你的银钱。就算无现钱给你,过几月待秋粮一收,便可以连本带利的还给你,你又有什么可担心的。” 徐贯摇摇头道:“国公大人,朝廷此次北战突厥,胜败尚在两可之间。若胜当然最好,若败,免不了与前朝一般称臣纳贡,到时朝廷连突厥人的钱都给不起,又哪来钱给小人。我徐家虽然家境殷实,可上上下下百口人都指望着我这个家主,我若轻率行事,将来事不可成,我这一大家人谁来奉养,您?还是朝廷?” “这...”斛律云一时语塞。是啊,他来自后世,知道这隋朝终将统一天下,国富民强,可这话能跟徐贯说吗?人家的担忧也不无道理,此时的突厥四十万控弦之士,就连杨坚这个当皇帝的都不敢拍着胸脯说他肯定能赢,自己又拿什么给人家保证大隋肯定旗开得胜。 再说了,空头支票,尤其是朝廷的空头支票,这东西能信么?人家是官,你是民,官欠了民的钱,民真的敢理直气壮的上门讨要,要是惹得人家厌了,急了,没准儿灭你满门,到时候哭都来不及啊。 徐贯看斛律云脸色阴晴不定,叹口气,起身施了一礼,便欲向外行去。前些日子几个大商攀上崇国公的消息在圈子里传开,他还着实羡慕了一阵。虽然心中明白能结交朝廷大员,付出的绝不会少,可他真没想到这崇国公的胃口这么大。数十万上百万石粮草,那是个什么数目,上千万钱,拿家族近半的钱财去结交一个朝廷大员,他徐贯还没那么傻。 雅间的门缓缓开启,徐贯刚刚踏出半步,忽听身后的斛律云开口道:“若在前面的条件上,再加上给你徐家子弟一个五品以上的勋官,你看,此事还有的商量么?” 徐贯脚步顿在半空中,久久未落。 第七十章 步步为营 “皇上,崇国公来了。”一个内侍战战兢兢的走进偏殿,看着闭目半倚在卧榻之上阴沉着脸的杨坚,低声禀报道。 “哦。”杨坚缓缓睁开双眼,抬起手来揉了揉太阳穴,又用手抹了抹脸颊,让自己精神一点,然后沉声道:“宣他觐见。” 杨坚挥手让宫女侍卫退下,只留下几个近侍,看斛律云推门而入,脸上挤出一丝笑容道:“来人啊,赐坐。斛律爱卿,你这个时辰进宫,有何要事啊?”他虽然尽量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静,可其中还是难掩一丝疲惫和烦躁。 斛律云躬身谢恩,坐在内侍奉上的锦墩上,看着面带疲色的杨坚,开口道:“皇上,微臣听说,我大兴粮秣...” “混账!”杨坚怒喝一声,“啪”的一掌拍在卧榻木靠之上,边上的几个内侍赶忙跪伏于地,斛律云虽然心中不情愿,不过也装作一副惶恐的样子躬身施礼,几个退到门外的侍卫听到动静,撞开殿门,一脸紧张的冲了进来。 “谁让你们进来的,都给朕滚出去!”杨坚气哼哼的抓起一方玉枕,一把甩到殿门之外。玉枕粉碎,碎屑砸在那几个几个侍卫身上,吓得他们以更快的速度退了下去,也难为了他们,居然还没忘了带上殿门。 杨坚深吸一口气,待心情平复一些后才沉着脸对斛律云道:“爱卿请起,此事与你无干。”待斛律云起身,他才负手道:“朕再三嘱咐,此事事关大隋社稷,是谁如此大胆,将消息传出宫外的?” 斛律云晒然一笑,低声道:“皇上,您忘了臣是做什么的了,这点风吹草动臣若是都无法知晓,那岂不是辜负了陛下的信赖?” “哎,朕真是让他们气糊涂了。”杨坚听了一呆,紧接着老脸微微一红,走回卧榻旁,拿起摆在榻上小几上的一杯温茶就饮。以茶掩羞,过了半晌,才回头道:“爱卿既知此事,可有何办法啊?” 斛律云赶忙躬身应道:“微臣便是因此事而来,心中已有计较,只是,还需皇上恩准。”说罢抬起头,用眼角向杨坚示意,毕竟堂堂一国之君和一个地位地下的商贾做生意,知道的人还是越少越好。 杨坚这几日因为此事焦头烂额,现在一听斛律云有办法,大喜道:“爱卿有办法?呵呵,好啊,太好了。”他看斛律云目有异色,会意一挥手道:“行了,朕与爱卿有要事相商,你等都退到殿外十步,未经传唤不得靠近,违者立斩。” 一干内侍黄门鱼贯而出,杨坚看人走光了,便迫不及待的搓着手问道:“爱卿,你有何妙计,现在可以对朕明言了吧。” “是,微臣乍闻此事,也是心急如焚,后来...”斛律云应了一声,便将与徐贯前后所商之事娓娓道来,说到最后,他向杨坚道:“皇上,非常之时行非常之事,与那粮商徐家商谈,臣可全权代劳。只是,他家毕竟是商贾世家,封官赐爵之事,臣不敢擅自应允。” 杨坚沉吟半晌,这才缓缓开口道:“朕坐拥天下,谋臣如云,猛士如雨,遇事却要得那贩夫走卒相助才能解决,此事若传出去,朕岂不是成了千古笑柄,为后人所耻?” 斛律云见他颇为意动,只是还放不下面子,知道该是自己表现的时候了,于是插手道:“微臣本五原一村儿,蒙皇上重恩,身居高位,却一直无以为报。此事,便由臣全权代劳吧。” 听了斛律云此话,杨坚悚然动容。斛律云的意思已经很清楚,不管是和对方接触,还是赊欠对方的粮草,都是以他崇国公的名义,与朝廷无干。等粮草到手之后,再以下臣的名义进献给朝廷,一可解社稷之危难,二可息天下悠悠之口。唯一的问题,便是此事对斛律云自身名声影响极大,可谓清名尽丧,恐怕会成为千夫所指,淹没在天下标榜德行之士的口诛笔伐之中。 这是一个讲究“名”的时代,在这个时候,商人就像人人喊打的老鼠,沾上一点儿便是一身腥。好多自诩为君子、名士的人哪怕一生清贫至死,也不愿自污行商,良家子弟耻于与商人通婚,商人不可如朝堂为官,商人不可从军,商人不可衣丝绸,不论何事,只要和“商贾”二字沾上,便是肮脏卑下的,便是污浊的,人人鄙视的。斛律云年未及弱冠,正是官运亨通之时,却为了社稷言商自污,这,才是大大的忠臣啊。 斛律云主动请缨,反倒让杨坚有了爱才之心,他双手托起斛律云道:“爱卿一片忠心为国,颇有乃祖之风啊。可是,爱卿愿为我大隋污浊自身,朕身为天下之共主,又怎能因爱惜名声,而置臣民于不顾。这样吧,朕封你为筹粮总管,赐你朕随身金刀,主官大兴京兆诸地筹措粮草之事,此事若成,为赏有功之臣,朕会为民间义士准备个千牛备身的位子,爱卿可自行处置。”千牛备身是正六品勋官,很多赫赫有名的人物小时候都是千牛备身出身。杨坚给那商贾之家子弟准备一个千牛备身的勋爵,那就意味着给了他一个正统出身,一条进军朝堂的康庄大道。他之后可以入太学,继而拜朝臣名士为师,进而入朝为官,恩赏不可谓不厚。 斛律云听了大喜,商人的地位向来低下,直到唐末天下大乱,五代十国之后,大宋再行一统之时才大为改观。而此时的一个小小千牛备身,却在那一道传统之墙上凿下深深的一个痕迹,也许不久的将来,这一个因他穿越而出现的小小改变,便会产生意想不到的作用。 ………………………………………………………………………………… 青竹轩后堂之中,竹榻、竹案、竹根茶盏;清茶、古琴、老叟三人。 “郑公,卢公,请。” “崔公,请。” 三个老者俱已过天命之年,满头华发,两瘦,一胖,却都面色红润,中气十足。左手那圆脸老者长着一张弥勒脸,面白无须,皮肤如小儿般红润光泽,一笑起来满脸肥肉挤得两只眼睛都看不到了。他和剩下两人举杯同饮,放下手中茶盏笑道:“崔公果然好算计,当初你让我们将家中帮闲,庄户都派到大兴城下,我还不知其意。现在看来,不光为我等省下大大的钱粮,还给他撂下一堆烂摊子,小老儿只能说一句,高,实在是高明。” 对面面容清霾的老者谦逊一笑,抚须轻声道:“雕虫小技,何足挂齿。倒是这朝廷还真能沉得住气,这都几时了,还不向我等求援,难道堂堂一国之君,还能自降身价,与那商狐贾鼠行那苟且之事吗?” “卢公何出此戏言尔。”个子略低的老者哈哈一笑,抚须道:“就算他想向那些商贾购买粮秣,朝中此时正在对外用兵,哪里拿得出那么多银钱来,那些贱商都是见利忘义之辈,没有现钱,谁会卖粮食给他。何况,这天底下,又有那个商贾能有我们世家的财力,可救一国危难的财力。”老者个子虽小,可是说出这番话来的时候,身上却迸发出一股谁也难以忽视的力量来。 “郑公言之有理。”卢姓老者呵呵一笑,由衷赞叹道:“老朽这计,乃是借势而为,倒是郑公你的计策,看似天马行空不留痕迹,实则布局稳妥,杀人于无形啊。” 圆脸卢公也赞同道:“是啊,从最亲近的人下手,以权诱之,官阶由低而高。开始的时候,皇帝老儿还能念着昔日旧情,顾忌满朝文武和天下悠悠之口,等他发现往日忠心于他之人,原来一个个都是以权谋私,欲取他而代之的时候,那他的猜忌之心便会日益加深。待他发现原来自己提拔起来的所谓忠臣良将不足以为依仗的时候,就是我等入主朝堂之时。” “呵呵,其中最关键一点,便是他这个皇位来之不正。前车之鉴啊,看看朝中外戚的地位,便知这个皇帝现在只是强压着心中的猜忌之心。我下之以猛药,待那些功勋之臣死的死,逐的逐,朝堂之上人人自危之时,内无刚直死谏之臣,外无忠心护主之士,他想要安坐于朝上,又岂能少得了我们?” 郑姓老者话音刚落,竹庐之外便有一个下人快步而至。老者眉角一挑,朗声问道:“消息都传出去了?” 下人施了一礼,低头禀报道:“是,老爷,我们的人已经将消息都散布到市井坊间了,相信不出三日,定会闹得全城皆知。” “好!”老者朗声大笑,抚琴片刻,双手猛地按在颤动不止的琴弦上,在袅袅的余音中呵呵笑道:“亲信之臣欲以妖术谋逆,你,还能忍多久呢?” ………………………………………………………………………………… 日近黄昏,尚膳局的女官带着几个宫女焦急的侯在武德殿外。她们手中的漆盘上放置着几个简陋的青瓷餐具,里面是简单的两样小菜和胡饼米粥,这便是坐拥天下的皇上和皇后的晚膳,这些吃食之前已经热过两次,若是里面再不传膳,就得倒掉重新烹制。可是内侍刚刚传出话来,陛下和娘娘正在听崇国公“说书”,兴致正浓,众人也不好打扰。 就在这女官苦着一张脸,准备撤膳下去之时,却见殿门前广场之上远远走来一人,夕阳将他的影子拉出去好长,正是左仆射高熲。 高熲大步走到殿门之外,有些诧异的看了看等在一边的尚膳女官,微微点头致意,然后对守在门前的一个小黄门道:“劳烦内官禀报皇上,就说下臣高熲,有要事求见陛下。” 小黄门不敢怠慢,应了一声进殿禀报去了,那女官一看还有公事要办,心知这顿饭又报销了,长叹一声,挥手带着人退了下去。不过片刻,那小黄门便推门而出,对高熲笑道:“高大人,皇上请您进去。” 此时杨坚和独孤珈罗这对评书发烧友正听到关键处,读书读一半,最是抓耳挠腮,可是高熲在这会儿前来,又岂能没有要事,杨坚又不能丢下正事去听评书。只能让斛律云在一旁稍待,等处理完政务再继续。 高熲大步走进殿内,向皇上和皇后行礼之后,苦笑道:“皇上,出大事了。” 杨坚现在最害怕的就是这句话,最近这天下不太平啊,朝臣奏本的时候开头语多是这句话,都快成口头禅了。可是害怕归害怕,他也不能不问个清楚,于是也苦笑着道:“又是何事?是哪里遭了灾,还是地方不靖啊。” 高熲拱拱手:“都不是,是上柱国郑译。他在家焚香置案,欲以巫妖之法对陛下不利。”高熲现在也是满心的无奈,这些人真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刘昉那一帮人的事情还没完呢,郑译又跳出来了,此事皇上的心情正差,希望不要一怒杀人才好。 杨坚听了脸色果然黑了下来,边上的独孤皇后也是一脸讶色。塞外胡人多信巫妖、萨满之术,自五胡乱华以来,中原习俗和塞外习俗混为一团,黄老之术和巫蛊之术同盛。人们不光信佛,信道,还信巫,这巫术之中除了占卜吉凶,还有一些害人的手段,那些诅咒、巫蛊之法被人传的奇之又奇,乍闻之下,杨坚又怎能不怕。 不过郑译一是他同窗至交,二是有从龙之功的重臣,虽然为人一无所长,还轻浮偏狭,喜欢收受贿赂,不过毕竟也算近臣,不能只听一面之词而治罪、于是杨坚沉着脸问道:“高熲,此事事关朝廷重臣,你可有确凿证据?” “微臣安插在他身边的一个侍女观察逾月,见他在家中常置陛下画像,且常常请一位大巫上门做法,每次都极为隐秘,不许外人观看。属下派人多方打听,得知这位大巫最擅长的乃是巫蛊施咒之法。” 杨坚听他说到这儿,忽的想起当年聘独孤珈罗为妻的时候,郑译他们这一帮同窗也在一起帮忙张罗,自己的生辰八字对方可是知道的一清二楚,而且身为近臣,他也常常到对方家里做客,万一留点儿头发指甲的,不是正好给了对方下咒的东西? 怀疑的种子一旦种下,那对方做的一些普通的事情到了杨坚这里便成了各种各样的阴谋。他越想越怒,一把掀翻殿中御案,大吼道:“来人啊,给我宣郑译进宫!” 第七十一章 半日闲 “无聊!没劲!好没意思啊!!!” 刘武周早起习武,刚刚回到花厅,就见自家妹子嘟着个小嘴坐在桌旁,单手托着尖尖的下巴,满脸不耐的抱怨着。他将手中步弓丢给伺候在一旁的仆人,端起桌上凉茶喝了两口,笑道:“貂儿,一大早的就这么有精神啊。” 刘忆柔斜着眼睛睨了刘武周一眼,另一只手也拄在下巴上,有气无力的道:“大哥,我每天除了睡觉就剩下睡觉了好不好,整天不停的睡觉,能没精神吗?” 刘武周哑然失笑,心道:‘看来我这个妹子是被憋坏了,也难怪,她本来就是个好动的性子,这大兴虽然繁华,可我为了隐瞒身份,平日里却不让她到处走动,家里虽吃穿不愁,却怎比得上外面的花花世界。前日里杨大哥带回消息,说卫王杨爽带兵大破突厥沙钵略可汗,皇上大喜,欲大赦天下。这样的话,我刘家的事情也算是过去了,也该让妹子出去走走,好好接触接触这大兴的世家子弟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我身负家仇,与李家不死不休,却不能耽误了她。’ 想到此处,他便走到刘忆柔身边,拍着她的肩膀柔声道:“貂儿,前些日子这大兴城内外流民众多,而且咱们初来乍道,人生地不熟的,我这当哥哥的哪敢让自家妹子到处瞎跑。不过现在冬去春来,流民也都被皇上遣返回了地方,大兴城也恢复安宁繁华。你若闲来无事,可以去坊市转转,也可以到城外骑马踏青,莫在家憋坏了身子。” “真的?”刘忆柔两手分如绿叶,一张大大的笑脸仿若红花,身子往起一纵就向外跑去。 刘武周伸手一扯,画了个半圆将她扯到自己身边,苦笑着嘱咐道:“你着什么急,现在时辰尚早,吃点东西再出去。” 刘忆柔现在就像个出笼的小鸟,恨不得立刻就离开家到外面呼吸自由的空气,她一把甩掉哥哥的手,边跑便叫道:“没事,我去利人市吃,那儿好吃的多的是!” “哎~”刘武周又伸手一扯,再次画了个半圆将妹子扯回来,郑重的说道:“妹子,上次你出门遇上了歹人,这次出去说什么也得多带几个人人招呼着点儿。”说罢转头,对伺候在一边的一个丫鬟道:“杏儿,小姐出门的时候,你在边上小心伺候着,我再吩咐刘三刘四暗中照应,若是小姐有什么三长两短,我要你们的命。” “是,少爷。”那丫鬟吓了一跳,福身怯怯的应了一声。 “行了吧,那我走了。”刘忆柔被刘武周扯来扯去,鼻子皱成了一团,趁着大哥跟丫鬟说话的当口,再一纵,终于逃了出去。 “哎~”刘武周还有一肚子话没嘱咐,转头却只看到门外一角桃色衣襟一闪而逝,只好大声嘱咐道:“回屋去换一套衣裳,再到府库里,让管家给你拿点儿银钱!” “知道了~”一个声音远远传来,满是欢欣雀跃之意。 “这丫头...”刘武周摇头苦笑两声,甩了甩有些酸痛的臂膀,起身向书房走去:‘时不我待啊,李家,李家,我也要让你们尝尝家破人亡的滋味。’ ………………………………………………………………………………… “杏儿,咱们吃也吃饱了,转也转够了,正该找个地方歇歇脚。这利人市里面,哪里雅致些,又有热闹看?” 刘忆柔一身杏黄色裾裙,外面罩着件粉色半衫,大步走在利人市大街上,左手拖着个略显简陋的小木碗,里面放着几块儿热气腾腾的杂糕,一边吃一边向身边的杏儿问道。 杏儿只是刘府的一个小丫鬟,平日里只有采买的时候才偶尔出门,对这利人市也是完全不熟悉。那两个侍卫又被刘忆柔以“碍手碍脚”的名义撵开,远远坠在后面,也不好转身询问。她细细的想了半晌,才道:“婢子听说这利人市有一家酒楼里面有‘说书人’在讲《三国演义》,说的是汉末曹刘孙三分天下的故事。听说极为有趣,不知小姐有没有兴趣。” “啊~讲史的啊。”刘忆柔咬了口杂糕,鼓着腮帮子道:“那史书里面都是之乎者也一大堆大道理,还有个白胡子老先生在那里摇头晃脑,有什么可看的?” “小姐有所不知。”杏儿抿嘴一笑,继续道:“这‘说书人’和那太学里面论史的夫子不同,说的是俗讲,讲的是故事,用的都是坊间俚语,很受普通百姓的欢迎呢。先前他们还只在酒楼里面搭台子讲,后来听的人多了,就索性在酒楼门旁的空地上搭了个台子,再用幔子围起来,就算是台子了。寻常百姓舍不得到酒楼里吃东西,就在外面的散座儿上花几个大钱要一壶茶水、油豆子,就能听一场。小姐身份尊贵,自然不必和他们去挤,只需在酒楼临窗的雅座找个位子,再要一壶好茶,一边儿听着评书,一边儿歇息,岂不两全齐美?” 刘忆柔听得有趣,抚掌笑道:“恩,听起来倒是不错,走走走,过去看看,要是无趣的话,再去其他地方便好了。”说罢喜滋滋的将剩下的几块儿杂糕往杏儿怀里一塞,迈开大步向前走去。 五味斋地处利人市东段,地理位置有些靠外,内部装饰也略显老套。里面饭菜的口味嘛,勉勉强强,若是按一百分算的话,也就七八十分,所以自开业以来,生意冷淡,虽称不上门口罗雀,但若是扣去每日人工和其他杂七杂八的费用,还要倒贴一点儿。 这家店便是任家父子第一个盘下来的店面,也是斛律云教出来的那帮说书人的实习考核地点。酒楼还是原来的那个酒楼,什么都没变,就是多了一帮每日里喋喋不休的说书人,这家半死不活的酒楼现在的生意却变得火爆异常。 评书这东西雅俗共赏,可以说是个人就喜欢,尤其是三国演义,里面不光有英雄热血,也有名士风流,更有兵法谋略,斗智斗勇,可谓集小说之大成,后世既有电视,又有网络,这么一部三国演义还为那么多人所喜,更不用说现在了。 刘忆柔和杏儿主仆刚刚转过街角,便远远听到一阵如雷贯耳的叫好声,只见远处一个普通木质酒楼之下,雪白的帷幔圈出一块儿空地,里面影影绰绰热火朝天,外面也是里三层外三层的围了不少的看客,虽然地段嘈杂,无法听清里面说些什么,不过还是不时抚掌叫好。更有不少人守在小小的帷幔入口处,手里攥着几个大钱探着头焦急等待,只待这场结束,便要抢先进场,占据有利地形。边上挎着篮子,推着小车的游商小贩笑逐颜开的在人群中穿梭,时不时低声推销着自己的商品。 “还真是热闹啊。”刘忆柔踮起脚尖来看了看,赞叹一句,这才和杏儿挤开人群,走到五味斋之外,刚要迈步进入,便见门外一个小厮笑着上前一步道:“这二位姑娘,你们这是要干什么啊。” 刘忆柔听着帷幔里一阵又一阵的叫好声,心里痒痒的厉害,一看有人阻挡,不悦的挥手道:“你这小厮问的好生奇怪,你们开酒楼的,哪还有拦着客人的道理?” 那小厮歉意的点点头,开口道:“不好意思了,我们这五味斋因为生意太好,用膳是需要提前预定的,不知二位姑娘,可曾预定了位子?” 刘忆柔哪里听说过这等道理,她看了看身边的杏儿,后者也是一脸的茫然,那小厮一看这情况,便知这主仆二人没有预定,但还是笑着道:“里面位子已经满了,若是二位姑娘没有预定,还请行个方便。” “若是本姑娘现在预定,多久便可以进去用膳?”刘忆柔早已被那评书勾起了兴趣,她回头看看下面那鱼龙混杂的场面,暗自摇摇头,回头向那小厮问道。 “哎呦,那您可有的等了。”小厮探头到店里,往墙上的竹牌子上看了看,回头歉意道:“恐怕,还得五日。而且,只有一层、二层大堂临栏的位子。三层临窗的雅间都包到下个月去了,里面还有不少是常年外包的。” 杏儿本来只是一个端茶倒水的杂役丫鬟,今日跟着刘忆柔出来,本想好好表现,最好是上小姐看重收到身边,此时哪有不卖力表现的道理,她看自家小姐一脸的为难,抢上前去道:“你这人好没道理,难道还有往外撵客人的吗?我家小姐什么身份,你们识相的就赶紧让开,给我们小姐腾个位子,不然小心你的店!” “好了,杏儿,莫要难为他,他也是替人做事的。”刘忆柔出身世家,从小知文懂礼,虽然有些刁蛮,但是以势压人的事情还是做不来的。他把气哼哼的杏儿拉下台阶,对那守门小厮歉意一笑,接着低声道:“跟我来,本小姐自有办法。” 一盏茶时间后,街角拐出主仆二人。主子是一个锦衣公子,面如冠玉,唇红齿白,鼻下浓墨一字须,长得仪表堂堂,身穿白色文士长衫,手持绸扇,腰间一条玉带下面追着一块圆润的美玉,他的身后是一个黑衣的书童,眉清目秀,背着竹质书篓,缩头缩脑的跟着后面。 二人大步走到五味斋前,施施然就要进门。那看门小厮一看赶忙又迎了上来,公子绸扇一抖,“唰”的一声露出上面的百鸟朝凤图,呵呵一笑道:“本公子在三楼‘竹’字阁定了位子,还劳代为引路。” 那小厮咧嘴一笑道:“公子,您说的这个位子是张公子定的,他已经来了多时了。” “啊?”那公子呆了片刻,这才一收绸扇,暗自打量了一下里面墙上的竹牌,以扇骨击掌道:“是本公子大意了,定的应当是‘梅’字阁,小兄弟莫怪。” 那小厮是斛律云麾下的一个密谍所扮,这简单的易容之术哪能瞒得过他,他忍住笑摇摇头,又道:“那‘梅’字阁是专为女客准备的,公子难道不知?” 后面的杏儿终于忍不住了,将头上的书童巾往后一甩,大声道:“小姐,我看他纯粹就是存心找茬,索要银钱罢了。刘三刘四,小姐受人欺负了,都过来帮忙!” 人群里马上跳出两个铁塔似的大汉,二人挺胸叠肚的走到门前,插手而立:“小姐。” 刘忆柔以手抚额,看看边上诧异的望向这边的百姓,有些不知所措。打吧,自己实在是占不得一个“礼”字,打赢了再听这评书也肯定全没了味道,不打吧,是真想听这评书。 她正有些无措间,忽见远远走来一个青年,看都不看边上的拦门小厮,迈步就往里走,赶忙出声唤道:“斛律公子,斛律大人,哎,哎哎...” 斛律云最近几日天天到这里来考核下面的说书人,他一路走一路想着事情,没想到刚进五味斋大门就听到身后有个脆生生的声音相唤。转头向门外看去,却只看见一陌生的黑须公子站在门前,身边是一个书童和两个侍卫,压根儿就没一个异性。斛律云心里一阵纳闷儿,于是有些疑惑的向边上的小厮笑道:“刚才,有人唤我么?” “我啊,是我啊。你忘了?大兴城外的刘家邬堡咱们见过的!”那公子急得一跺脚,然后失笑道:“你看看,我怎么把这事情忘了。”说罢伸手把唇上的胡须一扯,疼得咧了咧嘴,这才道:“怎么样?认出来了吗?” 那天斛律云火急火燎的急着救人,这和任青伶他们绑在一起的刘家大小姐他是全然没放在心上,此时听她一说,隐隐约约想起当初确实还有一个女孩儿,好像是救自己的杨义臣的义妹,于是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笑道:“你是,杨义臣的...” “是啊,是啊。”刘忆柔赶忙不迭的答应,然后笑呵呵的问道:“你也是来这里听评书的?” “是啊。” “太巧了!”刘忆柔抚掌哈哈一笑:“正好我也是来这儿听评书的,一起如何?” 这种事情人家提出来了,斛律云又怎好拒绝,于是点头应道:“若是小姐不嫌不方便,我自然是没什么问题的。” 刘忆柔有些狡黠的一笑,得意的看了看边上的那个小厮,很大气的挥手命令道:“那好,咱们走吧。刘三刘四,守在外面,杏儿,走!”说罢大踏步的走了进去,仿佛斛律云是跟着她进来的。 那小厮苦笑着看了看她,低头走到斛律云身边问道:“大人?” 斛律云对刘忆柔这仿佛后世女孩一般的爽朗性子倒是生出了几丝喜欢,对那小厮道:“无妨,以后若是她到了,直接引进给我留着的雅间便可。”说罢摇头笑笑,跟着走了过去。 三楼临窗正对说书人的雅间之中,两张食案相对而置,桌上摆着几个清淡小菜,两张食案主人的心思却全然不在其上。 斛律云眼睛一动不动的看着楼下书台,神游天外:‘长孙晟果然好本事,凭着一张利口,居然让达头可汗乖乖撤兵。虽然借着的名义是在比武中输了,畏惧“敦煌戊卒”史万岁,所以才撤军,但明眼人都知道,两国交战,哪里有单挑决胜负的,这不过就是个借口罢了。不过这件事我们看得出来,沙钵略应该也不是傻子才对,他...’ “好,说得太好了!”对面的刘忆柔单掌一拍食案,吓得斛律云一个激灵。转头看去,却见那女孩儿虽然跪坐在窗边,两条腿却已经将身子支了起来,脖子也伸的老长,马上就要探出窗外去了,一副聚精会神的样子。 斛律云思路被对方打断,也不在意,夹起桌上的一块儿酱汁牛肉,放进嘴里,继续想道:‘沙钵略这次在卫王手里吃了这么大的亏,应该不会善罢甘休才对,不过比起对手来,叛徒更令人憎恶,再由几个长孙晟安排在突厥部落里的棋子一挑拨,我就不信他还能忍得住。两方势均力敌,沙钵略这次虽然战败,可实力犹在,达头虽然实力稍弱,不过这次得了不少我军“丢弃”在沙漠中的辎重,里面不乏精良的强弓硬弩和武器甲胄,双方应该能打个旗鼓相当才对...’ “哇,子龙单骑救少主,七进七出,真是真豪杰。那曹操倒也是个真英雄,只要活赵云,不要死子龙,说得好!” 斛律云看着对面手舞足蹈,视他于无物的那个不知道名字的姑娘,心道这还真是一个自来熟啊,摇摇头,沉下心思:‘不过长孙晟会用尽一切办法拖住达头可汗,这样的话达头部落空虚,对方一定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最好再让沙钵略杀几个达头的亲属。不对,达头部落里也有我们的人,他的亲属是必定要死的,这样的话双方就会结下不死不休的仇怨。 沙钵略此人以前仗着自己实力强横,在草原上没少结怨,长孙晟已经答应帮达头可汗说动几个中型部落一同起事,这样的话,沙钵略估计就扛不住了,如此一来,他南面有大隋,西面有达头,北面还有几个不合的部落,东面是阳奉阴违的铁勒,奚等部落,四面树敌,他一定会向我朝求和,到时候,便是我出场的时候了。’ “哎,有人偷窃!” 对面的一声娇喝又一次惊醒了斛律云,他抬头再看的时候,只见对面嫉恶如仇的那个姑娘已经将手中的茶盏丢到楼下,还未待他询问,便起身“通通通通”的跑下楼去了,她的那个丫鬟“小姐,小姐”的紧紧跟在后面,将一头雾水的斛律云丢在房中。 第七十二章 计划赶不上变化 五味斋下,几个泼皮围拢在刘忆柔身边,大声聒噪着:“哎,你这小姑娘好生无礼,我兄弟几人安安分分的在这里听评书,你为何一下楼来就血口喷人,说我们是那鸡鸣狗盗之徒?” 刘忆柔甩了甩头顶的文士巾,大声道:“你这蟊贼,还想要狡辩吗?本姑娘刚刚在楼上看得真切,你趁大伙儿都在认真听评书的当口,将手伸进边上的一个老伯怀中,欲行偷窃。若不是我掷盏示警,现在都得手了,你难道还想抵赖不成?”她一边说着,一边转头到处寻找那个被偷的老大爷,可是周围看热闹的人这么多,穿着又相似,又哪里还能找的到。 “哎哎,乡亲们,大伙儿都听听,她说我王晃偷东西,可有人证?可有物证?官府拿人还讲个人赃并获呢,你说我偷东西,就得拿出证据来,不然我可不依。”几个泼皮无赖本来还有三分畏惧,现在看她无凭无据,又是一个小姑娘家,周围人群也都是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样子,气焰顿时嚣张起来,叫嚷着围了过去。 “你们要对我家小姐做什么!”被留在楼下的刘三刘四一看小姐要吃亏,哪里还待的住,赶忙大喝一声从人群中挤出,将刘忆柔护在身后,和几个泼皮对峙起来。 这几个泼皮瘦瘦弱弱,平时也就欺负欺负老实人,一看对方来了两个高出他们半头的强援,气势陡然一落,其中一个嘴硬道:“今日本大爷心情好,就放过你们,下次若是再让我碰上,定然不饶,走!”狠话放完,脚下一滑,挤入人群中几下就不见了踪影。 “哎,你们...”刘忆柔一看这几个泼皮居然要跑,拔步就要追,却被刘三一把扯住:“小姐,穷寇莫追,算了吧。” 边上的杏儿也道:“是啊,小姐,教训他们一下就是了。” 刘忆柔气哼哼的一甩袖子,嘟着嘴道:“便宜他们了。” 她刚想回五味斋楼上继续听书,却见人群忽然分开一条缝儿,几个长相大异于中原人的毛脸汉子按着腰间的弯刀从那条缝隙里挤了出来,这些人穿着巨大的半敞对襟皮袍,衣服边缘处缀着皮革和纯银的铃铛,其中一人单手捂着额头,殷红的鲜血顺着他满是汗毛的手掌流出,再滴落地上。 一直倚在窗边瞧热闹的斛律云惊讶的瞪大了眼睛:‘看这些人的装扮,似乎是突厥人,他们怎么会在这里?’ 还未待他细想,就见这伙儿突厥人身后又蹿出一个穿着隋朝官袍的中年文士,此人动若脱兔,一出来就戟指一张,对着刘忆柔大喝道:“你是何人?出手击伤突厥上宾,是何居心?”他手里拿着半片沾了血迹的青瓷碎片,此“罪证”正是先前刘忆柔从楼上丢下来的那个茶盏的一部分。 刘忆柔还未说话,她身边的杏儿却不干了,踏前一步,柳眉倒竖:“你又是什么人?穿着一身官袍,却替他们讲话?” 那人一抖官袍,倨傲的说道:“本官乃是鸿胪寺少卿刘延,全权负责接待突厥外宾。你等无知小民,行凶伤人,证据确凿,来人啊,给我把他们送到京兆尹,着苏大人论处。” “慢!”那个满脸鲜血的突厥人伸出沾满血液的毛手大喝一声,踏前一步,恶狠狠的看着对面的刘忆柔,大声道:“兀这汉人,就是你打伤了我么?你既然敢向我动手,就得按照我们草原的规矩和我决斗。来吧,图摩尔要用你的鲜血洗刷自己身上的耻辱!”说罢单手一扬,腰间雪亮的弯刀出鞘。 他嘴里叽里咕噜一阵突厥话,对面的刘忆柔哪里听得懂。虽然听不懂对方的话,不过看他凶神恶煞,刘忆柔还是稍稍后退一步,冷着脸说道:“你们要干什么,不会说人话么?” 那突厥汉子身边跟着一个懂汉话的突厥人,此人一听刘忆柔这句略带歧视的话语,顿时大怒道:“汉人真是无礼,让我用手里的弯刀,教教你面对强者时应该有的谦卑态度!”说罢挥起弯刀纵身便砍,刘忆柔身边跟着的刘三一看对方动手了,哪敢怠慢,顺手从五味斋门口抄起一个门闩便迎了上去。 边上的刘四刚想迎上去,一个年过半百的老翁上前一步,把手中一条赶车的大蛇皮鞭子杆子一撅交到他手里,低声道:“小兄弟,胡人凶悍,小心吃亏!” “我自省得!”刘四虎吼一声,甩了个鞭花冲了上去。 “慢来,上宾莫要动手!”那刘延一看,顿时向舞着弯刀的突厥人作揖施礼道:“上宾且熄雷霆之怒,此人行凶伤人,本官已着人处理,上宾暂且回驿馆稍带,本官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街道中央,两个胡人早已和刘三刘四打做了一堆,哪里会听他言语。刘四凭手里的一根马鞭子,居然挡住了两柄弯刀。再得刘三不要命般跑上前助战,刘四愈发神勇,一根马鞭抡得呜呜生风,转眼间就让两个胡人脸上开了花。 那两胡人脸上吃了刘四的鞭子,不小心后腰上又挨了刘三的闷棍,气得哇哇乱叫。突厥人可足有五六人之多,其他几个一见同伴吃了亏,也抽出弯刀逼了上来。刘忆柔主仆看见边儿上有一个卖馄饨的小担子,几步跑了过去,从掌柜的手里抢过木水瓢,挎起锅里滚热的开水就像那几人泼去。滚水在空中飞舞半晌,已经止沸,不过泼在人身上还是钻心的疼,烫得几个突厥汉子上蹿下跳,近不得身。周围百姓看见这些个胡人吃亏,立刻高声喝彩来。 “好!抽他,使劲抽他!” “烫他,狠狠的烫!” 这些胡人在方至中原,蛮性未脱,桀骜不逊的很。久战几个汉人不下,又听到百姓的喝彩声,被激得恼羞成怒,步伐一变,刀光下立即生了寒。 这才是胡人博命的招术,这里不是突厥大草原,周围也都是汉人,他们刚才也没准备要刘忆柔的命,只想在她身上开个口子,见点儿红出口气,这事儿也就结了,这种私斗在胡人眼里是十分寻常的事情。谁料三下两下的,被打出了真火气,手下也就用上了真功夫。如此一来,场上形势登时逆转,刘四手中皮鞭软,不方便招架,被弯刀逼得连连后退。刘三虽然拿了根门闩做兵器,却只是个普通看家护院的下人,举手投足皆不成章法,只能凭着一股子狠劲乱抡。 那鸿胪寺的刘延像撞天婚一般转来转去,一会儿朝突厥人说几句好话,一会儿又对刘忆柔主仆喝骂几声,忽怒忽笑,如川中变脸一般。 “啪!”刘四奋力向外一挡,皮鞭与弯刀相遇,被搅做了数段。与他相对的胡人见了便宜,快速旋身,弯刀如匹练般斩向他的手臂。正在抵挡另一把弯刀的刘三见势不妙,放弃自己的对手,一个围魏救赵,抡起门闩直抄追杀刘四那个胡人的后脑勺。 “铛!”门闩被胡人用弯刀隔开。两个胡人一前一后把刘三夹在了中间,刘四扑上前相救,早已来不及。眼睁睁地看着两把弯刀呼啸如风,奔向刘三的双膝盖。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当口,突然间半空中闪过两道白光。“铛,铛!”两声,两把志在必得的弯刀先后被弹开,两根普普通通的长箭在空中打了几个旋儿,落在街边的青石板上。 “要命的住手!”五味斋三楼之上,有一个身材魁梧的青年手持一把装饰用的猎弓,怒声喝道。 两个胡人早已打起了火气,哪里肯就此收手。后退半步,错开身体,居然摆出了一个合击的阵势,号叫着向刘三再次扑去。 “噗,噗!”两声轻响,接着两声清脆的响声传来,两个突厥勇士栓在辫稍的银质铃铛被射落地面,几缕发丝随风飞起,带来楼上的一声轻喝:“莫要以为我不敢杀你们,死在我手里的突厥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这一句说得是突厥话,两个突厥汉子听懂了,诧异的向楼上看去。 “我们是你们大汗请来的客人!”两个胡人不敢再移动身体,一把扯过那个刘延挡在身前,嘴巴兀自强横地说道:“你,你不,不能杀,杀我!” 那刘延一抬头,正对上斛律云阴冷的目光和手中寒光闪闪的箭头,身子一哆嗦道:“大人,国公大人,这是突厥上宾,莫要伤人呐。万一惹急了他们,再起战端,下官吃罪不起。” “哼!吃着我大隋的俸禄,替外国人咬人,真是条养不熟的白眼狼!”斛律云在楼上低骂一句,将那只装饰用的猎弓扔到一边,大步走下楼来。 面对突厥人,杀人立威是没用的,这些人以战死为荣,病死为耻,斛律云刚刚要是射杀一个,那最后便是个不死不休的结局。他虽不怕事,却没必要无缘无故的杀人结怨。 斛律云走到楼下,早已几个守在一边的侍卫跟在他身后。他走到那帮突厥人面前,大声说道:“我们大隋欢迎远客,来了我大隋,自然要守我大隋的规矩,若有恶客欺主,回答只是一个字!”他像赶苍蝇一般单手一挥,紧接着轻喝一声:“滚!” “滚!”街道两边,无数行人齐声高喝,更多的脑袋从窗子后探出来一起喝骂。在众人的哄笑与喝骂声中,那些突厥人气得涨红了脸,其中一个懂得汉话的汉子寒着脸上前一步,色厉内荏的道:“刘大人,你也看到了,汉人实在无礼,今日回去我们就会把所遇到的一切禀报给我家大人,你们,一定会为今天的行为后悔。”说罢一转身,在满街喊打声中抱头鼠窜而去。 “上宾,上宾,上宾莫走。误会,这是个误会啊。”刘延一看那几个突厥人要走,赶忙又露出一副孙子相,点头哈腰的拦了半天,反被对方推了个跟头。 他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对斛律云捶胸顿足道:“哎,大人,我的国公大人,您也太年少气盛了,突厥人是好惹的吗?他们这一去,祸患无穷矣。” 斛律云挑了挑眉毛:“败军之将,还敢在我大隋境内如此嚣张,若不是看着他们是来使的份上,今日必让他们血溅五步。” “嘿,您有所不知啊。”刘延长叹一句,看了看这熙熙攘攘的大街,伸手一引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咱们找个僻静之所,下官细细跟您讲来。” 斛律云点点头,转头对站在一边拿这个葫芦瓢的刘忆柔道:“那边的姑娘,这评书,你还听不听了?” 刘忆柔将水瓢递给边上的掌柜的,有些不好意思的走了过来,微微一福道:“国公大人,小女子无状,把您都牵扯进来了,心中惶恐之极。” 斛律云看她虽然一副怯生生的样子,两只大眼睛却在叽里咕噜乱转,心中一阵好笑,笑道:“无妨,几个突厥蟊贼罢了,这五味斋有我常年包下的一个雅间,若是你喜欢听评书,平日里来了只管去用。我有事,就先走了!” “真的?”刘忆柔眼睛一亮,哈哈笑道:“那真是太好了,那行,你去忙吧,本姑娘自己上去就行了。”她朝斛律云挥手告别之后,便迈步再向楼上走去,走到门口对身边的杏儿道:“杏儿,你去那边的刚刚借给咱们水瓢的馄饨摊儿上给本小姐要碗馄饨上来,闻起来怪香的,刚才打斗半晌,正好饿了。” 这姑娘还真是没心没肺,斛律云翻翻白眼,和鸿胪少卿刘延找了个僻静的酒楼的雅间,侍卫守在门前,两人在里面密议起来。 斛律云听了对方的话,忍不住惊叫一声:“什么?阿波可汗归顺我朝,沙钵略又趁阿波未归之时偷袭对方部落,掳其族人,杀起生母?” ‘这沙钵略和达头还没掐呢,又给自己束了个敌人,这狂妄自大之辈,这不是自取灭亡么?不对,不对,沙钵略不是蠢笨之辈,他这么做,是要杀鸡儆猴啊。达头可汗和我大隋关系暧昧,他难道看不出?现在这么做,就是想用阿波部落的鲜血,浇灭周边那些蠢蠢欲动的部落的野心,你倒是好算计,不过,这里面有我们大隋插一杠子,又如何能让你如意。’ 斛律云闭目沉思,在对面刘延的眼中便是“面色凝重”了,他心中暗自鄙视道:‘现在知道怕了?那沙钵略可汗是草原共主,手下控弦四十万,哪是那么好惹的,这次要不是轻敌,又怎么败在卫王手中。’ 可斛律云毕竟是一品国公,他嘴上不好这么说,只好摆出一副苦相道:“是啊,国公大人,这沙钵略虽然在卫王手中遭遇小败,不过此时吃下阿波一部,不论士气还是实力比起以前来都更胜一分,我大隋又刚刚与他大战一场,人困马乏,疲兵不堪一战,此事我们还是不要再生事端,招惹他们为好!” 斛律云摸着下巴看了看对面这个胆小鬼外交官,抬眼道:“他们打了胜仗,到我大隋这里来干什么?耀武扬威么?” 那刘延翻了翻白眼,没好气的道:“国公忘了,您北上击胡之时,曾虏获突厥公主一人,那公主在驿馆中住了三月有余,现在人家打了胜仗,来要人了,说若是咱们不赶紧把他们的草原明月还回去,就再次发兵南下。” 斛律云一点儿都没把对方的威胁放在心上,他心中暗暗算计一下,问道:“他们什么时候到的?” “有些日子了,不过皇上一直以国事繁忙为由,避而不见。” 斛律云点点头,心中暗想:‘这就对了,皇上他也是在等沙钵略和达头掐呢?这次达头身边又多了一个阿波,胜算应该更多了几分。只要打疼的沙钵略,就不怕他不乖乖的向我大隋称臣纳贡,这些人在我大隋待了有些日子了,这么说来,那边的战事岂不是也快有消息了,沙钵略战败的消息一到,我岂不是马上便要出使北疆?’ 他算计到沙钵略会和达头开战,本以为双方实力相当,至少也得几个月才可见分晓,现在阿波居然也掺和了进来,那本来还算充裕的时间就不够了,他得快点安排好右内府才行。想到这里,他可就坐不住了,拱手跟刘延告别,匆匆向府中行去。 第七十三章 长孙晟 突厥人终于自己跟自己掐起来了,这是长孙晟、高熲、杨素、斛律云以及高祖皇帝杨坚一直盼望着的。虽然这次掐起来的不是沙钵略和达头,不过一向还算恭顺的阿波完了,达头又岂能不怕,其他较弱小的部落又岂能不生出兔死狐悲之感。此时正是沙钵略刚刚战败的敏感时刻,他这一步棋,下的可谓臭之又臭。 最坚固的堡垒,也容易被人从内部攻破,而攻破这堡垒最佳的武器,便是权势与地位,还有人无穷无尽的贪欲。 桌椅板凳腿越多就越稳固,一个国家和政权却不是如此,而像突厥这样以部落为单位的游牧民族集团就更是这样。整个突厥草原分为五大势力,其中有两个大可汗,沙钵略可汗阿史那摄图和阿史那菴罗的势力范围在五原郡之北的草原上。 除此之外,还有三个小可汗。 一个是达头可汗阿史那玷厥,他的势力范围位于沙钵略可汗西侧,也就是大隋西北塞外。达头可汗兵强马壮、实力雄厚,仅次于沙钵略,却只是一位小可汗,他对自己的地位十分不满。达头可汗虽然表面上是沙钵略可汗的部属,平日里做事也韬光养晦,尽量隐藏自己的野心,但两人间的裂痕已很明显。 另外一个是阿波可汗阿史那大逻便,他的势力范围在沙钵略的西北部。阿波可汗冲动易怒,也差点儿成为大可汗,但实力却比较弱小。阿史那大逻便十分畏惧阿史那摄图,接受他的驱使。不过阿史那大逻便夹在沙钵可汗和达头可汗两大强权之间,不由自主地做起了墙头草,立场不是非常坚定,看谁强就服从谁。 第三个是突利可汗阿史那处罗侯,他是沙钵略可汗的老弟,势力范围在沙钵略可汗的东部,邻近奚,铁勒,霫等部落。突利可汗势力薄弱,但为人狡诈、很会做人,总是处心积虑地讨别人欢喜,贵族们和周边部落的大小可汗都爱戴他,但他也因此受沙钵略可汗猜忌。 内部不稳的时候,最先遭到打击的,往往都是墙头草,这次也一样。 沙钵略在与大隋的作战中一败涂地,被撵着屁股追出数十里,可算是威信扫地了。他此时正需要一场胜利来鼓舞士气,突利可汗怎么说也是自己的弟弟,暂时可以不动,达头可汗兵强马壮,他自己现在士气低落,不一定能取胜,如此一来,实力平平又一直在数个势力之间摇摆不定的墙头草阿波可汗就成了最佳选择。 结果是显而易见的,沙钵略可汗大胜而归,不光将阿波可汗的部落连根拔起还虏获牛马奴隶无数。 “沙钵略在此事之上吃到了甜头,又恐这种不宣而战的行径遭人责难,便开始拔除阿波在草原上的势力,他紧接着出兵直指阿波可汗的内弟贪汗可汗。贪汗可汗的部落在草原之西,也就是这个位置,与达头可汗的部落并不算远,他出兵剿灭贪汗可汗,除了吞并对方的部众外,也有向达头可汗炫耀武力,敲山震虎的意思。 贪汗可汗的部落并不大,他有此可汗之名,不过是借着他哥哥阿波可汗的照拂罢了,现在阿波都被沙钵略击败了,他自然也无法抵御,阖族被灭不说,还被沙钵略削去了可汗的称号。” 武德殿中,文武济济一堂,大殿正中摆放着一个巨大的沙盘,一个中年官员正立在沙盘边上侃侃而谈。此人已过而立之年,面白微须,成熟英俊的脸上带着和善的微笑,眼中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声音中正平和,语气不温不火,却给人一种大局尽在掌握之感。 坐在御案后的杨坚听了他的话,抚须长笑道:“哈哈哈,这个沙钵略也是个志大才疏之辈,近交远攻如此浅显的道理都不明白。长孙爱卿,你继续说下去。” “是。”那武官插手一礼,继续朗声说道:“正如皇上所说,沙钵略可汗阿史那却禺乃是个志大才疏,目光短浅之辈。他接连吞并了两个部落,实力大涨,野心自然也开始膨胀,便动起了统一草原的想法。可是此人凶残暴虐,又狂傲自大,实无人主之相,有一些部落摄于他的威慑,举族相投,不过更多的部落则是远遁他方,投靠到实力丝毫不弱与他的达头可汗麾下,其中势力最大的一部,便是阿史那勒察特勤(特勤,突厥官名,相当于王爷)。微臣回师之时,达头可汗以为阿波等可汗复仇为名,聚起十万大军东进,不光将阿波失去的土地和子民夺了回来,还顺道接收了不少态度暧昧的小部落,实力已超过沙钵略。” 坐在杨坚左手下首位的高熲开口问道:“季晟,依你看来,此战双方,胜负几何?” 长孙晟谦恭一笑,拱手道:“高大人啊,战场瞬息万变,一支流矢,一个叛兵都有可能瞬间改变一场战争的胜负,您让下官预测,这不是难为下官么?” 高熲对面的梁士彦呵呵一笑,摆手打趣道:“季晟还要藏私不成,为将者,胸怀甲兵,又岂能没有自己的判断。要照老朽看来,这沙钵略外战丢了突厥的脸面,内战寒了手下的忠心,恐怕呐,悬了。” 尚书右仆射虞庆则有些不舒服的扭了扭屁股,也开口道:“不过这几十万人在那么大的一片草原上厮杀,又都是来去如风的骑兵,短期内想要分出胜负恐怕很难呐。” 杨坚大笑一声道:“让他们打去吧,打的时间越长越好,最好两败俱伤,把子民都死光了,朕正好派兵北上,占个大大的便宜。好了,长孙爱卿远行方归,应该好好歇息一下,都散了吧。”他虽然心情大好,可也没有宴请十几位重臣的心思,一看天色不早了,便摆摆手,把他们都打发回去吃饭了。 一干朝臣三三两两从武德殿鱼贯而出,斛律云看着行走在文武之间谈笑自如的长孙晟,心中不由一阵赞叹:‘这个人的才能,不下于苏秦、张仪,是天生的外交家。他在突厥布局几年,就将那里搅成了一锅粥,现在可谓是功成身退了。换我去,能做到他那样吗?’ 他正思量间,忽听身后有人唤道:“国公大人,皇上有请。” 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开会,而比开会更痛苦的事,莫过于大会之后还有小会,比这还要痛苦的是:还饿着肚子。 皇命不可违,斛律云饿着肚子跟着小黄门一路走到偏殿暖阁之中。早朝之后再议政,铁打的杨坚也有些受不了了,他此时已经换上了一身宽松的常服,正斜靠着软榻将腿平放在胡凳上放松,身前两个宫女小心的为他捶腿按摩,好不自在。 斛律云不习惯跪坐,双腿此时也是酸痛无比,一看对方居然有美女按摩,顿时大为羡慕。忽见一个宫女转到杨坚身后捏肩,对方抬头抿嘴矜持一笑,霎那间,天地变色。 实在是太难看了,若不是穿着一身宫装,斛律云几乎判断不出她的性别,心中悲愤道:‘看来这独孤皇后也知道对比的重要性呐,天天看这样的极品,见到八戒也是嫦娥了,难怪杨老大对她忠贞不二呢,要是世界上的女人都这样,那...我就是自杀也不会从了你们的。’ 杨坚听到内侍禀报,挥手打发两个女生男相的宫女下去,指了指客位上的一个摆着热茶点心的卷耳小几,开口道:“爱卿饿了吧,来来来,用些刚送来的点心,咱们一边吃一边谈。” 斛律云也真是饿了,客气一句便坐在小几后大快朵硕起来。杨坚看来也饿得够呛,一口气呛了五块儿点心,这才饮了半盏茶水,开口道:“这次大兴粮荒能顺利度过,爱卿功不可没,本该重重赏赐,可你现在未及弱冠,朕也不好再多予嘉勉。” “为皇上分忧,乃微臣分内之事,岂敢居功。”斛律云吃不准他什么意思,赶忙谦虚道。 “唉~”杨坚长叹一声,将手中的点心放下,忧虑道:“此次粮荒虽然平安度过,可关中虽号称沃野,但地狭人众,所产不足以供京师,要依靠东方诸州的赋税。一遇灾害之年,粮食便多有不足,每每念及京兆断粮之忧,朕就如芒刺在背,寝食不安呐。” 他顿了顿,继续道:“这些日子,朕也同工部尚书宇文恺等人商议过。漕运之利,大利天下,开凿河渠,兴修水利,不光能广开漕运,也能治理水患,灌溉农田,可谓功在社稷,利在千秋。我大兴虽然有渭水可供河运,可渭水多沙,流有深浅,漕者苦之。朕决意,开凿一条自大兴城西北渭水而起,略循汉代漕渠故道而东,至潼关入黄河,长三百馀里的运河,名广通渠。” “除此之外,为解关中粮荒,朕还传旨各地,招募民间义士自关外向关中运粮。朕不管他们是用牛马还是用车船,只要运粮超过十石到大兴,朕便免其赋税劳役。不过,此事实在太过重大,朕不希望为有心人所用,所以,这陆运虽赖民力,但一定要把握在我们手中,爱卿可知朕的意思?” 斛律云刚刚消化了广通渠的事情,一听要控制物流行业,不由的皱眉思考:‘后世除了漕运之外,陆运也十分发达,高速公路与铁路网四通八达,而现在的道路,就算是官道,也是车马难行,所以后世的经验不能生搬硬套。’ 他抬头看了看一脸忧色的杨坚,继续想道:‘这次粮荒,恐怕也让他看出官运不如商运,他将此事交给我,我一来可以借着我的名义寻求那些粮商的帮助,跟他们打好关系,二来也可以借着这个机会,开设一些米粮店,将其作为我右内府的情报站,三来呢,还可以用运粮的名义,名正言顺的让密谍行遍天下,不会遭人怀疑,真是一举三得。’ 想到这里,他便开口道:“臣一定勉力为之,只是此事太过重大,仓促之间无法思虑周全,还望皇上宽限几日,待微臣有了比较稳妥的计划,再向皇上禀报。” “好!”杨坚听了展颜一笑,大声向外面的内侍道:“来人呐,到掖庭宫请皇后前来。”然后搓着手朝斛律云道:“今日朕心情大好,又没什么政事,爱卿不妨多说几段评书?” ……………………………………………………………………………… ps:大家国庆快乐啊。 出去旅游的,一路顺风,日日天气好,景区游人少。 在家休息的,全家团聚,父母妻儿好,阖家乐淘淘。 单位加班儿的,加油工作。莫要心烦气也燥,加班工资可不少。 第七十四章 扬鞭催马运粮忙 当斛律云从皇城出来的时候,落日已薄西山,如血的夕阳垂在高大的灰色宫墙和耀眼的金色琉璃瓦之间,奋力撒下最后一片余晖。他从早朝开始便入宫,到现在已经待了整整一天,虽然身体疲乏,口干舌燥,可想想时间紧迫,也只能抓紧时间在路上小睡了片刻,一回府就着人寻游元他们来商议运粮之事。 随便吃了点儿东西后,斛律云便急匆匆来到了前院花厅。这会儿右内府的势力正沿着大兴向北辐射发展,众人各司司职,都在外忙碌,只有游元和高士廉二人坐镇大兴。他们也是刚用过晚膳,正趁着等斛律云的时间在花厅中低声交谈,一看他来了,赶忙起身插手施礼。 斛律云摆摆手,强打精神道:“无须多礼。”几步走到主位之上,还没说话先叹口气,然后才看着眼巴巴瞅着自己的两个属下苦笑道:“这么晚叫你们过来,是因为皇上又有吩咐给咱们。” 高士廉咧了咧嘴:“大人,咱们右内府现在能用之人全都在外奔波,只剩下你我三人,每天也是忙得脚打后脑勺,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边上的游元虽然没有说话,但也是一脸的赞同之色。 斛律云摊了摊手道:“我也没办法,君命难为啊。”然后便缓缓将今日君臣二人所议之事讲述一遍,等了片刻,估摸着他们都消化的差不多了,这才开口问道:“这件事呢,说白了就是关于农耕,漕运和陆运,你们有什么看法,只管道来,一人计短,三人计长,咱们多参详参详,最好想个两全齐美的办法,我也好回去复命。” 游元思量了一会儿,这才开口道:“关中地区的农耕本来相当发达,秦开郑国渠以后,使其更加发展,故西汉之世,关中的膏腴之地,陇产可达一钟。然自东汉以来,关中地区的农耕水平在中原之地的重要性便开始日趋下降。加上关中宜于农耕的土地有限,随着关中人口的日益增加,便产生了粮食不能自给的困难,特别是当国都设在咸阳或长安时的情况更是这样。故自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便不得不仰赖于漕运关东粮食以给关中,以后代代如此。我朝取代北周政权之后,新都大兴城又一跃而为全国的政治中心,中原人口多向此集中,自然更增加了漕运关东粮食以给关中的必要性。陛下开广通渠,确是利国利民之举。” 边上的高士廉赞同的点点头,接口道:“其实除了皇上所说渭水的问题之外,想要靠漕运从关外向关中运粮,还有许多其他困难。其中最突出者,就是三门天险问题。” 他从花厅一旁的书架上取下一卷标注详细的地图,在案上展开,点指道:“大人,你们来看。黄河自潼关往东,河身在中条山与淆山之间流过,河道狭窄,水深流激。本来就很狭窄的河谷,在弘农郡的这一段又为雄峙河中的两大石岛所分开,河身被劈为三股,水势湍急无比,水下又多暗礁,行船至此,危险万分,故三股水分别被称为”人门”,”神门”,及”鬼门”,合称”三门峡”,是水路运输关东粮食布帛到关中来的必经之路。” 高士廉看着还未明白问题严重性的斛律云和游元二人,苦笑道:““三门峡凶险万分,舟船到此,十有八九无法安全通过,就算是行船一生的老船夫,也多谈之色变。皇上之所以开凿运河之后还要利用骡马运粮,十有八九,便是因为三门峡之险的阻隔。” 边上的游元脸色一变,急声道:“你的意思是,就算开凿广通渠,若无法解决这‘三门峡’的问题,漕运也依旧不畅??” “没错。”高士廉点头应了一声,对边上的斛律云道:“大人,皇上让咱们行陆运粮草之事,一来如您所讲,应该是不愿一国之都的安危都掌握在那粮商世家手中,二来,恐怕也是听说这三门峡之险,所行的无奈之举。” 斛律云摸了摸下巴,看着地图道:“这三门峡如此重要,难道就不能靠人力把他解决么?” 高士廉摇摇头道:“大人,这三门峡属下是去过的,虽说险峻雄奇异常,但若说靠人力不可为,却也未必。只不过,想要治理三门峡,恐怕得发民夫百万,耗经年之期。而且,死伤者,甚重。我大隋立国不过三年余,天下民心未齐,恐怕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何止现在经受不起,就算到后来杨广即位之后,开凿运河死了那么多人,还为后人诟病呢。’斛律云点点头,思量了片刻,然后才道:“既然这一段无法行舟,那我们可不可以这样。” 他用手点指地图:“在这三门峡的上下游,也就是小平和陕州各修一个舟泊,两边靠舟船运输,而中间这一段儿险路,靠骡马运输。” 高士廉眼睛一亮,点头道:“此法倒是新鲜,虽然仍耗费不少人力,不过应该可行。” 游元开口泼冷水道:“可行是可行,可是这一段陆运,恐怕耗费也不低啊。” “此话怎讲?” “你们来看。”游元用手点指地图道:“自小平达于陕州,必需经过岗岭起伏,深沟满布的淆,函山谷之中。此处峻阜绝涧,地形险恶,车不可方轨,自古被称为险道,为兵家行军所忌之地。既然行军都不行,那车马想过,恐怕也没有那么容易。” 斛律云笑了笑道:“没关系,咱们现在不说困难的事情,只说主意,有主意就记下来,困难嘛,慢慢可以克服。” 高士廉将这条分段运输的法子写了下来,抖了抖墨痕点点的白纸道:“光靠这恐怕是不行的,自河洛之地到关中,路途遥远,不光人马之力有限,也需考虑粮米在运输途中的损耗。” “不若...” …………………………………………………………………………………… 三人前后商量了数日,斛律云这才拿着几个还算成熟的建议进宫,向杨坚汇报工作。 “...为免粮草在运输过程中损耗变质,微臣建议,在沿途大城要塞多置粮仓,转相灌注,漕关东及汾晋之粟,以给京师。”斛律云在一副大号的地图上指指点点,对杨坚详细讲解着他们商量出来的办法。 杨坚欣然点头道:“恩,爱卿所言有理。昨日朕与其他几位卿家商谈此事的时候,已准了多建粮仓之议,着令卫州置黎阳仓,洛州置河阳仓,陕州置常平仓,华州置广通仓。建仓之事自有各地官府操办,至于募集民丁转运粮草之事,爱卿还需多加勤勉。” 斛律云点头应道:“陛下,每年秋收之后,各处百姓收成交了粮税,剩下的粮食除了留下粮种和来年秋收前的口粮,多转卖以获银钱。而这些产地的粮食,又多被那些当地的世家大族和粮商低价收购,这些人低价收粮,或高价转卖到其他粮食不足之处,或囤积居奇,待天灾兵祸之时再高价出售获利。这样一来,民间的余粮就多数掌握在那人粮商和世家手中。 微臣建议,以县为单位,建立粮米店和私仓,低价收购,一部分运至各处官仓保存,另外一部分就地入库买卖。这样的话,将来不论哪里遭灾,只需皇上一纸公文,就可以直接开仓放赈,一来可以最短时间为灾民提供糊口之物,以防发生民变,二来也省去赈灾时朝廷调拨转运粮草的中间消耗,可谓一举两得。” “恩。”杨坚点头道:“爱卿此计倒与长孙爱卿的建议类似,他向朕建议,在各处修建民仓,然后根据各处当年的收成和各家的贫富情况每户出麦黍十斗以下,待灾年开仓赈民。此仓中米粟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官府只负责管理,名为义仓。” ‘这不是给各地的地方官贪墨老百姓米粮留下的漏子么,只要有了这义仓,那各处官府便可以理直气壮的“没收”你的劳动所得,理由还相当充分,至于到底收上去多少,反正管理的时候也是我,发放的时候也是我,想动手脚太简单了。’ 斛律云虽然知道这样做的弊端,但是提出这个建议的毕竟是度支尚书,他也不好正面反驳,毕竟谁知道人家到底是不是好心呢,于是开口道:“皇上,长孙大人这个建议虽好,可比起微臣那个来,可就差一些啦。” “哦?此话怎讲。” “微臣来自边地五原,深知百姓之苦,义仓虽好,可毕竟要每户无偿捐出十石粮食,若是换成银钱,那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啊。他们每年辛苦劳作一年,全家都指望着打下来的这点儿粮食呢,现在交上去了,那过年的时候可能桌上就少了肉食,孩子身上就少了新衣,这是在与民争利啊。而微臣的米店则不同,是用市价换来百姓手中的余粮,咱们得了粮,百姓得了钱,不与民争利,实乃两利之举。更何况,微臣这是‘米粮店’不光负责收,还负责卖,万一哪年收成不好了,那当地粮价必然会疯涨,到时候微臣的米粮店将所存的粮食平价售出,更起到平抑粮价的作用,岂不是一举两得?” 杨坚思量了半晌,深以为然的说道:“不错,官不可与民争利,还是爱卿考虑的周全啊。只是,这米粮店虽大利天下,可毕竟是为商...” “皇上忘了,我右内府正是以商为掩,正可经手此事。” “不错,是朕着相两了。爱卿知会独孤一声,然后便放手去做吧,有什么需要的,银钱、人手,尽可找苏威支取。” …………………………………………………………………………………… 虽然得了杨坚的首肯,可这组建粮油店和车马行毕竟也是极为繁琐的事情。一来所需人力物力众多,二来还得和地方打好关系,毕竟这会儿比不了交通发达的后世,人们的乡土观念极重,一个外地人和一个当地人同时做生意,哪怕当地人售价较高,生意比起外地人来还是要好的多。 ‘好在大才哥已经到各地收服地头蛇了,只要有那些城狐社鼠相助,那我这粮油店也算能开的起来了。至于车马行么,倒是个传递情报的好通道,这样正好,说书人和酒楼客栈的密谍收集好情报之后,再用车马行转运,各司其职,不错不错。’ 斛律云一边思考着事情,一边走在利人市的街道上。明日就是任青伶的生日了,他从宫中出来就直奔利人市,准备买点儿稀罕物件儿做礼物,给对方个惊喜。 他左右打量一下,看到前边不远处有一个卖胭脂水粉的小店,便抬腿走了进去。小店不大,装修的却很清馨雅致,墙上分颜色和季节挂着各种摺裙和比肩的样品,正对殿门的几个卷耳花梨木案几上摆着精美的的乐器,左手柜台上边是头钗等首饰,右手边一股胭脂水粉的香气,正是胭脂水粉等物。 北地的胭脂,江都的花鈿(就是眉贴,兴起于隋唐)、塞外的傅粉、洛阳的花黄,各种各样女孩子的化妆品让斛律云大开眼界。他左瞅瞅,右看看,如进了大观园的刘姥姥。东西多了,反倒不好拿主意了,送礼物就是送心思,讲究细微之处见真情,总不能各买一种拿回去吧,那岂不是牛吞牡丹,大煞风景么。 店里面有几个带着丫鬟的女客,看到一个大男人大刺刺的走进这专卖女性用品的地方,不由惊讶的睁大了双眼,好奇的看着他。后世男人给女人买情趣内衣也是常有的事,买几样化妆品算什么,斛律云心中坦荡,对别人好奇的目光也就不怎么在意了。 可他毕竟是个外行,看来看去也不得要领,只好抬手唤过这店里的女婢,开口问道:“你们这里有什么好一些的东西,适合做礼物的,给我介绍介绍。” 那女婢看他穿着寒酸(刚从宫里出来,进宫时候要穿麻衣的,大家没忘吧。),爱搭不喜理的说道:“你不会自己看么,这么多东西,我要介绍还不得介绍到明年去?” 斛律云碰了一鼻子灰,也不跟对方一般见识,摸了摸鼻子,走到卖首饰的那个柜台。 买化妆品不在行,买首饰总行吧。 头钗、步摇、簪子,各种各样做工精制的发饰摆在托盘的红绸上面,斛律云信步游走,左挑右选。那女婢这次却不敢怠慢,紧紧跟在他身边,目不转睛的监视着。这边儿的发饰多是金银所制,上面还缀着珠宝玉器,每一件都价值不菲。万一丢上一件,她可吃罪不起。 “那支钗子不错,你拿出来我看看。”斛律云选了半晌,一抬头,看到不远处一个通体银质,边上缀着条嵌了珍珠链的钗子,回身跟那个女婢说道。 那女婢抿了抿薄薄的嘴唇,翻了个白眼道:“你眼光倒不差,那钗子上的宝珠,是极北之地的北珠,一个就价值万钱,这个钗子乃是我们的镇店之宝,不卖!你还是看看这个吧。”说着话,拿起边上一个差不多的钗子,不过这是个镀了银的木钗,上面也有个珍珠,不过这个珍珠颜色发黄,形状嘛,都快长成葫芦了。 这次斛律云是真有些生气了,他有些恼怒的道:“你这人好生无礼,东西摆着这里就是卖的,既然是镇店之宝,为什么不贡起来。” 那婢子一看这穷鬼居然脾气不小,顿时大怒道:“是,我们这东西是卖的,可是你买的起么?恐怕卖了你都买不起吧,一万钱,你有么?” “怎么没有!”斛律云大怒,探手入怀一摸,心里顿时一凉。刚刚入宫的时候,身上的东西都留在马车上了,现在刘把式还在利人市外面等着呢,钱,也在那儿等着呢。 “有?哪呢?哪呢?拿出来啊?” 斛律云被对方埋汰的面目赤红,偏又无法对女人发作,简直囧到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就在这时,忽听身后一个好听的女声道:“这位,公子,你是在找这个吗?” 第七十五章 私访 买东西没带钱,这事情给谁谁尴尬。 斛律云现在就尴尬异常,要是他衣着华丽,或者碰上一个通情达理的生意人也就罢了,可他此时刚从宫里出来,为了迎合皇帝好俭恶奢的喜好,穿着一身寒酸的灰色麻布长袍,偏偏碰上的又是一个势力尖酸的恶妇,真是百口莫辩。 “怎么,你不是说你有钱吗?怎么不拿出来?穿着这样的衣服,手里能有什么钱,自打你一进门儿姑奶奶我就看出来了,你就是个手脚不干净想来顺东西的偷儿,幸亏我跟的紧呐,不然这店里的东西还不知道被你顺走多少呢!” 这女子看斛律云在怀里摸了半晌都拿不出东西来,气焰和喊话的分贝顿时蹭蹭蹭的往上涨,跳着脚怒喝连连。此时不光是店里的几个女客,就连大街上都有不少人听到动静在探头探脑的往里看了,这些人对斛律云指指点点,虽然听不清他们在谈论什么,不过看脸上鄙夷的表情,想来不是什么好话。 “这位公子,你在找这个吗?”身后传来一声好听的女声,斛律云转头看去,只见一个白皙纤细的手掌平放眼前,上面稳稳的摆着一个宝石蓝色的锦袋。 斛律云一头雾水,顺着手掌向后看去,是一截如象牙般白皙的手腕,手腕上戴着一串造型别致的银色铃铛,再向前,铃铛的主人穿着一身月白色翻领南绸裾裙,外罩狐毛半臂袄,发梳双髻,长着一张亦嗔亦俏的明丽脸庞。 女孩看斛律云不解其义,不由大为光火,一把将那钱袋塞进他怀里,撇着嘴教训道:“刚刚在街上看到你把钱袋掉了,找了你一路,终于找着了。好了,钱袋你收好,看看有没有少些什么!以后出门小心些,最好卜卜卦,不然易遇小人。” 女孩说话又脆又快,带着一份南国的吴侬口音。斛律云这会儿哪还不明白,自己这是遇上好人了,给自己解围呢。他不由朝对方感激一笑,回头举起钱袋冲那个狗眼看人低的女婢喝道:“看到没有,本公子的钱袋丢了,并不是没钱,门缝里看人的东西!” 那女婢看来了个衣着华贵的小姐,气势稍稍一滞,不过他看看斛律云身上寒酸的麻衫,底气又足了起来,强辩道:“这么一个小小的钱袋,里面最多能有几十个大钱罢了,有什么了不起。” “发生什么事了,发生什么事了?” 这会儿一直在后宅的掌柜也慌慌张张的跑了出来,装模作样的向旁人询问起来。其实外面的事情他早就听到了,只不过他开始也把斛律云当成穷鬼了,所以看手下的女婢刁难人也就没有出面。在他看来,撵一两个穷鬼出门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谁料峰回路转,那个麻衫少年还真有一个锦布钱袋。旁人认不出,他这个做了一辈子生意的人还认不出吗,对方的那个钱袋,可是大兴有名的布店“如意坊”所制,每个价值数贯。一个钱袋已经这么值钱了,里面的钱还能少得了吗,自己店里的这个恶奴居然还在强辩,要是对方拿出大把钱来,那自己这个店“店大欺客,狗眼看人”的名声可就落下了,这儿有这么多看热闹的呢,要是传出去,以后还怎么在这条街上做生意。 可是他再想息事宁人时已经晚了,斛律云看那女婢还是一派刁妇嘴脸,顿时大怒,将钱袋的金色丝绦解开,在周围看热闹百姓的惊叹声中将里面一颗颗的圆润的金豆子倒在了手掌之上,对周围看热闹的百姓高声道:“大家伙儿都看到了,钱,我有的是,只是喜欢穿着朴素一些罢了。”然后向对面的那个一脸讶色的女婢冷声道:“就像这位小姐似的,空长了一副人肉的皮囊,却生了一对狗眼、猪心。”说罢将金豆子收起,回身袍袖一甩,分开人群向外走去。 “啪!你这个贱婢,老爷我就到后宅休息片刻,你居然就做出如此事来,你给我滚到后宅去,从今往后,天天打扫家里的茅楼,不许出来给我丢人现眼。诸位父老,我赵宝贵开店二十余年,童叟无欺,一视同仁...” 身后的闹剧正在上演,斛律云却无心欣赏。他站在店外,看着熙熙攘攘的大街,攥着手里的锦布钱袋,却再也找不到刚才的那位姑娘了。就这么几句话的功夫,那姑娘便踪迹全无,这让诚心致谢的斛律云诧异非常。毕竟手里的这个钱袋里面可有几十两的金豆子,那可是数百贯钱啊,就算是大富之家的千金,也没有随便给人这么多钱的道理吧。 他在原地等了许久,还是不见人来,心里暗叹一声,摇摇头向外行去。又过了一盏茶的功夫,一个纤细的身影带着少许血腥气急匆匆赶到店前,四下查探半晌,跺脚怒道:“这个忘恩负义的小贼,也不知道等本小姐回来,那可是奶奶给我的全部盘缠啊,别让我再看见你...” “阿啾~”正坐在马车里把玩着钱袋的斛律云大大的打了个喷嚏,揉着鼻子自语道:“感冒了?回去赶紧吃点儿药,这古代的感冒可是也能要人命的。” …………………………………………………………………………………… 中国旧时地生日庆祝一般是面对特别小地孩子或者年龄超过天命之年的老人。小孩的生日一般叫“庆诞”,而老人的生日则叫“贺寿”,像任青伶这个年纪,而且还是女孩子,本来是没有资格过生日的,最多也就是吃个红皮鸡蛋意思意思就行了。 正因为如此,过生日这件事情就连任青伶本人都没放在心上。不过斛律云对这个自他重生以来就任劳任怨的跟在身边的女孩子可是既敬又爱,以前是没条件,现在有条件了,又如何能不大大的操办一下。 这日一早,在斛律云大老爷的安排下,整个崇国公府便忙活了起来。任青伶早起洗漱梳妆的时候,几个丫鬟便将斛律云早就准备好的一身簇新的新衣服送了过来,早饭更是有两个大大的红皮鸡蛋滚来滚去。除此之外,斛律云还从四海居请了两个大厨专门准备生日宴,又从利人市找了几个杂耍的艺人回来表演,阖府上下都充斥着欢声笑语,任青伶的小脸更是因为高兴而涨得通红,逢人就笑,给下人的赏钱也不知洒出去多少。 丰盛的生日宴摆了满桌,拉面代表健康长寿,饺子代表天之娇子,杂糕代表步步高升,反正都是喜庆的吃食。斛律云端起酒盏来刚想说几句“生日快乐,万事如意”什么的应景儿话,一个下人便连滚带爬的闯进了后宅花厅,结结巴巴的禀报道:“老,老老爷,皇上来了。” 皇帝坐拥天下,不仅仅只是那么一点点的宫墙。住在阴森森空落落的皇宫里,闷了、烦了、闲了、想了解下民情了,就有亲自出宫的欲望与必要。 他们外出,方式无非明暗两种:鸣锣开道,八面威风,周遭肃静回避,大张旗鼓地外出为第一种,也叫“巡”,像什么“南巡”,“北巡”啦,便是如此,一般都有禁军护卫,各地官员准备行宫依仗的;神不知鬼不觉、偷偷摸摸地“溜”出去,带着些高来高去的大内高手到市井坊间了解民情民意,到亲近大臣的家里唠唠家常,是为第二种。后一种因皇帝需着百姓便装,所以叫“微服私访”。古人语言简洁,将其称为“微行”或“燕出”。 这杨坚是个半路出家的皇帝,以前做随公的时候就喜欢热闹,现在做了皇帝了,这个毛病也改不了,于是常常带着独孤皇后出宫。有时候是去衙门听案,有时候是去坊间了解民情,有时候是去大臣家做客,也算是个爱出宫的皇帝了。 皇帝来家里做客,那可是大大光荣的事情,崇国公府三门大开,黄土铺地,清水净道迎接。杨坚和独孤皇后一身便装,跟着斛律云缓缓向府中行去,杨坚看着热热闹闹的崇国公府,笑道:“斛律爱卿,今日春光明媚,朕与皇后微服出行,走到此处正好看你府中热闹非常,不知是何缘故啊。” 斛律云一边引着二人向前厅行去,一边笑道:“回皇上,今日是内人的生日,微臣便小小操办了一下,不想居然惊动了陛下,真是...” “哦?正好朕腹中饥饿,向你讨杯水酒喝,如何?” “臣万分荣幸。” 因为皇后独孤珈罗也跟着来了,所以斛律云将二人一路迎到了后宅用膳。后宅与前院不同,守卫都是当初在草原转战千里的胡姬营的姑娘,一个个胡服束体,雷厉风行,别有一番味道。 独孤皇后看着一个个英姿飒爽的女兵,双眼越来越亮,转头对杨坚说道:“皇上,臣妾掌管掖庭宫,负责守卫的却都是些从翎卫里面挑出来的侍卫,这些人粗手粗叫,拱卫**实在是多有不便。臣妾多次向您恳求组建个像他们一样的女兵卫府负责拱卫**,您却总是以政务繁忙推诿,今日有崇国公在此作证,您总不能再拖了吧。” 杨坚咧咧嘴,苦笑道:“皇后呐,朕也为难啊。翎卫的将士多是朝中功勋子侄,若是想组建一支女兵禁卫,也当在功勋之女眷中挑选。可是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男子从军建功立业理所应当,女子成家后,理应相夫教子,哪能日日拱卫宫城呢?而且,女子成亲之后,不久便要为夫家生子诞后,你总不能让她们挺着肚子为你守门吧。” 三人行到后宅花厅,任青伶早已带着下人在厅外候着,今日皇上带了女眷前来,做臣子的必须也有女眷接待,她现在虽还未正式向朝中报备,但和斛律云的关系也算尽人皆知了,是以出来招待也不算逾越。 任青伶长得青春靓丽,为人又乖巧淳朴,极得皇后的喜欢。君臣落座,宾主尽欢,杨坚和独孤皇后又是爱听故事的人,于是斛律云便在这餐桌上绘声绘色的将当初北击突厥的始末娓娓道来。这段日子他说了不少评书,所以讲故事的本领也大有上升,几个月的经历被他讲来,当真是凶险曲折,荡气回肠。 独孤皇后听罢,扯着任青伶的手,同情的说道:“哎,本宫在你这么大的时候,还被爹娘宠着,兄长惯着,你却已经手持戈矛与敌人作战了,真是个坚强的孩子。” 任青伶有些手足无措的说道:“娘娘,民女虽是女子,可也是大隋子民,自然知道保家卫国。只恨未生做男儿身,不然的话,一定和相公同为陛下效力。”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做皇帝的最喜欢听的就是这样的话了,一个民女尚思为国效力,怎能不让人欣喜异常。杨坚哈哈一笑,摆手道:“无需遗憾,阴阳二道,男女有别,男人在外面建功立业,你们女子同样要在家中持家教子,二者不分轻重,都很重要。” “对了。”杨坚衔了一口菜进嘴,端起酒杯来滋了一口道:“斛律爱卿,你有时间去民部报备一下,我大隋官员之妻与夫同贵,一样有薪俸供养的,你入朝不久,想来是没人跟你说吧。” 斛律云苦笑着摇了摇头,道:“微臣前不久去了一次,却被李大人拦了回来。” “哦?”杨坚挑了挑眉角,沉声问道:“此话怎讲。” 既然说起来了,斛律云便硬着头皮将任青伶的家世什么的一股脑说了出来,然后苦笑道:“民部尚书李大人掌管天下民籍,查出内子乃是商贾之后,举出先人礼教,说什么都不同意为微臣报备,说此事事关我大隋的颜面,轻率不得。” 杨坚和独孤皇后对视一眼,也都沉默不语。传统的力量不是一般的强大,比如一个家族,乃至一个国家的传承,都讲究立长不立幼;很多功夫和手艺,都是传内不传外,传子不传女。这种传统,很多一点儿道理都没有,可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却将其视若真理,不可违背。 酒桌上的气氛一下子压抑了起来,独孤皇后看了看身边的任青伶,叹了口气,却不知怎么安慰。杨坚捋着胡须沉默半晌,这才开口道:“朕倒是有个一举两得的办法,就是不知道斛律爱卿舍不舍得了。” 斛律云也一直为任青伶的身份忧心,虽然他知道那只是个名分,自己的爱不会因为身份不同而有半分差别,可这个时代名分实在是太重要了,无法报备的,只能是侍妾,妾与妻,一字之差,地位却天差地别。现在一听杨坚有了主意,心中顿时一亮,应道:“陛下请讲,微臣无有不从。” 杨坚端起酒盏来,看着独孤皇后道:“皇后,你放才不是说,想要组建由女兵组成的卫府么?你看看斛律爱卿府上的这些女子如何,可堪一用否?” 独孤皇后点点头道:“妾身方才听说,这些女孩子一个个身经百战,不光精通军阵,又擅长骑射,若是掖庭宫由她们守卫,当可无忧。只是,这拱卫禁中的侍卫,不都是从勋臣之后中选拔么,若她们进宫,朝臣是否会拿此事大做文章。” 杨坚摇摇头道:“这倒是无妨,那帮人精着呢,谁若是拿此事做文章,朕就下旨让他家适龄女子从军,拱卫**,他们敢么?” 他呵呵一笑,顿了顿又道:“只是,这女兵的主将,却是个难题,总不能从宫中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官中挑选吧。所以呢,斛律卿家,恩?” 斛律云心领神会,赶忙道:“内子弓马娴熟,正当为陛下分忧。” 杨坚抖了抖胡须,又道:“可是,这任青伶乃是民女一名,若是以这个身份入宫,恐怕稍显不足。民女任青伶深晓大义,北击突厥也立下赫赫战功,朕深喜之,欲收为义女,皇后,你看呢?” 独孤皇后也笑道:“妾身也很喜爱这个孩子。” 斛律云赶忙一拍呆在一旁的任青伶,大声道:“还不谢恩!” 任青伶赶忙起身,纳头便拜:“民女任青伶,谢皇上,皇后大恩。” 杨坚故作不悦道:“恩,还叫皇上?” 任青伶燥了个大红脸,如蚊讷般叫道:“小女任青伶,谢父皇,母后大恩。” 第七十六章 突厥来使 “听说了吗?皇帝陛下收了个义女,听说是个平民呢。” “嘿,你那是好几天前的老消息了,我听说呐,那女子是崇国公未过门的娘子,长的是国色天香啊。能被陛下看重收为义女,啧啧,真是好福气,我家的丫头咋就没这命咧。” …… 皇帝陛下收了个义女的消息,如春日漫天飞舞的柳絮般刮过了大兴城的市井坊间,成为人们茶余饭后最好的谈资。虽然收义女乃是皇帝的家事,不过帝王之家无小事,收一个商贾贱民之后为女,这事情实在是有些匪夷所思,所以当杨坚在朝堂上提出此事的时候,遭到了多数朝臣的反对。 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面对那些朝臣痛心疾首、众口一词的反对,杨坚和和斛律云只略施小计,就让对方败下阵来。 方法很简单,就是造势。 别忘了,斛律云管着的可是右内府,手下人马众多,想在市井坊间传播点儿闲话那还不简单。等这闲话传的多了,假的也是真的了,人人都知道皇帝要收义女,若是此时反悔,那金口玉言岂不是等于放屁?一边儿是皇帝陛下如金似玉的名誉,另一边儿是于循古制的义女,那些反对的朝臣扳着指头衡量了一下,两害取其轻,最终只能捏着鼻子认了这个平民公主。 这件事儿的风波还未过去,另外一件更大的事情马上把所有人的注意力又吸引了过去——突厥纳贡称臣了。 准确说,是沙钵略可汗纳贡称臣了。四面受敌,内无后力,外无援兵,苦苦支撑数月的沙钵略同志终于扛不住了。 扛不住归扛不住了,可这纳贡称臣也有大讲究。俗话说的好:“这攘外嘛,必先安内。”和隋朝打仗,输了最多就是跑跑路,虽然有些丢人,可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草原又跑不了,只要自己在草原深处待几个月,待隋朝兵退了,自然又可以做这突厥可汗。可是和达头可汗打仗则不同,双方都是皇族,而且对草原又都熟悉,若是输了,最终的结果就是他本人被杀,整个部族为对方奴隶,或是向极北远遁。 沙钵略的政治智商不高,可也没到傻了的地步,简单一合计,就赶忙派人到大隋服软了。这一次突厥出使,派来的是一位大可汗、沙钵略之弟阿史那菴罗和号称草原第一勇士的呼罗国主,这样隆重的外交使团可谓规格空前。 阿史那菴罗不消说了,那是和沙钵略可汗齐名的大可汗,从血脉和正统上来说,比达头、阿波这些可汗都强的多,身份自然尊贵。而呼罗国主更是突厥有名的勇士,四岁弯弓、五岁杀人,十六岁勇名就传遍了整个草原,胯下青鬃马,掌中单锤,号称“打遍草原无敌手”,成年后跟在沙钵略身边掌管汗帐狼骑,死在他手下有点儿名气的大将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凶名昭昭。 为了派遣何人接迎突厥来使,朝会上还煞有介事地进行过一番讨论。突厥派出了一位可汗和一位勇士,按照礼仪,大隋也该有相应级别的人去接待才是。但是突厥的那位可汗倒也罢了,这位呼罗国主的武艺和凶名可是传遍四方,此人力大无比、武艺出众,素有勇猛无双之赞誉,要说身手,也只有手持囚龙双棒的卫王杨爽和敦煌戊卒史万岁才能稳胜于他,突厥人素来无礼,要跟这位猛人打交道,大隋朝堂上这些官员都有些打怵。 这样一来,朝廷派出迎接使团的官员就得从朝中官员昙选择一个位高权重者,方与对方规格相当。人的名儿,树的影儿,呼罗国主凶名在外,大隋朝廷这些重臣都怕自己打不过那呼罗国主,到时候万一对方提出切磋,既给朝廷丢了脸面,也有损自己的名声,是以百般推诿,无人愿意担当此任。 如今大隋初立,名臣良将众多,可要说起武艺,在朝中的这些老将军么都远非呼罗国主的对手,卫王杨爽现在驻扎在朔州以防突厥,史万岁也不在朝中,杨坚思量了大半晌,这才钦点了太子杨勇为主使,禁中第一高手鱼俱罗随其左右。 至于鸿胪寺方面,那位本来神采奕奕的大鸿胪老奸巨滑,一听说突厥使节团的阵容,马上在下朝时“不慎坠马”,据说伤势颇重,一个月都下不了床了。而鸿胪寺的其他官员,一听要和那些塞外蛮夷打交道,还有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的呼罗国主,一个个都头疼脑热,反正够得上级别的一个没剩,群灭。 无奈之下,只能另着人选,合计来合击去,曾经带兵北上,和突厥人颇有渊源的崇国公便担起了这项光荣的任务。 斛律云可不知道那呼罗国主是何许人也,无知者无畏,杨坚和众朝臣一说,他便欣然答应下来。等他回家把自己的差使一说,高士廉忙道:“大人,听说这呼罗国主一把单锤,重逾百斤,极是犀利,而且性格如火,一言不合即暴起伤人,朝中百官互相推诿,都是怕了他这个浑人呐。” 斛律云哈哈大笑,对他说道:“无妨,皇上还钦点了禁中第一高手鱼俱罗陪同,这鱼俱罗不也号称有万夫不当之勇,有他在,还怕对付不了呼罗国主?” 高士廉苦笑道:“大人,那呼罗国主自十六岁成名之后,至今十余年未尝一败,不论是武艺还是临阵机变都无人可比。这鱼俱罗虽说也被人传的神乎其神,可与他动手的,也多是军中强勇,万一他是个闭门造车之辈,被那呼罗国主格杀,那大人可就危险了。” 斛律云翻了翻白眼:“那怎么办,差事我已经应下来了,还能反悔不成?” 高士廉思量片刻:“大人,到时候您但去便是,属下会将我右内府在大兴的密谍召集起来随在大人附近,若是那鱼俱罗能降的住那呼罗国主还遍罢了,万一他失手了,那属下就是靠人海战术,也要保大人平安。” 就这么着,杨勇和斛律云两个官儿和鱼俱罗这名侍卫不情不愿地走马上任,担当起了接迎大使。当然,杨勇是兼差,迎接时露个面儿就算了,斛律云是全陪,陪酒、陪聊、还陪...呸呸呸,更苦一些。 突厥的出使马队缓缓行来,即将进入城门,大可汗阿史那菴罗和呼罗国主骑着高头大马行在队列最前端,远远向城门望来,只见城门已被兵士戒严,中间搭着披红的彩绸,门下立着两员隋朝大臣,阿史那菴罗和呼罗国主赶忙整整衣甩蹬下马,做好了相见的准备。 他们这次来,自然是负有极重要的外交使命。达头可汗带着其他几个可汗在西,一些小部落联盟在北,大隋在南,奚、铁勒等部落在动,各各虎视眈眈,他们身为沙钵略的臣属,自然知道事态已经发展到什么地步。 事态和当初自我感觉良好的沙钵略预料的完全不同,人心早失的沙钵略部根本不是其他几个可汗组成的联盟的对手,他之前把能得罪的人都得罪遍了,实力强的时候那些人还算老实,现在眼看着他节节败退,那些一直摄于他淫威的小部落也趁机痛打起了落水狗,沙钵略所控制的草场越来越少,眼看着部族就陷于达头可汗的三面重围之中,如果大隋这时候再找个借口讨伐突厥的话……一念及此,沙钵略寝食难安,他百般思忖,终于决定:先发制人! 沙钵略的先发制人,和他前辈的那种上表乞降,纳贡称臣不同,沙钵略的先发制人,是打亲情牌,以柔克刚。于是,他把自己的兄弟和第一勇士派来了,派他们来面见大隋皇帝,朝贡方物,陈述自己乃是千金公主之夫,这公主是皇帝的女儿,要算起来,他沙钵略也是大隋皇帝杨坚之婿。女婿乃是半个儿,老丈人眼看着女婿扛不住了,怎么也得帮衬一把吧。 两下里谈笑风生,携手入城,便见大兴街道宽阔、市井繁荣,城中巡街士卒盔明甲亮,与居民秋毫无犯,坊市兴旺,万货云集,一派祥和气象。阿史那菴罗和呼罗国主看在眼中,不禁暗惊大隋发展之迅速,遥想当年,突厥最盛时幅员控弦之士数十万,兵强马壮,中原各国竞相朝贡,如今此消彼长,竟衰落一至于斯,不禁暗暗唏嘘不已。 杨勇和斛律云将两位国使送进驿馆,又设宴款待一番。探问对方来意,得知突厥竟是自认为儿,来请臣归顺的,二人不禁大喜,宴罢立即将消息递进宫去,然后又着人将消息传进给高熲,高熲马上召集幕僚,分析突厥用意,商量明日朝堂之上的对答之策。 翌日早朝,突厥大可汗阿史那菴罗捧国书与呼罗国主上殿面君见驾,满朝四品以上官员尽皆出席见证。阿史那菴罗和呼罗国主二人也是头一回见到大隋皇帝,只见高踞龙座之上的杨坚方面大耳,气度雍容,双目炯炯,不怒自威,谈吐更是爽利,英武中不带煞气。朝中百官进退有序,动合礼仪,秩序为之井然,再思及昨日昨日街头所见大兴气象,深知大隋升平气象已成,望治之日有期,不禁更生敬畏。 不过这沙钵略虽然上表乞降,却还想留着点儿面子,主使阿史那菴罗致书道:“辰年九月十日,从天生大突厥天下贤圣天子伊利俱卢设莫何始波罗可汗致书大隋皇帝:使人开府徐平和至,辱告言语,具闻也。皇帝是妇父,即是翁,此是女夫,即是兒例。两境虽殊,情义是一。今重叠亲旧,子子孙孙,乃至万世不断,上天为证,终不违负。此国所有羊马,都是皇帝畜生,彼有缯彩,都是此物,彼此有何异也!” 别看这沙钵略是粗人,手下却不乏嚼文弄字之辈,这封国书什么意思呢,翻译出来就是:你是我妻子的父亲,也就成了我的岳父;我是你女儿的丈夫,也等于是你的儿子。愿我们子子孙孙,世世代代,永续亲情;上天为证,永不相违。从此以后,汗国的羊马,都是您的牲畜;中原的绸锻,也是突厥的财富。 杨坚听完之后面色一沉,朝上已经有不少大臣大喝:“大胆!无礼!”了。沙钵略在他的一长串头衔里自称为天子,却只称杨坚为大隋皇帝,明显是要压过杨坚一头;又提出什么“突厥的牛马是隋的牲畜,隋的绸缎是突厥的财富”,这不是在表达两个国家全二为一、突厥与自己平起平坐之意么,哪里有做儿子的样子? 杨坚虽然不高兴,但是现在沙钵略内忧外患,眼看着就要鸿飞冥冥,大隋要的是一个乱战的草原,而不是一个统一的突厥,所以沙钵略不能死,也死不得,于是回书道:“大隋天子贻书大突厥伊利俱卢设莫何沙钵略可汗:得书,知大有好心向此也。既是沙钵略妇翁,今日看沙钵略共兒子不异。既以亲旧厚意,常使之外,今特别遣大臣斛律云往彼看女,复看沙钵略也。” 朝会一罢“斛律全陪”便送阿史那菴罗和呼罗国主返回驿馆,将二人安顿下来之后,又乘车回返,直奔皇城武德殿而来。 武德殿内,隋高祖杨坚、杨素、高熲、长孙晟、苏威等人正襟危坐。杨坚一看斛律云到了,挥手让他入座,然后神情凝重地道:“诸位爱卿,今日之事,你们怎么看?” 虞庆则不屑地道:“皇上,这分明就是沙钵略的缓兵之计。自匈奴以来,塞外诸胡强则南下中原,弱则上表乞臣,往复不断,恬不知耻。如今突厥内乱,沙钵略首尾不能相顾,这才上表称臣,等他缓过气来,一样还是条毒蛇。皇上,照微臣的意思,我们正该趁此机会再次出兵,一举消灭沙钵略。”他虽然也知道高熲他们“以胡制胡”的策略,不过在虞庆则和朝中大多数武臣看来,吃到碗里的才是肉,不趁着这大好机会赶紧灭掉突厥一部,反而要施以怀柔,简直就是本末倒置,不知所谓。 长孙晟不屑地道:“虞大人,沙钵略现在是平阳的落虎,折翼的凤凰,自然不足为惧,可是还有个达头呢。若是我们逼迫太紧,沙钵略走投无路之下投了达头,到时候整个突厥草原可就剩一个大可汗了。突厥乱象初现,实力并未受损太多,若是现在再次一统为一,以我大隋此刻的实力,是突厥人的对手么?” 高熲微笑道:“此事陛下早有定论,你们又何必争吵呢。咱们今日论的,是将来崇国公上了草原之后,如何留下,又给予对方什么帮助,以确保沙钵略既不会被达头灭掉,又死心塌地的为我鹰犬。” 苏威如弥勒佛一般眯着眼睛:“这有何难,这一路北行何止千里,崇国公不若缓缓而行,一边替我皇巡视天下,一边儿****安民,走他四五个月,到那时候,沙钵略恐怕就坐不住喽。” 长孙晟抚掌赞同道:“苏大人这个‘拖’字诀用的极好,反正他沙钵略在国书中的语气并不焦急,咱们也就慢慢磨蹭。这一路上,正好可以让崇国公到晋阳和雁门面见晋王、卫王,将皇上的意思传达下去,在沙钵略撑不住的时候出兵塞外,为对方之助,一来确保沙钵略不被达头吃掉,二来么,也防止达头发展壮大。” 杨素在地图上看了半晌,这才抬头道:“诸位大人,此事虽然早有谋划,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万一沙钵略挡不住达头兵锋,咱们也得有个地方让他退吧。” 高熲点点头道:“杨大人所言有理,可是突厥人不服教化,若入我大隋境内,不免袭扰各地百姓。”他手指在地图上移动片刻,指着后世的河套平原道:“若事不可为,可让其部落度漠南,寄居白道川内,以做休养生息之用。” “至于如何留在沙钵略身边么,呵呵呵,崇国公,敢问你年方几何啊?”说到这里,高熲如夜枭般嘿嘿一笑,转头向斛律云问道。 斛律云浑身一抖,无数汗毛拽着毛孔“唰”的一下立了起来,他挤出些许笑容:“十四有余,不知高大人问这个,有啥事啊?” 长孙晟哈哈一笑:“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当年我朝疲敝,为了稳住突厥之心,遣千金公主北上和亲,如今沙钵略势弱,我可听说,那有草原明月之称的突厥公主今年刚好十三岁,正是花一般的年纪啊。” 虞庆则呆了片刻,这才陡然一阵爆笑:“哈哈哈...不错,不错,老虞我早就听说突厥女人如野马一般烈性难驯,崇国公,你可要悠着点儿,莫要骑马不成,反被踢伤呦~” ps:第一卷终...明日开始,第二卷,跃马阴山 第一章 再回晋阳 盛夏酷暑,烈日炎炎。官道旁的行道树无精打采的耷拉着,墨绿色的枝叶微微卷曲在枝头,仿佛在尽量闪躲着头顶那毒辣辣的日头,官道上灰白色的夯实三合土干巴巴的趴在地上,用灼热的目光打量着身上来来往往的行人。 扭曲的空气一卷,远远显出一支马队。马队由数百人组成,旌旗招展,遮天蔽日,极为气派。再往近了看,却发现这是一支骑兵与马车的混搭队伍,不论是马上的骑士,还是车上的掌鞭,都穿着畅怀的大坎袖,耷拉着舌头,犹如溃退的败兵,又好似斗败的公鸡,气势全无。 斛律云歪七扭八的驾着马行在队列最前方,他眯着眼睛抬头看了看刺眼的日头,将手中的斗笠当蒲扇般使劲儿挥舞了两下,捂着鼻子扭头大声和身边的呼罗国主道:“不行了!实在是不行了!这鬼天气,实在是太热了,老呼啊,咱休息下?” 旁边儿的呼罗国主抖了抖他身上的那民族主义斜襟皮袍,身边儿的苍蝇顿时如卫星绕地球一般做起了圆周运动,他斜的撩了一眼斛律云,鼻子里冷哼一声:“崇国公,我说夜里赶路,你说道路难行,我说清晨赶路,你说早起困乏,这白天赶路您又嫌热,你一早上歇了七八次,就这么走,什么日子才能走到草原?” “哎,着什么急嘛。”斛律云秀气的挥了挥手:“老呼啊,你不知道我们中原有句老话叫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吗?我虽然奉旨出使塞外,也同样奉旨安抚地方,巡查春耕事宜。一年之计在于春,若是春耕做的不好,秋天就无法收成,若是秋天无法收成,那冬天就要饿肚子,要是冬天饿肚子,那百姓就没劲儿再行春耕,这样春耕就做不好,要是春耕...” 呼罗国主听得一个头两个大,感觉旁边的这个汉人高官简直比围在身边不散的苍蝇烦了千万倍,天气炎热,人的脾气本就暴躁,再加上还有人在边上喋喋不休,他的火腾地就上来了,眉眼一立,手中蛇皮马鞭一抖,就向边上的斛律云那张开阖不停的嘴巴卷去,口中怒喝道:“找打!” “哼!”斛律云身后一声沉沉的闷哼声传来,紧接着又是一道黑影如灵蛇般探出,后发先至,“啪”的一声将对方的皮鞭打到一旁。紧接着一个铁塔般的大汉驾着马赶了上来,先朝斛律云行了一礼,又不屑的看了看呼罗国主,这才昂起脖颈,如骄傲的公鸡一般闭目不语。 这大汉八尺有余,方面红堂,双目重瞳,一身古铜色的虬结肌肉,坐在矮小的蒙古马上两腿几乎都能挨着地面了,背上斜背着一个狭长的皮囊,皮囊的顶端用金色丝绦缠绕,随着马匹上下抖动,扫在他一头卷曲的长发上,正是斛律云的亲卫鱼俱罗。 “你!哼!草原勇士,不跟你们一般计较!”回卷的鞭稍差点儿打中自己的额头,呼罗国主有些狼狈的扭动一下身子,看了看边上如雄狮般的鱼俱罗,悻悻的撩了句狠话,拨马到一旁的树下生闷气去了。 斛律云看对方被气走了,不禁得意一笑,挥手下令道:“传令,就地休息,自己找树荫歇着,各队轮番出去取水,一次十人,剩下的人看着马车,这路上可不太平,都给我警醒着点儿!” 他在部卒嘻嘻哈哈的答应声中翻身下马,自顾自的找了个树荫茂密的大树盘腿坐下休息,身旁的鱼俱罗脚尖一点地也从马上退了下来,单手扯着两匹马紧跟在后,拄着皮囊立在一旁守护。 坐在中军马车中的高士廉一看队列休息了,赶忙一挑车帘儿下车,端着一盘新鲜水果乐呵呵的走了过来,找了块儿不大的青石,用袍袖扫了扫上面的浮沉,这才坐下道:“大人,累了吧,吃点儿鲜果?” 斛律云翻了翻白眼道:“你倒是轻松自在,坐在那马车里,风吹不着日头晒不着,还能下棋看书,人比人,气死人呐!”他拿起个红彤彤的苹果,丢给鱼俱罗道:“老鱼,接着!” 高士廉转头一看,见鱼俱罗一口就把那个苹果吞到嘴里,不禁咂舌,又拿起一个苹果递给斛律云:“大人这是哪里话,属下就是想骑马走在队列前方压阵,也没大人那么多谋,能想出如此多的办法拖延时间。就连取水都分批去取,一次十人,取完了半个时辰也就过去了,真是高明,不服不行,甘拜下风!” 斛律云接过苹果咬了一大口,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毕竟咱们的任务就是拖延时间,不想着办法磨蹭,万一去早了那沙钵略蹦跶的还那么欢,咱们的任务也就不好达成,不急,慢慢来吧。这苹果真甜,再给我拿几个。” “咱们是不急,不过他们嘛...”高士廉呵呵一笑,抢下最后一个苹果拿在手中把玩,朝着远处树下的呼罗国主和阿史那菴罗努了努嘴,促狭一笑。 …… 阿史那菴罗很急,非常的着急,昨日夜里,大汗的第三批使者又过来催了,措辞比前两次强了许多。据那使者说,现在阿波、达头等人的联军已经接连拔掉拱卫王帐外围的三个中型部落,抢走牛马女奴无数,要不是草原上忽降大雨,恐怕剩下的几个部落也难逃毒手。 他走到盘腿坐在地上的呼罗国主身边,低声道:“呼罗国主,你是咱们草原上最勇猛的勇士,大汗手中最锋利的弯刀,现在乌云遮蔽了天空,无数叛逆正在攻打伟大的汗帐,大汗的荣光正在等着你去拱卫,你还在等什么!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咱们必须在一月之内赶回草原去。” 呼罗国主抬头看了看他,手指一旋,笔直的指向远处那个雄狮一般的身影:“我不是他的对手,长这么大,从没遇上这么强大的存在。在他的面前,我就如同面对狼王的猎犬,想快点回去,只有把大汗的处境告诉那个汉人大官儿,不然,没有任何办法。” 阿史那菴罗如同被蜜蜂蛰了一般跳起来叫道:“不行,绝对不行。咱们草原内乱还没有传到中原来,若是让他们知道长生天的子孙正在自相残杀,那中原的铁蹄一定会再次踏上草原的土地。到时候,我们突厥就会像汉朝时的匈奴一般远遁千里,离开自己的草场,自己的家。” 呼罗国主从地上捡起一根手腕粗的枯枝,“咔吧”一声撅折:“那你还有什么主意,咱们在这里拖得久了,大汗那里有危险怎么办。” “若是实在没有办法,就只能靠...”阿史那菴罗目光闪烁片刻,脑袋微微一转,看向停在不远处道旁的一辆马车。 ………………………………………………………………………………… 日头西斜,一天走了几十里路的马队在夕阳里懒洋洋的在汾河桥上散着步。斛律云仿佛昼伏夜出一般一下子来了精神,马鞭一挥,戟指着北方那座乌沉沉的巨大黑影道:“两位使者快看,汾河桥上游那个古朴雄浑的城池,就是古城晋阳。听说晋阳有名胜‘晋祠’,极为雅致,还有蒙山大佛,甚是雄奇,今晚好好歇息一晚,明日本公定要领着二位使者好好领略我北方的大好风光。” 阿史那菴罗一听哪里肯干,摆手道:“哎,本汗可没有那兴致。不瞒上使,本汗冬日里从家中离开,到现在已经有大半年了,前几日收到家中的消息,一房美婢又给本汗生了个儿子,本汗心中挂念,实在是,实在是归心似箭呐。” “哦?”斛律云眼睛一亮:“这可是大事情,本公听说城中有一座崇善寺,里面的大和尚极为了得,大汗正应该好好求佛还愿,保佑世子身体健康啊。况且,这晋阳城极为繁华,咱们不若在此盘桓几日,一来可以让晋王殿下尽尽地主之谊,二来嘛,大汗的美婢刚刚生产,您是不是应该买些礼物表示一下。” 阿史那菴罗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就这么一句话,又得盘桓“几日”顿时死的心都有了。斛律云仿佛没有看到他的脸色一般,打马向前几步,手搭凉棚道:“大汗快看,晋阳城门之下锦旗片片,车马攒动,一定是晋王殿下迎接咱们来了,咱们快行几步,莫要让殿下久等!”说罢一扬马鞭,卷起一片烟尘急行而去。 迎接钦差的官驾在城门下早已等候多时。太阳还未落山,河北道行台尚书令、上柱国、武卫大将军、晋王杨广,河北道行台左仆射王韶,晋王府长史李雄站在队列最前边。 斛律云身为出使突厥大使,北巡春耕流民之事,与整个河北道行台并无太大干系,但目前斛律云正得圣宠,未过门的娘子更被皇上收为义女,未来不可限量,是以河北道行台、晋王府、太原郡一干官员使也赶来相迎。 晋阳北门早已封闭,门卒、王府侍卫神色紧张地领着百十个衙门的小吏维持着秩序。 斛律云一马当先,后面的人马自然也不敢怠慢,一行人如急行军一般急匆匆赶到城门前,蹄声隆隆,卷起漫天的烟尘,看到站在队列前方的杨广等人目瞪口呆。 提缰勒马,斛律云一扳马鞍甩蹬下马,头上公子巾一甩,俯首施礼道:“劳晋王与诸位大人久侯,云心中不胜惶恐。”杨广赶忙提步,带着王韶等人向前,双手虚扶道:“崇国公快些起来,你和诸位使者一路风尘。真是辛苦了。” 斛律云顺势而起,抬头向对方看去。杨广现在也是长身子的时候,和上次相比,个子一下子拔高了半头之多,脸上的婴儿肥也没有了,脸色坚毅,目光温和,帅帅的脸蛋给人一种平易近人之感。 王韶和李雄也迎了上来,几人寒暄几句,后面的马队才带着漫天灰尘如猪八戒进村般滚滚而来。和灰头土面,如灶王爷一般的两位突厥使者一比,一身整洁的翠绿长衫,头戴远游冠,横插着桃木发髻的大隋副使长孙晟更显得风度偏偏,他上前几步,躬身施礼道:“下臣长孙晟,参见晋王殿下,诸位大人。” “长孙大人不必多礼!” 双方宾主尽欢,把臂畅谈,过了许久,斛律云这才一拍额头道:“你看看,光顾着高兴,却把正事给忘了。殿下,诸位大人,这两位就是突厥使者,大可汗阿史那菴罗和有着‘草原第一勇士’之称的呼罗国主!” “草原第一勇士”这几个字一出,晋王身后立时射出两道剑一般的目光,目光如剑,锋芒毕露,寒气逼人。斛律云似有所感,朝那道目光看去,只见晋王身后一步立着一个英武少年,此人头戴束发紫金冠,身穿玄色战袍,腰间条玉带上挂着一把古朴长剑,单手握着剑柄,正在向和杨广见礼的呼罗国主运气。 好一个威武少年,上次怎么没见到。 斛律云看了看对方的面庞,心中忍不住赞叹一声。对方长了一张美女才有的瓜子脸,皮肤是那种健康的小麦色,两道剑眉飞入鬓角,下面是一双杀气腾腾的星目,鼻子不大,鼻梁却很高,一张小嘴咬牙切齿,称得上是唇红齿白。身材也非常完美,阔肩,细腰,一身得体的劲装将身体勾勒成一个近乎完美的倒三角。 武人对敌视的目光最是敏感,呼罗国主跟杨广寒暄完毕,用眼角打量了一下对方身后的那个少年,嘴角挂起一丝不屑的冷笑,抬起小指来吹了吹。那少年呼吸顿时粗重起来,能看的出来,若不是杨广在前,他一定会拔剑相向。 “哈哈,本王已在府中设下酒宴为诸位大人接风洗尘,请诸位大人先回驿馆沐浴更衣,等晚上到了本王府中再把酒言欢、开怀畅饮,如何?”杨广一脸和煦的笑容,带着众人转身向城中走去,眼角一扫,正看到那个鼓着腮帮子运气的少年,不由一瞪:“成都,诸位大人在此,不得无礼。” 那少年眼中戾气尽掩,恭敬的施了一礼,赶忙跟在杨广身后。临进城门之前,他微微侧身,眼角扫视着身后的呼罗国主,轻啐一口,这才转身向城内行去。 第二章 遇袭 古城晋阳,建成于春秋鲁定公十三年。是赵简子家臣董安于所筑,城周四里,高四丈。智伯决水所灌之城即是此处。 迄东魏,高欢“以晋阳四塞,乃建大丞相府而定居”,坐镇晋阳挟制邺城,实际上掌握着东魏政权。 高欢死后,其子高洋称帝建立北齐,在晋阳建起了气势宏大的古城,城内还建有晋阳宫,同时在汾水东岸另外增筑一城,使州郡与县分城而治,把晋阳变成了北齐的政治和权力中心。 那时晋阳城的规模和地位甚至超过了首都邺城,成为名副其实的霸府、别都所在。到了北周末年晋阳仍有“天下精兵处”和“雄藩巨镇,非贤莫居”的说法。 至大隋建立,北齐都城邺城历经灭国战火和尉迟迥叛乱两次巨变,不论从名气还是重要程度上都已无法再和晋阳相提并论。到了开皇二年,晋王杨广奉命在晋阳建立河北道行台府,更是大力经营这座北番重镇。现如今,晋阳已经正式取代邺城,一举成为隋朝北方政治、文化的中心,百姓安居,坊市繁华,大有中兴之相。 华灯初上,夜风微凉。 晚膳已毕,面色微熏的斛律云带着高士廉信步走在晋阳最繁华的坊市桃园坊之中,左瞧右看,兴致勃勃。 晋王杨广文采风流,极好南风,接风宴上的菜色多是清淡精致的南陈菜色,酒当然也是度数不高的米酒,这可苦了两位喜好烈酒、炙肉的突厥使者,好不容易挨到从王府出来,两个突厥大汉朝斛律云招呼一声,快马加鞭奔回驿馆加餐去了。斛律云惦记着先行到晋阳来发展势力的燕飞他们,于是带着高士廉,以逛夜市为由,沿着汾河逛了起来。 盛夏的夜晚清爽宜人,比起灼热如火的白天来还要热闹三分。汾河波光粼粼的水面倒影出繁华坊市上点点的烛光灯火,流光溢彩如金色的流年。两岸小贩的叫卖声不绝于耳,几个垂髫幼子在父母的带领下,手持小灯笼在行人间穿梭往复,斛律云和高士廉悠闲的逛来逛去,停在一座名为“三两醉”的酒楼之下。 “吾乃燕人张翼德也!” “好!看赏!” 酒楼之下搭着一个露天戏台,和大兴的四海居不同,这个戏台周围没有布幔环绕,是一个半开放性的戏台。戏台一人多高,由粗大的松木搭成,上面披红垂绿,还挂着一溜儿大个儿的纸灯笼,将周围照的亮如白昼。戏台正中央摆着一张黑漆漆的花梨木书案,书案之后一个身穿长衫手摇折扇的说书人,正吐沫星子横飞的讲着《三国演义》。周围里三层外三层的围着不少看热闹的百姓,每到精彩处,总有人将手中或多或少的铜钱扔到戏台之上,以示打赏。 两人走到酒楼门前,早有小二热情的迎了上来:“二位爷,实在是不好意思,现在店里面儿客满,实在是没有位子了。您要是想听评书,得提前预定位子才成。” 斛律云淡淡一笑,从怀里掏出一小块儿精制的铜牌递过去道:“本公子可是在你们这里常年包了位子的,你难道忘记了?” 那小二小心地过铜牌查验了一下,面色一变,赶忙恭敬的双手递回:“原来是胡公子到了,快请。”说罢单手一让,将斛律云引进了顶层的一间别致雅间之中。 片刻之后,雅间房门轻响,一身下人打扮的燕飞端着个摆满酒菜的漆木托盘儿推门而入。 斛律云坐在桌边看着窗外繁华的晋阳城,刚刚斟满两杯茶,再加上这一路缓行,他在晋王府饮宴的酒意已醒了几分,眼神也恢复了清明。看见燕飞进来,他摆摆手说:“不用客气,来,坐下回话!” 燕飞拱手道:“是,属下见过大人。”他走近了将手中食盘放在桌上,轻轻在对面坐下,数月不见骤然见了斛律云,他的神色间也有些欣喜。 斛律云拿起桌上茶壶倒了一杯茶出来,推过去说道:“燕校尉这些日子辛苦了,咱们右内府在河东地区的进展如何?” 燕飞道:“大人,属下从大兴到晋阳,一路走一路撒下情报网,将带来的右内府密谍扮成巷商、流民四处铺散开去,北方刚刚经过两场战乱,各处都有无家可归的流民和外地来此的行商。正因为如此,咱们的人更不容易受人怀疑,已经成功的在各处扎下根来。” 燕飞说到这里,显然对自己的成绩十分自豪,所以神色间有些自矜。他拿起杯来喝了一口润了润喉咙,然后从怀中掏出一个小本子,双手递过来道:“大人,属下将我右内府最近在河东诸郡所行之事都记录在这个小本子上面了。除此之外,还有几件大事需要知会您一声。我先来说说主管民间势力的任昱,任昱职司专门在重要城镇、关隘水陆运输线上发展民间势力,收服当地的城狐社鼠为我所用。此人确有大才,只是手段未免酷烈了一些。他带着人一路北上,除了靠收买之外,还用暗算、栽赃、甚至是武力对抗等方式收服各地地下势力,虽然成效斐然,不过其手段已经引起了一些人的注意,长此以往,恐怕对我右内府发展不利。” 斛律云听地蹩起了眉头:‘手段酷烈,短期看来确实是一个办法,但是这属于涸泽而渔,御人以惧,从长期来说实在不是一个得人心的好手段,大才哥利用这些见不得人的手段收来的人,到底有多少能为他所用,会不会他一走各地又再度陷入混乱呢。 不过手段酷烈点也是无奈之举,那些城狐社鼠平时嚣张跋扈惯了,多数都是欺软怕硬之辈,在不暴露我们官方身份的前提下,想要快速收服他们就得行点非常手段。况且我右内府现在是在高速发展阶段,想要发展快速,就不能有妇人之仁。所以,要完成更远大的目标,暂时的牺牲是必须的。’ 他沉吟良久,暗暗盘算了一阵才道:“嗯,这事我已记下了,还有没有其他的事情,你也说一下。” 燕飞微微一笑,似乎早知道斛律云不会在这件事情上纠缠太多,他继续说道:“有,剩下的事情当然就是我右内府表面势力了的发展了。任威大人不愧是行走多年的老江湖,经验极为老道,有他在,咱们不光在河东各个大小城镇和重要隘口都有酒馆、客栈,还赚了不少钱呢。” “赚钱?”斛律云挑了挑眉毛,他当初给岳丈任威的钱极为有限,在他看来,对方能拿着这些钱在河东各个大城扎下根来就算不错了,没想到不光在大小城镇都扎下根来,听燕飞的意思,还颇有进账,不由饶有兴趣的问道:“到底怎么回事,你给我说说。” “是!”燕飞点头应了一声,伸手指了指所在的这个房间道:“大人您看,像咱们现在所在的这个叫‘三两醉’的酒楼,地段又不好,也没什么特色,所以原来的掌柜的经营起来十分吃力,入不敷出,就是想盘出去也没人要。任威大人在各处城镇专挑这样的地段下手,门脸儿不贵又好入手,一买就是半条街,全部买下来之后,再让说书人到这里说书。这么一来,原来一文不值的地方很快就变得游人如织,寸土寸金了,到时候再将其他的门脸儿高价卖出去,这一进一出,可就是一大笔收入啊。” 斛律云欣然点头,啪的一趴桌子道:“想不到我岳丈大人还有如此头脑,炒地皮炒得如此容易,这倒是难得。难怪我每到一处,看那各家商坊虽然门庭若市,里面的掌柜的却仿佛爹死娘改嫁一般愁眉苦脸,原来是这样……” 他说到这儿忽的想起一事,小声地道:“对了……你们一翻手就赚的盆满钵满,难道就没人来找你们的麻烦?” 燕飞听了失声笑道:“怎么可能,只是,这些商贾多数都没什么权势,想要使绊子,用的办法无非就是找一些城狐社鼠来捣乱。您忘了,那些人现在等于掌握在咱们手里,又怎么会砸自己家的东西。所以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咱们往往是第一时间知道的,时间长了,那些商贾也知道咱们势力不小,也就捏着鼻子认了。” 斛律云听了发了半天愣,才哑然失笑道:“难怪了,现在商贾地位这么低,又不占理,能翻起什么风浪来。”他思量了片刻,又开口道:“对了,咱们的米粮店筹划的怎么样了?” 燕飞脸上露出凝重的神色:“大人,米粮店的事情,有些难办。” “哦?怎么讲?”斛律云听了一惊,提起茶壶给他斟满,沉声问道。 燕飞双手将凉茶拢在手中,苦笑道:“比起商贾和那些破落户来,这些当地世家大族难对付多了,他们不光有官方的门路,和衙门的大小官吏熟悉异常,而且在当地百姓中也极有声望。咱们开粮油店的门脸都盘回来了,只是,恐怕秋天收成下来的时候,咱们从百姓手里收不到多少粮食啊。” 边上一直静静听着的高士廉开口道:“难道不能稍稍提高点价格吗?那些粮商怎么收到的粮食呢?” 燕飞道:“高长史,事情没这么简单的。我跟人打听过了,那些粮商一般都和各地的士绅有一定的联系,收购粮食的时候,很多时候都是通过那些士绅从大户手里买的。比如从百姓手里收购一斛米,大概是二十个大钱,可是要这么一转手,粮价可就翻了不止一倍。更何况,咱们和那些士绅也不熟悉,想走他们的路子,没有大把的孝敬是行不通的。” 斛律云摇摇头道:“进货的渠道必须把握在咱们自己手里,不然的话,这个粮油店开起来也就没什么意义了。算了,想在一个地方扎下根来也不是那么简单,等时间长了,信誉打出去了,情况自然会好转一些,急不得。” 他起身看了看窗外如墨的夜色,对燕飞道:“我此次北上,恐怕没有那么快能回的来,咱们右内府有什么事情的话,你们几个多商议商议,自己拿主意吧。时候不早,我这就回去了。” 走到门前,他忽的想起什么,转身问道:“对了,我让花木力他们到处寻找养鸽人,他可有消息传来?” 燕飞摇摇头道:“前些日子有消息传来说他们找到了几个养鸽人,最近倒是没有什么新消息传来。” 斛律云有些遗憾的砸吧了下嘴巴:“你吩咐下去,这件事是咱们右内府现在的第一要务,其他事情都靠边站,先把信鸽的情报传递网络建立起来。不然一旦我上了草原,信息传递太成问题了。” ………………………………………………………………………………… 从酒楼里面出来的时候,夜色更加深沉了,街上行人寥寥,晚风也带上了一丝凉意。 二人走在回驿馆的路上,高士廉开口道:“大人,您是如何知道鸽子有天生的归巢的本能,可以用来传递信息的呢?” 斛律云呵呵一笑:“这件事情说来也巧了,我曾经看过一段小故事,是关于汉高祖刘邦的。故事里说楚汉相争时,汗高祖刘邦有一次败于西楚霸王项羽之手,藏身在一口废弃的枯井之中,后来全靠着放出一只鸽子报信才获救逃出生天,所以这鸽子传讯之法,楚汉相争之时已有,只是人们不善于利用罢了。” “大人对杂学涉猎颇广,属下自愧不如呐。”高士廉笑着拍了句马屁,沉吟片刻:“可是草原之上多有鹰準等猛禽出没,咱们若是用鸽子传讯,是不是有些太不安全。” “你说的对,这倒真是个问题,不如…” 两人一边低声说着话,一边拐出桃园坊坊门。 此时戌时刚过,夜色如墨,街道之上行人寥寥,晚风吹在路旁的行道树上,发出“沙沙”的轻响。一片乌云飘了过来,将明亮的月光挡住,前方的巷子里转出几个推车小车的商贩,独轮小车上面密密实实的码放着一大堆的麻布袋,将推车之人挡了个严严实实。 “士廉小心!” 斛律云心中警兆忽现,他一面开口示警一面猛地扯住高士廉向边上的一个小巷跑去。身后小车忽然一翻,露出后面几个手持短弩的刺客,机簧猛响,弦震如嘈切般,巴掌长的漆黑弩箭朝二人激射而去。 ps:继续码字,凌晨还有一章,补上昨天的。 第三章 将手伸到一个兜里的贼们 数支弩箭激射而来,斛律云脖颈后的汗毛一阵战栗,一把扯住高士廉衣襟,奋力向前一扑。 “噗噗噗!”数支短箭贴着二人的后背射在路旁民坊的土墙上,溅起一片尘土,铁矢入土三分,几乎及柄。几个身穿黑衣的刺客一击不中,将短弩往怀中一塞,抽出短刀快速逼了上来。 高士廉双手和膝盖蹭掉一大层皮,疼痛难当,硬撑着爬起身将腰间装饰用的长剑拔出在手,高声对斛律云道:“主公速去,来敌士廉自挡之。”在这生死一线的时刻,高士廉终于决定将自己的命运完全和斛律云栓在一起,一句“主公”脱口而出。 斛律云也摔了个灰头土脸,他双手一撑从地上弹起,一把揽住高士廉的臂弯就向前跑去,叫道:“挡什么挡,快跑。跑过前边儿这条路,转过去就是桃园坊,现在坊市还没关,里面还有维持治安的小吏,咱们跑进去就安全了。” 两人互相搀扶着深一脚浅一脚的向前跑去,身后追兵岂肯放过,挥舞着手中的短刀快步追了上来。 这条道路并不算太长,只有百丈长短,可是从身后追兵的速度看来,二人想甩开他们从这条巷子跑出去几乎没有可能。两边都是巨大的民坊围墙,围墙高一丈余,想要翻上去简直是痴心妄想。 高士廉往后看了一眼,绝望的对斛律云急声道:“主公,您速去,别管我了,不然咱们一个人都活不了!” “说什么傻话!”斛律云低骂一声,眼角的余光向后一瞥,心中也是一凉。那几个刺客显然练过类似于燕飞和双儿的那种轻身之术,身法比起他们来快了不止一筹,要再这么跑下去,不出五丈肯定会被对方追上。 怎么办! 乌云散开,皎洁的月光重回大地,前方不远路边一个树干和稻草搭起来的小茶棚吸引了斛律云的注意。小棚子不大,里面小桌条凳依墙而立,棚子一面靠墙,一面临街,临街这一头用两根手臂粗细的木杆支了起来,顶上密密麻麻覆盖着稻草和树枝,还有些顽皮小孩丢上去的石块儿土坷垃。 身后恶风不善,斛律云跑动中身子一拧,闪过对方一击,趁对方收招不及又往前猛蹿一步,进入茶棚之中,反身一脚跺在边上的一根支撑木上。只听“咔嚓”一声,木杆当中而断,剩下的一根有些支撑不住顶棚的重量,“嘎吱吱”几声,斜斜歪倒下来。 “快走!”斛律云一把扯起身边的高士廉,在茶棚倒下之前蹿了出去。身后几个刺客被倒下的草棚一阻,待烟尘散去再往前看,却只能在漆黑的夜色中看到远处两个模模糊糊的身影。一个大汉猛啐一口,不甘道:“妈的,让他们跑了。” 身后一个大汉向前几步,小心翼翼的问道:“大人,咱们追还是不追!” “怎么追!人都跑那么远了,真把巡城卫引过来,咱们再想脱身恐怕都不容易。”带头大汉不耐的挥了挥手:“留下两个人,把刚刚射到墙上的弩箭挖出来,剩下的人,退!” ………………………………………………………………………………… 斛律云二人一路狼狈地逃回驿馆,此时亥时已过近半,驿馆里的人大多已经进入了梦乡。门房无精打采的给二位大人开了门,又打着哈欠回去睡了,竟丝毫没有觉出他们的异状。 回到房中,高士廉一屁股坐在胡凳上,长长的出了一口气道:“大人,您没事吧。”他长这么大还从未遇上过像今晚一般的凶险境地,是以到现在为止大腿和身体都在突突乱抖,说话也带着一阵阵的颤音。 斛律云提起桌上的茶壶,皱着眉头用里面的清水将手掌伤口中的沙石冲去,又倒了一杯,推到高士廉面前道:“喝杯水,压压惊。” “谢大人!”高士廉哆哆嗦嗦的将水杯拿起来,送了几次却将水洒的满身都是,他放下水盏叹了口气:“大人,今晚之事甚是蹊跷,那些刺客怎么会知道我们的行踪,并且提前埋伏在那里?” 斛律云的手指轻轻敲着桌面,发出“卜卜”的声音,他思量了片刻,这才道:“刺杀的原因我不知道,不过想来有八九成是和我的使命有关。士廉,我问你,若是我现在死了,对谁最有利。” 高士廉静下心来,过了半晌才扳着手指头道:“太多了,若是我们死在这里,对方再丢下点儿对突厥人不利的证据,朝廷不管是从哪方面来讲,都会与突厥一战。” “大隋与突厥一战,谁愿意看到呢?” “这不一定。”高士廉摇摇头道:“主公请想,我大隋灭北齐,平吐谷浑,又与突厥大战两年,虽然战功赫赫,可是国库空虚,民心思安,军队厌战,现在正当休养生息而不是对外用兵。若我们和突厥再起战端,第一个受益的,就要数南陈了。” “恩。”斛律云点点头:“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待我朝与突厥两败俱伤之时,养精蓄锐的南陈将士挥师过江,北定中原,成就千古帝业,确实有刺杀我的理由。” “除了南陈之外,还有突厥人自己!” “哦?此话怎讲。” 高士廉端起水盏一饮而尽:“大人您想,若是我朝对突厥用兵,一定还是卫王为帅,卫王殿下和数万精兵现在正在朔州雁门郡附近休整,一旦出关,首当其冲的是沙钵略。沙钵略现在兵微将寡,若是被卫王和达头可汗两面夹击,只有两条路可选,要么是彻底灭亡,要么就是举族投靠达头。而这两条路,都是达头希望看到而我们不希望的,所以,达头也有理由。” 他顿了顿又道:“除此之外,沙钵略也有可能刺杀大人。若是他的人杀了大人,再栽赃嫁祸给达头,那他就可能借着我大隋的兵锋重回第一可汗的王座,虽然是个傀儡,可是好歹还有翻身之日。所以,沙钵略也有可能。” 斛律云闭着眼睛想了许久,这才缓缓点头。 “最后,就连我朝内部,也有人想要咱们的性命。”高士廉语不惊人死不休:“大人,您也知道,朝中有不少的武将都想借突厥人内乱的机会,一举击破突厥,立下似汉朝霍卫那样的千古之功,封狼居胥名垂史册的机会又有几人能淡然处之。而大人要是死了,他们不就能理直气壮的请战了吗? 还有,表面看上去一片平静的大隋,其实暗潮翻涌。大人莫要忘了,咱们现在是在哪里,晋阳,这可是北齐的别都,这里有多少欲反隋以代之的人,若是我们死在这里,大隋再次北上与突厥作战,到时候,隐藏在暗处的那些人就可以用自己的手段掀起风浪,而我们的死,就是那风暴的源头。” “要照你这么说,咱们身边还一个可以信任的人都没有了,全是敌人?”斛律云晒然一笑,大夏天的却感觉浑身发冷。 高士廉也觉得自己言过其实了,只好讪讪的说:“这…属下只是尽一个谋士的职责,将所有可能的情况都为主公说明,至于这件事到底是谁做的,单凭今晚那惊鸿一瞥,恐怕没有那么容易猜到。” 斛律云咬着指头沉吟片刻:“今晚第一轮攻击,对方用的是短弩,这种东西制作极为不易,有没有可能从这方面着手。” “不行的。”高士廉断然否定:“短弩虽少,可管理起来并不像具装甲骑的盔甲和马甲那样严格。据属下所知,南陈也可以制作短弩,地方郡兵也有少许配备,而且,这次北击突厥,长孙大人可给达头可汗留了不少军械,里面就有短弩。不过短弩有不同的型号,想要调查的话,可以将对方射出来的弩箭取回,交予工部查验。” “若是咱们死了,那尸体上一定有‘特征明显’的箭矢留下以作证明,可是现在咱们没死,你觉得对方的死士那么天真,会将证据留下么?”斛律云起身,有些烦躁的在房中转了几圈,这才开口道:“这么下去不行,敌在暗,我在明,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这个局,怎么破?” 高士廉两手一摊:“想破这局倒也不难,继续北上,到了草原,见到了沙钵略,咱们也就安全了。” 斛律云眼中精光一闪,点点头道:“没错,见到沙钵略咱们就安全了,我想,他现在应该也在想我们吧。” ………………………………………………………………………………… 账外大雨倾盆,打在帐篷的顶上发出一阵阵闷沉沉的声音,听得人心烦意乱。这是一个很大的毡帐,顶上挖开一个放烟和透光的空洞,此时为了挡雨,这个空洞上面用动物膀胱做成的透明薄布覆盖着,有些雨水顺着薄布的边缘透进里面来,滴在铺了毡毯的地面上,碎成一地的珍珠。 帐篷的一角是既防潮又暖和的硕大床毡,大花绒毯叠的整整齐齐地放在了枕头边上。帐里光线很暗,隐隐看到旁边坐着一个女人,她梳着中原女子特有的高髻,穿着一身大红色的裾裙,侧身而坐,双手微动,正在做着什么。帐篷正中是一个挖出来的火塘子,里面的木炭早已冷去,淡淡的白色灰烬被门口吹进来的寒风卷起,轻轻地飘荡在空中。如雾,如烟。 帐帘一挑,屋外哗哗的雨声透了进来,一个满身雨水的魁梧汉子走了进来,先在门前抖了抖身上的雨水,这才进入帐中。女人赶忙将手中的活计放下,拿起一条干净的布巾走了过来,细心的将男人的皮袍脱下放在一旁,擦拭着他脸上的水滴。做完这一切,她又提起帐篷边的金壶,倒了一碗奶香扑鼻的奶茶,递了过去。 男人似乎很享受这种细腻的贴心,任由女人做完一切,这才端起茶碗咕咚咚饮了下去,坐在地上道:“达头的人想趁着大雨偷袭,被我们杀了回去,丢下三百多具尸体,在日头放晴之前,应该不会再来了。” 女人从男人手里接过金碗,又盛了一碗放在对方脚边触手可及之处,这才起身站在他身后,一边用布巾细心的擦拭着他因为被打湿而结成一团的头发,一边低声道:“你们男儿家打打杀杀的事情妾身不懂,只望大汗多多怜惜自身,小心身体。” 那汉子哈哈笑道:“本汗的身子像牛一般强壮,你不必担心。” 那女人擦完头发,风情万种的剜了男人一眼,小碎步走到被垛边上,俯身拿起一样东西,走过来说道:“大汗的身体不光是您自己的身体,他关系到这个家的安危,关系到整个部落的存亡,还是小心些吧。”说话间,她将手中的东西递了过去,借着顶上透进来的微光一看,是一顶由稻草编织的斗笠。 汉子接过斗笠戴在头上,转了转:“很合适,戴起来很舒服。” “不是这么戴的。”女人抿嘴一笑,将斗笠摘下,从里面拿出一个束下巴的布条,这才又戴回男人的头上,再把布条束紧:“大汗是要骑马作战的,要是不束紧,万一掉了怎么办。” 男人一把拉住女人的手:“千金,中原的使者,应该快要到了。” 女人轻轻的将手抽出来:“大汗,妾身都说了,那是你们男人的事情,与妾身无关。” “那是你家乡的人,你不想见见么?”男人挠挠头,一副不解的样子。 “大汗,妾身已经没有家了,妾身的家,就在这里…”女人背着男人跪下,将一个盛满奶茶的铜壶挂在火塘的铁钩上,刚刚云淡风轻的姣好面容扭曲成一团,眼中露出如熔岩般炽热的恨意。 “也是,你都嫁给本汗了,自然是汗妃,那个中原的公主,不当也罢。”汉子豪爽的一笑,起身道:“你先歇着吧,木沐尔受了点儿伤,本汗得过去看看。”说罢扶了扶头顶的斗笠,穿起皮袍,一挑帘儿,钻进雨幕之中。 ‘中原?在你们的眼里,草原的南面永远只有一个名字,就是中原。可是在我眼里,那里已经不是我的家,北周已亡,大隋,迟早也会亡!’男人坐过的地方留下些许水渍,女人用手中的布巾小心擦拭着,只是握着布巾的手有点儿紧,尖利的指甲深深刺入肉中,白皙的手掌留下一丝鲜血,散在白色的布巾之上,如绽放的莲花。 ps:补上了,终于整完了,两点了啊,受伤,白天还有班要上,伤不起... 第四章 杨爽?杨林! “天下九塞,雁门为首。”雄关依山傍险,高踞勾注山上。东西两翼,山峦起伏。山脊长城,其势蜿蜒,东走平型关、紫荆关、倒马关,直抵幽燕,连接瀚海;西去轩岗口、宁武关、偏头关、至黄河边。 斛律云和高士廉在晋阳遇刺之后,便不再耽误,直趋雁门郡而来。路过林邑的时候,斛律云也曾拜访那颇有缘分的尉迟父子,可巧这父子二人前些日子刚刚出门,问邻居,也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斛律云知道这时代通信不便,人一旦出了门想找真是难比登天,便将他来访的消息告诉了邻居,自和高士廉他们往雁门而来。 在斛律云的记忆中,只知道山海关是天下第一关,虎牢关是三英战吕布的地方,要说起这雁门关,第一个印象便是武侠小说《天龙八部》里面大英雄萧峰落崖之处,还有北宋的杨家将在这儿也没少死人,除此之外,对这个雄关真算是一无所知。 巍巍恒山,沿代县北境逶迤绵延。蜿蜒于山巅的内长城,犹如玉带联珠,将雁门山、馒头山、草垛山联成一体。它北依雁北高原,南屏忻定盆地。著名的雁门古塞就建筑在峻拔的雁门山脊。 看着出现在地平线上的雄壮城池和连绵起伏的山脉,高士廉单手一指:“大人,您看,前面就是雁门山了。雁门山,古时候也叫勾注山。这里群峰挺拔、地势险要。相传每年春来,南雁北飞,口衔芦叶,飞到雁门盘旋半晌,直到叶落方可过关。故有‘雁门山者,雁飞出其间’的说法。” 斛律云手搭凉棚向前看去,见山脊如龙,纵横万里,下有一雄壮的城池,应该就是雁门郡城了。出使队伍万里跋涉,终于是到雁门了,河东兵马大元帅杨爽现在还没有卸任,率军驻扎在长城关隘上。 突厥内部现在内乱不断,大隋也不敢掉以轻心,为便于就近指挥做出反应,所以杨爽将军营设在那里,听说斛律云他们到了,目前正飞马赶回。现在在城下赶来迎接的是雁门郡和代州的各级官僚,他们将斛律云的出使队伍接进城去,一路护送到驿馆安顿了下来。 这里是中原和北地突厥往来的咽喉,城池虽然不算太大,不过里面商号、寺库、油铺、布店、餐馆应有尽有,故此也算是十分繁华了。只不过现在大战方休,是以兵士众多,一路行去,只见这座原本繁华的大城市显得有些萧条,街上官兵比百姓还多。 此处的驿馆比起斛律云他们先前住过的晋阳驿馆自不可同日而语。因为是边关,驿馆内平日里根本没有人居住,所以疏于管理,布置也十分简陋。斛律云他们居住于驿馆之内,驿馆内外由自己的亲卫鱼俱罗和杨广派来的三百侍卫居住,其余人等则安置到军营驻扎。 忙碌了好一阵才安顿下来,送走诸位当地官员,斛律云回到驿馆,和高士廉一起走进驿馆安排给自己居住地房间,笑道:“士廉,这一路你也吃了不少的苦,现在马上就要出关了,你赶紧抓紧时间休息一下,养精蓄锐,等到了突厥,咱们真正的使命才是刚刚开始。” 高士廉点了点头,问道:“主公,卫王殿下用兵入神,而且对皇上忠心耿耿,您应该趁此机会与他亲近亲近,不论是对我们接下来在草原上的使命,还是对您将来的仕途,都有很大的好处。” 斛律云蹙眉想了想道:“卫王一向主张对外用兵,此次突厥内乱,他更是连上五折,连连请战,咱们这次的使命是与突厥议和,恐怕,不为对方所喜啊。” 高士廉眉毛一扬,笑道:“卫王殿下主张北击突厥,也是为了咱们大隋的社稷着想。主公此次北上突厥,很多事情少不了殿下和他手下的大军配合,属下听说,皇上之前给卫王下过一道密旨,应该已经将这些事情都说明白了,所以主公无须担心。” 两人正说笑着,忽有一个侍卫近来禀报道:“禀大人,卫王殿下回城了,刚刚抵达府邸。” 高士廉一听,马上乐道:“大人,这还真是‘说曹操,曹操到’啊。” “是啊。”斛律云也莞尔一笑:“不过现在卫王刚刚回府,咱们也是一路的风尘,还是不宜拜访,好好休息一晚,明日一早,再行拜访。” ………………………………………………………………………………… 第二日一早,斛律云就和长孙晟领着鱼俱罗等几个贴身侍卫,带着各色礼品,到卫王府邸前去拜见。 这座临时的卫王府坐落在雁门郡城东大街上,座北向南,原来是一个当地豪绅的府邸,占地颇广。前年突厥人南下,这豪绅全家一个不落,全下了阴曹地府,硕大的府邸也就空了下来。后卫王杨爽奉命镇守雁门,便征辟这座宅院为府。幕僚和下人认为这座宅子主仆全部遇害,乃是凶宅,住之不详,只有杨爽安然处之:“本王戎马多年,还怕区区恶鬼乎?” 斛律云和长孙晟递上名刺,不一会儿王府总管便带着两个亲兵从里边迎出来,众人忙下了马,王府总管满面春风地笑道:“王爷听说二位大人到了,甚是喜欢,着小的前来相迎,大人们,请吧。” 斛律云和长孙晟含笑应了一声,着人将礼物送了进去,这才带了四名侍卫在卫王府总管的陪同下步入王府,穿廊过院,来到王府主殿之上。 地上的水磨青砖,一块块方方整整,磨砖对缝,平整如镜。室内檀香缭绕,卫王杨爽一身戎装,一手酒盏,一手兵书,正看得仔细。斛律云举目朝上看去,见这卫王三十左右年纪,白面长须,一脸的正气,身材也极为雄壮,只是普普通通跪坐在那里,就如同一只蛰伏欲扑的猛虎。 杨爽见他们到了,将手中书册放下,起身迎了上来。斛律云他们是钦差,卫王先以臣礼叩拜,向皇上问安,二人昂然直立,代杨坚受了礼,然后再向卫王叩拜,双方好一通客套,这才分宾主落座。 寒暄良久,杨爽感觉差不多了,这才挥手让伺候在一旁的仆人退下,看着斛律云和长孙晟道:“你们一路辛苦了,前些日子皇兄传来密旨,已经将你们北上突厥的目的说清楚了,若不是这道密旨,本王还真想带着人北上,让那沙钵略再好好领教一下我大隋兵锋呢,哈哈哈...” 长孙晟和斛律云对视一眼,这才道:“卫王殿下一片忠心为国,季晟自然是十分佩服的。现在突厥草原形势十分微妙,这沙钵略杀不如留,何况,崇国公在草原上想有一番作为,仍少不了王爷在后方维护,何愁没有仗打呢?” 斛律云点头应道:“是啊,王爷,下官这次北上草原的目的,就是扶强击弱,不让那突厥六部有一日安宁。现在沙钵略弱,达头强,为了保住沙钵略,也为了震慑一下那个蠢蠢欲动的达头,免不了依仗王爷。” 杨爽豪爽一笑,挥手道:“那自然是责无旁贷。我大隋边关将士人人奋勇,日日请战,早就...”说到此处,杨爽的脸上突然泛起一阵病态的潮红,紧接着这潮红之色迅速加深,直至近乎于紫色。 “王爷,您怎么了。”斛律云和长孙晟吓了一跳,赶忙起身问道。 杨爽摆手示意自己无事,过了半晌,脸色才慢慢好转,他抓起桌上的酒盏一饮而尽,这才抹着胡须道:“让二位见笑了,本王近日身体偶有不适,夜里常惊厥醒来,见这屋中厉鬼肆虐,本想过几日再找法师做法,不料情况日渐严重。一会儿本王带你们去城内靖边寺赏玩一番,顺便去请几个法师回来,这宅子邪的很,本王的杀气都镇他不住,比那突厥大军都厉害,哈哈...” 厉鬼?斛律云听了吓了一跳。上辈子的他,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唯物主义者和无神论者,现在随经过穿越夺舍重生,不过对这鬼神之事还是有些半信半疑,他起身问道:“王爷,下官方才见您脸色很差,此事非同小可,除了请法师做法之外,是不是应该找一个郎中给王爷您诊治一下。” “哎...”杨爽满不在乎的挥了挥手:“不必不必,本王现在每顿饭可以吃米半斗,肉二斤,身体无碍,你们无需担心。” ‘讳疾忌医?信鬼神也不信医生,要是放到后世,就是一个典型的老迷信。’斛律云翻了翻白眼,刚想再劝,忽的感觉衣襟一紧,侧眼一看,见长孙晟微微摇头向他示意,接着上前一步道:“王爷事务繁忙,下官二人不敢多有打扰,就此告辞!”说罢,连拉带扯的将斛律云带出府外。 钦差仪仗缓缓走向驿馆,城里百姓见惯了大队官兵,没人在看这支数十人的官兵队伍,仍然为着自己的生活忙碌着、享受着。 斛律云和长孙晟骑马缓行,斛律云拨马离长孙晟近了些,这才低声问道:“长孙大人,方才...” 长孙晟轻轻一叹,低声道:“我的国公大人,您刚入朝为官,好多事情还是莫要多言为妙。王爷若觉得身体不适,自会请人医治,又与我们何干。方才国公您出言似是好意,万一请来的郎中治不好呢?那国公大人今日之言必会遭人弹劾,搞不好还会惹来杀身之祸,自商周到前朝,历朝历代,王家的身子都由御医打理,御医不可与大臣相近,为什么?王家之事,咱们这些外人,还是少掺和为妙啊。” 斛律云一楞,他刚刚还真没想过那许多,再转念一想,好像后世看电视的时候,好多皇帝病入膏肓,若用猛药医治,尚有康复的可能,可是那些太医和内侍都不敢用,只敢用普通药材吊命,说白了不过八字真言罢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皇家无小事,斛律云这下子算是领教到了。 长孙晟看斛律云沉默不语,开口道:“卫王殿下乃是陛下同父异母的兄弟,从小仪容俊美,举止有度,名声甚好。皇上的几个兄弟之中,最看重卫王殿下。卫王用兵入神,弱冠之年便领军在外,南征北战,未尝一败,民间有云:大隋社稷之靠山,破虏万骑之将军。所以也有人称他为大将军王,或者靠山王的。” “靠山王?”斛律云呵呵一笑道:“这个名字倒是有趣,对了,长孙大人,陛下的本家兄弟之中,有没有一个叫杨林的?” “杨林?”长孙晟用马鞭在掌心敲了几下,不确定道:“要说有的话,也是人们以讹传讹。我大隋立国,乃是以火德为本,卫王殿下曾经与陛下饮宴,酒后戏言:‘若社稷为火,吾愿为林,燃烧己身,但愿社稷永存。有林一日,大隋火德永盛。’所以杨爽大人的别号也叫杨林,不过这件事知道的人很少,不知国公大人从哪里听来的。” “啊?哈哈,我也是听别人说起的,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啊。”斛律云打了个哈哈,随口应了一句,眼中却露出一丝莫名的光芒。 翌日,斛律云和长孙晟启程继续北行,向突厥王帐而去。 草原上正在打仗,哪里都不太平。卫王杨爽不敢让两位钦差冒险,派了两千精锐铁骑沿途护送。这两千铁骑俱是百战精兵,里面还有五百战力强横的具装甲骑,有这些士卒拱卫,再加上大隋日盛的兵威,就算是草原上现在风头正劲的达头,在动他们之前也得多掂量掂量。 大军开拨了,大地微微颤动,蹄声殷殷如雷,路上的行人和散兵都尽量向两旁避让,数千骑士轰然而过,盔甲鲜明,刀枪闪亮。一个面容坚毅的小将和斛律云并络而行,此人猿臂蜂腰,面容坚毅,背上背着一把又宽又大的斩马刀,乃是卫王在这次战斗中刚刚亲自提拔起来的一个都督,名为罗艺。 斛律云现在已经有些分不清楚这些人到底是不是那些在评书中耳熟能详的人物了,鱼俱罗只是个青年,杨林也不过中年,罗艺更是比自己大不了多少,要不是知道现在确实是隋朝,他都以为自己穿越到平行空间去了。 罗艺在马上朝斛律云拱手一礼:“国公大人,前方道路难行,小将先行一步,为国公大人开路!”说罢也不待斛律云回话,两腿一夹马腹,提马跃出队列,沿着边上留出的兵道一路向前冲去。 ‘这个罗艺,还真是如他背上的斩马刀一般,大巧不工啊。’斛律云看着绝尘而去的罗艺,苦笑摸了摸下巴,转过头去,看着身后越来越小的雁门郡城,眼中露出些许期待。 ………………………………………………………………………………… 清晨,雁门郡南部的五台山之上,晨雾缭绕,鸟鸣啾啾。 “师姐!师姐!” 一个道童快步冲进山谷,惊起飞鸟阵阵,草叶上的晨露飞溅,沾湿了他灰色道袍的下摆。道童跑到一个大大的青石下面,大声对上面盘腿而坐的一个道姑道:“师姐,你快下来!” 那道姑缓缓睁开双目,淡然的看着石头下方的道童,平静的说道:“狗蛋,说过多少次了,平心静气,你看看,成什么样子,要是师尊见了,又得教训你了。” 那道童嗤之以鼻道:“这样啊,那就算了,本来今天有人送信上山,指名道姓让交给你,本道爷这才跑来找你的,既然师姐都不急,那我急什么,平常心,平常心啊。” 在青石上打坐的双儿一听大急,一步蹿了下来,冲到狗蛋身边:“我的信?快给我,快点给我!那个臭家伙,总算有点儿良心,还记得给我写信!” 狗蛋慢条斯理的道:“师姐,平常心,平常心~说过多少次了,平心静气,你看看,成什么样子,要是师尊见了,又得教训你了。” 双儿的一双柳眉瞬间立了起来:“什么?你还敢来教训我了?别以为有师尊给你撑腰我就不敢收拾你,给不给,你给不给...” “啊,别掐,别掐,我给...”狗蛋哀嚎一声,赶忙从怀里掏出一封火漆封口的信来。 “这还差不多。”双儿得意一笑,拿着信贴在胸口,原地转了一圈儿,这才找了个古木,几步攀上枝头,晃悠着小腿撕开信封,慢慢读起信来。 ‘亲爱的双,多日不见,甚是想念...’ ‘哎呀呀,真是羞死人,幸亏没让那小子看见,不然又要笑话我了。’双儿明显理解不了后世那种信件的开头格式,一颗心顿时变得火热起来。 树下的狗蛋急得抓耳挠腮:“师姐,信里说什么了?啊?你倒是给我说说啊!” 双儿一个字一个字的读完信,将信纸小心的叠起来放进信封之中,又贴身收好,这才一跃而下,轻飘飘的落到狗蛋身边道:“小孩子,管这么多干什么,师尊呢?我有事找他。” 第五章 下马威 钦差仪仗人是越走越多,除了斛律云他们出京前自带的数百侍卫和携带礼品的使者,还有在晋阳时晋王杨广派来的几百侍卫,以及出雁门前靠山王杨林手下的两千百战锐士,再加上呼罗国主他们自带的一些突厥狼骑,整个队伍足有三千人之多。蹄声隆隆、旌旗招展的大隋精锐在突厥人的土地上耀武扬威的招摇而过,倒也算是一道奇景。 “王虎,你们四百人分成八个斥候小队,以钦差大人的仪仗为中心,向八面探查,周围十里内有何风吹草东都要速速禀报;赵刚,带着你的在前面开道,找一条没有腐地的道路出来,还有,每一处水源都要你们亲自尝过,有不妥之处的,都给我做上记号;刘四,带着你的人在后面压阵,小心后方的动静,那些使者不熟悉草原地形,不要让他们掉队了。好了,都去吧,莫要丢了卫王殿下的脸面!” 顶盔贯甲的罗艺将任务分配完毕,单手一挥,示意众人离去。 “是!”几个玄甲骑将插手应了一声,打马劈开草浪,带着各自的人马向八方奔去。 “主公,这员小将虽然年纪不大,可却颇有大将之风,应该是个可造之材啊。”高士廉看着将整个使团保护的风雨不透的精骑,又看了看前方那个不苟言笑的罗艺,低声向斛律云道。 斛律云的眼中也满是赞赏之色:“人家可是靠山王爷亲自提拔起来的爱将,怎么,你想把他挖到我们右内府来?” 高士廉道:“主公,您又在说笑了。咱们右内府是干什么的,那可是密谍组织啊,又不打仗,要他干什么?主公请看,这个罗艺,只是平平常常坐在马上,就如同一柄出鞘的利剑,实在是太张扬了,这样的人,在哪里都是焦点,实在不适合我们。”他还真看着那个罗艺品评了起来,仿佛一个正在面试应聘者的面试官,诸多挑剔。 “好了,此人是大将之才,扔在咱们右内府还糟蹋了人家呢。”斛律云摆手一笑,忽的笑容一敛,低声道:“昨日晚间有信使到,有什么消息吗?” “是。”高士廉赶忙正色道:“回主公,咱们安插在西域的说书人传回消息,说此时的草原正是雨季,突厥各部无法有大动作,阿波可汗趁沙钵略可汗阿史那摄图与达头可汗以及其他各部僵持,无暇他顾之时,率部转战西方。现在其势力范围东起都斤山、西部也接近了金山,龟兹、铁勒、伊吾等西域各国现在风声鹤唳,有的摄于其兵威,已经乞降。 斛律云目光一凝:“没看出来,真没看出来,这个阿波可汗居然也是个人物。好手段,沙钵略和达头两虎相争,便宜了他阿波这个守在一旁的恶狼。不过此事却对咱们大大的有利,咱们还是静观其变的好。我观这阿波西进之心果决,似有称雄西北的野心,呵呵,在我看来,等这沙钵略和达头分出胜负,阿波这西北王也就坐稳了。如此一来,到最后得了最大便宜的人倒是这阿波了,到时候达头必会心生愤懑,这对我大隋大大的有利啊。” 高士廉赞同道:“是啊,当初长孙大人对这达头评价并不算高,说此人只是个道边草,现在看来,他以前做出那种谁也不得罪的老好人样儿,恐怕也是别有用心啊。” 斛律云笑道:“是啊,很多枭雄在蛰伏之时都示敌以弱,以轻慢对手之心。比如汉高祖刘邦,说过著名的‘分我一杯羹’;司马老儿,当年曾经身着女服,谈笑自如;大耳贼刘备,也曾经在曹操手下侍弄菜园,却怡然自乐。这些人,在困窘之时哪个不是被别人嗤笑小看,可后来不也成就了帝王霸业?还有那被成为‘阿婆脸’的李...”他心中一惊,赶忙闭口不言。 高士廉正听得津津有味,突见斛律云闭口不言,且脸上似有不渝之色,忍不住问道:“大人,怎么了?” “呵呵,没什么,最后这个人名不见经传,想来士廉是没听说过的,不提也罢。”斛律云摆摆手,转移话题道:“对了,咱们出了雁门也有些时日了,还有多久能到突厥王庭啊?” 高士廉沉吟片刻:“大人,恐怕还得有些日子。自从咱们上草原之后,阴雨连绵,直到今天才见上了日头。虽然咱们日日都冒雨赶路,可是这速度难免受到影响,依属下看来,还当有十数日的路程。” 他抬头看了看头顶又有些聚集起来的乌云,又道:“要是雨大的话,恐怕还得更久。” 斛律云一笑:“那阿史那菴罗和呼罗国主一出雁门便急慌慌的赶了回去,虽然名义上是说为了欢迎我们而去做准备,我看呐,恐怕…。” 高士廉接口道:“恐怕是沙钵略的日子很不好过,他们提前回去将我大隋出使沙钵略的消息放出去。咱们大隋铁骑现在在突厥草原上可谓是凶名昭昭,有咱们的名声在,他沙钵略也可以趁机休整一下,缓口气。” 天色渐晚,夕阳在草海与黑色的乌云间探出半张脸来,俯视着人间的芸芸众生。使团队伍找了个背风的山坳安下营盘来,晚霞如火,预示着明天是个好天气。罗艺黑着脸守在山口,看着派出去的斥候一个个归队,直到最后一人也入营之后,他的脸色才缓和了几分,安排人做好夜间的防卫工作,这才催马回营。 硕大的营帐如白色的蘑菇般拔地而起,大将军锅支了起来,随着米汤和肉糜的香味在营地里弥漫,锅碗瓢盆的叮咚脆响让每个人的神经都放松了下来。斛律云端了一大碗混着胡饼的肉糜,盘腿坐在一处空地上,在他的周围的草地上,围坐着一圈又一圈的士卒。这茫茫大草原上没有任何娱乐,除了角抵之外,也就剩下了听崇国公讲故事。 崇国公的故事非常精彩,刚开始还只是十几个士卒在听,后来一传十十传百,过来听故事的人也就越来越多。三国演艺就算了,现在是在草原,实在是不应景儿,应景儿的故事他也是张口就来。纪实故事“转战草原”早在前几日就已经说完了,现在说的扬我华夏威风于塞外的英雄人物的事迹。 从霍去病封狼居胥,班超投笔从戎,到伏波将军马革裹尸,斛律云娓娓道来。能在这前辈英雄们战斗过得地方听他们的故事,让每一个人都胸怀激荡。斛律云本来就知识渊博,又喜好评书,说出来的故事对这些大兵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就连罗艺、鱼俱罗和几个晋王府的侍卫都喜欢在用晚膳的时候围到斛律云身边来,端上一碗热饭,然后听这个博学多闻的国公大人讲古论今。 日子就在这种平淡的赶路中慢慢过去。此时草原上乱成一锅粥,大部落首领们投靠一方,努力争取着那些以往自己可望而不可即的地位,自然不会去出力不讨好的袭击这么一只武装使团;小部落首领们虽然垂涎使团带来的各种赏赐,可是随团的那两千铁骑以及使团背后那令人畏惧的庞然大物,又让他们认清了现实,乖乖的绕道而行,生怕引起什么误会,就这样走走停停,十三日后,大隋的出使队伍终于来到了突厥王庭之外。 在大隋使节队伍离王帐还有约二里的时候,突厥王帐营门忽的打开,辕门处的狼头大纛在暴雨中猎猎作响,无数身着皮甲,腰跨弯刀,背负长弓的突厥勇士涌出营门,在一个手托大纛的勇士带领下,纵马迎了上来。 蹄声隆隆,如天雷翻滚。这些披着猩红披风的勇士马头齐平,个个七尺开外,组成一个每排数百人的巨大方阵,人若虎,马如龙,如涨潮时的浪头一般直向使节队伍呼啸而来,“仓郎”一声龙吟,数千把弯刀同时出鞘,反射出的刀光如划破长空的闪电般耀眼夺目。 在前方开道的罗艺眉头一皱,右手平举,整个使节队伍顿时停了下来,平静的看着一个个拔刀在手的突厥勇士。 “呦!”最前方的勇士在距离罗艺身前十步的地方一拉马缰,手中大纛在暴雨中挥舞,“啪啪!”大纛抖了两抖,他身后的巨大方阵一声整齐划一的呼喊,仿佛遇上了锋利弯刀的巨大豆腐,整齐的从旗手身后左右分开,展开一个大大的雁翅形军阵,将大隋使团包裹在内,然后勒马横刀而立,显示出不凡的骑术。 “呵呵,好大的‘欢迎’仪式。”斛律云手搭凉棚,看着这个从对方辕门一直延展到自己阵前的巨大雁翅形军阵,开口夸赞道。 罗艺冷哼一声,不屑道:“华而不实,若我领一军,只需一千人马,必将对方军阵撕成粉碎。”说罢拔出身后斩马刀,高举过头顶,纵马在阵前盘旋,迎着凄风冷雨高喝:“大隋铁骑!” 身后两千只马槊齐举,同声和道:“天下无敌!”声如惊雷,惊天彻地。 “敌~敌~敌~”最后一个字落下,刚才还牛气哄哄的突厥雁翅军阵忽然一阵骚动,军阵中勇士身下的马匹似乎感受到了前方那有如实质一般的杀气,几乎同时后退一步,别小看这小小的一步,沙钵略费尽千辛万苦准备的这场戏因为这小小的一步一下子便砸了个底朝天。 带着得意笑容迎出来的阿史那菴罗脸色一下子变得比此时的天色还要阴沉,不过紧接着还是露出一张大大的笑容,打马走到近前,冲着众人躬身施礼:“从中原来的尊贵客人,狼神的后人沙钵略部兄弟欢迎你们光临!” “狼神的子孙恭迎中原来的尊贵客人!”队伍前方,六十多名身穿黄羊皮夹袄,精赤着胳膊,头发和衣服下摆上缀满铜铃的突厥族壮汉同时躬身。 “狼神的子孙,长生天与你们同在,中原来的兄长特来看望自己的手足!”长孙晟打马上前弯腰表示回敬。一干使者团的人员也有样学样的施了一礼,而以罗艺为首的大隋铁骑则昂首挺胸,他们只对自己的主帅和皇上施礼,外族人,没这个待遇。 那阿史那菴罗见大隋铁骑如此无礼,脸上不悦之色一闪而逝。侧转身,向后招了招手,二十几个身穿彩色锦衫,衣角缀满银铃的女子立刻跳下马背,从手边的皮囊中倒出一碗碗香气浓郁的酒浆。阿史那菴罗甩蹬离鞍,举起第一个铜碗送到了长孙晟马前,两个女子随后跟上,双手拉开一条洁白的哈达。 六十多名壮汉同时下马,举着酒碗来到众使者面前,边走,边歌。歌声婉转悠长,无法辨识其中词汇,旋律中却包含了浓浓的欢迎之意思。 长孙晟身子一侧,露出一个空隙,斛律云就势打马上前,伸手接过族长中的酒碗,躬了躬身子,先用手指沾了几滴洒向蓝天。又重复了一次,把酒浆洒向大地。最后,才捧起酒碗,对着阿史那菴罗谢道:“大隋斛律云感谢长生天给了我这次机会与你相逢。大隋斛律云愿草原见证你我的情谊。沙钵略部的兄弟,让我们共同畅饮此碗!”这一串拗口的突厥话在斛律云口中甚是流利,是他一路上跟长孙晟学来的。 那阿史那菴罗见自己一招离间计被对方简单破去,心中顿时一懔。在他看来,长孙晟出使突厥多次,极受突厥各部的敬重,现在好端端的却屈居于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少年之下,心中定有怨气。便临时想出了找一招,下马酒从来都是给最尊贵的客人喝的,等长孙晟喝下这迎宾的第一杯酒,那他和这个身为正使的少年的梁子也就这么结下了。 谁料这长孙晟出仕多年,深悉为官之道,岂会被他这等小手段难住。阿史那菴罗无奈,看斛律云将酒碗接过,只好强挤出一丝笑容,从族中少女手中捧起洁白哈达,翘起脚,轻轻地搭在了斛律云的脖颈上。斛律云在马上弯着腰,以极其不舒服的姿势坦然相待。直到阿史那菴罗搭完哈达,才举起酒碗与他对饮,然后轻轻地跳下了马背。 众使者待斛律云和阿史那菴罗饮毕了第一碗酒,也捧起酒碗与沙钵略部的突厥人共饮。随后,纷纷下马,牵着坐骑走向部落聚居之所。 斛律云牵着马和阿史那菴罗并络而行,刚走进对方营地,就看到不远处一个毡帐帐帘大开,里面金珠财宝堆积成山,斛律云嘴角挂起一丝耐人寻味的笑意,随口问道:“对了,今日的迎接队伍中,本公似乎没有看到沙钵略可汗,不知可汗现在在忙什么啊?” 阿史那菴罗赶忙笑着回道:“天使有所不知,大汗他今日身体不舒服,已经在帐里休息了好几日了,今天本来他是要带病迎接大人的,只是您也看到了,这天气实在是不好,所以只能委托本汗,迎接大人。” “哦?身体不舒服?”斛律云挑挑眉,暗道:‘从刚刚开始,一直到现在,又是炫耀武力,又是展示财力,再来个抱病不起,不就是想给我们个下马威么,哼哼,沙钵略,下马威也看是谁给的,你这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黑心棉大窝囊废,到现在了还不识时务么?’ 他脸上露出关切的笑容:“本公受陛下所托,前来看望大义公主夫妻二人,现在沙钵略大汗既然生病了,那本公自是要去探望一下才能安心的,还劳前面带路。” “有劳天使记挂,请跟我来。”阿史那菴罗心中暗笑,引着斛律云向汗帐走去。 第六章 大麻烦 斛律云和长孙晟刚刚走到汗帐门前,便有两名身着盛装的少女用金盆打来清水,跪伏在地上,将水盆举过头顶,请尊贵的客人洗手净面。此举暗合汉语中“洗尘”之意,所以斛律云不用问也明白其中道理。他微笑着向少女点点头,然后将手伸进了金盆。 净手洁面完毕,斛律云和长孙晟便随着阿史那菴罗挑帘走进帐中。沙钵略可汗所居住的毡帐足有寻常毡帐的十倍大小,四周以木条为架,外部覆以雪白的毛毡和金色的流苏。穹顶和毡墙的各个方向都开了大窗,窗子外面遮寒的毡帘卷起,里面的小窗子采用中原人家的细木格方式,上面糊的却不是厚纸,而是那种几近透明的动物膀胱,所以显得分外敞亮。 正对帐门的毛毡墙上,挂着一面巨大的狼头纛,大纛左右分别悬挂着弓箭和马鞍。下面是可容五人共睡的胡床,胡床上面铺着红色大花绒毯,一个长相粗犷的中年汉子躺在上面,头裹白巾,身盖毡毯,一只骨节粗大的大手放在毡毯外,面如金纸,显得很是虚弱,想来应该就是沙钵略可汗了。 在他的身边,侧坐一个身穿中原服饰的宫装丽人,丽人手端铜碗,正小心的用银汤匙为沙钵略侍弄汤药。在胡床的左右,盘腿坐着十几个年龄不等的草原汉子,看服饰和气度,想来是这个部落的贵族和勇士,这些人看斛律云进他们来了,赶忙起身迎了上来,躬身抚胸施礼。 “扶我起来!”沙钵略一挥手,身边的宫装丽人赶忙将手中的药碗放下,双手搀着他起身下床。 沙钵略在那丽人的搀扶下上前两步,缓缓弯下腰,单手抚胸说道:“从中原来的尊贵客人,长生天之子,狼神的后人沙钵略部的首领欢迎你们光临!本汗因为偶然风寒,无法出营迎接贵客,实在是怠慢了客人,还请您宽恕我的无礼。” 斛律云皱了皱眉头,没有说话,心中顿时不悦起来。本来么,他现在代表的可是高祖皇帝杨坚北巡突厥,就连靠山王杨林见了都要纳头就拜,这个过了气的可汗却只是抚胸施礼,这在外交上可是极为无礼的行为。 自己现在代表的是大隋,是中原的汉家儿郎,不可示弱! 想到这里,斛律云从身后使者的漆盘上接过圣旨,看着沙钵略昂首大声道:“本公此次前来,乃是为了颁陛下之旨意给大义公主和大汗,二位,请按我们中原的礼仪,焚香置案,跪地接旨吧!” “小儿实在无礼!”跟在沙钵略身后的一个草原汉子嗖的蹦了出来,将弯刀拔出一半道:“我们大汗乃是长生天之子,你们的皇帝是天子,我们大汗也是天子,哪里有天子跪拜天子的道理!” 边上的一个老者大喝道:“佐尔,不得无礼!”然后转头对斛律云笑道:“这位中原的使者,老朽活了这么多年,侍奉了三个大汗,见了六十余次草青草黄,也从未见过任何一个中原皇帝要求我们突厥可汗下跪的。我们大汗是长生天之子,除了跪拜长生天和长辈祖先,不跪任何人!” 一直搀扶着沙钵略的大义公主也将他交给了身边的一个侍女,走到斛律云身前低声道:“二位大人,可汗他性如烈火,心若虎豹,常常一言不合便拔刀杀人,加上突厥此地民风彪悍,不知礼仪,万一起了冲突,双方脸面上都不好看。抚胸之礼确实是突厥可汗的最高礼仪,二位大人远道而来,还是以和气为重,莫要惹他生气了。” 一直在斛律云身后不发一言的长孙晟笑眯眯的上前一步,先用突厥的礼仪和众人见过礼之后,这才道:“诸位突厥的大人,尊敬的可贺敦(相当于皇后)。你们莫要忘记,前些日子,我皇亲赐千金公主‘杨’姓,录入族谱,并赐公主号‘大义’。如此一来,可贺敦便是我大隋皇帝的女儿,可汗便是女婿。翁婿如父子,做儿子的,拜拜自己的父亲有什么不可以!” 大义公主和边上的一干突厥贵族顿时结舌,刚刚那个出言的老者更是肠子都悔清了。自己说可汗跪拜长生天也就罢了,说什么跪拜先祖啊,现在人家说了,大隋皇帝是可汗的父亲,子拜父,天经地义,又有什么理由可以推脱? 众人面面相觑,却无一人出言反驳,斛律云肃立半晌,用眼睛打量了一下他们,朗声道:“沙钵略,既然你以大汗乃是长生天之子为由,不愿以君臣之礼听旨,那便随你。现在本公是以你的岳父,大隋皇帝陛下的身份向你训话,你是不是应该跪下以示尊敬啊?” 沙钵略的脸因为愤怒和羞辱顿时涨得通红,他看了看垂头不语的各部落长老,又看了看一脸为难的可贺敦大义公主,几乎咬碎了一口钢牙。 可是再想想正处于风雨飘摇之中的部落,想想烽烟四起的草原,知道现在部落实在不能再树立大隋这样强大的对手了。心中一声长叹,表面上则是哈哈大笑两声,大声道:“尊贵的大隋皇帝乃是本汗之丈,确实应该一拜以示尊敬。”说罢,拉过大义公主,双膝一曲,“普通”一声,对着斛律云跪了下去,恭恭敬敬的施了一礼,这才双手接过圣旨,再缓缓将圣旨收回,贴在头顶上大声谢恩。 ………………………………………………………………………………… 入夜,雨又大了起来。 高士廉从给自己安排的毡帐中出来,伸手试了试大雨的密集程度,从一个亲兵手中接过斗笠,钻入雨帘之中。 斛律云盘腿坐在毡毯上,一身干爽洁净的长袍,身边放着一只盛满酒的大号铜碗,身前摆着一只肚子里塞满野葱和蘑菇的烤全羊,手中一把锋利的割肉小刀,一口酒,一口肉,吃的好不自在。 大帐毛帘一挑,一身水气的高士廉低头钻了进来。 “士廉来了,正好,来来来,一人独酌好生无趣,过来陪我喝两杯。”斛律云抬头一看,和高士廉打了个招呼,起身又拿过一只铜碗,解开牛皮酒囊咕嘟嘟倒了一碗。 高士廉看着斛律云身前那还带着一点点血丝的烤羊肉,压下自己翻涌的胃液,苦笑着说道:“主公,属下刚刚已经用过膳了,这东西,就不吃了吧。”他属于中原的那种传统家族士子,吃饭讲究“食不厌精”,对于突厥这种粗糙大气,讲究大碗喝酒和大块儿吃肉的用餐方式实在是有些不敢冒。 “吃过了?那算了,坐吧。”斛律云有些遗憾的摆摆手,将给高士廉倒的那碗酒一饮而尽,丢了块儿羊肉到嘴里:“士廉,沙钵略可汗的‘病’,好些了吗?” 高士廉淡淡一笑:“经过白天那么一刺激,想来应该是好很多了。属下刚刚出去查探,见王帐之中人影憧憧,不断有人进出,咱们白天破了他的局,又占了先机,以沙钵略的性格,定然不会善罢甘休,最近几日他们应该就会有动作的。” “那倒是无妨,沙钵略现在就是快倒的烂墙,谁都想上去推一把。都到这时候了还讲究自己的脸面,此人不足为虑。”斛律云呵呵一笑,端起酒碗停在嘴边:“对了,长孙大人在草原上布下的暗线...” 高士廉点点头:“属下私下里已经见过了他们的头领,这些人表面身份不一,不过在草原上潜伏已久,是一股不小的力量。” 斛律云饮了一口酒,沉吟片刻:“这些人已经在草原上潜伏多年,取得了诸多大小部落的信任,咱们能不动他们就别动。对了,咱们的人呢?有没有混进那些部落中。” 高士廉摇摇头道:“还没有,最近草原很不太平,不管是沙钵略、达头还是阿波,现在的威信都不足以控制整个草原。其他大小部落各怀鬼胎,战斗和摩擦每日都在发生,那些长孙大人留下的暗桩有些已经遭殃,属下想略等片刻,等草原稍稍平静一些,再让他们过去。” 斛律云将酒碗放下,叹了口气道:“那些死伤的弟兄的家人一定要妥善安置,抚恤要丰厚些,还有,你要着专人送到他们手中,不允许出现盘剥的情况。还有,让任昱的人在地方上给予些照顾,孤儿寡母的,容易遭人欺负。至于咱们的人,你说得对,现在草原上不太平,杀人越货的事情每日都在发生,还是先待在这个部落中,等草原上重新建立起新秩序再让他们执行各自的任务吧。” 草原的雨夜极为阴冷,帐篷里炭火熊熊,斛律云看着眼前旺盛的火苗,出神道:“他们的家人不知道他们在外面执行这么危险的任务,尤其是那些以商贾身份隐藏在草原上的密谍,可能一辈子都脱离不了商贾的身份。你吩咐下去,从今之后,咱们右内府牺牲的兄弟,家人都由咱们奉养,孩子提供上官学和私学的机会。” “是,大人仁厚,大伙儿一定会感激您的。”高士廉欣然一笑,由衷的说道。 “你们家大人在吗?”二人正说话间,忽听帐篷外面传来一个女子的询问声。 门口守卫的亲兵道:“大人正在帐中用膳,高大人也在里面。” 紧接着那个女子的声音又高声道:“国公大人,我是阿史那燕,现在进去方便吗?” 斛律云挠了挠头,朝高士廉使了个眼色,这才高声道:“啊,是公主殿下,请进,请进。” 帐帘一挑,一个撑着油纸伞的女子弯腰走了进来,正是阿史那燕。她今天穿着一身淡蓝色的屈裾裙,同样在衣服的边缘上镶嵌着褐色皮革。先朝高士廉施了一礼,这才跑到斛律云身边道:“烤羊肉的味道如何?是我亲自烤的。” 斛律云指了指已经薄了几层的羊肉,笑道:“很好吃,我已经吃了不少了。” 高士廉低头看看那已经切开的烤全羊,里面的肉白生生的,还带着几丝血丝,不知道哪里称得上“很好吃”。他自幼受的教育是“非礼勿视”,见突厥公主来了,赶忙起身对斛律云道:“主公,公主殿下,时候不早,属下这就回去了,夜风寒凉,还望主公保重身体。”说罢起身,朝二人拱拱手,拿起斗笠大步走了出去。 阿史那燕见高士廉这个大灯泡出去了,开心的坐在斛律云对面,将油纸伞献宝似的拿起:“看,你在大兴给我买的油纸伞,很漂亮。我部落里的姐妹们也有,不过谁也没有的我的好看。”这个油纸伞是当初斛律云逛利人市的时候买的,据说是从南陈将都城传过来的走私货,任青伶、双儿还有阿史那燕一人一把。 “你喜欢就好。”斛律云笑笑,切了一小块羊肉丢进嘴里,疑惑的问道:“对了,你这么晚过来,就是为了显摆这个油纸伞,还有你新做的苏绸裙子么?”他上上下下端详片刻,赞道:“很得体,你穿起来很不错。” “羊肉不是这样割的!”阿史那燕看看被斛律云割得面目全非的烤全羊,惊叫一声,一把抢过小刀,便切边道:“羊肉、牛肉和马肉都有纹理,吃的时候刀要顺着纹理切,这样的肉才好吃,不然不好吃的。”她将切好的羊肉放入盛盐的碟子中,举到斛律云面前:“来,尝尝。” 斛律云捏起羊肉丢进嘴中,细细品尝片刻,啧啧道:“果然比我自己切的好吃了许多,真不错。” 阿史那燕看他吃的高兴,下刀如飞,雪片般的羊肉瞬间便堆成一盘,她将小刀放下,看着斛律云道:“今晚我父汗在各族头人面前放出消息,要把我许配给你。” “咳,咳咳…”斛律云刚刚送进嘴里的一口马奶酒顺着鼻孔全喷了出来,他惊讶的睁大了眼睛,难以置信的问道:“不会吧,把你许配给我?” 阿史那燕低头羞涩一笑:“各部头人都不同意,不过父汗很坚持。等再过两个月,到了十月初,就是草原上的重要节日了,到时候父汗会邀请各个部落的头人前来宣布这个消息。不过在这之前,恐怕部落中的勇士会找你的麻烦。” “找我的麻烦?”斛律云一张嘴张得老大,惊讶的问道:“为什么?我可是大隋的使者。” “在他们的眼里你可不是大隋的使者,只是我未来的男人而已。”阿史那燕抿嘴一笑:“草原上有草原上的规矩,在草原上抢亲是不是什么罪过的,旁人更无权干涉。只要那想抢亲的男人和他的朋友成功地杀掉了你,那我就成了那个男人的妻子,即便我对他再怎么痛恨,也只能跟那人走,做他的妻子,为他生儿育女。只有你的亲人和族人,才有权利去寻那些人报复,旁人若是干涉,会受到所有部落的指责的,这是破坏草原卜的规矩。” “杀掉我?”斛律云咽了一口口水,觉得自己的嘴里有些发苦。 “当然不能杀掉你,毕竟你是中原的大官,杀掉你我们整个部落都得承受你们皇帝的雷霆之怒。”阿史那燕摇摇头,接着说道:“不过,打败你也是可以的,只要打败了你,胜利者有权利取走你的财物和女人,而你也会受到所有人的耻笑。” “等等…”斛律云一抬油汪汪的手掌,苦笑道:“这事情是不是应该问一下当事人的意见,比如说我。这个应该算是婚姻大事吧,怎么谁都不跟我说就决定了?” 当初来突厥之前,长孙晟和高熲他们也曾经推断过,认为沙钵略现在势弱,可谓是四面楚歌,想要大隋撑腰,除了称臣之外,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和亲。和亲的人选,大伙儿也都讨论过,和皇家的可能性不大,毕竟大义公主名以上是杨坚的女儿,那沙钵略的女儿也就是杨坚名义上的外孙女了,自己外孙女嫁给自己的儿子… 所以最有可能的,也就是大臣,长孙晟三四十岁,斛律云十几岁,谁比较有投资价值,一眼便可以看出。不过,当初大家这么讨论的时候,斛律云是当笑话听的,毕竟自己也算是有妇之夫,这个突厥公主是知道的,难道一个公主会上杆子嫁给一个有妻子的男人?斛律云不信。 不过他还是失算了,这个时代的女人,尤其是大户人家的女人,根本决定不了自己的未来,政治婚姻比比皆是,更不用说公主了。何况突厥草原的习俗:“夫亡嫁子,子亡嫁孙”,这样牛气的继承传统都受得了,更不用论嫁给一个有妇之夫了。 “你不是大隋朝廷的官儿么,我父汗已经派人到你们皇帝那里求亲了,只要你们的皇帝同意不就行了?。”阿史那燕乖巧的帮斛律云倒了满满一碗马奶酒,甜甜的笑道,俨然一副乖巧小媳妇的样子。 “说半天,合着这里面没我什么事情了?”斛律云端起马奶酒一口干了下去,看了看自己这个没过门的“小媳妇”。 “还有很多事的。”阿史那燕乖巧的接过他手中的铜碗,又倒了一碗,这才道:“部落里有很多勇士每日在我的帐前唱歌,你想娶我,首先要将他们打败。然后,过些日子就是我们草原上的节日了,到时候可能还要接受其他部落勇士的挑战。” ‘也就是说,我要被这些膀大腰圆的草原汉子轮大米?’斛律云低头看了看已经面目全非的烤全羊,觉得自己和它很有缘分,最后不甘心的问道:“这个事情,我能拒绝吗?” “他们都说我是草原上最美丽的鲜花,难道我配不上你么?”突厥公主正在倒酒的手一顿,幽怨的问道。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斛律云很想告诉他,鲜花的绝配绝对是牛粪,而不是自己,可是也不知道怎么开口,只好垂着头道:“我是说,我已经有自己的娘子了,你也见过的,就算这样,你也愿意?” “才一个嘛。”公主殿下马上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才?”斛律云一惊,被这个字眼吓得不轻。 “是啊,你知道我父汗有几个女人?”阿史那燕将手中的皮囊放下,伸出两只手掌,“十五个,他有各族的美女十五个。这还不算那些可以随意赏赐给部下的女奴,要是加上女奴。”她翻着白眼想了想:“应该有几十个吧。” “我不同。”斛律云摇了摇头:“我不希望将自己的爱分给几个女人,上天将青伶赐给了我,我已经很幸福了。” “我不管,反正父汗已经向你们的皇帝求亲了,在大兴的时候我也听别人说了,你们皇帝说的话叫圣旨,是不能更改的,等圣旨到了,你就是我男人。”阿史那燕腾的站起身,走到帐门前,回头道:“你千万别试着到父汗那里请求退婚,否则,那将是对我们整个部落,乃至草原的侮辱,到时候,就算你是中原的大官,也走不出这个草原。” 斛律云心里也是一肚子火,他和这个突厥公主之间根本谈不上感情,虽然对方长得很漂亮,可是世界上漂亮女人多的是,难道都要收入房中?于是也起身道:“那我故意输给你们族中的勇士总行了吧,我看看谁好,能配的上你,就故意输给他,也正好给你找个好的归宿。” 阿史那燕深深的看了他一眼:“当初你在草原上杀了我那么多族人,我并不恨你,因为草原就是一个强者生存的地方,你知道草原上为什么有抢亲的习俗吗?是因为一个勇士若是连自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那他也就不可能保护得了自己的部落。所以,千万别试着那么做,别让我看不起你,更别让我们突厥的勇士看不起你们中原男人。”说罢一挑门帘,走进黑漆漆的夜色之中。 第七章 出猎 第二日一早,雨过天晴。 被暴雨冲刷过的草原如一片深绿色的海洋,成片的雪白羊群是草海中翻滚浪花,骑着黑色骏马在羊群中游弋的牧羊人是浪花中闪现的点点礁石。而头上湛蓝的天空则刚好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穹庐,把深绿色的海洋和海洋中的各种生物都倒扣其中。 齐膝深的深绿色牧草上还残留着昨夜暴雨的痕迹,小指肚大小的水珠挂在草尖在微风中轻轻颤动,清晨的朝阳撒过,如宝石般晶莹剔透,反射出一片七彩的光芒。几只不知名的飞虫从草下钻出,震一震仍有些潮湿的翅膀,落在草茎上,贪婪地吸食着甘甜的草汁。 “啾!”一声催马的喝应声忽的响起,上百匹骏马伴着隆隆的马蹄声如水银泄地一般刮过晨光中的草原,碗口大小的马蹄在草嵩子间起起落落,带起一片迷蒙的水雾。 雨后的清晨,草叶上有了一层水,等于给野兽布置下了无数天然陷阱。特别是野兔、黄羊这类蹄子较小的生物,滑湿的草场加上地上深浅不一的水洼,让它们的奔跑速度连平时的三成都不到。对于来自中原的贵宾来说,在草原上享受一下纵马游猎,确实比每日坐在大帐中饮宴要有趣的多。 被大雨清洗过后的空气呼吸起来带着股泥土特有的芬芳,虽然略有些阴冷,但是很长人的精神。四周的景色很美,配上鲜衣怒马的少年,姹紫嫣红的少女,风物已经可以拿来入画。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们的手中没有任何猎物。这倒不是因为他们的射技差,从出了营寨门那一刻到跑得身下骏马略微出汗时为止,还没有任何猎物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之内。 “肯能是最近总打仗,把部落周围的野兽都吓跑了!”阿史那燕一身火红色的胡服,头戴镶嵌了巨大北珠的毡帽,甩了甩因为露水而稍有些湿润的长发,笑容如雨后的天空一般清爽明丽。 “几千人轮番出战,胆子再大的野兽也会赶紧搬家!”斛律云今天穿着一身墨绿色的胡服,身负长弓,身后是罗艺和鱼俱罗,高士廉因为不会骑射之技,所以被留在了营寨之中。 “不如走远些,去月亮湖边碰碰运气。那附近水草丰美,黄羊群和野驴群众多,要是运气好,还能碰上野马。”阔阔托大声建议。他是部族长老之子,长得仪表堂堂,在突厥人中也算美男子了,是阿史那燕众多追求者之一。 “不好吧,那边的苏卓部落态度一直摇摆不定,前次大汗和达头作战的时候,还试图偷袭过咱们部落。万一遇上了,难免有些麻烦。”阔阔托身边的一个突厥青年脸上露出一丝凝重之色,开口阻止道。 “胆小鬼!战争让你丧失了自己的勇气,杜尔!”阔阔托轻蔑一笑,看向旁边的斛律云,大声道:“你怎么看,中原人!”对于这个横空出现的情敌,他是一百个看不惯,尤其是自己心上人看对方的眼神,更是让阔阔托不爽之极。他已经准备好了,一旦这个中原伢子反对,就大声的奚落他,让草原的花朵看看,中原男人靠不住,都是胆小鬼。 至于危险,他倒是一点都不担心。别忘了,他这个情敌是什么身份,那可是中原朝廷的高官,那个苏卓部落的长老向来欺软怕硬,又如何会冒着得罪中原皇帝的风险袭击他们。 不过,他似乎忘了,斛律云和身边的几十个护卫为了骑射方便,今日穿的都是猎装,也就是胡服,远远看起来和他们没有一点区别。对方又不知道他们的身份,又如何会忌惮呢? 面对这种情况,斛律云自然不会说:“我不敢去。”这样的话来。他看了看身边一脸挑衅的阔阔托,点点头道:“没问题,只是那里应该离部落有一段距离了,咱们尽量在天黑前赶回去。” “大人…”身后的鱼俱罗忍不住开口道:“请您以自身安危为重。” 边上的阿史那燕大声道:“应该不会有什么麻烦的,他们的营地与月亮湖的距离也不短。而且因为你们来了,草原各部现在都很小心,双方互相不知道对方底细,理智的人不会轻易挑起事端!” 她有些羞涩的瞥了斛律云一眼,继续道:“而且,我听说那湖边有不少散落的星星铁,这次去,正好捡一些回来,等将来孩子出生时替他打把弯刀!”这话一说完,马上换来了三个大红脸。她自己是因为略有些羞涩,斛律云是因为尴尬,而阔阔托,则是因为怒发冲冠。 鱼俱罗也是满脸的不自然,他看了看脸有些发红的斛律云,心道:‘这胡人的女子果然大胆,这话听得我老鱼都脸红,国公大人娶这么女人回去,还真是,委屈了啊~’别看鱼俱罗长得肌肉虬结,其实骨子里是一个很传统的男人,喜欢的女人也是那种温柔贤惠,笑不漏齿的类型,对于这种豪放的女人,他一向是敬而远之的。 他身边的罗艺显然对这些事情没什么兴趣,只是一味的追问那星星铁的事情。 阿史那燕听罗艺对星星铁有兴趣,不厌其烦的解释道:“我们突厥人逐水草而居,不会总驻扎在同一个营地。所以,祖辈没有留下关于开矿的智慧,牧人们也没有时间去开采铁矿!不过,我们信仰的长生天是慷慨的,星星铁就是长生天赐给牧人的铁石。” 斛律云听得一阵无语,插嘴道:“就是天外陨铁,从天上掉下来的,也叫玄铁。” “玄铁?”罗艺和鱼俱罗的眼睛都是一亮,对一个武将来说,除了骏马之外,最希望拥有的,便是精良的兵器和甲胄了,若是能用大名鼎鼎的玄铁来打造兵器,那……鱼俱罗和罗艺的眼神炙热了。 有了目标,再加上如画的山水,一行人不知不觉奔出五十余里,马和人都跑了一身汗,却也不觉得困乏。跑着跑着,耳畔的马蹄声渐渐被流水声所取代,众人知道,月亮湖就在眼前了。 这是一个极其美丽的湖泊,上游的河水如玉带般从远山潺潺而下,平缓轻快,下游的河面却陡然而收,激流翻涌,唯独中间这方圆二十余里的湖面,如同一颗蓝色的宝石般卧在了万里草原之间。微风吹过,凌波浩瀚,让人心旷神怡。 行万里路犹如读万卷书,现代人整日流连于钢铁和水泥的丛林之间,不知不觉已经将自己的心也封闭了起来,只有见了这空旷的草原,这塞外的风光,才会激起人心中的豪情。也只有在这万里草海中,才让人更清楚地看到自己心中的梦想。斛律云和身后的众侍卫挥舞着双臂下马向湖边奔去,就连罗艺如花岗岩般的脸庞都显得柔和了一些。 “嘶,好冷~”众人三步并做两步冲到湖岸边,伸手在无边碧落上抄了一把。一阵透骨的奇寒立刻冻彻骨髓。 “小心些,这湖水从连天的雪山上流下,就算现在天气炎热,里面的水也只是比冰暖些!”阿史那燕看着斛律云众人一阵呲牙咧嘴,和身边的侍女开心的笑了起来,用马鞭指点着湖水介绍,脸上是掩饰不住的骄傲。 “你们在这里待着吧,我带人去附近看看有没有什么合适的猎物!”阔阔托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一个多余的人,看着湖边巧笑兮然的新上人,一颗红心碎成了八瓣。他瓮声瓮气的招呼一声,带着自己手下的勇士,打马绕着月亮湖寻觅起来。 阿史那燕看了看离去的阔阔托,摇了摇头,对斛律云解释道:“这月亮湖是附近百里之内最大的水源,平日里有很多黄羊群、野驴群,还有成片的傻半斤儿,要是运气好,还能碰上迁徙的野马群,每一个野马群都有一只头马,它就是这群野马的汗。头马都是万里挑一的宝马,虽然野性难驯,不过个个都能日行千里,我们叫他们为,天马,意为上天赐予我们的礼物。” 她用白皙的手掌撩了撩冰凉的湖水,接着道:“不过野马群常年迁徙,只有受到长生天青睐的勇士才能遇得到,比起那个来,咱们还是好好找一找黄羊吧,这个时节水草正丰美,黄羊全都膘肥体壮,比起部落里放养的羊群,味道强了千万倍。” “公主,你不是说这儿有玄铁么,在哪里,我们想找点儿来,做个兵器!”鱼俱罗自来了便开始低着头到处寻觅,找了半天一无所获,这才起身,向阿史那燕问道。 阿史那燕没好气的看着这个大个子:“哪里那么好找,星星铁可遇不可求,有的人一年都不一定能遇到一块儿呢,你骑马的时候小心些,那种黑色的石块就是了!”那种被称作星星铁的黑色石头打出来的刀剑质量上乘,刀刃比用贩来的铁材打造的弯刀锋利,刀身的韧性也更好。只是过了这么多年,个头大的早就被人捡走了,剩下的不光小,而且极为稀少,再加上好东西人人都想要,往往在草原上寻觅数年,凑几十块才能打出一把弯刀。看鱼俱罗的样子,还真把星星铁当成中原的芋菜了,要多少有多少。 斛律云点点头暗想:‘每年从太空中落到地球上的陨石本来就有限,再加上过程中的燃烧,稀少也算平常。要是那么常见,人们也就不会把天外玄铁传的神乎其神了。’谁知他刚想到这儿,就觉得靴子下面有些不适,抬起脚低头一看,一块儿婴儿拳头大小的黑色石头静静的躺在草根处,有一半埋入土中,要不是踩到了,还真不好发现。 不会吧,运气这么好?斛律云伸手挖了几下,一块儿沉甸甸的星星铁就入手了,看得找寻了半天却一无所获的鱼俱罗和罗艺妒火中烧,看得阿史那燕双目频闪,连连赞叹长生天的恩赐。 ‘我刚刚从那里找过来,怎么就没看见呢?难道我老鱼的眼神这么差?’鱼俱罗看着斛律云手中那块儿黑幽幽的星星铁,心碎了。 罗艺双目一闪,眼中露出坚毅之色:‘看来这附近星星铁真的很多,既然大人能找到,那我也能,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再仔细找找,一定能找到的。’ “那边有野马的马粪,还热乎着呢?”一句大煞风景的喊声打断了所有人心中的美梦。众人闻声望去,只见阔阔托用两根木棍挑着一个鸡蛋大小黑绿色的粪团,兴高采烈地向大伙跑来。 第八章 套马 “在哪?”一直撅着腚在草丛中寻觅星星铁的罗艺和鱼俱罗猛然抬起头,大声喝问。二人的目光一动不动的盯着阔阔托手上那团肮脏的东西,仿佛那不是肮脏的马粪,而是什么奇珍异宝。 前文说过,趁手的兵刃和宝马良驹对于一个武将的吸引力,绝对和一个绝世美女对色狼的吸引力差不多。鱼俱罗和罗艺准备用星星铁打造兵器的希望刚刚破灭,忽然听到这个好消息,又怎能不欣喜异常。 从军团作战的角度上来说,大规模驯养的马匹听话、易驯服、利于骑手掌控,可是其野性也在长期的驯养的过程中,也会被慢慢磨平。这样的马匹,对于大规模作战的骑兵来说绝对是合适的坐骑,可是对于领兵作战的将军来说,未免有点不够看。 而野马则不同! 野马体格健壮,听觉和视觉敏锐,性情剽悍,蹄子小而圆,奔跑很快。它们在沙漠、草原上遇到狼群的时候,并不像其他食草动物一样畏惧潜逃,而是镇静地迎击狼群。有时它会突然发动进攻,以马头冲撞;有时,迅速转过身来,扬起后蹄猛踢,其性情之野,可见一般。 马上战将作战,比起武艺来,与战马的配合无疑更加重要,有这样一匹野马为坐骑,骑将作战的时候就相当于多了一个干扰对方坐骑的“作弊器”,若是利用得当,往往能起到出奇制胜的效果。 “阔阔托,你看马粪附近的蹄子印了吗?现在可是夏天,一群野马也没有多少只的。”和欣喜的罗艺等人不同,在草原长大,深悉野马迁徙习性的阿史那燕并没有被喜悦冲昏头脑,起身冷静的问道。 “看了,看了!”阔阔托咧着一张大嘴,献宝似的将手上挑着的那坨马粪高高举起,大声道:“这绝对是一个大型的马群,可能是从极西之地迁徙过来的。感谢长生天的慷慨,看,他们的粪便是多么的圆润饱满,看,他们的粪便是多么的新鲜!” 草原地域广袤,野马对于各族的牧民来说,也绝对是难得一见的稀罕物。一个部落中要是有一小群纯种的野马做**,过不了几十年便会繁殖出比现在要好上许多的马种,而抓获野马的勇士,也会被族长授予贵族头衔。而且,传说天马是长生天的坐骑,只有被长生天赐福的勇士才能见得到。正因为如此,阔阔托才会如此开心。 “那还等什么,赶紧拿起套马杆,抓野马去!见者有份儿,我要抓一匹黑色的!” 斛律云哈哈一笑,扳鞍上马,回身朝身后的侍卫道:“留下十个人做套马杆,做好了之后沿着我们留下的痕迹追过来,剩下的,跟我走!”说罢一甩马鞭,朝阔阔托来的方向冲了过去,在他的身后,是一脸狂热的鱼、罗二人,以及跟来的侍卫。 “中原伢子,是阔阔托先发现的!”阔阔托丢下手中的驴粪团,一边从马鞍旁解下带来的套马杆,一边呼喊着上马,循着斛律云他们追了下去。 “小心些,别碰它们的正面!”阿史那燕看着这些精力旺盛的男人,挥着手大声嘱咐道。野马性子比驯养的马暴躁得多。如果惊了群,迎面向你冲过来了,再结实的身子骨禁不起马群一撞,想要套马,只能拿着长长的套马杆,跟在马群的边上,用长长的脖套儿将跑在边缘的马匹拉出来。 “知道了,大伙加把劲儿,抓一匹最壮实的回去给今天没来的弟兄们看看!”斛律云兴奋地回答声顺着风远远传来,随之而来的是一大片嘻嘻哈哈的喝应声。 “沙钵略部的勇士,证明你们勇武的时刻到了,谁要是敢输给中原伢子,回去我就让他去挤马奶!”阔阔托怨气冲天的声音也紧接着传了过来,听得阿史那燕一阵啼笑皆非。 “好了,帕蒂,带着他们去做套马杆吧,做的快些,咱们也得快点儿赶上去。”看着马队的身影消失在草海中,阿史那燕转过头,挥手对身边的一个侍女说道。 现在天气正好,大片野马在草原上迁徙留下的痕迹清晰可见,斛律云他们顺着倒卧的牧草一路追了下去,小半个时辰之后,一大片野马群出现在大伙正前方的一片洼地中。 这是一个由上千匹成员组成的野马大家族,黑的、白的、黄的、花的,各种颜色的野马散落在苍茫的草原上,蔚为壮观。听到有猎人的马蹄声传来,负责警戒的雄性野马立刻发出嘶鸣声示警。正在啃吃嫩草的马群听到警讯,随即在一匹黑色头马的带领下,摆开了阵势。 野马群看到上百人的猎人队伍,也不惊慌,迅速集中起来,摆起了阵势。雄马在前,雌马在后,小马护围在中心。它们用蹄子乱踩地面,似乎在威吓,又像在指示逃避方向。 “小心!慢慢靠过去,沿着一个方向驱赶马群!”阔阔托双腿夹紧马腹,手中的套马杆平举,高声命令道。 比起这些常年在草原上放马的牧民来,斛律云他们这些人无疑是门还未找到的门外汉。为了抓到这难得一见的野马,众人勒马减速,跟着阔阔托和他部落中的勇士后面,有样学样的向野马群包抄了过去。 头马琥珀色的眼珠死死盯着越来越近的人类,忽的抬起前蹄,“希律律”一声长嘶,朝着一个方向猛冲了过去。 “迂回!跟上去,躲开正前方!”阔阔托老练的一挥手,队伍马上分成三部分,两部分挤压马群的两边,剩下一部分跟着马群的后面,不急不缓的驱赶着。 野马逃命时,成年雄性居前,成年雌性断后,夹在队伍正中间的往往是出生不到一年,还没有完全断奶的幼马。它们的逃命经验和体力都不及成年野马,只要向前跑一段路,肯定会脱离大队。 比起身体强壮,野性难训的成年马,这些小马驹无疑是更好的猎物。阔阔托的人平举着套马杆,不断给马群最后的雌马刺激,没过多久,被裹挟在马群中的那些半人多高的小马慢慢地掉到了队伍的后方,虽然仍在嘶鸣着奋力逃命,可还是被大部队越拉越远。 “那匹青色的归我了!”一个突厥勇士哈哈大笑一声,一催身下骏马,举着套马杆迫近身前不远处的一匹青色小马。小马驹一边奋力奔跑,一边转头看着身后离自己脖子越来越近的套马杆。 “唰!”套马杆上的马索准确的套在了小马的脖颈上,马杆往后一拉,脖套猛地收紧。那名突厥勇士高喝一声,双腿夹紧马腹,两手执杆,身子奋力后仰,将那匹青色的小马拖到自己身前。 队伍后方的猎手屡有斩获,前方的斛律云等人自然也不甘落后。阔阔托身为长老之子,不光有一身好武艺,马术更是没得说。他带着两个侍卫,从侧面靠近了野马群边缘,目标是身前的一匹雪白的雄马。 比起小马和雌马,雄马更是凶性难驯,就连草原野狼见了也要让它三分。阔阔托小心的用手中的套马杆敲打着边上的那匹白马,想把对方引出马群。那匹白马果然中计,嘶吼一声,一甩马鬃,怒气冲冲的追了出来。 “来啊,来啊!” 阔阔托大喜,一拉马缰,向边上跑去,白色野马紧紧跟在他后面,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两只套马索如幽灵般递出,套在白马的脖颈上,绳索一收,就要迫使白马减速。 这可是成年野马,和马群后面的那些小马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感觉自己脖子一紧,野马怒嘶一声,猛地一甩头,将两个突厥勇士拉下马来。 那两个突厥勇士经验非常丰富,落地之后也不慌乱,只是用腋窝和双手将套马杆紧紧扯住,大声的招呼同伴来帮忙。 看到侍卫被拖到马下,阔阔托心中一急,大声聒噪着带人围了上去。被两个草原勇士拉住的野马速度锐减,很快脖子上又被套上三个套马索,二人三马的力量就连它也无法承受,最终在不甘中慢慢停了下来。 “那匹红马不错!公主怎么还没来啊!”隆隆的马蹄声中,鱼俱罗双目赤红的盯着一匹通体赤红的骏马,大声哀嚎道。 “别想了!”斛律云赶上来,大声道:“来了咱们也没戏,看到没有,那套马杆你会用吗?反正我是不会!”他观察了半晌,发现套马真的不是那么容易,准确点说,是难得很。想在急速奔驰的骏马上平端着套马杆准确的套中一只不断反抗的野马,这个,对技巧要求实在太高了,他们这种从来没有练过的人,想要成功,几乎没有可能。 “那怎么办?多好的机会啊,咱们大隋哪有这样的宝马,就连皇上马厩里面的都没这好!”鱼俱罗哀嚎一声,不甘的看着那一匹赤炭火龙驹。 “笨蛋,不会自己抢吗!”罗艺大喊一声,催马向前,朝一匹刚刚被突厥人抓住的白马奔去。 “让开!”他马鞭挥舞,赶开几个围在那匹马身边的突厥勇士,两马一错的瞬间,两手一按马背,跨上了那匹白马的背部。 “哎!你!”几个突厥勇士看着正在奋力驯服白马的罗艺,愤怒的抽出了弯刀。斛律云赶忙打马过来,拍着阔阔托的肩膀道:“这匹马让给我的人,如何?”说着话,从怀里将刚刚找到的那一块星星铁掏出来递了过去。 眼前就是野马群,野马想抓就能抓到,可是星星铁这东西却是可遇不可求的。阔阔托只思量了片刻,便一把抢过斛律云手中的星星铁,冷哼一声,带着自己手下的勇士又向野马群追了过去。 “大人,大人!”鱼俱罗也凑了上来:“大人,您也给老鱼换一个,成不?” “成!”斛律云斩钉截铁的一点头,摊开手掌道:“你先给我一块儿星星铁,我身上可就那么一块儿!” “你这不是戏耍人么!”鱼俱罗气哼哼的嘟囔了一句,抬头一看,指着远方地平线上出现的几个小黑点道:“大人,公主来了,她在草原上长大,肯定知道怎么套马,我让她帮我!”说罢打马扬鞭,迎了上去。 斛律云笑着摇摇头,刚想追上阔阔托再要一匹野马过来,忽见巨大的野马群猛地转向,直直的向斜前方的阿史那燕他们冲了过去。 怎么回事,阔阔托的人在干什么!斛律云心里一惊,转头一看,见阔阔托也在气急败坏的朝他的人喊着什么。 斛律云催马靠过去,大声问道:“你的人在做什么?赶紧让马群转向,前面是阿史那燕,你们看不到吗?” “不是我的人,是头马!”阔阔托气急败坏:“是头马在带着马群往前冲,不管我的人怎么撵,它们就是不变向,我们也没有办法!” 斛律云转头一看,见整个马群的正前方,一匹纯黑的骏马一马当先,向阿史那燕他们冲去,在它的身后,整个马群如奔涌的潮头一般紧紧跟着。 “混蛋!”斛律云低骂一声,从背上摘下弓箭就要追上去。 “等等!”阔阔托伸手拦住了他。 “干什么!”斛律云脸色阴沉:“别挡道,时间不多!” “你这么去不成,就算你射杀了头马,马群里很快又会有一个新的头马冲到前面,你杀不完的!” “那怎么办!”斛律云一把将箭壶丢在地上:“这也不行,那也不行!” 他强行让自己冷静了下来,深吸了两口气,这才道:“你们平时靠什么东西联系,我是说,打仗的时候。” “号角声。”阔阔托从身后的一个侍卫手中拿过牛角号:“这个东西的声音很大,能传的很远。” “好,你来吹号,让他们向边上跑。野马群庞大,转向不易,先争取点时间!”说罢拨马便走:“让他们向我靠近,我来想办法!”说罢一拨马,向边上绕去。 看着匆匆离开的斛律云,阔阔托抬头看了看远方奔腾的马群,咬了咬牙,没有追过去。女人可以有很多,而生命只有一个,身为长老之子的他,在这方面算计的很清楚。 “呜~呜呜~” 苍凉的号角声在草原上响起,斛律云远远地看到几个黑点随着号角声转向,快速朝自己奔来,而跟在他们后面的巨大马队,也绕了一个大大的圆弧,紧追不舍。因为马群庞大,转向不易,双方的距离果然拉大了一点,从两百步增加到三百步左右。 可就算是这样,双方的距离也在以肉眼可见的距离缩短。他们这些马的耐力和爆发力本来就不如野马强,再加上已经跑了半天,又驮着人,速度比对方慢了三成不止。 斛律云和他的坐骑如风一般刮过草原,在草海中留下一道半圆形的痕迹,朝着疲于奔命的阿史那燕一群人迎了上去。 看着斛律云迎了过来,阿史那燕急得差点哭出来,她单手擎着马缰,另一只手使劲儿的挥舞着,让斛律云赶紧躲开。 “不要停,赶快走!”看着越来越近的阿史那燕等人,斛律云拢起双手,大喊一声,和对方擦身而过。 身下的马匹开始微微的颤抖,前方上千匹骏马同时驰骋的威势让它心惊胆颤,如果这不是一匹长期训练的战马,恐怕早已经瘫软在地。 斛律云一勒马缰,抬腿跳下马来,拍了拍它的脖子:“走吧,逃命去吧!” 战马轻嘶一声,向边上跑去。斛律云一转身,面对一百五十步外的马群,看着越来越近的那匹黑色头马,将身子微微弓起:“来吧,伙计,让我看看你的厉害!” “隆隆!”密集的马蹄声越来越近,脚下的大地仿佛地震一般上下颤抖,斛律云轻轻咽了一口口水,努力的在震颤的大地上保持着身体的平衡,双眼死死盯着身前五十步那个四蹄翻飞的骏马。 三十步,十五步!马群越来越近,斛律云几乎能感受到对方喷出来的粗重鼻息,以及琥珀色眼瞳深处流露出的深深暴虐之气,他怒吼一声,迈步向前跑去。 看到身前的人类居然不闪不避,反而迎面扑来,头马的眼中闪过一丝不屑之色,它将马头微微低下,朝这个不自量力的人类猛冲过去。 面对着硕大的马头和似乎无穷无尽的马群,斛律云的身体因为紧张而微微颤抖起来。怕归怕,不过却谈不上后悔,阿史那燕说的没错,要是连一个女人都保护不了,还谈什么其他。 斛律云本想着趁它冲过来的时候侧身翻上马背,再想办法把它制伏。谁知对方速度太快,想要在那一瞬间做出如此动作实在是有些强人所难。 拼了!!! 他心中大喝一声,身子一让,将对方的马头闪开,几乎是一瞬间,脚下猛地发力,双手一探,再一紧,死死挂在了这匹快马的脖子上,被拖着向前跑去。 “嘶嘶~”斛律云的鞋底和草地剧烈的摩擦,传来一阵又一阵的灼热感。他的身子虽然挂在马侧,却随着扭动的马身剧烈摇晃,双手几乎抓不住对方的鬃毛。 ‘这么下去不是办法,必须到它背上去!’不过片刻时间,可他却觉得仿佛过了一年那样漫长。心中拿定主意,斛律云积蓄了几分力量,双手和双脚同时用力‘嘿’的一声,翻到了这匹骏马光滑的脊背上。 第九章 夜袭 马群隆隆而过,斛律云的身影消失在疾驰而过的浪潮中。 “大人!”刚刚驯服那匹白色野马的罗艺疾呼一声,目呲欲裂。他本是军中一普通强勇,因为作战勇猛、悍不畏死才被靠山王殿下看重,留在身边栽培。这次随使团北上突厥,杨林让他以一个旅帅的身份统领全军,看重的就是他一丝不苟的作风。而他的任务,就是保护所有大隋使者,其中正使斛律云和副使长孙晟更是重中之重。 ‘我居然因为如此一匹畜生,忘记了自己的职责,使国公大人丧身马群,辜负了卫王的栽培之恩!’罗艺死死盯着远方的马群,一时间只觉得通体发寒。 阿史那燕咬着嘴唇,泪水夺眶而出,朝自己身边脸黑如炭的鱼俱罗喊道:“你是他的侍卫,他的性命比你自己的还要重要,你为什么不守在他的身边,你为什么要来找我?!”她的身体如秋风中的落叶一般颤抖着,声音有些歇斯底里。 鱼俱罗一言不发,死死的盯着远处那一片如云的马群,握着马缰的手掌轻轻颤抖,因为用力,关节白的有些发青。 罗艺驱马过来,拔出随身的横刀,沉着脸对鱼俱罗道:“老鱼,我要驱散马群,将大人的尸身找回来,你敢不敢去!”他的斩马刀因为太过巨大,徒耗马力,所以没有带来。 “再等等。” 鱼俱罗的重瞳一眨不眨的盯着远方的马群,将身后的细长皮囊缓缓摘了下来。 这是他的兵器,这件兵器,当初就算是面对号称“草原第一勇士”的呼罗国主的时候,他都没有拿出来。 此刻,他战意冲天。 几人正在交谈,周围的侍从突然一声惊呼。他们赶忙转头看去,只见一匹黑色的骏马如闪电般冲出马群,而这匹黑马的马背上,隐隐约约能看到趴着一个人。只是野马的马背既光滑又没有马鞍,所以这个人抱着马脖子伏在马身上,略显狼狈。 斛律云觉得自己是一方在惊涛骇浪的大海中上下起伏的小舟,或是在狂风暴雨中翻滚的落叶。 他必须使劲全身的力气,才能让自己保持坐在马背上不落下,在他的身后,不到五步就是无数咆哮嘶鸣的野马,一旦落地,那唯一的结果就是命丧黄泉。而身下的这匹头马虽然上蹿下跳着想把他从背上掀下去,可仍没忘了自己的目的,身体一侧,向停留在远处的阿史那燕一行人冲去。 ‘糟了,再这么下去,他们有危险!’斛律云大急,可是此时自己也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只能用双手死死的抓住马鬃,双脚夹紧马腹,试图改变马匹的前进的方向。 可是不管他如何的努力,身下这匹传说中的“天马”就是不买帐。斛律云也急了,他忽的想起以前看电视的时候说动物如果被蒙上眼睛就会平静下来,于是在颠簸的马背上探出手去,一下将身下这匹黑马的眼睛蒙了起来。 “希律律!” 黑马长嘶一声,继续埋头奔跑,丝毫没有“平静”的意思,反而有些更加暴躁的感觉,每跑几十步就甩一下身体,想将斛律云甩下马背。 ‘我靠!不是说动物蒙住眼睛就不动了吗?难道是我记错了!或者是这一招对马不好使?’ 斛律云心中一急,不过跑出几十步之后便放下心来,原来这蒙眼对它也不是没有影响,至少速度比起刚才来慢了许多,而且只会跑直线,不会往两边跑,这样一来,至少阿史那燕他们没有危险,至于自己。斛律云看了看身下这匹傲气十足的马匹,觉得一个成语现在正适合自己——骑虎难下。 “大人!您没事吧!” 头马的速度减了下来,后面的马群自然也跟着减速,罗艺和鱼俱罗他们赶了上来,远远的朝斛律云问道。 “你们看我像没事的样子吗?” 斛律云以一个奇怪的姿势趴伏在马背上,侧着脸喊了一嗓子,接着喊道:“罗校尉跟我走,其他人该干啥干啥去……我靠,又跟我尥蹶子!散了吧,我这儿不知道要跑到什么时候呢……” 罗艺高声应和一声,策马跟在整个野马群的侧面,而其他马力不足的人则缓缓减速,跟在了马群后面。看到斛律云没事,众人又开始打起了这些野马的主意,套马杆不断出手,颇有斩获。 …………………………………………………………………………………… “今天晚上所有人都到我的毡包里喝酒,大伙谁也不准推辞!”阔阔托看着眼前近百只或大或小的野马,大声宣布。 他的心情非常好,今天收获颇丰,这近百匹的野马足够让他拥有“特勒”这个贵族头衔。更加完美的是,那个讨人厌的中原人现在生死不明,虽然他很佩服对方的勇气,可若是对方就这么一去不回的话,他也是很乐于见到的,因为这样,草原之花就只能嫁给自己了。到时候权色双手,真是好不快活。 “不知道他怎么样了,太阳都转过了半个天空,他怎么还不回来?”阿史那燕有些厌恶的看了一眼兴高采烈的阔阔托,皱着眉头向鱼俱罗追问。 老鱼的身边静静的跟着一匹通红的野马,他一边抚摸着光滑的马鬃,一边向天边的夕阳看去:“大人一定没事的,教我功夫那人是个道爷,我跟着他也学了一点儿看人相面的本事,大人不像是一个短命的人,你放心吧。” “可都过了这么长时间了,他会不会在草原上迷路?或者是回来的时候遇上了危险?再等下去天就黑了,咱们这么多人没关系,他们可只有两个人啊,草原的晚上很危险的。” 虽然鱼俱罗说得肯定,可阿史那燕还是放心不下。夜间的草原非常危险,寒冷的夜风,隐藏在暗处的野兽,以及各种各样看不到的泥潭、腐地,就算是草原上的牧民,也很少在晚上出门,更不用说两个来自中原的外乡人了。 她有些后悔,后悔刚刚为什么不跟着一起追上去,要是那样,她至少可以为自己的心上人做些什么,而不是干在这里着急。 天慢慢地黑了下来,夜风起,卷起了篝火的灰烬,夹杂着牧人们兴高采烈的歌声传向远方。离他们不远,鱼俱罗和一些侍卫也升起了巨大的篝火,一方面可以取暖和驱赶野兽,另一方面,也为仍未归来的国公大人指引道路。 鱼俱罗躺在草地上,靠着刚刚熟悉的伙伴,嘴里叼着一根草叶,看着无尽的星空。他身边不远处,阿史那燕裹着毛毡睡得正香。她一个女孩子,跟着众人跑了几十里地,再加上担心心上人,终于坚持不住睡了过去,火光照在她姣好的面容上,两道微微蹙起的柳眉让人心疼。 ‘或许,这也是个好女人。’鱼俱罗一口吐掉嘴里的草叶,暗暗想道。 他不着急吗?他很急,比其他任何人都要着急! 可是他知道,急也没有用。 野马群在奔驰的时候根本不可阻挡,除非他们将马群冲散,否则根本无法救下斛律云。而且除了骑着野马的罗艺之外,其他人的马匹根本跟不上野马群,他们就算有心,也是无力。 “有人!谁!” 就在他焦躁不安的时候,远处一个负责警戒的突厥勇士高声示警。鱼俱罗抄起身边的皮囊站起身看去,只见四百多步之外出现了两个黑影,两个骑着马的身影。 鱼俱罗心中一阵激动,边上的阿史那燕一个骨碌爬起身,大声问道:“是你吗?” “好心的兄弟,我们没有恶意,我们只是两个可怜的牧人。”人影走的近了,火光所及处,是两个身体很结实牧人,看起来人困马乏。前面一人听出了主人的敌意,跳下马,大声说着话,双手高高扬着向他们表示自己没有敌意。 “你们是哪个部落的?”阔阔托将手放在了自己的刀柄上,缓缓起身问道。 “我们是住在月亮河边的苏卓人,你们的好朋友。我们追赶走失的羊羔,迷失在了草原上。”后面的另外一个人也停住了脚步,大声回答着。他的身体与自己的同伴微微错开,掌心向前张大,以示自己没有携带武器,更没可能有敌意。 那黑影看众人不说话,赶忙继续道:“好心的兄弟,我们没有恶意,你们的朋友筋疲力尽,只是请求好心的兄弟赐予一点热腾腾的奶茶和干肉,我们感激不尽。”他的声音中满是疲惫和苦涩,最近到处都在打仗,往日朴实好客的牧人们也都多加了三分小心,要是以前,迎接他们的绝不会是怀疑的询问,而是最美味的奶茶和热情的笑脸。 阔阔托朝篝火边的一个手下低声道:“拿两袋儿奶茶和干肉给他们,小心些。”手下点点头,抓起东西起身,慢慢地走了过去。 一阵风吹来,卷起草叶和泥土的香味,刚准备坐下的鱼俱罗耸了耸鼻子,忽的大声道:“小心!都起来,敌袭!”说罢以最快的速度翻身上马,朝那两个突厥汉子冲去。 “滴!” 一只响箭划破夜空,伴随着声刺耳的哨响,大地缓缓震颤起来。 “快点儿起来,上马,结阵!”鱼俱罗手一拽,将皮囊口上的金色流苏扯开,一只形状怪异的兵器露了出来,这兵刃形似叉而重大,中有利刃枪尖,侧分出两股,弯曲向上成月牙形,在火光下反射出金色的光芒,正是赫赫有名的凤翅鎏金镗。 这些带来的侍卫都是边军精锐,就算是休息也是靠着马休息,听到鱼俱罗的命令,全都第一时间翻身上马,从马鞍旁摘下弓箭,沉息以待。 今天是出来狩猎,他们善用的马槊因为笨重狭长,一只都没有带来,弓箭也不多,可谓是毫无优势。一个锐士趴在地上听了片刻,翻身上马大声报告道:“将军,敌军约有千人,距离千步以内!” “走,离开篝火的范围!”看到手下士卒已经整装待发,鱼俱罗大声下令,手中的七尺凤翅鎏金镗在空中划过一道圆弧,接着转头对身边刚刚上马的阿史那燕道:“公主,请跟在我的身边,否则我没有把我护你周全,驾!”说罢一夹马腹,冲入了黑暗中。 敌在暗,我在明,几个巨大的篝火就是最鲜明的信号,若不从篝火的范围中撤开和对方在草原上游斗,光凭这百人的队伍,恐怕连一个冲锋都挨不过。 “呜~呜呜~”苍凉的牛角号响了起来,足有千人的游骑队伍在漆黑的草原上逐渐蔓延,当他们冲到由巨大篝火组成的临时宿营地的时候,一阵密集的箭雨凭空落下,因为事发突然,勇士们手中的皮盾都没来得及抬起,足足有几十人落马。 “敌人在那里,追上去!”一个身穿华贵皮袍的汉子挥舞着手中的弯刀,向手下的勇士命令道,正是苏卓部落的族长俟力。 今天部落中的斥候带回消息,说是附近草场上有大群野马出没,埃力当即下令,尽起族中精锐勇士,到草原上寻找野马的踪迹。若是抓到大批的野马,他的部落实力就会涨上一大截,到那时,草原这块儿巨大的奶酪,也就有了他苏卓部的一份儿。 可是他们显然出来的有些迟了,野马群留下的痕迹早就被草原上呼啸的风和其他野兽给破坏了个干干净净,正当他们垂头丧气准备空手而归的时候,地平线上几团巨大的篝火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埃力听着远方逐渐响起的喊杀声,志得意满的大声命令道:“传令下去,敌人一个都不要放过,小心那些野马,那可都是长生天的恩赐,都给我完完整整的抓回来!” 他将弯刀收入腰间,抬头看看头顶的月亮,心情如漫天的星光一般灿烂。 第十章 血性 夜晚的草原漆黑如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环境,不论对攻方还是守方来说,都是极大的障碍。在这样的环境中作战,不光敌我难辨容易误伤,而且坑洼不平的地形非常容易导致战马失足,可以说弊大于利。 可是苏桌部落的族长埃力没有任何办法。 他知道最好的选择应该是蛰伏一晚,等天色微明,敌人最困倦的时候发动攻击,那样袭击的成功率和自身的伤亡无疑都会减少很多。可是他不能等,也等不起。 苏卓部今天的目的是猎取野马,所以族中的勇士都是轻装简从,除了套马杆和随身用的弯刀,并没有携带什么食物。再加上草原一旦入夜,气温下降很快,一旦到了后半夜,更是寒风彻骨。敌人有篝火,有食物,可以放心休息,而他们什么都没有,若是在这儿又冻又饿的蹲一晚上,此消彼长之下,天明作战和夜间急袭所造成的伤亡想必也差不太多。念及于此,埃力族长才会在这最不适合用兵的时间袭击阔阔托他们的营地。 “你的人会不会吹传令号?”鱼俱罗策马前行,看了看身后越追越近的敌人,沉着脸向阿史那燕问道。 “我会,我小的时候跟父汗学过一阵子,你要让阔阔托他们靠过来和我们汇合吗?”阿史那燕摘下随身的一个系了红绸的牛角号,大声问道。 “笨蛋!”鱼俱罗低骂一声,这才大声道:“汇合做什么,大晚上的啥都看不见,谁知道是敌是友,让他们自己突围,和咱们分开!” 阿史那燕脸一红,马上赞同的点点头,将牛角号放进嘴里,鼓起腮帮子大声吹了起来。 “呜~呜呜呜~呜~” 阔阔托带着手下的勇士正一边放箭一边奋力向鱼俱罗他们那边靠拢,听到号角声,他先是愣了一下,紧接着回头看了看乌沉沉一大片的敌人,大声命令道:“传令,五十人分成两队,一队留下阻敌,另一队跟我走!” 他今天带来的侍卫都是家族从小培养起来的死士,对他忠心耿耿,二十个男人闻此言,一同带住了马头。抄弓在手,侧过身体,把箭尖指向身后方。剩下的人则加速向前,在草原上划了一个巨大的圆弧,远远遁入草原深处的黑暗中。 “都,都怪我提议要来月亮湖!”阔阔托的牙齿打着哆嗦,后悔不迭。 他虽然看斛律云和这些中原人不顺眼,可也知道这些人对自己的部族有多么的重要,若是斛律云死在野马群众,那是他自己不小心,谁都怨不着。可这些人如果被苏卓部的人所杀,那这笔账无疑会算在自己部落的头上,那样的话,自己的部落将会承受中原皇帝的雷霆怒火。额脱长老,他的父亲曾多次暗中叮嘱,无论如何不能让贵客遇到危险。可是妒忌心蒙蔽了他的头脑和双眼,居然鬼使神差的提议来月亮湖,最后居然造成如此后果。 …………………………………………………………………………………… 同一片夜空下,离交战双方二十余里的一个部落营地的毡包中,传出一声爽朗的大笑。 毡帐正中的火塘子烧得正旺,上面的铁钩上挂着一个硕大的铜壶,随着壶里面一阵阵咕嘟嘟的轻响,狭长的壶嘴里缓缓冒出一股股奶甜味儿的雾气。 “哈哈哈,要是咱们今天不来月牙湖,也得不到如此宝马!”斛律云哈哈大笑,将铜碗里的马奶酒一饮而尽,对身边的罗艺笑着说道。 罗艺皱着眉头灌了一口马奶酒,板着脸道:“不过今天实在是太危险了,大人,再有这样的情况,还望您以自身安危为重。否则,属下回去无法和卫王殿下交代。”尽管已经来了草原这么久,他还是无法适应马奶酒那一股怪怪的味道,如果不是现在腹中实在饥饿,打死他都不会喝一口的。 “哈哈,我这不是没事么。”斛律云乐呵呵摆了摆手,见罗艺脸又黑了几分,赶忙保证道:“好好好,下不为例,下不为例!” 边上穿着长衫的汉子哈哈一笑,提起皮囊扯开束口,给斛律云的铜碗盛满马奶酒,这才开口道:“大人真是厉害,就连突厥人心目中的天马都能收服,属下佩服,实在是佩服。”这人方头圆脸,两只眼睛被满脸的肥肉挤成两条缝儿,满脸的市侩,一看就是十足的奸商。 斛律云往身前的火塘子里加了点干粪,拍了拍手道:“只是运气而已,到现在我胳膊肘弯曲的时候还疼呢。对了,那家伙虽然已经服软了,可野性还不小,你的人能照顾好么,别出了乱子。” 那人呵呵一笑:“大人放心,我童贯和苏卓部已经做了好几年的生意,他们专门专门围出一小片毡包来给我们居住,这里面都是咱们的人,闹翻天他们也不管的,出不了乱子。” 罗艺将手中啃得只剩下肉丝的一块羊腿丢在地上,起身道:“大人,咱们歇息了足有一个时辰,是不是该上路了。老鱼他们一定还在找您,咱们若不回去,他们无法安心。” 那个胖脸商人童贯抬手道:“哎,这位将军,这么晚了,你们就是出去也很难找到他们,刚刚还不是瞎走迷路才走到这里?夜里的草原很危险的,还是在这里歇息一夜,明早再走吧,到时候我找两个熟悉地形的人带你们去,比你们大黑天的瞎转悠强多了。” 斛律云看着这个以游商身份潜伏在苏卓部落的密谍,点点头道:“也好,人困马乏的,反正离天亮也没有几个时辰了,不如在这里休息一下,等天亮再走。” 童贯兴冲冲的应了一声,刚要起身给斛律云他们安排帐篷,忽见一个小厮挑帘而入,顿时沉下脸来,大声喝问道:“谁让你进来的,我不是吩咐了吗?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不得靠近这个毡帐!” “回老爷,出大事了!”小厮满脸的急切,大声禀报道:“今天下午出去游猎的苏卓部族长带着人马回来了,小的悄悄凑过去看了看,人马少了两百多,还有不少人身上带伤,似乎是在外面发生过战斗。万一这个部落和别的部落作战,咱们没出手的货物可就危险了,老爷,您看...” “哦?你看仔细了?”斛律云腾地站起身,脸色阴晴不定。 那小厮不认识斛律云,听他问话,本能的向自家老爷看去,见童贯点点头,这才说道:“是,小的亲眼所见。队伍里面还有不少半大的马驹,对了,还有十几个战败被抓回来的奴隶!” “知道了,你先下去吧。”童贯挥挥手斥退下人,待他走的远了,这才转头向斛律云问道:“大人,您看...” 斛律云沉着脸思量了片刻,抬头向他问道:“你和那个族长熟悉吗?我的意思是,能不能将那些奴隶赎买过来,我想见见他们。”他虽然有八九成把握这些被抓的奴隶就是自己今天带来的侍卫,可这毕竟不是一件小事,还是决定先打探一下情况再说。 童贯想了想,这才道:“应该没问题,我和他们的族长埃力很熟的。我这次带来的货物里面有上好的刀伤药,他们的人受了伤,应该会向我们购买,到时候我再跟他提出来,想来他不会驳我的面子。”草原部族之间的战争很常见,战败者会沦为战胜者的奴隶,这些奴隶除了会赐给勇武的武士之外,有时候也会当成交易品出售,所以童贯才这么有把握。 “大人。”罗艺皱着眉头站了起来:“那些奴隶万一是咱们的人,恐怕没有那么简单。” “哦?为什么。” 罗艺按着膝盖站起身:“大人,咱们的人不会说突厥话,而且样貌和他们完全不同,一旦被抓住,很容易暴露身份。这个突厥部落如果不想被我大隋铁骑踏平,唯一的办法就是杀人灭口...” “不错。”斛律云点点头,焦躁的在毡帐中走来走去:“童贯,你能不能现在过去看看?” 童贯苦笑着摇摇头:“恐怕不行,现在都后半夜了,他们刚回来我就过去,难免招人怀疑。最好是等天亮了,大家都起来了,那会儿过去好一些。他们不是借口出去打猎么,我可以说去收购兽皮,不会惹人怀疑的。” 斛律云刚想说什么,忽听账外传来一个声音:“老爷,您睡了吗?” 童贯抬手让斛律云二人噤声,这才开口道:“我正在招待客人,怎么了?” “埃力族长的侍卫那弥叶来了,问咱们有没有箭疮药,他们愿意用两张生牛皮一瓶的价格换。” “好,你让那弥叶在会客的毡帐等我一会儿,我等一下就去。”童贯应了一声,这才低声对斛律云和罗艺道:“两位大人稍带,我去会会埃力族长。他要跟我买箭疮药,我正好找点儿理由见见他,谈谈他的口风。” “好的,你自己小心。” “大人放心,我走了。”童贯朝二人笑笑,一条帘儿钻进夜色之中。 半个时辰后,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罗艺长身而起,抓起手边的横刀,闪在帐帘一侧,凝神以待。 “大人,我回来了!”帘外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紧接着一个胖胖的脸蛋探了进来,正是童贯。 他对守在门边的罗艺笑了笑,这才道:“大人,有消息了。” “怎么样?”斛律云探了探身子,紧张的问道。 “咱们的人没事。”童贯一屁股坐在火塘子边上,先端起自己的马奶酒咕咚咚喝了个精光,这才抹着嘴道:“那些奴隶里面没有咱们中原人,听说是附近的苏惙部的勇士。不过苏卓部的人身上都有轻重不同的伤势,就连埃力最宠爱的儿子胳膊上都挨了一箭,一点儿都不像是去打猎的样子。所以属下判断,他们应该是袭击了一个营地。” “没有我们的人就好。”斛律云点点头,听说被抓的人里面没有汉人,一颗心顿时放进了肚子里,继续开口问道:“恩,那些小马驹你看到了吗?”他离开的时候,阔阔托的下人已经抓了不少野马的小马驹,所以只要确定了这一点,就能判断出受袭击的是不是自己的人。 “没有。”童贯摇摇头:“野马在草原上可是最好的**,以苏卓部落的实力,如果不保密,很容易招来大部落抢夺。所以就算他们抓到了野马的马驹,也不会外示于人。” “好吧,既然他们抓到的人里面没有咱们的人,那我再留在这里也就没什么意义了。”斛律云点点头,起身向童贯问道:“对了,这个部落里面有多少人?” 童贯挠挠头:“这是个四千帐的部落,大概有不到万人吧。”他看斛律云语气不善,抬头问道:“大人,您...” 斛律云点点头:“要是他们真的袭击了我的人马,不管是有心还是无心,这个场子我都得找回来。”他转头向罗艺看去:“咱们的人,够吗?” 罗艺将横刀挂在自己的腰间,没好气的说道:“大人您在说笑吗?我大隋铁骑面对十倍于己的突厥狼骑尚能完胜,何况我们手里有三千人。” 童贯听得一阵心惊肉跳,赶忙起身道:“大人,您冷静些,这个苏卓部落也是众多有野心部落里的一个,照长孙大人的意思,应该扶持他们,为我们所用...” “现在这里我说了算!”斛律云用大拇指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打碎牙齿往肚里咽不是我的风格,我要用苏卓部落的鲜血让这些突厥人记住,以后袭击别人之前,要先打听打听,见到我的大隋的子民,都给我绕着走!回去了!”说罢一把抓起地上的酒囊,转身走出账外。 “诺!”罗艺眼中笑意一闪而逝,大声应诺。 “这个大人和长孙大人不同啊...”童贯看着仍摇摆不定的毡帐门帘,喃喃自语道:“不过这种感觉,真他娘的不赖!” 第十一章 出兵 “突厥人的刀之所以打成弯的,是为了保证同样刀身长度下,让刀刃的长度达到最大。这样才能发挥出骑兵在马上劈、抽两个动作的威力。被弯刀砍中的人大多数不是被砍死的,而是伤口太长,流血流死的!”赶了大半夜的路,斛律云和罗艺人困马乏,眼看着里沙钵略的汗帐越来越近,两个人信马游缰,说起了胡汗双方的优劣势。 罗艺点点头道:“大人说的不错,边军的弟兄和胡人作战,身上的伤口并不算深,却很长,就算有最好的刀伤药,也很难救治。” 他顿了顿,接着道:“不过我大隋铁骑的马槊同样是骑军利器,只是寻常兵士所用之槊,多为粗制滥造,常常一个冲锋就会折为两段,而一把好槊,却往往需要三年以上方能成才,实不适合军中大规模配备。” “三年制一把马槊?马槊这东西我在军中也见过不少,不是寻常木杆加一个铁枪头吗?”斛律云心中诧异,忍不住问道。 罗艺摇摇头道:“大人有所不知,一把合格的马槊制造起来十分复杂,整支槊要耗时三年,并且成功率仅仅有四成,因此造价高得惊人。只有那种严格按照制槊工艺制造出来的槊,才能达到轻、韧、结实。武将可直握了借马力冲锋,也可挥舞起来近战格斗。不过具体如何去作,属下也是不知道的,只知道寻常武将根本无福拥有一把好槊,真正的好槊,永远都是世家子弟才能用的。”说到这里,他的脸上露出一丝黯然。 罗艺家中虽还算富足,可一把上好的马槊高达数百贯,远不是他这样的人所能拥有的,正因为如此,他才选了斩马刀为兵刃。每个人少年之时都有自己的梦想,而罗艺的梦想,便是拥有一把自己的马槊。 “远方的客人,是什么风把你们吹到沙钵略部帐前!”随着一个声音的落下,三名身披猩红披风,身穿斜襟皮袍的突厥勇士飞速驰近。两前一后,彼此保持着五十步左右的距离。最前两人中一人弯弓,一人手持号角,在距离斛律云他们二十步左右带住了战马。 “沙钵略族的兄弟,我们是你们最好的朋友,来自中原的...”斛律云和罗艺对视一眼,打马迎了上去。 …………………………………………………………………………………… “大人,您一定要重重处罚他们!” 斛律云所住的大帐中,帐下半跪着十名大隋武将,个个鼻青脸肿,不过仍是一脸桀骜不驯,在他们身边,是一脸不忿的鱼俱罗。 “到底怎么回事?老鱼,你们自己怎么动起手来了?”斛律云揉了揉因为一夜没有睡觉而有些发胀的太阳穴,向怒气冲冲的鱼俱罗问道。 “大人!”鱼俱罗插手行礼,这才大声道:“昨夜我们的临时营地遭到了那个什么苏卓部的突厥人袭击,兄弟们奋力突围,死了二十多人,才在天亮的时候赶了回来。大人呐,那可是二十多个我大隋的汉子啊,哪能白死。属下回来之后,就召集人马准备去找场子...” “可是这些家伙!”他伸手一指最前方的一个方面将领:“这些家伙说,他们奉卫王殿下之命,守卫大人和使团安全,没有大人和老罗你们两个人的鱼符,绝不会擅自动用一兵一卒!” 那个方面将领冷哼一声:“我们是大隋边军,军令如山。杨元帅说过,若无鱼符,就是横刀及颈,也不许擅动士卒。” “您看看,大人,您看看,这些家伙还在嘴硬!”鱼俱罗一蹦三尺高,冲到斛律云身前,吐沫星子横飞的说道:“您和老罗彻夜未归,很有可能也被那个苏卓部抓走了,这可事关您的安危啊,可他们居然说什么没有鱼符不出兵,真是榆木脑袋,万一您有什么三长两短,让我如何跟皇上交代啊...” “好了,我这不是没事么。对了,你早上用青盐漱口了么,嘴里真味儿!”斛律云一把推开喋喋不休的鱼俱罗,笑道。 “这穷地方盐巴贵的要命,我早就用带来的青盐换酒喝了。”鱼俱罗嘿嘿一笑,有些不好意思。忽的反应过来,指着那几个军中将校问道:“大人,那他们...” “军人当然有军人的规矩,我知道你是担心我俩的安危,可是这次的事情确实是你不对,以后不可再犯。”斛律云低声苛责鱼俱罗一句,这才对那个方脸骑将嘉勉道:“你做的很好,无鱼符不可发兵,这是我大隋皇上立下的规矩,谁都不可更改!” “是!”十个骑将同手插手应命,还不忘挑衅似的看了看鱼俱罗,气得后者七窍生烟。 罗艺一看斛律云该说的话已经说完,便上前一步道:“好了,你们这两天都在自己帐中休息,缓缓体力,再检查一下自己的马匹、兵器。后天一早咱们领军出发!” “诺!”十个骑将插手应了一声,退出账外,从始至终未发一言。 “出发?”鱼俱罗楞了一下,“上哪!” “去干那个苏卓部落?!”没等罗艺回答,鱼俱罗接着问。 “对,苏卓部,让他们知道一下,什么才是面对强者应有的尊重!”斛律云点点头,一口将身前案几上的马奶酒饮尽。 …………………………………………………………………………………… 望着毡帐外已经有些发黄的青草,苏卓部的大埃斤埃力就不住地叹气。昨日抓回来的那些俘虏经不住重刑,将他们的身份和所属都招供了出来。自己部落虽然抓了数十匹上好的野马,可也捅了马蜂窝。 “中原人的铁骑就像恶鬼一般!”每个参加过去年春天那场大战的勇士回来之后都这么说。仿佛不提那些中原铁骑的勇武,就不足以遮掩他们被敌人俘虏的羞耻。可越是这样,牧人们越提不起抵抗敌人的勇气。距离那次大战已经过去了这么久,族中的那些勇士提起中原人来仍旧满脸恐惧。 ‘要是知道那个营地里有中原来的使节,就是有千匹野马,我也不会去袭击他的营地!’看着身前地毡上摆着的一把染血的横刀,埃力感觉自己就仿佛置身于月亮湖中,通体发寒。 这是他手下的勇士打扫战场时捡回来的东西,只有中原勇士才会使用这种兵器,也正是因为这件东西,他才下令拷打那几个抓回来的俘虏,最终知道了一个让他心惊胆颤的消息。 “埃力,咱们现在就带着那些野马到沙钵略部,向那个中原使节认错,再赔他几百匹骏马,或许能够平息他的怒火。”参加过那场大战的长老乌一勒没头脑地提醒。老家伙被中原人吓破了胆子,从知道昨夜袭击的那个营地属于中原使节开始,他便坚持要向对方认错。 “我们自己去认错,那不是正好给了他们一个攻打我们的理由?”埃力大声反问,模样就像一只斗败了的公鸡:“昨晚天那么黑,而且我们出去的时候又没有撑起代表部落标志的大纛,那些中原人不一定能猜得到是我们做的。” “对,埃斤(族长)说的没错。”一个苏卓部的勇士大声道:“那些中原人不是最讲什么仁义道德么,咱们将那些野马藏好,再将那些俘虏杀掉,给他们来个死无对证,只要没有开战的理由,他们是绝对不敢对我们部落动手的。”这个勇士想了想,为了证明自己非常了解中原人的习惯,又加了一句:“如果他没有任何证据就对我们部落开战,一定会遭到他们自己同僚的弹劾,对,是弹劾,最后的结果就是丢官罢职,就是这样。” 这个青年是族中新成长起来的一个勇士,勇武过人,据说可以空手拉出奔马。对于族中长老的懦弱,他的态度是嗤之以鼻。中原奴隶苏卓部落也有,一个个面黄肌瘦,自己一个指头都可以对付两个,又有什么可怕的! 青年话音一落,顿时受到帐中一匹少壮派勇士的支持,与另外一边那些老成持重的长老们分礼抗争,互不相让。 “好了!”埃力族长听得心烦,将桌子一脚踢翻,大声道:“我们是狼神的子孙,就算死在虎豹的利爪下也不要失去了自己的勇气。传令下去,昨晚的事情,谁都不许谈论,不要泄露一点儿消息出去。”在自首接受惩罚和侥幸逃避责任逍遥法外的单选题目上,族长无疑选择了后者,说完之后,他看着那些面若死灰的长老,又道:“派部族勇士到达可那里借两千勇士过来,我的美丽的女儿嫁给他这五十多岁的老头子,也该让他付出点回报了!” “埃斤,我认为咱们应该派人到沙钵略部看看,万一那些中原人要对我们部落用兵,咱们也好早做准备!”老成持重的乌一勒看自家族长心意已决,心中惶恐,起身建议道。 “恩...”埃力沉吟半晌,点点头道:“好,那你就以拜访沙钵略可汗为由,带上五十匹骏马去那里探查一下吧。” …………………………………………………………………………………… 乌一勒长老去了整整一天,第二天清晨面色灰白地返了回来。他只带回了一句话:“那些中原人说要用鲜血教会我们对强者的尊重!”然后就昏了过去。 俟力大惊,赶紧命人吹响号角,点燃狼烟,命令所有在外放牧的族人回营地备战。他一遍遍吹号角,一遍遍点狼烟。甚至亲自擎着代表埃斤尊严的大纛跑遍了方圆百里之内的草场。 第三天中午,俟力终于纠集起了四千名可以上马作战的牧人。其中有一千多人是老人和孩子,力量不足以拉满角弓。营地内部,还集中了五千多名妇女,关键时刻,她们也可以冲上前为自己的族人挡刀递箭。 派出去的斥候也陆续送回了情报,人数达到三千人的中原军队行进速度缓慢,似乎并不急于与他们作战,每天的前进速度不超过五十里,走半天歇半天。 俟力长出了一口气。如果照这种速度行军,敌军还需要至少两天时间才可能接近自己的营地。自己还有机会通过亲情到达可那里借来勇士,还能利用这段时间筹集更多的弓箭和战马。 傍晚的时候,斥候却送来截然相反的报告。中原三千多人的骑军突然加快速度,当天行军一百余里,照目前的走法,他们只要半天时间就可以突入苏卓部的营寨。 两份截然相反的情报,让埃力一头的雾水。他虽然也参加过上次的大战,却根本没有权利进入汗帐中议事,当然不知道这一招是当初靠山王杨林和李雄他们用过的。 开始的时候大张旗鼓缓慢行军,吸引对方的注意力,以慢其心,暗地里集中所有马匹和军中最豪勇的健将,凑足五千之数,直捣黄龙。在这个策略下,杨林的五千大隋虎贲一举击溃了沙钵略布在汗帐周围的数万大军,并追杀上百里,大获全胜。 罗艺当初就是那五千虎贲其中之一,自然知道这个策略,经过高士廉和斛律云、长孙晟多人的修改之后,这个急袭之策更适合这次作战,大战,一触即发! 第十二章 大隋铁骑 夜深了,苏卓部的族长大帐中却灯火通明,八个巨大的火盆烧得正旺,火焰翻滚跳跃,帐中众人的脸色在忽明忽暗的火光中,显得阴晴不定。 “中原人的军队呢?还没有来吗?” 埃力大埃斤穿着一身整齐的皮甲,腰跨宝刀,端坐在案几之后,看着帐下的众多长老勇士,沉声问道。 “埃斤,自入夜开始,我们派出的所有侦骑就再没有一个回来的。”一个族中长老起身答道,满脸的戚戚然。 埃力脸颊难以抑制的抖了几下,起身一刀斩断案几一角,大声咆哮道:“去!再派人去探,一定要将中原人在哪里给我查出来,挑选一百个最好的勇士,每人三匹马,就是死,也得给我带回消息再死!” “是!”那个长老单手抚胸一礼,快步退了下去。 “呼……”埃力长出了一口气,缓缓坐下身来。这种感觉真是太不好了,就像是黑暗中有一头勇猛的野兽在虎视眈眈的看着你,可你却根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从那个方向扑出来,这种煎熬简直快要让人发疯。 这就如同执行死刑的时候,就算明知道自己有一死,却发现扛着大刀的刽子手在身后晃来晃去,就是不砍下来。那种感觉,绝对比大多数刑法都让人难以忍受。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缓缓远去,带着埃力的希望冲出了营门。 半个时辰过去了,仍旧没有一丝消息传来,埃力的身子开始微微发抖,他端起马奶酒灌了半碗,感觉自己的心平静了一些,这才开口道:“勒图,你带着人在营地四周燃起篝火,以防对方袭营,剩下的人,带着你们手下的勇士,守在自己的马旁,随时准备作战。” 任何游牧民族的部落营地都没有城墙,而且草原上木柴缺乏,所以想要守卫营寨,防止敌人夜袭,大多都是在营地外围垒起巨大的火墙,既可以阻挡对方的冲锋,也可以提供一定的照明。 埃力把驻扎在营寨外围各部青壮全都撤回了寨内,并在寨墙外一百五十步左右点起了近百个柴堆,仿佛在以篝火欢迎偷袭者的到来。 除此之外,埃力又在篝火后面布下了数百弓手,做完这一切,他心中稍定,看了看帐中疲惫不堪的手下,命令他们以及麾下将士抓紧时间休息,明日太阳升起后,立刻出兵寻找中原人,与他们决一死战。 士兵们欢呼着入帐,身体下的皮垫子还没等捂热乎。忽听外边马蹄声大做,夜幕中,不知有多少骑兵前来劫营。 苏卓部族勇士爬出帐篷,弯弓相待。来袭的骑兵远远地兜了半个圈子,射了一阵子冷箭,再度远遁入漆黑的草原之中。埃力大怒,命令麾下将士不要入睡,准备好战马、弓箭,待敌军再度来骚扰时打他们个措手不及。将士们在寒风中眼巴巴苦捱了半个时辰,中原的铁骑却再不肯来。 “看了中原人也是看到我们严阵以待,不敢再来了!”埃力看着远方漆黑的旷野,恶狠狠的啐了一口,这才又下令手下勇士回帐歇息,不过这一次他特地下令,让他们着甲枕囊而睡,以防敌军偷袭。 果不其然,又过了小半个时辰,马蹄声又如滚雷而来,中原铁骑隔着篝火堆向里面放了几波箭,射死上百人,看苏卓部的勇士冲出营帐,这才大笑着离开。埃力带着族中的勇士冲到营前,却被自己安放在这里的篝火堆拦住了去路,不由气得哇哇大叫,命令手下士卒撤去篝火,枕戈待旦,与中原人不死不休。 如是折腾了小半夜,直到天边露出了粉红色的朝霞,苏卓部的将士才沉沉睡去。正在睡梦中想着自己美丽女奴以及鲜美的羊肉时,营帐外又传来了低沉的马蹄声。 “又来骚扰,有完没完!”埃力迷迷糊糊地想道。部落之间的战争凭得是彼此的实力,在他看来,对方这样远道奔袭已经是兵行奇着。而半夜反复骚扰,不让己方睡觉的行为,则纯属是奇着之外的损着了。 他翻了个身子不想起来,眼下刚刚睡了半个时辰,正是浑身筋骨最软的时候,爬起来实在费力气。况且这中原军队只是骚扰,根本不会与自己认真交战。再加上在他看来,对方也如同自己一样,折腾了大半夜,根本没有时间休息,根本不可能再有精力袭击自己的部落。 想着,想着,埃力的神智就有些迷糊,突然,一股冷风吹进了他的脖子。 “谁!”埃力怒喝。苏卓部虽然不是什么大部落,没有那么多的规矩,可不报而闯入埃斤(首领)的帐篷,也是百鞭之罪。 “报埃斤,中原人攻入营寨了!”一个满脸是血的勇士拄着弯刀哭喊。身子摇摇晃晃,随时可能倒下去。 “胡说!”埃力大声反驳,头脑瞬间清醒。耳畔传来的马蹄声低沉轻缓,即便是敌军来袭,距离也应该在五百步之外,百步以内马蹄落地根本不可能是这种声音。 一根长羽代替了手下的分辩,冷冰冰的寒锋透过牛皮帐,斜斜地插到了埃力面前。这根长箭雕翎雪白,箭杆漆成乌黑,和草原常用的那种尾羽斑驳,箭杆简陋的羽箭不同,是中原铁骑才能拥有的制式装备。 “敌袭!”埃力一蹦老高,提着弯刀冲出了帐篷。 往日充满欢声笑语的部族营寨中现在满是哭喊和惨叫,身着漆黑皮甲的大隋精骑在晨光下显得英姿飒爽,初升朝阳的光芒撒在他们身上,照得人仿佛金甲战神一般。他们平举马槊,策动战马,赶羊一样将人数三倍与自己的苏卓部勇士赶得四处乱窜。 “不要乱!不要乱!和他们拼了,战马,战马在哪里!”埃力接连砍翻了几个四下乱奔的本族勇士,试图稳住局势。但这个想法显然过于一厢情愿,刚刚从沉睡中被惊醒的士兵们身体酸软得连弯刀都举不起来,而手持弯刀的步兵想和跃马举槊的铁骑作战,只是凑上去送死而已,根本起不到任何迟滞对方的作用。 埃力气看见一个满头卷发,手持金色长枪的青年将领在前方不远处纵横,他手中的兵刃如展翅的飞鹰一般威武,身下的骏马像燃烧的炭火那样火红,他所过之处,无一合之敌,往日勇武非常的苏卓族勇士如断线的纸鸢一般被他的兵器挑的飞到空中,又无力落下。 那青年身边还陪着一个手持大弓,一箭三矢的青年,青年弯弓的频率并不快,可射出的羽箭却仿佛长了眼睛一般,总是能找到那些反抗最激烈的勇士。 这二人虽勇,却远远比不上另外一个手持如门板一般大刀的青年,那青年将手中的大刀舞成一团黑色的旋风,攻击力大得惊人,每一刀下去,往往总能将苏卓部的勇士连弯刀带人砍为两段,他一边杀人一边带着手下的铁骑冲锋,长刀所指,本族勇士立刻如被沸水泼了的雪一样崩溃。 “大隋铁骑!”青年大刀猛地举过头顶,甩起一串蒸腾的沸血。 “天下无敌!”无数马槊举了起来,仿佛一片钢铁的丛林。 “杀!杀!杀!”马蹄声更急促了,仿佛催命的鼓声一般传入埃力的耳中。 今天来袭营的大隋铁骑只有不到两千骑,而对方却足有万人,经过了开始的慌乱,苏卓部的一些将领终于组织起了一些有效的抵抗。 几个苏卓部勇士试图从鱼俱罗所在位置突破,对罗艺进行围攻。有着多年战斗经验的他们能看出来,整个中原人的马队以罗艺等人为箭头,只有把这支箭头打折了,自己方的埃斤才能有机会收拢残兵。否则,这万人的大帐必然会在今日从草原上除名。 大部分人没等冲到罗艺近前,就被斛律云用羽箭放倒在半路上。个别与罗艺交手者,要么被其一刀连人带马斩为两段,要么被鱼俱罗抽冷子扫过来的一矛砸成人肉飞机。无论面临哪一种情况,他们身边的大隋铁骑不会给敌手第二次机会,冲上来用马槊将他们挑在三尺长的锋刃上,再甩到一边。 “不要恋战,先擒其主帅!”罗艺边冲,边向众人吩咐。 “呜呜呜~”号角声更急了几分,刚刚还分散在营地各处各自为战的大隋铁骑如汇入大海的小溪,自觉地聚集在三位主将身后,组成一个巨大的三角形锥形冲阵,向苏卓部正中心的族长大帐冲去。 劫营的最佳战果是杀掉或杀伤敌军的主将。只要将对方的指挥中心砸个稀巴烂,再强悍的军队都会失去战斗力。况且这个苏卓部落本来就与强悍无缘,如果他们真的有勇气,绝对不会缩在沙钵略和达头两方中间做******。 “突厥人贵族喜欢身穿黑色水貂皮,皮毛越华丽的,级别越高!”罗艺抬手一刀上撩,将挡在身前的一个突厥勇士斩为两段,侧过头来冲着斛律云和鱼俱罗提醒。 草原民族内部各阶层的等级不像中原那样森严,很多贵族和普通牧民之间的装束没什么差别。这个习惯也延续到了军旅之中,几乎所有的突厥将士都是一身黑色皮衣。乍一眼看上去,非他们本部族的人根本分不清楚谁的级别高,谁的级别低。 “根本看不出什么不同嘛!”斛律云抬手一箭,射死一个正在组织反抗的苏卓部勇士。他现在的感觉就像是在前世的时候看非洲女人,根本分不清美丑。 “找他们的羊毛大纛!所有突厥部落的首领都会用羊毛大纛召集自己的勇士!”在突厥草原上转战千里,十分了解他们习惯的斛律云高声向手下的士卒提醒道。 “那里有杆羊毛大纛!” 鱼俱罗坐在赤炭火龙驹上如铁塔一般,他举目远望,见一个巨大的旗杆顶端有一只羊毛大纛迎风飘扬,手中凤翅鎏金镗一指,大声喊道。 “冲锋!”罗艺大刀一旋,向前猛然挥落,跟在他身边的传令兵举起号角“呜呜”的吹了起来。 羊毛大纛就在前方不远处,而在大纛下咆哮不止的一个身穿黑色水貂皮大衣的,肯定就是他们的族长。低沉的号角声的号角声传遍整个战场,鱼俱罗立刻策马持矛,风一般向羊毛大纛卷来。 “顶住!”埃力大叫,他的嗓音已经因为紧张和恐惧变得连自己都认不出。此刻他已经不奢求自己能反败为胜了,只希望勇士们能将那个持矛的年青人挡住,以便自己可以逃出升天。 无数苏卓部的勇士向中军涌来,一个个前仆后继,用血肉之躯硬扛大隋铁骑的槊尖。他们的忠勇举动收到了一些成效,在距离羊毛大纛约五十步左右的地方,以鱼俱罗为首的大隋铁骑的战马被尸山挡住。罗艺和斛律云挥刀猛砍,杀得血肉横飞,就是无法砍出一条通道靠近对方主帅。 得到机会的埃力立刻抓住了这千载难逢的机会,趁着前方的乱做一团的功夫,他跳上自己的宝马,提起自己的宝刀,掉头就逃。 无数苏卓部勇士放弃对手,跟在自己族长的战马后狼狈逃窜。 血肉搭建成的人墙轰然倒塌,斛律云打马上前,右手闪电般探入箭囊,捻出一根破甲长箭,弯弓如满月,向百步之外的埃力族长而去。 “铛!噗!”长箭被对方的侍卫挡了一下,略微改变方向,射入埃力肩胛之中,埃力疼得“哎呀”一声,伏在马背上被侍卫护着冲出营寨。与此同时,鱼俱罗跃马飞过尸墙,手中凤翅鎏金镗一扫,“咔嚓”一声将羊毛大纛的旗杆斩为两段。 “大隋铁骑!” 鱼俱罗策马向前,将镗交到左手,弯腰探身一抄,将只剩半截的大纛拾起,举过头顶,大声嘶嚎。 “天下无敌!”无数染血的槊尖再次高高举起,欢呼声响彻云霄。 第十三章 驱虎吞狼 灭苏卓部一战,斛律云一共出动大隋铁骑两千七百人突袭敌军万人大营,阵斩两千三百多人,抓俘五千余,缴获战马超过三千,绵羊、肉牛等充做军粮的物资更是数以千计,金银宝物无算。而随同他们出战的两千大隋虎贲只战死了一百二十余人,五十多人重伤,四百多人轻伤,其余大半人马的全部毫发无损。 被抢走的野马也被夺了回来,唯一的遗憾,就是苏卓部族长埃力负伤逃遁。 从沙钵略部到苏卓部,斛律云他们走了一天一夜,而从苏卓部返回,却花去了整整两天两夜。 没办法,人增加了,而且大多都是老弱妇孺。事儿多,而且繁琐,只能慢慢前进。 眼看着沙钵略的营地遥遥在望,罗艺心中的兴奋感稍减,略显不安的低声询问:“大人,您这次出使突厥,是奉了皇上的旨意,为两国交好而来。现在却弄出这么大的动静,会不会遭到朝中那些大人的弹劾和百姓的诟病?” 罗艺虽然是一个纯粹的军人,可对政治也不是一窍不通,知道斛律云这次怒而兴兵,很有可能会招致那些在朝中为官,信奉“以德服人”的大人们的抨击。他对这个少年国公好感很强,是以低声提醒。 “无妨!”斛律云哈哈一笑,用手中马鞭点指着那些突厥俘虏:“你细想想,不论是北周还是北齐,对这些突厥人都当自己爹一样供着,每年好吃好喝、美女金银的送着,最后得着什么了?突厥人,性如狼,以强者为尊,谦卑换不来他们的尊重,只会让他们更加跋扈。他们会用咱们赠送的铁石制作弯刀,用咱们提供的粮草培养自己的勇士,最后反过来与我们作战。 我并不认为以狼为信仰的民族,跟他们说仁义道德会起到什么作用。想让他们臣服,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用我们的铁骑和利刃,让他们害怕。你莫要以为咱们是****上国,就一定要以礼待人、以德服人。所谓上国,不光应该有海纳百川的胸怀,更应该有雷霆万钧的威势!” “更何况…”斛律云狡黠一笑:“咱们朝廷中的那些大人你还不知道么?有多少是大字不识的大老粗,这些个大人脾气爆着呢,那些只知道拽文的老夫子要是敢在朝会上弹劾我,下来少不了要挨黑拳黑脚的,这突厥人又不是他们老娘,谁会干那傻事。” “呵呵,呵呵…”罗艺尴尬的笑笑,不再言语。斛律云堂堂一品国公,对那些朝廷大员们当然是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他一个小小边军将领,还是秉承沉默是金的原则,装傻就好。反正大人说没事,那就是没事了。 入秋的草原,绿草微黄,无数瓢虫和说不上名字的小飞虫四下飞舞,仿佛要努力改变自己那一暑而亡的命运。鱼俱罗看着被骑军押解的长长俘虏队伍,策马上前问道:“大人,这些俘虏,您准备怎么处置,还给沙钵略么?” 还给沙钵略?这小子傻吗? 斛律云奇怪的看了看鱼俱罗,摇头道:“这些人是咱们的俘虏,还给他做什么。那苏卓部并不依附于沙钵略,所以这些人也不是他的族人,他无权赎取…老鱼,你回去以后让那些晋王府的侍卫回去吧,顺便把这些俘虏也带走。送到雁门去交给卫王殿下,我在那里的时候见雁门城池破败,而且长城也多有损毁,让这些俘虏给咱修城墙去。修完了城墙,还有运河要建,有的是他们忙的…” “是!”鱼俱罗应了一声,身子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大人也真够狠的,杀人不过头点地,要是让我做一辈子劳役,还不如现在杀了我更痛快点。’ 傍晚的时候,近万人的队伍浩浩荡荡的回到了沙钵略的王帐之外。 “大汗,他们这是在挑衅,草原上的事情,自有我们自己解决,什么时候轮到他们这些外人出手了?苏卓部虽然素有不臣之心,可也是我突厥的子民,大汗,您一定要救救他们!” “是啊,大汗!他们居然不像您请示就擅动刀兵,哪里将你这个汗王放在了眼里,我愿意用自己的弯刀维护我汗的尊严,与他们决一死战!” “大汗,您倒是说句话啊,大汗!” 沙钵略看着吵成一团的大帐,心中烦躁,使劲儿拍了拍桌子,待众人安静了一些,这才缓缓开口道:“决一死战?如何战?先前集我众部之力,却被人家五千骑军击溃,现在草原乱成一团,内部各部落对我的命令阳奉阴违,外部有达头、阿波等部虎视眈眈,先不说咱们能不能打得过这三千中原勇士,就算将这三千人尽数斩杀,之后呢?没有了中原皇帝这个靠山,明天达头勇士的箭矢就会插满你们的毡帐。” 刚刚还气势汹汹的长老、贵族们语气为之一滞。是啊,现在的这个突厥,已经不是原来那个让中原人闻风丧胆的突厥了,就算自己有勇气去和中原人交战,可自己的家人、族人承受得起那严重的后果吗? 沙钵略看帐下众人不再言语,心中长叹一声,抄起脚边装满马奶酒的皮囊,抬头痛饮起来。 在汗帐议事的众贵族最终不欢而散,带着一身酒气的沙钵略醉醺醺的走回自己的寝帐,跌跌撞撞的躺在胡床之上,低声啜泣起来。 屈辱的泪,缓缓留下,滴在绣花绒毯上。他心中不恨吗?他恨,他恨不得烹其人,食其肉。可是他不能,祖辈交给自己的基业,现在已经败坏的差不多了,如果再与中原朝廷交恶,那沙钵略部唯一的结果,就是被其他部落一口口蚕食掉,最终从这片祖辈生长的草原上消失。 丢掉祖辈传来下的基业,就是长生天也不会原谅自己,可是,真的好恨呐… 被恨意压得快喘不过气来的沙钵略,忽觉帐帘微微一挑,立刻用手一抹脸上的泪痕,起身抓起胡床边刀架上的金刀,冷声喝道:“谁!谁让你进来的?” “妾身参见大汗。”大义公主仿佛没有看到沙钵略的失态,微微一福,走进帐中。 “你来这里做什么?”沙钵略将弯刀放到一边,沉声问道。他不愿自己软弱的一面被别人看到,就算是和自己最亲近的女人,也不行。 “妾身听说大汗刚才在帐中饮了不少的酒,专程煮了些醒酒汤来…”大义公主指了指端在手上的一个铜碗,走到沙钵略身前。 “本汗不像你们中原人那样娇贵,无需这等东西!”沙钵略一把将铜碗扫到地上,像个受伤的野兽一般低声咆哮。 做完这一切,沙钵略心中微微有些后悔。自己这是怎么了?难道自己的勇武只能表现在为难一个女人上了么,他苦笑着起身,歉声道:“大义,本汗…不是,我…心中不痛快,所以,你莫要怪我。” 大义公主露出个和煦的笑容,矮身将打翻的铜碗捡起,柔声道:“大汗每日要为部族之事心忧,妾身又怎会因为这些小事怪大汗呢。” 沙钵略的心情顿时舒畅许多,这么多女人中,他最喜欢这个娶自中原皇室的女子。虽然两人不是一族,可对方那落落大方的举止,端庄秀丽的言行,都深深的吸引着他,让他陷在其中,无法自拔。 “大汗,有什么事情,可以跟妾身讲讲吗?或许,妾身也能给你出点主意。”大义用一方布巾将地毡上的污物吸走,慢慢走到沙钵略身边坐下,用自己白嫩的双手握住那只满是老茧的大手,柔声问道。 沙钵略现在也确实需要一个人倾诉一下了,在族人面前,他要做一个雄才大略的英主,在自己子女面前,他要做一个威严的父汗,面具之下的面孔,早已疲惫不堪,在自己女人的温柔攻势下,他低声将自己所承受的一切娓娓道来。 大义公主听完之后,思量了半晌,这才抬头道:“大汗,您不用自己动手,也可以教训那个中原使者啊!” “哦?你说说看。”沙钵略一听大喜,一把抓住大义公主的双手,急声问道。 “大汗,您弄疼妾身了。”大义公主将手从沙钵略铁钳一般的巨掌中抽了出来,柔声问道:“您最大的敌人是谁?” “达头、阿波、还有中原皇帝、以及那些不臣服予我的部族!”沙钵略恶狠狠的答道。 只听他的假想敌,就知道他为什么会有这么一天了,不臣服自己的人都是敌人,这样的人,简直就是没有一点政治智商嘛。 大义淡淡一笑:“那您为什么不借着阿波的手,打击中原皇帝呢?” 沙钵略挠了挠头:“我也想啊,可是那阿波狡诈如同草原上的野狐,让他和中原皇帝交恶,简直是难上加难啊。” “大汗难道忘了,前几日来的那个使者?” “啪!”沙钵略一把将胡床的扶手拍为两段,恨声道:“我当然记得,阿波居然要自立门户,将我突厥草原分为东、西两部,痴心妄想。居然还替他的那个不成器的儿子求亲?哼!我要剁下那个使者的双手双足,再送到他的面前羞辱他,方解我心头之恨!” “大汗不要生气,妾身问您,那阿波所在的地方,以前是谁的土地?” “当然是达头…”沙钵略一楞,眯起眼睛看着大义公主:“继续说下去。” “是。”大义公主一颔首,继续道:“阿波趁着达头与大汗作战,将达头的大片土地侵占,达头当然不会甘心,二者现在的关系,虽然表面看上去是盟友,其实早已经恨不得除对方而后快。所以,阿波才向大汗求亲,这是在向您示好,若是结下这门亲,达头两面受敌,必然不是大汗的对手,如果大汗击败达头,将他的子民收到帐下…” 听到这里,沙钵略抬手打断她道:“可是,我已经将女儿许配给了那个中原大官,难道要再从其他王族女子中选出一个,送给阿波?” “大汗,您将女儿许配给朝廷官员的事情,不是准备到各部大会的时候才宣布么,现在只有我们自己的长老们知道。妾身听说那阿波可汗阿史那大逻便之子阿史那禹硕是个骄傲自大的人,若是您…” 沙钵略沉吟片刻:“你是说,让我将女儿许配给他,然后再说那个中原大官看上了我的女儿,这样一来,阿史那禹硕一定咽不下这口气。可是,那阿史那禹硕虽然非常自大,可也不一定敢对那个中原大官动手啊。何况,那个中原大官身边还常有铁骑护卫,阿史那禹硕的人不一定是他的对手。” “大汗,您忘了,还有一个人,可以为我们所用。”大义公主眼中精光一闪而逝,低声说道。 “谁?”沙钵略疑惑的问道:“现在整个草原上,谁敢公然与中原人作对?” “埃力大埃斤。” “是他?对,听说他带着一千多勇士逃走了,此人与那中原大官有灭族之恨,确实可为我所用,只是,如此一来,这突厥可就一分为二…” 大义公主打断他说道:“大汗,就算一分为二也不过就是个东、西突厥的称呼而已。就像之前,虽然突厥对外是一个整体,可下面还有五个大小可汗以及无数的族长。就算咱们承认阿波的地位,大汗您实际控制的地方,并没有少啊。等那个中原官员被阿波的人杀掉之后,中原朝廷一定会对阿波用兵,等双方打到两败俱伤,就是大汗您一统草原之时。” “不错!”沙钵略激动地站起身,在帐中盘桓半晌,忽的一顿足,眯着眼睛看着大义公主道:“大义,那些人不是你的同族么,你为什么要帮我,算计你自己的族人呢?” 大义公主双膝一屈,盈盈拜倒:“大汗,中原有句话叫‘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妾身既然已经是大汗的女人,便是整个突厥的可贺敦,自然要以大汗为尊。中原虽然是妾身的家乡,可妾身愿意为了大汗,与它为敌!”说到最后,她双目微红,声音更是哽咽的说不出话来。 “好了,好了!”沙钵略心中怜意大起,双手扶起大义公主道:“是本汗错怪你了。好了,下去吧。本汗休息一下,再和几个族中长老商议商议,晚上密会阿波的使者。” “是,大汗。”大义公主小心的伺候沙钵略睡下,将毡毯盖在他的身上,这才退出账外。 她擦了擦眼角的泪珠,整了整稍有些凌乱的云鬓,回到自己帐中。 “尊敬的可贺敦,沙钵略汗怎么说?”一个身穿华贵皮袍的突厥汉子正焦急的在帐中等待,见她回来了,赶忙起身抚胸施礼。 “大汗很生气,要将你的四肢斩断,再送回去羞辱阿波。”大义公主俏脸含霜,看了看这个阿波可汗的使者,冷声说道。 “可贺敦,您一定要替我求求情啊,大汗来以前说…” 大义公主面色一边,一甩云袖道:“好了!我已经替你求情了,大汗已经同意了你们的请求。只是,需要阿史那禹硕自己带着人来,风风光光的将草原上最美丽的花朵迎进他的毡帐。” “可是,现在草原正在大帐,万一…”那使者听了脸上先是一喜,接着又忧心忡忡的垮下脸来。 大义公主走到胡床前,侧身缓缓坐下:“你们可以让阿史那禹硕多带些护卫、你们怕危险,我们也怕。告诉阿波,想得到好处,就得付出风险,别摆出一副畏畏缩缩的样子,他是什么人,我心里很清楚!” 那使者咬咬牙,起身施礼道:“此事小人无法做主,还得回去听大汗的意思。” 大义公主呵呵一笑:“你放心吧,他一定会同意的,一定…” 第十四章 联姻 清晨的草原,夜寒未褪。 一阵风吹过,卷起几根干枯的草叶,草海起微澜,波浪般层层远去,消失在目光不可及之处。 “国公大人请回,属下这就要上路了。”一身青灰色劲装的长孙晟骑在马上,整了整背后黑貂皮大氅,朝斛律云拱手作别。 “长孙大人,还请一路小心。这些兄弟,就交给你了。”斛律云朝他拱拱手,转头看了看被横放在一辆辆马车上装殓好的尸首,涩声道。 那时候的人讲究入土为安,认为火化之后灵魂会变成游荡在外的孤魂野鬼,无法转世,所以这些在苏卓部一战中战死的大隋战士,都要不远万里运回家乡安葬。 长孙晟脸色一肃:“国公大人放心,这些都是我大隋壮士,属下定会好好处置他们的身后事。” 斛律云点点头,从身后亲卫手中取过一个装满金银器皿的包裹,递给边上的一个校尉:“张校尉,这些兄弟的家人,还请你代为照顾。” 这张校尉脸上感动之色一闪而逝,伸出双手郑重的接过:“大人放心,我们都是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属下定会照顾好他们的家人。” 斛律云欣慰的点点头,朝回返中原的众人拱手道:“诸君,咱们来日中原再会了,到时候再一起把酒言欢!” 众人一起拱手道:“还望大人保重。”语毕衣裘轻扬,马嘶渐远,迤逦远行而去。 直到队伍的旗帜消失在草海的尽头,斛律云才抖了抖大氅上的寒露,回头对高士廉道:“好了,咱们回去吧,他们走了,咱们也该做点该做的事情了。” 高士廉目光一亮:“主公,您是说…” “对,你让沙钵略传话给各部落,就说中原的天子将他的荣光洒遍整个草原,有上百的中原的商贾齐聚沙钵略部,手里有上好的丝绸,大块儿的茶砖,精致的青瓷等商品,想买,十日后到沙钵略部来吧。” …………………………………………………………………………………… 十日后,周围数百里的部落的牧民随着自己的族长纷纷闻讯赶来,其中有不少人都是提前两三天动身,就怕错过了这次机会。一个个购物热情高涨的牧民,把沙钵略部专门为商贾开辟出的一片营地挤了个满满当当。 此时突厥各部都在打仗,往常那些瞒着朝廷私贩货物的游商因为生命无法保障,都不敢来了,再加上草原上中原货向来紧俏,因此,很多部落的长老亲自率队而来,一方面向沙钵略部的大汗和中原使者表示谢意,另一方面也趁此机会看有没有可能让一两个商队到自己的部落走一趟,在入冬前带一些生活必须品过去。 “大人,摄利部族长埃利克求见。”门外的亲兵将毡帘挑开一条份儿,对半躺在胡床上的斛律云禀报道。 “主公,您从早上开始,就一直在会见各部族长,实在是太累了,这次,就让属下代劳吧。”高士廉看了看疲惫不堪的斛律云,低声请示道。 “还是我自己来吧,既然要交好这些族长,就要给予他们足够的尊重。”斛律云活动了一下发酸的脖颈,朗声道:“有请埃利克大埃斤。” “尊敬的中原使者,愿长生天保佑你。” 毡帘一挑,一个热情的声音用蹩脚的汉语向斛律云问候道。 这是一个身高七尺余的突厥汉子,他的身上穿着华贵的斜襟皮袍,头戴毡帽,身后跟着的两个仆人小心的抬着一口巨大的木箱,看那两个汉子吃力的样子,就知道这箱子里大有乾坤。 斛律云赶忙起身相迎,热情的说道:“欢迎你,埃利克大埃斤,怎么样,我们中原商人带来的商品,您还满意吗?” “是的,尊贵的大人,非常满意。”埃利克点点头,坐在一旁的毡垫儿上,一拍手掌,两个忠心的仆人赶忙将抬进帐来的大箱子放在正中,揭开箱盖。不出斛律云所料,里面满是各种金银器皿,价值连城。 “埃利克大埃斤,您实在是太客气了。礼物很好,我非常喜欢。”斛律云脸上露出一丝笑容,对埃利克笑着说道。突厥人的习俗和中原不同,要是斛律云说这些礼物太贵重而不收,这个族长拔刀相向都有可能。 双方客套半天,埃利克这才开口道:“尊贵的大人,不知道您的这些商队,会在草原待多久,以后还会来吗?” “这就要看我们伟大的天可汗的意思了,若是草原各部恭顺,那我大隋的商人会带着中原的各种商品和他们的热情源源不断的来到这片美丽的草原。”斛律云摇了摇头,给了他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 “尊贵的大人,我摄利部对伟大的天可汗向来恭顺,还请大人照顾一下您在草原上的好朋友,让那些商贾兄弟们多在我们的部族中停留。我们会奉上最白的奶,和最鲜美的羊肉款待他们…” …………………………………………………………………………………… 天色渐晚,嘈杂了一天的草原在夕阳中缓缓归于沉寂。斛律云将最后一位部落的族长送出账外,揉着发酸的腰眼返回帐中,对高士廉笑道:“士廉呐,总算是没人再来拜访了,忙了一天了,怎么样,在我这儿吃点儿?” 高士廉笑着提醒道:“主公忘了,今晚各族的牧人们要在账外办一个烧烤大会,您可是贵宾啊。到时候要接受各部族长的敬酒和羊肉的,您现在吃了,晚上怎么办?” 斛律云一拍额头:“你看看我,怎么把这事情给忘了,哎哎,往边上做点儿,我躺一会儿,坐了一天,实在是太累了。” 高士廉往边上挪了挪屁股,看着躺倒在胡床上的斛律云道:“主公,今天来拜访您的族长足有二十五个,明日应该会更多,都是来向您请求在他们部落中开办商铺的事情,您是怎么想的。” “怎么想的?”斛律云砸吧了砸吧嘴巴:“还能怎么想,要是太容易了,这商铺可就不值钱了。等等吧,等这些族长全来过之后,咱们视礼品丰厚程度而定。” 高士廉迟疑了一下,接着问道:“大人,咱们不是应该把那些训练好的密谍赶紧安插在那些部落中吗?为什么不直接同意呢?” “呵呵,士廉呐,你有大才,却不善阴谋。”斛律云拍了拍床面,解释道:“物以稀为贵呐,你想想,若是我们的商贾去这个部落开办商铺,而不去仅隔几十里的另外一个部落,那另外一个部落的族长会怎么办? 看看咱们今日的盛况,你还看不出来么,牧人过着的都是逐水草而居的生活,也愿意追随一个能给自己好生活的首领,如果自己族长无能,那牧人就会改换门庭,加入其他部落。面对自己部族中子民和长老的双重压力,那些族长一定还回来找咱们。到时候,想让我们过去开商铺,要付出的代价,可就不是现在这么一点点了。” 高士廉点点头,似有所悟。 到时候,那些族长要是不答应自家主公开出的条件,面临的就是自己的族人逐渐减少,被以前支持自己的长老和贵族们抛弃的下场。那些长老们可不在乎谁坐在族长的位子上,他们在乎的是谁能够带给部落更多的人口和更大的利益。 当然了,那些极少数拥有商铺的部落,也会想尽办法,不让自己的商铺关闭,如此一来,想和这些桀骜不驯的族长谈条件,底气就足了许多。毕竟,是你们在求我们。 想通了这一点,高士廉看向斛律云的眼神就更添几分敬佩。他哪里知道,斛律云用的这些手段,不过是后世那些大商家用剩下的,所谓店大欺主,你想让我到你们那里投资?好好好,开出好的条件来,不然,休想。 …………………………………………………………………………………… 大隋立国之初,便与突厥交恶。自那以后,整个草原上便很少能见到大型的商队,各族的生活必须品也极度匮乏。正因为如此,斛律云他们带来的数百车商品极为抢手,以极快的速度,极高的价格销售一空,换回了大量的金银。 看着装满几十大车的金银,斛律云点点头:‘现在交通极为不便,这种远而贩之的买卖果然大有搞头,希望这几十车金银送回去能稍稍改善一点商贾在皇上和那些大臣心目中的地位。’虽然对于坐拥中原广袤土地的大隋来说,这些金银可谓是九牛一毛,可是通商带来的巨大利润总有一天会被人发觉。到时候,就是用大隋精美的工艺品和其他奢侈品远销他国,往回掠夺金银的时候了。 斛律云现在还记得,后世那些国外的转基因食品,各种电子产品,以及奢侈品是如何数倍甚至数十倍的掠过自己祖国和同胞手中的财产的。 当然了,水至清则无鱼,斛律云也给自己和右内府留了不少活动资金,这些兄弟们毕竟跟着自己背井离乡,多给点奖励也是正常的,他不是那种两袖清风的所谓“清官”,因为他始终认为,一个什么都做不好甚至还要拖后腿的清官,比起那些有想法、有办法的贪官还要无能。 …………………………………………………………………………………… 日子一天天过去,斛律云开始慢慢习惯了草原上的生活。每天起床和罗艺、鱼俱罗他们比试,然后等着各个部落的族长前来拜访,偶尔得闲,还和阿史那燕他们出去行行猎,牧牧马。会为谁猎到的黄羊更丰腴而争辩,会为捡到一小块星星铁而雀跃,也会为每一只小马驹的降生而开心,时间久了,这个女孩的影子便布置不觉得留在他的心中,慢慢清晰起来。 随着草原大会的邻近,各部之间的摩擦开始减少,各个部落开始向原始的突厥牙帐移动,也就是沙钵略部的所在。草原大会一般在农历七八月举行。每到这时,牧民们不分男女老幼,都穿上节日的盛装,骑马坐车从四面八方赶来。大会上,要进行被称为“男儿三艺”的射箭、摔跤、赛马等传统体育比赛。此外,还有各种棋艺比赛和各式各样的歌舞表演。 就算是不共戴天的仇敌,在这个日子里也不许动手,如果谁违背了约定,会受到所有部落的联合攻击。所以几个打得不亦乐呼的可汗们,也会在这一个日子里坐下来,缅怀一下祖先的丰功伟绩,祭拜一下祖先和长生天。至于之后是不是还会继续火并,这就不是祖宗和长生天能管的事情了。 要过节了,这酒宴自然也多了起来。 刚刚一个沙钵略的侍从来传话,说是阿波可汗派来了使者,希望斛律云能同席共饮。 这就是政治,就算背地里你把人脑子打出狗脑子来,表面上还要一团和气。 酒席间,沙钵略似乎很高兴,频频举杯。 斛律云一直很佩服沙钵略的酒量,因为这些日子以来,他也没少和对方喝酒,愣是没见他醉过。 那个阿波可汗的使者似乎很看不起斛律云,直到沙钵略将斛律云当年带着五百骑转战草原连拔十数寨的英雄事迹说出来,这个使者才肃然而起,站起来走到了斛律云的面前:“尊敬的大人,您的勇武让我深表钦佩,请允许我以这碗马奶酒,表达自己对您的敬仰之情。” 斛律云当然不会拒绝,端起来说了几句客套话,便将铜碗里的马奶酒一饮而尽。 他放下酒碗,砸吧砸吧嘴。这马奶酒虽然喝起来没什么酒的味道,后劲儿却很足,而且品起来别有一番滋味,要不是实在不易储藏,再加上不合中原人的口味,自己一定会贩卖一些回去,也算是特产了吧。 可惜了,又是一个发财的好路子啊。 随着酒席的气氛进入高潮,这下面可就有点刹不住了。 气氛顿时高涨起来,这席间多数是突厥勇士,一口就是一碗,被斛律云拉来作陪的鱼俱罗也都是大酒缸,不大会儿,便喝空了数十个装酒的皮囊。 几个突厥勇士喝得兴起,到帐中央表演摔跤,摔了大半天不分胜负,被看得不耐烦的鱼俱罗一手一个,丢出了大帐。 而罗艺则跪坐在斛律云和高士廉的身后,即不喝酒,也不说话,仿佛一尊庙里的佛像一般。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那阿波的使者突然开口说:“沙钵略汗,怎么不让草原最美丽的花朵出来为大家唱一首牧歌?” 沙钵略两腮上多了两坨高原红,舌头也有点大。听到这使者问话,他抬头看看账外黑漆漆的天空说:“这么晚了,叫她做什么。喝酒是男人的事情,女人在场扫兴得很。” 沙钵略说完扭头看着那使者:“对了,你怎么突然问起她了?” 那使者笑眯眯的说:“沙钵略汗,小人可要恭喜您了。” “喜从何来?” “是这么一回事,我们可汗世子阿史那禹硕威武雄壮,弓马娴熟,是整个部落最好的勇士,如今个头已经超过马鞍,可以娶妻了。我家可汗知道沙钵略汗您的女儿,草原上最美丽的花朵燕公主至今还没有娶亲,所以就让小人代为向您求亲。如果大汗您应允,金山附近的大片草场我家大汗愿意拱手奉上。” 斛律云的脸色有点变了,变得很难看。 若非高士廉还在他身边坐着,他很可能会立刻发火。 沙钵略似乎有点没有反应过来,奇怪的问道:“联姻?本汗有四个女儿,其中的三个女儿都已经嫁人。剩下的唯一一个女儿也也已经许配了别人,本汗哪有什么女儿再去嫁人?” 酒席宴突然冷清下来,高士廉的眉头蹙成了一团。 “大汗说笑了,咱们草原上的规矩是实力为尊,我们家可汗兵强马壮,世子前途无量,相信大汗许配给的那个人会知难而退。而且,此时我家大汗已经将消息放了出去,有不少族长和德高望重的长老都派人祝贺了,万一不成,我家大汗不惜倾族之力,也定会将燕公主抢走?” 罗艺的双眼一下子睁开了,冷冷的看着那个使者,仿佛他是一具死尸。 他听出了这里面的一丝威胁的味道,大隋铁骑,什么时候受过别人的威胁。 “那阿史那禹硕,是什么人?”斛律云端起自己的酒碗,看着阿波的使者开口询问。 阿波的使者微施一礼:“我们家世子在草原颇有名气,不但出身高贵,而且能开硬弓,拉奔马。他是我家大汗的七子,和沙钵略汗的公主门当户对,可真是个好亲事。” 要说起来,这事情要是放在前些日子,斛律云不忧反喜,因为那个时候他压根就不想娶这个突厥公主为妻,可是到了现在,两人之间已经有了一定的感情。关键是,因为沙钵略已经上奏请隋高祖杨坚赐婚,这桩婚事也就成了板上钉钉的事情,斛律云也慢慢的开始接受这个敢爱敢恨的突厥公主。 没想到到了这个时候,却有人突然来这么一杠子,他若是就这么让阿史那燕被别人娶走,那不光自己颜面扫地,将来无法再在这个草原上待下去,大隋朝廷的名声也会尽毁,影响不可谓不重。 可是,这个条件沙钵略能拒绝吗?和阿波联姻,那就意味着两人会夹击达头,将对方的人马和土地平分,以金山为界,互不侵犯,到那时,沙钵略不用再看任何人的脸色。斛律云知道,这个条件沙钵略很难拒绝,看他一脸犹豫的神情就知道了。 想到这里,斛律云缓缓起身,看着首席上的沙钵略,拱手道:“沙钵略可汗,这事情是你们的家世,本公还是回避一下,至于选择,您就自己拿主意吧。”说罢一转身,掀帘出账。 高士廉和罗艺赶忙快步跟了出去,鱼俱罗冷冷的看了看沙钵略和那个阿波的使者,似乎是不胜酒力,缓缓扶着自己的小案起身走了出去。 待他走出门外,众人刚想缓口气,坐在鱼俱罗身边的一个长老忽然惊呼起来:“你们快看!” 众人赶忙顺着他的手指看去,只见刚刚鱼俱罗扶过的小案,上面一个清晰的手掌印,深深的陷在桌面中。 第十五章 勇三郎 日子在等待中缓缓过去,等待大隋皇帝陛下的赐婚旨意,等待盛大的草原盛会开幕,等待各部族长派来的一个个使者,还有,等待那不知道长什么样子的阿史那禹硕…… 虽然每天的生活还像前些日子一样,骑马、打猎、习武,可是那种和谐的感觉没有了,反而多了一份焦躁。人在能把握自己人生的时候总是活得很潇洒,而一旦出现什么事情自己无法把握,则会变得焦虑异常。 斛律云,当然也不例外。 ‘真不知道到底是那个阿史那禹硕先到,还是皇上的旨意先到。要是那个突厥王子先来了,我应该怎么做?是拍着手去祝福他们,然后唱这歌把阿史那燕送进他的毡帐,还是气急败坏的向他丢白手套,然后骑上黑子和他决一死战。’斛律云躺在秋后的草原上,嘴里叼着一根还算嫩绿的牧草的草叶,看着头顶那一片云缓缓飘到远方。草叶上传来的味道有一点甜,还带着淡淡的苦涩,就像他此时的心情一样。 ‘我写的家书青伶应该也收到了吧,不知道她会怎么看。是把我当成一个大隋陈世美,还是忍气吞声的接受。她现在应该也算是公主了吧,一下子娶了两个公主?我是不是应该换个白马才是……’斛律云一边胡思乱想,一边用不怀好意的目光看着在身边悠哉游哉的吃着草的黑风。可能是他的目光太过炽热,似有所觉的黑风回头看看他,不屑的打了个响鼻。 很有性格的马,不过我喜欢。 “回去了,偶尔出来吹吹风是可以的,偶尔找个没人的地方显示一下男人的软弱也是可以的,不过,日子还是一样要继续嘛……”斛律云起身拍了拍背后的草屑,朝黑风说着只有自己明白的话语,扳鞍上马,朝部落的方向而去。 作为一天到晚到处溜达的野马来说,黑风很能跑。因为现在一天有大半日被栓在马厩里,所以他很珍惜在外面放风的时光,四蹄翻飞,两边的景色倒带般从斛律云眼前划过。 斛律云张开双手呼吸着新鲜的空气,仰天嘶嚎,不论是前世还是后世,不论是现代还是古代,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既然命运你要跟我来强的,那就小心qj不成反被日吧。 “主公!” 一声熟悉的声音远远传来,吵醒了正在摆着杰克(泰坦尼克号,没看过的回火星去吧…)经典造型意淫的斛律云。他收回双臂,向远处看去,见高士廉衣襟猎猎,纵马而来。 “士廉,你怎么来了?有什么事情吗!” 斛律云看着一脸焦急的高士廉,奇怪的问道。 “主公,燕飞来了!”高士廉勒住奔马,朝斛律云笑道。主公前些日子挂在脸上的颓色消失了,这一点让他很高兴。 “燕飞来了?”斛律云一动,哈哈大笑:“那小子来了,以前在大兴的时候,他就问我这草原上的马奶酒和奶茶是什么味道,还跟我吹嘘说自己比奔马跑得还快,这回他来了,我可都得让他领教领教。”说罢一扬鞭,加速朝营地奔去。 “主公!”高士廉一扬手,见斛律云已经跑出百步之外,只好讪讪的放下:“真是,我还没说完呢,随他来的还有其他人,主公这么风风火火的回去,可别给别人留下唐突的印象才好。” 斛律云一溜烟的跑回账外,甩蹬下马,将马鞭和马缰丢给一个亲兵,挑开门帘大笑着走了进去:“哈哈,老燕,你总算是来了,我跟你说,最近我可是得了一匹宝马,就你那腿脚,还真不一定是他的对手。对了…哎,这几位是?” 视线由亮及暗,斛律云一下子没有适应过来,只是自顾自的说话,待适应了帐中的昏暗环境,忽然发现这大帐里除了熟悉的燕飞,居然还有四个陌生人,正在一脸诧异的看着他。 “大人!”燕飞激动的上前,对斛律云一插手。一段日子不见,他还真有些想斛律云了,不过现在显然不是叙旧的时候,他单手一引道:“大人,属下跟您介绍一下,这位是蒲山密公属下校尉,王伯当,这两位是吴黑闼和牛进达,至于这最后一位,叫齐国远。” 蒲山密公?斛律云一愣,想想外人在介绍自己的时候,是叫“崇国云公”那这个密公,就是叫密,官拜蒲山公的了。蒲山公…李密?李法主! 王伯当看斛律云言行唐突,无一点世家贵胄风范,不由在心里撇撇嘴,不过仍是带着牛进达、吴黑闼上前一步,插手道:“下官王伯当(牛进达,吴黑闼),参见崇国公。” “不必多礼!”斛律云赶忙整了整衣襟,露出一副和煦的笑容:“本公与法主同朝为官,神交已久,你们也不是外人,这里不是我大隋朝堂,大家入乡随俗,随便一点。”说罢双手扶起王伯当三人,走到主位后单手一引:“坐。” “谢大人!”众人纷纷落座,这一下就把一旁的齐国远露了出来,只见他黑头大脸,满面虬髯,看看燕飞,又看看斛律云,抓耳挠腮,不知所措。 “这位壮士是?” 那齐国远上前一步,大声道:“回大人,某乃是京兆郡郑县人士,姓齐名国远。家中富足,有良田百陇,自小舞枪弄棒,在少华山砍柴之时,得异人传授武艺,闭关十年方学成下山,弓马骑射无一不精,寻常汉子三五十人近不得身。手中两柄镔铁乌油大锤,足有一百三十五斤,耍将起来,呼呼带风,飞沙走石,天地变色…” “咳咳咳…”燕飞忽然觉得这个跟自己而来的齐国远颇有几分说评书的本事,见他越说越不像话,忍不住咳嗽两声,提醒他尽量言简意赅。 “快好了,快好了!”齐国远冲燕飞点头一乐,转头刚要说话,忽然挠挠头,对斛律云问道:“大人,我刚刚说到哪了?” 斛律云:“……” “算了。”齐国远甩甩手:“既然忘了,那俺就从头说。某乃是京兆郡郑县人士,姓齐…” “好了,好了。”斛律云笑着打断他:“说重点,重点。” “哦。俺给了那说书的三吊钱的润笔,才学来的,真是亏了…”齐国远似乎很失望,低声嘟囔了两句,这才无精打采道:“大人,小人自认手上有两把子力气,想投奔大人,请大人收留。” 斛律云咧咧嘴,对这个有良田百陇还需要自己打柴的齐国远很是无语,不过看他虎背熊腰,黑面虬髯,倒也真有些张飞张二爷的风采,留在身边充充门脸也成啊,于是勉励道:“齐壮士威武雄壮,声如洪钟,有燕赵古人之风,既然来投奔本公,那就留在身边从亲兵做起吧。” 齐国远大喜:“谢大人栽培,小人,不是,属下必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古时将领的亲兵代表着是这员将领的亲信之人,将来不论是升迁还是报功都是靠前排的,只要是当上了主将的亲兵,那就是踏上了一条升官发财的康庄大道。当初斛律云与李林相识的时候,李林也曾经希望斛律云做自己的亲兵,也是这个道理。 王伯当三人脸上露出不以为然之色——这样的草包,密公帐下一抓一大把,这个崇国公,居然还当成香饽饽,真是… 安置好了齐国远,斛律云转首向王伯当问道:“王校尉,不知道你不远万里来到这于都金山下,是为了何事啊?” 王伯当赶忙起身插手道:“大人,您与我家主公同在清河公帐下为官,属下就直说了。前些日子听说大人在草原上抓了不少的宝马,我家主公觉得那些宝马在结交江湖义士之时大为有用。所以,让属下向大人请求,拨一些给我们。” “哦?”斛律云不悦的皱皱眉。李密虽然和自己都归杨素管辖,都算右内府的人,不过自己在那儿挂名是右内卫将军,而李密不过是个明法参军,比起自己来可谓低了许多,现在听王伯当这口气,对方似乎是把自己当成他的手下了。 王伯当何等聪明,看斛律云的脸色就知道他在想什么,赶忙开口道:“还有,我家主公听说大人要在这草原和中原间广开商路,还要筹措壮士转运粮草,已经跟各道各府的绿林好汉们打了招呼,凡事见到大人的队伍,一概不得叨扰,必要的时候,还会出手相助。” 他说完,赶紧给边上的燕飞使眼色。后者也跟着说道:“是啊,主公,蒲山公已经给咱们送过来数百的绿色小旗,只要咱们的马队插上这个小旗,大隋境内,便无人敢打咱们马队的主意。” “哦?”斛律云忖然动容,这个李密似乎和后世水浒传里的宋江差不多嘛,虽然是官,可是在江湖上却颇有声望,三山五岳的好汉谁都要给他一个面子。 这事情本来也不算什么大事,既然对方做出了姿态,自己再抓住不放不免失了身份。想到此处,斛律云呵呵笑道:“是吗?法主还真是想的周到。马匹的事情,王校尉放心,本公来这草原也有些日子了,手里头尚余不少的好马,你什么时候有闲暇,就可以去马厩里挑选。” “那属下就代主公谢过大人。”王伯当大喜,赶忙再度起身,躬身一礼。 “好了,这又不是什么大事,本公与法主同殿称臣,自当互帮互助。”斛律云摆摆手:“对了,你们刚刚到,还没用饭吧。这草原上的食物和我中原大有不同,你们好不容易来一趟,应该好好品尝一下。来人啊,带王校尉他们下去休息休息。齐国远,你随老王下去,领一套军服横刀,再挑一匹马匹,歇息一日,明日开始就随在我身边吧。” 众人知道斛律云和燕飞主从二人一定还有其他话说,便都识趣的退出账外,沐浴更衣去了。 “阿飞,你这次来,不会只是带着他们吧。”看王伯当他们走了,斛律云起身走到燕飞身边,解开皮囊为他倒了一碗马奶酒:“这就是马奶酒,尝尝?” “谢主公赐酒。”燕飞双手举起酒碗,托到嘴边,只觉一股腥膻之气扑面而来,不由得皱了皱眉头。抬头看看,见斛律云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只能闭眼咬牙,一张嘴,猛地灌了下去。 一股腥膻,还带着些酸寡的液体顺着嗓子流到了肚子里,燕飞强压下腹中翻滚的胃液,苦笑着抹了抹嘴,开口道:“味道果然不错。主公,属下此次前来,是想在这草原之上建立我们右内府的驿站。” “哦?养鸽人找到了?”斛律云心中一喜,又给燕飞倒了满满一碗。 燕飞看着眼前如毒药一般的马奶酒,点点头,又摇摇头:“养鸽人是找到了,不过这草原上苍鹰、猛禽众多,实在不适合信鸽传递消息。不过属下找到了几个精通驯鹰之法的人,正好让他们训练一些苍鹰,一来可以负责传递情报,二来,还可以做战场的斥候之用。” 斛律云沉吟半晌:“阿飞,你知不知道鹰这东西虽然飞得高,却没有持久力,想从于都金山这里飞到雁门,恐怕不行吧。” 燕飞笑道:“主公您也懂鹰啊,您不是说当初长孙大人在草原上安了不少暗桩么,只要以那些暗桩为中转,就没问题了。”说到这里,他忽然一拍脑袋:“对了,大人,咱们右内府在中原那边信鸽传递情报的驿站已经基本上全部安置好了,现在消息传递快捷异常,这里有夫人带给您的一封家书,属下刚刚只顾说公事,却把这件事忘了。” 这么快就到了?斛律云一惊,小心的接过那一封信,小心的塞入怀中,这才继续问道:“对了,咱们的说书人现在如何了?铺展到各州县了吗?还有任昱他们,做的怎样?” “说书人的进展非常好。”燕飞眉飞色舞:“现在已经不单单在我大隋境内了,有不少远赴西域,还有不少渡过长江,到达南陈等地,很受当地民众欢迎,还送回来了不少有价值的情报。” 他又一挑大拇指:“还有任昱任校尉,他现在手底下的势力可一点都不比咱们右内府小,除了较为偏远的州县和那些小山村,大部分城镇里面的城狐社鼠都已经乖乖归顺了,真不知道他哪来那么大的本事。” 斛律云听了半晌,皱眉道:“那粮米店呢?怎么样?” 燕飞语气为之一滞,讪讪一笑:“主公,粮米店的进展…很不好,那些当地的百姓根本不认我们,手里有了余粮,宁可低一成,甚至两成的价格卖给那些士绅,也不卖给我们。咱们的人下去收粮,还经常被那些大族的家丁刁难,甚至还发生了几次冲突,若不是有任校尉的人在一边帮衬,恐怕早就开不下去了。” 斛律云眉头紧皱,他虽然早就知道这个粮米店和私仓开起来不容易,却没想到阻力这么大,那些当地的士绅豪族在百姓中的影响和威望,甚至胜过了白花花的银子,这种情况,实在是让人头疼。 他还想问些什么,忽见帐帘一挑,高士廉一脸焦急的跑了进来,大声禀报道:“主公,阿史那禹硕来了!” 第十六章 貌合神离 “谁来了?”正和颜悦色的跟燕飞说话的斛律云面色一冷,紧接着又露出一丝嗜血的笑容,脑中瞬间出现横刀、弓箭、马槊、斩马刀等杀人利器。 “主公,阿史那禹硕来了。”高士廉被斛律云眼中冒出的那一丝寒光吓了一个哆嗦,咽了咽口水,低声禀报道。 斛律云点点头,转身走回案几后,盘腿坐了下来,用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士廉,他到了哪里?进营地了吗?” 高士廉也找了个位子坐了下来,先冲对面的燕飞一笑,这才答道:“还没有,听说刚刚进入沙钵略部的范围。沙钵略可汗已经亲自带着呼罗国主出百里相迎,刚刚才离开营地。” 斛律云又是一笑,露出一排小白牙:“哦?排场很大嘛,当初咱们来的时候不过是大开辕门相迎,没想到他一个小小的可汗之子,居然受到如此礼待。” 正端着马奶酒运气的燕飞感觉到空气中充满了一股难以名状的气氛,他有些不自在的挪了挪屁股,将手中的铜碗放下,向高士廉道:“高长史,这是…” “事情是这样的…”高士廉起身坐在燕飞身边,低声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这才道:“现在陛下的旨意还没有到,可这阿史那禹硕却先来了,此事真是极为棘手啊。” 斛律云气哼哼了灌了碗马奶酒,心道:‘这是唱得哪一出?先前我说不要,非要塞给我,现在我半推半就的从了吧,反倒又给了别人,你说我怨不怨?怨不怨?’他觉得要是下次穿越见着了窦娥,俩人肯定谈得来。 燕飞伸手一拍案几,“啪”的一声:“阿灿兄弟说得好‘主忧臣亡,主辱臣死!’这阿史那禹硕实在是欺人太甚。大人,您无需烦心,看我带着兄弟们把他的脑袋摘回来给您做夜壶!” “你别听他瞎咧咧,那是‘主忧臣辱,主辱臣死’,他就会篡改先人言论,要是按他那么说,那臣子早就死绝了。”斛律云没好气的回了一句,摆手道:“此事不急,别忘了我在这里是为了什么。咱们需要一个战乱的草原,现在不宜和阿波交恶。而且,你以为咱们带着大队人马杀出去,沙钵略留在这营寨里的人马会瞪眼看着?这毕竟还是突厥大草原,不是咱们中原。乖乖的待着,以不变应万变。” “那咱们现在…”燕飞一时间有些摸不准自家主公的想法,迟疑的看了看斛律云。 “先吃饭,啥事儿都没吃饭重要!”斛律云一挥手,颇有些挥斥方遒的味道。 半个时辰后,斛律云在自己的毡帐里宴请王伯当、燕飞、齐国远等人。众人都是第一次上草原,见到自己将要享用的“大餐”不禁有些目瞪口呆。那是大到需要用两个壮汉才能抬上席来的一头首尾俱在的煮全羊,俯身在餐盘上做食草状。而分布在羊身体周围的“草”和“石头”,分明是整根整根的野葱和整个整个的大白蘑菇。 看到可以拿肉当饭吃,吃了一路干粮清水的齐国远幸福的笑了:‘跟在国公大人身边就是好!顿顿有肉,还管够!’ 跟着李密习惯了“食不厌精”的王伯当看着这粗犷如草原汉子一般的膳食,心道草原蛮夷就是蛮夷,多好的一头羊啊,就这么糟蹋了。 反倒是燕飞,压根儿不做任何评价,手中小刀翻飞,切下一片片薄薄的肉皮,沾点青盐就往嘴里塞,不大会儿就将羊背上的肉吃了大半。 这顿饭一吃就是个把时辰,席间崇国公频频举杯,酒到杯干,与王伯当等人宾主尽欢。喝到最后,每个人都醉眼惺忪,酒渍洒满前襟,崇国公更是赤足袒胸,醉倒在桌旁。 饮宴结束,脸颊通红的高士廉将王伯当三人送出毡帐之外,拱手赔罪:“王兄,今日我家主公高兴,多饮了几杯,无法亲自相送,还望王兄莫要怪罪。” 王伯当哈哈大笑:“高兄客气了,国公大人豪爽,有任侠之风,伯当只恨分身乏术,没机会在国公大人帐前效力啊。”说话朝高士廉拱拱手,摇摇晃晃的和吴黑闼二人往自己的毡帐而去。 “伯当,这崇国公为人粗鄙,不知礼仪,居然还能窃居高位,呵呵…”刚刚转过几进帐篷,看看四下无人,刚刚还摇摇晃晃的牛进达步伐立时沉稳起来,眼睛向后撇撇,脸上全是不屑之色。 边上的吴黑闼帮腔道:“可不是,我看呐,就连一个乡下的豪绅也比他懂得礼仪待客之道。不过这也难怪,我听说啊,这崇国公以前可是泥腿子出身,要不是靠着祖辈蒙荫,凭他自己也想坐上一品国公?这样的国公,真是给我们大隋丢脸。” “慎言,上官岂是我等可随意评论的?”王伯当低喝了一声,接着笑道:“今日之后,我才知道密公才是真正可以投靠之人。我主世代簪缨、身份显赫,却又仗义疏财、愿屈尊结交天下豪杰,比起而立之年便名满天下的密公,其他人也不过尔尔。” 他虽未明说,但这“尔尔”的评价明显是朝着斛律云去的,边上二人也是帮腔拿调。三人借着酒劲儿,简直将这崇国公说得一文不值。 与此同时,高士廉和斛律云对面而坐,两人身上虽然酒气冲天,可偏偏脸上丝毫醉意全无。 斛律云端起案上清茶,轻轻将水面上的茶末吹到一旁:“士廉,这三个人,你怎么看?” 高士廉沉吟片刻,这才道:“王伯当此人,有大才,文武双全,只是遇事不知变通,有一股一条道走到黑的执拗劲头。这种人若遇明主,会千古流芳,若明珠暗投,不过又是一愚忠之辈罢了。” 斛律云点点头,可不是,这王伯当保了李密一辈子,扶了李密一辈子,最后连死都和李密死在一起,这样的人,还不算愚忠么。 想起李密,斛律云忍不住皱了皱眉头,他今天之所以要以这样的表现迷惑王伯当三人,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李密。 李密此人,没有见过… 不过如果按照前世所知来看,算是奸雄,连枭雄都够不上。朝廷给他地位,给他俸禄,他却跟着杨玄感反了朝廷;瓦缸翟让收留他,甚至将一把手的位子让给他,自己退居二线,到最后还是被乱刃加身而死;后来降了李渊,无权无势,又试图玩儿阴谋,结果被李渊干掉了。 这样的人,是以向上爬为第一目的的人,为了达成他的目标,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他的踏脚石,任何人都可以抛弃,可以背叛。 这样的人,最不是东西。 正因为此,斛律云才不得不防着他一手,因为自己现在正好就刚刚高他一头,是他要向上爬第一个应该干掉的阻碍。示敌以弱,放放烟雾弹,对自己还是很有好处的。 想到这里,斛律云呵呵笑道:“士廉,你晚上到马厩,把那些宝马都盖上朝中各个大人的戳,剩下些良马,供王伯当三人挑选。” 高士廉眼睛滴溜溜转了转,点点头道:“主公放心,咱们马厩里的好马都已经被朝中各位大人定下了。” 话一说完,高士廉接着又问道:“主公,您与蒲山公分属同僚,又都在右内府做事,而且据属下所知,主公与那蒲山公李密似乎并无过节,为何…” “为何要处处防他一手,对吧?”斛律云看着高士廉,转动着茶碗的碗口道:“我要说我们八字不合,你信吗?” 斛律云看着高士廉一脸“信你才怪”的表情,心道:‘你不信也正常,这理由太无稽了,连我自己都不信。不过也不能怪我啊,这李密不是东西,他是反大隋的,虽然俗话说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云云,可我现在是大隋国公啊,正一品,外臣里面我最大,而且还有两个公主当老婆,这是如何幸福的生活啊。 正是因为如此,我明知道这李密是个反骨仔,为什么还不防着他?李唐是很好,可是一旦天下大变,权利的金字塔一定会大洗牌,我这国公的帽子不知道就归谁了,关键是我还娶了一个公主啊,虽然是干的,不过人家李二不管你干的、稀得,只要是和老杨家有关系的,一概咔嚓啊。 我说的这些,你懂不懂?懂不?啊?士廉?我不想做那什么阁二十几功臣,那组合太强悍了点,我估计进不去,只想老婆孩子热炕头,幸幸福福的把这辈子过下去,就知足了。’ 斛律云在这边眉飞色舞,那边高士廉不懂观心术,当然不知道他家主公现在在想什么。不过高士廉转念一想,这么些日子以来,自家主公做的事情虽然有很多别人摸不着头脑,不过后来品品却大有深意,难道此事也有什么深意在里面? 两个人各有心事,就这么端着茶水用眼睛飞菠菜,做着意念中的交流。过了半晌,不知是高士廉自己想通了,还是受不了斛律云咄咄逼人的目光,起身作揖道:“主公大才,士廉深有不及。时候不早了,主公早些休息。” 说罢眉头紧皱的退了出去,边走还边低声道:“果然大有深意…” 做领导就是好哇,只要你做出高深莫测的样子来,下属就会把最好的帽子扣在你头上。 斛律云看着头顶的尖锥状穹顶沉吟半晌,这才小心翼翼的从怀里掏出那封捂热了的信,伸手将牛油大蜡烛挑亮,撕开火漆,逐字逐句的看了起来。 ‘斛律吾夫,见信如吾…’ 这小丫头,这么快就学会写信头了。斛律云嘿嘿一笑,继续读了下去。 一盏茶时间过去了,斛律云又小心的将信从头到尾念了一遍,这才小心的叠好塞在信皮里,看着蜡烛上跳动的火焰出起神来。 整篇信里面传达的,都是浓浓的思念和欣喜之情。自己还以为将皇帝赐婚的消息送回去之后,青伶会寻死觅活的给自己来个“一哭、二闹、三上吊”,以阻止那个“狐狸精”进门,没想到,她居然比自己还开心。 “古代的男人这么幸福吗?古代的女人这么大度吗?”斛律云喃喃自语,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整封信里虽然没有明确表态,可是从开头就写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后面又写什么斛律家世代王公,祖先的在天之灵保佑斛律云,才让他坐上国公的高位。正因为如此,他才更应该发愤图强,多多努力,开枝散叶,壮大家族,以告祖先云云。 说完“公事”,又说起了私事,信里说皇帝和皇后两人对她很好,宫里的侍卫大哥们也很好,几个皇子皇女也很好,让他不用担心。 “这还真是报喜不报忧啊,怎么可能都好呢,你又不是万人迷,谁见了都喜欢。”斛律云知道真实情况应该不像信里面说得那样一片大好,不过想想宫里面的侍卫王世充和裴仁基打了招呼,皇子皇女有杨义臣在一边帮衬,皇上皇后就更不用说了,心里也就放下心来。 “奉旨纳妾啊,啧啧…”斛律云砸吧了砸吧嘴,刚想嘿嘿淫笑两声,忽然想起自己前面还有个情敌要对付,顿时如吃了一碗苍蝇一般恶心。 “来人啊!” “来了,来了,大人有啥吩咐?”挺着个大肚子的齐国远听到帐里面的声音,赶忙一提腰带,挺胸叠肚的走了进来。 “哎?齐国远?你刚刚喝了那么多酒,我不是让你回去休息了吗?”斛律云看着这个有着关羽脸庞的张飞,诧异的问道。 “大人,我吃的太多了,肚子里涨得慌,又喝了不少的酒,热。反正也睡不着,就过来替您守门了,顺便吹吹风。”齐国远腼腆一笑,拍了拍自己的肚皮,传出轻微的水漾声。 这倒是个勤快人,斛律云暗暗点点头:“哎,那你去营门口帮我盯着点儿,一旦看到了那沙钵略可汗他们回来了,就第一时间过来向我禀报,不得有误,明白了吗?” “诺!” 齐国远两腿一并,肚子一挺大声应道。只听“刺啦”一声响,他在在肚子上缠了三曾的腰带受不住他这中气十足的一喝,猛地从中间断裂开来。 第十七章 刺客 第三天一早,沙钵略的羊毛大纛便出现在营地之外。 斛律云揉着惺忪的睡眼,看着急慌慌入营的突厥勇士们,心中一阵纳闷。沙钵略不是去接自己的情敌阿史那禹硕去了么,两人见面不得唠唠家常,再吹吹牛,喝喝酒,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而且看起来,似乎有些不太对劲儿。 “啊~”斛律云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对身边的高士廉道:“这阿史那禹硕也太着急了吧,为了娶个公主,难道非要连夜兼程吗?你看看那些马一身的汗,天还没全亮透呢,难不成跑了一晚上?” 边上的高士廉也是一脸的疑惑:“属下也不明白,照常理来说,阿史那禹硕现在代表的是他父汗阿波可汗。沙钵略为了内稳人心,外拒强敌,正应该和阿史那禹硕缓缓而行,将自己和阿伯可汗重归于好的消息通过草原上的牧民传遍四方。现在这样急急忙忙的赶回来,这…” “算了,管他们呢,这突厥人说话办事和咱们都不同,没准这样表现更热情?”斛律云知道这草原上规矩众多,自己不遵守也就罢了,没必要对人家指手画脚。 “大人,大人!” 二人正说话间,见齐国远扛着把步槊,哼哼的跑了过来,气喘吁吁的说道:“大人,那个什么略汗找您,让您到他的汗帐去一趟,说有重要的事情。” 斛律云翻翻白眼,心道还能有什么重要的事情,不就是那个阿史那禹硕来了么,当初是那沙钵略上杆子的把女儿嫁给自己,也没见这么热情。 他向齐国远问道:“他说是什么事情了吗?一大早晨的,难道是要饮宴?早上喝酒对身体很不好的,尤其是空腹喝酒。” 齐国远翻翻白眼:“我哪知道。不是,属下不知,只是那沙钵略臭着一张脸,都快赶上他骑的那匹马脸长了,不知道是因为啥。” 难道是那阿史那禹硕太过无礼,连沙钵略这个未来的准老丈人都得罪了?恩,也有可能,沙钵略现在就跟破墙似的,谁见了都想踹两脚。 斛律云脑中泛出一个恶意的想法,嘿嘿笑了笑,反身回到帐中,去洗漱更衣了。 “国远,你会说突厥话吗?” 洗漱完毕,斛律云带着齐国远朝沙钵略的汗帐走去。看着边这个左瞧右看,对什么都好奇的侍卫,斛律云忍不住问道。 “稍微会一点。”齐国远咧嘴一笑:“当初和燕老大认识的时候,他说您在突厥草原上,于是我就专门找人学了些。” “你倒是个有心人。”斛律云点点头,满脸的嘉许之色。 “多谢大人夸奖。”齐国远谦虚的点点头,给自家主子留下更好的印象。心里却暗想,自己还真是学了“一些”,加起来不过四句话:“你好”、“再见”、“吃饭”、“睡觉”。不知道斛律云要是知道了会怎么想。 二人走到沙钵略的汗帐外,见这里气氛凝重,甲士林立,戒备森严,丝毫没有欢迎宾客的气氛,不由大为奇怪。 “站在,干什么的!” 一个突厥卫士手持长矛,恶狠狠的看向斛律云。 斛律云看看齐国远,意思是让他上前答话。谁知齐国远也一脸无辜的看着自己,顿时明白了刚刚这小子在吹牛,只好迈步上前大声道:“本公乃是中原大隋使者,还不快快让开。” 这话不说还好,刚刚说完,就见那侍卫斜举的长矛猛地持平,大喝一声向前刺来。 “大胆!”齐国远不动突厥语,却一直盯着对方的手,见他欲对斛律云不利,赶忙抢身上前,一把攥住矛杆,猛地一别,将那突厥汉子摔倒在地,长矛一翻就要向下扎去。 “慢着!”斛律云一摆手,矛尖在离突厥汉子喉咙一寸的地方停了下来,他蹲下身子,看着那个突厥侍卫问道:“你为什么要杀我?” “误会!都是误会!” 伴着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脸抑郁的沙钵略快步走了出来。指着地上的那个突厥卫士道:“天使不要误会,这人是阿史那禹硕的护卫,因为他们王子遇刺,生死未知,所以才会如此,您大人有大量,就放过他吧。” “阿史那禹硕遇刺了?什么时候的事?”斛律云心里一阵欢呼,感谢那不知道哪位神仙姐姐给自己出了这口气,脸上却露出震惊之色, “就在昨天,在他休息的帐中。”沙钵略满脸的苦笑,自己还准备用这阿史那禹硕对付别人呢,现在这小子在自己为他安排的毡帐中被人刺杀,简直就是百口莫辩,万一死了,那阿波还不联合达头挥师来攻。早知道这样,自己去接他干什么,要是自己不在,还能将责任推到中原使者身上,真是流年不利,流年不利啊。 “伤势如何?有没有生命危险?”斛律云瞪大双眼,紧张的问道,真希望沙钵略说出一句“很遗憾,我们已经尽力了”。 “咱们边走边说吧,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沙钵略见附近的牧民都支愣着耳朵看热闹,咳嗽两声,带着斛律云向营内行去。 “伤口倒是不致命,只是刺杀所用的利刃上涂有剧毒。现在本汗已经让族中的巫师用老山参为他吊命,可是老山参奚族那边才有,我们族里并没有多少存活,如果再这样下去无法解毒,唉…”沙钵略叹了口气,就像收成不好的老农一般念念叨叨。 还吊什么命啊,那不是无底洞么,得了这样的绝症,就让他安乐死就好。 斛律云险些大笑出声,不过脸上仍是一脸的凝重:“可惜此次出塞,本公手下并无医术高超之人,不然,倒可以代为诊治一二。”他心里一阵庆幸,幸亏孙思邈那老道没来,不然死人都能救活了,就不用说中毒了。 “唉,本汗也是尽人事罢了,好在刺客已经抓到,想来阿波应该不会怨到本汗头上。”沙钵略擦了擦头上的虚汗,自我安慰道。 “抓住刺客了?” 斛律云一阵诧异,这刺客也太笨了吧,既然是搞刺杀的,就应该讲究一击即遁啊。现在可倒好,刺是刺了,却被对方抓了,自己本来还准备利用这个机会,让阿波和沙钵略开战,然后再挑拨阿波和达头的关系,让这三个可汗干罗圈儿仗呢,现在看来不可能了。 “恩。”沙钵略点点头:“阿史那禹硕虽然大意被刺客所乘,不过好在他勇武过人,在打斗过程中也伤到了那个刺客,现在那刺客被我族中勇士严加看管,正在抓紧拷问。” “那可汗难道就没有搜查刺客的身体,看看有没有解毒药吗?” “检查过了,可是那刺客身上空无一物,应该是你们中原的‘死士’抱着必杀之心来的。” “中原死士?” “恩,刺客是一个中原人。” “那倒是奇了,本公一定要去看看。” 几人说话间走到沙钵略所居住的寝帐,现在已经被他用来安置伤号阿史那禹硕,还未走到近前,就听到里面发出铜铃的脆响,还有不知名难听的歌谣。 不是说那阿史那禹硕受重伤了么,怎么听起来比饮宴都热闹,斛律云一阵奇怪,跟着沙钵略挑帘而入。 “铃~铃~铃~” 众人刚刚进入昏暗的毡帐,就见大帐正中央燃着一堆通红的木炭,一个穿着暴露,带着恶鬼面具的人赤脚在红炭上挑来挑去,他左手摇铃,右手洒灰,看起来极为神棍。 “哪里来的妖怪!” 齐国远大喝一声,腰间横刀出鞘,恶狠狠的瞪着这个“妖怪”。 “无需害怕,这是我们部族中的巫医,正在进行驱鬼之术。”沙钵略先向那巫医施了一礼,这才转头对斛律云解释道,顺便给了齐国远一个大大的白眼,为他的少见多怪买单。 斛律云记得他在前世的时候,去医院看那些重病号,不管是医生还是护士都反复交代,一定要让病人多休息,不要打扰。现在倒好,一个重伤愈死的病人在床上奄奄一息,在他的床前居然有这么多人一起开假面盛装舞会,看这阵势,好人都能给折腾死。 就在这一瞬间,斛律云心里稍稍对自己的这个情敌生出了一丝同情之意。 齐国远被人鄙视不尊重别人的文化,可也不以为意,他好奇的看着帐中那一行行穿着暴露的舞着。 这些舞者有男有女,男人自然是全身漆黑,还有些可疑的白斑,有可能是什么皮肤病患者,没什么看头。 齐国远撇撇嘴,向女人看去,一个扭动如蛇的身影瞬间进入他的视线。 乳大且会腰! 齐国远只觉下身一硬。 接着向下看,八块整齐的腹肌! 又软了下来。 斛律云可没他那么无聊,他走到胡床前,往床上躺着的病人看去。 这是一个英俊的草原小伙子,他就像是六月的青草一般生机勃勃,刚硬的脸庞写满坚毅,一双剑眉微微簇在一起,修长的手指紧紧地握着身上的毡毯,仿佛在忍受着什么痛苦,不知是中毒还是失血过多,他的脸色有些白,看起来就像是年轻版的尼古拉斯·凯奇。 斛律云摸摸自己的脸,觉得自己肯定比他有内涵,接着将沙钵略拉到一边,指着半死不活的阿史那禹硕:“他这个样子多久了?” “从我们发现他的时候就是这样,巫医说如果不把他身上的毒除去,恐怕无法让他恢复意识。”沙钵略左右比较了一下自己的两个准女婿,把眼神留在了阿史那禹硕脸上。 以貌取人的家伙,你就不怕他死在你床上晦气。 斛律云心里暗暗比划比划中指,接口道:“草原这么大,难道就没有懂得解毒的人么?郎中呢?你们这里只有巫医,没有郎中吗?”他转头看着那个嘴里哇啦哇啦光着脚踩火炭的巫医,心道赤脚医生这个词儿,是不是就是这么来的。 “我们的勇士身体像牛一样,受了伤自己就能好,不需要郎中。”沙钵略牛气哄哄的回了一句,如果是冬天,一定能从他的鼻子里喷出两道青烟。 无知啊,愚昧啊。 斛律云不知道怎么说了,对牛弹琴这样的事情他做不出来。只好摇摇头,对沙钵略道:“大汗,咱们还是别打扰这些巫医给他驱鬼了,您带我到那个刺客那里看看。” “也好!”沙钵略点点头,叽里咕噜的对那巫医说了句什么,巫医很牛气的摆摆手,轰苍蝇一般将一个可汗和一个国公轰出毡帐,继续自己的舞蹈。 “这边。”沙钵略吸了口新鲜的空气,带着斛律云向帐后转去。 过了他的寝帐,后面护卫的勇士开始密集起来,几乎达到一步一岗的地步,每个人都指节宽大,神情清冷,腰跨弯刀,手持长矛,警惕的注视着四周的动静。 “到了,里边请。”沙钵略和斛律云他们走到一个小小的毡帐前,门外的两个卫士抚胸一礼,将帐帘挑了开来。 里面光线很是昏暗,斛律云眯着眼睛适应了好一会儿才习惯。这个毡帐不是很大,四周的摆设更是简单,除了一个摆放着皮鞭和酒碗等杂物的小案,就只剩下立在正中央的一个巨大的木柱。 木柱之上五花大绑着一个人,这人头发披散,脑袋低垂。****着的上身上面横七竖八的布满血痕。似乎是挨刑不过,晕了过去。 沙钵略指着边上的一个汉子得意道:“这是我们部落中最好的勇士,他三十鞭可以抽死一匹马,也可以用鞭子让一张保持完好的纸在空中飞舞。” 不过是一个上刑的而已,老虎凳辣椒水我都见过,你这算什么。 比起这个上刑的,斛律云对那个刺客的兴趣显然更大一点,他丢下得意洋洋的沙钵略,缓步走到那个刺客身前,用手中的马鞭将刺客的下巴挑起,借着帐中昏暗的光线,一张熟悉的面庞印在他的眼中。 是你?斛律云一愣,目瞪口呆。 第十八章 难题 木柱之上绑着的刺客不是别人,正是燕飞。 屋内的嘈杂声有些大,昏迷之中的燕飞身子微微一动,缓缓睁开双眼。 主公?燕飞看着身前一脸惊讶之色的斛律云,心里一沉,嘴唇哆嗦了两下,猛地将脸拧到一边,故作不识。 “燕飞!你怎么会在这里,你不是去于都斤山找寻雏鹰了吗?怎么会被他们当作刺客抓起来?” 斛律云忽的转身,严肃的看着边上的沙钵略道:“沙钵略可汗,你所说的这位刺客,是我的人,他不可能会去刺杀阿史那禹硕,这一定是个误会。” “不,你一定是认错人了,我不是什么燕飞,我叫张三,和你素不相识!”被绑在柱子上,心若死灰的燕飞猛地抬起头,对一脸焦急的斛律云吼道。 斛律云愣了片刻,马上反应了过来。燕飞这是在让自己丢车保帅,不管他有没有去刺杀阿史那禹硕,反正现在是被人家抓了起来,若是此时和自己相认,沙钵略正好可以将刺杀的主谋推到自己身上。 理由么,当然也很充分,为情杀人,冲冠一怒为红颜,多现成的理由,要是这顶大帽子扣在自己头上,那个短命的阿史那禹硕恰巧再一命呜呼,那阿波没准就会联合达头和沙钵略跟大隋开战,到时候北方就会再度烽烟四起,生灵涂炭… 舍一人,保千万人?还是保一人,舍千万人? 面对这二选一的答案,斛律云很想问一问,有没有隐藏结局,比如说保一人,也能保千万人这个选项。 可惜命运大多数的时候都是无情的,尽善尽美的答案只有在电视剧中才能出现,而人们在现世生活中,却往往只能面对其他选项,而且这些选项之中,绝对没有让你满意的答案… 斛律云的嘴抿了起来,身边的沙钵略一脸的惊喜,似乎他再做出任何一点出格的举动就会把“刺杀主使”这个巨大的痰盂扣到自己的头上。身后的齐国远一言不发,可是斛律云却知道,他在看着自己,等着自己的答案。 “呼~” 斛律云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拍着边上一脸紧张的沙钵略:“大汗,这是个误会,哈哈,绝对是个误会!” 沙钵略失望的看了看斛律云,知道自己遇上了狠人,只好皮笑肉不笑的道:“大人可是得看仔细了。” 斛律云使劲儿的点点头:“没问题,我看得很仔细,绝不会错。” 燕飞的脑袋低垂着,虽然早已猜到这一定是最终的结局,也是最好的结局,可他还是有些不甘心,都说丢车保帅、壮士断腕是壮举,可是,有谁关心过车的想法? 齐国远将抽出一半的横刀又插了回去,突然觉得有些意兴阑珊。这就是自己不远万里来到草原要追随的人?他居然觉得自己身上的这身戎装有些紧,紧得让人透不过气。 沙钵略点点头道:“那咱们走吧,我的人还要想办法撬开他的嘴,相信大人也不希望看到鲜血四溅的场面吧。”说罢单手一挥,边上的草原汉子将皮鞭在盐水桶里沾了沾,上前就要继续用刑。 “齐国远?你是不是我的侍卫?”斛律云脚步一顿,转头看着一脸漠然的齐国远。 “是,大人,您有什么吩咐。”齐国远有气无力的问道,夜御十女的男人都比他更有精神。 “去,把燕飞给我放下来,他是本国公的人,要审也是我们自己审!”斛律云挑了挑手指头,指着柱子上的燕飞道。 “是!你给我滚开,瞪什么眼,再瞪眼信不信老子抠出它来再喂给你吃?”齐国远一蹦老高,一屁股撅开那个拿着鞭子的突厥汉子,横刀一闪,将绑着燕飞的草绳尽数斩断,将他搀到斛律云身边。 “等等,等…” 燕飞刚想挣扎,却见斛律云单手一摆,看着他咧嘴一笑:“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可是我不喜欢别人给我定好的答案,我喜欢自己选择自己的路。” 他转头看向一脸惊讶的沙钵略,又是一笑:“沙钵略可汗,这件事我抗下来了。不过你也不要太急着高兴,那阿史那禹硕在你为他准备的毡帐中遇刺,我要是想咬你一口,说你对阿波怀恨在心,助我成事,那也非常容易。所以说,要是现在阿史那禹硕死了,咱们谁也别想好过。识相的,你就给我好好的给他吊着命,至于怎么治,我来想办法!” 说罢也不理目瞪口呆的沙钵略,走过去和齐国远一起搀起了燕飞,缓步朝账外走去。 …… “糊涂,主公,您真是糊涂!” 斛律云所居大帐之中,得了消息的高士廉口歪眼斜,手像得了帕金森一般乱抖半天,来来回回就是这几个字。 斛律云端起茶碗喝了一口喷香的奶茶,轻描淡写的说道:“每个人都有自己做事的方法,燕飞跟着我出生入死,我不能把他往火坑里推,而且,我压根就不相信他会刺杀那什么阿史那禹硕。” 他脑袋转过去看向罗艺:“老罗,我刚才要是不认燕飞,你会怎么看我?” 罗艺板着一张脸:“我会很理解大人。” “你看…”高士廉发现这帮人里面还是有聪明人的,马上拉住罗艺的手道:“还是罗校尉识得大体啊。” “不过我会看不起你,就算你是我的上官,是我大隋的国公,也是一样。”罗艺紧跟着接了一句,差点儿把高士廉呛死。 “说得好!”鱼俱罗哈哈大笑,举起酒碗对罗艺道:“老罗,说得好。” 边上的齐国远和其他几个斛律云的亲卫虽然没有说话,但也是一副深表赞同的表情。 高士廉怒道:“你们都是些什么人啊,唯恐天下不乱么?你们知不知道,就因为主公的一句话,整个大隋北疆极有可能再度陷入战乱中。要是南陈抓住这个机会北上与突厥、吐谷浑、高句丽结盟,我大隋将会面临四面受敌的困境。到时候皇上震怒之下,不用说主公,就连我们也是脑袋不保!” 沙钵略很鄙视的看了高士廉一眼:“不就是打仗么,你怕啥。那会儿咱们路过晋阳的时候,我兄弟鱼赞还跟我说了,晋王殿下早就想挥师北上,行那卫、霍之事了,我大隋兵强马壮,还怕他个鬼突厥?” 上首的斛律云听得一阵恶寒,敢情这晋王杨广殿下不光喜欢挖运河,泡女人,从年轻时候开始就是个战争狂人啊,难怪三击高句丽呢。 罗艺深以为然:“不错,我大隋边军在卫王殿下的指挥下五千人马就将沙钵略杀的溃退百里,就算加上阿波和达头,也不过需要一万五千人而已。”他伸出两个巴掌,想了想,又加上一只脚。 斛律云又是一惊,这也太盲目自信了吧,当时那是特例。什么是特例,那可是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反正什么都很特殊的情况下发生的特殊情况,拿特例出来当论据,估计也只有罗艺才干得出来了。 “大人,燕飞求见!” 众人正在争论不休,账外忽然传来侍卫的报告声,热烈的讨论气氛马上冷了下来,斛律云朗声道:“让他进来。” 帐帘一挑,被随军郎中包扎成木乃伊的燕飞缓步走了进来,斛律云看他要上前施礼,赶忙道:“燕飞,你有伤在身,就不用来那套虚的了,快点坐下,跟我们说说到底怎么回事。” “是。”燕飞感激的朝斛律云点点头,又冲大帐中众人笑笑,这才呲牙咧嘴的在一个毛毡上坐了下来,缓缓开口道:“事情是这样的…” 原来,那天燕飞晚上喝完酒之后,第二日一早便带着两个向导到于都斤山寻找苍鹰的幼崽去了。没想到走到半路,却看到了沙钵略迎接阿史那禹硕的队伍。燕飞这人江湖义气极重,看这阿史那禹硕非常不顺眼,便起了捉弄捉弄他的意思,再加上当时那营地所在的位置距于都斤山距离也不远,于是燕飞便让那两个向导先到于都斤山去扎营,自己则等着天黑摸进营地之中。 要说这燕飞的轻身功夫,那真是没得说,神不知鬼不觉的就摸到那阿史那禹硕的帐中。他藏在对方胡床下面,准备半夜的时候在对方身上洒些黑狗血,用这中原泼皮常用的手段来吓唬吓唬他,让他知道别人想取他性命轻而易举,知难而退。 谁知直到后半夜那阿史那禹硕才回来,而且还是醉醺醺的。他进账不久,便有一个手上功夫极强的人进账来刺杀他,燕飞知道这阿史那禹硕虽然可恨,可现在却不能死,在看他敌不过对方中刀之后,便现身勇斗那个刺客。 两人激斗半晌,惊动了营里的侍卫,那刺客一看事不可为,就用随身匕首刺伤了燕飞,掀开帐毡逃了出去。燕飞先回身看了下那阿史那禹硕的伤势,耽误了工夫,这才让那些突厥人给抓了个正着。 刺客不是刺客,反倒救了那遇刺之人一命,这样的乌龙事件让帐中众人不禁感慨世事无常。 鱼俱罗沉吟半晌,非常肯定的判断道:“要照你这么说来,那个刺杀阿史那禹硕的人的手上功夫应该真的很不错,至少臂力不小。” 罗艺点点头,指着毡帐的一角说道:“这突厥人的毡帐,外面是用整块儿的羊皮包裹,沉重非常,就算是我,也无法单手将帐毡举到足以让一个人通过,刺客手持利刃,又可以单手托起帐毡,还能从突厥大营中脱身离去,的确是好功夫。” 斛律云微微皱眉:“可是,究竟是谁要刺杀阿史那禹硕呢?谁最值得怀疑?” 他看众人将视线集中到自己身上,不由大窘:“你们看着我干什么,我虽然对他不满,可也做不出这种下三滥的手段。要斗就要堂堂正正的斗,用这下三滥的手段,这不是让人看不起么。对了,燕飞,我不是说你,你不要多心。” “主公,属下倒是有一些想法。”高士廉起身,朝众人一拱手:“诸位请想,这阿史那禹硕是阿波的儿子,阿波要和沙钵略联姻,共分草原,最大的受害者就是达头,所以他出手的可能性最大。” “不对。”燕飞摇摇头:“那个刺客和我交手数十招,虽然竭力掩饰,但绝对是我们中原的武艺。草原上的人喜欢以力御敌,招数大开大阖,虽然利于战场拼杀,可精妙之处却显不足。那个跟我交手的人,手上功夫精妙的很,绝对不是草原人。” “会不会是达头雇来的中原死士…” 高士廉刚问半句,便被众人反问道:“你觉得会有我们中原高手给他们做事吗?” “如果不是达头,那就是南陈…也不对,南陈最大的对手是我们大隋,他们若是想刺杀阿史那禹硕,让我们和阿波交恶,也会在他们到达大营之后,断然不会在半路上动手的。他们也不知道燕校尉躲在帐中,要是那阿史那禹硕死在沙钵略的营中,阿波一定会和沙钵略开战,那对南陈没有任何好处。”高士廉眉头紧皱,自顾自的分析道。 “会不会是那阿史那禹硕得罪人太多,被仇人寻上门来?”腆胸叠肚的齐国远听得热闹,也忍不住开口参与。 斛律云捏了捏自己的眉心:“不可能,听说那阿史那禹硕与我年龄相仿,他得罪的人,又有谁有这本事。”抬头无奈道:“你们不要再看我了,真的不是我…” “好了,咱们讨论来讨论去也拿不出个好办法来,要照我看呐,赶紧把那个阿史那禹硕救活了,让他自己说不就行了。”鱼俱罗听得心烦,随便回了一句,端起碗来刚要喝酒,却见众人一起看着自己。 “怎么了?”鱼俱罗看了看装满马奶酒的铜碗:“你们也想喝?这一碗也不够分呐。” “不错,咱们都想歪了,现在阿史那禹硕还没有死,只要将他救醒,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高士廉脸上露出轻松的笑容,转头对燕飞问道:“燕校尉,你保护那阿史那禹硕的时候,他还有意识吗?” 燕飞点点头:“当时他还没有昏迷,曾经和我联手御敌。” “这不就成了!”齐国远哈哈一笑:“看你们猜来猜去,有啥用,赶紧把他治好了不就成了。” “可是,谁会解毒?” 斛律云一句话,将帐中众人问得目瞪口呆。 第十九章 千里求药 “对了,那阿史那却禺是中毒了啊。”齐国远挠挠头,一脸的无辜。 斛律云一摊手,满脸的无奈:“你以为只是刀伤吗?如果只是刀伤,刀戗药并不难寻,现在关键是伤他的刀上抹了毒,而且还不知道是什么毒,所以才难办。” 鱼俱罗耸了耸鼻子,转头向罗艺道:“哎,老罗,你不是经常跟我吹大气,说你们边军的郎中如何如何,正好那小子中毒了,让你那郎中过去试试看。” 对啊! 众人眼前一亮,突厥的那巫师不行,不代表我们的郎中不行啊,没准那阿史那禹硕中的不过是寻常毒药,郎中去看看就能药到病除呢。 “不成。”罗艺头一拨撸:“老李头不是郎中,只是军中一普通火长。他不过是久病成医,处理一些简单的刀伤箭创没问题,要是诊病医人,恐怕不行的。” 斛律云心中一寒,想起前些日子自己与鱼俱罗切磋的时候受过一点皮外伤,就是那个老李头给自己包扎诊治的,当时看他手法娴熟,自己还夸赞了几句,没想到居然是无证行医。 众人又是一阵沉默,高士廉用指尖敲了敲桌面,抬头看着斛律云:“主公,属下知道您和那孙真人私交颇好,能不能派人去找他来,为阿史那禹硕诊治呢。救他一人,可免我大隋北方十数郡兵灾,想来孙真人也会欣然应允。” 斛律云的眉心皱成了一个“川”字,看着众人说道:“如果我手书一封,孙真人定会北上草原一行。只是…” 他顿了顿,接着道:“此地距中原实在太远,如果人去的多了,影响速度,恐怕孙真人没来那短命鬼阿史那禹硕就坚持不住了;如果去的人少了,只怕…” 他说话留了一半,可意思已经相当清楚了,既然有人希望阿史那禹硕死,那这次回去求医的路上就一定不会太平。而且我在明,敌在暗,对手会在哪里袭击?有多少人?这些全都不知道,这趟行程可谓是九死一生。 “怕什么,我老鱼走一趟,一定把那孙真人给你们请回来。”鱼俱罗豪气一笑,向罗艺一伸手:“老罗,你的酒囊给我,晚上草原天儿凉,我得多带几囊酒,路上暖身子。” 罗艺“啪”的把他手打了回去:“你去?你怎么去,还是我去吧。” 鱼俱罗脸色一变:“哎,我说老罗,话不是这么说的。你就说咱们这些日子的切磋,你赢过我没有,你手上功夫不行,靠边站。” 罗艺知道他是怕自己孤身犯险,眼里柔和之色一闪而逝,紧接着便坚定的说道:“话不是这么说的,这次行程太远,老鱼你的身子骨大,再好的马也受不了,我虽然也挺沉,可比你强多了。” 他缓缓起身:“再说了,当年我随卫王殿下北击突厥,已经练就了一身在马上都能吃饭睡觉的功夫,而且路也比你熟悉,你就不用跟我争了。” “还是我去吧,你们别忘了,我的黑子可是马王,跑得快,耐力又好。”斛律云摆摆手,看众人都没把自己当回事,只好叹口气,端起马奶酒对酒自哀起来。 他是一军主将,就算轮到高士廉,也绝然轮不到他。 罗艺一拍桌子,肃然道:“好了,别争了,就这么定了。如今时间紧迫,我就不耽搁了,大人,还请您手书一封,让属下带去。” 鱼俱罗知道他心意已决,如果再争就会伤了和气,只好点点头,将自己的酒囊挂在罗艺腰间:“老罗,这酒囊可是我娘给我做的,你说什么都不能給我丢了。” 燕飞也挣扎着站了起来,一脸愧色:“罗校尉,多的话我也不说了,我燕飞欠你的,我帐里有一把臂弩,小巧精制,您带着防身。”说罢朝帐中的一个卫士点点头,那卫士心领神会,挑帘走出账外。 齐国远抓了抓自己的钢针般的胡须,眼珠子咕噜噜一转,从腰间一个小皮囊里翻出一个油纸包来,小心的递了过去:“罗大人,小人也没什么东西可以给您的,这是一包石灰粉,您万一力有不怠,就丢出去,绝对好使。” 他看帐中众人一脸的诧异,赶忙讪讪道:“各位大人,俺以前是市井之徒,手里有一两样防身的东西,也不奇怪吧。” 斛律云将笔撂下,封号火漆,拿起来对罗艺道:“老罗,路上小心。孙思邈孙真人现在可能在雁门郡城,你先找卫王问问,如果不在的话,就到五台山。你到了之后,找一个叫寒素的小道姑,要是他不在,就找另外一个叫寒枫的道童,就说是我让你去的,十万火急。” “是。”罗艺点点头,朝帐内众人一拱手:“诸位,咱们来日再会。”说罢转身出账,大步向马厩走去。 斛律云忽的起身,冲到帐前大声道:“罗艺,回来了我送你一把好槊,最好的那种!” 罗艺大步远去,单手轻挥:“大人,我罗艺只是军中强勇,有刀足矣!”轻风卷起他的皂色披风,似要乘风归去。 “主公,罗校尉此行,不知能否马到成功。”燕飞和众人带着伤走到帐前,目送罗艺离开。 斛律云眼中露出柔和之色:“放心,他不会有事的,他能活很多年,将来还会有个儿子,叫罗成。”他的声音很轻,似乎在对众人解释,又似乎在说服自己。 “大人,那我儿子叫什么?”齐国远耳朵不错,马上接口问道。 “齐成(脐橙)!”斛律云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转身朝帐内行去。 “大人,那我儿子呢?” “鱼子将!” …………………………………………………………………………………… “站住!干什么的?” 沙钵略汗帐之外,一个突厥勇士长矛平举,紧张的看着一脸不爽的斛律云以及他身后同样面沉似水的鱼俱罗和齐国远。 “让开!”鱼俱罗上前一步,将对方罩入大片阴影当中。 “退,退后!”突厥勇士咽了口口水,奋力的将长矛往上举了举,这才对上了鱼俱罗的胸口,色厉内荏的说道。 鱼俱罗猛地退后一步,不过不是被对方手中长矛吓得,而是被他身上的味道熏得,这突厥勇士不知多久没有洗过澡,身上的味道那个冲鼻子,比横刀及颈还厉害。 “我们是来救你们王子的,不想他死就让开。”斛律云皱皱眉头,冷冷的看着这个突厥勇士。 就在双方冲突一触即发的时候,沙钵略又适时的跑了过来:“误会误会,赶紧让开,这是大隋天使。” 斛律云脸颊轻轻一抖:“可汗,您叫我斛律兄弟就好了,老是天使、天使的,听起来别扭。”这“天使”在后世可有特殊的含义,有一种解释不太卫生,让斛律云如何接受。 沙钵略眼中凶光一闪,接着便软了下来:“也好,斛律兄弟,本汗听你说能救阿史那禹硕,真的吗?” 也难怪他恼怒,可汗在草原上的地位和中原的皇帝也差不多,斛律云要他以兄弟相称,那就相当于低了大隋皇帝一级,这让沙钵略如何能接受。只是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他沙钵略已经不是先前纵横草原的那个大汗了,以他现在的实力,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所以说,人这种动物,脾气是和地位、实力成正比的。 众人向帐内行去,斛律云对沙钵略道:“我的人已经去请中原最好的郎中来了,在这之前,我们一定要保住阿史那禹硕的性命。” 沙钵略深以为然:“对,本汗已经找了族中最好的巫师,日夜不停的为阿史那禹硕驱鬼,只要有他们在,任何鬼怪都是绝不敢来的,你就放心吧。” 斛律云听了差点儿摔倒:“大汗,您让他们日夜不停的进行那驱鬼仪式,这样那阿史那禹硕死的更快!” 他在心中怒嚎一声,无知愚昧害死人啊,病人、尤其是重危病人最需要良好的休息,只有休息好了,抵抗力跟上了,身体自身的免疫系统才能发挥作用,人才能战胜病魔。 可这免疫、抵抗力什么的又没办法跟沙钵略这个文盲解释,斛律云思量了片刻,这才开口道:“大汗,这驱鬼之术虽然神奇,却对这中毒,却没有什么大用处啊。” 沙钵略的脸马上沉了下来:“中原人,你在质疑我们的信仰吗?” 斛律云心中大呸一声,可是脸上仍是一脸诚恳:“大汗,我来问您,听到鼓声,或者巫师做法时的声音,您会有什么感觉?” 沙钵略皱皱眉:“什么感觉?应该是激动吧,想挥刀与人战斗。” “对啊。”斛律云心道你倒还没蠢到家,继续道:“这中毒呢,最忌讳的是毒液流遍全身四肢百骸。而巫师做法的时候,会加快阿史那禹硕血液的流动,让毒液以更快的速度流动,这是取死之道啊。” 不知道是沙钵略想通了还是斛律云嘴中的“死”字让他不安,只见他挥手招过两名卫士,低声嘱咐几句。 不大会儿,一群巫师打扮的人物便从阿史那禹硕的毡帐中退了出来。斛律云抬眼看去,见那些人一个个也是精疲力竭,浑身有如汗洗,心道这做神棍混口饭吃也不容易,还是个体力活儿。 这些巫师走了,斛律云心里就踏实了一些,不用担心这阿史那禹硕天天睡不好觉,被这些人变相谋杀,剩下的事情,就看罗艺的了。 …………………………………………………………………………………… 罗艺自那天出发,日夜兼程,可也没有如他说的那样在马上吃饭和睡觉。因为他知道,自己在全力赶路的时候必须要注意保持体力,因为这一路上有很大的可能会不太平,到时候自己是要跟别人动手的,要是累得手软脚软,那不就拜拜丢了性命? 时间在赶路中转瞬即逝,这路程眼看着就走了一多半,他一路上尽量绕着草原的牧民和部落走,就是怕惹出麻烦,没想到千小心,万小心,麻烦还是找上了门。 一只颇为神骏的黑雕从中午开始就在自己的头顶盘旋,罗艺知道,他被人盯上了,他悄悄将背后的骑弓摘下,找准头顶黑雕飞得不太高的机会,弯弓怒射。 “吱!”半空中响起一声清脆的鸟鸣,这头山羊大小的黑雕拍动着翅膀疾飞冲天。罗艺手中的羽箭脱弦而出,直奔雕腹,半途中却力道用尽,被黑雕翅膀带动的罡风吹进了树丛。 罗艺一射不中,立刻收弓。双腿轻轻夹着马腹,开始有意的节省起马力来,他在让自己和战马休息,以保证最佳状态,在敌人来的时候足以冲出重围。 他缓缓前行,期间多次弯弓,头上的黑雕却不待羽箭搭稳,早已腾起到三百步之外。三百步的高度,这种普通的制式骑弓是如论如何都达不到的。罗艺苦笑着摇了摇头,策动战马继续奔逃。转过一道不高的山坡,见前方数十骑正在静静等待。 这些骑兵一水的乌马黑甲,面带青铜面罩,背背长弓、手持马槊,一见罗艺到来,前面十余骑策马迎上,后面十余骑则摘下长弓,对着罗艺就是一轮骑射。 这些黑甲骑士箭术很好,不是说射得准,而是配合默契,这十几人射出的箭矢,只有几枝是向罗艺而去,剩下的,则布满了他前后左右的一小片区域,让他无处可躲。 罗艺虎吼一声,从腰间拔出横刀,两刀将迎面而来的箭矢打落,再抬头,一杆马槊寒光闪烁的尖刃已经到了胸前。 “嘿!”罗艺轻嘿一声,在马上一个铁板桥,险之又险的躲开这致命一槊,右手横刀顺势一带,在身边穿过的那名骑手腰上留下一道狭长的伤口。 他也顾不上对方的死活,身体往起一挺,正看到左右两槊向他抽来。他双手握刀,奋力向上一挑,将这两只槊杆荡开,刚要松口气,却见一根长槊幽灵般探出,直奔他心脏而去。 在这千钧一发之时,罗艺左臂轻扬,身子一拧,马槊顺着他的腋窝擦过。他趁此机会单臂一夹,将马槊夺过,两腿顺势一夹马腹,手中长槊连打,将后面几人逼开,冲出重围。 眼前猛地一清,罗艺透阵而过,双方交手不过几息时间,他却觉得已经汗透重衣,刚想缓口气,却听前方弓弦如嘈切作响,心中顿时大骇,见十几枝羽箭同时飞起,在最高点顿了一下,以更快的速度向他而来。他马速方缓,羽箭却在此时临身,再想躲闪已来不及。 黑羽长箭雨点般落下,刹那之间,红光漫天。 第二十章 一个人的战争 “希律律!” 宝马通灵,见十余枝羽箭漫天而下,罗艺身下白马前蹄上扬,亢然长嘶一声,猛地将自己的主人掀到一旁。 “素风!” 罗艺摔在地上就势一滚而起,却见素风身插七八枝黑翎长箭,琥珀色的眼珠完全变成血红,马头一低,四蹄翻飞,向那十余骑猛冲过去。 黑翎长箭的制作非常考究,三棱箭头穿透力十足,每一枝射在素风身上的长箭都没入寸许,漆成黑色的箭杆随着马身上下摇摆,鲜血顺着箭杆潺潺而下,在纯白的马身上绚烂起一片迷蒙的晚霞。 那些铜面骑军显然也没见过如此悍勇的战马,手持长弓呆了片刻。只是片刻时间,血葫芦一般的素风便卷入这小小的军阵之中,仰天长嘶,如龙啸九天,见马就踢,见人就咬,悍勇非常。 素风带来的浓浓血腥味让其他战马不安的躁动起来,马身上的铜面骑军一面大声呼喝着安抚自己的战马,一面举槊刺向素风。 素风悍勇,可怎奈身形庞大,只能勉强躲开要害。每一槊下去,就激起尺余高的血箭。随着失血量的增加,它的身体开始迟滞起来,眼中的疯狂之色慢慢褪去,流下两行血泪,随着血泪一起消失的,是它对主人的最后一丝眷恋和未能随主人驰骋天下的遗憾。 “死!” 罗艺目呲欲裂,大喝一声,一刀将最外围一名铜面骑军斩为两段,抄起对方的马槊,纵身跃上无主的战马。素风悍不畏死的反击,为他争取到了宝贵的时间,让他得以未受一箭平安扑到对方阵前。 看到爱马护主惨死,绕是罗艺平时性情淡漠,此时也是血脉喷张。只见他一手挥刀一手持槊,两腿猛夹马腹,疯狂卷入对方阵列之中,手中横刀马槊连挥,转瞬间连杀七人。 透阵而出,他的马槊不知道留在了哪个对手的身体里,横刀也不复开始时锋利,可罗艺却一点也没有要逃走的意思。他探手将背后马弓摘下,边跑边将羽箭搭在了弓弦上,反身连射两箭,将追的最近的二人射落马下。他勒马转身,深吸口气,指着远远追来的十余名铜面骑士,怒喝道: “你们都要死!” 三十余人的拦截队伍转瞬之间死了一小半,剩下的人看着罗艺满是鲜血的狰狞脸庞,面面相觑,畏缩不前。 “怕什么,他只有一个人!杀了他的人,赏十金!” “杀――-!”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十两黄金,那可是足足四百吊钱。十几人的铜面骑士队伍高喝一声,队形散了散,却很快汇集。似乎是看出对手的不凡,众人不再藏拙,十几人的马队汇集成一个小小的三角冲阵,猛地向罗艺冲去。 面对熟悉的军阵,罗艺的脸上露出一丝难以置信的神色,紧接着便紧抿双唇,刀背一砸马臀,迎了上去。 “当!” 罗艺双手猛地一个下斩,用横刀砍断了一名青铜骑士的槊杆,趁对方一愣神间,顺势沿着肩头将他砍为两段。 脆弱的槊杆证实了他的怀疑,大隋立国伊始,很多东西都是粗制滥造,除了那几千具装甲骑装备优良之外,剩下的骑军用的马槊不过都是木杆加一个枪头,那样的东西,一劈就断,就算不劈,冲阵的时候连挑三人槊杆也会受不了断为两截,这些,从军多年的罗艺很清楚。 其实他从开始见到对方的战马就开始怀疑了,这些战马屁股上都覆以薄毯,那是军印的位置,而之后的箭雨更是让他怀疑更甚,大隋军备中羽箭都是白翎箭,对方为了掩饰,羽箭却是乌翎,而且是那种毫无光泽的黑,很明显是经过墨染。 这些人应该是大隋的军人,不知是边军、是府兵、亦或是郡兵,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战场相见,父子亦是生死仇敌。杀死同僚带来的压力让他胃肠翻滚,但他无法不继续挥刀。迟疑就是死,卫王殿下的教诲一直响在他的耳边。他才十八岁,远不到能勘破生死的年纪。 两名距离他最近的铜面骑兵猛然改变方向,快速夹了过来。马槊利于大规模冲阵,却不利于与人缠斗,面对武艺高超的罗艺,二人同时弃槊拔刀。 “啊!”罗艺大吼,凭借臂长的便宜,率先向左侧的对手劈去。这是完全不符合骑兵战术的一招,刀的优势在于切削而不是砍剁,马上使刀的高手通常来说更喜欢凭借战马的速度在对手身上划开一道血口子。而大力猛砍很容易将刀劈折,一旦兵器断了,骑手就只有任人宰割的份。 铜面骑士冷笑着用手中横刀去拨罗艺的刀刃,他已经看见了黄澄澄的金子在向自己招手。这是首领给大家开出的最新赏格,有了这十两金子,孩子他娘就不用每天起早贪黑的照料田地,也不用夜夜坐在院子里映着月亮编草屑了。当兵是为了吃饭,给奶就是娘,至于对手是谁,不好意思,这不是他们关心的事情。 “锵!”兵器相交的声音与以往截然不同。铜面骑军感觉到了手上重量的变化,他本能地抬头,发现一道金光击破了自己用弯刀划出的曲线,径直地劈到了头顶。 人头裂开,血一下子喷了出来,借着战马的惯性在空中划出一道诡异的曲线。罗艺的身体在血瀑下冲过,登时变得红彤彤的。他无暇去抹脸上的血,凭借屡经战阵锻炼出来的本能侧了侧身,另一把横刀贴着他前胸划过,把阿史那燕送给他的黄羊皮比肩齐齐地切成了两半。 罗艺顾不得检视自己是否受伤,将长刀重重地扫在与自己错镫而过者的腰梁上。下一刻,他听见了脊骨断裂的声音。侧了侧头,他用眼角的余光看到第二名铜面骑士的身体突然像被雹子砸过的麦秸一样折了下去。 ‘素风,看到了吗?我要用他们的血给你陪葬!’罗艺在心里狂喊。素风是他给自己那匹野马起的名字,当初鱼俱罗听了还说像娘们儿一样。可是就是这匹名字像娘儿们一样的马,却救了自己一命。 又一个铜面骑士冲了上来,罗艺和他换了一招,将其甩到了身后。他有些遗憾的摇摇头,骑兵交锋,两马交错也就一刹那的时间,就算你武艺再好,也不过一两招,一旦错过,也就失去了杀死对方的机会。 没等他有时间懊悔,耳边突然传来的风声,本能地一个镫里藏身,他将刀光避了开去。偷袭得手的铜面骑士手中的横刀在半空中划了个漂亮的圆弧,斜着割向罗艺的脖子。 避无可避,罗艺只好将横刀横着伸出。刚才的分神不过是眨眼的功夫,但这一眨眼的错误已经足以要了他的命。现在,全部希望就寄托在横伸的弯刀上。如果对手执意落刀,挨上一刀的自己难逃一死,对方也定要被弯刀开肠破肚。 可是很明显,那个铜面骑士不愿本归自己的十两黄金白白落入其他人的腰包,无奈之下,他横刀下探,挡开了罗艺这以命换名的一招。 “啊――!”罗艺狼一样嚎叫着,拼了命地向前冲。只要是与他靠近的人,他手下决不留情。红色的鲜血滴滴答答的从他身上破碎的皮甲淌下来,分不清是别人的还是他自己的。 罗艺浑身上下都红了,只剩下满口的白牙还在闪烁。他号叫着,车轮般挥舞着当初北上突厥时卫王殿下特意送给自己的横刀。刀光从阳光下滚过,滚起团团血雾。几个铜面骑士迎面撞入他的刀云中,血肉横飞,还有几个被如此凶悍的刀光吓得胆落,纵马向两翼逃开。 一杆闪亮的马槊映入罗艺的眼帘,他杀气纵横的双眼中闪出一丝疑惑。这是马槊?在见到自己手上的功夫之后还敢于用马槊的人,不是疯子,就是高手。 对方当然不是疯子,那答案就只剩下了一个。 “铛!” 被鲜血染红的横刀和坚硬的槊杆相交,擦出一溜火星,早已是强弩之末的罗艺只觉虎口一热,横刀盘旋着飞了出去,好在双方马头已经错过,对方再想出手,就得等下一回合了。 前方已无敌人,罗艺勒马转身,将马鞍旁的弓箭摘下,抽出一枝羽箭,虚搭在弦上,对着对面仅剩五人的铜面骑军。 “你很强!但是,你必须死!”持槊骑将长槊平举,指着罗艺大声喝道。因为有面具的原因,他的声音听起来不太真切,瓮声瓮气的。 “你们知不知道我是去做什么!你们知不知道你们这么做,将会有多少人因你们而死?”罗艺心中大恨,忍不住反问一句。 “你真是天真!” 那铜面骑将哈哈一笑:“人生短短几十年,或死于沙场,或死于疾病,或死于宵小之手,你可救人,却无法保证他不死。我没有你那么悲天悯人,只要自己活得好,哪管他人死活!” 他似乎没有再多说话的兴趣,手中长槊斜指,身边仅剩的四名铜面骑士嘶嚎一声向前冲来,而他也驰马在后,只待罗艺露出破绽时挥出那致命的一击。 罗艺手中只剩下了弓箭,他两指轻捻,双臂一开,羽箭发出一声凄厉的长鸣,画了道弧线,径直没入最前方一骑的脖颈中。 “嗖,嗖…….” 没等对方做出反应,罗艺再次开弓搭箭,两箭紧接着发出,锋利的三棱锥刺破两名骑军的胸甲,将二人射落马下。 马蹄翻飞,百步距离转瞬即至,罗艺还未来得及开第四次弓,一柄雪亮的横刀已经当胸砍来。 好个罗艺,面对必死之局,他左手用手中长弓之背抵挡,右手转捏为握,将手中羽箭猛地抛出,没入对方青铜面具露出的右眼之中。 这名骑军难以置信的用双手捂住自己的伤眼,惨嚎着,挣扎着,抽搐着,身子一软,仰面朝天倒了下去。 罗艺手中最后的武器也在刚刚一击之中断为两截,几乎同一时间,一匹斑斓的斑点兽冲到他马前五步,三尺槊刃仿佛幽灵一般从前方探出,向罗艺的哽嗓刺来。 “嘿!” 避无可避,情急之下,罗艺探手入怀,反手一甩,丢出一个黑漆漆的暗器。 “哼!” 马上骑将似乎对罗艺的垂死挣扎不屑一顾,手腕轻抖,坚硬愈铁的槊杆在他一抖之下,居然微微弯曲,槊尖微动,迎上那黑漆漆的暗器。 “哗!” 这骑将想着挺好,先挑开那暗器,紧接着槊尖下压,将罗艺挑落马下。可谁成想那暗器却是齐国远送给罗艺的石灰粉包,只能躲,不能挡。他这一挑之下,整包石灰粉顿时来了个天女散花。 “卑鄙小人,痛煞我也!” 此人戎马一生,杀人无数,谁成想最后居然着了这下三滥的招数。有不少的石灰粉末都顺着青铜面具留下的缝隙钻进了他的眼睛,石灰入眼,火辣辣的疼。要说此人也算是英雄,强忍剧痛,手中马槊挥舞,将自己护在其内,只待疼痛感稍弱,就要将罗艺碎尸万段。 可罗艺这等招数都使了出来,又哪会再给他翻身的机会,只见他撩起自己的袖子,露出一个短小精悍的臂弩。臂弩精致非常,不过巴掌大小,弩箭是纯铁所铸,通体漆黑,尖端有一丝蓝汪汪的颜色,让人看了微微胆寒。 罗艺在心中叹口气,如果不是这次任务的重要程度超过他自己的生命,他就是舍命不要,也不会用丢石灰、射臂弩这样不光彩的招数。 弩箭脱手而出,罗艺看也不看对方死不瞑目的尸体,翻身下马,捡起几个干粮袋和水囊,又伸手扯过一匹无主战马,一人双骑,继续向南而去。 第二十一章 夜谈 夜渐渐深了,忙碌了一天的牧人们早早的钻入温暖的毡帐。夜风卷着几根枯草呼啸而过,吹得毡帘啪啪作响。毡帐外营地里偶尔响起的马嘶声,惹得几只警惕的牧羊犬发出威胁的低吠。天上的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一抹清冷的月光穿过云层,从毡帐的穹顶上钻了进来,铺在地毡上,留下一片斑驳的繁星。 斛律云和衣躺在胡床上,盯着地上的月光,忍不住想起了李白的《静夜思》。异乡、月夜、形单影只,确实容易惹人伤感。 来到这个时代,不知不觉就已经这么久了,很多时候斛律云都将自己当成了一个完完全全的古人,而不是包着现代馅儿的古代包子。杨坚、高熲、杨素、王世充、高士廉、鱼俱罗,这一个个如雷贯耳的名字变成了活生生的人,围绕在自己四周,和自己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不知道以后见到秦琼和程咬金的时候会不会失态,想来应该是不会吧,就算是山珍海味,吃得多了也会麻木的。 罗艺已经走了数日,以他的骑术,如果不出意外的话现在应该已经到了雁门郡城,见到了杨林。 北平王罗艺,少保罗成,靠山王杨林? 好久远的称呼,远的斛律云几乎想不起。现在的罗艺,不过是卫王杨爽麾下的一员小将,在整个大隋军中他这样的小将没有一千也有八百,罗成更是好好的待在他娘肚子里,而靠山王杨林,不过是民间对卫王杨爽的戏称。 历史?演艺? 如果说自己知道的是演艺,为什么这些人一个个都出现了,如果说自己知道的是历史,为什么这些人和自己所知的完全不同。 斛律云觉得脑袋有点乱,忽然想起前些日子在晋阳时见到的那员勇猛小将。 他叫宇文成都,不过不是大奸臣宇文化及的儿子,而是大将军宇文述的庶子,宇文化及的兄弟,不光是一个毫无地位的小妾所生,而且在家里还常常受到下人的白眼和欺负。因为宇文述和晋王杨广交好,再加上其勇猛无当,才送到杨广身边做近身侍卫。 斛律云知道,这时候门第观念极重,庶子在家里的地位甚至都赶不上一个亲近的下人,成年之后更是无权从家里继承任何的东西,不论是爵位还是财产,都是嫡长子的。这个宇文成都,和他所知的那个意气风发的“天宝大将军”有了太多的不同。 历史到底会不会因为自己的到来而改变,是会变成另外一个平行空间,变成一段完全不同的历史,还是按照原来的历史规矩走下去,自己会作为阻碍历史的渣滓最终被滚滚向前的历史车轮所碾碎,亦或者,历史会改变,而且后世也会改变,最后后世里不会有李强这个人,而自己的灵魂也会在改变某一段历史的一刻所消失… 太无稽了,又是选择题,而且还没有准确答案可以参考… 斛律云叹口气,自己的到来,已经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如果不是自己,任青伶和雄阔海可能会命丧五原城,那些胡姬营的女孩子们也会继续在草原上受苦;如果不是自己,燕飞他们还在大兴为一街一坊之地与人大打出手,王世充和裴仁基也会继续在宫里面混吃等死;如果不是自己,马邑刘家就不会没灭门,孙思邈也不会多了两个乖巧的徒弟。 这些,算是改变历史了吗? 应该不是吧。斛律云摇摇头,如果历史是车轮的话,这些不过是车轮上的一些尘土,根本不足以改变历史的走向。 那其他的呢?组建右内府?如果没有自己的话杨素应该也会找到其他人;受封崇国公?大隋国公虽然不多,可也有十几个;开凿运河,组建义仓?这些事情就算没有自己,也会有其他人去做。 斛律云思量了再思量,忽然悲哀的发现,自己到这个时代这么久,以一个穿越者的超然身份冲入历史的河流,唯一做出的一点影响后世的大事件,就是让评书早出现了几百年。 简直是太丢穿越众的人了! 要是那些收谋臣降猛将、造枪造炮夺天下、烧玻璃做白纸赚大钱、甚至开着铁甲战船征服全球,再建立民主制度的穿越者知道了,一定会嘲笑自己的无能吧。 不对,自己还做了一件足以影响后世的事情,这件事,一定会改变历史… “主公,您睡了吗?” 斛律云正双目灼灼的想着,忽听账外传来一个声音。他转身坐起,大声道:“还没睡着,进来吧。” “你们,到账外二十步守卫,我与主公有话说,靠近帐篷者,杀无赦!” 帐帘一挑,缩着脖子的高士廉呵着双手走了进来。草原上的昼夜温差本就不小,再加上又下了点雨,就更显寒凉。 一个亲兵进来将帐中的牛油大蜡点亮,斛律云看着略显狼狈的高士廉,好心道:“士廉,怎么?没有带棉袍来么?要不从我这里拿几件?青伶给我带了很多衣服,春夏秋冬都有,每个季节好几套呢。” 高士廉坐在火塘子边上烤了烤手,呵呵笑道:“主公找了个好娘子啊,属下走的匆忙,确实忘了带棉袍,草原上的那些衣服又穿不惯,说不得还真得取两件主公的衣服穿。” 他的话里满是由衷的口气,当初和高家父子和李林一样,都觉得以斛律云今日的地位,那商贾之女任青伶根本没有资格和能力做好大妇,不过随着相处时间的增加,几乎所有人的态度都做出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当然了,李林除外,用他自己的话说,是属倔驴的,认准的事情拉不回来。 斛律云也走过去坐在火塘子边上,将手边的一个装着奶茶的铜壶挂在火苗上方的铁钩上,点点头道:“你我兄弟,不要那么见外。对了,你也老大不小的了,是不是应该找一个娘子照顾了?怎么样,看上了谁家的千金,跟我说说,等咱们回去之后我给你上门提亲。” “就不劳烦主公了。”高士廉有些尴尬的一笑:“我已经纳了两房小妾,至于娘子么,家父早与人交换了庚帖,等这次回去,应该就能成亲了。” “恩,那就好。”斛律云不置可否的点点头,又开口道:“对了,你这么晚了过来,是为了…”他其实早就想问了,毕竟从时辰上来看,已经差不多后半夜了,看高士廉的样子又没有什么要紧事,实在是非常奇怪。 高士廉拿起木铲,往火塘子里加了一铲子干牛粪,看着忽明忽暗的火苗道:“因为白天人太多,属下要跟主公说的事情太过惊世骇俗,怕人多眼杂,给主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他的脸上一脸严肃之色,似乎真有什么关乎生死存亡的大事。 斛律云挠挠头,想了半晌,也没想出一件能让自己这么谨慎的事情来,只好开口问道:“什么事情?是不是刺杀阿史那禹硕的事情有了眉目,或者你有什么怀疑?” 高士廉摇摇头:“属下天天跟主公待在一起,要是发现什么,您没有道理不知道才对,再说了,这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非得晚上才能说。” “那是什么事?痛快点…”斛律云皱皱眉,看高士廉一脸神秘,有些不耐烦的问道。 “关于卫王杨爽。”高士廉拨了拨火塘子里的牛粪,一股火苗夹杂着火星冲天而起,差点撩了斛律云的眉毛。 他看斛律云还是一副毫不知情的样子,只好继续道:“主公,前几日送罗校尉走的时候,属下听您说孙真人现在在雁门郡,不知道他这个时候在那里做什么?” 斛律云挑挑眉,他给双儿写信让孙思邈有时间去给杨爽看看身体这件事没有告诉任何人,不知道高士廉这时候问这件事干什么。 杨爽就是杨林,而杨林,是整个隋唐时期斛律云最喜欢的人物,虽然从现在看来,那只是一个演艺人物,可是从罗艺和那些边军将士由衷的爱戴看,杨爽和杨林还是基本可以划等号的。既然这个人就是杨林,那斛律云自然不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偶像死去,正因为此,他才请了专业人士孙思邈去给杨林看身体。 要是身体上的毛病,以孙思邈高超的医术,应该能药到病除,要是真有恶鬼作祟,孙思邈可是个救人万千的老道士,要是这种人都镇不住恶鬼,那就无人可以胜任了,出于这两个方面的考虑,他才给双儿写信,并说明此事事关重大,让她无比说服孙思邈往雁门一行。 想到这里,他开口道“前次在雁门见卫王殿下的时候,我看他身体似乎有所不适,便手书一封请孙神医代为诊治。” “果然如此。”高士廉苦笑着摇摇头:“主公,您糊涂啊。” “恩?怎么了?”斛律云听他这么说,忽的想起当初长孙晟对自己的忠告,心里顿时有些不安。 “主公,您可知道那卫王殿下的身份?”高士廉并没有直接解释,而是向斛律云问了一个尽人皆知的问题。 斛律云想了想:“身份?他是皇上同父异母的弟弟,从小被独孤皇后抚养成人,不光弓马娴熟,有万夫不当之勇,更可贵的是,他爱兵如子,而且兵书战策无一不通,手下士卒甘效死命,自从军以来,还未尝败绩,皇上曾以汉之冠军侯比之。” “那主公知道其年纪吗?” “年纪?应该不到三十岁吧。”斛律云回忆了一下,不确定的回道。 “那主公又知不知道,不管是市井坊间,还是朝堂官场,早就有一个传言…”高士廉盯着斛律云的眼睛:“说陛下百年之后,会禅位给卫王殿下,而不是现在的太子。” “什么!?”斛律云陡然一惊,感觉一阵寒意直冲头顶,皇家无亲情,这他是知道的,现在太子已立,而且据说为人不错,深受朝臣推崇,这个时候传出这个消息,那… 斛律云在帐中走了几圈,脚下一顿:“士廉,你说,这个消息会不会如家祖当年一般…” 他只说了一半,便不再多言。落雕将军斛律光当年的事情,简直是尽人皆知。当时北周名将韦孝宽屡与斛律光交战皆不能获胜,他知道北齐后主高纬昏庸,又听说斛律光与祖廷等权臣有隙,便制造了斛律光篡位的谣言,编成儿歌,在邺城歌唱。 歌曰:“百升飞上天,明月照长安”。百升为一斛,明月是斛律光的字,谣言暗喻斛律光有篡位野心。祖廷等乘机向高纬进谗言,又指使人诬告斛律光谋反。 武平三年六月,高纬假赏给斛律光骏马一匹,约其第二天游观东山,诱到宫中,将其杀害。并以谋反罪尽灭其族,还派人抄家,结果只得到一些宴射用的弓箭刀鞘,并无余财。 齐后主高纬自毁栋梁,朝野为之痛惜。而周武帝得到斛律光被害消息极为高兴,下令大赦境内,灭了北齐之后。他下诏追封斛律光为上柱国、崇国公,并指着诏令对众人说:“此人若在,朕岂能至邺” 这件事高士廉自然也是知道的,他也知道斛律云的意思——会不会是敌国为了让大隋自毁栋梁,才散步的谣言。 高士廉摇摇头:“主公,应该和咸阳王当年不同。这卫王虽然号称用兵入神,可毕竟太年轻了,大隋现在有高熲、梁士彦、宇文忻这等老将,还有韩擒虎、贺若弼这等勇将,卫王还不值得对方这样做。” “那你的意思,皇上真有此意?”斛律云咽了口口水,低声问道。 如果不是敌国造谣,那在朝堂和市井流传的这个谣言可就有说法了,会不会是杨坚在提前为杨爽造势,或者是先放出点风声去,看看众臣和天下百姓的反应?一时间,斛律云有些云山雾绕的感觉。 高士廉涩声道:“恐怕确实如此,大人您想想,卫王杨爽以不到而立之年的年纪,大破突厥,声扬塞外,这个功劳,可是我大隋立国首屈一指。而太子殿下,在这次与突厥的战斗中,不过是奉命镇守咸阳,两者一比较,很难不让人产生联想。” 杨坚在给杨爽上位铺垫?斛律云暗暗心惊,他知道一个皇储想要上位,至少要有一件可以拿得出的功绩,杨广后来南下灭陈,李世民把平定天下的大功全揽在自己头上,无不是此,可是,杨坚真的会把天下交给自己的兄弟,而不是自己的儿子? 斛律云情不自禁的轻轻咬着手指,摇头道:“不对,士廉,皇上应该没有将皇位给卫王的意思。从古至今,还从未听说那个皇帝让皇储冲在第一线作战的,这次与突厥大战前,谁都不知道此战是胜是败,胜了固然是青史留名,败了,恐怕会命丧黄泉,哪有人会让未来的皇帝做这么危险的事情。” 高士廉又道:“主公,你我知道不是,可只怕有人觉得是啊。” “太子殿下…” 高士廉点点头:“如果属下是太子殿下,一定会食寝不安的,毕竟不论是战功还是在民间朝堂的声望,现在的卫王殿下已经超出他不止一筹,再加上这谣言传的有模有样,哪怕只有一成的可能性,可是,他敢赌么?” 是啊,他敢赌么?斛律云长叹一声,现在是太子殿下,看起来威风八面,要是将来被削去太子之位,那简直就连普通藩王都不如。想想杨勇和李建成的事情吧,为了自己的皇位,为了自己的小命,太子一定会将这种苗头扼杀在萌芽中。 高士廉看自家主公脸上阴晴不定,知道他已有判断,于是继续道:“主公,那卫王号称我大隋第一勇将,刺杀他当然是不可能的。可属下听说他喜好与士卒同食同居,为人又豪爽任侠,想找一些东西,让他的身体慢慢衰弱,最终不知不觉的死去,这种东西,想来以太子的地位…” 斛律云双拳紧握,身子微微发颤。 高士廉仰天长叹一声:“以孙真人的手段,不论是生病还是其他,都会药到病除,若真是普通病症,那自然好,若是其他人在其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那…” 斛律云点点头,透过透明穹顶看着头顶布满繁星的苍穹,低声道:“如果那样的话,我也会成为别人的眼中钉,肉中刺,接下来的日子,恐怕不好过喽。” 第二十二章 迷局 孙思邈终于在阿史那禹硕毒发之前赶回来了,与他一起来的除了双儿和罗艺之外,还有三百气息沉稳的黑甲骑军。 这三百人玄甲皂袍、盔顶白婴、手持长槊、腰跨横刀、背背骑弓、一人三骑,只是勒马静静的站在那里,一张张绷得紧紧的战斗脸和身上所散发出的杀气就已经让生人勿近了,让人看了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老罗,这些都是什么人?你从哪里找来的?” 斛律云和孙思邈等人到汗帐为阿史那禹硕诊病了,被留下来的鱼俱罗警惕的看着这三百骑军,转头向罗艺问道。 他师从化外高人,不光一身武艺不凡,而且还独自进山徒手搏杀过野兽,对危险的感觉极为敏锐,这些黑甲骑军虽然只是静静的立在那里,却给他一种极为危险的感觉。 罗艺叉着腿很没形象的坐在草地上,随口回道:“这是靠山王爷的亲兵,一共有五百人,这次来的是三百,剩下两百还在雁门。”因为连续赶路,他的大腿被马鞍硌得血肉模糊,现在连睡觉都是o形腿。 鱼俱罗也一屁股坐了下来,低声向罗艺问道:“三百人就把保护大人的两千人换走,是不是不太妥当?” 这三百黑甲骑军来到之后,便将当初虽罗艺一起北上突厥的那两千边军精骑换了回去,是以鱼俱罗有此一问,在他看来,这些骑军就是个个武艺高强,难道还能以一敌七? “你敢小看他们?”罗艺诧异的瞪大了眼睛:“你知不知道,当初靠山王领兵北击突厥,五千精骑大破沙钵略可汗大军,这五百亲卫就是那五千精骑的锋阵。一个冲阵便将沙钵略部击溃,撵着沙钵略的汗帐亲卫杀,一战下来,五百人只死了三十余人,伤了八十多个,你说厉不厉害?” “这么厉害?”鱼俱罗长大了嘴巴,有些难以置信的看了看这三百骑军,这才转头继续道:“对了,你说靠山王,谁啊?” “就是卫王殿下。”罗艺仰首看天,叹了口气。 “卫王?他怎么改封号了?皇上的旨意?”鱼俱罗又是一阵奇怪,虽然谁也没有规定王爷公主不能改封号,但是一般情况下是少有人改的,毕竟要诏告天下,而且将来史官记录的时候也是个麻烦。当然了,特殊情况除外,比如现在的可贺敦大义公主,以前的封号就是千金公主。 罗艺迟疑了片刻,这才缓缓开口道:“听说王爷前些日子病了,好像还是挺麻烦的病,后来全靠孙真人,药到病除。不过听别人讲,孙真人曾嘱咐说,王爷五行缺木,特改名为林,又说木因土而生,山中有土,又改封为靠山王。不过这些什么五行相生相克什么的说法都是别人传到我耳中的,具体原因我也不知道。” 鱼俱罗听了心有戚戚然:“王爷病了?上次我随大人在雁门见他的时候不是还好好的么?难道是隐疾?以王爷的龙精虎猛,都有隐疾缠身,我老鱼每天没心没肺,也不知道身子有没有问题。不成,等那孙老道出来,我也得让他给我瞅瞅,没病最好,有病赶紧治啊。” 手持拂尘,头戴竹冠,一副道姑打扮双儿听了,心里忍不住好笑,这么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居然这些在意自己的身体,倒也是个异数。想想这人是斛律云的亲卫,也算是自己人,她便上前一步,笑道:“师傅不在,找我也是一样的,来,我给你把把脉。” 她一开口,声如林中百灵,清脆动人,却把鱼俱罗吓了一跳:“乖乖,你是女人啊?” 双儿的笑容僵在脸上,任何一个女孩子被一个男人问出这样的问题都不会有好心情,她压了压气,仍旧强笑道:“是啊,小道法号寒素,蒙师傅看重,留在身边学习医石、卜卦之术。” 鱼俱罗细细看了她半晌,砸吧了砸吧嘴:“谁家的女娃娃啊,不说好好待在家里面等着嫁人,出什么家,你爹娘辛苦把你养大,就是让你当道姑的?不孝啊…”这是个极为传统的男人,虽然性格豪爽,不过骨子里有些传统的观念还是根深蒂固,比如说对女人。 “谁说道姑就不能还俗了,等我将来还俗了,还是可以嫁人的!”双儿大怒,强压着怒气一字一顿的说道,要不是知道这是斛律云的亲卫,早就一脚飞起去了。 谁知鱼俱罗更不以为然:“一个女孩子家家的,学诊病、算卦干啥?将来婆家难道还指望你靠这个养家?为人娘子的,相夫教子,学点女红、烧菜的手艺多好,非要学医,难不成你将来的夫君连个郎中都请不起?”他是就事论事,以己度人,却不知道双儿和斛律云二人关系暧昧,要是知道这个很有可能是将来的国公夫人,不知道他这话还能不能说出口。 这下子可捅了马蜂窝,双儿本来就是生长于市井坊间,社会习气极重,可谓是一点就着。平日里除了对斛律云一副小女孩儿的样子,不管是对伙伴还是其他人,大多都是豪爽相处,没想到今日好不容易做一次小家碧玉,却被鱼俱罗奚落得不成样子。 她一蹦老高,一手叉腰,另一手伸出一只如青葱般的手指,做茶壶状指点着鱼俱罗怒道:“你这个大个子,本姑娘好心给你诊病,你看就看,不看就不看,我做不做道姑,将来嫁不嫁人关你屁事。你这人太坏了,不用看本姑娘就知道你一定是头顶生疮,脚下流脓。” 鱼俱罗也一跃而起,人眼瞪成了牛眼,高声反驳道:“咋?说中你痛处了?俺老鱼是个实在人,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劝你几句是为你好,没想道你这小道姑好没道理。不光选错了行当,脾气还不小,一点女孩子的样子都没有,我看将来谁敢娶你。” “你再说一遍!”双儿就像一只被激怒的斗鸡,瞪着眼睛,抻着脖子:“你要不是斛律云的亲卫,我一定,一定…” “一定什么?”鱼俱罗不屑的看了双儿一眼,居高临下的眯着眼睛道:“要不是看着你是我们家大人请来的客人,我一定找几个好姑娘来,让你看看什么才是姑娘的样子。” “哇…”双儿什么时候受过这等奚落,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把手中拂尘当做暗器朝鱼俱罗丢了过去,捂着脸跑进来斛律云的寝帐,一边跑一边哭:“你欺负我,你这个大个子,我一定要让斛律云收拾你…” 鱼俱罗对着在一旁看戏的罗艺撇撇嘴:“老罗,看看,这就是没长大的女孩子,有啥事情还找人出头,唉,将来可咋办啊…” 刚刚两人针尖对麦芒一般针锋相对,罗艺一句话都插不进去,现在看鱼俱罗气跑了小道姑寒素,他有些幸灾乐祸的笑道:“老鱼,我可是听说这个寒素小道姑出家前跟国公大人交好,而且据我一路观察,似乎…” 鱼俱罗脸色一变,搓着手说道:“老罗,你可不能看我老实就骗我啊,这事情可开不得玩笑。” 罗艺用手撑着草地缓缓站起,操着外八字步向营地走去:“我也不敢确定,不过现在高士廉和燕飞都在帐里,咱们不妨过去问问。” “哎,还是老罗你有办法。”鱼俱罗深以为然,赶忙跑过去搀起罗艺的一只胳膊:“对了老罗,听说你这次回去靠山王爷给国公大人带了几坛好酒,你匀我一坛,等会儿到燕飞那儿,空手过去总是不好…” “不成,不成,那是王爷带给国公大人的,我怎么能私自动用呢。” “你这人别死心眼儿成不成,大人不知不知道你带了几坛酒么,匀我一坛,就那个西域送过来的三勒浆吧,听说那就可烈…哎,你走慢点儿,三勒浆不行,葡萄酿也中啊…” …………………………………………………………………………………… “孙真人,这阿史那禹硕…” 看着孙思邈一边把脉,一边皱眉不语,高士廉忍不住开口,却被斛律云抬手拦了下来:“别打扰孙真人诊病。” 边上的沙钵略可汗也是一脸的紧张,他现在心里是矛盾的很,一面希望阿史那禹硕就这么死了,然后阿波和大隋开战,自己左手渔翁之利;一面又怕斛律云说到做到,将责任分他一部分,把他也一并拉下水。他现在就像是一个高考完毕打电话查分的学生,紧张里面还带着一点点期待。 “咱们出去谈,莫要打扰病人休息…”过了好半晌,孙思邈才将阿史那禹硕的手臂放回毡毯之中,引着众人走出账外。 “真人,他的这毒…”斛律云看着眉头紧锁的孙思邈,心中有些忐忑。 “拖得日子太久了。”孙思邈摇摇头,一脸的遗憾。 “那是不是说就治不好了?”沙钵略一脸的兴奋,真不知道他一个准女婿要死了,另一个准女婿也差不多,他有什么可开心的。 “这毒我能解,只是拖得太久,恐怕会落下病根儿。”孙思邈有些奇怪的看了看边上这个抄着一口生硬中原话的突厥可汗,无情的击碎了他的美梦。 “那也总比死了强。”斛律云心中一松,伸手一引:“好了,孙真人,您一路辛苦。既然他这毒可治,也不在这一两日,我已在帐中备下酒宴,咱们先吃点东西,再慢慢谈。” 众人一路走回,刚走到斛律云帐前,就听到里面隐隐传来女子哭泣之声,大伙儿一阵奇怪,同时将目光落到了斛律云身上。 “别看我,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斛律云摆摆手,一脸的无辜。 “哎呦,我的姑奶奶,你就别哭了,你要再这么哭下去,一会儿大人回来了,要怪罪我的。”里面一个适时传出的声音替斛律云解了围,众人一听有戏看,也不急着挑帘进入,都凑在帐前,竖起耳朵静静聆听。 “谁是你姑奶奶,本姑娘有那么老吗?哇…” “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先别哭啊,外面那么多人,要是听见误会了,多不好…” “我哭我的,关你什么事,我不想看见你,你出去…” “你不哭了我就出去,你要哭,我就赖在这里不走了…” “那你就等着吧,等一会儿你家大人回来,我让他把你拖出去打板子…” “打板子我老鱼倒是不怕,就怕大人一怒之下不让我喝酒,以前在皇宫的时候,平日里要守卫皇上,那是滴酒都不能沾的,现在好不容易找了个好差事,不光能喝酒,还能和那帮胡人拼酒,这么好的活计,我可不想丢了…” 听到这里,账外众人已经明白七八分,斛律云更是觉得好笑,于是咳嗽一声,大声道:“孙真人,您一路辛苦,请…”说罢一伸手,将孙思邈引进帐中。 众人进账一看,见鱼俱罗正手足无措的站在帐中,斛律云平时睡觉的胡床旁边站着一位竹冠歪到一旁,满脸梨花带雨的小道姑,正在用手擦着眼角的泪水。 斛律云装作一脸惊讶:“老鱼,双儿,你们怎么在这里。” 鱼俱罗吭哧两声,瞎话张口就来:“大人,这位小道姑方才走路崴了脚,属下不放心,就把她送了回来。” 斛律云忍住笑,也不拆穿:“是吗?双儿,严重不严重?” 双儿看有这么多人走进帐来也有些始料未及,她看看边上挤眉弄眼的鱼俱罗,还是压下了当场告发的念头:“恩,还好…” “不好,不好。”鱼俱罗看她一脸紧张,生怕说漏了,赶忙接口道:“都疼哭了,挺严重的。大人,你们忙,我把她送回她的毡帐里。” “不用,我休息了一会儿,已经不要紧了。”双儿这么些日子没见过斛律云,现在看见了,哪里肯走,赶忙摆摆手,拒绝道。 “好了,既然没事了那咱们就开饭吧,你们赶了这么久的路,想来是饿了。对了,双儿,我在草原上抓了些野马,里面有匹红色的小马挺好的,给你留着呢,吃了饭去看看?” 斛律云不想让二人尴尬,赶忙转移双儿的注意力。 “好啊。” 双儿一听,心情大好,又雀跃起来。“咳咳咳…”忽听边上一阵急促的咳嗽声,见鱼俱罗一脸郁闷的看着她,赶忙一瘸一拐的走到一旁,找了个毡垫坐了下来。 用餐完毕,斛律云和孙思邈面对而坐:“孙真人,方才在沙钵略的寝帐门前,我听您话中有话,可是有什么事情不好明说?” 孙思邈点点头:“贫道来之前,曾听那位罗将军说,这个人是被中原刺客击伤。可据贫道看,他中的毒却是草原上所产的一种毒,极为少有,寻常人根本没听说过。如果真的是中原刺客,至少有七八种毒性比这种毒药强的毒药可以使用,所以…” “您是怀疑这次刺杀是突厥人所为,而且很有可能就是那个沙钵略贼喊抓贼,所以才推脱说会落下病根儿?” 孙思邈点点头,端起桌上茶盏。 ‘事情越来越复杂了,刺客是中原人,毒药却是草原特有,听罗艺说,拦截他南下的那些铜面骑军却是中原骑军…’斛律云觉得一个头两个大,觉得自己仿佛处在一个巨大的洪流中。 就在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齐国远火急火燎的跑进帐来,高声道:“大人,不好了,听说那突厥王子吃了孙真人开得解毒药,口吐鲜血,一命呜呼了…” (章节最后,向大家求个推荐票。四十万字了,推荐数据不算理想,大家或者在支持其他作者,或者只是上来看书,懒得投票。蚊子希望大家在支持其他作者的时候,也匀一两张出来支持一下《隋风》,那些没有投票习惯的书友,也烦劳您推荐一下,毕竟蚊子也在努力,也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拜谢.) 第二十三章 乌龙事件 大帐外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号角声,紧接着便是怒喝连连,刀剑碰撞的铿锵声。正在和孙思邈饮茶的斛律云眉头忍不住一皱,听呼喝声,竟然是侍卫和外人起了冲突。齐国远怪叫一声,拔出横刀冲出账外。 发生了什么事?难道是那阿史那禹硕一命呜呼,沙钵略过来拿人了吗?斛律云想到这里的时候,霍然站起。帘帐一挑,一个年轻人已经冲了进来,手中赫然是明亮亮的牛角弯刀,厉喝了一声,一刀竟然砍向了孙思邈! 斛律云账外有几个侍卫守护,远处更是有三百大隋虎贲之士,根本没有料到居然有刺客可以冲进大帐。那个年轻人说地虽然也是突厥语,不过可能是口音的缘故,斛律云听不太懂。不过懂不懂都不重要了,看到他手中的弯刀,傻子也知道他要做什么。 可是现在的问题是,虽然知道了对方的目的,却没有应对之法。谁没事在自己身上带把利刃啊,对方弯刀霍霍,可是斛律云二人手边偏偏连一把水果刀都没有,难道要让自己空手接白刃? 斛律云怒喝一声,刚想将饮茶的小几掀翻,抵挡片刻,却见孙思邈长身而起,宽大的灰色道袍大袖一卷,又一甩。只听“砰”的一声,对方手中的弯刀已经钉在了毡帐的一根木柱上。 年轻人双眼通红,极为愤怒,虽然手中的弯刀被孙思邈一招卷飞,却仍不甘心的伸出双手,朝他的脖颈掐去。 这草原少年手里有刀尚不是孙思邈的对手,现在刀也飞了,自然更是不行。孙道人大袖甩甩,把个草原少年玩弄于股掌之间。 “住手。”斛律云大喝一声,拦在二人中间。 年轻人根本没有想到这看似普通的道人一双袖子居然也如此厉害,虽然满脸怒容,呼哧带喘,却慢慢冷静了下来,红着眼睛对斛律云说了一句话。 “阿史那禹硕死了,你要我们给他陪葬?”斛律云眼睛一瞪,这次他听清楚了,对方说得好像是西域那边的突厥话,和这边草原上的有一定差别,有点儿饶舌。 斛律云心中一寒,那个什么阿史那禹硕死了?这怎么可能,中华上下五千年,才出几个孙思邈,能被人们称为药王传颂的神医,会下错药毒死他们的王子?方才齐国远进来的时候太还以为是对方胡言,现在看来,居然是真的。 “不可能。”孙思邈摇摇头,一脸的淡然,根本不屑于解释,只有对自己极度自信的人才会有这种表情。 斛律云虽然也对孙思邈有信心,可是有句话说得好,事实胜于雄辩,人家都打上门兴师问罪了,难道还能有假? 他的心里有些惴惴,以后世那么发达的医疗水平,还有所谓的“绝症”存在,更何况现在。生病哪有不死人的,那阿史那禹硕中毒已久,没准不是孙思邈用错药,而是因为拖得太久,现在毒发身亡? 如此一来,阿波可汗定会将这笔账算在自己头上,因为这阿史那禹硕好死不死,非要等到孙思邈用药后才死,这下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大隋北疆诸郡,以及整个天下,都会因为这一条人命而动荡。 他当初为了救燕飞,将自己和大隋的气运赌在了那不可改变的历史上。可他输了,输的很彻底,历史原来还是可以改变的。虽然输了,可是斛律云不后悔,只觉得这是自己地选择,怨不得别人。 陡然觉得眼前一黑,接着便是漫天金星,斛律云这才意识到挨了一拳。 年轻人现在怒发冲冠,觉得凡是中原人个个该死,看到挡在自己和那个道士之间的斛律云发愣,神色有些恍惚,当然不肯放过这个机会,一拳结结实实的已经击在斛律云的小腹上。 斛律云身体向后跌去,右眼上传来一阵剧痛,草原上的年轻人吃牛肉喝羊奶长大,身强力壮,这一拳下来,打的他是痛彻心扉,整个眼眶都乌青了起来。 他才扶着地面起身,手腕已经被年轻人抓住。斛律云一怒,有什么事情不能好好说,非要动手动刀,自己不还手,想做好和事老,他还当怕了他?他身体躺倒,另一手把少年手腕抓住,顺势将那少年往怀里一带,用脚向对方小腹踢去。这种招式是他当年玩儿“街霸”的时候最喜欢用的,情急之下居然使了出来。 年轻人还以为这中原大官儿是个银枪蜡烛头,本想用角抵摔摔他,以解自己心头之恨,没有想到却着了对方的道。他的身体被斛律云拉得往前一倾,小腹又被对方一顶,不等回过神来,整个人已经被摔飞了出去,在空中飞出老远,又重重的落在地上,痛彻心扉。 年轻人人在草原,对角抵之术如吃饭睡觉一般熟悉,要不是在心里轻视斛律云,又何尝会吃这种大亏。他一个骨碌从地上爬了起来,哇哇大叫着向刚起身的斛律云冲去。 斛律云也打出了火气,见对方冲来,二话不说,一拳向对方眼眶打去,也准备在他眼睛上留一个“熊猫章”。 谁料这年轻人真正认真起来,角抵的功夫他是拍马赶不上的。只见那年轻人面对斛律云的拳头,身体猛地一低闪过,接着左手抓住斛律云右手的手腕往身边一扯,身子一矮,用肩膀抵住斛律云的胸腹,大喝一声,借着斛律云出拳之势来了一个大大的过肩摔。 “扑通!”斛律云凌空转了一圈,摔了个七荤八素。 孙思邈孙真人乃是化外高人,对着俗世争斗根本看不上眼,见二人摔来摔去也没有生命危险,也就找了个毡垫盘腿坐在上面,端着一杯清茶看猴戏。 “来人……”斛律云嘶哑着声音喊了一句,就觉得身体一轻,又被摔了出去。 他的功夫本来不差,不过那是马上的功夫和箭法,对这正统摔跤,那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所以空有一身力气,却被对方当个沙包一般摔来摔去。 就在二人打得不可开交的功夫,帐篷外面又传来一阵呼喝之声,几声闷哼之后,便归于平静。刚刚把斛律云丢出去的年轻人身体迟滞了一下,转头向帐篷外看去。 只是一犹豫的功夫,帘帐一挑,十数个板着脸的兵士冲了进来,手持横刀,已将这个年轻人。如猪头一般的齐国远哭丧着脸跑到斛律云身边,七手八脚的把他扶了起来。 紧接着一个威严的声音响起:“萨比奥,快住手。” 那年轻人身子一顿,转头看着走进帐篷来的沙钵略,怒吼道:“他们杀了阿史那禹硕,你难道还要替他们出头吗?” 沙钵略缓缓上前,目喷火焰:“萨比奥,不管他们犯没犯错,都与你无关。这是本汗的部落,本汗还是这个草原上的大可汗,这里不是你们部落,还轮不到你出头。” “你不敢和中原人为敌,我敢。”那年轻人缓步退到木柱前,伸手拔下弯刀,横在胸前。 “大胆!你这是在和大可汗说话!”沙钵略后面的一个突厥贵族抢步上前,大声怒喝。 年轻人弯刀又往起抬了几分:“我不认识什么大汗,我只知道,萨比娜和阿史那禹硕从小一起骑马,一同牧羊,阿史那禹硕在萨比娜眼里就是天上最灿烂的繁星,萨比娜在阿史那禹硕眼里就是草原上最美丽的野花。可是就是因为你们,非要让他娶什么公主,现在好了?他死了,萨比娜也要随他而去,可是在死之前,至少也要让你们这些人付出代价!” 沙钵略和众人同时一愣,面色古怪起来,细细看去,见这个年轻人脖颈光滑圆润,顿时明白这个“萨比奥”就是“萨比娜”。 得,这戏是越唱越歪了,斛律云捂着乌青的右眼,揉着生疼的后腰向沙钵略问道:“大汗,到底是怎么回事?阿史那禹硕死了?” “没!”沙钵略倒是干脆。 “那她这是?”斛律云指了指萨比娜,忽然觉得自己很怨。 “阿史那禹硕用了这位中原神医开的药,没过多久便呕出几口污血,随后便昏厥过去了。他看到阿史那禹硕吐血晕倒,便抽刀带着本族的勇士到你们这儿来了,本汗根本没拦住。”沙钵略咧嘴一笑,很是有点幸灾乐祸的味道。 “当啷!” 萨比娜手中的弯刀掉在地上,眼睛睁得老大,那表情好像是难以置信,又像是意外之极,转瞬有了狂喜和激动,他突然尖叫了一声,也不管围在自己身边的那些紧张兮兮的大隋虎贲,迈步奔出了大帐。没有人阻拦他,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渐渐远去,片刻的功夫,毡帐内已经沉寂下来。 ‘小妹妹,你不应该对无辜的人道个歉吗?’看着仍在缓缓摆动的毡帘,斛律云只觉得自己和窦娥又有更多共同话题可谈了。 沙钵略见斛律云幽怨的看着自己,一摊手道:“本汗见阿史那禹硕呕出污血,本来也以为他有危险,后来族中巫师说他虽然虚弱,可无性命之忧,这才放下心来。不过那会儿她已经走远了,本汗也无可奈何。” 边上的一个突厥贵族咧嘴一乐,露出一口四环素牙:“是啊大人,我可以为大汗作证。” 啊呸,你就是个污点证人。斛律云气得想要吐血,觉得自己应该是被这沙钵略阴了一道,可这事情无凭无据,他能有什么办法,只好打碎牙齿往肚里咽。 帘帐一挑,一个陌生的汉子走了进来,对沙钵略施礼道:“大汗,阿史那禹硕身体已经无碍。” “恩,好,你下去吧。”沙钵略点点头,转头对斛律云道:“这次阿史那禹硕转危为安,大人当是第一功,本汗一定会向你们中原的皇帝大大称赞你。好了,本汗看你也需要休息一下,就不打扰了。”说罢哈哈一乐,转身走出账外。 不知道是不是斛律云听错了,因为他似乎隐隐听到不远处忽然传来一声爆笑,里面满含得意。 “大人…”长得和猪八戒他二舅没二样的齐国远讪讪道:“他们来的人太多了,又突然动手,属下没反应过来,才被那小子钻了空子。” 他看斛律云的脸有阴转雷阵雨的架势,赶忙又伸出一只手掌:“大人,他们有五个人,我才一个。” 斛律云哼了一声,没有说话。 罗艺和鱼俱罗挥手让侍卫们退了下去,也凑了过来:“大人,您没事吧。” 斛律云翻了翻乌青眼:“你们看我像没事的样子吗?都毁容了。” 鱼俱罗强忍笑意:“大人也太不小心了,俺看刚刚那情况,和你打斗的是个小娘皮吧?” 边上的罗艺赶忙替斛律云说话:“哎,老鱼,你有所不知,这草原上的女人,也是很厉害的,开弓放箭,挥刀砍杀不比一般的男人差,大人想必是一时失手,这才着了道。” “恩恩,应该是这样,我看那小娘皮身子不高,细胳膊细腿儿的,大人应该是大意了。”鱼俱罗点点头,深以为然。 “好了,你们下去吧,我休息休息。”斛律云已经没有精神再和这两个相声演员还嘴了,他扶着差点儿摔错位的腰椎间盘,有气无力的说道。 二人应了一声,转身向外走去,斛律云忽然想起什么,开口问道:“对了,刚刚那个女人说什么来着?她说得话有点儿饶舌,我听得不太明白。” “她说的也是突厥话,不过是靠近张掖那边的突厥话。”罗艺转过身,回忆了片刻道:“她说的那话的意思,好像是她和阿史那禹硕青梅竹马,私定终身吧?你说呢?老鱼?” “我听不懂。” ‘私定终身?原来如此,沙钵略,你跟我玩儿阴的,没想到自己的好算计却碰上了这个大大的乌龙,我看呐,这阿史那禹硕恐怕不是来迎亲的,是来退婚的才对,相好的都带来了,还能有错?’ 斛律云夜枭般嘿嘿冷笑,看得罗艺和鱼俱罗等人一脸紧张。 “大人,您是不是伤到头了,用不用让孙真人给您诊治一下?”齐国远一脸疑惑,强烈建议道。 “滚!”斛律云怒喝一声,齐国远抱头鼠窜。 第二十四章 小人 斛律云在自己的毡帐中宅了一个多月,谁都不见。除了吃饭睡觉,连上厕所都在毡帐中解决。 因为他吃喝拉撒都在一个屋子,罗艺等人出于卫生的原因,很少来拜访,这会儿没有什么消遣解闷儿的手段,所以斛律云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发呆,或者也可以称之为‘思考’。 不是他因为萨比娜的事情闹情绪,而是现在的样子实在是见不得人。 他代表的可是大隋,也就是大隋的脸面,而这个脸面上,偏偏有一个非常不和谐的乌青眼。顶着一个乌青眼的斛律云,简直就像一个马戏团里的小丑,除了蹲在自己毡帐中发呆,实在不适合做任何事情。 这一日,斛律云正躺在毡帐里盯着一只苍蝇猜测它的性别,却见齐国远兴冲冲的从外面走了进来,大声禀报道:“大人,萨比娜和那个阿史那禹硕来了,想要见您。” 斛律云压根没听他说什么,随意的摆摆手:“别烦我,让高士廉替我接待,我破了相了,见不得人。” “大人…”齐国远哭笑不得:“是萨比娜和阿史那禹硕,说是来向您赔罪的。” “恩?”斛律云脑袋偏了偏,眼珠子移动到了眼角,聚焦在齐国远身上:“你说谁?” “萨比硕和阿史那禹娜,呸呸呸,是萨比娜和阿史那禹硕。”齐国远舌头一僵,差点儿说错。 斛律云一个打挺坐了起来,咬牙切齿的道:“有请。” “等等…” 刚走到门前的齐国远转过头来,奇怪的问道:“大人还有什么要吩咐的。” 斛律云:“给我找个棒子来,越粗越好。” 齐国远:“……” “哈哈哈…我亲爱的朋友,很高兴见到你。”片刻之后,一脸爽朗的尼古拉斯凯奇一挑帐帘走了进来,先对翘着二郎腿坐在胡床上的斛律云做了一个标准的抚胸礼,这才挥手让仆人送来了丰厚的礼物。 斛律云忽然想起了前世的一个朋友对他说过一句名言:“人之所以会觉得自己丑,是因为有人发明了镜子,人之所以会觉得别人帅,是因为见到过自己的样子。” 他深以为然。 “亲爱的朋友,我也很高兴见到你。”斛律云也热情的站了起来,大笑着走了过去,一把攥住了阿史那禹硕的手掌,用力握着:“可想死我了。”一只熊猫眼狡诈的眯成了一条缝儿。 阿史那禹硕小心地将自己通红的手掌从斛律云手里拔了出来:“大人不必客气,我这次来,是专程感谢您的救命之恩,以及为萨比娜的无礼道歉的。” 边上一身男装的萨比娜赶忙上前,抚胸施礼道:“大人,我为自己的无礼向您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斛律云的嘴角抖了抖,大度的挥手道:“没事,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我们中原有句话叫‘宰相肚子里能撑船’,我虽然不是宰相,可肚子也是不小的。” “大人,您要的棒子!” 三人正在嘻嘻哈哈的假寒暄,就见齐国远扛着一根大腿粗细、一人多高的圆木走了进来。 “啊?”斛律云看到这根冲城槌一般的木棒,恼羞成怒道:“我说过多少次了,会客的时候不要打扰,赶紧下去。” “哦。”齐国远郁闷的挠了挠头,又退了出去。 “哈哈…”斛律云干笑两声:“我刚刚说到哪了?” “您说您的肚子不小。” “哦!对!”斛律云使劲儿一拍阿史那禹硕的肩膀,差点儿把对方拍一个跟头:“我肚子大,气量自然就大,萨比娜也是关心你的原因,我自然不会怪罪她的。” 萨比娜赶忙奉上马屁:“大人果然是****上使,有着天空般博大的胸怀,和草原般宽广的气量。” 小娘皮嘴巴还挺甜。 斛律云很有气量的笑笑,引着二人分宾主落座,待亲兵奉上奶茶,这才开口问道:“阿史那禹硕兄弟,今日到我的毡帐中,除了向我表达谢意,还有什么其他事吗?” 阿史那禹硕听斛律云一口关中突厥话,极为别扭,清了清嗓子:“大人,我今日前来,除了拜访您之外,还有些事情想跟您商量一下。”他这次张口,吐出来的却是字正腔圆的中原官话,比半吊子斛律云还正宗许多。 “请讲。”斛律云点点头,觉得戴着一个乌青眼圈、衣冠不整的自己和文质彬彬、锦衣华服的阿史那禹硕比起来更像是一个蛮夷。 “听说大人您也向沙钵略可汗请求赐婚了?”阿史那禹硕双目灼灼的看着斛律云,生怕错过一个表情。 ‘是他硬要塞给我的好不?’斛律云心中暗骂,嘴上却不好那么说,只好有气无力的道:“是啊,皇上的旨意相信就快要到了。” “你们中原有句老话:一山不容二虎,好女不许二夫,您觉得呢?” “是啊,是啊。” “那还请大人主动退出,不要伤了和气。” 斛律云乌青的熊猫眼瞪圆了:“你知不知道在同谁说话。” 阿史那禹硕也是一脸的无奈:“大人,您娶了阿史那燕不过是多一个向同僚炫耀的资本,而我娶她则事关部族兴旺。” 他看斛律云沉吟不语,站起身大声道:“大人,我是父汗的第五子,我的母亲只是被抢来的一个中原女人,我的背后没有部族的支持,我的兄弟们也不喜欢我。如果不通过阿史那燕得到沙钵略可汗的支持,我很有可能会在某一天死在自己兄弟的手上,这次的刺杀,有可能就是我的一个兄弟派人所为,所以,我是不会让步的。” 斛律云呵呵一笑:“就是这个原因吗?” “这还不够吗?”阿史那禹硕的眼里露出一丝狂热:“如果我娶了阿史那燕,那沙钵略部和阿波部就会结成同盟,我既是达头可汗的儿子,又是沙钵略可汗的女婿,有了沙钵略可汗的支持,哪个兄弟能争得过我。大人,您放心,只要我当上可汗,哪怕是个埃斤,我都会千倍万倍的报答您,您喜欢什么,美女?宝马?还是金银珠宝?甚至是土地,子民,我都满足您,只要您一点头,虽然失去了一个女人,可是收获的却是千万倍的回报。” 说到这里,他一起身,一把扯下边上萨比娜的毡帽,如瀑的黑发流淌下来,居然足有一臂长:“大人,您看看萨比娜怎么样,他还是个处子,只要您点头,他的初夜就是您的了。” “你们不是一起长大的吗?你甘愿把他送给别的男人?就是因为权利?”斛律云表现出饶有兴趣的样子,继续问道。 听斛律云说起权利,阿史那禹硕的眼里露出狂热的光芒:“大人,难道您不喜欢权利吗?有了权力,什么没有?金银、女人、地位、有了权利,别人就只能仰视我,我甚至可以控制别人的生死。能为我的大业出一份力,相信萨比娜也会开心的。” 斛律云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我要说明几件事,希望你能静静的听完。” 阿史那禹硕以为斛律云要提出自己的条件,马上不迭的答应道:“大人,您说。” “第一。”斛律云伸出一只手指:“我认为阿史那燕跟着你不会幸福,虽然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给她幸福,可我也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对她好,而不是把她推进火坑。” 看阿史那禹硕起身准备说话,斛律云向他摆手示意了一下,又竖起第二根手指:“第二,我为萨比娜觉得不值,你知不知道,在你昏迷不醒的时候,他因为你到我这里来拼命。你也看到了,我是大隋的国公,手下侍卫无数,他来这里替你拼命,其实就是找死,我本以为你是一个有担当的汉子,现在看来,我错了…” “第三…”阿史那禹硕的脸已经黑了下来,“我真想去给燕飞两个大嘴巴,就你这种东西,他就应该躲在床底下,看刺客在你身上戳上一堆的窟窿,如果你没死透,他都应该上去补上两刀,而不是对你舍命相救。” “最后我还要说一句,我让罗艺舍命不远千里的请孙思邈来替你诊病,真是后悔。早知道你是这样的人,还不如让你死了做草原的肥料,还有点价值,我怎么就用大隋的灵药救回来这么一个东西呢?好了,我的话说完了,你可以出去了。” 阿史那禹硕的脸现在已经跟锅底没有太大的差别了,他愤然起身,走到毡帐门前,回头怒视着斛律云道:“您说的这些话,我可以当作没有听过,只希望您在草原大会开始之前再好好的想一想。我要提醒你一句,你我都向沙钵略汗请求赐婚,按照草原的规矩,咱们必须一决胜负。当然了,你我都是有身份的人,不可能像普通人一样大打出手,而我这次前来,父汗将部落中最勇猛的勇士都拨给了我,这些人都是百里挑一的战士,骑术、箭法和角抵之术无一不精。如果您不识抬举的话,到时候草原大会上,我会羞辱你,然后再当着你的面将阿史那燕迎进我的毡帐,而您,则什么都得不到。” 斛律云讥诮的看着他:“我给你一个字!” “呸!” 第二十五章 意外的赐婚使 等斛律云的熊猫眼变得完全和常人无异的时候,秋日的草原早已变得热闹起来。 各家的毡包和栅栏都被装饰一新,各种色彩斑斓的锦布、流苏被勤劳的牧人们装饰到自家穹顶上,更多的牧民则是唱着欢快的歌谣,在自家肥硕的羊群中挑挑拣拣,准备选出最肥美的那只招待远方的客人。 往日喜欢堵在女孩子毡帐门前唱歌的草原青年一个个摩拳擦掌,就等着在草原大会上大显身手。骑射、马术、角抵,处处都能见到背挎长弓,引马呼啸而过的青年,以及在草地上滚作一团,身上沾满草屑的摔跤手。 原来,突厥诸部虽然同为一族,可根本不像中原的隋朝一样是一个政权,而是如同战国时的诸侯国一般各过各的,只是名以上归某一个可汗统属。 除了战争或一年中几个有数的重要日子外,这么多部落很少聚集在一处。此番草原大会,正是所有部落族长和贵族都要参加的重要日子。不光正打得不可开交的几个可汗会平心静气的坐在一起,就连大隋和西域诸国都派来了使者,也算是一次盛会了。所以,作为主人的沙钵略部难免要盛情招待一回。 不过突厥草原占地极广,各个部落和附庸族的位置也相差甚远,所以随着草原大会日期的邻近,或大或小的部族使者陆续到达,满满堆满整个草原。就如同秋日里割下的牧草一般。 普天同庆,近两年来老了许多的沙钵略可汗脸上也难得的出现了爽朗的笑容。高兴之余,热情的可汗沙钵略并没忘记了是谁给他带来了欢乐,所以常常遣人为大隋使节送来活羊、酸马奶。同时,还常常邀请使节团的正使,大隋崇国公斛律云出席为招待那些远道而来的各族族长长老而专门设下的宴会。 自从那日会面之后,斛律云和阿史那禹硕也在几次宴会上遇到过,前些日子的不愉快仿佛雨后的乌云一般散了个精光,双方都像最亲密的朋友一般笑着举杯,并向其他族长信誓旦旦的保证二人的友谊会像流淌在草原上的紫河一样,永远长存。 “这个人很不简单,将来如果我上位,他会是我的大敌。”阿史那禹硕用锦布擦拭着刚刚和斛律云握过的手,对身边的萨比娜说道。 “国远,你记住,向你呲牙的敌人不可怕,最可怕的就是当面朝你笑,转身就想捅你刀子的那种人。”斛律云随手将自己的锦袍丢到了火坑里,想想刚刚自己居然和那个阿史那禹硕拥抱了,还把臂言欢,赶忙又叮嘱道:“给我找个木桶来,我得洗洗,不然沾上一身晦气出门会踩牛粪的。” …………………………………………………………………………………… “主公,朝廷来的消息。” 斛律云舒服的在滚烫的热水里伸了个懒腰,刚准备用丝瓜蒂擦洗一下,就见高士廉手里拿着一大摞书信,兴冲冲的跑了进来。 “士廉,什么消息,可是赐婚使快到了?” 斛律云精神一阵,趴在木桶边上向高士廉问道。 “应该是。”高士廉向斛律云展示了一下完好的书信火漆,这才撕开信皮,抽出一张书信来,一目十行的看完,苦笑着对斛律云道:“主公,确实是赐婚使的消息,他们现在已经过了雁门,应该这几日间就会到达这于都斤山之下,只是…” “只是什么?赐婚使是谁?长孙大人?还是虞大人?”在斛律云看来,这赐婚使的合适人选也就是这两个人了,长孙晟是突厥专家,长袖善舞,在整个草原上都极有声望;而虞庆则虽然挂名是尚书右仆射,可是这个人打仗和溜须倒是有一套,处理政事嘛,就得靠边站了,现在整个大隋朝都在紧锣密鼓的搞建设,不让他这个大闲人出来,也没有其他合适的人选。 “都不是,是晋王殿下。” “晋王?他来做什么?”斛律云一皱眉,他虽然知道这个杨广是个旅游爱好者,没事就到处出巡,可没想到这个坏习惯是从小养成,这次草原大会虽然表面上一团和气,可是暗地里却是波涛汹涌,他在这个时候跑到草原上来,不是给人添乱么? 高士廉又细细的看了看那封信的第二张信纸,这才回道:“晋王殿下说他听说了阿史那禹硕的事情,说对方有阿伯可汗给他撑腰,怕你这里挡不住,要过来给你撑腰。对了,他带了晋阳宫的禁卫,还有不少高手,据说还奏明圣上,连史万岁都找来了,所以才耽搁了这么久。” “他怎么…”斛律云这下可是真的惊讶了,还有些许感动,毕竟这是突厥人的地盘,他在这里也算是势单力孤,有个自己人撑腰自然是好。最关键的是,虽然他号称是一品大员,当朝国公,可是还是有很多事情做不了主,不像晋王杨广,就算犯点小错,冲动一下,也不会因此掉了脑袋。 “算了,来就来吧,都过了雁门了,想来皇上和靠山王都同意了,既然来了,还能再撵回去不成?” 斛律云无力的摆摆手,又看着高士廉问道:“对了,你手上剩下的那东西是什么?那么厚?” 高士廉有扬了扬手上的一摞儿书信,笑道:“是京城送来的庚帖,让转交给您的。” “庚帖?那是什么?祝寿邀请么?我在草原上,一时半会儿也回不去。” “庚帖是女孩子的生辰八字,一般都是双方父母交换的,主公您斛律家就剩下你一个,对方就只能把这东西交到您手上了。您要是看哪个满意,就点点头,然后把自己的生辰八字给对方,这事情就算是成了。”高士廉不厌其烦。 原来和后世相亲前给照片是一样的。 斛律云点点头:“你先把这些东西放在我书案上吧,有时间我在看。” 他现在满脑子都是隋炀帝,隋炀帝,隋炀帝,哪还有时间玩儿同城交友,见高士廉退出了账外,斛律云伸手掬起一捧热水,看着袅袅的整齐,喃喃自语:“杨广啊,杨广,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 “哈哈哈…斛律兄弟,咱们又见面了。” 斛律云看着对面一身斜襟皮袍,头戴毡帽的杨广,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 “怎么,认不出来了?孤这一身如何?像不像一个牧马放羊的草原勇士?”杨广颇有些孤芳自赏的意思,原地转了一个圈子,还对斛律云眨了眨眼睛。 “殿下,您是我大隋的王爷,穿成这个样子…”斛律云来了草原一些日子,知道中原人穿衣服,少有斜襟的。就连中原的百姓都知道,穿成那个样子的,不是贩夫走卒,就是塞外的蛮夷。 “无妨,所谓入乡随俗,孤好不容易来一次塞外,当然是客随主便。”离开了王韶和中原的杨广像是脱离了牢笼的鸟儿,整个脸上都是神采飞扬。 “一刀,传令下去,三军将士入营之后,甲胄兵器要经常擦拭,保持整洁,锦旗凡有破旧,一律换新,他们在这里代表的是我大隋的脸面,马虎不得。” “是。”文刖躬身应了一声,走到后军吩咐去了。杨广则整了整袍服,带着身后的亲卫向迎出营地外的沙钵略等草原首领走去。 斛律云看跟着杨广来的晋阳宫禁卫足有五百人,个子差不多高低,个个都是银光闪烁的光耀甲,身下马匹则是一水的神骏黑马,没有一丝杂色,手中的旗帜更是崭新的蜀锦所绣,秋风吹来,厚重的蜀锦旗帜啪啪作响。 他注意到似乎有一道目光落在自己身上,转头看去,见宇文成都看着自己身下的黑子,眼底深处露出一丝羡慕之色。看他看去,宇文成都赶忙别过头去,目光再度变得沉稳而警惕。 杨广是中原大隋朝的王爷,地位和草原上的叶户,甚至小可汗相当,接待的规格自然是很高。当天晚上,齐聚于都斤山下的所有部族的族长和贵族全部参加了欢迎他的宴会。席间杨广彬彬有礼,妙语连珠,和众多族长打成一片。 斛律云注意到了,杨广和每一个宾客说话的时候,都会用和对方相同的语言,不光是突厥话,甚至是西域一些小国的话,他都能流利使用,出现这种情况,只有两个可能,一个是他心机很重,早就调查过这次来的人,然后一一学习对方的语言,另外一种,就是他平日里就会,是个天才。 第二日一早,杨广便换上一身草原牧人的打扮,带上斛律云等人到草原上行猎。 行出不远,就看到一大群粗颈,短尾,长着黄色皮毛的羊在悠闲的吃草。看见出猎的马队经过,负责警戒的雄羊只是抬起带着直角的头,好奇地观望。看样子,它根本没打算通知自己的同伴逃走。 “看孤先拔头筹!”杨广兴致很高,一夹马腹,超过身边作陪的斛律云和一干侍卫,挥舞着弓箭冲向了远处的黄色羊群。 “斛律兄弟,那是黄羊,性子温和,肉味鲜美。秋末正是其肉最肥,毛最厚实,跑得最慢的时刻。随便打到一头想办法弄回中原去,那结实的短角,棕黄色带有白毫的皮毛,都能卖上一个好价钱。” 斛律云策马跟在杨广身后,落后半个马颈,杨广看见了,哈哈大笑着做起了动物世界的解说员。斛律云只好有一句没一句的答应,自从上了草原之上,杨广就非要入乡随俗,叫自己的侍卫为勇士,叫其他部族族长和沙钵略为尊贵的朋友,叫斛律云为兄弟,不过要是说起来,任青伶是杨坚的义女,这个兄弟倒也算是勉强算得上。 “听说斛律家的先祖有‘落雕将军’的称号,不知你的箭法如何?”杨广弯弓怒射,一头成年黄羊应声而倒,两个侍卫赶忙跑上前去,美滋滋的将猎物抬回来给杨广过目,斛律云一看,黄云的脖颈处有一根利箭插在上面,一击毙命。 “我的箭术自然无法和殿下相比。”斛律云谦恭的笑笑,并没有将背上的弓箭取下的意思。 杨广看着将黄羊群赶向这边的众多侍卫,转头看向斛律云:“孤这次出行,只想做一个平常的皇子,你也算是孤的妹夫,就不用如此了吧。” 不知道为什么,斛律云看杨广满脸的笑容,眼底深处却埋着一丝深深的寂寥和恳求,心里顿时一软,便将弓箭摘下来道:“那咱们比试一下,一人三十只箭,看到最后谁的猎物多?如果数量相同,那就猎物的品质忧者为胜!” “好!”杨广哈哈一笑,将侍卫唤到身边,用黄羊血染了三十枝赤羽箭交给斛律云,自己则挂上三十只白羽箭,又让侍卫将黄羊赶开,这才对斛律云道:“开始吧,这个草原就是你我的猎场!” “好!”斛律云点点头,手中弓臂轻轻一击黑子的屁股,如离弦的箭一般蹿了出去。 “好哇,你居然耍诈!”身后的杨广怒喝一声,声音里却有几分欣喜,也是弓腰策马,朝另一个方向冲了出去。 这场狩猎花了足有一个晌午才分出胜负,侍卫们跑遍附近三十余里的草原,才将二人的猎物全部搬到了马前。 “二十八、二十九、三十。回殿下,两堆黄羊都是三十只,您和国公大人不分胜负。”一个侍卫细细的将两堆黄羊的尸体细细查了一遍,这才施礼道。 “哦?那就要看品质了,这个孤要亲自查看。”杨广听了大喜,翻身下马,走到两堆羊尸之前。 “恩,这些黄羊都是膘肥肉美的好羊,倒是不好分辨胜负了。”杨广查看半晌,摸着下巴苦恼的说道。 “殿下,不若算是平手如何?”文刖上前一步,笑着建议道。 “哎,既然是比试,就总有胜负,哪能算是平手,那比得有什么意思。是把?”他摇摇头,最后一句倒是对斛律云说的。 “殿下所言极是。”斛律云向前几步,指着杨广猎物堆里的一只黄羊道:“殿下的这只猎物带着羊崽儿,应该算是一头半,要是这样看来,倒是我输了。” “哦?”杨广走到近前,细细查看,见那头黄羊果然腹大如鼓,似乎即将临盆,顿时欣然道:“恩,孤先前并未注意,这样看来,孤的运气却是要好过你。” 斛律云也是一笑:“殿下,运气有时候也是实力的一方面。” “不错,哈哈,说得好,来人啊,将我们的猎物都收好,运回去,等今年冬天,孤要用这些黄羊皮做一些皮袍,给父皇和皇兄他们送去。”说罢笑道:“今日真是尽兴,乏了乏了,回去吧。” 他打马奔驰在草原上,侍卫留下一百人负责运送黄羊,文刖却是凑了过来,对斛律云拱手道:“国公大人,谢谢您了。” “谢我做什么?”斛律云呵呵一笑,故作不知。 “大人您箭箭贯穿黄羊目,黄羊身上最珍贵的黄羊皮完好无损,而殿下的猎物大多是脖颈中箭,还有几只身体中箭,羊皮损坏严重,应该算是大人胜的。只是晋王殿下争强好胜,大人不漏痕迹的让殿下获胜,想来殿下一定会很开心。” 斛律云又是一笑:“让?晋王殿下若是打不够三十只猎物,我想让也是让不了的,我是武将,晋王是皇子,平日里倚重自是不同。在这种情况下晋王都能例无虚发,我输得那是心服口服啊。” 说罢大笑两声,策马向前,追随杨广而去。文刖品位半晌,砸吧砸吧嘴,点点头,也不知到底明白没有。 第二十六章 箭(一) 草原大会其实算不上是什么正统的节日,只是在深秋之时,突厥各部族的长老和贵族会集中到可汗帐下,由可汗统一带领,到先祖的陵前祭祖,祈祷草原风调雨顺,消除白灾黑灾,牧场丰收等事。 祭祖的过程很神秘。天还未亮,部族各处便吹响了古老的牛角乐,敲响祖先流传下来的羊皮鼓,巫师唱起古老的经文,指引着沙钵略和阿波、达头等可汗和诸部大小族长从营地出发。穿着盛装,带着各种祭品向于都斤山而去。 处处都是庄严的祭祀气息。 像杨广和斛律云这样的外族人是没有权利到场观礼的,所以也乐得清闲。 斛律云可是知道,所谓祭祖其实什么意思都没有,无非就是赞扬一番祖先的功绩,再吹嘘一番自己,说自己没有辱没祖先的荣光,最后还有用各种牲畜,甚至活人祭祀,整个流程下来,不光繁琐,规矩还多,简直是找罪受。 祭祖当天晚上,各族要在草原上燃起无数的篝火,载歌载舞直到天亮,表达对先祖的敬意。在这之后,众人要好好休息一日,然后就要进行草原大会的表演和比赛了。 表演无非就是歌舞和马术等,并没有什么稀奇,真正吸引人的,是草原大会上的比赛项目。 前三日是比试射艺。众所周之,草原上的勇士以骑射闻名,既然是骑射,那箭术自然就是考校的东西,在这三日里,会有三个项目供众人比试,第一日比试的是立射,顾名思义,就是站在那里比试箭法,一共三局,分为立靶,动靶和活靶。 第二日就是骑射了,分类和立射大同小异,也是三种。 而第三日,就是真正箭术的比试了,前两日比赛的佼佼者会参加第三日的狩猎,没人一张弓,三支箭,在追逐猎物的时候也要小心你的对手,众人在斗智斗勇之下,将唯一的猎物带回可汗帐前的骑者为胜。 本来这些东西是年年也举行的,也没什么可稀奇的地方,可是今年偏偏有了吸引众人眼球的鳌头,那就是大隋使者和突厥王子之争。 “大人,这箭法你可是不让任何人的,这三日是比箭法,过三日还有骑射,再过三日就是骑术和角抵,前两样都是您的强项,一定要拿下啊。” “是啊,那阿史那禹硕大病初愈,先是手软脚软,哪是您的对手。” 斛律云的毡帐之前,罗艺等人围着一身戎装的斛律云,一面分析比赛的局势,一面为他打气鼓劲儿。 “小心些,输了赢了都无所谓,自身的安危才最要紧。”双儿一脸的担忧,仿佛送相公上战场的贤惠妻子般帮斛律云将身上的衣服整了又整。 “放心吧,只是比试箭术,能有什么危险。”斛律云哑然一笑,揉了揉对方的脑袋,柔声道。 一身华服的杨广也带着手下侍卫迎了上来:“斛律卿家,你今日代表的可是我大隋的脸面和你斛律家族历代祖先闯下的赫赫威名,你要是输了…” 斛律云自信的一扬手中长弓:“晋王殿下放心,我不光会赢,还会赢得漂亮。” “好!”杨广满意的点点头:“孤自当亲自为你擂鼓助威,以壮声势!” …………………………………………………………………………………… “咚,咚咚……” 沉闷的羊皮鼓声响了起来,巨大的牛角号也呜呜吹响,一身大隋戎装的斛律云迈步走进专门为比试所设置的靶场。他肩宽背阔,猿臂狼腰,再加上上过战场之后的那种铁血味道,虽然不如身边的阿史那禹硕英俊,却也颇有一种独特的魅力。 每个参赛的勇士身边都有一个巨大的弓架,上面摆放着各式各样的弓箭。斛律云到兵器架上随手挑了一把步弓,慢慢调节弓弦。 这些是专门供予比赛用的东西,自然不可能是次品。虽然没有他用惯了的那把宝弓好,但平稳性和开弓时的舒适感觉比那把骑弓还要好些。一弓在手,他略微有些紧张的心情立刻平稳,呼吸和脚步都跟着随即均匀起来。 ‘好气魄!’站在场外鼓车上,手拿鼓槌的杨广心中暗赞了一声。之前不管是在晋阳城下,还是这些日子的相处,斛律云给他的感觉都是那种很温和的人,想想他当初转战突厥的功绩,杨广不免觉得有些言过其实。 谁知对方擎弓在手后,居然气质大变,竟然隐隐的有了那种沙场的铁血味道。他手下的晋阳宫卫士都是百战余生的军校组成,每个人身上都有这种味道,而那些人哪个不是而立之年,这斛律云在少年时能达到如此境界,将来的前途又岂可限量? 想到这,杨广的目光悄悄移向策马立在一旁的宇文成都身上,看见他的脸上也浮现了惊诧之色。显然,斛律云身上的变化他也注意到了。 “上靶位!”、 随着一声令下,需要两个才能抬起的箭靶被抬到各个参赛的勇士身前,斛律云抬眼看去,见这靶子由实木所制,靶面上用茅草绳盘了薄薄一层,正中心处有一个婴儿拳头大小的红心,边上没有像后世靶子那样的一圈圈东西,显然射不中红心的都不给计分。 “大人,请问您的箭靶放在多少步外?” 两个抬着箭靶的仆从向斛律云恭敬的问道,臂力也是箭术的一方面,要是箭靶在十步之外,就算射中了,也没什么可骄傲的。 “恩…”斛律云想了想,刚准备低调一些选七十步,就听身边的阿史那禹硕大喝一声:“我的箭靶放在百步之外!” 众箭手身后五六步就是来凑热闹的牧民,听阿史那禹硕居然要将箭靶放在百步外,都高声欢呼起来。 百步穿杨,这自古都是神箭手的标志。因为这等距离之下,箭手射出去的弓箭需要考虑风向,风速,若是弓弦较软,还要考虑抛物线的落差,可谓极难射中。 阿史那禹硕要将箭靶摆在百步之外,若是斛律云还将箭靶摆在七十步,那就等于没射就已经输了。 看到斛律云看向自己,阿史那禹硕露出一个略微得意的笑容:“中原的勇士,不知你是否能射中百步之外的箭靶呢?”他从小苦练箭术,百步外的箭靶命中率也可达到八成以上,他知道斛律云是大隋国公,在他看来,对方养尊处优,就算箭术不俗,也不过是行猎和炫耀所用,如何能达到百步穿杨。 “一百二十步。”斛律云摆摆手,对身前的两个仆从淡淡的说道。 “哼!”阿史那禹硕看斛律云将箭靶摆到了一百二十步外,冷哼了一声,满脸不屑。在他看来,对方是在制气,一百二十步,草原上最优秀的箭手恐怕都不敢说百发百中,至于他么… 这明显是在争强斗狠,他阿史那禹硕是不会上当的。 斛律云身后的那些牧民显然也是这样想的,见他的箭靶摆在一百二十步外,没人欢呼,反倒是传来一阵不怀好意的哄笑,明显是把他当成了一个雏儿。 “原来是客,理应先请!”阿史那禹硕也挑了一把弓,调正好弓弦后,笑着对斛律云道。 一百二十步外的靶子自然难不住斛律云这个曾经日日苦练箭法,把开弓放箭当成吃饭睡觉一般自然的好手。 只见他轻抒双臂,将弓拉了个全满,也不瞄准,手指一松,羽箭离弦。紧跟着,远处的靶子“砰”地发出一声巨响,红心处,稳稳落了一支雕翎。 “好!” 斛律云身后的那些牧民一脸惊愕,半晌之后才传来稀稀拉拉的鼓掌声。反倒是杨广那边众人大声喝彩,接着便是一通鼓响。斛律云回头看去,却是杨广将锦袍束在腰间,挥舞着一双鼓锤,站在鼓车上敲了一曲破阵乐。 ‘这小子运气真好,这都能让他蒙中?’阿史那禹硕一脸的惊讶,他刚刚细细看了,对方根本没有做任何瞄准,一百二十步,不瞄准,就算草原上的神箭手也做不到吧。所以他压根就不信这是斛律云的实力,只是觉得对方运气好,那些牧民应该也是如此想法。 “且看我射来!” 阿史那禹硕大喝一声,脸上自信的微笑转化为凝重之色,对方第一箭正中红心,他也不能丢了面子。他拉了个满弦,眯着眼睛仔细瞄了瞄,一箭脱手,亦是稳稳地射中了百步外另一块靶子的红心。 “好!” 身后的牧民大声聒噪喝彩,一身节日盛装的萨比娜赫然是喊得最响的一个。一干牧民都看得仔细,阿史那禹硕是瞄了半晌才射中的,不是靠着运气,一个大可汗之子,能在弓箭上有如此造诣,的确令人佩服。 鼓声响毕,早有仆人跑上去,将两面靶子扛回,送到作为裁判的沙钵略等众可汗的身前。二人的箭都在红心内,所以此轮只能算作平局。其他射手也大多完成了比赛,那些未中红心的勇士在牧民们善意的哄笑声中面红耳赤的退了下去,站在场外为自己相熟的好友和同族加油。 第二轮比试开始,斛律云看了看箭靶,又看了看阿史那禹硕,大声问道:“阿史那禹硕兄可否射得更远些!” 阿史那禹硕看着斛律云脸上自信的表情,心中暗忖道:‘他如此有自信,难道是真有本事?不对,不能中了他的挑衅之计,我若将靶子摆在一百二十步,他一定会要求一百五十步。他一百二十步中红心本来就是蒙来的,一百五十步自然也是射不中,到时候我和他一起脱靶,岂不是成了平手?’ 想到这里,他自认为识破了斛律云的奸计,皮笑肉不笑的道:“一百步已是不易,我寻常练习时也不过十中其九,等这一箭过去,如果仍是平手,再换靶不迟!”说罢他的嘴上露出一丝胜利的微笑,既然斛律云用计,那就说明他刚刚那一箭自然是蒙的,既然如此,自己也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也好。”斛律云点点头,根本没想过自己在对方眼里居然那么不堪。 几个仆人将箭从靶子上用力拔下来后,快速跑了出去。须臾,箭靶被安置到了百步和百二十步外。这回却是轮到阿史那禹硕先射,一箭射出后,偏巧有风吹过。那羽箭不由得歪了歪,射中了红心的边缘。 虽然是擦边球,不过也算是射中红心,这么远的距离也算精准了。众牧人看罢,一齐喝彩。待鼓声停下来,斛律云亦射出了自己的第二箭,这一箭他挑了一把硬弓,还是抬弓就射,箭矢去势甚急,“砰”的一声,正中红心。 “好哇!” 这次的欢呼声却是排山倒海,如果说一次射中百二十步外的红心是运气的话,那连续两次射中,那就绝对是实力了。草原上的人不管你是谁,哪个民族,只要是勇士,就会受到众人敬仰。 “哈哈,好啊!咚咚咚!” 鼓车上的杨广将身上的外袍丢在一旁,头上的头冠也歪了。只见他将两只袖子挽到臂弯处,一边大声喝彩,一边双手交替猛击,鼓声如他此时的心跳一般,急促和欢快。 “斛律大哥射中了,哈哈…”双儿也是一蹦老高,动情的击打着身边的人影,待她心情平复,才看到边上一脸苦相的鱼俱罗,顿时小脸一般,转过头去。 这下阿史那禹硕可笑不出来了,乖乖,一百二十步,两箭都中红心,这还了得?他的脸上露出凝重之色,也挑了一把四石的硬弓,一边调弦,一边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 两轮战罢,七成以上的射手都被淘汰出局,众牧民正看得高兴,忽见沙钵略从自己的宝座上站起,示意众人静一静。 “各部族的勇士们,来自阿波部的阿史那禹硕要求将箭靶放置在一百二十步之外,而来自中原的使者,更是要求将箭靶放在一百五十步之外,子民们,为勇士们喝彩吧。” 他话音一落,欢呼的声浪便此起彼伏,当年呼罗国主曾经力射一百四十步外的箭靶,然后被人们奉为“草原第一勇士”,他的事迹至今还在牧人们的歌谣中传唱,难道今日又会有新的传奇出现? “将靶子放好!”几个可汗走到靶场之内,亲自下令道。 仆从快速跑上前,将去了羽箭的靶子立在一百二十步外和一百五十步外。这么一来,斛律云的靶子已经贴近靶场后面的栅栏了,草原勇士中,还无人试过如此远的距离。所有人不再罗嗦,屏住呼吸在一旁观射。唯恐一口气喘大了,影响二人的比赛结果。 这次又轮到斛律云先射,面对一百五十步外的箭靶,他换上肩头沉重的破甲箭,抬弓就射,“砰”的一声,正中红心。 “好哇!” 这一箭就像是点燃了整个草原一般,让整个草原都处在欢腾的海洋中,虽然勇士不是自己,可能亲眼见证勇士的诞生,也是对别人吹嘘的资本。 杨广此时已经是大汗淋漓,手臂酸痛的几乎无法抬起。文刖看他辛苦,爬上车去心疼道:“殿下,您歇息一下,让小奴替您挥槌。” “走开!”杨广胳膊一抬,将文刖拱到一旁,大声道:“斛律将军为我大隋扬名塞外,听到这如潮的呼喊声了吗?这是为我大隋的武功而喝彩,孤说了要为斛律将军擂鼓助威,就是这双胳膊不要,鼓声也不能停!”说罢奋起余力,咚咚咚的继续敲了起来。 斛律云的杰出表现明显影响了阿史那禹硕,他举着长弓瞄了大半晌,一箭飞去,却射在红心下一寸,心里顿时一凉,脸上强挤出一丝笑容,对斛律云施礼道:“阁下箭法入神,我甘拜下风。” 二人身后的沙钵略等可汗移步上前,笑着道:“你的箭法也是不俗,百二十步外射中箭靶,这也极为不易。” 几个可汗族长安慰完阿史那禹硕,其中一个走上前来,向斛律云问道:“来自中原的勇士,你的箭靶还能再远吗?” 斛律云想了想:“愿意一试!” “好!把箭靶摆至二百步外!” 这下所有人都惊呆了,二百步,那几乎都超出了目视的范围,想在那么远射中箭靶红心,可能吗? 所有参赛的勇士也都围了上来,牧民们将靶场的栅栏拆除,两个部族的族长亲自将箭靶摆放在二百步外。 四下里鸦雀无声,连天空中的流云都放慢了脚步。斛律云也不敢再托大,仔细看了看箭靶位置,把箭搭在了弓弦上。但见弯弓如满月般张开又迅速回弹,羽箭嗖地一声飞出。随即,四下里喝彩声如雷,杨广双手舞动,将鼓锤擂了个震天般响。 第二十七章 箭(二) 夜深了,惹恼了一日的草原逐渐归于沉寂。可沙钵略部营地的毡包中却传来一声声欢声笑语,一个个牧民和来自远方的兄弟围坐在火塘子前,喝着鲜美的马奶酒,吃着油光四溢的羊肉,说起白天的比试,每一个人的脸上都露出意犹未尽之色。 “主人,怎么办!” 阿史那禹硕的毡包中,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盘腿坐在地上,脸上满是忧色。 “还能怎么办,他的箭法胜我不止一筹,这一次,我输得心服口服。”阿史那禹硕端起面前的铜碗,将里面的马奶酒倒进嘴里,苦涩的说道。 “难道就这么认输了?”那大汉一拳砸在面前的毛毡上,恨声问道。 “当然不能就这么认输,今日不过是立靶,明日还有移动靶和活靶,三局两胜,我还有机会!” “可是主人,那家伙箭法不俗,不能只会射立靶吧,万一…您现在可是一场都输不起了。” “无妨!明日的带靶的骑手是来自斤日尔部的勇士,他们部族的族长和我素来交好,你一会带着这个东西去拜访他,请他帮忙。”阿史那禹硕咬了咬牙,从怀里掏出一把缀满宝石的弯刀,递给边上的大汉。 “主人,这是可汗赏给您的的佩刀,您…”那汉子大惊失色,手足无措的站起身,用双手推了回去。 “没事,这不过就是一把刀而已,只要我赢了,得到的又何止一把刀?” 阿史那禹硕没有一丝迟疑,将弯刀塞到汉子怀里,转身站起:“去吧,注意别让别人看到。” 汉子看看怀里的弯刀,又看看背对着自己的阿史那禹硕,嘿了一声,转身走出账外,没入黑暗之中。 …………………………………………………………………………………… 第二日一早,秋风乍起,将苍穹顶上的最后一丝流云也吹散,夏天被第一缕秋风吹过,和枯草落叶一起,消失在无尽的远方。 “呜~呜呜~” 苍凉的号角响了起来,各族的战旗也迎风飘扬,狼头、天鹅、雄鹰,各种各样栩栩如生的旗绣随着马队在天空翻卷,代表着各族的传统和荣耀。 按照以往的传统,第一日就要将立射的三局都比试完毕,决出第一勇士,不过因为有斛律云那惊天一箭的关系,沙钵略可汗专程将剩下的两项推到第二日,至于是想让斛律云休息休息,还是想让阿史那禹硕暗地里使点手段,这就不为外人道了。 这一日比的是移动靶和活物靶,其实都差不多,移动靶是由勇士骑马扛着箭靶在七十步外横向移动,而活靶则是各种各样的活物,有黄羊、野驴这种大型动物,当然,也有傻半斤和野雁这种鸟类。 每年的箭术比试其实都有些波澜不惊,毕竟在草原上,射箭这种事情几乎是人人都会的,不过今年因为有了斛律云,让整个箭术比试都精彩了许多。 正在众多草原牧民都围在靶场外,期待来自中原的勇士再次展示自己高超箭术的时候,斛律云的表现却让众人大失所望。连着三箭都未中红心,其中有一箭还差点儿把持靶的勇士射下马来,让很多看了前一日比试的牧民都大跌眼镜。 “主公?怎么回事?” 看到斛律云摇着头从靶场走出,高士廉等人赶忙快步迎了上去,杨广拿着两个鼓槌,一脸的悻悻。 “他们给我弓有问题,弦都是松的,那个骑手也有问题,时快时慢,别人的都是一个速度向前跑,只有我那一个,是一见我开弓就往前冲,能射的准才真叫奇怪。” 斛律云也是一脸的无奈,谁让人家阿史那禹硕是东道主呢?自己这哑巴亏吃也得吃,不吃也得吃。 杨广也凑了过来,低声问道:“那怎么办,下午还有一场,你要是输了,昨天赢的那场也白赢了。”今日他虽然不用敲鼓受累,可脸色看起来却比昨天还要难看。 “不知道,猎物身上他们是动不了手脚的,要是想动手脚,只有弓箭上了。”斛律云摇摇头,苦笑着摊摊手。 “那怎么成!不行,孤得找那个沙钵略说道说道!”杨广愤愤的把鼓槌一丢,转身大步朝沙钵略的狼头大纛那里走去。 “殿下,您等等…”文刖一把没拉住,赶忙招呼几个侍卫,快步追了上去。 “晋王倒是个热心肠…”看着大步走开的杨广主仆,鱼俱罗砸吧了砸吧嘴,伸出大拇指赞赏道。 …………………………………………………………………………………… “这把弓的弓弦松了,大家看看,沙钵略,你的人是怎么做事的?” 活靶比试开始前,一身盛装的杨广大摇大摆的领着一干大小族长,在众选手的兵器架前一路走过,时不时拿起一把长弓试试感觉,挑挑毛病。 “是,是。来人,换把好弓来!”沙钵略恨不得在他脸上印一个鞋印子,强作笑容一挥手,身后的侍卫赶忙拿出一把上好的角弓,双手交到杨广手中。 杨广试了试:“恩,这还可以,你们草原这么大,怎么连好点的角弓都没有呢?”他将角弓放在兵器架上,随口奚落一句,继续向前走去。 “斛律将军,准备的如何了?” 众人走到斛律云的兵器架前,杨广拿起一张角弓,一边检查着,一边向他问道。 “回晋王殿下,属下准备好了。” 斛律云笑笑,对杨广使了个颜色。 杨广心领神会,弹着虚塌塌的弓弦,斜着眼睛看着沙钵略:“恩…” “快拿把好弓来!”沙钵略无奈,只能挥手向手下命令道。 “算了,来人,把孤的宝弓给斛律将军拿来。” 杨广轻哼一声,并不接他手中之弓,反而一转身,向文刖说道。 在旁边伺候的文刖答应一声,立刻跑下去拿杨广的配弓。斛律云谦让了一下,便将弓接了过来,这把步弓一入手,他便暗赞一声,心道不愧是皇家所用之物,就是没得说,这把弓比当初李林给他的那一把还要强上许多,不知道比试完之后,杨广会不会再要回去。 看着斛律云眼中的喜爱之意,杨广迈步上前,拍着他的肩膀道:“好好比试,你若赢了,孤的这把配弓便归你!” “不可,不可!”斛律云慌得连连摆手。开玩笑,在大隋生活这么长时间,他哪里不知道杨坚有多么小气。杨广能有一把好弓不容易,送给自己,那他用什么。 “有什么可不可的,宝弓只有在猛将的手中,才是宝弓,在孤这里,不过是一具玩物,明珠蒙尘罢了。”杨广呵呵一笑,拍了拍斛律云的手背,带着一干大小族长转身走出靶场之外。 三轮比试转瞬即过,二十几个参赛的勇士只剩下斛律云和阿史那禹硕,二人被仆从请到沙钵略的王帐前,进行下一轮猎物的挑选。 “大汗,我选这个!” 阿史那禹硕在汗帐前围起的一片围栏中查看半晌,指着里面的一头跳羊说道。 “哦?”沙钵略看了看阿史那禹硕所选的活物,不由赞道:“这跳羊跑起来比马儿还要快几分,急速奔跑的时候还能瞬间转向,确实是很难猎取的猎物。中原勇士,你选什么?” 斛律云也在围栏里挑挑选选,他走到一个笼子前,看着里面蹦蹦跳跳的麻雀,伸手一指:“我选这个!” 这些不光是沙钵略,就是其他部族的族长都惊讶了,麻雀这种东西飞起来还是很快速的,而且身子娇小,比起跳羊来,更难射中。 斛律云说完之后,看向阿史那禹硕:“反正现在只有咱们两个人了,换一种比试方法如何?” 阿史那禹硕握着角弓的手掌全是汗水:“如何比法?” 斛律云指了指那一木笼的麻雀,笑道:“不如在这十余只小雀其中一只的腿上绑上彩环,然后背身而立,在打开笼子的瞬间回头施射,中者胜,失者,自然是败了。” 这样的比法难度极高,本身麻雀就小,就算腿上绑上彩环,也不容易看清,更何况一开笼子,十几只麻雀同时飞起,要在纷飞的麻雀中瞬间找到那只脚上绑彩环的再射中,对眼力、反应、箭法的要求都极高,可以说是基本上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可是面对斛律云的挑战,阿史那禹硕是根本不可能拒绝的,于是他点点头:“好吧,就按你说的意思来,不过你选择了猎物和方法,距离和先后手由我来选。” 斛律云点点头:“那是当然。” 阿史那禹硕嘴上说得虽然自信满满,可看着三十步外那就跟指头大小的麻雀,顿时有些头痛起来,一挥手:“再拿近一些,十五步。” 十五步看起来还是有些远,不过身后的那些牧民都已经窃窃私语起来,阿史那禹硕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道:“好了,就这里吧。” 一个仆从手持醒目的红色飘带,向站在靶场外的众牧民展示了一下,随便从木笼中抓了一个麻雀,小心的将丝带一圈圈缠在脚上,最后还打了个节。 阿史那禹硕心中暗暗点头,他看这个仆人挑了一个看起来最蔫吧的麻雀,还在腿上打了个结,如此一来,难度就降低了一些。 想到这里,他微笑着向斛律云道:“请。” 斛律云心中一阵凉笑:“比法是找我说得来,理应你先请!” “好,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阿史那禹硕背身站在木笼十五步之外,三指捻着一支长箭搭在弓上,平心静气的等待。 “咳咳!”栅栏外的一个牧民轻咳了两声,阿史那禹硕身子猛然绷紧,就听身后高喝一声:“射!” 阿史那禹硕几乎在对方张口的一刹那就猛然回身,弓拉半弦,眼神在从木笼中飞出的十几只麻雀身上往复穿梭。 ‘该死,哪里,在哪里!’可是麻雀飞得多快,只是一瞬间,十几只麻雀便振翅飞到空中,一抹红色在阿史那禹硕眼前飘过,他本能的抬手一射,羽箭擦着那只麻雀的脚下飞了过去。 牧民里传来巨大的叹息声,阿史那禹硕将弓丢给迎上来的奴仆,笑着对斛律云道:“到你了。” 斛律云点点头,持弓走向前方。有一个仆从走上前来,手里拿着一根绿色的绸带,只不过这条绸带的宽度还不到那条红色的一半,颜色也是深绿,绑在麻雀腿上,就是放在那里让你看,都不容易找到。 不过斛律云对这早有准备,没有金刚钻就不揽瓷器活儿,在他记忆里,管家当年都是丢石子让他练箭的,每次丢十几个出去,只许射中最小的那一个,如达不到要求,就不许休息。那样练出来的眼里和箭法,射个麻雀还不是手到擒来。 和阿史那禹硕不同,斛律云站在那里很是放松,手中长弓斜指地面,另外一只手里面也没有箭矢,只是放在腰间。 “射!” 一声大喝从身后突兀的传来,斛律云转身跪地,长弓持平,另一只手在转身时已经从腰间捻出一支长箭,见到漫天的飞鸟,他凭借本能抬手一箭,一只麻雀应声而落,众人赶忙探身看去,却见这只麻雀的腿上,却空空如也。 第二十八章 白道 “轰!” 草原上响起一声巨大的叹息声,众多看热闹的牧民甩着手,满脸颓然,似乎比斛律云还要遗憾。 “哈哈哈,斛律兄,不要遗憾,毕竟能射中一只,也算不易了。”阿史那禹硕心中大定,笑呵呵的过来拍着斛律云安慰道。在一个人将要被枪决的时候,发现身边也站了一排苦命人,心中也会稍稍愉快一些的。 “客气客气。”斛律云对他一笑,向边上的一个仆从道:“你过去把那只鸟捡回来看看,对了,在附近的地上仔细找找。” 那仆从一头雾水,不过仍是听话的跑到那只被箭矢射穿的死鸟跟前,趴在草地上看了看,顿时一惊,小心地捧着死鸟和断成几截的绿色锦带走了回来。 阿史那禹硕看到那仆从小心翼翼的样子心里就是一凉,等他走到沙钵略可汗那里之后,更是心灰若死。 沙钵略看到手中断成几截的绿色锦带,满脸笑容的起身,向草原上的牧民喊道:“子民们,第一日的比试有了结果,今日的胜利者是…来自中原的斛律云!” “哦!” 草原上响起一片欢呼,斛律云在众人的欢呼声中走出靶场,走到黑子跟前一跃而上,向沙钵略汗帐的辕门而去。 那里早已吊起一只缠了红绸的羊羔,斛律云跃马弯弓,弓如满月,箭入流星,将羊羔背上的那根细绳射断,随后两脚一磕马腹,冲过去将落下的羊羔接了下来。 “噢噢!” 草原的牧民又是一阵欢呼,这只羊羔是胜利者的奖品,虽然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却代表着无上的荣耀。 沙钵略缓缓起身,向前一步,他名义上还是草原的共主,任何勇士获得胜利,都要将小羊羔献给他,然后再由他转送,相当于今天的颁奖仪式。 谁知斛律云接住羊羔之后,一拉马缰,踢踢踏踏的绝尘而去,留给沙钵略漫天尘土。他的笑容僵在脸上,眼睁睁的看着斛律云冲到杨广身边,半跪于地,将羊羔交到杨广手里,拳头不由自主的握了起来。 ‘联合阿史那禹硕一起阴我,别以为我不知道。’斛律云对这个便宜准岳父好感缺缺,哪会给他这种炫耀的机会。 再说了,他现在是隋臣,哪里有撇下杨广给他的道理。 再再说了,经过几日的相处,斛律云发现杨广这个人非常的好面子,有面子的事情,他非常爱做。而现在这件事,无疑是非常有面子的。 再再再说了,他斛律云身为穿越众,可是有历史优势的,杨广是谁?那可是杨坚之后的大隋皇帝,不管他是明君昏君,给开工资就是好君,他现在已经是大隋国公了,没听说这个东西可以辞职的,不趁这个机会给未来的皇帝陛下留点好印象,那他不是傻了吗? 斛律云驾马冲到杨广身前,示意他到拜访战鼓的车上去,因为那里比较高。 杨广并不知道草原有这样的规矩,不过出于对斛律云的信任,他还是走了上去。刚刚站稳,就见斛律云半跪于地,将那只雪白的羊羔举过头顶。 到这会儿杨广哪还有不明白的道理,他一俯身,从斛律云手中接过羊羔,就听斛律云小声提醒道:“请殿下举过头顶,向众人示意,然后再还给属下。” 杨广不动声色的点点头,将身缠红绸的羊羔双手举过头顶,周围数以千计的牧民适时的欢呼了起来,单手抚胸施礼,铺天盖地的欢呼声让杨广飘飘欲仙起来,他将羔羊放下,还给斛律云,又冲牧民们挥挥手,这才走下车来。 斛律云注意到,杨广的脸色潮红,鼻尖和额头微微见汗,明显就是很兴奋,人和人确实是不一样,面对那么多牧民的膜拜,自己感觉是浑身不自在,而他的感觉明显很好。 …………………………………………………………………………………… “大人,账外有一个什么部落的头领找你,他那个部落的名字太拗口了,我学不来。” 晚上,斛律云刚刚将喝得酩酊大醉的杨广送出账外,就见齐国远挑帘而入,大声禀报。 “有请!” 斛律云一挥手,返身走回自己的诸位,缓缓坐下来。前些日子他在草原上大作生意,是向这些族长展示了大隋的财力,让他们知道,跟着大隋走,什么都会有,这两日的箭术比试,是让他们知道,中原人不光有钱、有人,还有不输于他们的勇士,现在草原打作一团,除了那些野心勃勃,想要趁乱分一块儿蛋糕的人之外,还有不少希望有个稳定生活的人,向他们展示武力,无疑是向他们证明,依附大隋朝,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果然,走进来的这位族长是一个慈眉善目的老人,老人带着两个古灵精怪的少女,一进毡帐就抚胸施礼。 斛律云赶忙起身还礼:“尊敬的长者,是什么原因,让您这么晚还来我的毡帐?”他的语气里满是尊重,对方一把花白胡须,至少也有五十多岁,尊敬老人,不应该因为身份的高低而有所不同。 那老者看斛律云满是尊重,心中微微赞叹,起身落座后,这才道:“尊敬的大人,我是仆骨部落的老叱设,这次前来,是想向尊敬的中原可汗求救的。”说罢他一挥手,身边的两位身着盛装的少女赶忙上前两步,扑闪着大眼睛看着斛律云道:“大人。” “这是我的两个女儿,都是如花的年龄,完璧处子,还望大人…”那老者谦卑的笑着,他的部族很穷,拿不出太多的金银财宝,兽皮和兽骨等物又实在是拿不出手,无奈之下,只好将女儿作为礼物,送了出去。 跟了这么一位名震草原的勇士,想来她们也不会怪我吧。 老叱设低着头,瞥了瞥自己的两个女儿,暗暗想到。 “您这是做什么,您有什么请求,只管说,我一定会向皇上禀告的。”斛律云燥了个大红脸,赶忙摆手回绝道。草原上的姑娘很是热情,两个女孩虽然看起来年纪不大,眼神却如火似炭,在这两个探照灯似的目光下,斛律云只感到浑身的不自在。 “大人,难道不合您意吗?”老叱设脸色一变,心里有些惴惴。 斛律云摇摇头:“您有什么事情就说吧,放心。” 老者看他不似作伪,便上前一步,恳求道:“我希望中原大汗允许我们设勒族在白道附近牧马、放羊,躲避兵祸。” “白道?”斛律云翻翻眼睛,细细想了想大隋的疆域图,这才反应过来,白道在后世的河套平原附近,邻近大青山、贺兰山,水草丰美,极为适合放牧。 看斛律云沉吟不语,老者又向前一步:“大人,如果您同意了我的请求,我部愿意年年向大隋纳贡,进献牛羊马匹,若是有遭遇战争,族中的勇士也愿意为中原的可汗举起手中的弯刀。大人,设勒部夹在几个部族之间,左右为难,若是再没有地方可去,恐怕会被别人吞并啊。” 这老族长倒也老实,还没等斛律云探呢,就一股脑的将自己的困难全倒了出来,斛律云看他又要挥手招呼两个女儿上前,赶忙摆手道:“您容我些日子,那里毕竟是我大隋的疆域,我没有权利答应您的请求,除非…” “除非什么?”老者神色一动,向前凑了两步。 斛律云一副为难之色:“您也知道,我大隋皇帝一向宽宏仁义,听到您的请求,应该会同意。只是您也明白,突厥人在我中原名声并不算好,除非您能入我大隋户籍,此事我才可以做主。” “这…”离开世世代代生长的草原,离开自己的马匹和牛羊,走出毡包,住进民房,这对于他们来说,根本就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这样吧…”斛律云思量片刻,忽然想起后世的牧民聚居点制度,开口道:“您和您的牧民虽然入了大隋的户籍,不过还是可以在白道那里放牧。我会向我们的皇帝陛下恳求,让他在你们牧场附近设置定居点,在那里建立市集。平日里,你们还是过着逐水草而居的生活,偶尔可以回去买点生活用品,等到了冬天天气不好的时候,你们就可以在暖和的房屋里面居住,这样一来,就算白灾来了,也不怕,每年的纳贡,可以当然你们上缴的赋税,您看如何?” 斛律云表面上是给了对方偌大的便宜,实际上他清楚,所谓的融合,在于交流。等时间久了,这些设勒部的牧民们习惯了那样的生活,他们就会慢慢的融入到汉人之中,不出三代,他们就会将自己当成一个完完全全的中原人,那个定居点就是他们的家,大隋就是他们的国。 融合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如果一下子把几万突厥人扔在中原内部,那迥异的文化差异和完全不同的生活习惯会让这些人和普通中原汉人势如水火,可若是让他们在边境上慢慢的和汉人交流,双方就会慢慢的从开始的戒备,变得友善,直至最后变得不分彼此,征服一个民族,不能只靠刀剑,文化和其他方面的侵蚀,才是最可怕的。 老叱设想了半晌,觉得这样对自己没有任何的坏处,自己过得还是原来的生活,到了冬天还可以躲避致命的白灾,如此好事,对他这即将被别人吞吃掉的部落来说,简直是天大的便宜。 想到此处,他赶忙躬身施礼:“大人,我需要回去同族人们商量一下。不过我想,他们没有拒绝的理由。” 斛律云点点头,回身从毡帐墙壁上扯下一张大隋的黑色战旗,对他说道:“这战旗你收下,等你南下的时候,就将此物撑起,若是有人敢于阻拦或是围杀,大隋将是你最好的后盾。” 老叱设双手颤抖着接过战旗,大声道:“谢中原大汗恩赐,这才和两个女儿千恩万谢的走了下去。” 第二十九章 跃马 箭术比完了,剩下的就是角抵和马术等草原传统项目。当然了,除了箭术之外,剩下的不管是阿史那禹硕还是斛律云都不会再出手,而由自己手下的勇士代劳。毕竟他们现在怎么说一个也是突厥王子,另外一个是大隋国公,要是赤膊跟人摔跤,未免有些不成体统。 本来第二项应该是骑射,不过在看过斛律云的箭术之后,沙钵略和其他族长可汗就决定,禁止他再参加这个项目,阿史那禹硕也一样。 虽然斛律云和杨广等人多有不服,不过,谁让人家是东道主呢。 当然了,也有可能是因为斛律云在赢了第一个项目之后,把那头羊羔献给杨广而不是沙钵略,被对方穿小鞋的缘故。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规则和项目都是人家制定的,比赛还是要继续比下去。 比试前夜,斛律云和属下各将齐聚毡帐中。 “大人,明天早上要比试的是马术,让我去吧。”鱼俱罗似乎对自己的马术很有信心,大声请命道。 “老鱼,就你这身体,一般马你坐上去脚都挨地了,还讲什么马术。”斛律云翻翻白眼:“不准!” “没事,明天不是要抢绣球么,只要我拿到手了,就谁都抢不走。”鱼俱罗嘿嘿一笑,继续请命。 边上的罗艺也摇摇头:“不成不成,虽然是抢绣球,不过是不能动手的,就你这两下人,打人是没问题,要说灵活,十个你也赶不上人家。” “要是燕飞在就好了。”高士廉砸吧砸吧嘴:“可惜他现在有事情要去做。” 斛律云的脸色也是一黯:“他去做的那件事情,稳妥吗?” 高士廉沉吟片刻:“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长孙将军说那条线他经营多年,对方对我中原仰慕已久,此事过后,会举族通过幽州迁往中原。” 斛律云的脸色也凝重了起来:“可是就算他那边办妥了,咱们这边要是无法获胜,此事也不能执行,实在是…” 毡帐内一时沉默下来,鱼俱罗请命两次都没被接受,只能按声叹气的在那里喝闷酒,其他人则大多眉头紧锁,不发一言。 “大人,要不我去吧,我行伍多年,对马术也有些心得。” 受不了这压抑的气氛,罗艺长身而起,有些破罐子破摔的说道。 “坐下吧,你和我还不是一样的,半斤八两,去了也是白给。”鱼俱罗一手持碗,另一手轻轻一拽,就把罗艺拽的坐了下来。 “那谁去?”罗艺其实也不想去,他的马术自己心里清楚,冲锋陷阵还行,专门儿来那是白给。 “我去…”帐帘一挑,一个声音忽的响起。 “你?”众人转头一看,不由目瞪口呆。 …………………………………………………………………………………… 第二天天黑没亮,斛律云就爬了起来,蹑手蹑脚的走到马厩中。金色的朝阳刺破晨雾的笼罩,在草原上撒下万丈金辉。 野马王黑子难得这么早看到主人,不由欣喜的打了个响鼻。 他走过去,把盖在黑子身上的毛毯取了下来,一边帮他刷着毛,一边低声嘱咐道:“黑子,你今天要听话啊,你要是不听话,我就停你三天的伙食。” 黑子顿时大怒,身子一转,就要给斛律云来一个定点后踢。 “别别别…”斛律云撤步一跳,双手一阵连摆,见黑子渐渐安静了下来,又凑上去道:“我知道除了我,你没让别人骑过,不过今天骑你的这个人不是别人,你就破个例。你也看到了,草原上马这么多,到时候我专门找几匹卖相好的,专门儿给你暖床,你喜欢什么样的?皮肤白皙的?还是金发的?” 黑子不知道听懂了没有,嘴里嘀嘀咕咕几句,眼睛向边上撇去,那里拴着一匹身上有斑点的骏马。 斛律云顺着它的眼神看去:“你喜欢身上有纹身的?没问题,咱们说定了,你今天好好表现,别让你身上的家伙受欺负,回来了我专门给你挑…五匹身上有纹身的来伺候你,怎么样?你答应了?好好好…” …………………………………………………………………………………… “准备!” 伴随着一声高昂的指令,沙钵略手中的长弓“嘎吱吱”拉了一个满弦,遥遥对准栓在头顶辕门上的那颗通红的绣球。 在他所站立的高台之前,是数十匹的骏马,马上的骑手一个个弓腰伏背,如拉满的弓弦一般紧紧绷在那里。他们身下的骏马也不安的躁动着,鼻息阵阵,前蹄时不时刨一下脚下的地面。 “绷!” 沙钵略手指一松,羽箭如流星般划破长空,将拴着绣球的麻绳射断。绣球被绳子一带,斜斜向前落去。 “啪!驾!” 绣球落地的同时,数十名骑手几乎同一时间驭马向前,如暴涨的潮水一般向地上的绣球冲去。 “喝!” 一个头戴黑色毡帽的草原汉子一马当先,他单手提缰,身子紧紧伏在马鞍上,身子随着马蹄的节奏一起一伏。眼看着就到了绣球之前,只见他身子如蛇一般滑到马鞍下面,单手一探,举重若轻地将地上的绣球捞起,拿在手中,继续向前冲去。 “哦!” 远处观战的牧民一阵欢呼,为他精湛的马术喝彩,一脸紧张的阿史那禹硕抚掌大笑:“好!不愧是我阿波部的勇士!” 斛律云离他们不远,双眼紧紧盯着远处那如龙的马队,嘴唇抿的有些发白,双手同样握掌成拳,因为紧张,指甲都深深的刺进了肉里。 “大人,这下子糟了,以黑子的神骏,怎会被对方占了先机呢?”他身边的齐国远手搭凉棚,探着身子看着骑手队伍越来越远,有些担心的问道。 “没事。”直到目及之处只剩下滚滚尘烟,斛律云才长长的出了口气:“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有时候这个第一名也是不好当的,因为所有人都将注意力放在他的身上,比起领跑的那个人,胜利者,往往是躲在他后面的那个对手。” 斛律云说得不错,因为现在所有骑手的注意力确实都放在了头骑上。 “驾!” 一个骑着枣红马的骑手两腿一夹马腹,从大队的马群中冲了出来,几息的功夫,就迫近头马。他策马向对方靠近,身下的枣红马也颇通人性,感觉到主人的想法,用身子使劲儿的撞了一下领头的那匹白马。 “希律律~” 头马被它一撞,脚下不稳,节奏也自然被打乱了。枣红马的骑手趁机上前,双腿夹紧马腹,身子猛地向边上一探,将通红的绣球抢到了手中。 “呜~” 还未待他高兴,身后的马群中忽然传出一声凄厉的口哨声。骑手身下的那匹枣红马似乎对这口哨颇为熟悉,身子猛地一顿,就这一瞬间的时间,一匹黄骠马便如闪电般从他身边冲过,顺手也将绣球摘了下来。 在从始发点到中转点这短短千步距离内,数十名骑手无所不用其极,尽全力争抢那一个小小的红色绣球。虽然规定了不许靠蛮力争抢,不过这会儿可没有裁判,再说马群隆隆,烟雾弥漫,就是有人在里面下黑手使阴着儿,外面的人也看不到。 于是乎,绣球仿佛成了一簇燃烧的火焰,骑手们就是那扑向火焰的飞蛾,前仆后继,眼前着中转的巨木遥遥在望,本来足有六七十人的骑手队伍,却也只剩下了三四十人。 在这三四十人的骑手中,有一个骑手身材娇小,头戴毡帽,身下的黑色骏马颇为神骏。只是这个人似乎骑术不佳,总是夹杂在大队人马中,一次绣球都没有抢到过。 如果有精通马术的人就会发现,她的手使劲的提着缰绳,两腿也不击打马腹,别人的马在全力冲刺,而她却在极力的压制马力,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前方就是两丈高绑了红绸的巨木,只要转过这棵立在地上的巨木,赛程就算过去了一半。现在一马当先的,是一个女性骑手,因为身子轻的关系,她身下的骏马速度比起别人来快了许多,很多人就算是拼命追赶,也还是眼睁睁的看着被她越落越员。 “啾~” 少女的骑术非常高明,她在冲到巨木边上的时候,使劲儿一拉马缰,身子从马背上跃下,左脚在地上一点,单手帮助马匹卸掉转弯时的向心力,紧接着便飞身跃回到马上,整个过程如行云流水一般,就算他身后的这些骑手是对手,也忍不住要为她喝彩。 比起少女,剩下的那些骑手就要差了很多,许多人因为紧紧跟在那少女身后,在转弯前没来得及减速,转过巨木的时候因为骑术不精,连人带马翻倒在地,这么一来,更连累了更多的人。 中转巨木前一阵混乱,烟尘散尽,四骑越众而出,向已经落下他们两个马身的少女骑手追去,四名骑手两黑一白一青,都是不要命的催动马力,只期望在终点前追到对手。 随着赛程的进行,头骑的压力逐渐显现了出来,那少女身下的骏马速度逐渐开始减缓,节奏也因为她不断的驱赶有些乱了。少女大惊,没命的用手里的马鞭抽打着骏马的马臀,骏马痛嘶一声,声音里满是委屈,似乎在质问和自己一起长大的主人为什么下这么狠的手。马上的女骑士此时也是目噙热泪,咬着牙没命的飞奔。 身后的几骑发现头马有些支持不住了,不由大喜,分为左右两边,缓缓朝对方靠了上去,希望这逐渐增加的压力让骑手和马匹的体力加速消耗,退出竞争行列。 随着终点的逐渐邻近,头马的嘴里开始缓缓吐出白沫,身后的众骑手也已经迫近到她身边半个马位的距离上。其中一个骑白马的骑手终于忍耐不住,跃马而出,单手一探就往对方怀里的绣球抓去。 少女身体猛地后仰,谁料不知是体力不支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她居然直接冲马背上翻了下去,已经能看到骑手的草原牧民们一声惊呼,有不少人更是不忍的闭上了双眼。 谁料不到片刻,那少女居然如游鱼一般从另一侧的马鞍低下钻了出来,身子一拧又爬上马背,顿时受到众多牧民的大声喝彩。 此时距离终点已经不到百步,剩下的三名骑手也不在留手,全力迫近头马。其中一名骑青马的骑手双手紧抱马颈,双脚一探,居然利用腿长的优势鬼使神差的把绣球夹到了脚间,随后轻轻一挑,绣球冲天而起,骑士身子随后坐在马上,扬起头去伸出双手,脸上露出胜利的微笑。 他的余光已经看到了,象征终点的彩绸就在前方十步之外,只要他拿到了绣球,别人就再无机会。 谁知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只见一匹神骏的黑马一声长嘶,猛然加速,马上骑手两手持缰,双脚站在颠簸的马背上,居然如履平地,她眯着眼睛看着头顶那缓缓落下的绣球,脚尖在马背上猛地一点,冲天而起。 “哦!”牧民发出巨大的惊呼声,从势若奔雷的马背上跃起,落到地上至少也要伤筋动骨,难道她不要命了吗? 等着天上掉绣球的那个骑手也惊讶的长大了嘴巴,他看到一道黑影冲天而起,劲风扫过,那黑影头顶的毡帽落地,露出如水般长发,遮住了头顶的阳光。 就在他一愣神儿的功夫,那个黑影脚尖在他伸起的手掌上轻轻一点,身子犹如大鸟一般向前飘出一段,正好落在先前的那只黑色骏马上,几乎同一时间,她持着手中的绣球,将绑在辕门上的彩绸一撞两段。 第三十章 敦煌戎卒 “斛律大哥!”黑子冲过辕门,直接冲到站在远处观战的斛律云身边,上面的骑手腿一折跳了下来,将彩球背在身后,脆生生的表功。 “双儿,做的好!”斛律云一挑大拇指,满脸赞叹的责备道:“就是太危险了,下次不许那么干。” 双儿笑着把玩着手中的绣球,狡黠一笑:“拿到第一了,没什么奖励吗?” 斛律云伸出大手,在她头上使劲儿的揉了揉:“行了吧,赶紧把绣球给我,回去给你庆功。” “不要,我不是小孩子了!”双儿往后躲了几步,忽然将手中的绣球向斛律云一抛。 斛律云赶忙双手接过:“顽皮!”然后转身,向担任裁判的沙钵略等可汗走去、 看着急匆匆走远的斛律云,双儿贝齿轻咬:“我抛的绣球你可是接住了,以后要是敢对不起我…” …………………………………………………………………………………… 斛律云哪里知道他只是随便接了一个绣球,就被人惦记上了。 他现在也顾不上想那么多,只是站在木栅之外,扯着嗓子喊加油。 半人高的木栅,围起了小小的一圈草坪,里面有两个精壮的汉子,阳光照在他们黝黑强壮的肌肤上面,散发出彪悍的光芒。汗水在双方肌肉的不断碰撞之下,从皮肤的毛孔中渗出,又迅速的从身上甩飞出去,本来就十分火热的气氛在栅栏外无数人的高喊和尖叫声中达到了高潮。 “他奶奶的…”鱼俱罗奋力用双手抓住滑如泥鳅的对手,想要把他扳倒在地。 谁料对手的身子一转,从他双手之间滑了出去,还未待鱼俱罗回过神来,就只觉得身后和脚下同时有大力传来,他身子一个不稳,“噗通”一声栽倒在地。 “哦!” 那个只穿了条半腿皮裤的草原汉子在众多牧民的欢呼声中举起双手,炫耀着自己的实力,倒在地上以拳捶地的鱼俱罗是胜利者最好的背景。 “大人,那小子明明没有我力气大,要是在马上,二十个他也不是我的对手…”夜里,满腹牢骚的鱼俱罗一边啃着羊腿,一边大声抱怨着。 “术业有专攻,人家从小就学习角抵之术,比起你这只懂得蛮力的家伙,自然是要强上许多。”罗艺嘿嘿一笑,拔出小刀又给鱼俱罗切了一块儿肥硕的羊肉。 “恩,老罗你倒是说了句中听的话,什么有专攻?”鱼俱罗一把将肉块丢进嘴里,乐了。 “我说的,术业有专攻。”坐在主位上的斛律云没好气的哼了一声,甩手丢给他一袋马奶酒:“你这一输,明天还得再比试一场,比马战,谁去?” 鱼俱罗一抄手把酒袋儿接在手里,觉得他问了句很废的废话:“我去呗,还能谁去?” “你今天比过了,明天不能去。”斛律云也翻翻白眼,心道你要是明天能出马我就不发愁了。 “对,那…老罗,交给你了。”鱼俱罗正在倒酒的手一顿,转头对罗艺一挤眼。 “我?打打一般人还行,万一人家有高手呢?”罗艺叹了口气,一摊手。 他作战是很勇猛,马上的功夫也不差,可是毕竟比不上鱼俱罗这种一流高手,人家阿波家大业大,万一找个高高手出来,岂不是很麻烦。 鱼俱罗抓了抓头:“那怎么办?要不我易个容?” “就你这个子,还是算了吧,而且你的兵器也和常人不同,容易被人认出来。”斛律云想了想,拒绝了。 “对了,晋王这次来,不是带史万岁来了么?听说此人有万夫不当之勇,让他上场,如何?”一直不发一眼的高士廉忽然开口。 “对啊,我怎么把他给忘了。”斛律云一拍脑袋:“这倒是个好办法,快,去请史万岁将军。” 大约过了一盏茶的时间,帐帘一挑,一个雄壮的大汉走了进来:“你们在喝酒啊,怎么也不叫我?” 斛律云心道你来了这么久也不过来跟我们套近乎,谁喝酒叫你?他呵呵一笑:“史将军,座!” “你才屎将军!你再这么叫我,信不信我翻脸!”史万岁面色一变,怒道。 “额…”斛律云在心里念叨两声,发现确实不太合适,于是改口道:“万岁,快快坐下,今日…” 史万岁一蹦老高:“国公大人,你是准备要我的命?你怎么能叫我万岁呢?!” “这也不成,那也不成,你说叫什么吧!”斛律云也怒了,心道你老爹就给你起了这么一个不是恶心就是造反的名字,还不许人叫? “那,就叫我‘哎’吧,在敦煌的时候,他们都这么叫我…”史万岁挠了挠头,给了个答案。 “好吧,哎,你先坐下,我有事情跟你商量。”总算敲定了称谓,斛律云虽然还是觉得很别扭,不过还是谈正事要紧。 史万岁大刺刺走到鱼俱罗边上,一把抓起他盘子里的羊腿:“有什么事你就说罢,我听着。” “哎,你要吃自己去割,那么多羊肉,抢我的做什么!”鱼俱罗顿时就不乐意了,一把抓住史万岁的手腕,怒声道。 谁想比鱼俱罗低了一头的史万岁轻轻松松的就把羊腿放在自己嘴边,咬了一大口道:“你这个不也是从羊身上割下来的么,你吃得?我怎么就吃不得?” 斛律云暗自心惊,鱼俱罗的功夫他可是见过的,号称草原第一勇士的呼罗国主在鱼俱罗手下就是一堆牛粪,没想到这史万岁比鱼俱罗还有厉害,至少从臂力上看是如此。 二虎相争,必有一伤,这两个人同殿称臣,因为一条羊腿失了和气总是不好,斛律云赶忙走下地来,又割了一条羊腿放在鱼俱罗盘中:“哎,老鱼,不过是一条羊腿,你这是做什么!” “是啊,不过就是一条羊腿…”史万岁狼吞虎咽的把手里那条羊腿溜干净,又抓起斛律云刚刚放进盘子里那一条,边吃边问:“国公大人,你找我啥事?” “再烤一只羊来!”斛律云为这个大胃王的食量和食速暗暗心惊,挥手吩咐下去,这才开口道:“明日我们跟阿史那禹硕有一场马战,不知能否请‘哎’你出手!” 史万岁点点头:“没问题,这天底下,除了我们队正,谁都不是我的对手!” “你队正?那是谁?”鱼俱罗虽然心里有些不服气,不过想想人家史万岁名声早就在外,力气上输了也没什么不能接受。现在一听居然还有一个比自己厉害的,顿时大惊,开口问道。 史万岁没有了先前的狂放之色,眼神里露出怀念的色彩,缓缓回忆道:“我当年犯了错事,被下贬到敦煌当边境戎卒,那里没吃没喝,女人更是比母马还要稀少,所以我们队正就常常去突厥人的部落里取东西来,给我们吃用…” 立在斛律云身后的齐国远一脸不信:“他一个隋兵,突厥人又如何会给他东西,一阵箭雨下去,恐怕连命都要丢在那里。” 也难怪他会那么想,所谓‘万人敌’那种东西,恐怕只在故事和人们的臆测中才会出现,不用说一万个训练有素的士兵,就是一万个手无寸铁的孩童,站在那里让你杀,也能累死你。 “队正的身手,岂是你能想象的。”史万岁不屑的看了一眼齐国远,继续道:“那些突厥人不管是用弓箭还是弯刀,都不是他的对手,后来为了免于他的骚扰,每隔几日都会把牛羊和马奶酒皮袍什么的东西放在营地外,只求他拿了东西就走,不要伤人。” “我这人,吃了别人的东西,总想要还回来。时间久了,我自己也寻思着去捞点东西回来,让队正也沾点儿我的光。结果他说什么都不让我去,后来我跟他打赌,看谁取的东西多,那天晚上,我们便尝到了女人的滋味,第二天,他就不管我了!” 史万岁呵呵的笑着,手中的羊腿不知什么时候,又成了一条白白的骨头棒子。 “那个人叫什么?”斛律云听得心驰神往,忍不住问道。 史万岁摇摇头:“不知道,我们都叫他队正。他在边关做队正,一做就是十年,死在他手里的突厥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不过到最后,他还是队正。我有时候就想,他怎么不说名字呢?就是名字起得再厉害,有我的名字冲吗?这次我走的时候,问他名字,他还是不肯说,我们自己人都叫他队正,突厥人叫他敦煌戎卒…”说到这里,他第一次苦笑了两声,拎起鱼俱罗身边的酒囊就是一通豪饮。 一口气将整个皮囊的几斤酒都喝下肚,史万岁拍了拍肚皮:“好了,谢谢你的款待,明天早晨我过来,跟你出去打架,看看他们能派出谁来。对了,你们说是阿波可汗?他现在的地盘不是就在西边么,那和我当兵的地方倒是离得近,不知道会不会遇上老对手。”他边走边说,到了最后几个字,人已经走出账外,前前后后对斛律云这个一品国公完全没有一丝敬意,却让人实在是生不起气来。 斛律云看史万岁走出账外,砸吧了一下嘴:“敦煌戎卒,只闻其名就知道是一个大大的英雄,等这次的事情一了,我说什么都要向皇上恳求,把他调到身边,如此人物,当一个队正,真是可惜了…” …………………………………………………………………………………… 双儿虽然凭借着身法和头脑获得了马术的胜利,不过后面一项套马却因为众人无人精通而弃权了,最后一项角抵,信心满满的鱼俱罗又输给了阿史那禹硕手下的一个勇士。如此一来,箭术比试斛律云赢了,杂项比试阿史那禹硕赢了,经过诸部族长和可汗的讨论,最终决定专门定一场马战,一战定胜负。 第二日一早,无数的草原牧民便早早的爬了起来,用罢早餐,穿上节日的盛装,在前一日晚上做好的演武场便静静的等待起来。 很多草原上德高望重的长者都说,这几十年来的草原大会,就没有出现过如此精彩的比试,是以人人都希望占一个好位置,以求一睹勇士的风采。 斛律云和杨广、史万岁等人早早的来到了演武场边,史万岁正拿着比赛用的木棒适应马匹。草原虽然远远看上去一马平川,不过在绿草掩映下,还是有不少坑坑洼洼的地方。斛律云当然知道这适应场地的重要性,于是天还没亮,就扯着众人来到了这里。 日上三杆,苍凉的牛角号才吹起了低沉的音符,阿史那禹硕和他的父亲阿伯可汗阿史那大逻便并络而行,身后是三百勇士,缓缓走到演武场边。 史万岁早已经等得不耐烦了,一大早到现在,这片小小的演武场他已经往复跑了几十趟,连几根草都快数得清了,见到对手终于来到,他跃马横棍:“史万岁在此,哪个过来受死!” 他这个名号一报,顿时引起一片惊呼。在这里看热闹的牧民除了沙钵略部之外,还有不少来自其他不足的牧民和贵族,其中就有一些来自于都斤山以西的突厥部落,史万岁这个名字,在那里可是能起到止小儿夜啼的作用。 “可是敦煌戎卒史万岁?”阿史那禹硕听到他的名号,却似乎并不担心,只是策马向前,高声问道。 “不错!”史万岁点点头:“既然知道我的名号,还不下马乞降?”他们当初打劫,用得都是敦煌戎卒的名号,要不是史万岁在窦荣定和达头可汗大战时阵前立功,他的真名也不会为那么多人所知。 “没比过,怎么知道胜负!”阿史那禹硕哈哈一笑,单手一挥,身后三百勇士左右分开,露出一个骑着白马的身影。 边上看热闹的牧民顿时大惊,不是因为这个人威武不凡,而是因为这个人像乞丐更多过勇士。只见他头顶长发披散在脸前,因为长时间没有打理,头发都已经结成了一缕缕,里面夹杂着枯草和马粪,众人相信,如果凑上去,一定还会有一股让人精神一震的味道。 他的身上穿着一身破烂的皮袍,皮袍因为破旧和虫吃鼠咬,早已经破败不堪,手腕和脚腕上都是刚刚结痂的伤痕,一看平常就是铁锁加身。 这个人也不理周围牧民的惊诧嘲笑,策马向前,冲到演武场中,大声道:“哎,你手里拿得那是什么?这是生死相搏,不是让你出来讨饭,换真家伙来!” 对面的史万岁听到他的声音身子一震,难以置信的道:“队正?” “谁是你队正?我现在是阿波部落的奴隶!”那乞丐一般的身影居然就是史万岁口中的“队正”。他伸手接过一个勇士递给他的长矛,两手一掰,鸡蛋粗细的铁杆便打了个对弯。 他有些不屑的撇撇嘴,把铁矛对史万岁道:“别看了,去拿两个家伙来,还是马槊用得习惯,就拿寻常的就好,太好的打烂了咱们赔不起!” 第三十一章 壮士 “来人!” “将军!”校场外一个亲兵上前一步,拱手而立。 史万岁的脸上看不出表情,只是大喝一声:“拿两柄马槊来,最普通的那种。” “是!”亲兵应了一声,快步跑了下去,片刻功夫,便拿来两柄最普通的马槊。 槊这种东西,利于冲锋刺杀,不利于挥舞争斗。什么人都能用,但是想用得精,却很难。凡是有点儿出身的将领,都喜欢用槊。前文说过,一把好槊价值不菲,而军中普通骑军的马槊,虽然也叫槊,其实不过是一个硬木杆子加上一个槊尖罢了,不结实,槊杆还没有弹性,冲锋时候,就是运气好,也不过杀四五人也就断了。 可就是这破烂玩意儿,却是史万岁和队正当年最趁手的兵器。大隋的府兵除了驻扎在大兴的四府由朝廷提供装备粮饷之外,驻扎在各地的都是自给自足,郡兵和戎卒就更不用说了,一把硬木杆马槊,那是多少人想求都求不到的东西啊。 “嗖~噗!” 史万岁随手一掷,将两柄马槊扎入二人之间的草地中,开口道:“怎么回事?” 队正将身上的破烂皮袍扯下,露出身上结实的肌肉和纵横交错的伤痕:“打赢我就告诉你!”伤痕如蜘蛛网一般密布前胸肚腹,背后却是干干净净。 “真壮士也!”杨广不由赞叹一声,边上的斛律云等人虽没有说话,但是眼中也露出敬意。 “好!”史万岁也一把将身上的皮甲扯下,露出自己不比对方少多少的伤痕。 “驾!” 两人很默契的一催马,朝对方冲去。 马槊斜插在地上,史万岁和队正同时用手抓向自己的那一柄,一正,一反。 “喝!” 史万岁从土中抽出马槊,抡圆了就砸,对面的队正则是借着冲势将土中的马槊连土起出,顺势上挑。 “铛!希律律…” 两马错蹬而过,二人结结实实的对了一记,发出震耳的爆响,可脆弱不堪的硬木槊杆却丝毫无损,反倒是身下的马匹发出了一声痛苦的嘶鸣。 “好功夫!” 站在斛律云身边的鱼俱罗由衷的赞了一声。真正优秀的武将,讲究的动静结合,虚虚实实,只有莽夫才抡圆了砸,这二人一招下去,虽然看起来威势十足,却将举重若轻四字用到了淋漓尽致。 “哎,你的功夫弱了不少,是不是当上将军就懈怠了!”队正双臂的伤口崩了开来,鲜血沿着手腕留下,他却浑然不觉,勒马转身,再次加起马速。 “呸!”史万岁啐了一口,一边策马加速一边大声道:“说起来,咱们相识这么久,我好像从来未跟你动过手” 两人手中的马槊都端的笔直,左手、右手、腋下三点一线,这是标准的冲锋姿势。一根好槊,都有一个稳定的中心,将军冲锋时手握在那里,感觉不到槊的分量,槊尖不抖。 不过二人手中的槊显然没有那种品质,槊尖相交,迸出耀眼的火花,发出“砰!”地一声巨响。二人在马背上都晃了两晃,各自的兵器都被弹开。弹指间,两匹战马错镫。队正以矛为棍,横扫千军。史万岁槊交左手,右手顺势抽出腰间横刀,刀如游龙,贴着马颈翻出,直奔队正肋下。 这是以命换命的招术,就看谁的动作快。如此近的距离,长兵器反而吃亏。史万岁看出对方没有短兵器的缺陷,一旦动手绝不留情。谁料面对开膛破肚的一刀,队正身子轻轻一侧,在横刀破开他皮肤的同时,手中长槊已经砸下。 “噗!” 槊杆结结实实的扫在史万岁腰间,发出一声闷响,史万岁嘴角溢出一丝鲜血,黑色的横刀则在对方胸口留下一条寸许的伤口,伤口不深,只有淡淡的鲜血流下。队正斜了一眼,伸手抹去。 “嗒嗒嗒!”马蹄如雷,两马再次迅速接近。 在距离队正还有二十几步的时候,史万岁单手持槊,另一手往腰间一摸,掏出两把小巧的弯刀,向前抛出。雪亮的弯刀在空中快速打着旋,猝然二分,一向人,一向马。就在其即将砍中目标的瞬间,一道豪光闪过,被队正手中的三尺槊尖挑到一旁。 “希律律――――” 受了惊吓的骏马发出一声咆哮,前腿高高地扬起,四下猛蹬。下一个瞬间,史万岁的长槊从马身下探出,直奔队正的软肋。一击必杀,无论在此之前他心中对队正存着多少敬意,他都不能手下留情,因为这是战场。 沙场之上无朋友,队正快速地拧身,长槊反手一扫,敲向毒蛇般的槊锋。 “铛!” 两柄最普通的马槊槊锋相击,在半空中溅起一串火星。风带着枯草屑从二人之间刮过,蒙住了满是杀气的双眼。 队正控马转身,手中长槊借着马势平刺。史万岁双手横槊向上一举,然后反手横扫。二人的兵器迅速碰撞的数下,随后,史万岁的身影从队正面前冲过,两人同时甩槊回抽,又发出一声闷响。 “咕噜!” 斛律云悄悄咽了一口口水,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这场战斗,他以前一直觉得自己的功夫还算可以,现在才知道人外有人,以他那两下子半,在这两人手底下哪个也走不出十招,必死无疑。 “难怪单枪匹马就敢去突厥部落打劫,就这两个人,谁挡得住。”罗艺看着校场内以命相搏的二人,觉得嘴里面有些发苦。他暗自比量了一下这两个人和杨林的武艺,然后觉得有些不敬,便将这个念头丢到一旁。 双方的身上都添了不少伤口,看得杨广心惊胆颤,边上的宇文成都却看得心神激荡。他的双手紧紧握住马缰,脸色通红,将校场上交战的二人都想象成自己,他是多么希望下场痛快一战,可惜他的身份只是杨广身边的一个侍卫,根本没有人会给他这个机会。 “铛铛铛!” 史万岁和队正马打盘旋,往来不休,瞬间交手数次。队正用长槊刺向史万岁的胸口,被史万岁用槊杆挑开。他的力气不及史万岁大,槊杆偏出三尺有余,他混不在意,借着这股力气,将长槊在空中舞了起来,猛然砸下。 “铛!” “再来!” 电光石火的瞬间,队正一声大喝,两腿夹紧马腹,身子在马上立起,双手持槊,止住马槊上弹之势,“呜”的一声,兜头又是一槊。 “铛!铛铛!” 队正状如疯虎,手中马槊疯了一般弹起又落下,一声声巨大的金铁交鸣响彻全场。 史万岁腰杆挺得笔直,双手横槊,举过头顶,一下、两下…结结实实地挡住了这一次次猛击。 又一声刺耳的金铁交鸣过后,史万岁的马槊断为两截,嘴角和虎口处同时冒出了缕鲜红。他在马打盘旋的瞬间将嗓子眼中的甜腥之物硬咽回了肚内,举起两截断槊再次扑向队正。 两人的身影再次搅在了一处,队正三尺槊刃如毒蛇般探出,槊槊拼命。史万岁则将两截断槊舞得如两条乌龙,半刻不离队正的胸口和脊背。 两人纠缠在一起,史万岁手中的两把短棍借着频率快占了大便宜,一时间竟逼得队正有些手忙脚乱。 两马又是一错间,史万岁大叫一声手中断槊一探,刺向队正哽嗓。队正手中长槊使用不便,只能竖起格挡。 谁料史万岁手中这一截只是寻常硬木杆,在这瞬间,史万岁大笑,另外一手断槊如毒蛇般刺出,直奔战马脖颈。 “噗!” 鲜血飞溅,战马一声不吭的栽倒了下去,队正在马颈中槊的时候身子已经跳了起来,双手握紧槊杆,以雷霆万钧之势砸下。 “啪!希律律~” 史万岁将两截断槊交叉在头顶,咬着牙向上挡去。一股大力传来,他只觉得虎口一热,只听身下战马一声惨叫,马匹的脊梁承受不住这股大力,生生折断,软软倒了下去。 “呼呼呼~” 史万岁在战马倒下的时候身子向前一跃,在地上打了个滚,弃槊握拳,反手扬起一把沙土,紧接着另一手中的槊刃刺出,却见身后空无一人,队正在距他三步之外剧烈的喘息着。 “便宜你了!”史万岁啐了一口,他刚刚这一招不知道阴过多少人,没想到对方居然没有上当。 “嘿嘿…你嫩的很!”队正嘿嘿一笑,用马槊撑着自己的身体,大口喘息,声音就如同拉风匣一样。他的身体很虚弱,已经很多日子没有好好吃过一顿饭了,每天还要干很多的活儿,就算是头牛,也早就累垮了,何况还要在这里和史万岁大战。 “沙陀!你想要活命,获得自由,只有战胜你的对手!” 阿史那禹硕看着史万岁和队正唠起了家常,驰马向前,站在校场外大声喝道。 “你是因为这个跟我打的?”史万岁也有些脱力,站了一下子,没站起来,只好继续闲聊。 “呸,你觉得我像是那么在乎命的么?”队正啐了一口,大怒:“老子只是不想死在外人手上!” 史万岁点点头:“好,我会给你个痛快,你怎么会被他们抓住?以你的身手,就算敌人再多,跑总是跑得掉的吧?” 队正嘿了一声:“阿波袭击了咱们的营地,你也知道,虎子他们几个冲不出去…”说到这里,他的眼里露出一丝无奈。 “那你就…他们几个怎么那么孬?不就是个死么,咱们难道不会给他们报仇?”史万岁一愣,眼里露出一丝愤怒。 队正撑着槊杆的身子慢慢的站直了:“虎子有后了,媳妇儿是个西域那边的姑娘,人不赖,大手大脚******,是个持家的样子。小虎才六个月,我不能让他跟我一样,没爹没娘!” 史万岁也慢慢站了起来:“好,你放心,我会照顾好他们。我现在虽然不是什么大将军,从边军里要几个亲兵还是没问题的。” 队正一笑,脸上全是信赖:“恩,我信得过你,等你回中原的时候,顺道把我也捎上,随便找个犄角旮旯填上土就行了,千万别给我立碑,立碑的都是有钱人,坟地容易被人刨了。”话音一落,他舞起手中长槊,向史万岁冲去。 “放心!我肯定找些死了不久的小姑娘跟你埋一起,至少也是十个八个,累死你!”史万岁哈哈大笑,舞槊向前,大声调侃。 他看准迎面而来的三尺槊锋,身子一侧让过,手中断槊毒蛇般探出,刺在对方满是伤痕的左胸上。 血珠飞溅之间,一滴晶莹的泪珠悄然滚落。 第三十二章 螳螂捕蝉 阿史那禹硕输了,当看到他父亲阿波可汗费尽千辛万苦才找来的敦煌戎卒被史万岁一槊刺破心脏的时候,他仿佛听到自己胸口的什么东西也一同碎裂了开来。 那个东西,叫做野心。 敦煌戎卒左胸被三尺槊锋贯通而过,大罗金仙难救,而他阿史那禹硕这个族人眼里的杂种,也失去了这唯一的一次上位的机会。 “走吧!”阿波可汗阿史那大逻便拍了拍儿子的肩膀,策马向自己的毡帐行去。失败者是胜利者最好的陪衬,他们败了,自然不会再装模作样的跟对方客套,只会留下一个孤傲的背影,找一个无人的地方静静****自己的伤口,直到卷土从来。狼如此,人,亦应如此。 “父汗,我…”阿史那禹硕策马追上了阿波,唯唯诺诺。二人虽为父子,却一点亲情都没有,阿波对自己帐下的勇士,都比对这个儿子好上许多。 “不用说了,你也不用太灰心,这次来,本汗本来就准备了两手的准备…”阿波和阿史那禹硕行在最前方,谁都看不清他的脸,只有阿史那禹硕看到了,这一刻,他的脸上满是笑容。 阿伯可汗笑的时候,说明有些人要倒霉了。 当天晚上,沙钵略可汗大摆筵宴,邀请各部族的长老和族长为自己的女儿和斛律云庆祝,宴席上并没有见到达头。众人也不奇怪,他已经被砍了一刀,就不要再在伤口上撒盐了。 达头可汗在宴席上喝了很多,和沙钵略也谈了很多。他想通了,王途霸业转头成空,自己一心想去沙钵略而代之,没想到打来打去,最后居然便宜了阿波。 此时于都斤山以西的地盘全归了阿波所有,以东的呢,则是混战不断。他达头失去了自己的根基,又没有能力一举击溃沙钵略,可谓是进退维谷。仗打的久了,雄心自然也就淡了,沙钵略今天又抱上了大隋这个大腿。只有他达头现在是孤家寡人。 还是急流勇退吧,找个地方保存自己的部落才是正理… 他一路想一路走,挑开帐帘回到自己的毡帐中,却发现早有一个人静静安坐,居然是阿波。 “你来做什么!”达头面色一冷,板着脸走进帐中。虽然没有当场发作,可也绝称不上欢迎。 “达头,我的兄弟,我今天来,是想要和你做笔交易,一份回报很丰厚的交易…”阿波满脸无害的微笑,看得达头牙痒痒。 当初这个阿波就是满脸无害的微笑,请求自己出兵帮他夺回自己的部落和子民,等自己和沙钵略打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他却在后院放火,将于都斤山以西的地盘全部收入囊中。 面对这种恩将仇报的小人,他达头又能给对方什么样的好脸色,没有当场拔出弯刀,和对方决斗已经是他再三忍耐的结果了。 达头冷哼一声,坐在自己的胡床上,摆手道:“你走吧,我宁可饿死,也不会和豺狗做交易。” 面对达头的这扇冷屁股,阿波还偏偏要把自己的热脸往上噌:“我最亲爱的兄弟,我在西域所行之事,只是无奈之举,只想有一个安身立命之所,以保存自己的族人。” 达头可汗冷哼一声,只当他在放屁。 阿波看达头油盐不进,只好开口道:“我这次来找你,只想和你共分草原,谁知道你居然…” “恩?”达头半闭的眼睛睁开了:“共分草原?” “不错!”阿波看达头终于有点兴趣了,顿时精神一振,笑道:“今日之势,想来你也都看到了,沙钵略名为**大汗,掌管于都斤山下的王庭,却对中原皇帝俯首帖耳,实在是给我们阿史那氏丢人啊…” 达头斜睨了他一眼:“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的西突厥可汗好像也是中原皇帝封的,瘸腿笑跛子,哼哼…” 阿波脸上难得一红:“我这不也是权宜之计么,等你我将来势大,再跃马中原,将整个中原的河山都作为你我的牧场。” 他看达头不接话,讪笑两声,继续道:“阿史那禹硕是我最疼爱的儿子,他对阿史那燕用情已久,曾说过非她不娶。谁想沙钵略此人居然一女许二夫,现在事情已了,我阿波成了整个草原的笑柄。今日我来这里只希望你能助我一臂之力,等结束之后,沙钵略的牧场我一丝不取,你我以于都斤山为界,如何?” 达头可汗摇摇头,很直接道:“我信不过你。” “我以长生天起誓…” “那也不行,若是败了,我付出的太多。” 阿波又思量片刻:“那这样如何,只要你能帮我拖住那些大隋的使臣,给我三日时间,我就能击破沙钵略,到时候你再顺势北上,接受沙钵略的地盘。” “这个…”达头听了颇为意动:‘阿波和沙钵略作战,就算是赢了,他的损伤恐怕也不会小,到时候双方疲敝,我的勇士则是养精蓄锐,没准儿还真能一举灭到沙钵略。就算到时候阿波不遵守诺言又能如何,他已经和沙钵略经过一场大战,难道还能再和我争斗吗?更何况,我此次若请了大隋使者到我的部落做客,有大隋使者在,他阿波也不敢动手…’ 细细考虑了半晌,达头发现自己在这件事情里面大有所图。赢了,他就能拥有沙钵略的大片草场和子民,输了,也不过就是请大隋使者吃顿饭,他也不会少什么,如此划算的买卖,达头又岂能不做。 不过他嘴上仍是迟疑道:“这个…你略等几日,让我再考虑一下。” 阿波急声道:“我最好的兄弟,我手下的勇士已经在路上,我现在就得回去准备,行或者不行,你心里应该有打算了。” 达头咬咬牙:“好!我就再信你一次!” …………………………………………………………………………………… 与此同时,沙钵略汗帐中的饮宴也刚刚结束。 斛律云作为准女婿,自然被留在主人沙钵略身边,站在门口向参加宴会的客人们表示感谢。送走最后一人后,二人都是松了口气,转身走回毡帐之中。 有时候,吃饭也是很累的事情。 早有奴仆送来了煮好的清茶,大义公主是名门闺秀,自然擅长煮茶,斛律云端着这杯用盐巴、蜜糖等东西精心调制过的‘清茶’,反倒觉得不如奶茶喝起来有味道。 沙钵略看斛律云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呵呵笑道:“今日之后,你我就是一家人了,不用客气。” “是。”斛律云点点头,勉强笑笑。 沙钵略此刻倒像是一个敦厚的长者:“你好像有心事?可不可以和我说说?”既然斛律云在草原大会上击败了阿史那禹硕,那他自然就是自己的女婿。前面在草原大会上使用的一些小手段,他也应该看出来了,应该好好补救一下。 斛律云又是一笑,还是没有说话,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沙钵略略微不悦起来:“我是整个草原的大汗,你是我的女婿,有什么烦恼的事情,都可以和我说,我来替你解决。” 听了他这句话,斛律云脸上感动之色一闪而逝,似乎下定了什么决心,先看看沙钵略,又看看立在他左右的侍卫和奴仆。 “下去!”沙钵略心领神会的一挥手。 见人都走出了账外,斛律云又走到毡帘前挑开向外面看了看,见四下无人,这才回转。 “有什么事,现在可以说了吧?”对方一副神神秘秘的样子,反倒是勾起了沙钵略的兴趣。 斛律云咬咬牙,低声道:“这件事因我而起,却与大汗有莫大的关系,若我将此事说予您听,还望您能替我保守秘密。” 看斛律云一脸的凝重之色,沙钵略也坐直了身子:“好,我一定不说。” “阿波现在陈兵在于都斤山中的地神山附近,只等草原大会一结束,就会向您发动进攻。” “什么!”沙钵略大惊失色,起身先到帐前看看四周,见四下无人,这才沉着脸问道:“此话当真?” 斛律云真诚的说道:“你是我的岳父,用我们中原话来说就是半个父亲,我又怎会向您说假话。” 沙钵略如困兽一般在毡帐中走来走去,脚下一停:“到底怎么回事,阿波怎么会在地神山布下重兵,难道他不怕被整个草原讨伐吗?” 草原大会的时候是禁止征战的,谁要是妄动兵灾,据说会受到长生天的惩罚。所以草原部落也会同仇敌忾,联合起来灭掉那个不尊重祖先的部落。 斛律云叹了口气:“大汗,草原大会还有几日就要结束了,今日我虽然取得了比试的胜利,可也当众驳了阿波的面子,他若是以这个理由在草原大会结束之后袭击您,想必其他部落也会理解的吧。” 沙钵略缓缓点点头,草原上的勇士上到可汗,下到普通牧民,都是好勇斗狠之徒,这次当着众多部落族长和贵族的面子削了阿波的面子,对方要是向自己发动攻击,倒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一切?你又是如何知道的这一切?”沙钵略的眼睛缓缓眯了起来,因为对方虽然是他的女婿,可是前几日还被他算计。而且他现在和中原朝廷看起来虽然是其乐融融,其实背地里谁都知道是怎么回事,这个中原的使者身为中原朝廷的重臣,怎么会帮自己?他的心里实在是想不明白。 “您也说了,我是您的女婿,咱们是一家人。”斛律云咬咬牙,悲痛的说道:“要说起来,阿波、达头和您,三个可汗里,您对我们大隋皇帝最不恭敬,屡屡南下劫掠,朝廷中也有不少朝臣希望能借阿伯之手将您除去,以解心头之恨…” 沙钵略额头顿时布满了冷汗:“我现在是中原皇帝的女婿,对他一向恭顺,绝不会再轻启战端…” “我知道,我更知道您是我的岳父,阿史那燕的父亲,他不能没有父亲,所以,我才冒着被杀头的危险向您说明,只希望您能理解我的一片苦心…”斛律云简直是声泪俱下:“我们中原在西域有商人,听一个部落的埃巾在酒醉后提起此事,后来又见阿波手下调动频繁,这才向朝廷报告。朝廷知道此事之后,生怕我与晋王遭受池鱼之殃,才传来消息…” “而且…”斛律云听到账外传来一阵鸟叫声,时断时续。他细细倾听半晌,眼睛一亮,继续爆料:“晋王殿下这次前来,也看到了您的恭顺和真诚,他也支持我这么做。到了明日,他就会借着我和阿史那燕的名义,去达头可汗的部落拜访,帮您拖住他。” “你是说,达头也和阿波联合了起来?”沙钵略觉得手足冰凉,若是达头和阿波联合了起来,那他还真不是对手。 “他怎么会错过这个机会,他现在根基已失,又不是阿波的对手,如此以来,只要阿波向他发出邀请,他又怎么会不接受…” 沙钵略脸上阴晴不定,半晌才大声道:“来人!” “大汗!”账外闯进两个面相凶恶的大汉,抚胸应道。 “给我去打探一下,今晚阿波在哪里。” 片刻之后,那二人再次回返:“大汗,今晚阿波可汗在达头可汗的毡帐中待了许久,刚刚带着他的人,离开了。” “你们下去吧。”沙钵略这下可是确定了,一把抓住斛律云的手:“女婿,你一定要救救我…” 斛律云点点头:“岳父放心,此事我已有定夺。” 他走到沙钵略胡床后的毡墙前,一把扯下上面的毡布,伸手指着地图道:“岳父来看,这里是地神山,阿波和他手下的两万铁骑就在这里。” 沙钵略亲自给斛律云举着灯,乖乖的点点头。 “现在草原大会还没有结束,他们一定不敢在这个时候攻击,只要您悄悄派出大军埋伏在牛口山谷这条他们的必经之路上,在他们全无防备的情况下发动进攻,那么…” 沙钵略又是点点头,深以为然。草原上的勇士都是各个部落临时征召来的,其实凝聚力并不算强,打顺风仗还行,一旦遇上了硬仗或者是埋伏,就会一败涂地。若是自己趁对方不备发动袭击,那到时候自己士气旺盛,对方士气低落,应该能一举胜利。 “好!那拖住达头的事情…” 斛律云胸脯拍得蹦蹦直响:“交给我了,在您袭击阿波的时候,绝不会有一匹达头的战马踏上您部落的土地,只是,阿伯也许会联合其他部落…” “除了阿波和达头,草原上谁敢袭击我的王庭…”沙钵略一摆手,信心满满。 斛律云也点点头:“好,那我就下去准备了,我还得和晋王商量一下,前往达头部落的事情。” 从沙钵略可汗的王帐中出来,斛律云长长的出了口气,觉得自己的演技还算是可以,他看了看乌沉沉的夜空,迈步向杨广的大帐走去。 第三十三章 黄雀在后 秋高气爽,碧空如洗,草浪翻卷的草原上,缓缓行来了一队千余人的队列,旌旗招展,鼓角争鸣。 达头骑马和杨广并行走在队列前方,用手中的马鞭指点着远处一望无际的草原,用蹩脚的中原话道:“呵呵,尊敬的客人,您看我们部落的草场如何?” 杨广哈哈笑道:“草原地域广袤,极目远眺,让人心胸都觉得开阔了许多。” 达头眼中的狡黠之意一闪而逝:“那您就慢慢欣赏,我早已在部落中为您和您的属下摆下丰盛的酒宴。对了,小汗的属下昨日有消息送来,说是他们在极西之地捉了一匹宝马,还望您在我们部落中多住几日。” “哦?如此正好…” …… 斛律云和高士廉等人策马走在不远处的中军里,今天的阳光很好,照在人的身上暖洋洋的,让人忍不住想打瞌睡。 “阿拔国的兵马出动了吗?”斛律云在马上一晃一晃的,懒洋洋的开口问道。 高士廉看了看天色:“他们已经倾全族之兵,向王庭而去。现在差不多走了一半的路程。除了他们之外,还有任昱、王世充、裴仁基率领的三千游骑兵,那里面除了两千五百幽州边军之外,还有当年随您转战草原的五百破虏营,一定能一战以竞全功。” 斛律云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呵呵,能不能获得沙钵略的信任,就在此一战了。布局了这么久,现在也是收获的时候了。” “是啊。”高士廉也是点点头:“阿波现在风头太盛,起势力在东部超过了于都斤山、西部超过了金山、特勒和西域诸国也在其控制之下。最近对我大隋的使者已经有些不太恭顺了,如果不让他吃点儿亏,他的尾巴还不翘到天上去?” 斛律云放开缰绳,信马游缰:“阿波这个人虽然心计颇深,不过用兵还是比不上沙钵略和达头。若不是他趁着这两虎相争的时候顺势而起,这草原上本没有他的位置。” 高士廉看了看头顶飘过的朵朵白云:“咱们的目的不就是扶弱击强么,若他是雄主,哪会受到我们那么多的支持。正因为他弱,咱们才敢放心的支持他,因为如果哪一天他不再恭顺了,消灭起来也容易。” 斛律云笑笑:“也是,阿波的军队里除了他自身的族人外,还有铁勒的勇士以及西域各国招来的战士,看起来虽然很多,却互不统属,打顺风仗还行,一旦遇上硬仗,只要击溃其一部,其他的自然不战而逃。” …………………………………………………………………………………… 此时的阿波,根本不知道在同一片天空下,有人将他贬的一钱不值。此时此刻,他正在为自己雄壮的大军而暗自窃喜。 这两万大军里,他本族的勇士只有五千人,铁勒的勇士五千人,还有西域各国征召而来的勇士一万人。别人都知道杂牌军战力不强,他却不这么认为,自我觉得三族各不同属,会有争比之心,打仗时更会奋勇向前。 “父汗,时候不早,是不是让大家埋锅造饭?” 阿史那禹硕跟在阿伯可汗身边,看了看天色,小声提议道。 “恩,吃了饭再抓点儿紧,今天晚上就能赶到王庭。我要让沙钵略知道,谁才是这个草原上最伟大的可汗。”阿波也抬头看了看天色,见时近正午,便大声命令道:“埋锅造饭,半个时辰后出发!” 大清早开始便饥肠辘辘赶路的杂牌儿军听到命令,发出一阵骚动,如苍蝇一般‘嗡’的一声散了开来,各自找地方埋锅造饭。 从清晨便开始赶路,走了一上午的兵士们早已饥肠辘辘,他们的军粮就是随军一起赶来的几千头肥羊,和随身携带的那种丢在脑袋上能砸起包的干饼子。 整块儿整块儿的羊肉丢进了锅里,饼子也用刀斩成大块儿丢进去一并煮了起来。一个伙夫见水终于沸腾,用手中的木片将水面上的血沫子撇出去,这才喊道:“准备开饭!” “哦!”每口锅的边上都围了十几个满脸热切等待开饭的勇士,手里拿着简陋的木碗和用树枝做成的筷子,盯着锅子里上下翻腾的那块儿白花花的羊肉,大口吞咽着口水。 哨兵?斥候?去他娘的,都饿的前胸贴后背了,哪有人干那种吃力不讨好的活计。饭就这么多,抢不着就得饿着肚子打仗,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就是可汗也不能剥夺人吃饭的权利不是? 几个本应该在外围警戒的斥候一面自我安慰着,一边凑在火堆旁,想象着汁水淋漓的羊肉的肥美。 “得得得~” 一阵轻微的震颤声响起,众人谁都没有在意,不过片刻功夫,大地的颤动开始变得强烈起来,有一些有经验的勇士已经惊叫着朝自己的战马冲去,可是大部分的人都还举着自己的饭碗,一脸茫然的看着数百步外那忽然刮起的黄色旋风。 …………………………………………………………………………………… “说,你的主子是谁?是斛律云,还是长孙晟,或者是杨广?!”一方阴暗昏黄的毡帐中,大义公主优雅的侧坐在胡床上,在她的对面,是一个浑身是血、被绑在木柱上的汉子和一个手持皮鞭的勇士。 这是她抓获的一个中原商人,这个人和很多部落的族长贵族关系都很密切、大义公主的本能告诉她,这个人,以及还有很多和他一样身份的商人,其实都不简单,他们身后一定隐藏着某个人,他们一定在图谋着什么。 这种被人惦记的感觉并不好,所以她挑选了这个沙钵略不在部落的时机,对这个中原的商人严刑拷打。沙钵略这个人是个英雄,头脑却不算好,如果他在部落中,绝不会同意大义公主这么做。 部落中大部分牧民已经睡下了,自从大隋的使团来了之后,部落里,乃至整个草原上都安稳了许多。这使得他们的警惕心降低了不止一个档次,同时,也让他们每天晚上睡觉的时间提前的许多。 大义公主皱着眉头看着这个只是嘿嘿冷笑的中原商人,伸手招过一个自己的亲信勇士,低声命令:“你们几个,各带着五百族人去巡夜。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心神不宁,总觉得最近眼皮在跳!” “可贺敦,草原大会刚刚结束,有谁会来攻击我们的部落呢?再说了,那中原使节刚走,就有人来攻击我们的部落,哪有那么巧的事情!”一名脸上有很多疤痕的勇士不耐烦地抱怨。他是土生土长的草原人,只敬重勇士,可贺敦虽然是大汗的女人,不过他却有些不以为然,所以说话也不太注意礼貌。况且等拷打完这个硬骨头,在自己的毡帐中还有人在等着,大冷天的不做爱做的事,反而出去巡夜,这种事傻子才会做。 “让你去就去,难道我的命令你也敢不听!”大义公主一瞪眼睛,怒喝。 “去,去,大汗回来之后,我会向他请求,做他的贴身侍从!”疤瘌脸无可奈何,只好表示接受命令。他摇着头,撇着嘴回到自己得毡帐,从毡塌边上捡起横刀、皮甲、木盾,慢吞吞地给自己装备起来。然后低头用下巴上的胡子蹭了一下那个躲在毯子下面的细皮女人,转身再度出帐。 鬼才信今晚会有人来袭击,草原上的夜风连厚实的毡毛帐篷都遮挡不住,谁会在这大冷的夜里来袭击。更何况,现在中原的使节可是在沙钵略部落中,谁会不知死活招惹中原的军队,那可是杀人不眨眼的的狠角色。勇士打着哈欠,远离自己的毡帐。他还要去各个毡帐里召集自己的族人,并且忍受他们喋喋不休的抱怨,大晚上的,这可贺敦发什么神经。 “小心驶得万年船,大汗今天出击的有些蹊跷,而且也没跟我商量一下!”大义公主站在毡帐前目送那个勇士走远,转身走可回去。 “大汗现在不在,族中的勇士又都被他带走了,要是不出事情还好,万一出了事…”站在跳动的牛油蜡烛面前,她心中又是一阵不安。 突然,她发现火苗跳了一下,很轻微,但极其不寻常。她以为自己眼花了,用力揉了揉眼皮,再度细看。所有的牛油大烛都在跳,非常整齐地跳。 “突突,突突,突突”,带着股妖异的节奏。 “我的兄弟们会救我出去!”满身是血的右内府密谍死死的盯着对面那个衣着华贵的女人,冷笑着诅咒。 大义公主已经顾不上问他话语中的含义了,她迈步快速冲出了帐篷。却看到一道流星从东北方滑来,快速落入沙钵略的大营之中。 流星滑过墨一般黑的夜空,在营地的毡包之上散开,绚丽得如同洛阳盛开的牡丹。大部分“花瓣”都砸在了地面上,跳了跳,瞬间便熄灭了。也有小部分橘红色的“花瓣”不幸溅在了羊皮和油布做成的幔帐上,迅速便引起一团火光。 “敌袭,弟兄们,赶快起来迎战!”有一个起夜的牧民大声叫喊了起来。那不是什么流星和天女散花,而是有人利用火箭在袭击突厥的王帐。 见到自己的不安终于变成了现世,大义公主的脸上也是一片惨然。她虽然有些心计,也有很多女人没有的狠辣,可对用兵之道却一无所知。面对突如其来的袭击,她除了无力的扶着毡帐的立柱瑟瑟发抖之外,什么都做不了。 第二颗,第三颗,第四颗流星接踵而来,伴着压抑的雷声,将死亡之焰带入这座安详的部落。在部落营地最外侧的毡帐里有人被惊醒了,披着一件皮袍就跳到了营帐外。他们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当看在自己居然睡在火光中时,本能地发出了一声尖叫。很快,这种凄厉的尖叫声就和羊群马群的不安的嘶鸣交织起来,汇成了一曲来自八层地狱的哀歌。 黑夜里不知道来的是什么部落的勇士,低沉的雷声类似马蹄击打地面,却又比马蹄落地的声音闷,薄,短促。 他们在部落外风一般的卷过,把无数支火箭射入到牧民们休息的毡帐上。 毡帐为了放水,在很多地方都用了油布,极易燃烧,烈火以令人难以想象的速度在部落里蔓延,比烈火蔓延得还快的是人心中的恐惧。 越来越多留在部落中的牧民冲出了营帐,男女老少都有,衣不蔽体,大声尖叫。出于人类的本能,他们向部落深处逃去。 在部落深处休息的贵族们被周围纷乱的脚步声从睡梦中惊醒,几乎没经过任何思考,他们就加入了逃命行列,与溃下来的人一道哭喊着奔向部落的更深处。同时,也把恐慌传播到部落的更深处。 可汗不在,中原使节不再,部落第一勇士不在,家家户户的男人也不在,失去了中流砥柱的牧民们惊慌的嘶喊着,不知道自己要逃向何方。 有些血气方刚的少年拿起儿时开始就陪伴在自己身边的弯刀,驰马冲入黑暗中,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有些牧人担心的打开羊圈,还未查看就被那些因为火光受惊的羊跟马群撞翻;更多的人则是在黑暗中逃命,逃向哪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超过前面那个人。 营地之外漆黑的草原上,无数身穿草原服饰的骑兵围着大营不断放出火箭,试图继续扩大牧民的恐慌。一个头戴毡帽的年轻人坐在马上,火光照在他的眼睛里,反射出琥珀一般的色彩。 “将军,我们的人已经击溃了沙钵略的部落,您还有什么吩咐。”一个身着华贵皮袍的肥硕汉子策马走到他的身边,低声询问道。 “他的女人、儿子、女儿、以及所有的贵族,都要掳回去。”年轻人压了压自己的毡帽,声音有些飘忽。 “可是…”那身着华贵皮袍的汉子咽了口口水,似乎有些难以抉择。 看他迟疑,年轻人看了看夜空,解释道:“他们会为你的部落带来大笔的赎金。有了这笔钱,你们到了中原以后,也会轻松一点。” “对,对,还是您想的周到。”那皮袍汉子露出恍然大悟之色,大声命令着手下,冲入营地之中抓取俘虏。 头戴毡帽的年轻人看着皮袍汉子的背影,轻轻摇摇头,嘴角露出一丝玩味的笑容。 第三十四章 正义之师 今年的初雪,来的比往年早了许多,雪花纷纷扬扬从天上落下,缓缓在草尖积成厚厚一层,等到草茎再也承受不住,这才落在地上,和其他积雪混杂在一起,不分彼此。 草原上的牧民忙忙碌碌的将自家的羊群和马群赶回栅中,再冒着雪去搜集牧草、加固毡帐、捡拾牛粪。 斛律云站在达头部落的营地外,看着天地间一片苍茫,向身边的高士廉问道:“士廉,计划还顺利吗?” 高士廉将手拢在袖子里,呵呵笑道:“主公放心,咱们的人传回消息,阿波准备偷袭沙钵略的大军在三河口遭遇沙钵略的伏击,两万人逃回去的不到一千。至于沙钵略的王庭么…” 他四下看了一眼,见无人注意这边,这才继续道:“任昱和王世充、裴仁基趁夜袭击,没费什么功夫就拿下了王庭,将贵族和沙钵略的亲眷全部抓回了阿拔国,现在已经向沙钵略提出赎金的要求。” “恩?”斛律云眉头一皱,忍不住问道:“咱们的计划不是让他们袭击沙钵略的部落,然后表面上让晋王领军去灭了阿拔国,暗地里则让他们从幽州进入我大隋,在中原给他们找一个地方生存么?怎么把沙钵略族中的贵族都抓走了?” “主公有所不知…”高士廉迟疑了一下,这才道:“草原上有习俗的,攻取一个部落之后,会将贵族及其家眷全部抓走,再要求高昂的赎金赎人,如果咱们的人光攻打,不抓取俘虏的话,难免会受到沙钵略的怀疑。” “恩…”斛律云点点头,伸出手掌,接住一片晶莹的雪花,叹了口气道:“看这天气,沙钵略的信使要晚来一些了。” …………………………………………………………………………………… 沙钵略的信使果然来了,而且确实迟了一些。 当天晚上,在袭击王帐的部队刚刚离开不久,剩下的那些没有俘虏价值的族人便快马加鞭的赶到了沙钵略击溃阿波后设置的临时营地之中。 当信使到的时候,沙钵略正在和族中的勇士们庆祝,毕竟自从他被大隋击败以后,再也没有这么扬眉吐气过。这次一举击败阿波,俘虏人马、牛羊无算,真是让他痛痛快快的出了一口恶气。上到可汗,下到普通勇士,都是酒肉管够,彻夜不眠。 王帐被袭,族中贵族和自己家人造俘的消息让沙钵略当时就清醒了过来,他觉得眼前金星乱冒,几乎直接昏厥在地,连夜就派信使去达头部落寻找杨广和斛律云,准备让他们为自己撑腰。 他不敢再出兵了,这次的袭击让他明白,草原各处都对他这个可汗的位子虎视眈眈,他如果再起大军去营救自己的族人,下次回来的时候,王庭可能只剩下一堆断壁残垣。 要不是那个信使喝得醉醺醺,在晚上迷了路的话,清晨的时候就应该赶到达头的部落了,而不是正午。 “啪!” 杨广将手中的铜盏猛掷于地,大声道:“沙钵略可汗已向我大隋表示臣服,还将自己的女儿许配给崇国公,对我大隋可谓恭顺,却遭受此无妄之灾。阿拔国这样做,是视孤于无物,是视大隋于无物!来人!尽起大军,孤要与那阿拔国一战,替沙钵略讨回公道!” 边上的达头听得眼眶突突直跳,他原以为阿波会一鼓作气将沙钵略灭掉,到时候他再顺利的接收沙钵略的部众就可以了。没想到阿波居然会被沙钵略一举击溃,差点儿输得连裤子都丢在这里。而且又杀出来一个阿拔国,中原的军队也掺和了进来。 ‘这样一来,草原上不是又打成了一锅粥?幸亏本汗聪明,没有和他一起出击,不然…’达头看着气冲霄汉的杨广,还有一个个杀气腾腾的中原铁骑从自己部落呼啸而出,只感觉自己心口窝嗖嗖都是冷风。 …………………………………………………………………………………… 雪一直在下,没完没了。 “还要很远么?这鬼天气,连个太阳的影子都看不到!”在斛律云的身边,杨广嘀嘀咕咕地抱怨。这次的计划中也有他的影子,而且为了彰显对沙钵略的重视,他必须亲自带兵。可是在这种恶劣的天气中行军,显然对谁都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照这个速度,恐怕还得走一整天。没想到今年草原的雪来的这么早,而且下起来还没完…”杨广右侧,斛律云一边抹着脸上的雪水,一边回答。 这会儿虽然风雪不小,可显然气温还没低到凝水成冰的地步,不少雪下到地上,被还没有冻硬的大地融化,成为泥水,增加众人赶路的难度。 斛律云看着浑身已经湿透的杨广,叹了口气:“晋王,您其实不用跟着我们一起来。这其实就是一个过场,结果早已经定好了,您只要下个命令,我们随便过来走一趟,那沙钵略都会感恩戴德的。” “不行…”杨广学着斛律云的样子抹了一把脸上的雪水,吸了吸冻得通红的鼻子:“将士们尚且如此,孤身为国之皇子,更应该以身作则。” 斛律云摇摇头,觉得这样杨广性格实在是很倔,属毛驴的,决定好的事情,十八匹马都拉不回来。 “下马前行,小心脚下,前面的路不好走!” 在几个向导的带领下,所有人依照命令而行。脚下的靴子里早已经满是泥水,走起来也极为困难,却没有一个人叫苦,因为他们知道,一个王爷和一个国公都和他们走在一起。 上马,下马,前进,休息,机械的重复让每一个人都有些麻木,有时候他们认为自己已经迷失了方向,因为所有景色几乎总在重复。例如,本来横亘在燕山之上的长城突然出现在了冰河与草原之间,布满雪花的城墙与河岸近在咫尺。 城墙上偶尔出现一些守军,用巨大的红色战旗和熊熊的篝火向兄弟们致敬。 在这些普通士卒的眼里,现在这场战争就是替沙钵略讨回公道。没有值不值,人家已经认了皇上当爹,爹给儿子出出气,也是正常的。每当士卒们这样想的时候,前路就不再难行,脚下就有了力量。 …………………………………………………………………………………… 第三天正午的时候,他们到达了此行的目的地。阿拔国外的一处山谷之中。 这里早有三千幽州边军准备好了温暖的营帐和喷香的饭菜招待自己的兄弟,斛律云和杨广等人换好了干爽的衣物,来到中军大帐之中。 任昱、王世充、裴仁基等人早已在帐中等候,杨广大步走到主位坐好,沉声问道:“都准备好了吗?” “是!”侯在一旁的一个边军将领点点头:“因为大雪,所有的阿拔国牧民都在部落之中,在外的一些小部落,已经被我们拔掉了。” “好!”杨广很是满意,大声命令道:“传令下去,让将士们抓紧时间休息,养精蓄锐。丑时埋锅造饭,寅时发动进攻,不要让走脱一人,告诉将士们,我们是正义之师,讨伐不义之举。” “是!”几个边军的郎将插手应了一声,走了下去,任昱几人也是一样,斛律云准备上前问些什么,却被任昱不动神色的阻止了。 斛律云不情不愿的被任昱扯到了营地的边缘,这才一甩手,怒问道:“大才哥,你做什么?咱们之前的计划,不是要让阿拔国的人从幽州进入中原,然后安置下来么。我刚刚听晋王的意思,是要对其用兵?” 任昱笑笑:“不错,是要对其用兵,而且要阖族皆灭,鸡犬不留。” “什么!”斛律云面色一变,转身就走,却被任昱一把扯住:“你做什么?” “我去问问晋王,这是干什么!”斛律云挣了一下没挣脱,转头低吼一声。 任昱的脸色也沉了下来:“你这是明知故问,有谁能比死人更能保守秘密。清醒一点吧,这些人知道我们对沙钵略的计划,他们必须死,不然哪一天万一暴露出去,不光沙钵略会反,就连阿波、达头,乃至整个草原,都会为我们的行为不齿!” “可是,可是…”斛律云可是了半天,却不知道该说什么。这些大道理他都明白,可就是想问问,这样做,对一直相信长孙晟,相信他们的阿拔国人,公平吗? 任昱拍了拍斛律云的肩膀:“想开一些,只要他们死了,沙钵略就会见识到你我的诚意,草原各部就会再次见识大隋军威,我大隋边疆诸郡,十数年都不会再有兵祸,死几千人,换来数十万子民的安危,这个买卖划得来。” “难道就没有两全齐美的办法?”斛律云不甘心的再次问道。 任昱从怀里掏出一个胡饼:“这是一个胡饼,你现在饿了,你可以在不吃它的情况下填饱肚子么?不可能,所以,不要再想什么两全齐美,只要你的收获足够丰厚,任何代价都是值得的。” 斛律云沉默半晌:“大才哥,这是你的主意?” 他想到这个计划的时候,是知道阿史那禹硕也要来求亲的时候,当时曾经跟长孙晟和杨广他们商量过,都没有说要将阿拔国阖族全灭,谁知道真正是箭到弦上的时候,却出了这种变故,如果没有人从中作梗,打死他也不信。 “东子,我这是为了你好,你这次上草原,不能出任何差错。小妹还在家里等你,你们斛律家族还等着你去振兴。长孙晟有头脑,有手段,我们做得不能比他差…” “那就必须要杀人么?”斛律云觉得自己的心在滴血,他虽然已经把自己当成一个古人,可这样牺牲掉数千人,他还是无法接受。 任昱又笑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你放心,我们是正义之师。不管是世人口中,还是史书之上,我们在这场战争中的身份,都是正义的。 …………………………………………………………………………………… 阿拔国在草原偏东的地界,靠近大隋的幽州和高句丽,深受这些地方文化的影响。虽然还是一个以游牧为主的部落,不过很多人还是盖起了土房,部族的名字更不是‘部’而是‘国’。 大义公主和所有沙钵略部的贵族被关在独立的一处小营地中,这是中原大人专门交待的,阿拔国的国主不敢不应。 这里的牧民大多都会些农耕之术,到了中原也不愁生存。只要再过几日,就可以过上那种男耕女织的生活了每个牧民在睡梦之中,嘴角都挂着一丝微笑。 一阵隆隆的马蹄声从远方传来,惊扰了牧民们的美梦。 牧人们根本没想到这种天气里还有人大半夜的突然袭击,因此他们来不及做有效抵抗。留在寨口敌楼里的两个哨兵在剧烈的马蹄声中抬起头,连警报都没来得及没发出,就被斛律云和裴仁基一人一箭了结了性命。 然后王世充带人用套索拴住了敌楼,如果那种用几根木头搭起来的简陋东西也可以被称为敌楼的话。几个骑在马背上的士兵用力一拉,敌楼立刻四分五裂,里边的尸体重重地摔下来,血水随着雪雾溅起老高。 敌楼的倒塌声惊醒了几个睡在寨门附近房屋中的部族武士,他们光着身体,一边揉着眼睛一边冲出门来。 当他们笨拙地从门里冲出来时,一匹匹战马已经冲到他们面前。马背上身穿黑色皮甲的骑兵将长槊或挑或拖,如同切瓜一般切开了迎战者的肚皮。 一个睡眼惺忪的牧人猛然低下头,看见自己的内脏冒着热气向外滚。于是,他痛苦地尖叫起来,喊声凄厉而绝望。 他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前一阵子他还会以为自己会过上好日子,衣食无忧。现在,他已经捂着自己的肠子倒在了冰冷的雪地中,等待死亡的来临。 斛律云头也不回,仿佛听不到这些人濒死的惨叫。一名身穿黑甲的骑兵跟在他身后,用横刀切下另一个被吓呆了的牧人的脑袋。 对手的血从腔子里溅出,一个满头白发的皓首冲天而起,血喷了他满头满脸。 “噢!”骑兵见到自己杀的居然是一个老人,心中顿时五味陈杂。他死死咬住牙关,将嘴里又酸又苦的东西咽回了肚子。然后用手背抹了一把脸,将血和眼泪一并抹掉。 “我们是正义之师!”他大声喊着,给自己鼓着劲儿。 紧接着,他挥刀冲向了另一名冲门后边冲出来的部落武士,毫无畏惧。 “把所有人杀光!” 不知道谁在奔跑中喊了一句,斛律云听到了,知道那是任昱,知道他是为了自己好,知道这么做是迫不得已,可他还是被自己的良心所谴责。 ‘良心这种东西,有了只会徒添痛苦。’任昱的话仿佛就在他的耳边,看着呼喝杀人的王世充和裴仁基,斛律云忽然觉得自己这些伙伴很陌生。 “杀!”无数大隋铁骑以呼声相应,不需要动员,他们觉得自己是正义的,正义终将战胜邪恶,那是亘古不变的道理。杀光这些人,他们就会被人当作英雄称颂。 他们打马跑过低矮的土屋,将火把扔上房顶。然后将长槊对准窗子和门,将爬出来的人一一刺翻。 “正义!” 将士们齐声呼喊,无数阿拔国牧民濒死的惨叫混杂进来,升上高空,和无数冲天而起的烈焰一起燃烧,仿佛跳动的幽灵一般。 第三十五章 沙钵略俯首 当杨广和斛律云带着营救出的沙钵略部贵族和众多战利品回返的时候,受到了沙钵略和他手下子民的热烈欢迎。 沙钵略第一次感觉到,有人撑腰的感觉是如此的好… 他也第一次开始真正正视和中原王朝大隋的关系。 谁都不是战争狂人,沙钵略当然也不例外。这几年来,和中原打,和达头打,和阿波打,打来打去,得到了什么?他的部族所居住的王庭居然被一个小小的阿拔国连锅端起,不论是贵族还是家眷都被人家俘走,他的子民整天活在提心吊胆之中,地盘越来越小,声望越来越低… 沙钵略真的累了!睥睨天下的激情和豪情过后,剩下的只有深深的疲惫。 当夜,所有沙钵略部能说得上话的贵族全部被请到了汗帐之中,不时传出争吵和喝骂声。过了一整夜,第二日一早,沙钵略找到杨广和斛律云,代表整个部落宣布,愿为中原大隋朝的臣属。 除了这个决定之外,沙钵略还做了三件大事。 第一,就是派出使者向中原的大隋帝国求援,并请求准许他率领部族南下,借住白道川,避一避阿波可汗阿史那大逻便和达头可汗阿史那玷厥的锋芒。 第二,与大隋立下誓约,以沙漠的南端为两国分界,向长生天发誓再不侵扰大隋领土,同时向伟大的皇帝杨坚上了一道疏。 这个疏可不简单,在以前,不管是沙钵略强还是杨坚强,两个人都是用‘国书’来互通有无,沙钵略部代表着**,和中原的隋朝是独立的两个国家。可是‘疏’这东西泛指臣子对皇帝上的奏折,沙钵略向杨坚献上‘疏’,那就是已经自认为臣属,而且不是口头上,而是实实在在的事实。 这道疏的内容也明白无误地表达了这层意思,沙钵略可汗在这道疏里很明确的声明,天上没有两个太阳,地上没有两个帝王,大隋皇帝才是真正的皇帝,我哪里敢窃用帝王的名号!如今,我已经深受教化,诚心诚意向大隋归附,从今以后永为大隋的藩属。 至于第三件,当然就是以往朝代用烂了的招数,沙钵略可汗派出他的七儿子阿史那库合真,到大隋都城大兴朝见,实际上是为了表示诚意,派来了一名过硬的人质。 阿史那库合真到了大兴城,高祖皇帝杨坚大喜过望,专门下了道诏书说,从今以后,朕与沙钵略可汗是君臣关系,我们是一家人了。 同时,还专程派人到京郊祭祖,把这个好消息向全天下宣告。 高兴之余,他当然也不会忘了对沙钵略可汗表示一下恩宠之意,在给沙钵略的诏书中,不再称呼名字,只称他的官衔;还在皇宫内殿设宴款待阿史那库合真,还让他晋见了独孤皇后,这可是把他当成至亲的自己人看待了;对阿史那库合真的赏赐也十分优厚。 当**沙钵略可汗和大隋朝处于蜜月期的时候,斛律云却没有如杨广一般回到中原,而是继续留在沙钵略的部落中。 帐帘一挑,鱼俱罗带着一股春日阳光的味道走了进来,将肩头刚刚猎来的一头狍子丢给一个亲兵,这才向坐在主位上的斛律云抱怨道:“大人,咱们为什么还得待在这里?现在沙钵略恭顺的很,不如您和皇上说说,让咱们回去吧。” “我知道你每天无事可做。”斛律云把手里的锦书放下,抬头看着鱼俱罗和他身后的罗艺:“因为我也一样,不过咱们现在还不能回去,阿波那边实力越来越强,咱们不在这里,沙钵略可能坚持不住,再等等吧…” 桌上的锦书是高士廉的父亲高励派人送过来的东西,上面记载了一些斛律云先祖落雕将军斛律光的用兵之道,包括行军布阵,还有一些攻城守城的要诀,兵法韬略。总之是包罗万象,或者也可以用大锅烩来形容,而且都是用文言文书写,看起来很是费劲,也算是个打发时间的好东西了。 罗艺接过一个亲兵递过来的干布,擦了擦汗问道:“大人,听说皇上下旨要征召民夫在边境修缮二十天的长城,是不是也是在防着阿波?” 斛律云点点头:“阿波和达头、沙钵略不同,他领地广阔,子民众多,就算是吃了亏,也很快可以恢复元气,皇上也不能不防。” “大人,恕我直言…”鱼俱罗看了看毡帐中都是自己人,便低声开口道:“以我大隋现在的实力,已经可以一举将突厥击破,为什么…” “皇上志不在此,而且草原上游牧民族这么多,这个上去那个下来,胜了也没用,徒伤民力罢了。”斛律云摇摇头,手指轻轻往南方指了指。 罗艺和鱼俱罗恍然大悟:“大人,您说皇上志在…” 边上的高士廉点点头:“皇上志向远大,现在海内升平,边靖安顺,而韩擒虎和贺若弼两位将军也早就…恐怕五年之内,大战不可避免。” 看鱼俱罗和罗艺一脸热切的样子,斛律云也笑道:“是啊,不过在那之前,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我已经收到皇上的密旨,处理完草原的事情,就要带人南下,做一些前期的准备。” 鱼俱罗一听,眼珠咕噜噜一转:“大人,咱们和南边常年征战不休,您一个人去实在是太危险了,到时候您跟皇上说说,让我跟着你一起去,也好保护您…” “不行…”斛律云一口回绝:“你实在是太显眼了,我这次南下,力求隐秘,就你这个个子往那里一杵,旗杆子一样,不行不行…” “可是您的安危…”鱼俱罗叹口气,想想也确实是那么个道理。 斛律云倒很是看得开:“他的身子也应该大好了,有他跟着,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再说了,南国那边现在乌烟瘴气,哪里有人能顾得上我。” 他看鱼俱罗有些沮丧,便笑着说道:“老鱼你也不用担心,以你的本事,还愁没有用武之地?等咱们回去之后,我就给皇上上疏,为你请命。” 鱼俱罗叹了一声:“我也不是非要去南方,只是觉得现在在这里空耗岁月,实在是…” 帐内寂静半晌,众人都是一叹。在草原做的事虽然很有意义,可毕竟都是幕后工作,也不会在史书上留名,这些人哪个不希望自己能跃马疆场,施展一身本领,马上取功名。 就在众人唏嘘不已的时候,齐国远忽然从账外挑帘而入:“各位大人,长孙大人到了…” ps:今天事情有点多,更新有点少,抱歉。 第三十六章 汗位更迭 “长孙大人?他来做什么?”斛律云从毡垫上站了起来,沉声问道。 齐国远很干脆的一插手:“大人,属下不知。” 旁边的高士廉挥手让他退下,起身微笑道:“主公,想来是我大隋在边境修缮长城和边关,让沙钵略不安了吧。长孙大人前来,应该是带着皇上的善意而来,安抚沙钵略部的…” 斛律云想想,然后点点头。前几日沙钵略可汗请他饮宴的时候,确实旁敲侧击的问过关于大隋在边关修缮长城的事情。这沙钵略太平可汗当的久了,早已没有了当初的锋锐之气,稍有风吹草动就惶恐不安,让人不胜唏嘘。 “好了,出去不就知道了吗?在这里猜来猜去的,岂不是怠慢了长孙大人…”鱼俱罗撑着膝盖站了起来,笑着说了一句,和众人一起迎了出去。 旌旗猎猎,车马萧萧,下马奉旨而立的长孙晟还是一副风流倜傥的成熟男子模样。在他的身后,亲军的衣甲外都罩以锦衣,牛马和车架之上都覆以红绸,充分表达了这支人马的善意。 “长孙大人…”斛律云带着高士廉等人迎了上去,热情道:“经年不见,大人风采更胜往昔啊。” 长孙晟也深施一礼:“国公大人为国出塞,久居苦寒之地,季晟自愧不如。” 客套完了,斛律云低声询问道:“大人这次前来是…” 长孙晟呵呵一笑:“国公大人,前些日子皇上下旨征发民夫修筑长城二十日,因为主要是为了防止阿波可汗寇边,所以就没有跟沙钵略汗打招呼,呵呵呵…”他长笑几声,这才继续道:“沙钵略还以为我们此举是要对他不利,心中惴惴不安,不光让在大兴的七子阿史那库合真进宫向皇后娘娘哭诉,还连上三疏试探陛下的心意,其中有一道,是询问是否可以在大同一带狩猎…” 斛律云也笑了起来:“看来我这岳丈还真是害怕了,居然用这种小手段试探。” 众人正说话间,忽听身后的沙钵略部部落中响起阵阵号角之声,然后就看到几十位身着盛装的草原少女手持哈达金碗迎了出来,在她们的身后,是一脸和煦谦恭笑容的沙钵略。 沙钵略真的老了… 当他在酒宴上跟长孙晟念念叨叨的提起今年部落中又添了多少牛羊,又有多少牧人家中添丁的时候,帐下众人心中都在不胜唏嘘。 这还是当年那个统领四十万大军南下中原的大可汗吗?这还是那个立志要统一草原,要重现先祖荣光的沙钵略吗?岁月压垮了他的腰脊,也磨去了他的棱角,他当年握着弯刀杀敌的手现在正摸着坐在身边的孙儿的脑袋,一脸慈祥的笑容,跟寻常牧人无异。 酒过三旬,看着众人兴致颇高,已经有些微醉的沙钵略缓缓起身道:“诸位贵宾请在此继续饮宴,本汗要回寝帐休息一下。呵呵,人老了,身子骨没有原来硬朗了,每天中午不睡一会儿,一天都会不自在。” 长孙晟几人赶忙起身:“可汗慢走,多谢您的盛情款待。” 沙钵略摆摆手,一步三晃的走到门前,挑开毡帐,向众人笑笑,消失在午后的阳光中。 谁也没想到,这善意的一笑,居然是沙钵略可汗留在这世界上的最后一个笑容。他回到自己的寝帐午睡,躺下之后就再也没有起来。 生老病死对普通人来说都是寻常事,不过以沙钵略的身份,还有他饮宴后死亡的敏感时间来看,难免不让人遐想连篇。 毡帐之中,斛律云面沉似水的看着长孙晟:“长孙大人,沙钵略可汗自迁到白道川以来一直都对我大隋恭顺非常,您这是…” 长孙晟的脸色也不好看,黑着脸看着斛律云:“国公大人,下官绝对没有在酒菜中做任何手脚,沙钵略现在是我们手中的一个重要筹码,皇上把您留在这里,就是为了安抚他。这次派下官前来也是如此,发生这样的事情,同样在下官的预料之外…” 斛律云看他表情不似作伪,只好叹道:“为了获得沙钵略的信任,你我付出那么大的代价,谁想我大隋北疆刚要有几年平静的日子,却又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长孙大人,你觉得这件事是谁做的?” 他不是没想过沙钵略自然死亡,也找了个中原来的郎中去看了看,也没看出对方是中毒而死,可沙钵略死的时间和情况都太诡异了,怎么看都不像是巧合。 长孙晟的脸上也是阴晴不定,显然也不认为沙钵略的死是一件巧合,他思量片刻,开口道:“现在说什么也没用了,沙钵略已死,人为亦或是巧合都不重要,谁做的同样也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沙钵略部可汗的人选,如果不赶紧定下可汗的话…” 长孙晟这个人精明非常,深悉明哲保身之道。沙钵略死的蹊跷他也知道,可是对方既然能不知不觉的让沙钵略完蛋,也同样能让他长孙晟随沙钵略而去。更何况现在沙钵略已死,国不可一日无君,沙钵略部现在人心惶惶,定下新可汗也确实是势在必行。 斛律云深深的看了长孙晟一眼,端起桌上的马奶酒,却一点都没有胃口,他将铜碗放下,叹了口气,开口问道:“不知道沙钵略死后,部落中谁比较有资格继承可汗之位?” 长孙晟手指在桌上轻敲,细细盘算了片刻,这才开口道:“沙钵略可汗的嫡长子是阿史那雍虞闾,但沙钵略认为他为人懦弱、能力有限,所以并不为沙钵略所喜。而突厥汗位传递又有传给弟弟的传统,所以沙钵略曾经多次当中宣布将来会让他的弟弟阿史那处罗侯接任可汗。” 斛律云一皱眉:“也就是说,现在有两个可汗继承人,一个是不受沙钵略所喜的嫡长子,还有一个是深受沙钵略喜爱的弟弟?” 长孙晟觉得没有回答这句废话的必要,继续说道:“不过现在的问题不在这二人,而是部落中贵族的意思,要是贵族们分成两派,到最后争斗恐怕无法避免…” “那就请族中贵族、长者和在部落中的阿史那雍虞闾一起前来,大家共同商讨一下,推举出一位可汗,如何?” 长孙晟想了想:“也只能如此了…” ………………………………………………………………………………… “大人,我认为我们应该遵从父汗生前的意愿,奉叔父为可汗!” 当晚,斛律云和长孙晟以上使的身份将族中的长老和一些德高望重的长者请来,刚刚把意思说了一下,沙钵略的嫡长子阿史那雍虞闾就大声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长孙晟和斛律云面面相觑,这世界上居然有这样的人?可汗的位子也是说让就让,毫不拖泥带水,想想中原历朝历代宫廷内斗,真让人汗颜… 既然当事人都已经表态了,那这事情也就简单了,众人当即起草一份书信,派出使节前往迎接阿史那处罗侯前来继任汗位。 可没想到这阿史那处罗侯也是一个孔融让梨之辈,人没来,却带来一封书信。信里面说,突厥多由兄弟继任汗位,容易使本不具继位资格的庶子夺得嫡子应得的基业,从而导致相互之间的矛盾,比如阿史那大逻便辱骂阿史那菴逻、阿史那大逻便与阿史那摄图的对抗等;为避免再出现类似情况,应由阿史那雍虞闾继任,而他作为叔父,保证尽到做臣子的责任。 对方的这一番言论可是让长孙晟和斛律云吓出一身冷汗,大隋之所以可以用分化拉拢,扶强击弱的手段分裂突厥,就是因为利用了人人都有的权利欲,和这汗位更迭时的漏洞,没想到这个阿史那处罗候居然也是一个明白人。 不管阿史那处罗侯是如何想的,老实孩子阿史那雍虞闾铁了心要遵从老爹的遗嘱,再次和长孙晟等人写了一封用词诚恳的信件,派出使者告诉阿史那处罗侯,你和我的父亲根连根、如同一体,而我只是枝叶,怎么可以让根部反过来听枝叶的话、让叔父委屈在小辈之下呢;而且,我的父亲临终遗言怎么可以轻易改变,叔父就不要再犹豫了。 阿史那处罗侯又派出使者…… 阿史那雍虞闾再派出使者…… 好好的一个大可汗位子,被两个人当成皮球踢来踢去,也算是千古奇谈了… 一来二去的,长孙晟和斛律云也算是看明白了,这两个人见沙钵略死的蹊跷,都觉得这个汗位是烫手山芋,害怕有命座没命待,宁可当一个逍遥的贵族,也不愿意被人放在火上烤。 出头的椽子先烂,谁说草原胡人都是蛮夷的?人家也懂得很多道理。 如此折腾了五六回后,阿史那处罗侯终于‘勉为其难’的继承了大可汗汗位,称莫何可汗,也就是第七任大可汗,任命阿史那雍虞闾为叶护(相当于大隋的王爷),并将整个经过通过长孙晟和斛律云向大隋朝廷汇报。 阿史那处罗侯这个人为人精明,而且与长孙晟私交甚好,对大隋也算是恭敬,这样一个人当上可汗,虽然不像沙钵略那样好控制,不过还算不错。于是身为宗主国的大隋派长孙晟和斛律云为使节,“持节”宣布可汗的继任人选,加封他为突厥大可汗,并且赏赐他不少大隋的旌旗战鼓,表明自己支持的立场。 持续了数月的这场闹剧终于画上了休止符,可是,见识不凡的莫何可汗,真的就甘心一直做大隋的傀儡吗? ps:最近两天比较忙,而且这段又是过渡章节,主要是历史事件,马上就好,马上就好... 第三十七章 雄才大略 莫何可汗刚刚登上可汗之位,汗位不稳,再加上阿波可汗那边也是秣兵厉马,似乎准备趁莫何可汗屁股还没坐热的时候,派兵东进,看看有没有便宜可占。斛律云等人自然不能在这个时候回转中原。 面对蠢蠢欲动的阿波,留在草原的斛律云他们忧心忡忡,右内府的传讯雄鹰一日三飞,密切注意着西突厥阿波可汗的动向,并不断向大兴传回消息。而新可汗莫何可汗面对这种危局,则是一副混不在意的样子,每日带兵出去行猎,要不就是请斛律云等人喝酒,嘻嘻哈哈,好不自在。 这人似乎非常仰慕中原文化,当初长孙晟下旨时一起赏赐下来的那千具中原甲胄、战鼓和旌旗,被他当作珍宝一般装备在其汗帐亲卫的身上。而且还虚心向斛律云手下的亲兵讨教号角旗帜传讯之法,平日里更是让这些深眼阔额的汉子学习说中原话,用马槊和横刀,这种舍弃祖先荣耀的事情,惹得不少当初力主他登上王位的贵族们大为不满。 “士廉,莫何可汗在做什么?”斛律云放下手中的书卷,皱着眉头向在一旁为他讲解的高士廉问道。 那卷斛律光留下的兵法帛书他已经粗读一遍,稍有收获,现在第二遍精读的时候,很多地方的断句和翻译他却是不太明白,于是召高士廉在身边,逐字逐句的为他解答。 “回主公,他又带着王帐亲卫去行猎了。”高士廉摇摇头,眼中有些不解:“这个莫何可汗应该不是那种志大才疏之辈啊,当初在汗位更迭的时候,此人头脑颇为清醒,沉稳冷静,有雄主之相,可是现在看来…” 斛律云想了想才道:“我总觉得这个人没有表面上看上去那么简单,他还未做可汗之时,就谨小慎微的经营自己的部落,让他的部落成为附近所有部落中最强盛的一个。现在当上可汗了,成为整个**的共主,又怎么会整日无所事事,除了行猎就是游玩。” “问题是他现在所做之事,实在是让人看不出深意。”高士廉有些不以为然,他现在不过弱冠之年,就算天资聪慧,很多事情看得也远没有那么透彻。 “他现在每天除了出去行猎之外,就是在营地外操练他那一千的汗帐亲卫。他舍弃了最适合草原的骑射之法,反而让那些士卒学我们中原人摆什么阵法队列,实在是舍本逐末。据他自己讲,这些训练好的士兵,在今年过年的时候,会被他带到大兴城外,接受皇上的检阅,到时候皇上龙颜大悦,定会赏赐他无数牛羊金珠,有了这些赏赐,他们部落的生活将会更好。” 高士廉的脸上全是鄙夷之色,显然是看不起这等靠着溜须拍马之辈。他说的其实也不错,那一千士卒训练的都是普通布阵队列之法,虽然看起来威武雄壮、整齐划一,其实不过是银枪蜡烛头——中看不中用。 这帮突厥士卒早就习惯了祖祖辈辈传下来的那种放一阵箭,然后挥舞着弯刀一窝蜂杀上去这种战法,忽然让他们布阵作战,简直就是让他们去自杀,除了摆出来让人看,谁都看不出有什么深意。 斛律云用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眼睛盯着桌上的帛书,细细回忆着。他总觉得记忆中似乎有和现在的情况类似的先例,却又怎么都想不起来。 “大人,今天的消息!” 就在二人一筹莫展之际,帐帘一挑,齐国远持着一个竹筒走了进来。 “哦?拿来我看!”斛律云赶忙起身,伸手拿过竹筒,打开蜡封,将里面写满密密麻麻小字的帛书举了起来,借着头顶穹顶撒下的阳光,细细观看。 “呼……”斛律云长长出了口气,将手中的帛书递给一旁的高士廉,然后坐了下来,端起马奶酒痛饮一口。 “主公,阿波终于出兵了!” 高士廉眉头紧皱,看着帛书上的坏消息,一脸的忧色。虽然早已从安插在西突厥的说书人和一些行商传回来的消息中分析出,阿波可汗最近可能会对**用兵,可是真正见到阿波出兵之后,他还是难掩心中的担心。 斛律云长叹一声,暗想道:‘突厥分裂之势已成,可是现在阿波、莫何、达头三者的势力却并不平衡,阿波最强,达头居中,而和大隋交好的莫何可汗,则是三股势力中最弱的一股。这次阿波出兵八万,直奔白道川而来,就是要趁着莫何可汗之位不稳之际,一战以竞全功,若是让他就这样把莫何可汗灭了,那下一个就是达头,再下一个,恐怕就是中原。’ 这些道理众人都懂,他也没有必要说出来。现在的关键问题是,阿波出招了,他们却实在有些不知怎么应对。要让大隋直接出兵,这是不可能的。先不用说现在杨坚已经把所有精力都放在国家的建设和准备对南陈用兵上,就算他们手里有兵,也不可能直接和阿波开战,毕竟阿波现在表面上也向大隋纳贡称臣了,和莫何可汗的地位相同。 属国之间的战争,宗主国可以调停,但是不可以参与其中。 “莫何部的勇士,有多少?我指的是全部动员的情况下。”斛律云思来想去,没有一个万全之策,开口向高士廉问道。 高士廉在心里计算了一下:“应该勉强能凑够四万人,不过这还是把那些已经超过四十岁的老人和不足二十岁的少年都算上的情况下。” “四万对八万…”斛律云又是摇摇头,从古至今,以少胜多的战例举不胜举,可那种情况却是在特定情况下才会出现的。现在东西突厥的兵士平日里都是牧民,根本没有经过多少专门的训练,这样的兵士对战,人多的一方胜率在八成以上,何况现在人数的比例是二比一。 “主公,咱们右内府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发展,已经今非昔比,燕飞他们也招揽了不少能人异士,实在不行…”高士廉脸上的厉色一闪而逝,竖掌成刀,轻轻往下一挥。 “不行…”斛律云一口否决:“阿波那个人和其他人不同,此人虽然是西突厥可汗,却不爱好勇斗狠,极为珍视自己的性命。从这些日子传回的消息上你还看不出么,自从他当上西突厥可汗后,从各部和西域招揽了大批高手,专门用来拱卫他的安全,他就是上茅房,都有十名死士守卫,咱们的人就算功夫不错,去了也是徒丢性命罢了。” “那…”高士廉又想了想,也是全无办法,只好沉默不语。 “静观其变吧…”斛律云也是一点办法全无,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只能保佑莫何自求多福了。 ………………………………………………………………………………… 面对阿波来势汹汹的八万大军,整个**草原都处在风声鹤唳之中。不少部落面对莫何可汗召集勇士的狼头大纛都保持沉默,更有一些做惯******的,早早的就像阿波奉上了牛马金珠,只求在对方的铁蹄之下逃得性命。 没有人看好莫何可汗,除了他自己之外。 召集所有部落的勇士,以千人为单位组成一个个千人队,许诺斩首一级得母羊两头,获旗一面得宝马十匹,斩杀地方贵族将军者,可获得对方的地位。这一项项举措有条不紊的实施下去,**勇士们的士气也在缓缓提高。 …… “大人…”帐帘一挑,满头大汗的齐国远跑了进来,对正在研读兵法的斛律云报告道:“大人,莫何可汗又下新命令了。” “他说什么?”斛律云似乎早有预料,把帛书放在桌上,抬头问道。 “他说只要击败阿波可汗,对方的勇士全都刺面为奴,分发给手下的将士,对方的金银财宝和牛马他也一点都不要,全都分给作战勇猛的将士。” 齐国远一口气说完,抄起水囊灌了半肚子水。 高士廉摸着自己刚刚长起来的胡须,沉吟道:“这莫何可汗鼓动士气倒是有一手,眼看着大战在即,一道道命令发现去,现在那些从各族聚集起来的勇士们一个个就像是嗷嗷的恶狼,只等着啃噬阿波的肉食,如此看来,此战胜负也算难料。” 斛律云摇摇头:“如果只是这样的话,还不行,士气固然重要,可是实力同样也很重要。阿波纵横草原这么多年,从一个小可汗当上如今的西突厥大可汗,占有突厥半壁江山,又岂是易于之辈。莫何可汗懂得用这些东西鼓舞士气,他又如何不懂,当双方的士气同样高昂的时候,胜负的关键,就在实力上了。” 他顿了顿,继续道:“而在实力上,莫何可汗无疑处于下风。阿波经营多年,钱粮充足,也有对他忠心耿耿的部落死士,反观这边,莫何可汗初登汗位,立足未稳,很多人以前都不知道有他这么一个人,更不用说死心塌地的给他卖命了,此消彼长之下,他好不容易用士气建立起来的一点点优势,也会荡然无存。” 与斛律云等人的忧心忡忡不同,莫何可汗阿史那处罗侯自信满满,有条不紊的调度着一切。 大军在汇集多日之后,终于开拔,向东进的阿波迎去。人数少于当初高士廉的判断,只有三万人,莫何可汗毕竟是一个新可汗,在**毫无声望,比起将宝压在这个刚刚上位没几日的可汗身上,有不少的部落还是更愿意相信靠着自己双手打下大片土地的达头可汗。 面对这些人的怀疑,阿史那处罗侯丝毫不以为意,此战过后,他会让那些没有忠诚的家伙付出代价。 他蓄势已久,厚积薄发,自信满满。刚刚登上可汗之位,而且在汗位的争夺中也是推三阻四,这点给很多人留下他胆小怕事的印象。后来他当上可汗之后,对各部都采取怀柔政策,对大隋更是恭顺非常,不光将自己的汗帐照中原的陈设装饰,更是让亲卫都打扮成中原军队的样子。除此之外,他还日日行猎,夜夜饮宴,给人一种无能昏庸的感觉,就是希望能让阿波再无后顾之忧,出兵东进,以给他一个正面击败对方的机会。 比起发展多年的西突厥,**不论从子民、富饶程度,还是地域上来讲,其实都是处于下风的,阿史那处罗侯自有雄心壮志,希望能在有生之年一统草原,然后再统兵南下,牧马中原,而这一切的前提是,他必须要战胜阿波,一战以立威信。 **到西突厥不远千里,若是劳师远征,先不说后勤补给完全不够,而且以他目前的声望来说,是绝对不可能有太多的部落跟随的。 既然如此,倒不如反其道而行之,故意示弱,引阿波来攻。化自己的劣势为优势,再激起**勇士守土保家之心,最后加上那个东西,就一定能让阿波一败涂地。 策马飞奔在草原上的莫何可汗,嘴角挂起一丝胜利者的微笑, 第三十八章 奇兵 眼下**草原的情况和自信满满的莫何可汗阿史那处罗侯刚好相反,不论大小部落,不管支不支持自己的可汗,这些牧民都没有人认为自己能胜利。 不知道是刻意而为,还是另有所图,侵略者阿波可汗的用兵方式极其不符合常理。 五月初三,他在西突厥的王庭三弥山下举旗,找了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征集了各族勇士八万、用作军粮的牛羊十万余,号称大军十五万东征。 紧接着,他挥师向东直取白道川。结果半路上突然转折,大军又掉头向北往于都斤山而去。于都斤山下的**王庭早已人去屋空,阿波可汗没有取胜,先在于都斤山下祭拜了先祖,然后接见了附近几个小部落的族长。之后才施施然南下,继续东进直到紫河,从那里南渡。 渡河之后,阿波可汗不知是不是着急了,放弃攻击沿途的大小部落,沿着当初沙钵略走过的故道向南直扑白道川。 一边走,他一边强征那些落单的牧民入伍,大乱编入自己的部队之中。到了距离白道川百里之外时,兵马总数已经到达十五万。 拥有如此大军,阿波可汗立时有了当初苻坚投鞭断水的豪情,命其弟阿史那蕟棌率兵三万为左军从大青山西沿武泉水南下,命令另一个弟弟阿史那大囋颏带领精兵四万为右军自武川镇故地越过白道岭迂回进攻,自己带领本部精锐人马八万为中军,徐徐而进。 刚刚带兵赶来的莫何可汗阿史那处罗侯见敌军来势凶猛,不得不赶鸭子上架,派刚刚赶来的碍设骨带本部兵马五千抵抗阿史那蕟棌,派另外几个部落联军八千迎战杨阿史那大囋颏,而自己,则亲帅三万大军迎战阿伯可汗阿史那大逻便。 碍设骨不通兵事,只知好勇斗狠,阵前挑衅,被敌将阵斩,五千勇士士气大落,居然被阿史那蕟棌所部三千刚刚征调来的牧民打了个落花流水。另外八千部落联军人数虽众,却号令不一,半天时间已经败了四场,丢下牛羊辎重无数,从武川古镇一直败到了自己姥姥家。 新任可汗阿史那处罗侯接到各处的告急文书,命令陆续赶来勤王的各路兵马和花大价钱从铁勒和奚族等部雇来的勇士加急行军,沿途自行补给,赶到之后直接与阿波可汗左右翼兵马战斗。 由于他的这道命令,各路军队或三千,或五千,不断的向阿波左右翼冲击,虽然也对其造成了一些困扰,可却犯了兵家大忌,把自己本来就为数不多的生力军全部损耗在无意义的添油战术上。半个月的战斗打下来,他中军三万人不但没有多,还因为士气低落跑了五千,成了两万五千人。 本来安定祥和的**王庭,现在却人人自危,贵族们一个个唉声叹气,牧民则是无心牧马。就算是一点军事常识都没有的老人和孩子,也知道阿史那处罗侯在最近一个月的战斗中昏招频出,再这么下去,不用说击败阿波,恐怕自己的大军迟早都会因为士气低落而跑个精光。 在这提心吊胆的日子里,大家开始思念起了快要被人们遗忘的沙钵略可汗,他虽然也打了不少的败仗,可军事能力却很强,屡战屡败,却屡败屡战,阿波在他的手里更是一次也没有讨得了好。再看看现在这个莫何可汗阿史那处罗侯,从阿波带兵进入**草原伊始,他连个屁都没放过一个响的,都是让各个部落前来勤王,不断将对他忠心耿耿的军队消耗在无意义的游击战术之中,本部兵马三万,一箭没放,反倒是少了五千。 “见过不会打仗,可没见过这么不会打的!”齐国远在斛律云身边,嘟嘟囔囔的抱怨。就算他一天兵书战册都没有学过,也知道打架的时候应该把巴掌攥成拳头,然后再在对方的致命之处打下狠狠的一拳。这个莫何可汗倒好,把自己本来就不多的部队拆的七零八落,再让人家以优势兵力击溃,真不知道这人小时候是不是从马上跌下来过,伤过脑袋。 “没办法,这个莫何可汗虽然在继任可汗之前素有贤明,可那是指关爱子民和建设部落方面,至于打仗,好像这是他第一次领军!”高士廉也是叹了口气,不知道是在位莫何可汗辩解,还是在安慰自己。不会打仗不要紧,有识人之明也行啊,呼罗国主作为**第一勇士,不光弓马娴熟,而且带兵打仗也颇有一套,这么现成的一个大将,偏偏被他派出去联络各路援军,阿史那处罗侯自毁长城,别人也救他不得。 “你们说那沙钵略咋就病死了呢?那人虽然有点儿冲动,长得难看,还兼有不爱沐浴的坏习惯,可是带兵打仗倒是有一套。要是他还活着,现在**咋能被阿波按在地上打!”鱼俱罗翻着白眼一阵埋怨,不知沙钵略要是听着了,会不会气得活过来。 前面阿史那处罗侯昏招迭出,斛律云和一干手下却只能坐在自己的毡帐中打打口水仗。斛律云曾经向莫何可汗建议,让带兵经验丰富的罗艺和几个边军的校尉帮他带兵抵御阿波,谁知这莫何可汗倒也硬气,说这是草原人自己的战斗,谢谢他们的好意。 “等那傻子被阿波活捉了,就该后悔不听大人所言!”罗艺气哼哼地骂。 “他奶奶的,嘴上硬有求毛用,真动起手来还得靠刀子!”几个校尉大声附和。 毡帐外的嘈杂声很响,所以鱼俱罗他们说话时的嗓门都放得很大。各种各样的抱怨和议论一波波传入斛律云的耳朵,令他的心情格外烦乱。 ‘好不容易在草原上打开的局面,难道就这么完了?’深深的挫败感不断袭击着他,让他几度想撒手不管这里的事情,带着鱼俱罗等人返回大隋,至于这场战争的胜负,爱谁谁,跟他又有什么关系。 之前的计划一直都很好,执行起来也有条不紊,**的沙钵略和西突厥的阿波,以及不东不西的达头,都视对方为仇敌,而且三人的实力也相当,虽然常年征伐,可是谁也不会伤筋动骨,就这样一直打下去,突厥就会像一个卧病在床的病人,越来越弱,最后被大隋一举歼灭。 可是俗话说得好,“人算不如天算!”。他们机关算尽,他们小心谨慎,却没成想好不容易做到今天这个地步,却因为沙钵略的猝死,和一个志大才疏的新可汗而将先前的所有筹划付诸东流。 但是他知道自己不能义气行事,虽然明知道阿史那处罗侯要输,也不能放弃最后的希望。大隋现在在全力准备和南陈的一战,这个时候突厥不能乱,北疆不能乱。否则,统一天下的时间至少还要往后推十年,天下已经乱了太久,杨坚的年纪也不小了,没有多少的十年可以挥霍。 “相公,此次北上草原,切勿辜负陛下重托!”临行之前,任青伶对他所说的话还犹在耳畔。他知道,自己的娘子说出那样的话,不光是为对他有知遇之恩的杨坚,更是为木耳村、五原郡等大隋边疆千千万万忍受着胡难的百姓。 斛律云在这个时代生活这么多年,经历这么多事,早已把自己当成了一个完完全全的大隋人,杨坚、高熲、苏威、长孙晟、杨素、杨林,这一个个人都让他敬仰万分,虽然知道历史上的大隋是一个短命的朝代,可既然他来了,就要试着去改变历史。 “不论起义的理由是多么的冠冕堂皇,不管当时民众的生活是多么的水深火热,那都不是搅乱天下的理由!”在他原先这幅身体的记忆中,有很多北周北齐战乱时的记忆,还有后来天下初定时候的记忆。天下定,就算赋税较高,土地贫瘠,可是人们还是有希望,至少能安定的生活下去,可是乱世之中,人命如狗,不光有军队烧杀抢掠,还有那些趁势而起的‘英雄’,以及匪类,揭竿而起的英雄听起来似乎很伟大,其实只不过是为了一己之私,拉天下百姓下水的恶徒罢了。 在大隋的日子里,斛律云看到了隋朝的进步。勤勉的帝王,兢兢业业的官员,均田令、开漕运、兴修水利、重新登记户籍、兴建民仓、修改律法、广开言路、还有正在筹划阶段的科举,国学、州县学,这一切已经足够造就一个盛事。只要压住那些蠢蠢欲动的人,大隋就会在正确的道路上向前稳步前进,他为自己是一个隋人而骄傲,不会让这伟大的朝代如昙花一般,一现而逝。 斛律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已经成了那阻止历史车轮滚滚向前的无知螳螂,可是如果历史车轮向前非要压出满是百姓血肉的车辙的话,就是做一回螳螂,又有何妨? 考虑来考虑去,斛律云还是决定静观其变,现在双方还没有分出胜负,他还只能按兵不动。若是阿波胜,对方应该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把莫何可汗斩杀,是留是杀,都应该向宗主国大隋报告,只要保住阿史那处罗侯的性命,一切都还有重来的可能;若是阿波被大胜冲昏头脑,把阿史那处罗侯斩杀,那他也有了出兵的理由,现在大隋边军已经枕戈待旦,杨林只等他消息一到,马上就能尽起一万铁骑奔袭草原,既然草原做不成三国演艺,那就让他群雄割据吧。 “如果阿波死了,西突厥和**都会乱七八糟,到时候应该能为大隋争取五年的时间吧!”坐在案前,斛律云有些郁闷的想着,手中毛笔在帛书上慢慢的鬼画符。将最后一个字写好,他拿起帛书抖了抖,晾干了上面的墨迹,这才将其卷起,装在一个竹筒中,递给身后的齐国远:“发往雁门。” 这是专门和杨林联系的密信,一日两封,通报着草原上的最新战况。杨林已经做好了准备,一旦此战分出胜负,他就可以带着一万铁骑北上,趁阿波立足未稳之际突袭,打他一个措手不及。 每个人都觉得阿波必胜,胜利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可是就在此时,决战双方却因为一只奇兵的关系,胜负完全逆转。 第三十九章 这才是莫何 阳光很明媚,撒在草原上,暖暖的,薰人欲醉;风很柔,卷起一丝草茎和野花的芬芳,拂过勇士的脸颊,仿佛妻子温柔的抚慰,这样的天气适合放牧,适合游猎,适合一家人载歌载舞,同样适合作战。 白道川的一处叫伏牛岭的山下,旌旗猎猎,鼓角争鸣。两面的军队穿着相似的服装,有着相似的脸庞,为了一个可笑的理由,在这里拔刀相向。 比起中原人为了更好的利用马槊而使用的密集型冲阵,草原人更喜欢用散兵阵,散兵冲阵可以在冲锋时减少箭矢对他们的伤害,也可以在两马交错的时候更好的用他们的弯刀在敌人的身上拖出一道道狭长的伤口。 双方的主帅带着自己的狼头大纛走到阵前,激烈的争辩着什么。 话不投机半句多,阿伯已经带人打到了门前,自然不会因为几句话和可笑的正义而退兵。同样,莫何可汗虽然是新任可汗,不论哪方面看起来都不如阿波,可也不会乖乖的将自己的权利交出来,束手就擒。 代表着权利的金刀拔了出来,激昂的牛角号也吹响了,双方的勇士嘶嚎一声,向自己的同胞和敌人冲去。 领兵在前的千夫长都是经验丰富的勇士,他们一边用自己的角弓敲打着战马的屁股,一边小心的持缰控制马速,压着自己身后的队伍。马和人一样,都需要热身,现在双方距离千步,若是这个时候就开始冲锋的话,到了接战之时马力就消耗的差不多了,战场上一点小小的失误就有可能导致失败,必须慎之又慎。 草原勇士有战马相助,身上的皮甲又轻,不大会儿便超过自家可汗,向对面的敌人冲去。 “绷!”眼看着敌我双方的距离只剩下了百五十步,一名特勤猛然举起自己的角弓,向前方射出一箭。 “嗡!”仿佛信号一般,伏在马上前进的勇士整齐划一的用双腿夹住马腹,起身抛射,两团黑色的烟雾升起,又砸在迎上来的军阵中,溅出无数血色的浪花。 没有人举盾,每一个人都试图在军阵碰撞前多射出一箭。一根根利箭插在草原勇士的身上,不断有人闷哼或是落马,鲜血和死亡没有让他们胆怯,反而激起了更多的血性。 “仓郎!” 对射两轮之后,双方的骑兵同时挂弓拔刀,整齐划一的龙吟声盖过战场上隆隆的马蹄,带着美丽云纹的弯刀耀眼的反光如同一道闪电划破长空。 相对于莫何可汗稍有些稀疏的队伍,阿波的军阵无疑更加密集,也更为雄壮。手持弯刀的突厥勇士,手持长矛、战斧、甚至双手大刀的西域骑兵,各种各样的骑兵挥舞起手中的武器,喊出同一个声音:“杀!” 两道黑色的浪潮撞在了一起,战场仿佛有那么一刻停滞了下来,所以人的动作都变成了慢镜头,挥刀、刺矛、嘶喊。停顿过后,嘈杂的巨响又回到了耳中,无数带着鲜血的肢体飞上了空中,伴随声嘶力竭的喊叫和催命一般的号角。 “杀!” 突厥勇士们单手持缰,手中的弯刀划过一个个诡异的弧线,在前进的同时划过一层层皮甲和肌肉,褐色的皮甲和鲜红的血肉在令人牙酸的声音里本整齐的划开,溅出一股冒着热气的鲜血,撒在生他们养他们的草原上。 烟尘散尽,双方的骑兵透阵而出,勒马转向,喘着粗气回望刚刚冲过的战场。那里已经是阿鼻地狱,无数无主的战马茫然的游荡,倒在地上的勇士至死都没有抛弃那把染血的弯刀,有些受伤落马的汉子用弯刀撑着身子站了起来,打着呼哨寻找自己的战马。 双方厚实的军阵都如同融化的坚冰一般融下去很厚一层,大多数勇士的身上都带上了血,自己的或是别人的。握着弯刀的手掌缓缓颤抖,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兴奋,手背上的青筋根根突出,如同他们嗜血的眼神。 “大汗,这一次冲阵,咱们至少损失了三千勇士,是不是……”莫何可汗身边,一个看起来成熟稳重的草原汉子低声报告,眼中露出询问的意思。大军作战,死伤超过四分之一就有可能发生溃败,双方的实力本就不均,如果发生溃败,就再也没有反败为胜的机会。 “再等等!”莫何可汗抿着嘴唇,死死盯着对面达头的军队。他在等,在等对方最得意的一刻,只有在那个时候给予的打击,才是最重的。 远处的阿波可汗似乎是再笑,他挥着手说了些什么,随着一声巨大的号角声,手下的勇士再度向前冲了出来。 “举烟,吹号!”看着对方勇士脸上得意的神情,莫何可汗的嘴角挂起一丝冷笑,挥手命令。 “呼!” 一堆巨大的篝火被点了起来,里面的狼粪劈里啪啦的燃烧,瞬间便化作一条冲天而起的黑龙,卷过长空。 “呜呜——呜呜——呜呜”那个成熟稳重的草原汉子从身边一个发呆的勇士手中抢过牛角号,奋力吹响。 “呜呜——呜呜——呜呜”旁边其他的勇士见自家主将吹响了号角,赶忙大声相和。 “呜呜——呜呜——呜呜”号角声随着草原的罡风刮过双方的军阵,消失在远方草海的尽头。 “呜呜——呜呜——呜呜”忽然,远方也传来了隐隐的应和之声,仿佛回音一般,双方正在厮杀的勇士们手中的武器迟滞了下来,有些疑惑的朝远方看去。 “呜呜——呜呜——呜呜” 一个方向,一个方向,又一个方向,肃穆的角声缓缓延续,瞬间从草原的一端延续到天地之间看不到远方。 整个草原都好像在顷刻间活了起来,颤抖着,战栗着,发出隆隆的雷鸣。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伴着连绵不绝的雷鸣声,草海的尽头出现一条黑色的浪头,浪头绵延而出,仿佛无穷无尽。只是几息间,那浪头便冲到人们视线可及的范围内,当先一人胯下红色骏马,身披猩红色披风,手中一柄巨大到惊人的银色弯刀,竟然是**帐下第一勇士呼罗国主! “稳住,稳住!对方不过万人!” 虽然不知道这个奇兵是如何天降在此,可是阿波仍然挥舞着金刀安抚着不安的手下,他已经看出,对方虽然看起来雄壮威武,其实不过只有万余人,自己有八万人,就算对方有这万余的生力军加入,仍旧占据着绝对的上风。 “呜——呜——呜——” 又是一声号角声在远方吹响,伴随着这声和草原号角完全不同的声音,低沉的战鼓声随之响起。 “咚咚咚!”鼓声急促而激昂,仿佛催命一般。 阿波的头皮忽然一阵发麻,和跟在他身边的西突厥将领们一起,难以置信的向不远处的伏牛岭山口看去。 一根硕大的旗杆竖了起来,上面不是黑色的羊毛大纛,而是通红的蜀锦战旗,上面用金色的丝线绣着一个大字“隋”!伴随着战旗的扬起,无数身穿黑色皮甲,腰跨横刀,手持马槊的身影从山口处喷涌而出,在一个皂袍银甲战将的带领下,瞬间便结成了一个三角形军阵,向阿波冲来。 “是中原的骑兵!撤!快撤!” 阿波和手下的将领亡魂大冒,拨马边走,身后的狼头大纛因为急促间转身,掌旗官一个没有抓紧,缓缓伏倒在地。 “哗!” 远处正在作战的西突厥骑兵本来就惶恐不安的心,在这一刻完全崩溃了,他们不管眼前的对手,不管砍在自己身上的弯刀,只想着找个山窝子钻进去,躲避中原骑兵雪亮的三尺槊锋。 曾几何时,中原骑兵在见到突厥狼骑的时候也是如现在般望风而逃,曾几何时,中原大战的时候,他们也曾经扮演过决定胜负的筹码,曾几何时,他们面对中原的铁骑,也敢举起手中的弯刀。 可那都已经过去了。 自从中原换了皇帝以后,草原的骑兵就再也没在中原人的身上讨得一丝好处。 败、再败、还败,沙钵略败、达头败、阿波,也是败。 长年累月的失败,让突厥的勇士、狼的子孙再也不愿意和中原的骑兵作战。见到自己落入对方的陷阱,刚刚还不可一世的达头部勇士们,现在只想趁对方还没有合围之际,跑出去。跑回西域去,躲回自己的毡帐,再也不踏上**的草原一步。 看着满山遍野的溃兵,看着已经倒下的狼头大纛,莫何可汗还未饮酒,就已经醉了。 他冒着莫大的风险,让呼罗国主带着亲信联络那些举棋不定的部落,带着对方部落的勇士诈败。甚至亲自带着自己的一千亲卫日日以出猎的名义在无人处操练中原战阵,就是为了今日这一战。 是的,他是不如沙钵略勇猛,不如阿波狡诈,可是他有一个不输于中原人的头脑。他不会在敌人面前露出自己的爪牙恐吓对方,他只会在无人的地方将自己的弯刀磨亮,在敌人以为他的刀鞘中只是一把锈刀的时候,挥出致命一击,将敌人的弯刀和头颅一起斩下。 “不要管那些溃兵,他们将来会是我们手下的勇士。一定要抓住阿波,这次别再让他跑了!” 看着满山遍野追杀溃兵的本部勇士,莫何可汗不悦的挥挥手,命令道。现在每死一人,他将来南下的时候就少一分资本,他当然不愿意这么做。 “呜——呜——呜——” 号角声第一时间响起,下面那些本来还对莫何可汗有些不敬的勇士们,敬畏的听着这来自狼头大纛下的命令。他们将弯刀横在胸前,向自己的可汗致敬,然后才用刀背拍打着马匹的屁股,向狼狈而逃的阿波追去。 “喊话,慈悲的长生天不愿见到他的子孙自相残杀,只要放下手中的弯刀,我愿意用可汗之名起誓,既往不咎!” 看着远处乱成一团,阻碍了自己勇士追击的溃兵,莫何思量片刻,再次发出命令。 在一个千人长的带领下,这道命令被整齐划一的传达了下去,惶恐不安的阿波部勇士听了他的话,将手中的弯刀丢在地上,前襟敞开,露出胸口的狼头刺青。 看着宣誓向自己效忠的勇士,莫何可汗轻笑一声:“达利伏,去收拢这些勇猛的战士,告诉他们,想要赎清自己的罪过,回归自己的家园,就要在以后的战斗中奋勇杀敌,我会一视同仁,将他们当成自己的子民看待。” 身边那个忠厚沉稳的大汉抚胸一礼:“伟大的可汗,如果他们像我问他们的弯刀要挥向谁,我改如何回答。” “达头!” 莫何可汗轻吐两个字,看达利伏打马而去,越行越远,眼中闪过一丝狂热的光,握着拳头低声自语道:“还有,中原!” 第四十章 环环相扣 机会总是属于擅于把握的人。在别人的眼里,那些成功者仅仅是幸运,命好,很多人叫嚣着:“如果是我,可以比他做的更好!”但事实上,为了把握住那稍纵即逝的机会,他们在背地里却早已付出了比普通人多出数倍的努力。 当天下午,一队信使兴高采烈的赶回**王庭,将莫何可汗大胜阿波可汗的消息告诉每一个牧民。刚刚开始的时候,还有不少人用看疯子的眼光看着那些信使,并且大声奚落他们。可随着回到部落的信使人数的增加,将缴获阿波可汗的一面面大纛和各种各样的战利品丢在王帐前的空地上时,那些牧民眼中的怀疑变成了狂喜,奚落的言语也变成了欢呼。 胜利来的如此突然,甚至有些让人难以置信,如在梦中。那些早就打包好金银细软,准备莫何可汗一败就逃亡中原避祸的部落贵族们看着这一切,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莫何可汗赢了!他骗过了所有人,包括他自己的族人! 拌猪吃虎的手段不是没有人用过,可是用得如莫何可汗这般炉火纯青,甚至连自己的族人和贵族都骗过的人,还真的不多。 “砰!” 斛律云一掌拍在自己身前的案几上,桌子上的铜碗猛地往起一跳,里面半满的马奶酒溅了出来,沿着案几边缘缓缓流下。 他将拳头握紧,从牙缝中逼出几个字:“好心机,好手段,好一个拌猪吃虎的莫何可汗。” “大人,您不是一直担心莫何可汗打败仗么?现在他赢了,您为什么还要生气?”斛律云身后的齐国远有些奇怪的看着怒发冲冠的斛律云,小心翼翼的问道。 “国远,你觉得如果你是莫何可汗,面对达头可汗,你能赢吗?”坐在下手的高士廉面色也是略带阴沉,向齐国远问道。 “怎么可能,两万五对八万,对方又是一直胜,士气高昂…”齐国远笑着回了半句,脸上也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 “他把所有人都瞒过去了,包括我们,你们说,他的目的是什么?”斛律云已经冷静了下来,看着帐中安坐的高士廉等人。 罗艺摇摇头:“肯定不止是打败阿波那么简单,不然他之前一定不会瞒着我们。只是,难道他真的要对中原动手?” “敢!”鱼俱罗一瞪眼睛:“就凭他?他要是敢意图不轨,我把他的脑袋拧下来当夜壶!” 斛律云用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沉声道:“对不对中原动手,只有他自己知道。只不过,我以前听过一句话,攘外必先安内,若想知道莫何可汗的志向,只需要看他接下来的举动就可以了。” 高士廉点点头:“攘外必先安内,主公的话的确精辟。只是经此一战之后,阿波的实力虽然大损,可也仍有大片的土地和子民,只要给他些日子休养生息,未必就不能卷土从来。莫何可汗在三王族的实力仍旧是最弱,他能凭借这么小的土地和子民完成统一草原的大业吗?” 斛律云叹了口气:“士廉,你觉得莫何可汗准备可这么久,甚至不惜让对方打到自己家门口才图穷匕见,他会让阿波可汗跑回去吗?只要他抓了阿波可汗,再借着大胜之威剿灭达头,统一整个草原也是指日可待啊。” 高士廉思量片刻,很肯定的点头道:“主公说得不错,这莫何可汗准备了这么久,他一定不会放过这个抓住阿波的机会。只是,他抓住阿波之后,我们是不是应该保住阿波的性命呢?” “当然要保住了。”罗艺插了一句嘴:“如果不保住阿波可汗,整个突厥草原就真的完了。” 斛律云砸吧了砸吧嘴:“我倒觉得,要是他把阿波可汗杀了,对我们的好处更大。” “大人,这话怎么说的?”鱼俱罗本来对罗艺的话一脸的赞同,一听斛律云这么说,又狐疑了起来。 斛律云组织了一下语言,开口道:“你们看,西突厥和**不同,阿波在那里经营多年,几个兄弟和子侄在当地也颇有威望。他如果一死,西突厥确实会乱一段时间,可是一旦选出新的可汗,很快就能再度恢复平静。而且,新可汗因为阿波可汗的关系,一定不可能和**交好,到时候双方就是不死不休的局面,这对莫何统一草原的大业可是一点好处都没有。” 他顿了顿,继续侃侃而谈:“可是,若是留下阿波可汗一命,这就不同了。阿波可汗毕竟还是西突厥的共主,威望颇高。只要他不死,西突厥就不会有第二个可汗。可以这么说,只要将阿波攥在手里,西突厥就是没有主心骨的一盘散沙。莫何可汗就可以争取到更多时间,灭掉达头,然后再一举攻占西突厥。” 齐国远心里暗骂了好几声阴险,这才开口道:“这不是和绑票差不多了?可是,若是他把阿波留在身边太久,一直软禁,那西突厥的人也都不傻,又怎么可能一直等下去受他威胁呢?” 斛律云又是一阵苦笑,摊手道:“你们忘了,莫何可汗可是有正常的理由,暂时收押阿波可汗在身边的。” “您是说,我们……”高士廉咽了口口水,有些艰难的问道。 “不错,我们。”斛律云很确定的说道:“大隋是东西突厥的宗主国,按道理来说,两国开战,抓获对方的国君之后,都应该向宗主国上书,由宗主国来裁定那被抓获国君的生死。只是……” 高士廉接过话来:“只是,突厥距离大兴何止千里,而且路上又不算太平,使者来回走上数月也属寻常,而这数个月的时间,已经足够莫何做很多事情了。” 众人面面相觑,觉得这个莫何可汗如果从开始就打算的如此全面的话,那这个人实在是太可怕了。 可以说,如果他那么做的话,眼下整个的突厥草原在他眼里就像一枚熟透了的桃子,只要伸手晃晃树干,就可以将其轻松摘下。 这是阳谋,莫何可汗所做的一切,都非常非常的合乎常理。可就是这么一个合乎常理的做法,却让斛律云他们无论怎么想都找不到应对之法。这种明知道是陷阱还要掉进去的情况,让人想想就觉得不寒而栗。 可是,等莫何可汗携大胜之威回到部落之后,斛律云他们发现,对方所做的这一切,真是是早有预谋。而且,所图甚大。 阿波可汗被恭敬的软禁了起来,一点都没有受到责打和虐待,所享受的待遇,简直比莫何可汗自己都要好上许多,食不厌精,衣食无忧。唯一的一点不方便之处,就是他所住的毡帐,被数百勇士里三层外三层的包围看管了起来。不过这种看管,在斛律云的眼里更像是保护,保护阿波不被别人杀掉。 如何处置阿波的‘属国疏’已经在第一时间送了出去,一同送出去的还有阿波的两封信,一封是像隋高祖杨坚的悔过书,另外一封,则是发往西突厥的安抚信。信里说他阿波吃嘛嘛香,身体倍棒,在**考察些日子,跟莫何可汗做些双边会谈就会回去。 如果只是这一切的话,那情况还算是在控制之中。可是没过两日,软骨头的阿波就不知跟莫何可汗达成了什么协议,做起了可耻的污点证人,指证这次可耻的侵略,是收了达头可汗的挑拨。 在阿波口中的达头可汗,简直成了恶贯满盈的教唆犯,不光挑拨东西突厥的关系,更是随时准备向**用兵。 这还了得?**各部顿时群情激昂,上至七八十岁的老人,下到走路摔跤的孩子,全都一致认为,应该给达头可汗点厉害尝尝。这些人此次这么同声同气,不是因为其他原因,只是因为莫何可汗战胜阿波后所得的财宝,自己分文不要,任由自己部落的牧民射取。 所谓‘射取’就是把各种宝物哗啦啦摆上一地,你一箭我一箭,射中哪个,哪个就归你,和后世的那种套圈子玩法差不多,只不过不用花钱买圈子,回报也更加高昂。 有好处的事情,傻子才不干,莫何部的子民显然没有一个傻子,都举双手赞成去攻打达头。只等着把达头灭了之后,再玩一次‘套圈子’的游戏。 莫何可汗这一手玩的很高明,他把敌人打败之后,得到了对方的羊群(部落和人口),然后把羊毛和羊奶(金银和奴隶)赏赐给了自己的子民,得到子民的爱戴,自己却得了活羊。 牛油大蜡吞吐出灼热的火焰,照亮帐中众将们千姿百态的表情。有人显然已经怒不可遏,只要斛律云一声令下,他们就会拔出横刀杀出毡帐去,带着自己的手下,去将卑鄙无耻的莫何可汗脑袋拧下来给自己的大人当夜壶,这一类人以鱼俱罗为首。 有人则持一幅无所谓的态度,眼下反正大隋北疆有靠山王带着精锐边军守护,当初沙钵略和达头阿波三大可汗联手都不是其对手,更何况一个刚刚冒起来的莫何可汗,这一类人以罗艺为首。 还有几个人的眼神在闪闪烁烁,他们是稍微有些危机观念的人,他们从莫何可汗一系列的动作中,看不了一个草原雄主的影子。现在这个莫何可汗虽然看起来只是一个小树苗,可是假以时日,定时让天下侧目的参天大树!这一类人,当然是以高士廉为首。 第四十一章 釜底抽薪 “咳咳,嗯,嗯!”被毡帐里的寂静气氛憋得实在难受,坐在左起首位的高士廉不得不率先开口:“我隋军边军枕戈待旦!”他先挑对自己有利的说,“而莫何可汗虽然获得大胜,可向整合部众和安抚阿波部的那些俘虏来的勇士,至少也需要一两个月的时间!”第二句话,他指出留给大伙儿的准备时间。“仔细算来,就算是他将这些全都准备好,再出兵打到达头那里的时候,恐怕也得三个月后,我们还有时间,扭转局势!” 这话罗艺爱听,他点点头赞同道:“不错,我雁门边军一万铁骑随时可以北上突厥,与他们决一死战,莫何虽然狡猾,可也一定不是王爷的对手。” 话被高士廉说得很好听,可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接受他的推测,斛律云还没有说话,鱼俱罗就已经开口了:“北上突厥?你知不知道皇帝陛下对边关的态度?以前是以打为主,现在呢,是以抚为主,吐谷浑和其他属国都睁眼看着呢,你要是没有正当理由对**开战,那就等着属国不平,边疆不靖吧!” “怎么没有正当理由,这莫何可汗野心勃勃,试图统一草原之后对我大隋不利,这是多好的理由!”站在斛律云身后的齐国远手按刀柄,冷笑着说道。 斛律云叹了口气:“国远,你莫要忘了,这次战争虽然是莫何可汗赢了,可是却是阿波先出兵侵入**草原的。在道义上,莫何可汗比阿波可汗占理的多!” 齐国远吭哧了两声,低声抱怨道:“阿波这头蠢猪!” 众人默然不语,阿波还真是很蠢,不过这也不能怪他,就是换作常人,面对一个刚刚上位还只会享乐溜须拍马的人,也会想着如何占一点便宜。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不是阿波军无能,而是莫何军太狡猾。 可是事情已经成这个样子了,难不成还能把阿波拖出来问:“你后不后悔?”后悔又能如何,所有人在一起开始就钻进了莫何的套子里,扮演着各自的角色,而莫何可汗就像是一个绝佳的指挥者,有条不紊的指挥着这一场大戏。 “最关键的问题不在阿波那里,在于达头。现在莫何手里已经有了阿波的假证言,出兵名正言顺,就算我们是宗主国都不能阻止。可是若再让他名正言顺的把达头灭掉,这个草原恐怕就真的又归于一统了。到时候,用不了十年,以莫何可汗的雄才大略,一定会牧马中原,南下侵入大隋的!”斛律云眉头紧锁,觉得自己现在怎么做都是缩手缩脚,那个莫何把一切都准备的井井有条,仿佛一个浑身长满尖刺的刺猬,让人无处下口。 “也不是没有办法,只是……”高士廉想了想,似乎想说些什么,只是脸色阴晴不定,欲言又止。 “高长史,有什么话你就明说吧,咱们这儿坐着的,都是自己人,有什么事,咱们一起担着!”罗艺把玩着茶碗,看着高士廉说道。 1 “是啊,老高,有什么事情你就明说,吞吞吐吐的跟个娘们儿似的!”鱼俱罗也瓮声瓮气的说了一句,不过话里面的亲近之意很是明显。 “我的计划是,釜,底,抽,薪!”高士廉沉吟半晌,这才一字一顿的说道。 “釜底抽薪?”斛律云皱了皱眉头:“你是说,要对莫何可汗动手。” “不错!”高士廉很肯定的说道:“现在草原的危局就是莫何可汗一手促成,记得来草原之前,主公和我谈过,万一将来草原上有雄主出现,应该在第一时间将其扼杀。从莫何可汗这些日子的所作所为上来看,其实是雄主无疑。好在他现在在突厥人的心中才刚刚有点威望,这个时候如果干掉他,对草原的影响不会太大。” “可是咱们知道,他不会不知道。这样的人,对自己的性命都是极为爱惜的,你看自从他打败阿波回来之后,虽然召集你我去他的毡帐饮宴了几次,可是却从未来过我们这边。为什么?就是因为他自己都知道,他的那条命,不知道被多少人惦记着。”斛律云一摊手:“这样小心的人,哪会给我们机会动手。” “大人!”鱼俱罗站了起来,一脸的严肃:“大人,请您让我去吧,就算他的毡帐有重重卫士拱卫,我也一定把他的头颅取回来给您!”说罢转身拿起装兵刃的皮囊,就要向外走去。 “站住!”斛律云一拍案几:“你要做什么?” “老鱼,你回来,事情还没说完……”罗艺也赶紧起身,走到他身边道:“你就这么去了,就算杀了莫何,那他的继任者也不会再和我们大隋交好,到时候你可就是千古罪人了!” “可是,除了这么做,还有其他办法吗?”鱼俱罗嘿了一声,反身走回自己的座位,垂头不语。 “有一个地方,他死了不会有人把帐算到咱们头上,而且,动起手来也容易!” 斛律云沉思半晌,终于缓缓开口道。 “哪儿?”鱼俱罗和高士廉、罗艺一起问道。 “战场!”斛律云用手敲了敲桌子,淡淡一笑。 “战场?可是,咱们也不能公然参战啊。”鱼俱罗摸了摸脑袋,还是有些想不明白。 “你忘了,咱们是在突厥,而不是中原。”斛律云嘿嘿一笑,低声道:“咱们大隋是府兵制,作战的时候有兵册,每一个人的身份都是清清楚楚,那想混进去当然很难。可是突厥就不一样了,这草原上打仗的时候,都是勇士带着自己的弯刀和弓箭马匹到一个地方集合,然后报上自己的部落和名字就好了,只要咱们稍稍准备一下,不怕混不进去。” 高士廉想了想,也欣然道:“主公说的极是,草原上的牧人逐水草而居,很多一个部落的人也并不相识。再说了,这地方的人互不统属,就是知道你不是他们部落的,很多人也懒得理会,这确实是一个好机会。” “那咱们就赶紧准备,争取在莫何向达头出兵前,混进达头的部落中去,到时候在战场上找机会干掉他。”鱼俱罗摩拳擦掌,战意盎然。 “你不能去……”斛律云一咧嘴,一句话就让鱼俱罗蔫了下去。 “为什么……我知道,我的身材异于常人,又是目生双瞳,容易被人认出来,是吧。” “知道就好。”斛律云又是一笑:“虽然你不能去,但是你的任务也不简单,我们走以后,你务必要守好这里,别让莫何知道我们不在,而且,还不能让他怀疑。” “这个,很难啊……”鱼俱罗嘴差点咧到了耳朵,他本来是个大大咧咧的人,让他做如此精细的事,实在是有些强人所难。 斛律云看着头顶穹顶上那一片漆黑的天空:“难也要做,这应该是我们在草原上做的最后一件事了,此事过后,再选个可汗出来,咱们也要回去了。草原,待得已经够久。” ……………………………………………………………………………… “大人,再过不远就到达头的部落了。”罗艺穿着一身斜襟半敞的皮袍,毡帽压得低低的,向前看了看,沉声向斛律云道。 “默克尔,我亲爱的兄弟,老巴依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一把大胡子的斛律云粗声粗气,丝毫看不出一点原来的样子。 “尊贵的巴依老爷,过了前面的那道山谷,离贺都山就不远了,大汗的狼头大纛在召唤着我们!”齐国远不愧是江湖人物,进入角色比罗艺要快得多,对自家大人等于巴依老爷这个事实,他接受的非常快。 三人一路西行,路上的突厥兵渐渐多了起来,三五结伴的有,十个二十个成群结队的更多。这些突厥兵有如涓涓细流般向一个地方汇聚,满是兴奋。 这些都是达头部的勇士,在达头可汗狼头大纛的指引下,他们要先到贺都山下集合,然后再用自己的弯刀,来维护自己心中伟大可汗的尊严。 草原实在有些大,突厥骑兵却是没有什么拘束,可汗和各个部落的关系,不像是中原的那种君臣,更像是那种古惑仔老大和各个盘口当家的之间的关系。现在这种情况,就是莫何老大要带人来收达头的场子,达头感觉到事态的严重性,一摇旗,兄弟数万立马骑着机车带着砍刀过来集合,和莫何决一死战。 斛律云见到三三两两的突厥兵的时候,想起了在雁门时杨林对他说的几句话,不由深以为然。 突厥骑兵队不列行,营无定所。逐水草为居室,以羊马为军粮,胜止求财,败无惭色! 无组织,无纪律,一盘散沙。对这样的队伍,斛律云向来是看不上的。 三人又向前走了一阵子,斛律云忽然发现自己身下的黑子实在是有些显眼,这毕竟是一匹野马王,不光毛色如黑缎子一般,而且嘶鸣起来仿若龙吟,想不显眼都不行。 在和罗艺、齐国远商量过之后,斛律云很干脆的用地上的水草和泥巴给黑子也易了易容,整完了一看,呵,好好的一匹野马王愣是成了草泥马。 “你也别生气,好歹也算是神兽了……”细细念了几遍这个名字后,斛律云嘿嘿傻笑半晌,对黑子说着只有自己能听懂的笑话。 三人一马乔装完毕,便汇入了众多突厥兵之中。突厥兵大多都是彼此不识,来到这里也是因为为了维护达头可汗的尊严和荣誉,有不少人见斛律云他们只有三人,也过来搭讪想和他们一起同路,不过还是被斛律云巧妙的支开了。 他们和莫何的大军前后脚出了**王庭,不过因为人少动作快,倒比对方遭到了近十日。 小河终于汇集成了洪流,达头可汗虽然在三个可汗当中一直都在夹缝中生存,但是实力其实并不弱,只是生不逢时,没有沙钵略的勇猛,也没有阿波的阴险罢了。 红红的日头在白云中若隐若现,绿色的草海中却已经满是黑色的小点。 远望黑压压的骑兵乌云般的凝集,漫山遍野,更远处却是营帐密布,万马腾嘶。 弯刀在金色的阳光下反射出耀眼的光芒,营帐环拱处,一处较高的土岗上耸立着一座羊皮毡帐。大帐顶部色彩鲜亮,全是各种颜色鲜艳的锦布和丝绸包裹。 羊皮大帐前高高的悬着黑色的羊毛大纛,斛律云早就见怪不怪,齐国远看四下没什么人注意这边,便悄悄向斛律云问道:“巴依老爷,他们的这大旗子上面怎么都是画得狼头啊。” “这说了话就长了!”斛律云想了想,解释道:“书里都说突厥之名起源于金山,因为此山形似兜鍪,而其语言中兜鍪发音为突厥,所以用突厥为整个部族之名。汉时,此部曾亡于匈奴,全族尽被屠戮。只有其中一个小儿因为年幼,匈奴士兵不忍杀之,弃于荒野任其自生自灭。群狼围拢而哺育这个孩子长大,这个孩子又取狼女为妻子,生育十个孩子。其中的长子后来就成了突厥王,姓阿使那,对了,阿史那在他们的话里就是初乳的意思,所以突厥人又自称为狼的后代。既然是狼的后代,那代表至高权利的可汗门前,自然就是狼头大纛了。” 就在三人闲聊游荡的时候,忽然一个陌生的声音厉声喝问道:“你们三个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在这里?!” 第四十二章 浑水摸鱼 “你们是哪个部落的?怎么还在这里游荡?!”身后一个不悦的男声大声质问道。 三人的身体一僵,齐国远的手往腰间的弯刀摸去,却被斛律云用眼神制止。 斛律云缓缓回头,陪着笑脸对那个穿着一身华贵皮袍的汉子道:“这位大人,长生天保佑您。我是祖可部落的老巴依,他们是我的仆人,我们接受狼头大纛的召唤,为了大汗的荣光赶到了这里。大汗的汗帐和汗帐附近的勇士实在是太威武了,我们以前从未见过,所以……”说着话,他把手里早就准备好的两块茶砖塞到了那个汉子的手里。 “哦!” 那汉子掂了掂手里沉甸甸的茶砖,满意的笑笑:“恩,没事。大伙儿都在那边集合整队,我看你们三个乱跑,这才过来看看。大家都是为了大汗的荣耀而来,都是最亲近的兄弟。” 说完这些没用的之后,他才看在茶砖的面子上,对斛律云道:“老巴依,我看你也算孔武有力,我手下还缺一个百人长,你不如就跟着我吧。” “感谢长生天的仁慈,大人,老巴依真的可以做百夫长?”斛律云激动的抓住了那个大汉的双手,又塞过去一些来自中原的特产。 “当然,大汗怎么会伤了他忠心子民的心呢?”那汉子又看了看手里的东西,心里一阵的满意,从牵着的马匹背上拿出一把小旗,递给斛律云道:“你拿着这把战旗去召集百名勇士,那些人就是你的手下了,召集好了之后,到那边去找我!”他伸手朝远处山下的一个营地指了指,然后拍了拍斛律云的肩膀,离开了。 “大人,还是你有办法,刚刚他叫咱们的时候,我还以为咱们被发现了!”看那草原汉子走远,齐国远擦擦头上的虚汗,对斛律云由衷的赞叹道。 斛律云把玩着手里的小旗,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他刚刚过来的时候,可能确实是想盘问咱们一下。不过,不管是中原还是草原,都没有人跟钱过不去,你说是不是? “大人,可是您要是做了这个百夫长,恐怕在做一些事情的时候很容易招人注意的。”罗艺牵着马匹跟在斛律云身旁,脸上有一丝担心。 “放心,咱们到时候跟着大家冲就可以了,战场形式瞬息万变,先保住自己的性命,然后再想办法行事就好。”斛律云笑笑,继续道:“这个百夫长可是个不错的挡箭牌呢,有它在,就不会再有人问咱们的身份了。” 罗艺想了想,觉得也是这么回事。这个百夫长的旗子是刚刚那个贵族给的,在接受的同时,也就相当于在身上打了那个人的烙印,别人想动他们之前,显得过那人一关。 ………………………………………………………………………………… “大王叫我来巡山呦,巡了南山,巡北山呦……” 斛律云拿着小旗,低声哼唱着巡山小调,不多时便聚起了一百勇士。这些人有老有小,大的足可以当他爹,小的呢,坐在马上脚刚刚能够到马镫。 斛律云看着这些歪瓜裂枣的‘勇士’,咧咧嘴。那些正值壮年的勇士,早就被集中起来,作为精锐部队跟着达头身边了。剩下的这些人,说白了也就起到摇旗呐喊、要不是就是人多势众的作用。人家压根没指望他们能杀敌立功。 他带着这些腆胸叠肚的喽喽兵向营地走去,看到一个个营地泾渭分明,人喊马嘶,不断有扛着大旗的人进进出出,有的骑队能有三千来人,颇为壮观,有的却是不过千人,还良莠不齐。 “应该就是这里了吧。”斛律云带着人一路前行,走到一个看起来很不起眼的营地之外。这个营地比起路上的都小,而且里面的毡帐也破破烂烂的,尤其是那根挑着大旗的旗杆,上面居然还有虫眼? 众人走到营前,还未上前搭话,营里已经来了一个军官,身材魁梧,神情跋扈,大声向众人喊道:“你们这一百人,到营地西面去!” 斛律云点点头,唯唯诺诺的带着人向营地之西走去。将手下安顿好之后,他便自顾自的走了出去,找人闲聊起来。 一问之下他才知道,原来突厥人的部队虽然看起来比较闲散,其实还是有一些讲究的。大部落的勇士是绝对主力,会被集中起来,以部落为单位作战,这些人算是精锐。 而只有像他们这样的闲散人员,才会被随便编成一个个千人队,随便丢在一边,这些人,就和中原守城战时候的民壮一样,虽然也要上战场所战,其实只能算是炮灰。 花了不少好处却给自己谋来一个高级炮灰的职位,斛律云真不知道自己是该哭还是该笑。 不过也正是因为突厥兵有这种炮灰部队的存在,才能让他顺利的混入突厥兵队伍中 斛律云和他的炮灰队伍在此休整了两日,直到第三日一早,才被先前给他旗子的那个千人长领着,向东开拔而去。 斛律云和齐国远三人混在乱糟糟的骑兵队伍里,看起来是那样的不显眼。他看着前面密密麻麻的人马,心中不由有些担心起来。釜底抽薪的计策虽好,斩首行动的计划也不赖,可是执行起来的难度却是不低。达头这边的部队数以万计,莫何那边的也绝对少不了。 万人之中取上将首级? 听起来确实很让人热血沸腾,不过真做起来和自杀无异,想要凭一己之力杀入整齐的军阵中取走对方统帅的性命,这种事情应该只会出现在故事中。所以他还是决定用弓箭来,为此他还专门准了一把硬弓,斛律云对自己的箭法还是有些自信的,只要能靠近莫何二百步之内,他就一定能将对手射于马下。 斛律云寻思的功夫,却不由自主的催马和队伍向西动开拔,回头望过去,只见到身后的骑兵并不稍减,还是不停的有兵士从营地中开出,再汇入前行的洪流中。 “到了地方之后,一定要小心谨慎。如果没有机会,便放弃这次行动,留得有用之身,再做他图!” 斛律云看着长长的骑兵队列,拨马走到罗艺二人身边,低声叮嘱道。 二人都是低声应是,斛律云点点头,和他们不再说话,稍微分开点距离,只策马前奔不到一个时辰,已经到了卧虎山。 这时候红彤彤地太阳才刚刚冲出厚重地云层,洒下了金灿灿的光芒。 风不大,吹着山上的林木哗哗作响,鸟鸣虫啾,正是大好的景色。斛律云无心欣赏,只是看着远方天地交接之处那越升越高的尘烟,紧紧的抓着手中的长弓。 前方这时候突然传出一阵阵低沉的号角声,声动四野,旷漠凄凉。斛律云心头狂震,向远处望过去,只见前方不远处的突厥兵斥候已经吹起了号角,一时间人喊马嘶,刀光闪动,这些有些杂乱的骑兵队列,在一个个军官的呼和下,结成还算整齐的军阵。 莫何可汗终于到了! 尘土飞扬中,铁骑奔踏,天地间升腾而起的那滚滚烟尘仿佛一头张牙舞爪的恶龙,在天空环绕,看着地上这些即将死去的卑微生命,没有一丝怜悯。 远方的烟尘之中也有号角声隐隐传来,紧接着众人就感觉马匹脚下的地面开始隐隐颤动,耳朵被如雷般的隆隆巨响震得极为难受。 “冲啊!” 当先一个手持弯刀的突厥勇士拔刀向前一挥,号角声顿时密集了起来,一个个队列骚动一下,然后一窝蜂的向前冲去。 “那些人应该只是前锋,莫何不可能在队伍里!”罗艺单手策马,另一手拿着一把角弓,伏在马背上向斛律云说道。。 “我知道,先击溃他们。”斛律云点点头,探手从马鞍下的皮囊中拿出三支箭来,扣在手中。 罗艺点头,低声对齐国远道:“国远,保护好大人。” 三人说话间,双方的骑军已经冲到两箭地之外,弯弓搭箭,朝对方射去。 对冲的骑军速度飞快,双方各射了一轮箭矢,便撞在了一起。 罗艺和齐国远护在斛律云身侧,见到有人逼近,便合力斩杀。斛律云呢,被他们夹在中间,用弓箭抽冷子杀几个看起来像是将军的家伙,十数息后,便透阵而出。 “巴依老爷,快看!”众人正待拨马回返,齐国远忽然向远方一指,大叫一声。 斛律云和罗艺赶忙转头去看,只见距离众人千步之外,有一个近千人的队列正在缓缓前行,这些人个个都虎背熊腰,披着猩红的披风,当先一人,是扛着弯刀的呼罗国主,在他的身后,巨大的狼头大纛迎风飘扬。 “是莫何!”斛律云心中一动,莫何前来观战了,不知是对自己这千人的亲卫很有信心,还是托大的缘故,他的身边此时只有千余人。 “冲啊!杀了莫何,金银牛羊大大的有!”斛律云大喝一声,带着自己那百名勇士向前冲去。 见到斛律云居然不拨马回转,反而脱离了队伍向前冲去,一个军官勃然大怒,挽弓搭箭,厉喝一声,一箭向斛律云追去。 他用意只是威吓,突厥军队虽然军纪不严,可也要求令行禁止。就算前面是金银珠宝,没有上司的命令,也允许去捡的。 谁料斛律云却是摘了角弓,反背一搭,一箭射了回去。 ‘铛’地一声响,利箭正中先前那只箭的箭头,将其打落在地。 斛律云放粗了嗓子,挥舞起手上的角弓,大声喝道:“冲啊,杀莫何,杀了他我们就赢了!” 话一说完,他已经纵马飞奔。一路狂吼着,疯了一样向前冲去。 直到这时候,那些透阵而过的突厥兵才看到不远处的莫何可汗的狼头大纛,迟疑了一下之后,不少人的眼里也露出疯狂之色。 对方只有千人,他们却有数千! 他们不会计算双方战力上的差距,只会单纯的从数字上判断强弱,扳着指头一算,怎么也没有输得可能。 一人跟着喊着,冲啊!十数人接着喊了起来,声势很快的传染,数百人近千人的喊了起来,蜂拥前行,管都不管身后的主战场,反而向莫何可汗的狼头大纛冲去。 第四十三章 射杀 如果向一个将军询问,一支军队最重要的是什么,那不论这个将军是古代的还是现代的,都会告诉你,第一,是绝对的忠诚和悍不畏死的勇敢,第二,是令行禁止的严格军纪。 这两条都具备了,一支军队才拥有成为精锐之师的条件。 达头可汗的这些手下的勇士,对他们的可汗绝对忠诚,勇敢也不欠缺,看到箭矢飞来都敢自己往上撞,可是他们最欠缺的,就是严格的军纪。 俗话都说,将为兵之魂,兵为将之骨,对自己将军的崇拜和信赖,可以让一支军队的士兵发出出超常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而一个将军对士兵的了解,又可以让他在指挥军队的时候有如闭使,在战机转瞬即逝的战场上第一时间做出最正确的判断。 草原部族的管理本来就很散乱,很多人都是带着自己的家庭逐水草而居,平日里为拿着套马杆是牧民,在打仗的时候抄起弯刀就是勇士,可是这样就难免出现一个问题——兵不知将,将不知兵。 突厥人天行彪悍,大多都是好勇斗狠之辈,对这样的人来说,想服一个人很难,除非你真有出众的地方,否则,光凭地位和身份是很难让他们服从的。这些牧人汇集到达头可汗的帐下作战,领兵的将领大多是达头可汗的亲近之人或是部族贵族,虽然身份高贵,可对这些牧民来说却什么都不是。 而这种桀骜不驯,如果放在战场上,就会出现士卒不听将领的命令,将领说话如放屁的情况存在。 看头脑简单的草原勇士跟着自己冲了上来,斛律云赶忙不动声色的减缓了马速,躲藏在队列之中。他的目的是冷箭伤人,如果冲在所有人的最前方,那实在是太显眼了。 “哼!真是赶着来找死!”看对面居然有数千人乱糟糟的冲出队列,向自己冲来,呼罗国主先是诧异的瞪大了眼睛,然后才不屑的冷笑一声。 他将手中比别人长了许多的弯刀向前一挥,身边千人的卫士中立刻分出了二百人,向对面冲去。 “大人,这些人训练有素!”看着对面分出的二百勇士只用了很短时间就结成一个漂亮的锥形冲阵,罗艺打马靠近斛律云,小心的提醒道。 “无妨!”斛律云摇摇头,伸手从腰间的箭囊里捻出两根破甲箭,扣在三指间搭在弦上,死死盯着冲在最前面的两个百夫长。 “绷!”随着一声弓弦的颤响,两根破甲箭如流星般划过战场,箭尖划破空气发出尖锐的啸声。 “厄……”两个百人长几乎同时用手捂住咽喉,难以置信的摸着上面几乎没羽的箭杆,翻身落马,被滚滚的马蹄踩成肉酱。 杀死两个百人长之后,斛律云再次开弓发箭,将这二百人中的掌旗将和传令兵全部射落马下。 战场上马蹄声隆隆,就算大声呼喊声音也传不出五步之外,平时将领指挥军阵的时候,全是靠身边挥舞旗帜的掌旗使和吹号传令的传令兵,这二百人虽然都是百战精兵,可是失去了大将,就等于失去了心脏,再失去掌旗将和传令兵,就等于成了聋子瞎子。失去了配合、军阵的队伍,就算每一个都是绝顶高手,也难逃败亡的结局。 看双方的距离接近二百步,斛律云催马上前,抢过一个传令兵挂在马鞍上的牛角号,‘呜呜’的吹了起来。 身后跟着的数千骑兵听到号角声,本能的弯弓射箭,一丛密集的箭雨冲天而起,砸在对面二百人的队列中。 少了人指挥和引导,对面那二百人的军阵马上乱了起来。面对这波箭雨,有人拿起弓箭反击,有人取下皮盾阻挡,有人则是纯粹催马向前,希望赶快与对方接阵。 如此一来,本来看起来完美无缺的锥形冲阵马上乱了起来,一波箭雨下去,整齐的冲阵更是缺了一大块儿。斛律云抓住机会,手中弯刀一指,和罗艺齐国远带着众人就从那个缺口冲了进去,将这百余人淹没在人海之中。 呼罗国主看着自己派出的二百人居然被对方轻易吃掉,不由大吃一惊。这二百人看起来虽然不多,却绝对是训练有素。他以往的战斗,都是派出二百人将对方的阵型冲乱,待露出露出破绽时,带带领剩下的人梳子一般犁过,把敌人击溃。 这在草原上屡试不爽的一招,居然被人这么轻易的破去,呼罗国主眼睛一眯,从这帮散兵游勇的军阵中看出了一丝不太对劲的端倪。 “随我来!”他手中弯刀一转,拨马冲出了军阵,身后剩下的八百身穿猩红披风的勇士呼喝一声,分出六百人随着自己的主将冲了出去。 “大人,是那小子!”罗艺看呼罗国主带队冲了过来,脸上闪过一丝复杂。当初**可汗还是沙钵略的时候,众人在部落中和呼罗国主关系还算不错,常常喂招比试,喝酒行猎,现在却要在战场上兵戎相见,心里难免有些别扭。 “恩,看我的手势行事!” 斛律云看着对面熟悉的身影,心中叹息一声,又搭了一根破甲箭在弦上。若是以往,他没准还会手下留情,只是这时却已经顾不了许多,如果不能在此时杀死莫何,以对方的雄心壮志,统一突厥之后,和中原的战争迟早要爆发。到时候他再想以一己之力想要阻挡无异螳螂挡车,只能在现在对方羽翼未丰的时候,把他扼杀在萌芽中才是唯一地办法。 斛律云一马当先,带着自己的百人队悄悄向侧面移去,他虽然对自己的箭法很有自信,可也知道呼罗国主也不是那么简单。就在对方离他还有百五十步的时候,斛律云猛地张弓放箭,一箭朝着对方的哽嗓而去。 他这一箭,去势如虹,呼罗国主哪里想到距离这么远还会有如此劲道的箭,只见到空中光影一闪,暗叫一声不好,再想格挡已来不及,身子只好奋力向边上拧去。 虽然呼罗国主已经奋力转身,可是长箭的来势还是远超他的想象。只听“噗!”一声轻响,长箭已经穿透他的肩头,殷红的鲜血扑哧一声喷了出来,转瞬就把肩头和胸前衣襟全部染红。 “哼~”呼罗国主闷哼一声,手腕一转,反手将箭杆削断,又扯下一片战裙裹在肩头。 斛律云身后的突厥兵见到鲜血,如同饿狼见到了血腥,更是一不可收拾,有几个人看到对方大将受伤,蠢蠢欲动,挥舞着弯刀冲出队伍,向对方冲去。 这边的突厥兵虽然人多势众,可队列混乱,号令不行,再加上刚刚很轻松的就将那二百莫何的亲卫斩杀,现在看对方只有五百人,便稀稀拉拉的放了几箭,和对方撞在了一起。 可由呼罗国主指挥的部队又岂是刚刚那种混乱不堪的亲卫所能相比,只见他们整齐的拔出弯刀,组成一个由呼罗国主和两名副将为锋的三角锥阵,刺入对方军阵之中。 从空中看去,呼罗国主组成的军阵虽然人数不多,却像一把锋利的弯刀一般展开了对方的军阵,带出了血肉的浪花。这五百人一路势如破竹,冲到对方阵列正中的时候忽然一动,华为两个略小一些的三角阵向两边卷去。 随着这两个三角阵在队列中的不断撕扯,那几千散兵组成的军阵开始骚动起来,不知谁先惊叫一声向后逃去,仿佛信号一般,剩下的人也惊恐的跟着溃散而去。 “不要管他们,向前!”斛律云身边的那一百手下骚动了一下,其中一个拔马向后逃去,斛律云摘弓放箭,将其射杀当场,然后大声命令道。 看到居然有一百人绕过正面战场迂回而来,站在矮坡上观战的莫何可汗饶有兴趣的笑笑,挥手派出五十名亲卫,向对方逼了上去。 “大人,怎么办?”罗艺看了看战场的形势,向身边的斛律云问道。身后的军阵已经完全溃散,呼罗国主没有理会那些败兵,而是一转弯刀向他们追了过来,前方又有莫何可汗刚刚派出的五十生力军,这五十人不用打败他们,只要抵挡他们片刻,待呼罗国主手下的几百人赶回来,就能将这些人尽数包围。 “跟我走!”斛律云高喝一声,两腿一夹黑子的马腹,纵马冲出了队列,手中弓弦连震,连杀数人后拔出弯刀冲入对方队列之中,罗艺和齐国远也挥舞着弯刀紧紧随在他身边,奋力向前冲去。 “顶住!”这五十个勇士的头目放声大叫,听见自己的嗓音已经变了调。对方这三个勇士出奇的厉害,自己的部下在对方手中走不过两招便会被斩杀,五十人转瞬只剩三十多人。此刻他已经不奢求自己能杀死这些人了,只希望手下的勇士们能将他们挡住,以便呼罗国主回来将他们围杀。 无数**的勇士向斛律云三人涌来,一个个前仆后继,用血肉之躯硬扛着他们手中的弯刀。他们的忠勇举动收到了一些成效,在冲入军阵一半左右的地方,斛律云三人的速度终于不得不放慢齐国远和罗艺挥刀乱剁,杀得血肉横飞,就是无法砍出一条通道靠近莫何可汗。 站在缓坡上的莫何可汗用马鞭敲了敲自己的掌心,疑惑的向旁人问道:“下面那三个人是什么人?对方的大将吗?” 莫何边上的一个亲卫恭敬的回道:“从他们身上穿的衣服看,应该只是普通士卒。哦,对了,刚刚第一个人身后跟着一个执旗的兵士,那个人是百夫长。” “如此勇士……”莫何眼中露出欣赏之色,刚想说什么,就听旁边的卫士大喝一声:“大汗小心!” 紧接着,一根长箭带着刺耳的厉啸声凌空飞来,莫何身边的卫士赶忙层层叠叠的挡在他的身前,谁料这支长箭却径直从他们头顶飞过。 “呼~” 大伙儿刚刚松了一口气,就感觉头顶忽然黑了下来,赶忙惊恐的抬头看去,却见一直挂在莫何身后的狼头大纛上的羊毛旗面哗啦啦落了下来,盖在了莫何的身上。 “快,快帮大汗拿下来!”众亲卫大惊,这旗面一个重二十来斤,而且又是羊毛所制,味道自然不用说,盖在普通人头上都不好受,更何况是大汗。想到此处,众亲卫赶忙靠上前去,七手八脚的想将其拿下来。 就在人们将注意力都放在羊毛大纛上的时候,又一声破空声忽的想起,一道流光从几个亲卫的间隙中钻过,‘噗’的一声深深刺入羊毛大纛之中。方才还在其中挣扎的身影猛地一顿,缓缓歪倒,从马侧滚落马下。 第四十四章 尘埃落定 莫何可汗死了,天资纵横的一代雄主初露峥嵘便死在了斛律云的箭下,只在历史的长河中翻起一小朵不起眼的浪花。 斛律云的那一箭直接射穿了他的脖颈,神仙难救。莫何可汗的死,也给了斛律云三人从容遁走的时间——主将都死了,还有谁回去关注三个不起眼的小人物呢。 没有人知道这个将会在历史上写下浓墨重彩一笔的人物,是死在斛律云箭下的,在史书的记载中,只会将罪魁祸首套在‘流矢’之上。这是惯例,如果大人物在战场上死在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手中的时候,那史学家为了给那个大人物留面子,都会用‘流矢’来记录死因。 当斛律云三人马不停蹄的赶回位于白道川的**王庭的时候,莫何可汗的死讯却早已经被人传了回来,整个部落都处于悲痛之中。虽然这个可汗开始的时候看起来很不靠谱,可是后来的所作所为,都能证明他是一个伟大的可汗,一个可以带领**强盛的可汗,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却死在了战场的流矢之下,这又怎能不让他的子民悲痛莫名。 斛律云刚刚挑帘进账,就看到高士廉一脸焦急的迎了上来:“主公,**的各大贵族已经求见你多次,都被我以时局不明搪塞了过去。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还是请您赶紧换好衣服,过去看一下吧!” “不急!”斛律云摇摇头:“我身上一身的血腥气,现在过去反倒是招人怀疑。况且,就算我在,我也不会那么轻易的就见他们,我得吊吊他们,让他们知道知道这突厥草原是谁在做主!”他一面说着,一面将身上染血的皮袍毡帽摘下来,丢给齐国远出去烧掉。 斛律云这次是真的准备给这些**贵族一个教训,让这些人明白,******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当年沙钵略还在世的时候,这些部落中的贵族觉得**势弱,与对大隋使尽了谄媚手段,在杨广和斛律云带兵屠戮阿拔国,将他们救出之后,为了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一个个拍着胸脯信誓旦旦的保证永世为大隋之奴。 后来莫何可汗上位,阿波来攻,这些人更是日日往斛律云毡帐里跑,只求部落被攻破之后保留自己的荣华富贵。可是接下来莫何可汗将阿波击败之后,他们又去抱莫何的大腿,这次进攻达头,也是这些贵族一致通过的,他们甚至没有找斛律云这个宗主国在草原的代表商量一下,墙头草做的非常专业。 面对这种人,斛律云当然不会客气了。莫何可汗出兵的时候,他们不劝阻,反倒极力赞同,也没找他商量。现在莫何可汗中流矢身亡了,**极有可能遭到达头报复的时候,他们反倒害怕了,想起他这个宗主国的使者来了?早干什么去了? 斛律云先是好好的洗了个热水澡,洗去了一路的风尘,然后又美美的睡了一觉,最后香香的吃了顿大餐,这才好整以暇的翘着二郎腿接见那些部族中的贵族代表。 “尊敬的大人,您是我们突厥最好的朋友,我们是不分彼此的兄弟,希望您能去和达头可汗说说,这一切都是误会,只要他能既往不咎,我们会奉上奴隶和牛羊,还有最精美的金银财宝!” “是啊,尊贵的大人,您是我们草原之花的男人,也是半个部落人,您不能不管我们啊……” “大人,我这里有最珍贵的北珠珠串,请您收下……” “大人,我这儿有草原上最美丽的女奴……” “大人……” 帐帘一挑,无数身着华贵皮袍的贵族老爷一拥而入,有的晓之以情,有的动之以理,有的手捧珍贵的礼物,还有的带着一串儿的美女,更有甚者,直接扑倒在斛律云的脚下,亲吻着他的靴子。 “诸位,诸位……”斛律云双手虚抬,连喊了好几次才将场面控制下来,然后慢条斯理的说道:“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 听斛律云这么说,绕是这些贵族老爷们面皮厚如墙,也忍不住红了脸,不过谁让现在是他们在求人呢,于是其中几个面皮已经厚到箭射不透程度的家伙赶忙应和道:“是啊,大人说得极是,当初阿波说他是受达头挑拨之时,在下就觉得多有蹊跷,也提醒过多次,谁知大汗居然一意孤行,这才酿成惨祸。唉~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 另外一个闻弦琴知雅意,眼睛一亮:“是啊,是啊,莫何可汗其人刚愎自用,不听忠言,我们当初都提醒过他,可是他却固执无比,大人您明察秋毫,定然知道我等的苦心~” 边上众人一听,哪能不知道这两个人什么意思,赶忙大声赞同,把洗脚水和屎盆子使劲儿的往死鬼莫何可汗的头上扣去。在他们的口中,雄才大略的莫何可汗变成了刚愎自用、自私自利、残暴无比、穷兵黩武的盖世昏君。 至于真实情况么,现在谁管得了那么多,都尽量的撇清自己和这件事的关系。反正人已经死了,墙倒众人推,烂鼓使劲儿捶,谁都别客气。 斛律云一阵的无语,他现在终于知道那什么纣王、秦二世为什么成了世人人人唾骂的昏君了。和这半天只要你的帝国倒塌了,不用别人过来黑你,就是你手下的这些旧臣,想要图个好前程或者保得身家性命,也会把那些本来不是你做的事情都推到你的身上,反正你也败了,败者无人权,哪怕被人冤枉死,难不成还会从墓子里蹦出来讨说法不成? 他不知道的是,不光是这些贵族和部族首领,就是那些普通牧民现在也开始戳着尸骨未寒的莫何的脊梁骨骂了起来,民众的判断是极为容易受到当权者左右的,只要这些贵族众口一词的说莫何可汗的不好,那他不管好不好,反正就是不好。 好多牧民的家里摆满了当初莫何可汗大败阿波时候缴获的战利品,一边吃着莫何可汗刚刚赏赐下来不久的牛羊,一边大声的咒骂着,诅咒着,他们忘了,就是在一个月前,他们还对口中这个十恶不赦的昏君感恩戴德,为他的英明神武而欢呼。 ‘这就是历史么?’斛律云感觉到身上一阵的发寒,那是一种彻骨的寒,让人就算蹲在火塘的边上,还是能感觉到不寒而栗。 “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斛律云第一次如此深刻的理解了这句话,在他的眼里,莫何可汗是少有的雄才大略,可以说,是那种草原上数百年都不一定能出这么一个的人物。可就是这么个人,现在已经被自己的子民和手下联合卖了出去,在这样的众口一词之下,今后的历史上,还会留下他的清白么? 如果自己死在草原上,或者是随着隋朝一起交待在李二的手里,后世的历史会不会也会把自己写成一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像秦桧,潘仁美一样?斛律云看着帐中这些不断开阖的嘴巴,心中暗暗自问道。 耳边的嘈杂声和帐中的闹剧让斛律云心中一阵的厌恶,他用力的敲了敲自己身前的案几,怒声道:“好了,莫何的事情先放在一边,现在最重要的是推举出新的可汗来,然后再一同商讨此事。对了,你们推举出来了吗,哪个王族子弟适合继承可汗之位。” 众贵族一滞,面面相觑起来。众人只顾着来找斛律云保住自己的身家性命,压根儿就没想过新立可汗的事情,被斛律云这么一问,顿时吞吞吐吐的不知道怎么回答。 “怎么,莫何可汗身死多时,你们居然都没有商讨新立可汗的事情吗?”斛律云脸上的怒气一闪而逝,厉声喝问。 一个叫羊务的叶户(相当于中原的王爷)上前一步,硬着头皮说道:“大人勿脑,实在是因为新立可汗这样的大事,我们不敢自己做主,这才……” “恩……此事事关重大,确实不能草率行事!”斛律云点点头,脸上露出沉思的表情。 那叶户看斛律云面色稍缓,知道自己的马匹拍对了地方,在心里将几个可以继承可汗的人选筛选斟酌了一下,这才建议道:“尊贵的大人,阿史那雍虞闾自小仰慕中原文化,而且为人谦恭好礼,不喜与人争斗,是可汗之位的上上之选啊……” 众贵族一听,都是赶忙点头,这个阿史那雍虞闾是王族之中有名的窝囊废,只喜欢读书作画,而且对中原文化仰慕之极,曾经多次提出希望到中原去游历旅行,这样的人,与整个突厥草原都是格格不入。 可是,这样的人,现在却是最适合坐上可汗的位置,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雄才大略的英主已经让他们疲惫不堪,沙钵略誓言牧马中原,最终换来的突厥一分为三,自己更是从世代生活的于都斤山王庭被一路撵到了白道川生活。后来继任的莫何可汗也称得上是一带人杰,不光将实力比自己强上许多的阿波击败,生擒了对方,还带着人差点灭掉达头,完成统一草原的大业。 可是他却死在了流矢之下。 他死了,留下了一堆烂摊子给众人:阿波怎么处理?达头的报复要是来了怎么办?这些都让这些贵族老爷们抓破了头皮。雄主英主听起来是很伟大,做的也都是伟大的事情,可是万一他们失败了,或是半路夭折,那所造成的影响,也不是其他庸人所能承受的。这两位可汗的屁股众人还没有擦干净,又哪敢为**再找一位‘英雄’继承可汗之位呢。 在如此的情况下,‘不惹事,不闹事’的乖孩子阿史那雍虞闾就成了可汗的上上人选。反正现在有大隋罩着,只要不惹事,再好好哄好了大隋这个宗主国,众人的生活就不会有什么变化。 听了众贵族老爷提名的人选,斛律云愣了片刻。这个阿史那雍虞闾他是很熟悉的,是一个笑起来十分温和的草原汉子。别人的毡帐墙上挂着的是弯刀和弓箭,桌上摆着马奶酒和割肉刀,而这个人不同,他的毡帐中到处都是来自中原的帛书、竹简,案几上放着的,是文房四宝和纸刀(裁纸用的小刀,古人用的纸都是一大张一大张的,自己裁切,所以纸张有单位‘刀’)。本人更是极为仰慕中原文化,还和斛律云说,希望以后能有机会到中原游历。 ‘这样的人,不会再和莫何一样是拌猪吃虎之辈了吧,如果要真是那样,那这个人就太可怕了!’斛律云在心中暗自揣测,处理完草原的事情,他也要回中原去了,所以他也希望找一个温和点的可汗来继承大统。 达头的报复不会来,斛律云当时自己就在战场上,知道虽然最后**的大军因为莫何可汗的突然死亡而落败,可是达头的部族也不好受,短期内是绝对承受不起一场远征的。至于阿波,把他放回去就好了,听说最近西突厥那边有人蠢蠢欲动,阿波回去之后,应该会祭起屠刀,内乱之后,同样不适合对外用兵,所以现在**的情况,绝对是安稳无比。整个草原也处在一种奇怪的平衡中。 这个时候让这么个温和的人做**可汗,维护其和大隋的友好关系,无疑是符合大隋利益的一件事情,想到此处,斛律云便欣然开口道:“好,既然大家一致推荐阿史那雍虞闾为可汗,那就选定吉日,让他祭祖登基,之后本公将会亲返大隋,处理达头可汗一事!” 一干突厥贵族得到了斛律云的承诺,顿时大喜,又拍了一阵马匹,这才感恩戴德的走了下去。斛律云将众人送出账外,看着漆黑的夜空,心中喃喃自语:‘大隋,也是该回去的时候了,南陈之战,怎么少得了我呢?’ ps:第二卷,完结。明天开始第三卷,天下一统。 第一章 南行 渺渺长江,烟波浩瀚,横亘在天地之间。河水滔滔,浩渺的天际,一行大雁翩然而过。两岸地平原上,庄稼已经开始成熟,辛勤的农民赤着晒得黝黑的脊梁在地里挥舞着镰刀,汗珠儿一颗颗摔在肥沃的土地上。 河水北岸,一个个陈旧破败的小舟停靠在岸边,岸上几个大隋的兵士用步槊支着身体,无精打采的站在树荫下聊着天,不时用手指点着在江面上穿梭游弋的南陈飞舟。 北人擅马,南人操舟,平原作战是北方骑兵为雄,而水上行舟则是南方的水军为佳。这不,几条放哨的烽火舟在北岸隋军水寨前大摇大摆的晃悠半晌,留下一片喜笑怒骂之声,这才大刺刺的向下游行去。 “呸!要不是贺若弼将军严禁我们出战,非得打得这帮孙子跪下来叫爷爷不可!”北方水寨门前装作打盹儿的一个隋军步卒狠狠往地上啐了一口浓痰,对着已经远远遁去的南陈小舟忿忿不平的咒骂道。 “行了……”另外一个步卒懒洋洋的一挥手:“咱们现在是‘老弱病残’,你别表现的那么生龙活虎,万一被对方看出来该挨将军的板子了。” “也是……”另外一个步卒刚刚直起的腰杆又佝偻了下去,靠在身后的木栅上面,看着滚滚的长江,暗自嘀咕道:“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两个隋兵在感慨的时候,刚刚还在长江面上耀武扬威半晌的南陈水军也在大声感慨,其中一人掰断船帮上的一个木片,恨恨的丢在水里,抱怨道:“你看看他们那个样儿,有可能会攻来么?还要天天在江面上巡逻,那些当官做老爷的,天天大鱼大肉,美酒美食,还有妻妾成群,再看看咱们,天天看着北方的那堆臭肉,连休息一日的时间都没有!” 边上一个兵士用手里的木棒挑了挑船舱里的那些狼粪,没精打采的说道:“行了,别抱怨了,有时间不如多注意一下江面,万一有客商过江,咱们还能好好的捞上一笔!” “对对!”另外一个接口道:“捞够了我就会找山阳的王太守,听说他和朝里的人有关系,塞点银子过去,没准儿我还能混个将军当当……” “算了吧,冒着砍头危险过江贩货的,哪个不是日子过不下去的苦哈哈,能有多少银钱给你。我听说一个偏将的位子已经涨到百两银子,就凭咱们,在这儿巡上个半年,得来的钱最多也就能换个队正干干。” “什么?偏将已经涨到百两了?前十余日不是还是六十两么?” “听说皇上又要盖宫殿,缺钱。” “算了吧,一个队正能有什么油水,还不如咱们巡江刮来的钱多。照我看呐,还是好好的巡好江,多抓几个私贩子,得点儿钱攥在手里才是正理。” “江面上有船,兄弟们,打起精神来!” 船上的七八名南陈水军正有一句没一句的唠着闲话,忽然听船头负责警戒的一个水兵高喝一声,赶忙打起精神,朝江面上看去。 只见远处的江面水天一线之间忽然出现一个小黑点,战战兢兢的向前行来,没过多久,这个黑点便行到众人视线之内。原来是一个什么旗帜都没有的小船,不知道对方是经验尚浅,还是没有看到这些南陈的战船,反正是大刺刺的就这么驶了过来。 “站住!干什么的!”两船距离还有两箭地的时候,南陈的士卒终于大喝出声,并且鸣响箭示警。 对方似乎现在才发现他们,笨拙的扭转船身,似乎想向远方逃去。 “围上去!”船头的一个火长一挥手,呜呜的号角声响了起来,附近的几艘南陈的快船像是闻到了血腥味儿的鲨鱼,嗖的一下就蹿了出去,船头劈开江面浑浊的河水,眨眼间便将那小船截了下来。 “嘣~”一支雪白雕翎的长箭钉在船头的船帮子上,惊得船夫和船娘一阵惊叫,一把放开了船桨,抱着脑袋蹲在了船头,瑟瑟发抖。 “嘎吱吱~”南陈士卒手中的弓弦拉满了弦,紧紧的对着船舱的方向,火长大声呼喝道:“里面的人出来,否则我们就要放箭了!” “不要放箭,不要放箭!”搭在船舱外的竹帘一挑,钻出一个穿着青衣小帽的青年,他操着一口北方口音,对众人连连摆手:“莫要放箭,我们是好人!” “好人?”那火长冷哼一声:“好人会在这里悄悄渡江?难道你们不知道,船头若是没有我们陈国发下的令旗,一经发现全部处死吗?” “大人……”那青年迟疑一下:“我们是从西域而来,我家主人是且末的大贵族,这次来,是专程代表我们且末国出使陈国的,你们说的那些,我们都不知道啊!” “西域的使者?”带头的火长心中暗道一声晦气,知道今天的好处十有八九是没有了,挥手让手下收起弓箭,这才问道:“你家大人呢,让他出来答话,既然是出使,总有国书在手吧!” “有,有的,各位将军稍待。”那青年应了一声,转身钻入船舱之中。 过了半晌,一个卷发碧眼,凹目高额,身着华服的汉子走了出来,在他的身后,是一名满脸漆黑,身高足有九尺的大汉和一个身着青衣,面相乖巧的丫鬟。 众人一见这几人的面相,心中的警惕就减了九成,毕竟这里面有两个人样貌实在是太过于特殊,若是隋国的探子,谁会派这么容易被人发现的人来? 那个身着华服的汉子一副西域贵族的打扮,完全看不出一丝的破绽,衣服和语言可以仿冒,可是样貌却无法仿冒。除此之外,他身后的那个大汉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昆仑奴’可,听说那昆仑奴只有西域的绝顶贵族才有资格拥有,人高马大,对主人极为的忠诚。至于那个小厮和丫鬟,则很是平常,哪个大户人家的老爷出门不带下人的? 想到这里,那个火长的态度马上恭敬起来,毕竟这些人若是外使的话,是必须要小心对待的,一个弄不好,他自己的脑袋就要搬家。 这会儿不管是隋国还是陈国都号称自己是华夏正统,而中原正统的表现之一就是万国来朝,越多的属国承认你的地位,你自称起正统来也就越有底气,所以这些来出使中原的胡人和番人,国家都是极为看重的。 “你就是他们的首领吗?”那西域胡人等着灰蓝色的眼睛,看着这个陈国的火长,倨傲的问道:“就凭你也有资格搜查我们,看我们的国书吗?”他的声音阴冷而生涩,似乎刚刚学会不久。 随着他话音的落下,身后铁塔一般的昆仑奴上前一步,恶狠狠的哼了一声,黑漆漆的面庞加上凶狠的面相,看起来确实非常吓人。 众陈国兵士难以控制的后退一步,脸上露出惊恐之色,陈国士卒的平均身高比起隋朝的来,本来就差了一些,现在和这个铁塔一般的昆仑奴一比,更是只到对方胸口。众人将手握在腰刀刀柄之上,万一对方暴起伤人,也好应变。 “哇~”就在那火长准备喝止手下,向对方致歉的时候,却见那昆仑奴忽然趴倒在船边,大口的呕吐起来。 ‘原来是晕船了……’火长心中的最后一丝疑惑也消失殆尽,向前一步,对那个西域胡人大声道:“我们只是例行检查,最近江面上不是很太平,偶有水贼出没,为了来往客商的安全,我们必须对一些来历不明的船只进行一些盘问,并无恶意的。” 对方是西域的使者,这个火长虽然职位不高,但也知道遮掩一些东西,当然不会直接说为了防备隋国的攻击,这才在江面上游弋,而是借口说有水贼作乱,这才拦船盘问,倒也是个不错的理由。 “哦?如果是这样的话,倒也有情可原,既然有水贼,那你们就护送我们过江吧!”那胡人听了他的话,点点头,很干脆的挥手命令道,完了便一转身,带着几个仆人钻进了船舱之中。 “张头儿,他……”一个陈朝的兵士看着这胡人倨傲的样子,忍不住就要发作,却被那火长拦了下来:“石头,切莫误事,他们既然要过江,那咱们送一程又何妨,来人啊,开船!” 小船微微一动,继续向南岸驶去,船舱中那个胡人早放下了倨傲的嘴脸,对身边那个小厮打扮的年轻人道:“大人,您看我刚刚的表现,还行吗?” 边上的小厮把头顶的小帽摘下来,拍了拍上面的土,笑着道:“不错,记住,越是倨傲越好,你现在可是手持国书的使者,就算是见了他们的皇帝,也是被奉为座上宾的!”这小厮说罢把头一抬,露出一张熟悉的笑脸,不是斛律云还能是谁。 那个昆仑奴有些虚弱的靠在船舱上,埋怨道:“哎呀,脸上糊的这东西真他娘难受啊,这船晃来荡去让人头晕目眩的,早知道这样,我就不来了……” 那丫鬟剜了他一眼:“谁求你来了嘛,是你自己千求万恳的要跟来的,你要是不愿意,现在回去也成啊。” “双儿,好了,老鱼够难受的了。”斛律云埋怨的看了双儿一眼,这才对那个胡人道:“幸亏你从表面上看上去和胡人有七八分相似,又会说点西域那边的语言,咱们才能以这个身份顺利的混过来。” 那汉子脸上有些复杂的道:“没想到我王世充的这个样貌,还能起到如此作用。”他当年因为这幅嘴脸,没少受人的奚落和嘲笑,在那个年代,胡人就是蛮夷和匪类的象征。 斛律云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别那么想,我先祖也是高车人,只要心向大隋,血统是否纯正,又有什么关系呢?” 王世充感激的笑笑:“大人说得对。对了,咱们过江以后,先去哪里呢?” 斛律云将船帘挑开一条缝儿,看着逐渐清晰起来的南岸,摸着下巴说道:“先去山阳,然后,便是江都!” 第二章 山阳 南陈大城山阳,地处江都郡最北端的长江边,与大隋下邳郡(南北朝时期地名混乱,一个地方可能十几年就改名好几次,这里引用的郡名和地名,以隋书为准!)遥遥相对,是拱卫南陈的第一屏障,不过因为此处地处南陈和大隋的交界之处,有不少客商可旅人都是由此而过,是以城池内也是熙熙攘攘,颇为热闹。 明道巷地处山阳城城东,临河而建,是城中最大的坊市。其中杂商小贩众多,游人如织,一派祥和盛事的景象。 虽然朝廷已经明令禁止和隋国交易,出售北国的物品,可是私贩的情况仍旧非常猖獗,不时会有几个小商贩对路人抛出暧昧的眼神:“这位客人,我们这儿有十成真的正宗北珠,还有来自草原上上好水貂皮,价格绝对公道……” “胡云,这南陈的风物果然和北方不同,少一分阳刚,多一分秀美。”坊市远端缓缓走来主仆几人,其中一个凸额卷发的番人大声豪气的指着一个头戴罩纱的贵妇对身边的一个小厮笑着说了一句,换来的是边上行人的鄙夷之色。 “王老爷,你这么说话是会被人小视的。”斛律云低声对王世充说了一声:“南陈人都好附庸风雅,像你这样粗莽之辈是不受欢迎的。” “哦?咳咳……”王世充赶忙收起了脸上的狂傲之相,从后腰上取下一把纸扇,‘唰’的一声展了开来,露出上面的一副好字,纸扇轻摇,细声细气的问道:“这样呢?” 身后装昆仑奴的鱼俱罗‘噗嗤’一声,忍不住笑出声来,露出两排白生生的牙齿:“王老爷,您还是别装了,就你我这身材,就算浑身上下写满了字,也看不出个雅来。” 王世充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道:“吉姆,这是和主人说话的口气吗?” 鱼俱罗赶忙回口道:“好好,我的大老爷,您就是扛着把大刀上街,也是全山阳城最风雅的人,成了吧。” “哈哈哈……”双儿笑得直打跌:“吉姆,真是好奇怪的名字。” 斛律云脸上一红,心道这吉姆好歹在昆仑奴里大小也是个名人呢,怎么能说奇怪呢。他往四周看了看,对众人说道:“好了,要闹完了再闹,咱们今天出来不是有事情吗,都留心着点那个叫‘听松楼’的酒楼,别光顾着闹,给错过了。” “知道了!”双儿点点头应了一声,和众人转过街角,忽然眼睛一亮,伸手一指前方不远处那个熙熙攘攘的酒楼,大声道:“找到了,那不就是听松楼吗?!” 众人顺着她的手指看去,只见不远处有一个别致的四层小楼,通体漆成朱色,吊角飞檐,极为华贵,门外食客熙熙攘攘,川流不息,两个热情的小厮的头顶,有一个巨大的黑色牌匾,其上写着“听松楼”三个金色的大字。 这次斛律云他们南下借着是西域某国使者的名义,本来当初众人是准备以商人的身份南下,再混入南陈之中执行一些任务的,可是斛律云思来想去,却觉得非常不妥。 商人的地位颇低,虽然行走四方都不会遭人怀疑,可是因为地位低下,极容易受人刁难,而他们的身份本就敏感,若是被人抓住把柄,很容易暴露。正好西域某个小国的使者带着国书到了大隋朝见天子,斛律云脑袋中灵光一现,用萝卜刻了个章,伪造了一份国书,然后带着王世充和鱼俱罗、双儿,以西域使者的身份南下。 四人轻车简从一路南下,路上极为低调,有惊无险的到达了南陈国内。南陈和大隋一样,都是外紧内松,对长江沿线的船只和行人检查都极为严格,没有官府开具的证明,可以说是寸步难行,可是到了内陆之后,便松懈了许多。以王世充和鱼俱罗这种长相,走了这么远居然还是没有一个人过来盘查,可见这里的治安松懈到了什么程度。 斛律云他们到达山阳后,先在城中休息了几日,稍微熟悉了一下这里的环境,又到官府打了个招呼,这才往右内府在山阳城的一处秘密联络地点听松楼而去。他们需要在此了解一些情报,然后才能做出下一步的判断。 斛律云他们身负使命,单单靠他们自己这四个人是远远不够的。不过好在这次回到大兴之后,斛律云因为在草原上的表现极为出色,被杨坚提拔掌管右内府,而原来的头子杨素,也沾了斛律云的光,升官当了大将军,和高熲、贺若弼、韩擒虎等人全权准备攻打南陈一事。 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右内府的势力早已经今非昔比,他们不光在南陈各处都有秘密联络地点用来传递情报,还有专人混入南陈各地,分化、瓦解、收买、暗杀,将整个南陈搞得乌烟瘴气。 而斛律云这次来,就是要借助这一部分人的力量,来达成自己的目的。据他从杨素手里得到的那份名单上讲,在整个南陈的境内,有大隋右内府死士数千人,各种探子数百,甚至在他们的朝中大员和地方贵族之中,也有早已投靠了右内府的人,这些人都是他可以利用的资源,只要用得好了,这盘棋便能下的精彩。 不过他现在的身份是小厮,这可不是一个好的身份,既然已经成功的混进南陈境内,这身份也应该改换一下了。南方世家豪族众多,这些人在朝中和地方的势力都极为庞大,想给他找一个合法的身份,不过是一件举手之劳的事情。 他这次来南陈的任务极为复杂,危险性极大。南陈在江南立国这么多年,根基稳固,和大隋比起来国力也不遑多让,若是不事先准备完全,想要一蹴而就恐怕很难,大隋南下灭陈之战甚至会变成当年曹操在赤壁的翻版。 而斛律云他们要做的就是给大隋的南征铺设好道路,从内部瓦解南陈,至于如何对付他们才妥当,对这边的情况一无所知的斛律云心中也毫无头绪。 江南之行比当初背上草原之时更加复杂,他在这里人地两生,南陈掌控江南多年,必定耳目众多,而且世家大族在这里的实力盘根错节。斛律云记得当年的北齐,也是被世家大族所掌控,与此时的南陈何等相似。在这样的地方,皇权很多时候还不如一个大族族长的口谕管用。 所以他不等到自己到达,就已经让燕飞、任昱、雄阔海和几乎所有能动用的力量南下,潜伏在南陈,随时准备发动。 而这个听松楼,就是早已经商量好的汇合地点。 “客官,您快里面请!”看斛律云四人向店门走来,一个在门口迎客的小厮赶忙迎了上来,热情的招呼道。 “恩,我听说你们这里可以做正宗的北国菜?”王世充三人点点头,跟着一个小厮迈步走了进去,斛律云则拉住另外一个小厮,高声询问道。 “啊?哦,不知客官您是要吃什么地方的菜啊?”那小厮疑惑的看了看斛律云,不动声色的问道。 斛律云毫不犹豫的接口道:“不知道你们这里可不可以做大兴的菜色啊,上次我家老爷在大兴四海居中,吃过一种烤大雁,非常独特!” 小厮双眼一亮,面色不变的继续问道:“看客官您说的,现在是初秋,大雁还没飞过来呢,想要吃雁啊,那得冬天!您看是不是来点其他东西?” “你们这么大的酒楼,居然连个大雁都没有,真是丧气!”斛律云一脸失望的说道:“对了,我家老爷在大兴城还吃过一种菜,是一种鱼,很好吃,不知道你们这儿有没有?” 小厮一脸为难的说道:“客官,您这可难住我了,我们这儿鱼的做法有很多,我们哪里知道您到底是想吃哪一种?” 斛律云摆摆手,不耐烦的道:“我曾经问过他们的那个厨子,知道怎么做。我跟你说不清,找你们厨子出来,我跟他说一下,他肯定知道!” 小厮眼睛不动神色的看了看四周,这才对斛律云道:“您这可难住我了,现在正是用膳时间,后厨忙的很,要不这样,你跟我进去,然后跟他说,你看成吗?” “也行,前面引路吧!”斛律云做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跟着小厮迈步朝后厨走去,仿佛真是一个挑剔的食客一般。 二人挑帘走进后厨,穿过两道大门,小厮才转头恭敬的问道:“不知道是哪位大人当面?” 斛律云冷冷的看着他:“做好自己的事情,不该问的不要问。” 那小厮身子一抖,赶忙垂下头去,带着斛律云又绕了几圈,路过个走廊的时候,在墙壁上敲了三长两短五下。 “哗啦!” 木制的墙板一侧,露出隐藏在后面的一个房间来,小厮伸手一让:“大人请,我们掌柜的就在里面!” 斛律云点点头:“你去吧,小心看着外面。” “是!”小厮恭敬的应了一声,快步退了下去。 见那小厮走的远了,斛律云这才摇摇头,暗想右内府的这些密谍毕竟训练的时间较短,素质不算太高。这才迈步走进了密室之中。 第三章 新身份 “大人,您来了!” 当斛律云走进密室的时候,燕飞正拿着一大堆各处汇总过来的情报对着密码本抄译,听到脚步声,他赶忙起身,向斛律云恭敬的施了一礼。 密码本这东西是斛律云从后世学来的一种保密手段,用阿拉伯数字传递消息,然后再用随处可见的一本佛经来破译,只有书写情报和接收情报的人知道具体是哪一本佛经,而负责传递情报的人是完全不知道的。 如此一来,就算被对方截取了情报,也不会泄露出去,最大限度上的保证了情报的秘密性。 “恩,你忙你的。最近的情报多么?大概都是关于哪一个方面的?”斛律云摆摆手,示意燕飞坐下回话,自己找了个凳子坐下来,随意的问道。 燕飞点点头:“最近的情报很多,大多数都是从宫里流出来的,南陈的这个皇帝啊,不把他祖宗留下的这点基业败坏干净,是不甘心啊。” “哦?他又做什么了吗?”斛律云好奇的挑挑眉,饶有兴趣的问道。 “就是因为他什么都不做整日流连于**,这才把好好的南陈搞成这幅乌烟瘴气的样子……”看来南陈皇帝陈叔宝确实有点功夫,他的所作所为能把一个外国的探子头儿气成这个样子,那得做到什么程度啊。 “**?不会吧,陈叔宝难道是个好色荒淫的帝王?”斛律云挠挠头,反问道。他之前在草原上,南陈这一块儿以前一直都归杨素管,所以他对南陈的情报了解的并不算多,对陈叔宝这个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南陈后主’的了解,也仅仅是停留在那一首流传千年的牛诗‘玉树**花’之上。 “何止是好色荒淫!”燕飞一拍桌子,忿忿不平的说道:“想必大人您也知道,这南陈**佳丽们有着严格位号,南陈完全沿袭了南梁的规矩,除皇后外,皇帝的嫔妃一共有有:一到三级为贵妃、贵嫔、贵姬,称为三夫人;四到十二级为淑媛、淑仪、淑容、昭华、昭仪、昭容、修仪、修华、修容,称为九嫔;十三到十七级为婕妤、容华、充华、承徽、列荣,称为五职;十八到二十级为美人、才人、良人,称为散位。” “在陈叔宝之前,南陈前面几位皇帝生性节俭,这些带名号的妃子们还常有缺位,到了这个陈叔宝,却不再放过如此良机,不光把这些有名有号的嫔妃尽数册封,还有不少人连名号都排不上。” 斛律云的嘴长得足以放进去一颗鸡蛋,他大大的咽了口口水,艰涩的问道:“这个陈叔宝,他不累吗?朝政呢,多久上一次朝?” 燕飞冷哼一声:“陈叔宝可是乐在其中呢,他花了大把的金银,找来能工巧匠在皇宫里兴建了临春阁、结绮阁和望仙阁三座巨大的阁楼。这三座阁楼极尽奢华,均高达数十丈,各有房间数十间;门窗、壁带、椽柱、栏杆、门槛等全部用沉香木和檀香木做成,以黄金璧玉装饰,镶嵌珍珠翡翠,外面再悬挂珠帘;房间里配备了宝床、宝帐、衣服玩物等。每逢微风乍起,香味便随风飘荡、传闻数里。阁楼周围还做了假山、种植了各种各样的奇花异草,并引水成池,外人忽入其中,会以为置身仙境,他现在除了和嫔妃宫女在其中淫乐,诸事不理,朝政就更不用说,现在整个南陈的朝廷,完全把持在四个人的手中,国库和税收由施文庆、沈客卿打理,朝中政务是由江总负责、而南陈国内的兵马嘛,则由孔范指挥!” 斛律云感觉这个南陈的朝廷实在是太有趣了,不光陈叔宝深悉享受之道,手下的四个人名字也挺有意思,尤其是那个江总,听起来就很霸气嘛。 他轻笑两声,开口继续问道:“你说的那四个人,都是什么样的人,有能力吗?” 燕飞嗤笑一声,不屑的说道:“陈叔宝一个只知享乐,不图进取的君王,能找来什么能臣干吏。这四个人里面,江总喜好吟诗作赋,孔范嘛,自比诸葛孔明,剩下那两个人,也都是溜须拍马之辈,不过是因为能找到各种理由为陈叔宝捞钱,这才坐上如此高位。” “诸葛孔明?”斛律云心里一惊,忍不住开口问道:“可是那个蜀汉丞相,以一人之力顶起蜀汉半壁江山的卧龙先生?” 燕飞又是不屑的撇撇嘴:“他自比的是孔明先生,不过连人家的一个脚趾头都比不上!只会纸上谈兵,夸夸其谈,南陈下到军中将士,上到皇帝陈叔宝和朝中的大小要员,一个个都眼高于顶,看不起大隋,和这个孔范先生也有很大的关系!” 斛律云听得愣了大半晌,这才道:“难道南陈朝廷里都是这样的货色?那还搞什么,带着人来打就是了,有这样的人,我们打输才是奇怪!” “大人不可大意!”燕飞摇摇头,脸上露出一丝凝重之色:“这南陈虽然朝廷里面已经被这些蛀虫蛀得破烂不堪,民间也多受其苦,可是毕竟立国二十余年,根基颇深,而且除了那些溜须拍马之辈外,还是有一些做实事的人的,现在进攻南陈,我们并无胜算!” “哦?这样的朝廷中还有几个能人吗?说来听听!”斛律云这下子更是好奇了,奸臣当道的朝廷,居然还有能臣的生存空间吗?这倒是和以前听‘说岳’、‘杨家将’的时候完全不同啊,那里面奸臣的第一目的,就是要祸害死忠臣,仿佛双方是不死不休的仇敌似的。 燕飞哑然一笑,好笑的说道:“当然,大人,你别看这几个家伙都是那种溜须拍马之辈,可是他们也怕死,他们也怕自己好不容易得来的荣华富贵再失去了,所以军中还是有不少的好将领的。” “要说这军中的名将呢,萧摩诃勉强算一个,任忠还算可以,周罗睺与丁彦平果敢善战,称得上名将的称号,还有陈慧纪等一批优秀的将领。有这些人率领,陈国的兵马也算得上是骁勇,不是那么易破的。” 看斛律云的脸上露出凝重的神色,燕飞又笑了起来:“不过呢,这个陈叔宝还真是一个十足的昏君,你说他荒淫好色也就罢了,居然还喜欢以皇后的名义找大臣的夫人进宫偷情,据我们可靠的情报得知,那个萧摩诃的夫人,就常常被召进宫中,与陈叔宝有私情!” 哎呦,还好人妻?斛律云对陈叔宝不由肃然起劲了,皇帝做到这个份上,还真是不白当一次皇帝啊,不过这样的皇帝,要是能做得长久,可就真是老天无眼了。 听完南陈君臣的这一干荒唐事,斛律云觉得自己脑子里对这些人已经稍微有了一些印象,他想了想,对燕飞道:“恩,你把这些人的详细情况都给我整理一份,里面要包括他们的家人、好友、爱好、以及做过什么事情,和什么人会过面,以及做过什么错事留下什么把柄等。” 燕飞赶忙起身,从边上的一个锁着铜头锁的木柜中取出一摞儿写着密密麻麻小字的纸张,递给斛律云道:“这是大人要的东西,您来之前我就让他们准备好了,这里面不光有您要的那些资料,还有一些是南陈的中低层干吏的名单,这些人的存在会对我们将来南下造成阻碍,也是要赶紧处理掉的。除此之外,还有您的新身份,您必须尽快适应自己的新身份,十日之后,便要进宫面圣。” 斛律云一呆,诧异的问道:“十天,这么快?还要进宫面圣,你们给我找了一个什么样的身份啊?!” 燕飞指了指斛律云手里的那摞纸:“是沈客卿的一个远房亲戚,这家人在从前沈客卿还未发达时资助过他不少的东西,和沈客卿的关系很好,不过全家都在几年前的瘟疫中死了,只剩下一个儿子。那小子不学无术,儿卖爷田心不疼,早早的就把家里头值钱的东西败坏光,成了个破落户。有一回在咱们开的赌坊里使暗招,被咱们的人抓了以后,想用这个身份来吓唬人,这才被我们得知。” 斛律云皱皱眉:“这个小子可靠吗?不会是为了保命,自己吹牛的吧?” 燕飞摇摇头,很肯定的说道:“绝对不是,我们抓住他以后,还让他给沈客卿写了一封亲笔书信,让咱们的人送去。那沈客卿看了信之后很高兴,不光赏赐了那个送信的信使白银十两,还写了封回信,说他现在飞黄腾达了,也不忘当初的恩情,让那小子在十日后赶到建康,由他引荐,到朝中做个官儿。” 斛律云这才放下心来,称赞道:“好,你们这件事做的很不错,不过那个小子和沈客卿那么熟,我去了之后,会不会被对方看出破绽?!弄巧成拙可就不好了!” “大人放心!”燕飞站起身,走到斛律云身边说道:“当年沈客卿确实是见过这个小子,不过那会儿这小子才两三岁,根本看不出什么特点,过了这么多年,有些变化也是正常的。再说了,这小子和您年纪相仿,而且还是个软骨头,我们从他嘴里挖出不少他父母跟他说过的关于沈客卿的往事,天下除了这一家人,没人知道的,有这些东西为证,沈客卿是决计不会怀疑您的。” “恩!”斛律云翻开手中的那摞东西,一条条的看下去,见里面有很多当年这一家人和沈客卿相处的细节,心里顿时安定下来,不过过了片刻,他又皱眉道:“可是,我是北方人,根本不会说他们这边的话,怎么办?” “没事!”燕飞似乎早就想过这个问题,对斛律云道:“那家人的女子是从北方逃难逃到这边来的,那小子和他娘学话,也是一口的北地方言,如果不是这样,我们也不会选中他。” 燕飞办事确实非常细致,很多要注意的细节他都解决的完美无缺,让斛律云挑不出任何的毛病,既然他挑不出,那沈客卿应该同样也挑不出。 想到这里,斛律云便起身对燕飞笑着道:“好了,那我就先回去了。对了,你安排两个人手,随我去建康,一起去见沈客卿,就说我欠了他们的赌债,让沈客卿偿还。这小子一直不学无术,好赌钱的毛病沈客卿一定跟人打听过,咱们也得小心一些。” 他走到门边,忽然回头问道:“对了,这小子叫什么名字?” 燕飞一愣,想了想才回道:“好像是叫做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