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1983》 第一章 坦克(求收藏) 元宪洲突然惊醒,从床上坐了起来,习惯性地四处摸烟,等他看向四周,再看看自己的腿自己的手,摸摸自己的脸,顿时大惊失色:我这是怎么了? 他使劲掐了掐大腿内侧,疼得差点叫出来。再听听外屋传来的“万里长城永不倒”的音乐声,终于明白:重生了!我回到15岁的那个夏天了! 而另一个世界的自己显然一命呜呼了。 那是2017年5月27日凌晨,已经连续开了18个小时网约车的元宪洲,准备收车回家了,路过十里岗桥下时,他突然感到胸口一阵绞痛,凭着本能将车子停靠到路边,打正方向盘、拉起手刹,接着便坠入了无尽的黑暗之中…… 一时间,元宪洲的心中翻江倒海,悲喜交集。喜的是自己重获年轻健康的身体,悲的是从此与老婆孩子阴阳两隔。原本已经退休的老婆不得不独自承担起家庭重任,儿子需要买房结婚,女儿需要攻读博士学位。 想到这些,元宪洲忍不住流下眼泪。 “怎么了大洲?”母亲刘彩霞走了进来。 这个时候的母亲好年轻啊,烫着大波浪,皮肤细嫩,眉毛弯弯眼睛弯弯,不说话也带着笑。 “睡迷瞪了吧?” “是啊!”元宪洲抹把脸,伸个懒腰。 “出去走走吧,今晚早点睡。” “好啊,出去走走。” 元宪洲起身向外屋走去。 外屋聚满了人。 有元宪洲的父亲元义刚、哥哥元宪江、妹妹元宪波,还有几个街坊邻居,像董福理、章明溪他们几个。 大家都在聚精会神地看《霍元甲》。 除了妹妹元宪波抬脸朝元宪洲做了个鬼脸,其他人头也不抬,眼睛都扎进了黑白电视里,动都不会动一下。 母亲一直把元宪洲送到门口,刚转身时,元宪洲忍不住叮咛:“以后少吃点咸的!容易得高血压!” 母亲愣了一下,笑嘻嘻地点头:“好呀!好呀!” 元宪洲走出居民楼来到大街上。 那时的元宪洲居住在工厂居民区里,属于城乡结合部,虽然空气质量不算太好,但比三十年后要好太多了。 而且公路上车辆极少,尤其到了晚上,公路上跑着的就只剩下自行车了。 马路两边都是乘凉的人们,男女老幼,嘻嘻哈哈。那个年代的人长得胖的极少,大多身形瘦削,但又充满活力。 元宪洲贪婪地呼吸着这熟悉的气息,以上帝般悲悯的目光看着那些欢快的人们。 走到一个僻静处,一阵声音传来“二三、二四、二五……” 路灯下,一个女孩儿在踢着毽子,她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耳熟。 元宪洲缓缓走近,看着她的侧脸一下就认出来了,忍不住泪流满面:“原来你没死!” 女孩儿转过身来,咬牙切齿瞪着元宪洲,还没等元宪洲反应过来,她突然冲过来,伸出胳膊把元宪洲的脑袋夹到咯吱窝下,弹着脑壳。 “叫你咒我死!叫你咒我死!” 元宪洲被夹得有些发懵,但很快反应过来。 这就是我十八岁前的人设啊!身材矮小,爱哭,有些娘。 女孩儿叫坦克,至于她的本名,元宪洲想了下才想起来,肖蝶,一个有些拗口,但又有几分诗意的名字。 可女孩儿本身并没有诗意,从小到大她都比大多数同龄男孩长得高大,而且性格有些粗鲁野蛮,动不动就把男孩子追得满街乱跑。 元宪洲和其他几个经常被欺负的男孩私下里给她起了个外号叫“坦克”,意思说她长得比较高大凶猛。 其实,初三的时候肖蝶也就一米六六,到了三年后,元宪洲在大学校园碰到她时,她还是那么高,而元宪洲已经一米七五了。那时,肖蝶在他眼里,不仅跟高大凶猛不沾边,而且看起来是那么的苗条俊秀。 元宪洲贪婪地呼吸着肖蝶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子少女特有的幽香,直到肖蝶放开了他,指着他地鼻子威胁着:“还敢不敢了?” 一边说着,还一边咬牙切齿,但黑黑的眸子里却是波光粼粼。 元宪洲直到三十岁以后才明白一个道理,一个女孩儿如果经常欺负一个男孩儿的话,多半是喜欢这个男孩儿。 看着这个小女孩呲牙瞪眼、虚张声势的样子,元宪洲忍不住想笑,这让他想起去世前看过的一部叫《金刚狼》的电影,那个小女孩就是这副桀骜不驯的样子。 但元宪洲还是极力克制自己身体内的那个五十岁的老男人,不让老男人的世故、圆滑完全占领这个十五岁的小男孩。 元宪洲发呆的时候,肖蝶已经离开了,蹦蹦跳跳哼唱着歌曲。 元宪洲忍不住跟上去。 肖蝶是部队家属,他们的部队大院和厂区紧挨着。 小的时候元宪洲觉得那个部队大院很大,长大以后才知道那只是一个很小的通讯营而已。 从厂区到部队大院路过一片荒地,每周星期日的时候,这块儿地方会变成一个集市,所以平时就会留下许多临时栖身的破床、破沙发、破窝棚之类的东西,看起来像一个藏污纳垢的地方。 元宪洲刚跟了十几步,肖蝶突然转过身来,神情有些紧张:“你,你干什么?” 肖蝶先前的霸气一扫而光,眼睛里只剩下少女的惊恐。 “小心点……” “哼!胆小鬼!这才几步远。” 肖蝶说完,蹦蹦跳跳地走了。 元宪洲抬头看向远方,部队大院已经隐约可见了,他这才转身准备离开。 “嘿!”突然,肖蝶在不远处又停下来喊他。 “怎么了?” “你不要随地大小便啊!” “啊?” “前几天有个男的随地大小便被枪毙了。” “知道了。” 肖蝶继续走远了。 “来得及!一定还来得及!至少还有六年的时间!” 元宪洲看着她瘦小的背影喃喃自语。 第二章 少年的心机(求收藏) 走在回家的路上,元宪洲突然想到一个严重的问题。他晚上出来碰到肖蝶这一段在前世并没有发生,这是不是意味着接下来的事件都将发生改变,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元宪洲顿时吓出一身冷汗,快步往家里走去。 半路上碰到章明俊,元宪洲也只是随便挥了挥手。 到家时,街坊邻居们都已经离开了,父亲、母亲在说着悄悄话。隐约能听清是他们在说买房子的事。元家的房子是当时的普遍户型,两室挑担间儿,中间一个厨房两边是卧室。 元义刚和刘彩霞两口子住在小间里,另一个大间则隔成两个小间,元宪波住里面,元宪江和元宪洲个俩住外面。 整个房子的面积才40多平,对于有儿有女的家庭来说,相当逼仄拥挤。 而那时的房子极其便宜,元义刚和刘彩霞议论的一套六个屋子的小杂院只要两千多块钱。 当然,当时的人工资也极低。高的百八十,低的二三十。 可元家绝对买的起。 周边的街坊经常私底下称元家是万元户。元宪洲那时并不相信,成年了以后才渐渐相信了。 因为元义刚是一名因伤复转军人。他转业到地方时拿了一大笔安置费,至少有七八千块钱。刘彩霞日子过得殷实,而且元宪洲的哥哥元宪江此时也工作了,所以这笔安置费应该没动多少。 “买吧!”元宪洲忍不住插嘴。 “大人说话小孩插什么嘴?”元义刚瞪着眼珠子怒斥。 元宪洲心里暗自好笑,眼前这位父亲大人比自己小七八岁,头脑见识也差了一大截。 “眼下房子正在商品化,以后会越来越贵,三十年后能涨1000倍!” “闭嘴!少在那神神道道,你以为你是大仙儿呢。” 元义刚此时眼珠子通红,元宪洲知道他又喝上二两了,要真杠上了说不定能挨一顿饱揍,只能识趣地进屋去了。 刚到屋里坐下,翻一翻复习题,元宪洲又想到一个严重的问题,他拿起台历仔细翻看,越看越汗流浃背。 15岁那一年夏天,元家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时间应该是下个星期三。 可元宪洲突然想起,父母说起买房子这事应该是那件可怕事情发生前的两三天,也就是说事件有可能提前。如果提前三天还好,正好是星期六,上班的人多,路上闲逛的行人少些。如果提前两天就麻烦了,星期日的时候满街都是人,出点事都是大事。 这可怎么办?总不能天天跟着老爸啊! 元宪洲急的满头大汗。 “哥!你怎么了?”元宪波从里屋探出脑袋。 这个屋子的隔断有个小门,还有一个小窗户,元宪波没事就爱把脑袋探出窗户,吓唬吓唬元宪洲。 “没事。你怎么还不睡觉?” “不困啊。你在复习啊?” “是啊。” 刘彩霞在外面喊:“小波!不要打扰二哥复习功课。大洲,你早点休息啊!” “知道了!”元宪洲冲门外说。 元宪波撇撇嘴,把脑袋缩了回去。 想起妹妹跟自己一窗之隔,元宪洲再也不敢唉声叹气了,虽然是十五岁的身体,其实是五十岁的心灵,喜怒不形于色应该还是能够做到的。 元宪洲闲的无聊翻了翻复习资料,结果又被吓到了。 原本以为自己是过来人了,不论眼下的初升高和三年后的高考肯定是轻轻松松的事,结果却发现自己已经把初中的课程忘得差不多了,现在捡起来已经相当吃力了。 元宪洲不由得更加苦恼了,但却只能憋着不敢唉声叹气。 刚重生那会儿的兴奋现在已经荡然无存,剩下更多的是焦躁。 眼下,自己显然是一个先知了,知道未来三十多年将要发生的事情。 原本以为这是一个天赐良机,大可利用这个机会改变命运,升官发财。 可现在看来,这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啊。 家家户户每年每月都会发生一些不尽如人意的事情,如果每一件都去纠正、扭转,这需要耗费多少精力?对于一个十五岁少年来说岂不是疲于奔命? 最要命的是,当扭转不好的事情时,美好的事物会不会也发生改变? 一个十五岁少年却拥有五十岁人的思想,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悲剧。 元宪洲在床上辗转反侧,尽量小心翼翼别让隔壁的妹妹听到,这样折腾了好一会儿就快要睡着的时候。哥哥元宪江突然回来了,在元宪洲对面的床上躺下,两三分钟后便鼾声大作。 元宪洲这才想起,原来,哥哥是打呼噜的,而且相当严重。 于是,十五岁少年第一次失眠了。 第二天早上,元宪洲被妈妈叫醒。妈妈的眼神里有一丝诧异,因为元宪洲早上起床从来都不用人叫的,他脑子里仿佛有一部精准的闹钟,到了特定时间就会自动醒来,前后误差都不会超过五分钟。 元宪洲连早饭都来不及吃,胡乱抓了两根油条,背起书包向门口冲去。 在楼下,章明俊已经等候多时了,换别人早就不耐烦了,因为章明俊的性格比元宪洲更怯懦,也更沉默。 两人翻身上车,很快融入洪水般的自行车车流之中。 元宪洲一边蹬着车子,一边吃着油条,他看到章明俊偷偷咽口水,立刻有些惭愧起来,连忙递给章明俊一根。两个人像举着两杯酒一样,你一口我一口地吃起来。 章明俊家比较困难,平时不舍得到外面买早点吃,连油条都是一种奢侈品。 两个人并排骑着车子的时候其实挺奇怪的,章明俊骑着个二八加重自行车,个子也高高的,至少有一米七二。元宪洲却骑着个二六自行车,个子也矮矮的。两个人在一块儿就像一头长颈鹿在跟一匹马结伴而行。 他们这种滑稽的组合经常遭到厂区其他子弟的嘲笑,比如像黄毛、头皮他们几个。 元宪洲家所在的这个厂区是北方一家超大型纺织厂,全厂职工有一万八千名,算上家属的话怎么也有三万人口(家庭成员基本都在一个厂子)。加上不远处还有一个重型机械厂,也有七八千的人口,另外还有通讯营也有一千来号人。这一带俨然就是一个小镇了。 什么医院、学校、商场、电影院都一应俱全。 可这里只有技校,没有中学。 纺织厂的子弟,重机厂的子弟,还有部队大院的子弟,都得到两三公里外的第三中学上学。 每天走过路口的时候,都会有一个身材高大扁脑袋的男子在一本正经地做着交警的手势,只是没人会听他的,因为他是个傻子,大家都叫他大宝。 大宝是厂区附近的农民子弟,厂区的孩子们都挺喜欢他,路过的时候都喜欢向他打招呼:“大宝好!”、“大宝拜拜!” 在那个缺少娱乐的年代里,傻子就是孩子们眼中的大明星。 第三章 最后的初中生活(求收藏) 生活中的道路有时候跟人生的道路是一样的,若顺其自然、跟着感觉走,反而不会有偏差。若瞪大双眼,刻意去寻找,反而有可能误入歧途。 “哎,哎,往哪走啊!”章明俊大喊,元宪洲连忙回到他身旁。 三十多年了,这条路变化太大了,元宪洲自己走恐怕已经找不到路了,只能跟着章明俊走。 又走了一会儿,元宪洲看到一个似曾相识的路段,那种熟悉的揪心的痛向胸口袭来,他忍不住喃喃自语:“又到十里岗了。” “是啊。”章明俊诧异地看了元宪洲一眼。 离初升高考试还有二十来天了,有些铁定考不上高中,甚至连职高和技校都考不上的同学干脆不来上学了。还有一些愿意在家复习的,老师也网开一面。 所以,课堂里的同学减少了四分之一,教室显得格外空旷清净。 元宪洲的视野也变得更加开阔,他贪婪地看着每一张稚嫩可爱的小脸,想要把他们的面孔都深深印在脑海里。因为元宪洲知道,初升高结束之后,自己再也不会与他们中的大多数再次相遇,从此天各一方,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 元宪洲是个小个子,同时又是个好学生,所以座位靠前,在第三排已经坐了三年了。 肖蝶则一直坐在元宪洲身后。 换了往常的话,每一堂课元宪洲的腋下都会留下几块儿青紫。 可今天肖蝶却出奇的沉默安静。 或许她敏锐的感觉到元宪洲并不是那个少年,而是住在这个少年体内的五十岁男人。 元宪洲以为自己是过来人了,初升高的课程稍微复习一下就应该能完全掌握。可几堂课下来却发现完全不是这么回事。虽然五十岁人的脑子理解力增强,可杂念也多。学习的能力反而不如十五岁的少年。 在八三年的时候,初升高的升学率跟三十年后高考的升学率差不多。 元宪洲所在的是优秀班级,全班有六十多名同学,最后考上全日制高中的只有二十多名。而其它的不太好的班级,升学率就更低了。 昨天晚上的时候,元宪洲曾一度想:干脆初中就下来当个体户算了,利用自己未卜先知的本领,在三十岁以前就成为百万富翁。把前世所遭受的憋屈、惶恐统统都一扫而光。 可坐到课堂上之后,元宪洲又不甘心了。在那个年代,大学生是百里挑一,是天之骄子,更是家庭的骄傲。他怎么可以轻易放弃这次机会?再说真正的创业致富的机会是九十年代初,而不是当下。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如果不能考上大学,如果不能与肖蝶在bj相遇,他就无法阻止那场悲剧的发生。 元宪洲以为肖蝶变得沉默安静了,可她的顽劣的本性很快就恢复了。 第三堂课下课后,他刚走出教室,突然又被肖蝶夹在腋下了,继续弹他的脑壳。 元宪洲在她咯吱窝下挣扎着,脑袋摩擦到她少女的微乳,突然感到浑身不自在。我的天呐!我这是怎么了?怎么还有感觉了? 十五岁的元宪洲跟同龄人比起来,属于发育迟缓的。他甚至到十八九岁的时候才对男女那方面的事情有了一丁点的想法。由于生物课程学的不好,再加上好奇心不太强,在22岁以前,他一度以为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人他妈**拉出来的。 虽然说生理决定心理,可心理对生理肯定还是有很大影响的。 毕竟,元宪洲是一个食髓知味的50岁的老男人。 而这个五十老男人拥有的却是十五岁的,朝气蓬勃的,不知疲倦的身体。 元宪洲从肖蝶咯吱窝下挣扎出来的时候,抬头却发现章明俊在不远处投来嫉妒的目光,顿时大吃一惊:原来这小子喜欢肖蝶! 元宪洲瞬间有了想帮章明俊撮合的想法,内心深处他是想摆脱肖蝶。虽然肖蝶撩拨起他那方面的欲望,可作为一个五十岁的男人,元宪洲根本不是个恋童癖,甚至没有一丁点萝莉情结。 但他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他知道,在接下来的十几二十年里,章明俊的人生将劣迹斑斑。 元宪洲觉得自己就像《阿凡达》里面的主人公那样,刚获得一副新的身体,如果想完全操控自如,还需要一段时间来适应。 每到课间的时候,他就抓紧时间,来到单双杠跟前,小心翼翼地锻炼一会儿。 刚游了一会儿双杠,元宪洲突然想起:徐艳秋这会儿应该也在学校啊! 那个给我家,给了我一双儿女的女人她少女时代是什么样子? 刚结婚的时候,徐艳秋说过她在初中就见过元宪洲,但元宪洲对她却没有印象。或许因为她是成绩差的的学生,没法引起元宪洲的注意。 徐艳秋比元宪洲大两岁,留了两次级后跟元宪洲一个年级。元宪洲在一班儿,她在七班儿,就是离厕所不远的那个班级。 元宪洲跳下双杠,向七班跑去。 来到七班的窗户前,元宪洲挨个窗户向里张望着,仔细打量每个女孩子。好在他的面相一看就不像是勾搭女生那种,所以里面的人也见怪不怪了。 但元宪洲从前排一直打量到后排,把七班的女生看了个遍,也没发现长得跟徐艳秋近似的。 或许她跟其他差等生一样期末考试就不来了。 直到铃声响起后,元宪洲才不得不离开。 上午最后一堂课是英语。元宪洲的英语从初中时就没学好,一直到高中,到大学可磕磕绊绊,甚至差点没拿到学士学位 所以,这一堂课元宪洲必须认真听讲。 但听了一会儿,他的杂念就冒出来了。 英语老师从身旁走过时,他右后方的两个差学生在嘀咕着什么,好像在猜颜色。 十五岁的元宪洲肯定是听不懂的,五十岁的元宪洲却一下就听懂了。 英语老师教边薇薇,是个南方人,大专毕业后分配到北方。她是个非常爱美的女子,几乎一年四季都穿着裙子。元宪洲偶尔听大人们说这女子腿长得很直。但那时的元宪洲也搞不懂什么直不直的。 现在看来,还真是没错啊。不仅直,而且肌肤细腻,闪动着耀眼的光芒,用现代人的话来形容,就是满满的胶原蛋白。 第四章 帮老师搬地瓜 其实边薇薇不年轻,有二十五六岁,在那个年代算大龄女青年了。当然,元宪洲知道她后来的结局是,两三年后她嫁给一个五短身材的物理老师。 那两个调皮捣蛋的学生其实只比元宪洲大一两岁,不要说元宪洲,连边薇薇自己都想不到,两个男孩动不动就蹲在地上系鞋带,其实是别有用心。 因为是复习阶段,下午只上了两堂课就放学了。 元宪洲和章明俊骑着自行车走在排污渠旁的小路上。 刚走了没一会儿,章明俊便嘟哝起来:“我草,他们又来了。” 前面不远处,两个十六七岁的小混混在堵放学的初中生要钱。 他们俩一个叫大鸡,一个叫寡妇。 许多年以后,寡妇当了包工头,大鸡却被人砍死了。 在那个年代,连打劫都充满了仪式感。 他们唱着:不是不抽烟啊!不是不喝酒啊!就是没有钱,够哥们儿意思,给哥们儿两三毛,明天我就还给你! 小混混们一般也有底限,他们不会为难女孩子。 所以,骑车的女孩子直接过去就是了。 但男孩不同,他们必须下车,不然就坏了规矩。 元宪洲本来不想下车,可章明俊老远便下车了。 元宪洲立刻想起自己当年比章明俊更诚惶诚恐,一个月至少要被小混混们搜刮一次,简直就像交保护费一样。 十五岁的元宪洲从来不敢反抗,也从来没想过反抗。 而五十岁的元宪洲早已明白,人真正的力量并不来自身体。 章明俊推着车子,元宪洲跟着他慢慢骑着,一直到车轱辘都快撞到大鸡了,他这才从车上跳下来。 大鸡打量元宪洲一眼:“小子……” 章明俊连忙解释:“他,他没反应过来。” 寡妇仰着脸:“少废话!赶紧点吧。表现不好,一人一块!” 章明俊连忙摸兜儿。 元宪洲按住他的手:“我们要是不给呢?” “找死啊你!”大鸡抬手要打元宪洲。 元宪洲站在原地纹丝不动。 元宪洲的与年龄不相符的镇定,把大鸡和寡妇都镇住了。 他们再能咋呼也是孩子。 大鸡指着元宪洲尴尬地笑笑:“嘿!这小子……” 寡妇瞪起眼睛:“你们他妈想找死是吧?别以为快放假了,老子就找不到你们!你们不是大纺的吗?老子在那片儿踩得咔咔响,找你们几个小毛猴还不容易!” 元宪洲和颜悦色地笑笑:“行了!行了!我知道。这段时间风声紧你们得小心点。” 元宪洲这套长辈叮嘱晚辈的嗑儿更把两个小混混整懵了,他们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元宪洲接着吓唬他们:“这段时间严打你们知道吧。听没听新闻,一个伙计抢了别人两毛钱,被拉到西海边儿崩脑壳儿了,脑浆子都打出来了。还拉到车上开膛破肚,摘器官……” 两个小混混更加不知所措了。 元宪洲大度地挥挥手:“行了!咱哥儿今天实在没钱。等哪天有钱了,请你们哥俩下馆子!暴搓一顿!” 大鸡咽着口水,忍不住大喊:“好啊!” 寡妇在一旁连忙拉他一把。 元宪洲点点头:“那就这么定了啊!” 说完,翻身上车,向前走了。 章明俊也连忙上车追了上来,一边骑着一边兴奋地看着元宪洲:“大洲!你还真行啊!” 元宪洲微微一笑,心说我他妈五十岁的人,还怕十几岁的小屁孩儿,那我成什么了。 章明俊还是兴奋不已:“一定是你老爸教的吧。你老爸真厉害。” 整个大工街,包括纺织厂、重机厂,还有部队大院的孩子们都很崇拜元义刚。 唯独元宪洲对老爸不感冒,只觉得他是个喝点酒就想发脾气的倔老头儿。 直到成年以后元宪洲才对父亲刮目相看。 章明俊是那种有些阴郁有些闷骚的男孩,可一旦他兴奋起来就会变得喋喋不休。 元宪洲正在哼哼哈哈应付他的时候,一抬眼看到边薇薇骑着自行车在前面。 她骑得是那种24的,当年很时髦的一种自行车。 货架上驮着一编织袋学校分的红皮地瓜,身体一扭一扭的,又短又紧的裙子把身段勾勒的曲线毕露。 元宪洲忍不住快蹬几下,招呼一声:“老师!” 边薇薇的车技很差,听到有人招呼,身体一晃,货架上的地瓜也跟着晃,她立刻就失去平衡了。 元宪洲眼疾手快,一下从车上跳下来,单手扶住了边薇薇的自行车。 边薇薇这才没有摔倒,连忙从车上下来去扶正货架上的地瓜,然后打量打量元宪洲和章明俊笑了:“是你们俩啊!还不赶紧回家复习功课!” “是啊!我们正往家赶呢。”元宪洲说着继续跨到车上。 边薇薇推一推车,又骑了上去。 元宪洲和章明俊这才跳上车,在后面慢慢骑着。 边薇薇转眼消失在人流中了。 可没一会儿,元宪洲和章明俊再次碰到边薇薇。 她又在路边狼狈不堪地搬弄着她的地瓜。 元宪洲连忙快骑过去,章明俊在后面紧紧跟上。 “怎么了老师?”元宪洲再次打招呼。 边薇薇累得脸颊绯红,忍不住爆粗口:“他妈的,这东西真他妈费劲!” 当她发现自己面对学生时,连忙又改口:“那个,这地瓜真不好驮啊。” “是啊,主要是不规整,会到处乱晃,先拿下来看看怎么放吧。” 元宪洲说着,伸手要把地瓜拎下来,结果只拎起一个角来。 不由得在心里自嘲: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章明俊及时过来搭把手,两人一起将地瓜搬到了地上。 元宪洲低头看一眼,发现货架子已经压歪了。 虽然这24的小车不济,但驮个三四十斤东西也不至于啊,估计是地瓜没放稳,晃来晃去,把车架子越晃越歪了。 “你是不是觉得驮不住,老往一边歪啊?” “是啊,是啊,怎么也弄不正了,真愁死我了。” “车架子压歪了,怎么能驮住呢。” “老师你住哪?” “哎,远了,在爱民街那边。” 其实不算远,也就两三公里的路程,身手麻利的小伙子十分钟就骑到了。 但这条路并不是柏油马路,到处都坑坑洼洼的,而且到了友谊市场附近会有很多进城的马车牛车,躲避起来还挺不容易。 边薇薇叹口气:“实在不行我就推回去算了。” “还不如我帮你送过去呢!”元宪洲脱口而出,但立刻就后悔了。 他觉得自己太唐突了,虽然身体是十五岁少年,但其实是五十岁的老爷们儿,怎么能随随便便就往单身女子家里钻呢?难道身体年轻了,嘴巴也没把门儿的了吗? 第五章 老师要好好犒劳你 元宪洲正懊悔之际,边薇薇却兴高采烈:“好啊!好啊!你们这些小家伙骑车技术最好了!” 没等元宪洲答应,边薇薇就和章明俊一起把地瓜往元宪洲后座上搬。 元宪洲虽然个头儿长得小,性格也比较怯懦,但车技确实没得说,在人来人往的车流中他都可以双手脱把,仅凭身体来掌握方向。 “走吧!”元宪洲跨到车上,一手扶把,一手扶着地瓜。 “那我先回去了啊!”章明俊说着,朝元宪洲和边薇薇挥挥手,前头先走了。 “带路吧老师!” “好勒!”边薇薇欢快地跳到车上,在前面继续扭搭起来。 元宪洲稳稳地跟着。 虽然元宪洲的车技不错,可这么单手骑车,还得扶着三四十斤的东西,又不时经过坑坑洼洼的路段,等来到边薇薇的小院时,一条胳膊已经累得发麻了。 边薇薇住在一个小杂院里,两室一厨的房子只有一间半属于她,另一间半也是教育系统的人占着,只是不住而已。 所以,除了东边的屋子外,西边的屋子、中间的厨房,还有小院子都归边薇薇一个人使用。 元宪洲和边薇薇一起,将地瓜抬进厨房。 边薇薇这边的厨房灶台基本废弃不用了,锅上搭着板子,用来摆放炊具,看起来就像一个橱柜。 元宪洲把地瓜放到地上时,已经是汗流浃背,边薇薇连忙把他拉进屋里,拿起毛巾替他擦汗。 元宪洲打量整个房间。 屋子虽然收拾的挺干净,但也能看出这姑娘日子过得挺狼狈。 桌子上放着啃了一口的火烧,煤油炉的小锅里也能看见煮的半生不熟的挂面。 边薇薇手脚麻利地收拾几下,然后给元宪洲倒了一杯热水,还在里面放了一勺红糖。 元宪洲抱着杯子,继续打量。 “你怎么用煤油炉做饭啊?液化气罐儿多好?” “我搬不动啊,太麻烦了。” 元宪洲喝了几口水,站起身来:“行了!老师!我该走了!” “不行!”边薇薇板起脸,拍一拍元宪洲红扑扑的脸蛋儿,“你累坏了!老师得好好犒劳犒劳你!” “行了!老师!这红糖水挺好喝的!” 边薇薇笑了,打量元宪洲:“我说你现在说话怎么跟个小大人儿似得?真是快成高中生了啊!” “谁知道能不能考上?”元宪洲苦笑。 “你要考不上谁能考上?” 边薇薇一边说着,一边往煤油炉上架锅倒水。 元宪洲看糊涂了:“你,你这是要做什么。” 边薇薇:“老师煮几个地瓜给你吃啊!一定要吃了地瓜再走!” “这怎么能煮地瓜呢?” “不是煮,是蒸,切成一个个小薄片儿。” 元宪洲直摇头:“那不作践东西吗?你还不如烙着吃呢。” “我试过啊!可一下就烙胡了” “那是你火候掌握的不好,而且太着急了。” “嘿!说你像小大人儿,你还真来劲了啊!是不是在吹牛儿?” “真的。你看你那里不是有个平底锅吗?就用它!” “好!那我就试试,你要是吹牛!我就,打你屁股!” 边薇薇将平底锅洗了洗,放到了煤油炉上,然后开始笨手笨脚地切地瓜。 元宪洲忍不住在一旁指导着:“切薄点!小心……” 一不留神,边薇薇把自己的手指切破了。 “哎呀!你还真够笨的!”元宪洲过来,一把抓起边薇薇的手指在嘴里吮了吮,然后吐出来。 边薇薇眼中波光闪烁,声音也有些娇嗔了:“你这个小大人儿……” “有没有创可贴啊?” “什么创可贴?” 元宪洲四下打量,一眼看到窗台上的墨鱼骨,连忙拿过来,用指甲刮着粉末,敷到边薇薇伤口上。 “行了!自己用纱布缠一缠吧。” 一边说着,元宪洲一边挽起袖子,“还是我来吧。” 他拿起菜刀,刀法飞快地切着地瓜。 边薇薇在一旁看呆了,感叹道:“看来真不是吹牛啊!” 切好地瓜后,元宪洲把煤油炉点着了,调好火苗儿,然后开始烙地瓜片儿。 没一会儿功夫,屋子里就满是地瓜的香甜气息了。 元宪洲一边烙着,边薇薇一边吃着,等元宪洲关掉煤油炉时,边薇薇已经吃掉了大半。 “哎呀!净让我吃了!”边薇薇有些不好意思。 元宪洲故意模仿她的口气:“我是小孩子嘛,吃不了多少。” “你个小坏蛋!” 边薇薇凑过来,咬牙切齿的,冷不防在元宪洲脸上狠狠拧一把。 “哇!好疼啊”,元宪洲忍不住捂脸。 边薇薇似乎也感觉到自己有点失控了,有些不好意思地走到一边,摆弄橱柜。 “对了我这还有一块儿猪头肉呢!你要不要吃。” “好啊!”元宪洲还真有点饿了。 边薇薇将猪头肉端过来,拿起刀正要切,元宪洲连忙将刀夺过来:“还是我来吧,你去弄点酸汁!” “你怎么像我爸一样,还挺爱指使人。” 切好猪肉肉,元宪洲忍不住动手抓一块儿尝了尝。 八三年的猪头肉感觉就是不一样啊! 元宪洲还想伸手去拿,边薇薇用筷子抽一下他的手:“说你像小大人,其实还是个小孩子!用筷子!” 元宪洲用筷子夹着猪头肉吃着,忍不住咂巴着嘴:“这要是有点……” 元宪洲一眼看到床脚放着两瓶白酒,其中一瓶已经喝掉了一部分。 “你,你还会喝酒啊?” “哪有啊!别人给的,平时做菜用点。都放了五六年了,有些变质了。” 元宪洲笑了,笑的前仰后合。 边薇薇用拳头像捣蒜一样,锤元宪洲的肩膀:“你个小孩儿,还会嘲笑大人!” 元宪洲无奈地摇摇头:“白酒怎么会坏呢,越放越好喝。” 边薇薇惊讶地打量元宪洲:“怎么?你还会喝酒啊?” “嘿嘿,我爸喝酒的时候,我有时在旁边偷着喝点。” “真是个小坏蛋啊!老师还以为你是好孩子!是不是馋了?稍微喝一点点啊!不许喝多!” 边薇薇把酒拿过来,放到桌子上,元宪洲把酒瓶掰过来,看了一眼,顿时大惊失色:“这,这他妈不是喝酒啊!这是喝金子!” 第六章 知道要尿炕就不该睡觉 应都市的应都酒厂是一个有着三百年历史的老字号,由于工艺落后,产量低,效益一直不太好。 到了九十年代,酒厂引进新工艺,产量迅速提升,效益越来越好。 但真正懂酒的人都知道,它们所谓的新工艺其实就是勾兑酒,就像那些勾兑酱油勾兑米醋一个道理。 应都市酒厂后来来了一个喜欢花花草草的厂长,嫌酒厂过于陈旧不够漂亮,于是开始大肆改造,到处废旧立新,连已经酝酿了三百年独特菌群的酒窖也统统砸了。 风水轮流转,勾兑酒渐渐被市民嫌弃了,人们开始怀念以前纯粮酿造的酒。 于是,落后工艺时代生产的酒再次得到人们的爱戴。 问题那时的产量很低,而且大多被消费掉了。 而当下的酒厂因为酒窖被砸,无论如何也生产不出以前的酒了。 正所谓洛阳纸贵。 到了三十年以后,那些年的酒越来越尊贵,只能被食物链顶端的达官贵人们所拥有。 元宪洲眼前的这瓶应都老窖便是极品中的极品了,因为它数量最少,口感最好,最疯狂的时候甚至被炒到30万一瓶。 边薇薇瞪起眼睛:“小孩子不许说脏话!什么叫喝金子?” 元宪洲:“啊,这,我是说这商标……” “那是金边儿!看你怪可怜的,就来一点点吧。” 边薇薇说着,拿来一个喝水的玻璃杯,元宪洲知道那是三两的杯子。 边薇薇举起酒瓶子朝杯子里倒着。 元宪洲心里念叨着:“一万,两万,三五……” 边薇薇倒了三分之多一点。 元宪洲连忙说:“哎呀,怎么也得一两吧。” 边薇薇仔细打量着:“这没有一两吗?” “哪有,这是二两的杯子。” 元宪洲是个老实人,但馋虫上脑也不老实了。 边薇薇将信将疑给元宪洲倒了半杯酒,但又有些不放心:“这,这是不是有点太多了。” “不多,你看!”元宪洲说着一口喝掉了小半杯。 就像一团火从喉咙中滚进去一样,元宪洲好容易才把它压住。 元宪洲的酒量是五十岁的酒量,是经过二三十年磨炼出来的,十五岁的身体怎么承受得了。 但元宪洲毕竟有五十岁的心理素质,不费什么力气就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边薇薇惊讶地打量元宪洲:“还真没事啊?怎么像喝水一样?” “其实就是水嘛,粮食的精华。” “你懂得还真多啊!可我怎么一闻这个味儿就头晕呢?” “你喝了就不晕了!来!” 在元宪洲的劝说下,边薇薇尝试着喝了一下,立刻噤鼻夹眼,元宪洲趁机又给自己倒了点酒。 喝酒的能力百分之九十都是遗传的,元宪洲再喝第二口的时候就好多了,再喝第三口的时候已经能品味出酒的甘美了。 但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时不可能有太大酒量的,喝了三四两以后,元宪洲就有点神魂颠倒了。 而边薇薇也在他的劝说下,喝了一口又一口,也是醉意朦胧了。 元宪洲看着边薇薇娇艳欲滴的面孔,忍不住靠近过去,两张脸渐渐贴到了一起,最后滚落到床上。 醒来时元宪洲一度以为自己先前一直在梦里,还暗暗庆幸:哎呀!终于回来了! 可他低头看看自己赤裸的稚嫩的身体,再看看边薇薇玉体横陈不由得懊恼不已:我这是干了什么啊!我这不是馋虫上脑,是精虫上脑啊! 他看看外面,天已经全黑了,再看看墙上的挂钟,已经是晚上九点了,连忙从床上跳下来,飞快地穿上衣服,本想叫醒边薇薇,但一眼看到床单上拳头大的一块儿殷红,立刻羞愧难当,转身向门外跑去。 在厨房里,元宪洲抓了两头大蒜。 在路上骑车的时候,他不停地吃大蒜,最后吃的嘴都木了。 元宪洲是个好学生、好孩子,长这么大还没这么晚回家过。 元宪洲估摸着,回去一定会老爸痛骂一顿。 到了家门口以后,他小心翼翼推开房门。 结果看到的是母亲亲切的笑脸,还有父亲并不严厉的表情。 元宪洲刚想编点“到同学家”之类的瞎话,没想到父亲劈头盖脸问道:“老师请你吃饭了是吧?” 元宪洲心里咯噔一下:“坏了!老爸知道了!” 但他转脸看看父母的表情,心里立刻镇定下来。 他只是一个十五岁少年,父母不可能往那方面想。 果然,母亲表演说:“咱们大洲现在还挺会来事儿啊。” 父亲却嗤之以鼻:“现在才知道会来事儿?初中都快毕业了。” 对于父亲来说,不批评就是表扬了。 元宪洲急于想摆脱父母,假装打着哈欠:“我帮老师送地瓜,顺便也让她帮我补习补习功课。” 父亲元义刚突然皱了下眉头,吸了吸鼻子。 元宪洲嘴里的酒味儿果然瞒不住这个老酒鬼。 “你小子是不是喝酒了?” “没,没有啊。” 母亲刘彩霞也吸了吸鼻子:“是你自己喝的。大洲嘴里是大蒜的味道儿,好重啊。” 元宪洲不好意思地摸摸脑袋:“老师请我吃包子……” 元义刚皱着眉头吸了吸鼻子:“真是大蒜的味道儿!真让你熏死了,赶紧睡觉去吧!” 元宪洲如释重负般地钻进屋子里了。 第二天上午,元宪洲和章明俊一起刚骑行了几分钟,就突然改变主意了,决定不去学校了,让章明俊给他请两天假,又叮嘱章明俊不要告诉老爸元义刚。 章明俊有些诧异,但还是答应着,继续向前走了。 元宪洲站在路边却有些茫然了。 他不敢去上学,是因为他不敢面对边薇薇。 甚至不敢面对肖蝶,还有随时都可能出现的徐艳秋。 他这次重生,最想做的事是挽救肖蝶的生命,同时也看看自己上一世的爱人。 唯独边薇薇根本没在他的计划之列。 上一世的时候,元宪洲初中毕业升入高中之后,便再也没见到过边薇薇了,甚至从来都没在街头碰到过她,只是从别人嘴里听到过她的一些消息而已。 没想到他们就这么稀里糊涂扯上了关系。 元宪洲在街头踌躇了一会儿,突然想到这个时候西海还没开发,还拥有一份荒凉的美感。 连忙在路边包子店买了几个包子,然后放在书包里,骑车向西海走去。 元宪洲在西海岸边徜徉着、玩耍着、躺着,中午就把包子吃了,然后继续消磨着时间。 到了傍晚的时候,他这才跳上自行车往家里赶去。 因为明天,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第七章 便衣警察 元宪洲的父亲元义刚以前是个军人,不过那时候元宪洲还没出生。 后来,元义刚在一次参与地方抢险救灾时受伤了,被转业安置到地方。 来到大兴纺织厂保卫科工作。 先是当副科长,两三年以后就当上了科长。 八十年代初,在大厂从事保卫工作,是一件很风光的事。 因为那个时候警力有限,大厂周边的治安问题,统统归保卫科负责。 保卫科长甚至可以携带枪支,比普通警察还要威风。 因为曾经协助警方抓捕过几名罪犯,元义刚在大工街一直赫赫有名,许多男孩子都把他奉为偶像。 元宪洲上一世的时候,初升高考试前夕,元义刚因为抓捕一名持枪逃犯,被子弹打中,造成高位截瘫。 就如同多米诺骨牌一样,一系列不幸事件从此展开。一直到六年之后,元宪洲弄断了一条腿,肖蝶送掉了性命。 既然未卜先知,元宪洲相信自己能改变这一切。 重生回来的第一天晚上,元宪洲意外碰到肖蝶,让他感觉到时间线可能会发生偏差,按照前后事件的推理,元义刚应该不是明天就是后天会碰到那个持枪逃犯。 第二天,元宪洲借口复习功课,留在家里。 元义刚出去上班时,元宪洲还叮嘱他:“爸!今天出门巡逻时,别忘了带枪啊!” 在上一世的那一天,元义刚如果戴着枪的话,就不会被逃犯打成残疾人。 但以元义刚的脾气,他不可能把儿子的叮咛放在心上。 所以,元宪洲在家里待了会儿也赶紧出门了。 他知道那起枪击事件发生的每个细节,他可以根据细节做出自己的判断。 比如,上午十点的时候,元义刚会在大工街西头抓到一个扒手,正往东头押送时,又碰到大老黑,大老黑接过扒手,然后塞给元义刚一张通缉令,那张通缉令上画的就是那名持枪逃犯…… 大老黑是大工街的一名警察,但他并没有元义刚那么威风。他长着五短身材,黑不溜秋,总喜欢穿盖着屁股的大衣服,也总喜欢骑着一辆二八加重的自行车。连他的老婆都比他高出大半个脑袋。 那名逃犯的模样,元宪洲三十多年后依然记得清清楚楚。 那家伙有四十来岁,皮肤黝黑,五官粗犷,留着板儿村。 最神奇的是,他和元义刚一样,太阳穴上都有一块儿伤疤。 元义刚的伤疤在左边,他的伤疤在右边。 当然元义刚的伤疤是抗险救灾造成的,他的伤疤是在前线打仗留下的。 元义刚有过目不忘的本领,随便看一眼就把通缉令送给一个好奇张望的小商贩了。 但令他没想到的是,他很快就碰到那个逃犯了。 那时他并没有带枪,而逃犯戴着枪,而且还是个神枪手。 尽管如此,元义刚还是勇敢地扑了上去,生擒了罪犯,但也被打成残废。 从上午9点到11点,元宪洲都徜徉在大工街西边,但那几个触发大事件的一系列小事件,一件也没有发生,元宪洲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但很快他便心情沉重了。 因为这样一来,枪击事件多半会在明天发生了。 明天是星期天,是正常班职工的休息日,更是大工街赶集的日子。 那时只有小礼拜,没有大礼拜。 很多人物、很多事件都会在星期天集中出现。 当年,有一首在罪犯中流行的歌曲叫“大狱歌”,其中详细描述了一个在星期天也不忘勤奋工作的伙计:星期天的早晨我多么快活,带着月票上了汽车,二拇手指我一哆嗦,现金就是两百多…… 多年以后,一个因为跳舞被判刑的男明星,却让这首难登大雅之堂的歌曲红遍了大江南北。 回到家里,元宪洲有心想复习复习功课,脑子里却一片纷乱,一会儿想起父亲的事,一会儿想起边薇薇的事,一会儿又想起肖蝶的事。 心里不由得暗骂:抛妻弃子重生回来,这他妈就是回来铲事儿的! 毕竟是五十岁的人,定力还是有的。 烦扰了一会儿,元宪洲总算平静下来,认真复习功课。 渐渐地他就回忆起那天考试时的大部分课题了,于是他就把主要精力放在那些十拿九稳的课题上,尤其那些当年他答错的题,他都反复推演,为自己当年的蠢笨感到好笑。 晚上,元宪洲起来上厕所时,听到父母在他们屋子里小声嘀咕着什么。 母亲说:“大洲这几天看着有点奇怪啊。” “怎么奇怪了?” “有时候看他的眼神不像小孩啊!” “本来就不是小孩儿了!我像他这么大都出海捕鱼了。” “反正是感觉比以前懂事了……” “懂事还不好,早点睡吧。” 第二天早上,看着父亲出门上班,元宪洲忍不住还想叮咛:“佩枪啊!老爸! 但他知道父亲还是会当做耳旁风的,只好作罢了。 其实,元宪洲有无数种办法阻止悲剧的发生。 比如,元宪洲可以在父亲刚出现在街头时,就主动上前找个理由与他攀谈,只要耽搁一两分钟,他就会接二连三避开本该碰到的人和事,接下来的故事就会截然不同了。 可那个持枪逃犯怎么办? 拯救了自己的父亲,或许别人的父亲就要遭殃。 最好的办法就是协助父亲,一起擒获那名逃犯。 九点刚过,元宪洲便急匆匆出门了。 他来到大工街上。 此时的大工街已经成了一个人头攒动的集贸市场。 住在大工街附近的居民只占很少一部分,其他的人,有的是来自乡下的农民,有的是来自市内的小市民。 在这一天,在这一条街上,不要说汽车,就连自行车都得用手推着慢慢通行。 街道两旁的摊位上,卖得最多的是各类农贸产品,其次是服装等各类时髦用品。 比如像幸子衫、蛤蟆镜之类。 这一天,另一类人也格外忙碌。 比如“钳工”们。 “钳工”是当时老百姓对扒手的戏称。 因为八十年代的时候,扒手们还没流行割包作案,还是比较讲究“技术含量”的。 就像那首歌唱的:二拇手指我一哆嗦,现金就是两百多。 扒手掏包主要靠食指和二拇指。 像每个行业一样,扒手出道前是要练功的。 据说他们的训练内容主要是:用两根手指在开水中夹肥皂。 所以,干扒手多多少少还是得有点天赋的,比如食指和二拇指长短得差不多。 元宪洲在街上尽量小心翼翼地走着,因为老爸的眼神很贼,如果被他发现了肯定就会停下来唠叨一番,那么事件的走向就会发生严重偏移了。 甚至偏移到无法控制。 第八章 大工街的枪声 出来的时候为了掌握时间,元宪洲还专门戴上哥哥元宪江的手表。 元宪洲这么小心翼翼在街头溜达着,转眼到九点半了,又在纺织厂西门稍微驻足片刻,便看见父亲元义刚晃着膀子走过来。 元宪洲连忙躲起来。 元义刚每日的固定路线是从西门出来,沿着大工街一直走到东门。 这条街简直就像元义刚的领地,道路两边的商贩,很多都跟他熟悉了,不时有人向他打招呼:“刚子好!”、“元大哥好!”、“元师傅好!” 元义刚也像意气风发的大领主一样,不时点头挥手。 元义刚的名气太大了,照理说,他出现的时候“钳工”们就该纷纷避让了。 但同样,大工街的名气也实在太大了,生意实在是太兴隆,顾客实在是太丰富。 十几二十公里外的扒手们都常常忍不住,要过来打打野食儿。 所以说,贼是抓不完的。 贼有天赋,抓贼同样也有天赋。 元义刚就好像长着一双透视眼一样,他的目光随便在人群里扫几眼, 便能将贼挑选出来。 当然,元义刚是讲究的。 就算他在人群中认出了贼,如果贼也能认出他来,并主动收手,元义刚绝对不会紧紧盯着人家不放。 而那些老贼也是讲究的,他们一旦被认出来也会朝元义刚点点头,那意思说:“今天哥们儿认栽,收了”。 收手之后他们也绝对不会等元义刚走了再杀回马枪,那是不地道的,不符合江湖道义。 元宪洲紧紧跟着父亲,很快就来到市场的东头,再一看表,马上快十点了! 那个重要人物,那个重要事件即将出现了。 元义刚的目光往人群了扫了一眼,很快发现了目标。 那是一个面皮白净的年轻人,看起来还有几分俊秀。 他是一个外来的“钳工”,或许听说过元义刚,或许没听说过。 或许他就是艺高人胆大。 但只要被元义刚认出来了,他就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转身离开,要么伸手被抓。 他选择了后者。 元义刚抓住他的手腕的时候,他的两根手指上还夹着卖西红柿的老大爷的手绢钱包。 扒手有没有同伙呢? 肯定有! 他们为什么不来帮自己的伙伴呢? 一方面因为畏惧,不要说元义刚的威望,那时的老百姓也不是吃素的。 更大原因其实是规矩。 技不如人,愿赌服输! 元义刚逮捕人的手法也是简单粗暴,他有手铐,但从来不用。 他只需要将那个扒手的裤腰带抽下来就可以了,扒手会老老实实提着裤子跟着他。 因为那时的人穿的大多是大裤裆裤子,抽掉皮带,如果松手的话裤子一下就掉到脚脖上了,别说跑,走两步都困难。 保卫科虽然有枪,虽然可以抓人,但不能审人,也不能关人,所以每次抓到扒手或罪犯,元义刚都统统把他们送往派出所。 元宪洲在后面紧紧盯着,心脏狂跳不已。既然这个重要事件已经发生了,接下来的事肯定跑不了了。 就在今天!就在今天!我元宪洲要逆天改命! 元义刚押着扒手走了没多远,大老黑推着二八自行车,拨开人群迎了过来。 元义刚把皮带和扒手都交给了大老黑,大老黑却递过来一张通缉令。 还再三叮咛:“小心点啊,这家伙跟二王一样厉害!” 大老黑推着车,驱赶着扒手离开了。 元义刚一边走着一边看一看通缉令,当一个认识的商贩好奇地伸头张望时,元义刚直接把通缉令送给了他。 转眼间,元义刚走到纺织厂东门附近了。 往常,元义刚的巡视活动会到此结束。 但这一天时间尚早,厂子里又没什么事儿,元义刚便继续往东边溜达。 因为是星期日的关系,过了纺织厂东门,再继续往东照样人头攒动,熙熙攘攘。 元宪洲目不转睛,推着自行车紧紧盯着父亲,因为他知道关键的时刻就要到来了。 元义刚走到红房子路口时,突然皱起了眉头,略微迟疑一下,假装若无其事地向前走去。 他发现了通缉犯。 那家伙正在路边买包子。 元义刚身后的元宪洲也连忙从侧面,向通缉犯包抄过去。 元义刚离通缉犯还有十几米远的时候,他才想起伸手去拿枪。 毫无疑问,元义刚今天并没有带枪。 可通缉犯带着枪,即便吃包子的时候,他的一只手也一直放在口袋里。 元义刚远远叼着通缉犯,心里甚至有点惋惜。 真是条汉子啊!可惜了。 通缉犯长得豹头眼花、身材魁梧,虽然几经逃亡,已经落魄不堪了,但还是一副桀骜不驯、倒驴不倒架的神情。 关于通缉犯的来历,事后在大工街流传了许多不同的版本。 最流行的一个版本说:通缉犯是部队的一名业务骨干,家里已经有一个女儿了,但他妻子又计划外怀孕,村干部打算强行流掉。通缉犯请假回家处理,跟他有矛盾的上级死活不批。没能及时赶回家,怀胎七月的妻子被村干部强行堕胎,结果一尸两命。通缉犯大怒,枪杀了上级后潜逃,准备回乡找村干部报仇,半路却遭遇围追堵截。 元义刚虽然手里没枪,但以他的身手,只要抓准时机一样可以生擒罪犯。 所以,元义刚就像一个沉稳的猎人一样,远远跟着通缉犯。 元宪洲也紧紧跟着。他知道,等一会儿,元义刚跟着通缉犯到达纺织厂与重机厂交界处的时候,就会适时出手了,如果不是出现另一个意外情况的话,他肯定可以毫发无损地生擒通缉犯。 那个意外情况,就是一个街坊。在元义刚即将出手之际,这个街坊会不合时宜地出现,并向元义刚打招呼,结果惊扰了通缉犯。 而眼下,元宪洲可以阻止这一状况的发生。 就在街坊正往元义刚那个方向走的时候,元宪洲及时发现了他,故意拖延他:“毛叔!你怎么跑这来了?”“我买点海蛎子,转了一圈也没发现。”“你到西边吧,就东门跟前,有两家在那卖!”“真的吗?” 达到目的后,元宪洲长出一口气,继续配合父亲包抄通缉犯。 元宪洲知道,排除了各项干扰之后,元义刚会在罪犯刚刚到达纺织厂和重机厂分界线的地方,突然发起攻击,生擒罪犯。甚至都不需要元宪洲援手。 但元宪洲还是小心翼翼在一旁跟着。 眼看到达分界线附近了,元义刚悄悄地靠近过去,五米、四米、三米…… 元义刚离通缉犯越来越近了。 突然,一个飞快骑车的人从通缉犯身边冲过去,通缉犯警觉地转过身来,他立刻发现了元义刚! 猛地举起了手枪! 来不及了!元宪洲来不及多想,猛地骑着自行车向通缉犯撞了过去! “砰!”枪声响起。 第九章 亲人的陪护 随着枪声,元义刚猛地扑过来,运用他在部队学到的捕俘技术,直接把通缉犯压在地上,然后解下通缉犯的鞋带,麻利地捆绑他的手腕和手指,令他无法动弹。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一个七八岁的小孩伸手去捡落在地上的手枪。 “拿来!”元义刚大吼一声,小孩儿吓得一哆嗦,然后双手捧着枪送过来。 元宪洲见大功告成了,欣喜不已,连忙从地上站起来。 突然有围观的群众喊:“血!你腿出血了!” 元宪洲看一眼自己浸满鲜血的裤腿,扑通一声栽倒在地。 元宪洲醒来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钟了。 他的一条裹满纱布的腿吊在空中。 但他对这一幕并不感到陌生,区别只在于,前世是在六年后发生的。 既然自己的事情提前了六年,那么肖蝶的呢? 他只是瘸了一条腿,肖蝶失去的可是生命! 想到这里,元宪洲汗都下来了。 母亲连忙凑过来:“怎么样?是不是很疼啊!” 元义刚在一旁斥责:“废话能不疼吗?” 元宪洲想起今天肖蝶在部队大院里,有心问一问那边有没有什么状况,又觉得不妥。 只好问:“通缉犯抓住了是吧?” “是啊!你这么猛,能不抓住吗?” “其它地方都没什么事儿吧?” “能有什么事?对了,你小子是不是早看到通缉令了?” 要是十五岁的元宪洲一定会狡辩一会儿,但五十岁的元宪洲一听就明白了:他在路上跟踪父亲的时候,已经被发现了。 “是啊,我昨天在城里看到了,本来想告诉你……” “哼!算你聪明,我也没敢跟你打招呼。” 元宪洲眼下住在市中心的医院里,这里离大工街还有七八公里的路程。 元义刚明天还要到市公安局汇报工作,得早点起来,所以他看到元宪洲醒来后,随便聊几句,便匆匆离开了。 刘彩霞则留下来给元宪洲陪护。 正好骨伤科这几天病人不多,病房里还有空床,刘彩霞可以留下来休息。 虽然前世已经有过这份经历,体验过这份痛苦。 可那时是二十一岁,身心已经发育完全,承受力要比现在强多了。 元宪洲动完手术后,脚脖子里打进一根钢钉,悬挂在棚顶。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腿骨和筋肉收缩。 元宪洲知道自己至少还要这样悬吊3周的时间,吃喝拉撒都得在床上解决。 而且这三周的时间,他也不能完全不动,他还得忍着剧痛,时不时活动一下自己的肌肉。 那份撕心裂肺般的疼痛,想想都不寒而栗。 即便眼下,麻药过后,元宪洲也疼得忍不住流下眼泪。 刘彩霞在一旁看见也忍不住热泪盈眶。 为了不让母亲难受,元宪洲极力忍着眼泪。 虽然是十五岁的稚嫩身体,但毕竟还拥有五十岁人的灵魂。 转眼已经深夜了,元宪洲劝母亲回床睡觉,母亲却始终不肯,哪怕她都哈欠连天了,还一动不动地坐在元宪洲床前。 最后,元宪洲假装睡觉了,母亲这才回到自己的床上。 十五岁的身体还是有很强大的优势的。 实在是困了,哪怕身体依然痛不欲生,但巨大的困倦袭来,照样睡着。 第二天中午,章明俊到来时,元宪洲不顾母亲还在场,直接问起肖蝶的情况。 “她今天来上课了啊,还问起你。” 元宪洲长出了一口气。 看来只是自己中的这颗子弹是提前六年到达的。 肖蝶中的那颗子弹这一世一定有机会阻止! 元宪洲忍不住问起老师们的情况。 “只有边老师这两天请假,没来上课。” 看来,她也一样无法面对这段孽缘。 刘彩霞陪护三天后,工作实在没法交待,就让哥哥元宪江来陪护几天。 元宪江只比元宪洲大三岁,发育得却比元宪洲好太多了,十八岁的年龄都已经长到一米八三了,而且相貌也更像元义刚,长得虎头虎脑的。 元宪江对弟弟还是很有耐心的,几乎是有求必应。 但他是个粗糙的汉子,笨手笨脚不说,也没有眼力见儿。 什么事儿元宪洲不吩咐,他都不知道主动去做。 元宪江来的第一天,元宪洲在吃早餐,他看见元宪洲的早餐里有鸡蛋,也没说帮打一下,直到元宪洲大声喊着,病房里的其他人都听见了,他这才反应过来。 中午的时候,元宪江帮元宪洲接尿,他又笨手笨脚地,把半壶尿撒到了床上,元宪洲气的大骂他:“你个大彪子!这点儿活儿都干不好!” 元宪江却一点不生气,赶紧喊来护士更换床单。 尽管如此,元宪洲还是很爱这个哥哥的。 从小到大,哥哥一直照顾着他,闲暇的时候都是哥哥领他到山上摘酸枣,到海里摸蚬子。 甚至哥哥还救过他两次命。 一次是五六岁的时候,元宪洲在山坡下玩耍,一块儿巨石从山上滚落下来,如果不是元宪江及时把他抱开,他肯定要被砸的血肉模糊了。 还有一次在大湾里游泳,元宪洲呛水了,正在沉没的时候,元宪江把他拖了上来。 许多年以后,元宪江将遇到一次牢狱之灾。 到时候,元宪洲又得再次施展逆天改命的本领。 好容易熬了几天,终于赶上妹妹元宪波期末考试结束了。 元宪波虽然年龄小,但比同龄人更加成熟懂事,不怕脏不怕累,还特有眼力见儿。 再说她本来就喜欢跟元宪洲腻歪在一起,有了这次机会,更可以全天候的跟元宪洲说说笑笑了。 看到妹妹,元宪洲突然又想起房子的事了。 他知道上次自己劝父母买下那套两千块钱的小杂院,父母不会把他的话当回事的,可这一次他受伤,说不定情况会有所不同。 当母亲再次到来时,元宪洲连忙要求母亲买下那套房子。 母亲愁眉苦脸地说:“已经涨了五百块钱了!” “涨一千也要买!听我的!将来房价会大涨的!三十年后能涨一千倍!” 刘彩霞笑了:“不知道妈妈还能不能活到那个时候呢。” “一定能,只要你少吃点咸的,就不会得高血压,就一定能长命百岁!” 母子俩都笑了。 第十章 难忘前世情缘 周末的时候,肖蝶来探望元宪洲。 先是对元宪洲的古怪姿势问东问西,接着又拿出茶鸡蛋似得东西。 没等元宪洲要求,她亲自拨壳给元宪洲。 元宪洲吃了一个感觉不是味儿,再吃一个就吃不下去了。 “这茶鸡蛋怎么一股怪味儿?” “谁说是茶鸡蛋了?” “那是什么蛋?” “就是童子蛋啊!” “童子蛋?” 元宪洲略微想了一下,便想起来了,童子蛋就是南方有些地方用童子尿煮的蛋,说是大补。 “我去!” 元宪洲差点没吐出来,赶紧端起水杯涑口。 “哼!好心当做驴肝肺!我们大院,欢欢、球球和大军,三个人才凑够了童子尿!” 元宪洲叹息:“这是封建迷信!” “什么封建迷信。本草纲目说,童子尿治一切跌打损伤。” 元宪洲知道,这种事情,自己一个五十岁灵魂的人,跟一个古怪精灵的小女孩是扯不清的。 所以干脆岔开,询问学校的事情。 “其它课程都复习差不多了,就是英语,我还有好几个语法没弄透彻,结果老师又请假不来了。没办法,只能这样了。” 元宪洲忍不住叹息。 肖蝶看看元宪洲吊着的腿,撇撇嘴:“看你这架势,下周考试是去不了了。” “肯定去不了了。等你们开学了我都好不了。” “怎么要那么久啊?” “是啊,伤筋动骨一百天。你不是看本草纲目吗,这点儿事儿都不知道。” “哦,这个书上还真没写。嘿!你这家伙开始损人了啊?是不是脑壳痒了?” 肖蝶又搂住元宪洲的脑袋弹脑壳,这一次元宪洲没有挣扎。 一来他一条腿架着,使不出力气。 二来他挣扎的话,就会触碰到肖蝶的胸部,他担心自己的丁丁会有反应。 十五岁少年的身体跟五十岁可不一样,一旦丁丁有反应可能会挺上几个小时。 曾经有个纺织厂的少年,把皮筋套到丁丁上了,挺了十几个小时,如果不是护士及时割断了皮筋,差点废掉了。 元宪洲不肯配合着挣扎,肖蝶折腾一会儿自己便索然无味了。 元宪洲感觉肖蝶之所以喜欢弹他脑壳,很大部分源于她的少女的性萌动。 多年以后,元宪洲在大学校园再次碰到肖蝶时,她已经和大多数女孩一样,变得安静内敛了,所谓的成熟其实就是隐藏伪装而已。 本来,元宪洲还有机会深入了解她,看看她是不是性趣浓厚。可就在他们如胶似漆的时候,一颗突如其来的子弹结束了一切。 肖蝶离开时,元宪洲要求她考试前再来一次,肖蝶有些犹豫,她还想在家里继续复习功课。 但元宪洲坚持:“把你的书带来,我给你押几道必考题!” 虽然将信将疑,肖蝶还是满口答应了:“好呀!好呀!” 刚重生回来的时候,元宪洲还没完全拿定注意,要不要继续升学,因为他很想利用自己未卜先知的本领做生意赚大钱。 可现在,他打定注意了,他要升入高中,更要上大学! 一想起高中和大学时代的美好时光,他就兴奋不已。 按照上一次的经验,元宪洲本以为自己三周后才能下地,没想到两周就下地了,少年的身体毕竟有优势! 护士送来x光片的时候,家人都不在,元宪洲举起了看了下,顿时傻眼了,这跟六年后受伤的位置竟然一模一样! 继而,元宪洲开始感到不安起来。自己真的可以逆天改命吗?在改变厄运的同时,是不是连美好的事物也会一同失去? “怎么了?大洲?看你这一头的汗!”母亲刘彩霞走进来,关切地看着元宪洲,替他擦拭额头的汗珠。 看着母亲年轻美丽的面容,元宪洲释然了。无论如何都值了!能够与挚爱的亲人重续再世情缘,这难道不是最大的奖赏吗?自己早晚都会受伤的一条腿,只是提前六年到来而已,换来的却是父亲的安康,难道还有比这更逆天的命运吗? 下床之后,元宪洲又在医院待了两个星期,父母还想让元宪洲多住些日子,在医生的劝说下,这才把元宪洲接回家中。 其实这次受伤,元宪洲最担心的问题是,会不会影响身高。 跟普通人家相比,元宪洲一家都是长人。元义刚有一米七六,刘彩霞有一米六五。元宪洲的哥哥元宪江不满十八岁就一米八二了,妹妹元宪波也已经跟元宪洲差不多高了。 虽然元宪洲上高中后个子开始猛窜,但直到上大学时,他也就长到了一米七四,元宪洲觉得自己怎么也应该长一米八左右。 对此,他归咎于自己初中高中都太好学了,缺乏有利于增高的体育活动。 回到家里后,元宪洲开始积极的康复锻炼。 作为一个五十岁的老男人,他的生活经验不逊色于四十多岁的母亲。 每当母亲在厨房做饭时,他都会来到母亲身旁,对母亲烹饪的食物指指点点,比如低盐低脂肪,比如怎么才能做到色香味儿俱全…… 每天早晚饭后,元宪洲还会拄着拐杖在大工街来回转几圈。 一天早上,元宪洲从外面转悠回来了,刚到楼下,就听到一个小女孩的声音:“就是一家姓元的,元宵那个元。” 元宪洲连忙转过去,果然是肖蝶。 “咳咳,我知道他家在哪住……” 肖蝶转过脸来发现是元宪洲,正想过来收拾他,看到身旁的大叔大妈又有些不好意思了,扬一扬手里拎着的网兜:“我来看你来了!” 元宪洲看到她网兜里又装着鸡蛋,顿时有些愁了:“不用了……” 肖蝶:“这是正经八百茶鸡蛋!话说回来,你好的这么快,都是因为吃了童子蛋的关系!哼!还不领情!” 刚进楼道里,肖蝶就兴奋地说:“你押的题真准!可惜你自己没能来。” 元宪洲先前已经从章明俊嘴里知道,肖蝶考了全年级第一名。 这让元宪洲更有信心,可以回到学校再展威风。 “别着急!等来年我考上高中,再跳一级,咱们就可以在一个班级了。” “好呀!好呀!” 可元宪洲事后仔细一想,又觉得自己说话太唐突了。 因为这并不是当年那个十五岁少年的人设。 当年,元宪洲与肖蝶其实并没有那么亲近,肖蝶甚至都不知道他家门朝哪开。 上高中后,由于不在一个班级,他们更是很少来往。直到大学后,在校园中偶遇,他们的感情才迅速发展,乃至如胶似漆。 说到底,元宪洲怀念的是那段戛然而止的前世情缘。 可现世这么人为地、用力地去续前缘,会不会有不良的后果? 令元宪洲没想到的是,他的前世的情缘没处理明白,现世的孽缘也如影随形。 第十二章 少年之烦恼 听了元宪洲的话,边薇薇又激动了,狠狠将他搂在怀里,丰满的胸部都快把元宪洲挤得窒息了。 “你真是个小男子汉!放心吧,我不会把他送人的!我会把我们的小宝贝儿养大的。” 晚上躺在床上,元宪洲思考着今后的人生。 父母听从了元宪洲的劝说,花两千五买了一套小杂院,然后就把元宪江和元宪波赶过去住,好让元宪洲安心静养。 元宪洲知道,自己放弃学业下来经商这事儿在父母这里肯定是过不了关的。因为元宪洲是元家的大秀才,元义刚兄弟三人的后代当中,只有元宪洲学习是最好的,大家都巴望着他考上大学,光宗耀祖。 但上学毕竟是七八个月以后的事情,暂时可以放一放。 眼下最紧迫的事情是挣奶粉钱。 刚开始随便一想的时候,觉得已经知道未来发生的事了,挣钱好像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比如,兴都老窖3块钱一瓶,买它100瓶,30年后升值到30万一瓶,这300块钱就变成3000万了。 类似的小伎俩不胜枚举。 可问题是在这之前怎么办?总不能干坐着吧。 元宪洲绞尽脑汁思考着83年究竟有什么变现及时,一本万利的生意,想来想去不由得暗自嗟叹。 在那个年代真正发财的人,其实只有一种,那就是官倒。 比如许多年以后有一个爱爬山的著名的房地产大咖,他83年的时候就是利用官僚背景,空手套白狼,把粮食从北方倒到南方,几个月的光景净赚300万,事后再得意洋洋地说自己是白手起家。 这种灰暗的思绪奔驰一会儿,元宪洲越来越愤懑了,越来越感觉自己上辈子过得太憋屈。 但很快他又醒悟过来:这么下去可不行!这世界哪有绝对公平之事?你活两辈子对别人还不公平呢! 反正挣奶粉钱也得腿好了以后再说,所以元宪洲也不再那么焦躁了。 平时下楼散步的时候,他就到处留心观察。 成年的元宪洲既抽烟又喝酒。 有一天,元宪洲走到一个小卖部跟前,看着里面摆着的香烟有些馋了,就忍不住买了包“芳草”。 这种烟元宪洲其实没抽过,但一直有印象,因为他是父兄辈的人常抽的中档烟,一包要一块多钱。 元宪洲拿着烟来到没有熟人路过的角落,偷偷地过把瘾。 刚抽了几口,元宪洲突然想起,几年之后,自己到燕都上大学的时候,哥哥的一位工友专门跑来让他帮着捎几条烟,就是这种“芳草”,在燕都大栅栏一个烟草公司里,这种烟好像是四块五毛钱一条。 对!就倒烟!本钱不大,也不怎么费事。 但对于一个十五岁的小屁孩儿来说,这个所谓不大的本钱也绝对是个天文数字。 从兴都市到燕都火车票来回要40来块钱,在燕都住旅店大约两三块钱一晚,加上吃喝拉撒10块够了。一件烟是五十条,一条赚两块五毛钱的话,也就能赚100多块钱,刨去费用没什么意思了。所以一趟最少得带两件烟回来。 可两件烟要四百多块钱,元宪洲上哪弄钱? 肯定不能跟父母要,只能问问哥哥元宪江。 元宪江一个月工资就七八十块钱,加上奖金、加班费之类的也不会超过一百。老爸元义刚看得紧,元宪江的工资里面有50元还没到手便直接存到银行去了。 不过元宪江对元宪洲这个弟弟还是很宠溺的,平时都是有求必应。 元宪洲向他张口后,他问都没问就四处帮弟弟弄钱。最后弄了三百块钱。 元宪洲干脆打算,就用这些钱进一件烟好了,哪怕赚点路费也好,起码到大城市开阔一下思路也是不错的。 转眼之间,元宪洲在家里休息已经超过一百天了,腿上的伤疤也完全长好,虽然医生仍然不允许他做长距离行走,但他还是很焦急见到边薇薇。 在楼下又试了几天,感觉自己完全康复了。 他这才挑了一个周日的中午,买了一大包营养滋补品,骑着自行车赶往边薇薇的住处。 边薇薇不在家,但元宪洲相信她不会走太远,就坐在院子里晒着太阳等着。 不到半个小时,边薇薇果然回来了,看到元宪洲惊喜不已。 元宪洲仔细打量边薇薇的肚子,发现又微微有点隆起了。 边薇薇买了些水果和蔬菜,元宪洲正好可以给她露一手,用煤油驴子给她做几个小菜。 边薇薇坐在床上看着元宪洲在地上忙碌,就像一个居家过日子的小妇人。 这一幕让元宪洲想起自己的前世了。 元宪洲22岁结婚,第二年妻子徐艳秋就给他生了一对龙凤胎,虽然日子过得清苦,但一家人和和美美。如果元宪洲再多活一两年的话,说不定都能抱上孙子了。可眼下却永远见不到他们了。 边薇薇明显已经开始害口了,元宪洲做着菜,上来一盘她横扫一盘,等元宪洲做完,她也吃饱了。 “你不会是怀着双胞胎吧?”边薇薇的这种情形跟徐艳秋当年一模一样。 “一个都养活不了,两个怎么样啊?” “都跟你说了,我会把孩子养大。” “好吧,好吧,我知道你是个小小男子汉!” 在元宪洲看来,边薇薇不相信他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元宪洲还是个十五岁的少年,而且还瘸了一条腿。 但元宪洲做家务的麻利样子,边薇薇还是对他刮目相看的,也不免困惑了:“你这么小你爸妈就让你干家务吗?” 元宪洲笑了,指着脑袋:“不都跟你说了吗?我这里是五十岁。” “我真有点信了呢,”边薇薇笑了,“好吧,好吧,小老头儿快过来!” 边薇薇把元宪洲招呼到身边,撒着娇:“来嘛,帮我揉揉肚子,我有点撑着了。” 元宪洲刚给她揉了一会儿,她便撩起上衣,露出一对涨的圆鼓鼓的双乳。 元宪洲不由得眼都直了。 边薇薇红着脸小声道:“医生说五个月内没事的……” 这道理元宪洲自然懂得,可这…… 元宪洲脑子想拒绝,身体却早已出卖了他。 边薇薇伸手拉上了窗帘。 元宪洲再次陷落于娇美的肉体之中。 第十三章 故地重游 元宪洲上辈子只有徐艳秋一个女人。 徐艳秋是个老实的,偏保守,甚至有点缺乏生活情趣的女人。 虽然二十多年来,他们一直相敬如宾,但总觉得少了一点惊喜,甚至到最后十年的时候真的是左手摸右手的感觉了。 元宪洲四十岁的时候,基本就很少有夫妻生活了,甚至有点忘记了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上一次的酒后乱性,元宪洲和边薇薇都是在混沌状态中的,元宪洲甚至想不起相关的细节了。 这一次,元宪洲真的像一个初涉人事的少年一般,小心翼翼地迎合着、收放着,但少年的身体就像一把刚出鞘的刀,固然锐利却也脆弱,一不留神还是一泻千里。 双方都有意犹未尽之感。 但好在少年的身体也恢复极快,几分钟后便再次荷枪实弹了。 接着又来了第二次第三次。 尤其到了第三次,元宪洲已经处于巅峰状态,锐利而又坚韧。 一边抽插着,元宪洲一边想起两个看起来文绉绉,其实是粗口的词汇。 势如破竹、且战且退。 其实,这两个词汇都跟男女性事有关,只是后来渐渐被当成了书面用语,最后还变得文绉绉。 元宪洲和边薇薇彼此都心满意足后,又紧紧搂抱在一起。 元宪洲说起自己过段时间打算到燕都去一趟。 “好呀!好呀!我也想去呢。” “燕都到处都是人,算了。” “可你去燕都干什么?谁带你?” “我自己去啊。” “啊?你腿能行吗?再说你认识路吗?” “当然认识,我自己都去过好几次了。” 边薇薇虽然不太相信,但鉴于元宪洲异于常人的举止,还是无法轻易否认。 “那你多带点钱,穷家富路嘛。” “带了不少钱了。” “来!我再给你点。” 边薇薇说着,起身又给元宪洲拿来300块钱,元宪洲迟疑一下接了过来:“算我借你的。” “得了吧,还真把自己当大人了。” “你有拖箱吗?越大越好。” “当然有!” 边薇薇这种爱美的女子,衣服鞋帽肯定是少不了的,拖箱自然也小不了。 边薇薇不光有大拖箱,还有一个大提包。 有这两样东西,两件“芳草”自然也不在话下了。 剩下的事就是怎么能让父母同意自己出远门。 在这个小城市里,很多七老八十的人都没去过燕都,更何况一个十五岁少年。 元宪洲只好对父母撒谎,说自己到远郊的同学家里玩几天,父母自然乐的让他到乡下散心。 两天后,元宪洲带着六百块钱,拖着一个大行李箱和一个大提包坐上了去燕都的火车。 那时只有绿皮普快火车,速度极慢,六百公里的路程要走二十多个小时。当然,票价也极便宜,只要十九块钱。 卧铺就算元宪洲舍得买,也买不到,因为都预留给关系户了。 好在年龄小睡眠好,坐在座位上就能睡的昏天黑地。 早上到达燕都后,元宪洲赶紧买第二天的回城票,结果还是没买到座位。 上一世,元宪洲是86年来燕都的,跟83年相比没什么不同,都是脏乱差。 燕都乃至全国都是90年代以后才突然开始加速发展的,城市面貌也从90年代以后开始日新月异。 上一世的1986年,元宪洲考入燕都师范学院。由于经常被人跟燕师大(燕都师范大学)弄混,后来该校改名叫首燕师范大学。 刚进学校不到一个月,元宪洲就在校园里碰到了“坦克”,那时的“坦克”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咋咋呼呼的野蛮少女了,她出落的身材苗条,温婉动人。从那个时候起,元宪洲才开始铭记她的真名——肖蝶。 短短的三年,就仿佛一生一世一般,他们携手走遍了燕都的大街小巷。 直到许多年以后,每当元宪洲回忆起那段美好时光时,手心里仿佛仍留有肖蝶当年的体温。 大栅栏尤其是肖蝶喜欢的地方,他们没事经常在这里数胡同,或者偷看墙根儿下晒太阳的老人。 如今,元宪洲提前三年回来了。 他抽着烟,眯缝着眼睛,看着熟悉而陌生的一个个小胡同。 毕竟是三十年前的记忆,元宪洲兜兜转转了一个小时也没能找到那家烟草公司,最后向一个墙根儿下晒太阳的老人打听,这才找到。 当元宪洲拿出几百块钱买两件香烟时,烟草公司的阿姨姐姐们都惊呆了,一个穿着蓝大褂的大姐主动帮元宪洲把两件香烟拆开,放进旅行箱和大提包里,然后又叫来装卸工,免费帮元宪洲送到公交车站。 元宪洲坐着公交车直接来到阜成门外白塔寺。 这一带也是元宪洲和肖蝶当年喜欢光顾的地方,尤其秋天的时候,他们喜欢在白塔寺下,看一群群的白鸽绕着白塔飞来飞去,听鸽哨声在空中回荡。 白塔寺附近有许多地下旅店,一张床一晚一般都是3块钱,地上的宾馆其实也贵不了太多,比如白塔寺宾馆,最便宜的床位也只要4块钱。当然,还有更便宜的住宿的地方。比如去住澡堂子,好点的两块钱,便宜的只要一块。 安顿下来后,元宪洲在周边转了转,中午的时候来到一家人声鼎沸的包子铺吃包子。 元宪洲正在吃着包子喝着小米粥的时候,一个瘦高挑,五十来岁的男子走过来,站在他们七八个人的桌子旁突然高谈阔论起来。他说的大多是苏联、阿尔巴尼亚之类国家的国际大事,分析的头头是道,不时有人连声赞同。 开始,元宪洲以为他是七八个人当中某位的朋友,后来发现他其实谁也不认识。 这个男子穿着一件中山装,胸口的口袋里还别着两支钢笔,看起来是个儒雅知识分子的模样。 儒雅男子正吐沫星子乱飞之际,有个三十多岁的男子起身离开了,他盘子里还剩下一大半的包子。儒雅男子立刻停止了演讲,坐下来吃别人剩下的包子。 元宪洲这才明白,原来这位是乞食者。而那位起身的男子明显早知道此间道理,故意剩下一半包子,起身离开。 这种奇特的乞食方式,元宪洲只在90年代以前的燕都见过,后来在其它年代里,或者在其它任何地方都再也没有见到过。 第十四章 烟贩子 元宪洲吃过中饭以后,又四处溜达了一会儿,买了点阿胶等补品,这才回到旅店休息。 在燕都这样干燥炎热的北方城市,住地下旅店里其实还是很舒服的。 那时的旅店客房跟医院的病房差不多,都是一个不大的房间塞满了床位。 元宪洲住的这间客房里放了六张床,都住满了,白天的时候没几个人,反而更安静。 到了夜晚,房间就像一个菜市场一样喧嚣不已。 黑白电视会彻夜开着,因为有人睡不着。 棚顶的有些歪斜的吊扇也响个不停,元宪洲担心它随时都会掉下来,斩杀众人。 最要命的是,半夜经常有人离开,又有人进来。 但那时失眠的人很少,尤其像元宪洲这样的十五岁少年,更是一觉到天亮。 元宪洲没有买到座位票,可他的腿伤也不允许他连续站立二十多个小时。 元宪洲上车后找到乘务员,拿出自己的病历,说明自己的情况。 乘务员看他是个小孩儿,又有腿伤,便让他坐在乘务室休息,一直到下车为止。 就这样熬了二十多个小时,终于回到兴都了。 元宪洲花3块钱雇了辆三轮车,直接来到边薇薇的住处。 走之前,元宪洲专门跟边薇薇要了把钥匙,就是为了存放这两件烟。 元宪洲把烟搬到屋里,拿出来10条烟。 骑车走在路上的时候,元宪洲又有些后悔了,嫌自己拿少了。 要是一天卖10条烟的话,100条烟那不得卖十天吗? 那也太不划算了。 结果实际情况却并非元宪洲所想的那样。 他挨个小卖部推销,一直到晚上回到边薇薇住处时,还有两条烟没推销出去。 看到元宪洲全须全尾地回来了,边薇薇挺高兴,也因此更加相信元宪洲有着与其年龄不相符的能耐。 但看见元宪洲嘴里叼着香烟,她还是忍不住训斥道:“学什么不好?学抽烟!小孩子抽烟喝酒影响生长发育。” 元宪洲顿时醒悟:对啊!哪能这么早就抽烟喝酒!这会影响长高的! 因为离开家的时候说的是到乡下同学家玩几天,元宪洲索性在边薇薇这里住下来,白天出去推销香烟,晚上回来与边薇薇同床共枕。 虽然第一天出师不利,但第二天元宪洲还是鼓足了勇气,一次带了20条香烟,结果下午不到3点钟的时候就全部推销出去了。 接下来,元宪洲又用了3天的时间就把100条香烟全部推销出去了,最后净赚两百块钱。 这比当时绝大多数人两个月的工资还高。 但元宪洲并不满足,他知道随着效率的提高,他可以挣更多的钱。 第二次从燕都回来后,边薇薇便猜出元宪洲是在倒烟。 她抱着元宪洲忍不住哭了:“傻瓜!你不要这样!我知道你是个负责任的男子汉!” 元宪洲连忙解释:“我不光是为你奋斗,我也是为我自己奋斗!我想成为百万富翁!亿万富翁!” 边薇薇大吃一惊:“现在万元户已经不简单了,你还要成百万元户?这可能吗?” 元宪洲捧着边薇薇的脸蛋:“相信我宝贝儿!今天的你和十年后的你看到的会是不一样的世界!” “难道说你是从十年后来的吗?” “或许更久呢!哈哈。” 边薇薇无法劝阻元宪洲,只好任由他继续倒卖香烟。 元宪洲跑了三四趟bj后效率越来越高了。 因为跟各家小卖部熟悉之后,他就由推销变成送货了。 一个星期可以跑两趟燕都,一个月下来至少能赚一千五百元。 转眼秋天到来了,边薇薇也请病假休息了。 元宪洲的本钱越来越大,他打算扩大自己的生意,把香烟推销给更多的小卖部,还打算雇人雇车。 十一前,元宪洲再次来到燕都,先来到大栅栏那家烟草公司,结果他们这里的“芳草”暂时卖光了,大姐让元宪洲第二天再来,元宪洲不想耽误太多时间,又跑到地安门的一家烟草公司。 上一世的时候,元宪洲也来这里买过“芳草”。 但这家烟草公司也没货。 元宪洲只好老老实实在燕都待上两晚了。 元宪洲又回到常来的那家旅店,由于来的有点晚,看门的老大爷让他等了一会儿,直到有退房的了,才把他塞进一间客房里。 元宪洲刚进客房里,邻床的一个四十多岁、头发微秃的男子就主动向他打招呼:“嘿!小兄弟!” 元宪洲也礼貌地点点头:“你好。” 微秃男子凑过来跟元宪洲聊天,问元宪洲到燕都来做什么。 元宪洲出门很有警惕心,但凭他五十多年的生活阅历,既不会投鼠忌器,更不会草木皆兵。 所以他大大方方告诉对方自己是倒卖香烟的。 微秃男子佩服不已,对元宪洲赞叹一番,又邀请他出门一起吃饭。 元宪洲正好有些饿了,刚想答应时,抬头看到邻床的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看了他一眼,又看向别处,隐约感觉有何不对劲,于是拒绝了。 微秃男子果然图谋不轨。 晚上,大家都睡着的时候,微秃男子偷偷来到元宪洲床前,摸着黑去扒元宪洲的裤衩,然后将下体顶上去,但他顶了几下也没顶进去,最后还被说着梦话的元宪洲抽了个嘴巴。 他慌忙回到自己床上,痛苦呻吟了一个晚上,白天的时候裤裆都是肿的。 原来,元宪洲察觉到该男子是个基佬,就偷偷买了块儿猪皮,再抹一些辣椒油,放到自己屁股上。 其实,上一世的元宪洲在二十多岁以前对这种事情都不太懂。 十六岁的时候,他曾经到纺织厂一个叔叔的办公室玩,那个叔叔坐在椅子上跟他说话,小肚子上有个东西在一翘一翘地动弹,元宪洲当时想:叔叔那里有只小动物! 直到结婚以后,元宪洲才把这事儿想明白。 当然,元宪洲能这么顺利避险,还得感谢那个小伙子。 等基佬大叔退了房,匆忙逃走后。 元宪洲和那个小伙子一起哈哈大笑。 第十五章 磁带之王 两个人聊了一会儿,小伙子二十二岁,名叫钟洋,蓝城人,是蓝城一家磁带厂的供销员。蓝城离兴都很近,所以两人算半拉子老乡了。 钟洋说起自己还没去过长城,元宪洲下午正好没事,便主动邀请他一起去。 两人先一起来到大栅栏,买回两件“芳草”,然后又一起吃了中饭,这才搭上去长城的旅游大巴。 那时的旅游票价极其便宜,一人十块钱,长城、十三陵、神路等景点全都包括了。元宪洲前世已经来过好多次了,一路上给钟洋讲解这一路的各个景区。钟洋对元宪洲小小年纪懂得这么多惊叹不已。 由于爬长城的时间比较紧促,只有90分钟。元宪洲担心自己腿受不了,就放弃了,在下面等着钟洋。 回去的路上两人越聊越投机,一直到上床睡觉了,还在不停地聊着。 钟洋说起自己的苦恼。 他靠关系进磁带厂当上供销员,可一年下来也没卖出去几本磁带,在这样下去恐怕就得自己滚蛋了。 元宪洲知道,那年月有两个最吃香的工作,一个是司机,一个就是供销员。司机有各种小便宜可占,还可以勾搭女人。而供销员更厉害,他们比较容易中饱私囊,甚至比领导干部还实惠。 元宪洲想着磁带这事儿。 想着想着,突然茅塞顿开。 1983年,中央电视台举办第一届春节联欢晚会,一首名叫《乡恋》的歌曲传遍大江南北。简直是久旱逢甘露一般,通俗歌曲迅速走进千家万户。日子稍微殷实点的人家都会买上一台收录机,用来播放流行歌曲。 当然,那些流行歌曲都是港台歌手唱的。 直到1984年以后,大陆才开始陆续出现有些青涩的流行歌手。 有几位歌手甚至创造了空前绝后的磁带销售纪录。 比如,一位流氓歌手一个专辑买了350万盘磁带。 还有一位十几岁的女歌手,磁带销售太火爆,甚至要动用军车来运送。 元宪洲沉思片刻问道:“你们厂子现在还有多少磁带?” 钟洋叹口气:“哎!别提了,起码积压了20多万。” “太少了。” “什么意思?” “今年年底的时候,魔都的一家单位至少需要300万盘磁带!” “300万盘!”钟洋瞪着眼睛看了元宪洲半天,确定他不是在开玩笑。 “所以年底前,你要是能划拉到这么多磁带,也能卖出去。” 钟洋使劲摇头:“不可能!不可能!这么短的时间,我把北方的厂子都找遍也划拉不够。” “那你估计能弄到多少?” 钟洋扒拉着手指想着:“宁古塔应该有四五十万的存货,海岩城应该也有……100万应该没问题。” “好!那就100万!” “老元!我说你……” 钟洋虽然十分佩服元宪洲,但还是将信将疑。 元宪洲笑了:“不急!你先张罗张罗。等你回蓝城了,再来兴城找我,我们一起到魔都一趟,到时候就知道我所言不虚。” “好!” 元宪洲回家一周之后,钟洋便如约而至。 元宪洲叫钟洋过来还有一个重要目的。 作为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元宪洲没法独自出远门,因为父母不会同意。 但有一个成年人领着,他们就无话可说了。 元宪洲向父母介绍说,钟洋是他认识的朋友,他们向一起到魔都去转转。 元义刚本身就是个热情好客的人,他跟钟洋聊了几句后,确定对方是个来路清楚的人,便同意了元宪洲的要求。 此时,从兴都到魔都还不通火车,只能坐船。 元宪洲上一世的时候,30多岁才有机会到魔都,可那时从兴都到魔都已经没船可坐了,统统都是火车。 所以,元宪洲这次坐船算是初体验。 由于买票有点晚,元宪洲和钟洋只买到统仓票。 这种所谓的统舱就是甲板下面的地铺。 轮船上最差的铺位也比火车上最好的铺位要舒服的多。 地铺十分宽敞,打滚儿都没问题。 每人发一张席子,还有轻薄的被褥,白天晚上都可以在地铺上坐卧。 当然,风浪不大的时候也可以到甲板上溜达溜达,吹吹海风。 这种大船甲板以上有四层,体型甚大,在海上行走十分平稳,连元宪洲这种从没坐过船的人都没有晕船的感觉。 大船的设施也很齐全,有餐厅、电影院、图书室等等。 大船上的伙食也极好,顿顿大鱼大肉。 可惜,从兴都到魔都只要十几个小时,早上出发晚上到。 中午吃完饭,元宪洲和钟洋在甲板上散步。 一个厨师模样的大叔正往海里倒吃剩的大鱼大肉。 元宪洲忍不住啧叹。 厨师大叔说:“怎么了?小伙子?” 元宪洲不好意思地说:“没啥,我就是觉得有点浪费。” “浪费?刚才你们吃什么了?” “吃鱼啊。” “你们吃鱼我养鱼,这有什么浪费的。” 到达魔都后,元宪洲和钟洋在一家旅店里住了一晚,第二天一大早起来,来到一家百货公司买了套西装。 元宪洲又让钟洋帮他圆谎,说元宪洲曾经在香港跟舅舅一起做过生意,钟洋嘟哝了几下记住了。 两人直接往魔都唱片社赶去。 到了唱片社,钟洋递上单位介绍信,市场部的一位姓曹的主任接待了他们。 曹主任坐在沙发上,先是打量元宪洲和钟洋一眼,然后低头看一看介绍信,点点头:“你们厂子我有点印象,不过我们一直没什么来往。” 钟洋连忙递上万宝路香烟,陪着笑脸:“一回生二回熟嘛。” 曹主任抽着烟皱着眉头:“可是我们近期还没有制作音像制品的打算,只能以后再说了……” 元宪洲立刻插嘴:“不是吧。据我所知,你们来年就会录制一位男歌手的磁带,初步打算录制300万盘!” 曹主任大吃了一惊,抬头看向元宪洲。 钟洋连忙介绍:“这位是,小元,别看他年龄小,他很小就跟他舅舅一起做生意了。” 曹主任身体前探:“请问你舅舅是哪位?” 元宪洲挺直胸膛:“牛嘉城!” “报业大王啊!简直如雷贯耳!我说你怎么消息这么灵通。” 钟洋先前还对元宪洲的说法将信将疑,现在听曹主任这么一说顿时心服口服了,果然所言不虚! 钟洋连忙趁热打铁:“既然你们又300万的计划,不如分100万给我们。” 曹主任叹口气:“其实我们心里也没底啊,小元啊,你帮我问问你舅舅,我们大陆的市场能容纳这么大的发行量吗?” 元宪洲:“太能了!如果你们够胆量500万也没问题!” 第十六章 父亲的愧疚 听元宪洲这么一说,曹主任笑了:“不敢,不敢,350万还差不多。” 钟洋知道这事儿要成了了,连忙继续催促:“那我们那100万?” 曹主任叹口气:“这倒没问题,可我们没法当年结算。” “那要多久?” “怎么得一年吧。” “啊,我们这样的小厂哪挺得住啊!到时候就揭不开锅了。” “所以说,哎……” 钟洋刚冒出来的希望立刻又沉底了,不由得低头叹息。 元宪洲却不紧不慢:“也可以不用现金结算。” “那你们想用什么结算呢?” “就用磁带结算啊!” “老元,你这不……”钟洋忍不住想阻止,心说老元你这搞得什么名堂,我们卖磁带你还要磁带结算。 曹主任却听懂了:“你是要我们录制好的磁带?” 元宪洲点点头:“不过要优惠点。” 钟洋急了,连忙拉扯元宪洲:“老元,这不行啊,我们哪会卖磁带!” 曹主任起身:“要不你们先商量商量?” “不用!”元宪洲摆摆手,拍拍钟洋的大腿,然后小声在他耳边说:“交给我吧!半年内就让你们拿到回款。” 钟洋叹口气:“好吧。” 曹主任大喜,领元宪洲和钟洋来到会议室,签订购销合同。 经过一番唇枪舌战,双方最后商定,蓝城磁带厂向魔都唱片社供货100万盘磁带,魔都唱片社用30万盘录制好的磁带作为货款。 “不如给我们100万盘吧。”元宪洲最后说。 曹主任愣住了:“你的意思……” 钟洋以为自己听错了,正有些糊涂之际,曹主任却先明白了,顿时惊喜万分:“你们要是能帮我们分担100万那就太好了!” 元宪洲看起来胸有成竹:“其实你们胆子小了点,如果你们敢制作500万的话,我就敢给你包销200万。” 曹主任连忙摆手:“100万!100万就很好了!太谢谢你们了。” 钟洋这才听明白,元宪洲是打算帮唱片社卖磁带,除了充货款的30万盘外,再帮他们销售70万盘。 钟洋虽然心里没底儿,但他极其敬佩、极其相信元宪洲,所以也就全权让元宪洲来操作好了。 回到兴都后,元宪洲和钟洋依依惜别,并委托钟洋一件事:让他在年底前搞到一台彩色电视。钟洋爽快地答应了。 那年月,彩色电视是稀缺物资。普通老百姓要么买不起,要么连看到没机会看到。像钟洋这种家里有背景的人,也就能搞到一两台而已。 谈成了一桩大买卖,元宪洲十分兴奋。 从此以后,他再也不用每个星期两趟往燕都跑了,这批磁带就是他的第一桶金,有了这第一桶金他完全可以做更大的生意了。 此时,边薇薇的肚子也越来越大,元宪洲白天没事都去陪着她,为了给她改善伙食,元宪洲决定给她弄个液化气罐儿,煤油炉那种玩意炒菜做饭实在是太不给力了。 那时候的液化气罐没有小的,都是30多公斤那种。 在元宪洲看来,它只是比地瓜重了点而已,而且想给边薇薇来点惊喜,就用自己的二六自行车往边薇薇住处驮。 在平坦的公路上走得时候还好,到了坑坑洼洼的地段就有些吃力了,在躲闪一个水坑时,元宪洲一不六神撞到了路边的石头上,液化气罐从车上掉下来,砸在地面上发出巨大的声响,元宪洲也摔倒在地。 起身后,元宪洲赶紧去看液化气罐,看看阀门撞开没,再看看漏不漏气。 幸好只是提手的位置有点撞歪而已。 元宪洲提着液化气罐想重新放到车后座上,突然之间他感到腿部一阵钻心的痛,忍不住坐到了道牙子上。 歇了会儿很快就好了,但他起身在去提液化气罐时,又是一阵钻心的痛。 元宪洲心里有些恐慌,不敢轻举妄动了,再次坐回道牙子上。 过了一会儿,一位中年男子路过,帮元宪洲将液化气挂搬到自行车上,又用绳子捆结实了,元宪洲这才勉强上路。 虽然腿上还是感觉有些疼痛,但元宪洲还是坚持着来到边薇薇的住处。 到了屋里,元宪洲一头扎到床上,躺了好一会儿。 边薇薇连忙挺着肚子过来给元宪洲按摩:“是不是累坏了?” 元宪洲看边薇薇买了不少菜,立刻又来了精神,连忙下地给她炒菜。 来回走着的时候,边薇薇看出元宪洲的异常,连忙关切地询问:“你腿怎么了?” 元宪洲若无其事地活动活动:“半路磕了一下,没事的。” 边薇薇却将信将疑。 吃饭的时候也一再唠叨要抓紧时间到医院看看。 吃完饭后,元宪洲又在边薇薇这里多待了段时间,他希望自己的腿能够完全好起来。 可等他晚上回家时,腿还是有点瘸。 他极力掩饰着,但还是被老爸老妈看出来了。 刘彩霞有些紧张,元义刚也有些恼火:“还没好利索就整天东游西逛,要是落下毛病看你怎么办!” 刘彩霞一边说着:“别吓唬孩子,”一边又说,“不会落下毛病吧?” 第二天一大早,元义刚硬把元宪洲拖起来,用二八自行车驮着他来到医院。 其实,元宪洲也有些担心,但他担心的是自己有可能比上一世瘸得厉害些。 上一世,元宪洲腿伤治好后,一条腿比另一条腿短了三厘米,但平时不仔细观察看不出有多瘸。 来到医院后,元义刚直接托了熟人,医生给元宪洲安排会诊,先是拍片子,又对腿功能进行测试,最后把元义刚交到一边。 医生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这反而让元义刚有些紧张。 “怎么样?没事吧?” “没什么大事,腿伤基本痊愈了,”医生举起胶片又仔细看了看,“只是,他这骨骺收受到些损伤……” 元义刚更紧张了:“那是什么意思?” “可能会影响长高,很可能他会比正常情况少长几厘米。” “少他妈胡说八道!”元宪洲忍不住蹦了出来,原来他一直躲在门后偷听着。 “老子能长一米七四!一米七四!” 医生愣了下,尴尬地点点头,转身走了。 但元宪洲很快就后悔了,因为他发现父亲的脸色极其难看。 元宪洲的这腿伤说到底是为了救父亲造成的,父亲虽然嘴上不说,但他心里肯定很难受的。 元宪洲这么在意身高,只会让父亲更加愧疚、更加难受。 半夜起来上厕所时,元宪洲听见父亲在厕所里偷偷哭泣。 这让元宪洲震惊不已,长这么大,元宪洲头次见父亲落泪。 第十七章 发小 重生归来,元宪洲最看重的是自己的身高。 他们一家人都是长人,父亲元义刚身高一米七六,母亲刘彩霞身高一米六五,哥哥元宪江成年后身高一米八三,妹妹元宪波成年后也长到了一米七一。 元宪洲前世只长到一米七四,他将此归咎于自己过于勤奋好学,疏于锻炼。 他相信自己今世如果加强锻炼的话,应该可以超过一米七四,甚至长到一米八左右。 可眼下,这一切都成为了泡影。 但父亲的痛哭也让元宪洲痛定思痛。 如果自己还纠结于身高,并不时流露,只会让父母更加痛苦,那么他所有的牺牲和努力也都没有了意义。 作为一个五十岁的人,他不应该在意自己的外貌、自己的身高,那是年轻人才在意的东西。 更何况人这辈子总是有得有失的。自己十五岁的年纪就已经抽烟、喝酒、睡女人,把成人的事统统都做过了,怎么能指望充分发育呢。就当是老天爷的惩罚吧。 虽然元宪洲极力说服自己接受现状,但他也顶多在父母面前,装作若无其事,私底下他依然心有不甘,他并没有完全相信医生的话。 生活中不常有这种情况吗,医生宣判一个病人死刑,结果人家最后还活蹦乱跳。 在元家新买的小杂院里,元宪洲让哥哥帮忙安装了单杠、吊环,有事没事就锻炼一会儿。 不过,当章明俊来探望的时候,还真是刺激到元宪洲了。 两三个月没见,这小子又长个儿了,竟然长到一米七六了。 在上一世的时候,章明俊成年后的身高是一米八五,这一世看来还是矮不了。 其实,章明俊的父母都不算高。 他的母亲潘巧娣只有一米六二,他的父亲章文斌倒是个大块儿头,有一米八多,但那是他的养父,跟他没半毛钱关系。 而他的生父,据说也是一米七多点。 元宪洲认为章明俊之所以个子这么高,主要原因在于他是三毛子。 章明俊的母亲是个二毛子。 他们母子俩都是大姑娘养的。 潘巧娣的母亲是个农村姑娘,被老毛子强奸了,在一片苞米地里生下了潘巧娣。 潘巧娣十五岁就到纺织厂做挡车工,因为手头麻利,工作效率极高,她的rb师傅就用rb最快的一种火车头来称呼她,叫她“亚细亚”。 潘巧娣不仅心灵手巧,而且长得非常漂亮。白皮肤大眼睛,高鼻梁。 当年,纺织厂有五朵金花,其中两朵一个是潘巧娣,一个就是元宪洲的母亲刘彩霞。 潘巧娣是五朵金花中最漂亮的,也是最年长的。 但她心气很高,一门心思要找个有文化的,文质彬彬的男人。 就这么高不成低不就的,转眼刘彩霞她们几朵金花都抱娃了,潘巧娣还孑然一身。 一直到她二十七八岁的时候,厂子里来了一个大学生技术员,年龄与她相仿,人也是文质彬彬,完全符合她的要求。最难能可贵的是大学生也对潘巧娣一见钟情。 一对有情人很快就如胶似漆了。 大学生到魔都进修以前,潘巧娣已经珠胎暗结了。 但遗憾的是,大学生走了之后再也没有回来。 潘巧娣走投无路,怀着章明俊嫁给了一个车把式章文斌。 章文斌本来不是纺织厂的职工,是远郊区一个好吃懒做的车把式。 有一次,章文斌赶着马车不小心被纺织厂的车子碰到了,落下一点点小残疾,从此便赖上了纺织厂。 纺织厂没办法就把他招收了,安排他到纺织厂下属的小集体企业,用他的马车来回装卸煤炭。 章文斌有个外号叫“七根火柴”。 元宪洲小时候一直没搞明白这个外号是什么意思,直到有一次在纺织厂澡堂洗澡的时候,偶然撞见章文斌,这才恍然大悟。 这章文斌下面的家伙跟马差不多大,足足有七根火柴那么长。 不过,大人们都说章文斌的那玩意跟黑人一个操行,软的时候那么大,硬的时候也那么大。也就是民间老百姓所说的“死屌”。 章巧娣嫁给章文斌后苦日子便开始了,结婚没几年,就变得面黄肌瘦,完全没有五朵金花魁首的风采了。 章明俊上小学的时候,章文斌的马车被公家收走,从此以后他便成了一名打杂的,厂子里哪里最脏最累,就会把她叫过去。 也是从那之后,章文斌渐渐地爱上了杯中物。 章文斌这种爱喝酒跟元义刚他们这种不同。 元义刚是每天晚上喝上二三两,感觉挺惬意挺满足。 顶多逢年过节会多喝一点。 酒瘾虽然有,但并不严重。 而章文斌这种只能算酒鬼了,用现代人的话来说属于酒精中毒。 章文斌一日三餐都离不开酒。 早上起床先吃几口菜来上一瓶。 中午的时候再来上两瓶,晚上回来又弄上两瓶。 身体完蛋了不说,经济状况也越来越差了。 那时,好点的酒比如像兴都老窖要三块多钱一瓶。 稍微差点的兴都大曲也要两块多钱。 最差的散酒也要一块多一斤。 一个月下来,光喝酒的钱就要150元。 而他们两口子每个月的工资差不多也就这点。 所以,章文斌往往连正规的散酒都喝不起,经常喝点来路不明的散酒。 下酒菜更买不起了。 纺织厂经常流传关于章文斌喝酒的段子。 比如说,章文斌实在没有下酒菜了,就拿根铁钉子,嘬一口钉子喝一口酒。 章文斌嗜酒也就罢了,而且酒品也不好,一喝醉了就打老婆,章明俊和章明溪兄妹在一旁劝两句,他就把他们也一块儿揍。 章文斌的这种喝法,不光把自己身体喝垮了,也把章家喝的一穷二白。 别说黑白电视、录放机这样的时髦电器,连收音机这种古老的电器他们就都没有了,让章文斌抱出去换酒钱了。 每年纺织厂评比困难户补助的时候,都没人好意思跟章家争。 在纺织厂元家属于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家庭,甚至是传说中的万元户。 刘彩霞当年跟潘巧娣在一个车床上干活儿,是一对好姐妹。 元宪洲、元宪波兄妹跟章明俊、章明溪兄妹又是一个班级,从小玩到大的发小。 两家关系按理说是很亲近的。 但潘巧娣五年前先是神经衰弱了,接着精神也渐渐不正常了,犯病的时候六亲不认得谁骂谁。 渐渐地,两家大人就不再来往了。 但小辈儿之间还经常走动。 章明溪是个性格爽朗的女孩儿,跟元宪波能玩到一块儿,没事就到元家蹭吃蹭喝,有好看的电视剧也钻到元家来。 而章明俊却截然相反,虽然他跟元宪洲关系不错,但他却脆弱又敏感,很少主动来元家,元宪洲有时候跟他开句玩笑,他都能生气好几天。 但谁能想到,这样一个内向懦弱的男孩,若干年后成了大工街的一霸。 而这一切都与元宪洲有很大关系。 第十八章 梅花螳螂拳 上一世的1985年,章文斌酒后再次暴打潘巧娣和章明溪,章明俊一怒之下拿起猎枪将章文斌射杀,然后逃走。 大老黑领着市局的人来抓捕章明俊,元宪洲那时不知道怎么就糊涂了,答应去说服章明俊让他投降,结果大老黑和市局的人尾随而至,将章明俊一举抓获。 章明俊因此认为元宪洲出卖兄弟。 当时对涉枪案件一律重判,章明俊因为未成年才免于一死,被判处无期徒刑。不过,令人没想到的是,章明俊这种敏感懦弱的人,到了监狱里竟然混的不错,一再减刑,最后只蹲了十年就出来了。 关于章明俊为什么能在监狱里混出名堂,大工街流传各种说法,最常见的一种说法是章明俊被大哥照顾了。 章明俊的俊美在大工街是出了名的。 高鼻梁、大眼睛,白皮肤。 章明俊这个三毛甚至比他的妈妈潘巧娣更像二毛。 他眼睛的色彩也与一般人有所不同。阴天的时候,你甚至能从他的眼睛里看出一点偏绿的颜色。 总而言之,上一世的1995年,章明俊出狱以后,就成了大工街的一霸,大工街的很多父老乡亲都深受其害,连元宪洲的家人都未能幸免。 今生今世,元宪洲要改变这一切。 腿受伤以后,元宪洲先是养伤了三四个月,接着两三个月又为了奶粉钱而奔波。 眼下,大单谈妥,元宪洲可以抽出更多的时间来关心关心小伙伴们了。 元宪洲家买房子这事儿一直是秘密进行的。 因为纺织厂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纺织厂的职工一旦自己解决了住房,纺织厂就不在为其提供住房。当然,已经分到房子的,以后也没有机会分到更大的房子了。 所以,元家的这个小杂院,仅限于几个关系亲密的朋友知道,甚至连董福礼那种经常来看电视的街坊都不知道。 元宪洲知道章明俊交际圈很窄,在大工街基本就元宪洲一个朋友,不用担心他会出去乱说。所以,房子的事早早就告诉了他。 不过,当元宪洲在吊环上玩着时,看到章明俊走进院子,还是吓了一跳。 “怎么?今天不上课啊?” “是啊,没什么事。” 章明俊学习比较差,初中毕业后,勉强考上了纺织厂技校,也经常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 两人在院子里聊一会儿,溜溜达达往大工街那边走。 元宪洲在路边买了两只冰棍,两人一边走着一边吃着。 看着章明俊贪婪的模样,元宪洲突然想:父亲那件事因为下手太晚,结果自己吃尽苦头。章明俊杀人这事儿无论如何得早下手。 可怎么才能阻止章明俊拿起猎枪呢?哪怕他把章文斌揍一顿也没什么事儿啊。 章明俊家穷得叮当响,肯定是不会有猎枪的。 可他那把猎枪到底是从哪弄来的? 在90年代以前,猎枪并不是违禁物品。 很多城乡结合部的供销社里都可以买到猎枪子弹(当然猎枪是没有卖的)。 直到90年代以后,有关部门突然下达一个通知,说要给家里有猎枪的人办枪证,让大家踊跃办理登记。 一向被蒙骗又不长记性的屌民轻而易举就相信了,乖乖跑去登记。 等有关方面完全掌握了枪民的情况后,又下达一个通知。 说家里有枪的统一交到有关部门,暂时代为保管。 后来暂时就变成了永久。 脑残的屌民连个屁也不敢放。 当时有猎枪的家庭太多,元宪洲向从猎枪上面做文章,实在是太困难。 所以,他随便想了下便放弃了。 正走着,迎面碰到纺织厂的又一个子弟吴海涛。 他比元宪洲、章明俊低一届,关系也一般,平时很少在一块儿玩,最多也就是打个招呼而已。 看见吴海涛,元宪洲突然想起一件事:来年春天的时候,这个吴海涛离家出走,到少林寺学武去了。 元宪洲忍不住向章明俊说出吴海涛将要发生的变故,章明俊以为他是猜测的,也点点头:“有可能!听说《少林寺》他都看了十来遍了。” 元宪洲一边走着,一边想着吴海涛练武这事儿,突然就想明白一件事儿:章明俊之所以拿猎枪杀死章文斌,那是因为他太弱了啊!那么大的个子,连一个摇摇晃晃的醉汉都打不过。 如果他手头稍微有点本事,根本用不着动枪啊,也不会捅出天大的漏子。 这么一想,元宪洲突然豁然开朗了:对呀!我可以陪着章明俊去学武! 当然,他们学武不用到少林寺去,纺织厂就有几个练武的地方。 老窦头的梅花螳螂拳是最有名的,纺织厂的子弟只要想练武基本都拜老窦头为师。 老窦头不是纺织厂的员工。他女儿女婿是。 十多年前他从乡下投奔女儿女婿,在大工街上开了个理发店,不忙的时候就带一带徒弟,教一教梅花螳螂拳。 前些年,老窦头的徒弟不多,他一边剃头一边带徒弟都忙得过来。 最近这一两年,随着《少林寺》、《霍元甲》等等武打电影电视剧的上映,练武的狂潮席卷全国,大工街的青少年也未能免俗,一个个都跃跃欲试。 老窦头的临街小杂院一下就变得门庭若市了。 理发变成了副业,练武带徒弟反倒成了主业。 当然,老窦头带徒弟是不收钱的,可徒弟们怎么可能亏待他。 连孔子带徒弟都要收点束脩啥的,老窦头收的东西自然也少不了。 练武热在全国兴起的时候,元宪洲其实也动过念头,但他是个好孩子、好学生,舞刀弄枪的事跟他的人设相差太远了,也不好意思主动往那方面靠。 所以,前世的时候,他跟练武是无缘的。 章明俊也大抵类似,都属于安静美男子那种。 但今世元宪洲决定作出改变,他要做上一世没去做的事情,他要放飞自我,要体验不一样的人生! 听说要到老窦头那里,章明俊还有些犹豫,因为他知道纺织厂的子弟有几个跟他们不太对付,比如像黄毛头皮他们,没事常到老窦头那里去。 元宪洲却不在乎。 一来他不怕黄毛他们几个小流氓。 二来元宪洲的哥哥元宪江跟老窦头学过几天,关系处的不错。 元宪洲和章明俊来到理发店,老窦头正在给一个老者理发,看见元宪洲老窦头连忙打招呼:“大洲来了!” 他还以为元宪洲是来理发的,元宪洲却问:“六哥在里面吗?” “在呢。” 元宪洲直接向后院走去了。 刚走到走廊里就听到后院一阵练武的呼呵声。 来到后院里,只见院子一角的大酸枣树上吊着个沙袋,两个人在轮番打着。 元宪洲仔细一看,那两个小子正是平时老挤兑他们的黄毛和头皮。 第十九章 多彩的年代 看见元宪洲和章明俊两个瘦弱的男孩走进来,黄毛和头皮互相挤眉弄眼,然后一起挥拳打着沙袋,那意思:看你们俩弱鸡样,还跑这里来。 刚站一会儿,小六儿就过来打招呼:“大洲!” 小六儿是老窦头的侄孙,老窦头的徒弟越来越多以后,他就过来帮忙,老窦头理发的时候帮着打打下手,老窦头教拳脚的时候,他就也帮着带带师兄弟。 小六儿十七八岁,跟元宪洲的哥哥元宪江仿佛,而且他跟元宪江是同一批学拳的,算是大师兄二师兄的关系。 小六儿看着元宪洲的腿:“怎么样了?现在?” 元宪洲活动下:“没事了。” 小六儿点点头:“腿好了就应该活动活动,你这塑料体格儿,跟你哥比差远了。” 元宪洲点头:“是啊,没事我也来练练拳!” “欢迎!欢迎!” 元宪洲指指章明俊:“还有他。” 小六儿有点不认识章明俊:“这是……” “章明俊!” “哦,想起来了。” 其实,章明俊在大工街也是名人。 他老妈是“亚细亚”,他养父是“七根火柴”。 但类似的事情,大家都心照不宣,不随便点破。 因为像章明俊这种,哪怕不熟悉,也一眼能看出是个脆弱敏感的人。 元宪洲径直走向沙袋。 黄毛和头皮马上支棱起眼睛,随时准备提防元宪洲挑衅。 元宪洲替父挡枪之后,立刻在大工街名声大噪了。 先前好多人都觉得他是个书呆子,是个弱鸡,尤其男孩子们根本就瞧不起他。 替父挡枪之后,所有人都对元宪洲刮目相看了,哪怕以前看他不忿的人,因为连道上的人都对元宪洲竖起大拇指,你有什么不忿的。 黄毛和头皮对元宪洲肯定是不忿的,甚至私下里说这小子只是瞎猫撞上死耗子了,我们碰到这种事也敢挺身而出。 看到元宪洲走过来,黄毛和头皮故意把沙袋抽得“啪啪”响。 但令他们没想到的事,元宪洲眼睛看都没看他们,仿佛那是两个透明人一样,直接指着酸枣树:“哇!这树真不错啊!” 元宪洲主要目的是尬黄毛和头皮两个小子。 另一方面,他确实对酸枣树感兴趣。 因为这是酸枣树! 绝大多数酸枣都是灌木,北方的野地里经常能看到它们,长得一丛一丛的,浑身都是刺,摘点酸枣就能被它扎的遍体鳞伤。 但这一棵酸枣却长成了乔木,不敢说是参天大树,也足有30多公分的直径。 十几年后,将会有专家过来考证这棵树,结果他们发现这棵酸枣树有800多岁了。在800年里,它经历了无数的灾变、严寒酷暑,在周边的小伙伴都纷纷阵亡之后,它却顽强地存活下来,并且由小小的灌木渐渐进化成高大的乔木。 可惜的是,上一世老窦头的这个院子遭到章明俊率领的人强拆,连这棵老酸枣树也被干掉了。 看着酸枣树,元宪洲不由得苦笑,因为这一世他不仅要保护家人、保护亲朋,更要保护这棵酸枣树! 他也暗暗唾骂自己:谁让你丫重生了?谁让你丫未卜先知?谁让你丫逆天改命?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 酸枣树不光枝丫长得大,酸枣也大,跟小灰枣个头差不多,骨小肉厚,酸甜口的,比枣还好吃。 不过,元宪洲来的这个时候树上的酸枣早就没了。 只能等来年再说了。 转眼之间,年底快到了。 离1984年还有三天的时候,元宪洲从边薇薇那里回到他们家楼下,结果看到楼道里熙熙攘攘,不知道街坊们在干什么。 元宪洲刚凑到近前,立刻有街坊大声嚷嚷起来:“回来了!”“回来了!”“大洲回来了!” 元宪洲费了好大的劲儿,才从楼梯口走到自己家的门口,听到屋里电视机的声音,元宪洲一下就明白了——钟洋如约送来了彩色电视机! 金星牌彩色电视机,当时的产量极低,绝大多数老百姓连见都没见到过。 其实,那天元宪洲让钟洋帮自己搞彩电,并没有抱太大希望的,他主要目的是想看看钟洋的活动能力,执行能力。 凭元宪洲50年的生活经验,第一眼看到钟洋时,他便有了初步判断。 首先,这个小伙子是个激灵的人。其次,这个小伙子家里有背景。因为那个年代能干供销员的都得有点背景。和钟洋跑了一趟魔都之后,元宪洲又对他多了一层了解,确定他是个很忠诚的人。 现在看来,他的执行力也相当不错。 不过,把这么多街坊招来,这完全出乎元宪洲的意料。 但仔细想想,这注定是不可避免的。 元宪洲故意没提前告诉父母,一来他没把握,二来他想给父母一个惊喜。 那个年代,街坊之间的关系极其亲密。买房子这种大事可以隐瞒,反倒是买彩电或其他电器之类的事情,还真不能隐瞒,不然会被街坊指脊梁骨。 如今,元家有彩电了,元义刚、刘彩霞这种讲究的人怎么可能瞒着邻居街坊们,恨不能拿出大喇嘛喊一圈。 再说,元义刚、刘彩霞这种平民百姓,虚荣心还是不可避免的,能被邻居街坊围观称颂,他们自然是无上光荣。 看见元宪洲回来,元义刚和刘彩霞脸上都乐开了花,他们心里在说:你小子还真有本事啊!能结交到这么好的朋友! 钟洋也被他们紧紧拉在身边,那感觉就像老姑娘的父母,好容易弄到了一个乘龙快婿一样,死死抓住不放手。 看见元宪洲,钟洋连忙站起来,元宪洲向他点点头,走过去搂住他的肩膀。邻居街坊们纷纷打招呼:“大洲!”“大洲回来了!”“大洲真有本事啊!”“以前还没看出来!”“大洲啊!能不能给俺也弄一台啊?”“想得美吧!”“这带色的电视就是棒啊!” 元宪洲点点头:“你们慢慢看啊!” 和钟洋一起进屋了。 刚进屋,元宪洲连忙说:“弄到这玩意不容易吧?” “是啊!费老劲了!” “没少打关系吧。” 钟洋笑笑,摸摸脑袋:“还行,主要是费点嘴皮子。” “那个钱……” 元宪洲本来想说,等磁带开始卖了,我再给你钱。 因为这两三个月来,元宪洲倒卖香烟也就挣了三千来块钱,可那是奶粉钱,要是买了彩电就亏待了边薇薇了。 但钟洋立刻从口袋里掏出钱:“刚来你老爸就给我了,我本来不想要,要不还给你吧。” 元宪洲连忙按住他的手:“留着吧,我老爸很有钱的!” 钟洋点点头:“看出来了,你们家日子过得不错啊。” 那一两年,彩电绝对是奢侈品,一台彩电的价格跟一个小杂院差不多。 而且有钱买不到。 元宪洲的父母当然屁颠屁颠把钱递过来了,还怕递晚了彩电被别人抱走了。 元家的热闹盛况一直持续了四五天,光茶水、瓜子水果钱都花了两三百,简直跟婚丧嫁娶差不多。 第二十章 孩儿他妈 元家的黑白电视换下来后,元义刚、刘彩霞夫妇正商议着该送给谁,可这个目标群体太庞大了,他们一时半会儿是商量不出结果来的。 因为那时能买得起黑白电视的家庭连三分之一都不到,送给一家就会得罪更多的人家。 元宪洲连忙挺身而出,谎称买彩电欠下人情债需要打点一下,元义刚和刘彩霞此时已经对儿子佩服的五体投地了,当然坚信不疑。 元宪洲用自行车驮着黑白电视就往边薇薇家赶。 半路上碰到章明俊,章明俊直勾勾盯着他的黑白电视看了会儿,元宪洲心说:“兄弟啊!先别着急!咱哥们儿有机会也给你弄台带色儿的。” 可边薇薇急啊,一个人挺着个大肚子,天天待在家里,生怕被熟人发现。要是没个电视看,那不得闷死啊。 看着元宪洲驮着个电视来了,边薇薇一激动又哭了起来。 元宪洲又是一阵哄劝,仿佛哄小孩儿一般。 想一想,边薇薇不就跟自己的孩子一样吗? 甚至还比自己留在上一世的女儿小一岁。 想到上一世的老婆孩子们,元宪洲自己也想哭了。 上一世虽然过得清贫,甚至有些狼狈,但简单快乐。 而这一世,刚刚过去了几个月就感到难以承受的疲累。 除了铲事儿,还是铲事儿。 上一世的亲人们你们啊,都过得怎么样了? 在上一世里,元宪洲的父母都已经过世了。 哥哥和妹妹都过得不好。 元宪洲自己算是不错的。 1986年是人生的第一个高潮,三年后跌入谷底。 1990年,元宪洲经人介绍认识了徐艳秋,徐艳秋不嫌弃元宪洲瘸了一条腿,义无反顾地跟了元宪洲。 半年后他们就结婚了,一年后他们的龙凤胎若明和若晴来到世上。 养儿育女的生活虽然艰辛,但快乐更多。 元宪洲大学提前一年毕业后,分配到物资局工作,当时算事业单位。没想到1993年以后开始转制了,变成企业性质。 元宪洲本来有机会调转到别的单位,比如到中学当老师。 但当时企业单位跟事业单位工资差距没那么大,而且企业单位有奖金可以拿。 作为一双儿女的父亲,元宪洲缺乏高瞻远瞩的目光,就这么错过了别的机会,等他想走时已经走不了了。 1998年以后,单位效益急转直下,陆续有人开始下岗了。 开始是自愿下岗,接着是领导找谈话,最后是逼迫下岗。 只有元宪洲这样没人敢找他谈话。 并不是元宪洲有多么牛,而是因为他是残疾人,哪怕只是一条腿比另一条腿短三厘米,哪怕他连驾照都可以考。 按照国家政策,元宪洲这样是不能强迫下岗的,要么赔偿一大笔钱,要么养到退休。 就这样,元宪洲又靠到了2011年。 在此之前,元宪洲的工资极其微薄,简直微薄到令人发指。 四口之家基本靠徐艳秋来支撑。 徐艳秋在百货公司上班,加班加点会有些补助,为了多赚补助,徐艳秋起早贪黑、披星戴月。那段时间她整个人瘦的就剩皮包骨头了,走在街上就像一根竹竿在移动。 终于熬到2011年,元宪洲获得内退的资格。 他每个月可以领取500元工资,五险一金单位继续缴纳,每周需要到单位点卯一次。 元宪洲东拼西凑弄了几万块钱,买了辆奇瑞a3,从此开始骆驼祥子的生涯。 担惊受怕几年后,终于迎来了网约车,赚了两年好钱,眼看要凑够儿子买房首付的钱了,结果却突然撒手人寰了。 若明的房子一定买到了,因为他会拿到抚恤金的。 可孙子或者孙女,元宪洲却看不到了。 元宪洲离世的时候,若明未来的媳妇跟边薇薇一样,也怀着五六个月的身孕。 若晴的博士学位也一定考上了,她那么聪明那么刻苦。可她的终身大事注定会是老大难的,她那么优秀,什么样的男孩才配得上她哟! 你怎么也哭了?傻瓜? 边薇薇拍拍元宪洲的脸蛋。 元宪洲尴尬地笑笑:“一想到我要当爸爸了……” “这么小就当爸爸了,十五岁的小爸爸……快!小爸爸帮我调一调天线!” 元宪洲下地摆弄会儿天线,雪花还是很多,但也勉强能看清画面。 “哪天我到房顶上给你按个天线吧。” “不要了!老让你小孩儿忙来忙去的,我不成了虐待儿童了吗?” 元宪洲笑了。 看着边薇薇的娇俏模样,她又是如此的体贴贤惠,元宪洲动了娶她做老婆的念头。 可元宪洲只有十五岁,到法定的二十二岁结婚年龄还有七年,而那时边薇薇已经三十二岁了,不知她等不等得起,或者这中间会不会发生什么变故。 “怎么了?小爸爸,又在想啥?” “我在想你以后怎么办?” 这么一说,边薇薇立刻愁了:“是啊,我请了长假,生完宝宝后还得回去上班,谁来帮我照顾……” “那你干脆就别上班了。” “你养我啊!” 元宪洲点点头:“养你一辈子!” 边薇薇紧紧抱住元宪洲,在他脖子上狠狠嘬一口,种下个草莓。 “就是说说嘛,我哪用你养啊,顶多辛苦点。” “不光是辛苦的问题,这么早回去工作,对大人对孩子都不好。” “可你,靠你倒烟养活我吗?而且你来年不还得回去上学吗?” “这你就别管了,反正我可以养活你跟孩子,让你比以前过得更舒坦。” 边薇薇心里其实并不完全相信元宪洲所说,毕竟元宪洲是个十五岁少年。 可看看他近几个月的本事,连很多达官贵人都搞不到的彩电他都能弄到,实在让人不敢轻视。 可想到将来,边薇薇就茫然了。 “我确实挺喜欢你,而且我没觉得我们有年龄差距,就算有也是感觉你比我成熟。可是……” “怎么了?” “我们毕竟相差十岁,我又是你的老师,我要是嫁给你,那不让人笑话死……” “别说年龄问题,等将来性别都不算问题。” 一想到自己的女人带着自己的孩子嫁给别的男人,元宪洲心里就有说不出的痛。 可现实也摆在面前,难道让人大姑娘一辈子当你的情人吗? 或者让人等七年,是不是也太坑了? 第二十一章 光彩的事业 元家的“彩电盛宴”从1983年年底一直持续到1984年春节。 元宪洲本来想趁着父母的高兴劲提出自己休学经商的打算,但考虑再三也没敢提出。因为他也就帮家里买了台彩电而已,其他的经商方面的能力,并没有展示出来。 更何况家里从早到晚都人来人往,元宪洲也没机会跟父母说点重大决定之类的事情。 街坊邻居的参观结束后,接下来是亲戚朋友们的参观。 元义刚、刘彩霞的亲戚朋友。 元宪江的工友和朋友。 元宪波的同学们。 然后是元宪洲的同学们。 肖蝶登门时,元宪洲感觉到些许异常。 作为野蛮少女的肖蝶,几个月后变化惊人。 看起来有些拘谨,甚至怯生生的,让人有我见犹怜的感觉。 元宪洲知道这一半儿是装的。 女生都擅长这个,尤其当长辈儿们在场时。 不过,有些东西是装不了的。 首先是外形。 几个月前,肖蝶的身材和脸蛋还能看出点婴儿肥。 现在,脸便尖了,腰身也开始出现曲线了。 最重要的是那种内在的变化。 就像一个不管不顾的愣头青,突然就变得心事重重了。 元宪洲隐约感到有些痛心。 他多么希望肖蝶永远保持没心没肺、不谙世事的状态。 虽然他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但还是希望肖蝶的这种状态持续的更久一点。 肖蝶看了会儿电视,邀请元宪洲到她家一趟。 走在路上,肖蝶又暴露她的些许本性。 肖蝶走着来的,元宪洲骑车驮着她。 刚走了一会儿,肖蝶就把手放到元宪洲腋下,抓他的小肉。 “再瞎胡闹我把你扔到沟儿里啊!” 在上一世十五岁的时候,元宪洲是不会这么说话的。 他会娘们儿兮兮地嚷嚷:“啊呀!疼!疼!” 这一刻,元宪洲突然明白了,是自己的态度让肖蝶突然长大了。 因为在骨子里,每个女孩都希望被强大的男孩宠溺,哪怕这个女孩外表看起来多么强大,多么飒。 在上一世上大学之前,元宪洲跟肖蝶来往并不密切,甚至没去过对方家里。 不过,肖蝶他们的部队大院,元宪洲倒来过几次。 部队大院里干净整洁,家家户户都种着各种花,或者丝瓜、葡萄等藤蔓植物。 走进肖蝶家里,元宪洲不免有些紧张了。 因为肖蝶的妈妈正在等着他,茶几上也摆满了瓜果。 看那阵势像女婿第一次登门一样。 肖蝶的妈妈是个医生,看起来优雅文静。 她要是跟肖蝶走在街上,很难有人会把她们联想成母女。 “我们肖蝶平时老念叨你……” 元宪洲有些惊讶,看看肖蝶,肖蝶却有些不好意思了。 “她说她能考全年级第一多亏了你,可惜你们不能一起升学。我和她爸一直想当面致谢你。” “阿姨你们太客气了!我们是同学嘛,就应该互相帮助。” “对了,你的腿怎么样了?” “挺好的,没什么事儿了。” “听说你帮你们家买了台彩电?” “是啊,肖蝶没事可以过去看。” “你还真挺有本事啊,不知道能不能帮我们也……” 元宪洲迟疑了,不知该如何回答。 元家买了彩电后,想让他帮忙的人太多了。 当然,肖蝶家算是比较重要的,应该优先考虑。 “我就是随口一说……” 见元宪洲有些迟疑,肖蝶的妈妈连忙给你个台阶下。 元宪洲反倒不好意思:“春节前是没机会了,春节后吧,我帮您看看。” 元宪洲这么说是因为他想起了唱片社的曹主任。 元宪洲家的那台金星彩电就是魔都出的,如果帮曹主任买掉磁带以后,他说不定会有门路再弄一台。 1984年的春节联欢晚会过后,“彩电盛宴”总算告一段落了。 不久之后,魔都唱片社的磁带开始发行了。 为了避免夜长梦多,元宪洲和钟洋专门在魔都驻扎了几个星期,把他们的那100万盘磁带抢先弄到手后,这才离开魔都开始四处销售了。 他们分头把磁带销往各个大小城市的供销社、门市、百货公司。 果然不出元宪洲所料,磁带销售极其火爆。 不到一个月100万盘磁带便销售一空,两个月内货款都基本回来了。 算账的时候,钟洋手都发抖了。 这100万盘磁带中30万是蓝城磁带厂的货款,元宪洲和钟洋可以每盘提成5角。 另外70万盘磁带,是替魔都唱片销售的,元宪洲和钟洋可以每盘提成1元。 一百万盘磁带卖完后,两人净赚85万! 元宪洲提议,一人拿走5万,剩下的75万留着继续创业。 钟洋现在对元宪洲佩服的五体投地,对他的话自然也言听计从。 在元宪州的安排下,钟洋亲自把5万块钱送到元家,元义刚和刘彩霞也算见过世面的人,见到这么多钱也都激动不已。 当然,元宪洲让钟洋过来送钱是有他目的的。 他一直都想向父母宣布自己退学经商,但他拿什么来说服父母呢? 他一个五十岁的人总不能为这事儿跟父母弄得脸红脖子粗吧。 最简单粗暴的办法就是钱! 他必须向父母证明他可以挣钱!可以挣大钱! 尽管如此,元义刚还是勃然大怒:“你个混账小子!你竟然想干一辈子投机倒把!” 元宪洲据理力争:“这不是投机倒把,这是个体户!” “个体户?那都是资产阶级!没看报纸吗?前段时间有个卖瓜子的还没抓起来判刑了!” “那是过去的事了!现在个体户是光荣的,中央领导都很支持。” “瞎说!” 元宪洲拿出《人民日报》放到元义刚面前:“你看!这是胡耀邦总书记的讲话《什么叫光彩,什么叫不光彩》。你看这段……” 元宪洲说着朗诵起来:“有人认为干个体是不光彩的,我说干个体是光彩的,你们走的是光彩的路,你们是光彩的人,你们的事业是光彩的事业。” 刘彩霞很快被说服了:“哎呀,真的啊!连总书记都讲话了。” 元义刚还是接受不了,极力寻找反驳的理由:“可是,可是,个体户老了怎么办?谁管你们?” “只要有钱,老了怕什么。” “谁知道以后会不会变化。” “不会啦,中国只会越发展越好。” “好像你能跑到前面去看见似地……” 元宪洲心说:我就是从前面回来的啊!老爸! 第二十二章 我在未来给你留套房 虽然不能说服老爸,可元宪洲并不着急,毕竟离开学还有将近半年的时间。 就当是对老爸洗脑好了,每天念叨一点点,早晚能让他的榆木脑袋重新开花。 更何况全家人都会帮元宪洲。 除了妈妈刘彩霞外,元宪江和元宪波对个体户这事儿更是欢呼雀跃。 元宪波还嚷嚷:“哥哥,哥哥,我也要干个体,你带我一个吧!” 元宪洲和钟洋一人拿走五万块钱,打算狠狠造一造。 可五万块钱当时算一笔超级巨款了。 饭店最高档的饭菜,一人一顿10块钱足够了。 天天搓大盘子,一个月也花不到1000块钱。 主要因为当时不论物质生活还是精神生活都太贫乏了,除了下馆子几乎就没有什么高档的消费了。 但元宪洲自有办法,他一口气买了五套院子。 这五套院子都比元家先前买的那套要高档些,每套3000元。 离城中心医院最近的那套给了边薇薇。 元宪洲提前把房子的一切都拾掇好了。 什么洗浴设备、取暖设备,还有电视天线。 元宪洲把边薇薇领进新房的时候,边薇薇又一次激动地哭了起来。 元宪洲搂着她,亲着她:“这下相信了吧,我能养你一辈子。” 边薇薇使劲点头。 元宪洲又拿出全套的金首饰,有项链、耳坠、手链、戒指等等。 那时的黄金便宜,一克才50块钱,元宪洲买了50克也只花了2500元,但对边薇薇来说已经足够奢华了。 边薇薇戴上了金首饰更显得明艳动人了,元宪洲忍不住打趣:“这房子,还有这些首饰将来就当做你的嫁妆吧。” 边薇薇嫁妆生气:“什么意思?你不要我了吗?” “可我要七年以后才能娶你。” “你现在不是已经娶我了吗?还想赖账不成?” 没等元宪洲反驳,边薇薇便强行吻上元宪洲的嘴巴,两人深深接吻着。 虽然是一段酒后的孽缘,但经过这一段时间的朝昔相处,他们已经爱上了彼此。 不管将来会有怎样的结局,至少眼下他们知道彼此的内心。 但这并不是元宪洲重生归来的初衷。 元宪洲重生归来最想做的事是挽救肖蝶的生命,并与肖蝶再续前缘。 可世事无常,哪怕你有逆天改命的本领,也并不能完全左右自己的人生。 重生归来,元宪洲想拯救父亲,同时自己也摆脱断腿的厄运,没想到拯救了父亲自己断腿却没能避免,还提前六年到来。 跟肖蝶的关系也是,本以为会发展顺畅,再续前缘。但一个五十岁的老男人,去泡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既下不了手,也找不到感觉。 一不留神,把老姑娘边薇薇给睡了。 跟肖蝶的前世情缘,元宪洲打算就此了结了,前世断掉的缘分,今世也难再续了。 总不能一下把两个女孩都害了。 可肖蝶的性命,元宪洲无论如何要挽救的。 哪怕让他付出比挽救父亲时更大的代价。 说起来,这应该比挽救父亲时更容易一些。 只要1986年高考时,肖蝶没考到燕都,三年后的意外就不会发生。 元宪洲要在两年的时间内,改变肖蝶的人生轨迹。 元宪洲买的这五套院子,除了给边薇薇一套,剩下的几套,也有肖蝶的份儿,只要拯救了肖蝶的性命,元宪洲今世的任务便算完成了,哪怕以后再也没有交集。 而这套房子或许可以一直陪伴着肖蝶,甚至可以解燃眉之急。 还有一套是留给章明俊的。 不论前世和今生,元宪洲和章明俊注定是要兄弟一场的。 在前世两人最终成了不同戴天的仇人。 在今生,元宪洲要改变这一切。他要帮助章明俊摆脱厄运,拯救他也拯救自己,更是拯救大工街。 同时,元宪洲也给前世的爱人徐艳秋留了一套房子。 元宪洲相信今生会再次碰到徐艳秋的,或许今生不再有夫妻情缘,但元宪洲还是希望她过得好,过得衣食无忧。 元宪洲这五万块钱,买了五套院子后,才花了一万五,还剩下三万五。 他索性跑到燕都去,一口气买了三套四合院。 燕都的房子要比兴都贵很多,一套四合院要一万块钱。 五万块钱造完后,元宪洲和钟洋的“公司”正式开张了。 那个时候,私人是不允许开公司的,所以确切地说是个体户。 但当时审查没那么严格,只要你有关系,管你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也不管你起什么名字,或者你的经营范围怎么写,通通都很随意。 元宪洲把他和钟洋的名字最后一个字摘出来,起了公司名字“大洋洲商贸”。 经营范围有音像制品、五金百货、农场品等等等等。 就像当时讽刺倒爷的相声里说得,除了导弹不倒,其它都倒。 当然,作为个体户,注册资金不能太多,就写5000块钱。 个体户这么麻烦,钟洋建议开个公司。 当时,虽然不允许私人开公司,但只要有门路可以挂靠集体企业,甚至挂靠国营企业,就可以开个私人性质的公司。 但后续的麻烦很多。 比如那个喜欢爬山的房地产大佬,他的公司几乎是全国最大的,但因为他开公司早,挂靠的是国营企业,结果最后公司上市时,他只分到很少一点股份,作为房地产的前辈翘楚,他最后却成了房地产大佬中最穷逼的一位。 而元宪洲知道,再等不到一年的时间,中国就将遍地都是名正言顺的私营公司。 元宪洲在兴都买了五套房子。除了分别留给边薇薇、章明俊、肖蝶、徐艳秋的四套外,还有一套是临街房。 这套临街房所处的位置眼下还不算繁华,但元宪洲知道,不用五年的时间这里将成为市中心。 元宪洲把注册地址就放在这里。 前面可以当门脸,后面可以当仓库。 “公司”成立后不久,元宪洲和钟洋就应邀来到魔都。 唱片社的曹主任邀请元宪洲他们来魔都,一是庆贺第一次的愉快合作;二是想寻找更多的合作机会。 曹主任在魔都著名的金门酒店招待元宪洲和钟洋。 三人一边喝着老酒一边畅聊着。 曹主任向元宪洲竖起大拇指:“小元真是人小鬼大啊!” 其实元宪洲这几个月加强锻炼,已经长得魁梧很多,看起来跟成人差不多了。 元宪洲说着官面儿话:“客气!客气!多亏曹主任经营有方!” 这么一说,曹主任倒有几分得意了:“虽然有些惭愧,但说老实话,我们南方的企业确实比你们北方的企业经营的更加灵活。正所谓南方出效益,北方出典型。” 元宪洲点头:“所言甚是!” 说着,说着,曹主任又叹口气:“可惜啊,当初我没听小元的劝告。没敢制作500万盘,不然现在也早卖光了……” “你们现在为何不继续制作呢?”元宪洲明知故问。 第二十三章 昏迷 听了元宪洲的询问,曹主任叹口气:“哎!别提了。上个月那位歌手因为流氓罪被抓起来了。” 钟洋也想起了:“对啊,我前几天看报纸上登过,原来是他呀。” 元宪洲安慰曹主任:“不必惋惜!你们已经算有胆识了!以前国内还没有唱片社敢发行这么多磁带!” 曹主任点点头:“是啊,当初他们还想发行100万呢,是我据理力争,最后坚持到300万,后来是你的建议,我们又增加到350万。没想到我们还是保守了,哈哈!” “不急,不急,以后还有机会。谁让我们赶上了这个好时代了。” “可是接下来我们唱片社空档了,不知道小元还有没有什么建议?” “今年下半年会有一个少女歌手出道,势头比你们那位流氓歌手还猛,而且可以吃四五年,就看你们能不能抢过来了!” “好!”曹主任说着,拿出小本子记着。 “可还有好几个月呢……” “这段时间你们可以做点合集啊,反正又没人追究版权,哈哈……” “哈哈。” 三个人都笑了。 “对了,过两个月我们魔都会举办吉他歌手比赛,到时候你们可以来观摩观摩。” “好啊!到时候来看看。” 临别前,元宪洲提出让曹主任帮助弄台彩电。 这台彩电是元宪洲答应肖蝶母亲的,虽然没百分百答应,但元宪洲还是想付出百分百的努力。 曹主任叹口气:“我尽量给你想办法吧。” 听曹主任这么一说,元宪洲顿时心里有底了。 因为他看出曹主任是个凡事留有余地的人,他答应想办法多半是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 跟曹主任分手后,元宪洲和钟洋在街上逛了逛。 元宪洲这几个月加强锻炼,结果真长了点个儿,而且结实了些。 上次买的西装穿着就有点寒碜了,紧紧绷在身上,就像个小丑一样。 买好了西装又路过一个乐器店,两人闲着没事进去转了转。 看着墙上挂着的吉他,元宪洲想起了什么。 上一世,元宪洲跟肖蝶在高中时接触不多,上大学才知道她很喜欢唱歌,自己还买了个吉他没事在宿舍里唱,在学校里也多次获奖,拥有一大群痴迷的粉丝。 如果此时送肖蝶一把吉他,她一定很开心。 可这算不算撩拨她呢。 自己已经有了边薇薇了,跟肖蝶的今生情缘就该到此为止了,就算肖蝶依然有懵懂的情愫,也应该想办法冷处理。 可如果肖蝶有了吉他,她就会早早发展自己的音乐天赋,那么高考时就可以不用燕都去,因为蓝城就有一家著名的音乐学院。 那么她就可以避开那场灾祸,就可以幸存下来。 “怎么?看上这吉他了?”钟洋走过来。 元宪洲点点头:“拿下!” 为了避嫌,元宪洲叫上章明俊一起到肖蝶家。 肖蝶果然有些音乐天赋,拿过吉他随便一拨弄就能听出些曲调。 上一次,元宪洲来肖蝶家时,匆匆忙忙的,连肖蝶房间都没进。 这一次,肖蝶爸妈都不在家,她也不那么拘谨了,拉着元宪洲钻进自己房间。 肖蝶有一个姐姐,已经上大学了,因此她一个人住。 看看肖蝶的房间布置,元宪洲心里惊呼,自己上一世对肖蝶其实并未真正了解。 肖蝶的房间里也有一些小女孩的布置,比如随处可见的布娃娃。 但有些东西,前世的十五岁的元宪洲肯定不会理解的。 比如墙上挂着“约翰列侬”的画像,这是元宪洲二十多岁才知道的人。 还有几张抽象派的绘画,也都是元宪洲成年以后才会接触到的。 看着肖蝶抱着吉他胡乱拨弄,元宪洲忍不住手把手教她一会儿。 其实,元宪洲的吉他本来就是肖蝶教的。 不过是上一世而已。 刚教了一会儿,肖蝶便突然像触电一般,晃神了好一会儿。 元宪洲连忙松开手:“你怎么了?” “没事,刚才不知怎么回事,突然脑子有点迷糊。” 元宪洲以为自己撩拨到肖蝶了,看看她的表情又不像。 像她这么大的小女孩应该还不会装。 看元宪洲有些迟疑,肖蝶连忙催促:“快弹呀!这个指法对吗?” 元宪洲教肖蝶三首歌“三月里的小雨”、“寂寞的小男孩”、“飒女孩”。 令元宪洲惊异的是,肖蝶不到一个小时就把三首歌曲全都学会了。 其实,元宪洲就会这三首,因为前世他只跟肖蝶学会了这三首。 当肖蝶弹唱起“飒女孩”时,元宪洲突然有恍若隔世之感。 一年一年,我逝去的青春。 我们的爱早已改变。 一遍一遍,重复过时的旋律。 我们的歌早已不流行。 不在乎,才不管。 只要和你再次跳起迪斯科。 女孩,最飒的女孩。 女孩,潇洒的女孩。 就仿佛陷入昏迷一样,元宪洲不知道自己何时离开肖蝶的家。 直到章明俊在他身边发出重重的叹息。 元宪洲这才想起,这么长时间章明俊一直在他身边当灯泡啊! 再看看章明俊的神情,明显流露出不满。 元宪洲忍不住开玩笑:“你是不是看上某人了?” 章明俊脸色大变:“别,别开玩笑!” 元宪洲没想到章明俊反应这么激烈。 章明俊虽然有点小性子,但还算禁得起玩笑,玩笑实在大了,顶多皱起眉头不说话。 这一次倒大大出乎元宪洲的预料,也不敢再继续开玩笑了。 心想:看来真猜对了!这小子一直暗恋肖蝶。 上一世元宪洲太年轻,或者说十五岁少年眼睛里看到的事物、看到的人太狭隘,所以一直没能发现这个秘密。 这么说来,章明俊后来之所以跟元宪洲反目成仇,可能也与肖蝶有关。 可你小子也忒他妈小气了吧? 从小到大老子买根雪糕也分一口给你吃,就因为没泡到你喜欢的妞儿,你就翻脸? 再说,你喜欢肖蝶,你自己去追啊!谁也没拦着你。 从初中到高中你不有的是机会吗?难道还要老子抱着肖蝶放到你怀里? 或许对自己的突然黑脸感到有些不好意思,章明俊开始主动搭话。 “哎,你看大宝又出来了!” 第二十四章 三月里的小雨 此时,正下着小雨,三月里的小雨。 在大工街交叉路口,一个三十多岁,又高又胖的汉子站在地上忙活着,一会儿拿大顶,一会儿做广播体操。 这是大宝。 他当了好长时间的交警,这阵子又迷上卖艺耍把式了。 有些闲极无聊的人会围着观看一会儿,大宝就会兴奋起来,进入角色了,模仿耍把式的人喊俩句:老少……爷们儿,有人的捧个钱场,没人的捧个人场…… 围观的群众鼓个掌,大宝立刻卖力地演练起来。 大宝的拿大顶就是四脚着地,打拳就是广播体操。 观众嘻嘻哈哈说笑着,大宝便觉得莫大的鼓励,更加卖力了,没一会儿就面红耳赤。 大宝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但却长了一张儿童的脸。 两眼距离很宽,几乎没有鼻梁。 脸蛋细皮嫩肉,总是红扑扑的。 大宝卖艺也求打赏,比如像杏骨、桃骨、瓶盖什么的。 有两个半大孩子把咬了一口的苹果扔给大宝,立刻遭到大人的呵斥,他们连忙跑开了。 在上一世,大宝快乐一生,但快要走向人生尽头时,他却被病痛折磨的痛不欲生,最后求到元家。 元宪江搬起一个大磨盘把大宝压死了,结果却因此获刑。 被判处三年徒刑。 当然,那是很多年以后的事了,但元宪洲还是早早将它纳入自己需要逆天改命的名单里了。 元宪洲从魔都回来一个多星期后,曹主任就让人把彩电邮寄过来了,一块儿过来还有50万盘合集。 元宪洲正思忖着要不要找章明俊一块儿去,章明俊却自己跑上门来了。 可出人意料的是,元宪洲邀请他一起到肖蝶家时,他却死活不肯,最后元宪洲提出把肖蝶家的黑白电视给他,他这才答应一起去。 走在路上,元宪洲也有些忐忑,他担心自己一不留神又会撩拨到肖蝶这个单纯的女孩,想起上一次教她弹钢琴,她有些迷瞪的一幕,元宪洲就有些紧张起来。 到了肖蝶家里,肖蝶妈妈却说肖蝶出去了,元宪洲长出一口气,却也忍不住有些失落。 肖蝶妈妈忙不迭地拿钱给元宪洲,元宪洲却不肯收下:“别客气,阿姨,用您那台黑白来换就可以了。” “那怎么行?黑白才几个钱,再说我都用了好几年了。” “没事,能用就行。” 章明俊也在一旁搓着手:“对,对。” 最后,在肖蝶妈妈的一再坚持下,元宪洲只是象征性地收了500块钱,然后让章明俊把黑白电视抱走了。 回去的路上,元宪洲还不忘叮咛:“别让你那鬼爹给卖了啊!” “好的,好的。”章明俊答应着,用他的二八自行车驮着黑白电视飞快地跑掉了。 离开肖蝶家后,元宪洲又来到边薇薇那里,却只看见小翠在家。 小翠是个十八岁的乡下丫头,元宪洲每个月给她100元,让她照看肖蝶。 “姐姐上医院了呀!”看见元宪洲,肖翠连忙说。 元宪洲顿时紧张了。 因为边薇薇的预产期快到了。 春节过后,边薇薇做过b超,她怀的是个男孩。 名字元宪洲都想好了:元若星。 元宪洲匆忙赶到医院,找先前的医生一问,原来边薇薇只是做常规检查,这会儿已经离开医院逛街去了。 元宪洲顺便也给自己的腿彻底复查一下。 没一会儿功夫就查完了,医生问元宪洲:“你觉得怎么样?” 元宪洲说:“挺好啊!” “挺好就对了嘛,你已经完全康复了。” 元宪洲还想问问自己骨骺的事,但张了张嘴又憋了回去。 毫无疑问,自己今世的身高会受到严重影响的。 前世的这个时候,元宪洲记得自己已经有一米六八了,可现在元宪洲觉得自己还没有肖蝶高。 前世挨了一子弹,变成了瘸子,但身高正常。 今世挨了一子弹,没落下残疾,但身高却不正常了。 反正怎么都是个残疾人,要么一等残废要么二等残废。 魔都唱片社这次制作的合集,元宪洲只要了50万盘,因为他知道合集不像专辑那么好卖。 哪个年代的人都一样,都喜欢明星效应,品牌效应。 杂牌货自然不好卖了。 元宪洲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才把这50万盘磁带卖光。 钟洋是蓝城人,而且还在磁带厂上着班。 由于磁带销售的好,钟洋成了磁带厂的大救星,年纪轻轻就被提拔为副厂长,随时准备接老厂长的班儿了。 所以,钟洋也不经常来大洋洲。 平时都是元宪洲在大洋洲盯着。 一天,元宪洲正在屋里坐着的时候,章明俊急匆匆地赶来了。 “怎么了?”元宪洲连忙问。 “重机厂那帮小子来了。” 大工街周边有两个厂子,一个部队大院。 肖蝶属于部队大院的,他们那里孩子少,再加上部队大院管理严格,所以一般都比较消停。 跟纺织厂紧挨着的是重机厂,他们的人口要少很多,但很团结,有时候甚至敢跟纺织厂的子弟们叫板。 纺织厂这边有个梅花螳螂老窦头,重机厂那边也有个类似的角色,是个退休的体育老师,会通背拳,大家都叫他通背老袁。 两边都互相不忿,都觉得对方的拳脚是花架子,自己的拳脚才是正宗少林功夫。 最近一两年两边比划了几次,纺织厂这边都是元宪江或者小六儿出面儿的。基本是胜多负少。 今年冬天刚过,重机厂的人又过来叫板。 如果元宪江和小六儿出面的话,还能把他们打回去。 但问题是,他们两个都是成年人了,再跟半大孩子切磋就不太地道了。 “吴海涛怎么不去?” 纺织厂这边能打点的半大孩子还有头皮和吴海涛,头皮是个滑头,正经百八的事儿能躲就躲,吴海涛是个武痴,巴不得天天打几下。 “他到少林寺去了。你忘了你去年还说呢,结果真让你说对了。” 接下来能出面的就只有元宪洲了。 在上一世,元宪洲是个好学生、好孩子,绝对不会掺和这种事情,甚至连听都没听说过。 这一世,元宪洲替父挡枪后,立刻名声大噪了,再加上他和章明俊一起拜老窦头为师,渐渐就成了孩子们眼中的武林高手了。 不管这个武林高手有多大的水分,元宪洲都得硬着头皮上了。 第二十五章 疑窦丛生 元宪洲和章明俊骑着自行车赶到西郊海滩。 纺织厂的子弟、重机厂的子弟各有十几个人早已在海滩上等候着。 一路上,元宪洲心里还有着50岁男人的不屑,心说那个年代的小屁孩真作啊!看了几个武打片就信以为真了。 可来到现场,看到热情洋溢的孩子们,元宪洲瞬间就被感染了。 人不轻狂,枉少年。 年少时不作,难道等老了再作吗? 元宪洲想起自己的前世,初中高中一直是个小老头,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 还有自己儿子若明他们那一代人,好像从来就没年轻过,大学刚毕业就直接变成了中年人。 面对即将到来的盛事,两个厂子的子弟们都很兴奋。 纺织厂的子弟在打着螳螂拳,重机厂的子弟在打着通背拳。 一边上还有人在哼唱着“万里长城永不倒”。 虽然蠢萌蠢萌,但又那么的可爱。 看到元宪洲到来,孩子们都欢呼雀跃,连重机厂的孩子们都不由自主流露出钦佩的神情。 元宪洲看一眼对方的挑战者,是一个年龄身高都差不多的伙计。 元宪洲前世跟他没什么交集,但也有点印象。 这小子叫楚剑秋,与元宪洲同岁,但低一个年级。 元宪洲只记得他高二时去参军了,转业回来后当上了警察,最后顶替了大老黑的角色,成了大工街派出所的所长。 再后来,他在调查章明俊的时候突然失踪了。 元宪洲脱掉上衣,露出跟他的少年身份不相符的健硕肌肉,现场引起一片惊呼。 元宪洲练了几个月的吊环,还从来没露出过身上的肌肉,甚至在家里都没露出过。 吊环锻炼胸大肌和肩部肌肉效果十分惊人。 普通人一个月的时间就可立竿见影。 元宪洲在健身的同时,一直保持低盐低脂高蛋白,所以效果更是事半功倍。 像元宪洲这么大的孩子胸围一般八十都不到,章明俊这种快一米八的大高个儿胸围也就勉强八十多点。 可元宪州的胸围已经九十多了,比大多数成年人还要健壮。 孩子们一眼看去当然目瞪口呆。 其实元宪洲并没真正学会螳螂拳。 虽然经常陪章明俊去老窦头那里,但他也顶多学会了几个套路而已,真正的拳脚功夫根本没学到。 但元宪洲还是有点功夫的。 在前世,2011年以后,元宪洲开了几年黑车。 开黑车这营生就是麻杆儿打狼两头害怕。 白天怕政府,晚上怕流氓。 元宪洲的隔壁是个拳击教练,他手把手教了元宪洲三个月拳击。 拳击这玩意是最方便实用、简单易学的技击术。 可以豪不夸张地说,一个只学了两三个月拳击的人,就可以轻松秒杀学了两三年武术的人。 但楚剑秋这小子确实有些功夫,他的单操手练得很到家,舞起来虎虎生风,元宪洲几乎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 转眼间,元宪洲后背和肩膀就被楚剑秋拍了五六下。 反差太强烈,现场顿时鸦雀无声了。 但生活不是电影电视演得那样,女的比男的能打,小孩儿比大人能打,老人比年轻人能打。 拳怕少壮才是真的。 元宪洲一身健硕的肌肉,楚剑秋小孩儿的胳膊腿儿打了他几下也用处不大。 元宪洲硬挨了几下,突然贴身过去,一个摆拳打在楚剑秋下巴上,立刻就把他打得失去平衡,紧接着,元宪洲的后手一个勾拳打在楚剑秋的肋下,楚剑秋直接就跪在沙滩上了。 其实元宪洲只用了三分力气,而且不是打而是怼。 软肋软肋,不要说元宪洲这样,一个小姑娘打一下都能把你打趴下。 片刻的寂静之后,人群爆发出激烈的欢呼声。 “哇!大洲好厉害!”“大洲好牛啊!” 元宪洲伸手要把楚剑秋拉起来,他却梗着脖子自己站起来了。 小伙伴们纷纷围了上来。 但他们的话题却并不是功夫,而是身材。 “大洲,你这怎么练的?”“好大啊!” 那年月还没兴起健身,不要说孩子们,连大人都不知道,持续而科学的训练就可以让肌肉迅速健硕起来。 元宪洲只能说:“没事多练单杠双杠。” 章明俊也过来抚摸元宪洲的身上:“都红了,疼不疼啊。” 黄毛和头皮在一旁吹着口哨,冷笑着走了过去。 其实,纺织厂跟重机厂茬架这事儿,元宪江以前没少干,也没少被元义刚责罚。 因为聚众斗殴算违法乱纪的行为。 要是赶上去年严打的时候,都够判刑了。 而元义刚作为执法人员哪能睁只眼闭一只眼。 可轮到元宪洲,这事儿就不太好办。 元宪洲以前一直是个好学生、乖孩子,本来不参合茬架这种事情的,元义刚也习惯于对他和颜悦色。 但元宪洲现在整的这么大动静,元义刚要不说说他又显得自己没面子。 吃晚饭的时候,就瞪起眼睛:“你小子长能使了啊!” 元宪洲要真是个十五岁少年的话,要么跟父亲顶顶嘴,要么可怜兮兮认怂。 但元宪洲是个五十岁的老爷们儿,比父母年龄还大,他自然有他过来人的化解之道。 元宪洲笑笑:“我本来不想去,他们硬把我拖过去的。其实也没事了,连点皮儿都没破。” “你们这是聚众闹事,懂不懂?算流氓行为!” “哪有闹事啊。我们都是点到为止的。就跟掰手腕比赛一样。您能说掰手腕算聚众闹事,流氓行为吗?” 元义刚本身文化水平就不高,元宪洲稍微用点成人的逻辑思维就让他哑口无言了。 问题是,元宪洲还会用成人的语气给父亲台阶下:“老爸当年不一样吗?年轻时也会有一点争强好胜,也会跟小伙伴们比划比划,对吧?来,多吃菜少喝酒。” 刘彩霞在一旁连连说是:“对,对,你们老爸年轻时啊,比你们更嘚瑟,有一次把老张家大小子给打坏了……” 元义刚尴尬地笑笑,闷头喝着酒吃着菜。 晚上睡在床上,元义刚也是辗转反侧,不时叹息。 刘彩霞扒拉着元义刚:“我说你怎么了?喝酒没喝舒服啊?” 元义刚叹口气,转过脸来,刘彩霞看到他眼睛都红了,像是要哭了,这种情形刘彩霞很多年都没见过了。 刘彩霞忍不住搂住元义刚:“怎么了我说?” “我怎么老感觉不对啊!”元义刚带着哭腔。 “怎么不对啊?” “那个,那个人好像不是大洲!” 第二十六章 捆绑 听了元义刚的话,刘彩霞大吃一惊:“少胡说八道,今天喝多了是吧。” 元义刚痛苦地摇摇头:“就像变了个人似得,说话的口气好像比我们年龄还大……” 刘彩霞怔了一下:“或许孩子越来越懂事了……” “懂事也不是这个样子啊?根本就是两个人!像大姑娘一样腼腆的人,怎么突然就喜欢舞刀弄棒了?” “这个,其实我也觉得有点奇怪。就在出事的前一个星期的时候,有一天,他突然睡迷瞪了起来。他看我的眼神让我毛扎扎的,就好像,就好像……” “怎么了?” “我觉得他的眼神就像一个五十岁的男人。” 元义刚痛苦地抱着脑袋:“看来真是什么邪祟把大洲占了……” “那我们大洲岂不……”刘彩霞说着“哇……”一声差点哭了,元义刚连忙捂住她的嘴。 “小声点祖宗!要真是什么邪祟,你把它惊到了就麻烦了……” “可它好像并没害我们啊,它还替你挡枪……” “它要是占了大洲就是害我们!” “那可怎么办啊!要真是……” “行了,你先别管了,有空我去找黄大仙问问。” 这几天边薇薇就要生了,元宪洲每天都匆匆忙忙出门,很晚才回来。 这天,元宪洲又来到边薇薇住处时,她已经住到医院,随时准备生产了。 元宪洲来到医院病房,小翠在一旁服侍着边薇薇,想薇边薇薇喝点粥,但边薇薇没有胃口。 病房里的其他孕妇都有丈夫陪着,有人忍不住问边薇薇:“你男人呢?怎么不来陪你?” 边薇薇很会编瞎话,说自己男人在省里工作,经常出国考察,这会儿正在美利坚合众国呢。 边薇薇又把元宪洲说成是她表弟,经常到魔都做大生意。 元宪洲挺喜欢边薇薇这种胡说八道,信马由缰的样子。 这是徐艳秋不具备的。 徐艳秋是那么的老实,不要说撒谎,让她说得夸张点她都不会。 边薇薇这么夸张还跟分娩前的紧张有关。 孕激素的分泌令她既兴奋又紧张。 元宪洲虽然前世已经当过父亲了,而且徐艳秋是上午生一个,下午又来一个。 但那时他身边有双方的老人陪伴,心里感觉踏实很多。 现在不仅没有老人的陪伴,而且要处处小心,别撞见熟人。 边薇薇跟病友们胡吹乱侃了片刻之后,就开始大呼小叫了。 一会儿宫缩、一会儿阵痛。 从上午折腾到下午,还是没生下。 元宪洲知道边薇薇肯定是要晚上生了。 回家吃完饭的时候,元宪洲还在心里犯愁:要是父母不同意他在外面过夜怎么办?毕竟他是十五六岁的孩子。从法律上说父母对他还有监护权。 “那个,我商店那边还有些货,我晚上要过去看着……” 元宪洲说这话的时候一点底气都没有,甚至都不敢看元义刚的眼睛。 没想到元义刚也怯怯的,头也不敢抬应着:“哦……” 元宪洲虽然感觉到气氛诡异,但也来不及多想,逃也似地离开家,他急着见证自己儿子来到人间。 元义刚狠狠盯着元宪洲的背影消失在门外。 刘彩霞叹口气:“我觉得还是咱大洲啊……我看咱们还是不要胡思乱想了。” “哼!谁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要不你跟着他看看?” “邪祟都很狡猾,别让他察觉了。等会儿吧,我直接到他店里。” 元宪洲离开家就匆忙到医院里了。 又焦急地等着,一直到凌晨3点来钟,边薇薇终于生了。 看着襁褓中的婴儿,元宪洲感慨万千,他多想让父母看看啊。 尤其是老爸。 上一世,元义刚被通缉犯打伤后,不到三年便去世了。 那时,元宪江还没结婚。 元义刚连孙子孙女都没能抱上。 而且,在前世的这一时刻,元宪洲的儿子元若明应该也当上爸爸了。 天亮前,元宪洲随便在椅子上打个盹,然后摇摇晃晃地回家了。 回到家里时,元宪洲已经困得不行了,明明已经看到父母诡异的神情,他还是不管不顾,直接钻进屋里,一头拱到床上便睡得昏天黑地了。 中午起来时,母亲眼睛红红的,像是哭过了。 元宪洲连忙问:“你怎么了?妈!” “没事……” 元宪洲刚吃了几口饭,一抬头发现母亲正目不转睛盯着他看,神情诡异,让人不寒而栗。 “怎么了……” “你,你爸让你到小屋那边去一趟……” 结合母亲刚哭过的样子,元宪洲第一个念头:老爸出事了! 他立刻放下筷子夺门而出。 刘彩霞说的小屋就是元家买的那套小杂院,离纺织厂宿舍楼没多远。 元宪洲急匆匆赶到小杂院,直接骑车冲进院子里,刚扔下自行车,却看见元义刚正蹲在门槛前抽着烟。 看起来好像确实出了什么事。 “怎么了?爸!” 元宪洲走过去。 眼看到了跟前,元义刚突然跳起来,一把抱住了元宪洲。 元义刚也是练过的,个头和块儿头本来就很大,一下抱住了,元宪洲根本挣脱不开,只能大喊:“怎么了?爸!你要干什么!” 元义刚也大喊:“江子!江子!快出来!” 元宪江拎着根绳子从屋里走出来。 元宪洲一看不妙,连忙使劲挣扎着大喊:“哥!你们要干什么?快放开我!放开我!” 元义刚将一块儿毛巾一把塞进元宪洲嘴里,让元宪洲喊不出话来,眼睁睁看着父亲和哥哥把他双手捆起来。 元宪洲用眼睛向父亲和哥哥哀求,父亲眼中只有凶狠,哥哥却是一脸的无奈。 元义刚、元宪江父子又搬来一把大椅子,将元宪洲结结实实地上去。 这时,刘彩霞和元宪波也走进了院子。 元宪洲连忙用眼睛向妈妈和妹妹哀求。 刘彩霞看着元宪洲的难受样子忍不住流下眼泪。 元宪波更是懵了,冲过来:“爸!哥!你们在干什么?” 元义刚摆摆手:“去!去!小孩子不懂。” 刘彩霞也凑过来:“他爸,你看大洲很难受啊!” “装的!他根本不是大洲!老实交代!你到底是谁!” 元义刚问完才想起元宪洲嘴巴上还堵着毛巾,连忙一把扯下来。 “老实交代!” 元宪洲“哇”地一声,忍不住哭了,一把鼻涕一把泪:“爸!哥!你们这是要干什么?” 这回连元宪江也动摇了:“爸,你看他……” 元义刚冷笑:“哼!还装!说!你昨晚跑到哪去了?” 原来,元义刚昨晚到“大洋洲”,结果发现元宪洲根本不在那里。 元宪洲真想喊:老爸啊!我是去看你孙子了! 可那样只会让事情越来越复杂。 元宪洲越着急却越想不出应对的话:“我,我……” 元义刚咬牙切齿:“你不用现在嘴硬,一会儿就让你现原形!” 话音刚落,一阵羊皮鼓的声音从院子外传进来。 第二十七章 请神 一个中年妇女手里摇晃着羊皮鼓走进了院子,羊皮鼓像拨浪鼓那样,上面有鼓槌,一摇晃就自动敲响。 元义刚连忙迎上去:“黄大仙!” 刘彩霞也跟了过去。 元宪洲端量了几眼,也认识这个黄大仙。 上一世的时候元宪洲虽然没亲眼见过她,但多少听说过关于她的一些事情。 黄大仙两眼深陷,目光炯炯,跟那些传销分子的眼神有些类似。 元宪洲以为黄大仙会装模作样跳跳大神,念叨几句啥的,没想到她直奔过来,狠狠盯着元宪洲。 元宪洲也不客气地盯着她。 黄大仙冷笑:“哼!这是十五六岁的孩子吗?骗鬼呢?一看就得四五十岁了!” 元义刚冲着刘彩霞:“你看!我说的没错吧!” 刘彩霞还是将信将疑:“可我们大洲哪去了?” 元宪洲连忙喊:“妈!你别听她胡说八道!” 黄大仙抓起腰间的葫芦猛喝了一口,突然向元宪洲脸上喷来,嘴里大喊一声:“妖孽!还不快快现了原型!” 黄大仙喝的是雄黄酒之类的,突然喷到元宪洲脸上,呛得元宪洲鼻子发酸,眼睛睁不开,忍不住怒骂:“你个狗日的!少他妈装神弄鬼!先算好你自己的命吧!你儿子不刚被抓起来吗?马上就要去盘洲种水稻了!” 黄大仙一下愣住了,元宪洲也顿时后悔了:我草!我这不火上浇油吗? 黄大仙脸色大变:“这妖孽通神了!快!” 黄大仙招呼元义刚:“快!快按住他!大洲快不行了!” 元义刚扑过来,按住元宪洲。 黄大仙继续指挥:“快!快掐他脖子,把他逼走!不然大洲就回不来了!” “爸!你别……” 元宪洲还没喊出来,元义刚就一把掐住他的脖子,声嘶力竭地哭喊着:“快把大洲还给我!快把大洲还给我!” 元义刚失控了,下手越来越重,元宪洲被掐的翻起了白眼,意识也渐渐地模糊了,心里在哀叹:草!好容易重生回来,结果要死在亲爹的手下了。 刘彩霞和元宪江都急了,扑过来想来拉开元义刚。 但元义刚此时像头倔牛一样,八匹马也拉不住了,他哭喊着:“还给我!快把大洲还给我!你这混蛋!” 元宪波吓得“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大喊着:“爸爸要杀死二哥啦!爸爸要杀死二哥啦!”冲了出去。 元义刚声嘶力竭地吼叫着,刘彩霞和元宪江拼命拉扯着,元宪洲的脑袋渐渐耷拉下去了。 “住手!”突然一声惊雷在院子里炸响。 所有的人都打了个哆嗦,呆立在原地。 大老黑冲了进来,指着元义刚怒骂:“你狗日的!你这是在犯罪!” 大家还在愣神的功夫,大老黑几步窜到元宪洲面前,拔出匕首割断元宪洲身上的绳索,然后将元宪洲仰面躺放在地上,飞快地做起人工呼吸。 一边做着人工呼吸一边继续怒骂:“你个狗日的!要是大洲有个三长两短老子饶不了你!” 元宪洲的意识正在黑暗中坠落着,妈妈的脸、爸爸的脸、哥哥的脸、妹妹的脸、肖蝶的脸、徐艳秋的脸、元若明的脸、元若晴的脸、元若星的脸、边薇薇的脸纷纷从他面前滑过。 大老黑正有节奏地按压着元宪洲的胸口。 突然,元宪洲身体痉挛了一下,喉咙里发出风箱般的声响,接着猛地睁开了眼睛。 元宪洲抬头看看亲人们都围绕着他,忍不住想坐起来,元宪江连忙过来把他抱到椅子上。 众人身后的黄大仙,蹑手蹑脚转身要走,大老黑猛地站起来大吼一声:“站住!你个王八蛋!哪里都少不了你!” 黄大仙有些委屈:“我也是好心……” “好心个屁!整天搞封建迷信这一套,下次再让老子看见,就送你进去吃窝窝头!” 黄大仙叹口气,灰溜溜地走了。 元义刚还有些不甘心:“那个……” 大老黑掉头指着元义刚:“还有你!你他妈也是共产党员!还相信这套鬼东西!” 元义刚叹口气,回头指指元宪洲:“可你看他,不觉得哪里不对吗?谁看谁都觉得奇怪,就像变了个人一样。不光我说他,别人看他的言谈举止也觉得他根本不是十五六岁,而像是四五十岁。” “有什么奇怪的?那是因为你没有文化!” 元义刚有些不满:“哼!你有文化!” 大老黑指着元宪洲:“其实我也是刚学的,他这叫应激反应!” “什么英鸡反应,还美鹅反应呢。” “你还别不信,我们现在都在轮番培训。凡是开过枪的,不管打了自己还是别人。都要进行一番评比测试。用专家的话来说,只要发生枪击事件了,都会对当事人造成严重心里影响,甚至会出现心理创伤。” “还有这种事。”元义刚将信将疑。 “那可不。大洲才多大?发生那么严重的事儿,换一般孩子都能吓出精神病了!” “是啊,”刘彩霞忍不住抹眼泪,“大洲从来没遭这么大的罪。” 元义刚也眼圈发红:“还不如让我挨枪子儿!” “你儿子为了救你挨枪子儿,你竟然还怀疑起他来了!这没见过你这样当爹的!” 元义刚:“我就是觉得对不起他,才怕他被邪祟害了……” “封建迷信!孩子懂事点还不好?大洲一直都很懂事,那些孩子们都叫他小老头儿!尤其挨了一枪后,大洲更懂事了。” 元义刚愧疚地偷偷看一眼大洲,叹口气:“可他现在连书都不想念了……” “这个确实不好,”大老黑走到元宪洲面前,“我说大洲啊!书该念还得念啊!” 顺着大老黑的思路,元宪洲突然灵机一动:“可念书没用啊。我要是早点练功夫,就能一下把那个坏蛋打倒了,也不会挨枪子儿。” 元义刚恍然大悟:“原来你是这么想得啊!” “你看看!大洲多孝顺!” 刘彩霞也在一旁一边抹着眼泪一边点头。 “可练功夫也不耽误念书啊!以后说不定还能考警校,当个警察,可以接我的班儿。” 元义刚摸摸脑袋:“那感情不错!” “不过,听说大洲生意做得也不错。要是能给俺也弄台彩电,哈哈!” “来年吧。” “你看大洲,说话多像小大人?哈哈!行了,俺先走了。” 大老黑说着,向院门走去,一边走着一边回头指着元义刚:“大洲!以后老家伙再欺负你,就来找我!” 大老黑拍拍腰间的手铐:“我把他抓起来!” 大老黑刚走,元宪波一头拱进元宪洲的怀里,用脑袋蹭着他:“哥!你没事吧!” “没事。”元宪洲心里老喜欢这个懂事儿的妹子。 刘彩霞也过来,扒拉开元宪洲的衣领,看他的脖子,一边看着一边训斥元义刚:“你个老东西!下手真狠!脖子都抓青了。” 元义刚手足无措地,尴尬地搓着手。 元宪洲连忙说:“没事,没事,一点皮外伤。” “赶紧进屋歇会儿!” 刘彩霞和元宪波、元宪江一起扶着元宪洲向屋里走去。 元义刚也讪讪地跟着走了进去。 第二十八章 树大招风 元宪洲从老爸的魔爪下劫后余生,这也带来一个好处,从这以后老爸对他基本都言听计从了,严厉的甚至有些粗鲁的老爸,很快就变成一个好好先生了。 当然,对于接生那一晚的事,元宪洲也跟家人解释了,说那晚本来在“大洋洲”值班,后来钟洋把他叫到旅店打牌了。 对家人撒完谎,元宪洲还得对边薇薇撒谎。 因为他脖子上的掐痕没法隐瞒。 元宪洲只好编瞎话说,自己晚上在楼下被绊倒了,勒到了晾衣绳上。 元宪洲越来越无奈地觉得自己编瞎话的本领越来越强悍了。 这让他想起前世看过的一部美剧《绝命毒师》。 他非常能理解老白的那种心境。 一个老实窝囊了大半辈子的老男人,在被逼到绝路上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拥有过人的天赋(如果制毒也算的话),从此在黑化的道路上义无反顾地走了下去。 老白在黑化前最大一个征兆就是撒谎,编各种瞎话来骗家人,就像他连襟最后骂他:你就是个大话精!骗人精! 元宪洲觉得自己现在也正在朝这个方向前进了。 为了隐瞒自己的重生,为了隐瞒自己的私生子。 元宪洲不得不接二连三地编造谎言来欺骗家人,而且撒谎的技术也越来越精湛了。 但大多数时候,元宪洲都想不了那么多,他需要应付的事情实在太多了。 50万盘合集卖完之后,元宪洲和钟洋已经是百万富翁了,在整个兴应该都是第一大富豪。 元宪洲两世为人,知道改革开放初期,人们还没适应“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现实,红眼病是一种普遍现象。 而且更要命的是,那时在储蓄所工作的人大多热心肠又大嘴巴,哪个人要是在某个储蓄所存了一笔巨款,没几天就会传遍全城。 为了稳妥起见,元宪洲一口气弄了50个存折,分属不同的银行,不同的储蓄所。 虽然麻烦,但因为没有公司账户,元宪洲只能先这么将就了,何况他只需要坚持一年而已。 元宪洲这么小心谨慎,但麻烦该来还是会来的。 一天晚上,元宪洲在“大洋洲”值班睡觉时,突然被一只猎枪顶在了太阳穴上。 元宪洲立刻知道自己招贼了。 他想掉头看看贼人的模样,但这几个家伙都挺狡猾,黑灯瞎火的都戴着蛤蟆镜,还憋着嗓子说话。 元宪洲拱拱手:“兄弟!有话好好说!” 领头冷笑一声:“当然要好好说了,你是大洲吧?” “是我!请问您哪位?” “我是谁你就不用管了,今天来是想跟你借两个钱儿!” “哎哟!大哥!您真抬举我了,我一个体户上哪借钱给您呐!” “少废话!谁不知道你大洲有钱!” “别听那些谣言!我们干个体的啊,钱都压在货上,手里的现金还真没多少……” 元宪洲之所以这么墨迹,其实不是惜财。 而是为了避免更大的麻烦。 他是故意不想答应的痛快。 这个道理就如同你去个体商店买衣服,你开个价,老板直接就答应了,拿着衣服回家的路上你一定会想:“草!这衣服买亏了!一定被老板狠宰了!” “你他妈再废话老子不客气了啊!” 直到把对方逼得有点急眼了,元宪洲这才磨磨唧唧到床脚下摸出个存折, 元宪洲还没打开存折,就有人一把抢了过去,打着手电照了一下,惊喜万分:“我草!5000块钱!” 在当时这确是一笔巨款。 元宪洲哀求:“哥们儿!这是我的货款!过几天就得去上货!无论如何给留一半儿吧!” “再说吧!”几个人大摇大摆地走掉了。 第二天,元宪洲就弄来一条凶猛的黑背养在院子里,因为他知道有一必有二,这些王八蛋吃香嘴一次,还会再来第二次。 当然,最好能找到那伙家伙,然后再想应对办法。 元宪洲又赶紧来到存钱的那家储蓄所,他不说是被抢,只说被盗,然后向银行里的人打听取钱人的外貌特征。 营业员描述说,两个人都戴着蛤蟆镜。一个人三十来岁,瘦高个儿。另一个人十六七岁,戴着个军帽,看他的鬓角头发有点发黄,皮肤很白。 元宪洲本来就有大概的范围,听营业员这么一说就猜出七七八八了。 那些家伙肯定是大工街的人。 大工街三十来岁的老混混也就那么几个,个子高的多半是唐哥拉稀了。 这家伙姓唐,文革时期就是个小混混,现在成了大混混,因为肠胃不好,经常拉稀,大家就给他起个外号叫“唐哥拉稀”。 这唐哥拉稀整天不务正业,缺钱了就到处连摸带偷。严打时期本来有好多人举报他,但他很狡猾,躲过了风头。 至于那个小家伙肯定是黄毛没跑了。 黄毛是一个脑残的货,老爱吹牛说自己是混血。 为了把自己吹成是二毛三毛,不惜埋汰自己的先人。 他一会儿说自己奶奶被老毛子搞过,一会儿又说自己姥姥被老毛子搞过。 其实这家伙只是个白化病患者,大晴天的时候眼睛都睁不开。 知道了目标,元宪洲却不着急收拾他们,只是先防备着。 当然,主要原因在于元宪洲手里没人。 不论元宪洲自己还是元宪洲的哥哥,就算他们多能打,但他们都不是混社会的人,不适合干脏活儿。 几天之后,元宪洲在街上却碰到一个适合干脏活儿的人。 那天,元宪洲从边薇薇那里离开,往市内走,走了没多远,有人在身后喊:“大洲!大洲!” 元宪洲回头一看是大鸡。 元宪洲连忙点头:“你好啊!” 大鸡笑的满脸都是折儿:“大洲啊!听说你混得不错啊!” 元宪洲本身比较排斥那些流氓二流子,想随便敷衍几句就离开。 但他看大鸡一边说话,一边咽着口水,突然想起初中快毕业时曾经答应大鸡的事儿:有钱了请他吃大盘子! 连忙拍一下大鸡的肩膀:“对了!差点忘了!咱哥们儿还欠你顿大盘子呢!” 这么一说,大鸡反而不好意思了:“哪有的事,就随便说着玩的嘛。” “哎,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再说现在不正好饭口吗?走吧!” 两人来到饭馆里边吃边聊着。 元宪洲问起大鸡最近在忙什么,大鸡叹口气:“能忙什么?瞎混呗。” 元宪洲上一世跟大鸡没什么来往,他对流氓混混天然反感。 跟大鸡聊了几句,却让元宪洲对他有了几分好感。 这家伙虽然愣头愣脑的但人挺实在,也挺忠诚仗义。 不由得心想:做生意身边还真的有个这样的人啊! “要不你跟我混吧!”元宪洲忍不住说。 大鸡愣了一下,有些激动了:“大洲这么讲究,这么仗义,要是能跟你混那感情好啊!死了都值啊!” “别说这种吓人的话!” 大鸡“嘿嘿”笑了。 元宪洲想起上一世大鸡在两年后被人砍死了,如果把他留在身边或许还能救他一命。 第二十九章 小荷才露尖尖角 元宪洲收了大鸡这个马仔,又知道黄毛在背后捣鬼,元宪洲就给大鸡布置任务。 几天后,黄毛到城里玩的时候,大鸡就找茬儿把他揍了一顿。 至于唐哥拉稀那边,元宪洲先不动他。 一来唐哥拉稀是个大混混,身边有一帮子刚从大狱里面出来的兄弟,元宪洲这个小屁孩哪动的了他。 二来揍了黄毛就算敲山震虎了。 而且那个年代流氓们也有一个基本的底线,就跟元义刚抓扒手一个道理。 你都暴露了,还嘚瑟个屁啊。 短时期内,唐哥拉稀肯定不会再动元宪洲了。 刚铲完这事儿,曹主任那边就来叫元宪洲和钟洋,让他们到魔都观摩吉他歌手大奖赛。 正准备走呢,肖蝶她妈慌慌张张跑来,哪来一张纸条向元宪洲求救。 原来,肖蝶前几天也跑到魔都去了! 她偷了家里的存折去参加吉他歌手大奖赛。 元宪洲没敢说自己正打算过去观摩,只说自己在魔都有朋友,可以让他们找一找。 看着肖蝶妈妈着急的样子,元宪洲心中五味杂陈。 给肖蝶买吉他,本来是想改变她的命运,让她躲过五年后的燕都劫难,结果却让她的命运蹉跎起来。 一个十五六岁从没出过远门的小女孩跑到一个花花世界,会发生什么意外情况,元宪洲不敢想象。 那个时候不论男女,住旅店都是一群人混住,虽然出现坏人的概率很小,但总还是有的。 由于大家都没有身份证,甚至有可能出现男人冒充女人混进女人客房里的情况。 元宪洲和钟洋急匆匆赶往魔都,刚下船就来找曹主任。 曹主任看见元宪洲却挺兴奋:“哎呀!小元啊!真让你说对了!” “怎么了?” “你不说下半年北方会有一个很厉害的少女歌手出道吗?” “可现在还早了点……” “是啊!我们可以现在就培养,反正已经有好苗子了!” 说着,曹主任打开录像,给元宪洲和钟洋看他们录制的节目。 元宪洲看一眼顿时惊呆了,曹主任口中的厉害少女竟然是肖蝶! 肖蝶只学了两三个月吉他,而且是元宪洲这个三脚猫教的。 可她看起来就像个吉他老手一样。 “是不错吧,你看?她说她过几天就十六岁了。你看她这么成熟老道,看起来像二十来岁。” 是啊!元宪洲记得肖蝶是大一时学的吉他,到大三时已经比较熟练了,跟眼下的这种状态差不多。 “我们准备给她给第一名,然后送她到燕都培训几个月,然后下半年就可以正式出道了……” 元宪洲突然想到一个可怕的问题。 在上一世,他和肖蝶是同时挨枪子儿的,他断了条腿,肖蝶送掉了性命。 而今世,元宪洲提前六年挨枪子儿,那么肖蝶…… 她到燕都说不定会有危险啊! 再说,元宪洲已经答应肖蝶的妈妈,要尽早把她领回家。 “可是我说的那个少女歌手不是她。那个少女歌手在燕都,不用培训直接就可以出磁带,而且保证会大卖!” “那更好啊,你有把握说服她来我们这里吗?” 元宪洲想了下点点头:“有把握!” 曹主任挺高兴:“那就拜托你了!这样我就不用把冠军给她了,闫局长那边有个关系户……” 元宪洲突然有种罪恶感。 由于自己的横加阻挠,肖蝶失去了冠军头衔,也失去了进军娱乐圈的机会,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元宪洲和钟洋离开唱片社后,按照登记资料找到肖蝶住的那家宾馆。 这肖蝶有意思,偷了家里的钱跑到魔都来,专挑高档宾馆住,还是元宪洲这样的百万富翁都不舍的住的大套间。 刚到门口就听到肖蝶弹唱的声音,连钟洋这样的音乐门外汉都忍不住赞叹:“确实不错啊!赶上大明星了!” 元宪洲也听出,肖蝶此时的水平和90年代一些大牌歌手不相上下了,这也让他更加困惑,短短的两三个月肖蝶怎么会有如此神速的进步? 肖蝶房门也半开着,元宪洲和钟洋走进去时,她都没察觉,还坐在床上聚精会神地弹唱着。 元宪洲转到肖蝶身前,盯着她看了片刻,肖蝶这才反应过来,扔下吉他一下扑进元宪洲怀里:“你怎么来了?” 元宪洲连忙将她放下,板起脸:“阿姨让我来找你。” “有啥好找的,大活人还能走丢不成。” 元宪洲打量着房间,撇撇嘴:“你还真舍得花钱啊!” 肖蝶想起什么似地,跳起来,从身上拿出存折看了看:“幸好你来了!不然没饭吃了。” 元宪洲忍不住苦笑。 肖蝶在前世就这德行,大学三年几乎都在元宪洲那里蹭吃蹭喝,因为家里给她寄来的生活费她总是不到半个学期就花的精光。 当然,要不是元宪洲宠溺她由着她性子的话,她其实也有很多办法搞到钱,比如在燕都街头卖唱,一天就能弄到百八十块钱,甚至还能弄到外汇券。 正好现在是中午,元宪洲摆摆手:“走吧,我请你吃灌汤包。” 三人来到城隍庙附近,走进一家饭店。 三个北方人,元宪洲和钟洋都是精壮小伙子,肖蝶也是胃口奇大的野蛮少女。 当他们甩开腮帮子,桌子上的笼屉渐渐堆成山时,旁桌的南方人纷纷侧目。 其实南方人也有不少大肠大胃的,一方面人家吃得慢条斯理比较优雅,另一方面灌汤包很贵,没几个人肯敞开了肚皮吃。 把肖蝶喂饱了,元宪洲连忙趁热打铁,叫肖蝶跟他一块儿回兴都。 肖蝶却把脑袋摇得像拨浪鼓:“好不容易来一趟,我还要在sh玩个两三天。” “钱都花光了,你拿什么玩?” “你借我点吧,你现在做生意有钱。” 见元宪洲发呆,肖蝶连忙说:“我会还你的!等我成了歌星,出磁带,比你赚的钱还多!” 元宪洲叹口气。 “怎么?你不信啊?” “那我留下来陪你吧。” “你让钱陪我就行了,哈哈。” 吃完饭后,钟洋有事先回蓝城了,元宪洲则搬来跟肖蝶一个宾馆住。 晚上的时候,元宪洲才想起来:明天是肖蝶的生日! 第三十章 谁还没个前世 第二天上午,元宪洲带肖蝶在苏州河转了转,快到中午的时候来到一家饭店,元宪洲突然拿出藏好的蛋糕。 肖蝶顿时懵了:“你,你怎么知道我的生日。” 元宪洲是上一世知道肖蝶生日的,但他怎么敢说,他只能说初中时在老师办公室看到的。 因为初中时,元宪洲和肖蝶都是班里的干部,在老师办公室看到生日日期也算是正常情况。 肖蝶一边吃着蛋糕一边问:“你什么时候过生日啊?” “这个,”元宪洲吞吞吐吐。 再有十天就是元宪洲的生日了,在上一世元宪洲曾与肖蝶过了三个生日,第三个生日最终也成了肖蝶的忌日。 “不说算了,小气,哪天我到老师办公室把你查出来!” 吃了几口,肖蝶又问:“听说你不打算上学了,是真的吗?” “是啊……” “哎,我也不想上了,没意思……” “别啊,你学习那么好,不可惜了吗?” “你不是学习也挺好吗,再说我看你生意做得挺好,我要是当不了歌星就跟你一起做生意。” “当歌星不急,你可以先考上音乐学院深造一下。” “再说吧,先不想那么远。” 午饭后,元宪洲又陪肖蝶逛了逛,傍晚的时候来到外滩。 这时是1984年5月25日,外滩凉快又美丽,最重要的是没有三十年后那种到处都是的人工设施,虽然略显杂乱,但却自然清新。 《庐山恋》热播以后,年轻人的思想观念深受影响,尤其魔都这样的沿海城市,人们变得越来越开放了。 树荫下、花丛中一对对男女在耳鬓厮磨,有大胆的甚至接吻起来。 元宪洲拉着肖蝶想走开,没想到肖蝶却聚精会神地看起来,把那对年轻人吓得跑掉了。 肖蝶却还不过瘾,又来着元宪洲到另一对接吻的男女跟前看。 元宪洲以为肖蝶是想捉弄别人,连忙把她拉开。 肖蝶去拉着他的胳膊:“哎,我说,咱们也试试吧!” “这个……”想起边薇薇,想起儿子,元宪洲还有些犹豫,可看看肖蝶那丰润的嘴唇,娇嫩的小脸蛋,就不再犹豫了:去他姥姥的!先爽了再说! 元宪洲缓缓低下头,四片嘴唇贴到了一起。 元宪洲刚要把舌头伸进肖蝶嘴里,肖蝶突然推开他,捂着额头摇摇晃晃。 元宪洲连忙扶住她:“怎么了?” “我头晕,有点迷糊。” 元宪洲记得肖蝶不是头一次说这种话了。 上一次是元宪洲教她弹吉他时。 元宪洲突然有不好的预感:不会是脑子里长什么东西了吧? 第二天,元宪洲领着肖蝶到医院里检查了一番,结果嘛事儿都没有。 元宪洲趁机催促肖蝶快点回家,肖蝶这才不情愿地跟他一起回兴都了。 元宪洲担心肖蝶的妈妈会阻挠女儿继续学吉他学音乐,就又跟她聊了会儿,反复向她强调学音乐也是正经人做的事情,在随后的十几年里会前途无量。 对于肖蝶妈妈这种四十来岁的女人来说,元宪洲这个五十岁男人的话还是很有说服力的。 离开肖蝶家,元宪洲匆忙来到边薇薇那里。 边薇薇刚把若星奶睡了,正在镜子前比划衣服,元宪洲一下抱住了她。 边薇薇皱着眉头:“还没瘦下来……” “多运动运动就好了……” “是啊,以后每天晚饭后你陪我散散步。” “现在就可以做点运动……” 元宪洲抱着边薇薇来到床上,两人开始了剧烈运动。 边薇薇和徐艳秋都有一个优点,她们很愿意迎合男人,不管她们有没有发自内心的需求。 肖蝶就不一样,她要是不喜欢或没感觉的事情就绝不迁就你。 元宪洲跟肖蝶谈了3年恋爱,发展节奏基本都是肖蝶掌握的。 元宪洲大二的时候在录像厅里看过几次动作片,再加上跟同学们的交流,已经有男女方面的想法了,他很想跟肖蝶试一试,可肖蝶要么懵懵懂懂,要么就会暴怒,几乎要把元宪洲暴打一顿。 可也不能说肖蝶不体贴。 元宪洲和肖蝶过得第三个生日时,肖蝶执意要去街上买几只蜡烛,结果惨遭不幸。 同样是迎合,徐艳秋和边薇薇其实也有很大差异。 徐艳秋像大多数传统妇女一样,喜欢对男人牺牲和奉献,很少考虑自己的私欲。 而边薇薇有适度的奉献,可也有自己私欲的满足。 三人对比起来,元宪洲觉得边薇薇其实算的上完美女人。 身体和心灵都很成熟,床上放的开,生活中又有情趣。 唯一的缺点就是不够勤俭持家。 超爱买衣服、买鞋子、买化妆品。 可元宪洲并不在意这个。 元宪洲重生回来,最不担心的就是挣钱了。 他终将成为兴都的大富豪,全国的大富豪,乃至世界的大富豪。 不花钱留着干什么? 虽然边薇薇这么适合做老婆,但元宪洲心里清楚,他们之间存在一条巨大鸿沟。 这条鸿沟来自心里。 若干年后,如果儿子问起:呆弟,你和妈咪是怎么走到一块儿的? 元宪洲该怎么回答?难道他说我和你妈喝多了,搞上了,然后有了你。 这不是元宪洲自己的想法,边薇薇也一样。 元宪洲比她小十岁,又是她的学生,这种关系让她实在说不出口。 当然,元宪洲足够努力、足够殷勤的话,他们可以慢慢弥合这道鸿沟的。 比如元宪洲像真正的丈夫一样多陪陪边薇薇吃吃饭、散散步、看看电影、唠唠家常。 可元宪洲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他一方面要顾及生意,另一方面还得天天回到父母家中,只能见缝插针与边薇薇团聚。 1984年,十六岁以上的良民们开始办理身份证了。 元宪洲过完十六岁生日后,也连忙办理了身份证,然后又来到边薇薇那里。 刚走进院子,就看到屋里有个五短身材的男人,看着有些眼熟。 想转身离开已经来不及了,因为那个男人已经看见了元宪洲。 元宪洲硬着头皮走进去。 幸好他手里拎着给边薇薇买的水果,看见边薇薇朝他使眼色,连忙喊:“老师好!我给你买了点水果。” 而那个五短身材的男人,元宪洲也一眼认了出来,正是边薇薇前世的那个真命天子——物理老师。 第三十一章 内忧外患 物理老师扬着他的跟身材不相符的巨大脑袋:“哈哈!我还以为你男人回来了,原来是大洲啊!” 元宪洲是好学生,老师们一般都认识他。 边薇薇跟元宪洲一样,特别会编瞎话,还没等物理老师问就说:“大洲去年腿坏了,我在医院碰到他好几次。” 物理老师是个狡猾的男人,肯定不会那么轻易相信,他打量着元宪洲:“哎哟!可惜啊可惜!我说大洲这一年没怎么长个儿!” 元宪洲心里怒骂:我日你先人!自己长得没三泡牛屎高,还说别人! 不过想想这家伙心目中的女神被自己捷足先登了,连孩子都干出来了,元宪洲心里就一阵阵酸爽。 元宪洲一眼就看出来了,物理老师想多赖会儿。 如果他态度好点,元宪洲还能给他点面子,可他出言不逊,元宪洲也就不必客气了,磨磨唧唧就是不走。 最后物理老师自己无趣地起身了:“我还有点事,先走了啊,改日再来看你。” 元宪洲假模假式地起身:“老师您慢走啊!” 其实物理老师是个居家过日子的好男人。 他靠拍马溜须在学校混的相当不错,而且特别会拉关系走后门,靠学生家长送礼他都不愁吃喝。 据说上一世的时候,边薇薇跟着他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元宪洲也一度想过,要是边薇薇实在急于找个归宿,这个前世的真命天子或许也是不错的选择。 现在这么一看,元宪洲是坚决不打算让给他了,就算他对边薇薇好,对元宪洲的儿子却不一定会好。章明俊就是前车之鉴。 “怎么了?小老头儿,嫉妒了是不是?”边薇薇拍拍元宪洲的脸蛋。 元宪洲懂得女人心理,当然要说:“是,是有点……” “我去办理离职手续,他帮了不少忙……” “他不知道你有孩子吧?” 元宪洲看看房间里,边薇薇把跟小孩子有关的东西都藏起来。 “当然不知道,小翠带宝贝儿出去玩了。不过我告诉他,我已经有男人了,他是个当兵的,对不对?” “是啊,带着枪的男人。” “小坏蛋!” 物理老师的出现,让元宪洲产生巨大的危机感,也意识到自己并没有那么洒脱,根本做不到将边薇薇放手让人,哪怕那个男人比物理老师更加优秀。 “我们要是天天在一起就好了。” “谁说不是呢,你是我男人,我是你老婆,我们就应该每天在一起才对。” 如果想每天在一起的话,元宪洲就得向父母坦白。 虽然父母都很保守,但看在小孙子的面儿,他们肯定能接受边薇薇。 那样元宪洲就可以正大光明地跟边薇薇过夫妻生活了。 “我还是跟父母摊牌吧,他们会有想法,不过一定能接受你,以后还可以帮我们看孩子。” 没想到边薇薇却有些犹豫:“这个不太好吧,我好歹也是老师,多尴尬啊……” 哪怕孩子都生了,边薇薇还是很在意自己的师道尊严。 其实,当时的舆论压力没那么可怕。 80年代真是一个很奇葩的年代,某些方面的开放程度甚至要超过30年之后。 比如那时可以写伤痕文学,可以拍文革武斗的电影。 再比如那时可以有师生恋,虽然社会有议论,但家长不会投诉,学校也不会处分。 这一年夏天的时候,肖蝶她们那一届就发生过一起师生恋。一位女同学跑步时拉伤了,一个会推拿按摩的男体育老师就替她推拿按摩几次,一来二去两人便搞上了。后来,两人还修成了正果。 当然,还从来没有女老师发生过这种事情。 元宪洲正在想着怎么说服边薇薇的时候,突然想起孩子落户的事。 私生子落户是比较麻烦的,如果能以领养的方式落户反而容易些,比如让元宪洲的父母出面领养。 边薇薇还是有些犹豫。 元宪洲急了:“你不会真想把孩子送给你姐姐吧?” “可你父母也不符合领养孩子的要求啊……” “这你就别管了,我们家有门路。” 离开边薇薇那里,元宪洲一路上都忐忑不安,就怕边薇薇哪天把孩子送人了。可仔细想想又打消了顾虑。 边薇薇每天大手大脚惯了,一个月至少要1000多块钱开支,顶普通工薪阶层一年赚的,就算物理老师这种也养不起。 而且她还辞掉工作了,不依靠元宪洲她依靠谁。 办好了身份证,元宪洲又匆忙赶往燕都,他得帮曹主任把那位少女歌手拿下。 想到就要见到这位少女歌手,元宪洲就激动不已。 少女歌手名叫周岩,是名副其实的磁带女王,在她不到十年的演唱生涯里,共发行了2000多万盘磁带,当时的少男少女几乎人人都听她的歌,她的大爆炸头、蝙蝠衫也成了时髦的象征。 元宪洲拿着介绍信来到周岩居住的交响乐团大院。 元宪洲之所以有把握,是因为他知道周岩后来的遭遇。周岩虽然早年挣了很多钱,但不会投资理财,结果坐吃山空,到50多岁后还得登台演出。 来到周岩家,周岩和她的母亲出来接待元宪洲。 其实周岩长得一点也不漂亮,大盘子脸,小眼睛。 周岩的母亲却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的女子,她是乐团的一名小提琴演奏员,面对元宪洲这个小屁孩自然有些不屑。她看了看元宪洲的介绍信,再打量打量元宪洲:“我们暂时不想跟你们合作。” 元宪洲知道,等周岩成名后,好多人拎着钱袋子到她们家门口来央求录磁带,所以他必须抓住机会。 “再过两年你们家周岩会登上美国时代周刊。”元宪洲不紧不慢地说道。 周岩母亲知道这是溢美之词,但那个年代一个小屁孩能知道时代周刊也算见多识广了,所以还是对元宪洲刮目相看。 “虽然你们的磁带会大卖!不过三年后周岩会被封杀,上不了主流媒体,也不能登台演出……” “放屁!”周岩的看起来优雅的母亲忍不住爆粗口了。 “哈哈哈哈!”元宪洲挺高兴,这正是他想要的效果,让对方失控才更容易找到突破口。 “您息怒!您身在文艺团体应该比我清楚中国的现状。连程琳一个十几岁的孩子,都能被人说成风骚挑逗,你觉得谁还能避免?” 这么一说,周岩的母亲有些沉默了,因为元宪洲说得是事实。 “不管将来怎么样,这几年最重要的是多赚钱,做好投资,要不然50岁还得登台演出。” 说到底还是钱的问题。 元宪洲知道,当时很多歌手出磁带赚的只是扒磁带的钱,一首歌也就几千块钱,磁带卖多少跟他们没关系,最后钱全让卖磁带的赚去了。 而元宪洲却有胆量给出更优惠的条件,让歌手既能拿到扒带子的钱,又能拿到卖带子的钱。 第三十二章 大洋洲商行 这一年,元宪洲的哥哥元宪江也十八岁了,都工作两年了。 早在去年,就时不时有人过来提亲。 要是在老家桃源村,元宪江这年龄早就结婚生子了。 可城里不行啊,国家号召晚婚晚育,男二十二,女二十。 元义刚这个保卫科长更不可以带头违反纪律。 结婚不行,谈情说爱总是没问题的,更何况是副厂长介绍的亲事。 女孩是郭厂长的远房外甥女,十七岁,名叫纪敏,在纺织厂的分厂上班,虽然是大集体性质,但有郭厂长罩着,将来也差不了。 元宪洲一直在为磁带的事儿东跑西颠儿,等他知道哥哥相亲的事儿时,人家已经谈了两个星期了。 重生归来,元宪洲本来想阻止哥哥的这门亲事。 在上一世,元宪江和纪敏曾经有过幸福的日子,可后来纪敏被一个港商拐跑了,元宪江从此一蹶不振,后来还摊上大宝的事,人生路也越走越窄。 上一世元宪江跟纪敏相亲是在20岁的时候,这一世却提前了两年,这让元宪洲猝不及防。 此时,元宪洲想阻止也来不及了。 因为元宪江是个很轴的人,他一旦喜欢上某个姑娘,除非人家不要他了,他是死活都不会分手的。 不过想想上一世,嫂子是因为哥哥下岗后太穷才跟人私奔的,今世只要元宪洲帮助哥哥应该就不会那么严重。 稍微清闲了些时,元宪洲又想起很久没见到章明俊了,不知道给他的那台黑白电视有没有被他的酒鬼老爸抱出去换酒喝了。 元宪洲平时很少到章明俊家来,一方面章明俊的父母都疯疯癫癫的,让元宪洲无所适从。另一方面,因为面子的缘故,章明俊也不太欢迎元宪洲来他家找他。 章明俊家住的是平房,跟边薇薇以前学校那个房子类似,属于挑担间儿,中间一个厨房,两边各一个卧室。 元宪洲来到院子里时,章明俊的妈妈潘巧娣正在院子里晒太阳,嘴里喃喃自语着什么。 元宪洲跟她打招呼,她也爱理不理。 “大洲呢?” 潘巧娣也不说话,只是懒洋洋地往一边屋子歪歪脑袋。 元宪洲直接奔东头的屋子走过去。 推开门,章明俊正站在地上系裤腰带,他继父则懒洋洋地躺在床上。 章明俊明显对元宪洲的贸然造访有些不满,直接朝门外走去了。 其实,元宪洲也有些诧异。 他一直以为章明俊跟继父关系紧张,可看起来好像不是这么回事啊,难道上一世章明俊枪杀继父另有隐情? 不管怎么样,大多数矛盾都跟穷有关,只要让章明俊也有钱赚,或许就能阻止悲剧的发生。 元宪洲年满十六周岁了,可以正大光明地经商了,可以在银行开对公账户,也可以堂而皇之地挂起“大洋洲商行”的牌子。 元宪洲打算挑个良辰吉日,把钟洋、大鸡还有章明俊几人叫到一起搓一顿,算是小小庆贺一下。 章明俊虽然还在上学,但可以时不时过来帮忙,这样元宪洲接济他也算有正当理由了。 章明俊一口答应下来。 两人又走了会儿,老远看见黄毛过来。 黄毛怯生生地,还想躲开,元宪洲大方抵达招呼:“你好!” 黄毛连忙点头哈腰:“大洲好!” 上次被大鸡揍了之后,黄毛也猜出是元宪洲指使的,从此对元宪洲毕恭毕敬,连带着看见章明俊也不敢趾高气扬了。 两天后,钟洋再次来到兴都,元宪洲把大鸡和章明俊都一块儿叫上,四个人在“大洋洲商行”附近的饭店搓了一顿,算是庆贺商行正式开张。 在酒桌上,元宪洲再次让钟洋辞掉工作来兴都。 钟洋的心思元宪洲理解。 二十来岁就混上了副厂长,当然前途无量啊。 可元宪洲是过来人,其中的风险他很清楚。 虽然钟洋挽救了濒危的小厂,可他在外面也大笔的捞钱,这早晚都是个病。 元宪洲想起有个全国著名的卷烟厂,老大哥带领员工辛苦创业,把这个地方小企业发展成一个大集团。 给地方纳税无数,自己却没捞到太多钱,顶多利用职务之便多报销点费用。结果快退休的时候却被人查了,差点判死刑,最后女儿还自杀了。 但元宪洲没法把将来会发生的事情说给钟洋听,只能苦口婆心劝他把目光放长远点。 大鸡也在一旁劝说:“钟哥你早点过来吧,我们大洲每天都在念叨你呢!” 元宪洲摆摆手:“别听他胡说八道!” 钟洋哈哈大笑,举起酒杯:“来!老元,我敬你一杯!我回去抓紧时间办手续,早点过来!” “好!”元宪洲也举起酒杯。 “你们这么恩爱应该来个交杯酒!”大鸡在一旁起哄。 “对!对!”钟洋也说。 两人大笑着,喝了交杯酒。 三人哄笑着,钟洋抬头发现章明俊一个人闷闷不乐地吃着菜。 连忙拿起酒瓶:“这位兄弟也来喝两口吧!” 元宪洲推开酒瓶:“算了,他不喝酒的。” 刚说完,章明俊就把酒瓶子接过去了,“咕咚咕咚”往自己杯里倒酒。 “好了!”元宪洲连忙夺过酒瓶。 大鸡笑了:“哎哟!俊哥要**了!” “破你妈!”大鸡只是开个玩笑而已,章明俊却火了。 “我草,你怎么骂人?找抽是不是?”大鸡也有些火了。 如果不是看元宪洲的面子,大鸡早把酒瓶子轮过去了。 元宪洲连忙两头劝说:“行了,行了,都少说两句。大俊,你第一次喝酒,少喝点。” 话音刚落,章明俊端起酒杯一口干了。 钟洋在对面叫好:“好!” 话音刚落,章明俊一掉头,“哇”地一声吐到了地上。 本来大家还兴致勃勃的,章明俊这么一吐大家都没食欲了。 元宪洲起身结账,然后扶着章明俊,四个人一起回到“大洋洲”。 元宪洲买的这套院子,临街的是三间大瓦房。正中一间做会客室,左手边做办公室,右手边做休息室。 元宪洲扶着章明俊在休息室的床上躺下,给他铺好被褥,脱掉鞋子,转身准备到旁边的屋子,章明俊伸手搂了下元宪洲,亲了一下嘟哝着:“大洲,你真好!” 元宪洲回到另一边的屋子里,哥三儿打着牌聊着天,一直到天亮才散去。 第三十三章 恋爱的季节 元宪江和纪敏谈了两个星期的恋爱便如胶似漆了,整天在小杂院腻歪着。 元宪洲担心这干柴烈火凑一块儿,早晚得搞出人命。 上一世,元宪江和纪敏就早早搞出了人命,后来托人改了户口年龄,这才没被罚款。 这一世,元宪洲倒不担心罚款,主要担心老爸会暴怒。 元宪江早生,元宪洲更早生,直接就给老家伙弄出两个人生污点。 不过,那个年代如果没有*****引导的话,其实并不那么容易入巷的。 纺织厂就曾经发生这种事情,一对夫妻结婚三四年了还没孩子,后来到医院一检查,女的还是处,只是菊花比较松弛。 这绝对不是开玩笑,元宪洲20岁的时候要真跟肖蝶入巷的话,估计也会是这种结果,不过以肖蝶的脾气,没等进去,就会跳起来把元宪洲暴打一顿。 元义刚还曾经在家里对一个刚结婚的,有点二的青工进行婚前培训:你得把你的小便,放到她的小便上。 后来,这成了大工街一个著名的段子。每当两口子开玩笑的时候,都喜欢把这个段子拎出来。 元宪江也一样,他体壮如牛,热情似火,但真让他拎起烧火棍子,也不知道往哪捅。 上一世,元宪江是因为看过《龙虎豹》的残页才找到了门路,搞出人命。 这一世,《龙虎豹》之类杂志眼下还很少能见到,录像带虽然也出现了,但大城市的达官贵人家才会有,元宪洲也能搞到,但他坚决不搞。搞了台彩电就弄得沸沸扬扬,再弄个录像机那就没法过了。 尤其上次被唐哥拉稀打劫之后,元宪洲更深深意识到,要低调,再低调。 上一世80年代的那些大富豪们,几乎没一个好下场,不是被人干掉了,就是家产败光了。流氓混混不收拾你,有关方面有关人士也不会放过你的。 哥哥谈情说爱以后,元宪洲才感觉到房子买少了。 鼓动父母买了小杂院之后,元宪洲又在市内买了五套房子,但都各有其主,哪怕是心里的约定。再说这五套房子离大工街也远了点。 元宪江和纪敏没事就在一块儿腻歪,元宪波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女孩老跟他们待在一块儿不大好,所以又时不时回到家里住。 可在家里也不总是消停。 这天中午的时候,元宪洲没什么事了,就回家打算休息一会儿。 刚躺下,肖蝶风风火火地来了,怀里还抱着个吉他。 原来,肖蝶拿了个歌手比赛第三名,兴奋的不得了,刚学了一个歌曲,非要弹给元宪洲听。 弹了一会儿,肖蝶更兴奋了,放下吉他要跟元宪洲亲嘴。 四片嘴唇刚要贴到一起,元宪洲突然想起妹妹也在隔断里休息。 连忙推开肖蝶,敲一敲隔断:“波波,你该上学了。” 元宪波睡眼惺忪地出来,踉踉跄跄出门了。 也不知道她是真睡着了,还是假睡着了。 元宪洲还想继续跟肖蝶亲嘴,结果肖蝶又推开他了:“算了,这会儿没有感觉了。” 上一世,肖蝶就比较乖张,但没这么离谱。 难道这家伙是个脑残?不知道男女为什么亲嘴? 要那样的话,她不得抓个人就想亲嘴! 一瞬间,元宪洲汗都下来了。 肖蝶正在拨弄着吉他,抬头看元宪洲样子吓了一跳:“你怎么了?” 元宪洲小心翼翼地:“我说,你知不知道什么样的男女才可以亲嘴?” 肖蝶瞪了元宪洲一眼:“你傻啊你!没看《庐山恋》啊,搞对象才能亲嘴。” 元宪洲长出了一口气,然后说出一句更傻的话:“那你,别耽误功课啊!” “废话!我还要考中央音乐学院呢!” 转来转去还是要到燕都去? 元宪洲有些急了:“干嘛非要到燕都去,你可以考蓝城音乐学院啊,离家近,还容易考。” “不用你管!” 肖蝶跟元宪江一个德行,都很轴,认准的事八匹马拉不回来。 不过元宪江没文化,不聪明,还好劝诱些。 而肖蝶太有主见,凡事不喜欢被动,想劝诱她几乎不太可能。 每当在肖蝶或者边薇薇身上受挫的时候,元宪洲都无比怀念前世的爱人徐艳秋。 其实,元宪洲此时知道她在哪里。 此时,她已经上班了,就在里大洋洲不远的一个百货公司。 元宪洲好几次路过百货公司门口,都忍不住想进去看看,好想进去看看少女时期的徐艳秋是什么样子。 可每一次元宪洲都仓皇逃走了。 一方面他仍然在肖蝶与边薇薇之间纠缠不清,不忍心再去打扰徐艳秋,她跟边薇薇和肖蝶不同,她是个老实人,没有那么坚韧强大的神经。 另一方面,元宪洲想听从老天的安排。 上一世,他们通过媒人介绍结缘。 这一世,如果他们无缘相见,那就由它去吧。 大洋洲正式开业后不久,钟洋在元宪洲的劝说下,终于辞掉了蓝城的工作到兴都来了。 钟洋在兴都没什么亲戚朋友,元宪洲的家也就成了他的家,每天总有那么一两顿饭是在元家解决的。 元义刚和刘彩霞两口子也挺喜欢钟洋,简直把他当自己儿子一样。 元宪江的女朋友纪敏老家是远郊的,平时住在厂子里,和元宪江谈恋爱后,经常住在元家,如果公开的双宿双飞容易被人说闲话。所以,元宪江还是住在小杂院里,纪敏就住在元家的老房里,跟元宪波一起睡。 这样一来,元宪洲就找到了离家出去住的借口,宣称陪钟洋一起住在“大洋洲”,其实是跟边薇薇住到一块儿了。 跟边薇薇正式同居第二天就赶上孩子百天了,元宪洲放了小翠两天假,跟边薇薇一起庆贺。 元宪洲从一大早开始忙碌,做了一桌子的菜,最后两个人抱着孩子坐在桌子前时,都愁了,这么多菜,吃上一天也吃不完啊。 边薇薇叹口气:“要是我爸我妈在这里就好了,他们很喜欢小孩子。” “那你可以告诉他们啊,我也可以陪你一起回去。” 那个年代,大姑娘养孩子确实会让父母颜面扫地。 但边薇薇生活在外地,领个孩子回去邻居也会以为她是结婚生的,顶多跟父母解释一下挨一顿打骂而已。 听元宪洲说要跟她回去,边薇薇半开玩笑说:“你这么小点,我领你在抱着孩子,别人还以为我生了两个……” 元宪洲顿时有些恼了:“我不长个儿还不是因为照顾你,把骨骺摔坏了!” 第三十四章 满那回忆录 边薇薇的情商就是高,看见元宪洲生气了,连忙认错:“对不起啊小爸爸,我不是故意说的,别生气啊!” 元宪洲叹口气,他其实是在生自己的气,想一想边薇薇说得也有道理啊。 边薇薇天生少妇相,而元宪洲即便前世的时候,也长了一张正太的脸,今世又不长个儿了,估计正太的外貌会保持很多年了。 边薇薇正搂着元宪洲讨好的时候,床上的若星却突然大哭起来,元宪洲连忙抱起,在地上走着哄着。 元宪洲是有育儿经验的人,没一会儿就把孩子哄睡了。 边薇薇不由得赞叹:“真是厉害的小爸爸!” “都跟你说了,我是个五十岁的男人,你不信。” “信啊,我早就信了,哈哈……” 其实元宪洲也没打算让边薇薇信。 重生这事儿,碰到有文化的,他们会当你是骗子或神经病。 碰到元义刚那种没文化的就当你是邪祟了,不把你弄死算你命大。 孩子哄睡了,元宪洲和边薇薇又坐在桌子前,继续吃着。 边薇薇拿出半瓶酒来,元宪洲看那酒瓶子有些面熟,接过来一看,真是他们第一次喝的那瓶。 那天,元宪洲只喝了半瓶就醉了,结果把边薇薇给睡了。 边薇薇眼睛红了:“这都是命!” “也是咱们的缘分!来!再喝一点吧。” 两人浅斟漫饮着。 重生归来,元宪洲想到各种可能,唯独没想到这一种可能。 所谓的逆天改命,其实还是被命运推着走。 “我以为我会过得挺艰难,没想到还过得挺舒坦。” 边薇薇哭着哭着又笑了。 “这是你应得的。” 80年代跟之前相比,最大一个进步,或者说最凶残一个方面在于堕胎比较容易。 80年代末曾经有个作家写了本报告文学叫《人工大流产》,说每年有上千万的孩子被杀掉了。 说得好像挺夸张,其实基本是事实。 80年代以前,不论社会多么保守,都偶尔会有私生子出现。 80年代以后,不论社会多么的开放,私生子都基本绝迹了。 出现意外怀孕的状况,百分之九十的女性都会选择堕胎。 而边薇薇却义无反顾地生了下来,这份勇敢不是一般女性具备的。 元宪洲在感激之余,也对边薇薇充满敬佩。 突然又觉得,凭边薇薇这股劲头,如果投身商海说不定也是人中龙凤啊! 而边薇薇果然也不安于现状。 “有你照顾,我过得挺安逸的,可总是不甘心,总想干点什么。” “要不你开个新西方英语培训。”元宪洲笑着说。 边薇薇摇摇头:“现在家长对孩子学英语兴趣不是很浓厚。” 元宪洲这才想起来,眼下还没到出国热的时候,得等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人们才开始竞相学英语考托福。 而且边薇薇的这种英语水平,只适合教初中生和小学生,根本没什么市场需求。 元宪洲回头看看床上的孩子。 若星身上穿的小衣服,小裤子,甚至小鞋子,都是边薇薇自己缝制的,看起来是那么的精巧。 元宪洲顿时茅塞顿开:“不错啊!” “怎么了?” “你手这么巧,不如开个服装店吧!” 边薇薇也连声赞叹:“好主意!街上卖的衣服都太难看!还不如我自己做!” 元宪洲对边薇薇的品味早就看在眼里了,如果她真得肯投身服装界,还真有可能创立世界级品牌。 “等孩子断奶了吧,我给你弄个临街店面……” “不!我现在就要干!这个房子就挺好啊,正处市中心,把前面打通了就是临街房。” “可你带个孩子怎么忙得过来?” “不是有小翠吗?再说刚开始一两年也不会太忙的。我也不指望挣钱,不是还有你养我吗?对不对?” 边薇薇一边说着,一边讨好地凑过来,跟元宪洲接吻。 四片嘴唇吮吸着,两只舌头互相探索着,进进出出。 边薇薇现在也越来越大胆,一边跟元宪洲接吻,一边将手伸向他下面。 并压低声音:“这一年,你这里倒是长了不小,像只手榴弹。” 元宪洲叹口气:“还不是因为做得早……” 元宪洲属于发育比较晚的孩子,上一世的时候尤其迟缓,到十八岁的时候毛才长周全。 但这玩意是用进废退,使用的早它就发育的早。 边薇薇一边摸着元宪洲下面,一边娇嗔地小声说:“能不能弄到录像机?” “干啥?” “就是可以放录像带那种,外国的录像带。” 元宪洲听明白了,边薇薇是想看动作片。 元宪洲只是皱眉想了下,边薇薇立刻误解了,红着脸:“你是不是觉得我是个坏女人?” “没有啊!真的!”元宪洲说得是实话,他是个很开明的,尊重妇女的人。 “都什么年代了,男女平等,男人可以追求快乐,女人有何不可?” 元宪洲这么通情达理,边薇薇也坦诚相待。 “其实我小时候就偷看过《满那回忆录》,有段时间特别想试试,只是胆子太小……” 《满那回忆录》这种手抄本到元宪洲他们这个时代已经不流行了,因为有更露骨的漫画书可以看到,甚至有门路的人还能搞到《龙虎豹》这类真刀真枪的杂志。 有好奇心的人才是真正有创造力的人,所以元宪洲特别能理解边薇薇。 “好吧,哪天到魔都时,我找人打听打听,买它一台回来,再弄点外国动作片,让你开开眼!哈哈!” “小坏蛋!”边薇薇一把将元宪洲推倒在床上,骑了上来。 两人折腾一会儿后,紧紧搂抱在一起,元宪洲乘机再提若星上户口的事。 边薇薇眨巴了几下长睫毛:“你能找到关系是吧?” 元宪洲点点头。 “那我就认罚吧。” 当时,私生子想上户口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领养,比如元义刚和刘彩霞办理个认养手续,把若星落户到元家。 还有个办法是孩子的母亲认罚,罚款金额比超生低一半,相当于早生。 拿到相关部门的证明后,再找找门路,就可以把孩子落到母亲户籍上。 不过,那样一来,孩子只能跟边薇薇姓了。 只要孩子不是黑人,跟谁姓又有什么关系呢。 边薇薇松口了,元宪洲就马上着手给若星办户口。 第三十五章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元宪洲知道,他们家上一世通过大老黑结识过一位办理户籍的毛主任,这位毛主任帮元宪江修改了户籍年龄,避免早婚早育的处罚。 当然,今世元宪洲还得通过大老黑来结识毛主任。 那个年代也已经开始流行请客送礼了,但凭元义刚跟大老黑的关系,要真请客送礼就显得尴尬了。 所以,元宪洲只能送他点特别的东西。 大老黑看着粗粗咧咧的,却有一个高雅的爱好——集邮。 在上一世,元宪洲知道大老黑集邮到最后,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弄到整版的猴票。 猴票80年发行的时候才8分钱一张,到84年就涨到2块钱一张了,而且是品相不那么好的。整版80张的猴票就贵的更离谱了,怎么也得两百多块钱。 当然,跟二十年后相比,这一点也不离谱,因为那时一张猴票就得一万块钱,有一版猴票就是百万富翁。 看着元宪洲拿来的整版猴票,大老黑美的脸上的褶儿都开了,连忙招呼老婆孩子来陪坐。 大老黑只有一米六多点,他的老婆却很高,有一米七多。 他的一双儿女也遗传的奇怪,女儿像妈有一米七五,儿子像大老黑也一米六多点。 大老黑让老婆拿钱给元宪洲,元宪洲知道他是真心想给钱的,就一再说这是朋友送的,死活不要钱。 大老黑跟元家关系亲密,见元宪洲这么说,他也不必客气了,收起了钱。 元宪洲跟大老黑说起自己为了做生意方面,想弄个成年人的身份证。 元宪洲并没有撒谎,因为除了给儿子若星落户,他的确想弄成年人身份证。 “这事儿毛主任能办,其实你老爸也认识他……” “不麻烦我老爸了,我直接找他吧。” 大老黑笑了:“你小子真是人小鬼大!” 大老黑给元宪洲写了个纸条:“明天晚上你直接上他家找他,白天的时候我会打电话跟他说一声。” 元宪洲接过纸条点点头。 “不过这家伙很贪啊!” 元宪洲心说,就怕他不贪! 第二天晚上,元宪洲拎着一条石林来到毛主任家。 这条石林在当时应该算最高级别的礼物了。 每一盒烟都重新加工过,每一根烟卷上都裹着一张大团结。 像毛主任这样的老司机,一看这条烟开过封立刻就明白怎么回事了。 元宪洲送这么贵重的礼物,办的事儿自然也少不了。 先是儿子若星落户的事,然后是元宪洲自己的身份证。 从十八岁到三十岁,元宪洲一口气办五个身份证。 都说狡兔三窟,元宪洲这个老油条打算给自己修建六条藏身之道。 对毛主任来说,这些看似复杂的问题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元宪洲之所以这么大方,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他担心哥哥元宪江会像上一世一样,再次因为早婚早育给老爸上眼药,到时候还得来找毛主任。 儿子的户口搞定,边薇薇的裁缝铺也开张了。 边薇薇的这套房子跟“大洋洲”类似,也是正房打通后,变成临街房。 挂起了大牌子:薇薇服饰。 当然,开始一段时间肯定不会有多少顾客的,因为边薇薇的定位就比较狭窄,只做女装和儿童装,而且是比较高档精致的那种。 虽然没有顾客,边薇薇却每天都在忙碌着,大把大把地花钱。 元宪洲从燕都和魔都给她买了很多服装设计、制作方面的书籍,她每天都在研究着,用现成的布料裁剪、试验,扔掉的废品都快把房间堆满了。 此时,魔都唱片社也开始发行周岩的磁带了。 这一次,钟洋活动能力更厉害了,一次筹集到300万盘磁带,同时也答应帮魔都唱片社销售300万盘磁带。 也就是说,跟上次一样,元宪洲和钟洋吃两头,吃完原告吃被告。 当然,利润要比上一次少一些,因为元宪洲让利给周岩一部分了。 但元宪洲知道,他至少可以吃定周岩三年,而这三年里她会发行1000多万盘磁带,会让元宪洲赚的盆满钵满。 为了隐匿资产,元宪洲弄了一堆身份证,但他还是觉得不安全。 上一次抢了元宪洲5000块钱后,唐哥拉稀暂时消停了,但元宪洲知道他吃香嘴了,早晚还会卷土重来。 为了防备唐哥拉稀和其他的小流氓,元宪洲养了黑背,又给大鸡配备了五连发,但他觉得还不够,他要掌握主动权。 唐哥拉稀在大工街西边的街角开了个饭店,生意不咋地,净他们自己弟兄整天在那里胡吃海塞。 在饭店对面有一片空地,有一千多平。原来是家大车店,就是赶马车、赶牛车那些车把式休息的地方。 近些年,牛车马车没有那么多了,大车店的生意也黄了,就扔在那里。 元宪洲花8000块钱,把这块儿地方买了下来,收拾收拾盖了几间房子,没事让大鸡、元宪江轮番过来溜达溜达,有时元宪洲也过来转一转。 目的有三个。 第一,这块儿地方五年后将变成重要的路段,可以让元宪江在这里开一家汽车修理厂,保证能财源广进。 第二,监视唐哥拉稀。就是说,小子!别乱动!老子盯着你呢。 第三,搜集唐哥拉稀的犯罪证据,找机会办了他。 唐哥拉稀自然明白元宪洲的意图,他和几个弟兄没事就坐在饭店门口,盯着对面咬牙切齿。 当然,有元宪江和大鸡在他也不敢轻举妄动。 元宪江是能打的主儿,大鸡是不要命的货,唐哥拉稀当然得掂量点。 当然,唐哥拉稀他们这种流氓混混总有自己的谋生之道。 一天,元宪洲在大车店里坐着,眼瞅着一辆装满大肥猪的卡车从路口经过。 路口那里有许多坑坑洼洼,卡车颠簸了一下,一头大肥猪从车上掉了下来,还没等车子停下,唐哥拉稀的几个小弟就拎着棍子、绳子冲过来,将大肥猪绑架回饭店了。 卡车挺稳后,司机跑来想要回肥猪,唐哥拉稀和他的小弟们却死活不认账。 后来,元宪洲又见过几次类似情形。 一次抢了一袋大米,一次抢了一辆自行车。最不济一次,也抢回一根原木。 再后来,元宪洲才明白路上的那些坑坑洼洼是唐哥拉稀他们故意弄的。 简直就是一种变相抢劫。 第三十六章 喝了这碗孟婆汤 边薇薇的服装店开张后,元宪洲每天便多了个心思。 上午在“大洋洲”忙一阵之后,中午就跑到服装店,和边薇薇一起吃完午饭,逗逗孩子,再帮边薇薇接待顾客。 这几天接了个改裙子的活儿,边薇薇早晚忙碌,一会儿钻研书籍,一会儿计算尺寸。 可顾客来了,却对边薇薇的努力并不满意。 顾客也是个少妇,有三十来岁,是标准的漏斗型身材,臀圆腰细,边薇薇刻意突出了她的优点。 要是在九十年代,边薇薇的这种设计会风靡一时,可这时的顾客大多接受不了,她们还觉得漏斗型身材比较丑陋需要遮掩。 两人吵了半天,最后边薇薇赔钱了事。 中午,元宪洲陪着小若星睡了会儿,这才起身回到大洋洲。 刚到大洋洲办公室里,钟洋就向他使眼色,压低声音:“她来了……” 钟洋是个很精明的人,虽然元宪洲没向他明说,但实际上他也知道元宪洲在外面有情人,而对于元宪洲和肖蝶的关系他也心知肚明。 元宪洲走进旁边的休息室里,肖蝶正趴在桌子上做作业,书包放在一旁。 那个年代,刚刚开始流行穿校服,不是早些年那种白衬衣蓝裤子,更不是后来宽松肥大的运动装,而是正经八百的日式校服。 不过不分男女,都是深绿色的一身衣服和裤子。 衣服还算可体,裤子一律肥肥大大,裤裆简直能塞进一只鸡。 有些爱美的女生会私下里把裤子改得可体一些。 像肖蝶这样我行我素的女孩是绝对没那闲心的,就那么原汁原味地穿在身上。 不过在元宪洲看来,肖蝶穿着这一身宽松的校服反倒挺精神,有股部队大院女孩子那种大飒蜜的范儿。 “咦?你才回来?”看见元宪洲,肖蝶连忙放下笔。 原来,肖蝶他们下午没课,她就跑到这里来了。 “你这段时间怎么老不在家里?我去找你好几次。” “这几天比较忙……” 肖蝶打量元宪洲笑了:“看你那小样,还真把自己当老板了。” 肖蝶一边说着一边在手上转着笔。 这种转笔的技巧,元宪洲一辈子也没学会,可肖蝶很厉害,可以玩出很多花样。 “吃饭了没有?” “吃了一点……” “那就是没吃!” 像肖蝶这种大肠大胃的女孩,吃一点点跟没吃没啥区别。 元宪洲领肖蝶来到“大洋洲”跟前的一家饭店里。 “我想吃樱桃肉!还有椒盐里脊!炸海蛎子!……” 肖蝶一口气点了五六个菜,元宪洲连忙阻止:“行了!行了!” 结果还换来一句:“小气!” 肖蝶这样任性的性格都是她父母娇惯的。 那个年月,哪有孩子敢偷存折自己跑到陌生的大城市去。 换一般传统点的家庭,管你是男孩女孩,定会把你毒打一顿,然后再让你心服口服。 不过肖蝶父母这样由着肖蝶野蛮生长,也没见的坏到哪去。 上一世,肖蝶还是按照父母的要求考上大学,攻读师范专业,准备老老实实当个老师。 就算没有那颗子弹,肖蝶应该也会一路走下去,顶多偶尔弹弹吉他,唱唱歌,扮演一下文艺女青年。 可这一世,由于元宪洲的干预,肖蝶正走在一条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上。 不知道是福是祸? “等我当歌星了,请你吃饭。” 肖蝶一边说着,一边拿出获奖证书给元宪洲看。 元宪洲心虚的厉害,都没敢仔细看。 要不是元宪洲干预,肖蝶早成歌星了,而且将改变历史,80年代的磁带女王不是周岩而是肖蝶。 可谁知道呢?哎…… 肖蝶属于那种眼大肚小的人,点了一桌子的菜,吃了几口就吃不下了,然后再给自己找点借口。 “我妈说我有点胖了……你觉得呢?” “还行吧……” “不过我妈说我成熟了……” 一边说着,肖蝶一边挺起胸膛。 她这其实有撩骚的嫌疑,不过是小孩子的那种单纯的撩骚,就是想告诉别人:你看!我胸比以前大了! 元宪洲一时不知说啥好。 十六岁的少女撩骚,五十岁的老家伙说啥都显得不正经。 肖蝶反而嫌元宪洲情商太低:“去!不懂事!” 桌子上剩了一大堆菜,元宪洲实在心疼,就不心疼自己肠胃了,胡吃海塞一会儿才想起来:自己是大富豪啊!又不是前世那个穷酸抠逼!再说浪费跟吃坏肚子相比,哪个更严重? 肖蝶反倒若无其事,仿佛这一桌子菜不是她点的,抹抹嘴又想起了什么。 “跟你说个事儿啊。” “什么事儿?” “这段时间我老做梦。” “做啥梦?” “梦见我死了。” “怎么死的呀?” “好像,好像是挨了一枪!” 元宪洲顿时懵了:我草!难道肖蝶也是重生的? “你怎么了?” “你,你还记得以前的事吗?”元宪洲声音有些颤抖了。 “当然记得了!” 元宪洲抑制不住激动,都快要昏厥过去了。 “我记得你小时候被我抢了糖葫芦,动不动就哭鼻子,哈哈!” 元宪洲叹口气。 “都怪你!”肖蝶跳起来,故技重施,把元宪洲脑袋夹在咯吱窝下,用手指弹他的脑壳。 一时间,元宪洲感慨万千,他好享受这一刻,真想死在肖蝶怀里! 他多渴望肖蝶也是重生的啊!那样,他们就可以心无挂碍,手牵着手,一起述说前世未了的情缘,述说对彼此的无比思念。 可哪有那么多重生啊! 一定是因为重生那一晚碰到肖蝶,说了梦见她死掉的话,让肖蝶印刻在脑海里了。 再后来,元宪洲腿上中枪,也让肖蝶产生了联想。 潜意识里,她一直都想替元宪洲挡枪。 因为前世她就是这么做的。 那一天,她正是因为替元宪洲挡了一枪,才命丧街头。 “你怎么又哭了?”肖蝶把元宪洲的脑袋推了起来。 元宪洲有些尴尬:“有,有点疼……” “笨蛋!” 元宪洲以为肖蝶又会粗暴地把他推回座位上,但她却摸摸元宪洲的脸庞,皱起了眉头:“你说人为什么一定要死啊?” “不死哪有生。” 是啊,或许每个人都会重生,只是他们的那一碗孟婆汤是货真价实的,而元宪洲得到的这一碗却是兑了水的,失去了效力的。 第三十七章 茬架 晚上回家的时候,元宪波正在跟章明溪脸贴着脸说笑着,元宪洲突然想起好几天没看到章明俊,就对章明溪说:“叫你哥明天到商行干点活儿。” “我也去吧,我可有力气了!” “算了吧你。” 连章明溪都知道,元宪洲每次叫章明俊去干活儿,就是给他弄点零钱花。 第二天上午,元宪洲和哑巴忙着搬运清点磁带,忙了半天也没见章明俊过来。 其实有哑巴在这里干也足够了,反正又不着急。 哑巴是元宪洲刚认识的一个伙计,业余时间过来当搬运工。 说起来,元宪洲其实早就认识哑巴。 去年住院的时候,哑巴也因为腿长住院,只不过在另一个病房。 元宪洲在走廊里碰到他好几次,想打招呼哑巴却牛逼乎乎地,爱理不理。 哑巴长得很帅,长得像年轻时候的高仓健。 有一米八三的个头儿,平时喜欢穿学生装,也就是当时说的陈真服,扣子一直扣到下巴底下,看起来酷酷的,也牛逼哄哄的。 在医院里没能认识上,前几天元宪洲在街上时又碰到了哑巴,结果哑巴主动向他打招呼,连比划带“啊啊”的,元宪洲这才明白这家伙是个哑巴。 哑巴在离“大洋洲”不远的一个外贸仓库打扫卫生,工作挺清闲,也不绑人,但工资很低,待遇也差。元宪洲叫哑巴辞职过来跟他干,哑巴还舍不得铁饭碗,就空闲没事时偷溜出来,帮元宪洲搬运搬运,打扫打扫卫生。 快到中午的时候,章明俊才摇摇晃晃地来了,还领来个女的。 元宪洲一看那女的,顿时大失所望。 心说:章明俊啊!章明俊!你他妈什么口味啊! 那女的元宪洲认识,在大工街也算名人,外号“半条街”。 听名字就知道这女的名声不大好。 当然,元宪洲知道这女孩其实是被那个时代,是被那些世俗的人们“黑”了。 女孩具体叫什么名字元宪洲都想不起来,只知道大家都叫她大红,跟元宪江他们是一届的。 大红小时候跟几个男孩在家里玩,男孩把大酱抹到她的小便上,她也把米糊抹到男孩小便上。 这本是小孩子纯洁无暇的玩笑,到了性趣浓厚,又无处发泄的大人们的嘴里,就成了一个罪状了,口口相传给大红贴上了标签。 其实这也是成年男人们为了搞大红有意无意制造的一个正当合理的理由。 大红懂事没几年,就基本被大工街的半大孩子,还有品质卑劣的成年男人们睡了个遍。 元宪江每天急吼吼的,要不是元义刚盯得紧,也早把大红给上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大红就是大工街半大孩子们的启蒙老师。 不过,在前世,大红的结局比大多数人都好。 某个被她启蒙过的孩子,长大后发了大财,就送给下岗的大红一套临街房。大红牺牲了下半身,却拥有一个美好的下半生。 可章明俊这是唱的哪一出啊?上一世他跟大红根本不搭界啊。 章明俊来了后,三人又忙活一阵,转眼就到中午了。 既然章明俊带着马子过来了,元宪洲无论如何得给他点面子,就领着三个人到饭店里摆了一桌。 哑巴好吃又好喝,看着满桌丰盛的菜肴不停地向元宪洲竖大拇指。 元宪洲跟哑巴在一块儿待了几天,也学会不少哑语,两人比划交流了一会儿。 大红长得其实还算有几分姿色,皮肤微黑,身材匀称,五官也还算耐看。 而且大红的性格很好,十分善良宽厚,通情达理。 那时候吃大盘子还是一件稀罕事儿,所以大红也对元宪洲报以感激之情,不停地拍着元宪洲马屁。 “大洲真厉害啊!去年看你还是小孩儿呢!” “现在大工街,数你大洲最仗义了,谁都得敬你三分!” 元宪洲点着头,不时劝着大家趁热吃菜。 章明俊倒不客气,一边吃着,一边搂着大红,还不时上下其手。 大红要么是太老实了,要么是被别的男人摸的麻木了,连反抗都不怎么反抗。 可元宪洲实在是看不下去,只觉得章明俊有点怪异,有点做作。 要搁过去,元宪洲早就张口开骂了,你他妈的玩女人也不用玩的这么下作啊!凭你的外貌,你想要女人,她们不主动往你怀里扑啊! 话到嘴边,元宪洲却张不了口。 因为他感觉章明俊这段时间有点变了,脸皮越来越薄,元宪洲要说得稍微重点,他就有要翻脸的感觉。 正自寻烦恼之际,钟洋突然惊慌失措地冲了进来。 钟洋是个稳当人,出现这种状况肯定是出大事了。 元宪洲“腾”地站起来:“怎么了?老钟!” “打,打起来了!”钟洋抹着额头的汗。 元宪洲慌忙起身,其他人也纷纷起来。 元宪洲比划着,让哑巴帮着看好店,哑巴使劲点头。 元宪洲转身向饭店外面冲出去。 钟洋和章明俊也紧紧跟着。 元宪洲一听钟洋说打起来了,就立刻知道他说的是哪里。 肯定是大车店那里啊! 一路上,元宪洲都在心里骂自己贱。 元宪洲买下大车店以后,基本闲置不用,就等着未来几年增值。 后来他转念一想,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弄点营生。 就让木匠做了五个台球桌,摆在院子里,办了个台球室。 没曾想,这生意是相当火爆,从早到晚都聚满了纺织厂和重机厂的子弟。 因为那时娱乐设施少啊,大城市早已普及台球了,大工街却还是头一份儿。 生意这么火爆,难免会惹罪到对面唐哥拉稀那伙人。 果不其然,刚到大车店门口,就看到闹哄哄的一大群人。 元宪洲扔下自行车,一眼看到一个血人,看身形是元宪江无疑。 元宪洲心里不由得咯噔一下,快步冲过去。 没想到,元宪江看见元宪洲先笑了,露出黑人般的洁白牙齿:“我没事儿!” 原来,元宪江把对方的人开瓢了。 再看元宪江身后,元宪波、章明溪两个丫头蛋子早已吓得面无人色。 第三十八章 穿刺 看着两个丫头蛋子元宪洲也大致明白了,这场祸事跟这两个家伙也脱不了干系。 大车店的台球厅开业以后,不光吸引了纺织厂和重机厂的子弟,钟洋、元宪江、元宪波、章明溪也迷上了这个娱乐,没事就跑到台球厅来,一边看场子一边过过手瘾。 对面唐哥拉稀的那帮手下们,估计是看着眼红,故意过来挑事儿,玩了台球不给钱,还调理元宪波和章明溪。 这也怪元宪洲事先短了句,没叮嘱元宪波他们几个。 碰到对面唐哥拉稀的人过来,尽量不惹罪他们,让他们占点便宜就占点。 元宪波性子跟元宪江一样直,而且也因为老爸和两个哥哥在大工街都有点面子,不免有些傲娇了。 碰到唐哥拉稀的人占便宜就直接怼,恼羞成怒的他们就过来动手动脚,元宪江一怒之下就把其中一个开瓢了。 元宪洲一直对唐哥拉稀忍让,是因为唐哥拉稀确实不好惹。 唐哥拉稀是老江湖了,肯定不白给,小饭店虽然破破烂烂,但靠整日吃吃喝喝拉拢了不少人,最厉害的几个号称五虎将。 元宪江打倒了一个,还有四个更厉害的。 为首的叫大旗,个头比元宪江还猛一点,块儿头却大多了。 而且人家已经二十五六岁了,是个十足的爷们儿。 元宪江只是个十八九岁的半大爷们儿,还且得酒肉菜上几年,才能成真正的爷们儿。 元宪洲挺身挡在双方面前:“哥儿几个有话好好说!” 大旗居高临下看着元宪洲笑了:“都说有个叫大洲的人,在大工街混得挺有面儿。我以为何方神圣,原来还不到三泡牛屎高!哈哈!” 四个家伙一起哈哈大笑。 元宪洲冷笑:“高有个屁用!电线杆高,杵在那里就是用来撒尿的。” 大旗也冷笑:“嘴巴倒是挺利索,不过你们把我们的人开瓢了,无论如何我们也得开你们一个!要是你们没有爷们儿敢站出来,就让你们的妞儿给我们开一开!” 大旗身后的人喊:“那不叫开瓢!叫**!哈哈哈!” 几个人又一起哈哈大笑。 元宪江朝前挺身:“你们他妈都想找死是不是?” 元宪洲却伸手推开元宪洲。 拼命的话,他们这边肯定吃亏。 大鸡这会儿在车站,能打的就元宪江一人。 元宪洲也能打一阵,但爱动脑子的人打架总是吃亏的。 元宪洲之所以拖延,是因为他知道只要忍一忍,这架是可以平息的。 在大工街这地方,其实是有自己的规矩的,大庭广众之下如果两帮人发生了矛盾,只要双方都是大工街的人,总会有德高望重的人出面调停,如果有一方敢不给面子,你就成了全民公敌,别想有好日子过了。 而且就算调停的人物一时半会儿没能出现。 以唐哥拉稀那个年龄的资深道行,他也不会任由自己的手下把事情闹到无法收拾的地步。 此刻,他一定坐在饭店的窗户前,看着对面的一切,就等情况恶化到一触即发了,这才会走出来。 元宪洲前进一步,正打算跟大旗继续墨迹的时候,突然斜刺里一个身影冲出来,紧接着是一声嚎叫。“啊……” 那简直就不像是人嘴里发出的声音! 元宪洲抬头一看,只见大旗腮帮子上插了把尖刀,从左腮帮子插进去,右腮帮子插出来。 再看身旁,章明俊不动声色,就仿佛随手拍死了一只苍蝇。 大旗身边的弟兄们连忙扶着大旗向后退去。 对面饭店门口,唐哥拉稀也走出来了,看着元宪洲咬牙切齿地点点头。 那意思说:“你等着!” 元宪洲也点点头:等着。 虽然表面冷静,但元宪洲额头的血管突突直跳。 本来用三分力气可以摆平的事儿,现在用十分也未必摆的平了。 元宪江走过来,拍拍章明俊的肩膀:“小子!有两下!” 元宪洲在心里暗暗责怪自己:上一世的时候,章明俊就是因为下手阴狠最终闯出了牌子,成为大工街的一霸。 章明俊这种阴狠有时候是最有震慑力的。 他不像大鸡那种,大吵大嚷着“老子要干你!”就不管不顾地冲过来。 他这种闷声不响的,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出手,而且一出手就没个轻重,就是街头小霸王常说的那种青瓜蛋子。 当然,元宪洲也并不想责怪章明俊,因为他知道章明俊的底线就是自己妹子,你要侮辱他的妹子,他绝对跟你以死相拼。 可这事儿该怎么解决呢? 上一世,可绝对没这茬儿,没法参考啊。 大家七手八脚收拾着场子,元宪洲还站在一旁冥思苦想着。 突然,他一抬头看到马路斜对面的那家店铺了,那里也有几个人在张望着,其中一个也是有头有脸的人。 元宪洲的这个大车店是在丁字路口,他跟唐哥拉稀隔着东西方向的一条马路。 南北向的马路的斜对面是一个卖摩托车的大商行。 老板也是大工街的一个人物。 姓门,大家都叫他门三儿。小个子,留着脸面胡。有二十七八岁。 虽然不算流氓混混,但出社会也比较早,81年就跑到广州去混了几年。 今年上半年回来了,在马路边买了块儿地,盖了个二层楼的店面,专卖摩托车。 他门口停着许多高档的摩托车,其中有一辆跟艘小船差不多,据说要十几万一辆。 门三儿有点声望,又是邻居,如果能让他出面调解的话,这事儿就八九不离十了。 台球厅拾掇好了之后,又陆续有顾客登门了。 章明俊和妹妹先走了,元宪江和元宪波继续看着场子。 元宪洲把钟洋叫到一边,让他出去买两条万宝路。 钟洋把烟买回来后,又继续跟元宪江、元宪波看着场子,顾客不多的时候,他们三个也会上去打上几把。 钟洋台球玩的早,水平很高,动作也潇洒漂亮,时不时有顾客停下来观摩。 元宪波也在钟洋身前身后跳来跳去的,不时向钟洋讨教。 他们越是欢快惬意,元宪洲心里越是焦虑不安。 为了这份和平宁静,他必须施展五十岁男人的智慧,尽快把危机平复下去。 第三十九章 臭气熏天 傍晚的时候,元宪洲用纸包裹着万宝路,在咯吱窝下夹着,向摩托商行走去。 刚到门口,门三儿就迎了出来。 “哎哟!大洲啊!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 元宪洲叹口气:“找您帮忙啊!” “真客气!”门三儿搭着元宪洲的肩膀走了进去。 元宪洲把事情的前后经过跟门三儿说了一遍。 门三儿皱着眉头抽着烟,想了一会儿。 门三儿还有个混号叫“快枪手”,因为他一根儿接一根儿总是烟不离手,就像枪手换子弹一样。 他平时出门还不爱拿包,总是穿有很多口袋的衣服,每个口袋都放着烟,一包抽完立刻打开另一包。 据说他一天忙的时候也得三包烟。 上一世,元宪洲以及元家的人跟门三儿没什么交集,只是知道些他的消息。 90年代中期摩托车生意不好做了,门三儿就到市中心开了个桑拿浴,后来没多久就得肺癌死掉了。 照这个劲头,他的人生轨迹应该不会有太大变化。 门三儿很快又换上一根烟,深吸一口,半天也不见吐出来。 元宪洲其实也是烟酒都好的,不过因为担心影响发育,就先把烟停掉了,酒也是偶尔沾点。 “这事儿吧,本来你们占理儿的!” 门三儿吞云吐雾一番,总算说话了。 “是啊,他们到我们地面儿上闹事儿。” “可你们放倒了人两个人,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元宪洲叹口气。 门三儿继续吞云吐雾,几乎要把元宪洲淹没了。 “不过你别担心,我晚上就去跟唐哥拉稀打个招呼,尽量让你们明天坐下来谈谈。这种事儿越拖越麻烦!” “那就麻烦你了,三哥!”元宪洲长出一口气。 晚上回家吃饭的时候,元义刚免不了训斥一番。 “我说你们惹谁不好,惹那个玩意!人他妈从文革时期就开始混社会了,去年严打都没治得了他,你们就能治得了了?” 元宪江一脸委屈:“那是我们惹他啊,他们那几个人跑到我们场子里闹事。” “无缘无故怎么会闹事?” “他们不给钱嘴巴还不干净!”元宪波气哼哼地说,“就该打!” “你说你一个女孩子没事抛头露面干什么?不惹是生非吗?” “哼!封建!” 元义刚对两个儿子挺凶,对女儿倒还算客气,深一句浅一句都不太在意。 元宪洲叹口气:“事情已经发生了,后悔也来不及了。我刚才跟门三儿说了,他答应帮调解一下。” “哼!门三儿?那也不是个好东西。” “调解干什么?咱们还怕他们啊?” 元义刚瞪起眼睛:“就你能?打来打去,还有完啊?” 一直没说话的钟洋终于忍不住插话:“其实,这事儿也怪我,要是我早点……” 刘彩霞笑了:“怎么能怪你呢?要是他们都像你一样稳当,就不会惹出麻烦了。” 元义刚也连连赞同:“对,对,你们看人家小钟多稳当,就比你大个两三岁,你看你自己什么样子?” 元宪江不好意思地撇撇嘴。 大家都笑了。 元宪洲随便瞥了大家几眼,突然发现妹妹和钟洋好像有眼神的交流。 再联想妹妹这几天少女怀春的感觉,元宪洲心里不由得咯噔一下:他俩不会有事吧? 元宪洲前世是有女儿的人,对小女孩的心理还是比较了解的。 虽然钟洋是他很喜欢的人,可妹妹太小了,刚满十四周岁,在元宪洲眼里一直是个小孩子。 元宪洲跟妹妹的感情非常好,今生归来就是想拉妹妹一把,想让她过得更幸福。 可一想到小孩子一样的妹妹在不久的将来,也得跟别的男人牵手,也得嫁出去,就忍不住有种揪心的痛。 除了觉得妹妹太小了,还有一个重要原因。 元宪洲很喜欢前世的那个妹夫,朴实笨拙,没什么本事,但对妹妹,对家庭都很负责任。 这一夜,元宪洲又辗转难眠,不由得在心里叹息:这他妈重生回来就是铲事儿啊,没完没了地铲事儿。 第二天,门三儿很快派人来通知,说唐哥拉稀答应谈一谈。 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十几分钟,元宪洲便提前到达。 门三儿把他拉到一边压低了声音:“他想要你的台子!” 元宪洲冷笑,其实他早该猜到唐哥拉稀的意图。 说不定这次茬架从头到尾都是唐哥拉稀策划的,他知道元宪江会冲动打人,让自己的兄弟吃点亏,然后趁机抢走台子。 但元宪洲还是要等唐哥拉稀自己张口。 约定的时间过了五分钟后,唐哥拉稀才带着自己的一个手下,摇摇晃晃地出现了。 唐哥拉稀刚坐下,元宪洲就直奔主题:“直说吧!你到底想怎么样?” 唐哥拉稀冷笑:“我还想问你们呢?你们想怎么样?” “我们不想怎么样。你们的人砸了我们的场子。我们的人打了你们的人。所以,我们不想怎么样。” “你他妈!”唐哥拉稀身旁的兄弟站起来,用手指着元宪洲。 这家伙是唐哥拉稀的侄子,跟唐哥拉稀一样肠胃不好,走哪都爱放屁,人送外号“二臭”。 门三儿喷着烟圈朝二臭摆手,示意他坐下说话。 门三儿的一个兄弟也朝二臭瞪眼,二臭这才坐了下来。 “我的兄弟一个被开瓢了,一个被毁容了。你的场子损失什么了?” “甭管损失什么,不用你管。说说你兄弟吧,想要多少钱?” “痛快!”唐哥拉稀笑着,摸摸脑袋。 元宪洲压低了声音:“明里暗里都算上!” 这话的言外之意,唐哥拉稀自然懂得。 暗地里你抢了,明的又来敲诈,你小子掂量点! “医疗费怎么得两三千。另外呢,我兄弟破相了,总得有点营生……” “想要台子是吧?” 一下就被识破了,唐哥拉稀有点不好意思,摸摸脑袋:“哈哈,大洲真聪明!不亏是大工街的秀才!” 元宪洲想了一下:“这样吧,医疗费我给你3000,台子我给你两个!” “痛快!”唐哥拉稀忍不住竖起大拇指。 门三儿也在一旁不住点头。 “不过,我还有个条件。” “您尽管说。” “咱们两边,谁都不可以擅自增加台桌,要想增加得跟对面打声招呼!” 门三儿点头:“这要求不过分!” “没问题!”唐哥拉稀站起来,捂住了鼻子,“那我们先撤了……” 元宪洲和门三儿他们几个也随后闻到汹涌而来的臭屁气息。 二臭得意地站起来,拍一拍屁股,率先向门外走去了,唐哥拉稀一手捂着鼻子,一手抬一抬:“哥儿几个,先撤了啊!” 唐哥拉稀出去,二臭还要带门,门三儿连忙喊:“别关门!” 等他们的身影刚消失在门外,门三儿和手下就拿起文件夹子扇起来,骂骂咧咧:“真他妈臭死了!” 第四十章 一展歌喉 听说元宪洲赔了钱,还赔了两个台球桌给唐哥拉稀,元宪江和大鸡都愤愤不平。 “那不便宜这些王八蛋了吗?” 大鸡则迁怒于章明俊:“都怪这个混蛋!下手真他妈黑!” 章明俊闯了祸,怕大旗报复,这会儿就躲到外地去了。 大家吵吵嚷嚷半天,元宪洲摆摆手:“算了!台球桌才几个钱啊!就算咱们不给他们,他们自己也可以找人做嘛。” 钟洋也点头:“对啊,这也是他们这次茬架的目的。总体来说咱们也没吃亏,花了点钱,过足了手瘾。” 元宪江笑了:“哈哈,把他们揍得够呛。” 大鸡却撇撇嘴:“俺没赶上。” 平息了唐哥拉稀这事儿以后,元宪洲长出一口气,又惦记起钟洋和妹妹的事儿。 可这事儿也不好办,顶多是看着他们之间有点暧昧,总不能反应过度啊! 元宪洲从魔都买回录像机和一堆动作片磁带后,边薇薇每晚都拉着元宪洲一起看。 刚开始羞羞答答,渐渐地还能跟元宪洲交流一会儿。 上一世86年以后,大工街陆续有人开始买录像机录像带了。 一些个自私淫邪的老爷们儿,就用录像带哄骗自己的脑残没文化的女人,骗她们把**抹到脸上,或者吞到肚子里。说是养颜滋补。 白天的时候,一些傻逼娘们儿在车间上班的时,没事还在一起交流。 “你看我这皮肤是不是白了不少?昨天死鬼又给我抹了好多。” “你们看我今天气色是不是不错?这星期吃了好多,都吃恶心了。” “哎,听说小青年那个更补……” “你个死鬼!” “哈哈哈哈!” 幸好边薇薇是个有文化的人,没有这些脑残的想法。 不过,边薇薇还是勇于尝试,勇于提高生活情趣。 没事就模仿录像带,把能学的招式都学了一遍,甚至还试图学会深厚,结果只练了一个星期就作罢了。 因为服饰店的生意渐渐好起来,甚至晚上也不得闲。 转眼又到期末了,元宪洲已经彻底决定不再升入高中。 元义刚、刘彩霞也不好再阻拦他。 肖蝶却有些不甘心,没事就跑到“大洋洲”来复习功课。 为了证明自己已经学会高中课程,元宪洲给肖蝶补课,给肖蝶押题,把肖蝶晃的一愣一愣。 期末考试结束后,肖蝶算彻底服了。 “你不会是偷看老师试题了吧?” 元宪洲这才意识到,自己太疏忽大意了。 初升高考试押对题了,高一期末考试又押对了,再说自己是蒙的,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可能说自己是重生的吗? 显然也不行啊。 只能继续撒谎了。 “那个,其实我是花钱从老师那里买的题……” “讨厌!我就知道是这样!下次不许再这么干了啊!我又不是差等生。” 听起来好像是责备,语气里却有几分甜蜜。 蛮横的女孩儿,有时候也会露出温柔的一面。 刚考完试,肖蝶便拖元宪洲到市中心看热闹。 此时,第二百货公司刚刚开业。 请来一个地方小歌舞团在门口表演。 百货公司门口聚集了一大堆人,很多跟元宪洲、肖蝶一样,都是成双成对的少男少女,甚至碰到几个熟头熟脸的,肖蝶也大大方方打招呼。 人群外围有卖小风车的,看看其他女孩,很多都手里拿一个,肖蝶娇嗔地指一指:“给我买!” 元宪洲连忙掏钱买了个,肖蝶高高兴兴地举着。 百货公司在十字路口上,门前不是很宽敞,用铁架子和木头搭了个舞台,就没剩多大地方了。 围观的人群占了半条马路,来往车辆都通行困难,但还不断有人加入进来,愈发挡住了视线,像元宪洲这样的矮个子基本就看不见舞台了。 很多高大的男生都把女朋友举起来,可元宪洲不行,肖蝶个子跟他差不多,体重也沉,举起她自己就得累劈了。 但肖蝶能钻,拉着元宪洲就往人群里钻,钻来钻去,最后还真给她钻到了最前面。 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中,舞台上几个女孩儿在跳迪斯科,前排的小青年们也纷纷跟着跳。 肖蝶也跟着扭起来,还拉着元宪洲一起扭。 元宪洲很笨,但年轻的身体在激烈的音乐声中一点就着,也跟着胡乱蹦着,心里在呐喊着:年轻就是好啊! 迪斯科音乐播放完,几名乡村歌手又轮番登台表演。 有模仿邓丽君的,有模仿刘文正的,还有模仿罗文的,甚至有人模仿程琳。 但都是照猫画虎反类犬,一个个都唱的挺蹩脚。 听了一会儿,肖蝶实在忍不住了,等一个邋里邋遢的家伙抱着吉他上来念咒一样唱了一首歌后,肖蝶连忙举手。 站在一旁的穿着白裤子白鞋的主持人过来递过话筒:“小妹妹你有什么要说的!” “我想上去弹一首!” “你怎么称呼?” “肖蝶。” “什么?”支持人没听清。 “肖蝶!”肖蝶对着话筒吼叫。 现场的人都哈哈大笑。 主持人又猫下腰问:“你想唱什么歌?” 肖蝶想了下:“迟到。” “下面有请这位肖蝶小妹妹为大家演唱一宿,迟到!” 肖蝶落落大方地走上舞台,接过话筒:“不是一宿,是一首。” 台下再次哈哈大笑。 元宪洲惊讶不已,没想到肖蝶台风这么成熟大方。 肖蝶接过吉他走到椅子上坐下,手指轻轻拨动琴弦,台下瞬间变得鸦雀无声。 接着,肖蝶清脆响亮的歌声响起来:你到我身边,带着微笑…… 肖蝶一边唱着,一边看着元宪洲,还不时眨巴眨巴眼睛,看起来那么轻松惬意,简直就像久经沙场的老歌手一般。 一首歌唱完,片刻的寂静后又是一片欢呼声。 “来一首!再来一首!” 肖蝶起身,主持人走过来跟她低语几句。 元宪洲对这个主持人有些厌恶。 这家伙二十来岁,烫着头,梳着偏分,一副油头滑脑的样子。 主持人跟肖蝶又说了几句什么,肖蝶重新坐回到座位上,又开始演唱了。 肖蝶又一口气唱了两首歌曲,观众的叫好声依然热烈,但元宪洲觉得不太好,这有点喧宾夺主了,甚至是砸场子了。 他使劲朝肖蝶摆手,肖蝶这才从台上下来了。 两人拨开人群往外走时,少男少女们也议论纷纷。 “这个女孩唱的太牛逼了!” “我认识她!是我们学校的,高一的,还是班干部呢!” “那个男孩我也认识,好像不上学了,以前学习也不错……” 刚冲出人群,肖蝶就扑到元宪洲后背上:“快!背我过去!” 元宪洲背着肖蝶一溜烟跑到对面马路上了。 第四十一章 种草莓 小歌舞团连演三天,肖蝶每天都来,成了歌舞团的特约嘉宾了,连工资都不用给。 第二天,元宪洲有事没来。 第三天,元宪洲过来时,却发现肖蝶跟那个油头粉面的主持混的很熟了,说说笑笑,甚至搭一搭肩膀。 元宪洲不由得火冒三丈,真想冲上去给那家伙一个大嘴巴子。 回去的时候,肖蝶抑制不住兴奋:“老姚答应我,下个星期带我跑跑场子。” 果然!这个王八蛋开始下手了! 一时间,元宪洲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真想叫来大鸡把丫暴打一顿。 “以你的实力,你哪用跟这些草台班子混。” 元宪洲清楚肖蝶的脾气,要直接劝说,或者暴露猴急的内心,她就会对抗的更加厉害。 “你可别小瞧草台班子,他们舞台经验很丰富,很会跟观众互动。” 元宪洲忍不住还是有些着急了:“我看那些家伙不像好人,你哪能……” “没有啊,老姚人挺好的……” “好个屁!一看就是个色狼,再说你一个小女孩,哪能跟人乱跑!” “要你管!我妈都没管着我,你算老几!”肖蝶也急了,瞪起眼睛。 元宪洲心里更加恼火。 其实最简单的解决办法就是让大鸡带几个人把那些家伙揍一顿,让他们卷铺盖卷走人。 可要尽量克制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养成习惯了就麻烦了。 “生气了!”肖蝶又捏捏元宪洲脸蛋,“你是不是嫉妒了?放心吧,我只跟你亲嘴,我跟我爸都没亲嘴。” “是啊,是有点嫉妒了。” “我就说嘛。我们就在兴都、蓝城这周边转转,又不算远。你要不放心可以跟着……” “哈哈!”开玩笑呢,元宪洲笑了。“其实你跟草台班子走走挺好的,锻炼锻炼台风。” “是吧,你小脑袋瓜越来越聪明了。” “不过我怕耽误你登上更大的舞台啊!” “什么意思?” “最近有朋友在联络几个大明星到各个大城市走穴。” “都有谁?” “有成方圆、程琳、王洁实、谢莉斯、苏小明……好些人!” “哇!我最喜欢成方圆了,好帅啊!要是我能……” 元宪洲叹口气:“可惜你要跟着草台班子……” “没事,没事,我随时可以不去,你要是……” “可惜有点晚了……” “啊!”肖蝶失望的差点哭了,“你个坏蛋!” 肖蝶扑过来打元宪洲,又用嘴巴咬他。 元宪洲躲闪着:“我是怕委屈你……” “不委屈!我愿意!我愿意!” 肖蝶急的在地上蹦着。 “只能是垫场,恐怕只能唱一两首歌曲……” “行行行!”肖蝶使劲点头。 “那我就帮你安排了,不过要等一个星期。” “嗯!你真好!”肖蝶扑过来,在元宪洲脸上狠狠嘬了一下,然后紧紧搂住元宪洲:“我越来越喜欢你了!你像个大男人!以后我再也不欺负你了!好不好?” 元宪洲并没有忽悠肖蝶。 上次他到魔都时,曹主任就介绍他认识一个羊城人老梅,老梅组织国内的歌星到处走穴,由于有资金缺口,想拉元宪洲入伙,元宪洲一直没答应。 这会儿,被肖蝶一逼迫,他就想起这茬儿了。 元宪洲回到“大洋洲”的时候,大鸡和哑巴看着他直笑,元宪洲走到卫生间的镜子前照一下,这才知道自己脸上被肖蝶种上草莓了。 晚上回家吃饭时,元宪洲只能歪着脖子,想方设法不让父母看到那边脸。 结果他发现元宪江也歪着脖子,两个人一个往左边歪一个往右边歪,眼看都没法藏了。 元义刚皱起眉头,想骂两个儿子吧,理由又不够充分:“你们这两个小兔崽子……” 元宪江和元宪洲哥俩相视一笑,知道这是老尖儿发泄不满而已,没必要跟他硬顶。 刘彩霞也在一旁和稀泥:“年轻人嘛,他们有他们自己的活法……” 元宪洲抬头发现妹妹又在跟钟洋眉来眼去,而且看起来更大胆了,再扫一眼低头吃饭的钟洋,一下看见他脖子跟肩膀之间也隐约可以看见半只草莓。 我靠!这老钟也不手软啊! 吃完饭,元宪江、元宪波、钟洋三人急吼吼出去,是着急到台球厅去,这会儿顾客正少,他们可以过过手瘾。 元宪洲跟了出来。 到了楼下,钟洋看见元宪洲跟出来,特意放慢脚步,元宪波还掉头喊:“快走啊!老钟!” 我的妈呀14岁的丫头片子这么称呼二十多岁的叔叔。 钟洋挥挥手:“先过去吧。” 元宪波和元宪江先走了。 看元宪洲的神情,钟洋已经猜出七七八八了,下意识地拉一拉被种草莓的那一边衣领。 元宪洲和钟洋慢慢溜达着。 元宪洲好一会儿没说话,因为他不知道从何说起。 钟洋反而有些按耐不住了:“老元,你……” 元宪洲叹口气:“其实我父母,还有我和我们全家都挺喜欢你的,真的。” 钟洋没觉得这是表扬,愈发尴尬:“其实,我……” “我妹妹要是能跟你还真不错,你长得挺帅,人又靠谱,家境也不错……” “可我……”钟洋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元宪洲搂着他的脖子,两人在路边站着,紧紧挨在一起。 “听我说兄弟!我是支持你的!只是我妹妹年龄太小!” “我知道。”钟洋有些沮丧,低着头,汗都下来了。 元宪洲搂一搂钟洋的脑袋,两人的脑袋顶在一起,“别误会兄弟!我的意思是你们别太快!波波还是小孩子嘛……” “好的!我明白了!”钟洋如释重负地点点头。 元宪洲抬起头来时,发现章明俊和头皮、黄毛正走在马路对面,连忙拍拍钟洋肩膀:“你先走吧。” 钟洋点点头,先走了。 元宪洲向马路对面走去。 黄毛和头皮先看到元宪洲了,脸上露出不服气,但又不敢得罪的那种复杂的表情。 章明俊却像没看到元宪洲一样,故意昂着脖子四下张望,直到元宪洲走到跟前了,他才做出突然发现元宪洲的样子。 元宪洲觉得他的举止夸张又做作。 “干什么?明俊?” “没事儿,瞎溜达。” 元宪洲说话时,目不转睛地看着章明俊。 但章明俊回答时眼睛却东张西望,不与元宪洲做眼神交流。 “那个啥,你小心点啊,大旗到处找你。” 章明俊抖一抖衣衫,露出腰间的匕首:“他想再来个一刀两洞,就尽管来好了!” “是啊!”黄毛和头皮也随声附和,三人一起放肆地大笑。 元宪洲反而有些尴尬了,仿佛自己在他们面前是个大傻逼一样。 “那行……那……” 章明俊还是眼睛看向别处,点点头,继续跟头皮、黄毛说笑着走了。 看着章明俊远去的背影,元宪洲不由得在心里怒骂:这他妈叫什么事儿啊!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莫名其妙就越走越远了。 第四十一章 种草莓 小歌舞团连演三天,肖蝶每天都来,成了歌舞团的特约嘉宾了,连工资都不用给。 第二天,元宪洲有事没来。 第三天,元宪洲过来时,却发现肖蝶跟那个油头粉面的主持混的很熟了,说说笑笑,甚至搭一搭肩膀。 元宪洲不由得火冒三丈,真想冲上去给那家伙一个大嘴巴子。 回去的时候,肖蝶抑制不住兴奋:“老姚答应我,下个星期带我跑跑场子。” 果然!这个王八蛋开始下手了! 一时间,元宪洲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真想叫来大鸡把丫暴打一顿。 “以你的实力,你哪用跟这些草台班子混。” 元宪洲清楚肖蝶的脾气,要直接劝说,或者暴露猴急的内心,她就会对抗的更加厉害。 “你可别小瞧草台班子,他们舞台经验很丰富,很会跟观众互动。” 元宪洲忍不住还是有些着急了:“我看那些家伙不像好人,你哪能……” “没有啊,老姚人挺好的……” “好个屁!一看就是个色狼,再说你一个小女孩,哪能跟人乱跑!” “要你管!我妈都没管着我,你算老几!”肖蝶也急了,瞪起眼睛。 元宪洲心里更加恼火。 其实最简单的解决办法就是让大鸡带几个人把那些家伙揍一顿,让他们卷铺盖卷走人。 可要尽量克制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养成习惯了就麻烦了。 “生气了!”肖蝶又捏捏元宪洲脸蛋,“你是不是嫉妒了?放心吧,我只跟你亲嘴,我跟我爸都没亲嘴。” “是啊,是有点嫉妒了。” “我就说嘛。我们就在兴都、蓝城这周边转转,又不算远。你要不放心可以跟着……” “哈哈!”开玩笑呢,元宪洲笑了。“其实你跟草台班子走走挺好的,锻炼锻炼台风。” “是吧,你小脑袋瓜越来越聪明了。” “不过我怕耽误你登上更大的舞台啊!” “什么意思?” “最近有朋友在联络几个大明星到各个大城市走穴。” “都有谁?” “有成方圆、程琳、王洁实、谢莉斯、苏小明……好些人!” “哇!我最喜欢成方圆了,好帅啊!要是我能……” 元宪洲叹口气:“可惜你要跟着草台班子……” “没事,没事,我随时可以不去,你要是……” “可惜有点晚了……” “啊!”肖蝶失望的差点哭了,“你个坏蛋!” 肖蝶扑过来打元宪洲,又用嘴巴咬他。 元宪洲躲闪着:“我是怕委屈你……” “不委屈!我愿意!我愿意!” 肖蝶急的在地上蹦着。 “只能是垫场,恐怕只能唱一两首歌曲……” “行行行!”肖蝶使劲点头。 “那我就帮你安排了,不过要等一个星期。” “嗯!你真好!”肖蝶扑过来,在元宪洲脸上狠狠嘬了一下,然后紧紧搂住元宪洲:“我越来越喜欢你了!你像个大男人!以后我再也不欺负你了!好不好?” 元宪洲并没有忽悠肖蝶。 上次他到魔都时,曹主任就介绍他认识一个羊城人老梅,老梅组织国内的歌星到处走穴,由于有资金缺口,想拉元宪洲入伙,元宪洲一直没答应。 这会儿,被肖蝶一逼迫,他就想起这茬儿了。 元宪洲回到“大洋洲”的时候,大鸡和哑巴看着他直笑,元宪洲走到卫生间的镜子前照一下,这才知道自己脸上被肖蝶种上草莓了。 晚上回家吃饭时,元宪洲只能歪着脖子,想方设法不让父母看到那边脸。 结果他发现元宪江也歪着脖子,两个人一个往左边歪一个往右边歪,眼看都没法藏了。 元义刚皱起眉头,想骂两个儿子吧,理由又不够充分:“你们这两个小兔崽子……” 元宪江和元宪洲哥俩相视一笑,知道这是老尖儿发泄不满而已,没必要跟他硬顶。 刘彩霞也在一旁和稀泥:“年轻人嘛,他们有他们自己的活法……” 元宪洲抬头发现妹妹又在跟钟洋眉来眼去,而且看起来更大胆了,再扫一眼低头吃饭的钟洋,一下看见他脖子跟肩膀之间也隐约可以看见半只草莓。 我靠!这老钟也不手软啊! 吃完饭,元宪江、元宪波、钟洋三人急吼吼出去,是着急到台球厅去,这会儿顾客正少,他们可以过过手瘾。 元宪洲跟了出来。 到了楼下,钟洋看见元宪洲跟出来,特意放慢脚步,元宪波还掉头喊:“快走啊!老钟!” 我的妈呀14岁的丫头片子这么称呼二十多岁的叔叔。 钟洋挥挥手:“先过去吧。” 元宪波和元宪江先走了。 看元宪洲的神情,钟洋已经猜出七七八八了,下意识地拉一拉被种草莓的那一边衣领。 元宪洲和钟洋慢慢溜达着。 元宪洲好一会儿没说话,因为他不知道从何说起。 钟洋反而有些按耐不住了:“老元,你……” 元宪洲叹口气:“其实我父母,还有我和我们全家都挺喜欢你的,真的。” 钟洋没觉得这是表扬,愈发尴尬:“其实,我……” “我妹妹要是能跟你还真不错,你长得挺帅,人又靠谱,家境也不错……” “可我……”钟洋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元宪洲搂着他的脖子,两人在路边站着,紧紧挨在一起。 “听我说兄弟!我是支持你的!只是我妹妹年龄太小!” “我知道。”钟洋有些沮丧,低着头,汗都下来了。 元宪洲搂一搂钟洋的脑袋,两人的脑袋顶在一起,“别误会兄弟!我的意思是你们别太快!波波还是小孩子嘛……” “好的!我明白了!”钟洋如释重负地点点头。 元宪洲抬起头来时,发现章明俊和头皮、黄毛正走在马路对面,连忙拍拍钟洋肩膀:“你先走吧。” 钟洋点点头,先走了。 元宪洲向马路对面走去。 黄毛和头皮先看到元宪洲了,脸上露出不服气,但又不敢得罪的那种复杂的表情。 章明俊却像没看到元宪洲一样,故意昂着脖子四下张望,直到元宪洲走到跟前了,他才做出突然发现元宪洲的样子。 元宪洲觉得他的举止夸张又做作。 “干什么?明俊?” “没事儿,瞎溜达。” 元宪洲说话时,目不转睛地看着章明俊。 但章明俊回答时眼睛却东张西望,不与元宪洲做眼神交流。 “那个啥,你小心点啊,大旗到处找你。” 章明俊抖一抖衣衫,露出腰间的匕首:“他想再来个一刀两洞,就尽管来好了!” “是啊!”黄毛和头皮也随声附和,三人一起放肆地大笑。 元宪洲反而有些尴尬了,仿佛自己在他们面前是个大傻逼一样。 “那行……那……” 章明俊还是眼睛看向别处,点点头,继续跟头皮、黄毛说笑着走了。 看着章明俊远去的背影,元宪洲不由得在心里怒骂:这他妈叫什么事儿啊!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莫名其妙就越走越远了。 第四十三章 外面的世界 晚上的时候,元宪洲被肖蝶的鼾声惊醒。 他们买的是二等舱,跟火车的卧铺差不多,上下铺位一排排紧挨着。 元宪洲托关系,弄了和肖蝶上面两张紧紧挨着的铺位。 肖蝶大概被风吹得有点感冒了,鼻子不透气,轻轻打着呼噜。 元宪洲把她的身体搬动一下,让她侧卧着,果然就没有鼾声了。 可一会儿,肖蝶自己又翻身回去了。 元宪洲只好一手搂着她,迷瞪着打着瞌睡。 想起甲板上的一幕,元宪洲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这真是一个美好的年纪啊! 上一世,元宪洲和肖蝶谈情说起时,远没这么激情四射。 或许那时肖蝶已经十九岁了,学会矜持学会掩饰了。 元宪洲突然想起妹妹元宪波。 妹妹说的对啊,自己明明只比她大两岁,怎么可以剥夺她年轻人的快乐呢? 元宪洲进而想起自己上一世对女儿若晴犯下的错误。 若晴十五六岁曾经有过一次早恋,经过元宪洲与老师们的精心合谋,最终将其完美剿灭。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若晴好像只有学习的细胞没有恋爱的细胞了。 元宪洲甚至一度怀疑她是个拉拉。 其实仔细想想,恋爱就是恋爱,哪有什么早恋晚恋。 在他们两性萌动初期就粗暴阻止,等到了成年以后,反而对两性无感了。 元宪洲越想越觉得对不起钟洋和妹妹。 妹妹虽然未成年但已经算少女了,他们彼此喜欢就让他们喜欢好了。 最大的麻烦就是搞出孩子而已。 元宪洲自己不也是十五岁有孩子吗? 那又怎么样呢?负起责任就可以了嘛。 有什么大不了? 想着想着,元宪洲渐渐睡着了。 刚下轮船,老梅就派人来接元宪洲他们,直接将他们送到泮溪酒家。 老梅已经在那里恭候多时。 元宪洲上一世就跟几个老广打过交道,他们都很滑头,表面上客气算计得很厉害。 但老广的那种算计是亲兄弟明说话,这点跟大多数东北人正好相反。 听说元宪洲想加磅,老梅先欲擒故纵。 “这个嘛,我们这个项目好多人都想……” “要是没机会就算了,这次来就想跟老兄叙叙旧。” “别,别,我再跟他们商量商量。” 等喝了一会儿,老梅才开始交实底儿。 “这趟恐怕挣不到钱哦,不过绝对不会赔的。” “怎么了?” “现在歌星们要价越来越高,没得赚,下一趟都不想干了,哎……” “你不能光靠买票赚钱啊!” “那靠什么?” “广告,企业赞助……” 那年月,人们还没有拉广告,拉企业赞助的概念,连身处改革前沿的老广也不完全熟络这套未来流行的玩法。 元宪洲跟老梅分析了一下,老梅连声赞叹:“曹主任没说错啊!你真是人小鬼大!看来以后我也得叫你老元了!” “不过你的给我留一个垫场。” “可都安排好了啊。” “拿掉一个。” “好吧。” 回到宾馆里,元宪洲听到肖蝶房间里传来阵阵吉他声,连忙推门走进去。 肖蝶正坐在床上抓耳挠腮。 “你听这首怎么样?” 肖蝶说着弹唱了一首歌曲,元宪洲安静地听着,连连点头。 “这一首呢?” 肖蝶又弹唱了一首歌曲。 “挺好的啊。” “跟刚才那首相比,哪个更好呢?” “都挺好啊,随便哪首都不错啊。” “可我觉得很一般呢……” 肖蝶又弹了几首歌曲,自己还是不满意,最后气哼哼地把吉他扔到一边了。 “反正后天才上场,着什么急?”元宪洲一把拉起肖蝶,“不如我们到街上转转,说不定会有灵感。” 元宪洲和肖蝶一起离开宾馆来到街上。 这个时期的羊城比魔都更时尚,商店里挂着琳琅满目的时装,但肖蝶都没心思看,专门挑图书音像商店进去,每一次都失望地出来。 陪着肖蝶在街上闲逛着,元宪洲忍不住哼唱起来: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 “这首不错啊!你,你在哪学的?” 元宪洲想说实话,但突然想起这首歌是90年代以后才会出现的。 “我,我就是瞎唱的……” “原来你还有编歌的天赋!你太厉害了!” 肖蝶忍不住跳起来亲了元宪洲一下,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得,得,得,”肖蝶打着拍子,“你继续唱!” 元宪洲又改了下歌词,胡乱唱起来。 “太棒了!我后天就唱这首了!” 解决了歌曲的问题,还得解决穿着问题。 “你穿裙子最好看,观众一定会喜欢。” “你怎么知道我穿裙子好看?你又没看过。” 其实元宪洲不光眼下没见过肖蝶穿裙子,前世也没见过,所以他很想说服肖蝶穿裙子。 虽然他知道这是徒劳的。 “可你也不能穿个军裤上舞台啊,你又不是崔大爷。” “崔大爷谁啊?” 费了半天口舌,最后肖蝶唯一能接受的就是牛仔裤了。 两人来到一个大商场里,肖蝶一眼相中了一款牛仔裤,元宪洲一看,好嘛苹果牌牛仔裤,要50张大团结。 营业员拿来裤子,肖蝶到帘子后面试穿。 墨迹半天才从帘子后面讪讪走出,都有点不会走路了。 虽然前世已经见识过肖蝶的身材,知道她腰细臀圆腿长,可再次见到还是有种惊艳的感觉。 “怎么了?是不是很难看?”肖蝶小心翼翼地问。 “很漂亮很可体,再合适不过了。” “可我怎么觉得像没穿裤子一样?”肖蝶压低声音。 “那是你穿肥裤子穿惯了,你看看别人,不都这么穿的吗?” 肖蝶四下看看,果然看到进进出出的小姑娘、小伙子好多都穿着紧身的牛仔裤,看起来都那么的从容自在。 肖蝶正在把裤子包装起来的时候,元宪洲突然想起该给元宪波也买条,那个臭丫头翻脸快,笑脸也快,只要给点好处,立刻就忘了先前的不愉快。 在肖蝶的帮忙下,元宪洲很快给元宪波也选好了牛仔裤。 两人继续在商场里溜达着,元宪洲在女式内衣前驻足。 “要不要给你来一件?” “你喜欢你自己来吧!哼!看着好恶心!” 其实元宪洲知道肖蝶不喜欢太过女性化的服饰。 元宪洲真正的目的是想给边薇薇买套内衣。 边薇薇对穿着有着过人的审美感,一般人严重的服装她是看不上眼的,但唯独对品牌内衣情有独钟。 元宪洲离开时,她还特意叮嘱了一番。 当着肖蝶的面给边薇薇买内衣简直是找死。 总得想个法子,正在琢磨的时候,肖蝶拉了他一把:“走吧,都说了我不喜欢。” 元宪洲刚抬脚时,突然想了妈妈。 前世今生,元宪洲已经跟三个女人有瓜葛,肖蝶、徐艳秋、边薇薇。 虽然元宪秋觉得她们都很美,但跟妈妈相比,她们仍然是逊色的。 重生归来,妈妈只有四十来岁,看起来依然风姿绰约。 妈妈在同龄人中算是敢穿也敢美的,可元宪洲觉得不够,妈妈可以穿的更漂亮,甚至更性感些。 “我给妈妈买一套吧。” “那你随便吧,我在外面等你。” 就这样,元宪洲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既完成了边薇薇交给的任务,又给妈妈带回了礼物。 第四十四章 化解危机 第二天,肖蝶在宾馆客房里熟悉掌握“外面的世界”,元宪洲则继续跟老梅探讨两周后在魔都的演出。 按照元宪洲的提议,魔都的这次演出需要拉到一批赞助商,因为时间短促目标客户群定位在江浙沪一带。 曹主任答应联络一部分客户,但需要元宪洲和老梅上门去说服。 第三天,演出开始时,元宪洲仍然和老梅在忙碌着,直到肖蝶快上场前,元宪洲才抽空来到演出现场。 元宪洲刚落座,就赶上程琳演唱最后一首歌曲,观众的情绪被点燃到高潮,在“再来一首”的呼喊声中,程琳退场。 观众意犹未尽之际,肖蝶登场了。 肖蝶穿着白衬衣、牛仔裤,怀里抱着吉他走上舞台,元宪洲觉得她是那么的洒脱美丽。 可观众跟他的审美却大相径庭,纷纷发出嘘声一片。 元宪洲这才意识到,肖蝶的垫场安排有点仓促了,不该在观众对上一名歌星意犹未尽时登场。 元宪洲只希望肖蝶技惊四座,堵住观众的嘴巴。 可肖蝶明显被观众的嘘声有点搞懵了,就差没转身逃走了,惊慌之下的表现实在差强人意。 日后会传唱一时的这首歌,却并没能打动观众,或许它是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 演唱结束后,元宪洲赶紧赶往后台安慰肖蝶。 肖蝶正在镜子前狠狠地卸妆,元宪洲凑过去讨好:“你在舞台上真好看!” 肖蝶撅起嘴:“好看有什么用,歌唱的又不好。” 元宪洲:“不是唱的不好,是他们暂时不会欣赏,以后他们会慢慢喜欢这首歌曲的。” “算了,不管他们了,我要回去好好睡个觉。” 元宪洲陪着肖蝶刚走出剧院的大门,一个体态优雅的女子迎了过来,元宪洲看她的面容有些眼熟,但一时没能想起来。 “你刚才唱的太好听了!”女子称赞肖蝶。 “真的吗?”哪怕只有一个观众欣赏,肖蝶也欣喜若狂。 “不知道您能不能把这首歌子卖给我呢?” 元宪洲突然想起这个女的是谁了,她正是前世创作了“外面的世界”那位小哥的姐姐。 没等元宪洲表态,肖蝶潇洒地挥挥手:“好啊!你喜欢就送给你好了。” “那你们想要多少买内?” 既然,肖蝶答应转让了,就做个顺水人情好了。 “不要买内,送给你好了,不过……” 元宪洲压低声音:“你是不是给你弟弟买的?” “哇!你好厉害啊!”女子惊叹道。 元宪洲回到兴都后还得忙碌魔都的演出事宜,可那年月个体户是不能坐飞机的,在老梅的帮助下,找人托关系终于买到了两张机票。 飞机太小,飞行的技术也比较粗糙,一路上肖蝶晕的半死,下飞机都不会走路了,元宪洲把她一直送回了家里,然后直接来到“大洋洲”。 几天没见,钟洋一下憔悴了许多,看见元宪洲也唉声叹气的。 元宪洲知道钟洋一定是被那个死丫头折磨了,连忙安慰他:“别担心,她就是小孩子脾气,一定要沉住气哦!” 钟洋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看见元宪洲,大鸡也气哼哼地告状:“你说长虫这个王八蛋可恨不可恨?给咱们惹了祸不说,现在又跑来抢咱们的生意了。” 章明俊扎穿大旗的腮帮子后,在大工街一战成名,很多流氓混混畏惧章明俊的阴狠毒辣,送给他一个外号——长虫。 “抢生意?他能抢什么生意?”元宪洲有些诧异。 “他在东头又开了个台球厅,把咱们的生意抢走不少。” 元宪洲无奈地笑了,这是他始料未及的,因为上一世章明俊是年近三十才在大工街扬名立万,才开始做生意的。这一世元宪洲本想帮他,没想到却提前让他扬名立万了。 “算了!咱们也没指望那个小买卖赚钱,由他去吧。” 在大洋洲待了一会儿后,元宪洲又带着给妈妈和妹妹买的衣服回到家里。 妈妈正好在家,元宪洲把给她买的内衣拿出来,她看了一眼顿时羞红了脸。 “傻孩子!妈怎么能穿这样的衣服?” “怎么不能啊,你才四十来岁,身材也没走样,现在不穿什么时候穿?” 刘彩霞嘴里责备元宪洲,手里却爱不释手。 “别说,还真挺好看,这料子也好……” “对呀,再说只是在家里穿穿而已……” 从家里出来后,元宪洲想到台球厅去瞅瞅,走在半路上却看见章明俊和元宪波搭着肩膀走过去,心里顿时咯噔一下:章明俊这个王八蛋不会是想泡波波吧! 元宪洲忍不住大喊一声:“波波!” 元宪波一下转过脸来,欣喜万分:“哥……” 可她很快又想起了什么,撅起嘴:“哼!乱喊什么,吓人一跳!” 说完,元宪波转身往家里走去了。 章明俊也要走,元宪洲一把拉住他的胳膊:“明俊!” 章明俊轻轻挣扎一下:“什么事?” “咱们,咱们还是兄弟吧。” 章明俊眼睛看下别处,声音低的不能再低:“那当然……” “可我总觉得咱们之间好像有误会……” 章明俊冷笑:“是你想多了吧。” 元宪洲刚要说话,一低头却发现章明俊的小臂上不知何时烫了密密麻麻的一排香烟疤痕,不由自主抓住章明俊的胳膊:“你,你这是怎么了?” 从小到大,元宪洲还没见过章明俊有这种习惯。 “哈哈!”章明俊突然举起双手,“被你发现了!我有病!我有病!这下知道了吧。” “可是……”元宪洲正不知所措间,章明俊已经走掉了。 元宪洲来到台球厅,元宪江和女朋友在看着场子,这会儿不太忙,他们两个在一旁腻歪着。 看见元宪洲,元宪江连忙迎上来。 “这段时间怎么样?”元宪洲问。 “章明俊在东边开了台球厅后,把重机厂的人拉走不少。” “别管他。”元宪洲说着,看向对面唐哥拉稀他们那里。 “那些家伙这几天生意也不大好……” 元宪洲点点头:“别招惹他们就是了。” 元宪洲回家时,元宪波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看见元宪波故意不理睬。 元宪洲拿出牛仔裤,嘴里嘟哝着:“哎呀,可惜啊,看来得送给别人了。” 元宪波跳起来过来抢,元宪洲假意挣扎一会儿,让她把裤子抢去了,然后进到屋里,飞快地换上出来。 “好看!波波现在是大姑娘了!” “本来就是嘛,哼!” “以后不许欺负钟洋啊!” “谁让他不听我话了!哼!” 解决了妹妹和钟洋的问题,元宪洲长出一口气,再次离开家来到边薇薇那里,跟边薇薇,还有若星一起过夜。 晚上,在元义刚刘彩霞两口子房间里。刘彩霞换上元宪洲给她买的内衣,元义刚惊讶地打量一番,皱起眉头:“这,这像什么样子……” “不喜欢别看!”刘彩霞板起脸。 元义刚朝门口看了看,压低声音:“其实也不错……” 一边说着一边过来动手动脚。 “又没刷牙是不是?” “这就去!这就去!” 元义刚连忙推门出去了,但没一会儿就传来元宪波的尖叫。 刘彩霞无奈地笑了。 第四十五章 推销之王 元宪洲在家里待了两天,便迅速赶往魔都。 此时,老梅也赶到了,在曹主任的帮助下,他们拟定了十来个目标客户,元宪洲和老梅一人一半,去争取这十来个客户。 元宪洲拿到的是瓜子厂、衬衫厂、糖果厂、剪刀厂、制鞋厂、外资饮料商行。 其中衬衫厂和外资饮料商行都在魔都当地,对于在魔都举办的演唱会他们的广告诉求恐怕不大。 剩下的四家,除了制鞋厂在苏南,其它都在浙北地区。 元宪洲先赶往制鞋厂。 这家制鞋厂是小集体企业,主要生产塑料凉鞋,他们生产的女式半高跟凉鞋曾经风靡一时。 身兼数职的胡厂长亲自接待了元宪洲。 听了元宪洲的介绍,胡厂长叹口气:“我们也很想在魔都宣传宣传,可我们的厂子知名度太小,只是在你们的演出票或者宣传海报上亮相的话,恐怕没什么效果。” “您的意思想宣传产品是吧?” “是啊,可你们没法宣传产品吧?” 元宪洲和老梅的规划就是在演出票上和演出海报上打印企业的名字,因为这两样载体如果放入产品宣传的话就有点喧宾夺主了。 难道再没有其它的宣传手法了吗? 元宪洲绞尽脑汁想着。 胡厂长再次叹息:“看来是没有办法,只能以后再说了。” “有倒是有办法,只是你们得多出钱。” “您说说看,只要能达到宣传效果,多出三分之一也没问题。” “我们让歌星穿着你们最新款的凉鞋演出……” 胡厂长击掌叫好:“太棒了!这个宣传效果绝对事半功倍!” 那个年代人们热衷于模仿明星穿着,简直可以用疯狂来形容,如果当时的商家肯用明星代言产品的话,绝对比若干年好效果要好的多。 而当时,明星演出一场的费用多的也就几万块钱,如果多给几千块钱,他们还真愿意在舞台上展示时髦的服饰。 但出于谨慎稳妥,元宪洲还是说:“不过我得回去跟合伙人商量一下。” “那我期待你的好消息!” 剩下的三个厂子,瓜子厂、糖果厂和剪刀厂,元宪洲挨个探访一遍,只有糖果厂被元宪洲说动了。元宪洲把前世的一句广告词搬来——“xx糖果厂助你一展歌喉”,厂里的负责人都被这句话打动了,觉得糖果厂跟演唱会很搭,应该会达到很好的宣传效果。 扫完了周边的企业,元宪洲回到魔都,又决定拜访先前放弃的两家企业,因为他有了新思路,有更多的信心可以说服厂家。 那家外资饮料商行因为审查周期太长,元宪洲只好放弃了,他把全部精力放到衬衫厂。 果然不出元宪洲所料,衬衫厂负责人认为他们是本地企业,知名度已经足够,没必要在本地演唱会上宣传自己。 元宪洲给他们分析两点。 第一:近水楼台先得月,如果贵厂在自己家门口都不宣传自己,外地的衬衫厂趁虚而入恐怕就被人断了后路了。 第二:明星穿上贵厂的衬衫演出不仅会在本地起到宣传效果,还能伴随新闻图片等形式宣传到其它各地。 工厂的负责人都觉得元宪洲说得很有道理,但他们还是决定先研究一番。 元宪洲跑完所有厂子后,老梅也回到魔都了,听了元宪洲“明星代言产品”的想法,顿时赞叹不已,也按照元宪洲的办法给漏掉的厂家再次打电话,结果成功挽回一个客户。 经过一个星期的忙碌,原本亏损的演唱会已经有了众多的赞助厂家,赚它个盆满钵满已经是板上钉钉的是事儿了。 元宪洲和老梅是个体户,注定能赚到大钱,曹主任拿回扣也能把口袋塞得满满。宣传海报和演出票都已经印出来后,作为地主的曹主任招待元宪洲和老梅,先是享受一番扬州捶背,接着去吃大闸蟹。 吃着喝着,曹主任再次赞叹元宪洲人小鬼大。 元宪洲笑了:“承蒙两位哥哥担待,小弟才有机会恣意妄为……” 曹主任和老梅都笑了。 “以后你还是继续恣意妄为吧!只要我们有钱赚就好!哈哈!” 曹主任说起最近有人倒卖国库券赚钱的事。 “听说他们都赚了不少,有的半年就赚了几十万。” 老梅羡慕不已:“那不错啊,比我们当穴头强。” 元宪洲却摇摇头:“没什么意思。倒卖国库券至少需要10万块本钱,利润也就百分之十左右。而且眼下并不合法。还不如等几年买内部股权。” 老梅连连赞同:“香港那边很多人都靠炒股发大财,将来国内应该也会有股票。” 曹主任撇撇嘴:“股票是什么东西?吾是搞不明白咯,还是喝酒吧。” 三人又喝了几口。 老梅又问道:“老元啊,接下来几年还有什么可以发财的办法呢?” “买房子啊!” 对此,元宪洲是身体力行的。 这半年元宪洲陆续在魔都、燕都分别购入十几处房产,兴都更是,元宪洲不光买下一座座小杂院,还买了不少地,因为那时对私人购买土地是宽松的。 “还有啥子呢?” “可以收藏字画古玩啊。” “阿拉不懂艺术,容易被人骗哦。” “实在没把握那就收藏人民币好了,等1987年发行第四套人民币后,咱们眼下的三套人民币都会很值钱的!” 老梅和曹主任哈哈大笑。 “老元啊老元,你就像是从未来过来的一样!” “本来就是嘛!哈哈哈哈!” 离开饭店时,已经是傍晚了,元宪洲、老梅和曹主任三人一路说说笑笑。 走到僻静人少处时,老梅突然神色紧张起来。 “怎么了?”元宪洲连忙问。 “好像有人跟踪我们!” 曹主任有些诧异:“不会啊!严打之后治安好多了呀。” 三人在弄堂里七拐八拐一番,元宪洲躲到暗处观察,果然发现有四个人在身后跟着。 元宪洲叮嘱曹主任和老梅在前面慢慢走着,他自己则绕到后面隐蔽起来。 曹主任和老梅战战兢兢地走着,四个流氓突然追了上来。 曹主任和老梅正不知所措时,元宪洲突然举着拖把从后面冲了出来,四个流氓吓得转身跑掉了。 老梅仍惊魂未定,心事重重。 元宪洲盯着他:“老梅啊,你老实说,是不是你惹了道上的人了?” 老梅叹口气,述说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老梅当穴头这些年还有个竞争对手,也是羊城人,外号叫“丧坤”。 老梅靠抬高出场费的办法挤掉了丧坤,但丧坤一直不肯善罢甘休,总想找机会暗算老梅。 曹主任安慰老梅:“别担心了,在吾地盘上,怕他作甚,明天吾找几个退伍军人保护你们,谅他们不敢乱来。” 元宪洲点点头:“先解决眼下的吧。不过为了下一步全国巡演顺利进行,一定得彻底解决这个大麻烦!” 第四十七章 牵挂 元宪洲第二根烟燃掉了一半的时候,里屋的门才咣当一声打开了,哑巴赤条条地走出来。 看见元宪洲,哑巴吓了一跳,然后不好意思地笑了。 哑巴常年劳动身材很健硕,雕很大,虽然不及章明俊他养父雄伟,但绝对不逊于**里的那些欧美人。 如果风流也算缺点的话,哑巴徐明似乎只有这一个缺点,剩下的大多是优点。 哑巴干活儿很实在,也很干净。搬运东西时有十分力气绝不掖着一分,打扫卫生时,哪怕别人不注意的边边角角都绝不会落下。 除此之外,哑巴还很孝顺。 哑巴的老爸是个财务科长,人很算计也很刚愎。 有一次,哑巴老爸的手表不见了,他笃定地认为是哑巴偷走了。 哑巴不承认,又口不能言,被老爸一顿暴打。 那时候哑巴已经很大只了,如果反抗的话,老爸肯定不是对手,但他还是“咿咿呀呀”承受着,最后被打的昏死过去,最后老爸在沙发后面找到了手表。 尽管如此,哑巴不仅不嫉恨老爸,还对父母十分孝顺。 每月工资百分百上交,每次元宪洲送他点东西,他都第一时间拿给父母。 惊扰了哑巴,元宪洲给了他一巴掌,然后叮嘱他看好门,找到想要的东西后就到边薇薇那里去了。 元宪洲他们全国巡演的进度取决于老梅联络演员、歌手的顺利程度,由于老梅迟迟没有进展,元宪洲这边也只能闲等着。 肖蝶还有几天就开学了,她抓紧时间天天到小屋来,跟元宪洲腻歪在一块儿。 肖蝶依偎着元宪洲坐在沙发上。 “你马上要开学了,不用复习下功课吗?” “我,我不想上学了,我想跟你一块儿做生意,这样我们就可以天天在一起。” “别啊!”元宪洲急了,“你平时放学早也可以过来啊,我们一样可以经常在一起。” “可你会经常出差啊。” “好吧,只要你课程不忙,我出差的时候都会带着你。” 肖蝶摸着自己的牛仔裤叹息:“等开学了,这条牛仔裤就得放在这里了。” 元宪洲知道,学校不允许学生穿牛仔裤,尤其紧身的这种。 “但你可以穿裙子啊!”见肖蝶心情不错,元宪洲再次提出上一世就耿耿于怀的怨念。 “不要!”肖蝶还是不留情面地拒绝了,“穿裙子好傻!” 见元宪洲难掩的失望,肖蝶安慰他:“你不就想看看我的腿吗?这还不简单!” 说着,肖蝶挽起裤腿,露出一段白净的小腿,然后站在地上做锄地的动作,就像一个在田间劳作的大傻妞儿。 元宪洲被逗得哈哈大笑。 肖蝶开学之后,哑巴徐明也开始忙碌起来,忙着泡妞儿把妹。 哑巴专泡小学生。 当然,聋哑学校的小学生一般年龄都比较大。 哑巴念书都很晚,而且基本只上小学。 小学里的哑巴妹子小的十来岁,大的十七八。 哑巴虽然好色,但并不变态,他只对发育成熟的妹子有兴趣。 元宪洲闲着没事,被哑巴硬拽着,跟他一起去泡妞儿。 他们来到聋哑学校门口,等了一会儿,陆续有聋哑学生从校园里走出来。 哑巴穿着日式学生服,带着学生帽,一米八三的个子杵在那里的确英俊不凡,不时有路过的哑巴妹子纷纷投来爱慕的目光。 哑巴十分有把妹经验,他能一眼看出哪个妹子意志比较薄弱、比较容易上手,同时也有几分姿色。 哑巴卖弄风骚了好一会儿,终于瞅准一个哑巴妹子追上去,元宪洲也慢步跟着。 哑巴拦住妹子,跟妹子比划着,用哑语称赞她长得漂亮。 这套手法跟健全人大同小异。 但接下来的一幕却跟健全人大相径庭,在元宪洲看来哑巴泡妞儿的手法更像传说中的老毛子。 听以前老人们说,老毛子泡妞儿都是只说三言两语,然后直接要求闷枣儿蜜。 哑巴倒没那么夸张,但也比健全人直接多了,飘扬妹子几句之后,直接要求打奔儿,并且绘声绘色地向妹子描述打奔儿有多么的爽快。 没一会儿,妹子被他说动了被他半推半就着,拉向僻静的角落。 元宪洲没跟上去,只是在惦记:这王八蛋,今晚又要把大洋洲变炮楼了。 没一会儿,哑巴妹子面红耳赤地跑出来了,小跑着离开了。 稍后,哑巴也心满意足地走出来。 元宪洲向他比划,骂他是个大色狼。 哑巴哈哈大笑。 第二天,元宪洲又陪哑巴来聋哑学校泡妞儿。 哑巴这家伙不光好色,而且喜新厌旧。 昨天打过奔儿的妹子再次向他投来爱慕的目光,他却看都不再看一眼,还不是鼓动元宪洲也泡个哑巴妹子试试,并给元宪洲参考,说哪个妹子比较适合,哪个妹子打奔儿比较爽,哪个妹子比较容易闷枣儿蜜。 哑巴正搔首弄姿,东张西望的时候,一个身材高挑的妹子在同伴的陪同下,走过来,有说有笑的。 到了哑巴跟前,她明显也被吸引了,但她似乎更矜持些,只是用眼角余光扫了哑巴一眼,然后头也不回地走过去了,一边走着一边继续说笑着。 看着哑巴妹子高挑的背影,元宪洲突然想起徐艳秋了,徐艳秋也是这样高挑的身材,淡定的神情。 再看看哑巴,已经没有了先前的洒脱傲娇,呆呆看着妹子的背影,好半天耶反应不过来。 元宪洲连忙向哑巴比划:“看好了就去追呀!” 哑巴皱着眉头摇摇头,比划着:“这妹子不好泡!” 元宪洲比划:“不好泡才有意思嘛!” 哑巴笑了。 接下来的几天,哑巴都显得魂不守舍的,元宪洲知道这小子动真格儿的了。 哑巴这一年20岁了,估计已经开始收心,有了成家的打算了。 什么人带什么兵,元宪洲的生活丰富多彩,终日眠花宿柳,一个个手下也都不消停。 除了风流的哑巴之外,钟洋、元宪江一个个都处于如胶似漆的状态,连看起来又傻又笨的大鸡似乎也有谈恋爱的苗头了。 元宪洲为了随时掌握边薇薇的动向,从心理和物质上成功收买了小翠,让小翠成了边薇薇身边的小特务,时常到大洋洲来向元宪洲汇报情况。 随着小翠的频繁到来,大鸡渐渐变得讲文明、讲卫生了,还时不时向哑巴讨教穿衣扮酷的技巧。 在元宪洲不注意的时候,大鸡渐渐与小翠越走越近了,开始有说有笑。 元宪洲觉得大鸡和小翠挺般配的,只是不知道内心有了牵挂的大鸡,还会不会一如既往地生猛。 因为,元宪洲即将带着大鸡,去解决那个无法躲避的大麻烦。 第四十八章 坍塌的世界 老梅那边进度缓慢,元宪洲跟曹主任通话一番后,两人一致认定老梅有麻烦了!这个麻烦必须元宪洲出面解决。 等元宪江攒够三个休息日后,元宪洲带着他和大鸡,直飞羊城。 果然不出元宪洲和曹主任所料,老梅真有麻烦了。 元宪江到他家里去探望他时,他正吊着白纱布唉声叹气。 “怎么了?梅大哥!”元宪洲关切地问。 其实老梅也就二十七八岁,比元宪洲的心理年龄小了一大圈。 “哎哟!”老梅夸张地大叫。 元宪洲拿起他桌子上的诊断书,差点忍不住笑了。 其实老梅只是受了点轻伤,有一点点骨裂而已,跟元宪洲腿受伤钢钉打进脚脖子相比,简直就不能叫受伤。 “是那个家伙干的吧?”元宪洲问。 老梅愁眉苦脸:“算了,惹不起啦……” “怎么?你想打退堂鼓?” “可是没办法啊,你看我这样子就知道丧坤多么凶残啦!” 元宪洲心说,这也叫凶残?就这级别,在北方也就中学生打架斗殴的水平。 “我帮你摆平他!” “摆不平了,你今天摆平他,明天你走了,他再来找我麻烦!算了,命比钱要紧啦!” 元宪洲知道,老梅是个胆小怕死的人,但同时也很贪财。 元宪洲不再劝他,只是在屋子里来回溜达,不时摇头叹息。 “可惜啊!可惜!” “算了,算了,赚钱的机会多的是啦。” “以后恐怕都没有这么好的机会咯!我和曹主任刚联络了三分之一的客户,预计的收入已经超过上一场了,可我们这次要做十场呢!想想看,那是多少?” 老梅果然动心了,但还是心有余悸:“可是,丧坤怎么办啊?” “我都说了,我可以摆平他。”元宪洲一边说着,一边指指自己身后的元宪江和大鸡。 老梅看着人高马大的两个北方壮汉,心里踏实了许多:“但愿你能摆平啊!要是丧坤再来找我麻烦,你一定要保护我!” 其实,元宪洲并没有十足的把握摆平丧坤。 但他从丧坤打人的手法看,也基本能猜出,这并不是一个狠角色。 换句话说,如果你比他更狠,你就能镇住他。 因为他的起点并不高,所以元宪洲他们也应该不需要付出太大的代价。 说干就干!老梅找来一辆军用吉普,又提供了丧坤的确切住址,元宪洲他们用一天的时间摸清了丧坤的行踪。 第二天傍晚,丧坤一个人走在路上的时候,大鸡和元宪江就把他拖到了吉普车上,然后元宪洲开着吉普车在荒僻的道路上转圈。 丧坤刚上车就被元宪江抱住,大鸡用胶带缠住了他的双手双脚。 丧坤还直套近乎:“兄弟们!有事好商量!” 一边说着,丧坤一边掏出几张大团结:“哥儿几个辛苦,买点烟抽。” 大鸡和元宪江一起哈哈大笑。 元宪洲一抬手,将厚厚一叠大团结递过来。 丧坤发懵的时候,大鸡接过钱,硬塞进丧坤的上衣口袋里。 元宪洲:“今天无论如何得给你点教训。” 话音刚落,元宪江的两条胳膊像铁环一样,狠狠箍紧丧坤身体,丧坤无力挣扎,只能惊恐地干嚎着:“救命!救命啊!” 车子奔驰在荒僻马路上,旁边根本没其他车辆,更何况车子是封闭空间,丧坤喊得再大声也无济于事。 大鸡一手举起剪铁皮的航空剪刀,一手抓起丧坤的一只手:“赶紧选!” 丧坤吓得已经说不出话来,哪还会选。 大鸡瞪起牛眼:“不选都他妈给你咔嚓啦!” “草!”元宪江骂了一句,因为他的裤子被水浸湿了,尿臊味儿也瞬间弥漫了窄小的空间。 还真让元宪洲猜对了,这丧坤就是个怂货,也就能镇住比他更怂的老梅而已。 元宪洲叹口气摆摆手:“最小的吧。” 话音刚落,大鸡大手一握,“咔嚓”一下就把丧坤最小的手指剪了下来。 “啊!”丧坤惨叫着。 大鸡手脚麻利,飞快地将药粉撒到丧坤伤口上,又迅速地裹好纱布,然后将小手指放进丧坤的上衣口袋。 “现在到医院还来得及……” 元宪洲话音刚落,就来到医院门口,点一下刹车,元宪江突然打开车门,将江丧坤推了下去,元宪洲再一脚油门,车子开走了。 元宪洲摆平了丧坤,老梅本来就不太严重的伤一下就好了,又开始紧锣密鼓地联络歌星明星们,元宪洲等人则立刻飞回了兴都。 虽然只是离开了三天,元宪洲也心急火燎,他担心的是台球厅。 台球厅只剩下元宪波和纪敏看场子,钟洋没事也过去帮忙。 钟洋倒是个稳重的人,但他管不住冲动的元宪波。 而且元宪江的女朋友纪敏现在看来也不是省油的灯。 兴都老百姓有句口头禅叫做:仰脸老婆低头汉。 是说有本事的男人都比较低调;而家里有点势力的女人,总忍不住就趾高气扬。 纪敏就是那个喜欢仰着脸的女人。 没想到元宪江比元宪洲更急,一路上就不停地看表,不停地东张西望。 元宪洲还挺高兴,心说:这位老哥总算长大成熟点了,肯为老弟分担点忧愁了。 可到了台球厅元宪洲就失望了,他很快发现哥哥担心的不是大家有没有惹事,而是着急其它事情。 元宪江刚来到台球厅匆忙跟大家寒暄几句,便驮着纪敏急三火四地奔小杂院去了。 元宪洲相信老哥跟纪敏肯定入巷了。 他们再笨也不会像传说中那位前后不分的伙计那么衰。他们没事就待在小杂院里,就算胡乱摸索,也早摸索出门道了。 尽管从各位的表情,元宪洲已经猜出台球厅一切安好,但他还是忍不住问道:“怎么样?” 钟洋点点头:“挺好的!” 虽然钟洋并不是亲兄弟,但元宪洲有时候甚至希望哥哥元宪江能跟他调换一下。 钟洋跟元宪波也处于恋爱的状态,但他们就没像元宪江和纪敏那么没有节制。 这除了跟钟洋的性格有关,更多的原因是为了照顾元宪洲的感受。 “她这几天……” 元宪洲一张嘴,钟洋就知道他问谁。 “这几天没过来。” 元宪洲长出一口气,他此时最担心的就是肖蝶的突然出现,因为他包里放着连钟洋和元宪波都不能看到的隐秘东西。 再有几天,元宪洲儿子边若星就要过百天了! 元宪洲给他买了一大堆东西。 离开台球厅后,元宪洲匆忙赶往“薇薇服饰”。 一路上,元宪洲脑海里不停闪动着若星那张欢快的笑脸。 元宪洲太兴奋、太着急。 以至于当他走进“薇薇服饰”面对另一张笑脸时,半天都没反应过来。 他只知道,他的世界坍塌了。 第四十九章 选择困难症 站在元宪洲面前的正是肖蝶。 肖蝶怎么会出现在边薇薇的服装店呢?这不是她的人设啊!她是个飒女孩,根本不在意穿着的! 但肖蝶就是出现了,她在跟边薇薇比划着一条裙子,她破天荒地想穿裙子了! 最要命的是,此时元宪洲手里正拿着给若星买的衣物、玩具等东西。 尽管已经完全暴露了,但看着肖蝶天真无邪的笑脸,元宪洲还是做出了最后的挣扎。 “老师!我给你捎的……” 看在往日的情面上,边薇薇只要不直接戳穿真相,元宪洲也就过关了,因为肖蝶这么单纯的女孩子,只要没有铁证放在她面前,她是不会往其他方面联想的。 边薇薇确实给了面子,像是在帮元宪洲圆谎一般:“谢谢啊!” 但与此同时,她也做了个小动作,她把若星递了过来。 若星才三个多月,绝大多数孩子在这个年龄也就勉强咿呀学语,根本不会喊爸爸妈妈,在元宪洲离开的时候若星也毫不例外。 但三天不见,若星竟然突飞猛进了。 他向元宪洲伸出小手,发出含混的奶音:“爸爸!” 已经到了这种地步了,换一般人早认栽了,但元宪洲还是竭尽全力做出最后一搏,他抱起若星:“嘿!这小家伙!真有意思!” 这简直是在侮辱肖蝶智商,而且女人在很多时候是不需要智商的,仅凭直觉就能看透一切。 肖蝶怒目圆睁,猛地撕碎了裙子,大骂着:“不要脸!”狠狠朝元宪洲脸上扔过来。 “不要脸!狗男女!”肖蝶一边怒骂着,一边发疯般地冲出了薇薇服饰。 “哇!”若星似乎被吓到了,在元宪洲怀里大哭起来。 边薇薇从元宪洲怀里接过孩子,晃动身体逗弄着。 路过的行人不知里面发生了什么,纷纷探头张望。 此时,小翠也闻声赶来了,见到眼下的情形也有些不知所措。 元宪洲长叹一声:“先关门吃饭吧。” 小翠把店门关了,然后回屋里准备午饭。 此时,已经是中午了,元宪洲摇晃着身体走到饭桌前坐下。 这段时间以来,边薇薇和元宪洲都忙,基本都靠小翠做饭。 小翠的手艺虽然一般,但也还算干净、咸淡适中。 小翠把饭菜摆放好之后,端着饭碗飞快地吃着,元宪洲也慢吞吞吃着,一副味同嚼蜡的感觉。 边薇薇把若星哄睡了之后,也过来了。小翠又狠狠扒拉几口饭,然后知趣地离开了。 边薇薇看着元宪洲冷笑一下,给元宪洲夹菜:“小爸爸辛苦哦!多吃点菜!” 元宪洲狠狠放下饭碗:“我看你是故意的!” 边薇薇却丝毫没生气,反而哈哈大笑,搂着元宪洲的肩膀:“我现在越来越相信了,这个十六岁的身体里住着一个五十岁的灵魂!” 元宪洲冷笑:“早跟你说了。” “是啊,十六岁少年怎么可能有你这么重的心思!” “算了!不提这事儿了,这是我咎由自取!” “别那么说,自古嫦娥爱少年嘛!”边薇还是一副油腔滑调的样子,仿佛事不关己一般。 “其实我早该看出来了!你们在学校早就郎情深妾意浓了,那小丫头野着呢,没事就在后面拧你……哎呀,可惜呀!” 元宪洲极力抑制着愤怒:“你能不能少说两句!” “哎哟!这就开始嫌弃了,看来真是有代沟啊!嫌我麻烦是吧,你去找她吧,我给你自由,我觉得你们还挺般配呢……” 边薇薇说得轻松,说得没心没肺,但斗大的泪珠还是滴落到饭碗里。 元宪洲愧疚不已,他知道边薇薇是个要强的女子,不到特别难过的时候是不会轻易掉眼泪的。 元宪洲忍不住伸手想去抚弄边薇薇的肩膀,边薇薇却抬手推开了。 “别对我那么好……本来,我并不喜欢你。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应该是玉树临风、白衣胜雪……” 元宪洲更加惭愧,跟边薇薇生活这么长时间了,他对边薇薇的了解实在是太少,甚至没能满足边薇薇的浪漫和幻想。 边薇薇说着说着抽泣起来:“我怀着若星的时候,你拖着受伤的腿跑前跑后,尽到了一个成年男人都不肯承担的责任,为了养活我和若星,你还放弃了升学……我越来越喜欢你,因为你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一时间,元宪洲感慨万分,他不知道自己爱边薇薇多些,还是爱肖蝶多些。 从心理上讲,元宪洲作为一个五十岁的男人似乎应该喜欢边薇薇这种成熟女性。 边薇薇生下若星后,元宪洲一度下定决心,终结他与肖蝶的今世情缘了,他唯一该做的就是扭转肖蝶的厄运。 可稀里糊涂的又跟肖蝶越扯越近了,简直如胶似漆了。 看着惹人怜爱的边薇薇,再想想若星那可爱的小脸蛋,元宪洲再一次想下定决心离开肖蝶了。 我已经是有家的人了啊!我已经是有老婆孩子的人了啊!为什么还要撩拨纯洁无暇的少女? 可完全不理睬肖蝶恐怕也不行啊!以肖蝶那种爆裂的性格,不知道她会做出什么极端的事情。 最重要的是肖蝶命中的劫难还没过去。 胡思乱想着,元宪洲自己都分不清,自己是刻意寻找继续接触肖蝶的理由,还是发自内心的想让肖蝶摆脱厄运。 边薇薇似乎看出了元宪洲的挣扎,叹口气,轻轻说:“还不抓紧时间,这个年龄的女孩子是易碎品……” 元宪洲狠不能立刻跳起来,冲出去找肖蝶。 但他不能那样,就是装他也得装,这是对边薇薇的基本尊重。 整个下午元宪洲都待在“薇薇服饰”,帮边薇薇看孩子,张罗生意。 傍晚的时候,元宪洲才离开。 元宪洲本来想直接去学校找肖蝶,可学校里熟识的同学太多,元宪洲担心这会给肖蝶带来压力。 很多事情,如果用十六岁少年的思维去做的话,或许才更有效果。 元宪洲直接来到肖蝶家里。 肖蝶的母亲把他堵在客厅里,委婉地说肖蝶身体不舒服。 元宪洲只好讪讪离开。 但他知道以肖蝶的性格,她是不会向母亲描述元宪洲的具体恶行的,她顶多咬牙切齿地宣称:今后不再见面! 元宪洲本来还想继续努力,继续找机会跟肖蝶解释沟通。 但他暂时没时间了,他有重要的任务要去完成。 老梅基本搞定了歌星、明星们,接下来就需要曹主任和元宪洲大显身手了,他们需要跑遍全国各地去拓展赞助商。 第五十章 人活一张脸 活了两世,元宪洲才终于知道什么叫做欲死欲仙。 再次离开兴都前,元宪洲在边薇薇这里过夜。 或许因为赶上排卵期的原因,边薇薇这一夜极尽温柔、极尽奔放,美妙的身体也散发出前所未有的光芒。 元宪洲的热情一下就被点燃了。 两个年轻的身体剧烈地碰撞着,交合着。反反复复,连绵不绝。 直到高潮五次之后,他们依然有意犹未尽之感,紧紧搂抱在一起入睡了。 第二天,元宪洲和钟洋再次奔赴营销战场。 元宪洲虽然极力克制私人生活对工作的干扰,但还是极大影响到对客户的营销。 营销业务其实跟艺术创作有异曲同工之处,都需要灵感,都需要神来之笔。 但元宪洲注意力不够集中,实力自然大打折扣。 好在有钟洋在一旁助力,他们这次业务拓展总算勉强及格。 两周之后,元宪洲和钟洋终于回到兴都。 刚下飞机,元宪洲就急匆匆来到“薇薇服饰”。 元宪洲是从临街这一面转过来的,老远就看见“薇薇服饰”好像关着门,心里顿时咯噔一下,但还是走到近前确认一下,果然是关着的。 元宪洲急匆匆往院门那一面转过去,几乎是小跑着,半路差点被绊倒了。 推开小杂院的院门,小翠正在扫落叶,院子里显得异常的萧瑟静谧。 看见元宪洲,小翠惊喜地放下扫把:“大洲!你总算回来了!” “她……”元宪洲看向屋里,正要询问边薇薇和若星,小翠急忙说话了:“薇薇姐出门三天了,还没回来。” 元宪洲顿时惊慌起来:“她,她到哪去了?” “薇薇姐到她姐姐那去了。” 元宪洲脑袋“嗡”地一下,想起离开前那一晚边薇薇前所未有的激情四射,顿时有了不好的预感,他冲进屋里。 在屋子里,元宪洲发疯般的四处寻找,结果很快发现若星的衣物和生活物品几乎统统不见了,唯一留下的就是元宪洲上次买回来的衣服和玩具。 这些衣服和玩具元宪洲本打算当做若星百天的礼物,结果来去匆忙就没能用得上。 看着空荡荡的屋子,想着若星那可爱的笑脸,还有那一声惹了惊天大祸的“爸爸”,元宪洲终于崩溃了,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嚎啕大哭起来。 完了!再也见不到若星了!再怎么机关算尽,再怎么阴郁城府,还是没能斗得过年轻少妇。 这一世比上一世更悲惨,上一世至少还儿女双全,一家人齐齐整整。这一世刚打开篇章就丢掉了老婆孩子。 “大洲!别哭了!”小翠拍着元宪洲肩膀。 “薇薇姐一定会回来的!”小翠使劲点着头。 “薇薇姐很爱你,她不会做那种事。” 元宪洲虽然并不完全相信小翠说的话,但也提醒了他,让他冷静下来仔细思考边薇薇的心理和行为。 边薇薇是个很要强,也很果敢决绝的女人,得罪了她真有可能遭到她的致命报复。 但边薇薇又是一个很聪明甚至有些圆滑的女人,她现在是一个失去了工作的人。在元宪洲身边她有房子有店面。离开了元宪洲她有什么? 同时,元宪洲又想起了钟洋。边薇薇的姐姐在蓝城,隐约听边薇薇说过,他们夫妇没有孩子,在文化馆上班。 边这个姓跟元这个姓一样稀少,通过钟洋的关系,或许能找到边薇薇的姐姐。 元宪洲在门口打了一辆摩的,迅速赶往台球厅。 钟洋果然在这里,正在跟元宪波腻歪着。 元宪波大概是打球输了,缠着钟洋耍赖,大叫着“老头儿!老头儿!你是大坏蛋!” 元宪洲心里有几分酸楚。 上一世元宪波一直腻歪着他,一直到十八九岁。 这一世,元宪波这么快就找到替代者。 看见元宪洲,钟洋先停止了打闹,走了过来,元宪洲把他叫到一边。 边薇薇的事,钟洋和大鸡都知道,只是他们一直守口如瓶而已。 元宪洲把边薇薇跑到蓝城的事大概说了一下。 钟洋满口应承,让他家里人帮忙打听一下。 边薇薇这边的事情还没摆平,元宪洲又想起肖蝶那边。 过了这么长时间,肖蝶的心情应该平复下来了,是不是应该找她解释解释呢?可怎么跟她解释呢? 元宪洲回到家里才发现,他有更重要的事儿需要铲,暂时还轮不到肖蝶呢。 只离开了两个星期,家里的气氛就变得诡异了。 晚饭时,元义刚、刘彩霞、元宪洲、元宪江、元宪波、纪敏,一家人围坐在饭桌前,低着头默默吃着饭,谁也不说一句话。 再看看元义刚,一盅接一盅地喝着闷酒,脸涨的通红,好像随时要爆炸了。 元宪江和纪敏紧挨着坐着,元义刚一边吃着饭,一边紧张兮兮地抬头看一眼元义刚。 一旁的刘彩霞也不时地唉声叹气。 只有元宪波一人看起来心情舒畅,飞快地吃完饭后,起身要离开。 结果元义刚一声大吼:“站住!天都快黑了!女孩子家家还往外跑什么?” 元宪波气哼哼地钻进屋里了。 元宪洲知道妹妹着急出去是想跟钟洋约会,元义刚和刘彩霞都对钟洋挺喜欢,所以以前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今天不知道这是怎么了。 元宪洲贴近妈妈,刚想说几句悄悄话,纪敏突然跳起来朝卫生间跑去了,接着听到她在里面传出的呕吐声。 元义刚狠狠放下了酒盅,元宪江吓得一哆嗦。 元宪洲一下就明白了。 元宪洲能够理解老爸。 像他们那个年代的人,活的就是面儿。 儿子早婚早育元义刚哪还有面子。 元宪江十八岁,纪敏十七岁,找毛科长改户口年龄实在是太离谱了。 元义刚和刘彩霞哪能不烦恼。 哥哥这么早就搞出人命,元宪洲也始料未及,但他也只是稍微想了一下便有对策了。 “让他们俩辞职,跟我干吧。” 元义刚瞪起眼睛:“又当个体户?” 刘彩霞也瞪起眼睛:“个体户怎么了?咱大洲一个月挣的钱,你一辈子也挣不出来。” 元义刚还心有不甘:“可个体户没有保障啊。” “有钱就有保障!”刘彩霞算是活明白了,提前进入九十年代了。 “这一家都干个体户,说出去多丢人呐!” 说到底,元义刚还是在意面子。 元宪洲心里忍不住想喊:老爸呀,老爸!等过些年你就知道了,全家人都下岗跟全家人干个体,哪一个才更没面子! 第五十一章 钓螃蟹 元宪洲知道,一时半会儿是说服不了老爸的,他只能先解决燃眉之急。 纺织厂一大半都是女性员工,她们最热衷于传播男女那点事儿。 纪敏眼下的身形虽然很难看出怀孕的迹象,但任何一个作为过来人的女人多多少少还是能看出点端倪的,要不了几天就会传遍全厂,到时候元义刚两口子就颜面尽失了。 “不如先回老家吧。” 元宪洲的建议立刻得到刘彩霞的赞同,元义刚也觉得这是最好的办法。 元宪洲说的老家是爷爷叔叔们住的乡下海边,名叫桃源村。 元义刚从小在桃源村长大,元宪洲以前放暑假时,也常到桃源村玩。 元宪洲的爷爷叫元仁贵,往上推两辈儿是sd人。 要是再往上推的话应该是鲜卑人,复姓拓跋。 两晋南北朝时期,不断有拓跋家族的人列土封疆,称王称霸。 有一个拓跋家族的人当上北方中国的皇帝后,痴迷汉文化,率领族人全面汉化,拓跋也改成了元。 元宪洲只知道姓元的名人有个叫元稹的,是与白居易齐名的大诗人,也是《西厢记》的原作者。 元仁贵除了元义刚这个儿子外,还有两子两女。 两个女的是元义刚的姐姐,两个男的是元义刚的二弟三弟。 元义刚的两个姐姐,一个嫁在邻村,一个嫁到了县城里。 二弟元义剑也当过兵,转业后跟姐姐一样落户到县城里了。 三弟元义钟则跟着元仁贵一起留在乡下当了渔民。 海边的渔民一直都过得比较优渥,即便在灾荒年的时候,他们都很少有挨饿的,顶多粮食少一点。 到了改革开放后,渔民更是如鱼得水了,家里稍微有点劳动力的基本都成了万元户。 元宪洲借了辆军用吉普,拉着元宪江和纪敏赶往老家。 元宪洲前世快四十岁考的驾照,今世还没忘干净。 那年月路上的交警少,但车子也少,所以无照驾驶被查到的概率还是不小的。但开着军用吉普安全系数大大提高。 车子在柏油马路上跑了一个多小时,又在乡间小路上跑了半个小时。 桃源村富裕,乡间小路修得也不错,元宪洲开着吉普车,直接来到爷爷和叔叔住的大房子前。 爷爷元仁贵挺着硬朗的身板站在房子前迎接元宪洲哥俩。 元仁贵跟元义刚长得很像,都是宽肩膀,四方脸。 元仁贵此时不到70岁,头发漆黑,一根白的都没有。 上一年夏天,元宪洲来到桃源村帮元仁贵种水稻,元仁贵扛着一袋化肥,一口气走了半里地。 上一世,元义刚去世时,元仁贵依然身体健壮,一直活到快九十岁才去世。 元仁贵很喜欢元宪洲和元宪江哥俩,元宪洲刚把车子停好,他就过来一手拉一个领着哥俩来到院子里。 院子里高大的枣树下摆放着桌子,桌子上放着一小盆刚打下来的大红枣。 “今年的枣子甜着呢,快尝尝!” 元宪洲和元宪江哥俩坐下来,元宪江先抓了一把递给纪敏,三个人一起吃起来。 元仁贵则抱着大茶杯在一旁喝着茶水跟哥俩儿聊着天儿,询问询问亲戚里道的状况。 没一会儿,三婶子从里屋出来了,招呼他们几个:“屋里都收拾好了,要不进屋歇着吧。” 元宪江起身,领着纪敏进屋了。 元宪洲则继续吃着枣子,跟爷爷闲聊着。 元宪洲的奶奶五六年前就去世了,元仁贵一个人跟着老三元义钟过日子。 元义钟比元义刚小四五岁,但儿女却跟元义刚的差不多大,因为农村人结婚早。在桃源村,最早的甚至十五六岁就结婚了。 所以,把纪敏安置在这里也算顺理成章。 元义钟有一儿一女,女儿在县城上中学,儿子跟元宪江一般大,跟着元义钟出海捕鱼。 元仁贵早年也是渔民,近些年岁数大了,就不怎么出海了,没事侍弄点土地,种点东西自己吃。 这种安静祥和的田园生活让元宪洲暂时忘记了自己那一波又一波的烦恼。 傍晚的时候,元义钟的儿子大鹏回来了, 哥仨儿见面分外高兴,餐桌上没聊够,又聊到炕上,不知不觉都睡着了。 天蒙蒙亮,元宪洲和大鹏就起来了,元宪江则继续赖在炕上。 元宪洲和大鹏吃过早饭,准备好干粮和水,还有各种工具就出发了。 他们要到海岛上钓螃蟹。 海上的一座岛礁,只有退潮的时候才会浮出海面,正好可以划船上去。 元宪洲和大鹏来到海边,先把吃喝拉撒放到船上,然后一起将船推进海里。 此时刚好退潮,他们在海上再走上个把小时,就能看见那座浮出海面的岛礁了。 大鹏的这条船用的是橹,架在船尾,一端连着根绳子。 俗话说一橹三桨,要是会操作的话,橹的效率是很高的。 但橹比较难操作,元宪洲来了好多次,练习了好几遍,始终没能掌握摇橹的技巧。 大鹏摇着橹,小船飞快前进着,刺破层层迷雾,一直冲向朝阳。 渔民短途航行没人用指南针这类东西,白天靠太阳,晚上靠星星,来辨别方向。 摇橹还是很累人的,大鹏摇上十几二十分钟就要停下来歇会儿,元宪洲总是过来代劳,但每一次要么偏离航线,要么原地打转,大鹏起身后还得重新调整方向。 好在两个人一路上有说有笑,又不时吃吃喝喝,不知不觉就看见那片浮出海面的岛礁了。 大鹏将小船牢牢固定在礁石上,他故意将绳子留得长一点,因为随着退潮,礁石露出水面的部分会越来越多。 两人又找了一处可以倚靠,相对舒适的礁石缝隙处坐下来,然后开始放下网兜。 网兜里装着鸡肠子之类的动物内脏。 网兜下到水里固定好后,大鹏拿出烟看了看元宪洲,因为上一世元宪洲这个年龄根本没学会抽烟。 元宪洲熟练地接过烟,摸出美式军用打火机给大鹏点烟,大鹏有些惊讶地看着打火机。 元宪洲给自己点好烟后,随手将打火机递给大鹏。 大鹏顿时爱不释手。 这是元宪洲在魔都买的进口货,货真价实的zippo。 一根烟过后,大鹏不紧不慢地提起网兜,网兜上密密麻麻地爬着十几只大螃蟹,这种螃蟹呈梭型,螃蟹壳的左右两边非常尖锐,当地人俗称这种螃蟹叫赤甲红。 这个季节正是赤甲红最肥美之时。 元宪洲连忙过来,帮大鹏将一只只螃蟹摘下来扔到旁边的筐里,只摘比拳头大的,小的统统扔回海里了。 在这个位置连钓三次之后,大鹏又换了个地方。 就这么来回换着、钓着,眼瞅着快把小船的底仓装满了,而退潮也快结束,涨潮即将到来,大鹏和元宪洲连忙收拾着工具,开始打道回府了。 吃着顶盖儿肥的赤甲红,喝着自酿的米酒,元宪洲和元宪江又在海边待了一晚。 第二天一早,元宪洲开着吉普车奔回兴都。他不得不继续面对一桩桩纷至沓来的麻烦。 第五十二章 深秋 元宪洲一回到兴都就赶紧来找钟洋,可钟洋带来的却不是好消息。 蓝城文化馆根本就没有姓边的女子。 虽然元宪洲极力克制自己内心的阴暗想法,但他还是忍不住在内心里翻江倒海。 边薇薇或许早就计划好这一切了!她的姐姐根本不在蓝城,或许在她老家,或许在其它什么鬼地方。怀孕的时候边薇薇就说过了,要把孩子送给她的姐姐,现在孩子大了,她也正好找到了借口…… 可边薇薇看起来不像那么恶毒的人啊!她也很爱孩子啊! 真是人心隔肚皮! 看着元宪洲满头大汗,钟洋连忙安慰:“别着急,我让我姐姐再打听打听,姓边的毕竟很稀少。” 元宪洲点点头,他得极力克制私人情绪,尽快投入到工作中去。 元宪洲匆忙回到大洋洲,他已经好几天没跟老梅、曹主任他们联络了,这实在有点不像话了。 老梅在外面忙碌,没法接电话。元宪洲又跟曹主任联络,他很快接了电话,把演出的情况说了一遍。演出效果还不错,没什么大的状况。赞助商们虽然有些小小的抱怨,但也没什么大问题。 元宪洲长出一口气,接着又处理工商税务的一堆烂事,转眼就忙活到傍晚了,正瘫在沙发上歇息的时候,小翠突然跑进来。 “大洲!大洲!” 元宪洲连忙坐起来:“怎么了?” “姐姐回来了!你还不赶紧去看她!” 元宪洲腾地跳起来,向门外冲去。 元宪洲一口气跑到薇薇服饰的院子前,刚推开院门就看到边薇薇抱着若星在院子里散步。 此时已是深秋了,绝大多数北方人都已经穿上秋裤了,可边薇薇还穿着一条浅色碎花连衣裙。 她高高挽着乌黑的发髻,怀里抱着若星,走在铺满金黄树叶的院子里,就像仙女下凡一般。 元宪洲一时间感慨万千。我何德何能啊!再世就碰到这样的女子,可我却狠狠地伤害了她。 “姐姐说我把孩子养的很好。” 元宪洲凑过来,几天不见若星好像又长了不少,眉眼更加清晰了,一眼看去大概的轮廓是元宪洲的清秀,仔细看五官,又有边薇薇的俊俏。 “谢谢你!”元宪洲忍不住说。 “哼!谢我什么?”边薇薇娇嗔地瞪了元宪洲一眼。 元宪洲一时语塞了。 谢什么? 谢谢你没把孩子抱跑? 谢谢你大人大量? “我去给你做饭吧,是不是饿了?” “小翠早就做好了,我吃不下……” “一个人吃,当然吃不下,来吃点吧,你每天消耗这么多。” 元宪洲从边薇薇怀里接过若星,和边薇薇一起走进屋里。 有元宪洲陪着,边薇薇果然还是能吃一点东西。 一边吃着,元宪洲一边试探着,想套些边薇薇的底细:“你姐姐在蓝城是吧?” “是啊,蓝城真是个不错的地方。” “你们家这个姓氏挺奇怪的,感觉比我们姓元的还少。” “是啊,听老爸说我们祖上是sx一带的。” “那你没事应该去看看,寻根问祖嘛。” 边薇薇笑了:“你懂得还真不少。” “你老爸现在还在南方吗?” 边薇薇摇摇头:“不知道,好久没联络了。” 元宪洲有些奇怪:“怎么不跟你老爸联络呢?” “我十岁的时候我妈就带着我改嫁了,前些年还有联络……” 元宪洲顿时明白了,边薇薇生在一个复杂的家庭里,母亲带着她和弟弟改嫁,对方或许也有一两个子女,蓝城那个姐姐或许就是其中的一个。 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相同的姓氏。 元宪洲又感到几分愧疚。 人们常说母女同命,边薇薇如果再嫁人的话,岂不跟她妈妈一样。 而且最苦命的恐怕是若星了,如果像章明俊那样…… 元宪洲的担忧很快就得到证实了。 他收拾完碗筷,又收拾屋子的时候,在剪裁台桌上发现了制作婚纱的部分材料。 看来边薇薇正急着把自己嫁出去了。 元宪洲一时间心如刀割,就算贪婪也好,就算自私也好,元宪洲一直把边薇薇当做自己的女人,让他拱手让人,简直是割他身上的肉啊! “哼!舍不得是吧?谁让你不好好珍惜我了。” “是我对不起你。” “那当然!我连那个小丫头都赶不上吗?我孩子都给你生了,你还跟她不清不楚?” “现在给你个机会!我和小丫头,你选一个吧!” “这……” 元宪洲犹豫了。 边薇薇笑了,又哭了:“你犹豫了,就没有真心了!” 元宪洲:“其实我本来想娶你……” 边薇薇又笑了:“傻瓜!你还是个小孩子呢!就算你真想娶,我也不敢嫁啊!你想想看,我一个快三十岁的老姑娘,怀里抱着个小孩儿,手里再牵一个少年!那是一种怎样的景象?我家人脸往哪搁?” 元宪洲重重地叹息。 话已经说到这份儿上了,元宪洲再阻止边薇薇嫁人,不仅是自私,而且是残忍了。 “其实你长得很美,身材也很棒,还有……” “别说这种话!”边薇薇脸红了。 “我的意思,你条件很好。外貌出众,有房有店。你完全可以找个自己真正喜欢的人!” 元宪洲打内心里希望边薇薇能嫁个高大帅气,性情温和的男子。 边薇薇却摇摇头:“我都这个年龄了,不再看重外貌,只要对我好,工作稳定就行。” “性格一定要好,要善良、要温和、要宽厚……” “行了!小爸爸就不要操心了!”边薇薇摸着元宪洲的脸蛋。 “最重要的是,要喜欢小孩子。”元宪洲还是没忘这重要的一句。 “放心吧!你的宝贝也是我的宝贝!” 此时,天已经黑下来了,小翠已经回来了,在另一间屋子休息了。 在往常,元宪洲也该跟边薇薇同床共枕了。 可元宪洲心里清楚,那一晚前所未有的疯狂就是他们的最后一晚了。 但边薇薇真的会我心似铁吗? 如果元宪洲硬赖着不走,会是什么情况? 可元宪洲做不到,就算只有百分之一的概率边薇薇动手撵走他,他也不能冒这个险。 元宪洲站起身,看了看床上熟睡的若星,深深叹口气,转身向门口走去。 边薇薇在后面跟了出来。 元宪洲走到院子中央,忍不住停下脚步。 跨出这个院门,元宪洲似乎可以再回来,但其实已经回不来了。 因为回来的只是边若星的爸爸,而不是其他。 元宪洲刚停下脚步,就听到身后传来巨大的抽泣声,一转身,边薇薇大哭着扑了过来,一下扑到元宪洲怀里,嚎啕大哭起来。 声音巨大,如果不是墙高院深,一定会有邻居过来抗议了。 元宪洲也忍不住哭了。 边薇薇在他怀里浑身颤抖,就像汪洋中一片飘摇的小船。 元宪洲心里清楚只要他说一句:再等我六年! 边薇薇一定会毫不犹豫地继续等下去。 可元宪洲并不是真的十六岁的少年,这种不负责任的话他说不出口。 元宪洲把边薇薇从怀里推出来,捧着她的脸,吻着她脸上的泪珠。 “我会经常回来的!” 边薇薇抽泣着,使劲点着头。 元宪洲放开边薇薇,后退着向门口走去,一边走着,一边向边薇薇挥手道别。 边薇薇也停留在原地向他挥手。 直到元宪洲侧身出了院子,轻轻将院门关上。 真他妈应景啊! 走在落满黄灿灿银杏树叶的马路上,元宪洲忍不住感慨。 重生归来,才一年多点,就经历了这么多的是是非非,不知道未来的日子还会有多少坎坷多少无奈。 但有一点元宪洲很清楚。 他必须义无反顾地走下去! 第五十三章 朋克少女 元宪洲已经有将近一个月没见到肖蝶了,他知道肖蝶会冷静下来,但不知道肖蝶会变成什么样子。 元宪洲很想到肖蝶家直接去找她,可又担心再次吃闭门羹,就打算让妹妹元宪波打听一下。 元宪洲刚跟妹妹提一下肖蝶,妹妹顿时有些支吾了:“肖蝶姐,那个……” “怎么了?”元宪洲不免更加紧张了。 “她现在跟重机厂的那些人混在一起了!” 元宪洲脑袋“嗡”地一下:“哪些人?” “就是大饼他们那帮重机厂的二流子。” 元宪洲一下想起一部著名的手抄本小说了,叫《某某之心》、又叫《某某回忆录》。这部小说其实不是小说,而是真实的审讯记录。 好像是文革年间发生的事。一个少女乱搞男女关系被捕了,她供述的内容被审讯人员偷偷抄录出来,广泛流传到社会上,风靡大江南北。 少女原本情窦初开、纯洁无暇,在恋爱受挫之后,遇到一个情场老手,从此陷入万劫不复之中,最后成了一个人尽可夫的女二流子。 而元宪洲知道,大饼就是个二流子,重机厂和纺织厂的大姑娘让他没少糟蹋。 大饼之所以能吸引大姑娘们,就是因为他会弹吉他。 那年月,主要是流氓二流子喜欢弹吉他。 十几年后某位红遍全国女歌手其实早年也是个二流子,就是因为整天跟二流子混在一起,渐渐提高了演唱水平,最后蜚声全国。 肖蝶跟大饼混在一起,元宪洲不敢想象。 “明天他们在灯光球场有演出,不如我们去看看吧。” “好!” 不管肖蝶变成什么样子了,元宪洲都要去看她。 就算她堕落了,元宪洲也要亲手把她从深渊拉出来。 因为这一切都是元宪洲造成的。 “叫上钟洋也一块儿去,别忘了跟老爸说一声。” 元宪江和纪敏搞出人命后,元义刚神经格外紧张,元宪波大白天外出都要请示汇报。 又是一个彻夜难眠的夜晚。 元宪洲想着即将见到肖蝶,又是兴奋又是紧张。 不知道肖蝶会变成什么样子?真会变成一个二流子吗? 如果当初没送她吉他。 如果当初没鼓励她学习弹唱。 如果当初没捅破那层纸,依然跟她保持普通朋友的关系。 如果当初不逼迫她穿裙子。 如果没有重生。 如果没干预她的人生。 如果,如果,实在有太多的如果了。 第二天是星期日,各个单位和学校都休息。 元宪洲和元宪波早早起来,吃过早饭后叫上钟洋一起,赶往城里的灯光球场。 这个所谓的灯光球场其实是个室外篮球场,在没有赛事的时候,也用来搞点产品推广、企业庆典之类的活动。 这一次,似乎是某个企业的产品推广,在篮球架下搭了个台子,一边宣传产品,一边唱歌跳舞。 灯光球场面积不大,而且这种演出没人会跑到观众席上老老实实坐着观看,大家都站着围在台子前。 所以,灯光球场并不能容纳太多的人。而且演出又是免费的,谁到的早谁就能挤到台子跟前。 元宪洲、钟洋和元宪波来到时,台子前已经围满了人,他们只好厚着脸皮硬往前挤,把别人的斥骂当做耳边风,总算挤到靠前一点的位置。 元宪洲四下张望着,并没有发现肖蝶身影。 主持人上来啰嗦半天,然后有人上来跳舞。主持人再上来啰嗦一会儿,又继续有人唱歌跳舞。但始终没见肖蝶露面。 元宪洲正焦躁之际,元宪波突然大喊:“肖蝶!肖蝶姐!” 元宪洲猛地掉头看去,只见从灯光球场另一边的门里,走出四个背着吉他的人。 如果不是熟悉肖蝶的身形和脸型的话,元宪洲几乎都认不出她来。 变了!肖蝶果然大变样了! 肖蝶烫着大爆炸头,上身穿着一件男式夹克,下身穿着一条大军裤。 由于个子高,肩膀宽,她跟其他三个男的站在一起时,都会被人误认为是个男孩。 除非仔细看她的巴掌大的小脸,才能认出她是个女孩。 三个男的中,个子高的就是大饼,大饼的受欢迎程度明显超过肖蝶。 他刚一亮相,人群中的一群大姑娘小媳妇就大喊:“大饼!大饼!”“大饼我爱你!” 大饼不时向人群送着飞吻。 元宪洲则在心里怒骂:不用现在嘚瑟,你要是动了肖蝶老子就让你变太监! 这一刹那元宪洲才发现自己对肖蝶竟然有这么强烈的占有欲。 而他也终于明白:不论前世今生,他真正喜欢的都是肖蝶这样的飒女孩儿。 可问题是,肖蝶还是原来的肖蝶吗? 听见有人喊自己,肖蝶洒脱地挥一挥手。 元宪洲也想喊她,可张了张嘴,却又闭上了,他突然有种尴尬的感觉。 元宪波很懂哥哥的心思,推了元宪洲一把:“快!到最前面去。” 钟洋和元宪波在后面一起推着,元宪洲向前挤着,终于来到台子前。 没一会儿,大饼和肖蝶他们四个人登台了。 元宪洲目不转睛地看着肖蝶,想从她的脸上看出她此刻内心的想法。 肖蝶不光烫了大爆炸头,脸上也大变样,画着眼影、涂着口红。 元宪洲一直觉得很奇怪,那个年代怎么会流行大爆炸头,一点美感都没有,只显得粗鄙张狂。 但肖蝶留着大爆炸头却是个例外,满头的卷发衬托着她的小脸,显得格外的娇艳欲滴。 除了第一首《阿西们的街》是大饼主唱外,其它几首歌曲统统都是肖蝶主唱。 上一次,元宪洲站在台下的时候,肖蝶一边唱歌一边朝他挤眉弄眼,那温馨的一幕仿佛还在眼前。 但这一次,肖蝶只是投入地表演者,睁开眼睛的时候也都是将目光投向远方,仿佛站在台下的元宪洲是空气一边。 元宪洲心如刀割,感觉肖蝶正在渐渐远去。 但元宪洲仍不甘心,等肖蝶他们几个演出结束时,元宪洲冲过去大喊:“肖蝶!” 肖蝶停下来,回头看着元宪洲,脸上挂着笑容,就像服务生面对顾客一样。 “肖蝶你好吗?” “挺好的呀!” “你,有没有时间……” “什么事呀?” “那个……” 元宪洲一时不知所措了,就像一个追求女生的懵懂少年。 “走吧!”大饼过来扒拉一把肖蝶的肩膀。 肖蝶转身,和其他三个男的向来时的出口走去了,一边走着,大饼一边搭着肖蝶的肩膀,仿佛情侣一般。 元宪洲真想冲过去把大饼暴打一顿。 元宪波凑过来:“肖蝶姐是不是学坏了呀?” 元宪洲重重叹口气。 第五十四章 锋刃透骨寒 就算肖蝶真的堕落了,元宪洲也不会放弃她,因为肖蝶今天的变化都是他一手造成的。 傍晚的时候,元宪洲估摸肖蝶该回家了,就直接来到她家。 没想到肖蝶的妈妈见到元宪洲却是泪眼婆娑。 原来,十几天前,肖蝶就开始穿奇装异服,烫大爆炸头了。 肖蝶的妈妈和爸爸说她几句,她也听不进去。 后来肖蝶的妈妈得知肖蝶因为穿奇装异服、因为旷课被学校开除了,就忍不住给了她一巴掌,肖蝶一怒之下就离家出走了,三天都没回来。 “大洲!你无论如何得帮我找到她!只要她回家我保证不骂她也不打她!” 元宪洲像块儿木头一样不停地点头,飞也似地逃离肖蝶的家。 天呐!肖蝶真的堕落了!如果肖蝶的妈妈知道这一切都是拜元宪洲所赐,她还不得把元宪洲撕了。 可是肖蝶到底到哪去了呢?难道她真和大饼同居了? 想到这里元宪洲心如刀割,恨不能抽自己嘴巴子。 元宪洲极力使自己冷静下来,叫来哥哥和大鸡,为防不测,三人怀里都揣上了刮刀。 元宪洲决定到重机厂家属区去探寻一番。 重机厂的人口比纺织厂少了一大半,但跟纺织厂相反,他们是男性居多,更生猛也更爱闹事。 元家人在大工街虽然挺有名,但在重机厂却没几个人认识他们,他们也并不认识重机厂的人。 如果他们像没头苍蝇一样在居民区乱转,早晚会引起怀疑,把他们当做闹事的修理了。 幸运的是,刚在居民区走了几步远,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面前。 元宪洲认出来了,这是楚剑秋,曾经在海滩上跟他干过架。上一世,他十七岁当兵,转业后当了名警察。 此时,他跟元宪洲同岁,也是十六岁。 元宪洲连忙打招呼:“哥们儿!” 楚剑秋点点头。 元宪洲:“跟你打听个人,大饼家在哪住?” “大饼?”楚剑秋眯缝着眼看一看元宪洲身后人高马大的大鸡和元宪江。 这家伙天生就是干警察的料儿,有种明察秋毫的本领。 幸好他还很年轻,不然他就能看出元宪洲他们三个人身上都揣着家伙。 元宪洲连忙解释:“我们是来抄琴谱的。” 元宪洲一边说着,一边灵活地动了动手指,意思说:你看,俺是弹吉他的。 楚剑秋朝不远处的平房指了指:“那边过去第五栋。” 元宪洲他们刚走了几步,楚剑秋突然又叮嘱一句:“他好像不住在家里。” 元宪洲心里“咯噔”一下:看来这小子真在外面眠花宿柳了! 他要是真把肖蝶祸害了,今天晚上就得废了他! 元宪洲咬牙切齿走在最前面。 虽然内心火烧火燎,但元宪洲还是极力保持冷静。 因为他是带头的,哥哥和大鸡甚至都不知道他到底想干什么。 来到大饼家房子前,顺着半开的院门可以看到大饼的妹妹和弟弟在院子里玩耍,没有看到大饼的身影。 元宪洲让哥哥和大鸡先躲到一边,他们的身形容易让人紧张。 只有元宪洲这种人畜无害的少年模样,才有机会取得小孩子信任。 没一会儿,大饼的弟弟从院门里出来了。 这是个七八岁的男孩,长着跟大饼一样的大长脸。 元宪洲凑过去:“小哥们儿!” “什么事?”大饼的弟弟翻了翻白眼。 “我来找大饼啊。” “找我哥干什么。” “抄琴谱。”元宪洲一边说着,一边摸出块儿大白兔奶糖,剥开纸,刚要放到嘴里,又想起什么,递给大饼的弟弟。 大饼的弟弟摇摇头,但又咽着口水。 元宪洲把那块剥开纸的放到嘴里嚼着,咂巴着:“又香又甜呢。” 元宪洲说着,又抓出了几块儿递给大饼的弟弟,大饼的弟弟一把抢过来放裤兜里了。 “他在那边住,我带你过去。” 大饼的弟弟在前面跑跑跳跳,元宪洲一边跟上一边向身后示意,让哥哥和大鸡也跟上来。 到了一个破败的小院跟前,大饼的弟弟指一指,转身跑开了。 元宪江和大鸡都凑了过来。 大鸡伸手摸刮刀:“怎么样?进去干吗?” 元宪洲连忙摆手示意大鸡小声点。 透过墙上的缝隙隐约能听见大饼在里面的说话声,旁边的确有个女的,但听起来不像肖蝶。 元宪江知道弟弟在找肖蝶:“这么听怎么能听出来,不如直接进去了。” 直接进去肯定是不行的,就算里面女的不是肖蝶,大饼认出元宪洲,一定会说给肖蝶听的,到时候肖蝶必翻脸。 三个人又在院墙外转了会儿,大饼倒是从屋里出来几次,但那女的始终不露面,虽然元宪洲确定女的声音确实不是肖蝶,但他还是先见到人才能踏实。 既然女的实在不肯露面,那就只能硬闯了。 大饼不认识元宪江和大鸡,元宪洲就让他们敲门把大饼引出。 元宪江敲门,敲了好一会儿,大饼才懒洋洋地过来开门,没好气地:“谁呀?” 元宪江一把将他拉出门外,直接怼在墙上,他刚想喊,大鸡上前捂住他的嘴巴。 大饼挣扎着,元宪江和大鸡死死把他怼在墙上。 与此同时,元宪洲迅速从墙上的垮塌处跳进院子,直接冲向里屋。 他已经下定决心了,如果里面真是肖蝶,他就直接把肖蝶扛起来抢走! 元宪洲轻轻推开里屋的门,里面坐着个长发女孩,明显不是肖蝶,但元宪洲还是等她转过脸来惊叫一声:“啊!” 这才转身离开,重新从墙上的垮塌处跳出来,然后打了个呼哨。 元宪江和大鸡连忙放开大饼,来与元宪洲汇合。 如果大饼不是因为担心自己的马子跑回屋里,而是转身来追元宪江和大鸡,那样就麻烦了,大饼毕竟是地头蛇,要是喊上几嗓子,说不定会有十几条壮汉拎着家伙汹涌而至。 元宪洲不敢怠慢,催促着哥哥和大鸡小跑着离开重机厂家属区。 直到回到纺织厂的地界,元宪洲才长出一口气。 想着肖蝶并没跟大饼双宿双飞,元宪洲心里的石头算是落下一半了,可还是没法落地。 一个十六岁的少女三天三夜没回家,她能跑到哪里去? 元宪江和大鸡离开后,元宪洲又回到大洋洲。 这段时间哑巴老实了许多,再也没见他领哑妹回来乱搞。 元宪洲一个人睡在宽大的屋子里彻夜难眠。 想着重生归来的种种挫折磨难,忍不住感慨万千。 又想起留在前世的妻子儿女们,也不胜唏嘘。 快到天亮的时候,元宪洲突然想起房子。 对啊!肖蝶在外面有自己的房子!我送给她的房子,还给了她钥匙! 元宪洲跳起来,蹬着自行车向肖蝶的房子狂奔。 来到院门外,元宪洲扔下自行车,跑到院门前刚想敲门,却有些犹豫了。 肖蝶屋里还有别人怎么办? 虽然大饼被排除了,但不能排除还有别人。 元宪洲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勇气面对有可能出现的残酷一幕。 正犹豫间,咣当一声,院门打开了。 第五十五章 爆头 肖蝶推着自行车走出来,看见元宪洲吓了一跳,继而有些愠怒:“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感觉好像元宪洲侵犯了她的隐私一般。 但肖蝶很快又想起这本来就是元宪洲的房子。 “哼!先借住几天!” 说着,肖蝶要跳上车了,元宪洲忍不住去拉她的胳膊。 肖蝶轻轻甩开:“别动手动脚……” “我想跟你聊聊……” “没啥好聊的。”肖蝶低着头,挺身跳上车了。 元宪洲急了,忍不住大喊:“你个姑娘家家哪能自己在外面过夜?你妈妈想你眼睛都哭肿了!” 肖蝶愣了一下,但还是慢吞吞地继续骑走了,路人也纷纷探头张望。 元宪洲心里的石头总算是落地了。 他知道肖蝶虽然有点倔有点楞,但她是个孝顺的女孩,她会考虑父母的感受的。 就算肖蝶从此与元宪洲断了情缘,元宪洲也觉得自己无愧于她的父母了。 连续两天都睡眠不好,元宪洲真有点心力交瘁的感觉了,他骑着自行车来到大洋洲,掏出钥匙刚想开门,突然脑袋上“砰”的一声,挨了一下。 元宪洲一头栽倒在地,隐约听到一个声音在骂:“小流氓!” 接着是一顿拳脚相加,元宪洲瞬间昏了过去。 等元宪洲醒过来时,已经被哑巴和大鸡扶着坐在台阶上。 元宪洲连忙摸一把身边的钥匙,回头看一眼大洋洲敞开的门,挣扎着站起来,哑巴和大鸡扶着元宪洲站了起来。 “没丢什么东西吧?”元宪洲想往屋里走,但头晕目眩,哑巴和大鸡连忙扶住他。 “没有啊!我们来的时候门还关着。” 元宪洲长出一口气,摸摸脑袋,好像口子不太大,血迹还没完全干涸。 “谁干的?看清没有?老子弄死他!”大鸡咬牙切齿。 元宪洲摇摇头。 “让哑巴送你到医院包扎一下吧。” 哑巴推来自行车,和大鸡一起扶着元宪洲跨到车上。 哑巴蹬起车子,驮着元宪洲慢慢走着。 小风吹过来,伤口一撅一撅的疼,但元宪洲却感到清醒了许多。 会是谁干的呢? 大饼?不可能啊!他根本没看到元宪洲,也不可能动手这么快。 唐哥拉稀?也不对啊!他是求财的人,不可能不到屋子里搜掠一番。 元宪洲包扎好脑袋回到大洋洲时,大家也七嘴八舌义愤填膺。 大鸡认准是唐哥拉稀干的,吵吵把火,要去找他算账。 但听元宪洲一分析,顿时偃旗息鼓。 因为元宪洲想起行凶者骂了一句“小流氓!”,这肯定不是道上人的口气啊。 流氓哪有骂别人流氓的! 尽管大家莫衷一是,有火无处发泄,但钟洋还是带来一个令人振奋的好消息。 他从蓝城弄来一辆军用吉普,继续挂部队的牌子,算是借用,时不时表示一下就可以了。 元宪江此时刚开始学驾照。那时学驾照是非常漫长的过程,不光要学驾驶技术,连汽车修理都学了,没有大半年根本学不下来,而且还是全脱产的情况下。 只能元宪洲来开这吉普了。元宪洲虽然没有驾照,但上一世的驾驶技术还在身上,而且军牌车一般都没人查扣。 有钟洋在大洋洲盯着,而且也没什么重要的事,元宪洲就先回家休息了。 刘彩霞看到儿子这副模样忍不住心疼,唠叨了一番出去买东西准备滋补一下。 元宪洲在家里休息了两天,本来想纱布揭掉以后,再去肖蝶家。 可他实在是担心,一个小女孩自己在外面住着,多吓人啊!虽然元宪洲相信肖蝶会听劝回家,但也不敢百分百确信啊。 隔天傍晚,元宪洲顶着纱布就往肖蝶家来了。 一看见肖蝶妈妈的笑脸,元宪洲心里的大石头顿时落地了。 肖蝶妈妈满怀感激地看着元宪洲:“真是太谢谢你了!你这是怎么了?” “晚上不小心碰的……”元宪洲搪塞过去。 肖蝶妈妈打量着元宪洲,看着他有些疲倦的面容,忍不住有些怜惜:“这段时间真让你操心了!” “你看你也十六岁,跟我们家那位比起来,你多懂事啊!你爸爸妈妈一定稀罕你稀罕的不得了!” 肖蝶妈妈一边说着,一边咬牙切齿,似乎她恨不能扑过来抱着元宪洲搓揉一番。 元宪洲看出来了,她们家有个遗传基因叫猴儿亲,就是说喜欢一个人一定要上来搓揉捏拧,甚至咬上几口,要不就觉得不过瘾。 元宪洲忍不住看一眼肖蝶的房门,肖蝶妈妈连忙压低声音:“进屋聊一会儿吧,我去给你煮点银耳燕窝……” 元宪洲来到肖蝶的门前,轻轻敲一下。 “进来!”肖蝶清脆的声音传出。 元宪洲推门走了进去。 肖蝶坐在书桌前复习功课,面容再次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大爆炸头拉直了,推掉了一部分,短的有点像男孩头了。 不过这种发型配上肖蝶的浓眉大眼,尖下巴、翘鼻子,整个人显得格外俊俏。 “你总算回来了……”元宪洲一边说着,一边坐下来,然后偷偷拉一拉椅子,向肖蝶靠拢些。 “那个,你……”元宪洲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就像一个局促不安的初恋少年。 “那个,是我不对,我和边老师,那个,是个意外,我们已经……” “你再说!”肖蝶突然火了,瞪着快要哭了的眼睛,紧紧握着铅笔。 她手里的铅笔削得尖尖的,元宪洲担心她随时会扎过来。 “好,好,我不说了,不说了,”元宪洲说着,偷偷又把椅子往回退了退。 接下来,元宪洲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他正打算起身出去的时候,肖蝶突然抬头看一眼他头上的纱布:“哼!也不小心点。” 元宪洲顿时如释重负地笑了:“已经好差不多了,不太疼。” 肖蝶又斜眼看了元宪洲一眼,微微红着脸,声音低的不能再低:“你要是喜欢我就等我高中毕业……” “好!”元宪洲连忙答应。 “不过到时候说不定我会变心!哼!”肖蝶坏笑一下。 “没事,我们都还小。” 元宪洲又想起大饼那伙人,顿时有种如鲠在喉的感觉,实在是不吐不快了。 “大饼那伙人不是好东西,你要小心点……” “不用你管!”肖蝶怼了元宪洲一下,但她很快又缓和了口气。 “我们只是哥们儿。” 元宪洲心里的大石头彻底落地了,他站起来:“那没事我先走了。” 肖蝶点点头。 元宪洲转身推门出去了。 来到客厅里,肖蝶妈妈已经把煮好的银耳燕窝端到茶几上了,元宪洲要是再拒绝就有点不礼貌了,更何况这是熟悉的味道。 上一世,肖蝶妈妈也喜欢给元宪洲做这个,只是元宪洲来得次数很少,只在寒暑假来过几次。 肖蝶去世以后,元宪洲又来探望过一两次。 但肖蝶妈妈整个人垮掉了,在肖蝶去世五六年之后她也去世了。 这一世,您无论如何要长命百岁啊! 元宪洲忍不住在心里喊。 元宪洲正在吃着燕窝,肖蝶妈妈小声问:“你说学校还能让她回去吗?” 元宪洲安慰她:“别担心!小蝶学习好,老师们都喜欢她。我找找关系,托托人,一定能让她回到学校。” “太谢谢你了!”肖蝶妈妈顿时如释重负。 第五十六章 险恶的眼神 元宪洲以前在兴都不出差的时候,几乎天天都要去边薇薇那里,一方面看看若星,一方面与边薇薇温存一番。 眼下,已经闹到这步田地了,他也不好意思天天过去,可一闲下来若星那张可爱的小脸就会浮现在眼前,令他抓耳挠腮坐立不安。 坚持了三四天后,元宪洲再也忍不住了,直接跑到薇薇服饰门脸前。 元宪洲从门脸这边进去,正看见边薇薇拎着个大熨斗在忙着给顾客熨衣服,旁边坐着个五短身材的男子,元宪洲一眼认出他就是前几个月出现过的那个物理老师,名叫周华。上一世,边薇薇最终嫁给了他。 上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元宪洲还一度想过,他或许是边薇薇最好的归宿。 但没多久元宪洲就打消了念头,一半是出于自私的理由,还有一半是真心觉得这家伙不地道,不光长得丑,人品也很可疑。 尤其看看眼下,边薇薇一个处于哺乳期的女人拎着个大熨斗来回忙碌,累得满头大汗,他就在一旁翘着二郎腿跟没事一样,这样的男人将来怎么可能会疼爱自己的女人。 元宪洲冲过来,一把夺过边薇薇的大熨斗:“我来吧!” “你行吗?”边薇薇欣喜地看着他。 “这点儿活儿都干不了,还算个带把儿的吗?”元宪洲一边熨着,一边含沙射影骂着。 其实边薇薇知道元宪洲会用熨斗,因为元宪洲以前过来的时候,一直都帮她干活儿。 只是因为有周华在跟前,她不好表现的太露骨。 周华冷笑着站起来,看一眼元宪洲,像店主人一样点点头:“干得不错哦!” 然后四下溜达溜达,碰碰这里碰碰那里。 此时,小翠抱着若星进来了,周华直接过去逗孩子,用两根粗糙的手指头弹一弹孩子娇嫩的脸蛋,若星一下子大哭起来。 元宪洲眼都红了,真想拎起熨斗砸过去:我日你妈!你碰老子的娃干什么? 周华却在一旁哈哈大笑。 边薇薇连忙把孩子抱过来哄弄一会儿。 元宪洲很想放下熨斗去看孩子,但为了边薇薇的面子他也得忍耐情绪,起码要把衣服熨好了再说。 边薇薇一边哄着孩子一边下达逐客令,她小声向周华说:“你先走吧。” 周华像没听见一样,继续四下溜达着。 边薇薇又说了两次,周华这才磨磨唧唧地离开,到了店门口还回头叮嘱一句:“好好干哦!” 元宪洲抬头看一眼,发现周华眼睛里都是狞笑,让人不寒而栗。 “这家伙不是好东西!”刚关上门元宪洲就说。 没等边薇薇反驳,元宪洲又接着说:“天地良心!我没有一点私心。这家伙不光长得丑,人品也可疑!” 边薇薇叹口气:“我都说了嘛,我这个年龄不看重相貌。人品嘛,差不多就行。什么叫好男人?以你为标准吗?那样的话,大多数女人都得守活寡。” “何必妄自菲薄?你长得漂亮身材也好,完全可以挑喜欢的找。” “好看能当饭吃啊。我这条件,跟离异没什么区别。而且连个正式工作都没有,别人不挑我就不错了。” 二十六七岁虽然看着不大,在当时的确不算小了。 在纺织厂,男职工25岁,女职工23岁,统统都算大龄青年了,每年还侮辱性地发一点补助。 至于二十六七岁的单身女子,那简直就是灭绝师太了。 元宪洲熨好了衣服,挂起来,边薇薇看一看连声赞叹:“看来你上一世经常帮老婆干活儿啊!” 元宪洲忍不住叹口气。 在上一世,边薇薇也一定是出于无奈,才嫁给了周华,都说她过得挺幸福,至于是不是真的就不得而知了。 反正元宪洲知道,上一世他跟徐艳秋结婚20周年的时候,周围的同龄人们一半以上都离异了。 而像纺织厂、重机厂这样下岗严重的地方,离婚率更是高达百分之六十以上。 总而言之,生于六十年代末的那一代人离婚率都高得吓人,虽然没有确切统计过,但元宪洲相信肯定要比欧美发达国家严重。 或许,那就是一个徘徊在新旧世界之间,礼崩乐坏的年代。 这一世,元宪洲既然已经改变了边薇薇的人生轨迹,就应该继续干预下去,让边薇薇的生活过的更加幸福。 “你现在有房有店,我再多给你陪一点嫁妆,你一定能嫁个心满意足的人!” “哈哈,谢谢你!我现在就心满意足了。老周现在混得挺好的,年纪轻轻就当上教务主任了,估计三十岁以前就能当上副校长,而且他不嫌弃我,他还有一套楼房……” 这最后一句话把元宪洲说得哑口无言了。 那年月人人都想住楼房,可楼房几乎百分百都是单位建的,杜绝私人买卖,多少钱你也买不到! “别着急,过几年楼房就可以自由买卖了,到时候我给你买套大大的楼房!” “哈哈哈哈!楼房怎么可能买卖?” 元宪洲还要争辩,边薇薇将孩子塞到他怀里:“行了!小爸爸,你就别操心了!还是抱抱你的宝贝儿子吧!” 元宪洲抱着儿子叹口气。 他算是看透了。这边薇薇跟肖蝶有个共同点,她们都很倔。 肖蝶是嘴倔,但只要你顺着她,她心就是柔软的。 边薇薇是骨子里倔,她可以表面跟你嘻嘻哈哈,但内心里却铁打不动。 可元宪洲一想起周华的狞笑就有种不祥的预感。 那狞笑明显是一种挑衅,仿佛在说:老子要搞你的女人揍你的娃! 既然不能阻止边薇薇,就想办法阻止这个王八蛋吧! 可想什么办法呢? 最简便快捷的办法就是威胁恐吓了。 但那是下下之策,而且搞不好会惹恼边薇薇。 周华虽然貌不出奇,但擅长拍马溜须,所以在学校吃得开,也算年少有为了。照理说他不应该找边薇薇这样的跟人生过孩子的女子。 会不会他另有目的,会不会他在外面另有女人? 对!先查查这王八蛋的底子! 第五十七章 教父 元宪洲托人查了周华一番,这个其貌不扬的家伙顿时令元宪洲大吃一惊。 周华的父亲是海菜厂工人,母亲是个家庭妇女,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家里生活比较困难。 师范大专毕业后,赶上一中正缺人,就没费什么事儿当上了一中的物理老师,后来开始带班儿。 由于他家里没门路,他带不到好班儿,学校就强行分给他一个调皮捣蛋的班级——三班儿。 这个三班儿是著名的后门班儿,班级里净是些学习不好、调皮捣蛋、家里有门路的孩子。老师们最头疼,都避之唯恐不及。 没想到周华到了这个班级后却如鱼得水,没多久就把调皮捣蛋的孩子通通降服了,没事跟他们一起吃吃喝喝,称兄道弟,还通过他们认识了他们神通广大的父亲。 由于手眼通天,每当学校惹上烂事儿后,都得通过周华摆平,渐渐地周华便成了校长眼里的红人了。 元宪洲在学校的时候整日埋头学习,还真不知道这些烂事儿,打听了一下之后,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因为上一世他清楚的记得,市内一些著名的流氓、混混,比如像蓝公子、寡妇、小特务、臭油等等,他们都是从周华带的那个三班儿出来的。 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他妈就是一个教父啊! 他的能力三个唐塔拉稀都比不上! 边薇薇啊,边薇薇,不知道是你给我惹的,还是我给你惹的,这么个大麻烦!以后恐怕都得如影随形了。 像周华这么有本事的人,在外面怎么可能没有女人?元宪洲调查发现,这个五短身材的家伙正跟一个新到学校的二十来岁的实习老师交往密切,看来有些猫腻。 元宪洲正打算搜集证据让边薇薇死心时,老梅和曹主任他们那边又有事需要他处理了。 此时,老梅组织的全国走穴已经到达第七站——汉武市,三个原本签约的歌星打起了退堂鼓,眼看演出再有三四天就开始了,老梅一时不知如何是好了。 元宪洲先飞到魔都,找那个叫阿敏的女歌手。 阿敏是魔都本地人,拽拽的样子。元宪洲介绍身份后,她立刻满嘴飚起魔都话,元宪洲一句都听不懂。 元宪洲也不跟她废话,直接把打印好的《个人收入所得税》扔到她面前。 那个年月,几乎没人知道有这玩意,更不会有人主动交税了。但几年之后,很多歌星明星们都纷纷倒在这张纸上。 其实1980年就开始实行《个人收入所得税》了,只是没人实行而已。 阿敏这回不说魔都话了,用普通话争辩一番。 “别人都没交,我害什么怕?” “你跟别人一样吗?你是现役军人,而且知名度这么高,要是报纸刊登出来,你觉得这算不算重大新闻?” “哼!你们不也难辞其咎吗?” “我们只是穴头,个体户,顶多罚点款,能怎么样?总比你罢演损失小吧?” 最后,阿敏只能乖乖认输,但元宪洲仍然不依不饶,扣除她三分之一的报酬来冲抵演出的损失。 这也算是让阿敏长点记性,因为上一世阿敏就因为逃税栽了大跟头。 第二名歌星是对男女组合,男的长了一对眯缝小眼睛,表面和气实则精明算计。 本来,他们已经来到汉武了,听说阿敏没来,他们也想趁机坐地起价。 元宪洲来到汉武时,他们两个已经收拾行李,准备溜走了。 元宪洲故技重施,又把厉害关系掰斥一遍。 这两位也是公职人员,而且比较年长,当然更不敢惹事,乖乖就范了。 考虑他们人还在汉武,元宪洲就没处罚他们。 第三名歌星叫豆豆,远在京北,而且是个个体户,有种光脚不怕穿鞋的感觉,元宪洲打两次电话他都口臭牙硬不肯履约,最后元宪洲放弃了。 上一世,这家伙后来参加了百名歌手演唱会。这一世,元宪洲会趁这次机会狠狠收拾他。 汉武的演唱会顺利进行了,接下来的几场暂时也无大碍,元宪洲于是又飞回了兴都。 刚下飞机,元宪洲就直奔“薇薇服饰”,看到那个丑八怪没来,顿时长出了一口气。 天凉之后,边薇薇的生意好了许多,每天都挺忙碌,小翠在一旁帮着带孩子,帮着做饭收拾家什么的。 元宪洲趁机再次试图说服边薇薇,让她看重自己。 “你看,生意越来越好了不是?” “主要天气凉了,做套装的多。” “做生意要能熬得住,凭你的眼光和审美,将来人们会越来越认同你!到时候薇薇服饰就会成为一个品牌,小小兴都算什么,你会走向全国,走向世界!你会成为时尚女王!” 边薇薇笑了,捏捏元宪洲脸蛋:“谢谢你!你总是这么看重我!我也相信我的眼光独到,会成为时尚女王。可眼下我好想嫁人,好想披上婚纱!我七八岁的时候就惦记着这一天了!” 元宪洲忍不住叹息了。 离开薇薇服饰,元宪洲立刻来到台球厅。 天凉了,台球厅的生意差了些,没多少人,只有元宪波和章明溪在看台子,章明溪在一旁抹眼泪,元宪波在安慰她。 “怎么了?”元宪洲连忙问。 元宪波叹口气:“章明俊被大旗砍了。” 元宪洲并不太吃惊,虽然章明俊是兄弟,但你砍了别人早晚还得被别人砍,尤其大旗那种猛人,怎么可能白挨。 元宪洲最关心的是章明俊的伤势。 元宪波详细描述了一番。 大旗脸上被章明俊捅了一刀,大旗盘桓多时,总算找到机会还以颜色。 这一刀主要砍在章明俊左脸,伤口从章明俊左脸的颧骨下面,一直向上延伸到右边脸两个眉毛之间。 总而言之伤口比大旗明显多了。 那一天,章明俊拿刀扎大旗,虽然客观上给台球厅帮了倒忙,让元宪洲损失两个台球桌和几千块钱。但主观上,章明俊至少有一半的目的是为了帮台球厅。 更何况章明俊还是兄弟,虽然彼此有芥蒂的兄弟。 傍晚的时候,元宪洲到肖蝶家去坐了会儿,确定肖蝶顺利入学了,这才如释重负地离开了。 第二天一早,元宪洲就到市中心医院来探望章明俊。 第五十八章 没有纽扣的红衬衫 章明俊站在走廊偷偷抽烟,元宪洲走过去时,他那根烟已经抽的差不多了,元宪洲又给他点上一根,两人默默抽了一会儿。 章明俊半张脸都裹着纱布,露出的一只眼睛也被纱布的丝线遮挡了部分。 烟刚抽到一半,章明俊就掐了:“出去喝点吧!” 章明俊酒量不行,现在又受伤了,元宪洲很想劝阻他,但看他不容置疑的眼神便作罢了:“走吧!” 他们来到医院附近的一家小饭店,要了几个菜和一瓶白酒。 元宪洲随老爸,酒量好,代劳了大半瓶。 章明俊只喝了小半瓶就醉眼朦胧了。 他抱着元宪洲的双手亲了一下:“大洲!我们是好兄弟!” “那当然,我们穿开裆裤的时候就在一块儿玩。” “我们除了是好兄弟,就,就没别的了吗?” “当然,我们还是发小街坊基友……” “基友是啥?” 元宪洲想起这是二十一世纪的词汇,连忙掩饰:“那个,就是好朋友的意思。” “我的意思,我们其实都是一样的人,都是那,那样的……草,算了,跟你说不清楚。” 两人又继续喝几口,吃吃菜,胡乱聊几句,过了会儿,章明俊又激动了:“草!我本来不是那样的人,为了保护妹妹……后来就习惯了,草!” “我知道你是为了保护妹妹,不然你也不会扎大旗!” “草!” 元宪洲以为跟章明俊喝了大酒后,从此芥蒂就解开了,没想到章明俊出院后还是那个鬼样子,眼神飘忽不定,好像不认识元宪洲。 算逑!元宪洲整天忙得跟屎一样,哪还有时间琢磨章明俊的名堂,爱咋地就咋地吧。 第二天是星期天,元宪洲正好可以跟踪那个丑八怪。 一大早,元宪洲叫上哑巴,开着吉普车来到周华的住处附近等着。 哑巴虽然听不见,但视力好到惊人,甚至有点特异功能了,据说接近6.0,简直是自带望远镜! 没一会儿,一个女的来找周华了。 家属区人们住的太密集,元宪洲不好凑到近前看,他和哑巴在车里等了好一会儿才看见周华和女的出来,他们出来还不时你拉我一把我搂你一把的,一看刚才在屋里就没干好事。 这女的长得确实不如边薇薇。但年轻,满满的胶原蛋白,像周华这种从小生活压抑,长大扮猪吃虎,终有一天扬眉吐气,人中龙凤。他应该会有很强烈的控制欲望,应该会喜欢这种小鸟依人的女子。可他为什么还要追求边薇薇呢? 元宪洲和哑巴又紧紧跟着,这两个人在街上转了转,又跑到东湖去了,在湖上划起船来。 元宪洲一路跟着,不时用长焦相机拍摄,每当快要跟丢时,哑巴的千里眼总能适时重新找到。 周华带着女孩玩了一圈,两人分手后,他又直奔“薇薇服饰”,元宪洲真想追上去,当面戳穿周华的嘴脸。但元宪洲清楚,以周华的狡诈,那根本没用。 第二天,照片冲洗出来以后,元宪洲带着照片来到薇薇服饰。 没想到边薇薇看到照片却毫不惊讶。 “你们男人不都这样吗?吃着碗里看着锅里。换了你那小女友,一定会暴跳如雷了吧!老女人就这样!眼里进了沙子,用水冲冲就算了!” “可这是婚前!大姐!婚前他都不一心一意,婚后不更要命吗?” 边薇薇笑了,又来捏元宪洲脸蛋,元宪洲伸手扒拉开了。 元宪洲突然明白,自己之所以很难说服边薇薇,很大原因是因为她一直把元宪洲当小孩子,就算这个小孩子偶尔有些少年老成,但他嘴里说出的话一样是没有分量的。 边薇薇以为元宪洲生气了,连忙安慰他:“好了!你这个阴暗的小老头儿!那个女孩子我认识!现在的小女孩啊,为了能拿到好的评语,为了能进好的学校,都恨不能投怀送抱。” 元宪洲无语了,一转脸看到案几上放着本十月,半开着是一篇小说“没有纽扣的红衬衫”,铁凝写的,当时在少男少女中曾风靡一时,讲的是一个十六岁少女和她的红衬衫的故事。 “这篇小说你看了吧?” “当然看了,写得真不错!你们这些小孩也可以看看。” “铁凝有一次去拜访冰心……” “真的啊!”边薇薇是铁凝的粉丝,当然关心这些八卦事情。 “冰心问她:你有男朋友没有?铁凝说:还没找。” “冰心怎么说的?”边薇薇像一个迷妹一样,忙不迭地问。 “冰心说:你不要找,你要等!” 边薇薇是聪明人,想了下立刻懂了,连连点头:“说得太好了!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儿?” “90年代。” “哈哈哈!”边薇薇笑了,“你真会编!” 过一会儿,边薇薇又神色暗淡下来,叹口气:“可惜我没有铁凝那样的本事……” “什么叫本事?能在自己的行业做的好就叫本事!你现在不也有自己的事业吗?” 边薇薇笑了:“我这叫什么事业?要不是你养着我早饿死了。” “干事业不是一下就能成功的。铁凝不一样,也默默无闻地写了好多年。我的意思是,女人找男人,一定要坚守一个底限。” “什么底限?” “如果找不到自己喜欢的,那就一定要找个喜欢你的!” “说得好!看来真不能小看了你!” “那你觉得那个家伙喜欢你吗?我是说真正的喜欢!” “我明白你的意思。跟你说实话吧,在学校的时候老周就一直追求我,我一直看不上他,主要嫌他丑。现在我都这个样子了,他仍然追求我。你说这不叫喜欢还叫什么?” “我看他,他有阴谋!他是想报复!”元宪洲一着急,把自己内心捕风捉影的揣测也搬了出来。 “哈哈哈哈!”边薇薇又笑了,“报复?他报复啥?” “他,他没能得到你,结果被我得到了!他肯定恨我!也恨你!” “哈哈哈哈!”边薇薇笑的更厉害,“你个阴暗的小老头!心思真重啊!” “还记得我脑袋被人打坏那天吗?他看我的眼神里有几分得意!离开的时候也是狞笑!我怀疑就是他干的!” 元宪洲这些话揣测的成分太多,连他自己都不太相信,边薇薇怎么可能相信。 边薇薇叹口气:“你想多了。他看人就那样,江校长都说了,他那叫鹰视狼顾,有将佐之才!” 元宪洲还要争辩,又有顾客登门了,他只好转身到里屋看若星去了。 离开薇薇服饰,元宪洲满满的无力感,重生归来,本以为自己具有未卜先知、逆天改命的本领,结果连一点点小事情都改变不了。 难道说,不论前世今生,嫁给周华都是边薇薇的宿命吗? 可这不是若星的宿命啊! 一想起周华那天抱着若星,一脸的狞笑,元宪洲就不寒而栗。 在街上走着,胡思乱想着,元宪洲一抬头发现自己已经来到老百货门前。 上一世的这个时候,徐艳秋已经工作了,就在老百货里面。 元宪洲突然有难以抑制的冲动,想要进去看一眼徐艳秋。 那个给了他家庭,给了他一双儿女的女人啊,她少女时代到底是什么样子? 第五十九章 蝴蝶的翅膀 徐艳秋比元宪洲大两岁,但跟元宪洲是一个学校一个年级,元宪洲在一班,她在七班。 上一世,二十多岁时,元宪洲经媒人介绍初次见到徐艳秋。他对徐艳秋一点印象都没有,但徐艳秋却对他有些印象。 重生归来后,元宪洲来到徐艳秋他们班级的窗户外,想找到徐艳秋,但却没能如愿。 去年徐艳秋十七岁,在上一世的话她就应该工作了,就在老百货里。但元宪洲因为早早跟边薇薇、跟肖蝶扯到一起了,一直不敢过来,担心自己会影响到徐艳秋的生活。 眼下,站在老百货的门口,元宪洲还是踟蹰不前,可他也没有勇气转身离去。 元宪洲犹豫半天,从怀里拿出个墨镜戴上了,小心翼翼走进老百货。 老百货很小,是一栋两层楼的建筑,是当年老毛子建的,虽然有些陈旧破败,但其实很结实,有一种岁月的风情在里面。 上一世的90年代,这栋小楼被拆除了。 这一世,元宪洲很想用自己的财力把它保护下来。 元宪洲小心翼翼走进老百货,刚进去,就停留在门口的一个柜台前,迅速四下打量一下,发现徐艳秋不在视线范围后,便开始向营业员打听。 “徐艳秋今天没在班儿上吗?” 营业员是一个烫着头,穿着花衣服的大妈,看了元宪洲一眼没好气地说:“哪个徐艳秋?不认识!” 老百货只有三四十个营业员,按理说他们互相之间应该都能认识的,更何况眼前是个年长的营业员,她应该在这里待了些日子了。 那么答案只有一个:徐艳秋这一世没在老百货上班!至少眼下没来! 重生回来第一天,元宪洲就发现了,这一世和上一世并非人人事事都完全吻合,就如同蝴蝶震动翅膀,轻微的动作便引起巨大的变化。 那么,徐艳秋的身上发生了什么变故?蝴蝶的翅膀把她震到哪里去了? 尽管已经确定徐艳秋不在老百货上班,元宪洲还是挨个柜台打听了一下,结果当然都一样:查无此人。 离开老百货,元宪洲还是不甘心。 上一世,元宪洲知道徐艳秋家的地址,这一世应该不会也不会有太大变化吧。 徐艳秋家离老百货不远,在一个破败的胡同里。 上一世,徐艳秋家很穷,父亲去世的早,她身下还有一个小儿麻痹症的弟弟,所以她十七岁就出来工作养家了。 眼看离徐艳秋家越来越近了,元宪洲愈发的局促不安。一会儿见到徐艳秋要不要相认?会不会改变徐艳秋的人生轨迹?现在我跟边薇薇、肖蝶纠缠不清,无论如何不能再耽误徐艳秋了。 可到了徐艳秋家附近,元宪洲在几栋小院前徘徊好一会儿,才认出徐艳秋家。 因为这几栋小院都是一模一样的,一样的大小、一样的格局、一样的破败。 徐艳秋家唯一的特征就是,她家房后有一棵大槐树! 元宪洲刚转到院门前,突然一盆水泼过来,元宪洲及时躲开,但还是被水淋湿了裤脚。 抬头看去,却是一个高挑的女子,头发蓬乱,衣衫破旧。 元宪洲鼻子根儿一酸,忍不住喊:“艳秋!” 高挑女子转过身来,却不是徐艳秋。 她盯着元宪洲看了会儿,咧嘴笑了,嘴巴里缺了几颗牙齿,黑乎乎的。 “这,这不是老徐家吗?” “啥老徐老马的,进来坐会儿嘛!” 说着,高挑女子向元宪洲凑近过来。 元宪洲看着她诡异的笑容,立刻认出来了:我草!这不腰疼吗? 腰疼是人名,是兴都市xg区拥政街道的一个著名的彪子。 腰疼一家都是彪子,只有老头儿是正常人。 据说老头儿当年从外面领回一个彪子女人,生了五六个孩子,只有一个是正常的,结果这个正常的孩子十几岁时在大湾游泳淹死了。 腰疼是他们家的老三也不老四的,属于邪彪。 跟大工街的那个纯洁无暇的彪子大宝截然相反,腰疼有欲望,而且很直接。 一看到面貌俊秀的年轻后生,腰疼就眉开眼笑,想要。 元宪洲知道这应该不是先天的,腰疼没人管,经常被街头的牛车、马车的车把式拖到草丛里发泄一番,时间长了腰疼就食髓知味了。 看着腰疼摇摇晃晃扑过来,元宪洲拔脚就跑。 上一世,腰疼确实住在这个胡同里,但住在东头。 难道腰疼家跟徐艳秋家调了个个儿吗? 元宪洲跑到了东头,结果那里已经没有平房了,只有一栋三层的某个单位的家属楼,看那楼的颜色也有些年月了。 难道这一世真的见不到徐艳秋了吗? 想到这里,元宪洲忍不住掉下眼泪。 他知道自己这一世已经配不上徐艳秋了,可是能见上一面也好啊。 缘分这个东西就是这样啊!如果没有缘分哪怕在一个城市里也永远碰不到,哪怕迎面走来也会擦肩而过。 或许老天爷有更好的安排! 或许这一世徐艳秋家里的条件变得优渥,她已经过上好日子了。 无论如何,艳秋啊!你一定要幸福啊! 随着一场小雪的到来,兴都披上了银装素裹,冬天也越来越充满肃杀的味道了。 北方人之所以不爱住平房最主要一个原因是取暖问题。 个人取暖非常麻烦。 首先你得找人盘炉子,条件好的装土暖气,条件不好的修火墙。 然后你得用取暖的煤,除非你住在产煤地区,不然你根本烧不起那种大块儿煤,甚至连蜂窝煤都烧不起。 大多数家庭烧的是用红泥巴和粉煤混合的煤,这种粉煤大多来自朝鲜,俗称朝鲜粉。 每年因为挖红泥巴,兴都都要砸死几个人。然后生炉子煤烟中毒,又得死几个。年年岁岁大家都这么过来了。 楼房不同,尤其大厂的家属楼,都是集体供暖,家里干净又暖和。 纺织厂更不用说了,是用余热取暖,家里热得不得了。外面飘着鹅毛大雪,在家里却得穿裤衩背心儿。 当然,元宪洲的正在使用的几套平房还是不错的。 台球厅先关门了。大洋洲和薇薇服饰,全部都用韩国油炉取暖,不烧煤只烧油。虽然费用高点,但干净安全舒适。 转眼间,1984年就要过去了。 新年即将到来时,元宪洲感冒了,天天猫在热气腾腾的家里。 元宪洲正躺在沙发上看电视时,元宪波蹦蹦跳跳进来。 “哥!东郊广场搞活动,你不去看看吗?” 元宪洲拧着鼻涕:“算了,你们去吧。” “小蝶姐也会在那里演出呢!还有直升飞机扔彩球!” 元宪洲很想起来,但还是摆摆手作罢了。 “那我和钟洋去了啊!”元宪波出去了。 元宪洲摇摇晃晃起来,抬眼看一下日历,突然想起了什么,他连忙跳起来进屋穿衣服。 上一世的这一天,兴都出了大事件! 一架扔彩球的直升飞机坠落到人群中,三十多个人像切黄瓜一样被切成了碎片。 元宪洲必须阻止这一切!阻止妹妹、阻止钟洋、阻止肖蝶! 第六十章 刑天 元宪洲裹着厚厚的衣服出门,刚到楼下还是被冷风吹的涕泪交加。 元宪洲的吉普车放在大洋洲的院子里,为了早日赶到东郊广场,他打了辆摩的,一路强忍着冷风拂面,紧赶慢赶终于来到东郊广场。 东郊广场的活动已经开始了,诺大的广场上到处人山人海,好像兴都一半的年轻人都出来了。 隐约能听到演出的音乐声,但人群的声音太嘈杂,几乎将音乐声淹没了,元宪洲无法分辨演出音乐的确切位置,只好向人群中挤进去。 挤着挤着,突然头顶一阵大风刮来,把衣领都吹开,寒气从头顶一直涌向脚底板。元宪洲抬头看去,正是那架即将肇事的直升飞机。心里暗骂:这帮蠢货脑子真是简单!这种大风天,弄架直升飞机来助阵,不出事才怪! 可在那个年月没有问责机制,上一世发生了惊天大祸之后,正规媒体提都没提,只是在民间口口相传一阵子便偃旗息鼓了。 元宪洲再看看周边的人们,尽管头顶大风刮着,寒冷刺骨,但他们个个热情高涨,仿佛打了鸡血一般。 元宪洲也很快发现了肖蝶和大饼他们在演出,舞台离得老远,看起来没什么危险。 元宪洲正思忖着,怎么通知观众离直升飞机远点,突然一阵狂风刮来,头顶的直升飞机歪斜一下,似乎要坠落下来了。 元宪洲忍不住大喊:“飞机要掉下来了!” 话音刚落,人群中一阵躁动,接着其他人也跟着大喊:“飞机掉下来了!快跑啊!” 一瞬间,人群像潮流一般剧烈涌动起来,元宪洲还没反应过来,差点被人推倒,接着又被人撞的飞了起来,等他反应过来发现自己已经在人们头顶了。 那些人们一个个都像发了疯一样漫无目的地四处奔跑着冲撞着,一排排的人被撞到,被踩在脚下,惨叫声此起彼伏。 直升飞机没掉下来,踩踏事件却发生了! 元宪洲好容易从人头顶跳下来,来到安全处,却看见一个女子抱着个满身是血的小孩儿哭喊着:“孩子!我的孩子啊!” 元宪洲再放眼看向四周,到处都是被踩踏受伤的人们,到处都是破鞋子破衣服,到处都是哭爹喊娘声,简直就是人间地狱! 天呐!我干了什么!元宪洲大喊一声,栽倒在地。 元宪洲醒来时,正躺在元宪波怀里,肖蝶正带领着钟洋、章明溪在给受伤的人做简单的包扎、抢救。 元宪洲看一看周遭的惨相,忍不住掉下眼泪,嘴里嘟哝着:天命不可违!天命不可违! 章明溪小声问肖蝶:“姐姐,大洲哥没事吧?” 肖蝶摇摇头:“没事,他就是烧糊涂了。” 那年月,救护车很少,正常的车子也不多见,最后弄些马车驴车,把伤员拉走了,由于救助不及时十几个人死掉了,受伤的也有三四十。 元宪洲在医院待了一个晚上就回家了,虽然烧已经退了,但还是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元义刚很担心,又想找大仙,被刘彩霞严厉制止了。问了问医生,医生说只是受了太大刺激的关系。 直到三四天以后,元宪洲才完全恢复正常。 一周之后,元宪洲又开始到大洋洲工作了。 曹主任、老梅专程到兴都来探望元宪洲,主要是探讨下一步的生意。 眼下,他们一共有两桩大生意,一个是卖磁带,一个是组织走穴。曹主任和钟洋都已经是百万富翁了,元宪洲和老梅甚至还要多一些。 这两桩生意基本都走上正轨了,不需要耗费太多精力,同时四个人手里还剩余着一大笔钱没处消化。 按照元宪洲的建议,曹主任、老梅和钟洋都在自己老家大肆买房买地。可能够上市买卖的房子实在太少了,全国各地都一样。拿元宪洲来说,大工街的能买卖的平房都已经被他买走一半了。 四个人争论一番,曹主任想弄彩电来卖,但元宪洲认为卖彩电太引人注意,政策风险太大,随时都会被当做投机倒把分子抓起来。最后,老梅决定从香港弄点电子产品来卖,像电子手表、电子计算器之类的小东西,不引人注意,利润却很丰厚。 曹主任和老梅离开后,元宪洲赶紧来薇薇服饰探望边薇薇和儿子。 趁边薇薇在外屋忙碌,小翠向元宪洲诉苦。 “大洲啊!你说的真对,那个家伙不像好人!” 元宪洲叹息:“是啊,我嘴皮子都快磨烂了。” “那你想想办法嘛。” 可元宪洲哪有什么办法? 在东郊广场事件发生前,元宪洲一度想:既然不能说服边薇薇放弃,就胁迫周华放弃。 比如用曝光**威胁他,或者直接让大鸡对他进行人身威胁。 可东郊事件以后,元宪洲有些打怵了。 也开始怀疑自己了:真的可以逆天改命吗?难道不是按下葫芦浮起瓢吗? 元宪洲重生归来,最早的逆天改命是救老爸,虽然发生了一系列意想不到的事件,但还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可老爸的命运真的改变了吗?再不会遇到更悲惨的事情了吗? 元宪洲不敢想象。 边薇薇上一世的命运是嫁给周华,这一世元宪洲逆天改命会不会带来更危险的恶果?如果是元宪洲自己承担还好,可一旦牵连到边薇薇,乃至其他人怎么办? 所以,元宪洲暂时不敢再劝说边薇薇了,也放弃了威胁周华的计划。 但命运的巨轮还是碾碎了某些东西。 一天,小翠刚离开一会儿,只剩下边薇薇和周华在屋子里。 周华凑过来动手动脚:“哇!你看起来比以前更大了!” 边薇薇皱起眉头:“别说这种话。” “反正你要嫁给我了,就让我摸摸嘛,来嘛,来嘛。” “别这样,一会儿小翠该回来了。” 周华不听,继续凑过来动手动脚,边薇薇一把将他推开,忍不住骂道:“看来大洲真没看错你!” 周华冷笑:“那个小兔崽子说我什么?” “你自己心里清楚!” 周华咬牙切齿:“小兔崽子!小流氓!老子回头再收拾他!现在先收拾你!” 边薇薇慌忙后退:“你要干什么?” “干什么?干你!当初老子苦苦追求你,你死活不答应,却便宜了小兔崽子!你他妈已经是个破烂货了!真以为老子会娶你吗?” 边薇薇冷笑:“呸!你倒想得美!” “老子今天就要狠狠干你!狠狠蹂躏你,以泄老子心头之恨!” 说着,周华扑了过来。 边薇薇突然举起了剪刀:“你再靠近试试?让你当一辈子太监!” 周华连忙举手后退着:“别!别这样!我是闹着玩的,哈哈,闹着玩的……” 等他退到床边时,突然抱起了床上的若星,嘴里继续嘟哝着:“闹着玩,闹着玩,哎哟!我胳膊好累啊,要抱不住了!” 边薇薇顿时脸色大变。 第六十一章 全面开战 周华举起襁褓中的若星,边薇薇连忙放下剪刀:“别!别!你别这样!” 周华逗弄着若星:“哇!这小东西长得真像小兔崽子!长大了也是个小小兔崽子!” 边薇薇哀求:“求求你!放了他!” 周华头也不抬,挥挥手:“脱!统统都脱了!” 边薇薇刚一犹豫,周华又嚷嚷起来:“哎哟!抱不住了!抱不住了!” 一边说着,周华一边倾斜襁褓,若星随时都要翻落地上。 “别!我脱!我脱!”边薇薇开始解衣服扣子。 周华贪婪地盯着边薇薇,咽着口水。 边薇薇脱掉了对襟毛衣,又脱掉了内衣,只剩下胸罩了,略微放满了动作。 周华急不可耐:“快!快!快脱!”一边说着一边把手伸向裤子里。 “草!”周华转身放下若星,正准备向边薇薇扑过来。 突然,一个身影猛地撞过来,把周华撞向一边。 原来是小翠! 小翠大喊着:“姐姐!快跑!” 边薇薇冲过来,抱起若星向门外跑去,周华起身想过来拦截,小翠死死抱住他,张嘴在他胳膊上狠狠咬着。 “啊!”周华疼得大叫,使劲挣扎着,费尽力气将小翠推倒,刚要迈步出去,小翠又死死抱住他的腿,周华又拼命挣扎着,再次将小翠推翻在地,然后转身向门口冲去。 来到院子里,边薇薇早已不见身影了,周华气势汹汹地回到屋子里。 看着周华又回来了,小翠有些紧张:“你,你要干什么?” “哼!干什么?跑了小娘们儿老子就拿你开刀!” “你敢!”小翠一边后退,一边抓起手边的东西向周华砸来。 但都是些不够尖锐沉重的东西,像针线盒、布料一类的东西。 周华扑过来,一把抓住小翠,小翠拼命挣扎着,周华用力将她按倒在床上,然后压了上去。 此时,在大洋洲,老梅从香港水来的电子产品到货了,元宪洲、钟洋、哑巴、大鸡四个人在忙碌着,搬运着、清点着。 元宪洲一抬头,发现边薇薇抱着若星衣衫不整地跑进来,连忙抓起外套披在她身上。 “怎么了?” “快!快去救小翠!” 话音刚落,大鸡“噌”地一下便窜了出去,元宪洲也连忙追了出去。 从大洋洲到薇薇服饰不算远,快跑的话十几分钟就能赶到。 元宪洲和大鸡气喘吁吁来到薇薇服饰时,只看到小翠衣衫不整地坐在床上哭泣。 大鸡眼都红了:“谁干的?” “那个畜生!”小翠抽泣着。 元宪洲叹口气:“就是一中那个物理老师,大脑袋那个……” 大鸡以前常在一中门口堵着学生要小钱,对周华也有点印象。 “原来是那个王八蛋!老子非弄死他不可!” “还是报案吧,人证物证都在,肯定能让他身败名裂。” 元宪洲觉得这是打击周华最好的办法了,像这种底层爬上来的人,名声权势才是他最在意的。 大鸡却不肯:“那不便宜他了!” 小翠也不愿意:“那怎么行,多丢人了。” 事已至此,这场战役恐怕再也不可避免了。 元宪洲内心懊悔不已。 东郊广场事件令他对逆天改命发生动摇,可既然命运之轮已经转动,就不得不抗争下去了。 天,该逆还得逆!命,该改还得改! 哪怕被命运之轮碾碎,也在所不惜! 元宪洲答应找机会为小翠伸张正义,可大鸡却跺着脚要立刻找周华报仇。 “大洲!你就别管了,帮我买两张票就行了。我干掉那个王八蛋就带着小翠远走高飞!” 元宪洲急了:“你脑子进水了?你有二王那两下子吗?他们跑到天涯海角不一样被干掉吗?再说你爹妈你弟妹怎么办?” 小翠也不赞同:“是啊,我爸妈也不舍得我……” 大鸡蹲在地上狠狠拍自己脑袋:“可我咽不下这口气!” 元宪洲也蹲下来,搂着大鸡肩膀:“你相信我不?” “相信!大洲你仁义!也有本事!” “那你就等等,最多等一个月,我一定能给你找到机会,让你狠狠干他!让他爹妈后悔把他生到这个世界上!” “好!我等你!我忍着!” 元宪洲还没开战,周华却先开战了。 这天,元宪洲从外面回到大洋洲时,却闻到一股子臭味儿,哑巴和钟洋在四下忙碌着。 看见元宪洲,钟洋骂骂咧咧:“妈拉个巴子,不知哪个王八蛋扔进来一个屎尿罐儿!” 当年,谁要想报复一个人的话,扔屎尿罐是最常见的手法。 这屎尿罐是用玻璃罐头瓶做的,装上屎尿,然后把开口密封。 虽然不能伤人,但也能把人恶心大半个月。 元宪洲刚想帮钟洋和哑巴忙活忙活,突然想起薇薇服饰,连忙跑了出去。 果然,边薇薇和小翠也在忙碌着,虽然边边角角都收拾了,屋子里还是洋溢着臭大粪味儿。 一边收拾,边薇薇一边自责:“都怪我有眼无珠!都怪我惹了这个大混蛋!” 骂着骂着,边薇薇突然冲到柜子前,打开柜子拿出婚纱,举起剪刀就要剪,元宪洲连忙冲过去制止,夺下婚纱放到了一边。 边薇薇坐在沙发上哭了起来:“都怪我!都怪我!是我害了小翠,我早该听你的话!” 元宪洲连忙蹲下来安慰她:“怎么能怪你呢?那个人面兽心的家伙,连你们校长都看不出来,你怎么能看出来呢?” 说起校长,元宪洲忍不住在心里怒骂:尼玛!一个身体比例失调的丑八怪,还鹰视狼顾、将佐之才,要么是脑残,要么是利欲熏心。 边薇薇继续哭着:“我再也不想嫁人了,再也不嫁人了!” 元宪洲捧起边薇薇的脸:“别这样!你之所以现在还没嫁出去,是因为老天爷给你留着最好的呢。他一定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白衣胜雪!” 边薇薇忍不住抱住元宪洲:“讨厌!你就会哄人!” 元宪洲知道,周华不会善罢甘休的,还会继续骚扰。 反正是冬天,元宪洲干脆把大洋洲和薇薇服饰临街的窗户都装上挡板封上。 接着,元宪洲又收买大洋洲和薇薇服饰跟前的闲人们,比如晒太阳的老头老太太,病退的大叔大妈,从他们嘴里元宪洲更加确定是周华干的。他把自己十几岁的学生洗脑了,让他们替自己干脏活儿。 元宪洲向门前的闲人悬赏,发现可以人等及时通报,奖励两张大团结! 没几天,一个老大爷就跑到大洋洲来打小报告了。 “那天那个小孩又来了!刚到街口!” 第六十二章 屎尿罐 周华找的是自己的学生,一个初二的半大孩子,虽然长得很瘦小,但一看眼神就知道是个调皮捣蛋、混不吝的货。 这时已经是傍晚了,行人渐渐稀少。 少年拎着屎尿罐子东张西望,来到大洋洲门前。 大洋洲的玻璃窗都用挡板封住了,只有门微微打开。 少年犹豫着,要不要将屎尿罐从门缝扔进去。 突然,一只有力的胳膊从后面夹住了他的脖子,接着一双大手夺下他的屎尿罐儿。 大鸡和哑巴架着少年把他拖到大洋洲的后院。 元宪洲正在后院笑眯眯地等着他。 少年挣扎着:“我是小孩儿!你们不敢打我!” 元宪洲点点头:“不打你!” 哑巴抱住少年的身体,大鸡将一个漏斗强行插入少年的嘴巴,接着端起屎尿罐将里面的屎尿向漏斗里倒去。 “啊!”少年挣扎着,屎尿喷出来,差点溅到大鸡脸上,忍不住怒骂:“真他妈臭!” 少年剧烈地呕吐起来,刚抬起头来,元宪洲又一挥手:“再来!” 少年再混不吝也没见过这阵势,当场吓哭了:“呜呜!我再不不敢了!求求你大哥!饶了我吧!” “那你老实交代,谁让你来的!” 说着,元宪洲将卡式录音机放到少年面前。 少年原原本本交待了周华派他过来扔屎尿罐的前后经过。 录完这段,元宪洲又命令少年交待他父亲是谁在哪个单位工作,家里是什么情况。少年刚一犹豫,元宪洲又抬手:“再灌!” 少年连忙老实交待,他老爸是二轻局的一名科长,名字叫于继光,妈妈在涂料商店上班。他下面还有个妹妹读初一。 元宪洲把刚才的录音录了一份儿,命令少年交给校长。 “你要不老实照做,我们就去找你老爸,就往你们家里泼大粪!” 少年服服帖帖走了。 大鸡有些诧异:“那个校长他们不是一个鼻孔喘气吗?” 元宪洲点点头:“我知道,可校长也不敢纵容他胡来。” 果然,这之后,周华再没找人扔屎尿罐了。 小翠为了保护边薇薇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元宪洲十分心疼,因为小翠是他雇佣的,从边薇薇怀孕的时候就过来了,一直照顾着边薇薇和若星,就像元宪洲的亲人一样。 小翠被周华糟蹋后,大鸡不离不弃,让元宪洲也十分感动。先前他们两个陈仓暗度时,元宪洲还有些担忧,因为小翠是个农村老实孩子,大鸡有点混不吝,担心他们不会幸福。 现在看大鸡这么讲情义,小翠又对他一往情深。就主动把去年买的一套五间大瓦房的小杂院送给他们,为他们举办了婚礼。 大鸡和小翠他们各自父母都很贫穷,不时来与大鸡和小翠一起同住,还能改善一下生活。 给大鸡和小翠举办婚礼后,元宪洲又往全国各地跑了一阵子,因为老梅弄来的电子产品太好买了,每一次都卖到脱销,各地的百货商店、供销社一再催促补货。 从外地回来后,元宪洲先到薇薇服饰探望若星和边薇薇,接着又回来探望肖蝶。 按照肖蝶的要求,元宪洲只要在兴都,就必须每周来探望一次。 肖蝶头发已经长得很长了,扎着马尾巴。 元宪洲在屋里刚坐下,她就解开马尾巴披散头发:“我想留披肩发,你说好不好看?” 元宪洲私心里其实既不喜欢肖蝶留短发,也不喜欢她留长发的。 因为肖蝶个子高骨架大,类似西方女人的身形,留短发显得有点中性。 留披肩长发吧又不太符合肖蝶的性格。 但元宪洲还是鼓励她:“反正现在还年轻,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好了!实在不行再改回来!年轻人就要勇于尝试嘛!” “你说的太对了!”肖蝶受到鼓励挺高兴,立刻又把自己的新近的理想讲给元宪洲听。 肖蝶的妈妈以前一直想让肖蝶考医科大当医生。 可肖蝶嫌当医生太麻烦,太琐碎,一直不肯。 去年年底,东郊广场事件后,肖蝶在参与救死扶伤的过程中,开始热爱上这个职业了。 元宪洲知道肖蝶是个脑洞大的女孩子,今天想当医生明天保不齐又想干别的了。 “可你不是想当歌星吗?” “医生就不能当歌星吗?罗大佑不也是医生吗?” “好吧,不过医学院也挺难考的。” “你不高中课程都复习完了吗,没事可以教教我。” 肖蝶上一世报考的是师范专业,结果跑到燕都去了。 这一世报考医学的话,说不定就不用到燕都去了,从而避开杀身之祸。 元宪洲回到兴都后,找了个木匠,每天都在院子鼓捣一个东西,那是一个木架子,可以随意拆卸组装。 大鸡和哑巴还有钟洋都看不出那是什么玩意,直到一周之后,大红的到来,他们多少猜出一点,那木头架子跟谁有关。 钟洋、哑巴、大鸡都不是大工街的人,对大红了解不多,但听元宪洲提起过,多少知道一点大红的事迹。 聊了一会儿,大家都明白了,元宪洲找大红是来办周华的。 周华这样有本事的人肯定不缺跟他暧昧的实习生,甚至女学生之类。但大红这样活儿好的,他未必见识过。 周华祸害了小翠之后,知道元宪洲饶不了他,走哪都不落单。大鸡或者其他男的根本近不了身。但大红就可以。 大红在大工街虽然有点滥,但也有几分姿色,对周华这种也有几分吸引力。一来二去就跟周华勾搭上了。 大红活儿好,两人在职工宿舍干得热火朝天,动静太大,周华就把大红带到自己的秘密所在——一个相对僻静的小杂院里,前后左右都没有邻居。这是周华利用职务之便给自己弄的房子。 大红偷偷用胶泥把门钥匙拓下来给元宪洲了,让元宪洲配好了钥匙,就等着周华再次过去。 “今晚他让我过去!”大红告诉元宪洲。 “好!你辛苦了!”元宪洲递给大红一把钥匙。 当然,这把钥匙并不是周华那个小杂院的,而是大工街的一套临街房。 上一世,一个大工街的阔佬送给大红一套临街房,这一世没想到却是元宪洲送她的。 晚上出发前,元宪洲再三叮嘱大鸡:“你不是一直想爽吗?今晚就让你爽透!让你解恨儿解个够!” “谢谢大洲!”大鸡挺感动。 “不过一定要听我的!我让你开始就开始,我让你停下就停下!” “好!”大鸡使劲点头。 第六十三章 干翻天 元宪洲开着吉普车,带着大鸡、哑巴和哥哥元宪江直接来到周华的小杂院前,停好车子后,大摇大摆地冲进了屋子里。 周华还没睁开眼睛就被堵住嘴巴戴上头套,绑了起来,然后拉出去推到吉普车上。 周华找了这么一处不打扰别人的安乐窝,结果也给自己挖了个大坑。 元宪洲考虑很细致,拖出周华后,留下元宪江,让元宪江亲自送大红回家,因为黑灯瞎火的,大红一个女孩子没法回家。 可车子开在半路上,元宪洲才想起自己失策了。 自己这个老哥跟哑巴是一路货色,荷尔蒙超载,几天不搞就憋的慌。纪敏在乡下已经待这么久了,老哥肯定憋不住了。离开时,看老哥跟大红眉来眼去就知道了,他们俩肯定要热火朝天大干一番了。 吉普车在夜幕中疾驰,转眼来到荒僻的海滩上。 哑巴和大鸡把周华拖下来,等他们看到元宪洲在沙滩上组装木架子时,这才恍然大悟——这是刑具!狠狠干周华的刑具! 木架子组装好了之后,哑巴和大鸡把周华屁股朝天硬按上去,用皮带固定好手脚还有腰部。 等元宪洲拿出手术的器械时,大鸡就更加明白了,大洲答应他的事情看来今晚就可以实现了! 大鸡咬牙切齿:“你奶奶的!老子要让你痛不欲生!让你后悔来到这个世界!” 周华眼睛看不到嘴巴喊不出,但耳朵能听到,等大鸡撕烂他的裤衩,露出他丑陋的白屁股的时候,他立刻吓尿了。 尽管元宪洲知道大鸡骟过猪,但还是不忘叮嘱一句:“别流太多血,别感染!” 大鸡虽然愣头愣脑,但折磨仇人还很有耐心。 他戴上胶皮手套,用酒精消毒手术刀,也消毒周华丑陋的身体。 周华吓得浑身哆嗦,嘴里发出乌鲁乌鲁的声响。 跟骟猪相比,骟人可容易多了,连手术都不能算。 大鸡举着手术刀在薄如蝉翼的蛋子皮上轻轻划过,只划开一寸多长的口子,然后放下手术刀,伸出戴着胶皮手套的手挤捏一会儿,两个蛋子便先后滑落出来。 蛋子的一端连着两根白线,大鸡拿起剪刀将白线剪断,两个蛋子便掉到沙滩上,大鸡用军勾鞋狠狠踩碎了蛋子,嘴里怒吼着:“干你妈!真他妈爽!老子恨不能再给你几刀!” “好了!好了!”元宪洲连忙要回手术刀等工具,接着从车上扔下几只苞米骨子。 还没等大鸡动手,元宪洲先在周华屁股上泼了些润滑液。 大鸡找了根最粗的苞米骨子,“酷嗤”一下就捅进周华的屁股里了。 刚才被骟跟眼下这情形比简直小儿科,周华疼得全身都哆嗦起来,喉咙里发出巨大的声响。 大鸡一直将苞米骨子推进去一半,再推时却推不动了,又要找锤子生往里砸时,元宪洲连忙阻止,因为他听到周华喉咙里发出的已经不像人声了。 “行了!别弄出人命!” 大鸡朝周华身上吐了口唾沫,然后和哑巴一起将周华从架子上解下来,扔在沙滩上。 周华在沙滩上挣扎着,想要伸手拔掉苞米骨子,但却没有力气。 元宪洲手脚麻利地拆卸了木架子,然后从车上拿下一个毛毯扔到周华身边。这毛毯是刚才离开周华家时,元宪洲顺手拿的,他怕周华赤身裸体冻死在海滩上。 三人蹬上吉普车扬长而去,元宪洲看着后视镜里像只大豆虫一样在地上挣扎的周华,心里突然浮现出一丝不安:这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他只是一个强奸犯而已。 可看看心满意足的大鸡,再想想无辜的小翠,心里顿时释然了许多。 一路上,大鸡还兴奋不已:“真他妈过瘾,这下全解恨了!连小翠那一份也解了!” 元宪洲忍不住叹息。 “从此以后这小子是不是就干不了那事儿了?” “能。” “什么?怎么骟了还能?” “你以前骟的是小猪,骟大猪试试。顶多失去生育功能而已。” 大鸡懊悔不已:“你怎么不早说啊?老子把他整个切下来。” “行了!大哥!天寒地冻,会出人命的!” “好吧,好吧。谢谢你啊大洲!我和小翠都解恨了!” 元宪洲叹了口气。 “你说那王八蛋会不会再来找咱们报仇?” “会!以他的性格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那你怎么不让我把他挖坑埋了?” 元宪洲又叹了口气。 上一世,元宪洲连只鸡都没杀过。 这一世他已经杀了十来个人了,虽然是无心杀的。 但成心杀人,他还真没有这个心理准备。 1985年春节到来前几周,元宪洲又一个心头大患也解决了。 章明俊的养父、章明溪的生父章文斌,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因为喝醉了酒摔倒在路边活活冻死了。 很多老人都说章文斌是舒服死的,因为喝酒喝醉的时候身上并不感到冷,不然他也不会躺在路边,他是在不知不觉的状态下被冻死的。 章文斌被送到火葬场的时候,工作人员都不敢动手,因为章文斌脸上红扑扑的,身体也并不僵硬。 章文斌的结局让元宪洲想到另一个人——大宝。 章文斌虽然算不上恶贯满盈,但绝对是祸害老婆孩子的坏人了。跟他相比大宝真是人畜无害的好人。他是个傻子,娱乐自己娱乐大众,但最后时刻却痛苦不已,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上一世,大宝得了怪病在床上挣扎数月,全身溃烂痛苦不堪,要死死不了要活活不成,这简直就是电影里演的,那些坏人们的下场。 最后,还是元宪江搬来一块儿大石板压死了大宝,结束了他的痛苦。 元宪洲算是看透了,在老天爷眼里没有什么好人坏人,管你作恶多端还是心善积德,老天爷照样干你,照样折磨你,就像一个程序员随即选择一个任务释放出来。 元宪洲仔细想想,章文斌乃至章明俊的人生轨迹也可以算是他逆天改命的结果。 上一世的1985年,章明俊用五连发干掉了养父,从此走上不归路。 这一世,元宪洲虽然没有直接干预章明俊的人生,但给了他很多经济支持,也默许他创办自己的台球厅,从此衣食无忧,章文斌自然也有更多的闲钱喝酒,从而自己干掉了自己。 东郊广场事件中,元宪洲干掉了十几个人,虽然是无心的,但他也难辞其咎。 他曾经恐慌、曾经崩溃、曾经困惑。 接下来又经历一系列事件后,他反而更加心硬似铁,血冷似冰了。 奶奶的,老子就是要逆天改命! 至于报应不爽,至于蝴蝶效应,尽管来好了! 第六十四章 过年 春节前两周,大工街的联营供销社,还有市内的一门市二门市都一起供应元宵,结果大家刚闻风而至时,却统统都卖光了。 元义刚在家里骂骂咧咧:“供应个屁供应,早被他们走后门儿拿走了。” 那年月,不光吃个元宵要走后门,买个大白菜都得从人脑袋上过去。 所以,物质贫乏的年代人们呼唤老炮儿小炮儿,就是呼唤男性气概,没有男性气概,你连大白菜都搞不到,就会让全家人一个冬天没菜吃,北方的海边人要是没菜吃的话,只能顿顿吃海参鲍鱼海蛎子,太气人了。 当然,到了物质极大丰富的年代,老炮儿小炮儿就该退位了,有娘炮儿们就足够了。 这个时候,元宪洲的电子产品正在大卖,但他突然产生个念头,弄点元宵回来卖!别人管不过来,起码可以让大工街的父老乡亲吃上元宵! 说干就干!从春节前到元宵节,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元宪洲都在东奔西跑解决元宵的生产问题。 那年月,元宵之所以紧缺除了粮食问题外,运输乃至速冻技术是个大问题。 但天寒地冻的北方地区,速冻根本不算问题,在车间生产好后,直接扔到室外,分分钟冻成石头。 一直忙到到正月十五前三天,元宪洲弄来一辆当时俗称“狼背”的大卡车,拉来了3万斤的元宵。 元宪洲在大工街设三个点儿,元宪江、元宪波、肖蝶、章明溪,还有许多街坊邻居都来帮忙,六口人以下的家庭每家每户限购一斤,六口人以上的家庭每家每户限购两斤,每斤只要两块钱。 不光面向纺织厂的职工家属,也面向重机厂的职工家属。 一连三天,销售点前人流不绝,但因为家家户户都有份,再加上街坊邻居自愿维持秩序,现场都是井然有序。 元宵全部卖完后,元宪洲还赔了8000块钱,但心里却十分舒坦。 往年,元宵节期间,市内都会举办彩灯展览、猜灯谜等活动。 去年年底发生了踩踏事件后,所有的大型活动都取消了。 但人们娱乐的热情丝毫未减,纷纷走上街头,涌进公园,自发地寻找娱乐活动。 卖完元宵后,元宪波要拉元宪洲一起出去玩,元宪洲春节都没怎么休息,正想好好休息休息,但听元宪波说要拉着肖蝶一块儿玩,便慨然应允了。 元宪波还叫来了章明溪一起,三女一男一起出去。 肖蝶想到大湾滑冰,时髦的溜冰鞋都带来了,元宪洲好说歹说才劝止了她。 大湾是南城的一片水泽之地,有大大小小十几个水湾组成,以前是水产技校的养殖场,后来废弃了,成了老百姓休闲娱乐的地方。90年代以后,这里被改成了水上公园。 夏天的时候,许多孩子来大湾游泳戏水,虽然水不深,但水草多淤泥多,每年都会淹死几个孩子。腰疼他们家唯一智力健全的孩子就是在大湾淹死的。 冬天的时候大人孩子都来大湾的各个水湾上溜冰。 由于临时取消了灯展之类活动,这一年来大湾溜冰的人格外多。 元宪洲一方面对人头攒动的地方有些惧怕了,另一方面眼下快七九了,担心冰面冻不严实,哪敢再让肖蝶去溜冰。 其实,元宪洲并没有说服力,但除了肖蝶有滑冰鞋,其他人都没有啊,总不能大家看着她表演吧。 商量半天,大家决定:还是去滑旱冰吧。 旱冰场就在大湾附近,去年修建的,生意相当火爆,平时的时候很多初中生高中生甚至旷课来溜旱冰。 这一天,溜旱冰的人也相当多,除了初中生高中生,还有许多二十来岁的大人。 在溜冰场里,人们像跳集体舞一般,排着队溜冰。水平差的在外圈,水平高的在里圈。 在元宪洲看来,旱冰比真冰还难滑,主要是不跟脚。所谓的旱冰鞋就是一块儿铁板下面焊四个胶皮轱辘,然后用四根布带子绑到鞋上,滑几圈就松了。 其实,这只是元宪洲的借口而已。人真正的溜冰高手,都不用把带子绑到楔子上,直接拿手拎着,照样滑的轻松惬意。 肖蝶和元宪波就是溜冰高手,她们两个手牵着手在溜冰场中央滑着做着各种动作,就像一只蝴蝶的两只翅膀,左右翻飞着。 元宪洲多么想牵着肖蝶手的是自己。 自从和好以后,两人再也没单独约会过了,顶多单独在肖蝶闺房里坐上一会儿,连手都很难牵到。更别提先前的花式亲嘴了。 章明溪的溜冰水平跟元宪洲差不多,都只能在最外圈慢慢晃悠着,还时不时自己把自己绊倒了,摔个四脚朝天。 两块钱90分钟对元宪洲来说实在有点漫长,可想想更加漫长的重生道路,元宪洲都觉得这是难得的享受了。 还有三十多年呢!才能重新回到上一世的那个终点。 元宪洲真希望自己像科幻电影里的宇航员一样,在太空舱里睡去,30年后再醒来,反正已经有那么多的房产了,怎么都不会穷死。 问题是,这一世真能走到上一世的那个终点吗? 这一世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操了这么多的心,经历了这么多的是是非非。 元宪洲常常都有一种心力交瘁的感觉。 可抬头看一眼像蝴蝶一样四处翻飞的元宪波、肖蝶姐妹,再看一眼在墙边扶着栏杆踟躇前行的章明溪。 元宪洲突然又有种满满的知足感。 此刻睡去,那不太可惜了吗?浪费了这次再世为人的机会! 能够与挚爱的亲人们重聚,能够陪着他们一起喜怒哀乐,这才是最完美的人生啊! 回到家里后,元宪洲又顺路到小杂院看看。 春节期间,一家五口人都住在家里,元宪洲担心小杂院的水管或者土暖气什么的冻坏了。 刚进院子元宪洲就感觉到有人在。到了院子中央隐约能听到男女嬉闹的声音。 这会儿未来的嫂子纪敏还在海边乡下养胎呢,哥哥从哪弄来的女人? 正犹豫着要不要进屋时,元宪江推门出来了,看见元宪洲脸上有些尴尬,但还是侧着身子:“快!外面冷,进屋暖和会儿。” 元宪洲钻进屋里。 元宪江把炉子生的挺暖和,虽然跟不上家里,但起码不用缩手缩脚。 元宪洲很想看看这个女子到底是谁,但也不能表现的太焦急,就晃晃悠悠来到布帘子前,却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喊:“谁啊?” 第六十五章 展销会 “还能有谁,大洲!”元宪江瓮声瓮气地说,伸手挑开了帘子。 元宪洲走进屋里,一眼看到大红披着衣服坐在炕上,看见元宪洲不好意思地笑笑,打声招呼:“大洲……” 其实元宪洲比她更尴尬:“那个,挺好吧。” “挺好。” 再回头看看元宪江却像没事一样。 元宪洲心里怒骂:“哥哥呀哥哥!你憋不住,偶尔消消火也就罢了,怎么还领到家里来了?” 元宪洲表面对大红客气,内心深处也的确同情理解大红,但骨子里他是瞧不起大红的,除了利用大红,根本不想跟她有牵连,没想到自己老哥把她领家里了。 从屋里出来,元宪洲憋着火,真想狠狠训斥哥哥一番,可自己是弟弟啊,哪能以下犯上。更何况自己也不是走得直坐得正。 只能说些不疼不痒的话:“小心点啊,别煤烟中毒了……” 过完正月十五,这个春节才算是过去了,各行各业陆续开始恢复正常了。 钟洋也从蓝城回大洋洲上班了。 上班第一天,就接到老梅从羊城打来的电话,原来鹏城将举办纺织用品春节展销会,老梅想让元宪洲也过去看看。 钟洋有些奇怪:“我们又不做纺织品生意,有啥好看的?” 元宪洲笑了:“说不定以后会做呢?” 元宪洲重生归来,其实还有一个重要的使命,那就是改变大工街父老乡亲的命运。 上一世90年的时候,纺织厂破产,数万名员工下岗。由于绝大多数家庭都是全家人在纺织厂上班,悲壮的景象可想而知。 纺织厂的破产不光是经济行为,更多的是政治行为。逆天改命也改不了。 元宪洲唯一能改变的是父老乡亲的命运。 上一世纺织厂破产后,它下属的一些小集体企业却活得不错,比如服装辅料厂之类的。 当然,纺织厂体量这么大,要想跟它搞点合作,自身必须足够有实力才行。 所以,大洋洲成立的头一年,元宪洲提都没提这种事,但他一直都在留意着,寻找着相关的机会。 接到老梅的邀请后,元宪洲赶紧来找郭厂长。 郭厂长是元宪江女友纪敏的舅舅,纪敏怀孕的传闻传到他耳朵里后他也吓出一声冷汗,违反计划生育这事儿他一个副厂长也不敢担待。 幸好元宪洲提早处理了,让纪敏辞职躲到农村养胎了。 见到元宪洲郭厂长反而先说话了:“我正找你呢!” 元宪洲有些诧异:“怎么了?” “你的那些计算机怎么不先紧着我们呢,自家人不照顾自家人?” 郭厂长说得计算机其实是计算器,但是国内已经有小厂能仿造计算器了。但质量都不如元宪洲进的这批霓虹国的货,每次都一抢而光,纺织厂也想给各个科室配备一批,却总也排不上号。 元宪洲连忙答应郭厂长,下次进货一定先给纺织厂留着。 然后跟郭厂长说起参展的事。 郭厂长苦笑:“咱们厂子哪有什么新产品。” 其实元宪洲心里也是清楚的,纺织厂的机器还是半个世纪前霓虹国技师安装的,生产的水平甚至还不如半个世纪前。 但老梅弄的展柜,纺织厂做做样子,弄点资料、弄点当下产品就可以了。 于是,郭厂长立刻着手给元宪洲准备了些资料、产品。 出发前,元宪洲正在整理行李箱,突然想起边薇薇设计制作的那件婚纱了,边薇薇想毁掉婚纱时,让元宪洲抢过来了,现在看来这婚纱不也是最好的纺织产品吗?而且有独到的设计在里面。 元宪洲把婚纱塞进了行李箱里,和其它东西一起带到鹏城去了。 到了展厅柜台里,元宪洲顿时庆幸不已,幸好带了边薇薇的这个婚纱,不然实在太尴尬了。 这个展柜是老梅的朋友免费送给他的,他自己什么都没准备,要不是弄个婚纱挂上,简直就像信访办一样,两个人坐在柜台里呆呆地看着来往的客商。 有了这件婚纱吸引,还真有客商偶尔驻足,翻一翻桌子上大兴纺织厂的介绍材料。大兴纺织厂其实名头很吓人,它是全国最大的纺织厂,而且也是历史最悠久的纺织厂之一。 靠着婚纱和大兴纺织厂的介绍吸引,还真有有几名客商与元宪洲交换了联络方式。 不过,元宪洲对纺织行业了解不多,对时尚行业更是没什么感觉。 他更感兴趣的是来来往往的客商们,想知道他们到底有什么诉求,有没有什么可以对接的东西。 绝大多数客商都是从香港来的,其中一半是金发碧眼的洋人。 黄种人模样的人说得都是粤语,元宪洲听他们说话时就觉得自己像个傻子。 而洋人们说得英语元宪洲倒能听懂几句。 一个五六十岁的洋人在柜台前驻足良久,仔细端量着柜台里面挂着的婚纱,然后说了几句英语,老梅没听懂,元宪洲却听懂了,他是想进来到近前看看,元宪洲连忙起身把他迎进来。 老头来到婚纱前,举起老花镜又仔细打量一会儿,元宪洲在一旁偷偷观察,发现老头两眼发光,顿时心中窃喜:有戏! 果然,老头开始相信询问。什么这件婚纱是怎么设计出来的,成本大概多少,厂子规模有多大,年产量有多少等等。元宪洲基本都不明白,只能顺着老人的意思小心翼翼瞎编着,实在编不下去了,就答应回去问问。 老头儿笑了:“不着急,你回去再把资料发给我!” 双方交换了联络方式后离开了。 看着老头离开,老梅兴奋不已:“这下有大买卖了!” 等回到兴都,跟边薇薇一说,元宪洲才庆幸自己没敢乱说。 他以为这件婚纱成本只有一两百块钱,结果边薇薇说用了将近800块钱! 当然,成批制作的话成本会降低很多,所以元宪洲觉得报价1000元应该算合理的。 元宪洲跟老梅商量一下,老梅咬咬牙:“干脆报1500元!” 老头爽快地答应了。 至于厂子的规模,元宪洲也掂量自己的能力,报了50名工人的规模。 元宪洲去年以盖仓库的名义,在南山脚下买下5亩地,要在极短的时间内建起一座50名工人的工厂问题不大。 老头很快就下订单了让元宪洲两个月内生产100件婚纱,并且先把三分之一的定金打了过来。 这就意味着“薇薇服饰”正式启航了。 边薇薇兴奋不已,抱着元宪洲亲了又亲:“小爸爸!你好厉害啊!我爱死你了!” 元宪洲笑了:“你别高兴太早!我们现在既无商标又无品牌!” “为什么?”边薇薇有些惊讶。 第六十六章 贴牌 “因为我们只是贴牌啊。”元宪洲说。 不要说私营企业,当时绝大多数国营企业都没有进出口权,出口产品很多都要由香港企业经手。也就是说被他们扒层皮,还被贴上他们自己的商标品牌。 而元宪洲这一次卖婚纱,不仅仅是扒皮了,连肉都被人抠下一大块儿。 元宪洲和劳伦斯签约后不久,老梅跑到香港去瞅了瞅,结果发现橱窗里的类似规格的婚纱都要卖3万块钱一件,一些著名品牌卖得更贵。老梅不由得后悔不迭。 劳伦斯是英国人,在香港开公司。这家公司很小,连自己的工厂都没有,都是在内地寻找好的产品,贴上自己的品牌,再卖到英国之类的欧洲国家。 听说被劳伦斯狠狠宰了,曹主任、老梅和钟洋都忿忿不平,元宪洲却不以为然。管别人赚多少钱干什么?只要自己赚钱就好。再说人家挣得是信息和渠道的钱,那是没法比的。 元宪洲本打算用一个月建好厂房,再用一个月完成订单。 边薇薇却连连摇头:“不行,绝对做不到啊!” 元宪洲这才知道,边薇薇做这一件婚纱就用了小半年的时间。因为制作婚纱比做衣服费事多了,很多地方完全得靠手工完成。 元宪洲只好改变计划,用一个星期的时间搭建临时厂房,然后立刻进机器、进材料、招收工人…… 机器好说。缝纫机、锁边机、绗缝机等等这些轻工机械,钟洋一个人就能搞定。 工人也好说,纺织厂早就人浮于事,只是那时国家不允许辞退工人,郭厂长巴不得元宪洲帮他的工人找点事儿干呢。 但材料却并不简单。 边薇薇之所以能把婚纱做的那么美轮美奂,是因为她用了很多进口的布料、纱料。 曹主任和老梅又四处张罗一番终于采购齐需要的布料和纱料。 此时,大半个月已经过去了,边薇薇带领着50名员工开始紧赶慢赶了。 为了提高进度,元宪洲又找了些纺织厂的能工巧手,让她们休班的时候也过来帮忙。 此时春寒料峭,在简易的厂房里,工人经常冻得手都伸不直,元宪洲冒着火灾的危险在车间里架上两个大炉子日夜烧着,并派专人看守。 与此同时,简易厂房旁边的空地上也在热火朝天地施工着。 这是在搭建可容纳1000名工人的正式厂房,因为元宪洲知道订单会越来越大,越来越多,必须早点下手。 工厂这边在忙碌着,大洋洲商行也没闲着,春节过后也在往全国各地售卖磁带、电子产品等。 一口气忙了十多天,元宪洲才突然想起曾经与肖蝶的约定,只要元宪洲在兴都的时候,每周都到她家去探望她。 正有些忐忑不安的时候,回到家里却看到肖蝶自己跑来了,拎着圆筒饭盒,里面装着肖蝶妈妈熬的鸡汤。 正好元宪洲在外面跑了一天也饿了,高压锅里的五常大米饭也正好闷好了。元宪洲抱着饭碗吃起来。 连本来也吃饱的元宪波也凑过来吃几口。 肖蝶的妈妈是南方人,非常喜欢煲汤、煮糖水。 上一世的时候,只要寒暑假回来,肖蝶妈妈也是让肖蝶拎着个圆筒饭盒过来送煲好的汤和煮好的糖水。 元宪洲和元宪波一起将吃掉鸡肉喝掉鸡汤,连一点渣儿都没剩下。 刘彩霞拿着饭盒到厨房清洗去了。 元宪洲和肖蝶回到屋里,又帮她补习一会儿功课,然后送她回家。 初春的路上人很少,元宪洲和肖蝶都没说话,只有饭盒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 元宪洲一抬头发现他们已经来到重生回来第一次遇到的那个位置了。 “那天你在这里跳毽子。” “是啊!”肖蝶也想起来了。“从那天起就感觉你有点不一样了。” 元宪洲倒希望肖蝶还是那个外号“坦克”的野蛮少女,渴望肖蝶冲过来夹住他的脑袋继续弹他的脑壳。 可一转眼间,肖蝶似乎长大了,有些拘谨了。 而且好像是真的长大长高了。 “你,你好像不止一米六六啊。” “谁说我一米六六,我一米六九!” 一米六六是肖蝶上一世的最后身高,没想到这一世又多长了点。 元宪洲春节前还量了一下自己的身高,发现自己长到一米六九时还沾沾自喜,结果你长她也长。 照这情形亲嘴都得翘起脚了。 肖蝶穿着大针编织的红毛衣,圆领的露出里面的格子衬衫,巴掌大的小脸蛋衬托的格外动人,嘴唇更是娇艳欲滴。 从第一次在外滩开始,两人已经亲过好几次嘴了,但元宪洲从来还没仔细端量过肖蝶的唇形,眼下仔细端量下不由得感叹:怪不得每次都感觉那么好! 元宪洲忍不住去拉起肖蝶的手,肖蝶立刻轻轻甩开了:“时间不早了!我回去了!” 说完,肖蝶小跑着往部队大院去了。 看着肖蝶的背影,元宪洲仍然有些忐忑不安:她是真的原谅我了吗? 上一世,肖蝶的确是个心大的女孩。 你把她惹恼了她会暴跳如雷,几乎要把你撕碎了一样。 但事后她就像没事一样,不再计较。 可这一次元宪洲闯的祸实在太大了,又是情妇又是私生子的。 边薇薇率领工人们昼夜奋战,终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前完成了生产,然后将货物发送给劳伦斯,劳伦斯接到货后,立刻将尾款打过来。 元宪洲和边薇薇正高兴之际,劳伦斯的电报回来了,口气十分严厉,认为这批货质量太差,需要重新加工!边薇薇顿时懵了。 曹主任和钟洋都认为老头不好侍候,反正已经拿了他的钱了,干脆不干了。老梅却觉得老头后续还有大单子,不应该失去这次机会。 元宪洲只能让边薇薇拿主意,因为她是厂长。边薇薇却很坚决:重来就重来。 劳伦斯的意见提的很具体。这些精美的婚纱必须精确到丝米的程度,制作标准量化。打个比喻,肩头要用多少针脚,裙摆要用多细的丝线…… 边薇薇虽然会设计,也懂制作,可她凭的是感觉。甚至连每一块儿料子的尺寸都不是很精确,生产出来的东西肉眼看上去没什么差别,但仔细检查还是有较大差异。 此时,正式的车间也建好了,元宪洲和钟洋帮边薇薇一起搬进车间里去。元宪洲又从服装厂找来几个老师傅,帮边薇薇提高工艺水平。 钟洋和元宪洲埋头在服装厂几天,感觉一切走上正轨了,这才抽身回大洋洲商行看看。 没想到刚进门就看到一片狼藉。 展柜被推倒了,很多展品被砸得稀巴烂,哑巴和大鸡垂头丧气地坐在一边。 第六十七章 父女重逢 原来,前几天钟洋在大洋洲商行坐阵时,有一伙人过来要求代卖电子产品,说是卖完再给钱。大洋洲的电子产品非常好卖,给钱都不一定能拿到货,怎么可能赊给别人卖。所以,当时钟洋委婉拒绝了。 这天,哑巴自己在大洋洲的时候,一群人冲进来一阵乱踢乱打,等大鸡赶回来时,他们已经跑掉了。 大鸡埋怨哑巴尿泥,不敢起来跟那帮人拼命。 哑巴可怜巴巴地辩解,比划说他们人太多了,自己打不过他们。 元宪洲连忙劝止大鸡。 元宪洲了解哑巴,虽然哑巴块儿头挺大,但胆子比较小,让他跟着一块儿架秧子起哄行,让他独当一面打架还真是不行。 “你觉得这会是哪帮人干的?”大鸡比较了解市内的几伙混混,所以元宪洲让他分析一下。 大鸡皱着眉头想了一下:“敢这么明目张胆砸场子的也就蓝公子了,而且听说蓝公子最近也开商行。” 元宪洲冷笑。 这蓝公子是周华的学生,跑来搞事多半是周华挑拨的。 一方面给老师出口气,另一方面想从元宪洲身上敲点油水。 钟洋一脸懊悔:“早知道我就赊点货给他好了,咱又不差这点。” 元宪洲摇头:“绝对不行。他们这些人跟唐哥拉稀那一代人不同。他们不讲规矩,不懂得见好就收。你要给他一次,他下次还继续来。而且他真正看上的不是咱们这点货,是咱们的生意!” 元宪洲果然没说错,过了两天,蓝公子竟然大摇大摆地登门拜访了。 蓝公子名叫蓝胜文,老爸是粮库主任,这个职务虽然看起来不大,但很有实权,市里的头面人物都得给他面子,所以蓝胜文从上初中的时候起就很狂妄,身边跟了一群小弟。人们给他起了个外号叫蓝公子。 蓝公子靠倒卖粮食发了点财,后来又把一个闲置的军人俱乐部强租下来,改造成一家“大富豪夜总会”,据说里面的女服务员都是跪着服务的。 蓝公子登门这一天,元宪洲、钟洋、大鸡、哑巴都在。 大鸡从窗户上看到蓝公子,连忙冲进屋里要拿起五连发,元宪洲连忙阻止。 最近这段时间播放“sh滩”,很多男青年也学起许文强的派头,没事爱披件大衣,不管腿长的还是腿短的。 不过这位蓝公子披着大衣的确是挺帅的,他自己似乎也沾沾自喜。 蓝公子领着三个马仔大摇大摆走了进来,没等元宪洲请坐,他就自己抓把椅子一屁股坐下来。 大鸡有些恼火,挺身向前:“你他妈谁啊?” 蓝公子手下的三个人也挺身过来:“蓝公子不认识?装是吧?” 蓝公子摆摆手示意手下退后,抬头看一看大鸡:“哎哟!这不大鸡吗?” 大鸡仰着头不屑一顾的样子。 “不过我可不是来找你的,我来找,大洲!” 蓝公子说着指一下元宪洲。 元宪洲点点头:“有何贵干?” 蓝公子摇头晃脑:“跟你说实话吧,有人托我对你表示表示,可我觉得大洲你人不错……” 元宪洲知道蓝公子的意思周华让他过来寻衅滋事,蓝公子可以选择做也可以选择不做,但元宪洲得表示表示。 元宪洲笑了:“那你想怎么样呢?” “听说你生意做得不错啊,有钱大家一起赚嘛。” “可我们赚的不是一路的钱,怎么一起赚?” “这还不简单,想一路就可以一路嘛。” “那您是想一出是一出啊。” “不给面子!”蓝公子笑着点点头,又四下打量,“您这里东西看起来挺结实啊!” 大鸡忍不住怒骂:“上一次没让老子得住,算你们运气好,下次再来试试!打断你们狗腿!” 蓝公子继续冷笑:“真是狗嘴吐不出象牙!” “你再说句试试?”大鸡冲过来,蓝公子的手下也吹胡子瞪眼。 元宪洲摆摆手:“不用这样。不过我也听说了,蓝公子你的那个夜总会生意不错。” “马马虎虎吧。” “哪天我叫上大工街的弟兄到您那里坐一坐……” “欢迎啊!” “不过我的弟兄们都很穷,一瓶酒要喝到大半夜,而且有些粗鲁……” “威胁!赤果果的威胁!”蓝公子说着站起来,朝门口走去。 “您想多了!”元宪洲一直把蓝公子送到门口,冷笑着看他们走远。 大鸡还怒气冲冲:“这个王八蛋不给他点颜色,他是不会消停的。” 钟洋也忧心忡忡:“他们能就此罢手吗?” 元宪洲叹口气:“先这样吧。反正他得掂量掂量。” 边薇薇收到退货后,在几个服装厂老师傅帮忙下,带着工人们继续昼夜奋战,终于又把不合规格的婚纱改好。 这一次,她得到劳伦斯的表扬,并立刻发来了300件婚纱的订单,还有三分之一的定金。 为了新工厂,边薇薇连续奋战,日夜操劳,人都瘦了一圈,新的订单开工前可以暂时放松一下。 这天,边薇薇好容易睡到自然醒,正在屋里梳洗的时候,突然听到院子里有人在说话。 “这是边薇薇家吗?” 边薇薇从窗户看去,一个五十多岁,高个子的男子走进院子。 边薇薇连忙从屋里走出来,看着男子顿时惊呆了:“爸爸!” “薇薇!是你吗?都长这么大了!” 原来,这是边薇薇失联已久的爸爸。 “爸爸!”边薇薇扑过来和爸爸抱在一起。 亲热一会儿,边薇薇突然想起什么:“可你是怎么?” 一抬头发现元宪洲不知何时也已经站在院子里了。 “讨厌!也不跟人家说一声!” 自从知道边薇薇的身世之后,元宪洲每次到全国各地搞营销都四处打听,同时也让曹主任、老梅发动自己的人际关系四处查找。 没想到真让元宪洲找到了。 也算是对边薇薇忙碌多日的一个犒劳吧。 “来!进屋坐着慢慢聊吧。” 元宪洲连忙让他们往屋里走。 父女俩进到屋里还手牵着手倾诉衷肠,元宪洲则在一旁斟茶倒水。 边薇薇埋怨父亲:“爸爸,你怎么这么多年不跟我联络。” 边薇薇的父亲叹口气:“我才出来。” 原来,边薇薇的爸爸因为投机倒把罪被关了好多年。 “您要多待几年搞不好就得当曾祖了……”边薇薇笑着说。 边薇薇的父亲大吃一惊:“啊!薇薇已经当妈妈了?” 第六十八章 股权分配 元宪洲让小翠把孩子抱了过来,边薇薇的父亲接过孩子,盯着看了一会儿忍不住老泪纵横:“你都当妈妈了……” 边薇薇过来擦拭父亲的泪水。 “说起来你也不小了……”边薇薇父亲不好意思地笑了。“你的那个……” “其实我没结婚……” “啊?”边薇薇的父亲吃了一惊,又叹口气,“都怪我,人们都说缺少父爱的女孩感情会比较蹉跎……” “还好了,他至少比我强,嘿嘿,”边薇薇调皮地说着,朝元宪洲眨巴下眼睛。 边薇薇的父亲更吃惊了,看看孩子,再看看元宪洲。 “他可是个好爸爸,虽然不适合做我的丈夫。” 边薇薇的父亲叹息:“不懂你们年轻人,反正你们生活的好就行。” “当然生活的好啊!我现在当上厂长了,手下有百八十个工人呢!” “太好了!你们真赶上好时代了!看来你也遗传了我做生意的基因!” 中午吃完饭后,边薇薇带父亲到工厂参观了一番。 上一次在深圳的展览,元宪洲以为只是吸引了劳伦斯而已,没想到关于大兴纺织厂的小册子还吸引了其他的客商。 那次展览结束两个月后,一名香港客商专门到大工街来考察一番,想要跟大兴纺织厂合作建厂,他们出机器和技术,纺织厂出人和场地,元宪洲提供资金支持。 老梅、曹主任也齐聚兴都了,三方代表商谈了几日,决定创立一家无纺布厂,名字叫“兴发无纺布厂”。郭厂长从纺织厂下属的小集体、大集体企业抽掉了不少骨干人员过来。在元宪洲建议下,把董狐狸提拔为车间主任。 董狐狸本名叫董福礼,是元家的老街坊。由于家里穷,没电视,经常到元家来看电视。 上一世的时候,董狐狸最后也当上了小集体企业的厂长,元宪洲这算是顺应他的天命了。 元宪洲、钟洋、曹主任、老梅他们四个合伙人现在已经有大洋洲商行、薇薇服饰、兴发无纺布厂,还有磁带销售、走穴、电子产品销售等多种生意。是时候成立一个集团了。 四人一致商定,集团的名字就叫大洋洲实业。内部股权也进行了一番分配。 元宪洲功劳最大资金最多,所获股权为百分之三十,钟洋和老梅分别为百分之二十。曹主任是兼职性质,股权为百分之十五。剩下的股权则分给像边薇薇、大鸡、元宪江、哑巴这样的元老员工。 元宪洲、钟洋和老梅一致鼓动曹主任早点辞职,省的惹麻烦。 因为曹主任虽然是公职人员,可早已经是百万富翁了,虽然他在生活中处处小心,保持低调,但早晚还是会被人盯上的,到时候想跑都来不及了。 钟洋拿自己的亲身经历说给曹主任听:“当初大洲劝我辞掉公职时,我也恋恋不舍。现在看来,我幸好走得早。去年年底,我们一块儿进厂的一个供销员,因为提成拿的太多了,被人告了,稀里糊涂就被抓起来了。” 大家纷纷建言献策,苦口婆心,但曹主任还是舍不得自己的乌纱帽。 曹主任是四个人中年龄最大的,但也不到四十岁,离退休还有相当漫长的一段距离。由于销售业绩突出,眼下已经被提拔为副社长,他觉得自己再靠几年就能当上社长了,起码也算人生圆满了。 元宪洲上一世没跟曹主任接触过,无法预测他的人生轨迹,因此也没办法说服他。只能由他去了。 为了不影响公司的管理,四人还商定了一个方案:在公司正式上市之前,四个创始人中,一旦有人遇到牢狱之灾,他的那部分股权就自动释权回公司,直到该创始人出狱回归;四个创始人中,一旦有人去世,他的那部分股权的一半由其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剩下的一半则稀释到公司的其他股东身上。 元宪洲在大工街名气越来越大,甚至一些商户开业都以邀请到他为荣。这一年来,大工街的商户入雨后春笋般一个接一个冒出来。 什么饭店、音像书店、理发店、电器修理、小卖部…… 光理发店一条街上就开了三家。 当然,老窦头是最早的一家,元宪洲刚上学那会儿它就有了。 可它的生意也是最差的,因为它装修不够时髦,也没有其它理发店那么年轻时尚。 天气渐渐暖和过来的时候,老窦头的理发店经过一番装修重新开业了。 老窦头的理发店本来就叫“大工街理发店”,现在连名字都改了,改的亲切了些叫做“小六儿发廊”。 老窦头身体越来越差了,现在只能让自己的侄孙小六儿做主了,由着他去经营。 围观的人挺多,估计都等着开业第一天免费理发的。 小六儿也弄了一条红绸带子,让元宪洲拿着剪刀比划了一下,然后放起鞭炮。 围观的人们一拥而入,把小小的理发厅挤得水泄不通,好在大多数都是邻里街坊,或站或坐都能聊到一块儿去。 老窦头依然挺着腰板给大家理发,但找他理发的都是四十岁以上的老街坊,很多三十多岁的老爷们儿都不找老窦头儿理了,而是找小六儿,或者小六儿新招聘的三个理发师。 此时流行的各种古怪的发型若干年后都将变成杀马特洗剪吹了。 而老窦头儿理的板儿村、圆寸若干年后依然经久不衰。 可惜,此时没几个人明白这点。 老窦头给两个老者理完后,就暂时闲下来了,元宪洲连忙过来坐下。 老窦头笑了:“你们看!就我们大洲喜欢老物件!” 屋里的老爷们儿也都笑了。 元宪洲提高嗓门儿:“老物件有啥不好?所谓时髦这个东西嘛,转来转去还那些东西。” “对,对。”屋里的其他爷们儿也一起应和。 其实,元宪洲说得是自己的亲身体验。 比如拿穿着来说,七八十年代缅裆裤是很常见的裤子,被当时的时髦青年所嫌弃。可过了三十年,缅裆裤却流行起来。 类似的还有半吊裤喇叭裤之类的,也是风水轮流转。 上一世的时候,元宪洲就不爱赶时髦,从来没烫过头,二十岁以前一直留着半长的遮盖额头的少年发型,哪怕后来流行狼头、郭富城头等等发型,他都从来没换过。 老式理发最让元宪洲怀念的就是它的仪式感比较强,真正是理发的感觉,而不是剃头。 一般都是先剃头发,然后再刮脸、再掏耳朵,甚至还揉捏一下肩颈。 元宪洲胡子很轻,用不着刮脸。老窦头给他稍微刷了下边角后,直接给他掏耳朵。 老窦头有专门的掏耳朵工具,使用起来力道适中,准确麻利,都能把人舒服的睡着了。 不过今天人太多,元宪洲也不敢耽误老爷子太多时间,掏了耳朵连忙起身向老爷子、小六儿还有屋里的各位道别了。 回到家里只看到元宪波一个人背对着门气哼哼地坐着,看见元宪洲回来也不打招呼,气鼓鼓的样子。 “怎么了?波波?”元宪洲绕到元宪波面前,这才发现元宪波眼睛乌青,明显是被人打了。 第六十九章 追车 “哼!跟几个王八蛋打架了!” 元宪洲心里咯噔一下:“不会是三班的吧。” “咦,你怎么知道?” 元宪洲一屁股坐到沙发上。 这个王八蛋!竟然找波波下手了! “怎么了?哥,没事啊,几个王八蛋!明天我包里放着根棍子,再惹我敲死他们!” “别!”元宪洲连忙劝说,“我看你明天暂时别去上学了,就让章明溪到老师那里告状说你被打了!” “才不呢!人家最不喜欢跟老师打小报告了!” “听哥的,明天让钟洋带你到医院看一下,然后你们可以逛逛街,让钟洋给你买东西,他有的是钱!” “好啊!好啊!”元宪波一听可以逛街可以买东西,顿时来精神了。 元宪洲之所以这么紧张,是因为他感觉周华的报复行动将会越来越凶猛,过段时间恐怕就不是找小流氓挑衅这么简单了。 幸好周华不知道肖蝶跟元宪洲的关系,不然麻烦就大了,因为肖蝶跟元宪波不一样,她是躲不开的。 元宪波可以直接休学或者转学,能拿到初中文凭更好,拿不到也无所谓,以后参加补习班随时都可以补一个。 第二天,元宪洲陪着元宪波到学校,直接找到江校长。 元宪洲把诊断书放到他面前,江校长看了几眼,神色顿时凝重起来。 当然,这个诊断书是元宪洲找医生弄的,诊断的不够细致也不够严谨,所以看起来比较吓人。 这个时期,家长对学校还是比较信任比较宽容的,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也没那么大。但社会舆论,乃至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还是有监督作用的。 元宪洲真拿着这个诊断书较起真来,江校长还是有失颜面的。 见江校长有些紧张了,元宪洲直接抛出解决方案:元宪波休学几个月,等期末考试时回学校来考试领取文凭。 江校长当然求之不得。 元宪波更是求之不得,对于念书的事,她一直都很头疼。 路过走廊时,元宪洲正看见周华迎面走来,看着元宪洲咬牙切齿。 两人擦肩而过时,元宪洲低声道:“你想怎么样?” “我想你死!”周华恶狠狠地说。 上一世,元宪波初中毕业后继续在纺织厂技校上学,毕业后当了一名保全工。保全工是保养维护机械的工种,类似修理工,一般都是男人干的活儿,每天都埋里埋汰的。 这一世,元宪洲想让妹妹干点不那么女汉子的活儿,轻省点,干净点。 元宪洲让妹妹到大洋洲商行帮着处理点文书什么的,顺便还可以提高下文化水平。但元宪波死活不肯,就要待在大车店的台球厅里,看着场子,没事再过把手瘾。 元宪洲的这个妹子也很倔,而且元宪洲太宠她,根本管不了她,只能由她去了。为了避免再次与对面唐哥拉稀他们发生冲突,元宪洲再三叮嘱:咱们台球厅不图赚钱,犯不上跟别人争夺客源,没人来更好,你们自己玩玩就好了。 薇薇服饰的订单越来越大,大洋洲商行的生意越来越丰富,兴发无纺布厂即将建成开工。 重生归来时,元宪洲最初的打算是买它几套房子,每天优哉游哉地过日子,不求大富大贵,也不要太忙碌,只要自己和家人都衣食无忧就可以了。 没想到不知不觉就成了这种样子,想要停下里都来不及了。 当然,元宪洲不做具体事务,只在大局上把控。所以也用不着朝九晚五,隔三差五在各处跑一跑就可以了。 此时,元宪江的驾驶执照已经下来了,可纪敏临产期,他几乎天天都得陪着纪敏在中心医院。 元宪洲自己开着吉普东跑西颠。 这天下午,元宪洲离开南山工厂,刚到大路上跑了一会儿,元宪洲感觉水箱过热,连忙靠路边停车加水。 跟那个时期的老式汽车一样,这辆老吉普也靠水而不是防冻液来降温,水箱似乎有点渗漏,所以得时不时加水。 元宪洲加水的时候,透过车外后视镜看到身后不远处有一辆摩托车也在停着,车上的两个穿黑色皮夹克的人似乎正在观察着元宪洲。 元宪洲隐约想起到南山工厂来的时候,这辆摩托车就跟在后面。 一种不祥的预感顿时浮上心头。 元宪洲假意磨磨蹭蹭,不时偷偷观察着,然后突然跳上了车子,一脚油门向前冲去。 果然,那辆摩托车追了上来。 元宪洲先慢慢开着,等过了一个弯道后,突然提速,一下就把摩托车甩到后面了。 可元宪洲刚松口气,就从反光镜里看到,那辆摩托车又追了上来。 元宪洲继续加大油门,可这老车也就这样,跑到130迈车身就抖得厉害,再也使不出力气了。 最要命的是路途险峻。 南山到城里的这条路一面靠山,一面靠海,像蚯蚓一样,一个弯道接着一个弯道,稍有闪失不是撞山就是下海。 而且这是一条双车道,迎面不时有运货的大卡车呼啸而来。 转眼间,摩托车追了上来。 既然甩不掉,就看看这两个王八蛋到底想干什么。 摩托车越开越近,如果不是戴着墨镜,都能看清这两个家伙的嘴脸。 眼看摩托车要与吉普车齐头并进了,元宪洲转脸发现坐在摩托车后面的家伙,伸手从怀里往外掏东西。 刚露个头元宪洲就认出来了:五连发! 狗日的!想要老子命! 元宪洲猛踩油门,但已来不及了,摩托车转眼就冲到驾驶室前,摩托车后面的小子,举着五连发向元宪洲瞄准过来。 千钧一发之际,元宪洲突然用胳膊肘猛击车门,一下就把车门撞开了。 骑摩托车的小子为了躲避车门,车身一歪,“砰!”的一声,子弹打向了吉普车的车顶。 而且由于摩托车剧烈转向,拿五连发的人也差点从车上栽落下来。 活该!元宪洲在心里怒骂,继续加大油门。 “砰!砰!”又是两枪,后车窗的玻璃被打碎了,元宪洲甚至感觉到一个钢珠已经打进自己坐着的椅背里。 如果不是五连发射程太差,穿透力也太差的话,元宪洲这会儿早完蛋了。 不仅如此,元宪洲还有更多种完蛋方式。 因为五连发喷射的是散弹钢珠,十几颗钢珠只要有一个打到油箱上,或者轮胎上,都有可能直接干掉元宪洲。 第七十章 三世同堂 这条路元宪洲走过几次,他隐约记得前方不远处有一个大弯道,又大又突然,还有几分陡峭。 元宪洲上一世的最后十年从事网约车工作,开车技术比较差,但因为身体构造的关系,他掌握了一门一般老司机都无法掌握的跟趾技术,也就是俗称的过弯漂移。 因为上一世跟这一世一样,元宪洲腿部都受伤了,上一世因为是成年时受伤,造成右腿比左腿长3厘米,所以他可以比普通人更容易完成跟趾技术。 但这一世元宪洲是未成年受的伤,两条腿都一边长,还能不能顺利使用跟趾技术他心里一点也没底儿。 可那两个王八蛋越来越近了,不漂移肯定会被追上的。 元宪洲横下一条心,继续狠狠加速,车子剧烈抖动着,转眼间进入弯道了,元宪洲迅速用右脚脚尖踩刹车,然后左脚踩离合从五档降到三档,与此同时右脚横过来,用脚后跟踩油门。 车子的轮胎在地上摩擦冒烟,车身漂移起来,划过弯道,进入直道的瞬间再迅速提档,右脚完全放在油门上,一直踩到底…… “砰!”元宪洲听到一声巨响,接着是一声惨叫,等他再看向反光镜时,那辆摩托车早没影了,不是撞到山上就是掉进海里了。 元宪洲长出一口气,降低了车速,再有几分钟就该进市内了,本身就没本儿,还开这么快简直作死一样。 可他开了一会儿,猛一转脸顿时目瞪口呆,那两个家伙竟然没完蛋!又追了上来! 他们的墨镜都没了,皮夹克也撕开了,还满脸的血。 真是坏人命大啊! 不过,庆幸的是,他们的五连发已经不见了,只是后座的家伙手里好像拎着个酒瓶子,好像…… 元宪洲突然看到后座的家伙拿出了打火机,顿时大惊失色:妈的!汽油弹! 转眼间,摩托车已经冲到跟前了,再提速也来不及了,情急之下元宪洲猛踩刹车! “砰!”汽油瓶在元宪洲车前炸起一堆火,元宪洲猛打方向盘,从火堆旁冲了过去。 而那两个王八蛋的摩托车也冲到前面去了,元宪洲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猛踩油门,打算冲过去把他们两个撞死。 但刚冲出几十米,他们便钻进车流不见了。 已经到市内了,元宪洲想追也追不上。 元宪洲一口气把车子开到“薇薇服饰”裁缝铺门前,然后急匆匆赶往屋里。 小翠正抱着若星从屋里走出来,看见元宪洲满头满脸的汗,忍不住拿过毛巾递过来。 “怎么了大洲?” 元宪洲擦着汗,又到杯水咕咚咕咚喝了。 “没事。”说着,元宪洲看一看若星。 “今天挺好吧。” “挺好啊。” 元宪洲长出一口气。 先是妹妹被人打,接着自己差点被人干掉。 周华或者蓝公子这两个王八蛋,会不会连婴儿都不放过? “把前面的门脸都关了吧,牌子也摘下来。” 边薇薇整天都在南山工厂忙碌,吃住都在工厂里了,家里只剩下小翠一个人照料,虽然这是繁华区域,但危险还是存在的。 “嗯,是该关了,反正薇薇姐也不用做衣服了。只是光线会变差些。” “没关系,来年咱们再加盖二层楼。这段时间你自己一个人照顾若星,还要收拾家太累了,我再给你弄个保姆过来。” “没事的,也没啥活儿。” “叫大鸡也过来跟你一块儿住吧。” “这,好吗?”小翠挺高兴,但又觉得不妥。 “没事,这么大的院子,就你一个人住多瘆得慌。” 元宪洲正动手关掉门脸的时候,元宪江拎着包裹快步走了过来。 这里离中心医院很近,元宪江探望纪敏的时候会时不时到这里来做点饭,换洗下衣物。 看见哥哥,元宪洲心里更踏实了,哥哥时常过来,若星和小翠的安全问题就更有保障了。 哥俩又待了会儿,等晚些时候大鸡过来了,这才一起离开回大工街去了。 晚上躺在床上,想着白天发生的惊险一幕,元宪洲辗转反侧。 能做这么大事儿的,只能是蓝公子。蓝公子是个很自负狂妄的人,元宪洲拒绝跟他合作,他自然怀恨在心。当然,如果不是周华的挑拨,他也不会这么恶毒,甚至想直接干掉元宪洲。 元宪洲仔细回想上一世的时候,蓝公子的结局。 蓝公子这种人下场不可能好,有一个叫孟繁明的猛人最后把他砍成了废人。 孟繁明也是个流氓混混,虽然独来独往,但很猛很凶狠,道儿上的人一般都会给他面子。 可蓝公子不吃他这套,还派手下跟他干过几次架,孟繁明的哥哥还被蓝公子的手下重伤后去世。孟繁明一直隐忍不发,偷偷跟踪蓝公子大半年,最后终于瞅准机会冲出来一顿猛砍,把蓝公子直接砍成废人。 可那是三年后的事,能不能让它提前呢? 第二天,元宪洲跟大鸡提起孟繁明,大鸡挠着脑壳想了想:“这家伙,好像还没出来呢!”原来,孟繁明前几年就进去了,一直没出来。 这件事只能先放一放了。 正好,边薇薇这边房子的电话申请下来了,元宪洲可以随时跟小翠保持联络。 几天后,纪敏生了。 上一世,元宪江22岁当爹。纺织厂的早育标准是男23岁以前,女21岁以前。为了逃避处罚,元义刚不得不找人改了元宪江的户口。 这一世,元宪江19岁当爹,由于元宪洲提前让他和纪敏都辞掉了工作,就不必在乎早婚早育的问题了。 不过,上一世元宪江生的是个女儿,这一世生的却是儿子。 纪敏更加傲娇了。 元宪江开着吉普接她出院。不过没敢回老房子那边,元义刚和刘彩霞还是很在意邻居街坊的议论的。 他们直接来到小杂院里,一家人在这里悄悄庆贺一番。 外人只有郭厂长和钟洋。 虽然儿子违反了计划生育,元义刚和刘彩霞仍然美的合不拢嘴,元义刚更是忍不住多喝几口,四方大脸更加红扑扑了。 看着这一幕,元宪洲忍不住眼眶湿润了。 上一世,还没等到元宪江的女儿降世,元义刚便伤病复发去世了。 这一世,元义刚终于见到孙子了,而且可能是两个…… 作为女方长辈的郭厂长也喜不自胜:“头一个大孙子!你们可得……” “不是头一个吧?”纪敏突然插嘴。 “什么?”众人都大吃一惊,顺着纪敏的目光纷纷向元宪洲看来。 第七十一章 祖孙相认 “是的。”元宪洲忍不住回答,其实这一天他期待已久了,只是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时机。 他不知道纪敏是怎么发现这个秘密的,或许是元宪江告诉她的,或许是待产那段时间老往薇薇小院跑自己发现的。 但不管怎样,这就是最好的时机。 元宪洲把自己有儿子的事,简单说了一下。 元义刚立刻吹胡子瞪眼睛:“你个兔崽子!整出这么大的事今天才说!” 最失望最震惊的反而是元宪波,在她单纯的世界里,还没法接受这种事情。 “你,你不要脸!”元宪波忍不住骂开了,“肖蝶姐要是知道了,不撕了你才怪!” 钟洋讪讪地想阻止元宪波,却被元宪波虎了一顿:“你少管!你们男人都不是好东西!” 大人们都忍不住笑了。 刘彩霞喜出望外,但又有些愤怒,不过愤怒的对象并不是元宪洲而是边薇薇。 元宪洲这才明白边薇薇为什么不敢面对他的家人。 “我呸!这个不要脸的!嫁不出去了!竟然勾搭我们大洲!” 一向宽厚善良的刘彩霞生起气来,也跟普通妇女没什么两样。 但却立刻遭到元义刚的驳斥:“说得什么啊?明明是兔崽子占人便宜!人家还是大姑娘呢!孩子都出来了,还是赶紧把人娶了吧。” 刘彩霞却不干啦:“哪能娶她啊?明明是她占大洲便宜,看自己嫁不出去了,就找个小孩帮自己生一个……” 元宪洲心说老妈啊老妈亏你想的出。 “再说咱大洲跟肖蝶好着呢,俺可钟意那孩子了。” “那也不能坑人家大姑娘啊!” 纪敏眼见自己多嘴,捅出这么大一漏子,不由得有些尴尬,帮元宪洲申辩几句:“其实大洲够责任的,给她买了房子,还一直养着她,现在又让她当上厂长了。” 元义刚心里自豪,嘴里还是不依不饶:“哼!那也是应该的,人家姑娘家家容易吗?” 刘彩霞撇撇嘴:“哼!都有一双手两条腿,自己不能干活儿挣钱啊?要人养。这女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干粮,走路一扭一扭的,腰都扭快断了。” 郭厂长在一旁乐了:“你们这两口子啊!年纪轻轻都有两个孙子了,还有什么不知足?还吵什么吵?我都快50岁了,还没抱上孙子呢!” 刘彩霞指着纪敏怀里的孩子:“这不您的外孙吗?” 郭厂长笑了:“是啊,是啊。” 大家又一起嘻嘻哈哈说笑着,吃喝着。 没一会儿,刘彩霞又凑到元宪洲跟前压低声音:“哪天抱回来给妈看看!臭小子你也不早说!” 虽然被老爸训斥一顿,虽然差点引起家庭纠纷,但元宪洲还是觉得如释重负。 瞒了父母这么久,元宪洲早就累了,再说这或许是个契机,正好可以把若星接回来,让纪敏带着若星还有新出生的婴儿一起到海边老家。 元宪洲来到南山工厂却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劳伦斯竟然不告而访,直接跑到厂区来了。 元宪洲奇怪,劳伦斯这么个金发碧眼的老外是怎么找到厂区来的?虽然发货单上有具体地址,可兴都这么乱,厂区又在郊区。 见了面之后元宪洲才发现自己被老家伙蒙了,这老家伙能说一口流利的南方普通话,对内地的环境似乎也很熟悉。 此时,边薇薇已经领劳伦斯把厂区参观完了,劳伦斯正在提各种建设性意见,边薇薇拿个小本子在一旁认真记录。 不论前世今生,元宪洲对时尚之类玩意没啥感觉,关注的也比较少,看他们两个人说着,也插不上嘴。 参观完了,也聊完了,元宪洲建议到市内吃饭,也算是为劳伦斯尽地主之谊。 边薇薇开始还不想去,元宪洲和劳伦斯一起劝说她,让她把工作安排给别人,她这才跟着一块儿走了。 在饭店里,三人吃着喝着聊着,喝到兴头处,劳伦斯说起昔日大英帝国的荣耀滔滔不绝,又自我夸耀大英帝国把港九管理的蒸蒸日上。元宪洲忍不住插嘴说97年应该会回归。 劳伦斯红着脸跟元宪洲争论,说大英帝国不会把港九交给中国。 元宪洲不想跟老头一般见识就哼哼哈哈搪塞过去了。 说到兴致处,老头儿又说起薇薇服饰将来的发展。 原来,劳伦斯不仅仅生产婚纱,还生产女式内衣、女式腰包等等其它时尚用品。 元宪洲不由得庆幸“薇薇服饰”这个名字起得好,没把生产品种限制住。 饭后,元宪洲把劳伦斯安排到涉外酒店休息下来,接着陪边薇薇回到她的小院。 路上,元宪洲就把想接走若星的意思跟她说了。 边薇薇却十分不舍。 “若星还没完全断奶呢,我隔三差五还得回来给他喂奶。再说有小翠看着,你随时过来也挺方便啊。” 元宪洲把纪敏嘴快让父母知道实情的经过也大概说了一遍。 边薇薇顿时脸红了:“你妈一定把我骂了一顿。” “没有啊,倒是我老爸把我痛骂了一顿。” “既然你父母想见若星,你可以隔三差五带他回去。” 说到底边薇薇还是舍不得若星,毕竟若星太小了。 元宪洲忍不住说出自己内心的担忧:“主要是安全问题……” “怎么了?”这是边薇薇最在意的。 “是不是那个死变态找你麻烦了?” 元宪洲不想边薇薇太担心,只能轻描淡写:“目前为止还没有……” 边薇薇连连叹息:“都怪我,当初错看了这个死变态。” 元宪洲连忙安慰她:“别担心,没那么严重。纪敏现在正在哺乳期,正好可以帮你带一带若星,你也不用那么累……” 边薇薇点点头。 虽然心里有万般不舍,但为了若星的安全她不得不答应。 当天晚上,边薇薇搂着若星一夜未眠,第二天起来眼睛都肿了。等元宪洲过来接走若星时,边薇薇忍不住又流下眼泪,看得元宪洲眼睛都红了。 元宪洲先把若星带回大工街家里,和刘彩霞、元义刚亲热了一番。 元义刚看着刘彩霞怀里的若星,刚想伸嘴过去亲就被刘彩霞推开了:“你看你胡子那么长,不把孩子扎疼了!” 元义刚嘿嘿笑着:“起名了没有?” “起了,叫若星。” 刘彩霞赞叹:“挺好听的。还是咱大洲肚子有墨水。给你哥的儿子也起个?” “这个……”元宪洲还没想起来,元宪江先发话了:“小敏已经起好了。” 元义刚连忙问:“叫什么?” “文,文强。” 纪敏迷恋《sh滩》里的许文强,就给自己儿子起名叫元文强。 “胡闹!”元义刚有些恼火,“他们这辈儿不应该范若字吗?” “那我跟小敏说说叫若强吧。” 若强也不好听啊,反过来像强弱,太直白了。 元宪洲想提醒下,但想想纪敏的性子还是作罢了。 若星在大工街家里又待了一天后,元宪江开着吉普车拉着小翠,还有小翠找来的一个保姆,带着若星一起到海边老家去了。 小翠找来的这个保姆有四十多岁,小翠小时候就被她侍候过,很有带孩子的经验。 小翠到了海边待一周后就回来,留下保姆和纪敏一起照看若星和若强。 第七十二章 酒过三巡 劳伦斯视察过后,立刻把婚纱订单提高到1000件,他还透露他最终需求量大概在两万件左右,不过“薇薇服饰”得循序渐进提高产能,而且下半年后,劳伦斯还希望“薇薇服饰”能开辟女式内衣的生产线。 元宪洲倒希望这一切慢点进行,因为这个时候还没到民营企业蓬勃发展的时期,步子迈大了会扯到蛋。 兴发无纺布厂这边,经过几次试生产后,也终于开工了。曹主任、老梅也都到了。 港九的这位老板祖籍是魔都的,跟曹主任是老乡,名叫何华雄。 大家在一起相谈甚欢,好好庆贺了一番。 正式开工以后,再次出现用工短缺的问题。 郭厂长又从总厂调来一些刚进厂的青工补充到车间里。 元宪洲在青工中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这不是前世的妹夫姜有军吗? 姜有军是个踏实肯干的人,比元宪洲还大了一岁,上一世的时候元宪洲很喜欢他。 可惜这一世他来晚了,没法成家人了。等将来找个机会提拔提拔吧。 小翠从老家桃源回来后,元宪洲连忙询问若星到了那边的情况。 小翠说刚开始若星整天哭闹,后来就渐渐习惯了,已经习惯纪敏喂奶,还有保姆刘妈的照顾了。 由于边薇薇几乎天天待在南山厂区,她的小院平时要是没人照顾的话就空着了,元宪洲让小翠和大鸡平时住在薇薇小院里,没事照料照料,薇薇回家时也有些人气。 知道元宪洲有私生子以后,元宪波好长一段时间对他耿耿于怀,甚至连带着钟洋也遭了殃,好多天不理他,钟洋每天献殷情,又送了她一个掌上游戏机,她这才“原谅”了钟洋。 对于边薇薇,刘彩霞觉得儿子对得起她了,元义刚的态度却截然相反,觉得不光元宪洲对不起边薇薇,整个元家都对不起她,强烈要求请边薇薇来家里吃饭。 刘彩霞开始不同意,但拗不过元义刚最后也同意了。 可边薇薇死活不肯接受邀请,她内心里对见到元宪洲的父母深怀恐惧,虽然元宪洲一再言明自己的父母通情达理热情善良。 在元宪洲的一再劝说下,边薇薇最后只肯答应在市内的某家饭店坐下来一起吃顿饭。 元宪洲担心母亲刘彩霞会忍不住言语讥讽边薇薇,或者忍不住投射鄙夷的目光,这些都会令边薇薇很难堪、很受伤。 刘彩霞却不以为意:“让我闭嘴可以,闭眼睛可不行,别把饭吃到鼻孔里,哈哈。” “妈呀,你别捣乱好不好,没让你闭眼睛啊,你别鄙视人家就好嘛。” “可妈忍不住啊,妈也是女人。就是理解不了这样的,你说你找不到男人也不能找孩子下手啊!” 元义刚却对刘彩霞的想法嗤之以鼻:“得了,得了,明明是大洲占人便宜,到你这里还反过来了。” “占啥便宜啊?咱大洲还是小孩儿,还是童子儿!前年才十五岁呢!要不是她,咱大洲能辍学啊?” “什么小孩儿?在桃源十五岁都可以娶老婆了!好歹也是个带把儿的,怎么也得负起责任嘛。” “哼!你倒是个带把儿的,你负什么责了?” “我,我怎么了?” “行了!妈!爸!我的意思,再怎么心里不乐意也不能挂在脸上。是咱们招待人家,怎么也得讲究点待客之道!” “放心吧大洲!妈也只是嘴里这么一说,实在忍不住不看她就行咯。” 边薇薇工厂那边很忙,元宪洲特意根据她的工作安排确定聚会时间。聚会的地点也特意找了离边薇薇小院不远的一家高档饭店。 元宪洲一家人,元义刚、刘彩霞、元宪江、元宪波早早来到饭店,稍后元宪洲到薇薇小院把边薇薇领了过来。 边薇薇盘着头,穿着包臀裙走过来时,刘彩霞眼睛都直了。元宪洲这回相信了,女人比男人更爱看女人。 等刘彩霞发现元义刚也两眼发直时,立刻气恼地暗暗拧了他一把。 元宪洲指一指自己的父母:“应该见过一次吧。” 边薇薇大方地点点头:“是啊,到过你们家一次。” 刘彩霞微微欠起身子点点头:“越来越漂亮了啊。” 元义刚忍不住伸手抹一下自己的头发:“是啊!赶紧坐吧!叫小边是吧?” 边薇薇坐下来点点头:“旁边的边,边薇薇。” 边薇薇认出了元宪波,还没等张口,元宪波宪招手:“老师好!” 元宪波的这声“老师”一下让边薇薇红了脸。 元宪洲连忙打破这份尴尬,伸手喊来服务员:“来!赶紧上菜吧。” 看着丰盛的菜肴,元义刚直咽口水,他不是馋菜,而是馋酒。 不光元义刚咽口水,元宪江也在一旁做类似的表情。 其实元宪洲也一样,虽然他的外形跟哥哥老爸相差比较大,但在对酒的喜爱上,都如出一辙。 元宪洲看看老爸再看看哥哥:“要不要来瓶茅台?” 元义刚摆手:“算了,咱喝不来那味儿,还是咱们的兴都老窖吧。” 刘彩霞皱起眉头:“到哪都忘不了喝,不就吃个饭吗?” “就喝一点点嘛,这么一桌子的好菜,不喝酒不浪费吗?” 元宪洲也在一旁劝说:“对,对,我们三个人才喝一瓶,不算多。” “什么?”元义刚吃了一惊,“你个兔崽子!你啥时学会喝酒了?” 刘彩霞这时却站到了儿子一边:“谁前几天说的,十五岁就得负起男人的责任?光有责任没有权利啊?” 边薇薇在一旁都忍不住笑了。 几杯酒下肚,元义刚话更多了,不时对边薇薇问东问西。 “听说你是南方人?你看我们大洲为了照顾你,专门点了这些南方菜。你看,这个油焖大虾,它就是浙菜的做法。还有这个酱排骨,这是苏菜的做法……” 元宪波在一旁忍不住插话:“薇薇老师,听说你们南方人做菜都爱放糖?” “是啊,我们爱吃甜的。” “这叫南甜北咸!记住了吗?臭丫头!” 又喝了几口,元义刚突然对边薇薇举起酒杯:“来!我敬你一杯!” 边薇薇有些受宠若惊,扶着茶杯看一看元宪洲。 元宪洲点点头。 边薇薇端起茶杯:“大……叔,您客气……” “哎,不是客气!你给我们元家生了大孙子,你就是我们元家的大恩人!我现在就想听你一句话!” “什么话?” “你一个未出阁的大姑娘,被我们家兔崽子霍霍了!” 刘彩霞在一旁不满:“这说的什么话!” “反正就是这个意思啊。就问你一句话!你想不想做我们元家的媳妇?” 边薇薇懵了,元宪洲和刘彩霞也懵了。 第七十三章 夜行者 也不管其他人诧异的目光,元义刚越说越来劲:“你不用管那个兔崽子!这家里我说了算!兔崽子要敢说半个不字,我打断他狗腿!” “我看你是喝多了吧?”刘彩霞起来要按下元义刚的酒杯。 元义刚却推开刘彩霞的手:“别插嘴!我在跟小边说话。就听你一句话!” 大家都一起把目光投向边薇薇,边薇薇愣了一下,看了看元宪洲,又看看大家突然笑了:“谢谢!谢谢大……真不知道应该怎么称呼。” 刘彩霞连忙满脸堆笑说:“就叫大哥大姐吧,我们应该算是一辈儿的人嘛。” “对,对,我也是这个意思。我跟大洲啊,其实就是个意外。至于结婚嘛,想都没想,年龄差距太大了……” 刘彩霞如释重负。 元义刚叹口气:“我的意思,你一个姑娘家家,这会影响嫁人……” “是会受到影响,可我总得嫁给想嫁的人……” “你看看,人家都说得挺清楚了!” “好吧,”元义刚点点头,“不管怎么样你都是元家的人,来!” “对,对,”刘彩霞也举起茶杯,“我们大家一起敬小边一杯!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边薇薇受宠若惊,举起茶杯:“谢谢!太谢谢你们了!” 心头大患解除了,刘彩霞的态度顿时来了180大转弯,不由得称赞起边薇薇:“你比以前看着更漂亮了!” 边薇薇有些不好意思:“是胖了吧。” “没有啊,你身材都没什么变化。” “怎么没有,比当姑娘是胖了三斤。” 刘彩霞笑了:“三斤还算胖啊!我们这些胖了三十斤的都没法活了。” “您挺标准的,比很多三十来岁的都标准。” “不行咯,老咯。” “您还算老啊,四十岁还能美很多年呢。您看您这衣服要是这里收一下,领子要是这样的,您立马就年轻十岁!” 两个女人旁若无人地交流起来。 饭后已经是傍晚了,元宪洲让边薇薇就在她的小院住下,明天再去上班,边薇薇却执意要回南山工厂,因为那里有一大堆的事等着她去处理。 元宪洲叫上大鸡一起送边薇薇回南山工厂,回来的路上元宪洲不时看一看反光镜。 大鸡有些奇怪:“怎么了?大洲?” 元宪洲笑笑:“没事。” 元宪洲上一次在路上遇袭之后,没跟任何人说。 因为他知道这种事说给别人听,只是让他们徒增心理负担而已,还不如自己想办法解决。 等这段时间忙过之后,元宪洲就该想个一劳永逸的办法了。 元宪洲内心紧张故作轻松地一路开车,转眼就到了市中心了,正长出一口气时,车子却出毛病了。 好在离薇薇小院不远了,两人摇一摇车,推一推,一路嘻嘻哈哈的,终于把车子弄进薇薇小院了。 这段时间,大鸡和小翠帮着照看薇薇小院,此时天色已晚,小翠应该睡下了,两人轻手轻脚把车子料理好,元宪洲就准备离开了。 里屋的门却突然开了,走廊的灯也亮起来。 小翠穿着单薄的衣服走出来,在灯光照耀下,元宪洲隐约看出她怀了两三个月的身孕。 “回去休息吧,小翠,别感冒了。”元宪洲连忙叮嘱。 “大洲你也进来坐会儿嘛。” “不了,我直接回大洋洲了。” 大洋洲商行离薇薇小院不远,快走的话就十来分钟路程。 元宪洲本想自己走过去,大鸡执意要送,小翠也一再坚持,元宪洲只好答应了。 两人离开薇薇小院,刚走了没几步远,元宪洲便铁青着脸骂道:“妈的!还真来了!” 大鸡回头一看,果然有五六个人在后面跟了上来。 “要不咱们先回小院吧。”此时离小院还不算远,转回去还来得及。 元宪洲却苦笑:“小翠还在家,院墙又那么矮……” “也是啊!干脆咱们赶紧往大洋洲赶吧,那里还有五连发,老子喷死他们!” 两人加快步伐向大洋洲赶去,后面的几个人也加快步伐追上来。 眼看离大洋洲还有三五分钟的路程了,前方胡同口突然又出现五六个人。 “草!只能拼了!”大鸡说着从怀里拿出砍刀。 大鸡有这习惯,走哪里都带着家伙。 可元宪洲两手空空,连把水果刀都没有,低头想找块儿砖头也没找到。 “啊!”大鸡大喊着,举着砍刀冲过去,元宪洲也连忙紧紧跟上。 对方也早有准备,纷纷从怀里亮出砍刀、斧头、棍棒。 一边跑着大鸡一边叮嘱元宪洲:“一会儿我掩护你冲过去,赶紧去大洋洲拿家伙!” “好!”元宪洲知道大洋洲不光有家伙,还有人。这会儿要么钟洋在,要么哑巴在,他们两个虽然都不会打架,但好歹也是爷们儿。 转眼间已经冲到跟前了,大鸡挥刀砍过去,对方也挥舞着家伙过来。 元宪洲两手空空,只能抬脚去踹,还没等踹到人,一根棍子轮过来,元宪洲脑袋一歪,棍子擦着他太阳穴滑落下去,直接把他的耳朵撕裂了,只连着一点点皮肉在脖子上晃荡着。 元宪洲疼得龇牙咧嘴,紧接着胳膊好像也挨了一家伙,听着耳畔的声音后面的五六个人也追了上来。元宪洲顾不得那么多了,迎着锋刃棍棒嚎叫一声撞开两个人冲出了人群。 刚跑出三四十米远就听到身后大鸡发出一声惨叫。 大鸡是个很硬的人,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惨叫的。 虽然离大洋洲只有两三分钟的路程了,但元宪洲估摸大鸡坚持不了那么久了。 焦急万分之际,元宪洲一眼看到路边有个破包装箱子,连忙冲过去拆下带着明晃晃大钉子的两块儿木板,一手举着一块儿,吼叫着杀了回来。 此时,大鸡已经被十几个人围在当中像剁饺子馅一样剁着。 “我草你奶奶!”元宪洲轮着带着大钉子的木板劈过去。 “啊!”那伙人惨叫着,有人捂脸,有人捂脑袋,还有人捂眼睛。 木板很快打劈了,变得犬牙交错,元宪洲索性当做匕首,胡乱挥舞着玩命扎着。 虽然肩膀上,后背上都陆续挨了几刀,但元宪洲已经没知觉了,机械地猛扎猛捅着。 “唔!!!!”一阵警笛声响起,那伙人互相搀扶着慌忙跑掉了。 可元宪洲还像一只陀螺一样继续在原地挥舞着尖木头,嘴里还在不停地嘟哝:“扎死你丫!”“你奶奶的!”“老子弄死你!” 一阵吃吃的笑声传来,元宪洲终于停了下来,腿一软一屁股坐到地上。 他掉头看去,只见路灯下大鸡躺在地上,已经变成一个血人。 元宪洲爬到他面前。 “大洲!”大鸡举起一只手,元宪洲紧紧握住。 “这辈子能跟大洲混,咱哥们儿值了!” 元宪洲鼻子根儿一酸,忍不住流下眼泪。 他想起上一世大鸡的结局,也是被人砍死的。 这一世,给一个又一个人逆天改命,唯独没能改得了大鸡的。 大鸡伸出两根手指,做了个吸烟的动作。 元宪洲点燃一根烟,自己先吸了两口,放到大鸡嘴里。 大鸡吸了两口,脑袋一歪不动了。 不远处,警察的手电光摇晃着过来了。 不是不抽烟呐,不是不喝酒啊,就是没有钱! 够哥们儿意思,给哥们儿两三毛,明天我就还给你! 第七十四章 杀神 既然大鸡的命无法逆转,那么蓝公子也必然难以逃脱,而且或许可以让这一天来得更早一些。 元宪洲在家养伤期间,肖蝶几乎天天过来,每天都带来她妈妈炖煮的滋补品。 刘彩霞没事就念叨:“人怕出名猪怕壮!越有钱越容易招祸端。” 元义刚却义愤填膺:“一定不能饶了那些王八蛋!” 大老黑带着警察来过几次,元宪洲本来不想把他和蓝公子的纷争扯上官家,但耐不住大老黑反复叮嘱,最后只能大概说了下前因后果。 其实,这都是徒劳的,大老黑也知道,不要说没证据,就是有证据凭大老黑也收拾不了蓝公子。 元宪洲伤刚好一点,胳膊还吊着绷带呢,就让元宪江叫了二十多个工友,坐着小货车来到大富豪夜总会。 大家自己带着吃的喝的,从傍晚一直坐到下半夜,客人们都吓跑了。 蓝公子终于闻讯而来。 看着元宪洲受伤的胳膊故作惊讶:“哎哟!大洲,这是怎么搞的。” “被狗咬的。”元宪洲冷笑。 蓝公子凑到近前,叹口气:“早知当初何必今日?不过,你或许还有机会哦!” “是吗?”元宪洲站起来,“可惜你已经没有机会了。” “不给面子?哈哈!” 元宪洲点点头:“没错!就是不给面子。这次来就想告诉你一句话。” “什么?” “活着比死了更难受!” 说完,元宪洲挥挥手带领纺织厂的弟兄们离开了大富豪夜总会。 过了几天,元宪洲又来到门三儿这里。 元宪洲知道门三儿资格老,或许他知道些大狱的事儿。 “你是问北盘那边吗?还真没熟人,现在也没哥们儿在里面了。”门三儿抽着烟想了会儿。 “重机厂的大饼你认识吧。” “认识。”元宪洲不由得皱起眉头。 “认识就好,反正都算我们大工街的人。大饼的舅舅还是叔叔的就在北盘,好像还是个管事儿的。” “好吧,我知道了。” 元宪洲是真不想去找大饼,但为了尽快解决麻烦他不得不下决心了。 大鸡去世后,元宪洲更觉得对不起小翠了。 这上半年小翠就没过过几天安稳日子,刚找到一点点幸福,又失去了。 为了不让边薇薇去跟周华死磕,元宪洲还特意强调这些事都是蓝公子所为。 小翠有孕在身,元宪洲担心她一个人待在薇薇小院悲伤过度,想让她回去跟家人一起住,各种工资补贴照发不误。 小翠却不爱闲着,非得做点事情,心里才会舒坦点。 于是,边薇薇把她带到南山工厂,没事让她四处监督下工作,别累着就好,从早到晚就吃住在南山工厂。 薇薇服饰有薇薇操心,大洋洲商行有钟洋照看,兴发无纺布厂郭厂长、董狐狸他们那些人负责。 元宪洲就把全部精力放到解决蓝公子的问题上面来。 几天后,元宪洲吃过午饭后,溜溜达达来到重机厂家属区,此时他胳膊上的绷带已经拿掉了,行动方便了许多。 去年来这里时,元宪洲碰到楚剑秋,今年再来时,没想到又碰到他了。 不过,这一次楚剑秋待着大红花被一群人簇拥着,他当兵去了。 元宪洲不由得羡慕不已。 其实,元宪洲并不想当兵,他羡慕的是那一份远离尘世纷扰的简单纯粹。 元宪洲看着楚剑秋被人们簇拥着远去,这才转身朝大饼住的那个破院子走去。 元宪洲敲了好一会儿门,大饼才懒洋洋地出来开门,看见元宪洲吓了一跳,探头出去看一眼,然后一把将元宪洲拉进去。 “你个王八蛋!老子正想找你呢!” 元宪洲笑了:“怎么了?” “你以为老子不知道啊!上次就是你带着大鸡来偷袭老子!” 元宪洲不免尴尬,不过大饼都已经知道了但一直没动手,说明他并没有真往心里去。 果然,大饼很快松开元宪洲的衣领:“看在小蝶的份儿上就饶了你!说吧,找我有什么事?” “听说你家有亲戚在北盘,我想捞个人。” “谁?” “孟繁明。” 听到这个名字大饼忍不住打了个哆嗦,皱着眉头想了下,笑了:“我知道你要干什么了!哈哈!” 元宪洲叹口气。 大饼拍拍元宪洲肩膀:“只要你肯出血,应该没问题的。” 元宪洲不忘叮嘱一句:“别跟肖蝶说啊。” “放心吧!” 几天后,元宪江开着一辆130货车,拉着一件万宝路,还有半车厢的雪花板赶往北盘。 雪花板是镀锌板的一种,表面有雪花般的花纹,在当时这可是硬通货。 80年代中期,城市里还没开始流行防盗门,家家户户都是木头门。条件好的就在木头门上包一层雪花板,一为防盗,二为美观。 跟元宪洲想象的不一样,大饼的舅舅邵勋功是个很随和,有些粗糙的人。 他要的雪花板却并不是给他个人用的,而是给职工们发福利的。至于烟,也是单位用来招待客人的。 “哎呀,我们看大狱的苦啊!”见到元宪洲,邵勋功忍不住说。 “罪犯在里面蹲,我们在外面蹲。而且刑期比他们还长。” 两人聊了一会儿,邵勋功领元宪洲去看孟繁明。 上一世,元宪洲只是听说过孟繁明,根本没见过他。 狱警领着元宪洲来到接待室坐下。 等了一会儿,一阵沉重的脚镣声传来,一个身高一米八零左右,骨骼粗大的壮汉穿过走廊向接待室走来。 元宪洲忍不住问狱警:“他怎么戴着脚镣?” 狱警板着脸:“打架,关小号。” 孟繁明块儿头不算大,但关节出奇的大,看起来甚至有些病态。 孟繁明家有兄弟三人,前两年老二跟蓝公子的人打架受伤后死掉了,因为个子太高有一米九多,棺材都放不下,后来把腿打断了才塞进去。 孟繁明是老三,性格看起来很木讷,但他的高颧骨,大骨头架子看起来就令人有不寒而栗的感觉。 元宪洲东拉西扯跟孟繁明套了一番近乎,孟繁明都哼哼啊啊。 “你想要什么?”元宪洲直接问他。 孟繁明还是不说话,用手指比划下。 元宪洲点点头:“有!还想要什么?” 孟繁明咽了下口水。 元宪洲忍不住笑了:“都有!好了!等你出来我再找你!” 邵勋功人挺实在,元宪洲离开前,他非要送点东西,还神秘兮兮的:“我们这里的东西,别地儿可没有。” 元宪洲跟着他来到一排白色倒置房前,从外观看这里跟牢房有些相似。 刚到近前,突然听到几声怒吼,元宪洲吓得一哆嗦。 邵勋功笑了:“别害怕,关得严严实实呢。” 到了房子前,一名管理人员推开房门,一股腥臭气扑面而来,元宪洲屏住呼吸走了进去。 里面真的跟牢房一样,用铁栅栏门封锁的一个个单间。不过关的不是人,而是一只只熊,每只熊的身上还穿着铁马甲。 “要不要来点?”邵勋功指着熊说。 元宪洲这才看清每只熊的小肚子那里都插着一根塑料管,上面有个塞子,顿时就明白了这是活取熊胆。 之所以给熊穿上铁马甲,是担心熊不堪折磨自己撕开肚皮自杀。 元宪洲忍着阵阵的恶心摆摆手:“不用了!” “这可是最新鲜,最天然的。” “真的不用了,谢谢!” 离开熊房,回去的路上,邵勋功还在叹息:“我们这里啊穷山恶水,每次上级领导还有亲朋好友来的时候,我们都没什么拿的出手的东西,后来有人送了几只熊,就养起来,结果发现领导喜欢这东西,说是胆汁可以大补……” 元宪洲心说:胆汁还能大补?顶多有点清肝明目的效果。补死你们丫算了。 第七十五章 组织 刚从北盘回来,元宪洲就直接来找周华。 周华和其他五六名老师在一个大办公室里办公。 元宪洲走进办公室时,别的老师还以为是学生来找老师,根本没人阻拦他。 周华正在桌子前办公,元宪洲直接走过去,将一叠照片扔在他面前。 周华吓了一跳,抬头发现是元宪洲,刚要怒骂,又低头看到照片都是他的家人,父母姐妹什么的,顿时脸色大变,怒斥道:“你个死变态!” 元宪洲冷笑:“变不变态取决于你。” “你想干什么?” “这也取决于你。从今天起,蓝公子的行踪要及时汇报。” 说完,元宪洲大步走了出去。 元宪洲办完这些事后就等着老天安排了,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又在厂区商行间跑了几天后,元宪洲想到一个问题,母亲说枪打出头鸟,其实很多时候出头鸟反而是安全的,闷声发大财或许最危险。 因为你如果有一定名气,比较引人注目的话,那些想吃杂亩地儿的人也会投鼠忌器。 元宪洲回想创业以来的经历,自己实在是太低调了,也就在大工街有些名气,所以大工街的地痞流氓基本不敢找事儿。 但是在市内,元宪洲却是默默无闻的,顶多工商税务银行等知道他是个大户,而跟这些部门有勾结的地痞流氓自然也会知道。广大老百姓却不知道,就无法形成舆论监督的效果。 其实元宪洲刚有点起色时,工商税务的人专门找上门来,想让他加入各种社团组织,元宪洲都推脱太忙委婉拒绝了。 其中有个工商局的冷科长还是元宪洲同学的老爸。 这位同学叫冷萍,初中时跟元宪洲在一个班级,眼下在高二,跟肖蝶一个班级。 星期天,肖蝶陪着元宪洲到冷萍家。 路上,肖蝶不时查看元宪洲的伤口。 元宪洲耳朵上的伤口,仔细看的话还是很清楚的,就像装了个拉链在上面。 肖蝶嘴里啧啧感叹:“这水品,还跟不上我呢……” 肖蝶在说着,元宪洲只是哼哼哈哈,一低头才发现元宪洲在盯着她腿看,肖蝶忍不住给了元宪洲脖子上一巴掌。“流氓!” 元宪洲连忙抬起头来,尴尬地笑笑:“你的腿确实挺好看的。” 说起来够可笑的,前世和今生,元宪洲破天荒第一次见到了肖蝶的腿。 或许为了照顾元宪洲受伤的情绪,肖蝶第一次穿上了裙子,是那种牛仔布的裙子,露出膝盖以下又白又长的腿。 肖蝶的腿跟边薇薇还有很多女孩都不一样,几乎没有腿肚子,从脚踝的地方直接上去,划出一个很小的弧线。 元宪洲多看了几眼,肖蝶顿时有些不自在了,走路甚至有点顺拐子。 “都怪你!”肖蝶埋怨。 “你穿裙子真的很好看!” “可我觉得好别扭啊,好像没穿衣服。” “习惯了就好了,你不觉得很凉快吗。” “这倒是。” 肖蝶不光腿长得漂亮,脚也很美。 她穿着眼下女孩子们中流行的那种凉鞋。 泡沫底子,前端像人字拖,后端用一根细细的带子勒在脚脖子上。 肖蝶虽然个子和元宪洲差不多,但脚不大,37的样子,不肥不瘦,脚弓很弯,脚趾很长,尤其二三脚趾,能比两边的脚趾长出半个趾节。 看着肖蝶一尘不染赤裸的脚,元宪洲突然有种看到肖蝶裸体的感觉,他这才想起自己已经有半年没做过那种事了。 他也更能理解老哥和哑巴那种荷尔蒙超载的人,就像有人说过的,二十岁的男人就是移动的生直器。 上学的时候,元宪洲就跟冷萍接触不多,初中毕业后更是从没见过。 真是女大十八变,当年的干瘪的,黄皮蜡瘦的小女孩,转眼就变得水灵灵起来。 元宪洲知道自己变化最小,跟同龄的男孩比起来简直就像没发育一样。 可冷萍的情商很高,专挑好听的说:“大洲还跟以前一样,还是那么秀气!” 有其女必有其父,冷萍的老爸冷科长更是能说会道。 “原来是元宪洲啊!久闻大名如雷贯耳啊!” 元宪洲心说,这尼玛真会打官腔啊。 说了一大堆冠冕堂皇的废话之后,冷科长才开始说几句人话。 “你来的正好啊,后天个体工商协会要选举理事,你正好可以去参加。” 第二天,在冷科长引荐下,元宪洲见到了理事长江涛。 元宪洲上一世就知道这个人,他是个开饭店的,曾经因为饭店的伙计超过八人而被判刑。 他的饭店就是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叫“江涛饭店”,曾经十分红火风光一时,有中央领导路过兴都时,还专门到他饭店来视察,给他题写匾额。 可到了90年代中期以后就再也没听说他这个饭店了,他这个人也不知所踪。 此时的江涛有三十五六岁,皮肤白净微胖。他热情地跟元宪洲握手,然后给元宪洲做登记,一边登记一边称赞元宪洲:“你应该是我们这里最年轻,但又最成功的企业家。干脆,你来做理事吧。” 元宪洲连忙拒绝:“这怎么可以呢!我新来乍到。” “新来的怕什么,你的年龄和你的实力都有号召力嘛。” 第二天,在江涛饭店里,元宪洲与其他会员们见面,这才发现他们总共只有三十多个会员,还有七八个人是残疾人,而理事总共需要选举出五人。 元宪洲当理事也只是走走形式而已。 这些个体工商户中有开厂子的、开照相馆的、开饭店的、卖服装的,还有理发、刻章的等等。 江涛介绍说这三十多人只是协会的一小部分,还有七八十人没来。 这个时期兴都的工商户应该也不少了,光卖服装的估计都有上千人,其它的还有理发的、开饭店的,甚至还有诸多的流动商贩,更是不计其数。 协会的这点人恐怕连百分之一都达不到。 江涛叹息:“主要他们都不想交会费。” “会费应该因人因职业而异。” 协会这个篮子太大了,什么都往里装。 不要说元宪洲这样,就是江涛这样也算的上是大象了,那些卖服装的,或者流动小商贩跟他比起来,简直就是小蚂蚁,怎么能一起交会费呢。 元宪洲主动表态:“这样吧,如果协会经费紧张,我愿意多承担一点。” 现场响起一片掌声,会员们纷纷竖起大拇指。 江涛也点点头:“那我就再多吸收点会员。” “对了,还有那些城乡结合部的,农民出身的工商户,我们也应该争取他们加入协会。” “说得有道理!我们家跟前有个生产预置板的老农民,估计他都有一百来万了。” 改革开放前期,农民下海更早,隐形富豪自然也更多,只是他们大多后劲不足,在90年代中期以后,便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了。 第七十六章 生与死 在元宪洲的建议下,协会迅速壮大起来,广播电台还专门做了采访,让江涛和元宪洲等人一下子知名度大增。 元宪洲知道,随着知名度提升,随着组织的庇佑,自己以及自己周围的亲人们的安全系数也会大大提高。 但只有剪除了蓝公子、周华这样祸患,才会有安全可言。 孟繁明出狱之际就是蓝公子噩梦到来之时。 当然,孟繁明并不是真正的出狱,北盘大狱哪有那么大的权限,他们只能提供保外就医。 这就足够了。 或许是元宪洲给的好处足够多,或许是蓝公子太得意忘形了,孟繁明出狱不到一周,就传来蓝公子被砍成植物人的消息。 元宪洲第一时间赶到市中心医院。 走廊里,吃得脑满肠肥的粮库主任一脸悲戚,在和另一个哭哭啼啼的女人说着什么,看来这就是蓝公子的父母了。 蓝公子的父母就他这么一个儿子,从小宠上了天,能有这样的下场他们难辞其咎。 元宪洲直接钻进病房里。 跟传说的不同,蓝公子其实并不是变成了植物人,只是不能动弹不能说话而已,他的眼珠子还能转,而且明显能听见人说话。 看见元宪洲进来,蓝公子眼神里显出几分恐惧,元宪洲走到他身边叹口气:“我说的没错吧,活着比死难过!” 蓝公子狠狠瞪着元宪洲,眼睛都快流出血来。 “现在后悔已经晚了。其实你父母比你更难过!你说你浑身上下连块儿硬的地方都没有,连个种儿都不能给他们留下。哎,好死不如赖活着!” 蓝公子气的拼命想挣扎起来,但无济于事,只能眼睁睁看着元宪洲大摇大摆走了。 重生归来,元宪洲已经来过中心医院好多次了,今天他却想起来,该仔细看看这个停留在时空隧道里的景致。 墙皮已经斑驳了,到处是阴渗的湿痕或者干裂的纹路。灯光昏暗,不时有灯泡发出滋滋的响声。走廊深处不时传来吵骂声、喊叫声。在元宪洲看来,这一切都是那么的亲切,那么的富有人情味儿。 到了九十年以后,开始讲经济效益了,医院倒是变得干净整洁了,但这种人情的味道儿却渐渐消失了。 元宪洲正打算朝门口走去时,几名护士喊叫着跑过来。 “抓住她!抓住她!”元宪洲定睛一看,只见腰疼摇摇晃晃跑过来。 没等元宪洲拦阻,腰疼自己先停下来了,指着元宪洲大喊:“美男子!美男子!” 护士趁机冲过来,扭住了腰疼。 元宪洲看看腰疼的腰腹立刻知道,她是跑来堕胎了,怕疼又想跑掉。 上一世,腰疼就被车把式、流浪汉之类搞大过几次肚子,每次都跑到医院来堕胎。医院也不讲经济效益,每次都无偿给她堕胎,但来的次数多了,医生护士也很烦,有时甚至连麻药都不打够。最后一次,腰疼大出血死在了手术台上。 护士正准备拖走腰疼时,元宪洲叫住了她们,从怀里掏出支票:“好好给她做手术。连绝育也一块儿做了!” “好的!”领头的护士微笑着点点头。 走出大楼,来到医院院子里,元宪洲又看到那个时代的产物——一个七八岁的男孩子。 男孩名叫院生,是医院里养的。但却是无奈养的。 男孩出生时住在医院,结果护士没看护好,让老鼠啃掉了鼻子。男孩家人不干了,不光要赔钱,还不要孩子了。 医院只好把孩子养了起来。 上一世90年代的时候,元宪洲见过院生,那时他已经长成了英俊的小伙子了,戴着假鼻子,留在医院里打杂,后来还娶了个农村女孩做老婆。 元宪洲离开医院没走几步远,就来到薇薇小院,他打开院门走了进去。 好多天没住人了,院子里的石板地上飘着一层尘土。 屋子里却是一尘不染,看来小翠离开时把门窗封的很严实。 屋子里的各种物品也摆放的十分整齐有序。 元宪洲看向大床,眼前突然浮现出边薇薇各种姿态的丰盈身体,忍不住就解开裤带,掏出家伙套弄起来。 眼前一会儿浮现出边薇薇胸前硕大的两团,一会儿又浮现出肖蝶白玉兰一样的双腿。 突然,一阵开门的声音传来,元宪洲连忙把家伙塞回去,还没提上裤子,人就进来了。 这要是小翠,尴尬就大了。 幸好进来的是边薇薇。 边薇薇愣了一下,立刻咬牙切齿地扑过来,一把将元宪洲的家伙重新拽出来,嘴里嚷嚷着:“让薇薇来帮小爸爸!” 直接将元宪洲推倒在床上,骑了上去。 边薇薇疯狂地颠了一会儿,元宪洲却感觉不太舒适了,推起边薇薇,揽着她的腰肢把她按在缝纫机案几上,然后冲刺进去,狠狠撞击着。 边薇薇很快兴奋起来,嚷嚷着:“来呀!小爸爸!狠狠欺负薇薇吧!” 站着运动本来就比较累,元宪洲没一会儿便筋疲力尽了,两人紧紧搂抱在一起,大口喘息着。 “你还没好好看看吧?”边薇薇一边喘息着一边推开元宪洲,亮出她的内衣。 原来,边薇薇穿着元宪洲二十一世纪才见过的内衣。 “是你们的样品吧。”元宪洲知道内衣生产线马上就要开工了。 “是啊。”边薇薇有些扫兴地穿回衣服。 “没事,我们晚上还可以继续看。”一方面为了安慰薇薇,一方面确实意犹未尽。 “不行哦!没时间了。”边薇薇一边说着,一边找出几本书,放到包里。 “怎么了?这么着急。” “劳伦斯还在工厂里等着呢。” 这老家伙每一次都是这样不声不响地跑过来,元宪洲已经适应了,不过他晚上肯定还要回市内,恐怕还得元宪洲接他。 “我送你过去吧,反正还得接他回来。” “好啊!好啊!” 吉普车已经修来了,元宪洲拉着边薇薇行驶在依山傍海的公路上。 此时刚好傍晚,微风拂面夕阳西下,一切都是那么的安好静谧。 上一世的二十一世纪,这条马路拓宽了,改名叫滨海大道,茶余饭后经常有市民在此踏足观海。 到了厂区,元宪洲并没看见劳伦斯,却只看到一个长身玉立,白衣胜雪的白人帅小伙。 第七十七章 自证无罪 搞了半天,来的不是老劳伦斯而是小劳伦斯。 元宪洲听劳伦斯提过他这个儿子,因此一下就猜出了。 小劳伦斯长得非常帅,眼睛总是带着笑意,有点像年轻时的贝克汉姆。 看见边薇薇,小劳伦斯用英伦口音抱怨了一顿,边薇薇哈哈大笑。 元宪洲上一世积累的那点英语底子,这世已经忘得七七八八了,但他还是能听懂几个单词,听出小劳伦斯在抱怨肚子饿了。 南山工厂此时已经建设的相当完备了,宿舍食堂一应俱全。 而且伙食相当不错,品种丰富,荤素搭配,甚至还有面包沙拉之类的西餐。 小劳伦斯欢快地吃着,不时同大家聊天。 元宪洲半句也听不懂,都是薇薇在那里跟他有问有答了。 元宪洲简直就成了灯泡。 小劳伦斯不像他爹会说粤语还会说普通话,小劳伦斯连标准的英语都说不好,他说的是英伦式的英语。 元宪洲感觉英伦式英语跟京片子有些类似,都是说话的时候懒洋洋的,喜欢咬着后牙槽。 饭后,三人又一起在车间里四处逛了下,最后来到正在建设的内衣生产车间。由于语言不通,元宪洲只能在一边站着,听小劳和薇薇在那里摆呼。 他们时而说笑,时而依偎,时而搂搂抱抱。 元宪洲远远看着心头涌起一丝酸楚,但看看小劳长身玉立、白衣胜雪,这不就是薇薇的梦中情人吗? 小劳二十五六岁,薇薇二十七八岁。一个高大俊美,一个婀娜妩媚,真是郎才女貌旗鼓相当。 而且老外根本不在乎生没生过小孩儿。 薇薇能有这样的归宿,元宪洲也心安了。 参观完车间后,天色已晚了,元宪洲以为小劳会留下来,打算自行离开。没想到小劳却追上来,用蹩脚的中文说:“送,我!” 小劳住的还是老劳上次住的那家宾馆,元宪洲把他送到后,回到薇薇小院,在薇薇的大床上睡了一晚,像个婴儿一样一觉到天亮。 蓝公子被砍成废人的消息传来,周华也惶惶不可终日,接连几天在校门口看到蓝公子的手下后,突然就消失了,兴都再也没人见过他。 元宪洲伤已经全好了。 傍晚的时候,一家人围坐在桌子前吃着饭,元义刚还不时喝上一口。 刘彩霞叹息:“也不知道那两个小家伙怎么样了?” “能怎么样?海边养人,一定吃的胖乎乎的。” 刘彩霞怼了元义刚一下:“哼!整天就知道吃。” 元义刚吃一口菜,嘿嘿地笑了。 元宪波连忙说:“妈妈不如病退回家吧,可以带两个小家伙,还可以给我们做饭。” 元宪洲朝元宪波撇撇嘴:“你当妈妈是保姆呢。” “哼!都怪你!这小就搞出宝宝了,让妈妈担心!” 刘彩霞板起脸:“不许这么跟哥哥说话。” “其实妈妈也早点退哦,可就算病退也得45岁啊。” 元宪洲也希望妈妈早点退下来,因为纺织女工的工作是很辛苦的,很多人年纪轻轻就患上了神经衰弱。比如像章明俊妈妈潘巧娣那种。 虽然刘彩霞的岗位还算轻松,但依然要三班儿倒,依然要每天面对巨大的噪音,对身体的损害也是很大的。 “可以找人开个诊断书,让妈妈打劳保好了,熬到年龄再病退。” 元义刚叹口气:“可你妈的情形街坊邻居谁不知道啊,壮的跟牛似得……” “谁壮的跟牛似得?说话都不会说。” “反正挺健康的人,突然就生病了,换谁谁信呢。” “这可不一定,突然得病的人还少啊。再说现在街坊邻居谁管这个。” “算了!你们老爸面子第一!”刘彩霞起身收拾碗筷,“要不是怕人说闲话,两个宝贝儿直接在家里带多好,每天还能看见。” “是啊,是啊。”元宪洲连忙表态。 元宪洲当初之所以把若星送到桃源,一方面是担心蓝公子、周华报复,另一方面是怕街坊邻居说闲话。 “其实两个小家伙就在小院住着,没有街坊会知道的。” 家里人都这么说,元义刚也终于松口了:“那,那就小心点好了。” 把若星接回来,最高兴的肯定是边薇薇了,这段时间以来,只要有人一提起若星,边薇薇都会忍不住掉眼泪。 一家人正皆大欢喜的时候,一阵敲门声传来。 去年和今年黑白电视渐渐普及以后,已经没人来元家看电视了,窜门的也明显少多了,敲门声反而让大家有几分惊喜。 元宪波跳起来打开门,进来的却是大老黑。 桌子上的饭菜虽然都收拾下去了,元义刚依然还端着酒盅,看见大老黑一把拉过来:“来!陪我喝两口。” 刘彩霞连忙又将菜端回来。 大老黑连忙摆手:“不了,真不喝了,有公务在身。” “哼!你个老东西,这么黑灯瞎火哪来什么公务。” 刘彩霞听到“公务”二字却有些警觉起来。 大老黑看一看元宪洲:“大洲伤都好了吧。” “好了。”元宪洲点点头。 “那个……”大老黑有些墨迹起来,欲言又止。 元宪洲一下就明白了:“是不是让我协助调查?” 大老黑笑了:“咱大洲就是聪明!” 刘彩霞毛了:“我们大洲有什么好调查的?” 元义刚瞪了刘彩霞一眼:“当然是那个姓蓝的家伙。” 刘彩霞更生气了:“我们大洲当初被人砍的时候,没人帮助调查。这回姓蓝的被人砍了,倒有人调查了。” 元义刚摆摆手:“得了,得了,赶紧收拾吧。” 元宪洲也点点头:“没事的。大概什么时候?” 大老黑说:“明天上午吧,到局里去。” 元宪洲心里清楚,碰到这种事,大老黑他们也是无奈的,上面压下来,他们不得不走走形式。 果然,第二天上午,元宪洲到局里做笔录时,就开始被各种询问。 所有询问的主旨就是,自证无罪。 这是那个时代的特征,在警察叔叔面前每个人都是有罪的,如果你不能证明你无罪,你就是有罪的。 但元宪洲牢牢守住一条就足够了,那就是不在场证明。 元宪洲离开市局后回到大洋洲商行,钟洋、何华雄还有边薇薇在那里等他。 四个人商议买车的事。 薇薇服饰、兴发无纺布厂都有运货的130汽车,但没有小汽车,人员出入不太方便。 何华雄建议买三辆丰田轿车,钟洋建议买三辆五十铃皮卡。 元宪洲也觉得买皮卡划算,价钱跟丰田差不多,但还能拉点货物什么的。 边薇薇却有不同意见:“干脆买tj大发算了,便宜又实用。” tj大发当时挺火,但体面点的单位一般不用这种车,小单位或者私营业主、个体户之类买的比较多。 元宪洲犹豫间,钟洋却叹口气:“确实不错,低调省油又实用,可问题是买不到啊!” tj大发太抢手,直接从厂子里是买不到的,基本都被他们内部的人二手倒卖了。本来不到3万元的车,倒手一下变5万。 “贵点也没事,关键这车修起来方便啊!”边薇薇的话倒提醒了元宪洲。 tj大发普及率高,在那个没有4s店的年代里,修理起来的确很方便。 “那就买tj大发吧,贵就贵点。” 元宪洲拍板定夺了。 第七十八章 家和万事兴 tj大发提回来第一天,元宪江就开着其中一辆来到桃源,把纪敏、保姆还有若星、若强两个小东西接走了,回来后就把他们安置在小杂院。 晚饭后,一家人都过来看两个小孩儿。 刘彩霞抱起若星看了看皱起眉头:“怎么好像瘦了啊。” 元宪洲凑过来看一眼,果然瘦了一些,圆嘟嘟的小脸都瘪下去了,但为了不让母亲担心,元宪洲还是敷衍说:“是海风吹得,黑了当然就显瘦了。” 趁着大家都坐在院子里吃西瓜之际,元宪洲悄悄把保姆大妈叫到一边,询问若星在桃源的状况。 保姆大妈叹口气:“哎,别提了,你家嫂子不肯奶孩子啊。” 原来,在桃源的时候,纪敏不爱给若星喂奶,加上奶粉也带的不够,若星经常饥一顿饱一顿的。 其实纪敏奶水很足的,而且若星已经断了一半的奶了,她稍微尽点责都没问题的。 但元宪洲知道嫂子本质上是一个嚣张自私的人,上一世直到二十五六岁,元宪江下岗之后,她才暴露了本质。 这一世,她早早生了儿子,而元家的家境又不错,她渐渐便hold不住了。 元宪洲很想把若星带回边薇薇身边,虽然边薇薇没施加压力,可她的眼泪让元宪洲有压力,更何况孩子跟着妈妈是天经地义的事。 可妈妈刘彩霞一定不会同意的,离家这么近,她没事就可以过来看看小孙子。要是送到薇薇小院了,想看孙子还得跑到市中心去。 第二天一早,元宪洲来小院接若星,他要把若星带到南山工厂,以解薇薇的相思之苦。 刚来到小院里,就听到一阵争吵声,元宪江灰头土脸地从屋里出来。 元宪洲连忙迎上去:“怎么了?” 纪敏怒气冲冲从屋里出来,将一条女人的裤衩扔到元宪洲脚下:“你看你哥干得好事!” 元宪洲心里有些恼火,心说这个嫂子也太无礼了,怎么能把女人裤衩往小叔子面前扔呢。 但元宪洲还是极力笑着:“嫂子,你消消气,有话好好说。” 这小院,虽然周边比较空,住户少,但纪敏这大声寡气的,难免不会被人听到。 纪敏一屁股坐到门框上:“还能啥事?我出去没几天你看你哥就憋不住了。” 其实元宪洲一看见裤衩就知道出什么事了。 元宪江太实在,如果他足够激灵,就能有100种狡辩的理由。 比如,他可以说房子借给工友住了好几天,至于工友领没领女人回来就不得而知了。不信的话可以问大洲,元宪洲能不给他作证吗? 就算纪敏不信,他死咬住不放纪敏也无可奈何。 元宪洲觉得,老哥之所以这么不靠谱,主要原因还是太年轻,不到20岁,行走的生直器啊。 而且,老哥虽然已经当了老爸,却明显没有进入状态,很少见他哄孩子,也很少见他惦记孩子。因为他自己就是个半大男人。 但这不是老哥的本性,上一世的时候老哥到了二十二三岁的时候就很顾家了,也很知道疼孩子。 元宪洲最担心的不是这个,毕竟老哥会长大会成熟的。 真正担心的是老哥跟大红恐怕不仅仅是肉体关系那么简单。 上一世,元宪洲很粗糙,没有观察到这些细节,甚至不知道老哥跟大红有没有交往。 这一世,经过几次观察元宪洲发现老哥跟大红似乎有些感情。 元宪江跟大红本来就是同班同学,当初大工街的老少爷们争相上大红的时候,元宪江也急吼吼地想上,结果因为元义刚看得紧没能得逞。 元宪洲再怎么有二十一世纪的开放思想,但怎么也接受不了大红这种彪悍女子做自己的家人。 嫂子再霸道,再乖张,那也是嫂子啊。 元宪洲又安慰了一会儿纪敏,然后带着若星赶往南山工厂了。 元宪洲抱着若星走进内衣车间时,边薇薇正在跟一个小组长探讨工艺。 边薇薇虽然不是裁缝出身,但凭着天生的美感,很快就对服装设计制作的各个环节了如指掌了,甚至可以跟老师傅探讨关键的技术问题。 元宪洲轻轻走到边薇薇身后,刚想伸头看一看,没想到小若星先伸出小手喊起来:“妈妈!” 车间噪音很大,若星声音很小,但边薇薇还是一下就听到了,迅速转过身来,看见若星立刻飞扑过来,一把抱起若星,看一眼若星又黑又瘦的小脸,忍不住流下眼泪,元宪洲连忙示意:车间里呢,工人都看着呢。 边薇薇逗弄着若星向办公室走去了,元宪洲在后面跟上。 小翠正好在办公室里,看到若星也欣喜地凑过来,和边薇薇一起逗弄孩子一会儿。 边薇薇撩起衣服想给孩子喂奶,结果断奶有些日子了,根本没有奶水了,边薇薇不肯放弃,忍着疼痛一再尝试,元宪洲连忙阻止。 “反正已经好久没喂了,正好断奶算了。” “瞎说,不是两周岁再断奶吗?” “两周岁那是最后的断奶期限,一岁左右才是最好的。” “瞎说,好像你生过孩子一样。” 小翠在一旁劝说:“姐姐!你还别不信,大洲的确比我们懂得多啊。” 边薇薇笑了:“我都跟你说了嘛,他是个小老头儿。” 元宪洲又在厂区里转了转,然后准备离开了。 边薇薇可怜巴巴地说:“既然已经把若星带回来了,就让他留下来吧。” 此时小翠已经孕相明显,该回家养胎了,而且南山工厂有小车,薇薇也可以天天回家了。 元宪洲也有意让若星继续跟着薇薇,孩子总得跟着妈妈啊。 不过,刘彩霞肯定不乐意。 “我跟妈妈说一下吧。”元宪洲说。 薇薇点点头,她心里清楚元宪洲用这种口气说话的话,一般都是十拿九稳的。 果然不出元宪洲所料,刚跟妈妈一提起立刻遭到强烈反对。 “她那么忙,哪有时间看孩子,让你嫂子帮着养多好?她要是想孩子了可以随时过来看啊。” “工厂现在有小车,薇薇每天都可以回家,再说家里还有小翠、保姆照顾,您要想孩子了也一样随时可以过去。” “你不心疼你妈?妈老胳膊老腿儿整天往城里跑不得累死。” “那我经常接回来给您看。” 元宪洲之所以有把握,是因为他知道老爸总是站在正义的一面。 果然,元义刚听了会儿就听不下去了:“哼!你个臭娘们儿!还倚老卖老!儿子跟妈那不是天经地义的啊!你当奶奶的算拿根葱啊!” 被元义刚怼了,刘彩霞气急败坏:“你个老东西!哪里都少不了你!” 说完,气哼哼地走掉了。 第七十九章 小小生意经 元宪洲回到大洋洲的时候,元宪波也在那里怼钟洋。 原来,元宪波想拿走几个游戏机,钟洋打算走下账,元宪波有些不乐意。 “拿几个游戏机你就打小报告?小心眼儿。” “不是啊,不走账,就没法平账……” 元宪波休学以后,整天不是打打台球就是东游西逛,一副不务正业的样子。 元宪洲忍不住训斥:“你自己整天不务正业玩玩游戏也就算了,怎么还拿给朋友玩!” 元宪洲想当然地认为,元宪波一下拿好几台游戏机,肯定是给章明溪之类的好友一块儿玩的。 没想到元宪波却恼了:“谁不务正业了?整天动不动就训人!哼!不给拉倒!不要了!” 说完,元宪波气哼哼地走了。 钟洋要追出去,元宪洲连忙朝他使眼色,钟洋这才不情愿地停下脚步。 钟洋这种,用兴都当地话说叫“老娘们儿摊”,就是妻管严的意思,在八九十年代好像挺丢人的,到了二十一世纪却是值得骄傲的一个不治之症。 元宪洲知道,等他离开没多会儿,钟洋一定会屁颠儿屁颠儿地抱着游戏机给妹妹送过去。 钟洋本来就是老板之一,他当然有这个权力了。 可实际情况跟元宪洲想得却迥然不同。 几天之后,元宪洲路过大车店时,却看见台球厅旁边的小屋子前人山人海。 元宪洲买下的是整个大车店,除了一间大屋子还有外面的院子当做了台球厅,剩下的几间屋子都空着,元宪洲也没打算经营什么,可怎么突然就热闹起来了呢。 元宪洲挤进屋子里,立刻听到一阵游戏机的声音。 只见元宪波和章明溪一人背着一个军用书包,一会儿收钱,一会儿有督促那些玩游戏的半大孩子。 “大军!你时间到了!”“姐姐!你让我再玩会儿嘛。”“不行!赶紧回家做作业!不然下次不让你玩了。” 还有一个十七八岁,胡子都长出来的伙计也厚着脸皮叫元宪波姐姐:“姐姐!我今天没带钱,明天就还给你。” “对不起哦,我要是让你赊欠,这些小家伙要生气了,他们等了很久了哦。” 还有小孩儿在催促着身前的小孩儿:“快点!快点!该我了!” 有两个小孩为了争夺操作器差点打起来,元宪波连忙冲过去把他们训斥一顿:“你们再这样下次不让你们来了啊!” 元宪洲顿时百感交集。 上一世的时候,元宪波没展示出丝毫的商业才能。 技校毕业后,元宪波就当了一名女保全工,每天跟机器打交道,像个男人一样油麻哈的。下岗以后,她也从事的大多是半体力的劳动。 那时,元宪洲再怎么疼爱妹子,也没有能力帮助她。 现在看来,刚满十五岁的妹子已经找到自己的人生轨迹了,正在开创自己的事业。 大洋洲商行进了不少电子产品,游戏机是其中一种,卖的不算火爆。因为那个时期的家庭都一大堆孩子,没有家长会花一百多块钱给孩子买游戏机玩,更何况随后的游戏卡带的投入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前世上高中的时候,元宪洲自己也曾经数次徜徉在游戏厅门前,但每次都没能鼓足勇气走进去。等他玩这种接在电视上的卡带游戏机时,已经是大学时候的事情了。 这个不错的商机元宪洲没察觉到,反而让元宪波抓住了。 元宪波很快看到元宪洲了,但假装没看见,还大声寡气地嚷嚷:“那个,我说那些不玩游戏的小盆友,不要在屋里乱晃,碍手碍脚的。” 元宪洲笑了,凑到近前,扒拉一下妹妹的书包,发现里面满满都是钱,虽然一两块钱居多,可也有不少大团结。 “不许乱动!”元宪波按住书包,还是不理哥哥。 章明溪发现元宪洲了,过来捅一捅他:“大洲哥!” 元宪洲点点头,又四下看看:“你们应该把墙壁打开,隔壁还有两间屋子呢。” “可我们没那么多机器啊。” “到商行再多拿几台,让钟洋走一下账。” “哼!我们有的是钱,直接买算了。”元宪波说着拍一拍书包。 章明溪也学她的样子拍一拍书包:“哼!” 元宪洲笑了,章明溪也笑了,元宪波也忍不住笑了。 章文斌死了以后,潘巧娣的精神状态好多了,又开始回去上班了,加上章明俊开台球厅,章家的经济状况也好多了。 生病时懒散的潘巧娣,此时也爱收拾家,也爱做个饭什么的了,家里渐渐有了生气。 晚饭的时候,章明溪匆匆回来了,飞快地吃着饭。 章明俊看着妹妹。 “怎么了?老看我。” “波波那里生意挺火吧?” “是啊,每天都挣好多好多钱。” 章明俊撇撇嘴:“整天去帮别人,也没说帮帮老哥。” “你台球厅又不忙,再说我不喜欢看见那两个家伙。” “有哥在你怕他们干什么?” “谁怕他们,就是不喜欢而已。” 说完,出去盛饭去了。 章明俊吃完饭后,又在床上躺了会儿,这才懒洋洋地离开家,朝台球厅走去了。 黄毛和头皮都在台球厅里,抱着杆子站在一旁闲聊。 台球厅的生意虽然比去年差了些,但跟唐哥拉稀和元宪洲的台球厅比起来,还是要好一些的,因为这个地理位置会截走不少重机厂的玩家。 但这个台球厅是三个人合伙干的,平摊到每个人手里也剩下不了多少。 章明俊破相之后,整个人显得有些凶狠了,为了不吓到玩家,他沿着台球厅的边沿走到黄毛和头皮身旁。 黄毛连忙凑过来压低声音:“看见了吗?大洲他妹妹那个游戏厅生意很火啊!要不要咱们也……” 头皮也连连点头:“对啊,对啊,就咱这位置,开一个保证也能火的一塌糊涂。” 台球厅就是跟人学的,眼下又要跟人学开游戏厅,这实在有点跌份了。 章明俊摇摇头。 头皮和黄毛也一时无语了。 “对了,我看市内录像厅的生意都挺火的。”黄毛突然想起说。 头皮立刻驳斥:“录像厅咱们哪开得起,那么大的电视,还有录像机,上哪去弄?” 黄茂不由得叹息了。 章明俊皱着眉头想了下:“应该能弄到吧。” “怎么弄?” 头皮问了一句,看了看章明俊的表情也立刻明白他的意图,但又叹口气:“咱们三个人?再说抓住了就麻大烦了。” 章明俊冷笑:“怎么会被抓住,通宵场到下半夜他们都困了……” 头皮和黄毛一起点头:“好主意。” “不过电视机太大了,还有录像机、磁带不太好拿啊。” “你表哥不是有个侉子,前几天还看你骑来着。” 头皮点点头:“是啊。” “再借来用一用!” 第八十章 录像厅 头皮用几盒石林贿赂表哥,才算把侉子借出来。 大白天,头皮还不敢把侉子开出来,太招摇了,出事一逮一个准。 三个人整个上午都在市内转悠,寻找方便下手的录像厅。 录像厅都在市中心,想找个偏僻点的也不可能,只能找个周边没派出所,又方便逃走的。 确定下来地点后,三人又在饭店里谋划半天,最后出来找个澡堂子放松放松,一直洗到天黑出来吃饭,然后又东游西逛一会儿。 录像厅的通宵场是10点开始进场,12点就不让进人了,一直到凌晨四五点钟的样子。 10点多钟,三人就买了通宵票进去了,长条椅子上坐满了人,屋子里弥漫着一股臭脚丫味儿,还有一股子打灰机少年都知道的那股子腥臊味儿。 由于太挤,三个人都没法坐在一起,只好让头皮自己单独坐着。 刚开始还放了两部不错的片子,一个叫《a计划》、一个叫《最佳拍档》都挺热闹好玩,接下来便是昏昏欲睡的片子了,很多人开始退场了,观众也大多两眼迷瞪起来。 可过一会儿,又有人瞪大双眼起来,原来一部烂片里稍微有点带色儿的镜头,也就是撕一撕衣服露一露胳膊腿儿而已,空气中立刻又弥漫起那股子腥臊味儿了。 章明俊掉头一看头皮也在那里不停地用手套弄着,忍不住朝地上吐了口唾沫,低声骂道:“真他妈晦气!” 此时,录像厅里只剩下不到三分之一的观众了,只有那些**上脑的观众还有点精神,其他人一个个都东倒西歪了,连看场子的胖子都迷瞪起眼睛来。 章明俊估摸头皮搞的差不多了,就凑过去,提示他时间到了。 头皮咧嘴笑着,露出满嘴的黄牙,抬手在墙上抹了抹,然后提一提裤子走了。章明俊朝地上吐口唾沫,又回到自己的位子。 带点色儿的录像演完后,那些原本精神的精虫上脑的伙计估计真的是筋疲力尽了,也都昏昏欲睡了,连黄毛都打起瞌睡来。 接下来又演了一个好像是霓虹国的武打片,故事情节挺无脑的,加上字幕模糊,根本看不懂到底讲的是什么。不过有些武打动作倒是挺好玩的。 一个家伙练的神功,可以把敌人打进土里去,像钉木桩一样,一下一下把人钉进土里。 章明俊看得聚精会神,突然想起时间快到了,赶紧看一下表,可不嘛,约定四点动手,还剩下五六分钟了,正常情况下头皮已经骑着侉子在外面等着了。 可谁知道头皮会不会耽误了。要是抱着巨沉的电视跑到外面,头皮又不在,那肯定就完蛋了。 章明俊把黄毛掐醒了,让他等着,自己先出去看头皮来没来。 黄毛坐起来,极力打起精神。 章明俊起身朝门口走去。 看场子的胖子在门口坐着,紧闭双眼打着呼噜,看起来睡着了。 可章明俊刚一推门,他却突然歪一下脑袋,眼也不睁便提醒道:“厕所出门左转!” 章明俊吓了一跳,愣了一会儿,赶紧出去了。 头皮正在外面等着,看见章明俊还直喊:“怎么样了?” 凌晨四点钟这声音异常响亮,吓的章明俊使劲做手势,示意头皮别说话。 到了近前,章明俊压低声音把头皮训了一顿:“你他妈脑子有屎啊!这夜深人静乱喊个屁!” 头皮嘿嘿笑了。 章明俊又压低声音让他捎等片刻,一会儿看见拿东西出来就赶紧迎一下。 章明俊又四处寻摸一下,找了两根包装带,试了试,挺结实,然后打了两个绳扣又回到录像厅里,来到胖子身边,胖子歪了下脑袋又睡着了。 章明俊在胖子身边足足站了一分钟,见他不再有动作,又蹲下来,又足足等了半分钟,然后用两个绳套将胖子的两条腿和两只椅子腿儿套在一起。 接着,章明俊猫着腰回到黄毛身边,此时黄毛已经精神了,听到章明俊一声令下,立刻挺身而起。 电视录像此时还在放着,章明俊连电视都不关,直接拔电源,然后抱起了巨大的电视机,黄毛则抱起了录像机拿起几盘录像带。 两人快步朝门口走去,一个没睡着的观众还莫名其妙地瞪着他们。 到了门口,胖子果然又醒了,而且这次是睁开眼睛。 “干什么!”胖子突然喊。 章明俊抱着电视直接向门外冲去,黄毛也紧紧跟上。 胖子猛地起身却一下被绳扣绊倒了,摔得很重,鼻梁都断了,流了一地邪恶血,但胖子还是爬起来大喊:“抢录像机啦!” 章明俊抱着巨大的电视出来,累得气喘吁吁,头皮连忙迎上来帮着托着,黄毛抱着录像机和录像带已经先跑到侉子里去了。 章明俊和头皮离侉子还有两三步远的时候,三个壮汉拎着棍子从屋里冲出来了。 章明俊一把推开头皮:“快去开车!” 头皮一下跳到车上狠踩启动,但却没踩着,眼看三个壮汉只有两三米远了,章明俊使出吃奶的力气一下跳到侉子斗里,此时头皮刚好将启动打着了。 一个壮汉的手都快要抓到章明俊后背的瞬间,侉子冲了出去。 章明俊和黄毛兴奋地大喊:“霍霍!哦!” 三个壮汉跟着侉子玩命地跑了二三十米后,终于累垮了,蹲在原地无可奈何地看着侉子跑远。 一路上章明俊、黄毛和头皮不停地大呼小叫,就仿佛逃出动物园的猴子一般。 回到台球厅里,三个人依然兴奋不已,一点睡意都没有。尤其头皮,急三火四地插电源开电视,开录像机,然后把录像带放进去。 三个人眼巴巴地等着,结果电视里放的还是电视节目,根本没有录像。 三个人又七手八脚忙活半天,又试了几次,还是一个德行。录像机明明在转,电视明明在响,就是没有录像出来。 头皮和黄毛正抓耳挠腮之际,章明俊笑了:“他妈的!咱们少拿了根线。” 电视机和录像机之间明明还有根线,黄毛逃得慌张忘拿了。 黄毛更加慌张了:“这可怎么办啊?难道还得再回去一趟?” “不用啊,明天找修理电视的买一根就行了。” “对,对,等一会儿天亮了就买一根去。”头皮一边咽着口水,一边挠着裤裆。 “行了!先回去睡觉吧,下午再说!” 三人突然便感到困倦了,一起打着哈欠向门外走去。 第八十一章 红眼病 元宪波将隔壁两间屋子打通后,又增加了20台电视和20台游戏机,游戏厅的拥挤状况顿时缓解了许多,人少的时候,元宪波和章明溪还可以自己上手玩上一会儿。有时,钟洋和肖蝶也会过来,几个人大战一番。 元宪洲路过的时候,都会被妹妹和肖蝶叫住,然后硬拖着虐杀一番,还被嘲笑成小儿麻痹症患者。 元宪洲脑手配合的能力确实不太强,玩游戏的时候身体都跟着东摇西晃,别人轻松自在他累的满头大汗,最后还是一败涂地。 游戏厅的主要玩家是学生,初中生和高中生居多,还有些小学高年级的孩子。他们一般中午和傍晚来,乌泱泱来一大群,再乌泱泱离去。 除了学生,还有一些纺织厂的青工会过来玩游戏,他们的年龄主要集中在16至20岁之间。其实男人一生都想玩游戏的。但是,过了二十岁以后,好多人就会觉得羞耻了,觉得玩游戏是不务正业。 上一世,元宪洲觉悟更早,十五六岁的时候就意识到自己是好学生、好孩子不能与那些坏孩子为伍。结果,年少时缺的东西年长以后又找补回来了。上一世40岁的时候,元宪洲还经常瞒着老婆孩子偷偷玩一玩暗黑、魔兽。 鉴于学生玩家太多,可能会惹来麻烦,元宪洲建议妹妹多鼓励青工玩家来玩,但元宪波每天忙得昏头涨脑根本想不了那么多。 元宪洲也不想过于干涉妹子经商,因为有些经验要自己经历一遍才有可能获得,尤其元宪波这种有点拧巴的女孩子。 果然,没几天就有家长闹上门来了。 一天下午,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拖着自己儿子吵吵嚷嚷地上门。 原来,她儿子偷拿了二十块钱,跑到元宪波这里玩游戏,其实只花了10块钱,另外十块是他在别处消费了。 那女的吵吵嚷嚷让元宪波退还她20元钱。 游戏厅里人太多,只有元宪波和钟洋两个人忙碌,元宪波懒得搭理她就想退给她钱算了,可这女的嘴巴还不干净:“哼!自己不好好读书,都把别人带坏了!” 元宪波急了,跟女的怼起来:“谁给你带坏了?要不要脸?自己孩子没管好还赖着别人了?” 那男孩上嘴唇都已经毛茸茸的了,比元宪波还大一岁,结果元宪波倒成带坏人家孩子的人,换谁谁都得急。 元宪波虽然才十五岁,已经有一米七来个儿了,女的还不到一米六,元宪波在她面前一挺腰杆,她吓得直往后退:“怎么?你想打人啊?” “谁想打人?你是大人,我还是小孩儿呢!少在这里耽误我做生意,赶紧走!赶紧走!” 女的更生气了:“小丫头,你还挺凶啊你!今天你不退钱我就不走了!看你把我怎么样。” 双方互不相让,把门口都堵住了,玩游戏的孩子,还有路过的行人纷纷围观张望。 钟洋连忙拉开两人,又偷偷塞给女的二十块钱,女的拿到钱嘴里还是不干不净:“你个小丫头!看我不找你们家老元!” 纺织厂很大,很多职工互相都不认识,但他们基本都认识保卫科的元义刚。 晚上回家的时候,元义刚果然铁青着脸。 三个子女中,元义刚唯独对元宪波很少虎着脸的,但今天这事儿他肯定很生气,被人告状到保卫科,太没面子了。 没等老爸发火,元宪洲赶紧帮妹妹说话:“那女的确实够差劲的,明明自己没管好孩子,还赖到波波了,波波还没她儿子大呢。” 刘彩霞也在一旁帮腔:“那个娘们儿是三车间的,早就听说过,就是个多事儿的人。” 元宪波也气哼哼地:“就是个无赖!他儿子打游戏花了10块钱,跑来跟我要20!” 元义刚皱着眉头:“行了!我看你还是别干了!过两个月到技校上学吧。” “我不!”元宪波急了,“我才不上技校呢,他们天天都在那里玩,什么也学不到,我还不如早点做生意呢。” “做生意做生意,都跟你哥学坏了,你看老大做生意什么样了?孩子都这么大了,竟然还在外面乱搞!要不是我和郭厂长硬压着,都得传遍大工街了!脸都没地儿搁了!” 元宪波还想跟老爸理论,元宪洲连忙再桌子底下阻止她,老爸既然已经转移火力了,就让他发泄完算了,越跟他理论他越来劲。 元宪洲就随声附和着老爸:“对啊,对啊。”让老爸把炮放完了算数。 元宪江出轨的事爆发以后,小院那边不敢回去了,家这边也不敢轻易回来,不然就会被老爸骂的狗血喷头,敢顶嘴,板凳都能拎起来。 没办法,元宪江只好尽量躲避着老爸,偶尔回回家,偶尔偷看下孩子,晚上要么住在大洋洲商行,要么住在兴发无纺布厂。 果然不出元宪洲所料,老爸发了几天火儿后就暂时消停了,也不再逼元宪波到技校上学。 正好各个学校期末考试快到来了,元宪波的游戏厅清闲了许多,元宪洲就帮她好好筹划一下她的小生意。 元宪洲先帮妹妹做好账本,记录好每一笔收入和支出;同时建立好客户档案,对于那些父母来找过或者有旷课之类不良行为的孩子,要列入黑名单防范风险。 元宪波是一个略粗放的女孩子,不太喜欢记账这类琐碎事务,只能让钟洋、章明溪没事帮帮她。但元宪波也有一个优点,她能镇住那些调皮捣蛋的孩子,有些比她大两三岁的孩子都听她的话。 这说明元宪波还是有一定管理能力的。虽然元宪洲知道她这个小买卖基本上赚不到钱,但暂时不说破,只是让她通过这个小买卖磨炼磨炼。 大车店门前每天都热热闹闹,对面唐哥拉稀他们那些人又看着红眼了。 二臭鼓捣唐哥拉稀:“哥啊,你看他们买卖这么好,咱也弄个游戏厅吧。” 唐哥拉稀摇摇头:“算了吧,那都是小孩儿玩的,咱们一帮大老爷们儿,小孩儿谁敢来啊。” “你看他们台球厅基本都不怎么经营了,要不让他们把那几个台子兑给咱算了,反正大洲那么有钱,又不在乎这点小买卖。” 唐哥拉稀叹口气:“再说吧。” 另一边,章明俊的录像厅开业后,生意也是异常火爆,章明俊、黄毛和头皮三人每天忙得饭都顾上吃。 可惜,这种情形只持续了一个来星期,因为他们录像带太少了,黄毛那天从录像厅总共就抄走5盘录像带,放了几轮人家就看腻了。 黄毛到市内买了些录像带回来,结果根本没有观众爱看,他们更喜欢港台的录像,而港台的录像带只能到广州等地去进货。 “你可以大洲帮忙啊。”头皮建议。 不到万不得已,章明俊真不爱找元宪洲帮忙。 不过,真要让他自己跑到广州去购买录像带,成本未免太高了。 第八十二章 蝴蝶效应 章明俊到大洋洲来找元宪洲的时候,哑巴和钟洋两个老臣都在。 当初,元宪洲叫章明俊过来帮忙时,哑巴也在而且比章明俊来的晚,可章明俊非要自己出去玩。 如今,哑巴一个搬运工、清洁工而已,身家也都有一二十万了。 不过,元宪洲觉得章明俊开录像厅的想法还是不错的,甚至比元宪波的游戏厅还有钱途。 “这几天生意怎么样?”元宪洲直接问道。 章明俊摇摇头:“这几天不太好。” “怎么了?”元宪在洲关切地问。 钟洋和哑巴都不太喜欢章明俊,在他们看来元宪洲真把章明俊当哥们儿了。可章明俊似乎并不是投桃换李,没事的时候就把元宪洲当空气,有事就屁颠儿屁颠儿跑来,而元宪洲每次都义不容辞。他们很替元宪洲不值啊。 “主要是录像带都太旧了。” 钟洋忍不住插话:“羊城有的是新带子,自己去进点好了。” 章明俊有些尴尬。 元宪洲却笑笑:“成本太高了,正好过几天我要到鹏城,给你捎一些回来。” “太谢谢你了大洲。”章明俊连声致谢。 章明俊还想跟元宪洲寒暄会儿,但见哑巴和钟洋都表情冷漠,只好讪讪地告辞了。 元宪洲并不是专门为章明俊跑鹏城的,他这次跑鹏城有很多个目的。 首先,元宪洲要跟何华雄一起到鹏城一趟,在那里与曹主任、老梅碰头,一起商议兴发无纺布厂下一步的发展。其次,马上放暑假了,元宪洲要带肖蝶、大饼他们的乐队到鹏城去演出,一方面为了让肖蝶散散心,另一方面大饼帮过大忙正好还了人情。除此之外,元宪洲跑鹏城可以顺路去港九见劳伦斯,跟他商讨“薇薇服饰”的发展事宜。 几天后,肖蝶放暑假了,大家准备搭火车一起前往鹏城。 元宪洲和肖蝶先到了,站在站台上等候。 肖蝶又恢复了中性打扮的风格,虽然元宪洲看不见她的腿有些失落,但元宪洲知道肖蝶穿裙子只是为了让他开心而已,那不是她自己喜欢的。 大饼和他的两个哥们儿背着吉他大摇大摆地过来,看见元宪洲和肖蝶,他们先向肖蝶打招呼:“肖爷!这么早就过来了!”然后才向元宪洲点点头:“大洲!” 元宪洲看肖蝶跟他们三个站在一块儿,感觉还挺搭的,真像一个老牌乐队组合,忍不住问道:“你们的组合叫什么?” 大饼指指肖蝶:“肖爷给取的,叫啥?” “蝴蝶效应。” 元宪洲吓了一跳:“你,你怎么知道?” “知道什么?” “这个名字啊。” 肖蝶挠挠头:“我也不知道啊,突然就想起这个名字。” 蝴蝶效应是二十一世纪的一部电影的名字,肖蝶怎么会知道呢? 但很快元宪洲就想起“蝴蝶效应”的本意是气象学的词汇,是说“一只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可以在两周以后引起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 它应该在80年代以前就提出来了,肖蝶或许偶尔在哪里见过了,所以能说出来。 没一会儿,何华雄也来了。 又站了片刻,火车进站了,几人一起上车了。 车子刚开了几站,大饼就憋不住了,拿出芳草来。 元宪洲还保持着二十一世纪的习惯,向大饼摆摆手,示意一起到车厢接头处抽烟。 元宪洲拿出石林跟大饼分享,刚抽了几口大饼问道:“大洲,你拿那么大箱子干什么?” “我给章明俊捎点磁带。” 大饼摇摇头:“你那个发小啊,可得小心点。” “怎么了?” “听说他的电视、录像机都是在别处偷的。” “啊?”元宪洲吓了一跳。但仔细想想,章明俊跟黄毛头皮混在一起还真有可能干这事儿。 元宪洲忍不住叹口气。 “现在重机厂好些小坏蛋也开始跟章明俊混了。” 大饼说着,掐灭了烟头,拍一拍元宪洲肩膀:“这小子心术不正!” 然后走到车厢里面去了。 元宪洲继续把自己剩下的半根烟抽完,这才转身回到车厢里。 到了鹏城,曹主任还没到,何华雄先等着,老梅则带肖蝶和大饼他们的“蝴蝶效应”到夜总会串场子,元宪洲也跟去看看。 演出效果还算不错,尤其大饼时而模仿刘文正,时而模仿罗文,很受观众喜爱。 肖蝶的表现反而让元宪洲大跌眼镜,观众并不是特别喜欢她。元宪洲仔细想了想就明白了。肖蝶太有自己的风格了,走得是美国乡村音乐和现代民谣的风格,有90年代末艾静的那种慵懒,还有二十一世纪陈粒的那种嚣张。 可惜这个时期的观众更认同简单粗暴的模仿。 第二天,曹主任到了,几个人就在宾馆的小包间里商议一番。 何华雄的这个兴发无纺布厂生产出来的无纺布只有百分之二十左右销往港九,剩下百分之八十需要内地消化。 老梅有些愁了:“这么多啊,咱们内地没你们港九繁荣,恐怕不好卖啊。” 曹主任却很有信心:“应该没问题,我们那里衬衣、西服都用无纺布,听说连内衣都用无纺布。” 元宪洲更有信心,因为他知道此时内地的服装潮流已经开始讲究挺括美感了,无纺布将运用到服装生产的各个环节当中。 “我们北方也一样,也大有市场可以挖掘。” 既然元宪洲和曹主任都这么有信心,何华雄更有底气了:“两位说得对,内地人工成本、土地成本低,将来会有更多的港九企业到内地办厂,市场将会大大的!” 原本发愁的老梅也顿时恢复信心了。 四个人又具体商议了一番今后的工作事宜,然后天南海北胡侃了一阵,转眼就到傍晚了。 吃完晚饭,元宪洲回到客房,刚在床上躺了会儿,“扑通”一下,肖蝶就撞门进来了,大喊着:“太棒了!”一下扑到元宪洲面前。 元宪洲连忙坐起来:“怎么了?” “他们要跟我们签约!” “签什么约?”元宪洲有些紧张。 “就是唱片社啊,想签我们俩,想好好包装我们。” “可是……” “怎么样?你觉得我应不应该答应?” 元宪洲心里百感交集,肖蝶如果签约了,她就有可能躲过她命里的那场大劫,可从此元宪洲将与她天各一方了。 让肖蝶活下来,让她躲过大劫,这自然是元宪洲重生回来的重中之重。元宪洲有时甚至想,或许因为他对肖蝶的死怨念太重,老天爷才给了他这次重生的机会。 不管怎么样,帮助肖蝶躲过大劫都要比儿女情长更加重要。 “怎么了?舍不得我呀?” “没,没有。”元宪洲连忙掩饰。 肖蝶则自顾自地念叨着:“其实先当歌手再念书也不耽误,或者可以一边念书一边当歌手……咦,你怎么出这么多汗?” 肖蝶盯着元宪洲,元宪洲抬手抹了抹:“有点热……” 肖蝶咬牙切齿地拧着元宪州的脸蛋:“真可爱……” 肖蝶眼睛里闪烁着光芒,看起来有些冲动,似乎想要亲嘴,元宪洲忍不住迎上去。 肖蝶却飞快地在他脸上亲了下,然后跳起来:“行了!回去睡觉了!” 说完,肖蝶的身影飞快消失在门外了。 第八十四章 屁股指挥脑袋 肖蝶终于选好底裤出来了,元宪洲迎上去,肖蝶看见他有些嗔怒,赶紧把底裤藏在身后。 “你多选几条,不舒服没法退。” 肖蝶这才想起来,底裤哪能让你试穿。连忙回去,很快又找回两条,一共拿着三条包装精美的底裤走到收银台前。 等收银员开出票来,肖蝶顿时傻眼了,三条底裤竟然要200多! 元宪洲连忙拿出支票,收银员不收,元宪洲又从包里数出20多张大团结,旁边几个女的看得目瞪口呆,仿佛元宪洲拿出的是一笔巨款一样。 交完钱,元宪洲连忙帮肖蝶找卫生间。 他估计肖蝶买的是介于三角形与丁字形之间的底裤,因为肖蝶毛发那么重,要真穿***肯定会很难受。 找到卫生间后,肖蝶匆忙钻进去,好一会儿才出来,脸上看起来轻松愉悦,应该是底裤的材质穿着也还舒适。 走到外面,在阳光照射下,肖蝶的屁股看起来很正常,已经没有了底裤的痕迹。 只是元宪洲走近时,偶尔触碰到,就会明显感觉到肖蝶屁蛋的轮廓。 她的屁蛋跟边薇薇有所不同。边薇薇的像棉花一样非常柔软。肖蝶的却有些弹性,仿佛皮冻一般。 到关卡的时候,由于人流拥挤,元宪洲一下将硬邦邦的前身撞到肖蝶的屁蛋上了,以为肖蝶会发火,结果她却一点没察觉到。 两世为人,这是元宪洲第一次站到港九的土地上,虽然眼前的一切在二十一世纪已经见怪不怪了,但内心还是激动不已。 肖蝶更是激动的语无伦次。“我的天呐,那座大楼好高啊,都快到天上了!”“哇!这么多老外啊!那个女的穿的啥啊?都快露出来了……” 两人在关卡外又等了大约半个小时,劳伦斯才远远地过来了,领两人来到停车场,开着车子带两人逛一逛港九。 肖蝶跟元宪洲一样都很厌恶逛街,劳伦斯就直接带两人来到维多利亚湾,四处游逛了一番,一边逛着劳伦斯一边向二人讲解女王的光辉事迹。 “承蒙女王恩泽,我们港九越来越发达,堪称东方之珠,完全取代了当年魔都的地位。” 元宪洲忍不住怼劳伦斯:“别着急,再过二十年鹏城都能超过港九。” “不可能!”劳伦斯脖子上的筋都鼓起来了,“我们港九的繁荣不光因为地缘优势,还因为我们的市民勤劳刻苦……” 元宪洲觉得老爷子挺可爱,也不想拂他的面子,就顺着他的话哼哼哈哈。 聊了一会儿,元宪洲才知道劳伦斯竟然还是个爵士,只不过不是那种可以世袭的爵士。看来,小劳伦斯未必还能当爵士。 中午吃完饭,劳伦斯随口提一句澳门,元宪洲和肖蝶几乎异口同声:“对,对,就去那里转转。” 由于必须当天回去,时间很紧迫,三人吃完饭赶紧坐船,将近两个小时才到澳门。 反正澳门就那么大点,没什么好逛的,下了船就直接钻进赌场了。 元宪洲和肖蝶各拿了一万块钱,也不会别的,就在老虎机上玩了会儿,元宪洲很快就输光了,肖蝶却只用了500块钱一直赢,赢了六万块钱才罢手,兴奋地大叫:“我要买了你!” 劳伦斯在一旁看着都忍不住笑。 回到港九后已经是黄昏了,劳伦斯把元宪洲和肖蝶一直送到关卡前,然后挥手道别:“要不了多久我们就会过去的。” 元宪洲知道,劳伦斯说得我们是指他和他儿子。 回到鹏城后,两人休息一晚。 第二天上午,肖地继续在宾馆里睡懒觉,元宪洲到街上逛了逛买点东西,尤其给章明俊买了一拖箱的录像带。 回到宾馆时已经是中午了,肖蝶也起来了,两人退了房吃了饭,登上了回兴都的火车。 第二天下午,元宪江过来接的站。 由于时间挺紧张,元宪洲先得到大洋洲商行跟钟洋以及先回来的何华雄碰头。元宪江继续开车先送肖蝶回家,然后再给章明俊送磁带。 元宪洲来到大洋洲商行,钟洋和何华雄已经在等候了,另外还有三名老业务员,五名新招收的业务员。 三名老业务员是先前卖电子产品时招收的,经过层层筛选留了下来。 五名新招收的业务员也是钟洋层层把关的结果。 元宪洲很想招大学生,因为他招收业务员一方面为了拓展业务,另一方面为了储存人才。将来的管理人员,甚至职业经理人肯定得从业务员当中出来。 可这个时期,不要说大学生,连高中生都不屑于到这样的民营企业上班。 因为高中生很容易考进像工商、税务、公安等单位。 三名老业务员当中,元宪洲唯一对一个留着平头的,戴着眼镜,眉毛又黑又粗的小伙子比较器重。 小伙子叫朱兆强,刚从技校毕业,学得是财务专业,但家里没门路,根本当不了会计,就被元宪洲招来了。 朱兆强其实比元宪洲还大一岁,做事沉稳又很有激情,干了三个月,业绩很突出。当然,他销售的计算器,本身就是畅销货,基本不用推销,客户自动上门。可他的每个客户反馈都不错,这说明他有很好的沟通能力。 新招收的五名业务员,有两名女孩三个男孩,这两个女孩和其中一个男孩都是服装技校毕业的,他们不愿当车间工人,就跑到这里来了。还有两个男孩是初中毕业生,一个在知青商店买过两年东西,一个待业了一年。 元宪洲给业务员们简单培训了一番,先是讲许多伟大的人物都是推销员出生,什么富兰克林说得“不当总统就当推销员”,还有李嘉诚靠推销成了大老板。 这些都是元宪洲前世从书本上一知半解开来的,估计虎小青年应该还有点用。 接着,元宪洲又讲了推销大王乔吉拉德的部分故事,业务员们的斗志果然被激发起来,纷纷表态会完成销售任务。 其实,无纺布的销售跟那些推销大王、保险大王的销售比起来,要容易多了,业务员们就坐在办公室打打电话,看看各地的服装厂有没有需求,有意向就把样品给他们寄过去,没意向也长期保持联络,说不定以后还会成为客户。 反正不用死乞白赖地纠缠别人。最重要的不是销售,而是长期建立稳定的关系。 元宪洲鼓完干劲儿后,又让朱兆强现身说法,说一说自己跟顾客沟通交往的情况。虽然业务不同,但本质还是相同的,其他业务员也可以互相借鉴。 给业务员们培训完毕后,他们信心十足地下去准备资料了。 何华雄则暗暗地向元宪洲挤眉弄眼,竖一竖大拇指。 第八十五章 精打细算 过了几天,劳伦斯父子果然又来了,这一回没有偷偷摸摸,而是叫上元宪洲一起开会。 原来,边薇薇有了新的想法,觉得内衣除了大部分销往欧洲国家外,还可以留一小部分尝试在国内销售。 元宪洲也很赞同这种想法,因为国内消费水平虽然总体较低,但还是有一小部分经济优渥的人群,他们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水准还是相当不错的。人口基数在这里摆着,随便拔根毛都能把洋鬼子撑死。 劳伦斯父子也觉得可以试一试。 元宪洲趁机提出:既然在国内销售,就打出国内的品牌,干脆把“薇薇服饰”的品牌亮出来,说不定能闯出名堂。 没想到边薇薇头一个跳出来反对:“现在打自主品牌还为时尚早,目前国内这部分有消费能力的高端人群,他们只认洋品牌,哪怕山寨洋品牌。对于国内品牌,他们会自动当做低端货。” 小劳伦斯连忙随声附和,说了一通英伦腔。 英国佬跟燕都的大爷们一样,都喜欢懒洋洋地,咬着后牙槽说话,一副牛逼哄哄的样子。 但元宪洲还是耐着性子极力分辨小劳伦斯说什么。 听了半天也只听懂几个单词,小劳伦斯大概意思说这些高端人群对西方文化一知半解,并不能理解品牌背后的真正含义。 还没等老劳伦斯表态,边薇薇再次点头:“对,对,这些高端人群就是盲目的崇洋媚外……” “只要你别崇洋媚外就好!”元宪洲刚脱口而出就有些后悔了。 边薇薇顿时红了脸,咬着嘴唇:“我没有。我就是觉得现在推自主品牌风险太大。” 边薇薇是“薇薇服饰”的负责人,最终决策还得她自己定。 元宪洲稍后仔细想了想也开始觉得边薇薇说得有道理,不要说当下,就是二十一世纪前几年,好多人消费还是只认洋品牌,甚至能接受山寨洋品牌。到了2010年之后人们的消费心理才渐渐成熟起来。 元宪洲、曹主任、老梅和钟洋他们筹划的大洋洲实业集团早就成立了,但一直没实行联合办公,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办公大楼。 “薇薇服饰”、“兴发无纺布厂”开始开拓国内市场之后,大家都觉得是时候建一座可以联合办公的办公大楼了。 “两层就行了,咱们这些业务员、工作人员全都能装下了。”钟洋建议说。 边薇薇却觉得应该建三层:“人会越来越多,而且咱们两个厂子都在城郊,进市内办事太晚时,也可以临时休息一下。” 元宪洲比他们更狠,甚至想建一座十几层高的大楼。因为他们在市内盘下的这块儿地皮有三千多平方米,建五层以下都有些浪费。 但元宪洲一下想起史玉柱了,这位大神级的人物就曾经因为盖了太高的办公大楼把自己拖垮了。大神垮掉可以再站起来,普通人哪有这么强大的心理素质。 最后,元宪洲还是决定先盖一座五层的办公楼,等以后发展起来再慢慢扩大。 就这样还是把钟洋和边薇薇惊了个目瞪口呆。 若星抱回来之后,没几天就红光满面了,小脸都嘟起来了。这一方面因为边薇薇是个尽责的好妈妈,另一方面因为小翠和她介绍的保姆大妈都很尽心尽力。小翠已经腹大如鼓了,每天还把家里收拾的一尘不染。 离临盆还有好几个月呢,小翠就央求元宪洲帮她儿子起个名字。大鸡名叫宋继军,元宪洲以为他们宋家会有范字什么的。比如元家,元宪洲老爸那一辈儿范“义”字,元宪洲这一辈儿范“宪”字,元宪洲下一辈儿范“若”字。 但小翠问了下,还真没有。 元宪洲只能惦记着,给大鸡的儿子起个文气点的名字,起码别像他老爸那样给人卖命吧。 若星回来后,薇薇也越来越容光焕发了。元宪洲知道,这不仅仅是母子团聚的功效。只是从没见薇薇跟小劳约会过,或许人家在厂子里有的是机会。 暑假到来后,元宪波的游戏厅生意超级火爆。元宪洲本来要求她必须每天盘账,但元宪波借口太忙了不肯,最后元宪洲只好让她三天盘账一次。 元宪波有些粗糙,算账也不太灵,但她还是很讲信用,答应别人的事情一般都会努力完成。 元宪洲晚上回家时,元宪波正坐在沙发上,面前摆着账本和计算器,嘟嘟囔囔计算着,还不时巴拉巴拉手指,连脚丫也跟着一翘一翘的。 “我说你干脆连脚丫一块儿扒拉!” “讨厌!吓得我又忘了!”元宪波看见哥哥忍不住怒斥。 “来!我帮你算算!”元宪洲坐下来,帮妹妹一块儿算账。 “你看,这些账目你在游戏厅的时候顺手就可以算出来了,还有这个,多容易算啊……” “那你帮我算算,这个月到底挣了多少钱?” 元宪洲低头用计算计算了会儿:“1632元。” 元宪波憋起嘴:“才这么少点啊。” “等等,这是流水,还没计算损益呢……” “啊?”元宪波紧张起来。 “收拾屋子花了300块钱,修理电器花了600块钱……” “那就没剩多少钱了。” “剩下的就是你们的工资,钟洋几乎天天在你这里,还帮你记账,一个月怎么得给人家80……” “不行,不行,他是帮忙,不给他钱。” “你是做生意嘛,得把这些成本算进去。” “那,那就算他50。” “还有章明溪,人家也隔三差五来,也经常帮你记账。” “算她60。” “还有……” “还有我!”刘彩霞不知何时凑了过来,硬在元宪波身边挤着坐下,“妈妈帮你看了好几天,怎么得给我20!” “讨厌!” “还有你自己……” “我,我不要工资。” “不行。” “那我就60吧。” “不行!你是总经理,哪能那么少。” 刘彩霞笑了,搂着元宪波:“我们宝贝闺女是总经理!” “那,那就100吧。” “去掉工资,去掉损耗……” 元宪波忐忑不安地看着账本:“那我,这个月挣了多少钱?” “400多块钱吧!” “这么少?”元宪波失望极了。 “不少了宝贝儿!”刘彩霞连忙安慰元宪波,“妈妈十六岁才上班挣钱呢,你才十五岁哦!” “我不,我要挣钱。” “确实挣得不多,甚至……有点赔钱,房租还没算呢,虽然是自己的,还有设备折损……” 元宪波有些恼了,一把夺过账本:“不算了!” 元宪洲连忙安慰妹妹:“傻瓜!这才一个月呢,着什么急?” “可这个月人最多都不赚钱,以后人少了更没法赚了。” “你可以通过其它办法赚钱啊。” “还有什么办法?” “比如提高服务水平。” “怎么提高?” “你有三台彩电是吧?” “是啊。” “你现在统一价格都是一小时两块钱,应该分开,彩电一小时4块!” “那么贵,不把人吓跑了!” “跑就跑!总有人愿意留下!你可以把那个东边那个小隔断隔开,设立贵宾室,椅子换舒服点的就行。” “可这也增加不了多少收入。” “别着急!你现在有流量了,就可以增加其它服务,比如汽水,总有人买吧?” “对啊,对啊,还有人买糖豆,还有人买小人书……哥,你真好!” 从小到大,元宪波一高兴就喜欢拿脑袋拱元宪洲,也不管她自己个头有多大。 第八十六章 臭油 有了元宪洲带来的录像带,章明俊的录像厅重新变得火爆起来,每天门口都排满了人。 章明俊将录像厅扩大了些,但新的问题却出现了。电视太小,最后排的位子根本看不清楚,引起一片抱怨声,最后热闹的人群又散去了。 章明俊在录像厅外面的椅子上坐着,焦躁地抽着烟。 黄毛凑过来:“咱们三个人有一个录像厅,还有几张台球桌也不错了,每个月都弄个两三千没问题。” “可惜大洲给搞得这么多录像带了。” “可电视、录像机这些东西太贵了,咱们想再弄几套也弄不起啊。” 章明俊无奈地叹息。 “要不你跟你那个发小要点?他随便拔根毛都够咱们过的。” 章明俊摇摇头。 没一会儿,这一波散场了,观众们意犹未尽走出录像厅,一边走着还一边议论纷纷。 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头皮惊慌失措地走出来,章明俊看看他:“怎么了?” 头皮压低声音:“有几个人……” 章明俊皱着眉头,站起身来,伸手向怀里按一按刮刀,掉头向录像厅里走去,头皮和黄毛彼此使了个眼色,也跟了进去。 大厅里站着五个人,坐着一个人。 站着的五个都异常高大,坐着的却有些瘦小,只能看到他的背影。 章明俊刚走进大厅,一把匕首就顶到他的咽喉上,他只好乖乖举起双手,一人过来从他怀里搜走了刮刀,交给笑眯眯的家伙,然后推了章明俊一把。 章明俊打了个趔趄,但还是昂首挺胸走向了瘦小的男子,在他面前站定了,神情不卑不亢。 瘦小男子有二十五六岁,梳着分头,眼睛很小,笑眯眯的。他冲章明俊点点头,指指对面的椅子,章明俊连忙坐了下来,姿势端正,略微含胸收腹。 瘦小男子笑眯眯地打量章明俊,章明俊也目光淡定地会看他。 “哈哈哈哈!”瘦小男子笑了,“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章明俊再仔细打量瘦小男子一眼,又低头皱着眉头想了下,抬起头来将信将疑:“您是臭,您是油哥?”“哈哈哈哈!”臭油哈哈大笑。 臭油真名叫李青,父亲是城建局局长,跟蓝公子一样,也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混混。 兴都当地把沥青俗称臭油,所以李青也获得臭油这个外号。 不过,臭油挺宽宏大量,平辈儿的人叫他臭油他并不在意,晚辈儿的人则一般都叫他油哥。 “你他妈胆子真大啊!”臭油说着盯着前面的电视和录像机。 章明俊顿时毫毛倒竖:我靠!端谁的不好,竟然端了臭油的录像厅! 但事已至此,认怂只能更倒霉,爱咋地咋地吧。 臭油向身后伸手,一个壮汉将刮刀递到他手上,臭油转手将刀把递向章明俊。 章明俊抓住刀把随手一推就可以干掉臭油,可五条壮汉随便一个就能把章他干趴下。 可臭油却不慌不忙,笑眯眯地,似乎看穿章明俊的心思,依然把刮刀递过来。 章明俊接过刮刀猛地朝自己肩膀扎去。 章明俊太瘦,刮刀只扎进他一点点皮肉就被骨头挡住了,他顺着骨头缝还想往里扎,臭油却抬手阻止了:“行了!行了!” 刀拔出来的时候,章明俊才感到一阵阵的剧痛,他连忙用手按住伤口。 上学的时候,章明俊是个见到血都会晕的怂货,自从脸上挨了一刀后他渐渐发现自己对疼痛似乎有着异乎寻常的快感。 头皮和黄毛也被两个壮汉推搡着进来了,一名壮汉将头皮脖子上挂着的书包取下来扔给臭油。 臭油打开书包看了看,撇撇嘴:“哟!他们这里生意还真不错啊!” 臭油伸手在书包里划拉划拉,把10元和5元的大票都拿出来了,在手里规整规整,叠了叠,然后抬手递给身后的壮汉,又看看书包里剩下的一元两元毛票扔到章明俊怀里:“给你当医疗费!” 臭油身后的壮汉一起哈哈大笑。 章明俊也跟着笑两声。 臭油点点头:“以后跟我混了啊!我再给你多开几个厅!” 臭油说着起身招呼手下,一起涌向门口,刚到了门口,臭油又转过身来:“这几天到市内来一趟!给我表弟道个歉,他妈的鼻梁都让你摔断了。” 臭油一行人大摇大摆地走出录像厅了,黄毛还一直送出去,好一会儿才回来,一进来就朝地上吐口唾沫:“终于走了,他妈的。” 头皮过来看看章明俊的伤口:“怎么样?到医院包扎一下吧。” 章明俊用毛巾按住伤口起身向外面走去。 头皮继续看着录像厅,黄毛陪着章明俊到纺织厂医院。 走在路上,黄毛还安慰章明俊:“能跟臭油混其实还不错,估计他还是比较赏识你的,不然……” 章明俊咬牙切齿不说话。 黄毛叹口气:“我知道你不喜欢在别人手下……可咱们被臭油抓住小辫子了,不服也不行啊,先看看再说吧。” 第二天,臭油果然派人送来了五台电视、五台录像机,章明俊、黄毛和头皮他们三个人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可他们知道他们并不会比以前多挣多少,因为他们现在是在给别人打工了。 听了哥哥的建议后,元宪波的游戏厅也做了些改进。柜台前摆放了几个货架,还有一个书架。上面放着各种图书、商品等等。 章明溪跟元宪波一样也不爱学习,初中毕业后也决定跟着元宪波一起创业。平时,她就守在柜台里面,给顾客登记、购买商品等等。 元宪波就在场子里四处走走,有顾客玩游戏时想买包烟、买瓶水喝什么的,她就直接送过去。 元宪波给配备彩色电视的贵宾间送来香烟,这才发现这里烟雾缭绕,应该安装透气的风扇。 回到柜台前,章明溪小声告诉她:“这会儿已经收了一千多块钱的图书押金了。”眼下还没开学,租书看的人还挺多。租书收20元押金,一次可以借三本书,一天两毛钱。 不光租书。这一天下来,汽水、香烟、糖豆等等东西也没少卖。 大工街一带离市中心有五公里的路程,算城乡结合部,算是一个相对独立封闭的社区。 一旦有陌生人出入于大工街时,很快就可以察觉出来。 臭油的手下开着车子离开章明俊的录像厅后,来到路口停下来买了包烟,站在路边抽了会儿,马路对面唐哥拉稀饭店的人便察觉了。 二臭看了一会儿回到屋里,发现唐哥拉稀也坐在窗户前看着,抽着烟。 “好像是臭油的人啊!”二臭说。 唐哥拉稀点点头。 “妈的,他们跑到这里来干什么,这里哪是他们的地盘!” 第八十七章 猜不出的结局 大洋洲实业集团的大楼已经开工了,工人们在一砖一瓦地搭建着地基。 元宪洲不敢盖十几层的高楼还有个重要原因,眼下的建筑水平还比较低,一般建筑公司都无法建造超过五层的楼房。 在80年代,先富起来的很多都是农民,尤其那些干建筑的农民。兴都市虽然到80年代末才开始大规模的城市改造,但在80年代前期楼房也开始越盖越多了。很多农村建筑队因此发家致富。 为元宪洲盖楼的这个就是友谊乡的建筑队,队长大家都叫他老莫。元宪洲知道这个老莫眼下还不起眼,等到了80年代末他会越做越大,成了兴都最大的建筑公司之一,他也摇身变成了千万富翁。 看见元宪洲,老莫连忙凑过来,递过来一根红梅烟。 “你们公司盖这么高的楼,真厉害。”老莫讨好地说。 “别着急,你们将来可以盖更高的楼。” “不会吧。”老莫眼下还觉得这是天方夜谭。 大洋洲商行的小院,也是老莫帮着重新施工改造的。 门脸建起两层小楼,楼上时宿舍,有钟洋、元宪洲的专门房间,供他们平时休息用。另外还有几件职工宿舍,哑巴等人随时可以留在大洋洲过夜。 楼下一间会客厅,一间办公室。元宪洲和钟洋面对面坐着一起办公。 后院里又修了两间大厢房,西厢当仓库,东厢则隔成三间,“薇薇服饰”、“兴发纺织厂”等业务员们分别在里面办公。 元宪洲走到院子里时,却发现哑巴站在业务员办公室的门口,好像在等着什么,不时伸脑袋进去看看。 元宪洲估计哑巴是想打电话,就过去跟他比划了一下,果然如此。 哑巴既不会说,也听不见,却非常喜欢煲电话粥。 不忙的时候,元宪洲也超级喜欢帮哑巴打电话,就全当学学哑语了。 此时正好钟洋外出了,元宪洲也不太忙,他就跟哑巴比划几下,让哑巴到自己办公室打电话,哑巴顿时喜出望外,一边跟元宪洲往屋里走,一边比划着,兴奋地笑出声来。 哑巴喜怒形于色,这么高兴肯定碰上大好事了。 聊了几句元宪洲就知道了,哑巴终于跟他喜欢的那个高妹搭上关系了,眼下高妹已经上班了,哑巴偶尔可以给她打打电话。 哑巴喜欢的这个妹子,元宪洲见过,大高个,人挺朴实稳重。其实跟哑巴以前轻而易举搞到的妹子相比,这妹子并没有特别的姿色,但哑巴就是被她迷住了,甚至都不像以前那么风流了。 哑巴在旁边比划着,元宪洲给对面拨通了电话。 接电话的是个女孩的声音,听起来年龄不大,挺温馨。 “我们这位兄弟要找孙艳。” 对面的女孩明显也知道哑巴们的交流方式,立刻放下电话,没多一会儿又拿起来了说:“她来了!” 就这样,两个哑巴在旁边比划,两个正常人在互相打电话。 “你吃了吗?” “我吃了。” “前天给你捎的发卡合适不?” “还行,挺合适的。” “你戴那个发卡最好看了,你脸型好看,戴上那个发卡会显得更可爱……” 对面沉默了一会儿,女孩又电话转述:“我一会儿要去干活儿了……” “你星期日有没有时间?咱们去大湾划船好吗?” “我星期日家里有事……” 哑巴妹子都拒绝了,哑巴又东拉西扯了好一会儿,眼看哑巴妹子有些不耐烦了,哑巴这才停了下来。 哑巴打电话达不到同声传译,再加上哑巴比较墨迹,所以相当费时间,同样的话健全人三两分钟都说完了,他们要十分钟。 放下电话前,元宪洲忍不住笑了,对面的哑巴翻译官也笑了。 “哑巴真有意思。”元宪洲忍不住说。 “是啊。”对面的哑巴翻译官也说。 哑巴简单直接,但也敏感易怒,疑心大记仇。 哑巴虽然耳朵听不见,但眼神好使,会看口型分辨一些词汇,尤其骂人的词汇他基本都能看出来。 有一次,几个业务员半开玩笑地骂他,差点被他揍了一顿。 后来又有几次,几个业务员嘲弄了哑巴,哑巴便再也不到业务室打电话了,只要元宪洲在,都来找他。 元宪洲不在的时候,哑巴会找钟洋,可钟洋不会哑语,只能用纸笔边写边说话。 在元宪洲帮助下,哑巴三天两头给哑巴妹子打电话,有几次甚至惹得哑巴妹子有点烦了,但哑巴毫不气馁,妹子不耐烦了哑巴就嘘寒问暖,妹子开心了就多聊几句,甚至撩拨撩拨。 一个月后,哑巴终于约出了妹子,元宪洲也长出一口气。 大洋洲实业各公司下面的业务员们都统一在大洋洲商行办公,元宪洲把朱兆强提拔为业务主管,让他管理各个公司的业务员们。虽然各个公司的业务不同,但跟客户打交道的方式还是大同小异的。在朱兆强的管理下,各个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 兴发无纺布厂的无纺布眼下已经推销到大江南北全国各地了,都有些供不应求了。 大家坐下来商议一番后,决定再开生产线,来年再看看市场情况,可以再开“喷胶棉”、“粘合衬”等其它服装辅料的分厂。 “薇薇服饰”虽然发展缓慢,但内销的内衣产品已经铺到魔都、燕都、羊城、鹏城等大城市的市场上。从市场反馈看,消费者还是比较认同的。而元宪洲也庆幸采取了薇薇的建议,没有急于推出“薇薇服饰”的品牌,不然就会损失惨重。 转眼已经到秋天了,上一年的这个时候,元宪洲在边薇薇和肖蝶之间跳来跳去终于败露,边薇薇急于嫁人主动退出,结束了与元宪洲同床共枕的生活。虽然这一年来,两人偶尔也搞了一两次,而且每次都酣畅淋漓。可这只是泡友的生活。 元宪洲知道,以后连这种生活都要渐行渐远了。 元宪洲知道边薇薇和小劳伦斯的恋情后,一直假装蒙在鼓里,就等着边薇薇自己坦陈。 十一前,元宪洲和边薇薇在办公室里计划着给员工发福利的事,边薇薇看看四下无人凑过来:“小爸爸!小爸爸!”“怎么了?”“我要嫁人了!”“哦,谁啊?”“你怎么一点不惋惜啊……”元宪洲抬起脸假装悲伤。边薇薇气哼哼地撅起嘴。 “行了,我知道你嫁给谁,你们很般配的。” “是吧。”听元宪洲这么一说,边薇薇挺高兴。 “今天晚上劳伦斯想请你吃饭。” “别,我请你们吧,就在江涛饭店!” 晚上的时候,元宪洲先到了。可等了一会儿,当他看到边薇薇和老劳伦斯走进来时顿时蒙圈了,他还向劳伦斯背后看了看,根本没有小劳伦斯。 搞了半天,边薇薇要嫁的不是小劳伦斯,而是老劳伦斯! 第八十八章 曲意逢迎 整个晚上元宪洲都是蒙圈的,甚至不知道吃到嘴里的食物的味道。 元宪洲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的心情,从自私的角度来讲,他想永远占有边薇薇。因为活了两世,跟两个女人上过床,边薇薇完全让他体验到极致的愉悦,估计吸毒也不过如此。元宪洲恨不能永远沉迷在边薇薇身上。 可理性的一面,元宪洲也知道,不要说永远占有,哪怕多占有一天就多一分罪恶。边薇薇已经是老姑娘了,在这个年代里简直就是灭绝师太了。就算没有肖蝶,就算元宪洲敢娶,边薇薇也绝对不敢嫁。 一个老姑娘跟比自己小十几岁的学生上床,而且又生了孩子。在兴都这个小城市,边薇薇得被唾沫淹死,甚至永远抬不起头来。 所以,元宪洲在三角关系败露之后,就一直渴望着边薇薇嫁人,嫁个真正对她好,她自己也真正喜欢的人。 小劳伦斯出现后,元宪洲的心情也是复杂的。一方面替边薇薇高兴,一方面还有些嫉妒酸楚。 但小劳伦斯变成老劳伦斯后,元宪洲就蒙圈了,他不知道自己应该高兴还是嫉妒。 说老实话,他对老劳伦斯嫉妒不起来,因为老劳伦斯比他上一世还要老。 可他又高兴不起来,他是发自内心想让边薇薇幸福。可边薇薇眼下要嫁给一个老头,她会幸福吗?或者她出于别的目的? 吃完饭后,元宪洲和边薇薇一起送老劳伦斯去机场,然后元宪洲又送边薇薇回小院。 边薇薇很快察觉到元宪洲脸色不好看。 “怎么了?小爸爸,你好像不高兴。” 元宪洲叹口气。 “你现在的身家至少也有两三百万了。” “是啊,这都是小爸爸的功劳。” “主要还是你自己有能力有天分。” “可小爸爸你想说啥?” “我以前不跟你说过吗?没本事的女人就要嫁给喜欢自己的人,有本事的女人应该嫁给自己喜欢的人。运气好的女人在喜欢对方的同时对方正好也喜欢她。” “我就是你说的第二种和第三种啊!” 元宪洲苦笑了,突然又想起了什么:“其实没有劳伦斯,薇薇服饰一样可以发展壮大……” 边薇薇愣了会儿立刻明白了,有些愤怒地提高嗓门儿:“小爸爸我恨你!你总是自以为是!你当我什么人了?你都说了我有两三百万的身家,我为什么要傍他?我是真心喜欢劳伦斯,真心想嫁给他!” 元宪洲从反光镜里看到边薇薇眼睛里闪着泪花,似乎动了真情,顿时更加困惑了:“可我记得你以前说过,你是颜控,你喜欢长身玉立,玉树临风,相貌英俊的男子……” “是啊,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看到劳伦斯就感觉特别舒坦,接触了几次后更让我觉得很安心,就像在爸爸身边一样。” 元宪洲苦笑着摇摇头:“我明白了。” “你明白什么?” “其实我早该看出来,你一直都有恋父情结。” 边薇薇想了一下,点点头:“你这么一说,我觉得还真是啊!” 其实,这也不难理解,人都有浅层次需求和深层次需求。边薇薇浅层次上或许真的是颜控,但深层次上她又是个有恋父情结的人。而深层次的需求平时是不易察觉的,只有在碰到时才会显露出来。 转眼已经到薇薇小院门口了,元宪洲下来给薇薇开门,转身想离开,薇薇却抓住他的手发嗲:“小爸爸进来坐一会儿嘛!” 元宪洲明明从薇薇眼睛里看到光芒,嘴里也是拒绝的:“都这么晚了……” 但身体却不听脑袋指挥,跟着薇薇就进去了。 小翠到临产期了,这会儿回父母身边了,保姆大妈也哄着若星睡着了。 刚进到屋里,还没打开灯,薇薇就直接把元宪洲褪下来了。 然后蹲在地上唇舌交加,又试着放进咽喉里。 连试了三次都失败了,元宪洲想推开薇薇,薇薇却硬含着,试了第四次,结果终于成功了。 咽喉里的小肉和身体里极其相似,都很温润,唯一的区别是可控性。 元宪洲每次把控不住时,薇薇用小肉轻轻一夹,便烟消云散了。 然后又到床上试了几回,薇薇这才挺身起来继续逢迎。 将近40分钟后,薇薇才心满意足地抱紧了元宪洲。 元宪洲腰都快累断了,喘着粗气:“你可不能这么搞老爷子啊。” 薇薇嘿嘿笑着:“我只想把小爸爸榨干。” 元宪洲知道这一晚又要折腾到天亮了,突然又想起老劳伦斯,不免有些愧疚。本以为自己被绿,其实是把别人绿了。 边薇薇很想穿着各种漂亮的裙子结婚,所以得赶在冬天前举办婚礼。 由于是涉港澳婚姻,各项手续比较麻烦。元宪洲帮薇薇在民政局、公安局、市政府外事管理办公室等各个地方跑了个遍。 好在有毛科长等人帮忙,薇薇未婚生子的事被遮掩过去,而劳伦斯相关资料也准备的比较充分,所以跑了一个星期终于搞定了。 十月中旬,边薇薇和劳伦斯终于正式举办婚礼了。 劳伦斯是个基督徒,幸运的是兴都正有一座小小的基督教堂。 在这个小小的基督教堂里,边薇薇穿着自己设计的婚纱,挽着老爸的胳膊缓缓走来了。 边薇薇的异姓姐姐,元宪洲和父母还有元宪波,都作为边薇薇的家人来了。 “哇!薇薇老师好漂亮啊!”元宪波忍不住赞叹。 元宪洲也从没见边薇薇如此漂亮,忍不住热泪盈眶了。 年近三十的,恨嫁多年的边薇薇,终于如愿以偿嫁人了,而且是她想嫁的人。 西式婚礼结束后,元宪洲又在江涛饭店摆了几桌招待边薇薇以前在学校的同事,还有“薇薇服饰”的工友们等。 由于这两年来,元宪洲保密工作做得好,学校里除了周华外根本没人知道边薇薇未婚生子,而周华又出于面子没把这段隐情泄露出去。学校里的同事只知道边薇薇这个老姑娘终于完满嫁人了。 在饭桌前,元宪洲正跟边薇薇的老爸边广胜喝酒的时候,边广胜拿出一包瓜子给元宪洲吃,元宪洲嗑了几个点点头:“味道不错!” 边广胜挺高兴:“这就是我现在正在做的事。” 边广胜以前一直喜欢做生意,还曾经因为投机倒把被抓起来过。 但他心性不改,眼下又炒起瓜子,卖往全国各地。 “我现在有十个工人,不知道会不会犯错误啊。”边广胜有些忧心忡忡。 因为83年以前雇佣八个工人就算是剥削,就算是犯罪。 但眼下是没问题了,小平巴不得大家越做越大。 “别担心,尽量低调一点,慢慢发展。”元宪洲安慰他。 “有机会我到你的厂子参观,说不定我们还可以合伙干。” 边广胜一听,更高兴了:“欢迎欢迎啊!” 元宪洲正想跟边广胜再聊聊的时候,钟洋突然神色紧张地走进来,元宪洲迎上去。 钟洋气喘吁吁地叹息:“老曹,曹主任出事了!” 曹主任出的是经济问题。虽然曹主任没干损公肥私,吃里扒外的事,甚至为单位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但他是在职人员,别人是不允许他发财的,随随便便就能给他按上个罪名。 第八十九章 投资策略 元宪洲知道自己是救不了曹主任的,但兄弟们在身边也是个莫大的安慰。 元宪洲和钟洋赶到时,老梅也赶到了。 拘留所按理是不让探视的,曹主任家人托关系,总算进去了。 曹主任是四个人中年纪最大的,都快四十岁了,但又是四个人中最文艺最性情中人的一个。 见到其他三个人曹主任嚎啕大哭。 “我当初听你们的就好了!” 老梅连忙安慰他:“没事的啦,亡羊补牢未为晚也!” 原来,曹主任虽然一直谨小慎微,还是被单位的人发现他超级有钱,于是就合起伙来找曹主任的茬儿。 那年月,单位要想抓经济效益,都不可避免要巧立名目,或者设立点小金库啥的。任何跟钱沾边的职务,都是一查一个准。 结果,曹主任以贪污罪、渎职罪等等罪名被判处了10年徒刑。 “10年啊!老子出去头发都白了!” 元宪洲压低声音:“别着急,那只是个数字而已。” 元宪洲先前跟监狱打过交道,知道其中的名堂。 等曹主任正式进监狱以后,只好找找人托托关系,一两年就可以保外就医出来了。然后曹主任只要低调点,就可以继续做生意了。 听了元宪洲的分析,曹主任激动不已,一把抓住元宪洲的手:“老元啊!你人小鬼大,总是有先见之明,以后我都听你的!” 四个人都忍不住哈哈大笑。 元宪洲上一世跟他们三个没有任何交集,甚至彼此听都没听说过。 年龄也差距甚大。曹主任年近四十,老梅三十来岁,钟洋二十多岁,元宪洲十七八岁。却因为阴差阳错彼此成了合伙人,彼此成了兄弟。 先是元宪洲倒卖烟草在旅店遇到钟洋,又跟钟洋一起倒卖磁带认识了曹主任,再通过曹主任又认识了老梅,在老梅的引荐下,元宪洲又扩大了兴发无纺布厂、薇薇服饰的生意。 这一路走来,可以说少了谁都不行。 元宪洲多么希望,这一世里,兄弟四个能够继续平平安安地走下去,继续赚大钱发大财。 既然已经来到魔都了,离边薇薇老爸边广胜的瓜子厂不远,元宪洲正好可以去看看。 老梅直接回羊城了,元宪洲和钟洋则来视察边广胜的瓜子厂。 元宪洲的突然袭击,令边广胜猝不及防,但还是带着元宪洲和钟洋在他寒酸的工厂参观一番。 说是工厂其实是家庭作坊,卫生条件倒还可以,只是账目混乱,基本就是豆腐账,而且最重要的是没有品牌。 元宪洲问边广胜有没有大概的设想。 边广胜挠了挠脑袋:“我喜欢猴子,因为猴子嗑瓜子很厉害。” “那就叫金丝猴吧!” 元宪洲答应给边广胜前期投资20万,让他扩大生产,创立品牌,提高包装的档次。重要的是建立完备的财务制度。 “哪怕前期赔点钱也没关系,我帮你撑着。” 边广胜惊喜万分,连连答应。 天气凉下来后,元宪波游戏厅的生意差了许多,但东方不亮西方亮,她的图书租赁的生意却越来越好,光是租金就有一万多块钱。 由于租书这活儿一个人就能看过来了,所以章明溪也不用老在这里。 相比之下,章明俊的录像厅却随着天冷更加火爆,五个厅都场场爆满,章明俊、头皮和黄毛每天忙得不可开交。一闲下来头皮就抱怨:“要不是臭油每周抽水,我们早就成万元户了!” 中午一起吃饭的时候,章明溪看着哥哥:“哥!你这几天都累瘦了,要不要我去帮你?”“别!别!”章明俊连忙阻止。“别到录像厅来,那乌七八糟的地方。” “你不是天天在那里吗?” “你跟哥不一样,哥都习惯了。你没事还是多跟波波在一起吧,跟她一起好好做生意。” “好吧。” 劳伦斯婚后打算大部分时间都留在兴都,经过申请在南山工厂旁边买了块儿地,准备自己建别墅。 南山是块儿风水宝地,眼下很多人都没意识到。 上一世90年代中期以后,南山就成了一片别墅区,面朝大海背靠南山。 所以,元宪洲早早就在这里买下了一片地,工厂一再扩建之后,还剩下一大半,就等着以后升值再利用吧。 帮老劳建别墅的还是老莫他们。别墅施工比较复杂,老莫不敢有闪失,亲自来现场好几天,监督施工进度。 老莫看到元宪洲的“薇薇服饰”规模庞大,不由得再生感叹,然后开玩笑说:“既然你说我将来也可以做大,不如给我投资吧。” 元宪洲却笑着摇摇头:“还是让别人给你投吧。” 钟洋知道元宪洲是半开玩笑半认真的,所以有些诧异:“你不说他们这个建筑队将来会很厉害吗?干嘛不趁早入股进去?” 元宪洲笑了:“他们这种公司属于乡镇企业,简直就是歪瓜裂枣,各种头头脑脑没事都会来咬一口,为了方便他们也会巧立名目建立各种小金库。所以,外人的资金进去,那不等于给鬼子送干粮啊!” 钟洋也笑了:“说得也是。” “所以我宁愿给边薇薇老爸投,也不敢给他们投。” 还有一个人元宪洲敢投资,那就是协会的理事长江涛。 江涛以他自己名字命名的饭店生意十分火爆,眼下已经是兴都市最高档的饭店。江涛自己是特级厨师,厨艺精湛自不必说,而且有高超的经营能力。 但江涛也十分谨慎,甚至有点投鼠忌器。因为江涛像边广胜一样,前些年也做过大牢。 江涛眼下在兴都市只有东城区的这一家饭店,xc区的领导一直殷切希望江涛也在他们区再开一家分店,要给江涛最优惠的税收待遇,最好的地段。领导的意思是想捞点政绩。但江涛不懂事,接连婉拒几次,领导都有点恼羞成怒了。 江涛挺害怕,连忙来找元宪洲。 元宪洲很诧异:“为什么不呢?xc区的居民比东城区更有钱,消费水平更高,开一家分店都是少的。” 江涛叹口气:“这我也知道,可我只有一个脑袋两条腿,这边已经够我忙得了,那边再弄一个不要我命吗?” “您是担心您这个手艺吗?别人达不到您这个水平?” “其实也不是,我现在的几个徒弟跟我也差不了太多。问题是不好管理啊,弄不好就能赔死。” 元宪洲顿时明白了:“您是担心别人坑你钱!” 江涛不好意思地笑了。 “饭店我不太懂,不过我觉得只要你账目清晰,就算你不信任的人也没有机会坑你的钱。比如,如果你票据齐全的话,每天做多少道菜前台和厨房都会留下底根,到时候核对一下就一目了然,除非你遇到诈骗集团,他们合伙一块儿坑你!” “哈哈!”江涛笑了,“其实这方面是不会出纰漏的。” “容易出纰漏的应该就是采买环节了,尤其采购食材!” 江涛钦佩地看着元宪洲点点头。 “食材一般都是从集贸市场个体摊贩那里买来的,他们不可能出发票。但收据明细也没问题啊。比如你买100斤韭菜,就写上多少斤多少钱,多少号摊位……” 江涛连连点头:“大洲你说的对啊!食材这一块儿我们一直都是凭感觉的。比如这个月卖了100块钱流水,采购食材用了10块钱,下个月如果还卖100块钱流水的话,采购食材的钱就不能超过12块钱……” “这样不行啊,这是粗放式管理,跟家庭作坊没啥区别。当然食材采购只是举例而已,财务管理还涉及到其它的方方面面,只要你把它们都规范化了。别说开一家分店,开一百家也没问题!到时候您就像如来佛一样,坐在家里,哪怕你的饭店在米国,它也跳不出您的手掌心!” “哈哈哈!”江涛哈哈大笑,“大洲你说得太对了,要不你跟我一块儿干吧?” “行啊,您想让我占多少份额?” “咱俩一人一半吧。” “别!您六十,我四十!” “行!就这么定了!” 第九十章 金钱不是万能的 元宪洲这下知道了,上一世江涛为何到90年代便销声匿迹了。 像边广胜他们这些老一代的创业者一样,他们年轻时历经坎坷,吃了一次又一次牢饭,等他们想大展宏图时已经老了。 拿江涛来说,他眼下已经40多岁了,到90年代的黄金创业期,他已经50多岁了,心气已经不足了,开始安于现状,所以也就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可元宪洲不一样,眼下他还不到18岁,还有大把的机会可以抓住。 像江涛、边广胜这种投资都是可以拿到台面上的,这两年来元宪洲还进行了一些拿不到台面上的投资。比如他注册了一大堆商标,再过几年这些商标的真正拥有者就该花大价钱向他买回商标了。 元宪洲知道,在21世纪的时候,曾经有一个著名商标被人无心抢注,最后花了1000万才买回来。而类似的商标元宪洲至少注册了1000个。仅仅靠这一块儿元宪洲就可以轻而易举成为亿万富翁了。 可元宪洲要的不仅仅是这些,他更想要的是亲朋好友平安无事,一家人和和美美。但这个要求比挣几百万几千万要难多了。 天气渐渐冷下来后,元宪洲感冒了,闲来无事,他溜溜达达到纺织厂的家属医院开点药。 纺织厂的家属医院也在大工街附近,虽然规模不算大,但治疗个头疼脑热、小病小灾的还是绰绰有余的。 元宪洲拿了药重新回到大工街上,刚走了几步远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是个个元宪江。 元宪洲知道,他送给大红的临街房就在这附近,哥哥刚才肯定跑到她那里去了。 眼下,哥哥跟嫂子虽然已经结束热战,可以一个屋檐下洗衣做饭了,但冷战还在继续。而传统女人惩罚男人的常用办法就是同床不共枕,让你干憋着,看你服不服? 作为过来人,元宪洲知道这种办法蠢到不能再蠢。你们本身就因为偷吃闹矛盾的,眼下又只节流不开源,不把对方又逼回去了吗? 当然,元宪洲知道这事儿哥哥负主要责任,别说纪敏这种得理不饶人的女人,连徐艳秋这样厚道的女人,元宪洲要是犯了这样错误她也不会轻易原谅的。 男人嘛,要能请神也能安神,做错了事就应该想方设法哄老婆开心。 元宪洲追了上去:“哥!” 元宪江转过身来,看见元宪洲略有些不好意思。 “你怎么跑这来了?” “我来拿点药。” 元宪江点点头:“你感冒了吧?让妈给你熬点姜汤喝,再睡一觉。” 元宪江表面有些粗糙,但其实也有细腻的一面。 元宪洲忍不住单刀直入:“哥!你是不是到大红那里去了?” “啊……”元宪江低下头。 “哥,你这样下去可不行啊,孩子都这么大了,哪能老在外面搞三搞四。” 元宪江叹口气。 “我知道你跟嫂子一直在冷战,可你作为大老爷们儿应该主动点。女人得哄嘛!” 元宪江苦笑:“我哪会那个……” “很简单啊,慢慢就会了。” 元宪洲一眼看见旁边的菜市场,连忙拖着哥哥:“来!哥,你买点排骨,嫂子不是喜欢吃排骨吗?你炖点排骨给她吃!” 元宪江虽然粗糙、木讷,但厨艺相当不错,在这方面元宪洲甚至觉得哥哥比自己更居家。 哥哥拎着排骨往小院走去后,元宪洲还不太放心,回到大洋洲商行拿了一个掌机,又回到大工街,等了会儿估摸着哥哥和嫂子已经开始吃饭了的时候,元宪洲这才赶往小院。 果然,哥嫂的关系看起来顿时和谐了些,元宪江在一旁哄着孩子,纪敏坐在桌子前吃着排骨,看见元宪洲还热情打招呼:“大洲!过来吃排骨!” 男女都一样,温暖了胃也就温暖了心。 元宪江炖排骨一般都放苞米、海带、土豆等东西。 土豆用的是北方的大土豆,淀粉含量很高,在锅里炖一炖土豆里的淀粉就会自然析出,汤汁就像挂欠的一样。可这跟挂欠的味道完全不一样,土豆的味道和其它食材的味道完全融合到一起。 哥哥炖的排骨,元宪洲不吃东西光喝汤就能喝三大碗。 元宪江知道弟弟好这口,也知道弟弟能过来,所以特意熬了很多汤。 元宪洲呼哧呼哧喝着汤,还不忘自己的任务:“我哥炖的排骨真是一绝!” “哼!他也就会这点……” “一招鲜吃遍天嘛。” 纪敏一眼看见元宪洲手里那这个东西:“咦,这是什么?” 元宪洲连忙递给嫂子:“这是游戏机,掌机。” 元宪洲说着摆弄给纪敏看。 纪敏其实玩心很大,整天带着孩子还有事没事跑到元宪波游戏厅去过把手瘾。 当然,或许因为无所事事太无聊了,她总得娱乐娱乐。 此时,元宪江抱着孩子到院子里去了。 看着嫂子在津津有味地玩着,元宪洲趁机借题发挥:“你看嫂子,你跟我哥一样,都太年轻,有时难免有玩心……” 纪敏文化水平不高,但人还算聪明,挺元宪洲这么一说就大概明白意思了,放下掌机叹口气。 “其实我当初之所以看上你哥,是因为他看起来老实稳重,以为他靠得住。没想到他这么快就暴露原型了。” “他只是一时糊涂而已,我这个当弟弟的最了解他了,他还是很喜欢你的。” “哼!整天都惦记那种事!” “还不时因为喜欢你,你不理他,他很苦闷的。” “算了,这次就不跟他计较了,以后再有这种事我可不跟他过了。” 元宪洲知道,任何夫妻之间,要是动不动就说出不过了的话音,这段婚姻早晚还是会出麻烦的。 可眼下他想不了那么远了。 “对了,大洲,你那个保姆不错,能不能帮我也找一个。” “好啊,好啊。” 说起保姆,元宪洲立刻想起明天又该接若星回来了。 而一想到接若星,元宪洲就突然忐忑不安起来,因为他要面对已经嫁做人妇的边薇薇了。 第九十一章 祸起萧墙 如果可以重新选择一次的话,元宪洲还是会毫不犹豫地帮边薇薇风光嫁人。因为不娶不嫁,霸占着一个青春岁月所剩无几的女人,这不仅是不负责任,而且是卑鄙无耻了。 仔细想想,边薇薇能嫁给老外,这几乎是最完美的结局了。不要说当下,就是到了二十一世纪,国内也没有几个优秀的男人会娶边薇薇这样生过孩子的女人。不优秀的男人,边薇薇看不上,元宪洲更看不上。 也就老外心大吧。以劳伦斯的聪明,他肯定知道边薇薇跟元宪洲有一腿。可元宪洲也知道很多老外,比如英国佬、德国佬,他们看中契约精神,结婚对他们来说就是一种契约。婚前你忠于你的身体。婚后我们忠于彼此。 尽管如此,元宪洲心里还是有诸多不舍,他不知道从此以后该怎么面对边薇薇。边薇薇嫁做人妇,不要说肌肤之亲,连暧昧都不应该再有了。 第二天,元宪洲开着车子来接若星了。 劳伦斯很懂事,提前回避了。 元宪洲抱着站在地上若星哄弄着,薇薇弯腰在箱子翻找若星这两天需要用到的衣物等。 看着边薇薇漏斗型的腰身,元宪洲又有反应了。 薇薇真是个尤物啊!从头到脚,几乎没有一点瑕疵。当然,脚还是有点瑕疵的。薇薇太热爱高跟鞋了,连拖鞋都是半高跟的。常年下来,她的脚已经有些变型了,甚至有点拇指外翻。 薇薇虽然早就是少妇了,可这两年一直过得慌里慌张。 薇薇很爱面子,跟自己学生上床生子的事,她就怕走漏半点风声,平时都不敢跟街坊邻居打招呼。 现在,薇薇终于可以挺起胸膛做人了,因为她心有所属,因为她是合法少妇。 神色自然也大不相同了,眉宇间、举手投足之间都流露着从容自信。 边薇薇找好该带的物品,帮元宪洲装着包裹,一抬头看到元宪洲正在看着她,忍不住笑了:“怎么了?小爸爸?” “你幸福吗?”元宪洲忍不住问道。 “是的呢!”边薇薇欢快地回答,“这段时间我好开心啊!就像回到小时候一样,无忧无虑。” 一边说着,边薇薇一边忍不住流下激动的泪水。 元宪洲连忙抬手擦拭,边薇薇一把抱住他:“可是,小爸爸你还是应该经常来看我呀!你是我的领导,应该经常关心下属。” “当然了,你还是家人。” 跟边薇薇拥抱的时候,元宪洲发现她有一个下意识的小动作,用手护小腹。 不由得吃了一惊:这还真够快的! 几天之后,元宪洲和薇薇重聚,他们一起来到医院。因为小翠生了,生了个大胖小子。 走到病房前,元宪洲还有些忐忑,心说:不会是周华那个王八蛋的种吧! 可看到婴儿的大体格子,还有粗犷的五官时,元宪洲心头的石头顿时落地了,百分百大鸡的种啊! “大洲,俺儿子的名字想好了吗?”元宪洲刚逗一逗孩子,小翠便问道。 小翠不提这码事儿,元宪洲还差点忘了,为了掩饰尴尬连忙脱口而出:“先起个小名,就叫大智吧,智慧的智。” 兴都人叫人小名一般都习惯在前面加个大字,比如大洲、大鸡、大饼、大旗等等。 “挺好,挺好!”大鸡的父母也在一旁连声称赞。 元宪波开游戏厅以后,台球厅的生意渐渐就没人打理了,留了三张台子,都是钟洋、元宪江他们没事玩一玩。 天气冷下来以后,更没人玩了基本闲置下来。 对面唐哥拉稀的饭店旁,二臭张罗的台球厅还经营着,有时候生意还不错,台子都不够用,二臭就厚着脸皮过来,想把元家的台球厅也弄过去。 正好钟洋、元宪江、元宪波都在。 二臭讨好地说:“哥几个,你们的台球厅现在不经营了,要不兑给我们算了。” 元宪江本来就很厌恶二臭,直接拒绝他:“我们留着自己玩不行啊?” “你们留一台就可以了嘛,那两台给我得了。” “去去去!我们愿意留几台,关你屁事!” “行!你们牛掰!”二臭冷笑着走了。 自从去年跟元宪洲发生冲突又和好之后,唐哥拉稀有些敬佩元宪洲了,严令手下不准再招惹元宪洲。 但这段时间唐哥拉稀肠炎住院,二臭在家里便说了算了,就开始想整事儿了。 元宪波的游戏厅生意随着天气转冷,萧条了许多,元宪波和章明溪都挺着急,热情招呼的每一个进来的顾客。 这天刚下了一场小雪,陆陆续续有人进入游戏厅。章明溪招呼一个瘦小的男子时,元宪波连忙阻止了她,因为来的是二臭。 随着屋里的人越来越多,二臭东瞅瞅西瞅瞅,突然有人就皱起眉头猛扇鼻子,元宪波和章明溪也闻到那股子臭味儿了。 这是二臭的特异功能,自带毒气弹。 很多顾客都被这毒气弹打败了,纷纷逃离。 元宪波急了,下场撵二臭:“我说你干什么?不玩游戏赶紧出去!” “谁说我不玩了?我先看看不行啊!” 说着,二臭四处转转,突然又“噗”地一声又放了个屁。 二臭的毒气弹杀伤力太大了,连包间里的玩家都嚷嚷“太臭了”。 元宪波火冒三丈,上来就推二臭:“滚!你给我滚出去!” 二臭躲闪着笑着:“哎哟!大妹子越长越俊了啊!可不要动手动脚啊!你摸我,我也会摸你哦!” 说着,二臭虚张声势地向元宪波高耸的胸部摸来。 元宪波吓得大叫后退。 正好此时钟洋进来了,看到这样的情形,顿时男友力max,揪住二臭的衣领把他推了出去。 录像厅外有雪,二臭没站稳,一下就滑倒了。 二臭气急败坏地爬起来,指着钟洋:“小子!别嘚瑟!老子哪天弄死你!” 章明俊、头皮和黄毛三人自从做了臭油的马仔之后,虽然录像厅一下扩充到五个,收入成倍增加,可臭油每周过来抽水,只给他们留下一点点钱。比过去更忙更累了,收入却没有增加。 不过几周,他们也渐渐找到了门路,开始在录像厅卖饮料、卖吃的、卖香烟,这部分收入为了不被臭油抽走,他们就直接花掉,没事就出来到饭店搓一顿。 这天晚上喝完大酒出来,章明俊和头皮、黄毛在路上晃着,突然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不是钟洋吗?”黄毛认出来。 章明俊顿时火冒三丈:“就是这个王八蛋!要不是他,大洲跟我也不会生分了!” 头皮从路边捡起一根棍子:“老子帮你教训教训他!” 头皮偷偷地跟到钟洋身后,突然在钟洋后脑勺上抡了一棍子,钟洋噗通一声摔倒了,半天爬不起。 章明俊有些紧张,连忙跑过来,却看见钟洋翻着白眼,好像不行了,正想施救,头皮拉他一把:“快走吧!” 三个人一块儿跑了。 第九十二章 去意彷徨 元宪洲赶到医院时,钟洋在重症病房仍然没出来。 元宪洲捂着脑袋坐在走廊的椅子上焦躁不安。 怎么会出这种状况?钟洋从不惹事,谁会袭击他?会是打劫吗?钟洋又不是吝惜钱财的人,何必下此毒手? 难道是我惹的祸,牵连到钟洋了?可蓝公子已经被干掉了,元宪洲好长时间都没跟人发生过冲突了,连跟人吵架红脸都很少。 钟洋啊!你千万别有什么事,千万要挺住啊! 大洋洲大洋洲,没有洋哪有洲。 正胡思乱想着,元宪波和元宪江跑进来了。 看见元宪洲,元宪江立刻大哭起来:“都怪我!都怪我!” “小声点!”元宪洲连忙安慰妹妹。 元宪波抽泣着把钟洋得罪二臭的经过说了一遍。 元宪江也在一旁咬牙切齿:“这些王八蛋早就该收拾他们!” 元宪洲有些困惑:“不应该啊,唐哥拉稀要想动手早就动了。” “那天他们想兑走咱们的台球桌我没理他们,估计恼羞成怒了。这些王八蛋早就该铲除他们!” 元宪洲叹口气。 他还是觉得这不像唐哥拉稀的作为,跑到别人脑后打闷棍,这不是他们那个年代的人干的事儿啊。 “这些王八蛋!穷急眼了,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 元宪江正愤愤不平骂着,元宪波在一旁正哭哭啼啼着,重症监护室的门突然开了,兄妹三人连忙跳起来跑过去。 看见钟洋满身插着管子,元宪波忍不住又要嚎啕大哭起来,元宪洲连忙伸手捂住她的嘴。 两名护士则挺身阻挡着他们:“别靠近!别靠近!现在还是危险期!” 元宪洲走到一名医生模样的男子身旁,小声询问:“怎么样了?大夫?” 医生四下看看:“家属呢?” “他的家属正从外地赶来,我是他的朋友。” 医生看看元宪洲叹口气:“还有很多淤血没法取出来,恐怕……” 元宪洲急了,一把抓住医生的胳膊:“求求您!无论如何要救他!有什么好的设备好的药尽管上,多少钱都不是问题!” 医生轻轻推开元宪洲的手:“你的心情我理解,我们也会尽我们最大的努力抢救患者的……” 正说着,突然一阵吵闹声传来,原来钟洋的父母还有姐姐来了。 看见这一家三口,元宪洲更加心如刀绞,他不知道怎么面对钟洋的家人,但他还是迎了上去。 钟洋母亲看见元宪洲立刻冲了过来,用手指着他:“你就是那个大洲吧?” 元宪洲点点头:“伯母好!” 钟洋母亲抬手给了元宪洲一个耳光:“我们家钟洋在蓝城干得好好的,你偏把他叫到你们这个什么兴都,结果,结果……” 钟洋母亲说着大哭起来,钟洋的姐姐和父亲连忙过来拉扯,钟洋母亲挣扎着,哭喊着:“要是我们家钟洋有什么三长两短,我饶不了你,饶不了你啊!” 钟洋的姐姐和父亲把老太太拉到一边坐下了,过了好一会儿总算平静下来。 六个人就这么在走廊里坐着等着,眼看到天亮了,钟洋依然没有醒来,隔着小窗看见钟洋嘴里鼻子里插着管子始终一动不动。 元宪洲包了一间老干部病房,钟洋的姐姐钟欣和钟洋的父亲钟翼好说歹说,连拖带拉,总算把钟洋的母亲弄到老干部病房休息了。 元宪波哭累了,元宪江也背着她先回去了。 只剩下元宪洲一个人坐在走廊的长椅上,折腾了一晚上,如果不是拥有十七岁的年轻身体,元宪洲早垮了。 坐在椅子上,元宪洲迷迷瞪瞪睡着了。在梦里他又回到了前世,他梦见自己当爷爷了,儿子若明哄逗着孩子,妻子徐艳秋和女儿若晴在一旁说说笑笑,一家人和和美美。 大洲!大洲!元宪洲突然听到有人在叫他,猛然惊醒了。 走廊的人已经多起来,医生、护士、病人和家属们不时来来往往,喧哗声也越来越大。 元宪洲走到钟洋的病房前,透过玻璃看到护士在里面忙碌着,钟洋的脑袋似乎动了一下,他连忙轻轻推门进去。 近距离看到钟洋身上插着各种管子,已经完全没有往昔生龙活虎的样子了,元宪洲忍不住潸然泪下。 突然,钟洋脑袋微微活动下,眼睛也睁开一条缝。元宪洲连忙过去抓住他的手:“钟洋!你一定要挺住啊!没有你哪有咱们大洋洲啊!” 钟洋的眼球转了转似乎听到元宪洲说话了,元宪洲连忙靠近过去:“告诉我!是谁干的?”钟洋的嘴巴动了动,元宪洲连忙把耳朵贴上去。 钟洋气息微弱,元宪洲只听到断断续续的“高个子”三个字。 元宪洲顿时懊悔不已。看来哥哥和妹妹说得没错啊! 元宪洲恨不能抽自己嘴巴子。唐哥拉稀你这个王八蛋!老子看错你了,老子还以为你是过去年代的人,讲究江湖道义。早知如此,干掉蓝公子的时候就该一块儿把你做掉了! 元宪洲还想跟钟洋说话,护士连忙阻止:“他现在还很危险,任何情绪波动都会令脑压升高……” 没一会儿,钟洋的父母和姐姐也进来了,在护士的一再提示下,钟洋的妈妈极力抑制悲痛坐在床边看着钟洋。 元宪洲以为钟洋已经脱离危险了,没想到到了下午后,钟洋的病情却急转直下了,经过医生的一番抢救后,钟洋还是撒手人寰。 元宪洲呆呆坐在走廊里,耳畔是钟洋妈妈哭天抢地的哭喊声。 钟洋啊,钟洋,我们就只有这两三年的情分吗?如果还有下一世的话,你一定要回来找我啊!我们还要做兄弟! 元宪波也是每天痛哭着,自责着:“都怪我!都怪我害了钟洋!哥啊!你要替钟洋报仇啊!” 元宪洲心如刀绞。 妹妹还不到十六岁,人生最纯洁的初恋就这样生生终结了,不知道她以后还要怎样面对感情。 元宪江也义愤填膺,每天都摩拳擦掌要到唐哥拉稀的饭店里扫荡一番。元宪洲极力劝阻他:“放心吧!这个仇我一定会报的!” 元义刚、刘彩霞夫妇也很难过。 因为他们已经把钟洋当成家里的一员了,甚至已经开始准备把钟洋当女婿了。 虽然当初他们对元宪波谈恋爱太早有些微词,但钟洋很懂事又很规矩,在长辈面前从来没做过出格的事情。 钟洋的灵车从大工街走过时,路边的行人们也纷纷驻足。 虽然钟洋不是大工街的人,可他在大工街待了两年了,为人谦和有礼貌,就算不认识他的人也对他有好感。 章明俊、头皮和黄毛也在远远看着,章明俊不停地叹息,头皮在一旁有些尴尬:“没想到这家伙这么不禁打,就一下……” 章明俊忍不住怒骂:“你妈隔壁的!打你后脑勺试试!” 二臭、大旗等人也站在饭店门口张望着。 二臭得意洋洋:“老天真是有眼呐!” 大旗叹口气:“小声点吧,过两天唐哥该回来了。” 第九十三章 风雪夜归人 元宪洲参加完钟洋的葬礼,从蓝城回来时,兴都已经飘起了鹅毛大雪,整个大工街都被一片白茫茫覆盖了。 元宪洲一回家就病倒了,发起了高烧。来到家属医院吃药打针后依然高烧不退,只好住在医院里打吊瓶。 晚上七八点钟的时候,哑巴过来探视,发现元宪洲在摆弄指甲油,不由得有些诧异,两人比划了一会儿,说着什么。直到护士李迎春进来,提醒家属该离开了。 晚上十点多钟的时候,李迎春过来巡视,发现元宪洲已经躺下了,面朝着墙壁,身体缩在被子里,这才放心地离开了。 几乎与此同时,在饭店里,昨天刚出院的唐哥拉稀正坐在火炉前烤着火,二臭在一旁陪着他闲聊着。 天气寒冷,路人稀少,两人准备关门了。 10点刚过,饭店门推开了,一个身材高大的人走进来,由于他戴着兜帽,又站在阴影里,唐哥拉稀和二臭都看不见他的脸。 “想吃点什么?”唐哥拉稀刚站起来,就听到“砰”的一声,他的半边脸瞬间不见了。 二臭看清那人手里举着五连发,转身想往里面跑,又是“砰”的一声,二臭扑倒在地。 “啊!”光头厨师举着菜刀从厨房里冲了出来。 “砰!”光头厨师也扑倒在地。 那人后退着离开饭店,然后消失在门外了。 片刻之后,二臭在地上挣扎着呻吟起来。 半个小时之后,在大洋洲锅炉房里,哑巴头发湿漉漉地坐在锅炉前,焚烧着什么。 出了这么严重的事件,省局都惊动了。三天后,省局的吕处长带着两名助手来到兴都。 大老黑也被叫过去了,和局里的其他公安干警一起围坐在桌子前。 市局的刑侦队长陈建国把资料发给大家后,开始分析案情。 “罪犯很狡猾,在现场没有留下指纹,只留下一些指甲油……” 大老黑有些诧异:“罪犯难道是女的?” 几名公安干警忍不住笑了,有人还无奈地摇头。 大老黑身旁的一个年轻干警低声告诉他:“指甲油可以消融指纹……” 一不留神就露怯了,大老黑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只好低着头看着资料。 陈建国继续介绍着案情:“罪犯留下了脚印,你们可以看看资料。鞋码是44,穿的应该是长筒靴。不过罪犯的脚印只停留在饭店门外两米处,接着便完全消失了。” 有人立刻说:“那天下着大雪,脚印肯定覆盖了。” 大老黑忍不住发言:“大雪虽然可以覆盖脚印,但不会完全盖严实,我们小心翼翼扫掉表面的雪,仍然可以取得脚印。” 陈建国点头:“对!可连这样的脚印也完全找不到!” “难道罪犯是飞走的?”有人惊叹。 陈建国简单介绍完之后说:“其实我觉得这个案子不算复杂。虽然罪犯机关算尽,可还是留下了蛛丝马迹。因为现场有活着的目击证人,虽然没看清脸,但看清了一部分体貌体征。该人身高在一米八零以上,这个特征够明显吧?” “对,对,”有人附和,“按照这些体貌特征,把大工街的可疑人等都抓起来,挨个审问,不愁抓不到凶手!” 陈建国指着大老黑向吕处介绍:“这位就是老黑同志!大工街的老干警,他对那一带比较熟悉。” 由于隔着几个座位,吕处跟大老黑握手得起身过来,大老黑连忙先起身迎上去,吕处身旁的干警连忙让出来,跟大老黑交换座位。 吕处握着大老黑的手,殷切地问道:“老黑啊,既然你熟悉那里的情况,好好想想看,把符合体貌特征的都罗列一下……” 大老黑憨厚地笑笑:“吕处客气,可我觉得我们不应当局限于外貌特征……” “为什么?” 大老黑翻开资料:“您看,那位目击证人说他感觉罪犯的膝盖位置有些奇怪,感觉小腿比较长……” “这是什么意思?是说他是残疾人吗?” 大老黑摇摇头:“在我们兴都的沿海地区,渔民经常踩着高跷钓鱼捕鱼……” “你是说罪犯踩着高跷?”陈建国忍不住提高了嗓门。 其他干警们也纷纷议论纷纷,交头接耳。 吕处猛地一拍桌子:“对啊!这也就能解释罪犯的脚印为何到了门外就消失了。因为他进来的时候高跷是踩在靴子里的,离开后又把靴子脱下来了,所以我们找不到他的足迹。” 干警们顿时兴奋起来,纷纷点头。 陈建国却撇撇嘴:“这太不可思议了!” 吕处一把抓住大老黑的手:“看来老黑同志已经有目标了!” 大老黑犹豫着:“目标倒谈不上,只是有一个人非常聪明,而且也跟死者有仇。” “那他多大年龄,是什么学历?” “这个,是初中学历……” “多大年龄?” “十七岁。” “初中学历,十七岁,这……”陈建国忍不住笑了,其他干警也忍不住笑了。 吕处叹口气:“是有点不可思议……” 大老黑有些尴尬:“可他确实很聪明,也很有能耐……” “是够有能耐的,”陈建国在一旁揶揄。 吕处连忙阻止:“哎,不可轻易否定。不管怎么样,先把他抓来审审!” 傍晚的时候,元宪洲和家人正在吃饭时,陈建国带着警察进来了,大老黑在一旁跟着。 陈建国拿出手铐直接来到元宪洲面前,元宪洲愣住了:“怎么了?” 刘彩霞和元义刚也愣住了。 大老黑连忙陪着笑脸:“例行公事!例行公事!” 元宪洲无奈地伸出双手,陈建国一下拷住了。 “什么意思?我们大洲犯罪了吗?”刘彩霞毛了。 大老黑摆手:“配合调查而已。” 元义刚也有些不满,压低声音:“我们大洲有什么好调查的?” 刘彩霞想起什么:“是因为饭店那个家伙被杀的事儿吧,我们大洲那天在医院住院,街坊邻居、医院里的医生护士没有不知道的!” 大老黑点头:“那就没什么好担心的嘛!哎,其实不用戴手铐也行……” 陈建国掏出钥匙,要解开元宪洲的手铐。 元义刚摆摆手:“算了,调查就调查吧,身正不怕影子斜!大洲,你跟他们走吧。” 刘彩霞还有些不乐意,元义刚拦住她:“行了!就是例行公事而已,对不对啊,老黑?” 元义刚说着拍一拍大老黑的肩膀。 大老黑也连连点头:“对,对,例行公事!” 与此同时,另一波干警在大洋洲商行四处搜查。 一名警察在一名哑巴老师陪同下向哑巴问话,不论问什么哑巴都是摇摇头耸耸肩。 气的警察骂骂咧咧:“煞笔哑巴!” 哑巴用口型回骂:“尼玛币!” 第九十四章 谁人是无辜 大老黑带走元宪洲说是配合调查,没想到一配合就是五六天过去了。 刘彩霞气的天天咒骂大老黑,元义刚也气哼哼地嘟哝:“大老黑啊大老黑!看你以后还敢跟我称兄道弟!” 快到春节的时候,大老黑亲自开车送元宪洲回来了。 路上,大老黑不时看一眼元宪洲,元宪洲面容有些消瘦,但神情坦然。 大老黑叹口气:“大洲啊!我是从小看你长大的,知道你本性不坏。你跟老黑叔说句实话,人是不是你杀的?” 元宪洲一脸委屈:“老黑叔啊,你知道我连鸡都不敢杀,怎么敢杀人?” 大老黑摇头:“反正我是越来越看不懂你了。不过请你记住,多行不义必自毙!” “谢谢老黑叔!” 春节前,元宪洲正在大洋洲给元宪江、哑巴、朱兆强等人布置放假事宜时,大旗和两个手下突然气势汹汹赶来了。 元宪江连忙起身抄家伙,没想到大旗却扑通一声跪在元宪洲面前:“大洲!以后我们跟你混吧!” 元宪江想拉开元宪洲意思:这是圈套! 如果连元宪江都能看出的圈套,那还叫圈套吗? 元宪洲连忙扶起大旗,让他椅子上坐下:“有话好好说。” 大旗坐下来叹口气:“唐哥早就想让我们过来了。” “叫你们过来干什么?” “唐哥得肠癌了,活不了几天了。他跟我们说大洲最仁义,他要是哪天死了,就让我们跟您混,没想到……” 大旗说着,眼睛有些红了。 元宪洲有些惊讶:“唐哥得肠癌了?什么时候事儿?” “都快半年了。出事儿以前他一直都在住院,结果刚出来就被人崩了。” “住了多少时间院?” “起码有一两个月吧。怎么了?” 元宪洲顿时脸色大变。 “怎么了大洲?”大旗追问一句。 元宪洲先是苦笑一下,接着眼圈红了:“我,只是,只是觉得唐哥太冤了。” “您别难过,听说杀人的家伙已经抓到了!” 元宪洲吃了一惊:“谁啊?” “还能有谁?就是章明俊!都怪我当初没直接把他弄死!结果害了唐哥!你怎么了大洲?” 元宪洲苦笑:“挺好!挺好,抓住了就好。对了,你饭店生意怎么样?” 大旗摇摇头:“不太好,房租那么贵……” “那就买下来吧,我帮你把房子买下来!” 大旗受宠若惊:“这怎么好?” “没事。等天气暖和了,就好好盖一个大点的饭店。” “那大洲你来当老板,我帮你干。” “什么老板不老板的,大家一块儿干而已。” 春节前几天,元家走油的时候,刘彩霞把章明溪也叫过来帮忙,说是帮忙其实是让她连吃带拿的。 因为章明俊被抓走了,潘巧娣也不会做面食、炸东西,家里连个过年的气氛都没有。 说起哥哥被抓走,章明溪满肚子的委屈:“我和我妈都证明那天晚上哥哥在家里睡觉,他们死活不信。说家人的证明不算数!” 刘彩霞叹息:“哎,没法说啊,我们大洲也被关了好几天才放回来。” 元宪波在一旁却皱着眉头想着什么。 钟洋去世后,元宪波再没心思经营游戏厅了,就把它两万块钱兑了出去。 当元宪洲发现是大红在继续经营游戏厅时,就知道怎么回事了,肯定是元宪江的功劳,而且两万块钱搞不好也是元宪江出的。 元宪洲不由得在心里哀叹,老哥啊老哥,你这是在玩火啊。 可元宪洲暂时管不了哥哥,他自己也有一堆烦恼事需要处理。 春节刚过完,元宪洲就赶往蓝城,处理钟洋的身后事。 钟洋生前已经有一两千万的身家了,而且在蓝城、兴都等地也有大量的房产地产。 而且钟洋在大洋洲实业集团还有股份,按照当初达成的共识,股东去世后,他名下股权的一半可以由其家人继承。 钟洋只有一个姐姐钟欣,钟洋的遗产大多得由钟欣来继承了。 钟欣是个离异女人,带着五六岁的女儿。蓝城跟兴都规模差不多,也是那种在街上随便走几圈就能碰到熟人的城市。在那个年代里,钟欣这样总有一点抬不起头的感觉。 上次办丧事时,钟欣就一再要求到兴都来捡起钟洋那摊儿,当时元宪洲没敢答应她。 春节后元宪洲来到蓝城,给钟洋父母拜晚年,然后处理钟洋身后的事务。钟欣再次提起到兴都来,并言明父母已经同意了,元宪洲这才答应了。 从蓝城回来后,元宪洲找人打听章明俊的事,没想到章明俊很快就被判了,在没有人证物证的情况下,竟然被判了10年! 想起上一世的事情,元宪洲顿时目瞪口呆! 上一世的85年,章明俊用五连发把养父轰了,在物证充分的情况下因为未满十八岁,被判处无期徒刑。 这一世章明俊同样因为用五连发轰人被判刑。区别就在于他这一世是替人顶罪! 逆天改命这事儿,元宪洲一直没能摸清规律。但他还是明白一点,它唯一的规律就是“按下葫芦浮起瓢”,至于瓢从什么地方浮起来根本无迹可寻! 元宪洲正在找关系,继续寻找章明俊下落时,黄毛突然找上门了,说起章明俊的事。 元宪洲这才知道章明俊投靠臭油了,臭油事先找关系已经把章明俊弄到了笋吕监狱了,眼下还需要继续打点,争取在两年内让章明俊保外就医出来。 笋吕监狱仍然属于兴都管辖,臭油应该能搭上些关系,他让黄毛来的目的肯定是为了钱。元宪洲爽快地答应:“你让臭油尽管找关系好了,钱不是问题!” 游戏厅已经兑出去了,台球桌也全都给大旗了,大车店也就闲置下来了。春节过后不久,元宪洲就让老莫派几个人过来,拆掉大车店的房子,准备建造三层楼高的汽车养护中心。 元宪波无所事事,元宪洲担心她憋出毛病来,就把她和章明溪一起安排到兴发无纺布厂。 此时,兴发无纺布厂已经扩建了分厂——兴发粘合衬厂,元家的老街坊董狐狸被提拔为分厂厂长,元宪洲就让元宪波和章明溪这姐妹俩跟着他干了。 第九十五章 女儿当自强 钟洋在兴都买下了很多房产,其中有处小院离大洋洲商行不远,元宪洲找人好好装修了一番,钟欣带着女儿来到兴都时,元宪洲就让她住进了这个小院中。 钟洋的优势是销售能力,钟欣也有自己的优势。她原来从事财务工作,对公司的成本核算、财务报表等非常精通,对元宪洲来说也算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经过春节之后,哑巴和哑巴妹子的感情似乎更上一层楼,到了如胶似漆的感觉了,也开始各种折磨元宪洲。 “孙艳在吗?” “你等会儿啊,嗯来了。” “宝贝儿,我爱你!” “我也爱你!” “草!这哪根哪啊!哦不不,我是跟哑巴说……” 元宪洲连忙放下电话跟哑巴比划一阵,意思你说话能不能别那么露骨。 哑巴却不知羞耻地笑着。 元宪洲再拿起电话,对面那个哑巴翻译连忙安慰他:“没事,没事,咱们只是给他们翻译而已。哑巴说话都比较直接。” 有那么一瞬间,元宪洲突然感觉对面女孩的声音有些耳熟,他很想问问女孩的名字,但想了想,还是忍住了。 元宪洲抗议之后,哑巴似乎收敛了很多,唠起家常来。 “你还疼吗?” “嗯,好多了。” “下次我一定小心点。明天我家里没人,你过来吧……” “我不,我害怕……” “没事,我有……套……我草!” 元宪洲再次放下电话,板着脸把哑巴教训一顿,让他上班时间不要打这种肉麻麻电话,有事说事就好。 哑巴这才红着脸,点头答应。 从这以后,哑巴给妹子打电话再也没说那种炕头炕梢的话了,而且很少寒暄,基本都是有事说事。 不过打招呼还是必不可免的,这一点元宪洲没法阻止他。 反正一接电话就是“我爱你!”“我也爱你!” 感觉哑巴就像老外一样,“我爱你”一定要挂在嘴边每天说上几遍。 虽然只是寒暄,但元宪洲老对着一个女孩这样说,越来越感觉别扭了,就好像自己在跟女孩谈情说爱一样。 这不祸害人家女孩一样吗?人家要是动心了怎么办? 为了避嫌,只要钟欣在,元宪洲都尽量把寒暄这段先交给钟欣来翻译,到后面复杂的内容,元宪洲再来同声传译。 此时已经是1986年的春天了,距离肖蝶高考只有三四个月了。 元宪洲对这一年高考的答卷依然能记住一大半,所以他每周都会抽出时间帮助肖蝶复习功课。 元宪洲的心情是矛盾的。 他很想帮助肖蝶实现人生理想,考上她向往的医科大学。 肖蝶的第一志愿是军医大学,第二志愿是首大,剩下的第三第四志愿都是花城医大、南方医大之类。 只有首大是在燕都,军大在魔都,其它几所分别在雾都、羊城等等地方。 这意味着,肖蝶要么考高分,被军大录取到魔都上学;要么考低一点,到羊城、雾都之类的城市。 可要是考的不上不下就有可能跑到燕都去了,继续面对三年后的大劫。 当然,这三年的时间元宪洲或许能找到办法帮肖蝶躲开大劫。可这也太被动了。 而且重生归来经历的几次逆天改命,让元宪洲明白,这就是“按下葫芦浮起瓢”的游戏,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拼尽全力把握当下。 每次复习,元宪洲都搜肠刮肚把自己前世所有的高考记忆调动出来,好让肖蝶高考时能拿高分,努力实现第一志愿,到魔都去上大学。 能把元宪波、章明溪两个小美女网罗麾下,董狐狸挺高兴,可又有些犯难。 董狐狸本名董福礼,跟元宪江是一届的,比元宪江大一岁,家里很穷也就最近这一年才买的起黑白电视,84年以前一直都跑到元家看电视。 董狐狸跟元宪江一样都是初中文化,身材有些瘦弱,干活儿爱偷奸耍滑,但他很聪明,总有些小名堂小机灵,做起事情来事半功倍,而且擅长拍马溜须,所以深得领导赏识。 在没到兴发无纺布厂来之前,他就在分厂当上了小组长。 兴发无纺布厂建立后,郭厂长第一时间把他要过来,让他担任车间主任。 粘合衬分厂建立后,董狐狸立刻被提拔为厂长。 董狐狸被调动被提拔的这一系列过程,元宪洲丝毫没参与,因为他知道这是董狐狸的命。上一世董狐狸就是分厂的厂长,大兴纺织厂破产后,几万名员工下岗,只有董狐狸和他的分厂过得优哉游哉。 元宪波和章明溪刚好十六岁了,这个年龄刚好可以计算工龄了。董狐狸之所以觉得不好安排她们俩,是觉得她们俩以前开过游戏厅,生意做得相当好,派到车间当工人有点屈才了。可留在身边当个秘书什么的,董狐狸还没那个资格。 元宪波似乎看出他的疑虑,直接开门见山:“我给你干销售吧。”董狐狸顿时喜出望外:“好啊!” 粘合衬厂眼下只是在试生产,等完全生产出成熟的商品恐怕得半年之后了。不过,销售这事儿宜早不宜迟,元宪波可以利用这段空闲时间好好熟悉产品熟悉未来的客户。 元宪波不懒,也爱动手动脚,但她不喜欢写写画画。可干了游戏厅之后,她在这方面进步不小。更何况哥哥元宪洲没事就督促她。 听说元宪波到粘合衬厂干销售了,元宪洲立刻送给她一个黑色封皮的大笔记本,让她没事做笔记。三天后还专门检查了一下。元宪波虽然学习不好,但有一点却让元宪洲羡慕嫉妒恨,她字写的很漂亮,不像元宪洲的字跟鸡扒拉一样。 虽然元宪波的笔记做得不够详实,但元宪洲还是极尽能使地大力夸赞了一番。这让元宪波深受鼓舞,更加勤奋地做起笔头工作。目标客户的电话本、花名册,她几乎都翻烂了。而且订阅了许多行业期刊,从中寻找新出现的目标客户,研究他们的产品、研究他们的需求。 章明溪跟元宪波差不多都是学习不大好的,数学尤其学的一塌糊涂。可跟元宪波一起干游戏厅时,她不时需要整理账目,渐渐对财务感兴趣起来。董狐狸就投其所好,送她去培训去了。 纺织厂有自己的培训学校,像章明溪这样随便培训个小半年,出来再让老会计带一带就可以独立上手了。 章明溪在培训班碰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原来是纪敏。 纪敏在若强断奶后,就把他交给保姆带了。在自己的舅舅郭厂长建议下,到兴发无纺布厂从事财务工作,当然从没干过财务的她也需要岗前培训一段时间。 第九十六章 深牢大狱 为了搭救章明俊,元宪洲给予臭油大量的金钱支持。可臭油把一半的钱都揣进自己腰包了。当然,他还是用另一半来打点关系了。 不过这也足够了。 章明俊在里面的生活比外面还自在。 有红梅抽,有方便面吃。狱友们争相巴结他。 刚进来没多久,一个狱友就偷偷给他文身了,在他后背文了只响尾蛇。 从此,长虫这个外号就传开了。 章明俊本身就身材瘦长,脸上还有一道瘦长的疤,加上身上的响尾蛇。还有他阴郁狠毒的性格,长虫这个外号还真是名副其实。 不光狱友巴结他,管教们也大多很给面子。 不过有些管教就比较拧巴。 章明俊刚进来不到一个月,跟狱友们坐在床上打牌闲聊时,门外突然传来沉重的脚步声,狱友们纷纷跳下床,整理床铺。 章明俊有点懵逼,邻床的狱友提醒他:“梅超风来了!还不赶快整理整理。” 话音刚落,一名服装笔挺的管教走了进来,她有一米七五左右,肩宽腿长,皮肤黝黑,厚嘴唇浓眉大眼,除了略小巧的鼻子能看出她是女的,其它方面一点看不出是个女的。 甚至她的胸都是平的,比男人还平。 这管教名叫铁梅,大家私下里叫她梅超风。有二十五六岁,以前是体育运动员,后来退役到了这里。 人们都说三年大狱母猪赛美女,可见到梅超风,没人敢有奇怪的念想,因为她比爷们儿还爷们儿。 大家都老老实实站在床前,接受梅超风检阅。 梅超风算学校里的生活委员,主要检查大家的精神面貌、卫生状况之类的。 平时没到睡觉的时候,她要求被褥必须必须整整齐齐不能又皱着,被子要叠得像豆腐块儿一样,床架上也不许搭挂任何物品。 梅超风查看的非常仔细。 宿舍里灯光不好,她就打着手电筒,仔细查看,不放过一点蛛丝马迹。 在一个家伙的床铺上,她用手电照了照立刻板起脸:“谁的床?” 一个二十来岁,面黄肌瘦的小伙子慌忙答应:“我的……” 梅超风指一指床上,床铺上有瓶盖大的那么一块儿污渍,老司机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 小伙子狡辩:“我喝水不小心……” 即便是喝水不小心,这也是不行的,更何况梅超风有过人的洞察力,哪那么容易就糊弄过去。 自己到墙角站着去。 小伙子到墙角站着了,梅超风喝令:“脱了裤子,开始撸!” 小伙子还要争辩,梅超风挥着手里的马鞭“啪”的就是一下。 “10分钟,停一下就重新开始!” 小伙子只好对着墙开始了。 有人忍不住窃笑,梅超风立刻大喝:“谁笑谁过来帮他!” 大家顿时被吓住了。 梅超风又继续巡视,来到章明俊床前,看到章明俊整洁如新的床铺,刚想赞叹几句,突然发现章明俊的床头挂着袜子,顿时脸黑了下来。 “臭袜子在床头挂着,留着做梦的时候吃啊?” 其他人忍不住笑了。 “出来!到那边站着!”梅超风命令章明俊到另一边墙角站着。 章明俊来到墙角站着,心里有心忐忑:这家伙真变态啊,不会又让我对着墙撸吧? “把裤子脱了!”担心的事情果然发生了。 “哈哈!”梅超风却突然笑了,“这个怪胎!屁股比女人还白。” 章明俊刚有些恼火,突然“啪”地一声,梅超风的马鞭打了过来。 火烧火燎的疼痛过后,章明俊突然有种难以形容的愉悦。 “啪!啪!”又是几鞭子打过来。 梅超风的马鞭还是很凶狠的,一般皮厚肉草的壮汉都招架不了几下。 但章明俊只是略微哼了几下,然后就像进入贤者状态一样,一声也不吭。 梅超风并不是鲁莽的人,惩戒人犯绝对不可以皮开肉绽,甚至不能见红,因为那会影响正常作息。 章明俊这种比大姑娘还细皮嫩肉的人更不可掉以轻心。 梅超风打几下,便停下来靠近看看,结果一眼看到章明俊身前一翘一翘的,明显石更了。 “怪胎!”梅超风低声骂一句,然后严厉命令:“把裤子提上,面壁十分钟!” 第二天白天,在院子里跑操时,章明俊又看见铁梅了。 铁梅站在墙角在跟其他两名管教闲聊,三个人有说有笑。 章明俊突然觉得铁梅的笑容很美,眉毛挑着嘴角弯着。 从小到大章明俊从来没对一个女孩子动心过,哪怕是一丁点的东西。 可铁梅这个不像女人的女人让章明俊突然心驰神迷了,他迷恋铁梅男孩子一样的发型,迷恋铁梅的浓眉大眼,迷恋铁梅黝黑的皮肤,迷恋铁梅宽宽的肩膀,迷恋铁梅平坦的胸部,迷恋铁梅的武装带,迷恋铁梅的高筒靴,甚至迷恋铁梅手里凶狠的鞭子。 可能章明俊的外貌特征在人群中太显眼了,章明俊多看了铁梅几眼立刻被她发现了,她猛地转过脸来,狠狠地盯着章明俊,章明俊连忙将脸转向一边。 跑了几步,章明俊忍不住又偷偷看一眼,结果发现铁梅还在凶狠地看着他,章明俊只好缩着脖子,再也不敢往那边看了。 天刚暖和一点,元宪洲也赶紧到魔都去探望曹主任,老梅也从鹏城赶来了。 经过曹主任家人的上下疏通,曹主任要不了多久就可以保外就医出来了,但肯定得低调,至少不能在原来的单位附近转悠。 曹主任怒骂:“去他妈的!老子再也不想见到那些鬼东西了,祝愿他们下半辈子都穷死吧。” 老梅邀请曹主任到鹏城去,元宪洲则邀请曹主任倒兴都来。 曹主任却哪里都不肯去:“魔都这么大,随便都能找个妖泥果落躲上一两年。” 元宪洲想想也对。 三个人又聊会儿,说起钟洋不免唏嘘了好半天。 离开魔都后,元宪洲又来到边广胜那里。 上一次,元宪洲只是实验性地给他投了二十万元。 其实他对边广盛并没有十足的把握,虽然他是薇薇的老爸,元宪洲凭感觉也知道他是个做事踏实的人,但人心叵测。 好在元宪洲输的起,如果边广胜真得不靠谱的话,二十万元的损失对元宪洲来说也不算大。 见到边广胜以后,元宪洲所有的疑虑都打消了。 边广胜确实是实干的人。 半年的时间,边广胜十几个人的小作坊已经变成七八十人的小工厂,管理井井有条,账目清晰明了。 边广胜向元宪洲展示着产品。按照元宪洲的要求,边广胜不光生产瓜子,还开发了炒花生、炒豆子等新品种,产品已经渐渐推广到周杭、魔都等大城市了。 元宪洲连连夸赞,只是对包装、印刷等提了点小意见,然后又当场拍板,再给边广胜投资50万,让他继续扩大生产。 第九十七章 打人不打脸 上一年,友谊建筑队的老莫在帮元宪洲建设三个地方。 一个是大洋洲的办公大楼;一个是江涛饭店东城分店;一个是大工街的汽车保养中心。 眼下,只有江涛饭店竣工了,当地区政府的头头脑脑挺高兴,因为这算他们的政绩啊,纷纷过来剪彩庆贺,兴都电视台还来采访了一番。那年月,电视台没有广告压力,只要政府支持的事情,都帮着免费宣传,这效果比真正的广告还硬。 在这个还没流行给新闻工作者打红包的年代,元宪洲开辟先河。每个到场的记者朋友都给打了一个红包,里面装着10张大团结。美其名曰:车马费! 庆贺完毕后,江涛却坐在一边发呆,元宪洲走过去:“怎么了?” 江涛笑笑:“我这大概算杞人忧天吧,你说这帮家伙会不会三天两头来打白条子啊?” 元宪洲知道江涛说得是公款吃喝,二十一世纪前这都是很严重的问题。 但江涛饭店属于餐饮行业最高端的,太引人注目了,官员们再嚣张也不敢这么冒险。 “顶多是关系户,求人办事的领着他们来吃饭,这些人是不至于打白条的。”元宪洲分析了一番,江涛顿时豁然开朗:“这就不用担心了,要是效益好,咱们再到别的地方继续开分店!” “对!下个地方你打算到哪里?” “我想到蓝城去,你觉得怎么样?” 元宪洲竖起大拇指:“咱们想到一块儿去了,蓝城离得不远,而且口味跟咱们兴都差不多,市场很容易接受。” 江涛点点头:“这次咱们直接租个地方,然后装修一下是不是可以更快营业?” 元宪洲却摇摇头:“还应该买地自己建,如果能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说不定能省很多钱。” “可周期有点长啊。” “没事,又没人跟咱们竞争。” 江涛当然不知道90年代以后房地产的发展状况,但元宪洲知道。 就算将来饭店不盈利了,光卖地皮就能赚回所有的本钱,还会大有盈余。 此时,最早开工的大洋洲办公大楼也已经竣工了,正在进行内部装修。 在此之前,整个大洋洲的各个负责人开会的时候都在大洋洲商行进行。 这天,元宪洲、何华雄、边薇薇、钟欣四个人开了半天会。 快开完的时候,何华雄有事先走了,三个人继续进行着。 闲暇之余,薇薇不时跟钟欣说着悄悄话。 偶尔听到薇薇描述她跟劳伦斯的幸福生活时,元宪洲都好不自在,恨不能找个地方躲起来。 元宪洲很早就知道薇薇怀孕了,眼下薇薇腹大如鼓,但元宪洲却看不出她到底怀了几个月。 因为上一次怀孕薇薇太狼狈了,每天层层包裹,战战兢兢,出门都小心谨慎,像做贼一样生怕被熟人认出来。 想起薇薇那时的可怜样子,元宪洲愧疚难过的快要落下眼泪。 那个时候,元宪洲刚重生回来,还没能挣到大钱,只能靠贩卖烟草赚点奶粉钱。 薇薇每天蜷缩在破败的小院子里用煤油炉子做饭,饥一顿饱一顿的。 那时要是有钱多好啊,直接把薇薇送到魔都或者燕都的高档妇产医院,包个病房,雇佣几个护士天天侍候,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到哪去就到哪去,反正没人认识。 正是因为薇薇那时的层层包裹,孕相诡异,才让元宪洲眼下无法猜测出边薇薇的身孕,只能大概感觉她是五六个月。可听薇薇和钟欣小声议论,元宪洲才知道,薇薇竟然快有七个月的身孕了。 或许因为上次怀孕太憋屈了,这次怀孕薇薇突然变得嚣张了。走在街上都是昂首挺胸、趾高气扬的样子。公司里的人都说她像螃蟹一样横行霸道。 “想什么呢?小爸爸!”薇薇拿铅笔扎了元宪洲一下,元宪洲这才反应过来,不好意思地笑笑:“公司的事儿。” 薇薇放下铅笔,又拿起工具刀摆弄一会儿,元宪洲连忙阻止:“别扎到!” 薇薇拿着工具刀对元宪洲比划一下,嘴里小声嚷嚷:“小李飞刀!小李飞刀!” 元宪洲感觉她在暗示什么,但也没在意。 等散会了,大家各自离开,元宪洲回大工街的时候,走在路上突然想起来了:“我的天啊,竟然又是我的!” “小李飞刀”的下一句是什么?例不虚发!” 元宪洲第一次让薇薇怀孕就是一下中标,这一次看来也是这样。 薇薇跟劳伦斯结婚是去年十一月,眼下是四月份,就算劳伦斯也是小李飞刀,那也不可能怀胎七个月啊! 元宪洲懊悔的想抽自己嘴巴!那一天就不该跟薇薇进屋啊!或者应该采取点保险措施啊!最重要一点,跟薇薇认识这么久,元宪洲应该发现一点规律了。薇薇每次兴致盎然的时候十有八九都是排卵期,像元宪洲这个年龄肯定一打一个准。 元宪洲一方面担心薇薇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受到威胁。另一方面发自内心觉得对不住劳伦斯。 劳伦斯比元宪洲上一世还大个两三岁,这位老大哥虽然有点白人精英分子的傲娇,但讲信用,宽厚大方,很有绅士风度。虽然“薇薇服饰”是他的贴牌企业,但他盘剥的并不算狠,而且薇薇嫁给他以后,他也成了“薇薇服饰”的投资人,把“薇薇服饰”当做自己的企业来经营了。 劳伦斯已经不仅仅是个生意伙伴,更算是朋友兄弟了。 虽然说老外心大,但也不能这么欺负人家啊!这简直就是骑在别人头顶拉屎! 这一晚元宪洲在床上辗转反侧,到天亮时才勉强想出个办法。 既然事实已经无法挽回了,唯一能做的就是保全劳伦斯的颜面。 第二天,元宪洲急着想见到边薇薇。 正好此时边薇薇为了产检方便,一直住在薇薇小院,保姆在照顾若星的同时也照顾照顾她。 元宪洲不好在屋里跟边薇薇说私密的事儿,只好把她叫出来,就当陪她散步,边走边说。 元宪洲看一看薇薇的大肚子叹口气:“真对不起,又……” 边薇薇摸摸肚子:“多好啊,老天爷给的!” “都怪我!那天我该忍住,或者有点保险措施也好……” “得了吧小爸爸,那天我比你冲动,也感觉很开心!” “可这也太欺负人了!劳伦斯人挺不错的。” “那是结婚前的事,跟他没关系啊!再说他也不是小气的人!” “这跟小不小气没关系,这是面子!” “那能怎么办?都已经这样了。”边薇薇倒是一副听天由命的样子。 “你现在是不到七个月是吧?” “是啊,快到了。” “不到七个月也算六个月,你以后就说六个多月,反正也不差多少。这样时间就能对上了。” “那好吧,反正劳伦斯也一直觉得是六个月。可最临产时,时间还是不对啊。” “这你不用担心,到时候我让医生在出生证上写未足月,早产之类的……” “好吧,都听小爸爸的!可小爸爸你以后不要再这么操心了!你看你都有白头发了!”薇薇一边说着一边拨弄下元宪洲的头发。 元宪洲知道自己的心思确实有点太重了,每日劳心劳神,都让他感觉自己这一世恐怕会比上一世还要短命了。正所谓早开的花早凋谢。 是啊!很多事情还是得听天由命。 尽管元宪洲为薇薇的孕期费尽心思,可最后孩子生出来要是跟元宪洲一模一样的话,那还是一切枉然。 第九十八章 物以类聚 自从被铁梅体罚过之后,章明俊就开始对铁梅朝思暮想起来。 每当铁梅来监舍巡视,章明俊就想方设法给自己弄点麻烦,比如袜子搭在床头,或者被子叠的不规整,褥子上在弄点污渍…… 但铁梅每次过来要么从章明俊床铺前绕开,要么看见章明俊的床铺也视而不见。 跑操的时候元宪洲看见铁梅也故意多看她几眼,希望铁梅能狠狠回瞪他。结果每次铁梅都把脸转到一边,看也不看他。 终于在防风的时候看见铁梅身边没人,正在墙角走着听着随身听。 章明俊连忙跑过去,铁梅看见他,立刻摘下耳机,瞪起眼睛训斥:“干什么?” 章明俊指指她手里的随身听:“你那个音质不太好……” “关你屁事!” “我给你弄个好点的,索尼的不错吧。” 铁梅愣了下,嘴里吐出一个字:“行!” 在押人员的亲属和朋友送来东西时都会暂时放在仓库里,管教会送来一张清单,让在押人员自己提取。 这台随身听章明俊自己很喜欢,但一直没来得及提取,现在见铁梅喜欢就借花献佛了。 铁梅受到随身听后也没什么表示,每当章明俊在草场上看到她的时候,她还是摆着一副冷冰冰的样子,检查监舍也故意绕开章明俊的床铺。 三天后,章明俊正在食堂打饭,铁梅走到他身后:“你想要什么?” 章明俊一时没反应过来。 “你想要什么?”铁梅又问。 章明俊红着脸,看着身边来往的狱友,“那个……” “你不说我走了啊!” “我想要你惩罚我……”章明俊的声音比蚊子的叫声还小。 铁梅冷笑:“我就知道你是个怪胎,下午到我办公室来吧。” 中午吃完饭,章明俊想休息了一会儿,但又坐立不安,好容易熬到一点多钟,这才去找铁梅。 铁梅正在收拾桌子,看见章明俊进来,立刻命令道:“关门!锁好。” 章明俊关上门,拧上锁头。 铁梅拍拍桌子,章明俊过来,趴在桌子边上。 “裤子脱了!”章明俊乖乖听从。 铁梅解下了腰上的皮带,“啪”地抽打一下。 “啊!”章明俊大叫一声。 铁梅吓了一跳:“你他妈乱叫什么?” “或许应该把嘴堵上……” “还得拷上双手是吧,怪胎!” 铁梅又打了一会儿,过来扒了下。 “怪胎!都这么大了,一看就是惯犯!估计我的手也能进去。” 兴发粘合衬厂经过一段时间试生产后,效果不错,预计再有个把月就可以出成品了。 操劳了几个月的董狐狸有点志得意满的感觉,溜溜达达来到销售科。 销售科里只有元宪波一个人,坐在桌子前写写画画。 元宪波扎着马尾巴,穿着连衣裙,一双长腿都伸到桌子对面去了。 董狐狸以前常到元家,因为他家没电视,没事就到元家蹭电视看。 也就着一两年董狐狸家才买的起黑白电视了,不常到元家了。 真是女大十八变啊!这波波妹子一两年前还是个黑不溜秋的丫头片子,眨眼间就成了白白净净的大姑娘了。 元家真是出长人啊,瞧这大长胳膊、大长腿,脖子都那么长…… “狐狸哥,你干什么?”元宪波头也不回说。 董狐狸连忙走到元宪波对面:“没啥,哥累了四处溜达溜达。妹子你也别累着,没事休息休息。” “俺不累。这成品马上要出来了,得赶紧把通信目录做出来。” “要不要我找几个丫头过来帮你弄?” “不用,俺自己弄还能加深印象。” 董狐狸磨磨唧唧还要找点话茬,元宪波却先问他了:“狐狸哥你没别的事儿吧?” “没事,没事。”董狐狸说着磨磨唧唧向门口走去,刚到门口又回头:“对了,妹子,明天休息,要不要到市内转转?” “不了,俺要在家睡懒觉,哈哈!” “好吧,累了就休息休息。” 董狐狸转身出去了。 销售科旁边是财务室,章明溪这会儿正在跟老会计学徒,虽然章明溪在学校是学习成绩一般,可她做事认真仔细,这会儿也基本能上手了。 这妮子也不错呀,长得水灵灵的,性格又温和,说话总是带着笑,可惜她那个混蛋哥哥太爱惹是生非…… “嘿!你在这里干什么?”董狐狸正胡思乱想着,何华雄走过来,拍一拍他的肩膀。 “啊,没事,到车间去。”董狐狸说着走开了。 何华雄走进财务室,工作人员们纷纷点头打招呼:“何总好!” 何华雄从包里拿出丝袜发给女员工们,“从港九给你们捎回来的……” “谢谢何总!”,“谢谢何总!”大家接着丝袜纷纷致谢。 何总发了一圈来到纪敏桌前,纪敏还在埋头工作,好像没听到一样。 何华雄将两个颜色不同的丝袜放到纪敏面前:“挑一个吧。” 纪敏抬头笑了一下:“何总!”然后放下笔,低头摆弄摆弄丝袜,歪一下脑袋,娇嗔地:“我都喜欢!” “贪心!”何华雄笑了。 “我好像比较废……” “说明你腿上长牙!” 何华雄一边说着,一边扫一眼桌子下,纪敏穿着短裙,两条裹着丝袜的腿修长圆润。 纪敏似乎发现了何华雄的眼神,连忙伸手拉一拉裙边儿。 何华雄又和财务科长谈了一会儿工作后,走出去,坐上车子向市内去了。 此时,大洋洲大厦内外装修已经竣工,准备投入使用了,大洋洲的高管们汇聚这里准备庆贺一番。 元宪洲、曹主任曹德旺、老梅梅仲江、钟欣、边薇薇、劳伦斯、郭厂长、江涛、边广胜等人先到了,还有工商、税务的一些领导也赶来,大洋洲的精英员工像朱兆强、哑巴、元宪江、小翠等也到现场了。 上次江涛饭店开业时,电视台的记者来采访,元宪洲慷慨地给他们发了红包,这次元宪洲随便打了个电话,他们就赶来了,准备进行一番全方位的采访报道。 郭厂长和工商管理局的彭泽副局长一起为大楼剪彩。在一片欢呼声中,元宪洲带领大家参观大楼,从一楼走到四楼。 按照元宪州的额要求,大楼的整体装修风格是洁白素雅,办公室的墙壁连壁纸都没贴,直接刷的白色涂料。 一楼是会客接待大厅,还有产品展示厅。大洋洲生产的婚纱、内衣、无纺布、粘合衬,还有商行经营的各种电子产品也都有所展示。 二楼三楼是办公区,不光元宪洲、钟欣、边薇薇、劳伦斯、何华雄有独立办公室,连不驻扎在兴都的曹德旺、梅仲江都有办公室,甚至郭厂长也象征性地留了间办公室。 四楼则是职工宿舍,晚上加班不能回家的员工都可以在这里休息。 五楼则空着,等以后人员多起来再装修使用。 其实办公区也比较空,因为大洋洲下面的两个厂区“薇薇服饰”和“兴发无纺布厂”的办公人员大多留在厂部办公,只有营销人员会在大楼里办公,连边薇薇和何华雄这样的高管也是两边跑的。 但元宪洲知道,大洋洲将迅猛发展,发展速度会大大出乎人们的意料。 第九十九章 根头 章明俊被抓走以后,录像厅的生意由黄毛和头皮继续打理着。臭油利用章明俊从元宪洲那里吃了不少好处,这边收水的事儿就比较疲沓了,黄毛和头皮每天吃香喝辣好不自在。 黄毛本来就讲究穿着,有了钱以后更加欢起来了,每天穿着港衫、牛仔裤,戴着蛤蟆镜,整的跟老外似得。不忙的时候也跑出去把一把妹。 可头皮不同,即便没事的时候,他也闷在录像厅里看录像。 黄毛知道他是专挑那种带点色儿的录像看。其实这种录像,只是稍微有点暴露镜头而已,连***都够不上,可这家伙依然看得津津有味,翻来覆去地倒带子。黄毛担心他这么干会磨损录像机,到时候章明俊回来了不好交待,或者臭油也会怪罪下来。 这天黄毛进来,头皮又在看一本老掉牙的录像。 “不野怎么够味儿呢?”这是一部放了好几年的电影《少林寺》,里面有段王仁则调戏牧羊女的镜头,只是撕了下裤子而已,头皮就迷得不行了,翻来覆去地看。 “我草,你今天都看了十来遍了。”黄毛忍不住说。 “是吗?我都不记得了,真他妈过瘾,哈哈!” “算了,别看了,收拾收拾,又该上人了!” 两人收拾了一下,然后等一会儿,晚上的营业又开始了。 离录像厅不远是重机厂的技校,以前就常有学生过来看录像。 最近重机厂技校新开了“探伤”专业,招收了很多妹子,她们很多都不是重机厂的家属,平时就住在学校宿舍里,没事的时候就成帮结伙来看录像。 九十点这场快散的时候,头皮眼又直了,黄毛知道这小子又想尾行了,忍不住有些恼火。 除了内心深处的良知让黄毛不爽外,还因为九十点以后学生少了,但青工多了,而这些人不好侍候,一会儿要烟一会儿要啤酒,有时候还自己动手乱摆弄录像机。黄毛和弟弟两个人看五个厅,简直累得半死。 头皮似乎盯上了两个妹子,她们都长得很一般,个子不高长得也不算白,也不怎么会打扮,一看就是刚从农村新招来的。等散场的时候,两个妹子也磨磨蹭蹭的,人都走了大半了她们才走。 头皮偷偷拿着胶带口罩跟了上去,黄毛看了他一眼,无奈地叹口气。黄毛估计,最近一两个月头皮已经用这种尾行的办法祸祸了三个妹子了。 看来头皮这王八蛋是好上这一口了。 黄毛跟头皮眼下日子过得也不错,算个小老板,把个周边乡下的妹子还是很容易的,甚至可以把到脸蛋漂亮身材窈窕的妹子。可这王八蛋就喜欢走邪路。 黄毛和弟弟累得腚根肠都快掉出来了,头皮才晃晃悠悠回来了,看他一脸心满意足的样子就知道他又得逞了。 “草!你他妈就不怕被人认出来?” “黑灯瞎火,还戴着口罩怎么会呢?哈哈!” “人他妈要是报案,先查咱们录像厅。” “你小子就是胆小,这种事谁爱声张啊。” 没想到,第二天就有麻烦找上门了。 第二天下午,人正少的时候,黄毛的弟弟在看着场子,黄毛和头皮在一边玩台球。 没一会儿,黄毛的弟弟慌慌张张跑过来:“有人砸场子了!” 黄毛和头皮拎着家伙冲回来,果然看到一伙人在一个大厅里乱砸,砸碎了电视,又砸烂了录像机。 可仔细一看,领头的家伙却认识。 是重机厂的人,叫顾德占,也是混混流氓一类。 黄毛忍不住喊:“我说顾哥!你这是干什么?” 顾德占咬牙切齿:“跟你没关系,是那个王八蛋!” 原来,昨晚被头皮祸害的一个妹子是顾德占的远亲,妹子借助月光认出了头皮。 头皮一听这个调调,立刻知道自己败露了,连忙转身想要逃走,顾德占的哥们儿一把抓住了他。 顾德占大吼一声:“奶奶的,老子今天就废了你!” 顾德占的两个哥们儿把头皮按在椅子上,又有一个哥们儿拿着把园丁剪草用得大剪刀过来。 见到那大剪刀,头皮吓得快尿了,挣扎着:“别啊!别啊!顾哥,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妈的!人都让你祸祸了,认错有个屁用!” 头皮一时着急,连忙搬出臭油:“别!别!我们跟臭油混!顾哥你……” 顾德占一听“臭油”二字更加火冒三丈:“臭油算个屁啊!你以为老子怕他!你们他妈的就是大工街的叛徒,把臭油这种王八蛋也能招来!冲臭油的面子,老子今天也得狠狠干你!” 说着,顾德占挥挥手,四个人按住头皮,脱掉他的裤子,一人拿着大剪刀直冲头皮裆下而来。 头皮本来就身材瘦小,再加上最近精虫上脑,身体虚弱,按理说根本就无还手之力,可这也太他妈太恐怖了,头皮的洪荒之力都被吓出来了,结果张嘴乱咬,伸腿乱踢,竟然挣脱出来,像脱缰野驴,冲了出去。 顾德占和弟兄们也追了出去。 录像厅往东五百米是一片荒地,头皮平时都在这里祸害妹子,眼下也跑到这里来了。 荒地上有些地块儿被附近的居民开垦出来,种上点不怕人偷的苞米南瓜之类的。 头皮眨眼跑到一块儿苞米地上,这里上一年种过苞米,年前已经割掉苞米杆子了,地上还留些根头。 人们割苞米杆子的时候都用镰刀,用力向上一提,剩下的根头就显得异常尖锐,像一把把倒插在地里的匕首。 经过冬天的大雪,春天的大雨,地里的根头大多烂掉腐朽了,轻轻一碰就会碎掉,当然也有个别的根头受雨雪腐蚀小点,依然坚韧地挺立着。 顾德占和弟兄们在后面追着,头皮在苞米地里跑着,眼看追不上了,顾德占他们准备放弃了。 突然,头皮脚下绊了一下,摔了个大腚根儿,然后就坐在地上抖动身体,赛糠一般。 顾德占和弟兄们追过来,见头皮这副模样,都有些懵逼,心说这小子在整什么秘密武器吗? 犹豫片刻,顾德占上去一脚:“去你妈的!” 头皮歪倒在一边,继续在地上赛糠,他腚根下面插着根头,还有有一滩血水流出。 原来,这家伙被的苞米根头**了。 这就像一个人被地上横躺着的一根针扎到一样,来得就这么衬。 顾德占的一个弟兄还要过去扶起头皮,顾德占连忙拉他一把:“赶紧走吧!别赖上了!” 几个人慌忙离开,顾德占一边走,还一边抹掉脚印。 第一百章 隐藏的天后 臭油听说录像厅被砸,头皮摔死了,整天嚷嚷要修理顾德占,但强龙压不住地头蛇,他也不敢轻易跑到重机厂、跑到大工街来茬事儿,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元宪洲摊子越铺越大后,反而越来越清闲了。因为大洋洲各个工厂、公司都有具体负责人,他也只是在宏观大局上掌控一下。所以,还没过18岁生日的元宪洲已经完全摆脱朝九晚五的生活了。 每天睡到自然醒,中午前到大洋洲大厦坐一会儿,看看有什么事情需要处理。没事的话,就到“薇薇服饰”、“江涛饭店”、“兴发无纺布厂”等地方溜达溜达,听取下高管的建议。 一般情况下,不到下班时间就先行回家了。 元宪洲之所以这么放任自己,一方面因为摊子铺大的缘故,另一方面因为他想开了。 尤其经历薇薇怀孕的事以后,他算是彻底明白了,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薇薇眼看就要生了,就算元宪洲再怎么施展伎俩,孩子出来只要有一点点像他,就彻底机关算尽了。 到时候元宪洲只能主动向劳伦斯坦白,请求劳伦斯原谅。 既然如此,就听天由命吧。 其它的事情也大抵如此,都是一句话: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元宪洲多么希望老爸老妈也跟他一样清闲啊,都已经抱两个孙子了,总可以歇一歇,进入半退休状态啥的。 元义刚还好,45岁正是一个男人精力旺盛的时候,而且他的工作也相对清闲。 近两年,经过几轮严打,社会治安好多了,元义刚平时想抓个钳工都困难。而且由于眼下越来越讲法制,厂区外面的犯罪行为,公安局已经不让他们保卫科随便插手了。 元义刚更多时候,都是在厂区内抓一抓小偷、抓一抓打架斗殴什么的。 但刘彩霞不一样,她在防止车间上班,虽然她基本脱离一线了,但依然每天都要面对巨大的噪音。 纺织车间的噪音一般都在100分贝以上。而且纺织厂的机器都是半个世纪前霓虹国留下的,很多都严重老化了,噪音状况更严重。 在噪音包围之下,纺织厂女工没几个健康的。神经衰弱是常见病,其他还有内分泌失调、高血压、心肌梗塞之类的也司空见惯。 上一世,元义刚去世五年后,刘彩霞也因为心肌梗塞去世了,元宪洲怀疑跟母亲常年被噪音污染有关。 去年,元宪洲让母亲开假病历回家打劳保,元义刚碍于面子不太情愿。春节过后不久,章家发生的事故却不得不让元义刚改变主意。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章明俊被抓走受到刺激了,春节过后潘巧娣愈发疯癫。天刚暖和过来的时候,她就突然在家里放了一把火,如果不是章明溪碰巧没在家,就得被她活活烧死了。 后来,市精神病院的医生来了,在元义刚他们几个保卫科人员的帮助下,给潘巧娣穿上了紧身衣,带到了精神病院,一番检查后,潘巧娣便常驻精神病院了。 家里没人了,章明溪就和元宪波搭伴儿,长期住在兴发无纺布厂的职工宿舍里。 因为潘巧娣这档子事儿,元义刚也不再顾忌面子了,任由刘彩霞开了病历,回家打劳保。就等两三年后满45岁了,病退回家。 妈妈终于远离噪音的折磨,元宪洲心里松了一口气,只巴望这一世老爹老妈活得更久一些,自己也健健康康,一家人享受天伦之乐能够更漫长一些。 元宪洲让自己的生活节奏慢下来,也有更多的时间陪肖蝶读书了。 随着高考临近,肖蝶压力越来越大,元宪洲也使尽浑身解数帮她复习功课,原来的一周一次改为一周两次。 元宪洲只负责把上一世的高考记忆释放出来,这种释放的过程不是一下想出来的,是靠题库的激发。比如看到一道题,突然就想起高考会涉及到。 可元宪洲经常魂不守舍,尤其当他想起十八岁很快就到了的时候。 上一年的时候,肖蝶曾娇羞地答应“十八岁给他”。 对肖蝶身体的憧憬和意淫,从上一世就开始了,这一世还在延续。 因为这一世,元宪洲已经见过肖蝶的腿了,甚至也大概感觉到她臀部的轮廓。而且眼下元宪洲已经是老司机了,有点食髓知味的感觉了,所以更加地睹物思人。 哪怕看见肖蝶的脚趾,看见肖蝶的眼睫毛他都会莫名兴奋起来,甚至浮想联翩。 元宪洲只能极力抑制内心的欲望,帮肖蝶好好复习功课。 但不久之后,大饼从羊城打来的电话,让肖蝶也坐立不安了。 原来,让世界充满爱——百名歌手演唱会即将举行了,大饼获邀参加。通过老梅的关系,肖蝶也可以参加。不光肖蝶想去,元宪洲也很想让她去啊,因为这是历史上重要的一刻。 那次演唱会标志着国内的流行音乐正式成熟了,甚至在不久之后登上了一个新高度。 可演唱会之前,要进行将近一个月的排练,肖蝶怎么可能有时间。 “算了,还是你去吧。”肖蝶无奈叹息。 元宪洲也没多大兴趣,因为上一世早就在电视上看过这个演唱会无数遍了,磁带更是听的耳朵快长茧了。 “你可以帮我拍几张照片啊!”肖蝶说。 元宪洲想一下也对,因为那毕竟是一个重要的历史时刻,参加那次演唱会的大多数歌手后来便消失在历史尘埃里了,很多连名字都没人记得起。 此时,歌手们已经到达燕都开始排练了,元宪洲赶紧坐上火车也赶到了燕都。 刚下了火车,老梅和大饼就带着元宪洲在排练大厅四处转着,跟歌手们拍照留念,碰上感兴趣的也签个名。 突然,元宪洲在角落里看到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孔,仔细一看,这不是多年以后那个大名鼎鼎的天后吗?天后比元宪洲还小一岁,此时又高又瘦,看起来有些稚嫩。 元宪洲吊着照相机走过去,天后连忙殷勤地迎上来:“大哥!你是唱片社的吗?” 元宪洲点点头:“算是吧。” “那你能给我出唱片吗?”天后一边说着,还一边扭搭着修长的身躯。 元宪洲没想到天后少女时代这么可爱,忍不住逗她:“那你会给我什么好处呢?” 天后红了下脸摇摇头。 元宪洲笑了:“别急!你将来会大红大紫的!” 天后高兴的原地转个圈,就像她三十年后常干的那样。 “可是,我怎么记得歌手名单里没有你啊?” 天后脸“腾”地红了,接着吓得快哭出来了:“大哥,你,你别告诉组委会啊,我是混进来的!” “放心吧,”元宪洲拍拍她的肩膀,“先给我签个名吧。” 元宪洲拿起黑皮笔记本,天后在上面签下了“夏琳”两个字。 第一百零一章 长大成人 元宪洲回到兴都后,直接来到大洋洲大厦,结果却听说薇薇生了。但他还是磨蹭了好一会儿,才赶到医院。 不满十八岁,元宪洲已经有两个孩子了,这一世实在有点突飞猛进啊。 到了产房,小翠和钟欣都在,她们三个人不知在议论着什么,看见元宪洲还一起大笑。 元宪洲忐忑不安地看一眼,立刻长出了一口气,孩子一点不像他,倒是有点边薇薇的模样。 “抱一抱!”薇薇几乎是命令地举起婴儿。 钟欣和小翠在一旁又是一顿大笑。 女人嘛总是喜欢莫名其妙地大笑,这一点元宪洲前世就明白了。 元宪洲抱着孩子在地上走了走,再低头仔细一看,孩子虽然长得不像他,但跟元义刚、元宪江几乎一个模子出来,都是浓眉大眼、四方大脸。 孙子像爷爷,这要让元义刚看见了肯定能乐的合不拢嘴。 三个女人还在议论着:“你看咱们大洲,抱孩子还挺溜道的。” “要不我说他上一世是个小老头儿。” 三个女人又大笑起来。 离开时,元宪洲听到身后钟欣在问孩子的名字,边薇薇小声说:“若辰怎么样?” “好听,好听,”其他两人一起说。 若星若辰?好吧,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离开医院后,元宪洲又来到江涛饭店分店,正好江涛也在那里,两人拿起账本研究了一会儿。 江涛有些犹豫。 江涛饭店是主打海鲜的饭店,如果走高端的话流水差点但利润不错,如果走中端的话利润差点,但流水不错。 元宪洲知道,此时国民经济已经开始进入通胀的前兆了。 这一年年的物价指数上涨了百分之六。 来年还会翻番上涨。到88年甚至处于崩溃边缘,人们将开始疯狂的抢购。 在这样一种趋势下,某些行业可以大发横财,但餐饮业需要匍匐前进。 所以,元宪洲建议饭店经营暂时走中端,保持微利经营。 听了元宪洲的分析,江涛也觉得有道理。 “那么,蓝城的分店我们还要不要开?” “当然要开,下半年开一家,来年再开一家。” 通过钟欣搭桥,元宪洲已经获得蓝城当地政府的支持,已经划拨不错的地段,让他们再开江涛饭店分店。 其实,元宪洲在大工街还有一家饭店。 那就是唐哥拉稀原来位置的那家饭店。 元宪洲买下了那块儿地,将原来的饭店翻新加盖了一层,扩大了规模又提高了一点点档次。 当然,这个地段开饭店,客人主要是那些跑运输的大车司机,他们相对来说比较粗糙,甚至经常会醺酒闹事。 大旗这种人管理着饭店,正好可以镇住他们。 大旗人挺实在。元宪洲每次过来时,大旗都包出装钱的钱匣子,让元宪洲收水。元宪洲直接拒绝不好,因为这个饭店属于他,直接拒绝不等于放水吗。所以,他就每次叮嘱大旗好好攒钱,留着装修饭店添加设备用。 元宪洲之所以买下这块儿地,支持大旗经营,又不取分文。主要目的是为了安抚大旗他们这帮人,因为元宪洲觉得实在对不起唐哥拉稀。 而且有大旗这帮人镇着,马路对面的“大江汽车养护中心”也可以经营的顺利些。 大车店扒掉以后,养护中心终于建起来了。 这个汽车养护中心,元宪洲是准备给哥哥盖的,以后也交给哥哥经营,算是送给哥哥的一个金饭碗了。 因为哥哥元宪江比较粗糙,不像元宪波那样有开拓精神,可以跟随元宪洲鏖战商海。他如果还跟着元宪洲混的话,只能像哑巴那样干些跑跑腿儿的杂活儿。 元宪江算是个工匠、手艺人,这个汽车养护中心就比较适合他,只要元宪洲和元宪波不时帮帮他,就可以把这个养护中心经营起来。 元宪江并没有专门学过汽车修理,不过他学过驾照。 那年月驾照学习相当严格,司机不光要学开车,还要学一些简单的修理技术。所以,元宪江多少还是懂点的。 但必须得找一个老师傅带一带。 老师傅都有单位,你给再多工资他们也不会辞掉公职过来的。 所以,只能找几个老师傅,让他们时不时过来兼职。 同时,元宪洲又从汽车修理学校专门招聘了五个小青年,让他们跟老师傅学徒,争取早日独当一面。 转眼间,元宪洲已经年满十八岁了。 在跟肖蝶一起复习功课时,他突然想到肖蝶也是年满十八岁了啊,因为肖蝶比他大十天。 这意味这肖蝶答应他的那件事是不是要开始了? 又是兴奋又是紧张了好几天后,肖蝶却丝毫没有表示。 元宪洲一次次想要暗示她,一次次都打消了念头。 对刚成年的少女来说,这种事情实在太刺激了,说不定会影响高考啊。 再说“肖蝶说的十八岁给他”,18岁可有一年的时间哦,从第一天到最后一天都算是。 所以,当元宪洲启动行走生直器模式时,就只能自己找五姑娘解决了,毕竟这个时候还没有大宝剑可以找。 元宪洲在外面饱受煎熬,章明俊在里面也被折磨着,不过他怪诞的心理让他享受着这种折磨。 这天,“惩罚”结束后,章明俊穿好裤子,铁梅也在一旁对着镜子扎武装带,摆弄摆弄短发。 元宪洲看着铁梅硬朗的身影,再看看铁梅丰满的嘴唇,忍不住走过去。 铁梅猛地转过身板起脸:“干什么?” 章明俊扑上去,强吻铁梅。 铁梅被吻了一下,但很快就挣脱出来,一把推了章明俊一个趔趄,瞪眼看着章明俊:“怪胎!还没打舒服是不是?” 章明俊斜靠在桌子前,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像馋猫盯着老鼠一样,继续盯着铁梅的丰唇。 铁梅过来一把揪住章明俊的衣领,盯着他看一会儿,猛地拉到自己怀里,狠狠吻他。 两人激烈地接吻着,此起彼伏,直到铁梅一把推开章明俊。 章明俊气喘吁吁地:“我以为你不喜欢男的……” “谁说你是男的?你是怪胎!” “你也是怪胎!” 铁梅再次把章明俊拉到怀里,两人剧烈地接吻。 一边吻着喘着粗气,铁梅一边脱着自己的外套。 等她脱掉衣服章明俊才发现她身上缠着绷带。 铁梅解开绷带,章明俊顿时吓了一跳:“原来你养着奶牛……” “怪胎!便宜你了!”铁梅说着,把章明俊的脑袋按了下去。 第一百零二章 命运之轮 元宪洲把大洋洲几乎所有的事务都处理妥当之后,转眼离高考就剩十来天了,他天天陪着肖蝶复习功课,也几乎把上一世所有的高考试题都想出来了,让肖蝶反复推演,记在脑子里。 每一天考试的时候,也是元宪洲陪着肖蝶。这毕竟是重生回来三年来最重要的一刻。只要这一刻成功了,重生回来的最大包袱也就卸掉了。 每一次,肖蝶都是信心十足地走进考场,又志得意满地出来。 元宪洲知道,自己和肖蝶应该是成功了! 这一世的高考题和上一世差异不大,只是上一世肖蝶学的是文科,这一世学的是理科。 所以,有一部分题元宪洲是不知道的。 但那也没关系,肖蝶本身功课就好,元宪洲只要给她押对了一半题就大功告成了。 作为军人家庭,肖蝶的父母自然也期望她上军大。 考试结束后,元宪洲本想跟肖蝶好好庆贺一番,或许顺便还可以提醒下“十八岁之约”…… 但肖蝶的老爸正好要转业了,要回南方老家省亲,就带着肖蝶一起回去光宗耀祖了。 元宪洲好不郁闷,但想想好日子才刚刚开始就释然了。 正好何华雄要回港九考察当地的无纺布厂,叫上元宪洲一块儿去。 从大工街坐车到火车站时,元宪洲才发现嫂子纪敏也跟着。纪敏作为一个财务人员,到工厂考察有什么意义?还不如让销售人员元宪波跟着,长点见识也好跟客户侃一侃。 何华雄还解释:“你嫂子说她长这么大还没出过远门儿……” 纪敏也嚷嚷:“是啊,除了兴都,俺哪里都没去过。” 元宪洲只能随声附和:“是啊,是啊,是该出去走走。” 何华雄是厂长,又是合伙人,元宪洲哪管得了这些,犯不着解释啊。 元宪洲、何华雄、董狐狸、纪敏四个人上了火车。 董狐狸走后门买了四张卧铺票,四个人都在一个车厢里。 车子刚开一会儿,元宪洲、董狐狸、何华雄到车厢接头处抽烟。 董狐狸掏出“芳草”,元宪洲笑了:“天涯何处无芳草!” “兔子不吃窝边草!”董狐狸接茬儿。 何华雄也有些尴尬地笑了。 元宪洲其实不是在敲山震虎,而是因为看到“芳草”他浮想联翩。 “芳草”是元宪洲重生归来的第一个营生,也算赚到的第一桶金。 为了养活薇薇母子,元宪洲一个十六岁少年,每日奔波在从兴都到燕都的火车上,拖着两个大箱子,每一次至少都要带50条的“芳草”。 靠着这桩生意,元宪洲勉强养活了薇薇母子。 可如果不是碰到钟洋,他现在说不定还在火车上奔忙着。 抽着董狐狸的“芳草”,元宪洲忍不住叹息了,如果不是董狐狸和何华雄在身边他差点流下眼泪。 钟洋啊!我的好兄弟!如果还有第三世的话,我们一定要再次相逢! 董狐狸虽然是元家的邻居街坊,但元宪洲当初因为不想让父母担心,倒卖香烟的事都没跟外人说。 但董狐狸是个机灵的人,看到元宪洲的神情立刻打趣道:“哎哟!看来咱们大洲对芳草挺有感情啊!” 元宪洲连忙顺杆儿爬:“是啊,以前念书的时候只有过年过节偶尔能抽一下芳草。” 董狐狸也叹息:“来烟瘾的时候,只能到操场边捋干树叶抽,杨树叶最难抽了……” 何华雄在一旁笑了:“你们还有这一出。” 到了鹏城,老梅过来接站,带大家休息了一晚后,办好通关手续来到港九。 何华雄是港九人,自然要尽地主之谊,他带着大家在街上逛了逛。 为了照顾董狐狸和纪敏他们第一次到港九,大家没有立刻到工厂,而是在城里多待了一天。 第二天,何华雄带大家来到郊区的无纺布厂、喷胶棉厂参观。 董狐狸文化水平低,但人很机灵也认真,拿着个小本子一边观察、听人介绍,一边记录着。 元宪洲上一世虽然知道无纺布这类东西,但根本没有接触过,所以也很想补充下知识。一边听人介绍着,一边不时拍照。 只有纪敏一个人看起来很清闲,东看看西瞅瞅无所事事的样子,走了一会儿甚至有点厌烦了,懒洋洋地跟在大家身后,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 元宪洲发现了纪敏的状况,不免有些恼火。 纪敏是农村孩子出身,并不是说农村孩子低人一等,但至少应该有刻苦耐劳的优良品质。就算元家眼下的生活状况比较好,也不能变化的这么快啊。 何华雄发现了纪敏的疲沓,有意想照顾一下,但看看元宪洲在跟前也不好意思。 最后,纪敏自己先嚷嚷起来了:“哎哟!脚脖子快断了!” 元宪洲看一下表,才十一点多点。 何华雄看看纪敏再看看大家:“要不先歇会儿吧,也该吃午饭了。” 第二天,元宪洲索性不带纪敏了,让何华雄的家人陪纪敏四处转转。 等元宪洲从港九回来时,肖蝶和老爸也从南方老家回来多日,而且录取通知书也已经下来了。 看着他们一家人欣喜的样子,元宪洲也忍不住祝贺。 肖蝶也当着父母的面,上来抱住元宪洲,在他脸上亲一下。 “要不我们明天就到燕都吧,还可以多逛几天。” “怎么是燕都?”元宪洲顿时懵了。 明明已经十拿九稳了啊!只要上了军大,到了魔都,肖蝶的命运之轮就可以扭转,就可以避开大劫。 “没上军大,首大也不错啊!我最想去燕都了!” 好吧,一劳永逸是没戏了,只能再努力三年,继续扭转乾坤,继续逆天改命。 元宪洲陪肖蝶在燕都东游西逛的几天里都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向肖蝶坦陈自己是重生的?因为不坦陈没法说服她躲避大劫。可坦陈肖蝶怎么会相信,她是学医的啊,哪能相信那些怪力乱神。 元宪洲心思重重,以至肖蝶反复念叨“都十八岁了哦”、“我已经是成年人了哦”,元宪洲都没反应过来。 下午在北海划船的时候,肖蝶明显有些不高兴了:“算了,你那么忙还是先回去吧……” 元宪洲看着肖蝶这几天晒得有些发红的小脸蛋,一下反应过来了,瞅瞅四下没人一把掰过肖蝶的脖子强吻她。 肖蝶奋力挣扎,小船剧烈摇晃。 元宪洲连忙提醒:“要翻船了啊!” 肖蝶这才停止挣扎。 先前他们已经接吻过了,而且是肖蝶自己主动的,她也很享受这种亲密。 他们已经快两年没接吻了,重新再捡起来都激动不已,以至于时间太久,都有游人在一旁打口哨了,他们这才分开。 “我们回去做爱吧!”元宪洲气喘吁吁地说。 肖蝶吓了一跳:“别乱说!” “你自己答应过的哦!” “是吗?我都不记得了。” 第一百零四章 缠绵悱恻 两人就这么紧紧依偎着在床上躺了会儿,眼看天黑了,都有些饿了。 元宪洲从床上跳下来:“走吧!宝贝儿,我领你出去吃饭。” 肖蝶翻身起床,看到元宪洲仍光着连忙捂脸:“羞羞!快穿裤子!” 元宪洲背对着肖蝶穿裤子衣服,等他转过身来,肖蝶也穿好衣服裙子了。 元宪洲和肖蝶慢慢溜达着,走到西四,找了一家饭店吃卤煮火烧。 这个时候的卤煮火烧还是挺正宗的,卤熬的够味儿,大肠的份量也足,两人吃的直打饱嗝儿。 吃完后他们又步行到隆福寺,逛一会儿夜市儿。 回到白塔寺时已经九十点钟了。 虽然元宪洲仍然欲望高涨,但他感觉肖蝶兴趣了了,就只是抱着她聊天。 两世的情缘,又都是重生归来,聊上十天十夜也聊不完啊! “你后来活到了多大?”肖蝶躺在元宪洲怀里问。 “不到五十岁,”元宪洲叹口气,“一晃神的功夫就重生了。” “那你有没有想我?” “想啊,天天想。可艳秋对我真的很好,我也很喜欢她。” “你老婆她什么样子?还有你的孩子呢?” “艳秋很高很瘦,她给我生了一对龙凤胎。如果没死的话,我应该已经当爷爷了……” 元宪洲说着,眼圈有些红了。 肖蝶捧着他的脸亲一亲:“我们这辈子要好好活,做一对老不死。我要给你生一堆孩子,看着我们的孙子,重孙子慢慢长大!” “可你生孩子得我先生啊……” “什么意思?” 元宪洲在肖蝶耳边小声说几句。 “啊,讨厌!你又想耍流氓!” 第二天快到中午的时候,两人才起床。 他们先到街上吃了饭,然后找了家百货公司买了辆26自行车。 元宪洲骑车载着肖蝶在胡同间来回穿梭着,骑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来到上一世他们两个的母校“燕都师范学院”,因为这个学校名字与另一个名校太相近了,所以90年代以后它就改命叫“首师”了。 上一世考上的是首师,这一世考上的是首医。看来肖蝶的命运之轮扭转了,但角度还不够大。 不过既然已经知道上一世发生的事情了,不用元宪洲多费口舌,肖蝶反而一个劲安慰他:“放心吧,到时候我会躲开的。实在不行就休学半年。” 两人在首师的校园里流连忘返,元宪洲启发着肖蝶两人一起回忆着上一世在校园里渡过的美好时光。虽然肖蝶只能想起零星片段,但还是一次次泪水涟涟,引得其他年轻人转脸相望。 傍晚,天气凉爽下来的时候,元宪洲才骑上车子载着肖蝶返回白塔寺。 第二天,两人又坐车来到北大。 这也是前世他们两个喜欢来的地方。他们在北大校园里,在未名湖畔转了转,从南门出来后,又在周边转了转。 此时,北大附近还有很多平房,大多有房照,而且价格不贵。 元宪洲领着肖蝶东问问西看看,最后买下了五套紧挨着的小杂院。 肖蝶是提前十天到学校报到的,所以他们至少还有一个星期的时间可以腻歪在一起。 七天的时间看似不短,可对他们这样的两世情人来说简直是转瞬即逝。 他们有那么多的故地重游,也有倾诉不完的衷肠。 但是,元宪洲想让这一份得之不易的快乐更加绵长,他不想让局促、紧张干扰这份美好。 反正这一世有的是时间,着什么急? 现在元宪洲是有钱人了,兴都到燕都看似很远,如果打飞的的话也根本算不上距离,一周来往一次都是很轻松的事。 虽然他们每天都是在东游西逛,但都是优哉游哉的,不给自己增加一点点局促的感觉。 果然不出元宪洲所料,这么白天轻轻松松的闲逛,晚上随心所欲地鏖战,两三天之后,肖蝶的身体便渐渐适应这种巨大的刺激了,并开始享受它了。 而且肖蝶的本性也渐渐恢复,变得越来越大胆顽皮。 从北大回来两天后,两人到西四附近的电影院看《望乡》,电影快结束时。肖蝶伸手摸着元宪洲衬衣下面的肚子,渐渐将手伸了下去。元宪洲正在目瞪口呆的时候,肖蝶突然套弄起来,没一会儿就让元宪洲一柱擎天了。 但突然之间,影片结束了,灯光大亮起来。人们纷纷起身离开,元宪洲却只能尴尬地坐在位子上。 虽然知道元宪洲再过一两个星期就可以回来,但肖蝶还是依依不舍,最后一晚两人都变得有些疯狂了。 从傍晚8点钟上床,一直鏖战到凌晨四五点钟,每当元宪洲感觉快要疲软时,肖蝶就用各种手段让他振作起来。肖蝶此时还没看过*****,但她懂生理解剖,所以很多手段她都无师自通。 出来小解的时候,元宪洲看着自己的丁丁忍不住感叹:也就这会儿你能休息一下。 在火车站站台道别时,两个人也忍不住紧紧拥抱在一起,然后不顾旁人异样的目光深深地接吻。 但他们都没有哭,因为他们知道这一世很漫长,还用很多美好的日子等着,哭了多不吉利。 肖蝶怕元宪洲太累,让他一个月来一次,可元宪洲觉得两周来一次就挺悠闲自在了。 回到兴都,正有一堆事在等着他来处理。 先是薇薇服饰这边。薇薇在哺乳期,不能天天到车间,需要另外提拔两名车间主任来协助工作。元宪洲到现场把把关。 更重要的是兴发无纺布厂这边,经过上次考察之后,各位股东已经商议决定再开一家喷胶棉厂。这样一来,整个无纺布厂就有三家企业构成。兴发无纺布厂、兴发粘合衬厂、兴发喷胶棉厂。 兴发无纺布总厂之所以发展这么快,一个原因是因为国内的服装行业发展迅猛,对无纺布、粘合衬这类东西需求旺盛。另一个原因是大兴纺织厂的大力支持,在他们这里拿地招人都可以迅速到位。 在三个厂子的营销员中,元宪波的业绩已经名列前茅了,董狐狸主动向元宪洲提出让元宪波担任营销科长。 元宪洲知道董狐狸一半是出于讨好,一半是出于公正。可元宪波年龄太小了,刚十六岁而已,当营销科长恐怕难以服众。 新成立的喷胶棉厂也需要一位厂长,元宪洲很想提拔前世的妹夫姜有军,可听取一下大家的意见,都认为他管理能力不强,只适合当个车间主任。元宪洲也不好再插手干预。 第一百零五章 个体大厦 从兴发无纺布厂出来后,元宪洲又来到哥哥的汽车养护中心。 养护中心的生意这阵子渐渐起来,老师傅和小师傅都在忙碌着,元宪江也在一边摆弄着一台发动机。 元宪江在学习文化课方面比较笨,但学手艺却相当机灵,这一点让元宪洲还是挺羡慕的,因为他动手能力比较差。元宪江在那些躲躲闪闪的老师傅面前瞅了几天,就学会了不少手艺,车子上的小毛病一般都能解决了。 元宪洲上楼到办公室时,正看到纪敏正在盘账,脸上有几分喜悦的神情。看来是因为生意不错情不自禁。 元宪洲趁机把哥哥夸赞了一番。 纪敏撇撇嘴:“还不是因为大洲帮忙,他自己哪开得了这么大的店。” “我帮忙不假,可这种店也就我哥开得了,因为他是喜欢钻研技术的人。” 纪敏点点头:“这倒是不假,你哥就这点我挺佩服,他要是想学门技术,就能刻着脑尖钻进去,外面打雷也不管。” “是吧,不过我哥人比较随和,管人的时候麻不下脸,嫂子你还得经常过来帮帮他。” “可不是嘛,你哥就是大大咧咧,爱装老好人。有些家伙天生贱皮,你不呼号他两下,他就想偷奸耍滑。” 元宪洲之所以鼓动嫂子到这边来,是因为他隐约感觉到嫂子继续待在兴发无纺布厂有走偏的迹象。 何华雄这小子不一定不地道,问题他一个三十来岁的单身男子待在兴都,难免会寂寞,搞不好就会向纪敏下手。 蓑衣怕火人怕裹。女人没出轨是因为诱惑的不够,男人没背叛是因为钱没到位。只好嫂子在兴发无纺布厂那边待的时间少点,而把更多精力投放到养护中心来,就能减少她与何华雄接触的机会。 兴都的事情都处理完了后,元宪洲又匆忙赶往蓝城。 通过钟欣的联络,蓝城ds区政府非常支持江涛饭店在他们那里开分店。 元宪洲赶到后,区政府一个主抓餐饮的副区长,还有工商税务等各单位的负责人都前来接待。区政府给批了最好的一块儿地,工商税务等单位也答应给予各种优惠减免。 跟区政府的各级领导攀谈一番之后,元宪洲又来探望钟洋的父母。 钟洋的母亲在钟洋去世的当天,因为一时激动,动手打了元宪洲。但其实他们两口子都是很有教养的人,要不然他们也不会生养出钟洋这样的好孩子。 后来元宪洲再跟他们接触时,他们便恢复了常态,非常客气有礼貌。 但元宪洲还是能够感受到他们那种深深的悲哀。 钟洋是家中独子,他的去世对老两口打击很大,还不到退休年龄就早早退居二线了,每日赋闲在家。 元宪洲只要有空闲时间都会专程跑到蓝城来看望老两口,他希望老两口能把自己当儿子一样看待,甚至希望将来老两口身体不好了就把他们接到兴都给他们养老送终。 重回兴都后,元宪洲把蓝城的情况跟江涛汇报了一下,江涛听了挺高兴,连连称赞元宪洲的朋友靠谱。 接着,江涛又说起一桩更吓人的生意。 xc区的联营供销公司旁边有一个个体市场,大约有100个铁皮房子,卖的都是服装鞋帽类的东西,自84年开业以来,生意相当不错。 这一片的整个地盘都属于供销联营公司,眼见个体服装生意这么好供销联营公司的领导们就雄心万丈起来,打算把自己的小破楼扒掉了,在这一整块地盘上建一座10层高的个体大厦。 “这不是异想天开吗?”江涛都忍不住笑了,“而且他们还让咱们个体户们踊跃投资参股。” “有什么不可以?”元宪洲却没有笑。 个体大厦这事儿,元宪洲自然知道。 上一世这个时候,元宪洲已经到燕都上大学了,但他听说了个体大厦。 个体大厦建成后,第一年每个柜台每年租金是1万块钱,而它有大约2000个柜台。 第二年租金就涨到2万块钱了。到第五年的时候,每个月的租金都跟最初建成时一年的租金差不多。 可惜的是,个体大厦的经营者们在第一年就把一半的柜台卖给个体户了,每个只卖了4万元。而这些个体户们转手倒卖或转手出租都赚的盆满钵满。 见元宪洲信心十足的样子,江涛提醒:“这个大楼将是咱们市最高的,整个建起来估计得一个亿啊!” 元宪洲现在算亿万富翁了,但能调配的现金恐怕5000万都不到。不过这年月银行很喜欢给个体户贷款。 “我们自己凑一半吧,剩下一半从银行贷款。” “这能行吗?”江涛还有些犹豫,“供销联营公司他们是不会出钱的,他们只提供地盘。” “放心吧!这点钱算什么!”从燕都回来后,元宪洲像又重生了一次一样,变得意气风发、劲头十足了,口气也不一样:“个体大厦建成以后,五年内就能回本!有什么好担心的?” 江涛虽然将信将疑,但他已经见识过元宪洲的本事,所以最后还是答应支持元宪洲,只是他还想多拉几个合作伙伴:“要不我们多找几个人吧?中长乡的老周,还有亮甲店的胡奎,他们的资金也很雄厚。” “我们俩加上供销联营公司不是已经有三方了吗?” “是啊!可是……” “江大哥你大概能出多少钱吧?” “这个,顶多1000万吧。” 元宪洲知道江涛从二十来岁就开始投机倒把,虽然蹲过几次监狱,但钱并没有受到太大损失。这么多年下来,2000万估计有了。 但江涛都四十来岁了,人家留点保命的钱还是可以理解的。 “剩下的4000万我自己解决吧。” “能行吗?”江涛还挺担心。 “放心吧!” 整个大洋洲账面的现金有6000万,但大洋洲下属的五家工厂,薇薇服饰下面的婚纱厂、内衣厂,兴发无纺布厂及其下属的两家分厂,都需要巨大的现金流来支撑。 为了稳妥起见,元宪洲只敢动用3000万。 除此之外,元宪洲自己也有私房钱,大约有1000万,原本是专门留着的,一旦发生意外情况,父母家人也可以过得衣食无忧。 可元宪洲还有大把的房产、国库券、古玩字画,这1000万留不留也就无所谓了。 跟江涛分手后,元宪洲回到家里,母亲正在逗弄若星和若强。 薇薇眼下带着若辰,小翠也照顾着自己的小孩儿,母亲正好也打劳保回家了,干脆就让她一起带着若星、若强了。 纺织工的工作果然损害身体,刘彩霞回家一个来月身体立刻好多了,脸色也红润起来。 元宪洲突然想起若星户口的事。前不久薇薇提出让若星入籍港九,元宪洲满口答应,但也得跟父母打个招呼。 “那不成了外国人了吗?”母亲虽然不反对,但也有些困惑。 “港九也算神州领土好吧。” “瞎说!港九现在归鬼佬!”元义刚瞪眼怒斥。 “放心吧!九七年就回来了!” 元宪洲一直没敢跟父母说若星名字的事儿,若星刚出生时落户在边薇薇户籍上,所以叫边若星。父母要是知道了,肯定会很郁闷。 第一百零六章 徐艳秋 资金有了着落后,元宪洲和江涛一起跟供销联营公司的负责人齐科长,还有银行的代表坐在一起研讨了半天,最后基本达成共识。供销联营公司出地盘加上银行贷款担保占百分之25的份额,江涛占百分之15的份额,元宪洲占百分之60的份额。 银行代表离开后,元宪洲、齐科长、江涛三人又继续探讨大楼预售,以及现有个体户安置的问题。 露天的个体市场上,眼下还有100个铁皮房子,这是个体户们两年前花5000元一个买下来的。 供销联营公司的负责人建议直接分100个柜台给他们,这样还省一笔招商费用。 江涛甚至建议直接向社会出售大楼一半的柜台,这样可以降低资金压力。 元宪洲却建议花大价钱把100个铁皮房子买下来,其它所有的柜台也都只租不售。 江涛吃了一惊:“何必自讨苦吃呢?2000个柜台我们卖出去1000个的话,至少能收回3000万,这能极大缓解我们的资金压力。” “卖柜台就是卖下金蛋的鸡啊!而且房租会上涨,说不定过些年光租金都会超过售出的价格了。” 齐科长也觉得有道理,只是有些担心资金压力。 元宪洲拍着胸脯表示:“这点资金压力不算什么,你们都不用担心。” 既然大股东不在意,齐科长和江涛也不好再反对了。 可该用多少钱收回铁皮房子呢? 三个人一时有些拿不定主意了。 铁皮房子是个体户们花5000元一个买的,如今两年过去,按理说给他们10000元一个也赚到了。 可账不能这么算。 如果他们卖掉铁皮房子的话,除非不干了,如果还继续干就得租个体大厦的柜台,到时候10000块钱不知道够不够租一年的。 如果他们不卖铁皮房子的话,个体大厦就得给他们柜台。 元宪洲知道上一世的时候一个柜台卖到了4万块钱,而且买到的也都赚到了。 所以,元宪洲建议一步到位,直接4万一个把铁皮房子统统收上来。 这回不光江涛吃惊,齐科长也惊讶不已。 “他们5000块钱买的,咱们40000块钱收回?他们这也太划算了!” 元宪洲笑了:“划算的是我们!40000块钱收回,一年的租金也得10000块呢!” 但最后,元宪洲不得不做出部分让步,三人达成一致:以3万元一个收回铁皮房子。 元宪洲在兴都忙碌了一段时间,刚歇下来时,正好离上次跟肖蝶见面满两周了,连忙订好机票飞往燕都。 下飞机的时候是中午,元宪洲打算到白塔寺的那座四合院放下包裹,直接骑车到校园找肖蝶,给她一个惊喜。 没想到刚走进院子,肖蝶就从门后跳出来,吓得元宪洲差点一屁股坐地上。 原来肖蝶正好下午没课,又预料到元宪洲会来,就偷偷过来了。 元宪洲没过来的这两周,肖蝶又置办些家庭用品,还弄了个烧蜂窝煤的炉子,正准备下面条。 元宪洲放好包裹,挽起袖子,就跟肖蝶一起在院子里下起面条来。 元宪洲和肖蝶都爱吃混汤面,就是菜和面条的味道完全浸在汤里的那种。 一人准备菜,一个人准备锅,一人煮汤,一人下面条。 两个人就像配合默契的老夫老妻一样忙碌着,没一会儿就把面条煮熟了。 然后盛了一大海碗,你喂我一口我喂你一口吃着。 “要是没事你可以多住几天,然后我晚上放学的时候过来找你。” “学校不点名啊?” 元宪洲知道,这个时期高校管理十分严格,男女生在校外同居的非常少。 “没事,班长帮我报名。” “还是下次吧,下周一还有事,明天我再待一天,后天就得坐飞机回去。” “好吧,那你还真够辛苦的。” “是吗?那就晚上好好奖励我吧。” “行啊!就怕你没胆儿!” 肖蝶这么一说,元宪洲顿时怂了:“那好吧,你尽量悠着点吧。” 肖蝶笑了,起身收拾桌子,元宪洲也连忙起身帮她。 一起收拾了桌子,元宪洲又将炉子拎到院子一角,用水浇灭了。 回到屋里后,又连忙刷锅洗碗,肖蝶在后面抱住他:“帅哥!你真能干!” 肖蝶只爱收拾屋子,不爱洗碗,而元宪洲却喜欢做这种琐碎的事。 回到屋里后,肖蝶扑到床上看书,元宪洲扒拉下书皮看看,还是上次买的那本英文版的《第二性》。 “看了两个星期还没看完啊?” “已经看了好几遍了。” 元宪洲上一世知道这个作者波伏娃,她是萨特的妻子,但这本书还真没看过。 “写得不错吧?” “我觉得不错。她说的很有道理耶,她说女人是后天形成的。” “什么意思?” “就是说女人这个角色是社会赋予的,社会要求的。” 元宪洲点点头:“有道理。不过男人也一样啊,社会、伦理道德等各方面要求男人该是什么样子。” “相对来说,还是女人被要求的更多。” “这倒是。” 两人聊着天休息了一会儿之后,又一起骑车出门,逛了逛,觉得有点热,临时决定到什刹海游泳去。 半路上又钻进百货买了男女泳衣、浴巾什么的,等来到什刹海的时候已经快傍晚了。 在夕阳的照射下游泳格外舒服,水已经被晒得温乎乎的,上岸的时候又不觉得晒。 第二天,两人又骑车到八大胡同转了转,然后周一上午两人又依依不舍道别,肖蝶回学校了,元宪洲到飞机场去。 元宪洲匆忙回来是要赶哑巴的婚礼。 哑巴结婚对元宪洲来说也是个大喜事。 元宪洲还在那个小院儿办公的时候,就被哑巴折磨的不轻,到了大楼以后哑巴更加变本加厉了,三天两头钻进元宪洲办公室,逼着元宪洲对一个陌生女孩说:我爱你! 这下好了,让哑巴自己每天说吧、比划吧。 坐飞机的话,兴都离燕都很近,不到两个小时。 可飞机经常会晚点,只要晚上一两个小时,元宪洲恐怕就赶不上婚礼了。 因为兴都人是中午举办婚礼。 幸运的是,飞机只晚了半个小时,元宪洲赶到江涛饭店时,哑巴的婚礼刚刚开始。 婚宴是元宪洲帮助安排的,甚至司仪、主持人也是元宪洲委托江涛等人帮着找的。 短暂的仪式过后,大家纷纷落座了。 元宪洲和元宪江等几个公司内部人员一桌,都是好酒量的人。 而且,元宪洲已经是成年人了,也不必顾忌,敞开肚子喝了,没一会儿功夫半瓶五粮液下肚了。 哑巴两口子敬酒的时候,拉扯元宪洲要给他介绍邻座的客人。 元宪洲端着酒杯来到邻桌前,客人们纷纷转过身来,当一个女孩子转身时,元宪洲手里的酒杯一下掉到了地上。 那个女孩儿不是别人,正是徐艳秋! 第一百零七章 怎么就说不明白了呢 “是你吗?大洲!”徐艳秋惊喜地喊。 “是我呀!” 真是徐艳秋!那个给我生了一对儿女的女人啊! 就像元宪洲上一世第一次见到她时的样子,眼睛大大的,下巴尖尖的,瘦削的身体连衣服都撑不起来。 元宪洲鼻子根发酸,差点流下眼泪。 老天爷真会开玩笑啊,在这个时候把徐艳秋送来了。 “你好吗?艳秋?”元宪洲忍不住问。 “你也认识我啊!”徐艳秋掩饰不住惊喜。 上一世上初中的时候,徐艳秋跟元宪洲同级不同班。 元宪洲是好学生,经常抛头露面;徐艳秋是差学生不显山不露水。 所以,上一世两人经媒人介绍相见的时候,徐艳秋认出了元宪洲,而元宪洲并没认出她来。 “我当然认识你啊!你那么漂亮,身材那么好!”不知是不是酒精催化的关系,元宪洲忍不住想让徐艳秋开心一点。 徐艳秋脸红了下,但立刻又想起什么:“我知道了!你就是那个……” 哑巴使劲冲两个人点头。 元宪洲也一下想起来了。 这一年多来,三天两头“我爱你”、“我也爱你”说来说去的女孩子,竟然就是徐艳秋! 而元宪洲竟然没听出来! 徐艳秋跟他生活了将近三十年啊! 就算电话声音失真,就算两人平时很少打电话,也差的有点离谱啊! 而且这明显是老天爷故意安排的! 上一世,元宪洲从没对徐艳秋说过那三个字,将近三十年里都从没说过! 这一世,老天爷让元宪洲说个够!足足说上一年多! 一想起这一年来说得那些情意绵绵的话,徐艳秋忍不住脸红了:“他们聋哑人真是……” “是啊,他们比较直接,不会拐弯抹角。” 哑巴见两人是旧相识,顿时惊喜不已,连忙让他们紧挨着坐下继续聊。 “你,你家里都挺好吧?” “都挺好啊。” “你父母都挺好吧?” “是啊,他们都挺好。” 上一世,徐艳秋父亲去世的早,所以他们家一直挺困难。 这一世,徐艳秋父亲仍健在,开了个建材商店,所以生活也还过得去。 徐艳秋就在建材商店上班,哑巴的媳妇孙月在建材商店跟着她,打扫卫生,干点杂活儿什么的。 不过,跟上一世一样,徐艳秋的弟弟也就是元宪洲的小舅子,还是小儿麻痹症,成为家里的一个负担。 上一世的时候,徐艳秋就像樊胜美一样,总是被家人无尽地索取,榨干了以后就弃之如敝履。 “若明若晴还好吧?”一时兴奋,元宪洲把上一世的儿女都拎出来了。 “谁啊?” “啊,不不,我是说你们家生意还好吧?” “哎,”徐艳秋叹口气,“还凑合吧,就是房租太贵。” “一年多少钱?” “5000块。” 一年房租5000块都嫌贵,这生意真得不算太好啊。 不过想想当下的物价,5000块钱确实是笔大数目。 两人像认识多年的老朋友,好像有说不完的知心话,旁若无人地聊着。 直到哑巴两口子过来。 哑巴喝酒上脸,敬了一圈酒连脖子都红了。 哑巴比划着,意思你们俩是我们的大恩人。 可不嘛,给你们当了两年的灯泡,各种羞臊的话都替你们说了。 罚!元宪洲逼哑巴一口气干了三杯酒。 徐艳秋在旁边劝说,元宪洲这才作罢。 哑巴又比划着,意思说你们两个有缘啊,是天生的一对儿。 徐艳秋顿时脸红了。 元宪洲突然酒醒了一半:我草!我在干什么!我现在又是女朋友又是情人的,怎么还在撩拨艳秋?先前被哑巴逼迫着,已经用各种轻薄的话语撩拨艳秋一年多了,再这么下去不害死艳秋吗? 其实哑巴是知道元宪洲底细的。知道元宪洲有女朋友有情人有孩子,可哑巴是性情中人,不受道德礼法的约束,想一出是一出。 哑巴两口子又到别的桌子敬酒后,元宪洲陪着徐艳秋坐下来,然后想着怎么弥补自己的过失。 “大洲,这么多年了,你变化不大呀!”徐艳秋说。 元宪洲叹口气:“是变化不大,个子还这么矮。” “要那么高干什么,你这样刚刚好。再说,你长得俊,从初中到现在一直没什么变化。” “哎,像女生,比较娘。” “哈哈!你初中是有点像小姑娘,那么文静秀气。不过你现在真挺有男子气概的……” “哎……”元宪洲叹口气。 “对了,你刚才说我漂亮,其实……”徐艳秋压低声音,脸也红了。 “其实我是开玩笑的!”元宪洲连忙接过来。 “我就知道……”徐艳秋叹口气。 元宪洲眼角余光看到徐艳秋失望的表情,忍不住要哭了,但他还是咬咬牙继续打碎徐艳秋的美好憧憬。 “我说你结婚了没有啊?”元宪洲眼睛看向别处问道。 徐艳秋脸红了:“哪有那么快啊!我才20岁呢。” “20岁不小了,赶紧找吧,再不找就嫁不出去了!” 徐艳秋更沮丧了:“我妈也这么说……” “那个,我记得你比我小两岁,十八了,是吧。” “是啊!你可别找比你小的男人,大点才会疼老婆。” “哦。” “而且,而且我……”元宪洲咬咬牙,“我都有两个孩子了!” 徐艳秋愣了一下,又哈哈笑了:“大洲你真会开玩笑!” “不骗你!我又有情人,又有女朋友,他们都骂我是渣男,骂的我都快心梗了,恨不能转世投胎重新做人。”元宪洲滔滔不绝,吐沫星子都飞起来了。 徐艳秋连忙倒茶:“大洲!你喝多了!赶紧喝点茶!” “真没喝多!”元宪洲动作幅度有点大,一下把徐艳秋手里的杯子扒拉掉了,掉在地上摔碎了。 徐艳秋愣住了。 这一桌子本来就不多的客人也纷纷起身到一边去了。 服务员赶紧过来收拾。 看着一脸懵逼的徐艳秋,元宪洲叹口气:“真没喝多。我虽然刚十八岁,就已经睡过两个女人了,一个是老师一个是同学。还让老师为我生了两个儿子。” 徐艳秋惊呆了,眼泪在眼窝里打转,最后脸色温怒起来,冷笑了一下:“想不到你是这样的人!”说完,起身快步离开了。 元宪洲如释重负,但又心如刀绞,一把抓过桌子上的五粮液就咕咚咕咚喝起来。 等客人都散场了,服务员才在桌子底下找到元宪洲。 元宪洲躺在自己的尿液里不省人事,嘴里还嘟嘟囔囔:“喝死你算了!喝死你算了!” 第一百零八章 个体户的铁皮房子 元宪洲在医院又是洗胃又是输液,三天后才出院。 回到家里,元义刚把他爆克一顿。 “嘎小子睡凉炕,你小子全凭火力壮啊!有你这么喝的吗?八辈子没捞着酒喝啊?也就你这岁数!你三十岁再这么喝试试?照这么下去啊,我看你小子寿命长不了!能活过章文斌就不错了!” “说得什么话?”刘彩霞有些不乐意。 她仔细打量元宪洲,“大洲,你不是心里有什么事儿吧?” 每个母亲都是福尔摩斯,她们特别擅长观察儿女的蛛丝马迹、细微表情。 “这个,没事儿啊,就是高兴,多喝了点。”元宪洲打着哈哈。 “哑巴结婚你高兴什么?你哥结婚也没见你这么高兴!” 刘彩霞继续观察着元宪洲,看得元宪洲都有些不自在了。 “怎么了,妈!” “你跟妈老实说!你是不是跟小蝶闹别扭了……” “没有!你想多了!” 尽管元宪洲不停地解释,刘彩霞始终纠缠不休,直到哥哥元宪江和嫂子纪敏抱着孩子一起回来了,元宪洲这才如释重负。 因为元义刚又冲元宪江开炮了:“你这个臭小子也是!有你这么当哥哥的吗?弟弟喝多了,你也不帮衬点,自己先溜了。” 元宪江有些委屈:“我找了好几圈,还以为大洲跟别人走了呢。” 元宪洲趁机起身:“我到外面透口气。” 在家休息了几天后,元宪洲刚到办公室坐会儿,就接到电话了。 竟然是徐艳秋打来的。 “大洲!听说你那天喝多了?” 元宪洲一下就猜出是哑巴两口子告诉她的。 “是啊,稍微有点多。” “怪我啊,那天我态度不好。” 元宪洲顿时懵逼了,怎么说都不行了啊。 其实元宪洲应该预料到,在一起生活了快三十年,还不了解徐艳秋吗? 她虽然性格有些懦弱,但很执拗,拿得起放不下,认准的路就一条道儿走到黑。掉进一个泥坑里,不淹死绝不上来。 元宪洲觉得这不是优点,而是致命的缺点。 可就算这一世做不成夫妻,至少也是亲人啊,怎么也得热情友好一点。 元宪洲嘘寒问暖地和徐艳秋聊了一会儿,直到徐艳秋依依不舍地放下电话。 既然知道艳秋是这样的人,就只能跟她打持久战了,让她慢慢断了念想。 不过,艳秋的家里,元宪洲无论如何要帮一帮的。 放下徐艳秋的电话后,元宪洲又把自己的业务精英朱兆强叫上来,让朱兆强去打听徐艳秋家建材店的那家房东,想办法把房子买下来。 朱兆强点头下去了。 看着朱兆强的背影,元宪洲突然想到,把朱兆强介绍给妹妹也不错。 上一世的妹夫姜有军虽然还在兴发无纺布厂,可这一世妹妹搞不好会看不上他啊。 上一世波波是个油麻哈的保全工,这一世她是个业务精英,还能看的上姜有军吗? 但很快元宪洲就打消念头,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妹妹才十六岁,着什么急,而且钟洋去世后对她打击很大,恐怕很多年都没这方面念头了。 朱兆强办事很得力,下午的时候就带消息回来了。 那家房东正好该收一年房租了,他借机坐地起价,要六万块钱。 这年月,哪有值六万的房子,就算那是套临街房,撑死也就两三万。 不过,元宪洲知道就像自己的金鸡下蛋理论一样,人家也不是笨蛋。 这套房子放在手里每年收5000元租金,五六年就回本儿,人为什么要卖呢? 房东在那一片一共有三套房子,面积和租金都差不多,元宪洲算了算索性把三套都买下来。 “就说十五万!但是他得帮我收房租!” 朱兆强回去跟房东一说,房东美的不行,着急忙慌地跑过来,主动跟元宪洲办理转让手续。 房东这么着急,是因为他太会算账。 这年月的银行利息高得吓人,五年期定期储蓄年利息高达百分之十五以上。 十五万他存到银行里,一年利息就能拿到两万来块钱,而且还是活钱。 当然,他不像元宪洲有未卜先知的本领,知道未来房地产上涨的趋势。 拿到房子后,为了防备徐艳秋察觉,元宪洲把三家租户的年租金全部下调1000元,让其它租户跟着徐艳秋家沾光,统统只收4000元。 这一边,花点小钱轻松收到门面房,另一边花了大价钱收铁皮房子,却遇到了巨大的阻碍。 元宪洲提出的3万元一个收回全部铁皮房子,结果100个铁皮房子收回了80个,剩下20个人家死活不卖。 “不卖就算了,到时候咱们分20个柜台给他们好了。”江涛建议说。 元宪洲立刻反对:“不行!既然已经决定全收回,就给它收到底。” 齐科长也点头:“是啊,这么半截不漏搜的,早晚是病。等上楼了,那80家个体户肯定红眼,闹起事儿来就麻烦了。” “可那怎么办?总不能为了这20家再提价吧?” 三个人都一筹莫展。 齐科长压低声音:“你们听说过寡妇吗?” 江涛摇摇头。 元宪洲却想起来了,这个叫寡妇的人跟臭油、蓝公子类似也是个混混。 “强拆是吧?”元宪洲一下就猜出齐科长的意图。 “是啊,”齐科长有些不好意思,“有些贱民就得用非常手段。” 元宪洲摇摇头:“不值当。总共也没几个钱。” 江涛也说:“是啊,大不了就按大洲说得,一个人给他们四万,20个人损失20万呗。” 齐科长叹口气:“实在不行就得这样了。” 元宪洲点头又摇头:“长一万可以,但不能这种长法。” “怎么了?” “要涨就得100名商户一起涨!” 齐科长和江涛一起摇头:“这不自讨苦吃吗?一下就多出100万!” “咱们不用额外给他们钱,给他们其它的东西。” “给他们什么好呢?”江涛皱着眉头,“要不给他们优先选择柜台的权利吧。” 齐科长点头:“对,对,这对商户来说很重要了。” 元宪洲也赞同:“这个可以,他们毕竟是第一代个体户,给点好处也是应该的。” 江涛还有些疑虑:“可一旦还有人不同意怎么办?” 肯定有些人会想要永久得到一个柜台的,就像元宪洲想要拥有下蛋金鸡一个道理。 元宪洲叹口气:“真有人坚持的话就告诉他们,为了照顾更多商户,只能把大厦里最偏的柜台留给他了。” 这套说辞果然奏效,齐科长再去找那二十个商户谈判时,他们终于同意把自己的铁皮房子全部交了出来。 第一百零九章 乱点鸳鸯谱 个体商户都搬走以后,老莫带着建筑工们正式入驻了。 他们先拆掉铁皮房旁边供销联营公司的三层老楼,接着开始挖地基。 这年月,想盖十层高楼并不容易,不像二十一世纪100层高的楼也可以用升降机上去,眼下只能用脚手架慢慢搭建。 在全市,也就老莫他们的友谊施工队具备这种能力。 汽车养护中心的生意越来越好以后,纪敏也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这里来,她跟元宪江的感情似乎也好了很多,每天都出双入对。 两个孩子,若星已经两岁多了,若强也一岁多了,越来越调皮,满屋子跑着,都有点碍手碍脚了。 因为元家的房子是在太小了,两间小卧室,一间像走廊一样的所谓客厅,还有窄小的厨房和卫生间。 在当时他们这种房子叫二顶三,大多数家庭都是这样的。 元宪洲虽然买了很多房子很多地,但没一个是楼房。 因为楼房都是单位的家属楼,不能对外出售。 而像元义刚、刘彩霞他们这样,住了多年楼房再回去住平房已经不习惯了。 刘彩霞一边逗弄着孩子一边感叹:“有钱也买不到楼房啊。” 纪敏在一旁说:“我怎么听说咱们厂又空出几个三室的房子,要重新分配。” 纪敏的舅舅是郭厂长,她的小道消息自然是有来源的。 刘彩霞顿时来了精神:“嘿!老头儿!你还不赶紧申请去?” 元义刚叹口气:“往常还有一点可能。可眼下,大江已经不在纺织厂了,波波也算合资厂,你又打劳保了。这条件怎么可能轮到咱。” 元宪洲突然也想起什么:“是不是三代同堂就可以啊?” “对啊!咱家肯定算三代同堂啊!” 元义刚冷笑:“那得合法的。大江还不够法定结婚年龄,你这个小王八蛋更是计划外生儿育女。” 元宪洲笑了:“我这个放一放,我哥的可以想想办法。” “什么办法?” “把我哥和我嫂的户口年龄改一下……” 元宪江眼下20岁,纪敏眼下19岁,稍微改个一两年就可以领结婚证了。 至于早育的事儿,只要没有单位追究,其他人是管不着的。 元义刚板起脸:“这不弄虚作假吗?” 刘彩霞一顿臭骂:“少在这装那个里格儿楞!弄虚作假是损害集体利益?我们损害谁的利益了?我们全家三代同堂八口人,换一套大点的房子怎么就不行了?” 元义刚气的脸红脖子粗:“去去去!你个臭老娘们儿!不跟你争!” 元宪洲再次找到毛科长,把哥哥和嫂子的户口年龄改了,让他们去领了结婚证,然后把嫂子的户籍迁过来,再给若强落上户口。 这样一来,元家除了若星以外,真的就是三代同堂,七口人了。 刘彩霞赶紧把申请住房的报告递了上去。 哑巴结婚时,元宪洲给了他两个星期的假期,让他全国各地多转转。 没想到周二出去,周六就回来了,还拖着元宪洲到动物园玩,而且叫上了徐艳秋。 元宪洲知道,这个死哑巴又想乱点鸳鸯谱。 不过趁这个机会好好跟艳秋聊聊,或许能让她少胡思乱想一点。 动物园最近修建了一个鸟语林,很多人周末都喜欢跑到那里去看看。 其实这个所谓的鸟语林,就是弄个大铁网把一片林地从头到脚围起来,又引进了一些所谓的珍禽在里面飞来飞去。 四个人在动物园北门前约定碰面。 元宪洲早早到了,动物园门口等人的人很多,但元宪洲老远就从人群中认出了徐艳秋,她穿着白裤子短袖衫平底鞋,本身个子就高,站在人群中格外显眼。 徐艳秋很适合穿休闲装,像哑巴结婚那种描脂涂粉、正襟危坐的场面就不适合她。 徐艳秋也老远认出元宪洲了,连忙迎上来。 元宪洲也快走几步,恍惚间他仿佛回到当初与徐艳秋约会时的那种情形了。 “是啊!时间快到了。”元宪洲看一下表,等他发现还有5分钟就到达约定的时间时立刻明白,哑巴是故意的。 徐艳秋打量一下元宪洲:“听哑巴说你也开公司是吧?” 元宪洲的穿着是二十一世纪风格的,比较简朴舒适,连手腕上的手表都是几十块钱的电子表。 在流行洗剪吹的80年代,人们是看不上元宪洲这种风格的,甚至时髦人士会觉得他比较土。 更何况元宪洲也不想吓到徐艳秋,他只是叹口气说:“还好吧,跟你们家的建材商店一样,我也是个小商行,买点电子产品什么的,你看这就是我们卖的手表,不错吧?” “是啊,是啊,看起来挺漂亮。” “不光漂亮,功能很齐全,时间、温度、海拔、秒表,而且防水。快赶上二十一世纪的智能手表了。下次送你一块儿吧。” “好啊,好啊。”徐艳秋挺高兴。 “我们商行还有计算器、打卡机、电话机之类的办公用品,有空给你们商店也送点。” “好啊,好啊,不过不白要哦,做生意都不容易,哎。” “是啊,跟你们一样,我们赚点钱也大多交房租了。” 元宪洲估计徐艳秋以为他在向他们建材商店推销产品了。 徐艳秋又打量一眼元宪洲的穿着叹息:“其实还不如找个单位上班儿呢,起码还有点稳定收入呢。” 元宪洲心说艳秋不会把我当穷光蛋了吧?不过这或许是好事!虽然艳秋不是嫌贫爱富的人,但那位前世的丈母娘可是个财迷。上一世,要不是元宪洲是大学毕业生,要不是元宪洲在工资待遇最高的物资局上班,她老人家绝对不会把女儿嫁给元宪洲。 元宪洲叹口气:“我初中文化,哪能找到工作啊,没办法,只能干个体混口饭吃。” 其实在元宪洲手下打杂的哑巴的经济条件,都应该比徐艳秋老爸好。但哑巴家里本身经济条件就不错,而且哑巴两口子都极其简朴,所以徐艳秋很难从哑巴身上看出元宪洲是不是穷鬼。 徐艳秋也同情地叹息:“我记得你初中学习挺好的,可惜了,要是继续考高中上大学就好了,一定能找个好工作。” 元宪洲趁机再次强调自己的状况:“是啊,没办法,为了养活情人和孩子,不得不初中毕业就下来了。” 这么一说,徐艳秋果然脸色阴沉下来,眼泪在眼圈里打转。 元宪洲也难过的想抽自己嘴巴。 但徐艳秋咬了咬嘴唇叹口气:“这怎么能怪你呢?” “当然怪我,生活作风是大问题,犯了一次还会犯第二次第三次!” 徐艳秋还是摇摇头:“不能怪你!未成年人杀人都不能判死刑呢,更何况是生活作风问题,顶多负一半责任!真正应该负全责的是那个女老师!自己是成年人还勾引未成年人上床,听说在国外这是要判刑的!” “不是这样的,其实是我……” “是哪个老师?你告诉我!”徐艳秋咬牙切齿,“一定是哪个嫁不出去的老姑娘,看你长得俊俏,就想让你帮她生孩子!咱们到教委告她去!让她身败名裂,让她永远抬不起头来!” 第一百一十章 徐艳秋的进击 徐艳秋总体是一个善良、老实,甚至有点懦弱的女人。 但兔子逼急了还会咬人呢。 上一世,元宪洲也偶尔见过艳秋这种凶狠的表情。 其中一次是若明在学校被其他学生欺负了,要不是元宪洲拦阻,艳秋几乎要扑上去打别人的孩子。 见艳秋来劲了,元宪洲连忙往回找补:“别,别,别,算了,算了,过去的事就过去了。” 徐艳秋还想刨根问底时,哑巴两口子到了,四人比划了一下,元宪洲赶紧到售票窗口买票,刚从怀里往外掏皱巴巴的一两块钱,一张崭新的大团结伸过来。 原来是徐艳秋。“我来吧。” 动物园门口的人很多,就像火车进站口一般,人流拥挤着往里走。 一边走着,哑巴一边护着自己媳妇。 在80年代,同居的未婚男女几乎没有,但婚前偷跑几乎是百分百的,新婚夫妻至少有一半的新娘都挺着大肚子。 哑巴这种移动荷尔蒙自然不会例外。 看哑巴媳妇孙月的情形,怎么也有四五个月的身孕了。 哑巴在前面护着媳妇,元宪洲在后面,也本能地护着徐艳秋。 进到门里,来到宽阔地带时,元宪洲才发现自己一直搂着徐艳秋的腰。 徐艳秋不算漂亮,既不丰满也不健美,但肌肤细腻、吹弹得破,腰肢也极其纤细,就像风中摇摆的杨柳一般。 这是元宪洲上一世的习惯,人多的时候不由自主就流露出来了。 等他反应过来,连忙松开手,而艳秋还是本能地依偎着他。 再掉头一看,哑巴也在冲他紧鼻夹眼。 这个死哑巴! 元宪洲又不好一把将艳秋推开,只好一边走着,一边跟她拉开一点距离。 早上刚开园,鸟语林那边人特多,四个人就在周边转转,看看其他的动物。 哑巴两口子故意跟他们两个拉开一点距离,想让他们说点悄悄话。 其实大可不必,两个健全人喊破天哑巴两口子也听不见,怎么说都是悄悄话。 “大洲啊,你们家人口挺多吧?” “是啊,我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妹妹,我妈还在家打劳保。” 艳秋同情地叹口气:“哎,那你家条件真是不太好。感觉还不如我们家呢,我们家的建材商店虽然效益一般,但我爸经常能对点缝儿啥的,有时也不少挣。” “原来这样啊,那还真不错。”元宪洲由衷地高兴。怪不得艳秋的性格变得开朗大胆了,家里条件好了人底气自然就足了。 “我弟弟手脚不灵便,我爸一直想找个帮手,他就喜欢长的干净、手脚麻利的小伙子。” “哦,挺好的。”元宪洲有些尴尬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但内心又有几分感动,艳秋跟上一世一样很体贴人,也很善良。 “你要是实在混不下去了,就跟我爸混吧,他一定很喜欢你。” “眼下还行,我们商行生意也说得过去,有时候我也会对一对缝儿。” 四个人在其它动物笼子前转了会儿,再回到鸟语林时游人终于少了点,四人围着鸟语林转着,时不时逗一逗小鸟,趁人少再照几张相。 空闲的时候,徐艳秋还在跟元宪洲聊着。 “大洲啊,有人给你提亲没有啊?” “你忘了我跟你说了,我有女朋友了,还有情人,情人都给我生两个儿子了……” “哦,我想起来了。” 元宪洲估计艳秋并不完全相信他的话。18岁的少年有两个儿子,还有美女老师、美女班花跟他上床,也就穷困潦倒的脑残作家编的出来。 元宪洲想来想去只能把肖蝶搬出来了:“我女朋友你应该认识。” “谁啊?几班的?” “就是我们一班的啊!肖蝶应该认识吧?” “肖蝶?”徐艳秋皱着眉头想着。 “哎,就是坦克!” 肖蝶的外号可是大名鼎鼎,不光男生知道,女生更是如雷贯耳。 “啊!”徐艳秋大吃一惊,“她那么高那么壮……” “她哪有你高,才一米六九。也不壮啊,还没我重,才54公斤。就是肩膀宽点而已。” “好女不过百。” 其实,肖蝶只是元宪洲眼里的班花而已。哪个年代的班花都一样,都是要么偏林黛玉似地闷骚;要么偏潘金莲似地风骚。偏偏没有肖蝶这一种风格。 “不过她好像学习也很好,这会儿应该上大学了吧。” “是啊,考上了首医。” “真厉害!”徐艳秋神色有些暗淡,又羡慕又嫉妒。 但很快她就笑了,叹口气:“我们家附近也有你们这样的,后来女的大学毕业了,就留在当地了,再也没回来。听说这样的情况不少,毕业后要么考研考博了,要么出国留学了。” 徐艳秋说得是实情。在那个不允许人才流动的年代里,这种两地分居的感情,基本上十对当中十对都得黄。 可元宪洲是谁?元宪洲是亿万富翁啊! 肖蝶留在燕都,元宪洲就把公司开到燕都。 肖蝶出国,元宪洲就到国外去拓展事业。 但元宪洲无言以对,他没法说自己每两周打飞的去看肖蝶。 只能支吾两句:“啊,到时候再说吧。” 徐艳秋似乎更有信心了。 “前俩天我妈找个大仙儿给我算命。” “哪个大仙儿?” “就是黄大仙儿啊!” “草!那个王八蛋!” 元宪洲想起上次就是这个黄大仙鼓动自己老爸,差点把他掐死。 不过仔细想想,这个黄大仙确实有道行,一眼就看出元宪洲有妖孽。 “怎么了?” “没啥。他说什么了?” “他说我将来会嫁给男生女相的男人……” “为什么要嫁给娘炮儿?” “男生女相有福啊!” 经过动物园的一番浏览,元宪洲算是明白了,装穷这个办法是很难奏效了。 那么,冷处理呢? 显然也没用,因为徐艳秋是热的。 刚过星期一,徐艳秋就打来电话了。 “哎呀!大洲,我爸想买个电话机,还有几个计算器,你能给送来吗?” “哎,好吧。” 元宪洲放下电话后,赶紧让商行的工作人员准备最好的计算器和电话机,放到一楼大厅。 元宪洲从楼上下来后拿起东西,就出门蹬着自行车到徐艳秋家的建材商店去了。 上一世,老丈人去世的早,而丈母娘不知道是由于悲伤过度,还是性格就是拧巴,直接把老丈人的所有照片全部烧掉,甚至连衣物之类东西都不留下。 所以,元宪洲只能从徐艳秋嘴里揣测老丈人的性格和模样。 这一世,他真想见到老丈人一眼,起码从心底里对老丈人说一句:谢谢你把女儿嫁给了我! 第一百一十一章 小徐建材商店 徐艳秋家的建材商店在黄河路这一带,跟上一世一样,眼下这里已经发展成一个专卖五金、建材之类的街市。 这些东西元宪洲比较熟悉。 上一世大学毕业后,元宪洲分配到物资局,所以有些了解。 物资应该是从老毛子那里学来的一个词汇,适用于计划经济时代。 所谓物资就是生产资料。 而那些吃穿用之类的百货产品就是生活资料。 像五金、建材这类东西统统都是生产资料,自然都是物资。 元宪洲沿着道路骑行了两三分钟,就看到了“小徐建材商店”的门面。 门口有个中年妇女在忙碌着,一看她的侧脸元宪洲就认出,这就是前世那个尖酸刻薄的丈母娘。 尽管上一世受尽丈母娘的折磨和侮辱,元宪洲还是对她心存感激,因为没有她哪来的徐艳秋。 而且,阴阳两隔,再世又见,这本身就是缘分。 “阿姨好!”元宪洲从自行车上下来,主动打招呼。 “哎!”丈母娘乐呵呵地答应着,转过身来。 但看到元宪洲的穿着,她的表情就变得不屑了。 元宪洲穿着水洗布裤子、休闲皮鞋,在二十一世纪这是最普通也最舒适的穿着。 在眼下,像元宪洲这个年龄最流行的穿着是:西裤加旅游鞋。 所谓西裤其实就是西装裤,腰身都比较低。高档、低档,看裤型、看料子就能看出来。下垂感越好,越有型的越是好料子。东倒西歪,随风乱晃的就是破料子。好料子的裤子一般要两三百,破料子的裤子一般五六十、百八十的样子。 旅游鞋一般是爱迪达斯,迪爱多纳,彪马之类的。有钱人穿正牌的,没钱人穿冒牌的。正牌的最低两三百,最贵的七八百。冒牌的便宜的五六十,高仿的也要两三百。 年轻的小伙子或者比较飒的女孩儿们,一般还会在旅游鞋的鞋帮上做点装饰。用红蓝圆珠笔在白色橡胶鞋帮上描画些道道儿。然后还要想方设法把橡胶鞋帮晒的发黄。如果白花花的就显得没有品位。 元宪洲上一世没品位,这一世也没打算要这种品位。 元宪洲的面貌本身就比较清秀,属于北人南相、男生女相。而这身穿着也更接近于80年代勤劳勇敢、四处游走、推销产品的江浙人。 “不买东西!走走走!”丈母娘毫不客气地驱赶。 元宪洲叹口气,心说这老东西啊活几辈子都这德行,狗眼看人低! “我找小徐!”元宪洲说。 “你谁啊?”丈母娘立刻警惕地打量元宪洲。 “我……”元宪洲真不知道怎么介绍自己好了。 正支吾着,徐艳秋站在门口打招呼:“大洲啊!快进来!” 丈母娘撇撇嘴,让开道路,元宪洲拎着袋子走进屋里。 “你来的还挺快的啊!”徐艳秋说着,伸手接过元宪洲手里的袋子。 柜台里站着个头发蓬乱,面色酱紫的中年男子,低头看着票据,手指缝夹着烟。 看来这就是老徐了。 “爸!电话拿来了。” “哦,”老徐抬头看了元宪洲一眼,点点头。 老徐的眼睛略有点三角形,鼻孔粗大,厚嘴唇,看起来是个爽直的汉子。 元宪洲对老丈人的第一印象不错。 徐艳秋带着元宪洲向柜台里面走去了,老徐也跟了进来。 里面的货架摆放的挺规整,除了各种水槽、洗面器、马桶、三通、瓷砖等等卫生陶瓷外,还有水泥、防冻剂、油毡纸等其它各类建材物资。 这明显是徐艳秋的功劳。 徐艳秋虽然不聪明,也有些执拗,但整理收纳能力很强。 上一世的时候,元宪洲跟父母一样,也住着二顶三的房子。一家四口人,有儿有女,怎么住都是很逼仄的。但经过徐艳秋的巧手收纳,却并不显得狼狈。 屋子中间最里面靠墙的位置摆放着两张相对着的桌子,算是他们的办公室了。 桌子上也是规规矩矩的放着账本、放着文具、放着电话。 那盘电话已经有些老旧了,不是按键的,而是拨动的。 老徐将元宪洲这个看起来高级很多的电话换上去,一边换着一边说:“老有杂音是怎么回事?” 换上电话后,老徐又拿起电话听了听:“好了点,不过还是有。” 元宪洲过来试着听一下:“应该是线接虚了。” 他从腰上拿出瑞士军刀,重新把电话线接了下,然后再拿起听一下:“好了!” 老徐也接听一下,顿时面露惊喜之色:“嘿!不错啊,这小伙子真有两下子。” 徐艳秋连忙介绍:“爸!这是我同学大洲。” 老徐点点头:“小伙子长得真俊。” 徐艳秋在一旁夸赞:“你别看他长得像女孩子,他可能干了,才十八岁自己就开商店,虽然不怎么赚钱……” 老徐拍拍元宪洲肩膀:“别着急!做生意得慢慢来!” 看来这个老丈人真是不错啊,可惜上辈子他没能活着,不然元宪洲这个女婿也不会过得那么狼狈。 “爸!赶紧给人钱吧!”徐艳秋在一旁催促。 老徐笑了:“对,对,多少钱啊。” “30块钱。” “什么?”老徐刚伸手掏钱,一个声音在元宪洲身后炸响。 “30块钱?太贵了吧!” 丈母娘一脸嫌弃地走过来。 其实,元宪洲只要了五分之一的钱。 “不贵咯!”老徐毫不犹豫地掏出三张大团结。 “在外面这得100多块钱呢。” 元宪洲接过钱揣到兜里。 徐艳秋又从口袋里拿出计算器:“还有这个呢,三个。” “这就送给你们了。”元宪洲连忙说。 “这怎么行?”徐艳秋摆弄摆弄计算器,“多好用啊,一看就是正牌儿货。” 老徐也说:“对,对,电话已经够便宜了,这个哪能白送。” 元宪洲略微想了下也觉得不能随便送他们东西,这样很容易让人察觉到元宪洲跟徐艳秋有问题。 “那就10块钱吧。” 老徐立刻又递给元宪洲一张大团结。 徐艳秋在一旁说:“好便宜啊。” 丈母娘却撇撇嘴,嘟哝着:“真会做生意。”然后走开了。 “那没事我先回去了。”元宪洲说着,转身要向外走。 徐艳秋点点头。 父女俩一起送元宪洲出来。 元宪洲发现这老徐跟大工街那个门三儿类似,都属于烟不离手,这短暂的一阵功夫老徐手里的烟就没断过,一根抽完另一根立刻续上。 到了柜台前,元宪洲忍不住说:“大叔你烟瘾真大啊!” 老徐惭愧地笑笑:“是啊,一会儿不抽就难受。” “一天得三包吧。” “有时候得五包。” “这样对身体不好,烟的危害可大了。” “就是,就是,我怎么说他也不听!”徐艳秋在一旁埋怨。 老徐哈哈一笑。 看来,老丈人之所以短命,抽烟是最大的元凶。 装穷这个办法肯定是不行的。 虽然遭到丈母娘的无情蔑视。 但似乎更激发了徐艳秋的保护欲望。 从她家的建材商店回到办公室后,徐艳秋每天都要打两通电话过来嘘寒问暖。 元宪洲不由得困惑了。 这不是徐艳秋啊! 上一世那个矜持、老实,甚至有点懦弱的徐艳秋哪去了? 造成这种巨大反差,年龄应该是个重要方面。 上一世元宪洲碰到徐艳秋时,她已经二十四岁了,刚刚成为大龄未婚女青年。性格变得沉闷稳重了。 眼下徐艳秋才二十岁,正是女孩子最光芒四射的年龄。 而且由于父亲这个顶梁柱健在,徐艳秋自然更自信更大胆一些。 还有一个原因应该是哑巴两口子造成的。 哑巴两口子性格直爽、大胆直接,这多少也改变了徐艳秋沉闷的性格。 如果在两个徐艳秋中做选择的话,元宪洲还真挺喜欢眼下的这个徐艳秋。 可这是不行的,元宪洲已经有肖蝶了,肖蝶要是知道这种情形,她会作何感想? 第一百一十二 切皮包 从周一到周五,元宪洲每天大密度量地投入工作,把能处理的事情统统都处理完了,一旦有什么后续的工作需要处理,则全部都委托给钟欣、薇薇和朱兆强了。 到了周六,就再次飞往燕都。 元宪洲傍晚才到白塔寺,悄然无声钻进屋里时,肖蝶果然在桌子前低头忙碌准备晚饭,元宪洲直接把她按倒,准备石更插。 肖蝶挣扎着,一下把元宪洲推倒到床上。 “讨厌!人家又不是工具,不给你发泄!只做爱!” 元宪洲跪在地上,抓起肖蝶的小脚,像小鸡啄米一样亲着:“公主殿下!奴才想服侍你,奴才想让你爽!” 趁肖蝶咯咯笑的时候,元宪洲跳起来把她按倒在床上。 肖蝶虽然个子高,但总归是女孩,挣扎了几下就被元宪洲按住了。 元宪洲正想石更插时,肖蝶却抢先将手伸进元宪洲裤子里抓住了他的要害。 元宪洲只好举手投降倒向一边:“不敢了!不敢了!” 肖蝶却没打算饶了,继续抓住要害,褪下他裤子。 “快!老实交待!你有什么没汇报?” “没有啊。” “不老实是吧?叫你不老实!叫你不老实!” 肖蝶套弄几下,元宪洲就受不了了:“没,真没……” “叫你不老实!叫你不老实!我让你吐白沫信不信?叫你不老实!” “别!别!我说!” 肖蝶这才放开元宪洲。 元宪洲整理好衣服裤子坐起来,叹口气。 “怎么了到底?”肖蝶关切地看着他。 “我跟你说过我上一世的老婆徐艳秋……” “怎么了?”肖蝶有些惊恐。 “她出现了!” “啊!”肖蝶顿时懵了。 “对不起,我也没想到……” “边薇薇的事儿我还没跟你算账呢!又整出这事儿!” 元宪洲还想解释下,肖蝶捂着耳朵甩着腿:“我不听!我不听!烦死了!” 元宪洲只能无奈地叹息,躲在一边不时偷偷观察肖蝶。 虽然上一世只在一起生活了三年,但元宪洲依然足够了解肖蝶,知道她是个心大的女孩儿,而且足够聪明,什么事儿只要她自己静静地琢磨琢磨就能够辨清是非。 果然,肖蝶独自烦恼了一会儿,便叹口气:“算了,这又不怪你。不过凡事有个先来后到,上一世要不是我死了,你也一定会娶我做老婆。” “对,对,没错。”元宪洲连忙表态,“我那天碰到艳秋一点没有暧昧,我直接就告诉她我有女朋友了,然后……” “然后再没别事儿了吧?”肖蝶转过脸盯着元宪洲。 “是啊,再没别事儿了。” “真的没别事儿了?我怎么觉得你还有事儿瞒着我?” 肖蝶有时候跟刘彩霞一样,都有福尔摩斯般的敏锐。 “这个……” “你要不说清楚,被我发现了,绝饶不了你!” 元宪洲叹口气:“其实我早想跟你说,我跟边薇薇……” “你们又怎么了?” “我跟边薇薇还有个儿子。” “什么?弄了一个又来一个?你简直……” “我发誓!后来跟她就一次,结果……” “你这个不要脸的!”肖蝶咬牙切齿,挥拳打过来,元宪洲慌忙躲闪,腮帮子挨了一下,肖蝶又一脚踢过来,元宪洲扭一下腰,胯骨上挨了一下。 “真的是个意外,没想到就一次……” “我不听!滚!你这个不要脸的!”肖蝶一边骂着一边急眼了,随手去抓桌子上的东西,幸好桌子上没有刀之类的凶器,肖蝶只抓到一个土豆。 这个土豆有拳头那么大,要真砸到脸上也必然血流满面。 对付肖蝶的攻击,元宪洲上一世就练就了,他脖子一歪,土豆砸到墙上。 肖蝶气不过,还要找东西,元宪洲慌忙钻出门外飞也似地逃跑了。 跑到街上,元宪洲还气喘吁吁,不过他心里倒是坦然,把心里的秘密都说出来了让他倍感轻松。 肖蝶就这样,什么事儿不能瞒着她,要是被她自己发现了,那才是世界末日。 肖蝶虽然心大,但不能容忍欺瞒。元宪洲庆幸自己及时说出了秘密。 元宪洲在街上四处逛着,并不焦躁,他知道等肖蝶发完火冷静下来后,就会暂时原谅他。 元宪洲走进一家外文书店转了转,发现一盘鲍伯艾伦的磁带,顿时欣喜若狂,这可是肖蝶最喜欢的。 买了磁带从外文书店出来后,元宪洲又在门市的熟食窗口割了点猪耳朵,这也是肖蝶喜欢的东西。然后拎着磁带和猪耳朵回家去了。 果然,一进屋就看到肖蝶早已安静下来,正在煮饭呢,像个贤惠的妻子。 “回来了?”肖蝶主动打招呼。 “是啊。”元宪洲连忙点头。 正打算把磁带和猪耳朵拿出来时,元宪洲突然看到门边的医疗箱。 肖蝶不知何时把医疗箱打开了,两把明晃晃的手术刀摆在外面,好像刚擦拭过。 元宪洲顿时头皮发麻。 上一世,肖蝶应该算是正常的。 顶多把她惹毛时,她会发飙一下。 只要了解她的性格,顺着她的脾气,基本都不会带来什么大麻烦。 可同样是重生归来,肖蝶上一世的记忆都是浆糊,这些浆糊会不会把她脑子搞乱? “怎么了?”肖蝶头也不回地问。 “你这个手术刀别放在外面,小心割到手啊……” “哦,”肖蝶若无其事的样子,“我刚才正琢磨什么时候切了你呢!” 我天呐,真是有点蛇精病啊! 元宪洲头皮更麻了:“别,别这样!确实是我不对!上一世的时候你是替我挡子弹死的。虽然后来我结婚了,也挺喜欢徐艳秋,但我一直到死都从来没忘记过你。重生归来,我第一天就遇到了你,也一门心思只想跟你好。不知怎么就跟边薇薇扯上了。可只要你肯原谅我,我还是只想娶你做老婆。不管别人怎么骂我人渣,哪怕背叛整个世界,我也只想和你好!” 肖蝶抬头盯着元宪洲:“你想说啥?” “我的意思,你别切我。哪怕你气不过,你也等我帮你生了孩子再说,你不是还想生一堆孩子吗?” 肖蝶笑了:“傻瓜!我是说切你的皮包。你都十八岁了,皮包还那么长,每次都要撸好一会儿才露出来,再说也不卫生啊。” 元宪洲有些尴尬:“等我回去吧,有那种激光的,不疼,不用住院……” “不行!咱家的东西不能给别人看!再说,就让我练练手嘛!” “啊?” “不着急,等放寒假再说吧。” “是啊,再说吧。” 肖蝶已经做好饭了,两人坐到桌前,而元宪洲故意把装着猪耳朵和磁带的带子扔在一边,肖蝶果然发现了,翻开来顿时惊喜不已:“哇!猪耳朵!还有磁带?这是谁?” “不知道啊!我随手买的。”元宪洲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讨厌!我最喜欢的!”肖蝶一下认出了鲍伯艾伦。 “对了,告诉你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好消息!” “什么?” “鲍勃艾伦获得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 “真的吗?” “千真万确!” “太棒了!”肖蝶欣喜若狂,“看在这个消息的份儿上我原谅你了!” 吃完饭后,两人又到街上溜达了一会儿。 第一百一十三章 枫 从街上回来后,元宪洲和肖蝶一起躺在床上依偎着看一会儿电视,然后打打闹闹一番,又开始颠鸾倒凤,最后累了,关掉电视躺在床上天南海北地聊着。 “再说说二十一世纪,还有啥?” “手机电脑互联网,对了还有共享自行车。” “那是什么东西?” “就是自行车扔得满大街都是,随便骑。” “啊?不怕人偷走啊?” “不怕。” “那不赶上共产主义社会了吗。” “哎,只是表面而已。” “那你说说二十一世纪男女关系是咋样的?” “就像咱们这样。”元宪洲说着亲一亲肖蝶的小鼻子。 “也都同居着?” “是啊,可能有一半的大学生都在校外同居。” “哇,这么开放。” “哎,可离婚的也多,咱们这一届的,到二十一世纪的时候估计有一半的都离婚了。” “一定是男的对老婆不好。” “大多数时候是这样。” “还有,你说的***是啥意思?” “就是这样……”元宪洲说着,动手动脚,肖蝶推开他:“去!” “就是买套房子给女人住着,养着她……” “那不就是小老婆吗?”肖蝶愤愤不平,“都什么年代了,还养小老婆?男的够不要脸,女的也够贱的。” “是啊,这是把女性物化。” “那还有泡友是什么意思?” “就是双方各自都是自由的,谁也不依附于谁,想起来就在一起睡个觉。” “就像咱们这样?” “不是,不是!”元宪洲吓得连忙辩解,“我们是男女朋友好吧。” 肖蝶咯咯笑:“逗你玩呢!不过要我选择的话,我宁愿当泡友,也不当小老婆!” “都不太好。” “你说薇薇老师为什么急着嫁人?” 元宪洲叹口气:“眼下的八十年代是熟人社会,别说薇薇,连钟欣这样离异的女性,自己带个孩子在他们蓝城当地都抬不起头来……” “这只是一方面原因。她要是不结婚,不就成你小老婆了吗?她那种有文化、有尊严的女性怎么会做这种事。估计她也一样,宁愿做泡友,也不做小老婆。” “没有,没有,我们不会再有那种关系!”元宪洲连忙承诺。 “那你说两周一次能满足你吗?” “能啊,每次都感觉心满意足。” “我不信!书上不是说18到30岁成年男性应该一天一次吗?” “不是应该一天一次,而是最多一天一次。再说,这东西节制点对身体好。” “那你忍不住怎么办?” “我自己解决!我红头元帅指挥铁蛋将军率领亿万毛瑟精兵,占领水篦子城,攻打东海龙宫!” “下流!睡觉了!” “好吧。” “对了,你说你陪我一个星期是真的吧?” “没错!” “太棒了!”肖蝶搂紧元宪洲,“每天陪我一起上课、一起放学、一起回家做饭!” “好的,早点睡吧。” “我睡了。” “是啊,可你还抓着我的……” “这是我的玩具,我抓着睡踏实!” “好吧,你随意。” 第二天休息,两人又东游西逛一整天。 星期一的时候,元宪洲和肖蝶早早起来赶往学校。 由于时间太紧,早点都没来得及吃,只能买几根油条在手里拿着,一路上肖蝶自己吃一口再喂元宪洲吃一口。 到了学校后,肖蝶去上课了,元宪洲也尽量混进课堂,尤其那种各个学科混合的大课,元宪洲更是大模大样地钻进去认真听上一会儿。 上一世的大学生的那种生活似乎又回来了。上一世上课的时候多少有点糊弄的感觉。可眼下元宪洲却有一种发自内心的知识苛求,他几乎对所有的科目都感兴趣,哪怕以前根本没接触过的。 元宪洲甚至想:要不考研考博玩玩吧?以元宪洲上一世的底子,应该没太大问题。 但这只是随便一想,元宪洲一个初中生,工龄又这么短,怎么能考研考博。 中午的时候,元宪洲和肖蝶在食堂碰头。 在高等教育和医疗还没商品化的年代里,高校的伙食待遇那也是妥妥的。 肖蝶要了两人量的饭菜,总共才三四块钱,而且还有肉。 午饭后,肖蝶带元宪洲到她的寝室。 每栋寝室的楼洞口都有把门的,都有传达室。 传达室里面有个喊话的喇叭,通往各个寝室。 平时有人来探视的时候,传达室的大叔大妈就在喇叭里喊:某某室的某某同学,你表哥来找你!你表哥来找你!那年月,只要一提表哥大家伙都知道怎么回事。 当然,也可以像肖蝶这样,直接领着元宪洲在传达室登记。 肖蝶长得比较大只,元宪洲长得比较秀气,看起来像比肖蝶小,其实只比肖蝶小十天而已。 登记的时候,管理员阿姨还瞅了瞅:“你表哥长得真年轻啊。” 从道理上讲,异性是不能领进宿舍的,顶多在楼下见见面,但白天的时候宿管的阿姨或者大叔们一般都会有所通融,只要你待得别太久就好。 肖蝶的宿舍在三楼,六人间,这会儿屋里还有另外两个女孩儿。 一个来自gx,深眼窝塌鼻梁,皮肤黝黑。另一个来自西北,脸上还有两坨高原红。 gx的妹子在看《收获》,正翻开着“男人的一半是女人”。80年代的年轻人,虽然身体上不如二十一世纪开放,但思想上却空前活跃。尤其八十年代中期的时候,很多高三和大一大二的学生,都以看张贤亮的作品为荣,《绿化树》、《男人的一半是女人》这种更是人手一本手不释卷。 不过上一世的时候,元宪洲和肖蝶更喜欢看汪曾祺的《受戒》,他们喜欢一起看一起读。从骨子里元宪洲就不喜欢虐主或者绿油油一片的文字。 汪曾祺的另一篇作品《大淖记事》就让他有种吃了苍蝇般的不适。至于张承志《黑骏马》那种更是有种给人强行喂屎的感觉。 四个人打了一会儿扑克牌,等下午快要上课的时候,这才离开宿舍。接着,元宪洲和肖蝶又分头行动,肖蝶听她的小课,元宪洲听他的大课。 在一个讲病毒、寄生虫的课堂上,元宪洲还忍不住发言,以铁线虫和蟋蟀为例,说明寄生虫或者病毒控制宿主是一种普遍的行为。 老师很感兴趣,还询问元宪洲的科系、姓名,元宪洲胡说八道一顿蒙混过关。 晚上吃完晚饭后,两人又在校园里溜达一会儿,然后骑着自行车准备回小窝了。 到了公告墙附近碰到一个妹子,妹子向肖蝶打招呼说:“今天校办到你们楼查房,你还不赶紧回去!” 元宪洲驮着肖蝶赶紧又回到宿舍楼,可宿舍楼前,校办的人已经进去了,肖蝶再进去恐怕要撞上他们,免不了被盘问一番。 “盘问就盘问吧,就说有事耽误了。” 肖蝶却摇摇头,指指楼顶,她想顺窗户爬回宿舍! “别!别!太危险了!”没等元宪洲过来拦阻,肖蝶已经沿着墙壁上攀爬而上了。 宿舍楼虽然不高,而且墙壁上有水漏子,但夏天到处都是青苔,还是蛮危险的。 元宪洲知道自己阻止不了肖蝶,只能长在她脚下张开双臂,反正就三层楼而已,肖蝶掉下来就接住,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结果肖蝶攀爬的很顺利,没一会儿就来到三楼她们宿舍的窗口了,舍友打开窗户肖蝶钻了进去,冲元宪洲招招手。 元宪洲在楼下等了一会儿,校办查房的人终于从楼洞里出来了,正犹豫着要不要离开。因为此时宿管阿姨只许学生进,不许学生出了。 突然有人在肩膀上拍一下,元宪洲回头看到肖蝶已经下来了,还拍打双手,明显刚从三楼爬下来。 “小心点啊!以后我没在下面接着,不要这么爬。” 两人来到自行车棚,重新骑上车子离开校园,往自己的小窝赶去。 从周一到周六,元宪洲陪着肖蝶过足了校园生活的瘾。 周六晚上礼堂里演一部叫做《枫》的电影。 肖蝶不想看,想跟元宪洲直接回小窝,好好温存一番。 元宪洲极力劝说:“必须看啊!二十一世纪就看不到了!” 元宪洲觉得这部空前绝后的影片拍的略粗糙,比同类型的《大逃杀》差了不少,但肖蝶却看得津津有味、哭得稀里哗啦。 星期日,两人一起吃了早饭,然后肖蝶把元宪洲一直送到了飞机场。 第一百一十四章 铁梅 星期一刚回到办公室,徐艳秋便打来电话。 这是元宪洲预料到的,他很想直接告诉徐艳秋这一周自己在燕都跟肖蝶同居幽会。 但他实在有些不忍心。 直到徐艳秋问起,他才轻描淡写说自己到燕都探望肖蝶了,待了一个星期。 徐艳秋沉默了片刻,元宪洲担心她会哭,不敢再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徐艳秋才轻轻说:“挺好的。”然后把电话挂了。 接下来几天,徐艳秋再也没来电话。 但元宪洲还是经常惦记着徐艳秋,惦记着拉扯他们家,拉扯老徐一把。 个体大厦正在如火如荼建设着,会需要海量的建材物资,随便拔根毛就能让老徐赚的盆满钵满。 元宪洲来到个体大厦工地,果然看到老莫在那里溜达来溜达去,不时四下瞅瞅。 这是老莫有史以来干得最大的工程,所以格外重视。 看见元宪洲,老莫连忙迎上来。 两人聊了会儿,元宪洲询问下施工的进度和材料方面的情况。 老莫上一次修建的大洋洲大厦是五层,这次的个体大厦是十层。表面看起来只是差了五层而已,但施工难度差的就大了。 大洋洲大厦用了砖混圈梁结构,而个体大厦这种超过六层高的大楼只能用框架结构,施工难度施工成本都大相径庭。 个体大厦眼下仍处于修筑地基的阶段,主要的建筑材料就是水泥、沙子、石头、石子。这些东西老莫是直接从厂家、从采石场采购的,元宪洲要是把老徐的建材商店硬搭过来,似乎有点不妥。 只能等以后再帮岳父大人找机会了。 离开个体大厦的工地,元宪洲又要到蓝城的工地去。 这一次,江涛陪着他一块儿去。 蓝城的地块儿批下来后,江涛饭店蓝城分店也开始施工了。 出发前,钟欣也跑来了,她也想回家看看父母。 三人来到工地视察了一番,然后又在钟欣介绍下见了几个土地局、房管处的官员。 几个人坐在一起聊了会儿,趁其他几人忙着别的事情的时候,房管处的官员主动过来跟元宪洲攀谈。 他向元宪洲竖起大拇指说:“你这个办法不错,帮地方政府建形象工程,地标建筑,从中拿到好地块儿。” 元宪洲连忙摆摆手:“哪里,哪里还是靠各位领导的关心支持。” 看看四下无人,官员又压低了声音:“以后有什么工程项目,你可以找我。” 元宪洲看着他的脸突然认出来了,这不是三十多年后的那位首富吗? 首富叫林剑昂,眼下三十来岁,当过几年兵,眼下一边在房管处担任官员,一边管理着一个大集体的建筑队。 也就是说,这伙计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自己给自己制定规则。 “有什么好生意拉兄弟一把哦!”林剑昂小声说。 “哎,您客气了,有机会我还想跟您一起混呢。” “哈哈,一起发财!” 随后,元宪洲又陪钟欣一起探望了她的父母。 回来的路上,钟欣和江涛渐渐熟识了,有说有笑的。 钟欣是个单身妈妈,二十六七岁了;江涛前年刚死了老婆也是个单身人士,一个人带着一儿一女,已经四十来岁了。 元宪洲有意想戳和他们,跟江涛试了试口风,明显很乐意。又跟钟欣试了试口风,钟欣却表示想找年轻的。 元宪洲无语了,还是让他们自己找机会吧。 元宪洲刚回到大洋洲大厦,门外小刘就迎上来小声说:“元总!有人在会客室等你!” 元宪洲点点头,直接往一楼会客室走去了。 刚走进会客室,看到黄毛,元宪洲就知道他来干什么了,立刻从怀里掏出支票本。 其实,元宪洲知道臭油在黑自己的钱,但他也知道臭油确实也办事儿。每当章明溪来家中玩的时候,元宪洲都向她打听章明俊的情况,确定章明俊在狱中确实过得挺安逸。 黄毛一边拿起支票一边讨好地冲元宪洲点头:“对了,大洲,油哥说大俊年底前就能出来了。” “哦,那你替我谢谢臭油了!” 章明俊在监狱里过得确实挺舒坦,有吃有喝有面子不说,偶尔还能过一过周末。 每当铁梅用警棍敲门框的时候,狱友都艳羡不已:“谁让咱屁股没长虫白呢。” 章明俊跟着铁梅在走廊里刚走了一会儿,就扑上来想跟铁梅强吻,铁梅一把推开他:“怪胎!不知道有摄像头啊。” 两人刚进值班室,就像连体人一般紧紧纠缠在一起,最后滚到床上折腾了好一会儿,这才气喘吁吁地起来。 “哎呀!有点饿了。”铁梅光着身子下地,从床下拖出电炉子,又拿出两包益民方便面来煮。 章明俊也咂巴着嘴凑过来。 铁梅撇撇嘴:“你不是吃过了吗?” 章明俊:“你下面好吃。” “怪胎!” 铁梅一边搅着方便面,一边下着生菜、火腿肠。 没一会儿方便面就煮好了,铁梅关火,章明俊用抹布提着锅耳朵将方便面倒进不锈钢小盆里,然后端到桌子上。 值班室很逼仄,放了一张单人床一张桌子一张立柜,剩下的地方就勉强够两个人转身了。 两人从桌子下拖出没有靠背的小圆凳坐在桌子前吃着,没一会儿就吃完了,章明俊端着小盆把汤喝了然后把小盆和筷子拿走了。 铁梅拍一下章明俊的屁股:“怪胎!真白!” “你真黑!” “我是以前训练晒的。” “哦,原来你光着屁股训练。” “滚!” “哎,我说怎么从没见你休息的时候回家啊。” “回家干什么?我家住在深山老林子里。哈哈。” “野人?” “差不多。真是懒得回家,每次回家都被唠叨死。” “嫌你不结婚?” 铁梅叹口气,但又有些欣慰:“不过幸好干体育了,不然这辈子就猫在山沟里了,随便找个农村二百五嫁了。” “当然,这里比山沟也强不到哪去。” “起码比较自由。” “自由个屁,跟你们没啥区别,你们在里面服刑,我们在外面。而且你们是有期,我们是无期!” 章明俊亲一亲铁梅的肩膀,算是安慰她。 亲了几下,元宪在后注意到铁梅的肩膀上文着一朵梅花,又在梅花上亲两下。 铁梅叹口气:“这是小贱人给我文的。” “哦,你原来在女监的时候吧。” 铁梅点点头。 “看来你没少祸害女孩子啊。” “算你三个吧。” “我祸害你还差不多!” “怪胎!” “我说你们女的和女的,没有那玩意儿,怎么做那事儿?” “没那玩意我不一样干你吗?” 铁梅说着伸手向章明俊身后袭来:“怪胎!刚才把我弄疼了,这回换我收拾你!” 章明俊跳起来,两人在屋里扭打起来。 第一百一十五章 打脸 徐艳秋一个星期没来电话,元宪洲有点惦念,想打个电话问候下又觉得不妥,正左右为难之际,哑巴却跑到办公室来,连比划带说的。 原来,徐艳秋老爸因肺部肿瘤住院了,等着动手术。 元宪洲心里不由得哀叹:我真是丧门星啊,两周前刚说抽烟危害身体,结果真就危害到了。 可想想老徐抽烟的那股劲头,肺不出毛病都是不正常的。 晚上回家时,元宪洲让老妈做了银耳百合雪梨汤。 像大多数北方人一样,兴都的饮食相对粗糙,没有做糖水的习俗,他们口味偏咸,并不喜欢甜食。 可元宪洲吃了肖蝶妈妈做的糖水以后就上瘾了,有时也让自己老妈学着做一做,虽然手艺跟肖蝶妈妈差了很多,但也将就着吃。 第二天一早,元宪洲用圆筒饭盒拎着糖水来医院探望老丈人。 在病房门口,丈母娘刚看到元宪洲过来,还有几分高兴,可元宪洲说:“我给大叔带来点糖水……” 她脸上顿时多了几分鄙视的表情。 或许她以为糖水就是白开水里放点白糖。 元宪洲也懒得解释了,反正上辈子已经被这老女人鄙视的够呛,这辈子继续鄙视也无所谓了。 老徐倒是挺热情,元宪洲刚一探头,他便坐起来打招呼,而且明显记得元宪洲的姓氏:“来!小元!” 病房里有七八张床位,老徐的那张靠在最外面门口旁边,不时有人进进出出。 徐艳秋不在,坐在床头那个小伙子好像是小舅子。 元宪洲略一打量,果然是小舅子徐锋。 徐锋虽然有小儿麻痹症,但并没影响身体发育,个子一样长得高高的,有一米八多,相貌不算英俊,但跟眼下的时髦小伙子一样,很爱打扮。 他脚上穿着爱迪达斯旅游鞋,鞋帮发黄用蓝红油笔描画着杠杠,虽然像是双高仿的,但估计也得两百多块钱一双。 他的西装裤下垂感也不错,看起来也值100多块钱,还有身上的港衫质量也都不算差。 当时一般人一个月赚100来块钱就算了不得了,徐锋这么个无业青年能把家人几个月的收入穿在身上,由此可见丈母娘是多么的娇惯这个小舅子。 或许见元宪洲的穿着并不时髦,徐锋随便打量一眼,点点头,然后继续玩自己的掌上游戏机了。 没一会儿功夫,丈母娘就凑到小舅子面前,笑眯眯看他打游戏,然后宠溺地摸一摸脑袋,两人低声交流几句什么,只听见两人笑着说一句“小南蛮”什么的。 兴都人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俗。就像港九人觉得所有内地人都是北佬一样,兴都人觉得所有南方人都是南蛮子。有时当着南方人的面就直接称呼。如果鄙视的话,还会在前面加个“小”字。 元宪洲身材不够高大,模样长得秀气了点,偶尔还喜欢喝白糖泡白开水,丈母娘就认准元宪洲是个“小南蛮”了。 或许怕元宪洲尴尬,老徐主动唠家常:“小元你们家是当地的吗?” “是啊,我们祖祖辈辈都是当地的。” “让你跑一趟,耽误你小店的生意。” “没事,有人看着呢。” “艳秋没来,也在家看着我那个小店呢。” 正说着,病房里突然骚动起来,家属们纷纷收拾床铺,或者拿走地上堆放的东西。 几名医生护士走进来,个个都是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而病人和家属们看到他们则是一副毕恭毕敬的样子。 在没有商业化的年代里,别说患者搞医闹,医生没闹患者已经算不错了。 “说多少遍窗台不让放东西?谁的,不收拾扔垃圾堆里了啊!”一个医生训斥道。 有人连忙将窗台上的东西收拾下去。 “床下那是谁的香蕉?都发黑了,怎么还不拿走?长蛆啊!” 又有人赶紧收拾。 元宪洲正想站起来,一名医生突然惊呼道:“这不元总吗?” 元宪洲台球看去,似乎有些面熟。 医生伸手过来,紧紧握住元宪洲的手:“元总您不记得了?我姓秦呐!” “秦主任是吧?”元宪洲这才想起来。 秦主任使劲摇晃着元宪洲的手。 “哎呀!元总!你上次给我们医院捐献了20万的设备,我们院长正想登门致谢呢!没想到你自己登门了!” 元宪洲尴尬地点点头,突然之间就感觉周围的气氛不对,抬头一看病房里所有的病患和家属们都停下手里的事情,一齐看向这边。 丈母娘和小舅子更是目瞪口呆,痴痴地看着元宪洲,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这种场面让元宪洲略显尴尬。 “那个啥,一点小意思而已。改天再从米国给你们弄个100来万的设备……” “哎呀!元总!你简直是我们医院的大恩人啊!” “客气!你们太客气了!” “您这是……”秦主任低头看看老徐。 元宪洲指指老徐:“朋友住院,我过来探望一下。” “这事儿哪用您亲自来啊……哦,不不,我的意思,你朋友怎么住在这里?” 老徐的床位确实够差的,靠着门边吵吵闹闹,而且连放东西的地方都没有。估计丈母娘舍不得塞红包,人家故意调理他们。 元宪洲叹口气:“你们医院床位紧张没办法。” “再紧张也得照顾您的朋友啊!”秦主任说着,招呼旁边的一个护士:“小邹啊!咱老干部病房不还空着一间吗?” 小邹压低声音:“那间被陈局长占着呢。” “陈局长?他不肛裂吗?住什么院!让他回家养几天!” 小邹点头:“那好吧,我下去收拾一下。” 小邹下去了,秦主任也冲元宪洲点点头:“元总您先等会儿,等他们收拾好了,一会儿就过来叫你!” 元宪洲也点点头:“谢谢你啊!” “有什么问题随时到办公室来找我。” “好!没问题!” 医生护士们纷纷离开了。 丈母娘和小舅子一瘸一拐地凑过来。 丈母娘喜笑颜开:“哎呀!小元啊!我一看你就知道你是个有本事的人!” 老徐在一旁直摇头叹息。 小舅子也将掌上游戏机递过来:“元哥!要不你也玩会儿?” 元宪洲摆摆手:“还是你自己多玩玩吧,这个可以锻炼脑细胞。” 丈母娘抑制不住兴奋,转身跟老徐感叹:“你说咱那傻丫头还真有眼光啊!” 其它床位的病患家属也议论纷纷。 “真看不出啊!长得这么年轻!”“听说大洋洲大厦就是他的!”“还有江涛饭店据说他也参与了。”“哎,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过了一会儿,护士将房间收拾好了,过来招呼元宪洲,元宪洲和丈母娘小舅子一起拿着东西,陪老徐一起搬到老干部床位去了。 第一百一十七章 亲人 听说劳伦斯要动心脏手术,元宪洲顿感惭愧。 不光觉得对薇薇照顾不周,也觉得对劳伦斯关心不够。 好歹劳伦斯也是商业伙伴嘛,如果不是钟欣告诉都不知道这码事。 第二天一大早,司机开车把元宪洲送到了南山,开进薇薇别墅里。 薇薇的这套别墅,是市政府批地,劳伦斯出图纸,元宪洲找老莫盖的。 盖成以后元宪洲真是羡慕不已。 别墅的规模不大,但依山傍海风光旖旎。别墅的内部也是车库、泳池一应俱全。 车子在花坛旁停下,正在浇花的菲佣向元宪洲连连点头。 元宪洲向前走几步,便看到碧波荡漾的泳池,泳池旁一个小不点的身影跑来跑去。元宪洲顿时紧张起来,快步跑过去。 果然是若星在泳池旁一个人玩耍,元宪洲刚要抱起若星。 一阵轻柔的声音飘来:“没事的,我一直看着他呢。” 只见薇薇正抱着若辰站在廊道里,笑眯眯地看着他。 元宪洲连忙牵着若星走了过去。 即便在家里,薇薇依然穿着讲究,脚上穿着半高跟的塑料拖鞋,身上穿着小花点的连衣裙,两条细细的带子吊在肩膀上,窈窕的身姿,一点看不出是生了两个孩子的母亲。 看看薇薇的眼圈果然有些发青,显然近几天睡眠不好。 “小爸爸又好久不来看我!”薇薇娇嗔地埋怨。 “我最近有点忙。”元宪洲连忙解释。 “忙着跟小女友约会吧?”薇薇目光里闪过一丝嫉妒。 “还行吧。”元宪洲搪塞着。 薇薇逗一逗怀里的若辰:“来!叫爸爸!叫爸爸!” 元宪洲四下看看,压低声音:“还是小心点吧,要让劳伦斯知道了多不好。” 薇薇瞪了元宪洲一眼:“小爸爸心思真重!我早就告诉劳伦斯了,人家也没在意。” “什么啊?”元宪洲吓了一跳。 “看你,汗都吓出来了。”薇薇抬手给元宪洲擦汗,“都跟你说了心思别那么重,你还是小孩儿呢,有什么好担心的。” 为了掩饰内心不安,元宪洲伸手接过若辰在怀里逗弄着。 薇薇到英国,得带着若辰,但若星得让元宪洲领回去。 “东西都收拾好了吧?” “收拾好了。” “听说劳伦斯动手术?” 薇薇顿时神色暗淡了:“是啊,心脏动手术,说是什么搭桥……” “别担心!这个手术在国外已经很成熟了,动完手术后跟好人一样。” “真的吗?” “真的,不骗你!” 元宪洲忍不住抱抱薇薇。 “克林顿动完手术到现在还活着。” “克林顿谁啊?” “啊,就是一个美国佬你不认识。反正动完手术已经十来年了。” 元宪洲哄逗了一会儿若辰,又要把他放回薇薇怀里。 但薇薇突然想起什么:“你等我会儿啊,我给若星拿护照,这段时间说不定他要打预防针什么的。” 说完,薇薇踩着高跟鞋“哒哒”向屋里跑去了,元宪洲忍不住喊:“别跑!慢点!” 没一会儿,薇薇拿着若星的护照回来了。 元宪洲没好意思当面看,直接揣兜里,然后又跟薇薇寒暄几句,这才领着若星离开了。 到了车上,元宪洲才忍不住摸出若星的护照看。 若星当初在兴都落户时,起的名字叫边若星,元宪洲一直没敢把这茬儿告诉父母。眼下打开护照,元宪洲看到的却是“元若星”三个字。 看来,若星入港籍时,薇薇已经改过来了。 元宪洲回头看看车窗外,车子已经走出老远了,薇薇还抱着若辰站在门口使劲挥手,不由得鼻根发酸,默默在心里祈祷:薇薇要有好命啊! ****************************** 几天后,听到徐艳秋有些哽咽的声音,元宪洲就知道诊断结果出来了,老徐的肿瘤多半是恶性的。 元宪洲连忙安慰她:“别担心!让你老爸到燕都找专家治疗,说不定能治好。” 其实元宪洲知道肺癌是治不好的,顶多延长点寿命而已,但他知道徐艳秋单纯,随便说说她也会相信的。 “真的吗?可我老爸怕花钱啊,他说要死的病不用治。” “那我到你家劝劝你老爸!” “好啊,好啊。” 元宪洲想帮老丈人续命,直接给予金钱帮助肯定是不行的,非亲非故老徐这么正直要强的人肯定接受不了。 所以,元宪洲得想别的办法说服他。 ************************************ 徐艳秋家离建材商店不远,也是一套平房。 丈母娘虽然乖张、势利眼,但家务料理还是有一套的,这一点徐艳秋应该得到了继承。 她跟徐艳秋一样都擅长归纳,所以各个房间都显得井然有序。 由于已经知道元宪洲是有钱人了,丈母娘和小舅子的态度来了180大转弯,热情地招呼元宪洲,还忙里忙外端茶倒水。 老丈人倒是跟先前没有任何变化。 元宪洲知道,如果直接提到燕都治疗,老丈人肯定会立刻拒绝。 作为一家之主,作为有尊严的男人,就算他不愿花钱,他也不会跟外人明说,而是咬紧牙关以其它借口来搪塞你。 几天不见,原本精神矍铄的老丈人萎靡了许多,换谁都一样,知道自己被死刑了,谁都是彻夜难眠。 上一世的时候,徐艳秋十七八岁时老丈人就死掉了,这一世眼下还活着,或许就是老天爷照顾元宪洲,想让他多看几眼而已。 元宪洲闭口不谈病情,而是谈自己的几个项目,比如“个体大厦”、“江涛饭店”分店,总而言之需要大量的建材物资,如果老丈人肯帮忙…… 老丈人眼睛果然亮了。 元宪洲传达的信息很明确,您老人家多活一天,就可以多赚一天钱,这对老丈人的诱惑是致命的。 果然,元宪洲说起到燕都治病的事儿,老丈人有些犹豫了。 “真能治好吗?” 元宪洲不敢拿忽悠徐艳秋那一套来忽悠老丈人,因为肺癌基本是不能治愈的,只能稳定住,多活几天。 “治好不敢说,但您身体底子还不错,稳定住了应该就没什么大问题了,有的病人据说活了二三十年。” 别说二三十年,五六年对老丈人来说都弥足珍贵。 但老丈人还是叹口气,看一看丈母娘:“可,到燕都治病一定很贵吧?” “这你不用担心,我还指望你病情稳定了帮我干活儿呢,医疗费就当是我预支给你的好了。” 丈母娘连忙嚷嚷:“这买卖不错!哦不,这主意不错,哈哈。” 老丈人瞪了丈母娘一眼,又看看徐艳秋。 元宪洲连忙向徐艳秋使眼色,意思先让你老爸答应再说吧。 徐艳秋自然也希望父亲接受治疗:“对啊,老爸,你先治好了病再说吧。” 老徐最后还是长叹一声,算是接受了元宪洲的建议。 第一百一十八章 肿瘤医院 给老丈人治病这事儿,元宪洲肯定先得跟肖蝶打招呼。 再说肖蝶作为医疗界新兵,多少也可以给点建议。 “你还真行啊!”听元宪洲说完,肖蝶脸上还是露出几分不快。 “你们都快成一家人了啊。” 元宪洲能理解肖蝶的心情,换谁都一样,谁都不希望旧爱阴魂不散。 元宪洲叹口气说:“确实算一家人啊,上一世没碰到老人家,这一世却碰到了,而且人还不错。” 肖蝶也叹口气:“是啊,最不济也算是熟人,不帮忙就说不过去了。不过……” 肖蝶咬牙切齿拧着元宪洲脸蛋:“你最好心里没鬼,不然……” 元宪洲拍着胸脯:“绝对没鬼,这次我还打算让徐艳秋见见你。” “好!我也正想见见你这个前世的老婆!” “不过你……” “放心吧,我不会为难她的,好歹她也照顾你那么多年。” 按照肖蝶的建议,元宪洲拿着老徐的病历先打头阵,来到肿瘤医院,拜访了相关专家。 肿瘤医院成立虽然只有十年,但专业性强,各种医疗设备也齐全,在全国同类型医院中的确是首屈一指的。 幸运的是,这个时期全国各地到燕都来看病的人还不算多,挂专家号也没那么费事。 ************************ 元宪洲回到兴都后,和徐艳秋一起陪着老徐来到燕都。 帮老徐办好入院手续后,又采购了些生活用品,老徐留在病房里休息,元宪洲则陪徐艳秋四处逛逛。 在路上,元宪洲说:“我女朋友想见见你。” “坦克不是吗?见就见。”徐艳秋一点都不打怵,在她印象中肖蝶就是那个外号叫“坦克”的又高又壮的女孩。 两人东游西逛了一阵,来到首医校园时已经快到傍晚了。 走在巨大的校园里,徐艳秋反而有些忐忑了:“这校园好大啊,跟咱们那里一个县城差不多。不过……” “要不咱们改日再见面吧。” “都说好了的……” 两人在宿舍楼前等了没多会儿,肖蝶便从里面走出来。 徐艳秋心目中的肖蝶是个有点婴儿肥的,有些野蛮的一个小女孩。 可眼前却是个明眸皓齿、气质如兰的知性女子。 只见肖蝶上身穿着件白衬衫,下身穿着条牛仔裤,脚上穿着一双帆布鞋。 整个人活泼而又不失优雅,庄重而又不失大方。 徐艳秋看呆了,先前仅凭记忆烘托起来的一点点优越感,就像一座沙塔一样瞬间坍塌。 “你好!”肖蝶落落大方地伸出手来。 徐艳秋匆忙握手。 我天呐,连手指都那么漂亮,一根根鲜嫩修长的手指,就像刚从地里摘下来的小葱。 “咱们是一届的是吧?好像没什么印象。” 徐艳秋苦笑:“当然没印象,不像你们好学生那么出名。” 元宪洲挽一下肖蝶胳膊:“时候不早了,咱们先出去吃饭吧。” 三个人走出学校,校门旁的一家饭店里。 刚坐下,肖蝶便主动攀谈:“头次来燕都吧?” 徐艳秋点点头:“是啊,真够大的。” “没事让大洲陪你多逛逛。”肖蝶摆出一副女主人的派头。 不过吃饭的时候,肖蝶还是尽量克制着,不跟元宪洲表现出特别亲热的举动。 但徐艳秋也只是匆忙吃了几口就放下了筷子:“我得早点回去看我老爸。” 其实老徐这会儿还没动手术,而且老徐是经常出差的人,到了陌生地方完全能自己解决一切吃喝拉撒。 既然徐艳秋执意要走,元宪洲和肖蝶吃了半截子的饭也只好放下。 徐艳秋有些不好意思:“你们继续吃吧,我自己知道怎么坐车。” 说着,徐艳秋自顾自地向外走去。 元宪洲连忙俯身叮嘱肖蝶几句:“晚上在家等我啊!” 然后起身追了出去。 元宪洲追上徐艳秋,然后和她一起坐上公交车。 徐艳秋一路不说话,到了肿瘤医院下车的时候,才幽幽地一句:“她是不错。” 元宪洲支吾了一声:“哦。” 徐艳秋立刻来了一句:“可你为什么要追求我?” 没等元宪洲反驳:“连我爸妈都知道你在追求我。” 元宪洲叹口气:“因为我们是亲人。” “瞎说!我们怎么成亲人了?” 重生这事儿,除了肖蝶可以同病相怜,其他人是说不清楚的。 “因为,因为,”元宪洲支吾着,突然灵机一动,“因为你是我的救命恩人!” “我什么时候救过你的命了?” “你记得咱们学校小院东边墙根下有个苦井吗?” “当然记得,咱们值日打清扫都用那里的水。” “碰上检查卫生,大扫除的时候,人就特多。” “是啊。” “有一次,我差点被人挤进井里去,幸好被你拉了一把……” “啊?还有这回事,我怎么一点没印象。” “你当然没印象了,因为你只是顺手一扒拉,没刻意要拉我……” 徐艳秋顿时困惑了。 元宪洲这套说辞的确是胡编的,但他提供的细节过于逼真,而且那时也的确有同学不小心掉进井里,虽然那口井很浅连条狗都淹不死。 “所以,从那以后我就把你当亲人了,总想找机会报答你。” 徐艳秋叹口气,看来她已经被元宪洲这套谎话蒙住了。 “既然我现在经济条件允许,帮你老爸也是举手之劳,你何必放在心上。” 徐艳秋再次重重叹息:“好吧。” 此时,两人已经到医院门口了。 元宪洲停下脚步:“那你快回去陪你老爸吧,我也走了。” “慢走啊,谢谢你。” 徐艳秋说着,快步走进医院了。 ************************** 元宪洲回到白塔寺时,肖蝶已经上床躺下了,看见元宪洲回来也懒洋洋地打个招呼,动都懒得动弹。 月光下,肖蝶半盖着毛巾被,露胳膊露腿像个玉人一般。 元宪洲脱衣躺下,猛地从肖蝶后面进入她的身体。 肖蝶哆嗦一下,叱骂道:“讨厌!吓我一跳!” 肖蝶就这样好,虽然有时脾气暴躁,但大多数时候都能容忍元宪洲的冲动和鲁莽,甚至在自己不太有感觉时也愿意曲意逢迎。 元宪洲运动了一会儿,肖蝶转头过来与他接吻。 两人就这么不时运动着,接吻着,一个姿势到底,十几分钟才停歇下来,然后气喘吁吁地继续搂抱亲吻着。 肖蝶和元宪洲紧紧贴着脸:“我本来还打算领她到这里来呢。” “是不是有点……” “有点残忍是吧?心疼她了?” 元宪洲叹口气。 “不过我也觉得有点不合适。而且你这么帮她,她和她家人没有什么异议吗?” 元宪洲把自己编故事骗徐艳秋的事跟肖蝶说了下。 肖蝶笑了,狠狠抓住元宪洲的下面:“你真是个骗子!大骗子!你是不是大骗子?嗯?” “好吧。” “大骗子!还不消停,赶紧消停了,睡觉!” 元宪洲转过身去,肖蝶贴着他的后背紧紧依偎着他,两人一起睡去。 第一百一十九章 空中飞人 为了方便徐艳秋家人们照顾老徐,元宪洲还在肿瘤医院附近买了套房子,然后借给徐艳秋家人用。 老徐开始动手术前,丈母娘和小舅子也到了。元宪洲把支票押到医院里,然后暂时回兴都去了。 ************************ 薇薇也很快从英伦打来电话,报告了好消息——劳伦斯的心脏搭桥手术很成功!眼下继续在医院静养。 元宪洲让薇薇在英伦多休息些日子,薇薇服饰的事情元宪洲会帮她打理好。 薇薇还把若辰抱到跟前,对着电话呜哩哇啦喊了会儿。然后还让元宪洲常打电话,没事听听若星的声音。元宪洲答应了她。 元家三室的房子收拾好了之后,元义刚和刘彩霞带着若星从小院搬回来了,元宪洲也回家住了,没多久电话也装上了,元宪洲或者刘彩霞时不时抱着若星跟薇薇通一通电话,让母子俩聊上一会儿。 因为时间比较仓促,元宪洲每天不是开会,就是跑下面的工厂。 在薇薇服饰,薇薇走之前已经把工厂的事都安排妥当了,而且时不时地电话遥控指挥,因此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的。 小翠担任着观察督导的工作,每天都把工厂的情况汇报给薇薇。 看见元宪洲到来,小翠领着他在车间里转了转,也介绍下婚纱和内衣的销售情况。 “婚纱全部贴牌出口,最近一段时间销售状况不太好,所以停掉了一条生产线。但内衣销售还是不错的,等薇薇回来还打算扩产。” 从薇薇服饰出来后,元宪洲又来到兴发无纺布厂。 何华雄不在,董狐狸、元宪波和姜有军三人是三个厂子的主要负责人。 董狐狸一个劲夸奖元宪波:“波波最厉害!三个厂子的销售额,她自己就占了一半!” “哪有那么多。”元宪波不好意思。 元宪洲挺高兴,看来这一世的妹妹儿注定要成为女强人了。 “那么最近一段时间一直到春节前,市场状况是怎样的?” 工厂生产总是跟着销售走的,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元宪波他们这些销售人员主导着工厂的走向。 董狐狸一时语塞。 元宪波却振振有词:“从夏天的时候我就感觉到了,喷胶棉在南方市场销售情况会越来越好。” “为什么呢?”元宪洲故意问,想看看元宪波平时功课做得怎么样。 “因为南方比较潮湿多雨。棉花被子更容易受潮,而喷胶棉相对来说就要好很多。所以南方人冬天更喜欢喷胶棉被子,还有各种喷胶棉的外套……” 董狐狸也在一旁点头:“对,对,波波说得对。” “不过咱们眼下的工艺还得提高一点,胶点还不够密,所以喷胶棉的弹力也不够……” “嗯,嗯,所以何厂长一直在抓这事儿。” 老实木讷的姜有军在一旁一直没发言,但元宪洲还是很喜欢这个前世的妹夫,拍一拍他的肩膀:“好好干哦!” 姜有军憨厚地笑笑,点点头。 离开时,元宪洲还单独跟董狐狸聊了会儿,主要了解一些何华雄的情况。 何华雄虽然不算是外人,但元宪洲总觉得跟他还隔着点什么,甚至都不如劳伦斯那么坦诚通透。 听董狐狸说,何华雄眼下找了情人,是厂子里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工,家里是农村的。 元宪洲挺替何华雄高兴的。何华雄三十来岁的单身汉,是得有个情人。不然老觊觎别人的老婆那哪行。 至于那个女孩,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不关别人事。兴都当地有句老话:嘴馋腚受苦。 哪个年代都不缺少好吃懒做、好逸恶劳的女孩。她们愿意用青春,用肉体来换取短暂的安逸,那是她们的自由。 把兴都的事情都处理完了之后,元宪洲又赶紧飞回燕都。 由于每个月都要跑几趟,很多空中小姐都认识元宪洲了,见面的时候总是热情地打招呼。 **************** 元宪洲下了飞机后,到百货商店买了高压锅,到来肿瘤医院时已经是下午了。元宪洲直奔自己买的那套小杂院而来。 刚走进小杂院,就看到烟雾缭绕中,徐艳秋正蹲在炉子前烧饭。 丈母娘和小舅子都回去了,眼下只剩下徐艳秋在侍候刚做完手术的老爸。 看着徐艳秋瘦骨嶙峋的背影,元宪洲鼻根发酸,连忙快步走过去。 “我来吧!” 看见元宪洲,徐艳秋挺惊喜:“你来了!” 元宪洲把压力锅递给她。 压力锅眼下属于奢侈品,用来炖骨头,给病人做营养餐什么的最给力。 徐艳秋顿时神色暗淡了:“又让你破费!” 虽然元宪洲说了徐艳秋有救命之恩,可报销医疗费,又提供各种生活上的帮助,确实远不止救命之恩了。 元宪洲看看锅里,徐艳秋在煮着白米粥。 “多麻烦啊,直接在食堂买多好。” “食堂的白粥不好吃,爸爸吃不下。” 食堂煮的白粥的确很差,估计是那种上顿煮了下顿煮,水少了就添点冷水,味道肯定好不了了。 徐艳秋佝偻着身影熬粥的样子是那么的熟悉,因为这是元宪洲上一世一再见到的情形。 “我来吧!”元宪洲夺过饭勺,在锅里搅拌着。徐艳秋则起身去准备别的东西了,没一会儿抱着豆角回来,坐在小板凳上摘着。她准备用高压锅炖豆角排骨。 “他们都说爸爸的病好不了了。” “别听他们瞎说。” “他们说爸爸最多能活两三年。” “瞎说!” 其实,元宪洲心里清楚,肺癌这病发现了就是中晚期,就算手术成功也就两三年活儿头,身体底子好的也很少能扛过五年的。 “要是爸爸不在了,我怎么办啊!” 徐艳秋说着眼睛红了,元宪洲忍不住一把将她搂在怀里:“不会的!” 徐艳秋也抱紧元宪洲,在他怀里抽泣着,抖动着瘦削的肩膀。 元宪洲抹一抹她脸上的泪珠,忍不住在她额头亲一下。 徐艳秋仰着脸:“你喜欢我吗?” 元宪洲一时语塞了。 怎么可能不喜欢呢? 上一世在一起生活了将近三十年,不可能只剩下亲情,也不可能只是左手摸右手。 可像上一世一样,肖蝶是先出现的啊!而且这一世她会一直活着,会和元宪洲一起慢慢变老。 “我去炖排骨了,”徐艳秋轻轻推开元宪洲,端着高压锅向里屋走去了。 第一百二十章 供销员 看着徐艳秋瘦削的背影,元宪洲又是一阵阵的酸楚。 老徐去世的话,徐艳秋就会成为家里的顶梁柱了,像上一世一样,会遭到母亲和小舅子的无尽盘剥。好在这一世元宪洲有足够的能力支撑他们的盘剥。徐艳秋也绝不会像上一世那样过得那么凄苦。 粥已经熬得足够好了,元宪洲将锅端下来,再将炉子提到一边。 没一会儿排骨也炖好了,也到了晚饭的时间了。 两人用圆筒饭盒提着饭菜,往肿瘤医院走来。 再次看到元宪洲,老徐挺高兴,想挺身坐起来,元宪洲连忙阻止。 徐艳秋给老徐喂了会儿饭,然后元宪洲又陪老徐聊会儿天。 老徐感叹:“咱爷俩要早点认识就好了,兴许可以做一番大事。” 元宪洲安慰他:“别急,等您养好病了,咱们照样可以做一番大事。” 老徐叹息:“恐怕养不好咯!” 徐艳秋在一旁顿时眼红了:“别胡说八道!” 老徐笑了:“对,对,闺女说得对。哎,早就该听闺女的,早该把烟戒了。” “别想那么多了,眼下就安心养病。而且眼下科技发展这么快,说不定那边就能完全治好你的病。只要多活一天,就多一分希望。” 徐艳秋顿时来了精神:“听见没有!你要多吃点,才有体力抵抗病魔。” “天天躺着,再吃就下不来地了,哈哈。” “是啊,是啊,营养够了就可以了。反倒你应该多吃点。”元宪洲笑着对徐艳秋说。 老徐也点头:“对啊,闺女应该多吃点。现在男孩子都喜欢女孩丰满一点。” “不要你管!哼!” 元宪洲又陪着老徐聊了会儿,看看时间不早了,徐艳秋又一个人住,回去恐怕不太方便,连忙起身道别,让老徐早点休息。 元宪洲一直把徐艳秋送到小院,然后再三叮咛:“屋门院门还有窗户都要锁好啊!有什么事大声招呼街坊邻居!” “好啊,知道了。” 离开肿瘤医院后,元宪洲直接回到白塔寺。 由于走的匆忙,元宪洲并没有通知肖蝶,所以他一个人睡在小屋子里。 想着前世的种种过往,元宪洲辗转反侧。 第二天,快到中午的时候,元宪洲才从床上起来,然后骑着自行车到学校找肖蝶了。 这一天是星期四,元宪洲一直待到星期日才回到兴都。 ****************** 老徐在肿瘤医院只是动手术,放化疗在兴都当地也能做。所以两周后,元宪洲陪着徐艳秋、丈母娘等人把老徐接回了兴都。 老徐刚回家,就惦记着元宪洲跑采购,好冲抵自己住院的花销。 元宪洲知道老徐是个要强,不占别人便宜的人,可他这种身体状况哪能乱跑啊。索性提出老徐就在家里指挥,让徐艳秋替他跑。 眼下最需要建筑材料的是江涛饭店蓝城分店,那里需要大量的瓷砖、卫生陶瓷等。 元宪洲本来只想走走形式满足一下老徐的自尊心,徐艳秋却坚持要自己跑一跑。 元宪洲只好正经八百地办这事儿了。 从兴都回来第三天,司机拉着元宪洲和徐艳秋赶往蓝城,来到江涛饭店施工现场。 此时,江涛饭店已经快封顶了,要不了多久就要开始贴瓷砖,安装洁具了。 元宪洲跟施工员聊了会儿,询问下进度,还有接下来需要使用的建材物资,徐艳秋则在一旁记录着。 北方地区使用的建筑材料一般都从唐城进货,个别比较高档的部位,则会从佛洲进货。 拿到建材物资明细后,徐艳秋回到家里让老徐看一遍。 老徐拿出电话号码本,把需要找的厂家和接待人都标注一遍,又叮嘱徐艳秋怎样礼貌地对待那些人。 老徐毕竟浸淫建材行业二十来年了,人脉还是相当广泛的,尤其当那些老朋友听说老徐身患重症时,都纷纷慷慨相助,支持徐艳秋。 不到一个星期的功夫,徐艳秋就采购齐江涛饭店所需建材物资。 让徐艳秋这么一个瘦弱的女孩子每天奔波来往于工地、厂矿间,元宪洲有些于心不忍。可仔细想想,在老徐去世前,徐艳秋能够得到历练也未必是什么坏事。更何况,上一世徐艳秋就是个能吃苦耐劳的人。 为了帮衬徐家,元宪洲又把小舅子招收到大洋洲大厦。 小舅子虽然有小儿麻痹症,行动有些不方便,但每天待在传达室,没事分发一下报纸信件,对他来说也不算什么难事。 转眼间天气越来越冷了,元宪洲还是每两周奔波与兴都和燕都之间。 每到冬天,兴都都会有各种各样的世故发生。 比如煤烟中毒,比如挖红泥塌方。 在白塔寺小院,元宪洲不让肖蝶在屋里生炉子,而是安装韩国油炉,带着十几片土暖气。 啥时来了,油炉一开,半个小时屋里就暖和了。 ******************** 在元宪洲的金钱资助下,臭油总算办成点事儿,章明俊很快将保外就医了。 狱友这事儿虽然是上不了台面,不足挂齿的。 但实际上,狱友跟战友一样,也算是过命的交情。 短短一年的时间,章明俊就和阿祥叔、老帽、土豆等人结下深厚友谊,约定出狱后再相聚。 几个人正在热切地闲聊着,监舍的门框又“咣当、咣当”响起来了。 阿祥叔和老帽哈哈大笑:“快!你姐又想收拾你了。” 章明俊连忙跳下床快步走过去。 来到办公室,铁梅二话不说,抡起鞭子就开始打。 一边打着一边骂着:“我叫你跑!我叫你跑!打死你!看你往哪跑?” 没一会儿,章明俊就破皮流血了。 铁梅却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章明俊回头看看铁梅,忍不住嚷嚷:“好疼啊!” 铁梅这才扔下鞭子哭了:“你们都走了!我们管教连罪犯都不如,你们是有期我们是无期。呜呜……” 章明俊转身搂抱着铁梅:“不会走的!我不会走的。我们都是怪胎,没有人会喜欢我们。” 铁梅继续哭着:“呜呜,我要去找你,我要抱着孩子去找你!” “来找我吧,我会在大工街等着你。” 第一百二十一章 年终总结报告 1986年的最后两天,大洋洲的全体股东在一起聚会。 元宪洲、钟欣、老曹、老梅、何华雄、边薇薇、劳伦斯、边广胜、江涛等人,大家济济一堂。 元宪洲先简单介绍集团这一年的发展状况,钟欣则把各个公司的财务状况汇报分析了一遍。 当大家听说边广胜靠卖瓜子就达到1000万的销售额时,都大吃了一惊。 元宪洲笑了:“别小瞧了瓜子哦,不信你们可以尝尝。” 大家尝一尝桌子上的“馋嘴猴”瓜子纷纷赞叹:“确实很好吃啊。” 边广胜有些不好意思了:“多亏元总支持啊!其实除了瓜子我们还有十几个品种的炒货,元总说我们将来还要开发开心果,什么夏威夷啥的……” “夏威夷果,巴旦木……” 劳伦斯都兴奋地咂巴起嘴了:“太好了,什么时候在大陆也能吃到夏威夷果。” 大家都笑了。 元宪洲指着劳伦斯向大家介绍:“劳伦斯今年身体不好,但他们做得也相当不错,这几天薇薇服饰的品牌在英伦已经正式推出来了!相信能很快打开欧美市场。” 感受到大家纷纷投来目光,薇薇有些害羞起来:“还不知道行不行呢,先在英伦站稳脚跟吧,以后再拓展欧美市场。当然,最后我们还会回到国内的。” 何华雄点头:“是啊,眼下国内服装行业发展势头越来越好,我们每隔半年就得增加新的生产线。” 元宪洲也连忙称赞:“何总眼下已经是我们大工街的人了,我们兴发无纺布厂的三个工厂帮大纺分流了大量的富余人员、富余资源,大纺从上到下的人都很感激我们啊。” “销售为王!兴发之所以发展这么好,跟强大的销售分不开。尤其元总的妹妹元宪波,那简直是销售大王啊!她一个人的销售份额就占了全厂的一半!” “这么厉害啊!” “这个小姑娘真看不出来啊!” 听着大家伙夸赞自己妹子,元宪洲心里像吃了蜜糖一样美滋滋的。 “我一直想提拔元宪波担任销售科长,可元总不同意,觉得元宪波太年轻。” “是啊,元宪波还太小,再过两年吧。” 众人愣了一下,纷纷哈哈大笑起来。 “还嫌别人年龄小,大洲你不也才十八九岁吗?” “法定结婚年龄都不够,自己还是半大孩子……” 虽然遭到了群嘲,元宪洲却一点也不生气,跟着大家一起笑着。 因为在座的确实都比元宪洲年长多了,甚至像边广胜、劳伦斯这种都快比他年长两辈儿了。 最年轻的钟欣也比他大了七八岁。 “举贤不避亲!”等大家笑的差不多了,钟欣发言说。 “对,对,说得好。”其他人纷纷赞同。” “再说既然十六岁就可以计算连续工龄,那就应该同工同酬,跟其他人相同对待。” 薇薇也在一旁发言:“没错!再说你们男的太多了,应该提拔几个几个女干部!” “哈哈哈哈!”大家再一次大笑。 见大家都支持元宪波,元宪洲也不好再坚持了:“老何你自己定吧。” 说完兴发无纺布厂的事儿,大家又对老梅、老曹准备开建的电子产品公司建言献策。 大洋洲科技有限公司准备在鹏城建厂,主打产品是电话机、游戏机等,首期投资2000万,算大洋洲集团1987年的重磅投资。 “我们的游戏机主要面对青少年消费者,品牌名字就叫小拳王,你们觉得怎么样?”老梅说。 何华雄连声赞叹:“不错,不错,这名字很能吸引小孩子。” 钟欣皱起眉头:“会不会引起家长反感啊。” 元宪洲点点头:“是啊,内地跟你们港九还是不同,如果孩子玩游戏耽误了学习他们不会从自身找原因,而是会责怪厂家。” 其它人也纷纷赞同。 老梅叹口气:“好吧,我们再想个名字。” 老梅的工厂一两个月就可以建成,半年内就可以见效。 相比之下元宪洲主推的个体大厦真正是工期长见效慢。 好在一切都在元宪洲的预料和掌控之中。 ****************** 1987年的第二天,元宪洲到个体大厦施工现场转了转。 此时,个体大厦已建成4层了,到秋天的时候应该就能封顶了,来年春天应该就能开业了。 立刻个体大厦沿着人民路走了一两百米,突然一阵鞭炮声传来。 元宪洲驻足,老远看着,好像是一家商店开业了。 再往跟前走几步,这才看清招牌“大富豪娱乐世界”。 这个名字看得十分眼熟,显然上一世就出现过。 元宪洲走到门口看向里面,顿时恍然大悟,这就是兴都市八十年代曾经出现过的一家赌场,估计在全国都极其罕见,因为它合法存在了八个月。 上一世赌场被查封后,好多人说工商税务的人跟赌场老板沆瀣一气,才能整出这个怪胎。 其实元宪洲知道,他们是冤枉工商税务了。 因为这家赌场是以游戏的名义开的,而当时类似老虎机之类是被当做游戏机合法存在的。 虽然这家赌场里除了老虎机,还有轮盘赌,百家乐等其它设施,但工商人员还真没反应过来,因为他们想当然地以为赌场应该能看到大量金钱,而这里只有筹码。 由于工商人员反应迟钝,这家赌场足足开了8个月才关门,投资的老板据说赚足了300万。 上一世,不知道那个老板是谁,这一次元宪走凑近了看看,结果发现臭油等人在里面谈笑风生。 搞了半天是这个王八蛋! 再看看臭油身后不远,章明俊也在晃来晃去,好像是在给臭油看场子。 看来章明俊已经保外就医出来了,元宪洲很想过去打个招呼,但看看臭油那一帮五马六混的人,就懒得过去了,绕着道儿继续向前走去。 ******************** 新年刚过没几天,元宪洲就再次飞到燕都,这一回他不是一个人回来,而是陪着肖蝶一起回来,因为肖蝶放寒假了。 肖蝶随身带了两个巨大的箱子,托运的时候元宪洲担心会受到严格盘查,因为1983年一个姓卓的家伙劫机以后,机场就开始风声鹤唳了。 但元宪洲还是多虑了,因为机场没什么安检设施,也没有那么大的人力物力挨个人翻包。不然也不会在1983年之后连续发生了十次劫机事件。 回到兴都三天之后,元宪洲才想明白肖蝶的大箱子里到底装了些什么。 第一百二十二章 参谋 中午,元宪洲吃了午饭,回办公室刚休息一会儿,肖蝶就跑来了,拖着元宪洲就走:“走嘛,我领你到好地方去。” 在走廊里,钟欣迎面走过来,元宪洲连忙问:“有没有什么事?” 钟欣笑着:“没事,忙你们的去吧。” 跟着肖蝶走,元宪洲还困惑:“到底要去哪里啊?” 肖蝶却神秘地笑笑:“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等来到刚发财那会儿给肖蝶买的那套小院跟前时,元宪洲就明白了,肖蝶是想跟他亲热一番。这套房子没安装韩国油炉,屋子里像冰窖,估计得裹着被子亲热了。 可是,刚进到里屋,看到地当央摆放着手术床,床上还放着医疗箱,元宪洲顿时明白肖蝶要干什么了。 “你怎么还来真的啊!”元宪洲有些急了。 夏天的时候,肖蝶说过要给元宪洲切皮包,元宪洲就当她玩笑了,没想到这家伙来真的了。 两个大箱子肯定是装医疗用品了。 而这张手术床肯定是刚回来那天肖蝶跟元宪洲要支票买的。 “放心吧!我手艺厉害着呢,这几个月已经给三只兔子两条狗做过去势手术?” “什么?”元宪洲想起周华被骟的那一幕,不由得汗毛倒竖。 “算了吧,我看我还是找医院,用激光切除吧。” 一边说着,元宪洲一边要向外走。 肖蝶急了一把拉住元宪洲:“你怎么不支持人家工作呢?再说我的手艺你还不相信吗?” 肖蝶虽然愣头愣脑,但其实是胆大心细的人,最不济就是多划几道口子而已,也不会有什么致命危险。 “算了,搞坏了算你的,大不了守活寡。” “闭嘴!” 元宪洲脱了裤子躺倒床上,顿时感到一阵寒意,丁丁也不由自主竖起来。 “不许充血!” “冻硬了了,哈哈!” 肖蝶也笑了,打开两个加热器,然后又给元宪洲拿来随身听,让他听着米国乡村音乐放松放松。 元宪洲腿伤住过院,知道肖蝶接下来该备皮,可这是最麻烦最繁琐的事。 肖蝶皱着眉头举着剪刀、刮胡刀忙了二三十分钟,小脸都急红了,元宪洲也不敢催促她,怕她一时着急手下出现误差。 备皮过后,元宪洲几乎没什么感觉,直到十来分钟后,肖蝶才面露笑容喊:“好了!” 元宪洲坐起来,看到自己下面裹得严严实实像一枚手榴弹一样。 神奇的是从打麻醉针到缝合伤口,元宪洲一点感觉都没有,只有最后包扎时稍微有点感觉。 这说明肖蝶的手法还是相当厉害的。 肖蝶抓着小手榴弹塞进底裤里时,元宪洲忍不住又想充血。肖蝶突然想起什么:“要不要打一针雌激素?” “别!别!”元宪洲连忙躲闪,但很快就明白肖蝶这是故意吓唬他。 每天拖着个手榴弹,至少还得一个星期才能拆线,在接下来的两三天里,元宪洲连走路都有点一瘸一拐,就像得了疝气一样。 元宪洲索性待在家里不出门了,也不等老爸老妈询问,他就直接坦白了。 元义刚听了哈哈大笑。 刘彩霞也抿嘴偷笑:“这东西也遗传啊!” 虽然是这么一点点的小手术,刘彩霞还是每天屁颠屁颠地出门到市场买买菜,然后绞尽脑汁地给元宪洲滋补。 元义刚在一旁都跟着沾光了,每天都要多拎点小酒。 刚在家待了两天,又被肖蝶叫到她家去了,说她老爸有事要咨询元宪洲。 来到肖蝶家,元宪洲还极力克制自己动作,不想让肖蝶的父母察觉到他的异常,但还是被两位看出来了。 “你怎么了?大洲。” 元宪洲正支吾着,肖蝶倒爽快地说了:“我把他皮包切了!哈哈!” 那口气好像自己干了一件为民除害的大好事一样,好不得意。 肖蝶的爸爸妈妈都有几分尴尬。 肖蝶爸爸叹口气说:“我们家这闺女啊就是从小惯的,眼看都十九岁了,还跟小孩儿似地,嘴里也没个把门儿的。” 肖蝶妈妈也无奈地说:“没办法啊,小的时候她老闹病,动不动就烧迷糊了,说得梦话都怪吓人的。” “什么什么梦话了?”元宪洲忍不住问。 “好多都忘了,就记得她有一次喊,一定要等着我啊!下辈子我会回来找你的!” 元宪洲顿时眼圈红了。 肖蝶的父母肯定理解不了,但元宪洲清楚。 这肯定是肖蝶上一世死前的最后记忆。 元宪洲没想到肖蝶上一世死的那么痛苦,那么不甘。 为了打破尴尬,肖蝶老爸连忙说:“对了,大洲,有件事情你帮我参谋下。” “您说吧。” “你84年就说过,我们这个通讯营会解散改编。去年下半年的时候果然传来这个消息了。” 肖蝶妈妈在一旁说:“是啊,大洲很多事情都看得挺准。” “年后我们就正式分配了,现在定下来两个单位,让我选一选。” “您说说看,是哪两个单位。” “一个是二轻局,估计怎么也就能当个科长什么的。上班不远,待遇也不错。” “还有一个呢?” “还有一个是吴屯的通讯学校,待遇嘛也还凑合,过去的话至少能当个教导主任,甚至副校长。只是上班远点。” 肖蝶妈妈也在一旁说:“吴屯确实太远了,骑车要二十多分钟呢。” 肖蝶的爸爸叹口气:“还是听听大洲的看法吧。” 元宪洲说:“像二轻局、物资局这种属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 肖蝶爸爸点头:“说得对,都是跟老毛子学的。” “市场经济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再过十几年吧,二轻局这样的单位就会消失,可那个时候叔叔您还很年轻啊,又得面临再次分配。” “吴屯那个通讯学校就不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吗?听说他们经费不是很宽裕啊。学校据说也是破破烂烂的。” “吴屯的这个通讯学校,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是面向个航空的吧?” “对,对。有不少空军地勤也转业到那边去了。” “坐飞机眼下还属于高档消费,可过个十几二十年就会越来越普及了,相关的技术学校也会越来越壮大……” “对,对!大洲分析的太对了。”肖蝶爸爸连声赞叹。 “就是上班远点啊。”肖蝶妈妈说。 “二十分钟还算远啊?”肖蝶在一旁撇嘴,“我们学校从宿舍骑车到门口还要十几分钟呢!你们小城市人啊,就是矫情!” “这个臭丫头!” “哈哈哈哈!”几个人都笑了。 第一百二十三章 赌瘾 春节前的日子是过得最快的,过了腊八以后,每天的日子就像坐上了火箭一样转瞬即逝。 像去年一样,走油的时候章明溪就过来了,而且今年春节她也要在元家过了。因为潘巧娣一把火烧了家,自己也常驻精神病院了,章明溪简直就像孤儿一般。 刘彩霞想叫章明俊也过来,可章明俊死活不肯,正好元义刚也嫌弃这小子,不希望他过来。 走油的时候,有元宪波、章明溪帮着刘彩霞,怎么也忙得过来了,可媳妇不出现还是让刘彩霞不爽。 嫂子纪敏,虽然性格有些乖张,但这点礼数应该还是懂的,这个时候都快中午了还没出现,多半是家里出什么事了。 元宪洲自告奋勇去叫嫂子。 ***************** 元宪洲刚走进哥哥嫂子的那个小院子,就听到屋子里一阵哭哭啼啼的声音传来。心里不由得叹息:大过年的,这又是怎么了? 走进屋里,只见嫂子坐在炕上,哥哥坐在椅子上猫着身子。 嫂子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数落着:“我看你是不想好了啊!要是不想过了就说一声。” “你们这是怎么了?” “问你哥!” 纪敏还从没用这种口气跟元宪洲说过话。 元宪洲看看哥哥,再看看嫂子。 哥哥不说话,嫂子倒先开炮了:“你看你哥现在怂了,哎哟刚才那个劲头,简直要把我吃了。” “怎么了?” “这才刚挣了几天钱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还跑出去跟人学赌博!” “啊!” 元宪江上一世除了抽点烟喝点就还真没其他嗜好,没想到这一世有了点钱竟然玩起赌博了。 “是打牌还是打麻将?” “过年过节的,打打麻将玩玩扑克,也就那么回事了。可人家不过瘾跑去赌博了!什么老虎机,什么轮盘赌的!” “不会是大富豪吧?” “还能是哪里?” 好你个臭油、章明俊你们竟然祸害到老子头上了。 “输了多少钱?” “20万。” “怎么这么多?店里不是嫂子管账吗?怎么我哥能拿出这么多钱?” 纪敏有些不好意思:“年底了,我想攒着一块儿拿到银行存起来,结果让他钻了漏洞。” 元宪洲叹口气:“算了,这20万我给你们补上吧,以后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 “这,多不好,”嫂子脸上顿时阴转晴了。 说到底还是钱的问题。 元宪江却急了:“别!你别管,大洲。我会想办法堵上窟窿的……” 纪敏比他还急:“堵,堵,你拿嘴堵啊!” “行了,行了,都少说两句。我说哥啊,你也老大不小了。年底了没事做,你可以跟董狐狸他们打打牌,玩玩麻将嘛。” 元宪江叹口气:“我只是觉得新奇,想试一下,没想到……” “狗屎倒新奇,你怎么不试一口?” “去你妈的!你再说!” 元宪江急了,纪敏也毫不相让:“怎么?你还想打我?来!你试试?” “行了!都少说两句!”元宪洲也有些火了。 两人这才停下来。 元宪江这种人跟哑巴类似,都是头脑简单精力旺盛,闲暇之余总要整点事儿出来。 比如哑巴闲暇总要泡泡妹子,搞搞女人。 但这样总比赌博好,有时候元宪洲反倒希望哥哥像哑巴那样当个种马,消耗掉富余的精力。 元宪洲感觉元宪江沉迷上赌博也跟纪敏有一些关系,纪敏太过强势,元宪江又不是那种会哄老婆的人。闲暇下来时,元宪江受不了老婆的臭脸,恨不能找个地方躲起来。 元宪洲把哥哥和嫂子哄劝回家后,又来到“大富豪”。 ****************** 年关了,很多单位和个人要么放假了,要么处于半休闲状态,大富豪的生意异常火爆。荷官不时高声叫牌,服务生跑来跑去给vip玩家送筹码。 攒动的人群中偶尔露出几张熟悉的面孔,元宪洲统统无视,而他们沉迷于赌博也不会注意到外人。 元宪洲一眼看到章明俊和两个手下在人群中晃动,明显是在看场子。 连忙凑了过去,章明俊想要躲闪已经来不及了,只好硬着头皮过来。 “什么时候出来的?” “一个多月……” 章明俊还是那个德行,元宪洲跟他说话,他总是目光不聚焦,好像有点怕元宪洲。 元宪洲早就习惯了,章明俊跟他生分已经不止一天两天,喝几顿大酒都回不来了。元宪洲只求问心无愧就好了,也懒得花时间和精力去找补。 感觉章明俊在敷衍,元宪洲正打算离开时,臭油走了过来。 “哎呀!稀客!”臭油过来打招呼。 “生意不错啊!”元宪洲四下打量着。 元宪洲又不是傻子,这一年来他陆续给了臭油将近100万,用来搭救章明俊。事儿虽然办成了,但钱肯定被臭油抽走不少,说不定开这家赌馆都是从那100万里出的。 臭油也是聪明人,连忙随声附和:“哈哈,也多亏大洲关照啊!” 元宪洲叹口气:“您客气,不过什么行当都得讲点规矩。” “对,对您说得没错。” “无论如何不能坑害自己人,对吧?” “是啊!”臭油看看元宪洲的眼神不免有些困惑,但他还是向里示意一下:“来!到办公室来吧。” 在臭油办公室,元宪洲直接把元宪江过来赌博的事说了。 臭油有些尴尬:“我还真不认识你哥啊。” “这事儿不怪你,怪他自己手贱。” “他输了多少钱?” “20万。” “美娜!”臭油大声招呼,一个打扮妖艳的女子走过来。 臭油从怀里拿出存折:“去取20万!” “别!别!”元宪洲连忙阻止。 其实他知道臭油是在装样子,但臭油肯装样子就是给面子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你的买卖该怎么做还怎么做。我哥要是来了,你该怎么接待,还怎么接待。只是别给他赊账……” 臭油哈哈大笑:“明白!我明白了!绝不会让你哥赊账!” 赌博不怕,输钱也不怕,怕的就是赊账,那可是无底洞啊!多大的家业也能败光。 而且元宪洲心里清楚,臭油这种赌馆真正赚钱的地方并不是抽成,而是收水。 在兴都只要是熟头熟脸的人,臭油一律给你赊账。等几个月后,赌场被查封了,臭油就派章明俊上门收水。 而且理由很充分:你瞧!你欠我们钱,搞的我们生意都黄了,怎么也得多赔点吧。 第一百二十四章 拜年 过年期间,元宪在洲照例东家跑跑西家转转。 但今年略有不同。 和肖蝶确定恋爱关系后,元宪洲就算半个女婿了。 按照兴都当地风俗,元宪洲得初二的中午登门拜访,要带四样或者八样礼物,唤作四平八稳。 徐艳秋家也得去,但只能初一上午去。 在兴都,初一上午是街坊邻居朋友同学等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拜年的时间段。 所以,元宪洲初一上午到徐家拜年时,徐艳秋的老爸老妈都颇有些失望,他们一直觉得元宪洲跟他们的女儿已经谈的差不多了。 而且,徐艳秋因为担心要强的爸爸知道真相后,会拒绝元宪洲的帮助,所以一直不敢跟爸爸明说。 既然如此,徐艳秋的父母也只能当做火候不到吧,热情地陪着元宪洲聊几句。 老徐手术后,经过了一次又一次的放化疗,放一般人早没人样了,但在元宪洲各种特效药、营养药的作用下,还是跟没事儿人一样,甚至看着比以前更加精神了。 元宪洲和老徐聊了会儿,极力夸赞老徐人脉广泛帮了大忙。元宪洲的意思是想让要强的老徐觉得被帮助是他应得的。 离开徐家时,徐艳秋一直送出来,走了十几米还没回去,好像要说什么似得。又走了十几米,才小声说:“大洲,你初五有时间吗?” 元宪洲刚一迟疑,徐艳秋连忙转身:“算了。” 元宪洲连忙抓住她的胳膊:“初五上午我来找你吧。” 元宪洲惦记着初二得把这事儿告诉肖蝶,但初二在肖蝶家吃饭时,被老肖左一杯右一杯地劝着,一时高兴喝的有点多了,就把徐艳秋约她的事儿忘了。 初三元宪洲又跑到蓝城给钟洋的父母拜年,初四又到桃源老家去看看爷爷叔叔们。 初五上午,元宪洲赶紧来找徐艳秋。 上一次约定时,徐艳秋没说出来干嘛。 这一回刚走了几步,徐艳秋才说到老百货看看。 原来,老百货在搞春季时装促销活动。 老百货,这是徐艳秋上一世工作的地方,元宪洲想起来就感慨万千。 老百货是霓虹国时期建的老楼,一直到九十年代它都是老百货的所在。 作为上一世归来的人,元宪洲对这栋楼的感情不仅仅因为徐艳秋,还因为它承载了无数的童年记忆。 而且这栋楼相当结实,唐城大地震时,周边很多小楼、平房都垮塌了,它却连一道缝隙都不曾出现。 至于它的样式,元宪洲觉得再过一个世纪都不显得落伍。 老百货是三层楼,第三层办公,一二层卖货。 由于举办活动,又是过年过节,今天人很多,连楼梯都挤满了人。 元宪洲陪徐艳秋逛了逛,从一楼走到二楼。 徐艳秋在一个柜台前流连一会儿,比划着几件衣服,让元宪洲帮着参考。 徐艳秋的衣品属于比较差的。 跟薇薇那种精美性感的风格没法比,跟肖蝶那种舒适洒脱也比不了。 但元宪洲的审美跟肖蝶类似,比较看重个性化、多元化。 相信美的标准不是统一不变的,只要适合自己就是美。 元宪洲只能帮徐艳秋看一看衣服的大小、肥瘦,已经颜色跟她的脸色打不搭配,其它方面还真说不上来。 刚陪着徐艳秋试了一会儿,元宪洲突然在人群中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肖蝶!”元宪洲连忙冲了过去。 肖蝶也和几个高中同学在这里闲逛着。 看见元宪洲格外高兴:“咦?你怎么也来了?” 元宪洲连忙指一指不远的徐艳秋:“我陪艳秋来的。” “哦,那你忙吧,”肖蝶笑着,“我们先走了。” 说着,肖蝶跟其他几个女孩子一起下楼了。 元宪洲陪徐艳秋买完衣服,又把徐艳秋送回家后,一路上忐忑不安。 肖蝶确实比一般女孩子大气,但她也是个女孩子啊,也有着女孩子特有的口是心非。 中午吃完饭后,元宪洲又在家躺了一会儿,然后起身往肖蝶家走去。 按照兴都当地的习俗,初五是送年的日子,要吃饺子放鞭炮。 元宪洲到肖家时,他们还没开始包饺子,但肖蝶父母很高兴,他们巴不得元宪洲天天来。 肖蝶父母都是外地人,在当地没什么亲戚,过年过节总是有点冷清,元宪洲偶尔来下还能热闹点。 屋子里只有肖蝶的父母和肖蝶的姐姐肖琴,元宪洲以为肖蝶出去了,肖蝶的妈妈说肖蝶在屋里,但喊了半天肖蝶也不肯出来。 肖琴要进去把妹妹拖出来,元宪洲连忙阻止了,正好四个人可以打会儿扑克牌。 一直打到傍晚的时候才停下来,开始包饺子。 外面陆陆续续响起鞭炮声了。 饺子开始下锅了,肖蝶才懒洋洋地出来。 肖蝶老爸拿出一包鞭炮:“你们俩还不赶紧去放鞭炮!” 肖蝶是很喜欢放鞭炮的,元宪洲拿着包拉着她一起走出去了。 院子里已经有很多小男孩在放鞭炮了,噼里啪啦、此起彼伏好不热闹。 为了安全起见,大家都是把鞭炮铺在地上的。 肖蝶正小心翼翼往地上铺鞭炮时,元宪洲先点燃一根烟,等肖蝶铺好了,就过来点燃鞭炮。 鞭炮声响起,肖蝶慌忙躲到元宪洲身后。 3000响的鞭炮也就屁大会儿功夫。 接着,元宪洲和肖蝶又放魔术弹和闪光雷。 魔术弹安全些,肖蝶空着手都敢放。 闪光雷比较危险,碰到质量差的,能直接炸在手里。 所以,元宪洲戴着魔术手套放。 在那个缺少娱乐的年代里,鞭炮是孩子们乃至青少年们最喜欢的娱乐。 在85年以前,很多半大孩子不光玩鞭炮,还玩枪。 年龄小的玩火柴枪,年龄大的玩火药枪。 火柴枪是自行车链条和铁丝做的,用火柴当子弹,能打穿半厘米后的纸板。 火药枪是钢管做的,子弹是火药和钢珠子,颇有些杀伤力。 有种高级点的火药枪大家都俗称乌卵子,射程能达到十米,快赶上手枪了,元宪江他们那个年龄段的人都玩过。 后来有了五连发和双筒之后,乌卵子就没人玩了。 放过了鞭炮以后,元宪洲以为自己跟肖蝶的关系缓和了,没想到拉拉她的手,她还是一副臭脸。 等回到屋里吃饺子时,肖蝶也不跟元宪洲交流眼神,全程黑着脸。 元宪洲心里十分慌张,正心思重重吃着饺子时,肖蝶先吃完了,起身拉元宪洲一把:“走吧!” 第一百二十五章 怒放 肖蝶老爸皱起眉头:“人家大洲还没吃完呢。” “吃饱了,吃饱了。”元宪洲连忙把饺子塞进嘴里,然后起身。 “再见!叔叔,阿姨,肖琴姐!”元宪洲后退着,跟肖蝶出去了。 “到哪去?”肖蝶跳上自行车后座,元宪洲也没搞明白她的意图。 “小屋子。” 元宪洲一下就知道了,肖蝶是想到元宪洲给她买的那套小院去。 自从包皮手术后,因为担心充血,元宪洲快有一个月没跟肖蝶亲热了,连接吻都没敢。 一想到要跟肖蝶亲热了,元宪洲激动不已。 外面鞭炮齐鸣,天空中花火闪烁,元宪洲的心里也是心花怒放。 飞快地蹬着自行车,在空旷的马路上穿行着,十几分钟就来到了小院前。 ***************** 屋子里像冰窖一样,但元宪洲心是热的。 肖蝶看起来却不像他那么激动,不紧不慢地打开两个加热器,然后抬头问:“有多久了?” 元宪洲愣了一下,估摸肖蝶问的是包皮的事儿,连忙回答:“快一个月了。” “哦,那就做一做,不然前列腺容易发炎。” “好啊!” 肖蝶还从没这么直白主动过,元宪洲惊喜不已,飞快地脱掉了衣服。 虽然两人的小夫妻生活都有四五个月了,可肖蝶一直都有几分羞涩,不好意思在元宪洲面前宽衣解带。 但这一次她出奇地大方,不紧不慢从头到脚。 在元宪洲看来,肖蝶的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是致命的诱惑,哪怕她甩一甩头发,脱一脱袜子,都让元宪洲把持不住。 等肖蝶脱掉了两袜子时,元宪洲忍不住扑上去,想抱住肖蝶,却被肖蝶机灵地躲开了,然后一哧溜钻进被子里了。 元宪洲也连忙跟着进去。 运动的时候,肖蝶一如既往地紧闭双眼,不时哼哼唧唧,五六分钟后元宪洲刚一停下来,她就睁开眼睛,虎着脸:“不能使点劲啊,笨蛋!” 元宪洲又活动五六分钟,再停下来时,肖蝶又黑着脸训斥:“没吃饱啊。” 元宪洲知道怎么回事了,叹口气停下来,捧着肖蝶的脸亲她,想跟她接吻,肖蝶拼命躲闪着,元宪洲按住她强吻。 肖蝶挣扎了一会儿,终于顺从了,和元宪洲深情接吻。 接着,元宪洲又像小鸡啄米一样,亲吻着肖蝶的耳朵、脖子,喃喃地:“我爱你宝贝儿!” “哼!我不信。” 元宪洲叹口气。 “我们都是重生的,你应该能理解我。我带着上一世的记忆,有痛苦也有美好。有难以忘怀的爱情,也有割舍不掉的亲情。徐艳秋你知道,她是我的前世妻子。我们的爱情已经留在上一世了。但仍然要用这一世来还她的亲情。至于爱情,我这一世只留给你……” “不光这一世,下一世,下下世你都得给我!” “好吧。” “下一世你要是变成了老鼠,我就变成猫,我要翻遍每个老鼠洞把你揪出来!” “好凶残!不过我爱你宝贝儿!” “我也爱你老公!从今以后你在任何场所都要叫我老婆,我叫你老公!” 元宪洲有些犹豫:“我父母面前没事,他们听不懂老公老婆的意思。可你父母都是南方人,他们不会难堪吧?” “管他呢,反正我就要叫你老公!快叫我老婆!” “好吧,老婆我爱你!” “老公我也爱你!” 两人继续缠绵接吻着。 “老公!” “嗯?” 肖蝶伸手摆弄着元宪洲下面。 “我手艺不错吧。” “是啊,相当不错。” “切了多好看,多可爱啊,我好喜欢它。” “好吧,它归你了。” “老公,你说它像不像汽车上的档?” “是挺像的哦。” “小朋友快上来!老司机要开车了!唔!一档、二档,三档是这样吧?这是四档,这是五档,这是倒档,不行!不熟练,再来一遍!” 元宪洲连忙阻止:“好了,好了,老婆,再弄要出人命了。” “那我换个姿势。” “什么姿势?” 肖蝶红着脸在元宪洲耳边轻轻说了几句。 元宪洲笑了:“没羞没臊。” “哼!人家愿意!”肖蝶甩一下乌黑的长发,翻身骑到了元宪洲身上。 ******************** 春节过后不久,肖蝶也开学了,元宪洲把她送到燕都,但这一次只待了一个周末就赶紧回来了。 大洋洲大厦以及大洋洲下属的各个工厂也都恢复开工了,元宪洲和钟欣、边薇薇、何华雄等人交待了一下春节后的工作事项,接着就飞往鹏城视察老梅的新工厂大洋洲科技有限公司。 这一回,元宪洲带着元宪江和哑巴。 老梅办事效率很高,厂房早就起来了,工人们正在安装调试机器。 老梅陪着元宪洲一边看着一边聊着。 “大洲啊,你说的对,咱们的游戏机叫小拳王确实不太好,感觉在教唆孩子打架,家长会不高兴的,怎么会给孩子买游戏机呢?” 元宪洲笑了:“对啊,起个家长孩子都喜欢的名字。” 老梅挠了挠脑袋:“我肚子里墨水不多,也想不出好名字,你觉得冠军怎么样?” “也行!就要简单粗暴的,家长和孩子都喜欢。” 在鹏城待了两天后,元宪洲又带着元宪江到港九花花世界开开眼。 ***************** 到了港九后,元宪洲领着哑巴和元宪江直接渡海来到澳城,然后找了家最大的赌场钻进去。 元宪洲拿出100万,给元宪江和哑巴一人换了50万的筹码。 元宪江有些不好意思:“别,别,别,我已经不赌了。” 元宪洲推着老哥:“不是赌!是玩!你年前为什么沉迷?是因为你太在乎钱了!想玩就玩个够!在这里不用管钱的事!钱就是废纸!” 元宪江虽然嘴里说不想玩,可一见到老虎机轮盘赌眼都红了,一脑袋扎进去便玩了起来。 没想到哑巴却没啥瘾头,玩了一会儿就腻了,几乎没输没赢,就把自己的50万筹码都给了元宪江。 元宪江手气还不算差,一百万的筹码玩了两三个小时,最后总算全输光了,从机器上下来脸都绿了,整个人木呆呆的。 回到船上时,元宪江才反应过来,吹着海风自己先笑了。 “我草!其实也没啥意思。还真不如打打牌呢。” “是吧。以后手瘾犯了就打打牌,打打麻将。但无论如何不能赊账。更不能挪用公款!” “不会的。” 元宪洲知道,光靠过足瘾未必能完全戒掉哥哥的赌瘾。因为所谓赌瘾说到底都是哥哥的一种逃避手段而已,如果家庭矛盾不解决他还会寻找其它逃避手段。 第一百二十六章 春游 回到港九后,三人又待了两天。 第二天上午,元宪洲跟哥哥出门闲逛时,哑巴懒得起来,两人就没理他。 可中午回来时,哑巴已经不见了,两人楼上楼下找了一圈也没找到,跟服务员、前台打听,她们也一无所知。 元宪洲急坏了,一个聋哑人在这个举目无亲的花花世界,他能跑到哪去? 元宪洲让哥哥在客房里等着,自己下楼在楼前楼后四下里转了一圈又一圈,最后还是无奈地回来了。 哑巴虽然挺精明,但没见过世面,要是在这个花花世界走丢了,真不知道他怎么才能找回来。 两个人在客房门口一筹莫展的时候,元宪江突然惊喜地喊:“这不回来了吗?我靠,真牛掰啊!” 哑巴不仅回来了,身边还领着个金发大洋妞儿。这大洋妞儿不光长得漂亮,而且凶大腿长。 元宪洲和元宪江都看呆了,自尊心受到一万点伤害。 混了半天两个健全人连个哑巴都不如! 不过仔细想想,在洋妞儿面前哑巴的语言优势反而碾压正常人。 三个人住的是豪华大套间,一人一间卧室,外面一个大厅。 走进大厅,哑巴得意地笑着,元宪江忍不住给他一拳。 洋妞儿倒落落大方,向元宪江、元宪洲哥俩点头致意,还冲元宪洲眨巴了一下眼睛。 哑巴领着洋妞儿到自己房间里去了,没一会儿就传出阵阵呻吟声。 房间的门又厚又重,还算是比较隔音的。 但洋妞儿叫声太大,时不时飘出来。 元宪洲无奈地打开电视,和元宪江一起心不在焉地看着,最后受不了搅扰,正打算起身出门时,哑巴光着身子推门出来了。 哑巴朝元宪洲比划着,原来洋妞儿叫他进去,一起来。 元宪洲连忙摆手,元宪江却蠢蠢欲动,哑巴回去问了下,回来把元宪江拖了进去。 这下倒好,洋妞儿的叫声更加夸张了。 元宪洲叹口气,只好一个人下楼,在宾馆大堂里坐着发呆。 其实元宪洲也是蠢蠢欲动的。 但即便没有肖蝶,他也接受不了这种多人方式,而且作为团队首领,哪怕在哥哥和哑巴面前他也得保持自己的威严。 所以,他只能干捱着咯。 ************************ 兴发无纺布厂跟纺织厂类似,车间里的机器都是成年累月不停地运转,在运转的过程当中保全工会随时检修。到了一定年月的时候就会停下来大修。这跟汽车保养是一个道理。 当然,大修时不能所有机器同时停下来,一般都是轮换着停。 一半的机器停下来,就得有一半的工人休息。 正好春天到了,在元宪洲建议下,何华雄带领着休息的工人们和大多数的科室人员到大黑山郊游。 兴都是个三面环山一面临海的城市,虽然山挺多,但值得一看的山几乎没有,只有大黑山还算马马虎虎。 不仅有自然风光,还有人文遗址。 从山脚下沿着山脊一直走到半山腰有座道观,叫做回龙观,回龙观里有座泉眼,常年奔流着清澈的泉水。 沿着山脊一直走到山顶还有一个石头寨,据说是当年高丽人留下的遗址。 从石头寨出来后,一直沿着东麓方向向下再走个一两百米的海拔,就能看到一座寺庙,朝阳寺。 由于年久失修,人为破坏,这里只剩下一些断瓦残垣了。 离开朝阳寺继续向下,来到谷底是一条悠长的溪流。碰上雨季的时候,溪流甚至可以没过腰腹,溪水极其清澈凛冽,就像环抱大山的一道银链。 沿着溪流两岸继续向南走就会回到出发的地点。 何华雄是外地人,工人们都是当地人,比他更熟络地形,所以并不是他指挥着大家前进,而是大家裹挟着他向上攀登。 元宪波、章明溪姐妹走在最前面,哼唱着歌曲悠然自得。 道路两旁,地面上覆盖着翠绿的小草,树木上绽放着幼嫩的枝丫,空气中处处弥漫着春天清新的气息。 “波波!波波!”董狐狸喊着,气喘吁吁地追上来。 “你们走得好快啊!” “是吗?”元宪波和章明溪看着他的狼狈样子忍不住咯咯笑了。 “要不要我帮你背包?” “好呀!好呀!”元宪波将又大又重的背包从肩上拿下来,董狐狸接过来背在背上,腰一下就弯下来。 卸掉负载的元宪波更加健步如飞,很快就把董狐狸抛在后面了,董狐狸只能喘着粗气,在后面紧紧追着。 比董狐狸还靠后的是何华雄,何华雄倒不是体力不支,而是故意放慢脚步欣赏风景。 毕竟对于他一个南方人来说,北方的山川还是有些独特魅力的。 这样不紧不慢地走着,跟前面还是后方的人都拉开远远的距离了。 突然,何华雄看到路边的低矮树丛在晃动,心里咯噔一下:不会有野兽吧? 小心翼翼地绕过去,这才发现是纪敏在那里,她的衣服被枝条挂住了,正在想办法挣脱呢。 何华雄连忙过来,帮助纪敏。 拉一拉扯一扯,力气使得稍微大了点,一不留神碰到纪敏丰满的胸部了。 “坏人!”纪敏娇嗔地说。 看着纪敏窈窕的身姿、丰润的双唇,何华雄忍不住揽住她的小蛮腰,把嘴巴贴了过来,纪敏挣扎几下,便随了何华雄,两人越吻越激烈,何华雄手也不闲着,使劲搓揉着,纪敏扭动着身体呻吟着。 突然,何华雄轻轻推开纪敏,压低声音:“你先走!” 原来,后面的工人纷纷上来了。 元宪波和章明溪率先到达回龙观了,坐在水池旁,伸手接着从泉眼流出的泉水喝。 回龙观非常小,跟普通的四合院差不多,只有一名年月花甲的老道士在看守着,靠种点田地以及给人算命看卦勉强维持生计。 元宪波和章明溪歇了一会儿,又陆续有人上来了,人们纷纷聚拢在水池旁休息。 水池底下雕琢着一只大蛤蟆,水池的墙壁上则矗立着一条小龙,龙嘴里衔一个圆的石球。有溪水穿过小龙身体推动石球流下来,正好流进蛤蟆的嘴里。 那年月,还没流行乱扔硬币,所以池子清澈又透明。 元宪波和章明溪歇息了一会儿后,又继续向上攀登。 上面的路更加光秃秃的,但没那么陡峭,十几分钟后就来到山顶了。 两人在石头寨子间转了会儿,都有些口渴了。 元宪波看向山下:“咱们的水壶在狐狸那里呢,这个笨蛋还在后面。” “要喝水吗?”元宪波和章明溪回头,发现姜有军从石头寨子后面闪身出来,看情形他比姐妹俩上来的更早。 元宪波接过姜有军手里的军用水壶,喝一大口回龙观里接来的甘冽的泉水,顿感惬意无比,章明溪也接过水壶喝了两口。 “听说这个石头寨子是以前高丽人建的,”姜有军说。 “是啊,是啊,据说还打过仗呢。”元宪波说。 “我还听说高丽人离开后,这里有好几百年都荒着。当sd人过来时,这山上就是一片原始森林,很多树木一个人都抱不拢。” “你懂得还真不少啊。” “没,我也是听人说的。” “唉呀妈呀!累死我了!” 几人正聊着,董狐狸走了上来。 看着他的狼狈样子,元宪波和章明溪又一次开怀大笑了。 第一百二十七章 哑巴喜当爹 元宪洲委婉拒绝了徐艳秋的几次约会后,她似乎明白过味儿来,好长一段时间都不再主动约会元宪洲,也很少打电话了。 但徐艳秋的弟弟徐锋在元宪洲这里,没事分发一下报纸、信件什么的,有时还腻歪在元宪洲的办公室里。 这天,徐锋发完报纸,看看元宪洲低头忙碌着,搭讪道:“姐夫,你最近怎么不到我家里了?” “哦,最近比较忙。还有,以后别乱叫姐夫。” “好吧。” “你老爸怎么样了?” “最近掉头发越来越厉害了,都快成秃子了。” 元宪洲叹口气:“保健药还有没有?” “不多了。” “哪天我再给你拿点。” “好的。” “对了,元总,你这段时间怎么不约我姐姐了?” “那个,再说吧,你先忙你的去吧。” 徐锋下去了。 不论前世还是今生,元宪洲都不太待见这个小舅子。 小舅子过来上班后,元宪洲私底下跟其他人打听,这小子跟前世一样还是个游手好闲的家伙,有时甚至打着元宪洲的名号作威作福。 但只要徐锋搞的不算离谱,元宪洲就没必要跟他计较了。 ******************* 在小屋里,木床发出有规律的“咯吱、咯吱”的声响。 木床上,一对身体剧烈地冲撞着,呻吟着,好一会儿才停息下来。 何华雄翻身到一边,喘着粗气。 纪敏则起身穿衣服,何华雄拉她一把:“着什么急?” “你的小情人该回来了吧?” “我已经放她假了,回老家得待好几天。” “吃着碗里瞧着锅里!” 何华雄叹口气:“没办法,你老不理我……” “是你自己没手腕……” 何华雄一下跃起,把纪敏压在下面,又开始剧烈运动起来。 纪敏狠狠抓着何华雄的脊背,一边呻吟着一边喃喃自语:“带我走吧!你带我走吧!” 何华雄吓了一跳,放慢了频率:“你想到哪去?” “随便哪里,反正不想待在这个鬼地方了。” 何华雄倒吸了一口凉气。 看来世界各地都一样啊,男人出轨还愿意回家,女人出轨就铁了心想离家出走。 何华雄停了一会儿,纪敏就下意识地按一下他的腰:“怎么?不想认账是吧?” “想!”何华雄又剧烈运动起来。 纪敏再次呻吟起来,刚想说话,何华雄又继续加快频率。 ******************* 元宪洲给老徐又买了一堆特效药和保健品之后,招呼徐锋上来取。 徐锋拿了东西却没有马上下去,还在办公室里磨磨唧唧。 “还有啥事?”元宪洲皱起眉头。 “我姐找你。” “什么事?” “不知道,您自己问问看,要不等会儿她估计会给你来电话。” 说完,徐锋转身下楼了。 徐艳秋会有什么事呢? 元宪洲想了一下还是决定先打电话。 可打了足足5分钟老是忙线,只好停下来歇会儿,准备再打。 没想到电话打进来了。 电话里是徐艳秋的埋怨:“你那边怎么老是忙线啊?” 元宪洲笑了,多半是两个人在不约而同拨电话。 “大洲,你知道孙月快生了是吧?” “知道啊。” 元宪洲心说,可我能帮上什么忙呢? 但突然元宪洲就想明白了:“对啊,这事儿得咱俩帮忙!” 哑巴生孩子要是没有健全人帮忙,哑巴得累死,医生更得累死。 元宪洲放下电话,把工作安排一下,连忙往中心医院赶来。 来到走廊里,正看到哑巴在长椅上坐着,显得没精打采的。 元宪洲一直走到哑巴面前,哑巴看到元宪洲惊喜不已,元宪洲却板着脸把哑巴训斥了一顿:“你怎么不早点叫我过来?” 哑巴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比划着,意思我看你挺忙的,没敢打扰。 大鸡和钟洋去世后,哑巴就是元宪洲最贴心的哥们儿了,但哑巴有时候还是把元宪洲当上级看待,不敢造次。 两人比划了一会儿,元宪洲这才知道徐艳秋已经在里面了,给哑巴媳妇和医生当翻译。 哑巴很风流,搞过的妹子无数,但最让元宪洲佩服的是,他从没搞出过人命。正所谓:人从花间过,不留风流债。 元宪洲想起自己先后搞出了两条人命,却从没像哑巴这样尽职尽责过。虽然这是薇薇自己要求的,她担心被人说闲话。可每当想起来还是感到惭愧不已。 坐了一会儿,医生出来了,直接跟元宪洲说话,让元宪洲准备襁褓、毛巾之类东西,看情形哑巴媳妇真要生了。 元宪洲要自己去买东西,哑巴却劝止,比划着说元宪洲在这里可以跟医生沟通。 元宪洲想想也对,哑巴自己坐这里的话,医生有事也跟他说不明白。 哑巴小跑着离开了,过了不到十分钟又满头大汗地回来,把东西递进了病房。 哑巴重新坐下没一会儿,产房里开始传出哑巴媳妇的喊叫声,哑巴听不见只能揣摩元宪洲的表情,不时焦急地比划着询问元宪洲。 听着产房里的声音,元宪洲能猜出此时里面的情形,医生大声指导着,徐艳秋对哑巴媳妇比划着。 什么“吸气”、“用力”、“伸腿”、“已经有三指宽了”、“加油”…… 元宪洲不由自主想起薇薇生孩子时的情形。第一次完全是无人陪伴,孤独地完成生育。第二次虽然有合法身份了,又有更好的条件,更多的人陪伴,但作为孩子父亲的元宪洲却不在身边。 想到这里,元宪洲忍不住叹息了。 一直在旁边察言观色的哑巴顿时吓坏了,一把拉住元宪洲的手,比划着询问:“出什么事了?” 元宪洲连忙歉疚地比划,说自己想起薇薇生孩子时的情形,你老婆眼下没什么问题。 哑巴笑了,但笑的有些不自然。元宪洲低头看看哑巴的鞋,都已经走形了,明显是内心紧张,脚趾使劲抓地造成的。 元宪洲从没见哑巴紧张成这种样子,连忙搂住他拍拍他的后背,比划着安慰他,告诉他现在科学技术发达,生孩子几乎百分百安全。 哑巴果然平静了许多,笑容也自然了,元宪洲捏捏他的脸笑了。 又过了难熬的十几分钟,突然一阵婴儿啼哭声传来,元宪洲站起的同时,哑巴也站起来了,直接向产房门口冲过去。 一个医生出来拦住了哑巴:“等会儿!等会儿!家长吗?” 元宪洲指指哑巴:“他就是。” “女孩儿!”医生抱着板夹记录一下,然后把笔交给哑巴,哑巴胡乱签一下字,猛地推门冲了进去。 元宪洲也长出一口气,站起来,透过门上玻璃看向里面,徐艳秋正在跟医生聊着什么,额头的刘海已经被汗水打湿,一绺一绺的。 第一百二十八章 交换生 自从被肖蝶逼着互称老婆老公后,元宪洲很长一段时间都适应不过来。 甚至在校园里,当着来来往往师生的面,肖蝶也强势纠正元宪洲。 “小蝶,咱们……” “叫老婆!跟你说了多少次了?” 路过的男女学生们都忍不住偷笑。 但元宪洲只能听从肖蝶的命令:“好吧,老婆,你说你今天有什么事?” “是有件重大的决定想跟老公商量。” “什么事啊?” “重大事情哪能在这说,你请我下馆子!” 最近这一段时间以来,肖蝶迷上爆肚了,没事就让元宪洲请她吃,一个人就能吃掉一大盘。 一路上元宪洲心事重重。 会是什么重大事情呢?看看肖蝶最近这么能吃,怎么感觉像是…… 我地妈呀!肖蝶不会是怀孕了吧!要真那样肖蝶就得被开除啊,这可不是二十一世纪,女大学生允许怀孕生子。 那我真就成了渣男、恶棍、王八蛋了。 可元宪洲记得自己每一次都采取安全措施了,哪怕一晚上五次就戴五次,从来都不厌其烦。 唯二两次没采取安全措施,都是肖蝶精密测算了自己的安全期后放行的。 难道是这两次的一次发生了意外?那还真成小李飞刀了。 肖蝶都把半盘爆肚吃下去了,元宪洲还是战战兢兢的,不敢主动问。 “你怎么不问我?”肖蝶突然反应过来。 “难道你是,你是……”元宪洲支支吾吾。 “哎,算了我告诉你吧,是这样的……” 听到肖蝶这种口气,元宪洲立刻长出了一口气。 “学校有交换生的名额,我被选上了……” “交换到哪里?” “米国。” 元宪洲忍不住叹息:“够远的。” “老公,你说我去还是不去呢?” 元宪洲心里一时间五味杂陈。 不去的话,肖蝶就得继续面对她人生中的那场大劫。 去的话,十有八九是躲开大劫了,但见面就更加困难了。 肖蝶在燕都,元宪洲还可以两周见一次面,跟普通恋人没太大区别。 肖蝶要是到米国的话,元宪洲这种身份的人办签证倒也容易,但不可能像兴都到燕都那么频繁往返。最好是见一次面就住上一两个月。 可元宪洲眼下还当不了甩手掌柜,很多事情都得亲力亲为,离开一个星期都有些手忙脚乱。 “老公,要不算了,到了米国咱们见面太困难了。” 元宪洲笑了:“有啥困难的?不能见面的时候,咱们可以打电话写信啊,再说等下半年我把工作托付给别人后,就可以到米国陪读啊!” “真的啊!老公!” “是啊!老婆!” “那你不怕我跑了呀?” “你怕我跑了吗?” “不怕,我都在你身上做记号了。” “就是,咱们都是死过一回的人了,还有什么好怕的?” “老公,你真好,我爱你!” “我也爱你,老婆!” 肖蝶当着众人面就过来索吻,元宪洲看看周围近乎是愤怒的食客们,连忙推开肖蝶。 元宪洲支持肖蝶做交换生虽然说得轻松,但内心还是种种不安。 上一世阴阳两隔都快三十年了,这一世好不容易聚首,结果却越走越远,眼下是两个星期见次面,以后不知道多久见一次了。 不过,离肖蝶正式交换到米国还有好几个月呢,元宪洲可以趁这几个月加油干,争取做个甩手掌柜,那样就可以陪读了。最不济也可以做到抽身一两个月而公司不受影响。 元宪洲仔细想想自己手里的这几个公司,“薇薇服饰”可以百分百放手了,元宪洲离开一年都没问题。整个大洋洲大厦这边问题也不大,钟欣现在基本都可以全盘掌握了。 唯一有点不放心的就是兴发无纺布厂,虽然何华雄做事还算稳妥,同时还有董狐狸、元宪波、姜有军这些人保驾护航,按理说也是没什么大问题。但元宪洲仍然感觉自己没能完全掌握兴发无纺布厂。 事实证明,元宪洲的担忧是有道理的,一场危机正在酝酿,并即将爆发。 ********************** 还是那个小屋,还是那张床。 这次,纪敏在上面。 纪敏上下颠动着,嘴里嘟嘟囔囔:“带我走,带我走。” 何华雄喘息着:“哎呀,厂子都已经这么大了。” 纪敏加大频率:“你不是掌握核心……技术吗?到哪不行?到哪不行?” “我,我,哎……”何华雄快把持不住了。 纪敏突然再次加快节奏:“带我走!带我走!” 何华雄:“我……哎……” 纪敏俯身下来,何华雄抖动了一下身体,然后长叹一声:“好吧,不过你得帮我。” ******************** 元宪江的汽车养护中心生意越来越好,眼下已经有十名熟练工人,还有二十名学徒工。 这个养护中心的前身是“大车店”,地处交通要道。修理的也大多数是各种大货、小货。 在修建之初,元宪洲就预料到养护中心将来的发展情况了,一层修理车间修得很高,不光可以安装大型升降机,甚至可以安装小型的龙门吊。再大的货车在里面都可以修理。 在一个狼背大货车的车头前,老郝跟郭子在忙碌着。 一阵清脆的高跟鞋声传来,郭子抬头看一眼,不由得眼直了。 “嘿,老郝,瞧这娘们儿!” “怎么了?” “长得真姿势啊!两只眼睛大大的,一对乃子翘翘的,走起路来漂漂的……” “你想死啊!这是老板娘。” 郭子连忙闭嘴。 纪敏手里提着饭盒走过来,四下看了看。 “大江?你在哪呢?” 好半天,元宪江从车底下钻了出来。 纪敏提着饭盒走向工作台,元宪江也搓搓手走过来,刚想伸手,纪敏板起脸:“洗手!” 元宪江不情愿地到一边洗手,然后回来了,坐下来大口吃起来。 “我到办公室看看。”纪敏说。 “哦。”元宪江头也不抬地吃着。 纪敏转身向楼上走去了。 走进办公室,纪敏从柜子里拿出账本和票据,站在桌子前仔细查看核对着,然后四下看看,撕下一张又一张票据放到包里。 第一百二十九章 反拿 在兴发无纺布厂财务室里,纪敏、章明溪等几名财务人员低头忙碌着。 何华雄站在柜子前翻看着票据,不时将过期的票据扔到脚下的纸箱里。 纪敏偶尔抬一下头,跟何华雄交换着眼神。 纸箱装满后,何华雄用脚推着纸箱来到章明溪桌子前。 “小溪,把这些没用的票据扔了。” “好的!” 章明溪起身,抱着纸箱子出去了。 章明溪出了财务室后来到院子里,一直走到垃圾堆前,正准备把纸箱里的票据倾倒出来时,章明溪看着票据上的日期突然皱起了眉头,忍不住翻看几下,更加眉头紧锁了。 这个垃圾堆是生产用品垃圾堆。里面堆放着废弃的无纺布头、胶结的喷胶棉、脏污的粘合衬之类的。 章明溪在垃圾堆里翻了几下,找出一个无纺布做的手提袋,她将纸箱子里的所有票据都塞进手提袋里,然后将手提袋埋进垃圾堆里,提着空的纸箱站起来,转身往办公室走去了。 ****************** 在办公室里,元宪洲皱着眉头翻看着票据,长叹一声,抬头看看章明溪:“谢谢你啊!小溪。” 章明溪有些不好意思:“没事的,就是觉得有点奇怪,就拿来了。” “多亏你了……”元宪洲皱起眉头。 “问题严重吗?” 元宪洲故作镇定地笑笑:“还行,还行。对了,你哥怎么样了?” “我哥出来后,怕人告状,不敢在大工街晃荡,现在就住在市内。” 元宪洲点点头:“是应该小心点。” “大洲哥你也要小心啊!” “好的。” “那我先走了啊。” 章明溪说着,向门口走去了。 看着章明溪窈窕的背影,元宪洲不由得感叹,时间过得真快啊,小溪也成大姑娘了啊,长得越来越像潘巧娣了。上一世的时候,小溪最后嫁给了董狐狸,这一世不知道小溪会嫁给谁? 胡思乱想一会儿,元宪洲又坐下来查看票据,越来眉头越紧促,最后站起来,踱了一会儿步,回到桌前拿起了电话。 ******************* 晚上,元宪洲在家里吃饭时依然心事重重。 刘彩霞和元义刚还有元宪波都在桌子前坐着吃饭。 连元若星都像小大人一般,坐在桌子前,一本正经地捧碗拿筷子。 元义刚板着脸教元若星拿筷子。 拿筷子的方法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手心朝上,一种是手背朝上。 北方人称手心朝上为正拿,手背朝上为反拿。 正拿反拿其实用惯了效果都是一样的。 但反拿筷子夹菜放到嘴里时,需要扭转手腕,搞不好就会把菜弄掉。 所以,兴都当地人是很排斥反拿筷子的。 但这种排斥其实跟强行扭转左撇子大同小异。 元宪江和元宪洲小的时候都反拿筷子好一阵子,元义刚和刘彩霞工作忙没能把元宪江扭转过来,只把元宪洲改过来了。 没想到眼下元若星也开始反拿筷子了。 元义刚有点着急,语气不免有些严厉,元若星眨巴着大眼睛看看爷爷,“哇”地一声哭了。 刘彩霞连忙过来搂抱元若星:“他是大坏蛋!别理他!来!奶奶教你!” 这份天伦之乐让元宪洲感觉幸福满满,继而想到哥嫂一家三口了。匆忙吃完饭后站起身来,准备出去。 刘彩霞有些诧异:“干嘛那么着急?” “我到哥嫂那里看看。” 刘彩霞叹口气:“去看看吧。” ********************** 跟往常不同,元宪洲走进小院时显得格外安静,元宪江在门口坐在小凳上喝着冰镇啤酒,纪敏则在一旁逗着元若强。 看见元宪洲,纪敏连忙把元若强推过来:“快叫叔叔!” “叔叔!”元若强叫着,笨手笨脚地跑过来,元宪洲一把抱起,颠一颠,若强嘎嘎直笑。 若强虽然比若星小一岁,但长得更结实,抱起来沉甸甸的,像个小肉墩儿,元宪洲颠了一会儿,手腕就发麻了,连忙放下来。 纪敏递了一瓶啤酒过来,元宪洲拖过小凳跟哥哥对着喝着啤酒,有一搭无一搭地闲聊着。 “屋里还有点菜,要不要拿出来就着?”纪敏说。 “不用那么麻烦,随便喝点。” “煮了盆毛豆呢。” “毛豆啊?那行啊,喝啤酒正好!” 没一会儿,纪敏端着一盆毛豆,又拎着几瓶冰啤出来了。 吃着毛豆,就着清冽的啤酒下肚,感觉骨头缝儿都清爽了。 但随着酒精的热度侵入大脑,元宪洲打了个激灵,一种不详的感觉突然涌上心头。 他用眼角余光扫一眼嫂子,顿时明白了。 嫂子今天有些反常,好像变漂亮了变温柔了,确切地说是变得性感了。 跟哑巴,甚至跟哥哥比,元宪洲都不能算阅女无数。 前世今生加一块儿共睡了三个女人。 其中薇薇给他带来的愉悦是最强烈的,如果可以选择一种死法的话,他宁愿死在薇薇身上。 之所以强烈,除了因为薇薇漂亮性感、温柔如水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他们是不伦之恋,是一种突破禁忌的偷情般的行为。 不仅元宪洲有这样的感受,薇薇自己也不例外。在正式嫁人前她一直都是偷偷摸摸,战战兢兢的。这种偷情般的感觉反而令薇薇身上产生了一种难以名状的妖娆和性感。 显而易见,嫂子眼下就是这种感觉! 会是谁呢?何华雄?所以他要在账目上做手脚? 一路想着,元宪洲头皮一阵阵发麻。 这王八蛋,他想拐走嫂子啊! 离开小院,元宪洲直接来到兴发无纺布厂的职工宿舍。 元宪波是中层干部,享受单间待遇,章明溪也跟着沾光,跟她睡上下铺。 这会儿时间尚早,姐妹俩在一起打游戏,元宪洲敲了几下她们也没听见,只好直接推开门。 看见元宪洲进来,元宪波还有些不满:“女生宿舍,门不敲就进来?” 元宪洲酒量不错,但容易上脸,一眼就能看出他喝酒了。 章明溪连忙搬凳子:“大洲哥赶紧坐!” “不用了,小溪,咱们出去走走。” “黑灯瞎火的,叫人女孩子出去干什么?” 小溪却笑着说:“没事,没事,大洲哥你等会儿啊。” 小溪钻进里屋了,忙了好一会儿也没出来。 元宪洲拿起游戏机也打了会儿,结果几下就完蛋了。 过一会儿,小溪终于出来了,穿的挺正式,仿佛约会一般。 元宪洲在前,小溪在后,两人走出了屋子。 在院子里走了会儿,来到僻静处,元宪洲才停下来。 “小溪。” “嗯,大洲哥!” “今天谢谢你啊!” “这点事还专门过来……” “还有别的事儿。” “什么事儿啊?”小溪微微脸红了。 元宪洲四下看看,压低了声音:“你觉得何华雄和纪敏关系正常吗?” 第一百三十章 私奔 小溪皱着眉头想一下:“还行吧,就是感觉何厂长对大嫂格外关照。不过我觉得这也是正常的吧。” 元宪洲点点头,又压低了声音:“你盯着他们俩,行吗?有事随时告诉我。” “好!”小溪使劲点头。 “对了,别跟波波说啊,她那爆竹脾气……” “知道了。”章明溪笑着。 交待完了,元宪洲一直把章明溪送到宿舍门口,这才转身离开。 ***************** 第二天一大早,财务人员都在低头忙碌的时候,钟欣突然走进来,大家纷纷打招呼:“欣总好!” 钟洋在的时候就是仅次于元宪洲的二把手,钟欣现在继承了钟洋的职位,权势却比钟洋更大了。 不过钟洋脾气随和,见人脸上带着笑,大家都很喜欢他。 可这个钟欣来到大工街后,从没见她笑过,也很少有其它表情,有人私下里说她是面瘫。 钟欣进来后,何华雄也紧跟着进来了,表情有些凝重,迅速跟纪敏交换了一下眼神。 何华雄脸色难看,干活儿的人更加诚惶诚恐。 有人把最大的一张桌子让给钟欣,然后搬来高背大椅。 钟欣坐下后,从包里拿出又厚又重的黑色皮革笔记本,还有红蓝两色的钢笔、计算器等,然后抬头看一看有些诚惶诚恐的众人,摆摆手:“忙你们的吧,我就随便查查账。” 然后有工作人员抱着一大摞账本、票据过来了,放到钟欣面前。 钟欣挽起袖子,开始干起来。 ******************** 几天后,在大洋洲大厦的高级会议室里,老曹和老梅都到齐了,剩下是元宪洲和钟欣。 听了元宪洲的介绍,老曹笑了:“他这是恼羞成怒吗?被查出问题就赶紧跑?” 元宪洲叹口气:“谁知道呢?反正他说家里叫他回去。” 老梅却挺高兴:“他想退股是好事,就是不知道他黑了咱们多少。” 钟欣打开黑色皮革笔记本,低头看着:“有几笔账目不清的款项已经被我阻止了,剩下大概还有200万糊涂账不知去向。” “丢他老木!黑咱们这么多!”老梅气得大骂。 元宪洲苦笑:“要不是钟欣查账,1000万都被他弄走了。” 老曹也义愤填膺:“告他娘的,让他蹲班房。” 元宪洲叹口气:“眼下慕洋犬横行,咱们哪告得倒外籍人。” 钟欣却很干脆:“舍不得孩子套不得狼!正好趁这个机会赎回股权,让他滚蛋!” 元宪洲点头:“对,200万就当送他的好了。” “可他股权占比很高啊,”老曹有些顾虑。 老梅连忙问:“大概得多少钱才能赎回他的股权?” 钟欣又看了看笔记本:“咱们三家企业的估值有两个亿,何华雄本来股权就高,去年又追加了一部分,现在能占将近三分之一。” 老梅吐了下舌头:“我的妈呀,那不得给他6000多万吗?” 老曹皱起眉头:“我们的现金流支撑的起吗?” “一次付清现金流肯定承受不了,我们可以签订半年的合同,在半年内分次付清。” 老梅和老曹面面相觑:“6000万呐!” 元宪洲说:“从长远来看,我们还是划算的。眼下这三家企业都正在高速发展期,一年增加百分之三十的市值轻而易举……” 老曹点点头:“也好,让他早点滚蛋,也算清除了害群之马。” 老梅想一想也点点头。 虽然大家都同意了,可元宪洲心里清楚,这个何华雄未必会那么轻易滚蛋的,他很可能要顺便拿走点东西。 但元宪洲不能跟大家提这事儿,这毕竟是家丑。 元宪洲甚至都不能跟元宪江说,不要说捉奸拿双,眼下你连一丁点暧昧都没发现,哪能胡说八道。 唯一能做的就是等蛇出洞。 ****************** 钟欣代表全体股东跟何华雄签订了股权赎回协议,并支付首付款2000万之后,又过了三天。 中午刚过,章明溪突然往元家打来电话。 一连三天,元宪洲都没敢离开大工街,没事就守在电话旁。 章明溪在电话里急切地说:“大嫂刚才跟何厂长先后出去了,好像开了个tj大发。” 元宪洲立刻跳起来,冲出房门,跑到楼下,一直向汽车养护中心跑去。 刚到养护中心就看到元宪江在指挥工人干活儿。 元宪洲一把抓住元宪江的胳膊:“嫂子呢?” 元宪江有些诧异:“刚才来了一会儿,又走了。” “看看少没少什么东西?”不由分说,元宪洲拉着元宪江就往楼上跑。 楼上办公室里一片狼藉。 元宪江随便翻了下惊呼:“今天刚给工人提回来的工资不见了!” 元宪洲翻了翻账本冷笑:“何止呢……” 元宪江还没反应过来:“这是怎么回事?谁拿走了?” 元宪洲拉一把元宪江:“快!你到马路对面叫大旗带两个弟兄!” “好!”元宪江下去了,元宪洲翻了翻账本也跑下楼去了。 年初的时候,元宪洲已经托关系弄到了驾照,所以眼下可以随便开车了。 他刚把本田发动起来的时候,元宪江和大旗,还有大旗的两个弟兄已经过来了。 大旗钻进车子立刻瓮声瓮气地说:“有什么吩咐您尽管说!” 元宪洲一脚油门车子开出去了,一边开车一边不紧不慢地说:“不管一会儿看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儿都不要跟外人说。” “没问题!”大旗点头。 元宪洲虽然心里很着急,但尽量不显得慌张,因为他知道何华雄会带着纪敏去坐飞机,而飞机场在30公里之外,元宪洲抄近路要不了多久就能追上他们。 10分钟后,果然看见前面的tj大发了,再看看车牌号更加确定无疑了。 元宪洲这辆本田比tj大发那是快多了,没一会儿就冲在前面拦住了tj大发的去路。 然后元宪洲率先从车上下来,大旗、元宪江等人也噼里啪啦从车上下来。 tj大发离得还有二三十米就开始慢下来,估计何华雄在思考要不要冲过去,最后他还是打消了念头,在五六米外停下来。 何华雄还算精明,他心里清楚这种小面包车怎么跑得过本田,而且加速起来相当危险,说侧翻就侧翻了。 tj大发停下来后,元宪洲依然纹丝未动,元宪江、和大旗他们三个也不敢往前走。 僵持了两三分钟,小面包的车门打开了,何华雄走了下来,展开双臂。 “哎呀!兄弟!你怎么还亲自来送啊!” 第一百三十一章 妇人之仁 “哈哈!那当然了!”元宪洲也展开双臂,笑着迎了上去。 元宪江和大旗还有他的两个弟兄跟了过来。 元宪江看看面包车里,一眼看见纪敏坐在副驾驶上,不免有些困惑:“你怎么?” 纪敏怀里紧紧抱着皮包,看着元宪江,眼睛发红,像是要哭了。 何华雄笑了:“哈哈,小敏非要来送我。正好不用送了,跟他们的车子回去吧!哈哈!” 元宪江看看纪敏再看看何华雄突然反应过来了,伸手一把将纪敏从车里拖了出来。 纪敏手里的皮包掉到地上,一捆捆的人民币也跌落出来。 此时是1987年,第四套人民币开始发行,开始出现一百元大面额的钞票了了。 纪敏皮包里的人民币正是这种一百元面额的,一捆一万元,起码有二三十捆。 元宪江揪住纪敏举起拳头:“你这个贱人!你竟敢!你竟敢!” 何华雄看看眼下的情形,顿时明白自己已经是百口莫辩了,正不知所措之际,纪敏“哇”地一声大哭起来,紧紧抱住元宪江的腿。 “打!你打死我吧!我是坏女人!我是贱女人!我是不要脸的女人!可我不想跟你过了啊!真不想跟你过了啊!你打死我吧!” 元宪江举一举拳头,却下不了手,因为元宪江虽然冲动鲁莽,但他从不打女人,更何况面前的是自己的结发妻子。 元宪洲冷笑着看着何华雄,元宪洲身后的三条北方壮汉也冷冷地盯着他。 何华雄双腿一软,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向元宪洲拱手:“看在你我兄弟一场的份儿上,请高抬贵手吧!小弟实在是一时糊涂啊!我该死!我该死啊!” 何华雄一边说着一边扇自己耳光。 元宪洲笑了:“死倒不至于,但总得给你点教训。” “赔钱!我愿意赔钱!”何华雄说着伸手到怀里拿支票。 元宪洲冷笑:“我缺钱吗?” 何华雄惊恐之际,元宪洲突然咬牙切齿:“你是得留下点什么!” 说完,元宪洲朝大旗挥挥手:“卸他一条腿!” 话音刚落,大旗的两个手下扑上来,一把按住了何华雄,何华雄惊恐地挣扎着:“饶了我!饶了我吧!看在咱们兄弟一场!” 大旗从后背抽出砍刀:“卸他哪条腿呢?左边右边,还是中间的?” 大旗的两个手下都哈哈大笑。 “卸他中间的吧,疼得轻点,哈哈!” 元宪洲叹口气:“左边的吧。” 大旗的两个手下按住了何华雄的身体,大旗用脚踩住何华雄的左腿,何华雄发出杀猪般的嚎叫声:“饶了我,大洲!饶了我啊!” 大旗猛地举起了砍刀。 “不!”随着一声大喝,纪敏扑过来挡在何华雄身前。 “要砍就砍我吧!要砍就砍我吧!我是坏女人!我偷人我养汉!我该死!” 大旗顿时懵了,纪敏好歹也是元宪洲的嫂子,他哪敢随便动手。 元宪洲强压怒火:“嫂子!如果你跟我们回去我还能叫你一声嫂子!可如果你跟这个人走了!你就连街上的一条狗都不如!” 纪敏披头散发,使劲摇着头:“不!俺死也不回去!他现在就是俺的男人了!俺死也要跟着他!” “谁是你的男人?你再说一句?” 元宪江冲过来,一把夺过大旗手里的砍刀,对着纪敏举起来。 “你杀了我吧!杀了我吧!”纪敏披头散发昂着头。 “我是贱女人!我是坏女人!可俺不想跟你过了!你从来没喜欢过俺,俺不想跟你过了,呜呜……” 纪敏跪在地上嚎啕大哭着,满身满脸的尘土,像个乞丐一般。 元宪洲眼睛红了,轻轻推开元宪江:“算了……” 元宪江扔下砍刀,扑到车头,用拳头狠狠砸着车头嚎啕大哭:“为什么?为什么啊?” 元宪洲过来劝元宪江,元宪江推开他趴在车头继续嚎啕大哭。 另一边,纪敏也一边哭着一边喊着:“我是坏女人!我是贱女人!可凭什么你们男人又是老婆又是情人的,我们女人就不能寻找自己的幸福?” 元宪洲仰天长叹了一声,低头捡起地上的皮包,再将一捆捆人民币放进皮包里,然后拿着皮包来到纪敏面前,将皮包放进她怀里。 纪敏连忙将皮包推过来,使劲摇头:“不,不,我不该拿你的钱。” 元宪洲眼含热泪:“拿着吧,无论如何你都是若强的妈妈。” 纪敏哭了,跪下来磕头:“我对不起你!对不起你们元家。” 元宪洲扶她起来:“不过,我还是想送你几句话。” “你说吧。” “这世道,女人比男人更难。女人要想活的有尊严就一定要比男人更强大!” “我知道了!”纪敏使劲点头。 “别指望依靠谁,真正能依靠的只有自己。” “好,我记得了。” 元宪洲再次将皮包放进纪敏怀里,然后扶着她站起来,一起走到面包车前,送她坐进副驾驶。 何华雄也从地上爬起来,看看元宪洲,元宪洲指着他:“还不快滚!” 何华雄飞也似地钻进tj大发驾驶室,将车子发动起来,一溜烟开走了。 大旗还有些愤愤不平:“就这么放过那个王八蛋?” 元宪洲叹口气:“心不在了,留下人有什么用?” 大旗竖起大拇指:“大洲,您真仁义!” 元宪洲苦笑:“好心没好报。” 没想到真让元宪洲说着了。 ******************* 第二天,元宪洲到喷胶棉车间视察,却看到一半的机器都停工了,董狐狸带着几个保全工撅着屁股忙碌着。 元宪洲脑门的筋乱蹦,冲过去,一把揪起董狐狸:“出什么事了?” 董狐狸叹口气:“针头,针头不行。” “怎么会不行呢?咱们的机器不是已经完全实现国产化了吗?” “我也以为,可国产的针头三天就报废了……” “那以前怎么没事?” “以前是何华雄从港九弄来的针头,可以用两三个月。” “再找找看,应该还会剩一些吧。” “找了,一根都不剩了,估计都让何华雄带走了。” “日他老木!”元宪洲忍不住破口大骂。 其实国产的针头很便宜,一根只要几十块钱,而港九的针头一根要好几千。 从表面看用国产针头比较划算,大不了多停几次机器。 可仔细算账就太亏了。 频繁停机会增加人工成本和养护成本不说,生产效率也会大大降低。 用港九针头一个月能生产100吨喷胶棉,用国产针头的话一个月60吨都生产不出来。 “实在不行,咱们跟何华雄商量商量吧,从他手里买针头。” “去他妈的!” 这正是何华雄期待的一幕,就等着元宪洲跳进坑里。 他人走了,依然想继续从厂子里捞钱,原本几千的针头他肯定会坐地起价,几万都有可能。 第一百三十二章 白凶 元宪洲虽然嫉恶如仇,恨何华雄恨的牙根儿痒,但为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却不得不向何华雄低头,以原来五倍的价格从何华雄那里采购针头。其实元宪洲心里清楚,何华雄赚的钱远不止五倍,还在工厂里的时候,他就应该已经从针头上大把捞钱了。 跟何华雄合作只是权宜之计,可如果在两三个月内不能找到新的渠道,那就真的被何华雄牵着鼻子走了。 元宪洲正在办公室里郁闷烦躁之际,边薇薇捧着画册走进来。 “小爸爸,你看我的新产品,这件你猜能卖多少钱?” “五六千吧?”元宪洲叹口气说。 “小爸爸你真小瞧人,我这件婚纱卖50万呢,都有人订货了。” “哦,薇薇好厉害。对了,以后在办公室别叫我小爸爸,让人听见多不好。” “不是没人吗?” 边薇薇仔细打量元宪洲,看看他憔悴的面容,没精打采的样子。 “元总,您有什么是可以跟边薇薇说说吗?说不定边经理可以帮到你。” 元宪洲叹口气,但又突然想起什么:“对呀,你让劳伦斯帮我找找。” “找什么?” 元宪洲把针头的事跟边薇薇说了一遍。 边薇薇点点头:“让劳伦斯打听打听看看,港九找不到,欧美应该也能找到的。” “谢谢薇薇了,刚才你说的那个婚纱是哪个?” “这个你看,还有更贵的呢,这件100万,荷兰皇室准备订购……” ********************* 得知儿媳妇私奔了,元家上下破口大骂。 元宪波和刘彩霞都埋怨元宪洲抓住狗男女却放了他们。 作为纪敏的介绍人和长辈,郭厂长也颜面扫地,好多天不敢到兴发无纺布厂来,看见元家人也躲着走。 元宪洲虽然做足了保密工作,但无纺布厂、养护中心这么大人这么多,怎么可能不走漏风声,没过多久就议论纷纷了。 元义刚走在街上就有人在他背后嘀咕:“瞧,这不刚子吗?听说他儿媳妇跟人跑了!” 元义刚气的天天在家里喝闷酒。 元宪江走在街上,更是被人指指点点。 “瞧,就是这小子,他老婆被人拐跑了。” 对于这个熟人社会的八十年代,元宪洲真是心情复杂。 这个年代人和人之间极其单纯,街坊邻居质朴热情,谁家要是做点好吃的,赶紧端出来大家一起分享。 可这个时期的人又嘴巴如刀,专门喜欢打探议论别人的隐私,你要有所隐瞒他还觉得你做人不实诚不透亮。 到了90年代中期以后,人和人之间渐渐生疏了,除了朝阳群众还在盯着别人隐私,中青年男女们已经熟视无睹了。脸上挂着礼貌谦和的表情,却又透着冷漠和自私。 元宪洲真说不好哪个年代更美好,哪个年代更操蛋。 ********************* 老婆跑了以后,本来就沉闷憨直的元宪江变得更加沉默寡言了。 平时不是埋头在修理车间里干活儿,就扎到大红的游戏厅来。 只要元宪江过来,游戏厅的生意再火爆,大红都会把生意停掉,陪着元宪江。 这天,元宪江刚过中午就过来了,正好大红这里不忙,连忙关了店门。 “吃饱了没有?”大红关切地问。 “吃饱了。”元宪江有气无力地说。 大红过来伸手抚摸元宪江下面:“那就泄泄火吧。” 元宪江叹口气:“算了。” 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大红立刻过来坐在他怀里,搂着他的脖子,亲亲他的脸,突然发现元宪江脖子和肩胛的位置有道疤痕,关切地扒拉元宪江的衣领:“这是怎么搞的?” 元宪江歪头看看:“不记得什么时候碰的。” “你个傻子!”大红拧着元宪江的脸。 “还记得吗?初一的时候咱们去北山捉蝈蝈……” “好像有这么回事。” “你为了给我捉蝈蝈,胳膊都被荆条划了道口子,血都流到裤子上了,自己还不知道。” 元宪江咧嘴笑了。 大红看看窗户外面:“这会儿没事儿,人也不多,要不咱们去北山玩吧。” “都这么大了,还往山上跑……”元宪江有些犹豫。 “走吧!管它呢,好玩就行!”大红硬把元宪江拖起来,两人一起向外面走去。 ******************* 忙了个把月,元宪洲突然想起个体大厦好久没去看看了。 上午到了办公室,把工作处理完了之后,元宪洲直接出门,向个体大厦走来。 个体大厦是周围最高大的建筑,即便它还只是一片工地,在周围矮小建筑映衬下,也犹如鹤立鸡群一般。 可离个体大厦工地还有五六十米远时,元宪洲就懵逼了。 春节前的时候,个体大厦已经盖到五层了,可几个月过去了,竟然只增加了一层而已,照这个进度下去,不要说秋天封顶,来年春天都够呛了。 元宪洲几乎是小跑着冲进工地,只见建筑工们也是懒洋洋地,某个角落里甚至有建筑工在打扑克。 元宪洲忍不住大喊:“老莫呢!老莫哪去了?” 喊了没几声,老莫从一个工棚里钻出来,灰头土脸、臊眉耷眼的。 “我说你怎么回事?”元宪洲忍不住怒斥。 “真对不起啊!”老莫几乎要哭了,“我想尽了办法,还是材料短缺啊。” 原来,建筑用的最重要的两样物资——水泥和钢材被人卡脖子了。 眼下仍然是计划经济的时代,很多重要的物资,比如像水泥、钢材、玻璃之类的都需要有关部门划拨。 本来,元宪洲没把这当回事,因为他的个体大厦是全市的形象工程,是得到有关部门领导钦点的,建设所用物资自然会第一时间划拨。 出现卡脖子的状况十有八九是有关部门的人故意阳奉阴违了。至于为什么这么干,一种可能是他们头壳硬,敢于抗上;另一种可能是他们知道元宪洲的底细,想趁机敲一敲竹杠。 这就如同你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后,没去拜访握有实权的某个山头,而是通过更高的层面把他绕过去了,他就要想方设法为难你。 而眼下的这个山头是元宪洲极其熟悉的,上一世元宪洲跟它打了二十多年的交道,被他折磨的体无完肤。 重生归来后,元宪洲最想扫荡的就是这里,他恨不能亲自冲过去把那些牛鬼蛇神统统扔进粪坑里。 可元宪洲心里清楚他根本没那个实力。 白的那条道儿比灰的那条道儿难对付多了,灰的还讲一点规矩,讲一点道义。白的却只有利益,只有权谋。 第一百三十三章 釜底抽薪 上一世,大学毕业后,元宪洲回到兴都,被安排在物资局工作。 作为90年代初毕业的大学生,虽然遭到某个不可描述力量冲击过,但怎么也算天之骄子,工作不敢说随便挑吧,选择余地还是相当大的。 除了物资局,元宪洲还可以选择中学、劳动局等。 元宪洲本来很想进学校,一方面专业对口,另一方面知识分子的环境相对单纯。 很多人都说“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最是读书人”,其实是缺乏生活经验,人云亦云。书读的够多人才会知书达理,才会遵循孔孟之道。 就如同刚解放的时候,那些大老粗的领导干部最着急忙慌离婚找小老婆,而那些知识分子们反而循规蹈矩,不舍糟糠之妻。 但元宪洲最终还是选择了物资局。 因为物资局工资待遇好,而且随时分房子,这两条对其它单位几乎是秒杀的。 先说工资。当时社会上各个单位的基本工资相差不多,顶多有些工厂的大工匠工资高一些,其它人都相差无几。 但进入90年代以后,兴都开始大面积的旧城改造,物资局靠售卖划拨物资躺着就把钱赚了。 每年春节前,全局上下就会迎来一次大狂欢——发年终奖。 最多的一年,元宪洲拿了8000块钱的年终奖。 这相当于什么概念?它是工资的十倍。它可以买一套小杂院。 放到二十一世纪的话,应该算金领中的金领了。 可惜好景不长,到了90年代中期,物资市场全面放开了,划拨权利烟消云散,躺着赚钱的好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到了90年代末的时候,物资局全面转为企业编,只有一少部分人进入事业编。 本来,以元宪洲的学历和资历,完全可以拿到事业编的名额的。 可元宪洲知识分子习气太重了,没能及时给各级领导送礼,已经快要到手的事业编被生生夺走。 到了二十一世纪,企业编跟事业编的工资待遇越拉越大,元宪洲甚至比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同学工资低了三分之一。 再后来是各种下岗、各种破产、各种工龄买断。 元宪洲连基本的生计都难以维持了,最后不得不开起了网约车,乃至命丧于此。 重生归来,元宪洲一直想狠狠报复那三个夺走他事业编的人。 但一方面时机不成熟,另一方面他不想便宜了他们,他要玩一玩猫捉老鼠的游戏。 如今,形势逼迫之下,这场游戏不得不提前开始了。 元宪洲认识那三个人,剥了皮烧成灰元宪洲都认识,他们是林洪晨、许大马棒、于继光。 此时,林洪晨是金属建材公司的经理,许大马棒是财务科科长,于继光是计划科长。 元宪洲个体大厦的水泥、钢材、玻璃之类划拨物资十有八九是被他们卡住了。 眼下,元宪洲认识他们,他们却不认识元宪洲。想拜山头也得找座桥梁。 想来想去,元宪洲想到老丈人了。 老丈人这种社会闲杂人等是最适合搭桥的,而且老丈人浸淫物资行业这么多年,至少会认识三巨头中的一个。 果然,元宪洲跟老徐随口一提,老徐立刻说:“认识!认识!这三个人我都认识。” 元宪洲帮老徐支付了这么多医疗医药费,老徐正巴不得帮元宪洲做点事儿,一听个体大厦遇到麻烦,立刻自告奋勇为元宪洲引荐三巨头。 其实元宪洲熟悉三巨头秉性,林洪晨好色,元宪洲给他送点鹿茸鹿鞭之类的保健品;许大马棒好烟,元宪洲给他送几条万宝路;于继光好酒,元宪洲就送他几瓶茅台。 虽然心里恨得牙根儿痒痒,元宪洲还是笑容满面地与三巨头见面了,于继光把元宪洲带来的礼物锁进了柜子里,然后热情招待元宪洲。 元宪洲心说:就当养猪吧,养肥了再杀! 不出元宪洲所料,林洪晨果然早就听说了元宪洲,皮笑肉不笑地恭维:“久闻大名如雷贯耳啊!小元你年纪轻轻就已经做得这么大了,佩服佩服!” 元宪洲笑一笑:“惭愧啊,一直想来拜访您,可惜总也没找到机会。” “缘分,凡事都要讲究个缘分嘛。” 双方虚情假意寒暄半天,元宪洲直接切入主题,说明个体大厦的建材物资遇到的卡脖子的状况。 林洪晨假意不知:“怎么会这样?” 于继光连忙解释:“是这样的,你们的个体大厦水泥钢材用量太大了。正好赶上商业局修建家属楼,所以暂时有些供应不足了。” 元宪洲叹息:“看来,今年无论如何也建不起来了,唐秘书长还想年底剪彩呢。” 林洪晨和于继光交换下眼色。 “这样吧10天之内,我们就帮你解决钢材的事。至于水泥……我让二十里铺水泥厂给你们专供!” “太谢谢了!谢谢林经理了!” 于继光眨巴着眼睛:“听说您经常到港九去?” 林洪晨也咂巴着嘴巴:“是啊,是啊。” 元宪洲太了解这两个人了,一下就明白了他们的意图。 “是啊,是啊,有机会我带你们过去考察一下,好好深入批判一下资产阶级社会!” “对,对,提高一下我们的觉悟!”林洪晨连连点头。 虽然三巨头已经被元宪洲按住了,可损失还是不可避免了。 因为工期已经延误了,施工成本加倍上涨,必须追加投入才能继续进行了。 而且按照现在的施工进度肯定会延误到1988年了。根据元宪洲上一世的经历,这一年的物价指数将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迎来空前的通货膨胀,尤其下半年的时候将出现抢购和挤兑风潮。 在1988年上半年,如果大楼不能建成,就将造成灾难般的后果。 元宪洲和钟欣在一起仔细测算了一整天,最后得出结论,必须再给个体大厦投入3000万,才能保证1988年上半年顺利完工。 可整个大洋洲集团眼下的现金池近乎干涸。刨去“薇薇服饰”、“兴发无纺布厂”正常运转所需的现金,大洋洲集团所剩无几。 可如果不追加投入的话,个体大厦的窟窿只会越来越大,最后大到吞噬整个大洋洲集团。 元宪洲想起上一世的史玉柱了,史大官人第一次创业时,就因为建了个巨人大厦,把自己搞破产了。 难道元宪洲也将因为建了座个体大厦功亏一篑吗? 第一百三十四章 解决 “其实也不算多嘛,3000万凑一凑就差不多了。”钟欣说。 元宪洲苦笑了。 刚开始建个体大厦时,元宪洲就把家底豁出去,眼下再豁,就得卖房卖地,卖国库券卖古玩字画了。可这个年代这些东西不值钱啊。 “我先给你出1500万!”钟欣说着,拿出支票本。 “啊?”元宪洲大吃一惊,“别,别,你孤儿寡母的。” “什么孤儿寡母,说得这叫难听。再说我们娘俩也用不了多少钱,这些钱放着也是放着,不如投到你的个体大厦里算了。” 元宪洲知道,钟洋去世后,钟欣继承了他全部的财产,拿出这些钱来也确实没什么难度。 “行,就当你入股了。”元宪洲接过支票。 解决了一半,还有一半呢。 另两个大股东老曹和老梅手里肯定也有不少私房钱,可他们拖家带口,而且眼下大洋洲科技吃钱吃得厉害,他们也面临着现金流绷紧的压力,还是算了吧。 元宪洲坐在办公桌前盘算自己手里的房地产、各种古玩字画、国库券之类能变现的东西,算了半天也只能换五六百万而已,这差的也太多了。 正愁眉苦脸的时候,薇薇不敲门就跑进来了,直接将一张支票放到他桌子前。 “给你小爸爸,应该是元总,哈哈。” 元宪洲低头一看支票,是800万。 “你怎么有这么多钱?” 薇薇皱起眉头:“小爸爸瞧不起我。” “忘了,薇薇的一件婚纱都能卖100万。” “小爸爸挤兑我,我那件100万的婚纱还没卖出去呢。” 元宪洲稍微想了下,作为“薇薇服饰”的大股东,这两年薇薇确实没少赚,1000多万是很轻松的。 “可惜我太奢侈了,不然可以拿出更多。”薇薇却有些沮丧。 “你瞧我这个包,发国进口的,6万多,这双鞋更离谱,8万块钱,好看吗?” “好看,可怎么能让你……” “还有呢,劳伦斯还有1000万一会儿就打到你户头上。” “别!”元宪洲急了,“别让劳伦斯打钱,我自己会有办法的。” “行了!小爸爸,看你愁的,眼窝都青了。”薇薇说着捏捏元宪洲的脸蛋。 元宪洲叹口气:“那真谢谢你了。” “别着急,还有件事。” “什么事?” “你不是让劳伦斯打听喷胶棉针头吗?他在港九还真没找到。” 元宪走故作镇定:“没事,没事,我再让别人问问。” “别着急,劳伦斯跟他德国干纺织机械的朋友问了,结果他们那里还真有这种针头!” “太棒了!”元宪洲忍不住站起来。 “而且价格比何华雄的便宜一半。而且……一根针头可以用三年!” “太谢谢你了薇薇!你帮了我大忙了!”元宪洲激动的一把抱起薇薇,转起了圈。 “我晕,我晕,快放下我!小爸爸。”薇薇大叫着。 元宪洲连忙放下薇薇,薇薇的脸蛋浮起一层红晕,元宪洲忍不住捧起来:“我该怎么谢谢你呢,薇薇?” 薇薇羞涩地一笑:“小爸爸经常关心关心薇薇就好了。” “好的。”元宪洲在薇薇的额头亲了一下,紧紧把她抱在怀里,好一会儿才松开。 “没事我先走了啊。”薇薇转身离开桌子。 “好的。” “那没人的时候我还可以叫小爸爸是吧?” “有人的时候也可以。” “好的!小爸爸。” 薇薇摇曳着身姿走到门口,突然又转过身来,元宪洲吓一跳,连忙坐下来。 薇薇调皮地眨巴下眼睛:“我的高跟鞋真的好看吗?” “好看!好看!薇薇穿什么都好看。” “讨厌!小爸爸就会哄人!走了啊。” 薇薇的高跟鞋声“哒哒哒”地走远了。 元宪洲长出一口气,站起来在原地转圈。 眨眼间喷胶棉的事解决了,个体大厦的追加投资也解决了,整个大洋洲简直是绝地重生啊。 元宪洲兴奋不已,又原地转了几圈,来到门前把门反锁上,然后冲进卫生间,对着马桶套弄起来,最后按下按钮把白色的液体冲走了,这才长出了一口气。 *********************** 三天后,元宪洲再来到个体大厦,工地上到处是热火朝天的景象,工人们都目不斜视地大干着,看不到一个赋闲的人,连在工地上行走的人都是小跑着的。 老莫依然是灰头土脸的,但精神面貌好多了。 “我把石河子建筑队的人也借来了!” 元宪洲点头:“好!有什么困难尽管说。” “困难倒没有,如果水泥的供应量能再大点,我保证年底就能够封顶,春节前就可以开张营业。” 元宪洲顿时来了精神:“好!我去水泥厂跑跑看,看他们能不能加大产量!” 个体大厦所用的水泥标号比较高。 一般普通民宅所用水泥标号是425,像大洋洲大厦那种525就可以了,而个体大厦这种必须625。 标号越高,生产工艺越复杂,产量也就越低。 三巨头把二十里铺水泥厂的全部产能划拨给元宪洲了,但这并不意味着该水泥厂的产能就能满足元宪洲的需求,想提高它的产能还得元宪洲自己想办法。 好在元宪洲对水泥生产也略知一二。 ******************** 元宪洲参观了一下二十里铺水泥厂的规模,立刻困惑了:“你们的产能不该这么小啊!” “是啊,”厂长老夏点点头,“问题是我们的球磨机、粉粹机之类的都是超期服役,开足马力也只能达到三分之一的产能……” “更换机器得多少钱?” “怎么得100万吧。” “如果我给你投呢?” “求之不得啊!我们乡长正巴不得有人投资!就算你入股好了。” 这家水泥厂跟老莫的建筑队一样,都是乡镇企业,但老莫的建筑队账目比较乱,元宪洲不敢给他们投资。 而水泥厂就要正规很多了,元宪洲现在给他们投资,等到90年代房地产大发展时,就可以大赚一笔。 老夏跟乡里干部汇报了一下,乡里干部果然十分高兴,给元宪洲开出最优惠条件——让他成了水泥厂的大股东。 第一百三十五章 甩手掌柜 个体大厦的建材物资完全搞定后,劳伦斯帮着联络的针头也发过来了,喷胶棉车间再次开足马力,喷胶棉的产能至少提升了百分之二十,利润自然也节节攀升了。 何华雄退出后,三个厂子面临群龙无首的窘境。 到了这个时候,元宪洲已经没什么顾虑了,直接把元宪波提拔为无纺布厂的厂长,任命董狐狸为喷胶棉厂的厂长,姜有军则担任粘合衬厂的厂长。章明溪则被提拔为财务科的科长。 ******************* “我很快就能成为甩手掌柜了。”元宪洲把公司的状况告诉肖蝶时,她也挺高兴。 “那是不是意味着老公可以跟我到米国陪读了?” “陪读估计还不行,但少则一两个月,多则三五个月应该还是可以的。” “那也不错,到了米国我和老公可以天天住在一起了。” “是啊,一两个月的时间,真是有过日子的感觉。” “那老公会不会天天轰炸我啊,好像轰炸无名高地一样。” 元宪洲有些愧疚:“昨晚对不起啊,我太冲动了。” 肖蝶笑了:“傻瓜,逗你呢。老公大多数时候像绵羊,偶尔野蛮一点,感觉也蛮不错的。” “那我今晚再野蛮一点。” “你敢!” 两人刚嬉闹几下就停下来,因为桌子对面一个戴着老花镜的老子正不满地盯着他们。 早上的燕都图书馆,读者很少,所以格外安静。 肖蝶要为交换到米国做准备。重生以后,肖蝶渐渐恢复了前世的英语听读能力,加上这一世的努力,她的英语水准已经达到专业四级了。 但要想完全听懂米国教授的课程,她还必须掌握海量的医疗医药词汇。 肖蝶在苦读的时候,元宪洲就在一旁看杂书。 有了前世的大学生活,元宪洲发现自己这一世突然变得兴趣广泛了,什么医学、生物、化学、历史、地理统统都想了解了解。 闲暇的时候,元宪洲就停下来偷偷盯着肖蝶看。 肖蝶聚精会神看书做笔记的样子很美。 一手托着腮帮子,一手翻着书页,不时拿起笔做记录,思考的时候就把笔像风车一样在手里转动着,那种样子又酷又帅又迷人。 除了看书看肖蝶,元宪洲还有一个重要任务是跑腿儿。 “老公,这几本书,你去帮我找找看看。” “好的。” 转眼就到中午了,图书馆走廊的椅子上坐满了人,甚至连过道的地上都坐着人。虽然禁止在室内吃东西,但人们还是偷偷地吃着东西喝着水。 “老公,我又想吃爆肚了。” “这里太偏僻了,等晚上回去吧。” “我现在就想吃,老公想想办法嘛。” “好吧,”元宪洲叹口气,“我到市内买两份回来。” “太好了,等老公回来咱们就到那棵大银杏树下野餐,那里凉快又舒服。” “先在大厅里带着,估摸我快回来了,你再出去。” 元宪洲顶着大日头,蹬着自行车来到动物园附近,转了好一会儿才买到爆肚。 等元宪洲回到图书馆的时候,肖蝶果然在大银杏树下占好地方了,还不知从哪弄来一大块儿布铺在地上。 两人坐在树下吃着喝着,真是惬意无比。 “老公,这棵树21世纪还在吗?” “当然在了,21世纪时它长得更粗了,秋天的时候周围几十平米全是它掉下的黄色树叶,金灿灿的美极了。” “好想立刻飞到21世纪啊!” 元宪洲反倒希望眼下的日子过得慢一点,甚至希望时光静止,他和肖蝶就可以一直停留在这个美好的时光里。 “等到了21世纪,我们带着孩子,一家三口来,不,我要多生几个。到了米国我们就可以生小猴子了,每年生一个,一直到毕业。” “会影响学业啊。” “不会的,我这么厉害,8个月我照样可以在课堂里挤来挤去,哈哈。” 元宪洲叹口气。 “到时候老公可得加油哦!” “好吧,我现在就开始攒力气。” “怀老公。老公你喜欢男孩女孩?” “都喜欢。” “差点忘了,老公已经有两个儿子了。那我给你生两个女儿吧。” “像你一样顽皮可爱。” “好。老公今天给我跑腿儿,是不是累坏了?” “还行吧。” “来,躺我腿上休息休息吧,靠这边点,这边有肉肉。” 元宪洲在燕都陪了肖蝶一个星期后,这才回到兴都。 元宪洲是故意离开这么长时间的。 他刚委任了几个年轻的高管,还不知道他们能不能担当重任。 ******************* 回到兴都后,元宪洲直接来到兴发无纺布厂。 车间里,到处是一派繁忙景象,工人们在各自岗位上埋头忙碌,没有一个闲着的人。 元宪洲再偷偷查看生产进度表,工人排班表等等表格,看起来都井然有序。 “哼!又来偷偷查岗!”元宪洲回头,发现元宪波不知何时来到身后。 “随便转转。” “元总有何指示?” “小有成效,再接再厉!” “是!嘻嘻,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回来。” “要不要我领你到那边去转转?” “不用了,我瞎转,你自己忙去吧。” “那我走了。” 元宪波走了。 元宪洲又到喷胶棉厂、粘合衬厂转了转,看了看董狐狸、姜有军、章明溪他们几个。 四个年轻人中,元宪洲最看好自己的妹子。 董狐狸聪明、精明,又懂技术,但没什么魄力;姜有军勤奋肯干,也懂技术,但脑筋比较死;章明溪认真负责,比较适合从事具体工作。 唯有元宪波,懂市场、懂营销,而且有魄力,能管住人。 将来,三家工厂上市的话,总经理的职务非元宪波莫属了。 ******************* 老婆跑掉以后,元宪江恢复了一段单身汉般的生活。 每天都回家来吃饭,晚上也待到挺晚才回去。 元宪洲心里清楚,嫂子跑掉以后,哥哥肯定会重投大红怀抱。 但那也只是解决下眼下的饥渴而已。 元宪江还年轻,又有自己的汽车美容中心,再找个大姑娘也没问题。 郭厂长因为自己的远房外甥女做了伤风败俗的事,深感愧疚,一再向元义刚和刘彩霞表示:要再给元宪江介绍个懂事、老实本分的大姑娘。 可是,没过多久元义刚和刘彩霞两口子就不敢让郭厂长提亲了。 第一百三十六章 秘密 端午节这天,元宪洲、元宪波还有若星、若强都在家里。 大家都在等着元宪江回来一起吃饭。 没一会儿,元宪江回来了,但大家看看他身后跟着的人顿时都有些不知所措了。 元宪洲知道元宪江会继续跟大红厮混的,也知道元宪江和大红不仅仅是泡友的关系,他们还是初中同学,多少还是有点感情的。 但元宪洲绝对想不到哥哥会任性到这种程度,竟然把大红领回家里来了。 刘彩霞其实也是知道儿子有大红这个情人,但刘彩霞传统大男子思想比较严重,觉得儿子青黄不接找个情人也是正常的,并没有怪罪。 可元宪江把大红领回家了,这还是让她恼火不已。 元义刚更别提了,至始至终他就不知道元宪江一直跟大红来往着。 但作为纺织厂的领导干部,作为慈祥的街坊邻居,他只能憋着火气,还得虚情假意向大红点点头。 刘彩霞却憋不住了,虽然没有失礼,脸子还是耷拉下来了,也时不时语带讥讽。 于是,这一场家宴就有些怪异了。 刘彩霞耷拉着脸,元义刚喝着闷酒。 只有元宪洲和元宪江时不时跟大红搭讪几句。但元宪波是真诚地搭讪,元宪洲却是虚情假意地,连元宪江这种迟钝的人都感觉得到。 虽然元宪洲是21世纪人,甚至能算半个女权主义者,但轮到亲哥哥把公共汽车一样的女孩领回家时,他心里还是难以接受。 终于等到元宪江把大红送走了,全家一下炸开了锅。 先是元宪波表达不满:“你们都干嘛呀?一点不懂礼貌,大哥领朋友回来吃饭,你们就耷拉脸给人家看。” 刘彩霞叹口气:“小孩子懂什么啊,这种不三不四的女人,谁愿意往家领啊。” “怎么不三不四了?” 元义刚有些气恼:“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插嘴。” “哼!小孩子,我现在是厂长好吧,管着百八十号人呢!” “那是你哥哥宠你,让你当厂长,你还真把自个儿当回事了。” 正说着,元宪江回来了。 元义刚腾地站起来,看架势要冲过去打元宪江,元宪洲连忙起身拉开。 元宪江却一脸懵逼地看看大家:“怎么了?” “怎么了?你个王八蛋,你把大红领回家是什么意思?”元义刚怒骂。 “行了,老家伙你少说两句,我来问问。”刘彩霞打断元义刚的话。 “大江啊,你跟妈老实说,你跟大红这是怎么回事?你们是在谈恋爱吗?” 元宪江还有点不好意思:“那个,算是吧……” “你脑子进水了啊?”元义刚再次怒骂,“你跟谁谈恋爱不好,跟那种人谈恋爱?” “大红怎么了?我怎么就不能跟大红谈恋爱?” 元宪洲头一次见哥哥跟老爸顶嘴,以前哥哥被老爸训斥时,都低着头连个屁都不敢放。 “你还敢跟老子顶嘴?”元义刚说着,又要冲过来,元宪洲连忙抱住老爸。 刘彩霞还是和颜悦色劝说元宪江:“大江啊,我知道这段时间你过得苦闷。不过别着急,郭厂长都答应了,要给你介绍个大姑娘。大姑娘不找,咱干嘛……哎!” “你们这是封建思想!”元宪波忍不住在一旁插嘴。 元义刚朝元宪波瞪眼:“小孩子家家,回你的屋去!” 元宪洲也朝元宪波使眼色,元宪波气哼哼地回屋了。 “听妈的,不要再跟这个大红来往了,这样下去,谁还敢给你介绍对象啊。” “大红怎么了?你们这样看她。” “大红怎么了你不知道吗?” “我当然知道!可这一切都是你造成的!我们在初中的时候就好上了,都是你硬拆散我们,大红才走到今天这一步!” 元宪洲顿时恍然大悟,原来老爸和哥哥还有这一出啊。 这么说来,大红就像手抄本小说《某某回忆录》的那位女主那样,失恋后自暴自弃,变成人尽可夫的浪女。 元宪洲同情哥哥,同情大红,但心里还是觉得很别扭,一想到大红有可能做他的嫂子就感觉像吃了一只苍蝇一样难受。 “你再说一句?你个王八蛋!看老子不打死你!”元义刚说着,再次挺身要去揍元宪江。 元宪洲都有些拉不住了,连忙朝元宪江喊:“哥!你先走吧!” 元宪江气哼哼地出门了,元义刚还挣扎着大喊:“你个王八蛋,你要再敢把那个人领回来,老子就打断你狗腿!” 如元义刚所愿,一连几天元宪江都没回家,只能元宪洲或元宪波来回传递消息。 其实元宪江过得挺舒坦,每天被大红像大爷一样侍候,而且他们两个的脾气禀赋确实能对到一块儿去。 凭心而论,元宪洲觉得大红比纪敏贤惠,哥哥和大红也挺般配。 但大红是大工街尽人皆知的公共汽车,早已名声在外。元宪江要是娶了大红,不光元义刚、刘彩霞脸上无光,元宪洲也觉得颜面扫尽。 元宪洲一次次试图说服元宪江,他没指望元宪江彻底跟大红分开,只是让元宪江继续把大红当情人,等找到合适的老婆后,把大红养起来就是了。 可元宪江不干,就要和大红长相厮守。 元宪洲知道老哥的倔脾气,只能放一放再说了。 ********************** 最热的天气里,章明俊回到了大工街。 但他还是小心翼翼地,尽量避免被熟人看到。 来到自家被焚毁的房子前,章明俊停留一会儿,又转身离去,往录像厅走去。 章明俊刚走没一会儿,一个身材高大背着包裹的女人,也来到他家废墟前。 看着眼前的景象高大女人一屁股坐在地上,哭了起来:“骗子!你这个骗子!” 刚哭了几下就看到有人张望,女人连忙起身,把身后的包裹拿到身前,原来她的包裹里包的是婴儿。 女人又看一看章明俊家的废墟,叹口气,向别处走去了。 在录像厅,章明俊跟黄毛闲聊。 “没人来找我吧?” “没有啊。” 章明俊点点头,四下溜达溜达看看录像厅里的东西。 黄毛叹口气:“你可得小心点啊,保外就医刚出来,别让人看见,尤其别让大旗他们那帮人看见。” 章明俊愤愤不平:“妈的,老子是被冤枉的,还得东躲xc。” 黄毛四下看看压低声音:“我怎么最近听人说……” “什么?” “唐哥拉稀是被大洲杀死的。” 章明俊愣了一下,神情顿时有些紧张起来。 “不要胡说八道啊!千万不要跟人乱说。” “知道了。”黄毛点点头。 第一百三十七章 老丈人的游说 臭油的赌馆公然存在半年多以后,有关部门总算反应过来,工商行政联合执法将其查封了。 章明俊带着几个手下开始下一步工作,挨门挨户向赌徒们催收赌债。 而赌馆的机器臭油也没浪费,很快在老电影院附近又开了家游戏厅,把老虎机都搬了进去。只要没有轮盘赌、百家乐这些东西,游戏还是合法的。 *************** 搞定了个体大厦的建材物资,不仅拯救了整个大洋洲集团,更让元宪洲可以堂而皇之地接济徐艳秋一家了。 “没有您老人家帮忙,我们整个大洋洲都得被拖垮。”在徐艳秋家里,元宪洲说给老徐听,老徐还有点将信将疑。 “没那么严重吧,我只是帮你牵线而已。” “要不是您牵线,我的个体大厦会一直停工,窟窿越来越大,整个集团也都会被它拖垮。” 元宪洲把自己公司近段时间遭遇的种种困境说给老徐听,老徐渐渐相信自己的确挽救了元宪洲。 “可这也是应该的嘛,我得病你花了这么多钱,还经常送来各种影响保健品。” “这些也不够报答您的,我已经把您的建材商店的门面房买下来了,算是给给您的报酬。” “不行,不行,那怎么行。”老徐死活不干。 元宪洲笑了:“我已经过户到徐锋名下了。” 老徐把儿子训斥了一顿:“你个王八蛋你怎么能随便要人房子?” 丈母娘在一旁劝说:“人小元一片好心,咱先收着嘛,再说,早晚都是一家人……” 丈母娘已经把元宪洲当女婿了,但元宪洲却无力反驳,捅破真相最不能接受的恐怕就是老徐了吧。 见元宪洲没反驳,老徐顿时兴奋不已:“来,小元,咱爷俩今天喝上两口!” 丈母娘连忙阻止:“不要命了,老东西。” “反正就剩半条命了,偶尔喝一下又死不了,哈哈。” 元宪洲也觉得有道理,既然已被判处死刑了,何不趁活着的时候好好享受享受? 丈母娘和徐艳秋到厨房准备酒菜了,老徐还问一问元宪洲:“小元,你喜欢吃什么?” “炝炒土豆丝吧。” “啊?你怎么知道我们家丫头会做这个?” 元宪洲笑了,心说艳秋跟我生活的时间比跟你们生活的时间都长啊,我怎么会不知道。 上一世生活拮据,元宪洲的下酒菜就是炝炒土豆丝,直径十公分的一盘炝炒土豆丝,元宪洲能喝下半斤酒。 元宪洲虽然给老徐弄了世界各地的特效药,化放疗的效果还是影响到老徐,他至少掉了三分之一的头发,只好剃了光头。 由于老在家待着,营养充足,老徐变得白白胖胖。 但元宪洲觉得这脸色反而不正常,宁愿看到黑脸堂的老徐。 喝了几口酒后,老徐的气色总算好了起来,看着也顺眼了。 老徐的酒量跟元宪洲比要差很多,几杯酒下肚就滔滔不绝了。 “小元啊,我知道你有本事,长得精神,头脑也成熟,我这四十五六岁的人了,有些事情都不如你想的远。” “哪里,哪里,你客气了。” “像你这么优秀,上门提亲的人一定会踏破门槛吧?” “现在年轻人,都自己找对象,哪用介绍啊。”丈母娘一边说着,还一边朝徐艳秋使眼色。 徐艳秋连忙起身到旁边的屋子里了。 “对,对,你们年轻人应该自己谈恋爱,一定要找自己最喜欢的。” “是啊,是啊。” “大洲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呢?” “这个……”元宪洲有些犹豫。 丈母娘又在一旁插嘴:“你这老头子,怎么能这么问人家?” “老爷们儿聊天你少插嘴!” 元宪洲笑了。老徐也笑了。 “我觉得呀,首先性格好要。” 元宪洲点头。 “还有,个头儿嘛不能太矮。俗话说爹矬矬一个,妈矬矬一窝!” 元宪洲笑了。 “当然,我不是说你个子矮啊。” “您说得对,如果男方不够高的话,就应该找高一点的女性,那样后代就会比较高。” 老徐笑了:“有文化就是不一样。” “瞎说,瞎说而已。” “艳秋啊!臭丫头,快出来给我们再拿瓶酒。” 老徐叫了好几声,徐艳秋才扭扭捏捏出来。 丈母娘有些紧张:“老东西,喝这么多能行吗?” 其实,刚才这瓶酒老徐连三两都没喝到,元宪洲偷偷给自己倒的,给老徐增加了错觉,以为自己挺能喝的。 “半瓶,就喝半瓶好吧。” “可人小元能行吗?” 元宪洲上脸,容易给人制造假象,为了老丈人的身体,他也就坡上驴:“对,对,就喝半瓶吧。” 没一会儿,徐艳秋拿着酒过来了。 “来!给小元满上。” 徐艳秋站在元宪洲面前给他倒酒。 几天不见徐艳秋又瘦了,衣服在身上都晃荡,手腕的大骨头都有些嶙峋了,手背上也有青筋若隐若现。 元宪洲心里一阵心酸,忍不住握了徐艳秋的手一下,徐艳秋一哆嗦,酒瓶差点歪了。 倒完酒,徐艳秋刚想走,老徐却拉着她的胳膊硬拖着她在旁边坐下来。 “我们家闺女啊,随我,长得不算漂亮……” 徐艳秋害羞地把脸拧向一边。 “还行啊。” “虽然不漂亮,但比较耐看,越看越顺眼。” “对,对,艳秋越看越舒服。不像很多漂亮的,越看越不得劲儿。” 丈母娘在一旁美的:“看人家孩子多会说话。” “都是大实话。” “当然,女孩子丰满一点比较好看,是吧。” “还是条儿一点好。”丈母娘在一旁说。 “其实俺家闺女小时候挺胖的,只是俺没本事,让孩子一直嘴亏,当然长不了肉。” 老徐说着说着叹口气:“小的时候啊,闺女爱吃糖,俺也买不起。有一次闺女看到烧碱就以为是冰糖了,我在后面撵着她急忙往嘴里塞,结果舌头都差点烧坏了。” 老徐说着,眼睛都有些湿润了。 元宪洲连忙安慰他:“过去人家都一样,孩子都不是想吃什么就能吃什么的。” 丈母娘也在一旁说:“对,对。” “好吧,来,在爷俩再喝一口。” 元宪洲和老徐又端起酒杯。 趁老徐吃菜的功夫,元宪洲又偷偷给自己倒酒。 等元宪洲离开时,老徐已经喝的晃晃悠悠了。 徐艳秋一直把元宪洲送出来。 “你喝那么多没事啊?”徐艳秋打量元宪洲。 原来,徐艳秋一直在暗中观察,发现元宪洲给自己偷倒酒。 “没事,”元宪洲笑了。 “谢谢你啊。” “你爸开心就好。” “对了,你女朋友怎么样了?” “她准备到米国去了。” 徐艳秋脸上露出一丝笑容:“还回来吗?” “应该会回来的。” “好吧,你慢走,我先回去了。” 元宪洲心里清楚,徐艳秋还是像上一世一样固执,她还在继续等待机会。 第一百三十八章 若辰爵士 元宪江跟元义刚闹掰后,接连两个星期不回家。 刘彩霞倒经常去看看他,但元义刚却低不下身子去看儿子,只能每天骂骂咧咧。 “兔崽子,看他敢回来,老子不打断他狗腿。” “整天就知道骂,再骂更不会来了,看你怎么办?” 元义刚心服口不服:“哼!不回来就不回来,就当没这么个玩意!” “你问问你孙子答应不答应?”刘彩霞逗弄着怀里的若强。 元义刚一时哑口无言了,看看元宪洲又来精神了。 “大洲,你……”元义刚做了手势,意思掐元宪江脖子。 元宪洲叹口气:“哥的买卖跟我不是一块儿的。” “要不是你买的地,投的钱,他哪来的买卖。再说你哥要真跟大红一块儿过了,你以为就你爹你妈丢脸啊?” 刘彩霞听出元义刚的想法了。 “你傻啊,你个老东西,自己儿子还不知道?他不跟你一个脾气啊?越按他,他越不服。” 元义刚一下又傻眼了,刘彩霞说的对啊,元宪江就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人。 刘彩霞叹口气:“儿子都这么大了,以后别再打呀骂呀的,人家不吃你这套,还是慢慢劝吧,总有一天他会明白的。” 元宪洲觉得妈妈说得有些道理,可还是有些担心,因为他知道哥哥是个重感情的人,跟大红生活的越久恐怕就越难以拆散了。 但哥哥是成人,过多干预是对他的不尊重,更何况元宪洲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忙碌。 前世今生,元宪洲终于要开始出国(港九当然不算)了。 这个时期是出国热,尤其到米国,大使馆门前每天都是人山人海。 元宪洲跑了三趟才把各项资料递交上去。 不过,元宪洲是很有把握的。 作为一个成功商人,谁没事移民到你国啊,投资还得考虑考虑。 忙完签证的事后,元宪洲又各自忙着出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这一次,元宪洲打算到米国待上两三个月,一方面是想多陪陪肖蝶,另一方面是想放手锻炼新人。 除了提拔元宪波等几个新人外,元宪洲还提拔了朱兆强等人。 朱兆强是大洋洲最早的一批业务员,业务能力强,做事稳健。元宪洲让他担任大洋洲商贸的经理,同时负责大洋洲大厦的日常事务。 当然,光靠年轻人支撑整个集团还是有些风险的,元宪洲还有钟欣这个财务总管帮他把最后一道关,所以他敢放手两三个月,哪怕真有什么紧急事务,从米国飞回来也不迟。 元宪洲又带着朱兆强到个体大厦施工现场转了几次,把朱兆强介绍给老莫,以后老莫有什么问题就由朱兆强全权处理了。 离开兴都前,元宪洲还和江涛一起巡视了三家店面,最后一起来到蓝城分店。由于地段选的好,蓝城分店的生意比兴都的两家更火爆,江涛甚至有雄心壮志,再到燕都开分店了。 元宪洲顺便又探望一下钟洋的父母,把钟欣最近的情况也跟他们汇报了一下。 回到兴都后,元宪洲再到江南拜访边广胜。 虽然“馋嘴猴炒货”是个小买卖,元宪洲前后的投资不超过100万,但边广胜把它经营的有声有色,眼下已经发展成销售额2000万的大厂了。 元宪洲太信任了老边了,一年也不来个一次,这次走之前,怎么也该探望一下。 老边带着元宪洲在工厂里参观一圈,还拿出账本原始票据等让元宪洲核查。元宪洲倒不是想查出什么问题,而是想看看老边的管理能力。 果然,老边的管理水准越来越高,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都十分清晰,来往的账款、应催收的款项等也都一目了然。 跟老边道别后,元宪洲来到鹏城跟老曹和老梅会面。 大洋洲科技的产品已经试生产成功,下一步就要推向市场了,两个家伙忙得不可开交,见到元宪洲又一起探讨了市场定位问题,接连在一起喝了三天大酒后,正准备到燕都去看看护照下来没,钟欣突然把电话打到了厂子里来,告诉他们三个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劳伦斯去世了。 原来,劳伦斯的心脏搭桥手术做得不成功,在港九突然发作,抢救无效去世了,这几天就要在港九举行葬礼了。 “你不是还要到米国去吗?你让老梅和老曹代表参加葬礼就行了。” “不行,劳伦斯的葬礼我无论如何得参加。” 元宪洲和劳伦斯合作几年来,一直都很愉快,双方也诚实守信。在元宪洲最危急的时刻,劳伦斯更是出手相救,挽救了整个大洋洲。而且明知若辰是元宪洲的儿子,依然还视若己出。 这么够交情、又极具绅士风度的合作伙伴,元宪洲怎么能不去参加他的葬礼。 老梅让老曹看着工厂也自告奋勇陪元宪洲到港九参加葬礼。 元宪洲往肖蝶家打电话,此时肖蝶已经拿到各种手续了,就等着元宪洲一起走。 “老婆你先等我几天好吗?”元宪洲把劳伦斯去世的事跟肖蝶说了一遍。 “老公你别着急,我等着你。”肖蝶安慰元宪洲。 元宪洲和老梅在等薇薇的时候顺便去百货公司买了一套深色的西装,好参加葬礼用。 等了一天后,一身黑衣,戴着黑纱的薇薇终于赶来了,身边的菲佣还抱着若辰。 看见元宪洲,薇薇哭着扑过来,元宪洲连忙紧紧抱住她。 “我又是一个人了。”薇薇哽咽着说。 “怎么是一个人呢?”元宪洲抹着薇薇的泪珠,“你还有我呢,还有若辰,若星。” 元宪洲和老曹事先已经办好了通关手续,薇薇赶来后,大家就一起通关到达港九。 小劳伦斯派来的人已经在关外等候,带着大家来到教堂。 劳伦斯是基督徒,与薇薇结婚是在教堂,如今举行葬礼又来到教堂。 棺材抬进来以后,牧师带着大家举行了一番悼念仪式,然后一起步行到不远的墓地举行安葬仪式。 元宪洲和老梅正闷头走着的时候,小劳伦斯领着一个老外叫住了他们。 小劳伦斯介绍说:“这位是卫奕信爵士。” 原来,这个老外是港九的总督。 元宪洲知道劳伦斯也是个爵士,但没想到劳伦斯的社交圈这么高端。 卫奕信主动与元宪洲握手:“早就听劳伦斯爵士说起过你,说你是内地很厉害,很年轻的企业家。” 元宪洲叹口气:“过奖了,我有今天的成就,也多亏劳伦斯爵士的大力协助。” 卫奕信点头:“希望我们继承劳伦斯爵士的意志,继续深入合作,共同繁荣,共同进步!” “一定!一定!” 在墓地上,大家围在棺材周围,跟随牧师举行安葬仪式。 突然,人群一阵躁动,大家纷纷让开道路,卫奕信、小劳伦斯等人纷纷行低头礼。 有人在小声说:“女王陛下来了!” 元宪洲大吃一惊,没想到劳伦斯面子这么大,连忙跟老梅使个眼色,也一起行低头礼,但还是偷眼看向女王。 女王此时的真实年龄应该是六十多岁,可看起来就五十多岁的样子,笑容温和,仪态端庄。 女王向棺材轻微鞠躬,然后献上花环,接着与劳伦斯的家人小劳伦斯、薇薇等人握手。 跟薇薇握手时,女王突然用英语询问:“若辰呢?” 薇薇连忙从身后的菲佣怀里抱过若辰,给女王看,若辰此时已经醒了,非常大方地向女王招手。 女王笑了,突然举起拐杖,薇薇知道皇室的礼仪,连忙单膝跪地。 女王将拐杖放到薇薇肩膀上:“本王特授予若辰普林斯特骑士爵位!” “谢谢女王陛下!”薇薇连忙鞠躬,周围响起一片掌声。 元宪洲一直以为劳伦斯是姓,没想到是名,他真正的姓是普林斯特。 按道理来讲,劳伦斯的骑士爵位是不能继承的,或许劳伦斯跟女王交情匪浅,得到女王特别开恩,让若辰也获得了骑士爵位。 第一百三十九章 布鲁克林 元宪洲本想让卫奕信或者小劳伦斯把自己引荐给女王,可惜女王行色匆匆,跟卫奕信等人握握手,寒暄都没来得及便匆匆离开了。 元宪洲又陪着薇薇在港九待了两三天,把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完后,才一起飞回了兴都。 元宪洲希望薇薇能多休息几天,他可以帮薇薇关照工厂,顶多延迟到米国几天。但薇薇坚决不肯,一回到兴都就投入工作。 元宪洲心里清楚薇薇想埋头工作忘记悲伤,也就不再劝她了,只是叮嘱翠翠等人在元宪洲离开后多关心关心薇薇。 此时,元宪洲的签证已经办妥了,他和肖蝶一起与家人道别,然后飞往纽约。 肖蝶交换的大学叫布鲁克林大学,在纽约的北郊,据说有地铁直达,估计就跟燕都的hd区、ft区之类的。 下了飞机后已经是下午四五点钟了,肖蝶带了三个大旅行箱子,元宪洲带一个,两人拖着四个超大旅行箱坐地铁那不遭罪了吗,而且时间有点晚了,不如打个车子抓紧时间赶到学校。 但奇怪的是,元宪洲一连叫了几辆出租车,当司机听说要到布朗克斯区时,都纷纷摇头拒绝了。 “妈的,他们拒载!”元宪洲忍不住怒骂。 “估计就跟燕都似得,一听说到远郊区都不爱拉。” 眼看到傍晚了,天黑再到学校恐怕不太方便,元宪洲和肖蝶万般无奈只好拖着四只大箱子去赶地铁。 估计是赶上上下班高峰了,地铁里的人多得像蚂蚁一样,跟二十一世纪的燕都有一拼。 而且米国人也不那么将秩序,好好排着队呢,车子一来就东倒西歪了。 接连四辆车元宪洲和肖蝶都没能上去。 第五辆车进站了,还没停稳,元宪洲冒着生命危险冲过去,正好怼在门前,没等乘客下完就往上挤,肖蝶也在后面紧紧跟着,最后两人四个箱子终于上车了。 他们的箱子太大了,一个箱子都能顶两个人的位置,上车后,众人纷纷向他们投来嫌弃的目光。元宪洲索性把四个箱子推到一块儿,让肖蝶坐在顶上,甚至可以把两条腿都拿上去。 到了中央公园后,拥挤的状况渐渐好转了,又过了两站地,车厢渐渐空起来。 但元宪洲转头向四周看去时,却大吃一惊。 车厢里已经没有白人了,不是黑人就是墨西哥人。 这下元宪洲顿时明白了,为何出租司机不爱往这边跑,并不是这边荒僻,而是因为这边黑人多,治安不好。 元宪洲连忙把自己观察到的情况告诉肖蝶,肖蝶却不以为然:“咱们大工街不一样吗?市内的人还觉得咱们大工街的人野蛮呢。” 元宪洲虽然觉得肖蝶说得有道理,但心里还是有些忐忑,偷偷看几眼,一个又高又壮的家伙正用挑衅的目光盯着他。 强龙压不住地头蛇,更何况元宪洲根本不算一条龙,最好的办法就是别与那家伙对眼了,就当他是野地里一只鬣狗好了。 元宪洲多少知道一点米国的情况,所以身上只带少量的现金,需要钱的时候就用旅行支票和在港九办的维萨卡支取。如果有人过来抢的话,元宪洲就乖乖把钱交出来好了。 可他很快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另有两个人盯着肖蝶。 肖蝶穿着牛仔短裤,坐在箱子上时,腿也放在上面。 肖蝶不算特别白,只能算中等偏上吧,要是跟薇薇比起来都算是微黑的。 可黄种人的肌肤比黑人和白人都要细腻,肖蝶的腿又格外的修长紧致,放在箱子上的确有些扎眼,连元宪洲天天看都有些垂涎三尺,那些黑家伙又能好到哪去。 元宪洲偷偷提示下肖蝶,肖蝶连忙从箱子上下来,正好有人下车让出座位了,肖蝶过去坐了下来。 但那几个黑大个儿还是一会儿盯着元宪洲看看,一会儿又盯着肖蝶看看。 肖蝶没觉得怎么地,元宪洲心里七上八下的,反复思考着一旦这几个家伙图谋不轨的话该怎么对付他们。 元宪洲怀里有把弹簧刀,在港九花几百块软妹币买的,钢口绝对好也绝对够锋利。 打架这事儿吧,不完全靠力量,更多的时候得靠勇气、靠胆识。 唯一的麻烦反而是肖蝶,要真干起来的话,她肯定上,怎么劝都不带跑的。 就这么心事重重地,终于到站了,两个人拖着箱子下车,往地铁站外面走。 果然不出所料,那几个家伙也下车了,在他们身后紧紧跟着。 元宪洲紧张兮兮地提醒肖蝶,肖蝶哼了一声:“敢上来拿箱子砸他们!” 地铁站里面总体还好,人来人往的,谁也不敢轻易动手,可到了出站口,元宪洲就更紧张了。 外面一片漆黑,真跟到了乡下似得。 眼看那几个黑大壮走了过来,元宪洲不由自主将手伸进怀里,握紧了弹簧刀。 “嘿!那是接咱们的车子。” 不远处,一个面包车旁有人举着牌子,上面写着歪歪吧吧的“欢迎”。 元宪洲和肖蝶一起拖着箱子往那边走去时,几个黑大壮也说笑着经过他们身边,往别处走去了。 看来有点神经过敏了。 接站的是个三十多岁的白人女子,开车的是个墨西哥大叔。 上车后,车子却没发动,原来还要等一个人。 元宪洲跟白人女子搭讪:“学校附近能租到房子吗?” 白人女子叹息:“还是住在学校里吧。” 看来学校周边是不太安全啊。 等了十几分钟,又一个身材娇小的黄种人女孩走过来,元宪洲以为她也是华人,估计是江南一带的。可她过来没说话先鞠躬,一下就暴露了霓虹国的身份。 车子开动起来了,走了十几分钟便进校区了,在宿舍楼前停下来。 宿管的人过来领着大家进去,给肖蝶和霓虹国女子安排房间,两个人被安排进一个房间。 房间还算不错,四人间,不是上下铺。有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 房间里此时已经住进两个人了,一个是宝岛的妹子,一个是吕宋的妹子。 安顿下来后,元宪洲和肖蝶一起出去吃饭,想顺便聊下接下来的打算。 霓虹妹子也跟了出来,用蹩脚的英语跟肖蝶打招呼,然后三个人一起向食堂走去了。 大食堂此时已经不供应饭菜了,旁边的小餐厅还开着,不过基本都是麦当劳那一类的东西,三人随便点了些,一起在桌前坐下来吃着。 “要不,换个学校吧。”按照规定,交换生是可以择校的,就算不能到纽约市内,到其它州市内也要好过这片黑人区啊。 肖蝶却不在意:“没事的,我们注意点就好了。” 都怪元宪洲事先对米国、对纽约了解不多,不然光看到布鲁克林这几个字也会知道这一片不是什么好地方。 可既然肖蝶坚持,那也只能将就了。 第一百四十章 第一腿与第一臀 霓虹妹子叫高桥美惠子,也是学医的。都是东亚人,生活习性也都相差不大,肖蝶也算有个伴儿了。 又坐飞机又挤地铁的,大家都有些累了,饭后在校园里随便转了几下,元宪洲就把肖蝶和美惠子送到宿舍楼下,让她们早早休息了。他自己则到校内的对外宾馆办理入住手续。 没想到这个季节正是人多的时候,宾馆已没有空房。 元宪洲只好到校外去,校外的景象跟燕都火车站类似,到处是趴活儿的黑出租,走几步又不时有人过来问:“住店吗?” 这种赶脚简直太亲切了。 可元宪洲还是小心翼翼,祖国人民跟美帝可不一样。 出来时,元宪洲已经把包裹都放在肖蝶那里了,连护照都没拿,随身只带了100美元,维萨卡,弹簧刀,还有身份证。 带钱是为了防身。如果碰到劫匪,发现你身上一分钱没有,后果可想而知。 元宪洲没敢走远,就在学校大门斜对过四五十米远的一栋小楼前停下,这里挂着英文“宾馆”的字样,观察片刻,元宪洲走了进去。 这里的客房也基本满了,只能将就三楼楼梯口的房间住下了。 这房间比元宪洲当初刚重生回来,在白塔寺住的地下旅店还破败,墙上斑驳陆离,卫生间的水管也滴答着水 元宪洲实在是又累又乏了,洗把脸洗洗脚,将门把锁拧到头,又挂上链子,然后上床就睡着了。 半夜,不知哪个醉汉认错门了,好一顿踢门,幸好挂着链子才没进来。 第二天,元宪洲赶紧退了房,回到校园,和肖蝶还有美惠子一起吃了早饭,然后肖蝶忙着去办理各种手续,元宪洲则到校内宾馆去等客房,等了半个小时果然等到退房的,连忙订下了房间,然后离开校园,打算到外面去转转。 离开校园走了五六百米就到街区上了。 布鲁克林果然是一个经济比较落后的区,房屋破败,街上到处是四处闲逛的年轻黑人。 元宪洲尽量低着头,每当有人投来好奇的目光时,连忙躲闪开,避免与之发生冲突。 可这年月到米国的中国人还比较少,尤其到这种黑人居住区的几乎没有,元宪洲就像稀有动物一样,到哪里都有人盯着看。 正低头走着,突然来到一栋三层的小楼前,楼门洞口不断有黑人进进出出,各个身形健硕,穿着运动衣,看起来这栋楼是个运动场馆。 转到楼的另一边,元宪洲才发现墙上挂着大幅宣传画,上面的人看着面熟,仔细一打量,这不泰森吗? 元宪洲突然想起来,泰森就是布鲁克林区的人,而且还有很多体育明星都是这里出去的。 元宪洲稍一驻足,突然听到有人吹口哨,转头一看,只见三个黑人壮汉正嬉皮笑脸地看着他。 元宪洲假装没听见,加快脚步离开小楼附近,没想到那三个黑人青年竟然追了上来。 不会吧,大白天也有人打劫? 元宪洲一边快步走着,一边四下打量,希望能看到警察之类的人,但街上要么是闲逛的黑人青年,要么是行色匆匆的人。 “布鲁克林!布鲁克林!”三个黑人壮汉在身后喊。 什么意思?是要收保护费吗? 元宪洲一时慌张,竟然钻进了一条死胡同,等他察觉已经来不及了,三个黑人壮汉嬉皮笑脸地堵了过来。 元宪洲把手伸进怀里,摸着弹簧刀,这几个家伙比大鸡、大旗他们还要壮,一刀上去要是没捅到要害,估计连点反应都没有。 元宪洲的手不摸刀了,又摸刀勒,也就是美元,脸上也换上笑脸。 “功夫!”黑人突然用蹩脚的中文喊。 元宪洲顿时明白了,刚才他们不是喊“布鲁克林”,而是喊“布鲁克李”,这是李小龙的外国名字。 这几个黑家伙或许以为中国人都会功夫。 好在元宪洲还真会点拳脚,跟老窦头学了几天梅花螳螂拳那也不是白学的,基本功有一点,套路也能从头打到尾。 黑哥们儿抱拳,兴奋地喊着“功夫!功夫!” 看来元宪洲无论如何也得给他们露两手了。 元宪洲朝三个黑哥们儿抱一抱拳,然后像个街头卖艺的一样,耍起了把式。 刚比划几下,三个黑哥们儿就拍手叫好。 元宪洲使出浑身解数,一丝不苟地打着套路。 最后,他微微喘息着,做了一个漂亮的收式,结束了表演。 为首的一个黑哥们儿过来,像唱嘻哈音乐一样,说了一大堆英语,元宪洲听明白了,这家伙想拜元宪洲为师,元宪洲哪敢,就假装听不懂。 黑哥们儿无奈了,最后只好简单地说自己叫麦克,平时就在挂着泰森画像的那栋楼里练拳,有什么事可以去找他。 元宪洲点点头,三人这才一边比划着中国功夫一边走远了。 元宪洲长出了一口气,然后继续在街区上走着,留意着街道两边的店铺最后终于找到一家看起来比较正规的房屋中介公司,推门走了进去。 没到米国前,元宪洲曾经充满雄心壮志,打算在学校附近买套别墅,或者买一套带泳池的小独栋,可以天天跟肖蝶住在一起,享受小夫妻生活。可昨晚他就打消这个念头。 这鬼地方,房子保不保值倒是次要的,问题是不安全啊。 眼下之际,元宪洲还是租一套别墅,等肖蝶周末的时候过来放松休息一下,平时还是老老实实待在学校宿舍好了。 接待元宪洲的是个白人女子,他听了元宪洲的要求,皱起了眉头:“三个月的时间实在短了点,找公寓楼还差不多,别墅有点困难。” “那就半年吧。”剩下三个月白扔了也无所谓了。 白人女子翻阅了一会儿档案抬起头来:“跟人合住可以吗?” “那要看这家人的情况。” “这对夫妻都算是白领吧,男的在科技公司上班,女的是幼儿园老师。有两个子女,都是女儿。” “听起来不错,能不能先看看呢?” “他们对租客也是有要求的,您先看看他们的资料,我联络一下。” 元宪洲翻看着别墅的资料,别墅离学校有10分钟的车程,算是布鲁克林的高尚社区。 看别墅的照片也相当漂亮,有泳池、车库等设施。 他们出租的是别墅的侧翼,跟别墅的主空间有走廊相连。除了两间卧室外,还拥有独立的厨房和卫生间。 电话接通了,白人女子把元宪洲和肖蝶的情况跟电话另一边的人介绍了一下,对方很快同意了。 “房东的女儿正好在家,咱们可以过去看看。”白人女子放下电话说。 出门后,白人女子驱车带着元宪洲走了七八分钟路程就来到一片居民区。 像电影里看到的一样,这里是一栋栋的居民房子,有的是小独栋,有的是小别墅,从外表看起来差异不大。 来到一栋别墅前,按下门铃后,保姆出来了,打开门让他们两个进去。 白人女子在前,元宪洲在后,穿过花丛草坪后来到泳池旁,正四下打量时,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子从泳池中爬了上来,向两人打招呼。 看着她的面孔元宪洲有些眼熟,再看看她标志性的臀部,元宪洲顿时想起来了:这不詹妮弗洛佩兹吗?在卡戴珊没出名的前,她才是最红的美臀女王啊。 第一百四十一章 养在深闺人未识 像大多数男人一样,元宪洲也喜欢屁股翘的美女。 但他还是欣赏不了西方人推崇的那种又翘又大过于夸张的屁股,比如像卡戴珊那种,在元宪洲看来简直是畸形种。詹妮弗洛佩兹虽然略好一点,但也比较夸张。 可令元宪洲没想到的是,眼下的詹妮弗洛佩兹却并没有那么夸张,屁股只是比小蝶略大略圆略翘一些而已。如果肖蝶的屁股是只大苹果的话,她的屁股应该算只大柚子。或许因为此时的詹妮弗洛佩兹还很年轻,还没有出名。 “你不要老摸我的屁股好吗?”带元宪洲参观别墅的路途中,詹妮弗突然说。 元宪洲吓了一跳:“没有啊。” 詹妮弗笑了:“开个玩笑,我是说……” 她用手比划了一下眼睛。 元宪洲有些不好意思:“我只是好奇,你怎么长成这样的……” “主要是种族天赋,另外还得经常锻炼。” 说着,詹妮弗领着元宪洲走进健身房。 作为私人健身房虽然比公共健身馆小很多,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除了一个组合健身器械外,还有跑步机,以及专门练胸、专门练腿的两个大器械。 詹妮弗走到练胸的器械前,看样子准备师范一下。 她拿过白毛巾递给元宪洲:“帮我擦一下后面的水。” 詹妮弗此时还穿着泳衣,身上的水虽然不滴答了,但还是湿淋淋的。 元宪洲接过毛巾,帮詹妮弗擦着肩背,然后又擦一擦腰部,最后轻轻擦臀部。 “你可以摸一摸。”詹妮弗轻声说。 元宪洲轻轻触摸詹妮弗的屁股。薇薇的屁股又白又柔软,像棉花一样;肖蝶的屁股像果冻一样,很有弹力。而詹妮弗的屁股却很紧致,就像男人的肌肉一样。 帮詹妮弗擦干水,她开始锻炼起来,一边做着扩胸运动一边说:“我还是头一次遇到亚洲男人,你是第一次遇到拉丁女人吗?” “第一次摸拉丁女人的屁股。” “哈哈。”詹妮弗笑了,“我还以为你们中国男人很正经呢。” “还好吧,需要正经的时候绝不正经,不需要正经的时候必须假正经。” 詹妮弗又一次笑了:“不过你们东方男人好像比较小啊……” “是啊,某些东西是比较小,某些东西又不像你们想象的那么小。” 说着,元宪洲摆弄起身旁器械的伸缩杆儿。 “我们讲究后发制人,平静的时候这么细点,激动的时候就会变成这么粗。” “能增长三倍啊?” “差的也能增长两倍。” “哇,我好想见识一下。” “现在就可以啊……” 詹妮弗有些羞涩了:“这里不好吧,要不到屋里……” “你想什么呢?我说的是瞳孔,你现在的瞳孔就扩大了三倍。” “讨厌!”詹妮弗给了元宪洲一拳。 两人将别墅里的公共设置看了一遍,最后来到元宪洲他们宪租住的别墅侧翼。 “看,这里有两间卧室,你们几个人啊?” “两个。” “不会是你和你女朋友啊。” “那当然了。” 詹妮弗有些失望,但又冷笑:“估计也很小巧。” “比你高了一点点了。” “那也没有我……” 詹妮弗说着,抚摸着自己的臀部。 元宪洲心说,这么翘这么大,估计很深啊。 来到主卧,詹妮弗指着大床:“怎么样?够大吧?” “估计睡三个人都没问题。” “是啊,可惜没那嗜好。” 元宪洲对詹妮弗家的房间和设施都很满意,詹妮弗也很希望他能搬过来。 但詹妮弗的老爸很谨慎,他要见了元宪洲本人才能定夺。 “要不咱们去游会儿泳,然后喝点咖啡,一起等我老爸回来……” “不了,我还要回学校跟女朋友商量一下。” “那我开车送你吧。” 这一次元宪洲没有拒绝,虽然这一路过来是有惊无险,但独自行走在这一带的街头怎么都感觉不太舒服。 坐在詹妮弗的车子里聊了一会儿,元宪洲才知道詹妮弗也是布鲁克林大学的学生,她学的是法律专业,老爸希望她将来当个律师。 “我妈希望我将来跟她一样当个幼儿教师。” “可你想当大明星。” “你怎么知道?” “你身材这么棒,不当大明星不可惜了吗?” “真的吗?你又想骗我。” “真的。你一定能成功的,一定能成为大明星。” 詹妮弗叹口气:“跟你说实话吧,其实我去年拍了个电影,本以为从此走进好莱坞了,结果还是籍籍无名。根本没有导演没有制片人来找我。” “别着急,你可以试着多拍些平面作品,把你的优势发挥到极致。” “我有什么优势?会唱歌,可没人找我录磁带。会跳舞,却不够出类拔萃。” “你应该知道自己的优势。” “你是说我的屁股?哎,对你们亚洲人来说够大够翘,可在我们拉丁人眼中,只能算一般般。” 元宪洲叹口气,他心里清楚,眼下的詹妮弗已经够美了,但欧美人夸张的审美标准,会逼迫詹妮弗沿着畸形种的道路越走越远。 元宪洲刚下车,詹妮弗就说:“我六点钟来接你啊。” 没等元宪洲拒绝,她就开着车一溜烟走掉了。 此时肖蝶还没回宿舍,元宪洲就在院子里又转了会儿,再回来跟宿管阿姨打听,肖蝶终于回来了。 听说元宪洲在校外找到了别墅住,肖蝶挺高兴,怎么都比住集体宿舍舒服啊,因为米国大学是学分制,时间比较自由,总待在校园里岂不痛苦。 元宪洲提示安全问题。 肖蝶还是满不在乎:“进出打车好了。” 等到了六点的时候,元宪洲和肖蝶走出校园时,詹妮弗果然开着车子在外面等候了。 她特意多看了肖蝶几眼,撇撇嘴没说话。 坐进车里,元宪洲介绍:“这是我老婆肖蝶,这是房东家的女孩詹妮弗,未来的大明星。” 肖蝶连忙称赞:“身材真好!” 詹妮弗挺高兴:“谢谢,你身材也不错。” “詹妮弗跟你是学校的。” “哦,您学什么专业。” “法律。” “将来想当律师?” 詹妮弗叹口气。 来到詹妮弗家中的大客厅里,詹妮弗的老爹已经恭候多时了。 詹妮弗老爹的面貌不像一般西方人那样高鼻深目,反倒有点中国人的样子,再看看茶几上摆放着的茶具,元宪洲更是大吃一惊。 第一百四十二章 房客 更令元宪洲大吃一惊的是,老爹竟然张开双臂,说着一口流利的汉语:“欢迎!” 元宪洲迎上去,正懵逼的时候,老爹却叽里呱啦说起了英语。 原来,丫就会这一句。 而且老爹的茶道也是跟单位以前的一个小鬼子工程师学的。 “我长得像不像中国人?” “太他妈像了!”元宪洲忍不住说。 “我在单位的外号就是中国人!哈哈!” 元宪洲和肖蝶忍不住笑了。 这老爹性格还真是挺随和亲切的。 “说不定我们的祖先真是中国人哦。” 似乎是怕元宪洲不信,老爹又起身到柜子前翻找。 元宪洲以为他能找出家谱之类的东西,老爹却拿来一个工艺品。 元宪洲接过来看一看,沉甸甸的类似玉石之类的材质,看起来又年月了。 再仔细看看雕琢的图案,竟然跟中国的龙很相像。 其实元宪洲知道这是南美的羽蛇神,但或许也不是巧合。 美洲人的祖先也是黄种人,而且很可能是一两万年前从东北亚大陆穿越封冻的白令海峡过去的。 其实老爹也不完全是在套近乎,跟白人相比,他们的生活习俗、家庭伦理观念,好像更接近与东亚人。 聊了一会儿,老爹邀请元宪洲和肖蝶吃晚饭,元宪洲有些犹豫,肖蝶却爽快地答应了。 吃饭时,老爹问起元宪洲的家庭情况,听元宪洲说起父母家人,还有老家的爷爷亲属们,老爹立刻有些激动了。 “你们也喜欢一大家人住在一起是吧?” “是啊,如果能三世同堂、四世同堂,那才感觉最美好。” 老爹挺兴奋:“我们也是啊。不像白人,刚满十八岁就把孩子赶出家门,一点人情味儿都没有。我们都恨不能世世代代都跟孩子,还有孩子的孩子生活在一起。可惜现在的孩子受白人影响太大,翅膀还没长硬就惦记着跑出去……” 詹妮弗在一旁忍不住叹息。 元宪洲在一旁安慰:“其实都一样,我们那里也是,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也不习惯与父母同住了。” 聊了一会儿,元宪洲才知道,老爹老家是波多黎各的,他的家人仍然留在那里。 詹妮弗的老爹老妈都算是布鲁克林这个黑人拉丁人街区的成功人士,老爹在电脑公司上班,老妈在幼儿园教书。 他们也是比较传统保守的人,希望女儿将来能当个律师或者幼儿园老师之类的。 但詹妮弗显然无法满足他们的愿望。 从被邀请共进晚餐的那一刻起,元宪洲就清楚,詹妮弗父母已经接受了他和肖蝶,接受他们成为房客。 元宪洲感觉詹妮弗的父母之所以把别墅的一小块儿租出去,并不完全是为了钱,更多目的是想让元宪洲和肖蝶影响詹妮弗,帮她走上“正道儿”。 肖蝶刚住到学校,还没什么家当,所以第二天就搬来了,而且还把美惠子也一起领来,正好做个伴儿。 每天早上,詹妮弗开着车子,三个女孩儿一起上学,晚上再一起回来。 刚开始,元宪洲还跟着她们一起到学校,到处听听课什么的,但老师都用英文上课,元宪洲的水平只能听懂大概,听了几天就受不了了,于是决定去考驾照。 米国考驾照不用上驾校,先考文化课,然后再约路考。 文化课元宪洲以为挺麻烦,没想到还专门有中文的。元宪洲本来就懂一些交通规则,虽然米国有些差异,但好歹也是右侧通行的体系,相差也不会太大。 在家里复习了两三天后,一下就考过了,然后越好路考待在家里等通知。 没事的时候,元宪洲就往兴都打电话。有时打回家里,询问家人的情况;有时打给钟欣,询问公司的情况;有时打给薇薇,陪薇薇聊会儿,安慰安慰她。 ******************* 转眼间,元宪洲到米国陪读已经快一个月了。 公司所有的事务虽然都委托给钟欣了,但钟欣其实并没有那么忙碌。 因为元宪洲任命的这几个年轻高管都很得力,年轻气盛干劲十足,钟欣基本用不着插手。 每天傍晚下班后,钟欣都习惯在离家不远的路口吃点重口的小吃,比如毛鸡蛋、臭豆腐之类的。 和钟欣一样重口的食客大有人在,所以每天都有五六个小贩蹲在路口等候着。 他们面前放着小炉子,架着平底锅,一边煎烤着,一边等候着。 不时有食客过来,买上几串臭豆腐或者毛鸡蛋,站在路边吃着。 钟欣虽然重口,但还是很在意卫生,她走过来暗暗观察了几个小贩,发现她们要么是手太脏,要么是盛具不太干净。 唯独一个身形高大的女人不光手干净,盛具也摆弄的干净规整,再看她煎烤的毛鸡蛋也火候适中。 “来两个。”钟欣说。 女人忙碌起来:“辣椒面儿要吗?” “要,多一点。” “椒盐呢?” “少来点。” 钟欣刚开始以为女人后背背着个包裹,等她低头忙碌的时候才发现背得是个婴儿,不由自主多看几眼女人,突然觉得她有些面熟。 “你住在西甲胡同那边吧?” “是啊。” “我说怎么看着面熟。” “好了。” 女人烤好一个递过来,钟欣站在她旁边慢慢吃着慢慢品味着,点点头:“味道还行。” 女人轻轻叹口气。 钟欣刚吃完这串,另一串也烤好了递了过来。 钟欣一边吃着一边摸钱。 “听口音你是外地人啊?” 女人点点头:“是啊。” “怎么跑到这来了?” 钟欣再看看女人背后的孩子,笑了:“不会是来找你男人吧?” 女人叹口气。 钟欣忍不住有些怒了:“草!这世道!男人靠得住母猪能上树。” 说完,钟欣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女人也忍不住笑了。 钟欣给了女人一张大团结,女人起身找零钱。 女人不光个子高肩膀宽,腰板也溜直。 “你不会是个军人吧?” 女人苦笑:“差不多吧。” “啊?”钟欣吃了一惊,再看看襁褓里的婴儿忍不住赞叹:“小孩儿长得真白净、真漂亮啊!” 女人有几分自豪:“长得像怪胎。” 钟欣吓了一跳,心说哪有女人说自己孩子是怪胎。 女人也立刻反应过来了:“我是说俺男人……” “他叫怪胎?哈哈。你叫什么呢?” “我叫铁梅。” “你愿不愿意找个轻省点的,收入高一些的活儿?” 铁梅叹口气:“上哪找这样的活儿啊。” “我家里缺个佣人,不过恐怕得当半个男人使。” “别说半个男人,一个男人也未必跟的上俺。”铁梅笑了。 第一百四十三章 弹簧刀 元宪洲学车的路考通知很快下来了。 作为一个老司机,元宪洲觉得自己应付米国的考官没多难,可没想到第一次就折了——经过一个无人路口时他没减速。 第二次,元宪洲小心翼翼,总算一路无事,最后终于考试结束,车子停靠路边,考官下车了。但没想到这最后一下,考官以侧方停车不标准又没给过。 第三次,元宪洲怒气冲冲全力以赴,可刚开了几分钟,还没施展平生绝学时,考官就给过了。 拿到驾照后,元宪洲赶紧买了辆二手的凯迪拉克,趁肖蝶没课的时候就开车带她四处转转。 没事到第八大道唐人街转转,看看老广老闽们;或者开车走过布鲁克林大桥来到曼哈顿区看看;还可以沿着西海岸奔行,看看沿岸的风景。 反正肖蝶还要在这里待两年,他们还有的是时间把米国的大好河山游览一番。 这天,元宪洲、肖蝶、美惠子三人刚从外面回来,突然听到泳池边传来一阵激烈的争吵声。 元宪洲还以为是詹妮弗跟父母发生矛盾了,正想过去劝一劝,却发现一个将近一米九的黑人男子正在跟詹妮弗争吵,刚听了几句元宪洲就大概听出来,这家伙是詹妮弗的前男友,大概是回来无理纠缠。 这是人的家事,元宪洲不想干涉,正打算与肖蝶、美惠子绕过花坛回到自己的房间。两人的争吵声却突然大起来,甚至动起手来了。 好像是詹妮弗一时气急,打了大块儿头一巴掌,大块儿头推了詹妮弗一下,詹妮弗打了个趔趄差点摔倒。 元宪洲正犹豫要不要过去阻止时,肖蝶早忍不住了,冲过去阻止:“嘿!嘿!我说你干什么?” 大汉愣了下,再看看如花似玉的肖蝶又笑了:“又来了一个妞儿!真不错啊。” 詹妮弗挺身过来:“别胡来!这是我们家房客。” 大汉一把将詹妮弗推开,径直朝肖蝶走来:“是霓虹妹子吧?靠你其哇!密西密西!雅蠛蝶!” 肖蝶不慌不忙也不躲闪,冷笑一下,用中文说:“傻逼!” “她是在骂我吗?”黑大汉问詹妮弗。 詹妮弗连忙解释:“这,这是他们一种打招呼的方式。” “傻逼!***!”肖蝶用中文和英文混搭着说。 “嘿!这妹子够劲儿!”黑大汉说着,伸手过来想搭肖蝶肩膀,却被另一只手轻轻推开了。 “有话说话,别动手动脚。”元宪洲挺身过来。 “哦?又过来一个,长得挺俊啊,这是男的女的?”大老黑又朝元宪洲过来。 元宪洲冷笑:“男人女人有什么关系?心胸狭窄,长得再高高大大也只是浪费粮食。” “还挺会说啊?”大老黑说着,将手搭到元宪洲肩膀上。 “我数三个数,你把手拿开。” 大老黑哈哈大笑:“三个数?来我帮你数,碗……啊!” 大老黑惨叫一声,弯下腰捂住大腿。 “傻逼!你以为老子真数三个数儿啊!” 元宪洲甩一甩弹簧刀尖儿的血,继续在手里摆弄着。 “***!”大老黑骂着,起身要扑过来。 元宪洲不慌不忙比划着弹簧刀:“怎么?还想再来几个窟窿?” 大老黑看着元宪洲手里寒光闪闪的弹簧刀,止步不前了,回退几步,一瘸一拐地向门口走去:“等着!你等着!” 元宪洲从怀里拿出手帕擦一擦刀刃,然后扔掉手帕,收起刀刃,将弹簧刀放回怀里,轻轻叹了口气。 詹妮弗哭丧着脸:“真对不起!是我连累了你们。” 肖蝶却有些诧异:“你们米国人不是可以持枪吗?他私闯民宅你怎么不拿枪干死丫!” 詹妮弗叹口气:“我们家倒是有枪,可我不敢杀人。” 肖蝶无奈地摇头。 “我看你们还是赶紧搬走吧,他这几天还会回来找你们算账的。” “可我们走了你不遭殃了吗?” 元宪洲也说:“是啊,是啊。我看你还是报案吧。” 詹妮弗摇摇头:“在我们布鲁克林区,这种事警察是不管的。” “那怎么办?”肖蝶也愁了,“要不你把枪拿给我试试?” “别,别,你没枪证不能摸枪。” 元宪洲知道肖蝶是军人家属,小时候玩过枪,可米国虽然开放,但枪械管制也很严格,没枪证是绝对不可摸枪的。 “那怎么办啊?等那个王八蛋养好伤,过几天又该回来了。” 元宪洲皱着眉头想了下:“或许我可以找人解决这个麻烦。” 元宪洲想起那个追着他想学武术的麦克。 事不宜迟,元宪洲赶紧开车凯迪拉克来到麦克他们出入的那栋小楼。 刚到楼梯口,两个黑人壮汉便挡住去路,打量元宪洲几眼:“去,去,这不是你来的地方。” “我找麦克。” 黑人壮汉又打量几眼。 元宪洲解释:“我们是朋友,我是中国,中国人。” 一名黑人壮汉甩一下头示意跟他上楼。 刚走上楼梯,元宪洲就听到一阵击打沙袋、还有发力的“呼喝”声,一下就明白了,这里是一个拳馆,那个麦克多半跟泰森一样,是个练拳击的。 走到楼上果然看到一群人在操练着。 有人在绳栏里对打着,还有人在打着沙袋,另有一些人在玩杠铃哑铃之类的器械。 麦克则在房间的一角跳绳,跳的汗流浃背,黑色皮肤铮明瓦亮。 “麦克!”领元宪洲上来的黑人喊了一声,麦克停下来看见元宪洲立刻笑了,张开双臂走过来:“功夫!元!” 麦克身后四五个黑人小伙子也跟了过来,还议论纷纷:“就是这个中国人吗?听说他功夫很厉害?” “元,你想好了吗?是不是决定教我们功夫了?”麦克说。 “这个……”元宪洲稍一犹豫。 一个黑人小伙子说:“不对啊,中国人拜师学艺要下跪的。” 话音刚落,几个人一起单膝跪地,笨手笨脚地拱手,说着蹩脚的汉语:“师呼!师呼!” 元宪洲又好笑又觉得惭愧,后悔自己没好好跟老窦头学习螳螂拳。 他连忙走过去拉起麦克:“行了!行了!赶紧起来。” 麦克惊喜万分:“您答应了?” “以后不许下跪,不许叫师父,就叫元,或者布鲁克元。” “好!以后就叫布鲁克元。” “另外,你还得帮我个忙。” “您尽管说,这布鲁克林到处都有我们的弟兄。” 元宪洲把詹妮弗家的事情跟麦克大概说了下,麦克一口答应:“三天之内帮你摆平!” “好!三天后我来教你们功夫!” “谢谢师呼!哦不,谢谢布鲁克元!” “布鲁克元!”几个黑人小伙子一起喊。 第一百四十四章 归去来兮 第二天,詹妮弗的前男友就主动一瘸一拐地登门,向詹妮弗道歉,然后央求詹妮弗放她的朋友放过他。 三天后,元宪洲如约来教麦克等人螳螂拳。 满打满算,元宪洲在老窦头那里也只学了半年拳。武术这东西跟拳击不一样,拳击学两三个月基本就可以实战了,甚至可以轻易打败学了两三年武术的人。 但武术也并不完全是表演或杂耍,至少有百分之一二十是有用的。 比如北派拳种中像螳螂拳、通背拳等;南方拳种中像咏春拳等都具备很强的技击性 元宪洲这一世学了半年螳螂拳,上一世学过半年拳击,两下比较他发现拳击的架势和螳螂拳很相似。还有螳螂拳的滑步、跟步、踏步等步法;提拿封闭、粘黏帮贴、来叫顺送等手法;爆发力、寸劲等劲法在拳击中都可以用上。 更别提几乎所有武术流派都重视的站桩。在拳击中也一样,如果你下盘功夫不扎实,拳头再牛逼,也连坨屎都不如。 元宪洲虽然学艺不精,但基本的手法、拳法、步法,基本功等还是比较清楚的。他可以把这些基础东西传授给麦克他们。 为了不让这些黑人小伙子们觉得枯燥,元宪洲每天教完基础课,再教一点套路。让他们可以在亲朋好友面前显摆显摆。 其实,元宪洲最担心的事情是,某个黑哥们儿要求跟他过招儿。 以元宪洲这样的身手跟自己身形差不多的人过招,勉强能占点上风,要是块儿头比自己大点,又练过拳击,那绝对会被打的满地找牙。 但这些黑哥们儿跟大工街的一些老混混小混混差不多,他们也挺讲江湖规矩,拜人做师父就绝不挑战师父、质疑师父。 一天,元宪洲正在教麦克等人采手,突然大家的神情就庄重起来,停下手站向一边,元宪洲连忙转过身来,只见一个体壮如牛,个子略矮(不到一米八)的黑人小伙子走过来。 元宪洲仔细一看,顿时认出来了:泰森! “师呼!”泰森也想其他人一样老远喊着,向元宪洲拱手。 元宪洲担心他单膝下跪,连忙迎上去拱手:“拳王!” 麦克也过来,向元宪洲介绍说,泰森听说他在这里教拳,专门过来拜访。 元宪洲十分惭愧,连忙再次拱手,向泰森表达敬仰。 泰森却有些苦恼,他虽然拿了金腰带了,但感觉到上升瓶颈,却找不到突破的办法,想要从中国武术中获取灵感。 元宪洲仔细想了想,在泰森所打的那个级别中,他属于个子矮胳膊短的人,所以只能拼命贴近对方打。如果使用螳螂拳中的采手,还有寸拳说不定能建立奇功。 泰森和麦克也觉得有道理,于是泰森一连七八天都待在拳馆里,跟随元宪洲练习采手、寸拳。 练了两三天元宪洲就大惊失色,这他妈种族天赋你不服不行,泰森的身体就像马达一般,寸拳寸劲从他身上爆发出来几乎能达到普通人一百倍的力度。 不教拳的时候,元宪洲就被肖蝶拖着,教她开车。 “你学开车干嘛?考驾照啊,米国考驾照很变态的。” 肖蝶学了一个星期,连档都搞不明白,还没事瞎嚷嚷:“哎,老公你看这个好像你的吉吉啊,我撸我撸……” “小声点,你大爷的,没看路边那人老看咱们。哎,你别往电线杆上撞啊。” 就这水平,一个星期后,肖蝶便参加路考了,结果一下就过了。 元宪洲气的大骂:“这米国考官都是王八蛋,老子一老司机他们各种为难,看见漂亮女孩子一下就给过了。” “哈哈,我就当你在表扬我。” 肖蝶拿到驾照第二天,就把凯迪拉克撞了个大坑。 转眼间,元宪洲在米国陪读已经三个月了,肖蝶还不舍得放元宪洲走,可想一想元宪洲在兴都还有一大堆事儿等着呢,又不得不放手。 “反正还有一两个月你就放寒假了,到时候又可以再见了。” “嗯。” 元宪洲和肖蝶深情接吻着。 “我爱你老公。”“我也爱你老婆。” ******************** 这三个月,虽然人在米国,元宪洲还是心在兴都,几乎每天都要往兴都打电话,了解各个厂子的情况。元宪洲最关注的还是个体大厦的施工情况。 每天往兴都打电话时,元宪洲都要向朱兆强嘴里了解工地的情形。 令元宪洲感到无比庆幸的是,个体大厦施工极其顺利,甚至可能要提前竣工。所以,元宪洲才着急忙慌地赶回来。 刚回到兴都,放下行李,元宪洲就急忙赶到工地。 果然如朱兆强所描述的那样,大楼即将竣工了。 眼下大楼正在盖最后一层——第十层,工地现场有些围栏和设施已经撤走了,随时等着大楼最后封顶。 元宪洲刚转一会儿就发现了老莫,人瘦了一圈,但更精神了,看来老莫从早到晚都在工地上盯着。 “老莫!记得我说过的话吗?” 老莫笑着:“啥?” “你们公司将来一定能成为全国著名的大公司!” “哈哈,还早着呢。” “不早,凭你这么负责任,那一天说不定会提前到来!” 两人一起哈哈大笑了。 元宪洲再来到兴发无纺布厂、粘合衬厂、喷胶棉厂时,更是兴奋不已。 在他离开着三个月里,董狐狸、元宪波他们几个年轻人率领几百号员工高歌猛进,不论是销售额还是产能都大幅攀升,平均达到百分之二十以上。 在工厂办公室里,元宪洲正和董狐狸、元宪波他们几个兴奋畅聊时,薇薇突然把电话打过来。 “小爸爸,你回来也不告诉我一声。” 元宪洲有些尴尬:“我正打算晚上带若星过去,所以……” “那你早点过来。” “好。” 离开工厂后,元宪洲又来到大洋洲大厦,听钟欣介绍一下公司最近的整体情况,然后回家休息一会儿,眼看下午四五点钟了,这才开车带着若星往南山赶来。 路过南山市场是,元宪洲还下车买了几个菜,赶到薇薇的别墅时,薇薇正好也从工厂回来了。 看见元宪洲拎着菜挺高兴:“好久没吃小爸爸做的菜了。” 若星正是爱说话的年龄,连忙插嘴说:“妈妈妈妈,你怎么老叫爸爸小爸爸呢,那我以后也叫爸爸小爸爸。” “不行!”薇薇板起脸,“小爸爸只能妈妈叫,就像爸爸叫我薇薇一样,你只能叫我妈妈。” “好吧,那我叫爸爸大爸爸!” 元宪洲和薇薇无奈地笑了,一起拎着菜走进厨房。 此时,薇薇已经做好几个菜了,元宪洲再把带来的菜拾掇几下便齐活了。 一家四口人,元宪洲、薇薇、元若星、元若辰,还有一老一少两个菲佣都坐到了桌子前。 薇薇一年四季都穿裙子,眼下天气微凉,薇薇的别墅里早早烧起了暖气,薇薇在家里就更加清凉了。她穿着吊带裙子,露出光滑洁白的肩颈,在灯光照射下熠熠生辉。 尤其当薇薇低头时,元宪洲更是不敢直视,只能低头看着碗盘。这两年没注意,薇薇的罩杯好像涨了些,感觉两只汤碗都可以扣上去。 饭后,元宪洲想帮着收拾桌子,薇薇却向他使眼色,示意他别抢人饭碗。元宪洲略想一下也觉得有道理,这本是菲佣的活儿,你要是干了,不显得人家没用吗。 元宪洲跟着薇薇来到内屋的客厅喝咖啡。 薇薇的咖啡是从巴西直接空运的,口味相当地道,一杯下肚后,元宪洲就感到燥热起来。 元宪洲慢慢喝着咖啡,打量着这间客厅,这是内室的客厅,里面紧挨着薇薇的卧室。此时,薇薇的卧室房门半开着,元宪洲隐隐能闻到卧室里散发出的独特气息,这气息元宪洲很熟悉,它是薇薇的体香混合着法国高档香水的气味儿。 这客厅薇薇平时是不接待外人的,连若星、若辰都不能随便进来,这两年元宪洲到别墅来时,薇薇曾多次邀请他进来,他都婉拒了。 眼下,似乎也有些不妥了。 元宪洲喝完两杯咖啡,终于下定决心,准备起身告辞了。 此时,若星突然跑进来,跳到沙发上玩闹着,元宪洲一把将他抱过来:“今晚不许调皮啊,好好陪妈妈睡觉。” 若星撅着嘴:“怎么老让我陪妈妈睡觉,你自己不陪妈妈睡觉。” 薇薇的脸顿时红了,元宪洲也有些尴尬,故意板起脸:“不许乱说!” “才没乱说呢,别人家的爸爸都陪妈妈睡觉。” 元宪洲一时哑口无言。 菲佣突然跑进来,一脸的歉疚,不停地向薇薇鞠躬:“刚才没看住啊。” 说着,拉扯若星一把:“走,阿姨跟你陪你玩坦克。” “好啊!好啊!玩坦克去。”菲佣牵着若星离开了,还顺手带上了门。 屋子里突然安静下来,这让元宪洲突然有了莫名的恐惧,再看看羞答答低着头的薇薇,元宪洲更有一种要站起来冲出去的冲动。 还有一个声音在脑海里响起:走!快走! 但元宪洲却只感到浑身燥热,迈不开步子了,屁股好容易离开了沙发,薇薇却突然轻轻说了句:“好久没和小爸爸……” 就像听到了咒语一般,薇薇的轻声细语瞬间又把元宪洲按在了沙发上,他鬼使神差地伸出手去,亲亲抬起薇薇的下巴。 “小爸爸。”薇薇羞怯地抬起脸,从脖子到耳根子都红了。 “薇薇。”元宪洲忍不出把薇薇搂在怀里,四片嘴唇贴在一起,疯狂地吻着。 “小爸爸。”“薇薇。”“小爸爸。”“薇薇。”…… 两人一边接吻,一边喃喃自语。 元宪洲伸手搓揉着薇薇的两团,正在拉扯她的吊带的时候,薇薇却轻轻推开他:“小爸爸等我一会儿。” 薇薇说着,起身向卧室走去了。 听着薇薇在卧室里窸窸窣窣忙碌着,元宪洲在脑海里各种脑补。 薇薇是思想开放,爱美爱时尚,又极富创意的人,她又专门生产经营各种高档内衣…… 突然,一阵清脆的高跟鞋声传来,元洲洲以为是从门外传来的,连忙掉头去看,客厅的门严严实实关着,估计还锁住了。 再转回头时,元宪洲顿时惊呆了。 元宪洲脑补出各种匪夷所思的画面,但却唯独脑补不出眼前的一幕。 只见薇薇站在卧室门口,从头到脚只穿着一双高跟鞋和两条网眼丝袜。 元宪洲半天说不出话来。 “小爸爸,您还满意吗?”薇薇羞怯地抬手捂住半边脸。 “薇薇,你真美!” “那小爸爸还不赶紧过来欺负薇薇。” 元宪洲起身扑了过去。 第十一章 小爸爸 转眼,元宪洲受伤已经三个月了。 昔日的同学们早已坐进课堂开始朗朗读书声了。 而元宪洲离伤筋动骨100天也没有太远了。 最令他惊喜的是,或许因为营养充足,在这三个月里,他竟然长高了两公分,身高已经变成一米六五了。 一天晚饭后,元宪洲在屋子里歇会儿,正打算出去活动活动。 门外突然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 听着那熟悉的声音,元宪洲顿时心惊肉跳:“她竟然找上门来了!” “大洲!老师来看你了!”母亲在门外喊。 元宪洲硬着头皮向外走去。 看见那个婀娜的身影,元宪洲惶恐不已,再看看那张憔悴的小脸,元宪洲又愧疚不已。 “大洲!你怎么又出汗了!”刘彩霞过来给元宪洲擦汗。 元宪洲透过母亲的臂弯,看向边薇薇,勉强地笑笑:“老师好!” 边薇薇脸上已经没了先前作为老师的那种居高临下的天然优越感了,反而变得怯怯的,她似乎犹豫着要不要凑近过来,最后还是立在原地,远远地向元宪洲打招呼:“嗨,好点了吗?” “好多了!我正想出去走走。” 元宪洲说着,主动向边薇薇身边走来。 刘彩霞责备:“你这孩子,也不让老师多坐一会儿。” “不用了,我就来看看,带点东西。” 说着,边薇薇将网兜放下了,元宪洲看到里面有水果、罐头,还有一包纸包着的油乎乎的东西,十有八九是猪头肉。 “那你们转会儿,再回来坐一坐。” “再看吧,以后有的是机会。”边薇薇说着,自己率先倒退出去了。 元宪洲连忙拄着拐杖也跟出去,随手带门:“妈,我先出去了啊。” “慢点走!老师你有空一定要上来啊!” 刚来到楼下,边薇薇边挽起元宪洲的胳膊。 边薇薇有一米六五,穿的高跟鞋也格外高,挽着元宪洲的时候,高耸的胸部都快触到元宪洲下巴了。 元宪洲本想挣脱,但不想让边薇薇难看。 更何况,一个成熟女子领着个腿受伤的少年,也不那么容易引起别人说闲话。 索性就这样了。 但边薇薇还是太扎眼了,她本身就身材婀娜,又爱打扮。 走了没几步,就有熟人过来打招呼:“大洲!” 眼睛却看向边薇薇。 或者干脆向元宪洲眨巴眼睛,意思说你小子艳福不浅。 甚至连平时爱理不理的六七十岁的老伯,都主动过来打招呼,然后用老眼昏花的眼睛瞅一瞅边薇薇。 元宪洲领着老师走向纺织厂和重机厂交界处,那片略微偏僻点的地段。 刚到了这边,边薇薇便一把抓住元宪洲的胳膊:“老师对不起你!” 元宪洲看着边薇薇的眼睛有泪光在闪烁,顿时叹口气:“是我对不起你!” 边薇薇泪如雨下:“怪我!怪我!都怪我!我是个成年人,不该诱惑你!你还是个小孩子!” 从道理上讲,边薇薇跟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发生关系,好像是不道德的。 可实际上,元宪洲是一个阅人无数的,五十岁的老男人,应该算是他诱惑了边薇薇这么个涉世不深的年轻女子。 看着边薇薇憔悴的小脸蛋,元宪洲又愧疚又心疼,忍不住安慰她:“其实,其实我跟五十岁的人差不多,我有一颗老男人的灵魂……” 边薇薇扑哧笑了:“怪不得他们都说你是小老头儿!我也觉得你像个小大人。” 元宪洲平时比较闷,有点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感觉,所以好多同学给他起个外号叫“小老头儿”。 边薇薇之所以高兴,也是因为这正是她想听到的,因为她需要心理安慰,需要给自己的行为找到合理的逻辑。 元宪洲于是继续安慰她:“所以,不是你诱惑我,其实是我诱惑你……” “本来嘛!你让人家喝酒,占了人家……你是小坏蛋!小坏蛋!” 边薇薇一边说着,一边将身体向元宪洲依偎倾斜过来。 她穿着高跟鞋比元宪洲高出很多,依偎的结果就是用胸部顶到元宪洲脸上。 元宪洲略微吸了吸鼻子,突然闻到一股怀孕妇女特有的泌乳的味道。 元宪洲前世虽然只经历了徐艳秋一个女人,但在徐艳秋怀孕时,他钻研了不少类似知识。 知道怀孕妇女很多都会有泌乳现象,比如徐艳秋在五六个月的时候出现,其他人可能两三个月也会出现。 元宪洲忍不住推开边薇薇,仔细打量的腹部。 曾经见过边薇薇的身体,元宪洲是有点印象的,边薇薇的腹部十分平坦,现在却隐隐有了起伏。 “你,你不会是怀孕了吧?”元宪洲小心翼翼地问道。 边薇薇愣了下,猛地搂住元宪洲哭了起来:“呜呜!你果然是个小大人,什么都知道!呜呜!我该怎么办啊!” 元宪洲脑子“嗡”地一下:我的个娘啊!这算什么事儿啊! 元宪洲都不敢相信,自己一个十五岁的稚嫩身体,怎么会让一个二十五岁的成熟女性怀上。 他甚至想不起那天发生关系的具体细节。 不远处,有人正在行走,元宪洲慌忙推开边薇薇。 边薇薇也顿时清醒过来,以为自己的举动会吓到这个十五岁的少年,连忙抹一抹眼泪,强作笑颜:“没事,我自己有办法。” “你有什么办法?莫不是……” 元宪洲知道边薇薇是个南方人,在当地应该是没有亲属的,所以他担心边薇薇说得办法是堕胎。 这让元宪洲止不住心惊肉跳。 虽然元宪洲自认不算是个好人,但在他五十岁的人生阅历看来,堕胎就是杀人啊! 边薇薇摸摸自己的肚子:“眼下这样子还没事,再过个一两个月估计就藏不住了,到时候我就请病假,回老家……反正我姐姐没小孩儿。” 元宪洲心里感到一阵凄凉:自己的孩子却要送给别人了。 心里想着,忍不住便轻轻叹息。 边薇薇见四下无人了,连忙又搂住元宪洲:“怎么舍不得啊?你还想当小爸爸啊?话说回来,到时候说不定我也舍不得呢。” 一时间,元宪洲心里翻江倒海。 自己好歹也是五十岁的人了,怎么也应该承担起责任啊!自己做的孽,跪着也要把它算清。 更何况,这并不是什么难事。虽然只有十五岁的身体,但起码还有未卜先知的本领。完全可以利用这个做生意!发大财!养活自己的孩子! 边薇薇见元宪洲发呆,捏一捏他的脸蛋:“怎么了?小老头儿!” 元宪洲挺起胸膛:“你把孩子生下来吧!我来养活!” 第一百四十五章 按下葫芦浮起瓢 缠绵过后,元宪洲轻轻叹息,薇薇紧紧依偎着他。 薇薇滑嫩洁白、玲珑剔透的身体匍匐在豪华古典的大床上,跟蚕丝被相得益彰,宛如大宫女一样的古典名画。 “小爸爸担心什么?” 元宪洲苦笑:“又没采取措施。” “小爸爸是小李飞刀例不虚发!”薇薇一边说着,一边抓起元宪洲的手放到她的小腹上。 元宪洲几乎要哭了:“我总是害你……” “好想再给小爸爸生几个……” “不要了,多辛苦啊。” “可惜上环了,要不我再去医院摘掉吧?” “别!别!”元宪洲搂紧薇薇,“不要再生了,生两个已经够辛苦了。” “好吧,就听小爸爸的。” 薇薇摆弄着元宪洲的下面,突然笑了:“小爸爸肿么了?象拔蚌变成大蘑菇了。” 元宪洲苦笑:“被小蝶做上记号了。” “这丫头真狠,这是宣誓主权啊。” 元宪洲本来已经疲软了,被薇薇抚弄几下又开始昂扬了,连忙去扳薇薇的肩膀:“好了,薇薇,已经三次了,都给你了……” 薇薇却撅起嘴:“哼!人家又没侵犯主权,人家只是采蘑菇的小姑娘嘛,是不是小爸爸?” 薇薇说着,一边调皮地眨巴着眼睛,一边舔一舔温润的嘴唇。 元宪洲立刻知道她想干什么了,连忙阻止:“别……” 但薇薇已经把脸埋了下去。 ****************** 到米国陪读三个月,元宪洲一直惦记着徐艳秋,惦记着重病缠身的老丈人。 当然,他不能像跟薇薇那样,频繁地跟徐艳秋联络,只能两三个星期打个电话问候一下,了解一下老丈人的病情。 而且只要有空闲,元宪洲就在纽约各地寻访名医名药,购买可以帮到老丈人的特效药。 回到兴都,到大洋洲大厦上班后,元宪洲本想让小舅子把一大堆特效药、保健品带给老丈人,没想到小舅子超级懒,据其他员工介绍,元宪洲不在的这些日子小舅子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就算来了也是点个卯就不见踪影。 元宪洲只好亲自上门了,也正好看看徐艳秋怎么样了。 敲门后,小舅子出来开门,惊喜道:“元总?”眨巴着眼睛似乎要提示什么,屋里丈母娘在喊:“谁啊?” “元,元大哥。” “赶紧让人进来吧。”丈母娘的声音充满了殷切热情。 元宪洲侧身走了进去,一直来到沙发前坐下。 徐艳秋也在家里,看到元宪洲惊喜不已,连忙过来端茶倒水,但神情间又有什么欲言又止。 元宪洲端起茶水刚要喝,突然发现徐艳秋、丈母娘还有小舅子的神情都有些不对了,连忙回头,只见老丈人狠狠盯着元宪洲。 老丈人此时已经没有人样了,瘦了一圈儿不说,头发也全掉光了,脸色也变得暗淡无光。 “徐叔!”元宪洲连忙起身打招呼。 老丈人冷笑了一下:“你不是有老婆孩子吗?还跑到这里来干什么?” 丈母娘连忙说:“别听你儿子胡说,他也是道听途说的。” 小舅子也连忙解释:“对,对,我是听人胡说的。” 元宪洲顿时明白了,嘴贱的小舅子在老丈人面前说漏嘴了,暴露了元宪洲的真相。 “是吗?”老徐盯着元宪洲。 元宪洲先前在老徐印象里太好了,只要他肯撒谎,老徐百分百会相信。 但在威严的老徐面前,元宪洲哪敢撒谎。 可不否定就是承认了。 老徐涨红了脸,喘着粗气:“既然,既然你有老婆了,为什么还勾搭我们艳秋?” “我……”元宪洲百口莫辩,连忙拿起保健品,“我来给您送东西。” “少来这套!”老徐怒吼着,一巴掌打掉了元宪洲手里的保健品。 “你,你这个混账东西!你把我老徐当什么人了?我老徐就算穷死!饿死!也不会让自己闺女做人小老婆!” “不,不,我……”元宪洲还想解释。 “滚!你给我滚!你再敢登门,老子就打断你狗腿!打断……” “扑哧!”一声,老徐嘴里突然喷出鲜血。 “爸!”徐艳秋大哭着冲过来,扶住老徐,丈母娘和小舅子也连忙过来搀扶。 老徐还是咬牙切齿指着元宪洲。 元宪洲泪如雨下,使劲向老徐鞠躬:“您别生气,别生气,我这就走!” 元宪洲说着跑了出去。 来到外面,元宪洲扶住一根电线杆忍不住嚎啕大哭。 重生归来,有幸见到前世不曾见到的老丈人,而且老丈人又是一个善良正直的好人。元宪洲多想陪他走过他人生最后一段美好幸福的时光。 可不仅没做到,还让老丈人徒增无尽的烦恼和痛苦。 有人拍了一下肩膀,元宪洲连忙停止痛哭,抬起脸。 原来是小舅子走了过来。 “真对不起啊,我一时……” “算了。”元宪洲抹一把脸。 “我姐姐确实很喜欢你,其实你们有钱人多找几个很正常……” 元宪洲盯着小舅子看了半天,小舅子有些不自在。 “草!你把你姐当什么人了?” “我,我只是随便说说。”小舅子有些尴尬。 “明天赶紧来上班,以后不许旷工!” “好的,我知道了。” 元宪洲转身走了。 ******************* 在米国待了三个月,元宪洲发现一件重要的事情,一个合格的中国人至少应当掌握两项技能——厨艺和武艺。 从某种意义上说,元宪洲算是掌握了这两项技能,至少唬唬老外不成问题。 但如果想在老外面前有更多装逼打脸的机会,就得精湛一些。 厨艺自不必说,买几本菜谱,没事就在老爸老妈或者薇薇面前操练操练。 武艺嘛,还得经常来拜访拜访师父老窦头。 回到兴都忙了几天后,总算空闲下来,元宪洲连忙来拜访老窦头。 老窦头的理发店在大工街西边,靠近最里边一排的临街pf区。 几个月没过来,这一片已经模样大变了。 这里一大片的平房都被推倒了,只剩下老窦头的理发店和旁边的三间平房。 元宪洲一下子想起来了,上一世的这个时候包括老窦头理发店在内,这一片的平房都被扒掉了,甚至连那棵大酸枣树都被锯断了,在清理树根时有专家才发现这棵酸枣树已经有800岁了! 元宪洲正要走进理发店,突然一阵呵斥呼号声从房后传来,打起来了! 元宪洲大步向房后跑去。 第一百四十六章 酸枣也能成大树 果然,元宪江、小六儿等人在房后跟一群拆迁打手打了起来。 元宪江和小六儿打倒了几个拆迁打手,但却被另一人打得节节后退,没几下小六儿就被打倒了,元宪江也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 元宪洲大吃一惊,小六儿是老窦头徒弟中身手最好,也最擅长实战。至于元宪江,他学艺的时间也只比元宪洲长一点而已,只是还有点拳击的功底,再加上块儿头大,勉强能撑几下。 哪来这么个鬼东西?元宪洲忍不住大喝一声:“怎么回事?” 双方都停下拳脚。 元宪洲这才认出来,刚才那个拳脚凌厉的家伙是吴海涛!他也是大工街的子弟,虽然元宪洲跟他不太熟悉,但知道他前几年跑到少林寺学武去了。 上一世吴海涛也大致是这样的人生轨迹,但他没回来这么早。上一世带领拆迁流氓的是章明俊,没想到元宪洲扭转了章明俊的人生轨迹后,却把这个吴海涛提前弄回来了。 元宪洲不由得浑身冒冷汗:我草,老天爷又在搞什么幺蛾子。 吴海涛也听说了元宪洲的近况,对这个同龄的大富豪还有几分敬畏,所以也不好再挑衅,板着脸点点头:“只能给你们三天时间,不然……” “不然怎么样?”小六儿瞪起眼睛。 吴海涛冷笑一下。 元宪洲叹口气:“我说哥们儿,咱们好歹也是大工街的人,不能这么祸害父老乡亲啊!” 吴海涛皱起眉头,轻轻说了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说完,率领着手下转身离开了。 “呸!”小六儿朝地上吐口唾沫,“还人在江湖,以为自己是侠客呢?” 元宪江却叹口气:“这家伙还真有两把刷子。” 小六儿也顿时哑口无言了。 以吴海涛眼下的身手别说小六儿和元宪江两个,再把大旗叫来也一样白费。 因为吴海涛不光在少林寺学过武术,还在体校学了几年散打,普通练习套路的习武者怎么可能是他的对手,就连泰森和麦克那种有种族天赋的拳手也只能在绳圈里打败吴海涛,在野外复杂环境下搞不好也会吃亏。 上一世,老窦头的理发店被强拆时,元宪洲还在燕都上大学,一心只读圣贤书,对这些事情根本没兴趣。只是后来听说那棵被砍倒的酸枣树活了800年才吃了一惊。整个大工街的人都为此深感惋惜。 这一世,元宪洲怎么可能再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想要阻止拆迁、阻止楼房的修建,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楼房是给纺织厂的主管部门纺织局修建的,他们要修建老干部楼,纺织厂哪管得了他们,就连保卫科长元义刚都不敢派人来维持秩序。 能救老窦头理发店的只有那棵大酸枣树了,这同时也是救它自己。 上一世,大酸枣树被砍倒后,园林技校的一个老师认出它有800年树龄,认出它原本只是一株普通灌木,历经800年风吹日晒、严寒酷暑的摧残,渐渐进化成了乔木。 可园林技校的老师也就这点本事了,在大酸枣树没倒下时,他未必能慧眼识珠,元宪洲必须到燕都农林院校去请专家过来才有十足把握澄清大酸枣树的身份。 只有三天了,元宪洲必须抓紧时间。他先预定了飞往燕都的飞机票,登机前又赶紧联络电视台的记者牟荣。 江涛饭店分店开业、还有大洋洲大厦竣工仪式,牟荣都到现场采访过,而且元宪洲给她和其他两名记者打了个小小的红包,名其名曰车马费。 这是二十一世纪的流行做法,牟荣哪见过,虽然她不是贪财的女孩子,但对元宪洲的印象一下就好起来,只要元宪洲有事,她都会当仁不让地赶到。 在离机场不远的一个饭店里,元宪洲请牟荣吃饭,然后介绍酸枣树的事。 刚介绍几句,牟荣便两眼放光,即便抛开帮助朋友的前提,这也绝对是个好新闻啊。 “你确定吗?” “百分百确定,至于我为什么知道酸枣树的情况暂时不方便透露,但我会找专家来证明我的说法。” “好!明天后天……就后天下午吧,我带人过来采访,晚上就在电视台播出!” 元宪洲飞到燕都已经是下午两点钟了,下了飞机他就马不停蹄地赶到农林学院,找到一个树木专家。 这个专家是个中年人,看到元宪洲拿来的酸枣树的枝条,再看看照片顿时惊叹不已。 “没错!这就是酸枣树!看这个粗细应该有七八百年了,真想去看一看啊。” 可当元宪洲拿出他自己公司的介绍信时,专家又犹豫了。 这年月,专家只相信档,相信征服。元宪洲后悔不迭,最不济也应该让牟荣给开个电视台的介绍信。 从农林学院出来已经是下午四点半了,再到其它学校、研究所也来不及了。 回到白塔寺休息了一晚后,元宪洲一大早起来,花100块钱包了一辆tj大发,先来到农林研究所,想找到相关专家,结果几个专家不是开会就是有课。 接着,元宪洲又赶紧来到林业大学,找到一个30多岁的教授,教授本来对元宪洲的酸枣树兴趣不大,但听说有双飞、有车马费,顿时来了精神,可看了看课程表又蔫了,他实在挪不出时间到兴都。 元宪洲沮丧之际际,年轻教授把他介绍给自己的老师,一位半退休的老教授。 老教授听了元宪洲介绍,再看一看照片、树枝,顿时勃然大怒:“这些败家子!这么好的活教材他们都想毁掉!” 元宪洲连忙预定了第二天上午的飞机票,然后给牟荣打电话,让她及时到理发店采访。 元宪洲带着老教授飞回兴都时,已经快到中午了,就直接把老教授领到江涛饭店,盛情款待了一番。 老教授其实是个正直无私的人,但受到隆重接待还是很高兴的,匆匆吃完就催促元宪洲赶紧到现场去看看那棵酸枣树。 元宪洲带着老教授来到理发店时,老窦头等人已经在等候了,甚至郭厂长等人也代表纺织厂的领导在门口等候着。 大家簇拥着老教授走进去,小六儿端茶倒水老教授也不喝,直接走向后院要去看大酸枣树。元宪洲灵机一动,突然想起酸枣树风干的酸枣还留着,连忙让小六儿拿过来给教授。 教授一看酸枣立刻吃了一惊:“这真是的是酸枣吗?” 因为大酸枣树结的酸枣和普通的大红枣差不多大小。 教授吃了一口再看看酸枣的核,果然是酸枣啊,又酸又甜的感觉,非一般酸枣或者一般红枣可以比拟。 “真神奇啊!”教授兴奋地吃着酸枣,又抚摸着大酸枣树的树干,还掏出放大镜仔细查看着,然后冲元宪洲点头:“没错!你说的对,它至少有800年的树龄!” 大家都惊呆了,兴奋地议论着。 “真让大洲猜对了啊!” “大洲你是不是有透视眼啊!哈哈!” 大家正议论着,有人喊:“快让开!快让开!电视台来了!” 元宪洲回头,只见牟荣带着摄像、灯光、采音等工作人员走了进来。 对着镜头,老教授顿时有些激动了,他举着酸枣,指着酸枣树:谁要是把这棵大树砍了,谁就将成为历史的罪人!因为这棵酸枣树已经活了八百岁了。八百年前它跟我们看到的其它酸枣树一样,都只是一棵低矮的灌木,它最多也只能长到杯口粗细。在这八百年间它遭遇了无数的风吹日晒、严寒酷暑,它的兄弟姐妹们纷纷阵亡了,它却活了下来,而且发生了变异,从灌木长成了乔木! 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就像我们的劳动人民,面对各种天灾人祸,不屈不挠顽强生存,最后变成了世间的奇迹!如果随随便便就砍倒这棵大树,那跟谋财害命有什么区别? 第一百四十七章 和解 那年月,电视的舆论效果极其强大。 老教授的现场说法在电视台播出后,在全市乃至全省引起巨大轰动。 第二天,市政府的领导和有关专家就跑到现场来调研。 第三天,省领导和有关专家也跑来了。 元宪洲这一下心里踏实了,有省市领导干预,老窦头的理发店,还有大酸枣树铁定不会被拆掉了。 元宪洲回到兴都后,心思依然还在布鲁克林。肖蝶那么愣头愣脑的,太让人不放心了。在詹妮弗家那次,肖蝶就敢直接去怼黑大个儿,要是不是元宪洲直接出手,大家都得吃大亏了。 临别的时候,元宪洲反复叮咛肖蝶,她也满口应承以后稳重点,但元宪洲心里还是没底儿,几乎天天都给肖蝶打电话。有时还会偷偷给詹妮弗打电话,侧面了解一下情况。 一个星期过去,确定肖蝶没再惹麻烦,元宪洲心里总算踏实一点。 又东奔西跑忙了几天,元宪洲才想起老窦头理发店的事,有了市政府领导专家,甚至有省政府领导专家的加持,酸枣树肯定是保住了,老窦头的理发店当然也没问题了。 可元宪洲来到老窦头的理发店外却惊呆了,这里已经变成一片废墟。 怎么回事?顶风作案吗? 元宪洲正懵逼的时候,老窦头和小六儿从废墟里走出来。 “怎么?怎么又给拆了?” 老窦头叹口气:“建酸枣树展览馆啊。” 小六儿也在一旁埋怨:“早知道还不如让纺织局拆了呢,还能多补偿点。” 元宪洲真是哭笑不得,保住了酸枣树,却把老窦头的房子搭进去了。 看来老天爷就是牛掰啊!你解决了一个问题,他就再抛出另一个,最后又绕回他想要的结果。 “都怪我,损失我给你补吧。” “这说的啥话,俺只是习惯了这地儿而已,再说也不好找合适的地点了。” 老窦头说的对啊,周边的平房也都坚持不了几年了,更大规模的拆迁改造两三年内就要开始了。 不过也只能先找个地方将就了,等纺织局的老干部楼盖好,会面向单位公司出售一部分底商房子,到时候元宪洲买一批,选一套送给老窦头好了。 酸枣树展览馆开始修建的同时,纺织局老干部楼也开始动工了,没过多久元宪洲就了解到拿到二包的是寡妇,另一个与臭油、蓝公子齐名的流氓。吴海涛就是他手下的。其实他自己并不施工,而是转手第三包了。 建筑项目层层转包,这是正在兴起的一种时代特征。 但在元宪洲手里的建筑项目上,这是绝对不会出现的。 眼看1987年即将过去了,个体大厦如期进入封顶阶段。 ******************* 那几天元宪洲天天往工地跑,就像看着自己的孩子临盆一样,终于看到个体大厦成功封顶,接下来便进入内部装修的阶段。 其实,大厦一边往上建造时,一边在进行着内部的施工。瓷砖、地砖、卫生洁具等等都弄得七七八八了。 至于装修,也并不会费太多的事。还有柜台出租的事,在元宪洲离开的这段时间江涛和齐主任已经全部完成了,所有柜台都租了出去,元宪洲的现金压力一下子就完全解除了。 按照现在的进度,春节前肯定能开业剪彩了。 具体安排在哪一天呢?元宪洲和江涛、齐主任坐在一起商议一番,最后敲定在小年这天,也就是腊月二十三。 公司的事顺风顺水,家里的事却是一团乱麻。 元宪洲离开这段时间,元宪江和家里的关系一直没缓和。 刘彩霞这边其实还好说,主要是元义刚这边,父子俩死活杠着,谁也不迁就谁,反正元义刚把话放出去了,元宪江不跟大红分手就别进家门。 可这三四个月来,不仅没分得了手,还搞出了人命——大红怀孕了。 这么多年来,元宪洲一直以为大红是不容易怀孕的体质。 因为传说中,大红被很多男人上过,但从来没听说她怀上过。 可她跟元宪江住了几个月,就真的怀上了。 到了这地步,刘彩霞更不忍心让元宪江在外面晃荡了,就巴望着元宪江松松口,元义刚高抬贵手,继续父慈子孝的日子。 刘彩霞跑了几次不管用,只能元宪洲再去试试。 晚上,元宪洲带着滋补品来到小院。 此时,大红已经做好了几个菜,就等着元宪江上桌喝两口,看见元宪洲过来大红连忙招呼:“正好,来陪你哥喝两口。” 跟几个月前怯怯的样子不同,眼下的大红已经有点嫂子的气场了。 这让元宪洲心里有几分酸楚,虽然嫂子纪敏离家出走,但元宪洲心里对她还是有些感情,突然之间又把大红塞给他,一时半会儿还真反应不过来。 元宪江拿着两个酒杯过来,默默地斟满酒。 元宪洲抿一抿酒再吃口菜。大红的手艺其实还不错,甚至比纪敏还要强一些,关键她很乐意侍候元宪江。 看着他们瑟瑟和谐的样子,元宪洲不由得有些心软了。 就是过日子而已,至于大红以前是什么状况,又有什么关系呢?谁也不是从石头缝儿里蹦出来的。 大红的孕相不明显,估计就三个月的样子,害口也不算严重,陪哥俩吃了几口就打起瞌睡来了。 元宪洲笑了:“那个,早点休息吧您……” 元宪江也在一旁劝:“行啊,我们哥俩在这慢慢喝着,你去睡觉吧。” 大红不好意思地点点头:“你们慢慢吃啊,我就先去睡了。” 大红进屋了,轻轻关上了门,哥俩继续你一口我一口地喝着,吃着,半天也不说一句话。 最后还是元宪洲打破沉默:“嫂……” 元宪江笑了:“觉得别扭就先别叫嫂子了,还是叫大红吧。” 元宪洲叹口气:“好吧。大红这是有三个月了吧。” “差不多吧。” “你们这样老在外面晃荡着也不是个事儿,妈挺担心的……” 元宪江也叹口气,喝口酒。 “咱老爸的脾气你不是不清楚,眼下这会儿吧,他其实已经心软了,可你总得给他个台阶下啊。” 元宪江眼睛红了:“我倒是想给他面子,可他不给我面子啊。他凭什么瞧不起大红啊,你看他那眼神。” “放心吧,这次回去老爸保证不会再扔脸子了,会给你面子的。” 元宪江还是有些不服气。 元宪洲压低声音:“你不为别人着想,也得为大红着想啊。她肚子越来越大了,老也得不到咱爹妈的承认,她多难过啊?只是嘴里不说而已。” 元宪江叹了口气。 经过元宪洲的斡旋,元宪江终于领着大红回家了,结结巴巴地向元义刚道歉,元义刚还想拿一拿老爹的尊严,被刘彩霞狠狠拧了一把,他也只好哼哼哈哈接受了元宪江。 不过,纪敏毕竟才离家出走不到一年,大家心里还是有点疙瘩,所以元宪江和大红的婚礼就暂时不办了,等以后再补吧。 第一百四十八章 守岁 “说说你这道题为什么做错了?”“我……” 元宪洲走进大厅,薇薇正在教训若星。 平时温柔如水的薇薇,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却相当严肃,甚至严厉。 看到元宪洲走进来,若星连忙抬起脸看一眼,可怜巴巴的像是在求救。 元宪洲心里不忍,但又不敢干扰薇薇教育孩子,因为那样只会把孩子管夹生了。 元宪洲从米国回来后,全家人就在一起商议要不要送若星去幼儿园。元宪洲和薇薇都有能力雇人全天候照看若星,可若星如果长时间不接触其他孩子,长大后恐怕会变得内向孤僻,所以大家还是一致同意让若星进幼儿园。 若星上了幼儿园后,为了方便教育,就跟以前的情形倒过来了。以前若星长期住在奶奶家,由刘彩霞照顾,每周接到薇薇别墅住两天。眼下是天天住在薇薇别墅里,一两个星期甚至两三个星期才回奶奶家一趟。 当然,这也方便元宪洲了。 薇薇把若星教育了一番,然后让他回自己房间了。 元宪洲压低了声音:“若星还小吗……” “还小?三岁看大,七岁看老。” 元宪洲知道作为曾经的老师,薇薇怎么也懂一些孩子教育的。 “若星这么大学习功课只是培养兴趣而已,等他正式上学了再督促也不晚。” “哼!你这个爸爸当的。” “怎么了?” “不知道是吧?你的宝贝儿儿子喜欢学习,而且学得相当好。” 元宪洲吃了一惊:“原来是这样。” “所以我们就推他一把嘛。” “好吧,好吧,都是薇薇教育的好。若星一定像小时候的你。” “才不想呢……”薇薇说着,起身从柜子里拿出老相册。 老相册是黑色的,页面也是黑色的,一张张黑白照片黏贴在页面上。 薇薇挨着元宪洲坐着,一张一张翻着看。 “你看我小时候多瘦,我妈都以为我活不过来了。” “那时候是三年自然灾害吧,估计就没有胖点的小孩儿。” 薇薇是1958年生,一两岁正赶上三年自然灾害。 元宪洲不想展开这个沉重的话题,继续翻看着相册。 看着薇薇小时候的样子元宪洲笑了:“你小时候就爱美。” “是啊,就爱臭美,你知道这条裙子是什么改的吗?” 元宪洲看了半天也没看出来。 “这是我爸爸的裤子改的,厉害吧,那时候我才9岁。” “是够厉害的,薇薇有设计天分。” 元宪洲又翻了翻,发现薇薇少女时代拿着锄头的照片。 “咦,薇薇你还下过乡啊?” “哼!这都不知道,我这把年纪当然下过乡了,哈哈。74年的时候我才16岁,周围全是大哥哥大姐姐们。” “那时候你就挺漂亮,一定有喜欢你的人吧。” “应该有吧,我那时候傻乎乎的,什么都不懂。77年恢复高考时候,我看着就成熟多了是吧?” “是啊,你真够厉害的。” 元宪洲和肖蝶他们这个时候的高考如果算百里挑一的话,边薇薇他们那个时期的高考就可以算千里挑一了。 而且当时的女生都喜欢考外语专业,都觉得学外语比较洋气比较时尚。 所以,真正能考上外语专业的女生都是优中拔优。 薇薇叹口气:“其实你也很厉害,如果不是我生了孩子,你这会儿也肯定上大学了。” “或许我上辈子已经上过了。”元宪洲半开玩笑说。 “好吧,好吧,你是小爸爸。” “再说如果不是薇薇生了若星,我也不会下来做生意,也不会有今天的一切。” “是啊,是啊,如果没给小爸爸生孩子,我现在还是个寒酸的英语老师,买一瓶雪花膏还得掂量半天。要是没碰到小爸爸,我现在说不定还是个嫁不出去的老姑娘老处女。谢谢你小爸爸,让我的人生圆满了。” “也谢谢你薇薇!” 四片嘴唇靠近彼此,即将贴到一起。 门外传来轻微的敲门声,两人连忙停下来。 菲佣在外面说:“太太,洗澡水烧好了。” 别墅电力不足,也没有天然气,只能用油炉烧洗澡水。 “好了,知道了。”薇薇答应。 菲佣走开了。 薇薇脸上浮起红晕,拉一把元宪洲:“走了,小爸爸,我们一起嘛。” 元宪洲还有些犹豫。 薇薇又拉他一把:“一会儿还要给两个小调皮洗,到时候你就顾不过来自己了。” “好吧。” 元宪洲起身,和薇薇手拉着手向浴室走去。 ******************* 傍晚,一家四口人一起吃饭。 桌子上摆着饭菜,还有拉菲红酒。 薇薇拎着一瓶兴都老窖过来,元宪洲连忙摆手:“今天陪你喝红酒吧。” “不用迁就我嘛,”薇薇挺高兴,但又怕元宪洲太勉强。 “没事,像我这样的酒虫,什么酒不能喝啊。” 其实,元宪洲很不喜欢红酒,酸了吧唧,还有点甜,这叫什么酒啊,洋鬼子就能瞎折腾。 “那就喝点红酒吧,红酒对身体好,还养颜。”薇薇一边说着,摸一摸自己的脸蛋。 元宪洲心里清楚,薇薇想要被赞美。 “妈妈好不好看?” “好看!”若星大喊。 “那赶紧亲妈妈一个。” 若星起身,薇薇也连忙弯下腰,若星在她脸蛋上亲一下,薇薇也亲一下若星。 元宪洲用瓶起子拧开软木塞,刚想倒酒,薇薇又站起来:“我来!” 薇薇顺着高脚杯的杯壁缓缓倒酒,一边倒一边说:“红酒不能一下倒太多,不能像你喝白酒那样仰脖灌,要慢慢品。” 薇薇刚坐下,元宪洲就假模假式地捏起酒杯,摇晃着杯中酒闻一闻,然后抿一口。 薇薇挺高兴:“对,对。来咱们碰一下,不干杯啊。” 两人碰一下,喝一口。 虽然喝到嘴里并不爽,元宪洲还是咂巴着嘴赞叹:“和白酒真是不一样啊。” “是吧。” 若星在一旁喊:“我也要喝。” 薇薇板起脸:“这是大人喝的东西,小孩子就喝你的果汁。” 若辰也伸着小手:“喝,我喝……” 薇薇指教着若星:“来,给你弟弟喂点,小心点啊。” 若星耐心地给弟弟喂饮料喝,喂完了,还用纸巾帮他擦一擦嘴。 看着哥俩儿亲热友爱的样子,元宪洲忍不住感慨万千:“时间过得真快啊,马上就要1988年了。” 薇薇叹口气:“我也三十岁了。” 元宪洲搂一搂薇薇:“正是好时候呢。” “你才是好时候呢,才20岁。” “爸爸爸爸,你20岁,我4岁,那你是十六岁生的我。” 若星在一旁扒拉着手指说。 元宪洲和薇薇面面相觑。 若星太聪明了,以后说什么做什么还真得提防他点啊。 第一百四十九章 小年 1988年龙年,这是让全国人民都蛋儿疼的一年。 其实1987年年底的时候通货膨胀就已经相当严重了,物价飞涨怎么也有百分之二十以上。 只不过这一世元宪洲和他身边的亲朋们非富即贵,没能体会到日子紧绷的感觉。 其实日子紧绷的感觉神州老百姓已经很熟悉了,并不会太在意,他们更在意的是自己手里的钱越来越毛了。 所以,从1988年开始,抢购的风潮渐渐兴起。到1988年下半年的时候人们连肥皂洗衣粉火柴都开始抢购了。 对商人来说,这一年绝对是大发横财的好时机。 即便没有元宪洲这样先知先觉的能力,朱兆强已经发现商机了,率领着大洋洲商行开始大量囤货。作为高层管理者,元宪洲不能阻止手下的干将捕捉商机,只要不干预民生、影响民生就好。 大工街的街坊邻居、亲朋们元宪洲也纷纷叮嘱了:没必要抢购,实在怕钱毛可以买房子,买金银珠宝嘛。成箱成箱买洗衣粉干什么?回家炸油条啊?坏的电视机往家买干什么?不要说坏的,好的电器产品都年年贬值,比老鼠啃钱的速度还快。 徐艳秋家不会抢购,因为他们的钱要用来给老徐治病。 肖蝶家的人却差点抢购彩电,说是给肖蝶的姐姐结婚用,可肖蝶的姐姐连对象都没有。元宪洲连忙阻止了,等真正需要的时候再买吧,质量更好也更便宜。 肖蝶家人还有点将信将疑,直到肖蝶放寒假了,从米国带回几样电器,他们这才相信,将来的电器会越来越高级,越来越便宜。 只是三四个月没见而已,肖蝶一见到元宪洲就兴奋的不行,当着父母的面上来就搂搂抱抱。好在肖蝶的父母都是思想开通的人,他们笑嘻嘻的让两个人到屋里亲热亲热。 可元宪洲刚跟肖蝶接吻了几下,肖蝶就一把推开他:“你偷吃了!” 元宪洲吓了一跳。 薇薇是有点狠,每次都把元宪洲要到弹尽粮绝,没东西出来为止。所以,这一周元宪洲一点没敢跟薇薇亲热,不要说过夜,吃点饭或喝点咖啡,都是匆忙完事,赶紧逃走。 可就这样,还是被肖蝶发现了。 “谁?”肖蝶瞪起眼睛。 元宪洲叹口气:“薇……” 肖蝶咬牙切齿:“又是她,难不成你们还想弄出第三个?” “没有,以后不会有了。” 肖蝶想了下叹口气:“薇薇老师就算了,她多可怜啊,自己带两个孩子……” “对啊,所以我得经常……” “对个屁对,你照顾她就照顾到床上去了?” 元宪洲除了叹息也不敢反驳。 “也就薇薇老师了,要是有别人,我撸死你!” 元宪洲苦笑:“不会有别人,保证没有。” 不知是不是受薇薇刺激了,肖蝶回来没几天,就要到大洋洲大厦瞅瞅。 当然,肖蝶也不是大张旗鼓地跑到大厦,更没有挨个房间乱窜,只是跟着元宪洲一起上班,然后在办公室坐会儿,看着元宪洲办公。 不过待了个把小时,她自己就腻歪了,跑掉了。 可肖蝶这么溜达一圈,公司上下的人大多知道她的存在了,当天就传到薇薇耳朵里了。 两天后,元宪洲到别墅来看若星时,一家人坐下来一起吃饭,元宪洲担心薇薇又叫他到内室喝咖啡,刚吃完饭,抹抹嘴起身就要走。 薇薇连忙冲两个孩子喊:“你看你们爸爸,不亲一亲妈妈就要跑。” “爸爸没礼貌。”若星拉住元宪洲衣服。 若辰也举着勺子:“亲,亲……” 元宪洲只好把嘴伸过去,薇薇一把搂过来,和元宪洲深深接吻,然后抱一抱他,在他耳边嗔怪:“小爸爸真坏!肖蝶给我面子,你就不能给我面子?” “好吧,好吧,谢谢你薇薇。” “哼!等肖蝶走了,再让小爸爸加倍偿还。” ************************* 小年这天,个体大厦正式开业了。 其实,在此之前商家们已经入住了,把自己的摊位都拾掇完毕了。 开业的时候,不光各级领导到现场讲话剪彩,还有很多顾客都聚拢在一旁,就等着剪彩结束涌入大厅。 这是兴都市最高的楼,也是88年全市重点项目,所以征服的很多头头脑脑都来了,连秘书长都亲自到场做了3分钟的讲话。其他的还有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领导、民盟的领导、供销社的领导等等,元宪洲的前世仇人林洪晨也来了,不过他在众多领导面前根本都排不上号。 电视台记者牟荣也带着两个助手到现场采访报道,让元宪洲在大酸枣树露脸之后,再一次露脸了。 但这一回,元宪洲可不敢乱说,满嘴都是感谢领导、感谢征服之类的。 剪彩结束后,期待已久的顾客们一拥而入。 个体大厦的管理,元宪洲引入了一些二十一世纪的理念。 比如大数据。 虽然没有电脑之类东西,但元宪洲可以多加派人手整理商家的数据。 店家给消费者开的收据都是个体大厦统一发放的,每天都要上交底联,虽然店家不太情愿,但几个月后他们的好处就会显现出来。 根据各个店家回馈的数据,大厦的管理者就可以精准测算出顾客的消费习惯,然后再反馈给店家,那么店家进货就可以更加精准,就可以极大的节省成本,少做无用功。 个体大厦本身就是躺着赚钱的营生,再加上元宪洲引入了未来的管理手段,用不上两年就可以回本了,接下来就是大把赚钱。等到了九十年代的时候,元宪洲估计光他自己每年都可以分到一个亿。 将来唯一需要担心就是众多红眼病患者,他们会想方设法侵占元宪洲的股权,到时候再想办法与他们周旋吧。 第一百五十章 回家 一栋五层的家属楼,章明俊和三个手下沿着楼梯走上来,一直走到第五层,在一户房门前停下来,狠狠敲门。 门开了,露出一个小女孩怯生生的脸:“爸爸不在家。” “看看!”章明俊手下狠狠推门,小女孩打个趔趄差点向后摔倒,一伙人一拥而入,四下看了几眼,又退出来,章明俊随手把门带上。 “妈的,又跑了。”章明俊的一个手下说。 章明俊皱着眉头想着什么,突然抬头看向通往天台的楼梯。 天台的楼梯设计的比较神经,或许是为了防止调皮捣蛋的孩子攀爬,最下面的一个钢筋把手也离地面有将近两米,成年人就算能勉强抓到,还得有点臂力,在墙上蹬踏一会儿才有可能上去。 所以墙上会留下许多蹬踏的脚印。 有几个脚印看起来挺新鲜。 章明俊走了过去,几个手下也跟过来,互相推拉着一个接一个爬上去。 果然,一个中年男子正坐在天台的一个通风口上吸烟。 看见章明俊等几个人走上来,中年男子像见鬼一样,顿时有些激动了,扔下烟跑到天台边儿上。 章明俊冷笑:“快过年了,多少你得还点。” “麻辣隔壁,你们这些吃人不吐骨头的杂种!借了5万,老子还了7万,还有8万,你们怎么不去抢银行?” 章明俊的一个手下笑了:“抢银行要吃枪子儿的。” “吃枪子儿?我看你们得挨千刀!下油锅!麻辣隔壁,老子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的!” 话音刚落,中年男子挺身跳了下去。 “草!”章明俊朝地上吐了口唾沫。 从天台上下来,向楼梯下走去时,章明俊看一眼那间房门,忍不住叹口气。 ****************** 在老电影院旁边的游戏厅里,生意十分兴隆,几乎每台游戏机前都有玩家,服务台前也不时有玩家用成沓的钞票换取游戏币。 章明俊穿过游戏厅,走进办公室里,臭油正在沙发上坐着,搂着花枝招展的小妞儿翘着二郎腿,抽着雪茄。 章明俊把包放到他面前,又拿出记事本,低头翻了翻:“还有三个家伙找不到了。” 臭油点点头,拍拍身旁示意章明俊坐下。 章明俊坐了下来。 “行了,就这样吧,该过年了。”臭油说着,从包里拿出两打人民币,想一想又拿出一打,放到章明俊面前。 章明俊拿起钱鞠躬:“谢谢油哥!” 臭油笑了:“兄弟嘛,客气什么。” “那我先走了。”章明俊拿起钱起身向外面走去了。 到了门口,从服务台拿起一张报纸将手里的钱卷了卷夹在咯吱窝向便向外面走去。 ****************** 兴发无纺布厂门外的空地上。 章明俊站着等了会儿,不时有大工街的子弟走出来,章明俊尽量把脸转向一边,不希望被人注意到。 董狐狸一眼看见了章明俊,走过来拍一下肩膀。 “这不大俊吗?” “董厂长好。” “客气。等你妹吧,直接到办公室等好了。” “不用了,她一会儿就该出来了。” “好吧,有空来玩啊。” 董狐狸向车子里走去了。 章明俊连朝一边又继续站了会儿,突然一个身材挺拔高挑,脑袋略小的保安从厂子里走出来向外面慢慢走去,章明俊看着她的背影觉得眼熟,忍不住追上去,刚走了几步,那人突然转过身来。 “你!”两人都忍不住惊呼。铁梅抬手给了章明俊一个耳光。 章明俊捂着脸:“我回来好几趟,我家房子……” 铁梅一下紧紧抱住章明俊,忍不住落下眼泪:“怪胎!我以为你跑了。” “怎么会呢?我刚保外就医不好经常回大工街。” 两人正在拥抱之际,有人在一旁喊:“哥!” 章明俊这才与铁梅分开,看到章明溪站在一旁。 章明俊连忙介绍:“这是你嫂子。” “哦?”章明溪吃了一惊。 当然,章明溪熟悉铁梅,铁梅却不熟悉她。 “走吧,先去吃点饭吧。” 三人一起走着,边走边聊天。 章明溪说:“是欣总介绍你过来的吧?” 铁梅点点头:“开始我在她家做佣人,后来这里缺保安她就让我过来了。” “听说欣总以后要提拔你当保安队长呢。” “欣总是谁?”章明俊忍不住问。 “钟欣,就是钟洋的姐姐。” 章明俊顿时脸色苍白,半天说不出话来。 ******************** 把老丈人气吐血后,元宪洲再也不敢登门,只能透过小舅子了解老丈人还有徐艳秋的状况。 虽然老丈人死活不接受元宪洲送的特效药、保健品,但元宪洲想方设法让小舅子偷桃换李带回去,让老丈人服用。一两个月下来,老丈人的状况又有了些好转。 金钱上元宪洲更不敢直接帮助老丈人,一方面透过徐艳秋主持的建材商店走账,让建材商店赚取不会让老丈人疑心的利润;另一方面多给小舅子发奖金。 虽然小舅子拿到的钱都百分百花在自己身上了,但至少也会减轻徐家的负担。 ******************** 春节前,元宪洲又飞了趟鹏城,探望老梅和老曹,视察下他们主持的大洋洲科技。 游戏机上市以后销售额节节攀升,随着物价上涨,老梅也悄悄提价,利润跟着翻番。很多投资人看着眼红,攀亲带故上门主动要求投资。 元宪洲刚到时,老梅和老曹正跟一位燕都来的投资者攀谈。 这位投资者实在不修边幅,虽然鹏城的冬天比较暖和吧,也不至于穿着背心裤衩啊,然后一手摇着个大蒲扇,一手拎着个苹果大小的紫砂壶,没事嘴对嘴嘬一下。这劲头就怕人不知道丫是京都膀爷。 老梅有点势利眼,一看这位爷这副劲头,就爱理不带理的。 老曹介绍了一下,元宪洲差点没从椅子上掉下来。 “我勒个去?李二和?你怎么跑到我的世界里了?” “什么意思?” “是我到你的世界客串一下。” 老梅撇撇嘴:“这位大爷想投资咱们的大洋洲科技,还想跟咱们一块儿做汉卡。” “别瞎说,人家还不到三十岁,只是长得比较自来旧而已。而且人家老有钱了,十个霍嘉城都没有他有钱。” “过奖过奖。”李二和挺得意。 “欢迎他二大爷投资啊!不过有个问题你得说清楚。” “啥问题?” “你啥时给你老婆找回来啊?找不回来你也应该给她个大嘴巴子才对啊!” ********************* 这一二年元宪洲过春节是越来越麻烦了。 作为没结婚的人,他应该留在父母身边,可自己还有两个儿子。 要是留在薇薇身边过大年夜的话,不光父母不高兴,肖蝶也会很生气。 可薇薇一个人过年真是有点太孤单了。 春节前,元宪洲把薇薇的老爸老边叫了过来,腊月二十九的时候开着车带着老边和若星若辰来到薇薇的别墅。 看到若星若辰和老爸从车上下来,薇薇激动的都快哭了。 元宪洲陪他们一起吃完晚饭,又一起玩闹了一会儿才离开。 第一百五十一章 君子报仇 春节过后没多久,肖蝶又要回米国了。 “咱们一起回去吧?” 元宪洲也很想跟肖蝶一起回米国。 但春节过后正是公司最忙碌的时候,而且元宪洲想跟肖蝶一起在米国过暑假。 “不如我四五月份再过去吧,咱们还可以利用暑假到黄石公园、大峡谷转转。” 肖蝶想一想也觉得有道理:“那好吧,四五月份再见哦。” ******************* 过完春节,元宪洲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向前世的仇人报仇! 说起来,元宪洲上一世还真没什么正经仇人。 原来单位的上级领导林洪晨、许大马棒、于继光勉强算是仇人。 元宪洲在物资局勤勤恳恳工作将近二十年,一再受到这三个人的排挤打压,最后连事业编制都被剥夺了。 元宪洲上一世的过劳死,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拜他们所赐。 个体大厦资金链差点断裂也是林洪晨在背后捣鬼,元宪洲给他们送了大礼,才算是绝处逢生。 眼下,个体大厦建成了,这三匹驴也该卸下来杀掉了。 刚跟林洪晨接触的时候,他就厚着脸皮要求元老板有空带他们几个到港九玩玩,现在是履行承诺的时候了。 过了正月十五,天刚暖和一点,元宪洲带着林洪晨、许大马棒、于继光到港九来旅游。 这三个人挺有意思,林洪晨好色,许大马棒好烟,于继光好酒。 或许林洪晨的德行他的老婆很了解,港九之行她也跟着来了。 林洪晨有40多岁,老婆却不到30岁。这是他的第二个老婆,上一个老婆五六年前离婚的。 林洪晨带着老婆,元宪洲则带着好哥们儿哑巴。 哑巴也是好色之人,但在元宪洲看来哑巴算风流,因为哑巴是靠个人魅力征服女人。 而且林洪晨这种好色是心理好色,哑巴则是生理好色。 说得通俗点,哑巴好色是因为荷尔蒙旺盛,需要及时释放;而林洪晨好色是因为荷尔蒙不旺盛,需要新鲜的女人来提振。 在宾馆开房的时候,元宪洲专门多开一个房间,满足一下林洪晨的“提振”,然后还偷偷塞给他一包提振的药片。 一到晚上,林洪晨就趁老婆睡着了,钻进给他准备的房间彻夜奋战。 林洪晨的老婆之所以睡得很死是因为元宪洲给她下药了,趁她不省人事的时候,元宪洲让哑巴进去狠草一番,然后再把同样不省人事的于继光背进来。 天亮的时候,一番热闹的景象就开始了。 林洪晨追着于继光打,要弄死他。 于继光一直都是林洪晨的小跟班儿,上一世在林洪晨的照顾下,于继光跟着他的脚印向上爬。林洪晨当上局长,他接替经理职位,林洪晨退休,他又当上局长。 可这一世,他想都别想了,估计连科长的职位都保不住了。 但这还不算完,过了没几天,几个人在餐厅吃饭的间隙,元宪洲上厕所看见林洪晨走路撇着腿,连忙问:“怎么了?” 林洪晨愁眉苦脸压低了声音:“我尿血了,你带我到医院看看吧。” “我草!你这是性病啊!都跟你说了注意点。” “我注意了,每次都戴着。” “不光要戴着,还不能亲她,不能摸她。” “啊?那么严重。” “资本主义的病毒比社会主义病毒厉害多了。” 元宪洲领林洪晨到医院打了几次针,然后将林洪晨的诊断书之类的偷偷复印下来。 许大马棒也没消停,在过关检查的时候,检查人员从他的包里搜除了白粉儿,虽然数量不够贩卖的罪,但还是被拘留了几天。元宪洲也把警方出具的通知之类东西复印下来。 回到兴都后,这三个家伙有可能会怀疑元宪洲坑害了他们,但无所谓,他们的小辫子被元宪洲抓住了,以后想怎么收拾他们就怎么收拾他们。 杀人不过头点地。 只要这一世他们不再整出新的幺蛾子,前世的冤仇也就到此为止了。 元宪洲不跟肖蝶一起回布鲁克林还有一个自私的原因,他想给薇薇过30岁生日。 说起来惭愧,都已经跟薇薇生了两个孩子了,元宪洲还没正经给薇薇过过生日,这次30岁无论如何得表示一下了。 薇薇生日这天白天,元宪洲带着若星若辰和两个菲佣悄悄忙碌着,将别墅布置一新。 等薇薇下班回来时,看到家里的情形,顿时吓了一跳。若星若辰像两个小天使走出来唱着生日歌时,薇薇这才想起今天是她30岁生日。 薇薇激动的流下眼泪,抱紧两个小天使,元宪洲和菲佣也笑着走出来。 一家人拥抱着走向饭桌前时,薇薇却挣脱开:“等我去换件衣服。” 薇薇爱美,即便是每天上下班穿的衣服都足够精美了,可她还是想在30岁生日这天更美一些。 一家人坐在饭桌前等候着,若星和若辰都等得有些不耐烦的时候,元宪洲喊:“你们看妈妈,像不像仙女?” 只见薇薇脚上穿着水晶高跟鞋,身上穿着白色一字肩连衣裙,盘着着发髻,真的像仙女降临一般。 薇薇刚坐下,元宪洲看了看她的脖子说:“唯一的缺憾……” 薇薇天鹅一样的脖子露在外面,脖子上纤细的项链显得若有若无。 “需要弥补一下。” “怎么弥补?” “闭上眼睛。” 薇薇闭上了双眼,元宪洲拿起一个花环一样华丽的项链走到薇薇身后,轻轻给她戴上,然后拿起小镜子:“睁开眼看看吧。” 薇薇看着镜子中的项链顿时惊呆了:“真的太美了。” 这个项链是元宪洲花300万从欧洲的珠宝品牌温斯顿那里定制的,整体用铂金打造的花环形状,镶嵌着9颗蓝宝石和216颗水滴型钻石。 这光彩夺目的项链跟薇薇的发型、服装真是相得益彰。 “谢谢你,小爸爸。”薇薇激动地跟元宪洲接吻。 “还有呢。” 蛋糕端上来后,元宪洲又拿出一个镶钻的王冠戴到薇薇头上。 “过生日只能用一次,干嘛这么高档啊。” “以后每年都可以戴啊。” “来,我们一起祝妈妈生日快乐!” 元宪洲和若星、若辰一起喊:“生日快乐!” “好了!赶紧许愿吧。” 薇薇闭眼念叨几下,然后和大家一起吹灭了蜡烛。 吃了几口生日蛋糕后,菲佣把大菜纷纷端上来,一家人一边说笑着一边吃着。 元宪洲吃的有点快,若星在一旁喊:“爸爸,你干嘛吃那么快?” 没等元宪洲回答,若星又说:“我知道了,爸爸是急着去跟妈妈喝咖啡。” 元宪洲尴尬地笑了,薇薇也红了脸,抱过若辰掩饰:“来,妈妈喂你。” 第一百五十二章 杀无赦 小杂院里,章明溪抱着章明俊的儿子来回走着,哄逗着。 章明俊和铁梅在收拾着屋子,不时将破破烂烂拿出来。 “小孩儿起名了吗?”章明溪问。 “章谦,谦虚的谦。”铁梅从屋里出来说。 “挺好听,小名就叫谦谦,谦谦?叫姑姑,叫啊。” 铁梅笑了:“他现在哪会说话。” 章明俊也收拾好屋子,从里面出来了,蹲在地上洗手。 “大洲说这个房子咱们可以一直住着。” 章明俊皱起眉头:“没必要,咱家的房子正在拆迁,等来年就住楼房了。” ******************* 四月中旬,元宪洲把工作都安排妥当后,再次赶赴米国。 元宪洲从地铁出来时,布鲁克林还是那个鬼样子,大白天到处都有年轻黑鬼在晃荡,不时投来不怀好意的目光。 正踌躇间,有人在肩膀上拍了一巴掌,元宪洲回头,差点没认出肖蝶。 肖蝶穿着宽大的圆领衫,戴着棒球帽,像个小男孩一样。 元宪洲皱起眉头:“怎么这副鬼样子?” 肖蝶叹口气:“别提了,这段时间布鲁克林的治安状况更差了,而且他们专门针对东亚人,好像我们抢了他们饭碗。” 元宪洲跟着肖蝶向停车的地方走去,来到凯迪拉克前,元宪洲发现这位老朋友比几个月前又增加了不少伤痕。 元宪洲刚想拉开车门,突然从黑暗处走出几个黑乎乎的家伙,分别从车头方向、车身侧面方向围过来。 元宪洲粗略地数一下一共有五个人。 他连忙伸手去摸弹簧刀,大不了拼上一把。 可没等他拿出弹簧刀,几个黑鬼也个个利刃在手了,还有个家伙手里拎着李小龙的二节棍。 元宪洲连忙摸出刀勒,伸出去:“就这点钱……” 肖蝶却破口大骂:“赶紧滚啊!不然老子不客气了!” “这里还有个中国妞儿!”一个黑鬼兴奋地大喊。 其他几个黑鬼也兴奋起来,纷纷快步围过来。 元宪洲举起弹簧刀挡在肖蝶身前:“快!你快进车里!” 肖蝶叹口气。 突然,“砰!砰!”两声枪响,两个黑鬼栽倒在地,其他几个黑鬼转身逃走。 元宪洲连忙四处张望,以为是警察之类人过来了,可他转脸一看却发现肖蝶手里正拎着一把左轮,摆弄几下放进怀里。 元宪洲连忙抓起肖蝶胳膊:“赶紧上车!走!” 肖蝶不慌不忙坐进驾驶室里:“干嘛那么着急……” “草!你杀人了,大姐!你自己不知道吗?” 肖蝶把车子打着,掰一下方向盘,差点撞到电线杆,然后冲到路上了。 元宪洲叹息:“你这水平一点长进都没有。” “哼!都是你教的不好。” 元宪洲又重重叹息:“要不去自首吧,这应该算防卫过当。” “在米国杀人合法,你不知道吗?” “那是米国人,人家有持枪证。” “我也有持枪证啊。” “瞎说,你又没有绿卡。” “这就是米国的伟大之处,哪怕你只是在这里暂居也能获得同等国民待遇,留学生只要有租房合同,有驾驶执照有车子,就可以办理持枪证,可以合法买枪,可以合法干掉任何想伤害你的人。” “还有这么好的事?”元宪洲将信将疑。 “哪像咱们神州,同样是老外。外国人可以获得朝国民待遇,外地人却活得像条狗。” “行了大姐,别拐那么大弯,你都跑到对面马路上了。” 回到别墅,肖蝶还很兴奋,把自己的枪都拿出来给元宪洲看。 这家伙一共买了三把枪,除了两把柯尔特左轮,还有一把雷明顿散弹枪。 “我老喜欢这把枪了,”肖蝶滑动着散弹枪的枪膛。 “跟五连发差不多。”元宪洲想起那晚轰杀唐哥拉稀的情形,不由得打个冷战。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它吗?”肖蝶继续滑动枪膛。 “因为你有蛇精病。” “哈哈,因为它像老公的吉吉,可以撸,我撸,我撸……” “蛇精病。” “老公,我好想你。” “屁!” “也比较想老公的吉吉,要不我们现在就撸吧。” “每次都撸那么狠,都撸秃噜皮了……” “以前不会,现在会了,我会用嘴给老公撸,你看就这样……” 肖蝶说着,拿起汽水瓶比划着,一会儿舔一会儿吮吸的。 元宪洲哭笑不得:“女流氓,这你都会。” “詹妮弗那里有片子,好变态啊。” “变态你还学。” “来嘛老公,我现在就要撸,谁让你撩拨我了。” “明明是你……” “还装,你看小帐篷都支起来了……” 元宪洲无力挣扎,“大白天的,再说这在客厅里……” 肖蝶刚掏出来,正好美惠子回来了,看到这种情形,连忙捂住脸,嘴里用日语嚷嚷着“对不起,对不起。”冲进自己卧室。 九十年代以前,国内上大学其实很安逸。包分配,没有后顾之忧,期末考试老师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米国就不同了,实行学分制,什么时候修满学分,什么时候拿毕业证。 肖蝶虽然平时大大咧咧,但其实很刻苦认真。每天除了听课就是复习,几乎没有星期六星期天。 元宪洲没过来时,肖蝶和詹妮弗每天轮换开车,三个姑娘一起上下学。元宪洲来了就成了她们的司机了,每天负责接送,一路上还要被当做嘲弄寻开心的对象。 詹妮弗老爸经常邀请他们几个一起吃饭,但他们南美人的口味跟东亚人还是有很大差异的,偶尔吃吃还可以,常吃就是种痛苦了。 所以,大多数时候都是元宪洲忙里忙外给肖蝶和美惠子准备早饭晚饭。 好不容易休息了一下,元宪洲有心带肖蝶四处游玩一下,她却要到唐人街搞活动。 布鲁克林的白人陆续搬走以后,很多华人逐渐替代他们,靠自己的勤劳和聪明在此地谋生,他们抱团居住的地方被称作纽约第八大道。 近些年来华人靠勤劳致富了,引起很多黑人、墨西哥人排斥,经常欺凌华人。不要说抢劫强奸,反正看不顺眼就上来揍一顿。 既然米国有持枪的自由,很多华人社团建议华人武装起来,保卫自己的私人财产。 元宪洲开着带着肖蝶来到第八大道,这里道路两边的店铺大多是汉字书写的标牌,街上来来往往的也以华人居多。 在一个大厅里,肖蝶带着三把枪,向当地的居民介绍办理枪证、购买枪支的经过,和枪支带来的安全感等等。 “尤其咱们女的,即便像我这样人高马大的跟那些黑人、墨西哥人比也是身单力薄,靠拳头根本不管用,可有了枪就不一样了,像我这样训练有素的,面对五个恶棍也轻松干掉!” 一边说着,肖蝶一边向大家演示快速拔枪、快速收枪的动作,就像西部片里的牛仔一样,引起一片叫好声,尤其一些女人也纷纷跃跃欲试。 大家聚在一起探讨了一番。 正准备离开时,詹妮弗将电话打过来。 原来,美惠子下午到书店买书了,眼下都已经天黑了,还没回来,詹妮弗有些担心,让元宪洲和肖蝶过去迎一迎。 元宪洲驾车离开第八大道,直接往美惠子常去的书店开去,到了书店门口,肖蝶进去找了一圈,没发现美惠子,元宪洲又驾车沿着回家的路慢慢走,注意盯着道路两边。 走到街边一个公园前时,肖蝶向一个墨西哥男子打听,又没有看到一个东亚女孩子,她把个头外貌形容了一番。 墨西哥人叹口气,看向一个方向,然后离开了。 元宪洲和肖蝶知道不妙,连忙把车停好,元宪洲端着雷明顿,肖蝶提着两把左轮,一起向公园深处冲去。 公园很大,灯光昏暗,而且树木茂盛,不时有人在树林里来回窜动。 刚走了没多远,几个黑人小伙子迎上来,元宪洲拉动一下滑膛说了声:“滚开!”他们几个人赶紧走到一边了。 搜索半天也没发现美惠子踪影,两人正困惑的时候,元宪洲突然隐约听到“雅蠛蝶”的喊声。 “那边!”两人连忙冲了过去。 暗淡的路灯下,美惠子未着寸缕被三个黑鬼按在水泥长凳上,她身下一个人,两条腿中间站一个,嘴巴跟前也站着个。 美惠子挣扎着,嘴巴空闲一会儿就大喊:“雅蠛蝶!” 本来是悲惨的一幕,元宪洲却想笑,心说你怎么不喊救命啊大姐。 肖蝶不由分说,左右开弓,抓着美惠子两条腿的和站在美惠子嘴巴前的两个黑鬼应声倒地。 美惠子身下的黑鬼翻身起来,想逃走,肖蝶却手脚麻利地收起双枪,然后从元宪洲手里拿过雷明顿,“砰!”地一下就把黑鬼干掉了。 元宪洲跑过去,脱下体恤衫把美惠子包裹着抱了起来,三人一起向外走去了。 一边走着,肖蝶一边叹息:“看来得杀向他们的老家了。” 第一百五十三章 左手荼毒右手救赎 元宪洲有些诧异:“什么意思?” “确切地说是我们大家的老家。” “东非?” 回到家里,肖蝶才详细跟元宪洲说出她的计划。 原来,肖蝶想趁暑假到东非当志愿者,随志愿者医疗组织,为东非的贫民提供人道救援。 “嫌这不够乱是不是?还想跑到更乱的地方?” “哪有那么乱,眼下的东非是一派祥和景象。” “祥和还用救援啊?” “你重生的人还不知道吗?80年代末东非有战乱吗?” 元宪洲仔细想了下,上一世的80年代末整个东非确实还算平和。 “你不是一直想去黄石公园,想去大峡谷吗?跟塞伦盖蒂大草原、东非大裂谷相比,它们简直就是儿童公园好吧。” 元宪洲胸膛里毕竟跳动着20岁男人的心脏,想一想那一片大草原,想一想那一片人类出生起源的地方,还真是怦然心动啊。 “可,可非洲很热的……” 肖蝶哈哈大笑:“是很热,咱们七八月份过去时,估计得七十多度,不过是华氏……” 元宪洲扒拉着手指。 “傻瓜,就是二十多度。” “怎么可能,不成春天了吗?” “当然了,东非很多地方都四季如春。” 元宪洲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反驳的理由了,只有对那片土地的无限向往。 在布鲁克林又待了一个多月后,学校终于开始放暑假了。 美惠子回她的老家京都去了,元宪洲和肖蝶则登上去东非的飞机。 飞机刚起飞,两人就兴奋不已。 肖蝶压低了声音:“老公,听说没有?” “什么?” “有人在飞机上做那事儿。” “哎,那些白鬼子都变态。” “听说在飞机上做挺爽的,老公你说是不是跟气压有关系。” “估计是吧。” “你看你小帐篷又支起来了,是不是想试试?” “没,没。” “我也好想试试……” “还是算了吧,飞机上这么多人。” “哎,这才刺激呢,外面这么多人,咱们在里面热火朝天……你看你帐篷支得更高了。” “厕所那么小……” “没事的,你坐在马桶上,把吉吉撸起来,给我留门,等我进去后酷嗤一下坐上去……我去,简直太牛掰了!正好我今天还穿着裙子,你看就这么轻轻一撩……” 元宪洲被肖蝶撩拨的,觉得自己都快要爆炸了。 “去嘛老公,趁这会儿没人,说不定其他人也惦记着呢……” “那你等我啊。”元宪洲鬼使神差地起身了,直接向厕所走去。 刚在马桶上坐下,随便撸几下,那家伙就昂扬起来,元宪洲自己看着感觉是那么的雄伟。 一阵轻微的脚步声传来,元宪洲正激动地扶着的时候,突然一张满是大胡子的脸伸进来,看到元宪洲的情形忍不住惊呼:“哦买糕的!”慌忙又缩了回去。 元宪洲吓得顿时萎了,连忙塞回去,起身耷拉着脑袋出去了,都不敢去看其他乘客的脸,生怕迎来嘲弄的目光。 更神奇的是,元宪洲回到自己座位上,刚才的那个大胡子也回来了,他竟然跟元宪洲是一排的,只是隔着走道而已。 大胡子跟自己同伴低语着,朝这边使着眼色,两人不时爆发起大笑。 元宪洲臊的恨不能找个耗子洞钻进去。 肖蝶却像没事一样:“对不起啊,老公,我刚才正想走呢,那个家伙突然走在我前面了,你说这事儿……” “你大爷的,等下飞机再说!” “生气了,老公,真生气了?别生气啊,好老公,等晚上我让你好好干,随便干……” “我要把你绑起来,狠狠干!” “你干!你要是欺负我,小人儿会跳出来打你!” 肖蝶一边说着,一边抚摸着自己的小腹,元宪洲顿时惊喜不已:“真的?” 肖蝶使劲点头。 “什么时候发现的?” “大前天。” “怎么不早说,都这样,还往非洲跑。” “没事的,不就一个来月吗。” 元宪洲忍不住叹息,肖蝶就是这么任性,拿她也没办法。 下了飞机,一个高个子红脸堂的白人女子开着敞篷吉普过来接。 真如肖蝶说的,虽然是八月份,这里却极其凉爽,就如同到了春城昆铭。 车子穿越在草原中,微风拂面,心旷神怡。 一路上偶尔还能看到远方有象群走过,或者长颈鹿在悠闲地散步。 “这里不危险吧?”元宪洲忍不住问。 红脸女人大笑:“还好。” “对了,她,她怀孕了。” “好啊,给你们安排最好的房子。” 车子走了一个多小时,前方出现一排排的木头房子,还有许多大帐篷。 感觉就像到了某个户外旅游营地一样,而且看起来设施更豪华高档。 可是,他们三个人刚从车上下来时,一个金发白人男子就慌忙跑过来喊:“快!快去领枪!” 元宪洲顿时炸毛了:“领枪?出什么事了?” 肖蝶已经跑在前面了,元宪洲只好跟上。 在一个帐篷里,枪械架子上放着各种长短枪,肖蝶照例拿了一把左轮一把滑膛,元宪洲则拿起一把ak47,然后跟着红脸女人跑出去。 一边跑着,元宪洲一边问:“这到底是怎么了?有野兽来了吗?” “差不多吧,嘿嘿!” 元宪洲还要问,肖蝶抬手一枪,把一个挥舞着砍刀冲过来的家伙脑袋轰掉一半。 紧接着,又有十来挥舞砍刀或者端着土枪的人冲过来。 元宪洲顿时热血沸腾,端着ak47冲过去,对着其中五六个人就是一顿狂扫。 “真他妈爽啊!”“我干!我干!我干你老木!” 可也就爽了这么一下,元宪洲再想干其它的匪徒时,却已经没有了,全变尸体了。 而元宪洲也很快清醒过来,冲到红脸女人面前:“这他妈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也太危险了吧。” 红脸女人还是若无其事的样子:“还好吧,偶尔有部落冲突。” 再看看肖蝶也是一脸若无其事的样子。 不过,营地分配的房子还确实不错。 小木屋有独立卫生间,还有个小厨房,在户外能有这么好的条件,就跟在城市里住五星级酒店差不多了。 刚放下包袱,就有一个黑皮肤的姑娘进来喊:“又来病人了!” 肖蝶腰里别着左轮冲出去,元宪洲也连忙跟出去。 只见大帐篷前,三辆吉普车开过来,有五六个病人从车上抬下来。 看着肖蝶头也不回地跑进帐篷,元宪洲还不忘在后面喊:“记得戴口罩啊,非洲病毒很厉害……” 确实如那个红脸女人所说,部落冲突只是偶尔一下,大部分时间这里还是极其安静祥和的。 而且草原的空气是这么清新凉爽,偶尔还能看到成群的野生动物从营地附近跑过。这美好的一切,简直有如天堂一般。 肖蝶也不总是忙碌的,病人少的时候,就跟元宪洲一起在草原上散步。 这天傍晚的时候,他们走到一棵面包树下,肖蝶突然发现地上有个小盒子。 看起来是个普通的小木盒。 “说不定里面有什么宝贝哟!”元宪洲说。 肖蝶小心翼翼打开盒子,却顿时惊呆了,里面放着一枚钻石戒指。 元宪洲笑了,拿起戒指单膝跪在肖蝶面前。 “讨厌!”肖蝶喜极而泣。 “嫁给我好吗?老婆!” “可这里连个证婚人都没有。” “怎么没有?你看那边有头大象,多么德高望重啊。还有那边有只长颈鹿,多么的优雅吉祥……” “讨厌!” 元宪洲把戒指戴到了肖蝶手指上。 营地的人知道元宪洲求婚成功,还举行小小的趴体为他们庆贺一番。 当天晚上很晚才睡,快到中午元宪洲才醒过来,正想叫醒怀里的肖蝶时,突然听到一声尖啸,紧接着是一声巨响。 转眼间,元宪洲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第一百五十四章 相爱的人会再相逢 “姐夫!姐夫!”元宪洲猛地惊醒过来,却看到徐锋站在自己面前。 “叫你别叫……” 刚说完,元宪洲就困惑起来,因为面前的徐锋像是原本光滑整洁的一张纸被搓揉了一番一样,两鬓斑白,身形臃肿,看起来有50岁了。 “现在是什么时候?” “八月十二号啊。” “哪一年?” “一七年啊,姐夫你怎么……” “草!”元宪洲颓然地坐下了,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看看面前的大桌子,还有桌子上的电脑显示屏,猛地站起来,转过身。 他身后是巨大的幕墙玻璃,一眼看去是一栋栋的摩天大楼。 他缓缓走到玻璃前,看向下面。 下面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简直就像一只只蚂蚁一般。显然他身处七八十高的楼顶。 “这,这还叫大洋洲大厦吗?” “对啊,重建以后就没改过。” 元宪洲苦笑了。 显然,三十年的记忆都被那个煞笔太监强行抹掉了。 “对了,一会儿该去接我姐了。” “好,我知道了。” “没事我先下去了啊。” 元宪洲点点头,在原地又踌躇了一会儿,猛地离开办公桌走向卫生间。 在卫生间的镜子里是一个两鬓斑斑,身形略胖,脸颊下垂的中年男人。 元宪洲看着陌生而又熟悉的自己苦笑着摇摇头,转身大步走出去,一直走出办公室,来到电梯前。 看来我最终还是跟艳秋结婚了,那肖蝶呢?薇薇呢?再说艳秋这会儿该退休了才对,怎么还要我去接她呢?什么意思? 电梯是专用的,速度极快,几秒钟就到一层了。 一瞬间,元宪洲有些眩晕了,刚迷迷糊糊踏出电梯,一双手便扶住了他。 “爸,你没事吧。” 若明!元宪洲一下认出来了,忍不住紧紧抓住若明的胳膊。 “你姐呢?” “我姐不还在读博吗?你怎么了老爸?” “没事,我这头有点晕,走,咱们接你妈去。” 父子二人走出大楼,元若明开出劳斯莱斯带着元宪洲一起向街上驶去。 一路上,元宪洲忍不住问东问西。 “你爷爷奶奶还好吧。” “挺好的啊,昨天还打电话回来,他们还想再澳大利亚多待一个星期,这两个老小孩都玩疯了。” 元宪洲高兴地点点头。 “还有,你姑姑挺好吧?” “挺好的啊。” “那你姑父呢?” “姑父估计该回来了,他们局在京都开会都快一个星期了。” “他们局?哪个局?” “公安局啊?” 元宪洲突然想起来了,大工街有个叫楚剑秋的家伙后来当了警察。 “你,你说是楚剑秋吗?” “除了他还有谁?” “哈哈,我知道。” “还有章明俊他们兄妹俩怎么样了?” “爸,你怎么了?这都不知道了?”元若明狐疑地看着元宪洲。 “哈哈哈哈,”元宪洲笑了,“逗你呢,我都记得你上学头一天尿裤子的事儿,这能不记得吗?” “哪壶不开提哪壶……”元若明有些不爽。 元宪洲叹口气:“我们八十年代发生的那些事儿,怕你们忘记了,总得反复念叨念叨。” 元若明点头:“是啊,现代人很难理解你们八十年代的人。您说那个叫大旗的人,为了给另一个叫唐哥拉稀的人报仇,就把章明俊杀了,结果自己也搭上一条性命。这图什么啊?” “是吗?”元宪洲脸色苍白。 “哥们儿义气吧,你们那个年代的人讲究这个。” “是啊。”元宪洲苦笑。 父子俩沉默寡言,又走了段路。 元若明看看沉默的元宪洲,鼓足了勇气:“爸,有件事想跟你商量。” “说吧。” “我,我想当网络作家。” “那是个什么鬼。” “就是在网络上写小说。” “那能有人看吗?能吃上饭吗?” “能!厉害的一年能挣一个亿,差点的一年也能挣个十万八万。” 元宪洲撇撇嘴:“你说的是百分之一吧。” 元若明叹口气:“我,我想试试,您给我两年时间,不行我就回去上班。” “一年,任何行业如果一年的时间干不出名堂,就说明你没那方面天分。” “好吧,就一年吧。” “哎,等等,你这是开到哪里了?” 只见道路尽头出现“某某监狱”的字样。 “接我妈呀,怎么,您又想考验我?” “哈哈,臭小子。” 车子停下,元宪洲和元若明下来,站在路边等着。 艳秋怎么会进监狱呢?这不是上一世发生的事,可这一世艳秋会惹上什么麻烦? 元宪洲正想着,监狱大门打开了,徐艳秋走了出来。 “妈!”若明迎上去。 等到了近前,徐艳秋神秘兮兮地对若明说:“退档,退图案。” 元宪洲一下就明白艳秋惹得什么事儿了,那是个连马云都不敢惹的麻烦。 到了车上,徐艳秋很快就恢复了正常,跟儿子唠着家常,元宪洲则在一旁仔细打量着自己的这个两世的爱人。 徐艳秋却白了元宪洲一眼:“看什么看,哪赶得上你那两个小老婆。” 元宪洲尴尬地叹口气,但也有几分欣慰,看来这三十年肖蝶和薇薇还是别来无恙。 元宪洲正在胡思乱想着,元若明突然小声提示:“爸,你明天还得到医院一趟。” 元宪洲刚想问,若明向他使眼色,他顿时明白了,肯定跟肖蝶或薇薇有关。 元若明开着车子一直来到一个高档小区,元宪洲看着道路两边的建筑好长时间也想不出这是什么地方,突然他看到高楼大厦中掩映着“酸枣古树博物馆”字样,顿时明白了,自己还住在大工街,或许买下了整个楼层,跟老爸老妈甚至哥哥妹妹住在一起。 果然,回到家里看到元宪波、楚剑秋、元宪江、大红,还有他们的孩子们都济济一堂,似乎在欢迎徐艳秋回家。 一家人欢聚一堂,热热闹闹庆贺一番,元宪洲更加感慨万千、恍若隔世。 天已经很晚了,他也无法入睡,他担心一旦他入睡后再次醒来,或许这一切都会再次改变了。 但他还是没能战胜生理反应,最终酣然入睡。 等他醒来时,立刻惊慌失措地看向四周,终于长出了一口气,一切还是睡前的样子。 吃过早饭后,元宪洲亲自驾着车子来到县医院。 30年不见,县医院大变样了,原先的老楼还在,又在旁边盖起一座10层高的新楼。 元宪洲沿着楼前的指示,将车子开进停车场。 等他刚停稳车,就听到有人喊:“大洲!” 元宪洲回头看到肖蝶站在台阶上。 之所以一眼认出了肖蝶,因为她几乎一点没变样,身材还是那么苗条,眉眼还是那么英姿飒爽,只是走到近前能看到她的目光有种中年人的威严。 “小蝶!”元宪洲忍不住抓住肖蝶的手。 “干什么,大白天的。”肖蝶微微红一下脸。 路过的年轻医护人员纷纷向肖蝶打招呼:“肖院长好!” 元宪洲突然想起什么,顿时不安起来:“刚才你怎么叫我大洲?” “怎么了?”肖蝶板起脸,“赶紧点吧,今天你无论如何得说服你那个老情人!” “怎么了?”元宪洲忍不住问。 肖蝶刚有些质疑,元宪洲连忙改口:“我是说我应该怎么说服她?” 肖蝶叹口气:“我也不知道,给你看看手术资料吧。” 元宪洲跟肖蝶来到她的办公室,肖蝶把一叠资料递给他。 元宪洲翻了翻就明白了,薇薇得乳腺癌了。 而且凭着元宪洲对薇薇的了解就能明白事情的大概经过。 薇薇是个爱美的人,肯定接受不了最美的两个东西被切除,宁愿美美地死掉,也不愿残缺地活着。 不过,这难不倒元宪洲。 跟三十年前一样,元宪洲刚走进病房,薇薇就像小女孩儿一样嗔怪:“小爸爸你又好久不来看我。” “前几天不刚来的吗?” “大前天。” “对,对。” “那个家伙是不是又对你发脾气了?” “谁啊?” “还能有谁?” “你说肖蝶啊。” “对啊,她已经老了,快更年期了,当然脾气比较大。” 元宪洲心里好笑,薇薇自己都六十来岁了,还嫌肖蝶五十来岁老。 不过薇薇的面容的确看不出有六十岁,顶多三十来岁的样子,只不过在近前能看出她的面容做过微整容手术了。 “你别跟她计较,一方面她快更年期了,另一方面她失忆这么多年,脾气有些变坏。” “你说东非回来的时候是吧?” “是啊,也就最近几年才恢复记忆嘛,前几年追着打你,说你占她便宜。” 元宪洲忍不住笑了。 薇薇夺过元宪洲的画册:“是不是她又让你来劝我?” “没有啊,”元宪洲轻轻从薇薇手里拿回画册,翻看着,“我是觉得有几张照片挺美的。” 元宪洲翻开几张熊部的照片:“看多美?” “是啊,这个是锥形的,这是球形的,这是桃子形的……” “你三十岁的时候比这些都美。” “真的吗?” 元宪洲使劲点头:“为什么我们经常可以做十几次。” “因为你那时候年轻。” “还因为薇薇太美了,总想没完没了地欺负薇薇……” “讨厌,小爸爸好坏。” 元宪洲叹口气,“可你现在……” 薇薇也叹口气:“都下垂了好多。” “没关系啊,现在科学这么发达。薇薇切了以后反而方便了,可以好好地整形……而且薇薇身体好,性格好,说不定能活一百岁呢。” “会不会很丑?” “不会的,你看这些照片就整形以后的,看得我老家伙也心潮澎湃,好想狠狠搓一搓呢。” “小爸爸好坏!” “求求薇薇赶紧做手术吧,照顾照顾老年人的性福吧。” “好吧,那你说我切完了以后,该整成啥样呢?这样的好吗?我现在是e,要不整成f试试?臀我也想整一整呢,是不是不够翘啊?” 两人在画册前比划着。 等元宪洲从病房里出来时,脸上还挂着喜不自胜的表情。 肖蝶撇撇嘴:“搞定了。” 肖蝶长出一口气,然后转身要走,元宪洲连忙追上:“哎,那个……” “怎么了?”肖蝶停下来回头看他,但突然又想起什么,“对了,飞机票已经订好了啊,后天的。” “哦,这是到哪里去?” 肖蝶皱着眉头打量元宪洲:“不想去看你闺女就明说!” “哦,我知道,应该还是到东非去。” 肖蝶转身走了。 两天后,元宪洲和肖蝶登上了开往东非的飞机。 飞机刚起飞没多久,肖蝶问:“要不要去厕所?” “别,别,”元宪洲慌忙摆手。 肖蝶撇撇嘴,无奈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