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的假面人生》 第一章 出生 堕入此地狱的众生,受苦无间断,其苦楚,持续不断,永无止尽。 ——《无间炼狱》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十分痴情的人。 “只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 从来就是我的梦想。 结果,我却在渣男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可是,人嘴两皮,是非难断! 倘若,颠倒论之,或许亦然? 在进入到我的故事之前,我不得不以一句歌词开篇:“故事里的事,说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 我不想这些,本意是救赎的文字,最后却又骗到了,阅读此书的你。 也请读者朋友们,不要去想当然的,按图索骥。 影响到太多人,现有的人生。 人生终无意义。 但在未终之前,我想给这个世界留下,我曾经来过的证据。 我叫迹天涯。 当然,这个名字是假的。 我是一个,“多重人格障碍症”的患者。 我知道,这是精神疾病的一种。 但我从不认为,我是一个精神病。 因为,这个“多重人格障碍”,是我自己给自己下的诊断。 真正病了的,或许是这个世界,亦未可知。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我出生于东北边陲的一个小城。 如果,你能第一时间便想到,开篇的歌词,出自于哪首歌。 甚至,还能说得出,是哪个电视剧的主题曲,并跟着哼唱起来的话,我们应该就是同龄人了。 自我出生起,直到现在。 我所能回想起的,第一个,带有故事性的画面,就是一台黑白电视上,唱着的一首歌: “咱们老百姓啊,呼嘿,今儿个真高兴!咱们那个老百姓啊,呼嘿,今儿个真高兴!” 演唱的歌手,一边唱着歌,还会一边在舞台上,从左走到右,又从右走到左的,来回溜达。 每溜达到一个固定的距离后,就会跟着节奏抬一下腿。 我还清楚的记得,那副歌是一大串rap。 虽然,这一首歌,与开篇的那一首,毫无联系。 但对于我来说,这一首歌所承载的,却是幸福。 那一天,作为歌词里的主角,我这个“小”老百姓,却比歌里面唱的,还要高兴! 因为,我的爸爸,恰好在电视台正在播放这首歌的时候,端上桌一盘热气腾腾的酸菜馅饺子。 饺子刚出锅,很烫。 我记得我的妈妈,好像还说了一句:“真香!再去给我拿袋醋来!” 我那时的家,是一间平房。 饭桌子,就摆在了卧房的土炕上。 除了卧房外,那个家中可以称为屋子的,就是那个只有一个灶台的厨房了。 所以,当时的卧房,正在被当成“餐厅”来使用。 我刚才特意去查了一下,那首歌是1995年1月30日的春节联欢晚会上,由解晓东演唱的。 查的时候我才发现,从那天起的四个月后,我永远的失去了我的爸爸。 1995年的我,已经产生意识很久了。 所以,那绝对不可能是我记忆中的第一个故事。 但那应该是我现有的人生中,最美好的回忆了。 如果人的一生,只能保留一段记忆的话。 我十分愿意,永远留在,这个画面里。 科学家说,人类的记忆有时候是会骗人的。 但我希望,那段记忆,没有骗我。 因为,除那之外,每一个会有我的父母同框的画面,都是令人恐惧的。 无休止的争吵,时常见血的暴力,就是他俩联手绘制,并赠送与我的,名为“婚姻”的画卷。 其实,从我的个人角度讲,只要不在爸妈身边的时候,我记忆里的童年,其实还蛮幸福的。 因为我有一个,十分溺爱我的爷爷。 据说,在我被爸妈抛弃,无人看管的时候,是我的爷爷,选择了提前退休。 并且把我接到了身边,扮演了我爸妈的角色。 我的大姑,常常会跟我念叨这样一个画面:你爷爷当年,一个不到五十岁的老头。本该是为国家建功立业的(最主要是,为了家族的繁荣昌盛而努力),最好的年华。 脑袋一热,提前申请退休了! 每次我回家,就看见你爷爷,曲膝躺在主屋的床上,一边让你的腿,搭在他的膝盖上,一边紧紧地攥着你的两只手。 然后,他的两条腿就有节奏地,一下一下的往上顶你,嘴里还念念有词道:“飞咯!飞咯!我的大孙子飞起来咯!” 每当看到这个画面,我的大姑就会愤恨地摔门而走。 当时,家里应该是欠了很多钱。 我的奶奶,去了另外一个城市。 给她的妹妹,也就是我的姨奶打工。 姨奶是养“招手停”的,奶奶负责给她卖票。 “招手停”,是那个年代,东北城市中的载客中巴,没有固定的站点。 大街上只要你想坐,只需要对着它一招手,司机就会把车停在你的身边。 那个时候,我才八个月大。 所以,这一段故事,是别人讲给我听的。 在这里复述一遍的目的,只是想说明,当我被整个世界丢在了地上的时候,是我的爷爷,放弃了整个世界,捡起了我。 我并不想卖惨。 对于一个没断奶的孩子来说,只要有口奶喝,就不惨。 再有人抱着,就是幸福的。 是的,在我八个月大的时候,我的父母就离婚了。 我的妈妈,因为受不了无休止的家暴和欺骗,丢下了我,远走他乡。 我的爸爸,当时正在“江湖里”浪迹着。 用奶奶的话说,就是在外边搞一些“刀枪炮”的事。 只是好像走了没多久,我的妈妈就回来了。 当时的我,也不可能知道,她到底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就像,我也不会知道,她究竟是什么时候走的。 至今也没有人,可以给我一个准确的时间。 她说,是因为放不下我,才选择了回来。 而我,自然愿意相信,这句话是真的。 只是,在爸爸死之前的那些记忆里,我就总是在妈妈的家,与爷爷的家之间徘徊。 偶尔,也会在姥姥的家中,混迹几日。 因为,我有一个奇怪的家庭。 爸妈明明离婚了。 我却跟着法理上,本该是净身出户的妈妈,一起生活。 可是,在我和妈妈过的好好的时候,爸爸就总会在某个未知的夜晚,翻墙而入。 然后,用力的砸响,最后一道房门。 吵的左邻右舍,不得安宁。 每次,我都会被稀里糊涂的吵醒。 然后,看着我的妈妈,浑身颤抖的去开门。 当时的我,也一定是颤抖的。 因为,我知道,家里又要打架了。 即便不打架,我也会被撵到厅房,一个人待着。 是的,当时住的平房里,还是有厅房的。 不止是厅房,当时的家里,还有一个院子。 水泥地面,干净整洁。 而保留着我美好记忆的那个房子,就要小了许多。 就在前几天,我与妈妈聊起往事时,她说:“每次这个时候,都是‘大鬼’有需要了,所以才会回来。” “大鬼”,是所有人背地里,对爸爸的称呼。 而我不记得,有没有人当面这么叫过。 第二章 爸爸 除了有需要外,“大鬼”每次回来,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跟妈妈要钱花。 如果我的妈妈,没有钱给他的话,他就会拉着,正在厅房瑟瑟发抖的我,离开那里。 关于这些桥段,我的记忆很模糊。 只有一次特别清晰。 但就算是清晰,也仅是记得一些,早已碎成了片的对话而已。 妈妈说:“你给孩子把衣服穿上啊!” 妈妈说这句话时,很平静,没有哭。 毕竟类似的事情经历的多了,眼泪早就流干了。 爸爸怎么回复的,我忘了。 给没给我穿衣服,我也忘了。 但应该是穿了的。 因为东北的冬天很冷,夜里更是常年保持在零下30c以下。 而我并没有被冻死。 妈妈试着挽留道:“这么晚了,就别带孩子走了吧!明天还得上学呢!” 爸爸信誓旦旦地回复:“上什么学上学!不念了,明天跟爸要饭去!” 我试着表达我的想法:“我想上学。” 当然,我说谎了。 我只是不想跟他走而已,并不是真的想去上学。 事实上,我没得选。 爸爸瞪着眼睛冲我吼道:“” 想了很久,实在想不起来他吼的内容是什么了,所以就不写了。 有生之年,一直在骗人。 在写这篇本意是救赎的文字时,我不想再编瞎话了。 总之,就是他一吼,我就乖乖的跟他走了。 我的内心,其实非常期待我的妈妈可以救我。 或者再争取争取,试着挽留我一下。 但是她没有。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每当想起这件事时,我的内心都会有些怪她。 为什么,她当时就不能不再争取一下? 或许再争取一下,我就可以留下来了。 此时的我,理解了。 她本就自身难保。 被爸爸带走后,我就像以往那样,被他随意地丢到了,爷爷的家里。 而到了爷爷家的我,并没有感到害怕。 在这段记忆里,我的奶奶,当时已经不在她妹妹那里卖票了。 她应该是到邻居家串完门刚回来,看见了我,问我怎么回来的。 我趴在炕沿,朝外边打量了一阵,在确认没有发现爸爸的身影后,壮着胆子回答道:“是''大鬼''从我妈那,把我抢回来的。我妈不愿意让我来。” 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的内心中,很希望我的奶奶,可以把我送回去。送回到妈妈的身边。 但是她没有。 她只是愣了好半晌,才皱着眉对我说道:“那是你爸爸,你怎么能叫他''大鬼''呢?” 那是我第一次学着大人的样子,叫他“大鬼”。 因为奶奶在背地里,也是这么称呼他的。 我以为,我壮着胆子这么叫了,就可以和她是一伙的了。 现在,我明白了,奶奶可以称呼她的儿子为“大鬼”。 而作为“大鬼”的儿子,我却不可以这样称呼我的爸爸。 这个问题,也曾困扰过我很久。 我觉得,这很不公平。 但有了这个第一次后,我就开始试着,当着妈妈的面,这样称呼爸爸了。 我叫爸爸是“大鬼”的时候,妈妈并不排斥,似乎还很开心。 因为这证明了,她的儿子,和她是一伙儿的。 可也就只有在妈妈的面前,我才敢这样叫。 当奶奶训我的时候,我没有反驳什么。 因为其实我自己也知道,这样叫自己的爸爸,是不对的。 “大鬼”,也并不是一个好听的词汇。 当我这样称呼他的时候,心里还会隐隐作痛。 听到别人这样叫他的时候,我也会痛。 在这段记忆里,我除了被爸爸瞪着眼睛恐吓外,并没有遭受到,身体上的伤害。 第二天,我虽然没有上学,但我却过的很快乐。 因为在爷爷家,没有人会管教我。 而且,那个令人害怕“大鬼”,很久都没有再出现过了。 一直到爸爸死,他也始终都没有履行过,带我上街要饭去的“豪言”。 在我下一次见到他之前的日子里,曾经很认真的想过,要饭,应该也是一件挺有意思的事情。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对爸爸的恐惧,到底来源于哪里。 毕竟他死的时候,我还很小。 在他活着的时候,单独给我留下的,那些仅有的几次深刻记忆里,只有一次,是因为他打我。 子不教,父之过。 作为一个八零、九零后,中国的家庭教育,大多还停留在,“棍棒之下出孝子”的理念中。 所以,我并不认为一个爸爸,为了教育而打儿子,会有什么过错。 但我的爸爸,就只打过我一次。 如果他没有死的那么早,或许还会打我很多次。 但是没有如果。 所以在我短暂的拥有爸爸的七年多时间里,他就打过我一次而已。 可就那么一次,便彻底的改变了我的人生观。 还让我的心灵上,第一次有了“恨”的概念。 当然,当时的我,是不懂那种感觉,就是“恨”的。 是在后来的日子里,我才懂得了,那种委屈到了极点的感觉,就是“恨”。 我说过,我不认为爸爸打儿子是错的。 可这并不影响我心中有“恨”。 小时候,我家里应该是很穷的。 我用“应该”这个词,是因为在挨那顿,来自于爸爸的揍的时候,我的心里,还没有产生“穷”的概念。 说的远了。 别人告诉我说,我的妈妈,曾经在我八个月大的时候,离开过我一段时间。 但我也说过,那段故事,我并没有记忆。 在我有记忆的时候,她就已经回来,并把我接走了。 而这次,我被爸爸从她身边接走,在爷爷家等着他带我去“要饭”的日子里,妈妈突然回来了。 那个当时没有试着再挽留我一下的女人,也跟着爸爸回到了,这个最初她拼命离开过的地方。 这是她与爸爸的婚房。 就是在爷爷、奶奶的老宅旁,额外拓展出来的一块地方上,用红砖堆砌而起的,一间三十平米左右的厢房。 那个房子,就只有一个卧房。 与之一墙之隔的,是一条五米长的走廊。 走廊的一端,通着大门。另一端,通着一个二十平米左右的小院。 在走廊靠近大门这一边,有一个灶台。主要是用来冬天烧炕取暖,并不用来做饭。 印象中,我们全家一直都是在爷爷、奶奶住的老宅里,蹭饭吃的。 第三章 说谎 在妈妈又一次,回到我身边的这段时间里,妈妈、爸爸,还有爷爷、奶奶,还有我的老叔、老婶,这一大家子共计七口人,就这样共同生活在,由一个院子连接的两个屋檐下。 后来,我又多了一个堂妹。 但那也是后来的事了。 只说,在挨那顿,最终彻底改变了我人生走向的暴揍时,我刚上小学一年级。 在东北,许多孩子上学都比较早,而我的生日又小。 所以,那时的我,应该是刚满五周岁不久。 现在我怀疑,让我上小学,应该就是爸爸能够成功说服妈妈,重新回到这里的重要理由之一。 没错,在与妈妈单独生活的日子里,我上的那个学,其实就是个幼儿班。 本来在那个幼儿班里,我属于大龄幼儿。 但是在上小学之后,我又变成了班级里,年龄最小的那个孩子。 那个时候,虽然也是义务教育。 但是,我们当时还有个必须交的费用,叫做学杂费。 这个费用一学期一交,数目大概是三十多块钱。 交的时候,说的是每个学期末,会根据使用的情况,多退少补。 在我的记忆里,每次都会退一部分,从来就没有补过。 而我挨揍的故事,就发生在第一学期期末的退费上。 在期末算账的时候,老师提前一天通知我们,每个人都会收到学校的退费,数目是十一块七毛钱。 这个数目,我死都不会忘。 当晚上放学回家后,我便将这个通知,告诉了妈妈。 可真到了退费的那一天,我却没能将这十一块七毛钱带回家。 这笔我清楚的记得,被我放在了桌堂内的“巨款”,在我放学想要将它放在书包里,带回家的时候,就那样神奇的不见了。 我问了很多同学,他们都说没看见。 我相信他们说的话。 可我始终没敢去问问我的老师。 我很怕她,我记得当时的她,是一个姓孙的,五十岁左右的老太太。 我之所以会怕她,并不是因为她对我不好。 只是因为我上学的时候,学校已经开学两个月了。 而我一直就没有勇气,去跟陌生的成年人说话。 事实上,那个时候的我,除了爷爷外,不敢跟任何人提出要求,包括我的妈妈。 更不敢犯错。 当我意识到,钱丢了,可能会是一个很大的错误时,我更不敢去告诉老师。 我不记得,当时是谁接的我回家了。 我只确定,那个人肯定不是我的爸妈。 因为,当我鼓起勇气,将钱丢了这件事,告诉妈妈的时候,她正在家里洗着什么东西。 听到我的汇报后,她当时表现的非常生气,脸瞬间便沉了下来。 但她没有打我,也没有骂我。 只是冷冷的说了一句:“等你爸回来的时候,跟你爸说去吧!”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知道我完了。 我见过无数次,爸爸动手打妈妈的样子。 我一直觉得,如果把挨打的那个人,换成是我的话,我可能会被打死。 我记得当天吃晚饭的时候,我的爸爸没有回来。 而吃过晚饭后的我,一直很“聪明”的,赖在了奶奶的身边。 因为我知道,我大概率可能会挨揍。 而挨揍的时候,我的妈妈一定帮不了我。 在这个院子里,可能会帮我的那个人,就只剩下我的奶奶了。 因为记忆中,爷爷当时并不在家。 他那个时候,找了“打更”的工作,隔一天一个夜班。 在这里,我是特别愿意相信我的记忆的。 我的爷爷,当时就是不在家的! 不然他一定会救我的。 在我期待着我的爸爸,会像以往那样,许久都不回来。或者直到等我睡着了,他才回来时,他却早早的就回来了。 我不知道他在院子那一头的屋子里,和我的妈妈,都沟通了些什么。 我只知道,当他气势汹汹的,把我从奶奶的怀里拉走时,奶奶并没有开口阻拦。 不仅如此,在我被拉走的一霎那,当我回头求救似的看向她时,我清楚的记得,我的奶奶,她将头迅速地背了过去。 那一瞬间,我就知道,我真的完了。 爸爸先是把我拉到了,他和妈妈住的那屋。 进屋后,我首先看到的,是妈妈那张阴沉的脸。 那是我记忆中,唯一一次,爸爸和妈妈同时对我阴沉着脸。 那个记忆中,一直敌对的两个人,第一次在我的面前,摆出了同仇敌忾的架势。 爸爸在动手对我实施暴力之前,先是黑着脸问了我一句:“钱呢?” 我诚实的回答道:“丢了。” 当然,我也不可能有勇气去说谎。 然后有那么一小段的时间,我失忆了。 之所以说是失忆,因为我不记得在他从腰间抽出那条皮带之前,是怎么打的我了。 我只记得,当他开始拿皮带抽我的时候,嘴里一直在不停的问我:“钱呢?钱去哪了?” 我一边嚎哭着,一边撕心裂肺地回应着:“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钱丢了!” 我是真的不知道,那十一块七毛钱,到底丢去了哪里呢? 我不记得他到底抽了我多久。 也不记得我和爸爸之间,这段措辞简单的对话,到底重复了多少次。 我只记得,这段对话出现了转机,是因为爸爸无意当中,开始改变了问法:“说!这钱你花在哪里了?” 我记得我很诚实的回答过很多次:“我没有花,钱丢了!” 在又挨了无数次鞭笞之后,我的妈妈,很失望的在旁边''加纲''道:“这孩子不说实话,该揍!” 妈妈说完这句话后,理所应当的换来了,爸爸对我更加卖力的抽打。 爸爸嘴里用来给他自己提劲儿的话,也变成了:“还撒谎!还撒谎!” 长大后的我,曾经做过一次智商测试,结果是一百五十四。 单从智商这个层面来讲,我属于人群中比较顶尖的存在。 所以,我从小就表现出了,远超同龄人许多的聪明。 而聪明的我,第一时间便在爸妈的语言转换中,找到了,或许是唯一能从这次毒打中,解救自己的办法。 “别打了,钱让我花了!我错了!” 果然,当我承认错误后,妈妈终于长长地舒出一口气,变回了仁慈的模样。 可惜,我还是有点高兴的太早了。 第四章 谎言 重拾仁慈感觉的妈妈,说话的语气也变得温柔了许多。“早点承认不就完了,何必非得挨顿胖揍才说!” 说这句话时,妈妈的形象,在我的眼中,显得是那么的宽宏大量。 受此影响,虽然我的爸爸,并没有停止抽打我的动作。 但抽打的频率,比刚刚明显要慢上了许多。 可惜,在抽打我的力度上,却没有丝毫改变。 我知道,我离成功自救,已经不远了。 当我的爸爸,开始问我具体的花销明细时,我几乎是毫不迟疑的,便杜撰出了那笔巨款的所有去处。 “我买了一盒水彩笔。” 爸爸狠狠地抽了我一下,问道:“多少钱?” “一块二毛钱。” 我回答的很顺畅。 因为我曾经许多次的,在许多家不同的小卖店,问询过这套十二色水彩笔的价格。 我真的很想拥有它。 爸爸再次狠狠地抽了我一下,问道:“剩下的钱呢?” “一根2b的铅笔。” 同样的一下抽打,加上爸爸同样的一句问话:“多少钱?” “一块二毛钱。” 在我当时的年代,要是有哪个一年级的学生,可以带着一根中华牌的2b铅笔上学,那他一定是土豪中的土豪。 换来包括老师在内的,所有人的羡慕目光。 和那套水彩笔一样,这支2b铅笔也是我的梦想之一。 “还不够!剩下的钱呢?” 当然,爸爸问这句话时,少不了又会用那条宽宽的皮带,狠狠地抽打我一下。 这时,我已经发现抽打的规律了。 也就是说,每产生一句对白,就会换来一下抽打。 于是,接下来我便试着,将我梦想中的物品名称,与价格同时说出。 我认为这样,就可以少挨一下毒打。 “还有一块画图专用橡皮擦,一块五毛钱!” 那是一块,外边被一层纸壳包着的,被切成一个长方体形状的,乳白色橡皮擦。 它的质地虽然很坚硬,但其擦除效果,却要比我用过的,其它有着同样坚硬质地的橡皮擦,强上一万倍。 并且用它擦除铅笔的痕迹时,几乎不需要怎么用力,就能够达到,完全抹去错误的效果。 所以,它也不会伤害纸张。 那种看着纸上的混乱与错误,被一擦而净的感觉,很解压。 有幸试用过一次这种橡皮擦的我,对于那种解压的感觉,十分迷恋。 所以,这块画图专用橡皮擦,也就顺理成章的,进入到了我的梦想清单。 可惜,它的价格,对于当时的大多数普通家庭来说,都是一个绝对的“奢侈品”。 而为了自救的我,第一次可以在名义上拥有了它。 但在我还没来得及去细细享受,那种拥有它的感觉时,妈妈幽幽地说了句:“这才多少钱,还差那么多呢!” 得到妈妈的提示后,爸爸不耐烦地连续抽打了我两下,怒吼道:“快点说,还买什么了?是不是还有剩的钱没有交出来?” 我明明已经将两句话合并成一句去说了,却还是挨了两下“鞭子”。 这让我很无奈。 同时,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只要鞭子还在别人的手上,那挨几次抽,就永远都不会是被抽的那个人,能够去决定的事。 可我不能放弃,我必须换种方式,继续争取着,从挨打的局面中解脱出来。 停止挨揍,是当时的我,唯一的愿望。 我快速地分析着,爸妈刚刚说过的那些话。 虽然,我很想爸爸的猜测可以成真——我的兜里,真的还有剩下的钱,可以交差了事。 但是我没有。 我迅速地抛弃了不切实际的幻想,并用我那聪明的大脑,极速地计算了一下数目。 我已经成功花掉了三块九毛钱,还差七块八毛钱,就能对的上账了。 我继续努力地搜寻着,我的梦想:“南山冰棍,奶油的!我吃了五根!” “南山冰棍厂”,是我出生的那座城市,特有的名牌冷饮厂。 它一共生产两种冰棍,配料以糖水为主的,是一毛钱一根。 以奶油为主的,是两毛钱一根。 可以一次性吃五根奶油冰棍,就是我梦想的极限。 冰棍的价格,在我的城市人尽皆知。 我的爸妈自然也会知道,我也就没有报出单价。 听过我所报的数后,我的妈妈,第一次对我的身体健康,表示出了关心:“你也不怕拉肚子!” 我想说,此时比起拉肚子,我更怕爸爸手中的腰带。 而那条腰带,在我交代完冰棍的事后,也在我的后背上如约而至。 “还有呢?” 我意识到这样太慢了,我必须快点“花完”这些钱,不然我真的可能死掉。 我开始尝试在脑海中,搜刮一些比较昂贵的梦想。 可是,很快我便悲哀的发现,我的梦想,已经全部“实现”了。 我愣住了。 我忘了我当时愣了多久,但肯定不会太久。 因为我的爸妈,一定不会有那个耐心,去等我太久的。 当我的爸爸,再次不耐烦地高举手中的腰带时,我脱口喊出了,平时连梦里都不敢去想的事情:“pia(四声)叽,我买了三大版!一版一块钱!”(东北孩子玩的一种纸壳卡片,是一张上边印上了《水浒传》、《三国演义》、《封神榜》等小说里的英雄人物的圆形纸壳。至于玩法,和时下比较流行的''烟卡''一样。所谓一版,就是印满一张a4纸那么大的一张,一张可以裁出十几个圆卡。) 说完我就后悔了。 花了整整三块钱,去买了那么三张,用来擦屁股都嫌很硬的纸壳子,我一定会被直接打死的。 事实并不出我所料,除了换回一阵暴风骤雨般的抽打外,我的妈妈,好像也上来踹了我一脚。 但我已经无暇顾及这些了,我只想尽快“花光”那些钱。 可是这轮暴打,来的太猛烈了。打的我根本无法静下心,去计算剩余的钱。 幸好我的妈妈也很聪明,原来她也一直在旁边帮我算着账。 “还差三块八呢!” “我还请同学吃冰棍了!请了艾雷、王洋、房柱!一人吃了五根!” 危机之中,我已经实在想不出别的东西了,只能再度祭出了“南山冰棍”以自救。 对于自己的机智,我非常满意。 第五章 信任 在我说出的那三个名字当中,艾雷算是我的半个邻居。我们曾经多次放学时,结伴而回。 王洋是我的同桌。 还有一个房柱,是班级里的特困生。班主任老师曾经组织过同学们去给他捐款,所以我记住了他。 那是仅有的几个,我能够叫得出名字的同学。 听到了我急中生智的解释后,妈妈的仁慈模样再度消失。“有俩钱不知道咋嘚瑟好了!这家伙给你能的,还请别人吃!” 我清楚的记得,在我说出这句话时,爸爸停止了打我的动作。 这是我直到现在也无法想明白的事情,或许是因为他恰好在那个时候打累了,而且只差八毛钱,我就可以把账对上了吧! 仔细想想,事实更接近于是他打累了。因为毕竟我说出那三大版“纸壳子”时,所换来的输出,是爆发性的。 凡是爆发性的东西,都不能持续的太久。 总之,当爸爸停下了抡起腰带的手时,我终于得到了喘气的机会,回答的更加从容不迫了。 “还有八毛钱我买了四块打糕。” 打糕,是我们学校门口卖的一种零食,应该是由黏米裹着豆沙制成的糕点。 本来是巴掌大的一块,被分割成了拇指大小的十六块。 一小块两毛钱,四块刚好八毛。 我虽然也很喜欢吃打糕,但还没有喜欢到,可以成为我梦想的程度。 在这里说出来,也只是用来凑数的而已。 事实上,在我刚开始准备杜撰我的具体花销时,就已经想好了,最后要用打糕去凑数的。 幸运的是,在我顺利的“花光”那十一块七毛钱的时候,我还活着。 现在想想,爸爸其实是并没有对我下死手的。 除了我的后背上和腿上,还有屁股上以及胳膊上之外,我的正面以及我的脑袋,那些可能会致命的地方,都没有受到丝毫的伤害。 而且他是拿腰带抽的我,不是拳头,不是脚,更不是棍棒。 所以我受到的都是皮外伤,而不是内伤。 就算是皮外伤,似乎也并没有见血。 看来他只是为了教育我,并不是真的想打我,更没有想过要置我于死地。 我甚至都怀疑我的爸爸当时压根就没有生气,因为我见过他生气时的样子。 那是毫无理智可言的。 否则被他打过的妈妈,也不会每次都要见血了。 我记得有一次,曾经亲眼见到暴怒的他,随手抄起一个玻璃材质的小饮料瓶子,砸向妈妈的头。 瓶子碎了,鲜血一股股的从妈妈的头上涌出,很快便流到了脸上,十分恐怖。 而且爸爸动手打妈妈的时候,时间都不会持续的太久。 至少我见过的那些次,从来都不会像他打我这样,打这么久的。 每次挨打后,妈妈都会休养好久。 而我被打了这么久,还能被我的奶奶领着,走回到院子那边的房子。就证明了我的爸爸,在打我的时候是有理智的。 是的,当尘埃落定后,我第一时间便被我的奶奶领走了。 她应该是很早就等在了旁边的,只是当时的我,一直就没有注意到而已。 我的这顿揍虽然挨完了,但是这段故事却并没有完。 我记得爸爸刚揍完我不久,他就又出去了。 小学放学都比较早,当时又是夏季,天黑的又比较晚。 大概是六七点钟吧,天刚黑没多久,我被奶奶带着,坐在大门口的水泥石堆上和邻居们聊天。(在那个年代,东北平房门口,一般都会用水泥砌出两个石墩。无论门有多小,都会有这么两个石墩。大户人家会在上边放两个石狮子,小户人家就用来当凳子。) 陪着奶奶和邻居们闲聊,几乎是每天都会发生的事情。 而大家聊天的内容,无非就是一些家长里短。 年幼的我,从来就不曾认真的去听过。 之所以那一晚,我会特别留心的记到现在,是因为那天我挨揍时的嚎叫声音太大,一墙之隔的邻居们,当然会听的一清二楚。 因此我为什么会挨揍,便成了当晚的主要话题。 在出来与邻居们聊天之前,我已经和我的奶奶申诉过,我说刚才我是在编瞎话,那钱我是真的丢了,并不是花了。我之所说成是花了,是因为我如果不那样说的话,我的爸爸不会停止揍我的。 我清楚的记得,听过我的申诉后,奶奶的原话是:“那个缺德玩意!不相信我大孙子!我大孙子是从来都不会撒谎的!” 我当时就觉得这是一个悖论,因为我明明会撒谎。 而且,我刚刚还靠着说谎,成功的完成了一次自救。 但奶奶说的又很对,在那之前,我确实是从来就不会撒谎的。 那也确实是我有记忆以来的,第一次说谎。 而爸爸要带我去要饭,我说我想上学的那次,其实并不能算作是说谎。 那只是隐瞒自己的真实想法,可以归类为骗人。 说谎虽然也是骗人的一种。但说谎是需要费心编造出一个,完全子虚乌有的事情的。 只是从那之后,那个从来就不会撒谎的我,彻底的消失不见了。 如果从这个角度讲,我确确实实是死了。 现在想想,我的爸爸,只是杀死''我''的诸多元凶里的一个而已。 可当时的我,只把他当成了唯一的凶手! 在和邻居们聊天的过程里,奶奶还时不时的让我脱下上衣,给别人展示爸爸的“杰作”。 从每名观看者,那些情不自禁的“哎呀!”声和“啧啧”声中,我猜想那个画面一定是惨不忍睹的。 因为我看不见,而且我很快便忘记了肉体上的疼痛。 我一直耿耿于怀的是,奶奶口中的,对的她大孙子,那迟来的信任。 每当她给新加入到聊天队伍的人群,讲述我挨揍并且屈打成招的过程时,末尾都会加上一句:“我的大孙子,从来就不会撒谎!” 说到这里时,围观的群众也会适时的回上一句:“对对对!小孩子是不会撒谎的!” 而每听到一次这样的对话,我就很想大声问一句:“你们早干嘛去了?” 第六章 触电 我看着这些在我挨揍的时候、被皮带抽的鬼哭狼嚎的时候,并没有站出来。 却在事后,口口声声说着“信任我”的“好心人”们,心中虽无好感,却也没有怨恨。 非但如此,当他们对我的伤口表示关心时,我还会情不自禁地,在内心中对他们还以极大地感激。 这让我十分矛盾。 羞耻心的作祟,让我觉得挨揍本来是一件十分丢人的事情。 但是我挨揍的原因,又成功地获得了大家的同情。 而且在他们的关切的表情和同情的言语中,让我有了一种,他们已经与我成为一伙儿的了的错觉。 我渐渐的喜欢上了,这种被人同情的感觉。 这感觉也让我缓解了许多,心中的委屈。 一开始,奶奶让我露出伤痕给别人看时,我心中还是有着一些抗拒的。 但为了获取更多的,被人同情的感觉,我开始对着每一个新加入的“围观者”,极为配合地脱下衣服。 到最后,我索性就干脆光着膀子,故意的在人群中招摇过市起来。 我恍惚的觉得,在那些“好信儿”的邻居眼中,我后背那些鞭痕其实是光荣的,神圣的,令人向往的。 在邻居们的叹息声中,我不仅彻底地忘掉了疼痛,甚至还开始为自己的遭遇感到阵阵的自豪。 当我正自游走在人前,骄傲地炫耀着自己背后的“荣光”时,妈妈叫我回去睡觉了。 我知道,我的爸爸今天晚上不会回来住了。 听到这个消息时,竟然让我生出了一些失望的情绪。 直到这时,我才发现自己心中隐藏着的,那个最真实的想法。 我是多么的希望我的爸爸,能在我对众人昭示着我的委屈的时候,适时地出现啊! 然后,奶奶便会带头斥责爸爸的武断专横,而我新交下的这些“同伙儿”们,也一定会瞅准时机对爸爸发难,最后演变成群起而攻之。 让他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可以当着众人的面,诚挚地对我道一声歉:“儿子,爸爸错怪你了,对不起!” 然后,我也可以学着妈妈宽宏大量的样子,对他回上一句:“没关系的爸爸,下次记得相信我就好了。我是从来都不会撒谎的!” 可是,爸爸没有回来。 我也始终没能等来,他的道歉。 后来他死了,我便再也没有机会,对他表现出我的大度了。 妈妈胆子小,每当爸爸晚上不在家住的时候,我就会被叫到爸妈的屋子,陪伴胆小的妈妈入眠。 其实我的胆子也很小。 只是每当遇到那些,妈妈不敢去做的事情时,我就会假装自己的胆子很大。 并且自告奋勇的,帮她完成许多她不敢去完成的事情。 比如天黑了,去看看大门关没关严。 又比如,还是在某个天黑的时候,去查看一下院子里的异常响动。 在我挨揍的这个房子里,我常常为妈妈做的,最勇敢的一件事情,就是去帮她开关屋子里的灯。 那是一个被两根裸露着的铜线,控制着开关的灯。 后来学过了物理,我才知道那两根铜线一根叫零线,一根叫火线。 想要灯亮的时候,我就要用手,将那两条铜线搭在一起。 同理,想要熄灯的时候,我就需要用手,再将那两条铜线分开。 本来那两条铜线的外面,应该是有过一个开关的。 我一直就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时候坏的。 我记得,我的爷爷曾经无数次地看着那两根裸露的铜线,愤恨地吐槽道:“这个开关太危险了!” 他还多次表示过,要重新找一个好的开关,将它安装上。 我不记得,那个开关到底是什么时候被修好的了。也不知道,修好它的到底是不是爷爷。 当长大后的我,突然发现它已经被修好的时候,爸爸似乎已经死了很久了。 而我的妈妈,也永远不可能回到那个屋子了。 爸妈的婚房,也已变成了仓房。开始被用来放置一些,许久都用不到的旧物。 当时的我,虽然也被大人教育过“电”的危险。 但我并不知道,它到底会危险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 即便是这样,我还是可以从妈妈每次看见那个开关,露出的那些畏惧的表情中,多少猜得出,“电”,一定会是非常危险的吧! 因为就算是面对总是会把她打出血的爸爸时,妈妈也从来没有露出过,那种畏惧的表情。 大人们都说触电是会死人的,或许这就是妈妈畏惧那两条铜线的原因吧。 在妈妈多次指使我,去替她开关灯的时候,我还真就触过一次电。 当时,我只感觉到手上一麻,然后有一股强大的吸力,自我触电的手指上,快速地袭来。 从我心脏的位置,极速地打了个转后,又迅捷地返回到了,我触电的手指处。 那股吸力,从我心脏的部位离开的时候,仿佛带走了我全身的血液。 然后灯就亮了。 那种感觉,我实在无法用言语去形容,但每每想起来,却都是记忆犹新。 那一瞬间,我的大脑是空白的。 整个人都愣在了原地。 我记得,妈妈当时就在我的旁边,很关心的问了我一句:“怎么了?” 我说:“我好像触电了。” 妈妈问:“什么感觉?” 我说:“我感觉我的手指麻酥酥的!心脏直突突!” 妈妈就笑了,然后这个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又过了很久很久,久到我已经懂得了很多道理以后,我曾经问过我的妈妈:“你当时是怎么想的?” 可是我的妈妈却说:“净扯淡,哪有这回事儿?!” 她总是会忘记许多事情,而我也已经习惯了。 在我的印象中,凡是那些可能会对她产生不利结果的事情,她都不会承认。 在她那些信誓旦旦的反驳中,我也逐渐相信,很多事情她真的是忘了,并不是故意想要回避什么。 虽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想不明白,更不会理解,我的妈妈当时为什么会笑。 她的儿子差一点就被电死了,她是怎么做到还能笑得出来的呢? 直到三十年后,我的孩子上了小学。 我当然很爱他。 第七章 心结 有一天,我那个生性顽皮的儿子,在与同学追逐打闹的时候,不慎从楼梯上摔了下去。 胳膊摔骨折了。 我很心疼。 从医院出来后,当我看见他那只缠着绷带的胳膊,挂在脖子上的滑稽模样时,实在忍不住的好想大笑。 最终我忍住了。 我怕我大笑的声音,也会成为困扰他几十年的心结。 事实上,我的妈妈在面对我的无数次惨痛遭遇时,也就只是笑过那一次而已。 但只有那一次,我便记住了很久。 有趣的是,我清楚的记得,那次妈妈笑我时,我分明也很开心的跟着笑了起来。 当时的我,还不太懂事。只知道妈妈笑的时候很美,那是一种能够让我安心的美。 而在我童年的记忆里,妈妈笑的次数屈指可数。 结果就是,我基本上没怎么体验过安心的感觉。 后来我长大了,也懂事了。再想起这件事情时,却怎么也笑不出来了。 看来有些事,不懂也挺好的。 我记得我挨揍的那晚,依依不舍的从那些同情的目光中离开,回到妈妈屋子的时候,妈妈见到我后说的第一句话,便是很关心的问我:“疼吗?” 我小心翼翼地点了点头。 其实我在外边那些“同伙儿”面前时,明明就已经感觉不到疼了。 可不知道为什么,回到妈妈面前的我,只是被妈妈这么轻轻地一问,我便瞬间又感觉到了疼。 撕心裂肺的疼。 点过头之后,我的眼泪就掉下来了。 但也就只是掉眼泪而已,我不敢哭出声来。 “把衣服脱咯,让我看看。” 因为她不让我在外面光着膀子待着,多热的天也不允许。 她说那样会着凉,着凉了就会生病。 她还说过,如果我是因为没有听她的话,而导致的生病,她是不会管我的。 所以在回屋的路上,穿过那条走廊时,我才刚刚将衣服穿好。 现在她让我将衣服脱掉,我当然会听话。 在我慢慢地将衣服脱了下来时,我才发现,当衣服划过我布满紫痕的皮肤时,竟然是那么的疼。 我很奇怪,为什么我在外边的时候,明明已经反复脱过好多次衣服了,却从来都没有觉得过疼。 在我呲牙咧嘴地脱衣服时,妈妈并没有催促我。 当我转过身去,将那伤痕累累的后背,展示在她的眼前时,她并没有像我触电的那次一样,笑出来。 而是恨恨地骂了一句:“屮他妈的!” 我知道她不是在骂我,我还知道她是在骂爸爸。 我也知道爸爸的妈妈就是奶奶。 但我实在想不明白,这件事情和奶奶到底有什么关系?为什么妈妈骂爸爸的时候,一定要带上奶奶? 爸爸和妈妈,总是在我的面前对骂。 在他们对骂的时候,就会把“屮他妈的”变成“屮你妈的”。 我知道,妈妈的妈妈是姥姥。 但我还是想不明白,爸爸骂妈妈的时候,为什么要带上姥姥? 因为他们打架这件事,实在是和我的姥姥,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不仅如此,他们还会在“妈”字的前边,加上各种难听的形容词。 当这些经过加工后的“屮你妈”,不断地传进我的耳中时,给我的童年带来了极大的震撼。 每听一句,我的胸口就像被人拿锤子狠狠地砸了一下。 震得我整个人直发蒙。 那个时候的我,不仅从来不会撒谎,还从来不会骂人。 因为,我觉得冤有头债有主,而我还没有学会,那些不去牵扯对方“妈妈”的,骂人的语言。 所以我骂不出口。 在妈妈骂人的时候,我不敢说话,只是继续做一个安静的展览品。 忽然,我感觉到后背传来一阵冰凉,这让我打了个激灵,身子下意识地向前躲开了。 在躲开的瞬间,我便猜出那冰凉的感觉,其实是来自于妈妈的手指。 她又问了一句:“疼吗?” 我在她的语气里听出了心疼,这让我“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我哭的很委屈,我一边抽泣、一边哭喊着说道:“妈妈我真的没有撒谎,那钱我真的是丢了。” 听到我哭喊的内容后,妈妈表现的很平静。 这让我很诧异。 她的平静告诉我,她相信了我说的话。我诧异的是,我一开始这样跟她说的时候,她为什么不相信? 这同时又让我很失望。 我失望的是,如果她一开始就相信了,为什么在我刚开始挨揍的时候,她没有站出来阻拦。 哪怕只是替我说句话也好啊! 所以我又很矛盾。 我不想对自己的妈妈失望,所以我宁愿去接受,她是现在才信了我说的话。一开始的时候,她其实和爸爸一样,对我是没有信任的。 但是这种经历过肉体的拷打,换来的信任,我竟然有种很值得的感觉。 在我来不及想太多的时候,妈妈突然很镇定的问道:“那你为什么要说你花了?” 这种镇定让我觉得,她似乎早就在心中猜出了,这个问题的答案 即便如此,我还是如实地解释道:“因为我不这样说,他就会一直打我。没完没了的打我。我只有这么说,他才能不打我。” “屮他妈的!这个畜生怎么不死在外边呢!屮他妈的!……” 在我的话还没有说完的时候,妈妈便开始没完没了的咒骂起爸爸来。 这证明了我猜的没错,她其实早就知道这个答案了,其实她只是想听我亲口说出来而已。 我的内心忽然也变得很平静。虽然在她的咒骂声中,我依然做着哭的动作。 因为她在替我打抱不平,而我只有继续伤心的哭着,她才会有继续骂下去的理由。 这让我有种错觉,好像一切都只是爸爸一个人的错。 骂着骂着,妈妈突然说了一句:“屮他妈的,他就应该被警察抓住,关起来!” 我仿佛是得到了什么启示般,浑身一震,马上说道:“妈妈,我长大要当警察!” 妈妈问:“你当警察干什么?” 我说:“我要把我爸爸抓起来!” 虽然这样说的时候,我的心里其实挺不舒服的。 而我不知道,为什么会不舒服。 第八章 奔跑 但是听我这样说完后,妈妈却表现的很开心。 我知道,她又把我当成,是她那一伙儿的人了。 在这之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这段对话,还成为了妈妈可以不断地,去跟亲朋好友们炫耀的资本。 在每个聚会的场合,妈妈总会在和大家聊天的时候,突然把我叫过去,当着众人的面,大声地问道:“天涯,你长大了要当什么?” 每当她这么问的时候,我就知道,又到了我的表演时间了。 这已经成为了,每次她与我同在的聚会,必不可少的一个节目。 于是我便乖乖地回答道:“当警察。” 我每次回答完,她都会佯装好奇地问道:“当警察干啥呀?” 这个时候,我便会提高声音说道:“抓我爸!” 然后妈妈就会笑着对众人说道:“你们看吧,连孩子都要抓他爸。你们说他能是个好人吗?” 众人也会纷纷点头附和道:“对,孩子说的都是心里话。”临了还会加上那句:“小孩子是不会撒谎的。” 我忽然觉得,这些大人们真的好愚蠢啊! 我不会撒谎的话,是怎么从我爸爸的腰带下,拯救自己的啊? 而且我明明刚刚就在骗人啊! 我其实真的,好想大声地告诉他们说,我已经不想抓我的爸爸了! 但我最终还是没有说,并且乐此不疲地,重复着这样的表演。 只要妈妈开心就好了,我的真实想法是怎样的,又有谁会去在乎呢? 渐渐的,我爱上了说谎的感觉。 或者说,我爱上了说谎后的结果。 因为,我发现当我试图做真实的自己时,大人们都不会开心。 而每当我伪装成他们想要的样子时,我都会得到奖赏。 似乎就是从那时起,我开始排斥真实的自己。 我觉得我的真实想法,可能都是错的。 因为真实的自己,总是让人反感并且厌恶的。 我开始主动地拾起一个又一个面具,并把他们全部都戴在自己的脸上。 如果我的欺骗,可以让身边的人开心,那我就做一个骗子好了。 既然我的谎言,可以使人产生幸福的感觉,那我很乐意,去为你们变成一个全能的织梦者。 只因我受够了吵闹的人生,我害怕争执的环境,于是我开始不断地妥协。 妥协,不代表软弱。 事实上,自从我开始主动地去变成一个骗子后,我变得越来越勇敢了。 我开始不断地去实现自己的每个想法,不择手段地达成我的每个目标。 事后,我只需要编织出一个完美地谎言就好了。 虽然一开始的时候,我的谎言总是会被揭穿,并且每次都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但那只会磨砺我的逻辑能力,最终使我的每个谎言都可以天衣无缝。 因为从小我就发现了,人们都是愚蠢的。 我第一次主动说谎,还是在那个我挨过揍的房子。 同样是为了我那个并没有真正实现的梦想,那袋十二色的,价值一块二毛钱的水彩笔。 那是一个早晨,刚在爷爷那屋吃过饭的我,在一旁等待妈妈洗漱完毕,然后送我去上学。 等待的过程中,我如以往那般,四下胡乱打量着,消磨着时间。 突然,我发现在屋子门口的立柜上,有一个糖盒。 糖盒的里边,躺着好多好多钢蹦。 多数都是一分、五分的,还有几个一毛的。 自从那次一口气“花光”了十一块七毛钱之后,我就对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那种动动嘴就可以实现梦想的感觉,实在是太爽了! 凡是有钱的地方,就一定会有我垂涎三尺的眼。 我开始努力盘算着,怎样才能在不惊动妈妈的前提下,将那糖盒里的钱据为己有。 但我很快便放弃了。 因为糖盒是铁质的,钢蹦也是金属的。毕竟我不是影视剧里的神偷,不可能在拿起钢蹦的时候,不弄出声响。 就在这时,我又发现了糖盒底下,竟然压着一张面额为一块钱的纸币! 在一块钱的上边,还有一张面额为一毛的纸币。 这时我看见的就已经不是钱了,是那套一块二毛钱的水彩笔! 我可太想拥有那套水彩笔了! 虽然还差了一毛钱,但那根本难不住我。 我必须先搞到这一块一毛钱,再去想办法解决那一毛钱的事! 我迅速地侦查了一圈环境。 妈妈在背对着我洗着脸。 这很好。 我又看了一眼表,距离她通常出门送我的时间,还剩十分钟。 我估算了一下自己疯跑起来的脚力,这很足够。 我想了想,最适合买水彩笔的那个小卖店的具体位置,并在心中快速地演习了一遍,我拿起钱跑过去,买完水彩笔,再跑回来的过程。 没问题,我很有自信。 我又瞄了一眼表,时间过的很慢。 好像才过去了几秒钟而已。 当我再次确定,妈妈仍在认真的进行着洗脸的动作后,我果断地将手按在了那一块一毛钱上。 我轻轻地,轻轻地,一点一点地将它神不知鬼不觉地抽了出来,紧紧地攥在了手里。 我又看了一眼妈妈的方向,感觉自己的心已经快要跳出来了! 与我心跳的速度比起来,妈妈的动作就好像是静止的。 我故作镇定地退到了走廊上,蹑手蹑脚地走到了大门口。 那个小小的走廊,在那一刻突然变得很长! 花了有十几秒的时间,我终于走到了大门口。 我悄悄地将门打开出一条足够我挤出去的缝,缓缓地将自己瘦小的身躯穿了过去。 成功后的我,没有丝毫犹豫,飞也似地奔跑了起来。 水彩笔! 我的梦想! 等着我! 我来了! 我一直觉得,我有着强大的短跑天赋。 那段平时要走上十分钟的路,我大概只用了不到两分钟就跑到了。 这个小卖店,并不是离家最近的那一个。 事实上,这是一个我的家人几乎都没有来过的小卖店。 我之所以选择这里,而不是离家近的那一个,是因为近的那个实在是太熟悉了。 那个小卖店的老板娘,认识我家里的所有人。 当然,她也认识我。 我不可能愚蠢到,要去一个会被认出来的地方。 第九章 怂包 我之所以会怕被认出来,可不是因为这买水彩笔钱,是我从家里偷的。 人家开门做生意,卖的是东西。 你的钱怎么来的,来路正不正,那是警察要去考虑的事情。 开小卖店的老板,才不会有闲心去管那些。 只要你给够了明码标价的钱,她就会给你商品。 而这才是我不去那里的原因。 我偷来的钱并不够! 它离我的梦想,还有着一毛钱的差距。 事实上,在决定偷这一块一毛钱之前,我就已经做好了,要为差的那一毛钱,去骗人的准备了。 如果我骗了一个认识我全家人的小卖店老板,我一定会死的很惨。 后来我懂了,这就是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原因。 而那个陌生小卖店的老板,那个和我的爷爷年纪相仿的老头,就很“幸运”的成为了我要去欺骗的目标。 我在一路狂奔至那个小卖店的门口时,特意地没有减速。 我要保持住这种急匆匆地样子,为了使我接下来要演的这出戏,看起来更加的逼真。 我甚至还特意的没有去擦掉脸上的汗,即便那让我感到奇痒无比。 在进门的一瞬间,我还特意很夸张的大口喘了几次粗气。 确定吸引到那个老头的注意后,我才开始擦去脸上的汗。 那个老头对我的态度不是很好,只是冷冷地问了我一句:“买啥?” 他没有像我接触过的其它陌生老人那般,看到气喘吁吁的我,说一些诸如“干嘛这么着急呀”,“傻孩子跑慢点呀”之类的关心的话。 这让后来的我,回忆起这件事时,多少减轻了些许罪恶的感觉。 我很自然的将手中攥着的一块一毛钱递了过去,同时用另一只手的手指,指着我的''梦想'',十分镇定地说道:“我买水彩笔。” 说罢,我便摆出了一副等待取货的表情,不再看他,将注意力全都集中在了我的“梦想”身上。 他没有花多少时间,便将那已经被我攥成了一团的钱打开了。 数额一目了然。“水彩笔一块二。” “我知道。” 说这句话时,我的表情很虔诚。 因为我是真的知道。 并且我已经知道很久很久了。 “你这钱不够,还差一毛钱!” “啊?!怎么可能啊?” 说这句话时,我表现的非常震惊。 虽然我在演戏,但却延续了刚刚说真话时的虔诚。 他举起那已经被他展开的一块一毛钱,在我的面前甩了甩,说道:“你看啊,只有一块一毛钱。” “怎么会啊?我明明是带着一块两毛钱出来的啊!” 说这句话时,我带着明显的哭腔,并且尽全力的表现出很委屈的模样。 其实不用表现,因为此时,我的眼泪已经很配合的流了出来。 其实我是想到了自己挨的那顿揍,才哭出来的。 看见我的眼泪,老头的语气却依旧没有缓和。“是不是你刚才跑丢了?” 我收起了眼泪,佯装思考了一下,还看了一眼手心。“可能是吧!” 我看了一眼表,表现出了着急的表情。还特意地提了提肩上的书包。 这个着急的表情是真的,不用演。 我不是着急上学,而是怕回去晚了,被妈妈发现我偷了家里的钱。 我觉得时机差不多了,便将那句在心中酝酿已久的谎言说了出来:“我能不能先带着水彩笔上学去,等到放学后,再给你把那差的一毛钱送过来?” 那个老头明显犹豫了一下,盯着我的眼睛看了几秒钟。 那几秒钟,我很坚决的,与他的眼神保持着对视,同时在自己的脸上写满了乞求。 我太习惯表现出这个乞求的表情了,每当妈妈骂我时,我都是靠着这个表情,消灭了许多次妈妈掐我大腿里子的意念。 “行吧!” 这个老头的犹豫,确实是我始料未及的。 但结果却尽在我的掌握。 “谢谢!” 我很感激的从那个老头的手里,接过了我的“梦想”。 走出小卖店后,我并没有着急起步开跑。 而是先小心翼翼地,将我的“梦想”放进了我的书包,并且认真地拉上了拉链。 在疯跑回家后,我还是比预计的晚了两分钟。 在进门前,我特意擦掉了脸上的汗。 当时,我的脸应该是吓的惨白。 因为妈妈看见我后,只是问了句:“你去哪了?脸怎么这么白?” 这段对话我并没有提前准备,只能如实回道:“我去门口溜达溜达。” 妈妈很生气,这我已经习惯了。 只要我犯错,无论是什么样的错误,她都是这个表情。“要上学了不知道?” 听见她的问题后,我在心中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我知道,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 我实现了我的梦想。 就算以后她发现家里丢了钱,我也不会承认那是我偷的。 我相信她也一定不会怀疑我。 因为我是一个“不会撒谎的小孩子”。 当然,我也不可能去还掉那一毛钱。 其实长大后的我,想过去还。可那时的我,已经没有机会了。 在妈妈质问我知不知道要上学了的时候,我选择了沉默。 并且再次摆出了那个,求人时的懦弱表情。 每当我装成怂包的样子,妈妈就会变得仁慈。 而怂包,也就成为了,我人生当中的第一个面具。 这个面具,让我可以在我的家庭生存的很好,它让我获得了更多的同情与爱。 它让我避免了许多,那些让我恐惧的人,给我带来的伤害。 这个面具让我的妈妈至今都认为,她的儿子是一个胆小鬼。 她不知道的是,我只是在努力的装成她喜欢的样子而已。 她从来就没有试着,走进过我的世界里看一看。而我却一直想在她的世界里,拥有一席之地。 这种愿望,促使我在我的感情生活中,拥有了另外一个面具,舔狗。 我不是真的舔狗,我只是假装自己是条狗而已。 是的,我终于要讲到我的感情生活了。 我是一个渣男。 渣男的人生,感情生活才应该是他的主线,不是吗? 我第一个记住名字的女生,叫陈小航。 她是我的另一个同桌。 第十章 同路 我清晰的记得,陈小航是坐在我的右手边的。 而我的左手边,就是那个前边提到过的,替我“吃掉”了整整五根南山冰棍的王洋。 我坐在陈小航和王洋的中间。 有一个词叫“天生情种”。 那年我刚过五周岁不久,小学一年级,就第一次有了喜欢的人。 而且我还记住了她的名字。 但这并不能说明我痴情,只能说明我是一个记性好的渣男。 我记得她的头发很长,在她的脑袋两侧,还有两条被折成了椭圆形的辫子。 即便是被折成了椭圆形,当那两条辫子垂下来的时候,还是可以够得到她的肩膀。 我很期待,每次有人在她的右边叫她的名字的时候。因为她向右侧转头的时候,会将她的辫子甩起来,打在我的肩上或脸上。 那感觉痒痒的,很舒服。 第一次被她的辫子打到的时候,我连头皮都是麻的。 她的校服里边,总是会穿着一件粉红色的小衫。 她笑的时候,还会有两个浅浅的酒窝。 她的眼睛很小,单眼皮。 她那长长的刘海,落下来刚好会搭在她的眼皮上,这让她看起来很迷人。 是的,那个时候我就知道迷人这个词了。 这也确实就是我当时的想法。 但那并不是我喜欢她的原因。 事实上,我已经忘了我为什么会喜欢她了。 好像就只是因为,从我记事起,她恰巧是第一个,除了我的家人外,跟我有过近距离接触的女生。 说是近,也不过只是一个同桌该有的距离而已。 我想了很久,竟然想不起任何一句我和她之间有过的对白。 我说过,我的记性很好。 却竟然没能记住,我与我第一个喜欢的女生之间的对白。 那只能证明,我们两个可能都没有说过话。 而且,这个推论极有可能是真的。 因为一直到现在也是,我一旦发自内心的去喜欢一个女生,就会失去了与她说话的勇气。 在我喜欢她的日子里,我应该只是经常偷偷地看着她而已。 而当她主动跟我说话的时候,我应该会像个傻子一样,呆呆的没有回应。 次数多了,她应该就再也不会主动和我说话了吧。 但是这并不耽误我偷偷地看她,偷偷地喜欢她。 我认为,我们班的“天生情种”应该是有很多的。 因为我能叫的出名字的三个男生里,就有两个和我一样,是在小学一年级,就知道了去喜欢一个人的。 一个是艾雷,还有一个是房柱。 至于王洋,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喜欢的人。 我可以确定的是,我几乎没怎么和王洋说过话。 我甚至根本记不住他的样子。 如果不是因为那五根南山冰棍,我可能都忘记了还有这样一个人的存在。 因为我的注意力全在我的右手边,我的眼神、我的心,都在陈小航那里。 左边的王洋?谁在乎呢…… 我在这里再次提到他,只是为了证明我的推论。 从概率上讲,在我上小学一年级时,我们班级里的男生,是“天生情种”的比例,不会低于75%。 如果王洋也有喜欢的人的话,那这个概率就是百分之百。 从这一点来看,我并没有什么特殊的。 严格上来讲,艾雷是我的第一个朋友。 不管后来的日子里,他对我怎么样。他都是我的第一个朋友。 我们曾经一起走过一段很长的路。 我说的很长,不是指时间上。而单纯说的是路程上的长。 因为我们放学回家时,是同路的。 我记得那是一个下午,我们最后两节课不上。 学校应该是提前一天就通知了的,可是我忘记了将这件事情告诉给家里人了。 说是家里人,其实就是我的爷爷。 我的妈妈早上上班的时候,送我上学。 而我的爷爷,则是每天接我放学的那一个。 因为事先没有告诉家里,而那个时候家里也没有电话,手机更是许久以后才会出现的东西。 所以那天提前放学后,我便只能在学校的门口徘徊。 其实我早就记住了回家的路该怎么走。 我说过,我很聪明。 但是我怕我的爷爷会提前来接我,那样我们就会错开。 这个时候,艾雷看见了我。“怎么还不走?” 我没有说话。 其实我是在想,要怎么回答才能让自己显得有面子。 因为我知道,他一直都是自己走回家的。 在爷爷接我放学回家的路上,我曾经遇到过他很多次。 他都是自己一个人走,或者跟一些我叫不出名字的小伙伴,边玩边走。 我很想加入进去,我觉得和小伙伴们一起自己走着回家,是一件很酷的事情。 而且,那看起来很自由。 但是,我不敢跟家里人提出这样的要求。 因为记忆中,我提出的要求从来就没有被同意过。 如果我说我是在等我的爷爷来接我的话,我怕他会觉得我不勇敢。 这个时候,他对我提出了邀请:“走呀,一起走!咱俩顺路。” “行!” 我答应的很痛快,而我也没有理由拒绝。 因为我真的很想有个伴。 一路上我们应该是说了很多话,但是我已经不记得都说过什么了。 其实我俩并不能一起走完全程,我们总是会在一个岔路口分开,他向左拐,径直走,再穿过一片百米见方的田地后,就到家了。 而我需要继续沿着那条路走下去。 我俩分开之后,还有一半的路,我是需要自己走完的。 那天我回家之后,爷爷正在和面,晚上的主食是蒸馒头。 我清楚的记得,爷爷看见我时,那惊喜的神情。 他快速的看了一眼墙上的老钟表。 惊的是我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你自己走回来的啊?” 他喜的是,他的大孙子长大了,放学可以不用人接了。 “是,我们今天放学早,我就自己回来了。” “哎呀!我大孙子可真厉害!那么远的路也能记得住。” 他夸了我,我很开心。 但我表现的却很不以为然。“其实我早就记住回家的路了。以后你不用接我了,放学我自己走回来!” 就这样,我俩愉快地达成了共识。 第十一章 朋友 在那天晚饭的餐桌上,关于“天涯长大了,可以放学自己走回家了”这件事,就成了大人们主要的聊天话题。 可惜的是,我的妈妈却并没有参与到这次聊天之中。 事实上,她并没有和大家一起吃饭。 如往常一样,她会在爷爷或者奶奶做好饭的时候,让我把饭菜打过去。 她喜欢一个人在她和爸爸的屋子里吃饭。 那天我的爸爸也没能参与到聊天之中。 他不在家,而且我已经很久都没有看到过他了。 我怀疑,我的记忆在这里出现了混乱。 因为我实在无法确定,那个时候的他,是不是就已经死了? 但如果是那样的话,我的妈妈就不会出现在那个家里了。 所以就只有两种可能。 一、爸爸还活着。 二、爸爸已经死了,而妈妈也永远不会知道,我第一次放学自己走回家这件事情,发生在什么时候。 但就算是她知道了这件事情,她也不会夸我的。 甚至在别人夸我的时候,她一定会很扫兴的说上一句:“都那么大的小伙子了,自己回个家不很正常吗?” 说完她可能还会加上一句:“我上学的时候,哪有人接送啊?不都是自己走。” 即便是如此,妈妈没能参与到大家的聊天之中,我还是会觉得十分可惜。 因为我想看见她的笑。 就算她会说那些扫兴的话,但在别人夸我的时候,她还是会笑的。 在很久很久以后,去往爷爷家的路,就成了唯一一条可以让我有“回家”的感觉的路。 等到爷爷也死了之后,我便永远的失去了那种可以“回家”的感觉。 房柱是我的第二个朋友。 从知道他是特困生以后,我便开始主动留意起他来。 那个时候的我,还不知道特困生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只记得学校组织给他捐款的时候,我很羡慕他的特困生身份。 不止是羡慕他有钱可以拿,还因为当特困生就可以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关注。 虽然那个时候的我,从不主动开口说话。 但是每当有人和我说话时,我都会很开心,并且滔滔不绝的给予回应。 那个时候的我,也不敢主动表现自己。但每当有人需要我表演个节目的时候,我都会毫不犹豫的走上台去。 其实我一点也不害怕站在舞台中央的感觉,甚至还非常享受。 虽然在每次被人邀请上台前,我给人的感觉都是一个怂包。 但我说过,“怂包”只是我的面具。 上台的次数多了,我又总结出了一个规律。 大家都喜欢能够让自己发笑的人,而我似乎很有把大家逗笑的天分。 当时的我天真的以为,只要获得了别人的笑容,就等于是获得了别人的友情和认可。 我非常渴求友情,更需要来自别人的认可。 于是我就有了第三个面具,小丑。 在很多时候,小丑的面具和舔狗的面具总会交替着出现。 说这么多,我只想说比起得到钱财,我更喜欢得到人的关注。 既然我不能成为一个有钱拿又可以受人关注的特困生,那我就只能选择成为特困生的朋友。 我觉得这样在他得到大家的关注时,站在他旁边的我,就可以顺便分享到一些关注的目光。 我想,和房柱成为朋友的过程应该是很顺利的。 顺利到,那个过程都不配在我的脑海中形成记忆。 但我永远记得,我们成为朋友那一刻的标志性事件。 我说“我们”的意思,就是不止是我俩。 在这个标志着我们成为了朋友的事件里,还有艾雷的存在。 那是一个体育课。 我那个时代的体育课,并没有什么具体的教学内容。 无非就是在操场上集个合,点个名之后,体育老师就会宣布解散。 然后我们这些一年级的孩子,就会在偌大的操场上自由活动。 尽情享受整整两个课时的自由,就是小学时期的我,在学校里最大的追求。 利用这段宝贵的自由时间的方式,可以有很多种。但那天,我们三个却破天荒的选择了其中最无聊的一种。 聊天。 我们应该是聊了很多的。 但不知道怎么的,我们仨忽然就聊到了“咱们班你喜欢谁?”的话题了。 当我们三个刚一触碰到这个话题时,表现的都很拘谨。 纷纷顾左右而言他,在还没有一个具体答案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嬉笑着相互起哄。 虽然大家表现的都很扭捏,但我们还是从另外两个人那些不自然的表情中,猜到了其实对于这个问题,大家心里都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 也正因如此,我们才会扭捏。 因为我们谁都不肯成为,第一个说出自己秘密的人。 在当时,“喜欢”两个字,是一个会让人害羞的词汇。 甚至在家长和老师们潜移默化的教育里,我们还会认为喜欢一个人,是一件可耻的事情。 这又让我们很矛盾。 因为我们都不想首先去证明自己的可耻,却又都极为好奇那个令别人感到可耻的人,到底是谁。 最后,还是勇敢的艾雷,第一个站了出来。 他终结了我们三个人之间,注定没有结果的拉扯。 艾雷会站出来,我一点也不意外。 因为从我发现他放学时,总是一个人走回家后,我就知道他是勇敢的。 “我喜欢夏萍!”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在艾雷说出这个名字之前,我甚至都不知道我们班还有这样一个人。 当然,我也我不可能会知道的。 因为我的全部注意力,一直都在陈小航一个人的身上。 但我知道以后,难免就会很好奇。 那到底会是怎样一个女生,能让在我心中最勇敢的那个伙伴,露出了我以为只有我才会有的,害羞的表情。 在艾雷说出那个名字之前,我和房柱就已经做好了要一起起哄的准备了。 艾雷的话音刚落,我便开始很大声的笑了起来,那是一个非常夸张的笑声。 我记得我当时好像都已经笑的缺氧了,感觉两只眼都已经直冒金星了,才勉强停止了笑声。 第十二章 秘密 现在想想,当时我可能是只是为了缓解心中的紧张。 并不是真的想要去嘲笑艾雷。 因为我知道,马上就要轮到我去勇敢的说出那个名字了! 那个,我只敢在心里无数次去默念的名字。 事实上,当我发现我喜欢陈小航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勇气叫出她的名字了。 在我大笑的时候,艾雷用力地捶了房柱一拳。 “我说完了,下一个是谁!” 直到这时,我才发现本来在与我的眼神交流中,“约定”好要一起起哄的房柱,竟然爽约了。 他非但没笑,还摆出了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 我以为他和我一样,正处在紧张之中。 区别只是表达紧张的方式不同而已。 见状,我连忙大叫着附和道:“对啊该你了!该你了!咱们按顺序说!” 其实我心里明白,事先我们并没有想好具体的顺序是什么,而我只是先声夺人而已。 乍一看,我们三个人虽然是围坐在一起的。 但只需稍微仔细甄别一下,就能看得出来,房柱更像是坐在了我们仨中间的位置。 按照由近及远的常规顺序发言的话,房柱理应是第二个发言的人。 更何况,艾雷捶的那个人,也是他。 所以,我并不觉得我是在耍赖。 因为,我早就在心中准备好了那个名字。 甚至是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大声说出来了。 房柱没有理会我的催促,他只是用一个难以置信的表情死死地盯着艾雷。 艾雷又捶了他一拳:“看什么看!快说啊!别想耍赖!” 我也在一旁再次催促道:“对啊,快说啊!” 但我只是口头催促,并没有其它的动作。 因为,我从来都不敢主动和其它人有身体上的接触。 尤其是男生。 不是不想,就是单纯的不敢。 房柱还是没有看我。 我感觉他似乎已经忘记了,身边还有我的存在。 此刻的他,眼中好像只有艾雷。 在艾雷抬起拳头准备第三次捶向房柱时,房柱终于开口了:“我也喜欢夏萍!” 艾雷的拳头僵在了半空中。 一旁的我则是惊得张大了嘴巴! “夏萍……”我不得不去正视这个名字,同时在脑海中极力搜寻着。试图找出一些,和这个名字有关的蛛丝马迹。 半晌,无果。 但这个名字却深深的刻在了我的心里。 “这得是怎样的一个女生啊?” 在我默念着这个名字,怔怔地出神之时,就听房柱像似做了一项重大决定般,深深地叹了口气。呢喃道:“算了,我们是朋友。我不和你争了,你去喜欢夏萍吧!” 房柱的这些话,再次震惊到了我。 我人生当中第一次知道,“朋友”这两个字,竟然可以这么重。 重到连喜欢的人都可以去放弃。 试问如果是他们两个谁在刚刚说出了陈小航的名字的话,我是一定不会让的。 “哎……”艾雷也长长地叹了口气,有些气馁地说道:“你一个人放弃没用,xxx和我说过,他也喜欢夏萍。” 我并没有去留心记住艾雷说的那个,同样喜欢着夏萍的人的名字, 因为在听到艾雷这么说的时候,我的心情已经不能简单的再去用“震惊”两个字来形容了。 那是非常非常非常震惊! “我屮你妈的!”这是我在心里说的一句话,并没有真的想去骂谁。 许多脏话我只是骂不出口而已,但不代表我不会在心里偷偷地说。 在这个局面下,我在心里骂出这句话后,觉得特别的爽。 “这到底得是个什么样的女神仙啊!” 夏萍这个名字的出现,已经彻底的颠覆了我的认知。 我永远都想不到,世界上会有一个人,能够得到那么多人的同时喜欢。 虽然那时候的我,并不懂得什么是爱情。只是本能的认为,爱情应该是一对一的才对。 我从来没有去想过,当一个人需要同时面对那么多喜欢自己的人时,该要怎么去做。 空气中又安静了一阵后,艾雷接着说道:“其实咱们班很多人都喜欢夏萍的。” 我已经彻底麻木了。 心里忽然萌生了一种我要是不跟着一起喜欢夏萍的话,多少会有些丢人的奇怪想法。 看着艾雷垂头丧气的模样,我突然来了一股强大的勇气。 我这个人很奇怪,看不得别人垂头丧气,尤其是自己的朋友。 每当这个时候,我就忍不住的想去替人出头。 可是在面对自己的事情时,我却又会十分大度,能忍就忍。 这是我的真实的自我,不是面具。 “我替你去跟她表白去!” “别别别!我求你了!你可千万别去!” 在我心里一直非常勇敢的那个艾雷,突然变得很怂。 我看的出来他是真的怕了。 他连说话的声调都是颤抖的。 看来他和我一样,在面对喜欢的人时,都是个怂包。 而房柱似乎比我还要怂,他竟然主动选择了放弃。 “你怕什么!我这就去!” 说着我抬起屁股就要走。 我之所以会这么着急,除了我真的想去之外,还因为我怕他俩想起来,我还没有说我喜欢的人是谁呢。 而我已经不想说了。 我怕他俩知道我喜欢的人,和他俩喜欢的不一样的话,会很丢人。 是的。 我已经将喜欢陈小航,和丢人紧密地联系到了一起。 虽然当时我觉得我还是很喜欢她的。 至少在我将夏萍的名字,和她的真人合二为一之前,我的心里还是只喜欢陈小航一个人的。 在我要去替艾雷表白,而艾雷坚决不让我去的拉扯中,体育课悄然结束了。 其实就算他让我去,我也去不了。 因为我压根就不知道夏萍到底是谁! 后来,艾磊和房柱同时忘记了,还没有问过我喜欢的那个人到底是谁这件事。 就这样,我知道了他们两个的秘密。 而我的秘密,则永远地成为了秘密。 结果就是,我们三个人成为了朋友。 而我成为了他们两个的头。 在心理层面上,他们两个在我的面前永远都要矮上了半截。 当天下午,我就见到了夏萍的真容。 第十三章 对比 夏萍坐在我的左手边,班级中间的那一竖列,正数第四排,靠着我这一侧的过道上。 而我因为年龄小,个子矮,坐在了班级的第一排。 也就是那是她右手边的那一竖列。 而我永远都忘不了当我回过头,看见她第一眼时的感觉。 从那一刻开始,我知道我的注意力不会再只属于陈小航一个人了。 夏萍的眼睛大大的。 用当时比较流行的一句话就是:她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当我回头看她的时候,恰好与她的眼神产生了对视。 这使得做贼心虚的我,立刻便将头扭了回来。 别看只是那么轻轻的一瞥,我不仅记住了她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我还记住了她那自来卷的头发。 那节课,我也就只敢回头看过那么一眼而已。 只是那么一眼,接下来的整节课里,我都是在小鹿乱撞中度过的。 这是陈小航从来都没有给过我的感觉。 接下来的两天,我和艾雷还有房柱三个人之间,再也没有聊过关于夏萍的话题。 放学的时候,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和艾雷同路,结伴而行。 我能明显的感觉到,那两天的艾雷总是心事重重的。 我们就那么安静的走着,并没有像以往那样,总是会聊很多好玩的事情。 其实我是能够对他的心事,猜出个大概的。 只是我不知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故意的不去将话题引向那里。 而我不说的话,他自然是没有勇气去主动和我提起的。 事实上,通过那两天的偷偷观察,夏萍的形象已经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她留着和陈小航差不多长度的头发,扎着一条和其她女同学差不多的马尾辫。 她写字时用的笔,是自动铅笔。 从这一点上,我能猜得出来她的家庭条件在我当时的班级中,应该是属于很好的那一档。 因为在我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自动铅笔还属于新兴事物。 一支最普通的价格,也要在两块钱左右。 而她用的那支自动铅笔,明显就不是普通的。 因为它被做成了长颈鹿的模样,黄色的笔体搭配着褐色的斑点。 一看就知道价格在两块钱朝上。 那已经远远超过了我的“梦想”,中华牌2b铅笔的价格。 但最贵的其实不是那支自动铅笔,而是那二毛一小桶的“软铅”。 作为一个耗材来讲,软铅根本就没法用。因为如果不用力的话,“软铅”写出来的字就会很浅。而只要用力稍稍大一点,它就会断。 结果就是,写一个并不复杂的字,往往都要“送”三四次铅才能完成。 不仅非常耽误写字的效率,而且还很坏心情。 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买五毛钱一小桶的“钢铅”。 这等于是在无形当中,再次拉高了,自动铅笔的使用成本。 我知道,我的家里人是一定不会给我买这种“奢侈品”的。 所以,我也很识趣的,并没有把它列入到我的梦想清单之中。 在我观察夏萍的第一天,她用的应该就是“软铅”。 因为她写字的时候,总是时不时的要去按那个长颈鹿的脑袋一下。 到后来,她就干脆换成了普通的铅笔去书写。 可以看得出来,她应该是很喜欢那个长颈鹿。因为没过多久,她便皱着眉、嘟着嘴,又不甘心地换了回来。 她皱眉嘟嘴的样子很可爱。 我不知道她后来有没有坚持自己的选择,因为很快我就被老师丢过来的粉笔打中了。 这让我很害怕,心中不安了整整一天。 那是我第一次被老师当众责罚。 虽然只是丢了一块小小的粉笔,但那效果无异于是在我小小的心中丢下了一枚大大的核弹。 在核弹的余威中,当天的我再也没敢溜过号。 那也是自从我开始喜欢上陈小航以后,唯一的,全程没有看过她一眼的一天。 这与核弹的余威无关。 是因为我已经彻底的忘记了,要去偷看陈小航这件事情。 第二天的夏萍,还是坚定的选择了那只长颈鹿。 只是我许久都没能再次看到她皱着眉、嘟着嘴的可爱模样。 因为她应该是已经将“软铅”换成了“硬铅”。 我并没有像前一天那样,傻乎乎的只顾盯着她瞅。 这次,我有意地控制了,看她的频率和单次观察的时长。 同时,我还会在每次回头看她之前,留心注意一下老师的动态。 挫折,总是能够使我迅速地得到成长。 这样,我不但增加了看她的次数,还成功地逃脱了,老师的法眼。 但我与她眼神交汇的次数,也不可避免地变多了。 可惜我还是很怂,每次都会触电般地将眼神移开。 虽然,我已经两天没有看陈小航了。 但我觉得在我的心中,我还是喜欢着陈小航的。 因为在我观察夏萍的时候,心里是一直装着陈小航的。 我会将她们两个进行对比。 结果就是,夏萍似乎真的比陈小航要好看那么一点。 “难怪这么多人喜欢夏萍。” 当我有这种想法的时候,我就暗自发誓,一定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我喜欢陈小航这件事情。 虽然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想。 可能因为我是个渣男吧。 第三天下午的时候,又到了我梦寐以求的体育课的时间了。 那个时候的我们,一周有二到三节体育课。 在正式上课,也就是自由活动的时候,艾雷突然把我拉到了一个四下无人的角落。 他的脸憋的通红,却又不说有什么事。 “你把我拉到这里站着干嘛?咱俩还是找房柱玩单杠去吧!” 那个年代,每个小学生都能自学,甚至自创出很多单杠动作。 因为单双杠是我们唯一的玩具。 说完我就作势要走。 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点不想和他单独在一起待着了。 在我准备离开的时候,艾雷拉住了我。“你为啥上课的时候总看夏萍啊?” 突然被他这么一问,我的心中先是一惊,但一瞬间便想通了原因。 他一定也是在上课的时候,做着同样的事情,才会捕捉到我的秘密。 第十四章 表白 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掩饰什么,我忽然脱口而出道:“我现在就替你表白去!” 听我这么一说,他瞬间阵脚大乱,语无伦次道:“别呀,我屮!大哥你别闹!我屮!” 我没有理会他的哀求,而是用力地甩开了他拉着我胳膊的手,朝着女生扎堆的方向,飞快地跑去。 “哥!哥哥哥!我屮!哥你干嘛去!”他一边在后边追着我,一边大声央求着:“我求求你了啊!别去啊!” 他在我后边喊叫的时候,我忍不住的大笑。 我觉得这很好玩。 毕竟年少,对这种可以让人下不来台的恶作剧,我天生就没有多少抵抗力。 不管一开始的动机是什么,此时的我,已是铁了心的要去替艾雷表白了。 在将将冲至女生堆里之前,我便早已锁定了夏萍的位置。 坦白来讲,从体育老师宣布“解散”之后,我就已经定位了夏萍的位置。 即便是在被艾雷拉到无人处,质问我的过程里,我的注意力,也一刻未曾从夏萍的身上移开过。 当我跑到夏萍的身边时,她正背对着我。 “夏萍!” 在我大声地喊出她名字的时候,我是确信我并不喜欢她的。 因为通常情况下,我若是喜欢一个人的话,是绝对不可能有勇气,当众叫出她的名字的。 当她回过头来,用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向我时,我承认我瞬间就怂了。 我下意识的躲开了她的眼睛,回头看了一眼。 艾雷躲得远远的,同样瞪着一双大大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我。 相处了这么久,这是我第一次发现原来艾雷的眼睛也是很大的。 而且,我分明在他的表情中,读到了类似于期待的感觉。 这让我的胸中,猛然涌起一股,誓要为了兄弟两肋插刀的豪迈来。 “什么事呀?” 这是夏萍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借着胸中的豪迈劲儿,我自然也顾不上那许多了。 只觉脑袋一热,几乎是吼着说道:“夏萍!艾雷喜欢你!” 在我吼出这句话的瞬间,我心中那股豪迈之力,便瞬间损耗的干干净净了。 也不管她听没听清,我转过身撒就腿逃。在与艾雷擦肩而过时,速度亦是丝毫未减。 直到一溜烟的跑到了男厕所里后,方才大口喘起粗气来。 当然,我们小学的厕所是那种旱厕…… 所以,你懂的…… 紧跟着,我就被那股直冲脑瓜顶的恶臭味,熏的拼命地干呕起来。 这着实把紧随而后跑进来艾雷,吓了一跳。 “你说了吗?天涯?” 他的第一反应,竟然不是关心我的身体。 但我并不介意。 “我~呃…”我一边继续干呕着,一边回答道:“说完~呃…了。你们准备在~呃…一起吧!” “我屮。” 他捶了我后背一拳,这让我觉得舒服了许多。 我挺起腰杆,像个英雄般再次与艾雷擦肩而过,昂着头走出了那座旱厕。 “我屮,哥,你真的说了啊?” 他追了出来,难以置信道。 “是啊,你没看见吗?” “你怎么说的?” “我就说艾雷喜欢你啊!” 艾雷的表情应该是在笑的,只是那笑容却比哭还要难看那么一丢丢。 他就一直保持着那个表情,侧着脸对着我看了好半晌,方才忐忑地问道:“那她说啥了?” 我本想如实的回答说我没听见,因为我表白完转身就跑了。 但又觉得那样太丢人了,所以话一出口就变为了逞强。“她说啥无所谓啊,放学我再给她写封情书就是了!” “我屮!” 他又狠狠地捶了我一拳。 但是这一拳被我躲开了。 “看把你怂的,你就等着看好戏吧!” 艾雷看我的眼神里,多了一抹崇拜的意味。 那崇拜的眼神让我很是享受,我发现做一个勇敢的人真的太棒了。 不觉间,我又拾起了一个新的面具,快乐地把它戴在了脸上。 我想了想,最终觉得,最适合这个面具的名字是,“逞强”。 我们体育课下课,也就是自由活动结束后,老师会再次吹哨集合,统一带队回到教室。 在集合之前的一段时间里,我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就开心不起来。 胸口就好像被人塞进了一大团棉花,憋的我上不来气那种。 整个人就像一个霜打的茄子般,蔫不拉叽的。 我试了几次去假装很开心,可是我发现,我根本就笑不出来了。 整个人都陷入到了,深深的迷惘之中。 而艾雷全程不知所踪。 也是从那天开始,我深刻的理解了一个词,失落。 当体育老师吹响下课的哨音时,我便浑浑噩噩的走到了集合的地点。 我走过去的时候一直垂着丧气的头,对周遭的一切浑然不知。 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自我耳边响起。 虽然我只是在一个小时前,才第一次听过那个声音而已,但我确信那个声音我是非常熟悉的。 “天涯。” 当我如触电般抬起头时,就看见了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正对着我眨呀眨呀的。 那天我又知道了一种感觉,叫灵魂出窍。 在她冲着我眨眼睛的时候,我相信我的灵魂一定是出了窍的。 “啊?” 我匆忙的应了一声。 她又冲着我眨了眨眼睛,可是除了一副躯壳外,我已经没有什么再可以被她吸走了。 只见她靠到了一个和我很近的距离,轻轻地问道:“你刚才,和我说什么?” 听有此问,我毫不犹豫地大声回答道:“我什么也没说!” 说罢,我便用力地把头扭到了别处,不再看她。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声音里,竟然还带着一丝愤怒。 除了愤怒之外,还有害怕。 是的,我记得我当时非常害怕。 我怕她知道了艾雷喜欢她这件事情,我更怕她也会喜欢艾雷。 直到那一刻,我才终于找到了,自己之所以会失落了近一个小时的原因。 我后悔了! 我后悔去替别人出头,高喊着别人的名字向她表白了! “可是,我为什么会后悔呢?” 就在我奇怪于自己心中那深深的懊悔之意,来源于何处时,就听夏萍轻轻地“哦”了一声。 第十五章 情书 当我再次回过头去看夏萍时,就明显从她的大眼睛里,见到了一抹稍纵即逝的畏惧之意。 她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又对着我眨着眼睛看了一小会儿后,便嘟着嘴回到了她自己的位置上。 “天啊,我到底在干什么!” 在前一个悔恨尚未消散之时,我的内心深处又有了新的悔恨。 “我是不是有病啊!我为什么要跟夏萍发火啊!” 那一刻,我满脑子都是着她嘟着嘴,低着头,慢慢回到自己位置上的失落模样。 “会不会她其实是听清了我刚刚表白的内容了,只是故意想让我再说一遍的。” 因为那个时候的我,已经是一个拿演戏当家常便饭的人了。 所以,当我试着揣摩别人的心理时,我便默认那个人也是一个会演戏的人。 “也就是说,她很有可能是同样喜欢着艾雷的。” 而当我这样想的时候,我便又不可救药的,陷入到了新一轮失落之中。 “我为什么会失落呢?如果他俩真的互相喜欢的话,我明明应该为我的兄弟感到开心才对呀。” 虽然当时的我,才不过六周岁左右。 但我的心事,就已经很重了。 就在我麻木地随着队伍,心事重重地朝着班级的方向行进时,我突然瞥见了艾雷那张对我满怀期待,并且充满了崇拜之情的脸。 这让我陡然间想起,我刚刚还吹牛说,我要替他再给夏萍写封情书的! 我说过,怂包只是我的面具。 真实的我,似乎就没有不敢干的事。 除了,和喜欢的人说话,包括叫出她的名字。 回到班级的我,真的第一时间便拿出了我的图画本。 图画本,是一个特殊材质的本。其质感,要比通常文化课所用的本子,厚实了许多。 对应的就是,图画本的价格,也要比普通的本子,贵上了许多。 我记不清具体的价格了,只记得一本图画本,大概在八毛钱左右吧。 因此那个本子,也是我最珍惜的本子。 珍惜到明明一直就很喜欢美术课的我,往往过了整整一个学期,都舍不得在图画本上落下哪怕一笔。 我怕我那丑陋的构图,会玷污到那洁白的纸张。 那也是当时的我,能够拿得出来的,最好的本子了。 神奇的是,从我拿出那个崭新的本子,到我从中撕下一张的过程里,并没有出现我预想中的,心痛的感觉。 相反,我还觉得这一切非常的值得。 只有我最珍贵的本子,才配的上夏萍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 在这之前,我根本就没有写过情书。 唯一那个我可能会写情书的人,我连她的名字都不敢叫出来,更不要说是写情书了。 所以,当我在那张图画纸的左上角,写下了夏萍两个字时,我相信我一定是不喜欢她的。 因为,我不仅敢大声叫出她的名字和她表白,我甚至还敢给她写情书。 虽然,我心里是这样想的。 但情书的内容,我却是这样写的:“我喜欢你,请你以后做我的夫人好吗?” 在我那个时候的词汇量中,还没有出现,诸如“媳妇”或者“老婆”的称呼。 我记得,我那个年代,似乎还没有流行起来“老公”、“老婆”的称呼呢。 我的爸妈,互相之间也不会这么称呼。 爸爸会叫妈妈名字的尾字。 妈妈会叫爸爸为“大鬼”,当然,那是背地里的。 我不记得我的妈妈当着爸爸面的时候,是怎么称呼他的了。 好像根本就没有过称呼。 而我那个时候,总是看一些古书。 古书中,丈夫对妻子的称呼有很多种。 而我唯一能够准确写出来的,就只有“夫人”两个字。 我不想在我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里,会出现拼音代替的字。 那样显得非常不完美。 骨子里的我,是一个偏执的完美主义者。 不管我的生活有多么的破碎,都丝毫没有影响到我对“完美”的偏执。 写这些话时,我是特别虔诚的。 我刚说过,我是一个偏执的完美主义者。 我坚定的认为,说过的话就算是承诺。 所以有时候就算是说谎,只要没有被揭穿前,我便会用一万个谎言去维护第一个谎言的真实性。 我觉得,一个明知道是谎言,却还要去坚守的人,大概率是一个病人。 而当我写下那段文字时,我在它将要被看到的那个人,看到之前,就已经开始相信,我说的话了。 我发现,我竟然是把它当成一句承诺去写的。 我还突然发现,那个已经开始习惯于说谎的我,在那一刻竟然没有说谎。 我是真的喜欢你。 我是真的希望你能成为我的夫人。 我知道,“你”,是夏萍。 我在开头就已经写上了你的名字。 那“我”是谁? 艾雷? 不! 我第一次直面自己的内心。 “我”不是艾雷! “我”是我! 是我喜欢你,是我要给你写情书。 我要你做的是我的夫人。 是我的! 我是迹天涯! 没错,在落款处,我写下了我的名字。 非常醒目,又尽全力去写的工整的,“迹天涯”三个字! 我想我当时一定是疯了。 我猜,当我写下我自己的名字后,我的大脑一定是一片空白的。 因为,我已经不记得,我到底是如何将那封情书,交到夏萍手上的了。 我只记得,应该是在放学之前的一节课。 至于在那之前,那封情书在我的手里攥了多久,我已经全都忘了。 我大概率是把它当成了纸条,委托我的同学们帮我传递到夏萍手里的。 当然,那也是我第一次给人传纸条。 传过去之后,我对她说,一定要等到放学的时候再打开。 其实我不记得我有没有说过这句话了。 有趣的是,我也不记得在等待她打开情书的那段时间里,我到底是怀揣着怎样的一个心情了。 我只记得,她打开情书的时候,下课、也就是放学的铃声刚刚响起。 整个班级,瞬间便被一片收拾书包的嘈杂声填满。 但我的世界,在那一刻却坠入到了深深的宁静之中。 我就那样静静地看着夏萍。 看着她打开了它。 看着她阅读那段短短的文字。 第十六章 警察 我看着夏萍的眼睛,自然地眨了两下。 又看着她的眼睛,忽然睁的大大的。 好像过去了整整一个世纪的时间,她终于读完了我的情书…… 这个时候,下课的铃声真的打响了! 是的,一切都只是我的想象。 此刻,那封情书还被我的手,紧紧地攥着呢! 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我却没有发呆,而是如常地收拾着自己的书本。 我很紧张。 终于,我看见夏萍路过了我,走出了班级的门。 而我似乎已经没了,将情书出去的勇气。 就在我纠结着,是否要放弃的时候,有人重重地拍了我的肩膀一下。 我回过头,就看见了那双属于艾雷的,大大的眼睛。 还有他紧张兮兮的神情。 我发现他的眼睛,正在死死地盯着我的双手。 在这一瞬间,我忽然有了演戏的灵感。 同时,一份周密的计划,在我的大脑中,飞速地生成。 “看看,情书已经写好了。” 我拿着那封落款是我的名字的情书,在艾雷的面前晃了晃。 在他还没有来得及作出反应的时候,我便快速的冲出了班级。 我说过,我很聪明。 而且,我很会演戏。 很快,我便追上了夏萍的脚步。 我所在的一年级,被安排在了教学楼的二楼。 出了班级的门,要走过一条长长的走廊后,才能走到楼梯口。 在追至离夏萍一步的距离时,我便放慢了脚步。 我是在等艾雷。 终于,在我跟着夏萍的步伐,走到了楼梯口处时,我听见了艾雷在后边叫我的名字。 我当然没有理他。 我要开始演戏了。 “夏萍!” “嗯?” “这个给你!” 她很诧异的接过了那张,被我折叠了多次,又再手中攥的已经有些发皱的图画纸。 在她打开之前,我便快速的往三楼跑去。 直跑到了三楼楼梯拐角处时,我看了一眼,跟着我屁股后边跑来的艾雷。 那是一张毫无血色的脸。 我笑了。 我知道,艾雷一定是吓死了。 但我只瞥了他一眼后,便顺着楼梯扶手往下看。 比起艾雷,我更在乎的是夏萍的反应。 我看见她正在边走边低着头,仔细地阅读着,那张图画纸上的内容。 我看见她读完后,迅速地抬头看着我的方向。 事后想想,从我递给她情书后,到我逃到三楼楼梯拐角处的这段时间里,她一定是目送着我的。 不然,她不会第一时间就锁定了我的位置。 在我与她对视的一霎那,我便看见了,她那张似笑非笑的脸。 “迹天涯!我给你告诉我爸!” 她这样冲着我大声喊了一句后,便低着头,加快了足下的脚步。 很快,便消失在了我的视线当中。 听见她的话,我就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 我感觉自己的心跳声,仿佛随时就要冲破自己的耳膜。 我猜,我的脸色一定已经变得比艾雷还要白了。 夏萍的回应,完完全全的,超出了我的预料! “我屮!天涯,你咋写的啊?” 当艾雷这样问我的时候,我才想起来,我的戏还没有演完。 “我好像一紧张把落款的名字写错了,我写成我自己的了!” 说罢,我立刻摆出了一副懊恼的模样。 我之所以要这样说,就是为了无论夏萍会不会接受我的表白,我都可以在朋友们的面前,立于不败之地。 因为我“不小心”写“错”了名字。 如果夏萍答应了我,那就证明她喜欢上了我。 至于是在那封情书之前喜欢上我的,还是在那封情书之后喜欢上我的,都已经不重要了。 我可以假装很委屈的,接受这个歪打正着的结果。 因为我相信,艾雷如果真的很喜欢夏萍的话,就一定不会舍得让夏萍伤心的。 所以,他甚至会求着我和夏萍在一起。 如果他没有那么喜欢夏萍的话,这件事就会很容易的让他死心。 假设夏萍拒绝了我,我也不会丢面子。 因为我“本意”是要帮助艾雷的。 对于一个孩子来讲,因为紧张犯了错,是一件很容易被理解的事情。 我给一个我“不喜欢”的女生写情书,被拒绝了有什么好丢人的? 最重要的是,无论是哪种结果,艾雷都没有理由去怪我。 这才是我最想要的结果。 对于当时的我来讲,可以陪我一起放学回家,同路走上一程的伙伴,要比那些所谓的喜欢,更实际一些。 我不想失去艾雷,这个可以与我同路的伙伴。 没错,虽然我当时才不过六岁左右。 我就已经,可以有着这么复杂的谋划了。 最关键的是,这些还是我一瞬间便想好了的计划。 不得不说,我真的是个天才。 一个天才人渣。 可惜,就算给当时的我,一年的时间去谋划。我也永远不会算到,夏萍会去“告诉她爸”的! 因为换成是我的话,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不会想到,去告诉我的爸爸或者妈妈。 我觉得,我的事情永远与他们无关。 那些只会让他们觉得很麻烦。 带给我这种感觉的,主要是我的妈妈。 因为我无论有任何事情,都会换来她对我无比厌烦的辱骂。 至于我的爸爸,我甚至都没有告诉他什么事情的机会。 因为我真的很少能够看见他。 在我被这意料之外的结果,震的呆若木鸡之时,艾雷接下来的话,更是让我掉入到了,深深的绝望之中。 “天涯你完了,夏萍她爸好像是警察!你等着明天她爸来抓你吧!” 我不知道警察到底是什么,我只知道,那是一个有权力抓我的爸爸的人。 对于我来说,能够抓我爸爸的人,那无异于是一个神明。 那是一个,可以和观音菩萨、玉皇大帝、齐天大圣等等,一众神仙划等号的存在。 看来,在我的爸爸,被长大当警察的我抓起来之前,我先要被那个,已经是警察的,夏萍的爸爸抓走了。 在我害怕到恨不得从楼上跳下去,直接一死了之的时候。 房柱,突然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估计是,在看见我和艾雷,放学不往教学楼的出口方向走。而是莫名其妙的,奔向了三楼的时候,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跟过来想要一探究竟的。 第十七章 劝架 房柱看了看如遭雷击的我,又看了看幸灾乐祸的艾雷,好奇地问道:“怎么了?” 我刚要开口,却被艾雷抢先回答道:“他给夏萍写情书了!夏萍没有同意!还要告诉她爸!明天,估计她爸就要到学校,来揍迹天涯了!” 艾雷的反应,以及他所说的话,让我很是失望。 因为,根据我所设计的剧情,此时的艾雷,应该对我所扮演的角色,感恩戴德才对。 即便不是这样,至少也不应该是幸灾乐祸的。 “我要不是因为不小心写错了名字,明天挨揍被抓的那个,就该是你了!” 或许是听出了我语气中的不悦,又或许是艾雷的良心发现。 他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肩膀,郑重地说道:“天涯,我要和你做一辈子的好兄弟!” 那天,是第一次有人对我说“一辈子”。 虽然那时的我,并不知道,“一辈子”,到底有多长。 但我的内心深处,大概能够感知到,“一辈子”的承诺,到底有多重。 我不记得,当时的我,是否对于艾雷口中的“一辈子”,给出了回应。 只记得,在那之后的几天,艾雷仍然会时不时的跟人谈起,“迹天涯给夏萍写了情书,然后被夏萍告诉她的爸爸了”这件事情。 讲述这些时的艾雷,脸上还是那副幸灾乐祸的表情。 而且,每次艾雷都没有说清,我是为了替他出头,一紧张写错了名字,才导致了自己深陷尴尬境地的。 但我已经不怪艾雷了,毕竟我心中有愧。 而且,那可是要和我做一辈子好兄弟的人。 我怎么会去怪他呢? 后来,我胆战心惊的等了许多天,一直就没有等到,夏萍那个当警察的爸爸,来抓我,或者是来学校揍我。 再后来,没过多久,我们就放暑假了。 在放暑假前的那段时间,我几乎每天都是,在回头偷看夏萍的日子中度过的。 我发现,我已经无可救药的,喜欢上了她。 因为,我再也没有,当众喊出她的名字的勇气了。 而在那段长达一个多月的暑假时间里,我似乎又彻底地忘记了夏萍。 不止是夏萍,而是关于学校里的一切,从那一年的暑假开始,直到结束,都不曾在我的意念中出现过。 对于一个不到六周岁的孩子来说,一个假期的时间,已经长到,足够使我忘记自己的学生身份了。 在我上小学后的记忆中,爸妈之间似乎就很少争吵或者动手了。 或许还是经常打架的,只是上学的我,完美地错开了那些画面而已。 可放暑假后的我,重新有了连续的、完整的,在家的时间之后,终于再次拥有了,爸妈打架的记忆。 那是场原因不明的争斗。 事实上,他们二人之间的每次争斗,于我而言都是原因不明的。 当在外面与伙伴们玩耍够了的我,出现在他俩面前时,那场战斗明显已经进入到了尾声。 我首先看见的,是妈妈仰面躺在了地上。 她的长头发,凌乱地搭在了她的脸上,遮住了她的半个容颜。 妈妈没有说话,也没有哭泣。 她就那么直挺挺地躺在那里。 我知道,这场战斗又是爸爸赢了。 我很想去扶妈妈起来,但是我不敢。 因为我那个看起来好似凶神恶霸般的爸爸,正气势汹汹地站在她的旁边。 当爸爸发现了我以后,便恶狠狠地踩了妈妈的手一下,算作这场家暴的收尾动作。 然后他便扬长而去。 当他路过我身边的时候,我吓得屏住了呼吸。 他走开了很久之后,我就只是那么静静地看着,躺在地上的妈妈。 我看着她那只,刚被爸爸恶狠狠地踩了一脚的手,就那么用我肉眼可见的速度,肿了起来。 那手掌上的半个鞋印,也随着妈妈那变得臃肿的皮肉,而被撑的老大。 我的心很慌,不知道自己该干嘛。 妈妈还是一言不发的躺在那里。 好半晌,在我开始怀疑妈妈是不是已经死掉了的时候,她终于开口说话了。 “你去你爷那吧。不用管我。” 我心中还是特别想去扶她起来,但我不敢忤逆她的命令。 在我看来,妈妈说的每句话都是命令。 于是,我便一步三回头的,进了院子另一边的房子。 可刚一开门,我就后悔了。 爷爷并不在屋子里,奶奶也没在。 按照通常的惯例,应该是爸爸、妈妈一开始打架后,爷爷奶奶便识相的选择了回避。 此刻,屋子里坐着的,除了我的爸爸之外,还有住在隔壁的邻居,一个姓郭的胖叔叔。 他在我邻居郭爷爷的子嗣中,排行老二。 所以我叫他郭二叔。 直到现在,我又想起这一幕时,方才猜出,应该是爷爷奶奶在爸妈争吵声起来的一刹那,便做出了去我的郭爷爷家回避的决定。 而郭二叔,应该就是得知我爸妈正在打架的消息后,赶过来劝架的。 可惜的是,郭二叔劝架的水平,似乎并不是很给力。 事实上,在面对我的爸爸时,我的这些邻居们,是没有一个可以给力起来的。 在我的印象中,在我爷爷家那一片,我的爸爸属于玩“刀枪炮”的头子。 也是就说,在我爸爸的那一辈中,凡是混迹社会的人,都是以他的马首是瞻的。 所以,郭二叔的劝架方式,应该就是给我的爸爸,送来了十块钱。 就是那张印着一个留胡子的蒙族老头和一个带着白头巾的汉族小伙的,写着“拾圆”两个字的,第四版人民币。 那是那个时候的我,经手过的,面值最大的钞票。 当我站在门口,犹豫着是要进屋,还是关门离开的时候,郭二叔看见了我,并且替我做出了选择。 “天涯,在门口站着干啥呢?进来呀!” 当我怀着忐忑的心情,经过了厨房的水缸,挪进了他们所在的房间内时,我看见了使我终生难忘的一幕。 我的爸爸,他居然哭了! 那个“大鬼”,一个在我心中,可以与凶神恶煞划等号的人物,竟然在我进屋的一霎那,迅速地用他的手背,在他的双眼眼角处,分别抹了一下。 第十八章 大哥 对于那个经常抹眼泪的我来说,爸爸的这个动作意味着什么,我实在是太熟悉了! 我的爸爸和郭二叔所在的房间,是有火炕的那一屋。 当时他俩分别坐在了炕沿的两边。 而在我走向他俩的时候,我的爸爸是背对着我坐着的。 或许是好奇心的驱使,在感知到了我的爸爸,或许是在哭的时候,我特意选择了一个,可以和他面对面的椅子,坐了下去。 若是换做以往,我是绝对不会选择那样一个,可以被他的视线,彻底笼罩着的位置坐下去的。 只能说,好奇心的力量,实在是太强大了! 那是我记忆中,第一次直视爸爸的眼睛,超过了三秒钟以上。 在爸爸与我对视的这几秒钟时间里,我清楚地看到了一滴眼泪,从他的眼中滴落。 时隔三十年后的今天,我依然清晰地记得那个画面。记得那滴眼泪,是从他的右眼里涌出来的。 发现自己掉泪后,爸爸躲开了我的凝视。 在第一次与爸爸的对视中,我就取得了胜利。 那是我第一次发现,原来爸爸也有不敢看我的时候。 也是从那时开始,我似乎没有像以前那样惧怕他了。 躲开我的眼神后,随着他的嘴唇几番起合,我听见了爸爸沙哑的声音,传进了我的耳朵。 “我这一辈子,只爱缘一个女人。” 听到这句话的我,内心十分的平静。 “缘”,是妈妈名字里的尾字。 这也是爸爸称呼妈妈的方式。 我知道,他口中的那个“唯一”,说的就是我的妈妈。 这也是我第二次,听到有人说“一辈子”。 巧的是,两次都是男人。 我内心之所以平静,是因为我想起了我的妈妈。 那个刚刚还被眼前这个,说着“一辈子只爱她一个”的男人,揍的躺在了地上的女人。 我突然很后悔。 后悔没有扶她起来,就离开了她。 我也突然很想离开。 想去看看我的妈妈,是不是依然躺在冰凉的水泥地面上。 想到这里时,我下意识地将目光,从爸爸的脸上移开了去。 然后,我就看见了,躺在郭二叔与爸爸之间的,那张面额为“拾圆”的“大额”人民币。 看见钱的时候,我好像又想不起来我的妈妈了。 我的眼里,就只剩下了钱。 没错,有一个成语——见钱眼开,说的应该就是我。 我不知道空气安静了多久以后,郭二叔接过了爸爸的话茬:“天涯是不会懂这些的,他还是个孩子。我懂你,大哥!” 每当有成年人,在我的耳边说一个孩子什么都不懂的时候,我就很想笑。 只因自以为是的大人们,是真的很好笑啊! 现在想想,其实他们说的可能是真的。 因为,在他们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或许真的就什么也不懂吧。 而我,只是过早的懂得了太多而已。 因为爸爸是家里的长子,所以邻居们那些与爸爸同辈的人,也会称呼爸爸一声“大哥。” 当“大哥”听见有人说懂他时,“大哥”什么也没有回应。 “大哥”只是将注意力,重新的回到了他的儿子身上。 而“大哥”的儿子,正在两眼发直地,盯着那张拾圆钱纸币。 我看见“大哥”的手,落在了那张拾圆钱纸币上。 他用食指和拇指,轻轻地捏起了那张纸币,就像是捏起了一枚石子。 我看见他捏着那张钱的手臂,朝着我快速地挥来。 只一个眨眼间,那张“巨款”,就被潇洒地递到了我的面前。 “拿着,去给你妈买瓶桃罐头去。” 一听到“桃罐头”三个字,我的眼睛瞬间就亮了起来。 比初见那拾圆钱时,还要亮上许多倍。 我记得一瓶桃罐头的价格,在五六块钱左右! “桃罐头”,亦是我的味蕾,仍未曾涉足过的领域。 那个让我望而生畏的价格,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哪怕只是想一下,都算是一种奢侈的罪过! 我没有第一时间接过那张钱,而是抬头愣愣地盯着“大哥”,我的爸爸。 当时,我的嘴里,已经溢满了口水。 爸爸问:“知道哪有卖的吗?” 我轻轻地点了点头。然后在心中算了算,忐忑地问道:“剩下的钱给谁?” 当我这样问的时候,其实在我心中已经有了想要的答案。 我想听他说:“剩下的钱,你看看想买点啥就买点啥吧。” 当然,他没有那样说。 他也不会那样说。 事实上,在我有爸爸的这段时间里,我的爸爸从来也没有这样和我说过。 在我脑海中,关于爸爸的记忆里,压根就没有过他给我钱,让我去买东西给我自己的桥段。 甚至有几次,他让我去买东西的时候,连钱都没有给我。 是的,我记得在这件事之后,他曾经让我去过,那个认识我全家人的小卖店,买过十袋三鲜伊面。 严格上来讲,那不能说是买,因为他并没有给我买东西时,要用到的钱。 所以,我是去赊的。 这样说来,他其实是履行过,要带我要饭的承诺的。 只不过,要饭的时候,他并没有出面而已。 我之所以会把那次赊账,定义为要饭,是因为,我猜我的爸爸,最后一定没有去结账。 “剩下的钱给你妈。” 当我的爸爸,说出这个与我心中所想的,并不一样的答案时,我的心中闪过了一抹失望。 我知道,这失望来自于,我原本就不该去拥有的希望。 见我面有犹豫之色,郭二叔自作聪明地替我解围道:“这么晚了,就别让孩子去买了。还是我去吧!” 爸爸对着郭二叔摆了摆手:“没事,天涯可以的。” 随后,他看了看我,命令道:“去吧!” 每当爸爸用这个口吻和我说话时,我知道,我就只剩下了一个选项,那就是服从。 我迅速的接过了钱,攥在了手里,逃也似地离开了那个房子。 当我走进院子时,我并没有立刻去执行爸爸的命令,而是首先回到了妈妈的那间屋子。 不止是为了看看,妈妈是否还在地上躺着。 还因为,我又有了新的希望。 所以,我打算去妈妈那里,碰碰运气。 第十九章 罐头 当我小心翼翼地,打开妈妈的房门时,地上已经没有人了。 由一扇衣柜构成的隔断后边,传来了妈妈虚弱的声音:“谁啊?” “是我,妈妈。” 我应了一句后,便站立在门口,等着她让我进去的命令。 我记得,我当时心慌的要命,但我并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心慌。 “什么事,进来说。” 经过那面,两米长的木质衣柜隔断后,我就看见了,半躺在炕上的妈妈。 当时的她,和衣而卧。 长长的头发,依旧凌乱地披散在她的脸庞。 我低着头,不敢去看她的眼睛。 而我的眼神,恰好就落在了,她那只刚刚被爸爸狠狠踩过的手掌上。 那只手上的鞋印,仍然清晰可见。 只是,在那鞋印之上,已经没了灰尘。 取而代之的,是道道细细的紫红色横线,彰示着爸爸鞋底的纹路。 在那只明显要比以往变大了几圈的手掌上,隐隐还散发着湿气。 看得出来,妈妈应该是刚刚才洗过手。 见我只是低着头,也不说话,妈妈再度开口问道:“你怎么又过来了?” 当她这样问的时候,我已经后悔来这屋了。 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的我,只得撒谎道:“我爸让我过来的。” “大鬼让你过来干嘛?看我死没死吗?” 虽然在妈妈的话里,听不出是什么语气。但我可以确定的是,那语气里边,似乎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哀怨之意。 因为我事先并未想过要说谎,自然也就不会提前想好接下来要说什么。 在我因为紧张,而下意识地紧握双拳的时候,我感觉到了手心里传来的一阵阵刺痛。 我知道,那刺痛,是来自于金钱的“反抗”。 我将手心摊开,将那张“巨款”,呈现在了妈妈的眼前。 “我爸让我给你买瓶桃罐头去。” 说这句话时,我已经抬起了低着的头,看着妈妈的眼睛。 这时,我才发现妈妈的注意力,已经完全被我摊开的手心给吸引过去了。 原来,我见钱眼开的脾性,其实是遗传自我的妈妈。 妈妈一边目光灼灼的盯着那“拾圆”钱,一边难掩笑意地问道:“他哪来的钱?” 觉察到了她好转的情绪,我回答的声音也大了些。“我也不知道,郭二叔和我爸在一起。” 说到这里时,我突然回想起,当我发现这张钱时,它的位置明显要离郭二叔更近一些,遂接着猜测道:“这钱应该是郭二叔给我爸的。” 听到我的回答与猜测,妈妈停顿了一阵。 等她再度开口时,已经不再掩饰语气里的笑意了。“那你会买吗?” 不待我回应,她接着嘱咐道:“一定要买真心牌的黄桃罐头!” 我点了点头,等着她接下来的交代。 感受到妈妈言语中的笑意,我心中那已经熄灭的希望,轰的一下,再度熊熊燃烧了起来。 就在我开始为自己在买罐头之前,先来妈妈这屋一趟的选择,而沾沾自喜的时候,我的耳边,却只传来了她催促的声音:“快去吧,再晚点小卖店就该关门了!” 是的,我多希望妈妈能够补上一句:“剩下的钱,你看看也买点自己喜欢吃的东西吧!” 可是她没有。 我随口应了一声,便转身出去了。 并没有将心底的丧气,流露出半分。 我只是为自己的多此一举,感到了深深的懊悔。 明明知道结果不会改变,我又何必要让自己失望两次呢? 当我离开妈妈的屋子,穿过那条走廊,打开大门,进入到那条漆黑的大街上时,一个令我更加后悔的念头,自心底升腾而起。 “当初郭二叔说要代替我去买罐头的时候,我就不该对余额产生贪念!” 现在好了,我不但没能获得支配剩余金钱的权力,还要硬着头皮,去到这片黑暗之中穿梭了! 当我跑到离我家最近的那个小卖店时,才发现它真的已经关门了。 如此说来,当时确实已经很晚了。 而那个远一些的小卖店,我又因为一个价值一毛钱的谎言,不可能再去了。 摆在我面前的就只剩下了一个选择——去最远的那一个,碰碰运气。 现在想想,当时的我,宁可死在那些只会在黑暗中出没的“妖魔鬼怪”手上,并且为之做好了充足的心理准备。 都没有想过,敢在没有买到黄桃罐头的前提下,返回到那个,有着我的爸爸和妈妈的家里。 在我跑向那个遥远的小卖店的路上,我一度感到了非常的恐惧。 而当我成功买到了,那瓶真心牌黄桃罐头,抱着它走在回家的路上时,我的心里,突然又没有恐惧的位置了。 因为我的心,早已被我怀中的玻璃瓶子,塞满了。 我的意识,已然幻想起,从不同的角度,咬上一口大黄桃时的感觉。 并且沉浸在,那可能带给我的,美妙味觉之中,不可自拔。 而我的大脑,仿佛被注满了糖水一样。 那糖水,随着我的脚步起伏、摇晃,迷的我飘飘然沉醉,又忧伤。 忧伤的是,离家的距离越来越近了。 而我那仅存的一丝理智,总在不时的提醒着我:“醒醒吧,快别做梦了!这瓶黄桃罐头,是爸爸买给妈妈的,并没有你的份!” 当我把那瓶罐头,递到妈妈的手里时,我还是忍不住的,吞咽了一大口口水。 紧接着,她就命令我,赶紧回我爷那屋睡觉去了。 对于我来说,这个关于真心牌黄桃罐头的回忆,也就到此为止了…… 一直到现在,每当我从超市出来时,手里总是会莫名其妙的,就多了一瓶真心牌黄桃罐头。 三十年了,真心还是那个真心,配方还是那个配方。 而我,却已经不再是,从前的那个我了。 其实罐头的保质期,真的挺长的。 买回来随随便便的丢在冰箱里,一两年都不会坏。 可一旦打开了,你却没有第一时间吃进嘴里的话,那就直接扔掉吧。 因为当你下次想起来时,它大概率已经发霉变质了。 等到那个时候,才想起来去扔的话,你需要清理的东西就会很多,很麻烦。 事后,一定不要忘了,再好好的洗一洗手。 第二十章 爱情 时隔多年,我在某一次与妈妈的聊天中,突然就聊到了爸爸。 妈妈说当初她选择和爸爸在一起的时候,身边的人都不同意。 而她之所以会坚持了自己的选择,只是因为爸爸对她特别的好。 妈妈的原话是:“他很爱我。” 她经常会给我讲起一个故事,她曾经不慎感染过肝炎,会传染的那种。 在许多人唯恐避之而不及的情况下,爸爸一个人,承担起了所有陪护妈妈的任务。 因为那个时候的妈妈,很虚弱。 所以,爸爸在陪护妈妈的时候,往往只能是贴身“服务”。 但在护理的过程中,她从没有在爸爸的眼里,看到过一丝一毫的厌恶与避讳。 妈妈也是那个传染病院里,唯一一个,有“家人”,一直陪在身边的人。 我之所以会在家人两个字旁边,打上了引号,是因为,那个时候的爸爸和妈妈,已经离婚了。 从法理上讲,他们已经是毫无关系的两个人了。 还有一次,是妈妈刚知道自己得了传染性肝炎的时候,发生的事。 那时候的她,做什么事情都会小心翼翼的,生怕会传染给别人。 尤其是当她要吐什么东西的时候,一定会事先让身边人离开得老远。 那个时候,爸爸刚去到妈妈的身边,还不知道这项规矩。 当妈妈比划着,让爸爸躲开的时候,爸爸只会愣愣的杵在原地发呆。 半晌,当爸爸终于听清了妈妈含糊不清的表达后,只是随意地摆了摆手,不以为然道:“我既然来了,就不怕被传染!” 妈妈继续含糊不清地威胁道:“那你过来,我吐你嘴里。” 接下来,用我妈妈的原话来说就是:“就看大鬼张个大嘴,美滋滋地就朝我走过来了。” 听到这里时,我其实挺汗颜的。 原来舔狗的属性,也是会遗传的。 可惜,我从未见到过爸爸的舔狗模样。 恰恰相反,我所见到的,都是一条只会对着妈妈疯狂“撕咬”的疯狗。 但当妈妈讲述他与爸爸之间的那些美好过往时,我在她的脸上,看到了类似于幸福的表情。 这让我相信了,爸爸与妈妈之间,或许真的是有过爱情的。 只不过,他们的爱情和我一样,也是一个有着许多面具的存在。 掐指算来,妈妈所讲的这个故事,应该就发生在罐头事件的不久以后。 因为在我的记忆中,在我买过那瓶罐头不久,我的爸爸和妈妈的确同时消失过一段时间。 一直到我小学二年级已经开学很久了,他们两个才又同时回到了我的世界里。 我还记得,在我得知妈妈回来了的那天晚上,我曾经非常开心的跑到了她的房子,想要见她一面。 或许对妈妈的想念,是每个孩子的天性吧。 虽然没有妈妈在身边的时候,我可能会过的更轻松快活一些。 但每次她不在的时候,我还是会忍不住的去想她。 但当我推开门,跑进屋的时候,却被坐在门口的爸爸,阻拦了下来。 我虽然很不解,但我又很害怕,只得小心翼翼地请求道:“我想看看我妈妈。” 爸爸沉着脸,很严肃地拒绝了我。“不行!” 还是在那道衣柜隔墙的后边,妈妈用同样严肃的声音附和道:“不许见,我的病会传染!” 在我还来不及去思考,传染病到底是什么意思的时候,爸爸已经凶巴巴地将我推了出去。 接着,他便重重地关上了房门。 当失望已成常态,眼泪反而变成了一件稀罕的物件。 其实我的情感挺丰富的,既然我的原生家庭不能满足我的正常情感需要,我终将选择去别处得到。 从二年级起,我开始潜意识的将我丰富的情感,寄托在每一个我遇到的人身上。 对于这段时间的记忆,我又出现了混乱。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妈妈回来后不久,我就又搬家了。 其实也不算是搬家,因为被搬动的那个人,只有我一个而已。 那些房子还在那里。 住在里边的人,也只有我一个在变。 我就像一只狗一样,往返于那些成年人的家里。 与其说是搬家,倒不如说成是“换家”更为确切。 无论我的身边,出现过多少人,我也始终是一个人。 虽然我已经无法确定,这次“换家”后,我究竟被换到了谁的身边生活。 但从我被搬去的地点上来讲,那应该是我的姥姥家。 每当想起这次“换家”,我都会有些感激的情绪在里边的。 因为我新换的这个居住地,离我的学校很远。 所以,我每天上学和放学的方式,就从步行,改为了乘坐公共汽车。 我记得,我要乘坐的是2路、6路或者8路公交车。 每跑一个单程,途经七个站台。 往返一次,共计需要一个小时。 每天待在公交车上的这一个小时时间,几乎占满了我整个小学二年级的所有记忆。 即便是放在我现有的人生来说,那全加起来不过一百多个小时的乘车时间,也成为了我最美好的回忆之一。 因为这次“换家”,使我的路友,从艾雷,变成了夏萍。 事实上,上小学二年级的我,换的可不仅是家。 或许是因为我的个子也长了许多的缘故,我还换了座。 我从第一排被换到了第四排。 我的位置也从中间被换到了左边。 于是,我的左手边就是两组之间的过道。 在过道的那边,是夏萍! 我记得,当我拿着我的东西,坐在了夏萍的旁边时,我整个脑子都是懵的。 但那丝毫不耽误我的心里,乐开了花。 我记得坐在她旁边的第一节课,我异常的兴奋。疯狂的频频举手,争抢着去回答老师上课时提出的各种问题。 可接下来的好些天,我依然不敢主动和夏萍说话。 不仅如此,当我只需要微微侧头就可以看到她时,我反而不敢再去看她了。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了我“换家”的那天。 当我第一次一个人站在公交站台,等待着属于我的那辆车时,我看到了那个每天都让我魂牵梦绕的身影。 我记得,当她出现在我视野中的一霎那,我的心脏,立即狂跳不止。 第二十一章 卑微 那激动的感觉,比我刚被调整到她的旁边,坐下去的时候,还要强烈了上百倍。 即便如此,我却还是没有上前打招呼的勇气。 现在想想,我怕的从来就不是被拒绝。 而是我打从心眼里就觉得,世界上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与我无缘。 只因我不配。 可内心深处的我,又总是充满了企图。 这很矛盾。 我一面觉得我不配拥有一切,一面又疯狂的渴望着一切。 在我疯狂的渴望着,想要主动与夏萍搭讪两句时,夏萍先我一步开了口:“你是在等2路汽车吗?” 虽然心中慌得一比,可我还是故作镇定地轻轻点了点头。 那时的我,总会将内心的真实想法,隐藏的很好。 这样我才会有安全感。 我本想说,还有6路和8路也可以到达我的目的地,但我没有。 我怕我的终点,不是她的。 “我也是。” 我想说我猜到了你也坐2路了,不然你不会那么问我的。 可是我没有。 “那我们一起吧。” 当我听到这句话时,一种我从未有过的眩晕感觉,直冲脑门。 “好。” 我的声音很轻,语气却很肯定。 紧接着,我就度过了我人生当中最美妙的半个小时。 从那以后,我开始痛恨每个周末,痛恨每一个可以放假的节日。 我习惯了每天上学时,踏上公交车的一刹那,便开始到处寻找她的影子。 每次,如果上学的路上遇到了她,我便会兴奋一整天。 如果相反的话,我也只需要郁闷上半个小时而已。 因为只要到了学校,我就又可以见到她啦。 每次放学,我都会第一个冲出教室。只为了可以早早的跑到学校门口的站点,等待着她的出现。 我怕如果我走的慢了,她就一个人上车走了。 我始终觉得,她只是因为时间上恰好顺路,才和我一起搭车的。并不是真的想要和我坐同一辆车。 如果我错过了时间,她一定不会等我。 而只要我先她一步到了站台,我是可以为了她去错过所有的车的。 直到有一天,在临近放学的时候,她突然和我说:“你今天不用等我了,我今天不回家,要去我二姨家住。” 我屮我当时整个人就愣住了,原来她知道我每天都在等她。 而她这句话的意思,在我看来就等于就是说,她是愿意每天和我同坐一辆车回家的。 但真正让我愣住的,是她竟然主动向我告知了她的行踪。 从记事起,夏萍是第一个怕我等不到她,而先一步告诉我,她的去向的人。 我的妈妈,经常在我的世界里来来回回,从不事先通知。 我的爸爸,一直就是神出鬼没,更是永远不可能提前告诉我他的动态。 恐怕他自己都无法去确定,他的轨迹。 也许,只有我的爷爷是个例外。 从来没有人想过事先告诉他一声,他的大孙子,下一刻会被谁带走,带去哪里。 又或者在什么时候,被人随手丢给了他。 至于我的奶奶,我的姥姥,我的随便一个什么生而有之的亲属,或者是随便一个和我有关系的人,从来就没有提前告知过我,下一秒,他们会在哪里。 我记得,当我听到夏萍的话时,我的眼眶都红了。 她当然不知道,我为何会如此伤心,只当我是因为她不能陪我同坐一辆车了。 我又听见她用安慰的语气说道:“我以后每周三都要去我二姨家住了。但是只住一天而已,明天放学,我们还是一起走!” 在我的心里,我一直把这件事,当成第一次有女生约我的标志。 虽然只是约着一起坐车,但至少是有人约我了! 从这次对话以后,我们便有了默契。 就算是轮到对方值日的时候,我们也会在学校的站点那里,默默的等待着另一个人。 再次放学的时候,我便不用向以往那样,拼命奔跑了。 我会慢慢地跟在夏萍的身后,看着她和她的女生伙伴们聊天,直到在校门口分别。 然后,我便会快步赶到她的身边,并肩走到站台那里,停下来。 一起等着,属于我俩的那辆二路汽车。 神奇的是,我们两个人竟然从来都没有聊过天。 上课的时候如此,下课的时候如此。 上学的时候如此,放学的时候如此。 一起等车的时候如此,一起坐车的时候,还是如此…… 虽然一句话不说,可是我却丝毫没有感觉到过尴尬。 我猜,她也一定不会觉得尴尬的。否则的话,她早就不会和我一起同路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在她的面前,表现的也越发的自如起来。 我记得,她是我第一个敢去提出要求的同学。 而我提出的要求就是,朝她借了那支长颈鹿模样的自动铅笔,研究了一番。 她没有丝毫犹豫,便大方地借给了我。 看着我笨笨的样子,她还主动教我怎么去用它。 而我碍于面子,拒绝了她的好意,假装自己会弄。 结果就是,我成功地把那只长颈鹿给“分尸”了。 在尝试复原了几次,都是无果后,我便只好硬着头皮,将那堆已经被我肢解成一堆零件的“长颈鹿”,还给了她。 我记得当时她是非常生气的,一整天都没有理我。 而我也没有道歉。 因为没有人教过我,要去怎样跟人道歉。 我想说对不起我赔给你。 可是我说不出口,因为我知道我根本赔不起。 我想过攒下我的车票钱,去赔她的“长颈鹿”。可是我怕如果我不能按时回家的话,我会被打死,或者被人“不要了”。 所以除了继续承受着她对我的不理睬外,我别无他法。 那天放学后,我还是如以往那样,默默地跟在她的身后。 在到达站点前的那段距离中,我想了很多。 最终我决定,如果她从此拒绝和我同坐一辆车了的话,我便坐6路或者8路回家。 我惹过我的妈妈生气,经过无数次的尝试后,我已经默认女生都是哄不好的生物了。 只因每次我惹妈妈生气的时候,我只有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后,她才会满意。 第二十二章 街基 而我能想象得到的,夏萍所能让我付出的诸多代价中,没有什么,比她永远不和我同坐一辆车回家这个惩罚,更能让我痛不欲生的了。 那时的我,总会习惯性的将事情往最坏的方向去考虑。 不是因为我悲观。 而是在我已有的生活经验里,压根就没有给过我,可以去变得乐观的基础。 但悲观,并不代表我会认输。 就在我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去接受这个最坏的代价时,夏萍突然停住了脚步。 这时我才发现,她的身边应该已经没人很久了。 因为再往前走几步,就是我们常常一起等车的站点了。 她就那样背对着我,站在了那里。 而我也停下了脚步,低着头不发一言。 作为一个习惯了听候别人宣判的人,我又能说什么呢? “''长颈鹿''我已经修好了!不用你赔了!” 虽然当时的环境很嘈杂,但我的注意力全在夏萍的身上。 所以她开口之后的每一个字,都清晰的传进了我的耳朵。 我不是聋子,也不是傻子。 我是个天才。 我当然知道她的言外之意。 我还知道,在这番心理博弈中,我应该是赢了。 我抬起头,看了夏萍一眼。 虽满心欢喜,但却面色如常。 我轻轻地向前挪了一步,来到了她身边的位置站好。 每次在站点等车的时候,她身边的位置,就会是我的专属位置。 这是我俩的默契。 2路公交车如约而至。 我背对着夏萍,说出了我弄坏''长颈鹿''后的第一句话:“车来了,我们回家吧。” 爱情会让一个懦弱的人,变得勇敢。 它也会让一个本就勇敢的人,找回自己。 七岁的夏萍,让六岁的我,第一次对“明天”有了期待。 那只“长颈鹿”被夏萍修好的那天,是周二。 它的明天,是周三。 周三的夏萍,不能和我一起走。 她要去她的二姨家。 这件事情,使我惆怅了一整个周三。 一定是昨天的“长颈鹿”事件,让我对夏萍的感情升了温。 所以,周三她无法与我同路,这件已经变得平常的事,才会忽然又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使我特别的难捱。 夏萍应该也察觉到了我的闷闷不乐,在那天放学的时候,我觉得她走路的速度,似乎比以往变慢了许多。 而那天的我,从走出班级门起,便来到了她身边的位置走着。 她没有拒绝,我也没觉得会有何不妥。 我们就这样一路并肩走着,谁也没有说话。 直到走出了学校的大门时,她停了下来。 按照以往的惯例,此刻的她,将会转身向左。 而我,将独自一人,转身向右。 在分别前不会道别,也是我俩的默契。 通常来讲,先转身离开的那个人,一定是我。 但那天,我没有。 “你二姨来接你吗?” 我之所以会这样问,是因为我突然萌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对于我的反常行为,夏萍先是一愣,旋即如实回答道:“不是,她会在新街基站点那里等我。” 我心中虽喜,却依旧神色安然道:“那走吧,我今天也去新街基。” 说罢,我便不顾她的反应,大步朝着新街基的方向走去。 我记得,当时好像有几个我们班的伙伴,走过来问夏萍:“还一起走吗?” 由此可知,每到周三时,夏萍应该都是和她们几个结伴而行的。 而我忘了夏萍是怎么回答的了。 只记得我向前走了没一会儿,她便追上了我的脚步,来到了我的身旁,与我并肩而行。 其实我当时慌得一比,因我压根就没去过新街基。 我只知道它大概的方向,应该是出了校门往左走而已。 即便夏萍不追上来,我也已经决定停下来,等等她了。 结果就是,我又赢了。 那天,是我第一次和一个女生并肩走了那么久。 也是我第一次,为了与另外一个人同路,主动放弃了自己本应该去走的路。 在那个时候,有一句很流行的话,是这样说的:“人生不过就是一辆终点为死亡的公交汽车,每个人都只会与你同路一段。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可以同行的时候,好好珍惜你们的情谊。在分别的时候,笑着大声告别。最终,我们都免不了,要一个人,孤独地驶向,自己的终点。” 我不记得我读到这句话时的年龄,是多大了。 我只记得,我当时很不以为然。 我觉得在属于我的那辆人生公交车中,我一定不会去做一个乘客。 我只会做司机。 我想去哪就去哪。 我喜欢哪个乘客,我就会一直把她送到终点为止。 就算绕路,那又怎样? 多年以后,我曾经和许多女生并肩走过那段,只有两站地远的,笔直的路。 她们也曾给了我这样,或者那样的回忆。 只是,一直到十一年后,我离开那个城市时,我都再也没有机会遇见过夏萍了。 虽然我试过选择了绕路,却还是没能一直送她到走到终点。 只因在我们彼此的那辆叫做人生公交车上,那个年纪的我们,都还没有获得考取驾照的资格。 在我送夏萍回新街基的路上,我俩全程都没有说话。 或许是说了的,只是我已经不记得了。 因为关于那段路上的整个回忆,都被我与夏萍临别时的桥段占满了。 当新街基站点的站牌,刚一出现在我俩的视线中时,夏萍突然拉住了我的胳膊。 虽然我俩已经一起走了一个多学期了,但那却是我俩的第一次肢体接触。 我被她拉的停住了身形,也停止了思考,整个人石化在那里,不知所措。 当我回过头去看她时,就见她微微低了一下头,两只手却依然抓着我的手臂。 (注:这个故事发的生背景城市,是鹤岗。那是一个煤炭资源型城市。在立市之前,先有的是矿务局。 所以在矿务局周围形成的商业区,就被当地人称之为“老街基”。而立市之后新规划出来的商业区,也就理所应当的成了“新街基”。 注意“街”的发音不是“一声jie”,而是“一声gai。” 只要这个发音发对了,你就是半个鹤岗人了。) 第二十三章 街机 我感觉到夏萍抓着我手臂的力道,突然重了一下。 这痛感让我倒吸一口凉气。 “怎么啦?” “我想和你说件事。” 我看见夏萍将头低的更低了。 “啥事啊?说吧。” “就是…那张纸条…嗯…”虽然夏萍的言语有些吞吐,但我还是第一时间便听出了大概。 我俩就只传过一张纸条,就是那封情书。 这段时间,我们谁也没有提起过那封情书的事。 就仿佛,它已经不存在了一样。 看着夏萍突然提起那张“纸条”时的扭捏模样,我的心也跟着提到了嗓子眼。 但我的心情,却是激动多过于害怕的。 夏萍说到那张纸条时,抬头看了我一眼。 在发现我正在满眼含笑的看着她后,她鼓了鼓腮帮子,又皱了一下眉。 很快,她便像是做了什么决定般,一股脑地说道:“我想说你给我的那张纸条,我没有告诉我爸!” 说罢,她便用力地甩开了我的手臂,头也不回地朝着新街基的站点处跑去。 我看着她背对着我跑去,头上的马尾左右乱飞。 我猜,她刚刚用来抓着我肘臂的两只小手,此刻,一定正紧紧地抓着她的书包肩带。 因为当她跑起来的时候,那个大大的书包,却似粘在了她的背上一般,并没有左右晃动。 几秒钟后,我又看到一个成年女子,从站牌下闪了出来。 她对着奔跑中的夏萍,张开了自己的臂膀,嘴里微笑着说了些什么。 我知道,这个人应该就是夏萍的二姨了。 我看着她俩又在那里笑着说了些什么后,同时朝着我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 若是换作以往,我一定会转身就逃。 但这次的我,不但没有逃,还迎着她俩的眼神,抬起了手,挥了挥,以示告别。 当我十分坦然地做完这一切后,便轻轻转地过身,回到了自己应该去往的方向上。 我以为,这将是我与夏萍之间,故事的开始。 没想到,这却是我俩的故事的结束。 我翻遍了记忆中的每个角落,发现虽然夏萍的影像一直都在,但我俩同框的画面,却已无处可寻。 三十多年了,每当我接触到那些关于''初恋''的字眼或事物时,我的眼前都会浮现起那个低头、蹙眉、嘟着嘴的小姑娘。 我的耳边,还会响起那句带着颤音的话:“你给我的那张纸条,我没有告诉我爸!” 也是在那个时间段,我接触到了另外一个,几乎改变了我一生的事物——电子游戏。 那本来是一个“小霸王其乐无穷”的时代,而就在我的家庭条件不能满足我的“其乐无穷”之时,''币子厅'',适时地出现在了我生活中的每个角落。 我一直认为,“小霸王”的出现,实现了我们那一代人的第一次阶级划分。 而没有“小霸王”的我,便自然而然的成为了“穷孩子”的一员。 因为当时售价大约在四、五百元一个的“小霸王”,并不是我们这些穷孩子,可以拥有的东西。 因此,那个只需要一块钱,就能换来五到十次玩耍机会的''币子厅'',也就成了我们这些穷孩子的乐园。 富人有富人的快乐,穷人有穷人的快乐。 曾经我固执的以为,只要是人,就有追逐快乐的权力。 无论获得快乐的方式有何不同,只要那快乐的感受是一样的,那么这快乐就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可随着我慢慢长大,我渐渐发现了一个可怕的事实,越穷的人,越容易沉迷于低级的快乐。 我身边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往往都不会混迹于''币子厅''的。 他们甚至都不会去玩''币子'',因为他们家家都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其乐无穷''。 这个世界上,能够获得快感(多巴胺)的方式,有无数种。 而如果得不到引导,每个孩子都会选择那个最容易的方式,去获得。 容易,往往就意味着廉价。 没有钱,我拿什么去高贵? 如果现实生活,不能给人以正向的快乐反馈。虚拟世界的快感,便会趁虚而入。 其实还有一类人,很容易沉迷在游戏的世界里。那就是像我这种,每天都遭受着父母打压的人。 即便有一段时间我过得很富有,可我也还是摆脱不了,那种情感世界的贫穷。 我第一次进游戏厅,是我的老叔和我的二叔一起带我去的。 那时候的他们,也就二十五、六岁。 别看都结了婚,可也还是会被游戏厅的热闹吸引。 进去后,我瞬间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那是一个昏暗的小屋,贴着墙壁,摆满了整整十一台大号“小霸王”。 每台“大霸王”的周围,都围满了人。 其中有四台机器,是围观群众最多的。 十五、六岁左右的,围着一台“街头霸王”。 十岁左右的,围着的是“恐龙快打”。 中年人往往都在玩“三国志”。 还有一台猜拳的游戏机,叫“野球拳”的,也围了好多人。 前三种我都很爱玩,也做过围观者。 至于“野球拳”嘛,我只有在后来玩电脑单机游戏,“金庸群侠传”时,才算作接触过这三个字而已。 我这两个叔叔,好像认识那个游戏厅的老板。因为他俩一进去的时候,并没有直接去吧台买币子。 只是带着我,站在“恐龙快打”旁,静静地围观。 我那两个平均身高180的,刚退伍不久的叔叔,往那一站。那些十几岁的孩子,瞬间便做了鸟兽散。 游戏厅的老板,发现了我这边的异象后,连忙抓着一大把“币子”,亲切地叫着我两位叔叔的诨号,就朝着我这边跑了过来。 他一边将那一大把''币子'',塞到了我两位叔叔的兜里,一边热情地招呼道:“玩吧,随便玩,不够了再找我来拿。” 而我的两位叔叔,也不客气,拿着''币子''就投进了他俩眼前的“恐龙快打”机子内,头也不回地坐下去就开始玩了起来。 甚至都没有说一声谢谢。 那老板也在旁边假意看了一会儿。 在看着我的两位叔叔,被那个拎着双刀、砍着一只剑龙尸体出场的大胖boss,连续''吃''掉了四个''币子''后,嘴里嘟囔了一句什么,就摇着头走开了。 第二十四章 沉迷 说实话,我从来没想到成年人竟然可以笨到那种地步。 在我只是随便看了一会儿,就基本上看明白要怎么去玩了的时候,我那两个可爱的叔叔,却还在研究着,要怎么放大招才可以让自己不掉血。 是的,他们俩愣是靠着“a+b”+“投币”这种骚操作,一直打到了boss骑着摩托车的关口。 在看他俩玩的过程里,我始终都没有勇气去提出,由我来试着玩两把的想法。 或许我一开始是有提出过的,只不过他俩一定是这么回答的:“小孩子玩什么游戏?!” 没过多久,在我正兴致盎然的期待着,我的这两位亲叔叔,能够看在我这个唯一的一个观众,一直那么虔诚地,看着他俩表演了那么久的份上,允许我小试一把时,他俩却意兴阑珊的起身离开了。 临出门的时候,他俩还把剩下的''币子'',全都还给了老板。 丝毫没有顾及到,正在一旁两眼冒火的我。 “留着吧,下次让孩子来玩就是了。” 还是老板考虑周到,一看就是做生意的料。 “不用了,孩子太小,不让他玩。” 我虽然小,但是肯定玩的要比你俩好得多! 出了门后,我的老叔很严肃的告诉我说:“不许让你爸爸知道,我带你来游戏厅了!” 听有此话,我二叔也在一旁严肃地补充道:“也不许和你妈妈说!” 其实在我内心深处,我觉得他俩的提醒,完全是多此一举。 这有什么好说的?我说我两个叔叔带我去了新开的游戏厅,看着他俩打了一下午恐龙?一人废了几十个币子,都没过去第四关? 虽然这些真的没什么可说的,但看在他俩那么严肃的面子上,我只好同样严肃的点了点头。 我确实一直都没有告诉过我的爸爸妈妈,我第一次去游戏厅,是我的老叔和我的二叔带我去的。 而且我也不会想到,因为贪玩游戏,我会错过了爸爸的死。 设计出游戏的那个人,一定是一个天才。 他一定是看透了人性中最大的懦弱,就是做事情一定要追求个结果。 当你只需要不停的按下一个按钮,就可以得到一个正向的反馈结果时,人是很容易就会上瘾的。 尤其是,当这个人的现实生活,给他的反馈都是负面的,甚至是完全没有反馈的时候。 沉迷于虚拟,就成了他唯一可以觉得自己还活着的方式。 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就算是看我那两个愚蠢至极的叔叔,在那玩游戏的时候,我的大脑都是极度兴奋的。 更不要说,如果可以自己亲自玩了。 从那天起,游戏厅便成了我的梦想之地。 时至今日,每当我的人生遭遇不顺的时候,我都会去沉迷于游戏一阵。 无论是当初的街机,还是后来的电脑单机,或者是再后来的网络游戏。 一直到我决定写这本书之前的一天,我才又一次,重新将手机里的游戏,全部卸载完毕。 我不知道,那会不会是我的最后一次卸载。 我只知道,在我开始写这本书不久之后,“黑神话-悟空”,它来了…… 在刷了几个视频,看过了所有剧情后,我就当自己已经是玩过了吧。 我已经想不起来,我究竟是在什么时候,第一次自己打开了游戏厅的大门,走进了昏暗。 只记得在许多个无人看管的周末、假期,我将一切可以自己支配的时间,几乎都用在了流连于那些街机之中。 当时最有话语权的游戏是“街头霸王”,最受宠的英雄人物就是“红留根”与“白留根”。 一个游戏厅中,“街霸”玩的最好的那个人,都会被尊称为一声“根王”。 但我最想变成的,却是里边的那个红衣“警察”。 那也是我第一个会玩的人物。 摇杆拉后憋三秒,迅速向前+a或c,就是我最喜欢用的招式。 因为,我就只会那一招。 我从未幻想过自己会成为“根王”,因为我不喜欢那个孤独的游戏。 只要你站在那里,所有人就都是你的敌人。 我历尽千辛万苦,打开这扇门,走进这片黑暗,就只是为了排遣心中的寂寞。 又怎么可能,再去选择那样一个,只会让自己孤独的游戏呢? 我主要去玩的,是像“恐龙快打”这种,可以与伙伴在一起合作的游戏。 可奇怪的是,每当我兴致勃勃的想要加入到别人的队伍时,总是会被无情的拒绝。 或许是因为,我真的比他们小太多了吧。 没有人会在玩游戏的时候,想要带上一个累赘的。 而等我自己玩的时候,我才知道,一个币子最多也是打到第四关而已,就是boss一个影分身,紧接着满屏幕丢飞镖的那一关。 我喜欢那个叫骂声与欢笑声共存的,时刻充斥着吵闹的环境。 我喜欢那一张张盯着屏幕的脸。 虽然大多数时候,那些脸上的表情,都是扭曲而且狰狞的。 但因为他们的注意力并不在我的身上,所以我并不害怕。 其实一开始,我还是挺担心会被老板认出来的。 毕竟按照大人们的定义,会进游戏厅的都不是好孩子。 而且他认识我的两位叔叔,万一认出我并且告了密的话,我就惨了。 后来,我又很想被他认出来。 因为我觉得,他或许会像当初给我那俩叔叔那样,给我也送些“币子”,让我可劲儿的玩。 但是我多虑了。 长大后我明白了,无论他认没认出我,他最后都会装作没认出来的。 在他的眼里,我只是一个年纪小一点的潜藏顾客而已。 我这个人一旦有了目标的时候,就是我最胆大包天的时候。 只要我想去做的事,不做成我是决不肯善罢甘休的! 当我刚一接触到街机游戏的时候,我便将我通过正规渠道能够获得到的所有零花钱,全都兑换成了“币子”。 这些“币子”,最后又转化成了一个个至少可以陪伴我十多分钟,并且不断带给我快感的游戏人物。 很快,我便被这种廉价的快感,迷的是神魂颠倒,百事俱废。 第二十五章 逃学 那种玩游戏时的快感,越是让我着迷。 当我不能玩游戏时的空虚,就会越发的使我难捱。 当我在生活中,已无法找到可以寄托感情的替代品时,那么站在“大霸王”前吼叫着,看着我操持下的人物,在屏幕前恣意地“喋血”,就成了我大脑中唯一的追求。 我对游戏的痴迷越来越严重,我开始不再满足于那种,只有偶尔的情况下才能玩一次,而且玩一次又只能玩那么一小会儿的微弱刺激了! 可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想痛痛快快地玩一次游戏的话,第一缺就是钱,第二就是时间! 而我的时间,又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这样说来,我缺的就只是买“币子”的钱了! 跟家里要是绝对不可能了。 我想买点正常的东西,都不可能给我呢。更不要说要钱打游戏了,那不是找死吗?! 可作为社会最底层的我,又不可能去抢。 毕竟六岁的我,可能谁也抢不过。 要饭的话,我又不好意思。 其实我当时的真实想法是,万一我要饭的时候,人家只给饭不给钱的话,我不是白要了吗? 赚钱的话,我又没有手艺在身。 可就算我有的话,也没法去打工。 因为这事肯定得背着家里人。 到近的地方打工肯定会被发现;到远点的地方打工会耽误了上学,还是会被发现。 那我也就只剩下偷了。 对于一个六岁的孩子来说,我能偷的,也就只有自己家里的钱了。 主要我毕竟是一个有过成功经验的人,我那个价值一块二毛钱的梦想,不就是靠着这个方法实现的吗? 其实我还曾经尝试过,去跟邻居们借钱的,但是我发现我根本就借不到钱。 说是借,在别人眼里,那其实就是去骗。 因为当时的我,根本就没能力还。 我相信我有能力的时候,一定会还的。 可别人不会信。 你看,当人面对一种能够让你舒服的东西,并且为之上了瘾以后,是多么的可怕。 就连做事一向严谨的我,为了能够玩游戏,都打算铤而走险去骗身边人的钱了! 也就是说,我已经不介意会不会被发现了。心里就只会想着,要怎么才能去舒服一下! 而我在邻居那里借不到钱的原因,就得感谢我的爸爸了。 因为他已经替他的儿子我,提前将借钱的那条路,彻底的堵死了。 俗话说的好,兔子不吃窝边草。 我也不吃窝边草。 不是因为我信奉俗话。 而是我的窝边,生来就没有草。 草都被我的爸爸吃光了! 我记得,那天是一个没什么特别的周四。 后来我刚开始接触股票时,会去讨厌每一个周四。 但那天的那个周四,我刚开始的时候并不讨厌它,甚至还有些喜欢在里边。 这样说来,那一天的周四,或许是有些特别的。 只是一开始的时候,我并没有感知到它的特别。 我第一次逃学,是在幼儿园的时候。 说是幼儿园,其实就是一个大一点的人家。 在我逃学的前一天,午睡的时候,我尿了床。 被那个家里的男主人,一个和我爷爷年纪差不多大的老头子发现后,狠狠地掐了我的屁股一下。 之后他还把我撵到了客厅去罚站,理由是我想上厕所的时候,没有提前告诉他一声。 这让我很委屈。 每次我都是拒绝睡午觉的。 因为我知道我有尿床的毛病,并且每次尿床前,我是根本无法预判到我想上厕所的。 而且奇怪的是,每次我睡着了想上厕所的时候,明明都是在厕所里上的啊? 就在我以为,罚站就可以弥补我尿床的过错了的时候,我们幼儿园内,那个负责陪睡的女主人醒了。 在得知了我的尿床行为后,冲过来对着站在客厅罚站的我,又是劈头盖脸的一顿输出。 我已经想不起来她是怎么打的我了,也不确定她到底有没有打到我的身上。 因为当她气势汹汹地朝我走来时,我已经被吓的举起了手,闭上了眼睛,护住了头…… 我记得当天爷爷接我放学的时候,发现我的裤子是湿的,特别的生气。 因为他心疼他的大孙子,就这么穿着一条湿透了的秋裤,溻了五个多小时! 而我也没有忍心告诉他,我尿床后的全部遭遇。 因为我也心疼我的爷爷,我怕他一气之下,会去找幼儿园打架。 我怕他打不过那对儿夫妻,然后他会更窝火。 第二天,爷爷送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就更害怕了。 我怕我拗不过那对夫妻,又要被迫着睡午觉。 然后我又不确定,自己会不会再次尿床。 所以,当爷爷送我到那个,幼儿园所在的单元楼门口时,我主动跟他说要自己走进去。 然后我就躲在了那扇单元门的后面,偷偷地看着我的爷爷,骑上了他的二八大杠,离开了我的视线。 最后我就冲出了幼儿园所在的单元门,跑到了离那幼儿园不远处的,一个沙子堆旁,玩了整整一天! 除了中午的那一段饥饿外,别的时间,我过的都还挺快活的。 在差不多天要黑了的时候,我又特意跑回到了幼儿园那里,等待着我那个骑着二八大杠的爷爷,前来接我的身影。 爷爷看到已经等在门口的我,虽然很诧异,但也没有多想,接上我便回家了。 那年的我也就二、三岁吧。 我说过,我是个天才。 打小起,我的时间观念就很重。 这影响了我的一生。 因为自记事起,我就总被人告知要等待。 我现在还记得,我幼儿园放学的时间,是下午的五点二十。 所以在一年里的每一天,我几乎都可以凭借天空的颜色,判断出是不是离下午的五点二十分很近了…… 逃学的记忆,伴随了我的整个学生时代。 若细算起来,我逃学的时间,大概占了我本应坐在课堂里的,时间总数的四分之一吧! 只多不少! 但那一个周四,是我无数个逃学的日子里,唯一一个记住了具体日期的一天。 那个时候的我,又经历了一次莫名其妙的搬家。 第二十六章 新家 我这次“被”搬到的新地方,就是开头那个,给了我人生最美好画面的家。 在这个家里发生的事情,我能记住的还蛮多的。 除了那个“咱们老百姓,今儿个真高兴”的幸福画面外,还有一件事情,是我直到现在想起来,仍会忍俊不禁的。 我有一个,比我早出生六个月左右的姐姐。 是我小姨家的孩子。 当年我小姨生下我姐后,母乳一直就不是很够。 因此,当我的妈妈生了我以后,我的这个姐姐,就会经常跑到我妈妈的怀里,和我一起争抢那本该属于我的奶。 因为我刚出生不久,而我的姐姐已是一个比我大六个月的大家伙了。 所以,在我俩一起吃奶的时候,我就会很吃亏。 结果就是,我在吃着自己应得的东西时,还经常要被一个“外人”,“拳打脚踢”的。 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我生来就很憋屈…… 开个玩笑。 其实我和我的这个姐姐,感情还是很好的。 毕竟岁数只相差半年,约等于同龄。 又有“一奶”的交情在,自然会比一般的表姐,更亲近一些。 主要是因为我妈婚姻不幸,所以经常带着我,混迹在我的小姨家,蹭吃蹭喝的。 而被她带在身边的我,和我这个姐姐相处的时间,也就不可避免的增多了。 我们八零后,基本都是独生子女,一家就一个孩子。 说的直白些就是,我们那一代人,在家待的都挺寂寞的,内心深处都挺需要伙伴的。 只要父母那辈走动的多了,我们这一辈人之间,自然也就会与一奶同胞的感情差不了太多。 我的小姨和小姨夫两个人,都属于吃苦耐劳的勤俭持家型人才。 她俩恋爱时,一个是饭店的服务员,一个是饭店的厨师。 结婚后,从承包小吃部做起,历经二十余年,一度成为了,我们当地最大的餐饮业经营者之一。 虽然有很大一部分原因,离不开我大舅的扶持。 所以贵人很重要。 但阿斗还有诸葛亮扶持呢,对吧? 所以自己是不是那块料,也很重要。 很显然,我小姨和我小姨夫,就是那块只要受到贵人扶持,就能成功的料。 只是因为俩人忙于事业,导致我的那个姐姐,从小便被丢在了我的姥姥身边,由老人抚养长大。 所以,她和我的共同点就是,因为父母太忙,导致童年都没怎么在父母的身边待过。 区别则是,她的父母是在忙着赚钱。 而我的父母,则是在忙着干仗! 总之,我俩还算有些共同语言吧,虽然仅限于小的时候。 只不过她属于泼辣型的,而我属于内敛型的。 所以大多数情况下,我都是让着她的。 换种说法就是,我一直都是被欺负的那一个。 但正因为她色厉于外,而我藏智于内。 所以,大多数情况下,我俩闯祸的时候,大人们说的都会是她。 而她也从来都不会去解释。 毕竟她性格强势,哭声往往比别人训她的声音还大。 因此,每当大人们在聚会的时候,点评我俩时,总会说上一句:“姐姐只负责装枪,弟弟用来放炮!” 翻译过来就是,馊主意都是她出的,我只是听话的执行者而已。 这个时候,我就又会偷笑大人们的自以为是。 最成功的反派,就是哪怕你跳出来承认自己是反派时,大家不但不相信,还纷纷觉得你一定是被恶人逼的! 我就是那个成功的反派。 那个时候,我小姨的饭店刚刚扩大了规模。 从一个几十平米的平房小吃部,直接变成了一个,有着二层楼高加一个地下室的,总面积大概一千多平米的大酒家。 一九九五年的鹤岗,这规模足可以称得上是大酒家了 而我的二舅妈,则在我小姨那个酒家的隔壁,开了一个旅社。 我的新家,就在她们那趟二节楼的东边。 当然,我的妈妈,当时自然是住不起二节楼的。 她只能带着我,住在一个半地下的平房里。 虽然我还是想不明白,这次她为什么又从爸爸那里搬走了。 但我或许猜得到,妈妈会搬去新家的原因,一定是为了她们姊妹之间,可以有个照应。 按照当时的情况来讲,其实更多的,应该是我的那些姨娘和舅舅们,为了更方便照顾我的妈妈,有意让她搬到了他们的身边居住。 回忆好像一个解密的过程。 我之所以会努力的搜刮着,那些躺在回忆角落里的,每一个可能被我忽视的蛛丝马迹,其实就只是想搞懂,到底什么是人性? 我到底是一个多重人格障碍的精神病患者,还是一个试图找到人间真理的探险者? 又或许,我只是想知道,人类这样辛苦的活着,到底她妈的是为了什么? 而我的妈妈搬到那里,难道就只是为了开一个电话亭?顺便卖卖报纸、卖卖杂志,再租租书吗? 不是的,她只是想好好的活着。 而要好好活着,就必须要彻底摆脱我的爸爸! 而她的那些有正事的娘家人们,让她拥有了再与命运抗争一次的底气。 矛盾的是,就在这个地方,我们这些“老百姓”,才刚刚度过一个“高兴”的春节呀! 在那个特别的日子里,我的爸爸,我的妈妈,还有我,应该是如歌里唱的那样,是“真呀真高兴”的! 成年人的假期,总是比孩子少了许多。 初七之后,大人们都正常上班了。 我和我的那个姐姐,瞬间变成了无人看管的状态。 只得凑在一起,待在我的新家里作妖。 有一天,我俩的话题,不知道怎么的,忽然就变成了身边那些爱自己的祖辈们。 现在想想,或许是因为每一个被父母丢下的日子里,在我们身边陪着的那些大人,往往都是那些祖辈的原因吧。 可聊着聊着,我们就发现这样很无趣。 因为最爱我的爷爷,她并不认识。 最爱她的姥姥——虽然那也是我的姥姥,又似乎并没有那么爱我。 为了让话题可以继续,我必须找到一个,能够让我俩产生共鸣的人。 第二十七章 烧纸 这时,我想到了那个我俩素未谋面,便已故去多年的姥爷。 我的姥爷,是因为肝癌去世的。 他死的那年,我的妈妈才十六岁。 而我和我的姐姐,还要十年后才会出生。 我将我从妈妈那里听到的,关于我们姥爷的死亡原因与时间,和我的姐姐讲述一遍后,给她听的是一愣一愣的。 我说过,我是个天才。 凡是我感兴趣的事情,我只要听过一次就能记住。 而且我还可以添油加醋的,随时再把它复述出来。 当我讲述到,我们那个姥爷,作为他们厂里的第一个“八级工”,备受周围人尊重时,我看到了姐姐的眼里,泛起了光。 当我描述到,姥爷正处在人生最高光的时刻,却不幸罹患癌症,最终英年早逝时,我看到我的姐姐,已经被我说的红了眼眶。 我感觉时机已到,便开始具体说起,姥爷吃最后一顿饭时的场景。 那天早上,妈妈从家里带了满满一饭盒的饭菜。 如往常一样,在上学前,她先骑着自行车去往医院,给姥爷送饭。 妈妈年轻的时候,属于学校里的运动健将。 因为学习好,人又漂亮,一直就是校花级的人物。 可惜她性格霸道,在哪都是一副飞扬跋扈的桀骜模样。 所以一直是暗恋者众,但追求者少。 说的远了。 我只想说她虽是一介女流,年方十六,但摩托车却已经骑的超六。 更不要说骑个小小的自行车了。 那天她给姥爷送饭的时候,走的还是那条已经走过无数次的路。 却不知为何,莫名其妙的摔了一跤。 人倒没啥事,饭盒却摔飞了出去。 等她连忙起身去看时,却见那饭菜早已撒了一地。 待她将那些饭菜中,没有脏的部分收拢好时,就发现不多不少,刚好剩下了一半的量。 按照惯例,那满满一盒饭菜,本是我姥爷两顿饭的量。 剩下了一半,刚好够吃一顿。 我妈妈也没有多想,重新绑好饭盒后,便继续朝医院骑去。 待来到我姥爷病床前时,她便将骑车摔倒,饭菜洒剩一半之事,当成笑话讲与我姥爷听了一遍。 临末说道:“爸,你先吃这一顿。我放学后第一时间回家,再给你取下一顿饭来。” 却见我姥爷双目轻抬,微微一笑,摇头摆手道:“别折腾了,缘。这些饭,就够了。” 我妈妈当时心比较大,并未细细琢磨。又随便闲聊了几句,便上学去了。 等到中午刚一放学,她便得到了家人从医院带来的噩耗。 我的姥爷,真的就只吃了那一顿饭,就“go”了。 心理暗示,真的是一件挺神奇的事。 人生,一旦走了到关乎生死的阶段,又总是会玄之又玄。 当时我的妈妈一定不会想到,时隔四十多年后,她的儿子,差一点点就用同样的方式,把她也送走了…… 只说当我终于讲完这些后,我那个七岁的姐姐,已是泪流满面。 见此情景,我的鼻子一酸,也跟着掉下泪来。 其实我并不是真的想哭,只是觉得当下的情境,我若不跟着一起哭的话,会显得自己不太正常。 哭着哭着,我突然有了新的妙想,只觉眼下去做,非常应景。 遂提议道:“咱俩一起给姥爷烧点纸吧!” 眼神交汇中,我和姐姐一拍即合。 刚要行动时,她却理智袭来。“怎么烧啊?你会吗?”她四下打量了一番,问道:“再说咱俩也没有纸啊!” 我心中早有主意,明知故问道:“你没见过大人们,给死去的人烧纸吗?” “没有。” 那时我虽小,却已知道东北的民俗。 通常祭祖的时候,都不会让小女孩参与的。 “我知道怎么弄,而且我还知道哪里有纸。” 前文书说过,我妈妈在上班之余,还在家里开了个书摊。 那可是书摊啊,怎么会缺纸呢! 可当我带着她,来到放置报纸,挂着各类杂志书籍的屋子时,却没了继续下去的勇气。 因为我的直觉告诉我,我若将这屋子中的任何一个东西,随便就给烧了的话,等我妈妈回家的时候,她很有可能就把我给烧了。 但有姐姐在身边壮胆,我计上心来。指着周围的纸资源,鼓动她道:“这么多纸呢,你随便选一个吧!” 我的姐姐平日里虽然悍勇,但也惧怕我的妈妈三分。 只见她犹豫道:“咱俩要是把这些东西烧了,我二姨不得生气啊!” 我进一步怂恿道:“没事,反正咱俩是给姥爷烧纸,我妈不会说咱俩的!” “这些书里,哪个最便宜?咱俩烧个便宜点的吧!” 到底是商人世家,耳濡目染。她第一时间就打起了经济算盘。 我也觉得她的话,甚为有理。 顺着这个思路推荐道:“报纸吧!报纸便宜!” 就这样,我俩一人抽出一张报纸后,便退出了那间用来当书摊的屋子。 我的姐姐问道:“去哪烧?” 做事向来走一步看三步的我,早已在前方带路。“去灶台!” 房子不大,转瞬即至。 别看当时我年纪尚小,劈柴生火却早已驾轻就熟。 点燃区区几张报纸,更是信手拈来。 在那之前,我先对我那个已是提线木偶的姐姐,吩咐道:“咱俩得跪在这里烧才行,不然姥爷收不到。” 说罢,我先扑通一声跪在了灶坑前。 待她也有样学样的跪下后。 我便划燃一根火柴,点燃了一张报纸,丢到了灶坑中。 火势刚起,我便“哐!”、“哐!”、“哐!”的一连磕了三个响头。 我姐姐也跟着“咚,咚,咚”的磕了三下。 在她磕头的时候,我又往灶坑中续了一张报纸,学着大人的样子,念念有词道:“姥爷,收钱!您外孙子给您送钱啦!” 这时候,我的姐姐突然“哇”的一声就大哭了起来! 一边哭还一边对着灶台大喊着:“姥爷啊!我想你了!…姥爷啊!呜呜呜,姥爷!…” 她这冷不丁的情绪喷发,吓得我浑身汗毛,瞬间都竖了起来。 第二十八章 姥爷 在姐姐的情绪,彻底失控之前,我拍了拍她的肩膀,提示道:“你小点声。你就是在心里默念,姥爷都会听见的。” 其实我心中没问出口的是:“咱俩明明连姥爷的面都没见过,为啥你会这么想他呢?” 听到我的提示后,她倒是很听话,立刻把“哇哇哇”,调整成了“嘤嘤嘤”。 可惜报纸准备的不够,眼看就烧到只剩下最后一张了。 看着她正处在巅峰的情绪,我又不忍草草结束,这原本只是出于“玩心”的祭祖行为。 我将那最后一张报纸递给她后,嘱咐道:“你撕成一条一条的,先慢慢烧着,等我再去找点纸来。” 听见我的提议,她立刻便止住了啼哭。央求道:“你别走,我害怕!要不咱俩就烧这些吧!” 其实我也害怕。 但我的性格中,有一个很奇怪的点。 就是一旦我身边的人,对某事表现出害怕时,我反而会变得异常勇敢。 一种强出头的欲望,就会自胸中瞬间升腾而起,想止都止不住。 “没事,我一眨眼就回来!” 话音刚落,我已如同离弦之箭一般,飞速冲向到了茅坑的旁边。毫不犹豫地伸出了手,抄起放置在门口,那个专门用于丢弃厕纸的纸篓。 然后,我以同样惊人的速度转身,迈开大步,如疾风般返回原地。 整个动作,一气呵成,没有丝毫拖泥带水,仿佛我早已练习过无数遍似的。 以至于我的姐姐,都还没对我的上句话作出反应时,我便将那满满一纸篓的厕纸,全都倒在了灶坑之中。 “这回纸够多了!” 见我瞬间便搬来了许多“救兵”,姐姐的脸上大喜。 同样不假思索地,便直接那将一整张报纸,也都丢到了灶坑之中。 然后学着我的样子,对着灶坑中升腾而起的火焰,认真地说道:“姥爷!收钱!” 我听见她的语气,明显要比之前硬气了许多。 果然,无论是干什么,钱多的时候,都会比钱少的时候要更有底气! 我们只顾自豪地看着那火焰,欢快地跳跃着。却丝毫没有发觉到,一股淡淡的“米田共”味,正自那狭小的空间中,不断地散发出来。 起先,我俩因为沉浸在,对那位素未谋面的姥爷,无比的思念之中,并未觉察出异样。 等到那“屎”味儿,已经堆积到了一定的浓度之时。我俩早已经被熏的是涕泪横流了。 待到我俩终于意识到,必须得立即逃出那片空间,否则小命难保之时,我俩已经是干呕到连身子都直不起来了…… 就在我俩命悬一线,眼见就要以身祭祖之时,我的妈妈推门进来了。 “呕~!” 这是进门后,她发出的第一个声音。 “嘭!” 随后我又听见了,门被用力关上的声音。 但就因为刚才开门那一瞬间的空气流通,就使得我那快要昏迷的大脑,得到了片刻的清醒。 我提起全身力气,冲着门口,声嘶力竭地嚎叫道:“妈妈啊!快救救我!” …… 我记忆中的第二个画面,是我已经被扔到了一个大大的浴缸里。 我的姐姐,坐在了浴缸的对面。 我看见了我的大姨,站在了姐姐那一侧的浴缸边,正一边笑骂着什么,一边拿条毛巾,用力的在姐姐的身上擦拭着。 紧接着我就感觉到了我的后背上,一阵火辣辣的疼。 我不敢回头去看。 因为我知道我的妈妈,此刻一定正黑着一张脸,同样拿着一条毛巾,在我的身上胡乱揉搓着…… 神奇的是,在知道前因后果后,我的妈妈竟然没有掐我。 甚至连骂都没有骂我一句。 只是憋着笑意,嗔怪道:“上坟烧报纸也就算了。哪有烧擦屁股纸的?” 是的,其实她从来都没有打过我。 当我犯错时,她就只是会用力地掐我的大腿根(传说中的大腿里子)。 老疼了! 那可比打我疼太多了! 大人们都说,我的姥爷是一个脾气非常暴躁的人。 这样说的时候,还经常会拿我的二舅去举例。 因为我的二舅,少年时比较顽劣。所以我的姥爷每次揍他时,都会把他吊起来,拿皮带狠狠地抽他。 此事过后,我的大姨一直吓唬我俩,说我的姥爷晚上一定会给我俩托梦的。 然后就会像揍我的二舅那样,狠狠地揍我俩一顿的。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从来都没有梦见过我的姥爷。 我的姐姐也没有。 如果在天真的有灵,看来我那位传说中脾气暴躁的姥爷,对我们这些素未谋面的晚辈们,包容度还是很深的! 据说这一年清明节的时候,我的妈妈还专门在我姥爷的坟前,就此事替我和我的姐姐,跟我们的姥爷道过歉…… 我能感觉到,虽然妈妈嘴上总说她当时心大,没理会那许多。 但时间过的越久,她对当年给姥爷送饭时,莫名其妙摔的那一跤,就越发的难以释怀。 其实我的记忆欺骗了我,我从来就没有被妈妈“搬”来这里住过。 一切都是我一厢情愿的想象而已。 真相是,她自己从那个“囚牢”里跑了出来,什么行李都没带走。 包括我。 她搬来这里的原因,确实是为了彻底的摆脱我的爸爸。 之所以没有回到原先的那个房子,不止是因为害怕我的爸爸,会第一时间找到。 还因为那个房子,离她的娘家人太远,当她挨揍时,没人可以保护她。 如果是在这里的话,即便有一天被我的爸爸找到了,她也可以第一时间求救。 其实我早该理顺了,本书开篇时,那个美好画面可以出现的前提。 真相就是我的爸爸,早就知道了妈妈的新住址。 只是碍于这周围的娘家人太多,而且我的二舅,也是个挺有实力的“刀枪炮”。 所以处于理亏一方的我的爸爸,自知已然无法像以往那般造次。 便再度对我的妈妈,展开了之前屡试不爽的柔情攻势。 只是我的妈妈,这次明显是铁了心的不会再回去了。 可惜,在她此次离开后的第一个除夕,她还是做出了妥协。 第二十九章 偶遇 而我的妈妈,之所以会妥协的理由,则一定是因为我的爸爸,再次把我当成了,要挟妈妈的筹码了吧。 这也让我们一家三口,有机会一起度过了,那最后一个春节。 现在我才知道,或许是因为我的存在,困住了妈妈的一生。 所以她对我的感情,才会那么的复杂。 那个寒假过后,我便又重新回到了我的爷爷家。 那里不再有我的妈妈了。 妈妈说是因为新家离学校太远,所以才让我开学的时候,回爷爷家的。 我知道她在骗我,可我没有理由拆穿。 因为当时的我,已经习惯了被任何人抛弃。 但我说过,我是一个天才。 只是往返了一次,我便记住了去往妈妈的新家的路。 从那之后,只要有机会,我便会偷偷的跑去那里看一看。 这也算是我第一次,尝试着去与自己的命运抗争。 既然我的妈妈不能来看我,那我就想办法,主动去看她便是了。 妈妈或许是利用那次有病的机会,才得以从爸爸那里再次逃离的吧。 这样说来,我就捋清了我可以与夏萍同路的原因。 我的爷爷为了照看我,主动退休后不久,我的爸妈短暂的和好过一段时间。 在那段时间里,我的爷爷又被他的单位返聘回去,安排了一个打更(夜班保安)的工作。 这个工作的性质,意味着我的爷爷晚上不能在家睡。 后来我的妈妈就病了,需要反复入院。 而我的爸爸,又需要去医院照顾妈妈。 至于我的奶奶,在我的那段记忆里,再次不见了踪影。 为了避免让我又一次变成无人看管的孩子,更是为了避免我的爷爷再次失业,我便被“搬”去了我的姥姥家住。 因此我才有了,可以与夏萍同路的机缘。 只是,当妈妈再度离开爸爸以后,我便又一次被爸爸接回到了爷爷的家中。 即便我的爷爷,仍然上着夜班。 而六岁的我,就不可避免的,需要在那个空无一人的平房里过夜。 我的爸爸才不会去管,我一个人住的时候,会不会害怕。 因为我只是他手中的筹码。 一个可以要挟他最爱的那个女人的筹码。 仅此而已。 这件事,应该就发生在我与夏萍的新街基“情话”不久。 甚至很有可能就发生在第二天! 不然我实在无法解释,为何从那次“情话”之后,我与夏萍之间,怎么就会再也没有任何故事发生了呢? 我记得当我不得不自己住的时候,我便会将那个小小的黑白电视机,开一整夜。 直看到所有的频道,全变成了雪花以后,我才会坐在那个火炕的角落里,“睁着眼睛睡去”。 所谓“睁着眼睛睡去”,其实就是一直睁着眼睛熬着,熬到困意汹涌地袭来,彻底击的溃我的精神后,才任由着它带着我入眠。 这段经历,让我养成了一个伴随至今的习惯。 这个习惯,再后来就变成了宣判我是一个标准渣男的罪证之一。 那就是,只要有机会,我一定不会让自己的床是空着的。 同样的,只要可以不让自己过夜的时候是一个人,我也可以睡在随便一个什么人的床上。 但这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现在只说那段时间的我,因为经常会睡的很晚,所以起的也会很晚。 经常起得很晚,就意味着我会经常迟到。 每次迟到,我那个新换的班主任,就会在全班同学面前,一遍又一遍的诘问我迟到的原因。 当我将因为起来晚了,所以才迟到的原因,诚实地告知给老师后,她便会让我在全班的同学面前罚站。 有时,甚至会罚我站一上午。 在她偶尔心情不好的时候,还会伴随着许多羞辱的词汇。 这让我觉得自己很没面子,更让我觉得自己在夏萍的面前,无法抬起头来。 所以次数多了以后,再迟到的时候,我干脆就不进学校了。 这便是我的小学时代,选择逃学的原因。 其实每次因为迟到,我不想进学校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都是想回妈妈的新家去看一看。 平时我都是在下午放学早,或者是没有课的时候,才会跑过去看妈妈一眼。 虽然基本上每次都碰不到她。 但只是在那个家的外边晃上几圈,我的心里也会觉得很满足。 但当我逃学的时候,我反而不敢去了。 我怕妈妈知道我逃学后,会掐我。 其实若只是掐我还好,毕竟肉体上的伤痛,对我来说根本就不值一提。 我主要恐惧的,是她对我的咒骂。 妈妈骂人的内容可难听了。 但最难听的却不是脏话,而是那些贬低和直刺人心的诋毁。 每次被她骂完,我都要缓很久很久很久。 可即便是精神上缓好了,我心里的伤疤却永远都好不了。 所以每次逃学后,我最终的选择,就只能是在各个游戏厅里混上一天了。 后来的我,反而爱上了这种在游戏厅里消磨时间的方式。 人在沉迷一件事情之前,往往都是从看热闹开始的。 在游戏厅泡的久了,我不可避免的陷入到了,想要亲自玩一下的欲望之中。 而我已经很久都没有零花钱了。 事实上,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好像连吃饭都成了问题。 应该是每天就只有晚上,才能吃一顿饭。 也就是我的爷爷,在上夜班之前,给我做的那一顿,包含着第二天早饭的晚饭。 奇怪的是,我的每次想要搞钱的冲动,竟然从来都不是因为想要吃顿饱饭。 看来在底层需要还未满足的时候,我便已经开始有了更高的精神需求了。 虽然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唯一的精神追求,也就只是打打游戏而已。 本来我是可以凭借理智,压制着我想要玩游戏的冲动的。 直到那个周四,再次因为迟到,而选择了逃学的我,在游戏厅的门口,碰到了我的邻居。 他叫孙刚,是一个比我年长两岁的五年级学生。 那天,是他先看见的我。 “迹天涯你干啥去?怎么没去上学?” 第三十章 家贼 在逃学的时候,突然被人叫出了名字,这着实是吓了我一跳。 直到我寻着声音抬眼一看,发现叫我的是孙刚时,方才将紧张的心情,平复了下来。 我们那个时候还没有错峰上、下学这一说法。 通常情况下,全校各年级上、放学的时间点,都是统一的。 我都已经从学校绕了一圈,并且返回到距离爷爷家很近的游戏厅了,孙刚却刚从家里走出来。 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他今天也迟到了。 “你怎么才去上学?” 他揉着肚子解释道:“我早上起来肚子疼,这会儿好了。” 我怂恿道:“都这个点了,干脆别去了。反正你有理由。” “不去上学还能去哪?” 我指了指旁边的游戏厅。“咱俩可以打''币子''去啊!” 听见我的提议,孙刚的眼睛一亮。 但只那么一刹那后,便黯淡下来。“还是算了吧,我没有钱。” 话虽这么说,但我发现他看我的眼神里,明显多了许多期待的意味。 我瞬间便读懂了他的真实想法。 “没事,我知道哪里可以搞到钱!” 我说过,当我的身边有其他人的时候,我就会变得勇敢。 尤其是当我感觉到,这个人有求于我的时候,我的勇气,便会瞬间膨胀到一个,我根本无法控制的程度。 见他还有些犹豫,我拍着胸脯保证道:“相信我!跟我来,我带你搞钱去!”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每一个涉及到团伙作案的刑事案件中,负责教唆的那个,一定会被当成主谋加重处罚。 这一点也不冤。 因为如果没有这个主心骨的话,很多人是不会选择挺而走险的。 做坏事最难的,只是下决心的阶段。 一旦度过了心理上那一关,干起来就会顺风顺水。 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我也不管孙刚同意与否。 我向前一步,拉起他的手,便朝着心中的目的地走去。 他起先还有些扭捏,但走着走着,他的速度甚至比我还要快了。 到最后就变成了,他时不时的还要停下来等着我跟上。 别看他只比我年长两岁而已。 在青春期以前,就是年长两个月,往往都会差出去很多。 “我们这是要去哪?” “去我妈妈家!” 听见我说的答案后,他停下身形,盯着我看了半晌,迟疑道:“你妈能给你钱吗?” “当然不能!” 我回答的很干脆。 “那我们去干嘛?” “放心吧,这个点,我妈妈她肯定不在家!” 听见我越发奇怪的回答,孙刚挠着脑袋,早已是一头雾水。 直到这时我才明白,并不是每个人都与我一样,有过当家贼的经历的。 “你别管那么多了,尽管跟着我就是了!” 在我胸有成竹的催促声中,孙刚的步履亦是变得如初。 从爷爷家附近的游戏厅,走到妈妈的新家,大概需要一个多小时吧。 在这段路的后半程里,除了间或调整方向的必要外,我和孙刚再就没有过交谈。 而我的内心,其实还是蛮复杂的。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 确切的说,是从那次给姥爷“烧纸”之后,那满满一铁皮糖盒钞票的样子,便一直在我的脑海中漂浮着,挥散不去。 每当我想要去满足一下,玩游戏的欲望时,那盒钞票的样子便会越发的清晰。 没错,我就是在和姐姐给姥爷挑选要烧的“纸”时,才无意当中发现了那个,妈妈用来装钱的铁皮糖盒的。 一份报纸一块钱; 一本杂志一块五; 一本书,出租的话是五毛钱一天; 打电话是五毛钱三分钟,之后每超一分钟二毛钱。 现在想想,妈妈要攒那么一大盒子钱,应该是需要很久的时间吧。 在攒钱的过程中,她一定不会想到,有一天,她的儿子会惦记上那些钱。 她更不会相信,她的儿子在将手伸向她辛苦攒下的财富时,还会带着一个外人…… 所谓日防夜防,家贼难防。 经过我这个家贼的反复确认,证明了妈妈确实如我想的那般,并未在家后,我终于勇敢地站在了那盒钞票的面前。 不知道为什么,在近距离观察那盒以一毛、五毛等面额为主的钞票时,我的内心竟然升起了一抹,类似于心疼的感觉。 我仿佛看见了我的妈妈,她正从一个个陌生或熟悉的人手中,接过了那一张张小额纸币,又将它们小心翼翼地放在了我面前的铁皮盒子里。 很快,一个个游戏机里的角色,又取代了妈妈的样子,从我的脑海中逐一浮现。 我看到他们一边冲我招着手,一边催促着我快点前去赴约,别让他们等的太久! 这让我果断地伸出手去,在那个盒子里胡乱的抓了一把。 当我看见那堆“宝藏”,很明显的空出了一大块后,我又连忙将手松开,瞪着一双眼睛,在那个盒子里仔细翻找着。 同时在心中快速盘算着,要怎么拿、拿多少才能不被妈妈发现。 那个年龄的我,便知道了可持续发展的道理。 与其偷一次就被发现,肯定不如慢慢的偷,更细水长流些。 结果就是,我选择偷了一张一块钱纸币,和一个五毛钱的硬币,还有一张两毛的纸币以及三个一毛的硬币。 共计两元钱。 我深知,做人要讲义气。 得手之后,我看了一眼正呆立于门口的孙刚,对着他拍了拍自己的校服裤兜,在一阵清脆的“啪啪”声后,指了指那个看起来毫无变化的糖盒子,大方地说道:“你也来拿点啊!” 接到我的邀请后,他没有动地方,只是用力地做了几次吞咽口水的动作,随后又盯着那一大盒“财宝”看了一阵。 我看见他双手在他裤兜两旁使劲儿地抹了抹,然后冲我摇了摇头,用沙哑的声音催促道:“我们快走吧!” 我虽然也很紧张,但还是故作镇定地,挤出了一个无所谓的笑容。 “你不拿也行,那一会儿我请你玩!” 我的话音未落,孙刚早已转身逃也似地跑了出去。 第三十一章 贫穷 当我也跟着孙刚的脚步,逃出了那个屋子时,我的心跳,忽然没来由的慌乱起来。 因为我突然发现了一个诡异的事实,我那个素来谨慎的妈妈,在离开时竟然没有锁门! 这就产生了一个致命的悖论。 如果我回家只是想偷钱的话,那么就只有当我的妈妈不在家时,我的想法才有实现的基础。 但如果我的妈妈不在家的话,她就一定会锁门。而无法进到屋子内的我,便无法实现偷到钱的目的。 可现在的结果是,她既没有在家,还没有锁门,所以我才顺利地偷到了家里的钱! 以往我回来的时候,就只会在门口试着喊两声妈妈而已。 如果她在家并听到了我的呼唤,便会给我开门。 如果她没有回音,我便默认她是不在家的。 可至始至终,我从来都没有试过去敲一敲那个门,更不要说去试试那个房门,到底有没有上锁了。 可能我的骨子里,并没有把那个家,当成是自己的家吧。 当我意识到这个悖论时,我便猜到了另外两种可能: 一是我的妈妈其实是在家的,只是没有在这个用作书摊的房间待着。 二是她就在附近,随时会回来! 而无论是哪一种可能,我都必须马上离开,才能保证不被人赃俱获。 心念及此,我立刻狂奔了起来。 不明所以的孙刚,亦是随着我一同玩命的奔跑着。 可刚跑出去没多远,我便有些后悔了。 我想我的妈妈了。 如果她在家的话,就意味着我将错过了这次见到她的机会。 但一想到她发现我逃学后,一定会臭骂我一顿时的样子。 再一想到,她很可能要掐我的大腿里子,而我将会被她掐的鬼哭狼嚎之时,我还是将心一横,加快了逃离那里的速度。 最主要的是,比起我的妈妈,我更想的是能够快点站在“大霸王”前,享受着那挥斥方遒的快感! 那是一个电子游戏厅遍地开花的年代,当我和孙刚都跑累了的时候,就在我俩的旁边,便找到了一个,可以让我俩尽情享受快感的地方。 我记得那个游戏厅的币子,要比其它地方便宜出一半的价格,一块钱就可以兑换到十二枚币子。 这也就意味着,我在这里,只需要付出在别的地方需要付出的一半的钱,就能够获得与其它地方一样的游戏时间。 听到币子的价格时,我兴奋的不行,觉得自己赚大了! 现在想想,这里的币子,会卖出如此低廉的价格,就只是因为那个游戏厅的附近,没有学校而已。 而我要去那里玩,就意味着我要花更多的时间,走更远的路才行。 但那个时候的我,所能支配的财富,决定了我就只配享受,这种廉价的快乐。 虽然我现在知道了,人生最宝贵的是时间。 可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来说,最不值钱的就是时间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当我真的将我偷来的钱,换成了二十四个币子时,我竟然没有想象中那么兴奋了。 虽然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拥有了那么多的“快乐源泉”。 当我揣着那些,在兜里哗哗作响的币子,徘徊在一台又一台“大霸王”前时,我才深深的体会到了,什么是真正的贫穷。 原来贫穷,并不是一无所有。 而是你明明拥有了一切,却仍然舍不得花出去一分! 我还发现,我其实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大方。 在买币子前,我以为我会毫不犹豫地分给孙刚我所拥有的一半。 可当我捧着那些哗哗作响的“快乐”时,我却一个都不想给他了! 但是碍于情面,我还是忍着滴血的疼痛,分了孙刚五个币子。 然后还慷慨地说了一句:“不够再找我要!” 原来这就是“穷大方”的出处,因为穷人的大方,只需要动动嘴即可。 当我第一次变得“富有”之后,我心底的吝啬,才终于有机会显露无疑。 拿到币子的孙刚,便很开心的去玩“合金弹头”了。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这个游戏。 事实上,这个我新发现的游戏厅里,有许多款游戏都是我第一次见到。 除了“合金弹头”外,还有“西部牛仔”、“加强版街头霸王”、“侍魂”等等。 我站在孙刚的旁边,看着他玩的津津有味。 虽然,那是一款可以联机玩的游戏。 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却拒绝了他无数次的联机邀请,就只想在一旁,静静地看着他玩。 看了好一阵后,我还是把币子投给了,我曾经玩过了几次的“恐龙快打”。 可就只是玩了一次后,我便再度流连在各个“大霸王”前,变成了一个默默无闻的看客了。 对于我裤兜里那些哗哗作响的币子,我在下意识里去选择了无视。 事实上,它每发出一次响声,我就会紧张的四下查看一番,生怕被人发现我的“富有”。 偷来的“快乐”,并没有张扬的资格。 这就是做贼心虚吧! 我明明已经有了那么多币子,却还是害怕去尝试新鲜的游戏; 我明明已经有了选择的权力,却还是只敢选择那个我可以操控的领域; 我明明已经有了当玩家的资本,却还是只配当一个卑微的观众。 看来我不仅是一个贼,我还是一个内心贫穷的贼。 不知道为什么,自从我知道妈妈可能在家后,我一直就是魂不守舍的。 但我清楚的记得,当时我的反常,一定不是怕她会知道我偷了家里的钱,才会紧张兮兮的。 不止是因为,我对于自己的作假本领很有自信。 还因为,我知道我的妈妈,是一个只会攒钱,却从来懒得数钱的人。 我也绝对不是因为想她,并且错过了可能与她的见面机会,才会心神不宁的。 因为有了“大霸王”的我,是不会想起任何人的。 但那天就是那么诡异。 揣着满满一裤兜子,梦寐以求的币子。 站在七、八款我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新游戏面前,我却总是会心不在焉的。 只因为,我满脑子都是,那个未及上锁的门!!! 第三十二章 疑惑 当孙刚消耗完我起先给他的那五个币子,兴怏怏的来到了我的身边时,我竟然莫名其妙的,将兜里剩余的币子全都掏了出来。 没有丝毫迟疑的,全都塞给了他! “你继续玩吧,我去找我妈了!” 留下这句话后,我便在孙刚那错愕中透着惊喜的表情里,头也不回地跑了出去。 我会把币子都给孙刚,只是因为,我无法控制它们在我裤兜里的哗哗作响。 而如果我揣着它们回到妈妈那里的话,就一定会被我的妈妈发现…… 事实上,我想表达的是,我有一万种理由选择不回去。 可那天,我还是鬼使神差般的折返而回。 为此,我还不惜放弃了,好不容易才得到的,我人生中的第一笔“巨额财富”。 当我同一天内第二次站在那个“书摊”的门前时,就发现门已经是开着的了。 我的第一反应,自然是我的妈妈回来了。 “妈。” 我叫了一声,走了进去。 大概十平米左右的,用作书摊的房间里,没有妈妈的身影。 我看了一眼表,并且清楚的记下了那个时间,下午三点。 “或许她在准备晚上饭吧。” 这样想着,我又去位于半地下的灶台和卧房转了一圈。 依然没有发现妈妈的身影。 我记得当时,我是觉得肚子有点饿了的。 虽然一天只吃一顿饭,已经是我那时的常态了。 但常态不代表我就会对饿感免疫。 何况我又是偷钱、又是玩游戏,还要往返奔袭的。前晚的吃的半个馒头,早已消耗殆尽了。 “今天无论如何,我也要与我的妈妈见上一面!” 有了这样的决心后,我又返回到了那个起先没锁,现在又处于敞开状态的书摊门旁。 饿的有些发晕的我,一屁股便坐在了门槛上。两个胳膊肘顶在膝盖上,双手托着下巴,静静地等待着,妈妈的出现。 不知道过了多久,迟迟没有等到妈妈的我,却等到了我的小姨。 从她的眼神里,我能感觉到她明显就是奔着我来的。 而且,她似乎早就知道,我会在这里。 “你回来干嘛了?怎么没去上学呐?” 我并没有回答她提出的问题,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只想见到我的妈妈。 自我记事起,那是我第一次,极其迫切的想要见她一面。 “我妈呢?” “你怎么回来了?为什么没去上学?” 她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再次问了一遍,刚才问过我的两个问题。 “我想找我妈。” 我妥协了,只好给出了一个回复,作为她那两个问题的答案。 我看到她的表情很奇怪,眼神也很奇怪。 那是一个似笑非笑,欲哭却又无泪的表情。 从我小姨的反应中,我很笃定,她一定知道,我的妈妈去了哪里。 于是我追问道:“我妈呢?” 她还是没有回答。 我慌了,生平第一次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突然,我见到了我的奶,我的大姑,还有我老婶三个人! 三个根本就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 三个我就算是打破了头去想,也想不到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的人! 尤其是我的奶奶!在我当天早上起来的时候,她甚至都没有在这个城市! 如果在的话,我就不会一个人睡在那个漆黑的平房里了! 可她们三个,真就那样明晃晃地出现在了我的视线里。 我看见她们走的很慢,我的大姑和我的老婶,正一左一右地搀扶着我的奶奶,缓缓地向我走来。 事实上,她们是朝着妈妈的房子走来的。 因为我正站在房门前,所以从我的角度看,她们三人正在走向我。 当我回过头去,想要问问我的小姨,我的奶奶她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时,我却发现,我的小姨她不知何时然竟悄悄地走开了! 我愣愣地站在原地,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难道是发现我最近一直在逃学?她们是来抓我回去上学的?” 我开始胡思乱想起来。 现在看来,我当时的想法,其实挺可笑的。 从来就不重要的我,又怎么可能值得她们如此的兴师动众呢! “那是我偷钱的事情被发现了?” 但我很快便推翻了自己的第二个猜测。 “不可能!只是偷钱的话,不至于要把我的奶奶从另一个城市折腾回来。毕竟我的妈妈自己就可以处理,而且处理的肯定要比眼前这三个极少出现在我世界里的人,更有效果!” 凡事一定要求出个所以然,是我记事起便有的习惯。 就在我继续努力着,试图想明白真相时,我的奶奶终于发现了我。 “天涯!” 我已经站在她们三个对面很久了,她们却在走到离我只有二、三十米远的距离时,才发现了站在她们面前,一直注视她们的,那个只有七岁的孩子,就算那是她的孙子、她俩的侄子…… 仍旧一脸迷茫的我,没有应答奶奶的召唤。 “涯啊!……” 当我的奶奶第二次呼唤我的名字时,已经是带着哭腔了。 我看到她们三个同时加快了脚步,几个闪烁间,我就被一马当先的奶奶,用力地拉了过去,紧紧地抱在了怀里。 那是我的记忆中,第一次被人那么用力地抱紧。 然后,我的奶奶就开始嚎啕大哭起来。 紧跟着,我的大姑也挤了过来。 她伸出双臂,从侧面将我和我的奶奶同时抱住后,也加入到了嚎哭的序列。 我的大脑,仍然在飞速地运转着,“怎么了,到底是怎么了?她们到底是在哭什么?” 这样想着,我又偷眼去瞄我的老婶。 她虽然没有哭的这么夸张,却也在小声抽泣着,还不时的抬手抹一下眼睛。 我不敢去扰乱她们的悲情,只好静静地等着着。 希望她们哭够了以后,可以主动开口,给我一个答案。 “涯……” 终于,我的大姑率先停止了嚎哭。可她在叫了我的名字一声后,便又开始了呜咽。 我只好一直盯着她那张,闭着眼睛、不停哭泣的脸,等待着她可以再次开口,解答我的疑惑。 第三十三章 喜国 又过了好半晌,就在我的耳膜,已经被奶奶的嚎哭声,震的开始有些嗡嗡作响时,我的大姑,终于再度对我开了口。 “天涯啊!你爸没了!呜呜呜……” 她的话音刚落,就听我的奶奶,声嘶力竭地的喊了起来:“啊呀……喜国啊!……喜国!……呜呜呜……涯啊!你爸没了啊!……” 我整个人都懵掉了。 如果不是因为她们已经哭成了一团,场面太过混乱的话。 我其实还是想要问上一句:“那我妈呢?我妈去哪里了?” 因为我还来不及去理解,我大姑对我说的那句:“你爸没了!”,到底意味着什么。 我只知道,在爸爸“没了”的时候,他终于在奶奶的口中,有了自己的名字——喜国。 这个名字,原本是只有我的奶奶当着爸爸的面时,才会叫出口的称谓。 现在,我的爸爸死了,再也无法站在奶奶的面前了,他反而被叫回了喜国,而不是“大鬼”了。 “喜国”两个字,对我来说并不陌生。 并不只是因为,这是我爸爸的名字。 还因为,我曾经偷偷的在一张白纸上,用毛笔写过“喜国”两个字,然后又偷偷的把这张写有我爸爸名字的纸,丢到了燃烧中的炉膛里。 我知道,这是一种诅咒。 我这么做的目的很简单,我想让他死。 虽然,那张写有爸爸名字的纸,刚从我指尖滑落的一刹那,我便后悔了。 但也已经晚了。 那张纸在接触到炉火的一瞬间,便猛烈地燃烧了起来。 当那张燃烧中的纸,又不甘心地颤抖了几下后,便通体化成了一抹碳灰。 爸爸的名字,也融入到了那灰烬之中,在我的眼前消失不见了。 我没想到的是,“喜国”两个字,却永远地印在了我的心中。 直到现在,我还能回忆起,那个名字,燃烧时的模样。 现在,我的爸爸,他真的死了。 好像是我的诅咒,成功了…… 但仍被我嚎哭中的奶奶,紧紧地搂在怀中的我,还不知道“没了”,就等于是“死了”。 因为我已经习惯了,我那个总是神出鬼“没”的爸爸。 我天真的以为,这次他只是像以往那样,忽然消失一段时间而已。 当他想出现的时候,就会再次忽然地出现了。 可是,随着我的奶奶和我的大姑就那样一直哭,一直哭,没完没了的哭。 在她们似乎永无休止的哭声中,我才开始渐渐的察觉出了些许异常,似乎她们口中的“没了”,好像与我理解的“没了”,不一样。 直到这时,我突然注意到,在我老婶的手里,还提着一个塑料袋。 而塑料袋里面装着的,竟然是几沓黄纸! 我认识那个东西,那是烧给死去的人的。 见到那些纸时,我的脑袋嗡的一声,心中暗叫道:“谁死了?” 奶奶的哭喊声,仍旧一刻不停地冲击着我的耳朵。“喜国啊!……喜国……” “喜国?”如梦方醒的我,终于领悟到了一个事实。 喜国,死了。 死的那个,是我的爸爸…… 那一刻,我还是没有想起来“哭”的动作。 只因有更多的困惑,瞬间涌上了我的心头。 “我的爸爸死了,她们为什么要来这里?”、“是为了接我吗?”、“可她们又是怎么知道,我会在这里的呢?不应该去学校找我吗?”、“可就算是学校里,也没人知道我在这里啊!” 一时间,有太多无法解答的问题,搅得我的大脑,快要炸掉了。 我忽然发现,原来最不该出现在这个地方的,其实是我才对…… 又哭了好一阵,我的老婶才轻声提议道:“咱们还是先把这些纸,给大哥烧了吧。” 在那之后,我的记忆就开始模糊了。 只依稀记得,老婶提议后,我便被她们三个人,拉到了二舅妈开的那个旅社门前。 然后,我的大姑,就在地上,用木棍画了一个圈。 随后,大家就开始在那个圈内,燃起了黄纸。 同时,我的奶奶,让我对着燃烧着的黄纸堆,跪了下去。 最后,哽咽着对我吩咐道:“涯,快说,''爸,收钱!''” 我不但很听话的照做了,还做的有模有样。 因为前阵子,我才刚给我的姥爷烧过“纸”。 只不过,现在给爸爸烧的这些,明显要比那会儿给姥爷烧的那些,看起来更“专业”些。 “爸,收钱……” 我说的很小声,我突然觉得一切很玄幻。 “我的爸爸,真的就这么死了吗?”、“为什么要在这里烧纸?”、“我的妈妈呢?”…… 随着又是一连串的问题,在我的大脑中逐个浮起。 我发现我更加的,想要见到我的妈妈了! 在那种急切的心情感召下,我终于掉下了当天的第一滴眼泪…… 我记得,我当时的心情非常复杂,我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了?我好像掉入了另外一个梦境当中。 我哭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爸!”随着一句撕心裂肺的哭喊后,我便彻底的泣不成声了! 原来,我的内心中,竟然也是很想我的爸爸的! “爸!你在哪啊……” 烧过纸后,我就被她们,带回到了我的奶奶家。 1995年5月25日。 这一天,我的爸爸死了。 而我也终于没能见上我的妈妈一面。 我离开那里的时候,妈妈家里的门,依然是开着的。 而我的小姨,再次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我的爸爸已经烧过了头七。 她的身边,还带着两个警察。 但那是下一个故事了。 继续说我回到奶奶家的第二天,也就是爸爸死后的第二天。 在那个我已经独自睡了好久的平房内,突然变得异常热闹起来。 我记得,在我睡觉的那个屋子里,也就是我的爷爷、奶奶的房间内,坐满了人。 那其实是一个,只有二十平米左右的偏房。 打开房间的门后,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张两米左右长的老式办公桌。 在办公桌的上面,摆着一台十五英寸的黑白电视机。 进门后的左手边,被一个占据了房间四分之三面积的火炕铺满。 第三十四章 混乱 在进门的右手边,从靠门起,依次是一台缝纫机,一把梨木椅子,一张茶几,然后是另外一把梨木椅子。 随后,是一个可容两人并肩站立的空隙。在空隙的另一边,就是那张老式办公桌了。 我的老叔,就坐在离门比较近的那把梨木椅子上。 坐在另一把椅子上的,是我的十二姥爷。 那是一个有些神秘的老头,亲戚里无论是谁家有了丧事,都会请他出面来操持。 我的奶奶,坐在炕头,正在用一张一百元面值的人民币,在一沓黄纸上逐次按压着。 在我们那的民俗里,这种行为就等于是在给死者“印钱”。而且只有经过了这套工序操作后的黄纸,烧起来才会有“钱”的作用。 除了这种方式外,还有就是手叠的金(银)元宝。但这个成本一般都比较高,而且很花时间。 我那个刚刚死去一天的爸爸,并没有享受到这个待遇。 我的爷爷,盘着腿坐在了炕的最里边,后背紧紧地贴在了暖墙上。 黑着脸,一言不发。 他空洞的眼神,没有聚焦在任何一个地方。 所以,爷爷虽然是睁着眼睛的,给我的感觉,却好似是睡着了一样。 我的老婶,在炕沿的位置坐着,正进行着和我的奶奶一样的工作。区别是,她手里的人民币,面额是五十的。 位于炕梢的我,正倚靠在盛放被褥的红木箱子旁坐着。 目光呆滞,神情萎靡。 我之所以会是这副模样,并不是因为悲伤。 只是受那笼罩在房间内的压抑气氛所影响,我意识到,我只有摆出这副模样,或许才是对的。 从小我就很会察言观色,并且懂得,如何适时的,表现出和大人们相同的情绪。 我觉得只要这样做了,就可以和大人们是一伙的了。 而我的注意力,其实一直都在我的奶奶和老婶的动作上。 当时,我心里想的是,如果只要通过这种方式,就可以成功复印出,能够在阳间消费的钱来,那该有多好呀! 因为那样,我就可以有花不完的钱了! 而我所在的家庭,就再也不用为了钱去吵架了。 后来,我便默默地在心里计算起,一张黄纸,可以“压”出多少张百元大钞来。 同时计算着,印满整整一张黄纸所需要的时间。 如果不计算黄纸本身所需的成本的话,我得出了一个结论:通过这种方式,我只需要花一分钟的时间,就可以获得一千七百元人民币的毛利润。 一个小时,就是十万零两千元! 当我得到这个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无异于是一个天文数字的结论时,我的内心,陷入到了一种未曾有过的兴奋之中。 为了控制住,我内心那爽到快要叫出来的冲动,我赶忙主动提议道:“让我来弄吧。” “弄什么?”,我的奶奶抬头问了我一句,在看到我眼神的落点后,恍然道:“你要来给你爸''印''钱吗?” 我点了点头,算作回答。 “来吧”,奶奶说出这两个字的时候,我听到了她语气中的哽咽。 当我接过她手中的那张百元大钞时,我的心是颤抖的。 只因,那是我生平第一次,握着如此面值的钞票。 我知道,这已经是人民币的极限了。 我印的很认真,也很小心。 每印一次,我的内心就会暗爽一下。 就在我正自陶醉于手中的工作时,就听十二姥爷在一旁对我开口夸奖道:“天涯真是个孝顺的孩子啊!” 听有此话,我的奶奶也在一旁哽咽着附和道:“是呗,我的大孙子,一直就是这么懂事。” 紧接着,我还听见了,来自于没在这个屋子内的,某位亲戚的哀叹:“哎,他才六岁啊!爹就没了,太可怜了!” 我的奶奶,再度含糊着附和道:“对啊!” 听得出来,她的语气是在极力的压制着什么。 这时,我的爷爷,突然没有预兆的嚎叫起来:“啊!……我的大儿子啊!……呜呜呜……啊~~大儿子!” 他一边嚎哭着,一边用手拍着自己的大腿,“儿子啊!……喜国!……” 当拍大腿已经不能缓解他的痛苦时,他便开始每嚎叫一声,便用脑袋用力撞身后的火墙一下。 当他开始这样自残之后,我的老婶,立刻扔下了手中的伙计,冲到了炕里边,拉着爷爷的双手,阻拦道:“你干啥呢爸!你别这样!这不把自己磕坏了吗?” 而我的爷爷,虽然没有反抗,却也没有停止嚎哭。“呜呜呜……我的大儿子啊!……” 其实从我的爷爷刚哭了第一声之后,我便也跟着哭了起来。 当他开始用后脑勺撞墙之后,我便哭的更厉害了!“爷爷啊!你干嘛啊爷爷!爷爷你别哭了!” 我知道,我是急哭的。 在我当时的心中,我的爷爷是唯一可以保护我的亲人。看着他自残的行为,我的心都要碎了。 当爷爷的哭声,刚有些小了下来以后,我的奶奶也开始哀嚎了起来:“啊呀……喜国啊!……喜国!” 在我的奶奶,也加入到了哭嚎的序列中后,我的老叔,腾地一下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用拳头狠狠地砸了一下墙壁。怒吼道:“哭哭哭,光哭有啥用!屮他妈的我要给我大哥报仇!” 话虽这样说,可我分明看到老叔的脸上,同样挂着泪痕。 紧接着,待在外屋的亲戚们,就冲了进来,二、三成组的,对着我的爷爷和奶奶分别劝慰着。 然后,我的老叔便转身出去了。 而那时的我,则被众人挤到了一旁。无力的站在角落里,看着变得异常混乱的局面,不知所措。 当人多起来的时候,我便止住了哭声。 尤其是当那个,唯一会在我哭的时候,哄慰我的爷爷,也在被人哄着的时候,我更是没有可以哭下去的理由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大概是我刚开始有些烦了的时候吧,场面终于回归到了平静。 我会烦,是因为我觉得大人们的啼哭,根本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还很耽误我“印”钱的时间! 第三十五章 遗憾 当我刚欲趁着难得的平静,继续我的“印钱”大业时,我的奶奶,却将我手里的百元大钞要了回去。“你去一边休息吧,我来弄吧。” 我点了点头,虽然内心极不情愿,但还是乖巧的依言坐回到了原位。 继续伪装出一副,颓废的样子。 同时,小心翼翼地观察着,每一个大人的表情。 因为所有人的脸上,都是阴云密布的。所以,我就一定得好好表现才行,绝对不能被别人抓到,任何可以拿我出气的借口! 或许是刚刚得到了一番宣泄的缘故,众人悲伤的情绪,都得到了些许的缓和。 十二姥爷,开始从容地安排起,接下来给我爸爸治丧工作的任务分工。 因为爸爸死的时候,才三十二岁。 就算是,谁都会有死的那一天。 但谁都想不到,我那个平时像头壮牛般的爸爸,会在那一天死掉。 那样平平无奇的一天,在他最好的年华里,突然的“横死”。 家里人自然是不会有任何准备的。 措手不及中,许多工作难免就会做的十分潦草。 最主要的是,通常应该主要负责治丧工作的,死者的儿子,才刚满七周岁而已。 是的,我已经七岁了。 可在前来吊唁的亲戚们的心中和口中,对我的印象,却还停留在六岁时的样子。 多年以后,大家在聊到我幼年丧父这件事情时,还会感慨道:“哎,天涯他爸死的时候,他才六岁啊!” 包括那个我认为是最爱我的爷爷,也是这么说的。 这个世界,好像就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到底是几岁了。 后来,我终于明白,他们不过是要借着我“幼年丧父”这件事情,发表一番感慨而已。 至于感慨内容的真实性,没人会去真的在意。 当初,我因为那“十一块七毛”钱,而被揍的伤痕累累时,围观并感慨着:“小孩子是不会说谎的”那些邻居们。 和现在这些感慨我“六岁丧父”的亲戚们,本质上,其实是同一拨人。 但作为死者的长子加独子的我,却不会因为年龄的问题,就可以逃避本该属于我的一些责任。 除了戴重孝、守灵、捧骨灰盒、抱灵牌、扛灵幡引路,等等这些基本的外。还有沐浴瞑目、摔老盆,等等一些需要在出殡前后,由我来具体操作的事。 在十二姥爷有条不紊的安排中,我看到大家均是频频点头。 只有我依旧是目光呆滞,神情索然。 即便我只是在伪装着难过,可听着那些与丧事有关的新鲜词汇,不断地挤进我的耳朵里时,我竟然真的就陷入到了一种迷茫之中。 当时的我,生平第一次试着去理解,“死”这个字,到底是什么意思。 平日里,就算是过年也不会见上一面的诸多吊唁者,让我不再满足于,“死了”,就是“没了”的粗浅解释。 可我想破了头,也没有找出一个,能比”没了”,更为准确的表达。 我的爸爸,他就是“没了”! 没了,就是说,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心念及此,我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 恰好此时,我的十二姥爷正在给我安排一项和沐浴瞑目有关的任务。 当然,他是对着我的奶奶说的:“明天,我去给他擦身子。天涯要做的,只是拿酒精,给喜国分别擦擦两个眼皮,就算是给他瞑目了。” 当我的奶奶,回头准备将这个任务转交给我时,恰好就看见了,我刚刚滴落的眼泪。 “你怎么哭了呢,大孙子?” 现在想想,她的问题其实挺搞笑的。 我的爸爸死了,你说我哭什么呢? 可她真的这么问了,我反而不知道要怎么回答了。只好借着刚刚听到的对话,解释道:“我在害怕。” 奶奶好奇地问道:“你怕什么呢?” 我脱口而出道:“我怕明天给我的爸爸擦眼皮时,会把酒精弄进他的眼睛里。” 虽然我回答的内容,并不是我落泪的真正理由,但我说的却不是谎话。 当我听到,需要用酒精给爸爸擦眼皮的安排时,心中确实升起了这样的担忧。 眼睛里不小心进了沙子,都会刺激的人疼痛难忍的。要是弄进去酒精的话,更是会酷刑难捱吧! 但我又很像是在说谎话,因为我明明知道,我的爸爸已经死了。 我也已经懂了,人死了,就不会知道疼了。 我才发现,我其实是在故意装傻。 为了通过无知,去获得更多的同情。 听过我的解释,奶奶的眼泪,也顺着她的眼角,流了出来。 她低下着头,平复了好半晌心情,方才转过头去,对十二姥爷哽咽着感慨道:“你看这孩子多有心,坐在那一边想着他爸,一边还听着咱们说话呢。” 每当我通过自己的语言,成功地调度了别人情绪时,都会特别的有成就感。 于是,我得意地补充道:“我怕我一旦把我爸弄疼后,他会生气。” 当然,我将这份得意的感觉,隐藏的很深。 我明白,在眼前的形势下,这种感觉是一定不会被允许存在的。 听到我最后的补充后,我看见屋子里有很多人都抹起了眼泪。 这效果是我始料未及的。 现在想想,或许是我无知的表现,触动了他们心底的慈悲吧。 他们一定是在想:“多可怜的孩子啊,在还不知道死亡的意义的时候,就要承受丧父之痛了!” 但我其实很后悔,要说出最后的那句补充。 因为当我说过那句话后,我的奶奶,对十二姥爷说出的理解是:“孩子是怕喜国吓唬他吧?” 十二姥爷的回答是:“不会的,喜国不会吓唬他的儿子的。” 奶奶犹豫了一下,决意道:“还是别让孩子弄了吧,再留下心理阴影。” 十二姥爷答:“嗯……那也行!” 我其实很想对他们的决定,提出严重的抗议,但我却没有找到开口的理由。 如今,三十年过去了,每当我想起,只是因为一句谎话,我就永远地失去了,最后一次触碰到我的爸爸的机会这件事时,心中就会涌起一抹,令人窒息的痛。 第三十六章 出殡 在我还拥有爸爸的那些年里,我仅有的两次,受到众人关注的记忆,竟然都是他带给我的。 上次是因为他冤枉我,用腰带狠狠地抽我。 这次是因为他死了。 也正是因为我刚死了爸爸这件事,让我又一次尝到了受人重视的感觉。 所以,在他出殡之前的几天时间里,我非但没有太过悲伤的体验,反而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 仔细想想,这其实挺讽刺的。 在我“怕爸爸会生气。”这句话的威慑作用下,为了不给我留下“心理阴影”的大人们,在我的爸爸出殡之前,便再也没有让我去看过他一眼。 令我没想到的是,他竟然主动来“看”我了。 当然,我俩是在梦里相见的。 那是我生平仅有的一次,双重梦境。 虽然过去了三十年,但我依然记得梦里的每个细节。 第一重梦,是我正在爷爷家门外的街道上,一个人愉快地玩着泥巴。突然似心有所感的抬头瞧去,就看见我的爸爸,正从街道的另一端,远远地朝我走来。 平时我看到爸爸回来时,心中都会很害怕。 并且会在他还没有发现我时,早早地躲开他,藏起来。 但那天我看到他时,内心却是十分欢喜的。 记忆中第一次有了想他的感觉。 于是,我便开心地,迎着他跑了过去。 那也是我记忆中,第一次开心地跑向自己的爸爸。 虽然是在他死了以后,在梦里。 我能感觉到,爸爸他一直在看着我。 而向他跑去时,我也是一直看着他的眼睛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无比的确定,他这次就回来,就是为了见我一面的。 可是,当我刚要跑到爸爸的面前时,他的速度却忽然变得飞快。 与我擦肩而过时,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当我回头去看时,就见他几个闪烁间,便要拐进我们祖孙三代共同住着的那个平房里。 当时,我的心情非常的急躁,立刻掉转身形,拼了命的想要追上爸爸的脚步。 可刚跑出去没几步,我就从第一层重梦境里“醒来”了。 “醒来”之后,我感觉到我的大脑,特别的清醒。 是那种睡了很久,直睡到自然醒后的清醒。 紧接着,我就发现自己正在那个土炕的正中央平躺着。 我还看到我的老婶,正在给我套一条很厚的裤子。是那种只有冬天才会穿的,厚厚的棉裤。 这让我有种害羞的感觉,因为我和我的老婶,并没有那么熟,更不会有那么亲。 但那种被人照顾的感觉,让我觉得很幸福。 更让我感到幸福的,是我的爸爸回来看我了。 是的,当我自第一重梦境里“醒来”后不久,我就感觉到了我的爸爸,正坐在缝纫机旁的梨木椅子上,静静地看着我。 我感觉到,他的眼神很柔和。 在我的记忆当中,那是他第一次,用如此温柔的眼神看着我。 自1995年除夕夜的那顿饺子后,这是我第二次有了幸福的感觉。 虽然是在梦里。 但那种感觉,确是无比的清晰。 从那以后,我明白了,“幸福”本来就是一种感觉而已。 至于获得它的方式,是真实的还是虚拟的,其实一点也不重要。 于是,我很配合地,让我的老婶给我穿上了棉裤。 然后,我便迫不及待地,翻身爬了起来,面对着我的爸爸坐好。 这时,我又忽然发现,他的眼神,是那么的空洞。 原来,我感觉到的柔和,只是因为他的眼神里,已经没了凌厉而已。 而我的“温暖”感觉,只不过是因为在冰天雪地里待久了,忽然被挪到了常温下的一种错觉而已。 “爸。” 我轻轻地唤了他一声。 可他却并未回应我的呼唤,只是继续用那双空洞的眼神,静静地“注视”着我。 当我想要仔细的端详他时,却发现他的脸被一团黑气笼罩着。 即便如此,我还是看见了,他的左脸上,从颧骨至下巴处,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孔洞。 虽然,在我的印象中,爸爸的皮肤一直就不怎么光滑。 但这些孔洞,却明显都是新的,是类似于伤疤一样的东西。 于是,我伸出手去,试图触碰一下那些“伤孔”,关心地问道:“爸,你的脸是咋弄的?” 他的身子微微向后一仰,躲开了我的触碰。 当我想要再度追问些什么的时候,我便自我的第二重梦境里醒来了。 这次醒来后,我发现我还是在那个土炕的正中央躺着。 但与第一次“醒来”不同的是,现在的屋子里,一个人也没有。 我知道,大人们都去殡仪馆,忙活爸爸的丧事去了。 因为明天,他就要出殡了。 直到这时,我才发现,我只是做了“一”场梦而已。 就算那梦里的感觉,再怎样真实,也只是梦而已。 我已经记不得,我的爸爸是在死后的第几天,才出的殡了。 我只记得,在他出殡的前一天,也就是我做梦的那一天,我的字典里,才第一次有了“出殡”这个词。 从那些梦里醒来后,我便第一时间去到了爷爷家门前的那条街道上,沿着刚刚的梦境里,爸爸回来看我时的足迹,失魂落魄地走了起来。 同时,还在心中努力地回味着,刚在梦里与他相处时的感觉。 此刻的我,明明是真的睡醒了,却反而陷入到了某种浑浑噩噩之中。 全无意识的,行走在大街上的我,会在路过的每户人家门口,停留片刻。 还会在遇到每个商店时,向里边张望一阵。 我不记得,自己当时究竟在寻找着什么。 应该是在期盼着,一个永远不会出现的身影,可以就那么忽然地出现了吧。 一如无数个昨日里那般,忽然消失的他,总会忽然的出现。 无知的我,还不知道“出殡”到底意是啥意思。 只是本能地觉得,这两个字,十分的新鲜。 打小起,我就特别喜欢卖弄学问。 好不容易学会了一个,听起来很酷的新词。 我自然是要卖弄一番的。 于是,当我在那些人家,或商店前徘徊时,总会逮到机会,对与我攀谈的每个人,“骄傲”地说上一句:“我爸明天就出殡啦!” 第三十七章 豆腐 一开始,我还天真的以为,当我说出含有这个词的语句时,之所以没有得到我所希望的,赞许目光。 只是因为,这些人住的,离我的爷爷家太近了。 都知道了,我正在经历着“亡父”之痛,不方便在这个时候表扬我。 当我来到了,一户做豆腐人家的门口,继续看似无意、却又有心地朝着里边张望时,我才终于,在与这个新搬来的街坊的交谈中,理解了“出殡”的真正意思。 起先,那个微胖的女老板,问我是不是要买豆腐时,我本以为,我新学会的那个词,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她一定不认识我,才会问我要不要买东西的。 因为,熟悉我的都知道,多数情况下,我就只是会去赊东西而已。 极少会有钱去买什么的我,无论走到哪个商店的门口,都会迎来一个,可怜中透露着些许厌恶的,复杂眼神。 即便是,我那个教会了我赊东西的爸爸,已经死了。 于是,我轻轻地摇了摇头,回答了一句:“不买。”后,便迫不及待地主动开口“炫耀”道:“阿姨,我的爸爸,明天就出殡啦!” 我是一个很会察言观色的人,可以轻易地从别人的眼神里,准确地读出,那个人心中,对我的真正态度。 每当我有了,不属于我这个年龄段会有的“不俗”谈吐时,都可以从别人的眼神里,看到赞赏。 这种赞赏,便是我的精神食粮。 可我一路卖弄过来,得到的却全是可怜。 虽然当时的我,也很喜欢那种来自于别人的可怜。 但一万次可怜,也不及一次赞赏。 当我说出这句话后,那个卖豆腐的阿姨,立刻露出了一副惊讶的神情。 我盯着她的眼睛,期待着她的眼神,可以从惊讶,变成我想要的赞赏。 “谁出殡?” 看着她最后还是变成了“可怜”的眼神,我低下头,失望地答道:“我爸。” 可怜,一如既往地可怜。为什么都是可怜呢? 那个只会让我感到害怕的人,终于再也不会回来了,这到底有什么好值得可怜的呢? “在哪个殡仪馆呀?” “五公里!”我脱口而出道,语气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但当我回答完毕后,突然又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立刻警觉地重新抬起头,认真地打量起,眼前这个微胖的女人来。 其实她并不是真的胖,只是有些地方显胖而已。 当我认真去看时才发现,她的脸,竟是小巧而精致的。 再与她纤细的腰肢凑在一起后,更是与“胖”字毫无干系。 或许,是因为我当时的身材,太过矮小。 抬起头,视线又被其它地方挡住了,根本无法看见她的脸。 所以,才会在初见她时,用“微胖”的感官去形容她吧。 但当时的我,在意的,却只是她的“聪明”。 “你怎么会知道,我爸在殡仪馆的?” 听到我的问题,她看向我的眼神里,闪过了一抹诧异后,又重新被可怜填满。 “哎……”她只是轻轻地叹了口气,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而是麻利地从竹制托盘中,取出了两块豆腐。又扯过一个塑料袋,将那两块豆腐小心地装了进去,递给了我。 “给你,拿回家吃去吧。” 那应该是一盘刚做好的豆腐,氤氲的水气里,还夹杂着淡淡的豆香。 我就只是轻轻地闻了一下,便有大股的口水,自嘴内疯狂地涌出。 看着那诱人地两块豆腐,我先是用力地将满嘴的口水,吞到了肚子里后,方才搓着手,心虚地说道:“我……没有钱。” 其实我已经猜到,她是要白送给我吃了。 只不过,戏精附体的我,随手掏出了一张,更能使人生怜的面具,戴在了脸上而已。 果然,她拿着塑料袋的手,朝着我轻轻一晃,温柔地说道:“拿着吧,我这个豆腐店新开张,在做活动。这是姐姐送给你吃的。” 听有此话,我只好假意忐忑,实则满心欢喜地接过了那个塑料袋。 在接过塑料袋时,我看到了,那个自称是“姐姐”的阿姨,刚刚抽回的手。 还有那被手臂带动的,微微颤动的肩膀。 又低头看了看袋子里,正微微颤动的豆腐。 突然觉得那个画面,挺美的。 多年以后,上初中的我,接触到了鲁迅的《故乡》。在读到了关于“豆腐西施”杨二嫂的片段时,满脑子浮现的,都是那个“姐姐”的样子。 三十年来,我吃过无数块豆腐。却再也吃不出,那两块的味道了。 于是,那也便成了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豆腐。 那天,在回家吃着那两块美味豆腐的过程中,我渐渐地想明白了,“出殡”的意思。 所谓“出殡”,应该就是从“殡仪馆”里出来吧。 而出殡的“殡”字,应该和殡仪馆的“殡”字,是同一个字。 但这个“殡”字,到底应该怎么写呢? 其实我很感谢那个字,在“它”的陪伴下,我充实地度过了,接下来的一整天。 也是因为有了“它”的陪伴,我才会在爸爸出殡前的那一晚,睡的很香。 第二天,被奶奶早早地带到了殡仪馆门口的我,终于见到了“它”的尊容。 在我盯着“它”出神,心中比划着“它”的写法时,我的奶奶,拉着我的手,指着“它”背后的一个房子,轻声地对我说道:“涯,你爸就在里边躺着呢。” 我随意的“嗯”了一声后,便继续全神贯注地凌空临摹着“殡”字的写法。 对于奶奶的话中所指,全然不觉…… 直到她又拉着我的手,走进了那个,据说是躺着我爸爸的房间。 那个大大的房间里,早已站满了人。 在发现我的奶奶,领着我推门而入后,那些人便纷纷朝着我俩走来。 走到了我俩的面前时,又排着队,依次在奶奶的耳边低语几句。 有的,还会时不时地,抚摸一下我的脑袋,再叹息着摇摇头。 这些天里,我早已习惯了这种得到众人关注的感觉。 以至于,我已不再像初“受宠”时那样,对每份善意,都会小心翼翼地回应。 第三十八章 哭丧 事实上,当时的我,正欣慰于,自己终于记住了,那个难写的“殡”字。 并且,为了使自己永不忘却,还一遍遍的,在心中反复地书写着它。 虽然,对于他们耳语的内容,我其实是没有任何兴趣的。 但还是有一个,出现频率很高的词,被我不经意间的记住了。 “''三枪'',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当我因为这个“高频词”的出现,刚开始对奶奶与他们的谈话,生出了些许兴趣时,我的耳朵,便被音响中,主持爸爸葬礼的司仪的声音,填满了。 随着他低沉的声音,宾客们有序的散开,寻位站立。 这时,我才发现了屋子的正中央,赫然摆放着一具“棺材”(太平柜)。 棺材的上面,还罩着一个透明的盖子。 从我的角度看去,就只能隐约地看到,里边躺着的,那个“人”的鼻尖而已。 在我发现棺材的那一刻,眼神便再也没有从那个玻璃罩上离开过。 可我还是太矮了,站的又有些距离。 以至于,无论我如何踮起脚尖,朝着那处张望,也始终无法看见,躺在棺材里边的,那个“人”的面容。 我不是傻子,一瞬间便知道了,那个“人”,一定就是我的爸爸。 那一刻,我只想过去看看他。 我轻轻地试着去挣脱奶奶的束缚,但却明显地感觉到,奶奶抓着我手的力度,越发的紧了。 满屋的吊唁者,都在静静地聆听着,司仪对于我爸爸生平的叙述。 这压抑的氛围,使得我不敢发出任何声响,只得任凭我的左手,被奶奶用力地握着。 我抬起头,去寻找着她的视线,希望她能看我一眼,读懂我的请求,允许我走上前去,细细地看看我的爸爸。 可她却只是默默地注视着前方,始终都没有低头看过我一眼。 而我的头,就只能像个拨浪鼓一般,时而看看她,时而张望着爸爸的方向。 三十二年,哪会有许多“生平”可说? 但短暂的一生,还是被那个司仪,用专业而低沉的语气,讲述了很久。 终于,早已心急如焚的我,等到了他开启瞻仰遗容的环节。 在他的指挥下,人群再度有序地变换了队形,围绕着那个“透明”的棺材,依次缓缓走过。 直到现在我也想不明白,作为死者唯一的儿子,为什么我会被排在了很靠后的位置。 棺材里躺着的那个,可是我的爸爸啊! 哀乐一响,我就毫无征兆的,彻底崩溃掉了。 立刻不受控制地哀嚎了起来。“爸!……爸啊!……爸!” 我突然的反应,把我的奶奶吓了一跳。 但吓了一跳的,又何止是她一人? 就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明明没有那么想他,却还是会哭的如此的声嘶力竭? 毕竟在这之前,我没有一滴眼泪是为他而流的。 但我就是想哭,发了疯的哭。 直到看见他躺在棺材里的那一刻,我才发现我竟然会如此的想他。 “爸!……我要我爸!……爸!……啊呜呜呜!……爸啊!” 我开始奋力地想要挣脱,那只束缚着我的手。 我只想过去看我的爸爸一眼,我就只是想要看清他的脸啊! 可是我看不见,我什么也看不见。 我的个子太矮了,我就只能看见一个鼻尖而已! 但是,我的奶奶却死死地抓住我,无论我怎么推搡她,她就是那么死死地抓着我,死死地抓着…… 我哭喊着,拼尽全力地朝着爸爸的方向挣扎着。 我无法去理解,为什么我只是想看我的爸爸一眼,都是不被允许的呢? “放开我!……啊啊啊啊!求求你放开我啊!……我要我爸!呜呜呜!爸!” 在我眼看就要成功脱离了奶奶的控制时,却忽然被另一双更为有力的大手,轻易地拦腰抱起,随意地抗在了肩上。 在我刚一离开地面以后,没有丝毫地害怕,而是连忙窃喜着抬头看去。 却只看到了,离我越来越近的告别厅大门口。 当我再度奋力地扭过头去时,却连爸爸的鼻尖也看不到了…… 虽然我已经记不起,那双有力的大手的主人,到底是谁了。 但这丝毫没有影响到,我对他永远的恨。 在出了告别厅的一瞬间,我便停止了哭泣。 原来,真正的失魂落魄,是不需要伪装的。 就在我脸上的泪痕,尚未完全干涸时,我便被再次出现的奶奶,拉着手,带到了葬礼的下一个流程。 在这个流程中,我先是随之前的那些宾客一起,等在了一个灵棚的外边。 忘了是等了多久,忽然有四个人,抬着一具棺材,从我们这群人的面前经过。 那是一具,被包裹的严严实实的,真正的棺材。 当它出现时,所有人的反应都是愣神。而我却不假思索地,疯了一样迅速地冲了过去。 趴伏在那个棺材的头部,旁若无人地嚎哭起来。“爸!……爸爸啊!我的爸爸!……爸啊!” 紧接着,刚反应过来的,我的奶奶,追了过来,伸手欲拉我起来。 但早有准备的我,十分迅捷地挣脱了她的拉拽。 “这一次,谁也别想再拉开我了!” 就在我一边暗下决心,一边不管不顾地继续着哀嚎时,就听我的十二姥爷,冷冷地说道:“别哭了!这不是你爸。你爸还没出来呢!” 是的,我哭错人了。 但当时的我,心中根本无暇生出任何尴尬的感觉,只是再度止住啼哭,哀求着问道:“那我爸呢?我爸什么时候出来!” 十二姥爷没有回答我,只是递给我一个瓦罐(摔老盆)。 待我接过后,便手指着那个摔老盆,认真地对我吩咐道:“一会儿大家祭拜完你爸后,我让你摔这个盆时,你就朝着地面,用力地摔下去!” 言罢,他顿了顿,看着我的眼睛,非常严肃地重申道:“记住,一定要使出你最大的力气,把它摔到地上。明白吗?” 我愣了愣,低头看了看手中那个,普通花盆样式的东西,又轻轻地掂量了一下。 第三十九章 永别 在接到摔老盆的任务时,我短暂地忘却了爸爸的事情。只全身心地想着,一定要搞清楚此项任务的具体内容才好。 可当我听到那个奇怪地要求时,不禁担忧地问道:“那我要是把它摔碎了怎么办?” 我得提前问明白结果,不能稀里糊涂的就照着做了。 毕竟在我受过的教育里,摔坏东西,可是要受到惩罚的。 而那个“瓦制花盆”,怎么看,都不是一个禁摔的样子。 听过我的问题,十二姥爷先是笑着摸了摸我的头。 随即又收起了笑容,郑重地说道:“我就是要你把它摔碎咯!能做到吗?” “能!” 我回答的很干脆,甚至还差点笑出来。 七年来,我还是第一次被大人反复叮咛着,要去全力地破坏一样东西。 可随着他接下来的一句:“你爸来了。”后,我便再也没有笑的感觉了。 当装载着爸爸遗体的棺材,出现在我的面前时,那被短暂掩盖的记忆,重新喷涌而出。 我再度扑了过去,重复着刚有过的动作,再度撕心裂肺地嚎哭了起来。 因为双手抱着那个碍事的摔老盆,无法反抗的我,很轻易地便被人拉倒了一旁。 我只能一边无力地哭喊着:“爸!……爸啊!……我要我爸!……”一边看着身穿殡仪馆服装的抬棺者,将那具棺材,摆在了我面前的一个“祭台”之上。 刚刚在等待的过程中,我听见大人们聊起过,当祭拜的流程完毕后,爸爸的遗体,就会被推到炼人炉里,进行火化。 我还没有看到他最后的样子呢,他却马上就要变成一捧灰烬了。 在发现此刻收殓爸爸的棺材盖,已经不再透明后。 我才终于意识到,现在,就是我们的永别了。 在十三叔的指挥下,最后的祭拜,进行的很顺利。 我也在重重地磕过了三个响头之后,等到了摔“盆”的指令。 “摔!” 此字一出,我立刻起身站好,将那个摔老盆高高举起,用力的朝着地面,狠狠地摔了下去。 因为动作幅度太大,气血翻滚间,我的大脑还一度出现了阵阵眩晕之感。 “嘭……” 随着一声闷响后,摔老盆应声而……滚了出去…… 是的,那个看起来吹弹可破的“瓦罐”,按理说只要随便一撞,就应该支离破碎的“花盆”,被我那么全力的一摔后,竟然毫发无伤的,滚了出去…… 短暂的沉默过后,人群的窃窃私语之声轰然而起。 按照我们那的民俗来说,有这种情况的出现,是很不吉利的。 那代表着亡者留恋人间,不愿坠入轮回之意。 也代表着死者的灵魂,选择了去做一个孤魂野鬼。 更代表在这个世界上,还有逝者不愿放下的人。 当时的我,自然是不会懂得这些民俗的。 只是盯着那个滚出去没多远的“瓦罐”发呆,回忆着自己刚做过的动作,觉得十分的不可思议。 在场面有些失控之前,十二姥爷早已弯腰将那个摔老盆捡起来,重新递到了我的手中,吩咐道:“使点劲儿,再摔一次!” 接过“瓦罐”之后,我不忿地点了点头。 随后,再度将它高高的举起,将手臂伸展至极限后,稍顿了顿,瞅准地面上一个看起来比较坚硬的地方,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恶狠狠地摔了下去。 “嘭……” 除了它与地面碰撞后的闷响声,明显比刚才稍大了一些外,结果却是丝毫未变。 甚至那摔老盆滚出去的轨迹,都与之前的那次,完美地重合在了一起。 这次摔完后,我隐约地听见了人群中,传来了阵阵的“啧啧”之声。 对摔老盆的意义尚不知情的我,只把这些杂音,理解成了是大家对我的嘲笑。 你可以说一个孩子学习不行,但你不能说一个孩子搞破坏都不行,那将是对他最大的侮辱。 虽然我一直是背对着人群,但并不妨碍我因此而产生羞愧。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连续两次“搞破坏”失败的我,尴尬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估计置办过无数次丧事的十二姥爷,也是第一次经历这种情况。 只见他亦是皱着眉,愣了一下。 但到底还是经验丰富,他也就只是愣了那么一小下后,便果断地捡起那个“坚硬异常”的“瓦制花盆”,在嘴里快速地嘀咕了几句什么后,亲自将它朝着地面狠狠地摔了下去。 “啪!噼啪!” 那“顽固”的摔老盆,终于在发出了一瞬清脆地“哀鸣”后,完成了它该有的使命。 “哎!”、“哎!” 看着终于碎落满地的瓦片,我和十二姥爷同时叹出了一口长气。 随后,我俩对望一眼,旋即又快速地将眼神错开。 “哎!” 紧接着,又是一声叹息。 当我顺着那声音的来处,再度抬眼去看向十二老爷时,就见到他摇着头,开始指挥众人,进行抬棺入炉的流程了。 而我怀里抱着的,变成了爸爸的灵位。 在盛着爸爸骨灰的托盘,被送到我们这些家属面前的这段时间里,我就一直沉浸在,连续两次“搞破坏”,均以失败告终的沮丧情绪里,不可自拔。 对于当时的我来说,似乎随便一件事,就可以转移我心中,因为父亲新亡,而产生的那些悲伤情绪。 在将爸爸的骨灰,装入骨灰盒之前,十二姥爷先是拿了一双长长的筷子,夹出了其中的头盖骨,摆在了骨灰盒中属于脑袋的部位。 随后,又挑出了两根大腿骨,摆在了骨灰盒中,属于腿部的位置。 最后,他又给了我一个麻线手套,让我将剩余的骨灰,从托盘中,抓到骨灰盒里。 在执行十二姥爷的吩咐前,我的奶奶关切地问了我一句:“你敢吗?” “敢!” 有了“瞑目”事件的教训,这次我回答的很干脆。 我怕我再犹豫的话,又会错过了这次与爸爸“接触”的机会。 事实上,我也真的是一丁点害怕的感觉都没有。 甚至在我一把把的抓着爸爸的骨灰,放入骨灰盒的过程里,我的内心还是极其平静的。 第四十章 得记 又何止是平静? 在装殓骨灰的过程中,我还保持了一颗旺盛的好奇心。 抓第一把时,我是这样想的:“为什么骨灰会这么烫手呢?如果我没带手套的话,一定会被烫起泡吧!” 抓第二把时,我是这样想的:“这两块比较长的骨头,就是爸爸的胳膊吧?” 我还悄悄的,在心里将它与骨灰盒中,被十二姥爷当成是大腿骨的遗骸,进行了一番对比。 “十二姥爷会不会挑错了?我抓着的这根,其实才是爸爸的大腿骨呢?” 直到抓取第三把时,我才想到了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我爸到底是怎么死的?!直到现在都没有人告诉过我,我的爸爸,他怎么突然就死了呢?!” 这时,我的老叔,忽然从围观的人群中,探出了头来,指着托盘中剩余的骨灰,对我的奶奶说道:“妈,你看这些绿色的,是不是火药?” 此言一出,我的周围瞬间站满了一群好事者。 推搡间,弱小的我,再次被挤到了边缘的位置。 使得我那抓着骨灰的手,一时间竟无处安放。 无奈中,我对十二姥爷投去了一个求助的眼神。 收到我的求助信号后,十二姥爷朝人群大吼道:“都让开!让孩子把骨灰装完!” 话音一落,众人立即识趣的为我腾开了一条,可以容我通过的缝隙。 即便如此,却也还是保持着围观的队形。 很快,我便在大家莫名其妙的注视下,与奇奇怪怪的议论声中,装完了余下的骨灰。 十二姥爷走过来,将骨灰盒盖好盖子后,又把它递给了我。 随后,我们一行人便晃晃荡荡地,走到了殡仪馆的骨灰盒寄存中心。 路上,奶奶不止一次地,指着抱着爸爸骨灰盒的我,对众人赞叹道:“我大孙子好样的,喜国得到他儿子的记了。” “得记”,是东北话,形容长辈得到了小辈的福报的意思。是专门对孝子贤孙使用的,规格最高的褒奖之词。 这其实很讽刺。 我只是抱着爸爸的骨灰盒,走了这么一遭后,就得到了如此的殊荣。 待到工作人员,将盛装爸爸骨灰的骨灰盒,放置好以后,葬礼就算是结束了。 离开那里的时候,大人们还不忘互相提醒着:“不要回头看!” 当我这个使爸爸“得记”的“大孝子”,下一次来这里“见”他的时候,已经是二十年以后的事情了。 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我就一直被两个问题困扰着:“爸爸焚烧过的骨灰上,为什会有绿色的痕迹?”,“为什么我的老叔,会怀疑那是火药?” 读过《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的我,当然知道火药是什么。 我不知道的是,它怎么可能会出现在爸爸的骨灰上呢? 这两个问题,又合成了一个更大的疑问:“我爸到底是怎么死的?” 但我却一直都没有鼓起勇气,敢就此事,去问一问我的那些所谓的家人们。 葬礼完毕以后,爷爷家的那个平房,便立刻冷清了下去。 除了我的爷爷、奶奶外,就剩下了我的老叔、老婶了。 其他人,再度消失不见。 一直到爸爸的“头七”之前,也就零星的会有几人,前来探望一下而已。 因为我的爷爷,根本无法承受丧子之痛,所以,他并没有出现在爸爸的葬礼上。 在爸爸的至亲之中,还有一个人,缺席了他的葬礼。 我的二叔。 我的奶奶,一共生了四个孩子。 从长到幼,分别是我的大姑、我爸、我二叔还有我老叔。 在爸爸死之前不久,我曾亲眼见到,他与我的二叔,在我爷爷的家中,发生过一次激烈的“交锋”。 起因,好像是我的爸爸,找我的二叔借钱。 然而,我的二叔不肯借。 于是,我的爸爸便恼羞成怒,用一个铁皮围制成的水舀子,狠狠地砸了我二叔的头。 水舀子被砸出了一个很大的坑。 我的二叔,也被砸的坐在炕上愣了好半天。 他盯着我的爸爸看了许久,没有还手,也没有说任何话。 随后,便摔门离开了。 当时,我的奶奶和我的二婶,都在现场,却无一人敢上前阻拦。 大家都很惧怕我的爸爸。 二叔离开后,奶奶便拉着我,随着我二婶,一起追了出去。 追上之后,我们又一起走了一阵。 直到走出了很远以后,我的二叔突然来了精神。 他大喊着我爸爸的名字,破口大骂了起来。 或许,是因为守着我奶奶的面,他不是很好发挥。因此,骂的并没有多难听。 我只记得,最后他对着我的奶奶,反复重复的一句话:“妈你记住了,就是他死了,我都不会去送他的!” 几个月后,一语成谶。 二叔也没有食言,在送他大哥最后一程的人群里,确实没有他的身影。 按理来说,我妈也应该出现才对。 但她没有来,我却一点也不奇怪。 其实严格上来讲,在爸爸头七之前的那段时间里,爷爷的那个平房,也不算是很冷清的。 因为,就算是在晚上的时候,还经常会有狠狠地砸门声。 每当这个时候,奶奶都会嘟囔一句:“又有要帐鬼来了!” 我知道,奶奶的话,只有一半是真的。 那些人并不是“鬼”。 但确实是来要账的。 爸爸生前欠了很多人的钱,但并不是每份钱,都能做到“人死账清”。 真实情况是,知道他的死讯后,朋友的账,最后都清了。 但亲戚的账,却一分也没跑了。 这期间,喜欢卖弄学识的我,又出了一次大糗。 因为爸爸的死,大人们给我请了很长时间的假。 一直被憋在家里,实在很无聊的我,终于决定主动找个人聊聊天。 本应是首选的,我的爷爷,却一直沉浸在悲伤之中。 他总是黑着一张脸,坐在一个地方,一动不动。 每当看见他的身体,被他抽泣的呼吸,带动微微颤抖之时,我就知道,他准是又想他的大儿子。 只是哭的久了,眼泪已经哭干了。 若不是情难自持地抽泣起来的话,单从外表上,已经无法辨别出,他是否是哭了的。 第四十一章 头七 因此,我也尽量的不去往爷爷的身边凑。 并不是我不想安慰他,实在是因为每当看到我的时候,他只会哭的更伤心! 而我的奶奶,却又总是东家串完西家串的到处溜达,白天的时候基本见不到人影。 我的老婶,白天上班。 况且,我和她又没那么熟。 能和我说话的,也就只剩下我的老叔了。 瞅准一个时机后,我主动找到了他,煞有介事地说道:“老叔,我那天做了个梦!” 当时,老叔刚复员不久,和我爸的感情,也一直都很深。 在他的内心中,对我的爸爸,一直就有一种类似于崇拜的情愫。 这次复员回来,本来是想着要和我的爸爸一起,将那“刀枪炮”的事业,发扬光大的。 总之就是,在各种因缘的促使下,当时的我,在面对我的老叔时,还算是比较放松的。 因为大哥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遗憾中,兴致也不太高昂的他,见我忽然主动找他交谈,随口应到:“梦见什么了?” 开口之前,我原本是想着,要将那段“梦中之梦”讲出来,与他探讨一番的。 但被他一问,我却突然想到了一句电影中的台词。 写到这里时,我刚在网上翻找了好久,始终也没能找到那个电影的名字。 只记得,是一部港产的鬼片。 主角好像有英叔,但却不是僵尸片。 整部电影里,我就记住了一句台词:“父债子偿。” 当时,我并不知道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只是觉得它听起来很酷。 于是,我便牢牢地记在了脑海中。 只是苦于,一直没能找到一个,合适的情境,去使用它。 我还记得,电影中的那个主角,也是死了爸爸后,才被一个“厉鬼”追着说出了这句话的。 于是,我立即抓住了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脱口而出道:“我梦见有一个人跟我说,要父债子偿!” 听有此言,老叔的眼睛,立时瞪的老大,一脸震惊地高声问道:“说啥玩意?” 他的眼睛本来就很大,对着我这一瞪之下,更使我多少有些心虚起来。 但自从有了那次“撒谎自救”的经历后,我睁着眼睛说瞎话的功夫,早已练得炉火纯青。 再加上,我又十分满意于他那满脸震惊的表情,遂用斩钉截铁的语气回复道:“父债子偿!” 再听此言时,我见到他的脸上,闪过了一抹惶恐。 他顿了顿,又做了个吞咽口水的动作后,声音沙哑地问道:“谁说的?” 我努力地回想了一下电影中的剧情,在发现确实是想不起来,到底是“谁”对主角说的这句话后,只好如实地回答道:“不知道。我看不见那个人的脸,反正是个男人的声音。” 再之后,我的老叔便不再言语了。 就只是皱个眉,愣在那里反复思量着,他大侄子跟他讲述的,这个梦境的具体含义。 杜甫有句写给他自己的诗,我在这里斗胆借来一用,以使得我这个喜好卖弄的毛病,能够显得高雅一些:“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 但就算是李白再加上杜甫,“仙圣”合体齐上阵来替我掩饰,也无法遮挡住,我这个七岁孩童的可笑与无知。 只是在当时,看到老叔,已经成功被我的惊人之语,“雷”的呆若木鸡了之后,我便“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了! 在那之后的几天里,我胡编乱造的这个梦境,又变成了老叔,逢人就会讲起的谈资了。 直到有一天,当我的二舅爷,听到了这个讲述后,立刻便摇着头否定道:“放屁!天涯肯定撒谎呢!你以后也不要再说这事了!” 当时的我,虽然表面看起来,像是正自坐在炕头上摆着积木。 实则一直竖着耳朵,美滋滋的听着我的老叔,与人复述着我的“惊人”梦境。 在听到我的谎言被人一语拆穿后,心中立时慌乱了起来。 生怕他们会一时兴起,找我对质。 就在我纠结着,要不要死扛到底的时候,不成想,这件事情竟然就那么过去了。 很久以后,我又经历了许多故事。再回首此事时,才发现我当时的担心,其实是多余的。 因为我的二舅爷,也和我的老叔一样,第一时间便信了我的谎话。 而他之所以会有那么大的反应,只是因为,他更懂得那句话的份量。 并且发自内心的抵触,那句话会不幸的成为现实。 “父债子偿”,当我也明白这四个字的含义时,早已经在不觉间,踏上了替我的爸爸偿还债务的漫漫路途之中…… 到了给爸爸烧头七的那一天晚上,全家人都没有睡觉。 爷爷悲痛的心情,也已缓和了许多。 他带着我,在十字路口烧过纸钱回家后,又特意在进大门的那条走廊上,摆上了一大碗米饭,以及许多其它好吃的东西。 我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说:“你爸今天晚上会回来看我们最后一眼,然后就会永远的离开。这些饭菜就是为了让他吃的饱饱的,离开的路上才不会饿。” 对于没有验证过的东西,我从来都是持怀疑的态度。 但那一刻,我愿意相信爷爷说的会是真的。 因为如果是假的,爷爷一晚上的心血就白费了。 事实上,如果只是站在我的立场的话,爸爸会不会在头七那天“回来”,结果都是一样的。 我在乎的,就只是爷爷的情绪而已。 自从爸爸死了以后,我并没有觉得自己的生活,和以往相比,受到了多大的影响。 因为就算是他活着,我也总是看不到他的人影。 而且,他每次出现时,带给我的又多是一些不快乐的记忆。 如此说来,因为他的离开,我的生活还是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的。 那就是,它终于是在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了。 这件事情说出来很残忍,可摆在那里的事实,却是不容更改的。 虽然爸爸给了我一半的生命,但在我童年里的大部分时间里,使这条生命得以存活下去的,却是我的爷爷。 第四十二章 妈妈 过了午夜十二点后,我的老叔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兴冲冲地去往大门口的走廊上,转悠一圈。 抽根烟后,又会失望地回到屋里。 他似乎是除了爷爷以外,唯一一个相信我的爸爸,真的会在头七那天“回来”的人。 第八天的太阳,如约而至。 因为前晚刚熬过一个大夜,所以当我被一阵敲门声吵醒时,已是晌午时分了。 当的时家里,就只有我和奶奶两个人。 她正在准备着一家人的午饭,处在烹饪关键阶段的她,不方便去开门。 于是她便对着正坐在炕沿旁醒神的我,吩咐道:“涯啊,起来吧。披件衣服,看看又是哪个要帐鬼在叫门。” 对于给“要帐鬼”开门这件事情,我是极不情愿的。 只因我十分惧怕打开房门后,面对那一双双饱含厌恶之意的眼神。 一只脚刚迈入了院子,我便不耐烦地对着门口嚷道:“谁啊?” “涯?开门,我是你小姨!” 当这个完全在我预料之外的访客,自报出身份时,我整个人都麻掉了。 虽然我早已分辨出了她的声音,却还是忍不住又问了一句:“小姨?” “对啊!连小姨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了吗?” 在我记忆中,小姨是妈妈那撇的亲戚中,第一个来到爷爷家造访的人。 “你怎么来啦?” “开门再说,我是为你妈的事来的!” 见我迟迟没有开门,小姨的声音已有些愠怒了。 这时,我才发现自己仍在原地站着呢,连忙向大门口跑去。 在路过走廊时,我还发现昨夜爷爷为爸爸准备的吃喝,都不见了踪迹。 “谁来了啊,涯?” 当奶奶的声音传来时,我已经看到了站在门口的小姨。 当我刚欲开口叫人时,赫然发现在小姨的身后,还跟着两个身着正装的警察。 这是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面对警察。 顿时便被那两身八九式警服的威武之气,震慑的愣在了原地。 我立刻低下头,大气都不敢喘一下。却又忍不住的不时抬眼去偷看,那穿着一身“橄榄绿”的两名警察叔叔。 “你叫什么名字?” 其中一个看起来比较年轻的“橄榄绿”,开口问道。 我已猜到那个声音,就是在对着我说的。 只是突逢此境,我本能地戴上了“怂包”的面具。继续低着头,摆出了一副唯唯诺诺的表情,对那名警察叔叔的问话,佯装不知。 这时,我的奶奶也来到了门口,在看见了那两名警察和我的小姨后,握着炒勺的手下意识地紧紧了。用生冷的语气质问道:“你们来干嘛?” 听有此问,小姨用一听就知道是很刻意的亲切语气回复道:“大娘,我想带天涯去趟派出所,做个笔录。” 说罢,她便用求助的眼神,看了看身旁的两个“橄榄绿”。 这时,年岁比较大的那一个,从兜里掏出了一个证件,在奶奶的面前示意了一下后,开口说道:“您好,大娘,我们是xn派出所的。因您儿子的案件需要,想带孩子去派出所做个笔录。” 奶奶随意的瞥了一眼。 “找孩子做什么笔录?” 虽然她的言语中,还是可以听出些抵触的情绪。但语气却比开始时的生冷,明显缓和了许多。 那名老警察,再度重复了一句:“案件需要。” 奶奶看了一眼手中的炒勺,估计是想起了炉台上正炖着的菜。 犹豫了一下,问道:“用我跟着去吗?” 听有此话,小姨连忙回道:“不用大娘!做完笔录后,我把天涯送回来就行!” 说罢,她拉起我的手便要走。 此刻的我,正在分析着,才刚听到的,那些对话的意思。 一开始敲门的时候,小姨说是为了妈妈的事来的。 但开门以后,警察又说是为了爸爸的案子来的。 “难道说,妈妈的事,和爸爸的案子有什么关系吗?” 想到此处,我看了看小姨,又看了看奶奶,最后将视线,落在了那名老警察的身上。 继续思量道:“可是我的爸爸都已经死了啊,还会有什么案子呢?” 显然,此处并不是求证的地方。 他们也没有要在这里,和我说些什么的意思。 奶奶将我看向她的眼神,理解成了我在向她请示可否动身。遂点了点头,对我说道:“你跟着去吧。” 于是我便看似稀里糊涂,实则期待满满地被小姨拉着,坐上了一辆贴着公安标识的桑塔纳。 还未坐定,我便迫不及待地问道:“我妈呢?我妈在哪?” 八天了,我终于可以问出了,这个在我的爷爷家,已经成为了禁忌的话题。 并不是因为我的爸爸死了,所以我才不敢提起我的妈妈。 事实上,从我的妈妈在我八个月大的时候,丢下我,离开了那个住着爷爷、奶奶的平房后,“妈妈”两个字,就已经成为了一个禁忌了。 甚至,就当别人谈论起这两个字时,我都会用很夸张的表情和动作,刻意地避开。 就算他们谈论的,是别人的妈妈。 我也会躲得远远的。 比如,那个时候很流行的一首歌,叫《世上只有妈妈好》。每当电视或广播中放出这首歌时,我都会倔强地选择换台,或者干脆关掉它们。 我这样做的目的,只是为了证明,我和他们是一伙的。 虽然我早已在私下里,流着泪将那首歌的旋律,默默地哼唱了无数次了。 是的,我能哼唱完整的,就只有旋律而已。 至于歌词。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地孩子,像块宝。投进妈妈的……” 我就只能唱到这里,便会泣不成声。 直到三十年后的现在,依然如此。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一直都在扮演着一个可耻的“两面派”角色。 因为当我生活在妈妈家那边时,我又会随着他们的谈论,一起抹黑着爸爸这边的亲戚们。 总之,在妈妈这边的亲戚们面前,不要提起爸爸那边的好。 在爷爷这边亲戚们的面前,不要提起妈妈那边的好。 就是我童年里的生存之道。 第四十三章 好好说 而我的爸爸,在他活着的时候,我与他面对面的次数,少到可以忽略不计。 所以,如果非要在那些和我有着同样姓氏的亲戚们中,选出一个代表的话,就只能是我的爷爷。 小姨并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对我嘱咐道:“先别管你妈在哪了!你要是想早点见到你妈的话,一会儿到了派出所,就好好说!” “咳!” 之前问过我名字叫啥的那位年轻“橄榄绿”,在副驾驶的位置,用力地咳嗽了一下后,我的小姨便不再说话了。 那辆警车并没有开出去多远,便停在了一个小卖店的旁边。 就是那个离爷爷家很近的,我和我的爸爸,常常在那里赊东西的小卖店。 随后,我就看见了我的大姨,手里拎着一堆零食,从那个小卖店里走了出来。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立即向小姨求证道:“我的大姨也来了吗?” 还不及小姨回答,大姨已经径直走到了警车的旁边,从我这一侧拉开了车门。 我转头小声招呼道:“大姨。” 因为是第一次坐在警车里,我不敢大声说话。若是换作以往,我一定会很兴奋地和我的大姨打招呼的。 我的姥姥,一共生了五个孩子。 从长到幼,依次是我的大姨、大舅、二舅、我妈还有我小姨。 因为我姥爷死的早,作为家中的大姐,我大姨便一直协助着我的姥姥,照顾着家中的其它弟弟妹妹们。 日子久了,便养成了“傻大姐”的性格。 到了我们这一代人陆续出生以后,又再次成了下一辈人中的“孩子王”。 每逢节假日的时候,我们这些孩子们,便会被集中“关押”在大姨的家里,接受她的“幸福”改造。 虽然我参与到其中的次数,不是很多。 但从第一次去过以后,我就已经把她的家,定义为童年里的“梦想乐园”了。 在看到身为“园长”的大姨时,我一直悬着的紧张心情,终于得到了些许的缓和。 最主要的是,那满满一塑料袋的零食,瞬间便分散了我的注意力。 她看了我一眼,笑着说道:“涯,往里窜窜,让大姨上车。” 当我一边盯着她手中提着的“快乐”,一边给她腾出座位的时候,却听她忽然又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你不是一直想当警察吗?这回好了,先坐上警车了。” 此话一出,我只觉脑袋嗡的一声。 瞬间觉得那些零食,好像也没那么好吃了。 当着真警察的面,被人说出了那些要当警察的无知童言,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其实是一件很难为情的事儿。 随着“嘭!”的一下,关车门的声音发出后,大姨便坐在了我的右手边。 而坐在我左手边的小姨,仿佛是得到什么提示般,兴奋地问道:“涯,你长大了为啥要当警察呀!” “抓!”我下意识地喊出了一个“抓”字后,便迅速地沉默了下去。 我的爸爸已经死了,我还能抓谁呢? 不知道为什么,我那个一向很容易便能猜出孩子心思的大姨,今天却忽然愚钝了起来。 她本应看出了我的难过,更该知道我难过的原因是何,偏偏还是追着我问道:“抓谁呀?” 这时,我突然发现那个老警察的眼睛,正在倒车镜里“死死”地盯着我。 这让我心下一惊,如实答道:“抓我爸……” 听到我的答案后,大姨长长地舒出了一口气。 半晌,又对我说了一句:“一会儿到了派出所,好好跟警察叔叔们说说,为啥要抓你爸吧!” 我的小姨又在一边补充道:“到地方了别害怕,你就实话实说就行!” “咳!” 这次是后视镜中,那双眼睛的主人,重重地咳嗽了一声,阻止了我们的交谈。 当车内的空气,又安静了片刻后。那双眼睛的主人,用一种不容置疑地口吻说道:“让孩子好好休息休息吧,一会儿我们和他聊!” 接下来的路程里,我的大脑一片混乱。 许多看似毫不相干的关键词,逐渐被串联成了一个紧密的整体。 八天前,爸爸死了,妈妈不见了。 八天后,小姨带着警察登门拜访。 当我开始试图捋出一个完整的时间线时,大姨递给了我一根剥了皮的火腿肠。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对送到嘴边的美食,提不起任何兴致。 见我竟然没有立即接过去,大姨诧异地问道:“火腿肠都不喜欢吃了吗?” 而我却再次问出了,初上车时的那个问题:“我妈呢?” 听有此问,大姨下意识地看了看坐在前排的两名警察,欲言又止。 这时,那名年轻的警察,回过头对我说道:“先吃点东西吧孩子,都到午饭的时间了。” 他的声音虽然很友善,但从那身“橄榄绿”后传出来时,却只让我觉得,他的话更像是一种命令。 对于当时的我来说,火腿肠可是个稀罕玩意。那可是“王中王”啊,不是乱叫的! 可惜,我竟味同嚼蜡。 其实爷爷家离派出所的距离并不远,我却度秒如年。 终于,随着一阵轮胎与地面摩擦的声后,老警察熄灭了那辆桑塔纳的引擎。 他对那名新警察吩咐了一句:“你去准备下东西,我先带他们进去。” “好的,师父。” 听到他俩的简短对话,我不禁好奇的想道:“原来公安局里的警察之间,都是师徒关系吗?这和西游记里的师徒关系,是不是一样的呢?” 当我们三人,被那名老警察带进派出所的大门时,路上困扰我的那些问题,立时便被我抛在了脑后。 在走到了一个办公室的门口时,那名老警察对着我的两个姨娘说道:“你们两个,谁来陪孩子做笔录?” 我的大姨问道:“我俩只能进去一个人吗?” 老警察答道:“对。” 大姨对小姨说道:“坤,你去吧。” 小姨点了点头,回道:“行。” 在办公室的门,被关上的一刹那,我又听见了门外大姨的嘱咐:“天涯,一定要好好说啊!” 第四十四章 口供 我看了看已经被关上的门,又看了看正拉着我手的小姨,不解地问道:“到底是让我好好说啥呀?” 小姨刚要开口,却被那个老警察笑着打断道:“一会儿无论我问你什么问题,你只需要如实回答,就是''好好''说啦!” 听有此话,小姨连忙附和道:“对!实话实说就行!” 那名老警察,忽然换了一副严肃的面孔,用一个很慢的语速,对我小姨说道:“一会儿我们问孩子话时,你不许插嘴。也不许对孩子所要回答的内容,进行提示或者暗示。更不许替孩子做出回答!明白吗?” 我的小姨十分乖巧地点了点头,回答道:“明白!” 那名警察从兜里掏出了一盒烟,又从中抽出一根,叼在了嘴里。 他看了看我的小姨,又低头看了看我,没来由的叹息一声后,点燃了那根烟,狠狠地吸了一口。 然后,他别过头去,吐出了口中的烟雾。 当他再度回头看向我时,目光已经温柔了许多。 他指着办公桌对面的一把靠椅,对我轻声说道:“先坐那待会儿吧。等那个叔叔回来后,我们就开始聊天。” 我没有寻求小姨的同意,便按照这个老警察的“要求”去做了。 只因我已敏锐的分辨出,这个屋子里的“老大”,是谁了。 对于老大的话,我只需要照着做了,便不会有错。 随后,他又指着我身后的一把椅子,对小姨说道:“你就坐在那里吧!” 小姨没有丝毫犹豫,也按着老大的吩咐去做了。 安排完座位后,老大自己坐在了我的对面,办公桌里的一把靠椅上。 在等待那名年轻警察的过程中,我的心情也从压抑,逐步变得兴奋起来。 只因我终于来到了一个,可以尽情说实话的地方。 自从挨过爸爸腰带的抽打以后,我已经很久都没有好好地说说实话了。 当老大点燃第二根烟时,他的徒弟拿着一个文件夹,开门走了进来。 年轻警察先是观察了一下屋内的坐序,随后拉过了一把没有靠背的椅子,坐在了师父的旁边。 师徒俩对视一眼后,徒弟问道:“现在开始吗?” 师父点了点头,将那根只抽了一半的烟给掐灭了,重新放回到烟盒之中。 “开始吧!” 徒弟先是将文件夹平放在了腿上,从中抽出了一摞纸,又在办公桌上拿起了一支笔后,摆出了一副准备记录的样子。 开口之前,他先是对我的小姨说道:“我们采集孩子笔录时的规矩,我师父都跟你交代清楚了吧?” “清楚了。” 他继续重申道:“一定要让孩子自己说,否则孩子的口供就是无效的。也就不会对孩子妈妈的案子,产生任何的帮助。明白吗?” 小姨的声音,越发的乖巧起来。“明白。” “对此你有什么异议,可以现在提出来。如果没有的话,我们便开始问孩子的话了。期间未经过我们的允许,你不得再随意开口,明白吗?” “明白。你们问吧!” 在这个徒弟与小姨的对话内容中,我第一时间便捕捉到了一个,极为关键的部分。 “妈妈的案子?”我满腹狐疑地斟酌起,这句话的意思来。“来之前不还说是爸爸的案子吗?怎么到这里后,又变成是妈妈的案子了?” 通过对这个疑问的思考,我很快便将脑海中已掌握的所有信息,成功地关联到了一起。 “警察叔叔之所以会这样说,一定是因为妈妈的案子,和爸爸的案子,根本就是同一个案子。也就是说,爸爸的死,一定和妈妈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而我接下来要说的话,极有可能对妈妈产生很大的帮助!” 想到这里时,我又推导出了一个难以置信的可能:“难道说,是妈妈……” 就在我努力的试图解开真相时,对我口供的采集工作,正式开始了。 徒弟开口对我问道:“姓名?” 听着他冰冷的语气,我再次戴起了怂包的面具,佯装无知地看着他,一言不发。 其实是终于捋清了脉络的我,再度做好了演戏的准备。 虽然接下来我说的所有内容,的确都是实情。 但我还是要在那些,听我说话的人心中,树立起一个值得信赖的形象。 对于一个七岁的孩子来说,最有效的办法,便是示弱,博取同情。 在多年来与大人们的博弈中,这个方法总是屡试不爽的。 果然,看到我的反应后,老大立即瞪了那名年轻警察一眼,训斥道:“注意和孩子说话时的态度!你还是好好记录吧,我来问!” 徒弟尴尬地点了点头,又朝着我笑了笑后,便提起了笔,不再言语。 见到这一幕后,我知道我已经赢了。 接下来,就是我去解救妈妈的时刻了。 重新接过主导地位的老大,用极其温柔的态度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答道:“迹天涯。” 老大问道:“你几岁了?” 我答道:“七岁。” 老大问道:“喜国是的你什么人?” 我答道:“我的爸爸。” 老大问道:“缘是你的什么人?” 我答道:“我的妈妈。” 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被一个陌生人,如此温柔地对待。 如沐春风中,我竟然有些想哭的冲动。 当一些基本的信息,被采集完成后,老大对我的问询,很快便切入到了主题:“你的爸爸和你的妈妈,平时的关系怎么样?” 听到这个问题时,我的脑海中第一个浮现的画面,就是刚过去的春节,我们一家三口一起吃饺子的桥段。 我的眼前,仿佛还能看到,爸爸刚端进屋的那盘酸菜馅饺子上,冒着的热气。 我的耳边,仿佛还在回响着,妈妈的那句感慨:“真香!再去给我拿袋醋来!” 见我一时无言,老大换了种方式问道:“他们两个人,平时的关系好吗?” 可深陷回忆的我,依旧对于他的问题恍若不知。 见状,老大无奈地对着我的身后,使了个眼色。 第四十五章 申冤 得到了老大的“指示”,坐在我后面的小姨,连忙出声提醒道:“涯,警察叔叔问你话呢。你妈和你爸平时关系好吗?怎么不回答呢!” 或许是小姨还想说些什么,我看见老大朝着我身后摆了摆手,打断道:“接下来的事,让孩子说吧。” 小姨的声音一出现,立刻便将我眼前的那幅美好画面,轰击的支离破碎。思绪重新回到现实中的我,只如实地回答了两个字:“不好!” 我之所以会觉得那个画面是美好的,是因为它实在是太过稀少。 少到我翻遍了自己的所有记忆,也仅能找到那一次美好而已。 本就是微不足道的一场意外而已,又何足挂齿呢? 或许是为了方便他的徒弟记录,老大刻意放缓了,接下来问话时的语速。 “说说看,怎么个不好法。” 我答道:“他俩总是会打架。” 老大问道:“是用嘴打,还是用手打?” 听有此问,我先是一愣,旋即“噗呲”一声笑了出来。 不明所以的老大,同样笑着问道:“有什么好笑的呀?” 我止住了笑容,认真地问道:“用嘴打架的,不是狗吗?” 此话一出,正在奋笔疾书的徒弟,也忍不住“噗呲”了一声。 随后,他迎着老大那将要“杀人”的眼神,憋着笑问道:“这段记吗?” 老大又瞪了他的徒弟一眼,随后从烟盒里,翻出了之前抽剩的那半支烟,低头点燃后,继续抽了起来。 徒弟也有样学样地,将手伸向了那个烟盒。却被老大抬手用力地打开了。 “如实记录,写完再抽!” 在觉察到屋内的空气,变得有些紧张之后,我立时收敛起了自己的顽皮。 估计是老大一直以来的温柔语气,让我在不自觉间,摘掉了脸上的怂包面具。 温柔确实是一剂良药,但当时的我,却无法安心接受它的治愈。 赶在老大生气之前,我连忙接着他刚才的问题,继续回答道:“他们每次用嘴吵架时,都会伴随着用手打架。” 老大用力地吸了一口烟,又伴随着一声长叹,吐出了嘴里的烟雾。 “是两个人都会动手去打对方。还是一个打人,一个挨打?” 我答道:“一直都是我爸动手打我妈,而我妈从来都没有还过手。”我顿了顿,补充道:“就算是还手了,她也不可能打得过我爸的。” 老大问道:“你还记得,你爸打过多少次你妈么?” 我答道:“太多次了,记不清了。他们基本上每次在一起,都会打架。每次都是我爸打的我妈。” 随着对话的深入,我给出的回答,也越发的严谨起来。 老大问道:“他们两个人,平时在一起生活吗?” 我答道:“不在。只有偶尔才会在一起。但是基本上他们每次在一起时,我爸都会打我妈。” 我开始在给出的每个答案中,都寻找机会,加上爸爸打妈妈的陈述。 就像是忍了很久,终于可以有人,去替我申冤了的感觉。 事实上,也是如此。 当时我的心里,就是把眼前的两个警察,当成了可以为我做主的“青天大老爷”的。 老大问道:“你爸都是怎么打你妈的?” 听到这个问题,我本能地颤抖了一下。 紧接着,无数血腥的画面,一股脑地浮现在了我的眼前。 太多的恐惧与不安,同时拥挤在我的喉咙之中,堵的我有种窒息之感。 待我大口喘着粗气,想要试着说出一二时,却突然“哇”的一声,不受控制地哭了起来。 获得老大的同意后,小姨从后面,给我递过来了几张纸巾。 她是开饭店的,纸巾自然随身携带。 当我转身接过她的纸巾时,就听小姨轻声安慰我道:“别哭了,快跟警察叔叔说说,你爸都是怎么打你妈的。” 或许是因为小姨的这句安慰,只是重复了老大的问话,所以并不违规。 又或许是因为我突然的哭泣,本来就算做答案的一种。 总之,对于小姨的额外话语,二位警察均没有出言制止。 在我哭泣的过程中,老大又点燃了第三根烟。 他的徒弟,也跟着点了一根。 虽然问话并没有结束。 但这次,老大却并没有禁止,徒弟的吸烟行为。 又看着我哭了一会儿后,老大轻声说道:“你要是不想说,这个问题可以不回答。” 听闻此言,我立刻止住了啼哭。连忙哽咽着回答道:“不!我想说,我要说!” 我之所以会如此的急迫,是因为我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个问题的答案,将成为解救妈妈的关键! 老大说道:“那你说吧,我听着呢。”他指了指他的徒弟,“这位叔叔也会如实记录的,放心吧。” 我深吸一口气,小心地维持着脸上的恐惧与不安。 因为心知内容较多,不好记录,我也故意放缓了说话的语速。 “我记得有一次,我看到我爸拿一个玻璃瓶子,用力地砸我妈的头,砸的我妈满头是血;还有一次,我看到我爸把我妈打的都已经躺在了地上,还嫌不够,继续用脚狠狠地踩踏我妈的身体;还有一次,他用菜刀砍我妈的头,砍的我妈去医院缝了好几针!” 讲到这里时,我再度不受控制地嚎哭起来。 虽然爸爸用菜刀砍妈妈的事,我并没有亲眼所见。 但我却并没有撒谎,因为这件事真实的发生过。 当时是因为,我无意当中看到了妈妈头上的疤痕。在询问她受伤的原因时,妈妈亲口讲给我听的。 而我也确实没有撒谎,因为在我的答案中,并没有说这件事是我看到的。 我只是没有明确地说明,它是我听到的而已。 老大似乎抓住了重点,追问道:“你爸还拿菜刀砍过你妈吗?” 我信誓旦旦地回答道:“是的!不信的话,你们可以找到我妈,看看她的脑袋上,是不是有道疤痕!” 说罢,我立刻抬头观察着老大的反应,想验证自己的猜想。 只见他毫不迟疑地点了点头,说道:“嗯,我们会去看的。” 第四十六章 真相 看着老大胸有成竹的表情,我的身体一僵,瞬间便瘫靠在了椅子上。 目光呆滞地望着头顶的白炽灯,任凭那刺眼的光亮,将我的眼神射的涣散。 看出了我的异常反应,老大关切地问道:“你怎么了,孩子?” 同时,他迅速地朝着我的身后,招了招手,指示道:“快去看看孩子怎么了!” 听着老大的吵嚷声,我立即强打精神地重新坐好。揉了揉自己的脸颊,佯装镇定地回答道:“我没事,你继续问吧。” 我知道,从现在开始,我绝对不能有任何事了。 当老大没有丝毫迟疑地说出那句,他会去查看妈妈的脑袋时,我就猜出了所有的真相。 妈妈之所以会突然地消失,是因为她已经被警察抓住了。不仅如此,此刻的她,很有可能就被关押在,眼下的这个派出所之中。 而警察抓她的原因,就只能有一个。 那就是,我的妈妈,杀了我的爸爸! 就在八天前,我逃学去妈妈家偷钱的时候。 我的爸爸死了。 我的妈妈杀的。 所以,此刻我说的每句话,其实都是在给警察提供,可以替我的妈妈,减轻罪责的证据。 即便已经想透了所有的前因后果,可我还是努力地摆出了一副,一无所知的样子。 当小姨按照老大的提示,走过来试图查看我到底哪里出现了状况时,我指了指桌子上的一个水杯,转移话题道:“我想喝水。” 小姨看了一眼那个杯子,犹豫了一下,对老大申请道:“刚才来的时候,孩子的大姨已经在小卖店买好饮料了。我出去一趟,给孩子取进来吧。” “去吧。” 在小姨去给我取饮料的过程中,老大又随意地问了我一些,与案件无关的问题。 我知道,他其实是想要缓解我,看起来的紧张情绪。 而我一边回答着,他那些无关痛痒的提问。一边在记忆中拼命地搜刮着,足以证明我的爸爸,本来就“该死”的罪证。 是的,我才七岁,就已经可以搭建起一个完美的逻辑了。 只有置爸爸于死地,妈妈才有活着的希望。 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刑法第二十条里,有着正当防卫的说法。 只是单纯的以为,杀人就该偿命,欠债就要还钱。 而我要做的,就是不惜一切代价,解救妈妈的性命。 当我的小姨,拿着一瓶可乐返回时,我只拧开随便喝了一小口后,便将那瓶奢侈的饮品,放到了面前的桌子上。 随后立即摆出了,已经准备好,回答下一个问题的样子。 别说只是一瓶可乐而已,就是一瓶琼浆摆在我的面前,也无法在那时,将我的注意力分散丝毫。 老大也喝了一口水,见我神色已然恢复如常,继续问道:“你爸打过你吗?” 我回答道:“打过!就只是因为怀疑,他就拿皮带狠狠地抽我!” 虽然救母心切,可我还是选择用事实说话。 就算是添油加醋,也是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夸张表达。 在那个年代,孩子只要没被家长打死,基本上问题都不会太大。 所以,老大只是例行公事的问了一句后,便不再说话了。 他又从烟盒中抽出了两支烟,一支递给了他的徒弟,一支叼在了自己的嘴里。 然后,他拿过已经写好的笔录,认真地看了起来。 待到那支烟吸完以后,老大再度问道:“你还有什么想要补充的吗?” 我知道,这将是我的最后一次机会了。 在老大抽烟、审阅笔录的那段时间里,我早已从爸爸的诸多罪行中,筛选出了一些比较严重的部分。 并做好了准备,只待老大一声令下。 此问一出,我心知时机已到,精神为之一振,高声应道:“有!” 老大被我突然的“焕发”,惊的先是一愣,随后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 定睛看了看我,神情和蔼地点头示意道:“开始吧,我听着呢。” 得到了“开火”的指令,我开篇点题道:“我的爸爸是个坏人!” 话一出口,我的眼泪,便流了下来。 我只是一个七岁的孩子,哪里会有大义灭亲的觉悟? 只是一生一死的取舍之间,我选择了去保住,仍然活着的妈妈而已。 但对着警察,高声喊出那句:“我的爸爸是个坏人”后,从一开始,便被我极力压制着的愧疚感觉,瞬间化成了泪水,喷发而出。 但与委屈或者悲伤的泪水不同,愧疚的眼泪,是不会引起身体的抽搐的。 情绪虽然崩溃,意志却依然顽强的我,立刻连珠炮似地输出道:“在爷爷家的时候,他总是带不同的女人回家。还让我管其中一个叫''妈妈''。就在前阵子,他还一次性带回来两个女人,还说要带着她俩开咖啡馆!” “咖啡馆”,在当时的东北,是一个新兴产业,懂得都懂。 听到此处,徒弟忽然插话道:“嗯,这件事,我们的确得到过一些线索。” “咳!”老大又瞪了一眼他的徒弟,打断道:“好好记你的,别总写错别字!” 随即,他转过头,轻声对我说道:“还有吗?” 我抬手擦了擦,流了满脸的,愧疚的眼泪,给出了最后的回答:“我从小的梦想,就是长大了,能够当一名警察。因为当了警察的话,就可以抓住我的爸爸,让他再也无法打我的妈妈了!” 在让我按手印的过程中,我看到那名年轻警察的眼睛红红的,脸上隐约还浮现着一抹泪痕。 察觉到我的注视后,他尴尬一笑,用打趣来掩饰道:“这老家伙,抽的满屋子都是烟,呛得人直掉眼泪儿!” 在送我们三个离开派出所的时候,我的两个姨娘,又拉着老大,避开了我,攀谈了几句。 这位年轻的警察,趁着那三人不备,在我耳边轻声宽慰道:“放心吧,你的笔录非常重要,一定会帮到你的妈妈的!” 随后,他伸出食指,立于唇边,对我做出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嘘~!” 第四十七章 经过 大约一个月后,妈妈的判决结果便出来了。 正当防卫,免于刑事处罚。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我的口供,确实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又过了许多年,在我多方面的打探与尝试下,才逐渐地拼凑出了,一个相对完整的事情经过。 1995年的春节,刚过去不久。我的爸爸和我的妈妈,在一场激烈的“交锋”后,再次分道扬镳。 而我的爸爸,很快便从一个广州那边回来的朋友口中,了解到了“咖啡馆”这个行业。 很快的,他便凭借着自己的魅力,以及经营“刀枪炮”事业多年,所取得的“江湖”地位,赢得了多位妙龄少女的信赖。 在赚钱欲望的驱使下,这些涉世未深的女人们,纷纷主动加入到了,那个“咖啡馆”的前期筹备工作之中。 就在万事俱备,只差启动资金的时候,爸爸第一时间便想到了妈妈。 于是,他便轻车熟路地来到了妈妈当时的住处。也就是那个春节的时候,我们“两”家三口人,一起吃酸菜馅饺子的地方。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他的怀里,还揣了一把,锯掉了枪管的五连发猎枪。 在东北的八、九十年代,这种绰号为“喷子”的猎枪,几乎成了每个“社会大哥”人手一把的标配。 爸爸拎着“喷子”,在妈妈的住处晃了一圈。要钱虽然无果,但他还是顺利地从妈妈那里,要了点别的什么东西。 随后,他又选择去到了二舅妈开的那个旅社中,准备耀武扬威一番。 爸爸的目的很简单,无非就是想证明给妈妈的那些亲戚们看看,就算“缘”搬到了他们的周围住,他“喜国”照样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谁也拦不住。 最主要的,爸爸就是想去触触二舅的霉头。同为“江湖”中人,总会想着要高过别人一头才好。 毕竟爸爸一直觉得,妈妈之所以会搬到这里,就是因为自恃或许可以依仗,她二哥的威势,就能避免或减轻,爸爸对她的骚扰。 所以,这才是他会揣着一把“喷子”,来找妈妈的原因。他就是准备好了,要跟我的二舅“碰一碰”的。 但或许,爸爸又不是真的想要“碰一下”。因为他一定也知道,我的二舅,出现在那个旅社的概率,其实是极其渺茫的。 因为我的二舅,那时候也是一个不怎么“着家”的人。 所以,爸爸或许就是单纯的,想要去那里立立威而已。想让我的二舅妈,传个话给我的二舅,就说“喜国”来过了,还是揣着“喷子”来的。 不然的话,他也不会在迈入旅社的时候,顺手将那把“喷子”,立在了门口旁的窗台上。应该是紧紧地握着它,以备不时之需才对。 但就是那么极低的概率,竟然真就让我的爸爸“碰”到了。 当时他刚挪步走到了楼梯的旁边,恰好与刚从旅社二楼下来的二舅,撞了个满怀。 我猜这二人,当时应该都没有料到对方的出现。否则他们也不会在相撞之后,默然对视了良久。 熟悉二舅的人都知道,因为他的个子有些瘦小。走路的时候,又喜欢低着头。偏偏他的步速还很快,所以不仅经常撞到人,还经常撞到树。 若是平时的话,或许二人间的这次对撞,笑笑也就过去了。 但那天二舅是从高处往低处走,而爸爸是从低处往高处走。按理来说,这一高一低之间,总会有一个人,能够提前看见另一个人,并主动让开的。 在“江湖”里混久了的人,看待问题的角度,总是喜欢用“江湖”人的思维。在对视的过程中,二人同时得出了一个共同的结论。 那就是,对方一定是故意冲撞自己的。 我的爸爸,平时很注重礼节。 以往的时候,每当遇见妈妈家中,那些比爸爸年长的亲戚们时,都是爸爸先打招呼的。 就算是为了立威,他也一定会选择那种不失礼节的震慑。 如果爸爸只是一个简单又粗暴的人,那一直就是校花级别的妈妈,当初也就不会接受爸爸的追求了。 但这一次,却是我的二舅,首先用冷冷地语气,开口问道:“你来这里干嘛?” 当别人率先失礼的时候,我的爸爸也会瞬间丢掉所有的礼节。见二舅的态度不善,本就是奔着找茬来的爸爸,口舌中自然也不会相让。 于是,他扬起了鼻子,反问道:“我不能来?” 生平最烦看着别人鼻子说话的二舅,立刻愠怒道:“你是不是觉得,你现在行了?” 那个年代,在东北的“刀枪炮”团体里,一旦敌对的双方,在交流的过程中,出现了类似于:“你是不是觉得你行了?”这句话时,往往就意味着,已经到了必须要分出胜负的关键时刻了。 但这句话的使用方式,一般只出现在“老江湖”对后起之秀的质问中。 若没有足够的实力与自信,很少有人会问出这句,将会置对方于绝处的言语的。 被问到的一方,要么选择息事宁人,结果就是颜面扫地,接受实力不济的现实。要么就是放手一搏,决出个高低。 但若是平辈之人用到了这句话,就意味着说此话者,对另一个人,自始至终都是瞧不起的。 对于我的爸爸来说,听见作为平辈的我的二舅,问出了这样一句话,那无异于是一种极大的侮辱。 那个时候的“喜国”,正处于极端的膨胀之中,怎么可能甘心受辱?何况他本就是做足了准备,才踏入了二舅妈的旅社的。 三两句针尖对麦芒的简短沟通后,我的爸爸立刻便返身朝门口走去。 准备拿起他的“准备”,扞卫他“虚无缥缈”的尊严。 就在这时,我的妈妈,刚穿戴好了衣物,从她的家中追了过来。才一拉开旅社的大门,就看到了正朝着她的方向,快步走来的爸爸。 同时,她还立刻便发现了爸爸的眼神,并没有落在自己的身上。 第四十八章 结果 当妈妈下意识地顺着爸爸的视线,侧脸去看时,便赫然见到了,那把正立于窗台上的“喷子”。 她来不及做出任何的思考,只是本能的拿起了那把,被锯掉了枪管的五连发猎枪,并将它紧紧地抱在了怀里。 电光火石间,爸爸已经窜到了妈妈的身前,伸手便去抢拽,她怀里的那把“喷子”。 一拽未果之下,爸爸便恼怒地扇了妈妈一个耳光,同时破口大骂道:“屮你妈的!把手撒开!” 在爸爸转身去往门口,准备取他放在窗台上的“喷子”时,二舅第一时间便意识到了,马上将会出现的,武器不对等的状况。也立刻转身去往楼上,寻取他的“藏货”去了。 所以,当爸爸在旅社的门口,对着妈妈施暴时,二舅并不在现场。 这个时候的我,应该是正在领着孙刚,偷拿妈妈放在铁皮糖盒里的钱。 而我的二舅妈,因为前一晚刚值过一宿夜班,案件发生的时刻,又不是住店的热门时段。 所以,她当时正在旅社的二楼,一个空闲的房间里休息。 一楼吧台内的服务员,是个只有十八、九岁的女孩子。 从我的爸爸刚一进门,掏出那把“喷子”,立在了窗台上的那一刻起,便已经被吓得个半死了。 再见到眼前的暴力场景时,立即便惊恐地蹲到了吧台的下边,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被打的次数多了,妈妈的抗击打能力,早已异于常人。 爸爸全力的一巴掌呼下去,妈妈竟然纹丝未动。 仍旧紧紧地抱着那把喷子,同样愤怒地斥责道:“你上我二哥这里耍啥啊?咱俩的事,非要牵扯这么多人进来干嘛?” 其实妈妈只是感受到了猎枪的威胁,怕爸爸一旦发疯,会伤及她的娘家人。 虽然,她最初搬到这里的目的,确实是有着,可以更好地得到娘家人庇护的考量的。 但庇护,不应该是以生命为代价的。 一生要强的妈妈,非是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是绝对不会去主动给别人添麻烦的。 可就算是走投无路,她也绝对不会允许,自己给别人带来的麻烦,达到了“连累”的程度。 看着从来不肯屈服的妈妈,爸爸更加的狂躁了。 他薅着妈妈的头发,用力地将她的上半身压低,又顺势用膝盖狠狠地顶了一下。 妈妈就算再怎么抗击打,也终归是一个女人。 哪怕是一个男人,被人拿膝盖照着脑袋,狠狠地顶这么一下,登时也会成为一滩烂泥的。 何况我的爸爸,还是一个街斗的高手。 幸运的是,妈妈弯腰的时候,猎枪的枪托,刚好挡在了她脑门的前边。 即便如此,那枪托借着爸爸膝盖的冲撞之力,拍在了妈妈的额头上时,还是使得她的眼前,出现了一片眩晕。 一击不成,爸爸恼羞成怒,发疯般地再次试图夺回,妈妈怀中抱着的猎枪。 眩晕之中,妈妈本已卸了力气。眼见那把猎枪就欲脱手之时,却听爸爸疯狂地咆哮道:“我屮你死妈的!今天我要把你们全家都崩咯!” 听有此言,妈妈忽然又凭空生出了许多力气,双手尽力一握,愣是将那把,已经离开自己怀抱大半的猎枪,再度控制于手中。 这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楼梯处传来。 是二舅和二舅妈,正一前一后地,从旅社二楼跑了下来。 跑在后边的二舅妈,对跑在前边的二舅,大喊道:“冰!你要干嘛!” 二舅的手里,还拿着一把枪筒完整的双管猎枪。 在199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颁布实施之前,猎枪在东北,从来就不是什么稀罕玩意。 只有被锯掉了枪管的猎枪,才是“江湖”里的枪。是为了便于隐藏的,被称之为“喷子”的,非法的枪。 像我的二舅手里拿着的,这种枪体完整的猎枪,通常是用来打猎的。也就是有持枪证的,合法的枪。 听到楼梯处的吵嚷声后,爸爸下意识地回头看去。 在看见了端着猎枪的二舅时,他的双眼瞬间变得血红。将那只仍旧抓握在,妈妈怀里的,“喷子”枪口上的手,朝着自己的一侧,全力一抽。 我的妈妈虽然没有回头,但听到了二舅妈的喊叫声,以及她所叫喊的内容后,瞬间便知道了,二舅也在家中。 虽然她并不知道,二舅与爸爸早已见过面,并产生过争执了。 只是看着爸爸那双,逐渐变得猩红的双眼,不觉心中一颤。 才刚被她的潜能,强行压下去的眩晕感觉,再度涌上大脑。 恍惚间,突然觉得猎枪又要脱手,还未及多想,忽而“嘭!”的一声。 枪,响了…… 紧接着,又是一声:“嘭!” 跟着是一个女人的尖叫,同时还有第三声:“嘭!” 片刻后,“嘭…”。 这是爸爸的身体,直挺挺地砸在水泥地面上的声音。 同时,“噗!”。 这是我的妈妈,瘫软在地的声音。 接下来,就是死一样的沉寂。 没有影视剧里的尖叫桥段。 只有刺鼻的火药味,弥漫在空气之中。 待到硝烟散去,我的妈妈,也从短暂的昏迷中,醒了过来。 木已成舟,更无需半分犹豫。我的二舅立即便开车拉着我的妈妈,到xn派出所自首去了。 又过了有一个小时的时间,派出所来了一辆挂着地方牌照的北京吉普,将爸爸的尸体拖走了。 在他们拖着爸爸的尸体,去往公安医院的路上,还与正往妈妈家的方向,奔跑着的我,迎面交错而过。 当时我的小姨,就在车上,看到了我。 而我则是将兜里的巨额“快乐”,全部都赠予了孙刚后,从游戏厅里出来,只为了想要快点回到那个,没有上锁的房门前,等待着妈妈的出现。 这也是为什么,当我的小姨,出现在了那个没有上锁的房门前时,我会有种,她早就知道,我会出现在那里的感觉了。 以上,就是我通过许多人,只言片语的讲述,拼凑而成的,全部经过。 第四十九章 遗产 只是,在这个看似完整的故事里,始终有许多细节,没有人可以说得清。 比如,那把枪为什么会响了三声。 随后的日子里,我知道了,这三声枪响,全部都发自于同一把猎枪。 我还知道了,那把被锯掉了枪管的五连发中,就只有三发子弹而已。 再后来,我又知道了,那个尖叫的女人,就是我的妈妈。 现在的这个故事,逻辑上已经合理。 但我永远都无法,去验证它的真伪。 因为我永远都不会,主动跟我的妈妈,提及这件事情。 不止是为了,照顾妈妈的情绪。 还因为,我始终都无法原谅自己。在妈妈正自遭受苦难之时,我却在偷着她辛苦攒下的钱财。 如果这不是巧合,那在我决定逃学的那一刻起,就已经错了。因为犯了逃学的错,才拥有了一次,可以改变命运的机会。那是不是就可以理解为,犯错才能拥有改错的机会? 既然是这样,我为何不从一开始,就不去犯错? 如果这只是个巧合,我又何必如此痛苦?就算我赶到了现场,爸爸就不会死了吗? 他死的地方,是他自己走进去的; 杀死他的枪,是他自己带进去的; 枪里的子弹,是他自己装进去的。 虽然枪响时,是妈妈的手握着的。 但我更愿意相信,那只是爸爸错借了妈妈的手,杀死了他自己! 而我口供的内容,就是妈妈开枪的理由。 通过我的叙述,侧面印证了,爸爸确实有着持枪杀人的可能。 这是正当防卫的行为,可以成立的前提。 但在我拼凑出的,那段完整的故事当中,却始终没能找到,妈妈会开枪的原因。 总是喜欢咬文嚼字的我,深知“理由”与“原因”,还是有着很大的区别的。 “理由”指的是,解释为什么采取某种行动,或持有某种信念的论据与逻辑。 它可以是主观的,基于个人的信念或价值观。 理由,不一定直接导致某事发生。但可以解释,为什么某事被认为应该发生,或为什么某人采取了某种行动。 “原因”则不同。 它通常指的是,导致某事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与情况。 它是因果关系中的“因”,即导致结果出现的直接因素。 只是每年的五月份,我都会一个人偷偷地猜测,那最终射向了爸爸头部的三发子弹,究竟是因何发生的? 如果我拼凑出的那个故事,便是真相的话。那么关于那三枪,我能想到的,最符合逻辑的结果,首先便是在之前的那些拉扯间,妈妈的手指,无意当中落在了扳机之上。 至于那第一枪,便是爸爸最后试着抽出那把“喷子”时,直接导致妈妈的手指,被动着触发了扳机。 紧跟着的第二枪,则是来源于,妈妈受到了第一枪爆炸声的惊吓,下意识地握紧了双拳,再度触发了扳机所至。 第二声枪响的时候,她一定是闭上了眼睛的。 而最后一枪,很有可能,是她突然感觉到,有温热的液体,溅到了她的身上。还有可能是她睁开了眼睛,看到了爸爸,那已经被散弹轰的,只剩下了一半的脸。 在当时的情况下,已经没有什么会比扣动扳机,更能消除恐惧的办法了。 当这个结果,马上就要进入到第三十个年头时,我才终于从妈妈的口中,听到了另外一个版本。 可无论版本怎样更迭,对于结果而言,都已毫无意义。 而且,那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只说妈妈被免于刑事责任以后,案件又进入到了民事调解的过程。 因为妈妈与爸爸的关系,在法理上均属于独立的个体。而当他们离婚的时候,我的妈妈又选择了净身出户。 所以,从法律上讲,爸爸死了以后,我仍然需要在我的爷爷家生活。 如果把我的存在,当成是一笔遗产的话,大家或许就可以理解了。 只有我的爷爷和奶奶,才是爸爸的第一遗产继承人。 当然,我不是遗产。 我是累赘。 但与遗产一样,我的爷爷和奶奶,理应是我这个累赘的第一承担者。 而作为爸爸的家人们,肯替妈妈出具民事谅解书的第一个条件,便是要妈妈的家人们,对抚养我所需要的费用,进行一次性的支付,共计是两万五千元整。 理由是他们认为,我的妈妈已经没有了指望。因为她已经罹患了许多重疾,明日难盼。孩子又那么小,花钱的地方会有很多,自当早做准备才好。 在这个充分的理由支撑下,妈妈的亲戚们,便同意并第一时间全额支付了这笔费用。 这两万五千元人民币,是爸爸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后,从妈妈的亲戚们手中换回的。 这两万五千元人民币,是爸爸的亲戚们,打着我的名义,以爸爸的生命为筹码换回的。 虽然我是个累赘,但这两万五千元,却是笔实实在在的遗产。 在1995年,对于一个普通的家庭来说,这也是一笔巨额遗产。 “抚养费”,是它的名字。 作为被抚养者,我更是这笔巨额遗产的唯一合法继承者。 在计算这笔钱的数额时,是按照抚养我到十八周岁的需要,作为标准的。 而当时的我,只有七周岁。 也就是说,理论上,这笔钱应该被合理地分配在,我未来的十一年人生当中。 但事实上却是,这笔钱在付款的存折上,待了可能都没有十一分钟,便被那些“要账鬼”们刮分干净了。 我说过,爷爷和奶奶一共生了四个孩子。除了我的爸爸外,还有我的大姑,二叔和老叔。 爸爸活着的时候,确实没少给这些人添麻烦。 他死了以后,这些人终于都富有了一把。 虽然,那些富有,都是短暂的。 如果这笔钱的名字是叫“补偿金”,或者随便其他什么巧立的名目。 那么,这样的处理,就是无可厚非的。 可它的名字叫“抚养费”,却一分都没有被花在我的身上…… 但细细想来,我应该也是花了的,毕竟我还活着。 第五十章 嫉妒 虽然袜子漏了,鞋子小了,衣服破了…… 可是,我还活着,不是吗? 衣可蔽体,屋可防雨。 食可果腹,病有药医。 作为一个碳基生物,我又能再有何求? 何况当时的我,压根就不知道,这天底下,竟然还有那么一笔巨款,曾经在名义上属于过我。 多年以后,当我开始有了一定的阅历,再回想此事时,忽然就明白了实力的重要。 只因当时的我,不过七岁而已,所以他们才会如此肆意地,践踏我的权力。 如果我是十七岁,有了抗争的实力,便不会有人胆敢将我小觑! 可人生是一场漫长经历。 只要活着,就不得不接受所有的剧情。谁也无法跳过七岁,直接长大。就像谁也无法永远留在童年里,青春永驻。 回忆里的七岁,继续着支离破碎。 爸爸活着的时候,我虽无人照看,但还可挺直腰杆做人。 现在爸爸死了,我的角色,立时就变成了一只寄人篱下的狗。 爷爷虽然爱我,可他的角色,也不过是一头只能吃草干活的老牛而已。 其实爸爸还是很讲江湖义气的,所以也交下了许多可以“过命”的兄弟。 当听说爸爸是被人“枪杀”的以后,他的这些兄弟们,立刻便扬言着,要替他们的大哥报仇。 但当他们知道开枪的,是他们的大嫂后,那些叫嚣者,皆是噤若寒蝉。 只因他们的大哥,曾经无数次地、在无数个场合、跟无数个人说过这样一句话:“我这一辈子,只爱缘一个女人!” 不久之后,当江湖中人再度聊起我的爸爸时,无论是聊起关于他的哪些曾经,最后都一定会用一个固定的话语结尾:“喜国啊,死得其所!” 事到如今,他那些同辈的人们,也已纷纷地寻他而去。扫黑除恶后的“江湖”,也只剩下了“江”和“湖”。只是一个个网红打卡的旅游景点而已。 我还未找得到一个切入点,可以与我的孩子们,分享我的爸爸的故事。 在那之前,假如我也忽然的死了。我的爸爸,便会随着我,永远地死去了吧。 我曾多次地讲过,我的爸爸曾经从很多人那里借过钱。 我也说过,他死了之后,那些外面的欠款,也就人死账无了。 我刚说过,他的同胞姐弟们,刚刚饕餮了他最后的“遗产”。 我现在要说的是,随后他们便又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不见了。 我说的他们,不包括我的老叔和老婶。 因为爸爸死后不久,他们便搬回到了爷爷、奶奶的那个平房之中。 还带着他们的孩子,我那个两岁的堂妹。 之前,他们本是和我们一起住的。 后来,因为我的老婶怀孕了,爷爷家的条件艰苦,不适合我的老婶调养身体。 所以,他们便一起搬到了,老婶的娘家暂住。 直到后来堂妹出生,老婶也坐完了月子,他们本来是打算过,搬回来住的。 但因为爸爸的原因,最终他们还是选择,继续留在了老婶的娘家。 那个时候,家里被爸爸搞的就像土匪窝一样,每天乌烟瘴气,不时血雨腥风。 没有堂妹时还好。 但有了她以后,只要有一丝办法,谁也不会允许自己的孩子,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 爸爸死了以后,奶奶也留在了家里,再也没有像从前那样,动不动就出趟远门,数月不归了。 或许,她从来就不是,为了打工赚钱才出去。 只是单纯的,想要躲开,我的爸爸吧。 总之就是,我的爸爸没了以后,家中的人反而多了起来。 奇怪的是,即便当初我经常会一个人待在家里。甚至,还要自己一个人,睡在那个偌大的平房中时,我都没有过孤独的感觉。 但当家里的人,重新变多以后,我却一天比一天更加寂寞了。 因为堂妹的原因,我不能再肆意地喊叫,吵闹。更不能再像以往那样,想什么时候看电视就看电视,想什么时候睡觉就睡觉。 尤其是当家中的那头“老牛”,出去干活的时候。我这条无人认领的“狗”,便只能蜷缩在房子的某个角落,等待着人们偶尔想起我时,可以给予我一些施舍。 除了寂寞,我还学会了嫉妒。 当老叔和老婶,还有我的奶奶,抢着抱起我的堂妹时,我会嫉妒。 当堂妹每天都在喝着,和了肉松的大米粥。而我只能偶尔加一点点白糖时,我也会嫉妒。 当堂妹总是换着各种各样的新衣服穿时,我还是会嫉妒。 直到有一天,看着火墙旁的晾衣绳上,挂了满满一排的,只属于堂妹一个人的,有着各种卡通图案的袜子时,我的嫉妒之情到达了顶点。 在我又看了看自己脚上穿着的,露出了四个脚趾头的,已经变成了“脚套”的袜子后,瞬间便想出了一个“疯狂”的报复计划。 在经过一番仔细的侦查后,确认安全的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那排袜子中,抽出了几只有着我喜欢的图案的,揣在了兜里。 是的,是几只,不是几双。我将那些好看的袜子们,无情地拆散了。 趁着大人们不备的时候,打开了炉膛,将它们都丢了进去。 那是我第一次因为嫉妒,而去搞破坏,心跳到不行。 报复虽然成功了,但我却没有感受到丝毫的快乐。做贼心虚的慌张,让我整个白天都在心神不宁中度过。 好不容易挨到了晚上,我早早地便躺到了炕上。 刚闭上了眼睛,准备装睡时,老婶如往常一样,来到我这屋,收拾她白天晾晒在这里的衣物,包括那些袜子。 收完她便出去了,没有任何异常。 过了好一会儿,就在我以为自己已经侥幸过关时,老婶又返身回到了我这屋。 一边嘟囔着,一边到处翻找着。 继续装睡的我,差点就没憋住笑。 她找了一会儿无果后,便又出去了。 当我正自庆幸有惊无险之时,又听到了老叔在外厨到处翻找的声音。 后厨不大,很快他就找到了炉子的周围。 第五十一章 丢了 随着炉盖被打开的金属碰撞声传出后不久,老叔直接就走到了我睡觉的这屋。 与他同时进来的,还有我的爷爷。 虽然我已经紧张到了极点,可我还是躺在那里,呼吸如常地佯装着睡着。 因为我知道,就算是我的恶行不幸地败露了,但只要爷爷跟了进来,我就是安全的。 我会将爷爷比喻成老牛,还因为爷爷有着老牛一样的脾气。 爸爸死了以后,我的安危,就成了那个,唯一会触动爷爷发牛脾气的“点”。 就在不久之前,我因为玩闹,吵醒了老叔午休时的美梦。 于是,带着“起床气”的他,就来到了仍在玩闹的,我的身边。当着爷爷的面,用力地弹了我两下“脑瓜崩”。 五年军旅的历练,加上老叔那本就膀大腰圆的体格。 经受他的两下“脑瓜蹦”后,我立时便疼的咧开嘴,夸张地嚎叫起来。 也是有爷爷在身边撑腰所至,换做平时,我顶多会是咧咧嘴而已。 别说是嚎叫了,估计连呼吸都得憋到老叔离开为止。 我的嚎叫声一出,爷爷瞬间就火了,跳起来就给了老叔一个飞脚。 因为爷爷身材矮小,再加上丧子之痛的打击,更是瘦的已经皮包骨了。 踹在老叔那一米八的大体格子上,自然是效果甚微的。 反弹之下,还使得自己跌坐在了炕沿之上。 或许是因为我在旁边看着,而他又是替我出的头。一击无果之下,爷爷有些恼羞成怒。又立刻坐起身来,狠狠地扇了老叔一巴掌。 这清脆的一声“巨响”,登时便将我吓住了。瞬间便忘记了嚎叫,只顾呆呆地看着事情的发生。 老叔也被爷爷过激的反应,惊的愣了好半晌。 但表情上,他却是极其不服的。 又迟疑了一阵后,老叔指着我,对着爷爷吼道:“你就惯着他吧,早晚把他惯成我大哥那样,看你到时候怎么办!” 此话一出,爷爷瞬间暴走。抽出腰带,对着老叔就是劈头盖脸地一顿输出。 见此情景,我不禁在心中感慨道:“原来当初爸爸之所以会用腰带抽我,是从爷爷这里学到的啊!” 直到奶奶和老婶冲进来,将老叔拉出去以后,这件事才算告了一个段落。 事后想想,就这件事而言,确实是我的不对。 当时老叔的工作,是在矿务局的消防队当班长。 他午睡的前一天,刚值过一个夜班。 消防队的夜班,那可真的是需要彻夜值守的夜班。不是只在岗位上守着就行的,还需要不时的去到各种火灾现场,冲锋陷阵。 所以十分疲惫的他,会在午睡中被人吵醒,生气是很正常的。 何况,我不顾及他人的处境与感受,只顾肆意吵闹的行为,确实是需要受到教育的。 从那以后,我依然在心中怕着我的老叔。并且再也没有当他睡觉的时候,发出过过分的声响。 而我的老叔,也再没有弹过我的脑瓜蹦了! 尤其是当我的爷爷在家时,老叔甚至还会绕着我走。 有了前车之鉴,当袜子事件发生后,因为我的身边,有了爷爷的坐镇,老叔便只能在屋内的梨木椅子上,咬着牙嘟囔着:“这袜子在墙上好好地晾着,怎么就会丢了呢!” 一连嘟囔了好几句,又待了好半晌之后,见我始终泰然自若地装着睡,只得愤恨地走开了。 长大后,我多少有些明白了,其实老叔当时不仅是在说给我听,也是在说给老婶听的。 因为那是个夏天,晚上根本就没有生火。而那几只袜子,自然一定还完好无损地躺在炉膛里,昭示着我的罪行。 但老叔却始终说的都是“丢了”,并没有拆穿我。 他其实是一边在提点着我,一边在告诉我的老婶,袜子就是“丢了”。 既然“丢了”,那就丢了吧! 自从有过那次“报复”以后,我嫉妒的次数也少了。 但羡慕,却是控制不住的。 我很想知道,我的爸爸虽然死了,可我的那个依然活着妈妈,又去哪里了呢? 当时的我,对于什么“净身出户”,什么“抚养费”之类的,都是一无所知的。 我只是不理解,为什么“大鬼”已经死了,妈妈却还是不能把我带在身边呢? 我天真的以为,只要爸爸不在了,就再也不会有人,把在妈妈身边待的好好的我,深更半夜的从妈妈的身边掳走了! 又过了好久,我终于等到了我的妈妈。 当时,爷爷、奶奶,老叔、老婶,堂妹还有我,正在吃着午饭。 全家都在的时候,爷爷家的大门,便只有在晚上睡觉的时候才会关上。 而我的妈妈,当时是坐着一个“老爷车”来的。 所谓“老爷车”,是我们那的说法。 其实就是一个三轮车,再加个车棚。 从理论上讲,你也可以叫它是“三轮出租车”。 起步价两元,路程远的可以和驾驶员自己商量加价,但很少会有超过五块钱的活。 在为期近二十年的国企改革导致的下岗大潮中,有近6000万名下岗职工,集中涌入社会。 1995年,更是下岗人数最多的年份。 而受到下岗潮流影响最深的,自然是作为全国重工业基地的东北了。 在这一过程中,很多工人被迫离开了他们原本以为可以终身依靠的工作岗位,面临着重新就业的挑战和生活的压力。 也正是这一年,“三蹦子”、“老爷车”,开始在我的城市流行起来。 它也成了许多普通的下岗职工们,接受并试图改变命运的标志性物件。 当我的妈妈从老爷车上走下来,发现大门没关后,径直便走了进来。 那也曾经是她的家。 我猜,当她经过那段熟悉的走廊时,应该是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吧。 “涯!” 正在吃饭的我,是背对着大门口坐着的。 当听到呼唤我的声音,是来自于妈妈时,我迅速地转过头去。 我看见了妈妈。 还看见了,她手里拎着的,满满一塑料袋的好吃的。 第五十二章 选择 我还隐约看见了,里面装着的两根红色包装的圆柱体物品。 我知道,那一定就是“王中王”火腿肠了。 可我就只是匆匆瞥了一眼后,便立刻触电般地将头回了过来。 心中担忧道:“我亲爱地妈妈啊!你怎么会选在这个时候过来啊!” 妈妈来看我的那天,爸爸刚死了几个月吧。 在那段时间里,爷爷的家中,再聊到爸爸的死因时,已经不会像一开始时的那样,有什么顾忌了。 而大家的聊天内容中,无一不充斥着,对妈妈的怨恨。 就算他们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的享受到,或者正在享受着,爸爸的离开,给他们带来的“福报”。 或许他们只有在言语中,对妈妈的行为,表示出满满的恨意,才可以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因为爸爸的死亡,而带给他们的那些“美好”吧! 但当时的我,自然想不到这个层面。 只从那段日子里,大家的对话中知道了,屋子里的所有人,都是恨着这个正在走向我的女人的。 果然,当我回过头后,立时便发现了,刚刚还在谈笑风生的众人,此刻都将脸拉得老长。 而我的老叔,更是将碗一摔,从我对面的位置“噌”地一下站了起来。 然后他便迎着妈妈的方向,快步走了过去。 当我壮着胆子,回头去偷看时,就看见我的老叔,正站在妈妈的身侧。 他眼珠子瞪得老大,指着妈妈的鼻子,高声质问道:“你来这里干嘛?!” 然后我就看见我的老叔,用手“打”了妈妈的头一下。还抬腿对着妈妈的胯骨旁,顶了一下。之后,再度高声吼道:“你特么的是杀人犯!你知道不!” 而我的妈妈,并没有回头看过我的老叔一眼。只是一言不发地,直直地盯着我的方向。 在发现了妈妈的眼神后,我再度将头扭了回来。并用最快的速度,将碗里的饭,一粒不剩地划拉到了嘴中。 然后将那个空碗,轻轻地放在了桌子上后,便若无其事地,走到了平时睡觉的那个屋子中,呆坐在炕沿之上。 全程没有再看妈妈一眼,更没有对她说过一句话。 然后老叔又冲到了门口,踹了那个“老爷车”司机好几脚,大骂道:“屮你妈的!谁让你拉杀人犯到我家的!” 我的妈妈,又在门口站了一阵。 我能感觉到,她似乎还在盯着我的方向。 但我不敢去看她。 我知道,只要再看她一眼,我一定会疯了一样的跑向她,抱住她。 可是我害怕。 如果我那么做了,她却并没有带我走的话,我将会在现在的家中,失去所有的伙伴。 尤其是我的爷爷。 我知道,在这些人当中,他是最恨妈妈的那一个。 如果我连爷爷的宠爱都失去了的话,我将永无安身之地了。 是的,我不相信她会带我走。 因为我已经等了她太久了,她却始终都没有来接我。 等到她真的来了的时候,我已经不再抱有希望了。 于是,我只能在心里默默地念叨着:“妈妈,你快走吧!这里太危险了!快点走吧妈妈!快点离开这里!” 又过了有一会儿,妈妈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再然后,老叔便回来了。 他没有继续吃饭,只是回到了他自己的屋子里,用力地关上了门。 隐约中,我还听到了那个屋子里,似乎传出了老叔的哭声。 我见过老叔打人,下手比我的爸爸还要没有分寸。 但是被他“打”了两下的妈妈,好像连头发都没有掉一根。 多年以后,我曾经跟我的妈妈聊起过往事。在聊到了老叔时,她说爸爸活着的时候,他们的关系一直处的就很好。 而我的老叔,也一直非常的尊重我的妈妈。 当然,妈妈对他也一直很好。 那个时候,老叔和老婶正在处对象,妈妈还经常会给老叔提供“恋爱”资金。 作为回报,老叔会到处帮妈妈搜集公交车“票根”。 在那个年代,“票根”是可以攒起来报销的。 又过了没几年,爸爸的事情尘埃落定。 妈妈与爷爷家的很多人,也和好了。 只是,再也不会如初了。 其实在我默默地念叨着,“妈妈你快点离开这里”时,还有念叨过另外半句话,“那些好吃的,记得给我留下来就行!” 当然,妈妈并没有留下那兜好吃的。 在坐着那个无辜的“老爷车”离开时,她顺手将那些好吃的,全都丢在了路过的一个垃圾堆中。 我想,她当时对我一定是非常失望的吧。 因为她来看我的时候,我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更没有叫过一句妈妈。 甚至在她“挨揍”的时候,我都没有看过她一眼,并且还表现那么的无动于衷。 其实,如果她不是拎着那满满一兜子好吃的,而是只身一人来找到我的话。 我一定不会是那个反应的。 因为那兜子好吃的,就证明了,她只是来看看我而已。 并不是来带我走的。 比起好吃的,我更需要的,是一个家。 我需要的,是一个能够把我接到身边的妈妈。 而不是一个,只有有空时,才会带着一堆好吃的,偶尔来看我一眼的亲人。 是的,我才七岁。 就可以在一瞬间,想明白这么多事情,并且做出“正确”的选择了。 可是这个选择,让我在下次见到妈妈之前,一直都活在了悔恨之中。 正是经历了这种悔恨的洗礼后,我暗自发誓,等我有了能力以后,谁也别想再去伤害我的妈妈了! 那之后不久,好像是我的奶奶,问我为什么妈妈来的时候,我不打招呼。 我说我不敢,我怕你们生气。 听了这句话后,我的奶奶什么也没有说。 只是叹息一声,然后轻轻地摸了摸我的头。 我不知道是,爸爸的事情刚过去没几天,我的妈妈就再次生病了。 那次来看过我,回去之后,她更是一病不起。 虽然我没有问过她,但是我愿意相信,这就是她没有立刻将我接到身边的原因吧。 第五十三章 探视 妈妈病倒之后,小姨又来过一次爷爷家。 说是要带我去医院,看看我的妈妈。 听到这个消息后,我非常想去。 但是我唯一在乎的爷爷,却只是拉个脸子,坐在炕头,一言不发。 既不表态同意,也不表态拒绝。 正在绝望之时,我想到了奶奶。 想到了她听我说出实情后,一边叹着气,一边摸着我头时的样子。 那一刻,她只是一个母亲。 只要是一个女人,都或多或少的,带着一些“母性”。 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可以激发这种与生俱来的,与理智毫无关系的本能。 最伟大的是它。 最卑鄙的,也是它。 最无私的是它。 最自私的,还是它。 在对人性的揣度过程中,我首先去试图理解的,就是“母性”。 换种方式来说就是,从七岁起,我便开始去试着解读女人。 解读我所遇到的,每一个女人。 在解读的过程中,我又得到了各种各样的答案。 在这些答案的帮助下,又使得我现有的人生中,所遇到的每一个问题,都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当我自以为是的认为,我已经掌握了成功的密码,并且走在了成功的道路上时,才蓦然察觉,我已经老了。 原来,解题是需要时间的。 而时间,才是最宝贵的东西。 其实解决问题的,从来就不是我遇到的那些女人们。 而是我的时间 我的,生命。 当然,这不会是七岁的我,就可以懂得的道理。 我只是通过对奶奶的解读,找到了一个,可以解决眼下问题的办法。 于是我急中生智道:“我可以去,但是得让奶奶陪我去!” 我没说出来的理由很简单,我怕我去了,就回不来了。 因为妈妈在医院。 就算我只有七岁,也足够去明白一个道理。 医院,不是一个可以让我留下的地方。 当我探视完妈妈后,必然要从医院,也就是妈妈的身边,再次离开的。 如果奶奶不陪着我的话,我怕自己就无家可归了。 因为我要去探视的那个女人,是他们的仇人。 确切地说,是爷爷的仇人。 其实所有人都走出来了,只有爷爷还固执的留在那个圈里,画地为牢。 但在爷爷的家中,奶奶才是一手遮天的“放牛人”。 而且我十分笃定,“放牛人”一定会同意我的提议。 “行!” 果然,她干脆地应了一声后,便从衣架上随便找了一件衣服,套在了我的身上。 然后,她拉起我的手,对着小姨说道:“走吧!” 见状,全家人立即在我和奶奶的面前,腾出了一条通行的路。 临出门前,我偷偷地瞥了一眼,“老牛”的方向。 他的脸,还是拉的好长。 但对于奶奶带着我,去探望他的仇人这件事,他却始终连哼都没有哼一下。 等我见到妈妈的时候,她正倚靠在医院的病床上,吃着水果。 而我的眼睛,只在她的身上停留了不到一秒钟后,便被她床头柜上摆着的一盘葡萄给吸引走了。 对于妈妈,我有些陌生。 毕竟几月未见。 对于葡萄,我却十分向往。 那个年代,交通不便。 在东北,葡萄就成为了一个十分稀罕的玩意。 何况,当时已是深秋。 东北的深秋,并不该是一个新鲜水果可以出现的季节。 是奶奶先跟妈妈开的口,直接切入主题的问候道:“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妈妈回答的很随意:“还行吧。活一天算一天呗。” 说着,奶奶便拉着我的手,来到了妈妈的床边。 “坐那吧,和你妈说说话。” 听到奶奶的指示,我重新将视线移到了妈妈的身上,叫了句:“妈。” 但却仍旧站在原地。 因为我不知道该坐在哪里。 还因为我的裤子很脏,所以不敢坐在那洁白的床单上面。 我怕那样又会被妈妈臭骂一顿。 我很有记性,被人教过一次的事情,就能记住。 前提是,我必须也得认为那件事情,确实是错的。 在那个“妈”字划过嘴边的时候,我竟然觉得有些害羞。 我低下头,不知道接下来还要说什么。 当你想和另一个人沟通的时候,你一定对他是有所企图的。 但我什么也说不出口,却是因为眼前的妈妈,根本无法实现我的企图。 我想有个家,她不能给我。 除了这个,我还想吃葡萄。 当初,她连那瓶黄桃罐头,都没有想过分享给我一些。 现在,如此珍贵的葡萄,我更是不抱希望。 见我俩无言,奶奶继续找话道:“你别跟老疙瘩一样的,他从小就和喜国感情最好。” “老疙瘩”,说的就是我的老叔。 在东北,“老疙瘩”三个字,是对家中排行最小的那个孩子,统一的称呼。 妈妈点了点头,回答的很大度:“我知道,我理解他。” 又沉默了一阵后,妈妈接着开口说道:“这回好了,大鬼死了,你们全家都落得消停了。” 言外之意就是,你们全家都应该谢谢我才对! 站在奶奶角度,她所接受到的信息,就应该是:“你应当感谢我才对,因为我杀了你的儿子!” 此话一出,我立时一惊。 心中暗叫道:“坏了!妈妈这不是找架打吗?天下间又怎么会有这样的道理呢?” 同时,我快速抉择着,要是真的打起来以后,我该站在谁的那一边呢? 帮奶奶? 不可能,我做不到。 帮妈妈? 我不敢,那样我就只能去流浪了。 谁也不帮,做个旁观者? 我似乎又没得选。 就在我左右为难的时候,却听奶奶竟然十分平静的“嗯。”了一声! 是的,对于妈妈的观点,奶奶用一个语气助词,表示了肯定的意思。 而且,在“嗯”之前,她甚至都没有犹豫一下! 我抬起头,不可置信地看着奶奶的眼睛。 虽然不理解,但既然奶奶同意了妈妈的观点,也就意味着,我所担忧的“战争场面”,不会发生了。 这让我心下稍安。 “嗯”过之后,奶奶只是凝神望着窗外。 对我的异样神色,全然不知。 第五十四章 葡萄 半晌,奶奶又呢喃道:“就是不该打死他。哪怕就是打折他的两条腿,把他打残了,让他在家躺着,起码还是个活人啊!” 对于奶奶近似于自言自语的感伤之言,妈妈却很不以为然。 “说那有啥用!我要是知道,他最终会死在我的手里,当初你们就是在我家门口跪死,我也不会答应和他过的!” 听闻此言,我那刚刚才放下去的心,又再度悬了起来。 不免在心中,偷偷对妈妈苦苦哀求道:“我亲爱的妈妈呀,你就不要再咄咄逼人了好吗?人都已经死了,再说这些还有什么意义啊!” 虽是这样哀求着,可我还是忍不住对妈妈刚说过的那些话,细细思量一番。 按理说,奶奶平时也是个嘴上不饶人的主,却在妈妈的连番吐槽之下,毫无招架之力。 那就只能说明一点,妈妈说的都是真的。 因为只有事实,才会轻易地战胜雄辩。 就在场面一度变得尴尬之时,妈妈终于想起了,还在她身边傻站着的我。 而这时,我已经开始想着,妈妈或许是故意不理我的了。 因为前不久,我才刚刚让她失望过一次。 如果她再不搭理我的话,恐怕我就要自己主动告辞了。 最主要的是,我太想尝尝那盘葡萄了。 既然吃不到,就不要继续待在它身边受罪了才好。 “想吃你就说,别总一直盯着瞅,不丢人吗?” 被人当众说出了心思,我的脸立时羞的通红。 虽然对于心底欲望,我从来都不懂的隐藏。 但该有的矜持,我却一点也不比别人少。 可就算再怎么陌生,到底也是我的妈妈。 在面对她时,我也就没有必要继续扭捏,点头承认道:“嗯,我想吃。” 听见我的坦诚,妈妈很不屑地说了句:“吃吧!” 得到妈妈的指令,我立刻便对着那串葡萄,伸出了我的魔爪。 可就在我刚将一粒玫瑰香,丢进嘴里时,又听妈妈说道:“你这哪是来看我的!分明就是来看葡萄的吧!” 因为我来之前,压根就不知道这里有葡萄。所以我知道,妈妈的话,其实是在开玩笑。 随着我不断地长大,我又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女人开玩笑的时候说的话,往往才是心里的真话。 那是我第一次吃,那种叫做“玫瑰香”的葡萄。 我只想说,这个葡萄实在是太香了。 吃到后来,我的嘴里,已经分不清哪些是口水,哪些是葡萄的汁液了。 就在盘子里的葡萄,以肉眼所见的速度变少时,妈妈终于忍不住了,再度开口道:“你给我留点!别人刚在医院楼下买的,二十二块钱一斤!我还没舍得吃呢!” 听到葡萄的高昂价格后,惊得我一口气没喘匀,差点没呛死。 我的天啊,这也太贵了吧! 伴随着我连续而剧烈的咳嗽声的,是妈妈在一旁恨铁不成钢的唠叨:“你瞅瞅你,吃点东西也没个人样!呛成这样!喝点水吧!” 其实我特别的难受,我感觉在她的语言中,全是对我的贬低。 在我听来,她那些话的意思,翻译过来,无非就是:“你没见过世面!你丢人现眼!你不配吃这么贵的葡萄!” 当我这样想了以后,便强行止住了咳嗽。 就算我的脸,已经憋的通红。 而且,我再也没有看过那些葡萄一眼。 只在心底,升出了一种,想要快点的离开那里的感觉。 与我初闻妈妈病了之后,迫切着想要去到那里时的感觉,一样的强烈。 又待了没多久,见我也始终都没有什么话说,妈妈便下达了逐客令。 临走之前,我看见妈妈递给奶奶一张百元大钞。 奶奶接过钱后,什么也没说,直接就揣进了兜里。 当她牵着我的手,刚一迈出妈妈的病房时,我又开始后悔了。 后悔刚才只顾着吃葡萄了,都没有好好的看一看妈妈。 后悔没有告诉妈妈,我其实真的很想她。 但我又有些安心,因为在她唠叨我的时候,底气似乎很足。 听起来,似乎病的没有那么严重。 玫瑰香的余味,陪伴了我当晚的入睡。 爸爸死后没有多久,妈妈的生活水平,便如坐了火箭般,飞速地提高了起来。 二十二块钱一斤的葡萄,她都可以消费的起了。 那个时候的她,已经开始给我的大舅打工了。 而我的大舅,是我们那个城市中,最早的一批开发商。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可以说是第一个开发商。 妈妈被无罪释放后不久,便找到了我的大舅。 她是这样说的:“大哥,我想跟你干一段时间。你要是觉得我行,你就把我留下来,我继续跟你干。你要是觉得我不行,或者我自己觉得我干不了,那我立刻就走。” 就是这样一句话后,妈妈便辅佐着大舅,一干就是三十年。 俩人一个主内,一个主外。 一路上披荆斩棘,配合无间。 也曾站到过顶点,也曾坠入过深渊。 也曾东山再起,也想完美收官。 如今,他们都老了。 均已刀枪入库,马放南山。 再回首往事时,才赫然发现,一切不过是过眼云烟。 其实妈妈一直就是一个女强人,只是家庭给了她太多的拖累。 可当女强人终于也老了,干不动了。 在医院中孤单地与病魔抗争的时候,才忽然发现,能支撑她的,只剩下了她的家庭。 但那个时候的我,也已人到中年。 而当时的我,还是只有七岁。 当妈妈已经可以吃的起,二十二块钱一斤的葡萄时,我还在为了一个两块钱的转笔刀,被爷爷拿腰带狠狠地抽。 是的,从小到大,我一共只挨过两次真正意义上的揍。 两次的“凶器”,全是腰带。 一次是我的爸爸,它改变了我的人生观,最终让我学会了说谎。 一次就是我的爷爷,它改变了我的价值观,最终让我学会了珍惜。 我喜欢一切和艺术有关的东西,比如画画。 三年级的时候,班级开始流行起,用蜡笔作画。 第五十五章 爷爷 而没有蜡笔的我,第一时间便想到了我的爷爷。 我说过,在我童年的记忆中,我唯一敢去提要求的人,就是我的爷爷。 因为,无论那些要求看起来有多么的不可理喻,只要最后我使出了眼泪大法,最终爷爷一定会选择妥协。 这次也一样。 当我对他提出了蜡笔的请求,而爷爷却要我等到奶奶回来再说时,我便立刻假意哭得不能自已。 于是,爷爷只好顺从了我的意愿,带我去到了一家文具店中。 在去那个文具店之前,他先是去到邻居家那里,借了十块钱。 爷爷不是爸爸,他还是有着一些诚信的。 而且他素来善良,又有文化。 毛笔字写的也很好,经常会帮邻居们写些春联什么的。 而且,他还深谙易学之道,总是会无偿的帮别人起起名字,指指迷途什么的。 所以,他一直就很受到邻居们的尊重。 因此,他一出面,借钱一事就显得特别地容易。 尤其是在与爸爸的遭遇对比后,高下立判。 其实爸爸一开始借钱的时候,也是很容易的。 毕竟有爷爷给他做背书。 可当他借的那些钱,爷爷再也偿还不起后,大家才明白了一个道理,老子是老子,儿子是儿子。 两码事。 记忆中,那是爷爷第一次借钱。 我清晰地记得,当他开口借钱的时候,那副窘迫的的神情。 这让我很心疼。 因为我知道,他是在为我借钱。 可我又很想要一套蜡笔。 所以,就算是心疼,我也还是选择了待在一旁,静静地看着他。 看着他窘迫地开口,弯腰说谢谢,双手合十作揖,然后窘迫地转过身,拉起我的手,去往文具店,购买我心心念的蜡笔。 当时奶奶不在家。 而爷爷的兜里,从来就没有超过五毛钱的时候。 他选择将一切,都交给了奶奶保管。 或许不是他的选择,但钱都在奶奶那里的结果,不会有丝毫更改。 蜡笔二元钱一套。 当爷爷小心翼翼地付过钱,又小心翼翼地将结余揣进兜里时。 我却站在一个转笔刀的面前,怎样都不肯离开。 那虽然不是一个稀罕的物件,但对于普通人家来说,却着实显得的有些鸡肋。 而我也不说要,也不说不要,就那么站在那里,直勾勾地盯着那个转笔刀。 对于爷爷几次三番的呼唤与催促,我始终充耳不闻。 发现我的执拗后,爷爷走过来,无奈地问道:“这是干啥用的?” 我答道:“削铅笔。” 爷爷问道:“爷爷回家自己拿刀给你削,不好吗?买这个有啥用?” 我皱了皱眉,鄙夷道:“你削出来的铅笔,没有这个东西削出来的好看。而且随便写几个字,笔芯就会变粗,很麻烦!” 爷爷继续耐着性子,尝试着哄道:“走吧大孙子,爷爷下次削的仔细点,也给你削的好看点,行不?” 我不再回答,继续盯着那个转笔刀,一动不动。 见状,那个文具店的老板,连忙开口规劝道:“给孩子买了吧,也不贵,一个才两块钱,挺实用的。” 爷爷有些羞恼道:“不是贵不贵的事,我自己又不是不能给孩子削!” 我反驳道:“可是你削出来的铅笔,都太丑了啊!” 爷爷咬了咬牙,又轻轻地跺了一下脚,见我冥顽不灵,只得极不情愿地,又从兜里掏出了刚才找零的五元钱,愤恨地递给了那个老板。 问道:“能便宜点不?” 那老板迅速地接过了钱,赔笑道:“这都是用上好的钢材制造的,才两元钱,很便宜啦!” 说着,他已经从展柜之中,取出了那个转笔刀,递到了我的手上。 现在想想,爷爷还是太实在了。哪有先把钱给出去,然后才跟人讲价的道理! 得逞的我,虽然很开心。 但却还是不肯满足,变本加厉的,指着展柜中的一套十二色橡皮泥,对爷爷说道:“我还想要套橡皮泥。” 还不待爷爷作出反应,我立刻补充道:“这是明天的美术课上,老师让带的。” 想买什么东西的时候,只要加上一句,是老师让买的。通常情况下,家长们都没有什么抵抗力。 虽然我撒谎了。 但打着“老师让的”名义后,我的心中并没有什么负罪感。 即便老师没有让。 但美术书上,确实是有着橡皮泥的捏制方法的。 那老板一听,立刻将那套橡皮泥拿了出来,放在了玻璃罩上,喜笑颜开道:“四元。” 其实听到这个价格时,我是有些后悔的。 但或许是“老师说的”起了作用,爷爷没有丝毫迟疑的,便从兜里又掏出一元钱,拍在了那个展柜的玻璃罩上。 然后,迅速地拿起了旁边的橡皮泥,随后拉起我的手,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整套动作,行云流水。 一点也不像当初那个,处处犹犹豫豫,凡事小心谨慎的爷爷。 其实我一直在心里偷偷地算计着,他兜里的钱数。 至少还有一元钱。 “爷爷,我想吃冰棍。” 他没有说话,只是加重了脚上的力度,使劲儿地蹬着那个二八大杠的踏板。 转瞬间,风驰电掣。 在到了离家最近的那个小卖店门前时,他停了下来。 把车停好后,又带着我走了进去。 没有丝毫拖泥带水地,便掏出了兜里最后的一元钱,递给了老板。 “奶油冰棍,两根!” 那一瞬间,我成了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当我举着两个冰棍,左舔一下,右舔一下,满足地回到了爷爷的家中时,我还不知道的是,正有一片乌云,携带着狂风骤雨,势不可挡地,朝着我的方向袭来。 准确地说,其实是我在向着那骤雨狂风,义无反顾地走去。 自寻死路,百折不回。 在我刚心满意足地吃完冰棍,意犹未尽地嗦咯着冰棍杆时,奶奶回来了。 见到了被我摆在饭桌上的,各种未拆包装的战利品时,她好奇地问道:“谁来了?” 我诧异地回道:“不知道啊,我刚和我爷从文具店回来。” 她更加诧异地问道:“你爷给你买的?” 第五十六章 破坏 觉察到奶奶声音中的异样,我没有着急回答,而是本能地选择了沉默以对。 年方七岁,吾已敏感至斯。 生活啊,到底给了我什么? 就在我已经开始对爷爷的“安危”,心生担忧之时,正在灶台旁生着炉子,准备做饭的“老牛”,沉声“哞”道:“是我买的。” 奶奶巡声望去,质疑道:“你哪来的钱?” 爷爷语气如常地回道:“从老郭头家借的!” 奶奶“哼”了一声,刚要出言讥讽。 忽然看到了,正在旁边不知所措地,观察着这一切的我,叹息一声,将话又给憋了回去。 她只是摇摇头,最终什么也没说。 转过身去,到我们睡觉的那个屋子里,换衣服去了。 不一会儿,炉火已经生好。 爷爷看了一眼,又开始嗦咯起冰棍杆的我,笑骂道:“哪还有味了,别嗦咯了!一会儿那毛毛刺再扎着嘴!” 他指了指炉子的方向,说道:“快扔炉子里烧了吧。” 然后,我就听见爷爷低着声音,主动与奶奶找话道:“炉子生好了,一会儿你做饭呗?” 光是听这声音,我就仿佛看见了,爷爷那张谄媚的脸。 据说,爷爷刚和奶奶结婚的时候,并不是这样的。 作为那个年代少有的“文化人”,他在单位的地位很高。 虽然因为出身问题,一度挨过批斗。 但平反以后,还是干到了“五金公司”财务主管的位置。 当时有一句顺口溜,是这样说的:“五金公司点的票,食品公司吃得胖,服装公司穿的靓。” 它所形容的,就是国家刚开始有商业的时候,这三大国营公司的员工们,在社会中所拥有的超然地位。 在票、币共存的年代,“五金公司”的人,就是既有“票”,又有“币”的那一伙儿人。 “票”是买东西资格,“币”是买东西的资本。 那是一个,资本常有,资格却紧俏的年代。 而我的爷爷,是三大国有公司中,最有钱的那个公司的财务主管,其能力可见一斑。 因此,爷爷虽然还是很怕奶奶,但远不至于像现在这般,总是“低三下四”的。 可惜,后来由于爸爸总是打着爷爷的旗号,到处借钱。事发之后,爷爷在公司中的职务只能一降再降。 等到爷爷为了我,悍然地选择退休的时候,已经变成五金公司中的一个普通售货员了。 其实在退休之前,他还是有过一次,东山再起的机会的。 当时,我们那个城市,刚成立百货公司。 急需一名既懂得管理,又懂得财务,最好还要干过销售的人才,去担任总经理一职。 也是爷爷的一个徒弟,后来做了我们那个城市的副市长。 在他的引荐下,政府最终决定,聘任同时满足所有条件的,我的爷爷,去担任那个人人垂涎的百货公司总经理一职。 就在临上任前的几天,突然被我的奶奶实名举报,说爷爷的生活作风有问题。 那个年代,被发妻实名举报。 结果可想而知。 原本是那个城市中,第一批有摩托车的,潇洒的追风者。 最终却变成了一个,骑着二八大杠,到处寻得谋生之法的“打更人”。 但无论爷爷在干什么。 终其一生的时间,他都是在养着那个家的。 生性俭朴的他,更是从来都没有享受过什么。 在终于干不动了的时候,才休息了没几年,便撒手人寰。 太远的事情,我不想太早的说。 只说当爷爷嬉皮笑脸的话音刚落,奶奶便没好气地回道:“不是我做,还是你做啊?除了''糊涂粥'',你还会做啥?” 当奶奶扎起围裙,开始筹备起,一家人午饭的吃喝时,爷爷再度凑了过去。 他搓着手,犹豫了一下,又看了我一眼。 而我识趣地抱着我的战利品,悄悄地走开了。 接着,我就听见了爷爷唯诺的声音:“你给我十块钱呗,我去还老郭头。” 奶奶问道:“还差多少?” 言外之意是,我再给你补多少钱,就能凑够十元,还给人家了。 爷爷回答的很简洁:“十元。” 当时我特想揭发爷爷,说他兜里至少还有六毛钱。 可转念一想还是算了,毕竟那六毛钱,最终应该还是会花在我的身上。 接着,我听到了奶奶用炒勺,用力地砸了一下铁锅的声音。 然后才是奶奶的质问声:“你全花了?” “嗯!”虽然只是一个语气助词,但我能听得出来,爷爷似乎有些不悦。 自从爸爸死了之后,爷爷的脾气也逐渐地大了起来。 觉察出爷爷的情绪变化,奶奶也不再纠缠,又用力地磕了一下炒勺,指示道:“自己去我兜里拿吧!” 在爷爷进屋,从奶奶的衣服里翻找钱财的时候,我已经开始研究起,刚获得的那些战利品了。 具体来说,就是我正在拿转笔刀,饶有兴致地削着一根铅笔。 爷爷拿到钱后,也煞有介事地在我旁边驻足看了一阵。 很快,我便削好了一支,并举着它,在爷爷的眼前晃悠着炫耀道:“你看吧,是不是比你削的好看。你看这笔尖,多锐利!” 爷爷皱着眉,佯装仔细检查了一番后,附和道:“是挺尖儿的。小心点,别扎到自己。” 说罢,他便还钱去了。 在他再次返回的那段时间里,我索性将自己所有的铅笔,正反两面全都给削了一个遍。 当我实在削无可削的时候,突然鬼使神差般地,打起了蜡笔的主意。 本着心动不如行动的原则,我立刻便抽出了一根不太喜欢的颜色,用力地怼进了转笔刀的容纳口中。 是的,蜡笔明显比铅笔粗了许多。 当我试着怼进去的时候,已经感觉到了不对劲。 即便如此,我还是毅然决然地怼了进去。 但进去虽然是进去了,想转动起来,却是非常费劲儿的。 可我又哪里会服输? 就在我逐渐加力的过程中,忽听“咔嚓”一声。 那个在文具店老板的口中,用上好钢材制造的转笔刀,裂了。 制作刀片的钢材,固然是好钢材。 可制作那刀身的塑料,却也真的是塑料。 第五十七章 教育 就在我看着那个,裂出了一道细痕的塑料刀身,正自发呆之时,爷爷回来了。 于是,我赶忙求救似地,对着爷爷吵嚷道:“爷爷你快来看啊,这个破玩意好像坏了!” 当爷爷从我手中,接过那个仍然插着蜡笔的转笔刀时,脸色明显变得有些阴沉。 在他仔细地打量着我的“杰作”时,我却只顾在一旁不断地推卸着责任:“这个转笔刀质量太差了!随便一弄就坏了!咱们应该退货去!” 爷爷又不傻,其实早就看出了它损坏的真正原因。 之所以还打量了那么久,其实是想研究一下转笔刀的构造,以便思考出一个补救的办法来。 我也不傻,之所以一直那么吐槽。 只不过是想通过以往的伎俩,唤起爷爷对我的信任。 而我真正想表达的是:“我不知道转笔刀,不能削蜡笔!” 果然,爷爷第一时间便选择了,相信我说的话。 他将那个蜡笔,从转笔刀中抽了出来,递到了我的手上,语气如常地说道:“这玩意只能削铅笔,不能削蜡笔。” 随后,他又皱了皱眉,嗔怪道:“再说了,你削蜡笔干啥?那玩意也不用削啊?” 听有此问,我邪魅一笑。只是吐了吐舌头,并没有解释什么。 见到我的“可爱”模样,爷爷啐了一口,笑骂道:“杂种屮的!就知道霍霍人!” 他又盯着自己手上的转笔刀,仔细地研究了一番后,将它递给了我,安慰道:“没事,我去下房找个502,给它粘上。再缠上一圈胶带,就好了!” 他说的那个下房,就是原先爸妈住的那个婚房。 在去翻找他口中说出的那些工具之前,他又认真地嘱咐了我一句:“拿好,不许再霍霍了!” 可他才刚一转身,我便立刻将那个蜡笔,重新地插进了那个转笔刀之中。 有过第一次的消磨后,这次插进去时,明显要顺利了许多。 在好奇心地驱使下,我再度不受控制地,尝试着转动了起来。 “咔!” 随着清脆地一声响,塑料刀身,彻底一分为二。 “叮……” 那个钢制刀片,也从刀身上脱离出来,掉在了地上。 爷爷前脚还没落地,就被这连续的两个响声,惊得连忙回头一瞥。 然后,他就看见了一手拿着半个转笔刀刀身,一手握着一根笔头残破不堪的蜡笔,还一脸无所谓表情的我。 看着爷爷那明显已经有些愤怒的眼神,我却还是若无其事地嬉笑道:“这回好了,不用修了。彻底坏了。” 这时,奶奶听到了这边的异样,拎着炒勺,走了过来。 看到了眼前的一幕后,愤恨地对着爷爷说了一句:“你就惯吧!看你又能惯出个什么东西来!” 然后,她便转身继续做饭去了。 临离开前,又吐槽了一句:“啥玩意到手,两天半新鲜。这回好,还没到两天就坏了。” 爷爷没有理会奶奶的讥讽,只是强压着怒火,对我诘问道:“咋坏成这样了?” 现在想想,那应该是我避免那顿暴揍的,最后一次机会了。 我只需要很随意地,承认一下错误。 那件事情,或许也就那么过去了。 但是,我并没有珍惜那个机会。 而是朝着绝路,义无反顾地奔跑而去。 看到爷爷愤怒的表情,我将手中的半个转笔刀,随手地丢在了地上。 同时举起蜡笔,对着爷爷比划了一下,强词夺理道:“这个蜡笔太粗了,我得把它削的尖一些,才能画出细的线条呀!” 我之所以还有时间,能够说出后面的话,是因为,在我丢掉另外半个转笔刀刀身的时候,爷爷已经转身去取他的腰带了。 现在想想,就在他提着腰带回来的时候,我或许还是有机会的。 比如我可以撒腿就跑,等到爷爷消气了,他自己就会把我找回来的。 但是我没有。 因为拎着腰带的那个人,可是我的爷爷啊! 我怎么可能想得到,那个我说要月亮,他立刻就会去焊梯子的老头,竟然会舍得打我呢? 于是,当他对着我,高高地举起了手中的腰带时,我看向他的眼神,还是戏谑的。 我甚至还忍不住地,笑出了声来。 因为他总是会通过吓唬我,来哄骗出我开心地笑声。 比如把我举得高高的,然后快速地放下我,嘴里念叨着:“哎呦!哎呦!爷爷抱不动咯!大孙子要掉下去咯!” 又比如骑着他的二八大杠,载着我到处追风的时候,会突然画起了弧线,然后假意慌张地说道:“快抱紧爷爷,这车把怎么不受控制啦!要摔倒咯!要把我大孙子的屁股,摔开花咯!” 这样的剧情,太多太多了。 这种“恐吓”的玩笑,在我们祖孙俩在一起时的每一天,几乎都会发生。 因此,当爷爷的腰带,迅速而沉重地,落在了我的头上时,我的第一反应,仍然不是他在打我。 而是他玩脱了,没有收住力道,才会打疼我的。 当他抽第二下、第三下的时候。 我才从他的眼神里,看出了愤怒。 虽然我早就看出来,那是愤怒的眼神了。 只是我不相信,那是真的而已。 我吓坏了!连哭都忘了。 整个人好像傻掉了一样,死死地盯着爷爷的眼睛。 然后,我瞬间便感觉到了,一阵撕心裂肺的痛。 不是身体被抽的地方疼,而是好像我的心脏,真的正在被人生生地撕扯着一样。 是真的撕心裂肺。 又抽了好几下吧,我还没想起来哭呢,爷爷倒是先哭了起来! 我看见了夕阳,正从他的背后射过来。 而爷爷的泪珠,正随着他不断举起的腰带,映着一抹抹红光,在他因为哭泣而变得扭曲的双颊上,胡乱地向四下飞去。 在发现爷爷哭了以后,我也跟着“哇”的一声,嚎哭了起来。 打了得有十几下之后,爷爷才想到开口教育我。 “我告没告诉过你,不许霍霍人?!” 我发现爷爷和爸爸一样,都喜欢在每说一句话的间隙中,抽打我一下。 “我告没告诉过你,不能糟践东西?!” 第五十八章 再见,童年! 但与爸爸打我时不同的是,爷爷的腰带,打在我身上的感觉,是越来越轻的。 而爸爸打我时,力道则是非常平均的,每一下都很疼。 还有一个明显的区别,就是爷爷的腰带,是劈头盖脸的打来的,毫无章法可言。 而爸爸的腰带呢,每一下的落点,则仿佛都是精挑细选的,基本都固定在了,我身体的后半部分。 可能在打我的时候,爷爷更偏情绪化一点吧。 而我的奶奶,在我仅有的两次挨揍中,都做了一个理智的旁观者。 在爷爷教训我的语言中,并没有什么新意。 翻来覆去的,都是那两句话。 那两句,我已经听过无数次的话。 我会嚎哭,并不是因为爷爷打疼了我,更不是因为委屈。 只是因为,我知道自己这次是真的错了。 其实,我一直就能够感觉到,自己真的是很过分的。 只不过,当我发现这个世界上,就只剩下了这么一个爱我的人后,我本能的,想要从他的身上,索取的更多而已。 在我极度缺爱的时候,爷爷就成了我的血包。 但是,这个血包炸了。 那一瞬间,我感觉我的天都塌了。 可也就塌了那么一瞬间而已。 当爷爷丢掉手中的腰带,将我抱起来,与我相拥而泣后。 我那个刚刚塌掉的天,便又重新在我的头顶上高悬。 并且,似乎还比以往更加辽阔了。 现在想想,他打的其实不是我。 他每抡起一次腰带,抽的都是那个,在最好的年华,却意外横死的大儿子。 一定是奶奶的那句话,触及了爷爷内心中,最深的悔恨。 或许,爸爸最后会将自己逼上绝路,就是因为,他欠了爷爷这一顿暴揍吧! 对于我来说,在我挨过的这两顿揍中,最大的区别,就是心态。 被爷爷打过一顿后,我不但没有一丝一毫地委屈,反而有了一种无比心安的感觉。 至少,我知道了,每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容忍,都是有底线的。 只有知道了一个人的底线在哪里时,在与这个人相处的时候,你才会有安全感。 而爷爷的底线,就是不希望他的大孙子,会像他的大儿子那样,最终成为了一个“败家子”! 把家里搅得鸡飞狗跳也就算了,最后还枉送了卿卿性命。 虽然成长的过程中,我还是不可避免地,走了许多弯路。 但在我渣男的人生中,却一直都没有走向犯罪的道路。 在我富有的时候,也曾恣意挥霍过钱财。但每次都会在失控的边缘,因为想起了爷爷的腰带,而悬崖勒马,浪子回头。 而就算是我那些所谓挥霍的经历,大多数情况下,也不过是将钱财,大方的给予了一些,更为需要它的人而已。 之所以要将那些行为,定义为挥霍。 不过是因为,它们给我换回的,往往只是一“哆嗦”而已。 我并没能立时便懂得了,这顿胖揍的所有含义。 只是,在那以后,我再没有去破坏过任何东西。 那些蜡笔,那个转笔刀,包括那套橡皮泥。 当然,还包括那两根奶油冰棍。 便已经让我有了足够多的,多到可以让我受用一生的,获得的感觉。 那是一个有底线的人,尽全力给我的,毫无底线的爱。 它们凑在一起,把我的童年,塞的满满的。 满满的,来自于物欲的幸福。 每一个人的童年,都会有一个属于他自己的休止符。 无论是年龄,还是其它什么事情。 对于我来说,我童年的休止符,应该就是爷爷的那顿胖揍吧! 自那以后,我的少年时代,正式开启了。 虽然,我还是只有七岁,离传统意义上的少年,还有着四年的差距。 可既然我已经没有了童趣,也就没有理由,继续赖在童年的时光里,不肯出来了。 在被爷爷打过之后没多久,我又得到了妈妈出院的消息。 再后来,我又得到了,可以每个周末,都去到妈妈那里度过的机会。 让我深感意外的是,这个机会,竟然还是爷爷主动提出的。 现在想想,这或许也和那次胖揍事件,有着一定的关系吧。 而我的爷爷,一定自知无法给我更多的物质帮助。才会为了我的幸福,将爸爸的仇恨,放在了一边。 因为,每次到了妈妈身边的时候,我都可以很好的改善一下生活。 那个时候,刚开始流行旺旺大礼包。 几乎每个周日的晚上,奶奶来妈妈这里接我时,在我的书包里,都会被妈妈塞上一个旺旺大礼包。 原来,妈妈并不是对我吝啬,那个时候的她,只是真的穷而已。 因为,当她的条件好起来之后,我的条件也跟着好了起来。 至少当时的我,就是那么认为的。 再后来,我便彻底的被妈妈,留在了身边。 而我的生活轨迹,也变成了周一到周五,是在妈妈这里度过。 周末的时候,去爷爷的家里。 与之而来的,最大的变化,便是我不得不转学了。 因为妈妈搬入了楼房居住。 而那个新家,离我的老学校,实在是太远了。 当然,因为那个楼盘,是大舅开发的。 所以,妈妈是以成本价购买的。 1996年,花了三万一千块钱,在最繁华的地段,买了一户97平米的楼房。 可笑的是,二十多年以后,还是我们的那个城市,还是那个价格,还能买到同样的房型。 中间的起伏不算,吹掉泡沫以后,一切又都回到了原点。 其实,从心里上来说,搬到妈妈那里以后,我反而没有家的感觉了。 因为,我那个唯一的家人,每天都在忙于事业。 所以,基本上不到了睡觉的时间,是根本见不到人的。 不像在爷爷那里的时候,我的身边,至少都会有一个人在陪着我。 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能够证明爱或被爱的最主要证据,其实是陪伴。 相应的,当我在妈妈的那里,找不到爱的证据后。 我便只好将我所有的感情,全都投给了学校里的那些花儿们。 第五十九章 陪伴 就因为转学,我永远地离开了,那个几乎每天都会陪伴着我一起放学的夏萍。 如果爱的证据,果然就是陪伴的话。 那么,这次离开,就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失恋”。 1995年5月份,爸爸死了之后,我便没怎么上学了。 1996年9月份,我直接升了一个学年。 在那之前,我从来没有将自己在学校中的那些喜欢,和爱情扯上关系。 因为家庭的生活,还是占据了我的大多数精力。 但到了新的学校以后,我的家庭成员直接降至为“零”。 对于我来说,那个新家,就只是一个,能够给我提供温饱的房子而已。 而我的妈妈,基本没有时间同我交流。 她的身体本来就不好,每天还要处理各种高强度的工作。 对于她来说,我的存在,或许就是一个高级护工而已。 听起来,好像并没有那么动人。 可事实,就是如此。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除了先天的血脉联系外,更多的还是需要在后天的相处中,慢慢的培养。 若是单纯的血脉联系,并没有生活基础的话。 就只能通过自我的认知水平,去想象着那种感情。 现在,我们以父母和孩子之间的感情举例。 出于天性的话,你应该会很爱你的孩子。 但是,你的人生经历和认知水平,又决定了,或许你又不是一个很爱孩子的人。 这种无论是爱或不爱的状态,无论你有没有孩子,都已经存在了。 哪怕仅凭着想象,你也可以去构建出那些,爱或不爱的场景。 但当你真的有了孩子,并与其相处之后,一切又会有了改变。 假如你是一个在自我的想象中,很爱孩子的人。 但是,你的孩子偏偏生来就是个魔头,从怀孕的那一天起,便折磨着你。 出生后和成长的过程中,每一刻都在让你失望,或许你便不会爱了。 我是说或许。 假如你的人生经历和认知,决定了你是一个特别讨厌孩子的人。 但是,你还是有了自己的孩子。 她\/他从出生起,就是个天使。每天给你各种各样的正向反馈,让你的人生充满了欢乐与希望。 或许,你又会开始变成了一个,十分爱孩子的人。 这就是相处的重要。 因为事实,往往会超出你的想象。 而真实的相处,才是事实的一部分。 无论我的妈妈爱不爱我,又或者说,无论我爱不爱我的妈妈。 对于我和妈妈来说,从我这次搬到她的身边起,才算是正式开启了,我俩之间,真正意义上的相处。 通过这一段,不受任何人干扰的相处时间,我们母子俩,又重新定义了爱。 虽然,那个时间很短暂。 但我却是幸福的。 我是说,如果跟后面的日子比起来的话,我刚到她的身边,扮演起高级护工角色的那段子日,其实还蛮幸福的。 只是,我的“主人”,大多数时间里,都不在我的身边。 而我的大多时间,都在上学。 但是,那些四年级的新同学们,比我早了整整三年的时间,便互相认识并开始相处了。 所以,刚去到那个班级的时候。 我很孤独。 在同学们互相叫着名字玩闹的时候,我就更加孤独了。 每当我感受到孤独的时候,我就会疯狂地想念我的夏萍。 因为,她给过我一个,来自于陌生人的在乎。 还有,来自于一个同龄人的陪伴。 妈妈在每个周末,或者偶尔不忙的时候,就会去她的一个同学家打麻将。 我就叫她琴姨吧。 妈妈有很多个女同学的名字里,都带个“琴”字。 因此,我就有了许多个琴姨。 这个牌友,便是我记住的第一个琴姨。 所以,当以后的剧情里,再需要出现其它的琴姨时,我可能就需要额外想好多的名字。 起名字,其实挺麻烦的。 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决定在接下来的故事里,将这个琴姨,改名为“麻琴姨”。 麻琴姨有一个姑娘,比我大几岁。 我已经想不起这个姐姐的名字了。 但可以确定的是,我眼里的她,很美。 小眼睛,短头发,个子高高的,还很瘦。 而她的妈妈,也就是我的麻琴姨,却是一个胖胖的女人。 在我很小的时候,便已经开始有了“美”的概念。 我这个漂亮姐姐的家庭条件挺好的,因为她的家中,有一个最新款的小霸王。 虽然,麻琴姨也是一个离婚的家庭。 但与妈妈不同的是,她好像一直就不怎么需要上班。 在这种情况下,还能独自带着一个女儿生活,并且有着很好的物质条件。 这让我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里,对麻琴姨还挺崇拜的。 我很喜欢跟着妈妈,去到她的家里。 倒不是因为她家有小霸王可以玩,而是在那里,我可以碰到那位漂亮的姐姐。 因为姐姐比我大几岁的缘故,所以我俩聊天的时候,往往都是由她来负责引出话题。 每当我给出一些很搞怪的回应时,她便会捂着嘴笑。 然后,她的小眼睛就会眯成一条缝,很迷人。 现在想想,后来的我,会对一些单眼皮的女生尤其感兴趣,应该就是受到了这个漂亮姐姐的影响吧。 她笑的时候之所以会捂着嘴,是为了不让麻姨发现。 因为,麻琴姨每次开始打牌前,都会要求姐姐在楼上好好学习。 而我的妈妈,也不允许我对姐姐有所打扰。 她要考试了,目标据说是一个外地的私立初中。 学校很好。 相应的,想去那里上学的话,对分数的要求也就很高。 中国的教育,其实挺有意思的。 很多所谓的名校,都设置了很高的录取分数。 这样,它们在一开始的时候,便比其它的学校,获得了更优质的学生资源。 同样的教材,这些优秀的学生们,因为更优秀的学习能力,自然会比其它尚未开窍的学生们,更容易取得更好的成绩。 但是,这些明明是学生们靠着自己的天分和努力,才取得的成绩。 第六十章 喜欢看 最后,却全都转化成了学校自己的声誉。 这些所谓的名校,明明是靠着那些优秀的学生资源,以及这些学生们创造的优秀成绩,才有的名气。 但它们在介绍自己的时候,却只是将这些成绩的取得,全部大言不惭地,归功为是自己的师资力量所至。 而学生们个人的努力,则被抹杀的干干净净。 可笑的是,几乎每一年,又都会产生黑马。 所谓黑马,就是那些不是名校出来的学生,却取得了比名校学生更优异的成绩。 天地良心,人家只是开窍晚了而已。 可这又证明了,真正厉害的强者,从不抱怨环境。 而所有优秀的环境,也其实都是强者创造的。 所谓“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就是这个意思。 真正的名校,应该是有教无类。 是培养人才的地方。 一定要有着,无论是怎样的学生,只要是从这个学校走出去,都会有所成长的信心。 而不应该是,提前就设置好一个高高的门槛,渴望让那些本就优异的弟子,扛着学校前行。 怎么说呢,这种“名校”,其实挺不要脸的。 恶心。 既然是一件很恶心的事,我们也就不做过多展开了。 只说麻琴姨,很信任她的姑娘。 认为她一定会在那里心无旁骛地,好好学习的。 就像我的妈妈,也很信任我。 认为我一定会安安静静地待在楼上,不去叨扰到姐姐的学业。 我觉得,我和姐姐都没错。 对于姐姐来说,她是在尽地主之谊地照顾客人。 只不过我这个客人十分健谈,所以她便礼貌的没有冷场而已。 对于我来说,话题都是姐姐提出的。 我作为一个客人,总不能让主人的话头,掉到了地上才对。 事实上,我俩在楼上到底干了什么,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有了这种信任以后,她们才可以心安理得的,坐在麻将桌旁愉快地打牌。 因为在新班级没有伙伴,所以每个周末,可以在麻琴姨家,见到那位漂亮的姐姐,便成了我那个时候的全部期待。 可惜的是,我和她见面的次数,一共才只有三次而已。 次数虽少,但我俩聊天的内容,却是百无禁忌。 我记得,那是一个周末。 妈妈一早起来,便迫不及待地拉着我,奔赴了她的“战场”。 至于早饭嘛,当然是如往常一样。 一个草莓夹心面包,外加一袋牛奶。 “去楼上找你姐吧,不许打扰她学习。自己玩自己的。” 到地方后,妈妈照例交代了我一句,便快乐地坐到了麻将桌旁。 在一阵洗牌声中,我亦是快步地上了楼梯。 当我轻轻地推开姐姐的房门时,她正在低头做着一张卷子。 见到我之后,她并没有同前两次那样,笑着和我打招呼。 只是随意地瞥了我一眼,便继续低头写卷子去了。 当时的我,自卑且敏感。 觉察到她的冷淡后,我便选择静静地坐到了一旁,随意地拿起一本书,假装读了起来。 心中却是在努力地回想着,自己有没有在哪里惹到过她。 “我上楼时的脚步太重了?应该不会。我第一次见她时,可比这次重多了。” 我不停地假设,又不停地推翻。 只试图找出一个,她突然对我变得冷淡的理由。 “那是因为我没敲门?这更不可能了!我从来也没敲过门啊!” 可笑的是,我宁愿如此绞尽脑汁地猜着姐姐的心思,也不敢主动地开口问上一句。 自卑的人就是这样,只会永远被动地等待着。 突然,我听到了笔被放在桌子上的声音。 等我寻声望去时,恰好与那双小眼睛对视。 我本能地想要避开她的眼神,却听她突然开口问道:“天涯,你有总想去多看两眼的女同学吗?” 若是前两次,我俩比较熟络的时候,听到她的这个问题。 我一定会毫不迟疑地,给出我的答案。 可刚被她冷落过的我,再听到如此问隐秘的问题时,却只觉得有些尴尬。 半晌,见我只是眨巴个眼睛,一言不发。 她又叹息道:“哎,可能你太小了吧。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没有特别喜欢看的人。” 说罢,她又拿起了笔,继续写起了卷子。 听有此话,我本能地不服。 立时在心中反驳道:“切,又是一个自以为是的大龄儿童!我年龄小怎么了?我不仅有喜欢看的人,还有三个呢!” 想到这,我又在心中盘算了一番。 然后,我又盯着眼前的漂亮姐姐,仔细看了一阵。 她做题的时候,很认真。 并没有察觉我的注视。 就在我看着她的过程里,又将刚刚心中的答案,稍稍做了一番修改。 同时在嘴中呢喃道:“从现在开始,我喜欢看的人,是四个了。” 她听到了我咕哝声,抬头问道:“你说什么?” 我用听起来很诚实的声音,回答道:“我什么也没说呀。” 大场面见多了,在一个小女生面前,说说谎什么的,简直是手到擒来。 见她皱着眉,似有不信。我连忙转移话题道:“那你现在有喜欢看的人吗?” 她回答的倒是很干脆。“当然有啦!” 其实从她开口和我说第一句话起,我俩之间的“隔阂”,便已经消失不见了。 因为,对于当时的我来说,这个漂亮姐姐在我心中的地位,可以说是予取予求的。 她不想说话的时候,我会想是不是我哪里做错了。 但只要她想说话的时候,我便立刻能有一百句回应,蓄势待发。 对于刚才的问题,我之所以会愣神,不仅仅是因为她的冷落。 还因为,我想给出一个,更准确的答案。 但听到她干脆的回答后,我竟然有些没来由的嫉妒。 本能地抗拒着,对她追问出下一个问题。 既然那个答案肯定不是我,我又何必给自己添堵呢? 可想虽然是这么想的,但看到她正注视着我的,那双小眼睛时,我却只能没骨气地追问道:“那是谁呀?” 我会这样问,是因为,她的眼神告诉我,她想要回答。 第六十一章 写信 “哎呀,说了你也不认识!是我班的班长!”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早就料到答案与我无关了。 但听她亲口说出后,我还是有些难过。 “能当班长的,一定是一个很优秀的男生吧!”心里虽是这样想着,但我还是有些不甘。 脱口而出道:“我也是班长!” 话一出口,我立刻就后悔了。 万一她把这事告诉了麻琴姨,然后麻琴姨只需要随便的,与我的妈妈核实一番。 那我随口吹出的这个牛皮,岂不是很容易就被拆穿了吗! 但很快我就发现,自己完全是多虑了。 听了我的话,她只是很随意地“哦”了一声,表示知道了以后,便没有了下文。 人家根本就不喜欢你,干嘛要去浪费时间核实什么? 你是什么,与人何干? 她突然又把笔,朝学习桌上随意一丢。决定道:“算了,不写了。反正爸爸根本就不会看。” 我正在为自己的自作多情,黯然神伤之时,忽然听到她的话语,心下一惊,连忙问道:“你要走了吗?” 上次有听她提起过。 当她的爸爸再次回来的时候,她就会被接到h市生活了。 她答道:“是呀,不然我妈干嘛要逼着我,补这些卷子呢。” 我猜测道:“麻琴姨,可能是比较在乎你的成绩呗。” 听到我的猜测,姐姐不屑地撇了撇嘴。“快拉倒吧!她才不在乎呢!” 说罢,她朝我眨了眨眼睛,悄声道:“她就是单纯的想让我爸知道,我在她的身边,也是会好好学习的而已!” 然后,她又摆了摆手,叹息道:“算了,你不会懂的。” 我已经有些愤怒了,自以为是的家伙怎么就这么多呢? 再说了,大家都是小学生,你只是比我高两个年级而已,有什么好骄傲的呢? 虽是这样想着,我却是神色如常地笑了笑,不置可否。 而我心中的愤怒,大概也就维持了几秒钟吧。便被随之而来的不舍之情,完全替代了。 “那你的班长怎么办?你们岂不是要分开啦?” 舍不得她离开的,明明是我。 可问出口时,我却在担忧着别人的感情。 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只能说那个时候的我,还不太了解人性。 所以才会一心想着,要做个善良的人吧。 听见我的问题,她微微一笑。 从桌案旁的一本书中,翻出了一个信封。 拿出来,对着我晃了晃。 炫耀道:“没事呀,我可以给他写信的。”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如此精致的信封。 免不了满眼的艳羡神情。 又一瞬后,我犹如醍醐灌顶般,抚掌大叫道:“对哦!可以写信啊!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见到我激烈的反应,她诧异地问道:“你也有要写信的人吗?” 突然的兴奋,瞬间冲掉了我的舔狗面具。 听有此问,我忙不迭地点头应道:“是呀!” 她终于对我产生了兴趣:“给谁写呀?是给你喜欢的人吗?” “不是!” 我回答的很果断。 当然,我说谎了。 我其实是想写给夏萍的。 而我说谎的理由很简单,我要在这个漂亮姐姐的面前,保持住一个“单身”的形象。 我才八岁啊!就已经知道如何“假装单身”了。 或许我的天才身份,有待商榷。 但我这个天生渣男的品质,却是如假包换的。 “好吧,你想给谁写都好。” 看来她对我的兴趣,并没有持续的太久。 这时,她忽然拉开了自己的抽屉,拿出了一大摞,印着各种花纹的彩色信纸。 冲我晃了晃后,摆在了桌面上,笑着说道:“这些信纸就送给你吧。到了我爸那边,再让他给我买新的。” “谢谢。” 我礼貌的道了声谢后,便沉默了下去。 那些信纸,我当然很喜欢。 但我同样很喜欢的姐姐,却马上就要离开了。 这难免使我有些惆怅。 接下来的时间里,她便不再和我说话了。 只是在那里哼着歌曲,愉快地收拾着东西。 对于我因为她的离开,而明显变得沮丧的神情,她始终都没有察觉。 又过了半晌,麻琴姨的声音,自楼下传来:“姑娘,收拾好书包,下楼吧!你爸来接你了!其它的行李,他已经装车上了。” “知道啦!马上!” 姐姐对我吐了吐舌头,笑了一下。 那双小眼睛,再度眯成了一条缝。“我走啦!不能陪你咯。你要是没意思的话,就去写信吧!拜拜!” 她只顾自己说完了,那一连串的话后,也不待我有任何反应,便拎起了那个,早已被她装的满满的大书包。 推开了门,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当我刚意识到,此情此景,是需要伸出手去挥动一下,并开口道别一声时,她早已消失在楼梯的尽头了。 连一声“再见”,都没有听我说上一句。 那位漂亮的姐姐,便永远地,走出了我的世界。 在门被关上的一刹那,我立刻便从“离别”的情绪中,解脱了出来。 见惯了离别,我早已学会了接受。 或许,我可以轻易地,从那些喜欢中抽身。 就只是因为,它们都从来都没有走过出我的想象吧。 这也是为什么,我会对夏萍念念不忘。 毕竟,我俩曾真的,无数次的走在了放学的路上。 当空气变得安静以后,我的心房,重新被夏萍填满。 于是,我便迫不及待地,坐在了姐姐刚才的位置。 从那些漂亮的信纸中,选出了几张我最中意的。最主要的,是那些有可能被夏萍喜欢的。 再将选好纸张,自我面前的桌子上展开。 我搓了搓手心上的汗,又在裤子上蹭了蹭。 取出一支圆珠笔,深吸一口气。 在信纸的左上角,颤抖地写下了那个名字。 “夏萍。” 这已经是我第二次写她的名字了。 名字写好后,我又愣了下来。 不是不知道写什么。 而是有太多太多的话,不知从何写起。 于是,我便只好盯着她的名字,将我俩分别后,发生过的那些事情,一幕幕地在自己的眼前翻阅着。 第六十二章 禁忌 可兜兜绕绕,反反复复地想了一大圈之后,才发现除了那个变故外,其它的一切,都是那么的不值一提。 但毕竟是第一封信,总不能上来就写一些,苦大仇深的内容吧? 当时的我,虽然学识有限,且词汇量暂时匮乏。 但什么时候说什么话的本领,却早已从生活中学会。 多番斟酌之下,我忽然想起了老师的谆谆教诲:“写文章嘛,最重要的,就是要有真情实感。” 于是,“我想你了”四个字,就成了那封信的开篇。 接下来,洋洋洒洒的四大张信纸,我便通篇贯彻了这一主题。 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对一个人,承认了自己的“想念”。 事实上,有太多的人,出现在了我的想念中。 爸爸死了,我想他。 在爷爷家的时候,我想妈妈。 现在跟着妈妈一起生活后,我又很想我的爷爷。 刚刚跟随着她的爸爸,去往h市上学的漂亮姐姐,我想她。 自己一个人,睡在那个平房里的时候,我想身边有个人,是谁都好。 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以及不同的场景下,我总会想着不同的人。 只是,在我写信的那一刻,他们全都变成了夏萍。 那些个场景是真的,那些个想念是真的。 那些个我所想念的人,也是真的。 我只不过,是将那些一直没有启齿过的想念,全都灌注给了同一个人而已。 在信中,夏萍成了我生活中的全部,成了我的太阳,我的希望。 我说过,我对任何艺术形式都很感兴趣。 不止是美术,还有音乐。 事实上,音乐才是唯一贯穿了我一生的热爱。 而当时的我,能接触到的,也不过是一些流行音乐而已。 写信的过程中,我忽然想到了,刚才那个漂亮姐姐收拾东西时,哼唱着的那首歌曲。 于是,在那封写满了各种想念的信中,我便使用了那首歌的歌词,做为了全文的结尾。 “莫名,我就喜欢你,深深地爱上你。 没有理由,没有原因。 莫名,我就喜欢你,深深地爱上你 从见到你的,那一天起。 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你如果真的在乎我! 又怎会让无尽的夜,陪我度过? 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你如果真的在乎我! 又怎会让握花的手,在风中颤抖? 莫名,我就喜欢你,深深地爱上你! 在黑夜里,倾听,你的声音! ——此致。 想你的:迹天涯” 落款完毕后,我不禁在心中,狠狠地感谢了一下,那位漂亮的姐姐。 若没有她才刚的哼唱,我是绝不会想到,可以有如此贴切的结尾的。 当然,后来我知道了,我最该感谢的人,应该是《你知道我在等你吗》的词曲作者:张洪量先生。 我不知道,自己是在何时患上多重人格障碍的。 或许,是从我主动戴上了,那一个个面具的时候,才开始的吧。 在我的身体里,住着无数个角色。 准确地说,我体内的“灵魂”数量,应该是“n+1”个。 其中,有“n”个是自己。 而那个“1”,则可以是我需要的任何人。 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给别人写过信。 是不是每个人写完信,都会自己再去看一遍。 而我看的信的原因,却不是为了要修改什么。 只是本能的,想去扮演一下,夏萍的角色。 是真的扮演,而不是想象。 因为在读信的过程中,“夏萍”会被信里的内容感动。 甚至,“夏萍”还留下了,同样思念的泪水。 在信的结尾处,“夏萍”看着“天涯”的名字,想起了那个中二的男孩,曾与她无数次的结伴,走在了放学的路上。 想起,她曾拉着那个小男孩的胳臂,轻声告诉他说:“我没有告诉我爸!” 合上信纸,“夏萍”呢喃道:“我也很想你,迹天涯……” 就这样,明明是一个人的大脑,却同时涌起了两个人的思念。 结果就是,那副超载的“躯体”,立时哭的不能自已。 好像我的妈妈,现在也正承受着这方面的困扰。 我见过无数次,她给别人发微信的时候。明明都已经发出去了,却还是会认真地,重听一遍自己发过的语音。 假如,她发了一段长度为30秒的语音。那么,当她再听一遍的时候,就会额外多付出30秒的时间。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其实是一种很浪费生命的行为。 我曾经就此事,对她进行过多次的“亲情提示。” 却永远只会换来一句:“我的事你少管!管好你自己的事得了!” 又扯得远了。 只说现在,当加倍的“思念”,恣意地攻击着我的身体之时。 时刻保持着清醒状态的那个“我”,突然听到了,来自于楼梯间的,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我”立刻叫醒了,正在那里“互诉衷肠”的“两个人”,并瞬间“夺回”了自己身体的支配权。 而我重新“掌权”后,做的第一件事,便是迅速地打开了一扇窗户,毫不迟疑地将那封,已经塞到了信封里的信件,丢了出去…… 早恋,是那个年代的禁忌。 我有一个比我年长六岁的哥哥,是大舅家的孩子。 人帅、钱多、性格好。 自然很受女孩子的欢迎。 在他的学生时代,曾经接到过一封,来自于同班女同学的“密信”。 是我的姥姥,给他收拾书包的时候,无意当中发现的。 不到半天时间,这件事就被姥姥那边的亲戚们,人尽皆知了。 于是,那一整个周末的两天时间里,我见到了无数波次的大人们,或结伴或单独的,找到了我的哥哥。 或苦口婆心地劝说,或语重心长地教育; 或耳提面命地诱导,或言辞尖锐地批评。 翻来覆去的,就只是为了阐述一个观点:“禁止早恋!” 当时,我也在场。 因此,很幸运地,全程参与到了,那场持续了两天多时间的,“主题教育”活动当中。 虽然,我只是个配搭。 可也还是在那场“立意深远”的活动当中,汲取到了属于自己的“深刻的教训”。 第六十三章 坐庄 这个教训就是,要想爱情活的长久,就一定要时刻注意保密! 这一次,我没有说谎。 当时的我,就是我那么伟大。 在明知自身难保的情况下,脑子里想的,却还是要尽全力的守住,我的爱情。 在聆听大人们对哥哥的教诲中,我意识到了,自己其实是和哥哥犯了同样“罪”的。 我也早恋了。 事实上,若从细处去审视的话,我比哥哥的罪行,还要更为严重一些。 因为,在哥哥的早恋故事里,他是收情书的那一个,属于被动的从犯。 而在我的故事里,我是写情书的那一个,作为“早恋”的发起者,我属于主犯。 前文中,我们已经分析过。 主犯要受到的惩罚,自然会比从犯重。 即便大人们当着我的面,有效地惩了前。 但那个虽然惶恐,仍然无法放弃所爱的我,却没有因此而毖了后。 通过这件事情,我只是将心中的那些喜欢,全都小心地转入到了地下而已。 既然是地下,我便绝对不能被人发现。 因为不能被人发现,我便只好将那封,刚引得“两个人”痛哭流涕的信件,“无情”地丢了出去。 开门的是麻琴姨,她看了一眼,正伫立于窗口的,神色慌张的我。 笑了一下,随口问道:“在窗户那看啥呢。” 听有此问,我不假思索地回道:“没什么,有点闷。开窗户透透气。” 其实,这是妈妈常常会吩咐我去做的一件事情。她心肺功能不好,总会觉得胸口发闷。 每当这个时候,她就会命令我去打开窗户,让她透口气。 所以,我相信,当我用出这个理由搪塞麻琴姨时,是没有表露出任何破绽的。 我总是会下意识的,记住生活中那些反复发生的小细节。 然后,在某个需要的瞬间,将它们转化成我手中的武器。 突然,一阵穿堂而过的凉风,吹乱了屋内的书本。 麻琴姨关上了房门,提醒道:“天冷了,别在窗户那站着了。再冻感冒咯!” 我“嗯”了一声,裹了裹衣服。 却还是挡在窗户旁,一动不动。 她也没有理会,只是去到了一个柜子旁边,打开了柜门。 一边翻找着,一边对我解释着来意。 “你们娘俩真有意思,一个怕冷,一个怕热!” 话音刚落,她便从那个柜子之中,抽出了一个毛毯。 对我比划了一下,吐槽道:“上我家打麻将,还得让我给她备个毯子披腿上!” 说着,她见我还是固执地站在窗户旁,便径直朝我走了过来。 手指着另外一边的窗户,提示道:“你在这边玩的话,可以把那边的窗户开着。这让风直接吹着,非感冒了不可!” 看来那些细节,只会救你一时。 自作聪明的掩饰,根本无法救得你的一世。 在我还未想到拒绝之法时,麻琴姨已经来到了我的身边。 当然,在她关窗户的时候,更是一眼便发现了那封信。 她一只手指着那处,一只手拍着我的肩膀。 问道:“天涯你看,那是不是一封信?” 我虽面色惨白,却佯装无事地顺着她手指的方向,假意打量了一阵。 我扔信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在她家二楼的窗户外边,紧挨着的,便是另外一户人家的房顶。 虽然那户人家只有一层,但那么近的距离,只要不是瞎子,你甚至可以在那房顶上,看清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石子。 见我并不言语,她进一步指引道:“就在那里,看见没?离那个烟囱挺近的!” 自知避无可避,我只好先“嗯”了一声,算作回答。 同时,迅速地在心中谋划着,下一步的应对之法。 麻琴姨很快便察觉出了我的异样,略一思索后,讶异道:“你扔的?” 我当然没有承认,可是也没有否认。 这种近似于人赃并获的局面,我本能地选择沉默以对。 毕竟那封信里的落款处,明明白白的写着我的名字。 真计较起来,只需找个梯子,取下那封信打开一看便可。 事实面前,再完美的谎言,也是徒劳。 当时,我只是祈祷着,麻琴姨可以稳重些,不要将这件事闹大才好。 我甚至已经开始,提前酝酿起了眼泪。 想着一旦她开口质问我的话,我便哭着求她替我保密。 若是被妈妈知道了,只怕我会死的很惨! 那可是早恋之罪啊!高压线啊! 就在这时,麻琴姨忽然邪魅一笑,悄声问道:“是不是你妈写的?”她将耳朵凑到了我的嘴边,进一步追问道:“偷偷告诉我,她给谁写的?” 我有些厌恶地朝后躲了躲,只说出了三个字,却同时回答了她提出的两个问题:“不知道!” 我本想马上承认那是我写的,毕竟不能让这盆“脏水”,没来由地泼到了妈妈的身上。 可侥幸心理作祟下,我还是选择了继续沉默。 这时,我听见了妈妈的声音,自一楼楼梯处传来:“能找到了不?找不到拉倒了!我披件衣服得了。让你帮我找那么半天你都不去,非赶我坐庄了,你来勤快劲儿了!” 听有此话,麻琴姨冲我撇了撇嘴,小声嘀咕道:“看你妈多不讲理,我给她找毯子,她还不乐意了。” 之后,她冲着楼下回了句:“来了!找到了!” 然后,是妈妈渐行渐远的声音:“快点的!心眼都让你长了!” 麻琴姨打开房门,刚迈步准备离开时,又忽然停了下来。 转身对我嘱咐道:“再觉得闷,就开那边的窗户哦!” 看来,她还是一开始就信了我说的话。 如果是这样,那么她看到那封信时,所说的那些言语,其实就只是些玩笑话而已。 虽然,一直到她们的牌局结束,我都是在忐忑中度过的。 但我还是依据对妈妈的了解,成功说服了自己,一切都是安全的。 因为,如果我败露了的话,妈妈一定忍不到结束,便会冲到楼上,对我修理一番的! 结果,在那天回去的路上,妈妈却突然愤恨地问道:“你麻琴姨上楼都干啥了,待了那么老半天?” 第六十四章 学妹 妈妈的问话一出,我浑身汗毛倒竖! 一股深深地绝望,直冲天灵盖。 心脏狂跳不止,连正常呼吸都无法做到,更不要说开口回答什么了。 对于我的沉默,她倒是没有像以往那样咄咄逼人。 但我偷眼去看时,却见到她的脸色,早已变得极为难看。 那一刻,我满脑子都是她每次生气时,歇斯底里的样子。 比如,对我说一些,诸如:“和你那死爹一个样!一天天撒谎聊屁的!”之类的,我虽极其反感,却又无力反驳的话语。 又比如,问一些,诸如:“一点用没有,干啥啥不行!我养你干啥啊?”之类的,我也找不到答案的奇怪问题。 但比起这些,我最怕的却是那句:“滚回你爷家吧,一点也不听话!我不要你了!” 说她是威胁吧,可每次她都真的会打开房门,用力地将我推出门外。 拉扯间,还曾经撕坏过我的一条秋衣。 你要说她就是真的不想要我了吧,可每次我徘徊在门外,希望破灭,准备摸黑回到那个,只有我一个人是外人的爷爷家时,她又会打开房门,背靠着灯光,像个天使一般,把我请回到她的房子里。 十分宽宏地,赐予我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 虽然大多数的时候,我是真的不知道,自己究竟错在了哪里? 但我此刻的处境,则与往日大不相同。 在她家的时候,她要想撵我走,至少还得开个门,再把我往外推一下。 现在她要抛弃我,只需要加快离开的脚步,把我往大街上,随便的那么一丢,就可以做到了。 又或者随便叫个老爷车,然后扬长而去,留我一个人在原地零乱…… 当我想到这里后,身边每路过一个老爷车,我都会心惊肉跳一下。 就在我已经快要准备好,接受再次被妈妈抛弃的命运时,却听她再度幽幽地开口道:“下次再也不去她家玩了!本来今天运气老好了,结果刚开始连庄。她就到楼上去了,还美其名曰替我找毯子!就是想断了我连庄的气运!” 听到她这一连串的吐槽后,我立时安心了不少。 原来无论是麻琴姨还是妈妈,至始至终,她们所在乎的,就只是打麻将那一件事而已。 尤其是麻琴姨。 就算是没有那封信,她也一定会再找一些其它的什么理由。 总是就是想方设法的,也要在楼上多拖延些时间的。 因为她要破坏妈妈的,“气运?” 这个词还是我第一次听到,便被我牢牢的记住了。 当它第一次从妈妈的口中出现时,我感觉到了她对它的深深在乎。 受此影响,在我还没有建立起科学的世界观以前,对于这个词,我也陷入到了深深的迷恋。 迷信的人不一定都会好赌,但好赌的人,一定都很迷信! 见我还是一言不发,妈妈转移话题道:“你在楼上都干嘛了?” 根据我的经验,此刻她真正关心的,并不是我到底干了什么。 因为,她从来就没有关心过。 所以,她真正的目的,其实是想在我的回答中,找到我的破绽。 这样她就可以顺利地迁怒于我,以便发泄从别人那里获得的不满情绪。 因此,我不假思索的说谎道:“我在看书。” 果然,她如果真的关心的话,一定会再问上一句,“你在看什么书”的。 但是她没有。 而是直接断言道:“一天天净看那没有用的书,学习的书你是一点也不看!” 这个时候,我本应继续选择沉默以对,才是最好的应对。 可是我没有。 而是尝试着将话题扯回到“气运”上来,但话一出口,就变成了:“麻琴姨说是你让她取的毯子。” “净扯淡!我就进门的时候,随口说了句:''你家太冷了,下次来得带个毯子来。''” 虽然,我没有继续得到关于“气运”解释,但我还是成功转移了火力。 妈妈的情绪宣泄点,终于回到了“正主”身上。 “结果她也没动地方啊!偏偏等到我连庄了,她才来勤快劲儿了!妈的!从小她心眼就多!” 听到此处,我就着妈妈的话,诚恳地建议道:“没事,咱下次不去了!” 我说的是心里话。 因为姐姐走了之后,那个地方,已经再没有吸引我的地方了。 当然,最主要的是,我仍然担心着,万一麻琴姨突然对那封信的内容,来了兴趣的话,我的行迹就会败露。 就在我以为自己可以和妈妈达成共识,而这个话题也将要告一段落之时,妈妈却坚决地否决了我的提议。 虽然,那个提议,明明就是她自己提出的。 “没事,照去不误!从小我就压她一头。这点小伎俩,咱不怕她。” 虽然我俩没有达成共识,但听到妈妈嘴里的“咱”字之后,我还是觉得很开心。 因为,那一刻,她再次把我当成是和她一伙的了。 后来的日子里,我曾无数次地想起,那封其实并没有人在乎的信。 我常想,那两个为了自己的“气运”而斗法的女人,好像在无意之中,改变了我这个无辜者的命运。 但我耿耿于怀那封信的日子,却并没有持续的太久。 很快,我新转去的那个学校的新班级里里,来了一位新的同学。 正是因为她的到来,我便不再是班级里的新人了。 虽然,她也才不过只比我晚去了一个月左右而已。 她叫王娇娇。 或许因为我俩都是新人的缘故,所以班主任把她安排到了我的旁边。 因此,王娇娇同学,就成为了我的新同桌。 她是跳级上来的。 在老师当众说出这个信息时,我十分佩服她的勇敢。 因为那时的我,连和陌生的高年级学生说一话都不敢。 作为一个女生,她却敢选择跳一级,直接坐到了那些原本是高年级的学生堆里。 但这些,都不是最终促使我决定去靠近她的原因。 我想要去主动接触她,只因为每当我面对她时,心中都会升起一股,我是个高年级大哥哥的心态。 第六十五章 如果云知道 这种“牛逼”的感觉,对于常年处在“社会最底层”的我来说,无异于是十分诱人的。 无论我怂的有多么逼真,舔的有多么投入。都不能改变,那些只是面具的事实。 骨子里的我,其实是一个挺大男子主义的人。 而那个让我发现了自己这个品质的人,就是王娇娇。 虽然,当时的我并不知道,她的年龄,其实还要比我大上几个月的。 我只知道,这个沉默寡言的小姑娘,似乎特别需要别人的关注。 尤其是在全班同学们,因为相互早已熟识,开始叫着名字追逐玩闹的时候。 她都会静静地待在一旁,或是看着书,或是写着那些,永远也写不完的习题。 在她的身上,我似乎看见了,曾经那个初来乍到的自己。 我本能的认为,她一定也是很需要伙伴的。 于是,我便主动扮演起了,那个伙伴的角色。 总是会时不时的找出一些话题,与她主动攀谈一阵。 而她呢,又每次都不会让我冷场。 渐渐地,我们开始有了说不完的话。 当然了,大多数的话题,都是我硬往上凑的。 因此,我也出过不少的糗。 当时,我俩经常会分享一些,自己的喜好。 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和她已经算是朋友了。 有一次,在下课休息的间隙里,她突然拿着一张明信片,指着上面的一个单眼皮女生,与我分享道:“我很喜欢听她的歌,家里有许多都是她的磁带。” 我快速地瞄了一眼明信片上的文字,然后夸张地附和道:“我也喜欢诶!许茹芸嘛!你看她的单眼皮,多好看!” 她问道:“那你喜欢她唱的哪首歌呢?” 天地良心,我当时听歌,是从来不会去注意,演唱者到底是谁的。 虽然后边为了赶时髦,也假装追过一段时间的星。 但只有我自己明白,在面对那些歌星时,喜欢,已是我能付出的最高情感了。 崇拜? 不好意思,我这一生,就只崇拜一个人——毛泽东! 扯的远了。 只说当她问我喜欢许茹芸的哪首歌时,我的脑袋自然是懵掉的。 我哪里知道,她都唱了什么? 就连她的名字,我都是那一刻才知道的! 虽然,凡是被我听过的歌曲,只要前奏的第一个音符一响,我立时便能听出它的出处,并且跟着哼唱下来。 可她既然问了,我又不能不回答。 情急之中,只好问出了一个同样的问题,试图先稳住她一阵。 “挺多我都喜欢的,你呢?最喜欢哪一首?” 我原本想的是,无论她的答案是什么,我就只需要跟上一句,“好巧啊,我也是诶!”,便可以顺利地蒙混过关了。 但是,当听到她说:“我喜欢那首《如果云知道》。”时,我灵光一现,自作聪明地回复道:“这首还行吧,但我更喜欢的,是那首《风中有朵雨做的云》。” 说罢,我还开口唱了几句:“风中有朵雨做的云,一朵雨做的云。云的心里全都是雨,滴滴全都是你~” 唱罢,我还满怀深情地看了她一眼。 同时,在心中赞叹着:“我屮,这段歌词,可真是太能表达我的心意了!” 当然,我也没有忘记,为了自己的机智,疯狂点赞。 或许是我的深情眼神,太过于摄魂。只见她的神情一滞,下意识地回复道:“这首歌我也很喜欢听,但它好像不是许茹芸唱的吧?” 听有此话,我虽心虚,却还是固执地坚持道:“当然是她唱的啦。” 见她眼神依旧迟疑,我继续解释道:“你看,她叫许茹芸。所以她的歌曲里,总是会和''云''扯上关系。比如,你喜欢的那首《如果云知道》。对吧?” 我觉得,我说的非常有道理。 因为,我确实是根据王娇娇说出的歌名,才联想出“许茹芸的”另外一首歌的。 她应该也被我严丝合缝的推理所折服,似有所悟地点了点头。 半晌,自言自语道:“我怎么就不记得,这是许茹芸唱的了呢?看来我得回家再翻一翻磁带了!” 当时,我已经对自己的论据,深信不疑了。 因此,在听见她的呢喃后,我还颇为不忿地回怼了一句:“翻去吧!如果这首歌不是许茹芸唱的。那么它的名字就该是,《风中有朵雨做的其它什么东西了》!” 在这里,我不得不郑重地,向孟庭苇女士,说一声抱歉。 对不起,我真的是很久以后才知道,那首歌其实是由您演唱的。 不知道王娇娇同学,最后到底有没有去求证这件事情。 我只知道,后来的她,再也没有和我聊起过许茹芸了。 就算没有流行乐,我俩还是可以聊其它的话题。 当我知道她还有一个亲戚,也是我们班的同学后,我立刻便有了一个新的伙伴,张童。 在心里,我一直是把他当成我的大舅哥去相处的。 因为,我听王娇娇说过,张童是她的表亲。论起来,她还应该管他叫一声哥的。 虽然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从来就没见过,她俩在班级里说话。 如果王娇娇,是我妹妹的话,我一定会缠死她的! 许多年以后,我终于有机会,对此事进行了一番求证。 原来,她俩属于远亲。 张童的姥爷,是王娇娇的姥爷的三弟。 换句话说就是,她俩虽亲,但是不熟。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张童和她之间,可能都没有我和她之间,更为熟悉一些。 我屮,可惜我当时不知道。 不然的话,我绝对不会在那小子身上,浪费那么多时间的。 当我对王娇娇,连续示好了大概一年的时间吧。我俩的关系,却始终都没有进一步的理由。 现在想想,那可是小学五年级啊,朋友们。 还是太早了。 就算再进一步,又能怎样? 但当时的我,已经在妈妈的身边,生活了一年之久了。 一年的“面壁”生涯,我实在是太寂寞了。 我必须要找到一个出口,去装载我那无处安放的情感世界。 所以,我决定开启“曲线救国”的思路。 第六十六章 六脉神剑 所谓“曲线救国”,其实就是“大舅哥路线”。 事实证明,人只要是全身心的想去做一件事情,并肯付诸于行动的话,或许不会成功,但一定会有一个结果。 所谓“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就是这个道理。 到了九岁的时候,班级里的绝大多数同学们,都有了简单的性别意识。 男生和女生之间,泾渭分明。 原本男孩子之间,想要熟络起来,可能只需要一句话就够了。 何况,我已经有意无意的,找张童说过好多次话了。 因此,很快的,我便和他,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来到妈妈身边的我,虽然寂寞,但也乐得自在。 除了偶尔犯错时,还是难免会被妈妈大吼着,要将我赶回到爷爷家外。 对于家庭,我已经没了之前的恐惧。 因为没了爸爸以后,家中再也不会出现,那些见血的“战争”了。 因此,我渐渐地寻回了那个,没有烦恼的小小少年,应该有的模样。 虽然妈妈总是没空搭理我,但至少那段时间里,她就只属于我。 所以,我的性格,也逐渐的外向了起来。 当然,使我变得外向的最主要原因,是心底那股,总想找机会,在王娇娇同学面前展示自己的,意念作祟。 包括但不局限于,哗众取宠,助人为乐,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等等。 一切我自以为可以在她心中加分的事情,我都会努力去的尝试。 但外向的,毕竟只是表面。 当时的我,还是没能完全走出,自卑的困境。 虽然,我对王娇娇同学,那丝毫不加掩饰的长时间示好,以及因此而表露无疑的居心,早已是路人皆知。 说来惭愧,我几乎是对全世界都昭示了,自己对王娇娇的喜欢。 但面对被喜欢的那个主角时,我却始终是开不了口。 我还天真的以为,只要我一天没有对她亲口承认,王娇娇就会一直被蒙在鼓里。 就算发展到后来,哪怕我只是当众叫一声她的名字,都会引来全班同学的起哄。 用现在的话讲,就是哪怕全班同学都已经磕起了我俩的cp,我却还是坚定的认为,王娇娇同学,她就是不知道,我喜欢她这件事的。 张童也不例外。 他似乎早就猜到了,我接近他的真正目的。 因为,他总会在我快要对他失去兴趣的时候,突然蹦出几句,王娇娇在家里时的形象。 比如,他会说:“过年去我妹家玩的时候,我总喜欢躺在她家的钢琴上睡觉。” 以便给我传递一个,王娇娇会弹钢琴的信息。 他还会说:“相处的时候,我们会非常注意保持距离的。我连她的手都没有牵过!” 言外之意是,王娇娇同学,很,清纯? 当我努力理解着,张童给我讲这个故事,是要表达什么时,却被我抓住了一个无法容忍的细节。 我大叫道:“我屮你为啥要牵她的手?” 张童很无辜地回道:“我说的是,我没牵过她的手啊!” 我不依不饶道:“没牵过就没牵过,你为什么会表现的那么遗憾?” 张童无辜到了极点。“我什么时候说我遗憾了?” 我继续质问道:“不遗憾的话,你为什么会耿耿于怀?” 张童无奈地摇了摇头,说道:“你好像有病,那是我妹妹诶!我们不可能的!” 我不忿道:“在小说里,表哥和表妹之间,不就总是会暧昧不清的!” 张童兴致勃勃道:“哪本小说?” 我想了一下,回复道:“《天龙八部》!这里边的慕容复和王语嫣之间,不就是表哥和表妹的关系吗?” 张童犹豫了一下,反问道:“王语嫣最后不是跟了那个小和尚吗?” 我鄙夷道:“那个小和尚叫虚竹,他的另一半是梦姑,西夏公主!你个白痴!” 说罢,我又捶了他肩膀一下,讥讽道:“你到底看没看过《天龙八部》?” 张童耸了耸肩,诚实地回答道:“没有。只是听我的那些哥哥姐姐们聊起过。” 他顿了顿,问道:“你看过?” 我仰头看天,骄傲地回道:“当然了!我妈以前开过书摊!我看过的书可太多了!” 他眉眼含笑,讨好道:“能不能借我看看?” “不能!” 我之所以会回答的如此坚决,是因为家中的书,早已经被妈妈全都处理掉了。 看着他失望的表情,我眼珠一转,计上心来。 “但是,我可以讲给你听。” 他大喜道:“行啊!你真够意思,天涯!” 我说道:“作为交换,你得经常给我讲讲王娇娇的故事。” 他答应的很痛快。“没问题!” 半晌,见我无言,他试着央求道:“要不,你现在就给我讲一段呗。” 我略一思索,回复道:“你听说过''六脉神剑''吗?” 说着,我伸指做剑,在他面前“biu~biu~biu~”地比划了一番。 听着我嘴里发出的拙劣“音效”,张童一脸艳羡地问道:“没有!这招一定很厉害吧?” 我收起了“指剑”,尽力的摆出了一副“高人”姿态。 回答道:“那是当然!这可是《天龙八部》里最强的武功之一!” 看着张童心驰神往的表情,我知道,我已经成功吊起了他的胃口。 “你知道这招,最后被谁练成了吗?” “被谁?” 九岁的男孩,就是这么容易被吸引。 当时的张童,已经完全被我掌控。 我又故意沉吟了一阵,方才给出了答案:“段誉!” 说罢,我再度捏起了“指剑”的手势,目光凌厉地看向他,沉声问道:“你知道段誉是谁吗?” 张童认真地思考了一下,踟蹰道:“我听过这个名字,好像是个高手!” 我张开双臂,将“剑尖”对准了他。 继续沉着声音说道:“段誉,是王语嫣的守护神!” 就在张童似有所悟的时候,我突然怪叫一声,朝着他的前胸,就是一顿“乱剑”。 一边杵他,我还一边念念有词道:“看我不打死你这个慕容复!让你再对我的王语嫣,有非分之想!” 第六十七章 救命 就在我狂风骤雨般的一阵“biu~biu~biu~”中,“慕容复”,举手投降了…… 从那天开始,王娇娇同学,就成了我的“王语嫣”。 而我呢,自然就扮演起了,那个痴情的“段誉”角色。 但与金庸老先生笔下的故事,略有出入的是,我这个“段誉”,和“慕容复”之间的关系,还是蛮好的。 因为,“慕容复”时常会缠着我,问一些《天龙八部》里的故事。 而我只能连唬带蒙的,将还能记住的一些片段,强行拼凑到一起。再经过我的一番“艺术加工”后,以说书的形式,讲予他听。 因为那本书,我并没有看完。 理由很简单,妈妈是非常抗拒我去看一些,与课本无关的书籍的。 为此,我便只能偷偷地看。 结果就是,我经常会被她抓到,然后臭骂一顿,再将我的书籍没收。 但我又特别的喜欢看书,各种各样的书。其实不止是书,而是所有带字的东西,只要被我发现了,我都会仔仔细细地从头到尾阅读一番。 在许多个被妈妈关在家里,却又不给我书看的日子里。我就会去翻看家中的各种说明书,电子产品的,生活用品的,包括各种药品的。 其中药品的说明,我看的最多。 因为,妈妈常年被各种疾病困扰。 所以,在她的家中,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各样的药物了。 从1997年开始,妈妈更加玩命的,投入到了她的事业当中。 虽然之前的她,也是一个工作狂人。 但这股劲头,却从1997年开始,更加的澎湃起来。 之前她那么努力,或许只是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 顺便再报答一下,大舅对她的知遇之恩。 但1996年的时候,也就是妈妈刚把我接到她身边不久吧,婚姻的不幸叠加她青少年时期的任性,再结合那段时间工作里的拼命。 很快,她又再次病倒了。 其实,奶奶带着我去医院探望妈妈的那次,她就已经病的很严重了。 只不过,当时鹤岗的医疗水平不是很高,医疗条件也很差。 许多疾病,连一个明确的诊断都做不出,就更不要说去治疗了。 但妈妈的病则不同,当她又一次被送进医院后,很快便得到了一个明确的诊断。 只是参照当时鹤岗的医疗水平来讲,医生拿到结果后,就只是对妈妈,交代了这样一句话:“回去想吃点啥吃点啥吧!身边别离人!” 她得的,是风湿性心脏病。 人在感染了a组乙型溶血性链球菌后,如果不尽早治疗,就会发展成全身的炎症。 那段时间,她经常莫名其妙的发烧,就是心脏瓣膜发炎后,导致病变引起的。 但她却一直当成普通的感冒发烧去治疗。 大多数情况下,连消炎药都不肯吃,只是打个退烧针了事。 直到二尖瓣开始严重返流,导致她已无法生活自理,直接卧床不起后,才想到要做一次全身的检查。 结果就是,鹤岗的医院明确表示:“医无可医!” 就在妈妈的家人们,都已经开始为她准备后事的时候,二舅妈偶然从旅社的一个住客口中得知,北京的阜外医院,似乎可以治疗这个疾病。 治疗方法,是“置换心脏”。(其实就是换一个二尖瓣,用人工瓣膜替换掉原有的病瓣。) 在当时人们的认知中,“置换心脏”,无异于天方夜谭。 当听到这个荒谬的治疗方法后,我的姥姥,第一个站出来表示反对。 因为,这个治疗手段的背后,还跟着一个,相当于是天文数字的治疗费用。 最主要的,在又经过了一番详细的打探后,得知了这个手术的成功率,才只有千分之三而已!(现在成功率已经很高了,若是由优秀的心外科医生操刀的话,成功率甚至可以无限接近于百分之百。) 用姥姥的原话说就是:“有那钱,扔水里还有点响声呢!” 其实姥姥心疼的不是钱,而是那些需要凑钱给妈妈治病的,她的其他孩子们。 何况,大家才刚为妈妈凑过一次钱,也就是我的那笔抚养费。 妈妈当时刚从爸爸的事情里解脱,别说积蓄了,没有饥荒就已经是个奇迹了。 如果没人给她出这份钱的话,等死,就是她唯一的选择。 在开这个关于是否去北京试一试的家庭会议时,妈妈就在小屋里躺着。 当姥姥的话语传进妈妈的耳朵里时,她已经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这时,又是我的大舅,她的大哥,站了出来。 力排众议道:“如果我们不知道这病有治疗的方法,咱也就认了。现在既然听说了,去北京还有一线希望。我们却放弃了的话,我一定会后悔的。” 然后,是我的二舅,紧跟着表态道:“对,必须试一试,就算最后没救活,咱起码都没有遗憾了!” 然后,我的大姨说道:“我虽然没钱,但是我可以去医院照顾缘。” 然后,是我的小姨。“我的饭店刚开业,脱不开身。但二姐回来之后的事,交给我就行了。我可以负责她恢复期的调理工作。” 姥姥一直守寡,独立带大了所有的孩子。心肠虽软,但性格却是坚毅。 我猜,她一开始会说出那样的话,是想一个人背起所有的责任,不想给其他子女压力。 即便,这个责任,还有一个很难听的名字,叫“见死不救”。 如今见孩子们都表了态,自是老泪横流,万分欣慰。“就我没有事,到时候我陪着缘一起去北京,直接在那陪护!” 接着,我的大舅再度发言道:“老二(他是在叫我的二舅妈),你去楼上,把进门起的第五个地板抠开,里边有个信封,装着一万美元。你拿出来,明天去银行换成人民币,然后买最近的票,带着缘和咱妈,去北京!” 妈妈曾说过,大舅从小就喜欢攒钱。 而我的大姨呢,就会经常组织其它的弟弟妹妹们,合起伙来偷大舅的钱花。 第六十八章 大猫! 在那个年代的东北,一个边陲的小城,就知道将钱换成美元存起来。大舅的眼光,可见一斑。 听见如此安排,二舅也开口附和道:“媳妇,咱家存折里的两万块钱,你一并取出来带上,我明天开车拉你们去北京!” 姥姥家那撇的亲戚们,都是生意人。 那个年代的生意人,手里基本上都不会留有太多的积蓄。 在生意人的概念里,钱是要放在外边“生钱”用的。不是用来放在家中或存在银行里,生虫子用的。 生意人的眼中,只有生意。 钱,就是他们的生意。 而那一天,妈妈的两个哥哥,一次性拿出了,他们所有的“生意”。 那一刻,他们放弃了生意。 只为留住,他们妹妹的命。 那个时候,想从鹤岗开车到北京,只能走国道。 因为妈妈手术的那一年,距离京哈高速建成通车,还有四年的时间。 全程两千公里,他们开了四天。 每天休息的时候,二舅安顿好他的妈妈,媳妇还有妹妹以后,就会搂着一把枪刺,去车里睡觉。 因为他要守护车中装着的,他妹妹的命。 事后,每当姥姥十分心疼地念叨起这件事时,二舅都会十分自豪的回上一句:“这次,你们看出来个矮的优势了吧?我要是个大高个的话,在车上睡四天,估计早就''窝挺''死了!” 本就病入膏肓,再加上四天的舟车劳顿,当妈妈终于抵达北京阜外医院的门口时,早已是奄奄一息了。 每次妈妈讲到这里时,都会感慨一句:“我这一生,一直都很幸运。” 事实上,她也确实很幸运。 妈妈入院的那天,阜外医院刚好在筹备建院四十周年的院庆。 与她一同“入院”的,是被阜外医院特意请来,参加院庆活动的,来自于全世界的心外科医疗专家们。 而且她刚一入院,就更幸运的,被选为了,院庆当天的,手术展示病历。 因此,在家人们只知院址,却仍旧求医无门的时候,妈妈竟然稀里糊涂的,就得到了世界级专家团队的会诊。 到了院庆那天,院方一共准备了三台手术。 在这里,我无法继续用“幸运”两个字,去形容那天的结果。 因为三台手术,最终只成功了两台。 第一台,是一名只有五周岁的小男孩。 妈妈是第二台。 第三台,是一名五十周岁的,刚步入老年门槛的男子。 对于那名孩子的家人来说,那一天的院庆,最终没能与他们有关。 我找不到语言去形容,当我知道这个结果后,内心所受到的震撼。 正是这件事情,在只有八岁的,我的心中,构建出了一个,基础的世界观模型。 当时的我,并不知道它究竟是什么。 直到,许多年以后,我无意当中读到了《道德经》里的一段话。 方才真正顿悟了,我八岁时就已经摸到了门槛的,世界的真谛。 那句话的原文,是这样说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原来,在别人的眼中,我们,都是蝼蚁。 谁也不会在谁的世界里,真的存在。 而我们自以为很重要的一切喜怒哀乐,若站在全人类的角度去看待的话,都是那么的不值一提! 就像,那三台手术。 失败者,难免怨天尤人。 成功者,自然喜气洋洋。 可对于医院来说,那不过就是三台手术而已。 就像我的故事,对于你们来说,不过是芸芸众生的“一本书”而已。 是感同身受,还是索然无味。 都不重要。 但整个世间的一切,似乎又都存在着一种很复杂的因果联系。 宇宙,其实是一个整体。 随便一个结果的改变,整个世界都将不会再是它现在的样子。 假设三十年前,失败的是第二台。 就不会有这本书的出现。 我将不会是我,你也将不会是你。 我们之间,就将永远斩断了,我在屏幕前写,你在屏幕前看的缘分。 但那个孩子还活着,又会改变一整个世界的因果。 世界虽然玄妙,但它不是“薛定谔的猫”,它没有如果。 有的,只是你看到的结果。 现在的结果就是,当妈妈刚从麻醉中醒过来时,有一个老外,一边拍着她的肩膀,一边用蹩脚的中国话,赞叹道:“大猫!大猫!” 妈妈当时没听懂,过后询问她的主刀大夫后,方才得知。那名可爱的国际友人,其实想表达的是:“你的命真大,像猫一样!” 因为他学到的,第一个来自于中国的文化知识,就是:“生命力顽强的病人,都是猫。因为在中国,猫可以有九条命!” 妈妈还说,在她被推进手术室之前,姥姥还曾拉着她的手,反复安慰道:“缘啊!你放心去吧!孩子你不用担心,我们管!” 每当说到此处,她一定会皱着眉,狠狠地吐槽一句:“哪有那么安慰人的?我都不愿意接她的话,她一点没看出来!还一个劲儿的说!” 说罢,她还会对着我再补充一句:“我当时就是考虑你!爸都没了,不能再没有妈了!所以才坚持挺过来的。不然,我是真的活够了,没啥意思!” 她说的话,我信。 最后,她总会以这样一句话,作为结尾:“我这条命,是你姥家人一起救得。我欠他们的!尤其是你大舅,人得知道感恩!我得拿命报答他们!” 从那天开始,她似乎就再也没有为了自己去活着了。 报恩的强烈意愿,也成为了她活着的唯一动力。 为了我,妈妈坚强地活了过来。 但她活着,却是为了她的大哥。 而她在我的世界里,缺失的这近三十年中,我曾经偷偷地怪过她无数次。 但当我写下这段文字时,我突然就理解了她。 知遇之恩加救命之恩。 无论是哪一种恩情,都值得人们用一生去报答。 何况我的大舅,同时满足了两种。 这其实和“忠孝不能两全”,是一个意思的。 我一直以为,最终把我推向渣男角色的,应该是我的家庭。 第六十九章 论道 直到此刻,我才明白,做出每一个人渣决定的,从来就是我自己。 但当时的我,并没有这么高的觉悟。 对于我来说,整个1996年,就只发生了两件事而已。 一是我转学了。 虽然离开了夏萍,可我遇到了王娇娇。 二是手术后的妈妈,重获了“新生”。 并且,她还重新找到了,活着的意义。 当时间刚一进入到1997年,我有了一个,名为“段誉”的新角色,并且找到了自己的“王语嫣”后,我才终于体会到了,妈妈口中的“意义”。 然后,我又搬家了。 庆幸的是,这次我不需要转学。 因此,我还可以继续做我的“段誉”。 而这次搬家的理由,是因为妈妈最终决定,将她的第一个楼房,出租出去。 因为,那个楼房所在的位置,是“二道街”。 1997年的鹤岗二道街,约等于是民国时期,北京的“八大胡同”。 如果你们还是不懂,我可以告诉你们,二道街的另外一个名字——“窑子街” 我并没有想给自己的城市抹黑。 因为,那个年代,每个城市中,一定都会有着一条,“这样”的街道的。 既是男人的欢愉,也是时代的眼泪。 那是除了“老爷车”外,普通的下岗职工们,接受并试图改变命运的,另外一种形式。 但妈妈执意搬离那里,并不是为了效仿“孟母三迁”。 就只是因为,她的一个经营此行业的同学,相中了她的那个房子,所在的地点。 当时的妈妈,并不缺钱。 虽然,她才刚刚经历过一场,花掉了“天文数字”的手术。 但有趣的是,手术后的她,生平第一次变得富有。 当时,大家一共给她凑了差不多十万元人民币。 而住院期间的全部花销,是七万多一点。 因此,她有了结余。 当妈妈准备将这些结余,归还给大家时,大家是这么跟她说的:“你留着花吧!刚做完这么大的手术,需要营养。拿这钱多买点好吃的,补补身子吧!” 我必须要承认,姥姥那边的家人们,真的很有爱。 所以,一个家族会发达,或许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原因。 但“团结友爱”,一定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 但是,妈妈并没有将这些钱,用于营养的花销。而是小心翼翼地,将它们全部都存了起来。 当时,她将那个存折交给了我,并对我说出了,这么一番话:“这是咱家所有的钱,你放好咯。如果哪天我突然死了,来不及交代遗言的话,这就是我能留给你的全部财产。” 然后,她便看着我,将这个存折,放到了卧室的地毯底下。 其实她说这句话时,我是将信将疑的。 信的是,她确实是准备,将那些钱留给我的。 疑的是,她换的那个“二尖瓣”,是当时最贵的,纯进口的“机械”瓣膜。 当然,这也意味着,那是最贵的一个。 有便宜的,使用寿命却只有十年。 在做出抉择时,还是大舅拍板定夺道:“既然换了,就换最好的!” 大夫说,如果保养的好,身体又无其它疾病的话,这个瓣膜可以使用七十年。 那一年,妈妈才三十三岁。 我始终认为,当妈妈一百零三岁的时候,这个世界上恐怕已经没有我了。 所以,当她拿着存折,说出那番话时,我才会有所怀疑。 因为,我不相信,她会死在我的前面。 果然,不久之后,她就拿出了这些钱,并以其为基础,“倒腾”起了房子。 最终,积攒下了巨额的财富。 我不想过多的去讲述,她赚钱的漫长过程。 因为,在当时的我看来,那个过程与我没有丝毫关系。 扯的远了。 只说既然妈妈当时并不缺钱,却还是肯将自己的房子租出去,经营“时代的眼泪”。 就只能说明,妈妈的那个同学,一定是给她开出了一个,她无法拒绝的价码。 不然呢?总不会是因为同学感情吧? 在搬家之前,我已经通过对《天龙八部》的评说,彻底的掌控了张童。 后来,我的听众越来越多。 其中有个叫崔勇的,和张童一样,属于我最痴迷的粉丝。 后来我搬家了,和他俩还成了同路人。 因为那个时候的妈妈,周末也不怎么休息了。 她已经全身心地,投入到了报恩的事业当中。 恨不得全年无休。 因此,每当周末的时候,我就经常会自己在家。 而张童和崔勇,就总是会跑到我的家中,听我讲各种各样的故事。 不止是《天龙八部》,因为我看过的书,实在是太多了。 当时,社会上非常流行一本名为《万事不求人》的地摊书籍。 其实妈妈也很喜欢看书,而且看的比我还杂。 像这本“成人版”的“十万个为什么”,她自然是要收入囊中的。 那本书里,涉及到的知识面很杂。 但最吸引我的,却只有两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叫“周公解梦”,属于玄学。 第二个部分,叫“人身奥义”,属于医学。 那一年的我,懵懵懂懂,迷迷糊糊。 第一次对医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就是受到了“人身奥义”的影响。 在诸多医学分支中,无论你掌握与否,都会伴你一生的,便是“生理健康”的相关知识。 虽然家庭与学校,关于这方面的教育,总是遮遮掩掩、晦涩难懂。 但我们这些孩子,还是在大人们那些欲说还休的表达中,理解到了一个最基本的原则,“男女授受不亲,交往要有距离”。 其实,我并不确定我的那些同学们,是否理解到了这一层。 我只能确定的是,我已经理解了。 当时的我,刚背诵过一首诗。 这首诗,恰好又是陆游写给他儿子的:《冬夜读书示子聿》。 “古人学问无遗力,少壮工夫老始成。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初读时,只觉朗朗上口,未解深意。 直到,我又听到了“神农尝百草”的故事后,方才恍然。 第七十章 分离 “草味各异,入口即觉。” 想要真正悟透一个道理,只有亲自去“尝”试一下,才是最行之有效的办法。 以人的身体为本的医学,更是如此。 因此,对医学开始产生兴趣的我,便开始了,从自己的身上,去研究医学的过程。 有了张童和崔勇的加入后,我便带着他们两个一起研究。 最先进入到我们探讨范围的,就是“性别”的问题。 在那之前,我先是将我看过的“人身奥义”,对着他们添油加醋地讲解了一番。 在二人面红耳赤地表情中,我提出了第一个断言:“从医学的角度讲,咱们男人的成熟,应该是有标志物去证明的!” 其实他俩对这些事情,也有着自己的接触与理解。 听见我的断言,张童首先提出了赞同,并给出了自己的答案:“是的,标志物就应该是裤衩的大小!” 听有此话,崔勇紧跟着附和道:“对对对,我爸就跟我说过,男人穿大裤衩,男孩穿小裤衩。” 得到崔勇的赞同,张童也连忙点头回应道:“是的,我也发现我爸的裤衩,要比我的大很多!” 我正聊着“肩膀头子”,张童却给我回了句“胯骨轴子”。 驴唇不对马嘴也就算了,崔勇竟然还与张童的观点,达成了一致。 这等于是我刚才说的话,在某种意义上,完全被他俩无视掉了。 虽然,这让我觉得自己很没面子。 但是,我又实在找不到证据,可以反驳他俩的观点。 因为,我的学医道具,从来就只有自己。 我的爸爸,压根就没带我去过公共浴池。 很小的时候,都是妈妈和姨娘们,带我去洗的澡。 因此,截止到当时,我去过的都是女浴。 即便是这样,对性别的差异,我也是十分陌生的。 因为每次洗澡的时候,我就只顾着玩水了。 从来也没想过,要去观察一下身边的女人们,到底与我有什么不同。 说来挺可笑的,直到那一年,我无意当中接触到了,“医学”上的知识后,才开始去试着探索出,男人和女人之间,最本质的不同,究竟是什么。 这距离我第一次给女孩子写情书,已经过去了三年的时间。 当他俩通过,对自己爸爸的裤衩的观察,而初步达成共识后,我便不打算就着这个话题继续纠缠了。 可我又心有不甘,换了个方式,再度表达道:“按你俩的说法,谁的裤衩要是穿起来小了,是不是就是成熟了?” 他俩若有所思间,我提议道:“要不我们现在比一比,看看谁的裤衩穿起来,有点小了吧?” “行!” 张童同意的很果断,他似乎很有自信。 崔勇却是面露难色,不置可否。 见状,我趁机挤兑道:“咋的,你的是不是不敢比啊?” 崔勇怯怯地答道:“这个时候比,我肯定吃亏!” 张童愣了愣,旋即恍然,明知故问道:“为啥?” 崔勇答道:“因为,我刚刚才上过厕所!” 听着他俩的对话,我似有所悟地捶了张童一拳,拆穿道:“你是不是憋了一泼尿?想作弊?” 他坏笑一下,算做承认。 我也嘿嘿一笑,坦白道:“我也是!” “哈哈哈!” 一阵短暂地沉默后,我们三个无知少年,便一齐没心没肺地开怀大笑了起来! 笑了有一阵,张童突然催促道:“哎呦!还比不比啦?别笑了!我要憋不住了!” 听有此话,我又很夸张的笑了起来。“哈哈哈哈!” 事实证明,笑声果然是会传染的。 在我的引诱下,张童一边憋着笑,一边憋着尿,抬起屁股,捂着小腹就冲向了厕所。“算了,不比了!你赢了!我是憋不住了!” 就这样,我第一次体会到了,“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成就感。 在我和张童上厕所的间隙里,崔勇突然分享道:“我还知道一个办法,可以产生变化!” 听有此话,我连裤子都还没提上,便回过头,急切地追问道:“什么办法?” 崔勇答道:“去年的时候,我被蚊子叮过一次!裤衩瞬间就显小了!” 我和张童对视一眼,同时打了个寒颤。 再想象一下那个画面,以及那个痛苦的滋味后,我俩一起忍俊不禁道:“这个方法还是留着你自己用吧,太狠了!” “哈哈哈哈哈!” 在无数次涌起的欢声笑语中,我们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周末。 但所有的愉快,都在妈妈当晚下班回家后,我开口向她求证,白天那个关于“医学”问题时,戛然而止。 我记得,听过我的问话,妈妈脸色,瞬间变得很难看。 但又与以往生气时的那种难看,有着很大的区别。 像是那种,想笑又不敢笑,想发火又找不到理由,很尴尬又无力解决困境的难看。 即便是我这个极其善于察言观色的人,也无法在妈妈那个复杂的表情中,分辨出其中隐藏着的真正意思,到底是何。 但无论是什么,只要不是生气,我便不会害怕。 可等了好半晌后,我还是没有得到任何回答。 那天,妈妈没有吃晚饭。 只是随手给了我五元钱,让我去楼下的小卖店,自己买点吃的。 当我回来时,她便将自己关在了房间里。 一直临到睡觉的时间,才抱着我的被褥走了出来,将它们丢到了次卧的床上。 背对着我,冷冷地说了句:“你长大了!从现在开始,你必须得自己睡了!” 说罢,她便板着脸,重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内。 等我反应过来时,她已经再度关上了房门。 那是继爷爷用腰带抽打我之后,我第二次有了,“天塌了”的感觉。 其实“男大避母,女大避父”,本就是一件约定俗成的事情。 可惜,当时的我,安全感极度缺失。 家中任何的风吹草动,在我的眼里,都是别人要抛弃我的征兆。 那晚,我蹲在了妈妈的房门口,就像“哭丧”一样,一遍又一遍的,声嘶力竭地哭喊着:“妈妈,我错了!妈妈你别不要我!你别让我自己睡!我害怕!” 虽然,我并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但有一件事,我是始终确定的。 只要是妈妈“不要我”了,那就一定是我错了。 我断断续续的,哭了得有将近半宿的时间吧。 妈妈顶多是偶尔吼一句:“别哭了!我死了啊?一个劲儿的哭!哭什么哭!” 其余的时间里,无论我怎样的发誓祈愿,她始终是不发一言。 人真的挺奇怪的。 就在不久以前,我总是没人管没人问的时候,并不觉得自己被抛弃了。 甚至,在我总是要被迫着,一个人睡在那个平房里的时候,我也没想过去抗争或者跟谁申诉。 这才在妈妈身边,生活了不到两年的时间,我便再也无法独立生存了。 原来,最痛苦的,不是生来孤独。 而是让你充分地感受到了爱与陪伴后,再把你打回到寂寞的原型。 当我意识到,自己的哀嚎,终归无用时。 我便抽泣着,回到了那个自己的房间。 再次被人遗弃的感觉,搅的我一夜未眠。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我听到妈妈那边的门响了。 没来由的害怕,吓得我迅速地闭上了眼睛,佯装睡着。 第七十一章 拥抱 又安静了有一会儿,再没觉察出什么异样响动后,我又悄悄地睁开了眼睛。 然后,便看见了妈妈身影,不知何时,来到了我的床边。 正在静静地端详着我。 虽然她的神情有些疲惫,但我能感觉到,她看向我的眼神,很温柔。 我认识那个眼神,里面是久违的母爱。 “妈。” 我轻轻地唤了她一声,眼泪便再度流了出来。 见我“醒了”,她慢慢地对我张开了双臂,慈爱地说了句:“来,拥抱一下。” 听有此言,我登时便从床上跳了起来。 确切地说,让我从床上跳起来的,其实不是“我”,而是我的“灵魂”。 妈妈的话音刚落,“它”便先我一步,闪现而至了。 刚一接触到妈妈的怀抱,我本还有些克制的眼泪,彻底决堤了。 妈妈只是轻抚着我的背,一言不发。任凭我的眼泪,打湿了她的肩膀。 半晌,见我哭够了,她轻轻地推开了我,含笑说道:“看你那脸哭的,''魂儿画的''!赶紧洗洗去吧!早饭我们去包子铺吃。” 我“嗯”了一声,在与妈妈擦肩而过时,才发现她竟然没有穿拖鞋。 我们新搬来的这个房子,是租的。 水泥地面,没有装修。 东北的秋天,很冷。 那是我有记忆以来,妈妈第一次拥抱我。 可惜,那也是我最后一次,与妈妈相拥。 从那一天开始,我和妈妈之间的关系,便渐行渐远了。 现在,我还会时常的想起,那次在妈妈怀抱之中的感觉。 它与那次我关灯时,被电流从身体中穿过的感觉,极为相似。 吃过饭后,妈妈说一会儿有人带我去洗澡。 我很诧异地问道:“你不带我去了吗?” 她回答道:“你长大了,我不能再带着你去女浴了。让人笑话!” 我不再言语。 这个理由,昨晚我才听过一次。 那是我第一次,讨厌长大。 因为,我无法理解,为什么长大,一定要与分开划等号。 接我去洗澡的那个人,我认识。 是一个领导的司机。 他还有一个身份,是妈妈的追求者。 爸爸死了以后,妈妈的追求者很多。 她上学的时候,就是个校花。 守寡的那年,更是女人最有魅力的时候。 近两年在工作上的拼命三郎作风,于当时的社会上,更是名声在外。 垂涎者、爱慕者,几乎快要踏破了我家的门槛。 但妈妈却始终拒人于千里,似乎不为任何人所动。 那段时间里,最能使妈妈与我开怀的八卦,就是谁谁谁家两口子又打架了,谁谁谁家正在闹离婚。 并不是幸灾乐祸。 实在是因为刚从那种梦魇中解脱,无处宣泄心中的喜悦。只得从别人的困苦中,体会到那种扭曲的安慰。 其实,每次我都是在假装的,配合着她的快乐而已。 于我而言,那都是别人的喜乐。 既然是别人的事,就不会值得分散我的宝贵精力,去谈论或者关注。 所以,我俩最初的决定,就是再也不找了。不想再去陷入到,那些可怕的因果之中。 就我们娘俩,相依为命,挺好的! 那个时候,港台的许多电视剧,已经开始在大陆上映了。 经常会有男女主角接吻之类的,亲密的镜头出现。 每当此时,妈妈就会用手捂住我的眼睛,不许我看。 一开始,我还会很配合地闭上眼睛。 后来,我见她虽然不让我看,自己却总是看的津津有味的。 心里难免有些不平衡。 于是,再有这些镜头时,我便先一步伸出手去,遮住她的眼睛。 她吓了一跳,虽然没有反抗,但还很疑惑地问道:“你挡我的眼睛干嘛?我是成年人了,可以看!你是小孩,所以不能看!” 我用早已准备好的理由,回复道:“你看啥看?你都没有这个时候,有什么好看的?” 然后,她就笑了。 那个笑容,其实挺苦涩的。 我知道,我似乎又触碰到,她的伤心之处了。 刚到妈妈身边的那两年,是我的心智,成长最快的两年。 虽然在那之前,我就已经过早的失去了童年。 我总是会说出一些,与我的年龄极不相符的话语。 仿佛在那个家中,我才是家长。 而我的妈妈,才更像是一个,需要我照顾的孩子。 比如,当她和她的那些同学、朋友,甚至是一些毫不相干的邻居们,哭诉着那些悲惨的过往时,我都会沉默以对。 待到人群散去,我在安慰她的同时,又会像个长者般,对她规劝道:“那些事情,就不要和别人再提及了!除了让自己难过外,并不能改变什么结果!关心你的人,帮不了你,只会心疼。那些不关心你的,也只能是当成个笑话去听而已!何必呢!” 我这样说的时候,她就会安静的听着。 像个乖巧的孩子。 渐渐地,她便再也不会和别人提起那些曾经了。 等我真的长大后,方才明白,其实妈妈从来就没有变得坚强。 她只是为了我,学会了伪装勇敢。 后来,我读到了鲁迅的《祝福》。 在看到了祥林嫂的悲惨结局时,难免会在心底,生出一丝庆幸。 妈妈终于没有活成一个笑话。 我也并没有被狼叼走。 虽然,我的良心,可能是被狗吃了。 再后来,妈妈有过几次动摇,试图让我在她的那些追求者中,选一个出来,允许她去接触一下。 被问的急了,我终于给出了自己的答案。“选择岁数最大的那一个,就是那个退休老干部。我看他挺好的。” 对于这个答案,妈妈很惊讶。“为什么呀?是因为他总会给你买各种鸟吗?” 那个老头,当时是一个退休的某市局局长。那一年,突然流行起了养鸟热。 而他知道我也喜欢后,便总是会提着装有各种名贵鸟类的笼子,登门拜访。 我的喜欢,虽然是真的喜欢。 但我不会养,也真的是不会养。 也就几个月的时间吧,我一共养死了大概有十多只鸟。 后来,那个老头便来的少了。 第七十二章 小庞 好像一个季节都没有过完,那个退休老干部,便与那些鸟一起,彻底的消失在了我的世界里。 从记忆中抽离的我,很认真地回答道:“因为他岁数大,死得快。当那么大的领导,肯定有钱!只要他一死,我们就可以继承他的遗产了!” 听闻我的回答后,妈妈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通常情况下,只要她一笑,我一定也会跟着笑的。 但那天,我却一脸严肃的疑问道:“这有什么好笑的?我说的不对吗?” 然后,妈妈便不再言语了。 有那么一段时间,她总是会把我的“选择”,当成一个笑话,讲给好多人听。 末了,她还会轻叹一声,摇着头表态道:“算了,不找了!” 她没有说出的话是:“我儿子,不愿意让我再找。” 当时的我,真没觉得这是个笑话。 因为,那并不是我用来反对她再找的搪塞之词。 也就是说,那确实就是我的真实想法。 虽然,我也是真的不想她找。 我害怕家里又多了一个人后,还要过以前那种日子。 最主要的,我不想再失去我的妈妈。 我知道,这或许很自私。 但这件事情,我做不到无私。 所以,当妈妈流露出,要找一个试试的想法时,我才会诚挚的建议她去找一个岁数大的。 如果死得快,又有钱拿的话,我也不是不能考虑忍上那么一阵。 因此,当妈妈的另外一个追求者,来接我去洗澡的时候,我也并没有表现的很热情。 当然,我也没有表现的很反感。 因为,我确实挺爱洗澡的。 还因为,我终于可以去男浴池考察一番了。 带我去洗澡的那个人,姓庞。 因为她的年龄比妈妈要小上几岁,所以大家都叫他小庞。 背地里的时候,我和妈妈也是这么称呼他的。 小庞那个时候才二十多岁,有没有过恋爱经验我不知道。唯一确定的是,他还没有结过婚。 大学刚一毕业,就考入一个机关单位上班了。 据说,他的情商很高。用东北话说就是,这个人很有眼力见,会来事。 再加上有学历,因此很受领导的赏识。参加工作不久,便被领导安排在了身边,担任司机一职。 在那个年代,凡是能给大领导当司机的,就等于是受到了重用。 只要不犯什么原则性错误,最后一定会受到提拔。 九十年代的大学生,也还算是个稀罕东西。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小庞还算是一个挺有前途的小伙子。 那个时候的妈妈,已经通过自己的工作成绩,证明了自己的价值。更是因为一奶同胞的关系,而成为了大舅的左膀右臂。 作为城市里的第一个民营开发商,在很多工作环节上,自然会与许多部门、机关的领导产生接触。 妈妈与小庞的认识,便是通过那个领导介绍的。 确切地说,是小庞主动跟他的领导提出的申请,想要认识这么一位结过婚,丧偶还带着一个儿子生活的女强人。 其实,无论前边有多少个复杂的前缀与修饰,只要最后加上了“女强人”三个字,就很容易得到男人的青睐。 何况,妈妈还是一个漂亮的女强人。 所以,前途光明的小庞,会成为妈妈的追求者,我一点也不意外。 虽然小庞在普通人中,或许算是很出色的那一个。 但若是将其摆在了,妈妈的众多追求者之中再去看的话,他又会再次变得普通。 其实,妈妈从一开始就没想过,与小庞有什么太深接触。只不过碍于领导的面子,也没有明确的拒绝而已。 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都想不明白,在那么多追求者中,妈妈偏偏要选出这么一个“普通人”,每周带我去洗澡。 而且,他每次带我去的地方,还是“二道街”上,新开的一个最大的浴池。 在当时的经济条件下,它的装修,已经属于特别豪华的那一类了。 虽然来到妈妈的身边以后,我的生活条件,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好。 但到这么豪华的地方洗澡,我还是觉得很没有必要的。 毕竟我的精神世界,还深陷在“贫穷”之中。 最奇怪的是,我那个一向节俭的妈妈,在知道小庞带我去的奢华洗浴后,不拒绝便算了,竟然还很支持。 当然,她支持的理由,最终还是没能跳脱出她的节俭:“去那挺好,反正他去那不用花钱。” 听闻妈妈的话后,我眼前一亮,连忙好奇地问道:“为什么不用花钱?他是那的老板吗?” 对于我的询问,妈妈明显有些嗤之以鼻。“他要是那么有钱,可以开的起那么大的洗浴中心,何必还要受那给人当司机的气?” 听过她的回答后,我多少有些失望。 在我的意识中,从来不愿意欠下人情债的妈妈,竟然愿意让小庞带我去洗澡,或许是因为,她有了接受小庞追求的意思。 那如果小庞是个大老板的话,我还是可以委屈一下自己的。 是的,当时的我,就是那么的嫌贫爱富。 穷日子过久了,对于有钱人的生活,我有着本能的向往。 而且,我特别想要拥有那种,可以不劳而获的财富。 虽然,妈妈已经明确地否定了我的猜测。 但我还是心有不甘地追问道:“他既然不是老板,为什么去那里洗澡可以不用花钱?难道,因为他是领导的司机?” 这就是那时的社会风气,即便是我这个九岁的孩子,也早已懂得,权力,是个好东西了。 毕竟包括我在内的许多家庭,引导孩子对未来的职业规划时,“当大官”,永远都是首选。 在老百姓的心里,当官就意味着有权。 而只要有了权,就一定会有钱。 那是一个,全民拜金的时代。 换句话说,那是一个,“三百六十行,行行为赚钱”的时代。 但同样是赚钱,却只有当官的赚钱,才是可以站着赚的! 妈妈自然是第一时间,便听懂了我的言外之意。 而她的表情,继续维持着刚才的不屑。 第七十三章 正道 就在我天真的以为,这次的猜测,应该已经无限接近于真相时,妈妈却冷哼一声,再度推翻道:“那个领导之前的司机,就是因为总打着领导的旗号,在外边勒拿卡要,才被领导换下去的。小庞又不傻,前车之鉴摆在那里,他怎么可能重蹈覆辙!” 这下,我彻底的懵逼了。 按照我当时的认知,已然无法想得明白,一个人怎么可以做到,既不是那个洗浴中心的老板,又不是因为手中拥有权利,却仍然能够在那么高档的地方,拥有免单的资格的呢? 突然,我想到了我的爸爸,以及他未竟的“事业”,脱口而出道:“小庞也是个''刀枪炮''的头子吗?” 我的话音刚落,妈妈立刻鄙夷道:“快拉倒吧!你看他文质彬彬的,哪有那两下子?” 其实,妈妈对于小庞“文质彬彬”的评价,我并不是十分苟同。 因为他单独在我面前的时候,还是挺“活泼”的。甚至让我有一种,想开口管他叫“哥”的冲动。 事后想想,这其实就是他高情商的体现吧! 见我皱着眉,摆出了一副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架势。 深知我执拗脾性的妈妈,不但没有直接开口解密的意思,反而与我打起了哑迷,突然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那个洗浴中心的位置,是在哪?” 听有此问,我不假思索地回答道:“''二道街''啊!” 回答已必,我见妈妈只是盯着我,笑而不语。略一思索,恍然道:“在咱以前那个家的楼下!” 妈妈点了点头,进一步提示道:“那个房子是谁开发的?” “我大舅啊!” 虽然她提出的问题,我都知道答案。 但把它们凑在一起后,我却还是没有搞懂,这与我最初问出的那个问题,究竟有何关系。 只得央求道:“哎呦,妈妈,你就直接告诉我,到底是咋回事吧!” 妈妈叹了口气,面色逐渐变得凝重。 她看了看我,将眉眼一低,语重心长地说道:“你记住,男女之间,就没有真正的感情!全是有目的的利用关系而已!” 这并不是我第一次听到,她用这样的话语,去评价男女之间的关系。 虽然我心底并不同意,甚至还很反感。但每次面对她如此严肃地告诫,我都只能是点着头,假意着接受。 虽然经过两年的相处,妈妈已经不再像开始时那般,使我感到陌生和恐惧。 但我却还是不能,完全的对她打开心扉。 因为,我知道内心中的自己,是多么的顽劣与任性。 我怕一旦不小心露出了真实的面目,她会再次的离我而去。 所以,在妈妈身边的大多数时间里,我还是刻意地选择了,去夹着尾巴做人。 见我摆出了,她想要的那副深受教诲般的模样后,她才终于解开了谜底。 “那个洗浴中心的老板,租的是你大舅公司的门市。但他装修花了太多的钱,刚开业的时候,为了揽客,又各种赔本赚吆喝。导致第二年交房租的时候,资金有些吃紧。想跟我商量,能不能将租金算股份,年底的时候,以分红的形式再给公司。” 或许是血脉里的商人基因太过强大,从小,我就对各种涉及到投资的事情,十分感兴趣,并且一点就透。 当妈妈说到这里时,我迫不及待地表态道:“那可挺划算啊!我去洗澡的时候发现了,那地方的人可老多了!肯定能赚到比租金还多的钱!” 我顿了顿,又自作聪明地补充道:“再说了,你不是讲过,只要是开''窑子''的,都是暴利行业!” 虽然我才九岁,但是谈及社会上的许多现象时,妈妈并不会对我有所避讳。 因此,从她把我家之前那个房子,租给她同学的那天起,我就已经知道了,“窑子”,到底是干什么的了。 妈妈的原话是:“开妓院的,都不差钱。她愿意高价租,咱就租给她!反正最后,咱们肯定也不在那住了!” 其实她说了很多,但我确定自己记住的,就只有前半句:“开妓院的,都不差钱!” 因为,我当时已经看过了许多,“封建礼教”类书籍。受虚伪的“君子”思想,荼毒颇深。 对于这些伤风败俗的行业,还是有些羞于启齿的。 我说的“羞于启齿”,指的是羞于开口谈论而已。其实在我的内心深处,对那些“羞于启齿”的内容,一直就是十分好奇,并且甚为向往的。 所以,在补充那句话时,我便将“妓院”一词,转换为了,听起来稍稍含蓄一些的,“窑子”二字。 听过我的补充,妈妈瞪了我一眼。教育道:“你大舅那么大的开发商,得要脸的!要是连这钱都赚,传出去能像话吗?” 其实妈妈说这句话时,远比我写出来的样子,要严肃得多得多。 也是从那一天开始,我才有些懂得了,赚钱这件事情,其实是有着高低贵贱之分的。 听到妈妈的训话,我吐了吐舌头,识趣的闭上了嘴巴,原本不打算再插话了。 但脑子里,却是忽然灵光一闪,不禁抚掌大笑道:“哈哈,我知道了!所以你让小庞代替你们公司,去和那个老板做这个生意,对不对?” 妈妈明显愣了一下,意味深长地盯着我,看了许久。 直盯到我的心中,已经隐隐有些发毛了,方才叹息一声,颇为担忧地说了句:“你以后可得走正道啊!绝对不能学''大鬼''!” 对于这种关乎到“政治正确”的事情,我自然是不能马虎,立刻便用一个十分夸张的语气,严重抗议道:“我怎么可能像他呢!以后不许你再这么说我!” 说实话,其实每次别人说我某些地方像我的爸爸时,我还是很开心的。 无论他们说的是长相,还是性格。都会让我心底生出一种,类似于“归属感”的情愫来。 因为,只有那个时候,我才能相信,原来,我也是一个,有爸爸的人。 第七十四章 意难平 虽然看起来,我的生活,是从爸爸“没了”之后,才开始变好的。 但我还是会想他。 可这又让我很矛盾,我虽然想他,却又不想再过以前的日子。 换句话说,我想他。但并不代表,我是在想他可以重新活过来。 或许我想的,其实从来就不是我的爸爸。而是一个,叫做“爸爸”的角色吧! 当妈妈突然规劝我要走正道时,我的真实想法却是:“哈哈,这次一定被我猜对了吧!我可真是个天才!” 可惜,接下来我俩的对话,证明我又一次猜错了。 妈妈说:“你以为人家一个没结婚的大小伙子,为什么愿意上赶着追求我?” 我说:“因为你漂亮呗,还有钱!” 妈妈先是一笑,随后正色道:“小庞那个条件,上赶着追他的大姑娘有的是,比我漂亮的更不在少数!而且,我哪来的钱?钱都是你大舅的!小庞天天围着领导转,有钱人更是见多了!” 她顿了顿,接着问道:“你看我平时,搭理过他吗?” 我点了点头,算作回应。毕竟在我的印象中,这是妈妈第一次主动找他。 就只有这一次,还是为了我的事。 不知道是不是猜透了我的心思,妈妈话锋一转,直截了当道:“小庞接近我,其实就是想从我这里,找点赚钱的机会。正好那个老板暂时缺钱,我就介绍他们两个认识了。至于小庞入没入股,哪来的钱入的股。就不是咱们该操心的事了!” 听到此处,已知大舅和妈妈,最终还是没有参与到这份赚钱的生意之中,我不禁长长地叹息了一声。 见我仍是心有不甘,妈妈有些愠怒地教训我道:“不该赚的钱,碰都不要碰,想一下都是罪!我这也算,还那个领导的一个人情了。若是把人家介绍的人,直接就晾在了一边的话,显得咱们有点装''大''了!” 说罢,她也叹息一声。“现在没办法,等你再大一些。或者,我跟你哥商量一下,以后让他带你洗澡去。” 感受到妈妈言语中的无奈,我胸膛一挺,颇为不忿地反驳道:“你不是说过,我现在就长大了!那我就能自己洗澡了!下次咱俩一起去!我去男浴池!” 言罢,那萦绕在我心头的隐忧,忽然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只因,我豁然发现,如果妈妈真的考虑过,答应了小庞的追求的话,就应该是我们三个一起去洗澡才对。 毕竟我曾经看到的,都是一家三口一起去的。 我还是非常抵触,一个更像是哥哥的人,会有成为我“后爸”的可能的。 现在,既然已经感觉了,妈妈与小庞刻意保持的距离,我也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而且,我真没觉得,自己洗澡,有什么难的。只是我的妈妈,总会把我当个孩子,一直放心不下而已。 其实,这几次小庞带我去洗澡的时候,也不过是将我往浴池里一丢,人就不见了。 直到我快洗完了的时候,才会短暂的出现一阵。把我擦干抹净、穿好衣服后,再将我送回到妈妈的家中而已。 当我将这个经过,又跟妈妈讲过一遍,以证明自己一个人完全可以搞定时,她只是皱着眉,撇了撇嘴,吐槽了一句:“妈的!男人都一个样!” 后来,她便再也没有让小庞带我去洗过澡了。只不过,和我一起洗澡的伙伴,又变成了我的哥哥。 当我真的长大后,才终于想明白,在我洗澡的间隙里,小庞究竟去了哪里。 因为,那个洗浴中心的前缀,还有“男士”两个字。 长大后的我,也成为了这种,只招待男宾的,高档洗浴中心的常客了…… 妈妈其实是一个很不讲理的人,当她需要我独立的时候,就会用一句:“你已经长大了!”来推脱自己的一切义务。 当她需要我接受,那些近似于奴役的指令时,却会用完全相反的一句:“你还太小,啥也不懂,好好听我的安排就行了!”来剥夺我的所有权利。 我常常会想一个问题,如果我们娘俩真的是一直相依为命的话,是不是我就会永远逆来顺受的,过这着一辈子了。 最终,活成一个典型的“妈宝男”? 那些本是为了“生存”,才戴在脸上的面具,是不是就会成为我真正的样子? 世界没如果。 妈妈最终还是找了一个伴。 巧的是,那个人也姓庞。 区别是,这个姓庞的,比妈妈大了八岁。 所以,我们都叫他老庞。 就在妈妈不让小庞带我去洗澡后不久,家中又发生了一件事情。 那是一个很平常的晚上,我正赖在妈妈的屋里,看当时刚在我们城市电视台上映的《神雕侠侣》。 那是在1995年就由香港tvb拍摄完毕的,由古天乐和李若彤分别饰演杨过与小龙女的那版。 额外说一句,就因为这个电视剧,李若彤女士,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是我的梦中情人。 而“尹志平”这个角色,更成为了我一辈子的意难平。 当然,我并不是为了“杨过”不平。 我是为了,自己不能在“那一刻”,变成“尹志平”而不平。 虽然,那个时候的我,并不知道“尹志平”到底对“我的小龙女”做了什么。 只是本能的觉得,那是一件让人无法原谅的事情。 既然无法原谅,就让我去背负那个骂名好了! 那天,我正看的那个剧情,刚好就是那个挨千刀的“尹志平”,准备对“小龙女”趁人之危的那个桥段。 就在我心脏狂跳,热血沸腾的关键时刻,妈妈又命令我回避了。 虽极不情愿,但母命难违。 恰好我当时的心情,又是极度的悲愤。 正碍于在妈妈的身边,而努力克制着,想要好好捶胸顿足一番的冲动。 所以,当她不准我继续看接下来的画面时,我便索性直接躲到了客厅之中。 但是,就在我刚一挥拳,准备发泄时,却听到了一阵重重的敲门声! 第七十五章 报警 我们那个城市的电视台,晚上播放电视剧的时间,一直就是雷打不动的八点。 一集电视剧,加上中间的两次广告时间,刚好一个小时。 而像那种关键的剧情,肯定会被“无良”的导演,剪辑到每一集的结尾处。 也就是说,当我家的房门,被重重地敲响的时候,至少已经是晚上九点以后了。 “你在外边折腾啥呢?”妈妈喊道。 “不是我,有人敲门。”我解释道。 之所以没去应门,是因为通常情况下,在那个时间段里,我家是压根就不可能会有外人来访的。 因为大家都知道妈妈身体不好,晚上是需要休息的。 “砰!砰!砰!” 敲门的声音很急促,也很响!听起来,外面的人就像是在砸门一样。 妈妈也从房间里走了出来,看了看仍在不停发着巨响的房门。声音有些颤抖地,小声问我道:“这么晚了,会是谁呢?” 其实从门响的那一刻,我便已经紧张的要死了。 因为,我想起了太多个曾经。每当晚上响起这种敲门声时,就意味着,那一定是“大鬼”又回来要账了。 可看到妈妈那张被吓得惨白的脸时,我瞬间就变得勇敢了起来。 既然“大鬼”已经死了,我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我对妈妈摇了摇头,故作镇定地说道:“不知道,我去问问。” “砰!砰!砰!……” 在这个过程中,敲门声仍在一刻未停地吵嚷着。 看着那个在灯光下,正不断往外散落着灰尘的房门,我深吸了一口气,高声问道:“谁啊?” 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用比我大得多的嗓门,怒吼道:“开门!” 我心下一惊,回头看了正倚靠在主卧门边的妈妈一眼。想从她的表情中,判断出她是否认识这个声音的主人。 妈妈用手指了指门,小声说道:“你问他找谁,是不是敲错门了。” 得到这个指令,我立刻朝着房门处,高声质问道:“你谁啊?你找谁?” “嘭!” 回应我的,是一下比刚才还要用力的撞门声。听起来,那人好像是狠狠地踹了我家房门一脚。 说实话,我当时真的要吓死了。 但我的旁边,却是明显比我还要恐惧的妈妈。 于是,我再度提气一口,朝着门外“大喝”道:“你找谁?” 门外那人,用极不耐烦地语气回复道:“我找谁?我他妈的回家!快开门小b崽子!” 听见他的回答后,我整个人愣住了。 因为我知道,这个房子是妈妈租来的。“难道,是房子的主人回来了?”带着这个疑问,我再度与妈妈对望一眼。 这时,妈妈已经坐在了餐桌旁的一把椅子上,目光有些呆滞。 迎着我的眼神,她无力地摇了摇头。 虽然她没有说话,但我能感觉到,此刻的她,已经害怕到了极点! 紧接着,又是“嘭”的一声巨响。 我回头再看向房门时,感觉到那门附近的墙体,仿佛随时就要被震裂开了一样。 在看过妈妈那无助的样子后,我已经彻底的丢掉了内心的恐慌。 那一刻,我就只想保护她! 于是,我毅然决然的,朝着房门,又迈近了一步。 我这突然的动作,却把妈妈吓了一跳。 她慌张地冲我喊道:“你干嘛?别开门啊!” 我没有理会,妈妈那明显已经有些走样的声线,继续面向着门的方向,大喊道:“你敲错门了!赶紧走!这不是你家!不然我报警了!” 当我将警察祭出来后,门外确实消停了一阵。 可就在我以为,已经将那个不速之客成功吓走了的时候,敲门的声音却再度响了起来。 “砰!砰!砰!快他妈开门!我要回家!” 当我发现,在我心中无敌牛b的警察,似乎也无法阻止门外之人时,那刚被我压制下去的恐慌,瞬间便涌了上来。 而我的妈妈,全程都是一言未发,似乎是被吓傻了。 见状,我将心一横。转身对妈妈怂恿道:“咱报警吧!让警察把他抓走!” 我故意说的很大声,就是想让门外的人听到。 不知道是不是发现我要动真格的缘故,门外果然又消停了一阵。 见妈妈仍旧默然不语,我也顾不上那么多了,直接冲到了卧室里,拿起电话就拨出了“110”三个数字。 对于报警的电话,我其实是十分熟悉的。 那还是在“二道街”住的时候。 当时,安装完电话后,电信公司会给每户人家都送一本厚厚的“号码簿”。 在那本“号码簿”上,登录着全市所有企事业单位,包括所有居民用户的电话号码。 喜欢看书的我,自然不会错过那本,厚厚的,足可以消磨掉好多时间的宝贵“秘籍”。 虽然,妈妈当初开过电话亭。但因为畏惧于那个按分钟收取的,高昂的通话费用。我一直都没有舍得,尝试一下打电话的感觉。 当然,主要实在也是无人可打。 古人云:“开卷有益”。 现在看来,古人诚不欺我。 那本写满了名字与号码的电话簿,带给我的最大收益,就是让我知道了,在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免费的电话! 原本我就总是想着,一定要找个机会,亲自打上几通电话,才能缓解“电话”这个新鲜玩意,带给我的,满满的好奇之心。 自从知道了“免费电话”这回事后,我便本着“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原则,果断的拿起了电话,照着“号码簿”上的免费电话,挨个的打了过去。 起先的时候,我都是接通音只响了一声,就赶忙挂断。 但很快的,“120”与“119”的工作人员,便将电话回拨了过来。 接起电话后,我只能以”对不起,打错了”为由,匆忙地解释过去。 可等了好久,也不见“110”的打回来。 于是,我便“聪明”的以为,报警电话是没有来电显示的! 也就是说,我可以尽情的“骚扰”这些警察叔叔们,完全不用担心被抓住。 第七十六章 顽劣 得到这个答案后,我立时兴奋到不能自已。 再度拿起电话,无比自信地拨通了“110”的电话。 这一次,提示音才刚响了“半声”,那边便迅速地接起了电话。 这让我有种,那位接警员,正坐在电话旁边等着我的感觉。“您好,这里是鹤岗市110接警中心,请问您有什么事?” 当时,我也是被关的太寂寞了。 而且,有过那次“笔录”经验后,对于警察这个角色,我已经没有那么害怕了。不但如此,我还觉得他们其实都挺亲切的。 所以,当听到电话那头的温柔女声时,我竟然没有一丝的紧张。 对于她的问题,我诚实地回答道:“我没事。” 听过我的回答,她温柔地劝慰了一句:“小朋友,没事就不要乱打报警电话了!” 然后,便挂断了电话。 但我却并不打算接受她的规劝,因为我太喜欢这个可以免费聊天的“游戏”了。 于是,我又将电话拨了过去。 “喂,您好。这里是……” 这次接电话的,是位男警察。我没有等他说完标准的接警用语,便提出了自己的要求。“我想找刚才那位阿姨接电话!” “嘟~嘟~嘟~” 我的话音刚落,那边便再次挂断了电话。 这让我有些错愕。 但紧接着涌上心头的,却是恶作剧的快感。 当时,我已经十分笃定,这些警察叔叔们,肯定是“抓不住”我的了。 原来,人在处于绝对隐蔽的角落时,就会将心底的阴暗,表露无疑。 脱掉身份的束缚,人性往往不堪入目。 这和“键盘侠”的心理,应该是一样的。 于是,我再度拨出了那个号码。 这次,接起电话的,还是上一个警察叔叔。他用一股极力压制的愤怒语调,警告我道:“你要是再乱打报警电话,我们可要告诉你的家长了!” 听到这种威胁,我十分嚣张地回复道:“你告诉去吧!我不怕!” “嘟~嘟~嘟……” 电话又被挂断了。 就当我极不服气地,准备接着打下去的时候,妈妈回来了。 与她一起回来的,还有三个麻友。 然后,我便乖乖的躲到卧室里,看电视去了。 又过了没一会儿,家里就来了一个警察,还带着一个电信局的人,要把我家的电话线给掐断…… 后来我才明白,人家没有拨回来,是因为纪律需要。怕我这边真的遇到危险,打草惊蛇。 其实电话接通的一刹那,别说是电话号了,就连我的住址,人家警察叔叔们第一时间就已经掌握了。 那次事件,妈妈没有打我,也没有骂我,只是冷冷地对我说了句:“别有下次了!” 其实就算她不说,我也不可能再敢有下次了。 这可太吓人了! 其实,像这种类似于乱打报警电话的荒唐错误,我还是没少犯的。 仔细想想,“调皮”二字,已经不足以形容小时候的我了。 刚住楼房的时候,我还往楼下的人群里,丢过一个只吃了一口的大柿子。 那个柿子得有多大呢? 就是我那个小姨家的姐姐,抱着那个柿子啃的时候,可以完全挡住她的大半张脸! 是的,我做这件事时,我的姐姐也在现场。 自从那次“气运”事件后,妈妈虽然嘴上说不服。但事实上,她却极少再去麻琴姨家打麻将了。 当时,也是个周末。 这个时间,也是饭店最忙的时候。 无人看管的姐姐,自然就被妈妈带回家,与无人看管的我一起作伴了。 而我无人看管的原因,自然是妈妈要进行她的麻将大业。 那时候,她还没去手术呢。所以,不用“报恩”的她,每个周末都会休息。 当时已是中午,姐姐说她饿了。 但妈妈那边的牌局,却没有结束的意思。 于是,我便只好带着姐姐,去厨房翻找一些,可以充饥的食物。 而那个“光彩夺目”的大柿子,一眼便进入到了我的视线。 可姐姐只是咬了一大口后,就说她不想吃了。 当时我可能是有点恼火,心想你不吃咬它干啥!这还咋吃了! 妈妈不是得过肝炎嘛,所以我从小受到的教育,便是不要吃别人咬过的东西。 因此,看着那个巨大的柿子残骸,我的内心还是觉得非常可惜的。 所以,我试着威胁道:“你快吃了吧!这你要是吃不完,被我妈发现了的话,肯定会训你的!” 听有此言,她捧着那个大柿子,盯着看了好半晌,对我央求道:“我的好弟弟啊!快帮姐想个主意吧,我真的不想吃了!” 她说这句话时,我正在看着楼下熙来攘往的人群发呆。顽劣之心骤起,指着那些“脑袋”,怂恿道:“那你就丢下去吧!毁尸灭迹!” 听到我的建议,姐姐眼前一亮。很显然,她被我这个“屮蛋”的主意,深深地吸引了。 可是,她举起那个大柿子,对着人群比划了老半天,却始终没有真的丢下去的勇气。 只得将那个大柿子,捧到了我的面前,哀告道:“弟弟啊!我不敢!” 我这个人,最听不了身边的人说不敢! 于是,我毫不犹豫地接过了那枚“导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着人群就用力地撇了出去。 最终,我俩亲眼看着那枚“导弹”在空中画出了一道完美地弧线后,精准地砸在了,一个正在街边和一个卖锅碗瓢盆的小贩讨价还价中的男子脸上。 在击中那人的瞬间,我和姐姐便立刻蹲了下去。 虽然人声嘈杂,我并没有真的听见那名“不幸者”的惨叫。 但若不算高度的话,我与他的直线距离,也就只有个二、三十米吧。 因此,即便是只有一个瞬间,我还是隐约地看到了,他被大柿子击中后,张开了便再也没有合上的嘴。 根据他的嘴型,还有那死死捂住脸的动作,我还是可以脑补出,他的嚎叫声,正在我耳边徘徊的情形。 我只能说,幸亏当时我家住的是二楼。 这要是再高一点,估计那天我闯下的,就是一个大祸了! 第七十七章 不贰过 即便我俩动作“神速”,却还被眼尖者,发现了踪迹。“就那个二楼,我刚才看见了两个脑袋,一闪就不见了!” 不久之后,就见那个小贩,带着那个半边脸肿的和柿子一样大的“不幸者”,一齐来到了我家,砸开门,与妈妈讨起了说法…… 赔了多少钱,我并不知道。 反正他们走的时候,貌似对处理结果,还挺满意的。 当躲到床底下的姐姐和我,被妈妈揪出来的时候,姐姐就是一个劲儿的哭。 而我,则是低头不语。心里快速盘算着,一会儿被“撵”走的时候,该要带上些什么行李才好。 最后,妈妈依然只是留下了那句:“别有下次!”的警告后,这个事便不了了之了。 我说过,凡是我真正意识到错了的事情,一定不会犯第二次。 后来,我有幸全文拜读了《孔子》。 在“雍也”篇中,我知道了,这个“不贰过”的品格,与孔子的高徒,颜回先生,还挺像的。 虽然旧的错误,都得到了及时的改正。但我却一直沉迷在,不断“尝试”新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比如,搬到这个新租的房子后,当我因为“长大”,而被迫着自己一个人睡的时,我又在无意当中,开辟出了一个新的“作妖”方式。 我这个人吧,小时候特别懒。 懒到什么程度呢,就是夜里有尿的时候,宁愿憋的半宿都睡不好,也不愿爬起来,花一分钟去解决一下问题。 尤其是天冷的时候,就更会选择“宁死勿动”了。 某一天,我正在自己的床上,走来走去的背着政治题。忽然发现了床尾靠墙的位置,有一根取暖用的主管道,纵贯全楼。 只需略微靠近一看,便可明显的见到,那根取暖水管与楼板之间的封堵,非常的不严密。 环绕水管一圈的,是一段一厘米左右宽的缝隙。 也就是说,一切可以穿过这条缝隙的物品,都可以在重力的作用下,由上一层楼,轻松地漏至下一层楼内。 天知道我发现这个“漏洞”时,到底有多么的兴奋! 在我的眼里,这不就是我一直梦寐以求的,能够实现不用下床,便可以“小解”的天然“小便池”吗! 就在我小心翼翼又万分忐忑地,陆陆续续又持之以恒地,对准那个完美的“漏洞”,“小解”了得有大半个月的时间吧。 始终未发生任何异常。 包括起先我最担心的尿骚味,亦是从来未曾在我的屋内出现过。 一开始,我还仅是在睡梦中有“急”,需要解决的时候,才会启用那个“备用”小便池。 其实,我从一开始,便猜到了那些“腌臜”,究竟流去了哪里。 书读的多了,我已然在蒙蒙中懂得了,“物质不生不灭,不过是以各种形式,在宇宙间来回交流转化而已。”这个看似高深,实则粗浅的道理。 只不过,以往的“作案”时间,都被我选在了夜深人静时。 因此,才可以很侥幸的,一直没被楼下的邻居发现而已。 但长久的平安无事,终归还是麻痹了我长期紧绷的神经。 对恶作剧的向往,最终左右了我的选择。 那个“漏洞”,既然可以使得液体流通,自然也是可以让声音往来穿梭的。 当被“安乐”迷惑的我,特意的憋了一泼“溲”,早早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在明明听见了,正不断从那“联通”处传出的,来自于楼下的交谈声后,还是决然地站在了那根供暖水管的旁边,对准了声音传出处,任凭心中的“恶趣”,指引我走上了一条,毅然求死的“康庄大路”。 “爸!爸!快来!爸!快来看!”,我“求死”之举刚一开始,便从楼下传来了一阵女子的喊叫声。 我自然早就知道,那楼下是有人的。 所以,当声音传来时,我并不害怕。 相反的,我还在努力地控制着,想要狂笑不止的冲动。 只因这泼“小解”,我憋的实在是太久了。 所以,当一个中年男人,闻讯赶来的声音,自那楼下传来时,我才只“撒”了一半而已。 “怎么了姑娘?” “爸你快看!楼板又漏水了!” 现在想想,那个女孩的声音,其实还蛮好听的。 只是在当时,我哪里会有心情,去欣赏什么声音? 若不是“大业未成”,我早已经笑的手舞足蹈,前仰后合了! 就在我被那猛烈的笑意,冲撞的心肺欲裂之时,又听那中年男子感慨了一句:“我屮!这特么的楼上跑水了吧!” 此话一出,那个女子紧跟着描述道:“不知道啊,那块楼板,总是在半夜滴答水!这还是第一次,有这么大的水流呢!” 我本就被那不敢出声的笑,折磨的浑身颤抖不止! 再听到他们父女俩的交流,更是完全不能自已,直接笑的跌坐在了床上,将剩下的那点“溲”,全都“撒”在了自己的裤子里。 不一会儿,又是一个中年女子的声音,自楼下传来。“怎么了?” 女孩答道:“楼上好像是跑水了,现在没事了!” 女子对那个男子说道:“明天你去楼上问问吧!你看咱家那吊顶上,那么一大片''河楞''(东北话,水渍的意思。),应该不是漏一天两天了!” 男子“嗯”了一声,算作对那个女子的回应后,又跟那个女孩交代道:“你睡不着的话,就盯着点,再漏水了喊我!” 在他们的对话中,我知道了,这次肯定是在劫难逃了。 于是,我就在一会儿无声大笑,一会儿惆怅万分的复杂情绪中,焦虑而又不失“快乐”的,度过了那个无眠的夜晚。 等我上了高中,在看到《无间道》的系列电影时,每当听到“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这句台词,我便总会想到,这件童年里的荒唐事。 然后,在大家莫名其妙的眼神中,狂笑不止…… 因为当夜,我压根就没睡。 所以,第二天,天一亮,我便借上学补作业为名,早早地选择了溜之大吉。 第七十八章 道义? 当我艰难地度过了,那惶惶不安的一整天后。 妈妈还是没有骂我,更没有打我。 甚至连那句:“下次别再犯了。”的警告,都没有对我提及过。 只是很平静地讲述了,在我上学后不久,楼下邻居叫开了我家的房门,对妈妈没有管教好家中熊孩子一事,提出了严重的抗议。 而妈妈呢,则是诚挚的表示了歉意。作为补偿,还对楼下“遭殃”那屋的吊顶与墙面,进行了一次翻新式的修葺。 大舅的集团,是一个集开发、建筑等,一切与房子有关的工程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司。像装修这种小活计,更是信手拈来。 所以,我撒尿事件的善后工作,并没有费任何周折。 根据以往的经验,妈妈越平静的时候,其实才是事情最严重的时候。 因此,接下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表现的都挺乖的。 凭空回忆了这么多,我就只是想证明一件事情。 我的妈妈,她是一个十分有担当的女人。 虽然生活中的她,表现出来的,总是一副十足的小女人模样。 但只要是遇到那种,需要兜底和承担后果的事情,她一定会当仁不让地站出来,替家人摆平一切难题。 可就是这样一个,有着伟大担当的女人,却在家门被不速之客砸响的那个晚上,表现得是那么的弱小与无助。 只是因为,那个不断响起的砸门声,刚好触动了,妈妈心底最深的痛。 在心理学上,还给这个反应,起了一个专属的名词:“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 在应激“发病”时,她甚至已经失去了,站起来的力气。 就算有她的儿子在身边,努力解决着发生一切。但她的儿子还是太小了,那样一个自己还在不断闯祸的小男孩,又怎么可能解决得了,生活中的所有麻烦呢? 我报警后不久,派出所的公安便来到了现场。 经询问得知,砸门的是一个醉鬼。 用他的话说就是:“我喝多了,认错门了!我家在这户人的楼上住!” 了解了前因后果,民警就离开了。 随后,楼上又下来了一个女人,敲着门,诉说着迟来的抱歉。 这件事,也就这样过去了。 虽然,我很想相信,那个人就是喝多了而已。 但是,当我也开始喝酒以后,方才发现,原来人是喝不多的。 有时候越喝,甚至还会越清醒! “砸寡妇门,挖绝户坟。”一直就是东北人心中,最深恶痛绝的两大行为。 那个借着酒劲儿,砸我家门的败类,我只由衷地希望他,可以不得好死。 开个玩笑。 其实我早已懂得,这就是人性。 起因,或许是某一天,我那个貌美如花的妈妈,在偶然间,进入到了楼上那个男人的视线里。 经过长久的观察,他最终确认,妈妈是孤身一人,带着一个毫无战斗力的“小b崽子”,独自生活。 于是,便借着那个醉酒的晚上,壮着胆子,砸响了我家的房门。 道义? “道义”如果是常态的话,就不会一旦出现一个讲“道义”的人物故事,便会在历史里大书特书一番了。 正是因为稀少,所以才需要弘扬。 但若不是因为那些所谓的“道义”,都太过于反人性的话,又怎么可能会稀少?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 这才是现实。 如果不能给那些讲“道义”的人,创造一个可以供他们“活着”,并且活的比其它人更好的社会环境,就只是单纯地弘扬那种“道义”的话,对广大民众来说,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甚至,说这是一种其心可诛的犯罪行为,亦不为过! 那一晚,妈妈应该也没有睡好。 而我,则几乎是一夜未眠。 那晚,我在被窝里偷偷流了许多眼泪。 我真的很恨自己。 恨自己还不够强大。 不能只需站在那扇门前,就可以将一切危险,拒之门外。 不能保护我的妈妈,让她不再害怕。 当我再次暗自发誓,一定要努力变强,永远摆脱“小b崽子”的软弱形象时,妈妈却很快便用她的行动告诉我,她再也不需要我的保护了。 因为,就在砸门事件之后不久,“老庞”出现了。 当这个人,拿着给我买的一双新鞋,被妈妈领到了我的面前时,我就知道,我又要失去我的妈妈了。 “老庞”,当时是我们那一个开木材加工厂的老板。 在那之前,还曾是我们那一个看守所的管教。 因为个人问题,被开除了公安队伍。(他自己说是因为遭到了打击报复,以及亲属牵连)。 在那个年代,总会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发生。 “人嘴两张皮,是非难断清。” 信便信了。 不信,亦无需多言。 在跟我妈之前,他还有过一段婚姻,生了两个姑娘。 一个比我大一岁。 还有一个,比我大很多。具体大多少,我也记不住了。当时这个大姐,已经参加工作了。 在这段婚姻与我的妈妈之间,他还跟他们厂子的一个会计,有过“一腿”。 那个会计,是个有夫之妇。 据说,因为“老庞”的介入,那个会计的丈夫,最后选择了上吊自杀。 妈妈讲到这里时,我立即表示出了强烈的愤慨。并严肃的提出了,反对她与这个人交往的意见。 可惜,那个时候的妈妈,已经不能听进去任何人的意见了。 包括我的。 其实,仔细想想,我又算什么呢?就是一个“小b崽子”而已,她凭什么要听我的意见呢? 妈妈从来就是一个任性而独断的人。 当初,决定跟爸爸在一起时,她也是顶着全家人都反对的压力,毅然奔赴到了,那段注定不幸的婚姻之中。 当然,这与我的爷爷、奶奶,在爸爸的哀告下,上姥姥家提亲被拒绝后,选择了跪在地上苦苦哀求,也是有着一定原因的。 而那个会计的原配,那位窝囊的丈夫,连生命都敢放弃,却不敢让自己的生命“炸裂”一次的男人,才是真正的“怂包”! 第七十九章 放逐 都说“死者为大”。 我却不敢苟同。 因为,我看到的真相是,并不是每个逝去的生命,都值得尊重! 当然,这个观点并不是我提出来的,而是由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首次写道:“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 后来,又被毛主席引用在了《为人民服务》一文中。 当初,妈妈好像是因为爸爸的案子,与这个“老庞”,有过一面之缘。 然后,又因为工作的机缘,二人再次相遇。 妈妈说,当时是老庞先认出的她,并主动与她套的近乎。 在知道了妈妈依然单身后,这个“老色批”,便开始对她展开了热烈的追求。 他才刚刚使得一个“怂包”自杀,就因为妈妈的出现,对那个不知是可怜、可悲,还是可恨的会计,选择了始乱终弃。 当然,也有可能是在重新遇到妈妈之前,就抛弃了那个会计。 但谁又知道呢? 就算我记得清楚,也不过是人云亦云而已。 真相,无从考证。 只能说,妈妈从那群紧密围绕着她的“小蜜蜂”中,最终选择了这么一个人,应该是天时地利的凑巧吧。 她对自己的蛮横脾气,还是有着一定的认知的。 因此,在想要“重续”的时候,便首先排除掉了,许多所谓的“领导”,和一切可能跟“领导”有关的选择。 用她的话说:“当领导的,哪个没有点脾气?我这么任性,人家凭啥惯着我?到一起最后还是得干仗!所以,一开始干脆就别往那边去''嘲楞''!(东北话,尝试的意思。)” 刚好那段时间,妈妈开始负责起,大舅公司的一切采买工作。 作为主要建材之一的,木材的加工经营者,老庞,自然便比其它人,有了更多的,与妈妈接触的机会。 从后来我所亲见的,他们的相处方式中,大概也能猜得出,一开始老庞追求妈妈时,得是多么的能言善“舔”。 天地良心,无论是“老色批”,还是能言善“舔”,我都没有想要贬低老庞的意思。 只是想既实事求是,又客观公正地,用最贴切的词语,陈述这件事情而已。 毕竟,在以后的婚姻生活里,他确实将妈妈宠上了天。 还是用妈妈的话来讲,就是:“我如果说石头是树上长的,老庞就得说那石头上还连着枝呢!” 原来,能做到“指鹿为马”的,不止是权力。 还有爱情。 如果非要从历史中,找出一对儿人来,去类比她俩的话,也就只有乾隆与和珅的关系,最为神似了! 其实,我懂的,妈妈选择老庞的最主要原因,是他的木材厂,可以很好的创造财富。 还是那种,既心安理得,又两全其美的财富。 那是一个房地产的黄金时代。 有了大舅这棵擎天巨树,再有了老庞的木材厂后,妈妈就可以既保证给公司提供最好的木材,又可以乘着企业发展的东风,赚取自己的利润。 当然,在这种左手家庭右手公司的权衡中,想做到绝对的公正,肯定是要有着一颗最起码的良心,来做“秤砣”的。 在这一点上,我可以保证,我的妈妈,做到了绝对的问心无愧。 自从“乾隆”有了“和珅”以后,那满朝文武对于这位“皇帝”来说,也就不值一提了。 我这个“御前侍卫”加“太子”,更是在那些“血雨腥风”的考验中,被贴上了“不称职”的标签,遭到了“永远地”放逐。 许多年来,我从未怨过妈妈会找别人。当然,我也没有这个资格。 我也没有怨过,她没有时间管我。毕竟,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她赚的那些钱,最后都会属于我。 我更没有怨过,有了爱情的她,会没有多余的关心留给我。因为,我已经习惯了无人关心的生活。 我就只想她能好好的,是幸福的,快乐的。 就可以了。 三十年来,我唯一怨的,就是她没有管我,没有陪我,更没有关心过我,却在我走上弯路的时候,大义凛然的指责我,谩骂我,诋毁我。 我怨的,是她挂在嘴边的那句话:“你的一切,都是你自己造成的!你做错事情,是因为你不听我的话!” 我听什么话? “这不行,那也不行”的话吗? “不许早恋!” “不许玩游戏!” “好好学习?” 是不是每个父母,就只需要对自己的孩子,说过了这三句话,就等于是完美地履行了,为人父母该承担的一切责任了? 我用你说吗? 圣贤书我看了一箩筐,还需要有人再去教我道理吗? 照这么说,是不是每个学校,就只需要将“校训”写在了墙上,被学生们看见了,就等于是,已经尽到了“教书育人”的责任了? 世界上最容易使人妥协的一句话,便是:“脚上泡,都是自己走的。怪不得别人!” 发明这句话的人,一定他妈的是一个推卸责任的高手! 很小的时候,我便找到了,对这句话的最有力反驳:“雪崩之下,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这个世界,最终会变成了这样一个屮蛋的样子,是他妈每一个活着的人,都有的责任! 借用顾炎武先生,在《日知录·正始》中的一句话说,就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其实,如果妈妈仅仅是推卸责任的话,我还是可以非常理解的。 但我最受不了的,是她所说的、做的一切,明明都是在对我表达着:“迹天涯,你的存在,对我来说,就是他妈的一个拖累!” 却又总是在我选择离开,准备一个人消失不见,想要还她一个轻松快乐的人生时,跑过来狠狠地抓紧我,不肯彻底地抛弃我,永远在我最心灰意冷的时候,又突然给我一种,她还需要我的错觉。 羽.泉,有一首叫做《冷酷到底》的歌。 在这里,我不得不写下这段歌词,用以表达我长久以来的心情。 “我宁愿你冷酷到底, 让我死心塌地忘记! 我宁愿你绝情到底, 让我彻底的放弃! 我宁愿只伤心一次, 也不要日日夜夜都伤心! 我宁愿你冷酷到底, 请别再说……我爱你! 啊……!” 第八十章 伤心太平洋 在“乾隆”刚一开始宠信“和珅”的时候,我也曾试过抗争一下。 比如,当我想明白自己失宠的原因,大概率是与我的能力不足有关时,我便开始去试着,让自己变得强大。 这第一步,便是努力学会打架。 当然,除了是想要重新获得“皇帝”的宠信外,我也是有着其它的私心的。 比如,在“王语嫣”的面前,树立我的“勇武者”形象。 那个时候,“古惑仔”的电影,已经开始在大陆的各处录像厅内,频繁上映了。 从未去过录像厅的我,虽然还没有看过,可也还是受到了类似的影响。 处在黑社会活动尚比较猖獗的大时代背景中,在“拳头硬”才能讲道理的思想教育下,我们那一代人,对那种凭“本事”过活,一走一过前呼后拥,一言一行“万众仰望”的“社会大哥”,有着难以抗拒的向往。 尤其是像我这种,在原生家庭得不到关注,生性又是极度耐不住寂寞,内心渴望着集体生活的人,更是对那种虽有今天没明天,但活着的每一天都有“乐趣”的日子,怀揣着深深的憧憬。 《周易·系辞传(上)》有云:“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 纵观我现有的人生中,凡是与我交集颇深的人,基本都有着与我近似的童年经历。 单亲的、离异的、出轨的、留守的;父母忙于生计,无暇看管的;或者长辈要求太严,以至于在家中完全丧失自我的。等等,等等。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凡是与我有共鸣的“同志”,十个就得有十个人的原生家庭,都至少在我所提到的这些问题中,占有一样。 即便是全不沾边,他或她身边的亲戚们,也一定会有这样的人存在! 总结起来,最能够代表我们这些独生子女们的,心理现状的一个词,也就只有“寂寞”二字了。 最可怕的,从来就不是无人看管。 而是寂寞。 又说远了。 且说一直在我上六年级之前,我从来未曾主动与任何人发生过争执。 其实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的两个叔叔,经常带着我,去欺负周围邻居家里,那些比我岁数大的孩子们。 说实话,每次他们被我的叔叔们吓哭时,我其实还都挺不好意思的。 但那些孩子们,自然不会看到我心中的恻隐。他们看到的,都是在两个无聊的大人带领下,对着他们耀武扬威的“小混蛋”而已。 偏偏那些孩子们,在受了“我”的欺负后,他们的家长却拿“我”毫无办法。 拿我的叔叔们,更是无计可施。 只因为我的爸爸,他俩的哥哥,是“喜国”,是“大名鼎鼎”的“江湖大哥”。 后来,爸爸死了。 我的两个叔叔,也都有了自己的工作。 那些被我的两个叔叔,带着我一起欺负过的孩子们,也都长大了。 而我,却落单了。 于是,我就成了住在爷爷家附近的众多小伙伴中,唯一的一个,总是被欺负的人。 现在想想,后来那些邻居家里的,我的同龄人们,之所以会那么热衷于拿我寻开心,也是一种天理循环的报应吧。 但被欺负的时候,我又从来都不是因为不敢而不还手。 我怕的,是自己失手。 一旦将人打坏了,甚至打死了时,无人能够替我摆平后果。 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丰富的,被欺负的经历。 还因为,我知道自己的心中,藏着一只暴虐的野兽。 所以,上学后的我,才会尽力地避免着,与其他人产生冲突的可能。 直到六年级,老庞来到我的世界之中后,为了与他争宠,我决定做出改变。 当时,我们的学校里,有着一个自诩为“八大天王”的小团体。 那是一群,本来不会与我产生任何交集的孩子们。 但对于他们的威名,我却是“如雷贯耳”。 即便这样,对于他们,我亦是毫无畏惧可言的。 并不是因为没有交集,才不怕。 而是因为我当时的好友,叫李博。 他虽然不是“八大天王”的成员,却有着远比“八大天王”还要强的实力。 在那些平均年龄只有十二岁左右的,小学六年级的同学中,李博已经十五岁了。 男人在二十岁之前,差一岁都会差出去很多。 而李博与我们之间,差了整整三岁! 这是什么概念? 当我们还在研究,能不能找到机会,偷偷牵一下欣怡对象的手时,这小子,已经开始研究怎么才能亲上嘴了! 在这里,我真的不是想要教坏小朋友。 但在我还是个“小朋友”的时候,我就在李博这个“大朋友”的口中,学会了一句,绝对不该是我这个年纪的“小朋友”,应该知道的“骚嗑”:“没事搔搔小jb,陶冶陶冶心情咯!”(他教我说这句话时,用的还是听起来十分蹩脚的粤语!) 虽然,当时的我,并没有这个爱好。 也实在无法理解,没事挠挠那个地方,与陶冶心情,究竟是怎么扯上关系的。 但当他趴在我的耳边,悄悄教我说这句话时,我还是笑的很开心。 因为,他在对我说出这番耳语前,特意地左顾右盼了好久。 也就是说,他在告诉我一个秘密。 既然是秘密,也就是只能告诉给最好的朋友听的。 那一刻,我就知道了,这个学校中的“天王之王”,已经拿我当最要好的朋友了。 在发生那件事后,他还当着众人的面,亲口宣布了我的这个猜测。 那是我记不住具体日期的,某一天。 放学后,我穿着一套别人送给我的漂亮新衣裳,正得意的下着楼梯。 那是一套全身紫红色的,类似于丝织品的,于光明处会闪闪发光的衣服。 当妈妈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后,送礼的人也越发的多了起来。 作为她唯一的儿子,我当然就成了这些礼品的最大受益者。 在我走路时,嘴里还哼唱着一首,时下比较流行的歌曲。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应该是由任贤齐演唱的,另外一个版本的《神雕侠侣》片尾曲,《伤心太平洋》。 第八十一章 小b崽子 故事发生时,估计我正好是唱到了那句:“我等的船还不来!我等的人,还不明白!” 因为,每当我唱到这里时,一定会下意识地闭上眼睛。还会在心里浮现出,“王语嫣”每次看向我时,那谜一般的表情。 直到二十多年后的现在,我偶尔心血来潮,唱起这一段,来抒发感情时,依然会习惯性的闭上眼睛。 虽然,我等的那个人,已经不再是那个“王语嫣”了…… “诶,你这衣服不错哦,挺好看的!” 在我闭着眼睛、哼着歌,心里想着当时的那个“王语嫣”时,突然听到了这么一句赞美之声。 我知道,那一定是说给我听的。 因为,这一天之中,我已经无数次的听到,类似的向往之词了。 稍有区别的是,之前听人表达羡慕时,我都是睁着眼睛的。 “寂寞默默沉没……哎呀我屮!” 受到被人夸奖时,心底涌起的骄傲指引,那一天,我闭着眼睛的时间,比以往明显久了许多。 以至于,我已经开始唱下一句歌词时,与不知何时站在了我前方的人,撞了个满怀。 当时的我,早已不是当初那个,不好意思将脏话说出口的单纯小孩了。 对于“国骂”里的“我屮”,更是张口就来。 当我睁开眼睛时,就看见了一张,堆满了艳羡神情的脸。 整整一天,我都在接受着这种表情的注视。 但此刻,站在我的面前,如此看着我的人,可不是一名普通的学生。 我认识他。 他叫李雨田。 那可是我们学校的“八大天王”之首,一个赫赫有名的人物。 当然,他并不认识我。 事实上,在我穿上这身衣服之前,他很有可能从来就没有正眼瞧过我。 在学校里,他可是常常被前呼后拥的存在。 不知道为什么,那天的他,也是一个人走的。 在我盯着李雨田看的时候,他的眼神却一直在我的身上打量着。 这让我的心里,闪过了一丝自卑。 “我就知道,他这种人物,怎么会在乎我呢?他只是被这套衣服,吸引到了而已。就算这套衣服,被穿在了一条狗的身上,他也会如此认真地端详的。” 想到这里时,我又有些没来由的自豪。 “哼,就算是''八大天王''之首,又能怎样?在漂亮衣服的面前,还不是会和那些普通人一样,只有羡慕的份!” 我微微仰起了头,索性也仔细打量起,眼前这位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来。 他的个子,可以用矮来形容。 因为,像我这种,只能在班级前三排晃悠的选手,还要比他高上了半头左右。 再加上,他那明显十分消瘦的身躯,我开始怀疑起,那所谓的“八大天王”,或许只是徒有虚名而已。 不然的话,像这种“菜鸡”的体格,是怎么能够,在以“武力”论高低的“八大天王”中,混到了老大的位置呢? 就在我刚刚萌生出,“我上我也行”的错误想法时,在经过了一段不短的时间后,李雨田抬起头,终于第一次与我的眼神,产生了交流。 可也就只有一瞬,他便又将注意力,移到了我的衣服上面。 “你这身衣服在哪买的?真好看!” 虽然他说这句话时,语气还是挺友善的。 但我却十分的不爽。 因为,按照我受过的礼节教育来说,他应该在请教问题时,先对我有个称呼。 比如“同学”、“哥们”,或者是我们东北人常用的那个词,“兄弟”之类的。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从头到尾就只对我说了一句“诶”,便算做打过了招呼。 见我始终一言不发,拦住我的去路,主动向我打听事情的李雨田,反倒首先表示出了不耐烦的情绪。 他再度抬起头,盯着我的眼睛,喝问道:“问你话呢!你这衣服在哪买的?” 听着他已由友善,变成了命令的口吻,本就有些恼火的我,将心一横,反问道:“你他妈的是不是瞎?为什么挡住了我的路?” 当我说出这两句话时,他的表情立时变得十分错愕。又盯着我看了好半晌,方才讷讷地问道:“你说啥?” 他本是因为太过出乎意料,才流露出来的愚钝反应,被我错误地理解成,是对我的畏惧所至。 因此,自以为取得了心理上优势的我,将胸膛一挺,破口大骂道:“我说我屮你妈,你是不是瞎!挡我路干嘛?” 因为是放学的时间,当我开始对他狂喷之后,我俩这处空间,瞬间便被人群围了起来。 他们一会儿看看我,一会儿看看李雨田。 皆是一头雾水。 现在想想,他们一定很奇怪,学校里是什么时候蹦出的这么一号人物?竟敢对着久负盛名的“八大天王”之首,“国骂”伺候? 看着越聚越多的围观群众们,我也越发的嚣张了起来。 长这么大,我还是第一次被人如此的众星捧月! 受此鼓舞,我还主动推了李雨田一把。继续大骂道:“屮你妈的,你妈了b的,小b崽子!以后走路看着点,知道不?别瞎了呼哧的!” 尤其是在骂出了那句“小b崽子”后,我感到了一阵从未有过的惬意。 同时,也深刻地理解了,那个该死的醉鬼,为什么会这样骂我了。 原来,这种打心眼里瞧不起人的感觉,是如此的舒服。 当我伸手去推李雨田时,还清楚地听到了人群之中,隐隐响起了一阵惊呼之声。 在当时,我只把这些啧啧之声,全都当成了对我的敬仰! 毕竟,我可能是这个学校里,第一个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把“八大天王”之首,“踩到了脚下”的男人。 即便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突然被我这么用力的一推,而且还是在台阶之上,重心不稳的时候,那李雨田竟然只退后了一步,便定住了身形。 如果我能够在当时,就发现了他的身手不凡之处,我一定会登时便收敛起我的全部嚣张,立刻带起我的“怂包”面具的。 第八十二章 天王之王 但极端的膨胀,已然蒙蔽了我的理智。 隐约间,已经感知到了些许危险的我,仍旧选择了继续逞强。 稳住自己的身形后,李雨田只是抿了抿嘴。环视了一圈,已是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众人。又定睛看了看我,嘴角闪过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紧接着,他又朝我点了点头,用一个极低的声音说道:“走,咱出了学校再说!” 看着他逐渐变得阴狠的眼神,我自觉有些不妙。但碍于围观者众 ,我还是继续嘴硬道:“走就走!我还怕你不成?小b崽子!” 不管待会儿是何局面,至少现在,我得保持住气势,先骂个够本再说! 但我的“英雄”形象,大概也就维持了不到两分钟吧。 伴随着我一刻未停的叫骂之声,很快,我俩便在人群的簇拥下,走出了学校的大门。 由于我俩是一前一后走着的,李雨田在我的前方,距我一步之遥。 在我疯狂骂街之时,他始终都是一言不发,只是迈着大步,“行色匆匆”地在前方带着路。 并没有过类似经验的我,还以为这位传说中的“八大天王”之首,已经完全被我的嚣张气焰震慑住了,只是想着快点逃之夭呢! 可他一只脚才刚一迈出学校的大门,便立即转过身来,面对着我站好。 就在我还没有做出任何反应之时,他又极速地向后撤了一步。身形稍稍一滞,便卯足了全身的力气,对着我的胸口处,就是一记凶猛地飞踹。 我的身体,由于惯性的原因,正向着他的方向移动。重心跟着刚抬起的右脚,刚好处在将落未落,悬于半空之时,被他这势大力沉地纵身一踹,整个人直接后仰着倒飞了出去! 当我刚一“起飞”时,还能感觉到我的身后,应该是有着一群“观众”的。 可我才刚一到了半空,便明显感觉到我即将“飞去”的那个方向上,立时就被人群腾出了一大块空隙。 以至于我可以毫无阻碍的,极为充分地,释放掉了刚刚从李雨田那里获得的,全部的“动力势能”。 随着一声所有人都可以听到的闷响,和一阵只有我能听到的“呲啦”声后,那个刚刚还嚣张到“飞起”的我,重重地落在了地面之上。 虽然在一段极短的时间内,我就遭受到了连踹带摔的接连两次重击,头脑发昏,眼前眩晕。 但我还是瞬间便对眼下的形势,做出了精准的判断。 “完了,看来我这生平第一次尝试着与人打架,就因为踢到了一块带刺的钢板,悲惨收场了。” 心下正自这样想着,就见一个“瘦小”的身影,从我鼻孔所对的人群中,朝着躺在地上的我,大踏步地“袭来”。 不是那“八大天王”之首,还能是谁呢? 就在他刚蹿至我的身边,抬起一只脚,眼见就要对着我的脸部,堪堪踩下之时,我瞅准时机,双拳紧握,用尽全身的力气,“哇~!”的一声,嚎哭了出来。 既然悲惨已成定局,我又何必再去吝啬眼泪。 我这突然起势的恸哭“攻击”,立刻便起到了效果。 就算是那“八大天王”之首,亦是登时便被我嗓子眼里,不断发出的尖锐音波,“震慑”的呆若木鸡。 只见他一只脚悬在半空,踩下来也不是,收回去也不是。那错愕的表情,比我刚开始对他施展“国骂”之时,还要夸张。 就在气氛有些尴尬之时,突然自我头顶的位置,闪出来一个高大的人影。 只一瞬间,便来到了李雨田的面前。 因那人影是背对着我的,所以我并未看清,他对“踩踏者”具体使用了什么“招数”。 就只看到两人刚打了一个照面的功夫,那位本欲对我的面部进行“踩踏”的施暴者,便连连地退后了好几步远! 若不是身后有人扶持了一把的话,估计他的结果,应该和我现在的差不多。 仰面倒地,是必须的了。 同样的摔倒,就只因为他是强者,就会得到扶持。而我是个弱者,在栽跟头时,便只会让人避之唯恐不及, 局势陡变,我也立时止住了恸哭。迅捷地一个翻身,便从地上撑坐了起来。 虽然那个人影并未回身,但仅从背影上,我还是瞬间便认出了此人是谁。 能在我败局已定的时候,依然对我施以援手的;面对“八大天王”之首时,还敢挺身而出的,正是我的好朋友,学校里的“天王之王”,那个十五周岁的“准青年”小学生。 李雨田重新稳住了身形后,对着那突然杀出来的身影,怒喝道:“李博,你干嘛?!” 同为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他们当然早就认识。 “准青年”没有搭理李雨田的问话,而是回头看了一眼。 那时,我已经站了起来,正拍打着身上的灰尘。抬头与他关切的眼神对视一下后,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在李博与我的眼神交流间,李雨田又在一旁聒噪道:“你为什么帮他?这是你班同学吗?” 这时,我才发现,原来这个刚刚还一副“人狠话不多”模样的“八大天王”之首,在面对明显要高出他一头的“天王之王”之时,话竟然也会出奇的多了起来。 理由很简单,碰见我这种名不见经传的小货色,人家直接可以动手,当然就没有废话的必要了。 而碰见了实力远在其上的对手时,才不得不开口强烈谴责一下,试着挽回一些自己失去的面子。 见我无碍,李博也冲我笑了笑,转身面对李雨田,礼貌,而又不失威严地宣布道:“这是我最好的朋友!谁打他,我就打谁!” 此言一出,我竟感动有些想哭。 李雨田也愣了一下,抗议道:“是他先骂的我!” 李博摆了摆手,制止了无意义的掰扯,反问道:“那你还要打呗?” 感受到场间,瞬间变得凝重的气氛,我赶忙上前几步,站在了李博的侧后方。 浑身紧绷,死死盯着李雨田的方向。 第八十三章 心疼 有了李博在身边后,我那“威武”的表情,仿佛是一条突然有了依仗的“狗”。 李雨田的神色上,虽然依旧写满了不服。但终于还是忌惮李博的实力,撇了撇嘴,又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后,便转过身去,穿过人群,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事情已毕,自知已无什么热闹可看的人群,也自发地散去了。 当那方热闹的地域,就只剩下了我和李博二人后,他才开口问道:“你咋得罪他了?” 我顿了好半晌,既不想骗他,又不好意思讲出事情的真实经过,只得摇了摇头,岔开话题道:“你刚才使得什么招数,一下就把他打出去了那么老远。” 听到我近似于恭维的问话,李博摆出了一个武侠片中的架势,一本正经地回答道:“降龙十八掌!” 见状,我只是撇了撇嘴,不予置评。 对于刚才发生的事,我始终觉得有些难堪,自然是没有什么心情,与他打趣的。 或许是猜出了我的心思,李博也不再多问,只是看着李雨田离去的方向,主动对我提议道:“这几天放学,咱俩一起走吧。那小子可不是什么善茬!” 听出了他的保护之意,我不屑地逞能道:“我才不怕他!” 话虽如此,但接下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放学的时候,我都果断地选择了与李博同行…… 那天,回家的时候,我在门前徘徊了好久。 因为,那件漂亮的衣服,我就只穿了一天,便破了好几个洞。 当我被李雨田踹的仰面倒地时,听见了那一阵“呲啦”声后,就已经猜到了这个结果。 丝料高贵,注定不是我这种,常年在泥土里打滚的人,能够驾驭的品种! 可惜,我完全多虑了。 妈妈看见我衣服上的破洞后,就只是随便吐槽了一句:“啥好东西只要到了你手,也就是两天半新鲜!”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这一刻,在对我的评价上,她与奶奶达成了出奇的一致。 一路上,我准备了许多理由,想要解释身上的各处漏洞。 在面对妈妈时,却连一句说出口的机会都没有。 因为,她压根就没有兴趣,想去知道原委…… 我的第一次打架,虽然以被揍收场。 但李博后来的出现,却意外的开启了,我对于交朋友一事的热衷。 至于“王语嫣”,我也终于决定,要将我们的关系,再进一步了。 六年级的我,天才的本质,也终于开始在学习一事上,发光发亮。 因为王娇娇同学,似乎是一个只知道学习的孩子。 为了吸引到她更多的关注,我也只好在学习一事上,投入了更多的精力。 很快,各科成绩的第一名,便成了我的囊中之物。 但使我一战成名的,却是因为一道,据说是出自于全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的原题。 当时,六年级的所有班主任,看见这道复杂的难题后,便相约着,拿回去给各自班级里比较聪明的学生,试做一下。 结果就是,整个学年组,只有我一个人,给出了正确的答案。 更夸张的是,我连草纸都没用。 就坐在座位上,愣是靠着硬想,得出的结果。 最夸张的是,整个学年组的老师,虽然早就知道此题的答案,却无一人能够想明白,为什么最终会是这个得数。 因为他们自己也做过一次,却怎样都无法算出,这个正确的结果。 这还只是数学一科。 在语文上,有一次期中考试的作文题目,是《给妈妈的一封信》。 我所写的内容,除了感情是真实的,故事却大多数都是胡编的。结果就是,被当做了范文,全校展览。 尤其是我的班主任,在看过我写的作文后,一度哭得不能自已。 为此,还专门找了我的家长。 当我的妈妈,皱着眉,读完了我写的《给妈妈的一封信》后,就只''捏着鼻子'',说了这么一句话:“净他妈胡扯,哪有这些事?” 然后,便留下了我那个善良的董老师(班主任姓董),在懵逼中凌乱。 妈妈确实维护了她的自尊,但从那之后,每当想起此事时,董老师总是会变着法的找点茬,狠狠地揍我一顿以泄愤…… 女人啊,一旦动了真情,再发现自己被骗了以后,报复心是真的强啊! 总之吧,我的整个六年级,正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个学年。 自从当众骂过李雨田之后,再面对任何人时,我都有了胆敢与之“碰一碰”的勇气。 在面对女生时,我也从唯唯诺诺开不了口,变成了厚着脸皮大胆出击。 而我之所以会拼命取得这些成绩,本意上,也不过是为了积累下足够的资本,以便对王娇娇发起最后的冲刺。 事后想想,其实是王娇娇首先对我示的好才对。 已经第三个年头了,就是班级窗台上摆着的那盆仙人掌,都知道我喜欢她这件事了。 但这个女主人公,却永远都在跟我装傻。 在许多个细节里,我能明显地感觉到,她对我其实也是有意思的。 比如,有一次上课的时候,我俩唠嗑被班主任抓到了,老师却只把我一个人叫起来训斥。 因我不服,争辩了几句,她就开始扇我的嘴巴子,把我从讲台前面,一直扇到了教室的最后一排。 在那个年代,老师体罚学生,简直就是天经地义的事。从没听说过有哪个傻帽,会将这事情,告诉给家长的。因为,那只会换来另外一顿,更严重的暴揍! 虽然被老师揍的是我,但哭的,却是王娇娇。 确切的说,老师刚一动手打我,她便趴在了桌子上,抽泣了起来。 这一哭,就是连续的两节课。 我记得,中途下课的时候,周围的同学还特意跑过来纷纷起哄道:“哎呦!哎呦!迹天涯挨揍,王娇娇心疼哭咯!” 若是平时,她一定会否认的。 但那天,她却用持续不断的眼泪,默许了大家的猜测。 哭到最后,我甚至都开始有些恨我的班主任了。 第八十四章 萌妹妹 我恨的理由是,这个善良的董老师,为啥不早点揍我呢!? 若是早点揍我,是不是王娇娇就可以早点心疼我了! 还有一次,也是因为我挨揍。 而这次揍我的,还是我们班的一个女同学。 那是一次运动会上,在一个接力赛跑的项目中,我们班的同学,进入到了决赛圈。 为了一睹“自己人”的风采,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加油助威,我们班这些热心地看客们,便纷纷离开了自己的座位,一窝蜂地挤到了最前排去呐喊。 人头攒动间,被挤到了后边的,个子又偏矮一些的女同学们,为了看的真切,更是直接站在了马扎上面。 或许是童年里的阴影太多,我的朋友虽多,却都不会交心。 这里的“不会”,是“不懂得”的意思。 我自以为热忱地,爱着我所遇到的一切。 但事实上,却仅能为我所在意的事情倾心。 比如,当同学们都在为了本班的队伍加油的时候,我的内心,却总觉得那些似乎都与我无关。 只是假装合群地,跟着一起欢呼而已。 除了李博和霍崇林外,我甚至想不起来,另外两个参加接力赛的,都是谁了。 可即便是李博,在那一刻,亦是并未进入到我的视线。 而我之所以会记住霍崇林。 那是因为,我严重怀疑,这小子便是站在凳子上的王娇娇同学,眼神里正在关注的人! 我会有此怀疑,是根据“慕容复”所言:“我的表妹,似乎已经有了喜欢的人。种种迹象表明,那个人很有可能就是霍崇林!” 作为我们班的体委,他当然也参与到了接力赛之中。 而向来不曾对“体育”项目,表现过太多兴趣的王娇娇,竟然不顾以往的“淑女”形象,立于高处、“望眼欲穿”。不是在了望着心中所“喜”,还能是在干嘛? 注意力全在她身上的我,又怎能不醋意大发呢? 但作为一名普通的观众,我所能做的,也只是搬来了另外一个马扎,摆在了她的旁边,小心翼翼地攀爬了上去,与她并肩而立。 推敲着节奏,准备随着她一起,给跑道上的运动健儿们呐喊助威。 可惜,那百米接力的正常比赛时间,稍纵即逝。我连助威对象的样子,都还没有聚焦到呢,比赛却已经结束了。 本着“来都来了”的原则,我还是假意兴高采烈地大喊了一句:“加油!” 我的本心,其实是想让王娇娇知道:“我与你同在。” 结果却是,因为观赛时太过全神贯注,她并未注意到,我是何时出现在她身边的。以至于于这冷不防的一声呐喊,直接吓了她一跳! 寻着我不合时宜地加油声,她回头便看见了一个“悬空”的侧脸。 接连受到听觉上与视觉里的两次惊吓,难免本能的用力一推。 于是,我便顺着她推动的方向,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在我那完全失去控制的身体,完全坠落到地面上之前,我的头部,先是与吴萌的前额,发生了一次激烈地碰撞。 吴萌,是我们班的班花。 那是连李博这种大龄小学生,都曾经去喜欢过的女生。 虽然我挺花心的,但在这之前,吴萌确实从未入过我的法眼。 这与我的自卑,毫无关系。 就是单纯的不喜欢,那种咋咋呼呼的类型。 事实上,那天,才是三年以来,我和吴萌的第一次交流。 当我狼狈地,从马扎堆里爬起来时,吴萌正在捂着自己的额头,撅个嘴,一双眼睛恶狠狠地盯着我。 在她的眼角处,还挂着两滴新鲜的泪珠。 见状,我也顾不得自己身上的酸痛,赶忙上前给予以诚挚的关切。 我陪着笑,用尽量卑微地语调致歉道:“对不起呀,你没事吧?” 面对我的道歉,吴萌一言不发,还是保持着撅嘴捂额的动作。 而且,在她白皙的脸颊上,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涌起一抹抹红晕。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会脸红的女生。 更是我第一次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吴萌了。 可惜,我没能第一时间懂得,她的这次脸红,却是她“发飙”前的征兆。 我只能说,言情小说真是害死人啊!在我看过的所有书中,凡是对女生脸红的描述,无一不与“娇羞”有关。 在那之前,从来没有谁告诉过我,人在极度愤怒的时候,脸部也是会充血的啊! 看着眼里的“娇羞”,我的大脑闪过了一丝恍惚。 开始自作多情地想着,会不会是因为这次偶然的“碰撞”,在我和吴萌之间,迸发出了“异样”的情愫。 所以,她才会脸红至此。 甚至,她那恶狠狠地眼神,在我看来,都变成了一种蕴含着某种感情的暗示。 也是我一时心窍所迷,竟然鬼使神差般地伸出手去,想要揉一揉她的额头。 “啪!” 吴萌用力地打开了我的脏手。 在发现我的神情,已经开始变得戏谑后,她的眼神里,亦是增添了许多厌恶。 我认识那个眼神,甚至还很熟悉。 但陡变的局面,使我根本来不及做出该有的反应。 当时,她是坐在马扎上的。 而我则是半弯着身子,探着一张大脸,刚好挡住了她抬眼处的全部视线。 在与她眼神交汇的一刹那,我敏锐地捕捉到了,一股浓浓的“杀意”。 这时,我才想到要跑。 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只见她迅速地抬起了,那只原本用来捂着额头的手,朝着身体的后方,伸展出了一个极为夸张的角度。 稍一停顿后,便全力地朝着我的脸部挥来。 跑,虽然是晚了。 但想闪躲掉这种,事先经过了蓄力的攻击,对我来说,却是小菜一碟。 身子只拼命向后一仰,便避免了,脸被拍肿的命运。 但那阵从我眼前刮过的掌风,再加上这发起的太过突然,下手又明显毫不留情的一击,还是震慑的我精神,有些恍惚。 而且,我还是太过低估,眼前这位班花“萌妹妹”了! 第八十五章 我恨我痴心 当时的我,还并未特意训练过自己的心理素质。 尚未达到,苏洵在《心术》中所描写的那种:“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的高深境界。 在面对“萌妹妹”的攻击时,即便是迅捷地躲开了,但还是会本能地闭了一下眼睛。 但也就在我的一个眨眼间,一击不成的吴萌,并未肯就此罢休。 而是趁势起身,另一只手朝前一抓,直接薅到了我的头发上。 此时,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东北那些追求个性鲜明的社会大哥,在头发的造型选择上,却是出奇的一致。 只因那统一的寸头,是无法用手去抓取的。 也就不会在有朝一日,沦落到被人薅着头发,压弯了身子,一顿扁踹的狼狈境地。 女生本就比男生发育的要早。 尤其是到了十一、二岁的时候,除了天赋异禀的少数男生外,大部分的天空,还是要靠着本班的女孩子们撑起的。 这吴萌站起来后,立时比就我高了整整一头!再被她拽住了头发,用力往下那么一压,我更是比她矮上了半截有余! 现在想想,得亏了“萌妹子”脚下留情,只是一只手薅着我的头发,另一只手在我的后背上,胡乱地拍打着。 这要是心血来潮,用上了泰拳里的招式,一顿膝顶肘击的话,估计我就是不死,也是半个残废了。 试问哪个社会大哥,敢给自己留下这个隐患? 就连我这个“小透明”,在遭此一“难”后,一直在上高中之前,便再也没有允许自己的头发,超过一寸之长了! 打了得有半分钟吧,她可能是有些累了。终于肯松开了,抓着我头发的的手。在最后推了我一把后,算是终止了对我的暴行。 毕竟是个女孩,体力上比起男孩子来,还是有些吃亏的。 其实,我并不是不敢反抗。 只是天生“贱骨”,总觉得女人生来就该被男人爱护。 更是因为见过太多次家暴,才会本能的认为,打女人的男人,只会被全天下所唾弃! 当然,我会有这个理念,也是离不开妈妈对我长久以来的教育的。 后来,我学到了一个词,叫“pua”。 与之一对比,方才恍然顿悟。原来我自儿时起,便受到的的教育,竟然是一种精神控制! 虽然我不是“社会大哥”,但也有着自己的面子。 就在我深觉颜面扫地,却又碍于受到的教育,始终无法对一个女孩子,握紧拳头。只能盯着吴萌那仍旧红扑扑的脸庞,左右为难,不知所措之时,王娇娇同学,赶来救场了。 其实,在我挨揍的时候,就已经听到了“王语嫣”的劝架之声。 虽然收效甚微,但我也还是颇为感激的。 毕竟,劝架的,就只有她一人而已。 倒不是我人缘不好。 实在是事情发生的太过突然,同学们又都沉浸在,对刚过去的接力赛的喝彩声中。 等到发现我这边的“惨剧”时,全戏早已经到达了尾声。 “差不多得了,一会儿还有咱班的比赛呢,你俩别打了!” 有了王娇娇的这句话,我也就有了可以逃离现场的,“堂皇”的理由。 我忍了,并不是因为我怂了! 而是因为,一会儿还有班级的比赛。 这叫为了大局出发,所以才不跟娘们一般见识! 受到的伤害多了,我便学会了,主动替别人寻找伤害我的理由。 似乎只有使自己相信了,每一个伤害我的人,都一定有着她的苦衷。我才会心安理得的看着自己,被社会虐的体无完肤。 在这个故事里,如果我没有主动搬来那个马扎,贱贱地站了上去的话,就不会有后来的遭遇了。 所以,我不怪王娇娇会推我,那是我自找的。 更不会怪吴萌会揍我,因为,她也是无辜的。 当我的真心,被不同的人,一次又一次地碾碎后,才终于悟透一个道理,在一段关系里,主动并不会输。 只有认真,才会输! 在那个被刘德华的《忘情水》和《中国人》刷屏的年代,我却迷上了他的一首老歌,《我恨我痴心》。 虽然当时的我,唱来唱去,也只是能够唱明白最后两句歌词而已。 “未恨你负义,我恨我痴心!未恨你负义,我恨我爱错!” 但只这两句,已足够表达所有。 在王娇娇之前,我曾经给自己设置过一个原则。“一旦我喜欢的人,心中有了其它人的话,我便一定会选择放弃。” 只因我无法接受自己的喜欢,心中还有其它的喜欢。 但在遇到王娇娇以后,我才发现,这个原则是多么的“吹弹可破”。 一个“被吸引”的人,是没有权力挑剔的。 可给了我信心去更进一步的,却是在那个春季运动会不久之后,所发生的一件事情。 六年级的我,早已不是那个,只会偷偷看着心中的喜欢,却永远不敢表示什么的懵懂少年。 确切的说,我从来就是一个,会把“暗恋”做的人尽皆知的人。 若要再讲的实事求是一些的话,就应该是,我压根就是一个,不知道什么叫做“暗恋”的人! 所以,王娇娇对我的每次“友好”,都被我心安理得地当成了,那是她对我俩“关系”的一种默许。 因为到了六年级的时候,我已经可以做到,趴在桌子上,睁着眼睛,歪着头,盯着她,一看就是一个中午了。 临近毕业,同学们之间的话题,便总会有意无意的,与“离别”二字,扯上关系。 从小,便对“离别”十分熟悉的我,自然并没有为此,去特意的准备过什么。 直到,那个看似平常的午后。 当我拿着,被我刷的干干净净的,我俩的饭盒,返回到座位上时,王娇娇突然对我说出了一个,惊天的秘密。 我之所以会用“惊天”二字,来形容这个所谓的“秘密”。 是因为这件从我认识王娇娇那天起,就已经存在的事实,张童竟然替她隐瞒了近三年之久。 第八十六章 艹亻忄 我倒没有怨“慕容复”的意思。 恰恰相反,经此一事,我只觉得这个“慕容复”,似乎比金庸先生笔下的那个,更靠谱一些! 震惊之余,我刻意地压低了声音,尝试着确认道:“也就是说,你的妈妈也是一个人,带着你生活的,对吗?” 我会用“也”字,是因为自从我的那篇,《给妈妈的一封信》,被善良的董老师,拿去全校展览后,我是一个单亲家庭里长大的孩子这件事情,已是人尽皆知。 虽然,我并不觉的这有什么。 生活就是生活,只要不去与人对比,便永远都不会存在好坏之分。 我说的是那种,被称之为“好”,或者是“坏”的感觉。 但“生活”,却是有着明显的,“特别”或是“普通”的区分的。 我震惊,是因为我一直认为,自己的“生活”,应该算是“特别”的那一类才对。 无论是我的邻居们,还是我的各种亲戚家里的那些同辈人中,像我这种,早早便死了父亲的人,一直就是一个,极其的“另类”的存在。 对于我的疑问,她先是点了点头,随后又立即摇了摇头,更正道:“但是,我的爸爸,他还活着。” “哦。” 不知道为什么,听过她的回答后,我竟然有了一丝丝,本不该有的失望感觉。 见我有些没来由的难过,王娇娇进一步解释道:“但也和死了没什么区别了,他离开我和妈妈的时候,我都还没记事呢。” 我点了点头,一时想不出,接下来要说什么才好。只得摆弄着手里的饭盒,缓解着有些尴尬的气氛。 那一瞬间,我很想与她分享一些,在《给妈妈的一封信》中,我所没有写过的,真实的故事。 但最终,我还是没有开口。 那个时候的我,已经读过了鲁迅先生的《祝福》。 我才不要,成为“祥林嫂”那样的人物! 其实,我很理解王娇娇的心情。 我知道那种,虽然“他”还活着,但他却从来不曾看望过你,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说句自私的话,那真的是比“他”死了还要难受。 见我仍是一言不发,王娇娇岔开话题道:“我看这个饭盒,算是白洗了。” 我能感觉到,她其实是在照顾我的情绪。但明明是她才刚跟我说过一件,使她比较难过的事情。 按理说,应该我去安慰她才对。 于是,我便将那些不美好的记忆,随着饭盒一起,重重地放在了课桌之上。 又将双手,伸到了她的眼前,来回翻转着,抗议道:“我在洗饭盒之前,就已经把手洗干净了。不信,你摸摸看!干不干净!” 她还真的盯着我的手,假意认真地“检查”了好一阵,方才满意地点了点头。 见状,我又将自己的双手,朝着她的方向凑了凑,坏笑道:“光看没用,你得实际的摸一下,才能知道它到底有多干净!” 她撇了撇嘴,瞪了我一眼,抬起她的手,用力地将我的手给打开了。 “玩你自己的去。” 王娇娇又说了这么一句后,便从我的桌子上,取走了她的饭盒。 那个时候,我俩之间,就一直维持着,这样一个很微妙的局面。 我可以假装伸懒腰的时候,将手偷偷地搭在她的凳子靠背上,摆出一副环抱着她的姿势。 她不但不会介意,有时候,还会装作无意地,靠在椅背上小憩一阵。 让我的手臂,可以与她的后背,有一小段“亲密接触”的时间。 但我却不可以,主动牵起她的手。 或者,要求她主动靠近我一些。 可惜,这都是我猜的。 当时的我,也就只敢偷偷摸摸地,搞一些“正大光明”的小动作而已。 在嘴上,我从来就不敢对她说出那句:“我喜欢你”。 更是从来不敢,对她提出过什么要求。 现在想想,如果我当时真的那样做了,或许结局就会不一样了。 当然,生活没有如果。 再次被她“拒绝”之后,我只好十分“听话的”,在那无趣的摆弄着自己的饭盒,排解着心中的“不满”。 过了好半晌,她突然递给我一张,只写了三个偏旁部首的纸条,神秘地说道:“上初中后,我就会改名字了。” 聪明如我,自然瞬间便猜到了,这个纸条的意义。 我拿起它,对着王娇娇扬了扬,笑问道:“那这三个偏旁部首,就是你的新名字里,所包含的咯?” 她点了点头,顿了顿,认真地说道:“你要是在毕业之前,能够猜到这三个字是什么的话,我就可以答应你一个要求!” 听到此话,我眼前一亮。 略一思索后,兴奋地问道:“是什么要求都可以吗?” 她不再看我,轻声呢喃道:“只要我能做到的,什么要求都行!”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我哪里还会迟疑?立刻便翻出了字典,全身心地翻找了起来! “就这,还需要等到毕业吗?放学前,我就能把答案给写出来!” 我已经记不得,自己到底找了多久。 更记不得,我一共写出了多少个组合,拿到她的面前去求证。 我只记得,接下来的每一天,只要一有时间,我便会拿起那本新华字典,认认真真地翻找起来。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赶在了毕业之前,我知道了那个答案。 一定是我的赤诚与执着,感动了上苍。 最重要的是,感动了王娇娇同学。 某一天,看着我尝试了无数次,依旧无果后,她从我的手中,夺回了那张纸条。 一阵唰唰声后,答案跃然纸上。 其实,里边的每个字我都猜中过。 而我没猜中的是,它们三个的组合方式。 在这里,我不得不感慨一下,汉字的博大精深! 要想随机地抽出其中三个,排列组合起来,变化的又何止万千? 我那迷人的老祖宗们啊!您说您发明这么多字儿是干嘛呢? 当她将写好了答案的纸条,重新递回到我的手中时,我的内心,不免一阵唏嘘。 第八十七章 抚养费 终于,我忍不住愤愤然道:“再给我一点时间,我马上就可以猜到了!” 她看了看我,没有说话。 我看着她的眼睛,继续争取道:“那我还可以对你提出要求不?” 她不再看我,一言不发。 我继续狡辩道:“而且,你当初说的是,只要猜出这三个字就可以了。我都都已经猜到了啊!只是,没有给出过正确的组合而已……” 我的声音越来越小,到最后,连我自己也听不清了。 直到放学,我便也再也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 话虽然没说,但喜欢她的事,我却是一件没少地,继续做着。 比如,特意当着她的面,将那张写有她未来名字的纸条,裁剪成了一颗“心”型的模样。 在将这颗“心”,装入我的文具盒中时,还故意地搞出了很大的声响。 那阵子,我被妈妈借口有事,再次丢到了爷爷的家中,生活了一段时间。 现在我才明白,她能有什么事? 不过是在给自己和老庞,创造一些二人空间而已。 当然,这是我猜的。 我很希望,我猜的是错的。 且说我重新回到了爷爷的家后,因为有了妈妈作为倚仗,终于活得不用再像以前那样,总是小心翼翼的了。 因为,我终于有了自己的家。 虽然,我也才刚把那个家,当成是自己的不久而已。 而且,又是不久之后,那个家,在我的心中,便再次与我无关了。 但至少,这次回到爷爷家的时候,我第一次有了,自己是个“且”的感觉。(“且”,在东北话里,一般指一些比较重要的客人。) 最明显的区别,就是我在写作业的时候,甚至还敢要求他们出去,留我一个人在屋子里,以防被人打扰。 若是换做以往,被要求出去的那一个,只会是我。 仔细想想,貌似在这次“故地重游”之前,我在爷爷家的地位,就已经有些超然的变化了。 那还是我刚被妈妈,彻底的接到了身边生活的时候。 一开始,妈妈总是会莫名其妙的,对我发邪火。 而我呢,则主打一个,“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岗;他横任他横,明月照大江。” 想不到的是,这句我从《九阳真经》中,偷学到的上乘“心法”,在面对妈妈的无理“暴虐”时,还真就起到了奇效。 日子久了,她也终于萌生了,不再对我这个“三棒子打不出个闷屁”来的无聊选手,继续施展“毒舌”攻击的想法。 作为条件,则是我必须给我的爷爷打电话,管他要我的“抚养费”。 是的,其实妈妈总是对我发邪火的理由,从一开始就不是莫名其妙的。 她一直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甘和目的。 既然,是换成了“净身出户”的妈妈来养我。 那么,将那笔爸爸用生命换来的“抚养费”给要回来,便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其实,从妈妈第一次对我发邪火时,我便知道了“抚养费”的存在。 只是那时的我,是根本就没有勇气,开口跟一个如此爱我的老头,张口去要那么一大笔钱的。 即便那些钱,或许原本就该属于我。 所以,每当妈妈想起这件事,对我大骂着说出心中的委屈时,我便只能选择沉默。 无言以对,是我唯一的应对。 但只有八、九岁年纪的我,终究还是没能顶得住,她那几乎是日夜的“折磨”。 于是,在第无数次遭受到暴风骤雨般的语言攻击后,我终于妥协了。 “别骂了!我现在就给我爷打电话!我求你了,以后别骂我了!”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便是我拿起电话前,说的最后一句话。 电话里,我并没有说是什么事。 事实上,电话接通后的每一个字,我都是在重复着妈妈的指示。 “爷,你来我妈这里一趟呗,我想和你说点事。但是在电话里说不清,必须得见面说。” 爷爷来的很快。 在他敲响妈妈家的房门后,妈妈便立刻回到了自己的屋子里,关上了门,由我一人面对,接下来的一切。 开门后,我只是随便地叫了一声“爷。”算是打过了招呼后,便不敢再去看他的眼睛。 显然,爷爷也是十分的局促。 在换拖鞋的时候,还把鞋给穿反了。 我将他让到了屋子里,在餐桌旁的一把椅子上坐好。 然后,自己坐在了他的对面。 我低着头,沉默。 他看着我,沉默。 良久,就在我的全部心理建设,眼见就要崩溃之时,还是爷爷首先开口问道:“怎么了,崖?叫我来,是有什么事吗?” 他说话时的态度,一直就是那么和蔼。 我深吸一口气,强行压下了,想哭的冲动。 继续低着头,沉吟了好半晌,方才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脱口而出道:“爷,我想要我的抚养费!” 我的话音刚落,便见到爷爷的瞳孔,猛然一缩。一抹深深地窘迫,瞬间挂在了他的脸上。 我再度低下头,不忍见到他的难堪。 只是觉得,胸口处,很痛! 当时,我好想大声说一句:“爷,要是拿不出来,你就带我走吧!” 可是,我终究还是没能说出口。 因为,妈妈的身体不好。留下下她一个人生活,我不放心。 又过了好半晌,爷爷方才呢喃着,从嘴里挤出了三个字:“没有了。” 我再怎么不好意思,可毕竟还是问出了口。难免会想着,可以得到一个答案。 但“没有了”这三个字,却是我始料未及的。 我下意识地追问道:“怎么会没有了呢?” 爷爷顿了顿,避开了我的注视,回答道:“都还账了!” 这是他从进门起,第一次没有看着我。 对于当时的我来说,知道这些,就已经足够了。 我转过头,看了一眼妈妈的房间,屋门紧闭。 虽然,我已经没有了,再想问些什么的意思。 但爷爷还是掰着手指头,跟我说了好多好多。 可我却一句也没记住。 只是,从这件事起,每当我再次回到爷爷家,小住几日时,可以明显的感觉到,所有人对我的态度,都有了微妙的变化。 第八十八章 宣泄 爷爷的家中,再也没有人,对我说过一句重话了。 其实,我一直很不理解,妈妈为什么一定要逼着我,去和爷爷提及抚养费的问题。 直到有一天,她无意当中,与我说出了,另外一个真相。 那天,妈妈加班到很晚才回来。 在这之前,我平均每十分钟,就会给她打一个电话。 一共打了得有十几通吧,每次也都只是问一句,“你啥时候回来”,仅此而已。 人类真的是一个很奇怪的动物。 以前,我总是会一个人待着,并且谁也找不到的时候,再多的孤独我都可以忍受。 但自从有了妈妈,又有了电话,随时都可以找到人的时候,我却连一分钟的寂寞,都无力承担了。 或许我有的,只是一个所谓的家而已。 但在这个家中,我却一直没能得到,属于自己的安全感。 原来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真正的勇敢。 他们只是心中没有倚仗,被迫着选择了坚强。 我不相信有人,一直会“回来”。 所以,每当我一个人的时候,就会恐慌。 因为“没有”,所以才会没有所谓。 只有“拥有”的人,才会患得患失。 其实,从第三通电话开始,我便听出了,妈妈语气里的不耐烦。 但我当时的心理活动就是,只要她能回来,别说是骂我了,就是掐我一顿,甚至将我打个半死,还留口气就行。 总之就是一句话,只要不失联,让我咋的都可以。 妈妈回来后,连鞋都没脱,便在站门口,对我喝问道:“你想干啥啊?一个劲儿的打电话?紧着告诉我在忙!我在忙的!” 我特别想说,我什么也不想干,就是想你回来,我一个人在家害怕。 但我知道,那并不是一个很好的理由。 于是,我揉了揉肚子,找借口道:“我饿了。” 我的话音刚落,妈妈一下就火了,将脱剩一半的鞋,随便朝着两边一甩,大喊道:“就你知道饿!我上一天班了,我不饿吗?冰箱里啥都有,为什么不自己做饭吃?” 听到此话,我瞬间便愣住了。 因为我知道,冰箱里除了一些水果外,其实什么也没有。 但是我不又敢反驳,因为她一定会说:“有水果就不错了!要是在你爷家的话,你能想吃水果就吃水果吗?” 主要是我真的很奇怪,她难道就没想过,即便是什么都有,她的儿子也得会做才行啊! 在我愣神间,妈妈已经打开了冰箱的门。 果然,即便是发现了里边,并非如她所想的那样后,她还是对我嗔怪道:“这不有苹果吗?不能先垫吧一口吗?!啥也干不了!我要你干啥?” 依照以往的经验来看,我猜妈妈今天的工作情况,应该是挺不顺心的。 我虽然极其委屈,但也只能默默承受。 毕竟寄人篱下,吃人嘴短。 但我的“九阳神功”,在那一天却突然失去了作用。 即便我一言不发,她却依旧不依不饶。 “我一天天上班累的要死,还得经管你!真是欠你们老迹家的!” 这个时候,我已经有些后悔,给她打了那么多电话了。 明明一个人也挺好的,至少不用挨这种,精神上的折磨。 我决定远离这个是非之地。 躲到了厨房,翻出了米袋子,打开了电饭锅,准备蒸锅大米饭去。 菜虽然不会做,但大米饭我还是会蒸的! 听见了厨房的响动,刚换好衣服的妈妈,继续对我吵嚷道:“你跑厨房折腾啥去了?” 我答道:“焖饭。” 她大骂道:“等你焖好饭,都他妈的得几点了?现在才想起来焖饭?谁家好人半夜吃饭?做好了给鬼吃啊?” 逃避失败,我只得将那些炊具,各归原位。返回到客厅,又徘徊了一阵,坐在了餐桌旁。两眼目视前方,等待着她宣泄的够了,空气便可以重归宁静。 可惜,那天的妈妈,似乎有发不完的火。看起来,丝毫不像是工作了一整天的样子。 “你说那‘大鬼’,自己不想好,作死就算了。为啥非要把我拖累上?” 自从爸爸死了之后,“大鬼”这两个字,便很少出现在我和妈妈的话题中了。 事出反常,必有蹊跷。 我虽未搭话,但还是竖起了耳朵,试着从她接下来的只言片语中,解密出她发火的真正原因。 “还有你那个死爷!当初那钱是他要的,我们家也给了,他也拿走了。然后法庭都宣判完了,他把钱花光了,完事还到处上访去,说什么‘凭啥杀人了还可以无罪释放呢?’!” 在她一连串的吐槽中,我终于捋清了事情脉络。但并不擅长做“是非题”的我,也只能保持沉默。 “那他妈是法庭依法判的正当防卫!”随着一阵急促地脚步声后,她从屋内走了出来,站到了我的面前,质问道:“咋的,你们老迹家的意思,就非得死的那个人,应该是我呗?” 此话一出,我已了然了妈妈的意思。明显是又到了,需要我来表态的时间了。 “你不能死!你死了我怎么办?只有你能管我,他们都不会管我的!” 说句这话时,我还特意地带上了哭腔,并适时地掉下了几滴眼泪。 心中的另一个自己,突然蹦了出来,指着“我”的鼻子,鄙夷道:“迹天涯啊迹天涯,你他妈的可真会装啊!” “我”不忿道:“不装怎么办?你有别的办法吗?帮不上忙就滚一边去!少他妈在这里说风凉话!” 这边的两个“我”,正在交流间。那边的妈妈,已然通过我的“表态”,情绪逐渐变得平稳。 当我以为,这段风波终于可以到此为止了时,她却忽然又想到了什么,柳眉倒竖,再度愤恨道:“明知道自己没理了,还跟人家法官说,得让他妈把孩子接走!屮他妈的,你他妈的不想管孩子,为什么当初要管我家要抚养费?” 说罢,她盯着我的眼睛,摆出了一副,必须要给她一个,合理回答的意思。 第八十九章 豆腐脑 但我又哪里会知道呢?你们大人做事的时候,何时曾想过,要在事先跟我商量一下的? 就只会打着我的旗号,做着你们自以为对的事情。直到出现不好的结果了,却想要我给出一个答案。 我拿什么给? 半晌,见我一言不发,妈妈再度逼问道:“说啊!那抚养费去哪了?” 听有此问,我立时便摆出了一个,十分无辜地表情,睁着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盯着妈妈的脸,接连眨了好几下。 在充分展示过自己的“纯真”后,方才疑惑道:“前阵子,我爷来的时候不是说过了?钱都被他还账了啊!” 事实虽是如此,我却瞬间后悔起,当初爷爷掰着手指头,跟我解释钱的去向时,我却没有认真的去听了。 这要是被妈妈盘问起来,我回答不上来的话,少不了又是一顿批斗! 但我话一出口,妈妈立即尖声反驳道:“去他妈的吧!还还账了!我都知道了,''大鬼''死了之后,外边的那些欠账,基本上全都抹了!那些钱,明明就是让他们家人给分了!” 虽然我早已猜到了这个结果,但被人“提着耳朵”告知后,心里难免还是会有些悲愤。 可我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得低下了头,将“舞台”完全留给妈妈。 却不曾想,她接下来说的话,直接杀死了我的全部希望。 “我要不是怕你那个死爷,到处乱讲的话,我才懒得管你呢!抚养费我都出了,就该让他家人管你!” 这些话里的每一个字,都像一把刀子,插在了我的心上。 痛的我张大了嘴巴,却始终无法呼吸。 这个症状上次发作,还是在做笔录时。 那一次,我是为了救眼前这个,“懒得管”我的女人。 她并未发现我的异常,继续自顾自地宣泄道:“我他妈的什么也不怕,就怕因为这件烂事,再给你大舅的名声抹黑!那么大一个开发商的妹妹,却连自己孩子都不管!我已经给家里添了够多的麻烦了!你大舅是做生意的……” 接下来,她应该还说了好多话。 但我却一个字也听不进去了。 从头到尾,她都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 至始至终,她在乎的,就只是她的大哥而已。 就连将我接到身边,也不过是为了,保护她哥哥的名声而已。 我还天真的以为,是妈妈主动要求,想把我接身边的。 而我的爷爷,之所以最终同意了我的选择,是因为爱。 或许爷爷的出发点,确实是爱我的。 只是,他用的这个,将我送回到妈妈身边的办法,却陷了我一身的不义。 而我的妈妈,原来才是这个故事里,最迫不得已的那一个。 正是从那时起,我才深深地意识到,我竟然是这个世界上,最多余的那一个。 还是从那时起,我以生命起誓,一定要活成一个,被全世界所需要的人! 我要做一个,有用的人! 可惜的是,沿途用力过猛,走了太多的弯路。 还一度错误地认为,有意义的生命,就是要有一个牺牲奉献的人生。 毫无原则地牺牲奉献,或许是错的。 但至少没有只知一味索取,混吃等死的人,错的那么离谱。 说到这里,我突然想明白,到底是发生了哪件事情,最终使得爷爷,动了将我送走的心思。 有一段时间,我们的城市,进行过一次,老城区供水管道的改造工程。 当施工进行到,爷爷家所在的那片区域时,住在那一片的居民们,便需要集中去到一户姓孙的人家,挑水吃。 前文我们提到的那个叫孙刚的,便是这户人家的孩子。 因为他家有一个水井,所以不会受到停水的困扰。 在爷爷排队等着打水的过程中,闲来无事的我,便和小伙伴们一起,跑出去玩耍了。 这时,忽然来了一个卖豆腐脑的,特意凑到了我们这群孩子的周围,有一搭没一搭地叫卖了起来。 起先,我们玩的正兴,皆是不予理会。 那“叫卖者”见我们不为所动,便打开了装豆腐脑的铁皮桶盖子,瓢出来一碗,撒上了卤子,坐在地上,自顾自地吃了起来。 时值晌午,本就饥饿。再被那豆香味一刺激,我们这群平均年龄不到十岁的孩子们,却又哪里还能受得了? 只一瞬间,便就地解散。各回各家,讨要钱财去了。 自知爷爷兜里“余粮”不足的我,并没有参与到回家讨钱的序列。 只是留在原地,垂涎着那豆腐脑的诱惑。 那“叫卖者”见只剩下了我一人,便将手中的瓷碗,朝着我举了举,笑问道:“想吃吗?” 喝“糊涂粥”已经快喝吐了的我,咋可能不想吃那香喷喷地豆腐脑呢? 小时候的我,经不起任何诱惑。 口舌之欲,一直就是我最大的弱点。 经他一问,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直接便走了过去。 连“想”字都懒得回答,直接便指着那满满一桶豆腐脑,豪气地说道:“给我来一大碗!” 他看了看两手空空的我,疑问道:“你有碗吗?” 现在想想,如果他问的是,“你有钱吗?”,或许还会叫醒,已经“鬼迷心窍”的我。 也就不会发生,后面的尴尬了。 但生活,没有如果。 我指了指他的碗,爽快地说道:“用你的!” 虽然,我并不记得,那一碗豆腐脑的味道,究竟如何了。 但直到现在,每当可以决定,早餐吃什么的时候,豆腐脑,便永远是我的首选。 当我将空碗,递给那个“奸商”时,他用一只手接过了碗,另一只手对我伸出了一根食指。 笑着报价道:“一块钱。” 我说道:“我没钱。” 他一愣,笑容已经有些僵硬。不甘心地追问道:“你家大人呢?” 我诚实地答道:“在老孙家排队,等着挑水呢。” 这时,那群回家讨钱的孩子们,已经陆续的返回了。 拿着碗的,一定便是讨钱成功的。 那些两手空空、垂头丧气的,一定便是讨钱失败的。 第九十章 无地自容 至于那些脸上还挂着泪痕的,便是失败之余,还遭到了家里训斥的。 而那位“奸商”呢,因为要招呼“客人”,自然也就暂时没空搭理我了。 凡是美味,皆有两“香”。 这“一香”,自然便是吃到嘴里后,唇齿间的香。 但只有“二香”,才是真正的香。 它需要你用极夸张的语言或表情动作,对别人表达出,你所尝到的那个“香”。 无论是“香”的感觉的存在,还是人的客观的存在。 都需要“互动”,也既是需要与非己身的“他人”或“他物”,“相互产生作用”,才能证明“存在”的真实性。 我们最初产生自我存在的意识时,也是通过与身边万物的互动,才能佐证自我的存在的。 我们先是自己听到、闻到、看到、触摸到。 然后再被人听到、闻到、看到、触摸到。 于是,我们就与这个世界之间,建立起了最基本的联系。 深谙此道的我,更是趁着这个难的的机会,对那些泪痕未消的伙伴们,分享起豆腐脑的味道来。 一边分享着,还一边还找那些讨钱成功,并且已经开始喝上,那热乎乎美味的“同僚们”,印证着我的描述。 在我正自沉浸在,“我有,你却没有”,的低端幸福感觉中时,那个卖豆腐脑的“奸商”,终于做完了最后一份生意。 他挑起了,挂着自己全部“营生”的扁担,冲着我扬了扬头,“和善”地说道:“走吧,小孩,带我找你家大人要钱去。” 我之所以会如此卖力地,分享着豆腐脑的美味,除了是为了炫耀外,也有着想替他多招揽些生意的动机。 当然,我最真实目的,也是希冀着,他可以为此对我免单。 见他毫无“道义”可以言,我不免有些失望。撅着嘴,不再说话。 “奸商”等了一阵,见我始终没有带路的意思,沉着脸催促道:“走呀,小孩,难道你想赖账吗?” 那些刚刚被我“勾搭”的,口水横流的小伙伴们,听闻此言,尽皆恍然。 瞪着幸灾乐祸地眼神,讥讽地看着我俩这边。 所谓善恶到头终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那一刻的我,就纯属于“现世报”。 我只是脸皮厚,但不是不要脸。 却又无法改变,没钱可付的事实,只得如实解释道:“你就是去找我家大人也没用,我爷也没钱。” 这时,已经把碗舔的干干净净的孙刚,挤到了我与“奸商”之间,左右看了看。 在他拿着碗的手里,隐约还可以看见,一张面额为一元的纸币。 我不禁心下一喜。 毕竟,我可是慷慨地请他玩过“大霸王”的人。 就在我以为,孙刚会念在,才过去不久的交情,替我结了,这碗豆腐脑的花销时,他却对着那个“奸商”,如此说道:“你跟我走吧,他爷就在我家打水呢!” 听有此言,我只觉有一万只“草泥马”,自心中奔腾而过! 有了那个“忘恩负义”的家伙打头阵,刚被我“馋哭了”的小伙伴们,亦是纷纷附和道:“对对对!我们也知道他爷在哪,你跟我们走吧!” 在他们簇拥着那个“奸商”,奔赴爷爷所在之地前,还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 那个眼神,与我给那些没吃到豆腐脑的人,描述完豆腐脑的味道后,舔着嘴唇看着他们时的,一模一样。 我又在原地,滞留了好半晌,却仍旧不见那名“奸商”,从孙刚家中出来。 心觉不妙,快步赶去。 那打水的队伍,还是排的老长。 我赶到现场时,爷爷正一只手提着扁担,一只手拎着两个水桶,向前挪动一个身位。 在他的身侧,站着那名“奸商”。一只手对着爷爷指指点点的,嘴唇还不停地起起合合,明显是在嘟囔着什么。 从他的神情上来看,说的应该不是什么好话。 其它排队打水的邻居们,大多都是目视前方,或者将头撇到与爷爷相反的方向。 故意回避着,来自于那里的“热闹”。 爷爷在邻居们的心中,还是颇有威望的。 这些善良的邻居们,也只能用这种“视而不见”的方式,维护着爷爷的颜面,不至于完全扫地。 那群“没安好心”的小伙伴们,此刻正在各自的家长身边站着,神情中除了不忿,便是沮丧。 一看就是,刚被大人们“修理”过的样子。 可以想象,当那个“奸商”,与爷爷讨要豆腐脑的花销时,这些孩子们,应该是跟着一起起哄了。才会被家长们,拉到了身边“教育”。 我才刚挨过爷爷的揍不久,便又闯了“新祸”,一时也是不敢上前。 只得站在门口,遥望着里边的情况。 孙刚家当时的条件很好,属于大户人家。 几十个人,携带着水具,集中到他家的大院子里时,看起来仍旧没有多么拥挤。 在那个“奸商”比比划划的时候,爷爷始终未与其产生过任何交流。 除了间或朝着水井的方向,移动一个身位外,更是再无一处多余的动作。 交涉无果,“奸商”终于选择了放弃。 重重地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后,便挑起自己的“营生”,骂骂咧咧地离开了孙刚家的院子。 路过我时,还极为鄙夷地啐了一口。 显然,他还是留有了余地的。 在“啐”的时候,是对着一侧的地面,而不是对着我的脸。 那一刻,我深深地理解了一个词:“无地自容”! 但我明白,更难堪的那一个,应该是我的爷爷才对。 于是,看着那个“奸商”走远后,我便忐忑地来到了爷爷的身边,低声叫了一句:“爷。” 他没有理我。 一直到打完了水,他甚至都没有看过我,哪怕一眼。 现在想想,那个时候的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应该是用意念,强行将自己封锁在了一片空间之中,完全地与世隔绝了吧! 因为只有这样,他才可以支撑自己,坚持执行完手中的打水任务! 第九十一章 命 当我一言不发地,跟在挑着满满两桶水的爷爷身后,回到了家里时,他没有像以往那样,立即便将水桶中的水,倒在水缸之中。 而是如释重负般,将它们随意地丢在了一旁。 回到了小屋中,和衣躺在了炕上,一直到晚饭之前,再也没有出来过。 爷爷曾说过,我的八字里有五个水。 是个天纵奇才。 注定才华横溢。 但要融化掉数不尽的“金银”,方可成材。 他没有说的是,我的八字里还有五个桃花。 水性杨花的“花”。 注定滥情一生,难有皈依。 “命”,是生而有之的,谁也无法抗衡。 “运”,却是后天能够掌握与改变的。是一个人所做的每个选择,带来的结果。 只要你能在做出选择的时候,摆脱来自于“命”的束缚,便可以掌控自己的人生,逆天改命,行大“运”! 当时的我,自然是想不到这个层面的。 只是,当爷爷给我讲述这些时,不知为何,我竟凭空生出了一股,想要对抗自己的“命”的强烈意愿! 但这接连发生的事情,终于使得爷爷,认清了自己的命。 他已注定无法给我提供,可以使我成材的大量“金银”了。 于是,便有了前面那个,最终“陷我于不义”的故事。 我的人生,进行到这里,还一直都是我随波逐“命”的结果。 但那天,回到爷爷家中,我借口要写作业,将所有人都赶出那个小屋后,立刻便从文具盒中,翻出了那张,已被我裁剪成“心”型模样的纸条。 看着上面写着的,王娇娇同学的,未来的名字。 我第一次,试图做出,与“命”无关的选择。 “今天,你将未来的名字,告诉了我。而我却只是希望,我的未来,可以有你。” 这是那天,我给王娇娇写的“表白信”中的第一句话。 “三年前,你我皆是新人。 只因我早你几天,便成了你的学长。 恰如一卵双生,我却先行一步。 但这就是命,你得认!” 第一段,我总结了我们的相识。 “那一天,你成了我的同桌。 安静如你,却如一声激雷,炸醒了我的春梦。 从此,我的眼中,填满了你的样子。 我的耳中,只可听闻你的声音。 我的心中,有了一个你。” 第二段,我直抒心意。 “有一天,你突然问我,《如果云知道》,会是怎样? 那一刻,我却是在想,''如果你知道'',该有多好。” 第三段,我借忆入题,承上启下。 “对不起,我并不知道,你想知道的,是什么。 但是我知道,我喜欢你。 三年了。 三年里的每一天,我的心,天地可鉴。 三年里的每一分,我为你,纷纷扰扰。 三年里的每一秒,你对我,妙不可言! 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就让我,成为你的未来!” 第四段,我发动总攻。 “或许,你还不了解真正的我。 其实,我和你一样……” 第五段,我简略地介绍了一下,真正的自己。 “盼,回信! 喜欢你的,天涯。” 这是我表白的结尾。 爱的字眼太沉。 当时的我,无力启用。 那并不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喜欢。 却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为了表达“喜欢”,绞尽脑汁。 因为我俩早已熟识。 所以,第二天与她相处时,我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异常。 挨到了放学后,我便将那封表白信,偷偷地塞到了她的书包中。 并不是不敢当面交给她。 实在是,想给她一个惊喜而已。 我坚信,她一直在等我去表白。 霍崇林?快别闹了!那一定就是一个误会而已! 当天晚上,我又一次几乎是彻夜未眠。 整晚都在幻想着,她给我回信的内容。 王娇娇的字,写的非常好。 经常被各科老师,点名称赞。 她的作文,写的也非常好。 在我接触过的所有女生中,可以说是唯一一个,与我有得一拼的人。 我俩若在一起,说是琴瑟和鸣,稍显附庸风雅了些。 但若说是举案齐眉,那绝对是实至名归的! 最主要的是,我俩有着类似的童年经历,可以呵护对方的敏感,理解对方的“神精”。 就在我期待着,王子和公主就要快乐地生活在一起时,在接到我“表白信”的翌日,她却像是什么都有没发生过一样。 咱就说,六年级。 就那封信的写作水平,说是平淌全部小学生,不算自负吧? 但她只字未提也就算了,竟然还完全无动于衷。 整整一天,无论我怎样明示或者暗示,她就是不搭那个茬。 “难道她没看见那封信?” 这样想着,在临放学前的一节课,我便故意在假装伸懒腰的时候,将自己的笔,极为“不小心”又十分“巧合”地,掉进了她的书包里。 “哎呦!书包拿来,我的笔掉进去了!” 不待她做出反应,我立刻便抽出了她的书包,放在了我的腿上,仔细地翻找起来。 过了有好半晌,她才用一个极为平静地语气,询问道:“找到了吗?要不我替你找找?” 我没有搭理她,极不甘心地,又认真查找了一遍。 笔肯定是找到了,“表白信”却不见了。 “奇了怪了,既然不见了,她就应该是看过了才对啊?怎么就会没有一丁点反应呢?” 我正愣神间,她再度催促道:“要放学了,你要是打算背着我的书包回家的话,记得帮我把作业也写咯。” 听有此话,我侧过头去,直视着她的眼睛。 她也不躲闪,与我对视良久,神色如常。 见我仍无归还之意,她索性又递过来一本,放学要带回家的书,微笑着说道:“那你一定记得把字写的好看一点,别被老师发现了!” 眼见玩笑就要成真,我连忙将她的书包,双手奉还,推脱道:“拉倒吧!就你那字,跟那打印机打出来的一样,我可模仿不了!” 她接过了书包后,便没再说什么了。 “难道,她是想要学我?也准备偷偷把回信,放到我的书包里,同样给我一个惊喜吗?” 第九十二章 电脑房 心念及此,我邪魅一笑。 为了使得我接下来要演的戏,看起来更真实些,我开始''大声''嘟囔道:“哎呀,咋还不放学呢!尿急啊……” 放学铃声一响,我立刻便冲了出去。 当然,我还很“粗心”地,将书包留在了座位上。 本着“做戏就要做全套”的原则,我还特意去到操场另一头的旱厕,绕了一圈,方才志得意满地,返回到教室之中。 由于心情大好,我还在三位留守的值日生,看傻子一样的眼神中,抢着将班级的地面,从里到外的拖了两遍。 要不是着急回家看“回信”,我还想把班级里的玻璃都给擦咯。 往日里,那个双肩背着,都嫌沉重到步履维艰的大书包。 在那天,被我抱在了怀里,尚觉得身轻如燕,健步如飞。 跑到家中,面对着奶奶做好的一桌子饭菜,我大手一挥,豪迈道:“我不饿,你们先吃。我去写作业!” 自从摇身一变,成了“且”后,我在爷爷家中,也是一个会被人“等着吃饭”的“高级”存在了。 可也就过了不到五分钟吧,当我宣布自己不饿时,大家迷茫的表情还挂在脸上,仍未退去呢。我又垂头丧气地坐回到了饭桌旁,那个常年属于自己的位置上。 “给我来两个馒头!” 我属于那种,蹬鼻子就上脸的选手。 自从感觉到在爷爷家的地位,有了显着的提高后,也试着过上了那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类似的“朝令夕改”行为,大家更是见怪不怪了。 我那个最先吃完下桌的堂妹,看见了小屋中,铺满了一炕的各种书本后,趴在炕沿边,冲着我大喊道:“哥,你是不念了吗?” 接下来,过了大概有一周的时间吧。 皆如那日一样,还是没有王娇娇的回信。 也没有回应。 什么都没有…… 又过了有一阵,就在我已经开始怀疑,自己或许从来就没有写过那封表白信的时候,去邻居家串门的奶奶,破例地回来的很早。 刚一进门,她便心事重重地找到了我。双手捧着我的脸颊,认真地问道:“你是不是给老王家那个小丫头写情书啦?” “哪个老王家?” 在那之前,我确实是不知道,王娇娇竟然是我的邻居! 奶奶问道:“王娇娇是不是你的同学?” 我答道:“是啊!” 奶奶说道:“那没错了!她的妈妈刚才来找我了!说你给她的姑娘写情书了!” 听有此话,我不免心中一喜。 想着近水楼台先得月,有了奶奶这层关系,我和王娇娇这事,不就板上钉钉了嘛! 但毕竟早恋是“红线”,我自然是不敢承认的。 只是含糊不清地“嗯”了一声。 奶奶倒也没有深究的意思,只是十分认真地提醒了一句:“离她姑娘远点!不然她妈就要亲自找你了!那虎娘们,不好惹!” 这句近似于恐吓的劝告,确实起到了效果。 我重重地点了点头,算作答应。 可我的心中,却是更加开心了。“难怪王娇娇同学没有回应,原来这封表白信,是被她的妈妈先看到了!” 虽然我始终都没有想明白,为什么她的妈妈,要忍了这么久,才找到了我的奶奶告状呢? 直到许多年以后,已经改名为“艹亻忄”的王娇娇,躺在了我的怀里,方才揭秘了一切。 既然是以后的事情,就暂且放到以后再说吧。 只说第二天一早,在班主任的安排下,我和王娇娇便再也不是同桌了。 显然,始作俑者,又是她的妈妈。 然后,我俩便再也没有说过话了。 很快,我的小学生活,亦是永远地结束了。 在小学毕业后,那个漫长的暑假里,我接触到了电脑。 一款叫做《三国群英传》的游戏,一玩就是二十多年。 那个时候,妈妈的钱包,也越来越鼓了。 和老庞陷入“热恋”的她,更是再无精力搭理我的事情。 寂寞之余,我便重新打起了她钱包的主意。 大概一周一偷,一次一百。 偷来的钱,自然全都贡献到了“电脑房”里。 那个时候,八块钱一小时的拨号上网,我虽然消费不起。 但两块钱一小时的单机游戏,我还是手拿把攥的。 我该怎么形容,妈妈当时对我的疏忽呢? 那个租来的房子,并不大。 每天晚上九点,我便会蹑手蹑脚地跑出去,到家附近的那个“电脑房”中包宿。 连续一个月的时间,她竟然会毫不知情。 比游戏更吸引我的,是“电脑房”里边的人。 因为有着共同的兴趣,我们总会有着说不完的话题。 老板娘,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姐姐。 虽然,我从来没有见过老板。 但那样一个年纪的女孩,若背后没有老板支持的话,应该是开不起那样一个电脑房的吧! 每次看见我时,她都会与我十分熟络的聊天。 在我玩游戏的时候,她便会静静地坐在我的旁边,为我的各种精彩操作,由衷地欢呼雀跃。 基本上固定在凌晨三点左右吧,她还会给我煮上一桶泡面。 包宿钱才五块。 一桶康师傅泡面的价格,是三块二。 因为,泡面是送的。 所以,每次吃着泡面时,我都会有大赚特赚的感觉。 大多数的晚上,整个电脑房中,就只有我们两个人而已。 那时,她还是会选择,安静地陪在我的身后。 或许,她也是很寂寞的吧。 为了防止被妈妈和老庞发现,我必须要在每天早上六点之前,返回到家里。 这个“安全”的时间点,自然是我事先经过了长期的观察后,得出的结果。 每次我离开的时候,那个姐姐,一定会站在门口,目送我很久。 那段时间,电脑还算是个比较稀罕的东西。 在许多人,连开机键都找不到在哪的时候,我就已经可以进行简单的维修工作了。 无论硬件还是软件。 包括重装系统什么的。 虽然现在看来,都是些基础操作。 但在当时,我已经是一个“大神”了。 第九十三章 搓衣板 电脑房中所有的顾客,无论是遇到游戏里的疑问,或是电脑上的难题,首先想到去求助的那一个,永远是我。 我也很享受那种,成功帮人答疑解惑后的成就感。 毕竟,从那时起,“成为一个有用的人”,便是我的全部追求了。 那个姐姐,经常会和我开玩笑,说:“天涯,要不你来我这里打工吧!” 虽然我每次都是笑而不语。 但在心中,却早已偷偷地答应过了无数次! 如果,妈妈最终能够同意,让我在“电脑”这个行业,深耕一番的话,估计现在的我,应该会是福布斯上的一号人物吧? 生活没有如果,结果摆在眼前。 只说这纸啊,终究是包不住火。 临近开学的时候,我的“行迹”终于还是败露了。 妈妈没有打我,也没有骂我。 作为惩罚,她让我面对着墙壁,跪在了一个搓衣板上。 每当看见,网上有那么多人,说可以“跪一天搓衣板”时,我就特别想好奇地问上一句:“你们真的跪过吗?” 一天? 别吹牛b了好吗。 制作搓衣板的木料,可是很有讲究的!别的不说,首先这质地,就必须要选那种十分坚硬的! 非“实木”,不可胜任! 跪在那满是“横楞”的搓衣板上,只需要十分钟,就会让你“酸爽”到要爆! 而且膝盖骨,无论“胖、瘦”,都是一层小薄皮,包着一块脆弱的骨头。 这个主意,好像是我的二舅妈出的。 说实话,这个惩罚方式,真的是一点也不好。 虽然折磨的效果拉满。 但对于“治病救人”来说,最重要的“震慑”效果,可以说是几乎为“零”的。 被罚跪在上面的那两个小时,疼是真的疼。 虽然我每动一下,妈妈便会在后面踹我一脚。 但毕竟亲生儿子,她踹的并不疼。 所以我宁愿挨踹,也会每过几分钟,就小动一下,暂时缓解缓解,膝盖处不断传来的酸痛感觉。 只是妈妈一直没有想明白,我最大的问题,其实是寂寞。 偷钱是错的,玩物丧志也是错的。 但只要不解决掉我的寂寞,这些错误,我就只会甘之如饴地一犯再犯。 熬过了那艰难地一上午后,妈妈终于放过了我。 虽然接下来的几天里,她一直对我阴沉着一张脸。 但每次到了饭点,她还是会提醒我吃饭的。 而且,自从为了“抚养费”的事情,对我发过两次邪火后,她已经很久都没有,说过要把我撵到爷爷家,或者诸如“不要我了”之类的话了。 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正是在不断的犯错,与不断的被原谅中,慢慢形成了“安全”的感觉。 但若是没有底线的原谅,就只会培养出一个恶魔。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在我充满了“骚动”的少年时代,还未确定自己是被“偏爱”的之前,便已经开始逐渐有了,“有恃无恐”的感觉。 对我的处理,虽然暂时结束了。 但是那个没有任何手续的,开在居民楼中的“黑电脑房”,却被妈妈找人查封了。 我终于还是连累到了那个,每晚都会给我煮泡面吃的,善良的姐姐。 那个年代,去个电脑房啥的,属于挺普遍的现象。 所以,我始终认为,这个姐姐,其实挺无辜的。 因为到后期,她已经不再管我要钱了。 她可能,就只是想有个伴。 而刚好,我那时又很寂寞。 这有错吗? 在我上初中之前,妈妈便和老庞领证了。 初中开学的那一天,我又多了一个新姐姐。 她是老庞的二姑娘。 和我同一年上的学。 在妈妈的支持下,老庞的木材厂,也扩大了规模。 从原址,搬迁到了,我们那一个叫做“大杨树”的乡镇中。 那是一个占地三十亩的大院。 之前是干什么的,我已经想不起来了。 因为“建厂”还需要些时日,而我的家中,又多出了一口人。 所以,我们便在“新木材厂”的附近,又另外临时租了一个房子。 那是一户平房。 前后两个院子。 我们租住的是前院。 那户人家的主人,住在后院里。 她家也是一个离婚的女人,带着一个十岁的男孩,独自生活。 那个男孩叫石头。 因为那个时候,我开始拜读起了《水浒传》。 “拉帮结派”的故事,对于一个男孩子来说,天然就有着深深地吸引力。 书中描写的,那些与我所接触过的“刀枪炮”世界,完全不同的“江湖义气”,很快便迷住了我。 所以,在我们当邻居的那半年时间里,石头便成为了我的“义弟”。 我这个二姐,学习不是很好。 毕竟,有我这个天才做对比。 那时候的我,“花痴”本性已经完全展露。 每当看见那些大街上走着的,稍稍漂亮些的女人时,便会深深地领悟一次,童年里的那首歌谣。 “小小子,坐门墩,哭着喊着要媳妇儿!” 若是遇到一些,比较不符合“大众审美”的女人,便会本能的产生抵触情绪。 说句话,都会烦。 对不起,我很俗。 真的不太可以接受那些,“一步三喘”的“大码”异性。 当然,健康爱笑,天生福相的人,不在此列。 其实我接受不了的,从来就不是丑。 而是蠢。 总之,我就不是很能接受,我的这个二姐。 只能说,这其实也是她的幸运。 因为,我已经开始时不时地研究起,李博当年告诉过我的,那个关于如何“陶冶心情”的“秘密”了。 而我和这个二姐,在那半年的时间里,一直被安排在,同一张床上睡觉。 现在想想,这也是家长的一种失职行为。 难道,他们忘了,“男女授受不亲”了吗? 那个时候,我俩经常可以看到许多,描写直白的故事类书籍。 尤其是,蒲松龄先生所着的:《聊斋志异》,我俩更是爱不释手。 因为对姐姐的不感兴趣,所以我几乎不怎么跟她说话。 只有分享故事时,才会闲聊几句。 好在,我俩始终是头尾颠倒,并且各盖各的被子。 第九十四章 父母 到了晚上的时候,更是谁也不理谁。 但我的那个石头“小弟”,因为常常与我俩一起玩到很晚,所以有时候,便会留在我俩的屋子里,和我们一起睡。 而每当石头弟弟,出现在我俩之间,充当“调和品”后,我们仨便会天南地北地畅谈起来。 有一个周末,我俩刚分享着,看过了一本,针对《聊斋志异》的解密书籍。 恰好那天,石头又在我俩那屋留宿了。 于是,当天晚上,我们便围绕着“杂志”里,那些灵异中带着些许“深奥”的故事,畅所欲言地聊了起来。 年少无知,青春懵懂。 当我们试着去深入分析,那些“引人入胜”的故事,究竟“胜”在何处时,却始终难觅真谛。 突然间,我想到了那本《万事不求人》当中的“人身奥义”篇章。 结合着那些故事,以及“奥义”里的教导,再加上一些自己掌握的医学常识。 在优秀的语言组织能力加成下,我为新姐姐和石头弟弟,恶补了半宿的“健康课”。 在关键节点上,我还特意借鉴了,那些医学书籍中,很“动人心弦”的语言表达方式。 讲解到精彩之处时,石头弟弟干脆将头蒙在了被子里。害羞地吐槽道:“哎呀!这是我这个年纪能听的嘛!?” 话虽如此,借着微弱的月光,我还是看见了两只耳朵,被他“无意”地露在了外边。 我又不是没从他的年纪里待过,深知这种来关乎人类身体的医学知识,对于我们这些孩子来说,有着多么致命地诱惑力。 而且,在他们那些,既羞愧又挣扎着想听的纠结模样里,我体会到了一种,可以肆意支配别人情绪的快感。 在这种美好体验的指引下,我更加卖力地描述起,那些“不可描述”来…… 不知讲了多久,二姐突然万分热诚地感慨道:“哎!被你说的,我好想快点长大啊!” 听有此话,我头皮一麻,脱口而出道:“我也是!” 然后,就是死一样地沉默。 没有人知道,接下来该干什么。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们便在各自的冲动与幻想中,沉沉地睡去了。 我写这段故事,就只是想说明,在孩子们成长的过程中,“医学”教育的缺失,其实是挺悲哀的。 再然后,没多久,新木材厂便投入使用了。 我们全家人,自然也搬到了厂子里生活。 在那个偌大的院子中,妈妈早已安排她公司的建筑队,按照她的设计,建造出了一套供我们全家人居住的平房。 我和二姐,也终于有了各自的房间。 现在想想,冥冥之中,我对她从一开始便有的抵触情绪,从某种意义来说,反而成为了对我俩的一种保护。 生而为人,一旦到了青春期以后,总会面对那种,突然降临的,基于医学的,本能反应。 在这之前,只要接受过科学的,生理健康教育。 能够正视这种感觉,其实与饥饿的感觉,在本质上是一样的。 可以明白这种感觉,只不过是比“饥饿感”,“觉醒”的晚了一些而已。 便可以尽早的走出,成长的迷雾。 “青春期”,往往意味着身体与自我意识的二次觉醒。 这一几乎被固定了的“时期”,又是人类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测试出来的最佳“觉醒”时间。 从出生起,直到“性”的觉醒。我们要在十几年的时间里,跟着我们的父母,或者我们的族群,学会处理爱与生存的关系。 即是我们首先要从被爱的感觉里,学会爱人的方式。 再从观察父母或族群,如何获得食物等生活资源,以及如何处理各种人际关系的方法中,效仿、并最终掌握,属于自己的生存之道。 然后,再去“觉醒”人类的繁衍需要。 这样,就可以保证,你是先有了养活自己的能力;或者在族群中,已经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并且有了自己的作用后,才有的,繁育属于你的下一代的行为。 只有这样,人类的生育行为,对于整个人类族群来说,才会是一个有益的行为。 否则,就只是“率性而为”的到处“甩籽”的话,人类是永远得不到进化的。 也就更不会孕育出,可以最终主宰了世界的高级文明了。 所谓高级的“文明”,就是能够保证每一个被生下来的孩子,都可以得到很好的教育与抚养的文明。 纵观整个人类历史,最应该被传承下去的,应该是这样一句话:“为了孩子一切,一切为了孩子!” 这里的“孩子”,指的是全人类的孩子。 社会是从何时开始变得屮蛋的? 文明是从何时开始退步的? 就是从他妈的凭着一时冲动,开始到处“甩籽”开始的! 从生了他妈的一大堆孩子,却不懂得、没学过当爹妈的人越来越多的时候,开始的! 可这又能怪谁呢? “性”的教育欲语还羞,社会发展到最后,连人类最基本的需要,都不敢去正视了! 生命,一个如此庄严而又沉重的话题。 在人类腐朽的思想中,变成了“欲望”,遮遮掩掩,横加抵制。 繁育,一个如此光荣而又神圣的使命。 在人类盲目追求发展,追求金钱的过程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生而不养”,“养而不育”的,恣意妄为的人。 比起这些人,那些自知没有能力,而选择不生育的人,反而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有“责任心”的人! 科技的进步,真的引领了人类的进步吗? 你真的确定,你有被引领到吗? 你真的确定,你有分享到,这个伟大的世界,带给你的伟大体验吗? 你会当父母吗? 你的父母,会当父母吗? 你的族群,有教育过你,要怎么去当好一个父母吗? 你能通过,对整个人类社会的观察,就可以轻松地学会,要如何去当好一个父母吗? 看着那些“成功”的父母,你有没有过一丝绝望? 因为,你没有他们成功。 所以,作为一个社畜的你,注定无法复刻那种“成功”的模式! 社会好不好,孩子说了算。 问问孩子们,你们幸福吗? 可是,无论幸与不幸,孩子们,终究还是会长大的。 就算,你的心理,仍然固执地像个孩子。 因为,身体的成长,是不可逆的。 已经长成的我们,又可以为那些,正在成长的孩子们,做些什么呢? 第九十五章 道德 即便是一个“孤儿”,也是可以在没有父母、族群等,可供参考的“老师”的陪伴下,自动获得那些,已经被刻在了基因里的,最原始(野蛮)的生存技能的! 一个长期无法吃饱,甚至压根就吃不到东西的人,只要还活着,就一定会在空虚的“胃囊”支配下,将一切可以入口的东西,疯狂地填入肚腹。 只因,生命是独立于意识的存在。 当它感觉到自己的存活,受到了威胁时,就会完全跳过“你”的意识,直接支配“你”去干出任何事情。 只要可以,继续维持“它”的存活! 就算你的意志力,已经强大到,可以对抗来自于自己“生命”的各种指令。 比如,那些绝食而死的“卫道者”,一定天真的以为,是自己为了“道义”,主动终结掉的,自己的生命。 事实上,却是你“生命”的忠实“臣属”之一——你的胃,在生命的指令下,慢慢地“吃”掉了你“自己”而已。 你以为的“自”杀,最终还是“他”杀! 什么叫“命令”? “命令”,就是来自于“生命”的指令。 它的优先级,永远要凌驾于一切选择之上。 这才是真正意义的,“生命至上”! 除了不惜代价地救活生命外,还要记得给天下的生命,当然,也包括给自己的生命,开辟出一片,可以为“自己”而活的土壤。 又说的远了。 只说当时的我和新姐姐,并没有什么“崇高”地信仰。 没有受过家庭、学校、社会等,外界教育的我们,仅是两个,只懂得服从于本能指引的,小小少年而已。 去你妈的道德是非,它绝对不会在无人事先告知的前提下,自动产生的! 而真正的道德,又绝对不应该是建立在,违反人性的基础上的! 凡是违反了“人性”最基本诉求的“道德”,都他妈的是那群,“吃饱了撑的”的人,闲来无事,研究出来,为了束缚那些,“吃不饱”的“下等人”的! 什么才是“上等人”呢? 我认为,所谓“上等人”,就是那些为了维护和扞卫自己,作为一个“人”的最基本需求,可以得到满足,而勇敢的去战斗,并愿意为此牺牲的人! 而那些只知绝望地忍耐着,眼睁睁地等待着,自己作为一个“人”的最基本欲望,反将自己“吃掉”的人,便是“下等人”! 人长到了一定的年龄,如果没有适时地接受,正确的指引与教育的话,走上弯路是一定的事情。 这个弯路,包括、但不限于,面对这种与生俱来的欲望时,在满足方式的选择上,会降低甚至放纵自己的标准。 以及,在对那种“饥饿感”的过份“探寻”中,不可避免地,陷入到“自我慰籍”的泥潭。 因为,在“下等人”与“上等人”之间徘徊着的大多数,都是那些“普通人”而已。 搬入新家后,是我长那么大以来,第一次有了自己的,不是租来的,独立的空间。 我很喜欢。 喜欢到在那住着的三年里,只是一张床的摆放位置,我便反复地折腾了不下二十次。 与“归属感”同等重要的,便是“拥有感”了! 初搬入到那里时,我所爱看的书籍,已经“顺利”地转入到了,一切与“成人”有关的类别上。 当然,每次看完,我还是会热衷于,和我的新姐姐,分享一番的。 但也就局限于,将那些有着“精彩”描写的书,转交给她的,文字上的分享而已。 自从搬到那里以后,我俩便基本上没有语言上的交流了。 她一直都很嫉妒我的优秀。 因为,我俩是一个班的。 所以,各科老师对我的“特殊”关照,她都看在了眼里。 大多数时候,相同的错误,老师在批评我的时候,往往只是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 一旦轮到了她的头上,则往往会被上纲上线地骂的狗血淋头。 在那个,只要一个孩子的学习成绩好,就等于什么都好的年代。 即便是我这种,性格有缺陷的孩子,照样可以成为,班级里的“标杆”。 仔细想想,这个姐姐的性格,一开始的时候,其实挺好的。 她极为善谈,唱歌又特别好听。 那个“大码”的身体,可以很好地支撑她,发出很嘹亮的乐音。 即便是李娜的《青藏高原》,她也可以不降key地完美演绎。 她曾经无数次地试图接近我,想与我做一对快乐地姐弟。 而我却从来都没有想过,去接受她。 每次给她的,都是冷冷地回应。 独生子女的自私,被我展现的淋漓尽致。 我不肯与她分享我的一切。 我害怕她会抢走我的母爱。 而我那个,占有欲极其强烈的妈妈,又已经逐渐地,剥夺了她获得父爱的权力。 比如我们搬到的新家,离我俩的学校,有着一段开车都需要十五分钟才能赶到的,遥远的距离。 就因为妈妈心疼油钱,更因为,她不想让已经是“她的”老庞,继续像以往那样,宠爱着他的姑娘。 便让我们两个少年,每天步行上下学。 明明是一个,条件优渥的家庭。 却在妈妈的苦难教育理念下,生生将我俩搞成了“特困生”。 我还好一些,毕竟是个男孩子。 而且,从小便已经习惯了,各种长途跋涉。 但这段不短的距离,却苦了姐姐了! 她的身材,本就略胖一些。 又遇到了我这么一个,生性喜好与人“竞争”的“路友”。 从她来到我家的那天起,我便在暗地里,处处与她较劲儿。 即便是在学习成绩上,她已是对我望尘莫及。 因为她比我大一岁,又是赶上了女孩子的发育期。 因此,她的身高比我高出了很多。 举个例子,在班级里,我坐在第一排。 而她呢,则是凭“实力”坐在了最后一排。 眼见身高竞争无望,我便开始在行进速度上,下起了功夫。 每次我俩同行的时候,我便会故意走的飞快。 第九十六章 竞争 用姐姐经常挂在嘴边的话说,就是:“跟天涯一起走路,就和那奥运会里的''竞走''似地。我都快跑起来了,还是追不上他!每次都走的我出了一身的汗!” 每当她吐槽此事时,我都恍若未觉。 只会在下一次同行的时候,用更快的脚步回应。 她初期开朗的性格,或许与她生来便有个姐姐,有着很大的关系。 而且,就算他的父母离婚了,却应该都是爱着她的才对。 至少,每当看见她与老庞撒娇时,我能感觉到,后者的眼里,浮现出的那股,来自于父亲的宠溺之情。 我之所以会说她是被爱的,是因为那时的我,就已经知道,一个人的撒娇对象,永远只会是,那些真正给了她们,“被爱”感觉的人。 但有了妈妈的介入后,我能明显地感觉到,老庞甚至连和他姑娘正常地说话,都不太敢了。 每次吃过晚饭,姐姐便会一个人回到屋子里,关上门。 当我下次看见她时,往往就是第二天早上了。 起先的时候,我一般会赖在妈妈与老庞的屋中,借着看会儿电视的理由,多在妈妈的身边待上一会儿。 当然,每次都待不了太久,便会在妈妈的催促与唠叨中,兴泱泱地被赶出来。 然后,憋着一肚子怨气的我,便会用拳头,使劲儿地在我那屋的墙壁上,凿砸一番。 在一阵“咚咚”声中,过不了一会儿,老庞便会在妈妈的指使下,再次将我“请”回到他们的屋子里,重新逗留一阵。 看着我那双“血迹斑斑”地拳头,妈妈还会十分怜爱地问上一句:“疼不疼呀?” 我虽然不会搭话。 但那一刻,我的沉默,震耳欲聋。 可次数多了,我的“以拳捶墙”行为,便再也换不回,妈妈的“怜爱”了。 再以后,我也与姐姐一样,只要吃过晚饭,便会径直回到自己的屋中,“享受”孤独。 但我的门却不会关,因为那个时候,我还养了一只猫。 叫欢欢。 每天晚上,它都会回到我的屋子里睡觉。 如果关门的话,它便会在门口连挠带叫的。 吵的全家都不得安宁…… 其实,我的性格,适合养的是狗,而不是猫。 那只叫做欢欢的猫,与我相伴的三年多时间里,没少遭罪。 我曾经揍过它无数次。 比如,它在我床上拉屎撒尿的时候。 或者,趁我不在,将我养的金鱼,全都捞出去吃掉的时候。 还有,它挣扎着,不愿意我给它洗澡的时候。 更多的时候,则是我单纯地为了,利用“揍猫”的行为,证明自己的“不好惹”。 事实上,我从未放弃过,与老庞争宠的行为。 除了打架外,我还开始了,掩饰骨子里那些“妇人之仁”的尝试。 小时候的我,经常会哭。 奇怪的是,那些使我“梨花带雨”的理由,在大多数人眼里,却又都是些窸窣平常的小事。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情处。” 从小受到的教育,让我不得不将“眼泪”,与“软弱”画上了等号。 这让我天真地以为,之所以大多数人都无动于衷的事,却总是会把我搞哭,那就只能说明,我比大多数人,都要软弱的多得多! 比如,我曾经养过一只屎壳郎。 当它不知为何,死在了那座,我为它精心准备的纸壳房子里时,看着它那僵直的身体,我哭的不能自已。 又比如,我曾经养过一只小乌龟。 养有月余吧,因为怕小乌龟寂寞,我又往乌龟缸里,扔进去一只,被我从小姨饭店中,“拯救”出来的河蟹。 第二天,我便看见了那只河蟹,正朝着那只乌龟,“友好”地伸出了自己的“钳子”,“捅捅咕咕”地玩耍。 我惊喜地大喊道:“妈!你快过来看!这螃蟹正和小乌龟玩呐!” 当妈妈在我的呼唤中,匆匆赶来后,只定睛一看,便笑着说道:“你再仔细看看,那哪是玩啊!这乌龟不是让螃蟹给掐死了吗!” 在妈妈的提醒下,我才霍地发现,这河蟹哪里是在玩耍? 它正用自己的钳子,一下又一下地,夹着小乌龟那只剩一丝细皮,还与身体相连的头部。 握着小乌龟的尸体,我再次哭的不能自已。 那只“以怨报德”的河蟹,更是直接被我清蒸伺候。 如果这些眼泪,只因我与那些生灵之间,有着情义相托,尚情有可缘的话。 还有一次更夸张的,则是别人给妈妈送来的鲤鱼,被我养在了家里的浴缸之中。 趁我出门与邻居玩耍的时候,她未经我的允许,捞出来了一条宰杀,准备午时烹饪。 恰好回家的我,又目睹了全部的宰杀过程。 看着已然开膛破肚,脏腑全除,却依旧张合有度的鱼嘴,我指着尚未成尸的鱼体,悲悯地对妈妈哀怨道:“你快看啊妈妈,那鱼嘴还动呢!” 说罢,我崩溃大哭,直到浑身抽搐。 即便如此,午饭的时候,我最终还是没能经受住,鱼肉的美味诱惑,吃的比谁都多! 哭是因为真的心疼。 吃起来,也是真的好吃! 从这时起,我开始讨厌起,拥有着虚假“慈悲”的自己。 为了彻底地洗刷掉,这个“弱者”的形象。 我开始有意寻找,那些“杀戮”的场面。一边瞪着一双颤抖的眼睛,仔细观摩。一边口是心非地抚掌大笑道:“真好!真刺激!我也好想动手试一试,那种剥夺它物生命的快感!” 即便我的内心,早已疼得要死! 但那又如何呢? 只要我不承认,我就是坚强的! 为了证明自己的“暴虐”,我开始努力创造着,一切可以表现出自己“残忍”的机会。 有一次,老庞杀鸡的时候,我还特意凑到了一旁,主动要求,帮他控制那只,试图做出最后挣扎的公鸡。 当那个我只是随便想象一下,都会难过到浑身颤抖的画面,真的在我眼前放映时,我的心脏,立即便攥成了一团。 而那一刻,我却只想证明,老庞能做到的,我也一样可以做到。 第九十七章 灰褐色的狗 当我的双手,一触碰到公鸡那温热的身体时,我立刻便后悔了。 当老庞开始拔除公鸡脖颈处的羽毛时,我更是想马上就松开双手,飞也似地逃离那里。 但是,我没有。 我只是紧咬牙关,加重了手上的力度,恶狠狠地压着,公鸡的身体。 使出了吃奶地力气,握着那双触感粗糙的鸡爪。 听着公鸡那不停从嗓子眼里发出的“咕咕”叫声,我不禁猜测到,是不是被我用力握着的疼,要比老庞拔它脖颈处羽毛的疼,更甚呢? 终于,它的脖子已经光秃秃的了。那圈裸露的皮肤,看起来与肉摊上摆着的那些同类,毫无差异。 前事已毕,老庞对我嘱咐了一句:“握住咯,千万别松手!” 我“嗯”了一声,并未言语。 当老庞提起那把,准备杀鸡之前,便在磨刀石上打磨过很久的菜刀时,我知道,最关键的一刻,终于要来了。 我屏住了呼吸,倾听着自己的心跳声,和菜刀割着公鸡脖颈处皮肤的沙沙声。 第一刀划下去后,公鸡浑身剧烈地颤抖着,那有力地翅膀,努力地做着扑腾的动作。 可惜,我早已在老庞的指挥下,把握住了它的翅根。 公鸡的意识,虽然是在飞的。 但它的身体,已然失去自由。 第二刀划下去后,公鸡嗓子眼里的“咕咕”声,戛然而止。 我看见它的眼皮,无力地眨巴了两下之后,还是选择停在了睁开的位置。 一股鲜血,从它那已被割裂的喉管处,呲射而出。 老庞提示道:“接着碗!” 我又“嗯”了一声,将那些不断呲射的鲜血,对准了碗口“施放”。 我咽了口唾沫,想润一润干涩地喉咙。 却发现我的嘴里,比我的嗓子眼里还要干。 在我放血的时候,还能够清晰感觉到,膝下的公鸡,依旧做着垂死的挣扎。 它每动一下,我的心,就跟着抽动一下。 但我却目不转睛地盯着,全身心地感受着,那条鲜活的生命,从我手中,逐渐流逝的过程。 气氛异常安静,只有我的心跳声,还有公鸡的血液,呲在饭碗里的哗哗声。 看着逐渐升高的“液位”,老庞忽然嘟囔了一句:“不行,刀口还不够深,血流的太慢了。” 说罢,他一只手拿起菜刀,一只手提起鸡头,对着血流处,就欲补上一刀。 为了证明自己的“勇敢”,我突然提议道:“这刀让我来划吧!我想试试!” 老庞停下了挥刀的手,看了我一眼。 对视间,我感觉到了,他看向我的眼神里,满满的诧异。 我知道,妈妈曾对他讲过许多,关于我的那些,“爱哭”的故事。 我还知道,每一个故事的结尾,妈妈都会感叹一句:“涯是个善良的孩子。” 我没来由地笑了一下,笑的很开心。 那一刻,老庞彻底的迷茫了。 这个在“缘”的口中,见到杀鱼都会哭到抽搐的,无比“善良”的孩子,正睁着一双“恶魔”般的眼睛,朝他讨要着菜刀,想要亲手终结掉,一只鸡的生命。 半晌,他摇了摇头,算做对我的提议的拒绝。 第三刀划下去后,公鸡还是微微地颤抖了一下。 过了这么久,它依然活着。 或许,它其实早就死了。 从它做为一只“鸡”,被生出来的那一刻起,它就已经死了。 其实,我们都已经死了。 从我们做为“生物”,降临到这个“三维”的世界上起,我们就已经死了。 但若死亡永不降临,生存亦将毫无意义。 无论最后终结我们的,是时间还是屠刀。 都让我们的生活里,有了生出希望的理由。 当时的我,自然不会有如此深邃的思考。 只是从那以后,我终于有了一个,叫做“恶人”的,新的面具。 对这个面具的使用,几乎伴随了,我的一整个青春期。 每当身边有外人的时候,我便会将它牢牢地“贴”在脸上。 那只可怜的欢欢,便是在我决定开始“锻造”这张面具的过程中,出现在了我的生活里。 当一片空间只剩下我俩时,我才会给予它最无限的宠爱。 可一旦有了旁人在场,我便只会对它展露我的“冷酷无情”。 所以,无论是老庞,还是姐姐,都十分想不通,这只本该有着“高傲”性格的猫,为什么会如此的“贱?” 怎么就会心甘情愿地,跟着一个如此“残暴”的主人? 只有妈妈,见过我对欢欢的“好”。 每当老庞和姐姐感叹时,她都会在一旁叹息道:“涯以前不这样,对小动物都可有爱心了!谁知道现在是咋的了!” 而我,则是充耳不闻。 只要妈妈一天不能相信,我已经是一个,“残忍”到值得“依靠”的人了,我便会继续着,这些“暴虐”的表演。 其实欢欢还不算可怜,毕竟它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外边“野”着的。 在那个偌大的木材厂里,有着数不尽的老鼠,可以供它玩耍、享用。 睡觉的时候,又只有我和它而已。 那个时候的我,对它当然是极其温柔的。 真正可怜的,是那只刚出生没几天的小狗。 它连名字都没有。 却成了我一生的痛。 为了防贼,起先老庞开小木材厂的时候,便养着一条巨大的黄狗。 那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大的一只“中华田园犬”! 搬迁到这个大木材厂以后,若是只养一条狗,便显得有些捉襟见肘了。 于是,老庞便从乡下,拉来一条已经临产的土狗。 想着从小养大的狗,会更忠诚可靠一些。 拉来没几日,那只母狗便生下了八条犬崽。 我可真是太喜欢狗了! 于是,我便把所有的闲暇时间,全都用来泡在了狗窝的旁边。 看着那一窝可爱的狗崽子们,我的心都要融化掉了。 其中有一只,全身灰褐色,尾巴尖有一撮白毛的幼犬,因为老是抢不到奶喝,长的便比其它兄弟姐妹们,明显小了一圈。 越是瘦小,便越是抢不到奶喝。 恶性循环之下,它更是有了,随时夭折的迹象。 第九十八章 天使 在单独面对猫狗时,我也就没了,隐藏善良的理由。 于是,那几天,我便总是人为地干预着,那群狗狗们的,“抢奶”活动。 最直接的方式,便是将那些“身宽体胖”的“大个子”们,推到一边。 然后,将那只看起来随时会饿死的小狗崽,放到到母狗的怀里,奶量最足的那一只奶旁。 直到,看着它玩命地吮吸够了,我才会满意地离开。 因为我若是走的早了,它一定会被那些“兄弟姐妹”们,重新挤到一旁的。 我清楚的记得,那是一个周六。 吃过早饭,我便如前几日那般,跑到了狗窝的旁边。对那群狗崽子们的吃饭秩序,好好的组织了一番。 由于作业颇多,我便只维持了一会儿,便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内。坐在地上,翻找着一会儿需要用到的书本。 没防备我离开时,遭到了那只,得到过我许多偏爱的,“弱者”的尾随。 我的房间,与那个狗窝,分别位于那个“大平房”里的两端,对角而立。 那段近二十米远的距离,对于一只出生仅有几天的小奶狗而言,可以说是“翻山越岭”的。 我不知道,那只连眼睛都还没有完全睁开的小狗,是怎样寻着气味,翻越了重重“山海”的阻隔,来到我的身边的。 当我发现它时,它已经距我,只有几步之遥了。 它仰着头,鼻孔不停地开合着,用力地嗅着周遭的气味。 软弱的四肢,撑着它瘦小的身体。坚决地朝着我的方向,执着地挪动着。 与我的距离近了,空气中属于我的气味,也就更加浓了。 它停下了身体,又用力地嗅了一下。确定了我的位置后,加快了倒腾腿脚的频率。 笨笨地,朝着我的方向,“奔跑”起来。 那一刻,我知道了,什么叫做,“为我而来”。 虽然,我很想迎过去。 但终于还是,一动未动地,看着它,离我越来越近。 最后跑的那几步,大概花光了它的所有力气。 在离我只有一指的距离时,终于不支。因惯性的作用下,它的身子,整个向前跌去。好似经过了精心计算般,恰好将它的下巴,搭在了盘坐于地的,我的小腿上。 亲眼目睹了,这个“为爱奔赴”的全过程。 我的心,已然痴了。 深深地陶醉在,那种被某物,以生命相依托的,奇妙感觉里,难以自拔。 就在我眼神迷离地,享受于当下的,名字为“信任”的,美好画面之中时,妈妈宛如“爱心少女”附体般的可爱笑声,忽然自我门口处传来。 “你们快来看这小狗,跟个小孩似地,就往天涯的腿上一趴,太好玩了!” 那一瞬间,我也觉得妈妈说的很对。 再看我腿上趴着的那只小狗时,仿佛真的就变成了,一个需要被爱的婴孩。 “它一定是把我,当成了它的爸爸吧!” 我正这样甜蜜地想着,忽然又听见了,闻讯赶来的老庞,笑着感慨道:“这小狗谁也不找,就找天涯。看来是与这孩子有缘分啊!” 人一旦对另一个人,有了“敌视”的偏见。便总会不自觉的,从那人的正常语言中,曲解出许多不友好的意思。 “难道,他是在说我,活的好像一条狗吗?”我开始分析着,老庞话里的''真正''意思。“不然的话,一个人,怎么会和一只狗有缘分呢?” 其实,我最介意的,并不是这个。 我喜欢狗,自然也十分愿意,去变成一条狗。 我真正无法接受的,是被老庞发现了,那个“善良”的,同时也就意味着,是“软弱”的自己。 心念及此,我面色一变。 毫无怜悯地,抽出了被压着的小腿。 已经将重心,完全贴伏在我身上的小狗,便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听到耳边传来的,那一下微弱的撞击声。我的心,仿佛也跟着一起碎掉了。 它挣扎了一下,站了起来。抬起头,又嗅了嗅,找准了我的方位后,没有丝毫迟疑地,重新将它的下巴,搭到了我的腿上。 见此情景,妈妈笑的更开心了。 “你看它,跟天涯小时候一样一样的,赖嗒的,赶走赶不走!” 老庞也在一旁,笑着附和道:“小狗儿和小孩儿,本来就是一样的。” 听着一旁的“乾隆”与“和珅”,一唱一和地絮叨,我知道,我努力经营的“恶魔人设”,眼见就要崩塌了。 那一刻,我的胆边,忽然生出一股“凶气”。抓起了那只小狗,在妈妈与老庞错愕的目光中,站起身来,快步走到了门边。 在不知道是她俩谁发出的惊呼声中,将那只“爱错了人”的可怜小狗,恶狠狠地对着狗窝的方向,丢了出去。 我最初的想法,是想将它摔向地面的。 但我只是想个演戏而已,并不是真的想“虐杀”掉它。 所以,临脱手的时候,我便将它着朝远处,丢了出去。想借着一段滑翔的距离,卸掉大部分的力气。 “啪”的一声后,那只可怜的小狗,便落在了远处的瓷砖上。 听着耳边传来的,一阵细碎的哀嚎声。 看着地面上,小狗那不断扭曲的身体,和它周围,摔出的一滩“狗屎”。 我只是愤恨地说了一句:“烦死了!” 便将头转了过去。 回到房间,重新坐在地上,胡乱翻找着书包,心乱如麻! 妈妈“哎呀”了一声后,又失望地说了句:“这孩子,咋变成这样了呢!” 老庞一言未发,顺手拿起了附近的拖把,便收拾地上的狗屎去了。 是啊,我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 我终于可以,控制住自己的眼泪了。 可是,我好像,已经把自己杀死了? 现在想想,命运其实无数次地,尝试过拯救我。 “美好”,也曾无数次地,关照过我。 但每次,我都亲手,将她们击打的粉碎! 那只可怜的小狗,好像没有活过那个晚上,便永远地离开了,这个并不值得它留恋的世界。 或许,它本是命运,赐给我的天使。 第九十九章 装b犯 如果,我接受了它的陪伴与治愈。 我就一定会有一个,完全不同的人生吧! 在那之后的无数个日夜,每当我哀怨着,自己不被人爱时,却从来没有想过,那些悲惨的经历,其实都应该是我的报应才对。 又或者,人的天性,就是“贱”。 用生命去爱你的,往往嗤之以鼻。 对你爱理不理的,反而趋之若鹜。 后来,我听到了一首,李宗盛写的歌,叫做《漂洋过海来看你》。 如泣如诉的歌词,是这样写的: “为你, 我用了半年的积蓄, 飘洋过海的来看你。 为了这次相聚, 我连见面时的呼吸, 都曾反复练习。 言语从来没能将我的情意, 表达千万分之一。 为了这个遗憾, 我在夜里想了又想, 不肯睡去。 记忆它总是慢慢的累积, 在我心中, 无法抹去。 为了你的承诺, 我在最绝望的时候, 都忍着不哭泣。 陌生的城市啊, 熟悉的角落里, 也曾彼此安慰, 也曾相拥叹息, 不管将会面对, 什么样的结局。 在漫天风沙里, 望着你远去, 我竟悲伤的, 不能自己! 多盼能送君千里, 直到山穷水尽, 一生和你相依! 一生和你相依……” 在这通篇的,关于爱情的辞藻里,我却仅能想到,那只没有名字的,通体灰褐色,尾巴上有一撮白毛的小狗。 没有来生,没有如果。 三十年了,我很想它。 虽然,爱哭的我,从未有一滴眼泪,是为它而流。 从那之后,我便再也没有去过,狗窝的附近了。 那一窝八只狗崽,最后活下来的,也仅有一只而已。 在那个年代,细小病毒,对幼犬而言,等同于绝症。 能够侥幸活下一只,已是奇迹。 但我清楚的知道,在死去的那七只幼犬中,有那么一条,害死它的,一定不是绝症。 而是,绝望。 又过了一段时间,老庞直接买了四条成年狗。 再加上大黄和那条母狗,以及那唯一存活下来的“铁蛋”后,木材厂里,便有了七条狗了。 再后来,小姨家的那个姐姐,知道了这个情况时,便给我起了一个,“老八”,的外号。 称呼虽然戏谑,我却甘之如饴。 初中的生活,与小学比起来,有着很大的不同。 比如,用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我都没有交到,新的朋友。 男孩子,一旦长到了青春期的时候,若是缺少了“父亲”的陪伴,就会变得十分内向。 既不能加入到,已经开始抱团的女生阵营。 又不知道,该如何与男生相处。 也正是因为,身边没有“主心骨”的存在,我便不自觉的,发展出了“慕强”的心理。 身边那些个性鲜明的男同学,便成了我刻意去效仿与追随的目标。 这一点上,其实在我的小学时代,便已初见端倪了。 不然,我也不会成为,“天王之王”李博的至交好友了。 区别是,小学的时候,我还是愿意做一名“小弟”的。 但到了初中,我就只想,由自己来当“大哥”才好。 当然,在争取做“大哥”的过程里,我还是不可避免的,挨了许多次揍。 最活该的一次,是一个冬天。 课间操后,我们各个班级,如往常一样,排着队,依次往教学楼里走着。 不知道哪个调皮的同学,丢过来一个雪球,刚好砸在了我的头上。 吓了一跳的我,大喊了一声:“我屮!” 在同学们的嬉笑声中,我一边从脖颈里,往外掏着冰凉的雪,一边继续叫骂道:“我屮!谁啊?” 半晌,无人承认。 我忽然觉得,这种可以对着人群,破口大骂的样子,非常的“酷”,像极了一个“大哥”。 于是,我索性走出了队列。 昂着头,对着正自我眼前,不断穿梭而过的“校友”们,嚣张地骂起街来:“我屮你妈的!到底是谁啊?小b崽子!谁扔的雪球不敢承认?” 骂正酣时,我还掐起了腰。 “屮你妈的!小b崽子!你站出来,看我不干死你的!我屮……哎呀!” 终于,有位看不下去的“大侠”,忽然从三班的队伍里,冲了出来,照着我的胸口处,就是一拳。 一击过后,那人盯着我的眼睛,全身紧绷。 看起来,应是随时准备对我,再来上一“电炮”的样子。 “是我扔的,怎么的啊?” 这突然杀出的“程咬金”,立时便止住了我的嚣张气焰。 其实我心里明白,这雪球肯定不是他扔的。 从方向和力度上来看,那真正的罪魁祸首,应该早就回到了班级了才对。 很明显,眼前的这位“大侠”,就是单纯的看我不爽,想要好好教训一下,我这个“装b犯”而已。 字虽然打了这许多,但事情发生的过程,却是快到我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 几乎是在他出手的同时,又有一个身影,自他身后窜出,对着我的小腿,就是一记侧踢。 “问你话呢!我俩扔的,怎么的啊?” 攻击虽轻,但效果却很“重”。 只一瞬间,我的精神便有些“错乱”了。 不然的话,我的眼睛里,怎么会出现了“重影”呢? 直到定睛再看时,方才了然。 那渐次出手的二人,竟然是一对儿双胞胎兄弟! 本来若是一人,我或许真会干上一架! 但面对这转瞬而出的两人——还是有着同样装束、同样面貌、同样表情的哥俩时,我的全部战斗意志,霎时间便被“清零”了。 当时的我,只知道如何动嘴“点炮”。 却并不知道,如何“动手”打炮。 事实上,我还从来没有动手打过人呢! 骂过的人,倒是不少。 这就造成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 生性孤傲、爱装b的我,总是会乐此不疲地,与人发生矛盾。 却永远不知道,发生矛盾之后,要如何解决。 甚至连“被揍”的时候,我都不知道该如何还手。 但我又从来都没有过,“怕”别人的感觉。 我说过,我唯一“怕”的,是随时会“失手”的自己。 第一百章 裤子 因为,每次与人发生矛盾时,我就会特别的兴奋。 脑海中,只会萌生出,将与我发生矛盾的人,各种“暴揍”的画面。 是的,在我当时的概念里,没有“点到为止”,只有“一击毙命”! 说到这里,我只想感谢那些,用“生命”为这个世界,留下了许多,能够启发心灵、指点迷津的文字的先贤们。 正是您们的指引,才让没有受到“父亲”教育的我,在走向社会之前,便知晓了人间正道。 比如,“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又比如,“双拳难敌四手,好汉不吃眼前亏!” 我也很想感谢,那个读书无数的自己。虽然,我学过的那些“道理”,曾无数次地,成了我人生的束缚。 但至少,它们也曾无数次地给过我,可以心安的理由。 在这种,以一敌二的局面下,我已经认栽到,准备扮演“韩信”的角色,承受“胯下之辱”了。 正相持间,我班的班长,张鹏,站了出来。 在我眼里,他是一个,走路都带风的男人。 仿佛对任何事情,都有着迷一样的自信。 比如开学第一天,老师在讲台上问:“谁想当班长?” 当时,我就非常想举手。 当然,最终我没敢举手。 我猜,应该会有很多同学,和我的心思是一样的。 想,却不敢。 空气安静了只有几秒钟吧,张鹏连手都没举,便说了句:“我想!” 然后,竟直接就走上了讲台。 老师又一连问了三遍:“还有人想要竞争一下吗?” 结果就是,无人应答。 没有投票,没有竞争。 只此一人,顺利当选。 又比如,此刻,他只是冷着一张脸,站在我们三人之间,左右看了看,沉声问道:“咋的了?” 那对儿双胞胎兄弟,也被张鹏那虽不高的个子,但是强大的气场,给镇住了。 一时无言。 空气又沉默了一阵后,张鹏用不容置疑的口吻,对着我说了句:“走!” 就这样,我如获大赦般,在那兄弟两人迷茫的目光中,跟在张鹏的身后,顺利“得救”。 我也不是从来没有动手打过人,只是我动手的时候,从来都没有意识。 往往都是吵着吵着,突然就出了手。 一下过后,对方懵逼,我也懵逼。 而每一个主动对我动手的人,又都只有两种情况,一个,是装b装不过我的时候,二一个,就是吵架吵不赢我的时候。 记忆中,无论是装b,还是吵架,我压根就没输过。 无论是跟谁,从没有败绩。 类似的事情,发生的多了。我终于意识到,原来我真正怕的,是打完架的后果,会给妈妈添麻烦。 深陷工作与爱情的她,受不了任何来自于我的麻烦。 初一的时候,张鹏救过我两次。 虽然,我俩其实没有什么交情。 我虽然没交到什么朋友,但在那张“小丑”面具的加成下,还是吸引到了许多,“看客”的目光。 经过多年打磨,耍宝、逗趣、接老师话,这班级搞笑三件套,我使用的已是炉火纯青。 那个时候的我,天真的以为,只要是获得了别人的笑容,就等同于,获得了别人的喜欢。 所以,那段时间,我一直都活在,自己人缘超级好的心理暗示中,喜不自胜。 我想要的,就只是被人关注。 只要得到了关注,我才不会去管,那些关注我的人们,是何动机。 为了改变,没有朋友的苦恼。我开始主动与人分享起,我的秘密。 比如,我曾经的,全部喜欢。现在,已经改名叫“艹亻忄”的,我的“王语嫣”。 我俩初中的时候,也是一个学校。 她在三班,我在七班。 那对儿双胞胎兄弟,便是他的同班同学。 因为“王语嫣”的存在,我与三班之间的缘分,远不止此。 但故事,却是从我所在的七班,开始的。 身为班级里的“小丑”,我所演绎的,都是一些幽默的“独角戏”。 但当司职搞笑的我,突然遇到了,创作的“瓶颈”期时,便不得不将主意,打在了其它人的头上。 于是,我开始试着,拿别人取乐。 那个不幸地,被我当成了取乐对象的人,叫做马旭。 我会选择他的理由,有很多。 比如,他又瘦又小,学习不好,调皮捣蛋,常年挨批。 而我取乐的方式,就是当众扒他的裤子。 太他妈的损了! 虽然,我每次都是打着,惩罚他上课乱说话,影响别人学习的堂皇借口,执行拿他取乐的本质。 但我却没有说过,我会去惩罚他的原因,就只是因为,他打不过我。 当时的我,是非不分,所以,只懂得欺负弱小。 起先,我还会趁其不备的时候,才对他的裤子出手。 每次,看着他慌乱地提起裤子,拼命遮掩自己暴露的隐私时,我都会笑的涕泪横流。 全班同学们,自然也是大笑哄堂,直冲云霄。 作为报复,马旭便总是给我讲述,“王语嫣”在三班时,被人追的故事。 我的“王语嫣”,一直就很优秀。 初中的时候,她写的小作文,便经常会发表在“鹤岗晚报”上。 所以,有很多人追她这件事情,我并不觉得稀奇。 只是,没有爸爸这件事情,越发的成为了,我心中的一道坎。 因为,我就只有一个,忙到根本没有时间管我;每当我给她添了麻烦,便会狠狠地骂我一顿的妈妈。 所以,面对任何喜欢的东西时,我便越发的没有自信,不敢争取。 尤其是上了初中以后,我的视野逐渐开阔。 人越长大,就越会与周遭的世界比较。 越是比较,就越会清楚地知道,自己没有的,是什么。 这也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越是长大,越是孤单吧。 总而言之吧,过了“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小学时代后,我才突然意识到了,大多数的同学们,都有一个,叫做“爸爸”的存在,给他们撑腰的。 而我,什么也没有。 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立刻便得出了,自己不配与人竞争的结论。 第一百零一章 情敌 因此,当马旭同学,添油加醋地向我描述着,那些“王语嫣”的追求者们,是何等地优秀时,我便只能选择,更加卖力地扒着他的裤子,以解心头之恨。 这个不断重复地恶作剧,一直持续到我被班主任抓了现行,而找了家长,方才终止。 通过多日来的“锻炼”,他已经习惯性的,在走路的时候,双手插兜了。 说是双手插兜,其实就是通过一个“隐秘”的方式,让自己的双手,可以紧紧地攥着自己的裤子而已。 那一天,偷袭不成的我,便选择了正面进攻。 众目睽睽之下,我强行把他按在了地上,手脚并用,褪掉了他的裤子。 他应该也是一个,没人管教的可怜孩子。 因为,我发现他的裤衩上,还有两个破洞。 在大家的嘲笑声中,他第一次怒了。 连裤子都没提上,便朝我冲了过来。 又瘦又小的他,当然不是我的对手。 一个腾挪间,我便躲开了他的攻势。 反手一推,他便撞在了身后的课桌上。 随着课桌一起,翻倒在地。 因为偷袭他之前,我已经蓄谋了太久。 强行进攻的时候,又耽误了太多时间。 在经过后面这么一折腾,课间的十分钟,很快便过去了。 赶来上课的班主任,发现了眼前的混乱场面,又问询过事情的经过后,立刻便做出了,要找我家长的决定。 因此,在那节课上,心乱如麻的那个,除了马旭之外,又多了一个我。 其实,那天我就是单纯地,想要找茬揍他一顿而已。 因为,在之前的一节课上,他跟我说,“王语嫣”的追求者中,有一个人,是他的邻居,也是他的哥哥。 还说,他的哥哥,长的人高马大,知道我的存在后,一直就想教训一下我。 很早之前,我便知道,马旭口中的“哥哥”,到底是谁了。 他叫王龙,以初一新生的身份,在学校的春季运动会上,以八百米2分18秒的成绩,破了学校的记录。 在我们四中,也算是个名人了。 为了交朋友,我早已将自己喜欢“王语嫣”的秘密,分享给了许多人。 很快,便在新的学校,再次达到了,人尽皆知的程度。 每当她出现在我班的门口,或者偶然间出现了我俩同框的画面时,我们班的同学们,便会一起起哄。 而我,则会露出,得意中又稍显“害羞”的神情。 我很喜欢那种,能够得到众人起哄的感觉。 那会让我有种,自己就是“宇宙中心”的错觉。 到最后,我已经分不清,我到底是真的喜欢“王语嫣”,还是仅仅把她当成一个,可以立起“痴情人设”的工具了。 在维系“人设”的过程中,我自然不可避免地,被那位“名人”,以“情敌”的身份,知晓了存在。 青春期的男孩子,只会向往那种力量上的较量。 对于学习的好坏,还是提不起太大的兴趣的。 因此,当马旭说王龙想要教训一下我时,我还是有些心虚的。 但在那之前,我自然是要,先好好教训一下马旭才是! 就在我为“找家长”的结局,感到忧虑不安之时,下课的铃声,响了。 坐在第一排的马旭,回头拍了一下,坐在第二排的,我的桌子。 低声威胁道:“你等着!我现在就去找我哥揍你去!” 撂下这一句狠话后,他便快步冲出了教室。 说实话,一开始马旭跟我炫耀,他与王龙之间的关系时,我其实是不信的。 我严重怀疑,他就是在吹牛b。 因为,我就总是会拿一些有的没的,乱吹一气。 比如,“我们当年的“八大天王”,那都是我的手下败将。尤其是那个“老大”李雨田,更是被我踹到地上,哇哇痛哭,拉都拉不起来。” 又比如,“我们学校的''天王之王'',是我最好的哥们。我俩在学校里,那是叱咤风云,人人仰望的存在。” 当然,这件事是半真半假的。 叱咤风云的是他,我只是“跟班”而已。 而我俩之间的交情,早已终止在,1999年的夏天了。 反正,我初中的班级里,又没有我小学的同学。随便我怎么吹嘘,也无人可以拆穿。 就在我一边怀着,马旭或许也是在吹牛b的侥幸心理,一边畅想着,我终于将自己吹过的所有牛b,全部实现的那一天,会是多么的风光之时,马旭回来了。 他再次用拍桌子的方式,叫醒了正做着白日梦的我。志得意满地说道:“你出来!” 看着他挑衅地眼神,我“嚯”地一下,从座位上,腾身而起。 仰着头颅,握紧双拳,跟他走出了班级的大门。 当时的王龙,身高在一米七五左右吧。 而我呢,大概也就是一米六零多一点。 经他一对比,我仿佛真就是个“小b崽子”。 看着赫然出现的“名人”,我的身体,瞬间紧绷。为了即将出现的“碰撞”,兴奋不已。 很明显,马旭并没有吹牛b。 “哥,他就是迹天涯。” 说了这一句话后,他便站在了王龙的身侧,同时给了我一个,耀武扬威的眼神。 我认识那个眼神。 当初,我站在李博的身边,看向李雨田时,用的,也是这个眼神。 我并没有理会,马旭的得意。 只是与王龙对视着。 盯着他比我大了一圈的脑袋,心里想的,全是我的拳头,如雨点般打在上面,打的他抱头鼠窜的样子。 兴奋之余,我的身体,也开始颤抖起来。 或许是我的颤抖,被王龙理解成了,是因为畏惧所至。 他不屑地冷哼了一声,又用拳头,不轻不重地,捶了我的胸口一下。 喝问道:“就你欺负我弟啊?” 听有此问,我瞬间有些恍然。 这哥们专程来找我,就只是为了给马旭出气的吗? 按照马旭的说法,他应该是为了“王语嫣”才对啊? 我这个人,一直就比较实在。从来都是,人家说什么,我就信什么。 面对他的意外理由,我下意识地回了一句:“我也不知道,他是你弟啊!” 第一百零二章 伤害 走出门口之前,我原本已经做好的心理建设,是以“情敌”的身份,接受王龙的挑战。 并准备将自己血液里,濒临失控的战斗基因,以“爱”的名义,好好抒发一下。 可偏偏我这个人,生来又很讲理。 既然他是以“弟”之名出师,而我又确实欺负了他的弟弟。 从事实上讲,我反而成了,不占理的那一方。 毕竟,我们班真正的“老大”,我的班主任,才刚刚判定了我的“全责”。 我要是再因为相同的事情,犯了另外一个错误的话,明天找家长的时候,估计就是凶多吉少了! 正权衡间,王龙又推了我一下,威胁道:“现在知道了吧!以后不许欺负我弟弟了!” 我看着他的眼睛,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随便应允下来,显得太怂。 表示拒绝,又会激化矛盾。 照此情景,难免战斗一番。 无论胜负如何,都只会在找家长之前,节外生枝。 犹疑中,张鹏再次出现了。 同样的气场,同样的眼神。 同样的台词,同样的结局。 这件事情,也就这么过去了。 找过家长之后,妈妈并没有太过深究。 除了那句“别有下次”的老台词外,并没有再多说一句,其它的废话。 班主任也没有,再次提起过这件事情。 这让我天真的以为,像我学习这么好的孩子,只要不去触犯刑法,也就没有什么错误,是不可以原谅的。 从那之后,我便再也没有扒过马旭的裤子了。 也再没有,对他有过任何欺负的行为。 这与王龙,毫无关系。 只是因为,透过马旭裤衩上的破洞,我看见了,曾经的自己。 每当想起,他无助的眼神时,我便会对那个,只敢对弱者下手的自己,深恶痛绝。 换位思考之下,我觉得马旭对我,还是太仁慈了些。 也是从那时起,我再未去取笑过任何人。 弱者变强的方式,有很多种。 但一定不包括,欺负比自己更弱的人。 但真正让我,彻底戒掉“扒裤子”这个无聊游戏的,却是在我大姨家的时候,发生的故事。 留在妈妈的身边以后,我参与到大姨家那个“乐园”的次数,自然便多了起来。 那是一个如常地周末,“灵光一闪”的我,将大舅家的哥哥的裤子,在其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当着众人的面,一撸到底。 哥哥的隐私,就这样瞬间被我公之于众,一览无余。 恶作剧成功的我,自顾自地笑了半晌,方才豁然发现,我的这些亲戚们,并没有像学校里的同学们那样,与我一同取笑哥哥。 瞠目结舌间,更多的还是对我,怒目而视。这其中,还包括我的两个,花容失色的姐姐。 短暂的沉默过后,当年已经是十八周岁的哥哥,立刻便对着我这个调皮的弟弟,好一顿无情地教训。 晚饭的时候,我又被家里的长辈们,轮番警告了一番。 大家一致将我这个行为,定性为“流氓行径”。 从此之后,我知道了,这个叫“隐私”。 于众人间,是不可外露的。 虽然我的内心,仍是无法理解,这些生而有之的“东西”,为什么要遮遮掩掩? 你知道我有,但我偏偏要装作我没有。 我知道你有,但你偏偏就是不给我看。 难道客观的事实,还会因为别人看不见,就不存在了吗? 成年人的虚伪,可见一斑。 但既然所有人都那样说了,我也便只好在“嘴上”,暂时地接受了。 那个年纪,发生了许多事,都是我无法理解的。 比如,我和姐姐偷看医学杂志这件事情,终于败露了。 那是一节英语课上。 我班的英语老师,是个男的,姓杨。 因为,我的英语成绩总是满分。 所以,这个杨老师对我,还是非常不错的。 因此,在他的课堂上,我便总是很放松。 越是害怕孤单的人,越是热衷于分享。 就像现在,越是寂寞难耐的人,就越是喜欢发朋友圈一样。 当时的我,发现了那些“医学”里的“奥妙”后,便决定带到学校,与同学们分享一番。 在那之前,我当然是先要让自己一饱眼福。 杨老师那些无聊的讲义,我早已倒背如流。 他的课,也就理所应当的,成了我“溜号”的专属时间。 以往的时候,他抓住我上课看小说后,都只是会友善地提醒一下而已。 偏偏那天,我看“杂志”的时候,他竟然选择了没收。 经过一系列的教育,我已经明确的知道了,我看的东西,属于“超纲”的书。 对于我们这个年纪来说,其“高压程度”,是远甚于“早恋”的。 受此影响,每次读着那些,使人脸红心跳的文字时,我都会怀着深深地罪恶感。 所以,当杨老师从我的手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抽出那本“杂志”时,我的脑袋“嗡”的一声,感觉天都塌了! 但冷静下来,想到平素里他对我的纵容,或许可以原谅我此次的过错,亦未可知? 可惜,我还是高估了自己的地位。 熬到下课铃声一响,我便忐忑地来到了讲台边,唯诺着哀求道:“杨老师,我能把书拿回来不。” 他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冷冷地回道:“我一会儿就把它交给你的班主任,你找她去要吧!” 说罢,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教室。 从杨老师的眼神中,我可以清楚地判断出,其实,他从来就没有我想的那样,在乎过我。 那时的我,便总是会将别人的礼貌,错误地理解成,是对我的在乎。 换句话说,就是我已经“贱”到了,只需要一个礼貌的微笑,便能轻易地使我,付出全部的真心。 同样的,我又不自信到,只是一个冷淡的眼神,便可以让我灰心丧气、诚惶诚恐。 甚至,还会浇灭我的全部热情。 自卑、敏感、脆弱,还很贱。 就是面对人类时的我。 但我面对除了人类以外的,其它任何东西,或者面对一切事情时,我又会变得十分勇敢、坚毅、乐观,还很自负。 所以,我总是很容易的,便可以获得,那些世人眼中的成功。 却总是无法体会到,真正的快乐。 这可能就是原生家庭,所能给一个人带来的,最大的伤害吧。 第一百零三章 繁衍 从来没有人教过我,要怎么处理人际关系。 大人们教会我的,只有虚伪与背叛。 除此之外,就是蛮横的管教,与随时降临的抛弃。 还有的,便是永远带着条件的爱。 如果爱,果真就是一种交换的话。 谁又真的稀罕? 童年里爱的缺失,注定我要用一生去修复。 当杨老师连内容都没看,便收回了,对我的所有温柔时,我便瞬间明白了,他其实早已忍我很久了。 是我对他长久以来的不尊重,最终导致了今天的结果。 就算我当时看的是数学书,他或许不会没收,但还是会对我发飙的。 原来,涉及到自尊的时候,每个人都很脆弱。 尤其是当一个人的地位,远在你之上的时候,一定不要天真的以为,可以成为他的朋友。 当班主任,把我叫到办公室,当着我的面,“紧张兮兮”地,拿出了那本杂志。 看着她如临大敌、少见多怪的样子,我不禁想到:“真是个''单纯''的大人啊!会不会她的孩子,其实是领养的呢?” 心念及此,当她将那本杂志,像丢蟑螂一样,丢到我的面前,并再次宣布,要找我的家长谈一谈时,我突然就释怀了。 毕竟我的妈妈,可是“亲自”生的我。 而我的姐姐,也是老庞和别人生出来的。 既然书中写的事情,他们都做过。 也就不会翻脸骂我的吧! 可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决定,就算是死,我也得拉个垫背的! 于是,在和妈妈汇报,又要找家长这件事时,我的原话,是这么说的:“妈,我上英语课的时候,偷看一本和我姐一起看过的杂志,被老师抓到了。班主任要找家长谈一谈。” 翌日晚间,吃饭的时候,屋子里的气氛,十分压抑。 最终,妈妈还是决定派出了老庞,处理此事。 自从与妈妈重组家庭后,那是他第一次对我黑着一张脸。 他将我叫到了姐姐的屋子里,让我俩坐好。 然后,一张脸,涨的通红。憋了好半天,也没能找出一句,合适的“开场白”。 我倒是毫无怯意,毕竟垫背的就在旁边,他又能把我怎样? 我所在乎的,不过是妈妈一人而已。 除她之外,在这个世界上,就再没有任何人,能够管得了我了! 所以,当他终于选择,用和班主任一样的表情与方式,将那本杂志,重重地拍在了桌子上,质问我俩,“为什么会看这种书时!”,我非但没怕,还差点笑了出来。 不过,姐姐随之而起的哭声,还是瞬间提醒到我,此刻,可不是一个该笑的时候。 我顿了顿,如实回道:“觉得好玩,就看了。” “甜言蜜语、阿谀奉承”,老庞或许是信手拈来。 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服教育,则明显不在他所擅长的范畴。 听闻我的实话,他又沉默了好半晌,方才又憋出了一句:“以后不许看了!听见没?再让我发现,看我不收拾你俩的!” 没想到,全程不过两句对白,他便进入到了收尾的陈词。 对于这个结果,我自然是十分欢喜的。 但面上,却是适时地摆出了一副,极为“悔不当初”的表情,真诚地答应道:“嗯,听见了!” 解散,交差,皆大欢喜。 我以为,这件事已经结束了。 却不曾想,对我的惩罚,才刚刚开始。 很快,妈妈便没收了我的一切,与学习无关的书籍。 我视为生命的一切,我的全部寄托,我看世界的方式,我的思考,那些文字,一夜之间,全都被付之一炬。 我没有抗争,甚至连挣扎一下都没有。 比那只,曾在我手中逝去的公鸡,更快速地接受了自己的命运。 本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原则。我不得不将看书一事,转入到了地下。 包括但不限于,等到大家都睡觉了,蒙在被子里看;继续在学校里的上课时间偷看等等。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一句话能够成为俗语,流传千年,自然是经过了实践论证,无比正确的。 千禧之年,是一个关于“末世”谣言四起的年代。 当时的地摊文学中,有一本叫做《2000年中国将向何处去》的人文社科类书籍,我读的是如痴如醉。 某一晚,深陷其中缜密逻辑不能自拔的我,终于还是被妈妈抓了现行。 除了书被没收的处理之外,临走时,她还狠狠地给了我一“巴掌”。 以往那些,掐大腿里子的惩罚,于我而言,不过是一种过激的“玩笑”而已。 因此,在我的理解上,这是她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动手打我。 火辣辣的是脸。 疼的,却是心。 事到如今,我还是不能原谅她。 为什么别的家长,都在想着法的创造条件,去鼓励、支持孩子看书的时候,我却要因为看书而挨揍。 我看过“yellow”书籍是没错,可在我广袤的涉猎中,那种“繁衍”类的知识,毕竟只占了极少一部分啊。 严格来说,这种知识,本该占据人生的一半以上才对! 呜呼!我可怜的国人啊,何时才能完全摘除,心灵上的束缚! 许多年以后,也就是现在,“吃播”大行其道。 看着那些大快朵颐的主播,极尽诱惑之能,只为勾起看客们的食欲,好在“胃动力”的促进下,为那些“迷人”的食物买单。 当然,这个理所应当的,被视为合法。 可是,这种“不择手段”,激发人类“饮食”欲望的行为,又与激发人类“繁衍”欲望的行为,在本质上,有何区别呢? 自从有了“广告”以后,其内容,皆以能够激发顾客们的生理欲望,为第一准则。 试问,“繁衍”的欲望,就不在生理的欲望之内呗? 观美景、赏美食,治疗食欲减退。 看帅哥、评美女,促进血液循环。 明明是一致的行径,凭啥后者,就要偷偷摸摸的进行呢? 连最基本的欲望,都压制了。 拿什么去“繁衍”? 第一百零四章 囚笼 连“繁衍”都困难了,拿什么去“生息”? “繁衍生息”都做不到,还妄谈什么文明?恬谈什么进步? 自宋以后近千年,朱熹理学大行其道,天理、人欲,分而论之。 除了底层人的思想与行为,被束缚了以外,那些狗屁皇帝与统治者们,少生一个孩子了还是少纳一个小妾了? 就是那位“儒学大家”朱熹本人,记录于史的尚有一妻二妾。 以年逾六十,白发之体,纳娶佛门比丘尼,年方二八之姿。 天理何在?人欲,又有何罪? 堵不如疏,疏不如导。 既然无法抹杀其存在,何不大方置其于光明? 善恶一念间,好好引导即可。 莫要再让许多少年,如我一般,只敢于黑暗中,苦苦求索。 还要背负许多,精神上的枷锁! 这些,是我当时的认知,带来的思考。 后来的我,又领悟到了一句话:“美人怀,是英雄冢。” 取材自,近代诗人马君武的一首诗,《哀沈阳》。 “赵四风流朱五狂,翩翩蝴蝶正当行。 温柔乡是英雄冢,哪管东师入沈阳?” 美人关,英雄尚且难过。 更莫说,我们这些布衣百姓了。 既然繁衍是人类的终极追求,为了社会的发展,当然不能让你轻易的满足。 太轻易的,就可以满足,终极的追求。人也就没有了,奋斗的目标。 有些事情,做之前,你是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刹那过后,你唯一想做的,就只剩下睡觉了。 至于是什么事情,做过的,都知道。 看一看,听一听,动动手,就让你解决了问题。 然后,再进入到无边的“贤者时间”,不思进取。 社会还怎么进步? 牛马不“骟”,怎会甘心干活? 看过动物世界的都知道,每个哺乳动物的族群,想要稳定发展。 永远都是允许一部分实力强大的,先得到满足。 然后,再将那些实力弱小的,全都“骟”掉! 放在人类社会中,直接“骟”掉,有点太过于违反人权。 所以,就设计出一个制度,人为的拉长,你获得满足的区间。 在奔赴“刹那”的过程里,顺便创造出,那些“可歌可泣”的人类文明。 说的远了。 只说我的妈妈,总是一言断定:“除了学校以外的知识,都是无用的。” 相应的,像我这种,总是将课本以外的书籍,抱在怀里的人,就等于是一个浪费生命的人。 为了不让我继续浪费生命,她开始对我实施,“囚笼”政策。 比如,周末的时候,将我关在家中。 没有书,没有笔,也没有本。 为了保护我的“眼睛”,自然也不会有电视。 为了防止我“越狱”,门窗自然也是反锁的。 有的时候,我的“监禁”地点,也会是我的姥姥家。 但只要内容不变,就算将地点放到了火星上,又能怎样? 一样的寂寞,一样的无聊。 对于一个少年来说,都是一样的,生不如死! 这种日子,大概持续了有半年左右吧。 通过这半年的“折磨”,我对“自由”二字,有了深刻的认识。 至此以后,“自由”,便成了我一生的追求。 我躁动的青春时代,亦是在无边的“囚禁”中,悄然而至。 在那些无书可看的,寂寥的假期里,我终于开始有了大量的时间,可以对诸多医学知识中,关于人类身体构造的部分,详细地研究一番了。 事情的起因,是我无意当中发现,偶然的生理觉醒中,我竟然会在非憋尿的状态下,毫无征兆的,有了憋尿时的状态! 在进入状态的同时,我的小腹处,还会涌起一股,奇怪的,难以控制的,无明业火! 要不怎么说,人就不能无所事事呢! 只要一没事,为了不虚度光阴,这人啊,必然就要找出点事才好! 无事可做的我,便对着这个医学变化,认真地研究起来。 厕所,就成了我最好的“实验室”。 我记得在很小的时候,有一次,因为小腹下边痒,我便多挠了几下。 被妈妈看到后,立时便得到了极其严厉的训斥。 当时的对话,是这样的。 妈妈问:“你摸那干啥?” 我答:“刺挠。” 妈妈怒道:“你看哪个正经人,没事老摸那?” 我答:“不是没事儿,是刺挠!” 妈妈大怒道:“刺挠也不许挠!那地方不许碰!” 我不解道:“尿尿的时候,也不许把着吗?” 妈妈愤怒道:“还犟嘴是不?除了尿尿的时候,别的时间,就是不许碰!” 从那之后,再偶尔痒的时候,我便会躲到一个极其隐秘的地方,怀着深深的罪恶感,悄悄地挠上几下。 痒的时候,挠一下都是错。 我这闲着无事的时候,主动去研究,岂不是罪大恶极了? 在这种,来自于心灵深处的枷锁的束缚下,我第一次对自己身体构造知识的探秘活动,进行的并不是很成功。 那一整个下午,我都在反反复复、来来回回地自实验室里进出着。 伴随着觉醒后的莫名冲动,我快速地躲进了“实验室”。 在对医学模型的观察了解过程中,忽然想起了妈妈的话,罪恶感涌起,“风平浪静”。 站起身,冲出实验室,坐在床上,或者椅子上发呆。 脑子里突然又浮现出,我生平所接触过的,那些“魂牵梦萦”来。 小龙女,王语嫣,赤木晴子,梦姑,马夫人…… 聊斋里的狐狸精, 西游记里的老鼠精、女儿国国王, 红楼梦里的薛宝钗、袭人、林黛玉, 水浒传里的潘金莲、扈三娘, 封神演义里的苏妲己、邓婵玉。 等等,扈三娘? 哎!邓婵玉! 那一刻,就连我曾一度看不上的矮脚虎王英和那个小矮人土行孙,都成了我羡慕的对象,以及迫切想要成为的人。 浮想联翩间,医学知识再度入脑。 学习的渴望,疯狂的好奇。 势要焚尽一切的无明业火,再度升起! 返回到实验室中,观察,研究…… 罪恶感,再次涌起…… 束缚! 难过,心烦,大火再次平息。 站起身,整理好实验器材,走出实验室…… 想要学习,控制不住的想要学习。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第一百零五章 以父之名 成长的烦恼,变化的困扰。 教育的缺失,无人指导的探索,走向歧路,已是必然的结果。 被不能与时俱进的“传统”,和虚伪的“道德”,层层套牢的成年人,在面对孩子们时,总是被动的处于,开不了口的尴尬境地。 那些无人管教,无人可说的孩子们,便只能靠着自己的想象与双手,自行探寻。 妈妈的“囚笼”政策,很快便“成功”地,将我从书海里,“解脱”了出来。 我也终于发现了,比看书,更有意思的事情。 那就是,“审视”自己。 原来,我自己也可以拥抱自己。 原来,皮肤被人触摸的感觉,是那样的美妙。 即便,触摸自己的,其实是自己的双手。 但是,我完全可以凭借着自由的想象力,将这双手,演绎成是别人的。 它们,可以是任何人的! 那种“实实在在”的,“被爱”的感觉,使我很容易便突破了,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被称之为“道德”的,心理防线。 每当我用心体会着,这种在对医学的探索中,偶然间获得的,“被爱”的感觉时,我的身心,便会很自然的,有了一些显着的变化。 随着“底线”的不断突破,我研究这个医学变化的时间,也越发的长了起来。 从一开始的浅尝辄止,到后来的持之不懈。 一秒,一分,一刻钟,到最后的一个小时起。 从只有一个人,被关“禁闭”的时候,躲在厕所里。 到后来的,即便是家庭聚会的时候,我也会长期霸占着马桶,任凭人群,反复催促。 也是皇天不负有心人,在量变的堆积下,我终于第一次体验到了,质变的飞跃。 飘飘然如临仙境,恍恍惚似坠迷雾。 头晕兮不能自已,心悸兮无有归处。 我他妈的这辈子,第一次爽到爆炸! 看着那些一反常态的爆裂反应,我差点就把自己吓哭了! “完了!我他妈的不是把自己研究坏了吧?!” 当我惊慌失措地站起身,准备收拾一下实验的结果时,只觉脚下一软,又一屁股坐了回去。 “完了!我一定是要死了!不然怎么会浑身无力,只想躺下呢?” 虽然,我很快便下定了,必死的决心。 但还是挣扎着,赶在“死掉”之前,重新起身,把实验室打扫的干干净净。 “接下来,就该是找个地方,静静等死了吧?在哪都好,总之不能死在厕所里!太窝囊了!” 心念及此,我又晃晃悠悠地,来到了姥姥的卧室中,和衣躺在床上。 那是一个周末。 全年无休的妈妈,将“囚禁”我的地点,选在了姥姥家。 而我的姥姥,则是去打麻将了。 我一边回味着,那仍萦绕在我全身每处神经的,奇妙感觉。 一边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那段时间,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没有悲伤,也没有遗憾。 没有目标,也没有追求。 就连无处不在的寂寞,也已消失不见。 如果我就这样死了,全世界应该都会很开心吧! 可是,我真的,就要这样死了吗?! “不行!你不能死!”脑海中有一个声音,如闪电般,击中了颓然的自己。 “你还没有当上国家元首,统一世界呢!怎么能就这样死掉?!” 我蹭地一下,自床上腾身而起。 眼前一黑,又跌坐了回去。 可我的精神,却清醒了许多。 “我还有梦想!必须要振作!” 我们那代人,有我这个梦想的,不在少数。 在我仅有的几个,少年时代的朋友中,便有李博与张童,和我的梦想相同。 少年之自由,在于心之野望。 不是不怕嘲笑,而是压根就不觉得,这个梦想,有什么可笑之处! 当受到梦想召唤的我,精神重新焕发之后,便清晰地感觉到,自己应该是脱离了,死亡的威胁了。 “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是不是犯了天条了?难道是惹怒了神明,受到了什么惩罚吗?” 暂时甩开遥远的梦想不谈,不明所以的我,再次研究起,那个差点害死自己的“罪魁祸首”来。 很快,我便再度得到了,科学的回应…… 真是他妈的造孽啊! 自那之后,我便沉迷于此,不可自拔。 一连二十几年,屡戒屡破,迷途难返。 尤其是,初窥门路的那半年时间里,我甚至会在与爷爷、奶奶共同躺在一个火炕上;出门在外,与妈妈、老庞共处在一个房间中;在大姨家,与我的两个哥哥一个大姨夫,同在一个地板上打地铺,等等,一切有人的地方,熬到自以为大家都睡着了的时候,乐此不疲地研究着,量变与质变的转化。 重复着寻找,医学的奇妙。 周杰伦的每首歌,我都喜欢听。 尤其是,《以父之名》。 如果你与我有着相同的经历,又恰好听过这首歌,或许,你便会理解,我所想表达的意思。 一首歌,见仁见智。 每当我重复一次,这样“罪恶”的行径后,便总是会哼起这首歌,聊以慰藉,随之而来的空虚。 尤其是那一句:“没人能说,没人可说,好难承受。荣耀的背后,刻着一道孤独……” 请允许我,以这首歌词,作为这一段故事的结尾。 感谢,黄俊郎先生! “微凉的晨露,沾湿黑礼服。 石板路有雾,父在低诉。 无奈的觉悟,只能更残酷。 一切都为了,通往圣堂的路。 吹不散的雾,隐没了意图。 谁轻柔踱步,停住。 还来不及哭,穿过的子弹就带走温度。 我们每个人都有罪, 犯着不同的罪, 我能决定谁对, 谁又该要沉睡。 争论不能解决, 在永无止境的夜, 关掉你的嘴, 唯一的恩惠。 挡在前面的人都有罪, 后悔也无路可退, 以父之名判决, 那感觉没有适合字汇, 就像边笑边掉泪, 凝视着完全的黑, 阻挡悲剧蔓延的悲剧会让我沉醉! 低头亲吻我的左手, 换取被宽恕的承诺, 老旧管风琴在角落, 一直一直一直伴奏。 黑色帘幕被风吹动, 阳光无言地穿透。 洒向,那群被我驯服后的兽。 沉默地喊叫沉默地喊叫, 孤单开始发酵, 不停对着我嘲笑。 回忆逐渐延烧, 曾经纯真的画面, 残忍地温柔出现。 脆弱时间到, 我们一起来祷告: 仁慈的父,我已坠入。 看不见罪的国度。 请原谅,我的自负。 没人能说,没人可说。 好难承受! 荣耀的背后,刻着一道孤独。 闭上双眼,我又看见, 当年那梦的画面。 天空是蒙蒙的雾。 父亲牵着我的双手, 轻轻走过, 清晨那安安静静的石板路。” 我,慢慢睡着。 天,刚刚破晓… 第一百零六章 论迹 大概是我上初中二年级的时候吧,老庞养的那只大黄狗,被人下药给毒死了。 当年,监控还没有普及。 但我们基本上可以猜到,到底是谁下的毒。 在那个诺达的木材厂里,还有一个自建国后便住在那里的“坐地户”。 那个院子,是妈妈租的。 在租房协议里,不包括那个“坐地户”所在的平房。 因此,我们就成了“邻居”。 一开始的时候,大家关系处的都还挺好的。 那户人家,是一对六十多岁的老年夫妇,还带着一个,和我相差没几岁的孙子,一起过活。 这个孙子的名字,叫大宇。 刚一出生,他的妈妈就跟人跑了。他的爸爸,另组家庭后,将他往爷爷、奶奶的家中一丢,便再也没有管过了。 他就成了一个,父母健在的“孤儿”。 老两口,没有工作。 靠着那点微薄的政府救济金,供养一个孙子,捉襟见肘。 木材厂里,总是会丢一些小东西。 老庞知道了,也不太介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 直到一天晚上,素来安静的大黄,突然躁动异常。 紧接着,老庞就看见了,那对老两口,正在用一个自制的小推车,试图往院子外边,运送一整根原木…… 然后,木材厂里就多添了几只狗。 只是除了大黄外,其余六只,把院子里的一切原住民,都当成了“家人”。 又过了很久,那只唯一会冲着老两口吠叫的大黄,便惨遭了“毒手”。 大黄死的时候,我的姐姐,哭的梨花带雨。 她们应该是一起长大的,感情很好。 受到悲伤的气氛感召,再加上大黄平日里,与我的关系也还不错。 因此,我也陪着她,掉了许多眼泪。 包括在吃大黄的肉的时候,我也是一边流着泪,一边咀嚼的。 有一个词,叫“鳄鱼的眼泪”。 说的,应该就是当时的我。 刚进入青春期不久,我便学会了成年人的虚伪。 只不过,我的虚伪,比成年人更甚。 爸爸还活着的时候,如果没钱了,又馋肉的时候,便会去别人家偷狗。 除了自己吃外,还会卖给狗肉馆。 再后来,他和他的小弟们,还将此搞成了一个产业链。 疯狂时,曾一度养活了两个城市的所有狗肉馆。 那些开店的老板,还在背地里,给爸爸起了个外号,“阎王”。 也是多行不义吧。 妈妈跟着爸爸吃狗肉的时候,嘴里还会埋怨着:“找点正经事不行吗,天天偷狗吃。” 每当这时,同样是将狗肉吃到肚子里的爷爷,便会替爸爸找补道:“没钱,还想吃肉,不偷咋整?” 爸爸意外横死后,爷爷便将狗肉,彻底给戒掉了。 我知道,他是想给爸爸赎罪。 多年以后,爷爷也离开了我。 赎罪的工作,便由我来接替了。 虽然早在大黄之后,我便再也没有吃过狗肉了。 大黄被毒死后不久,妈妈便叫来了她的同学,到木材厂里打工。 那是我的另外一个琴姨。 她的主要工作,就是当门卫,记录早晚进出木材厂的所有人和物。 说穿了,她不过就是妈妈安插在老庞身边的,一个间谍而已。 琴姨晚上睡觉的时候,就住在大门口那边的值班室里。 距值班室不远的地方,便是那对儿老两口的家。 木材厂的选址,毕竟是乡下。生活条件,并不是十分便利。 因此,当我这个琴姨,想要洗澡的时候,便只能是趁着夜深人静,打两桶热水,自己躲在值班室里,拿条毛巾擦拭。 但只洗了两、三次吧,她便宁可坐车去很远的镇里洗,也不在值班室里洗了。 因为,琴姨最后一次在那里洗澡的时候,发现了隔壁家的,那个叫做大宇的孩子,竟然趴在窗户上偷看。 大宇的年龄,应该是只比我大一岁。 但他发育的,却明显要比我早很多。 乍一看去,好像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大小伙子。 我俩的关系,原本一直还挺不错的。 他虽然不爱说话。 却总是喜欢听我说一些,书里的故事。 但发生那件事后,我便不怎么与他接触了。 虽然,我很理解他的行为。 甚至,我也经常会有类似的想法和冲动。 但是我明白,想和做,其实是两码事。 因为,我有幸看过了,王永彬先生所着的《围炉夜话》。 其中有一句,是这么说的:“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无完人。” 人的“命”,确实是从出生起,便注定好的。 以“人”的角度看,我与大宇在本质上,是一样的。 初始的“命”,更是极为相似。 但只因我们的父母,做了不同的选择,才有了不同的结果。 因此,往小了说,一个人的“命”,就是他的父母、家庭。 往大了说,一个人的“命”,便是他的祖国。 你出生起便拥有的所有现状,就是你不可更改的“命”。 这个“命”,会塑造你最初的三观。 若是任凭“命”的指引,每个人的结局,都会变得一眼可及。 所谓“运”,则是你出生后,遇到的每个人和每件事。 在“命”定的三观里,你会如何处理这些人和事,也是注定好的。 “运势”好的人,遇到的,便会是一些好人和好事。 “运势”差的人,遇到的,自然是恶人与糟心的事。 从“运”开始,你便可以在主观上,改变一些结果的走向了。 其实我们这个国家,已经在试图尽早的,介入到每个孩子的“运势”之中了。 我说的,就是强制性义务教育。 可惜,“命”的力量,还是很强大的。 人又都是感情的俘虏,鲜有人可以做到,只是为了改“命”,便彻底的脱离掉,原生的家庭。 不想改“命”,又处理不好“运”的馈赠,却依然想要改变人生的,就需要用到“风水”的工具了。 我说的风水,可不是动辄“逆天改命”的迷信。 而是有着“中国风水第一人”之称的,古建筑学家王其亨教授的讲义。 恕我才疏学浅,无法展开讨论。 第一百零七章 变心 当我回过头来,再度想起这个,叫做大宇的孩子时,忽然就明白了,面对“命运”,人类也并非总是无能为力的。 后来,随着我也搬离了木材厂以后,他和我之间,便彻底的断了联系。 因此,我并不知道他的近况,究竟如何。 只是由衷的祝愿,他可以成为一个好人。 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在不停地成为着,别人的“运势”。 我们的一举一动,所带来的结果,最后又都演化成了,整个国家的“命运”。 可惜,当时的我,远没有如此高的觉悟。 只能作为一个“浮萍”,在处理自己的“运势”时,服从“命”定的摆布。 自从学会了,靠双手“解决”问题后,我的性情,越发的不一样起来。 最直观的变化,就是我竟然会开始与妈妈犟嘴了。 再也不是那个,她说什么,便是什么的小绵羊了。 对于我的这些变化,妈妈也曾多次提出过抗议:“你再这样,我就不喜欢你了。我说啥你都不听!” 为此,我只做出过一次回答:“我要是这么大了,还啥事都听你的,你就该哭了!” 妈妈疑惑道:“我有啥好哭的?孩子那么听话,我说啥是啥,我开心还来不及呢!” 我认真地回答道:“那我不就成了一个,不会自己思考的弱智了!” 妈妈就笑了。 自那之后,她便更加心安理得的,沉溺于她的爱情了。 虽然,我还远没有自己想象的,那般成熟。 又过了没多久,我的那个姐姐,便被她的妈妈接走,远赴山东,一起生活去了。 其实,在我这个家庭里,她应该是很孤独的。 唯一同龄人的我,基本上不怎么理她。 她唯一的亲人眼里,又只有自己的“新欢”。 在班级里,因为有我做对比,她又不怎么受宠。 因此,当她的妈妈,又嫁了一个有钱的老公,重组了家庭,并向她抛出了橄榄枝后,她便没有丝毫犹豫地同意了。 能够呆在妈妈的身边,本就是每个孩子的愿望。 就算没有这一切,姐姐也是不能免俗的。 所谓“一白遮百丑,一醉解千愁”。 有着一直不错的学习成绩,做为保护,妈妈与学校之间,除了避无可避的家长会外,基本上就断了一切联系。 因为自从姐姐走了之后,再没有人,可以给她带去,我在学校里的信息了。 之前,没有老庞的时候,我在学习之余,总要连带着照顾一下,大病初愈的妈妈。 现在的我,就只需要,尽情享受我的青春了。 在向来畏惧的妈妈面前,我尚且已经开始,流露出桀骜的秉性。 就更不要说,在学校里,面对同龄人时的我了。 有了马旭事件的自我反省后,我终于开始将挑战的目标,放在了那些,看起来更强的对手上。 也就是那些,言行间总是透着一股,“老子天下第一”的张狂劲儿,一看就是,被家里“娇生惯养”的同学们。 很快,一个叫袁飞的,便进入到了我的视线里。 他虽然不是我们班最莽的,但却是离我最近的。 坐在他前排的我,总是会被他的桌子,强占了许多,本该属于我的空间。 开始的时候,我总会忍着他。毕竟我刚从“囚笼”里,被放出来不久。并不想再犯什么错误,重新被抓回去。 可自从他的新同桌,变成了丽娜后,我便再也不愿做那个,看起来总是被欺负的弱者了。 丽娜,便是我新的喜欢。 喜欢的原因,是她很厉害。 每次我逗她的时候,她都会把我的后背,掐的青一块紫一块的。 那掐人的手法,丝毫不次于,我的妈妈。 青春期里的喜欢,与童年时期的喜欢,有了本质上的不同。 我开始往那些“在一起”的幻想里,加入了许多“生理上”的桥段。 随着被掐次数的增多,我那个总是新伤叠着旧伤的后背,亦是越发的“坚硬”起来。 与之相匹配的,我对丽娜的着迷,亦是越发的浓厚起来。 甚至,当我发现,她不是只会掐我一个人时,我还会感到阵阵的悲哀。 尤其是听说,她已经对我们班一个叫陈峰的同学,芳心暗许后,我更是神伤了许久。 一开始,我还以为,是我对她的喜欢,还不够明显。 或许,还因为“艹亻忄”的存在,在丽娜的心里,我应该是早已心有所属的。 所以,她才会越过我,选择了陈峰。 她不知道的是,我听马旭讲过,我对“艹亻忄”的心,早已经死了。 在“扒裤子”事件以后,也是受到了“破洞”的感召,通过我诚心的多次示好,马旭与我的关系,很快便得到了修复。 到最后,他甚至还成了我的“密探”。 以往,本是为了气我,才讲述的那些故事。到后来,就演变成了,对我的“汇报”。 某天一早,他心事重重地找到我。 开口第一句便是:“你的‘王语嫣’,变心了!” 我虽吃惊不小,但还是佯装镇定地问道:“怎么了?” 马旭回答道:“昨天放学,王龙跟我说,他跟‘王语嫣’表白了!” 我问道:“她同意了?” 马旭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继续陈述道:“下课的时候,王龙突然挡住了,想上厕所的‘王语嫣’的去路,伸出了一只胳膊,对她说:‘你要么做我的女朋友,要么亲我胳膊一下。否则,你别想过去!’” 马旭看了看,已经面如死灰的我,叹了口气,继续汇报道:“相持了没多久,‘王语嫣’就咬了王龙的胳膊一下。然后,便笑着走开了!”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王龙还给我看那个牙印了!老深了!” 虽然,我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没有和“王语嫣”说过话了。 可在我的生活里,她却是无处不在的。 抛开小学的三年不谈,就是在初中,我也被人拿她开了一年多的玩笑了。 就算是假的,也多少会有点,变真的意思了。 何况,我这本来就是真的呢! 第一百零八章 根号二 在那个讲究“男女授受不亲”的时代,“王语嫣”竟然张嘴咬了王龙! 这意味着什么?已是不言而喻了吧。 聪明如我,更是瞬间便脑补出了许多,这一年里,“王语嫣”与王龙之间,必然有过的,无数次互动…… 为了掩饰自己的落寞,我还是装作无意地提醒道:“那咱俩可真得好好祝愿一下,你这位好‘邻居’,能够走运了!我的奶奶,认识‘艹亻忄’的妈妈。用我奶的原话说就是:‘那虎娘们,可不好惹!’” 此言一出,马旭愣了一下。与我对望一眼后,皆是哈哈大笑。 笑声很大,恰好盖住了,我的心碎的声音。 愈合的时间里,丽娜便适时的出现在了,我的世界。 随着后背处“痛感”的累积,我也暂时地忘掉了那些,“失恋”的心伤。 在心爱的女人的面前,男人总会不自觉的,想要展现力量。 那一天,午休过后,临上课前。 袁飞再次习惯性地,将他的桌子,推向了很靠前的地方。然后,便自顾自地趴在桌子上,趁着上课前的几分钟,闭着目,养起神来。 若是换做以往,我不但不会抗议,还会再将凳子向前挪一挪。 一是因为从小受过的,来自于老叔的“教育”,在别人睡觉时,尽量不要吵到他。 二是因为我的身材,一直就比较瘦小,占不了多大地方。而且,缺乏安全感的我,已经习惯了,让桌椅之间的距离,刚好可以容纳我的身体。 但这一次,蓄谋已久的我,在袁飞的桌子,刚一“侵入”到我的地盘的同时,便拿后背,全力的向后,狠狠地拱了一下。 对于我这个,完全出乎他意料的反应,他自然也是毫无防备的。 我这全力一拱,直接将身后的他,挤成了“人桌合一”的模样。 “睡梦”之中,一口气差点没上来,袁飞用力的咳嗽了好半晌,方才缓过那个劲儿。继续保持着,与桌子合为一体的姿势,诧异而又虚弱地问道:“迹…天涯,你,咳,想干嘛?!” 我挺直着后背,头也不回地沉声应道:“不干嘛。你的桌子,占了我的地方了,帮你挪一挪而已。” 说罢,不待他有何言语,我又颇为高冷地,补充了一句:“不用谢!” 数年后,丽娜曾与我聊起过这件事情。 她一边模仿着,袁飞瞪着个大眼睛的懵逼表情,一边笑着说道:“接下来的整整一节课,他啥也没干,就那么死死地盯着你的背影,眼睛都没眨一下!” 我看着她的可爱模样,故意用嘲讽的语气,回复道:“你学的不像!” 她十分不服地辩解道:“怎么不像了!就是这个样子!”说着,她还努力的将眼睛,瞪得又大了些。 我凑近了她,佯装仔细地看了看后,认真地回答道:“你是小眼睛,单眼皮。‘袁大头’的眼睛,可比你的大太多了!” 听过我的解释,她瞬间撅起了嘴,又将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盯着我看了半晌,从牙缝中,挤出了一句,威胁意味极其浓重的话来:“嫌弃我的眼睛小了,是吗?”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除了捧起她的头,献上深情一吻外,我还能有什么办法呢…… 只是在当时,对于身后的杀气,我自然是没有察觉的。 不过,已经习惯了蜷缩在角落中的我,突然拥有了那么大的空间,其实还挺不习惯的。 但为了不给袁飞造成一个,我已经有些心虚了的错觉。我还是全程维持着,一个类似于“审阅奏折”的姿势,上完了那节课。 身体上,虽然不太舒服。 但心理上,倒是因为长久的压抑,终于得到了释放,而感到了无比的惬意。 与下课铃声同时响起的,是一阵猛烈的,桌椅相撞的声音。 好在自知此战不可避免的我,早有防备。 在临下课之前的五分钟,便身体微向前倾,提防着,随时可能来自于身后的偷袭。 否则的话,被这势大力沉的一撞,我起码得缓上个一两分钟才行。 对于最多持续个三、五分钟,就能分出胜负的单挑来讲,我这一、两分钟的迟缓,无疑是致命的。 按照我对袁飞的了解,当着老师的面,他应该不敢造次才对。 没成想,老师还没出门,他竟然率先发难。 声响发出后,我俩这一方天地,立时便吸引了全班的目光。 当然,也包括,提着教具,正准备离开的欧阳老师。 欧阳老师,是教几何的。 当时的年岁,大概在四十左右吧。 凭着不到1米5的身高,获得了全校同学们集体授予的,“根号二”的美誉。 但最让欧阳老师出名的,却并不是她的身高。 而是她的独门秘术——弹跳正反七连扇! 据说,曾经将我们上两届的,一个身高近两米的学长,扇的是抱头痛哭,还尿了裤子。 对于这个秘术的具体施放方式,更是众说纷纭。 但其中流传最广的一个说法,是这样讲的:“但见那欧阳老师,上半身微一弯曲,霎时弹射而起。随着她那几乎抡出了残影手臂,一阵摇曳后,就听‘啪啪啪啪,啪啪啪’的连续七声脆响。接着,在一团粉笔灰凝成的迷雾中,‘根号二’,飘然落地。” 还是多年以后的那个画面,与丽娜刚温存一番之后的我,就着刚才的话题,感慨道:“你说‘袁大头’当年是不是疯了?欧阳老师都还没走呢,他竟然就敢对我发起进攻了?” 脸颊绯红的丽娜,闭着眼睛呢喃道:“你以为他傻吗?他是桌子卡住了,没用好力气,才搞出那么大动静的。他当时看着欧阳老师的眼神,都快吓哭了!” 当时的我,并没有以为他是傻子。 我坚定的认为,他一定是被我突然的反抗,所带来的情绪,在经过了四十五分钟的发酵后,气的失心疯了! 不知道身后的他,是什么样的表情。 反正此声响一出,我用的可是一个满脸无辜,又十分无助的表情,看着我亲爱的,欧阳老师的。 第一百零九章 黎明帮 在欧阳老师的死亡凝视中,我和袁飞皆是一言不发。 又过了有一阵,就在我暗自思讨着,待会儿要怎么面对,身后的那个“疯子”时,欧阳老师终于提着教具,离开了班级。 我调整了一下身体的角度,想回身瞥一眼袁飞。 可当我的眼神,将要掠过丽娜的时候,便不自觉的停留了下来。 她正低着头,整理着才刚的课堂笔记。 我又顺着她的视线,看向她俊秀的字迹,心中一阵恍惚。 全然忘记了,我最初想要回头的理由。 直到,一个a4纸大小的黑影,裹挟着一股强烈的劲风,快速地朝着我的右脸袭来。 我的心神,全都落在了丽娜的身上。 等我感到不妙之时,早已躲闪不及。 只得用我的半张侧颜,结结实实地挨了这一下。 袁飞的叫骂声,与我的侧脸,被课本击中的“啪”声,同时响起:“我屮你妈!” “我屮你妈!” 我的神情,只微微一滞,便立刻以一句变调的“国骂”,返还了过去。 腾身而起,朝着他的面门,就是一记左手直拳。 我本就是左撇子,而且经过了近两年的“捶墙训练”,这一拳只要是击中,我便很有自信,能够让他立刻就失去全部的战斗力。 可惜,这一拳还是被他匆忙抬起的胳膊,挡了下来。 一击之后,我又随手抄起了一本书,准备朝袁飞丢掷而去。 却听见一声女子的厉喝,随之响起:“放那!” 不是丽娜,还能是谁? 心神激荡间,我立马满脸堆笑,依令将书放好。 还在上面轻轻地拍了拍,以示尊重。 她这声厉喝,应该是也吓了袁飞一跳。 就看他歪个大脑袋,痴痴地看着丽娜的方向,一只手还下意识地,揉着刚遭重击的胳膊。 胆敢对我心爱的女人,露出这种不敬的表情,我不免怒意又起,站到了过道之上,手指着袁飞,大骂道:“屮你妈的!来!你出来!外边宽敞!” 那袁飞被我一骂,自然也是不服,站起身后,对身旁的丽娜,不温不火地说了句:“让我出去。” 早已等不及的我,见他对丽娜,又是这副不敬的态度,立即迈步向前,对着他的大脑袋,再度挥出一记左勾拳。 我的身体,正随拳风前倾,却不防备时,自我的侧后方,胯骨附近,踹过一只脚来! 陡然生变间,我又哪里能够反应? 那来的极为迅猛的一脚,直接便将我踹回到了座位之上。 忙抬眼去看时,就见到了姜闯,正昂着头,睨视着我。 在我眼角的余光里,隐约还看见了袁飞的脸上,瞬间露出了一抹,难以掩饰的得意。 又是以一敌二的局面,又是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那一瞬间,我只觉得自己眼前,一片茫然。 一股深深地绝望,自心底某个角落,汹涌地袭来。 这到底是为什么? 为什么,他们都有朋友? 我回过了头,不再看姜闯,也不再看袁飞。 虽然,我没有一丁点,怕的感觉。 但是,我忽然觉得,很孤独。 非常的孤独! 那是自小学毕业以来,我第一次,有点想念李博。 下课十分钟,弹指一挥间。 上课的铃声,响了。 这一次,我又输了。 人这一生,最初的需求,就是找到自己的“根”在哪里。 如果像我这样,生来便无根。 那这一生,便将会永远的困扰在,寻根的怪圈里,寸步难行。 原来,我一直寻找的,从来就不是爱情。 而是一个,可以寄托我全部信任与安全感的,叫做“根”的东西。 它可以是一个人,一件事,也可以是一个地方。 一开始,我以为这个“根”,应该有个名字,叫做“家”。 但总是有着无“家”可归的感觉的我,便只能全神贯注的,对待一件事,或者一个人。 所以,当我渴望爱情时,眼里便只有那些花儿。 当我渴望友情时,便结交下了李博。 无论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当这些人和事,不得不离开我时,我便会立刻的,投入到下一段感情里。 又或者,在一开始的时候,我便没有投入过太多。 因为,我害怕离别。 看起来,“熊瞎子掰苞米”的故事,在我的身上,似乎总是会反复地发生。 但我明明是一个,总会固执而又轻易地,在每张赌桌上,都投注了“一生”的人。 我只是习惯了分别,不敢挽留。 我只是不敢奢求永恒,不是不想。 我只是想活着,才不去在意,别离带给我的伤痛。 不在意,不代表不疼。 只是身边无人,呻吟去给谁听? 其实,每离别一次,我便死了一次。 人都已经死了,哪里还会有呻吟? 正自沉吟间,我的后背,又传来了一股,熟悉的拥挤之力。 我知道,那是袁飞在趁机“反扑”。 他一定是以为,姜闯的突然出现,使我怕了。 姜闯,是我们班的一个,黑黑的、壮壮的,人缘很好的男生。 这些标签,看起来似乎都很普通。 但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身份——“黎明帮”的“帮宠”。 所谓“黎明帮”,指的是那个,原属于黎明小学的“派系”。 那是一个神奇的学校。 千禧年之后,经过了几轮严打,鹤岗的江湖上,除了成功上岸的几个“大哥”外。 其余的,非死即伤。 要么,就是混得一把年纪,狗屁不是,图耗了青春岁月。 要么,就是进了监狱,日夜铁窗,悔恨断肠。 旧有的时代,一去不返。 须牢记,人间正道,是沧桑! 可惜,在2000年,群魔乱舞仍犹在。 在上一辈人的熏陶下,还是有着许多,在旧年代幸存下的“小卡了咪”们,继续进行着,末日的狂欢。 那是一个,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的,“末法”时代。 在这个黎明小学中,有一伙儿平均年龄在二十岁左右的混子,熬到了2000年,终于崭露了头角。 成为了那个年代的学生群体中,错误的“模范”代表。 尤其是,那个为首的王群。 第一百一十章 团伙 王群的名字,在当年所有疏于管教的“不良青年们”心中,可以说是奉若神明,亦是毫不夸张的。 据传,他在那个小学毕业的时候,真实年龄,已经到达了夸张的25岁左右! 现在想想,王群当年经营自己“团伙”的思路,很简单。 就是抱定了这一个小学,以从中筛选出,那些追求“浮名”的富二代,官二代子女们。 并根据其听话的程度,以及能够提供的“价码”高低,一届又一届的,从这些权贵子弟中,捧出几个学校的“扛把子”。 再将他们送往各个初中、高中以后,继续“捧”着。 这些本就娇生惯养的“二代”子弟们,到了各个初、高中就读以后,为了维护自己小学时期的虚名,就必然会有,需要再次调动,以王群为首的,这个混子团体的时候。 利益,便随之而来。 出动一次的规模,出动人物的级别,制造的“效果”,等等,都可以明码标价。 而且,既然是帮“权贵”们出头办事,因此,也不需要太过考虑后果的处理。 本就是针对“孩子们”出手,自然也就不需要,搞出什么人命、重伤害之类的大案。大多数时候,仅是出面吓唬吓唬,便足以平事。 就算不小心惹出些“是非”来,人家“二代”背后的“一代”们,亦会出面摆平。 除了大力扶持各个权贵子弟们,获得他们想要的“虚名”外。 王群团体的另一面,自然便是努力吸收着,那些家庭条件很差的;父母不在身边,又渴望集体生活,缺乏关爱的;没钱没势,仅凭一腔热血,就想混出个名堂的;特别是一些,深受“古惑仔”系列电影影响的青少年们,等等,以壮大团伙的“威势”。 他们最初的十三名核心人员,就是有着以上家庭情况的十三个人。 一开始的时候,王群就是带着这些人,聚众一方,并自诩为“黎明十三少”,在黎明小学一代,闯出了一番“虚名”。 又借着那些权贵子弟们的升学路线,逐步在全市各个学校之中,蔓延着自己的势力。 由此,又顺便发展出了,这个团体的第二个“利益增长点”——讲和。 当许多没有门路,偏偏还想要“学坏”的孩子们,不慎惹到了这些“权贵子弟”们时,为了“自保”,他们便只有选择“掏钱”,找到王群团体,出面说和。 否则,便只有挨顿胖揍了。 鲜有“勇者”,肯“豁出去”,试着反抗一下的。 总之,他们就是靠着这种,“两面通吃,四处卖好”的模式,不断地满足着,许多无知的青少年们,心中的诉求与幻想。 使得无数穷人家的孩子们,心甘情愿地变成“打手”,以获得他们所需要的“利”。 又使得无数富人家的孩子们,成为了所谓的“头目”,以获得他们所需要的“名”。 说来说去,也只不过是一群趋炎附势,恃强凌弱之流而已。 但对于那些,穷苦人家里出生,又没有学习天分的孩子们来说,那又似乎,是他们可以得到利益的唯一出路。 毕竟,如果他们的实力足够强的话,强到可以和现在的“美国”一样。 那他们的这套行为模式,便可以称之为是“大国智慧”了! 美国不也是如此,用随便印出来的“美元”,一面在全世界到处扶持政权和反对派,同时又从各个派别与国家中,斡旋获益的吗? 可惜,王群和他的团伙们,不是“美国”。 他们只是东北的边陲小城中,一群无所事事,曾经又有着一腔热血的,“无为”青年。 他们的老大王群,最终的归宿,也不过就是带着自己的小弟们,开了一个五金商店,买卖五金工具、螺丝钉,间或又收收废品而已。 但至少,他还活着,没有进监狱。 作为一个底层人家的孩子,在那个年代,能够混成这样,其实也还不错。 说的远了。 只说当时,他们应该是刚将触角,从黎明小学向外延伸不久。 在四中,他们力捧的那个权贵子弟,叫做赵阳。 赵阳的爷爷,是我们市财政体系里的某位高官。 这个姜闯,便是赵阳最好的朋友。 但与赵阳不同的是,姜闯的出名,靠的既不是混,也不是武力。 当然,也不是学习。 而是所有叫得上名的混子们,都跟他玩的很好。 光是这些混子们,跟他的关系好也就算了。最神奇的是,就连这些混子的家长们,也都非常的喜欢姜闯。 用赵阳经常挂在嘴边的原话说,就是:“姜闯,你说我爸是不是眼神不好?为啥我周围的朋友都被他骂了个遍,偏偏唯独就只让我跟你在一起玩呢?” 每到这时,姜闯就会笑而不语。 因为,这样的话,已经有太多人和他说过。 他也早已经习惯了。 总之,谁要是惹了姜闯,就意味着是惹了赵阳。 谁要是惹了赵阳,就等于是惹了“黎明帮”。 和“黎明帮”比起来,我曾经小学里的“八大天王”,就好像是在“过家家”一样。 而我的好朋友李博,虽然也捞了个“天王之王”的名头。 但其骨子里,和这些职业混子们,则是完全不同的。 在李博的心中,学习,才是他真正的追求。 我会成为他最好的朋友,靠的,也是我一直都比他强的学习成绩。 和其它的孩子比起来,他只是因为更早的进入到了青春期,所以,才会显得更加的“热血”了一些而已。 但到了中学以后,像李博那样“热血”的少年,无处不在…… 所以,此刻的袁飞,有了非常充足的,可以嚣张的资本。 因为,面对着有了“热血青年团团宠”撑腰的他,我这个独来独往的“小卡了咪”,只能认怂。 结局,当然也如他所料。 感受到后背的“反扑”之后,我不但什么都有没说,反而很“识趣”地,又向前挪了挪凳子。 重新蜷缩在,属于自己的角落里。 第一百一十一章 计划 与袁飞交手的这一败,于我而言,并不算什么。 何况,真正打败我的,是姜闯。 输给他和他背后的“黎明帮”,不算丢人。 但我的下一战,却一定不能输! 因为,那个人,是陈峰。 那可是,丽娜的芳心所属啊! 袁飞的背后,会有姜闯的存在,确实是我始料未及的。 但陈峰的身边,始终都有着两个好兄弟,如影随形这件事,却是全班的同学,都有目共睹的。 陈峰这三人的父辈之间,彼此都是同事。 因此,他们三个也算是发小了。 在与陈峰交手之前,我必须得保证,自己的身边,也得有拿得出手的几个朋友才行。 因此,角落中的我,开始筹备起一项“伟大”的计划来。 我要交朋友! 交许多,得力的朋友! 因为,我的身材矮小。 所以,我现在交朋友的渠道,就总是出不了班级的前三排范围内! 因此,我交到的,都是一些,和我一样的“小b崽子”们。 这些人,自保尚且无力,又怎么会帮我打架呢? 就像刚才,所有人都在看我的笑话时,他们连出来拉架的勇气都没有! 当然,也有可能是姜闯的出现,使得他们都被吓住了! 其实,在我们那个年代,学校里的前三排,可以说是卧虎藏龙的。 比如赵阳就和我一样,坐在了第一排。 就算,当时的他,足足比我高了一头。 只不过,我与他之间,有着一道深深的鸿沟。 这与家世无关。 只因在他的眼里,我还不够资格,可以成为他的朋友。 最主要的是,在成长的过程里,他所受过的宠爱,对我来说,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不同的经历,势必又会产生不同的三观。 三观都不同的人,又怎么可能会成为朋友? “除非,我可以成为,像姜闯这样的人!” 随着思考的深入,我终于在我的计划里,找到了一个确切的目标。 “要成为他,自然就要先走近他,才能更好的学习他!既然像袁飞这种,泯然于众的普通人,都可以获得姜闯的友情。那么,我也一样可以!”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我便开始主动的,靠近那个,曾经一脚把我“踹醒”的人。 我的心情,虽然是刻意的。但我的表现,却是尽量自然的。 那个年纪的我,便已经深刻的明白了,共同的爱好,是交朋友的最佳敲门砖。 因此,我开始关注姜闯的兴趣爱好,了解他喜欢的音乐、动漫和体育运动。 每当他参与其中时,我也会尝试着加入,并展示出自己的热情与天分。 很快,他便开始主动找我,一起讨论这些话题,分享相关的看法。 没错,我俩之间的交往,从事实的层面来说,是他主动找的我。 天才如我,很快便在他所感兴趣的那些领域里,达到了一些较高的水准。 以至于我俩聊天的时候,往往都是由我来引导着话题。 渐渐地,他对我的态度,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而我,也终于明白了,他的人缘,为什么可以那么的好了。 姜闯是一个心很细的人,很会照顾别人的情绪。 而且无论是与谁说话,他都是一样的语调和表情。 用一个词去形容,就是“不卑不亢”。 无论他是在面对赵阳,这个名义上的学年“扛把子”时;还是在面对我这个,被他当众“踹过一脚”,却连屁都不敢放一个的“小卡了咪”时,都是一样的谈笑风生。 虽然在那些“爱好”里,我永远都高他一头。 但在为人处事上,他却教会了我很多。 有时候,他还会明确地告诉我,哪些事情是错误的。 当我发现,他虽然有很多的“混子”朋友,但自己却从来都没有“混过”时,我的内心,其实是非常震惊的。 他总是有着清晰的想法,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该怎么做。 可惜,我却从没有想过,要听从他的劝诫。 因为,从靠近他的那一刻起,我就是想“混”的。 一年之后,当我开始越走越歪,而他又对我无能为力时,便只能默默地,对我送上一声叹息了。 当我俩的关系,开始好了之后,他便不怎么接触袁飞了。 我肯定是从未挑拨过的。 只是,当我觉察到这件事情时,我便立刻又找了一个机会,与袁飞“摩擦”了一番。 在动手之前,我很认真的问了姜闯一句:“我现在要揍他,你不会又突然踹我一脚吧?” 他摇了摇头,嘿嘿一笑,回答道:“你俩的事,跟我没关系。” 在与姜闯“学习”如何交朋友的,这近三个月时间里,我也顺便的,装了整整一个学期的“孙子”。 好几次,袁飞故意对我挑衅时,我都是以避为主,从不反抗。 他的内心中,一定是觉得,我已经对他怕的不行了,才会无所忌惮的,一次次用各种方式,“欺负”着我。 当我开始和姜闯形影不离时,他也一定是认为,我是被打服了,才会选择去当“狗”了。 他不知道的是,如果姜闯真的只是把我当成了小弟的话,我是绝对不可能,与他相处了那么久的。 袁飞更不会知道的是,那三个月的时间,我每天晚上都在家练“拳”。 如果,他能够注意到,我拳头上面,那越来越厚的茧子,或许,他便一定会有所收敛吧。 可惜,没有如果。 得到了姜闯的“保证”后,在当天放学的时候,我便故意走在了袁飞的前面,并且走的很慢。 还没出校门,我便等来了袁飞不耐烦的催促:“好狗不挡路不知道吗?傻b!” 我佯装未知,继续迈着龟速的步伐。 只因我觉得,这种程度的叫嚣,远配不上我长达三个月的“准备”。 很快,他便提高了声音,开启了带上家长的辱骂:“屮你妈的迹天涯,你是聋子吗?快点走啊!” 看着纷纷侧目的人群,我却觉得还是不够。 上一次,你让我在全班的同学面前颜面扫地。 这一次,我便要让你在全校的同学面前铩羽! 心念及此,我回过头,笑着对他说了句:“出了学校再说,外边宽敞!” 第一百一十二章 信息中转站 说这句话时,我瞬间就想到了李雨田。 “原来,他当初的心情,就是这个样子的啊!”这样想着,我转过了头,不再搭理袁飞。深吸一口气,嘴角不自觉的,向上扬起。“这种胸有成竹的感觉,真好!” 袁飞应该是愣住了,但空气只安静了没有几秒,他便再度对我破口大骂起来。 一如当年,那个不停对着“八大天王”之首,施以“国骂”之礼的我。 当然,区别是,袁飞骂的,只是一个“小卡了咪”而已。 而且,在诺大个四中里,骂人的他,也只是一个小透明。 既然“战书”已下,我便加快了足下的脚步。 在袁飞眼里,我这无异于是临阵脱逃。 “你别走!屮你妈的。这时候想起来要跑啦?晚了!” 他的话音刚落,我竟真如他所言,迈开腿,朝着学校大门口的方向,疯跑起来! 我只想快点到达指定的地点,而不是在学校里引发骚乱,招来了老师,“坏”了我的“好事”! 见我撒腿就“逃”,袁飞立马来了精神,亦是大踏步地追了过来。 “你别跑!看我不干死你的!” 他虽然叫嚣如常,但毕竟身材偏胖,跑动中又要骂人,难免气息有些紊乱。 听着耳后不断传来的,夹杂着气喘的叫骂声,我终于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 “傻b,这个时候知道哭了!你站住!刚才不挺狂的吗?” 显然,我这突然出现的诡异笑声,被袁飞理解成了,是悔恨的哭声。 我俩就这样,一前一后的,跑了有半分钟的时间吧,终于迈出了学校的大门。 早在一个多月前,我便物色好了一个,找回“场子”的绝佳地点。 那就是,出了学校门口,右拐十几步远的炸串摊附近! 虽然,作为离开校区的必经之路,那里总是会挤满了人。 但出于长久以来形成的“默契”,在排队买炸串的学生,与赶路回家的学生之间,总是会留有一条,可供两人并肩同行的路。 那条长不过十几米的小路,还有一个别名——信息中转站。 无数“奇闻异事”,在四中人尽皆知以前,都必须要经过,扎堆在那条小路两旁的热心“观众”们,“加工”传播一番才行。 没错,我老早便想好了,要在这里,“打”出一个“未来”! 于是,当我到达“信息中转站”的一瞬间,立时便止住了身形。 凝神倾听着,不断自我身后传来的声音。 判断着,袁飞与我之间的距离。 “怎么不跑了?大傻……啊!” 我大概蓄力了有两、三秒钟吧,才终于等到了,袁飞的脚步声、叫骂声,还有他的身体,靠近我时的破风声,“三声一体”。 “就是现在!”随着心中的一声暗叫,我立刻便挥出了一记,卯足了劲儿的右手勾拳! 同时,全身一起使劲儿,向左后方,回过身去! 为了保证出其不意,一击必中,我才选择了背对着袁飞。 作为一个左撇子,只有向左后方回身,才能使上力气。因此,我才选择用右手,挥出了这第一记勾拳。 借着“拳力”的带动,我的身躯,很顺利的,便完成了转体的动作。 而我迅速转体的势能,又反过来,增补了许多“拳力”。 这出自于非“惯用手”的一记勾拳,打在了来势汹汹的,袁飞的身上时,瞬间,便将他打成了“僵直”。 以至于,他嘴里发出的“啊”音,都没有我的拳头,打在他肚子上,发出的震动声大! 在我的右勾拳,击中他的刹那,我便已经完全转过了自己的身体,面对着他站好。 没有丝毫停顿的微一弯腰,稍一蓄力后,我又对着他的“大脸”,挥出了一记,足足攒了三个月“能量”的,打在墙上都会有个小坑的,左手勾拳! 不知道是该算他命大,还是该算我“命好”。 眼看我这记左勾拳,就要击中袁飞的侧脸时,他“哇”的一声,吐了… 本就被我的第一拳,打的摇摇欲坠的身体,在这干呕之力的牵动下,立时便不受控制地,迎面栽了下去。 最后,我这估计会将他的颧骨,撞的粉碎的一记左勾拳,便只是擦着他后脑的头皮,一带而过。 因为,我是蓄谋已久。 所以,当时的我,神智无比清醒。 因此,对于趴在地上,吐的好似一滩烂泥的袁飞,我并没有继续痛下杀手。 其实,我本来是想要蹲在地上,问他一句:“服不服?”的。 可看着满地的呕吐物,稍稍有些洁癖的我,还是选择了站在一旁。 袁飞又干呕了几下,在发现自己已经吐无可吐后,便将趴着的身体,调整成了,躺着的样子。 他背着的书包,刚好就成了“枕头”。 袁飞一只手捂着肚子,一只手指着我,嘴巴微张,似乎想要说些什么。 见他仍有不服,我重新握起了,已经自然摊开的手心,又朝着他的方向,挪近了一步,紧贴着他的身体,俯视着他的眼睛。 心中祈祷着,他可千万不要说出,哪怕半句,不敬之语了!因为,我已经感觉到了,那种莫名的兴奋。 这种兴奋,便是我失控的前兆。 袁飞应该是看出了,我眼神中的杀气。他缓缓地闭上了眼睛,不再与我对视。收回了指着我的手,搭在了正捂着自己肚子的,另一只手的手背上。 半晌,他做了一个,极为夸张的,吞咽口水的动作。 看着他已经有些颤抖的嘴唇,和那双闭上后,便再未敢睁开的眼睛,我知道,他怕了。 我抬起头,环视了一圈,已经将我俩这方区域,围的水泄不通的人群。 极力控制着,想要大笑的冲动。 我的目的,达到了。 接下来的事,就交给“信息中转站”的“工作人员”们,去处理吧! 我迈开步子,朝着学校的方向走去。 为了这一战,我还将自己的,重达二十几斤的大书包,特意地留在了班级里。 这要是忘带回家,导致完不成作业的话,明天准会挨批的! 第一百一十三章 送她回家 在我想要穿过“包围圈”时,人群立即便自发地,为我闪开了一条路。 耗时三个月的谋划,却只用了两拳,便结束了战斗。一切来的太过容易,我突然有些空虚。 空虚之余,还有一丝丝紧张,促使我的两条小腿,忍不住的,发起抖来…… 我假意目视前方,缓步前行。 实际上,却是在凭着眼角的余光,偷偷地打量着,两旁的“观众”。 期待着,可以出现一个认识我的人,此时此刻,高声喊出,我的名字! 可惜,当“迹天涯”三个字,第一次被人叫出来时,已经距离“事发”的地点,很远了。 “迹天涯,你咋又回来了?” 当这个声音出现时,我正低着头,逆着放学的人群,迈步通过学校的大门。 心中正自惆怅着,“万一无人知道,打人者是谁的话,我岂不是白打了?” 那个年代的孩子们,想“出名”的心理,和现在的孩子们,想当网红的心理,应该是一样的。 在那个缺少正向引导的年代,“打架斗殴”,便成了最有效的出名捷径。 因为人声嘈杂,再加上心事重重。 我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分辨出声音的主人。 只是继续低着头,对着这声“迟来”的呼喊,随便回了一句:“我忘带书包了,回学校取一下。” 听过我的回答,那本应与我擦肩而过之人,却停在了我的面前,追问了一句:“袁飞呢?” 直到此时,我才听出这声音的主人,赫然便是杨凯! 杨凯,是陈峰的那两个好友之一。 作为从上一届留级下来的人,又高又壮的他,更是那三人之中,最能打的一个。 想要击败陈峰,对于现在的我来讲,可以说是手拿把攥。 但我迟迟没敢动手的原因,正是因为,对于杨凯的忌惮。 与他一起留级到我们七班的,还有一个叫李靖的人。 此人的实力不详,背景不明。 但作为初二学年名誉上的“扛把子”,“黎明帮”力捧的赵阳,对李靖那频频主动示好的态度上来看。 李靖其人,深不可测。 虽然杨凯从不与李靖在一起玩。 但谁都知道,杨凯是由李靖罩着的。 因此,就算我可以侥幸打得过杨凯。 却还是没有那个自信,可以敌得过那个,连赵阳都会退让三分的李靖的。 总之,现实就是,我若想通过武力的手段,与陈峰竞争丽娜的话,只要有杨凯梗在中间一天,我便永远都没有赢的机会。 但通过与姜闯相处的时间里,所得到的启发,我又想到了另外一个办法。 那就是,曲线救国! 也即是用同样的办法,找机会和杨凯成为朋友! 当然,从实际的角度出发,“攻克”杨凯,明显要比“攻克”姜闯难得多得多。 因为,姜闯与袁飞的关系,不过是在七班萍水相逢后,偶尔又可以同行一段的,“路友”而已。 但杨凯与陈峰之间,可是发小的关系啊!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再大的困难,也无法动摇,我得到丽娜的决心! 至少这个方法,远比打赢他们,更为可行一些! 虽然计议已定,但在这之前,我却始终未能找到一个,可以与杨凯“破局”的机会。 想不到,我俩之间的第一句对白,话题竟然是“袁飞”。 见我面露迟疑,并不作答,杨凯又笑着补充道:“我刚才人听说,袁飞追着你,跑出了学校大门。看你自己回来了,就想着问一下,没别的意思。” 言语间,充满了解释的意味。 听着这个,一直被我暗自视为“威胁”的人,突然对我流露出的“善意”之举,我竟有些不知所措。 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笑了笑,又指了指学校大门的方向,认真地回答道:“不知道这会儿他在干嘛,反正我回来取书包的时候,他是在地上躺着呢。” 听闻此言,杨凯先是一愣,旋即,对我摆了摆手,说了句:“你快去吧!待会儿锁门了!” 在路过我的时候,我分明看见了他的脸上,挂着一抹不易察觉的讥笑。 我回过头,看着他的背影,心中想道:“他一定是以为,我在吹牛b吧!毕竟这三个月的时间里,每次袁飞找我茬的时候,都是在大庭广众之下的……” 想到此,我摇了摇头,又摸了摸,刚开始有些酸痛感觉的拳骨,继续朝着班级走去。 “事实胜于雄辩!明天,他们就会知道,小丑,到底是谁了!” 都说无巧不成书。 事实却是,无巧,不成“人生”。 所谓“冤家路窄,缘浅红颜。” 若不是充满了巧合,又何来这许多感慨,流传世间? 只说那一天,值日的人里,竟然有丽娜! 当我风尘仆仆的,自班级门外赶来时,直接与她撞了个满怀! “我去!”,我喊道。 “哎呀!”,她叫道。 眼神交汇间,一阵钻心的剧痛,伴随着些许“奇痒”的感觉,自我肋下传来。 “哎呀!哎呀!……”换我叫苦不迭的“哎呀”着。 她一边对着我的“软肋”,连拧带拽,一边厉声质问道:“你这么着急干嘛?是不是故意撞的我?” 我一边握着她的“毒手”,试图阻止她的施暴,一边极力解释道:“哎呀!不…哎呀!不…哎呀是!” 丽娜挣脱了我的手,指了指门边,含笑说道:“我刚拖完地,别踩脏了!你的书包在那呢!” 我一边呲牙咧嘴地倒吸着“凉气”,一边拿起自己的书包,斜挎在肩上。 临了,还不忘诚挚地对她称赞道:“你可真是个母老虎啊!” “你!” 我的话音刚落,她的柳眉早已倒竖。待到她将欲再次对我展开进攻之时,却哪里还能看得见,我的影子? 其实,我并没有跑远。 就着这个难的的机会,我毅然决定,今晚,我要送她回家! 当我再次穿过那条“信息中转站”时,人群已然散去。 只有少数几个,刚打扫过班级卫生的同学,星星两两的走在,回家的路上。 第一百一十四章 出名 上了马路,我立刻便闪身进到了一条胡同之中,等待着丽娜的出现。 对于当时的我来说,追女孩子,可是要比打架难太多了! 只因我受到的教育,都是要考虑别人的感受与看法,没有“自我”的概念。 而我喜欢的女人,又总在变。相应的,不同的女人,自然就会有不同的喜好。 对于丽娜,我又不太了解。 不知道该戴上哪些面具,才能获得她的青睐。 毕竟,我又不是人民币,做不到人见人爱,我见犹怜。 最主要是,当时的我,并没有“获得”人民币的能力。 事实上,是我还没有认识到,“钞能力”,可以解决掉百分之九十九的爱情难题。 剩下的百分之一,就只是因为你的“钞票”,仍不够多而已。 终于,在经过了一番“漫长”地等待后,丽娜的身影,悄然而至。 与她并肩而行的,还有她的另一个同桌,马艺。 看着并非独行的丽娜,我反而在心中,长长地舒出了一口气。 “看吧,不是我没胆量送她。实在是她的身边有人,我不太方便而已!” 当我为自己的“懦弱”,找了一个充足的借口后,一个“送她回家”的计划,就这样被我“理所应当”地,改成了“尾随”。 她家距学校,步行全程,大概需要半个小时左右吧。 但她与马艺同行的时间,却仅有十分钟而已。 也就是说,在我第一次“尾随”她回家时,有三分之二的路程,是我俩“独处”的。 在这相距“二十米”的独处中,我不确定,她是否发现过我的存在。 只是她全程都没有回过头,看过我哪怕一眼。 在学校的时候,没机会我也会创造机会,去挨她的揍。 但真到了只有我俩的时候,我却连上前打个招呼的勇气,都没有了。 被动。 那时的我,面对真正的“心动”时,便只敢“被动”着等待。 终于,我“目送”着她,拐过了最后一道弯,又一个人,补足了我俩所距的“二十米”后,她便彻底的消失不见了。 “这一次虽然有些仓促,但至少,我知道她的家,住在哪里了!也算收获满满!” 如此想着,我又看着她“消失”的地方,轻声说了句:“明天见。” 是真的有发出声音的,“说”出了这句话,而不是心理“想”着。 那时候起,我的病,应该就已经很严重了。 “下一次‘送’你回家的时候,我一定要走在你的身侧!” 决心暗下,我亦是迈起了愉快地步伐,去往,我该去到的地方。 可惜,我对自己还是有些高估了。 接下来的一年多时间里,一直到初中毕业,我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时间,都选择了‘送’她回家。 但无一例外的,全是“尾随”。 怂,是一种病,无药可医! 老庞的二姑娘离开以后,我便可以坐车回去了。 先是步行半个小时,走到新街基的“中心站”,然后坐上11路“招手停”,再经过了十五分钟的车程后,便会直接到达,木材厂的大门口。 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我便又搬家了。 没办法,家里是搞“开发”的。 妈妈又是“炒房”的。 居无定所,已是常态。 虽然,我搬入的房子,地点越来越繁华,环境也是越来越好,面积更是越来越大。 但“家”的感觉,却是每搬一次,便越发的模糊一次。 一直在我离开那个城市以前,唯一没变的,便只有爷爷家的那个平房了。 直到最后,当那个平房也被拆了迁。 在鹤岗,我便再也没有家了。 在我教训了“袁飞”的第二天,他并没有来上学。 通过“信息中转站”的传播,再加上他第二天的“缺席”事实。 关于“迹天涯一拳就把袁飞打倒在地,还吐了满地血”的“坊间传闻”,不胫而走。 主动找我说话的人,忽然就多了起来。 尤其是那个,坐在第六排,与我这个坐在第一排的选手,永远都不会有交集的杨凯,还特意在第一节课下课的时候,翻越了“人海”,找到了我,拍着我的肩膀,笑着称赞道:“你挺狠啊!昨晚我出去的时候,看见袁飞还在地上躺着呢!” 突然被我的下一个“目标”,当众“认可”,我立即便沉不住气地揉了揉自己的拳头,用一个十分夸张的语调感慨道:“还说呢!那袁飞的头是真硬啊!我这手现在还疼呢!” 因为我的声音很大,坐在第四排的姜闯,听见我的言语后,亦是笑着调侃道:“就他那大脑瓜壳子,看着就硬!” 姜闯的话音刚落,周遭的吃瓜群众们,立时便发出了一阵“附和”地笑声:“哈哈哈哈……!” 至此以后,“袁大头”,就成了袁飞的唯一“名字”。 在大家嘲笑“袁大头”的时候,我的心中,自然是没有丝毫怜悯的。 与马旭不同,“袁大头”这个家伙,一直就是故意找茬的那一个。 用现在的话讲,就是他一直在扮演的,都是一个“霸凌”别人的角色。 作为一个“反抗者”,我有着“道义”上的绝对正确。 在见识过“群嘲”的力量后,我便暗自发誓,无论如何,一定不要成为那个,被众人嘲笑的对象。 从未受到过关注的我,第一次尝到“出名”的快感后,便彻底的踏上了一条,永无“归期”的路。 一个人,尤其是青少年,一定要有眼界。 就算无法真正去“见到”世面,也一定要想办法让他知道,还有一个远比你所见过的,大得多的“外面”。 不像我,早早地,便开始了“坐井观天”。 我的新家,位于新街基的“中心站”旁的一个小区之中。 处于绝对的,“市中心”的位置。 因此,只要我想,绝大多数的同学,便都可以成为我的“路友”。 我第一次有了,可以选择,谁来与我同路的权力。 作为回报,我的第一个选择,自然是姜闯。 又或者说,这是我俩的“双向奔赴”。 第一百一十五章 上电视 姜闯的骨子里,是极其不愿,与那些“混子”们为伍的。 搞笑的是,他极力摆脱的,却是我努力争取的。 他除了学习不好以外,拥有着我想要的一切。 在与姜闯的交流中,我逐渐知道了,他有一对儿爱他的父母,和完整的家庭。 正是这些,给了他足够的安全感。 才让他至始至终都不需要,在家庭之外,寻找那些,可以证明自己存在的东西。 他还有一大票兄弟,随时待命,愿意去帮他“打架”。 无论是现在的“黎明帮”,还是将来的一个“后起之秀”,都在他真诚的感化下,愿意与他为友。 最令我生羡的,是后来的他,还有了一段,十分唯美的爱情。 总之,姜闯是一个,堪称完美的朋友。 可惜,那时的我,不配拥有。 当我为了心中的“理想”,决定放弃他的友谊时,也就意味着,我选择了一个,我自己想要的,度过青春的方式。 2001年,发生了很多事情。 那一年,“流星花园”的余温,仍在大陆蔓延。 一向标新立异的我,是第一个将周杰伦的音乐,带到四中的人。 也是在那一年,jay发行了那张,最终奠定了他歌坛地位的专辑,《范特西》。 一首朗朗上口的《简单爱》,几乎成为了我们班的班歌。 转瞬间,他便引领了一个时代。 那一年,我的个子疯涨。 不到一个学期的时间,我便由一米六零,长到了一米八三。 那一年,我们班换了个新的班主任,是教化学的魏老师。 在初三新开的这门化学课上,我的第一次考试,便以98分的成绩,冠绝学年。 排名第二的,是66分。 那年的试卷,是魏老师亲自操刀,试图杀一杀这些,处于人生关键阶段的,无畏少年们的“锐气”的。 一战而杀出重围的我,立刻便成了她的“心头之好”。 那一年,已经流连于许多电脑游戏,近三年时间的我,又一次被妈妈抓到之后,得到了,她此生给过我的第一个承诺:“你只要考全班第一,我就给你买个电脑,在家玩!但是在这之前,你不许再碰!” 说到这次被抓住的原因,那可真是“惊天地,泣鬼神”的! 继续往返于爷爷家和妈妈家的我,很快便发现了一个“漏洞”。 那就是,出于对我的信任,他们从来就没有想过,要沟通一下,我是否到达了“指定”的位置。 因此,我便可以在每个周末,都以去爷爷家为借口,找一个“黑网吧”,快快乐乐地包上一宿。 那一年,宽带终于得到了普及。 上网的费用,也终于从八块钱一小时,降为了两块钱一小时。 对于许多平民来说,“网上冲浪”,依旧稀罕,却不再遥不可及。 正所谓:“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不过如此。 比如“包宿”的价格,依然是非常良心的“五元”。 这刚好,又与我每天中午的那顿盒饭钱,保持了一致。 所以,我只需要一周饿上一顿,便可以攒下,“包宿”所需的花销。 不巧的是,那段时间,全市的“黑网吧”治理活动,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某一个周五,由市文化局牵头,联合市公安局与电视台,对各个容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开展了一次集中的执法曝光。 正是有了那次执法,我生平第一次以“大头贴”特写的形式,有了上电视的经历。 当时的老百姓们,可选的频道并不多。 地方台的晚间新闻,几乎是家家必看的节目。 因此,一夜之间,我的“光辉”形象,家喻户晓…… 凌晨时分,我正玩的起劲儿。 对这忽然出现的一伙儿人,全然未觉。 不知道那个扛着摄像机的叔叔,对着我全神贯注的侧脸,到底拍了多久。 只是,当我觉察到这个,定会让我“成名”的,“黑色机器”时,还特意对着它,做了半天的“鬼脸”! 一时间,妈妈家的电话,都快被“好心的”亲朋好友们,打爆了! 新闻播出时,我正坐在爷爷家的黑白电视机前,等待着周末的“电影放映厂”。 刚熬过一宿的夜,又补了一天的觉。 我的精神,正是极好的。 以至于,电视画面中,突然出现了我的形象时,我立时便手舞足蹈地与爷爷炫耀着:“快看啊,我上电视了!” 已经半眯着眼睛,打起盹来的爷爷,听见我的吵嚷后,立刻便带上了老花镜,对着电视机,仔细地观摩起来。 在确认开始做“鬼脸”的那个孩子,果然便是他的大孙子时,登时便笑的合不拢嘴了。 他一边抚掌大笑,一边喊着奶奶的小名:“云啊!快来看,咱大孙子上电视了!” 那天,大姑恰好在奶奶家做客。 正与她在外厨聊天的奶奶,听到了爷爷的呼喊后,连忙随大姑一起,三步并作两步,闪入了小屋之中,嘴里大叫道:“哪呢?!哪呢?!” 此时的电视画面,已然切往了别处。 也是光顾着寻找画面了,竟没人注意到,新闻播报的内容。 又过了半晌,始终没能再度等到我“露脸”的亲戚们,不无遗憾地,向爷爷求证道:“天涯真的上电视了吗?” 爷爷摘下了老花镜,揉了揉眼睛,有些哽咽地回答道:“我都看见了,就是咱家天涯!” 奶奶亦是受到了爷爷的情绪感染,拍着我的肩膀,兴奋地问道:“你是因为啥上的电视啊?” 已经听清了“真实内容”的我,脸色铁青。 但碍于面子,我自然不会承认。灵机一动,杜撰道:“因为我玩电脑的技术,特别好!” 话音刚落,我的大姑,立时便赞叹道:“我早就说过,我的大侄子是个人才!” 听到了这屋的热闹,我的老婶,也从她的房间,领着我的堂妹,凑了过来,问询道:“在那屋就听见你们吵吵巴火的,咋的啦?” 还是我的大姑,激动地解释道:“天涯出息了!因为电脑玩的好,上晚间新闻了!咱爸看见了!” 第一百一十六章 打比赛 大姑轻轻地,捏了一下爷爷的胳膊,笑着问道:“是不是,爸?” 爷爷斩钉截铁的“对”字,只说了一半,便被骤然响起的电话的铃声,掩盖掉了。 离着电话最近的我,刚一接起,立刻便对着,自听筒处传来的熟悉声音,忐忑地叫了声:“妈…” 我虽然看不见电话那边的画面,但完全可以想象得到,妈妈黑着一张脸的愤怒表情。 知道接电话的是我后,她用一个,极为冷淡的语气,问道:“你昨天干啥去了?” 听有此问,我的心下一惊,瞬间便猜到了,事情已经败露的结果。 上了全市的晚间新闻,长达几秒钟的脸部特写。 自知狡辩无望,我只好瘪着嘴承认道:“我昨晚去电脑房包宿了。” 那个时候的妈妈,与爷爷家这边的关系,已经缓和了许多。 尤其是我的爷爷,甚至还接受了,妈妈所安排的,在工地上当保管员的工作。 因为,他们放不下我。 所以,才选择了,放下仇恨。 当然,也不排除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人穷志短! 即便如此,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他们之间也还是不会有电话往来的。 听闻电话那边,是我的妈妈后,大姑激动地在一旁雀跃道:“快告诉你妈一声,你因为电脑玩的好,都上电视了!” 奶奶笑着接话道:“她妈能不知道吗,估计她也是在电视上看见了。不然咋会突然来电话?就是为了告诉咱一声的!” 在大家的对话中,渐渐捋清了事情脉络的老婶,亦是由衷地,加入到了赞叹者的队伍之中:“哎呀妈呀!那天涯可真厉害!这孩子从小就聪明,那时候我就说过,他长大了指定错不了!” 我的那个堂妹,更是一脸崇拜地看着我。 而我的爷爷,亦是满脸堆笑,不时点着头,对那些溢美之词,表示出深深地赞同。 与电话这边,洋溢着的,浓厚的“节日气氛”所不同的是,电话那边的妈妈,对我歇斯底里地破口大骂声:“你他妈的,你可真行啊你!你说我还能信你啥?刚他妈的好两天,你又去电脑房你?你他妈的,你丢人都丢上新闻了!有你这样的吗?不玩能死吗?……” 见我回过一句话后,半晌再无下文,只是拿着电话,涨红着脸,“嗯”、“啊”地答应着,还是我的大姑,率先发觉了异常。 她止住了笑容,对着仍在喧嚣的众人,摆了摆手。 当这边的空气,逐渐宁静下来以后,座机话筒里的嘈杂声,便显得越发的清晰了。 在妈妈翻来覆去的叫骂声中,大家亦是觉察到了,随时可能出现的,剧情的反转。 老婶忽然对着仍旧“满眼星星”的堂妹,看似没来由地吼了句:“你别在这屋待着了,赶紧洗漱睡觉去吧!” 说罢,还不待堂妹作出反应,老婶便拉着一脸懵逼的她,快步离开了这处,“是非之地”。 除了耳朵稍有些背的爷爷,笑颜依旧外,大姑和奶奶的脸上,均已挂满了尴尬。 终于,妈妈或许是骂的累了,顿了顿后,说了句:“让你奶接电话!” 在我依照命令,将话筒递给奶奶的间隙里,大姑向前一步,按下了免提键。 奶奶看了大姑一眼,撇了撇嘴。虽然不太满意她的“好信儿”行为,但还是将话筒挂了回去。 对着座机上的麦克风处,回了句:“喂,缘啊,你说吧,我听着呢。” 没有称呼,也没有寒暄。妈妈直截了当地说道:“天涯昨天晚上干啥去了,你知道吗?” 奶奶看了看我,回了句:“不知道啊?他不是在你那吗?” 我低着头,满脸羞臊。 但脑子里,却是在极力思考着,辩解之法。 顺便盘算着,要如何自救。 妈妈的声音,继续在座机的外放功能中,昭示着我的罪过:“在我这啥啊在我这!他昨天上学走的时候,就跟我说晚上要去你家住!” 虽然我仍旧低着头,但还是能够感觉到,奶奶那仿佛已经“钉”在了我身上的眼神。 不止是奶奶。 屋内所有人的目光,此刻,都“笼罩着”我。 横竖一死,我心下一沉,破釜沉舟道:“我昨天晚上打比赛去了!怕你们不同意,才撒谎的!” 因为是免提,所以我的反驳之语,妈妈自然也听的清晰。 空气又安静了几秒钟后,妈妈再度高声骂道:“不好好上学,你打什么比赛打比赛?打比赛就有理了啊?一天天撒谎聊屁的!哪天死外边都没人知道!你奶你爷一天天的就惯着你吧!惯出个‘大鬼’那样的还不够!还惯!能惯出个啥好玩意来?” 听着妈妈越发放肆的言语,我赶忙提醒道:“开着免提呢!你小点声说就行,我能听见!” 爷爷只是耳背,不是耳聋。 自觉没理的他,也是无言。 站起身,叹了口气,转身出去了。 其实爷爷也挺无辜的。毕竟这个事,和他惯不惯着我,似乎扯不上关系。 但他也已经习惯了,每当我犯了错误,最后背锅的那一个,永远是他。 听到我的“提醒”,妈妈果然安静了下来。 可也就只有几秒钟吧,她便再度撒起泼来:“开免提咋的开免提?正好我不用一个一个的说了!我告诉你们,这孩子就是欠揍!我这一身病,我可打不动他!你们看着办吧!一天天的,欻点空就往电脑房里钻!早晚把自己玩废了!孩子丢了都不知道!在外边玩了一宿,不知道问一下吗?” 听着妈妈越发无理的埋怨,我是汗流浃背、如坐针毡。 一种连累了所有人的负罪感,压的我有些喘不过气来。 虽然如此,我还是有些庆幸,包括妈妈在内的所有人,似乎都没有怀疑过,我所辩解的内容。 “无论如何,我一定要咬死了,昨晚自己就是为了‘打比赛’,才去的电脑房!” 就在我决心暗下之时,对于妈妈这种逮谁怪谁的无理言语,终于听不下去的大姑,突然拿起了话筒,对着那边反驳道:“孩子到这个岁数了,就是贪玩!你当妈的自己不看紧点,在这里怪这个怪那个的?” 第一百一十七章 木头 因为,电话已被拿起。 所以,便中止了免提。 我已无法听清,电话那边的妈妈,究竟又说了些什么。 只是,大姑的情绪,越发的激动起来。“你忙你就有理了啊?忙就可以不管孩子了?孩子没爸了,妈还不管,能不学坏吗?” 听着大姑愈发高亢的声音,我的眼前,突然出现了,当初,妈妈提着一兜子吃的,来看我,却被老叔给动手“打”出去了的画面。 我想起了,当时那个,为了自保,竟然连看一眼妈妈的方向,都没有勇气的,懦弱的自己。 无数个日夜里,每当我想起那一刻,都为自己的软弱,感到懊悔不已。 我又想起了当时,对自己许下的誓言。“等我有了能力以后,谁也别想再去伤害,我的妈妈了!” 看着已是面红耳赤的大姑,我已经听不清,她嘴里说的内容,究竟都是些什么了。 我为什么要听清呢? 难道是为了判断出,大姑说的内容,是否有道理吗? 她在教训着的那个人,可是我的妈妈啊! 我一直坚守的对与错、是与非,在那一刻,都不重要了! 我看到的,只有我的妈妈,正在遭受着,他人的“伤害”! 我有能力吗? 什么是能力? 等? 我等得起吗? 妈妈等得到吗? 还有,下一次吗? 如果可以,就算是死,我也想要回到上一次的机会里,在老叔动手之前,便放下碗筷,勇敢的跑向我的妈妈,用力地抱住她。 大声地,喊出那句心底的话:“妈,我想你啦!” 就算,最后的我,会无家可归了,又能怎样? 至少,那一刻,我终于回到了妈妈的怀里,不是吗? 至少,我再也不用一直活在悔恨之中了,不是吗? 生活没有如果。 这一刻,便是永恒。 更何况,今时不同往日。 在这里,我是客人。 我的家,在妈妈那里! 或许,大家还以为,我是因为被妈妈痛骂一顿,更是因为犯错后的自责,才会泪流满面的吧! 当我突然嚎叫着,从炕上一跃而起,撞向我的大姑之时,他们的表情,应该是错愕的吧! “你给我闭嘴!我不许你说我妈!” 讽刺的是,我这句明明该是对着大姑说的话,实际上却是拿起了话筒,特意说给了电话那边的妈妈听。 看似癫狂,实则清醒。 绝不允许任何人,再次伤害我的妈妈,是真。 趁机演戏,却也是真。 大姑在毫无防备之下,被我用力一撞,直接跌坐在了,旁边的梨木椅子上。 等她反应过来,指着我的鼻子开骂时,我已经对着电话那边,说出了第二句话:“妈,等我,我现在就回家!” 前后不过一瞬间,场面便无可避免地,陷入到一片混乱之中。 事已至此,除了硬着头皮,继续佯装“失控”外,我哪里还有其它的选择? 面对着,不断冲我高声痛骂的大姑,我只能用着比她还要高的语调,以阻止着她的声音,进入我的耳膜。 其实,我的大姑,还算是一个比较有素质的人。 她骂人的方式,更偏向于摆事实、讲道理的那种。 因此,虽然我听不清,她到底都骂了我些什么。 但可以肯定的是,里边一定没有什么“脏话”。 眼见骂着不爽的大姑,就要对我动手的时候,我的奶奶,挤到了我俩的中间。 她先是把刚站起身的大姑,重新推坐到了椅子上。 然后,又把我拽到了厨房,对我说了句:“在这等着,一会儿奶奶送你回去。” 最后,她对着听到异动,从大屋里探身出来,想要查看一番究竟的老婶,吩咐了一句:“去小屋,把天涯的书包拿来。” 三言两语间,风波平息。 我却依然抽泣不已。 在送我回家的路上,奶奶一言未发。 冷静下来的我,只是在心中忏悔着:“对不起了大姑!这一次,我必须作出选择!” 其实,我的大姑,对我还算不错的。 除了爷爷选择提前退休,在家照顾那个,被“父母”抛弃的我的故事外,她还总会帮我回忆着,另外一个,我始终都没有一丁点印象的情节。 某一日,大姑抱着刚会说话不久的我,上街赶集。 偶遇了一个,和我差不多年纪的小朋友。 当时,那个小孩儿正在津津有味地,吃着一个蛋卷冰淇淋。 而我,则是指着那个小孩儿手里握着的“美味儿”,万分诧异地,对我大姑说道:“看,木头!他在吃木头!” 大姑顺着我的所指,看了好半晌,方才恍然顿悟。 原来,我是把那个孩子手里握着的蛋卷,因为颜色相近,而错当成了木头! 怜惜间,大姑便眼含热泪,立刻给我也买了一根蛋卷冰淇淋。 于是,我才吃到了,人生当中的第一根“木头”。 虽然,我与我的大姑,极少见面。 但几乎每见一次,我都会在她不厌其烦的讲述里,再“吃”一次,这根“木头”。 当时的我,确实是每“吃”一次,就会感动一次。 只是现在,再度回想起此事时的我,便仅剩下了好奇。 我好奇的是,爸爸用生命给我换回的那笔“抚养费”中,是否支付了,这根“木头”的花销呢? 说到这里,我突然又想到一件轶事。 据说,当初大姑陪着奶奶,“认领尸体”的时候,爸爸身上的“bp机”,忽然就响了。 在那个“恐怖”的氛围中,这突然的响声,差点没把旁边的医务人员吓死! 后来,这个在1995年,价格高达两千五百元人民币左右的,“摩托罗拉精英王”,便挂在了大姑的腰间。 如果,那笔“抚养费”还不够的话,那么,再加上这个“bp机”呢? 或许,我还是有点太过“狼心狗肺”、“忘恩负义”了! 毕竟,当初大姑给我买那根“蛋卷冰淇淋时”,是没有想到,会有后来的“抚养费”与“bp机”的。 我所不能接受的是,明明已经有了这些后,她为什么还是要一提再提? 时间,终会抹平一切痕迹。 如今的我,早已原谅一切。 还会在这里,写下这些“记得”。 不过是想证明,我们曾经来过。 第一百一十八章 凯旋 下了车,奶奶又将我送至妈妈家的楼下后,便止住了身形。 对我嘱咐道:“回家别再惹你妈了,该道歉道歉。别总偷摸去电脑房了!实在爱玩电脑,就让你妈给你买一个!她有钱!” 说罢,她便转身去往,公交站的方向了。 公交车虽然已经休息了,但还有“招手停”。 在奶奶的诸多嘱咐中,也就只有前两句是靠谱的。 我实在想不通,已经年过半百的奶奶,是怎么会有,我的妈妈,能够给我“买电脑”的天真想法的? 而且,她是怎么判断出,妈妈“有钱”的呢? 因为,在大多数需要花钱的对白里,妈妈给我的回答,永远都是:“我没钱!钱多难挣啊!” 其实,在回来的路上,我就已经无比笃定。 我的妈妈,今天,是一定不会骂我的。 当我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迈进家门时,妈妈正在沙发上坐着。 虽然黑着一张脸,但我知道,她心中所“怪罪”的那个人,已经不再是我了。 果然,见我回去后,她主动开口关心道:“这么晚了,你是怎么回来的啊?” 我站立于门口,鞋还未换,便开口回复道:“我奶送我回来的。” 因为,刚与大姑吵架的时候,用力有些过猛。所以,我的声音有些沙哑。 泪痕未消的脸,再加上这有些沙哑的声音,无疑是给我当时的形象,加了不少的分。 妈妈难掩心疼地问道:“你的嗓子怎么哑了?” 对于这种,答案显而易见的问题,我自然是无需多言。 一滴“适时”滑落的眼泪,成功地解释了一切。 依据这么多年来,我对妈妈的了解。 我知道,这一次,赢定了! 看着落泪的我,妈妈的神色,立刻便从怨憎,切换成了怜惜。“还在门口站着干啥?快进屋吧!” 在我依令换鞋、进屋的间隙里,她又随口问了句:“你奶给你送到楼下,就回去啦?” 妈妈应该早就知道,奶奶是不会轻易登门拜访的。 奶奶亦是早就知道,妈妈是不会对她提出邀请的。 两个聪明的女人之间,一旦产生了问题。 那就只能说明,两人之中,一定有一个人,是在装傻。 无法拆穿的我,只是“嗯”了一声,算作回答。 做完进门前的准备工作后,我便假意“心虚”地,蹑着手脚,目不斜视地,朝着自己的房间走去。 走至一半,妈妈便提出了,我意料之中的命令:“你过来!” 我立刻按照她的吩咐,“小心翼翼”地走到了她的面前,立定站好。 她问道:“你回来的时候,你大姑都说啥了?” 我答道:“我光顾着吵架了,没听清她都说了啥。” 她憋笑道:“那你都说啥了?” 我其实也想笑,但还是佯装愤怒地回复道:“我说你凭啥跟我妈喊!你管过我啥啦?我没人要的时候,你在干嘛?” 她终于不再隐藏情绪,笑着赞叹道:“算你有良心!” 看着妈妈的笑容,我的心底,忽然涌起一抹悲哀。 难道她就没有感觉到,在我的言语中,所暴露出来的,一个“致命”的问题吗? 当我的父母,都还健在的时候,我怎么会就沦落到了,“没人要”的下场了呢? 当然,我不是没有问过。 妈妈的答案是:“都怪你爷!” 驴唇不对马嘴。 逻辑“满分”! 我虽没了言语,她却心情大好。 毕竟她的“宝贝”儿子,终归还是跟她“一伙的”。 在这之前,得有将近三年的时间,我俩都没有说过这么多话了。 尤其是近两年,我与她在一张桌子上吃饭的次数,都是屈指可数。 我早上起来时,她还没起。 中午,我在学校解决自己。 晚上放学后,她已经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看着电视,等着老庞去了。 周末,她加班,我游荡。 直到,我今天犯了错误。 并且在关键节点上,做出了“忠心耿耿”地选择后,她才终于肯在百忙之中,挤出了这么久的时间,陪我“谈谈心”的。 这件事,在我的心里,形成了一个错误的判断。 “犯错=得到关爱” 心路历程虽多,耗费的时间,却是很短。 片刻的沉默后,妈妈突然毫无预兆地,主动对我承诺道:“下次考试,你只要考了班级第一,我就给你买个电脑!” 听到此话,我的头皮发麻,汗毛倒竖! 瞪大了眼睛,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抬起头,看向她时,我早已热泪盈眶。 我一边在心中,佩服着奶奶的“远见”,一边用颤抖而又不失兴奋地语调,开口求证道:“真的吗?” 妈妈努力地,板了板脸,沉声回道:“我说的话,还能有假吗?” 得到她的肯定回答后,我立时便欢呼雀跃了起来。 因为,她提出的这个交换条件,对我来说,实在是太简单了! 虽然,距那最近的一次考试,我只考了第十三名而已。 但天地良心,这个成绩,是在我从未将学习,放到过心上的前提下,随意取得的。 我说过,只要是面对那些,不需要和人接触的事时,我都是极端自负的。 正心花怒放间,妈妈又补充了一句:“在这之前,你不许再踏入电脑房半步!”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我始终相信,选择,大于努力。 本该是一败涂地的“挨揍”剧情,愣是被我演绎成了,犒赏三军的“凯旋”。 就只是因为,关键时刻,我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但我之所以会如此开心的理由,却与躲过了惩罚,毫无关系。 除了是因为,那个梦寐以求的电脑,第一次变得唾手可得了之外,还有一个关键的因素,那就是,妈妈对我提出的这个要求,恰好与我下一步的计划,不谋而合。 我的新班主任,睿智的魏老师。 因为第一次化学考试的成绩,对我有了更多的关注后,第一时间便发现了,我对丽娜同学的“异样”情愫。 于是,魏老师在一次闲聊中,有意无意间,对我说出了一段,几乎影响了我一生的话。 第一百一十九章 流星雨 “从综合成绩上来看,排名第三的丽娜,明显要比排名第十三的你,强上了太多。” 且不论与我做对比者,乃是我心头之好。 天生喜欢争强的我,就是拎出一个陌生人,说他在与我相同的领域,强我多矣。 我亦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所以,魏老师的话,是鞭笞也好,激将法也罢。 我均选择了,照单全收! 电脑,我所想也。 丽娜,我之梦也。 只需随便考个第一,则可梦想成真矣! 就算不会做生意的人,也可以一眼看出,无论从哪方面讲,这都注定不会是一个赔本的买卖! 2001年,我的人生中,第一次有了一个,十分明确的目标。 那也是我这辈子,离梦想最近的一次。 多年以后,我才终于理解了,魏老师真正想对我说的,那句潜台词是:“眼界,决定了你喜欢的层次。实力,决定你是否值得拥有。人类,都有着‘慕强’的基因。尤其是女人。” 2001年,还发生了一起,在我的一生当中,亲眼所见过的,最令我震撼的天文现象。 那就是世界公认的,被称之为“流星雨之王”的,发生在当年11月份的,那场“狮子座”流星雨。 那个晚上,激动的我,曾无数次的邀请我的妈妈,可以与我一同欣赏。 现在想想,如果她能够知道,那晚的夜空,究竟发生了什么的话。 是否就会为了一次次对我的拒绝,而感到遗憾呢? 那个晚上,面对着数不清的流星。 我却只是反复许下,同一个愿望。 “我要考上清华大学,顺便娶丽娜为妻!” 我不是一个好高骛远的人,只会期许一些,触之可及的愿望。 当时的我,有着绝对的自信,可以实现我的理想。 那满天的流星雨,不过是一种点缀而已。 更像是一个个路标,指引着我,不要迷失了方向。 2001年,是我猛烈“燃烧”着的一年。 通宵达旦地学习,简直是家常便饭。 凉水洗头,只为可以清醒。 说是“头悬梁,锥刺股”,亦难表达,我当时努力之万分。 我的妈妈,终于又开始,允许我徜徉书海了。 当然,那时的我,亦是第一次开始,对书本上的内容,产生了兴趣。 《黄冈兵法》、《海淀题库》,全是我去书店,主动购买的。 除此之外,还有各种各样的校外参考,各个学科的拓展思维,等等,等等。 我像个疯子一般,狂热地汲取着,书中的营养。 不止是学习。 为了有一个强健的体魄,我还每天都做二百个仰卧起坐,一百个俯卧撑。 脑子累了,就活动活动身体。 身体累了,就继续书海遨游。 全身心地实践着,毛爷爷关于要“野蛮其体魄,文明其精神”的光荣指示。 我想成长,我要成长。 流星雨虽然只有一晚,但出于自我鞭挞目的的许愿的活动,却实实在在地,贯彻了我的每一天睡前。 每天,我都会被梦想叫醒。 每天,我又会为梦想,拼尽最后一丝丝力量。 上半学期的期末考试,很快便在我的竭力奋发中,悄悄地到来了。 星光不负赶路人,我终于以总分高于第二名整整五十分的断崖式领先,取得了当次考试的全班第一。 放眼整个学年,我的成绩也只是比第一的那个,少了三分而已。 在当时,四中的第二,就等于是全市的第二。 第一的那一个,一直是第一。 他的三年,都在努力。 第二的我,第一次第二。 而我的三年,却只努力了三个月而已。 让我始料未及的是,当超额完成任务的我,准备讨回,属于自己的奖励时,妈妈却失言了。 当我兴奋地,向她汇报完我的成绩,并竖起了耳朵,等待着她对我的溢美之词时,她却只是冷冷地说了一句:“班级第一有啥好骄傲的,不还是跟学年的第一,差了三分吗?” 我早已习惯了她的贬低,但只有我自己知道,为了取得这个成绩,我究竟付出了多少的努力。 所以,我还是满怀希望地辩解道:“人家三年都在学习!我才学了几天啊!你看着!下一次,我就轻松把他拿下!小小一个学年第一而已,手拿把攥!” 随后,我又抢先一步,补充声明道:“四中的第一,就等于是全市的第一了!” 说罢,我的内心中,已经忍不住地,为了自己的优秀,欢呼赞叹起来。 当我以为,全市第二的成绩,一定可以获得妈妈表扬时,她却只是撇了撇嘴,不屑地回复道:“你快闭嘴吧!可别在那吹了!等真考全市第一再吹吧!话谁都会说!先把事情做到了再吹!” 这一大盆冷水浇下来,我的热情,早已熄灭了大半。 可对于她的强词夺理,我又无力反驳。 只好极为不甘地嘟囔道:“当你的儿子,实在是太累了!好不容易考了个全班第一!你还让我考全市第一!我估计我真考了个全市第一后,你还得让我考全省第一!” 听见我的抱怨,妈妈出言打断道:“全省第一算啥!你得考全国第一!才配当我的儿子呢!” 我虽然自负,并常常自诩为天才。 但我不是自不量力。 世界上的天才,又何止万千? 全国第一。 说来简单。 我还真没有那个自信,胆敢妄言,能够轻易地摘取,那座“桂冠”! 所以,妈妈的话,在我听来,就等于是说:“做我的儿子,你还不配!” 沉默,无言,心已碎。 有一个词,叫“欲哭无泪”。 我以为,这已是最大的绝望。 但接下来的对话,让我知道了,还有更大的绝望,叫“哀莫大于心死!” 缓了不知道多久,终于在将要拥有的,“电脑”的宽慰下,重新把自己的心情,劝解好的我,沉声祈求道:“至少,我实现了当初的目标,考了全班第一了。你是不是该给我买电脑了,妈妈?” 在我俩那段沉默的间隙里,妈妈一直若有所思。 当我终于鼓起勇气,要求她兑现“电脑”的承诺时,却不曾想,这竟会瞬间点燃了,她的怒火。 第一百二十章 永别了,少年! “就这样还舔脸买电脑呢?为啥人家能考学年第一?不就是因为人家不玩电脑,三年都好好学习了?你是咋好意思说出口,自己就学了几天的?” 见到她的赖账之举,我还是试图争取道:“可是我已经考第一了啊!你答应过我的啊,考第一就给我买电脑的!” 听我开始以承诺相“要挟”,妈妈索性直接耍起了无赖:“什么叫我答应你的?我答应你的事多了!你还答应过我一堆事呢!你都做到了吗?大半夜不睡觉,跑出去玩电脑!还敢让我给你买电脑,我可真惯着你!” 碍于电脑的诱惑,抱着仅存的希望,我继续小心翼翼地解释着:“那都是以前的事情了啊!自从你说过之后,我就已经不出去了!咱说的不是这次的事吗!我已经考第一了啊!” 妈妈一定已经意识到了,自己是没理的一方。 因为,她终于开始歇斯底里起来。 “考什么第一考第一?不还差三分吗?你啥时候答应我的做到了?上次我抓到你,你不也说不去了吗?最后多出息啊!不还是上电视了吗?那搓衣板我看你是白跪了!” 虽然我的脑袋,已经是嗡嗡的了。 但还是心存幻想地,试图与她讲理道:“就是那次上电视之后,我就再也没去过了啊!不然怎么考的第一啊?咱一开始说的是班级第一!高我三分的那个,是学年第一啊!” 显然,妈妈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要与我讲理。“什么这次那次的?你哪次有记性了你?你就是玩电脑玩废的你!我还给你买!别说了!等你考学年第一的时候,再说吧!” 那一刻,我的世界,瞬间便失去了,所有的“意义”。 失望…… 失望透顶…… 这都是我的活该吧! 毕竟,她说的都是真的。 既然,我曾经可以,对答应过她的那些事情,说做不到就做不到。 那么,这就算是一种,对我报复吧? 可是,我还能相信谁呢? 我的努力,又是为了什么呢? 被最亲的人愚弄!是何等的绝望? 三十年后的今天,在想到这件事时,我突然就原谅了妈妈。 因为,跪过搓衣板的我,又上了晚间新闻后,妈妈应该也是绝望的。 并不能因为你是孩子,就可以被人无限地原谅。 也不能因为她是家长,就要时刻保持,菩萨心肠。 但就算说破了天际,我也终归只是个孩子。 尤其是,当我又读到了“曾子杀猪”的故事后,看着那类似的桥段,却是截然相反的处理方式。 最终让那头,因“诺言”而死的猪,可以随曾子一起,名垂千古。 对别人家长的羡慕,无力改变的现状,青春期的冲动,合在一起,联手将我的青春,推入到了,无边的黑暗之中。 自那之后,一切的美好,已经永远的,与我无缘! 其实,如果那一次,我能够清醒地认识到,并且勇敢地接受,世界的真相。 或许我的人生,一定会有不一样的结果吧。 但生活,没有如果。 结果就是,我彻底地杀死了,心中的少年。 又或者,他并没有死。 只是被我永远地,囚禁了起来。 凡事,皆有两面。 这件事情,最该教会我的道理,本应是:“人活于世,永远不要寄希望于别人的善良。” 到什么时候,还是得自己强大。 可惜,我终于还是选择了一个,错误的变强方式。 急于求成的我,只想着要快速变得有钱,好能支付我的一切“想要”。 努力学习的结果,不但没有给我带来任何正向的反馈。 反而,因为那次深深地绝望,让我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一想到“学习”两个字,就会恶心,想吐! 我与学习之间的关系,也从相互依偎,变成了水火难容;从荣辱与共,变成了不共戴天! 2001年,连同那个少年一起,被终结于,妈妈对我的失信。 其实,2001年以前,我已经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想要一切。 至于“电脑”之类的,其实只是一个个附带品而已。 这种需要假借别人之手,才能拥有的东西,从其本质上来说,都与我无关。 因此,我才敢说,在2001年以前,凡是我需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得到的东西,我都获得了成功。 比如,这个全市第二的成绩。 人生,总是为“想要”而受罪。 我并没有看见,自己的拥有。 仅是带着缺失,来到了2002年。 这一年,迎接着那个少年的,将会是又一次,求而不得。 这一次,几乎击碎了我的全部自信。 为了继续证明,自己的无所不能。 更是为了摆脱,电脑“事件”,带给我的伤害,从这一年开始,我完全荒废了自己的学业。 我的整个青年时期,研究的重点,都是人性。 这场最终跨越了二十余年的“修行”,就是始于2002年。 原来,人,才是最难“搞定”的东西。 历经无数次的情感沉浮,我才终于悟透了一个真谛,想要“搞定”另一个人的最有效的办法,从来都不应该是,在“人”的身上下功夫。 而是将心思,花在你所擅长的事情上。 最好的猎手,应该以猎物的形式出现。 只要你所拥有的一切,使得那些你想要“搞定”的人,产生了反过来要去“搞定你”的欲望时,你才可以永远的立于不败之地。 别寄希望于人性,就永远不会失望。 把自己活成灯火,黑暗才会远离你。 但2002年的我,还没有领悟这个道理。 我只知道,妈妈让我失望了。 我只想去寻找到一个,可以不再让我失望的人。 丽娜,便是我的下一个目标。 那一年,我将自己qq上的网名,第一次改成了“中国人”三个字,沿用至今。 那一年,我第一次接触到了,那款叫做《传奇》的网络游戏。 直到动笔写这本小说的当天,我才将它从我的电脑和手机上,完全卸载。 第一百二十一章 不忘初心 我《传奇》里的第一个人物,是一个女道士。 她的名字,被我起成了“丽娜”。 每当我想“她”的时候,就会操控着这个女道士,陪我行走在,玛法大陆上的每个角落里。 比奇省的堂皇,盟重省的凄凉。 祖玛阁的凶险,沙巴克的野望。 它们合在一起,便是一个少年,所有的幻想。 现实里的丽娜,在那一年,正式与陈峰在一起了。 在这之前,通过近两个月时间的“精诚所至”,我已经成功打入到了,杨凯等“铁三角”的内部。 突破口,却不是我一开始选定的杨凯。 而是他们中的第三个人,罗宁。 袁飞被我揍了之后,有整整三天都没来上学。 在他归来之前,老师便安排罗宁取代了他,成为了丽娜的新同桌。 也就是我的新后桌。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谋划多时的我,很快便利用这次“近水楼台”的机会,与罗宁打成了一片。 再加上杨凯对我的印象,一直就不错。 所以,没过多久,形影不离的,就是我们四个人了。 只不过,陈峰是受到另外两人的“拖累”,被动成为我的好友的。 也难怪他会对我产生排斥的心理。 毕竟,只要是长了眼睛的,就能够看出来,我对丽娜的“司马昭之心”。 用罗宁转述的,陈峰的原话就是:“你们两个最好离迹天涯远点,那小子我根本就看不透他!” 说这句话时,我刚帮罗宁打过一场架。 目标,是三班的一个,又高又壮的选手。 那也是一个,只敢欺负弱者的怂包。 我要是有他的身材和体格,估计就是五、六个我与罗宁这样的人,都是无法近身的。 其实,我也不知道罗宁与这个“壮士”之间,究竟有什么矛盾。 只是,一听说罗宁要找的,是三班的麻烦之后,我立刻便表示出了,浓厚的参与兴趣。 原因很简单,我与三班有仇! 虽说“冤有头,债有主”,可当我终于有了报仇的实力后,我的“仇人”,却被体校特招走了! 于是,我便只好把怨气,全都撒在了,三班的其它成员身上。 而且,即便是我与“王语嫣”之间,已经没了交集。 但我骨子里,还是希望我的名字,能够不时地,出现在她的耳边。 因此,在那场短暂的战斗过程中,我一个人,便提供了占比达到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输出。 那个身材魁梧之人,全程护头,连一下基本的反抗都没有。 战斗结束后,罗宁诧异地问道:“你认识他?” 我答道:“不认识,他叫啥啊?” 罗宁答:“刘毅。”顿了顿,追问道:“不认识,你为啥下手这么狠?我还以为你俩有仇呢。搞的我都插不上手!” 我揉了揉,有些酸麻的手掌,笑着答道:“他惹了我的兄弟,就是和我有仇!” 感动之余,罗宁才对我转述了陈峰的话。 我笑了笑,不置可否。 当时的罗宁,也是处于青春期的初始阶段,正是热血沸腾的年华,总是到处与人发生争执。 而我呢,则化身为打手,到处替他伸张“正义”。 他的那两个发小,陈峰与杨凯,则突然变身成了好好少年。 每遇争斗时,他俩总会选择退缩,避让,甚至视而不见。 这种本该是正确的行为,却被我和罗宁错误地理解成了,是不讲义气的做法。 臭味相投间,我与罗宁的关系,自然是越走越近了。 相应的,我与姜闯的关系,则是越走越远。 因为,他总是会在我与人刚打过架后,对我进行一番教育。 包括但不限于:“你跟他们瞎掺和啥!你们根本就不是一路人!”、“根本就没你的事,你往前冲啥?” 每听到此,我就特想反驳一句:“你这么懂事,为何当初会帮袁飞踹了我一脚呢?” 神仙只救,自救之人。 在我自己没有想开的时候,任何人的说教,都只会让我反感! 渐渐的,不帮我打架,还总是“拖我后腿”的姜闯,便永远地,被我排斥于朋友圈之外了。 那个年纪的男孩子之间,争强好胜已是常态。 受到妈妈失信的刺激,我虽然放弃了学习,但对身体素质的锻炼,却是持之以恒地坚持了下来。 强健的体魄,再加上我爆发式增长的身高,使得当时的我,很快便成为了班级之中,任何人都不敢小觑的存在。 尤其是当我取得了全班第一的成绩后,就连一向不屑与我为伍的赵阳,都开始主动找我搭起讪来。 可当我与赵阳走的近了时,罗宁他们却不乐意了。 总是会“善意”地提醒我说:“你总跟他玩啥,你俩又不是一路人!” 这让我很困惑。 姜闯说我和罗宁他们不是一路人。 罗宁他们说我和赵阳不是一路人。 那我到底是哪一路人? 最搞笑的是,上了高中以后,我曾无数次地看见,罗宁开始主动巴结起赵阳来。 又是送礼,又是请吃饭的。 难道是因为,你们都想独自拥有我吗? 在这里,我必须要感谢一下姜闯。 受他的影响,我也终于变成了他。 但我比他苦恼的是。 我的朋友很多。 但我的朋友之间,却经常不是朋友。 直到现在,我才明白了一个道理。 国王,是不需要“选队”站的。 因为,国王自己,就是一队! 当时的赵阳,已然成为了四中的“一哥”。 像我这么“傻”的人,自然成为了众人拉拢的对象。 只有我自己心里明白,我是想借着他们的“东风”,扯起属于我自己的大旗。 从实力上讲,小打小闹的罗宁等人,与已成规模的赵阳相比,后者更能实现我的目标。 但我却最终选择了前者。 不仅是因为罗宁他们,更需要我,在他们那里,我更能找到存在感与价值感。 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不忘初心”。 比起扯旗,我更需要的,是可以有一个人,能够成为我心底的“归宿”。 当时的我,便把丽娜,看作了那个归宿。 第一百二十二章 我是真的真的很爱你 从耗尽了全部的力量,就只换回了一句,“下次再说”后,我便已对身边的一切,失望透顶。 那时,丽娜,就成了我唯一的“救命稻草”。 就算,我只能看着她,倒在别人的怀里。 但至少,我还能看到她,不是吗? 因为,我的学习成绩,一直都很好。 所以,开家长会的时候,同学的爸妈们,对我的名字,皆是如雷贯耳。 因此,除了帮忙打架外,朋友们在我的身上,还挖掘出了另外一个作用。 那就是,当我们这一伙人,想要聚会的时候,一定要由我来作为名义上的组织者,一个一个的给他们的家里打电话,才能成功将它们约出来。 包括丽娜在内的所有人,通常情况,只要是打着我的旗号,都能够被家长们,放心地“放”出来。 就算是玩到晚上九、十点钟,甚至偶尔夜不归宿,亦是不会挨到任何训斥。 不知道姜闯是靠着什么,取得的家长们的信任。 反正我是靠着实打实的学习成绩,博得的好感。 当然,夜不归宿的时候,丽娜便不能再打着我的名义了。 她会跟父母说,是去马艺家住。 那个时候的我们,法定节假日里,最常选择的聚会方式,便是去唱一整天的歌。 一开始的时候,我还以为丽娜与陈峰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些捕风捉影的风言风语。 直到,我考了全市第一的那个假期。按照约定,我打了一圈的电话,除了解救出“罗宁三人”组外,还解放出了丽娜与马艺两人。 由于是刚放假不久,因此大家兜里的零花钱,都还有些结余。 唱歌,便成了首选。 在成行之前,我的心情,自然是无比激动的。 为此,我还特意地,准备了许多首,适合“表白”的歌曲。 在家练歌的时候,从来不曾对我恶语相向的老庞,都被我折磨的,忍不住第一次对我发出了怒吼:“你能不能别唱了?讲话了,还让不让人活了?!” 我的歌唱水平,其实还蛮好的。 但唱的再好听,也不能从早上七点,一直唱到凌晨一点,除了吃饭上厕所外,毫无休止啊,对吧? 何况,我还连续唱了三天呢。 如此说来,老庞对我的忍耐度,还是挺强的。 作为一个继父,他对我还算可以。 但毕竟是继父,羊肉贴不到狗肉身上。 感激,永远不会变成感情。 我的妈妈,那段时间,不知道又去忙了什么,已是多日未见了。 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 终于是熬到了“表演”的时刻,有着“十年功底”的我,便当仁不让地,担负起了开场的职责。 2002年,正是f4大火的年份。 在他们的诸多歌曲中,除了《流星雨》和《第一时间》外,传唱度最高的,应该便是言承旭的那首,《我是真的真的很爱你》了。 有多少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们,正是借着这首歌的歌词,喊出了自己的心声的呢? 又有多少暗恋里的不甘,随着第一个音符的响起,便再度被压抑下去? “听说感情要慢慢累积, 由不得让我放肆任性。” 有多少人,就是被这第一句歌词,洗脑成“舔狗”的呢? “怎么我循规蹈矩, 拼了命付出, 你没有回应?” 有多少“舔狗”,是从这第二句歌词里,试着觉醒的呢? “听说感情难免力不从心, 亦步亦趋却不见踪影。” 又有多少觉醒后的“舔狗”,是在这句歌词的安慰下,不自觉地,再度摇起了尾巴? “你给的眼神好比, 大热天里, 一道冷空气!” 一个“舔狗”的自我修养,就是可以把对方随便的一个眼神,全都当成甜美的肉骨头去热爱。 “我是真的真的真的很爱你, 以为付出了一切, 就非得有意义! 你给的难题, 我不曾逃避, 谁叫我已爱你成性!” 不怕“舔狗”动了情,就怕“舔狗”认了命。 “总有一天可以用力紧紧抱住你, 毕竟继续的呼吸, 也要有点目的。 一身的伤痛, 委屈的痕迹, 在你防备的眼睛里, 都是零!” 最怕明明认清了现实,偏又对未来充满希望。 作为许多热歌的作词人,陈镇川先生,可以说是佳作满车。 但这一首,让多少人产生了,作词的人,好像在你的脑瓜顶上,安了监控的错觉? 全情投入着唱歌时,我总会下意识地会闭上眼睛。 当时的我,理解这首词作的深度,远没有此时这么深刻。 只懂想借着歌曲的高潮部分,对丽娜表达着那一句:“我是真的真的很爱你!” 顺便期待着,“总有一天可以用力紧紧抱住你”这句,能够早日成真。 当我从“深情中”醒来,睁开眼睛,借着昏暗的灯光,看到了那幅甜蜜的画面时,我的心灵上,瞬间便遭到了亿万点的暴击! 我的“梦寐以求”,正做小鸟依人状,偎靠在陈峰的怀里! 我屮! 什么叫寒风刺骨? 什么叫肝胆俱裂? 原来人在极度的震惊与极度的悲伤下,嘴里是真的会有苦味的! 在收尾的旋律中,站着落寞的我。 没有掌声,没有喝彩。 甚至,都没有人看我。 就在我不知所措到,已经开始有些尴尬的时候,丽娜突然从陈峰的怀里,弹坐而起。 我看着她,于众人中,第一个,将目光投向了我。 薄唇微启,又第一个,开口对我说道:“唱完了?” 听有此问,我愣了一下,心中竟然有些安慰。 好歹,我想唱给她听的那个人,终于还是听到了,不是吗? 正思量间,下一首歌的前奏,悄然响起。 丽娜冲着愣神的我,摆了摆手,高声喊道:“快把麦克风拿来啊!这首歌是我的!” 这个旋律我熟,那是周慧的《约定》。 那个年代的网络上,非常流行一种,叫做“sh动画”的东西。 一款匠心独运的“sh动画”,是一首歌,可以在网络中大火的关键。 比如,雪村的那首,《东北人都是活雷锋》。 反过来,一首扣人心弦的流行歌曲,亦是很容易便带火一段,做工粗糙的“sh动画”。 《约定》这首歌,就属于这种情况。 第一百二十三章 约定 这首歌,亦是在我的歌单里,伴随着我,度过了无数个在网吧包宿的夜。 只是,那一天过后,我便永远地把“它”删除了。 音乐如果成了伤害,也就没了存在的意义。 就算这首歌描写的,是一段美好的爱情。 但那爱情,与我无关。所以,我不想听。 并不是每个人,都是陈小春。 可以把“我爱的人,不是我的爱人,她心里每一寸,都属于另一个人”,唱的无怨无悔,那么痴情。 “舔狗”,只是我的面具。 真正的我,是匹野狼! 既然是面具,那它的作用,就是“手段”。 手段的存在,是为了“得到”! 压下了心底涌起的神伤,我立刻挤出了一张笑脸,背对着屏幕,并没有如以往那般,丽娜说什么,我就做什么。 而是拿起了另外一个麦克风,递给了她后,又将我手里捏着的那个,凑到了自己的嘴边,厚着脸皮,笑言道:“周慧的《约定》,我也会唱!咱俩一起唱呀!” 丽娜没有理会我的合唱申请,接过我递过去的麦克风后,直接就交给了身旁的陈峰。 她站起身,与我擦肩而过。去到点歌机旁,将那首已经“错过”了许多的《约定》,又重新放了一遍。 再度路过我时,回给我一个礼貌的微笑后,便从我的手中,抽出了那支麦克风。 转过身,回到自己的位置。 贴着陈峰,坐了下去。 前奏已过,主音响起。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丽娜的歌声,竟是如此动听! “远处的钟声回荡在雨里, 我们在屋檐底下牵手听。 幻想教堂里头那场婚礼, 是为祝福我俩而举行。” 两句唱罢,我已如痴如醉。 头皮发麻间,我甚至都忘记了呼吸。 在我看着丽娜,一脸“花痴”相的眼神中,陈峰那粗糙的声线,突兀地“杀”进了我的耳朵。 “一路从泥泞走到了美景, 习惯在彼此眼中找勇气。 累到无力总会想吻你, 才能忘了情路艰辛。” 被突袭的“噪音”,惊醒了心神的我,立刻对陈峰抗议道:“哎呀,你快别唱了,让丽娜唱吧!你唱的太难听了!” 我的声音虽然很大,但却丝毫没有影响到,二位演唱者的投入。 从丽娜挽起陈峰胳膊的那一刻,她俩的世界里,便再也容不下任何外界的声音了。 那一瞬间,我竟从她俩的身上,恍然间看到了妈妈与老庞的身影。 一股深深地委屈,涌上心头。 一滴眼泪,毫无征兆地,滑落脸庞。 “你我约定难过的往事不许提, 也答应永远都不让对方担心! 要做快乐的自己, 照顾自己, 就算某天一个人孤寂!” 在她俩的合唱声中,茫然失措的我,当罗宁和杨凯二人,均已走至我的面前时,竟全然未觉。 直到他俩嬉笑着,一人拽着我的一只胳膊,将我拉到沙发上,把我按坐下去,并给我递过来一块西瓜时,我才重新回过神来。 罗宁拍了拍我的肩膀,又摇着头,用力地摆了摆手,没头没脑地安慰了一句:“别哭了,不值得!” 我自嘲一笑,辩解道:“谁哭了?!” 杨凯也抬起一只手,搭到了我的肩膀上,在一旁笑着打趣道:“你没哭,我哭了!” 我们仨聊天的声音,虽然挺大的。 但却丝毫没有影响到,旁边那对儿,甜蜜的人儿。 倒是坐在角落里的马艺,偷偷地掩了掩嘴,笑意盎然。 我知道,那并不是嘲笑。 “你我约定, 一争吵很快要喊停。 也说好没有秘密彼此很透明。 我会好好的爱你, 傻傻爱你。 不去计较, 公平不公平!” 虽然,一首动听的歌曲,因为陈峰的参与,而被演绎的“稀碎”。 却也并不妨碍,“约定”里的美好! 一曲已毕,我心已碎。 罗宁与杨凯二人,相互看了一眼,突然跑到陈峰与丽娜的面前,夺过了麦克风后,又分别来到了我和马艺的身边,起哄道:“你俩也来一首!情歌对唱!” 我与马艺的关系,处的一直就不错。 毕竟,她是丽娜的同桌。所以,每次为了哄“主角”开心的时候,我总要顺便再逗一逗“配角”的。 我知道,这对马艺来说,很不公平。 因为,站在马艺的角度,她自己才是真正的“主角”。 可惜,这是我的回忆。 不是她的。 但这个世界,其实又很公平。 因为那一刻,站在丽娜的角度来讲,我也只是一个“配角”而已。 她当时眼中的“男主角”,是陈峰。 罗宁与杨凯起哄的时候,她正与他的“男主角”,小声嘀咕着什么。 被我们这方的热闹吸引,并搞清楚状况后,陈峰突然就来了精神,瞬间加入到了,起哄的队伍,高声附和道:“对啊,天涯!你会唱的歌那么多,跟马艺也对唱一首嘛!” 这小子,心眼太多了。一直就盘算着,想借马艺之手,摆脱我在丽娜那里,对他的威胁。 不过,他也有点,太小瞧我的“执着”了! 我正思量间,马艺开口推辞道:“不行,我不会唱歌!” 听有此话,丽娜突然变得,比陈峰还要兴致高昂,抚掌欢呼道:“没事马艺,天涯会的多,让他带带你。你就小声跟着哼哼就行!” 说罢,她看了看我,还朝我挤了挤眼睛,笑问道:“对吧,天涯?” 那一瞬间,我很想骂人。 我的真心,你可以不要。但你也不能随便就把它丢给别人吧! 对我来说,这像极了一种侮辱。 但受到气氛烘托,更是为了,照顾马艺的情绪。我只好清了清嗓子,拎着麦克风,凑到了马艺的身边,提议道:“《知心爱人》,你肯定听过吧?” 她看了我一眼,神情复杂地点了点头,小声回了句:“听过,会一点。” 当时的我,只要面对的,不是心中所爱。举手投足间,便会自信满满。早已不再是当初那个,自卑的男孩了。 虽然,我的自卑,是刻在骨子里的。 但至少表面上,我已经是一个,“风一样”的男子了。 即便,大多数时候,我的“风”,更像是疯癫的“疯”。 第一百二十四章 令狐冲 当马艺委婉地表示,愿意同我合唱之后,丽娜再度抚掌大笑道:“《知心爱人》好听!我现在去给你俩点!” 话音未落,她已“弹射”起身,雀跃着“跳”至点歌机旁,开心地操作起来。 我的心理素质还行,懂得何时要强颜欢笑。与马艺的合作,是那次聚会中,唯一一首获得了满堂彩的作品。 作品本身,平平无奇。 是演唱的人,惹听众遐想。 那是我第一次,面对别人的欢呼,产生了反感的心态。 那也是最后一次,在只有我们几人之间的聚会里,有马艺的参与。 我不知道,这是否与我有关。 只是《知心爱人》之后,直到散场之前,我全程再没有与马艺交流过半句。 就这样,我快乐而又悲哀地,度过了一整个假期。 隔三差五,我便会费尽心机地,从妈妈那里要到钱。然后,将所有人都约出来,“顺便”,再叫上丽娜。 罗宁与杨凯,自然不会拒绝,我所推出的,“免费的午餐”。 陈峰与丽娜,更是非常乐于享受,我给他俩创造出的,相处机会。 我这个“舔狗”,兜了很大一圈,请了所有的人,就只是为了,能够见她一面。 “很爱很爱你,所以愿意,舍得让你,让你向更多幸福的地方,飞去。” 刘若英在1998年发行的这首,叫做《很爱很爱你》的歌,直到2002年,才通过网络的传播,得以大火。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流行歌曲是最能反映,时下人们的思想状态的事物。 每个时代,都不缺乏“舔狗”。 但只有2002年,可以被称之为,“舔狗之年”。 尤其是当年的六月份,随着李圣杰推出了那首,《痴心绝对》以后,“舔狗文化”,正式成为了全年的主流,并且走向了巅峰。 又经历了一个学期的打造,临近毕业的时候,我的“痴情人设”,已经无限的接近于完美。 以至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只要提到“痴情”二字,大家便会第一时间,想到我的“样子”。 甚至,我的名字,还多次出现在了,各对儿“小情侣”之间对话之中。 “情浓”之时,女方总会追问男方一句:“你对我,会像迹天涯对丽娜一样好吗?” 同样的对白,还会出现在,许多男方追求女方的关键节点上。 “我可以答应你的追求。但你要保证,以后会像迹天涯对待丽娜那样,去对待我。” 仿佛是一夜之间,我的“女生缘”,忽然就好了起来。 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有许多女生,愿意接近我,并听我说话。 会为我的行为,感到不值。 会为我的下场,感到惋惜。 痴情付出了两年,却总是为人做了嫁衣。 学习好、讲义气,却沦为了“备胎”的命。 只有我自己明白,越是得不到的东西,我就越是想要。 其实,我也非常痛苦。 无私、伟大,只是我的“演绎”而已。 那时的我,对待丽娜的表达,已然不再含蓄。 就算是当着陈峰的面,我也经常会对丽娜,非常认真地说:“我只希望你是幸福的,我就是快乐的。” 真他妈的虚伪! 我的内心,恨不得你们立刻、马上就分手,才好呢! 我也曾无数次地,想要放弃。 但又总想着再坚持一下,或许就会产生奇迹。 主要的是,丽娜给我的感觉,总是像在给着我某种机会。 那会让我有种错觉,如果我半途而废了,就一定会后悔。 “有志者,事竟成。 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 苦心人,天不负。 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在这两句,挂在我们班级墙壁上的,“毒鸡汤”的洗脑下,“咬定青山不放松”,便成了我唯一的选择。 那个时候,任贤齐先生,刚倾情演绎了《笑傲江湖》不久。 “王语嫣”与我“失联”之后,“令狐冲”,便成了我新的“身份”。 为此,我还在自己的课桌上,满满当当地刻下了“令狐冲”三个字,聊以自省。 当然,毕业的时候,为了那个课桌,我还赔了学校八十块钱。 故意破坏公共财物,学校却只让我付出了一个如此低额的赔偿金,其实还挺良心的。 我会以“令狐冲”自诩,是因为当我闭关之后,我的“小师妹”丽娜,竟然真就跟“林平之”在一起了。 伤心欲绝、悲愤难平的我,像极了颓废寥然、生无可恋的“大师兄”。 “失去了你,赢了世界又何妨?” 毕竟,在“流星雨”的愿望里,“娶丽娜为妻”,占有了一半的比例。 其实,如果我的家庭,能够让我明白,我是一个,值得拥有全世界最好的东西的人。 或许,我便会有一个,更高的目标与追求。 但我的家庭,只告诉了我,你的命运,只能被别人主宰。 你想要的一切,只能来自于别人的施舍。 既然伤害我的,是“人”。 我便只想着,要从“人”的身上,重新找回,“失去”的“自己”! 我只有去“征服了”,一个“人”以后,才可以寻回,失去的“自信”。 更何况,我仍深陷在“电脑事件”的余威里,不可自拔。 因此,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我基本上一页书也没看过。 每天不是在打架,就是赶在帮人打架的路上。 即便如此,升学考试前的最后一个月,我还是凭借着以往的成绩,在因为打架,而没能参加上选拔考试的前提下,被学校破格选入了“火箭班”中,进行深造。 鹤岗,虽然是一个没有大学的城市。 但鹤岗一中,却是一直都是全省前三的存在。 直到现在,一中的“清北率”,在全省范围内,依旧是处于“遥遥领先”的位置。 但诺大个的一个城市,竟然就只有这一所高中,才有升学率可言。 若是进入了其它的学校,“二本”,基本上就是极限了。 因此,每年的中考,就等于是鹤岗的高考。 一中,就是鹤岗的“清北”。 第一百二十五章 铁路村 只要是进入到了四中的“火箭班”,就等于是提前拿到了,免费进入一中的门票。 凡事皆有例外。 四中是匹骏马,我很有幸地,成为了它偶然失去的“前蹄”。 记忆中,在去“火箭班”报到的前一天,我又逃出去包宿了。 因此,起来晚了的我,便成为了这么多年里,第一个在“火箭班”的报到日中,来迟了的选手。 那天的我,无论从任何一个角度看,都不像是一颗,能够进入到“火箭班”,享受到重点培育的“种子”。 当然,这是那些未来的“清北”、“985”学子们眼中的我。 从我迈入“不良序列”的第一天起,就注定与在座的好学生们,永远地分道扬镳了。 除了原属于七班的人外,其余的“好学生”们,竟然都不认识我这个,已经是在四中,“赫赫有名”之人。 我的名字,他们其实是知道的。 他们想不到的是,这个曾被无数老师挂在嘴边的“天才”,竟会是如此模样! 在这个语文、数学、化学的单科成绩,始终学年第一;随便写手“打油诗”,便可风靡全校的“才子”身上,哪里还看得见半点,学生该有的样子? 当时的我,留着“樱木花道”式的,“圆寸”头型。阳光下,还映衬着一抹腥红。 这抹红色,其实是我从五块钱一瓶的劣质染发膏中,精心挑选出的“绚丽紫”色。 布满花纹的白色衬衫上,隐约还泛着不知道是谁的血迹。 因为经常打架,难免与人拉扯。 衬衫上的七颗纽扣,被人扯丢了六颗。 仅剩的一颗完好的,又是常年不用的第一颗。 因此,第一次面对四中“精英”们的我,约等于是“赤膊”着上身的。 那也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出现在,这个优秀的“阶层”里了。 我的座位,被“新”班主任,安排到了中间两组的第四行列。 我的前排三人,正对着我的那个小子,三年后,考入了北京大学。 他左边的那个女生,因为低估了自己的实力,以清华的成绩,被哈工大录取了。 他右边的女生,考入了浙江大学。 我左边的男生,考入了清华。 我右边的男生,上半学期期末考试的时候,和我在一个考场。 考数学的时候,被最后一道大题,给难哭了。 当他哭的时候,我已经开始在演算纸上,无聊地默写起了歌词。 我清楚的记得,那首歌的名字,叫《星晴》。 这位哭泣的男同学,三年后,被香港大学免了全部的学费,特招录取了。 我后排正对着我的女生,考入了复旦医学院,后来又去了协和医学院,读了研究生。 其余的一男一女,我记不住顺序了。 只确定的是,一个考入了清华,一个考入了北大。 因为,故事是真实的。 所以,我不想提及他们的名字。 这还仅是我所在的那个“九宫格”中诸位,最后的去向。 若是放眼全班,结果可想而知。 至于我去了哪里,还是稍后解密吧。 虽然世间所有的生物,最后都有一个统一的归宿。 但不同的路,总会看见不同的风景。遇见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对白。 你属于哪里,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 如果走错了路,遇见了那些,本不该与你同路的人。 你的人生,将注定是孤独的。 因为,无人可以理解你的想法。 “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 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但在“欲说还休”之前,我却沉迷于红尘之中,活成了一个,话多的哑巴。 我的嘴,总在“滔滔不绝”。 我的心,却是“大门紧锁”。 谁都进不来。 我,也出不去…… 我没有自命清高。 我这条烂命,何高之有? 我也没有妄自菲薄,从碧落到黄泉,尚有人间。 不是说只有考入好的大学,才能证明人生的成功。 因为,人生很长,路很宽。 罗马很远,脚下即是吾乡。 明代诗人曹学佺先生,曾有一幅,着名的对联遗世: “蝇营狗苟贪妄欲,人猿如何再作揖。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一命、二运、三风水”,这决定人生走向的三要素里,我已被前两条,牵着走出了很远。 好在接下来的二十年,我努力地把握住了,可以改变人生的第四把钥匙。 “积阴德”。 翻译过来,就是“做好事”。 只是为了弥补,自己做过的,那许多坏事吧。 除了在“火箭班”报到后的当天,我便再没有去到过,那个班级中上课了。 无论是黑板上,老师的粉笔,不停划在上面的“支呀”声; 还是我的前后左右,同学们的钢笔,“奔跑”在课本上的“沙沙”声, 都仿佛在时刻提醒着我说:“迹天涯,你走吧,走的越远越好。因为,你已经不再属于这里了。” 那一天,终于熬到了放学的我,回到了自己曾经的班级。想要翻找一下,我遗落在原先座位上的东西。 重新分班以后,全学年的学生们,均被打散在了各个班级之中。 我的七班,除了班牌与班主任未换外。其它的,均已物是人非。 坐在我的“老”座位上的那个“新”的同学,叫王震。是临毕业前,才转入四中的。 他还有一个同胞哥哥,叫王骁。 是“铁路村”里,有名的混子。 “铁路村”,虽冠以“村”名。 事实上,却是一片区域蛮大的镇级单位。 更是我们城市中,下岗工人最多的一个镇。 素来以民风彪悍,闻名于“市”。 严打之前,无数在市区中叫的上号的“社会大哥”,都曾经有过,在铁路村里“折戟沉沙”的经历。 因为那一片,实在是太穷了。 与铁路村“为敌”,除了可以获得些许“虚名”外,实在是没有任何利益可取。 因此,那一片,渐渐的,便成为了“无主之地”。 无论是谁,只要说是“铁路村”出来的,基本上就已经是无人敢惹了。 毕竟,哪个“穿鞋”的,都不会在不损失利益的前提下,愿意去与一个“光脚”的死磕。 单是一个无名之辈,从“铁路村”里走出来,就有如此威慑力。 更何况,王震的哥哥王骁,还是铁路村中,一个“有名”的存在呢! 第一百二十六章 黄雾 有了背后的王骁照应,王震才刚一来到四中,便立刻成为了,校园里的“一霸”。 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 真正让他在豪强林立的四中里站住脚的,靠的却不仅仅是他哥的“名声”。 长得人高马大的他,来到新学校之前,还在体校练了好几年的散打。 本想着走职业散打这条路的他,因为在遴选省队名额时,被淘汰了下来。才不得不被家里人,重新送回到了,正常的校园之中。 换句话说,把王震扔到四中,就好像是把一个刚从“nba”里退役的选手,扔进到一群乡镇篮球少年堆里,那般夸张。 当我站在王震的面前,无视了他的存在,径直翻向我曾经的课桌内,想要寻找我可能遗落于此的“眼镜”时,王震立刻下意识地,握紧了我,正伸向“他”的桌堂的手,喝问道:“你干嘛?!” 在四中的最后一个学期里,不分昼夜,一逮到机会就往各种“网吧”里钻的我,终于成功地,将自己的眼睛玩成了近视。 其实,我早就近视了。 只是一直挨到了,不戴眼镜已经无法正常生活后,才在妈妈无休止的咒骂声里,配上了人生中的第一副眼镜。 她咒骂的内容,即便我不说,大家应该也是可以想象的。 无非就是:“该!让你他妈的玩电脑!这回好,把眼睛玩瞎了吧?有能耐你别让我给你配眼镜啊?你不厉害吗?戴啥眼镜啊戴眼镜?” 处于这种绝对“理亏”的境地时,我只好使出了“九阳神功”,去默默承受着,来自于妈妈的,所有的输出。 我之所以会将这个故事,安插到这里。 只是想说明,我在找眼镜的时候,并不知道在我曾经的座位上坐着的,竟然是王震。 在475度的,我的眼里,一切众生,尽皆平等。除了一团朦胧的黄色皮肤,顶着一头模糊的黑色头发外,我看不清任何人的五官。 因为,之前的我,并未与新来不久的王震,有过什么交集。 所以,当他的喝问声响起时,我亦是无法在第一时间,分辨出声音的主人。 我只看见了一团“黄雾”,正在冲着我大喊大叫。 经历了半年的“热血燃烧”后,我已然膨胀到了极点。就算是面对着四中的“一哥”赵阳时,我亦是可以谈笑风生,甚至脏话连篇。 虽然我的内心,还是会怕。 但我已经掌握了,可以控制心中恐惧的办法。 那就是,在我生出“怕”的感觉时,用另一个“我”,去提醒“自己”说:“不要怕!你怕的时候,对方也在怕!你只要比对方多撑住一秒,就可以赢了!” 何况,这才只是一句“无名小子”的“喝问”而已,离“怕”字,可还有着一段距离呢! 但当我试着用力抽回自己的手时,方才察觉出一丝丝不妙来。 抓住我手腕的,分明就是一把“钳子”! 我一边在心中暗叫道:“这人好大的手劲儿啊!”一边定睛看了看眼前。 可除了一团“黄雾”外,还是什么都没有。 “这是哪里来的光头呢?竟然不认识我?” 正所谓:“怒从心上起,恶向胆边生”。 只觉得面子受损的我,哪里还有那搞清楚状况的耐心? 已经“久经沙场”的我,早习惯了先下手为强。 因左手已被掣住,我只好将右手的五指,全力张开,朝着那团“黄雾”上,脸部的大概位置,就挥出了一记“铁掌”。 随着一声清脆的“巨响”后,我的左手,瞬间便获得了自由。 随后,我便看到那团“黄雾”眼睛的位置上,在中了这一巴掌后,立时就变大了不少。 四中毕业前一个月的分班方式,是按照学校的大榜,从前到后,从一班到七班的顺序,依次将学生们,安插进去。 如果说,一班是书生们“论道”的主场。 那么,七班,就是体育特长生们“比武”的天下。 我们原先的七班,以赵阳为首,主打的就是一个团结。 尤其是排名后十的,以“体育”为主的“热血青年”们,更是“义”字当先。 我这边刚一“扇脸”为号,留守在七班的那些老伙计们,立刻便从“四面八方”,“闪现”而至。 就连当初那个,让我“威名远播”的“袁大头”,亦是在此刻,与我“冰释前嫌”。 一马当先的他,更是第一个抱住了,那“团”刚回过神来,腾站起身,就要对我拳脚相向的“黄雾”的后腰。 当然,这是事后战评时,我才知道的事情。 我不是真的瞎子,虽然分不清,这忽然涌过来的一大群“谜团”,各自的“归属”。 但从这些人,只是七手八脚地控制住了,我眼前“黄雾”的行为上来看,准是我七班的兄弟们没错了。 突然有了“主场”心理优势的我,更是甩开了膀子,又是一记左手直拳,直接便击中了那团“黄雾”的下巴。 按照以往的经验,凡是中了我这一招“必杀”的对手,基本上都会瘫软在地的。 因此,当拳骨处的痛感,反馈到我的脑中时,我也便放松了警惕。 指着那团“黄雾”上,看起来像是鼻子的地方,叫嚣道:“在他妈的七班,敢跟我狂!服了……嗯!” 这王震的体格子,绝对是我的生平所仅见。 自以为胜券在握的我,仿佛看见了一只暴怒的“大猩猩”,只一个蓄力间,便挣脱了五、六只“小猴子”的束缚。 当那居高临下的一拳,因为拖着“重物”,极为缓慢地,照着我的头顶,捶过来的时候,早已惊骇莫名的我,甚至都忘记了躲避。 “嗯”地一声闷哼,代替了本该发出的“吧”音。 本想说出“服了吧”,再加上个问号的我,遭此一击后,便刚好对着王震,发出了心底的呼喊。“服了。” 但“服了”二字,在心里想想是可以的,若真的要让我说出来,则是万万不可能的! 第一百二十七章 魏老师 那头“大猩猩”,刚一击中我后,便再度被那群“猴子”们,合力按回到了座位上。 当我“真的”变猛了以后,便不需要在打架的时候,靠着满嘴脏话,给自己“壮胆”了。 但是,那句可以“提劲儿”的“我屮”二字,却仍是然难以省略。 于是,我强忍着头顶上火辣辣地疼痛,咬了咬牙,压制住心底的惊骇。随着一声气沉丹田的“我屮”后,就欲再次上前,与这团“黄雾”搏命一番! 就在我将动未动之时,魏老师的声音,如同一声炸雷,突然自我耳后响起。 “王震!你要干嘛?!” 东北的小混混们,都讲究个“尊师重道”。 尤其是像魏老师这种,经常能与学生们打成一片的“大朋友”,更是深受“坏小子”们的喜爱。 自从有了这种中考前的“分班”制度后,魏老师便一直执教每一个“三年七班”。 放眼整个学校,就连那个令无数少年“闻风丧胆”的根号二,都不敢说可以完全胜任,“武馆”里的“馆长”一职。 事实上,魏老师能够“号令群雄”的倚仗,从来也不是“武力”。而是靠着对这些“努力装成大人模样”的孩子们,发自内心的理解与尊重。 因此,她才刚一现身,混乱的教室里,仿佛被人按下了静音键般,瞬间就变得鸦雀无声了起来。 与其他人稍有不同的是,从相识起,便受到了她诸多偏爱的我,却不是被她的声音,止住了“杀意”。 真正“吓”到我的,是她喊出的那个名字。 “王震?”我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双手,心中暗叫道:“我屮,我竟然把王震给揍了?” 正迟疑间,魏老师已经从我的身旁经过,站到了我与王震之间。背对着我,冲着她眼前的王震,沉声训斥道:“我告诉你王震,不管你以前什么样,在七班给我就老老实实的待着!我争取用一个月的时间,把你的文化课给补上去。听见没?” 那头“大猩猩”,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站起身来,颇为委屈地解释道:“老师,是迹天涯先动的手,把我给打了!” “我屮,王震认识我?”我的心情,也随着二人间的对话,变得越发地复杂了起来。“看来我还是蛮有名地嘛!” 听见王震的辩解之词后,魏老师回头看了我一眼。 而我呢,则是立刻便惭愧地低下了头,不敢去看她的眼睛。 我并不是为了打架,而感到惭愧。 在我荒废学业的这段时间里,唯一觉得对不起的人,便是面前这个,一直对我满怀期望的魏老师。 她只瞥了我一眼后,便回身对王震说道:“你少跟我俩扯!他那小身板,能打过你吗?” 站在我的角度,这句话虽然有些“难听”,但魏老师说的,却是实情。 身高一米七五、体重62.5公斤的我,与身高一米九零、体重一百多公斤的王震相比,“身板”着实是小了点。 如果,当时的他是站着而不是坐着的话,估计我动手之前,一定会好好掂量一番的。 掂量后的结果,一定是礼貌地问候道:“同学你好,请问有没有看见一个眼镜盒?” 现在想想,魏老师之所以会这样说,似乎并不是出于对我的信任,而是她的一种策略。故意借着当众“捧”王震的机会,消减一下这个“大块头”的心中,对我的仇恨。 因为,她的话音刚落,王震就“嘿”地一声,笑了出来。 他这一笑,“局内”的紧张气氛,自然就缓和了不少。 魏老师再度回头,对我问了句:“放学不赶紧回家,跑这干嘛来了?” 我继续低着头,嘟囔了一句:“我的眼镜找不到了,想看看是不是落在班级了。” 听过我的原由,王震立刻接话道:“是这个吧?” 我循声望去,就见到了一双大手,正拿着一个对比下显得十分“小巧”的眼镜盒,递在了我的面前。 “这传说中的王震,不会是被我给揍怕了吧?”我才刚一动了这个,自以为是的心念,立刻便被头顶那火辣辣地疼痛,唤回到了现实。“他在认识我的前提下,从一开始就没有对我客气过。如果不是有着‘老七班’的兄弟们,奋力阻拦的话,估计现在的我,已经开始满地‘找牙’了吧!” 正犹豫间,魏老师再度开口提醒道:“既然王震给你找到了,你还不谢谢人家?” 都这个岁数了,还要当众接受“师长”的礼节教育。我不免觉得有些羞臊,皱了皱眉,一边接过了眼镜盒,一边极不情愿地说了句:“谢谢。” “极不情愿”,只是我的伪装而已。 其实我心里明白,若是不好好把握住这次说“谢谢”的机会,恐怕我接下来的遭遇,就算是说上一万句“对不起”,也无法挽回了。 冤家已解,魏老师又对众人呵斥道:“还围在这里干嘛?都回自己座位上坐着去吧!” 众人依令归位的间隙里,她又对仍在原地的我,柔声说了句:“你还待在这里干嘛?是想再听听我讲课吗?” 魏老师的话,刚一入耳,我的鼻子,瞬间一酸。只觉得有一股热气,自胸中涌出,梗在了我的嗓子眼里。 我吞了吞口水,还是没有说话。 我知道,只要我开了口,立刻就会哭出来。 “不听就赶紧回家吧!再好好看看书,马上就考试了。你没问题的!考不上一中,别来见我!” 当她说完这些话后,我连“嗯”一声的勇气,都没有了。 转过身,快步冲出了班级的大门后,才允许自己的眼泪,夺眶而出…… 二十多年过去了,我终归还是没能找回自己的“脸”,能够再见我的魏老师一面。 更不敢再回首看看,自己曾自信满满地,对她说过的那些豪言。 “魏老师,你看着,下次考试,全学年第一的那个,就要换成是我了!” “好,我相信你!” 第一百二十八章 普通朋友 “魏老师,你等着,我一定会让你,为有我这个学生而感到骄傲的!” “嗯,我等着!” “魏老师,在我考上清华大学的学子宴上,我一定拉着你上台。对全世界宣布,我是你魏海英的学生!” “行!” 魏老师,我虽然最终上了一中,但却不是考上的。 差了三分的我,是掏了一万块钱,自费上的。 魏老师,我…… 随着阅历的丰富,我渐渐总结出了一个道理,有些该花的钱,真的不能省。 因为,即使你“这里”省下了,便一定会在“那里”花出去。 如果,妈妈当初能够拿着这一万块钱,给我买电脑的话。 估计,就不用最后拿它去给我买“分数”了。 以上两点,是我当时的想法。 其实,父母可以给你生命,已然是一种恩赐了。若能再保你衣食无忧的话,便等于是尽到了责任。 是我太过贪心,总想要的很多。 妈妈是一个极度自我的人。 作为她的儿子,我只是比她更加自我了一些。 我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开始,变成了一个只知道索取的人。 我一边渴望着被爱,一边又渴望着自由。 一边想从妈妈那里得到金钱,一边又想着可以脱离她的束缚。 人类的自私本性,在青春期的我的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 我只想要主导自己的人生,这有错吗? 妈妈已经尽全力的给了我一切,她又有什么错呢? 那些最终没有给我的,只是她认为是对我有害的而已。 女人的控制欲,超级可怕。 失去了尊重的爱,只会把人逼疯。 当本该考上一中的我,得到了一个没有考上一中的分数时,妈妈非但没有骂我,反而拉着我到处炫耀。 “我儿子考一中,就差了三分!厉害吧!” 如果,是和我的那两个,与我同届的,二舅与小姨家,与一中录取分数线相比,分别差出了80分和100多分的姐姐相比的话,我这个只差三分的弟弟,自然是“优秀”的。 只有我自己心里明白,在第三年的最后一个学期,我从没有翻开过,任何一本教材。 确切的说就是,从分班第一天后,我便再也没有上过学了。 早上起来,背着书包,直奔网吧。 熬到放学的时间后,再回到家中。 吃过晚饭,回到房间,研究“医学”。 已经到了那个时候,没有人会去管你了。 临毕业前,丽娜主动与陈峰提出了分手。 分手的理由里,虽然没有我。 但我却认为,自己终于等到了机会。 于是,我便加紧了追她的力度。 而她给我的回应却是:“你是我这辈子遇到过的,对我最好的一个男生。我不想失去你,所以我不敢和你在一起。我怕分手后,我们就连朋友都做不成了。而且,这段时间,我不想再分心去思考那些理感情上的事。所以,我想让你当我的哥哥,行吗?” 听到这个回应时,虽然我的心里,瞬间涌现出了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但我的回答却是:“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但我不会做你的哥哥!只希望等你想要再次拥有一段感情时,可以第一个想到我。在这之前,我会一直在你的身边,守护着你!” 在她落泪的一瞬间,我觉得,我赢定了! 在这之前的一天,我们刚举行过一次,大型的同学聚会。 算做对七班的告别。 那一天,我第一次喝了许多的酒。 临散场时,我借着醉意,无数次大喊着丽娜的名字。 她只回头看了我一眼,什么都没有说,便跟着马艺,结伴离开了。 我继续坐在饭店的椅子上,一杯又一杯的喝着啤酒。 那一天,我并不是一个人。 在我的周围,环绕着六、七个女生。 我真的喝多了,控制不住的哭。 这些女生们,便在一旁叽叽喳喳的劝着我。 我每喝一杯,就会哭着对她们说一句:“你们都不懂我!” 然后,她们就会合声对我回上一句:“我们懂!” 我只是喝多了,却没有喝醉。 头脑异常清醒的我,非常好奇,我的女生缘,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竟然好成了这个样子? 在我不知喝到了第几瓶的时候,突然一个叫李洋的同学,拽着一把椅子,立到了我的面前,坐了下去。 她的手里,也拎着一瓶新打开的啤酒。对周围吼道:“都别劝他了!他不是想喝吗?今天我陪他喝!” 说罢,他指着我的鼻子,用一个十分坚定地语气说道:“迹天涯,来,开喝。从现在开始,你喝多少,我就喝多少!” 那一瞬间,我很懵b。 在这之前,我和李洋之间,连一句话都没有说过。 我很纳闷,她为什么要陪我喝酒呢? 难道是因为,她喜欢我吗? 虽然这样想着,我还是假意醉道:“你陪我喝也没用,你也不懂我!” 话音刚落,我身边的女同学们,回答的话语,立刻就变成了:“不!李洋是最懂你的!” 听有此言,我也不再说话,自顾自地吹了一整瓶啤酒,想要让李洋“知难而退”。 没想到,那李洋却不废话,亦是毫不犹豫地提起酒瓶,仰头就灌了进去。 经此一幕,我心动了。 不管她是不是真的如我所料,是一个在角落里,偷偷暗恋我的人。我觉得,我似乎都可以接受这样一个,愿意陪着我的女生。 心动之余,我也心疼了。 因此,我瞬间就不想喝了。 只因我害怕,陪着我的李洋,会喝的难受! 后来发生了什么,我就不太记得了。 我的头脑虽然清醒,但身体真的是不胜酒力。 我应该是喝断片了。 事后,也没有人去帮我回忆一下,我断片之前的故事。 只是第二天,我和丽娜之间,便有了那段对话。 因此,我和李洋的故事,也就没有“然后”了。 只因我以为,我已经得到了,丽娜用“眼泪”许下的承诺。 我要守着这个承诺,等待着她,再度需要一段感情的那一天。 就这样,陶喆的那首《普通朋友》,便伴随着我,度过了上高中前的一整个暑假。 等待, 我随时随地在等待, 做你感情上的依赖。 我没有任何的疑问, 这是爱! 我猜, 你早就想要说明白, 我觉得自己好失败。 从天堂掉落到深渊, 多无奈! 我愿意改变。 (what can i do?) 重新再来一遍。(just give me change) 我无法只是普通朋友。 感情已那么深, 叫我怎么能放手? 但你说: ''i only want to be your friend.'' 做个朋友。 我在你心中, 只是just a friend。 不是情人。 我感激你对我这样的坦白, 但我给你的爱, 暂时收不回来。 so i 我不能只是be 你的朋友! 我不能只是做你的朋友! 第一百二十九章 班长 高中的一切,都是新鲜的。 习惯了做什么事情,只要稍稍努力一下,立刻就能得到反馈的我,因为丽娜始终不能同意我的追求,而给我带来的沮丧。叠加着成长的过程中,我的家庭,带给我的失望。使得初上高中时的我,寂寞的感觉,到达了顶点。 我之前那些朋友们,除了杨凯外,基本都上了一中。 但只有丽娜一人,是自己考上的。 分班的时候,我在十八班。 一中为了不浪费学生们的宝贵时间,选择在高一就分了文、理。 本着“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原则,妈妈让我学了理科。 当然,这一次,我和妈妈的选择,是一致的。 虽然,我和妈妈的距离,在那段时间里,是最远的。 为了摆脱丽娜对我的影响,更是对心中那个,迫切想要有一个“归属感”的追求。 我生平第一次,将全部注意力,放在了集体的生活中。 努力去和新班级里的每个人,无论男、女,都用心地交着朋友。 我这么做,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在上高中之前,便给自己定下了一个,要当班长的目标。 由于我从来就不是一个,会掩饰自己野心的人。 所以,很快的,我新交下的这些“小伙伴们”,便开始用“班长”的称谓,去与我打招呼了。 当时,我们班有一个叫张猛的同学,自信、开朗。一看就是那种,家庭幸福的孩子。 那种幸福的家庭,培育出来的孩子,对我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因此,在遴选班级干部之前,我俩便已经玩的非常好了。 他的高中目标,是要当班级的团支部书记。 所以,我俩便经常旁若无人地,互相调侃着对方。言行举止间,仿佛他已经担任了书记,而我已经担任了班长一样。 虽然截止至目前,我还没有真正谈过任何一次恋爱。 因为骨子里的自卑,我又从不相信,有人会真的喜欢我。 即便是偶然出现了李洋之类的人,我也会因为没有安全感,而选择了放弃。 我只相信那些,通过努力得来的东西。 相应的,我也就不配拥有那些,从天而降的幸福。 但这又并不妨碍我,极度膨胀的自信。 真正到了竞选班干部的那一天,自以为胜券在握的我,洋洋洒洒地写了一大篇演讲稿。 我以为,我会像当初的张鹏一样。站上去,表达自己的意愿。然后,顺利当选。 我以为,我远比张鹏优秀的太多。而且,我远比他准备的充分。 可惜,半路杀出的丁祥,很快便将我的梦想,击打的粉碎。 这哥们的中考成绩,在我们班排名第一。学习好也就算了,他长得还有点帅。神似现在的当红小生,易烊千玺。 至始至终,我都不知道自己还有一个“竞争者”的存在。 而且,当大家对我开着“班长”的玩笑时,这个丁祥,也对我表示了明确的支持。 所以,演讲后的我,便从容地回到了座位上,踌躇满志地等待着,“实至名归”的那一刻。 不成想,却等来了随我之后上台演讲的丁祥。 当时我的内心,是极其错愕的。 “我屮,还他妈可以这么玩吗?原来世界上真的有口是心非的人?” 丁祥的演讲,看似毫无章法,但却主题鲜明。 他“吭哧瘪肚”了老半天,都只是在反复强调着一点:“我从小学起,考试成绩一直就是第一。所以,从小学起,我就一直是班长!” 刚开学一周左右的时间,同学们彼此都还不太了解。他反复强调的事实,都是大家能够看见的东西。 在班级的花名册上,第一个人,确实就是他。 因此,他的吞吞吐吐,在同学们的眼中,都被理解成了沉稳。 与之相对应的,我的那篇辞藻华丽的演讲内容,就成了一些不切实际的“画大饼”了。 而且,我那些八字还没一撇,便以“班长”自居的行为,在同学们看起来,更像是一种“浮夸”。 所以,在最终投票的时候,丁祥的票数,比我高了整整一倍! 如果,当时的我,能够通过这次失败,痛定思痛。意识到“学习成绩”,才是衡量一个学生好坏的最重要参考。 并且重新找回那个,“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自己的话,或许一切,便会是另一个结果了。 这就好比是一轮企业面试,你拿着北大的录取通知书,我拿着高中的毕业证书。 就算我确实有着,比你牛b的多得多的真才实学,企业也一定不会去花时间,了解一下仅有高中文凭的我。 只要是个正常的面试官,都会在投简历的第一阶段,就把我刷掉,而把机会留给北大毕业的你。 就像现在,我各方面都比那个丁祥强百倍。 而且,我如果不是整整半年没有看书的话,此刻一定是在一中的“火箭班”,竞选班长呢。 丁祥“全校第一”的那个成绩,放在全市,可能都进不了前一百名。 我当年全校第二的成绩,放在全市,就等于是全市第二的存在。 可当年是当年,现在是现在。 人生路虽长,却没有任何一个事件,可以独立的存在。 你做的每一个决定,最后都会影响你的一生。 当我放弃了学习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此刻我竞选班长时的失败。 在一个班级中,“优秀”才是主流。 我当初选择了当“不良”的极少数,就决定了我今天的票数,一定会比“优秀”的丁祥少。 我的第一个高中班主任,是一个岁数偏大的,教物理的女老师。 她其实第一眼就看出来了,丁祥不是一块当班长的料。所以,在我演讲完毕的时候,她就拉着丁祥去到了门口,跟他商量着,想让他担任学习委员一职。将班长之位,让与看起来更合适的我。 但大家都是青春期,正值叛逆。丁祥理所应当的对老师的提议,表示了拒绝。并且毅然决然地走向了讲台,开启了那段,三句话不离“‘老子’一直第一的演讲。” 第一百三十章 集体 当时,我和丁祥都不会想到,他这个“与我为敌”的决定,竟最终改变了,许多人的一生。 即便是落选了,我却还是很有风度地,为这个结果而喝彩。 当我决定去珍惜、去爱这个集体时,就意味着,我一定会尊重这个集体做出的,每个选择。 作为安慰,班主任问我愿不愿意当体委。 我却选择了,担任文艺委员一职。 既然大家都不了解我,那么我就继续努力,获得大家的认可就是了。 就算当不了班长,我仍然可以践行,我演讲稿里的“承诺”。 最主要的是,我并没有认输。 你丁祥不是班长吗,那我就当那个,能够“控制”班长的人就是了! 十八班的成员构成,良莠不齐。 其中有一个叫李毕的,是某位任课老师家的孩子。 他好像根本就管不住自己的嘴,每天不是在搞乱课堂纪律,就是在搞乱课堂纪律的路上。 作为我们班的班长,丁祥却从来都不敢去维持班级的纪律。 可能在他的旧有经验里,所谓班长,不过就是挂个名而已。只需要学习好就行,其它的什么都不用做。 现实却是,就算丁祥敢管,李毕也一定不会听他的。 连老师们说的话,李毕都充耳未闻,他丁祥又算个什么玩意? 因为始终搞不定李毕,所以我们那个班主任,便搞不定任何其他的,调皮捣蛋的学生们。 那段时间,我才相信了,原来“一颗老鼠屎,真的可以坏了一锅汤!” 也就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吧,许多任课老师在来十八班上课的时候,基本上都是“捏着鼻子来”,又“捏着鼻子走”的。 我心里明白,对于李毕这种欠揍的选手,能够解决问题的,只有拳脚! 所以,为了我的集体。我还是决定,对李毕出手了。 过程不表,只说效果,立竿见影。 可惜的是,经过了一个多月的纵容,李毕早已恶习难改。虽然在班级的时候,因为我的压制,比以往要收敛了许多。 但我没想到的是,他竟然把“搞破坏”的目标,放到了学校的公共设施上去了。 那种疏散指示标志,被他逐个楼层,手脚并用的砸了个遍! 结果就是,他的名字,挂着十八班的前缀,在学校的广播中,被连续通报批评了整整一周时间。 正所谓“墙倒众人推,破鼓万人捶。” 在十八班被通报期间,更有无数任课老师们,陆续去到了校长室中,报告了一些关于这个班级的其它劣迹行为。 当然,这些是我后来知道的。 当时的我,正沉浸在,开学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人缘却已经好到了顶点的甜蜜体验中,难以自拔。 我已经靠着文艺委员之职,完全架空了班长的作用。 十八班,是唯一一个每节课上课前,都要播放流行歌曲的班级。 而我选放的每首歌曲,当然都是大家投票确定的。 几次大型班会,更是由我来主持。 那个班长丁祥,早已在潜移默化间,变成了我的跟班。 在我特意靠近他的这段时间里,除了教他逃课,带他打架外,还试着捧他“出名”。 更是利用自己以前积累下的“人脉”,带他见识到了许多,“年轻人”该见到的世面。 我的出发点,除了是想要教会丁祥,怎么去当一个班长外。更想让他为自己当初与我竞争的行为,感到后悔。 那个时候,十八班的钥匙,也在我的手中。 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个开门的是我。 每天放学后,最后一个锁门的,也是我。 因为,我在用心爱着十八班的一切。 到最后,我也就不在乎谁是班长了。 我已经,把我的十八班,当成了我的家去守护。 确切地说,我已经把那个班级,当成了是我唯一的家。 班级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我的家人。 而我深沉的爱意,很快便获得了真挚的“回报”。 在我过生日的时候,班级里有一半以上的人,给我送了礼物。 全班同学,还一起给我合唱了,《祝你生日快乐》这首歌。 在听到众人合唱的那一刻,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体验到了“家”的感觉。 那一天,也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一天。 甚至,比当年吃那顿“酸菜馅”饺子时,还要幸福! 我第一次知道了,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着,“幸福的眼泪”。 什么丽娜,什么这、那的,都不重要了。 我只想永远地,和我的十八班在一起。 后来,我装着那一兜子“生日礼物”回家时,还特意在妈妈的面前,显摆了一番。 却只换来,她极为鄙夷的一句:“送一大堆破烂而已,有啥好得瑟的!” 那一刻,我虽然很失望。却并没有像以往那样,难过太久。 因为,我已经有了自己的集体。 在那个集体中,我很重要。我的付出,大家都看得到。 这个集体,给了我家的感觉。 凡是在家庭中,得不到爱与尊重的孩子,便会很轻易地,被这个社会上的随便一点善意所打动。 自那之后,就算为了十八班去死,我都心甘情愿! 我笃定,如果再选一次班长的话,我一定会被全票当选的。 在十八班,我完成了一个学生可以完成的一切。 却唯独忘记了,要去“好好学习”这件事。 而那个年代,“学习”,才是衡量一个学生好坏的唯一标准。 最初的丁祥,不止夺走了我的“班长”之位。 他还夺走了我的喜欢。 她是我的同桌,叫尹媂。 我是个渣男,所以在遇到尹媂的时候,我很快便忘记了,自己许下的那个,要等丽娜的承诺。 我俩初相识时,尹媂好像挺烦我的。 这让我十分纳闷。 丁祥是那种,易烊千玺式的“奶油类”帅哥。 而我属于陈冠希那种,棱角分明的“痞帅”类型男。 这是后来,我遇到的许多女生们,对我的统一评价。 可惜当时的我,因为骨子里的自卑,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直到我学会了“照镜子”以后,才突然发现了,自己竟然是个“帅哥”的事实。 第一百三十一章 白乌鸦 当尹媂对我表现出反感时,还没有发现自己是个“帅哥”的我,曾一度怀疑,是不是因为自己太丑了呢? 我这个人,“贱”是“贱”了点。却也有着自己的自尊。 面对着一个,明显很烦自己的人时,我是绝对不会,主动去打扰的。 日子,也就这样“井水不犯河水”地过了起来。 但毕竟是同桌,难免接触颇多。 经过了大概半个月的相处后,在一个寻常的午休时间里,尹媂突然没头没脑地,主动对我说了句:“你好像和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虽然她长得不算出众,但却是我喜欢的类型。所以,我偶尔也会偷看她几眼。 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因此,当她主动跟我说话时,我倒也没有装大,立刻便好奇地回问道:“你以前认识我吗?为什么会这么说呢?” 虽然她主动与我开了口,却还用着以往面对我时,那个皱眉撇嘴的表情,回答道:“我也是四中的。” 听到这个答案时,我才恍然顿悟。 也难怪她会烦我,一个全班第三的好学生,自然是不会喜欢我这个,名声在外的“恶霸”的。 我尴尬地点了点头,表示收到后,便不再说话了。 但那天的尹媂,兴致似乎很高。 见我已不言语,她却继续自顾自地点评了起来。“我第一次见到你时,是在四中‘火箭班’的报到日那天。当时你迟到了!我看见你的妆容时,还以为是哪个‘地痞流氓’来学校找事,被老师们抓到了,放在‘火箭班’里,‘展览示众’的呢!” 融入十八班的集体后,我又开始想要做一个“好人”了。对于曾经的荒唐,自然是不愿再度提及的。 所以,当她“点破”了我当时的“形象”后,我突然感到了一阵羞愧! 因此,我礼貌地咧嘴一笑后,便选择了继续沉默。只想要快点结束这个,“无聊”的话题。 和尹媂当同桌半个多月了,当我已经开始怀疑,自己可能是遇到了一个“哑巴”的时候,她却在那天,突然化身成了一个“话痨”! 虽然对于她提出话题,我已经表现出了很明显的回避意图。 她却还是不依不饶地刨根问底道:“你之后去哪里了?为什么再就没来上过学?” 眼见回避无望,我只好撒谎道:“我病了!前阵子刚好!” 她继续问道:“什么病这么严重,休了这么久?” 我想到了妈妈的病,脱口而出道:“心脏病,差点手术,还好缓过来了!” 见她若有所思,我又想将谎话编织的更完美些,便接着补充道:“我这个病,是家族遗传。我的妈妈,就在我很小的时候,因为这个病手术了。”怕她不了解什么是‘二尖瓣置换术’,再问起来,免不得又要多费许多口舌,我干脆夸张道:“连心脏都换了!” 说罢,我情不自禁地叹了口气,下意识地呢喃道:“我差点就没有妈妈了!” 听有此话,她咋舌道:“太可怕了!”顿了顿,又说了句:“不过你还挺有孝心的。” 短短数语,我突然有了一种,终于遇到了知己的错觉。感动间,竟然还差点落了泪。 我揉了揉鼻子,化解掉心中涌起的异样情绪。笑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孝顺的?” 她回道:“感觉。”说罢,扬了扬头,自信满满地补充道:“千万不要小瞧了女人的感觉,很准的!” 我撇了撇嘴,佯装鄙夷道:“切,见我第一面时,你不还错把我当成了流氓吗?” 她白了我一眼,反驳道:“本来我也没看错啊,你就是‘流氓’!”说罢,她叹了口气,嘟囔道:“这也不怪你,男人都一个货色!天下乌鸦一般黑!” 听有此话,我也无奈地叹了口气,盯着她看了半晌。那副看破红尘的“嘴脸”,瞬间使我产生了兴趣,笑问道:“那你刚才为啥要说,我和你想象中的不一样呢?” 尹媂是一个,十分直接的女生。这一点,和我妈的性格,倒有几分相似。或许,这才是她最初吸引我的地方吧。 对于我问出的这个问题,她立刻便给出了一个,很干脆的答案:“一开始,我以为你是一个‘臭流氓’!” 此言一出,我一边抬起胳膊,凑到了自己的鼻子前,极为配合地,假装闻了闻。一边暗自感慨着:“真是造化弄人啊!又是一个无知的少女,被我的‘假面’所欺骗,错将‘心性淳朴’的我,当成了一个,‘十恶不赦’的坏蛋了!” 她又开口补充道:“接触了一段时间后,我才发现,你竟然是一个有文化的流氓!” 不管我是不是一个真的流氓,但至少我的内心,确实是把自己定义为一个“文化人”的。 而且,我的流氓外表,也是我煞费苦心,努力经营的人设之一。 因此,听到尹媂的如上断言时,我的“知己”之情,不降反增。看向她的眼神里,竟又不自觉地,填入了些许感激之意。 我笑了笑,心情大好,贫嘴道:“你是想说,‘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嘛?” 她又白了我一眼,抿了抿嘴,不置可否。 从态度上,我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她初见我时,对我那不加掩饰的厌恶之意,已然通过这番对话,消散于无形之中。 既然她对我没了“敌意”,我也大可不必继续装什么深沉。主动开启了第二个话题,与她攀谈道:“你知道神农架吗?” 她点了点头,回答道:“听说过,那里好像有野人吧?怎么了?” 见她有了兴趣,我故作高深地摇了摇头,沉声道:“野人的事,不过是个传说而已,真假难辨。我想告诉你的是,据可靠消息,神农架里有一种乌鸦,是白色的!” 她张了张嘴,欲辩无词。 见状,我趁热打铁道:“既然天下间的乌鸦,并不都是黑色的。那天下间的男人,也就不可能都是一个样的!” 第一百三十二章 道义 当我在这番言语中,使出了三十六计里的第二十五计,“偷梁换柱”之法后,尹媂已然没了招架之力。 于是,我盖棺定论道:“你会如此悲观,只不过是之前的你,没有遇到过好的男人而已!” 看着她鼓着腮帮子,蹙着眉,努力寻找着论据,想要继续维护她的论点的可爱模样,我瞬间觉得有些“沦陷”。 我别过头去,不再看她,稳了稳心神,目视前方,很认真地说道:“不过现在你走运了,因为你终于遇到一个好男人了!” 余光中,我见她侧过头,努力地盯着我的侧脸,看了好半晌。方才用一个一听就是装出来的不屑语气,质问道:“你说的那个好男人,不会是你吧?” 我亦是恰如其分地回过头,直视着她的眼睛,‘电光火石’间,庄严地宣告道:“我会证明给你看的!” 话音刚落,就见她的脸颊,闪过一抹绯红。 刹那间,我忽然想起了吴萌。曾有过的,“血”的教训,明确地告诉着我,并不是所有的脸红,都代表着“娇羞”! 我本能地向后躲了躲,忐忑道:“你也没必要这么激动!来日方长,我们事儿上见就是了!” 她并未经我所历之事,自然也就不会明了,我的话中真意。 绯红褪去,冷颜归位,一如平常。 事后想想,当时的她,应该是以为我在嘲笑着,心绪起伏到脸都红了的她吧。 我这个人,有时候挺“拧巴”的。 只会“玩笑”着说出,心里的话。 也许,总是“朝三暮四”的我,始终未变的“热爱”,便唯有“装b”一项吧! 我始终坚信,自己就是一个百分之百的好男人。 在尹媂“天下乌鸦一般黑”的抱怨里,我明确地感觉出,她的骨子里,应该是一个期待“奇迹”的人。 思量至此,我那该死的“好胜心”,亦是同时膨胀到了极点。 “我要做她的奇迹!” 这是当时的我,心底的呼喊! 这些年来,我一直就想找机会,可以做回一个好人。 我一直等待的,就是那个需要我“拯救”的人。 那一刻,我心中悄然升起、并且越发浓烈的情愫,正不断地提醒着我说:“眼前这个叫尹媂的女人,就是你要等待的那个人!” 一个记忆中常年“淋雨”的人,势必会磨砺出,两种截然相反的性格。 一种,是要拉着全天下的人,陪他一起“淋雨”。 还有一种,就是愿为天下人撑伞。 既然我的内心,早已被生活,击打的粉碎。 那就让破碎的我,去呵护这天下间的纯真吧! 这是当时的我,最真实的想法。 就算我自己的生活,过的水深火热,一塌糊涂。但我却始终看不惯,身边有谁不相信,美好的存在! 救苦救难,是我最新的梦想。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经过了一下午的“深思熟虑”后,我便正式展开了,对尹媂那不是追求的“追求”攻势。 一时间,我对她那些无条件的好、无底线的纵容、无死角的保护,纷至沓来。 自出生起直到现在,只要我能想象得到,并且办得到的,所有对人好的方式,均在尹媂的身上,轮番尝试个遍。 不出几天光景,我对她的“特别”,再次人尽皆知。 但又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的我,没有任何过分的想法或奢望。 我对她的好,好的很单纯。 因为,我只想做一个好人。 那段时间,我与大猛和丁祥二人,已经结成了“路友”。 形影不离间,大有已成十八班“铁三角”之势。 左手“书记”,右手“班长”的我,无论走到哪里,都俨然一副“王者之姿”。 正所谓:“小心得天下,大意失荆襄!” 在我开始对尹媂“好”了之后,与我那两个路友的谈话内容,便不自觉的全都成了她。 我虽说者无心,却没防备丁祥那厮,竟然会“听者有意”。 神鬼不觉下,他竟然对尹媂秘密地展开了追求。 我的“追”,无欲无求。 他的“追”,可是真的下手啊! 讽刺的是,后知后觉的我,没有怪他也就算了,还tm的想方设法的帮他出谋划策! 因为此事,我还和张猛的关系,突然就处“掰”了! 当时的我,刚知道了丁祥在追尹媂的事不久。在共同的“喜好”加持下,难免就有了更多的话题。 因为还未适应那个,突然“长大”的自己,所以在聊起男女之事时,多少还有些拘谨。 某日放学,我与丁祥和张猛,如常的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 “书记”身高步大,走在前方,一马当先。 尾随其后的“班长”与我,正对尹媂一事,窃窃私语。聊至兴处,不免嬉笑一番。 “书记”闻声,回头好奇道:“你俩笑啥呢?”眼神中,满是分享的渴望。 “圣贤书”看得多了,行事时,我难免过份追求道义。 要是我自己的事,自然可以坦荡示人,无需隐瞒。 偏偏我与丁祥聊的,是他要追求尹媂这件事。 出于“道义”,也即是对丁祥“隐私”的保护,我下意识地收起笑容,冷淡地回了张猛一句:“没啥事。”眼神躲闪,回避之意尽显。 听见我的回答后,张猛的神情,突然变得十分复杂。更有许多失望的意味,夹杂其中。 气氛正有些尴尬间,丁祥却突然对张猛开口坦诚道:“我要追尹媂,你也帮我想想办法呗!” 此话一出,张猛的表情,变得更加复杂了。 估计他一定十分纳闷:“这全班疯狂炒作的cp,不是迹天涯与尹媂吗?咋又成了你要追她了呢?你们玩的可是真开啊!” 张猛的想法,是否果真如此,我不敢确定。 只是丁祥坦白之后,我tm的倒成了那个“假假咕咕”之人了! 一个晃神间,张猛便伸出胳膊,笑着环搂住丁祥的脖子,学着我刚才的样子,用着比刚才的我,更加“明显”的,回避的方式,趴在丁祥的耳边,小声嘀咕了起来。 第一百三十三章 三人行 没说几句,张猛与丁祥二人,便自顾自地开怀大笑了起来。 那一刻,化为“透明”的我,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是一个大傻b! 我去你妈的“道义”。 这个世界,压根就没有“得道”!。 有的,只是“得到”! 刹那间的彷徨后,我甩了甩头,压制住了“黑化”的自己。还是决定,再给心中所一直坚持的,那份濒临崩塌的“信仰”,最后一次机会。 我倒是要看一看,“王道”,是否真的无敌? 那是我第一次,靠着自己的意志,抵御住了别人的影响。 没有再次放弃,做一个好人的努力。 接下来的日子里,张猛与我逐渐疏远。到了最后,更是形同陌路。 我不怪他。 或许他初与我交往时,也是一片赤诚的。 是我对他的“防备”,寒了他的心。 世间最宝贵的,便是真心。 最易破碎的,也是真心。 至少在这件事上,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于人多处,莫要耳语!” 心若坦荡天地宽,你丁祥喜欢尹媂,我迹天涯也喜欢尹媂。 你追她之前,没有考虑我的感受。 现在我要追她,便也再无需考虑你的想法了! 于是,我一边愉快地做着好人,享受着日益增长的人缘;一边心无旁骛地,继续“追”着尹媂。 可毕竟是被丁祥施了先手,占足了先机的他,到底早了我一步,牵上了尹媂的手。 但我却没有像对丽娜时那样,得知她与陈峰在一起后,选择了退让。保持着一个朋友的身份,该有的克制。 而是继续着,我对尹媂那远超友谊的,无微不至的关怀。 同时,我又不忘与丁祥,诚心地交着朋友。尽力地扮演着,一个好兄弟该有的样子。 在这之前,我已经很磊落地告诉过他:“从现在开始,我要和你公平竞争了!” 我的这个做法,丁祥虽然表现如常。 可那尹媂,倒是率先绷不住了。 迫于左右为难的压力下,她竟然主动与我分享起了,她的一篇日记。 大概的内容,我记得是这样写的: “寒风如刀,刮得人脸生疼。 一场雪后,地面如镜。 哎,偏我又是一个,天生就没有平衡力的女孩子。走在这光滑的地面上,真是寸步难行! 正犹豫时,耳旁传来了他的声音:‘看你小心翼翼的样子,是怕摔倒吗?’ 他是我们班的班长,长得眉清目秀的。若是看不仔细,到像个女子。 最近几日,他总会趁机拿我取乐。 我虽欲反驳,奈何实力不济。 算了,任他笑吧! 大不了原地站着,等他走得远了,我再继续前行也不迟。 我的主意方定,他的声音,却已到了我的耳边。 ‘让我牵着你走吧!’ 男女授受不亲的,他这是要占我的便宜吗? 我本不欲理会,却忽觉一个大手,霍地抓住了我的手腕,拉着我就向前走去。 恍惚间,只怕摔倒的我,本能地反向抓去,竟就这样,与他十指相扣了! 他的手很暖。 就这样吧,我也不算太过吃亏!” 尹媂也是一个文思细腻的女子,这篇日记的内容,我虽不敢保证字句不差。但有着“过目而不忘其意”本领的我,能够肯定的是,我已将她所记录的那段故事的要义,完美复刻如上。 看过之后,我只由衷地,在心里赞叹道:“我屮他妈的,这丁祥果然是个高手!这一回合,我输的是一点也不冤!亏我还常以‘影帝’自居!这他妈‘扮猪吃老虎’的本领,我还差的多呢!” 心服口服中,我又想起了前日里,还曾大言不惭地教导过丁祥,要如何获得女孩子的芳心呢! 我屮他妈的! 真是江湖路险,人心难测啊! 痛定思痛间,我面色如常。 合上日记,微笑着归还给尹媂后,云淡风轻地说了句:“挺好的,祝你们幸福。” 我的话音刚落,尹媂紧绷的神情,瞬间便放松了许多。 我知道,这些日子里,她一定是深受折磨的。 毕竟,我与丁祥是兄弟。 然后,我又对她好到了极点。 最后,她却“背着我”,和丁祥“相扣了十指”。 如今对我的坦白,或许是想让我知难而退吧? 从这一点上来看,尹媂真的是比丽娜,强了不止百倍!至少她直来直去,不拖不欠,坦坦荡荡!丽娜却是犹犹豫豫,瞻前顾后,得陇望蜀! 哎,不过这也是家庭环境所致吧! 若生来五谷丰登,谁又想去当个贼人呢! 《管子·牧民》有云:“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丽娜之所以是丽娜,自然有丽娜的苦衷。只是于当下无用,我们暂且不提。 仅说我见那尹媂眉宇方舒,不免怜爱之心又起,正色道:“‘祝你幸福’,是我站在朋友的角度,对你俩的期许。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会放弃追你的行为!毕竟,你俩还没有走到,结婚生子那一步呢,不是吗?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心甘情愿地,靠在我的肩膀!” 语罢,我纵声大笑! 来吧丁祥,第二回合,正式开始! 尹媂茫然叹息了一声后,便不再与我说话了。 说实话,丁祥遇到了一个,像我一般的人物,也算是他的劫数吧。 但我又真不觉得,我有什么错。 毕竟,至始至终,我都是那个,光明磊落者。 我要当班长,我就说了,并且做了。 我喜欢尹媂,我也说了,并且追了。 还都是在他之前说的、做的、追的。 是他主动选择了撬我所爱,我只是选择了“照单全收”而已。 我不是没有,靠“暴力”解决问题的实力。只是觉得,那个手段,有点太低级了些。 而且,对来自于郊区,从未见过“社会”样子的丁祥,使用暴力,我于心不忍。 马旭裤衩上的破洞,仍在时刻提醒着我,永远不要欺负弱者。 最主要的是,丁祥是十八班的成员,就是我的家人。 我是绝不会,对自己的家人使用暴力的! 我要赢,就要光明正大地赢! 女人我要! 兄弟,我也要! 第一百三十四章 把你宠坏 有时候,我也会想,是不是因为我先一步架空了丁祥的“班长”地位。自知反攻无望的他,才会选择在“感情”这条路上,对我开辟了第二战场。 自幼缺少父爱的人,无论男、女,一定会不自觉的,从遇到的每一个男人身上,学习“雄性”的概念。 至少我的成长,便不可避免地,受到了我所接触过的,每一个同性朋友的影响。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择其不善者而改之!” 感恩每次遇见,让我逐渐优秀。 胜者为王,败者寇。 在情感战场上,我所用的,还是在“班长”之争中,取胜的那套老办法。 在每一个下课的时候,当然,也包括放学,以及所有的周末,尽量把丁祥约出来,带他到处见见“世面”。 目的是让他没有时间,与尹媂接触。 上课的时候,我就会充分利用,“尹媂的同桌”,这个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近水楼台地“对月示好”。 我虽然从没真正意义上的,谈过恋爱。 但我却将每次“失恋”的原因,总结成了一句话:“只要距离拉开了,美就没了!” 像丁祥这种,一看就是有着丰富恋爱经验的男生,自然是不会如我这般“痴情”的。 而且,面对这种“一边是友情,一边是爱情”的局面时,他又明显没有我的“经验丰富”。 渐渐的,他自己就开始主动疏远了,与尹媂之间的关系。 “君子不夺人所爱”,只是表象。深层次的内涵,应该是,“同爱之,‘深’者得!” 丁祥爱惜面子,远胜于其它。 而我只追求结果,不择手段。 我俩之间,没有对错。 有的,只是不同的取舍。 生活中,我处处给足丁祥想要的面子; 众人前,一口一个“班长”,叫的无比亲昵; 私下里,因他年长我一岁,我还以“哥”相称; “社会上”,我又凭着自己的人脉,带着他结识了许多,“传说中”的人物。为了维护丁祥的面子,我还特意在向每一个“名人”介绍他时,都是这样说的:“这是我的大哥,叫丁祥。” 在我以“捧杀”为主的无解“阳谋”下,热爱“虚名”的丁祥,很快便放弃了抵抗。 既然大家都是涉世未深的年轻人,那心中所“求”,自然大同小异。 我让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获得了我以荒废学业为代价,“真刀真枪”拼回来的全部“荣誉”。 为了守住这种“荣誉”感,实力为“零”的他,便只能对我更加依赖。 孙悟空再牛b,他也打不过流沙河里的沙悟净! 想要在心理上,完全征服一个人,最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把对手拽出他的“舒适区”。想办法将其拉到我们熟悉的领域,再与其一决雌雄。 你只要能把老鹰拉到水里,就是小虾米,都可以随便“捅咕”它两下! 在班级其它人的眼中,我才是对尹媂最好的那一个。 事实上,如果不说的话,大多数人是根本就不知道,丁祥与尹媂之间的关系的。 甚至,在我偶尔的“疏忽”中,若是他俩走得近了,还会有人跑来跟我告状。 其中有个叫刘志的男生,平时跟我的关系,处的也还不错。 此人虽然其貌不扬,但却很招女孩子喜欢。也不知道是凭的什么本事,总是在班级里左右逢源,到处“招猫逗狗”。 即便是这样,他却并不讨厌。作为一个男生,连我都非常喜欢,与他相处时的感觉。 他时常挂在脸上的笑容,虽然不“美”,但却很真。每天无欲无求,遇到什么事情,都是一副嘻嘻哈哈模样的松弛状态,很是让人神往。 但就是这么一个,看起来毫无立场,处处“以和为贵”的伙计,甚至都因为偶遇了丁祥与尹媂之间,“背着我”嘀嘀咕咕的样子,而特意跑到我的面前,提醒我道:“你小心点丁祥那小子吧!别你把人家当兄弟,人家却在你背后,偷犯‘江湖大忌’!” 看过《古惑仔》系列电影的,自然都知道,所谓“江湖大忌”,指的到底是什么。 每当大家这样提醒我的时候,我都会洒脱一笑,统一回复道:“人是自由的人,心的归属才最重要。没事的,随他们去吧!” 很快,我便占领了“道德”的制高点。 离名正言顺,差的也不过是临门一脚而已了。 只要丁祥继续爱惜他的面子,那么,碍于面子,他便一定会作出抉择。 早晚而已。 我自然是不急的。 因为,尹媂早已被我无死角的“溺爱”,宠得“找不到北”了。 作为文艺委员,我还利用自己的“特权”,为当时的十八班,定下了一个班歌。 由杜德伟演唱的,《把你宠坏》。 每天,至少播放一遍。 每次,我都会伴着音乐,深情地望着尹媂,纵声高歌。 洗脑的节奏,纯爱的歌词。 很快,便使得她彻底沦陷。 “把爱的细胞都打开, 大脑中充满着, 蠢蠢欲动的期待。 不是我想把你宠坏, 实在是你厉害, 让我舍不得离开。 我预感, 你是为我而来, 不容一秒发呆。 若是错过你, 一百年都感慨。 所谓感情路, 冤家路窄。 现在都明白。 从今后, 看着你好, 看着你坏, 我都捧在怀中, 全部都爱。 看着现在, 看着未来, 我都想让你, 在我纵容里被爱! 曾经为了自己, 一直都随感觉面对爱。 不勉强不刻意来对待。 而你让我改变了心态, 有一种, 真相大白。 一发难收拾, 想去爱!” 就这样,我与丁祥,在尹媂那里的一进一退间,胜负已分。 此时我的人设,早就不是一个“舔狗”了。 而是一个“霸总”。 如果说,我就是十八班里的“王”。 那么,尹媂就是大家唯一能够接受的“后”!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这个班级里,除了我之外,几乎已经没有男生去和尹媂说话了。 在我势不可遏的“进攻”下,丁祥亦是主动的与尹媂之间,划清了界限。 第一百三十五章 陆逊 当十八班里的所有人,都将尹媂默认成了,是我迹天涯的私有“领域”时,“女主角”自己,终于也认了命。 面对着我给予她的,那些“宠爱”时,她也终于不再抗拒。在接受的同时,偶尔还会带上,看似极力掩饰,实则昭然若揭的,甜蜜的笑容。 天地良心,我可从来就没有威胁过任何人。 这一切,都是我那些可爱的“家人”们,对我自发而成的“厚爱”! 在我们那个年代,学校总会在每一个学期中,组织一次“看电影”的集体活动。 那个电影的名字,我已经记不住了。 我也不可能记住。 因为,在那场电影中,我的全部注意力,都在丁祥与尹媂的身上。 在这之前,我本来是要和丁祥坐在一起的。 毕竟,我俩是兄弟嘛! 可在进入到放映厅前,尹媂却突然当着我的面,叫住了丁祥。 她先是红着脸,看了我一眼。在与我的眼神,交汇的刹那,便立即如触电般,迅速的避开了。 不明所以的我与丁祥二人,就这样被尹媂挡住了去路。 但她却不说来由,只是低着头,沉默不语。 因为,她在拦路之前,叫的是丁祥的名字。所以,我又不好率先开口。 就在场面逐渐走向尴尬之时,尹媂像是做了什么决定般,握了握垂于身体两侧的拳头,抬起头,看着丁祥,缓缓说道:“待会儿,你和我坐一起吧!我想和你聊聊!” 此话一出,我的心头,立时一紧。 虽然疼是疼了些,可我却一点也不慌。 只有我知道,牵过手的他俩,才是实际上的“情侣”。 但经过了这么久的战斗后,我深知他们的“关系”,早已名存实亡。 不然的话,尹媂也不用特意寻找着这个机会,去与丁祥聊些什么了。 确切地说,她们应该是早就约好,要坐在一起了才正常。完全没有必要,在临放映前,才极其“偶然”的相邀。 如此看来,我这无死角的“防御”,还是起到了应有的“效果”! 所以,当尹媂明确地表示出,要和丁祥坐在一起的愿望时,我只是十分有风度地,微微一笑,拍了拍丁祥的肩膀,便先他俩一步,昂首挺胸地,走进了放映厅中。 “我特么的一定得抢占一个,绝佳的侦查位置!好能监视他俩的一举一动才好!” 心念及此,我便先鬼祟地,选择了最后一排,靠过道的位置坐定。以待根据实际情况,再做适时调整。 那是一个,“窥”感极强的角落。 可惜,随后而至的他俩,还是在第一时间,便发现了我的位置。 礼貌一笑后,他俩便选择坐在了我的左前方不远处。 “偷窥”不成,我便只好观看“现场直播”了! 从他俩在我的视线里,并排坐下去的那一刻起,无论我再怎么“胸有成竹”,也还是不可避免地,“战战栗栗”了起来。 毕竟丁祥这哥们,可是连续“偷”了我两次家了! 这“黑灯瞎火”的环境下,万一他再来一次“破釜沉舟”,搞出些什么大点的“动作”来的话,我这再好的形势,也难保不土崩瓦解啊! 都说江东出鼠辈。(江东的父老乡亲们,对不起了!要怪,就怪罗贯中老先生吧!) 名声虽坏,却也并不耽误人家吕蒙,“白衣渡江”,大败关羽;更不耽误人家陆逊,“火烧连营”,完败刘备啊! 他俩也就坐下去了几分钟吧,我便已然心乱如麻。胡思乱想间,更是将丁祥那“小白脸”的形象,与陆逊的书生模样,合二为一。 “妈的,要不我还是过去一趟吧!可不能再吃了‘骄傲’的亏了啊!” “不贰过”,是我毕生的追求。 当我深吸一口气,刚欲起身,“亲往杀敌”,以绝后患之时,尹媂突然站了起来。 她的身躯,刚一站的笔直后,便没有丝毫犹豫地,移步到了过道之上,转过身,面向我,缓步而来。 当时的鹤岗,只有一个能看电影的地方,叫工人文化宫。 在那个“电影院”里,就只有一个放映厅。 放映厅很大。 大到将我们整个高一学年,全都装进去后,却还是没能坐满。 因此,我所在的最后一排,只零星的坐了几个人而已。 虽然,我几乎每天都在与尹媂见着面。 更是每天都在与她说着话。 可就算是说着那些,极为“肉麻”的情话时,我也从来都没有如今天这般,紧张、焦虑、手足无措过! 她离我不远。 走得再慢,也用不了几秒钟而已。 但就是那么几秒钟,却好像是走过了几年! 我数月来的期待,就这样悄然而至。 当她已经来到了我的身边时,我却还是木然地望着前方,一动不动,仿佛死了一样。 直到,我听见她的声音含笑,在我的耳边响起:“你不打算给我让个地方吗?” 那一刻,自以为全程掌握着,这场“追、逃”大戏主动权的我,瞬间变成了,尹媂手中的提线木偶。 身份转换间,我也只能是她说什么,我便干什么了。 并肩而坐中,我俩又沉默了半晌。 还是她,率先开口道:“你不想知道,我和丁祥都聊了些什么吗?” 因为她手中的线,暂时只控制住了我的身体而已。所以,我那习惯“装b”的灵魂,还是可以如常地指使着我,骄傲地回复道:“如果你想说的话,我倒是愿意听听。” 相识已久,尹媂早已习惯我的“无理”。 她顿了顿,沉声道:“我跟他提出了分手。” 听到此话,我的第一反应,自然是欢喜的。 但却不知道为什么,在那些欢喜中,又夹杂了许多落寞。 或许是在我的视线里,丁祥那孤单的背影,使我有些感同身受吧! 我虽然一直将他视为对手,但也确实把他当成了朋友。 如果,你也有这么一个朋友,你说什么,他就做什么。 那么,只要你还有点良心,就会如我一样,不会忍心去做一些,伤害这个朋友的事情的。 第一百三十六章 回家 可落寞的成分再高,终究也抵不过,欢喜的力度。 既然尹媂那样说了,我不禁好奇地问了句:“那他是怎么回答的?” 听有此问,尹媂立马学着丁祥的口吻,如实回道:“他说,‘我知道了。你快点去找天涯吧!他在等你呢!” 此话一出,我他妈竟然有点感动。 但感动之余,我不免又有些郁闷。 心中自嘲道:“我屮他妈的!本来是个大获全胜的局面!被他这么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后,却愣是给掰成了‘五五开’的结果!” 男人之间的关系,挺有意思的。 可以是兄弟、父子,也可以是敌人、对手。 但绝对不可以是朋友。 因为,“朋友”,是平等的关系。 而男人之间的相处,永远都不会平等。 只会在一番“明争暗斗”后,达成一个暂时的平衡而已。 如此说来,我和丁祥的关系,便从来都不是朋友了。 就在我为他在最后的时刻,展示出的“翩翩”形象,感到些许不爽之时,忽觉自己的肩膀一沉,尹媂竟然就那么毫无征兆地,将头靠了上去! 同时,在我正对她那一侧的脖颈处,迅速地传来了一阵,酥痒中又带着些许温热的,异样感觉。 “酥痒”的,是她的头发,蹭在了我的皮肤上所致。 “温热”的,是她的呼吸与体温,正不断地侵蚀着我的“肩头”。 这是我这辈子,有记忆以来,第一次与妈妈之外的女生,如此近距离的接触。 心潮澎湃间,不免全身僵直,头皮发麻! 好半晌后,她又喃喃地说了句:“你赢了!” 是啊,我不止是赢了。 我还赢“麻”了呢! 尹媂果然如我当初所言,主动地将她的头,乖乖地靠在了我的肩膀之上。 可接下来,我要干什么呢? 嘴上的功夫再厉害,不过是脸皮厚点即可做到。 但见了真章,到了该“动手”的时刻后,我却和她玩起了,“一二三,木头人”的幼稚游戏! “真金不怕火炼,狗肉难上大席”! 我这块偶然间,上了大席的“狗肉”,从她靠过来的那一刻起,便已化成了一滩“烂泥”! 接下来的时间,直到电影散场,我俩就保持着这个姿势,默然不语,一动未动。 时钟,或许偶尔可以停摆。 时间,却从不会为谁停留。 如果世界,可以定格在那一刻,该有多好? 当结尾的字幕,滚动至最后一行时,没有彩蛋,灯光骤亮。 偌大个放映厅中,便只剩下了我们两个,“依依不舍”的观众。 终于还是到了,“分开”的时候。 依然是她先开的口:“我们还在这里待着吗?” 话音刚落,早有进场打扫卫生的工作人员,替我做出了回答:“那两个同学,电影都散场了还不走?等啥呢?快走吧!别耽误我们下班!” 人总是这样,明明可以潇洒的离开,却偏要拖到狼狈之时。 如果说,刚才我的浑身酸麻,乃是受外界刺激下,血液极速流通导致。 那么,当我被人驱赶之时,全身无力到难以站立的症状,则是由于保持着一个姿势近两个小时后,全身血液停滞太久所引起的。 见我摇摆不定,身躯不稳,尹媂取笑道:“麻了?” 我虽呲牙咧嘴,不置可否。心中却称奇道:“同样是一动不动,为啥她就没事呢?” 正迟疑间,忽然一声闷响,她已跌坐在地。 “哈哈哈哈!”我一边大笑着,一边下意识地起身,想要将她扶起。却自顾不暇,同样趴在了,她一旁的地面上。 哎!现在想想,我是真的愚蠢啊!多难得的一次“意外”,我为啥偏偏瞄准了地面去趴下呢? 但我的愚蠢,又何止这一时? 在送尹媂回家的路上,我明显感觉到了好几次,她对于我应该牵着她手走的暗示。但我却只是因为,想起了她那篇日记中的内容,而自顾自地吃起了醋。 负气之余,我便全程都对着她的暗示,佯装未觉! 当时的我,总想着还有明天,还有下次。 既然来日方长,我又何必急于这一时? 当我天真的以为,美好的高中生活,才刚刚开始。而我的初恋,亦将随着我的青春,在我所热爱的十八班之中,激烈燃烧。 当历尽千辛,自从出生起便孤苦伶仃的我,第一次来到了幸福的门口。只差一步,便可到达那梦想的彼岸时,命运,却再次跟我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电影日”后的第一天,回忆着肩膀上甜蜜的“沉重”,为赢“麻”了的感觉,兴奋到一夜未眠的我,如往常般,早早地来到了学校,打开了班级的大门。 那时候的我,只把妈妈和老庞的家,当成是睡觉的地方而已。 只有每天上学,亲手打开十八班的大门,并将自己的身体,挪入教室中时,我才算完成了,“回家”的行为。 初尝幸福滋味的我,犹如服下了一剂猛药。 虽然一夜未眠,我却像是被某种“魔神”附体般,有着使不完的力气! 无处宣泄中,我毅然决定,将我的“家”,彻彻底底地打扫一遍! 就这样,我哼着歌曲,扫把与拖把轮番上阵,“七扯咔嚓”间,便将“我家”的地面,“焕然一新”。 时间尚早,余力尚足。 我又拿起了抹布,将“家人”们的桌椅板凳,逐个的擦拭了起来! 八十五个人,就是八十五套桌椅。 当我擦拭到一半的时候,便陆陆续续地有家人“回来”了。 我的这种行为,虽不常见。 但无论是多么“不正常”的事,只要做事的那个人是我,大家便会觉得,一切又似乎都正常了起来。 受到我的感染,许多人还会与我一起,做着“不正常”的事情。 就像那天,“早来”的“家人”们,看到挨个擦拭座椅的我时,免不了会问上一句:“你干嘛呢天涯?咋还搞起大扫除了?” 我如实回答道:“来的太早了,又待着没事干。看到大家的桌椅有些脏了,就想着擦一擦,顺便消磨一下时间。” 第一百三十七章 活着 这句话,如果是换成别人来说。或许听者们只会觉得,这个人可能是有病。 但说这句话的是我,他们不但会会心一笑。还会拿起另外一块抹布,学着我的样子,去擦拭那些,我还没有来得及擦到的桌椅。 若“桌椅”的活干完了,他们还会主动去擦拭门窗! 毛主席说过:“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赤诚的爱,终有回响!” 等到班主任来上班时,教室内虽不敢保证一尘不染吧,但至少窗明几亮。 那一天的她,脸色非常不好。愁容满面的坐在讲台后的椅子上,对于“办公场所”的显着变化,全然未觉。 现在想想,十八班的“问题”,其实早就很严重了。我这个“文艺委员”,先是利用手段,架空了“无知”的班长。然后,又利用“善良”的同学们,架空了班主任在一个班级里的威严。 如果是大学的话,倒还正常。 但那是高中,还是一中。是诺大个鹤岗市,在教学领域,唯一拿得出手的“作品”。 在这个只追求成绩的大型集体中,怎会允许有这么“牛b”的班级存在? 牛b到,班主任就像某个任课教师一样。而任课教师,不过就是某个随时会被赶出班级的“打工人”而已。 我们这群花着父母的钱财,不能给社会创造价值。只会吃饱了撑的没事做,到处惹是生非混日子,还自以为是“燃烧”热血青春的年轻人。围绕在我这个,好像全世界都欠我的,谁都对不起我的“垃圾”人身边。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不好好学习也就算了,脑子里还净想一些荷尔蒙的“事情”。 高喊着“年轻就是资本”,坐井观天。怪叫着“不自由、毋宁死”,夜郎自大! 于人性,我们或许没错。 于天理,物竞天择。不能适应社会,又无力改变现状的我们,发展下去,被淘汰掉,已是唯一结局。 活着的人,才有资格讨论“对、错”。 我提前透支着自己的青春,不惜“自焚”,以求存在的感觉。却要拉着整个十八班,八十五名同学一起,去为我“殉葬”。 还美其名曰:“我爱你们,你们都是我的‘家人’!” 那时的我,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自私。 只十分的笃定,我就是在赤城的爱着,我所遇到的一切。 那个我连姓什么都没有记住的,高中时期的第一个班主任,在临上课前的晨读中,就那么黑着脸,心事重重地坐在那里,一言不发。 班级的多媒体大喇叭里,正播放着谢霆锋的《活着viva》。 那些激昂的节奏和热血的歌词,与挂在班主任脸上的阴云,极不相符。 晨读的时间放流行歌曲,全一中估计也就只有十八班才会这样了。 若不是那天的我,尴尬的不知道该与坐在我身旁的,满脸通红的尹媂,说些什么才好。只能呆坐在椅子上,目视前方的话,我是绝对不会注意到,那位在“我的”十八班,已如“透明”般存在的班主任的。 直到课前的预备铃声响起,她才终于抬起头,恰好与目不斜视的我,眼神交汇。 她迟疑了一下,对我说道:“天涯,把歌关了吧!” 若是换做平常,我一定会推脱一句:“不急,离上课还早!到时候我会关的!” 但那天,我刚好想要暂时地脱离开,这有些“局促”的处境。所以,在听到班主任的吩咐后,我立刻便逃也似地弹射而起,快步来到了多媒体讲台旁,熟练地操作了起来。 我离操控台的距离,显然不是最近的。但我不发话,没人敢关掉我放的音乐。 当然,就算他们敢关,也关不掉。 因为操控台的钥匙,在我的手上。 随着歌曲一同停止的,还有班级内的嘈杂。 当一件事情已经形成了习惯,太过明显的变化,难免引起人群的好奇。 又是反应迅捷的李毕,首先打破了沉默,尖声吵嚷道:“这不还有时间吗?咋关了呢!我还没听完呢!” 他本欲再说些什么,发现我的瞪视后,只好瘪着嘴,眼神逐渐变得“无辜”。 我知道,他其实是想替我说话。 我看了看表,又好奇地看了看班主任,亦是想她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毕竟放歌这件事情,是我这个文艺委员掌控的“领域”。就算她是班主任,也不能随意干涉。 “你回座位上去吧,我有个事要宣布。” 长久以来,这还是她第一次用那种不冷不热的态度,和我说话。 被吊足了胃口的我,下意识地选择了乖乖顺从。 就在我走向自己的座位时,她低沉的声音,再度自我背后响起:“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接下来的期末考试后,将会有三个班级,被取消‘番号’。我们十八班,就在被‘拆’的三个班级之中。” 那天,好像是班主任第一次对着我们,说“我们”。 第一次之后,这个“我们”,便很快将不再是“我们”。 她的话音刚落,我便感觉自己的灵魂,仿佛瞬间被人抽空般,一片茫然。 虽然我并未停下脚步,但继续行走着的,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就这个事,我说完了。你们准备上课吧!” 当“我们”再次变成“你们”后,我听到了一阵急促的脚步,紧跟着,便是开门的“吱呀”声。 我的“尸体”,回到了自己的座位,转过身,坐下去。空洞的眼睛,望着空荡荡的讲台。心脏仿佛停止了工作般,独自攥着全部的血液,不再向外输送。瞬间干瘪的血管,使得我的肉体,再也无法感受到任何温暖。 冷,彻骨的冷。 战栗,止不住的战栗。 突然,我眼前的画面,开始有节奏地晃动了起来。 原来是尹媂,正在轻摇着我的胳膊。 “天涯,天涯……” 在她轻柔而又急促的呼唤声中,我那逃逸的灵魂,重新回到了体内。 我转过头,看向她。 很陌生。 第一百三十八章 假面成真 “天涯,你别吓我!你怎么了?你有心脏病,千万不能激动!” 我笑了,我是骗你的啊,傻瓜! 在这种氛围中,我的笑容,应该是十分“诡异”的吧! 不然为什么我一笑,就把她给吓的趴在桌子上,哭泣起来了呢? 我转过头,不再看她。 我想哄她,可是我回不了神。 我忽然发现,十八班里的,所有的家人们,此刻,都在回头注视着我。 那些迷茫的眼神里,似乎都在等我拿个主意。 而我又能有什么主意呢? 诡异的笑容,再度自我脸上浮现。 两行热泪,顺着我的脸庞,滚滚而下。 我的脸,应该是冷冰冰的。 因为,那两行眼泪,很烫! 让我始料未及的是,早已与我不再亲密的张猛,竟然是第一个开口安慰我的人:“没事的天涯!咱们都不走,哪都不去,就不拆!” 终于有人打破沉默,许多人立即附和道:“对!咱们就不走,看学校能拿咱们怎么办!要不咱们现在就集体找校长去吧!” 群情激奋间,李毕亦开口对我说道:“哎呀!多大个事啊!你哭啥啊天涯!咱们八十五个人,一起去抗议,准没b事!” 此话一出,李毅大骂道:“你快闭嘴吧!屮你妈的!不他妈的因为你,害的咱们班被全校连续通报了一周的时间,咱们班能拆吗?我看就把你一个人踢出去,正好!” 又有许多人,对李毕指指点点地附和道:“对啊,大傻b,就怪你!” “也不能全怪我吧?跟我有jb毛的关系?我还能有这么大的能耐?”对于这个罪名,李毕明显有些不服。 李毅朝李毕丢过去一本书,大骂道:“屮你妈的,你还犟嘴!我现在就干死你!”说罢,他就欲起身。 “你们别吵了!” “就是啊!光吵吵有什么用啊?还是想个办法吧!” 都说女孩子是情绪化的动物。但在这一刻,她们的表现,却明显比班里的男孩子们,要理智的多。 “拆班”噩耗,带来的混乱,一直持续到了上课铃声已经打响,却仍无停止的迹象。 看着眼前的纷扰,我的大脑却是一片空白。 “主意”一向很多、很正的我,突然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我看了一眼,仍趴在我身旁的桌子上,轻声抽泣的尹媂。 又忍不住的,嘴角上扬。 我也不知道我在笑什么。 可能是因为,她哭泣的行为,让我觉得自己,并不孤独吧? 不止是尹媂。 所有人的激烈的反应,都在告诉着我,这一回,我不再是孤单一个人。 可除了让离别的痛苦程度,成几何倍数的增长了外,“人多”又能改变什么呢? 茫然之中,我站了起来,离开了座位,径直走出了班级。 在路过李毕的时候,他迅速地低下了头,表情还有些惭愧。 “雪崩之下,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所以,十八班被拆这件事,又怎么能只怪李毕一个人呢? 我忽然很纳闷,作为我们班的班长,丁祥为什么会出奇地安静呢? 因为我一直都没有听到,对于十八班即将原地解散这件事情,他发表过什么看法。 心念及此,我前行的脚步,停顿了一下。很想回头看一看,丁祥此刻的表情。 “呵。” 可最终,我只是情不自禁地笑了一下后,便决然地走出了班级。 他是哭是笑,是吵是闹,是痛不欲生还是喜不自胜,又能改变什么呢? 既然什么都改变不了,他的表情,也就没什么好看的了。 当我刚一从座位上站起来后,班级内立刻便恢复了安静。 虽然,我没有与任何人做过眼神上的交流。 但我相信,在我从座位上走出班级的过程里,一定再次吸引到了,所有人的目光。 他们一定还在等待着,我可以说些什么。 我从来就不是一个自不量力的人。所以,对于这种事情,我比谁都清楚,结局不会因为我说了什么或者做了什么而更改。 但我又必须要有些“不寻常”的反应,才能对得起大家的“期待”。 “默然不语,走出班级,消失一天。” 就是我唯一能够想到的,可以暂时“解决”问题的办法。 只要我一个人,代替所有人去做出了“反应”,十八班就会暂时的“运转如常”。 当我走到门口时,才发现我们的数学老师,已经站在了那里。 她将一摞教案抱在胸前,脸上还挂着一抹奇怪的笑容。 从她匀称的呼吸中,可以看得出来,她应该是站了很久了。 在我路过她时,她看了我一眼,并没有问我要去哪里。只是闪过身,给我腾出了一条,离开的路。 直到后来,我又知道了一个事实。 那三个将被取消“番号”的班级,是由整个学年的所有任课老师,通过不记名投票的方式,公选出来的。 当我知道这个事后,我也才终于明白,为什么我会觉得数学老师的笑容,是奇怪的了。 因为那个笑容,是只有胜利者在面对失败者时,才会露出的表情。 包括十八班在内的,这三个不幸“早夭”的班级,都有着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团结”。 而且,在这三个“团结”的小集体中,都没有“老师”的位置。 现在想想,在高中之前,说一个班级“团结”,却不是团结在老师的周围,这本身就是一种问题。 在得到“分班”消息的那一天,是我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没有目的的逃课。 又或者说,我是有目的的。 我的目的,是为了让同学们都看到我逃课了,而选择的逃课。 从那一刻起,我再次活在了别人的“目光里”。 “假面”戴得久了,便与皮肤粘连到一起,再也摘不下来了。 我活着。 却在做着,别人认为的,我应该做的事情。 就像作为十八班的“无冕之王”,我的班级被拆了,我就应该做出些“过激”的反应,那才正常! 我会逃课,只是因为,我想证明自己是正常的! 第一百三十九章 痛苦 我不敢去变得真实。 因为真实,会“杀死”,在十八班的“我”。 那个“我”,才刚刚拥有了,梦想中的一切。 就算,我马上又要失去这一切。 据说,我逃课的那一个上午,有许多人在找我。 其实,我就待在了足球场边,一个本应是很容易被人找到的地方。 但直到放学,我也始终没能等来,找到我的人出现。 十八班的“拆班”事件,与以往我经历过的那些离别,有着很大的不同。 妈妈第一次丢下我的时候,我才只有八个月大。 无所谓。 因为爷爷在抱着我,我还有奶粉可以喝。 爸、妈离婚,一次又一次打架分开的时候。 我虽然会恐惧,会害怕,但还是无所谓。 因为爸、妈本身就没有时间陪我。早已习惯了独处的我,只要看不见他俩打架的画面,就感受不到伤害。 而我早早便没有了爸爸这件事情,只会成为一生的隐痛。这痛会一直伴随着我,直到我的死亡。 我却永远不会因它而死。 在以往匆匆而过的那些个学校里,我又只是一个,随波逐流的过客而已。 与那些个“喜欢”的分别,亦不会使我真的伤心太久。 因为,我本来就是一个,习惯了“离别”的人。 直到,我拥有了十八班的那天后,一切都不一样了。 我第一有了,“主人”的感觉。 我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家”。 我第一次有了,看起来都是围着我转的“家人”们。 我还第一次看见了,爱情的样子。 这一切,随便单拎出来哪一样去舍弃,都将带来常人难以承受的苦楚。 而我要面对的,将是同时失去这一切的痛! 那些别人生来就有,而我却生来即无的人和事,我虽羡慕,但从未嫉妒。 可一无所有的我,终于通过孜孜不倦的努力与求索后,才刚有了一切,却眼见就要失去。 当时的我,如何挺住,这种比你得了绝症,大夫又给了你一个明确的死亡时间,还要难过的痛苦? 眼见着要死,是全世界失去了你。 痛苦的,是别人。 十八班的“拆班”,对我来说,是给了我一个,将要失去全世界的倒计时。 肉眼可见的,是生不如死! 在进入到青春期里最躁动的年纪后,真正的“自我”,才刚出现不久。 所有的感受和情绪,都处在最敏感、脆弱的阶段。 随便一点变故带来的后果,都会被无限放大。 我的天,终于塌了! 我试过去求助我的妈妈,希望她可以帮帮我。 毕竟她的大哥,我的大舅,已经是我们城市中的一号人物了。 据说,他还曾经有恩于我们学校的校长。 也正因此,妈妈才只花了一万块钱,便让我自费入了一中。 若按照“市场价”收取,应该是三万。 但当我带着“阻止拆班”这个天真的目的,找到妈妈时,却理所应当的遭到了拒绝。 妈妈的原话是:“你好像有病!就为这点事找你大舅去说话?张嘴三分利,不赔也够本!你咋想的你?拆个班而已,多大点事!你是不是早恋了?要和你喜欢的女生分开了,难受是吧?” 她还说了很多,但我已经忘记了。 因为我的心,已经随着那最后一点点希望,死了。 我大概确实是恋爱了。 但纵有一万个尹媂,也抵不过一个十八班在我心中的分量。 “家”都没了,“爱”往哪放? 我原计划,只逃一天。 然后,就真的像个癌症晚期的患者一样,努力去珍惜,那仅存的,可以和“家人”们相处的时光。 但我却一直逃了很久。 尹媂也找了我很久。 中途我和她见了两次,相顾无言。 她帮不了我。 我也帮不了自己。 谁都帮不了我。 我也帮不了任何人。 事实上,除了我之外,似乎谁都不需要帮助。 我已经“死”了。 临期末考试前几天的一个深夜,我还潜入到了学校之中,回到了十八班,用四张桌子,拼成了一张床的形状,在上边睡了一宿。 夜晚黑灯的教室,有一种静谧的美。 月光洒在桌子上,折射着我的孤独。 我以为,我一定会失眠。 而我也确实就是那样准备的。 我想睁着眼睛,好好陪着我的十八班,再待最后一晚。 只因我还没有见过,午夜的它。 结果,那却成了我这辈子,睡过最踏实的一觉。 一个人的时候,我总会因为寂寞而失眠。 但躺在十八班里时,我的心早被熟悉的一切,塞得满满的了。哪里还容得下,寂寞的位置? 我是真的很痛苦。 但一开始时,我并没有真的像自己表现出来的“那样”痛苦。 直到为了“痛苦”而痛苦的痛苦,叠加上这件事情本来带给我的痛苦,才构成了一个,足够将我击垮的痛苦。 天塌后不久,我也垮了。 期末考试,我没有参加。 拆班的那天,那些“幸存”班级的班主任,拿着分配到各班的名单,来到了十八班的门口。点着名字,分享着各自的“战利品”。 这个过程,是尹媂后来说与我听的。 连期末考试都没有参加的我,又怎么会去到分班的现场,被人像个“东西”一样,点来点去的呢? 我承认,那一刻的我,表现的很懦弱。 只因我的“假面”,不允许我表现出勇敢。 结果就是,因为我的缺考与“失踪”,老师找到了校长,校长找到了我的大舅,大舅告诉了我的妈妈。 然后,妈妈又找到了我。 搞笑的是,找到我时,她竟然又没有骂我。 她总是后知后觉的,对我表示出理解与爱。 每当“命悬一线”的我,请求她的帮助时,她永远只会给我补上“最后一击”。 然后,再使尽浑身解数,把已到鬼门关口的我,强行给拽回来。 乐此不疲。 最后,我去了十班。 新班级的班主任,对我很好。 这或许与妈妈在见她的第一面,就慷慨地送了她一个玉镯子,有一定的关系吧。 但这并不能改变,我的高中生活,注定要在痛苦里度过的结果。 第一百四十章 四大魔头 从未拥有过的人,不会痛苦。 拥有过再失去,才会痛苦。 很少有人,会因为贫穷而自绝于世。 那些“跳楼者”,往往都是拥有过一切,再又在一夜之间,失去了一切的人。 “看成败,人生豪迈。不过是重头再来!” 在这之前,我永远都想不到,有那么一天,我会被刘欢老师的歌曲所激励。 可当我真的又一次试着拿起书本时,却发现我已经无论如何也看不进去了。 在尹媂与丁祥之间,我选择了后者,作为十八班的延续。 每次下课,我都会跑到丁祥的新班级门口,把他叫出来,胡乱攀谈一阵。 当赵阳带着“黎明帮”的势力,进入到一中之后,很快便“打”出了自己的威名。 借着以往的交情,我经常会与他熟络地互相打着招呼。 当然,当时我确实是天真的以为,和他结下友谊的那个人,是“我”。 直到后来,在偶然的一次聊天中,我才知道,原来是他和他背后的“太子党”们,早就调查过我的身份。知道了我的大舅,是本地的第一开发商。 换句话说,无形之中,我其实一直是在受着妈妈的保护。 他们之所以会“尊重”我,或许一直就与“我”无关。 除此之外,还有我的表哥。也就是我大姨家的那个孩子,是继我的爸爸那一辈人之后,最新崛起的下一代“大哥”。 进入千禧年之后,“社会”与官场之间,基本上完成了相互依存型的捆绑关系。 如果没有保护伞的话,即使你混的再“硬”,也不过就是个随时“进宫”的“江洋大盗”而已。 真正的“大哥”,必须要有官二代的参与,才能被“社会”所承认。 在我意识到,自己其实是手握着一手王炸之前,我已经自以为是“单枪匹马”地,战斗了很久了。 我的生活,曾经有过无数次,回到正轨的机会。 比如我的新班级,就是一个“正常”的,以学习为主流的优秀集体。 在这个集体中,像我这种人,自然是找不到存在的感觉的。 但在丁祥的班级,我却很“出名”。 在他们的眼中,我虽不是“黎明帮”的人,但却是“黎明帮”的朋友。不仅如此,就连学校里的“太子党”们,看见我也总是客客气气的。 但在十班这些“读书人”的眼中,什么太子党啊,什么“黎明帮”的,不过是一群无所事事的“笑话”而已。 只会遭人唾弃。 位置不同,眼界就不同。 同样是一泼屎,农者看见了“生物肥”;医者拿去分析了病理;人看见了脏东西,主动选择避开;狗却看见了食物,摇着尾巴猛扑了上去。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翻译过来就是:“在同一个事物中,你看见了什么,相应的你就会是什么。与这个事物的本质,毫无关系。” 所以,当你看见了一条狗在吃屎,好心好意的想要阻止它,甚至揍它时,它一定不会感激你。它只会觉得,你是要和它争抢那泼屎去吃! 那段时间的我,就像一条正在津津有味地吃着一泼“屎”的狗。 只会对每一个试图阻止我“吃屎”的人,一边吠叫着,一边露出我锋利的牙齿。 当丁祥的同学们,都为他能有我这么一个,经常会出现在他班门口,找他玩耍聊天的“朋友”,而表示出羡慕与嫉妒时,丁祥也对“屎”的味道,产生了浓厚的好奇心。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认识了他们班级的,一个叫做吴鑫的哥们。 我猜,应该就是吴鑫对我的崇拜,最终影响了丁祥的“判断”。 但最可能的是,因为丁祥自己非常喜欢这种,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走在我的身边,就可以受到众人“追捧”的感觉,才会非常乐意与我“厮混”的。 通过吴鑫,我又认识了他的表哥,王宇。 那是一个,真正想“混”的人。 王宇和我们同届,是矿务局中学的学生。 在十班待的极其无聊的我,便总会约着他们一起逃课。 他们也从未爽约。 任何时候,只要我想,他们就会奉陪。 后来,几乎形影不离的我们,逐渐有了自己的名号,“四大魔头”。 名号有了,自然就要排排“座序”。 因为赵本山的关系,姓吴的吴鑫,便很自然的排在了“老二”的位置。 我很想当老大。 因为我确实就是这四个人里,最大的“魔头”。 可我还是假惺惺地,拿出了三张扑克牌,把排名交给了“命运”。 最终的结果,抽到了a的丁祥成了大哥, 吴鑫是二哥, 吴鑫的表哥王宇,是三哥。 我他妈的成了老四。 虽极不情愿,但愿赌服输的我,还是就这么亲切地叫了起来。 我是一个,找不到生活目标的人。 所以,我总需要有一个人或集体的出现,让我可以为了他\/她\/它们,努力地活下去。 尹媂与我之间,经常互相写写纸条。 但距离远了,我与她的感情,也就有些淡了。 事实上,距离只是个借口。 真正让我俩的感情变淡的,是我与丽娜之间又产生了联系。 但说穿了,这还是距离的远近,导致的结果。 丽娜的班级,与我的新班级,在同一个楼层。 而尹媂的班级,在我的楼上。 有好几次,我拿着“回信”去找尹媂的路上,偶尔碰见丽娜时,心里都会觉得不好意思。 总觉得是我辜负了自己的承诺,有点对不起丽娜。 现在想想,我可真他妈是个大傻b啊。 人家和陈峰在一起的时候,何时又曾考虑过我的感受呢? 承诺,应该是说给“信”的人听的。 谈恋爱不是“自嗨”,两个人的事凭啥你一个人去承受? 直到某一天,我偶然间读到了两汉时期的《古艳歌》,方才有些释怀。 “茕茕白兔,东走西顾。 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原来千年以前的老祖宗们,便有着与我同样的烦恼了。 或许我念念不忘的,并不是旧人。 只是当初那个,单纯的自己罢了。 第一百四十一章 渣男 最是未得到,从来最想要。 如果,一开始我便和“艹亻忄”分在了一个班的话,便不会有后面的人出现了。 如果,我忽然遇到了夏萍的话,可能我又会毫不犹豫地放弃所有人,毅然决然地奔向,“童年”的自己。 但生活,没有如果。 我并不是真的想“混”,骨子里的我,还是一个爱学习的孩子。 当打架、逃课的事情做的多了时,我也会感觉到无聊。 于是,在十班的第一个期中考试前,我再次努力地看了几天书。 结果就是,我考了第三十名。 这是一个,自视甚高的我,无法接受的成绩。 当习惯了,一旦努力,立刻便会取得成功之后,我极度排斥这个,仅在“中游”的自己。 我记得小学的时候,我第一次考试考到了第五十名。 当妈妈嘲笑我时,我还会十分认真地安慰她道:“别怕妈妈,这有什么好丢人的。在我的身后,还有二十多个人呢!” 当我尝试过、并且习惯了“排头”的感觉后,再落入“中层”时,竟然痛苦到想死! 于是,我又开始耍了起来。 这次是真的耍,没完没了的耍。 在家里耍。 只为迫使我的妈妈,找人再给我转到文科班去试一试。 很快,妈妈便妥协了。 她总是无法抗拒,我以学习为理由的要挟。 又或者,她只是为了弥补,因为当初她的“食言”,而给我带来的伤害。 她和大舅的事业,做的越来越大。 而我却变得越来越“穷”了。 吃得饱,穿的暖的我,并不是真的贫穷。 而是当我有了更多的野心与需要后,才开始变得“贫穷”的。 那段时间的我,疯狂的爱上了篮球与足球。 我可真是天赋异禀。 尤其是足球。 在中国,聊足球。其实挺搞笑的。 但中国真的不缺足球人才,缺的是培养人才的制度。 是家长们,不允许自己的孩子们,走向以足球谋生的道路。 当然,就算允许。也极少有人,可以花得起那份“重金”! 当年,想要从一个城市队,一路踢到国家队。没有个五百万以上的投入,基本上想都别想。 可就算你进了国足。想上场踢一次球,根据相应的赛事大小,那也都是明码标价。 花钱买来的“热爱”,便只有去“踢假球”,才能把花掉的钱赚回来。 就像当官一样。 你的官帽子,是拿钱买来的。 总要再换回更多的钱,才不会吃亏的,对吧? 愿意散尽家财,只为荣誉。实现信仰,只为做好事的人,还是极少数的。 不然的话,也就不会偶然间出现那么一两个后,便会青史留名了。 华夏文明万年,有过名字的众生,又何止千亿。 因“廉”而留名者,屈指可数! 其概率是何其的低? 说的远了。 且不要说踢足球为生了。 就算是以足球为乐,我的妈妈都会大骂我不务正业。 有同样遭遇的,不止是我。 在我们学校,总与我一起踢球的那些伙伴们,各个身怀绝技。 可最终,无一不是在家长的胁迫下,放下了足球,走上了高考的独木桥。 其实妈妈在我的身上,花了许许多的钱。 但却始终未曾给我买过,一双八十块钱的足球鞋。 当然,也未曾给我买过一双,稍贵一点的篮球鞋。 类似于这两双“鞋”的事情,在我的生命里,发生过太多太多次了。 也正因为此,我才更加的厌学。 我只想早点赚到钱,实现自己的各种小心思和小愿望。 许多年后,当我在三亚的一个小区里,看见了许多本地的孩子们,光着脚丫,踩在水泥地面上,“飞天遁地”的玩着篮球时,我真的汗颜了! 再想到当初那个,心念着篮球鞋而怨天尤人的自己时,羞愧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内心极度自卑的人,才会苛求身外“装备”的好坏。 打篮球的快乐,从来就与鞋无关。 负罪于电脑事件也好,感怀于一直没时间管我也罢。 妈妈最终还是花了钱,又给我转到了文科班。 高一还没上完,我就已经去了三个班级了。 因此事件,坊间开始谣传:“这他妈的鹤岗一中,好像是迹天涯他家开的!想去哪就去哪!想干啥就干啥!” 受此感染,我的“名声”,更加的响亮了。 相应的,另外三个“魔头”,亦是随着我一同“扬眉吐气”了起来。 我所在的文科班,是七班。 班主任叫王金花,是教历史的。 在我加入之前,同样是受到“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感召,班级里一共才有五十五名同学。 这与理科班动辄七、八十的人数,有着鲜明的对比。 更关键的是,这五十五名同学里,男生只有十人。 也就是说,直到我去了之后,七班才终于凑出了,一个男子足球队的人数。 但这些,不是重点。 当然,你们看到的,男、女人数1:5的夸张比例,也不是重点。 重点是,丽娜,就在这个班级里! 天地良心,转班之前,我真的不知道我会来到丽娜的班级的。 我真的就是想换到文科试一试,看看自己能不能把学习成绩跟上来。 毕竟,语文一直就是我的最强项。 可他妈的报到那天,在发现自己竟然和丽娜分到了同一个班级之后,我的所有目标,立刻全变了。 兴奋莫名的我,瞬间便决定,先将学习的事情放一放。一切,就等我把丽娜追到手里再说也不迟! 毕竟,我是一个天才! 只要我想,就没有办不到! 我才刚一坐到,王老师给我安排的新座位上后不久,便收到了丽娜传来的纸条。 “我好开心啊!当你进到班级的一刹那,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前阵子,你和我说你要转文!我还以为你在开玩笑呢!欢迎欢迎,热烈欢迎!呱唧呱唧!哈哈哈哈……送你一万个笑脸!” 看着熟悉的字体,我亦是感到了一阵眩晕。 长久的期待,仿佛就要成真! 渣男就是渣男! 第一百四十二章 信仰 当我回复丽娜的小纸条时,尹媂已经彻底的被我抛到了九霄云外! 在装b天性的促使下,思来想去的我,只潇洒地写下了这样一段话:“开心就好,也不枉我,为你而来!” 俗话说的好:“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从出生起,我们便会在周围人的胁迫下,做着一些不是发自内心的事,说着一些言不由衷的话。 凡是过着集体生活的动物,皆有两面性。 一面是“天性”,即真正的你。 一面是“社会性”,即别人眼中的你。 “社会性”的你,又分为“内、外”两层。 内层,即在“家人”面前的你。也就是在“亲密关系”中的你。 所谓“命”好的人,就是在“内层”关系中,可以大胆地做真正的自己,不用担心受到伤害的人。 外层,也就是在非“亲密关系”的,“外人”眼中的你。 所谓“运”好的人,当然就是在面对外人时,也可以率真的做“自己”,并且被大家所接受的人。 “命运”好坏,从来就与贫、富,贵、贱,毫无关系。只与你所经历的一切,带给你的心境有关。 还有什么“命运”,能比开心快乐的做自己,更好的呢? 许多在“亲密关系”中,得不到“满足”,甚至童年的记忆里,压根就没有“亲密关系”的人,便会分不清“里、外”。 这又会走向两个极端。 要么,就是对遇到的每个人,都视如家人,极其热忱。 要么,就是对遇到的每个人,都视作外人,极其冷漠。 我就是那第一种人。 而无论是以上哪种,都注定是一个“孤独”的人。 为了更好的融入“社会”,我戴上了一层又一层的面具。 这就导致了,别人喜欢的那些个“我”,都不是“真我”。 如果说,我费尽心机的追来了许多“幸福”。却反过来要被这些“幸福”,将“真我”囚禁。 那么,这些“幸福”还算是“我”的吗? 既然,“真我”已经被“囚禁”。 那么,到底是谁在享受着,这些“幸福”呢? 答案是,那些爱上你的那些“面具”的人。 收到我回过去的纸条后,我曾几度回过头,与丽娜的目光,有过数次交汇。 在她的眼神中,我确实看到了,如她所说的那样,由衷地开心。 这眼神让我开始相信了,自己在丽娜那里,真的非常重要。 但在第一节课下课的时候,我还是如约地去找了尹媂。 十八班拆班以后,她与我相处时,逐渐变得“扭捏”起来。 除了将头依偎在我的肩膀上那次外,我俩在没有过任何身体上的接触,就连手都没有牵过。 不是我不想,更不是我没有机会。 而是没有过类似经验的我,不敢这样去做。 “古书”看得多了,难免受到“封建思想”的荼毒。 “男女授受不亲”的观念,深植我心。 张韶涵有一首歌,叫《亲爱的那不是爱情》。 有一句歌词,很能表达,我当时的心情。 “你说过,牵了手就算约定。” 我虽然没有真的说出过这句话,那时也还没有出现这首歌。 但并不影响这句话所表达的意思,成为了那时的我,心中的“信仰”。 可这个“信仰”,只会阻止我不去主动对心爱的女生做出“造次”的行为而已。 并不代表,我不会对“亲密”的行为,作出回应。 所以,我和尹媂当时没有进一步的最主要原因,除了是我没有经验并且心怀“信仰”外,还一个就只能“怪”她不够“主动”。 我并不觉得,需要女人主动的男人,有什么丢人的。 因为,那或许说明了,我是真的“爱”她。 自幼起,我就是这样一个人。 遇到“爱”,就会变得克制。 只有面对“不爱”的人时,我才会放纵。 因为,骨子里,我还是那个,自卑到不敢去“爱”的人。 不知从何时开始,尹媂总会在言语中,试着“拿捏”我一下。 我明白,这是多日的相处里,我给她的一种错觉。她相信我为了她,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 但她的“拿捏”,又不是那种强势的“掌控”。更像是一种,女孩子的撒娇。 可受到原生家庭的影响,我总会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自己脆弱的“自尊”。 当时那个,自卑且敏感的我,便总是将这些个本意是“撒娇”的“拿捏”行为,错误地理解成了,是对我的一种不尊重。 我确实可以为“爱”放弃一切。 但在这“一切”里,始终都不曾包括,我的“自尊”。 尹媂知道我转文后的班级,竟然是七班后,立刻便表露出了一副,类似于沮丧的表情。 我和她做同桌的期间,也曾和她聊起过丽娜的故事。 所以,我不但非常能够理解,她会沮丧的原因。而且,还会很骄傲于,她这种等同于是“吃醋”的行为。 当时,我很想解释一句:“我不是故意去的七班,这是学校随机分配的结果。” 但我又觉得,这句话听起来,就好像是在说:“我最终能和丽娜一个班,都是‘缘分’使然!” 十分钟的下课时间,很短。 她不说话,我亦无言。 分别时,我还第一次,先转过了身。 在“阴盛阳衰”的七班,我的前后左右,全是女生。这让我第一次体验到了,什么叫“美女如云”。 在我的前排,坐着一个叫做于白的女生。 她是我的初中同学。 在初中的时候,她就坐在了我的前排。 她的年龄,比已经早上了一年学的我,还要小了两岁。 于白的家中,有着许许多多的课外书籍。或许,这与她爸爸的职业,是位作家,有着一定的关系。 凡是我能叫得出名字的“国、内”外名着,她家几乎均有所藏。 因此,初中时那个嗜书如命的我,便总会向她借书看。 截止到我与于白重新被分配到一个班里之前,我所看过的所有书中,得有近三分之一的数量,是从她那里借阅的。 第一百四十三章 替身 因为借书一事,我一直对于白心存感激。 即便她的人缘,从初中起就不是很好。像我们那次毕业聚会,她就是少数的几个,没有被邀请到的同学之一。 那时的我,正值“花痴病”晚期,总觉得女人天生正确。 只把她人缘差这件事,归咎于是因为她的岁数小,不懂得处理人际关系。然后其它人,又不懂得“怜香惜玉”所致。 虽然她的性格,我也十分反感。 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圣母婊”吧。 自己“小肚鸡肠”天经地义,却总是要规劝别人“大度”。 初中时,我曾经丢过一支心爱的钢笔。 上课时,我看着它掉在了地上。 下课后,再去找时,它竟就那么不翼而飞。 这期间,只有前排的于白,低过一次头。 所以,我严重怀疑,钢笔是被她藏起来的。 只是,我没有证据。 为了缓解心中的苦恼,我便将那支钢笔,想象成了,是“租书”的费用。 于白也是一个“花痴”,曾“暗恋”过许许多多的人。而且,她也如我一样,总会将自己的“暗恋”,置于“明处”。非要搞得满城风雨,人尽皆知才好。 我能感觉到,这似乎也是她努力经营的“人设”之一。 因为我不太喜欢这种,总是一副“孩子气”的姑娘。所以,我对她并不感冒。 若不是为了借书,她应该如同我初中里的其它女同学一样,与我之间,属于那种连一句简单的“对白”,都不会产生的关系。 直到我俩这次偶遇后,作为一个“老相识”,她便成了继丽娜之外,在我初来乍到七班之时,第二个与我聊天的人。 在第二节的临下课前,当着所有人的面,她以这样一句“谬赞”,作为了我们聊天的开始:“你可真牛b!” 被夸,虽然是件好事。但无缘无故的被夸,还是使得“实事求是”的我,一头雾水。 “你指的是哪方面?” 见我不明所以,她撇了撇嘴,近一步“拆穿”道:“别装了!我知道你为什么来七班!” 说罢,她又朝着丽娜所在的方向,挤了挤眼睛。“你能为了她,做到这个份上,太让我佩服了!” 话说到这里,我已知她所言之意。笑了一下,不置可否。 脑海中浮现的,却是一节课前,尹媂脸上的沮丧表情。 想想也是有趣。 习惯了待在角落里,等着被别人“选择”的我。竟有一天,也要去面对,“选择”别人的难题。 当时的我,自然不会知道,自此以后,类似的“选择”题,将会伴随我的一生。 现在想想,一直令我恐惧的,其实是寂寞。 如果,“爱”是无悔的付出。 那么在有了自己的孩子以前,我似乎从来就没有真正去爱过任何人。 一直以来,我所追求的,不过是可以有一个人,能在我的世界里,取代“妈妈”的位置。 换句话说,我一直渴望的,其实是“被爱”。那些“假装”是爱别人的“面具”,不过是我为了获得“被爱”的手段而已。 所以,我也从来都没有真的去“珍惜”过,那些我“求”来的“爱情”。 一直到中午放学之前,我再也没去找过尹媂。 本来我俩的“约定”,就只是“落脚”之后,第一时间向她通报一下,我最终的去处而已。 既然“约定”已经完成,我便没了再去找她的理由。 自从十八班被学校“打乱”了之后,我俩便已经在事实上“走散”了。 我之所以还是会想她,只不过是因为,在那段“美好”的回忆里,恰好有她而已。 在七班的第一个上午中,我和丽娜互相传递了无数张“纸条”。即便是下课的时候,我俩也是以“条”传情。 传来传去,也不过是一些各自的近况。 十八班散了,每个人都第一时间融入到了新的集体之中。 因为到处“流浪”而变得“怨天尤人”的我,只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便将重新遇到丽娜这件事情,当成了是“命运”对我的补偿。 我俩的最后一张纸条,是她突然问我:“你和尹媂相处的怎么样了?” 因为我“流浪”到十班时,经常会遇到丽娜。 所以,作为“故人”,我亦是与她聊过许多尹媂的故事。 看着纸条上的问题,我陷入了好一番沉思。 “既然一开始我就跟她明确地表示过,‘我是为你而来。’为什么她还是会问我,关于‘尹媂’的情况呢?” 思来想去间,我忽然意识到,丽娜可能依旧是把我当成了,“简单”的“朋友”。 心念及此,我立时升起了一股深深的“不服”之气。 我骨子里的自卑,是原生家庭带给我的。 我个性里的骄傲,却是我生而有之的。 那个骄傲的我,绝不允许,这个世界上会有我得不到的“东西”! 既然尹媂已然被我“征服”,丽娜便重新变成了我的目标。 就这样,我果断地在纸条上,撒下了一个“美丽”的谎言:“尹媂,只是你的替身而已。从头至尾,我的心中,都只是喜欢你一个人而已。现在我来了,她就已经不重要了。” 写下这段话时,我的良心,确实受到了极大的谴责。 我心里明白,那不是我的本意。 我只是在做一个,别人眼中的“我”,应该做出的决定。 比如在于白的意识里,“不远万里”来到七班的我,若是最终没能与丽娜在一起的话,就会是一件让她难以理解的事情。 我渴望被人理解。 所以,只要能够获得别人的理解,我才不会去管他们所理解的那个人,究竟是不是真正的“我”呢! 我才刚来到七班,如果就落得了一个“花心”的评价的话,那会让我抬不起头去做人的! 因为,身边无人。 所以,才会在乎每一个人。 那时的我,所求的,不过是一个好的“名声”而已。 接到我的回答没多久,丽娜很快便又传来了一张纸条。 “不要这样!你和尹媂挺般配的!” 第一百四十四章 捉迷藏 我当然知道我俩般配!还他妈的用你说吗? 尹媂比你单纯,比你可爱,比你对我好万倍!比你直接,比你干脆,比你更加了解我! 但那又怎样呢?我只想要你! 我也分不清,我到底是“贱”!还是心有不甘! 可能我就总想证明自己的正确,然后又被妈妈打压了太久。所以,就习惯于向每个“看扁”我的人宣战吧! 越是不被认可,我就越是想着要去证明我的“优秀”,和你们的“愚蠢”! 在“叛逆”心理的作祟下,我终于做出了一个,背叛本心的决定。 习惯了“痛苦”的人,便总是会下意识地选择那些,能够给他带来“痛苦”感觉的人和事。 因为熟悉,才有安全感可言。 再多的鲜花,对于屎壳螂来说,终是无用的。它只要“粪球”。 一直到中午放学的铃声,响了很久之后,我却仍在极力构思着,如何才能让丽娜相信,并且愿意接受,我的心中,“只有她一人”的美丽“谎言”。 于白的同桌,是一个叫石尘的女生。慢声慢语的她,给人的感觉,非常的内向沉稳。 那天,比别人总是晚了半拍的她,是最后一批走出的班级的同学。 本质上,我还是喜欢这种文静的女孩。所以,在我晃神思考间,注意力却不自觉的飘在了,慢吞吞地收拾着东西,准备放学的石尘的身上。 当我目送着她的身影,走出了门口,暗笑着她走路的样子,好像个“树懒”时,她却反身回来了。 她才刚一进门,就在第一时间与眼神仍旧逗留在门口处的我,产生了对视。 发现我竟然是正在看着她后,她便迅速地低下了头。半晌,轻声说道:“迹天涯,有人找你!” 说罢,她便“极速”地闪身离开了。 那只可爱的“树懒”,仿佛在一瞬间,变成了“猴”! 骤逢此“变”,我不免目瞪口呆。 正迟疑间,尹媂竟出现在了七班的门口。 “怎么的,请不动你吗?” 在她开口之前,我便已经起身迎了过去。当她声音落地时,我早已来到了她的面前。 与她才一相顾,我用了整整三节课的时间,才艰难做出的那个,背叛本心的决定,立刻便发生了动摇。 “虽然‘扭捏’了些,可尹媂确实是个好姑娘啊!” 这样想着,我便朝她挤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 受着“负罪感”的折磨,我不敢去看她的眼睛。低着头,嘴里咕哝了一句:“放学这么久了,你怎么还没回家吃饭去?” “我在楼梯口等你很久了,也不见你出来。” 听闻她在等我,我不禁抬起头看了她一眼。 面色红润,笑靥如花。 这时,我又发现她的手里,还握着一封信。许是用力过猛,在她捏着的部分,已然有些褶皱。 见我目光落在了她的手上,她立刻将那封“信”,藏在了身后。 我只好又抬起头,再次看向了她的脸。 她的脸,更红了。 我并不愚笨,早已猜出她的来意,取笑道:“既然是给我的,还不快拿出来?” 虽被我一语拆穿,她还是佯装镇定。迎着我的眼神,将那封褶皱程度更深的信,递到了我的面前,用一副命令的口吻,对我说道:“拿去吧!不许现在看!你在这里数一百个数,等我走远了你再看!” 太他妈的幼稚了好吗! 哎!也只能怪我,早早地便失去了“童趣”。在我的家庭教育中,并没有“撒娇”的土壤! 看我皱个眉,也不言语。她再度催促道:“快数啊!” 为了不破坏气氛,我也只好轻叹一声,耐着性子,假装数了起来:“1…2…3…4…” 见我乖乖就范,她满意地笑了笑,仰起头,沉声提醒道:“必须要数够一百个数,才可以看哦!” “14…15…16…” 为了不“前功尽弃”,我只好一边继续数着数,一边朝她点了点头,表示“遵命”。 心中却想着:“在我的耐心耗尽之前,你还是快点走吧!” 听出我的语速变快,她立刻转过身去,逃也似地离开了我的视线。 “哎呀,你慢点数啊……” 当她的“嘱托”声,从楼梯拐角处传来时,我早已返身,回到了班级之中。 我数个锤子我数! 临就座前,我本能地盯着,丽娜那处,早已空空如也的桌椅。 或许刚一放学,她便从后门离开了吧! 那封信,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收到,女孩子的正式表白。 可笑的是,“过目而不忘其义”的我,竟然记不住,其中任何一句完整的话了! 对于一切可以猜到结果的事情,我便总是不会太过“上心”。 从决定追尹媂的那天起,我便不加掩饰地对她表示了喜欢。 在十八班被拆之前,从未间断。 行动上,我更是对她做到了持之以恒的“宠爱”。 那个时候的我,还是一个非常追求“名正言顺”的人。 就算她已经将头靠在了我的肩膀上,又能怎样? 没有开口的“喜欢”,就不算喜欢! 何况,刚遭逢“拆班”打击的我。哪里会有闲情雅致,去陪着谁到处“绕圈圈”? 在我最需要尹媂的“勇敢”时,她却只顾和我玩着“捉迷藏”的幼稚游戏。 当我来到了七班,和丽娜“共处一室”后,她才终于有了危机感,想通过一封信来和我“明确关系”。 是不是稍稍晚了些? 总之,终于等来了她的“喜欢”时,我忽然就没那么喜欢了。 但毕竟是第一次成功“追到”女孩,我还是决定再给“自己”一次机会。 虽然关于那封表白信的内容的记忆,大部分已经缺失。但我可以确定的是,自己接下来的行为,是按照信中的“约定”去做的。 大概的意思就是:“如果你同意的话,必须在下午上学之前,来我家找我!” 经常送尹媂回家的我,当然知道她家的位置。 她家的小区,与一中之间,只隔着一条叫做“学府路”的马路。 第一百四十五章 一门之隔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小区,也是妈妈的公司开发的。 在去往尹媂家那条不远的路上,我不仅“期待满满”。 甚至,还有点“小鹿乱撞”! 连日来,一直让我久久回味的,便是当初她的头,靠在我肩膀上时的“酥麻”感觉。 但过去了这么久,我俩却只有过那一次亲密接触而已。 成长的过程中,缺少拥抱与抚摸的我,患上了一种叫做“皮肤饥渴症”的心理疾病。 凡是患有这种病的人,对身体上的接触,都有着极度的渴望。 但因为爱的缺失,和那些贯穿了整个童年的,“被拒绝”与“被打压”的记忆,使得这些患者,往往又从来都不敢主动去表达出自己的渴望。 更不敢有任何“僭越”的行为。 比如,主动去碰触那些“外”人。 “闷骚”,便是这类人的统一“代名词”。 大概在我七、八岁的时候吧,爸爸刚死不久,我亦是刚被妈妈接到身边。一次和她走在路上时,偶遇了一位母亲,正抱着怀里的孩子,与我俩擦肩而过。 自我记事以来,妈妈便从来都没有像这样抱过我。 在我的记忆中,一次都没有! 我的爸爸,也没有抱过我。 看着那对儿与我擦肩而过的母子,好不容易来到妈妈身边的我,做了好一番心理斗争,才终于鼓起了强大的勇气,对她提出了那个,在我看来,无异于是个超级大胆的要求:“妈妈,你能抱我一下吗?” 她回答的很干脆:“你都多大了,我哪还能抱得动你了!我有病你不知道吗?大夫说我凡事都得注意,不能劳累!你那么沉,我怎么抱你?抱犯病了你给我看啊!” 她说的很对,是我自私了。 我明知道她才刚手过术!怎么还能够提出,这么无理的要求呢? 我怎么可以这么不懂事呢? 自那以后,我便再也不敢奢望,有人能够抱抱我了! 除了被人抱着外,我最大的憧憬,便是爸爸、妈妈可以站在我的左右两边,分别牵着我的两只手,带着我漫无目的的向前走着。 所以,每当看到别人的爸爸、妈妈,把自己的孩子,护在中间,牵着手向前走的画面时,我都会驻足观望很久,很久…… 而我的爸爸、妈妈,在我记忆中的第一次“联手”,却只是为了“杀死”那个,“从不说谎”的“我”。 如此说来,我应该早就发现,自己究竟要的是什么才对。 我希望的她,是一个可以主动抱抱我的人。 我希望的她,可以对我拥有无底线的信任。 以往送尹媂回家时,我都是把她送到楼下即回。 我知道,她信中的“约定”,其实还“隐藏”着一个,对我的考验。 因为,对于她家的具体楼层和门牌号码,她就只对我说过一次而已。 在尹媂的口中,那些如“乌鸦”一般黑的男人们,都有着一个共同的缺点——“对女人说过的话,过耳就忘!” 像我这么心细的“白乌鸦”,自然是极其罕见的。 所以,她的这个考验,于我而言,就等同于是“送分题”。 在我爬着楼梯时,心中免不了要“浮想联翩”一番。 “待会儿开门的时候,她会抱住我吗?”、“万一她抱了我的话,我该怎么回应呢?”、“哎呀,会不会我的‘成人礼’,就要在那即将到来的‘干柴烈火’中完成了呢?” 随着思想的进一步“龌龊”,无数个研究“医学”的夜里,那些幻想中的画面,亦是纷至沓来。 面红耳赤间,我终于来到了她家的门前。 在反复将门牌号码,与我记忆中的那个,确认了多次后,我深吸一口气,礼貌地敲了三下门。 在等待应答的间隙里,我忽然心生担忧:“我屮,我是不是有点冲动了?这大中午的,万一她家还有其它的长辈,我该怎么办呢?” 心念及此,我连忙整理了一下衣服。“空着手也就算了,总不能在形象上扣分吧!” 字多时少。 不一会儿,门里便传出了尹媂的问询声:“谁呀?” 听着她那明显是紧张到已经有些颤抖的声线,我不禁莞尔,含笑回道:“是我,迹天涯!” 她用有些吃惊的语气说道:“你还真的找到了!” 虽然门仍未开,但我已然确定,她的家中,果然就只有她一人。 我提着的心,即已放下。也就轻松的,在门外与她贫起嘴来:“你也不看看我是谁!那可是神农架的稀罕物种!” 若换作以往,每当我自夸之时,她一定会与我“斗”上几嘴的。 但这次,却只换来了一阵长长的沉默。 见她许久都没回音,我又礼貌地敲了三下门。笑问道:“人呢?开门呀!” 半晌,依旧无言。 我只得抬起手,又敲了三下。 “别敲啦!我正背靠着门口站着呢!与你只有一门之隔!” 她的声音虽然清脆,声线却仍是那么的“飘忽”。 我一手撑着门,低下头,将脸贴近了她“后背”的位置,耐心规“劝道”:“我都已经如约地来了,你为啥不打开门,让我进去呢?” 话音刚落,她便立刻回答道:“我不敢!我怕我会冲动!” 听有此言,我心中那只刚刚安稳些的“小鹿”,瞬间便重新躁动了起来。 只觉得有一股热浪,在我的体内胡乱翻涌着。 我试着吞了吞口水,想要缓解一下这没来由的“口干舌燥”。再度诱导道:“开门吧,别怕。只要我能保持理智就好啦!” 说着,从来就十分抵触“幼稚行为”的我,竟然还念起了一段童谣:“小兔子乖乖,把门开开,妈妈已回来!” “求求你啦!你快走吧!我现在的形象太差啦!真的不好意思见你!” 不知为何,在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她有些烦。 这种磨磨唧唧的性格,我也是真的十分讨厌! 尤其是刚刚假意“幼稚”过后,我的忍耐,亦是快要到达了极限。 可本着“来都来了”的原则,我还是轻声哄劝道:“有什么不好意思地呀,你那么美,形象怎么会差呢!快开门吧!好不好!” 第一百四十六章 咫尺天涯 “你能想象,一个女孩子,脸红的发烫!还披头散发的样子吗?” 我特么的当然不能了! 若不是理智尚存,我真的差点就把这该死的防盗门给“炸”掉! “那我走啦!” 我虽如此回了一句,却仍在原地站着。 半晌,无言。 我原地转了一圈,便往楼下走去。 妈的,折腾我这一圈,又来这么一出!走了走了! 心虽如是想着,脚却只是下了几个台阶后,便拖着心有不甘的身躯,乖乖地返回到了她的门前。 “咚、咚!” 我的敲门声,已然失去了礼貌。 “你还没走嘛?” 她的声音,很快便与防盗门的“震颤”,产生了“共鸣”。 “你不说话,我走的也不放心呀!你确定不给我开门了是吗?” “你走吧!让我缓缓,把自己调整好了,我就去找你!” “嗯!” 没有再见,没有道别。 我不喜欢被人愚弄的感觉。 就像我最不能理解的,便是电视剧里演绎的那些昏君,总会心甘情愿地被“美人们”捉弄的敲断。追逐打闹间,都已经将其抱在了怀里,还要被人挣扎着跑了出去。看着那些“贱人”,摆出了一副就是让你“吃不到”的样子。竟然还不生气? 只能说这些昏君的脾气,可是真他妈的好啊! 若换做是我,谁要是敢“跑”的话,腿他妈的直接敲断!一个个的惯地臭毛病,还反过来耍起“寡人”来了! 我只喜欢那些,躺下劈开或者趴下撅好的人! 总之就是大家都别浪费感情,更别浪费体力。 干脆利落,直奔主题,挺好! 可以缠绵悱恻,但少来故作矜持那一套! 你可以自己动。 但别乱弄一气后,又拒绝我动! 总之吧,回去之后的我,饭都没吃。 气饱了! 一整个午休时间,我都待在自己的座位上,想着与尹媂的过往种种。间或又看了看周围稀稀两两的陌生女孩儿们,突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正自感慨着,这一路以来的“颠沛流离”之时,丽娜吃完午饭回来了。看着我一脸惆怅的样子,含笑问道:“你怎么来的这么早?” 我答道:“我压根就没去吃饭。” 她问道:“怎么不吃饭呢?” 我答道:“不想吃,没胃口!” 她抿了抿嘴,欲言又止。 我朝她一笑,哄骗道:“我大老远来找你一趟,你都不陪我吃饭。我自己怎么能吃得下呢!” 她皱了皱眉,神色虽然复杂,但心情应是不坏。顿了顿,说道:“明天吧,我请你!” 我摆了摆手,说道:“你能陪我就行,明天我请你!” “咳!咳!”亦是吃过午饭,回到班级的于白,站在了丽娜的身后,轻咳了两声。对回过头去看她的丽娜,笑着说了句:“我是不是回来的太早了?” 丽娜微微一笑,什么也没说,便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我没有搭理于白看向我时,那双类似于“起哄”的眼神,趴在桌子上,佯装睡觉。 心里却是一团乱麻。 想着的人,亦是从尹媂,变成了丽娜。 什么叫“作茧自缚”?到处说谎的我,现在的处境便是。 什么叫“水性杨花”?见一个“爱”一个的我,跟谁都“痴情万种”的样子便是。 若不爱,可以放手。 现在想想,对于尹媂,我应该是爱的。 但当时的我,却选择了伤害。 心绪翻涌间,我头脑一热,竟决定提笔,给尹媂写下了一封“断情信”! 通篇谎言,终为一章:“对不起,至始至终我都在骗你,我从来就没有喜欢过你!一直以来,我只是将你当成了丽娜的替身而已!如你所见,我转了文科,也是为了她,与你无关!” 现在想想,我是真他妈的有病! “果是天堂有路我不走,地狱无门我偏要闯!” 近在咫尺的幸福,我偏要亲手撕碎。去追求那段,从头到尾都只是给我带来了痛苦的感情! 尹媂真的很好。 可惜我心里有愧! 我深深的觉得,我不配和这么天真的女孩在一起! 而且,我实在做不到,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心里却装着别人。 现实却是,丽娜也好,尹媂也罢,似乎都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或许,我最终选择了丽娜,就只是因为心有不甘吧! 凭什么你当初要选择那个,处处都不如我的陈峰? 凭什么你明明都分手了,却还是不肯给我一个机会? 下午第一节课的课间,当尹媂从我的手中,接过那封信的一瞬间,我便后悔了。 她是笑着的。 脸是红着的。 多好的女孩啊! 第二节课刚一下课,她便来到了我班的门口。托了七班的一个叫做尹航的姑娘,把我叫了出去。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什么叫“面如土色”。 更是我第一次体验到,什么叫“杀人”的眼神。 后悔了整整四十五分钟的我,见到她时,自然是笑着的。 我迎着她,走了过去。 我的步伐很慢。 她迎着我,走了过来。 她的步伐很快。 距我只有两步远时,我看见她原地腾空而起。 那一瞬间,我还看见她刚还“面如土色”的容颜,竟瞬间变得那么“红润”。 “啪!” 我的脸,迅速地疼了一下。 我的眼镜,也被扇飞到了我右侧的不远处。 遭逢这种事情,我非但没有迷茫,甚至还早有准备。 很平静地去到一旁,弯腰捡起了我的眼镜。 简单打量了一下,幸好没坏。 树脂的镜片,确实很适合我这种总是“挨揍”的男生。 将眼镜重新佩戴好后,我又抬头看了尹媂一眼。 “红润”褪去,“死灰”复来。 又有一团“黑影”,自她手中飞出。我没有躲闪,任凭“它”击中了我的胸口。 不疼。 我低头一看,却原来是个纸团。 那熟悉的“纹路”,一看便知,乃是我刚才写给她的那封“断情信”,被她团成了“球”。 等我再次弯腰,捡起这团“暗器”时,尹媂便彻底的离开了我的视线。 一中真的很小,兜兜转转后,我竟还能与丽娜分到一班。 一中又似乎很大,常常逃课,在校园里四处游荡的我,再见尹媂时,已是两年之后了。 第一百四十七章 远亲不如近邻 书上说,永远不要试图为已经发生的事情去后悔。就算时光可以倒流,凭你当时的心境与认知,你的选择,只会依旧。 我却认为,作者一定是想为自己的行为推卸责任,才会大言不惭地如是说。 刚刚挨过“揍”的那一整节课,我便只做了一件事情——将那个被我重新打开后的纸团,撕成了无数张细小的碎片。 “迹天涯被一个女生,跳起来扇了一个大嘴巴子”这件事,很快便在七班里传开了。 “八卦”,是人类的天性。 女人尤甚。 在七班这个几乎堆满了女人的地方,我的“浪子”人设,更是在“挨揍事件”的版本不断迭代中,被那些“八卦”爱好者们,自发的替我树立了起来。 对于那个年纪的大多数女生们来说,有故事的男生,要远比有钱的男生,更加地“诱人”。 她们不愁吃穿,只苦无趣。 那些“老实”的男生们,只会让她们觉得无聊。 这也是当初面对丽娜时,她没有对我提起兴趣的原因。 “舔狗”想要得到一个女生,最有效的办法,便是当着你喜欢的那个人面,去“舔”别人! 只因女生们最大的幻想,便是希望成为一个“浪子”的最后一个女人。 这是一切过着群居生活的动物们,遗传了几百万年的基因所决定的。 只有“王者”,才配“繁衍”。 也只有“王者”,才有哺育下一代的能力。 相应的,那些能够得到“同性”青睐的男生们,在其它女生眼中,便自然而然地拥有了“王者”的滤镜。 比起自己的眼光,她们更愿意相信的,是那些“同性”们的选择。 所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就是这个道理。 因此,才总会发生那种,一个人,被许多人同时喜欢;更多的人,却被大多数人所无视的事情。 后来,我渐渐懂得了,这是因为,人类在“择偶”时,往往都会“盲从”。 “社会化”的他\/她们,总会下意识地选择那些,被社会大众所认可的“异性”,作为伴侣。 当我这个“浪子”,如一颗炸弹般,被投入到了七班之时,就仿佛是那“唐僧”,闯入了女儿国一样!立时便引起了,这些“女王”们的躁动! 虽然七班的其它是个男生,亦是个顶个的优秀。但毕竟“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还有什么事情,能比让“圣僧”还俗、“浪子”回头,更加具有挑战性和成就感的呢? 于我而言,在七班“出名”之后的我。既不是“唐僧”,也不是“浪子”。 而是那“猪八戒”,误闯了“盘丝洞”! 其实我挺好奇的,唯一知道全部真相的丽娜,为何没有替我去解释。偏要任凭那个“为她而来”的“痴情”男子,被人生生地扣上了一顶“浪子”的帽子! 我也有问过她原由。 她却只是笑而不语。 所以,至今我也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 只是,从那以后,我只能一边努力地克制着,“蜘蛛精”们的诱惑。一边努力地追求着,丽娜与我之间关系的转变。 还好我俩的感情,发展的极其顺利。 因为,我终于可以在送她回家的时候,走在她的身旁,而不是跟在她的身后了。 这一次,我再没像以往那般心急。只是心照不宣地,任凭我俩的感情,逐渐地升温。 怡然自得地过着那些,“等花开,盼蝶来”的日子。 直到有一天,她忽然画了一幅画给我。 画里的人,一看便是我。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她竟然还“藏”着这样一个“妙笔生花”的手段! 画的背面,是一串英文。 “what can i do ? i fall in love with jayzhou !” 她正面画着我的肖像,背面却写着爱上了“周杰伦”。 这让我有点难受。 虽然是个人就知道,我也喜欢周杰伦。 说它是表白吧,“with”的人并不是我。 说它不是表白吧,画里的人,又明明就是我。 这又让我很反感。 我说过,我是一个,追求“干脆利落,名正言顺”的人。 她这“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样子,是我最不能接受的。 我可不想再当那个,“自作多情”的大傻b了! 于是,我传过去一张纸条。问道:“什么意思?” 她回道:“字面意思。” 我问道:“你画的是我吗?” 她回道:“我原本是想画周杰伦的。可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画着画着就成了你的样子了。” 我问道:“那你只是想告诉我说,你爱上了周杰伦吗?” 她回道:“如你所见咯。” 我实在是太受不了别人跟我兜圈子了!想了老半天后,咬了咬牙,索性直接质问道:“那你不爱我吗?” 她回道:“我们不是说好了,现在不想这些问题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笑脸)” 我任性道:“可是我突然想了,怎么办?(哭脸)” 她回道:“忍着!(笑脸)” 我问道:“那我要是忍不住了呢?” 半晌,纸条再没传来。 我回过头,看向她的方向。 她竟然在认真听课! 我尼玛的,瞬间感觉有点委屈。 于是,我也拿起了书本,假装认真地看了起来。 不一会儿,英语老师走到了我的旁边,抽出了我手中的历史书,看了一眼,又还给了我。对大家自嘲般地说了一大串英文后,又自顾自地翻译道:“虽然你们班主任是教历史的,但英语可是三大主科之一,高考占了150分呢!” 哄堂大笑。 我暗叫了一声:“屮!” 费了半天劲,却怎么也找不见自己的英语书了! 正急躁时,我的新同桌,一个叫何月的女生,将她手中的书,往我这边推了推。 示意我和她一人看一半。 这明显是雪中送炭的行为,立刻便得到了,我向她投去的感激目光。 见到如下情景,英语老师又说了句:\"a distant rtive is not as good as a close neighbor.\" 随后,翻译道:“这就叫,‘远亲不如近邻’!” 第一百四十八章 共白头 英语老师的话音刚落,我便下意识地与何月相视一笑。 我的新同桌,是七班之中,在我的审美里,排名前三的女生。 她的老家是江浙一带的,因为父母在这边做生意,才来的一中就读。 “吴侬细语,婉约雅致”的她,就算不自报家门,也是一眼可辨的,标准的江南美女。 像这种美女,我自然是没有主动去喜欢的勇气的。 何况,我的心中,还有丽娜。 所以,在何月与我同看一本书之前,我俩并没有过其它的交流。 当天放学的时候,下了一场很大的雪。 天地间,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 我虽然自幼在北方生长,却依旧对这早该见怪不怪的大雪,情有独钟。 因为,丽娜又一次无视了我的表白。 所以,我的心情本来是有些难过的。 直到走在雪中时,苦闷的心绪,才得到到一丝缓解。 因为负气,我一整个下午,都没有再与丽娜传过半张纸条。 我不爽的是,她好像并没有她说的那般在乎我。 不然的话,她为什么可以做到,想不理我,便可以真的不看我一眼呢? 在我送她回家时,原本想的是,她不说话,我便也不说话。 却因为这场意外的大雪,使我有了率先“退步”的借口。 “这雪好大啊!” 我以一句废话开头。 “嗯。” 丽娜点头应了我一句。从回复的速度上来说,她应该是等我先开口很久了。 这让我有些难受,为什么和她在一起时,我总是会“输”呢? 而且,我看她和陈峰在一起的时候,似乎挺恩爱、挺主动的啊,为啥到我这里,就变成了“装b犯”呢? 虽然不爽,但毕竟有“求”于人,我还是耐着性子继续套话道:“下雪天,真美。” 她回道:“是呗。我也很喜欢下雪天。” 我当然知道你也喜欢了。很久之前你就和我说过了好吗! 我将话锋一转,叹息道:“可惜,雪总是会化的。” 她说道:“这才十二月份而已。等到雪化的时候,已经是好几个月以后的事情了。你惆怅的是不是太早了些!” 我轻叹一声,大脑中快速分析着,根据现有的聊天进度,我该如何组织语言,才能让她对英语课上的那个问题,给我一个明确地回答。 思索间,我进一步地强调了“结果”:“就算将冬天的持续时间,拉长到好几年那么长。但只要时间过了,雪也终究还是要化的呀!” 丽娜的逻辑能力,显然不如我的优秀。听过我的话语,她思索了好半晌,方才缓缓开口道:“你当这里是南、北极嘛,哪会有那么长的冬天!再说了,就算是今年的雪化了,明年的雪还是会回来的!” 从丽娜的语言中,可以很明显的听出来,她是一个知道享受过程的,乐观的人。 而那时的我,却是一个只看重结果的,悲观主义者。 见第一步沟通无果,我决定启用我最擅长的说谎技能,发动奇袭。 “或许吧。只是明年的雪,就已经不是今年的了。而且,也许那时,我就不能陪你看雪了!因为,我或许再也见不到明年的雪了。” 我的话音刚落,她立刻停下了脚步,止住了身形。侧过脸,直直地盯着我的眼睛。 在她的眼神中,满是不加掩饰的关切与惊疑。“你怎么了?为什么会见不到?你要离开我?去没有雪的地方了吗?” 我避开了她那热切的目光,心中很满意于她的反应。忍住笑意,认真回道:“我病了,不一定能活到那个时候了。” 她问道:“什么病?” 我答道:“心脏病,家族遗传。” 她问道:“很严重吗?” 我答道:“最近犯过几次。如果缓不过来,就会死掉。算不算严重呢?” 她的眼神变得惊慌,声音亦是有些颤抖起来:“好模好样的,怎么会犯心脏病呢?” 说罢,她竟然还流出了两行泪来。 我很想伸手,去替她擦拭掉眼角的泪珠。 但我不敢用手去触碰她的脸。 虽然已经开始自责于,自己骗她的这个行为。可我又十分沉迷于因此而换回的,她对我的关心。所以,我并不想过早地对她坦诚。 只是借着她的问题,打趣道:“每天对你朝思暮想的,想犯病的呗!” 若换作以往,一般我说出“这种话”时,都会把她逗笑的。 但那天却没有。 她还是一脸悲戚的低着头,思索了好半晌,方才呢喃道:“你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不要吓我。我已经离不开你了!” 那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感受到自己的重要。 “原来,我也是会被人离不开的吗?” 自她说出这句话后,我的心底,立时便有一种类似于“成就感”的东西,疯狂地滋长起来。 那一刻,就算是为她去死,我也会毫不犹豫的。 因为我的妈妈,言语中一直就将我视作了拖累。 在她与老庞的家中,我基本上是没有存在感的。 现在好了,终于有人,可以“在乎我”到,已经离不开我的程度了! 若是换做现在,“剧情”都已经进行到这个桥段了,理论上,我是应该要抱住她的。 虽然当时的我,也是这样想的。 但我还是不敢。 我最大的勇气,就是抬起了手,搭在了丽娜的肩膀上,郑重对她承诺道:“放心吧,我一定不会离开你的!” 那天的雪,真的很大。 只不过是驻足说了几句话的时间而已,雪花便将我俩的头发,尽皆染成了白色。 容颜未改,已共白首。 “两处相思同淋雪,今生也算共白头”! 原来,我已经见过她白头时的样子了。 可惜,我已经忘了。 刚刚说过永远都不会分开的两个人,就这样有了彼此人生中的,最后一场“共同”淋雪的镜头。 人真的不能随便说谎。 更不能随便开口“诅咒”什么。 当时的我,怎么都不会想到,我的“自作聪明”,竟会一语成谶。 那个冬天,果然成了我俩“在一起”时的,最后一个冬季。 第一百四十九章 跳进黄河难洗清 那晚我回家时,妈妈竟然在等我。 按照惯例,当我回家的时候,我那个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妈妈,一旦出现在了客厅而不是卧室的话,就意味着一定是我犯了什么“错误”被她知道了,然后她要与我聊一聊的。 说是“聊天”,事实上也不过就是她骂我一顿,然后我听着而已。 但自从进入青春期后,我便不会只是听着了,往往也会对她那些全靠着自己的想象与怀疑,凭空捏造出的,先入为主的观点,进行着“暴跳如雷”的反驳。 我才刚一进门,她便黑着脸,“阴阳怪气”地对我指责起来:“我说怎么一个劲儿的要转文呢!原来是为了个女生!” 听到此话,我的第一反应当然是否定。 毕竟我是真心觉得自己已经跟不上理科的节奏了,才会选择去的文科。 因为那时的我,还是想要考个好大学的。 我无法接受那个,排名不靠前的自己。更接受不了,那个连课堂上的讲义都听不懂的自己。 这才是我折腾到文科班的真正目的。 否则的话,我完全可以一开始就选择为了丽娜去读文的。没必要在绕了一大圈之后,才“姗姗来迟”。 “爱情”于我而言,只是一种心灵上的“寄托”。 我已经用自己三心二意地行为,证明了这种“寄托”,可以是任何人。 如果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的话,又何必去外界,追寻什么“寄托”呢? 但我的妈妈,似乎永远也看不到这一点。 她始终认为,我就是因为“早恋”分了心,所以学习成绩才会一降再降的。 可那天的我,面对妈妈的“无理”指责时,还是在第一时间选择了沉默。 因为,我的心里有愧。 在七班“偶遇”了丽娜之后,我确实是忘记了,“转文”的初心。 但我的沉默,却让妈妈更加确信了自己的“猜测”。继而对我破口大骂道:“我他妈的花了那么多钱供你上学,里外折腾的。是为了让你处对象去的啊?再说了,你看上的是个啥好玩意也行!” 很明显,我若是再不解释一下的话,妈妈只会无休止的骂下去。 于是,我开口反驳道:“我是想好好学习,才去的文科。不是为了追谁!” 见我还敢辩解,妈妈的火气更大了。用更高的声调大骂道:“你他妈的还跟我解释啥啊你解释!我都知道你是为谁去的了!不就是那个丽娜吗?你他妈的初中不好好学习,没考上一中,就是因为她!” 一聊到初中,我也“火了”,对妈妈大吼道:“我不是!我是因为当初你答应我的事没做到!才会……” 我的话还没说完,妈妈立刻便声嘶力竭地打断道:“你快闭嘴吧你!我还得为你做啥你才能满意?我告诉你,我就是欠你的,我也早就还够了!自己早恋分心,学习跟不上了,反倒怪起我来了!遇到事情永远都不知道先从自己的身上找原因!我告诉你,脚上泡都是自己走的!” 不知从何时起,我的任何反驳,都会触碰到妈妈的“逆鳞”。就是任何事情,都不能有半点怪她的意思。哪怕只有一丢丢,其效果都会像是点了一个火药库一般。 而且她总会翻小肠。每次骂人,都会将各种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拿出来对你没完没了的数落个遍!骂的我好几次都想去死! 可为了“活下去”,我就只有极力怒吼着反驳,才能保证自己的心脏,不会被她骂“炸掉”。 “事情根本就不是你想的那个样子!你别骂我了!这都是哪跟哪啊?” 她当然是不会管你都说了些什么的,她只会关心自己骂的够不够爽! “不是啥不是?你班主任都给我打电话说了!你天天跟丽娜传纸条!上的什么课都不知道!就这样还念啥念,趁早别念了!还能给我省点钱!” 此话一出,我瞬间就不吱声了。 “事实”摆在那里,这回我就算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于是,我索性就摆出了一副,“既然如此,那你就爱咋咋地吧”的样子来。 那时的我,已经不再害怕妈妈会不要我了。 我甚至还非常期待,她可以彻底的放弃我。 我可以去流浪,去搬砖,去干什么都行。只要能够不再挨她的骂,让我咋的都好! 可她却总是在关键的时刻,又会突然的安静下去。甚至上一秒还在强烈地表达着,“恨你不死”的极端情绪。下一秒又会像个没事人似地,跟你嘘寒问暖起来。 这个时候,我便只有缴械投降。 那天也是一样。 在我已经开始准备“听候发落”时,她的声音却毫无预兆的变得温柔了起来。 “那丽娜有啥好的?一家人都嫌贫爱富的!再说了,你要是真的喜欢她,是不是得比她学习好才行?我听你们班主任说,丽娜在你班考试能考第七。你至少也得考个前十名才行吧?男人要是没能耐,就是娶到媳妇了,那媳妇到时候也得跟人跑咯。” 那个时候的我,还是一个“纯爱战士”。 虽然“爱情”从来就不是我的全部,但我却很讨厌有人去亵渎它的“神圣”。 于是,我再度开口反驳道:“不是所有人都跟你一样,别总把人想的那么坏!” 我的话音才一落地,立刻便像捅了马蜂窝一样。 妈妈“再度”炸毛道:“我他妈的咋的了我?啥叫不是所有人都跟一样?要都像我这样还好了呢!我哪笔钱不是自己认认真真赚的?不是我又当爹又当妈的养你,你能有今天?还在你们老迹家那个破平房里窝着呢!能上得起学吗?” 为了打断她那些,势要让我“去死”的数落,我只好高声解释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你凭啥说人家丽娜嫌贫爱富?” 听有此问,妈妈立时来了精神,用骄傲的语气回复道:“我想查一个人,还不简单?那个丽娜,以前是不是处了个对象,叫罗宁的?” 第一百五十章 手机 听到妈妈将丽娜与罗宁“连”到了一起,我立刻反驳道:“你快拉倒吧!你这都是哪听来的?她啥时候和罗宁处过对象了?她之前是有个对象叫陈峰的,处没俩月就分手了!” 妈妈发现我对于她的调查结果,竟然会一无所知后,先是一愣,随后微微一笑,讥讽道:“那是丽娜的妈妈亲口说的!我还以为你知道呢!” 我回道:“呵!那也只能说明你们这些家长们,还是太不了解自己的孩子了!” 对于我这句,明显是有“怪她”意思的言语,妈妈并没有像以往那般反应剧烈。而是露出了一个,像看傻子般的讥讽眼神,自信满满地问道:“罗宁上初中时,是不是带手机上学?” 我心下一惊,顿时有种不祥的预感。回答道:“是啊!怎么了?” 进入千禧年之后,手机虽然已经不再是奢侈品,但也远没有像现在这般普及。成年人尚且“十难有一”,就更不要说一个初中的学生了。 也正是因为没有普及,所以四中也就没有不允许带手机上学的规定。 放眼整个四中,罗宁也是第一个带手机上学的学生。 这个连“财政局高官家属”赵阳都不曾拥有的“高端设备”,在学校里还是引起了一阵不小的轰动的。 其实,若真的和我比起来,罗宁的家庭条件,顶多算是一般。只是因为他的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便跟别人“跑”了。当然,据说是他的爸爸不安分在先,才有他的妈妈,效仿于后的。所以,心里有愧的他的爸爸,便非常的惯着他。 因此,他才在物质生活上,看起来总是高过我一大截的。 虽然我也有一个溺爱我的人——我的爷爷。 但是,我的爷爷,他没有钱。 而这个手机的来由,其实也是有典故的。 因为罗宁和四中的“校花”,曾在同一个补习班里补课。青春期的他,偶遇了这么一个“美人”,难免心神激荡。飘飘然间,竟然主动摸了那位“校花”的脸一下。 可那位“校花”的对象,又岂能是“等闲之辈”? 此人叫刘荣,乃是我们那某系统内的一位高官之后。也是留级下来的他,与赵阳、李靖等“校霸”的关系,更是匪浅。 刘荣得知此事后,便纠集了一大票“狗腿子”,将罗宁堵在了班级里,好一顿“霸凌”。 因为有了赵阳的“站台”,一向团结的七班,在那一刻选择了集体“噤声”。 就连罗宁“三人众”的另外两人,杨凯与陈峰,亦是选择了“无视”。 怪只怪我和罗宁当时的关系,还没有好到“那种”程度。否则的话,我一定会冲过去,陪着罗宁一起挨揍的。 那时的我,虽然在面对自己的事情时,经常会比较怂。但为了朋友,我是真的会去“两肋插刀”的! 至少不会像杨凯那样,站都站起来了,却在赵阳的一个眼神后,又选择了坐下。 不久之后,杨凯曾经感慨过这件事情,“无论换成任何人,我都会过去的。就是赵阳往那一站,我就怂了!我是真的怕他!” 他这样说时,我们只是笑笑,谁也没有说什么。 只是从那以后,他们三个便再也没有那么好了。相应的,罗宁便与我的关系,越走越近了起来。 等到了高中时,他更是不再与那两人接触,我也就成了他唯一的朋友。 那次被人群殴以后,罗宁便生了一场病。在医院输了七天的液。 其实罗宁并不是被人揍住院的。 无论是刘荣,还是他带的那一众喽喽们,下手就像“过家家”一样。 当然,像“抢对象”这种事情,本就是“形式大于意义”。 比的不过就是个“气势”。 所以,刘荣也就没必要下手太狠。 只要从名义上,赢了罗宁就好。 只怪后者的气性特太大。这场病,纯属是他自己给自己气出来的。 罗宁的爸爸,当时就要找刘荣的爸爸“说道说道”。 却早被后者登门拜访。 几番道歉过后,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等罗宁再度上学时,腰间便多了那款摩托若拉牌的,第一款带手写笔的翻盖手机。 我猜测,他获得手机时的画面,应当是这样的。 罗宁的爸爸,掏出了自己的手机,递给了罗宁,安慰道:“明天带着这个上学!再遇到什么事情,第一时间给爸爸打电话!谁都靠不住,还得是你爹我!” 重新归来的罗宁,除多了一个手机外,还新添了一个口头禅:“不值得!” 那个假期,我们一众人唱歌时,他就是用“不值得”这三个字,规劝对丽娜“执迷不悟”的我的。 当妈妈突然提起了,罗宁初中时期用手机的事情时,我之所以会觉得吃惊,乃是因为我从未对她提起过。 虽然,我也十分羡慕。 但我知道,这种羡慕,不会带来任何“好的”结果。如果说了的话,就只是会换来妈妈的一顿臭骂而已! 更何况,对于绝大多数“新奇”的玩意,我早就见怪不怪了。 因为我的妈妈,什么都有。 她的那些“有正事”的亲戚们,还有那些亲戚家的孩子们,也是什么都有。 天天在“富人堆”里呆着的我,什么没见过? 罗宁的一个“破手机”而已,简直不值一提。 即便,我还是什么都没有。 但在妈妈的“教育”下,我早已经习惯了,“穷鬼”的身份! 作为一个“穷鬼”,我就只能看着别人的富足,馋的直流口水! 只要是别人的东西,从来就与我无关。 “穷鬼”,就只配拥有那些最差的东西。 我只配捡我的哥哥姐姐们,淘汰下来不要的“垃圾”。 这就是我的妈妈,拼尽全力教会我的东西。 她让我觉得,我的人生,就不配得到幸福。 她让我觉得,我就只配去“废品回收站”里生活! 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与我无缘。 关于幸福的东西,我连想一下都是错! 但我从不怪她。 只因她给了我,最宝贵的生命。 第一百五十一章 资格 事实上,我根本就没有怪妈妈的理由。 因为她自己过的,也是那么的清贫。 就算她的银行卡里,存着一个足够让我们全家都可以实现财富自由的数字! 其实,在世界的范围内,可以称得上财富自由者,还是有挺多的。 但精神之自由者,却不过寥寥。 就像许多年以后的我,忽然意识到,自己竟然也是个“富二代”时,却在自出生起便被带在身上的精神枷锁的束缚下,只敢在“无人”处,偷偷地“挥霍”那些金银! 远事不提。 只说见到我的惊疑后,妈妈神秘一笑,继续讥讽道:“人家丽娜的妈妈亲口说的,从初中起你就上赶着追求丽娜。只不过她一直都没有搭理你而已。因为人家看上的,是那个全班最有钱的罗宁!因为罗宁上初中的时候,就带手机上学!” 初闻此话,我犹如遭逢晴天霹雳般,目瞪“狗”呆! 如果,妈妈说的是真的。那么,许多当初我想不明白的点,就突然可以捋顺了! 本来我还奇怪,丽娜与陈峰毫无预兆的突然分手之后,为什么还会经常与我们“四人众”聚会呢? 亏我当初还自作多情的以为,丽娜是因为放不下我,才会如此的! 讽刺的是,每当丽娜主动与罗宁“打趣”时,我还以为她是和当初的我一样,为了最终能与我产生交集,才会先故意对我身旁的诸人,大费周折一番。 就像《罗马假日》里,那个经典的桥段所演绎的那样。 “为了和你握手,我握遍了所有人的手。” 原来,丽娜从来就没有过那么多想法。 当初的她,就是单纯的想要接近罗宁而已。 我屮! 我还天真的以为,她是怕我在那个“看起来”的,我的“好朋友”陈峰的面前尴尬,才故意与罗宁“处的”也很好的。 原来,我他妈的才是被“顺便”的那一个! 这也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陈峰刚与丽娜分手没多久,罗宁会突然很认真地,问过我一个特别奇怪的问题:“你是不是非常喜欢丽娜?” 这个问题的奇怪之处就是,它本身完全就是一句“废话”。 即便如此,我还是不厌其烦地回答了一句:“是啊!怎么了?” 听到我同样是一句“废话”的回答后,罗明说了一句更加奇怪的话:“那我知道我该怎么做了。” 自从这次对话以后,罗宁便主动与丽娜之间,明显地疏远了许多。 我虽狐疑,但终是不以为意。 如今听到妈妈的“调查”结果后,方才有了一种“通透”之感。 震惊之余,更多的却是屈辱。 不甘之下,我心中竟瞬间的闪过了一次,很想要去“报复”的想法! 看着我那阴晴不定的脸色,妈妈又絮絮叨叨地数落了我好久。 除了乖乖听着之外,我哪里还有颜面,再去反驳什么呢? 我虽一直自卑,却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的“魅力”。 骄傲的我,只将一切“失败”,归结于是自己的“不敢”所导致。 那一刻,知道了“真相”的我,自尊,碎了一地! 见我始终不发一言,妈妈终于也是骂的累了。又愤恨地说了一句什么后,便回到了她的房间里,睡觉去了。 不一会儿,老庞走了出来。看了我一眼,没有说什么,便径直去往厨房,给我热饭去了。 半晌,对我和颜悦色地说道:“趁热吃吧!吃完放那就行,明天我再收拾!” 我佯装无事地“嗯”了一声。 本以为将毫无胃口的我,那天晚上竟然吃了整整半锅米饭! 于我而言,那胀痛了一宿的“胃”,便成了一个“体面”的,可以“失眠”的借口! 第二天一早,我看到丽娜时,发现她的脸色也不是很好。只与我的眼神,有过刹那的交汇后,便低下头,沉默着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很明显,班主任王老师,并没有偏袒谁。应该是对我俩的家长,很公平地分别告了状。 在昨晚的那场雪中,难舍难分的两个人。才不过一夜之间,就仿佛重新变成了一对儿陌生人。 第二节课的课间时,终是心有不甘的我,还是给她写了一张纸条。 纸条的内容,只有一句简单的关心:“你怎么了?(下节课再回就行,好好听课。)” 我之所以要加上括号里的内容,本是想着避免尴尬。怕万一她不回的话,我也算是提前给自己预留好了“台阶”。 可刚将这纸条递到她的手里,我就后悔了。 “画蛇添足”后,我那原就不怎么诚心地关切,立刻就变成了令人讨厌的“明知故问”。 稍加思索,便可以猜到王老师向丽娜的妈妈告状的内容,一定会包含这一句:“孩子上课不好好听讲,总跟迹天涯传纸条!” 果然,一直到中午放学,丽娜都没有对我回复过半个字。 可等待的时间里,我却并没有变得消沉。相反的,我还在接下来的课间里,戴上了“小丑”的面具,异常活跃地与周遭的“美女”们,大声地“互动”着。 不只是为了,可以在旁人的“欢声笑语”中,掩饰自己内心的慌张。更是想在其她女孩子对我的“欢喜”中,重新拼凑起,昨晚“碎掉”的自尊。 好在大家都很“配合”。 尤其是何月、于白还有石尘三人,更是受我的“风趣”感染,笑的前仰后合。甚至有些我自己都觉得很“冷”的幽默,她们亦是会喜笑颜开。 这让我有种错觉,她们似乎喜欢我很久了。 只是,她们笑的越大声,我却反而越寂寞。 因为,我很想丽娜可以成为她们中的一个。 就算她真的曾经为了“钱”,而短暂地“追求”过罗宁,我也没有怪她。 我又凭什么怪她呢? 既然从我当众表达喜欢她的那天起,就已经言之凿凿地宣誓过,要“不计付出”、“不求回报”了,也就意味着,我一开始就放弃了,怪她的资格。 熬到了中午放学时,丽娜终于来找我了。 第一百五十二章 厌烦 当时,我正与那三位“小迷妹”们,“快乐”地讨论着,那一年最流行的电视剧,《金粉世家》的相关剧情。 其实我一集都没看过。 因为电视机在妈妈与老庞那屋。 我的房间里,除了一张单人床与一套桌椅外,就只有四面墙壁而已。 于白正与何月就着班级里的哪个男同学,更像“七少爷”这个角色而聊的兴起时,默默倾听者石尘突然悄声说了句:“我觉得迹天涯就挺像的!” 电视剧我虽然没有看过,但那首由沙宝亮演唱的主题曲《暗香》,我却是如雷贯耳。 所以她们讨论具体的剧情时,我就只是逮到机会,在一旁哼唱两句歌曲,算做参与进去了而已。 聊着聊着,忽然听到妹子们给我分配了一个称谓里带个“爷”字的角色,便下意识地觉得,这个角色一定不会是个“小卡了咪”的! 正思索着要不要坦然接受之时,又听到何月忽然也压低了声音,附和道:“我看行。你说呢,于白?” 当我顺着何月的问询方向,将眼神移到了于白的身上时,就见于白朝我挤了挤眼睛,又对着我的身后,努了努嘴,似笑非笑道:“别聊了‘七爷’,你的‘冷清秋’来了!”。 此言一出,何月与石尘便也同时住嘴。各自收拾着东西,起身离开,吃午饭去了。 看着大家的反应,我自然立时就猜到了来者是谁。只是“强颜欢笑”了近两节课的时间后,我的精神难免有些疲惫。 脸部用来控制表情的肌肉,更是在丽娜的声音,在我耳旁响起的一刹那,完全松懈了下来。 换来的画面就是。 她只是很随意地叫了一下我的名字,我便感激的“热泪盈眶”了起来。 丽娜说道:“你哭什么?” 我回道:“我没哭!” 丽娜说道:“你的眼泪还在眼角挂着呢!” 我假意打了个哈欠,又“帅”气地用两只中指,快速地伸到眼镜片后,分别擦了擦眼角,辩解道:“我只是困了而已,昨天晚上被‘胃痛’折磨的一夜未眠!” 丽娜没有理会我胃痛的原因,只是继续没好气地说道:“我看你刚才还挺有精神的嘛,怎么一看见我就困了呢?” 听出了她话里的醋意,我的心情瞬间大好,嬉笑着转换话题道:“我们中午吃什么?” 丽娜撇了撇嘴,没有搭话,将头一甩,径直朝门外走去。 除了“摇着尾巴”快步地跟过去外,我还能有什么其它的选择呢? 在学校的食堂里吃过午饭后,我俩便漫无目的地在操场上溜达了起来。 行走时,我俩还会偶尔在不经意间,互相撞一下肩膀。 其实除了彼此没有在语言上承认过对方的“身份”,没有过牵手、拥抱等亲密行为之外,单从我俩相处的方式以及外人的眼中看来,丽娜与我的关系,俨然便是一对儿“情侣”了。 若换做以往,我早该知足。 可人之欲壑难填,总会得陇望蜀。 尤其是随着青春期的深入,以及“皮肤饥渴症”症状的加深,这种“心照不宣”式的相处方式,已经彻底无法满足我与异性接触时,那不断增长的“贪念”。 特别是像我这种深耕“医学”事业多年的人,更是无法忍受这种,像小孩子“过家家”般的“纯洁”友谊。 而且,我的心眼特别小。与丽娜在一起时,总会想到当初她依偎在陈锋怀里时的画面。 还会“想入非非”地渴望着,如果能够将当时的陈锋,换成是我的话,那感觉该有多么地舒服。 “渴望”的久了,我就很想要真的试一试。因此,每当丽娜近在咫尺时,我都会“焦躁难捱”。 那一天,当我俩在操场上漫步之时,谁都没有说话。 对于昨晚分别回家后,各自发生的事情,亦是只字未提。 就在我的思想,再度“神游”天际之时,丽娜突然提出了一个,令我十分“抗拒”的话题。 “你真的只是为了我,才转的文科吗?” 说谎多年,我早已发现了一个“真理”。那就是,只要坚持“死鸭子嘴硬”,再假的谎话也照样可以是真话。因为只要你不承认,谁都拿你没办法! 于是,我坚定地回答道:“除了你之外,还有什么可以成为我转文的理由吗?” 想想也是讽刺,我跟妈妈说的是真心话,她却老是不肯相信。 我跟丽娜说的是假话,她却深信不疑。 我的话还未说完,她便再度开口道:“那你可不可以再为我做一件事情?” 进入青春期后,我多了一个保留至今的“毛病”。那就是,我可以主动的为一个人做任何事情,只要我愿意。但是一旦有人主动要求我去做什么的话,我便会十分地反感。 就算是真的按照要求去做了,也基本上就会是我主动为她\/他去做的最后一件事了。 这或许就是所谓的“叛逆”吧! 丽娜似乎并没有发觉我的异常。 即便我没有搭话,她也还是自顾自地提出了她的要求。“你可不可以为了我好好学学习,争取下次考试进个前十名?” 听着这个与我的妈妈如出一辙的要求,我竟有些恍惚。同时在心底自嘲道:“原来你们对我的要求,竟然就这么低吗?傻子们,我当初可是为了你们考过第一的啊!” 见我还是一言不发,她突然停住了身形。看着我的眼睛,用命令地口吻说道:“听见没啊?” 我可以扮演“舔狗”的角色,但是你不要真的把我当成一条只会伸出舌头“舔人”,不会露出獠牙“咬人”的狗! 我凝视着她的眼神,看着她胸有成竹的表情,不禁冷笑了一声,反问道:“那你能不能先答应我一件事情呢?” 发现“舔狗”竟然还敢谈条件,她的柳眉倒竖,连我想的那件事情到底是什么,都没有问一下,便推脱道:“你先考进前十名再说,好吗?” 那一瞬间,我的厌烦,到达了顶点。 第一百五十三章 猪刚鬣 或许是在妈妈那里得到的“应激反应”吧,我极其抵触这种有条件的“给与”。 讨价还价式的付出,只会让我的一切“得到”,显得是那样的廉价! 我做一切事情,出发点都是很简单的“我愿意”。 可你偏要在这种“愿意”的前面,提前设置了一个目标。除了将”甘之如饴“,变成了”味同嚼蜡“外,什么用都没有。 因为,一切“条件”的言外之意便是,如果你做不到,你就不配! 我爱你,可以只是因为你是你。 但轮到你爱我时,却变成了你只会爱那个做到了什么的我。 凭什么? 就只凭我先动了心?示了好?就要挨欺负?受压迫吗? 我皱眉思索了那么久,丽娜竟还是对我的异样恍若未觉。依旧步步紧逼道:“不然我们就分开吧!” 此言一出,我微微一怔,反问道:“我们现在,算是‘在一起’的吗? 听有此问,她的神情也是一滞,半晌,开口说道:“你不要转移话题。我在问你能不能答应我的要求!” 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我也索性不再隐藏自己的渴望。追问道:“那我现在算不算是你的男朋友?” 丽娜回道:“不是说好了以后再说吗?” 我也学着她的样子,逼问道:“那要是没有以后呢?” 丽娜反问道:“怎么就没有以后了?” 虽然我有心脏病这件事情,是在说谎。但才不过一晚,她竟然就给忘了。这让我十分难过。一股深深地“不值”感,更是油然而生。 随之而来的愤怒,亦是让我的理智,暂时地“下了线”,脱口而出道:“你是不是喜欢过罗宁?” 她愣了一下,直视着我的眼睛,坦诚道:“是啊!怎么了?” 是啊,那又怎么了?我也喜欢过好多人啊。 她的坦荡,让我的气势,瞬间就弱了下去。 我低下头,不再看她,亦是不再说话。 但她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继续就着这个话题,‘畅所欲言’道:“我喜欢过陈锋、陈前、罗宁、李帅还有你,怎么了?” 我屮,她竟然一口气说出了五个名字。这特么的让我很是无语。 好在这些人里边,还有一个“我”的存在。也算是护住了我脆弱的“自尊”。 为了挽回一丝薄面,我借机赔笑道:“那你现在喜欢的,就只剩下我一个了呗?” 话一出口,我便开始忐忑起来。万一她的回答是否定的,我又该如何是好? 结果是,丽娜并没有回答。 她连话都没有说一句,便转身离开了。 这让我有种错觉,她似乎正用她的行为,给了我一个回答。“不是。” 突如其来的“冷战”,贯穿了接下来的每一天。 太久的委屈与不甘,让我毅然的决定,这一次,我绝不会首先认输! 快三年了,每次都是我先服软。如果,我俩之间的最后一个问题,答案果然就是像我理解的那般,我也就没有了再坚持下去的必要。 相反的,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我坚信,自己一定可以等到她的妥协。 却不曾想,这一等,就是一年之久…… 这期间,我彻底的化身成了解除封印后的“猪刚鬣”,重新回到了“盘丝洞”里的那些“蜘蛛精”们的“怀抱”之中! 可“无所谓”装的再久,也不会真的就“无所谓”。 伤口不治,便只会化脓。 那段时间,我也彻底的忘记了自己转文的初心。 为了逃避丽娜,我又开始逃起课来。 得到消息的我的妈妈,一开始还会恶狠狠地骂我几句。但次数多了,忙于工作的她,渐渐的也就将我放弃了。 甚至我就算是几天不回家,她也不会多问我一句。 被家庭遗弃,被爱情伤害。 兜里没钱,眼里又没有未来。 那个时代,似乎特别流行我这种充满了“颓废范”的男生。 当七班的女孩子们,发现我已经很久都没有给丽娜传过纸条,并且很久都没有与她成双结对的出现之后,我的生活,反而变得热闹了起来。 忘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那个“江南美女”何月,更是经常会带些零食给我。 那个沉默寡言、内向沉稳的石尘,更是忽然就变得话多了起来。当然,仅局限于是与我聊天之时,才会这样。 我不是木头,自然能够感觉到,这些女孩子们,对我的“特别”。 曾经是碍于心有所属,才会一直对她们敬而远之。 可既然我的“所属”,已经放弃了我。那我也就没有必要再像个傻子一样,信守什么承诺了,对吧? 于白年龄虽小,却是我接触过的女生里,心眼最多的一个。 每天“跳来跳去”的她,特别喜欢得到别人的“关注”。 她的每个做法,我都能秒懂。 每次看着她,我就仿佛是在看着曾经的自己。 并不欣赏,但却亲切。 可惜,她的人缘并不好。 不像当初的我,至少还是交下了几个朋友的。 其实我俩最初在七班相遇时,彼此还是瞧不上的。 因为,她了解初中时的我。 只“暗恋”头筹的她,怎么会看上那个,正从底层慢慢向上“攀爬”着的我呢? 但当于白也发现,七班的那些女孩子们,竟然特别喜欢围着我转时,便也利用起曾经的“交情”,主动与我套起了近乎。 和之前的“君子之交”所不同的是,后来的她,是真的在向我示好的那种。 比如,某一天,她主动地请求我,可以做她的“哥哥”。 而我也很痛快地便答应了下来。 当初丽娜也对我提出过这种要求,我却选择了拒绝。 因为,我这个人很“死板”。天真的以为,哥哥就是哥哥,妹妹就是妹妹。 那是非常“纯洁”的“友情”关系。 虽然,在当时的年轻群体中,已经非常流行这样一句话了——“先叫姐,后叫妹,叫来叫去叫媳妇儿!” 但对于白,我却始终是坦坦荡荡,问心无愧,一丁点杂念都没有的! 我会答应她的请求,或许只是因为当时的我,恰好正处于那个存在感为零的时候吧! 第一百五十四章 哥哥 虽然,我还没有过给人当“男朋友”的经验。 但当哥的经历,我可是实实在在的有过的。 而且,我还有着两个超级无敌优秀的榜样,摆在我的面前。 看着我从出生起,成长至此的你们,应该猜得到,我说的那两个榜样,是谁吧? 对于“哥哥”这个身份,从小耳濡目染、如雷贯耳的我,第一时间便进入了角色。 在于白一口一个“哥”的叫声中,我也渐第一时间,便将她当成了我的亲妹妹般去对待。 而有了我这个“哥哥”以后,她最喜欢做的事情,却是打着我的旗号,到处去认“嫂子”。 已经开始和我“眉来眼去”的何月,便是她去认的第一个“嫂子”。 三十多年来,我经历过无数个女生。但能让我和她相处时,感觉到快乐的,却只有三人而已。 除了夏萍外,何月便是那第二个。 漂亮、温柔的她,和我在一起时的每一秒,眼里便只有我。 我这个骨子里的大男子主义者,很享受这种来自于美人的崇拜。 但我那颗早已千疮百孔的心,又拿什么去支撑,如此“完美”的“爱情”呢? 要怪,也只能怪她太好了,我不忍心去伤害她吧。 那时的我,只想做一个不上学的“坏孩子”。 “坏孩子”需要的,是一个可以陪他一起逃课的人。 但我做不到,去拉一个从不会逃课的好女孩,去做出逃课的事情。 每当于白对她半真半假地叫着“嫂子”时,她都会笑的很甜蜜。 如果我在一旁的话,她还会偷偷地寻找着我的眼神。 但我却只会适时地将目光移至别处,避免与她对视。 我很怕,自己会再度沦陷。 因为我的内心,还在期待着,丽娜的妥协。 我很怕,会再次发生类似于尹媂的故事。 看起来,我似乎一直在笑着。 还一直在带动着每一个人,与我一起欢笑。 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内心,已经处在崩溃的边缘,很久了。 我又开始过着,每天都要挨骂的生活了。 可我又不得不和妈妈说话。 因为,我没有钱。 我要吃午饭,需要钱。 偶尔会买些文具,需要钱。 我爱踢足球,那些二三十块钱的鞋子,便总会被我踢的“破洞漏底”。所以,我总要买鞋子,还是需要钱。 每次因为这些事情,和她要钱时,她都会骂我。 “钱多难挣啊!”、“啥用没有,花钱一个顶俩!”、“我没有钱!爱上哪要上哪要去!”…… 每要一次钱,她就会这样讥讽我一次。大多数情况下,甚至还会骂的比这些更加难听! 就算是,她基本上每次都满足了我。 可每一次,我付出的都是我的自尊! 到最后,我已经完全不想再回到那个家了。 可我又很怕回到班级,面对那么多女人。 特别是那个,我一直在等却等不到的女人。 无家可归,无处可往,便是我当时的状态。 那阵子,我不想继续上学的欲念,已经到达了顶点! 只因我不想再伸手去跟任何人要钱了! 我想要去打工!我想要自己赚钱! 可是每一次我有了这样的想法,并且真的要去付诸于实践时,妈妈又会说一些类似于这样的话:“我挣这么多钱,将来不都是你的吗?”、“只要你能读下去,读多久我就供多久,读到啥段位我都供的起!” 从实际上讲,妈妈对我,其实从来都不曾吝啬过。 比如她会为了我,被人骗了很多很多的钱,只是为了治疗我的看起来像是“鼻炎”的小毛病。 我只是不理解,她为什么会那么享受将我的自尊踩到脚下反复摩擦的感觉呢? 除了逃离那个压抑的家庭以外,我不想上学的另一个原因,就是想去证明自己是有价值的。 在我最没有存在感的时候,这个“哥哥”的新身份,确实是给我续了一段时间的“命”。 那时候,于白正在暗恋美术特长班里的一个文艺生。那小子叫啥我已经忘了,但长得确实是挺帅的。 是那种,就连我这个百分百的纯爷们,大街碰到了都会忍不住要多看上两眼的帅。 某一天,刚逃课踢过一场球的我,回到班级里,就发现了那个一向“大了虎刺”的于白,竟然趴在桌子上痛哭着。 作为她的哥哥,我当然要走上前去关心一番的。 但任凭我好话说尽,于白却怎么都不肯回答我的问题。 看着她哭到颤抖的身体,我确实是有了一些心疼的感觉。 正焦急之时,小狼替于白回答道:“你这个哥咋当的?你妹妹为啥受伤你都不知道?” 说这句话时,小狼的表情是含着笑意的呢。 我知道,她说的是玩笑话。 但这段玩笑话里的每一个字,却都击中了我的内心。 你可以怀疑我的能力,但你不能怀疑我的“责任感”。 就算在这之前,我和小狼连话都没有说过一句。 因此,我微一愣神后,立刻不忿地追问道:“谁欺负我的妹妹了?” 小狼回答道:“一个大帅哥!” 听有此话,我环视了一圈教室,眼神从每一个男同学的脸上划过,故意提高了声音,再度问道:“哪个帅哥?” 发现了我逐渐变得凶狠的眼神,小狼连忙摆了摆手,解释道:“哎呀你别问了,反正不是咱班的!” 我怒道:“那是谁?快告诉我!” 被我问的急了,小狼只得坦白道:“是‘美特班’的xx。你要干嘛呀?” 她的表情很尴尬,说话的声音也很低,似乎为刚才对我开的那个“冒失”的玩笑,感到了一丝后悔。 于白不知何时已经止住了哭声,听着我俩的对话,抬起头央求道:“哥你别去找xx!跟他没关系,是我贱!我是因为看见了他在操场上和别的女生并肩走在一起,所以才哭的。他根本就不知道我的存在!” 如果于白早就说清楚一切,或许我会换一种方式来安慰她。 现在才说,已经晚了。 因为,从小狼对我发出质疑的那一刻起,这件事情,便与于白无关了。 第一百五十五章 大帅哥 得到了“罪魁祸首”的准确消息后,我立刻便转身走了出去。 其实,我的愤怒是演的。 但我要做的事情,却是真的。 我觉得我必须要这样去做,才能维护住自己的“光辉”形象。 为求稳妥,我先是去找了丁祥。 “走,跟我去干个人!” 受我“关照”已久,他倒也不含糊。问都没问一句,便跟我气势汹汹地“杀”了过去。 到了一楼的美特班门口后,我也没有废话,对着他们班的教室内,大吼了一声:“谁他妈的叫xx?” 由于刚上高中不久,我的全部精力就都花在了“十八班”身上,所以,当时的我,只能算是一个“籍籍无名”之辈。 虽然初中时打下的基础很好,可毕竟与那些“太子党”和“黎明帮”的成员们,仅是熟识而已。并没有太多的时间,随他们一起到处“招摇过市”,闯些“威名”。 所以,在凭着一时热血,闯入美特班叫号过后,迎着那些纷纷侧目的眼神时,我还是有些心里没底的。 尤其是看到了xx那张“俊美”的容颜以及高出我一头的身材后,我还有那么一丢丢的后悔。 但本着“来都来了”的原则,从小便见惯了世面的我,还是第一时间就稳住了心神,指着那个随着我的问话声站起来的身影,佯装硬气道:“你出来一下。” 说罢,我便转身往走廊这边靠了靠。竖着耳朵,听着他们教室里的动静。心中暗自决定道:“一旦里边出现了类似于‘大队人马’躁动的声响,我立刻就拉着丁祥逃之夭夭!” 好在搞艺术的人,似乎都不太团结。看见出来的只有xx一人后,我的心下稍安。在与他眼神交汇的刹那,我更是第一时间便捕捉到了其中的畏惧之意。 在童年里那些复杂的家庭关系的历练下,我察言观色的本事,远超常人。 既然xx怕了,那后面的事,也就好办了。 我快步走过去,想要抓住他的脖领,却因为身高的劣势,只抓住了他胸口处的衣服。盯着他那已经不敢与我对视的双眼,故意压低了声音说道:“走廊人多,你跟我来,我问你点事。” 与此同时,我已拽着他的校服,不由分说地将他拉往了楼梯间的方向。 让我始料未及的是,在拽xx的时候,我甚至都没有用力。他就像一只被吓傻了的猎物般,一边顺从地跟着我用力的方向,一边用颤抖地声音开口问道:“哥,我咋的了?” xx的这种状态,我可太有体会了。人在恐惧之时,大脑只会一片空白。 一时溜号间,我差点就笑了出来。 为了掩饰我的心软,我没有回答他的问话,而是看了丁祥一眼。却发现这小子竟然也在憋着笑意。 还好在我的眼神提示下,丁祥第一时间便心领神会,从后面推了xx一把,低吼道:“少废话!待会儿再说!” 其实在跟我前来“滋事”的路上,我已经简单地和丁祥交代了事情的经过。他全程就只说了一句话,“那这小子可挺冤啊!” 丁祥这哥们的三观,一直就挺正的。这可能才是我与他一起相处了那么久的真正原因吧。 在楼梯间的对峙中,xx由于受到了丁祥的威胁,只是瘪着嘴,战战兢兢地等着我的“宣判”。 我本就不太喜欢欺负人,看见他的怂样后,瞬间就没了“输出”的欲望。可迫于箭在弦上的形势,我还是狠狠地怼了他的胸口一拳。憋了半晌,才整出了一句:“说!你都干啥了!” 终于得到了允许开口的“命令”,xx稳住了身形,一脸懵逼道:“哥,我啥也没干啊!” 我特别期待他能还个手啥的,这弱弱的回答,只让我有种一拳打在了棉花上的感觉。正准备“败兴而归”时,眼角的余光,突然瞥见了藏在二楼楼梯拐角处的于白。 为了更好的实现此行的真正目的,我只得又狠狠地怼了xx一拳,叫骂道:“你他妈的自己干啥了不知道吗?” 毕竟通过别人的转述,其维护光辉形象的效果,要远强于我自己去说。 如果转述者是“当事人”的话,效果更会翻倍。 我当时最想要的人设,便是“负责任”。 换成通俗的话讲,就是“罩得住”。 目的,是让“全天下”人都知道,跟着我迹天涯混,无论是男是女,都将受到我全方位的保护。 长久受到忽视的人,势必发展成两个极端,要么泯然众人,毫无存在的感觉;要么化身“救世主”,存在感爆棚。 很显然,我不可救药地滑向了“后者”。 只是苦了xx了。 他索性靠在了墙上,真的皱着眉想了好一会儿,方才委屈巴巴地说道:“哥,我真不知道。你还是直接告诉我底错在哪了吧,我改!” 妈的,白瞎这个长相了!这么帅气个小伙儿,竟然特么的是个孬种。看着他畏畏缩缩地怂样,我在心中回答道:“错就错在你长得太帅了,大傻b!” 心念及此,我又偷瞄了一眼于白的方向,却恰好正与她的眼神对视。 自知“行踪败露”的她,立刻便转身逃开了。 战果已成,这位在我的故事里,连名字都不配拥有的“大帅哥”,也就彻底的没有了利用的价值。 主要是我怕再不结束这场闹剧的话,丁祥就要笑出声音来了! 于是,我伸出食指,连点了xx的胸口三下,甩出了一句:“没事的时候就好好反省反省自己,想想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事情!” 接着,我便转身离开了这个,感觉都快吓尿裤子了的“大帅哥”。 丁祥跟在了我的身后,直到离开xx很久以后,方才大笑着埋怨道:“我屮,下次这事你可别找我了!太他么的欺负人了!估计那哥们到现在还懵逼着呢!我又不好意思笑,我屮憋死我了,眼泪都快憋出来了!” 我耸了耸肩,也笑着回了一句:“我他妈的哪知道这哥们会这么怂!” 第一百五十六章 姐妹情深 最后相视一笑,我与丁祥便各回各班了。 刚推开七班的门,我便看到了比之前更多的人,正拥挤在我的座位附近,安慰着重新趴在桌子上,“痛哭”着的于白。 见有人多,我立刻摆出了一副“凯旋者”的姿态,昂首阔步地朝着自己的座位走去。 一路上,众人纷纷侧目,同时还伴有阵阵窃窃私语之声。 但我的注意力,却并没有停留在我的座位周围,而是下意识地飘向了丽娜所在的方向。 她正低着头,看着一本教材。 这让我的心中,陡然升起了一股没来由的失落之感。眼神却依旧停留在丽娜的发端,希冀着她可以抬起头,恰好与我的视线重叠。 足下凭着身体的记忆,继续朝着自己的座位走去。不经意间,竟与一人撞了个满怀。 待我侧过头去看时,才发现是小狼待在了本该属于我的位置。 因刚与我的身体发生过碰撞,她的头明明是抬着的,眼神却飘在了地面之上。 她给我的感觉,很像是害羞,脸却是扬着的;像是不满,但又“低眉顺目”。 我正犹疑于她的表情时,却听她似怒又笑,似笑又羞地轻声呢喃了一句:“迹天涯,我没想到你这么‘虎’!” 在东北,说一个人“虎”,通常不会是什么好话。但在贬义词里,“虎”字却是最高的赞美。因为它代表着一个人具有讲义气、有热血、天不怕地不怕等优秀的品质。 虽然,被冠以“虎”字者,往往也意味着,此人是个“傻b”。 但至少也是一个令人尊敬的“傻b”。 所以,当小狼说我“虎”的时候,我还是很开心的。 我正恍然间,她忽然转身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之上。 虽然至始至终,她的眼神都没与我有过任何交流。但她的脸,却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之中。 她不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美女,但却恰好长在了我的审美里。 又或者说,从那一刻,我才发现我的审美“变”了,竟对“大眼睛”的女生有了兴趣。 她的眼睛很大,一头长发微微带卷。 哦,或许我的审美从来就没有变过。 她长得有些像夏萍。 但却远比夏萍好看。 像个,洋娃娃? 那一整节课的大部分时间里,我都在想着小狼的样子。我只是十分好奇,她到底是哪里吸引到我了呢? 现在想想,其实一开始吸引我的并不是她。而是她眼中、口中的那个我,恰好便是当时的我,非常想要去成为的自己! 正神游之时,于白突然传过来一张纸条。 “谢谢你,哥!” 我笑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觉得于白跟我当初的我特别像!甚至可以说是简直一模一样! 因此我一眼就看出来,她的第二次哭,根本是装的了! 我当然没有拆穿她,也实在没有那个必要。 确切地说,她表现的越夸张,反而越是对我“有利”。因为,那会替我省去好多“自吹自擂”的语言。 于是,我提起笔,有模有样地回了一句:“我的妹妹,必须活的比谁都要骄傲!以后喜欢谁直接跟哥说,哥替你去表白。胆敢不同意的话,哥就把他打到同意为止!” 我特意写了这么多,只是想通过于白的嘴,将这些内容,以最快的速度,传遍全班同学的耳朵! 我回复的纸条刚刚传出,就感觉到有人轻轻地撞了撞我的胳膊。 正在上课的时间,能在这个位置触碰到我的胳膊的,也就只有我的同桌,那位“江南美女”了。 我正欲回头去看时,就发现了另外一张纸条,被何月按在桌子上,悄悄地滑到了我的面前。 她是个乖乖女。 即便我俩是同桌,她也不敢在上课的时间,和我说话。 传纸条,便成了我俩唯一的沟通方式。 “你刚才打架去了?” 我就知道,于白绝不会让我失望。看着何月清秀的笔迹,我快速地脑补了一下,刚刚于白声泪俱下地对大家哭诉着,我是如何与那位“大帅哥”交涉的全过程。 那一瞬间,我还顺便脑补出了,那些听众们,对于白奉上的一双双“艳羡”地眼神。 “艳羡”的内容,自然是因为她有我这么一个“好哥哥”。 这种爆棚地存在感,令我十分满意。心神荡漾之际,我还是佯装吃惊地给何月回复道:“你怎么知道的?” 何月回道:“刚才于白回来都跟我们说了!” 我画了一个笑脸,算作回复。 何月写道:“你没有受伤吧?” 我回道:“怎么会?能伤到我的人,还没有出生呢!” 何月回道:“以后不要随便打架了好不好,我很担心你!” 我屮!看着这段近似于表白的文字,我在发懵之余,还是有一些感动的。虽然我俩真正的相处尚不足月,但已经可以获得了这位美女的担心。 这让我又有那么一点点骄傲。 但正处于“叛逆期”的我,还是本能的拒绝了她的提议,狡黠地回复道:“我可不是一个随便打架的人,是那小子欺负咱妹妹在先,我才揍的他!” 看到我的纸条后,何月的脸上,立刻升起了一抹红晕。我知道,她一定是被那个“咱”字,撩拨了心神。 半晌,她又写下了这样一句,传了过来:“那你还是少做让我担心的事情吧,我的心脏可不好。” 我也笑了,想不到她还是一位与我“同病相怜”之人。 我本以为,这是她一句玩笑话。直到一年之后,她果然因为心脏的问题,休学了半年,我才意识到,她从一开始,对我就很认真。 可惜,那时的我俩,早已成为了陌路。 这件事过后不久,石尘也成了我的妹妹。那是在一次半真半假的玩笑中,我主动“认领”的。 而不知何时,小狼突然就成了于白的“姐姐”,并且二人还总是形影不离的。 因为我是个“后来者”,所以对七班原有的人际关系,并不是十分了解。 看着“姐妹情深”的小狼与于白二人,我只当她俩很早便已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只是我才刚刚发现而已! 第一百五十七章 野百合也有春天 不觉间,我和丽娜已经好久都没有说过话了。虽然我的女生朋友,在那段时间里也突然的多了起来。 但她们都不是丽娜,而且每当她们被我逗的越开心,我对丽娜的想念便会越是多上一分。 我的状态,开始变得很差。比孤独无伴时的时候,还要差。因为我要伪装的次数与时间,亦是随着朋友的数目“水涨船高”。 我只有更频繁的逃学,才能给自己争取到一些“喘息”的机会。 我常去的那个网吧的名字,叫“纵横”。日子久了,我与老板的关系也混的熟了。所以只要是我去消费,他就会将门口的那台“老板专用”电脑让给我玩。 钱虽照收不误,但因为那台电脑是整个网吧中,唯一配置外放音箱的。所以,能够尽情播放自己喜欢的音乐的我,在那个网吧里的“特权性”,还是挺明显的。 有一天,已经近一周时间没有上学的我,正单曲循环着周杰伦的“爱在西元前”,熟练地操控着“丽娜”,在传奇的“地牢”里砍着蜈蚣。 整理包裹时,突然发现了一个“道术”+2的极品“坚固手套”。正仰天长笑欣喜若狂之时,突然从网吧门口进来了一高一低的两个熟悉的身影。 那个高的,径直走到了我的身旁,拉来了一把椅子,坐到了我的旁边。 那个矮点的,直接去到了我后边稍远点的空座上。 对于我逃学的去处,同学们人尽皆知。 所以她俩能够出现,我一点也不意外。 只是当我的身边,坐了位“大美女”后,那个“道术”+2的“坚固手套”,瞬间就没那么香了。 沉默了半晌后,终于还是我先忍不住开口道:“你怎么来了?” 南方女子独有的‘靡靡之音’,自我耳边回复道:“好几天没见你了,过来看看你。” 通过电脑屏幕的反光,我可以隐约看见她的眼睛,似乎正与电脑前的我对视。 那一瞬间,我的心跳有些慌乱。握着鼠标的手,都忍不住的有些发抖。 为了防止被她发现我的颤音,我决定不再说话。 但“恋爱”的感觉,还是“撞”的我有些飘飘然。 长这么大,何月或许不是第一个,在我没有对她展开追求之前,便主动对我示好的女生。 但她却是第一个,满足了我对一个女生所有幻想的人。 而她的“完美”,只会让我自卑。我总觉得她喜欢的那个,并不是真正的我。 我很害怕,当她发觉真正的我是什么样子时,就不会再喜欢我了。 空气只宁静了没多一会儿,她再度开口道:“我想和你在一起,可以吗?” 虽然我早有预感,但真的听到何月如此直接的表白时,我的脑瓜子还是嗡的一声,瞬间就停止了运作。 对待这种事情毫无经验的我,竟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 就在我思考不及之时,何月又一次轻声追问道:“你不说话,算是一种拒绝吗?” 我快速地瞥了她一眼,又重新回过头,盯着电脑屏幕中,正在奋力与蜈蚣作战的“丽娜”,心中立刻闪过了一丝尴尬。 像被捉了奸一般,心脏立刻就提到了嗓子眼处。我毫不迟疑地用快捷键将画面切了出来,佯装是要换首歌播放。 在歌单中翻找了一阵后,我灵光一闪,立刻选定了周杰伦的那首“可爱女人”。 如果一定要在何月的身上,找出些瑕疵的话,那就是她似乎对音乐并不像我一般感兴趣。 因此,这也让我俩之间少了许多共同的话题。 比如当我放出了这首十分“应景”的歌曲后,她却还是一脸平静地看着我,眼神中写满了等待回答的情愫。 虽然差了那么一丢丢的心有灵犀,但毕竟我还信奉颜值即正义。 可这种场合,若是只回答个“行”字,又显得有些草率。想用动作去表达心意,我又不敢。 略一思量后,我回复了一句反问:“你觉得我有拒绝的理由吗?” 哎,如果硬要再找一些瑕疵的话,那就是何月对语言的敏感程度,也不是很高。她愣了一下,很认真地问道:“你说什么?” 我只得又重复了一句:“我说,我似乎没有拒绝你的理由。” 她继续确认道:“那你就是同意了呗?” 我回道:“嗯!” 她浅浅一笑,说了句:“那我先回去了,不打扰你玩游戏了。” 我很想说要是有人陪我的话,谁愿意没事在虚拟世界里找存在感呢! 可她这么说了,“装b犯”附体的我,也只是又回了一个“嗯”字。 她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停顿了一下,开口问道:“你明天会去上学吗?” 我抬起头,看了我人生当中第一个名正言顺的“女朋友”一眼,她可真漂亮啊! 我正欲开口留她陪我多待一会儿时,眼角的余光忽然瞥见了正在我俩身后坐着的石尘。 她双手插兜,低头不语。一个大大的书包,和她瘦小的身躯极不相符。 那一瞬间,我又有些心疼起这个“电灯泡”来。 我感觉她很像曾经的我。 当我坐在陈峰与丽娜的身后,看着那两人“打情骂俏”之时,似乎也是这副垂头丧气的神态。 我能感觉到,石尘也是喜欢我的。 我这个突如其来的春天,似乎有些过于“热烈”了! 迟疑间,我也就不忍心留下何月,放石尘一人落寞地回去了。 既然是俩人一起来的,就让她们两个结伴一起回去吧! 这样想着,我便只是点了点头,对何月说了句:“嗯,我去。” 何月翘起了嘴角,含笑说道:“好,那我等你。” 我也点头微笑,算作回应。 “那我走咯,明天见!”说过这一句后,她便站起身,回头喊石尘离开了。 “明天见。” 在石尘路过我时,我本想和她打个招呼,毕竟从名义上来讲,她也是我的妹妹之一。 却被她抢先开了口:“拜拜,哥!” 说这句话时,她还是低着头,没有看我的眼睛。 第一百五十八章 被天狗吃掉的青春 我朝石尘挥了挥手,又说了一次:“明天见。” 由三个字构成的同一句话,就这样完成了对两个人的“约定”。 目送着她俩离开后,我赶忙将电脑切回到了传奇的界面。 随着一顿“快进”的动画,加上一声销魂的“啊”音后,我的屏幕,一片“暗淡”…… 小退、重新进入游戏,一气呵成。 打开包裹,仔细翻找。那个在当时市值一百元rmb的“道二坚固”,不翼而飞…… 用掉四大包“随机卷轴”后,我终于操控着“丽娜”,返回到了角色的死亡地点。却哪里还有那件装备的影子? 哎,真是有得必有失啊! 女人,果然只会影响我拔刀的速度! 可不管怎么说,在经过了近十年的“孜孜以求”后,我终于也是一个有女朋友的人了! 第二天,我如约来到了学校。 对我的“归来”,表示出欢迎与关切的,不止是何月。 被人重视的感觉,还是挺好的。 继十八班之后,我又一次有了一丝“集体生活”的感觉。 但与以往那种全班都“爱”我的情况所不同的是,在这个集体中,大家对我个人的看法,明显呈现出了“男女有别”的两个极端。 女生们,都特别喜欢与我相处。比如她们光是给我起的昵称与绰号,就有七、八个之多! 那些占比较少的男生们,却都视我为眼中钉、肉中刺般。 这也可以理解。 本来我就是一个“外来人”。结果才来没几天,便将班里的女生们一个个搞的“五迷三道”的。 就算是文科班“肉多狼少”,也难逃“熟悉的地方找不到美”的定论。还是有许多男同胞们,仍处于无人问津的状态。 看着“夹七带八”的我,怎么可能会顺眼呢? 好在此班中比较“拔尖”的几个人,都是从四中出来的。就算再怎么不爽于我的存在,但迫于我的“威名”下,倒也不敢真对我怎样! 严格上来说,何月虽然是我的第一个女朋友,但却不是我的“初恋”。 我虽然欣赏她的漂亮,喜欢她的温婉,但却无味于她的平淡如水。 我所追求的人设,虽然是“虎”。 但并不影响面对女生时的我,还是那么的“胆小如鼠”、“泾渭分明”。 我与何月“处对象”的方式,就只是每节课下课的时候,一起在操场上肩并肩的走一圈,或者在中午放学的时候,偶尔一起吃个午饭而已。 因为她是住校生,所以独处时间最多的晚上,我俩却只能“分道扬镳”。 就算当时的我俩有手机,也不会有足够的钱,可以煲得起那昂贵的“电话粥”! 我俩也没有电脑,聊不了qq。事实上,那时的她,都还不会使用电脑。 偶尔的时候,她会给我写信。 在信中,也会写一些诸如“离不开我”的暧昧情话。 可惜的是,有过丽娜的“教训”,再看到这句“蜜语”时,我已然不再相信了! 何月确实满足了我对一个女生所有的要求。但那都是小时候的幻想。 现在的我,长大了。 已经不再满足于这种“过家家”式的相处了。 主要是我太他妈的怂了!作为一个男人,别说“逾越雷池”了,就是往边上走一走的勇气,我他妈的都没有。 这也就注定了,何月不会是那时的我,所需要的“她”。 当我发现,这种有了所谓“名正言顺”的女朋友的感觉,也是那么的“无趣”而且“乏味”后,对何月也渐渐没有了初在一起时的“兴奋”。 如果我能够再幼稚一点,我一定会满足于这种有人疼爱的幸福。 或者我能够再成熟一些,我也可以引领这个“乖乖女”,找到人生的乐趣。 如果是历尽沧桑后的现在,或许我还会娶她…… 但当时的我,才刚刚摸到了浪子的门槛。连外面的风景都还没有看过,又怎么会有“回头”可言! 让我十分诧异的是,自从我真的与何月在一起后,于白便再也没有叫过何月一声“嫂子”了。 或许是因为我大部分的下课时间,都用来与何月闲逛。没了多余的空闲,再去与于白等人一起“逗趣”吧。当何月将我“独享”之后,她的身份,也就从“她们”的“姐妹”,变成了“敌人”。 许多年后,“宫斗剧”大行其道。当我也受限于电视节目的稀少,而看了诸如《甄嬛传》等少数几部经典剧目后。才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凡是有幸“集万般宠爱于一身”者,必然要承受“集万千怨恨于一身”的重压。 我虽然不是皇上,但却与太多的女生,产生过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在我与何月满操场悠哉游哉的日子里,那些“失宠”的人,自然便结成了“联盟”。 与于白形影不离的人里,又多了一个石尘。 当我刚对何月有些厌倦之时,小狼突然因为调座的缘故,成了我的新同桌。 巧合的是,在她成为我“新邻居”后的第一节语文课上,刚好要学一首由郭沫若先生所写的,叫做《天狗》的现代诗。 从来不会主动学习的她,在全班一起朗读这首诗时,竟然念的出奇的卖力。 从读到开头那句,“我是一只天狗呀”时起,她更一直满眼含笑的将小半张脸,侧向了我的方位。 初听不觉,昏昏欲睡。 再听恍然,惊坐而起。 “哈!原来你在骂我是天狗!” 听到我的指责,她佯装无辜地看了看我,故作吃惊道:“哇,原来你就这首诗里写的‘天狗’啊!” 小狼不是第一个给我起绰号的女生,但被人以狗“相称”,我多少还是有些本能地抗拒。瞪了她一眼后,便别过头去,重新酝酿起了睡意。 见我不理,她却不依不饶道:“‘迹天狗’,你好贪心啊!” 听有此言,我抬起头,下意识地问道:“我怎么贪心了?”忽然又觉有些不妥,连忙改口道:“你才是‘迹天狗’呢!” 第一百五十九章 小狼 感觉到了我的“气愤”,小狼将我桌子上随便打开的那本语文书,翻到了此时正在学着的页数上,指着那首诗的前几行,认真地解释道:“不是我说你贪的,是郭沫若说的!他说你又要吞月亮,又要吞太阳,还要吞掉全宇宙呢!” 顺着她的所指,我又“一目十行”地读过了余下的全文。 直到我切实地体会到,作者描写的那个“我”,是何等地暴虐与压抑后,竟有忽然与其产生了一种“灵犀相通”之感! 郭沫若的《天狗》,原文如下: “我是一条天狗呀! 我把月来吞了, 我把日来吞了, 我把一切的星球来吞了, 我把全宇宙来吞了。 我便是我了! 我是月的光, 我是日的光, 我是一切星球的光, 我是x光线的光, 我是全宇宙的energy的总量! 我飞奔, 我狂叫, 我燃烧。 我如烈火一样地燃烧! 我如大海一样地狂叫! 我如电气一样地飞跑! 我飞跑, 我飞跑, 我飞跑, 我剥我的皮, 我食我的肉, 我吸我的血, 我啮我的心肝, 我在我神经上飞跑, 我在我脊髓上飞跑, 我在我脑筋上飞跑。 我便是我呀! 我的我要爆了!” 说实话,按照我当时的阅历,除了字面的意思外,是无法去了解到这首现代诗中表达的真正意境的。 当然,现在我也理解不了。 但就仅从字面而言,我还是很喜欢这种“气吞山河万里”的感觉的。 也就是在那么一瞬间,我便接受了这个新“绰号”。 只是作为“报复”,我也对小狼反击道:“如果我是一只‘天狗’的话,你就是一只小母狼!”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 华夏文字,何止万千。 当我第一次想要给人起绰号的时候,却只想到了“狼”字。 那时的我,受到了《狼图腾》的影响,极其喜欢以“狼”自居。但这却与那本书中所描写的“狼道”精神无关。 我喜欢狼,只是因为在狼的社会里,它们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 除了那本书外,我还看过一篇与狼有关的短文。 说是在那个到处“打狼”的时代背景下,某生产队抓到了一公一母两只狼。 从这两只狼的相处方式上看,很容易便可以判定出它俩的“夫妻关系”。 这对儿“夫妻”因为自己的生存环境被破坏,无处觅食。迫于无奈,只得将狩猎目标放在了生产队圈养的羊群身上。却在初犯之时,便被聪明的人类抓了个正着。 与人群所携带的狗群搏斗之时,那只母狼更是受了重伤。 不知是出于“恶作剧”的考量,还是想要好好惩罚一下这对儿胆敢侵犯人类利益的“夫妻”,生产队并没有直接将它俩处死。而是将他们同时囚禁在了一个铁笼之中。 一不提供食物,二不提供水源。就希冀着可以看到,这对儿饿极了的“夫妻”,最终自相残杀的“名场面”。 母狼已经受伤,公狼却生龙活虎。站在“人性”的角度去分析,这幕“闹剧”的结局,应当早已注定。 但其结果,却超出了所有人的意料。 翌日深夜,一阵响彻云霄的狼嚎声,惊醒了生产队诸人的美梦。待到众人披着衣裳,拿着手电筒,赶到那个铁笼旁边查看究竟时,就见到了那只矫健勇武的公狼头部,早已被母狼啃咬的只剩下了骸骨。 使每个人都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明明已经奄奄一息的母狼,是如何战胜这只白天还在抖擞精神的公狼的呢? 看着母狼那幽怨的眼神,不寒而栗的众人,陆续返回到了各自的屋中。 出于好奇,生产队并没有对那只“幸存”的“母狼”,做出任何处理。只是任由其在笼子中自生自灭。 余下的半个月,那只母狼更是在其“丈夫”血肉滋养下,日渐恢复如常。 等到众人再度想起这只母狼并且看到了那浑圆的肚子时,方才恍然顿悟。 原来,这竟然是一只怀孕的母狼! 早知此事的公狼,一定是主动选择了死亡。只为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它的妻儿得活! 震惊之余,众人更是羞臊难当。思己度“狼”,他们相信自己是很难做到这一点的!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只说阅过此文的我,整个人都是汗毛倒竖。 因为我坚信,自己一定会做出与那只公狼一般无二的选择! 至此以后,“狼”这个生物,便成了我的精神图腾。 但在我与小狼尚不熟识之时,便能对她以“狼”相称。不得不说,这似乎是一种冥冥中的注定。 从此,我俩无论是传纸条,还是日常打招呼时,均会叫着独属于对方的昵称。 也是从那时起,小狼才开始正式成为了“小狼”。 在我成为“迹天狗”后的第二天,小狼不知道从哪里搞了一只小半个手掌大的小狗玩偶来。 下课的时候,她便两只手抱着那只玩偶,像招魂似地念叨着:“天狗啊,天狗,天狗狗!狗狗!” 我若是不理她,她便会装出一副生气的样子,冲着我吵嚷道:“我叫你呢迹天狗,你咋不说话呢?” 当我问她啥事的时候,她却又扭过头去,撅着嘴说道:“没事了!” 过不了一会儿,她会再次“握着”那只外型为史宾格的玩偶,继续叫魂道:“狗狗啊!狗狗…狗狗!” 有了上次的“教训”,一般我都会立刻转过头去,问她要干嘛。 这时,她便会一脸无辜地看着我,佯装不解道:“我也没有叫你啊!我在和我的狗狗说话呢,你是我的狗狗吗?” 我追过的女生有很多,喜欢过的女生更多。但小狼却是唯一一个,从我俩相识起,便掌握了主动权的那一个。 这也是我第一次,经历女生的“撩拨”。 在与包括我当时的“正牌”女友何月在内的许多女生相处时,她们就只会闷闷的不说话。让毫无经验的我,只能拉着她们到处“压路”。 有了小狼做对比后,我便再也回不到那些无趣的“童年”之中了…… 第一百六十章 水莲花 虽然每次我都知道小狼是在逗我,可我却每次都心甘情愿地,一直掉进她那些拙劣的“陷阱”。 循环往复,乐此不疲。 不觉间,我情感的天秤,已经彻底地倾向于小狼那一方了。 渣男那“朝秦暮楚”的一面,在从我“有了”小狼的那一刻后,展现的淋漓尽致。 因为我与何月之间的关系,虽是“名正言顺”,却也实在是“毫无波澜”。 就连行事一向高调的我,亦是没能将我俩的“恋爱”行为,在七班中搞出多大的水花。 尤其是我与小狼“交好”之后,以于白为首的“失宠”阵营,立刻便借机重新占领了我的“时间高地”。 分身乏术的我,在沉迷于“于白”那方的热闹之后,对于“正宫”何月那里,也只能是越发的冷落了。 一个人若只是耳根子软,其实并不会给身边的人,带来多大的伤害。 但如果这个人除了耳根子软,还很“要面子”的话,那么一旦受到了小人的“蛊惑”,便很容易寒了身边人的心。 尤其是当“于白”玩笑中的“嫂子”,真的成了她的“嫂子”之后,我这个妹妹,竟然开始有意无意的跟我念叨起何月的“坏话”来。 比如何月曾经与谁谁谁暧昧不清;又比如何月有多么的滥情,曾追过许多人,但都被拒绝了等等。 言外之意,就是这个在我的眼中无比纯情的“大美女”,根本就配不上我。 天地良心,我又“何德何能”? 没办法,那时候的我,就总是为了别人而活。 仿佛任何一个外人的眼光,都能左右我的决定。 所谓“昏君”,不过如此。 究其根本,我之所以会错失那么多的美好,不光是因为我不配,还因为我就是活该! 就算与何月在一起时的我,心中是多么地安逸。 我也终于还是为了那些莫须有的传言,忽视了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感受,渐渐地与何月疏远起来。 贱人,就是不配别人对他好! 但何月却并没因为我的冷落,而有什么怨言。 她总是微笑着,等我偶尔把她想起后,再平静的与我压着马路。 多么好的一个孩子啊! 就凭我当时的“软弱”性格,她就只需要对我说一声:“作为我的男朋友,你为什么不多陪陪我?” 或者再多表现出一丢丢的“占有欲”,对我哀怨一句:“你能不能不要总和别的女孩子走得太近?” 我都会乖乖地靠拢在她的身边,目不斜视。 我不是真的浪子!我是一匹信仰一生独爱一人的“狼”啊! 但我渴望的,却热烈的爱情! 虽然,何月总是会给我写一些情话。 可能,她在等待的,是一个敢于“采花”的男人吧。 偏偏她等到的我,却是一个只懂得“赏花”的男孩。 有一首脍炙人口的诗,相信你们一定听过: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 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每当读到类似的词句,我的脑海中,便总会想到何月那张,可以称得上是“闭月羞花”的脸。 当何月继续静谧着等待时,我的心,却早已在不觉间,被喧闹的小狼,整个地占据了。 因为她总是用那只“史宾格”调戏我,更是在言谈中,经常流露出想要养一条狗的愿望。 我也是爱狗之人。 毕竟在我的童年里,还是有着许多关于狗的记忆的。 因此,我便将小狼的愿望,当成了一件心事。 有一段时间的我,是一旦别人提了要求,我就会烦。 但遇到小狼之后,我竟开始下意识地,将她每次言语中的“喜欢”,都深深地记在心间。 并且寻找着机会,可以为她一一实现。 可能,我那被丽娜伤过的心,直到遇到小狼时,才重新勇敢了起来吧! 在一个寻常的周末,亦是一次偶然的机会,走在街边的我,遇到了一个流动的卖狗商贩。 他推着一辆“二八”自行车,挎着一个装了四、五只狗崽儿的篮子,静静地站在了路旁。 无需吆喝,亦可一眼便知,他站在那里的目的。 经常身无分文的我,忘了那天为何兜里竟然会有积蓄。虽然不多,但支配一只土狗幼崽的花销,还是绰绰有余。 一番简单地讨价还价后,我俩很快便以四十块钱的金额,愉快地达成了共识。 那是一只全身白色的“中华田园犬”。 抱着怀里的小生命,我就近找了一个电话亭,给小狼拨通了一个传呼。 留言的内容为:“有事,速回电话,‘天狗先生’。” 她回话的速度很快。 我的语言很短:“你在哪?” 电话那边的她,诧异地问道:“怎么啦?” 我的心情虽然“荡漾”,语言却依旧很“酷”:“别问那么多,告诉我你在哪。” 她回道:“我和于白在新街基溜达呢,你要来吗?” 我答道:“等着,我马上到!” 在我跑动的过程中,那只可爱的小狗,就在我的怀里一直哼哼唧唧地“伴唱”着。 十分钟后,我出现在了小狼的面前。 迎着她一脸懵逼的目光,我“缓步”朝她走去。距其半步之遥时,我停了下来。 看见我怀里的小狗后,她的眼睛一亮。 不待她开口,我便将这条小生命,双手奉上,笑言道:“送你的!你不是一直想要养一条狗吗?” 她的眼神,从喜欢,变成了惊讶。小心翼翼地接过了那只小狗,抱在了怀里。温柔地抚摸了两下后,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 我曾经送过无数人东西,或大或小。但却只有在小狼的眼中,读到了感动。 习惯了她平时“咋咋呼呼”模样的我,本以为收到这个礼物的她,会喜形于色的抚掌欢呼、惊声尖叫。 却不曾想,她竟就那么安静地抱着那只狗,温婉异常。 与我对视了几秒后,她忽然轻轻地低了一下头,略带娇羞地说了一句:“谢谢!” 她说“谢谢”时的侧脸,很美。 许多年来,我一直试图找到一个词语,或者写下一段话,可以记录下小狼的那个表情,给我心底带来的震撼。 直到有一天,我读到了“渣男代表”徐志摩写过的一段诗句:“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才发现这世间里的美,果然都是相通的。 第一百六十一章 牵手 狗已送出,梦想达成。 我轻声说了句:“走咯。” 不待她再有何反应,我便潇洒地转身离开了。 随后的几日里,我就像无事人一般,一切如常地与小狼进行着正常地交往。 只有她每天和我“汇报”关于那条小生命的情况时,我才会就此事与她聊上几句。 不将对人的好,挂在嘴边,往往最能体现一个男人的风度。 就在我俩的感情,因小狗的催化下,而逐渐升温之时,她却突然找到了我,十分哀怨地说道:“我可能没法继续养小白啦!” 我心中虽惊,脸色却是如常,平静地问道:“怎么啦?” 她惆怅地叹息一声,回答道:“它总满屋拉屎尿尿,快把我妈给折磨疯了!” 我点了点头,即便我并没有过亲自养狗的经历,但还是故作老成地开口道:“狗得训练,才能学会去哪里上厕所。” 她的情绪很低落,踌躇了一阵后,缓缓开口道:“你能把狗取走吗?我妈已经下了最后通牒,‘有狗没她,有她没狗’。” 看着她快急哭了的样子,我很随意地说了句:“可以啊。” 见我答应的很痛快,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抿了抿嘴,感叹道:“哎,等以后我有了自己的家时,一定要养一只狗!” 当她说这句话时,我的内心正在纠结着,要怎么处理这只无辜生命才好。 分神中,下意识地回道:“嗯,以后我们自己养!” 当一句话里,有了“以后”,就是有了期待。再加上“我们”,这句话就会变成了承诺。 我还在思考着小狗的去处,却没防备,听到我的“承诺”时,小狼那突然变得清澈的眼神…… 虽然当小白被搬迁至妈妈给它安排的“新家”时,也意味着小狼对它的饲养,暂告了一个段落。 但我和小狼的故事,却很快便迈向了一个新的开始。 总体来说,这个小小的生命,还是光荣地完成了,历史赋予它的“使命”。 与小狼第一次“分手”的时候,我曾经去到妈妈单位的基地中,探望过“小白”一次。 那时的它,虽然只是半大小狗,却是十分的健壮。因其活泼机敏,倒变成了一个看门护院的好手。也算是得到了一个很好的归宿吧! 那段时间,七班突然来了一个叫做闫梦的新同学。 她是从我们上一个年级回读来的。 因为她的座位,被安排在了小狼的附近。 所以,她俩很快便成为了朋友。 再加上于白一起,共同组成了一个全新的“铁三角”。 因为爱学习的石尘,与每天瞎胡混的“铁三角”格格不入。所以,她很快便被排除在了一同玩耍的序列之中。 女孩子之间的爱恨情仇,我也不是很懂。只能凭借肉眼的判断,觉得这新三人组之间,应该是“情同姐妹”的。 闫梦在回读之前,有过一段短暂的“社会经历”。加上年龄又比我们都大,因此也就成了我们共同的“大姐”。 “铁三角”逃学的时候,便总是会拉上我一起。 无力独挡三名女生的我,便会拉上丁祥与吴鑫作陪。 很快,我们就组成了以我为首的六人分队。每天游荡在校园内外,损耗着父母的钱财,挥霍着自己的青春。 时间多的时候,我们还会再拉上王宇一起。 四大魔头加上三位姐妹花的组合,很快便成为了那一带的靓丽风景。 历时近四年的“寻觅”,我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团体”。 可惜在这个“团体”中,一开始就没有我的“正宫”。 最是热血的年华,男男女女凑到一起,难免会产生化学反应。 某一日,我受于白邀请,陪着她们三姐妹一起去滑旱冰。 恰好那天的丁祥与吴鑫,都没工夫陪我。 硬着头皮独自赴约的我,只好在角落里,看着她们三人在旱冰场里“翩翩”。 确切的说,是两个人。 于白并不会滑。 这让我十分纳闷。她在这里组局的意义,到底是何呢? 其实我的水平,也只是能够保证不摔倒而已。 所以,当小狼与闫梦起哄着,让我去教一教我的“妹妹”时,我立即便诚实地推脱掉了。 主打一个陪伴的我,本就对这项运动不是很感兴趣。只随便滑了一阵后,便坐到场边休息去了。 看着乌烟瘴气的场中诸人,我忽然觉得有些陌生。 当我真的打开了,我所追求的那个世界的一角,窥探到了里边的消极与自由时,才意识到骨子里的自己,或许并不属于这里。 索然无味间,我正欲起身离开,却看见了一只雪白的手,朝我伸了过来。 待我抬眼去看那只手的主人时,就看见了小狼那张似笑非笑的脸。 “走呀,姐带你滑几圈。” 按照我当时的怂样与装b的本能,类似的事情,就算在我面前发生一万次,也会有九千九百九十九次的概率,我会假装无视或者直接拒绝。 但那一天,竟真的发生了那万分之一的情况! 甚至连万分之一秒的犹豫都没有,我便伸出手去,握住了小狼的手掌。 牵着她,绕着那个不大的旱冰场,缓慢地滑了两圈。 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牵女生的手。 当这个我在梦里幻想过无数次的桥段,真的发生了的时候,我的内心,竟然无比的平静。 平静到不可思议。 似乎这一切,都是那么的理所应当。 没有以往的心脏狂跳,更没有那些忐忑不安。 就是那么的,平静。 我感觉到小狼的手掌,逐渐变得湿润。 于是,我回过头去。 却见她的目光呆滞,躯体僵直。像个木偶般,任凭我带着她的身子,漫无目的地前移。 见状,我的足下,亦不再发力。借着惯性,带着我俩回到了那个“牵手”的原点。 她还是半低着头,没有看我的眼睛。不知是不敢,还是“神游四海”而未归所致。 总之,这模样与她刚才“调戏”我时的“嚣张”,判若两人。 就在我也不知道接下来要说些什么才好时,自我俩的身后,突然传来了“啪叽”一声。 第一百六十二章 修电脑 我俩下意识地寻着声音的方向,回头看去,就见于白正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 不待我去搀扶,离她更近的闫梦,早已“飘然而至”。她停在了于白的身边后,立刻便对其伸出了友谊的小手。 不曾想,却被于白挥手打开了。 “不用,我自己起来!” 闫梦神情一滞,看起来似有发火的预兆。抬眼却看我与小狼一眼。视线游移中,最后定格在了我俩仍旧牵着的双手之上。 随后,她又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再度对于白伸出友谊之手时,怒意已然尽消。 “起来吧,姐带你滑!” 在这莫名其妙的一幕中,我虽然猜出了一个大概的原由。但又不想去面对,所以干脆选择了装傻。 小狼却轻轻抽回了她的手,低声说道:“你快去哄哄你妹妹吧!她好像生气了!” 我佯装不解道:“她生什么气?” 小狼说道:“女生的事,你不懂的!” 我不懂个屁我不懂。要不是嫌你们女生太麻烦,我才懒得装不懂呢! 心虽如是想着,面上我却摆出了一副标准的懵逼表情。 见状,小狼也不再言语。丢下了我,去到了于白的另一边,与闫梦一起将其夹在中间,教我们共同的“小妹”,学滑旱冰去了… 那天直到分别时,我便没再怎么与小狼说过话。 她亦是不再同平时那般,对我开一些“放肆”的玩笑。 只有于白,总要找着机会,阴阳怪气几句。 我们“青春小分队”的这次聚会,最终散的不是很愉快。 我也没功夫去深入的揣测,大家的反常。只是有了这次“牵手”的尝试后,异性在我心中的神秘感,终于也是又少了一层。 第二天刚一上学,小狼便传张纸条问我说:“你和于白到底是什么关系呀?” 我回道:“就是兄妹啊!她不也是你的妹妹吗?” 我回答的很诚实。 其实我很想再加上一句,“我是因为看起来你俩挺好的,才会继续跟她好的。” 但总觉得这样说有些不妥,犹豫了一下,便也作罢了。 现在想想,我还是太过于在乎“虚名”了。 人呐,还是诚实点好。如果你真的在乎一个人,就一定要对她说出心中的真实所想。 越是真情,越是经不起半点误会。 小狼回道:“我感觉她对你的感情,应该不是兄妹那么简单。” 她所说之言,我亦早有感觉。只是不想伤害曾经的“自己”,所以才一直维持着良好的距离。 主要我以为于白和小狼的关系是好的,总怕我若是单方面的冷落了前者的话,会使得后者为难。 毕竟,我一直将与小狼的熟识,理解成了是以于白为媒介的。 可我还是装傻道:“不会的,你感觉错了。兄妹关系,已经是我俩的极限了!至少我对于白的感情,也就仅能局限于此了!” 小狼再没有回复我,我也没有再找她。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铁三角”之间依旧“姐妹情深”。只是在这三人之中,不再有我的参与。 早已习惯了这种断崖式“决裂”的我,还以为我与小狼之间的故事,就只能终止于此了。 期间,我曾想过去我的“正宫”那里转转。可有着感情洁癖的我,却无法在牵过了别人的手以后,再去坦然的面对何月。 现在想想,感情这东西,真的很奇怪。 与何月在一起时,我会心跳,会激动,会刻意伪装出一个相对光辉的形象。 虽然,她是我“名正言顺”的女友。但我俩在一起时,如果无话可说的话,气氛就会显得非常尴尬。 因此,我便总是要绞尽脑汁的想一些话题,才能与她相处。 可面对那个到现在我还象做梦般,不知道为何突然就牵起了她的手的小狼时,我却会非常放松。 虽然牵手的“责任”,并不在我。 但细究起来,我也并不无辜。 只是在我俩牵手后那静寂无言的微妙气氛中,我才第一次知道,原来就算与一个人在一起时,互相沉默着,也是可以感觉到舒且没有尴尬的。 在“青春小分队”濒临“解散”的第三天,小狼终于找到了我。 “我听说你电脑玩的挺好的,是吗?” 虽然整整两天未有过“交流”,我却不觉得陌生。 那是一个虽不期待,但确实又在等待着的状态。 “还可以吧,怎么了?” 自从牵手之后,小狼再面对我时,完全像变了一个人。 那个“大大咧咧”的她,彻底的消失不见了。 就连说话的声音,也开始变得很轻:“我家的电脑坏了,你能去帮我修一修吗?” “可以啊!什么时候?” 见我答应的如此痛快,她显得很开心。 “今天中午吧!” 我知道她家在哪,上次取“小白”的时候,我曾经去过一次。 新鹤小区,鹤岗第一个综合性大规模建筑群。 后来我才知道,那是我大舅开发的。 “没问题!” 明明约定已成,她的脸上却忽然闪过了一丝没来由的“凝重”。踟蹰了半晌,仿佛做了什么决定般,看着我的眼睛,开口说道:“那中午放学,我们一起走吧!” 在去往她家的路上,小狼一直都是心事重重的。我也没有刻意去找什么话题。 因为,我是“被邀请者”。 所以,我不觉得我要为了“话题”而付出努力。 终于到了她家的单元门口后,小狼先是对我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然后,一边在门禁那里输入着她家的门牌号,一边自言自语道:“我先确认一下,看我爸妈是不是真的不在家!” 看着她“鬼祟”的样子,我竟然也跟着紧张了起来。 门铃声一连响了两个循环后,她才放心地吁出一口气,掏出了钥匙。一路上的焦虑神色,终于得到了缓和。露出了当天的第一个笑容,对我说道:“走吧!” 那个时候的鹤岗,还没有高层住宅,最好的小区标准,也不过就是“六加一”。 因此,并没有电梯。 与她爬楼的过程中,我就一直在想一件事情:“修个电脑而已,为什么家里不能有人呢?” 第一百六十三章 名副其实 进门之后,我便直奔主题道:“电脑在哪?” 在准备更换拖鞋的一瞬间,我心中突然涌起了一个窘迫的想法。“妈的,袜子得快一周没换了!不会熏到她吧?” 还好她指了指书房的方向后,便径直去往厨房,给我倒水去了。 她家很大。 装修的,也很豪华。 毕竟有书房的家庭,在我们那个城市,并不多见。 我的妈妈,坚定的认为,房子是用来卖的。 一个早晚要出手的商品,她自然不会去下本钱装修! 所以,从迈进小狼家的第一步起,我便开启了“自卑”的模式。尤其是看到了那台心心念的家庭电脑时,我更是有一丝恍然。 情绪没有酝酿的太久,我便听到了身后的脚步声。立刻不着痕迹的祛除掉心中的惶恐,装作见多识广的样子,坐在了电脑前,“优雅”地开了机。一边随意地敲打着键盘,一边老练地问道:“哪里出问题了?” 她沉吟了半晌,方才呢喃了一句:“你看看吧,我也不知道。就是觉得开机有点慢。” 那个时候,“360”还没有问世。 我的电脑技术,更是远未达到可以改变开机时间的水平。 但为了不露怯,我还是故作高深地鼓捣了一阵,才佯装失望道:“估计得重做个系统了!”我回过头去,认真地说道:“可惜我今天没带系统光盘,要下次才能给你修了!” 小狼端着水杯,低着头,对我的言语,恍若未觉。 就在我以为,她是因为我没能替她解决问题,而感到失望时,却见她忽然摆了摆手,很随意地说了句:“没事,那就不弄了!反正我爸只是用它下象棋而已,我从来都不玩。” 看着我疑惑的眼神,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道:“我就是那天听到我爸抱怨了一句,‘这电脑咋开机这么慢呢!’,到时候让他自己去想办法吧。” 听有此话,我只当她是看出了我的“无计可施”,才故意这么说,想要给我留个台阶而已。 如果真是这样,那反而让我感到了些许难堪。 沉默间,她将水杯递到了我的面前。 “喝点水不。” 我才刚一接过水杯,她便转身去到了客厅的沙发上,坐了下去。 还没等我将水喝到嘴里,她又拍着自己旁边的空位,招呼我道:“过来坐会儿吧。” 这是我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到女同学家做客。 更是我第一次,与一个不是亲属的异性,共处一室! 暧昧的气氛,还是让我多少有些不自在。 可我毕竟是个男人,总不能在面对着一个弱女子时,还要扭扭捏捏的吧? 于是,我很“潇洒”地走了过去,按照她的“指示”,坐在了她的身旁。 但直到我喝光了杯子里的水,她都没有再开口说过任何一句话。 这也是我第一次,与小狼在一起时,因为不知道说什么,而感觉到了尴尬。 好在我立刻便找到了话题,指着她家的电视,打破沉默道:“我家的电视,也是tcl牌的!” 可惜,我这句话却像一颗落入深渊的石子般,没能得到半点回音。 空气安静的,已经可以听到了彼此的心跳。 空气又安静了好一阵,就在我已经快要准备起身告别之时,小狼竟突然毫无预兆地,从我的身后,伸出了两只手臂,紧紧地抱住了我! 当我的胸膛,被她的双臂锁住的一瞬间,我便感觉到浑身上下的每个细胞,仿佛都随着心跳的节奏,不断地炸裂开来。 在我隐隐感到有些窒息之时,她又将整个上半身,完全地贴靠在了我的后背上! 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被人从后背抱住。 更是我这一生,第一次被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女人,紧紧地抱住。 只是一刹那,我就被她下了“封印”,丝毫不能动弹! 我的身体,虽然被“点了穴”。 我的大脑,却在飞速运转着,试图搞清楚眼下的局面! 现在想想,当初的自己,也真是搞笑。都他妈被一个女孩子“熊抱”住了,还搞清楚个锤子的情况? 当小狼的呼吸,吹在了我的后脖颈处时,我先是感觉到了一阵酥麻。随后,便是全身血液的剧烈翻涌。 又保持了这个姿势有好几分钟后,我才终于冲破了“穴道”,试着回过头去,想要看看身后的那只“抱抱熊”。 但我才刚一动弹,就被她推着我的下巴,又给扭正了过去。 “哎,抱过太多人了,我都没感觉了!” 直到现在我也想不明白,她当时说这句话的目的,到底是啥。 气我? 费尽心机的把我约到她家,突然抱住我,难道就是为了气我吗? 我俩远无怨,近无仇。她完全没有这么做的理由! 掩饰? 她想掩饰内心的慌张? 可我一点也没看出来,她哪里表现出慌张了啊! 反倒是我,慌得一b! 讽刺的是,即便是遭到了这句“语言”暴击,我却依旧没能清醒。还是任凭自己的身体,完全被小狼“锁死”在怀里。 其实我特想回一句,这可是我第一次被人抱着!这感觉太他妈的好了!你怎么会没有感觉呢?我他妈的被这感觉刺激的都要哭出来了好吗! 哎,只怪我还是太没经验了。但凡用点心去感受一下,也可以猜得到,小狼完全就是在“口是心非”! 她若是真的一点感觉都没有,又怎么会一抱就是一个多小时呢? 抱到后面,我甚至出现了呼吸困难、眼冒金星的缺氧症状! 直到午休时间将过,我才终于“得救”。 除了那个被她阻止了的“回头”动作外,在她“放开”我之前,我全程都在扮演着一根“木头”! 原来我真正在乎的,并不是“名正言顺”,而是“名副其实”! 比起口头上的“同意”,我更在乎的是“牵手”。 比起“牵手”,我更在乎“拥抱”。 比起“拥抱”,我当然更期待那个,我还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下一个步骤…… 第一百六十四章 台球 自“熊抱”事件后,整个我的人与整个我的心,就都属于小狼一个人了…… 只是,当她在我的心中种下了“爱”的同时,也用一句我始终没能猜到动机的话,在我的意念里,种下了难以言喻的“痛苦”。 爱情,具有“排他性”。 几乎所有的物种,在繁衍权的争夺上,都会赌上性命。 人类,也不能免俗。 但自由,也是人类生而有之的,不可侵犯的神圣权利。 这就十分矛盾。 你若想独占一个人,势必就会侵犯她\/他享受自由的权利。 可你若是放纵了一个人,又会违背了内心那个真实的自己。 “不管小狼说的是不是真的,我都要做她抱过的所有人里,最爱她的那一个!” 这句话,是在我俩并肩回往学校的路上,我给自己的承诺。 有了“名副其实”以后,当天晚上,我俩便“光明正大”的一起走在放学的路上。 只是,我俩离“名正言顺”,却还差着一个“何月”的距离。 因为性格的问题,我与何月交往时,一直都很隐秘。 所以,包括小狼在内的所有人,都不知道我还有着这么一个“女友”的存在。 于白没说,或许是因为她也不确定。 我奇怪的是,为什么石尘也从来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此事。 毕竟何月对我表白的时候,可是拉着她做的见证。 “隐婚”也是婚。 说与不说,取决于当事人的“良心”。 我是个渣男。 所以,我没有良心。 很久以后,小狼曾与我聊起过此事,她是这样说的:“我当时真的不知道你与何月的关系。我要是知道的话,一定不会那样做的。我与何月可是好姐妹!” 当我听到此话时,也是十分的诧异。只在心里回了句:“你这‘姐妹’的关系,也来的太突然了。自始至终,我也没有从哪里看出来,你们竟然是‘好姐妹’的!” 也是从那时开始,我对“姐妹”这种关系,产生了一种无法言说的鄙视…… 这世界上最不靠谱的事情,或许便是女人之间的友情了…… 我忘了是于白还是石尘,曾给我讲过一件,关于何月的事。 那个时候,全国突然兴起了一阵“小灵通”的热潮。何月在有了自己的“小灵通”后,第一时间便将号码告诉了我。 事实上,除了她的父母之外,我很有可能也是唯一知道她号码的人。 因为,直到她的“小灵通”被王老师没收之前,全班所有的同学,甚至都不知道她还有这样一个新潮的物件。 直到何月因病休学之前,她就只是在等着一个人的电话。 可惜,那个她所等待的人,早已因为“没脸”,而彻底的将她从整个世界里删除个干净了。 这是“动人”的说法。 或许真实的情况,就只是很单纯的因为,当时的我,已经想不起来她的存在了…… 我和小狼在一起了。 “念念不忘,终有回响。” 这句话用在这里,不知算不算合适。 历尽千辛,我终于在那个向往的世界里,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 就算有了那次被“熊抱”的经历,可我还是有些放不开自己。 好在小狼不像我遇到过的其她女生那般,只是丢下一个诱饵后,便开始当成了一个“钓者”。 她的主动与积极,很快便令我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她。 是的,我愿意将这个神圣的“爱”字,用在她的身上。 小狼总会提出一些,之前的我,压根就不会想象得到的“约会”地点。 比如,我第一次去台球厅,就是来自于她的提议。 确切的说,我第一次主动进入到台球厅,就是为了她。 这源于某一日,她忽然很认真的问我:“天狗,你会打台球吗?” “会。” 我会个屁!我连台球厅的门朝哪开都不知道! 她说道:“那有时间你教我打台球吧。” 我回道:“好的。” 知道原来她也不会,我便放心了许多。 但接下来的一整个周末,我还是约上了同样对台球一窍不通的丁祥,连续恶补了两天,关于台球的基本知识。 我说过,我是一个天才。 很快我就发现了,所谓台球的原理,就是初中物理里学过的,动力势能的传导。 只要能够预想出白球的轨迹,再充分利用折射的原理,便可以打出各种神奇的“薄切”擦边球与帅气的反弹折中、折底球。 临阵磨枪已毕,只待上场杀敌! 周一的早自习上,我便瞅准了一个时机,用一个能够让小狼听见的声音,‘自言自语’道:“太没意思了!” 情正浓时,听到我的抱怨,她很快便传来了一张纸条,关切地问询道:“怎么又无聊啦?” 当所有人都在劝我“学好”之时,只有小狼非常喜欢我的“坏”。 因此,我也可以很诚实地与她坦白道:“我准备一会儿逃课打台球去!” 她回复道:“你准备去哪打?” 我答道:“眼镜台球厅。” 她回道:“那你先去玩,我等上过英语课就去找你!” 勾搭小狼逃课时,我不但没有丝毫负罪感,还会非常兴奋。 人呐,还是得找那个能同自己一拍即合的人一块儿玩耍,才会开心。 这次翘课,除了丁祥之外,我还叫上了吴鑫一起。 就在我们三个门外汉,围着一桌子“花花绿绿”,打的有些昏昏欲睡之时,小狼终于带着闫梦,闪亮登场了! 我拍了拍吴鑫,潇洒地说了句:“二哥,摆球!” 提竿,擦粉,摩拳擦掌。 架枪,开球,一气呵成。 看着勉强被我“炸开”的局面,隔壁桌新来的一伙儿球友,皱着眉沉吟了半晌,感慨了一句:“哥们,你这是打‘斯诺克’呢?” 还好当时的我们,谁也不懂“斯诺克”到底是个啥玩意。 否则的话,这次台球厅之约,一定会以一场与陌生人的“武斗”结尾。 对于那位哥们的“赞美”,报以一个礼貌的微笑后,我便走到了正站在球架旁,纠结着要选哪根球杆“应战”的小狼身边。 “来呀,我从握杆开始教你吧!” 第一百六十五章 高手对决 在我张开手臂,就欲对小狼施展那番我计划了许久的,“贴身”教导之法时,却见她终于抽出了一根“细头”球杆,掂量了一下,回过头,用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拒绝了我的“提议”。 也就只有这一眼,我的心中,立时便升起了一股不祥的预感。有些尴尬地搓了搓手,提醒道:“该你了。” 她点了点头,在经过我时,故意贴近着我的身体。 虽然有好几层衣服作为阻隔,但她的暧昧举动,还是让我有些头皮发麻。 她站在球台前,定睛观望了一阵后,用球杆朝一旁简单扫了一下,老练地说道:“七号,底袋。” 我屮,她竟然会“报袋”。 也难怪,她只是默认为我是一个“高手”,想让我教她玩而已。可从来都没有说过,自己一窍不通啊! 是我想当然的,将她当成如我一样的“小白”了而已。 看着她有模有样地架着杆,瞄准时试探性地出枪,观察洞口时犀利的眼神,我立刻就有些后悔于自己的造次。 “妈的,你说我装个哪门子劲儿呢!这下又要丢人了不是!” 在我为那即将到来的“打脸”时刻,提前叫苦不迭之时,场中的气氛,忽然变得无比的安静。 旁边桌的那两个“球友”,亦是放下了手中的“比赛”,托着腮、皱着眉,打量着“英姿飒爽”的小狼。 该说不说,她此刻的姿势与表情,确实是有那么一丢丢的“迷人”。 吴老二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我的旁边,拿着手里摆球用的三脚架,轻轻捅了捅我,又朝小狼那边努了努嘴。意思仿佛是在说:“哥们,你这次注定要装b失败了!” “我出去溜达溜达。”丁祥或许是不忍心见到接下来的惨剧,甩下了这么一句后,便推门走了出去。 全场除了闫梦的表情,依旧如常外。其余诸人,皆是神情各异。 只有一点是肯定的,此时此刻的小狼,就是“万众瞩目”的焦点! 就连台球厅内那只令人讨厌的苍蝇,都乖乖地停在了吊灯之上,凝神等待着小狼的“一击必杀”。 又过了几秒,随着一声刺耳的“呲啦!”声后,小狼浅浅一笑,嘟囔道:“脱枪了!” 看着她从容的神色,各位看客们,也只当她是偶尔的失误而已,均未在意。 继续盯着她的身形,拿起了球台上的枪粉,在球杆枪头上很专业地蹭了蹭。 随着一声闷闷的撞球声后,白球“不情不愿”地滑向了它的“目标”。 在轻轻地与七号略微碰触了一下后,“悄悄”地停了下来。 面对着这个着实有些尴尬的结果,最先绷不住的,却是旁边桌那两个“满怀期待”的球友。 还是那位欠嘴的说了句:“这又来了一位玩‘斯诺克’的。” 小狼甩了甩手,似乎也对自己的表现不是十分满意,吐槽道:“哎,好久没打了,劲儿用小了。” 听有此言,我立刻很有风度地提议道:“没事儿,你可以再打一次。” 当然,我只是想多观察观察她的真实实力,到底如何。 她推辞道:“不用,到你了!” 在架枪的一瞬间,我便决定了,要将“翩翩君子”的形象,贯彻到底。 于是,我将白球的轨迹,对准了没怎么被我第一枪“炸开”的“球堆儿”处,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没有丝毫犹豫地怼了出去! 主打的,就是一个“大力出奇迹”! 当然,也是因为自己没有进球的能力。所以,才想着给小狼多创造点进洞的可能。 这轮球“炸”的,明显要比第一枪成功了许多。桌案上的局面,立刻便“清晰了”起来。 虽然没有出现“奇迹”,但确实给小狼炸出了不少“机会”。有两个球,更是已经到了几乎只要吹口气就能进去的程度。 这回就算是输了,我也没那么丢人了。 但小狼似乎不是很想珍惜这次机会。虽然她在击球之前,笑的是那么开心…… 果然是个高手。 在我“出招”时那段很短的间隙里,她便调整好了状态,杜绝了再度出现出杆无力的情况,打出了一发势大力沉的“杆法”。 就见那白球在遭逢小狼“暴击”的一瞬间,便势不可挡地,朝着那个只需吹口气就可以落袋的五号球,奔袭而去。 说时迟,那时快。 只听一阵急促而又干脆的“嘭嘭”声后,白球“准确无误”地击中了五号球所在洞口的外延,并借着反弹之力,“成功”地将那块已经到了“嗓子眼里”的“肉”,以一个出人意料的方式,愣是给“抠”了出来。 面对着如此尴尬的一幕,‘吴老二’情不自禁地对小狼赞叹道:“我屮!你这个球,‘起’的妙啊!” 我看了看吴鑫,又看了看眼前这个令人难以置信的结果。 最后,将视线停在了小狼那张波澜不惊的脸上。 她的淡定,证明了她对于自己的表现,早就习以为常。也证明了,在台球的造诣上,我对她着实是有些高估了! 于是,我便继续卖弄起自己的“高深莫测”来。走至桌边,潇洒地忽视掉另外一个唾手可得的进球机会,学着她刚才的样子,指着一个停靠在中间边缘的“目标”,又指了指“目标”对面的洞口,沉声报道:“板中!” “嘭!嘭嘭嘭!” 声音的反馈很对,“球路”却是大相径庭。 小狼审视了一阵桌面,感慨道:“挺像!” 随后,她避开了那处已是离她很远的‘十拿九稳’,指着近一些的红球,报道:“底角!” …… 几个回合后,在我俩的周围,已经再没有任何一个“观战”人员了。 吴鑫与闫梦,不知何时去到了一旁,又开辟了一个新的“战场”。 又过了没多一会儿,丁祥拎着几瓶水回来了。看到了我与小狼这方的战况后,吃惊地感慨道:“我屮,你俩这么快就打完了一局吗?上一局谁赢了?” 远处的‘吴老二’,欠欠地替我和小狼回答道:“他俩打的还是你走时的那局!” 第一百六十六章 爱人者,不可辜负 听到吴鑫的回答,丁祥又盯着场上的局面看了一阵,若有所思道:“你俩这也算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了!” 用现在的话说,那就是“卧龙凤雏”! 已经沉浸于我俩的专属“世界”里,无法自拔的我与小狼,又哪里还会有功夫,去计较那些旁人的眼光? 在一场游戏里,比输赢更重要的,是和你对局的人。 虽然离开台球厅时,我俩同时获得了一个,“满桌子”,的响亮绰号。 可那是我俩打过的第一场球,也是最后一场。 “满桌子”,亦是成为了“绝响”。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有了这次“约会”的成功,后来的我俩,便总会利用各种机会独处。 每次独处时,她便总是会对我“毛手毛脚”的。 “胆小”的我,虽然每次都在口头上进行着拒绝,但身体上,却都在很诚实的迎合。 见那次“熊抱”后许久,我却还是闷闷的不敢主动出击。 “聪明”的小狼,很快便想到了一个办法,解决掉了我的“闷骚”问题。 她借着一次看电影的机会,突然对我提出了一个关于“痒痒肉”的话题。 “你怕痒吗?” 我答道:“怕。浑身上下哪都怕。” 她坏笑着捅了我的腰一下。 而我则是像触电般躲开了。 “哈哈,想不到你这么怕痒!” 说着,她再度伸出手指,又要“故技重施”。 我本能地抓住了她的手,央求道:“别闹了,难受。” “你抓疼我了!” 如果不是在电影院里,我觉得她一定会喊着说出这句话的。 可我才刚一松开手,她的二次攻击便立刻得了逞。 我虽躲闪不及,却也再次将“造事者”,握牢牢地握在了手心。 她并不做挣扎,而是伸出了另外一只手,企图闯出第二条战线。 这一次,我却早有防备。趁她另一只手的攻势未成之时,便将其成功捕获。 最后的局面就是,她半侧着身子,两只手被我的两只手交叉着牢牢抓住。 在四目相对的刹那,她便低下了头。轻轻地挣扎了一下,呢喃道:“你要干嘛?” 我他妈差点就脱口而出道,“要!” 可毕竟我此刻的人设,乃是一个标准的“纯情少男”。 因此,我忍住了内心所想,朝着大屏幕处努了努嘴,提示道:“好好看电影吧,别闹了!” 看个锤子电影。 就凭我这天才的记忆力,竟然完全忘记了那场电影的内容。 她不依不饶道:“看电影就看电影,你抓着我的手干嘛?” 听到此话,我没有理她。只是抓着她手的力道,反而更紧了些。 当时我俩的感情,正是升温的阶段。 牵个手之类的基本接触,已经开始变得无比自然。 见我并不言语,她却只“乖”了有不到一分钟吧,便又蠢蠢欲动道:“你为什么会那么怕痒呢?我就没见过这么怕痒的男生!” 我不知道小狼到底是没心没肺呢?还是有意为之? 她总是会说出一些,拿我去与别人对比的话,激发出我强烈的占有欲和好胜心! 她所经历过的那些,我所没有参与到的过往,每次都让嫉妒心极强的我,“内耗”到彻夜难眠。 以至于在那些本该用心享受的,专属于我俩的“甜蜜”时光里,我总会突然想到她在面对别人时的样子。 这让我十分痛苦。 可为了保持风度,我又得伪装着并不介意。 这又无限度地加倍了,我痛苦的程度。 灯光幽暗,再加上我精湛的演技加持,小狼自然是不会感知到我的情绪变化。又浅浅挣扎了几下,发现还是无法抽回自己的双手后,突然对我炫耀道:“我就不怕痒!” 我回头看了小狼一眼。 她立刻便迎着我眼神,大臂微抬、小臂微曲,摆出了一个类似于小鸟起飞前的姿势。昂起头,叫嚣道:“不信你‘咯叽咯叽’我试试!” 现在似乎已经不再流行这种,牵牵手都需要勇气的爱情了。 否则的话,只需记住以上的对白,便可以很好的打开“扭捏”的局面,化尴尬于无形。 在小狼的“成功”引导下,我终于毫无压力地开启了,第一次对女人身体的触碰。 经过一番仔细地“指指点点”后,我也终于确定了,原来这个世界上,竟然真的存在着不怕痒的人! 同时,我还发现了另外一个秘密。 那就是,当我触碰别人时,我的内心其实是很平静的。 只有当别人接近、或者触碰我时,我才会产生那种“酥麻”的异样感觉。 也就是说,我缺的,并不是“爱人”的能力。 使我着迷的,应该是那种“被爱”的体验。 我想说的是,我之所以会“心安理得”地放弃了那么多人,“毅然决然”地与小狼走在了一起。或许就只是因为,我发现了那些最终被我放弃了的人,都是想要从我这里“获得爱”。 而小狼却是第一个,让我有了“被爱”感觉的人。 “爱人者,不可辜负。”便是我选择的她的理由。 虽然,她也会直接地告诉我,她喜欢的“样子”。 只要能够得到她的“喜欢”,做什么我都会尝试! 随着约会的次数增多,她“调戏”我的时间,亦是越发的充裕起来。 到了最后,我已经可以很自然地牵起她的手,亦或挽着她的腰了。 我俩在一起时的过往里,曾有过一个小小的细节,使我记忆犹新。 总是在足球场上驰骋的我,因为小狼的一句,“打篮球的男生都很帅。”而狂热地爱上了篮球。 在那个年纪,“光膀子”,才是篮球场的正确打开方式。 某一日,来到球场边找我的小狼,看到我赤膊的上身后,低眉撅嘴,用逐渐变低到几乎无法听清的声音,对我说了这样一句话:“你把衣服穿上呗,我不想让别人的女生,看见你的身体……” 那一刻,我第一次感受到了语言的力量。 要喜欢一个人,到什么样的程度? 才会连被旁人看一眼,都会嫉妒? 第一百六十七章 初吻 当我发现自己已经成为了,小狼迫切想要去“独占”的目标时,我的心中,亦是再次拥有了“归属”的感觉。 但随之而来的患得患失,却让我更加的苦不堪言。 太多次离别的痛楚,堆满了我的记忆。让我即便在拥有着幸福时,却总也无法安稳着去享受。 我一旦笑得声音稍大一些,便会吵醒心底的悲伤。 在我的心中,一直就住着一个魔鬼。 它会在每一个我恣意开心的时刻,突然跳到我的面前,指着我的鼻子,满目狰狞地对我破口大骂道:“你笑你妈了个b呢你笑?你配吗?你他妈的只能狗狗嗖嗖的活着!赶紧消停眯着去得了!还他妈的恬个大b脸在那笑呢!” 随着与小狼交往的深入,我对于“失去”的惶恐,亦是很快便到达了顶点。 一是因为囊中羞涩,二是因为大道至简。我和小狼约会的地点,很快便从一些人声鼎沸的公共场所,变成了仅有我二人存在的家中。 只有处在彼此试探阶段的情侣,才会对约会的场所,“绞尽脑汁”。 达成共识以后,大家所需要的,往往就只是一张床而已了。 当拥抱变得习以为常,我俩又开始探索起了别的亲昵方式。 在互相“摸摸搜搜”的动手之前,我们先是朝对方“动了嘴”。 此次“战役”,当然也是由小狼率先发起。 事情的起因,是我俩正拥躺在我的那张单人床上,相面而处时,她竟忽然提议,想要咬我的鼻子! 已经对她的一切要求,均无力抗拒的我,又哪会有说“不”的底气? 一时间,吐气如兰,呼吸交错。 在鼻头处不断传来的,酸痛细痒感觉的指引下,很快,我便无师自通般地触碰起她的口唇来。 第一下,如蜻蜓点水般的接触后,我只感觉到了一抹沁人心田的凉意,在我的唇边一闪而过,立即便被她轻轻推开了我的头。 即便受到了我的“轻薄”,她却并未停下进攻的号角。继续用她的唇齿,刺激着我的鼻尖。 这让我有了勇气,在一击未果后,立刻便开启了二次“进攻”。 我贴过去,她推开; 我再贴过去,她再推开…… 几次三番的浅浅尝试后,我突然感觉到了一阵灵魂出窍般的眩晕。 受此影响,我亦不再迟疑。怀着必死的决心,发起了最后的“猛攻”! 这一次,四片“朱玉”,终于紧紧重叠在了一起。 “吮吸”,是人类继呼吸之后,为了活下去而自动觉醒的,第一个源于基因深处的“技艺”。 这个动作,能够给人带来的安全感与获得感,是其它任何动作都无法比拟的。 自断奶以后,这个曾经“延续”了我们生命的本能,往往都会被暂时的封存。 而可以第二次成功唤醒“它”的,通常都是异性的“嘴”。 缺少母乳喂养的人,大多会沉迷于两个嗜好,无法自拔。 一个是吸烟; 还一个,就是接吻。 人在没有足够的阅历作为载体的时候,如果盲目地开了太多的“卷”,往往并不意味着“有益”。 只会因为本性纯良(愚昧无知),而产生了“尽信书,不如无书”的后果。 所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初吻的“神迷”,并没能彻底地麻醉我的神经。 吻了超过三分钟,还无“下文”后,我那该死而又多疑的大脑,再次控制不住地胡思乱想起来。 “我屮!这他妈的可是我的初吻啊!”,“小狼是初吻吗?她又吻过多少人呢?”…… 随着思想的混乱,我又突然想起了,某本书上的一句话,“永远不要相信,连接吻时都会睁着眼睛的人。” “我屮,我要不要相信小狼?” “我要不要睁眼睛看一看呢?” “万一我睁开了眼睛,却发现她也正睁个大眼睛看着我呢,会不会尴尬到无法收场呢?” 一个自卑的人,必定多疑。 一个多疑的人,注定连接吻时都闭不上眼睛。 一个连接吻的甜蜜时刻,都无法安心享受的人,又怎么会体验到幸福的感觉? 所以,那些追求幸福的人,首先要努力找寻的,应当是自信的自己。 否则,一切就只能是空谈! 我只想说:“毒鸡汤,害人不浅。那些信口开河的情感导师,真他妈的是遗祸千年!” 作为一个,对每项“定理”,都习惯于亲自求证一下的,标准的“理科男”,我终于还是没能抵抗住,那句魔咒的“诱惑”,偷偷地睁开了自己的眼睛。 在这样做以前,我心中的主意是,如果我看到了小狼也在睁着眼睛的话,便适时地终止此次“战役”,另作他图。只求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神鬼不觉、自然而然。 又在心中预演了好几遍后,我才终于实施了“睁眼”的计划。 当时,我的第一反应,是光线有些刺眼。 随后,我便看到了她颧骨处的皮肤,是如此的白皙。顺着将视线向下移去,我又看到了一个成语,“乳臭未干”。 自知睁眼的时间有些久了,做贼心虚的我,立刻便合上了眼睑。 一边感受着唇齿间的酥麻,一边在心中惭愧道:“我他妈的凭啥去怀疑小狼呢?这只能说明,书上说的都是正确的!连接吻时都会睁着眼睛的人,明明是我啊!可我真的不觉得,我是一个不值得信任的人啊!” 其实书上写的没错,是我理解错了。 心理学上表达的,是在接吻的瞬间,只有投入到这份感情的人,才会下意识的闭上眼睛。 瞬间过后的胡思乱想,乃是人之常情。 尚未理解到此的我,又经过了好一番的心理挣扎后,再次败给了那该死的“好奇”。 “这一次,我可不要再将视线瞟错了地方!向上看,向上看!就一眼!一眼过后,无论结果如何,我立刻就将这该死的眼睛闭上!” 压下了良心的包袱,我再次睁开了眼睛。 于是,我便看到了那个,至今都令我失望到难以释怀的画面。 第一百六十八章 我不配 小狼的双眼紧闭、眉头舒展,与那微弯眼角一起,共同合成了一个大写的“甜”字! 令我失望的,是那个“猜忌”的自己。 令我难以释怀的,是我的“猜忌”,几乎毁掉了,这每个人的一生就只能有一次的初吻。 最使我念念不忘的,却是小狼的“甜”。 她沉浸在幸福里时的“甜”,很美! 她的美,我不配! 2007年,周杰伦推出了一张名为《我很忙》的专辑。 里面收录了一首叫做《我不配》的歌。 前奏一响,我就会忆起,我的“初吻”。 这街上太拥挤, 太多人有秘密。 玻璃上有雾气, 谁被隐藏起过去。 你脸上的情绪, 在还原那场雨。 这巷弄太过弯曲, 走不回故事里。 这日子不再绿, 又斑驳了几句。 剩下搬空回忆的我, 在大房子里。 电影院的座椅, 隔遥远的距离。 感情没有对手戏, 你跟自己下棋。 还来不及, 仔仔细细, 写下你的关于。 描述我如何爱你, 你却微笑的离我而去! 这感觉, 已经不对。 我努力, 在挽回。 一些些应该体贴的感觉, 我没给。 你嘟嘴, 许的愿望很卑微, 在妥协。 是我忽略, 你不过要人陪。 这感觉, 已经不对, 我最后才了解。 一页页, 不忍翻阅的情节, 你好累。 你默背, 为我掉过几次泪, 多憔悴。 而我心碎, 你受罪, 你的美, 我不配… 长长的亲吻过后,我们又聊了很多。 那一次,是我在说,她在听。 我给她讲了许多,关于妈妈的故事。 那些我永远都无法与人诉说的剧情。 那些我看在眼里,却又无能为力的惨痛过往。 那段不幸婚姻里的许多“险恶”桥段,亦是使得小狼频频皱眉唾弃。 那是对于一个男人的极端鄙视。 在她不忿的神情里,我竟还得到了一丝安慰。 虽然那个她所鄙视的男人,正是我的亲生父亲。 我花了一整天的时间,对她讲述了,这本书中,你们已经看过的所有章节。 准确的说,是这些章节里,关于我的家庭的部分。 包括那个在我的世界里,“惊鸿一瞥”的十八班,亦是被我算在了,破碎的家庭序列。 当然,在我的讲述中,关于我个人感情的部分,还是被我不着痕迹的全部擦除掉了。 我不是故意隐瞒什么,实在是与小狼对比时,那些所谓的感情,都是那么的不值一提。 小狼也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知道我父亲真正死因的“外人”。 我永远都记得,当我忐忑着说出那个结果时,小狼长长地吁出了一口气。 这个“吐气”的动作,给了我一种,她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来了的感觉。 随后,她下意识地感慨了一句:“真好!” 我的爸爸死了,她却觉得“真好”。 虽然我的表述,做到了尽量的客观。可还是不可避免地,站在了妈妈的立场。 作为一个听众,我不知道小狼作此感叹时,是否受到了我的引导。 但作为一个女人,她一定是发自内心地觉得,那个男人死了,真好! 或许,那真的就是挺好的吧! 看着小狼为了我亲生父亲的死,而鼓掌喝彩时的样子,我突然很想娶她。 虽然在我的心中,婚姻的概念,多与恐怖有关。 但我就是想娶她。 我想把自己最好的一面,都表现给她。 我愿意努力规避掉我所见过的一切不美好,让她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可是,当我给她讲完十八班的故事,希冀着,她可以给我一个同样感同身受的反应时,她却皱着眉,呢喃了这么一句:“我不喜欢你总是去回忆十八班的事情,那都已经是过去式了!” 当时的我,没能够理解,她的这个反应,或许也是一种爱的表现。 只是光顾着去在乎了自己的感受,而对她反馈来的态度,产生了一丢丢的失望。 可那并没有影响,我想娶她的意念。 言语总有尽时,呼吸却是不死不止。 聊过了午饭的时间,太阳终于还是下了山。每一个将晚的天色,都代表着我俩临别的时刻到来。 一整天的粒米未进,当我俩再次“吮吸”彼此时,难免多了许多“饿”的意味。 我那无处安放的双手,除了紧紧环住她的脊背外,实在不知道还能放在哪里。 那一刻,我们似乎同时回到了彼此婴幼儿的时光里。 每一个人的人生,都一定会经历这个特殊的,叫做“口欲期”的阶段。那是一个,无论看见什么东西,都想要去咬上一口的童真时刻。 为人父母者,自会知道。我也就不做过多解释了。 只说当时的我俩,毕竟已是“成人”。“口欲期”一闪而过后,便是对于手指“触感”的好奇。 在“初吻日”的那一天,还有一个小小的插曲。 当我凭借本能的指引,几次试图掀开她的衣服时,却都被那个该死的“背带裤”给制止了。 真尼玛的扫兴! 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是当小狼也发现了自己的“着装”,阻止了我的探索时,用一个意味深长的叹息声,清楚地对我表达的意思 这一次,我绝对不是自作多情。 因为,当时的她,还说了这样一句话,“下一次,我再也不穿这条裤子了,麻烦死了!” 当时的我,并没能第一时间领悟到,她口中的“麻烦”,指的到底是什么。 只是在一个长长的“吻别”后,立刻便在夕阳的“催促”下,将她送回到了,她自己的家中。 谁让我俩都是受人“圈养”的生物,不得不遵守“别人”定下的规矩。 这一次,我真的恋爱了。 这一次,我也真的怕了。 我怕,“失去”的再次降临。 因为,我已经失去了太多。 送她回去后的那个晚上,我的家中空无一人。 我不记得,妈妈去了哪里。 我也不知道,老庞又去了哪里。 随“我”成长至此的你们,自然懂得,关于这方面的“不记得”与“不知道”,我早已习惯。 非但不会因此感觉到寂寞,反而很享受这种,只有在独处时才会拥有的轻松与自在。 第一百六十九章 一辈子 可那一晚,消失许久的孤独,却再次找上了门。 在那个“别人”的家中,满满都是小狼的“影子”。 躺在我俩缠绵过的单人床上,我只感觉到自己的胸腔内,空空如也。 我的心,丢了。 正辗转反侧时,电话铃声响起。 自听筒处传来的,赫然便是那“偷心贼”的声音。 “天狗狗。” “嗯。”我短暂地应和了一下后,终于没能压抑住心中的惊喜,兴奋地问道:“你怎么可以给我打电话啦?家里没人吗?” 她回答道:“嗯,我爸出差了。我妈和朋友吃饭去了。” 我的兴奋,忽而转为遗憾,叹息道:“早知道,就不那么早把你送回去了。” “是呗。”她立刻便表示了赞同。 又沉默了几秒后,开口说道:“天狗狗,我想你了。” 我又叹息一声,回应道:“我也想你呗。” 从小到大,我想过很多人。 但记忆中,小狼却是第一个,让我有勇气将心底的想念,说出来的那一个。 在这之前,我就是想到“发疯”,也不会去真的表达出来。 那也是我第一次知道,当你对着你所想念的人,将你的想念说出口以后,不仅会降低想念里的痛苦,还会增加想念中的甜蜜。 “天狗狗。” “嗯。” “哎呀我现在怎么这么想你呢!” “嗯,我也是。” …… 或许这啰里啰嗦的对白,也是爱情里的一部分吧。 小狼那循环反复的“叫魂”行为,很快便将我心底的悲伤吵醒,使我再次陷入到了,那些被“失去”填满的过往里。 她亦是很快便感到了我的长吁短叹中,应该不止是包含着对她的想念,遂好奇地问道:“那你在想什么呐?” “我在想你呀。” 听过我的‘官方’回答,她却并不满意,继续追问道:“除了我呢?” 我想的太多了。 多到竟不知从哪里开口。 因此,只有沉默以对。 见我良久不语,她嗔怪道:“你是不是还想着别的女生呢!” 我不是一个喜欢开玩笑的人。 尤其是这种,近似于误会的玩笑。 语气不善道:“别扯淡,哪还有其她的女生?” 话一出口,我立刻便感觉到自己的良心,有一些“阵痛”。 并不是没有其她的女生。 只是在那一刻,那些个“其它”,我已经都忘了。 我虽习惯了撒谎。 却不是喜欢撒谎。 如果诚实就可以获得一切,谁还会去费尽心机编造谎言? 我忽然想将自己最真实的一面,对小狼毫不保留的展现。 首先,就是那个从不说谎的自己。 于是,我决定不再装b。 当她再次呢喃着叫出我的名字,并开启了第二轮“招魂”的循环时,我突然打断了她。 “你可以不可以答应我一件事?” 听出我口吻里的认真,她的语气亦是郑重了不少。“什么事?” “你可不可以给我一个承诺?” “什么承诺?” 问到此时,她的声调里,已经没了半点嬉戏的“样子”。 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敢去主动要求别人做出承诺。 更是“电脑”事件后,我再一次试着,去相信一个人。 “只要我不做对不起你的事情,你就永远都不会离开我。” 当我鼓足勇气,说出了心底的“梦想”时,小狼却突然沉默了下来。 一秒、两秒……足足有近十秒的无声,眼见就要击垮了我的全部自信。 “我怕我做不到!” 我瞬间便听懂了,她的这句话,究竟意味着什么。 心中立时悲喜交加了起来。 喜的,自然是我并没有看错小狼的为人。她果然是一个十分信守诺言的人,才会“惜墨如金”。 悲的,自然是这句回答里的字面意思。她还是随时都有着,离开我的可能。 才刚决议过不再装b的我,立刻没骨气地央求道:“请你答应我好吗?你就这样说一句就好,哪怕是骗我!” 其实我很后悔,要加上这最后半句话。 因为,那将使我永远难辨真假! “我怕有一天我做不到的话,会伤害到你!” 她说出这句话时,还需要等什么以后? 当时,就已经深深地把我伤害了好吗! 多年以后,我又经历了无数个女人。 却再也没有一个人,能够如小狼这般,从一开始,便诚实地将“伤害”摆到了明面之上。 我有一个特点,要么不开口,开口了就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即便她反复推辞,我却还是不依不饶地哀求道:“你现在只需要对我说上一句就好!哪怕你以后没有做到,我也不会怪你的!至少现在,这句话会让我感觉到幸福!” 都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她要是再拒绝的话,无异于是在提出分手! 小狼的记性,一直就不是很好。 但那天的她,竟没用我的提示,就记住了我的“要求”。 在重复之前,她还清了清嗓子。 “只要你不做出对不起我的事情,我就永远都不会离开你!一辈子和你在一起!” 让我始料未及的是,她竟然还给我提出来的那个“永远”,设定了一个明确的期限。 一辈子! 当时,有一句十分流行的毒鸡汤,被我奉若‘神示’:“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 有了“一辈子”的承诺后,我立刻便对小狼收起了所有的“流氓”想法! 从无经验的我,还没有意识到,谈恋爱,是他妈的需要钱的! 从小家庭条件便十分优渥的小狼,更是不会懂得,与我在一起的日子里,她随随便便的一句“喜欢”,会让我这个从小穷到大的人,付出怎样的代价! 相恋容易,相处难。 “门不当,户不对”的爱情,还会有美好结局的,亘古少见。 其实,我俩的“门户”之间,并没有我想象的那种差距。 若真从“实际”出发,我的家庭,反而会“略胜一筹”。 只是从小受到的教育不同,所以才会有了对自身价值的不同判断。 在妈妈的“精心”栽培下,我骨子里的“自卑”,扎根已深。 第一百七十章 彩礼 每当我做出一些成绩,稍稍有些得意之时,妈妈就会跳出来用最恶毒的语言去贬低我。 可在私下里,她又总是为我而感到自豪。 她可以对全世界人炫耀我的“好”,但那个世界里,似乎永远不会有“我”。 因为她极少当面夸我什么。 但只要夸一次,我就会记一辈子。 虽然这很矛盾。 但这却是事实。 在这里啰嗦这些,只是想说明,我是一个总是非常在乎别人的看法与感受的人。 因为在从小我生长的那个环境里,没有人会去关心我的感受。 我要活着,要融入这个“社会”,就不得不去“取悦”身边的人。 我很想反抗这种只能依附于别人的“命运”,但我没有那个实力去“独立”。 于是,我只能隐忍。 实在“忍”不下去的时候,我便试着去降低自己的“欲望”。 既然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那么没钱“吃饭”的我,可以选择少吃点,或者干脆不吃。 我可以“饿死”,但不能“苟活”。 尤其是我正式开启了这场以结婚为目的恋爱以后,脑子里第一次开始认真的去想一些,关于“未来”的问题。 不想还好,稀里糊涂的,也能活着。 一旦想了,才豁然发现,若按照眼下的趋势发展下去,我的未来将会一片暗淡。 特别是在某一个我送小狼放学回家的路上,我俩的话题,不知怎么就聊到了结婚的彩礼上。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她的原话,是这样说的:“想娶我得老多老多彩礼了!我爸和我妈老在乎我了!估计得八千万!甚至一个亿,他们才肯把我嫁出去!” 就在这“惊世骇俗”之语,雷的我呼吸急促、大脑缺氧之时,她又叹息了一声,补充道:“我估计真的有一个亿的彩礼,他们也不会同意我嫁人的。他们舍不得我!” 那一刻的我,兜里连尼玛的八块钱都掏不出来!小狼却在那信誓旦旦地跟我谈一个八千万的“生意”! 可想而知,当时的我,得有多么地绝望? 好笑的是,我的反应,真就只有绝望而已。 而不是觉得那个数字,是一个“天方夜谭”。 虽然直到三十年后的今天,我也没能攒够八千万! 那时的我,并非对钱没有概念。 我深知,“八千万”,或者说“一个亿”,究竟意味着什么。 我儿时的梦想,也才不过一块二毛钱。 我爸爸的“命”,更是只值二万五千元。 可即便是这样,我也真的没有觉得,“一个亿”,是一个多么夸张的数字。 所以,我从来就没有想到过,当时的小狼,只是在用一个渲染过度的数字,表达着她的重要而已。 又或许,其实她才对钱没有概念吧。 最有可能的是,她的家庭给她灌输的思想,让她觉得她值得用“一个亿”去换取。 而我的家庭给我带来的影响,则是异性随便一句温柔的话,我都会感激涕零,视作“爱情”。 “看来不管一个亿最终到底能不能打动她的父母,但至少那是敲门的资格。” 这是听了她的话后,我心中的真实想法。 可当时的我,又上哪去找可以赚取这么多钱的渠道呢? 因此,这又加重了我对未来的绝望之情。 “好好学习”,很快便成了我唯一能够想得到的,可以去接近“梦想”的办法。 但当我又一次拿起书本时才发现,我已经彻底地看不懂了! 尤其是那个我曾经予取予求的数学,更是堕落到了一窍不通的程度! 高中的课程又十分紧张,根本不会停下来,等着你去明白。 要命的是,“恋爱”以后的我,根本就没有时间再去复习什么了。 每当我想要看看书的时候,小狼就会找到我。 而我又不可能拒绝她。 不止是小狼。 当时我身边的每个朋友,几乎都是我在“另一个世界”里结下的友谊。 在这个世界里,打架、逃课才是主流。 为了保持与这个世界的联系,我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放弃了学习。 上课跟不上,看书看不懂,复习没时间…… 在这种情况下,再想要学习好,明显要比赚一个亿更加的不切实际! 除非,我可以挥手斩断现有的一切感情! 别逗了! 我才刚有了那些可以陪伴我的人儿们,又怎么可能舍得离开他们? 我重视的,不是感情。 而是每段感情里,那种“存在”的感觉。 “八千万”的路,终归还是太远。 眼下的时光,却要一点点熬过。 有一天上课时,小狼突然传来一张纸条,与我抱怨道:“和你在一起之后,闫梦和于白已经不找我玩了!是不是人一旦谈了恋爱以后,朋友就会越来越少了?” 我没法回答她的问题。 因为和她在一起后,我才算是真正第一次有了恋爱的经历。 而且,我的朋友,也并没有因此而变少。 几番思量后,我决定直接去解决她的问题。 于是,我给闫梦传条道:“姐,你和于白为啥不带小狼一起玩啦?” 闫梦回道:“没有不带她玩啊!你俩不是在谈恋爱吗?” 我回道:“是啊。可能你的妹妹也需要友情的陪伴吧。毕竟有些事情,是男朋友无法替代的。你俩课间的时候,也找她溜达溜达。” 闫梦回道:“好的。哎,是我忽略她的感受了。如果是我恋爱了,一定会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与男朋友待在一起的。可能我自己是一个‘重色轻友’的人,所以才想当然的,故意不去打扰到你俩的甜蜜时光。” 读过闫梦的这段话后,我心中立时便生出了一个感慨,“要是小狼也能有这样的觉悟,那该有多好啊!” 经过了一小段时间的‘惆怅’后,我回复道:“你俩不一样,她更在乎的是友情。” 这其实是一个天大的误会。 小狼若真的更在乎友情的话,就不会和我在一起了! 只怪我那时的大脑,已经完全被恋爱“侵蚀”,完全丧失了“主观”判断的能力。 第一百七十一章 麻将 在这场恋爱的初始阶段,我基本上是小狼说什么,我就信什么。从来也没有去试着分析一下,她话中可能暗藏的其它意思! 现在想想,她真正想对我抱怨的,应该是希望我能有更多的时间来陪她。 若将那句话翻译一下,就会是这个样子:“在我的世界里,就只剩下你迹天涯一个人了!” 本来嘛,这才是恋爱该有的样子。 可没有经验的我,却因为没能真正的理解这句话,而选择在接下来的许多次“约会”中,故意叫上了许多没有必要的人。 因此也发生了许多,完全没有必要的故事。 为了小狼的“友情”,我只有将那支因为我的“爱情”而再度濒临解散“青春小分队”,重新又张罗到了一起。 正值热血年华的男男女女们,在一起接触的多了,难免暗生情愫。 可惜的是,这些情愫都是单方面的。 我们“四大魔头”,帅的各有千秋。 无论是哪一个,在各自的班级与领域里,都是一个“佼佼者”的存在。 丁祥自不必说。 那吴鑫不但踢的一脚好球,歌唱的还特别棒!尤其是林俊杰的歌,更是达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 除此之外,他还会吹萨克斯,跳街舞! 在那个年代,单拎出哪一样特长来,都足够“招蜂引蝶”! 偏偏他还是个全才! 这么优秀也就算了,吴鑫特么的竟然还是个情种!对他的前女友,可以说是好到了极致。真论起舔狗的本事,连我都要让他三分! 可笑的是,如此优秀的一个人,却还是难逃被甩的命运!你说这找谁说理去? 他的那个前女友的长相,只能说极不符合大众的审美。而且,她在甩了“吴老二”之后,竟然跟一个“逗b”在一起了! 那个“逗b”,是我的初中同学。 我可以很负责任的说,无论哪一点,吴鑫都比那个“逗b”强万倍! 爱情可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 如果真有“月老”,他也一定是一个“顽童”! 如果说吴鑫是偶像派的,那么王宇就是一个纯实力派的“男人”。 外观硬朗的他,风趣、幽默,洒脱、霸道! 打架猛,朋友多,主意还特么的贼“正”。 在我们四人之中,他不但是最有“大哥范”的那一个! 同时,又是最招女生喜欢的那种类型。 在我俩相处的这两三年时间里,他不是在谈恋爱,就是在谈恋爱的路上! 相较之下,这个“青春小队”的女同胞们,就要普通的太多了。 当然,这里面不包括小狼。 毕竟上大学的时候,她可是上过她那个学校的“校花榜”的。 此是后话。 且说那两个“普通”的女生,很快便被我们这些“优秀”的男生们,迷的是“神魂颠倒”。 特别是在我与小狼这对儿恩爱情侣的刺激下,更是最大限度地激发了,她们的“求偶”本能。 只是闫梦因为家教“松”一些,与我们一同混迹的时间,相较于白更为充裕。 因此,也就有了更多的机会。 麻将,绝对是国粹。 大概在三、四岁的时候,我便在妈妈的怀里,看懂了麻将的“规矩”。 也算是无师自通吧。 但我对麻将的兴趣,却不是很大。 两个小时,就是我的极限时长。 一旦超过了这个时间,我就会错牌频出,状态全无。 可我那个经常“病殃殃”的妈妈,一旦坐在了麻将桌前,就会目光如炬、精神焕发。哪怕大战个一天一夜,她都不带喊一句累的! 在这一点上,小狼和她很像。 某一个周末,在外面浪荡了一个白天的“青春小分队”,到了临别的时候,却还是“依依不舍”。 除了丁祥和于白各自先行离开了以外。剩余的几人,都在等着我的“表态”。 吴鑫与王宇,本来就是亲戚,可以互相“掩护”。再加上是男生,家里管的也就没那么严格。 所以,大多数时候,只要我有需要,他俩都会陪我到底。 就在正值热恋期的我与小狼,为了即将到来的‘分别’而愁眉苦脸之时,闫梦突然对小狼提议道:“要不你给家里打电话,就说今晚去我家睡吧!” 听有此话,我也不待小狼反应,立刻便附和道:“我看行!正好我家今天没人!” 说罢,我又觉有些不妥,补充道:“你们都可以去我家住!” 哎,真特么的是“画蛇添足”! 小狼迟疑了一下,意味深长地看了闫梦一眼后,点头同意道:“那也行。” 然后,她又看着我,认真地问道:“你家有麻将吗?” 我答道:“那肯定有啊!我可是‘赌博’世家!” 这句话,我没有说谎。 我的爸爸,最终会走向了绝路,与他后来染上了赌博,也是有着一定关系的。 我的二舅,更是我们城市中有名的“赌鬼”之一。 麻将,一直就是妈妈的“良药”。 同样是这剂“良药”,却害了我大姨的性命。 我的姥姥,六十多岁的时候,为了玩麻将,可以在大冬天里步行十公里去找她的“麻友”!因为地滑,曾经摔折过两次手腕! 当然,这些故事,他们是不知道的。 虽然算不上“家丑”,但也实在没有“外扬”的必要。 听见我的回答,小狼大喜。雀跃着张罗道:“那咱们去你家打麻将吧!”她看了那‘哥俩’一眼,问道:“你俩会玩麻将吧?” 那“哥俩”没有回答,而是盯着我的表情,用一种“奇怪”的眼神,询问着我的“意思”。 好兄弟,一眼便知。 他俩是在替我“着想”。 毕竟在那个年代,能与女朋友彻夜“厮混”的机会,可以说是“千载难逢”的! 无论是“过来人”王宇,还是“处男”吴鑫,都不想被一场可有可无的麻将,坏了他们的好兄弟,我迹天涯的“人生大事”! 就在我正准备‘借坡下驴’的时候,闫梦却忽然插嘴道:“他俩会玩!上次我们还聊麻将的事了呢。一到过年的时候,谁家还不摆几桌麻将啊!” 第一百七十二章 不胜酒力 经闫梦这么一“搅合”,自知“无力回天”的我,只好挤出了一个难看的微笑。 王宇走到了我的面前,先是拍了拍我的肩膀,以示安慰后,笑着说了句:“我去买包烟,你自己在这闹心吧。” 小狼并没有注意到我的反常。‘愿望’成真的她,笑嘻嘻地挽起了闫梦的胳膊,兴奋地说道:“走吧,你陪我给家里打个电话去,就说你自己在家呢,让我陪你住。” 闫梦说道:“嗯,先给你家打,再给我家打。也用这个理由!” 留下来陪着我的吴鑫,在大家都走了之后,低声坏笑道:“我和王宇可是尽量帮你了,要怪你就怪闫梦吧!” 事已至此,只有接受。 摆桌搬凳,垒好“长城”。 由于多了一个人,作为“一家人”的我和小狼,便只能出战一个。 历史,就是一个循环。 小时候,我坐在妈妈的身后,看着妈妈打麻将。 好不容易长大谈恋爱了,又要坐在女朋友的身后,继续当成一个看客。 “这特么的该死的麻将!” 我的心中虽有怨言,表情却是嬉笑如常,很好的尽到了“地主之谊”。 到了丢骰子确定抓牌顺序的时刻,大家却忽然面面相觑了起来。 瞬间便猜到了缘由的我,笑着打破沉默道:“咱就别玩赢钱的了,换个别的‘彩头’吧!” 兜比脸干净的众人,全票通过了我的提议。 小狼问道:“那咱赢什么的?” 吴鑫说道:“贴纸条的?” 王宇否定道:“太特么的幼稚了,我可不跟你俩贴纸条!” 小狼附和道:“是啊,太幼稚了!” 吴鑫撇了撇嘴,说道:“那随你们便吧,咋的都行。或者咱玩做俯卧撑的?” 小狼抚掌笑道:“行,我输了天涯替我做!” 闫梦黑着脸问道:“那谁替我做啊?” 眼见小狼有些尴尬,我连忙解围道:“没事儿,我可以做双份!” 闫梦脸色稍缓,否定道:“那可不行,真要是把我老弟累坏了,有人该心疼了!” 王宇吵嚷道:“哎呀太磨叽了你们!快点定一个开整吧!再这么商量下去,我估计得唠一宿!” 说罢,他看着坐在小狼身侧的我,决议道:“你来定吧老四!既然是在你家,那我们就都听你的!” 听我的还不如直接散伙。我好去干点“正事”! 我皱着眉,略一思索,灵机一动道:“咱们玩喝酒的吧,谁点炮谁喝酒!自摸三家一起喝!我家冰箱里有啤酒,管够!” 事实证明,我这个“动机不纯”的提议,最终只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我的酒量,啤的一瓶,白的二两。一旦超过这个数量以后,喝多少就都无所谓了。 反正最后都是吐! 最搞笑的是,我心里明明想的是“女人不醉,男人没机会”,真到了开口的时候,却成了:“小狼你就放心大胆的玩就行,输了我喝酒!” 此言一出,吴鑫面露难色,迟疑道:“我酒量可老次了!不信你们问王宇,一瓶就倒!” 王宇瞪了他一眼,拍板道:“你就是欠练!多喝倒几次就练出来了!再说了,输的又不一定是你!” 说罢,他又看了闫梦一眼,询问道:“你喝酒没事吧?” 闫梦不屑地回答道:“喝呗,谁怕谁啊!” 有道是:“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 两圈过后,加上连庄的,一共打十一把牌。 看起来最有量的王宇,只喝了一杯; 不遑多让的闫梦,喝了两杯; 勉力支撑的我,喝了三杯; 剩下的五杯,自然是全被“小趴菜”吴鑫一人享用了。 等轮到‘吴老二’坐庄时,这哥们已经连骰子上面的数都算不清了。 他一边掰着手指头,一边告饶道:“我屮,再玩下去我可就要睡着了啊!接下来我能不能喝水啊!” 中国的酒桌文化里,总有一个陋习。就是特别喜欢看人喝多,乐于将人灌醉。 大家无冤无仇,还是兄弟,自然没有恶意。 可明明知道人家不胜酒力,还偏要劝得人喝到疯疯癫癫、大醉不醒这件事,怎么看,也不像是安了好心。 王宇低吼道:“别特么的磨叽了!啥时候喝睡着了,啥时候再说!” 酒过三巡,牌过五圈。 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我已经醉到分不清谁谁谁分别喝了多少杯了。 上一秒还胡乱出了一张牌的吴鑫,下一秒直接从椅子上滑到了麻将桌底下。 滴酒未沾的小狼,还有那千杯不醉的王宇,以及深不可测的闫梦,三人联手将“吴老二”从桌子底下拽出来后,直接就给他拖到了厕所里,“哇哇哇”地吐了起来。 我本来问题不大,却被那声音一激,只觉得酒气上涌,也跟着干呕了两下。 听到状况的小狼,连忙出来看了我一眼,扶着我的胳膊,关心道:“你也喝多了?” 我捂着嘴不予作答。虽强行压住了胃部的翻涌,但脑袋里的眩晕,却是无论如何也难以缓解。除了赶快躺下睡觉外,真真的是再没了任何其它的想法。 她叹息一声,感慨道:“早知道你酒量这么差,还不如我自己喝了呢!” 情商得多低,才能这么说话? 不需要为生活低头的人,又何必去练什么情商呢? 像小狼这种从不做作的人,便总是会在不经意间,伤到我那个自卑且敏感的灵魂。 但当时的我,早已不胜酒力。便无暇理会小狼言语中的调侃,一手揽着小狼的肩膀,另一只手对着刚从厕所出来的三人挥了挥,告饶道:“我扛不住了,要去睡觉了!你们照顾‘老二’吧!” 我揉了揉额头,试着清醒了一些,继续安排道:“你们可以有一个睡沙发的。我那屋是个单人床,地面是地毯,也可以睡个人!” 剩下这两男一女,咋安排我都觉得有些不妥,正迟疑间,王宇出言打断道:“看你喝那熊样,赶紧和小狼睡觉去吧!这边不用你管了!” 第一百七十三章 早餐 在小狼挽着我走向妈妈与老庞房间的过程里,我隐约听到了闫梦对王宇说道:“你睡沙发吧!今天晚上我照顾吴鑫就行了!” 当时的我,大脑已被酒精刺激的天旋地转,更无力去分析我所听到内容,到底有何不妥之处。只是本能地觉得,应该是有些“奇怪”的。 那一晚,是我第一次搂着小狼,躺到了一张双人床上。 我的身体虽然不胜酒力,但神志却是无比清醒。在那个自从深耕“医学”事业的我,多年来梦寐以求的,果真可以与异性并肩而卧的晚上,我竟舍不得去动什么手脚了。 不止是我。 那天小狼的表现,亦是少见的局促。 我侧过头去,看着她的侧脸。好半晌后,睡意袭来。刚合上眼睛,将睡未睡之际,忽听小狼轻声说了句:“有点冷。” 听有此言,我立刻便做出了,当天晚上唯一的一个动作:伸出手越过她的身体,拽过她身底下被子的一角,用力一抽。扯过来一小段被子,刚好盖住了她的上半身。 然后,手臂隔着被子,搭在了她的身上。手掌轻轻拍了拍,吐着酒气,悄声说道:“睡吧。” 和衣而眠,一觉天亮。 时隔多年,我曾经无数次地回想过那个晚上,并试着在脑海里修改过无数个细节后,才终于发现,只要当时的我,还是爱她的,那我就还是会选择不去碰她。 喜欢才放肆。 爱,是克制。 第二天一早,当我被尿憋醒了以后,就发现了身边的小狼,还保持着昨晚睡前的姿势,直挺挺地躺在那里,望着天花板发呆。 那给了我一种,她整夜未眠的错觉。 或许是感觉了我呼吸的变化,小狼歪过头,眉眼含笑。“你睡醒啦?” 我“嗯”了一声算作回答,继续盯着她,一言不发。 对视几秒后,她扭过头去,避开了我的眼神,继续盯着天花板的方向,吐槽道:“你的胳膊可真沉!” 我笑了笑,还是没有说话。只是搂着她的胳膊,更加的用力了。心想要是每天睁开眼睛都可以看见她,应该就是幸福的样子吧。 正神游间,小狼将自己的两只手,都搭在了我的手臂上,轻轻摇了一下,侧过身来,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地说道:“昨天晚上,闫梦和吴鑫一起睡的,你知道吗?” “啊?” 我正沉浸在眼前的幸福里,没有第一时间领会到,她话中的“真意”,只是糊里糊涂地应了一声。 半晌,我突然联想起昨晚临睡前听到的只言片语,惊呼道:“我屮!什么情况?” 小狼连忙捂住了我的嘴巴。“你小点声!” 却听见王宇在客厅吵嚷道:“你俩醒了啊?赶紧穿衣服出来吧,别折腾了,我们仨都等你俩一个小时了!” 我拿开了小狼的手,转头对着房门外,大声反驳道:“别瞎白话!我俩就没脱衣服!” 说着,我蹭地一下从床上“弹射”而起,拧开门锁就冲了出去。 用我那虽然“不整”,但一看就是穿了一宿的衣衫,证明着我与小狼的“清白”。 正要再说些什么时,却突然发现了在王宇旁边坐着的吴鑫,一脸茫然。 与之相对的,是赫然紧紧依靠在吴鑫身侧的闫梦,一脸娇羞! 沉默中,吴鑫没精打采地抬起头,用一双充满了无奈与“怨毒”的眼神,深深地瞥了我一眼。 我半张个嘴巴,避开了吴鑫的“死亡凝视”,看向了王宇的方位,希冀着可以得到一个答案。 就见到了那个似笑非笑,明显又有些幸灾乐祸意味的复杂表情。 这时,小狼也从房间里走了出来,语气如常地说道:“你们仨醒的挺早啊!” 在她“落落大方”的举止对比下,刚才的我,就多少有点小家子气了。 王宇回道:“我在沙发上窝了一宿,压根就没怎么睡!”他顿了顿,取笑道:“主要是没有你们那么累!” 听着王宇的‘话中之话’,我笑着回骂了一句:“我累你妹啊!昨天晚上喝多了,刚躺下就睡着了!” 小狼也在同时解释道:“我可早就醒了,是天涯还在那呼呼的睡着呢,我才没叫他!” 王宇朝着自己的身旁撇了撇嘴,假意‘讥讽’道:“反正这个屋里有累的。” 此言一出,吴鑫极其“隐忍”的叹息了一声,嘴唇动了动,终于还是没有任何言语。 却见闫梦忽然坐直了身子,对着王宇‘吼’道:“都别说了!你们都不累,昨晚就特么的我一个人累!” 在成功吸引到了所有人的目光后,她又用抱怨的语气补充道:“就特么的我一个人动了,某人真是一动不动啊!” 直到此时,这个话题方才得以终结。 突然变成了‘主角’的吴鑫,连忙开口岔开话题道:“咱们吃点东西去吧,我胃里已经吐的啥都没有了,饿的直迷糊!” 王宇挤兑道:“你确定你不是‘晃悠’的直迷糊?” 对王宇从来都是一副‘唯诺’模样的吴鑫,那一天突然有了脾气。恼怒道:“我屮,能不能不说这事儿了!咱们吃饭去吧!” 眼见气氛有些不对,小狼出面解围道:“上我家楼下吃包子去吧!” 在新鹤小区中,有一家老牌包子铺,到现在已经开了有二十多年了。 若是站在我的味蕾角度去评判的话,要远比那个全国闻名的“狗不理”可口得多! 只怪咱们鹤岗话语权不高,知名度不够。才会藏了太多的好东西,永远走不出那个小小的煤城吧! 我也附和道:“走吧!谁那还有钱?咱们凑凑!” 王宇没有理会吴鑫的‘异样’,掏了掏兜,‘大方’地说道:“我这还有四块五!” 闫梦紧跟着更为‘大方’地对王宇说了句:“我这有,应该够。一会儿我请,不够你再填!” 一共花了不到二十五块钱,就足够我们三男两女五个人,吃上一顿“奢侈”的早餐! 每一个离开了的人,都会拥有一个叫做“故乡”的地方。 在这个瞬息万变的世界,不知道你们的“故乡”,是否如我的一样,用二十余年不变的“稳定”,等待着游子们的“归家”? 第一百七十四章 何不以溺自照面? 那天,是个周末。 刚被一顿不到二十五块钱的早餐,打发的“五饱六饱”的我们,又选择去到了吴鑫的家中,继续挥霍那些无聊的青春。 当然,丁祥与于白,也在早餐后不久,纷纷加入了我们。 通常情况下,吴鑫一直扮演的,都是我们这些人中的“开心果”角色。 可那天的他,却全程都挂着一张“苦大仇深”的脸。 我俩仅有的几次眼神对视,他都会无奈地将我的视线,转移到一直贴靠在他腿边的闫梦身上,并露出一个十分厌恶的表情。 这难免使我一头雾水。 毕竟,若按照“传统”的思维,去看待这件事情的话,吴鑫怎么都不算是吃亏的那一个。 于是,我趁着他上厕所的机会,跟了过去。悄声问道:“你昨天被‘睡’了?” 听有此问,他眉头紧锁,欲哭无泪。 我捶了他一拳,疑惑道:“我屮!那你这明明是占了便宜啊!干嘛还摆出这么一副要死不活的表情?” 他瞪了我一眼,欲言又止。 我又捶了他一拳,嬉笑着打趣道:“你是在为你失去的‘贞操’而感到伤心吗?” 面对着我的调侃,他叹息一声,终于愤愤然道:“哎呀我那是喝多了!凭啥你找的就是小狼那样的,而我就得贪上这么个‘玩意’啊!” 听闻此话,我瞬间恍然。 将心比心,大家都处在志比天高的大好年华里。若换成是我,也无法对那个看起来多少有些“老气横秋”的闫梦,下得去手的。 天地良心,我并不是想去“物化”任何人。 生来“花痴”的我,更从来都没有过不尊重女性的想法。 大千世界,各有偏好。 每个人都有着,决定自己去喜欢什么类型的异性的神圣权利。 只能说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闫大小姐”都不是我们所中意的品类。 我收起了玩闹之意,表情郑重地拍了拍吴鑫的肩膀,轻声说道:“你看着处理吧!别搞的太难堪就好!” 语罢,我便率先推门走了出去。 说实话,我的内心,对于吴老二的“遭遇”,还是非常自责的。 毕竟,他们几个是通过我认识的。 如今又是在我的家中,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自然难辞其咎。 虽然,我也曾想过要促成这门“亲事”。 但恋爱自由,谁也无法强求。 其实在这个世界上,男女从来就不是平等的。 尤其是现在这个社会里的男人,更是十分吃亏! 在大多数的婚姻概念里,人们只会用封建社会才有的,最苛刻的标准去要求男人。 比如彩礼、房产、社会地位等等。 却从来不会用那些同属于封建社会的糟粕规矩,来要求女人。 比如贞洁、女艺、三从四德等等。 封建的思想,当然必须要被淘汰。 可资本主义的阴谋,却更不可取! 比如树立不正常的消费观,贩卖婚姻焦虑,堂而皇之的买卖爱情,等等。 当然,随着人们思想境界的不断提高,相信这样的不良风气,很快便会扭转。 否则的话,在肉眼可见的未来,只会有大把的嫁不出去的女人,绝不会有找不到媳妇的男人。 那些幻想着嫁给一个“封建”的男人,却又要保持着资本主义“自由”的女人们,与那些期盼着娶到一个“封建”的女人,却又没有雄厚的“资本”作为背书的男人们一样,都他妈的活该孤独终老! 总结起来,就是四个字——自不量力! 北宋理学家程颢先生,曾经在《大全集拾遗》中,有过这样的表述:“何不以溺自照面,看做得三路运使无?” 翻译过来就是:“你他妈的咋不撒泡尿照照镜子,看看你的德行,配的上你的野心不?” 有点聊跑偏了。 我的本意,只是想要提醒那些稍显优秀的“男生”们,出门在外时,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若不小心真的遭受了侵犯的话,只怕报官无门…… 现在这个提倡自由的社会,在没有足够的“医学知识”支撑下,只会闹出许多不可挽回的“医学事故”。 怀孕之事,暂且不提。 只说艾滋病病毒在当代大学生中的感染率,已经无限度的接近于千分之一了!!! 每一千个大学生里,就可能含有一个艾滋病病毒的携带者!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 在官方的统计中,感染该病毒的男女比例,更是达到了惊人的“33.9比1”!!! 也就是说,每三十五个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中,就有三十四个是男生。 这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 孩子们! 家长们! 对于性的教育,千万,一定,切记,要好好重视啊!!! 好在当时的我们,都还是干干净净的人。 不过是在无人告知的懵懵懂懂中,尽可能的探索着,那些藏在青春里的秘密。 当天晚上,大家各自散伙以后,无处可去的我,又跑到了网吧里,继续消磨着,因为我的世界里有了小狼以后,而再次变得寂寞的夜晚。 我才刚一登陆了qq,就收到了闫梦传来的消息。 “你们又去网吧了?” 我回道:“没有我们,就我自己。都回家了,我一个人无聊。” 她回道:“我也一个人在家呢,是挺无聊的。”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便只是回复了一个笑脸。 心中想的却是:“如果小狼能像闫梦一样自由,那该有多好啊!” 又看着好友列表中,那个我唯一期待,却仍旧是灰色的头像许久后,我下意识地打开了传奇私服的登陆界面。 和小狼在一起后,那个角色名字是“丽娜”的官方账号,自然已被我永久地“封禁”了。 但我对于“传奇”这款游戏的“热爱”,或者说是“依赖”,却是丝毫未减。 每当生活变得“空虚”,我都会习惯着去到那个迷幻的世界里,寻找着“存在”的意义。 在当时,那个不需要花钱买点卡的传奇私服,便成了我这个因为谈了恋爱而越发“潦倒”的穷小子,最好的选择。 第一百七十五章 小狼狗 显然,“砍传奇”并不是我来网吧的真正目的。 因为临别时,我与小狼的约定是:如果可以的话,她会第一时间来网上找我。 过了这么久,想等的人仍未出现。 我才选择了这个办法,让“她”可以继续陪我。 于是,我就有了一个新的,陆陆续续用了十几年的游戏名字——“小狼狗”。 就在我才刚创建完角色,正准备进入到“玛法大陆”驰骋之时,qq新消息的提示音,再次响起。 点开闫梦那不断闪烁的头像后,我就读到了这样一个问题:“吴鑫和你说什么了吗?” 我纠结了好半天,既不想用实话伤她,又不想用假话骗她,只好装傻道:“什么说什么了?你指的是什么?” 按照我的性格,我以为她一定会推脱一下,或者干脆绝口不提。 但我不是她。所以,我自然没能猜对她的反应。 只是在那一天以后,我又对女人有了新的认识。 因为,那是我第一次接触到,像闫梦这一类型的女人。 热情,奔放,敢爱敢恨、敢做敢为。 我的消息刚一发出,她便立刻回复道:“他没有和你哭诉,昨晚的遭遇吗?” 虽是他人之事,但感同身受的我,还是有些面红耳赤。迟疑了一下,继续装傻道:“什么遭遇呀?他怎么了?” 同样迅速地回复,直奔主题:“他被我睡了!” 无言以对中,我只能发过去一段省略号和一个小人流汗的表情。 她问道:“我这也算是趁人之危了吧?” 我回道:“这事我也说不好,只能不予置评。毕竟一个巴掌拍不响,他若一点也不配合,你也不好轻易办到吧?” 随着话题的深入,我竟然逐渐有了“医学反应”。 她先是回了一个笑脸,随后说道:“你还太小,不懂的。” 我特别接受不了,谁用这种“前辈”的口吻跟我说话。 那会让我有一种,很想骂人的冲动。 虽然大多数情况下,我也只是想想而已。 于是,我不再搭理闫梦,切回到游戏的画面,准备随便砍两只“怪物”,聊以泄愤。 可那讨厌的新消息提示音,又紧跟着连响了三回。 我本欲不去理会,可又怕那来信之人,会是小狼。 没有片刻的迟疑,便乖乖地切回到了聊天的界面。 却发现还是只有闫梦的头像,在那固执地跳动着。 作为一个强迫症患者,我不得不去将那“红点”消除。 “吴鑫是不是处男啊?”,“我要不要负责任呢?”,“不需要负责任的话,就这么地了吧!” 以现在的眼光来看,这三句话似乎并没有什么“新意”。尤其在这样一个开放的时代,更是见怪不怪。 但如果你如我一样,枉看了十几年的“圣贤之书”,又信奉着从一而终的爱情。 对天下间所有的异性,都充满了神秘而又美好的想象。 更是对那样一个神圣的“时刻”,怀揣一颗着最虔诚的“敬畏”之心。 却突然遇到了这样一个女生,和你说了许多,作为一个男生都羞于启齿的话语。 你就会如我一样,仿佛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除了被震惊的“目瞪狗呆”外,你什么都做不了。 虽然借助网络的力量,我已经看过了许多“老师”们的“宣传教育电影”。 但从屏幕上看到,与在现实生活中接触到,还是有着深深的差距! 那一瞬间,我隐隐约约地明白了一个道理,一切所谓的“占便宜”事件,不过是男人们一厢情愿的想当然而已。 最好的猎手,永远都是以猎物的身份出现。 这世界上所有的女人,便是那最好的猎手! 如若女人们不想,男人们还敢铤而走险的去“占便宜”的话,通常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只有她主动给了你机会,你才有了“占便宜”的可能。 不是有钱的男人,不缺女人。 而是有钱的男人,恰好有了女人想要的东西而已。 若从动物世界的角度去看,雄性才是真正的猎物。 为了争夺雌性,他们往往要争的你死我活。 而那些被争夺者,往往就只需要静静地待在一旁,等着胜利者的“光顾”。 只要雌性们愿意,她们又随时都可以去“抚慰”一下,那群失败者们的“心灵”。 所以,那些以命相搏,最后取得了胜利的雄性们,又到底赢得了什么呢? 思绪翻涌间,我便只是以一个很‘官方’的口吻回复道:“都这么大的人了,有什么负责不负责的!” 她回道:“那就好。” 然后,就是一段长长的沉默。 我却没了继续玩游戏的心思,只因有太多关于女生的好奇,自心中涌起。 当面对着一个,我并不怎样放在心上的女生。而这个女生与我聊天的内容,又是那么的“百无禁忌”时,我的谈吐,也越发的大胆起来。 于是,我主动挑起话题道:“你一定不是第一次了吧?” 她回复的很快:“肯定不是啦!” 我继续保持着好奇:“给我讲讲当时的情况呗。” 她亦是保持着回复的频率:“当时我就是往那一躺,爱咋咋地了!稀里糊涂的就结束了!除了疼之外,我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了!” 在当时的我眼中,这无异于是一种“私定终身”的行为。 所以,我自然想不通,如今却为何只“剩下”了闫梦一人。遂疑惑道:“那你的男朋友呢?” 她回道:“早就分手了!我都不知道他去哪里了,很久都没联系了!” 言罢,她又反问道:“你昨晚就一点想法也没有吗?” 我佯装不解道:“什么想法?” 她回道:“我妹说你当时直接就睡过去了!一点多余的动作都没有!” 这也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女孩子之间聊天,也是毫无避讳的。 只是有些搞不懂,小狼话中的意思,到底算是在夸我呢,还是在损我? 半晌,如实回道:“我舍不得。” 她回道:“那你就只能把机会,留给那些舍得的人了!” 第一百七十六章 睡着的水 看见此言,我是真的生气了。 心中暗骂道:“屮!你以为谁他妈的都和你一样啊!” 稍平复了一下情绪后,我还是装作豁达地回复道:“顺其自然吧,让该发生的自然发生。” 消息发出后,我又觉词不达意,紧跟着补充道:“我会好好爱小狼一辈子的!并不急于这一时!” “爱小狼一辈子”,就是当时的我,心里最真实的想法。 这一次,闫梦回复的速度,明显要慢上了许多。 相较之下,感觉过了好半晌,才在我俩的对话框中,弹出了这几个字:“祝你好运!” 其实,我还认识一个如闫梦这般,性格奔放、口无遮拦的女孩儿。 她是我的一个聊了三年的网友。 或许是因为涉世过早的原因吧。 在一次视频连线中,那个虽然只比我大一岁的她,浑身却都散发着一种成熟的美。 那是与校园里的青涩,截然相反的美。 她的穿着打扮,就好似电视里的人物一般。 这样说吧,我相信只要机遇足够,现在的她,应该会与刘亦菲齐名! 我在与她结识时,qq还未流行。 寂寞的网民们,还都是泡在网易的同城聊天室里,等待着邂逅的机会。 鹤岗的同城聊天室编号,是“0468”。 我还清楚地记得她的网名,叫“睡着的水”。 在那个“阳光男孩”、“快乐女孩”、“孤独的狼”、“寂寞的狐”……等等,直白且毫无深意的网名泛滥的年代,她的这个颇有深度的名字,还是非常吸引我这种文艺青年的。 我俩的第一句对白,是由我发起的。 “是冰吗?” 半晌,就在我以为这次招呼,又会如以往的绝大多数情况,石沉大海之际。 在我的电脑屏幕中,“睡着的水悄悄地对我”说道:“什么冰?你有病吗?” 看着这个无礼的回复,我竟意外的没有生气。更没有如以往那般,甩开膀子就开启一场“键盘之战”。 虽然有些自嘲于自己的“酸腐”,可还是舍不得放弃这个卖弄“聪慧”的机会,便“悄悄地”对她回道:“我说你的名字,‘睡着的水’,是指的‘冰’吗?” 又过了好久。 久到我都已经开始物色起下一个聊天的目标时,她才回复道:“哇!你好聪明啊!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原来‘冰’就是睡着的水呢!” 每次被人夸赞聪明,我都会忍不住“沾沾自喜”。遂“低调”地回复道:“我也不算特别聪明,只是比较善于做这种类似于猜谜的游戏而已!” 说过这句之后,我又等了好久,却仍未见到她的回复。 仅存的那点聊天的热情,终于在等待中消耗殆尽。便索性挂起了“聊天室”,跑去“砍传奇”了。 直到我的屏幕右下角,弹出了上网时间只剩下最后五分钟的提示时,退出了游戏的我,便看见了聊天室中,“冰”给我的一连串留言如下: “哈哈哈!你好逗啊!说你胖你还喘上了!” “你不是真的以为我不知道这个名字的意思吧?” “如果我不知道的话,我就不会起这个名字啦!因为我的真实名字里就有个‘冰’字,然后我待人接物也总是‘冷冰冰’的,所以才选择用的这个网名!” “你怎么不说话啦?是生气了吗?我开玩笑的,你还是第一个猜出我名字的人呢!确实挺聪明的。” “小气鬼!真他妈的扫兴!白白浪费我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打了这么多的字!屮你妈的!” 那一刻,我竟仿佛有了一种,错过了全世界的感觉…… 于是,我连忙回复道:“我没有生气,刚才有点事,去忙了一下。” 却只换来了系统的‘秒回’:“您的聊天对象并不存在!” 接下来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都为此事愧疚不已。 一个打字奇慢电脑“小白”,在本以为遇到了“知己”的美好心态中,很有可能是用“一根手指头”,花掉了一天中全部的上网时间,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扣”出了那许多字后,却没有得到半句回应。 而且,如果没有我最初的“撩拨”,她大可不必经历这种过山车般的心情起伏。 那时的我,最不忍辜负的,就是别人对自己的“认真”。 并不是经常会有“闲钱”上网的我,更是充分利用了每次“冲浪”的机会,在“0468”的聊天室中,仔仔细细地查找一番。 只希望着可以再遇到她,并且消除这个误会。 哪怕只是给她一个,可以当面骂我的机会,我也能在心中,减少一些“亏欠”的感觉。 可当我下一次遇到“冰”时,已是一个多月以后得事情了。 在用鼠标点击那个“久违”的名字时,我甚至激动到双手都有些颤抖。 “那天对不起呀,我后来有点事,去忙了,才没有来得及回复你的消息。“ 这一次的我,虽然早已备好了充足的耐心,去等待着她的回复。 但还是在等了好半晌之后,又有些胆怯地追问了一句:“你还记得我吗?” 几乎是同时,我便等来了她的回复:“没关系呀!我那天心情不好,所以才骂人了。是我该对你说对不起的!” 得到回复的我,立刻便对她表示出了一连串的,应有的关心:“为什么心情不好呀?”,“今天的心情怎么样?有没有好一些。”,“我可是找了你很久的!还以为再也遇不到你了呢!” 我之所以要一连发过去这么多消息,除了是因为激动外,更是为了复刻上一次“对等”的境遇。 也就是用这一连串的消息,偿还一下心中的“负债”。 半晌,她又回了一句:“今天的心情原本也不是很好,但是现在好多了。” 我回道:“为什么今天好了呢,有什么喜事吗?” 这一回,我没有继续信息“轰炸”,而是耐心等待着她的回答。 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讲,这才是我与“冰”的第一次聊天。 但也就这一次,便让我深深地感悟到了,杜牧在《会友》中写下的那个名句:“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第一百七十七章 蓬门今始为君开 足有两首歌的时间后,“冰”的回复才终于是姗姗来迟:“因为今天遇到你了呗。哎呀你打字太快了,我跟不上。你有电话吗?我给你打电话说吧!” 当时的我,未经世事。对于异性这种令人难以招架的热情,尚无应对之法。 确切的说,当时的我,只是一个只有在电脑屏幕后面,才敢大放厥词的“键盘侠”而已。 别说我没有电话了。就算是有,一旦接通了的话,估计我也只能是吭哧瘪肚、支支吾吾! 踟蹰了好半晌,我才如实地回了一句:“我没有电话。” 趁她还未及提出其它‘过分’的要求之前,我又紧跟着说了句:“我这突然有点急事,下次再和你聊吧!愿你的心情可以一直好下去!拜拜!” 上一秒还在“犹如故人归”的我,下一秒便“挥剑斩情丝”了! 上次一别,就是一月有余。下一次,估计我俩就可以形同陌路了。 “等也等了,还也还了。说了再见,互不亏欠。” 这就是我的真实想法。 却不曾想,下一次的“相见”,来的远比我想象中的要快。 这世界上并没有完全意外的缘分,一切的巧合,大多是精心准备后的“不期而遇”。 经过这第三次相遇后,“冰”便成了那几年里,我网络世界中唯一的“好友”。 可惜,我这个好友在一个开始的时候,就不是那么的坦率。 比如我的年龄,就比实际的虚报了整整三岁。 她初中没有读完,就到了一个技校中,耕耘美容美发专业去了。 最大的梦想,就是有朝一日可以开一间自己的发廊。 初逢那日,“冰”不开心的理由,是因为刚分了手。 一个始于豆蔻年华,谈了5年的男友。 她所有的第一次,都给了那个男孩。 “冰”是一个自信心爆棚的女孩。 而她所有的骄傲,都来自于她出众的颜值。 她说一开始的时候,她原本是不知道自己竟然是个大美女的。 只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在街边走着的时候,总会有人将车停在她的身边。然后从车里下来一个“大哥”,很认真的说要与她“交个朋友。” 当她用自豪的语气,与我讲述这些时,我瞬间就“知晓”了,那个男孩与她分手的理由。 但每次她向我抱怨:“我这么美,他为什么要离开我?”时,我都会哄骗她说:“可能因为他是个瞎子吧!” 在相识一年之后,我们有了各自的qq。 她也用一次视频,向我证明了她的美。 “冰”的前男友是不是个“瞎子”,我不敢确定。 但在第一次从视频里见到她的那一刻,我的“狗眼”,着实是险些被她的漂亮给闪“瞎”了! 她曾经无数次的提议,要与我见面。 很多次,还是我在网吧“包宿”的时候。 她总会诱惑我说:“电脑游戏能有多大意思啊!我带你去玩点好玩的吧!” 每一次,我都会换着各种理由拒绝。 不止是因为,我确实不觉得能有什么事情,可以比电脑游戏更有意思。 还因为,我怕如果见了面,我对她说过的那些谎言,就会被拆穿。 比如我的年龄,还有我的“混子”职业。 直到有一天,她和我说要去省城深造了。还说临走之前,一定要见我一面。否则就拉黑,永远不再联络。 我却只是对她说了句:“祝你好运!” 然后,她的头像便永远地灰了下去。 那个时候,我刚跟小狼在一起不久。 我会在这个时候想起“冰”,是因为当我与闫梦聊到,“我会爱小狼一辈子”时,闫梦也是用“祝你好运”四个字,搪塞的我。 多年以后,我曾经试着去找过几次“冰”。 但却再也没有那个机会了。 小的时候,我们总会认为我们的选择其实很多。 机会,总会在下一次变得更好。 长大以后才发现,小的时候,往往才是我们的“人生巅峰”。 好在知道这个道理的时候,我还没有完全长大。 于是,我开始考虑去接受,闫梦没有说出口的“建议”。 是该好好珍惜每一次“机会”,让该“发生”的,早点发生。 这次“机会”,来的很快。 人要相信,上天的安排。 小狼的爸爸,有一项特别秘密的工作,一直就在长期出差中。 她的妈妈,刚好又要与闺蜜去大连旅游。 恰在此时,我的妈妈也因为要去北京复查身体,得与老庞一同离开鹤岗一阵。 正在热恋期的我与小狼,就这样拥有了长达一周的独处时间。 虽然她和我一样,都被自己的妈妈,安排到了自己的爷爷家“暂住”。 但她的爷爷,亦是如我的爷爷一样,都对我俩溺爱到了,根本就无法管教的地步。 只是匆匆的在本应被安排的地方,住了一宿,给足了“面子”之后,我俩便将接下来的六个夜晚,都交给了彼此。 在这美好的七天六夜里,我们就好似“度蜜月”的新婚夫妇那般甜蜜。 白天,不能逃课时,我俩干脆将座位串到了一起。十指相扣,只待黄昏。 可以逃课时,我俩便会去到她那个只有我俩的家中,极尽缠绵。 在每一个星月当值的时分,难免“耳鬓厮磨”、“水乳交融”一番。 不知道究竟是“可惜”,还是“万幸”。在已经赤裸相对,互做彼此“大体老师”的这几个日夜里,本应该“发生”的事情,最终竟然还是没有发生。 第一晚,我便“染指”了她的青春。 在这之前,先是由同样对“医学知识”兴趣颇浓的小狼,主动对我的隐私,发起了进攻。 我他妈的差点没吓死! 等轮到我发动攻势时,几乎未费吹灰之力,便攻克了她所有的“阵地”。 看着“望风而降”的“守军”,我竟没有任何的开心。作为“失败者”,小狼倒是非常的“兴致盎然”。 面对着这个,完全不在我设想范围内的“战况”,我一个没忍住,极为不合时宜地问出了那句特别扫兴的话:“有多少人像我这样,如此深入地探索过你?” 第一百七十八章 无可取代 被坏了心情的小狼,立刻便恼怒地回复道:“那特么的可太多人了!” 毫无经验的我,对于这句明显是负气之下的答案,竟然还特么的差点就信了! 其实不论真假,我均无办法去真的在意。 只因当时的我,爱她。 一言不合间,虽不欢,但未散。 相拥而眠。 第二晚,她提议看电影。 于是,我俩便一口气看完了整整六部古惑仔电影。 其实没有我俩。 她后来睡着了。 关于这个港产“教坏孩子”系列,我之前只是零零散散的看过一些片段而已。 所以,那一晚才是我第一次,如此完整而连续地接受这种“系统”的教育。 虽然影视剧里的桥段,离我的生活其实挺近的。 但我却从来没有,对其产生过什么过分的向往。 或者说,虽然我也迷恋那种,逍遥快活、只过今朝的热血理念。但却从未想过,要以此谋生。 直到那一天,在与我一同观影的小狼,那一声声诸如“陈浩南好帅!”、“山鸡好讲义气”的赞叹里,我渐渐地迷失了自己。 我迫切地希望,能够成为她口中的那些个“帅”与“讲义气”的合成体。 也是那一晚,我第一次萌生了,誓要将古惑仔里的故事,复刻到现实中来的想法。 观影期间,小狼曾多次对我表达过倦意。 而我却因为第一次深入地“观察”到了那个世界里的生活,而看的如痴如醉。更是沉浸在如何变成“浩南”的设想中,难以自拔。 对于她频繁的睡觉提示,我也只好佯装不知。 待到最后一部剧集落幕,朝霞已经映满大地。 看着躺倒在我的腿上,睡的天昏地暗的小狼,那张好似洋娃娃一般的,极具诱惑的脸,我情不自禁地吻了下去。 她微微皱眉,轻轻紧了紧鼻子。缓缓地睁开了,那双惺忪的眼睛,呢喃道:“几点了?” 我宠溺一笑,回答道:“太阳已经晒屁股了!” 她摇摇晃晃地坐直身子,拢了拢头发,撒娇道:“我早餐想吃包子。” 我抻了个懒腰,回道:“我去买。” 心中却在默默算计着,兜里那早已剩余不多的“恋爱基金”,估计撑不了几天了! 妈妈在去北京之前,给我留了二百块钱。 我却在第一个晚上,就干掉了五十多块…… 我曾经非常的鄙夷,那个三句话离不开一个“钱”字的妈妈。 却在第一次恋爱的时候,才赫然发现,没有钱,真的是寸步难行! 第三晚,她对我讲了许多。更是第一次对我分享了,专属于她的家庭里,那本“难念的经”。 原来,看似富足的“权贵阶级”,也有着貌合神离的婚姻。 聊至浓时,她还特意反复地跟我强调了一件事情:“我答应过我的妈妈,结婚前一定保持住处子之身!” 现在我才明白,她其实是想要否定那一晚的“负气”答案,又不好意思主动挑明。 毕竟当我听到那句“有太多人”的话时,立刻便摆出了一副肉眼可见的悲伤表情。 恋爱阻断了我那个善于关联一切的大脑,使得我只能勉力处理好眼下的事情。 于是,我得到的暗示便是:“现在,就是咱俩‘关系’的极限。结婚之前,我们是无法更进一步的!” 所以,这一晚的我,开始努力地克制起自己的冲动来。 就连接吻的时候,我整个人都是老老实实的。 小狼再怎么外向,也毕竟是个女生。感觉到我的“意兴阑珊”后,她也不好太过的主动。 尤其是当她发现,我在刻意躲避着她对我的“探索”。甚至还在言语中,多次“义正言辞”地对她表示了拒绝后,她也终于兴怏怏地睡去了。 历经两宿的“赤条条”之后,我俩又一次和衣而眠。 第四晚,我俩没有回家。 我带着她,在马路上压了好久好久。 她挽着我,央求着我唱了许多的歌。 还要我教她唱一首,我最喜欢的,由女生演唱的歌曲。 于是,我便送给了她那首,由she演唱的《无可取代》。 其实,我挺愧疚的。 因为,she是丽娜最喜欢的组合。 而丽娜喜欢she,却是始于陈峰的推荐。 一直到现在,我都无法坦然的听那首叫做《恋人未满》的歌曲。 因为,在这首专属于丽娜与陈峰的歌曲里,所有的故事,都与我无关。 嫉妒,使我面目全非。 但这首《无可取代》,却只能是独属于小狼一人。 我永远记得那一晚,我带着她走了好远,好远。 漫无目的的,去了好多好多的目的地。 走到哪里,我的故事,就会讲到哪里。 她亦是随着我讲述的节奏,时开怀大笑,频频点头;时而唉声叹气,摇头不已。 小狼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她总会根据不同的剧情,适时的选择沉默或者附和。 我俩先是去到了,我的爷爷家附近。 我指着那一间间平房,一一给她简要介绍着,在那里住过、或者正在住着的那些人。 “那是老孙家。他家的孩子叫孙刚,比咱俩高一届。我曾经请他玩过街机!” “那么久的事,你都会记得吗?” “我当然不会忘了。因为我请客的那天,也是我爸爸的忌日。” “哦……” “那个是老郭家。我的爷爷,曾经为了给我买文具,管他家借过十块钱。为此,我还被他拿皮带狠狠地抽过一次!” “哈哈,你的爷爷还揍过你呢?” “是啊,不过他也就揍过我那一次而已。事后,我俩抱头痛哭!不过那天的我,确实该揍!” “哎!我也想我的爷爷了。我感觉我现在这样,可对不起他了!” “他一定对你超级好吧?” “嗯呢,不过他也踹过我一脚!” “我屮,那还是你的爷爷狠。竟然对小姑娘都下得去手。” “因为我学着电视里的样子,要上吊!” “哈哈哈哈!那他下手还是轻了点!我真得去好好感谢感谢咱爷。要不是他当初的那一脚,是不是我也就没有机会认识你了?” 第一百七十九章 攻守易形 “那肯定的!不过现在你还是别去了。我估计他要是知道你深更半夜的不睡觉,带着他的大孙女在外面到处瞎转悠,肯定会杀了你的!” “那就等以后,我找个白天再去吧!” “嗯。” “这个小卖店的老板换,原先姓李。我爸爸活着的时候,总会到她家赊东西。” “估计就是让你爸给赊黄的!” “这是个豆腐坊。她家的豆腐超级好吃!有机会我一定带你来尝尝!” “好啊!” …… 不觉间,已经走到了那片平房的的深处,眼见无路。 不是鹤岗开发的慢,实在是在那些老的居民聚集区,动迁费太贵所致! 若不是后面实在没有地皮可选的话,估计爷爷家那一片,是永远都不会变成楼房的。 小狼紧贴着我的身体,语气忐忑道:“咱俩换个地方吧,我有点害怕!” 若不是因为太过熟悉,我也会畏惧于这个,伸手不见五指、巷弄交错的环境。 但我是个男人,自然要表现出勇敢。遂挺了挺胸膛,一把将她搂在了怀里,振奋道:“有我在,不用怕!” 半晌,见其不语,我佯装遗憾道::“本想再带你去我家的木材厂转转的!既然你害怕,那我们就回去吧!” 听闻此言,她立刻便逞强道:“走吧!不是还有你吗!” 那是一段,开车都需要半个多小时的路。 夏末初秋,晚风微凉。 我学着偶像剧里的桥段,脱掉自己仅有的一件体恤,穿在了小狼的身上。 光着膀子,牵着所爱。悠哉游哉地行走在,一条条漫长而深远的大街上。 木材厂所在的位置,本就远离市区,人烟稀少。待到子丑时分,更是行人星两,车辆几无。 整片天地间,仿佛就只剩下了我俩。 时而口若悬河,聊明天,言过往; 时而沉默以对,十指扣,慢抬脚。 间或还会纵情高歌,引星相贺。 那一晚,我几乎抖尽了毕生所学。 “这是仙女座,那是大熊座……” 当我发现,就算我是在信口胡邹,小狼都会深信不疑之时,我突然就懂得了那句古话——“女子无才便是德!” 男人,总会为“单纯”倾倒。 那一晚,我一共教她唱了两首歌。 除了she的《无可取代》之外,还有一首是刘若英的《后来》。 “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 后来的事,以后再说。 只说当时,我俩一直走到了天空泛起鱼肚白,才终于走完了全部的路。 当时只道是年轻,所以活力无限。 后来方知那是爱,所以不知疲倦。 第二天,她委托闫梦,跟学校请了假。 而我则是索性直接翘了全天的课,去到她的家中,搂着她,补了一整个白天的觉。 第五晚,走过了许多,也说过了所有的我俩,便只剩下了缠绵。 这一晚,我决定不再抗拒她的探索。而是任由本能的指引,全身心地回应着她的渴望。 奈何黄口小儿,只懂纸上谈兵。 空有冲天之力,却无可乘之风! 横冲直撞间,总也难觅章法。 左支右拙中,实难夺门而入。 错以为是天地,只有上下。 不晓得是日月,前后西东。 是放不下心里的负担也好,还是找不准方向也罢。就算她早已是城门大开,我却还是选择了无功而退。 其实,在她的“精确”引导之中,我还是发起过一次恶狠狠地“冲锋”的。却因为方向性错误,错失了宝贵的机会。 借下沉之势,与她相拥之时,我趴伏在她的肩膀上,哭了。 连日来的幸福时光,让早已习惯了离别的我,再次恐惧起了失去。 她轻抚我的后背,问我为何要哭。 我说谎道:“因为我舍不得伤害你。” 她继续着手中的摩挲,缓缓地说道:“我不喜欢爱哭的男生,但这一次我接受。只是你以后不要随便掉眼泪了好不好?不然我会瞧不起你的。” 闻听此言,我的心立时便凉了半截。 我是一个超级容易激动上头的人。不知是滥情还是多情,又或者是太容易共情。眼见杀鱼,都能哭上一整天的我,岂不是活在了她的“鄙视链”顶端? 瞬间便止住了泪水的我,又抱着小狼沉默了良久。直到听见了,她在我耳边的呢喃:“刚才你使了那么大的劲儿,要是成功了的话,估计我得疼死!” 听闻她的感慨,我心里难免怨恨起那个学艺不精的自己来。 表面上,却还是继续伪装成一个正人君子的模样。翻过身,与她并肩而躺。将手臂随意地搭在了她的身上,不知如何回答。 半晌,轻轻地拍了拍她,哄慰道:“早点睡吧!明天还得上学呢!” 她转过身去,背对着我。 我双臂环抱,拥她入怀。 很想就这样,天荒地老。 忽然之间,我俩便沉沉地睡去。 直到天明,我俩又忽然地醒来。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最难忍耐的,便是清晨的血脉偾张。 受控于觉醒的身体,我全然丢掉了昨晚的虚伪与矜持,下意识地抱紧了她,要求道:“给我!”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最难摆平时,便是神智清醒的早上。 她先是灵巧地躲开了我的攻势,又轻轻推开了我的双臂,果断地拒绝道:“不行!” 才不过一夜之间,攻守便易了形。 女人啊,真的是翻脸比翻书还快! 我只得幸怏怏地起床,满脸不悦。 轻易不肯主动的我,最恼的就是被人拒绝。一时间没能控制好脾气,冷冷地说了句:“走吧,该上学了!” 说罢,我便自顾自地穿好了衣裳。去到了客厅的沙发上,坐在那里,调整着心情。 待到她梳洗完毕,整装待发之前,我俩一直就没有过什么交流。 临出门时,她突然说道:“我想穿着你的校服去上学。” 不明所以的我,自然也没有拒绝她的要求。 直到一同消失了一整天的我俩,又同时出现在学校中时,我才在同学们那些异样的眼神中,忽然就懂得了小狼的心思。 第一百八十章 最后的战役 首先,是兴奋到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般的于白,传来一张纸条,‘言辞’惊讶地问道:“你俩昨天在一起住的?” 当时的我,只想着要去维护小狼的清白,遂果断地否定道:“没有啊!别瞎说!” 她回道:“别狡辩了!不然为什么她会穿着你的校服?” 我本想说是因为我去接小狼上学时,发现她忘穿校服了。转念一想,又觉多此一举。因为,她完全可以上楼再取一趟就是了。 我如果继续解释说是因为怕迟到的话,估计就只有鬼才会相信了! 翘课都不怕的人,会怕迟到吗? 正犹豫间,就见于白对我神秘一笑。同时,还朝我晃了晃,手中的另外一张纸条。 这时,我又收来了小狼的“传书”。 “好多人都问我,昨晚是不是和你一起住的。为什么会穿着你的衣服来上学。” 按照我的了解,她一直就是一个十分在乎名声的女孩。 因此,我本能的认为,这些问题,应该会使她烦恼。 于是回复道:“你不承认就是了!这群人真他妈的无聊!” “话”刚传出,我便收到了于白的“新消息”。 “别嘴硬了!我姐都已经承认了!想不到你也会是一个敢做不敢当的人!” 看着这毫不掩饰的鄙夷之语,我真是有苦难言。 但冷静下来一想,竟还有一丝窃喜。 毕竟,我是要娶小狼的,早晚而已。 睡就睡了,又能怎样? 何况,这种光明正大的感情,才是我想要的关系。 果然,小狼在下一封‘传书’中,坦然道:“没事,我已经承认了。不过我跟闫梦说了,你今天早上是那么的想要,我却没有给你!” 哈!真是个小机灵鬼。这样一来,我就变成“主犯”了。 只能说对于这个“事情”,当时的我,还是比较在乎的。 不然,也不会以男儿之身,去考虑什么主犯、从犯的问题了。 我与小狼,整整在一起睡了五晚。 才被她用穿着我的校服上学的方式,向全世界宣布了此事。 现在想想?,说不定她只是想通过这个办法,消除我心里的“包袱”。为了即将到来的,“最后”一个晚上“造势”。使我可以有勇气“破釜沉舟”,一鼓作气,拿下那最终的“阵地”! 无论是与不是,这都是我的心中所想。 既然全世界都知道了,我若不真干出点什么的话,也太丢男人的面子了,对吧? 中午刚一放学,我俩便决意翘掉了下午的课。 迫不及待地回到了“战场”,随便吃了点东西当做午饭后,便继续开启了,那场尚未完成的“战役”。 不知是“无巧不书”,还是“蓄意而为”。 她家的电话,在那天竟然异常的繁忙。 有一个不知道哪里蹦出来的,据说是她的某个远房亲戚的“大犟种”,断断续续的打来了将近一百通电话! 我真的是一点也不夸张的说,从我俩“糊弄”完午饭后,接的第一个吻开始,一直到他妈的太阳落山、月亮升起,那个该死的电话,压根就没有停过! 如此说来,“一百通”,我特么的都有点算的保守了! 我问小狼为什么不干脆拔了电话线。 她说:“因为我的妈妈,已经知道我这几天,都没有在我的爷爷家住了。如果家里的电话再打不通的话,我妈回来后,一定会打死我的!” 她总会与我讲述,关于她的妈妈的,那些暴力的行为。 而我总是心存怀疑。 因为我实在无法相信,天下间怎么会有父母,舍得对自己的女儿下手呢? 至少我将来若是有了一个姑娘的话,势必会立刻变成一个标准的“女儿奴”! 可怜了那天的我,屡屡的“千钧一发”,又屡屡的被那该死的电话扰乱心绪。 只能说小狼看似“不良”,实则乖巧的很。 而且她一定心眼不多,主意不正。 毕竟换成是我,从第一个电话开始,就不会接起来。 因为那个时间节点,“我”压根就不应该出现在家里! 第六个晚上,姗姗来迟。 不管怎样吧,那个该死的电话铃声,亦是随着夜幕的降临,终于有了停止的迹象。 让我可以坐在沙发上,搂着正骑坐在我的大腿上的小狼,肆虐拥吻了近半个小时之久。 只待积压了一整个下午的热情,熊熊升起。寻着一个恰好的时机,便会转移到“决战”的场地。 突然,她家的门铃响了! 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出现的这个声音,可特么的比电话铃声的杀伤力,还要强上了万倍有余! 现在想想,那“一百通”电话,又或许其实是救了我俩也说不定。 毕竟,如果是被她的妈妈,堵在了“床上”的话,那应该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是的,按响单元门铃声的,竟然是她的妈妈! 我也想不明白,她为什么会不带钥匙。 而如果她是带了钥匙,却还是选择按了门铃的话,则一定是为了,给我留下充足的逃跑时间! 这才能解释的通,她为什么会比预计的回家时间,提前了整整一天! 我严重怀疑,她的那个远房的亲戚,应该是早就发现了我俩的踪迹。 才会一遍又一遍的打着电话,还问了一些就算问过“一百遍”,我都没有记住内容的,不着边际的问题。 就是想要拖住我俩,好给她的妈妈,留下充足的时间,“飞奔”回家。 在当时,若想用一下午的时间,便从大连赶到鹤岗的话,唯一的办法,就是先坐飞机到佳木斯,然后再坐一个小时客车到鹤岗。 小狼家住六楼。 电梯在鹤岗的住宅中,尚未流行。 从她接起那个“门禁”电话起,我足有近三分钟的时间,可以逃之夭夭。 第一分钟,我与小狼惊疑未定,相对无言。 更多的,却是依依不舍,难分难离。 第二分钟,我俩已经来到了防盗门前,仅用了不到六十秒的时间,便商议出了三套方案。 第一套:“我立刻离开,缓步下楼。与她的妈妈擦肩而过时,目不斜视,身形从容。” 这无疑是最优的策略。 因为演戏,我很拿手! 第一百八十一章 阿姨,您好! 第二套方案,还是我立即离开。只是“逃离”的方向,是上楼而不是下楼。 若如此的话,势必会造成异响。而且据说她家楼上的几户邻居,和她家都比较熟识。真碰到个人什么的,也不好解释。 时间恒久流逝,片刻也不等人。 情至浓处,难免意气用事 犹疑之间,楼道处不断传来的脚步声,已变得近在咫尺。 直到此时,摆在我俩面前的,便也只剩下第三套方案了。 小狼不由分说地拿起了我的鞋子,对我低声吼道:“跟我来!” 事实证明,凡遇到重大抉择之时,一定不要轻易地相信女人。 我不是在怪她,更不是在推卸责任。 只是为在那一刻,自己没能按照理智的指引,做出正确的选择,而感到深深地懊悔。 与小狼已经谈了有几个月恋爱了,那天却是我第一次接近她的床。 连日以来,我俩都是睡在了她父母的屋里。 或许因为她的床如我的一样,是个单人床。 又或许是处女座的她,有点轻微的洁癖吧! 搞笑的是,第一次与她的床,产生亲密接触的我,却是在床下,而不是床上。 是的,随她去到她的闺房之中后,我便依照“原计划”,躲到了那张床靠近墙体那一侧的缝隙里。 与我一同躲在那里的,还有我的那双味道酸爽的鞋。 匆匆“安顿”好我之后,小狼便去开门了。 紧接着,我便听到了她对来人问道:“你不是说要玩一周吗?这才六天,怎么就回来了!” 狼妈反问道:“咋的,你不想我回来呀?” 才交手一个回合,狼妈便成功掌握了主动。 小狼匆忙应道:“那能不想嘛!” 她的屋门没关,又是对着客厅开启。 所以,躲在床“边”的我,可以很清楚的听见,她们娘俩的谈话内容。 因此,我非常叹服于小狼的如常语气。 就算是久历“沙场”,可毕竟也是第一次经历眼下的局面。 我的心情虽不至于紧张到心惊肉跳,但起码的忐忑还是在所难免。 此刻的我,等于是完全将命运交给了别人。 因为,穿帮与否,都将由小狼的表现决定。 而她的镇定自若,亦是很快便让我悬着的心,逐渐放了下来。一边继续“被迫”偷听着她们的聊天,一边还美美的畅想起,此劫过后,将会到来的“美妙”夜晚。 那也是我第一次听见,小狼妈妈的声音。 从她的语调之中,可以明显的感觉到,那是一个十分爽朗的女人。 她每次说话,我都能感觉到身下的地板,仿佛在跟着一起颤抖。 与她的泼辣相比,小狼的“外向”,反而成了一种“假象”。 “我跟你说,那大连的海水,老蓝了!和天空的颜色是一样一样的!” “你这是玩开心了呗!” “还行吧。快把我数码相机充上电!我给你看看我拍的照片!哎呀本来可以拍更多的,结果被你那帮臭美的姨们,把我的内存都占满了!” “我不看,都几点了。明天再看吧!” “你爸这两天往家打电话了吗?” “没有,反正我在家的时候是没接到。” “你咋不在你爷家住了呢?” “我不喜欢在那住,自己待着挺好的。” 或许是做贼心虚,我总觉得这娘俩之间聊天时的感觉,总有那么一点点的不自然。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躲在床底下的我,已经彻底地放松了下来。 一开始,我还只是在实在忍不了时,才会悄悄地动动有些酸麻的腿。 到后来,则是为了动而动。也可以说是在“死亡”的边缘,反复试探。 最后,甚至还自顾自地做起鬼脸来。 不知道熬过了多久,娘俩的谈话,才终于进入到了尾声。 互道晚安之后,小狼快步回到房中,反手便锁上了房门。 在锁舌进入插口的清脆声响中,我俩同时吁出一口长气。 狼妈回来,我没有紧张。 藏身床底,我也没有紧张。 我的心脏,却从小狼进门的那一刻起,狂跳不止! 安全了吗? 可以开始了吗? 并没有! 兴奋没过三秒,一盆冰水便从头淋到了脚! “你为啥要关门呀?” 我俩还未及做出任何反应,狼妈突然的问询声与尾随而至的脚步声,还有那急促的敲门声,接踵而至。 那一刻,无论是门口的小狼,还是床下的我,面色应该都是惨白的。 伴随着锁舌离开插槽的金属声响,我全身的血液瞬间凝固。 狼妈又问了一句同样的话:“你为啥要关门呀?” 小狼惊疑道:“我要睡觉呀!” 许久之后,我俩曾经复盘过那天的情况。 我的推论是:“一定是你关门的行为,引起了她的怀疑。” 小狼却否定道:“不可能!我每天晚上睡觉都关门!” 我不解道:“那她怎么会发现我的存在呢?” 小狼叹息一声,悠悠地回答道:“我妈说,她就是单纯地感觉到,屋里还有其他人!” 我会有此推论,是因为在真正发现我之前,她的妈妈一直在嘴里,反复念叨着这样一句话:“睡觉你关什么门呀?” “哎呀你在那翻什么呢?你要干嘛呀?” “镇定”了一个晚上的小狼,语气里终于有了慌神的意味。 她的闺房很小。 不到十平米的地方,除了一张桌子和一个难以藏身的衣柜外,便只剩下了那张单人床。 所以,狼妈很快便与“委身于”床下的我,四目相对。 “你说我找啥呢?” 她虽然在看着我,但却无视了我。继续与她的女儿,保持着对话。 “啥呀?” 都已经这样了,小狼竟还在装傻。 在那苍白的反问声中,满是绝望。 狼妈终于不再无视我,但在言语中,却似乎并没有把我当‘人’看待。她指着我,对小狼说道:“你来看看那是啥呀?” 小狼的床,离地面不高。 所以,我才只好勉强躲到侧面的缝隙里。 狼妈眼中的我,半个身子塞进了床下,半个身子卡在了床与墙壁之间,极其狼狈。 在这狼狈里,应该还带着一点滑稽。 所以,当狼妈喊小狼来“看”我时,才会在语气之中,饱含着笑意! 受这笑意怂恿,我亦是嘴角上扬,礼貌地打招呼道:“阿姨,您好!” 第一百八十二章 叫家长 在狼妈的眼中,似乎不是一个“人”的我,虽然开口说了“人话”,可她却再次对我选择了无视。 空气也就安静了不到一秒吧,在我仅有一条“缝隙”的视野中,突然露出了小狼的半张脸。 而她那半张脸上的一只眼睛,才刚与我的双目有过一瞬间的对视后,便立刻随着那半张脸一起,快速地“闪”出了我的视线。 取代那半张脸的位置的,是狼妈用力挥过去,还未及收回的手。 小狼结结实实地挨上的,来自于狼妈的这一巴掌,还有那声打破沉默的“巨响”,直接把我的心脏,震的粉碎! 我很心疼,要死的疼! “阿姨,别打!”我夹在床缝之中,一边挣扎着想要出来,一边几近哀求地接连发声阻拦道:“阿姨,别打了!” 狼妈还是没有理我。 她甚至看都没有再看我一眼,便转身出去了。 倒是小狼不哭不闹,语态沉稳地对我说了句:“出来吧,天涯。” 我倒是想出去。问题是整个身体都卡在了那里,进退不得。正努力拱着身子时,又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凶猛地朝着小狼的闺房袭来。 心中暗叫一声:“不好!” 自知一定是那狼妈,携带着某件“凶器”,杀了回来! 情急之下,我的身子一扭,瞬间脱困。更来不及多想,便毫不迟疑地横亘在小狼与狼妈之间,将“所爱”护在了身后。 再一抬头时,便看见了已化身为一只“猛虎”的狼妈,手里倒拎着一根金属笤帚管,正直勾勾地盯着我的眼睛,霸气外溢。 那一刻,我没有丝毫的害怕,更没有过半点逃避的想法。只是用一双坚毅的目光,回应着她的瞪视。 狼妈抽小狼的那一个大嘴巴,让我瞬间相信了,小狼常常挂在嘴边的遭遇。 心疼之余,更生出了,誓要用生命护得小狼周全的决心! 见我竟不躲开,狼妈挥棍便打。可她每一击的落点,却都是奔着我身后的小狼去的。 小狼每挨一下,就会惨叫一声。 我的心,也会紧跟着刺痛一下。 那种难以言喻的痛,撕心裂肺! 可每当我用身体或者手臂试图去挡住狼妈的攻势时,她又会适时的收住力道。 她越是这样无视我的存在,我便越是自责与难过。嘴里不停地哀求道:“阿姨,你别打她了。都是我的错,你打我吧!” 眼见劝说无望,我心中一急,伸出手去,直接抓住了那根“凶器”。 她争拽了几下,却又哪里抢得过我这个“大小伙子”? 直到此时,狼妈终于对我说了第一句话:“你把手撒开!” 我交涉道:“你要打就打我!不要再打你姑娘了,我就撒手!” 她怒极反笑,低吼道:“我打我姑娘,轮不到你管!你算干什么吃的?把手撒开!” 我已经报定了‘必死’的决心,哪里还有退让的可能?下意识地挺起胸膛,正色道:“只要你别打她了,我就撒手!” 见我不依不饶,她索性松开了手。趁我失神之际,又狠狠地给了小狼一巴掌。 出手之迅速,世间所罕见! 震惊之余,我亦是丢掉了手中“凶器”,转过身去,整个地将小狼抱住。 既然谈判难成,我也只好将注意力,重新放在了如何防护之上。 狼妈顺势捡起“凶器”,再次“执杖”以后,立刻便发动了第二轮攻击。 当然,在我全神贯注的应对之下,她的这一轮攻势,基本全部落空。 当时的场面,像极了真人版“打地鼠”。 我的怀抱,便是小狼最好的“安全洞”。 又攻击了几轮,终是无果后,狼妈终于彻底停下了击打的动作。 我再次转过身去,直视着她的眼睛。 她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用一种极力克制的情绪,对我低吼道:“请你走开!趁我还没有对你说出难听的话之前,我再说一次,请你走开,听见了吗?这是我的家!” 是啊,这是你的家。 我在这算是干啥的? 再狠,人家娘俩也是血缘至亲,还能真把小狼打死了不成? 但我又怎么可能会一走了之呢? 就在我固执地杵在原地,一言不发之时,小狼忽然轻声说道:“你走吧!我没事!” 我没有回头,只是觉得有点泄气。 刚刚的英勇姿态,正从我每个汗毛孔处,不断地外溢、消散着。 我低下头,正犹豫着要不要真的依言离开时,却听狼妈开口问道:“我要是没发现你俩的话,待会儿你们准备干嘛?” 听有此问,我的头垂的更低了。却不是愧疚,实在是因为害羞。 还能干啥?当然是想干啥干啥了! 小狼也没有回答。 我全程都没有回过头,当然也不知道面对这个问题的她,会是如何表情。 正当气氛凝重到,已经有些尴尬的地步时,又是小狼率先开口道:“你把迹天涯的妈妈也叫来吧!” 这一次,轮到我与狼妈一同吃惊了。 哎,只怪当时的我,太过年轻,竟没有懂得小狼的言外之意。 她这是要与我正大光明的定下终身大事啊! 狼妈愣了半晌,转身去到了客厅,将手中的“凶器”,随手立在了一旁,一屁股坐到了沙发上。 黑着脸,不再言语。 小狼也从我的身后“钻”了出来,回头看了我一眼后,也跟了过去,直走到了狼妈的身边站好。 我略一迟疑,也挪步到了,一个可以与这母女二人互相看到彼此的地方。 沉默间,小狼再度提议道:“你打电话给他的家长吧!” 这是要我上门提亲吗?可我还没有准备好“一个亿”彩礼呢…… 若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趁势跪下来,大声地表白道:“阿姨,您就答应这门亲事吧!虽然我现在没钱,但我相信我以后一定会变得富有!我一定会像珍视自己的生命那般,去呵护小狼的!” 虽然当时的我也是那样想的,但我却没有那样做的底气。 因为我知道,我一定不会得到妈妈的支持。 第一百八十三章 秋意浓 我常常会想,如果小狼没有在那个时间,突然提到了我的妈妈的话,我也许真的会说出心中所愿。 因为若真按小狼设想的来,恐怕我就会让两个人都失望。 正心绪烦乱之时,狼妈开口道:“我叫他妈来干什么?” 小狼回道:“当然是把话都说清楚!” 说清楚什么?说我想谈恋爱了吗? 她怎么可能会同意! 我想娶你,是我的事情。 虽然,我也想获得家里的祝福与支持。 但现在的我,做不到。 因为,我学习不好。 妈妈挂在嘴边的话,一直就是:“只要你学习好,怎么的都行!” 但她所要求的那个,“好”的程度,估计我这辈子是别想达到了。 我只能默然不语。 且不说我的妈妈,此时不在鹤岗。 就算她在,我觉得她来了也只会是“棒打鸳鸯!” 我突然很恨自己的无能。 如果此时的我,真有一个亿的话,那该有多好啊! 狼妈冷笑一声,反问道:“我和他妈有什么好说的?” 第一次与狼妈接触,我便觉得这是一个很场面的女人。 属于那种有很高的素质,但又不影响其泼辣的大女人。 从她对此事的反应,以及对我的态度上来讲,也算是我比较喜欢的那种类型。 可惜,我却是用这种,有些不堪的方式,与她相识。 这让我非常难过。 当时的我,已然明白了小狼的心思。她就是想把事情挑明,想获得双方父母的同意,想光明正大的与我在一起。 如果,不是受制于未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或者是北方的风俗,她甚至立刻就会嫁给我。 可就算当时的我不懂,亦是忽然觉得,肩膀上突然就有了责任。 结婚? 我拿什么结婚? 没有赚钱的能力,我拿什么养家? 那一刻,我又想好好学习了。 那是我唯一的出路。 也是我唯一可以娶她的途径。 但现在,站在她们娘俩身边的我,什么也不是。 我想说很多话,却又没有说话的资格。 只能尴尬地站在那里,却又无地自容。 空气又沉默了好半晌,狼妈才又冷冷地说道:“你还站在那里干嘛?” 虽然我和小狼都在站着。 但我知道,狼妈的这句话,是对我说的。 我顿了顿,如实回道:“我怕你会再打她。” 狼妈抬起头,第一次正视我,语气隐忍道:“你走吧,我不打她了。” 我当然不想走。 虽然这不是我的家。 但这里有我爱的人。 可是,我却没有待下去的理由。 因为,我和我的爱人,都不是这个家里的主人。 “那我走了,阿姨再见!” 狼妈歪过头,不再理我。 我又看了一眼小狼。 她也在看着我。 四目相对间,有遗憾,有不舍。 有情侣分别时该有的一切。 却唯独没有后悔。 那一刻,我很怕。 怕这会是最后一次看见她。 怕我会永永远远地失去她。 这几日来,我太幸福了。 幸福到有些不真实。 我这样一个“破碎”的人,怎么配拥有如此幸福的事情? “走”,才是我唯一能做的事吧! 离开这里。 离开幸福。 我转过身去,没敢留下任何道别的话语。 我不敢说再见。怕说了再见,就会再也不见。 我更不敢说拜拜。不止是因为“拜拜”,总仿佛意味着后会无期。还因为在当时的情景下,如此道别,略显“轻佻”。 下楼的时候,我的脚步很轻,也很慢。 原来明明是一个活着人,真的会变成所谓的“行尸走肉”。 出了单元门后,我没有马上离开。 而是坐在了,她家楼下的长廊扶手上。那里有一个特定的位置,一抬头,刚好可以看见小狼闺房的窗户。 我曾多次与小狼路过这条长廊,却从未有过片刻停留。 与她在一起时,它只是那千百个“被经过”的地方之一。 剩下我一个人后,那里才为成了我用来想她的专属坐席。 在我拥有她时,我从未觉得那个地方有什么稀奇。 当我失去她后,直到我离开鹤岗前的那几年里,却坐在那个地方,耗尽了大部分的时光。 直到现在,我还会偶尔做梦,回到那里,坐在那个位置,抬起头,看着那扇窗户。 等待着,窗帘后面,那偶尔闪过的熟悉身影。 那一天,我便直等到了那个身影的出现,才拖着僵直的身体,木然的离开了那里。 东北没有秋天,气温说降就降。并不给人留有任何准备的余地。 明明前一晚,赤膊上阵,彻夜行走在大街上的我,还会热血沸腾。 而这一晚,我虽穿着两层衣服,却仿佛如坠冰窟,冻到血液凝固。 回家后,我并没有睡。 熬到了天刚蒙蒙亮,我便冲也似地去到了新鹤小区的大门口。守在了小狼上学时,必经的路上。 清晨的风,远比夜晚的刺骨。 我等来的,却是两人的身影。 一个是小狼。 另一个,是她的妈妈。 心灰意冷中,我再次跑回了无人的家里。 定好闹钟,倒头便睡。 赶在中午放学前,我又来到了一中的门口。 两次遇见,那个身影已然变得熟悉。 虽然,她换上了另外一套,比早上略薄一些的衣服。 小狼的妈妈,比我更早的出现在了那里。 我不知道,她有没有看见我的出现。 我只确定,她绝不希望,我再次出现在她女儿的身旁。 或者说,她并不希望我和小狼,会再次拥有时间独处。 其实,我明明只要正常去上学,就可以如愿见到小狼。 只是我选择了逃避。 我怕事情会被闹大。 我怕学校知道了,会影响到小狼的名声。 毕竟,这个被她的妈妈,从床底下翻出来一个男人的故事,无论在哪个年代,都不会是一件光彩的事情。 当那个身影,变得熟悉的那一刻,我突然觉得,生活没了任何意义。 失魂落魄的我,漫无目的地游走在大街上,不知道还能够去往哪里。 那是我第一次体验到,哪里都不想去,又随便去哪里都可以的感觉。 我好想有一个,可以回去的地方。 但是,我没有。 第一百八十四章 纵容 说是没有,可不觉间,我还是凭借本能的指引,再次回到了那个,暂时容身的家中。 当我推开门时,竟看见了我的妈妈,正倚坐在沙发上,闭目养神。 安静了多日的厨房,亦是再次“叮叮作响”起来。我知道,那一定是老庞,在那里鼓捣着午饭。 听见门声,妈妈睁开了眼睛,就看见了那个失魂落魄、脸色惨白的我。 “你怎么回来了?没上课吗?” 听着她一半关心、一半质问的言语,我的眼泪,瞬间夺眶而出。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哭。 只是在看见妈妈的那一刻,我才发现,原来我是那么的想她。 一别七、八日,我俩连一通电话都没有打过。 事实上,自从那次因为给她打了一晚上电话,而被她好顿臭骂之后,我已经有好几年没有给她打过电话了。 她在与不在,去了哪里,回与不回,我均不再过问。 我很有记性。 可不问,不代表我不想。 妈妈这次走了那么久,杳无音讯。我一度以为,她又一次抛弃了我。 但对我来说,再次被她抛弃,并不是最坏的结局。 真正让我挂怀的,是她的复查结果。 万一要是复查结果不好,她就会再次手术,生死难料。 如今她不但回来了,而且还安然无恙。我当然很开心。 但这又似乎不全是我流泪的理由。 是心中那可能会失去所爱的委屈与痛苦,在终于看到了我的血亲挚爱之时,终于有了宣泄的渠道。 无论她是一个怎样的人,用怎样的方式对我,她都是我的妈妈。 “妈妈”两个字,永远可以让人拥有流泪的理由。 令我始料未及的是,见到我的眼泪后,妈妈的‘关心’没了,语气竟只剩下了质问:“怎么了?哭啥哭?” 我脱口而出道:“我不想上学了!我想找个班上!” 妈妈的神情一滞,瞪着一双大眼睛,盯着我看了好半晌,方才不可置信地问道:“你说啥?” 我清了清嗓子,决绝道:“我不想念了!” 我没说出口的是,我要赚钱,我要结婚,我要有一个自己的家! 她深吸一口气,攒足了力道后,破口大骂道:“你他妈的怎么不去死呢你?还不想念了?就你这b样的,你不上学你还能干啥?当‘大板锹’都没人顾你这样的!扛砖头去你一次能扛几块?” 我不忿地辩解道:“我可以写小说赚钱!那韩寒不就是高中没读完就不念了!” 妈妈微一愣神,继续声嘶力竭道:“就你这b样的你还写小说?还他妈的韩寒、韩热的!我管你是供你读书的!不念了就他妈滚出去!咱俩就断绝母子关系!别尼玛的继续在我身边拖累我!你也这么大的人了,我养你小不能养你老!爱他妈的去哪去哪!爱他妈的干啥干啥!滚出去!少他妈在我身边惹我生气!我他妈的一身病,自己能活着就不错了!没有那闲工夫天天跟你俩操心!” 那一刻,我心如死灰。 想要辩解,开口无言。 正沉默间,老庞从厨房中探出头来,试着劝慰道:“别吵吵了,该吃饭了。吃完饭孩子还得上学去呢。” 妈妈顺着老庞的方向,睥睨道:“你闭嘴,我管孩子的时候你少说话!他不念了你管他吗?你管不了你就别说话!吃什么饭吃饭!要吃你吃,我不吃了!” 老庞叹了口气,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继续做饭去了。只是那“叮叮当当”之声,明显比刚才要小了许多。 而我却更觉尴尬万分。 多么恩爱的一对儿夫妻啊! 如果不是因为我的话,她俩是根本就不会吵架的吧! 或许,我真的就是一个拖累呢? 一定是的! 正踟蹰间,妈妈再度开口道:“你他妈还在门口站着干啥?赶紧他妈的滚远点!今天学文,明天转理的!现在又他妈的不念了!我他妈的折腾一天一宿,刚回家消停一会儿,你就回来气我!真是他妈的造了孽了!我告诉你,我就是欠你们老迹家的,也早就还够了!” 又是这几句话。 翻来覆去的都是这几句话。 她还没还够我不知道,反正我确实是听够了。 不止如此,那一瞬间,我突然也感觉活够了。 可想到学校中的小狼,还在等待着“出人头地”的我,去娶她。我还是暂时地压下了,心中那“求死”的欲望。 为了能有一个“光明”的未来,继续试着争取道:“那我想复读,再上一遍高一!” 听到这个比辍学稍显合理些的要求,妈妈的暴怒,亦是得到了些许缓和。她顿了顿,第一次试着问我理由道:“为什么又要回读了?” 我如实答道:“我现在什么也听不懂了!我想重头开始,好好学习!” 我的妈妈,虽然在我每次犯错时,都会把我骂的狗血淋头。 但她每次又都会选择相信我。 比如,只要我一次又一次的,以好好学习为理由,她都会认真考虑我的要求。 见她皱眉沉思,我趁热打铁道:“我已经落下太多了!只要能重读,我一定努力考回第一!” 有了“第一”的诱惑,妈妈很快便流露出了心动的神情。 就在我们母子之间,将要达成共识,但急缺一位中间人调停之时,老庞再度适时地探出头来,轻声说道:“饭好了。” 席间,气氛和缓。 当妈妈再开口与我说话时,已是寻常语气。“那你下午不去上学了?” 我回道:“不去了!反正去了也听不懂。” “那你下午跟我去单位吧,别在外边瞎胡混了!” 妈妈就是这样,总会对我说着最狠的话,又会毫无底线地给予我纵容。 听到她等于是答应了我的要求,我亦是很快点头同意了她的安排。 为了娶小狼,我决定再在学习一途上,狠狠地拼一次,重回巅峰! 我说过,我有一个混“刀枪炮”的表哥,是我大姨家的孩子。 因我俩那个共同的大舅的缘故,他被归为了太子党的序列。 但他真实的工作,却是他的二姨,也就是我的妈妈的司机。 第一百八十五章 杀鸡儆猴 由于妈妈去北京复查身体,积攒下了大量的工作。 初到单位的那两天,她每日都忙到飞起。 我便被安排给了表哥,与他一起厮混。 小的时候,他总欺负我。 长大以后,终于变成我“欺负”他了。 两个男人在一起,聊天的内容通常会是女人。 他虽比我大了八岁,亦勉强可算是我的同辈。 可当时的我,若是想要与他比起情史来,无异于那萤火,妄想与皓月争辉。 因此,关于女人的话题,才聊了没多久,我便索然无味起来。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这个表哥便总想到我的学校,替我立上一棍。(立棍:在东北泛指创名声的黑话。) 可我生来“乖巧”,且无“求人”的基因。所以一直没能给他机会。 但在妈妈单位的这几日,我俩实在无聊。女人的话题,我又不想多谈。不觉间,他忽然就再次提到了,那个没能替我“立棍”的遗憾。 “老弟,你这么能嘚瑟的一个人,上这么多年学,就没有结下过什么仇吗?” 我认真地想了半晌,发现似乎还真就没与谁有过宿怨。 就算是有,也早就通过自己的方式,报复掉了。 遂摇头道:“没有。” 他顿了顿,心有不甘地追问道:“那你有没有特别烦的人,或者是不敢惹的人?别怕,跟哥说。哥带你去灭灭他的威风!在你回读之前,咱先立上一棍!等你再去上学的时候,就没人敢去打扰你了!” 我顺着他的思路,再次陷入到了沉思。 “校园太子党”虽然嚣张,但头目赵阳,与我的关系匪浅。 “黎明帮”虽然暴虐,但这种职业混子与我更是井河不犯。 细说起来,借着“狐假虎威”之能,我在学校里也算是一号人物,又哪里会有人能欺负到我的头上呢? 水怕过滤,沙怕筛。 时间一久,还真让我在记忆的角落里,翻出了一件,尚未及报复的被“霸凌”事件来。 当初因为罗宁调戏他的对象,而将前者堵在班级中一顿“暴揍”。最后气的罗宁大病一场住院七天。并因此而获得了手机使用权的刘荣,也曾经踹过我一脚。 那是在一中的厕所里,我的十八班仍然健在时,发生的故事。 因为赵阳的关系,我与刘荣也算半个熟识。 平日里见面,总会互相打打招呼。 偶尔的时候,还会扯扯闲嗑啥的。 到了高中时代,一大群十七、八岁的男孩子凑到一起,发生些许摩擦事件,可以说是家常便饭。 某日课间,厕所里再次发生了争斗。 在诸多吃瓜群众中,我本来只是“看客”里的一员。 冲突的双方,是一个叫赵赫的“后起之秀”,和一个连名字都没有的“芸芸众生”。 区别,是赵赫的一方,有着刘荣压阵。 我也是挤到人群中后,方才发现了刘荣的存在。 当时,他正跋扈地呵斥着众人,让大家不要多管闲事。 赵赫呢,则在卖力地扇着,那个“芸芸众生”的嘴巴子。 作为一名正义感爆棚的孩子,我哪见的了这种单方面的“欺凌”? 自恃与刘荣熟识,便含笑凑了过去,想要问个究竟,以待救人于“危难”。 可才刚一从人群中露出头来,与刘荣的眼神发生对视,便见他上前一步,照着我的大腿处,就不由分说地踹上了一脚。 然后,他指着我的身后,大吼了一句:“没你们事的,都他妈的给我滚开!” 当时,张猛也在现场。 我正一脸懵逼之时,便被他用力地拉了出去。 “走吧天涯,你别掺合这事了!” 等我终于反应过来,假意想要发作一番之时,早被他拉到了班级之中。 “算了!你俩平时不是挺好的吗?他可能就是想拿你立个威!等过了这阵,你俩再把话说开就好了!” 我俩好个jb啊!要是真好的话,他怎么会拿我立威? 话虽如此,但其实就算张猛不说这番话,我也是无可奈何的。 只因当时的我,尚不知晓自己“背后”的“隐藏”实力。对于刘荣这种名声在外的“学校霸王”,我还是有些本能的畏惧的。 但我怕的,不是打架,更不是挨揍。 我怕的,是若与“这种”人物对垒的话,难免会把事情搞大。 一旦惊动了学校与家长后,我又势必会被妈妈狠狠地臭骂。 肉体的伤害,从来不值一提。 我只怕,那种精神上的折磨。 现在想想,我特别感激这种心灵上的枷锁。 正是因为,一直受制于对妈妈的恐惧。才让一旦上起头来,只会生死不顾的我,虽然小麻烦不断,但却始终没有闯出什么大的祸端。 还算平稳地度过了,那狂躁异常的热血青春。 只是自那之后,我与刘荣的关系便算是掰了。 他的那一脚,确实是为了杀鸡儆猴。 当众踹了我,抵过对围观众人的万句谩骂。 也是这一脚,彻底踹醒了我。 它让我真正认识到了,自己从来就不是那群“学校霸王”们的朋友。 我仅是一只,随时会被他们拎过去,为了儆猴而杀掉的“鸡”而已。 但也只能怪我实力不济。 毕竟,如果我是一只“老虎”的话,就会是另一种待遇了。 可这事我却没放在心上。 不只是因为当时的我,心中尚有“十八班”作为寄托。 更因为当时的我,并不屑于与那些混沌度日的人为伍。 像我这种有着“崇高理想”的人,和刘荣之辈,道不同不相为谋就是了。没必要劳心费力,去与他们争出什么高下。 这稀里糊涂的一脚,我就只当是还了过往的交情。 除非,他还敢再有下一脚! 若不是表哥频频地追问,此事我早已彻底地忘记。 可现在既然想了起来,不如就去找点乐子。顺便再弥补一下,表哥心中那始终没能为我“立棍”的遗憾。 人名已出,故事已讲。 主意已定的我俩,更无废话。 驱车赶往一中的路上,为保险起见,表哥还特意打电话叫上了他的一个发小。 第一百八十六章 人在江湖 我不知道他的真名。 从相识那天起,表哥就让我管他这个发小叫“大新”哥。 此人一米九零的大个,270斤的体重。无论正面背面或者是侧面看去,都活脱脱的一堵高墙。 更为难得的是,大新哥还是转业兵出身。 当兵之前,他一个人单挑四、五个赤手空拳的成年人,跟玩一样! 但在受训于“沙场”八年后回来时,他却基本上没有出手的机会了。 往往都是往那一站,对方便萌生了退意…… 等到大新哥往表哥开着的那辆三菱大吉普的后排座椅上一坐,我的心里,瞬间便有了靠山。 不仅如此,我甚至还有点担心起一会儿的局面,会往不可控的方向发展。 那感觉就类似于,你准备给只是推搡了你一下的人,丢去一颗原子弹那般夸张。 鹤岗不大,转瞬即到。 临进学校“抓人”之前,我特意对两位哥哥交代道:“待会儿要是没有特殊情况的话,你俩就不要出手了。我随便踹那小子两脚,灭灭他的锐气也就是了。” 商议已定,我便昂首阔步,走进了一中的校园。 说实话,我还是挺紧张的。毕竟继李雨田事件后,我已经很久都没有在明知道对方是个“硬茬子”的前提下,还要主动与之“碰上一碰”了。 同时,我又非常的激动。因为只要干掉了刘荣,我在学校中的“地位”,必将会得到质的飞升。 这效果,将与《古惑仔之人在江湖》里演绎的,陈浩南联合众兄弟在洗浴中心干掉“巴比”后的效果相仿。 成为大哥的最快办法,就是亲手干掉一个大哥! 激动之余,我竟在不觉间,走到了七班的门口。 恰好又赶上了,半个小时的大课间,人头攒动。 先看见我的,是七班一名叫做何志的男生。 他的身份背景,非常神秘。 学校里的许多官宦子弟,都与他熟识。 尤其是时任公安局局长的大公子,更是与他哥、弟相称。 即便如此,何志却不是一个“混子”。总是与那些“太子党”们,敬而远之。 但只要哪个“太子党”成员,欺负到了七班某位与何志关系较好的同学的话,他就会搬出他那个身为“局长之子”的哥哥,出面摆平事端。 其实,我挺羡慕何志那种,谁也不惹,但又谁都不怕的状态。 可当我知道了,当时的市委书记也姓何后,我便不羡慕他了。 我不喜欢做无用功。能让我羡慕的,都是能取而代之的目标。 在这里提到何志,是因为当他发现我后,我便第一时间想到了一条,可以最大限度的,扩大我马上要做的那件事情的影响力的办法。 一如当初我揍“袁飞”时那般。 结交广泛的何志,就是那最好的“信息中转站”。 见到我后,何志立马就笑着过来与我打招呼道:“你这几天去哪啦?咋一直没来上学呢?” 何志是七班仅有的十名男生中,少有的一、两个,和我关系还算不错的同学。 事实上,我与每一位对我以礼相待的人,关系一直都不错。 我笑着回复道:“心情不好,就没来。” “放浪不羁”,早已是我雷打不动的人设。 所以我会如此回答,何志丝毫不觉得意外。 “那你这是心情好了呗,肯来上学了?” “嗯,还行吧。”我应了一句,随后收起了笑容,将话锋一转,沉声道:“今天来主要是为了干一个人!” 听有此言,何志好奇地问道:“谁呀?” 我尽量摆出了一副凶狠的表情,淡然道:“刘荣!” 此名一出,何志的神情明显一滞,半晌,追问道:“他咋的你了?” 我摆了摆手,回复道:“没咋的,就是看他不爽而已。” 再次沉默中,何志突然指了指我的身后,笑着告别道:“他是挺能得瑟的!你加油,为民除害。我先走了,不打扰你俩了!” 不用回头,我也猜的到,是谁在我的身后。 三日未见,如过三生! 我尽量平稳地转过身,就看到了那张,三日来令我魂牵梦绕的脸。 小狼低下了头,避开我的灼热目光,轻声问道:“你怎么才来?” 我轻咳一声,压了压汹涌的情绪。伸出手去,托起她的下巴。又揉了揉她的头发,强行止住了,很想吻她的冲动。笑言道:“我来了很多次了。可惜,每次都比你的妈妈,晚了一步。” 她亦是无奈一笑,先是将脸撇到了一旁,又立刻了转过来,面对着我,关切地问道:“你刚才跟何志聊什么呢?什么为民除害?” 听有此问,我昂首答道:“我一会儿要去揍刘荣!” 小狼曾与我聊起过,她曾经暗恋的一个男生。说到暗恋的理由,只有三个关键词:“混的硬,打架猛,讲义气!” 当时,我并未觉得有什么。直到又听过她对《古惑仔》系列电影的“影评”后,我才暗下决心,一定要变成她所倾慕的那个人! 如此说来,揍刘荣一事,就不能再归结为血来潮了。 这其实是我苦苦寻找的,实现既定目标的关键一步! 果然,从小狼听到这个名字后的表情上来看,她一定是认识或者听过刘荣的“传说”。 这样最好,省了我不少口舌! 她沉吟了一阵,开口道:“那你一会儿小心点,他好像挺厉害的。” 听有此话,本来对这个决定尚有些迟疑的我,终于坚定了待会儿动手的决心。 我又摸了摸她的脸,打趣道:“我带了帮手。你应该告诉刘荣要小心才对。” 小狼与我遇到过的所有女生,都不一样。仿佛我做任何事情,她都不会阻拦。我若不说,她也不会去过多的追问原因。 所以,我常常会怀疑,她对我是否从未上心? 可她越是“云淡风轻”,我就越是“神魂颠倒”。 比如我们整整三天没见了,对于一对儿在“那种”情况下被迫分别的,热恋中的情侣来说,她再看到我时,却并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激动。 这让我的心里,难免有些失望。 第一百八十七章 纸老虎 小狼看着我,欲言又止。 有“大事”要做的我,亦不打算纠缠太久。 不是我不想,实在是地点局限,我不好将心中所想,对她一一施展。 又深情对望一眼后,我首先告辞道:“好了,我要去办事了!” 她点了点头,小声问道:“那你还回来吗?” 千言万语梗在喉咙里,却不知如何回答。 想说“等我”,却又不知在何地等到何时。 只能含糊地回道:“有机会再和你细说吧!” 语罢。 转身。 脚步坚定。 “早晚有一天,你会明白,我做的所有事情,都是为了‘我们’!在我不能陪你的日子里,就让我的‘名字’,一直围绕在你的身旁吧!所以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自己‘出名’!” 在去找刘荣的路上,我恰巧看到他正站在走廊的窗户边,聚众闲聊着什么。 拉弓没有回头箭。 我压下了心中的紧张,径直朝他走了过去。 鹤岗没有大学。 唯一能拿得出手的教育“牌子”,有且只有这一个“一中”。 在全市教育资源与大量资金的扶持下,更吸引到了周边许多城市的生源。 所以,一中很大。 当然,现在的一中更大。 作为一个高中来说,大的都有些离谱。 自从刘荣踹过我那一脚后,在这个偌大的高中里,我俩竟再就没有遇上过。 因此,当“许久未见”的我,走到了他的面前时,他甚至没有任何反应。继续做为“主角”,与围观的群众们,唾液横飞地吹嘘着自己的过往。 与他相比,我几近透明。 我自嘲一笑,喊了一声:“刘荣!” 他看了我一眼,点了点头。 没说什么,继续着他的演讲。 “屮!他特么的这是当我跟他打招呼呢?” 这样想着,我难免有些愤怒。他的“优雅”,让我有了一种错觉:似乎每一个他踹过的人,最后都会像个没事人那般,如我这样谄媚地和他打起招呼来。 我上前一步,伸出手去,抓住了他的胳膊。 这一动作,应该是完全超出了他的意料。 刘荣先是低下头,看了看我抓着他胳膊的手。又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疑惑道:“你要干嘛?” 围观的众人,倒是毫不关心我这个与他们一样的“透明人”。趁刘荣分神之际,自顾自地分享着彼此的趣事。 或许在他们看来,我的这个行为,应该是在与刘荣攀着交情吧。 “你还记得自己曾经踹过我一脚么?” 直到众人听到我的这句问话后,才瞬间止住了嘴巴,第一次对我产生了浓浓的好奇。 这一刻,在这一方天地中,突然冒出了第二个“主角”。 刘荣神情一滞,又不可思议地定睛看了我一眼。 在确认我的眼神不善后,他竟然下意识地避开了我的视线。 “嗯,记得呀。怎么了?” 他的措辞,虽然依旧嚣张。 但他的脸色,却变得惨白。 我太懂这个脸色的变化了。 从初中起就跋扈一方的“校霸”,在那不可一世的“校园太子党”里,都能跻身头目之一的刘荣,怕了! 那一刻,我突然就想起了,毛主席的谆谆教诲:“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 捕捉到他的惧意,我不禁莞尔。拽着他的胳膊,朝着我的方向拉了拉,‘温和’地开口道:“你记得就好。来,这地方太小,咱俩去学校外边好好聊聊。” 听见我的“邀请”,刘荣先是意味深长地扫视了众人一眼。 讽刺的是,那些上一秒还对他无比虔诚的拥趸者,这一秒却纷纷避开了他明显是求救的眼神。 我虽“泛泛”,但绝不“无名”。 常年混迹球场,身材虽不如大新哥那般夸张,倒也锻炼的远比一般人魁梧。 尤其是那双,遗传自我那个死去的爸爸的三角眼,自带凶相。 照镜子的时候,常常把我自己吓得都是汗毛倒竖。 当我用这双眼睛,也随着刘荣的目光向众人扫去时,大家更是噤若寒蝉。 毕竟是“大哥”,若是直接就拒绝我的“邀请”,露出怂态,难免颜面扫地。 或许是我胸有成竹的模样,着实吓住了刘荣。那天的他,竟然也没有选择直接对我动手。 这与当初踹我时的“果敢坚决”,判若两人。 趁他踟蹰之际,我又加重了手上的力道,不由分说地将他向着楼梯间的方位拽去。 他倒也没有挣扎。只是顺从地跟着我,朝着“危险”移动。 我俩走的很慢,全程无言。 待从四楼走到了一楼时,失魂落魄的刘荣,方才有些回过了神。 他止住了脚步,沉声对我说道:“你等我打个电话。” 未出校门,我也不好太过强硬的阻拦。毕竟回读一事,尚无眉目。若在此时惊动了学校,只怕会坏了“大事”。 我只好也停下来,看着他掏出手机,拨通了电话:“喂,上次因为你那事,迹天涯来寻仇了!”,“我也不知道和他有啥关系,你先来了再说吧!”,“我在一楼大厅等你。” 挂了电话后,他对我说了句:“再等会儿吧!” 我笑了笑,不置可否。 到了一定的“段位”,早已不再需要“泼妇骂街”、“脏话连篇”一类“虚张声势”的手段。 “试探”后的直接“摇人”,往往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 令我意外的是,他没有叫来任何一名“太子党”的成员。 后来我才明白,原来在“太子党”中,早就立有我的“牌位”。 只不过我的自卑,让我从未意识到自己的“背景”。更未曾敢奢望过,能加入到那个“牛b”的序列。 而“太子党”眼中的我,则是孤傲到不屑于与他们为伍。 这也是刘荣没有叫出“太子党”来解决我俩问题的原因。 都是“子一辈、父一辈”的熟识,谁也不好抱团对另一人下手。 他们凑到一起,只会一致对外。 但遇有“党内矛盾”时,事不关己者就会选择高高挂起。 只由矛盾的双方,自己去处理纷争。 第一百八十八章 宝中宝 虽然在刘荣打电话的时候,我已经隐约猜到了,他“摇”来的那人,大概是谁了。 但当我看到前来“驰援”者,竟然真是那个名不见经传的赵赫时,我还是有些意外的。 在这之前,我只晓得他是张猛的初中同学。 别的一概不知。 人到了青春期以后,真的会有质的变化。 就是这个在张猛的嘴里,一直“萌萌哒”,见谁都笑呵呵的赵赫,竟然在其爸爸的亲自扶持下,用十年时间,统一了城市中所有非“太子党”成员的“混子”。 并且还带领他们,有模有样地搞起了土木工程! 但这本书的主角是我,所以关于赵赫的内容,我也就不费笔墨,只是一笔带过。 只在我的人生中,与他有交集的地方,浅提几嘴。 在别人的忽视里长大的孩子,往往都有一个通病,就是对每一个肯花时间理他的人,情不自禁地感恩戴德、掏心掏肺。 直到现在,我也会将一切仅与我有过点头之交的人,视为朋友。 我始终坚信,那个“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大同世界,不应该只是出现在书上。 就算现实一次又一次的打着我的脸,可我的坚持不变。 即便如此,我还是会感觉到受伤。 比如刘荣踹我的这一脚。 又比如看到赵赫后,我那个被他所无视的,友善的微笑。 和张猛关系好的时候,我常与他的这个初中同学,互相逗趣。 便自以为,又多了一个朋友。 赵赫到场后,也不言语。只是当着我和刘荣的面,打了一通电话。 “喂,宝叔。”,“又有人找我麻烦了!”,“我哪知道是哪里来的傻b!”…… 不用猜都知道,他口中的“傻b”,就是在说我。 可我还是挑衅地求证道:“你说谁是傻b呢?”同时握紧了拳头,时刻准备着,一旦赵赫敢给出肯定的回答,立刻就朝他的面门捶去! 我已对着墙壁,练拳三年有余。 因此有这个自信,可以一击“毙命”。 “你来吧宝叔,我在学校门口等你。” 赵赫坚持对电话里的人,说完最后一句话后,方才极为不屑地看了我一眼,鄙夷道:“一会儿你就知道谁是傻b了!” 如果你没有地位,就算认识再多的人,你也永远只是个屁。 当然,你很有可能,连个“屁”都不是。 “屁”,至少还有“响”,有“味,有“存在”! “也好”,看着这个陌生的‘朋友’,我心下突然释然道:“那就看一看,到底谁才是傻b吧!” 重新坐回三菱吉普后,我的表情里,已经带上了杀意。 表哥看了看道对面的刘荣与赵赫二人,又看了看赌气上车的我,沉声问道:“就是他俩吗?” 我点了点头,咬牙切齿道:“他俩要找人,让我等着。” “咔!”,大新哥已经打开了门锁。 “你先别动!”表哥制止道:“咱们先看一看,这俩孩子能叫来谁。” 从实力上来说,我感觉大新哥可以揍十个表哥。 但不知道为什么,前者对后者总会表现出迷一般的顺从。 正闲聊着等待时,表哥忽然手指前方,面色凝重道:“我屮!大新,你看对面来的那辆车,是宝x公司的不?” 宝x公司,当时已是我们当地最大的黑社会团体。 在鹤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当然,在前些年的扫黑除恶中,头目马xx,早已伏法。 讽刺的是,他的亲哥哥,另一个马xx,时任我们当地一个公安分局的局长。 更为讽刺的是,头目马xx的保护伞,却另有其人。 不过这些人却在他伏法之前,便全被“收监了”。 据我的奶奶讲,这个马xx与我死去的爸爸,还是至交好友。 但在爸爸死后的二十多年里,一直到马xx伏法之前,我却一次都没有见过他。 看来“至交”二字,也不过如此。 当时的我,还不知道表哥口中的宝x公司,就是奶奶口中的,爸爸“至交好友”的公司。 遂由衷地疑惑道:“这个公司很牛b吗?” 表哥没有理我,只是再度感慨道:“我屮!来了三辆车!” 话音刚落,他又指着那辆“头车”,眯着眼睛说道:“大新,你的眼神好。仔细看看开车的那个,是不是‘宝中宝’?” 事后我才知道,这个“宝中宝”,便是马xx集团的头号打手。 表哥生于七十年代,还讲个“尊师重道”。对于老一辈“刀枪炮”,尚有敬畏之情。 不像我们这一代人,信奉的是“老不死,新不立”! 襁褓中长大,自诩天地不怕。 说穿了,就是缺少社会的毒打。 在后视镜中,我看到大新哥虽然双唇紧闭、一言不发,眼神却是异常坚定。 他的周遭,依旧被那股子“斗气”环绕。 这让我心下稍安。 毕竟,在我的概念里,就算那个“宝中宝”再猛,也一定不会是我大新哥的对手。 到底是年轻人,只看眼前,才不管你有什么背景。 我正酝酿着战斗的情绪,却见表哥拍着我的肩膀,再度感慨道:“你小子,真是闷头惹大事啊!看来这两个孩子也不简单啊!” 就算再怎么愚钝,此刻我也听出了表哥口中的怂意。 正有些泄气时,又听表哥安排道:“大新,你先在车里坐着。我带天涯下去看看,到底怎么个情况。” 奇怪的是,在表哥带着我下车之前,宝x公司的三辆车,似乎也在观察着我这边的举动。 因为直到我与表哥过了马路,那领头的“司机”,才开门下了车。 他掐着时机,赶在我俩走到并肩站立的刘荣与赵赫的身边之前,迎着表哥走了过去。 当那人路过赵赫时,就听后者淡淡地招呼了一声:“宝叔。” 那人“嗯”了一下,眼睛却在盯着前方的表哥。 紧跟着,刘荣也极为谄媚地,与那人招呼了一句:“宝叔。” 那人点了点头,也不言语,在距表哥一步之遥时,停了下来。 四目相对间,气氛竟有些“暧昧”。 第一百八十九章 宝哥与侄子们 终于,表哥向前一步,伸出手去,与那人熟络地招呼道:“宝哥。” 那人也伸出手来,与表哥的手,握在了一起,笑骂道:“你小子怎么还出来掺和孩子的事了?” 表哥亦是尴尬一笑,揽着我的肩膀,与那人介绍道:“这是我表弟,也是我亲二姨家的孩子。” 然后又伸出手掌,指着那人,对我命令道:“叫宝哥。” 我依言叫道:“宝哥好!” 话音刚落,就见刘荣与赵赫的脸色,瞬间变得有些难看。 “宝中宝”冲我点了点头,继续与表哥寒暄道:“你现在干啥呢?” 表哥答道:“一开始我不是给‘冰’哥开车了的嘛。后来我大舅这边缺人,我就去‘x立’房地产了。”他拍了拍我的肩膀,继续说道:“现在又给他妈开车呢!” 当时我就听出了,表哥话里的门道。“冰哥”是我俩的二舅,曾经也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刀枪炮”之一。后来被我的大舅,带着一起做生意去了。 身虽退,名还在。 而那个以大舅的名字命名的房地产,在当时已经稳坐我们城市诸多民营房地产公司中的头把交椅。 表哥是想用这一番看似轻描淡写的话,交代清楚自己的“深厚”背景。 马xx虽是通缉犯,但却不是亡命徒。 真正的老一辈“悍匪”们,要么就真的亡了命,要么就已经伏了法。 还有命、有自由在社会上招摇的,都是个顶个的“人精”。 就算“冰哥”不好使,“x立”两个字,则一定会好使。 无论曾经还是现在,无论“工、农”还是“政、商”,凡提到“x立”的名号,无一不会竖起大拇指,或者在心里叫一声“好大哥”的! 只因“仁义”到了极致,所以百“毒”莫敢侵犯。 在这里,我只给大家举一个例子,简单介绍一下我大舅的为人。 为了企业的发展,他在若干年后,决议将分公司,开进了“山海关”以内。 又历经了五年的打拼,才终于站住脚后,还不忘利用自己的能力,帮带一下鹤岗的父老乡亲们。 无论认识与否,只要打通了大舅的电话,提一句“老乡”,叫一声“大哥”。最次的,也会安排你到公司旗下的酒店,吃住一晚。 这其中,就包括一名普普通通的出租车司机。 这哥们趁着暑假,带着媳妇孩子,来到大舅分公司所在的城市旅游。因为久闻“立哥”的大名,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冒蒙”地拨通了,大舅那个几乎人人皆知的手机号码。 只是三两句的自我介绍后,便被“立哥”安排手底下的人,照顾着免费吃住了三天。 最后,还是这位司机大哥自己不好意思了,才执意离开的。 这个故事,仅是冰山一角。 “立哥”只是一个木匠出身。 因为家具做的好,而且用料实在,价钱公道,童叟无欺。在给某位大领导定制全屋家具时,得到了赏识,因此与这位大领导结下了渊源。 在交往了一年之后,大舅通过了领导的“重重考验”,最终被其纳为了司机。 又一步一步地,凭借“诚信”与“仁义”,发展到了今天。 在给这位大领导当司机的时候,大舅还在领导的安排下,与其“长公子”结拜成了异姓兄弟。 这位“长公子”,后来又成了马xx的“保护伞”。 在被中jw羁押的时候,大舅做为他的第一关系网,难免也受到了重重审查。 审查到最后结果是,在这位“大老虎”的所有的交际圈中,有且只有“立哥”一个人,与其是干干净净、清清白白的君子之交! 可惜的是,成也仁义,败也仁义。 因为“天下无贼”,大舅的家底,还是险些被“贼”搬空! 与主线无关的事,我也就不再详细介绍了。 只想说就是这样一个“立哥”,就算是马xx亲往,也不会傻到去动他的亲外甥吧? 何况,只是一个“宝中宝”呢! 当然,当时的我,是不知道这些事情的。 我的自卑是真。 我的勇敢,只是逞强。 “察言观色”,是我自幼起,就常常用来“活命”的本领。 因此,在表哥做过“介绍”后,我第一时间便在“宝哥”那笑容依旧的神情里,捕捉到了些许“为难”之意。 果然,在眼下的局势里,明明“人多势众”的一方;做为当前第一“黑社会团伙”的第一“打手”,“宝中宝”竟第一个开口“议和”道:“既然是孩子的事,那就这样吧!我看都活蹦乱跳的,也没受啥伤,你们之间不管有啥矛盾,都握个手,化了吧!” 听有此言,我先是看了表哥一眼。 见他微微点头,示意我“见好就收”。 我虽不甘,却也只能作罢。 本来我想揍的也只是刘荣而已,与赵赫无关。而且这位传说中的“宝中宝”,又明显是冲着赵赫来的。 便主动伸出手去,与后者含笑道:“那就重新交个朋友吧!” 却没想到那赵赫,低头看了我的手一眼,却将头扭了过去,不屑地嘟囔了一句:“谁要和你交朋友!” 这让我十分尴尬!并深深地懊悔于,自己的首先“认怂”。 可还是强压着心中的怒火,抬头看了“宝中宝”一眼,突然灵光一闪,笑言道:“那我就没办法了宝哥,你侄子不愿意跟我握手!” 闻听我这明显是在“占便宜”的言语,赵赫触电般地转过头来,怒视着我。嘴巴一张,刚要说些什么,却被“宝中宝”挥手拦了回去。 表哥趁机揽过我的肩膀,将我向他的身边拉了拉,出言调和道:“来日方长,今天的场合有些尴尬,孩子也要脸。等以后有机会了,你们再好好相处就是了!” 然后,又对“宝中宝”说道:“既然宝哥都这么说了,今天先这样吧,下次再请你吃饭。单位还有事,回去晚了我二姨该着急了。我俩就先走了。快让这俩孩子也回去上课吧!” 听有此言,我顿了顿,故意提高了声音,与“宝中宝”挥手告别道:“宝哥再见!” 又对刘荣与赵赫二人,投去了一个“长辈般”地微笑后,从容地转过身,迈着胜利的步伐,向着“x立”房地产公司的“三菱大吉普”走去。 第一百九十章 拖累 “除了学习是真的在靠自己以外,只要进入了社会,其实还是离不开父母的扶持。” 如果我能够从这件事情上,就悟透了这个道理的话,也许就不会发生之后的故事了。 截止至目前,我虽不算成功,到也终于算是活的通透。 往日的故事讲到这里,才不过将影响一我一生际遇的三项元素:“命”、“运”、“风水”等背景,交代完毕。 接下来的故事,就是决定了我之所以会是“今天的我”的第四个元素:“功德”。 这里的“功德”,不是说我做了多少“好事”。而是指我的种种“行为”,带来的“因果”。 在与表哥相继上车后,我还不忘对其出言挖苦道:“说了好几年要替我‘立棍’,就是这个效果吗?” 表哥没有搭理我,启动车后,一边朝着归途开着,一边跟大新哥吐槽道:“现在的孩子们,可真是了不地啊!打个架都能惊动真正的黑社会了!宝x公司得多少年没有出动过三台车了?” 后视镜里的大新哥,只是咧了咧嘴,“嗯”了一声算作回答,便再度沉默了下去。 开到单位楼下时,表哥停好了车,见我还是一脸的不忿,遂意味深长地对我说道:“天涯啊!你还是好好上学吧!社会太险恶了,不适合你这样的去混!” 听着他的“教诲”,我不屑地“哼”了一声后,便打开车门,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时隔多年,我与表哥再聊起此事,方才知晓了,在宝x公司来的那三辆车里,其实坐着许多,30岁左右的,年轻一辈的“亡命之徒”们。除了一些常规的刀、棒等武器外,他们还带来了三把“喷子”。 表哥没有说出口的是,“若不是因为你有两个好舅舅,你坟头的草估计得有三尺来高了!” 2002年的东北,依旧恐怖如斯。 赵赫的爸爸,是我们那某个专科医院的院长。 宝x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替赵赫的爸爸,处理“医患纠纷”的。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在没有“医患纠纷”的时候,这些长期受到这位院长供养的“打手”们,自然也就扮演起了院长儿子的“保镖”角色。 若走正路,井河不犯。我将永远没有机会,与这些人接触。 只有夜路走的多了,你才难免会遇到“鬼”。 当时的我,尚未意识到,自己竟是刚从“鬼门关”里逃了出来。 只当是表哥“无能”,所以暗下决心:“凡事还是要靠我自己解决!” 可我又能解决个毛线呢? 就眼下的回读问题,我除了继续“胁迫”着我的妈妈,让她去替我想办法之外,我什么都做不了! 但距离新的毕业季,还有着一个多月的时间。就算是我得到了重读的机会,也还是要等待一段时日。 妈妈曾多次规劝我,先回学校读着,不能一直在外面游荡。 我又哪里肯去乖乖听从? 其实我本来是想回去的。 可青春期的叛逆,让她越是说我,我就越是要往相反的方向使劲儿。 期间,也有很多“过来人”劝我,说想好好学习的话,都是从高三再复读。哪有从高一就开始复读的道理? 因为到了高三的时候,课程都已经学完,将会进入到一轮又一轮的复习阶段。真有志气的话,可以从那时开始发奋。 但我的想法却是,既然要推倒一切,那就立刻从头开始。没必要再熬一年,浪费光阴,才能跟上教学的进度。 我只怕自己会越落越多,最后复习的时间反而不够。 或许骨子里,我就是自视甚高,不肯面对现实而已。没有勇气面对失败的自己,才会想着逃避,走回读的捷径! 我的任性与执拗,难免换来了与妈妈之间,无休止的争吵。 虽然每次与她吵完,我都会懊悔万分。 但下一次的一言不合,我俩却还是会暴跳如雷。 在妈妈对我的反复谩骂里,有一个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拖累”。 说的久了,我也渐渐的信了。 终于,在一个早上,因为“不用”上学而赖床不起的我,再次被妈妈从谩骂中叫醒。 “我他妈的天天上班累的要死,你他妈的有学不上,天天在家躺着吃干饭!我养你有啥用?你他妈的晚上不睡,白天不起的!就你这b样的你回读啥你回读?就是回读了也还是这个b样!你说你一天天的能干啥?不上学你倒是在家收拾收拾屋子啊?擦地!擦玻璃!你他妈找点事干不会吗?我他妈的还得找个人给你做饭!你在那混吃等死!要死你死外边去!别他妈死我这!我可说不清!” 这样的谩骂,已是每天早上的例行公事。 早已习惯的我,每次都只是闭着眼睛装死。 可那天的她,却骂的特别的久,特别的凶。 骂到兴起时,她还冲进了我的屋里,掀开了我的被子。 前一个晚上,我因为刚研究过医学知识,所以赤裸着身体。 冷不防的被她“扬丑”于光明,我难免羞愧难当。本能地伸出手去,想要夺回被子,遮住我的“体面”。却被她将我的被子,用力甩到了门口。抓了个空的我,又去下意识地寻找着自己的裤子。却又再次被她先行一步,连同我的衣服一起,抱着直接丢到了客厅。 “你他妈的快点起来!滚出去穿去,别他妈死的在床上!我怎么生你这么个玩意!啥用没有,就是个拖累!” 我很想要冲出去,立刻穿好衣物。 却又碍于老庞在外边,左右为难。 毕竟在继父面前,我还得要脸的。 但事已至此,我哪里还有脸可要? 只好继续直挺挺地躺在床上,紧闭双眼。 正觉生无可恋、心如死灰之时,就听老庞在客厅轻声呼唤道:“缘啊,出来吃饭吧!” 妈妈没有回答。 我始终没敢睁开眼睛,不知道她的表情。 半晌,我又听到了一阵稍显急促的脚步声。 妈妈出去了。 紧跟着,又是一阵剧烈的呕吐声。 妈妈又吐了。 她每次气大劲儿了,就会如此剧烈地呕吐。 那声音,仿佛要把五脏六腑都吐出来一般。 第一百九十一章 气球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人会如此的脆弱。 就只是因为生气,便可以把自己气到呕吐的程度。 我听见老庞拍妈妈后背的声音,还伴随着温柔的安慰:“别生气了。复查的时候,大夫不是告诉你,要注意控制情绪吗!你还想再手术啊?” “我他妈的要不是为了报恩,早就不活了!没啥意思!” 妈妈又愤恨地骂了一句后,老庞也不再言语。 躺在床上的我,虽心疼的要死。 可作为罪魁祸首,我又无颜前去照看妈妈的情况。 “她都没啥意思了,我又能有啥意思呢?”,“或许没有我,这个世界就会好了吧!”,“不能回读,我的未来又能在哪里?”,“这个世界,还会有人需要我吗?”,“可如果连我的妈妈都不需要我了,别人需要又有什么意义呢?”,“接下来,我要为了一个什么样的理由,继续自活下去呢?”,“为了自己吗?可是我好累啊!我什么都不想要,我只想,沉沉地睡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随着一声重重的关门声后,在妈妈与老庞的家中,便再次剩下了我一个人。 “主人们都走了。我这样一个过客,也是时候离开了吧!” 这样想着,我浑浑噩噩的从床上爬了起来。赤裸着身体,走到了客厅。看见了我的被子和衣物,应该是被老庞捡起来后,放到了沙发上。 “要怎样,才能长眠不醒呢?” 在我的大脑,疯狂思考着这一问题的过程里,我已经穿戴整齐衣服,并把我的被子,重新拿回到我的床上铺好。又走到了客厅,推开了最后一道房门。 临别前,我还回过头,对着这个陌生又熟悉的房子,凝望了好一阵。 说来也是搞笑,当时我的兜里,仅剩下了一块二毛钱。 我的一生,似乎跟一块二毛钱十分有缘。 比如我童年里的第一个梦想,那套十二色的水彩笔,价格就是一块二。 又比如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偷窃与演戏,加起来的“收获”,也是一块二。 而那一天,不觉间走到了一家药店里,寻找着能够“长眠不醒”的办法的我,买到的那瓶五十片装“安定”的价格,还是他妈的一块二! 那个年代,国家对于这种“处方类”药品的管理,尚不严格。 虽然药店的老板,在递给我那瓶“安定”的时候,也曾反复与我确认过病情。 在我以为的,这荒唐人生的最后一刻,我并没有选择说谎。 “我只想好好的睡一觉。”就是我唯一的回答。 我不了解计量,更不知用法。只是一边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一边一片又一片的将那些“安定”,递到嘴里。像吃糖豆一般,咀嚼、吞咽,甘之如饴。 虽然,我已经忘记了药的味道。 但我确信,它一定不是“苦”的。 因为不能吃苦的我,一口气咀嚼了整整五十片! 在一中门前那条路的两旁,共建有四所学校。由西向东,依次是育才中学、一中、矿物局中学以及四中。 因此,这条几乎被学校占满的路,便被政府取名为“学府路”。 在“学府路”东边的尽头,有一个环岛。 环岛的中心,后来建成了一座广场。因为满是侏罗纪主题的雕像,而被市民称作“恐龙广场”。 当吴鑫和王宇两兄弟发现我的时候,我正在“恐龙广场”里,快乐的踢着一个气球。 在我的旁边,是两个被吓坏了的小孩。 小孩的身边,是一位拼命护着他俩的家长。 吴鑫说,我当时的样子,就像是村头的傻子。 王宇说,他看见我时的第一个想法,是以为我喝多了。直到我“扑通”一声,直挺挺地躺在地上时,他与吴鑫才觉察出异常,并立刻就近找到一个电话亭,拨打了人生中第一个“120”。 吴鑫说,是他坐在急救车里,陪我去的医院。 王宇说,他去联系的闫梦,然后闫梦告诉了小狼,小狼又通知了我的妈妈。 吴鑫说,在急救车里,我就开始被安排洗胃了,还吐了他一身。而才进了医院,他刚一下车,就被等在门口的我的妈妈,劈头盖脸的一顿臭骂。骂的是天昏地暗、日月无光!粗粗做了交接,他就逃之夭夭了。 王宇问我:“你知道自己给吴鑫打传呼了吗?” 我说:“我不知道。” 王宇问我:“你要是不知道的话,怎么还能在传呼里留了你的地址?” 我说:“我真的不知道。而且我的兜里,早已空空如也,怎么可能还会有打传呼的钱呢?” 吴鑫问我:“我算不算你的救命恩人?” 我说:“我会记你一辈子的。” 那天的一切,都是个迷。 我的最后一个记忆,是朝着一中的方向走着。瓶子里的最后一粒药,掉到了地上。我捡了起来,犹豫了一下,还是将它放到了嘴里。 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从那个药店到“恐龙广场”的距离,步行需要二十分钟。 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走完这段路的。 那一天,我第一次体会到了“灵魂出窍”。 “大侄子”事件的第二天,妈妈就换了一个新司机。 我叫他文哥,此人是我的姥姥的表姐的外孙子。 换他的原因,与表哥带我出去“打架”无关。只是因为无处安身的他,借着姥姥的关系,找到了我的大舅,寻求一份工作而已。 文哥的为人,特别的“冒失”。 妈妈总是在家里吐槽他说:“小文车开的不咋地,还他妈的贼快!经常看不见红绿灯,所以总是急刹车。才给我当了两、三天司机,就有好几次,差点给我的心脏病吓犯咯!” 听得多了,我也就跟着讨厌起这个“小文”来。 当我第一次从医院中清醒过来,呼喊着你们为什么要“吵醒”我的“美梦”时,文哥恰好就在我的身旁,冲我大声吼道:“你挺大个人了怎么这么不懂事?你这二b事干的,差点把你妈吓死你知道不?” 第一百九十二章 灵魂出窍 若这话是别人说的,我或许会充耳不闻。 但这话是小文说的,我尼玛当时就火了。 虽然晕头转向浑身无力,但还是紧闭双眼,拼着全身的残劲儿,对他破口大骂道:“你他妈的算是个什么东西你说我?有多远他妈的给我滚出多远去!快点的,滚出去!” 然后,好像是我的小姨,在一旁轻声劝慰道:“你咋能那么说你文哥呢?刚才一直是他忙前忙后的背着你。然后你还不老实,见啥抓啥。你看他的脸和后脖颈子,还有那胳膊,全都被你挠破了。” 我不是一个没有良心的人。 恰恰相反,当时的我,还是那种只要人家对我好一分,我恨不得还过去一亿分的“贱人”。 所以,当听说这些后,我立刻为自己的失态,感到了深深的懊悔。 于是,难免会疯狂的想要道歉。 可才刚将余力用尽的我,却又哪里还能发出声音? 但受到那种强烈地悔意,与拼命想要报答一个人的执念激发,我忽然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灵魂,正在穿越时空。在找到了那个刚到医院门口,尚未“力竭”的、我的躯体时,诡异地归附了进去。 然后,我的灵魂又支撑着我的躯体,抬起了头,对着正要将我背到身上的文哥,大声地说了句:“对不起!” 之后,便彻底地晕了过去。 我一直以为,这只是我的幻觉。 直到我出院的时候,妈妈非常好奇地问我:“当时你被人从救护车里抬出来,小文要背你时,你为啥要跟他说‘对不起’?” 我虽然无法回答。 但却无比的确信,“我”竟意外地闯入到了,另一个平行时空之中。 那条价值“一块二毛钱”的命,应该真的是死掉了。 人生的每一次抉择,都会塌陷成一个永恒的结果。 而我的“新生”,又价值几何呢? 我似乎堕入到了一个虚无的梦境。 一切的发生,都只是我的想象。 太多的巧合,都难以自圆其说。 住院的第二天,小狼翘课前来探视。 她来的时候,妈妈已经上班去了。 病房里,就只有我与老庞二人。 那天的我,一直都是昏昏沉沉的。 在我“出事”之前,我以为自己结交下了许多好友。可当我真的躺在病床之上,来看我的,却只有小狼一人。 她什么也没有说。 只是搬了把椅子,静静地坐在了我的床边。 在她探视期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睡了多少觉。 只是每次醒来,都能够看见床边的她。 这种感觉,非常幸福。 后来她也困了,便干脆趴在了,我伸出手去,刚好可以轻抚着她的头发的位置。 当我抚摸着小狼的头发时,突然就很庆幸,我还活着的事实。 还是有人爱我的。 而我却是如此的自私,竟丢下了她的“在乎”,只想独自一人“睡去”。 我感受着她的头发,一缕缕地滑过我的指尖。那一刻,“爱”之一物,终于有了具象的表达。 “昨天晚上,她应该是担心我到一夜未眠吧!” 当我正沉醉于,这份幸福与爱意之中时,小狼的妈妈,再度“适时”地出现在了我的视野里。 为了使我尽快的“清醒”,这两天我大大小小的打了得有十多组吊瓶。但它们加起来的效果,都不如小狼的妈妈,打开我病房门的一刹那。 才不过两次相见,我的处境却是一次比一次尴尬。 初探进头时,她本是一脸微笑。却在与我对视的瞬间,将脸色一沉到底。 显然,她不可能是来看我的。 “阿姨!” 我慌忙招呼了一声。 又稍用力拍了拍小狼,以作提示。 狼妈的视线,顺着我手上的动作下移。在看见她宝贝姑娘的背影后,一个箭步就冲了过来。 可怜睡眼惺忪的小狼,还未及回神,便被狼妈从脑后挥过来的手,重重地扇在了脸上。 这清脆的响声,直惊的正在我旁边床上躺着的老庞,“噌”地一下,弹射而起。 我也欲阻拦,却忽觉右手传来一阵钻心地疼。原来是静脉内的针头,在拉扯之下,刺痛了我血管里的神经。 想着老庞或许会去劝扰一番,我便又躺了回去,准备趁机重新蓄力。却不料那老庞,见来人是那“丫头”的母亲后,选择了站在原地,默然不语。 与此同时,突逢“重击”的小狼,刚从错愕中站起身来,却又被狼妈的新一轮巴掌,扇的再次坐了回去。 若不是挨揍成了家常便饭,小狼怎会毫不躲闪? 待心如刀割的我,再次战胜了“眩晕”,挣扎着坐起时,小狼早被狼妈拉拽着,离开了我的病房。 情急之下,我也顾不上这许多。用力将手上的针头拽下,连鞋都来不及穿,便摇晃着追了出去。 一路趔趄着,直追到了医院的大门口时,方才遇到了那娘俩。 狼妈本在出言训斥着小狼,见我跟了过来,便扭过脸走到一旁。 我看着小狼那已经有些红肿的脸颊,很想要安慰,却无言以对。 “若不是因为我的话,她又何必受这份苦呢?”,“我在执意‘寻短’时,没有想她。却在欲死未成时,连累了她!我这一样一个“拖累”,还会有资格去爱她吗?” 小狼自然不知我心中所想,只是静静地看着我,半晌,装作若无其事道:“你快回去休息吧!我没事的,放心吧!” 说罢,还对我挤出了一个,失败的微笑。 我“嗯”了一声,却动弹不得。身体被眼神牵绊,完全钉死在她的身上。 “你不快点跟我回去,还在这磨叽什么呢?” 在狼妈的催促中,我与小狼的这次见面,再度“不欢而散”。 待我心神恍惚的回到病房,老庞却极为平静地问道:“那娘俩走了啊?” “嗯。” “你说这事整的。这人家是奔着自己姑娘去的。要是过来扇你几巴掌,或者劈头盖脸的怼我几句,咱爷俩谁不得乖乖受着?就算是人家不说,我这个家长往这一站,也显得有点太没正事了!” 第一百九十三章 重生 听着如此言语,我突然有些没来由的心寒。 原来,我眼中那个,总是以一副“和善”面目示人的老庞,竟是一个只知自保的人吗? 若是我心中所想,还真巴不得小狼的妈妈,是冲着我来的。 只要能够代替小狼受苦,就算狼妈将那些巴掌换成刀来捅在我的身上,我也会在所不辞。 就算是死,也比这种看她挨揍却又无能为力的感觉,要好受得多! 看着一个我所爱之人,因为爱我而频遭“厄运”。 我不得不开始考虑着,这段感情存在的必要。 接下来的日子里,直到出院以前,我的脑子里满是小狼被她的妈妈暴力对待的诸多画面。 胡思乱想间,我也只能将责任,全都归结到了自己的身上。随着“都是我的错!”、“是我连累了她!”之类的思想,成为了主流之后,我更是渐渐的萌生了退意。 我“重生”了。 日子却没有过得更好。 出院那天,回家的路上。一言不合之际,妈妈又对我开喷道:“你说你可真有出息啊!为了个小姑娘,命都不要了!有能耐你别让我救你啊!” 她总是误会我。 我确实是连命都不想要了。 可为的,却是眼前正在骂我的这个人。 这让我十分痛苦,更万分恼怒。 “我没让你救我!我也不是为了什么小姑娘才不想活的!” 她自然不会相信我的解释。因为,她永远只会相信自己的猜测。“还解释啥啊你解释!人家妈不同意你俩在一起,所以你才寻死觅活的!不是吗?!老庞都和我说了,在医院的时候,人家妈都来医院找你了!我要是那孩子的妈,非他妈的连你一块揍不可!” “我不是!这点事根本不至于把我逼到这个程度!都是你!真正把我逼到绝路的那个人,是你!” 当我说出了事实的真相后,换来的却是比以往更加暴虐的咒骂:“你他妈的要点脸不你?我他妈的自己一身病,还起早贪黑的赚钱养你!供你吃供你喝的。你他妈的不学好,早恋,处对象!今天学文科,明天学理科的!不都是吗?再不就他妈的不念了!这回好,又他妈的要回读!你要不是因为早恋的话,学习成绩能这么差吗?明明是他妈的考清华的选手!就他妈的让早恋耽误了!这回可倒好,活不起了他妈的还往我身上赖!我他妈的逼你啥了?差你吃喝吗?凡事多在自己的身上找原因!别他妈的往别人身上赖!你就是因为处对象才不想活的!还不用我救你!不用我救你,你别给我打电话啊!” 我真的是懒得跟她解释了! 在我这里,她只能永远正确。 我不能、也绝不允许对她有丝毫的质疑。 就像当初,她可以经常用别人家的孩子多么好、如何如何优秀的话语,打击我、刺激我。我却不能反驳,只能虚心接受。 而当我无意中和我二舅家的那个姐姐,说了这样一句话:“如果我有一个你那样的妈妈就好了。”然后,这句感慨又传到了我的妈妈耳中时,她便可以变着法的精神折磨了我整整一周的时间! 原因只有一个,她是赚钱的那一个,而我是花钱的那一个。 早被“拿人手短、吃人嘴短”的现状,压抑的生不如死的我,才会拼命的想要独立,才会迫切地想要有一个,可以自己说了算的家! 前提是,我得有钱。 而继续上学,只能花钱! 明知争辩无望,我却还是试着挣扎道:“我没想让你救我!我也没给你打电话!” “你是没打!那个姑娘打的啊!若不是你说的话,她怎么会知道我的电话号码呢?” 我到底用我的生命,换回了什么? 难道全世界都认为,我只是为了威胁谁吗? 不过妈妈最后的问题,却也难住了我。 因为我也很想知道,在我确实没有提前告知的情况下,小狼是如何知晓我妈妈的电话号码的呢? 直到现在,我也一直都没机会去问一问她。 只能凭借一条线索,试着还原当时的情况。 我的第二个大舅妈,不仅与小狼的爸爸是同事,而且还是上下级的关系。 准确的说,我的第二个大舅妈,是那个单位的一把手。而小狼的爸爸,也就是她的副手之一。 这件事情,我曾经在小狼介绍自己爸爸的工作时,为了与她套近乎,而特意地与她提过一嘴。 当王宇借闫梦之口,将我“晕倒”在“恐龙广场”上的“事故”,告知给小狼时,小狼一定是第一时间便想到了,要通过我的大舅妈来找到我的妈妈的办法。 也就是说,若不是小狼第一时间便央求着她的爸爸或者妈妈,将这个消息通知给了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也就不会在第一时间便出现在了医院。 这也能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当小狼翘课来看我时,她的妈妈会想到来医院抓她。 而小狼的妈妈来抓小狼时,一定是一个病房一个病房的转悠着寻找,才会在探头进入到我的病房时,脸上挂着微笑。 所以,为了救我而付出最多的人,除了大夫之外,就只有小狼了。 可惜的是,直到我亲手写下这段故事,并且刚好写到这里时,方才明白了这个道理。 为了和我在一起,她真的是付出了太多。 当妈妈再次用她的强词夺理,问的我无言以对时,出于深深地绝望,我忽然负气地拉开了车门,任性地“跳”了下去。 好在小文的车速不快。一直听着我与妈妈对话的他,反应也足够迅捷,第一时间就刹住了车。 否则的话,我的第二次人生,或许会终止在那里。 受制于药物的反噬,我的大脑并不灵光。 在医院躺了七天,我的腿脚亦是不太灵活。 才跳下车来没走几步,我便仰面跌倒在地。 坦白来讲,跳车的时候,我就是在“赌”。 我赌我的妈妈,还是爱我的。 我赌她一定会跟下车来,哪怕只是看我一眼。 第一百九十四章 岁月 之前的“想死”,是真的。 现在的“苦肉计”,也是真的。 但我的妈妈,却没吃这套。 我又想爬起来,有骨气地离开。 但是我没有力气。 又僵持了没多久,我便被小文哥拽起来,由着他的搀扶,很“没种”地回到了车上。 妈妈没有继续骂我。 我也没了说话的劲头。不觉间,便又昏昏沉沉地睡去。同时,也失去了那天的所有记忆。 等我重新被妈妈叫醒并且拥有了记忆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 她正站在我的床边,含笑将正在通话中的手机,递给了我。 “接电话,小狼的妈妈。” 本还迷迷糊糊的我,瞬间就生龙活虎起来。 几乎是从妈妈的手中,将电话“夺”过来一般。 “喂,阿姨!” 我不记得电话那边是否有回音。只记得我称呼了一句后,便开始了略显狂乱的表达。 千不该万不该,我最不该的就是“越俎代庖”。 竟然在电话中,“教育”起小狼的妈妈来。 我说:“您不该那么对待小狼,她常常跟我说,您是她最爱的人!” 我还说:“都已经是那么大的姑娘了,您不能再动不动就打她了!” 可当我终于鼓起勇气,承诺着“一定会好好对待小狼的,请您放心!”时,却豁然发现,电话的那头,不知何时已经断了线。 我很想再拨回去。 但我的勇气,在说出那句承诺时,便已然耗尽。 面对心中所“欲”,人真的应该无畏一些。 “扭捏”,是“错过”的挚友。它俩通常同时出现。 事后,小狼曾经问我,她的妈妈给我打电话时,我为什么要把电话挂掉。 我说我没有,我还对着电话说了好多好多话,应该是她那边挂断的才对。 信号原因也好,狼妈说谎也罢。 只要我再拨回去一次,那就一定会是另外一个故事。 可惜,我没有。 见我不再言语,而是拿着手机发呆。虽然“躲”在客厅,但却坐在一个借助“缝隙”仍能看清我房内情况位置的妈妈,走进来,略带嘲笑地问道:“怎么了?人家把电话挂了吗?” 我没有心思理会她的讥讽,只是失魂落魄地将手机归还给她。重新躺倒在床上,想着或许再无相见机会的小狼,再度沉沉地睡去。 一直睡到傍晚时分,我的爷爷前来看我。 比起小狼,我应该是有更久的时间,未见过眼前这个老头了。 大概是初二的时候,我的身高突然暴涨。 有一个假期,妈妈去北京复查身体的时候,顺便带上了我。 说是陪她复查身体,重点其实是为了给我看一个心理上的疾病。 因为时间上的冲突,妈妈选择放弃了自己的复查,而是去问诊我的病情。 我知道,妈妈是真的爱我。虽然在爱的方法上,有待商榷。 她第一次当妈,我也是第一次当儿子。 因为各自成长的环境里,均没有什么优秀的参考目标。所以,也仅能凭借着母子天性,用着自以为正确的方式,努力地爱着彼此。 人之初的善恶,暂且不论。 只说人性复杂,兼有美丑。 她只想我成为世界上最完美的儿子。 我只愿她可以是全天下最优秀的母亲。 提要求的同时,我们却忘记了包容。 没有谁可以改变她,哪怕是“母亲”的身份。就像没有什么可以扭转一个人青春期时的叛逆,哪怕是“儿子”的角色。 扯得远了。 只说我在临去北京之前,尚比我的爷爷要矮上一头。可才不过一个月后归来,爷爷再看我时,竟已经需要微微的仰视了。岁月的变化,在那一刻有了具象的体现。对望间,我们爷孙二人,相拥而泣。一旁正剁着酸菜,准备包饺子的奶奶,亦受这情景感染,偷偷地抹起了眼泪…… 这一刻,爷爷俯视着正躺在床上的我。 那灼热的目光,令我不敢直视太久。 出于想念,我的眼神在经过了几番躲闪后,最终情不自禁地落在了他那全然苍白的头发之上。 我的爷爷,那个在我的印象里,健步如飞十余里,大气都不带喘一下的壮年,仿佛突然就老了。 他就那么静静地看着我,一言不发。 在他那夹杂着些许失望的神情里,更多的是对我的心疼。 受这份心疼的左右,他看着我的目光,最后变为了慈祥。 迎着他慈祥的目光,我隐忍了数年的眼泪,顷刻间决堤。 爷爷张了张嘴,终于还是半个字也没能说出口。 不在他身边生活的这些年里,我确实如他所愿的,拥有了丰厚的物质。但却似乎永远的失去了,生而为人本该拥有的快乐与自由。 我突然很想开口,求他带我离开。 可我不能才在一个“拖累”的身份中“死去”,转身却又拾起了另一个名为“累赘”的角色。 我又很想挤出一个,可以使他安心的笑容。 但却无论如何也止不住,那些喷如泉涌的泪水。 爷爷越是不说话,我的泪,就越是无休止的流。 即便如此,我却始终不敢哭出声音。 我怕会惊动了隔壁的老庞。 若是被他知道了,我竟然在我的爷爷面前,表现出了委屈的意味,并且转告给了我的妈妈的话。 我一定又会挨骂。 妈妈一定会指着我的鼻子,极为愤慨的怒吼道:“你要是想回你爷那就趁早回去!我可不留你!” 又过了好久,爷爷终于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我的房间。 自始至终,我俩没有发生过半句对白。 我甚至都忘了,要叫他一声“爷爷”! 可惜的是,爷爷接下来的做法,还是没能使我逃过,被骂的命运。 他竟然把老庞从屋子里叫到了客厅,絮絮叨叨的说了好多好多话。 我当然无法知道,爷爷在临从这个房子离开之前,到底都和老庞说了些什么。 我只知道,当我的妈妈下班回来后,没多大一会儿,便怒气冲冲地推开了我的房门,窜到我的床边,指着双眼红肿、精神萎靡的我,厉声质问道:“你都和你爷说什么了?” 第一百九十五章 告别 除非是为了唤醒赖床的我外,妈妈基本上很少会来到我的房间。 尤其是晚上的时候,劳累一天,下班回来的她,就只会回到自己的屋子里休息。 大多数的日子里,我们娘俩想要单纯的见一面都很难,就更不要说还能有什么交流的机会了。 但因为最近接连发生的许多事情,她也终于开始不得不为我操起心来。相应的,与我见面的次数,也多了起来。 看着来势汹汹的妈妈,我如实回答道:“我什么也没说啊!我爷来的时候,我俩一句话都没有说!” “那他为什么要找老庞说一大堆有的没的?搞得好像你不想活了是老庞造成的?” 听着她的咄咄逼人,我却不知如何回答。只好闭上眼睛装死,心里却有些莫名的悲哀。 虽说我寻“短见”之事,确实与老庞无关。可妈妈那兴师问罪般地态度,给了我一种,我在暗地里破坏了她的爱情的感觉。 说来也是可笑!这事又怎么可能与老庞有关呢? 不是说老庞这个人无足轻重。 而是他在我的世界里,真的没那么重要! “我终归还是一个累赘吧!” 心中虽有委屈,但却欲哭无泪。 我已经很久都没有在妈妈的面前哭过了。 我最后一次在她面前流泪,是因为看一部当时比较流行的vcd。 梁咏琪、姜武等人主演的《我的兄弟姐妹》。 在这部电影里,有一句特别经典的台词:“我们原本是天上的雪花,落在地上,结成了冰,化成了水,就再也分不开了。” 剧情主要讲的,是我上一辈人的同胞之情。 当我被那些血浓于水的戏份,感动的涕泪横流之时,却听到我的妈妈,极为尖酸地对我出言嘲讽道:“看个破电影有啥好哭的?你的眼泪怎么那么不值钱呢?赶紧回你屋里看书去吧,一天天的就知道看电视!” 你们可以理解那种感觉吗? 当你深陷感动之时,却突然被人指着鼻子,大骂你的感动是廉价的。 本来,我是没有兄弟姐妹的。 而我看这部电影会感动,则主要是为了妈妈所经历过的那些手足情深,产生的共情所致。 但这种共情,却突然被我所唯一在乎的那个人,视为一种可耻的软弱。 这真的是一种难以言喻的痛。 痛的结果就是,我再也不愿意在她的面前,流露出我的真实情感了。 我害怕被嘲笑。 更害怕,会再次经历那样的痛。 我很奇怪,为什么我最爱的那个人,偏偏又是这个世界上,给我最多否定的人。 我哭不可以,笑也不行。 躺着不行,站着也不行。 活着不行,死了更不行! 我爱看书的时候,她说我天天只看闲书。 我爱运动的时候,她说我天天只知道玩。 就算是现在,我有空的时候会在家写写小说。她又会说我怎么不出去运动运动,天天待着人都待废了! 遇到美好的事情,我会喜欢发发朋友圈。她也会经常骂我,说我是“现眼包”! 我开开心心的过生日的时候,发一张大家聚在一起吃饭的照片,她也能骂的我生不如死! 比如:“你有钱啊?天天出去胡吃海喝?” 又比如:“天天喝酒,就不怕喝死?” 而那一整年,我就只发了两张吃饭的照片。在她的嘴里,就成了“天天”如此。 可就是这两张照片,却被她用了截然相反的两种态度对待。 一张是她过生日时,我张罗了一堆亲朋好友聚会时的照片。 她点了赞。 一张就是我过生日。 她忘了日期,并且给我好顿臭骂。 她总说,“人应该忘生”。 如果连生你的人,都忘记了你的生日的话。那这个日期,是不是也就没了意义? 所以,我也很久都没有过过生日了。 虽然我的生日,还是被许多人记得的。 说的远了。 就算我已经开始闭上眼睛装死,可还是没能躲过妈妈的“输出”。 “你到底为啥寻死觅活的,你自己心里没数吗?还怨这个怨那个的!还有你那个死爷!真有能力的话,他倒是把你接走啊?跑我这来怪这个怪那个的!还怪起老庞来了!老庞对你咋的了?能呆就呆,不能呆就滚!没有人留你!” 我只能说那“安定”的药劲儿,真的是太大了! 大到我虽被如此的诋毁,却愣是生不出半点的反抗情绪。 像是一摊烂泥般,糊在床上。紧闭双眼,一动不动。不觉间,竟然还伴着这些难听的咒骂声,沉沉地睡去! 因为缺爱,所以才加倍珍惜每份感情。 因为真诚,所以才结交下了许多友谊。 在做出回读的决定之前,我还是回到过一次七班的。 那是一个清晨。 我像当初潜伏进十八班那次一样,悄悄地避开了所有“保安”的视线,来到了七班的门口。 不同的是,在十八班时的我,是有钥匙的。 可作为一名智商卓绝的十七、八岁大小伙子,我有一万种办法,可以进入到那间上锁的教室。 虽然我最后选择的,是不需要动脑子的,直接通过班级靠近走廊处,横开的气窗那里钻进去的办法。 我原本的目的,只是想取回我的书包。 可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望着空荡的房间。看着一张张课桌,散落在一个个熟悉又陌生的角落。想着那些本该坐在那里的人,和那些简单或深情的故事。回忆着与那些人的一次次相识,幻想着相识后的一种种可能。我忽然就有了,想给她们留下一封封信件的冲动。 结果就是,在那短暂的数月里,凡是与我有过交集的人,哪怕是一笑一点头的缘分,我也都留下了一条条,或长或短的,手写的信息。 当然,雪花片片各异,人人事事不同。虽是雨露均沾,也是各论千秋。 在我留言的许多人里,只有对石尘、何月、于白、丽娜、闫梦、小狼六人的临别赠言,写的最为用心。 除此之外,我还在那个贯铺了大半面墙壁的黑板上,洋洋洒洒地写下了一篇千字“板书”,作为对整个七班的告别。 第一百九十六章 石尘 我总是喜欢将自己逼到绝路。 总会把人生中所有的“多项选择题”,都当做一个“是非判断题”去完成。 就像这次临时起意的回读。 我这样做了,便也就等于是没了退路。 据当事者小狼、于白,以及旁观者陈x,楚xx等等多人证实,在那天的早自习上,哭声此起彼伏。 陈x当时是于白的同桌。 于白给我讲这件事时,还学着陈x的语气,重复了陈x的感慨:“我屮!这迹天涯也太牛逼了!我长这么大还第一次见到有这么多女生,同时为同一个男生痛哭的!” 小狼说她当时没注意都有谁哭了,反正给她哭的够呛。 楚xx说他看见石尘、何月还有小狼三人,哭的最凶,不分伯仲。 于白说丽娜毫无反应,闫梦还一脸笑意。 我知道,就算是装的,于白也肯定会加入到痛哭的序列。为了合群,她完全可以演戏。 因为,她很像曾经的我。 被冤枉的这一整天,并没有因为我的睡去而结束。 等我再度醒来时,妈妈的手里,正捧着我家的座机电话,立于我的床边。 她那眉眼含笑的表情,与刚才骂我时的面目狰狞,判若两人。 她总是这样,上一秒还在恨我不死。下一秒,又会突然变成天使。 在她的血管里,一定流淌着让许多爷们都望尘莫及的热血。 可就算我对于她那从来就起伏很大的情绪,再怎么见怪不怪,也还是难以承受那些“恶毒”的语言。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每次都有机会,可以撑到她再次变回天使的模样。 这一次,就在我正自好奇,妈妈是如何将放置在她房间里的固定电话,移动到了我的床边的时,就听她轻声说道:“找你的电话,一个小姑娘,说叫石尘。” 从回到这个家起,我就像条死狗一样,蜷缩进自己的窝里,躺倒在床上。 除了被原主人前来探视一番,再间或被妈妈臭骂一顿外,一直无人问津。 现在终于有人想起了我,并且还来“找”我了。 无论那个人是谁,就算是个陌生人,我也会快乐地摇起尾巴,疯狂地对她示好。 我接过了电话,与妈妈对视一眼。 后者很快便“识趣”地离开了我的房间。 “喂。” 虽然“面对”着我的“二妹”,我还是尽量地克制了一下内心的感激。但即便如此,我的声音却还是明显地有些颤抖。 “喂,我是石尘。” 这是我第一次,从电话里听到石尘的声音。 虽然她的声音还是很小,可被听筒“磁化”以后,这种气若游丝的发声方式,却有一股说不出来的“魅意”。 “嗯,我知道。” 虽然她看不见我,可我仍在“用力”通过平稳的语调,维护着自己的“形象”。 我不是傻子,早就感觉到了石尘对我的异样情愫。 虽然她的个子偏矮,容貌也不算出众,但是她那隐忍含蓄的性格,却是心中最真实的那个我,特别中意的类型。 每次和她说话时,我的内心都会升起一股特别的安稳体会。 接触的多了,我一个堂堂七尺男儿,还会对这个小小的身躯,不自觉地产生一种很想要去依赖的意愿。 可惜的是,她优异的学习成绩,该有更好的未来才对。但那个未来想要更好,就一定会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在这个未来里,不能有我。 “你还好吗?” 当她这样问的时候,我突然就没了继续伪装坚强的动力。 显然,她已经知道了我的“软弱”行为。 “还行吧。除了心里仍有些不舒服外,别的都还好。” “我很担心你。”她没有因为我突然变得无力的声音,就改变自己说话的方式。对我表达了关切之后,顿了顿,继续说道:“还很想你!” 刚刚被最亲的人,狠狠伤害过的我,立刻便被这句“陌生”的想念,触动的眼眶泛红。 我吞了吞口水,在确定自己接下来的声音,不会显得哽咽后,方才轻声回复道:“我也挺想你的。” “真的吗?” 这三个字依旧很轻,但质问之意很浓。 我清楚的知道,接下来的答案,将会带来怎样的剧情。 我想到了小狼。 才不过眨眼之间,与她相处时的一幕幕,便从我的脑海海里翻涌而过。 甜蜜的经历很多。 但最后停留的画面,却是她那被狼妈扇到红肿的脸。 可“罪魁祸首”的我,却只能站在一旁,什么都做不了。 如果离开了小狼,是不是她就不用再因我而受苦? 如果答应了石尘,是不是就会温暖一颗单纯的心? 如果说于白像的,是那个拼命想要合群的我。那么石尘像的,就是那个我不惜戴上重重面具,也要拼命保护的,我内心深处的善良。 是药物的影响,致使头脑不够灵光也好; 是渣男本质,不会拒绝送上门的温柔也罢。 当时的我,只将我接下来的决定,想成了是“一举两得”的选择。 “当然是真的。” 或许是我的犹豫,让她心生怀疑。 即便我给出了确定的答案,石尘却还是不肯轻易相信。继续求证道:“那你再说一次!” 听着她终于不再淡定的声音,我竟情不自禁地弯了嘴角。 那也是“重生”至今,我的第一个笑容。 “我是真的很想你。” 言罢,我听见电话的那头,传来了一声重重地鼻息。 一句简单的想念,就能够使人激动如此,这让我连日以来碎掉的自信,立刻便重新拼凑而起。 石尘那面对喜欢时的卑微,令我感同身受。 共情之余,我忽然心生怜悯。 头脑一热,再度开口道:“我喜欢你!” 又是一声重重地鼻息后,便是阵阵抽泣。 她哭了。 我却笑了。 她的哭里都有什么,我不确定。 我只知道,在我的笑容里,饱含苦涩。 因为,我说谎了。 在那句“喜欢你”的尾音里,还有“小狼”的名字,隐藏在我的唇边,没发出去。 我后悔了。 但却不想拆穿自己。 因为我不忍去伤害那个,正沉浸在久等的幸福中,哭泣的“我”。 第一百九十七章 煤海公园 不知从何时起,我似乎得了一种,永远无法在一段亲密关系中获得幸福感觉的病。 在我笑容的背后,永远都会藏着悲伤。 因为不自信,所以对每份爱意,都心存怀疑。 因为常常怀疑,所以渐渐失去了爱人的能力。 当电话那头的石尘,正为获得了我的喜欢而欢喜;当电话这边的我,正为自己一时冲动后的口是心非而深感懊悔时,妈妈再度出现在了我的床边,用她自以为正确的“理由”,对我表示关怀道:“行了,差不多得了。休息吧,别说太多话了!” 然后,也不管我愿意与否,便要“夺”走电话。 自知执拗不过,我也只好匆匆与石尘告别道:“就这样吧,我得先挂了。拜拜。” 听闻我要终止聊天,石尘连忙对我提出了“约会”的邀请。“这周末你有空吗?” 与此同时,妈妈伸出手来,再度催促道:“拿来吧!别唠了!我一会儿还要用电话呢!” 妈妈的谎话,总是张口就来。虽然我每次都会失望,可当她对我进行下一次欺骗时,我又都会继续选择相信。 比如我明明知道,她晚上从来不会使用那个电话。大多数的时候,她还会将电话线拔掉,以免影响她的休息。 可我又怕真的会耽误了她的“正事”,因此不敢过多地留恋,电话里的温柔。 身不由己的我,又无法对石尘的邀请,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只得含糊其辞道:“再说吧!” 话音刚落,妈妈已经拿走了电话,对着那头不冷不热地说了句:“改天再说吧,天涯要休息了!”然后,便率先挂断掉了听筒。 记忆之中,无论是与谁通话,我的妈妈都永远都会是最先挂断的那一个。 她只要将自己想说的话说完,就够了。至于对面还有没有什么未了的“余言”,她才不会在乎。 挂掉电话之后,妈妈却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含笑问我道:“这个丫头学习挺好吧?” 听有此问,我不禁好奇道:“你怎么知道的?” 妈妈答非所问道:“这丫头挺好的。有思想,会说话。” 许多年来,那是我第一次听见,她对我身边的人,表示“赞赏”。不禁疑惑更浓,追问道:“怎么的呢?” 妈妈微笑着说道:“刚才接电话的时候,那丫头的第一句开场白就是‘阿姨你好,我叫石尘,是迹天涯的同学。我的学习成绩很好,在我们班能排前三名。’” 听着妈妈的回答,我不自觉地张大了嘴巴。 实难以想象,这句令我的妈妈这种不讲情面的人,都难以拒绝的说辞,竟然出自于那个,给人感觉总是“呆呆木木”的小“闷瓜”之口。 意外之余,更多的却是钦佩。 试问如果是我的话,肯定无法做的比石尘更好。 奇怪的是,她是怎么知道,我的妈妈只会对学习好的孩子没有抵抗力的呢? 正踟蹰间,妈妈再度感慨道:“以后多跟这样的人接触接触还行。看看现在你身边的那些朋友,哪有一个正经人!” 我知道,她最想否定的并不是我的朋友们。 而是我近几年的“人生”。 是那个最近常令妈妈失望的我,连累了他\/她们受贬。 心虽如是想着,我的嘴上却依旧反驳道:“谁说的!我的朋友都个顶个的好!没有他们,你可能都看不到我了!” 听到此话,妈妈的脸色瞬间便沉了下去。愤怒道:“你快他妈的闭嘴吧!没有他们,你也不至于会走到那一步!” 就这样,她将逼得他的儿子“寻短见”的责任,从“早恋”一事,成功转移到了我的朋友们身上。 在她的世界里,所有人都有错。只有她是永远正确。 凡有不好的因果,那种下恶因的那一个,只会是别人! 她永远都没有责任。 我并不想再为此事纠缠,再度闭上了眼睛装死。 妈妈又愤恨地骂了几句,见我始终一言不发后,便拿着电话,回到了自己的屋子,重重地关上了房门。 我睁开眼睛,看着眼前的漆黑。回味着妈妈刚才夸赞石尘时的微笑表情,怔怔的有些出神。 她似乎,已经很久都没有对我表示过认同了。 既然是托石尘的福,我才又得到了久违的“肯定”。 那么作为回报,当随之而来的周末,她再度打来电话,约我去“煤海公园”时,我便很爽快的答应了下来。 对于一个鹤岗人来讲,“煤海公园”四个字,可以说是承载了几代人的童年记忆。 直至现在,那里也是许多孩子们周末休闲的首选。 在我的儿童时期,有一个从来就没有实现过的梦想,那就是在“六一”儿童节的时候,可以被妈妈牵着手,去煤海公园里,过一个愉快的假期。 其实妈妈带我去过那里。 不只是妈妈,还有我的爸爸。 有一张早已泛黄的照片,背景是一个新年主题的冰雕。 在冰雕的前面,是我们一家三口。 我被妈妈抱在怀里,爸爸站在妈妈的右边。 爸爸在笑,我面无表情,妈妈黑着一张脸。 可惜,那时的我,也就几个月大吧。 没能拥有这段,美丽的记忆。 许多年以后,我曾拿着这张照片,问我的妈妈,“你照相的时候,为什么要黑着一张脸?” 妈妈答道:“我刚跟大鬼打完架。他为了哄我,非要带我去公园。那时候你太小了,我不愿意去,怕那么冷的天,会冻到你!结果他不听我的阻拦,抱着你就走,我是被迫着跟来的。再说了,那时候大鬼已经欠了一屁股‘饥荒’,谁有心情陪他逛公园!” 听着妈妈的介绍,我忽然就明白了,为什么照片里的我,会是面无表情的了。 因为,我极有可能,是冻僵了。 现在想想,我没能留下那段记忆,其实也挺好的…… 而当我拥有了记忆以后,也曾在那里过了几次儿童节。 有了堂妹以后,我的爷爷、奶奶,还有老叔、老婶,也会带着堂妹一起去那里玩耍。 作为“配搭”,我自然也可以很“有幸”的跟着。 但终于可以与我的妈妈,一同出现在煤海公园的时候,却已经是三十年后的事情了。 第一百九十八章 背叛 直到赴约之时,我才发现,站在煤海公园入口处等我的,竟然是两个人。 石尘的身旁,还跟着于白。 这难免令我有些尴尬。 毕竟,于白是知道我与小狼的关系的。 而我这种背着小狼赴石尘之约的行为,无异于是在“出轨”。 再凭着于白和小狼之间的“姐妹情深”,这事只要经前者的嘴一传,我在后者的面前,必定百口莫辩。 就在我正“心虚”地想着,要给自己找出一个什么样的合理借口时,于白早已“咋咋呼呼”地对我挥手唤道:“哥,我们在这呢!” 我的心里虽慌,面色却是如常。 故作镇定地点了点头,缓步朝着她俩走去。 尚还有几步之遥时,于白再度兴奋地叫道:“你好了呀哥?” 我一直认为,像“寻短”这种没种的弱者行为,其实还蛮丢人的。因此,我也就没有理会于白的关切,走至她俩的面前后,岔开话题道:“你俩怎么凑一起去了?” 我的眼神虽是看着石尘,却被于白再次抢话道:“你俩都能凑一起去,我俩为什么就不能凑一起?” 听闻此言,我的后背立时便惊出了一身冷汗。“都说纸是包不住火的。可我这明明连点火星都没有呢,怎么就这么快便败露了呢?” 正疑虑间,石尘开口解释道:“是我把她叫来的。你家的电话,也是我跟她要来的。” 我的脑袋不免再度嗡的一声,心中暗叫道:“坏了!我怎么就忘了这俩人的密切关系了呢!在我因为与小狼恋爱,而不再有空搭理于白的时候,便是石尘与其成双入对的!” 心念及此,我索性也不再装了。 侧过头,对于白玩笑道:“你要是不觉得自己太‘亮’了,我不介意你跟着。” 因为是在喜欢自己的人面前,我在行事谈吐上,自然就从容了许多。 “切,我有什么好怕的。反正我早就习惯当电灯泡了!” 此话一出,我不免陷入到了新一轮的尴尬之中。 上次于白当电灯泡时,我身边的人还是小狼呢。 石尘似乎发现了我的囧境,出言解围道:“门票我已经买好了,咱们进去再说吧!” 再怎么从容的行事与谈吐,终归也是表象。与她俩在公园里闲逛的时候,我脑子里徘徊着的,却满是小狼的影子。 之前与老叔他们来的时候,我会想着,如果能将他们,换成是我的爸爸和妈妈该有多好。 如今与这二人漫步于此,我却想着,如果小狼在的话,那就好了…… 煤海公园,鹤岗几代人的“恋爱圣地”,我竟始终没能与小狼来过。 世间最痛苦的事,不是寂寞。 而是身边人,不是心上人。 惯于离别的我,全当这痛苦只是暂时。 有太多人来了,又一去不回。 我的生活,并没有改变什么。 总有新人,胜过旧人。 却不曾想,这痛苦,竟伴随了我的一生。 我喜欢过那么多人,又换过那么多次喜欢。 小狼亦不过如那过往的种种,没什么特别。 我不记得,当时都与石尘聊了些什么。也不确定,那到底算不算是一次成功的约会。 我只知道,我很想小狼。 我更想早点通过石尘的存在,让我可以彻底地忘记小狼。 就像小狼出现时,我忘记了其它的所有人那样。 讽刺的是,使这次约会终止的,却是小狼打来的传呼。 在随便找了一个借口,与她俩告别后,我立刻便跑去给小狼回了电话。 在得知她终于被放了出来,并且能与我见面时,我非但没有开心,反而陷入到了深深的惆怅。 前两天才对石尘说了“我喜欢你”,刚刚还与她约了会。虽说要见面的小狼,才是我心中所想吧,但那种对前者的负罪感,却还是让我有些自责。 我选择了成为渣男,却忘记了要丢掉良心。 因此真与小狼见了面时,我却是心事重重。 面对着她的多次示好,我都选择了避开。 次数多了,小狼的眼中也就没了初见我时的期待。 热恋中的久别重逢,我却不冷不热。 换成是谁,也会心凉半截吧! 看着她那逐渐低落到失望的神情,我好几次都想狠狠地抱住她,坦白我的想念。 可我突然又想到了那句,自己苦苦求来的誓言:“如果我不做对不起你的事,你就永远都不会离开我!” 我已经做对不起你的事了,现在你终于可以离开我了! 如果没有于白的话,或许我可以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 与石尘之间,就算做一个美丽的误会。 毕竟只是一句,药物作用下的,心血来潮的“喜欢”,并不会给她造成多么大的伤害。 可小狼却不一样。 她几次三番的冒死相见,赤裸相对的信任,最后换来的,却是我断崖式的冷漠。 这让我于心何忍? 至于什么“离开了我,小狼就不用再继续受苦了”的奇葩想法,都去你妈的吧! 但既然于白知道了,那么小狼早晚也会知道。 可我又不敢自毁人设地承认过错,只好“将错就错”,对小狼不理到底。 我从没有想到,有朝一日,与心中所爱之人一起,也能变成一种折磨。 我俩见面的地方,是妈妈与老庞的家里。 虽然只有我俩。 但多数时间里,却都是尴尬到无言。 就像两个陌生人那般,面对面地坐在一起,却没有话说,也没事可做。 直到傍晚时分,赶在家里的“主人”回来之前,小狼做出了最后一次,能够与我重归于好的尝试:“咱们唱歌去吧!” “好的。” 我刚答应下来,传呼却再次响起。 “如若方便,请速回电话。于白。” 看着呼机上的留言,我不免有些紧张。 发现了我的异样,小狼好奇地问道:“谁呀?” “过量用药”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的大脑都不太灵光。当初那些信手拈来的“活命”技能,使用起来竟有些吃力。 比如,说谎。 “于白。”我诚实道。 “有事?”小狼问道。 我想起了白天的背叛,下意识道:“没事,不用管她!” 第一百九十九章 左右为难 小狼皱了皱眉,略微思量了一番,规劝道:“这个点给你打传呼,估计是有什么事吧!你还是给她回一个吧!” 听着她的提议,我不免有些愣神。“不愧是姐妹情深啊!这么难得的重逢,她竟还是愿意被人打扰。看来我还是不要想着蒙混过关了,就这样吧,最好的爱,是手放开!” 见我一动不动,也不言语,小狼疑惑道:“你怎么了?” “没什么。我去回电话!” 铃声响了三下,接起来的却是石尘。 初涉“渣男领域”的我,做起“亏心事”来,难免有些生疏。 迎着沙发处,小狼对我投射来的清澈目光;听着电话里,石尘对我呢喃着的温柔细语。我的心里,方寸大乱。 “于白让我问你,晚上还能出来吗?我俩没地方去,想找你待会儿。” 若是换做清醒时的我,一定会明智的选择拒绝。 可当时的我,早已深陷迷惘,左右为难。 见我对着电话的“吭哧瘪肚”模样,小狼不免好奇地过来问询道:“怎么了?出什么事啦?” 说谎技能暂时归零的我,如实答道:“于白没地方去了,想来找咱俩。” 与此同时,电话那边有些失神道:“要是你不方便的话,就算了。” 因为自己淋过雨,所以总想替他人撑伞的我,最受不了的,就是有人示弱。 因为自己是弱者,所以总想替天下间所有的“弱者”做主。 我看着小狼的眼睛,坚决地对着话筒回复道:“那有什么不方便的,我准备唱歌去。喜xxktv,你俩来吧!” 挂掉电话后,小狼问道:“于白那边是两个人吗?还一个是谁呀?” 人一般在逞强之后,都会换来片刻的清醒。我用“迟来”的谎言回复道:“好像是石尘。” 小狼“哦”了一声后,又低下头沉吟了一阵,开口说道:“你给大家留言的那天,我听说石尘也哭的很伤心。” 我心中虽然得意,面上却是平静如常,转移话题道:“我们还是去喜xx吧!” “嗯,你刚才电话里都决定了,还问我干嘛?” 见她虽然应了一句,却无动弹之意,我问道:“我们不现在去吗?” 她回道:“我想再约上闫梦。”顿了顿,又低声说道:“一个人太无聊了。” 当时我没听清,只认为她真的是怕闫梦一个人无聊。 后来我才明白,她应该早有预感,怕的是自己孤单。 时至今日,我已在“夜场”流连二十余载,却再没有遇到过,比那晚更加尴尬的经历了! 除了于白兴奋异常,闫梦事不关己外,我们其余三人,各有各的窘迫。 为了保持“中立”,我远离了人群,独自坐在了角落。 于白和石尘,小狼与闫梦,更是两两并肩。仿佛有一堵无形的墙一般,将那两组人泾渭分明地隔开。 作为主角的我,全程扮演着麦霸的角色,乱点一通,胡唱一气。 不敢与任何人交流。 在这场人生的选择题中,我选择了“空而不答”。 那天的小狼,只唱了一首歌。 那是我逐字逐句教给她的,《后来》。 却在唱到一半时,被于白拿起另一只麦克风,抢着唱了起来。 眼角的余光里,我看见小狼突然转过身,抱住了一旁的闫梦,肩膀阵阵抖动。 我猜到她应该哭了。 我的心也碎了。 犹豫了好半晌后,我还是决定了继续保持沉默。 狼妈打在她脸上的声声清脆,一直在提醒着我,放了吧,忘了吧,我不配! 终章落下,不欢而散。 分别的时候,我也没有送任何人回家。 胡乱地对人群说了句“再见”后,便仓促地逃离了现场。 我后悔了。 若不是妈妈对石尘的夸赞,我一定不会赴这个周末之约。 那句“喜欢”,不过是“梦呓”。 就算是言于心,可我心中想的,明明也是小狼啊! 妈妈那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这样再次改变了我的命运。 一生反叛的我,骨子里竟是那个为社会所唾弃的“妈宝男”。 中国人的“孝道”,代代相传五千年。 古书看得多了,自然画地为牢。 接下来的许多个日夜,我的传呼与家中的电话,再度变得安静。 这刚好给我留足了,深思熟虑的时间。 可当我终于决定要顺从本心时,却发现在我与小狼之间,已经有了一道难以逾越的沟壑。 在我的面前,她不再拥有自信。 我的每首情歌,她不再认为那是为她而唱。 走路时,她不再挽着我的胳膊,更不再与我手牵着手。 我俩不再接吻,更不再有其它亲密的接触。 就算我与石尘之间,那次唱歌以后的下一次联系,已是半年以后的事情了。 在这半年里,我亦如愿的回了读。 虽然小狼与我不再亲密,却还是几乎每节下课,都会来找我。 我知道,她还是爱我的。 只是,没当初那么爱了。 又或者,她还是如当初那般爱我,只是真的被我伤到了。 我不确定到后来,我是否还是爱她。 我只知道,我最想拼命挽回的,其实是她为我奋不顾身时的模样。 我尽力弥补的,是那种被爱的感觉。 我再度陷入到了,深深的苦恋。 却再也得不到,以往那些热情的回应。 可越是得不到,我就越是觉得自己活该。 越是觉得自己活该,我就越是苦苦探求。 我是为了可以与小狼有一个更好的未来,才选择的回读。 却因为回读,失去了与小狼相处的“现在”。 渐渐地,我们没了共同的语言。 为了获得她的在乎,我总会给她讲我在新班级中,是如何受着女孩子们的欢迎。 殊不知,却更加伤害了她那本就所剩无多的安全感。 但凡我要是能够有点自信,就会明白,她如果不爱我,怎么会每晚都与我一道回家? 她如果不爱我,怎么会攒下了几个月的零钱,只为给我买一个价值两千块钱的“斯伯丁”科比签名款篮球,做为生日礼物? 事实上,最让我欲求不满的,是那些“生理”上的距离。 在心理上,我俩从未分开。 第二百章 如果还有时间 我那疯狂成长的身体,以及对那些“医学”里的知识,越发想要亲身尝试的渴望,才是导致我下一次背叛小狼的导火索。 伴随着妈妈蒸蒸日上的事业一起的,是她那越发多起来的远房亲戚。 这些在我们家穷困潦倒的时候,选择销声匿迹的旁支血脉,总会在不经意间,从某个犄角旮旯里蹦出来,给我们的生活添一些“惊喜”。 比如在一中,妈妈就有一个远房表姐,是某个处室的主任。 我在这个学校可以那么的“恣意妄为”,除了大舅与校长关系较好的原因外,也离不开妈妈这个表姐的照顾。 回读的时候,我就被这个“表姐”,安排给了她曾经的一个学生。 那是一个教英语的班主任。 可就算是有着这层关系,我还是从开学第一天起,就明显地感觉到了这位新班主任对我的“不待见”。 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互联网都是有记忆的。” 一个人的行为,以及这些行为所带来的后果,都会伴随你的一生。 就像我在一中的斑斑劣迹,并不会因为我的回读,就被人所遗忘。 虽然我还没有做出过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但只是“不服管教”这一点,就在老师们的口口相传下,被不断地放大。 到了最后,我作为一个学生的人设,已经无限于接近“十恶不赦”! 我以为回读了,就可以重新开始、重回巅峰。 可是我忘了,造成我学习不好的最主要原因,是我的性格。 回读之后,我“桀骜”到了极点。 随便一个老师的哪怕是正确的“训导”,都会换来我的无礼顶撞。 我开始把自己当成了整个世界的主角,仿佛全天下的目光,都在注视着我的一举一动。 我不允许有人当众伤及我的面子。 老师也不可以。 特别是那个,从一开始就戴着有色眼镜看我的班主任。 其实我也有试着去扭转过自己的形象,比如上课很努力的听讲,又比如以普通学生的身份,全权负责筹备全校的公开班会。 尤其是第二个“比如”,若是换做以往,没有给我班长职务,却让我履行班长的义务的话,我是万万不会接受的。 可就算我尽力做到了一切,却始终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 就算我要的很简单——请“平视”我,不要“俯视”我。 也正因此,我也始终没能得到任何一位老师的悉心教导。 作为一个获得者,一个“茶杯”,我却总是把自己放到了一个比知识的传播者,所有的“茶壶”还要高的位置。且不要说人家不肯“倒水”给我。就算是人家一直在源源不断地对我输送着学问,就凭我那自视甚高的位置,也注定会是一无所得。 高中与初中,真的是大有不同。 不是随便说你想学,成绩就会突飞猛进、一路高歌。 或许我确实没有付出与初三那次一样的努力,更没有做到心无旁骛的苦读“圣贤之书”。但至少在上课的时候,我真的做到了全神贯注。也真的保证了每一个课堂上的知识,都做到了及时消化。 可除了我的语文成绩一如既往的鹤立鸡群,尤其是我的作文依旧常常被当做范文逐班展览外,在回读后的第一次期中考试里,我却只考了班级第三十名。 你们都知道,为了这次回读,我究竟付出了什么。 更应该理解,面对如此收获之时,我内心的绝望。 搞笑的是,我的那个从一开始就不是很看得起我的班主任,在念到我的成绩时,还特意将我叫到了讲台旁边,语重心长又无比真诚地对我说道:“你这不是能学明白吗?加油,好好学!你还是可以跟上的!” 我知道,她并没有讥讽我的意思。是发自内心的,为我取得了这样“优异”的成绩而感到欣慰。 可我那越发难看的脸色,一定会被她当成了不识好歹吧! 难道我放弃了“生命”,远离了爱情,选择了回读,就只是为了“可以跟上”吗? 更为讽刺的是,我心中那个向来刻薄的妈妈,竟没有笑话我的考试结果也就罢了,甚至还将单位里的电脑给搬了回来,作为对我“好好学习”的奖励。 我终于实现了我的“梦寐以求”,却不是因为考了第一。 自嘲之余,看着这个“迟来”的礼物,我还是礼貌地对妈妈回以了一个“感激”的微笑。 其实,我还是蛮喜欢我的新班级的。 虽然班里男孩子们,都怂了些。但大事小情,都愿意服从我的意愿。 虽然班里的女孩子们,漂亮的不多。但也都愿意在球场边为我欢呼。 在这里,我又一次找到了,以我为中心的感觉。 只可惜,我却再找不回那份在十八班时的热忱。 在这里,我还在全班同学的强烈要求下,借用张雨生所着那首《大海》的旋律,为这个新的班级,写下了一首独属于我们的“班歌”。 “如果还有时间,我想见一见你。 轻轻轻抚你脸,感受你的鼻息。 不问过往从前,只要此刻在一起。 谁管未来会去哪里? 守在彼此身边,看那人群来去。 忙忙碌碌只愿,此生无所顾忌。 想要一劳永逸,却不知谈何容易。 幡然醒悟,人已老去。 如果拼搏一生,只为拥有所爱。 那不就是我们现在? 如果虚度一生,你仍在我身边,又何惧风烛残年? 如果相爱一生,只是痴人说梦,空活百年谁又稀罕? 纵使前路漫漫,纵使荆棘密布。 这一生,就牵着你手!” 使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这篇与学习的“主旋律”极不相符的消极歌词,竟然还受到了我那个班主任的高度赞扬。 到底是个刚毕业的年轻人,二十五、六岁的“老少女”,正是初识遗憾的年纪吗? 又或者,是歌词里那个只要红颜不要江山的大男孩,吻合了她的心中所愿,此生所盼吧! 直到某一日,我在我们城市的“迪厅”中,偶遇了我的班主任之时,心中的疑惑,才终于得到了解答。 第二百零一章 热血 我看到了舞池中央的她,那随着动感的节奏,不断摇曳的身姿;还看到了她那不再盘着的及腰长发,在闪烁的镭射灯光下,不断飘忽的斑驳“魅影”。 那“三尺讲台”,是她的选择。 这绮丽舞台,亦是她的选择。 前者,只是她的职业。 这里,才是她的青春。 “老师”,虽是一个不同寻常的角色。 可我们在用“老师”的固有标准,对她提出要求的同时。却总是忘了,她首先应是一个女人,然后一定是谁的姑娘,或者是谁恋人与妈妈。 最后,才是我们的老师。 “妈妈”也一样。 我总是用那些光辉的“母亲”形象,去要求她,去心安理得地索取。却总是忘了,在当“妈妈”之前,她首先是一个正常的人。 一个正常人该有的喜怒哀乐,她自然一样也不少。 我们总是试着用那些对我们有利的道德规范,来约束别人。却总是忘了,要用“完整”的眼光,去看待每一个人。 那些所谓的“职业道德”,若真的是合乎情理的话,也就不需要三令五申了,不是吗? 可惜,我知道这个道理的时候,还是晚了些。 在面对我的妈妈时,还总是会忽视掉她在“遇到”我之前的人生。仅是从我俩“相识”的那一刻起,便用书上写的那些“妈妈”们的样子,对她抱有了许多不切实际的要求与幻想。 人呐,互相之间还是要多一些理解与接受,少一些刻薄与所求。 原谅自己与他人的不完美,接受这个世界的庸俗。 跳舞的这个人,不可能只是我的班主任。 就像我的妈妈,也不可能只是我的“妈妈”。 “她们”,在她们的世界里,是唯一的主角。 就像我在我的世界里,是唯一的皇帝一样。 当然,想透这些时,我已人到中年。 当时的我,仍在苦苦寻觅着,自己人生的依托。 那天,在明知自己不该出现的地方,碰到了我没想到会出现在那里的班主任时,我选择了转身就逃。 她的青春已然在这里绽放,我的青春也只好去“它处”躲藏。 那时的我,应该算是一个祸害吧。 回读时,我不止是一个人。 在我的软磨硬泡、威逼利诱下,丁祥与吴鑫二人,最终选择了与我一起。 无数人的人生轨迹,因此而改变。 我们分属于三个班级,这让我开局就有了王炸。 来自我身上的,那些被老师们所唾弃的“传说”,经丁祥与吴鑫之口,转述到他们的新班级之后,却获得了那些学生们的高度推崇与“尊重”。 也就是说,新一届高一才刚一开学,我直接就拥有了整整三个班级的迷弟。 而几乎被全校初、高中两个学部,近万名同学所集体津津乐道的,便是“校园太子党”头目刘荣,是如何变成了我的“大侄子”的整个过程。 如果好好学习的目的,只是为了成为人上人的话。当我还没有学习,便已经有了作为“人上人”的感觉时,“学习”一事,似乎已不那么重要。 特别是,在我拿到了那个仅仅是第“三十名”的学习成绩时,更是对回读的意义,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人总会倾向于,把时间花在那些可以让自己有“获得感”的地方。 在随之而来的一次球场斗殴中,我便获得了那个,最终陪伴了我一生的绰号——单挑王! 背负起这个“名号”后,我终于选择了一条,与学习截然相反的路。 那时候的一中,只在乎文化课的教学。至于什么体育课,多数都是由几个班凑一起混上。 所谓的体育老师,也不过是负责集个合,点个名而已。 这还算负责任的。 更多的情况是,体育老师可能连面都不会露一下。 在某一节老师没有露面的体育课上,隔壁班主动邀请了一同上课的我们,来一场友谊足球赛。 青春与热血,从来就是孪生兄弟。 特别是在挥汗如雨的运动场上,男孩子们之间的摩擦,更是在所难免。 上了高中以后的翘课时光里,网吧早已不再是我的首选。 取而代之的,是篮球与足球。 换句话说,别人学习的时候,我在运动。 在那些人的成绩超过我的同时,我的身体素质也远远的超过了他们。 作为一个“前锋”,还是一个回读的,原“高年级”前锋,我在隔壁班那稀松的后防线上,可谓是予取予求。 足球不比篮球,得分并不容易。 即便如此,我还是在踢了不到半场的时间后,便独中两元。 就在我踌躇满志地朝着人生当中第一个“帽子戏法”发起冲锋之时,却没防备我早已成了隔壁班的“众矢之的”。 直到连续被人恶意放倒两次以后,我才感受到了场中的火药意味。 正值骄横的岁月里,我又哪里会怕? 甚至在我的心中,对于一切冲突的发生,还很“求之不得”。 但被人放倒后的“恼羞成怒”,肯定是不可取的。 作为一名典型的“中国人”,我虽然不会“开第一枪”。 但不代表,我没有枪。 恰恰相反,我手里藏着的,是他妈的“原子弹”! “小b崽子们,你们最好是有种,动作能够再激烈些!” 这样想着,我便故意放慢了盘带的速度,非要等到被多人包夹之后,再将球狠狠地踢向对方其中一个人,制造出界机会。 玩“阴”的,这帮孩子们还是略显稚嫩。 果然,才这样玩了不过两个回合后,对面便开启了“脏话模式”。 早有准备的我,并不搭话,直接欺身过去,对着那第一个开口之人的面门,就是一记直拳。 估计那人长这么大,也是第一次经历如此架势。在他的认知里,哪里会有连话都不说一句,便直接动手的人呢? 一击已中,那人直接愣在了原地。一如当初那个被“八大天王之首”飞踹的我一样,懵逼了。 看着手捂面门、呆若木鸡的对手,我以为胜负已分。正觉不过瘾之时,又在一片吵嚷声中,赫然发现,真正的战斗,才刚刚开始。 第二百零二章 单挑王 我寻着叫骂声望去,就见球场各处都有人在朝着我这里涌来。这其中,竟还包括了场边的“看客”。 本还吓的有些发傻的隔壁班其它几名“后卫”们,见有声援之势,立时便有了精神,叫嚣着对我推搡起来。 尚未摸清局面的我,一时间被推的是连连后退。 站立不稳间,有好几次还都险些跌倒。 可早已“久经沙场”的我,远非当初那个只懂狐假虎威的自己可比。 纵使是面对这种明显不利于自己的局势时,我亦可以应对如常。 只是可怜了那第一位被我攻击的孩子。 他也被这周围的吵嚷所吸引,左右张望着。 在终于确定涌来的都是自己的同学后,又见我这边正被他的队友们推搡,立刻就重新拾起刚刚被我一拳打散的信心,雀跃着朝我袭来。 他的两位队友,一看就是“街斗新手”。不趁势一拥而上也就罢了,竟还为那位“复仇者”,腾出了一片与我“单挑”的空间。 已有准备的我,哪里会错过这次机会?瞅准时机,微一侧身,轻易地躲过了他那从“发动”前便高举的拳头。伸出双手,抓着他的衣领,借着他跑来的惯性,朝着身后轻轻一拽,脚下再随便一“绊”,那人便被我迎面摔倒在地。 等我又欲去“解决掉”他那两名再次化身为“看客”的队友时,身边却早已被人群围满。 群架打的多了,我还总结出一个真理,那就是永远都不要让自己摔倒。 想要在这种以少打多的战斗中,立于不败,不仅要保持住一股疯劲儿,更要对每一个胆敢靠近自己的人,“痛下杀手”才行! 与此同时,切记一定不要分心去顾及自己的伤势。 大家都是赤手空拳,再伤又能伤到哪去? 我的打法,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逮到一个猛揍,只要他能站着,你就能借着他的身体保持平衡。什么时候他倒了,你就换下一个继续。” 战斗的持续时间虽然不长,我却实实在在的打爽了。 用我的一个叫做孟龙的同学原话说就是:“我们还不知道咋回事呢,就看他们班一群人把你围上了。等我们想去拉架的时候,发现局面又变成了你一个人在追着一群人跑。最可怕的是,地上还被你打躺下了三个!” 在职业拳击比赛里,关于一个回合只有三分钟的设定,还是有着一定道理的。 我才追出没几步,便觉两眼发黑,腿肚子发软,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喘起了粗气。 那群人又跑了一段后,虽是变慢了行进的速度,却仍不敢彻底停下来。一边朝教学楼移动着,一边还时不时地回头朝我这里观望。在与我的眼神对视的刹那,又忙触电般地扭过头去,用适当变快的迈步频率,示意着对我的“恐惧”。 当小龙陪我去水房清洗我那满身的血迹时,才发现我的身上,竟无一处伤口。 我不禁感慨道:“我屮!那我这身上的血,都是哪来的?” 小龙难掩崇拜地回答道:“那你得去问地上躺着的那三个倒霉蛋去。” 我笑了笑,最后接起一捧水,抹了把脸。啐了一口,鄙夷道:“咱班这些人可是真怂啊!一个都没上!” 我又看了看面色有些尴尬的小龙,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便朝水房外走去。 在我的心里,这事儿远没有完!我必须去上一届“摇”点人来,找一找这被“围殴”的场子! 他应是原地愣了一会儿,半晌才追上了我,似是夸赞,又似是解释道:“谁敢去帮忙啊,你当时已经‘杀疯了’!估计就是去了,也得被你误伤吧!” 我再度笑了笑,不置可否。 所谓的开局“王炸”,那也是后来才有的事。 当时的我,真正的根基还是在上一届。 说来也是搞笑,我能说服丁祥与吴鑫陪我一起回读。可每到需要打架的时候,我却怎么都想不到他俩。 或许我的内心中,还是觉得他俩有些不太靠谱吧。 其实吴鑫还是蛮靠谱的,有事可能真的会上。 至于丁祥,让他打着我的旗号招摇撞骗还行。遇有大事,他特么的只会跑得比兔子还快! 在随我一同去“摇人”的路上,“解释”过后便一直保持着沉默的小龙,突然呢又喃了一句:“你简直就是传说中的‘单挑王’啊!” 成长至今,我有过许多绰号。 却唯有“单挑王”三个字,甚得吾意。 只因这三个字,包含了一个大男孩儿对力量的全部幻想。 作为这个“名号”的拥有者,我的虚荣心更是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我第一个“摇”的人,是罗宁。 刘荣事件后,他变成了我最虔诚的拥趸。 随后,我又依次叫上了一切我所能动用的“资源”,前前后后、浩浩荡荡的共计30余人,在约定好的中午放学时间,齐聚我所在的楼层,直接堵住了隔壁班的前后门。 对于学生们来说,放学的铃声,与战场上的冲锋号无异。 仅凭前后十几个人,又哪里能真的堵住那如潮涌的人群? 而且凭我当时已近四百度的近视,踢球时又没戴眼镜,根本就记不住参与围殴我的人群中,具体都有哪些。 只得每出来一个人,就抓着他的脖领子,问上一句:“踢球的时候,有没有你?” 神奇的是,回答竟千篇一律。 “没有。”,“我没上体育课。”,“没有我,我不会踢球。” 看着越发空荡的班级,罗宁在一旁鼓动道:“别跟他们那么多废话了!直接冲进去,见一个揍一个!” 说实话,我还是有些怕的。 毕竟才刚回读不久,没有取得设想中的成绩也就罢了,若是在惹出一些大的乱子,惊动了学校的话,少不了又要被我的妈妈臭骂一通。 可折腾出这么大的阵仗,我也不好草率收场。 忐忑之余,碍于面子,我还是硬着头皮走进了那个班级。 对着仍坐在椅子上的男生们,逐个地拍着他们的脸问道:“认识我是谁不?当时有没有你的事?” 第二百零三章 今日说法 听着那一声声“不认识,没我事”的回答,我恍然有种进了“羊圈”的错觉。 看着这群“乖巧”的“绵羊”,我的怒意尽消。 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无趣。 我这个人有个毛病,硬碰硬的我从来不怂。最怕的,反而是人家说了软话。 到了最后,竟无一人再敢抬头,哪怕只是偷偷看我一眼。 去上一届“摇”人的时候,我还曾特意去到小狼的面前晃悠了一圈。只为指着身上的斑斑血迹,对她炫耀上一句:“我刚才一个人单挑了一支足球队的人。看见这些血没?都是别人的!” 她关切地对我打量一番后,含笑问道:“一支足球队,是几个人?” 早有我身后的小龙,抢先替我回答道:“十一个!” 小狼赞叹道:“帅!”含情脉脉间,又好奇道:“那你来干嘛了?” 正为她口中的“帅”字,洋洋得意的我,听有此问,郑重回道:“那我哪能这么轻易就放过他们?我上这‘摇人’来了。得好好让那帮新生们,感受一下来自于高年级大哥哥们的‘温暖’!” 小狼点了点头,赞同道:“对,好好教育教育他们!” 因为纠集了许多“好友”替我出头,当天午休的时候,我也就没有和小狼一起吃饭。而是与罗宁等关系较亲密的几人,凑在一起厮混了一晌。 到了下午第一节课的课间,我正可惜于那些“小绵羊”们,没有给我教育他们的机会时,坐在近门处的同学,说有人找我。 我以为会是小狼,因此含笑而出。 没成想站在门口的,竟是隔壁班那第一个被我揍的“倒霉蛋”。 近视的我,虽记不太清他的面容,可那身衣服我还是记得的。 我见是他,那本是用来迎接“所爱”的笑容,立时便僵在了脸上。换上一副“杀人”的眼神,紧握拳头,咬牙问道:“怎地?中午没抓到你,自己送上门来了?要约架吗?” 那人满脸堆笑,凑身过来,轻声道:“我是来和你道歉的,对不起!你要还是心里觉得不舒服,就再打我一顿吧!别再找我同学的麻烦了!” 又是一个“新”的秋末,东北再次进入到了日短夜长的季节。 才不过下午二、三点钟,太阳便已经有了“西下”的意味。 借着朦胧的日光,我看到那小子的脸上,隐约还有些臃肿。 我知道,这必是我上午的“杰作”。 再看到那双“诚挚”的眼神时,我的心一下就软了下来。 “你小子也还算是有担当。那为啥中午跑的那么快?我都没抓到你?” 听到此问,他的表情有些尴尬。支吾一番后,回答道:“我体育课都没上完,就请假回去了。”他抬起手,揉了揉自己的脑袋,自嘲一笑。感慨道:“我现在还有些迷糊呢。” “哈哈哈哈!”我的心情忽然大好,双拳亦不再紧握。大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承诺”道:“行,今天就这么地吧!以后有什么事,随时找我。我叫迹天涯!” 他亦微笑着回道:“我知道你。” 此话一出,我竟有些失落。心下想道:“我屮,看来我的名气还是不够大啊!知道我,还他妈的敢围殴我?” 见我表情有些怪异,他连忙补充道:“我只是知道‘迹天涯’这个名字而已。今天才第一次将这个名字,与‘主人’对上号!” 听闻此言,我方才释怀道:“嗯,对上了就好!以后咱就算是哥们了,有事叫我!” 他点了点头,还要说些什么,又朝我的身后望了望,犹豫了一下,告辞道:“我先回去啦!有人找你!”说罢,便转身“闪回”了自己的班级。 我忙回头看去,就见到了小狼淡然的表情。 自从“石尘”事件后,她大多数时间里的表情,都是如此的“淡漠”。 只有我干出一些特别“帅气”的事情时,她才会“由衷”地赞美几句。 随后,又会“面如平湖”。 我是一个热情似火的人,自然不爽于此。 可毕竟“自作自受”,除了变着花样的取悦于她外,我也不好多说什么。 我先开口道:“我正要去找你呢!” 她皱眉道:“等你去找我,早都上课了个屁的了!” 我陪笑道:“这不是有事耽搁了嘛。” 她问道:“那人是谁呀?你那事最后怎么处理了?我听说你中午叫了一大帮人过来。本来我也想跟着的。可又怕你不方便,就没来。” 我叹息一声,回答道:“别提了,对面那群怂包!关键时刻没一个敢叫号的,就没打起来!刚才那人也是来道歉的。我跟他说算了,就这么地吧!” 听闻此言,她立刻就火了。斥责道:“那咋能算了呢?道歉就完事了啊?我要是你,上去咔咔就一顿大嘴巴子!惯得臭毛病!” 相识近半年时间,那还是我第一次见她“发火”。 虽然我始终没能理解,促使她的情绪如此激动的“点”,到底在哪里。 正是因为不理解,我忽然觉得她有些陌生。 或者说,我第一次意识到了我俩的不同。 小狼“口里”的她,与我所认为的,那个骨子里最真实的她,判若两人。 我爱的,是骨子里那个善良、义气的她。 而她的言语中,却总是要表现出一副泼辣且不讲理的样子。 这让我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看走了眼? 待她说够了,我才解释道:“你是没看见那小子被我揍的惨样。再说人家都道歉了,就这么地吧!不然还能咋办?” 她仍旧不依不饶道:“反正不能就这么算了!你还是太仁慈了!” 都说“家有贤妻,男人不做横事。” 就在我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还能看到小狼的“朋友圈”里,晒的全是孩子。 我不确定,这算不算是“贤妻”的表现之一。 我只是非常好奇,如果我果真娶了她的话,会不会因为她的某次“怂恿”,不小心就上了“今日说法”? 第二百零四章 姐妹情深 与妈妈相处的日子里,我学到了一个真理:当女人不讲理的时候,你只要闭嘴就好了。谈是谈不出任何结果的。 既然不打算就“为什么要轻易放过对方”的事,继续与小狼展开“辩论”。我便只有默默地送她回到班级,终止了此次为期十分钟的“约会”。 自从有了电脑以后,我已经很少再去网吧了。 家里什么都有的话,没有哪个孩子还愿意冒险去外边寻觅。 毕竟刚创造了有史以来的“最佳战绩”,我还是忍不住逢人便炫耀一番。 在与闫梦从qq上聊及此事时,我还特意吐槽了一下小狼的态度。 闫梦当时的回复是:“我懂你的心思,‘得饶人处且饶人’嘛!我妹妹还是太小孩子气了,她不会理解这个道理的。”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我吐槽的时候,确实是在为小狼不懂我而有些抱怨。可真的听到闫梦对她的否定时,我的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 因为小狼家里的电脑,经常被狼妈占用,因此我俩并没有因为网络而变得联系紧密。反倒是我与闫梦之间,因为方便了沟通,而越发的熟络起来。 对于这位与我相比,无论从哪方面讲,都是一个“过来人”的“知心大姐”,我很快便对其知无不言。 甚至有许多搞不懂的,关乎“女人”的“医学”问题,我都会毫不避讳地向她请教一、二。 对于我这个好学的弟弟,她也都尽量讲述的非常“科学具体”。诸如“大家都是第一次的时候,应该是什么感觉。”这样的问题,我们也都有涉猎。 而彼此的感情生活,更是我们经常分享的话题之一。 当吴鑫用无声的“拒绝”,对她表明了“心意”后,闫梦也就果断地与他划清了界限。 可峰回路转间,她竟然又开始打起了王宇的主意。 这让我对她很是佩服。 毕竟当时的我,很难想象这个画面。就是说如果刚和“弟弟”发生过亲密关系的话,怎么就能大方的又开始倒追起“哥哥”了呢? 用闫梦的原话,是这样解释的:“其实我不喜欢吴鑫的性格,太柔弱了,也就是长得帅一点而已。玩一玩还可以,谈恋爱不行!我所追求的,是那种被征服的感觉。王宇那种爷们的脾气,最让我着迷!我一定要拿下他!” 据我所知,王宇一直就没有给过闫梦机会。还白从她那里拿走了好几盒“白沙银世纪”。 我的这个“三哥”,谈恋爱确实有一套。 我虽然羡慕,但却效仿不来。 像我这种痴情的人,只配当“护花使者”。 当那些“花儿”们,在“辣手摧花者”们的身下“绽放”之时,我就只能是在门口站岗的那一伙儿人。 与小狼失去联系的时候,闫梦就是我的“树洞”。 我会把对小狼的所有思念,全都讲与闫梦去听。 事实上,我只是想借她之口,替我将爱意转述。 虽然我从未明说。 但我总觉得,聪明如闫梦,应该早就猜到了我的目的才对。 她或许是猜到了,只是她一直就没说。 自始至终,一个字都没有对小狼提过。 我只是实在,但不是傻子。 我开始怀疑起闫梦的复杂。 尤其是她越来越多地与我诉说起,小狼的诸多“不好”之时,我忽然就感觉单纯的小狼,应该远离这种人才对。 我小姨家那个姐姐,也在一中就读。 她原就比我高一届。 我回读之后,她就高了我两届。 她有一个朋友,与回读前的闫梦,是同班同学。 当我逐渐成为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后,小狼与我的关系,也就人尽皆知了。 当姐姐的那个朋友,好几次见到小狼与闫梦之间,互相挽着胳膊的亲密举动后,曾经很认真地对我的姐姐规劝道:“你跟你弟弟说一声,让他对象别总跟那个叫闫梦的在一起玩了。那姑娘可不简单!上一个跟她走的很近的同学,到现在还在北京没回来呢!听说被闫梦‘卖’给了一个社会大哥当情人去了!” 当我的姐姐向我转述此事时,我虽不置可否,但也记在了心里。 但我真的找到机会,婉转的与小狼表达了此意时,小狼非常不高兴的对我反驳道:“她是我的姐妹!我不许你那么说她!也不许别人说她!别人怎么说我也不管,只要我觉得她好就行了!” 她都“怼”我到这个地步了,我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是心有不甘之余,我又决定曝光我与闫梦的聊天记录。里边有很多涉及到别人隐私的东西,我也都酌情删掉了。只是其中涉及到我与闫梦聊过的,关于小狼的话题,我是只字未漏。 可惜,小狼竟未细看。再然后,此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事后多年,我又与她聊及此事,小狼说:“当时我还是太单纯了。你曝光聊天记录的时候,闫梦曾紧张兮兮地找到过我,问我看没看你俩的聊天记录。我说‘太长了,我哪有功夫去看!’她听到之后,特别开心地拉起我的手说,‘我就知道你不会看的!迹天涯那人心思太重了!不适合和咱做朋友!’” 听有此言,我他妈的立刻就有一万只“草泥马”,自心中奔腾而过。亏我还将闫梦当成了“树洞”!不说过我的好话也就算了!想不到她特么的竟然还会在小狼的耳边,嚼我的舌根子! 难怪有那么一段时间里,小狼与我的关系会急转直下呢! 我忽然回忆起,闫梦也曾无数次地与我说过小狼的坏话。只是我都当成是姐妹情深的掏心掏肺而已,并未多想。 直到我的姐姐提醒我那件事情之后,我才开始对闫梦有些提防的。 至于那件事情的始末,我也从闫梦的口中,听到过另外的版本。 闫梦刚上高中时,有一个十分要好的同学,比她还大一岁。与和小狼在一起时一样,闫梦与那位同学也以“姐妹”相称。 不同的是,那时闫梦所扮演的身份,是“妹妹”。 第二百零五章 纯白 因为大同小异的家庭原因,闫梦的青春期亦是异常的叛逆,经常会离家出走。和她那个初恋男友分手以后,再无处可去时,她便会在她的那个姐姐家藏身。 后来,因为与家里的一次剧烈争吵,闫梦决定远赴北京。为此,她还拉上了她的那个姐姐。 用她的原话说是:“我的姐姐不放心我,决定跟我一起走!” 结果到了北京以后,她俩很快便花光了身上的钱。寸步难行之余,她的姐姐曾很认真地问她说:“我们回去吗?” 闫梦很坚决地回答道:“不回!” 当晚,她的姐姐就把自己“卖”了。 据闫梦说,她的姐姐,是她此生见过的,最漂亮的女生!是一个女神般的人物! 她说:“那天晚上,我就在隔壁的床上,蒙着头躺着。姐姐那张床上发生的所有事情,我都听的一清二楚,包括姐姐那撕心裂肺的喊叫声。就在我快要吓死的时候,那边停止了‘折腾’。我以为一切终于结束了,小心翼翼地探出头来。就看见那个男人不着片缕,正从姐姐的床上下来。探过身子,伸手就要掀我的被子。我大气都不敢喘一下,想着怎么才能逃离魔爪的时候,姐姐拉住了他。说道,‘我妹还小,放过她吧。你可以冲我来。’” 故事讲到这里后,闫梦沉默了很久。 讽刺的是,听着这个本质应是“悲伤”的故事,我的脑子里想的却全是那些“香艳”的桥段。 怜悯之心是有的,但惜远没有“欲望”来的强烈。 缓了有一阵,我试着在qq里继续问道:“后来呢?” 她回道:“后来没几天,我的父母就跑到北京并找到了我,把我给抓了回来。而我的姐姐,应该是永远地留在了那里。” “那她现在在那边干嘛呢?你们还有联系吗?”我问道。 “前阵子子还偶尔在网上聊聊天。最近她比较忙,一直就没再联系过了。听说她一开始跟的那个‘大哥’,要把她送给另外一个更牛一些的‘大佬’。估计是刚和那个‘大佬’在一起,没什么时间上网了吧。” 话题就此终止,我却无限遐想。 若是现在,我会想她的父母要怎么办? 而当时,我想的却是,我要是那个“大佬”该有多好。那样就也会有人,主动将某位“女神”送到我的床上了! 我忘了闫梦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再起“好作用”的。 使我最记忆犹新的,是我与小狼的一次久违的“私密”约会。 因为种种原因,我俩已经好久都没有机会,可以在一个“有床”的房间里独处。 那个周末,我的家中无人,她又刚好有空。那也是难得的一次,重新“拉近”我俩关系的机会。 可惜小狼有个“毛病”,每次来找我时,总喜欢带个“灯泡”。 我“回读”之后,难免与她分隔“两地”。 因此她也有了的更多的时间,可以与“朋友”们相处。 闫梦就是其中的一个。 就连这次与我见面时,小狼竟也把她带在了身边。 虽然为了与我更好的“互动”,她还是将闫梦支到了网吧。 但每当我俩的嘴快要亲到一起时,闫梦准会打来传呼。一连十、七八次,都是这样! 就仿佛是我最后一次在小狼家中的情景再现一般。只是那个“异常固执”的亲戚,变成了“莫名其妙”的闫梦。 蛮好的一次约会,就这样草草收场。 直到现在我也想不通,闫梦这样做的目的,到底是啥? 可想要努力拆散我与小狼的,却不止是她。 还有于白。 小狼当时两个最好的“姐妹”,似乎根本就不想她得到幸福! 我一直与闫梦和于白维持着良好的关系,本就是看在小狼的面子。 特别是于白,一口一个“哥”,两口一个“姐”的叫着,让我发自内心的,拿她当成了妹妹看待。 有一次,临近过年的时候,我攒下了好多烟花。想要在小狼家的楼下,放给她看。 可那么晚了,我又不敢给她的家里打电话。 因为是临时起意,我又怕她看不到,甚至干脆不知道。 思来想去,我聪明地决定将此事告诉给于白。以便借她之口,将这个浪漫行为,转述给小狼知晓。 却没料到,被于白一说,这件事就成了这个样子:“我哥昨天晚上放烟花了!是一边给我打着电话,一边放的。特别漂亮!燃放地点是你家楼下,你看见了吗?” 许多年之后,当我从小狼口中得知此事时,真的是有苦难言! 可我也明白了,为何当初我满心欢喜地与小狼就此事“邀功”时,她会冷冷地说了句:“漂亮吗?我没看到!有人看到了就行呗!” 但我并没有因此而灰心,反而再度动起了脑筋。很快,便为下一次的“浪漫”行为,埋下了伏笔。 那是一场很大的雪。 晚上十点多钟,路上行人稀少。 我很喜欢在初下雪时的晚上,出来游荡。 因为那时的雪,还是白的。尚未被人类的足迹“玷污”。 东北的雪,很大。 不出一个小时,就足以在地面铺上了厚厚的一层。 所以,下雪的那个晚上,我并没有在小狼家的楼下等得太久,便等够了充足的“染料”,用以作画。 我忘了自己究竟“画”了多久,才成功在她家楼下的那一大片空地上,画了一颗好大的“心”。 不止是“心”。 我还画了一支长长地“箭羽”,穿过了那颗“纯白”。 “作画”期间,还有一个小的插曲。 在小狼隔壁的单元,还住着一个女生。我正醉心于创作之时,不知她何时来到了我的身边,驻足观看。 直到我发现了这位热心“观众”时,她的小脸早已冻的通红。 眼神交汇的刹那,我也没有太过在意,略一休息后,便转过身,继续完成着自己的“作品”。 “她或许是在等着某个人吧。而恰好她等人的地方,与我的‘画室’重合了!” 我正这样想着,就听身后的那个女孩,轻声说道:“你好。” 第二百零六章 感动天地 那女孩儿的声音很小。 所以一开始时,我并没有理会。 全当是自己的幻听。 直到我又听见了,一连串明显是“有意”的轻咳,和再一句加重了语气的搭讪:“同学,你好!” 我回过头,手里还握着那根从妈妈的家里带出来的,已被当成“画笔”使用的拖把棍。 面对着一个外表“玲珑”的少女,我当然是没什么“警惕”之意的。自觉那拎着棍棒的样子,多少有些不妥。遂弯腰将其放倒在一旁,又直起身子问道:“你在和我说话吗?” 她浅笑一下,左右看了看,佯装认真道:“这里还有别人吗?” 虽然明知是句玩笑,但在这几近凌晨的“雪夜”,配合着这诡异的氛围,我多少还是有些脊背发凉。 她没有理会我的默然,而是拉开了羽绒服的拉锁,从怀里掏出了一个红色“小罐”,递到了我的面前,轻声道:“给你,本来是热的。现在有些凉了。不过还有些温,也能趁热喝。” 借着单元门外的“长明灯”,我依稀看清了那个小红罐体上,写着大大的“旺仔”两个字。所以,就算她的表述稍显混乱,我还是瞬间就懂得了她的善意。 含笑说了声“谢谢”后,便接过了那瓶“温暖”。 忽觉指尖传来一丝“异样”。 再定睛去看时,便又发现了一张纸条,被一小块透明胶带,粘在了罐体上。 等我再度抬头时,那女孩儿早已扭头跑回去了。 看着楼道里逐次亮起的声控灯,我猜她大概住在七、八楼的样子。 “上次在楼下放烟花的那个人,也是你吧!被你喜欢的那个女孩,真的好幸运!加油哦!祝福你们!牛奶烫过了!趁热喝吧!” 东北冬天的寒冷,难以细述。 那瓶旺仔牛奶,在我接手的瞬间,便已冰凉。 但并不影响,它还是很甜。 我从来就不喜欢甜味的牛奶。 直到现在也是。 只有那天,是个例外。 那瓶牛奶,让我明白了,凡事只要用心去做,总会有好的回应。 就算回应你的,或许不是那个你在等的人。 但总有“无心插柳”。 三十年来,这份陌生的抚慰,始终在我的心上,留有“余温”。 可惜,小狼看见那颗“心”后的反应,却仍是平平。 2005年12月9日,我离开了鹤岗。 大概两年之后,有一首叫做《感动天感动地》的网络歌曲,曾经大火了一阵。 从不“媚俗”的我,更是经常哼唱。 当时,我刚好结交了一位“职业音乐人”,偶然间听到我唱这空洞白话的歌词后,鄙夷地挤兑道:“天涯,大家都说你是一个欣赏水平挺高的人啊!怎么能喜欢这种口水歌呢?” 我没有搭理他那不带恶意的玩笑,而是提高了声音,卖力地吼完这首歌的全部高潮后,故作高深地反问道:“你知道鲁迅的《呐喊》吗?” 他愣了愣,虽不明所以。但见我问的认真,只好点头答道:“知道啊,怎么了?” 我微微一笑,不再理他。 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高声唱起了这首歌的下一段循环: “以为自己不再去想你, 保持不被刺痛的距离。 就算早已忘了我自己, 却还想要知道你的消息。 我感动天! 感动地! 怎么感动不了你! 明明知道,没有结局。 却还死心塌地! 我感动天! 感动地! 怎么感动不了你! 总相信爱情会有奇迹, 都是我骗自己!” 我唱的投入,他也听得认真。 唱罢,我点了一根烟。在随后吐出的“雾气”中,又缓缓说道:“什么时候你能够体会痛彻心扉的爱了,就会大火了吧!” 见他若有所思,我亦不做打扰。 起身离开,没有告别。 又过了两年,一首《想你的夜》,横空出世。 虽然那时的我俩,早已不再联系。 但我知道,这哥们,终于“悟了”! 回到“作画”时的我,只当小狼的“铁石心肠”,是对我的“爱意消融”所致。又处于人生最浮躁的年纪,想着既然再怎么“精诚所至”,也难等到“金石为开”的那天,便也渐渐地心生“退意”。 殊不知,我俩的结局,从我决定回读的那天起,便已注定。 青涩的爱情,风雨尚且难经。 更何况,人为的距离? 扪心自问,初始的我,并不爱她。 是太多的“阴差阳错”与她的“勇敢”,才使我们有了故事。 是“背叛”后的负罪感,与她对我“骤变”的态度,才让我有了那许多不甘心的“执着”。 太多没有正向“回应”的日子里,我就拼命地想着这些理由,劝自己放手。 可每次看到她,我又都会有去狠狠抱着她的冲动。 但冲动,只是冲动。 我还是被动的等着,她的再次主动。 我的童年经历,让我只要被人拒绝过一次,便会放弃努力。 对待小狼,我越是深爱,反而越是克制。再怎么是一团易燃易爆品,也是需要“点点火星”,才能引燃啊! 若是一味地冷冷处理,我也会随着环境的温度一起,变为“寒冰”! 那个送“温暖”的女孩儿,才刚走没多久,我忽然觉得有些寂寞。 到底是什么,让我搞丢了幸福? 为什么连一个陌生人都可以有空“陪”我,小狼却只能在楼上待着,甚至都不知道我在做什么? 看着她那漆黑的窗户,我寂寞的感受更浓。 将所有的“相识”,在脑海中翻找一遍后,我却只想到了一个人,或许可以在这个时间出来,与我作伴。 那就是“吴鑫”。 当然,这哥们也没有令我失望。 他家住新鹤c区,与小狼住的b区,只有步行五分钟的距离。 没多一会儿,我便听到了熟悉的叫骂:“我屮,大哥你可真他妈的有才!这大半夜的不好好在家睡觉,你喊我出来陪你堆雪人!” 看着越发靠近的身影,听着他满腹的牢骚,我却是满脸堆笑。 一步之遥,四目相对。 我开口问道:“你带钱了吗?” 第二百零七章 加冕 他连翻兜的尝试都没有一下,便又开口骂道:“我屮!这大半夜的你给我家打电话!我能出来就不错了!还能敢跟我妈要钱?这也就是我爸不在家吧!不然肯定得踹我一顿!” 发泄过心中的不满,他叹了口气,又无奈道:“你要钱干啥?要不咱俩把王宇再薅出来?他那估计有。但是这电话我可不敢打!他爸可比我爸猛多了!狠起来都得连我一起揍!” 我摆了摆手,打断了他的絮叨,淡然道:“算了,哪天再还吧!没事了!” 他顿了顿,压低了声音,认真地问道:“还什么?还钱吗?这大半夜的!你让高利贷追杀了啊?” “追杀你妹啊!我刚才给你打电话的时候没给人家钱!”我指了指不远处一个已经打烊的食杂店,解释道:“反正也关门了,我总不能再把人家敲起来吧!” 这个答案,明显使他有些意外。又愣了好一会儿,方才嘟囔道:“你认识他家?” “不认识。”嘴上虽与他闲聊,我手里的活计,却片刻没敢耽误。雏形已有了大概,我便丢掉了“画笔”。用脚划弄着“心”边的残雪,开始试着勾勒起细节。 “不认识你还什么钱?打一个电话而已,没两天人家就会忘了!” 我停下了动作,站直了身子,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道:“可,是,我,会,一,直,记,得!” 我没有说出口的是,当初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而欠下的那“一毛钱”,我就一直记到了现在。 人生最痛苦的,便是当你终于有了能力,偿还曾欠下的债时,债主的店面,却早已“人去屋空”。 吴鑫没有理会我的间歇式“神经”,又退后了几步,对我的“作品”仔细打量了一番后,吐槽道:“我还以为你在给人家扫大院,然后再拿扫出来的雪,堆个雪人呢!原来是在这做‘浮雕’啊!” 从那“一毛钱”的“亏欠”中抽离,我继续换上了那副“感恩”陪伴的嘴脸,笑着回复道:“那我可能是真有病了!大半夜的不睡觉,冻的‘斯哈’的,就为了给人家扫雪来!” 听有此言,他亦笑着打趣道:“我还纳闷呢,哪有扫雪带跟棍子的?这也不好操作啊!” 见我不再回答,他搓了搓手,找话道:“我能帮你干点啥啊?” 顺着他渐远的“声线”,我见他坐到了小狼家楼下的长廊上,将两只手穿进“对方”的袖管里,端着膀子,缩着脖子。虽看不真切,但我猜他应该还眯着眼睛,又说了句:“我看我还是别掺和了,再把你的艺术品给破坏咯!” 我甩了甩有些酸胀的胳膊,回答道:“好的二哥,您怎么待着舒服就怎么来。我自己弄就行。” 他立刻不忿道:“我他妈的在家躺着最舒服!” 我自知理亏,也不搭话。闷着头,继续着“修边”的工作。 因为干的认真,不觉入了“玄境”。 忘掉了时间,也忘掉了环境。 一直是低头干活,没防备与不知何时来到我身边的吴鑫,撞了个满怀。趔趄间,“心”被踩碎了一角。 吴鑫率先叫道:“我屮!你看着点啊!” 我看了看破损的“作品”,虽有些恼怒,但又不好发作。忙去一旁的地面上,捧来多余的“染料”,想要修补一下。 好在下雪时无人,雪花并未被踩实成冰,尚且蓬松。 “你不在那坐着呢么,我也没注意你啥时候过来的啊!” 他也跟了过来,聚拢起一捧雪花,吵嚷道:“我他妈的再在那坐一会儿,估计就冻成了冰雕了!看你太磨叽了,起来帮你修一修。估计你整不完,是不会让我走的!” 他捧起了那堆儿雪花,朝着“浮雕”处努了努嘴,邀功道:“你看我整的,还行吧?这回合拢了,再把那几个脚印抹抹平,我是不是就可以回去睡觉了?” 我皱了皱眉,担忧道:“有了你的参与,我这颗‘心’是不是就不纯粹了?” 听有此言,他将手里的雪,一股脑地朝着我扬了过来,笑骂道:“我屮!你再说信不信我现在就躺上去滚一圈?” 我连忙告饶道:“信信信!你小点声!一会儿小区再下来人揍咱俩!” 吴鑫学习不好,人品却真是没得说。 若按照妈妈的标准,我将永远都没有机会,可以认识这样一个好兄弟。 但最后让我被一中彻底开除的事件,却与这个兄弟,有着莫大的干系。 可那一事件离这颗纯白“雪心”的诞生时间,却还有着一段时日,姑且按过不表。 只是当“它”没有带来意想之中的效果时,我胸膛里对小狼的那颗“血红”之心,终于有了些许“残缺”。 破损虽有,放弃尚早。 既然“艺术”,不能打动她的芳心,那我便只好再做出些具体的“事业”来! 比如,努力成为一中建校以来的第一个“一哥”! 那是一个,“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骚一两年”的时代。 “班霸”常有,“届头”亦是偶尔。 只是尚无一人,可以被全校近万人,共推为“首”。 自1950年建校以来,有这个“理想”的青年,又何止万人? 可惜结果,无一不是折戟沉沙! 当“单挑王”的名号,“飘”满校园之时,我便坚定地认为,我就是那个例外! 那一年,学校突然有了要给学生做“姓名牌”的计划。 出于心底的虚荣,和对这个“名号”的得意,我在提交自己的姓名时,假意玩笑、实是故意地,写下了“单挑王”三个字。 却没料到,学校竟真的原封不动地将这三个字,做成了牌子,发了下来。 当我将这三个字,别在胸前的那一刻起,便正式在心里,给自己加冕成王。 特别是当小狼看见这个牌子,再度感叹出了我所期待的那个“帅”字后,我更是膨胀到了极点。 要怎么形容,我当时的跋扈呢? 这样说吧,就算是马路边的花花草草们,在我路过时,若胆敢不按我所设想的规则,随意地“摇头晃脑”一下,我都得返身回去,将它们“连根拔起”! 第二百零八章 烟 小狼给我的人生,带来了许多改变。 更给我平添了许多的习惯。 人性复杂,佛魔难断。 准确来说,是小狼的出现,让我坠入到了“魔性”的一面。 若我的骨子里,没有这样的基因,纵有千万个“小狼”,也不会让我变成这番模样。 生活只是给了我不同的面具,并没有“腐蚀掉”我真实的面目。 我,一直是“我”。 就算披上一万张羊皮,我也还是一匹“野狼”。 因为妈妈讨厌烟味,所以童年的我,曾信誓旦旦地承诺过,将与烟草“势不两立”。 且不论因为我的选择,而不得不接触的那些朋友们,个个烟不离手。 就是我那个七岁起便开始抽旱烟的奶奶,对我的影响亦是颇深。 她说,是为了在田地里熏蚊子,在她的妈妈也就是我的太奶的授意下,被动学会的抽烟。 还有我那两个深受军旅熏陶的叔叔们,更是两杆标准的“老烟枪”。 即便如此,因着妈妈的喜好,我仍是对香烟,深恶痛绝,敬而远之。 却只因为小狼的一句,“烟草的味道很香,抽烟的人很帅!我爸就抽烟!” 我便果断地叼起了烟嘴。 初学之时,因为要全神贯注地将那些烟雾,一口一口地吸到肺里。整整十分钟的心无旁骛,一支烟毕,真的会使人忘记全部烦恼。 那种大脑放空后的轻松惬意,很快便使我成瘾。 讽刺的是,我是为了使自己放空而吸烟。最后竟变成了,习惯在“烟雾缭绕”里思念。 我的烟量,亦是从半个月一盒,逐渐演变到了一天两包。 短时间内大量烟雾的刺激,我很快便得了严重的支气管炎。 经常昼夜不分地咳嗽。 发病最急时,除了高烧以外,我甚至咳到不能说出一句完整的话。 小狼曾经很认真地对我规劝道:“你以后还是别抽烟了!每次看见你咳嗽,我都特别后悔,要和你说那样的话!” 她的“后悔”,应该是真的。 我已无法戒掉,也是真的。 不是不能,而是不愿。 烟龄二十年,我有三次与人打赌,都做到了整整一年不碰。 一年前从容的放下,一年后从容的拿起。 我需要它给我带来思考,带来镇静,带来清醒。 我需要它来见证,我曾经的年轻。 我学烟时抽的,是四块五的软白沙。 抽了半辈子,最合口的,还是白沙。 可惜,伴我成长的那一款,在前些年也已绝版。 会有社会性死亡的,不止是人生。还有许多被淘汰的商品。 如果全世界最后记得它的人,业已离世。谁还能做为,它存在过的证明? “单挑王”的名声,再怎么“酷炫”,毕竟也是“个人”战绩。 真正让我于集体中扬名的,乃是一次“大战”后的讲评。 但凡是正常的男孩子,只要到了一定的岁数,势必会生出“侵略”性。 “抱团”,往大了说,就是“政治”。 “打架”,往大了说,就是“战争”。 所有的群居动物,都不会离开“政治”与“战争”。 人是社会的人。 竞争,更是社会的本质。 从生命的伊始,“竞争”的主题,便已经开始。亿万“蝌蚪”,竞争同一片“乐土”。“你”胜得了亿万“同袍”之后,站在亿万具“尸体”之上,才赢得了“你”就是你。 长成后的你,难免展示“斗争”的基因。 于是就有了许多青春年少,热血燃烧。 某次蛮力相比,吴鑫所在的班级,完败于体育特长班。 被揍到狼狈的众人,在吴鑫的“接引”下,找到了“名声在外”的我。 “老四,我的同学们被揍了,你得帮我出出气!” 其实,我早就听闻了此次“斗殴”。 “体特班”与“正常班”踢球,却被“正常班”踢了个三比零。 恼羞成怒下,每日苦练体能的体育生们,为了找回场子,便索性将足球赛,升级成了“武力”的比拼。 书本虽然可以武装大脑,但实在无法强健体魄。 胜负一眼可见,无需多猜。 迎着诸多“求助”的目光,我故意沉吟了好半晌,方才缓缓说道:“若是单打独斗,我确实是可以出面。毕竟看在我二哥的面子,我也不可能拒绝。但若论打群架,就算是我,面对那些‘体特生’们,估计也只有挨揍的份!” 看着大家瞬间失望的神情,我再度打击道:“其实也不用估计。应该是一定会被揍到无力还手。如果你们一定想让我去,我肯定会去,大不了再多一个挨揍的人而已。” 听有此言,吴鑫摇头道:“那jb扯啥呢?算了!妈的,认了!” 当众人亦垂头丧气地纷纷附和之时,我忽然高声喝问道:“都他妈的爹养妈生、俩胳膊俩腿的,让人狠狠地揍了一顿,就这么算了?你们他妈的可真有出息!” 我这番前后反差巨大的言语,使得众人的“失望”,瞬间变成了“懵逼”。 我微微一笑,趁热打铁道:“你们来找我,不是真的为了让我一个人,单挑他们‘体特生全’班的吧?还真当我是常山赵子龙,可以七进七出呢?” “小胖!”我冲着他们当中最高最壮的一人喊道:“来啊,掰掰手腕不?” 小胖张大个嘴巴,一会儿看看吴鑫,一会儿又看看我,不明所以。 我又催促道:“我屮!亏你长得这么大个体格子,掰个手腕都不敢吗?” 再怂的男人,也有血性。 受了我的“激将”,他立刻挽起了袖子,三、两步走至我的面前,回应道:“来呗!” 就近找了个桌子,在大家的见证之下,我很轻松的便连输六局。 左手三局,右手三局。 我挥了挥手,打断了众人的起哄。又拍了拍小胖的肩膀,郑重道:“从现在开始,你就是‘单挑王’了!” 此言一出,他先是一愣,旋即连连后退了好几步,惶恐道:“别别别,我可不敢。” 我冷笑一声,“讥讽”道:“我看出来你不敢了!”又伸出食指,在众人的脸上一一点过,接着说道:“你们都他妈的不敢!” 第二百零九章 大帝 看着大家在我的连番贬低之下,逐渐愠怒的神情,我自知时机已到,最后“拱火”道:“别说像我这般一个打十一个了,就你们这怂b样的,就是十一个打一个,估计都得‘狗狗嗖嗖’的!” 一言至此,吴鑫的脸色,已经越发的难看起来。轻声抱怨道:“哎呀,我们也没你说的这么废物啊!” 为了不“弄巧成拙”,我亦停止了激将,话锋一转,直接点题道:“那只是一群‘体育’特长生而已,又不是他妈的‘武术’特长生!你们怕个jb啊?要不是开打前就已经怂了的话,谁揍谁还他妈的不一定呢!再说了,就算是专业练体育的,不还是被你们踢了个三比零吗?” 听着我变“贬”为“夸”,众人脸上皆起了喜意。 我厉声问道:“咋的,你们这场球都是一个人踢的啊?” 我又转过头,对吴鑫质问道:“咋的,你‘帽子戏法’了?” 他瞪了我一眼,没有回答。 我笑对众人道:“那肯定是一起踢的啊!对吧?既然你们齐心协力,能在踢球的时候赢了他们,为啥在‘踢人’的时候,就不行了呢?” 我走到小胖身边,重复问道:“为啥就不行呢?”我又捏了捏他那壮实的身体,追问道:“真的就不行吗?” 见他若有所思,我又走到了吴鑫的身边,面向众人,替他们找补道:“刚才你们是给我二哥面子,没有对我一拥而上!若真是豁出去死磕的话,光是一个小胖,就够我喝上一壶的了!”我顿了顿,总结道:“打架,怕的就是怂!谁怂,谁挨揍最凶!咋的,难道说,你们都有一个幸福的童年,从来就没有挨过父母的毒打吗?” 在零星的笑声中,我重重地拍了一下桌子,咬牙切齿道:“你爹妈打你,你不敢还手,是因为孝顺。那别人打你,为什么你们还是不敢还手呢?难道打你的,都是你‘爹’吗?” 早有一名率先“觉醒者”,重重地捶了墙壁一下,发出“哐”的一声闷响。 “屮他妈的!明天就干他们!”又有一人吵嚷道。 演讲已见成效,我亦不再多言,最后陈词道:“不要怂!大不了是挨一顿拳脚而已!你爹都没打死你,那群人就更打不死你了!” 我轻笑一声,最后提醒道:“当然了,咱也没必要把别人往死里打!教训一下,点到为止!在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不怕死的人!比的就是谁能比对方多撑过一秒再怕,谁就是最后的赢家!” 在吴鑫的班级里,有一个叫张生的哥们,是小龙的初中同学。 因着小龙的吹捧,此人对我亦是十分地“拜服”。 张生吉他弹的非常好,人又痞帅痞帅的,因此十分受女孩子们的欢迎。 再加上他皮肤黝黑,脸上还有一道长长的伤疤,刚好被他的“八神发型”遮住,只隐隐露出一抹虚影。 这为本就不太爱说话的他,更平添了许多“唬人”的神秘之感。 据说,这次斗殴的深层次原因,就是“体特班”的某位同学,正在“苦追”的女神,恰好是张生的迷妹。俩班踢球的时候,这个小“祸水”便十分卖力地在场边给张生加油。 结果,这位“吉他男神”,当然受到了那位“痴情男生”在球场上的“特别照顾”。 于是,他俩就成了这起冲突的导火索。 从我发声起,便一直静静聆听的张生,在众人被我鼓动得群情躁动之时,忽然担忧道:“别人倒还好说,主要他们班有一个叫‘大帝’的。那哥们打起架来,可是真的不要命啊!” 此言一出,刚刚有些激昂的氛围,瞬间又安静了下去。众人面面相觑了一阵后,又同时将视线落在了我的身上。 “‘大帝’?”我呢喃了一句,看了看吴鑫,疑惑道:“他真名叫啥?我咋没听过这号人物呢?外地来的?” 吴老二摆了摆手,摇头道:“别问我,我可不知道!我也是回读之后,才听过这个人的。据说,他也可他妈的虎了!估计和你差不多虎!” 小胖插嘴道:“他也是你们四中出来的!当初一个人在四中的门口,拎个桌子腿,单挑了五、六个地方来的混子!愣是给那帮混子们都打跑了!” 我皱眉沉思了好半晌,将脑海中里里外外的搜刮了好几遍后,始终想不起有这么一号人物,再度追问道:“他真名叫啥呀?我在四中的时候,咋没听过有这种牛b人呢?按理说我应该认识才对啊!” 张生再度开口道:“他真名就叫‘大帝’。可能在四中的时候,有你们这届的大哥们‘压’着,所以才不显山不露水的吧!你们毕业了之后,他就是四中的‘一哥’了!” 我略一沉吟,佯装轻松道:“那明天就让我去亲自会一会那个‘大帝’好了!看看他到底是‘帝王’的‘帝’,还是‘弟弟’的‘弟’!” 其实,从听说“大帝”也是四中出来的开始,我在心理上,便有了一定的优势。 可他的傲人战绩,还是着实让我有些“震惊”! 虽说当初的我,远没有现在的“名声显赫”。但至少与我玩耍的朋友们,个个是“人中龙凤”。既然是比我低一届的“小朋友”,那就不用管他是什么“大天”,还是“大帝”的,肯定会认识我就是了!只要是认识,估计他就多少会留些情面。 难道,还真能与我拼命不成? 正如是想着,却听张生又幽幽地说道:“那哥们我也认识,与姜聪是初中同学。我们还一起吃过两次饭呢!” 姜聪是张生的哥们,当天没有参与到这次的“战评”之中。 听有此言,我心下稍安,开口对张生说道:“那你明天就和姜聪一起,提前去找‘大帝’一趟,让他别掺和进来,不就完了!” 从来轻声细语的张生,少有的激动道:“快拉倒吧!那个畜牲,是不可能给我俩面子的!” 第二百一十章 无恃有恐 不待我们询问,张生便自顾自地解释起了缘由:“当时我们班被打散了,大帝是第一个追上的我。眼见是我,他还拍了拍我的肩膀,信誓旦旦对我说了句,‘你快走吧!我不打你。’话音刚落,他的同学们也追了上来,又指着我对‘大帝’喊了句,‘快抓住那小子!刚才就是他先动的手!’” 说到此处,他揉了揉自己尚还有些红肿的下巴,心有余悸道:“我还没反应过来咋回事呢,就被大帝一拳给撂倒了!然后就被追上来的其它人,好一顿‘圈踢’!”他自嘲一笑,“就属特么的大帝踢的最凶!” 听至此处,我暗自想到:“我屮,这哥们也太‘生性’了吧!这都能下得去手,可是够狠的啊!看来明天我还是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了!这他妈吃过两次饭的,都能翻脸不认人。我这素未谋面的,只怕会更加冷酷无情了!” 可惜眼下的情况,明显不是考虑这些的时候。为了不使得好不容易激励起的士气,再度受挫,我继续佯装轻松地摆手道:“大帝的事你们不用担心,我去对付他!至于能不能打得过,那就只有打过了才知道!但有一点我可以保证,只要我他妈的没死,他就别想从我这分身去对付你们!而只要他们体特班的其他人,不是你们的‘爹’、或者其它什么天生就该教训你们的人的话,那明天就必须得打回来!听明白没?” “嗯!”,“行!明天我去约他们!”,“屮他妈的!”…… 大家纷纷响应之时,小胖忽然来到我的身边,郑重道:“明天,我和你一起干‘大帝’!” 此言一出,众皆沉默。却再不是因为灰心丧气,取而代之的,是想要“明天”快点到来的急迫…… 那一晚,我却紧张到几近失眠。 我发现我的心理素质很奇怪。怒发冲冠之时,刀山火海亦是眉头不皱。一旦平心静气,就算是迈过细流小坑,我也会瞻前顾后一番。 “妈拉个巴子的,劝别人的时候,张口就来!真换到自己身上,反而就怂了!” 我一边哀怨着自己的骑虎难下,一边谋划着第二日的应对之法。 我怕的,不是挨揍。 我担心的,是一旦挨了揍,我那些好不容易混来的“名声”,便会付诸东流! “光脚的时候,明明谁都不怕。真混出点样子了,怎么反而畏首畏尾了呢?” 思量至此,我忽然就“悟”了。 “对啊!既然我在四中混了那么久,都没有听过什么‘大帝’的名号,那就只能证明,这个所谓的‘大帝’,曾经也一直是个‘光脚’的!可既然他现在和我一样,都穿上了鞋的话,就一定会如我这般,爱惜起自己的‘羽毛’了才对!反观吴鑫所在的班级,包括大帝熟识的姜聪与张生在内,并无一人是“有鞋一族”。这或许才是大帝不讲情面的真正原因!” 随着思路的逐渐清晰,我终于做出了最后的心里建设:“不管怎么说,只要大帝不是三头六臂,也没去什么‘嵩山少林’学过‘武艺’的话,就凭我和小胖二人,拿下他应该轻而易举!” 这个故事的最终结果,于吴鑫的班级与“体特班”之间,确实在完全按照剧本进行。 但于我与大帝之间,却产生了意外的“走向”。 他们确实约架了。 “恐龙广场”,十六vs十七。 普通班以少对多,大获全胜。 战斗不过几十秒后,体特班便上演了集体“大逃亡”。 时隔一天,两方便互换了剧本。 可惜,吴鑫这方的十六人里,并没有我。 而“体特”那边的十七人里,亦没有“大帝”。 原来在约架的当天,大帝便从“体特”班,被他的爸爸通过关系,转到了“常规”班就读。不止是大帝,还有另外两名分别叫张文和张武的亲哥俩,也一同转了出来。 走体育或文艺路线,是能够以较低的分数进一中的唯一有效渠道。有了入学资格后,就可以再花少量的钱,转到“常规”班里,接受“正常”的教学。 吴鑫他们去约架的时候,“体特”班的回复是这样的:“你们这是找了外援了?所以又有‘钢’了呗?觉得自己行了?” 我猜到了经过我煽动后,那群人势必会有一些改变。 但我没猜到的是,改变的效果,竟然出奇的好! 当他们的心中,拥有了我的“精神”以后,在“战斗”时,有没有我在身边,也就没有那么重要了! 下战书的人,是这么回答的:“那咱两个班就在谁也别找外援的情况下,再壳一次呗?敢不敢?” 刚胜过一次,仍没缓过那股子骄傲劲儿的“体特”班,同意的非常痛快。 后来,大帝跟我说,当他知道“体特”班被人群殴的事件后,曾问过他的“老”同学们,为啥不叫他一声。却得到了这样的回答:“既然你们都从‘体特’班出去了,我们又讲好了不叫外援,所以就没喊你们!怕到时候赢了他们,他们再不服!谁也没想到才过了一天,那帮畜生们就跟变了个人似的呀!一开始还都想着,不过是打打‘小b崽子’而已呢!” 大帝问:“他们有那么猛吗?” 回答是:“就好像他妈的一群疯狗一样,你说猛不猛?” 大帝问:“要不要打回去?” 回答是:“算了!你们的家里都有钱有能力,可以转出去。我们这些练体育的,还是别惹是生非了!好不容易上了一中,真被开除了,就只能出去打工了!” 穷人家的孩子,只会“无恃有恐”。 一中对体育特长生的管理,异常严格。 在那个年代,但凡是家里有点能力的,谁会让孩子搞体育呢? 真有超大的能耐,可以支持孩子的“体育事业”的,又怎么会把孩子放在鹤岗,这个小到几乎没有存在感的城市呢? 为此,也诞生了一个,困扰了我很久的问题。 第二百一十一章 豪宅 到底是因为这些孩子们的家里没钱没势,所以才管理的异常严格呢? 还是说正因为这些孩子们的家里没钱没势,所以才更要严格的管理呢?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我看到的是,为了不影响其它以文化为主的班级们的“教学秩序”,一中特别规定,凡是体育生打架的,一经发现,一律开除! 他们第一次“敢打”,是因为自恃“法不责众”。 他们第二次“敢接”,是因为自恃对手无能。在不叫外援,确定不会节外生枝的前提下,他们当然不会介意,再多教训对方一次。 本想拿这帮自不量力的“常规”班同学们,当成“体能”去练的体育生们,做梦也不会想到,才不过一夜之间,他们竟然成了对方的“沙包”。 “专业”领域技不如人也就算了,现在连拳脚的比拼上都“铩羽而归”。 这残酷的现实,很快便让这些“穷人家”的孩子们,有了清醒的认识。 痛定思痛间,这个每年都必定会有几名“荷尔蒙”爆棚的少年,出现在校园“风云榜”上的“体育特长生”群体们,经此一役后,在那一届竟彻底“消失”了。 可最终结果却是,在那个“出世”便受挫的班级中,有了近三分之一的人,考上了体育界的“清北”——北京体育大学和上海体育大学! 二十多年过去了,这个传奇的记录,至今没有被哪个班级打破。 或许后来的人,都少了那么一次,可以起到“当头棒喝”效果的“际遇”吧。 其实我也不算完全没有参与到,这第二次“斗殴”之中。 至少在“庆功”的时候,我还是受到了他们隆重地邀请。 用他们的原话说就是:“若是没有天涯的‘教导’,我们哪知道自己竟然可以这么强!” 当我被众人围到中间,极尽“吹捧”之时,小狼也在我的身边,享受着这份“荣光”。 虽然她没有说,但从她看我的表情里,我可以清楚感觉到,我又“帅”了一次。 我虽然跋扈,但真的从不主动惹事。 或者说,虽然我行事嚣张,见任何陌生人都是一句:“你瞅啥?” 但好久都没有等来那句:“瞅你咋滴?” 事实上,因为我真的很会“看人下菜碟”,所以才坚持了很久,都没有“阴沟翻船”。 这一年,我又搬家了。 搬到了一个,地上地下加起来,共计有四百平多平米的大房子中。 听起来很酷是吧? 友情提示一下,那是鹤岗的房子。 即便如此,能住在这样一个连说话都会有“回音”的“豪宅”里,也还是一件很酷的事情。 这套包含着两个门市的房子,也是妈妈的公司开发的。虽是底价,但也花了不少的积蓄。 可惜,我的生活却并没有因为居住面积变得宽敞,就显得更加“光明”。 因为,在这套四百多平米的“豪宅”里,属于我的空间,却只有区区的八平方米。 那是一个长四米、宽两米,高三米的长方体“狗窝”。 整体的居住面积,明明比以往翻了五倍。 可我的房间,竟缩小到了原先的四分之一。 挺讽刺的,不是吗? 毕竟“寄人篱下”,我虽有怨言,却没资格挑剔。 尚有一瓦遮身,就也挺好的。 当物质的生活,变得显而易见的丰富的同时,我的那个家庭的精神生活,却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走向了“贫瘠”。 搬到“豪宅”里不久,在我眼中一向恩爱的妈妈与老庞二人,竟开始了无休止地争吵。 前后才不过五年的时间,我眼中的那对儿“模范夫妻”,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这着实让我困惑万分。 我像个“孤儿”一般,自己过了五年。把我的妈妈,全权交到了另一个男人的手上。退缩到一个,尽量隐秘的角落里,自生自灭。 甚至,为了不成为他们的拖累,我还试过放弃生命。 却还是没有换来,妈妈的幸福。 可当我发现了他俩的异样,并试图去搞清楚真正的状况,还想着自己可不可以做些什么,以弥补一下他俩感情的裂缝时,妈妈的第二次婚姻,却早已走到了,再也无法返回的地步。 老庞出轨了。 在被发现之前,他好像还出轨了很久。 他与我的妈妈在一起之前,历史并不“干净”。 比如,那个被他害到原配上吊自杀,因为认识我的妈妈后,又被他始乱终弃的女人。 除了这个不值得可怜的“可怜女人”外,老庞还有一个职业是“舞女”的“老相好”。 老庞出轨的对象,就是这个“舞女”。 他的解释,是这样的,“当年,确实在舞厅里,混迹过一点时间,也很‘不正经’过。但和我的妈妈在一起后,和以往的那些‘莺莺燕燕’,便彻底的断绝了来往!后来不知道怎么的,那个‘娘们’听说了他木材厂开的挺大,还挺赚钱的。再经过一番细细的打听后,更是知道老庞找了当时已经在鹤岗赫赫有名的‘缘’当媳妇。便主动找到了他,威胁说‘你现在能耐了,就不要我了。现在我落魄了,得需要你养着我。你要是不答应的话,我就去找‘缘’,将咱俩的那些事,都好好给她讲一讲。’” 受到威胁的老庞,碍于妈妈的身体和“暴脾气”,便只能“委屈”地“包养”起了那个“舞女”。 老庞对妈妈说的原话,是这样的:“我害怕失去你,失去现在的美好生活,所以才被逼无奈的选择了妥协。” 这解释很动人,也很“真实”。 可惜,我的妈妈眼里,根本容不下沙子。 其实,最令人难以接受的是,为了方便“接触”,老庞竟然在妈妈那个新“豪宅”的隔壁小区,给那个“舞女”租了一套房子! 这尼玛的就非常地过分了! 难怪老庞可以五年如一日地像个“孙子”那般,时时处处地给予了我的妈妈最大的包容! 原来,是因为他还有着其它的途径,可以用来发泄心中,那些在我的妈妈长期的“打压”下,势必会产生的,满满的“负能量”! 第二百一十二章 隔墙有耳 当然,这些细节,是在她俩离婚一年之后,我才陆陆续续知道的。 一开始的时候,我只是听见了妈妈对老庞无休止的谩骂;看见了妈妈一次又一次地把老庞推出门外。 我也曾试着阻拦过几次,“有话好好说!” 却都得到了妈妈相同的迁怒,“一边待着去,没你事!要不你跟着一起滚?” 为了哄他们,我还曾试着做过一顿饭。 排骨炖豆角,我的拿手菜。 妈妈却说我的水放多了,豆角炖的都没有“嚼头”了。 虽然很久以前的“上一次”,她说的是,“你的水放的太少了,豆角都没炖入味儿!” 面对超难伺候的妈妈,我的积极性也再次遭受重击。 做为妈妈的儿子,我自然非常愤怒于老庞的出轨与欺骗。 每当看见妈妈的伤心模样,我都很想杀了这个“负心汉”! 但是,作为一个男人,我又很能理解老庞的行为与动机。 有哪个正常的人,会不需要一个宣泄负面情绪的出口呢? 妈妈发泄工作压力的方法,可以是骂我,或者是骂老庞。 那我们的呢? 不是在沉默中爆发,就会在沉默中出轨。 一开始,我会相信,那是爱情。但后来,我也猜不透到底是什么原因,老庞一直没有对妈妈的诸多“无理”,选择过“爆发”。 一次都没有。 他俩闹了没多久,老庞便被妈妈态度坚决地扫地出门了。 虽然他偶尔还会回来,以借口要带我洗澡为名。 我已经是个半大小伙子了。老庞却还用这个理由回来,其实也挺幼稚的。 讽刺的是,妈妈每次都接受了他的幼稚。 更搞笑的是,搬到“豪宅”之后,因着地理的关系,老庞和当初的小庞一样,都带我去了那个只接待“男宾”的洗浴中心。 而且,他俩也都会将我一个人丢在浴池玩水,然后自己去到包房里,“逗留”很久。 我知道,老庞再也回不去了。 同样的,我也强烈地预感到,此刻我所“寄居”的这个“家”,又要散了。 在某个晚上,我曾专门为此事,与妈妈有过一次长谈。 在我的那些,因为要择机而变,所以记不清具体内容的发言里,通篇都是对老庞的肯定。 无论他是怀有怎样的目的,单从行为上来说,老庞对我妈妈的照顾,确实是无微不至的。 至少在他的面前,我能够看见,妈妈总可以活的像个孩子。 虽然,因为他的存在,我在妈妈的世界里,常常显得多余。 可那又怎样呢? 我本来就是多余的。 孩子才不管勾心斗角,只要快乐的感受是真的,就好。 做一个可以被人费尽心思欺骗的人,又有何不妥? 在“唯物”的世界里,人们还是希望可以“唯心”的活着。 所谓“活着”,不过是“受、想、行、识。” “生命”的本质,不过是对抗死亡的过程。 在这个结果是必然的过程里,还是要让自己的“眼、耳、鼻、舌、身、意”,都好受一些才对。 真能做到“六根清净”的,只有死人。 当我与妈妈的那番谈话,进入到一个只能“沉默”的瓶颈时,老庞的敲门声,突然“适时”的响起。 开门后,我见是他,便识相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在那之前,与他简短的四目相对间,我还分明感受到了,他对我投来的,名为“感激”的眼神。 原来,他在敲门之前,曾在“墙根”处“趴”了很久。 也就是说,我与妈妈的全部谈话内容,他都听了个一清二楚。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什么叫“隔墙有耳”。 更是第一次相信,原来真的会有偷听别人说话的“卑鄙小人”。 我甚至有些后怕,如果我对于他的评价,没有那么多的中肯与赞赏的话,又会是一个怎样的结果呢? 因为他总会和别人提起这件事情,“我真的没想到,孩子和‘缘’唠了一个多小时,竟没有说出我一个‘不’字!” 大家与妈妈反馈此事时,总会特意强调老庞说这句话时的神情。 “沾沾自喜、洋洋得意。” 当时的我,不禁十分好奇,一个偷听别人说话长达一个小时时间的人,到底有什么理由可“骄傲”的呢? 一开始,我还以为老庞是在夸我。 直到我越发的了解了“人性”以后,才终于明白,他其实是在借我之口,证明着自己曾经的付出。 那天晚上,他来待了没多大一会儿,便再次被妈妈赶了出去。 妈妈始终过不去心里那道坎,她说她觉得“恶心”。 下一次,我们三人的同框,是几日后的一个早晨。我本来是背着书包,准备去上学的。 却在开门时,再度发现了门口的老庞。 我将他迎了进来,自己却没有走出去。 妈妈躺在床上,他站在门口,我返身回来,坐到了正对床尾的沙发上。 在这座“豪宅”里,我的房间虽然缩小到了只有八平米。但妈妈与老庞的房间,却扩大到了足有八十平米! 我没有理会妈妈对我关于“你为什么还不快点死去上学?”的质问。 也没有理会仍在门口站着,进退无据的老庞。 我坐在那里,闭目凝神,平复着心中正不断起伏的“波澜”。 长久的压抑,连日来的折磨,使我很想要快点结束这一切。 我特别想对妈妈说一句,“门口站着的这个人,你要是真不喜欢他了,麻烦你就不要让他再来敲你家的门了好吗?每次都让我开门,待一会儿又给人撵走。然后下次来敲门,你还是让我去开!到底是在折腾什么呢?” 我更想对老庞说一句:“你他妈的要是真牛逼,你就别总被撵走!你倒是进来啊!在门口站着算什么能耐啊?等着别人往里请呢?” 我当然没有这么说。 但我还是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如果你们真的把我当成是这个家的一份子,并且还会考虑我的感受的话,我想说我才刚有了一个‘家’的感觉。不希望看着‘它’再次被人为的‘摧毁’,而我却什么都做不了。如果我能为你们做些什么,挽回这个‘家庭破裂’的结局,希望你们能够想清楚,并且第一时间告诉我。让我做什么都可以,只要你们说。” 第二百一十三章 指环 我的慷慨陈词,换来的却是妈妈与老庞长久的无言。 等了好半晌,我忽然觉得很无趣,最后开口道:“如果,你们只是把我当成了一个‘住店’的。那我希望做为家里的‘主人’,你们可以妥善地处理好自己的事情,不要总是影响到我这个‘客人’的心情。” 此话一出,妈妈瞬间就火了,对我大喊道:“管好你自己的事儿得了!看看你那个学习成绩吧!费了这么大的劲儿回读,就学成了这个样子?都几点了还不赶紧去上学?” 当我愤而起身,开门出去的时候,她似乎还在说着什么,可逐渐走远的我,已经什么都听不到了。 自从搬进这个“豪宅”之后,我每天都渴望着离开这里。 在许多个老庞被“扫地出门”的日子里,妈妈便把所有的坏情绪,全都发泄在了我的身上。 虽然现在,我早已经理解了她。 可在当时,我却是“寸步不让”。 那些个无休止的“叛逆”,应该是让她很失望的。 在这些难以与人“启齿”的,“家丑”重担的拖累下,我的心里防线很快便被压垮。 到后来,我已经没有任何心情,再去哄别人开心了。 特别是面对小狼的“淡漠”,我亦是逐渐失去了耐心。 虽然我俩还是时时见面。 但每次见面时,我又都憋着许多的话,无法倾诉出口。 于是,我便选择给她写信。 在信中,不仅有对爱情的承诺,还有对未来的展望。 比如她很爱吃苹果,我便在信中写道:“将来有一天,我们一定要有一个自己的院子。我会在院子里,种下许多的苹果树。用十年的时间精心培育,直到它们可以长出最大最红最脆的苹果来,我就可以为你实现‘苹果自由了’!” 可惜,她每次都不会回信。 因为有初在一起时,那些“激情澎湃”的日子做为对比。所以,我十分苦闷于她后来的“无动于衷”。 更多的是因为自卑的我,早已无法在许多明明是十分明显的细节里,捕捉到她还爱着我的“证据”。 比如,我们还是常常会互送礼物。 那个时候,受到偶像剧的影响,忽然流行起了许多“特别”的节日。 光是他妈的一个“情人节”,就衍生出了“赤、橙、黄、绿、青、蓝、紫、白、黑、粉”,等等十多种颜色的区别。 对于一个手头并不宽裕的穷小子来说,这他妈的恋爱成本,就这样在无形中被拉高到了一个离谱的程度。 因着妈妈在感情生活里的变故,我已无法再“痛快”的从她的手里,要到除吃饭以外的生活费用。 自从经历老庞的“出轨”事件之后,妈妈也变得越发地歇斯底里起来。 明知道她的心情不好,我也就不敢再去自讨没趣地提出那许多无理的要求。 即便如此,妈妈还是一逮到机会,便会对我宣泄她心中所积压的不满。 无力反抗,又总也找不到一个可以与她心平气和地交流的机会的我,便也会偶尔给她写写长信。 信中的内容,除了是想要与她缓和关系外。还有想要哄她开心,并趁机搞到“恋爱资金”的目的。 我给妈妈写过好多信。 她却与小狼一样,从来就没有给过我任何回应。 但与小狼不同的是,妈妈把我的那些“肺腑之言”,全都小心翼翼地保留了下来。 二十多年后的某一天,当她把这些保管的很好的信,一股脑地摆到我的面前时,是这样说的:“看看你当初写的那些东西,我都给你留着呢!就怕将来某一天,你会不认账。” 直到现在,我也没有想明白,妈妈怕我不认的,到底是哪笔账。 只是当她这样说的时候,我的心中涌起了一股难以名状的“后怕”。 那感觉,就好像是你忽然发现,你拿生命去深爱的人,多年来竟一直在苦心搜集着你的所有“罪证”。为的只是在将来的某一天,她可以心安理得地把你抛弃。 那个时候,妈妈每天会给我十元钱,用作午饭的花销。 她不知道的是,这十块钱所要支付的,其实是两个人的“饭钱”。 只要没有特殊情况,每天中午我都会请小狼吃饭。 也就是说,我根本就不可能还有“结余”,去担负得起那无数个“情人节”的礼物。 在一个“白色”情人节里,小狼给我写了一封信。信中有一段话,是这样说的,“今天是白色情人节,她们说如果可以在这一天,得到心爱之人所送的指环的话,这段感情就会获得神的祝福。” 我收到信时,正是晚自习时间,离放学也不过还剩下大概半节课的功夫。 早已身无分文的我,读着小狼几乎等于是明说的要求,不免窘到了极致。 无奈之下,我只好找同学们借钱。 为了能够赶在放学之前,实现小狼的心愿,我匆匆地凑够了五十块钱后,便飞奔到了学校对面的精品店中。 我还记得,那是一根细细的,棕色“玉”制指环。 老板要我四十五。 虽然我没有好意思讲价,并且发自内心地觉得,“讨价还价”,是对我心里那份“纯真爱情”的一种“亵渎”行为。 可在付钱的时候,我的心却还是在忍不住的“滴血”。 “它”太便宜了。 我也知道“它”是假的。 但我的经济条件,又决定我根本无法送出“昂贵”的礼物。 可就算是这种“便宜”,却也要了我的“老命”。 这不仅代表未来的一周时间里,我都要饿着肚子!同时也意味着,在偿还掉欠款之前,我再也无法与小狼“共度午休”。 老子是爷们,总不能拉着女朋友陪我一起饿肚子吧! 其实,小狼的家庭条件很好。就算我没钱了,她也完全可以请我吃饭。 但我所经营的人设,让我无法心安理得地,去花她的钱。 因为有着这许多的“心理负担”,当我把“指环”送到小狼手上时,竟一点笑模样都没有。 “黑着脸”送礼的人,古往今来估计我也是那头一份了。 第二百一十四章 她的天塌了 “白色”情人节,虽然“平稳”熬过。但下一个什么“狗屁”情人节,我又要如何应对呢? 作为一个“大男子主义”早已在骨子里根深蒂固的人,我默认为自己就应该去满足心爱女人的所有要求。 可当我发现,自己现有的能力,永远无法满足小狼的“期许”时,便第一次想到了退缩。 因为,我是真的没有钱! 使我俩最终分开的导火索,还是与钱有关。 有一次,小狼要我陪她去逛街,说是要买一件衣服。 那天,我应该是刚还掉“白色情人节”的欠款不久。 那天,也是我第一次收到了陪小狼买衣服的邀请。 因邀约突然,兜里只有三十块钱的我,自然紧张万分。 那是一个夏天。 因此我陪她去看的,也多是些清凉的短袖t恤。 我原以为,三十块钱,是足够买一件体恤的。 那几年的我,也很爱美。因此也常会央求着妈妈,带我去买新衣服穿。 可我每次购物时的愉悦体验,又都会在妈妈那极近无理的砍价声中,烟消云散。 单纯的我,总觉得“砍价”是一件特别丢人的事情。 因为妈妈砍价时,往往会从一折砍起。 比如一件明明是贴着贰佰元左右价码的衣服,妈妈开口价,一定会是“二十”。 每次那“一刀”下去,我都会觉得窘迫到了极点。 简直是无地自容。 我总觉得人家卖衣服不容易,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大的水分?更觉得妈妈的行为,无异于是当众抢劫。 直到被社会“毒打”了多年以后,我才终于相信了“无奸不商”的道理。 其实只要没有我的参与,妈妈每次都会“抢劫”成功。所以我身上的体恤,没有一件是超过三十块钱的。 一个连“消费”的时候,都能“赚钱”的女人,简直是世间少有! 妈妈总说,人要是“实在”大劲儿了,其实就是个傻b! 是的,我的确是当了好多年傻b! 还是“傻b”时的我,也因为买衣服,而与妈妈吵了好多次架。 当我想对她说声对不起时,早已没了物质欲望的我俩,更已经没什么机会,再去商场购物了。 那时的我,能受得了那些“奸商”们,等于是“诈骗”的要价。却总是受不了他们在妈妈砍价后,对我们丢来的“鄙视”眼神。 我总觉得价钱给的低了,就是在“玷污”自己的“喜欢”。 我是一个诚实而且自卑的人,因此还总是害怕“砍”的凶了,就会“错过”了自己的“倾心”。 一个不懂得自爱的人,便总是会轻易地付出自己的全部。 “全部”的,不只是“真心”,还有“真金”。 只要是爱了,我便会没有底线的“慷慨”。 因此答应与小狼逛街时,我便早就做好了,随时贡献出自己兜里全部的准备。 可惜凡是被她“流连”过商品,价码却无一例外的都在“二百”之上。 看着那些当时的我,尚无力承担的数字,我的心情纠结到不行。 只恨自己,没能学到妈妈砍价的本领。 更恨自己,没有张嘴砍价的勇气。 我会生妈妈的气,是因为我总觉得她兜里有钱。错误地将她的砍价行为,理解成了是“吝啬”所致。 但陪小狼逛街时,我也会生气。 为自己的“贫穷”,以及因贫穷还死要面子而陷入的窘迫而生气。 在小狼关于“款式”和“颜色”的频频询问声中,我的脸色却因为看到了太多“一百”、“二百”的价码,而变得越发的难看起来。 她终于发现了我的异样,关切地问道:“你好像不开心呢?” “没有。”我虽坚决地否定着她的问题。但说话时的语气,却又证明了她的猜测。 她停下了挑选的动作,认真地问道:“可你就是不开心了啊!到底怎么啦?” 眼见避无可避,我脑袋一抽,随口说道:“没怎么的!因为你没有选择我喜欢的颜色!” 无论是我那不耐烦的态度,还是那张写满了愠怒的脸,都在当前的情景下,使我的“谎话”,显得异常逼真。 听见如此回答,她的表情亦是瞬间凝固。盯着我看了好半晌,方才失望地说道:“我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虽然我早就知道你的脾气不好,可没想到你会只是因为我没有挑选你喜欢的颜色,就生这么大的气!” 望着她的不解神情,我只有沉默以对。 是啊,我也对自己很失望! 没有那个资本,怎么还敢有谈恋爱的勇气? 守着可笑的“尊严”,我始终都没有对小狼承认,自己是因为没钱为她的“喜欢”去买单,才将愤怒挂在了脸上。 见我不发一言,她扭头朝商场外走去。“走吧!我想回家了,不想逛街了!” 看着她负气的背影,我也试着挽回过局面。“再逛逛吧!” “不逛了!没心情了!” 为了不“弄巧成拙”,我也没有继续坚持。 逛街之旅,不欢而散。 我虽然守住了自己的钱包,但也成功地伤害了自己的爱情。 我知道,小狼的兜里,一定是带了钱的。 是我的自以为是,以及想要为她的一切“买单”的自不量力心理,成为了这次误会的罪魁祸首。 从那之后,我俩渐行渐远。 在我因家里那段时间的变故,而变得越发不稳定的情绪;以及围绕在小狼身边的,那些没安好心的“姐妹”们的助攻下,我俩更是很快便走到了分手的边缘。 我记得当我给她写下了那封,寓意是“诀别”的信时,鲜有回音的她,竟然很快便给我传来了回信。 原谅我没能留住她笔下的全文,只记下了一个使我挥之不去的片段:“最近我过的很不好。没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没有一段稳定的友情,现在连我的爱情也要离开,我感觉我的整个世界,都塌了。” 在信的末尾,她还画了一个吐着舌头的小人脸。为了能使我理解吐舌头的意思,她还在人脸的右上角,引出了小人的想象:“十年后的苹果,会是什么味道呢?我很想吃……” 第二百一十五章 指环,戒指 读到这里时,我整个人是崩溃的。 种种过往,涌上心头。 爱情是美好的,可惜它太昂贵。 寄人篱下的我,不配。 在小狼的世界里,我找不到存在的感觉。 我总觉得,她并不需要我。 又或者说,我总觉得自己永远无法满足她的需要。 对未来的“望而却步”,更加坚定了我要离开的“信念”。 其实自“背叛”事件之后,小狼一直都在努力地给着我回应。 只是我给她带去的伤害,使得她的许多“努力”,看起来是那么的“小心翼翼”。 狼妈曾语重心长地对小狼教育道:“女孩子一定要矜持,不然男人该不在乎你了。要切记‘上赶着不是买卖!’更不能脑袋一热,在结婚之前就把自己的一切都交了出去。” 我应该确实是一个偏激的精神病患者。 当我听到小狼转述的这句,妈妈教育女儿时都会说到的,本来再正常不过的一句话时,竟升起了一股自己的“真心”,就这样被人辜负了的“愤怒”。 我虽然虚伪,却也受不了一丁点的质疑。 这股莫名的“愤怒”,几乎伴随着后来我俩相处时的每一刻。 她是真的想要嫁给我。 可自始至终,我都没有叫过她一句“老婆”。 我一直觉得,这个称呼很神圣。我不敢在没有得到法律认可的前提下,去亵渎“它”的神圣。 虽然在那个年代,“老公”、“老婆”的称呼,早已在小情侣之间泛滥。 就算小狼几次三番地暗示过她的渴望,我却还是在固执地坚守着那份底线。 至少与她在一起时,我是这样的。 比如我曾向回读后的新同学们,这样介绍过小狼:“这是我的女朋友。” 对众人回以礼貌的微笑后,她趁着一个无人的时候,趴在我耳边,轻声取笑道:“你可真屯!” 当时的我,只顾着恼怒于她嫌我“土气”的评价,竟没有猜到她的言外之意,其实是想让我对众人大声宣布:“这是我的媳妇儿!” 在朝我索取那支“指环”之前的一天,还曾发生过一件事情。 那天我们因为压堂,所以放学很晚。 每天都与我一起结伴而回的小狼,自然在我班的门口,等了我很久。 等我看到有些“疲态”的她时,不禁歉意一笑,关切道:“站累了吧?” 她点了点头,忽然提出了一个很奇怪的要求:“等你们班的人都走光了,你带我去你们班休息会儿吧!” 就这样,我们最后在学校中逗留了很久。久到我俩走出校门时,只剩门卫室的灯,还在亮着。 那天,我久违地吻了她。 手脚也在所难免的,有过许多“不老实”的行为。 那天,她总是会用玩笑的口吻,莫名其妙地重复着这样一句话:“这家伙儿还没结婚呢,可不能让你想怎么地,就把我给怎么地咯!” 那时的我以为,她这是在对我的诸多“不老实”行为,给予“警示”。 更是一种拒绝。 现在我才懂得,她拼命想要的,其实是听我回她一句,“我一定会娶你”的承诺! 因为在我送她“指环”的那天,她曾很认真地问过我这样一个问题:“我应该戴在哪根手指上才好呢?” 我心中的第一反应,当然是戴在无名指上最好。嘴上却很装b的回了句:“随便哪根都好咯。” 只因我当时的“心脏”,尚在为“指环”的“昂贵”而“滴血”。 以至于在送她回家的路上,我也总是心不在焉、闷闷不乐。 可即便我的表现差强人意,她还是在临进单元门的时候,用了一个十分“特别”的方式,与我挥手告别。 特别之处在于,正常人挥手,都是“手心”朝外。 可那天她对我挥动的,却是“手背”。 只是为了让我看清,她不知何时,已经偷偷戴在了自己无名指上的,那支“廉价”的指环。 我确实看见了,看得很清。 也确实为此而感到开心。 但我的嘴角,却怎样都弯不起来。 我很难过,因为又要与她分别。 因为又要回到,那个重新陷入到“混乱”之中的家庭。 因为又要面对,妈妈那“又死哪玩去了?为什么会回来这么晚?”的质疑。 其实,我应该开心才对。 因为,妈妈已经很久都没有关心过我的存在。 可是我知道,那是因为老庞不在了,她才终于想起了我。 在我长到了拼命渴求自由的年岁里,妈妈那突然降临的关心,只会令我感到窒息。 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失去了感受幸福的能力。 哪怕我亲眼看见了,那个口口声声没有“八千万”的彩礼,她的父母绝对不会把她嫁出去的女孩,真的将我送给她的,那支不到五十块钱的廉价“指环”,那支我始终都羞于以“戒指”相称的廉价礼物,郑重地戴在了自己的无名指上时,我都悲观地认为,那一定是我自己想多了! 传说在左手的无名指上,有一条“爱情静脉”,直通心脏。 所以,将戒指戴在那里,就象征着接受了这段,要用一世相守的婚姻。 我俩都知道、并且与彼此分享过这个传说。 所以,小狼从来就没有真的想过,要我用“八千万”的彩礼去娶她。 只是一个进货价恐怕都没有五毛钱的假玉指环,她就情愿把自己套牢。 是我在不该认真的地方,莫名其妙地较了真。 却在最该去珍惜的地方,愚蠢地选择了无视。 我以为,她会像我已经有过的所有“离开”一样,在我的心里“惊鸿一瞥”,然后像一朵浮云那般,飘散不见。 我以为,我可以像对所有已经离开了的人那样,只当她从未来过我的世界。或者只是把她留在我的记忆里,偷偷地想念,直到再也想不起来。 我以为,我很快便可以找到替代。毕竟,我是那么的受人欢迎。而且,我还是那么的“花心”,见到美女就会幻想着与她探讨“医学”的奥妙。 不止是花心,我还非常的“滥情”。遇见一个,就会深爱一个。 无论身边是谁,我都可以。 第二百一十六章 人工湖 小狼的天“塌”了以后,我第一次有了想要去做一个渣男的想法。 最主要的,我那“茁壮成长”的身体,已经厌倦了她对我的“若即若离”。 可面对珍视之物时,我又总是会下意识地克制。 我受够了,总是要保持这种违背自己内心的,压抑的体验。 我以为,只有离开了她,我才会真正的自由。 我决定解放心中所有的恶念,去做一个坏人。 于白是第一个,知道我与小狼分手的消息的人。 如果说以前与她维持着良好的关系,是为了靠近她的“姐姐”的话,那么后来的“保持联络”,则纯是为了给那段感情,留下个“纪念”。 因为当时的我,还不知道为了让我与小狼分手,于白暗地里究竟“帮”了多大的忙。 如果我知道的话,是绝对不会仍然傻傻地把她当成亲妹妹那般去对待的。 其实回读之后,我不知道的事情还有很多。 比如直到我写这本书的现在,才知道小狼在最后一封回信里提到的,那段“不稳定”的友情,指的就是于白。 自我的“背叛”事件之后,她们姐妹之间就已经“貌合神离”了。 若不是因为我的存在,小狼可能连话都不会再和于白说一句。 她对于白的隐忍,只是因为那是“我的”妹妹。 我俩分手以后,这对儿“情深”的“姐妹儿”,便彻底地“掰”了。 虽然许多年后,我与小狼终于解开了这个误会。 但是除了徒增“唏嘘”之外,却已再无任何意义。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又和石尘搞到一起的。只记得在初与小狼分手的那段时间里,于白主动替代了小狼,经常在下课的时候,来我的班级门口找我。 她来的时候,身边就总是带着石尘。 我所解放的第一个恶念,便是利用后者对我的喜欢,做一个感情里的索取者。 “舔”了这么多年,我也终于准备享受一下,“被舔”的滋味。 好像只是随便的一个点头,石尘便屁颠屁颠地跟在了我的身边。 她那总是溢于言表的“幸福”,很好的抵消了我心中的“罪恶”。 甚至还让我有了一种,我可能是个“救世主”的错觉。 我虽然重新有了一段,可以让我存在感爆棚的恋情。 但在处理这段感情时,我用的却全是从小狼那里学来的方法。 这让我越是与石尘相处,就越发的怀念过去。 我知道,在感情世界里,“念旧”并不算美德。 明明见一个爱一个的我,却在与小狼分手之后,才赫然发现,我他妈的竟然会是一个“念旧”的人! 我的第一反应,觉得这是因为我尚与石尘相交“不深”的缘故。 毕竟与小狼刚在一起时,我俩就有了许多“激情燃烧”的岁月。 而我与石尘都“牵手”近两个月了,却还仅局限于牵了牵手而已。 为了更快地抹除,小狼在我心中烙下的印记。同时,也是为了“身体”的躁动,我终于决定要找个机会,与石尘突破一下“禁忌”。 那是一个周末。 早已与老庞彻底分手的妈妈,更加全身心地投入到了工作之中。 很久都没有过的“加班行为”,再次成为了常态。 我们母子之间,说来也是“有缘”。 就连分手这种事情,也是前后发生。 只不过,我比她更快的找到了替代。 鹤岗有一个人造水库,屡次扩建以后,便成了如今的“天水湖公园”。 我与石尘约会的时候,“它”还是叫着“出生”时的名字——“人工湖”。 每年都会有许多不幸者,成为湖底的“冤魂”。 游泳淹死者、投湖自尽者、乘船游玩不慎坠湖者,屡见不鲜。 或许是“养料”不绝的缘故吧,那人工湖里的鱼儿们,亦是个顶个的“肥大”。 在与石尘约会的那个周末,我还差点就成了“以身饲鱼”者中的一员。 和喜欢自己的人在一起时,虽然轻松惬意。但也有一点不好,那就是在她的无条件支持下,人很容易便会迷失自己。 特别是像我这种,本就喜欢逞强的人。 当我发现无论我装怎样的b,石尘都会用心接着并且对我投来崇拜的目光后,我难免就会有些“飘飘然”。 恍惚之中,我甚至还坚定了自己就是那个无所不能的“超人”。 为了证明这一点,我就总想着要在石尘的面前,装出一个更大的b来。 终于在将要路过“人工湖”上的一座钢架桥时,我突然就来了灵感,指着桥面上来往闲逛的行人们,鄙夷地对石尘说道:“这群人真的好愚蠢,根本就不知道这座钢架桥的真正意义。” “是吗?” 石尘那疑问的语气,丝毫没有影响她在看向我的眼神里,写满了信任。 看着她的“愿闻其详”状,我故作高深道:“这其实是一个健身器材!并不是用来在上面踩着走的。应该是用手抓着那一排排‘钢管’,在桥下吊着,靠臂力‘悠’过去!” “啊?”石尘瞪大了眼睛,惊疑道:“你是说,这其实是公园里的那种‘手攀云梯’吗?” “手攀云梯?”我心中重复着刚听来的名词,脸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难堪。 在石尘对我持之以恒的“奉承”声中,我潜意识里渐渐地就把她当成了一个“白痴”。每到这时,她就会在不经意间,甩出一些我闻所未闻的词汇,提醒着我,她的“学霸”身份。 与我处对象时,她的学习成绩,早已是班级第一,学年组第三了。 “北大”或许仍需努力,但不出意外的话,“复旦”应该是手拿把攥。 “对!这就是一个特大号‘手攀云梯’!”我凌空比划了一下攀爬的动作,顺便秀了秀自己的肌肉。 探索“人体奥妙”多年,我早已练就了两条“麒麟之臂”。 “噢!”她张大了嘴巴,做恍然大悟状。又盯着那座钢架桥打量了好半晌,方才感慨道:“能从这下边‘吊’过去的人,可得老厉害了吧!” 第二百一十七章 自杀未遂 听有此言,我立刻跃跃欲试道:“这有什么难的!看我给你表演一个,轻松加愉快!” 对我的任何决议,只会加油的石尘,自然没有阻拦。 当然,我的装b之意已决。 那一刻,就算是天王老子亲来,也难以阻挡我半分。 “单双杠”,是我们这一代人,童年里唯一的“公共”玩具。 无师自通的我,早已轻松拿捏各种“基本练习”。 所以我的装b决定,也是建立在一定的实力基础上的。 可惜,我少年时期积攒起来的“实力”,早已在我疑似的“青春”里,那些沉浸在“医学探索”中的日日夜夜,以及近一年的“烟雾缭绕”下,损耗了大半。 以至于我才刚一上了“器械”,便觉头皮与后背里,瞬间涌出了许多“虚汗”。 可事已至此,我又不好退缩。 毕竟对于当时的我来说,“脸”比命重要了太多。 本着“一不做,二不休”的原则,我只稍作迟疑,便一动三晃地利用惯性,将自己的整个身体,朝着对岸“甩”去。 原计划是“一鼓作气”,却在“甩”到一半的距离时,便耗光了双臂上的所有力气。两手不受控制地一软,整个人便“扑通”一声掉进了“湖里”。 从开始装b到“完美坠湖”,我的大脑全程都没有“溜号”,更没有任何的心理活动。 直到现在我还清楚的记得,当我的双脚触及湖底时,整个人是“半蹲”的姿势。 我的世界,瞬间静止。 只有耳边的潺潺的流水声,证明着一切的真实。 当时,我不会游泳。 当然,我现在也不会。 真实情况是,自从爸爸死了之后,全家人都坚决禁止我接近水边。 只因为有个算命的,说我命犯“水灾”。 说这句话的人,还算到我的爸爸,活不过三十三周岁。 他也理所应当地,被我的奶奶连打带骂的“踢”了出去。 1995年,爸爸刚好三十二周岁。 科学不过百年,玄学却已走过了万载。 尚有太多未知,仍是现在的科学难以解释的领域。 当然,我可不是想跟各位探讨“玄学”。仅是把我身上真实发生的故事,讲与大家知道而已。 既然是命里“犯”的,想“躲”,自然是躲不过的。 那是我记忆里第一次接近“水边”,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神奇的是,坠湖后的我,愣是没有丝毫慌张。 不是因为我冷静。 而是因为我压根就没有意识到,自己他妈的坠湖了! 或许只有天知道,当时到底是什么情况。 因为我全程没有呼吸,所以我也没有呛到半口水。 当我有如神助般,稀里糊涂地从湖底站起来时,水位刚好没过我的脖子。 再重申一遍,我不会游泳! 再强调一下,水没过脖子! 如果一定要“科学”的解释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仍然可以站直身体,并且还可以稳稳的走向岸边的理由的话,我只能说,感谢那是一座“人工”的湖吧! 无论“明里”,还是“暗里”,它都没有“流动”! 否则的话,今年的我,应该刚好“十八”! 因为内心世界过于丰富,所以我一直就是一个很容易紧张的人。 可当浑身湿透的我,坐在岸边用力地拧着脱下来的“半袖体恤”中的水份时,心跳好像都没有超过“六十”! 石尘自桥那边绕道过来时,我正绷着一张黑脸。对于刚才的“死里逃生”,恍若不知。 空洞的大脑,第一次有了“复杂”的意识,却只是因为对才刚“装b”失败的羞恼。 石尘的表现,异常冷静。 见我一言不发,她便默默地站在了一旁,亦是不发一言。 她从来如此。 在我的脑海中,关于她的所有记忆,像极了一块“石头”。 就是这块“石头”,当初竟然为了我的一张“便条”,痛哭流涕。 这的确是个奇迹。 还是这块“石头”,在我差点就“死”了的时候,却又可以安静的像根“木头”那般,杵在那里,一动不动。 这又是一个奇迹! 总算是炎炎夏日,有风吹过我那湿透的身体时,还是有些使人“发抖”的凉爽感觉。 装b失败也就算了,我总不能在石尘的面前,再狼狈不堪的“打起摆子”吧? 心念及此,我也不想再装什么深沉了。趁还没被“寒流”击溃,站立起身,朝“公园”大门处走去。在路过那根“木头”时,低声说了句:“走!” 她追上了我,示意要帮我提鞋。 为了不让鞋中那因为泡了水,反而更显“浓厚”的气味,毁掉我的形象,我连忙摆手拒绝了她的好意。又将同样湿透了的一盒“国宾”牌香烟,递到了她的手上。嘱咐道:“帮我拿着,别丢!等我晾干了继续抽!” 十块钱一盒的“国宾”,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是绝对的“奢侈品”。 我可舍不得丢掉。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感慨一句,那些口味上乘,价格公道的香烟,为啥一夜之间都纷纷停产了呢? 直到坐上了一辆门口“趴活”出租车前,我俩再无任何交流。 上车之前,那司机盯着我看了半天。 眼神虽然奇怪,但绝对不是怕我把他的车弄脏了的厌恶。 东北人没那么多事,尤其是出租车司机。 甭管你是全身鲜血还是满身泥泞,只要你敢坐,我就敢拉。 一路上,他总会不时地向我投来,那个说不清又道不明的复杂眼神。 当我掏出那张,浸泡到难辨真假的五元钱纸币支付路费时,他也没有半句废话就收了过去,顺手铺在了风挡玻璃的下边。 只在找给我五毛钱时,才对我意味深长地微微一笑。 直到那辆出租车在我视线中消失了很久,我才恍然顿悟地骂了一句:“我屮!这哥们不是把我当成了‘自杀未遂’吧?” 话音刚落,石尘也“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从“坠湖”之后便弥漫在我俩之间的“紧张”气氛,亦是随她一笑,顷刻烟消云散。 第二百一十八章 猎人 我回头看了石尘一眼,皱着眉,不解道:“你笑啥呀?”不待她回答,又假意嗔怪道:“我刚才差点就没命了,你都不担心的吗?” 她迎着我的目光,眉眼依旧含笑。回答道:“一开始的时候,还是很担心的。我在想,你要是不肯上来该怎么办。但现在呢,我已经不担心了!”四下看了看,岔开话题道:“你要带我去哪?回家吗?”顿了顿,迟疑道:“周末你家没有人吗?” 看起来心情大好,话也忽然多起来的石尘,我竟有一丝恍惚。 一个熟悉的身影,瞬间自脑海中一闪而过。胸前左边的位置,更是没来由地痛了一下。 看我有些异样,石尘体贴地问道:“怎么了?你是要回家换衣服吗?要是不方便的话,我可以在门口等你。” 她不仅话变多了,人也变得聪明了。 其实,她一直就是聪明的。 傻的是我! “没有。没啥不方便的。我妈不在家。”我揉了揉仍旧湿漉的头发,笑言道:“你要是不怕我把你吃了的话,就跟我来吧!”说罢,我便前方带路去了。 她没有说话,只用紧随而后的脚步,宣誓着自己的“勇敢”。 进入“豪宅”之前,我俩再无言语。 思索间,我突然就悟了她之前那番话的意思,不禁又喜又悲。 喜的是自己的装b行为,并不算失败。因为石尘认为我是故意“掉”下去的,并不是力竭所致。 悲的,自然是自己的“懦夫”形象,不知何时才能洗刷!毕竟“自杀未遂”四个字,我是有过“前科”的! 那时的我,总会陷入纠结。 比如进门后,我很希望石尘能够赞叹一句:“你家好大呀!” 但一想到我那个只有八平米的“狗窝”,我又很希望她能忽视掉这夸张的“对比”。 “寄人篱下”的境遇,一直就是我羞于启齿的秘密。 既然避无可避,我决定先声夺人。指着开门后便映入眼帘的那个“狗窝”,谎言脱口而出:“看我的小房间可爱吧!这房子是我们家自己盖的。这个房间,也是我亲自设计的!我喜欢小的屋子,住起来舒服!” 说罢,我便先行挪步过去,亲手揭开了自己的“伤疤”。 随后而至的石尘,好奇地朝着“狗窝”里望了望,随口附和道:“古代的帝王就是这样。紫禁城那么大,可皇上睡觉的房间却很小。” 她又煞有介事地打量了一圈后,继续说道:“和你住的差不多大!” 从搬入“豪宅”起,便成了我中芥蒂的“狗窝”事件,就这样被她随意的一句话,化解于无形。 那一刻,我忽然就懂了,什么叫“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与这位文科学霸比起来,我读过的书虽然未必会少。但我见过的世面,则明显没有她多。 石尘的家庭条件,应该很好。 在那个大多数学生买一张五元钱的盗版磁带或cd,都需要瞻前顾后一番的时候,她就已经可以毫不犹豫地花几十元去支持正版了! 周杰伦,对不起。 我借着你的音乐,追过了太多女孩。却在你已经火了五、六年之后,才终于开始舍得去消费正版! 对望间,我忽然想起了正事,坏笑道:“我现在要换衣服了,你要继续留在屋里吗?” 听有此问,她的眸中精光一闪,反问道:“我为什么不能留在屋子里呢?” “我屮,我一个猎人,竟然反过来让猎物给调戏了?”心念及此,我作势就欲将自己的裤子褪下,希望她可以知难而退。 却不曾想,她的眸子,反而更加明亮了…… 虽然我的目的,本就不纯。石尘的反应,也正中了我的“下怀”。 但她那出人意料的“反应”,还是让我下意识地装起了“君子”。 “算啦,不和你闹了。你出去一下吧,我很快就换完。” 在她转身出去之前,我分明看见她的眼中,竟闪过了一抹失望。 我必须坚守住,自己的猎人身份。 决不允许在“关键”时刻,反被猎物一口吞了! 在对即将发生的“那件事儿”的期待下,我的身体,亦是很快便有了医学的“反应”。 炎炎夏日,衣服凉薄。 这难以掩盖的“反应”,还是让我有些尴尬。 毕竟那时的我,尚还是一个“清纯”的小伙。受着“礼义廉耻”的教育,对这种明明是正常的现象,心灵上总有些奇怪的“抵触”。 “心淫言正”。说穿了,就是他妈的虚伪透顶。 为了打破换好衣服后的“僵局”,更是为了顺水推舟地完成,接下来的“特殊”事件,我压下了心中的尴尬情绪,主动制造暧昧氛围道:“你好小啊,我感觉我只需要一只手,就能把你提起来!” 我这样说,只是为了找到一个,可以抱她的理由。 石尘立刻不忿道:“切,我不信。” “信不信的,试试不就知道了。” 既然她给了机会,我也没必要再假装客气。说话的同时,上前一步,便将其“公主抱”起。 她本能地搂着我的脖子,笑言道:“你不是说要一只手嘛。” 我屮!向来较真的我,哪能受得了这种“质疑”。立刻抽出了那只,正拖着她双腿的胳膊,试图仅凭一臂之力,将她夹在臂弯中撑起。 就算石尘的体型,确实相对矮小了些。可毕竟也是一位花季少女,八九十斤的体重还是有的。 再加上刚刚“自杀未遂”的我,双臂之力尚未完全恢复。 再次装b失败,已是必然结果。 为了不让石尘直接摔到地面上,我只好借势让她贴着我的胸膛,与其一起跌倒。 如果剧情正常发展,接下来就应该是一些俗套的桥段才对。 但她那不受控制的双腿,落地时正好就踢到了我那依旧明显的“反应”之上。 一声闷哼后,我全身的肌肉瞬间紧绷。双手捂着自己的裆部,整个人蜷缩到了一起。感觉自己的下半身,好像都疼到瘫痪了一般。想叫,却发不出半点声音。 额头上的汗水,很快便与眼中的泪水混合到一起。 心中那点“私心杂念”,更是瞬间烟消云散。 第二百一十九章 小灵通 原来真正的疼,是叫不出声音的。 更不会有满地打滚的力气。 期间,石尘也关切地问了我两声。 我自然“无暇”回答。 过了好半晌,我才缓过劲儿来。 也顾不得什么形象,继续捂着裆部,对满眼愧疚的石尘笑了笑,安慰道:“没事儿了,已经不疼了。” 她低头不语,顿了顿,轻声说道:“我想帮你揉揉。” 听到此话,我先是一愣。随后连连摆手拒绝道:“不用!没事了已经!” 她是真不懂“男女有别”也好,还是“别有用心”也罢,反正我是没准备好,这么直接就被她“上了手”的。 毕竟,老子才是“猎人”! 经过这几番折腾,我瞬间觉得肚中空空,两脚绵软。 古话说的好,“饱暖思淫欲”,那是有道理的。 人在饥饿的时候,除了吃饭以外,真的是什么兴致都不会有。 确切地说,是什么“体力活动”都不想干。但精神活动,还是可以进行的。 能让人废寝忘食的,只有知识与游戏。“性”,一定是吃饱了饭之后,才会产生的想法。 拒绝了她的“好心”后,我将捂住裆部的手,移到了自己的肚子上,问道:“你饿不饿?” “我还行。”她的语气低沉。听起来,似乎还沉浸在“重伤”我的愧疚里。 我摸了摸她的头,提议道:“我给你煮方便面吃吧!” “还是我来吧。”她说道。 “不用,我来。我煮面老好吃了!让你看看我的独门绝艺!” 所谓独门绝艺,其实就是一些天马行空的“瞎搞”。 但配上我那信马由缰的“讲解”后,还是给她忽悠的一愣一愣的。 比如凉水下锅,佐料分开煮,火腿肠不切段,等等,一切不是正常人煮面该有的套路,我全都来了个遍。 从整整四袋面,再加上汤都没剩下一滴的结果上来看,我这顿“饭”做的,应该是很成功的。 口舌之欲既已满足,其它的欲望自然滋生。 本就血气方刚,又是郎情妾意。没有太多废话,我俩的活动区域便自然地来到了床上。 这一幕,我早已在心中预演了许久。 甚至在刚刚的出租车上,我就已经想好了,要怎么“攻克”她的唇舌。 我决定,从咬她的鼻子开始。 没错。 小狼夺走我的初吻时,用的就是这个办法。 现在,我要扮演小狼的角色了。 第一口,她轻哼一声,我隐隐看见了她鼻子上的黑头。 第二口,她微微颤抖,我却突然回想起了小狼的样子。 第三口,她情难自持,口唇微张,轻轻地“啊”了一声。 一股浓浓的泡面味道,瞬间填满我的嗅觉。 在我万分饥饿的时候,这当然是人间美味。 可在我吃饱并且吃的还很撑的情况下,再闻到这股味道时,就只有种反胃的感觉。 直做了好几次吞咽口水的动作,方才压制住胃里的“翻江倒海”。 再看石尘,依旧平躺在床上,双眼紧闭,两条胳膊自然地放于两旁,活像砧板上的“鱼肉”,一副任君处置的模样。 略显急促的呼吸,带动着她的胸脯亦是不断起伏。似乎仍旧沉浸在,鼻头被心爱之人牙齿轻磨后,所带来的异样酥麻感觉之中。 那种感觉我也有过。 所以我可以清楚地猜到,她此刻的想法。 她在等我,继续那未完成的“仪式”。 她做好了,要将一切都交给我的准备。 可在这关键的时刻,我却再次没了兴致。 玄学上来讲,那一刻,一定是有什么神仙悄然出现,护得了她的周全。 气氛依旧暧昧,我却骑虎难下。 这时,我的“电话”响了。 那是一个“小灵通”雄起的年代,在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三足鼎立的时候,突然蹦出来了个中国铁通,携带着中兴、华为等等当时还是“杂牌子”厂家生产的“小灵通”手机,以绝对的物美价廉,大杀四方。 我人生当中的第一部华为“手机”,是我的老叔充了一百块钱话费送的。 起先,它属于我的爷爷。可他才爱不释手了没几天,就被我给夺爱了。 在当时,有许多关于小灵通信号不好的顺口溜流传。最经典的那句,便是:“手拿小灵通,站在风雨中。左手换右手,右手打不通。” 因此,它还有一个别名,叫:“喂喂操!” 具体流程就是,“喂。喂?操!” 即便它信号不好,还很失身份。但也算是“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它的出现,很快便占领了我们这种本就没有什么“身份”可言的“平民”的市场。让即时联系,变得不再高不可攀。 岁月更替,小灵通虽然在时代里昙光一现。可那些所谓的“杂牌”,却纷纷长成了巨擘。 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不过如此。 谁能想到,当年“穷人”才会用到的华为,现在竟成了有钱且“爱国”人士的标配。 单从品牌选择上来讲,这三十年来我似乎从未改变。 在我不断的“喂喂操”声中,自知已经“等不到”我的石尘,终于从床上坐了起来。 当我从屋外那个信号最好的点,接完电话返身回来时,她已经坐到了床边的电脑桌旁。 我心中虽无歉意,但还是说了抱歉。 打来电话的人,是“大帝”。 他从“体特班”出来后,去到了我的“隔壁”。 因为一次偶然的逃课,我俩碰到了一起,并因此而相识。 他果然早就知道我。 在人际交往中,无论对方是谁,是什么性别,他都很积极主动。 因为他的“名号”,我当然不介意会多这么一个朋友。 但对于他那种,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迷之自信的人,我又本能的敬而远之。 主要因为“张生”的故事,我对大帝的第一印象不是很好。 毕竟“翻脸就不认人”,怎么论都不会是一个“优点”。 所以,我起先对他的定位,仅是“点头之交”而已。 他总想请我吃饭,以便加深感情。 但每次,我都表示了拒绝。 第二百二十章 父欲教但子已成 大帝可以和吃过饭的朋友,说动手就动手,我做不到。 所以我干脆不吃。 同样在“江湖上”混着,我必须做好随时翻脸的准备。 眼波流转间,石尘再度开口道:“你要有事去忙吗?” 我笑了笑,略显骄傲地回复道:“没事儿,我一个哥们,要请我吃饭。已经被我拒绝了。” 在我的人生中,大帝是第一个想要请我吃饭的人。 当我终于也活成了一个,有人愿意请我吃饭的人时,我才觉得自己可能是真的长大了。 虽然结果是拒绝,但我的心里,还是为此而骄傲。 听见我的回答,石尘笑的很开心。 她一定是认为,我是为了陪她,才拒绝了别人的邀约。 对于这个“误会”,我当然乐见其成,因此也没有解释。 就在我犹豫着,要不要继续那未完成的“仪式”时,我的妈妈回来了。 对于她的意外早归,我心中闪过了一丝庆幸。“还好及时收住了嘴!这要是正在‘干柴烈火’时的话……” 庆幸之余,我还觉得有些尴尬。 因为就在不久前的上一次,妈妈碰到我带回家的人,是小狼。 区别是,那一次的小狼,急匆匆地跑掉了。 当我向妈妈介绍屋里的姑娘时,还差点说错了名字。 “这是小…石尘。就是当初在电话里,说自己学习很好的那个女生。”顿了顿,我又补充道:“现在比之前学习更好了。” 妈妈用了一个少有的温柔语调回复道:“嗯,你俩在家研究学习呐?” “哪有!”我连忙否认道。 我都到了处对象的年龄了,还要被大人耳提面命的督促学习。这让我很是丢人。 “你咋回来的这么早?”我岔开话题道。 “我单位没啥事了,就回来了呗。”她看了石尘一眼,笑着说道:“不是怕你自己在家没意思吗!” 自从和老庞彻底分手之后,妈妈的性情变得很奇怪。 除了依然对我“管天管地管空气”之余,还夹杂了许多,无微不至到令我难以承受的关心。 可那时的我,只想要自由。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刻意在石尘的面前“演戏”,为了让我有“面子”的同时,也为自己树立起一个,良好的“慈母”形象。 可只聊了没几句,石尘便借故离开了。 也难怪人家会走。 将近五分钟的时间,我们仨聊天的地点,始终都是大门口附近。 而且,还都是站着。 石尘才刚一出门,妈妈便收起了“假面”。“筋”着鼻子说道:“这丫头长得也太矮了!好像一个黄豆芽!你的眼光怎么越来越差了!” 我白了她一眼,吐槽道:“你别管人家是不是豆芽,至少人家学习好!不是你说的吗?学习好就行!” “那也得差不多的啊!你没听说吗,‘爹矬锉一个,娘矬矬一窝’吗?” 对于她的挑剔,我在报以叹息的同时,瞬间悟透了一个现象。 不知从何时起,我做的每件事,似乎都没能逃避眼前这个女人,对自己的影响。 就连找对象时,也是如此。 在诸多“莺莺燕燕”之中,我会下意识地选择了石尘,去填补小狼的空白,似乎就是因为妈妈当初对这位“学霸”的一句称赞。 当我又听到了妈妈对这位“学霸”的诋毁时,我的心里突然就没那么喜欢她了。 虽然对于石尘来说,这一切很不公平。 可这是事实,我不能否认。 也正是因为不公平,所以一直到最后,我都没有狠下心来,去对石尘“下手”。 我想做一个“渣男”不假,可我始终没能丢掉,那颗可笑的“良心”。 既然话不投机,我也不想再浪费言语。转过身,刚要回到自己那已经升级为“皇帝寝室”的“狗窝”中时,兜里的“小灵通”,再次响起。 “哥们!我跟人吵起来了!人家现在要干我!等我找人呢。你来帮帮我呗!” 门口的信号一直很好,所以我并没有“喂喂操”。 电话中,在大帝那急促的言语中,每一个字我都听的很清。 “对面多少人?”我虽然害怕,可还是硬着头皮问道。 “七八个吧!你先来了再说!”他催促道。 短暂的天人交战后,我决定江湖救急,干脆地问道:“在哪?” 他答道:“风蝶来西餐。” “等我。” 说了这两个字后,我便挂断了电话。 在我推门出去之前,妈妈仍在门口站着。 眼神交汇间,我看见了她神情里的些失望。 “你去哪?”她问的很小心。 那段时间,我对她的不耐烦,到达了极点。 最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便是,“你别管我!” 或许是她失望的眼神触动了我,又或许是她小心翼翼的语气,使我有些心疼。 于是,我的回答亦是非常温柔。“我朋友找我出去吃饭。” “在家吃呗,难得我这个周末有空。”她顿了顿,进一步提议道:“我给你做。” 说这句话时,我竟在她的语气里,捕捉到了一丝哀怨。 如果不是那边“迫在眉睫”,我一定会留下来,好好珍惜这“顿”难得的“母慈子孝”。 见我的脚步变得迟缓,她再度“规劝”道:“还是在家吃吧!别出去了,那饭店的东西都不卫生!” 她一定不知道,其实在她小心翼翼地问我“去哪”的时候,她的儿子便已经被说服了。 可惜的是,大帝那边,有着更加让我无法拒绝的理由。 “哎呀!没办法啊,我已经答应了!再说不去了不好!” 心中虽然“柔软”,可数年来养成的说话习惯,早已积重难返。讲出这句话时,我的语气还是被“不耐烦”充满。 “那……”她支吾了一阵,突然说道:“你带我一起去呗!” 听有此言,我的心里“咯噔”一下。 鼻子一酸,竟还流下了一行眼泪。 含糊不清地回了句“不方便”后,便迅速地推开了门,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只在心中对她抱歉道:“对不起了妈妈!那边可能更需要我!” 我一直明白,那一天的妈妈,是真的想要弥补一下,我们娘俩之间的“裂痕”。 可惜,我已经长大了。 虽然心智,仍不成熟。 可我却已经永远失去了,能够躺在她臂弯里的年岁。 那一天,我选择了在这个年岁里,应该发生的故事。 第二百二十二章 没我的事 先是那“石光”,被人一个“窝心脚”便踹翻在地。之后瞬间又围过去了五、六个人,没头没脑地好顿乱踢。 然后是随我们一同前往的,应该是“石光”的朋友,见机不妙,转头想跑。被追过去的一个人抓住后,两个人立刻扭打在一起。 我又看了大帝一眼,本想要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 却哪里还是说话的时候? 但从他那懵逼的眼神中,我猜这局面,同样也超出了他的意料。 还是他率先反应过来后,先是原地转了一圈,随后搬起了一块挺老大的石头。 那是方圆十几米内,唯一的“武器”。 见状,本来惯于赤手空拳的我,也跟着下意识地寻找起“家伙”来。 可才刚一出了“战圈”,就被跟过来的一人,揪住了我的帽子,用力向后一扯。勒的我一口气没上来,两眼一黑,仰面倒地。 也是从这件事情之后,我不仅再也没有买过“帽衫”,还顺便拒绝了一切带有饰物,能被人揪住的衣服。 我在倒地的一刹那,出于本能地喊了一句:“我屮!别jb打我!没我事!我是来看热闹的!” 此言一出,那人本欲踩过来的脚,顿时悬在了半空。 趁他迟疑之际,我赶紧起身站好。 又听他对我叫骂道:“没你事就滚一边待着去!” 我没有理他,而是斜眼瞟了一下场中的情况。 仍被五、六个人“圈踢”中的石光,已然彻底“废废”;他的那个“朋友”,更是不见踪影。 大帝正被四个人围着,手中那块震慑效果虽然拉满,但实际用处几乎为零的大石头,早已被打落在地。围着他的其中两人,一左一右地分别抱住了他的臂膀。从“姿势”上来看,他是无论如何也难挣脱了。另外两人,正一边躲避着他那“灵活”的双腿,一边跃跃欲试地伺机对他展开进攻。 加上我这边,一共三处“战团”,“我方”两处劣势。 经验告诉我,再打下去,败局已定。 这时,那位把我帽衫扯坏的同学,再度好心提醒道:“还在这看你妈了个b呢?没你事赶紧滚开!” 我生平最讨厌的,就是在我思考的时候,被人极为无礼地打断。 心念起处,我对着这位聒噪者的面门,就是一记左手直拳。 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那人中了我这全力一拳之后,捂着面门趔趄了两步,直接蹲坐到了地面上。 我并没有恋战,立刻闪身至大帝的身边,对众人高喊了一句:“都他妈的住手!” 到底是一群孩子。 被我这么一喊,果然都停下了动作,愣愣地看着我,一头雾水。 我又瞪了仍旧抱住大帝臂膀的两个少年一眼,命令道:“小b崽子!手放开!” 他俩迟疑了一下,见自己的同伙们,此刻皆是呆立原地。对望一眼后,同时松开了手。 大帝也被我喊的有点发蒙,揉了揉自己的手腕,动了动嘴唇,还是决定不发一言,由着我一人“表演”。 见效果已成,我故作沉稳地缓缓转身,对众人喝问道:“你们他妈的是不是疯了?也不睁开眼睛看一看,打的到底是谁?就他妈的敢动手?” 我说这番话时的底气,其实是大帝给我的。 这哥们在四中门口,单挑一众社会混混的事迹,可以说是无人不知。 除了吴鑫班与体特班决斗那次外,我又听不同的人,分别给我讲述了不下十遍。 作为一个“过来人”,我深知这种“光辉”的历史,在那个年代的学生们心中,究竟意味着什么。 可在我还没来得及报出大帝的名号之时,那群人便已经被我底气十足的喝问声,彻底给震慑住了。 大家伙面面相觑了一阵后,便极有默契地转身朝“局中”的方向走去。 同时,那也是一中的方向,更是我们来时的方向。 被我一拳揍的蹲坐在地的同学,不知何时也站了起来。刚想对我说些什么,突见“同伙”们不知为何竟集体撤离了现场,“哼”了一声后,也快步跟了过去。 字虽然写了许多,但放在事情发生的时候,总共也不过几分钟的光景。 看到那群人离开的脚步,变得越来越急。我又对仍在愣神的大帝吼了一句:“追啊!还他妈想啥呢?这就完了?” 我俩不是打不过,更不是看见对方人多了,就不敢打。 实在是事发突然,有些措手不及而已。 刚还生龙活虎的那“少年”们,见我俩缓步追了过去,竟直接撒丫子跑了起来。 于是,本来一边倒的局面,忽然又朝截然相反的另一面,势如破竹地倒去。 “追逃”的途中,大帝还打了一个电话,“喂,老虎吗?你在哪呢?我让人揍了!那群人现在正往局中的方向跑呢,你在前面帮我堵一下,我这边正追着呢!” “老虎”,是赵阳的绰号。 过程不表,只说结果。 赵阳带着已经成了他的同班同学的王震——就是前文书提到过的,那个“铁路村”的王震,二人成功在“学府路”的尽头,临近“恐龙广场”的位置,截住了已经四散奔逃的“玩命少年团”们。 再加上后面追赶的大帝与我,一共四人,打的那十几个人,躺倒了一片。 这其中,应该还误伤了不少真正的路人…… 事后的“战评”大会,我没有参加。 因为石光并不认识我,所以在他请客吃饭的时候,也没有找我。 当然,就算他找我了,我也不会去。 像这种连“占便宜”的时候,都不敢出头的垃圾,不配出现在我的朋友圈中。 大帝的手机,在后来的追逐战中摔坏了。到场的,也就无人再知道我的电话。 之后每次我俩聊起此事,他总会磕碜我说:“你当时咋想的啊?我屮我听到你说‘没我事’的时候,心都凉了!” 每次,我也都会反唇相讥道:“那他妈本来就没我的事儿啊!你他妈的喊我去帮你打个架,也没说是帮那么个孙子啊!” 第二百二十三章 真正的可怕 每当我点评大帝身边的狐朋狗友时,他又会感慨道:“哎!没办法啊!谁让他们都是我的初中同学呢!” 他的“同学”有很多,真正靠谱的也不少。 经常让他陷入麻烦的,却总是那么两个。 石光便是其中之一。 后期的我俩,还是经常打架。但真正因为我俩自己的事情,屈指可数。 大帝是一个很重感情的人。专属于他的家庭的那本“经文”,也并没有比我的好念了多少。 区别,或许是他始终都比我多一个,总是给他撑腰,经常为他兜底的父亲吧。 对于一个男孩子来说,父亲的身份,尤其重要。 我俩第二次比较有意义的“并肩”,是许久以后。 改变,总是互相的。 在他的身上,我学会了许多。 比如做一个有魄力的人,可以有勇气,与那些不值得的人,撕破脸皮。 比如做一个爱憎分明的人,可以把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心中,排好位置。 他常说,我也教会了他许多东西。 性格上,我也不知道我能教会他什么。 我只知道,在兴趣爱好上,我确实教会了许多。 比如下象棋,还有打麻将。 在那个年代,逃课是为了出去下象棋的,普天之下估计也只有我俩了。 可象棋毕竟是两个人的对弈,纵有矛盾,也不过是兄弟之间的口角。 使我俩同时与外人发生矛盾的,是因为一次打麻将的经历。 那是一个,麻将馆泛滥的年代。 泛滥到本该充满学习氛围的“学府路”上,也连开了四家。 初学麻将的大帝,好像一个行走的“提款机”。 在诸多“官宦子弟”的“供养”下,我俩的手头,都比较宽裕。 可以在麻将桌上,一天输个百八十块,眉头都不带皱一下。 不皱眉头,不代表我们不会“心疼”。 大帝我不确定,但至少我是心疼的。 那时也有许多年轻人,荒废了学业,常年在麻将馆中混迹。 全凭一手“牌技”,偶尔满足一下自己的温饱。 这其中,就有一个外号叫做刘三的“老千”,盯上了大帝这块肥肉。 刘三也是一中的学生。 他一定是花了大把时间,在各种牌桌上浪荡,才导致他竟然不知道我与大帝的名号。 又或者他其实是知道的,只是金钱的诱惑,使他迷了心智。 也是对自己的“技术”过于自信,他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对我俩使了“手段”。 被围观群众看到后,悄悄告诉了我。 我又告诉了大帝。 结果就是,我与大帝各自拎着一把铁锹,追着刘三跑了半条学府路。 终于在一个正在装修的浴池门口,被我俩拍翻在地。又当着由学生与路过行人所组成的,近百名围观群众的面,对着刘三的屁股,就是一顿乱拍。 若不是浴池的老板出来制止的话,我俩一时间还真没能找到“收手”的理由。 毕竟那么多人看着呢,不给刘三拍个“好歹”的,很难给观众们一个“交代”。 也是那一天我才知道,浴池的老板,竟然是我的表哥。 直到现在,他也常常会在同辈亲属聚会中的饭桌上,绘声绘色地讲起这个故事。 “那时候我的浴池正在装修,我在那看着那帮工人们干活呢。忽然就听见外边有人喊,说打架了。这时刚好二舅的电话也进来了。我就一边接着电话,一边往外面走,想去看看热闹。” 说到这里,他又会摆出一副打电话的模样,继续道:“我就一边看着,一边在电话里和二舅描述眼前的景象,‘外面有孩子打架呢,应该是一中的学生,都还穿着校服呢!两个打一个。正拿着铁锹在拍地上趴着的那个人呢。’说着我就往人群里边凑,定睛一看,那不是特么的天涯吗!我就和二舅说,‘我屮,二舅,打人的是迹天涯!我得去拦着点,这么拍不把人拍死了吗!’” 讲到这里,表哥又会学着二舅的口吻说道:“我屮,你快去制止天涯!好好教育教育,不行就揍他一顿!”再换成自己的语气,接着说道:“好嘞二舅!” 于是,就有了后来的画面。 表哥冲进人群,喝住了我。把刘三扶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关切地问道:“没事吧孩子?快让我看看,打坏了吧?”又在刘三充满恐惧的否定声中,转过头,指着我的鼻子骂道:“你俩明天去给孩子买套新衣服穿!看让你俩打的,稀碎!” 虽然是借坡下驴,可碍于情面,我还是假装抗议道:“他特么的就是欠揍!这事你别管!” 表哥厉声训斥道:“你闭嘴!”从兜里掏出了车钥匙,递给了我,命令道:“你去车上等我!”看了大帝一眼,用相对柔和的声音说道:“你也先去车上坐着,这边交给我我处理!” 车上的故事,大帝讲述的更为精彩一些。 在后来的许多日子里,每逢人多的时候,他总会拿出这件事情,取笑我说:“你们别看迹天涯一天天牛逼哄哄的,其实他可怕他表哥了。等他的表哥上车后,二话不说,按着他的脑袋,哐哐就往车玻璃上撞。我在后边看着老过瘾了!一边撞还一边说,‘你不好好学习你在外边打什么架打架?你妈一身病你知不知道?给她气犯病了谁还管你?’然后他表哥还转过头跟我说,‘你俩是好兄弟对吧?好兄弟不是非要一起打架,才能证明兄弟俩的感情好!你们可以去互相替对方挡刀,挡子弹,那才叫感情好呢!’说这些话的时候,迹天涯一声都没敢吱!” 大帝始终不知道的是,我并不是不敢吱声。只想趁着这个机会,借他之口,树立起表哥的“形象”而已。 我要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在我的背后,有一个比我还“猛”的,“表哥”的存在。 一个人再怎么厉害,也不够可怕。 一个厉害的人,背后有一个,比他还厉害的人撑腰,这才足够可怕。 第二百二十四章 我想我是海 事后,表哥说他当时的心里也很没底。生怕我会对他发脾气,让他下不来台。所以他对我的“教训”,其实很“小心”。也是因为了解,才会在“动手”的时候,反复“请出”了他的二姨、也就是我的妈妈,作为打我的理由。 我也早就感觉到了。 因为表哥推我头的时候,力道很小。但凡我的脖子稍用点力挺着,根本就不可能撞到车窗上。 那时候的大帝,对我来说,还是个“外人”。我不可能在一个外人面前,亲手毁掉表哥的“神话”。 因为,这是我继续在“江湖中”混迹的筹码。 至此以后,我与大帝的风头,在一中的范围内,一时无两。 “拜码头”的人,络绎不绝。 许多从外地来一中读书的孩子们,更是排着队的要请我俩吃饭。 可就在我人生的“高光时刻”中,却再次陷入到了深深的孤独。 只因我的身边,并无一人可以分享我的“成就”。 我会走上这条道路,受小狼的影响最深。 可当我终于达成了,她口中的“帅气”时,她又在哪里呢? 我也曾碰到过她一次,在一中门口的理发店。 那个年代,很流行“夹直板”。女生们都会把长发烫的笔直。 她推门进来时,我正坐在理发椅上,准备剃一个在男生中比较流行的“毛寸”。 当我在人群中看见她时,我承认我很慌张。 所以,当理发师问我怎么理发时,“光头”二字,脱口而出。 与现在的不修边幅不同,当时的我,很在意自己的发型。 对我颇为了解的小狼,立时惊讶得瞪大了眼睛。 在我俩分开后的许多次偶遇中,都是她主动和我说的话。 这次也是一样,“你怎么会想要理光头呢?”她问道。 “为了重头开始。”我回道。 仅此一句,再无它言。 我怕再多说一句,就会忍不住告诉她,“我很想你!” 我想剃光头,只是因为剃光头用时最快。 我只想以最快的速度,逃离那里。多一秒钟都不行。 黄磊有一首歌,叫《我想我是海》。 明明是很老的一首歌,却成了我那段时间里的最爱。 即便是今时听起,我仍会泪眼朦胧。 “我的心像软的沙滩,留着步履凌乱。 过往有些悲欢,总是去而复返。 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 人太敏感,活得虽丰富却烦乱。 有谁孤单却不企盼,一个梦想的伴。 相依相偎相知,爱得又美又暖。 没人分享,再多的成就都不圆满。 没人安慰,苦过了还是酸。 我想我是海冬天的大海 ,心情随风轻摆。 潮起的期待潮落的无奈,眉头就皱了起来。 我想我是海宁静的深海,不是谁都明白。 胸怀被敲开一颗小石块,都可以让我澎湃!” 流行音乐可以流行,一定是唱出了许多人的心声。 每一个经典,又似乎都与遗憾有关。 别人向往的成功,并不能弥补我心中的残缺。 只因这生活,并不能给我带来长久的安全感。 大帝的身边,一直都有个叫做阿雯的女孩。 泼辣、性感、野性难驯。 在大帝的身上,比他的那些打架事件,更为人所津津乐道的,就是他与阿雯那段风风火火的爱情。 作为亲历者和见证者,大多数时间里,我就好像一个“灯泡”一样。 特别,是在我剃了“光头”以后。 因为阿雯是一个过于招风的女孩,所以在大帝打过的架中,除了有百分之二十,是因为他那些不靠谱的小弟外,还有近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是与他这个对象有关。 但在那百分之二十中,还是有一半以上的概率,是打不起来的“架”。 而这百分之七十的架,则一定是真打。 在这一点上,大帝与我很像,都是那种冲冠一怒为红颜的主。 在我离开一中以前,“有幸”参与了“这百分之七”中的所有。 比较凶险的一次,对手是“黎明帮”的老二,王群集团的“头号打手”。 虽然在学生们的心中,“黎明帮”赫赫有名。但在真正的社会上,他们不过是一群经营着一家“五金商店”的,不入流的“小卡了咪”而已。 我们这一代独生子女们,过得其实挺苦的。 我们的上一辈,家里面至少都是四、五个孩子。即便是父母没空搭理,也有兄弟姐妹们互相照应。 虽然也会无聊,但总不至于孤单。 可他们的父母,也就是我们的祖辈们,为了养活家里的孩子们,难免醉心于工作。导致我们的父母们,并没能从他们的父母那里,了解“陪伴”的重要。 当他们有事了,找不到父母的时候,还可以找兄弟姐妹们解决。 却从未想过,他们的“独生子女”们,又能去找谁来解决问题呢? 习惯了谁也“找不到”的孩子们多了,“校园霸凌”问题,才会层出不穷。 找不到人时,我们便只能依靠“拳头”。 拳头软的,只能屈服于拳头硬的,就是我们的生存法则。 找不到家长,所以没养成有事告诉家长的习惯。 没有兄弟姐妹,所以也没留下开口求人的传统。 上学之后再遇到事情,也就更不懂得要报告老师甚至报警了。 这又给“不良团伙”的滋生,创造了最有利的土壤。 人在到了青春期以后,若没有得到一个良好的“价值观”引导,很容易在渴望证明自己的天性里,不自觉的走向歧路。 但我不同,从小我就会告状。 我会用心地抓住每一个机会,去接触那些可以让我告状的人。 特别是在“宝中宝”事件中,我亲眼见到了那个,因为有着家里人的撑腰,虽“名不见经传”,却仍可以“耀武扬威”的赵赫后,更是坚定了,遇有重大难题时,一定要记得找“家里”解决的决心。 在这次与“黎明帮”的对敌中,向来“天地不惧”的大帝,第一次表现出“棘手”的样子。 社会上的混混们,总喜欢把“罪恶”的手,伸向学校。 除了名利外,他们还想得到“色”。 第二百二十五章 谋杀? 为了讨好这些社会上的“大哥”们,便会有许许多多的“狗腿子”,将自己女同学们的联系方式,告诉给“大哥”。 大帝那恩怨分明的性格,难免得罪不少小人。阿雯又是一个行事乖张的女孩,更是有许多人看她不爽。 总之知道阿雯电话的人,必然知道她的对象是大帝。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把她的电话号码,告诉给“黎明帮”头号打手的那个人,安的肯定不是好心。 得知自己的“女人”被人调戏,大帝没有像以往那般冲动,抽刀就要跟人火拼。 办这种真要与人动手的事时,他也没有叫上那帮,通常用来“摆场面”的小弟们。 除了我之外,他只叫了李斌。 因为老爹在“海关”的缘故,李斌总能搞到些进口的东西。但能让我和大帝感兴趣的,除了烟酒之外,便只剩下了各种“匕首”。 虽然那是“杀人”才会用到的东西。可又有哪个男孩子,能够受得了“刀枪棍棒”的诱惑呢? 叫上李斌的原因,便是希望他能想想办法,再弄些不会搞出人命的武器来。 那个“头号打手”的名字,我已经忘了。只记得他和“黎明帮”的老大同姓。 所以,就姑且叫他“王头”吧。 别看“王头”的年岁,才不过二十五六。却早就成了看守所里的常客。坊间流传的“英勇”事迹,更是不胜枚举。 本来他因为犯了一个案子,跑去了南方发展。这次刚一回来,便从“狗腿子”那里,得到了阿雯的联系方式。 若不是有人从中作梗,或许我们这辈子都不会产生交集。 几番骚扰之后,阿雯当然会找大帝诉苦。 于是,就有了我们四个人,在妈妈那个豪宅里商议对策的桥段。 “官宦子弟”,鲜有敢于玩命的主。如若不然,他们也不会不惜重金,拜入我与大帝的“码头”了。 完全可以凭借家里的资源,自立门户。 李斌也是一样。 听到对手是“王头”后,他便一直魂不守舍。三番五次的念叨着,想要出去办点私事。 当我与大帝最终下定了,要与“王头”火拼,并趁此机会“做大做强”的决心时,李斌终于可以借着要替我与大帝筹备“武器”的理由,成功离逃离了现场。 等待李斌归来的过程里,我们便与“王头”约好了时间与地点。 在这之前,大帝和“王头”之间,原本已经有过一次“谈判”。 结果,是后者仗着自己的“前辈”身份,威胁大帝掏钱了事。 “三千”的数目,虽然不多。但对于学生来讲,却也实在不少!掏钱也就算了,他还要求大帝放出风去,就说他已经被“王头”狠狠地教训过了。 言外之意,就是这笔钱,买的是“王头”不会真正动手。 被人骑在了头上拉屎,正值热血青年的我们,又怎么可能会忍气吞声? 说实话,当时的我,心里确实是害怕的。 想必大帝也是如此。 否则的话,他也不会忍住没有当时就暴走。 大帝身高一米八五,身材魁梧。“王头”却比他还高还壮。 大帝只是“虎”,并不是傻。注定吃亏的事,他当然不会去做。 直到我答应与他一起面对这次“挑战”时,大帝才最终有了与其火拼的勇气。 但纠结“人马”,大规模的火拼,肯定是不行的。 人家找的必然都是亡命之徒,而我们,充其量只能喊出一些“狐假虎威”的学生们来而已。 这些“小弟”们,平时跟在我俩的屁股后面,耍耍威风还行。若真带着他们与地方混混们交起手来,结果只是会被“屠杀”。 帮不上忙也就算了,还会因为双方都叫了人,导致我与大帝被人群殴。 所以,我们选择先假装服从了“王头”的“威胁”。把他一个人唬骗出来,我俩再趁机动手。 想着“凶器”在手,出其不意。再加上以二对一,应该可以拿下“王头”。就算是把人打坏了,惊动了警察。也是人家勒索在先,我俩算是正当防卫。 而且“王头”当初是因为“犯事”跑路,我俩也算为民除害。 当时的社会,法治已然逐渐健全,“黎明帮”早已没有当初那般猖狂。再加上他们费力培养的那些“官二代”们,均已成年,羽翼渐丰,便不再受到他们的控制。 尤其是“王头”跑路之后,这个“帮派”便已势微。老大王群,更是已经变成了一个身材走样的大胖子而已,战斗力可以忽略不计。 也就是说,只要干掉了“王头”,常以力胁人,群众基础并不很好的“黎明帮”,必定会墙倒众人推。 我与大帝便有这个信心,可以一鼓作气地收拢掉“黎明帮”的所有势力。 以上便是我在俩等待李斌筹备武器时,所商议出的结果。正为了“光明的前景”热血沸腾之际,早已到了与“王头”约好的见面时间。 大帝再打李斌的电话想要催促时,才发现这小子竟然关机了! 几番盲音过后,自知那小子断然不会再度出现的大帝,面色沉重地问我道:“你家有菜刀吗?” “哪个过日子人家会没有菜刀啊!”我答道,转念一想,反问道:“可是只有一把。你拿菜刀的话,我用啥啊?” “再找个别的。”他说道。 “别的不顺手。”热血已凉,我心中忽然也有了退意。拖延道:“而且目标太大的话,人家不就有防备了!” 正犹疑间,刚才听我俩谈话时,本还一脸崇拜的阿雯,率先有了理智,吐槽道:“我屮你俩这是要杀人去啊!人家李斌多鬼!就是怕你俩杀人后再把人家连累了,所以先跑了!” 听有此言,我与大帝不免将刚才的“正当防卫”一说,再度与阿雯解释了一遍。 “快jb拉倒吧!”阿雯中途打断道,“刚才我就没好意思说你俩。‘正当防卫’个屁啊!你们‘密谋’了这么老半天,还带着凶器去的,真把人打死了,就属于典型的谋杀!” 第二百二十六章 继父 阿雯也有一个“官宦”的爸爸,所以虽然她学习不好,可法律上的知识,或许是从小耳濡目染的缘故,则明显要比我和大帝懂多。 其实我多少也了解点法律的常识。只是当时热血,忽视了那方面的考量。现在经阿雯这么一提醒,也跟着犯起难来。 而且,我们同时又想起了更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像“王头”这种职业的“亡命之徒”,怎么可能不随身带有“凶器”?无论是我,还是大帝,又都有过以一敌多的经历。深知一个人只要是发起“狠”来,根本就是无所畏惧甚至“所向披靡”的。 在大家都是“疯子”,并且相互对敌的情况下,谁也不敢保证,最终倒下的那个“疯子”,不会是自己。 在我俩几乎就要怂了下去的关键时刻,我忽然想起了一个人来。 我说过,凡是我应承下来的事,再难也会去想办法完成。 于是,我拨通了那个,刚存在“小灵通”里不久的电话号码。 “喂。爸。” 因为是第一次接我主动打去的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显得很激动。“啥事儿子?” “有人要揍我。”我答道。 “操他妈的,谁啊?敢欺负我儿子?你在哪呢?爸现在就过去!” 听清楚打电话的缘由后,电话那头的人声,明显更加地激动了。 “我在家呢。”我答道。 那头答道:“等我!马上到!” 是的,我又有了一个新的继父。 他是妈妈的同学。 换句话说,他同时也是我那个死去的老爹的同学。 有一次,我和妈妈产生了剧烈的争吵。原因是我准备逃离那个,变得越发压抑的“豪宅”,终于在酝酿了很久之后,向妈妈提出了,想要“住宿”的申请。 我猜到了她会拒绝。只是没有想到,她的拒绝会如此强烈。 我有些偏执,一旦决定并且开了口的事情,往往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而我偏执的性格,更多的遗传自我的妈妈。 即便如此,我却没能青出于蓝。 一旦被她否决的事情,即便偏执如我,也是“无力回天”。 几番交涉无果下,妈妈突然没有预兆地哭了起来。 她哭的很委屈,使我手足无措。却不是因为心疼,而是迷茫。 那个时候的我,已经不能完全理解妈妈的感受。 长期的“无人问津”,让我变成了只在意自己想法的人。 “我这一生也太失败了!第一任丈夫撒谎撂屁的,在外边不务正业,最后竟死在了我的手上!我自己还得了一身的病。呜呜呜~然后找了第二个丈夫,还他妈的出轨。呜呜呜~最后连我的儿子也不管我了,要出去住,把我自己一个人丢家里。呜呜呜~” 若是以往,单是看见妈妈哭泣,我便会心碎到不行。不知为何,那一次的我,竟会无动于衷。不止如此,我还忽然觉得很烦。只因我突然想到了妈妈教训我时,通常会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脚上泡,都是自己走的!” 太久远的过去不提,我只想问妈妈一句,老庞在的时候,我又何曾不需要过陪伴。可那个时候,你又在哪里? 话在嘴边,虽未出口。可怨愤之余,我的脚却不自觉的向前踢了一下,刚好踢在了沙发前边的茶几上。 “咣当”一声后,茶几上的玻璃,应声而碎。在散落一地的玻璃碴子里,无一不映射着我那张错愕的脸。 妈妈本在床上躺着,哀怨地哭诉着自己的不幸。却被这突兀的声响,惊的立时便止住了言语。 沉默,死一样的沉默。 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我也不是故意的。纵使当时的我,再怎么叛逆;面对妈妈的眼泪时,再怎么冷漠,也不会在她最脆弱的时候,做出当着她的面,“凿墙摔瓦”的“不道”举动。 可从结果上来看,我又确确实实地做了。 我很想解释。但那个茶几,又确实是我踢碎的。 我也很想起身,赶快扫打干净。但我那可恶的“面子”,却又牢牢地把我按坐在原地,动弹不得。 正不知所措间,耳边再度传来了妈妈的声音:“砸啊!继续砸。看还有啥能砸的,全砸了吧!实在不行再放把火,把房子都烧了!” “我不是故意的!”我还是解释道,“我只是随便一碰,它就碎了。”我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的“碎了”二字,好像只是动了动唇角。 “你不踢,它就碎了?”一语点破重点后,妈妈继续讥讽道:“没事儿,反正你也不想在这住了,都砸了吧!再点把火!” 她总是这样,情绪切换自如。单从此时的刻薄上来看,你根本无法相信,这与刚才那个“脆弱”的女子,竟会是同一个人。 我亦不再言语。 无论我故意与否,都无法再去更改,茶几被我踢碎的结果。 我也确实是因为负气,才踢出了那一脚。所以在这个结果面前,再完美的解释,也是苍白且徒劳的。 自知“住宿”的想法,注定无法实现。我又待了一阵,便在妈妈的数落声中,起身离开。 这件事情以后,妈妈便很少回家了。 一定是我的行为,再次让她失望透顶。 不久以后,那个被我叫“爸”的男人,便出现在了我的世界里。 说来也是凑巧。老庞“出轨”的事情,便是被我这个继父发现,并且转告给妈妈知晓的。 原来老庞出轨的那个“舞女”,经常在继父的二姐家打麻将。 有一天,这个“舞女”输了很多钱,便在那里吐槽“运气”。旁人便不忿道:“输点钱怕啥呀,你可以找庞老板要啊!那么大个木材厂摆在那里,肯定有的是钱!” 向来谨慎的“舞女”,一时失语,脱口而出道:“老板啥啊老板!那个木材厂真正的老板,一直就是‘缘’。老庞也就是个打工的而已,兜里没几个钱。大钱都在‘缘’的手里攥着呢!”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当时我的这个继父,正在她的二姐家睡觉。恰好听见了这段对话,便记在了心里。 第二百二十七章 吸烟 学生时代的妈妈,一直就是“校花”级别的存在。 继父不仅是妈妈的同学,还是妈妈众多“护花使者”里的一员。 因为比妈妈小两岁的缘故,所以当他的“梦中情人”,与我的亲爹处对象的时候,他便还只能扮演一个“跟班”的角色。 后来的日子里,我常与这个继父一起喝酒。酒过三巡之后,他总会愤愤地感慨道:“我当年就是太小了。他们都拿我当‘小嘎豆子’。不然我肯定比你爸先一步追求你妈!”说完这句,他一定会拿起酒杯,和我碰撞一下,再干掉一整杯啤酒,继续吐槽道:“主要你爸当时心眼最多。架都是我们其它人打,他永远是负责送你妈回家的那一个!” 除了笑着陪他满饮一杯外,我也不好多说什么。毕竟对于他口中的“槽点”,我的身份不好置评。 只是在心中,我很向往他们青春时的样子。 我亲爹死之前,这个继父尚还与我家有些往来。 自从我亲爹死了之后,他与我的妈妈之间,便再没有联系的理由了。 他也是个“刀枪炮”。 确切地说,他是一个“古典浪漫主义”混子。 声名虽然鹊起,囊中却是羞涩。 在我亲爹死了之后的江湖上,始终没能被那个“宝x”公司统一的“团伙”,便只有以我继父为首的这帮“古典”混子们了。 即便如此,两帮人也是井水不犯河水。你追求你的“金银”,我吃喝我的“酒肉”。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 总而言之吧,知道继父的“社会”身份后,我很快便逮到了一个机会,给他发去了一段措辞诚恳的短信:“x舅,这么多年来,你是第一个让我找到‘爸爸’感觉的人。以后我就不叫你舅了,改口管你叫‘爸’吧!” 这段话,或许“违心”,但绝不“违意”。接触一段时间之后,他身上那股浓浓地“江湖味儿”,确实深深地吸引到了我。 最主要的是,他与我的亲爹,是“发小”。在我知道了他俩这层关系的瞬间,便对这个人产生了一股莫名的亲切感。 就这样,这个本该是“陌生”的人,在与我相识的伊始,便自然地熟络了起来。 十年了。 我已经有十年都没有开口去叫一声“爸爸”了。 我当然很想我的爸爸。 我也当然很想有个“爸爸”。 当时他在立刻回给我的电话里,声音也是如此地激动。 信息虽然已经发出去许久。但仔细想来,这却竟是我第一次,将“爸”字叫出了口。 在我最好的兄弟面前,我终于也是一个有“爸”的人了。 挂了电话,阿雯也很激动。她拍着大帝的肩膀,不停赞叹道:“看没看见大帝!我真羡慕你能有这样的哥们!我告诉你,以后李斌那样的人你就少接触!都他妈的什么玩意!全jb滚犊子!人家迹天涯为了帮你,把他爸都找来了!” 听着她的溢美之词,我的表情虽然如常,心中却是十分受用。 大帝嘴里没说什么,但我知道,他一定也是相当的感动。 他想了一会儿,拿起电话,也给他的爸爸致了一电。 说来也是好笑,两个常以“社会大哥”为目标,去努力“奋斗”的年轻人,遇到“社会”上的事情后,竟分别叫了自己的家长。 我始终觉得,这才是正确的理念。只有用起来的才是资源,否则只是山里的“石头”。 继父出现时,身边只带了一个人来。 我叫他于叔。 于叔是继父最好的哥们。在继父的“成名之战”中,便只有于叔一个人奉陪在左右。两人年轻虽然不再,热血却是依旧。往那一站,确实有股“侠者”之风。 他们的暴力,从不是为了追求“利益”。更不是为了欺负别人。 只会为了“义气”和“意气”出手的他们,自然获得了许多人的敬重。 当然,也获得了很多人的鄙夷。 人嘴两张皮,谁也无法决定,别人对自己的评价。 大家往往只会选择,活在那些可以使自己获得快乐的事物里。 见面之后,继父收起了电话里的激动。表现出了“持重”的一面。经过我的引荐后,他随便看了我和大帝一眼, 便沉声问道:“欺负你的人呢?” “在星x网吧等着我俩呢。”我答道,并将大帝的事情,揽到了自己身上一半。“他还想勒索我俩3000块钱,说不给钱就干死我俩!” 继父冷笑一声,刚要说话,却被于叔抢先一步开口道:“我屮!现在的年轻人都这么牛逼吗?张口就要干死人?一会儿我先把他腿儿卸下来!” 于叔还要说什么,却被继父挥了挥手,打断道:“走吧,先找到他再说。” 这时,大帝的手机响了。他接起电话,去到了一边。再返回时,主动找到我的继父,乖巧地开口道:“叔叔,我爸也来了。我出去接他一趟。我们都是孩子,一会儿你们哥俩商量一下,最终再决定这个事要怎么处理吧。” 继父“嗯”了一声,算作答应。便转身朝于叔索要烟抽。 于叔一边掏烟,一边出言‘讥讽’道:“呦,厉害了啊。敢抽烟了!不怕‘缘’消你啊!” 继父接过了烟,从盒中抽出了两支。又将其中一支递给我后,对于叔说道:“你话真多!火拿来!” 看着我们“父子”二人的“一致”动作,于叔的眼神里,闪过了一丝错愕。 继父本来烟不离手。但与妈妈在一起后不久,他便按照自己“梦中情人”的要求,彻底的戒掉了烟雾缭绕的生活。 虽然偶尔会以教我开车为名,拉着我出去偷偷“放纵”两根。但我还是认为,不让妈妈看到,就算是成功戒掉。 在我们三个人抽着烟,等待大帝和他爸爸的时间里,“话多”的于叔,忍不住再度对我开口道:“你兜里没事揣把匕首。谁再欺负你,你就捅他!捅个一次两次的,就不会有人再敢欺负你了!” 第二百二十八章 大建帮 “这老小子不会是法盲吧?真把人捅死了,可是要进监狱的!” 心中虽如是想着,我却在自己的脸上,呈现出一个深觉有理的表情。同时还不忘频频点头,假装“受益匪浅”。 继父丢掉了手里的烟头,又用脚狠狠地碾了一下。瞪了于叔一眼,阻止道:“你能不能有点正事儿?快闭会儿嘴吧!孩子都让你教坏个屁的了!” 于叔撇了撇嘴,吐槽道:“嗯,你有正事儿!你有正事儿你带孩子出去打架去?” 哥俩正斗嘴间,大帝引着他的爸爸,来到了“豪宅”的门前,我们三人站立的位置。 作为事情的真正起因,阿雯不知何时已经离开了这里。 简短的寒暄后,大帝的爸爸先引出正题道:“我带了派出所的过来。要我看咱先让派出所的处理,先试试能不能抓到那小子,定他个勒索的罪名。” 此话一出,于叔轻笑一声。扭头去到了一旁,重新掏出一根烟,自顾自地抽了起来。 继父也愣了一下,皱着眉头问道:“这点事报警干啥?直接给他办了不就完了!” 听出了继父语气里的不屑,大帝的爸爸干咳了一声。看了他的儿子一眼,又沉吟了一下,略显尴尬地陪笑道:“我寻思咱先从正规渠道搞一下。不行的话,再看看是不是把马xx请出来,让他从另一条道上摆一摆。” 听闻大帝的父亲,竟在言语里搬出了“宝x”公司的头目,继父下意识地摆手道:“别跟我提马xx!他在我这不好使!”说罢,应是忽然想起对面之人,此时和他乃是一伙之徒,语气稍缓道:“咱还是先去吧,别一会儿让人跑了,咱就白折腾了。” 最后的“王头”,确实是跑了。 而且是大帝才刚一将他叫出了网吧的门口,他便一把推开了大帝,撒丫子开跑! 到底是经验丰富,第一时间便看破了大帝的“伪装”,用他那敏锐的“鼻子”,嗅到了危险的信号。 当时我与继父还有于叔三人,正在马路的对面“备战”。眼见“王头”想逃,立时便追了过去。 至于那几个民警,看到继父后便自行消失了。事后我也忘了去问一问大帝,是不是他的爸爸想开了,主动取消了这次“报警”? 虽说我与大帝正值青春,精力无限。但与“王头”这种职业“跑路”的选手比起来,还是要弱上一筹。勉强追了半条街后,便在一几个转弯中,彻底不见了“王头”的踪影。 继父倒是跟上了“年轻”的脚步。而那位“话多”的于叔,我只有在追逐伊始的时候,见到了他掏出匕首的身影。开跑没多久后,他便先于“王头”一步,消失在了我的视野。 直到追逐无果的我与继父还有大帝三人,抽着烟往回走时,方才与气喘吁吁的于叔汇合。 初到不惑之年,本应健壮如牛。可惜放浪形骸,于叔早已被烟酒耗损了身体。 当我也人到中年以后,再回想此事时,方才了解到,耗损他身体的,又何止是烟酒? 男人若不懂得“保护”自己,“苍老”的是很快的…… 两天之后,王群找到了我回读之前那一届的上一届“大哥”,和“黎明帮”齐名的,原“大建帮”头目的亲弟弟,李扬。 想要通过李扬在一中的关系,联系上大帝或者我,摆一顿目的是“和解”的宴席。 不说大家也猜得到,“大建帮”的头目,叫李建,绰号“大建”。此人生平不详。我第一次知道这个名字时,便是他被抓的消息。 重伤害,判了七年。 而那个以他名字命名的“不良团伙”,从他入狱后不久, 便树倒猢狲散了。 至于“李扬”二字,我倒是“如雷贯耳”。才刚一上了初中,我便知晓了这个虽然只高我一届,年龄却比我大出去6岁的“一哥”。 即便嚣张如赵阳,亦曾在李扬的身上,有过“折戟”的经历。据说最后还是由王群亲自出面,才勉强找回了“场子”。 怎么处理的我不清楚。我只看见了赵阳挨揍。还看见把他揍了的李扬,依旧大摇大摆地在学校里闲逛。 李扬是音乐特长生,弹得一手好吉他。大哥入狱后,此人也着实低调了一阵。可毕竟禀性难移,在借“音乐”之利考入一中后,行事又逐渐乖张起来。连续回读两届之后,他的“小弟”也几乎遍布了各个年级。 因此,在这顿“和解宴”之前,同样在“江湖”中混迹的我,便不可避免地与他早有过接触。 有一次午休,我正在球场上驰骋。于白突然跑到场边找我。哀怨道:“哥!有人欺负我!” 听有此言,我心中虽‘烦’,但还是摆出了一副天地不惧的样子,愤怒道:“谁啊?” 问罢,我又看了跟在于白身后的石尘一眼,想要从她的嘴里,再问问情况。 可石尘却避开了我的眼神,低下头,做若有所思状。多年以后,我俩再次聊起此事时,她说她故意低下头,其实是想告诉我,这件事与她没有半毛钱关系。她也并不想我去冒险打架。 我与石尘之间,除了偶尔的“书信”往来外,基本上从未曾在校园内外结伴出现。以至于除了于白以外,几乎没有人知道我俩的“恋人”关系。 就算是“落水”事件之后,我俩之间的感情,亦没有多少升温。 不是我觉得她不好,才不肯带她到处招摇。而是我怕走得太近,等到分开那天,对她的伤害就会更深。 是的,我已经有了分手的打算。所以才一直和她保持着一个,平淡如水的距离。 或许,这与妈妈对她的评价,从“学霸”变成了“豆芽”,也有着一定的关系。 于白手指着大约一百米外的小足球场,回答道:“还在小球场那边踢球呢!” 我顺着她的所指,眯眼一看,便见有七、八个人,正站立原地,同样朝我这边了望着。 第二百二十九章 程洋 我心里清楚,自己当时的“名声”,只是在“混子”们的口中流传而已。并且我的长相,也仅在本学年中,被人熟识。 远望那一个个“陌生”的面孔,我的心中还是升起了一股隐忧。 成名的“大哥”,最怕的就是在阴沟里翻船。自诩已经过了“闯名”阶段的我,深知“保名”的重要。 “可于白的性格,又与‘喇叭’无异。这一秒若是在她的面前露了怯的话,下一秒准会被全天下人知道。就算不被全天下人知道,也一定会被小狼知道!”想至此处,我不禁打了一个寒战。“若是被小狼知道,我也会‘怂’的话,那一定会被她瞧不起的!” 顾盼间,我又看了石尘一眼。她虽然仍旧没有看我,但我可以感觉到,她眼角的余光,还是偷偷落在了我的身上。 我又突然想起了,曾经也对她吹过不少牛b,不觉将心一横,一边迈开步子,朝那方走去,一边问于白道:“他们怎么欺负你的?” 见我动身向前,于白立刻跟了上来,忿忿地回答道:“我和‘嫂子’就在球场边正常溜达,那其中有一个人让我们滚!” 听见她口里蹦出“嫂子”二字,我的心里“咯噔”一下。下意识地左右看了看,最后将目光落到了石尘那张含笑的脸上。心中浮起的,却是小狼的模样。 我自嘲一笑,加快了足下的步伐。直到与那伙人对峙之前,再无其它言语。 那伙人亦是巍然不动,以全神的“注目礼”,将我迎到了他们身旁。看着我的眼神,从他们的身上,一一划过。听着我嚣张地问道:“你们有人欺负我妹妹了?” 很快,便有不服者抢先一步,不屑地回问道:“谁是你妹妹?” 我看了那位‘出头’者一眼,走至与他面对面的距离,指了指已躲在远处的于白,一字一句道:“你让她滚了?” 那人冷哼一声,用极为狂妄地口吻回答道:“我让她滚怎么了?谁让她碍到我们踢球了?” 与此同时,我早已握紧拳头,并蓄好了力道。本欲待他一旦承认,便“一击必杀”。 也是他那比我还嚣张的气焰,使我有些恍惚。再加上对方确实人多,我难免心生忌惮。只一个迟疑间,便见他昂起头,继续叫嚣道:“告诉你!我哥是李扬!” 听到“李扬”二字,我心下一惊。暗自庆幸道:“难怪这伙人看我的眼神,会如此的有底气呢!果然是背后有人撑腰!还好没有仓促动手!我现在的名声虽大,但与李扬比起来,却还是要差上许多!” 心念及此,我也便放弃了先动手击倒一人后,再自报姓名以威慑众人的天真想法。毕竟换来的,很有可能是一顿“圈踢”!比起狗来,人往往会更加的依仗‘人势’!自恃有李扬罩着,他们才不会管我迹天涯是哪头蒜呢! 虽然当时的我,已有了“单挑王”的名头加身。但我还是有着自知之明的。 什么狗屁“单挑王”!我只是打了一群不敢还手的人而已!在这些有“主人”罩着的“初生牛犊”们眼里,我不过就是一棵孤零零地“小草”!只要他们想,随时都可以将我踏的粉身碎骨! 虽然我很快就会证明,这完全就是自己的多虑。但当时的我,确实就是这么想的。 即便如此,我面上的表情却是如常。只不屑地笑了笑,便开口回应道:“好!好!好!你哥是李扬对吧?” 听有此问,那人立时骄傲地答道:“对啊!怎么的?不服吗?” 面对着他的质问,我只留下了两个字:“等我!” 那个时候,真有需要动手的事时,我第一时间想到的,永远不会是找吴鑫或丁祥。虽然同样的情况下,他俩第一个找的,一定是我。 而他俩的班级中,那些“崇拜”我迷弟们,就更不会是我的首选了。 可能我的心里,始终都没有把他们当成是“江湖”中人吧! 虽然那次我应该刚与大帝吃过饭不久,而且他也曾明言要“交定”我这个朋友。可情急之下,我竟也没有想起他来。 取而代之的,还是我最初的团体。也就是罗宁等人。 但毕竟是午休时间,很少有人会在班级里傻待着。特别是这些本就“不安分”的学生们,更是不到上课前的最后一秒钟,绝不迈入教室半步。 虽然连番扑空,可我还是在曾经的年级里,成功纠集起十几号人,浩浩荡荡地随我杀向了操场。 说来也是可笑,初中时期的我,充其量不过是一个稍大点的“卡了咪”而已。却在落难之时,总会不请自到地得到一群帮手。可到了高中,我逐渐成长为“大哥”以后,竟反而无人可助了! 后来,我又渐渐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那些帮过我的人,永远会帮我。而那些求过我的,却不一定会因为求过我,就对我心存感激。虽然,我也并没有多么希望,可以得到他们的感激。 我还发现,那些会帮你的人,并不是因为你是谁而帮你。他们只是乐于助人而已。 对于这些乐于助人的人,我当然要好好珍惜!而我珍惜他们的方式,就是从他们的世界里,永远的消失。再也不要因为自己的烂事,影响到他们正常的生活。 在我纠集到的这十几号人中,有多少人是真会帮我动手的,我并不确定。因为那些我能记住名字的人,全都没有在午休的教室里出现。 除了程洋。 作为我的初中同学,他会出现在这支临时凑起的队伍中,纯属一个意外。 在我的记忆里,他从未曾与任何人发生过争执。脾气一向很好的他,甚至连大声与人说话的经历都没有!至少在三年的同窗生涯中,我一次都有没见过! 当我手拎桌子腿,领着一大帮曾经的同学们,气势汹汹地下楼时,程洋正在上楼。 “打架去?”他问道。 我“嗯”了一声,并未放缓足下的脚步。 第二百三十章 正义之杖 除了十八班初拆班时,我曾与程洋在十班有过短暂地接触外,初中毕业以后,我俩便一直没有交集。 关于他的最后记忆,便是我考了班级第一的那次,他考了个第五。 我们同时取得了,各自的最好成绩。 之后的假期中,他曾莫名其妙地邀请我去他的家里玩。对他颇有好感的我,亦没有拒绝他的好意。 那一天,我第一次化身“尊贵”的客人。因为成绩优异,他的妈妈非常欢迎我的到来。吃过满满一桌丰盛的菜肴后,程洋便带我去到了他的房间,将一切他所喜欢的玩具,一股脑地分享给了我。 在我摆弄着那些,仅在商店的橱窗中才见过的玩意时,他又断断续续地,开始了对我满口地称赞:“你可太厉害了!以前每次开完家长会,我妈回来都会夸你!还让我要多向你学习,并让我多跟你这样的孩子一起玩!”,“从那时候开始,我就一直想超过你!”,“为了这次考试,我都学疯了!我以为我肯定能得第一的!”,“哎!结果还是不行!”,“不过看到第一是你之后,我反而一点也不失落了!你是我的偶像!我的偶像得第一,我也跟着开心!”,“从小到大,认识我的每一个人,都会夸我聪明。直到我认识你之后,别人再夸我聪明时,我都会回上一句,那是你还没见过我们班的‘迹天涯’呢!那才是真正的聪明,简直就是天才!”…… 那时的我,已经见过不少假面。 对比之下,程洋的真诚与否,一眼可辩。 其实,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懂得谦虚的人。对于放在我身上的所有表扬,向来都是坦然接受。 可那一天,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受宠若惊”。 “其实我也挺羡慕你的!”我打断了他的‘滔滔不绝’,诚恳道:“你有这么多好玩的玩具。而且,你还有电脑!” 虽然这是我的肺腑之言,绝非“战略互吹”。但程洋却很不以为然。 那晚的做客体验,固然很好。可我却依然没有选择他,成为我后来的朋友。 因为我想要的世界,与他所拥有的,隔着山海。 所以,当他说出那句,“我也去”时,我还以为他只是想跟着看看热闹而已。 我不敢停下脚步。因为我怕停下来,别人会发现我浑身颤抖。 我确实是有些怕的。毕竟这还是我第一次,与李扬这种成名已久的“大哥”发生冲突。 虽然,并非是与他本人。可按照“江湖”的“规矩”,在对方报了名号的前提下,依然选择出手的话,便等同于是“宣战”。 与刘荣“对决”时,我的身后尚有表哥和大鑫哥撑腰。而这一次,我的身后却只有一群“乌合之众”。 “天人交战”中,我才刚一出了教学楼通往操场的大门,便迎面撞上了那群,匆匆返回的李扬“小弟”们。 为首的那一个,正是那位口出狂言的“肇事者”。 “屮你妈!”我大吼了一声,便快步迎了上去。除了骂出心中的不爽外,我主要是想借此“国骂”,吓走自己心中的胆怯。 虽然那小子的后面,明显还跟了很多人。可当时我的眼里,便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不知是不是被我吼破了胆子,当我抡起“桌子腿”,照着那人的天灵盖狠砸下去时,我分明看见了一张惊慌失措的脸。这与刚才那张写满了嚣张与“骄傲”的表情,除了五官一样外,简直判若两人。 这让我甚至忍不住去怀疑,自己会不会是打错了人? 人都是这样,无论你再怎么胆小,即便你都快吓尿了,可只要你肯豁出去干了第一下,勇气就会突然产生,瞬间填满你的胸膛。 反正我就是这样,只要是动起手来,心中便只剩下了一个欲念,“打倒别人,直到无人反抗。或者,自己被人打倒为止!” 但我却不会失去理智。当我发现这人根本就没有半点反抗的企图时,举起“桌子腿”,砸在他天灵盖上的第二下,则故意收敛了力道。 在与其相遇前,这条“短暂”的路上,我心中曾设想过无数种局面。 却唯独没有想过,当我真的动起手来,周遭竟会是死一样的寂静。 我带来的人,没有一拥而上。 “造事者”身后那些,刚刚还对我报以轻蔑眼神的“狗腿子”们,真看到“头目”的头顶被我拿起桌子腿狠砸时,竟无一人胆敢向前。 哪怕,仅仅是阻拦一下。 直到我准备砸第三下时,方才窜出来一个,留着短发的“秀气”面容,横亘在我俩中间。对我张开双臂,呈现出一个标准的篮球防守姿势。 可那矮小又瘦弱的身躯,又怎么可能防得住,远比“他”高出几头的我? “滚一边去!屮你妈的!”我叫骂一声,用没拿“武器”的空手,往旁边随便一扒拉,这位“勇士”,便随着一声娇滴滴地的“惊呼”,被我扒拉到了一旁。 一个趔趄后,还险些摔倒。 听着那声“娇喘”,我不免心下一惊,暗叫道:“我屮,这他妈的竟然是个女生?” 这意外的插曲,成功使得那位“挨揍者”,从头部接连遭受两度重击所带来的懵逼中,微微苏醒。趁我失神之际,伸出双手,死死地抓住了,我已经是第三次举在半空之中的“正义之杖”。 我试着抽了好几下,竟始终没能挣脱。 一是我原就紧张,不过是凭着一腔孤勇,勉强出手;二是遭遇的突然,我动手前又大骂了一句脏话,气息尚未平稳;再加上刚对“女生”使用完“暴力”,使得天生“花痴”的我,难免心生负罪。所以即便是我先发制人,重击了对方头的部两下,可还是让其在反应过来时,与占尽先机的我,形成了拉扯之势。 我说过,“战斗”虽然令我兴奋,但绝对不会让我失去理智。以至于在我俩对峙的紧张时刻,我的大脑,还可以分心去想一些奇怪的内容。 第二百三十一章 樱木花道 在拉扯中,当我俩的脸部,越贴越近时,我忽然就想到了在《灌篮高手》漫画里,主角“樱木花道”最擅长的进攻手段。 凡是我心生向往的东西,一定会努力寻找机会尝试。 面上虽是“拉扯”,但从那小子左支右拙的狼狈样上,很容易便可看出,在这次对敌中,我仍旧占据了绝对的主导。 心念起处,我立刻将他逼到了墙边,并用我的两手,掰开他的双臂,分别按在了墙上。身体微向后仰,脖颈使劲儿,用我的额头,瞄准他那已经完全暴露的面门,全力向前一撞。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除了靠耳朵去听声音外,你还可以用脑袋去“感受”声音。 比如这旁人听来或许没啥,但我“听”来却好似“爆炸”般的“哐”声! 这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进攻,“震”得我也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忽觉一股陡然间增大的力量,从仍被我双手按着的,那小子的双臂处传来,立时便挣脱了我的束缚。 等我睁开眼睛,想要看一看情况时,就见那小子,正好似一抹被人甩在墙上“鼻涕”般,紧贴着墙壁,缓缓地向地面滑去。 原来那双臂中陡然增大的力量,竟是这小子自身的体重! 当我努力调整着呼吸,准备转过身,对观众们流露出一个“胜利者”的微笑时,突然觉得背后有一股“杀气”袭来。 紧接着,我的余光就看到了身侧人群中的程洋,一个箭步便朝我“飞来”。他盯着我的方向,极为“温柔”地怒吼道:“你要干啥?” 从我的角度看,他这句话好像是在质问我一样。只一个愣神间,他就窜至了我的身后。 紧接着,我又听到了“嘭”的一声闷响。就在我的耳边,从我的背后传来。 因为程洋“飞”向我时,我便已随着他的“位移”,铆足了转身的势头。 所以,几乎在这声闷响发出的同时,我便完成了转身的动作。 恰好就看见了那块,正从程洋身侧坠落的“砖头”。 我很熟悉这块砖头,“它”平时是用来“抵门”的。 每次路过“它”时,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想象着,有朝一日可以拿它“拍人”的画面。 所谓“念念不忘,终有回响”,不过如此。 可我没想到的是,举起“它”的,并不是我。被“拍”的那个,还是我的兄弟…… 更令我没想到的是,与我的想法不谋而合的那个人,竟然会是一个“娇滴滴”的“女汉子”…… 能陪你一起“砍人”的兄弟好找,能陪你一起“被砍”的哥们也不是多么的难遇。唯独是能替你“挡刀”的伙伴,那可真是百年难寻。 不是交情难处,而是这种敢于牺牲的品格难觅! 程洋就是一个拥有这种高尚品格的人。 “飞翔”中的砖头,杀伤力不比刀差。好在他被砸中的位置,是手臂而不是其它要害。否则的话,他将不幸地成为这场战斗里受伤最重的那个人。 可即便他真的受了重伤,却也并不无辜。 因为接下来在陪我翘课“躲事”时,程洋曾数次跟我表达过心声。 包括但不限于:“你最近混的声名鹊起的,我看着都眼馋!”,“上次他们帮你去堵人,你都没叫我,太遗憾了!”,“这次我想好了,哪怕是陪你一起挨揍,我也必须要参与其中,和你并肩战斗!”…… 我虽感动于他得表白,但却无暇顾忌。满脑子想的,都是要如何为今天的冲动买单。 李扬会带人去我的班级“抓我”,自然是我预料之中的事情。否则我也不会在“逃离”现场之后,径直离开了学校。 令我没想到的是,他的反应会这么快。几乎是我前脚刚走,后脚就收到了我所安排的“眼线”汇报:“有一群人气势汹汹地上咱们班来找你了!还自报了李扬的名号!” 我预感到这事会闹大。 但没想到会闹得这么大。 就连我那两个“深入简出”的姐姐,也就是我小姨家和我二舅家的两个“千金”,都纷纷打电话给我,询问具体情况。 原来我用“正义之杖”狠敲“邪恶势力”天灵盖的那个时间段,正值午休刚刚结束。教学楼的门口,难免人潮涌动。其中会夹杂着姐姐们的同学,也就再正常不过了。 她俩虽然一介女流,可毕竟家世优渥。尤其是我二舅家的那个姐姐,兼具天生丽质,性格又是极好,自然颇受各类“官宦子弟”们的追捧。 因此她俩所认识的“名人”,只比我多,不比我少。 而我也在简述经过后,第一时间向她俩表示出了求助的意思。 也既是借助她俩的人脉,看看能不能联系上李扬,避免新的“战斗”发生。 虽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我并不是真的很想“避战”。我的真实目的,只是想彻底地摸一摸对手的实力。 在一中这个地方,哪怕你只是在篮球场上阴差阳错地投进了一个“超远三分”,都会被传说成一代“球王”。 比如我胸前的“单挑王”牌子,便是以讹传讹的产物。只有我自己清楚,真实的情况到底是何。 敢动手揍赵阳的选手,虽不至于名不副实。但至少真打起来的话,我可以通过姐姐们的“号召”,缩小战斗的“规模”。 如果能变成单挑的话,更是最好不过! 称“王”虽不敢当。但称我一句“单挑届”的行家里手,我还是当仁不让的。 姐姐们的电话回的很快,“不行啊天涯,我俩找很多人去问了。那小子谁的面子都不给。不行你再找表哥试试吧!” 打来电话的,是我二舅家的那个姐姐。小姨家的那个,也管她叫姐。所以那姐俩议事时,最后拍板的,一定是二舅家的孩子。 我本想说那不如找你爸了。 但是我没有。 一是说不出口。 二是“宝中宝”事件,与我“寻短”的事件,刚好前后发生。 二舅在听过表哥汇报的情况后,便已经“蠢蠢欲动”。 第二百三十二章 说和 当我后来寻了短见时,二舅很快便将两件事联系到了一起。 认定我一定是受了莫大的欺辱,才会如此想不开的。 向来护犊子的他,立时便决定拎着自己的“珍藏”火器,找上那个宝x公司,好好说道说道。 毕竟我的亲爸,死在了他的屋檐。虽平时联系的少,可他一直都很关注我的成长。 若不是我的二舅妈,最终以犯了心脏病、躺到地上、叫了120的形式,死命阻拦,我愿意相信,二舅是真的会为了给我讨要说法,而“重出江湖”的。 原本我也是不想再找表哥的。 还是因为“宝中宝”事件后,我的妈妈,也就是表哥的二姨,给他好顿臭骂。还威胁说,“你要再带迹天涯打架,我他妈的就把你开咯,你就带着他滚外边‘混社会’去吧!” 这事还惊动了我的姥姥。那个四十岁守寡,竭尽全力培养孩子们长大成人的倔强老人。也是妈妈娘家里的绝对权威。还为此事特意拿起了“擀面杖”,给我表哥好好找了一顿“童年回忆”。 至此以后,我也算是彻底的断了,要依仗家里人去“混社会”的想法。 而我的表哥,便只能成了“暗地里”的传说。 变成一颗,我永远都不会启用的“核弹”。 当我拨通了“核弹”的电话,并讲清楚缘由后,很快便在“核弹”的回复言语中,听出了“为难”与“纠结”。 为避免尴尬继续,我很快便说出了真实企图:“哥,你不用出手!我记得你跟我说过,你在我们学校有一个小弟,是‘梅百万’的孩子?” 表哥沉吟了一阵,继续为难道:“那孩子是一个纯纯的‘富二代’,找他吃喝玩乐行。估计要是打架的事,他帮不上什么忙吧?” “我不是让他帮我打架。我听过他,挺有名的!你让他帮我去找李扬说说情,看看能不能说和一下呗。” “啊……”表哥恍然顿悟道:“那应该没问题。我现在就打电话,你等我消息!” 挂掉这通电话时,程洋刚表达过要陪我一起挨揍的决心。 看着他那双诚挚的眼睛,我的心忽然没来由的疼了一下。脱口问道:“你不回去上课能行吗?” 他没所谓的一笑,回复道:“没事!”顿了顿,又补充道:“我今天啥也不干了,主要任务就是陪你!” 记忆中的他,好像从未有过逃课的行为。为了防止他“害羞”,我也没好意思开口验证自己的猜测。只是忽然很想让他快点离开我,离开,这一切是非。 如果曾经的我,真的是走错了路。我不想再拉着今天的他下水。 见我不再言语,他重拾吹捧的模式:“我刚才听你打电话的时候,觉得你可太牛逼了。才不过短短的一、两年时间,就认识了这么多人!混的这么‘硬’!” 听有此言,我不免也有些骄傲起来。可微笑才刚在脸上浮现,便立刻僵在了那里。只因我突然发现了一个残酷的事实,心下自嘲道:“是啊!我认识了这么多人。可我现在真的有难了,身边却只剩下了你,我的傻哥们!” 程洋并未发现我的异常,自顾自地呢喃道:“哎!我也想混!可我总是胆小,还总不好意思与人争执什么!” “你现在的成绩怎么样了?考第一了吗?” 他被我这突兀的问题,问的有些恍神,愣了好半天,方才支吾道:“还好吧,仍旧在十多名左右徘徊。不过离第一的话,还是差的很远呢!” 看着因为聊到了学习,而面露惭愧神情的程洋,我心中竟升起了一抹悲哀。 不知从何时开始,学生之间的话题,如果是“学习”的话,竟成了一件十分“丢人”的事情! 就像现在的职场,努力奋斗者,渐渐成了被人排挤的异类。躺平的人,反而被无限推崇。 气氛正有些尴尬时,我的电话响了。表哥的声音,却比聊到学习时的程洋,还要窘迫。“天涯啊,那孩子给我回话了!不行!那个叫李扬的,谁的面子也不给。就算是‘梅百万’的儿子,那也不好使!”沉默了好一会儿,他又吞吞吐吐道:“天涯啊。我看你不行就告诉老师吧!或者直接跟你妈说,看看她是啥意思。然后再给我打电话!或者我一会儿去接你……” 我没等他说完,便挂掉了电话。 因为,我已经有了想要的答案。 “既然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不如就在今天,一并奉上吧!”心念及此,我也不打算再躲下去了。“妈的,不就是李扬吗!我倒是要看看,你这么牛逼,是不是真有‘三头六臂’?” 见我挂掉电话后,便一言不发的起身往学校的方向走去。程洋快步跟了过来,边走边问道:“怎么了天涯?现在就回学校吗?你已经找好人了?” 在他的追问里,除了关切以外,更多的,是一种“大战”前的紧张。 为了在不伤及他“自尊”的前提下,使他可以放心地远离是非,我假意轻松道:“没事儿了!咱们回去上课吧!我哥已经找到人和李扬说通了。这个架已经打不起来了!”为了使这句话更令人信服,我又补充了一句,很符合自己“人设”的吐槽:“妈了个b的,白他妈的激动了!” 他“哦”了一声,神情忽然变得落寞。 作为一个“过来人”,我忽然就读懂了他的心思。在程洋看来,这件事对于我来说,或许就是一件稀松平常的小事儿。可对于他来说,则意味着一次宝贵的,可以“踏入江湖”的契机。 “哎,我真佩服你!想学习的时候,就能考第一!想混的时候,就有实力跟‘一哥’掰手腕!” 他不是唯一一个这样评价我的人。 每次听到类似的赞美时,我都会在心里回上一句:“如果有的选,谁他妈的会想要当一个‘混子’?!” 无奈中,我苦笑了一下,便不再言语。 第二百三十三章 前程似锦 直到进了教学楼的大厅,与程洋临别时,我才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劝诫道:“再努努力吧哥们!你还是有希望考第一的。不像我,再也没有回头的可能了!” 语罢,我便在他的复杂表情中,转过身去,潇洒地走向,自己的命运…… 我不知道后来的程洋,有没有考得第一;只确定他肯定是没有“混”的。 因为,我始终没有听过他的“名号”。 在那以后,我也再没有主动与他有过接触。 一分钟以前,我突然很想联系到他,于是便去了他的qq。就看见了他主页的背景图片上,写着这样一段话:“遭受过人生的不幸,但仍期待幸福。受到过别人的背叛,但仍勇敢的去爱。看见过世间的丑恶,但仍付出善意。最强大的不是无畏赴死,也不是破坏,而是从黑暗和死地中坚信自己生命的向上,并为此不断攀爬。” 果然,他还是我认识的那个“程洋”。 单纯的人,成长过程中又怎会不受到伤害伤?但只要拥有真正的善良,便拥有了粘合一切破碎的力量。 我决定继续我的不打扰。 只在这里,诚挚的祝愿他,以及天下间所有拥有类似高尚品格的朋友们,永葆初心,前程似锦! 当我踏着沉重的步伐,抱着必死的决心,踏入我班级所在的楼层时,竟在楼道里,遇到了一位“故人”。 “天涯!你终于回来了!我在这里等你好久了!” 言语虽然激动,可她的音量却是压的很低。因为那时,还是上课的时间。 看着那已经变长的头发,还有些微微发福的身体,我竟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李洋……”我轻呼着她的名字,不禁莞尔,打趣道:“我今天好像就注定绕不开你们这些叫‘李洋’的了!” 她顿了顿,亦是爽朗一笑。沉默间,往事纷纷浮现。 一中真大,想不到这位当时在初中的毕业前聚会上,陪我“一醉方休”的女孩儿,竟和我在同一所高中里,继续当了这么久校友,我却刚刚发现。 她左右看了看,走到距我仅有一步之遥的位置时,面向我站定。没有寒暄,直接开口道:“我想求你一件事,你能看在同学一场的份上,给我个面子不?” 还不待我进一步询问,她便表明来意道:“用砖头砸你的那个女生,是我最好的朋友。她在和你揍的那小子处对象,一时冲动,才冒了‘虎气’的。谁知道那小子特别没种,已经告到老师那里了!小姑娘现在特别担心,怕事情牵扯到她。你能在学校处理这件事时,不把她抖出来不?” 最是落魄少年情,长使英雄难忘怀! 我虽不是英雄,但也有成为英雄的“情结”。 面对有着“同醉”情谊的“恰同学少年”,我又怎会忍心拒绝? 虽然,被砸的那个,另有其人。 但我相信那个善良的“男洋”,一定会原谅眼前这位同样善良的“女洋”的。 毕竟,我们曾一起做过三年同窗。 而且,这两个“洋”为的,还都不是自己。 刚好程洋又并无大碍,于是我便自作主张,点头答应了李洋的请求。 得到我的首肯,她突然抬手捶了我一拳,开心地称赞道:“我就知道你够意思!” 我笑了笑,无心与她多聊。只因她在刚才的言语里,还给我传递了另外一个消息,那个怂逼他妈的竟然做出了,我们这些“江湖”中人之间发生矛盾时,最为不齿的行为——告老师! 见我皱眉沉思,她又提醒道:“你自己小心点!那个李扬,好像在到处找你。” 我本想装作无所谓地摆摆手,再吹上一句牛逼。可看着她眼神里的担忧,我还是郑重地点了点头,宽慰道:“放心吧,我早有准备!” 下课的铃声,适时响起。使得突然没了话题的我与李洋之间,终于有了可以“道别”的理由。 转身,离开。 没有再见。 我才刚一迈入自己班级的门口,便在同学们那些叽叽喳喳的言语中,得到了另外一条使我头大无比的“指令”:“班主任让你回来后,去办公室找她一趟。” 在下定决心面对李扬时,我虽然紧张,但已没了丝毫惧意。 如今听到了班主任的“传唤”时,我却烦闷不已。 当时的我与妈妈之间,刚发生过“踢碎茶几事件”后不久,关系并未缓和。 我所担忧的,是若是此时再被学校找了家长的话,少不了又是一顿臭骂。 要只是挨顿臭骂,倒也没甚所谓。我真正怕的,是在新旧伤痕叠加之下,我们母子之间的裂痕,再也无法愈合! “苍天啊!大地啊!我他妈的遇到的都是一群什么玩意啊!这个嚣张跋扈到随便辱骂路人,又自报是李扬小弟的家伙,怎么会是个‘告老师’的傻逼呢!” 我正自在班级的门口处,哀怨苍天大地的不公之时,大帝不知何时“飘”到了我的身边。 他拍了拍对其毫无察觉的我,“斥责”道:“你打架为啥不叫我呢?瞧不起我?没把我当朋友?” 被“吵醒”的我,看了他一眼,刚想说我本来是准备要叫你的,因为决定和李扬死磕了。但开口就成了,“哎!别他妈的提了!那个傻逼告到学校那里了!幸亏没找你,不然现在你正和我一起闹心呢!” 他先是一愣,旋即幸灾乐祸道:“哈哈!那你完了!你妈又得骂你了!” 我白了他一眼,没心情搭理他的“丑恶嘴脸”,动身朝班主任的办公室走去。 他在后面追问道:“你干啥去啊?” 我还是没有理他。 “晚上放学我等你,咱俩一起走!”他又说了这么一句话。 听到此言,我的心里,忽然生出一股暖流,多少冲淡了一些阴霾。 虽然我仍旧没有理他,可在迈向“审判厅”的步伐里,慷慨之余,又多了些许从容。 可那位钟爱蹦迪的“老少女”,在简单地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却并没对此事给出任何关乎是非的评价。 第二百三十四章 供词 她只是皱眉沉思了一会儿后,便轻叹一声,淡淡地说道:“如果你刚才没有逃课,并且第一时间找到了我的话,或许我还可以帮你。但现在没办法了,你去教导处吧,人家已经告到学校了。” 我突然很想知道,学生与老师之间,到底是从何时开始,对彼此没有了信任呢? 在我看过的古书中,师生之情,那可是等同于“父子”的啊! 为什么我找了一圈的人,却唯独没有想过,要去求助自己的老师呢? 难道真的是因为,那可笑的“江湖道义”? 教导处主任,是个微胖的中年男人。 他见到我之后的第一句话便是:“我知道你,迹天涯是吧?” 听有此话,我心中不免一惊。暗叫一声“不好”。难道他已经掌握了,我其实是一个“打架斗殴”的惯犯了吗? 可看着他那仍旧含笑的嘴角,回味着他说话时并不算冰冷的语气,我努力压下了自己的“做贼心虚”,嬉笑道:“我也早就知道你,郭主任!” 不想他立刻变脸道:“少特么的跟我俩贫嘴!”指了指我的衣服,怒斥道:“把他妈的拉链拉上!看看你,哪还有个学生的样子!” 我撇了撇嘴,乖乖地拉好衣服。想象着可能出现的最坏结果,并努力盘算着应对之法。 看到我的“乖巧”模样,他又换回了那副和善的“嘴脸”,似问非问道:“我听说你挺能写的?” 我这个人的天性里,还是有点“狗腿子”基因的。一旦被我所认可的“权贵”们,出言夸上几句的话,立刻就会飘飘然起来。 当然,能被我认可的“权贵”,还是很少的。而在一中的范围内,也就只有校长和眼前的郭主任,在我心里才算得上“权贵”。 原来我回读后的班级里,有一个实习的语文教师,是“郭主任”的未婚女友。我曾在她的语文课上,即兴创作过几首诗歌。 我也没想到,只是随便几首不入流的打油诗,便彻底地征服了这位初出校门的“文青女”。拿着“它们”在每个她所代课的班级里,到处朗读。 作为她的未婚夫,郭主任自然也会被迫着当过我的“读者”。 当时的我,虽然尚不知道此事的全貌。但关于“能写”的称赞,我确实已经听过无数次,耳朵都快起茧子了!遂不谦虚地点了点头,“承认”道:“还行吧!” 我的话音未落,他随手便甩过来一打稿纸,还有一支中性笔,笑言道:“那你把事情经过写下来吧!写的详细点,差一个字都不行!” 看着他那“正合吾意”的“早有准备”,我心中暗喜。随手拉过来一把椅子,刚一坐下去,便奋笔疾书起来。 在经过里,我把自己描述成了一个伸张正义的大侠。于白呢,则是一个光天化日之下,遭受“强盗”欺压的柔弱女子。而那位嚣张的挨揍者,便是“欺男霸女”的“强盗本盗”。我本想再供出李扬来,安他一个“强盗首领”的罪名。但“良心发现”中,关于他的内容,我还是只字未提。 毕竟还要在“江湖”中混着,总要给自己留条“后路”。 “供词”中,我尽量描述了自己提起“正义之杖”,惩治“强盗”前那段无奈与挣扎的心理活动。特别是动手时的“不忍心”,与动手后怕被报复的“忐忑”。 当然,我描写“忐忑”,更主要的目的,是为之前的“逃课”行为,找到一个充足的理由。 天地良心,我写的都是真话。 最后,我还不忘对一中良好的校园风气,进行了一番歌颂。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基本原则,我甚至还替“强盗”向郭主任以及背后的校长求了情。并为自己动用“私刑”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省。 当我将此次“斗殴”,与校长在全校大会上,关于“全体师生一起努力,构建良好校园风气”的倡议合二为一的那一刻,“迹天涯”三个字,便彻底化身成了此番“倡议”的“卫道者”。 通篇,我都没有为自己辩解。更没有去试图证明自己的正确。 我只是尽可能的,将阅读到这些“供词”的“权贵”们的注意力,引到了那个飞扬跋扈的“强盗”身上而已。 虽然写下“供词”的过程里,我几次都有种,想要转变成“污点证人”的冲动。写着写着,我忽然就懂了电影《无间道》里,梁朝伟那个角色的心理活动。我他妈的好想指着李扬之流的鼻子,骄傲地说上一句:“我屮你妈的都别动!我他妈的是警察!” 可惜,我没有。还不是时候。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潜伏”。 果然,郭主任才刚一看了“供词”的开头,眉头便不自觉地锁了起来。等看到高潮时,更是不住地咬牙切齿。 看着他浮于脸上的愤怒,我知道,我又赢了。 我甚至还猜到,他一定是想起了自己的学生时代,某位很想揍也很欠揍,却因为各种原因他最终没敢动手去揍的“强盗”来。 全文通读完毕后,他直接将“稿子”往桌面上一拍。深吸一口气,点了一根烟。抬头看了我一眼,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又憋了回去。 我看到他夹着烟的手,似乎还有点颤抖。 我猜,他刚才想说的,应该是:“你要来一根不?” 我真的早就知道他。郭主任,曾经也是一中的“校霸”。 很讲义气。 所以,他当初应该是揍了那个“强盗”的。 而无论揍与不揍,我都确定,现在的他,跟我应该是“一伙儿”的了。 三口烟“过肺”,他盯着我的眼睛,神情里早已没了初见时的笑意,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教导主任”该有的威严。 “你写的都是真的吗?”他问道。 “千真万确!不信你可以去查!”我回道。目光坚定。 “挨骂的那女同学,能出面给你作证吗?”他接着问道。 第二百三十五章 徒弟 “能!”我下意识地应了一句,可心中却不自觉地产生了怀疑。因为从我第一次离开操场,回到“教学楼”摇人起,一直到现在,于白便一直踪迹全无。 甚至,连一条关心的短信都没有。 见我面有疑虑,郭主任又意味深长地笑了笑,装作不经意地问道:“你俩什么关系?” “就是普通同学!”我“如实”地答道。 我也确实没有说谎。与他所猜测的内容相比,我和于白之间的关系,确实很“普通”。 空气又安静了一会儿后,他在一个茶缸里按灭了烟头,起身说道:“算了,你在这等我吧!我先去找校长说明一下情况,看看他是什么意思。” 后来,这件事情便成了我不好好学习的罪证之一,每当我惹妈妈生气时,被她反复提及。 从她嘴里说出的,关于此事的真相,是这样的:若不是因为大舅的极力求情,学校本来是想要开除我的。就为此事,在后来校长儿子的婚礼上,她与大舅还分别“还了”两万块钱的“人情”! 但当时的我,所看到的结果,是由校长的授意,在郭主任的亲自协调下,对方的家长勉强同意了,由我出一千块钱“医药费”,了结此事。 等我从教导处出来时,早已临近放学。 而当我一边盘算着,回家要怎么开口跟妈妈要这笔钱,一边拖着沉重的步伐,回到了班级的门口时,便碰见了等在那里的于白。 “哥!” 因为走廊没有开灯,因此心事重重的我,也并未第一时间注意到那里有人。被她突然一叫,吓的我心里“咯噔”一下。 分辨出声音的主人是谁后,我皱眉提示道:“你小点声,都上课呢!” “哥!我听说你去教导处了?” 不知为何,我忽然有点烦她。随便“嗯”了一声后,便将眼神飘向了窗外,不去看她。 或许是昏暗的灯光,让她无法看清我厌烦的表情。又或许,是她压根就无暇顾及我的处境。因为紧接着,她便焦急地问道:“那你没有说我吧?” 我愣了一下,没有回答。视线从窗外移回,死死地盯着她的眼睛。想要听一听,她接下来会说什么?更想要看一看,在她的眼中,是否真就没有丝毫愧疚? 四目相对间,她竟没有半分躲闪之意。用一个不容拒绝的口吻,“央求”道:“哥,你可千万别把我牵扯进去啊!” 而在她开口的瞬间,早已猜到内容的我,便与她同时发声道:“没你事了!学校那边我已经摆平了!” 又沉默了片刻后,见我没有其它言语,她便如释重负地呼出一口气,笑着与我告别道:“那我先回去了哥!” 我点了点头,面色如常。喉咙里却好似被人强行塞了一坨屎那般,恶心,难受,想吐! 我扭过头去,再次看向窗外。心中,却是无比的后悔。 “我他妈的做这一切,到底是为了啥?”随之而来的,便是后怕。“幸亏他妈的郭主任没让她来替我作证。如此看来,她能给我作个jb毛证!屮!” 在心中狠狠地发泄过一番后,我又贱贱地劝慰起自己来。“哎!自保乃是人之常情!谁让我是她的哥哥呢!虽然我和小狼分手了,可她也还是小狼的妹妹呀!而且毕竟是我把事情闹大的!确实不该将她拖下水!她也是父母离异的家庭长大,是她的妈妈在独自拉扯着她,怪不容易的!万一她要是被找了家长的话,后果应该会比我惨多了吧!” 明明自己过的也很惨,却常怀助人之心,这到底是圣人?还是贱人? 或许,在圣人的眼中,我就是圣人。而到了贱人的眼里,我的行为就会是贱人吧! 我又想起来那些个日子里,为了让她帮我转达对小狼的思念之情,而与她打过的那些电话中,穿插着的那些,一个哥哥对妹妹的“谆谆教诲”。 “本来就是我教的她,要学会永远把自己放在第一位的。她这么做,就只能证明她是一个很好的徒弟!”心念及此,我又自嘲一笑。“是啊,她确实是个很有天份的好徒弟。可惜了,我这个当师傅的,自己他妈的却永远都做不到自私!” 当我的思虑,在或“神”或“魔”的纠结中,反复横跳之时,放学的铃声响了。 那节课,恰好是“老少女”的英语课。 开门时,她看见了我。 迎着她的眼神,我将头低了下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一直到门口处,堆满了想要快点“逃离”教室的同学们时,她才与我擦肩而过。 自始至终,我俩也没有发生过任何对话。 即便是第二天,我正常上学以后,她也没有再问过此事。 而我也没有主动去说。 回家的路上,大帝还特别“欠儿”地向我追问过此事:“放学的时候,你和你们班主任在那大眼瞪小眼的干啥呢?‘相面’呢啊?” 直到问的烦了,我才回复道:“相什么面相面!是她在看我,我又没看她!” 我的话音刚落,他立刻“恍然顿悟”道:“啊,对!你当时一直低个头,正跟‘懒子’算账呢!” 其实我知道,他一直追问这个问题,就是在等我说这句话。因为他早就想好了,要说接下来那句无聊的玩笑。 令我意料之外的,是那天晚上,李扬并没有来“堵我”。 当然,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毕竟惊动了学校,他也不好再往“火坑”里跳。 可我在庆幸之余,多少还有些失望。不禁在结伴回家的路上,与大帝探讨道:“我还以为李扬会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想不到在面对学校的介入时,竟也会如此的胆小怕事!” 大帝“哼”了一声,吐槽道:“你以为都像你这么虎逼呐?你也不好好想想,每天有那么学生打架,为啥就总是你被抓呢?” 听有此问,我立刻反驳道:“我他妈的哪知道,那个傻逼会告诉老师啊!” 第二百三十六章 灵魂拷问 话虽如此,可大帝的问题,也确实是难住了我。 而回到“豪宅”之后,我又被妈妈提出的第二个“灵魂拷问”,怼的是哑口无言。 当我再次将自己描述成“卫道者”,与她添油加醋地讲述完经过后,她立刻便驳斥道:“你快拉倒吧你!你要真是那么正义的话,为啥学校让你赔钱?” 纵使无理也能辩三分的我,听到这个问题时,竟彻底的迷茫了。 是啊,明明正义之举,为何会沦落到,要赔钱了事的下场呢? 倘若于白不认识我,遇到这种事情时,又该怎么处理呢? 反抗? 对方人多势众。自己一介女流,势单力薄。难道以卵击石吗? 忍了? 大家都是爹生妈养,平等为人,凭啥你就可以随便辱我家人? 在当时的情况下,告老师又能怎样?于白学习不好,得不到老师的青睐。再为这点“小事”去麻烦老师,怕不是有病? 告诉家里人? 我不了解她的妈妈,也没有接触过,因此猜不到会是怎样的结果。 只是从我认识的于白那里,感觉她应该也是在家里得到了太多失望,才会在遇到难题时,仅能想到通过自己的方法解决。 除此之外,还能怎样? 报警吗? 你走在大街上,被人无缘无故地一顿臭骂。心灵上遭受了一万点暴击,你会想到报警吗? 我没有为此事报过警。所以,我也不知道报警有没有用。只是如果不报警抓人,而是选择忍气吞声的话,那因为无辜被骂而造成的心灵创伤,又该由谁去负责? 某教教义有云:“世人谤我,我只要不接受,不承认。那这个人就是在谤他自己。” 我屮,阿q精神? 迷茫间,我下意识地脱口而出道:“总之他就是欠揍!” 早有准备的妈妈,立时回怼道:“欠揍也不该由你来揍!你算是干啥吃的啊?我看你他妈的也挺欠揍!” 情急之中,我又说出了一句,让她也无言以对的话:“你应该庆幸的是,挨揍的那个不是我!可如果我当时不反抗的话,现在需要被人赔钱的那个人,就该是我了。” 我好像说谎了,因为需要我反抗的事情,并没有发生。 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这件事情又很有发生的可能。 试想一下,他自报了“来历”,我怂了。消停地回到了班级,就当一切从未发生。 可能吗? 以李扬那跋扈的性格,他还是会带“队”来班级“抓我”的。甚至只要我“怂了”,都不用等到他亲自出马,那群“狗腿子”们便会一拥而上。 而无论是那种情况,只要我选择了为正义发声,最后却“怂了”的话,结果都是会遭受一顿“圈踢”。 以妈妈那绝不吃亏的性格,这件事才真的会没完没了。 在“冤冤相报”的手段里,她难免欠下许多人情的债。 所谓“人情债”,又岂是区区一千块钱能够“摆平”? 而就算这钱足够“摆平”了一切,甚至还留有结余。 可我挨过的揍呢?身上的痛呢?万一受伤呢? 总而言之,正是因为我“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才让妈妈只是花了一千块钱,便换得了她儿子的长久平安。 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当时的我,远没有这般“开悟”。在无数句“我没钱”之后,妈妈终于还是掏出了一千块钱,放到了新换的茶几上。 拿起那些钱时,我已经丢掉了所有的自尊。 一千块钱!那是钱啊! 当我在政教处的办公室里,将这笔钱交到那位“强盗”的手上时,他满脸堆笑。 我却心痛不已。 按照我与郭主任的约定,我又极为“诚恳”地给“强盗”赔礼道:“对不起了!” 他连连挥手道:“没事儿,没事儿!”避开我的眼神,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又开口解释道:“都是我妈让的。” 看着他乖巧的模样,我突然就不后悔揍他了! 甚至还有了一种,我是做了一件好事的错觉。 如果未来的日子里,他果然一直如此乖巧,并因此而走向了正途的话,我想,在某个夜深人静的晚上,回首此事时,他一定会在心里,对我由衷的感激吧! 即便如此,在走出教导处的门时,我还是产生了,严重的自我怀疑。 一直以来,我都以为讲义气的那个人,是我。 就这一刹那,我忽然有些明白了,其实为我的任性买单的,一直都是我的妈妈。 如果不是一直有着家里人托底的话,我的“义气”,将不值一提。 可惜,这“觉醒”一闪而过,并不深刻。 当我看见了,徘徊在我的班级门口的,李扬的身影时,瞬间便将脑子里的“觉醒”,抛到了九霄云外。 他抬起下巴,率先开口道:“你就是迹天涯?” 我虽比他高,却是昂首应道:“是,怎么了?” 我对他仅存的那一点点畏惧,早已随着他昨晚的“失踪”,而彻底的烟消云散。 我的自若神情,使他有些愣神。又定睛看了我一会儿,问道:“你知道我是谁吗?” “呵。”此问一出,别说是畏惧了。我甚至还有点瞧不起他。更瞧不起那个,当初竟然会怕他的自己。“我知道你,李扬。” 我还想说咱俩是校友,你高我一届。我一直就认识你,当初你在学校里“横着走”时,我还只是一个“小卡了咪”而已! 但也只是想想,此情此景,我当然不会说这些。 他笑了,态度忽然变得友善。“我没事儿,就是对你特别好奇,想来看看你而已。” 这没头没脑的一句话,给我也逗笑了。“我有什么好看的?” 大家都笑过之后,气氛也缓和了不少。 “我想看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能有这么好的人缘!这两天得有十多个人找我求情,让我别揍你。” 我知道,他说的是真的。因为我确实找过了我的姐姐,还有我的表哥。 而他却不知道,我的真正目的,却是想创造一个可以和他单挑的机会。 第二百三十七章 纹身 虽说如此,我找了许多人跟他“求情”这一行为,却是怎样都无法抹去的。 而且,因为他不知道我的真实目的,所以当他提及此事时,我难免觉得有些尴尬。 为了找回面子,我收敛了笑意,佯装不屑道:“没办法,就是朋友多,还都很讲义气。”说至此处,我忽然想起了什么,冷笑一声,继续出言讥讽道:“不像你,认识的都是些只会‘告老师’的主!” 我的话音刚落,李扬立时便涨红了脖子。支吾了老半天,方才愤恨地吐槽道:“操他妈的!我收他当小弟的时候,也不知道他会是这种人啊!以后爱是谁小弟就是谁小弟吧,我已经跟他说明白了,上哪去不要再打着我的旗号。否则的话,我会亲自动手削他!” 听出其言语中的“歉意”,我也便没了继续“磕碜”他的欲念。我俩虽是“同道中人”,可毕竟刚认识不久,也没什么别的话题好扯,便指了指班级的门,问道:“那你还有别的事吗?没事儿我可回去了。” 他犹疑了一下,又主动寻找话题道:“这事最后学校是怎么处理的?” 我伸出了一根手指头,回答道:“人家的妈妈跟学校要了我一千块钱!我刚把钱给那小子!” “我操!”他瞪大了眼睛,重拾愤恨道:“就他妈的挨了两桌子腿而已,就要一千块钱?这钱可真好挣!” 我耸了耸肩,不置可否。心里却因为李扬那夸张的语气,而更加心疼起那笔“巨款”来! 就这样,我与他在短短几句对白后,不觉间便成了“一丘之貉”。 “还不是因为你的好弟弟,有一个更好的妈妈。”这一次的玩笑,我不再带有恶意。 他挥手道:“打住!以后别提这事了!” 我笑了笑,不再征得他的同意,径直朝班级走去。 李扬侧身让行,在我与他擦肩时,再度开口道:“以后有什么事,记得找我!” 我没有回头,只是背对着他,伸出手去,“潇洒”地摆了摆,笑言道:“不用了,你我可劳驾不起。我的事情,我自己能解决!” 我本来还想礼貌地说句“谢谢”。但因为心疼那一千块钱,我始终没能调整出,可以说“谢谢”的心情。 其实,我已经猜到了他来找我的真正目的——收我做“小弟”。 只是我那自始至终都不买账的态度,让他临时改变了想法。 与我做朋友。 在决定与李扬“死磕”之前,我与大帝的那些“热血”过往,更像是一个打怪升级的过程。 对手们,只是一些提取经验的“虾兵蟹将”。 如果只是刷“小兵”的话,无论再怎么“有名”,可以在自己那届“只手遮天”,便已是极限。 直到连李扬这种成名已久的“boss”,为了躲避锋芒,都不得不选择与我做朋友开始,才意味着我的“触角”,第一次伸向了本届之外。 与刘荣的对敌,让别人眼里的我,第一次有了“实力”。 与大帝的联合,让别人眼里的我们,终于有了“势力”。 直到与李扬“平局”收场后,我才算第一次有了“地位”。 但这种看似“名至实归”的地位,与我想要“一统三界”的野心,却仍是差的很多! 人言,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比如我这次的赔偿数目,途经百口后,竟发生了“指数级”的变化! 当“远”在局中的王宇,听说此事时,版本就已变成了:“一中的迹天涯把一个人给打成植物人了!家里赔了一百多万呢!” 也是这件事后,“老虎”赵阳,正式成了我的“哥们”。 在他眼里的我,也终于从“后起之秀”,变成了可以与他“平起平坐”的兄弟。 虽然当时他的实力,已经远超李阳。因为他终于想起了,自己的“官二代”身份。 但与这些比起来,大帝的友情,才是我最大的收获。 确切地说,正是通过李扬事件以后,大帝才真正获得了我的认可。 天知道有一个能够信赖的兄弟,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是多么的重要。 也正因此,我才会在他被“王头”勒索的时候,不惜搬出我的继父。 兄弟之间,都是相互的。他在我关键时刻的不离不弃,势必会换来我在他危难之中的全力以赴。 也正是因为信任,所以在最后的“和解宴”上,当通过我的介绍,第一次见面的李扬与大帝二人,交谈甚欢到一度忽视了我的存在时,我才会毫不介意。 其实在初期的寒暄里,我的表现也很嚣张。 每当有人找我聊天时,我都会虚张声势地冷冷回复。 只因我错误地以为,自己才是这场饭局里的最大“功臣”。 直到李扬指着坐在我身侧的“王头”,点出正题道:“今天我请大家吃的这顿饭,主要是受到了王群大哥的委托,替我俩共同的好弟弟,王x说情。希望大家能给我一个面子,这件事就这么算了吧!你们别看王x现在不说话,看起来挺老实的。那也是个不要命的主!没看双手那虎口处,还纹着两个‘杀’字么!” 明明是被人夸赞,“王头”却显得十分局促。当李扬说到那两个“杀”字时,他非但没有趁机“显摆”,反而下意识地将本在桌面放置的双手,“藏”到了桌下。 与此同时,我却十分不屑地撸起了袖子。 见状,心领神会的大帝,立刻挺直腰杆,替我吹嘘道:“不就是纹身吗?天涯也有!” 但我才“酷”了不到一秒,一直未发言的“王头”,忽然幽幽地说道:“老弟,听哥一句劝!能洗掉就赶紧洗掉了吧!” 他说话的音量虽小,却第一时间便吸引到了所有人的注意。 但他却没着急发言,只是从桌下掏出双手。伸出左手的食指,习惯性地搓了搓右手的虎口。又伸出右手的拇指,同样搓了搓左手的虎口。 两个淡青色的“杀”字,亦是随着他的揉搓,不断地变大变小。 第二百三十八章 社会人 “王头”看向那两个“杀”字的眼神,冷漠中还透着些许厌恶。 半晌,他呢喃道:“在监狱里,有纹身的,往往是挨揍最狠的。本来被捶一拳就可以解决的事,就因为你有个纹身,往往便要再多挨上几脚才够!” 接着,他又学着某人的语气,俾睨道:“呦,小伙子有纹身啊?‘社会人’呗?” 也是那一天,我忽然明白了,在“社会人”的眼中,往往最瞧不起“社会人”。 虽然有着这些想法的,可能只是“社会人”的底层。可毕竟“底层”,才是构成那个“社会”的基础。 心念起处,我无地自容。 窘迫间,连忙解释道:“我这个可跟你的不一样。我这个是“艺术”,图案是我女朋友的亲笔签名!” 大家相视一笑,“纹身”话题告一段落。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李扬引出了一个新的话题,“当时王群大哥给我打电话,问我认不认识大帝。我说‘认识啊,而且我和他最好的兄弟,迹天涯的关系也不错,怎么了?’大哥说,‘王x和大帝有点误会,后者应该是报警了。你也知道,拼命,王x从没得怕过。但一听到‘警察’两个字,骨头就软了。你都不知道当时他让警察追的那个狼狈,鞋都跑丢了!你要是认识的话,把他们请出来吃顿饭,这事就算过去了吧!’” 不知道如果王群也在现场的话,李扬是否还是会这么说。 可就算王群没在现场,桌上为“王头”撑腰的那些“黎明帮”的小弟们,也一定会把桌面上发生过的对白,一句不落的传到王群的耳中。 如此说来,坊间流传的,“黎明帮”与“大建帮”速来有间隙的说法,应该是真的。 因为李扬这段话的用意,明显不是“中间人”该有的立场。 最令我意外的是,被人当众揭穿“怂了”的事实后,我印象中向来不可一世的“黎明帮”诸位,竟无一人出言反驳。 对于当时的我来说,这些在场的,可都是“传说中”的人物啊!为何会对李扬的“明嘲暗讽”,无动于衷呢? 他的话音刚落,“王头”便新打开一瓶“扁二”,斟满了面前的酒杯,提起来,左右看了看,叹息一声,缓缓开口道:“混了这么多年后,我总算是有点明白了。在我们这个只能‘玩命’的圈子里,最不值钱的,就是‘命’!”说罢,他站起身子,越过了我,弯腰与另一侧的大帝碰了一下杯。继续道:“兄弟我一开始并不知道你爸是警察,所以,今天我认栽了!” 话毕,一饮而尽。 大帝的酒量,一杯啤酒就倒。所以每有饭局,他的杯中,只会装着“饮料”。 差酒可以,但绝不差人“饮料”的大帝,却在“王头”一口闷掉那一整杯“二锅头”后,连“饮料”都没喝一口。 颜面彻底扫地的“王头”,却也并不介意。他晃了晃身子,环视众人,微微一笑。又意味深长地拍了拍我的肩膀——或许他也没有什么深长的意味,只是不胜酒力,想要借着我的肩膀,重新站稳脚跟而已——再度开口道:“今天就这样吧,我先走了。你们回去后,替我跟大哥说一声,今天的事谢谢他。但我王x已经死了,下辈子再还他吧!” 说罢,便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包房的门。 他离开时的脚步很稳,应该一点也没有醉。 虽然那场本意是“和解”的宴会,最后是以“不欢”的方式散场,但还是很好地达成了“和解”的目的。 因为至此以后,“黎明帮”的势力,永远地退出了“一中”的舞台。 那天的大帝,也不是故意不给“王头”的面子。 实在是“王头”话中的内容,令他有些懵逼。 不止是他,连我都是一头雾水。 “大帝那个在某县区局机关工作的爸爸,什么时候就成了警察了?” 等到其它“黎明帮”成员,纷纷借故离开后,包房内便只剩下了李扬、大帝还有我。 见“外人”走净,李扬自斟自饮了一杯啤酒后,主动替我俩解答疑惑道:“‘黎明帮’这些人,虽然一直都挺嚣张的。但我哥没被抓的时候,一直就对我们‘大建帮’颇有忌惮。可我哥刚一被判,他们立刻就跳了出来,将我们‘大建帮’一顿收拢。我为了生存,也不得不认王群当了‘大哥’。” 说罢,他又倒满一杯,分别与我和大帝碰了一下,自己干了进去。 我和大帝并未举杯奉陪,只是静静地听着,听着他还要说些什么。 “刚才多谢你俩没拆穿我。今天我确实是想借着你俩的事,好好出一出心里的这口恶气。”他看了大帝一眼,吐露心声道:“在王群与我通话的最后,我其实是这么说的,‘我屮,我还以为是啥事呢!你刚开始问我的时候,我没好意思直说,那大帝是我姑家的孩子,我姑父是他妈的警察!我早就听说这个事了,我姑父正到处抓这个人呢!今天才知道原来要抓的是王x。放心吧,这个事我去办。你们以后离我表弟远点,我姑父脾气可不好,别到时候连你们都抓了!’” 同样的“自斟”之后,我俩却没让他再次“自饮”。双双与他碰撞之后,共饮了此杯。 得到我俩的“举杯”认可后,李扬显得有些激动。语气,也愈发的慷慨起来。“我哥在‘社会’上混的时候,这都是些什么玩意?那真是看谁不顺眼就揍谁,一句废话没有!” 不知为何,对于李扬这个人,我怎么都喜欢不起来。遂“毒舌”道:“你哥被抓之后,我看你也没怎么消停啊!” 听到我的明夸实贬,他愣了一下,皱了皱眉,叹息道:“哎!有啥用!我都二十五、六岁了,还在这和你们这帮高中生玩呢!王x说的没错,在我们之前的圈子里,‘命’是最不值钱的!敢拼命的人多了去了!大家都是玩命,也都只有一条命,谁怕谁?我其实也早就看明白了,这个社会拼到最后,拼的其实是关系和钱!” 第二百三十九章 人间正道 说到了“关系与钱”,李扬又提了一杯。夹了两口菜后,我们三人分别点燃了一支“国宾”。 “但话又说回来,我猜当时如果追王x的不是警察的话,就凭他的体格子和身手,至少也能换你们几个人的!”说着,李扬深深地吸了一口烟,让尼古丁在肺中充分溶解后,缓缓地吐了出来。“其实王群那帮人,打架真正牛逼的,只有王x一人。那小子最辉煌的战绩,可是拎着一把唐刀,与十六个人对砍。刀刃都砍卷了,愣是一步未退。那可是十六个人啊!硬是被他一个人全给砍跑了!”扔掉了烟屁,他又续上了一根,意犹未尽道:“虽说大家的命,都只有一条。但从我出生起,直到现在,除了我哥李建外,也就只见过一个真敢玩命,而且还有实力去玩命的人。这人就是王x!”他又自嘲一笑,继续道:“可惜了,王x也好,我哥也罢,一个被警察收拾服了,一个还在被警察收拾之中。” 听着李扬的讲述,我不禁有些后怕。 原来当初“王头”会跑,是把追他的继父与于叔,当成是警察了。 否则的话,我们四个追他的人中,谁会第一个被他给撂倒呢? 从身手上来说,应该是“于叔”吧! 想到了“于叔”,以及他那发福的肚子,我不禁莞尔。 被我阴阳怪气地怼了一个晚上,李扬终于有些恼怒,侧过身对着我,黑着脸问道:“你笑啥?是不信吗?觉得我在替他吹牛b?” 我虽然不喜欢他,但也不至于烦他。否则的话,我也不会答应他的邀请,出席这场“饭局”。 而且我对他的“不买账”行为,从相识起便开始。想着当年“叱咤风云”的“大哥”,对我一直隐忍到现在,才刚有了发火的意思。再想到他那个,与我表哥相仿的“高龄”。我难免有些恻隐,遂笑着摆了摆手,解释道:“我不是不相信你。只是听起来,王x砍人的时候,你似乎并不在现场?” 他迟疑了一下,又独自喝了一杯酒后,方才红着脸答道:“我虽然不是亲眼所见,但被王x砍跑的人里,许多后来都跟了我哥。” 听有此言,我话锋一转,问道:“你难道一直就没听过一个传说?” 他愣了愣,问道:“什么传说?” 我看了大帝一眼,后者灵犀一点,替我开口道:“你那个爱‘告老师’的小弟,被天涯给打成植物人了!” 李扬不是傻子。我眼里的他,好像浑身上下都长满了“心眼子”。 果然,大帝的话音刚落,他瞬间便明白了我俩的意思。 哈哈大笑道:“不管怎么说,王群这帮人嚣张了这么久,这次算是栽在你俩手上了。” 我连忙摆手道:“不不不,不是栽在我俩手上。牛逼可不敢乱吹,还是要感谢警察!” “对!”李扬提起了酒杯,提议道:“咱们还是敬警察一杯吧!” “敬警察!” 随着“王头”的“退出江湖”,“黎明帮”江河日下。 但收拢他们“残部”的,却不是我与大帝。而是这个“帮派”曾经力挺的赵阳。 确切的说,给奄奄一息的“黎明帮”以最后的致命一击的,其实是赵阳的一句讽刺:“你们跟着王群混,能混出个啥来?难道还想把那个破五金商店,开城全市连锁不成?” 当我听到这句话时,立刻便生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如果可以重生的话,我一定会在“黎明帮”的五金商店刚开业的时候,找到王群,对他发出诚挚地邀请:“以后跟我混!条件是我将给你提供源源不断的客户。助你把五金商店,开成‘全市连锁’!” 或许,他们真有过这个想法。 只是,他们并没有这个资源。 但是,我有。 因为我的妈妈,是当时全市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采买部主管。 我很有商业天赋,也很会利用资源。 可惜,至今我也没能成为一个伟大的商人。 因为我的全部精力,全都花在了弥补童年“缺失”的过程里。 在那顿有诸多“前辈”现身说法的“和解宴”中,我虽没能幡然悔悟,从此走向人间正道。倒也确实是对“混社会”一事,没了初起时的向往。 只因我亲眼看到了,在现在的社会,没有靠山与背景,全凭一腔孤勇瞎胡混的结果,不外乎三个: 一是像王群那样,开一个小店,偶尔欺负欺负无知的孩子们; 二是像“王头”那样,折戟沉沙,退出江湖,重新做人; 三是像“大建”那样,案前伏法,锒铛入狱,悔恨度日。 或许还会有第四个,被人打死或者打伤,成了别人“上位”的筹码。 一切只因,时代变了。 其实有没有这顿“和解宴”,当时我也没什么精力,再去吃这碗“江湖的饭”。 因为当时的我,正在与丽娜热恋。 四年了,我终于与丽娜在一起了。 起因,是食堂的一次偶遇。 我在无意间,看见了角落里独自进餐的丽娜。 与小狼在一起时,我便彻底与她断了来往。 自打回读以后,我更是没了她的半点消息。 那不经意的一瞥,已是许久未见。 是我发现了她,她并未发现我。 鬼使神差间,我便安排了一个小弟,给她送了一瓶“脉动”。 趁其不备,放下就走。 一连三天,皆是如此。 当时的我,虽然已经有了渣男的潜质,但渣的尚不够彻底。 还做不到像大帝那般,一面与阿雯爱到痴狂,一面在外野花不断。 虽然,我很会演戏。 但我的戏路,却是很窄。 比如感情的戏,我就驾驭不来。 那时的我,同一段时间里,只能与一人交往。 即便是现在,我也是一个道德感极强的渣男。 当我想给的付出,满足不了那些女人们想要的快乐时,便会触发促使我离开的底线。 换句话说,你有想要一切的权力,前提是我想给。 如果你要了我不想给的东西,那对不起,再见。 第二百四十章 roda 赔了一千块钱后不久,我便主动与石尘提出了分手。 两件事情没有必然的联系,放在一起说,仅是因为时间上的凑巧。 选择了她,我本就动机不纯。 渴望被爱的我,要求她几乎每个中午都给我送饭。 而我所点的菜谱,却都是与小狼曾经追过的喜好。 我会如此无理,只因我错误的认为,与所爱之人在一起,做什么都会是开心的。 我以为是在让她得到了“梦想”的前提下,顺便让自己也得到了“被爱”的感觉。 既然是一个有道德底线的“渣男”,我也不可能完全没有“回报”。 因为午饭都是她请的,所以我也攒下了许多饭钱。 临分手前的一周时间吧,我用攒下的饭钱,大概2000多块,在她生日的时候,送了她一块高仿的“roda”手表。 2003年,2000块钱还是钱。 表虽然“高仿”,盒子却是我偷拿妈妈的原厂包装。 那是大舅在瑞士购买的,送给她的妹妹的真“roda”的包装盒。 石尘非常感动。 于白说她美了好几天。 直到良心发现的我,给她写了一封信。大体内容是问她:“每天给我送饭,会不会觉得不公平。” 她很诚实,回信中写到:“会有一些不舒服。我想象中的男朋友,是应该给我送饭,给我关怀。” 现在想想,我当时的做法,更像个“儿子”,绝不是个爷们。 读出了她的痛苦与期待后,我在下一封的去信中,很干脆的提出了分手。 天地良心,石尘确实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孩。 几次为了与我煲“电话粥”,都睡到手机砸到脸上。 而且为了给我省话费,还全是她打给了我。 软饭养胃,我却是“铁石心肠”。 主要是吃她的饭,她并不快乐。 其实,我会养她。哪怕是卖血。 但凡事皆有前提。 前提是她也如此爱我。 虽然幼稚,但这就是我一直的想法。 我那不是找对象,明明是找“妈”呢。 但毕竟她不是我“妈”,所以我选择离开,为她的不快乐买单。 自诩仗义一生的我,还办了一件特别“苟”的事。 分手的信中,我要回了那块手表。 只因我送她的时候,便心存遗憾。 只为与小狼的那段感情里,我都没有送过她超出一百块钱的东西。 虽然,我也曾花了两个月时间,送过她一千三百一十四只“千纸鹤”。 遗憾就是,在一无所有的年纪,遇见了想要呵护一生的人。 每当我有了一点点成绩或进步时,便会情不自禁地去想:“若是现在才遇到小狼,该有多好。” 石尘在伴随着归还礼物的信中,这样写道:“东西我都还给你,它本就应该戴在‘应该’的人手上。我心里清楚,那个人从来都不曾是我。” 我向来是一个不给自己留后路的人。 既然选择了离开,那就伤它个彻底。 她特别好,但我不配。 见信如面,字里行间,我看见了她最后的倔强。 当时我正在上课,便掏出了打火机,直接点燃了那封信。 作为告别,我还摔碎了那块“高仿”。 既然是错的,就碎了吧! 别留在那里,是个念想! 感情的真空期里,我重遇了丽娜。 送出第三瓶“脉动”时,她看见了我。 我一直以为,和小狼在一起时的不快乐,是因为丽娜带给我的伤痕所致。 我以为我心里想的,一直是丽娜。 “至尊宝”在“死”之前,从未看过自己的“真心”。 尚不知他的心里,装的是“紫霞仙子”。执着的想要回到盘丝洞,是为迎娶“白晶晶’。 丽娜,就是我的“白晶晶”。 人总是在失去后,才懂得珍惜。 丽娜失去了我后,才开始想我。 三瓶“脉动”之后,我俩恢复了联系。 我的本意,仅是联系。 但读了她的第一封信后,我便决定了,要进一步的“拿下”! 信中她说:“收到第一瓶饮料时,我还以为是哪个无聊的人。看见了第二瓶时,我便找到了我的对象,问他说,‘是不是你送的水?’得到否定的回答后,我便留心观察了周遭。其实,我早已想到,或许是你。我却十分意外,竟真的是你。最近你过的好吗?我总会想起关于你的过往。” 信中的大多数字词,我都觉正常。唯独那“对象”二字,是真他妈的“扎眼”! “你他妈的曾跟我信誓旦旦,‘要好好学习’。几次三番的拒绝我的‘申请’,却转身处了别的‘对象’。是因为我不好吗?老子他妈的现在是学校‘一霸’,岂能受此奇耻大辱?拿出任何东西来比,他都凭什么?一个不知名班级的不知名‘小卡了咪’,凭什么优先于我,获得了你的垂青?” 正是这种不服输的“心念”,促使我重新对她展开了追求。 她当初那些以学习之名,对我的严词拒绝,便成了我用以改写局面的“诺曼底”。 在我揪住此事的连番质问之下,她终于“破防”。承认了是自己的“固执”,伤害了我的感情。 只要你认错,我便要逮住错误不放。充分表达不满之后,她很快便恢复了“单身”状态。 可她他妈的还是跟我说要“好好学习”。 我说“我去你妈的学习!,当时就是信了你的鬼话,选择了放弃。现在还他妈的跟我聊学习?“ 她说:“相爱的人不一定要马上在一起。就算是结婚了,也可以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只要想‘出去’,还有一万种理由,可以‘出去’。” 我尼玛当时就懵逼了。 我心中那个,皎洁如月的女孩。竟然他妈的暗示我说,她结婚后,要与我“搞破鞋”? 我问:“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她说:“她的妈妈就会经常夜不归宿。” 我问:“既然爱了为什么要‘后知后觉’?开始便嫁给爱情,不好吗?” 她说:“是为了生活。” 我去你妈的生活。 后来我才知道,家家有本经,各有各唱法。 第二百四十一章 向左走向右左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丽娜的家庭,属于“特困”的一类。 一家三口,竟无自己的“片瓦”容身。在楼房已经基本普及的年代,还挤在一个不足五十平米的“平房”之中。 最关键的是,这个捉襟见肘的“家”,竟然还是租来的! 这也是为何,她与她的家庭,都会对“金钱”特别敏感。 第一个用手机的“罗宁”,才会被她的妈妈所“青睐有佳”。 当然,“特困”与“出轨”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丽娜坚定的认为,她的妈妈抽空便要去幽会情人的行为,是为了“爱情”。 她总是试图让我相信,人是可以与自己不爱的人,结婚生子的。 她终于承认了对我的爱。却要我等到她结婚之后,再与她约会。 我很想骂人。 但是我没有。 因为我觉得,与其骂她,不如干她! 我决定重新追她的另外一个理由,便是想要证明,“她并不爱我”,这一件事情。 当我俩的书信往来逐渐频繁,信中的文字亦是变得火热。 面对这份失而复得的感情时,我俩都选择了加倍去珍惜。 至少在对话中,我俩是这样说的。至于有没有付出过类似的实际行动,那就只能是见仁见智了。 使我俩捅破了那层窗户纸的信,是她写给我的。 信中说:“我今天中午上学的时候,看见一个男生的背影,和你的几乎一模一样。在他的身边,还伴着一个长头发的女生。我就跟在他俩的身后,看着他俩时而交头接耳,嬉笑打闹;时而又挽手并肩,好不恩爱。当时,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坚定那人一定是你。只是不知道你身边的女生,会是谁家的幸运人儿?临到岔路时,我终于决定去和你打个招呼,也是为了看一看,那位幸运女生的真容。结果,便发现是我认错了人。那一瞬间,我的心情竟是如释重负。我才发现,我已经离不开你了。我很怕你的身边,又有了其它的人。同时我又很佩服你,当初是如何做到,我与陈锋在一起时,你还能默默地陪伴着我。我发现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个人,真的是你!因为同样的情况下,我真的很难做到像你那样。或许我会大哭一场,然后放手。又或许我会坚决地把你争取到我的身边。” 读着这本意是“表白”的信件,我的心里竟不是十分的愉快。 她很诚实。 我却不能接受,她对我的爱,并不深刻的事实。 这已经是她第二次对我表达,“她已经离不开我了”。可是明明,她刚刚才离开过我一次。 虽不是“十分”愉快,可毕竟是“白晶晶”的回头,我也难免会有“七分”的开心。 回信中,我主动约她去看电影。 无论是哪个年代,“看电影”似乎都是情侣之间约会的首选。 而属于我们的那个年代,看电影时去的,却不是电影院。 是“碟厅”。 就是一个出租vcd影碟的地方,再用简易的木板,间壁出几个独立的房间作为“放映厅”使用。 一台简易的vcd播放器,再加上一台电视机,便是每个“放映厅”内的标配。 当然,“放映厅”内最重要的设施,其实是一张至少可以容纳两人的床。 对于热恋中的情侣来说,电视机和vcd只是配菜而已,“床”才是正餐。 正是因为这种既可以满足不同客户的放映需求,又给顾客们创造了,可以尽情释放“荷尔蒙”的私密空间的“碟厅”的出现,才彻底宣判了“录像厅”时代的落幕。 虽然前者,不过是后者的改良。 但前浪,注定要死在沙滩之上。 在遍地开花的“碟厅”中,只有新鹤小区的那个,最为有名。 无数少男少女,在这里完成了人生的“启蒙”。 更有无数青年男女,在这里私定了终生。 那一张张或许是肮脏的床上,也曾沾染过无数纯洁的“红”。 那一个个用来“播放”的电视,也曾“记录”过无数激情的画面。 在它所见证过的那些亲吻与眼泪里,便有我与丽娜的一份。 那一天,我俩选择的是一部文艺爱情片。根据吉米的漫画《向左走,向右走》改编的同名电影。 主角是忧郁男神金城武,以及短发美女梁咏琪。 这部饱含爱情宿命论的电影剧情,都被浓缩在了孙燕姿的一首叫做《遇见》的主题曲里。 感兴趣的,可以自行欣赏。 无论是歌,还是电影。或者是那本漫画,都挺好的。 虽然,听歌观影之时,我还年轻,尚不信“宿命”。 但那并不影响,我会将自己带入到角色之中。 当电影里的两个人,迎着大雨拼命寻找对方的影子。却因为一直以来的行为习惯——一个只会向左寻找,一个只会向右寻觅——导致兜兜转转,直至散场,终未相遇。最后双双接受了命运的安排,放弃了对美好的坚持之时,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一半是真的感动与无奈,一半是为了假装与唤醒。 感动的,自然是电影里的剧情;无奈的,却是因为心中忽然想起了另一个人。 但这并不影响,我用假装的深情,唤醒了身边人对我的亏欠之感。 丽娜主动抱住了哭泣的我。 我借势反向用力抱住了她。 眼泪未止,心绪却是空空。 自从与小狼分手之后,我已经很久都没与人拥抱了。 我一直以为,我想念的,是这种拥抱的感觉。可当我终于等到了,一个新的拥抱之时,才豁然发现,原来我一直想念的,是那个被我第一次揽入怀中的人。 可那又怎样? 不管我心里想的是谁,都不影响我的头皮,正因为身体与异性的紧紧相拥,而感到一阵阵的酥麻。 不管我渴望抱着的那个人是谁,都不能改变,此刻这怀抱里的真实。 可一时间我又无法分清,脑袋里的想象,与身体上的感受,到底哪一个才是真正的“真实”呢? 第二百四十二章 盖章 当我正努力地调和着,身体与心理上的割裂之感时,丽娜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不要哭了,对不起!虽然我来晚了,但是我现在就在这里,在抱着你!” 在约她出来看电影之前的许多信里,我重新戴上了与她初相识时,那张“痴情”的面具。 因此,她才会坚定的相信,我的眼泪,是委屈。 我的委屈,是对她的怪罪。 而我的心里,却在同时对另一个人,说着“抱歉”。 但丽娜的声音,又在提醒着我,此刻正在发生的事实——“我的怀里,正抱着一个情绪激动的女人。” 我微一侧身,便顺势躺在了她的腿上。 她俯身看我,四目相对。 我伸出双手,搭在她的脖颈。向下稍一用力,便将她的脑袋,拉近至我的面前。 直贴到了一个,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彼此鼻息的距离。 片刻的停顿后,没有丝毫迟疑。四片薄唇,交错相依。 那是一个,奇妙的“吻感”。 我的心里,想着小狼。我的身体,却正在为另一个人血脉喷张。 与前者拥吻时,那极力克制到无处安放的双手,此刻却如脱缰的野马那般,尽情驰骋于眼下的“战场”。 没有怜香惜玉,只有探索的欲望,和破坏的本能。 很快,丽娜便十分配合地,撩起了自己的衣襟…… 相同的是接吻的时候,我又忍不住偷偷地睁开了眼睛。 不同的是,丽娜也正睁着一双眼睛,“等待”着我。 “你为什么要睁开眼睛?”她率先发难道,语气里还有指责之意。 为了不破坏气氛,我镇定自若地解释道:“我只是想看看你的样子。” 虽未在言语中,反问她睁着眼睛接吻的用意。但我的心里,却是失望透顶。 我在初吻时的“睁眼”行为,尚可以用“好奇”解释。但这一次的“分心”,却只能是因为“猜忌”。 是的,从知道一直在用“学习”搪塞我的丽娜,转身却与他人“牵手”开始,便对她没了半点信任。 而我一直就知道,她后悔的原因,是几番对比之下,方知错过了我,意味着她失去了一个愿意为她付出一切的傻逼。 她的懊悔,来源于她失去了一个爱她的人。 这个人是谁都可以,只要是爱她即可。 “我”,不过是一个硬凑上去的巧合。 换句话说,她的一切心理起伏,都与我无关。只是恰好爱她的是“我”,这事儿才不得不与“我”有了联系,仅此而已。 但我的“知道”,只是我的“猜测”。 毕竟为了她,我曾实实在在地付出过三年光阴。 看在“时间”的面子上,我还是决定给她一个,证明她并不爱我的机会。 信中的“做不到像我一样”,现在的睁着眼睛亲吻。一天之内,连续两次的失望,却并未使我退步分毫。 只为我那“进一步”的目的,还仍未得逞! 都说“婊子配狗,天长地久”。不知道互相猜忌的两个人在一起,又能维持的了多久? 在“碟厅”中,“床”的使用时间,直接与影片的时长挂钩。如果不是“直奔主题”的话,像我们这种临近剧终才想起来要“谈情”的使用方式,显然无法“完整”地利用好,“床”的全部功能。 连“手瘾”都未过足的我,不免期待起,下一次的约会,早点来。 在那个“牵了手”就算约定的年代,“接了吻”自然便是热恋。 根据玄学的说法,我的八字里有五个“水”。在“五行生克”的理论中,“水”多了必然克“土”。 在中医人体五行里,“土”主“皮肤”。所以,我的皮肤一直就不好。“拔罐”的师傅,常说我湿气太重,一后背的小“疙瘩”。 也有许多与我共眠过的美女们,吐槽过我后背皮肤的“粗糙”。每有此时,我的统一回答皆是:“你们懂啥。这叫‘青春期’延长,“青春痘”全长到了后背上!代表我依然年轻!” 听到这句话的她们,一定会啧啧称奇道:“难怪你这么有活力!原来是身体年轻的原因!”说话时,往往还会伴着一副“恍然顿悟”的表情。 哦,对了。在中医人体五行中,“水”主“肾”。再强调一次,我的八字里,“水”有五个! 特意解释了这许多,也不过是想为我的“纹身”行为,找出一个理由而已。 因为,我实在无法理解当时的自己,为啥会做这件无比傻逼的事情。 只好将责任,推脱给了命运。 打小起,我就爱跟自己的皮肤较劲儿。更是对纹身一事,有着迷一般的嗜好。 可对社会里流行的“青龙”、“白虎”一类,我又有着本能的敬畏。一直苦于没有心仪图案的我,便将这个“躁动”,暂时地搁置了下来。 一直到与丽娜的热恋,我那注定好的命运,才终于找到了出口。 她字写的本就很好,又有美术天分。给自己设计的签名,就特有艺术的感觉。 乍看起来,好似一颗内里“五彩斑斓”的心,很是使我喜欢。 应该是就在与她“观影”后不久的某个中午,刚收到一笔富家子弟们“供奉”的我,总感觉钱在往兜外边“蹦”。 思来想去,灵机一动。 便有了我拿着一支中性笔,跑到丽娜的面前,要她在我的胳膊上“签名”的桥段。 只要这个人,是“自爱”的人。那么她或他就一定无法拒绝,一个狂热的粉丝。 在我身上“盖章”时,她脸上全是不加掩饰的“欢喜”。 图案虽是丽娜的赐予,但陪我把它刻在身上的,却另有其人。 因为前者要“好好学习”,所以已将翘课视作家常便饭的我,便有大部分的时间里,是无法与她愉快地“玩耍”的。 我是一个对“孤单”二字,有着极端恐惧的人。小时候能力有限,面对孤独,只能忍耐。 长到了一定的岁数以后,我必然会在每一个“自己”的时间里,找到人去填补我的“空白”。 第二百四十三章 婷婷 她叫婷婷。 在我刚一回读时,她便坐在我的后排。 同窗的时间里,虽然几经轮换,她也一直都在我的周围不远。 一直以来,我从未特意留心过她的存在。 等我终于关注到她时,才发现她已经在我的世界里,“无处不在”了很久。 当我讲笑话时,咧嘴的人里,有她。 当我放声高歌时,鼓掌的人里,有她。 当我组织班会时,帮忙的人里,有她。 初来此班,小狼每次来看我时,往往我都在睡觉。叫醒我“赴约”的人,是她。 就连石尘给我送午饭时,假若我又不在的话,替我接过来放在书桌上的,还是她。 我与大帝翘课时,替我打掩护的那个人,是她。 我“伸张正义”后,逃避“邪恶势力”的打击报复时,传递消息的那个人,又是她。 与石尘分手时,我曾在上课的时候,当众点燃了信件。 被班主任惩罚当众检讨,自是在所难免。只是从那以后,我又多了一个“潇洒哥”的名号。 到底是谁最先给我起的这个“绰号,虽然无从考证。但叫的最亲,并且叫到了“最后”的人,还是她。 作为“回敬”,我亦是送了她一个“白痴妹”的“雅号”。 婷婷的身材高挑,体态婀娜。容貌虽称不上“美”,但胜在天生爱笑。两个大大的酒窝,无时无刻不挂在她那肉嘟嘟的脸上。 一眼看去,如沐春风。 人胖,爱笑,行事中就会带着一抹“亲民”的“傻气”。再加上她人又实在,别人说啥都信。所以喜欢她人的有很多,其中当然也包括我。 因为,在大多数的时间里,这个“别人”,指得就是“我”。 有时候哪怕是句一眼可辨的玩笑,她也会煞有介事地思索个良久,才会认真地追问一句:“然后呢?” 可这种喜欢,又不像是男女之爱。更像是人类在面对一切“温暖”的事物时,就会忍不住想要去靠近的本能。 虽然“温暖”,但她却并不“温柔”。作风有些“大大咧咧”的她,常和男孩子们混在一起。 即便如此,她仍能凭借“豪爽”的性格,同时获得了许多女孩子们的认可。 一个总是与男孩子们一起“扎堆儿”的女孩,却不会因此而受到其它女孩子们的“排挤”。 这很难得。 也很悲哀。 因为有可能是在女孩子们的心中,都将她默认成了,是一个毫无“竞争力”的同类! 当然,悲哀的也有可能不是婷婷,而是班级里的男孩子们。因为他们似乎从走进过班里女生们的心里,所以他们身边有谁,才根本没人介意。 在发现了婷婷的“无处不在”之前,我早已对这个班级没了期待。 如果“响应者”众,谁他妈的愿意当“单挑之王”? 虽然我很敬佩项羽,可我更想成为的,却是笑到最后的刘邦! 若不是对婷婷的“关注”,我才顺便对这个班级,有了一些基本“观察”的话,可能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不会在我的书里形成文字的记忆。 虽然在“自我”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宰。但在大千世界中,大多仅是“芸芸众生”。 活的,就好似随便的一杯水里,那“八万四千虫”。 不值一提。 使我与“白痴妹”的关系,更进一步的事情,发生在一节语文课上。 她正被我的一个笑话,逗得“前仰后合”时,突然被语文老师叫起。并要求她回答一个,角度极为刁钻的问题。 问题是何,我已忘了。 因为答案,我也不知。 只是当她被我连累到出糗时,我便已经开始了自责。老师提出了一个,连我这个“语文学霸”都没答出的问题后,我更是有些恼羞成怒。 因为这意味着,与她仅隔着一条过道的我,根本就帮不到她! 因此,当不依不饶的语文老师,走到了婷婷的身边,开始对她极为难听地“数落”起来时,我才会脑袋一热,拍案而起! “你冲她使什么劲儿啊?明明是我主动跟她说话在先,她被我逗笑在后,你为啥不说我呢?” 说实话,这个语文老师的水平,远不如之前那个代课的“文青女”。本该“旁征博引”的文学课堂上,她却只会“照本宣科”。明明该是最有趣的学科,愣是被她搞成了催眠现场。 若不是“语文”成了我仅存的“骄傲”,早已放弃学业的我,自然也没有资格去挑剔老师。 虽然,这个老师在平日里,对我还算偏爱。 所以,当发现“拍案而起”的那个人,竟然是自己的“爱徒”时,她不免有些愣神。 见状,我的火气也消了一半,用低了许多的声音,继续解释道:“我的意思是,捣乱课堂纪律的那个人是我,这事儿跟她没关系。要说你就说我吧!” 反应过来的老师,只是白了我一眼后,便出言讥讽道:“呦,没看出来,平时挺洒脱个人,还挺‘怜香惜玉’的啊!”她甩了甩头发,捏着嘶哑的嗓子,继续教训道:“这里是课堂,不是你们谈情说爱的地方。再说了,我哪敢说你啊?你现在哪里还有学生的样子?继续‘恃才放荡’,‘狂浪不羁’吧!不到撞了南墙的那一天,我看你是不会醒悟的!” 我不知道她说这番话的用意,到底算不算是“谆谆教诲”。 只是听着她嘴里蹦出的那些词语,我竟然只是觉得自豪。 惩罚一个学生最狠的办法,便是对他的一切错误行为,用不着痕迹的方式,进行“鼓励”。 或许这个语文老师,并没有如此狠毒的“心计”。只是当时的我,确实是经过此番“教诲”以后,才愈发的我行我素起来。 即便如此,我也还想反驳几句。毕竟在老师的言语中,还夹杂着许多有损婷婷“声誉”的部分。 但我刚欲开口,就见“白痴妹”的身体,不知何时站的笔直。那对儿几乎已经定格成容貌的“酒窝”,更是神秘地消失不见。 第二百四十四章 咬人 站在她后方的我,虽然看不见她的眼神。但还是从她表情坚定的侧脸里,读到了一丝“憧憬”之意。 在不考虑“物质”层面的时候,我从不自卑。 精神强大的我,甚至还极端自恋。 比如,在对婷婷侧脸的解读中,我很快便自作多情的认为,她很乐于接受这个与我之间的“绯闻”。 既然如此,我若再强行“辩解”的话,就反而成了一种“拆穿”。 扪心自问,我又并不烦她。便索性用“沉默”,成全她的“憧憬”。 见我不再言语,语文老师又分别瞪了我俩一眼,甩出了一句“好自为之”后,便扭头回到了讲台,继续起她枯燥的讲义来。 若换作以往,我一定会不等老师的许可,便自顾自地坐下去,趴在桌子上,继续我的“春秋大梦”。 可那一天,为了不使得婷婷难堪,我愣是陪她一直站到了最后。 也是从那一天起,“白痴妹”里没了“妹”,只剩下了“白痴”。“潇洒哥”里没了“潇洒”,只剩下了“哥”。 于是,她便成了我唯一一个,从来没有叫过“妹妹”的妹妹。 在学校中的绝大部分的时间里,我都会带着她“招摇过市”。 渐渐地,全学校都知道了,婷婷是迹天涯的妹妹这件事情。 同样的身份,于白比她早拥有了一年时间。还在经常仗着这个身份惹是生非的前提下,却仍是知者寥寥。 或许只是因为,我从未像对婷婷一样,以“散步”的方式,与于白同框出现过吧。 有“白痴妹”在身边陪伴的每一天,我都是非常轻松且快乐的。 因为,她从没给我找过麻烦。就真的只是像个“白痴”那般,傻傻地跟在我的屁股后面。 挂着酒窝,一路生花。 若细算起来,我有这个“尾巴”的日子,应该可以追溯到更久。 可惜太多的记忆,早已和光同尘,无从考证。 只确定与丽娜在一起后,如果不是“生理性”驱使的话,我还是更愿意带着婷婷,到处瞎逛。 比如从前者那里得到纹身的“图案”后,我第一时间想到的,却是找到后者陪我去完成“梦想”。 我敲了敲桌子,吵醒了她“伏案”的美梦后,吵嚷道:“起来了!白痴!” 她睡眼惺忪,皱眉道:“啥事啊?我睡的正香呢!” 我佯装神秘道:“我要去干一件大事,你陪我一起去呗!”也不待她答应,我便先一步转身离去。 “啊~~~呀~~~嘿!” 根据我的了解,她会发出这种声音,一定是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 紧接着,我又听到了一阵身体撞开桌椅时的“哗啦”声。微微一笑间,她早已跟了上来,问道:“什么大事呀?” “你看!”我挽起衣袖,露出了半条手臂,在她眼前晃了晃,笑问道:“好看吧?” 她撇嘴道:“你快别晃了,我啥也没看清。我这刚睡醒,你都给我晃迷糊了。” 我收回了手臂,摆手道:“算了,那不给你看了,到地方你就知道了!”说着,我加快了足下的脚步。 “咱到底干嘛去呀?”她追问道。 我也不卖关子,揭晓道:“纹身去!” 在这之前,我早已与她分享过我的计划。 对于我的每个想法,从来深信不疑的她,自然没有多么惊讶,只是“哦”了一声后,轻声问道:“去哪纹?” “不知道。”我答道。 “那咱这是去哪?”她问道。 “先去美容院试试!”我答道。 “啊?”她第一次表示出惊讶。 我解释道:“我妈去美容院纹过眉。她跟我说,纹眉和纹身是一个道理。”看了看她,问道:“你妈没纹眉吗?我看好多上了岁数的女人,都会纹眉。” “没有。”她答道,“我妈怕疼!”想了想,补充道:“我也怕疼!” 东拉西扯中,我俩便来到了美容院扎堆的街边。 接连被拒绝了两次后,终于在第三家得到了“应承”。 “示图”过后,很快以“八十块钱”达成协议。 选色,消毒,一切准备就绪。 “电钻”声响起,握着它的姐姐,突然盯着我的眼睛,认真地问道:“你想清楚了吗?我可要开始了!” 其实,我是有过犹豫的。 丽娜“签名”的地方,不当不正。处在臂弯附近,完全在小臂一侧。 那图形虽然漂亮,却远不值得被当成“图腾”,刻在身上。 就连“我爱她”这件事情,都要在前面加上“或许”二字才对。 如果我当时是一人前往,应该在被第一家美容院“好心拒绝”之时,便会选择放弃。 可是我带着婷婷。 倘若“临阵脱逃”的话,恐将“人设尽毁”。 思量至此,我佯装“潇洒”道:“动手吧!” “图案”的线条很简单,“施工”的过程,也就没有多么复杂。只不过那“电钻”以极高的频率穿透我的皮肤时,不断发出的“滋滋”声,听来多少还是有些瘆人。 间或流出的浑浊血液,更是将一旁“观战”的婷婷,唬的几次都背过了脸去。 我虽对各种触摸异常敏感,但疼痛神经却是极为迟钝。 以至于当那个姐姐用“纹笔”在我身上临摹丽娜的签名时,我竟只觉得有些“刺痒”。 即便如此,我还是“龇牙咧嘴”地演着“英雄”。 终于,婷婷忍不住“关心”道:“疼吗?” 我故意瞪了她一眼,反问道:“你要不要来亲自试一下?” 她浑身一个激灵,立刻将头摇的像个拨浪鼓似地,连连推辞道:“不不不不!我可不试!我没那个胆量!” 满意于她的反应,我又笑着问道:“可我现在疼的想咬人,怎么办?” 她只略作迟疑后,便伸出手来,摆在我了的唇边,“义气”道:“那你咬我吧!” 霎那间,空气竟有些暧昧。 见她一副“慷慨就义”的表情,我又怎能不去成全她的“英勇”? 对准她手掌肉最多的地方,上去就是一口! 那还是我从小到大,第一次去张嘴咬人。 第二百四十五章 折腾 我的本意,虽是玩笑。 可她是个“白痴”,我开的每个玩笑,她都会当真。 为了不使她失望,我才真的咬了下去。 而凭着我俩的关系,若仅是“浅尝辄止”的话,又难免太过暧昧。 没办法,我只能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感觉整个后槽牙都几乎合上了。 我以为,她一定会尖叫。 可是她没有。 她只是触电般地缩回了被咬的手,另一只手掌按在牙印上边,面容扭曲地倒吸着凉气。 过了好半晌,方才在一滴眼泪的“陪伴”下,缓了过来。 纹身的是我,哭的却是她。 知道我将她的签名,在身上刻画成“永恒”后,丽娜很感动,却远未达到“哭”的程度。 接下来的恋爱日子,稀松平常。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忽然清晰地意识到,除了我仍未完全得到的,丽娜的“身体”之外,关于她的其它任何一切,我竟都没有丝毫兴趣。 因为深入的接触过她以后,我甚至还有点厌烦。 烦到我根本想不起来,自己当初到底是喜欢她哪一点了! 以至于和她在一起时,我若是不说谎,不“演戏”的话,我俩便一定会产生争执! 好在因为她要学习,所以我俩独处的时间不多。 其实我也会痛苦,尤其是看着大帝与阿雯卿卿我我的时候,更加映衬了我的孤独。 也正因此,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便不怎么与大帝来往了。 填补我逃课时光的,又变成了丁祥与婷婷。三个“单身狗”结伴游荡的身影,飘荡在小院内外的各处。 一开始的时候,是没有丁祥的。 我虽不是单身,但胜似单身。 虽胜似单身,可毕竟还不是真的单身。 与婷婷独处的多了,丽娜难免吃醋。多番交涉之下,我才决定带上了丁祥,以堵住悠悠众口。 当然,或许并没有“众口”。一直以来要堵的,也只是丽娜一人之“嘴”。 本来,还应该有吴鑫的。可惜,这小子才是真的“重色轻友”。他又恋爱了,很认真的那种。他曾多次说过,一定会娶那个姓李的姑娘。 因为这个姑娘,把一切都给了吴鑫。 对于这个安排,丽娜在开始时,却仍不是十分地满意。为了试图让我理解她的痛苦,她还给我提出了这样一个假设:“如果我上大学了,也找一个这样的‘哥哥’,天天与我形影不离的话,你会怎么想?” 我的回答是:“在没有你的日子里,婷婷一直陪在我的身边。我俩的关系,非常的单纯。她对我也非常的义气,处处维护我的面子与声誉。你作为她的‘嫂子’,应该和我一样,把她当成亲妹妹去看待,而不是把她当成竞争对手。我俩如果真的有什么的话,早就在一起了,怎么还会有你的出现?让我只是因为爱情,就放弃一个对我这么好的妹妹,一段这么宝贵的友谊,我真的做不到!而你不一样,你在已经有了我的前提下,还要去找一个‘哥哥’,那才是‘背叛’。从时间顺序上来说,你的这个假设,与我的情况,也有着很大的差别!” 丽娜的学习成绩比我好,但不代表她真就比我聪明。 会有这种结果,只是因为我没学而已。 只比语言上的逻辑性,她还差得很多! 或许,我并没有真的说服她。但从此之后,她再也没有提过此事。 为了让我回归正轨,她又一次试图让我“好好学习”,以便将来可以和她考入同一所大学。 她的成绩,一直很好。作为自己唯一的“出路”,她当然也会定下一个,高一些的目标。 而如果我不“悬崖勒马”的话,这辈子都不会与那个目标“有缘”。 这一次,我答应的非常痛快。 因为我曾经就与她有过“约定”,只要能在一起,我一定会努力学习。 可理科这玩意,落下后再想追的话,则是无论如何也难追上的。 为了走“捷径”,我再次动起了“转文”的心思。 一开始丽娜并不支持,她说文科才是落下后无法跟上的学科。 我说没问题,你现在学的教材,我在小学的时候,便已经读过无数次了。 接着,我就在她震惊的眼神中,用近两个小时的时间,简要复述了整个高中三年必会的,历史学科全部知识要点。 我以为她一定会夸赞我几句。 可惜她没有。 她只是皱着眉,看着自己厚厚的笔记发呆。 半晌,呢喃道:“凭什么?凭什么我认真学了这么久都没有记住!你这一个连学都不上的人,却能轻易的背诵出来!” 在丽娜那张写满了“不平衡”的脸上,我忽然发现了妈妈的影子。 我挺失望的。 想不到我喜欢了这么久的人,竟然会是一个看到我取得优异成绩后,心里只会产生不平衡的人。 我可以优秀,但不能比她优秀。 这种人,其实挺可怕的。 当她用眼神向我为她的呢喃之语,征求答案时,我只是淡淡地解释道:“因为你现在才开始接触的内容,我从认字起到现在,早已经读过不知几百遍了。在你的眼中,那些晦涩难懂的教义,却是从小就陪我一起消遣寂寞的伙伴。我对‘他们’的了解与熟悉,乃是一种再自然不过的现象。” 在那次约会里,丽娜再也没有笑过。 发生过这次对话不久,她便吵嚷着要回家了。 当我对妈妈提出再次“转文”的申请时,她是崩溃的。 但抵不过我的执拗,最终还是选择了妥协。 我这次想要“转文”的时间,恰好与继父的出现重叠。 重新得到“爱情”的滋养后,那段时间里的妈妈,再次变得温柔起来。对我提出的大多数要求,也都会尽量的满足。 就连看见我的纹身后,她都没有怎么深说过我。 可我却没有因此而感恩。 稍有不满意的地方,便会对她扯着脖子怒吼。 随着我“撒泼”次数的增多,妈妈亦是再度“原形毕露”。 第二百四十六章 藏污纳垢 好像就是从那时开始,我们娘俩之间,永远地失去了好好说话的能力。 我从没觉得她欠我的。 可我做事的方式与说话的语气,却越来越像是在对待一个“仇人”。 我不想她再管我,多说一句话都是错。但每遇到大的事情,我又只能求她来帮我。 无论开始时骂得有多难听,她最终也都会拼尽全力。 我那个可怜的妈妈,怎么就摊上了我这么一个不孝的儿子呢? 其实每次与她吵完架,我都会后悔。转过身去,就会泪流满面。 恨不得将自己的嘴撕碎。 但我却怎样都控制不住。 那段时间,我好像真的病了。 和大帝走得近了,我俩也不可避免地发生了“一山不容二虎”的尴尬。 碍于那些“友情岁月”,我俩虽然一直没有真的在明处“一决高下”。但暗地里,却是无时无刻不在“叫着劲儿”。 心理学上讲,就是一直在对对方搞“服从性测试”。 一到下课的时候,他便会来班级找我,结伴去厕所“鼓捣”根烟抽。 因此,那个本是用来“释放”人类最基本欲望的地方,同时也成了我们这些不良青年们“烟雾缭绕”的聚会场所。 除了容纳屎与尿外,那里还装载了许多的“谈判”与“斗殴”。 也正是因为有了我们,才让厕所的“藏污纳垢”功能,发挥到了极致。 那阵子的我与大帝,便常常在厕所里斗嘴。 人越多的时候,斗的越凶。 我脾气酸,他嘴又损。言语上我虽总败下阵来,可在颜面上,他也没捞下过什么好处。 每当我俩之间火药味很浓的时候,周围的看客们便会很识趣地住嘴沉默。 没人敢拉架,更无人敢起哄。 当然,两个“疯子”在你面前吵起来时,乖乖离开,免得溅自己一身血,也确实是最好的选择。 在对彼此“底线”的反复试探中,“擦枪走火”,乃是必然的结果。 某一日,当大帝与我又一次因为某个话题,争执不下之时,他特么的竟然抽出了一把“匕首”,跟我俩“舞舞悬悬”地比划了起来。 匕首是世界驰名的瑞士“victorinox”(维氏)牌,来自于那个某市“海关”子弟的李斌的“赠予”。 虽然早在“王头”一事中,看透了他的为人。但我与大帝却并没有拒绝他的“供奉”。 因此,我也有一把同款。 在大帝掏出“凶器”的同时,我也明晃晃地露出了自己的“利刃”。 其实,我一直就挺“恐惧”匕首这种武器的。用来防身“太短”,用来打架又只会“判刑”。 可男孩子们,又天生对“盗抢棍棒”没有抵抗能力。所以虽然不用,但却并不影响我爱不释手、随身携带。 当我以为这次矛盾,将随着我俩各自亮出“核武器”后,便会如以往那样“和平收场”之时,大帝忽然“脑抽”,对着我“持刃”的右手,“抽冷子”就“砍”了一下。 我只觉手指一凉,忙下意识地抽回来,送到眼前去看时,便见无名指关节处,有一处深可见骨的伤口。一寸多长的裂痕两边,森白一片。 “我屮!你他妈的是傻逼吗?都你妈的露骨头了!”话音刚落,血流如注。 自知犯错的大帝,瞬间也慌了神。连忙收起匕首,凑到了我的旁边,一个劲儿的道歉。 事已至此,再发火也于事无补。看着他那满脸堆笑的“贱样”,我只好暂时压下心中的愤怒,拆穿道:“你个傻逼,别在那装蒜了。你他妈的就是故意的!还是先跟我去医院,把口子缝上再说吧!” 听有此言,他索性也不再装了,直接笑了出来,但还是满脸歉意道:“我是真没想到能砍的这么严重!” “快闭嘴吧!臭傻逼!”我又骂了一句,便不再理他,扭过头,先一步离开了“藏污纳垢”之所。 几乎是同时,大帝便快步追了过来,在我耳边担忧地问道:“我先去搞点钱去吧,现在兜里就二百多块,不一定够吧?” “等你搞来钱,我他妈的早就失血过多,见阎王去了!”接过婷婷递来的校服,我无奈地叹息道:“还是给我妈打电话吧!” 当我与大帝打车赶到医院时,妈妈新换的司机,早已等在了那里。 挂号、缴费、急诊缝针的一条龙服务,顺利开展。 等妈妈也风尘仆仆地赶到现场时,医生正在对我的手指进行第三针,也是最后一针的缝合工作。 但凡还有第二个选择,我绝对不会惊动妈妈。 可我怕的,却不是她会担心,而是她会当众骂我。像当初骂吴鑫他们那样,令本就吃了大亏的我,难堪到下不来台。 所以,在她的情绪失控之前,我便抢先喝问道:“你来干啥了啊?” 妈妈愣在原地,瞪着一双不可思议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面对我神经病一样的行为和莫名其妙的问题,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反应。 倒是给我缝合的医生,似乎是受到了我的影响,手极为“有失水准”地抖了一下。我虽然打了麻药,可还是感到了一阵钻心地疼痛。 这让我十分愤怒,但又不好意思叫喊。只得继续看着妈妈的方向,大声宣泄道:“你看啥啊看?我用不着你管!你快点该干啥干啥去吧!” 处置室的灯光很亮,我清晰地看见了妈妈的眼眶里,闪过了一丝晶莹。 我很心疼。 但话已出口,覆水难收。 我转过身去,不再看她。 半晌,重重地关门声,从我背后传来。 妈妈新换的这个司机,忍不住教育我道:“天涯!你怎么能这么和你妈说话呢?” 我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低下了头。 突然想起了上次在医院里,“文哥”也是这样质问的我。 看起来,我应该是赢了。因为我并没有给妈妈骂我的机会。 事实上,我输得很惨。那一天的妈妈,压根就没想骂我。因为如果她想了的话,没机会开口的那个人,应该是我。 第二百四十七章 主导 出院以后,无处可去的我,只好随着大帝一同回到了,他与阿雯在学校附近租住的房子中。 早已得到“消息”的阿雯,正焦急地等在那里。 在我俩离开学校的这不到两个小时时间里,关于“迹天涯和大帝闹掰了,拎着匕首互捅,俩人全进医院去了。”之类的谣言,早已传的沸沸扬扬。 神奇的是,除了阿雯和本就知道真相的婷婷外,大帝与我再未接到过任何人的“关心”来电。 或许,是因为没人愿意搅和到我俩之间的是非。毕竟我俩的“好兄弟”形象,早已深入人心; 又或许,是因为没人真的在乎我俩的死活。毕竟总会有“大天”或者“迹地涯”什么的,站在我俩的“尸体”上崛起。 总之,那是一个安静异常的下午。 进屋后,大帝直接躺倒在了床上。 阿雯看着我的手,急切地问道:“没事儿吧?接上了?” 我愣了一下,笑骂道:“又他妈没掉下来,接什么接?就是一个小口子,缝了三针而已。” 她拍着自己的前胸,“舒气”道:“吓死我了!这帮傻逼一顿瞎传!说你俩起来了,把手指头都打掉了!”说罢,不等我回答,反身冲回到屋内,对着大帝破口大骂道:“你说你是不是傻逼?兄弟之间闹着玩能闹成这样?你是不是有病你?” 同时伴随着的,是大帝嘴里不断发出的“哎呀”声,与阿雯捶打在他后背上时,发出的“嘭嘭”声。 听起来,阿雯确实是在替我“打抱不平”。但这场景,却只把我映衬的好似一个“透明瓦亮”的大“灯泡”一般。 麻药劲儿过了的无名指关节处,亦是随着我的“心率”,传来阵阵刺痛。 “恩爱”“秀”得够了,大帝突然在屋内蹦出这么一句话,“那也不能完全怪我啊!刀枪无眼的!谁让他不躲一下了!” 听有此言,我他妈的瞬间就火了。一边叫骂着“你个傻逼在那说啥呢?”一边冲到了屋内,就欲与大帝理论一番。 却在门口处,被从床上跳下来的阿雯拦住了去路。拽着我的胳膊,不住地安抚我道:“大帝是个大傻逼,你别跟他一样的。以后再也甭搭理他了,让他后悔去吧!你晚上想吃啥,我请你吃饭!”见我不语,她眼珠子一转,笑言道:“咱们吃火锅去吧!新开的那家‘小肥羊’挺不错的!” 阿雯的爸爸,是市局某机关里的高层,兜里从不差钱。 我天生“花痴”,对女生从来没有脾气。阿雯很漂亮,对我又向来尊重。这一番措辞诚恳地宽慰,自然也使我很是受用。 可我怒气方消,大帝却再度开口“拱火”道:“吃‘小肥羊’可挺好!到时候让天涯在一旁看着咱俩吃!反正他那手坏了,大夫最近不让他吃‘羊肉’!”语罢,又自顾自地笑了起来。 这一回,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都救不了他分毫! 阿雯“啊”的尖叫声还未落地,我早已“蹦”到了床上。 大帝正“悠闲”地躺在那里,没防备我有此行为。一时间无处躲闪,只得本能地转过身去,用床板“护住”了自己的正面,却将一整个后背,全都暴露在了我的攻击范围之下。 我知道,他会采用这种“单挑”时最“忌讳”的方式对我,其实也是骨子里对我的信任所致。 毕竟并肩战斗的次数多了,我俩在潜意识里,早就把对方当成了最亲密的“战友”。否则的话,我的手指也不会被他轻易地“砍”中了。 但这一次,我只当是厕所中那场“较劲儿”的延续。没有丝毫客气地,骑在了他的身上。握拳刚要“锤”他,突然又觉得不妥。暗想道:“这一拳要是真砸了下去,则无异于是‘真’打了起来。传出去的话,岂不是坐实了我俩‘掰了’的谣言?” 虽然平时我脾气较臭,经常“翻脸”。但那也只是面对信任的人时,偶尔在情绪上的宣泄。从未想过要真与大帝决裂。 迟疑间,恰好看见了正从他兜里滑落的“匕首”,便随手拾了起来。 同时,缓过神来的大帝,正要挣扎。就听阿雯在原地失声尖叫道:“我屮!大帝你千万可别乱动啊!迹天涯的手里可是拿着刀呢!” 此言一出,大帝的身体果然变得乖巧。嘴上却依旧聒噪道:“你要干啥?还敢跟我俩玩匕首是不?那个手指头也想缝针呗?” 不待我发言,阿雯早在一旁大叫道:“大帝你他妈的快闭嘴吧!你们哥俩这是非得闹死一个是不?赶紧痛快地给天涯道个歉得了!” 我虽骑虎难下。但事已至此,我比谁都明白,今天这事儿若是这么简单地便“过去了”的话,我俩的关系肯定就此“失衡”。 换句话说,我要是就这样“怂了”,那大帝将独自占据我俩这个圈子里的“主导”。 从小“怂”到了大的我,早已厌倦了那张“懦弱”的面具! 又怎么可能会允许,生活里再度出现被他人“主导”的结局? 于是,我忍着右手的剧痛,掐着他的脖颈。左手将匕首凑到嘴边,使牙齿咬开了“刀身”后,抵住了大帝的后背,用不容置疑地口吻威胁道:“给我道歉!快点的!”同时,又微微地向前“送”了些“劲道”,以便让这威胁的“戏码”,显得更“逼真”一些。 时值夏季,衣裳单薄。那又是我第一次用匕首对准人的身体,哪里会懂得如何掌握“火候”? “啊!我屮!啊!尼玛!你好像真扎进去了!” 大帝痛苦地哀嚎声,竟使我有些兴奋。也顾不上他喊的内容是何,怒吼道:“少他妈的废话!赶紧道歉!不然我全捅进去!”说着,我又将手里的“利刃”,向着他的身体,微微抵近了一分。 阿雯再度失声尖叫道:“哎呀我屮你快点道歉吧大帝!你把你好哥们的手整成那样,道个歉能死啊?真他妈的服了,我怎么认识你们这两个虎逼玩意了呢!” 第二百四十八章 征服 应该是后背传来真实的痛感,让大帝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终于开口服软道:“啊!我屮!我错了!我道歉我道歉!快别他妈的捅了!” 直到听见了大帝的道歉,阿雯方敢往近前凑了凑,在我耳边吵嚷道:“天涯你快把刀收起来吧!这傻逼道歉了!咱也出去吃饭去吧!” 目的已成,我亦心满意足地翻身下“马”。径直走到了床尾的椅子上,一屁股坐了下去。 微笑地看着前方,那头被我驯服后的“猛兽”,正趴在那里,伸出一只“爪子”,努力地朝着自己的后背处伸展着。在“探寻”至自己的“伤口”附近时,动作又开始变得“小心翼翼”起来。 见状,我不禁在心里庆幸着,事态没有往更坏的层面发展。毕竟我也无法确定,如果大帝的嘴,一直“硬”下去的话,我是不是要真的捅进去。 我更加无法确定的是,如果我真的捅进去了,大帝到底还能不能活着…… 正思量间,“猛兽”“噌”地一下从床上坐起,脱掉了衣服,赤膊着身子,背对着阿雯,求证道:“你看看我这后背,是不是出血了?我屮,这伤口深不深啊?我是不是也得上医院缝针去了啊?” 在他开口的同时,阿雯早就“回答”道:“我屮!可不出血了吗!我得先拿酒精棉擦一擦,才能看清深不深!”说着,便跑到客厅翻找起来。 路过我时,还瞪了我一眼,吐槽道:“你们这两个大虎逼!” 空气突然安静无比。只有阿雯翻找东西时的“叮铛”声,不时地传进屋子。 其实我还是挺紧张的。 虽说我与大帝的战斗力,一直就是五五开。 但毕竟我伤的是手,他伤的是背。如果再次“闹将起来”,哪怕仅是平时那种玩闹式的“撕扯”,我也注定会再次吃亏。 心中正思索着应对之法时,大帝率先打破沉默道:“我屮,你还真捅啊?” 看着他似笑非笑的表情,我佯装满不在乎道:“你砍我的时候,是假砍的呗?” 眼见气氛再度“凝重”,阿雯一手抓着一捆纱布,一手握着碘酒,冲进来对我俩大骂道:“你俩他妈的能不能消停会儿了?都他妈的半斤八两,谁也别埋怨谁得了!” 我当然没想真的捅伤他。只能说这“victorinox”牌的刀具,果然名不虚传。 嘴上虽然不说,但看着他被我所伤,我心里难免有些内疚。 在阿雯给他处理伤口时,我便自顾自地点了根烟,假装不在乎地看着窗外。耳朵却是高高竖起,全神贯注地听着他俩那边的动静。 “没事儿!就是一个小口子,不深!消消毒再贴俩创可贴就可以了!你俩天天跟人打架斗殴的,这点小伤算个屁啊!” 听有此言,我心下稍安。嘴里却吐槽道:“那真可惜了!我这可是缝了三针呢!”说着,我晃了晃缠满纱布的手。 其实,我也是想缓和一下气氛。借用我伤的比大帝严重的事实,给他一点心理上的安慰。 可他有没有舒服一些,我并不知道。 我只知道,看着阿雯小心翼翼地给大帝擦拭消毒,粘贴创可贴的“甜蜜画面”时,我的心中却是羡慕异常。 “灯泡”再次“亮起”,我只好逃离这个屋子,去客厅独自“发光”。 可刚一进到那个能够“独处”的空间时,我忽然心乱如麻。 其实我的心,从在医院缝针时,听到背后响起的那个“关门声”起,便不受控制地纷乱了起来。 我很后悔,要那样对待自己的妈妈。 我的脑子里,全是她那双写满了“不可思议”的眼睛。 还有那双眼睛里,在灯光下闪烁着的“晶莹”。 我又想到了丽娜。 但一闪而过后,她又变成了婷婷。 丽娜应该还不知道此事,所以她自然不会为我担心。 可就算她知道了,也一定不会出来陪我。 正在教室里认真听讲的她,又怎么会为了我而翘课呢! 大家都“好好学习”,是我俩能够在一起的唯一“前提”。 细想之下,能够像阿雯对大帝那样对我的,似乎也就只有婷婷了。 除非,小狼还没有跟我分手…… 心绪乱飞之时,忽听屋内的阿雯,又一次尖叫道:“大帝你他妈的要干啥啊?” 他俩租的这个房子,不过一室一厅。拢共不过五十多平米的面积,最远的两个点之间,亦不过几步的距离。 我刚一闻声抬头,想要去看个究竟时,就见大帝早已蹿至我的面前,手里还拎着一把长约四十公分的“西瓜刀”,对我比比划划道:“你给我捅成这样,这事不能就这样完了!我刚才都给你道歉了,现在你也得给我道歉。赶紧给我唱首征服,就算拉倒了!” 我心下虽惊。但还是第一时间便从大帝那戏谑的语气里,听出了他话里隐藏着的一点“胆怯”之意。 现在我还清楚地记得,当时那把西瓜刀的“刀刃”,几乎已经贴到了我的头皮。 我甚至还能隐约地体会到,武侠小说中描写的那种,“武林名器”只要靠近皮肤,便会给皮肤带来的阵阵刺痛之感。 虽然大帝手里握着的,并不是“武林名器”。但这把普普通通的“西瓜刀”,竟还是带来了“武林名器”才有的效果。 心念及此,我忽然就笑了。 见我不怂反笑,大帝立刻不满地抗议道:“你赶紧给我唱征服!不然我肯定砍下去!” 听着他越发“拿腔作势”的语气,我已然猜到了最后的结果。遂不屑地盯着他的眼睛,一半玩笑、一半认真地说道:“快别jb嘚瑟了!把刀收回去吧!咋的,咱俩今天还真就像阿雯说的,非得闹死一个才行呗?” 此言一出,他的眼神中,立刻有一丝犹豫,一闪而过。 这时,阿雯冲了过来,拉着大帝的手臂,用哭腔哀求道:“别闹了大帝!听话!我给你唱行不!不就是征服吗!我会唱,我唱的可好听了!‘就这样被你征服~切断了所有退路~我的心情是坚固~我的决定是糊涂!就这样被你征服~喝下你藏好的毒~就这样被你征服~就这样被你征服!’我屮我求你了大帝,你快点把刀放下吧!咱赶紧吃饭去!没听够的话,我到了饭店继续给你唱!” 第二百四十九章 大虎逼 那天晚上,我们还是吃了火锅。 去的却不是“小肥羊”,而是“苏武牧羊”。 大夫让不让,是大夫的事。我吃不吃,是我的事。 当然,最后我还是选择听了大夫的话。 在这家主要是卖羊肉的火锅店里,我自己涮了一斤“牛肉”。 除了大帝、阿雯还有我,我们三人之外,在当天的“饭局”里,大帝还邀请了一个叫“季石”的人。 在我与大帝的那一届,这哥们也是仅存的一个,尚没有被我俩“归拢”的“势力”头子。 但我们的关系一直不错,近似于“攻守同盟”。或许还因为他是小狼的初中同学,所以我面对他时,总有着一层奇怪的“亲切”之感。因此,在我离开一中之前,从未与“季石”发生过任何矛盾。 再加上“王头”“退出江湖”的事情发生之后,我又没那么在乎“混”来的虚名了。所以,也就默许了还有这么一个牛逼的人物,在我“眼皮子底下”存在的事实。 当然,如果真的“碰”一下的话,我并没有十分的把握,可以完胜这个“背景”神秘的原十七中“一哥”。 开席前,季石直截了当地问寻道:“我听说你俩上医院了?到底咋回事啊?” 我瞪了大帝一眼,点了根烟抽,想看他要怎么回答。 “啥也别说了!我不小心把天涯的手指头砍坏了,缝了三针!”大帝笑着指了指我那缠满纱布的右手,又脱掉了自己的上衣,转过身去,背对着季石,换了一个抱怨的口吻,继续说道:“然后他就捅了我一刀!” 季石皱了皱眉,又撇了撇嘴,刚欲发表看法,却被阿雯抢话道:“季石,你说他俩是不是虎逼?哪有哥俩闹着玩,能往医院里闹的?今天要不是我在,估计他俩非得死一个不可!” 此话一出,季石忙点头附和道:“我屮,你俩至于吗?我以后可得离你俩远点,太特么的虎了!” “对呗!太特么的虎了!差点没捅死我!”大帝也通过看似随意的附和,将“虎逼”的名号让了出来,给我一人“承担”。 “虎(逼)”,虽然怎么听都是一句骂人的词语。但在东北的“黑社会”团体里,这可是只有类似于港台社团里的“红棍”级别的大佬,才能够独享的“荣誉”。 因为“它”的另一层含义,是“不想死,就别惹他!” 对于这个付出了“三针”代价才换来的结果,我当然也没有推辞。 只是一言不发地抽完了烟,便自顾自地涮起了眼前的牛肉来。 自此以后,我与大帝之间,虽然偶尔仍会为了某事争吵。但却再也没有过“动手”的情况发生。 经季石的亲口传播下,在我们那一届中,便也只剩下了一个最大的“虎逼”,那就是我迹天涯! 临散场时,已是晚上。 大帝趁我上厕所时,跟了过来,站在我旁边的坑位,一边尿尿,一边佯装随意地对我劝解道:“你今天在医院的时候,其实挺不应该的!” 我愣了一下,旋即了然。知道他说的,正是我对妈妈吐出的那些“不孝”言语。 虽然明白他是为了我好,而且言之有理。但碍于面子,我只是轻描淡写地“嗯”了一声后,便不再言语。 “挺大个老爷们,主动回去道个歉,就得了!是你让我把阿姨叫来的,结果你还给人家喊走了,哪有你这样的!” “行了,知道了!”我打断了他的聒噪,转过身去,背对着他,告辞道:“你和季石说一声,我先走了!” 游荡在人群稀寥的街上,我却迟迟找不到回“家”的勇气。 为了那可笑的面子,我他妈的竟然当众“掘”了最亲的人。 这到底是为了什么呢?我他妈的又到底是怎么了呢? 悔恨间,电话响起。 是婷婷。 她说今天要去她姐家住,然后她姐又出去约会了,她一个人无聊,问我在干嘛。 十五分钟后,我去到她姐家楼下,把她接了出来。 两个小时后,“踏破铁鞋”的我俩,又决定去24小时营业的“加州牛肉面”里闲坐。 在天南地北的瞎侃里,我不免又添油加醋地,将自己捅了大帝的事情,向婷婷吹嘘了一番。 无论我说什么,她都会静静地听着。 一笑,就是两个深深的酒窝。 凌晨12点整,我的电话再次响起。 是妈妈。 “你干啥呢?还不回家?”她问道,语气出奇地温柔。 我瞬间破防,但还是佯装“不耐烦”地回答道:“在外边吃饭呢,有事吗?” 片刻地沉默后,她轻声问道:“你那手,麻药劲儿过了吧?” 听着她仍旧温柔地语调,我早已哽咽到无法吐字。碍于婷婷坐在对面,只得扭过头去,支吾了半晌,方才“勉强”回答道:“嗯,早就过了。” “那刀伤一到了晚上,才是最疼的时候。”妈妈轻声地念叨着,又有点像自言自语。“我刚手完术的时候,就是晚上的时候最疼。不吃止疼药的话,根本就挺不住!你的手指头,现在是不是也一跳、一跳的疼?跟心跳的节奏一样?” 压制了一整晚的悔恨,喷泄而出。我哪里还顾得上,丢人与否? 虽咬碎了钢牙,眼泪却还是决堤。 半晌未听见我的回复,妈妈又在电话里呼唤道:“天涯?” 为防止自己哭出声音,我连忙将左手的手背,递到了自己的唇边,“血口”大开,用力地咬了下去。直到疼痛可以止住抽泣,方才对着话筒,“若无其事”地“嗯”了一声。 “早点回来吧!别在外边待的太晚了!这几天都得好好休息,不然不利于伤口愈合!” 听着妈妈商量的语气,我也早就没了继续“装逼”的力气,“乖乖”地答复道:“知道了,我一会儿就回去了。你早点睡吧,别等我了,我到时候走地下的那个门。” 在我正沉浸于感动之中时,妈妈却突然“胁迫”道:“行,那我等你回来!” 第二百五十章 白痴 以前,我很吃这一套。就是一旦妈妈用了“你不怎样怎样,我就不怎样怎样”之类话术之后,无论我再怎么不情不愿,也一定会被逼着“妥协”。 现在,我却对只会这种仗着自己是被爱的一方,便明晃晃地欺负人,甚至不惜用“道德绑架”的方式,让对方的乖乖就范的行为,深恶痛绝! 不想再被“感情”控制的我,像突然被人踩了尾巴的“猫”一般,立刻“炸毛”反抗道:“哎呀我都说了我一会儿就回去了!你睡你的!不用等我!” 泪痕未干,怒容满面。 这中间没有任何“缓冲”的情绪变幻,也吓了对面的婷婷一跳。 正准备给我递来“纸巾”的手,停在了半空,“进退无据”。 不待妈妈再说什么,我直接便挂掉了电话。 接过婷婷手里的“纸巾”,胡乱地擦了擦已是雾气蒙蒙的眼镜后,我佯装随意地问她道:“你晚上可以不回去吗?” 语罢,我不禁自嘲一笑,暗自思讨道:“想不到,我人生中第一次对她提出“夜不归宿”要求的人,竟然不是我的女朋友!” “我出门时已经跟我姐说过了,要是过了十一点我还没回去的话,就是跟同学去网吧包宿了。” 看着她那清澈的目光下,那对儿不断起合的厚厚唇角,我心底忽然闪过了一丝“邪念”。脱口而出道:“那你晚上去我家住吧!” 婷婷“啊?”了一声后,便愣在了那里,“酒窝”逐渐消失。 就在我刚要借口自己是“开玩笑的”,以缓解可能出现的尴尬局面时,却听她干脆地回答道:“走呗!” 自始至终,我从来没有叫过她一声“妹妹”。在我的心中,也从来都没有当她是我的“妹妹”。 我这个人虽然“渣”,但对基本的“伦理道德”,还是有着近乎偏执的坚守。 “白痴妹”的重点,是“白痴”,与“妹”无关。 虽然,在她口中的我,早已没了“潇洒”,只剩下了“哥”。 可当时的我,尚未认真地想过,婷婷到算是我的什么。 我只知道,在她身边的我,可以尽情地放肆,又从不用担心她会离开。 而且我还一直都清楚,我对丽娜关于婷婷的解释,从头到尾都是一个“谎言”。 其实我那天的“邀请”,并不唐突。 因为那并不是我俩的第一次“共处一室”。 只不过上一次的屋里,还有丁祥。 我们三人“悠哉游哉”于校园内外时,偶尔还会结伴饮酒。 那时的我,很喜欢借着酒劲儿“撒泼”。 虽然现在看来,这是一种挺“无聊”的行为。 但那个时候,我只觉得这很“帅”。 因为每次“撒泼”,我都会获得婷婷的悉心照料。 比如“s”型走位时,她便会贴身搀扶。哪怕是随我一同摔倒,也不会撒手半分。 倘若我不胜酒力,弯腰呕吐的话,她一定会拿着“纸巾”,温柔地擦拭着我嘴边或衣服上的“污垢”。待我安然坐好后,她一定还会端着一杯温水,喂我喝下。 因为她的酒量很好。 所以在人多的“酒场”里,她还常常会替我挡酒。几次都令那些试图让我在酒桌上出丑的“狐朋狗友”们,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那一晚,喝酒的只有我们三人。 一杯“扁二”下肚后,我不免胡言乱语、“挥斥方遒”起来。“舞悬”至嚣张处,更是摔摔打打,好像地球已经容不下我了一般。 在之前的一次“装逼”中,我曾经单手拍碎过一个瓷杯。 诧异之余,我却爱上了那种“技惊四座”的感觉。 那时的我,特喜欢身边的人,用看“虎逼”一样的眼神看我。 所以,那也便成了我每次“喝多”时,必有的“保留曲目”。 夜路走得多了,难免遇到鬼。 在那顿只有我们三人的酒桌上,我终于“演砸”了! 瓷与玻璃,属性不同。 那天被我拍碎的,是一个玻璃杯。 在我的罪魁祸“手”上,虽不至于血肉模糊,却也“猩红”了一片。 事关“面子”,我当然没有“龇牙咧嘴”,可还是疼的冷汗直流。 婷婷“花容失色”,丁祥“冷眼观瞧”。 相较之下,我突然就明白了,那双冷漠眼神的主人,似乎从来就没有落入过我的“掌控”。 也是那一刻,我决心暗下,一定要找到一个机会,让他认清自己的地位。 随着我的原因,我身边的朋友们,也会管他叫一声“大哥”。 不知道是不是叫的久了,他还真就把自己当成了“大哥”呢? 在让他认清现实之前,我还是会继续“捧”他。直等到将他捧到天边时,才会将他摔到粉碎! 殊不知,正是这次莫名其妙的“较劲儿”,也给我未来的命运转折,埋下了深深地伏笔。 其实在被大帝“砍伤”手指之前,我的双手便已经习惯了与纱布为伍。 那一晚,同样是右手缠好纱布的我,酒后的表演才刚刚开始。 在我的执拗下,他俩被迫着陪我找了一个20块钱一晚的“小旅馆”开房。 一张双人床,挤了我们三个人。 现在想想,我他妈有可能是真的喝多了。不然怎么会很不知廉耻的,躺在他俩中间,把自己脱得只剩下了三角裤衩呢? 那一晚,没有故事发生。 也不可能有故事发生。 两人和衣而眠,中间夹着一个“不要脸”的我。“兄妹”三人,又能有什么故事呢? 但这一晚,当我带着婷婷,途径“地下”潜入“豪宅”,蹑手蹑脚地去到“客房”中,双双躺倒在那张大床上时,我真的很想有点“故事”发生。 命运其实挺奇妙的。 两次与她共处一室,我的右手都是缠满了纱布。 或许老天一直在对我暗示着,有了婷婷以后,我将终于能够告别自己的“右手”。 这一天,滴酒未沾的我,还是给自己脱到了只剩下一条三角裤衩。 我叫她“白痴”,不代表她就真是“白痴”。 第二百五十一章 恋人未满 总是叫婷婷“白痴”的我,又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天才”。早就看出了她实在的外表下,住着一个情商始终“在线”的灵魂。 情商很高的人,又怎么会是“白痴”呢? 为了活着,每一个人都会有意识地给自己制造人设。 “白痴”,就是婷婷的“保护色”。 那一晚,我俩都很冲动。却一直苦于没有可以冲动的身份。 在我的发起下,不是“兄妹”的我俩,很快便像个“兄妹”一般,互相抓起“痒”来。 可为了不吵醒妈妈,我俩又不得不将“欢笑”,压抑成了阵阵“粗气”。 也是在那一晚,我还忽然发现,在婷婷那“温柔”的身体里,竟然还藏着完全不输于我的强大气力。 有好几次,我都被她压在了身下。两只胳膊被她按到了头顶两侧,挣扎不得。 无数次的四目相对后,却不知道接下来该干什么。 尴尬,暧昧,心跳,压抑。 便是那晚的主题。 筋疲力竭后,我俩皆是大汗淋漓。 她应该会比我难受,因为她始终穿着衣服。 最后,我独自盖着被子,穿条三角裤衩。她躺在被子的外边,穿的严严实实。 最后的最后,我是抱着她睡的。膝盖还很“坏”的,顶在了她的小腹下沿…… 虽然隔着被子。但我确信,那一晚的她,一定是怀着“春意”入眠。 那段时间,我们也会经常去ktv里唱歌。 每一次,婷婷都会固执地唱起那首,叫做《很爱很爱你》的歌曲。 “奶茶”的原唱里,总会让人在甜蜜中,明显地听出不甘。 而婷婷的“低吟”中,却被真心的祝福填满。 那是百分之百的真心,绝对没有丝毫的杂质。 “想为你做件事,让你更快乐的事。好在你的心中,埋下我的名字。 求时间,趁着你,不注意的时候。悄悄地,把这种子,酿成果实。 我想她的确是,更适合你的女子。我太不够温柔,优雅成熟懂事。 如果我,退回到,好朋友的位置。你也就,不再需要,为难成这样子! 很爱很爱你! 所以愿意,舍得让你,往更多幸福的地方飞去。 很爱很爱你! 只有让你,拥有爱情,我才安心。 看着她走向你,那幅画面多美丽。 如果我会哭泣,也是因为欢喜。 地球上,两个人,能相遇不容易。 做不成你的情人,我仍感激。 很爱很爱你! 所以愿意,不牵绊你,往更多幸福的地方飞去。 很爱很爱你! 只有让你,拥有爱情,我才安心。 很爱很爱你! 所以愿意,不牵绊你,飞向幸福的地方去……” 每次听完,我都会心如刀割。只因我很想反驳一句,“你才是那个,最温柔、成熟、优雅、懂事的人啊!” 全世界都能看出来,她爱我这件事。 我却瞒着全世界,假装自己不知道。 后来,每当《很爱很爱你》全曲的最后一个音符落下,我又会唱响一首陈奕迅的《兄妹》,以作回应。 “对我好,对我好,好到无路可退。 可是我也很想,有个人陪,才不愿把你得罪。 于是那么迂回,一时进,一时退,保持安全范围。 这个阴谋让我,好惭愧! 享受被爱滋味,却不让你想入非非。 就让我们虚伪。 有感情,别浪费。 不能相爱的一对。 亲爱,像两兄妹。 爱让我们虚伪。 我得到,于事无补的安慰。 你也得到,模仿爱上一个人的机会。 残忍,也不失慈悲。 这样的关系,你说,多完美。 眼看你,看着我,看得那么暧昧。 被爱、爱人,原来一样可悲。 为什么竟然防备,别人给我献媚。 不能推,不能要,要了怕你误会。 让我想起曾经,爱过谁。 我所要的她不给,好像小偷一样卑微。 就让我们虚伪。 有感情,别浪费。 不能相爱的一对。 亲爱,像两兄妹。 爱让我们虚伪。 我得到,于事无补的安慰。 你也得到,模仿爱上一个人的机会。 残忍,也不失慈悲。 这样的关系,你说,多完美!” 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时,丁祥就坐在我的旁边。 才不过唱了几句,他便激动到手舞足蹈起来。直憋到了尾奏响起,才指着屏幕,在我耳边大吼道:“我屮他妈的!这个歌词写的,太他妈的绝了!” 回过头,四目相对。半晌,会心一笑。 他的笑容里,是理解。 我的笑容里,是苦涩。 其实,他一直就是一个正义感很强的哥们。 后来对我的诸多不满,可能只是源自于看不惯我对婷婷的“玩弄”。 看不惯我的,又何止是他? 我俩有一个共同的好友,是他回读后那个班里的同学。 那是一条想混,却又没有勇气的“狗”。借着丁祥的“跳板”,一度还成为了我最“忠实”的跟班。 他在男女间的感情上,比我人生最“渣”的时候,还要“渣”得多得多。 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在为人处世上,更是一个成天“咋咋呼呼”,只会仗势欺人,一旦遇见了硬茬子,便会扁嘴认怂的“草包”。 就是这样一个,我只需要瞪瞪眼珠子,便会吓到手足无措、浑身颤抖的“垃圾”,都在一次亲眼见到我怎么欺负婷婷的情景后,忍不住对我吐槽道:“那婷婷对你多好啊!你还对她那样?你到底是不是人啊?” 当时的他,连脖子根都涨得通红。 在我与他相处过的那两年中,那也是他仅有的一次“勇敢”。 连这么一个“垃圾”,都会因为我的“畜生”行径,克服心底的畏惧,只是为了替婷婷“鸣冤喊屈”,便冲着我这么一个“虎逼”大吼。我到底有多么的“该死”,也就可想而知了。 其实,我是想好好爱她的。 只是我错误的以为,“畜生”的我,才是她喜欢的模样。 因为她认识我时,我便是一个“虎逼”形象。 我怕自己一旦变成了“绵羊”,便会失去她的欣赏。 那一晚之后,我与婷婷的关系,自然是更近了一步。 相应的,我也就没那么经常想起丽娜了。 第二百五十二章 责任 大多数情况下,世界还是“唯物”的。 无论我想与不想,都无法改变丽娜一直存在的客观事实。 所以,不管我如何拉近自己与婷婷之间的关系,也仅能保持着,“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的状态。只因在我俩之间,永远隔着一个“丽娜”的距离,难以逾越。 我发现,人好像都挺贱的。 感受到我的疏远后,丽娜反而主动增加了与我“约会”的频率。 相处的过程里,也不会再去对我吐槽那些,诸如“恋爱会影响学习”一类的,令人讨厌的观点。 非但如此,她还特意找出了一天的时间,带着我去曾经一些玩得好的初中同学们那里,挨个晃了一圈。 这其中包括罗宁、杨凯,还有陈锋等人。 在每个人面前,她都会说这样一句话:“我和天涯在一起了。” 包括陈锋在内的所有人,反应亦是出奇的一致。“挺好的,恭喜恭喜。” 别人倒还好些,唯有在陈锋的面前时,我心中多少有些尴尬。 虽然是丽娜甩的她。可一想到身边人曾被眼前人抱过——或许不止是抱过——我多少还是有些不舒服。 人类的“占有欲”,自古难解。 因此,有时候诚实,不一定就是美德。 你可以不欺骗,但是没必要主动坦白。 我与丽娜在一起时,就从来没有主动聊起过小狼的故事。 当然,从小起我就是个“骗子”。 所以我也说了许多,会让丽娜开心的谎言。 其中最多的一句,便是“小狼只是你的替身。” 说的时候,我没觉得是谎言。 是随着相处的深入,我才发现了自己的真实想法。 原来在我心中留下眼泪的那个人,是“紫霞仙子”。 “白晶晶”,不过是我的某个执念罢了。 我之所以没有立即纠正这个错误,只因为我还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发现这一点时,我正在浏览小狼新修改的qq签名,“你拿走了你想要的。然后,我们的城堡垮了。” 我知道她“指尖”的“你”,一定是“我”。 可我始终没能想出,我究竟从她那里拿走了什么? 在某次以“吻”开始,又以“吻”结束的约会后,丽娜突然在电话里引出了这么一个话题,“亲我的时候,你会心里有愧吗?” 我脑袋“嗡”的一声,快速翻越着与她一起后的幕幕过往,试图寻找出我可能露出马脚的蛛丝马迹。 半晌,无果。 我确实是有愧的,但却不是对她。而是对我自己。 我的“灵魂”一直在提醒着我,我不爱她。可我的“肉体”却在不停催促着我,“快点干她”! 显然,我的“灵魂”,败给了我的“肉体”。 可在真实欲望的指引下,我的演技本应“浑然天成”才对。“问心有愧”,又从何说起呢? 沉默间,丽娜继续说道:“我是有愧的。” 那一瞬间,我的感觉,就好像有人刚贴着我的左耳,重重地锤响了鼓。又在我的右耳处,狠狠地敲响了锣一般。 晕头转向,不明所以。 只下意识地回问道:“为什么会有愧呢?” 我没问出口的是,难道你也突然发现了,自己并不爱我的事实了吗? 她答道:“因为你不是我的初吻!” 如果她在我的面前,应该会是一副解脱的表情。 兜了这么一大圈,竟然就只是为了和我说这个。 那只能证明,这是她心里的“在乎”。 我“哦”了一声,说谎道:“我知道。” 虽然我不是真的知道,但是我能猜到。之所以要这个时候说“知道”,只是因为我觉得这样很“帅”。 果然,被我“帅”到的丽娜,立刻如释重负道:“你知道的话,为什么一直不问呢?是因为不在乎吗?” 对于这种明显会“送命”的问题题,我往往选择避而不答。遂转移话题道:“过去的事就不要再提了!独属于我俩的‘初吻’,发生在何时何地,才是眼下最值得被铭记的事情。” 我这样说的另一个目的,也是为了堵住,她关于我的初吻给了谁的疑问。 她沉默了一阵,应是接受了我的“提议”,令起话头道:“但是,我的‘初夜’还在。你应该是有机会的。” 我虽然欢喜,却还是佯装愤怒道:“那不叫机会,你就是我的!没跑!” 她不置可否。应是精神过于松懈,又没头没脑地坦白道:“但是我见过你们男人的那玩意!我还摸过呢!” 陡遭“霹雳”的我,瞬间就他妈的想要回怼一句,“你是傻逼吗?我问你了吗?跟我说这个干嘛?炫耀吗?” 但是我没有。只是点了根烟,稳定了一下心神。故作潇洒地玩笑道:“呦,想不到你还挺见多识广啊?坦白交代,你摸的是谁的啊?” “就和你在一起之前的那个男朋友,在他家的时候。我就是好奇,所以就看了、摸了。没什么别的想法。而且,咱们不算吃亏!因为是我摸的他!他并没有摸到我!” 听着她“越描越黑”的坦诚,我却是哭笑不得。 现在想想,她当天所说的一切,或许就只是为了暗示我,下次再与她在一起时,完全可以更大胆一点吧? 但就算当时不懂,也并不影响我在下一次的约会里,很快便把她得上半身脱了个精光! 可双手游移到下半身时,我却还是假装正经地克制住了。 只因她忽然对我说了这么一句话,“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我喜欢主动的女生。 不喜欢那种衣服都脱了,却突然和我“念起经”来的绿茶。 这种“当婊子还想立牌坊”的行为,只会让我觉得恶心。 当然,后来还出现了一种新的情况,就是我又遇到过许多的“好”女生。她们很在乎自己的“清白”。而这种珍贵的“清白”,往往也意味着“高昂”的代价。 大多数情况下,她们想用“清白”从你那换取的,又通常是“身心与自由”。 面对这种“好”女生时,我也会“心慈手软”。 第二百五十三章 祝福 “责任”,是渣男最珍贵的“操守”。 我,肩负不起。 扯得远了。 只说那一次后,我便又不怎么愿意搭理丽娜了。 我讨厌“夹夹咕咕”的人,看见就烦。 可毕竟我目的未成,又不得不“捏着鼻子”继续“苟着”。 很快就有了那顿,让我可以很“荣幸”地二度进入派出所,被警察叔叔做笔录的“饭局”。 那天晚上,丽娜破天荒地可以陪我到很久。 最后还借婷婷之口,跟她的妈妈请了一个能够“通宵”的假。 虽然暗地里常常跟我抱怨,但在明处,她与婷婷的关系却一直很好。 我说过,婷婷的情商一直“在线”。 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只要是遇到了丽娜,她都会笑意盎然地迎过去,挽起丽娜的胳膊,亲昵而又真诚地叫上一声,“嫂子!” 就算不考虑我的面子,“伸手不打笑脸人”的丽娜,也不得不每次都回以礼貌地“寒暄”。 次数多了,她俩也就成了别人眼中的“闺蜜”。 当然,这个“别人”,也包括我。 因为事先没料到丽娜会陪我到最后,所以我提前与丁祥和婷婷约好了晚上一起吃饭。 早已“雄霸一方”的我,有着诸多“官宦子弟”的供奉,兜里自然是不差钱的。 其实就算是我“差”的时候,也从来没吃到过丁祥的一口饭。 而我也从不会去计较这些。 因为我知道,他的家庭条件一般。父亲是下岗职工,妈妈是环卫阿姨。 即便不是这样,为了排遣“我”的寂寞,我也不好意思让别人“买单”。 本来那顿饭局里,因为有了丽娜的参与,我起先还是非常开心的。 在饭桌上,当那对儿“姑嫂”间提议饮酒助兴时,我也全当是交流感情的必须。 有哥有妹有媳妇,享尽齐人之福的我,不免也跟着多喝了几杯。 那一晚,是继初中毕业那次聚会之后,我第一次与丽娜饮酒。 三两“猫尿”下肚,往事纷至沓来。感慨之余,我反而克制了要借酒“撒泼”的冲动。 因着其乐融融的温馨场面,我也不想亲手去破坏掉一切。 直到了“白酒尽、啤酒续”的阶段,我才暴露了“酒桌小趴菜”的真面。 画风,也在我的醉眼模糊中,悄然发生了改变。 先是丁祥莫名其妙地弄洒了自己的杯子,水溅了他的一身。 他与大帝一样,半杯就倒的量。 所以我清楚地记得,当晚的他滴酒未沾。 因为印象中,我跟着就嘲笑了一句:“咋整的你?没喝就多了?怎么手还抖了呢?” “我乐意!管好你身边的人就得了,管我的手抖不抖呢!” 最是人多时,他最爱跟我俩装逼。 狮子座嘛,要面子。 我瞪了他一眼,想想还是算了。 却不料连我最坚定的拥趸,婷婷竟也站在了他的一边,出言替丁祥发声道:“对呗!你管那么多干嘛?我们这边的事,用不着你操心!” 说着,她一只手抽了几张餐纸,一只手提起丁祥的手腕,温柔地擦拭了起来! “别动大哥,我给你擦!” 看着她娴熟地动作,我他妈的瞬间醋意大发。 因为一直享受这个“待遇”的,明明该是我啊! 就在我盯着面前的一幕,眼神发直之际,丽娜忽然拿起了酒杯,推了推我已然紧绷的手臂,笑着说道:“别管他俩了老公,咱俩喝咱俩的。” 若不是她那时忽然发声,我几乎就忘记了她的存在。可我还是没有回头,只是随意地与她碰过杯后,便仰起脖子,将杯里的“黄汤”,一饮而尽。 落杯时,我忽然很想特么的直接甩在丁祥的脸上。 因为我在他含笑看向我的眼神里,竟然他妈的读出了挑衅的意味。 但我还是忍住了。 因为我实在没有动手的理由。 毕竟在座的各位都知道,丁祥不仅是我最好的兄弟,还是我们“四大魔头”之首,是我的大哥! “讲义气”,又是我最重要的人设。只得咬碎钢牙,将酒杯轻轻放下。同时又佯装随意地打趣道:“你俩什么情况?这是要换个身份吗?”看向婷婷,问道:“妹妹当够了,打算当我嫂子了?”再看向丁祥,接着问道:“还是说你觉得当大哥不过瘾,准备当我妹夫了?” 语罢,席间全程寡言少语的丽娜,忽然也来了精神,忙在一旁附和道:“那可真是太好了,我看你俩也挺般配的!这不就亲上加亲了吗!” 说着,她又倒满了面前的酒杯,提起向对面祝贺道:“我是不是得恭喜你俩了?” 丁祥没有看她,依然与我对视的眼神里,忽然又多了一抹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嘲讽”。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在与别人的对视中,败下阵来。 只因丁祥早已看穿了一切。 这一切,都是我自作自受。 我的玩笑,实是一种吃醋的提醒。 丽娜的附和,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她那昭然若揭的目的,不过是趁机摆脱掉婷婷的威胁,顺便在“成人之美”,凑出一对儿“姻缘”来,何乐不为? 在我低头懊恼,不知该不该提杯共饮之时,婷婷忽然举杯道:“别闹了嫂子!我们都是兄妹!我这个当妹妹的,照顾好哥哥,还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既然丁祥是迹天涯的大哥,就是我婷婷的大哥。那丁祥成了大哥了,迹天涯就只能是我的二哥了。这杯酒,还是我和大哥一起,敬二哥和二嫂吧!他对你的痴情,令我们所有人都羡慕。三年多的感情,不容易!祝你俩幸福!” 说罢,她又对着低头不语的我,玩笑道:“咋的了二哥?喝多啦?”与我的酒杯轻轻撞了一下,继续劝慰道:“喝多也不差这一杯了!这可是祝福的酒,你得喝!” 随后,一饮而尽。 丁祥也来了“豪气”,赞叹道:“这嗑唠的真硬!我陪三杯水!”语罢,便拎过茶壶,自斟自饮了起来。 “谢谢!”丽娜亦开心地清空了酒杯。 第二百五十四章 蹲下 事已至此,我也没了退路。 心中再怎么一团乱麻,也只得“含泪”随了一杯。 后来大家又聊了什么,我已经无法想起。 只记得酒量最好的婷婷,却是第一个醉的。 从没喝过那么多酒的我,却好像比滴酒未进的丁祥,还要清醒得多! 结账的时候,婷婷虽不至于是一滩烂泥,却也趔趄着难以走稳。一手用力地挎着丁祥的脖颈,一手挥挥洒洒地说着自己“没事儿”。 看着她两手间的“矛盾”行为,我不禁有些没来由的挺疼。 忽然,她与我四目相对。刹那后,她扑过来抱住了我,同时在我耳边呢喃道:“哥,你一定要幸福啊!” 话音刚落,我就感觉她的身子一沉,直挺挺地从我面前坠了下去。 我本能地伸出双手,撑住她的身体,用力将她提起,重新与我面对面站好。脑海里瞬间闪过许多相似的画面。 在那些个画面里,喝得烂醉的是我。而搀扶我的,却是此刻烂醉的她。 正恍惚间,丽娜在我身后轻声问道“我们现在去哪?” 我转过身子,却不是为了看她。 因为我在转身的瞬间,便迅速俯下了后背,使得婷婷可以很好的趴在上面。 那是我第二次背起一个女生。 第一次背的,是小狼。 回答丽娜的问题时,我没敢看她的眼睛,只在背着婷婷经过她时,淡淡地回了句:“先找个地方睡觉去吧!” 鹤岗有一条小旅馆聚集的街,离我们吃饭的地方不远。 我背着婷婷,前方带路。 丁祥扶着丽娜,后面跟随。 隐约中,我听见了好几次,丽娜满嘴“酒气”地向丁祥问询道:“我老公呢?我老公去哪里了?” 我经常“喝多”。推己及人,我觉得丽娜和婷婷应该都是在借酒“撒泼”。 但在那一刻,我却只愿意相信后者。 我见过丽娜依偎在别人怀里的样子。难过,虽是在所难免。但却一点也不吃醋。 可当我见到了婷婷为丁祥擦拭手掌的样子时,我才清晰地感觉到,什么叫“吃醋”。 “难过”,是因为无能为力。 “吃醋”,是因为潜意识里,把一个东西当成了自己的“独享”。 婷婷是我的。 怎能让别人染指? 所以,我根本没有心思搭理身后的丽娜。 即便后来的她,又提高了声音,“醉言醉语”地说出了这么一句话:“我的老公不要我了,他去背别的女人了!” 我仍是无动于衷。 倒是一直扶着她的丁祥,愤恨地骂了一句:“快别他妈的找你老公了!他已经死了!” 旅店的老板,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 他眼里的我们,是一个剃着光头、目露凶光的男青年,背着一个身着校服、满身酒气,不时还在胡言乱语的女学生;以及另外一个模样清秀的男青年,扶着一个双颊通红、一步三摇,同样穿着校服的另一个女学生。 这种一看便是两对“情侣”的组合,在那个年代早已见怪不怪。 旅店老板开门做的是生意,自然不会去操那份家长才有的心。 所以,最后促使他报警的,一定不会是那两个醉酒的女学生。 如果也不是一脸“乖相”的丁祥的话,那就只能是我这个右臂纹身,还背着一把“管制刀具”的“社会混混”了! 在老板给我们安排的房间里,只有三张单人床。 床位的分配,自然也无需协商。 婷婷、丁祥,分别一张。 我与丽娜,同挤另一张。 就在我以为这荒唐的夜晚,终于要结束之时,婷婷忽然又开始闹腾了起来。 现在想想,她应该是无法接受,我在她眼皮底下,与丽娜同床共枕的桥段发生。 可我刚欲前去安抚婷婷之时,从来情绪稳定的丽娜,突然也开始跟着闹了起来。 那该死的丁祥,竟然只是呆坐在床边,面无表情地看着我被两个借酒撒泼的女生团团围住,沉默不语地当起了旁观者。 眼见好言相劝已是注定无法达到安抚的效果,我佯装愤怒地大吼一声,抽出那把前几天才刚从街边买来的“狗腿刀”(尼泊尔军刀),叫嚣道:“你俩她妈的能不能睡觉了?谁他妈的再闹,我就砍死谁!” 该说不说,大帝教我的方法,确实奏效。 当我看着两位之前还在“撒泼打滚”的“酒疯子”脸上,从我抽刀后,便逐渐浮起的乖巧表情时,心里不禁想道:“大帝果然没有吹牛逼!可能当初他真是靠着一把菜刀的‘威力’,才把脾气火爆的阿雯,治理的服服帖帖的!” 可我一口气还未喘匀,敲门声陡然响起。 “谁啊?”我不耐烦地应道。 “开门,警察!”一个底气十足的男中音,从门外传来。 我脑袋嗡的一下,瞬间清醒了许多。 虽然我也不想写本小说,不是心里“咯噔”一下,就是脑袋“嗡”一下的。但实事求是地讲,心里“咯噔”一下和脑袋“嗡”一下,确实就是我那些年里的常态。 若不是经历斐然,如今的我,又怎会一身肝胆? 我稳了稳有些慌乱的心神,佯装镇定道:“啥事啊?我都准备睡觉了!” 却只换来了一个,更加决绝的口吻。“开门!” 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被人拿枪指着。 没错,当我看见那把在警察叔叔大大的手掌里,显得小小地“五四手枪”枪管时,心里又一次“咯噔”了一下…… “把刀慢慢放下!蹲下去,双手抱头!”那位持枪的警察叔叔命令道。 当我第一次做这套,经常在电视里看到的动作时,便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一位看起来二十岁左右的年轻警察,指着丁祥的方向,呵斥道:“你也别动!和他一样,双手抱头面对着墙壁蹲好!” 一老一新的搭配,似乎是警察里的惯例。 上一次为了妈妈的“案子”,去派出所做笔录时,我看到过相同的组合。 这种硬凑出来的“熟悉”感觉,不免令我紧张的心情,得到了些许缓解。 第二百五十五章 侠之大者 可才缓和不过数秒,随着两阵干脆地“咔咔”声后,我的心情又再度沉重起来。 继第一次被人用枪指着后,我第一次戴手铐的经历,亦是随之发生…… 在被带上警车以前,我依据自己所掌握的那些法律知识,快速搜索着自己可能触犯的相关条款。 思来想去之后,我意识到或许就只有“携带管制刀具”这一条而已。 庆幸的是,我的“情节”并不严重,尚未涉及刑法。 顶多就是没收加批评教育而已。 额外说一句,在我看过的诸多书籍中,法律一类的,占了很大的比例。 这也是为什么,我总会对那些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和武器,心存畏惧的原因。 心念及此,我沉重的心情亦是很快便得到了些许放松。以至于在我坐到警车的后排座椅上时,竟不禁笑了出来。 “啪!”那个年轻些的警察“哥哥”,一巴掌便乎在了我的脸上。横眉质问道:“你他妈的笑什么笑?” 什么是人间正道?这一巴掌就是。 别跟我提什么人权高贵、文明执法。 获得“文明”对待的前提,首先你得是个“人”。 在两位“执法者”的眼里,我可能只是一个以暴力手段胁迫两位在校少女“睡觉”的“畜生”! 我的笑容,是对法律的蔑视。 这一巴掌,代表法律的尊严。 虽然当时的我,尚没有如此高的觉悟。但我的眼神,也随着脸上传来的“火辣”感觉,而瞬间“清澈”了许多。 我无辜地看着警察哥哥的眼睛,用极为乖巧地语气问讯道:“你为什么打我呀?” 恰在这时,那位中年警察“叔叔”,拉开了副驾驶的门,让丁祥坐了进去。看了看与我并排坐在后面,正一脸怒容的警察“哥哥”,沉声说道:“放松点吧,我刚才问那两个女孩了,不是什么大案子。都是自愿的!” “操!”哥哥骂了一句,便不再言语。自顾自地摆弄起,那把刚从我这儿“缴获”的“狗腿刀”来。 事已至此,再纠结为何被打,早已无任何意义。还是要把精力放在如何脱身上才对。 在警察叔叔驾车去往派出所的途中,我突然自作聪明道:“我大舅是xx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董事长。” 当我真正步入社会以后,再回想此事时,才深刻地意识到,自己当初一定是遇到了好的警察! 否则的话,事情只会因为我的自作聪明,变得更加复杂。 当我自报家门时,俩人皆未搭茬,徒留我一人尴尬。 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试图利用家人的“名望”自救。 当然,那也是最后一次。 采集笔录时,我和丁祥分别被带到了两个房间。 确认身份时,警察叔叔详细追问了我与丁祥相识的过往,以及共同好友的名字一类。特别是在我说了自己是一中的学生后,他更是让我接连报出了好多老师的姓名。 再与丁祥的回答做了一番详细的对比后,方才对我说了这么一句话:“记住,救你俩的,除了你们的学生身份之外,与其他任何人和事都无关系!一定要好好珍惜自己现在的身份,多干点学生该干的事!别年纪轻轻就不学好,在社会上瞎混。不信的话,派出所将随时欢迎你的再次光临!到那时,我们可就不会是这个态度了!” 他指了指那副在车上便已给我打开,此刻正放在桌子上的手铐。又指了指我旁边那把焊在地上的,寒气逼人的“铁凳子”,一脸严肃地对我告诫道:“千万别等到某天,带上这个,坐在那里时,才想到后悔。一切就晚了!” 我是一个不见棺材不掉泪的人。 这句话换种方式,也可以这样说:我只要见了“棺材”,一定会掉泪! 千恩万谢之后,我和丁祥就这样被放了出来。 除了那把,可能随时给我带来真正的“牢狱之灾”的“狗腿刀”之外,我什么都有没损失。 回往小旅馆的路上,我和丁祥一句话都没说。 虽然警察叔叔的教诲,并没有让我第一时间大彻大悟。但还是让我认清了一个现实:我们曾经无比崇拜的“小混子”们,在警察的面前,其实屁都不是! 或许我成为不了警察。但我可以向警察学习,去做一个能够保护“人民”的人。 同样是敢于拼命,我又何必非要做一只人人喊打的“老鼠”,与人民为敌呢? 痛定思痛间,我决定做出改变! 也是从那时开始,我立志要做一个“大侠”! 锄强扶弱,保家卫国,受人敬仰! 关于“大侠”的定义,我很认可金庸先生笔下人物郭靖给出的解答:“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当然,这样一个“远大”的目标,却并不在我眼下的考虑范围之内。 等我和丁祥返回时,旅馆早已打烊。昏暗的灯光下,坐在吧台里的老板,一脸的忧愁。 估计是警察提前告知了我俩随时会返回的事情,所以他在害怕。 怕因为他的误会,而莫名其妙进了“局子”的我俩,会对他进行报复。 我当然没有报复。丁祥更是没有这个胆量。 叫开房间的门时,婷婷已经睡了。 开门的是丽娜。 丁祥一言不发地回到了我们事先商量好的,属于他的床位上,仰面躺了下去。 在我迫不及待地搂过丽娜,回到那个属于我俩的被窝的刹那,便将心中那点对婷婷的亏欠之情,彻底地抛到了九霄云外。 那一刻,我只想趁着这一晚,拿到我“苦求”的一切。 我才不管屋内还有没有别人! 更不管他们会不会是在装睡! 那一晚的丽娜,十分顺从。 可惜,我毫无经验。 练了这么“久”,也仅是对“脱衣服”的过程,比较“拿手”而已。 真他妈的赤条条相对以后,我还是一脸的懵逼。 丽娜虽然顺从,却并不“配合”。 或许,她是想“配合”的。 只是由于太过紧张,她那夹紧的双腿间,却他妈连一张纸都塞不进去。 让我如何是好? 第二百五十六章 落红 就这样又翻来覆去的折腾了得有几个小时吧,我对丽娜的连番“进攻”,最终还是以失败收场! 大汗淋漓到体力几近不支的我,只得假借上厕所的机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去了! 搞笑的是,当时的丽娜,就在厕所门口陪着我呢! 这个医学教育啊!真得列入孩子们成人前的必修课程! 不然等他们真有机会上了战场,也会他妈的尴尬异常! 当然,或许是时也?命也? 也未可知。 即便是现在想来,我也只能用一句十分“玄学”地话语,宽慰自己道:“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不然怎样?总不能自我贬低道:“给你机会,你也不中用啊?” 而我这种人,又怎么可能会认输? 终于,在我的孜孜以求中,新的机会,很快降临。 没过几天后的一个晚上,丽娜的爸爸上夜班去了。她的妈妈,当然要趁机出去约会自己的“爱情”。 只剩一人在家的丽娜,不免要叫我作陪。 有了旅店那晚的经历后,我俩更是没有过多废话。 一番激烈的唇舌互攻后,迅速便打响了赤膊之战。 这一战,由于没有外人干扰,一切进行的都异常顺利。 只是在摸索的阶段里,我佯装新手,始终不肯切入要领。全程扮演着迷路的猎物,只顾没头没脑地乱窜。 很快,我便等来了她不耐烦地催促:“你要么就换个地方找找,要么待在一个地方别动。这么东一下、西一下地晃悠,搞得人心直痒痒!” 得有此令,我立刻化身为猎人。 在耳边的一阵娇喘声中,青春,染指了流年。 毕竟“劲乐团”一类的游戏,我还是非常擅长的。 很快,她便不能自已。 或许我的行为还是太过温柔,不能满足她的期许。 在本能的指引下,她迅速地反客为主。 我从来没有想过,在她那瘦弱地身躯下,竟然隐藏着那样一股强大的力量。 当她试着夺过战斗的主导时,我竟连反抗一下的机会都没有。 那也是我第一次从这个角度,欣赏到如此曼妙的美景。 可惜的是,与其对敌的,始终是我的柔荑。 愈是疯狂,愈难持续。很快她便似一团棉花般,瘫伏在我的胸膛。 那一瞬间,我们不再是对手。 更像是结伴觅食的队友。 正是因为这种角色的变换,让我的心中瞬间有些失衡。 出门打猎前说好的,要同生共死、携手并进。现在你一个人吃饱喝足了,就趴在那里装死。 我特么的还饿着肚子呢啊! 这样想着,我也不顾她的哀求。只随便一拱,便将这团“棉花”从身上推开,并借势将其平铺到了床上。 真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或形容它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亦很贴切。 这一回,我根本都没有费力寻找。一切的发生,都是那么的自然而然。 可惜那感觉,却远没有我设想中的美妙。 但毕竟初窥门径,我又怎可能轻易放弃? 哪管她摆手摇头,只顾将全部身心,全都集中于一点,细细感受着医学的神秘。 可才不过几秒,那团“棉花”忽然灵巧地向上一滑,便将我的“灵魂”从秘境中赶出。 那一瞬间,我恼怒到了极点。 我知道她很自私。 但没想到会这么自私。 我这个人,情绪化又异常严重。 我可以为你付出一切,但你不能觉得理所应当! 我可以为你饿着肚子,但你不能吃干抹净之后,反手就开始批评我仍在持续的“饥饿”! 虽然严格上来讲,那一晚我确实成功拿到了自己想要的。 但从感受上来说,我却憋屈到一夜未眠! 第二天早起的时候,她忽然翻开了被子,仔细在床上寻找着什么。 那一瞬间,我忽然就顿悟了龚自珍的《己亥杂诗·其五》中,那段名句的真正含义!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对于一朵“花”来说,最好的养料,正是自己的“落红”。 从此以后,每当我读到这首诗的时候,脑海里都会想起那天早上,丽娜翻找的画面。 在我的心里,亦是对这段“名句”,有了最权威的解释。 “那看似无情的风雨,摧落了片片花红。可这疼痛而又宝贵的证明,反过来又会成为最后的筹码,滋养并守护着‘花’的爱情长青!” 在这里,我不是封建。 只是可惜了无数“花红”,徒劳在烂人身下绽放。最后只会腐朽成烂泥,化成未来的日子里,不断使自己蒙羞的污点。 这就是人性。 她应该是找到了她想寻找的。 虽然仅有微不足道的一滴,我也确实看见了我想看见的。 第二天,我俩照常上学。 虽然憋屈了一个晚上,可毕竟已经得偿所愿的我,还是十分兴奋地找到了丁祥,与他分享了这个快乐的消息。“大哥!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他妈的终于失身了!” 他先是一怔,顿了顿,故作沉稳道:“挺好的,恭喜你,是个男人了!” 见他又开始和我装逼,我不禁锤了他一拳,挤兑道:“那你呢?老处男?啥时候跟上我的脚步啊?” 他摆了摆手,若有所思道:“我不着急。我和你不一样。我的贞操,一定要交给一个我爱的人!” 我立刻反问道:“我屮?你他妈什么意思?” 他盯着我,似笑非笑。半晌,轻描淡写地回道:“字面意思。” 他说这句话时,我早已低下了头。因为我忽然发现,他似乎早已看穿了我的伪装。 虽然,我从未对任何人提起。 但是,我好像真的不爱丽娜。 确切地说,我似乎从未真正地爱过她。 随后的故事,也很快证明了我的猜测。 到了晚上,在丽娜陪我去网吧的路上。她挽着我的胳膊,满目愁容地说了这么一句话:“今天我想了很多。这一次,我可能真的没有退路可走了。因为我失去了最后的一切。” 我对她的厌烦,亦是随着她落下的话音,到达了极点。 第二百五十七章 误伤 我始终坚持,男女之间,是平等的关系。 你没了的“东西”,我也没了。 而且,从体验上来说,丽娜明明是爽到了的。 相应的,我却硬是难过了一宿! 所以,她的这番话语,在我听来,就是典型的“得了便宜还要卖乖”的行为。 我停下了脚步,回过头,看了看她,佯装不解地问道:“你什么东西没了?” 她盯着我的眼睛,神情有些错愕。皱着眉,一时竟不知如何作答。 我微微一笑,亦不再言语。 转过身,继续朝网吧走去。 在我与丽娜分手之前,还发生过一个小的插曲。 因为一次原因不明的吵架,我大中午的便喝了许多酒。 当她送我到回班级后,我却借着酒劲儿,将一肚子怨气全都撒在了“桌椅板凳”上。 时值午休,班级里的人不多。 “虎逼”人设早已深入人心的我,平日里发起火来,便无人胆敢接近。如今满身酒气的撒起泼来,同学们更唯恐避之不地纷纷离开了教室。 这种感觉,其实挺孤独的。 因为我懂,大家其实都知道我在“装逼”,只是没人乐意去拆穿而已。 “狗腿刀”被警察没收后不久,我又在路边的工地里,捡了一根长约一米的钢制“方管”。 拿起来就好似为我量身定制般,十分趁手。 经过五张砂纸,三个下午的打磨后,这“根方”管便成了我日后准备用来“行侠仗义”的武器。 令我始料未及的是,等我真的第一次用到“它”时,却是像个疯子般在破坏一张课桌。 但也只是“像”个疯子而已。 我从来就没有真的疯过。 被砸的那张课桌,是我的。 那是理性的选择。 丽娜就站在门口,冷静地看着一切。 而她越是冷静,我就越是卖力地砸着。 我在给她一个机会。 一个可以冲过来,拦住我的机会。 这样我便可以相信,她没有像跑掉的其它人那般,畏我如虎,弃如敝履。 同时,也可以令她相信,就算我再怎么发疯,只要她一句话,我就可以温顺如“奶狗”。 我背对着丽娜,眼里只有那张逐渐“稀碎”的课桌。 砸着砸着,我忽然就累了。 那一刻,她哪怕只是很随便地叫一下我的名字,都会立刻让我停下这傻逼的一切。 但是,她没有。 始终都没有。 就在我已接近失望透顶之时,忽觉背后一阵风动。紧接着,一双有力地大手,突然搂在了我的腰间。 在班级里所剩不多的几人之中,有一个叫孙强的胖小伙儿,是我们的班长。 他人很好,又很老实。 热心肠,爱助人为乐。 凭着良好的德行,在班里也有着一定的威信。 我刚一回头,便看见了那张憨厚的脸颊,正睁着一双类似于“心疼”的眼神,回应着我疑惑的表情。 在这之前,我已经连续做了不知道多少次“狠砸”的动作。 做到最后,惯性难收。 当我回过头,下意识地想要看看抱住我的人是谁时,拎着“方管”的手,同时又本能地抬了一下。 一瞬间,那双“心疼”的“眼神”,忽然就那样闭了下去。我只觉腰间一松,那双抱住我的双手,亦是触电般地缩了回去,直接护在了“主人”的额头处。 在我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时,就见一抹鲜血,顺着孙强捂住自己额头的手掌下沿,缓缓地流了出来。 好似有人正拿着一根沾满了颜料的画笔,正自他的眉心处向下,经鼻梁勾勒出一条腥红色的,流淌的河。 我愣了。 孙强是个好人。 其实我很敬佩他。 他曾默默地,为这个集体做出过许多贡献,却从不张扬,也不争功。 他这个班长的职位,更是同学们自发的,一票一票选出来的。 这其中,当然也有我的一票。 我非常,非常地想要说一声:“对不起”。但每当这三个字到了嘴边,却又都被我咬着牙,硬是给咽了回去。 “现在的我,是一个‘醉鬼’。一个醉到‘发疯’的人,怎么能说‘对不起’呢?而且,丽娜还在看着呢!如果我此刻跳出来,揭露自己从头到尾都在‘装逼’的事实,那之前的卖力表演,岂不是前功尽弃?” 正如此挣扎地思考着,我用眼角的余光,瞄了一眼门口的方向。 不知何时,丽娜的身影,早已离去。 “屮你妈的!”我暗暗地骂了一句。 可就在我欲卸下伪装,上前查看孙强的伤势时,“老少女”的身姿,忽然出现在了我的视野。 她的视线,穿过了孙强的背影,先是打量了一下我手里的方管,又看了看我身后那张“惨不忍睹”的课桌,柳眉倒竖,沉声问道:“怎么回事迹天涯?你又在‘作’什么?” 与此同时,孙强转过身去,双手依然护着额头,对“老少女”招呼道:“老师!” 看见孙强的样子后,“老少女”双眼立时瞪得溜圆。倒吸一口凉气,三步并作两步,窜至孙强的面前,急切地问道:“你这是怎么弄的?伤到哪了?出这么多血?” “我……” 我刚想承认说是我用“手里”的方管“捅”的。却听孙强抢先道:“没事老师,是我自己不小心撞的!应该是磕到额头了。我现在去水房洗洗。估计不用去医院。”说罢,又回头朝我咧嘴一笑。开口道:“你陪我去水房吧天涯。” 我看见那条“河”,刚好在他咧嘴的一瞬间,顺着他的人中,流进了他的嘴里,将他的“门牙”也染成了“腥红”。 这有些“恐怖”的景象,不免使我有些愣神。 早已通过我一身的酒气、手里的“方管”以及那张破损的课桌,看穿了一切的“老少女”,立刻出言制止道:“迹天涯你留下!”又对着正送来纸巾的一个同学说道:“你陪孙强去吧!”又看了看孙强,温柔地说道:“你还是先去学校的医务室看看吧!我一会儿给你妈打电话。” 孙强连连摇头道:“不用老师……” 第二百五十八章 温柔的力量 看着孙强紧张的样子,我不禁又觉得好笑。“看来无论好学生还是坏学生,对于‘找家长’一事,都有种本能地抗拒!” 他话未说完,便被“老少女”摆手打断道:“快去医务室吧!” 看班长出了门口,我也不待“老少女”提问,便对她如实供述了一切。 犯了错,就要承担。也是我的人设。 只不过在我的“坦白”里,还是有意地省略掉了许多“无关紧要”的部分。 在包扎归来后的班长的极力证明下,“老少女”才终于肯相信了,我确实是“无心之失”。而不是她以为的那样,是我主动把孙强给揍成了这样。 “成见”,是一个很可怕的东西。 没人会相信,我是一个绝对不会欺负“老实人”的人。 更没有人会相信,一中最大的“虎逼”,曾经也是一个弱者。 再次因为我的事情,被叫到学校的妈妈,不免当着“老少女”以及孙强家长的面,给我好一顿臭骂! 有意思的是,最先在那些“恶毒”的语言里崩溃的,竟然是孙强的妈妈。 “姐妹儿!你别说孩子了!我儿子也说了,你家孩子不是故意的!你这样说他,我听着都心疼。” 阿姨初开口时,便已经开始哽咽。 话音才落,她更是委屈地抽泣起来。 “他不是故意啥不是故意!不好好上学天天瞎折腾!谁家好学生上课拿个钢管子?” 虽然妈妈还在继续。但措辞中,已然没了“脏字”。 可我的耳朵,早就屏蔽了那个“骂人中”的妈妈。 因为我的全部注意力,都被那个“抽泣中”的妈妈,吸引而去。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温柔”的力量。 不知我的妈妈,曾经是否温柔。 至少我的曾经,也像孙强那般乖巧。 是妈妈的童年、妈妈的经历,造成了她如今的性格; 而她如今的性格,又造就了我的童年,促成了我现在的性格。 如果我保持这样的性格,再有了自己的孩子以后呢? 难道,命运就只能这样无限地恶性循环下去吗? 当时的我,并未意识到这些。 只是本能地羡慕孙强,有一个那样“柔情似水”到可以为别人的孩子流泪的妈妈。 哪怕那个孩子,“伤害”了她自己的孩子。 事情最后的处理结果,是我的妈妈主动掏出五百块钱,交到了孙强妈妈的手上。 那个温柔的女人,心知自己只有接受了补偿,那个强势的女人,心里才会安心。 我主动给孙强道了歉。 他也接受了我的道歉。 只是他的额头上,这辈子都会有道疤痕相随。 那是“多管闲事”的“代价”,也是“好人”的“勋章”。 我的心中,也永远地留下了一道伤疤。 因为我伤害的,是我发疯时,唯一还肯靠近我的人。 他还曾在制止我时,给了我一个近似于“心疼”的眼神。 可惜这道疤痕还是太浅,并没能立刻使我“迷途知返”。 在我与丽娜的“因果”里,孙强因为靠近而受伤。当事人丽娜,却因为“聪明”的离开,得以“逃出生天”。 直到她下次找我之前,我再未主动联系过她。 而她找我方式,也仅是在电话中,对我告知道:“天涯,我最近一直在分心。思来想去,我想将咱俩的事先放一放。我爱你。等我!高考之后,我就是你的!我一定完完整整地补偿你!到时候我会满足你的一切要求!” 我“嗯”了一声后,便挂断了电话。 等,又他妈的让我等。 我去你妈的等待。 这一次,老子不会再等! 早有大把的美人,等着老子去临幸。为什么偏要等你这么一个自私自利、自以为是的女人? 从此以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 三年的岁月轻狂,只换了一血在手。值与不值,便也只能这样。 丽娜那里,我拿到了我想要的。她的“城堡”,却坚固如常。 从小狼那里走时,我明明是孑然一身,却摧毁了我俩的“城堡”。 从前者那里,我得到了“不爱”的答案。 在后者那里,我却陷入到深深的迷惘。 而两者之间,我还有婷婷。 既然我是一个渣男,又怎么会有深情? 我忘了自己到底是因为什么,再次被妈妈从她的家里赶了出来。 只记得她为了看着我,曾一度在她与继父的屋子里,给我也摆了一张单人床。 理由是那座“豪宅”,被妈妈装修成了洗浴中心。 我原来睡的“龙寝”,则被改造成了“吧台”。 我是一个天才,很有商业头脑。 可惜,她却没有采纳我的建议。开一个在那个年代,能够躺着赚钱的网吧。 那个浴池的灵感,来自于妈妈的某个在小浴池当收银员的同学的建议。 洗浴中心的名字,是分别从妈妈和继父的名字里,取出一个字的“合体”。 好听倒是好听,但是与我无关。 开业以后,当初给妈妈建议的那个同学,以及那个同学的丈夫,便成了这家“澡堂”的实际经营者。 忙于她自己事业的妈妈,便开心地做起了“甩手掌柜”。 在那个年代,只要房子是自己的,做买卖很少有赔的。 而我的妈妈,很荣幸的成为了“少数”。 她的那个同学两口子,因为有工资保底,却是旱涝保收。 持续亏损了小半年后,妈妈才决定开除了那两个,从一开始便只是想着给自己找碗饭吃的“高参”,改为自己经营。 可她又哪里会有时间? 在这个“直营”的过程中,每当我这个“商业奇才”,忍不住向她提出自己的见解时,她都会对我破口大骂道:“你他妈的快闭嘴吧!管好你自己的事得了!少他妈的掺和我的事!” 那段时间,她很烦我。 因为学校考虑到影响,一直不同意让我转文。 我又属于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人。 于是,我便索性不去上学了。 就在那个,已经成为了洗浴中心的家里耗着。 正是这第一次辍学,让我找到了灵魂的归宿。 第二百五十九章 幸福 因为我终于开始提笔,试着写这本小说的雏形。 只是那个故事,是从认识小狼开始的。 创作的过程中,我突然就顿悟了自己的人生所求。 欢喜之余,我不免认真地找到了我的妈妈,兴奋地向她提出了自己曾经提过的想法。希冀着,可以获得她的支持。 我说:“我想当一个作家。” 她没有丝毫的迟疑,便给出了诚挚地建议:“你怎么不去死?” 那段时间,我一直赖在男浴的休息大厅里,手写着自己的梦想。 由于浴池的经营惨淡,妈妈又分身乏术。她便默许了我在白天的时候,可以扮演“收银”的角色。 可那段时间的她,闹心的事情太多了。作为出气筒,她基本上每天都会骂我一遍。 而如果某一天的她,看到我的次数,大于了“一次”的话,那么每多一次,她就会多骂我一遍。 我想离开,可是我没有钱。 我突然就不想上学了,可是我没有钱。 我想赚钱,可是我的“收银”工作,却没有工资。 我想继续我的梦想,可我还是没有钱去支撑。 于是,我只能离开。 可每次我真的离开,妈妈又会派人找到我说:“你妈犯病了!快点回去!” 无解的死循环。 回到之前的一个问题,我为什么会被妈妈从“豪宅”里赶出来? 可能因为那段时间,“豪宅”正在被装修成洗浴中心吧! 所以,丽娜让我等她的时候,我应该是正在爷爷的家里寄居。 说是“寄居”,其实就是陪他一起在“工地”中“打更”。 而爷爷的家,也从那间平房,变成了妈妈给他安排的“工作”。 “工地”二字,之所以会被我打了引号。是因为爷爷在这个工地中,干了好多年。 当我去“陪他”的时候,工地早已完工许久。他便成了看护某局机关大院的门卫。 在门卫室“寄居”的那两个月里,我却找到了久违的幸福感觉。 每天早上8点,爷爷会准时给我热好饭菜。让在网吧玩了一夜的我,可以美美地饱餐一顿。 虽然大部分的时间里,食谱里都是馒头咸菜。但我每次都撑到“爆炸”。 吃过饭,爷爷便会打来一盆热水。将那条早已看不出原色是何的毛巾浸湿,小心翼翼地挤出大部分的水后,递到我的手上。微笑地看着我,不耐烦地接过毛巾,胡乱地擦拭着自己那张满是油渍的脸。 每一次,我都想蒙混过关。 每一次,他都会皱着眉抢过毛巾,耐心地替我擦拭起脖颈。 像小时候那样。 但当他为这个十七、八岁的大孙子“除尘”的时候,看起来明明要比为当初那个七、八岁的小孩子擦拭身体时用力得多,可十七、八岁的我,却再也感觉不到疼。 不知是因为我长大了,皮糙肉厚了。还是因为爷爷老了,即便是想使,却也没有多少力气了呢? 热气蒸腾间,我一定会昏昏欲睡。 “好了!睡吧!” 等到爷爷的命令时,我便会和衣而卧,刹那入眠。 二十年了,我再也没拥有过,那样香甜的美梦。 雷打不动的下午三点,我一定会醒来,正式开启我生物钟的黎明。 如果爷爷没有下棋或者看书入了迷的话,准会再次为我热好了饭菜。 而如果是前者,我则会凑到一旁,乖乖地看着他“厮杀”。或者也会拿起一本书,自顾自地默读起来。 也是那个时候,我第一次接触了《周易》。 不过开头的寥寥几字,我便醍醐灌顶。 爷爷却罕见地合上了书,不许我继续阅读。“你还太小,这套书不适合你!” “那你教我看呗!”我要求道。 “不许看!”他反对的很坚决。 当时的我,还不知道,我拥有爷爷的时间,只剩下了七年。 否则的话,我一定会继续求他将毕生所学,对我倾囊相授。 倒不是真的想要去学什么知识。只是需要一个理由,能够再多些与他一起的记忆。 或许这样,我便能第一时间发现他老去的痕迹。 至少不会像现在这般,想要提笔写他时,却无论如何也说不清,这个善良的“老头”,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老”的。 是他大儿子死的时候?还是他已经无法用湿毛巾,给他的大孙子擦的“龇牙咧嘴”的时候呢? 其实,爷爷是不用一直在那个“工地”中住着的。本来,他还有一个可以与他倒班的“同事”。 可只要不是爷爷的班,那个院子里就会丢东西。 最后没办法了,他才将“家”安在了那里。 原来在那一片,还有一伙儿活跃的小偷。 平均年龄不过13、4岁的他们,是货真价实的“小”偷。 有着“法律”的保护,警察也拿它们没啥办法。即便是抓到了,也只能是批评教育一下,便放了。 爷爷曾经抓过他们现行,却没有像其它“大人”那样呵斥他们。 而是将这些孩子们接到了屋子里,把自己攒的纸壳子和塑料瓶子全都送给了他们。 临走时,还给他们煮了锅“糊涂粥”喝。 一来二去间,他们便也会管我的爷爷,叫一声“爷爷”。 每到天冷的时候,无处容身的他们还会跑到爷爷的门卫室里“打地铺”。 爷爷没有钱,养不起他们。自然也不能左右他们获得“生计”的办法。但爷爷有爱,可以给他们的“生存”,留一抹喘息的空间。 孩子们的想法很简单。 他们认为有人占了“爷爷”的工位,便会妨碍“爷爷”多赚钱。 于是,就有了这个无奈的结果。 爷爷给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那帮孩子们已经许久未见了。 我常常在想,如果那些年、那几次,妈妈狠狠地将我扫地出门时,我没有爷爷那里可以“回去”的话,是不是我也早已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不见了呢? 只是不知那最终“带走”我的,会是正义的子弹,还是邪恶的屠刀呢? 吃过生物钟里的“早饭”,我便会出去游荡。或者找丁祥,或者找婷婷,又或者是随便其它什么可以陪我挥霍青春的人。 第二百六十章 直不起腰 直混到了晚上七点左右,我便会去网吧里包宿,开启虚拟的人生。 五块钱,就能换回一整晚的“充实”。 剩下五块钱,我还可以买包“白沙”。 离开学校以后,我便失去了“官宦子弟”们的供奉。 这“十块钱”,是爷爷将大部分工资上交给奶奶后,从“牙缝里”省下的。 一天十块钱,便可以让我活的很好。 而能够从“牙缝里”省下这十块钱,让我很好地活着的,却不只有我的爷爷。 丽娜单方面许下“高考后”的承诺时,我虽然没有给出“等她”的承诺,但也没有真的很渣的,立刻便去开启一段新的恋情。 即便我仍是花了大把的时间,去与婷婷相处。却也迟迟不肯,给她换一个身份。 直到某一天,我在回家的路上,远远地看见了小狼的身边,出现了另一个叫做红雷的男生。 他是一个怂逼。 随便一个“小角色”,都可以当着他“对象”的面,去扇他的“大嘴巴子”,而不用担心他会还手。 可就是这个怂逼,出现在小狼的身旁时,却令我感到深深地绝望。 只因为他的另一个身份,是丽娜的同桌。 丽娜和我说过,我给她写的每封信,她都会分享给红雷去看。 当后者读到诸如“小狼只是你的替身”,“我从来都没有爱过她”一类的内容时,便会愤恨地咒骂道:“操他妈的,这迹天涯可真他妈的是个人渣!” 听到丽娜的转述时,我并没有生红雷的气。因为我知道,在我与小狼分手之前,他便已然对后者表示了喜欢。 当时的我,从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会被一个“怂逼”,威胁了地位。 过后我也不会怪他,会为了自己的喜欢,而对一个“虎逼”破口大骂。 虽然是背地里的,却也是“勇敢”的。 何况,我也确实他妈的是个人渣。为了哄骗丽娜开心,宁愿不择手段到去抹黑心中的“真爱”。 真正令我感到气愤的,是丽娜将我写给她的“秘密”,公开给一个陌生人的做法! 而且,还是在她明知道那个“陌生人”,与我的前女友有着莫大关系的前提下! 难道她是想好心告诉小狼,不要再对我抱有幻想吗?还是说,她想告诉小狼,曾经和你在一起的那个人,其实是个人渣? 这个人的心机,太他妈的可怕了! 亏我还自作聪明的以为,自己一直掌控着一切呢! 可笑。 可悲。 可恨。 却他妈的一点也不可怜! 我确实是挺恶心的。 或许正是因为这件事情,才促使我尚未与丽娜在一起时,便做出了“事后”一定要与她分手的决定! 也正是因为这件事情,我才会在看见小狼与红雷并肩的身影后,亲手熄灭了心底的那一丝“希望”。 无论红雷是否将我那些令人作呕的话语,告诉给小狼知道,我都再没有颜面,抱有“复合”的幻念。 就算是这样,我也还是没有立刻选择婷婷。 或许是因为,她从没给过我“心跳”的感觉吧。 温暖又短暂的“寄居”生活,很快便随着妈妈与继父的浴池开业,宣告结束。 被迫着与那对儿“新婚夫妇”共处一室的我,才开始了真正的“寄居”生活。 因为青黄不接的洗浴生意,还有正值上升期的公司给她带来的诸多琐事,妈妈的心情已经坏到了极点。 在这种情况下,我还怀揣着“作家”梦想,有学不上,“收银员”当得怡然自得。不是在她面前闲逛,就是日上三竿还躲在男浴休息室里呼呼大睡——就算在她看不见的晚上,我都在奋笔疾书——在她看来,我的行为,不是在“追梦”,而是在“找死”。 为了不让我“死”在她与继父的“浴池”,影响了她那本就苟延残喘的“生意”;也是为了不让我“死”在她的家里,连累得她“说不清也道不明”。在又一次对我的谩骂中,本欲为了梦想“忍辱负重”、“苟且偷生”的我,一个没忍住,终于与她爆发了剧烈地争吵。 结果就是,我再一次被她“扫地出门”。 为了不使那个“老头”担心,这一次的我,并没有像以往那样,第一时间找他。 而是跑去找了大帝,住在了他与阿雯新租的房子里。 那是一中的对面,妈妈公司开发的那个小区的一个“阁楼”。 所谓“阁楼”,就是楼顶的“楼上”,一个“直不起腰”的小“顶”。 白天的时候,大帝偶尔会翘课陪我下下象棋。 晚上的时候,他便会租几张碟子,用那个十五英寸的播放一体机,陪我看看电影。 午饭,是阿雯或者婷婷送; 晚饭,是婷婷或者阿雯送; 有的时候,也会是她俩一起送。 被我“鸠占鹊巢”地久了,阿雯也会开始对大帝抱怨道:“你他妈的和迹天涯好像是两口子!我看你俩过得了!说实话,你俩他妈的是不是背着我搞基呢?” 抱怨归抱怨,饭却是一顿不少地送。还都很及时。 我一直在等,妈妈安排的某一个人,突然找到我说:“你妈犯病了!你快回去吧!” 直等到连大帝都开始开口劝我道:“你这样也不是个事儿啊!不行你就跟你妈服个软呗!还是得回家啊!主要我也没办法天天陪你。阿雯那边倒还好说,关键是我爸那边最近一直催我回家呢!说我要再不回去的话,就跟你一起死外边得了!” 得到我坚决地否定回答后,他又拿出了第二套方案:“要不,你跟我回家住两天呢?” 听到这句话时,我才意识到,我确实是到了该离开的时候。 我先是去了奶奶家一趟,想着先混上一晚,明天再从长计议。 却不想敲开门后,奶奶竟直接横在了门口,丝毫没有让我进去的意思。 对望间,只是淡淡地问了句:“你这几天去哪了?” 听有此问,我心中顿时大喜,暗想道:“看来妈妈还是忍不住找过我的!不然奶奶是怎么知道,我最近都没有回家的呢?” 第二百六十一章 苹果 正沾沾自喜着,准备在回家前,顺便吐槽几句妈妈时,却听奶奶开口规劝道:“赶紧回去给你妈道个歉!好好上学去!你得上学啊!不上学哪能行呢?” 心里的落差,让我瞬间火大:“我没错!为什么要道歉?上学有什么用?我不上学也能养活自己!你们都别管我!我不用你们管!”在我的负气宣泄里,没有明说的是,上学就得花别人的钱!就要寄人篱下!就要被打压!我不要再上学了!我要自己赚钱!我不想再看别人的脸色了! 话好说,事难做。 东北的“冬”,都是骤然来临。比雪先到的,一定是“冰”。 之前一直赶路,身上燥热,并未觉得怎样。 如今才刚停下来在门口处与奶奶“对峙”不过两、三分钟后,那零下的气温便立刻击穿了我秋天的衣服。寒风像刀片一样,一边割裂着我的皮肤,一边还用“呼”声提醒着我:“小逼崽子,下次面对你‘冬’爷爷时,别忘了要放尊重些!” 真到无路可走时,能够回到的地方,便也只剩下了爷爷那里。 “老头”一早便打好的热水,躺在暖瓶里等了许久。当我终于回来时,它已然变得温凉。 可接过那条质感粗糙的毛巾时,我那在冬夜里浸泡了一晚的双手,还是被“烫”得本能地缩了一下。 毛巾重新跌入水中,溅起了片片泪花。有的直接摔到地上,碎成了渣;有的,正沿脸盆外延,缓缓流下。 爷爷默默地捞起了毛巾,又攥着一头,将它轻轻地放了回去。在接触到水面的刹那,便顺着波纹涌动的方向,四下搅拌了一回。再伸出另一只手,到水盆里温柔地兜了一圈后,那些本还狂躁着着想要逃逸的“水孩子们”,瞬间变成了听话的小狗,乖巧地围着爷爷攥着毛巾的双手。“小尾巴”们,亦是随着爷爷洗涤的节奏,快乐地摇摆着。 看着它们争先恐后地索要爷爷抚摸时的可爱样子,才刚因为领地突遭入侵而造成的乖戾暴动,竟好似从未发生过一样。 单从面积上来说,那个“阁楼”要比这个“门卫室”大了五倍不止。待起来,却远没有在这个“小房间”里舒服得多。 因为在这里,我的腰,始终是直的。 天亮以前,爷爷未发一言。吃早饭时,方才循循问道:“天涯,你一会儿准备去哪?” 本已“走”到了嗓子眼的馒头,却因为爷爷的问话,突然卡在那里,再无法前进一步。 其实我从未想过,一会儿去哪的问题。因我最初的打算,是在未确定“出路”之前,姑且于爷爷处逗留一阵。 在这之前,他从未问过我类似的问题。 对于他的“大孙子”来说,他所拥有的关键词,只有“等待”。以及等来之后的,“守候”。 他的心情,就像那暖瓶里的水。每天早晨,沸腾着开始。待到晚上,再温凉着结束。暖瓶太老了,守不住温度。但它仍会固执地在每一个日出时分,重新开始,循环往复,乐此不疲。 他的生命,却无法似水流般不止。那就像是他偶尔得来的一颗苹果,饱满而鲜红,散发着诱人的光泽。为了留给总是“不告而来”的我,被他小心翼翼地珍藏起来。纸包纸裹,气不外泄。 虽然大多数情况下,我都无法真的吃到,它原本的样子。更多的时候,它们只会慢慢地腐烂于微尘,被爷爷叹息着扔掉。就像扔掉,他那枯燥而乏味的晚年。 但我只要吃到了一次,爷爷便会激动到手舞足蹈。并在我咀嚼之时,立于一旁唾沫横飞地描述着,这颗苹果的曾经,有多美。临了,还会撇着嘴惋惜一下,往日里被他丢掉的“许多”。就像惋惜,那些没能与我一起度过,才变得乏味而枯燥的时间。 “回趟学校,找个同学。”挨到呼吸重新顺畅,我胡乱给出了一个答案。 我知道,从不过问我去处的爷爷,突然问了。也就代表着,我连他这里也待不了了。 “你不想上学的话,想干嘛呀?”爷爷叹息一声,接着说道:“怎么的也得拿个高中毕业证吧,再研究研究干点啥。到时候和你妈好好商量商量,让她帮你支个买卖做。” 在这个世界上,无论我做任何事情,都会无条件支持我的,也就只有我的爷爷了。 可惜的是,我的爷爷也是真的“无条件”。 得到他的支持,我自然是开心的。可听到他后面劝我继续“求人”的话语,我立刻沉下脸来,随口应付道:“再说吧!” “沉着脸”,便是我面对爷爷时,“叛逆”的极限。 我这一生,就只大声跟他吼过一次。那一次后不久,他便撒手人寰。 面对这个总是顺着我,并总会将情绪价值给我拉满的老头时,“叛逆”,无从生起。 “我吃饱了。”我站起身,拿起桌边的一个漆面早已斑驳的军用大茶缸子,“咕咚咕咚”几口,便喝光了里面的温水。轻轻放了下去,佯装随意道:“晚上我不回来了,别等我了。”说着,便拉上了校服的拉锁,准备离开。 开门的刹那,寒风袭面。我深吸一口气,咬着牙关,绷紧全身的肌肉,愣是将已经走到头发根的寒颤,生生给憋了回去。又扭过头,笑着跟爷爷挥了挥手。“拜拜,爷爷!” 等他起身送到门口时,我已推门走了出去。 “你穿那些太少了吧?不告诉你走的时候穿着你老叔的那件军大衣了吗!”爷爷冲着尚未走出几步的我,愠怒地低吼道。 我背对着他,摆手拒绝道:“哎呀!没事儿,我不冷!你快回去吧!” 与此同时,他的低吼,又变成了苍老的咆哮:“杂种屮的!那么不听话呢!在这等着!我给你取去!” 等他小跑着追出门时,我早已大步走出了很远。 那个军大衣,是爷爷晚上“巡夜”的时候披的。如果被我穿走了,他该拿什么抵御寒冷? 当我再度回头时,爷爷还站在那里,一手抱着大衣,一手遮在眉边,向我这里了望着。 我忙挥了挥手,大喊道:“回去吧!太冷了!” 见我似有所言,他又将遮在眉边的手,挪到了耳后的位置,微微侧头,用力地捕捉着,我的声音。 第二百六十二章 换锁 在我很小的时候,大人们便已很难瞒过我什么。 如今我长大了,更是一眼看穿事情的反常的原因。 不猜也能知道,一定是我的妈妈,给那两个“老人”施加了极大的压力。甚至,是下达了最后的“通牒”。 内容无非是:“你们要再耽误我管孩子,那你们就把孩子接回去!反正孩子姓迹!要是觉得自己没能力管,就别总是给孩子依仗!一从我这边跑了,就有你们那里可以回!一来二去的,我还怎么教育孩子?他就是因为总有退路,才会这么任性的!这回我非给他逼到绝路上,看看没人管他了,他还能跑到哪去?最后肯定得回来求我!” 为此,爷爷与奶奶之间,也一定发生过争吵。“我告诉你,孩子有今天,就是你惯的!‘缘’啥脾气你心里也有数。哪有妈不爱孩子的?再说了,除了惯着你还能干啥?真不上学了,你能养活啊还是咋的?难道让孩子跟着你去‘打更’吗?” 爷爷定会一言不发,默默地抹起眼泪。然后,看着镜子里的满头白发,在心里感叹着,曾经错过的那些“机会”。 虽然,让他失去五金公司财务主管位置的,是那个打着他的旗号到处招摇撞骗的大儿子;令他失去“百货大楼”第一任总经理的位置,使他再难翻身的,又是实名举报他“乱搞男女关系”的“好媳妇”;促使他早早退休在家,失去最后工作的,又是他那个八个月大便被人丢下的“大孙子”。 但是,他却从来都没有怪过这些人。半个字都没有。 爷爷只会怪自己:时也?命也? 就算爷爷当时的退休工资,已经可以拿到2000块钱左右。再加上“打更”的钱,每月更是有了接近4000块钱的纯收入。如果只有他自己,他完全可以活的很潇洒。哪怕是二十多年后的现在,在鹤岗这个城市,爷爷依然可以称得上是“高收入”人群。 可惜,爷爷并没能活到现在。 自始至终,他一直在付出。 从头至尾,他没有享过一天的福。 如果爷爷不用养着那一大家子人的话,他是完全可以养得起我的。 可如果养了我,他就一定养不起那一大家子人。 所以,那一大家子人,是不会允许我回去的。 而我也绝对不可能会回去。 或许我真的是被“惯坏了”。十七八岁了,还在研究谁来养我的问题。 那个年代里,有更多的孩子,尚在十三、四岁的时候,便已经开始研究要如何赚钱养家的“大业”了。 比如,那个我始终未见真容的“小”偷团伙。 当然,如果不是还有爷爷,以及那个始终没有放弃我的妈妈的话,我是非常愿意,加入到一切“团伙”之中的。 可当时发生的事情,让我不得不相信,妈妈终于彻底地放弃了我。 在“豪宅”被改造成“澡堂”的同时,妈妈还在另外一处自己公司开发的小区,装修了一户新房。只不过她与继父要经营浴池,所以始终没啥机会去住。 我有那里的钥匙。 也曾自己在那里住过一阵。 由于经常带些“狐朋狗友”回家,才被妈妈胁迫着回到了“浴池”。 从爷爷那里离开后,我还是找到了大帝。 熬到了放学时分,我让他陪我去到了新房。想着找些厚点的衣服后,再研究去处问题。 可我对着那个防盗门,捅咕了老半天之后,方才悲哀地发现,我那个“智慧”的妈妈,竟然把门锁换了。 多年以后,每有朋友聚会,大帝一定会聊起此事,并当众磕碜我道:“当时天涯冻的‘嘶嘶哈哈’的,拿把破钥匙在那捅咕了得有半个小时吧!才转过头,赖赖唧唧地跟我说道,‘完了大帝,我妈好像把门锁换了!’” 虽然这件事情,早已成为我心中永远的痛。可我只能一笑而过道:“我妈就那样,人狠心善。” 这时,大帝准会接话道:“那是真狠啊!”然后,又会点燃一根烟,摇头晃脑地讲述起,关于那个房子的另外一个故事:“当年我去找天涯玩。她妈怕我俩到处瞎跑,就在外边把门给反锁了。结果那天晚上,我爸不知道抽啥疯,非要给我老姑‘烧纸’去。一遍又一遍的给我打电话,催我回去。再给天涯妈打电话的时候,人家已经开到县区了。我这正急的直转圈呢,天涯忽然来了聪明劲儿。打开二楼的窗户,往外看了看,对我怂恿道,‘大帝,这地儿也不高,要不咱俩从这跳出去吧!我跟你一块儿去,烧完纸咱俩去网吧包宿去。’我他妈的凑过去一看,得有三四米高,这谁他妈的敢跳啊!偏偏这时候我爸又给我打电话了,给我好顿臭骂,说全家都到了,就等我呢。然后天涯怂恿的更起劲儿了,‘没事儿大帝,跳吧!肯定没事儿!要不我先跳?’我他妈脑袋一热,把天涯往旁边一扒拉,骑上窗户,犹豫都没犹豫,‘咔嚓’一下就跳下去了!” 哄堂大笑中,我一定会趁机辩解道:“本来就没事嘛!不然你还能在这坐着吗?最次也应该坐轮椅吧!” “快他妈的拉倒吧!我篮球鞋的气垫都他妈的踩爆了!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正好当时路过一辆出租车,一个急刹车就停到了我的旁边。我一上车,都给那司机大哥紧张坏了,瞪着大眼珠子问我,‘兄弟咱是先去医院,还是先跑路?’回家之后我也没烧上纸,在家他妈的躺了三天,才缓过劲儿来!” 这时,一定会有人憋着笑,轻轻地拍拍我,好奇地问道:“那你跟着跳了吗?” 不待我回答,大帝便会大骂道:“他跳个几jb他跳!我一回头,他他妈的早就把窗户关上了!我打电话问他,用不用等他跳下来一起走。他他妈的跟我说,他突然有事了,我屮!” 通常情况下,我会耸耸肩,诚实地解释道:“那咋整,我看你摔得坐那老半天都起不来,我还跳啥跳!咱俩总得留个好人,打‘120’吧?” 第二百六十三章 可怜 乍一看来,大帝“跳楼”这件事,和我的妈妈“狠不狠”,似乎没啥关系。 但狠心“换锁”,把人拒之门外的人,和狠心“反锁”,将人囚禁于室的人,又的确是同一个人。 恼羞于大帝的嘲笑,和心底那没来由的愤怒。我很快便找来一块石头,敲碎了新房的玻璃。通过破洞处,把手伸了进去,打开了窗户。又在前者诧异的眼神中,使出“洪荒之力”,手脚并用地将那窗户外的防盗窗,撬开了一个可以使我身体通过的缝隙。 那个新房,有两个面。一个,是大帝“跳楼”的那一面。从那边看,房子的楼下,是一个门市。 还有一个,就是我破窗而入的这一面。从这边看,新房就变成了“一楼”。只是在进入一楼之前,需要爬一层楼梯,穿过一个平台。 这个平台,便是我可以“回去”的基础。 早在新房装修时,我便发现了此处可供小偷进入的漏洞。 令我始料未及的是,有一天,要用“小偷”的方式,钻过这个漏洞的人,竟然是我自己。 可惜,费力进入屋内的我,翻箱倒柜了许久,却始终没能找到任何一件,可供过冬的衣物。 毕竟,我不是真的“小偷”。 我只是一个,不想被冻死的孩子。 随我两手空空地离开时,大帝假意埋怨道:“你当时咋不告诉我一声,这边还有个窗户呢?早知道我就不跳了,也把这防盗窗掰开不就得了!” 我没有理他。亦没有回答。 因为我知道,他心里清楚,这个问题的答案。 当时的我,还是把这里当成一个“家”的。既然是“家”,我又怎会允许,有人破坏自己“家”的行为发生? 而那个亲手破坏门窗的我,只是一个“小偷”。 走着走着,我突然感觉头很痛,也很晕!摆手拒绝了大帝提出的,去网吧包宿的提议,并与其匆匆告别后,便只剩下了我一人,浑浑噩噩地在大街上游荡。 虽然我仍是想不出来,自己究竟还能去到哪里,但我却不敢停下自己的脚步。因为我的意识,正在努力地提醒着我,“你的生命,将随着你脚步的停止而停止。走下去,如果你还不想死!” 我当然不想死。 虽然我已经忘了,自己是为什么活着? 原来冷到极致,冻的是脚。 在我的双脚,就要与那双单鞋融为一体之时,我终于走到了一扇双开的大铁门前。 铁门的后面,是一个熟悉的院子。 院子里,靠近铁门的一角,有一个小小的房子。 房子的门楣处,挂着一盏吊灯。 灯光下映着的,是一个长方形门牌。 门牌的上面,用宋体写着三个大字:“门卫室”。 是的,我还是很没出息的,回到了爷爷那里。 虽然白天走的时候,我还说过“不要等我”。 “我就感觉你还得回来。”爷爷倒是非常开心,笑着把我迎到屋里,搓着手问道:“吃点东西不?那菜饭都给你留着呢,我刚热好的!” 头痛欲裂的我,哪里还有胃口?只对爷爷说了这样一句话后,便躺倒在床上,昏死了过去。“带我去医院吧!”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好像看见了奶奶。恍惚中,我又被这两个老人,拖到了一辆车上。 记忆中,从来都是骑行或步行的爷爷,就只打过这一次出租车。 身体刚一挨到医院的床,我便再度沉沉地睡去。 “天涯,快来试试这件衣服。”妈妈半躺在炕上,抖弄着一件有着白色兔子图案的红色毛衣。笑靥如花。 她的手很巧,织毛衣的技术一流。 各种复杂的图案,都能信手拈来。 任何时候,只要我穿起了她亲手织的毛衣,便会成为伙伴里最靓的仔。 不止是毛衣,还有带着两个小辫子的帽子。 也不止是帽子。仿佛我穿戴的一切,都会被她量身定制。 可我最讨厌的,就是那个帽子。 妈妈一直就喜欢女孩儿。所以,她总是将我打扮成小姑娘。 但当我戴起那个帽子,在她面前摇头晃脑地甩弄起那两条辫子时,她便会笑的咯吱乱响、前仰后合。“你看看你,哪里还像个小小子!” 她一笑,我便不再讨厌那个帽子了。 只会更加卖力地摇晃着脑袋,为了让我的妈妈,笑的再久一些。 可当我真的依言过去,试着穿起那件“小白兔”时,那毛衣却迅速地变小、绷紧,直到,我无法呼吸。 我挣扎着睁开了眼睛,便看到了床边的两位老人,满面愁容。 “给我妈打电话吧,就说我病了。” 我很难受,感觉自己就快死了。 奶奶走了出去,过了好一会儿,返身回来,无奈地说道:“走吧天涯,坚持坚持,你妈不会来了。咱也别在医院耗着了。在这住一宿,还是挺贵的!” 原来我的“苦肉计”,并不是每次都会成功。 第二天,我还是发着高烧。 仍然无处可去的我,为了不使爷爷担心,终于肯回到了学校。 只因为那里,是我可以免费待着,还不会冷的地方。 中午放学的时候,婷婷找到了我,以一个不容置疑的口吻,向我命令道:“哥,走,我带你买衣服去。” 那也是我第一次,见到婷婷的妈妈。 鹤岗市,“东北亚”商场,我试穿那件羽绒服时,阿姨一直在一旁絮叨道:“我是看着我姑娘的面子,可怜你,才给你买的衣服。她一直就挺崇拜你的,总是跟我提起你。说有了你这个哥哥后,她在学校里特有面子。谁见到了她,都会在明里暗里说上一句,‘这是迹天涯的妹妹,了不起的很!’” 我听得出来,这是明捧暗讽。 怪只怪,那年的冬天,太他妈冷了! 所以,为了这件能够使我安稳过冬的衣服,我只能全程保持着微笑,大气都不敢喘上一下。 解决了温暖问题,婷婷妈又带我去了一个诊所。 “抽烟抽的,慢性支气管炎。叠加气温骤降,感染了风寒。打几针‘先锋’,我保你痊愈。” “先锋”很贵。阿姨掏钱时,并没有犹豫。 第二百六十四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 托婷婷的福,我既没有冻死,也没有病死。 作为回报,我终于给她换了一个新的身份。 下一次带她招摇过市时,我主动牵起了她的手。 自那以后,除了照常唤她为“白痴”外,我还会在情浓之时,叫她一声:“媳妇儿”。 她却再也没有叫过我一声“哥”。 任何场景下,便只肯对我以“老公”相称。 我的症状,很快便被“先锋”清除。 而我的“病根”,却永远地留了下来。 几乎是每年的冬天,我都会高烧这么一次。 每一次,都会烧的我生不如死。 无论打不打针、吃不吃药,都要熬过七天。 这七天里,我会戒烟。 戒烟的时候,我还会大骂着烟草的危害,起誓发愿地对自己承诺着,“这一次,老子他妈要戒就戒一辈子!” 治疗期间,我又一次回到了那个“直不起腰”的阁楼里。 左右都是“不要脸”,不如就把脸丢在“外边”。 只有这样,大家才都不会为难。 我不想成为任何人的负担,除非这个人“心甘情愿”。 比如,婷婷。 “牵手”的当天晚上,我便带她去了“碟厅”。 那应该是她第一次去“那种”地方,所以坐在简陋的床铺上时,才会将腰杆挺得笔直。 我知道,那是紧张所致。 没有与小狼时的“铺垫”,也没有与石尘时的“心计”,更没有与丽娜时的“拉扯”,我打开电视,将碟片推到播放机里后,便回过头,走到她的面前,托起她的下巴,俯下身子,对准她厚厚的双唇,就那么直接地,吻了下去。 我确定婷婷与我接吻时,眼睛是睁着的。 因为当我对她浅浅一吻后,移开了自己的头时,便看见她正瞪着一双“奇大无比”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看。 眼睛可以睁开到这个角度,绝对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或许是我托起她的下巴时,她便已经这样瞪着眼睛,看着我了。 “想不到,第一个让我接吻的时候可以闭上眼睛的人,竟然是她。” 这样想着,我忽觉婷婷的眼神里,“凶光大动”。 那是我从未见过的眼神。 与其对视间,我竟有些没来由地胆怯。 恰此时,电影的正片开始。 我本欲借此机会,以“好好看电影”为由,逃开她的“逼视”。却见她“噌”地一下站起身来,在我一丁点防备都没有的情况下,抓着我胸前的衣襟,往“床”的方向全力一拽。又在我身体失去重心的刹那,双手错力一扭,便成功与我交换了站立的位置——换成是我来背对着床身“站好”。 可惜,她并没有想要给我“站好”的机会。 在我表情错愕,脑袋一片眩晕,站立不稳之际,就见她刚刚松开了抓住我衣服的双手,十指瞬间大张。接着,便以一个“排山倒海”式的“掌法”,朝着我的胸膛,用力一推。 “嘭”的一声闷响后,我应声倒下。 电视屏幕里的光,只在我的眼前,闪过了片刻,便完全被婷婷的身形挡住。一口气还没喘匀,就见到那个“巨大”的人影,恶狠狠地向我猛扑了过来…… “我他妈的好像是又看走眼了!” 这句话,便是她在疯狂地吮吸我的唇舌时,我那片逐渐空白的大脑里,唯一不肯退去的“涟漪”。 进入碟厅之前,我还以为“羊入虎口”的人,是她。 被她按在床上,亲了许久之后,我才豁然发现,“自投罗网”的人,是我。 也是这一天,我对“微胖”的体型,有了重新的认识。 从此以后,“大”,便成了我唯一不变的喜欢。 经历过无数次令人“缺氧”的长吻之后,婷婷伏在我的耳边,突然说了这么一句话:“小样的!敢亲我!” 与她相识了这么久,那还是我第一次有了,“害羞”的感觉。 也仅是刹那地恍惚后,我便骤然清醒。“我才是被崇拜的那一个,不对吗?!” 心念及此,我那老实了“大半场电影”的“手脚”,很快便活跃了起来。 在试图解开她牛仔裤的最后一粒扣子之前,都是一路绿灯。 过快的车速,反而唤醒了我的理智。“可以吗?”我问道。 她轻轻地点了点头,紧跟着又摇了摇头,呢喃道:“我不知道。” 那一瞬间,我忽然想起了小狼。 确切地说,我是想起了小狼曾经反复在我耳边念叨过的一句话:“我答应过我的妈妈,结婚前一定保持住处子之身!” 当时的我,尚不知她说这句话时的目的,仅是为了消除前一晚的“误会”。 所以想起这句话时,我忽然就意识到了“处子之身”的重要。 婷婷不是丽娜。 我决定与前者在一起的动机,原本是出于感动的报恩。 与后者那些纠缠不清的拉扯,更像是出于不甘的报复。 既然是报恩,我又怎会忍心伤害? 无需天人交战,立刻偃旗息鼓。 别误会。 我从来就不是圣人。 我只是一个渣男。 一个,害怕负责任的渣男。 如果没有点头后的摇头,我才不会断然收手! 重新系好她牛仔裤的扣子后,我便将电影结束前的所有时间,全都花在了令我十分中意的“大”上! 面对“恩人”,就是人家给什么,我便要什么。常怀感恩之心。 面对“仇人”,就是拿回我应得的东西,绝不手软。你不给,我就抢! 接下来我要做的,便是等到婷婷可以心甘情愿的给。 当然,就算是要等,也不会再是什么也不做地傻等。 那时的我,已可以称得上是久经沙场。 心知想要捕鱼,饵很重要。 更知饭好不好吃,与吃的是什么,没多大关系。与吃饭人的饥饿程度,有很大的关系! 而这一天,也确实没让我等得太久。 记忆里,好像都没有等超过一天。 男女之间的关系,大多如此。你们可以暧昧一辈子,却原地踏步。 但只要接吻赤膊过一次,那身心的契合,便会水到渠成。早晚而已。 所谓“蜜月期”,便是如此产生。 初尝滋味时,你就是我的世界。 腻烦厌倦了以后,又会忽然发现,原来世界竟不止一个你! 第二百六十五章 啊! 那是奶奶家附近的一个碟厅。 从婷婷来找我时的表情上,便可以轻易分辨的出,她已是抱着了“必死”的决心。 我当然也有没令她失望。 大家都是“有备而来”,结果自当“水到渠成”。 随着耳边一声尖锐的“啊”之后,她成了我的第二个女人。 说来也是好笑。 我第一次了解到这方面的知识时,还是在很小的时候,从表哥对大新哥的“炫耀”里得来的。 炫耀的内容,是表哥与我表嫂的“第一次”。 他还给这起桃色事件,起了一个“刑侦档案”式的名字:“人类最大jz库失窃案件”。 “香艳”的桥段,虽然大同小异。 可讲述的过程中,表哥的一个动作,却使我记忆犹新。 当大新哥试图质疑表嫂的“处子”身份时,表哥先是邪魅一笑,随后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脱掉了自己的上衣。转过身去,对我们露出了他的后背。 动作之干脆利落,一看就是早有准备。 映入我们眼帘的,却又哪里是后背? 那明明就是一幅,以抓痕勾勒出的印象派“画作”。 其中的大多数“条纹”,更是凝结成了“血痂”。 若不是笔锋纤细、指印明显的话,乍一看去,还以为他刚遭受过“反动势力”的“逼供”呢! 当时在场的,还有我的另外一个表哥。 那是我大舅家的孩子。 见此情景,尚未经人事的我俩,皆是一脸地惊愕。 大新哥倒是一脸艳羡,撇了撇嘴,又对表哥竖了个拇指,若有所思道:“看得出来,你俩昨晚的战斗,可是挺激烈啊!” 在表哥骄傲地重新穿好衣服时,我却突然不合时宜地问了句:“表哥,我嫂子给你挠成这样,你这暴脾气没‘削’她啊?” 他瞪了我一眼,含笑回道:“小孩子懂个屁!这是我主动让你嫂子挠的!” 我不解地问道:“为啥让她挠你?” 他摸了摸我的头,脸上的笑意,陡然变得神秘,故作高深地回道:“等你长大就懂了,这是男女之间的情趣。你嫂子那时候紧张得很,这是我帮她想到的,可以缓解紧张的最有效办法!”说完,他和大新哥对视一眼,两人同时笑了起来。那笑容里藏着只有他们才懂的意味。 笑过之后,大新哥也学着表哥的样子,摸着我另外一个表哥的头,意味深长地说了句:“你应该比天涯更早懂得这些事。如果你也碰到了一个会‘紧张’的女生的话,记得一定要好好珍惜人家!” 时光一晃而过,曾经懵懂的我,如今也站在了和表哥当年相似的“节点”。 只是不知,与我那个“二表哥”比起来,更快一步的,到底是谁呢? 仔细想想,类似的场景,我其实已经见过了三次。 而婷婷,却是那三个人里,唯一会紧张的那个。 看着与她在另一家“碟厅”里时,那截然相反的“状态”,我不禁莞尔。 所谓“花有百态,人有百媚”,不过如此。 欣赏着婷婷那独有一“媚”之时,我才初破了城门,尚未敢轻举妄动。 见她呼吸虽然逐渐平缓,眉头却是依然紧皱。我的脑海里,突然就闪过了当年表哥后背上的道道抓痕。鬼使神差地,我轻轻拉起她摊在“床”沿两边的手,放在我的背上,“教唆”道:“要是你觉得紧张或者害怕,就用力抓我的后背吧!” 言罢,我便欲扩大战果。 因为父爱的缺失,我从小起便养成了效仿身边优秀男人行为的习惯。 在我童年时的眼光里,表哥无疑是优秀的。 “啊!痛!” …… 此处省略五千字的“拉扯”过程。 只说喊“痛”的那人,并不是我。 婷婷始终没有抓我。 迫于那刺耳的哭喊声,再考虑到当时那几乎没有隔音的环境。一直在离开碟厅前的大部分时间里,我也就只能扮演着“王八”。 中国有古话,“一动不动,是王八!” 送她回家的路上,婷婷始终皱眉沉思,一言不发。 得了“便宜”的我,却也没有多问什么。 反正从她挽着我的胳膊,紧紧与我依偎相随的行为上来看,我可以确定的是,对于发生的一切,她肯定没有生我的气。 只要“依然爱我”的原则问题没变,其它的我也没必要多虑。 毕竟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虽然这次还是没能搞出个“结果”来。但至少,我第一次享受到了完整的过程。 即便这个没能出来的结果,对我来说还是有些“瑕疵”。 可惜我当时不懂,这种在“时间上”能够“随心所欲”的天份,会让我在未来的日子里,驰骋花海,予取予求!令每一个接触过我的女人,欲罢不能! 恕我无法就此展开,以避免改变此书的主题。 虽然我是一个坏人。 但是我遵纪守法。 不过我倒是可以凭借着二十多年的经验,在这里提前给出一个结论: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有一副好的身体,绝对胜过万贯家财! 钱只能摆平女人一时,身体才能掌控女人一世。就算这一世,仅是虚无缥缈的“记得”而已。 可对于一个追求灵魂境界的人来说,这种始终被人“记得”的成就感,胜过“同床异梦”的“占有”多以! 行至婷婷家楼下时,我犹自沉浸在“丰收”的喜悦之中。 却被临别前的对白,重新拉回到了现实:“今天我其实非常的不满意!感觉什么都不对!” 因为习惯了失望,所以我很会伪装。表情淡然地问道:“说来听听,你都感觉到有哪些不对?” 她答道:“一共有三处地方不对!” “哪三处?” 她伸出了右手食指,开始总结道:“时间不对!”又伸出了中指,继续道:“地点不对!”叹息一声后,又伸出了无名指:“第三处不对的地方,我也没想好。” 说罢,她便继续做出了皱眉沉思状。 顺着她的所想,我心下忽然一沉。顿了顿,佯装无意地打趣道:“第三处总该不会是人不对吧?” 第二百六十六章 脑补青春 婷婷愣了一下,旋即扑到我的怀里,连连反驳道:“人怎么可能不对呢!你是我的老公,这个人就应该是你!”不待我追问,她直接回答道:“我是感觉今天的‘结果’也不太对。” 听着这句含糊不清的回答,我只能追问道:“什么结果?怎么个不对法?” “我感觉你都不爽!我也不舒服!反正就是一切都和我想象的不太一样!” 听闻她的“虎狼之词”,我竟忽然有些“无措”。 自从“关系”改变了以后,婷婷却愈发的令我感到陌生。 比如她突然就不再像以往那样,看在我的面子上,对我身边的其它女孩子们,也报以同样的友好。取而代之的,是不加掩饰的“仇视”。 这让本就喜欢与异性开玩笑,对漂亮的女孩子又天生没有抵抗力的我,着实吃了不少苦头。 不过无论性格如何“多变”,在“对我好”这件事上,她却是始终如一。 而且我很理解她的行为,毕竟爱情都是自私的,由不得她人分享。 我摸了摸她的头发,笑言道:“明天早上我来接你,咱俩把今天不对的事情,再全都找回来就是了!” 第二天,我没去上学,她也没有。 我俩在大帝的“阁楼”里,从早上七点,一直待到了晚上七点。 在长达十二个小时的时间里,我俩就只吃了一顿早饭。 两屉小笼包,我吃了一屉半。 仅靠这点“热能”,再加上一腔热血,我竟完成了生平仅有的一次,“一次一天,一天一次”的壮举! 好消息是,出来了结果。 坏消息是,靠的仍旧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当然,这六个时辰的战斗,并不是持续不断的。大概是中午的时候,我还搂着婷婷睡了一觉。 正是那个午觉里,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精神状况,可能出现了问题。 我的眼前,总会不时地出现难辨真假的幻觉。 从本质上讲,这些只会在我“睡着”时出现的场景,应该被称作“梦境”才对。 可我经常做梦。 所以有着丰富“做梦”经验的我,清楚地知道,那些事情,绝对不是梦。 是“幻觉”。 但那些被我称作“幻觉”的东西,却又十分地符合逻辑。 “它们”与现实的唯一区别,就是“它们”从来不会在现实里真的出现。 如此说来,称“它们”为“幻觉”,又似乎不太贴切。 应该是“梦幻”才对。 现实的世界里,我会突然地睡着。然后,我会在自己的世界里,又突然地“醒来”。 换种说法就是,当别人“活着”的时候,我会突然地“死去”。可当全世界都“睡觉”时,我又会突然地“活”了过来。 可在我“突然活过来”的那个世界里的人,与我“突然死去”时那个世界里的人,却又是同一批人。 在两个世界里发生的事,有些是相同的,有些是截然相反的; 有些会互相延续成结果,有些又会互相倒退成另一个“选择”。 还有时候,我会又突然“死”去一次。那也意味着,某一个世界的“终结”。 因为我要活好多次,所以我经常会很累。 这就决定了,有时候我会在“睡着之后”的那个世界里,选择继续“睡觉”。 可睡了两次觉的我,只会更累。 作为亲历者的我,尚不能捋顺这一切。为了不使作为读者的你们糊涂,我决定停止这个话题,继续讲我的故事。 若用文字将那十二个小时里发生的所有事情,完全表述清楚的话,估计得有三万字左右。 若是拍成电影的话,应该可以剪辑成某岛国独有风格的两小时“巨制”。 如果你们看过“xxoo”版的《三言二拍》的话,这十二个小时里发生的故事,应该足够我“画”出来十五章的“xxoo”。 我不是在“水”字数,实在是因为这“十二个小时”,对我的人生来说,太过重要。 那可是整整十二个小时啊!朋友们! 它有七百二十分钟! 四万三千二百秒! 假设频率是2秒\/下,那就是二万一千六百下! 即便是4秒\/下,也要有一万零八百下! 如果汉字束缚了你的想象力,那请看这个数字:“。” 可根据我对自己的了解,4秒\/下的频率,我断然没有那个耐心。 作为一个急性子,2秒\/下的频率,已是我能忍耐的极限。 这种疯狂,有过的人都会懂。 即便不是每个人都会如此的天赋异禀。但结果的感觉,应该都是一样。 自初探“医学门径”,直至那天为止,我已孤独地在这条道路上,探索了五年时间。 五年啊!那是一千八百二十五个日夜。 我很孤独。 但从那一天开始,我有了“伙伴”。 这种肉体上的欢愉,很快便使我沉沦。 沉沦到我很快便笃定,这种感觉,一定就是我所苦苦寻觅的“爱情”。 关于那天的故事,可以写出来并且成功过审的,或许只有两段对白。 第一段: 婷婷用力地抱紧我,一脸幸福地说道:“终于不疼了!” 我……后…… 她皱眉说道:“到底了!” 第二段: 我“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后,婷婷关心地问道:“你这是x了?” (纯是疑问句,没有丝毫嫌弃。) 我尴尬又无奈地答道:“那叫‘’了!” 具体内容,还请成年人自行脑补。 只说那一天后,我愿意相信,我是真的爱上了她。 婷婷,就是我要用一辈子去呵护的女人。 那天晚上,我俩在正她家楼下依依不舍地进行着漫长地“吻别仪式”时,我的电话铃声,忽然响起。 本来我是不想接的。 可来电显示上,却出现了一个让我无法拒绝的名字——“二舅”。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的我,总会在电话本里存下一大堆从来也不会联系的号码。 似乎只是因为,那会给我一种,我其实认识并“拥有”着很多人的错觉。 那也是自我有手机以来,二舅的号码,第一次在屏幕上亮起。 第二百六十七章 二舅 让我无法拒绝的,并不是我与二舅的关系有多亲密,而是我浓浓的好奇心。 他为什么会给我打电话? 一个当年赫赫有名的“刀枪炮”,后来又跟着他大哥成功转型的“富商”,找我一个“小b崽子”,又能有什么事? 不待我询问,那边便直接给出了“命令”:“天涯吗?我是你二舅。赶紧回来吧,我在你家浴池呢!” 我的第一反应,是妈妈那边出了事。 “连滚带爬”地跑回“浴池”后,便见到了正在“吧台”里坐着,表情异常严肃的她。 “能将一张脸崩到那个程度,妈妈应该没啥大事!”这样想着,我忽然就后悔回来了! 二舅坐在吧台外侧的长椅上。见我推门进来后,朝我摆了摆手,又拍了拍身边的空位,招呼道:“来这边坐。” 我却恍若未闻。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一个不该出现在这里的老人——我的爷爷。 自从上次的“寻短”事件后,他已经很久都没有迈入过妈妈家的门槛。 当然,除了为了我的事外,爷爷也确实没有什么可以“敲门”的理由。 而如果不是这个老头在场的话,根据当时的气氛,我一定会转身就走。 当我快被冻死,想回家翻找衣物,却要以小偷的方式进“门”时;当我高烧40摄氏度,躺在医院的床上,却没能等来她的身影时;当我以乞讨者的心态,穿上婷婷妈给我买的过冬衣服时,我便不再想回到那个家里了。 我的妈妈,她又有了“新欢”。还有了一个,以她和她的“新欢”姓名尾字组合而成的“买卖”。 在她这里,我已无处容身。 但是我却没有怪她。一丁点类似的想法都没有。 她说过,“脚上的泡,都是自己走的!” 是我的所作所为,伤透了她的心。 即便如此,我却不再奢望可以获得她的原谅。 因为我不想再牺牲掉,那个“真实”的自己。 看着她那张“黑”脸,我也实在没有道歉的欲望。 还是那句话,我并不是认为自己没有错。 而是我坚定的以为,自己已经“病入膏肓”,“无药可医”。 可是爷爷站在那里,我便不能随意离开。 因为那会让这个可怜的老头,孤立无援。 看见他的一瞬间,我便猜出了事情的原委。 一定是爷爷找到了二舅,想求借二舅之口,使妈妈可以给我开扇“偏门”。 正犹疑间,“老头”开口道:“你二舅让你过去,你就过去啊!还在门口站着干嘛?” “一旦妈妈再骂我,或者有一丁点拒绝的意思,我一定起身就走。”依言坐在二舅身边的时候,我这样想道。 “我还是那句话,孩子再怎么有错,你换锁就是不对!现在孩子回来了,你应该再给孩子一个改正的机会!”二舅的语气很坚决,似有批评的意思。 在眼角的余光里,我看见妈妈扭过了头,不去看任何人。在她视线所及的位置,仅有一只坐在“钱堆儿”里的“貔貅”。 她很喜欢这个“摆件”,总会在闲来无事时,站在“收银台”里边,认真地“盘摸”着这只“上古异兽”。 记忆里,她从没对我有过类似的“爱抚”。 所以有的时候,我会很嫉妒这只“貔貅”。 妈妈从小便十分任性。即便是“性如烈火”的二舅,亦是常常对这个妹妹无可奈何。 当二舅以一个“批评”的口吻,对妈妈说出那番话时,我本以为这对儿兄妹间,一定会发生争吵。 但等了好半晌,却只等来了死一样的沉默。 有些无地自容的我,为了缓解内心的尴尬,只得在爷爷那张早已涨得通红的老脸上,偷偷地数起了皱纹。 又过了半晌,大家终于等来了妈妈的表态:“这孩子不听话,我怎么管?听我的话,我管他行。不听我的话,他爱去哪去哪!我管他小,不能管他老!” 听到这个意料之中的答案,我忽然就轻松了许多。侧过头,看了二舅一眼,想开口说句“算了”。 可二舅却没有看我。 我也没有勇气,去叫那个对我来说,还是有些陌生的“亲人”。 又在心中“天人交战”了一番后,我终于还是没忍住,将视线移到了妈妈那里。想着临走之前,好歹再看她一眼。 毕竟,那是我还算熟悉的“至亲”。 却不曾想,恰好与她四目相对。 我慌忙低下了头,就瞥见了吧台上面的一张纸巾里,正包着一颗血淋淋的牙齿。 “这是谁的牙?”惊疑间,我的视线便再也没从那颗牙齿上离开。 半晌,耳边再度传来了二舅的声音:“快跟你妈道个歉吧!你看你妈跟着你上火上的,把牙都‘烧’坏了!” “我这几天都拔了两颗牙了!道什么歉道歉!我可用不着他道歉!都道了八百次歉了!有啥用?狗改不了吃屎!等啥时候把我气死了,去我坟墓旁道歉去吧!” 这许多年来,我早已摸透了一个规律,每当妈妈开始抱怨的时候,也就是她将要原谅我的时候。 虽然对于她牙掉了这件事情,我是万分的心疼。但对于那掉牙的原因,我却始终不太信服。“我也经常上火,为啥就不会牙疼呢?” 心虽如是想着,脸上却还是不能自已地露出了心疼的表情。 见我被妈妈怼到无言,二舅接过了妈妈的“火力”,开口规劝道:“娘俩之间,能有多大仇怨?再怎么地也不至于让孩子连家都回不了吧!我也是个父亲。你对天涯的心情,跟我对洋洋的心情是一样的!恨不得把心都掏出来给她!但孩子不理解!可就算她不理解,咱们当父母的,就不对她们好了吗?” 听着二舅的言语,我特想反驳几句。 洋洋是我另外一个姐姐。 我见过二舅是怎么对她的。 那与妈妈对待我时的方式,是完全截然相反的溺爱。 二舅最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儿子花老子钱,天经地义!” 而我的妈妈,却只会因为花钱一事,对我要挟道:“你只要花我的钱,就得听我的!否则的话,你就自生自灭去!我的钱就是将来捐给希望工程,也不会给你留下一分!” 第二百六十八章 成见 我已然不记得其它的对白,只记得最终的结果,是我再度回到了那个家中。 或许天下间的父母,都是爱自己孩子的吧? 只是因为爱的方式各有千秋,才使得各自的亲情故事大相径庭。 对于“换锁”这件事情,二舅不能理解她的妹妹,我也不能理解自己的妈妈。 直到后来,我也有了自己的两个儿子。当我试图去纠正他俩像我一般顽劣的行径时,我忽然就理解了我的妈妈。 我从小就没了父亲。 负责在外赚钱养家,需要从政商两界几乎完全被男人掌控的世界里拼搏奋斗的妈妈,在我的世界里,其实一直在努力扮演着爸爸的角色。 她牺牲掉了自己的母性,披上了“父亲”才有的威严“外衣”,就只是为了让我可以比那些有着父亲在世的孩子们,活的更有尊严。 就算是以剥夺掉我在“家中”的尊严为代价,她也在所不惜。 可她又毕竟只是一个女人。 戏演的再逼真,也总会有卸妆落幕的时候。 一直活在角色的矛盾里,她偶尔也会崩溃。 是我总在得到了物质的同时,还要在她身上索取精神的给予。 如果,她是我的父亲,不是我的母亲的话,那她便是完美的。 但偏偏她既是父亲,又是母亲。 我也是写到这里,忽然就懂得了我的妈妈。 还好,一切都还来得及。 只是当时继续发生的太多故事,几乎让一切都“悔之晚矣”。 这才是这本书的意义吧。 理解万岁。 没过多久,妈妈便办成了我的第二次转文。 我知道,那又是“金钱”的力量。 虽然叛逆于妈妈长久以来的教育,我对“金钱”二字,有种发自灵魂深处的厌恶。 但我成长至今发生的所有事情,却无一件能够真正摆脱“金钱”的铺路。 只因我们都活在了一个,被“金钱”掌控的时代。 我忘了到底是受了我的“教唆”,还是为了心中的“爱情”,总之婷婷也陪我一起转了文科。 但她却没有花钱。 虽然我俩没能分到一个班级,但这并不影响我因此而感动。 因为一中是高一起便分了文理。为了不让盲目中做错了选择的学生们,耽误了学校的升学率,所以在临近高三之前,学校便给了每名学生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 为了学校自己的声誉,这个机会当然是“免费”的。 但对于我这种经常损害学校声誉的学生来说,这个机会则是“昂贵”的。 早已与丽娜分手的我,本来已没了转文的“意义”。 可戏已经演到那个份上,我也只好硬着头皮转了。 我在前文中说过,“成见”,是一个很可怕的东西。 我对“学习”这件事那仅存的一丝“执念”,很快便随着新班主任对我的“成见”而灰飞烟灭。 搞笑的是,这个老师也姓“成”。 远在一年之前,我俩便有过交集。 那时我刚回读不久,因为要搞主题班会的事,经常会在教师办公室里出入。 去的次数多了,难免就懒得敲门。 某次推门而入时,便见到了这位“成”老师,上半身正趴在办公桌上,一脸谄媚地与我们学年组组长“密谋”着什么。 这位学年组组长姓“孙”,是大帝的班主任。他对我的印象一直都不好。虽然我并不知道,这个不好的“印象”,到底从何而来。 我只知道,他甚至还特意找过大帝的爸爸。只为了让“大叔叔”回家好好教育教育大帝,不要总跟我这种学生混在一起。 大帝的回答是:“迹天涯是杀人犯啊?为啥不让我跟他一起玩?” 这尼玛的就非常无奈了。天地良心,真实情况是他妈的大帝比我更能“混”,比我更“不务正业”才对啊!!! 这位本就看我不爽,又一直苦于鞭长莫及的“孙”老师,一定是早就想给我点颜色瞧瞧,才会在终于逮到了我不敲门便进到办公室的过错时,横着眉毛对我连连质问道:“你干什么你?不敲门就进办公室?一点礼貌都没有!还有没有个学生的样子?哪个班级的?” 如果他没有问最后一个问题的话,尚不知道他找过大帝家长的我,是很愿意耐心地解释一下,以便消除这个误会的。 可他他特么的明明就知道我是哪个班级的,却还要问出这句“废话”,那就只能说明,他特么的就是在故意找茬! 那个时候的我,连自己妈妈的无理取闹都不能忍受,又怎么会忍他这么个大尾巴狼呢? 但考虑到自己的“劣势”身份,而且“有错在先”,凡事都讲个“师出有名”的我,还是有意地克制了一下脾气。一言不发地盯着孙老师的眼睛,想看看他接下来是否会露出什么“破绽”,好让我抓住发泄的机会。 正与其怒目互望间,狗腿子“成”老师,突然表忠心似地对我诘问道:“孙主任问你话呢,你他妈的没听见啊?” 我正一肚子鬼火无处使劲儿时,恰好便蹦出来这么个不长眼睛的东西,难免有些喜出望外。 于是我极为无礼地反问道:“我听见了啊!怎么了?” 估计是在学生面前张狂惯了,并没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就见他的大鼻孔一开一合了好几次,脸憋的通红,却始终不知要如何回答我的问话。只能瞪着一双小眼睛,死死地盯着我。并摆出了一副好像随时都要冲过来,暴揍我一顿的气势来。 那种眼神我见过,典型的虚张声势。 眼见就要输掉这场眼神的“对敌”时,他忽然指着我的方向,重复了一句孙老师的问话,“你他妈的照镜子瞅瞅你自己,哪还有个学生的样子?” 这语气我也听过,标准的色厉胆薄。 “嗯!是!你有老师的样子!张嘴就‘他妈他妈’的,你可真是为人师表啊!人家孙老师问我话,跟你有什么关系?这是你办公室啊?” 这的确不是他的办公室。 文科的办公室在楼上。 虽然当时的我,还不知道他是文科的老师。 但总是在这间办公室里出入的我,却是第一次见到他的身影。 第二百六十九章 羡慕 被我怼到哑口无言的“成”老师,求救似地看了他的“主子”一眼。 为了避免出现以一敌二的不利局面,我决定使用“踩一捧一”的战术手段,换上一副乖巧的模样,笑着对“成”老师口中的“孙主任”说道:“孙老师,我是你隔壁班的。最近不是要搞一个主题班会嘛,我需要用我们班主任的电脑做课件。我要是在这里碍事的话,就先出去了,晚点再来。孙老师再见!” 那孙老师没料到我有此一出,嘴唇不自觉地抖了抖,愣是将到了嘴边的训斥,生生给憋了回去。 我也不待他俩再作何反应,又不屑地看了“成”老师一眼后,便转身走了出去。 关门时,我的动作很轻,很“文明”。 一年之后,再次看见“成”老师的那一瞬间,我便明白了什么叫“冤家路窄”。 只是让我顿悟了人要“多做好事,多结善缘”的代价,却着实是太大了些。 可我是一个“见了棺材准落泪”的人。 在装了一个月的“孙子”以后,“成”老师对我的找茬行为,才终于有所收敛。 “嚣张跋扈”,只是我精心打造的人设。骨子里的我,仍是那个“遵纪守法”的“良民”。 倒不是我放弃了精心维护的“面子”,而是他们班的“班霸”,早在“老成”找我麻烦之前,先一步找到了我。当着“藏污纳垢”场所里的许多“不良少年”的面,用一个极为夸张的口吻,对我“善意”地提醒道:“天涯!在这个班级,你可千万要离那个‘老成’远一点!这个老师可损了!纯属小人一个!无论他怎么找你的茬,你只需要不搭理他就可以了,他就会拿你没办法!否则的话,他就会往死里折腾你!最后逼着你家长给他送礼!” 话音刚落,旁边一位明显是深受其害的同学,忙开口附和道:“要是他妈的送完礼,这事就能结了也行!关键‘老成’这人喂不饱!只要你送了一次,他就会变本加厉地霍霍你!好让你可以不停地给他送!” 天生正义感爆棚的我,忍不住问道:“那你们怎么不去举报他啊?” “班霸”答道:“举报个锤子啊!就咱这学习成绩,有哪个家长能相信咱说的话?” 那位同学继续附和道:“对!‘老成’狡猾就狡猾在这里了!他特么的从来不找学习好的麻烦。专门挑我们这些差生!操他妈的!” 我本想说:“既然家长不信,咱们可以自己去举报啊。”可想了想,连自己的爸妈都不相信自己,又凭什么去让学校相信?而且,我们也没有证据。但就算我们有证据,那又能怎样?这群人都是一丘之貉!从“根”上起就烂透了! 可我又要感谢他们的“烂”。因为如果他们不“烂”的话,像我这种“烂人”,又哪里还有生存的空间? 见我沉默不语,“班霸”叹息一声,继续说道:“刚开始的时候,我们都可崇拜‘老成’了。办事雷厉风行,说话唠嗑还贼他妈的义气!就算是经常动手打我们,我们也是心服口服的。结果越接触越发现不是那么回事儿!你把他当老师,他特么的把你当白痴!他所做所说的一切,都是为了想方设法的接触到你的父母,好从中获取好处!给了的就暂时放你一马,不给的就开始折磨你!”他看了那位一直附和的同学一眼,笑骂道:“这个逼就是因为家里有钱,经常送。结果被折磨的比我们这些人还狠!哈哈哈哈!” 那人撇了撇嘴,虽然碍于“班霸”的淫威,并没有出言反驳,但还是极为“要面子”地将头扭到了一旁。顿了顿,又回过头说道:“但‘老成’也有栽了的时候。” “对!”班霸激动地拍了一下手,笑着接过话头道:“上次他打了xx(我没记住名字)的脑袋一拳,结果xx直接就躺在了地上,开始打滚!最后闹得‘120’都来了。给‘成x’都吓完了!站在走廊窗户边上,直愣愣地瞅着窗户外边,整整一节课都没进屋!从那之后,再见到xx就可客气了!” “对咱们也收敛多了!至少再也不敢动手了!”那位“富二代”再度附和道。 “再他妈的敢对我动手,我他妈的也躺地上打滚!操他妈的!” “班霸”会有这个想法,就决定了他的“霸权”,永远走不出那间教室。 在我们东北,是没有哪个“大哥”,会允许自己在地上“打滚”的! 当然,这个愿意在地上“打滚”的“孩子”之所以会成为“班霸”,自然是离不开我的“扶持”。 有了这番交谈以后,我再在“老成”面前装怂时,便有了充足的理由。 并且通过“藏污纳垢”之地的传播以后,我也不会折损了“面子”。 与我一起转文的婷婷,很巧合地分到了“阿雯”的班级。 由于我和大帝的关系,婷婷与阿雯也瞬间结成了形影不离的闺蜜。 初转文时的一个月里,虽然我在班级中要处处忍受着“老成”的压迫,但那却是我整个高中生涯里,过得最快乐的一个月。 几乎是每节下课,我都会与婷婷约着在楼梯间里旁若无人地热吻。 我喜欢在亲她的时候,将她逼到墙角,或者用力地抓着她的“马尾”。 很快的,几乎是全校的同学,便都开始嗑起了我俩的“cp”。 热门程度,还一度超过了从来就“风风火火”的大帝与阿雯。 重新出现在一中的我,亦是再度获得了“官宦子弟”们的“供奉”。走到哪里,都有“想混”的青少年们,对我点头哈腰地打着招呼。 尤其是大帝和阿雯,婷婷和我,四个人凑在一起走路的时候,更是会吸引到所有人的目光。 前有兄弟,后有小弟。 左手江山,右手美人。 十七年了,我终于可以活在了自己的“羡慕”里。 第二百七十章 无冕之王 什么悲惨的童年、破碎的家庭,与我当时的“幸福”生活比起来,早已不足挂齿! 至于什么“孤独寂寞”、“无人问津”,更已是太远的曾经!当时的我,只要是想,就会有无数的人,排着队等着与我彻夜狂欢! 很多年以后,我常与继父一起喝酒。聊起往事时,他总会十分佩服地对我说道:“儿子啊,你就是生错时代了!你要是和我一个时代的,肯定混的比我们都要好!你那个时候可太牛逼了。有一次,你把书包落家了,我和你妈一拎感觉挺轻的。出于好奇,就打开看了看。结果发现里边一本书都没装,只有一把砍刀和两个手机!” 人过三十以后,再想起那些荒唐的过往时,我只会觉得羞愧。而我的继父,又是那种只会活在自己过去的“辉煌”里,不愿意出来的人。推己及人间,他便总认为我也会为自己的曾经而骄傲。 每当他提及此事时,我都会讪讪一笑,自嘲道:“别提了!哪有一个学生的书包里不装着书本,却装着砍刀和手机的!” 他会提一杯酒,与我干杯道:“那时候你都哪来的钱呢?我和你妈也不给你钱啊!” 我会反问道:“难道你那个年代,不时兴跟别人收保护费吗?” 这时,他一定会自己“闷饮”一杯,叹息道:“我哪会收保护费啊!一天到晚就他妈知道瞎混!知道收‘保护费’那些人,现在都他妈的发达了!” 我会陪上一杯,安慰他道:“你同时期里的人,更多的正在监狱里蹲着呢吧?你挺好的,至少可以睡个踏实的觉!我要是继续发展下去,估计现在也在监狱里蹲着呢!” 他会“哈哈”一笑,感慨道:“我真没想到,你最后能出息成这样!当时我也感觉,你离监狱已经不远了!” 他没想到的这点,我却是意料之中。 对自己,我总有种迷之自信。觉得自己即便是去要饭,也早晚会要成“丐帮帮主”。 借着我再度成功转文的消息,以及与婷婷之间的“cp”热度,几乎是一夜之间,整条学府路上的两所高中、两所初中,共计四所学校的近三百多个班级里,竟全都有了我的“小弟”。 有青春的地方,就有热血。 有热血的地方,就有争执。 有争执的地方,就有战斗。 有战斗的地方,就有我的“影子”。 那段时间的我,好似那条路上的“保安”一般,只要是遇到了“斗殴”的场面,都会走过去,分开众人,四下看一看,有没有我的某位“小弟”在其中参与。 或者拉过被揍的那个人,把我的大脸,凑到他的眼前,认真地问上一句:“你认识我不?” 如果得到了否定的回答,我就会对着另一伙可能同样也不认识我的人,挥手“命令”道:“继续打!揍死他!” 日子久了,我便有了一个新的绰号:“迹sir”。 在坊间的传说里,“迹sir”除了学习不好以外,什么都好。可对于最讨厌“学习”的学生们来说,这反而是最“完美”的评价。 我活成了他们的“梦想”。 但就因为学习不好,我的妈妈却坚定的认为,她的儿子什么都不好! 这种“家里家外”两个极端的评价,让我总是生活在一种“割裂”之中。 不过还好,毕竟在学校的时间,要远远超过于家里。 而且,经济上早已“独立”的我,更是不太需要那个“家”了。 虽然,我获得了一把“新”的钥匙,并且再次有了自己的独立房间。 但我那“条”可以重新回到那个家中的“命”,却是别人“救”的。 如果灵魂不在,那我回去的,不过是躯体而已。 当我趁着一个难得的,与继父和妈妈一起吃饭的机会,给他俩讲述了身上这件“羽绒服”的来历,以及那个关于“可怜”的故事,以希冀着能够得到他俩“愧疚”的反馈时,妈妈只是极为不屑地说了句:“我要是不管你!你早就死了!还哪有机会去让别人可怜?” 那一瞬间,我只觉得她说的好有道理。以至于我竟很感激她当初的“不杀之恩”。 她决定生下了我,我就该谢她。 她给我奶喝,我就要感恩戴德。 她给我钱花,我更要赴汤蹈火。 “我管你是人情,不管你是本分!你的抚养费,我们家当初早就一次性给清了!我不欠你的!” 这句话,总会挂在她的嘴边。 妈妈那张嘴,从来就没服过输。 生平仅有的几次行为上的“认怂”,好像全都留给我了。 类似于我手指缝针那天的电话,她其实给我打过多次。 但只要她“怂”过一次,便一定会有一场更为严重的“血雨腥风”,在不远处等我…… 其实我在说出那个故事之前,便已经猜到了,自己的“希冀”会落空。 而我仍坚持去说的原因,不过是想让妈妈知道,“我已不再需要你了!” 天狂有雨,人狂有祸。 “命运”最爱的游戏,便是“打脸”。 自“李扬”事件之后不久,大概是我与石尘刚分手的时候,于白还曾找了我一次。 那是一个晚上,她突然给我打电话,言语哀怨地问道:“哥,你在哪呢?” 连电话都是碍于长久的“交情”,逼着自己接起的我,随意地回道:“家。” “干嘛呢?”她问道。 “待着。”在准备挂掉电话之前,我还是礼貌地问了一句:“有事吗?” 她将原有的“哀怨”,顺利地切换成了“哀求”,开口道:“哥,我自己在家呢!我害怕!你能来陪陪我不?” 不待我推辞,她已经哭出了声来。 其实,我并没有打算推辞。 从她说自己在家那一刻起,我便已经有了要去“造访”的念头。 因为那一天,是欧洲杯的半决赛。 葡萄牙对阵荷兰。 荷兰是我的最爱。 虽然在那之前,我压根就没看过一场完整的足球比赛。 第二百七十一章 荷兰是谁? 虽然在那个所谓我“最爱”的荷兰队里,我其实连一个球星的名字都叫不出来。 但却并不影响,我对“它”爱的深沉。 我爱“它”的原因,只是因为在一本叫做《足球周刊》的杂志里,看到过一次关于这支球队的报道。 通篇文字,紧扣标题——“无冕之王” 那是我第一次读到这个词。 在与其“初识”的瞬间,我便深深地迷恋上了这个词所散发出来的,那股带有浓浓悲情色彩的浪漫英雄主义。 如果“遗憾”有层次高低之分,那么处于顶端的,一定是“无冕之王”这四个字。 如果非要给“无冕之王”换种说法,那也只能是“遗憾”。 所以,自始至终令我所着迷的,或许是“遗憾”二字。 就像诸葛亮的“出师未捷身先死”。 我非常想看那场比赛。 可自从我家有了电视起,“它”就只能在妈妈的房间里。 我永远都没有观看的权利。 即便是看了,也只能是趁她不在家的时候,一个人“偷看”。 她总是像防贼一样防着我,所以我从小就不想回家。 像这种在凌晨才开始的比赛,更是在妈妈的家中,永远都别想实现的“梦幻”。 “别哭了,你家在哪?我去找你!” 听见我干脆的回答,于白立刻转悲为喜道:“还是我打车去接你吧哥!” 随便找了一个借口后,我便离开了“牢笼”,坐在了奔向“自由”的出租车里。 刚一在副驾驶落座,于白便拍了拍身边的一袋子啤酒,笑着对我提议道:“哥,我想喝酒。晚上你陪我喝点酒呗!” 我深知自己的酒量。 既怕会耽误晚上的球赛,又不好意思说自己的酒量太菜。正迟疑间,我忽然就想到了婷婷,那个总是会替我挡酒的女孩。 那时的婷婷,还是我的“白痴”妹妹。 我这两个加起来得有八百个“心眼”的妹妹之间,关系一直都还不错。 “我给你婷婷姐打个电话,看她晚上能出来不。要是可以的话,让她陪你喝吧!我一喝酒就想睡觉,怕耽误了晚上的球赛。” 说着,我也不待于白同意,便拨通了婷婷的电话。禀明原委后,立刻便获得了后者的同意。 当时的我,并未多想。 只当于白是真的害怕,需要人陪。而我恰好又缺一个看球赛的地方,大家各取所需而已。 想着左右都是“陪伴”,再多叫一个和于白关系“亲密”的姐妹一起,更应该是好事一桩才对。 所以车子在婷婷家楼下等待的过程中,于白忽然用牙齿开启一瓶啤酒,自顾自地“畅饮”起来时,我只当她是真的馋酒了所致。 而当接到婷婷后,车子重新发动的瞬间,于白突然摇下车窗,将那喝剩半瓶的啤酒,猛地丢了出去,酒瓶稀碎的声音,从车窗外飘来时,我只当她是不胜酒力,在酒精的“裹挟”下,难免有些冲动罢了。 事实上,是我整理这段回忆的现在,结合着前后所发生的一切,才真正理解了于白的目的与心理。 那一晚,她是想与我“酒后乱性”。要抓住我的“空窗期”,对我“趁虚而入”。 毕竟作为我最优秀的“徒弟”,早已“青出于蓝”的她,是很了解我这个“师父”的。 用小狼的话来说就是:“于白真的挺聪明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有那么一段时间,你已经完全被她给掌控了!” 虽然我极力地否认了小狼的推断。 但我也不敢保证,那一晚如果我没有鬼使神差地叫上了婷婷,然后于白又真的脱光了,钻到了我的怀里的话,我是否真的可以做到不为所动。 扪心自问的话,我应该是会推开她的! 或许吧…… 而她摔酒瓶的行为,其实就是在宣泄“好事被坏”的不满。 虽然紧接着,她便笑着问了句:“婷婷姐,我刚才没吓到你吧?” 对于她发的“神经”,婷婷只是一脸“困惑”地“啊?”了一声后,便不再搭话。 倒是我像个“二逼”一样,自以为幽默地打趣道:“吓没吓到你婷婷姐我不知道,反正你是吓了我一跳!” 那晚的球赛,我一共看睡着了三次。 如果不是那对一夜未眠的姐妹,叫了我三次的话,可能我就只会睡着一次…… 球赛结束时,她俩还取笑我道:“你的荷兰棒不棒?” 睡眼惺忪的我,接连反问了好几次:“荷兰是谁?” 是的,天亮的时候,我已经忘了自己看的那场球赛,到底是谁和谁踢的了。 更忘记了,自己竟然是“荷兰”的球迷? 不过那一晚,我却认识了人生当中的第一个“球星”,那就是凭借“一传一射”,以“2:1”的比分,令荷兰止步于四强的“c罗”。 从那时起,我便只看荷兰或“c罗”的比赛。 这一看,就是二十一年…… 也是从那一天开始,于白便再也没有主动联系过我。 尤其是我与婷婷表明了身份之后,于白与我之间,更是再无任何交集。 以至于我换了电话号码时,都没有想起要告知于白一声。 就在我已经快要忘了,生命中还有这个人的存在之时,她忽然又出现在了我新班级的门口。 身为一个“风云人物”,全世界都知道我回读后的班级。 所以只要于白想,那无论“失联”了多久,她还是可以第一时间找到我。 一见面,她便噘着嘴问道:“你还是我哥不?” “是啊,怎么了?”我下意识地回道。 “那有人欺负我,你还管不管?” 以前我俩关系还算不错的时候,每当听到她提出这样的问题,我的脑瓜子都会“嗡”的一声。因为“实力不济”,每次我都是硬着头皮去替她出气。 而每一次,我又都是一个人吞下了“死要面子”后的“苦果”。 总是活在妈妈否定声中的我,迫切地需要一个可以时时麻烦我的人,令我能够在替她解决问题的同时,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 第二百七十二章 存在 但这次于白找到我时,我的“存在感”早已爆棚。 就算是一个陌生人有求于我,我也不会觉得麻烦。 人总是这样。 没有“存在”时,会为了能够“存在”而付出一切。 终于有了“存在”以后,又会拼了命地去维护这种“存在”的感觉。 可当你将自己“存在”的基础,建立在别人的“认可”之上时,你的“存在”便只能是无根的水草,虚无缥缈,吹弹可破。 为了不使“它”破灭,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它”真正“破灭”以前,永无止境地继续“吹”下去…… 于是我十分痛快地应承道:“当然管了!说吧,谁欺负你了?” “无论是谁你都会帮我出气吗?”她追问道。 “只要不是校长就行!” 这不是一句玩笑话。 在当时的一中,我已有了这样的自信。 “吴鑫!” 就在我以为无论她说出哪个名字,我都会坦然处之的时候,她又一次成功地让我的脑瓜子“嗡”了一声。 平复了好半晌,我才狐疑地问询道:“吴鑫咋的你了?” 在我的心里,这完全就是两个“八竿子”都打不到一起的人。 尤其是在我与小狼分手之后,他们本该无任何交集才对。 何况于白与闫梦之间,一直就亲如“姐妹”。 “难道于白是为了替闫梦出气?不应该啊!闫梦那‘洒脱’的性格,应该早就放下了才对!何况她拿了吴鑫的‘一血’,按理说是占了便宜才对!最主要的,我听说闫梦后来还疯狂地追起了王宇。如果没有放下吴鑫的话,她又怎么会对吴鑫的‘表哥’展开追求呢?” 我正绞尽脑汁地试图理出个头绪时,于白又说出了第二个名字:“还有李可!” 这我就更糊涂了。 “这事跟丽可又有什么关系?人家是吴鑫的现女友。俩人从吴鑫刚一回读起就好上了!一直就如胶似漆的,大有到了法定年龄就会结婚的意思。” “别说了哥!就是他们两个狼狈为奸!合起伙来欺负我!”她愤愤不平地摆手打断了我,继续说道:“尤其是哪个吴鑫,他特么的还脚踏两只船!” 听有此言,我一脸懵逼道:“就算人家吴鑫‘脚踏两只船’了,又碍到你什么事了?”语罢,看着她那坚决的眼神,我恍然顿悟道:“我屮,你该不会是与吴鑫在一起了吧?啥时候的事啊?” “你就别问是啥时候的事了!反正吴鑫把我睡了,然后还继续跟那个‘臭娘们’在一起!你就说你管不管吧,哥!” 看着她愤然的表情,我心中也是一团乱麻。 这他妈的都是什么事啊! 在那该死的“责任心”作祟下,我立刻点头道:“我他妈的肯定要管啊!但是我得先去找吴鑫问问清楚再说!” 所有人都是通过我认识的,我怎么可能置之不理? 得到了我的肯定回答,于白进一步逼问道:“那我去哪等你,哥?” “你先回班级,我现在去找吴鑫,完事我带他去你们班找你!”我矢口回道。 “好!记得叫上那个‘臭娘们’一起!”说罢,她转身便走。 我亦扭过头,气愤又不失震惊地朝着吴鑫的班级走去。 面对我最好的兄弟之一,我也没必要拐弯抹角,遂直截了当地问道:“你把于白睡了?” “竟他妈的胡扯!我啥时候睡她了?”吴鑫一脸的迷茫,反问道:“谁和你说的啊?” 我回道:“于白刚才自己找到了我,亲说的!还说你和李可合起伙来欺负她!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的好二哥?” 吴鑫“啊”了一声后,突然就沉默了下去。 看着他听到于白的名字后,那明显的表情变化,我瞬间觉得事情不妙,恼怒地质问道:“我屮!你不会真把她给睡了吧?” 使我震惊的,并不是吴鑫把于白睡了。而是就在之前的一天,我还碰到了吴鑫与李可十指相扣的甜蜜模样。 我倒不是有多么的“正人君子”。吴鑫的“脚”,踏不踏“两只船”的问题,更不在我管辖的范畴。 使我恼怒的是,如果他真的这么做了的话,万不应该冲我的“妹妹”下手才对! 这也太不拿我当回事了!至少如果吴鑫能提前和我商量一下的话,我肯定是会站在他这一边的。 现在可好,搞得我他妈的措手不及! 见他还是默然不语,我不耐烦地催促道:“你说话啊二哥!到底咋回事啊?现在于白在那等着我去给她一个交代呢!” 被我问的急了,他却比我还不耐烦地回复道:“哎呀,我是搂着她睡了几觉!但是我啥也没干!就是单纯的抱了抱她而已!” 我的脑瓜子已经从“嗡”的一声,变成了“嗡嗡嗡嗡嗡”! “你可真他妈的是个人才!那你他妈的还想干啥啊?她要是不找我的话,你干啥还不是早晚的事?” 见我有些发火的意思,吴鑫无奈道:“我干个‘der’啊我干。我已经和她说明白了,我俩是不可能的!” 我不依不饶道:“不可能你他妈的搂着她睡那么多觉干啥?” 他反问道:“那她总给我打电话,说她自己一个人在家害怕,我能咋办?” 此言一出,沉默的人,瞬间变成了我。 原来我的好二哥,是替我承担了一切。 也是那一瞬间,我第一次清晰地察觉到了自己体内的“渣男”属性。 因为早已沉迷于“人事”的我,心底竟然生出了一股莫名其妙的遗憾…… 见我突然沉默,吴鑫凑到我的面前,轻声问道:“那于白找你是啥意思啊?” 我甩开心中的“联翩浮想”,迎着他的目光,高声道:“她他妈的现在要揍李可!” 他的表情,陡然变得凝重,反口质问道:“那咋得?你这是要帮着她揍啊?” 我这个人,很讲理。立刻便恼怒地回怼道:“这事儿跟他妈的李可又有啥关系?难道是李可让你去搂着于白睡觉的?再说了,你他妈的见过我打女人吗?” 第二百七十三章 一眼 吴鑫又盯着我的眼神,看了好半晌后,方才像做了什么决定般,叹息一声,开口问询道:“那你说该咋办吧?” 向来以“四大魔头”主心骨自诩的我,只得替他们“做主”道:“那能咋办!总得对两边都有个交代吧!你叫上李可一起,随我去找于白一趟!到时候无论她说什么,你都扛下来就是了!” 去找于白的路上,李可的神情里,写满了不屑。 吴鑫倒是神态端庄,表情肃穆。 我天真的以为,只要大家凑到一起,看在我的面子上,把话说开了,便可以彻底地解决掉这件奇葩的事情。 根据我对他俩的了解,这件事的错,绝不在吴鑫一人身上。 要不是于白极力“勾引”,吴鑫是绝不会去主动“招惹”她的。 试问这个世界上,又有几个男人,能够拒绝大半夜的说自己一人在家,很害怕又很想有人陪的女人? 只要这个女人,尚未被这个男人“得到”。 而且这个男人,除了那“亿万子孙外”,又并没有什么其他的东西,可以失去的话。 可当我看见了立于班级的门口,手里拎着一条快与她身高等长的桌子腿,正对这边“望眼欲穿”的于白时,我才深刻地意识到,是我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 偏偏她站立的位置,又使我有些恍惚。 那是之前每次我送小狼回班、或者给她送信时,都会逗留的位置。 在那里,可以清楚地看到小狼的座位。 但我在那个班级里所拥有的,又何止是小狼一个故事? 何月、石尘还有丽娜,但凡是随便撞见了哪一个人,都会使我的心肝乱颤。 即便是想象一下,可能会偶遇彼此的“场面”,我都有些尴尬到不能自已。 正溜着号胡思乱想间,于白早已冲到我的面前,拖着那条长长的桌子腿,指着我身后的吴鑫与李可二人,气势汹汹地问道:“哥,你说吧!揍哪个?还是两个一起揍?” 被她叫回了“神”后,我先是与吴鑫对望了一眼。看到那双写满了绝对“信任”的眼神时,我竟忽然有些内疚。随手指了指主楼梯的“缓台”处,开口道:“有啥话咱们到那边再说。走廊这里人多眼杂,别搞得节外生枝!” 话音刚落,李可早先人一步,“躲”了过去。 吴鑫随后跟上。 我在起步之前,下意识地看了那个班级一眼。 那一眼,也竟成了我现实生活中的最后一眼。 在那一眼的视线中,整个班级里,空空如也。 下一次,我见到“它”里边坐满了人的时候,已是二十年后的梦里…… 刚一跟我上了“缓台”,于白便再度追问道:“哥,你快说句话,我该揍哪个?” 现在想想,她不应该是我的“徒弟”。单从“心眼”上来说,我根本就没有资格去做她的“师父”。 在她动手之前的反复追问中,早已将我与她深深地绑定到了一起。 这样即便积下什么仇怨,被揍的吴鑫或者李可二人,事后想要施展“报复”的时候,一定会看在我的面子上,好好琢磨一番才是。 所谓“投鼠忌器”,不过如此。 就算我的本意,并不是要拉着吴鑫与李可过来挨揍的。但在于白这么反复地追问下,也会成功置我于百口莫辩的境地。 我正要提出自己的真实想法时,吴鑫却突然来了“担当”。只见他向前一步,站到于白和我之间,面对着于白,将胸脯一挺,开口道:“你要打就打我吧!” 都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于白还是在临动手之前,看着我的眼睛说了句:“哥,那我可打了啊!” 言外之意,好像他妈的真是我让她打的! 甚至她是在我的安排之下,被迫着打的! 我不是傻逼!想明白这些,只需要一瞬间。 可就是那电光火石的一瞬间,于白早就抡开了桌子腿,照着吴鑫的胳膊,开始“梆梆”地敲打了起来。 到底是个女生,心肠再怎么狠毒,也是没有实战的经验。 别说她一个不到一米六零的柔弱女子,就是我这么个一米八零的大汉,想要操作起那么大个“家伙”来的话,也是十分吃力的。 于白的战斗经验虽然没有,但打架的“天赋”却是很强。从她那仅有的几下攻击中,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她所出的每一招,全都有意地避开了要害。 她会如此冷静,我并不意外。 真正使我意外的,是一旁的李可,对这一切的发生,竟会是冷眼旁观! 那一刻,我忽然就不再相信爱情了。 无论吴鑫是不是有错在先,毕竟那也是她深爱的男人啊! 就这样看着他被揍,眼睛都不会眨一下的吗? 连我这个非亲非故的哥们,都心疼不已的事情,她这个与其水乳交融了一年之久的女人,竟然就可以做到如此冷漠吗? 可我也没有过多精力,再去猜测她的心思。 早已察觉到于白动手前的言语里,处处隐藏的“深坑”的我,只随意地瞥了一眼李可的表情后,便出手拦住了于白的“施暴”。 我是真的愤怒了! 也是他妈的真的心疼了! 没有人可以当着我的面,那样去揍我的兄弟! 在我还是个“怂逼”的时候,就不会允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更何况现在的我,已经是个“虎逼”了呢! 我抓住了于白的脖领子,用力朝前一推,便将她推靠在了墙上。 身体失重间,她手中的桌子腿,也掉到了地上。 她撇过头,避开我的逼视。鼻孔张合、胸膛起伏,大有怒气未消之意。 这副不知悔改的模样,瞬间就把我的愤怒值,推向了顶点。“你他妈的打够了吧?啊?是不是打够了?该他妈的轮到我说话了吧?”我咆哮着,不自觉地握紧了另外一只手。 突然间,我又发现眼前的她,真的好小啊!才勉强过了我的胸口而已! 一时间,怜香惜玉之心与眼见兄弟被揍的愤慨,不可调和地交织到一起,搅的我气血翻涌,脑子仿佛随时要炸掉了一般。 第二百七十四章 调查组 我的拳头,亦是在我那不断冲向头顶的血液带动下,高高地举了起来。 “你这边既然我已经交代完了,现在该是给我兄弟一个交代的时候了!” 不打女人,是我的原则。在击出那本能一拳的刹那,急速追来“理智”,立刻改变了原有的“拳路”。 “嘭!”随着一声巨响,我的指节处传来阵阵冰凉。 “咔嚓!”蛛网状裂纹,在两块中间留有缝隙的玻璃上,瞬间炸开。常年以墙“练拳”的我,仅是一击,便将整整两块玻璃,“锤”了个“对穿”。 “哗啦啦……”几块大一些的玻璃碎渣,顺着五楼的窗户,朝着操场的方向,淋漓而下。 “嚯!……嗬!……”阵阵惊呼声,顺着刚被我破坏而出的窗户“孔洞”,不断地传进我们的耳朵。 正是“课间操”的时间,全校几千名师生,正在操场上列队聆听着教导主任的例行“训话”。 “滋——!!!”在话筒里传来的刺耳电流声中,我猛地抽回了“罪恶之手”。 耳蜗的隐痛,暂时覆盖掉了关节处的撕裂感觉。我用那只早被鲜血染红的手,点了点于白的胸口,恶狠狠地警告道:“这件事!就算是到此为止了!从此以后,你也不要再来找我!”说罢,我本想让她滚。可话一出口,却还是留了些情面:“你走吧!” 我刚一松开握着于白脖领子的手,她便头也不回地小跑着离开了。 现在想想,她会选择颇为“跌份儿”的小跑方式离开,应该是想要快点离开那片是非之地所致。 毕竟对于她们这种人来说,有太多的事情,比“面子”重要。 我看了眼吴鑫,仍有些愧疚道:“你也快带她走吧,这件事儿由我一个去扛便是。” 无论遇到什么事情,总会下意识地觉得一定是自己错了。 感谢妈妈的教育,让我拥有了这个“有担当”、“有作为”的“讨好型人格”! 吴鑫看着我那只正血流如注的手,关切地问道:“那你的手咋办?咱还是先去找个诊所包扎一下吧!” “没事儿!小意思!我一会儿让丁祥陪我去。”我摆了摆手,佯装轻松道:“快走吧!一会儿老师该来了!” “还是先去包扎吧!别老师没来,你先流血过多死这了!” 欣慰于他的坚持,我不免有些感动。脑袋一热,竟真的很不明智地选择随他俩“逃离”了现场。 多年以后的家庭饭局上,每当二舅家的洋姐聊起此事时,总会黑着脸向我吐槽道:“天涯你知不知道,我当初差点死在你的手上?要不是那天我出去得晚了,特意小跑了几步的话,掉下来的那块玻璃,正好就会砸到我的头上!” 如果小姨家的那个姐姐也在场的话,一定会补充道:“当时全校几千名师生,在一阵骚动过后,全都抬起头,就跟那向日葵似地,脑袋瓜齐刷刷的地盯着那块破损的玻璃。我还琢磨呢,到底是哪个虎逼玩意把窗户砸了个洞!” 随之而来的善意哄笑声中,满是我青春的隐痛。 又一次成功扮演了英雄后,我却没有成就的感觉。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怅然若失”。 在与吴鑫去往诊所的途中,心底逐渐被不安填满的我,呢喃着问道:“二哥,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 “相当讲究了!” 他的回答,没有丝毫迟疑。 为这“讲究”二字,我真的付出了太多。 我以为,这件事情的处理结果,不过是像以往那样,找找家长,赔偿两块玻璃的损失,顶多再被学校点名批评几句,也就罢了。 可我忘了,我现在的班主任,是“成x”。 这颗蛰伏在我的命运里,长达一年之久的“毒瘤”,终于在我的“免预系统”出现漏洞的刹那,迎来了它的爆发时刻。 而从“肇事”后选择了“逃逸”的那一刻起,也意味着我彻底地放弃了,那最后的解释机会。 特别是“调查组”发现了那条遗留在现场的“桌子腿”后,我“蓄意”破坏公共设施的“罪名”,更是被做成了铁案。 如果没有那条桌子腿的话,学校最初的推论,仅是踢球踢坏的。可有了那条桌子腿以后,这性质就要恶劣的太多。尤其是那斑斑血迹,更是让事情的真相,越发的扑朔迷离。 当时尚未普及“监控”,“调查组”正苦无线索之时,突然又收到了“热心”同学的匿名举报。 举报的内容里,并没有繁琐的前因后果。加上标点符号,只有十五个字:“砸碎玻璃的,是高二x班迹天涯。” 在种种“事实”面前,需要我的第一管理者“成x”,拿出具体的处理意见时,他瞬间便将“落井下石”四个字,演绎得淋漓尽致。 当着校长的面,将关于我的一切有的、没的、听来的,详细汇报了一遍。又结合着我的“实际”表现,将可能发生的、主观臆测的,天花乱坠地点评了一番。总结起来只有一句话:“迹天涯这个学生,无可救药、必须开除!” 以至于作为当事人的我,都还没想好要怎么跟家里解释时,妈妈却先我一步知道结果:“你还他妈的臭嘚瑟啥你?刚他妈的好两天又开始‘作死’!现在好了,你被开除了!爱他妈死哪死哪去吧!没人管你了!” 挂掉妈妈的电话,我一脸懵逼。等我“提着”缠满绷带的手,回学校找到“成x”时,他却不发一言。只是眯着一双眼睛,轻蔑地看着我。半晌,嘴角微弯,用一个明显是极力压制着某种兴奋的语态,开口说道:“你去政教处看看吧,我是不能要你了!” 作为我的“老交情”,郭主任的神情倒是十分和善。初见我那只“伤手”时,他的眼神里闪过了一丝诧异。又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后,指着那条正斜立于他办公桌旁的桌子腿,笑问道:“它不是用来砸玻璃的吧?” 第二百七十五章 开除 面对这句充满了无限可能的问话,我却不想解释太多。只是举起缠满绷带的“基础答案”,朝着他晃了晃后,又咧了咧嘴。 “你还有心思笑呢!”他板起脸,训斥道:“去找你班主任了吗?” 我收起嬉笑,皱着眉点头道:“嗯。” 他叹息一声,说道:“你先回家反省几天吧!再去跟你的成老师好好道道歉,学校这边还没做出最后的处理决定。” 早已从妈妈的口中,提前知晓了结果的我,也没了继续跟郭主任废话的心情,再度“嗯”了一声后,便转身走了出去。 既然是“故交”,事实如何,彼此自然心知肚明。 三言两语间,我已听懂了郭主任的言外之意。 经过近两年的折腾,他也明白了我的家庭,与校长之间那“千丝万缕”的关系。现在的“难点”,其实是在“成x”那里。 “所谓道歉,不过就是给‘成x’送礼。”我思索道:“让我给那个傻逼送礼,还不如让我去死!不就是开除吗?有什么大不了的?正好我他妈的还不想念了呢!” 心念及此,我反而轻松了许多。 但对我来说,被学校开除,并不是最坏的结果。 稍见缓和的母子关系,即将再次破裂,才是我唯一的担忧。 正惆怅于无处可去时,我又偶遇了丁祥。 看着诸多“孽缘”之一,我心中更是五味杂陈。情绪翻涌间,我竟与丁祥抱在了一起。 “大哥,我这次完了。要被开除了!” 他沉默了半晌,安慰道:“也不一定,再想想办法。不就是砸碎了两块玻璃嘛!咱们十八班的李毕,当年把整个教学楼的疏散指示标志全都砸碎了,不也没什么事吗?” 单从价值上来说,当年李毕犯下的错,确实贵过我多已。 可也正是因为有了前车之鉴,对我的处罚,才会罪加一等。 而且即便没有李毕的存在。仅凭我一人这两年来所犯下的,那些罄竹难书的过错基础上,又在全校师生面前搞出这么大的动静上来讲,这一次,我也是在劫难逃。 我砸碎的,不是五楼的两块玻璃,而是一中建校五十多年的“声誉”。 我当众抽打的,是校长的“颜面”。 “成x”,不过他们的借口。 作为一个职业“狗腿子”,叠加上以往的“过节”,他当然也很乐意地,去成为这个“理由”。 这并不复杂的逻辑关系,我当时便已捋清。 只是有一点,我十分想不明白。书上说的是:“多行不义必自毙”。 可自问我这两年,所做过的每件错事,且不论我心中的真实想法是何,单从表面上来讲,却全都是出于“义气”啊! 为什么? 为什么多行“义举”也“自毙”? 同时我也开始反思,那些需要“打肿自己的脸”,强行“充来的名声”,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拥抱过后,我突然躺在了大厅的地上。脑子里的“前途”,一片昏暗。 见状,丁祥也不假思索地随我躺到了地上。 我俩头顶着头,横成了一个长长的“一”。 往来的同学们,并未因为我俩的阻拦,便更改了自己前行的目的。他们只是像绕开一堆“垃圾”那般,从我俩周围“游”过。 自始至终也从未有一人,因此而有片刻的停留。 不知过了多久,大帝忽然急匆匆地跑来,四下胡乱看了看后,方才对着地上的我俩,无奈地笑骂道:“我屮,你俩在这干几把啥呢?赶紧他妈的起来!丢不丢人?” 原来是阿雯撞见了我与丁祥的“神经”行为,跑去找到了大帝,焦急地说道:“你快去看看你的兄弟吧!他正和丁祥在一楼大厅的地面上躺着呢!” 大帝听有此言,错以为我俩是被人给“干”躺下的! 所以他在跑来时,先是四下看了看的目的,其实是在寻找“仇人”的踪迹。 才不过两节课的时间,我砸玻璃的真正原委,便已在学校中人尽皆知。 见我无动于衷,大帝又骂了句:“我他妈的都不爱管你!你说他妈的人家俩人处对象,跟你有啥关系?怎么最后学校把你给开除了呢?” 话音刚落,我噌地一下站了起来,惊疑道:“你咋知道我被学校开除了呢?” “我屮,那‘成x’自己在班级里说的,‘只要有我成x在这一天,迹天涯那小子就永远都别想再回来!我已经跟学校说明了,他被学校开除了!’” 虽说我早已听到,并且接受了这个结果。但内心深处,还在为郭主任的那句,“学校还未做出最后的处理决定”,而心存侥幸。 如今听大帝这么一说,我的心立刻就凉了半截。 原来无论你提前对某个厄运,做出了怎样完备的心理建设。当它真正来临时,你却还是会因此而胆寒。 可我的嘴上,却依旧在逞强,佯装愤怒道:“这个臭傻逼!开除就开除呗!反正我还不想念了呢!能他妈的咋地!” 有些恨铁不成钢的大帝,见我死不悔改,恼怒地骂了句:“那你他妈的爱咋地咋地吧!”语罢,便扭头离开了。 阿雯看我满面涨得通红,叹息一声,留下来安慰道:“大帝也是为你好!他是真的替你感到不值!你看看你认识的那些,都是啥朋友啊?你要是真因此而被学校开除了,大帝比谁都闹心!” 如果那时,丁祥没有在我的身后站着; 如果他与吴鑫加我,还有王宇之间,不是早于大帝与我相识; 如果我们四个人,没有组成那个自始至终似乎只有我一人在乎的“四大魔头”,阿雯说这些话时,我绝不会说出这句,直到如今,大帝都不太能够原谅我的话来。“我他妈的啥时候用他来为我好了?没有他大帝,我迹天涯还没有兄弟了?” 我说这句话时,音量很高。大帝,仍未走远。 好在“打脸”来的很快,如梦初醒的我,才没有因此而与他“闹掰”。 出了这事之后,婷婷一直都没有联系我。 第二百七十六章 恶龙 按理来说,除了我的家人之外,唯一比大帝更生气的,应该就只有婷婷了。 可她既然没有找我,我自然也不会主动找她。 自从与我改变了关系之后,她的脾气,也愈发的“大”了起来。 尤其是在面对我身边的其它女孩子们时,她也从之前的“善意”,变成了“敌意”。 有的时候,我只是跟谁多说了几句话,她甚至会纠集阿雯等人,去找人家的麻烦。 这种占有欲很好,但我无福消受。 青春期之后,我更爱自由。 我也不喜欢哄人。 我会与她在一起,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觉得她不用哄。 我讨厌争执。 或者说,因为长期受到妈妈的“压迫”,我开始讨厌一切会发脾气的女人。 那会让我手足无措,并且本能地反感。 “妈”虽然没得选。 但是“老婆”可以。 与阿雯话不投机后,我的心里很乱。 我知道,我的话很伤人。 可是没办法,阿雯与大帝的“直白”,令丁祥与吴鑫都很难做。 他们是我的“曾经”。 我无法接受,我苦苦经营的“曾经”,被他们一言否定。 思来想去,我还是决定再给妈妈打个电话,把我听到的事情,和她再“交流”一下。 虽然我真的早就不想念了。但潜意识里,我还是渴望获得她的支持。 我说:“学校还没有真的决定开除我。都是我的新班主任,‘成x’在从中作梗。只要摆平了他,这个事就算是过去了!” 妈妈说:“那你有能力你就去摆平呀,给我打电话干嘛?” 我说:“那就不念了呗,能咋地。” 妈妈说:“你他妈爱念不念,别给我打电话!我正经事还忙不过来呢,没功夫管你那些‘烂眼子’的事!” 电话的忙音声中,我憋了一肚子的火。 那是一个我不常去的“藏污纳垢”场所。 事实上,那也是少有的一个,压根就没有“污垢”痕迹的厕所。 没有人抽烟,也没有人去聚众吹嘘一些,本不该从学生口中蹦出的“话题”。 在我分心观察之时,角落里一个正在净手的学生,恰好与我的眼神产生了对视。 一秒钟之后,我破口大骂道:“你看你妈了个逼呢?” 那小子被我骂愣了,仍是直勾勾地瞅着我,一动不动。 看着他脸上逐渐浮起的慌张,我知道自己遇见了“怂包”。邪念起处,我直接冲了过去,甩开膀子就给了他一个“大逼兜”。 “啪”的一声后,一块红粉相间的“五指印”形状,以一个肉眼可见的速度,在他的脸上“浮现”。 莫名其妙地挨了一巴掌后,那小子才想到要低下头。双手捂着面部的红肿,唯唯诺诺道:“我错了哥!我这就走!我不看了!” 成功的“迁怒”后,我却没有丝毫的“快感”。 看着他逃去的背影,我忽然有种很想追过去,说声“对不起”的冲动! 我他妈的到底怎么了? 说好的“锄强扶弱”呢? 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自己最讨厌的那种人了呢? 我努力成长、拼命变强的初心,明明是为了对抗各种“霸凌”才对啊! 可对抗到了最后,我自己怎么反而变成了该死的“霸凌者”呢? 这件事情,曾困扰了我很久。直到有一天,我读到了尼采在《善恶的彼岸》中讲到的一句话:“与恶龙缠斗过久,自身亦成为恶龙;凝视深渊过久,深渊将回以凝视。” 屠龙少年,终成恶龙。 因为在充满戾气的环境里待久了,我才于不知不觉中变成了“戾气”本身。 正诧异于自己的行为,而站在那里怔怔地发呆时,一直默默地跟在我的身边、对于我刚才的“暴虐”行为,也一直冷眼旁观的丁祥,突然开口问道:“我们接下来去哪?” 我叹息一声,开口道:“随便陪我转转吧!就要彻底地离开这里了,我想再看一看熟悉的一切。” 在那间干净的“藏污纳垢”场所旁的楼梯拐角处,一个遥远而又熟悉的声音,叫住了我俩的身形。“嘿!你们两个,干嘛去?” 回望的眸子里,突兀地出现了那个久违的身影,尹媂。 所谓命运的“神奇”,不过就是一些天时地利的凑巧。当这些“玄之又玄”的巧合发生时,我们的情绪,难免会有所波动。一些因着这些“波动”而促成的“决定”,便会应“运”而生。把这些“决定”所产生的结果累积起来,便凑成了我们的“命”。 所谓“逆天改命”,不过就是本该“发火”的你,没有发掉那场“火”。又或者本该“忍耐”的你,却没有去选择“忍耐”。 当初的“三人行”,豁然“成组”。 “十八班”的记忆,瞬间“苏醒”。 幕幕往事,纷至沓来。 在那时那地,发生过那些事情以后,我在看见尹媂的刹那,便成了情绪的“俘虏”,接受了“命运”的指引。 从来不说“如果”的我,脑子里突然生出了无数的“如果”。 如果,“十八班”没有被拆,我们也都没有分开的话,现在,会是怎样? 见我和丁祥只是盯着她看,却不说话。尹媂佯装洒脱的一笑,打趣道:“怎么,不认识老朋友了?需要我介绍一下自己吗?” 我之所以会说她的“洒脱”是装出来的,是因为她语气里的“颤抖”,很明显。 丁祥与我对望一眼,再同时回过头,看向尹媂。好半晌,依旧无人应答。 场间的气氛,瞬间变得微妙。 “好吧!既然你俩不打算和我说话,那我就不打扰你们哥俩之间的独处了。”语罢,尹媂转身欲走。 我并不知道丁祥始终没有开口的原因,只知道我当时的沉默,是因为曾经对她的伤害,心存愧疚。 以及,那隐隐作痛的“脸”。 直到尹媂转身要走时,我才脱口而出道:“你也陪我一起转转吧!”顿了顿,看着回过头,满面通红的她,我忽然也有些没来由的害羞,轻声道:“如果,你有时间的话。” 第二百七十七章 洋娃娃 我“邀请”的余音未落,尹媂便开心的笑了。脸上的红晕,亦是随着弯起的嘴角,散开而去。她走到我的身边,亲昵地拍了我的胳膊一下,如释重负道:“我就知道,你不会是那么小气的人!” 此话一出,我心头的“重负”,亦是不翼而飞。 我以为,因为我的欺骗与伤害,她会一直恨我。 却不知,因为那当众的“一巴掌”,她对我并没有恨,只是愧疚。 一切的误会,就在这相逢一笑间,泯了恩仇。 “巴掌”的故事,丁祥并不知道。 事实上,自从拆班之后,关于尹媂的事情,我从未对他提起。 所以他不知道,我与尹媂为何没有走到一起。 他也不会知道,我与尹媂之间,到底有没有过“曾经”。 他只知道,我俩这旁若无人的“打情骂俏”行为,无异于将他当成了空气。 所以,在我们三个人结伴去往食堂的路上,他全程都保持着“不爽”的沉默。 我却很开心,甚至还有些“报复”后的窃喜。 要不是你自不量力的要当班长,还极其小人地背着我追上尹媂,“十八班”或许并不会散! 这种快乐,也让我暂时地走出了“被开除”的阴霾。 当我继续与尹媂并肩而行,谈过往、聊曾经,说变化、诉衷肠之时,在我俩的行走路径上,突然出现了一个高大的身影。 那哥们有着与大帝差不多的身长,却明显比大帝还要壮实了许多。 刚从食堂大门出来的他,与我眼神对视的刹那,便将头撇到了一旁。 这个细微的动作,让我天真的以为,这小子一定是认出了我,并且还对我的诸多“虎逼”行径,有着一些了解,才会在与我对视的瞬间,触电般地躲开。 事实上,如果不是当时临近傍晚,光线昏暗的话,我真正会在那小子眼神里看见的,应该会是“不屑”吧。 我坚信,只要能够咬着牙,把“逼”装到最后,就一定会变成“牛逼”。 而多次尝到“牛逼”甜头的我,慢慢也就相信自己是真的“牛逼”了。 渐渐的,我也就忘了,那个看起来早已狂到没边的我,不过是虚张声势的事实。 以至于我突然有些气愤,那小子明明认出了我,为什么没有像其他人那般,对我点头哈腰地打个招呼?好让我可以在“故人”的面前,倍儿有面子? “真他妈的不会来事!操!” 心里正暗自骂着,却没防备那小子与我的距离,越来越近…… 他双手插兜,胳膊肘朝外支楞着。 我一只手插兜,另一只手缠满了绷带。 我以为,擦肩的刹那,那小子一定会避开。 结果是,他竟直直地与我撞到了一起。 我甚至有种错觉,他的胳膊肘在与我接触的瞬间,还抄着我的方向,又用力地杵了一下! 他撞到了我的“坏”手。这让我很痛。 相应的,我也很愤怒! “屮!”我骂了一句,回过头。 他也被我骂停了身形。 对望间,那小子竟然还敢与我直视!“你他妈的是不是瞎!我屮你妈的!” 话音刚落,我就欲冲过去干他。 却被尹媂用力拽住了我的“好”手,劝阻道:“不要,天涯!”说罢,横在了我与那小子中间,背对着我,又对那边好言相劝道:“对不起同学!你快走吧!” 那小子看了尹媂一眼后,又将注意力落在了我的身上,满脸的懵逼。 这种“懵逼”我见过,与不久前我刚“霸凌”过的那个孩子,大有不同。 那个孩子的“懵逼”表情,是因为被骂的莫名其妙所致。而这小子的“懵逼”,则是那种完全的“出乎意料”。 那是一个,完全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挨骂的表情。 这让久经沙场的我,第一时间就判断出,他就是故意撞我的! 说穿了就是,他也想“装逼”! 可我的手很疼。那小子又有着明显的体型优势。真打起来,我未必是对手。 至于丁祥。自始至终,他连屁都没放一个。 就算是我在气他,可我仍然觉得他不该在此时沉默。 但我却没有失望。 因为,我已经习惯了他给我带来的失望。 心中虽然踟蹰,我面上却没露怯,本着逼只要装了,就要装到底的想法,我又骂了一句:“还在那瞅你妈了个逼呢?趁我没后悔之前,赶紧滚!” 虽然,我已经很久都没有只是单纯地骂人,却不动手了。但当我开口骂人的时候,却有着非常十足的底气。 因为,我已经不是当年那个,面对“八大天王”之首李雨田时,需要靠着满嘴脏话强撑场面,顺便给自己壮胆的“小逼崽子”了。 现在的我,比李雨田还“李雨田”! 那小子还在愣神,尹媂却转过身,把我向后推了推,用一个近似哀求的语气,对我“命令”道:“你给我闭嘴!迹天涯!”然后,再度回过头去,轻声哄慰道:“我求你快点走吧,同学!” 那个“柔软”的声音,很好听。 我的心,也跟着软了下来。 反正“装逼”已成,我索性也借坡下驴,不再言语。余光瞥了一旁的丁祥一眼,就见他正抿着嘴,像个“洋娃娃”般乖巧。 那一瞬间,我很恶心。 突然觉得阿雯和大帝或许是对的,我身边围着的,确实是一群“垃圾”。 吴鑫肯定不是。 因为自从他处对象后,除非是我有事找他以外,他才没空围着我转。 那他们说的,就只能是丁祥。 丁祥也很爱装逼。但他装逼的前提,是有我在后边撑着。 遇到这种需要我“亲自出马”、“直面相向”的对手时,他立时就会化身透明、隐入凡尘。 那小子也很犹豫,一看就是个“装逼界”的新手。嘴唇动了动,终于还是没发一言。将头一甩,转身快步离开了这处是非。 受着那“柔软”声线的牵引,我随尹媂找了食堂深处的一张桌子,坐了下去。 丁祥依旧随行。只是在坐下时,很识趣选择了另外一张桌子。 这场景,像极了当年的电影院里。 第二百七十八章 情非得已 但在过去的那场电影中,出现这样的“座次”时,已经临近散场。 而如今,剧情才刚刚开始。 食堂另一处的角落里,有着一伙儿音乐特长班的学生。对坐的两个男生,各自抱着一把吉他。在他俩的身边,还围着五、六个同学,有男有女。 一阵欢声笑语后,吉他声响起。 《情非得已》那鲜明的节奏,震得我“头皮发麻”。 两把吉他的配合,很默契。周围人的合唱也很好听。 女音的甜美混杂着男声的悠扬,空气中满是荷尔蒙的味道。 在这青春的交响里,我不自觉地藏起了缠着绷带的手。竖起耳朵,静静地聆听着那边的美好。 我爱音乐。 爱到痴迷。 在这本写满了回忆的文字里,或许绝大多数的“爱”都是假的。 但我对音乐的热爱,一定是真的。 听至忘情处,我突然站了起来,想要加入到那边合唱的队伍。 尹媂被吓了一跳,惊呼道:“迹天涯!你要干嘛?” “只怕我自己会爱上你,不敢让自己靠的太……”与此同时,那边的欢唱声,戛然而止。 “我想……”我刚欲解释,却听见那边的的“美好”,朝我这边满怀歉意地喊道:“不好意思‘迹sir’!吵到你了。我们这就走!” 一阵叮当地桌椅碰撞声后,便是一串急促而凌乱的脚步声。 “美好”,渐行渐远。直至关门声传来后,与我彻底隔绝。 同样是晚自习翘课。 作为音乐特长生的他们,翘课的理由,则明显要比我们,“美好”得多。 哦,我没有翘课。 我被开除了。 “人家唱的好好的!你干嘛把人家都赶走!”尹媂红着脸嗔怪道。 我本想再解释一下。可又忽然觉得这样或许也挺“帅”的,遂压下了微弯的嘴角,皱眉道:“我可什么都没说啊,是他们自己走的!” “你还用说话吗!光看见你那凶神恶煞般的眼神,就把人吓跑了!”丁祥的语调很奇怪,怎么听都不像是在夸我。 可中意于话中“内容”的我,却并未搭理他的嘲讽“意味”。 为了拥有一双“唬人”的眼神,我曾经对着镜子,练习了很久! 我耸了耸肩,不置可否。坐回到原位,帅气地点了一根烟后,便继续与尹媂沟通起了“感情”。 时间分秒而过,转眼已是星月当值。 虽然钟表上的显示,才不过六点多而已。 食堂里仅有我们三人,聊天的却只有两个。 那时的手机,尚未“智能”。 当然,即便是不“智能”的款式,丁祥也不曾拥有。 只能在一旁傻坐着的他,其实也挺无聊的。 所以,当他忽然躁动着对我提出“咱们走吧”的建议时,我还以为他只是因为尴尬所致。 第一次,我笑着回答道:“再待会儿吧!” 没过多大一会儿,他再度打断了我与尹媂的“嘀咕”,吵嚷道:“哎呀咱们快走吧!” 在他的语气中,我还隐约听出了些许不满的意味。 我理解他的心情,但不能接受他胆敢冲我“发火”。尤其,还是当着尹媂的面。遂愠怒道:“再等会儿!” 可才沉默了不到半分钟的时间,丁祥竟再次极为反常地站了起来,不管不顾地对我催促道:“你他妈到底走不走?你不走我可他妈的走了啊!” 看着素来喜欢装沉稳的丁祥,那少有的慌乱模样,我不禁想道:“难道,他对尹媂余情未了?受不了我在这里和与他的‘前女友’腻歪,所以才会失心疯到已经开始和我说话‘他妈’、‘他妈’的了?” 念及此处,我不免心生怜悯,摆手道:“你要是有事就先走吧,我俩再唠会儿。” 可他前脚刚走了没两分钟吧,我忽然就知晓了促使他“逃离”此地的真正“原因”。 撞我那小子,又回来了! 事实上,他应该是已经回来了很久。 因为我发现那小子时,他正在我周围反复地转圈。 非营业时间的食堂里,灯光昏暗。再加上我的全部身心,又都沉浸在与“老友”的交流之中。所以当他转到第三圈时,我才赫然将那个壮实的身影,与进门前的那小子“重叠”。 我的第一反应,却是觉得好笑。 因为我开始注意到他时,他正猫着腰,鬼鬼祟祟地不断往我这边偷瞄着。 过程里,曾与我的眼神有过三次交汇的他,全都触电般地躲开了。直到第四次时,已然看清那人是谁,却仍未嗅到危险气息的我,破口大骂道:“你他妈的看啥看?屮你妈的!是回来找死了吗?” 行迹既然败露,他索性也不再隐藏。挺直了腰杆,却仍是底气不足道:“你等着,别走!” 如果他是直接跟我动手,或许我还会提防一下。毕竟“老刀怕生瓜”。 可他竟然让我等着。 这就非常滑稽了! “哎呦我屮?”我被他逗的笑了好久,直笑到那小子已经开始偷偷“查看”起自己身上的“异样”时,方才摆手道:“那你快点去吧!我在这等着你!” “等着”的潜台词,就是去找人。 近一年多时间以来,特别是我与李扬“对敌”之后,在一中的范围内,从来都是别人找我“平”事。这还是我第一次听说,有人让我等着,他好去找人“平”我的! 人呐,最怕就是骄狂。 关二爷英雄了一世,临了却失了“荆襄”。落得个败走麦城,首级被鼠辈斩下的不堪收场。 输的,就是一个“傲”字。 真英雄,尚且因“骄傲”而马失前蹄。何况我这个假英雄呢! 从我的位置,到食堂大门的距离,步行需要两分钟。 在这两分钟的时间里,我本来还有一个打电话的机会。 尹媂也曾在那小子推门出去后,拉起我的胳膊,劝我赶紧离开那里。 如果她没在我的身边,或许我会打一个电话,或者暂避一下锋芒。 但是,她在。 两年未见,我迫切地需要一件事情,可以让我在她的面前,展露一下自己正在拥有的“江湖地位”。 第二百七十九章 奥斯卡 虽然发生“砸玻璃”事件时,尹媂也是那千朵“向日葵”之一。 可这种五岁孩童拿块石头都能完成的小事,远算不上“壮举”。 就算我用的是“拳头”,可也仅能说明我比一般人更“虎”一些而已。与我迫切想让尹媂看见的东西相比,还是不值一提! 我并没有做好打架的准备。 我所等待的,只是可以在人多的时候,装个大点的“逼”而已。 “咱走吧!行不!”尹媂第二次催促道。 我笑了笑,胸有成竹道:“不走!我倒是要看看,他能把谁找来!若被他一句话就吓跑了,我这么多年可算是白混了!” 当食堂的大门,再次被人打开之前,我已然在心中将我所掌握的,所有“大哥”的名字,逐个地排查了一遍。 再度确认没有遗漏,并且都能凭借自己“面子”搞定之后,我再度情不自禁地笑出了声来。 可也就笑了一声吧,那小子便推开了食堂的大门。 这比我预计的,早了十分钟还多。以至于我刚点的烟,才只抽了一口。 看起来,那小子第二次来我身边“踩点”时,便已经在食堂门口准备好了一切。 理论上来讲,丁祥出去的时候,一定会与“这些人”遇到。 “这个垃圾!”我暗骂了一句,却已后悔不及。 “这些人”,是食堂大门打开后,随那小子鱼贯而入的其他三个男生。 其中一个,比他还高,但比他瘦. 还一个是位看起来不到一米六零的“小矮子”,吨位却明显比那小子还重。 另一个其貌不扬,体型与我相当。 四个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四个人里,我一个都不认识。 更可怕的是,当那小子指着我的方向,大叫了一句“就是他”时,我才豁然发现,“这些人”,竟然还不止是四个人。 “大高个”首当其冲,那小子随后而行,与他俩身后同样朝我这边蜂拥的七、八个小伙子一起,组成了一条纵贯食堂大厅的“长龙”。 食堂大门到我这里的距离,若是冲刺着跑完,大概需要十秒钟时间。 “大高个”自有“腿长”优势。在我迎着他们跑来的方向,站立起身,缓缓挪出处于桌椅间空隙的身体,同时将烟嘴递到唇边,刚一用力地吸完第二口烟时,他便冲到了距我仅有一步之遥的距离。 他的速度很快,用时也就七八秒。 正因为如此,到我面前的他,已然力竭。 以至于身形未稳的他,抬起腿踹向我的肚子时,我只是稍向后退了半步,便完全卸掉了那看起来仿佛是势大力沉的一击。 尹媂惊呼一声后,便灵活地挡在了我俩之间。 这时,我正眯着眼睛,面带讥讽地瞅着那个“大高个”。同时将那口已在肺里充分浸泡过的烟雾,缓缓地吐到了他的脸上。 当然,随后而至的那小子,也与“大高个”一起,分享了这团烟雾的“笼罩”。 来的人我一个不认识这件事情,虽然可怕,但不致命。 可如果我真的表现出了“怕”的意思,那就非常致命了! 作为一颗“老瓜”,我也是从“生”的时候过来的。 作为一名十几年来尝试过各种角色,并且全都获了奖的“实力派”演员,我敢说自己对这些正由“长龙”逐渐变成“一坨”的孩子们,每一个人的站位、及其对应的心理活动,都能猜出个大概。 换句话说,无论是“大高个”,还是“那小子”,或者队伍里随便的一个“跟随者”,都曾经是我“扮演”过的角色。 “咳~!”吐烟的时间过长,有些气短的我,难以自持地低头咳嗽了一下。 可如果只是“咳”一下,那在他们眼中的我,瞬间就会变成一个“普通”人。 没了“神秘感”的保护,被“圈踢”的命运,必将随之发生。 于是,我又顺着胸腔的震荡,接续着轻咳了两声,“咳~咳~”。我曾经特意练过这个轻咳的动作。电影里的许多“大佬”,深吸一口雪茄时,都会这样“轻咳”两声。 “咳克~呵…呵、呵。”又轻咳了一声后,我顺着咳嗽的发音模式,从嗓子眼里挤出了两声冷笑。当然,这也是我跟电影里的许多“大佬”们学习而来的。这“冷笑”的关键,是心中一定要有“老子就是天下第一!”的自信。 就在“大高个”与“那小子”,还有他们围过来的所有人,沉浸于我的“表演”,无法自拔之时,那个矮胖矮胖的小伙儿,终于追上了人群。 只见他气喘吁吁地从众人之间,费力地挤出了一个巨大的“豁口”后,又从“大高个”与“那小子”的胯骨间穿过,连看都没看我一眼,便抬腿朝着我的膝盖踹来! 戏演的再好,也要有人看到才行! 眼见场中的气氛,就要被这个矮胖的“地缸”完全破坏掉之时,突然有两只大手自其背后伸来,死死地按在了他的肩膀之上。 被掣在原地的“地缸”,在颇为滑稽地原地蹬了一脚后,回过头,仰着下巴,一脸懵逼地问道:“你俩干嘛?不干他吗?” 伸手阻拦的两人,正是那“始作俑者”与“开路先锋”。他俩并未搭理“地缸”的问话,只是用那双逐渐变被畏惧填满的眼神,死死地盯着我的方向。 这个动作的出现,也宣告着我的这幕表演,有了提名“奥斯卡”的资格。 趁他们迟疑之际,我忍痛将那根还剩下大半的“白沙”,用力地弹向了“地缸”的脚下。 “星火”四溅中,众人同时下意识地退后了一步。 我抬起头,用一个极为不屑的眼神,从在场诸人的脸上一一划过后,又将目光落到了起始的位置——那个一连被我骂了两次的“生瓜蛋子”身上。 再度不屑地冷哼一声后,我又低下头,伸出手,一下是一下地“扑弄”着肚子上的“鞋印”。缓缓开口道:“小b崽子,朋友挺多呗?” 第二百八十章 分享 第 二百八十 章 分享 为了使得这个“扑弄”的动作,看起来更“酷”一些,我特意用的“手背”,而不是“手心”。 同时为了不节外生枝,也是避免再度出现“地缸”一类的人物,破坏了我“控场”的节奏。我决定抓紧终止掉这场表演。于是,我并不打算真的给“那小子”与我产生对话的机会。又重重地拍了一下“鞋印”后,最后一次抬起头,逼视众人,问出了那个最核心的问题:“你们知道我是谁吗?嗯?” 问这个问题时,一定要掌握好“自问自答”的火候。回答的太过着急,难免显得“露怯”。可若拖得太久,中途一旦蹦出来一个“虎逼”,叫嚣着:“我他妈的管你是谁呢!”同时冲过来再给你一个“大逼兜”的话,那你前面所有的表演,都将前功尽弃! 当然,这一行为的最核心的要领,还是得看你即将说出的那个名字,是否真的具有“广谱杀伤力”。 如果没有的话,那最好还是从一开始时便抱紧你的“狗头”…… 我咬着后槽牙,一字一句道:“我叫迹天涯!” 说罢,我还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下嘴唇。 这个动作,我是跟大帝学的。每次要与人打架前,他都会用这个动作宣示自己那压抑的愤怒。 我觉得这个动作挺帅的,便偷学了过来。还对着镜子,加入了一些更适合自己的元素。比如横着眼睛,咬着嘴角一类的。 全校最大“虎逼”的名号一出,那群“孩子们”同时吞了下口水。 那个刚还叫嚣着要“干我”的“地缸”,更是震惊到嘴角都有些抽搐。 看着那面面相觑的众人,我知道我已是胜券在握。 在我的逼视下,“大高个”与“那小子”缓缓地侧过头,对望着彼此。 如果眼神会说话,那属于前者的台词一定是:“你他妈的不说干的是一个垃圾吗?” 而后者的眼神里,却没有台词。有的,只是一如既往的“懵逼”。 当前的情况,与大帝帮“石光”却意外“折戟”的那一次,极为相似。 最大不同,是他当时的身边,有我。 而我现在的身边,却只有一个“弱不禁风”的尹媂。 从事实上来说,我仍处在绝对的劣势。 我很怕自己要是把逼装大了,会惹来对方的“破釜沉舟”。而且从“那小子”的懵逼神情中,我有种感觉,他似乎是真的不认识我。 可如果就这么对峙下去的话,我刚在他们心中种下的“畏惧”之果,又势必会随时间消散。 看着注意力全在我身上的尹媂,我突然决定赌一把。 如果横竖都是一死,那我决定“竖”着死! 于是,我轻轻地将尹媂往旁边推了推,摆出了一副要过去的意思。 过去干什么? 当然是干他们。 前提,是尹媂会听话地躲到一旁,让我顺利地过去。 我赌对了。 尹媂以一个特别夸张的幅度,拉住了我的胳膊,劝阻道:“不许打架!”,又转身对那些人说道:“你们快走吧!” 她让他们走时的语气,很搞笑。 那让我忽然有了一种,她和他们其实是一伙儿的错觉。 在我听来,那句话像极了:“我拖住他,你们快跑!” “大高个”看了看尹媂,又看了看我。正有些迟疑间,却被后面一个“同伙”扯了扯衣袖。 忽然,那座由十余人组成的“堡垒”,发生了一阵不易察觉的“摇晃”。 刹那后,“摇晃”加剧。 又是一阵交头接耳后,“堡垒”瞬间“崩塌”。 眼见“胜负”已分。我适时地低下头,给了他们一个可以“偷偷”逃跑的机会。 我看着尹媂的后脑,故作皱眉“挣扎”状。想给他们一种,我这个赫赫有名的“虎逼”,之所以没有“暴起杀人”,实在是受制于眼前的这个“女人”。 随着一阵身体撞击桌椅的“吱呀”声传进我的耳朵,我知道,他们开始“逃”了。 可他们离去时的脚步,却远没有那群音乐特长生们“凌乱”。 这让我十分不爽。 在他们走到距食堂大门还有一半的距离时,我重重地踹了一脚旁边的桌子。 那是一个十分“刁钻”的角度。 为的,是达到“金属桌腿”与食堂地面的“瓷砖”可以充分摩擦的效果。 刺耳的声线一出,瞬间便击穿了那帮“乌合之众”最后的“伪装”。 原本有序的“撤离”,立刻变成了“丢盔弃甲”的狂奔。推搡间,他们竟然堵在了那扇每天有上千人穿梭往来的大门前,进退无据。 时机已到。 随着尹媂尖锐的一声“不要!”后,我缓缓开启了“追击”的脚步。 我故意走的很慢,以保证他们有充足的时间,能够再次变得“有序”,好打开那扇,可以通往“自由”的大门。 我很享受这个过程。双眼尽情“品尝”着,那最好的战利品——猎物惊慌逃窜的背影。 前后不过一支烟的时间,胜利的天平,便以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彻底地倒向了我这一边。 这肉眼可见的“安全”,也使得尹媂终于放弃了阻拦我的想法。静静地跟在我的身旁,好整以暇地欣赏着眼前的一切。 这也是我故意慢走的第二个原因。分享,会让成就感加倍!若是与“前女友”一起分享的话,那成就感又会增加一百倍! 直到“猎物”们将要逃回“老窝”时,我才适当地加快了脚步。倒不是真的想要追上他们,而是这事儿远没有没完! 如果我就这样放过了那群“生瓜蛋子”的话,明天一中就会出现一个胆敢围殴“虎逼”,还能全身而退的“团伙”! 我很熟悉这条“崛起”之路。那也是我的曾经。 就算将来我真的“被开除”了,我也不会轻易地把“江山”拱手让人。 在我已经开始设想的“混子”生活中,这里将是我最重要的“经济来源”。 所以,我必须保证他们始终在我的视线边缘。 我要知道,他们的归处是哪里。 因为“寻仇”,是需要“目标”的。 第二百八十一章 校长 教学楼的出入口,由八扇透明瓦亮的玻璃门组成。 我看着他们蜂拥而入后,立刻便朝着我的左手方向“逃”去。 而得知他们“溃败”方向的我,心中顿时有些释然。“难怪他们会不知道我的真容。在那个方向上,只有一个刚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新班级,‘体育特招’班!” 与现有的“体特”班不同的是,在那个班级里就读的,是从全市抽调而来的,具备体一些体育特长的,初三学生! “呵!”心念及此,我不免自嘲一笑。后槽牙咬的咯吱作响,“妈了个巴子的!想不到我的‘一世英名’,竟差点就毁在了一群‘初中生’的手上!”我忽然又想到了那个“地缸”,不免分神道:“从体型上来看,那孩子应该是个练‘铅球’的好坯子。” “妈的,与其叫‘体育特招班’,还不如叫‘金钱直通班’实际!不就是‘自费生’的另一种形式嘛!” 有着这些心理活动时,我并未停下追赶的脚步。 一中很大。他们跑向那一侧的走廊,很长。 当我也迈入教学楼的大门时,尚能隐约看见他们的背影。 “小逼崽子们!放学等着!我他妈的给你们挨个放血!”我正面向那方,掐着腰“大放厥词”之时,身后的尹媂,忽然轻轻地拉了拉我的手臂。 我甩开了她的手,假意嗔怪道:“要不是怕你受伤,我刚才就……” 在我戛然而止的“表演”中,响起了尹媂含糊不清地招呼声:“校长……” 一个低沉而又威严的声音,从那张我十分熟悉的面容下传来:“你是哪个班的?” 他没有看我,显然是在问尹媂。 “高三·十八,阿不,高三·十五班。”尹媂喏喏地回道。 “高三这么早就放学了吗?”校长沉声追问道。 尹媂低下头,不再说话。双颊绯红,身体还有些微微地颤抖。双手分别捏着校服两侧的衣襟,使劲儿地搓揉着。 见状,校长也没有继续为难,命令道:“赶紧回去上课去!” 得此大赦,尹媂连忙“嗯”了一声,便快步离开了此处。走出没两步,又折返回来。红着脸嘀咕道:“走错方向了…”在低着头路过了校长那行人后,才停下身形,回过头,十分担忧地看了我一眼。 我自然无暇回应她的关切。 因为整个学校里,我唯一畏惧的那个人,正在对我进行着死亡凝视! 使我畏惧的,并不是他手中的权力,更不是他的校长身份。 而是这个人与我的家庭之间,那层千丝万缕的“关系”。 正是因为有了这层关系,所以他知道我的全部秘密——我这个人人敬畏的“虎逼”,不过是一个靠着家里人陪着笑脸、揣着“红包”,才能一次又一次从他那里获得“宽宏”的“垃圾”! 我赖以嚣张的一切,不过是他随手的“一笔”。 在那之前,我不确定他是否认得我。 但他的样子,无人不知。 一中正是在他的治理下,才一跃成为了省里的重点高中。 在那个没有大学的城市里,考上一中,便是那个城市里的大部分学子们,所能达到的最高成就。 因此,校长的名声,更是随着一中的发展,很快便达到了家喻户晓的程度。 可以这么说,在我们的城市,或许有人不知道市长是谁。但一定不会有人不知道,一中的校长是谁! 半晌,他开口问道:“你叫啥?” 我刚欲回答,忽然心念一闪,便低头沉默了下去。 “他不认识我,才是最好的结果!如果我报了姓名的话,一定会增加妈妈想解决掉此次‘开除’事件的代价!甚至,还会直接导致其变成一个无法挽回的结果!” 我怕的,从来就不是“被开除”。而是要一个人扛下“被开除”的责任。那一定会成为漫长的岁月里,妈妈不停插到我心上的“刀子”! 我的确很聪明。 但我这次的聪明,太“幼稚”了。 因为我那只缠着绷带的右手,早已出卖了我的身份。 即便不是这样,我的身份也不可能保密。 因为校长的身边,还有随行的人员。 “校长问你话,你怎么不回答呢?” 说话的这个,正是妈妈的那个远房表姐。同时也是我回读后的第一个班主任,那个“老少女”曾经的老师。 校长出现的刹那,便吸引了我的全部注意力。再加上灯光昏暗——校长规定非放学时间不许无意义地开灯——一开始的时候,我并未注意到她的存在。 可她的声音一出,我就知道,无论我开不开口,结果已然注定。遂决定将心一横,死撑到底! 见我仍不言语,她应该是出于好心,替我对校长介绍道:“他就是那个谁,缘的儿子,x立的外甥!” 我真是谢谢她了! “我知道。”校长沉声应道。仍是凝视我,冷冷地问道:“你在这吵吵什么呢?” 或许是他的那一句“我知道”,让我瞬间乱了阵脚。以至于他再次问我话时,我竟不假思索地坦白道:“刚刚有一群人无缘无故把我揍了!” 以一个类似于“告状”的语气,给出这句回答后,我瞬间便被自己给“恶心”得想吐!为了挽回一些丢掉的尊严,我仓促地找补道:“完事我就一路追了过来,想要看看是谁揍的,结果没追上!” 天才如我,在真正的权力威压下,说的话竟也会逻辑混乱、漏洞百出。 同样随行的郭主任,最先发现了我言语里的破绽,含笑问道:“你是说,你一个人追着一群人跑?” 听闻此言,我如梦初醒。刚还浑浑噩噩的神态,瞬间一扫而空。顺着郭主任的“提示”,在心中自我唤醒道:“冷静点!你是谁?你他妈的可是迹天涯啊!能够一个人追着一群人跑的迹天涯!” 我耸了耸肩,表情逐渐戏谑。 校长“哼”了一声,对郭主任说道:“你先核实一下情况!若真有打架斗殴的事情,绝不姑息!” 又对“表姨”说道:“你跟我去开市里的那个紧急会议!” 第二百八十二章 安全感 第 二百八十二 章 安全感 我知道,作为一中真正的“霸主”,校长当然没必要在我这个“小卡乐咪”身上浪费太多时间。能说那几句话,已经是给足了“立哥”的面子。 对“政教处”和“教务处”两大主任发号施令完毕后,他便像路过“空气”一般,路过了我,朝门口走去。 倒是随后而行的表姨在经过我时,柔声规劝道:“赶紧回去吧!你妈身体不好,别总惹她生气了!” 我看着她的背影,表情又由戏谑,变为了感激。 当时的我,最受不了的,便是陌生人的温柔。尤其是那些身份地位比我高的人,一旦让我有了“知遇”的感觉,我就会为了他们奋不顾身。 待校长与表姨离开后,郭主任方才开口问道:“真挨揍了?” 我皱眉沉吟,既不想骗他,又不想回答。 他笑了笑,岔开话题道:“我们刚散会,校长在开会之前,想看一眼白天被你砸坏的玻璃换的怎么样了。我和x主任就一起陪着去了。” 我“嗯”了一声,算是回应。 恰在此时,我的电话响了。 学校是不允许带手机的。 虽然与郭主任熟识,可为了照顾他的“面子”,我还是假装“慌乱”地将其“静了音”。 或许是满意于我的“表演”,他又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开口道:“我就不核实了!你赶紧回家吧!这个时候就别再惹事了!” 在转身离开之前,他又轻声说了句:“以后记得调成震动。” 直忍到他离开了我的视野,我才掏出手机,看了眼未接。 是大帝。 我了解他的脾气。 正常情况下,被我当众说了那么伤人的话后,他短时间内是不会主动找我的。 当然,我也从不曾舔着脸主动找他。 就算他对于我身边人都是“垃圾”的评价,才不过一天便得到了充分地“验证”。我也还是没打算过要拉下脸去找他认个错。 但只要他找了我,我就也不会绷着。立刻假装无事地与他“并肩而行”。 在发生了这许多事情的前提下,我还按掉了他主动打来的电话。 这难免让我有些内疚。 于是,我很快便回拨了过去。 “喂?你在哪呢?刚才咋没接电话呢?”他的声音很冷,显然还在生气。可问话的内容,却像极了“情侣”间才有的“审讯”。 心中有愧的我,则是态度柔和道:“刚才有点事,怎么了?” “屮,你能有啥事?是不是又跟人打起来了?”听我言语中不再“装b”,他的态度也明显地热络起来。 “嗯。”我立刻便承认道:“马勒戈壁的,让他们跑了!我正准备放学堵他们呢!都是那个新成立的‘体育特招班’里的小逼崽子!” “别堵了!那个人我认识,是我初中同学的发小!”他问道:“你现在在哪呢?” 一听说大帝认识,我瞬间有点萎靡。倒不是因为“报仇”无望,实在是我因为“装逼”失败才被一群初中生给“教育”了的这件事情,还是被他给知道了! 正沉吟间,他又追问道:“你在哪呢?” “一楼大厅!”我答道。 “等我。” 让没想到的是,丁祥竟然会比大帝先到。 原来尹媂在回到自己的班级之前,先是去找了丁祥。 这也难怪,毕竟两年未见。在她的意识里,我就只有丁祥这一个兄弟。 “我刚听尹媂说,你让人给干了?” 他说这句话时,眉眼含笑。 “幸灾乐祸”的心态,溢于言表。 我却没有愤怒,甚至还觉得自己活该。 当时我的想法是,若非我刚在食堂跟他的“前女友”卿卿我我时,完全忽视了他的存在,没有考虑他的心情的话,我觉得他应该不会这么“狠心”的。 现在想想,或许我俩本来就是对手。 是我太过天真的以为,可以将“对手”,变成朋友。 这又或许是我性格上的“弱点”,如果我早一点可以做到,勇敢地与那些不在乎我的人去决裂的话,或许就不会有这诸多不甘了! 换句话说,丁祥在我世界里的身份,有点像“男版”的丽娜。越是难以掌控的人和事,就越是让骨子里不肯服输的我,不自觉的去投入很多的感情与精力。 而付出的越多,就越是将自己套牢。 从最初的“舍不得”,逐渐发展到了“难以割舍”。 非要到了不“壮士断腕”就无法保命的地步时,才追悔莫及。 心理学上有一个名词,叫“损失厌恶”心理。 后来的我,曾在股海里沉浮过一段时间。自诩眼光毒辣的我,每次一次的亏损,都是因为这个“损失厌恶”心理的作祟。 因为不愿意承认亏损,所以更倾向于持有那些已经“亏损”的股票。希望其价格回升,从而避免实际损失。 结果,却总是导致了亏损的进一步扩大! 价值投资的前提,是你做出最初的选择时,就是因为“价值”,而不是“感情”。 丁祥是一个“优秀”的“垃圾”。 自始至终都是。 我却只看见了他的“优秀”。 忽视了他是“垃圾”的本质。 “优秀”的,是他这个人。 “垃圾”的,是他对于身边人的作用。 那种“专门为己从不利人”的优秀,只会伤害身边的人。 换句话说,就是对丁祥这样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来说,除他之外的所有人,都是他用来保持“优秀”的工具。 包括他的父母在内,也只能是他的工具。 如果你的存在,拖累了他的“优秀”,那你就是他的仇人。 他之所以会一直把我当兄弟——用他的原话来说,我是这个世界唯一个可以让他甘心去赴死的兄弟——只是因为我可以让他更“优秀”而已。 真他妈的可笑。 在我还没有看穿真正的丁祥时,就只是因为他那一句愿意为我去死的话,我便一直在原谅他。 所以当他亲自用行为撕碎了这句话时,我的第一反应却仍是反思自己的过错。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我一直很贱。 “贱人”,就不配拥有美好。 因为贱人的心里,压根就不相信这世界上会有“美好”的存在。 所以只有烂的东西,才会让贱人有安全的感觉感! 因为贱人的眼中,只有“烂”的,才是真的。 第二百八十三章 《阿房宫赋》 第 二百八十三 章 《阿房宫赋》 反省,是为了原谅。 原谅,是因为失望。 虽然丁祥那不加掩饰的“直白”,以及他那副尽在意料之中的表情,均已证明了在食堂时,他早就发现了“危险”却没有提醒我,反而独自逃跑的事实。 可从未有与如此“厚颜无耻”之徒打交道经验的我,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应对。 但在“恼羞成怒”与“云淡风轻”之间,我还是选择了后者。 只随便地点了点头,算作对他的回应。 我的忍让,却只换来了他进一步的讽刺:“我屮,你这么一个赫赫有名的‘大炮子’,学府路‘迹sir’,就这么轻易地让人给‘撅’了,然后就完事了啊?” 那一瞬间,我对他的失望,到达了顶点。 扪心自问,若是调换一下身份的话,我一定是先替他撑了腰,帮他出完气之后,再说其它的事情!毕竟被“撅”的那个,可是我的兄弟啊! 但不肯死心的我,还是决定再给他一个机会。顿了顿,缓缓开口道:“我已经知道那小子是谁,并且约好在学校门口见面。这事完没完,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所谓“机会”,不过是想看看他听见此事时的反应。也既是看看他是否会选择留下来,与我“并肩战斗”。 丁祥就是丁祥,从来不会让我失望。 “用我帮忙吗?” 那是我俩相识这么久以来,我第一次遇见了确实需要他“帮忙”的情况。 聪明如他,却问了这样一句废话。 或许他要的,是我开口“请”他。 我摆了摆手,拒绝道:“不用。” “那我等你的好消息!我晚上要送珊珊回寝室,就先走了!”撂下这么一句话后,他便扭过头,果断地离开了…… 珊珊,是我第二次转文后的同桌。她人不错,颇有文采。在与我结缘之前,她便认识了丁祥。 与我一起回读后的第二年,丁祥竟搞到了一个“学生会主席”的虚职。 在他的诸多“优秀”里,“外表”占了很大的比例。 文科班的女孩子们,往往是高中学生会的“主力”。因着“职务”之便,丁祥便有了更多的机会,可以接触到她们。 但珊珊并不是学生会的成员。所以她对丁祥的认识,本来就只局限于认识。 在一次无意中的聊天里,我知道了珊珊对丁祥颇有好感。于是便主动为他俩做起了“红娘”。 也是那一天,我才知道他俩竟然真的“在一起”了。 丁祥的异性缘素来很好。在优秀的外貌加成下,更是一直就不乏追求者。却只是因为我的一句话,就选择了各方面都不是最出众的“珊珊”。 单从这一点上来看,我对他来说,应该还是挺重要的才对。 这种在“终身大事”选择上的“听从”,让我瞬间又原谅了他的“临阵脱逃”。 可如果那晚他没有出现的话,或许接下来的故事,便会是另外一个剧情。 “那小子是赵生的发小,去年没考上一中,又回读的。你俩到底怎么回事啊?屮,刚特么的惹出那么大的祸,你就不能消停两天!他现在在学校门口等着呢,要是没啥深仇大恨的,一会儿我出个面,让他给你道个歉,这个事就拉到了得了!”直抒胸臆后,大帝顿了顿,又问了句:“再说你不也认识赵生吗?” 理论上来讲,就算没有大帝的“面子”,单是听过他开头的第一句介绍后,我应该就会有所退让才对。 因为我确实认识赵生。 他是一中教务处主任——也就是那个刚还让我有了“知遇”之感的“表姨”的儿子。 若是从妈妈那论起来,我俩也算是表亲才对。 其实我俩年岁相仿。只是由于我上学较早,因此他才比我矮了一“届”。 我回读的那一年,赵生也回读了。因此我俩依然保持着“一届”的差距。 作为一个“混子”,他也有着自己的一群拥护者。可惜他的名号,每次却都是作为各路“大哥”的“背景板”出现。 “赵生”就像是一个“大哥”之路的“守门员”。在四中的时候,是否揍过“赵生”,便是评判一个人是否可以被称之为“大哥”的最低标准。 单是与我有过交集的人里,就分别有刘荣、赵阳、王震三人,曾在赵生的头上“刷”得过“荣誉”。 细想之下,赵生的“混子”之路,其实还蛮坎坷的。初一起便“声名鹊起”的他,直熬到了李扬、赵阳、大帝等人毕业并且自己也回读了之后,才终于熬成了四中的“一哥”。 所以我会给他面子,从来就不是因为他的“实力”,而是他那个“表姨之子”的身份。 虽然在知道这个“身份”之前,我们便认识了彼此。 可也只是局限于“认识”而已。 但在确认了“身份”以后,我俩由于不同的生活圈子,却仍是没有过多的交集。 真正意义上的聊天,还是通过大帝的引荐。 在彼此心照不宣的默契里,一中的“初中部”,便被划为了赵生的势力范围。 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围殴”我的那群“体育特招生”们,都是赵生的“小弟”。 因此他们知道自己闯“祸惹”之后,会想到去找赵生来解决问题,也就不足为奇了。 可也正是因为他们是赵生的“小弟”,所以他们才会只知我的“名号”却不知我的“真容”。 因为我与他们之间,差了整整“三年”。 对于学生们来说,“三年”,就是一个时代。 在他们活跃的时代里,赵生是“一哥”,大帝是“传说”。 若不是来了一中,而我又恰好和他们心中的“传说”是形影不离的兄弟话,他们可能连我的“名号”都不会知道,就更别说我的“容貌”了! 不是“顶级”的圈子,自然不会认识“顶级”的人。 可也正因为不认识,在大家都是“爹生妈养”、“两手两脚”的“平等”情况下,人家才更是没有必要去惯着你的“装逼”行为! 第二百八十四章 反杀 第 二百八十四 章 反杀 我突然就明白了,为什么那些成名的“大哥”们,出来进去的总要“前呼后拥”、“招摇过市”了! 因为若是一个人在外面乱“装逼”的话,“被干”是早晚的事。 就在那不久之前,赵阳也“阴沟翻船”过一次。 飞扬跋扈惯了的他,也是因为骂了一个“路人甲”,在随后的推搡间,被人家一拳“反杀”,鼻梁骨都被“锤”碎了,住了一个月的院! 看着在我心里一直如“人中龙凤”般存在的赵阳,无力地躺在病床上。一只手总是会下意识地举起来,放在被纱布完全遮盖的鼻子两边,东挠一下、西抠一下的。那滑稽的样子,像极了动物园里的猴子。 我当时就暗自发誓,一定要吸取这个教训。绝不会让同样的事情,在自己的身上发生! 二十年后的现在,每次我想到接下来要展开的剧情时,都一定会联想起赵阳的样子。 这让我特别好奇,为什么二十年前我在装那个直接导致后来事件的“b”时,就会将赵阳完全忘了呢? 直到前些天,我听见了自己的大儿子在他的房间里朗诵杜牧先生写的《阿房宫赋》。随着他磕磕绊绊的声线,一段曾被我倒背如流的文字,陡然自我心底浮现:“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刹那间,如梦方醒。 若只要随便“读读书”就能够改变命运的话,历史上便不会再有那许多“重蹈覆辙”的故事才对。 更不会有那许多人抱怨:“我知道所有的道理,却还是过不好自己的一生!” 那是因为人们只局限于“知道”,而不是努力地“做到”。 知难行易,才是阻碍人类进步的原因。 所谓“知行合一者为圣”,就是这个道理。 可惜那时的我,并不是王阳明的“粉丝”。 因为要给丁祥一个“好消息”的“约定”在先,听见大帝的提议时,我只是随口的“嗯”了一声后,便迫不及待道:“带我去见他!” 一中很大。 进出学校的门,自然也不会只有一个。 在随大帝去找那小子的路上,我又在他絮絮叨叨的劝慰中,听出了另一个细节。那就是赵生并没有告诉他事情的真相。 而赵生本人,一定是知道的。 这也是他没有直接找我,而是去找了大帝的原因。知道真相的他,不好意思开这个口! 想明白这些时,我忽然有种没来由的愤怒。 愤怒之余,我的理智亦是随之“下线”。以至于我已经完全忘记了,“以力胜人者,必败于强力”的粗浅道理。 所以,当我看见路灯下那个比大帝还要强壮的背影时,脑子里想的,竟全是如何将那个背影的主人,揍到抱头鼠窜的设想。 “这么大个体格子,如果被我揍到跪地求饶的话,那画面应该会很‘酷’吧!”这样想着,我不觉加快了脚步。 在距其五步左右远时,那“背影”方才转过身,越过了我怒气冲冲的我,对着随我身后的而行大帝,极为谦卑地招呼道:“大帝哥!” 语罢,他的视线便再也没从大帝的身上离开过。 大帝“嗯”了一声后,笑问道:“你咋惹到天涯了?” 与此同时,被人当成了“空气”的我,早已对着那小子的面门,击出了充满“羞恼”的一拳。 虽然那小子自始至终都没有正眼看我。但因为身高优势,我的一举一动,却都在他的视野范围之内。只稍一后撤,便躲开了我这势大力沉的一击。 一拳扑空,我心中暗惊。 这么多年来,我还是第一次遇到被我“先发制人”的情况下,还能够轻易躲过我这全力一拳的人。稍调整下有些“紊乱”的重心后,对着那人的小腹处,又是“飞起一脚”。 躲过那一拳之后,这小子便有了防备。当我踹出那一脚时,他早小臂交叉,精准地挡在了我“鞋底”的落点处。在我踹中他的一刹那,丹田微一用力,双臂合力往前一顶,便将我反向推了出去。 我连连退后了三步,方才重新稳住身形。若不是身手还算灵活的话,定会狼狈不堪的跌坐在地。 正羞臊到怒火满腔之时,那小子忽然从校服兜里掏出了一根半尺来长、拇指粗细的“黑管”。左右手一个交汇后,便见路灯下寒芒一闪。我再定睛去看时,方才发现,那小子手里握着的,竟然是一把匕首! 一个呼吸间,他便窜至我的面前,照着我的胸口处,便全力地捅了过来! 整个过程,没有丝毫的迟疑。 若不是我在他“发动”之前,便已有了防备。而且常年在球场上混迹,锻造了一身迅捷的身手的话,我的故事,应该就会在那一刻,彻底地终结了吧! 当然,如果那不是一个冬天。确切地说,如果那不是一个东北的冬天。或者我还没有穿上那件婷婷妈给我买的羽绒服的话,我应该也会死掉。 因为就算我极力地弯腰去躲,并且第一时间用手掌握住了刀刃,却也还是漏出了近半寸的刀尖,扎透了我的衣服。 生死攸关之际,我也顾不得颜面。接下来的一切动作,都以“保命”为第一要务。始终弯腰低头,左手牢牢地握着刀刃,缠满绷带的右手死死地抓着他的手腕,任凭他膝顶肘锤,不敢有丝毫放松。 回忆起来,当时的我,竟没有一丁点的害怕。 不仅没有害怕,就连之前的愤怒,也一并消失。 我的脑子,更是从来没有像那般冷静过。心里想的,就只有一件事情——夺过匕首!捅死他! 在那小子掏出匕首的一刹那,大帝便转身离开了。 离开之前,他还迅速地四处寻摸了一下。 但我丝毫没产生过,他可能是“跑了”的担忧。 根据我对他的了解,我很清楚,这个手里不拿“家伙”就不会打架的“傻逼”,一定是寻找“武器”去了! 我唯一担忧的是,自己能不能坚持到他回来之前,始终不被这“利刃”刺中。 第二百八十五章 幽默 第 二百八十五 章 幽默 “嘭!哗啦!”、“你他妈的捅谁呢?”, “嘭!哗啦!”、“迹天涯你也敢捅!”, “嘭!哗啦!”、“屮你妈的!我看你是疯了!” 在连续三阵的玻璃破碎声中,穿插着大帝那熟悉的叫骂。 头部接连遭受三下“重击”后,那小子立刻停下了与我的拉扯。直起身,右手握刀、左手持鞘,一脸懵逼地看向我的身侧。 余光里,我看见大帝举起了碎剩小半截的“灯管”,指着那小子的鼻子,决绝道:“你他妈的别看我!我不管你是谁!打迹天涯就不行!” 当时的我,自然没有心情猜他是从哪里搞来了这么一个攻击力可以忽略不计的玩意。只是看了一眼自己那鲜血淋漓的左手,深吸一口气后,便疯了一样朝着那小子猛扑过去! 长这么大以来,那是我第一次彻底地解开了心中那头“嗜血猛兽”的全部封印。 之前每次与人争斗时,我都会努力地克制着心中那想要杀人的冲动。 也正是因为怕自己失控,直至失手闹出人命,在大多数时间里,我也才会避免与人发生争斗。 但在那一刻,我就只想干死他! 大帝与我见面时,已是临近放学的时间。 我与那小子战斗的地点,又是一中与“局高”两所学校之间。 就算是节假日里,那处也会比别处热闹一些。更不要说是放学时间了。 可我却并未注意到,周遭是从何时起,开始围满了人的。 从战斗一开始,我的眼里便只剩下了那小子。 在战斗的过程中,我的注意力里更是只有那把匕首。 所以当我像疯狗一样再度冲过去时,便不会防备身后,忽然出现的七、八双,死死将我拽住的手。 “把刀给我!我屮你妈的!我要捅死你!你们都他妈的给我松手!放开我!给我刀!我要干死他!屮你妈的!都把手松开!放开我!我要干死他!你妈了个逼的,你给我过来!小b崽子,我干死你!敢捅我,我屮你妈的!……” 已经彻底没有理智可言的我,一边声嘶力竭又语无伦次地呼喊着,一边拼尽全力地挣脱着众人的束缚。 我上一次如此的失控,还是十多年前,在爸爸的葬礼上。 在我的句句都不离“刀”的叫骂声里,那小子像是突然想起什么般,仓促地将“匕首”收好,重新揣进了兜里。两三股鲜血,顺着他的侧脸,缓缓流下。在经过“咬肌”时,合成了一处。没能流到脖颈处的那些血液,只能不断地在他的下巴“挂钩”处凝聚成点,滴滴落下。 那灯管的实际“攻击力”虽然是差了点,但从打击效果上来看,还是起到了一定的“战略威慑”作用。 那小子呆呆地看着我这条正被众人合力控制的“疯狗”,下意识地摸了摸脸上的“冰凉”。放在自己的眼前一看,发现是血后,又一脸懵逼地看了看大帝的方向。半晌,扁着嘴解释道:“大帝哥,我不知道!” 随着力气的消失,我叫骂的声音逐渐嘶哑。挣扎的幅度,亦是逐渐变小。到了最后,也就只剩下了维持大口喘气的劲儿。 大帝和赵生之间,有着五年的情谊。 虽然经历了诸多事情的考验后,大帝最终选择了与他“分道扬镳”。但旧有的交情,却是一直维持着的。 所以,当那小子即便是刚被大帝用灯管“爆头”三次之后,却仍对大帝保持着“尊敬有加”的态度时,大帝的态度立刻便缓和了许多。 “你赶紧走吧。” 大帝在对那小子说出这句话时的语气里,多少还带了点愧疚的意味。 我本不该怪他。 再说我又凭什么怪他? 在这件事情里,大帝已经做到了“仁至义尽”。 可当时的我,还是选择了“怪他”。 与其说是“怪他”,倒不如说我是在“嫉妒”他。 虽然从核心实力上来讲,我俩确实是“平分秋色”。 但在那一天,我却偏激的认为,“在他曾经的世界里,我的影响力远不如他”,这件怎么看都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却是绝对不可以被接受的! 我很感激他的出手相助。 他在每一个关键时刻,都始终站在我这一边的选择,也很让我感动。 可我就是不爽!因为我自始至终都没能亲自揍到那小子身上。折腾了这么大一圈,差点付出生命的代价,结果他“跑”了,却不是被我揍跑的! 这说明了什么? 这说明了那小子仍然没有“服”我! 这还说明了我他妈的折腾这一圈之后,除给了大帝一个立威的机会外,自己他妈的什么也没有得到! 又过了有几分钟后,大帝见我已被众人“折磨”到气力全无,只是坐在地上仰天喘着粗气,便打了一通电话,随后便与不知何时赶到的阿雯打了一辆出租车,匆忙地离开了。 说来也是悲哀。 在我孤立无援、性命堪忧时,身边空空如也。 当大帝以“灯管爆头”的方式,让我可以获得喘息之机,重整旗鼓正准备要大干一场时,身边又他妈的瞬间挤满了人。 仔细想想,我也是幸运的。 若不是有了这些我连名字都叫不出来,但又几乎全都认识我的,由两所高中学生混杂而成的“热心观众”们,一边一口一个“天涯”的呼唤着我,一边七手八脚地拼力阻拦着我的话,或许经过那晚以后,我便是个“杀人犯”了。 甚至我的好兄弟,那个曾对“死者”连续三次“灯管爆头”的大帝,也一定会受到牵连。 就算他的初衷,只是为了救我。但动手后指着“死者”鼻子说的那番话,却颠覆了他那“见义勇为”的本质,成为给他“量刑”的关键证据。 可纵观这件事的全部,我又隐约发现了些许黑色的幽默。 远在“局高”,我的威名都是赫赫。宁愿被“打骂”,也有一群人愿意冲出来,阻止我坠入“犯罪”的深渊。 怎么在近在咫尺的一中里,就真的会有人,仍然对我的一切都毫不知情呢? 第二百八十六章 救人 第 二百八十六 章 救人 此后半年,我又在许多人的言语里,补全了这件事的其它细节。 与我在食堂发生争执的那小子,真名叫李炳。 生来高大威猛的他,本就不是籍籍无名之辈。进入一中的“体育特招班”之前,曾在三中就读过一段时间。 “三中”,是除一中之外的另一所市级重点高中。“生源”较一中差上许多的“三中”,人员要远比一中“鱼龙混杂”得多。 就是在这样一个“恶劣”的环境里,李炳仍是凭借自己的那股“虎”劲儿,仅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便混出了“铁饼”的威名。因为行事乖张,难免得罪了三中原本的“老大”。连上半学期都没过完,便被那群“半职业”的混子给定点“爆破”掉了。 在医院里躺了小半年后,才在家里人的安排下,回读进了一中的“体育特招班”。 与我“对撞”的那天,他满打满算也才上了不到一周的学而已。 与我“对撞”之后,“铁饼”一共给三个人打了电话。 第一个人,当然是打给了“赵生”。很快便在“表姨之子”的安排下,纠集了“体育特招班”与初中部的一些“打手”们,在食堂对我进行了“围殴”。 被我一番精彩“演技”征服,并以自报“名号”的方式喝退之后,慌乱之中的他,又在赵生的授意下,打给了他也熟识的大帝。 在大帝的吩咐下,等待与我见面的过程中,心里并不托底的“铁饼”,又给第三个人打去了电话,季石。 我已在第二百四十九章中,对这个叫做“季石”的人有过简单的介绍,这里也就不做赘述了。 仅说这个在当时的一中里,唯一可以与我和大帝“分庭抗礼”的那个“势力”的头子,在听过“铁饼”的介绍后,只淡淡地说了这么一段话:“我和迹天涯的关系也不错,所以这事你找我没用。不过你那么大个体格子,也没必要怕他!你不是随身带着刀吗?逼急了你直接捅他不就完了?” 于是,这个“初来乍到”便闯了“大祸”的“生荒子”,在四处“求救”仍然“无门”的情况下,才会在季石的暗示里,毅然决然地选择了“铤而走险”、“狗急跳墙”! 任何事情,都有其两面性。 有“受害人”的地方,就一定会有“受益人”。 单从当时的“校园江湖”上来讲,我“倒了”,“实力受损”的,自然是与我最为亲密的大帝。 此消彼长间,“受益”最大的,也就只能是“季石”了。 我会与他做朋友,除了他是小狼的初中同学外,最主要的原因,其实是我和大帝具备“归拢”他的实力。 同理,他会和我们做朋友,也是因为他的“显性”实力尚不如我俩的缘故。 我很理解“季石”,毕竟混到了那个阶段,谁也不会愿意总是矮上别人一头。 所以当我彻底地离开鹤岗之后不久,“形单影只”的大帝,立刻便遭到了他的“反噬”。 那是后话,暂且不提。 只说这件事情给我带来的最大收获,就是在以后的日子里,每当我遇到那些需要揪出“幕后黑手”的境况时,便会沉静下来,仔细地进行一番“受益者推论”。 在众人七嘴八舌的劝慰声中,我开始在心中默默地筹备起了第二天的“报复”行动。 搞笑的是,刚才那些明明有机会“帮我”却选择了“拦我”的“陌生”兄弟们,又开始莫名其妙地对我表起了忠心:“天涯!你打架怎么不提前和我说一声呢?”、“迹sir,明天是不是还要干他?大概什么时候动手?带我一个!”、“天涯,我刚才本想去帮你了。看那小子收手了,我就没动。如果你心里还是不爽的话,明天我陪你再削他一顿!”…… 很快的,当我再度“迷失”于一片虚假的“繁荣”之中时,阿雯带着婷婷找到了我。 又经过一番没有时间地点的“约定”后,众人非常识趣地主动散去。 我知道,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迹天涯”这个名字,将再次成为别人的“谈资”。 我与婷婷对视一眼,心里有些负气于她一下午的“消失”,没有选择说话。又看了眼阿雯、以及她的身后,嘴唇动了动,最终挤出一个难看地微笑后,仍旧没发一言。 阿雯白了我一眼,撇着嘴说道:“有啥话上车再说吧!大帝在车上等你呢!” 说话时,婷婷掏出一张纸巾,主动来到我的身边,挽起我那只早被鲜血染红的左手,熟练地擦拭起来。 我一边顺从地接受着她的“清洁”,一边忐忑地问阿雯道:“咱要去哪?” 我的忐忑,来源于下午时对她的当众驳斥。 我很怕她会突然问一句:“你的那些好兄弟呢?丁祥和吴鑫之类的,都去哪里啦?” 以她的泼辣性格,最可能的问话内容是:“你不是说就算没有大帝,你照样有许多兄弟吗?他们人呢?” 还好,她哪句话都没说,只是憋笑回复道:“还能去哪!陪你去诊所,先把手包上!你可真有能耐,一天之间,两只手全‘废’了!” 学校附近那间诊所的“老板”兼医生,姓王。他看起来很老,感觉比我爷爷的岁数还要大,所以我们都叫他王大爷。 王大爷在给我这个“老主顾”处理伤口时,亦是笑着问出了同样的话:“你这是刨坑救人去了啊?咋一天之内,两只手都给干成这样了呢?” 每当王大爷敞着那件白大褂,露出里面那件绣着卡通图案的针织衫,皱着眉和我们这些“小孩子”开起玩笑时,又总会让我有种他其实是我们“同龄人”的错觉。 听他一问,我自嘲一笑,回答道:“我这双手,不害人就不错了!怎么可能救人呢!” 他沉默了良久,直到给我重新缠好绷带的双手,贴上最后一块胶布时,方才缓缓地将自己的双手,伸到了我的眼前,摊开、翻转、又摊开之后,庄严而又郑重地开口道:“看看我这双手,已经老成了这个样子,都还能够救人呢!再看看你那双手,还那么年轻,怎么就救不了人了呢?” 第二百八十七章 星火 第 二百八十七 章 星火 我愣了一下,果真依言抬起自己那双尚未落下的手,凑到眼前,十分认真地打量了起来。 透过两团崭新而又洁白的“纱布”,我仿佛真的看见了,我未来人生中的,另外一种可能。 想不到,阴差阳错的一年之后,我还真就选择了一个,光荣而神圣的,以救人为己任的职业。 关于后面的故事,我仅能剧透一句,我选择的职业,不是医生。 后话不提,只说当下。我正望着自己的双手,有些失神之时,却听王大爷又对大帝说道:“你最好还是跟刚才那个同学说一声,我觉得那小伙儿还是应该去市里医院看看。我这老眼昏花的,可不敢保证能把所有的玻璃碴子全都给挑出来了!” 大帝“嗯”了一声,侧过头,迎着我的注视,笑着说道:“那小子老惨了。光是那耳朵周围,就得取出有十几块碎玻璃渣来。” 我理解大帝的行为。虽然不如我亲,可毕竟“铁饼”的反应,还是给足了他的面子。 就算没有赵生,他于情于理也应该要找到“铁饼”,关怀一下伤势的。哪怕只是摆摆样子,也是起码的人情世故。 如果身份对调,我也一定会找到那小子,道一声“抱歉”的。 当然,他也只有这么做了,才是我认识的那个大帝。 我也笑了笑,问出了我一直所好奇的那个问题:“你把谁家灯管给薅下来啦?从哪搞来那么个玩意?” “我一看你都被人给按那了,就赶紧转身找家伙去了。结果就发现了那个灯管,正在旁边的垃圾桶里插着呢!”顿了顿,手做握东西壮,对着空气挥了挥,开口道:“那玩意敲人可是挺过瘾啊!‘哐哐’的!我估计他也是给吓到了!直接愣在原地,不知道咋办好了!” 我耸了耸肩,不再言语。与王大爷道了声别后,扫了一眼正在输液间里背对着门口、肩并肩坐着,十分投入地说着悄悄话的婷婷与阿雯二人,推门走了出去。 随后而至的大帝,递给我一支烟,问道:“你砸玻璃那事,最后怎么解决了?真就这么开除啦?” 我叼着烟卷,看了看已然开始吞云吐雾的他,抬了抬手,含糊不清地示意道:“你他妈的倒是给我点上啊!” 他愣了一下,旋即大笑道:“哈哈哈!我差点忘了,你现在是个‘残废’!” 我骂道:“废话真多!” 点烟后,他情商极低地‘卖好’道:“你说我要是不帮你的话,你会不会已经被李炳捅死了?” 在他问我之前,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如果随我同去的不是大帝的话,或许“我们”真的会在乱战中,被那小子刺伤。至于会不会死人,那就得看天意了。 心虽如是想着,我嘴上却是十分“硬气”道:“如果不是你将他放跑了的话,我他妈的早把他干死了!” 他顿了顿,正色道:“然后呢?被抓起来?吃个枪子?一生就这么结束了?” 为避免这一连的串追问后,即将从他嘴里蹦出来的“说教”,我连忙摆了摆手,斩钉截铁道:“这事儿没完!” 他愣了愣,愠怒道:“都这样了,你还想咋的?” 我也愠怒道:“你说我想咋的?我他妈的要干他!他拿刀捅我!这事不能就这样算了!” “屮!”他吐出一口烟,讽刺道:“你话都没说一句,上去就连打带踢的。人家不捅你,还在那等着被你打啊?”又吸了一口烟,质问道:“咋的?你是他爹啊?” 我被怼到无言。又说不清自己的心里,到底是哪里不爽,踌躇了半晌,重复之前的观点道:“反正明天我还要干他!” 见我“油盐不进”,大帝叹息道:“那你jb爱咋咋地吧!明天别找我了!我可不好意思再帮你揍他!” 如果我是他的“小弟”,此刻自当感激涕零,确实不该再提出这个无理的要求。毕竟作为“大哥”,他已经立场鲜明地替我出过了面。 但我是他的兄弟。 他替我做过的事,我也会为他去做。 他无法帮我的事,我也会自己去做! 所以当他以一个大哥的口吻,对我表示出嗔怪的意思时,我立刻“不屑”地回复道:“没事儿!明天用不着你!” 眼见场面就要变得尴尬,阿雯的笑骂声与诊所门开启时的“吱呀”声,同时自我俩的身后传来:“你们两个大傻狍子在外面干啥呢?多冷啊?咱走啊!还在这待着干啥呢?” 身形与话音同至,阿雯见我与大帝正各自别过脸去,并不看对方,也不回应她的问话,眼珠子一转,改口对我说道:“咱们先回我租的房子那里吧!我已经在婷婷妈那里请过假了。就说她今晚陪我住。但是我今天得回家,你就留下来陪婷婷吧!”顿了顿,自觉目的太过明显,又找补道:“反正那房子也快到期了,再不住就可惜了!” 我心中虽然暗喜,面上却是不露声色,只随便地“嗯”了一声,算作同意。 大帝突然冷冷地接过话茬道:“我不去了!你把钥匙给他俩吧!我送你回家!” 阿雯一脸懵逼地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大帝,半开玩笑半认真地疑问道:“咋的,你们哥俩不再唠唠啦?等以后迹天涯真开除了,你俩想唠都没有机会了!” 大帝没有回答,扯开步子,便朝胡同外走去。走没几步,又回头对阿雯吼道:“你走不走?不走我自己走了!” “屮!你等会儿我!”阿雯匆忙应了一句后,轻声与婷婷告别道:“我先走了啊!你晚上也好好劝劝你老爷们。别一天天虎了吧唧的!”又看了看我,吐槽道:“你们哥俩真是一对儿神经病!真他妈的让人理解不了!”说话间,她又冲着已经快走到胡同口的大帝,“气愤”地叫喊道:“大帝你他妈的等我一会儿啊!这么黑我不害怕吗?” 闻言,我柔声道:“没事儿,这段路我俩陪你走。他就是装逼而已,会在前面等你的。” 阿雯推辞道:“不用了,你快好好跟婷婷说说话吧!人家在班级等了你一天电话!”说罢,便小跑着追了出去。 东北的冬天,晚上八点,已算是“夜深人静”。 胡同的尽头,隐约传来“咔嚓”一声。随后便见有点点“星火”,自一人高的“半空”处浮现。 忽明忽暗,不远不近。 第二百八十八章 与好坏无关 第 二百八十八 章 与好坏无关 双手受伤的那一晚,婷婷解锁了许多,不需要我太多参与的技能。 当然,在开发那些技能的时候,也离不开深耕医学奥秘多年的,我的指导。 酣畅淋漓之余,她躺在我的臂弯里,轻声问询道:“你和大帝又吵架了吗?” 我“嗯”了一声,不置可否。 她习惯性地闻了闻我的锁骨,露出一个沉醉的神情。半晌,慵懒地说道:“阿雯今天和我说,为了你这个事,大帝与赵生在电话里都吵起来了!人家赵生找到大帝,是为了让他帮着说和一下。结果他为了你,直接把那小子给揍了!大帝在电话里只反复强调了一句话,‘谁他妈的当我面捅天涯,都不行!哪怕换成是你,也不行!’” 我很感动。想起晚上的赌气行为,突然有些后悔。 可碍于面子,还是随意地“嗯”了一声,算作回应。 又沉默了有一会儿,我拍了拍她的肩膀,指使道:“把我的烟拿来。” 看着月光下往来的婀娜,我的气血不免一阵翻涌,瞬间决定将抽烟的事,再往后拖上一拖。 我只想说年轻真好! 又是一番云雨过后,我才吸着烟,豪气满怀道:“我要做一中有史以来的第一个‘扛把子’!也是唯一的一个!” 声波在墙壁间穿梭,没有回音的配合,很快便消失不见。 沉寂中,我有些心虚地问道:“你怎么不说话了?” 她叹息一声,回答道:“没什么,你是我的老公。愿意做什么,你就去做吧。除了依着你,我又能说什么呢?” 见她话里有话,我追问道:“什么意思?你不喜欢我这样?” 被我问得急了,她坐起身,直截了当道:“我确实不喜欢!其实我想象中的老公,应该是一个温柔的男人。乖乖的,一笑两个酒窝。而你却太暴躁了!” 相识这么久以来,那还是我第一次听见,她认真地描述自己的“喜欢”。 得知那“喜欢”里,竟然“与我无关”后,我不免有些生气,翻过身去,愠怒道:“那你就照着你的‘喜欢’,重新再找一个老公去吧!” 听到我言语中的不满,她立刻扑到我的身上,嗔怪道:“你看,你非要问。然后我说完了你还生气!再说了,我就是敢找,也没人敢跟我啊?不怕被你打死啊!” 她很懂我。所以她总是知道,该如何哄我。 可惜只有我知道,她懂的那个“我”,并不是真的我。 我始终认为,自己拥有一个“温柔”的灵魂。 是这个世界太过凶残,配不上我的“温柔”。 而我却很懂,真正的她。 如果我真的对她表现出“温柔”的一面,一定会被骨子里那个“野蛮”的她,欺负到永无翻身! “温柔”的“我”,只能留给懂得珍惜“温柔”的人。 对于一只“狗”来说,最怕的就是跟错了主人。 感受着臂膀间的柔软,我转过身去,习惯性地抓住她的“马尾”,用力地向后一拽,假意“威胁”道:“你知道就好!乖乖地跟着我,就是你的命!”说罢,便对着她厚实的双唇,凶狠地亲了上去。 只是在亲她的时候,悄悄地松开了那只,疼到我冷汗直流的手。 吻过,她又叹息一声,哀怨道:“只是这个所谓的‘扛把子’名号,又能给你带来什么呢?人家大帝‘混’,至少总能给阿雯搞来逛街买衣服的钱。可你的‘混’,却总是把自己搞到要开除的地步!这一次的事,我听说挺严重的!不知道又要怎么办呢!” 身份,是一个很奇妙的东西。 作为我的“白痴妹”时,她恨不得我比她还要“白痴”才好!我越是“讲究”,越是“义气”,她就会越是“喜欢”,越是“着迷”。 自从成了我的“老婆”以后,她却开始希望全天下我只对她一个人“白痴”。她曾经欣赏的那些“讲究”、“义气”,突然变成了让她可以经常捏着鼻子吐槽我的“理由”。 那时的我,尚不敢确定,是不是天下间的女子,皆是如此? 同样的女人,只是因为在我的身边“扮演”了不同的身份,竟然便显露出了截然相反的两副面孔。 这让面具虽多,骨子里的“灵魂”却始终如一的我,常常感到困惑。 我那些形态各异的“面具”,就像一根藤上的许多西瓜。因着光线、水分、位置等等生长条件的不同,便有了不同的大小、味道、纹理甚至颜色的区别。 可理论上来讲,在“西瓜”的这条藤上,只能长出来“西瓜”这一个物种。 对于我来说,这个被统称为“西瓜”的东西,便是我的“良心”。 虽然成长的过程中,我也曾试着“黑化”。更做过了许多,蒙昧了“良心”的错事。 但当婷婷也认真地劝我,不要再做一个“好人”时,我却忽然有些失望。 虽然是打着“为了我好”之名,但事实上,却是怀着“为了她好”的目的。 孟子说:“人之初,性本善。” 荀子说:“人之初,性本恶。” 我觉得,因为孟子是“善”的,所以他才会看见了“人初性善”;因为荀子是“恶”的,所以他看见的才会是“人初性恶”。 传说孔子在为《周易》作传时,又说过这样一句话:“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 这也是“见仁见智”的来历。 可是临近不惑之年,在我提笔记录往事的此刻。凭借我现有的认知,再谈及人性时,我仅能很负责任地说出这样一番话来:“我见过生来至善的完人,被生活摧残到拎起‘屠刀’;也见过娘胎起的坏种,被法律治理得极为‘乖巧’。我见过‘恶人’幡然悔悟,也见过‘好人’着了魔障。我见过为流浪猫狗谋食的良人,却不肯给爹妈一碗剩饭。我也见过花枝招展的父母,却让子女穿着破烂的衣裳。我听过有母亲为与情夫约会,对自己的爱子下了毒手。我还听过有父亲为了与情妇双飞,将自己的儿女推下高楼!我也见过更多的人,愿意为了陌生人的安危,罔顾自己的生死……人性是复杂的。我能分享的,只是我的人生。” 你是一个好人吗?我的朋友? 你是一个坏人吗?我的读者? 谁在乎呢? 活着,是一种状态,与好坏无关。 第二百八十九章 足球 第 二百八十九 章 足球 因为对她肉体的眷恋,我还是努力地压下了,灵魂上不断涌起的排斥。 “痴人说梦”,自有“痴人”去听。 甩出“扛把子”的豪言后,我并没有理会婷婷的“絮叨”,而是第“1000”次拿起了枕边的手机。 临上床前,才刚换上用“万能充”充满的电池。 所以手机的电量,满格。 信号,满格。 未接电话,无。 未读信息,无。 “这一次,妈妈应该是真的放弃了我吧!” 这样想着,我不免有些悲怆。 趁“丧气”没有充满大脑之前,转过身去,再次将那满心的惶恐,全都化为了躯体的“起伏”! 我一生当中最大的“瘾”,便是经常用身体上的满足,弥补心灵上的苦。 荒诞的一天,很快过去。 更加荒诞的一天,却刚刚来临。 翌日早晨,我便随婷婷一同回到学校,开启了用时一上午的“摇人”活动。 从我回读之前的那一届,一直”摇“到了我回读后的那一届。 除了像李扬、赵阳这种“大哥”级别的,我怕他们会抢了我的风头,因此特意没有惊动之外,我再次调动了自己在一中能够调动到的所有“资源”。 包括但不限于那些我帮过的人,罩着的人,想要与我接近,我却一直没有给他机会的人,等等。最终成功“动员”了两届文理科、四十多个班级的近三百余名“热血青年”。 这比我上一次如此大费周折后“纠集”到的人数,整整翻了十倍有余! 但这还仅是我能够记住样子,并且差不多可以叫出名字的。 还有大概一、二百名我压根就不认识,但却对我一直满怀好感的“热心群众”,混杂在这浩浩荡荡的“复仇”队伍里。 我能“纠集”到这么多人,靠的并不只是我“混”来的那些诸如“单挑王”、“迹sir”一类的诨号。 可以这么说,即便我不是“混子”,我仍然对自己的“人缘”,有着绝对的自信! 因为经过两年的“努力”,我还获得了一个即便是今天想起来,仍会觉得骄傲的身份——“场长”。 那个“场”,是“足球场”的场。 没错,回顾我的整个高中生涯,最让我有成就感的事情,虽然与“足球”有关,但却不是让我获得“单挑王”诨号的那次足球场斗殴事件。 而是发生那件事后不久,我便亲手组织了一中历史上的第一个“学年级别”的“足球联赛”。 由于是纯纯的个人组织,并没有学校撑腰,所以在一中仅有的那个足球场地的“争夺”上,我仅是凭借自己的“面子”,便说服了我曾经那一届几乎所有的足球爱好者们,主动让出了那片“绿茵”长达一月之久。 虽然没过多久,这场联赛便被学校以“干扰学生学习,容易引起班级摩擦”为由,给强行取缔了。 可我那一次又一次协调比赛场地、统筹比赛时间、安排参赛队伍、裁决比赛胜负的忙碌身影,还是深深地“征服”了所有钟情于体育运动的男孩子们的心。 zh国人真不是踢不好足球,实在是没有一个能够踢好足球的体制。 没错,是“体制”,不是“体质”! 如果“高考”是无数学子去挤“独木桥”的话,那体育就等于是大家排队“走钢丝”。 “独木桥”无非是“单次”通过的人少了点而已,但至少没有生命危险。而且只要把“桥”的数量多修一些,通过的人数就会相应的多一些。 “走钢丝”则不同。一旦失败了,就是粉身碎骨,死无葬身之地。而且即便是中途后悔了,也没有回头路可选。因为前后都是“钢丝”,怎么选结果都是一个样。 当然,考虑到当时的国情需要。国家也不可能去花大精力培养那些拥有“足球”梦想的孩子们。当一个国家没有足够多的“高精尖”技术人才储备作为“里子”的时候,是不可能培养那些对增强国力并不能产生实际作用的“体育明星”作为“面子”的。 “乔丹”与“贝利”的作用,是让发达国家贫民窟里的孩子们,拥有一个体育改变命运的梦想。 在我们国家,这个“梦想”,只能是“高考”,也必须是“高考”。 我们不能去树立一个不能真正强国的榜样,让孩子们追求。 不发展足球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培养一支足球队所需要的人员储备,还是太多了! 结果就是zh国连续几代的足球天才们,都在“实验室”里、“办公桌”前、甚至“射击场”中发光发热。 zh国的足球虽然不行,但咱们国家各种军事类别的比武,可一直都是名列前茅! 许多“特种”项目,更是常年蝉联世界冠军的宝座。 如果让这些人才去踢足球的话,无异于核弹轰蚂蚁,暴殄天物! m国的足球水平也很一般。 但你能说m国的国家实力不强吗? 还一个原因,就是“国际足联”是一个不受各国政府控制的私人组织。 就像我组织的这个“足球联赛”,之所以会被学校取缔,就是因为我完完全全的越过了学校的管理。 在不到一月时间便被“紧急”取缔了的前提下,我这个组织者尚可以在一所学校内,就号召到了几百号人,陪我去参与到学校甚至法律都命令禁止的“群殴活动”之中。 如果他们不取缔呢? 如果我持续了一年,甚至更久呢? 虽然又过了没多久,一中便以学校的名义,重新组织了一次除高三外所有班级共同参与的“校级”联赛。(除去高三的原因很简单,学生当以“学习”为重。高三是要冲刺高考的!哪有功夫参加足球的游戏?) 但大家记住的,还是最初的那个组织者,“迹天涯”的名字。 一直到我离开一中之前,只要有“私下”的比赛要踢,大家便只会找到我这个“场长”,去为他们协调场地,或者客串裁判的角色! 第二百九十章 去球 第 二百九十 章 去球 “混”,只是一个“小众”文化。 具有真正意义上的号召力的,还是得看那些掌握了“主流”文化的人物! 可受制于更大的“主流思想”的“压迫”,我在自己组织的联赛被“取缔”了之后,所作所为与我原本热爱的那些“主流活动”们,也终于渐行渐远,直至背道而驰。 无论篮球还是足球,最后都你妈的“去球”吧! 说来也是奇怪,当年我热爱运动的时候,妈妈总会骂我不好好学习,不好好看书,是不务正业。 参加工作以后,当我终于开始“懒”在家里看书,坐在电脑面前打字时,已经升级为“奶奶”的妈妈,又总会骂我说:“你没事不出去多运动运动,不知道锻炼出一副强健的体魄,光看那么多书有啥用?” 如果当年她就坚定地支持我多多运动的话,我又怎么会离开“主流”,坚决地拥抱“小众”呢? 那么迷信的她,怎么就不明白,八字带“煞”的我,天生就适合“武行”呢? 话扯远了,只说约好的中午放学时间一到,立刻便有从四面八万赶来的“援军”们,或三五成群,或七八成伍,又或者是十几人成队地,朝着我所在的“圆点”汇聚而来。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便将学校那二十几米长的大门口,围的是水泄不通! 毕竟时间仓促,我只约了时间地点,并未具体分配“站位”事宜。拥堵间,不免引得学校的保安们,反复出来驱逐了我们好几次。 为了不使事态升级的太过恶劣。(当然,我们也不敢去对保安叔叔们有什么过激的举动。)无奈之余,我也只能顺从地带领大家往旁边挪了挪。 又过了没多一会儿,在真正的“放学大潮”涌出之前,我们这支由近五百名雄性激素旺盛分泌的男孩子们组成的“钢铁方队”,终于超预期地完成了集合准备。 在由各班“班霸”、体委或者足球队长组成的“临时指挥部”成员们的急切催问声中,我故作沉稳地环视众人。目光所及之处,无一不是“崇敬”地回望。 一瞬间,从记事起便烙印在我灵魂深处的“自卑”,竟就这样消失的无影无踪!老子他妈的就是天下第一的豪迈感觉,油然而生!心绪澎湃之际,我的眼圈竟突然有些湿润。转过身去,用力地吞了下口水,压下喉结处的哽咽。背对着人群,缓缓地伸出手臂。 冬季凉薄的阳光,透过我那只缠满绷带的左手,隐隐映出内里的红。 我顿了顿,振臂一呼道:“走!” 霎那间,人头攒动、尘土飞扬。大家的哈气汇到一起,竟隐隐有“成云”的趋势。 距离我在小狼家看《古惑仔》系列电影,不过两年时间。我终于在这一刻,将电影里最引人热血翻涌的“啸聚”情节,搬到了现实之中! “老四,你这一下就叫了这么老多人,是要过去把人‘踩’死吗?”与我一同在前列行走的吴鑫,忽然在我耳边玩笑道。 相识这么久以来,这还是我第一次在打架的时候,叫上了他。所以他难免有些兴奋。 吴鑫班级的成员,虽然在“小众”的世界里一直就名不见经传。但自从开学伊始的“体特”事件后,也很少有人敢去他的班级寻找“麻烦”。而且在“绿茵场”上,他们又从来都是一支劲旅。 球技令我都十分佩服的吴鑫,自然便是这支球队的队长。 这次为了给我“助阵”,单是他一个班级,就出动了包括整支足球队在内的二十余人。 相识至今,吴鑫从来都没有让我失望。 就算开除事件“祸从他起”,但究其源头,我又确实是一切“际遇”的根本。 难辞其咎的我,对这个结果的产生,始终无怨无悔。 为了证明给大帝看看,我并不是真的“眼瞎”,我也“捏着鼻子”叫上了丁祥一起。 当然,他那个受到我“眷顾”最多的“集体”,派出的人数也仅次于吴鑫的班级。 不过与吴鑫班级不同的是,丁祥班级里出来的人,更多的都是我的铁杆“迷弟”。只要我不倒下,他们绝对会勇往直前。所以在“打架”一事上,丁祥的班级却又相对更加靠谱一些。 只是在“靠谱”的范畴里,并不包括丁祥。 作为我的“嫡系”,虽然他也是“临时指挥部”的一员,但却走在了“先头部队”的末尾,不紧不慢的跟随。 那一刻,我却无暇顾及这些。更没心思单独与某个人闲聊。紧抿双唇,不发一言。身体在狂跳的心脏带动下,微微还有些颤抖。 那也是我第一次知道,极度兴奋与极度恐惧的外在“表现”,竟会如此的相似。 与吴鑫同样走在我身侧的罗宁,突然递过来一把长约一尺半的砍刀,轻声道:“拿着这个!” “凶器”现处,我心下一惊。 不带“家伙”,是我“纠集”众人的过程里,唯一提过的“要求”。 本来我真正的目的,也只是“立威”而已。我只是要在被“正式”开除之前,利用这个机会,让还在一中就读的所有人看看,我“迹天涯”,才是这里的“王者”! 无论你是“初中部”,还是“高中部”,都要记住我今天留下的“传说”! 有过经验的都知道,若真是为了动手的话,完全没必要搞出这么大的“排面”。 二十人,就是打群架的极限! 换句话说,阵仗摆的越大,就越发的打不起来。像这种场面,不过就是一种实力的“展示”。 在我安排人给“铁饼”下达的“通知”里,特意将地点定在了我昨晚“挨捅”的地方。 因为“哪里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 当我“率领”着五百名“勇士”,淌过放学时间段那汹涌的人潮,步履一致、气势汹汹地杀向“约架”地点时,尚离着老远,便看见了在食堂踹我的那名“大高个”。 当然,有着身高优势的加持,他也早就看见了我,以及我身后那五百双烁烁的目光。 第二百九十一章 斯巴达五百勇士 第 二百九十一 章 “斯巴达”五百勇士 五百人是个什么概念呢?大家应该都得去过电影院的imax播放厅,五百人,差不多就可以装满一个那样的大厅。 想象一下,电影正播放到高潮部分,坐在第一排的你,突然直挺挺地站在了大屏幕前,影响到了一整个大厅人的观影体验。时间分秒而过,人群的忍耐力,也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达到了极限。这时你转过身,就会看见五百双烁烁的目光,聚焦在你的身上。 如果你是故意的,并且早有心理准备倒还好说。但与你同行的人,恐怕就没有那么强的承受能力了! “大高个”,就是那个同行者。 只见他感觉到与我的对视后,便闪电般地低下头,对着身边的人说了些什么,然后又仓促地钻进了身旁的一个饭店。 本来也不过就是隔了一条马路的距离,当我方以碾压之势堪堪到达约定地点时,原本在那边等待的六、七个人,早在我的眼皮底下四散而逃。那个专攻铅球的“地缸”,更是在逃跑途中不断自往来的人流中制造着“豁口”。 从我们这支“钢铁洪流”启动开始,便不停有那些挡在我们行进路线上的“障碍物”们主动逃避。再加上我纠集的那些人里,几乎无人了解或者听过“初中部”的故事。当然也就谈不上认识。 何况他们的注意力又全都在我这个“领头人”的身上,所以那匆忙“逃窜”的几人,会被当成了识趣的“避让”者,并未引起大家伙特别的“关照”,也就理所当然了。 而作为唯一知情人的我,之所以会选择眼睁睁地看着他们逃跑,甚至连一句虽然无用但至少可以起到“装b”作用的呼喊都没有,就只是因为,在逃跑的那些人里,并没有我的目标。 就在那一大票“观影者“们陆续穿越横道,于我停身处集合之时,我一开始并未理会的罗宁,再度开口道:“你两只手都伤成那样了,还咋打人?把刀拿着!待会儿好砍他!” 所谓“场面人”,可以是任何人。唯独,不会是“他自己”。因为“场面人”的一切行为,都将受制于他所处的“场面”。只有永远活在别人的“看法”里,做到别人喜欢或者畏惧的模样,才能一直维持着那种虚假的“场面”。 五百双烁烁的目光,不仅使得“敌人”胆寒。也使得处在风口浪尖的我,根本无力拒绝那把将会使我深陷囹圄的“砍刀”。 如果是昨晚,在我刚刚“被捅”,完全丧失理智的时候,有人给我递过来这把“砍刀”的话,我敢用生命保证,那时的我,一定正在看守所里接受着审讯。 以上的文字,就将会是审讯的全部经过。 老警察问:“人是你砍死的吗?” 总在冲动与悔恨中反复横跳的我,一定会茫然地坦白着那些无法辩解的事实:“是我砍的。但是我砍的时候并不知道他会被我砍死。” 很显然,我撒谎了。因为事实的情况是,我他妈的就是要砍死他! 因为我的“供词”,或许我还会被带去做精神鉴定。 但无论结果如何,我一定会被判刑。 因为砍死他的时候,我没有病! 到了那时,这本书的名字,应该会叫《杀人犯的自我救赎》? 我的妈妈,会不会一边大骂着我怎么不去死呢,一边努力地为我寻找着法律的援助? 但最大的可能,是她会犯病吧! 可无论我的家人怎样痛心,至少我还活着。 对于李炳的家人来说,那才是晴天霹雳般的噩耗吧! 当然,如果在我拥有凶器之前,便被李炳捅死了的话,那么写《杀人犯的自我救赎》这本书的作者,就应该是“李炳”了。 这些内容,是前天晚上我在婷婷的身上重拾理智后,冷静下来联想到的。 为什么说温柔乡是“英雄冢”?结合我多年来的经验,至此给大家一个非常合理的解释。那就是一旦男人获得了充分的满足,便会瓦解心中的“斗志”。最是柔情似水,最化“戾气”于无形。 获得了满足之后的男人,往往会进化成“思想家”、“哲学家”。只有那些无法获得满足的男人,才是真正的“战士”。 同样的道理,放在女人身上则恰恰相反。越是无法获得满足的女人,越是乖巧懂人无比顺从。而越是获得了满足的女人,则越是欲壑难填地追逐权力。具体可参考慈禧、武则天等等。 又扯的远了。只说我特意要求他们不许带“家伙”的原因,是我整整后怕了半宿。 所以当我握着罗宁递过来的那把“砍刀”时,整个人抖得更厉害了。 在兴奋的基础上,我又叠加了恐惧。 我很想去控制,不想自己当众丢人。 可我又根本控制不了,连呼吸都在打颤。 昨晚体力透支,早上又没吃饭,我忽然有些饥饿。 我有意地加重了握住刀柄的力度。想要通过疼痛,唤醒那莫名有些昏沉的大脑。 这时,“大高个”藏身的那家饭店的门,开了。 李炳与他一前一后,缓步而出。 目标一现,我迎面而上。 却在一步之遥的位置,忽然止住了身形。 那把“砍刀”的意外出现,彻底搅乱了我的所有计划。 我是想将昨晚失手的那一拳,以几十倍的数量,重新捶到李炳的脸上。如果体力允许的话,我还会再顺便补上被他搪开的那一脚。 一脚就够了,毕竟我很迷恋那种“拳拳到肉”的快感。所以我打架的时候,极少用脚。 虽然,我的双手缠满了绷带。可只有我知道,这绷带缠绕的“数量”,已经远远超过了我受伤的程度。 我故意让王大爷缠了很多层。目的很简单,史泰龙的《洛奇》系列,我已看过了多遍。拳击手在上台之前,是一定要弄“缠手带”的。书看得多了,我自然知道人的手部共有27块骨骼与各处关节。“缠手带”的作用,就是保护双手骨骼的同时,又不影响击打的力度。 第二百九十二章 借坡下驴 第 二百九十二 章 借坡下驴 就算那些并未来得及愈合的伤口,一定会再次崩裂而开;就算十指连心,我一定会很疼,我也必须要干他!而那重新浸透绷带的血液,刚好可以用来彰显我无畏。 可是这“砍刀”的突然出现,瞬间封印了我的一切。 众目睽睽之下,我突然就犯了难。 “砍”了,就不会是一刀。 不“砍”,我又骑虎难下。 砍与不砍,这是一个问题。 李炳看出了我的为难,原本还有些躲闪的眼神,突然闪过一丝不屑,顿了顿,仰头道:“你抖什么?” 他的声音不大,侮辱性却是极强。但我浑身颤抖之事,毕竟又是实情。只得将眉毛一扬,下意识地反驳道:“我他妈的生气!” 因为刚才迎面而上时,起步的过于突然,直到喊出那句略显无力地回答后,“临时指挥部”的成员们,才纷纷围拢了过来。 最先靠近我的罗宁,用一个只有我俩能够听见的声音,自我耳后说道:“砍他!” 他说话时,我已“羞恼”地将刀微微抬起。离“挥出去”,差的不过是一个呼吸之间。 可我天生叛逆,被他这么一怂恿后,忽然又不想砍了。 就这么一个犹豫间,饭店的门,再次开启。一个熟悉的中年女子声音,自那开门处传来:“你不许去!” 我忙转移视线去看时,便见到了赵生,刚从门中露出了半个身子。他正扭动着躯体,极力地摆脱着那双正抓着他另一半身子的手。 我被那女子声音吸引时,赵生正回过头去,对着那声音的主人,任性地低吼道:“你把手撒开!我先过去拦着点!再等一会儿真打起来就来不及了!” 那“女声”的主人,正是他的妈妈,我的“表姨”。在场中的学生们眼里,她还是一中的教务处主任。 虽然她的主职业务,不像政教处主任那般,与我们这些“坏”学生们,有着更多的接触机会。但对于我们这些颇讲“时事政治”的“场面人”来说,像学校“教务处主任”这种“实权派”的真容,自然也是熟知的。 所以当“表姨”的完整身姿,被赵生“拖拽”到我们所有人的视野中时,那原本还“雄赳赳”的队伍,立时便有些“萎靡”。 反正从这个向来对我“照顾有加”的温柔女人一出现起,我那刚刚因为李炳的嘲笑而稍稍解开的“封印”,便又重新得到了“加固”。 现身于众后,“表姨”不再拉扯她的儿子。抬头看着我,一脸雍容、慈眉善目。 我正分神与她对视时,赵生已经走到我的面前,横在我与李炳之间,劝慰道:“别打了天涯!我让他给你道个歉。这事就过去吧!而且他也挨过揍了,你看他脑袋上,现在还缠着纱布呢!”说罢,转头对李炳命令道:“还看啥呢!赶紧给天涯道个歉!” 听有此言,李炳撅着一张嘴,犹豫了好一阵,方才对着我不情不愿道:“对不起!” 前晚筹划此番“报复”时,我不仅猜到了赵生的出现,还猜到了他会拿李炳被“灯管爆头”的“遭遇”说事儿。在我原有的计划里,不仅没有给他“面子”的打算,而且还特意将“动手”的时机,安排在他第一次说到“纱布”的话题时。 可“表姨”的意外出现,不但使我没了动手的欲望,还让我有了足够的“耐心”,在李炳犹豫着要不要道歉之时,选择了等待。 虽然我率领的五百人里,不乏经验丰富的“背景板”。对于这种根本打不起来的聚众行为,多数都是心知肚明。可我那过于“温柔”的反应,还是引起了一阵阵的“窃窃私语”。 尤其是李炳吐出那明显没有丝毫诚意的“对不起”三个字时,人群更是一片哗然。 为了“照顾”大家的情绪,更是为了“维护”自己的面子,我还是决定在这件初始时轰轰烈烈的事情,最终走向“滑稽”收场之前,硬着头皮先砍他一刀再说! 可就在我再次提刀的刹那,电话响了!原本我听了郭主任的教导,确实给它调成了“震动”。但为了等一个“人”,昨晚临睡前我还是将它调回了铃声。 而此刻打来电话的那个人,恰好便是我等了整晚的人。 “妈。”对着话筒喊出这句称呼时,我突然无比的轻松。虽然电话的那边,是妈妈一连串的咒骂。但至少她的电话,给了我充足的理由,可以结束这场荒唐的闹剧。更有了完美的借口,可以不用再砍出那硬着头皮的一刀! “你他妈的可真有能耐啊!还在外面打架呢是不?”听着她的质问,我下意识地环视众人。自觉此处不该有她的眼线才对。遂说谎道:“我没有!” 话音刚落,我忽然想到了那个“雍容”的脸庞。蓦地看向“表姨”的方位时,就见她正重新拉扯起赵生,要拽着他往饭店走去。“大高个”不知何时已不见踪迹。只有李炳仍旧梗个脖子,颇有不服的意味。 若换做以往,基本上用不到我出手。与我随行的人群里,定然有那脾气暴躁的哥们,会忍不住好好教育李炳一番做人的道理。 可那一天的教务处主任,就在那小子的身后站着。投鼠忌器间,大家也只能将牙咬的咯吱作响。 而且我这当事人还在那里一脸“怂样”地打着电话,不明所以的他们,自然也不好太过“露头”。 妈妈接下来的咒骂,果然证明了我的猜测:“你还他妈的没有啥你没有!一天天撒谎撂屁的!你表姨在你身边吗?” 听有此问,我明知故问道:“哪个表姨?” “你他妈说哪个?就你们学校那个什么什么主任。” 我看了看劝阻赵生再次失败的“表姨”,无奈地回答道:“在。” 妈妈命令道:“让她接一下电话!” 我皱了皱眉,轻声道:“我身边人太多了,不太好吧?” “你他妈快点的!我让你干啥你就干!哪那么多废话!” 第二百九十三章 西瓜刀 第 二百九十三 章 西瓜刀 为了可以顺利的“借坡下驴”,我只得压下心中的“反叛”欲望,在所有人的诧异目光中,慢慢地走到“教务处主任”面前,满脸堆笑地将电话递了过去,轻声道:“x主任,我妈让你接一下电话。” “表姨”连眼睛都没眨一下,便很自然地接过电话,去到饭店的门口,背对着人群,笑着与妈妈聊了起来。 在那之前,我从没开口叫过她“表姨”。因为我羞于启齿,总感觉那好像是在攀关系。 对于实情早就了然的赵生,给了我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后,便与李炳站到了一起。 不说我也知道,肯定是我在纠结人马的时候,闹得动静太大。早有与赵生熟识的人,提前将消息透露了出去。 当然,我原本就没有防备他的意思。如果我真想背后下黑手的话,也就不会搞得人尽皆知了。 换句话说,我就是要他知道。并且给他充足的时间,搬出一切他所能搬出的救兵。 使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竟然把他的妈妈给搬出来了! 毕竟根据我对他的了解,这怎么都不该是他的作风才对。 可不管过程如何,当“表姨”出现在那里的瞬间,“砍刀”黯然失色。教务处主任现身的刹那,“不良团”刹那“噤声”。 眼见一场暴力的“示威”活动,就要转变为一场大型的“认亲”现场,我多少还是有些尴尬。遂趁“表姨”打电话的时候,走到李炳的面前,伸出食指,点着他的胸口,一字一句道:“算你他妈的命大!” 我的动作很慢,他却没有躲闪。虽然表情仍旧不服,但却只是撇了撇嘴,并未敢出言反驳。 赵生连忙凑到我的身旁,亲昵地搂着我的肩膀,嬉笑道:“哎呀拉倒吧!都是哥们!以后就认识了!你看你至于嘛?还兴师动众的!” 说罢,他又冲我叫来的人里,那些他也同样熟识的,几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开心地打起了招呼。 那些人见我表情虽然不善,但却并未太过抗拒赵生的亲昵行为,遂也纷纷对其礼貌地点头回应。 只有吴鑫走过来,皱着眉问了我一句:“现在怎么说,老四?” 虽然他态度,于当下的气氛来看,多少有些不合时宜。但我心里明白,他是少有的几个,真想帮我打这一架的人。可大势已定,我也不好再横生枝节。摆了摆手,轻声道:“算了二哥,这事被我妈知道了,没法再打了!让兄弟们都散了吧!也替我跟大家说声谢谢。” 说罢,我又装作无意地扫视一圈周遭,想要看看丁祥的反应,却并没能发现他的影踪。 赵生也在一旁附和道:“就是呗,快散了吧大家伙儿!” 没想到他这连番“自来熟”的表现,却只引来了大家不屑的“侧目”。 曾被我妈骂出过心理阴影的吴鑫,下意识地吐了吐舌头,坏笑道:“那我们可先走了!有事你再找我吧!” “我们也走了!”罗宁也忙告辞道:“刀就送给你吧!” 吴鑫也好,罗宁也罢,包括没参加此次“活动”的大帝在内,凡是与我相熟的人,无一不知道我妈妈的“威名”。更是都或多或少地见识过她的“泼辣作风”。 所以,在我接起电话,喊出那句“妈”声的瞬间,几位与我关系亲密的人,便已萌生了“退意”。 终于得到我的“首肯”后,在他们的“引领”下,那五百名“勇士”散去的异常迅捷。 当“表姨”并未说太久的话,便拿着手机回来时,我正在与最后几波“观众”挥手告别。 我接过手机,忐忑地对着话筒叫道:“喂,妈。” “你爸正往学校去呢,你一会儿给他回个电话。” 或许是和她表姐聊天时控制了语气,妈妈的声音比才给我打电话那会儿,明显要温柔了许多。而她口中的“你爸”,便是我的继父。从我正式改口叫“爸”后,她也便乐见其成地把“他”当成了“我爸”。 我愣了愣,下意识地看了表姨一眼,疑惑地对电话那头问道:“他来干嘛?我这边都处理完了!” 温柔不过三秒,她再度发火道:“你他妈的处理完啥了你处理完?你以为他是帮你打架去啊?他是要跟你去学校,找老师道歉去!” 我尴尬一笑。想起了上次的“王头”事件,继父没少挨妈妈的批评。当然,从语言的内容上看,虽然是批评无疑。但每次妈妈提及此事时的语气里,却永远藏着难以掩饰的“开心”。 其实昨天下午我与尹媂在食堂里“叙旧”的时候,妈妈便已经替我善过后了。不然的话,那扇被我砸穿的玻璃,怎么会被修缮的那么快? 听着妈妈口中的安排,我心中是喜忧参半。 喜的,自然是自己仍然没有被她完全放弃。 忧的,自然是我的“辍学”大业,注定又将泡汤! “不过也好。不开除的话,我的‘扛把子’梦想,应该更好实现才对!” 心中正分心想着“美事儿”时,妈妈接着吩咐道:“我跟你表姨说完了,到时候你们先去找她!你爸应该快到了,你赶紧给他回电话吧!” 鹤岗不大。 那个年代,车也不多。 只要不出工农区,怎么开也不会超过十五分钟。 到了约好的见面地点后,继父停好车,下来开口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吃饭了吗儿子?” 我摸了摸肚子,嬉笑着回答道:“没吃。饿了。”说罢,我又将那把已经放回刀鞘内的罗宁“赠礼”,递到了继父的面前,继续开着玩笑道:“把这个先放车里吧?带着它去吃饭,好像不是那么回事呢!” “哎呀我屮!”他笑骂了一声,接过刀,抽了出来,随便挥了两下,煞有介事地感慨道:“挺好,给我吧!我和你妈正愁切西瓜没刀用呢!” 自从知道继父与我亲爸那些年轻的过往之后,我便对他有着一层莫名的亲切。再通过那次“王头”事件后,我俩的关系便越发的亲密起来。 至少在外人看来,我俩之间的交流,也确实如亲生的那般自然。 第二百九十四章 身不由己 第 二百九十四 章 身不由己 继父将刀随意地丢到副驾驶座位上后,又假装无意地问道:“你那两只手咋整的?” “一只是砸玻璃砸的,一只是昨天晚上有人要捅我,我握住刀刃的时候划坏的。” 我很少跟他说谎。 当然,面对着一个“老江湖”时,我也没有说谎的必要。 其实我第一次用拳头“凿”玻璃的行为,是继父刚和妈妈在一起不久,俩人带着我去买衣服时发生的。我因为受不了妈妈那种动辄一刀砍到大动脉的讲价方式,还要配合她演那种“我也不是非买这件不可”的戏。在连番错过了四、五次自己的“喜欢”之后,我的不爽终于达到了顶点。愤而转身离开商店时,还恼怒地“凿”了由一整块玻璃构成的“商店大门”一拳。 “脆响”之中,半条小臂,穿“门”而过。一阵熟悉的冰凉感觉之后,便是“司空见惯”的血流如注。 原本我只是要大家听个“响”,证明一下我很生气而已。却并没料到我的“拳力”竟会如此迅猛,足有一厘米厚的玻璃,就那样被我一拳“贯穿”。 虽然我很快便“逃离”了现场,留下继父与妈妈善后。 但那瞬间炸穿的玻璃与满手鲜血的画面,却在我回家路上的脑海里,不断地翻涌着。在那个只对力量深深着迷的年纪,看待那个明明是脑残的行为时,却只会让我有种自己很酷的错觉。 如今看来,我当时的心态,像极了那些为了能“火”,就会不择手段的“网红”。 在进入到我的家庭之前,继父曾信誓旦旦地跟妈妈保证过,对于青春期男孩的教育问题,完全可以包在他的身上。 所以当我第一次在他的面前流露出这个叛逆的举动时,他表现出了极大的包容与尊重。除了第一时间追到家里,二话不说便带我去了诊所包扎之外,晚饭时还特意买了两个酱猪蹄子。 用他的话说:“吃啥补啥。孩子手坏了,就得吃猪蹄!” 妈妈嘴上虽然没说,但看着我与她的“新老公”父慈子孝的样子时,心里却一定是十分欣慰的。因为在那种情况下,她不但没有像以往那般骂我,还在我们“一家三口”那顿乐融融的晚宴上,十分反常地喝了半杯啤酒。 可惜好景不长,虽然我在继父的“理解”攻势下,确实也“乖巧”了几天。但那时的我,已深陷到“那个”世界太久,无力自拔。就算我不找事儿,“事儿”也会自己前来找我。 比如,这次“吴鑫事件”的连锁反应。 但正是因为那几年的“混子”生涯,才让尚没有真正的走向社会的我,便有机会深刻地体会到了,什么叫“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也是因为我在第一次的“凿”玻璃事件里,得到了太多“正向”的反馈。所以我才会难以克制心头的悸动,对着学校的窗户,再度挥出了那最终使我被开除的一拳。 所以我会被开除,其实是必然结果。 只不过在必然发生的第二次“拳击”玻璃时间里,吴鑫恰好成了原因而已。 看来人在做了本该受到惩罚的错事时,若是侥幸逃脱了惩戒的话,并不就意味着那是好事。 因为命运总是环环相扣。 你的每个行为,都将在你人生的某个时刻,完美地形成闭环。 对我来说,这个“凿”玻璃的行为,更像是那个经常借酒撒泼,趁机摔碎酒杯表演的升级版本而已。 得到我诚实的回答后,继父只轻轻地“屮”了一声,便没再多问什么。我能感觉到他的苦恼,毕竟我这一拳捶碎的,不仅是学校的玻璃,还有家里那才刚“和谐”了没多久的“氛围”。 直到我俩在学校门口的“东海面馆”里,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点好了要吃的面,等待着老板上饭时,他才莫名其妙地说起了这么一个话题:“我年轻的时候,也横冲直撞的,得罪了不少人。有一次让七、八个仇家堵到了一个胡同里,被他们拿着菜刀给我好顿剁。”说罢,他将脑袋往我这边凑了凑,低下头,双手扒拉着自己的头发,对我示意道:“看见这些伤疤没?差点没给我剁死!” 或许是年代过于久远,又或许是他叙事的方式的过于夸张。当然,也可能是因为他的头发太过浓密,总之我粗看之下,并未见到能够与他讲述的故事相“匹配”的刀疤。 但这并不影响,我对于他口中的故事,充满了“向往”。“嗯”了一声后,追问道:“那后来呢?你找到那些仇人了吗?” “别提了!”他重重地摆了一下手,回正了身子,重新坐好,叹息着感慨道:“得罪的人太多了!没处找去!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到底是谁安排人砍的!” 继父来找我之前,已经在家里吃过了饭。所以当我狼吞虎咽地吃着那碗多加了三份牛肉的面时,他又自顾自地对我讲了许多,自己的过去。 除了他差点被人砍死的这个故事,是我刚刚知晓的以外。其它比较精彩的内容,我却早已听过多遍。所以余下的时间里,我并没有给出太大的回应。 看着我喝光最后一口汤后,继父笑着问道:“吃饱没,儿子?” 我拍了拍肚子,心满意足地回答道:“吃饱了。” “吃饱了走!咱爷俩削你的教导处主任去!” 此言一出,我立时倒吸了一口凉气。惊讶之余,还不小心从嗓子眼里,“翻”出了一小块辣椒油里的红辣椒来。看着继父那一脸的认真神情,回味着他口中蹦出的那句,还未完全落地的话音,我一个气息不稳,又不慎将那口辛辣的汤汁,吸到了气管里一丝。 连番操作下来,直呛得我满面通红、涕泪横流地咳了足有五、六分钟后,方才惊魂未定地对着继父“啊?”了一声。 在这期间,他早已完成了起身自行取过一瓶饮料,回到原位坐好,用筷子起开瓶盖,拿过我的杯子倒满,又推回到我的面前,自己对着瓶子吹了一大口等等一系列动作。 第二百九十五章 啊? 第 二百九十五 章 啊? 当我用“啊”声对继父提出疑问时,他只是伸出两根手指,对我晃了晃后,轻声说道:“有烟吗儿子?给我来根烟抽!” “我只有白沙。” “啥都行!拿来吧!”接过烟后,他便迫不及待地取出了一支,叼在了嘴里。瞪了我一眼后,含糊不清道:“火给我点上啊!” 我连忙庄重而又不失礼数地给他点着火后,便乖巧地坐直身子,等待起下文来。 不知是故意还是什么,继父忽然又扯起了其他的话题:“我最近让你妈给我管的,根本就不挑牌子了,能冒烟就行!” 我讪讪一笑,心不在焉地回复道:“她身体不好,一闻烟味就咳嗽。从我记事儿起她就那样。” “快拉倒吧!”继父摆手道:“我俩刚准备处对象的时候,我请她去咱这新开的一家西餐厅吃饭。我这第一次跟自己小时候的‘女神’一起吃饭,往那一坐本来还挺紧张呢,你妈突然从包里掏出了一盒烟来。‘咔哒’一下点着火后,就‘呗儿吧儿’地抽了起来。我一看那抽烟的小姿势,跟老烟民也差不了多少!瞬间就以烟的牌子为话题,顺利地聊了起来!” 他说的我信。 虽然我并没有亲眼见过她抽烟。但在老庞被妈妈彻底“逐出家门”的那段时间里,她确实曾与自己的一个倒腾香烟的女同学,来往过密过一段时间。因为我经常趁她不在家的时候,在她的房间里“翻找”过“零花钱”。所以那段时间里,我也曾在她的床头柜处,发现过许多抽剩大半盒的细杆“女士烟”。 开始的时候,我还以为这是她那几个“烟民女同学”留下的。可后来我发现,她那几个女同学抽的牌子,与我在妈妈床头柜发现的,并不是一种。 看来妈妈和我一样,也会用缭绕的烟雾,治疗情伤。 但从和继父在一起后,她便再也没有触碰过香烟了。 妈妈总是这样。只要她想干什么,就一定会干,谁的意见也不会听。而她不想别人去做的事,你如果做了的话,就是“大逆不道”。 因为永远站在“为你好”的道德制高点上,所以你的一切反驳,都将是“不识好歹”,换来她一句失望透顶的:“以后我不管你了,你爱咋咋地吧!” 我正分神想着妈妈抽烟时可能会有的模样时,继父突然丢掉了那支只抽了一半的白沙,用脚踩上去,狠狠地碾了几下后,重新提出了刚才的话题道:“走吧!咱爷俩削你的教导处主任去!妈了个巴子的,敢跟我儿子装逼!” 我张大了嘴巴,除了继续盯着他的眼睛,用带着疑问的“啊”声作为回应外,不知还能如何是好。 “咋的儿子?不敢动手啊?”继父认真地问了一句,又自问自答道:“那等会儿我揍他的时候,你就在一边看着,别拦着我!” 我很实在。别人说什么都信。 如果这句话是我说的,那么我硬着头皮也会去完成。 但如果某件事我压根就不敢做,那么打死我也不会说。哪怕只是想一下,都会觉得自己是错的。 我与继父接触的时间不长,虽然“亲切”是真的,但那看起来的“亲密”,却一直都是我装出来的。所以对他要揍教导处主任这件事,已经深信不疑的我,犹疑了好一会儿,方才鼓起勇气劝慰道:“咱还是别揍他了吧!郭主任人不错,对我也还行。” 话音刚落,继父便果断地回绝道:“不行!必须揍他!”站起身,对我挥了下手,招呼道:“走,儿子!妈了个巴子的,一会儿你就看着我是怎么大嘴巴子扇他的就完了!” 还好早过了午休的时间,路上行人稀少,学生们也都在教室里上着课,无人可以看见跟在继父身边的我,那一脸的忐忑。 “待会儿真打起来的话,学校里的那群保安该怎么处理?就算没有保安,光是全校那十几个人高马大的体育老师,也够我们爷俩喝一壶的了!再说了,他要是打不过我们郭主任怎么办?我要不要帮忙呢?难道是因为继父对自己的‘赫赫威名’颇有自信,笃定了全校老师一定会给他面子?不然这个‘老江湖’,怎么会做出如此幼稚而荒唐的行径呢?” 继父的手机铃声,震碎了我的遐想。 “喂,媳妇啊。” 一听打来电话的是妈妈,我瞬间有种抢过手机,对妈妈说一句:“你快阻止一下你老公吧!他疯了!”的冲动。 但我并没有。 倒不是因为我不敢。而是我的内心深处,对即将发生的那件事情,竟隐隐有些期待!因为如果我的继父真的可以带着我“平推”了一中的话,那我可他妈的真是牛逼大发了! “行,我知道了,那我直接带儿子去政教处。”、“放心吧,你不用管了,我去摆平他!” 挂掉电话,继父止住身形,转身问我道:“不去找你表姨了,你妈说她有个会要开。咱俩直接去政教处吧。”顿了顿,挥手道:“前边带路!” 他的语气沉稳,表情桀骜。我无法从那充满“江湖气”的外表下,判定出他的真正目的。 只知道如果去掉了找“表姨”的步骤,也就意味着与郭主任的“战斗”将会提前。 我心中虽然澎湃,神态倒是十分镇定。“嗯”了一声后,便跨前一步,朝着新的“目标”走去。 一路无言,直至“终点”前的拐角处。早已做好充足心理建设的我,指着五步开外的,挂着“政教处”三个字的办公室门,咬着牙说道:“爸,那个就是政教处。咱也别敲门了,我直接一脚把它踹开吧!” 说罢,我就欲“蓄势”。却在堪堪“发动”之时,被继父死死抓住了肩膀,阻止道:“快打住!别胡闹。你这是不想让我和你妈过了!” 又是一句充满了疑问意味的“啊”声后,我再次化身为“丈二的和尚”。 第二百九十六章 太极 第 二百九十六 章 太极 恰在此时,政教处的门开了。 一个浑圆的屁股,瞬间暴露在我们爷俩眼中。“那您先忙郭主任!我先走了,一会儿还有课!啥时候有空了,咱哥俩喝两杯,我请客!” 我很熟悉那个声音,不是那个马屁精“成x”,还能是谁? 他倒退着走出门外,又轻轻地拉上门后。方才直起身子,回过头,迎面便撞上了我与继父的视线。 “成x”那尚未来的及收敛的谄媚笑容,在看见我的刹那,便僵在了脸上。片刻后,又将视线移到了继父那里。面色由晴转阴,不着痕迹。 我正狐疑于继父那陡变的“立场”,心想如果我俩此行的目的,果真是来“砸场子”的话,他为何又要拦住我,说出那番话来呢?再看着成x那欠揍的表情时,只得愣在那里,不知该作何反应。 察觉到我与“成x”的异样,继父敏锐地感知了一切,笑着对我责问道:“这是的你老师吗?怎么也不打个招呼!” 还不待我做出回答,“成x”早率摆着手开口道:“别套近乎,我可教不出这样的学生!”说罢,便将头一扭,晃着脑袋朝走廊的另一侧走去。 我以为,面对“成x”的不恭,继父一定会发火。至少我了解的他,应该是一个一言不合便抄“家伙”的选手才对。 有了继父撑腰的我,便欲在继父发火之前,追上去给那个“装b犯”一脚。 却在“启动”的刹那,再次被继父给按在了原地。 “成x”的余光里,应该是看见了我的“企图”。极为不屑地“哼”了一声后,便加速离开了那里。 “咱俩先找完你的教导处主任再说!” 甩下这句话后,继父便径直走向了办公室的门。 我本想说:“冤有头债有主,就是这个‘成x’从中作梗,我才无法回来上学的。” 但继父早已礼貌地敲了三下门,并招着手让我过去。我也只好将那句“实情”,暂时给憋了回去。 “您好,我是迹天涯的家长。您是郭主任吧?” 从继父进门后的第一句话起,我就知道今天这架肯定是打不起来了! 如果“成x”面对校领导时的表情,只是“谄媚”的话。那继父此刻的神态,简直可以称得上是“低三下四”了!别说是揍郭主任了,我估计就是郭主任忽然动手扇了他一个大嘴巴的话,他也会毫不犹豫地把另外一边脸给递过去。 在长达十分钟的谈话过程里,除了“是是是”外,继父几乎没有过任何其它的表达。 记得妈妈决定与继父在一起前,姥姥曾主持过一次“家族”会议。 大舅的意见是只要对我妈好,可以考虑考虑。当年他给领导当司机的时候,继父是另外一个领导的保镖兼司机。每当领导们因为工作原因凑在一起吃饭时,他们这些司机们也会单开一桌。他对继父的印象只有两个,一是“素质很高”,二是“脾气不好”。 二舅的意见是要慎重,因为与他当年一起“混社会”的兄弟,许多都与继父有过交集。大家对继父有一个统一的评价:“这小子手黑!打架挺猛!是个真敢开枪的选手!” 二舅劝妈妈慎重时的原话,是这样说的:“你本身脾气就不好,还从来不讲理。再找一个臭脾气的,真到过不下去那一天,能和平分手还好说。就怕过着的时候给人气急眼了,万一再动手打你。就你现在的小身板,能不能扛得住人家一巴掌?” 二舅的言外之意是,“我可罩不住你,别到时候重蹈‘大鬼’的覆辙!” 大姨、小姨没发表意见。 最后还是姥姥拍板道:“浪子回头金不换!别总拿过去说事!我看那小伙子不错,他小时候我见过他!” 事实证明,还是姥姥眼光毒辣。继父回没回头我不予置评。只是他与妈妈相处的这些年里,吵架的事虽然经常发生,但动手的情况绝对一次没有。而且站在男人的角度来说,绝大多数情况下,吵架的原因,确实都是我的妈妈有些过于霸道了! 因着妈妈的原因,继父还得到了一个,远比他的“江湖地位”更加显赫的名声——怕媳妇! 插叙这些,我也只是想说明,继父那同时得到了大舅与二舅双重认证的准“社会大哥”身份,绝对是货真价实! 可就是这样一个“桀骜不驯”的人,竟然就这样在我的眼皮底下,对一个无论身份地位还是年龄都要比他小得多的另外一个男人,“卑躬屈膝”到聊天的整整十分钟里,头都没怎么正经抬起过一次! 我知道,他可能是为了我。 或者说,他是为了我的妈妈。 可无论是为了什么,他能那样做了,都使我非常感动。 同时我也非常的纳闷,难道一个堂堂“社会大哥”的终点,就是有朝一日会为了自己的孩子,跟别人“卑躬屈节”地“俯首帖耳”吗? 当然,我不是他的亲生儿子。 所以,我并不希望他为了我这样。 因为,我不知道要怎样偿还。 二十年后,我的大儿子十岁。完美继承了我的所有“顽劣”基因的他,才上了四年的小学,便已被找过了十数次家长。 每一次跟老师或者其它学生的家长们道歉的时候,“胁肩谄笑”的我,做得要远比当年的继父还要“奴颜卑膝”。 虽然我没有问过,但我却很想知道,作为我的儿子,他又是否希望他的亲爹,为了他这样“低三下四”呢? 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 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被郭主任“带着”打了十分钟的“太极”后,继父自知今日已无进展,便领着我灰溜溜地离开了学校。 直到开车回家的路上,继父才将那副桀骜的神情,重新挂在了脸上。 无言的一路,没有以往的说笑。空气安静的只剩下汽车发动机的轰鸣,和我不规则的心跳。 到了浴池后,继父才在临下车前笑着开口提议道:“咱俩先整根烟抽吧。一会儿你‘鸟悄儿’的,别跟你妈搭话。吃过饭就赶紧‘藏’起来,其它的交给我。” 第二百九十七章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第 二百九十七 章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早已没了自己房间的我,那一晚睡在了男浴的休息大厅里。 回忆着郭主任与继父那极限拉扯了将近十分钟都没能产生结果的谈话,我其实是有些“懵逼”的。因为根据以往的经验,只要我的“家里人”出了面,此刻我就应该收到了第二天正常上课的通知才对。 不过也就只是在心中稍微“担忧”了那么一小下后,我便又认真地回味起,那件草草收场的“约架”事件来。 虽谈不上出丑,但那“五百人”的所产生的实际效果,却也离我的预期差了太多。 但我又并不感到沮丧,因为我得到了受用一生的“收获”。当那在我的感召下,才聚到一起的“五百人”,跟随着我的脚步,缓缓前进的刹那,从记事起便“纠缠”着我的“自卑”,便被碾碎成渣,尸骨无存! 正是我“摇来”的这“五百人”,完成了我的性格,从“妄自菲薄”到“自命不凡”的转变。 想着想着,我突然就不想“混”了。因为我所看到的,那些“混”到最后的结果,配不上我那“自命不凡”的人生。 但我又更加的不想继续上学。 因为我觉得它耽误了我的大好年华。 而且我所能接触到的成功人士,并无一人是靠“学习”才拥有的今天。 “可不上学,我又能干什么呢?” 怀着这样的疑问,我陷入到了有生之年最深的迷惘之中。 “人的一生,到底要怎样度过?”当这个深刻的命题,仿佛一颗核弹般,在我的大脑中引爆时,我忽然就想到了“保尔柯察金”。《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的经典选段,就像那“核辐射”般,在我的意识里疯狂蔓延、循环反复。被这“梵音”掠过处,我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竟都开始不受控制地燃烧起来!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打小起,我就崇拜毛主席。 可为了他老人家的“遗愿”,我又都做了些什么呢? 如果任由我那些“龌龊”的行径发展下去的话,迎接我的未来,又会是怎样的呢? 是像“王头”那样?临近而立之年,才在一帮小孩子心中,“混”出个“虚名”。却在某一天,遇到了像我与大帝这样颇有家世背景的“小逼崽子”,狼狈折戟,退出江湖?可他又真的能够顺利“退出”吗?那些犯过的“事儿”,真的会不了了之吗?难道“好勇斗狠”了小半生,就只是为了东躲西藏一辈子吗? 或者像“继父”这般?“血雨腥风”了大半辈子,得到一个“江湖大哥”的地位。却在孩子的学校里,对一个教导处主任“忍气吞声”?房无一间,地无一垄。上不能孝敬父母,下不能照应妻儿。中间仅有一堆只懂打打杀杀,行事方式却早已被当前的社会淘汰了的狗肉朋友。成天与一群“失意”的人凑在一起,翻来覆去地吹嘘着自己的曾经,追忆着那些早已隐入尘埃的过往,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莫管明日瓦上霜”的生活? 同样的“江湖大哥”里,二舅或许是成功的。但他有个好大哥,我有什么? 宝x公司的老板,在当时的情况下去看,一定是成功的。但他有“保护伞”,我又有什么? 什么都没有的我,若是继续发展下去的话,能他妈的保证自己不“身陷囹圄”,就已经谢天谢地了,还吹什么牛逼,要去“解放全人类”? 昨晚的李炳没能捅死我,不代表明晚我就不会死在‘李乙’的手里。同理,我没有因为‘铁柄’坐牢,不代表将来我就不会因为什么‘钢柄’坐牢! “注定的终点,早晚而已。” 总结出这样一句话后,我更是一丁点都不想“混”了。 “可是‘混’了那么久,突然就不‘混’了的话,我还能干什么?”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在我当时所能接触到的环境里,“经商”的大舅无疑是最成功的。 正是那一晚,我有了一个新的梦想——成为一个伟大的“商人”! 就算这梦想,还只是一粒小小的“种子”。但那也是一粒,已经在我心中成功“扎根”的种子。 对医学奥秘“初窥门径”的那两年,我在一个比较“快”的处境里,着实“困恼”了一段时间。虽然可以仗着身体年轻,以“量”取胜。 但“胜利”的代价,就是筋疲力尽! 昨晚的我,本来已在婷婷的身上“筋疲力尽”了。可白天因为要“摇人”,又不得不起个大早。随继父折腾了一整天后,更是疲惫不堪! 所以等到这粒“种子”慢慢“发芽”的时候,我已沉沉地睡去。 翌日一早,继父便将我喊了起来。匆匆在一个包子铺里吃过早饭后,便开车带我重新行驶在了,目标是学校的路上。 路途中,他再次表达了要胖揍我们教导处主任一顿的“愿景”。 可有了昨天的“教训”,这次我并没有当真。 我很实在,对每一个人都是百分之百的相信。但只要被骗过一次,哪怕只是善意的谎言,也会换来我百分之百的怀疑。 在“非黑即白”的世界里,我永远年轻。 当天的谈话,依旧维持了十分钟不到,便草草收场。 面对继父的“卑躬屈膝”,郭主任始终都回以同等的“客客气气”。 第三天,在第三次去往学校的路上,不想继父再白跑一趟的我,终于对他讲出了本应在第一天就该告知的“实情”。 “爸,别费劲儿了!我凿玻璃的那天,郭主任就提示我说,一定要先过‘成x’那一关,才有重新回去上学的可能。” 第二百九十八章 哈巴狗 第 二百九十八 章 哈巴狗 对于这个“关键”的信息,我故意对继父隐瞒了两天。理由很简单,我不想给‘成x’那个可以在我的家人面前“趾高气昂”的机会。 最主要的是,我不想给他“送礼”。 那会让我这辈子任何时间想起来,都觉得自己恶心。 这一天,继父终于不再执着于要削郭主任的事情。而是开始与我畅想起辍学之后的去处问题。 当我说出那句话时,他正在计划着要搞一个“车队”,放在我大舅的公司。在那个房地产的黄金年代,这其实是一个蛮好的提议。 继父常说他很喜欢我的闯劲儿。所以在他的计划里,我就是这个车队的“队长”。 我很喜欢这个“计划”。 可惜,在他提出这个“计划”的同时,我刚将那句“实情”和盘托出。 所以我瞬间又很后悔。 “‘成x’是谁?”继父问道。不待我回答,他立刻便若有所思道:“哦,就是咱爷俩第一天在教导处门口碰到的那条‘哈巴狗’吧?” “对!就是他!”我心有灵犀道。心中对于继父的那句“哈巴狗”的比喻,深觉赞同。一边拍着手,一边笑着补充道:“就是那条刚对‘主人’欢实地尾过巴摇,转身就对咱俩呲牙咧嘴的狗!” 继父摆了摆手,不屑道:“别听那个郭主任放屁!这事儿找‘它’没用,那条狗根本就做不了主!” 我早已不是小孩,像“狗做不了主人的主”这种粗浅的道理,我还是懂的。只是毕竟郭主任说了,理论上来讲,总要给他个面子,去找一下“成x”才好。 为了不让继父难堪,根本无心继续学业的我,不觉竟也开始努力地想着,可以重新“回到”学校的办法来。 见我陷入沉思,继父继续分析道:“这事儿其实郭主任也说了不算!还得是校长点头才行。咱爷俩这几天也就是探探路,顺便给你妈表明一下态度,别让她生气而已。” 他皱着眉,目视前方,猛地一脚油门,骂骂咧咧地超过了一辆龟速行驶的车后,断言道:“这事儿到了最后,还是得你大舅出面才行!” 闻听此言,我才恍然顿悟。 原来从第一天起,继父就没有真的想去解决什么问题。他带着我一起,与郭主任“飙”了两天的“对手戏”,目的竟然只是“演”给妈妈看的! 原来,每个人都有面具。 而我的聪明,只是我“自以为”的而已。 所谓成年人的世界,就是你演你的,我演我的。大家既心知肚明,又互不拆穿。 在一个固化了的社会里,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剧本”。你要做的,就是小心翼翼地说着自己的台词,给出你的角色应有的动作和表情。大家的时间都很宝贵,不是“主角”的话,就别总妄想着去给自己“加戏”。 或许在继父自导自演的这幕,为了继子反复奔波的“大剧”里,我也只是一个“道具”而已。 连演员都算不上。 可在这幕“大剧”里,郭主任应该是只准备了两天的“戏”。 到了第三天的时候,他便直截了当地“罢演”了。 换上“本色”的郭主任,对继父说出了这样一番话:“大哥!跟你说实话吧,我早就认识你。只是我那时候还小,也就像天涯这么大吧,你肯定不认识我而已!我也是前两天才知道,原来天涯是你儿子!其实这孩子本质不坏,就是太讲‘义气’了。可惜时代不同了,现在不流行‘义气’了!” 被人拆穿了“身份”的继父,三天来第一次直起了身子。眉眼虽然依旧含笑,语气却重拾了桀骜。“这孩子!就是太傻了!我到他的身边有点晚,没能领他上了道。要是给学校添麻烦了,你也多担待着点!” “措辞”上,继父也不再“客气”。竟然还要求起“学校”,应该去“担待”他的儿子! 一直以来,继父最不喜欢的事情,就是被人发现我不是他亲生的儿子。这次被人“认”了出来,他才主动坦白。只是那一句“没能领他上了道”,却将郭主任“呛”的沉默了好久。 我猜作为曾经的“校霸”,郭主任的心里一定是这样想的:“这孩子已经够‘上道’的了!您可别再‘带’了!再带就起飞了!” 为了缓解“无言”的尴尬,他拿出一盒烟,抽出了两根,递到继父的面前,笑着说道:“抽根烟吧大哥!” 不料继父却摆了摆手,斩钉截铁地推辞道:“我戒了!” 郭主任愣了愣,又将那两根烟都插了回去,恭维道:“那您可真有毅力!能把烟这玩意,说戒就戒掉了的人,可是太让人佩服了!” 继父没有接下这句话茬,也没有故作谦虚地客套。扫了我一眼后,直接对郭主任问道:“孩子是不是不能回来上学了?” 郭主任叹息一声,顿了顿,说出了三天来的第一句实话:“现在他在我们一中太出名了!不光是学生们知道他,就连门口的保安都认识他了!而且学校的老师们,也都很关注他。” 其实这番话,还可以有一个更直白的说法,“迹天涯这小子,不杀不足以泄民愤!” 说实话,听着他这样向继父介绍着我的“劣迹”时,我没有半分的“羞愧”也就罢了,竟然还他妈的有些为此而感到“骄傲”! 听着听着,我甚至还差点笑出声来! 虽然前一个晚上,我已经开始为那些“虚度”的光阴,而感到了些许后悔。 但我对于这些“熬心费力”所“混”来的“成就”,其实还是很满意的。 我只是走“错”了路,并不是“走投无路”。 所以,我没什么好“羞耻”的。 姥姥说得对,“浪子回头金不换”。 老子是“金子”,到哪里都会发光! 郭主任看到低头憋笑的我,却并没有像以往那般出言训斥,而是和颜悦色地问道:“我听说,前两天你竟然在咱学校纠集到了几百号人陪你聚众闹事?” 第二百九十九章 换个环境 不待我回答,他又转过头,面向继父的方向,开口道:“当时,若不是被我们教务处的‘x主任’看见并且给拦了下来的话,没准天涯又要闯出点什么祸来呢!”他啧了啧舌,“赞叹”道:“光是一个一中,就能拉出来几百号人!你儿子还是挺有号召力的!” 听闻此言,我虽面色如常,心中却是五味杂陈。满脑子想的,都是“表姨”那双温柔的眼神。 当最后那句关于“号召力”的“称赞”飘入我的耳朵时,我便来不及再去有什么“骄傲”的想法。 “阻拦”我的人有很多,“表姨”只是其中一个。事实上,“表姨”一直在阻止的,其实是赵生,也就是她的儿子,参与到与我的争斗之中。 当妈的会保护儿子,本就是天经地义。对于这一点,我理解她的行为。 而我不能理解的是,她只是打了一个电话,给了我的妈妈而已。换句话说,在使我最终放弃复仇想法的“付出”里,这两个“妈妈”的作用,应该是“五五开”才对。怎么到了郭主任的口中,“表姨”就成了居功至伟的“独一人”了呢? 很显然,我被“出卖”了。 而那个“出卖”我的人,正是前两天才刚使我感动到恨不得为她“去死”的人。 从郭主任的语气中,我可以清楚地感觉到,“表姨”对他讲述事情经过时,目的绝对不是同事间的闲聊那么简单。 且不论目的是何,只说结果是郭主任知道的事情,校长也必然知晓。 我总是以极大的“善意”去揣度他人,并且常常自诩为好人。 冷酷的环境里长大,更是会天真地将别人的礼貌行为,当成“爱情”。 殊不知,那“一视同仁”的礼貌背后,藏着的却是最真的冷酷。 继父冷哼了一声,算作对郭主任临了那句“明褒实贬”的回应。 卸下“面具”以后,他之前表现出的恭顺,已消失的无影无踪。 郭主任的神情依旧自若,重新掏出了烟盒,抽出一支烟,独自点上后,深吸了一口,笑着说道:“大哥,我再跟您说句实话吧。这件事之后,校长已经重新‘定调’了。他建议给孩子换个环境,远离这些总是捧着他的人,免得总受到别人的拖累。至于学校的学籍,完全是可以给他保留的。等到毕业的时候,他仍算是一中的学生。” 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继父自知已没有再待下去的必要。临别前,却又重拾了早已消失的“礼貌”,屈身点头道:“行,那我就先带孩子回去了。您费心了郭主任!” 说罢,便揽过我的肩膀,转身离开了那里。 开始的时候,我以为这只是一次简单的“离开”而已。 在我那些充斥着“离开”的过往里,根本就不值一提。 殊不知,校长口中那看似轻描淡写的“换个环境”四个大字,竟成为了贯穿我半生的主题。 回家的路上,继父全程只对我说了一句话:“儿子,给我来根烟抽!” 我也利用这“无言”的一路,彻底想明白了一件事情。“去你妈的知遇之恩!做人永远不要等着别人来‘知遇’!更不要做被人‘知遇’的人!要做,就做那种牛逼到可以去‘知遇’别人的人!” 历史上那些有名的被“知遇”者,无一不是用自己的一生心血,却为别人的辉煌做了嫁衣!最后再被历代帝王美化成传说,引得无数“有志之士”向往。苦练一身本领,只为等待被某人赏识。然后,贡献出自己“走狗”的一生。 受着继父与我三天来的“虔诚”态度感召,妈妈竟然在事先未对我发火的前提下,便去找到了大舅。 可惜的是,这一次,就算是我的大舅,也没能再次“好使”。 所以,妈妈还是冲我发了火。只不过,是等到了大舅也没能“好使”的消息以后。 定业不可转,在劫终难逃。 我从来都不侥幸。因为我发现只要是受过了“被骂”的苦后,我的心灵便会在某一次“犯错”之后,得到些许解脱。 在那个“黄金”时代里,妈妈和她的公司,都在忙着赚钱。 她太忙了,以至于根本就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管我的事情。 当然,她不管我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管我”,并不能使她赚到钱。 三天“大戏”圆满结束后,“无力回天”的继父,自然也没时间再去搭理我的事情。继续二十四小时围在妈妈的身边,专心致志地做起了她的司机。 我也乐得清闲了一阵。晚上通宵创作,白天呼呼大睡。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与妈妈接触,我便只有在中午起床的时候,才吃上一顿正经的饭菜。 晚上饿了的话,就去吧台里偷桶泡面吃。若实在是太馋了的话,我就会再顺便偷点火腿肠、泡椒鸡爪之类的,打打牙祭。 但大部分的时间里,我还是只敢拿泡面的。 因为火腿肠与泡椒鸡爪的存货较少,被妈妈发现了的话,少不了又要挨上一顿臭骂。 “你他妈的一天天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学学上不了,屁事儿干不好!还他妈的觍个b脸偷东西吃!咋不饿死你自己呢!我养你十八不能养你八十!你上学我供你,不上学他妈的趁早死出去!我这泡面火腿肠是用来卖钱的,不是喂你这么一个‘白眼狼’的!” 天堂有路我不走,地狱无门我硬闯。 既然是自己走上的绝路,我也就活该承受“地狱”里的折磨。 其实经过这么多年来的“历练”,我早就明白了一个“规律”,每当妈妈开始找茬骂我时,就一定是她的工作遇到了难解的压力。 我虽明白,但不理解。 受不了的时候,我也会反驳几句。“我就不想上学怎么了?我大舅小学文化,木匠出身!不也挺成功的吗?这是一个信息的时代!天天被你瞧不起的电脑,才是人类的未来!要不你送我去学电脑吧!我想学编程!” 第三百章 如坠冰寒 识字起,便对各类报纸、资讯、甚至新闻联播等等一切与“信息”有关的文字,都十分痴迷的我,眼光一直就很“独到”。更是在对国内外的局势分析以及人类科技发展方向的预测上,屡屡中的。 且不说全球,单从全国来看,我对“信息时代”到来的捕捉,也还是要晚上许多的。 但在那个小城市的范围里去比的话,我却绝对站在了时代的最前沿。 比如我的第一个搜狐邮箱,是2000年在上初中一年级的时候注册的。 那个时候,我身边的绝大多数人,连什么是互联网都不知道呢,就更不要说能够拥有自己的“伊妹儿”了! “学个屁电脑你学电脑?你他妈的学习成绩为啥下来的?不就是因为沉迷电脑游戏才下来的吗?我还送你去学电脑?好让你继续玩游戏是不?你到挺能想美事儿的,还学电脑!我看你挺像电脑的!” 当你的认知太过超前时,便会与身边的人格格不入。 我这一生耗费精力最多的地方,便是对我那个总是后知后觉的妈妈的“说服工作”。 在我扯着脖子,试图让她明白什么是“网络”的时候,她早已不耐烦地对我开启了“破口大骂”的“流程”。 这一“流程”,直到二十余年后,我带她进行第二次心脏手术之前,一直就是我们母子间谈话的“必经流程”。 当然,除了雷打不动的“创作”之外,我也会在偶尔的时候,溜出去与婷婷约会。或者趁大家都睡着的时候,把她“引”到空无一人的男浴休息大厅里,“温存”一番。 亲自“主理”浴池的经营后,妈妈明显有点“玩票”的性质。为了早点睡觉,她竟然将正常都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场所,改成了每晚八点便雷打不动地关门。 哪怕是有老顾客在晚上“八点零一分”前来,也会被她以“打烊”之名“驱逐”。 这倒无妨,毕竟守时也是一种美德。 可这个“蛮横”的女人,有一次竟然因为顾客不关水龙头,而与人家恶语相向。回到吧台中又气不过,便跟继父商议道:“待会儿有个娘们来买单的时候,我要跟她打一架!到时候你不用动手,就在一旁‘拉偏架’就行!” 我现在还记得,听见这句话时,继父那镇定的表情,以及接下来的动作与言语。 他朝着大门外一指,认真地说道:“快点的媳妇,把咱家的牌匾卸下来!” 妈妈诧异地问道:“我就打个架,你卸牌匾干嘛?怕人家找啊?” 继父不理妈妈的质问,煞有介事地回答道:“咱换一块,别叫‘洗浴’了!” “那叫啥?”妈妈问道。 继父答:“武馆!” 妈妈愣了一下,旋即恍然。笑着“怼”了继父一拳后,此事终于作罢。 只说这越发“任性”的经营,终于使得妈妈渐渐没了可以“驱逐”的顾客。 我虽有一万个能够使得浴池“起死回生”的好点子,但她却永远都不会启用。 这也正常。“再次”辍学在家后,我连吃饭都得靠“偷”了,却哪里还有什么提“建议”的资格? 当我在这种连“呼吸”都是错误的环境里挣扎时,婷婷也正遭受着类似的“苦难”。 与我相比,她虽然有着一个看似完整的家庭,但过的却远比我糟心得多。 她的爸爸还活着,但却“抛妻弃女”。在没与原配离婚的前提下,便搬去与另外一个离了婚还带着一个儿子的女人,大张旗鼓地过起了同居的生活。 那个被“抛弃”的女人,自己死死地抱着一本毫无意义的结婚证,执意与那个渣男纠缠也就罢了。还总是将满腔的怨气,全都撒在了自己的女儿身上。 那些个婷婷可以自由出来的夜晚,其实都是被她那暴虐的妈妈,赶出来找她的爸爸的! 那是婷婷第一次与我坦白,这个在她与我相识后不久,便发生了的故事。 在她复述的那些来自于母亲的“谩骂”里,我只能说我十分熟悉。 甚至她才说了个开头,我便能在心里接续出“下文”。 包括但不限于,“你和你爸一个样!区别就是你是个女生而已!都是他妈的没良心的玩意!你要是个男的,肯定比你爸还要狼心狗肺!”、“我他妈的辛辛苦苦养着你!你必须什么都得听我的!你不听我的就和你爸一样!我就是让你死,你也得立刻就把命给我!”、“我他妈的要不是为了你,我早就不活了!既然我活着都是为了你,那你就必须什么都得听我的!不然我就死给你看!” 婷婷的妈妈,也有一个不幸的原生家庭。她曾在十六岁那年,稀里糊涂地“委身于”自己的继父…… 婷婷说,这才是她的爸爸总和她的妈妈吵架的理由。 在那个保守的年代,发生了这种事情,我不予置评。只说在她的讲述里,我能够感觉到,她似乎很理解她的爸爸。 当然,这个“理解”,与那个吵架的“理由”,毫无关系。而是在她妈妈的概念里,全世界都欠自己的,谁都对不起自己,都必须要对自己好,否则就是“大逆不道”! 她说:“我妈不犯病的时候,对身边人会好到不行!可一旦犯了病的话,那她曾经对你的好,就会变成要挟你的筹码,捅在你心上的‘刀子’!日子久了,我反而害怕起她‘正常’时的样子了!那些突然的温柔,在我看来都是裹着‘糖衣’的‘炮弹’!每次,我都想拒绝。可是每次,我又都不敢!因为我一旦拒绝了的话,她便会直接越过‘温柔’的部分,开启恶毒的‘轰炸’!” 听她说这些时,我全程都将她死死地抱在了怀里! 我很心疼她! 她的一切感受,我都能秒懂! 她说的一切场面,我都见过! 在穿上她的妈妈给我买的羽绒服时,我便听到过那个女人的语言“体系”。 “我是看着我姑娘的面子,可怜你,才给你买的衣服!” 虽然那一件羽绒服,确实温暖了我的整个冬天。但那一句“可怜”,却让我在一生的任何一刻想起来,都会“如坠冰寒”。 第三百零一章 离开 我当时以为,她是为了她的姑娘着想,也即是为了让我这个“陌生人”领情,才会很没情商地踩着我的“自尊”说话。 而从我穿上别人施舍来的“衣服”那一刻起,便已放下了我的全部自尊。 所以,我无所谓。 但我不能理解的是,她怎么能在对待自己的姑娘时,也要采用这种“精神控制”的手段呢? 长期受到同样“控制”的我,一直在寻找着那个可以“离开”的理由。 那一刻,“拯救”婷婷,就是我的理由。 “我们走吧!”我说。 “去哪?”她问。 我把她搂的更紧了,直到我也快没了力气时,才斩钉截铁道:“去哪都好!我们一起离开这里!离开一切试图控制我们的人!” “我不敢!”说这句话时,她的气息非常微弱,身体还有些颤抖。或许是被我搂得太紧的缘故,她的面色还有些潮红。 我松开了手臂。 得到喘息机会的她,立刻大口地补起“氧气”来。 “有我在,你有什么不敢的?!” 我的语气有些愠怒。我觉得她是我的,所以就必须要无条件的相信我。 她扑过来,重新“挤”进我的怀里,一行热泪,顺着她的脸颊,滴到我的胸襟。 “你真的愿意为了我放弃一切吗?” “废话!我当然愿意!不然为什么要带你离开!”我回答的很干脆,顿了顿,又甩出了一句稍显烧脑的逻辑:“记住,不是你一个人离开。是我们一起,去一个只有我们的未来!” 男人总是在荷尔蒙爆棚的时候,将“蜜语甜言”脱口而出。 说这些话时,我真的没有撒谎。 我很认真,并坚信自己一定能够做到。 我要拯救她。 这种可以扮演“救世主”的机会,让我重新找到了人生的意义。 现在想想,其实我从来都没有“愿意”过为婷婷放弃一切。 对于我来说,真正的处境是,我身边的一切都放弃了我。 所以,我其实什么都没有放弃!因为我他妈的什么都没有! 同样的,似乎婷婷也什么都没有,所以才会愿意跟我走。 在这次决定里,我俩不但什么都没有“放弃”。还通过“离开”的方式,获得了“拥有”的可能。 事先没有任何预谋,所以毫无准备的我俩,就这样走了。 离开时浴池前,我从吧台里那新上的一整箱火腿肠中,抽出了两根,揣到了兜里。 带着婷婷出门前,我又顺走了一盒“利群”。 可才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出去没多远,我便又折返回去,将火腿肠与烟都放归了原位。 再离开时,脚步瞬间变得轻盈。 冬天很冷,我却走得浑身是汗。 “我们去哪?”婷婷挽着我的胳膊,再度问道。 是啊,我们能去哪呢? 记得爸爸死后不久,我刚去到妈妈身边的时候,也曾和我小姨家的那个姐姐,策划过一起“说走就走”的“离家出走”。 起因,好像也是我俩各自“吐槽”自己的父母。当然,已死之人我没有评价,所以当时的我,只是“吐槽”了妈妈。 吐槽至情绪激昂之时,我俩也是“一拍即合”,决意离开。 可也就才出了单元门,走了没有五十米的距离,姐姐便后悔了。 “我们回去吧!我又不想离家出走了。”她说道。 “那你回去吧,我一个人走!”我决绝道。 然后,她就“哇哇”地哭了起来。 为了哄她,我也不得不草草地终止了人生中第一次“出走”计划。 虽然我分明看到,姐姐的眼睛里,压根就没有眼泪。 之后我又“走”了好多次。 但只有第一次,和与婷婷这次,我是真的想走。 “你兜里有钱吗?”我问道。 她没有回答,而是直接将兜里所有的钱都掏了出来,递给了我。 我数了一下,五十三块。 这便是我俩的全部身家。 其实我可以拥有的更多。 吧台里的收银款,虽然每晚都会被锁到一个柜子里。但我知道柜子的钥匙在哪里。 可是走的时候,我却没有一丁点去“偷”的欲望。 既然我已决意离开,那里便不再是我的“家”。如果偷拿了不是自己家里的东西,我就真的成了“小偷”。 我可以是个骗子,但我绝对不会是个“小偷”。 当一个人为了活着而去偷东西时,那“偷”就不再是偷,而是生存。 受“贪心”的指引,以“据为己有”为目的的偷,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偷”。 所以,在我还没有走投无路的前提下,拿了别人的东西,那就是偷! 虽然,妈妈一定不会报警抓我,但我不想再欠她任何东西。 事实上,我一直想做一个“剔骨还父,割肉还母”的“哪吒”。 可我一直没有那样做的原因,却并不是我怕死。 我怕的,是一刀下去,我便已经死了。我懂医学,我知道正常人是没有机会做完“全套”动作的。 在相当漫长的一段时间里。确切地说,大概是我被妈妈彻底地接到身边,直到我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前的这一段时间里,我便一直希望我的妈妈,可以得一种,只有我的“命”,才能够去治疗的“病”。 等到那一天来临时,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贡献出从我的“五脏六腑”。 那种感觉,想想就他妈的很爽!只有那样,我才能够真正地解脱! “先找个小旅馆吧。”我说道。 接连敲了三家的门,我俩才找到了一间价格最低的房间。 即便是最低价格,却也花去了我俩全部身家的五分之二。 在那之前,我俩已经“do”过了许多次。 但那一晚的那一次,却是我有生以来最“爽”的一次。 在离家出走的那一个月里,我俩又“do”了好多次。 但却再也没有过,那么“爽”的一次了。 我俩“消失”后的第二天,婷婷妈便将“拐走”她姑娘的“凶手”,锁定在了我的身上。 她们娘俩之间,从来就没有秘密。所以她心里清楚,除了我之外,没人可以“抢”走她的女儿。 第三百零二章 最真的梦 从学校那里搞到我妈妈的电话后,婷婷妈便找到了浴池里。 虽然,我并不知道这两位妈妈的具体交涉过程。 但根据我的了解,妈妈一定会表达出这样一层意思:“我哪知道你姑娘去哪了?现在我儿子也丢了!你爱上哪找上哪找去!别来我这找!他俩爱去哪就去哪,跟我也没关系!我不要他了!” 因为只有这样的表达,以婷婷妈那“纠缠不休”的性格,才会“铩羽而归”。 但她一定不会只找了我的妈妈一次,因为大概一周之后,婷婷妈便又开始频繁地去我的奶奶家堵我俩了! 很显然,对婷婷妈“泄露”奶奶家地址的,只能是我的妈妈。 而我的妈妈,也从来没有“不要”过我。 因为有许多人给我打来电话。有继父、爷爷、以及我那两个哥哥和姐姐们。 话里话外,他们都试图得知一个答案:“你在哪呢?” 开始的两天,我拒接了所有的来电。 直到第三天时,我没钱了。 事实上,从付完第二天的房费开始,我俩便已经到了弹尽粮绝的地步。 我原本想去找点活干。比如去那些熟识的网吧里,谋个“网管”的营生。 但那些亲戚们的“热心”电话,很快让我明白了一个事实——如果我与婷婷依然在本市逗留的话,有可能很快就被“人”给抓回去! 我倒无所谓,关键是婷婷。她总说如果这次“逃跑”失败,她将永远地失去自由。 为了搞到钱花,我终于主动接通了第一个电话。 那是继父打来的。 “你在哪呢儿子?” 沉默。 “没事儿你跟我说,我不告诉你妈!” 沉默。 “有钱吗?我给你送点钱去吧!” 我“嗯”了一声,不再沉默。 我俩“约见”的地点,是中心站旁的一个网吧门口。 那是我选的位置。 四通八达,方便逃跑。 与继父见面之前,我让婷婷在街边一个能够看见我的“胡同口”藏了起来。 看到继父从车里下来后,我对婷婷安排道:“如果待会儿我被‘抓’走了,你就去那个网吧里等我。到了晚上八点,我还没有成功脱身的话,你就先去找阿雯,在她那里再等我一天时间。” 她问道:“如果一天后你还没回来呢?” 我摸了摸她的头,斩钉截铁道:“我一定会回来的!” 事实上,我完全就多虑了。 继父并没有抓我回去的意思。 他只是“紧张兮兮”地从兜里掏出了三十块钱,塞到我手里后,说了这样一句话:“你妈不知道咱俩偷偷联系了。而且你也知道她的性格,看我看的特别紧。我就这点零花钱,全给你吧!”说罢,还装模作样地左右看了看。 看着继父那仿佛“地下特工”接头般的模样,我不禁莞尔。 他也笑了笑,说道:“我先走了,再晚会儿你妈该知道了。我是偷跑出来的!保持联系,记得接我的电话!” 三十块钱,与我预期中不知差了多少倍。 少是少了点,但吃一顿饱饭还是够的。 可吃饭够了,住店又不够了! 无奈之余,我又主动回复了一个电话。 是我的爷爷。 我问道:“爷爷,你在哪呢?” 听闻是我,爷爷回问道:“大孙子,你在哪呢?” 我回道:“你别管我,你告诉我你在哪呢?” 他答道:“我在单位呢。” 我问道:“你单位有别人吗?” 他答道:“没有啊。你来吧,我给你做点饭吃!” 我回道:“等我。” 在婷婷还是“白痴妹”的时候,爷爷便见过婷婷。 事实上,我所有玩得好的朋友们,无论男女,爷爷全都见过。 无处可去时,我便经常会带着这些“狐朋狗友”们,去爷爷那里“浪荡”一圈。 他会温柔地与我带回家的每一个人,耐心地交谈。虽然总是会问一些有得没得事情,但我的那些朋友们,无论平时多么桀骜的一个人,在爷爷的面前,全都会化身为乖巧的“孙子辈”儿,认真地回答爷爷问出的每一个无聊问题。 我很喜欢那个画面:爷爷与我的朋友们,东一句西一句地拉着家常;一旁的我,无趣地翻看着那些书籍之余,不时地打断爷爷那些“老土”的问话。 像大帝这些醉心于“棋艺”的人,还会与我的爷爷杀上两盘。 “老头子”总是会故意犯些明显的错误,引得局面朝“和棋”的方向发展。直到被“识破”之后,他才会不好意思地赢下几场。 从艾雷开始,真的是我的每一个朋友,爷爷全都见过。 或者说,好像只有陪我去见过我爷爷的朋友,才能算得上是我的“真”朋友。 不管我们的关系最后变得如何,但至少在经过爷爷“见证”的那一刻,我对他或她的感情,就一定是“真”的。 一直到爷爷也“仙逝”之后,我便再也没有这样一个亲人了。一个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会让我倍儿有“面子”的亲人。 说到这里,我忽然有些明白,我和小狼之间,之所以没能走到最后,或许便只是因为,我始终没能有机会,带她见过我的爷爷吧! 看着我俩狼吞虎咽时,爷爷忽然自顾自地说了这么一番话:“你俩要是真想在一起的话,我就张罗张罗,把‘下房’收拾出来,操持你俩结婚吧!” “下房”,就是后来被用作“仓房”的,妈妈与爸爸曾经的“婚房”。 我懂法,所以我认真地回道:“可是我俩都还没到法定的结婚年龄呀!” 我本来还想说,而且我还没有工作呢!但我看到了婷婷那双霎时变得“晶莹”的目光。 我知道,她心里肯定是非常乐意的。而我没能说出口的那句话,将会非常打击她的“积极性”。 为了不“伤害”到她,我选择了沉默。 记得我俩刚在一起不久时,我曾在一番云雨过后,抱着她,信誓旦旦地说出了自己“最真”的梦想:“老婆,终有一日,我要用我前半生的所有苦难,成为我后半生取之不尽的财富之源。” 我之所以会说这个梦想“真”,是与“扛把子”对比后,得来的结果。 第三百零三章 无奈 对婷婷说出最真的梦想时,我便有一个强烈的预感,未来某一天,我可能真的会成为一个作家。 在“逃跑”的第一天,我也曾在“事儿”后搂着她说:“放心吧老婆,我有一万种方式可以养得起你!” 但我养她的方式里,应该不包括来爷爷这里“混饭”这一项才对! 这个永远对我无底线宠爱的老头,应该像我上一次“离家出走”一样,早在妈妈那里知道了一切。不同的是,这一次的他,选择了无条件地支持。 刚吃过饭,爷爷便“翘”了班,带着婷婷与我,回到了奶奶家。 刚一进门,便对着奶奶说出了,要把“下房”腾出来,给我和婷婷暂住的决定。 那是我记忆里,爷爷第一次向他一向畏惧的奶奶,提出如此“逆反”的想法。 奶奶也见过婷婷,对她很是喜欢。 但奶奶没有钱。 所以她的喜欢,只能停留在“表面”。 当她听见爷爷那荒唐的“构思”时,嘴巴张得老大。盯着爷爷看了好半晌,却愣是一句话都没有说出来。 我与婷婷坐在小屋的炕上,听着爷爷奶奶的谈话,心中是一团乱麻! 扪心自问,我真的没有想过结婚。 不是我不想娶婷婷,是我无法在前途一片渺茫的情况下,就这样草率地决定了人生的大事。 而且才过了三天,我就已经有些想不起来,自己当初到底是为什么要带着婷婷离开的了。 “难道我所谓的‘拯救’,就是带着她住到那间墙皮斑驳、四处都是蛛网的‘仓房’里边吗?” 就算,那里曾装载了我的童年。但关于那里的一切记忆,却全都是痛苦的。 而且,我已经是一个住过了“豪宅”的人啊!虽然,我从来没有将那座“豪宅”,与“家”划过等号。 可那并不代表,我不喜欢那种看起来很奢华的生活。 就算那“奢华”,是给别人看的! 与二老打过招呼后,婷婷便只是紧紧地贴在我的身后,不发一言。 从跟着我的那天起,她便将一切全都交给了我。 作为她最“崇拜”的人,我就是她的“主心骨”。 只要能跟我在一起,她便笃定她的未来,一定会一片光明。 “‘光明’?那个不足三十平米的房间,唯一两扇朝南的窗户,还被‘正屋’完全遮掩。在那个只有‘黄昏’与‘夜晚’的屋子里,我他妈的拿什么去谈‘光明’?!” 正胡思乱想间,那两位老人不知何时已终止了谈话。 很明显,在我消失后不久,妈妈不仅联系了爷爷,还联系了奶奶,或者更多的人。 这个专横的女人,我的一生之“敌”。 她总是以切断我所有后路的方式,逼着我对她“俯首”。 作为一个母亲,我知道她是爱我的。只是她的母爱,太过“武断”。而我这个儿子,又太过叛逆。 空气犹自沉默间,我的老叔也从单位赶了回来。 风风火火地冲进小屋后,气势汹汹地指着我的鼻子,质问道:“迹天涯!你他妈的不好好上学,领个女的可哪跑,到底他妈的想干啥?” 爸爸死了之后,我最怕的其实不是我的妈妈,而是我的老叔。 因为记忆中,他是除了爷爷与爸爸之外,唯一动手揍过我的亲人。理由是我为了玩“街机”,将爷爷攒了半辈子的“存钱罐”,给“连根拔起”了! 那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存钱罐”。里面装着的,都是各种各样的“纪念币”。在我还没有出生的年代,爷爷搜集到这套由四个面额为“十圆”的“钢镚”组成的一整套“纪念钞”时,我还没有出生。 在那个以“分”为计量单位的年代,其收藏价值,可想而知。 这样珍贵的藏品,却在我上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被我以“五十块”钱一枚的价格,卖给了马路边一个回收各种“旧钞”的老头。 可惜的是,我卖的那一个,是最后一个。其余的三个,分别被我在不同的商店,以原有的“面额”,“等价”花掉了! 等到爷爷发现时,“存钱罐”早已空空如也。 为此,老叔一共扇了我三个大嘴巴子。 现在想想,他当时应该是控制了力道的。因为关于那次挨揍,我除了恐惧之外,没有一丁点“疼”的记忆。 三巴掌过后,他便让我去给爷爷跪下,以祈求原谅。 虽然在我当面跪下的时候,爷爷曾假意推了我一把。 但最后,我肯定是被他原谅了的。 事实上,如果爷爷发现“存钱罐”空掉的时候,不是先去问了老叔,而是问的我的话,或许我压根就不会挨这顿揍! 当然,我觉得我这个行为确实是欠揍。可惜,天性如此,揍也没用。 从小起,我就不是那守规矩的人。 说的远了,只说当我被妈妈接到身边,特别是进入到青春期以后,再面对这个老叔时,便再也没有“怕”的感觉了。 大概是我刚上高中的时候,有一次在学校里闯了点祸。没空管教我的妈妈,曾托我的老叔“好好教育教育我”。 当时,老叔只是拉过一张凳子,坐在我的面前,黑着脸,对我说了这样一句话:“你把眼镜摘咯!我好好教育教育你!” 这画面,跟当年的一样。唯一的区别,是那时我还没有戴上眼镜。 敏感地捕捉到“情况不妙”后,我决定“先发制人”,扯着脖子吵嚷道:“你凭什么教育我?‘管教’、‘管教’,‘管’在前,‘教’在后。这么多年你‘管’过我吗?‘管’都没‘管’过我,你又有什么资格‘教育’我?” 一番话后,老叔哑口无言。只是瞪着一双“铜铃”般的大眼睛,冲着我无力的眨巴了好几下。 趁他反应不及时,我便嚎哭着转身跑了出去。 我哭,并不是因为我委屈。 我知道自己的话,很伤人。可如果我不去伤害别人,别人就会来伤害我。 所以我哭,是因为我很“无奈”。 从那之后,老叔便再也没对我有过“教育”的行为。也是从那时起,我俩的“叔侄”关系里,比以往有了更多的“平等”。 看着已有近两年时间没对我大声说过话的老叔,和他那满脸的怒容,我斩钉截铁道:“我要结婚!” 第三百零四章 绝路 我并不是真的想要结婚。 我只是迫切地需要给出一个“答案”,可以让没权力管教我的老叔,闭嘴! 听闻我的“脱口而出”,老叔拧了拧眉毛,将视线移到婷婷的身上,怒问道:“你要嫁给他吗?” 婷婷没有说话,只是将身体往我这边靠了靠。 通过眼角的余光,我看见她轻轻地点了点头,算作对此问题的回答。 老叔不屑地笑了一声。又伸出手来,指着我的鼻子,喝问道:“你要娶她?” 我有些愣神,只觉得这个画面似曾相识。 “哦,对了。上次参加表哥的婚礼时,司仪在让‘新人’当着亲朋好友的面拥吻前,就是这么问的表哥与表嫂。”我抬起头,看了看这位‘脾气火爆’、‘台词精简’的‘证婚人’,暗自思讨道:“正常情况下,我应该说‘我愿意’才对吧?” 迟疑间,老叔又吼出了这么一段话:“你要娶她的话,你拿什么养她?你俩吃啥?喝啥?臭不要脸的就你还要结婚?就你这样的,你准备一天拉一泼屎给你媳妇吃吗?就算你俩可以靠吃屎活着,那你能保证你每天拉的屎,够你俩吃吗?” 这话虽糙,但逻辑满分。 天才如我,一时间也是无言以对。 正被问的懵逼时,老叔又提出了另一番“灵魂拷问”:“再说了!人家父母同意把姑娘嫁给你了吗?你这叫拐卖妇女你知道不?人家可以报警抓你!” 我不仅懂法,还很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听闻老叔试图用“法律”吓唬我时,我立刻丢掉了“吃屎”的问题,开口对他“普法”道:“我俩早就到了具备完全行事能力的年龄,拥有国家公民享有的一切自由与权利!她跟我在一起,是她自愿的!谁也没有权力去干涉!” 见我“油盐不进”,老叔将主攻方向换到了婷婷身上,质问道:“丫头,你就愿意跟着他吃屎呗?” 其实,我早就听懂了老叔的言外之意。就算我以后沦落到吃屎的地步,他也不会管我的。 以前不会,以后也不会。 想在这里“结婚落脚”,更是痴心妄想。因为这个“院子”中,有他一户人家“啃老”就够了,不可能再有我的位置。 但凡他有点能耐,为啥还要一个退休金足够养活自己老两口的“老父亲”,再出去找一份“打更”的工作呢? “我有一万种方式可以养活她!用不着你操心!”吹出这句“牛逼”后,我便拉着婷婷离开了那里。 作为那个家里的“第一经济支柱”,提出这个建议并且把我带回来的爷爷,却全程都选择了沉默。 我很好奇,同样是家里赚钱最多的人,为什么我的爷爷,就不能像我的妈妈那样,一直拥有着最高的“话语权”呢? 后来我才明白,在我的爸爸死之前,爷爷是有的。可他最宠爱的“大儿子”死了,他便再也没有了“开口”的权力。 因为没有目的,所以我和婷婷走得很慢。慢到那个没有权力“开口”的老头,很快便追上了我俩。 “你俩去哪?”他问道。 “放心吧爷,我有地方待。”我答道。 “要不去我单位吧。”他提议道。 我不能去。单人床,住不开。于是我回道:“放心吧爷。不用!” 我能去哪?兜里只有三十块钱。 明天还有没有,我不知道。 其实,我本打算在奶奶那“苟活”一晚。但我从老叔的话里,还听出了另一层意思 ——他会告诉我妈,我妈会告诉婷婷妈。等不到晚上,婷婷便会被“抓”走。 “啸聚”五百人之后,我再没与大帝联系过。 为了“”保住“”那三十块钱,我决定不要面子。 “你和阿雯的房子到期没?”电话接通,我直截了当。 “到期了。咋的了?要找住的地方了吧!婷婷妈来学校了,跟阿雯聊了好久。就认定了阿雯会知道你俩的下落。”他语速很快。像是为我担心,又像是责怪。 “那没事儿了。”我回道:“我也没找过你,你也没找过我,” 大帝懂我。在我说出这句话之后,也就是我挂断电话之前,他匆忙说道:“我知道吴x也租了个房子。你等我一会儿,我给你问问。” “吴x”,是王群的表妹。借着“黎明帮”的余威,也有着自己的“地位”。 她是个女的,却有个比爷们还爷们的长相与性格。 所以,这个比爷们还爷们的女人,有个同居女友。 她是阿雯的同班同学。也是婷婷的同班同学。 一分钟后,我从大帝那里得到了地址。 钥匙,就在门上插着。 毕竟是两个“女生”,也不能一直在外边住着。 所以,“她”俩同居的房子,大部分时间都是空着的。 这刚好给我与婷婷创造了条件。 在生理与心理的双重压力下,进门的瞬间,我便拉着婷婷做了件爱做的事情。 事后,长夜漫漫。 “咱俩去网吧包宿吧!”我提议道。 全国统一价,包宿五块钱。 只需要十块钱,就可以换回我俩的一夜无眠。 一夜无眠,又可以换回第二天至少一上午的“昏睡”。 人到了绝路,“时间”,才是最大的敌人。 我想,让“它”快点过去! 第四天,我接了两个电话。 一个是爷爷,问我在哪。 我还是那句话:“我有地方待,放心吧爷。” 他说:“我给你送饭去吧。” 我说:“行。” 一个是继父,同样是问我在哪。 我说你在哪,我去找你。 这一次,有零有整,我从继父那里,得到了“十一块五毛”钱。 命运真的很奇妙。有些数字,你就是和“它”有缘。 有爷爷送饭,有了那“四十一块五毛”钱,我又带着婷婷“快活”了三天。 第七天,我得知了婷婷妈去过奶奶家的消息。 等了这么久才去,确实是我始料未及。 但只要她去了,就意味着我和婷婷这段时间不能在“市内”出现。 我决定离开这个城市。 在这之前,我需要“路费”。 第三百零五章 爱上她 我以为,再次踏入一中的我,将会是“王者归来”。只要我开口,分分钟就能搞到大笔的“钞票”。“路费”什么的,更是手到擒来。 可事实证明,我还是有些太过于高估自己的面子了。 关于我被“开除了”这件事情,早已在学校流传开来。 那些平时会主动掏出“供奉”的“官宦子弟”们,再看见我时虽然客气依旧。可一旦我流露出了“借钱”的意思,他们立刻便会生出“一万种”推辞的理由。 以至于我在连续“扫荡”了七、八个班级后,总共也才“筹集”了不到二百块钱。 当然,那些三块、五块的,我自然是没要的。 毕竟,我不是一个真的“乞丐”。 只是我想不明白,这才过了不到一周的时间,那个可以纠集到“五百人”的“迹sir”人设,怎么就会“崩塌”的如此彻底呢? “水浅王八多,遍地是大哥”。原来这个世界上,最不缺的就是“打手”。缺的,是愿意捧人的“小弟”。 铁打的“小弟”,流水的“大哥”。 所谓“人走茶凉”,不过如此。 对人心失望之余,却也夹杂着许多意外的感动。 听说我在“筹钱”,有一个叫小检的哥们,主动找到了我,问道:“天涯,还缺钱吗?要不你等我两天,我再跟家里要去!” 他话里的“再”字,让我有些愣神。 小检是丁祥的同学。他的妈妈,和小狼的爸爸是同事。因为这层关系,我对他颇有照顾,也曾替他“出头”过几次。 没有目的,纯属帮忙。 见我不解,他似有所觉,吞吞吐吐道:“上次大帝找到我,说你和婷婷现在在外边挺难的,让我想办法给你搞点钱花。我就借着‘补课’的由头,从家里‘搞’了五百块钱出来,送到了大帝手上。他没有给你吗?” 听有此言,我如遭雷击。瞬间就明白了,为什么那些曾经“狗”一样的“官宦子弟”们,会突然对我避之唯恐不及了! 原来是因为大帝!他趁我这几天“落难”之时,一直在打着我的旗号“招摇撞骗”!凭我对他的了解,可以很容易便猜到,在他“搞钱”时的“话术”里,一定会将我描述的十分“凄惨”。结果就是,全世界都知道了我的“落魄”。 所以那些“官宦子弟”们,才无需对我继续伪装“尊重”。 一个沦落到“要饭”地步的“乞丐”而已,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而像“小检”这些“心存感恩”的“朋友”们,则无一例外的早就受过了大帝的“搜刮”。 谁不知道,大帝是我迹天涯最好的兄弟? 谁又能想到,迹天涯最好的兄弟,会利用迹天涯“落难”的消息,饱了自己的“私囊”? 心碎无痕,我拍了拍小检的肩膀,佯装镇定道:“给我了。谢谢哥们!” 小检嬉笑道:“嗨!谢啥!你帮我了我那么多次!都是应该的!” 找了个理由与其告别后,我便草草地终止了这次搞钱“行动”。 连这个我从未跟大帝提起过的“小检”,都能被他“挖”出来崩点钱出来。我还搞个锤子钱?以大帝的作风,估计“毛”都不会剩下一根的! 既然大帝已经‘替我’搞过钱了,我哪里还好意思“舔着脸”再搞上一轮? 拜大帝所赐,我的“名声”尽毁。 当然,我有的这些“名声”,许多也确实离不开大帝的“扶持”。 他不是想坑我,只不过是最后再用一次我的“影响力”,压榨出最后的“利润”而已。 从我俩相识起,他就是这样的人。一切的行为,都以获得金钱为最终目的。 只是我没想到,我俩的感情,竟是如此的轻贱。 从这件事情之后,我便再也不觉得欠他什么了。 只是后面他又帮了我许多次,不知道是出于哥们的感情,还是出于亏欠呢? 初知此事时,我很难受,也很憋屈。如果我还在一中上学,或许我会为此与大帝针尖对麦芒地好好“说道说道”。当然,如果我没有被开除,这样的事情应该永远都不会发生。 可现在的我,却已没了和他“决裂”的资本。只好哑巴吃黄连,对一切佯装不知。 总之就是,我最好的兄弟,彻底切断了我从学校搞钱的这条“后路”。 仔细想想,也多亏了他,我才没有搞到足够带着婷婷离开那座城市的“路费”。 否则的话,我的人生必将走向另外一个结局。 回到大帝帮我找到的“安身之处”,我立刻便将满腔的“不满”,全都在婷婷的身上,化成了身体的“起伏”。 我发现几乎每次我与婷婷“do”时的动机,都是出于身体或情绪上的“发泄”。 没有一次,是因为爱。 或许我从来都没有真的爱上过她,在带她离开的原因里,除了“拯救”之外,还一个就是我真的很爱“上”她。 平心而论,如果不是以我爱“上”她为前提的话,可能我压根不会生出“拯救”她的欲念。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也越发地意识到,自己究竟有多么“虚伪”。 但事到如今,我早已骑虎难下。 “do”过之后,为了消磨掉剩下的那些索然无味的漫漫长夜,带她去网吧包宿,便再次成为了我的首选。 兜里有了钱以后,我和婷婷再在晚上饿了的时候,也便有了买两桶泡面吃吃的“底气”。 但火腿肠一类的“奢侈品”,我却只舍得给婷婷一人添加。 因为我要省下钱来,去买那一块五一包的“葡萄”牌香烟抽。 无论“事”前“事”后,还有那些包宿的日子里,香烟便成了最大的“耗材”。 所以,在偶尔的时候,我也会后悔,当初为了装清高,没有从吧台里顺走那两包“利群”来。 “吴x”租的房子,离奶奶家不远。爷爷每次回家取饭时,都会特意“路过”我这里一次,给我俩带些吃喝。 从他那里我知道,婷婷妈几乎每天都会去奶奶家“翻找”一次。 第三百零六章 乞丐 除了我的爷爷之外,继父也会每隔一天便找我一趟,“偷偷”送些“零花钱”给我。 我心里明白,他故意一次只给我一点点,目的是让我活着,却无力“遁逃”它处。 而且,他一定不会是“偷偷”的。我那个“全知”的妈妈,一定早已“洞悉”了一切。 她只是没时间管我,所以放开了让我去逃。 因为她算准了,只要认清“现实”以后,我便会乖乖地回去。 就这样,我这原本目标是“自由”的离开,却使我“身陷”了另外的“牢笼”。 比没钱更可怕的,是我与婷婷的交流,越发的少了起来。 事实上,除了“do”之外,我俩早已没了其它的言语。 房子终归是“借”来的,明明是“寄人篱下”的我俩,却总给人一种“鸠占鹊巢”的错觉。 面对“何时归还”的问题时,我俩也只能是顾左右而言它。 曾经,我是赫赫有名的“单挑王”,是到处伸张正义的“迹sir”。现在,我好像真的成了一个惹人厌烦的“乞丐”。 终于在“抢”了人家房子的半个月后,所有的矛盾,在一个周末的早晨,集中爆发了出来。 我和婷婷刚包宿回来,迷迷糊糊的躺下准备睡觉时,一阵急促开门声,惊的我俩睡意全无。 我喜欢裸睡,带动的婷婷也是如此。 那个房间不大,一室一厅。 随开门声一起传入我俩耳朵的,是大帝、阿雯、吴x、还有一个不知是谁的男声。 再从那鱼贯而入的脚步声去判断的话,可知进屋的应远不止四人。 我正凝神感知着屋外的动静时,忽见婷婷正瞪着一双布满血丝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不知该如何是好。 见状,我伸出食指,挡在唇边,对她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后,示意她闭上眼睛,继续装睡。 这时,大帝早吵嚷着推门而入,“都几点了,还睡呢!” 我假装自己刚被他吵醒,“迷茫”地看了他一眼,回答道:“昨晚包宿去了,正要睡觉呢,你们来干嘛啦?” “吴x喊我来她家打麻将,我就来了。”他皱了皱眉,叹息一声,说道:“那你睡吧,我们干麻将去了!” 他们的声音很大,也很吵。 在我听来,这无异于是在对我下达“逐客令”。 其实大帝与阿雯倒是没说什么,只有吴x与另外一个女孩,夸张的“吃”、“碰”之声不绝。 我无处可去,兜里的钱也所剩无几,面对着她们的“挑衅”,我也只能红着脸“硬挺”。 大约过了有一个小时吧,那个声音有些陌生的女孩,聊天的内容里,终于开始“夹枪带棒”来:“你说这老爷们有时候还真不如个好老娘们!自己都养不起呢,还学人家处对象。” 一阵听不清内容的“细语”过后,又听这个女孩子吵嚷道:“本来就是吗!私奔不得自己带够了钱吗?没钱私奔啥私奔!搞的我都没地方睡了!” 毕竟是王群的妹妹,还算体面的吴x,立刻高声回骂道:“你他妈的闭嘴!再吵吵信不信我扇你?” 可她这一句话,仿佛是扇了我一巴掌般,立刻使我的脸上,有了种火辣辣地感觉。 那女孩扯着脖子,不依不饶道:“你要是真牛逼的话,你冲我使啥劲儿呀?该发火的人你不敢发是不是?” “你给老子滚犊子,屮你妈的!惯的你臭毛病!”伴随着吴x叫骂声的,还有一阵稀里哗啦的麻将落地声。 紧接着,是阿雯与另一个男生的劝架声。 从头至尾,我始终没有听见大帝的声音。 其实我一直在等,看他是否也胆敢流露出帮着“撵”我的意思。 如果是那样,我立刻就会冲出去,将他打着我旗号到处“崩”钱,却一毛都有没分给我的“龌龊”事儿挑明!气氛允许的话,我还会痛痛快快地和他打上一架! 我的心胸,从来没有那么开阔。不说,不代表我就真的不在意。 事实上,我一直都耿耿于怀。 想起来就憋屈! 可外边的混乱,让我无法再好整以暇地装下去了。 我拍了拍一直紧闭双眼,却不可能会睡着的婷婷,轻声说了句:“穿衣服媳妇儿,我们走。” 带着婷婷离开那里之前,我站在门口,还对着吴x说了声“谢谢”。 再没跟任何人打招呼,便是我最后的“体面”。 那个房子在四楼。 当我领着婷婷,沿着楼梯下到二楼时,大帝和阿雯也追了出来。 “你俩准备去哪啊?” 人虽未至,大帝的声音早从楼道里传来。 我抬起头,视线穿过两层楼梯的扶手,便看见了大帝那张“昏暗”的脸。虽然看不清他的眼神,但从知道他追出来的瞬间,我竟在心里原谅了他。 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因为我没有答案。只是挤出一个笑容后,便继续起下楼的动作。 出了单元的门,我只觉阳光异常刺眼。下意识地伸出手去,挡在眉毛的部位。虚眯着眼睛,试图适应这白天的光线。 忽觉肩膀一沉。原来婷婷也被那“光芒”照射的睁不开眼睛,将整个脑袋,趴伏在了我的肩膀上面。 对于她来说,这明媚的上午,应该更加的久违才对。 有接近十天的时间,她每次出门时,都是在晚上。 我俩正努力地克服着“光明”时,大帝已来至我的身后,再度出声问道:“你一会儿准备去哪?这总东躲西藏的,啥时候是个头啊?” 接着,是阿雯的声音:“我屮,你俩现在可太火了!我远在三中的同学都给我打电话,问我是不是咱们学校有对儿私奔的情侣!” 我虽心乱如麻,但还是云淡风轻地岔开话题道:“刚才那女的是谁啊?好厉害啊!听声音,好像不是吴x原先那个女朋友呢?” “别提了!那是个‘破鞋’!吴x要不是为了和这个女的‘扯’,才不会着急用这个房子呢!她和她原先的那个女朋友,就是因为这个娘们闹的分手!”说罢,她莫名其妙地捶了大帝一拳,感慨道:“你说他妈的这个世界上还有爱情吗?连他妈的同性恋都开始‘搞破鞋’了!” 第三百零七章 真爱 都说“同性”才是真爱,“异性”只是传宗接代。 可现在连“同性”都出现了背叛,那这个世界上,到底还有没有真爱呢? 如果没有的话,那我一直坚持且苦苦寻觅的,又到底是什么呢? 在“出轨”这一方面,大帝一直就是“惯犯”。被阿雯捶了一拳后,他笑了笑,跟着感慨道:“对呗!以后你别总说我了啊!看见没,男人女人都一样!” 看着他俩在阳光底下的“打情骂俏”,我正有些莫名的嫉妒时,大帝忽然从兜里掏出一盒“中华”来,抽出一根给自己点上后,将余下的所有,全递到了我的手上,“豪爽”道:“拿去抽吧!我看你那烟灰缸里全是‘葡萄’!那也是人能抽的烟?” 这一盒“中华”的价格,足够我买三十盒“葡萄”! 换句话说,同样是“享受”一支烟的时间,抽中华的话,就要付出三十倍的“代价”! 这难免让我有些心疼。 更多的,却是不平衡。 “你前两天去找小检了?”我脱口而出道。 他先是一愣,旋即讪笑道:“是啊。该说不说,那小子家里确实有钱!早没发现,不然我早就‘崩’他了!” 见我表情逐渐不善,他瞟了一眼婷婷,嘴唇动了动,又看向我,故作镇定道:“咋的?看我又吃又喝的,心里不平衡啦?谁让你那么能‘作’的,非得给自己弄开除咯!” 若换作以往,我一定会发火。 但那一刻,我却忍住了。 因为阿雯紧接着附和道:“对呗!不是我说你天涯,你确实太能‘作’了!现在婷婷妈基本上每天都来学校找我一次,问我知不知道你俩在哪,都快给我折磨疯了!” 此言一出,我看见婷婷的身体明显地一颤,脸色瞬间变得惨白。遂拉起她的手,对阿雯说道:“你就说咱们始终都没有联系过就是了。” 阿雯点了点头,看了看婷婷,叹息一声,又忍不住开口道:“我看你妈也挺可怜的!要是实在没地方去的话,不行你就回去呗!她又不是不同意你俩在一起,为啥要跑啊?” 此言一出,我下意识地加重了握着婷婷手的力度。 不待婷婷开口,大帝早在一旁插话道:“你快闭嘴吧!人俩的事你在那瞎掺合啥!” 阿雯立刻反驳道:“那我姐妹的事,我还不能关心关心了?你们这些臭男人,最他妈的没良心了!” “你知道个屁,就在那瞎关心!不回去肯定有不回去的理由!”制止过阿雯的“好心”后,大帝又从兜里掏出了五、六十块钱,递到我的面前,开口道:“我这还有点钱,全给你吧!你也好好琢磨琢磨,这么大的人了!不能老是那么冲动!” 我低头看了一眼,将头一扬,负气道:“不用了,我这有钱!”又晃了晃那几乎是整盒的“中华”,开口道:“烟我留下了!” 为了不使自己后悔,我立刻告别道:“我去找我表哥一趟,不和你在这闲扯了!” 我没有发火,是因为我与婷婷“私奔”这件事,确实还是给他们添了许多没必要的麻烦。 再加上我一夜未眠,头脑发昏。若真闹将起来,我并没有可以打赢大帝的信心。 才与他俩分别不久,我便开始后悔自己的装逼行为了! 妈了个巴子的!那钱与我“应得”的比起来,不过是九牛一毛而已,我凭啥不要呢? 现在好了,兜里剩那俩“逼子儿”,吃饭就不够住店,住店就不够吃饭,真尼玛的尴尬了! 我又不敢给继父打电话,因为我不想让妈妈知道我的窘境。 我也不好意思给爷爷打电话,毕竟我一直跟他说的是,“我俩有地方待,你放心吧!” 思来想去,我还真的是只能打给我的表哥了。 自从李扬事件后,这还是我第一次开口求他。 那一天,我和婷婷去了表哥的浴池。 他和嫂子,请我俩吃了一顿饺子。 贼他妈的好吃! 我只对表哥说了一句话:“别告诉我妈!” 我以为,他不会出卖我。 可事实上,包括他在内的每一个人,无论是我的爷爷,或者是我的继父,他们每次与我接触后,都会第一时间告知我的妈妈。 也就是说,自始至终,我都没能脱离开妈妈的“魔爪”。 她对他们只有一个要求:“给钱可以,不允许超过五十。请吃饭也可以,不允许提供住的地方!” 这些话,是表哥告诉我的。 在“出卖”我之前,他先“出卖”了我妈。 但在嫂子的坚持下,那一晚,他还是让我和婷婷留宿在了浴池之中。 多年以后,表哥聊起这个事情时,都会学着表嫂那“赖叽”的声线,复述道:“你嫂子把婷婷的衣服丢在洗衣机里之前,发现婷婷的兜里,竟然揣着一个被塑料袋包得严严实实的馒头!你嫂子的眼泪,瞬间就流了出来!晚上睡觉的时候,还跟我哭着说道,‘老公啊!咱俩一定要支持天涯和婷婷!这绝对是真爱啊!小姑娘兜里什么都没有!就揣着一个馒头!俩孩子在外边过得都是什么日子啊!太苦了!’” 奇怪的是,时至今日,当我再回忆起那段日子时,除了“do”与“包宿”之外,竟没有关于“馒头”的一丁点记忆。 而且一直到最后,我也没有见过那个“神奇”的馒头。 由于表哥的浴池开在了学校附近,所以过了凌晨之后,便是打烊的时间。 虽然已经超过36个小时没有睡觉,但我和婷婷却精神异常。 特别是婷婷,在与我“do”的时候,话也明显地多了起来。 刚洗过半个月以来的第一次“大澡”后,她摸着自己光滑的皮肤,含笑问道:“你闻闻我,香不香?” 我忙着身体的“起伏”,只匆匆地回了句“香”后,便无暇多言。 直到“事”后,她才说起下午洗澡的时候,遇到了曾经的同学。闲谈中,十分关心我俩的近况。 第三百零八章 老七 我正回味着刚释放过的安逸,慵懒地点燃一根“中华”,感受着那独有的香料,在鼻腔里融化时,忽听婷婷说出了今晚尤其使她开心的理由:“刘明最后还借了咱们五百块钱!” 刘明,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如果不是因为这次无偿“驰援”,恐怕我根本无法记住,生命中还有过此人的存在。 在我最最落魄的时候,一个话都没说过几句的女同学,竟然会拿出这样一笔“巨款”,给我这么一个根本没有偿还能力的“乞丐”。这是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更做不到的事情。 我记得在我离开鹤岗的那年,她还在qq里与我打过招呼。 只是简单的一句“你好”,我却因为心怀亏欠,又无力“清帐”,便回复的慢了些。 等我终于鼓足勇气,想和她说等有钱了,一定加倍奉还之时,却意外地发现,她已经把我拉黑了…… 我这一生,关于钱的事情,只有两件无法释怀。 一个是小时候,为了“梦想”骗那个食杂店老头的一毛钱; 一个,就是欠刘明这五百块。 等我人到中年,接触了形形色色的人以后,才豁然发现,与那些所谓的“至交好友”比起来,刘明这种平时默默无闻,关键时刻却会毫不吝惜对你施以援手的人,才是我们更该去珍惜的存在啊! 见我并不接话,婷婷另起话题道:“想不到我妈还挺执着的!满世界翻来覆去的找我。” “她只有你这么一个可以发泄的渠道。现在你丢了,她肯定会发了疯似地找你!” 听有此言,婷婷身体一颤。又使劲儿甩了甩头,像是要甩开某种梦魇。呢喃道:“我现在特别害怕见到她。到时候只要她一说‘软话’,把温柔的那一面再一表达,我肯定瞬间就懵逼了!稀里糊涂的就会跟她走的!” 说罢,她扑到我的怀里,将头埋进我的胸膛,紧紧地抱住我,出声央求道:“到时候你可一定要抓住我啊老公!千万不要放手!没有你的话,我肯定没有勇气拒绝她的‘温柔’!” 这种被人用一生来托付的“成就感”,让我浑身气血一阵翻涌,英雄情节骤起,斩钉截铁道:“放心吧!谁也别想把你从我的身边夺走!谁拦着我,我就干死谁!” 深情一吻后,她满足道:“我困了,老公!” 我拍了拍她的后背,“睡吧,明天醒了咱俩就走!我总觉得在这里也不安全。现在谁都不靠谱!” 胆颤心惊、杯弓蛇影,就是我那一个月的状态。 等到我俩睡醒时,已是翌日晌午。 没有与任何人告别,我便领着婷婷悄然离开了那里。 因为有了五百块钱的意外之财,我也没必要再去找表哥要那五十块钱的“施舍”。 按照我最初的计划,只要凑够了“一千”,我便彻底离开。 可妈妈的“江湖封杀令”就摆在那里,哪怕是不吃不喝地去攒那另外五百,也至少要十天才行。 正烦恼间,我忽然想到了一个肯定有钱,还一定不会收到“江湖封杀令”的成年人。 老庞! 怀揣着美好的“希望”,我与婷婷步行了近两个小时,才来到了木材厂中。 再踏入到那个我曾生活过几年的地方时,一切竟是那么的陌生。 倒是那条五岁的“老”狗,从老远处便摇晃着重影的尾巴,飞也似地向我冲来。 却在仅有一步之遥时,忽然来了个“紧急刹车”,低眉顺目地看着我,眼里满是想要扑进我怀里的欲望。 “老七!” 被我的招呼声,唤醒了全部记忆后,它猛地朝我窜了上来。用鼻腔里不停地呜咽声,“诉说”那久违后的想念。 当我终于想起要跟婷婷介绍一下我的“老伙伴”时,却发现她早已躲到老远。 “差点忘了,她不是小狼,并不喜欢‘狗’一类的生物。” 心念及此,我竟有些莫名的失望…… 见到我后,老庞十分诧异。 才不过几月未见,他却明显老了许多。 没了妈妈在身边映衬,他也终于不再需要时常染发,任由那满头的双白,恣意地生长。 与妈妈离婚后,那个“第三者”便搬到了木材厂里,与老庞光明正大地开启了同居生活。 和我简要地寒暄几句后,他也大概猜出了我的来意。从兜里掏出了一百块钱,塞到了我的手上,说道:“老爹现在也没多少钱,先给你一百吧!别到处乱跑,早点回家!” 一个交际不深的穷学生,都可以支援我五百块钱。 一个与我共同生活了五年之久的“前继父”,一个大木材厂的老板,在看到带着“准儿媳”、步行两小时来见他的前“继子”时,却只拿出了一百块钱。 “要饭嫌饭馊”,确实是我的心理有问题。 只想说若身份对调的话,我一定不会如此。 因为与他在一起时,我对他真的很好。 一直到现在,我都没有在妈妈的面前,对他有过半句微词。 或许我的“好”,在他眼里就只值那一百块钱吧! 当然,也有可能是老庞与妈妈之间的“默契”使然,他不敢给我太多的钱。 失望之余,我决定阉割“预算”,即日启程! “离开之前,你再陪我去个地方吧!” 这个城市再怎么让我伤心,但这里的人,却有两个依然让我留恋。 除了爷爷之外,我还是很想妈妈的。 特别是见过了老庞以后,我便更加的想她了。 爸爸死了九年。妈妈手术回来,也已过去了八年。 八年来,这也是我第一次,这么久都没有与她联系。 我看了眼时间,下午四点半。 这个时间,妈妈十有八九是在公司的。 那里地势开阔,方便“逃窜”,适合“偷窥”,或者“见面”。 为了在她下班前赶到那里,我决定花两块钱,先带婷婷做“招手停”回市中心后,再继续步行。 等到了房地产公司的时候,刚好是下午五点半。 其实,她们单位下班的正点,应该是五点才对。 第三百零九章 演戏 可作为公司的财务主管兼材料主管,最主要是作为“董事长”的亲妹妹,妈妈一般都会坚持每天比别人多加一个小时的班。 也就是说,离我可以看见她的时间,最快也要半个小时之后。 可单位配给她的“专车”,却早已停在了门口。 冬天的东北,如果不提前半小时热车的话,身体不好的人坐进去,一定会“原地感冒”。 就在我躲于她单位旁的胡同中,一边鬼祟着露出半只眼睛,偷瞄着车的方向;一边犹豫着,待会儿到底是默默地看上一眼,还是上前“正式”道别之时,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中年女子声音,幽幽地从我身后传来:“迹天涯!可让我把你给找到了!你个没良心的!我对你那么好,又带你看病,又给你买衣服的!你还把我女儿给拐走咯?” 这声音,不是婷婷的妈妈,还能是谁? 东北的冬天,下午五点半,天已大黑! 胡同里仅有的一盏路灯,恰在我与婷婷的头顶高悬。 我下意识地回过头去,先是看见婷婷那张错愕的脸。越过她头顶的发丝,一眼望去,漆黑一片。 看不见,不代表“它”就不存在。 逐渐变得急促的脚步声,正清晰地传入我的耳朵。 “跑!”我大吼一声,拉住婷婷那不知所措的手,便疯狂地迈开了步子! 纵使天才如我,大脑也是一阵眩晕。天大地大,我又能逃往何处? 到底是本能的指引,一个转弯的功夫,我竟带着她自投了“罗网”! 等我俩大口喘气、平复着呼吸时,早已经身处于大舅的办公室中! 当危险“迫近”时,我的“灵魂”做主,替我选择了一个离妈妈最近的地方。 讽刺的是,我的目的,却是为了带着一个女孩,远离另一位“妈妈”。 “坏了!你妈既然能找到这里,那只能说明一个问题……” 等我终于反应过来处境,欲与婷婷分享我的结论时,敲门声恰好响起。 “儿子,出来吧!婷婷妈已经到了。” 继父的声音,果然证明了我的猜测,婷婷妈本意,就是要来这里找我妈妈的。却不想歪打正着,恰好就堵住了我俩。 心念及此,我不禁替“对手”赞叹道:“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婷婷根本无暇注意我的“言语”,紧紧地抓住我的胳膊,声音颤抖地问道:“怎么办?我害怕!” 我将她拥入怀里,轻抚着她的后背,宽慰道:“别怕,有我!” “事已至此,再去懊悔刚才选择上的‘错误’,早已于事无补。现在唯一能做的,是尽快想出一个可以脱身的办法。”这样思索着,我也不去回应继父的叫门。凭着旧有的记忆,摸到了电灯开关的位置。“得先好好观察观察环境再说!” 开灯的刹那,婷婷再次遮住了眼睛。 习惯了黑暗下的生活,哪怕是任何一点“光明”,都会成为短暂地“折磨”。 当我也眯缝着眼睛,以期尽快适应这刺眼的光线时,一阵更为急促的敲门声,震得屋内的空气,都跟着一起颤抖起来。 在我也被这突然的“暴力”,惊得有些发蒙时,便听见了门外的哀嚎:“婷婷啊!呜呜呜!你给妈妈出来好不好?呜呜呜!妈妈错了!啊呀!你出来吧,跟我回家吧,呜呜呜,好不好呀?” 我一面脑补着门外的“凄惨”画面,一边下意识地将目光瞟向婷婷站立的位置。却见她双手依然遮在眼睛的部位,身体紧紧地贴靠在墙边。 看着她“孤立无援”的状态,我难免有些心疼。踏着婷婷妈哀嚎时独有的“节奏”,快步走到她的面前。拿开她的双手,准备擦去她的眼泪。 我以为,她一定会哭。 可我看见她的眼睛时,却发现里面竟是一片“空洞”。 “别怕,有我。你就当她是在演戏!” 真不是我心狠。若不是听过了太多次,婷婷的反复讲述。我又怎么会知晓,那许多关于她妈妈的过往? 正是因为知道的太多,所以才有资格提出,那个女人是在“演戏”的判断。 婷婷点了点头,无处安放的双手,再度握紧了我的胳膊。紧抿双唇,一言不发。 任由那个女人,“无助”地哀嚎着。 又持续了不过十几秒吧,婷婷妈又重重地敲了三下门。 在一阵震得门边灰尘四起的闷响声中,她又变换了一副全新的口吻,开口道:“迹天涯!你快点把我姑娘放出来!不然我就报警抓你!到时候让你后悔都来不及!你现在放了她,我就当一切都没发生!” 其态度之蛮横、措辞之理智、声线之干脆,与一秒前那个只能无助到苦苦哀求的中年妇女,简直判若两人。 我与婷婷对望一眼,嘴角竟同时浮起了一抹,“诡异”的微笑。 随后,我俩又同时侧过头,看向尘埃尚未落定的门口。 我伏在她的耳边,轻声说道:“你看着吧!马上就该骂你了!” 话音刚落,婷婷妈果然又十分配合地凿了一下房门,破口大骂道:“婷婷你他妈的赶紧给我死出来!你现在跟我回去!我就原谅你!不然你知道是什么后果!……” 闻言,我一个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再看向婷婷时,却见她的神情,不但没有得到我想象中的缓和,其面色还在婷婷妈的咒骂声中,变得越发地惨白。 突然,她松开了紧握着我胳膊的双手,迅速地提起来,捂住了自己的耳朵。脑袋先是缓缓地左右摇晃,直至速度越来越快。 不断张合着嘴巴。想喊,却又不敢真的发出声来。 我感到有些许泪水,随着她摇摆的幅度,“重重”地打在了我的脸上。 见状,我再次拥她入怀。狠狠地吸了一口长气,提着小腹的丹田之力,冲着门外的方向,大声怒吼道:“你死了这条心吧!她是绝对不会跟你回去的!你再也别想欺负她了!” 我这突然的喝斥,立时便慑得了片刻的安静。 第三百一十章 英雄 或许是我胸膛的“激荡”,让婷婷有了安全的感觉;又或许是突然的安静,使她的情绪得到了缓解。 她的头,终于不再摇摆。 捂着耳朵的双手,也轻轻地垂了下来。因为被我抱着,只无力地滑至我的锁骨处,再下落不得。 可安静并没有持续太久,婷婷妈便又成功地切换出一副新的“嘴脸”。 刺耳地嚎哭声,再次于门外响起:“呜呜呜!婷婷你个没良心的!你爸我不要我就算了!现在连你也不要我了!呜呜呜!你不能不要我啊婷婷!你还让不让我活了啊!呜呜呜!” “苦肉计”,是人世间最“恶毒”的计。 只要是吃“人饭”长大的孩子,又有几人能够承得受住,父母的“以命相逼”? 换位思考一下,若我是婷婷的话,情绪估计早已崩溃。 一定会不管不顾地冲出去,以我的“人生”,换回妈妈的“性命”! 到底是“百闻不如一见”,真的亲身经历婷婷妈那传说中的“道德审判”时,我不觉也惊出了一身冷汗。 只因她的“话术”,我很熟悉。 多年来,我之所以会拼命地想要成为一个“孝子”,也是为了证明常被妈妈挂在嘴边的那句,“你和大鬼一个样!兔子没尾巴随根!”,是错的! 虽然在我的心里,关于爸爸的“样子”,早已变得非常模糊。 但每次妈妈这样说我时,我都记住了自己正在做的事情。 并且争取在下一次的时候,永远地杜绝,类似的行径。 可能够促使她说这句话时的情形,真的是太多了。 多到我只要还想“正常”地“活着”,就不得不继续那样去做。 于是,我便学会了伪装与欺骗。 既然你不让,我又不得不做。那干脆不让你看见,不就好了? 因为感同身受,所以当婷婷妈将婷婷随我“离开”这件事情,直接与她生命的“存续”挂钩时,我不但没了言语,甚至还有种,立刻替婷婷把门打开的冲动。 恰在这时,我妈的声音,从门外传来:“你别在这里吵吵行不?我这里是公司!你要注意影响!你家庭妇女一个,吵吵完拍拍屁股就走了。我公司却还要在这里开下去!你这‘吵吵巴火’的,真影响了我公司声誉的话,谁来负责?” 妈妈是一个要面子的人。 所以就算在完全掌控孩子的“欲望”上,她与婷婷妈在本质上明明是一样的。 但这个一生要强的女人,却绝对不会用出像婷婷妈那种,“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拙劣手段。 我相信,若不是真的怕公司声誉受损的话,她此刻应该早就带着继父离开了才对。 若心情好的话,她应该还会对我留下这样一句话:“你他妈的爱去哪去哪!” 正“撕心裂肺”地哭喊着的婷婷妈,突然被人劝阻后,竟瞬间便重拾了理智。 沉声回应道:“你真担心公司‘声誉’的话,就让你儿子快点把门打开!” 就在我为婷婷妈那切换自如的“演技”,佩服得五体投地之时,又听其提高声音喊道:“不然的话,我现在就报警抓他!” 我知道,这句话,她其实是对着我说的。 我这一生,跟警察这个职业,素来便有着很深的缘分。 而除了当初夏萍要将我给她写情书那件事,跟她那个据说是警察的父亲告状时,我唯一对这个职业,产生过畏惧之外。 再在之前与之后,每次与这个“职业”有交集时,我便再就没有过“怕”的感觉。 就算是那次,被警察叔叔拿枪指着头时,我也没有真的怕过。 心无“魔障”,何怕“法度”? 这一次,也是如此。 我懂法。 我和婷婷,压根就不算“私奔”。 当然,如阿雯所说,从来就没有人,曾对我与婷婷在一起的事情,提出过反对的意见。所以,我俩自始至终也没有“私奔”的必要。 作为“准”成年人,我这更算不上是诱骗! 我带她走,是为了“逃离”! 为了精神与身体的自由! 更是为了,享有一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心念及此,我不禁“恍然”。冲门外大吼道:“不用你报警了!我自己报!” 本来嘛!现在被限制自由的,明明是我与婷婷才对。该怕警察的,应该是作为“限制者”的他们! 细究起来,真正犯法的,是那个妄图对婷婷“非法拘禁”的父母们! 就算他们所拘禁的,只是我们的灵魂,就可以不受到法律的惩治吗? 老子他妈的是为了“拯救”一个人,才落得如此下场。在我自身难保的情况下,也是时候让真正的英雄登场了! 说干就干! 自从小的时候,因为频繁胡乱拨打报警电话,占用了国家的宝贵资源,被警察叔叔依法带人掐断了一次家里的电话线之后,我等这个可以光明正大地拨打“110”的机会,不知道等了有多久! “您好,这里是鹤岗市公安局接警中心,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这次的接警员,并不是记忆里那个声音好听的姐姐。 我压下心底生出的一丝失望,“有条不紊”地申诉道:“喂!警察叔叔吗?我和我女朋友正被一群人围堵在‘x立房地产开发公司’里!他们要限制我俩的人身自由!” “你和你女朋友此时此刻的生命财产安全,正在受到侵害吗?” 警察叔叔的语速,在保证能被我听清楚内容的前提下,明显变快了许多。 因为早在小学的时候,我便对报警的流程,在心中预演过多遍。 所以,我立刻便给出了专业的回答:“目前没有。我俩正在‘董事长’的办公室里,房门是锁着的!他们暂时进不来!” 当然,他接下来的问题,也很专业:“门是什么材质的?对方大概多少人?是否持有武器?” “门是电视里总做广告的那个‘盼盼’防盗门!”我答道。 旋即,我又有些担忧。“如果被警察叔叔们知道了,‘围堵’我俩的,并不是一伙‘穷凶极恶’的‘匪徒’,而是‘生养’我们的父母的话,那我俩还会得到‘正义’地救援吗?” 第三百一十一章 容器 “圣贤书”看得多了,导致我当时的意识里,还隐隐地认为,天下间所有的父母,都代表着“正义”的一方。 犹疑间,接警员又重复了之前的问题:“围堵你俩的人,有武器吗?大概多少人?为什么围堵你俩?” 只一瞬间,我便决定要从法律的层面,陈述自己对警察的需要。“他们大概有四、五个人吧!虽然没有武器,但他们堵在门口,彻底地限制了我俩的人身自由!我需要您们赶来,救我俩出去!” “我们已经查询到你的电话位置,确实是x立房地产公司。离你们最近的派出所也已经出警,你可以选择保持通话,或者挂机等待。” 从我吼出要自己“报警”的打算并付诸实践起,门外便彻底地安静了下来。 在警察赶到并重新敲响那个门的间隙里,我甚至有种错觉,门外那些“坏人”们,很可能已经“跑”光了! 也就过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吧,“英雄”抵达现场。“把门打开吧,我们是警察。” 开门后的画面,我熟。 双人执法、一老一少。 “是你报的警吗?”老警察问道。 “是。”我乖巧地回答道。 又瞟了一眼警察的身后。 与大舅办公室一门之隔的,是一条两米宽、五米长的走廊。 走廊里没有窗户,也没有开灯。微弱的光亮,分别来自于尽头两侧的房间。 就是这小小的十平米的范围内,算上两个警察在内,竟然挤了足有六人之多。 事后我与婷婷聊起此事时,曾很认真地对她说过这样一段话:“你知道无间道吗?当我开门的刹那,借着昏暗的灯光,看见那狭小的空间里,齐刷刷‘射过’来的六双‘心思难辨’的眼神时,便坚定的认为,这条五米长的‘小路’,定那条传说中通往‘无间炼狱’的道路无疑了!” 我喜欢和婷婷在一起,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每次我说话时,她都会听得很认真。 可惜,无论我如何努力表达得“细致”,她却很少能够听懂我的意思。 这也成了,后来我选择离开她的理由。 我说这番话时,婷婷想也没想,便摇着头回应道:“我不知道当时的情形。只记得自己的大脑一片空白,下意识地跟在你的身后。眼里,只有你的背影。” 还好有这两位警察挡在中间,将那“无间”与“自由”,隔成了泾渭分明的两边。 只是我还不能确定,当他俩知晓我与那些“围堵者”的“关系”后,到底会替谁做主呢? 得到我的回答后,老警察回过头去,对着站位离我最远的妈妈,说了句:“麻烦你带我们找个宽敞点的地方吧。” “跟我来吧。” 听着警察与妈妈之间的“流畅”问答,我感觉我似乎又做错了选择。 这么大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杵”在这里,怎么可能不与当地的派出所熟悉呢? 会客室里,妈妈一个人坐在中间的长沙发上,继父立于她的身后。 我和婷婷,站在妈妈左手边的最远端;婷婷妈与一位看起来比她年轻些的妇女,站在妈妈右手边的门口处。 那两位“伸张正义”的警察,站在屋内最中心的位置。 从站位上来看,屋内的诸人,好似“三国鼎立”。 短暂的沉默中,我忽然意识到,房间内唯一享有坐着“特权”的妈妈,应该是众人中最紧张的那一个才对! 因为爸爸的死,她是场中与警察有过最深“交集”的人。 而“交集”最多的那一个,大概率是我的继父。每一个能够“全身而退”的“老江湖”背后,怎会没有一个“老公安”的坐镇呢? 从我真的报警起,直到警察真来了的现在,那个明明每时每刻都在叫嚣着,要“召唤”警察惩罚我的婷婷妈,却安静的好像一只,待在零下三十度气温里的“青蛙”。 应该是气温下降得太快,使“它”来不及反应。所以被“冰”封住的,只有她那不断聒噪的嘴。而那双没有“应时”闭上的眼睛,却依旧瞪得大大的,时不时地偷瞄着我的背后。 我知道,“藏”在那里的婷婷,一定是全程低着头的。 半个月的深入接触下来后,我感觉她已将现有的人生,完美地活成了一个“容器”。 原本那里装着的,应该是她口中一直引以为傲的爸爸。 当她的爸爸“抛弃妻女”之后,那里又装进了她的姐姐。 等她的姐姐也搬离了那里后,她的妈妈终于挤了进去。 装东西,就是“容器”的命。装什么,本来是无所谓的事情。 可她并不是真的“容器”,只是一个像“容器”的人而已。 “人”,才是她的原本“属性”。 所以,她是一个有“感觉”的“容器”。 一开始,我以为她是在不同“感觉”的“对比”中,主动放弃了那个只会让她痛苦的妈妈,选择了可以带她“逃离”的我。 直到在这个“对峙”场合的“压迫”下,我才豁然发现,虽然她有“感觉”不假,但多年的“容器”生涯,使得她的“感觉”,始终都没能进化成“思想”。 谁在她的里面,谁就成了她的“思想”。 换句话说,她从来就没有过具备过,可以“主动选择”的能力。 谁能“占领”她,谁就可以拥有她。 今天我“打败”了她的妈妈,她就是我的。 明天别人“打败”了我,那她就也可以是“别人”的。 但在“别人”出现之前,我就是她的主宰。 因此,她才一路无话。 因为我的话,就是她的话。我的决定,就是她的决定。我的反应,就是她的反应…… 想明白这些后,我忽然有种莫名的罪恶感觉。 “难道,我真的一直在欺骗一个‘白痴’吗?” “骗傻子”,他妈的可是一个很丧良心的行为啊! 心思虽多,当时不过刹那。 换了一个相对开阔的“地带”后,老警察再度开口问我道:“你为什么报警?这些人和你都是什么关系?” 第三百一十二章 孩子 逢着“真人”,我也不敢再说假话。一边转动着眼神示意,一边如实回答道:“坐着的是我妈,她身后的是我爸。那边站着的是我对象的妈妈,另一个不认识。” “我是婷婷,啊,我是那个孩子的二姑。”年轻妇女赶忙自我介绍道。 听有此言,我立刻纠正道:“我们已经成年了!早就不是孩子了!” 与此同时,老警察瞪了“二姑”一眼,呛白道:“我问孩子呢,没问你!” 说罢,自觉有些失言,又不好意思更改。 “二姑”受制于警察的权威,自然没有反驳什么。倒是一旁的我,处境忽然有些尴尬起来。 因为在“官方”的嘴里,我这个“准成年”人,再次成为了“孩子”。 见我问题回答的并不完整,老警察再度提问道:“那你报警的目的是啥?”他盯着我的眼睛,伸出手来,朝周围快速一挥,追问道:“是让我把你俩的父母们都抓走吗?” 说这句话时,他嘴角虽然含笑,面色却是十分严厉。 一旁年轻些的“徒弟”,自控能力则明显要差了许多。他冷哼一声,对于眼前的“荒唐”,表示出了不加掩饰的不屑。 老警察看了自己的“跟班”一眼,又环视了一圈众人后,叹息一声,劝解道:“孩子大了,有些事也别总硬着来。该商量的就商量。年代不同了,我们这些做父母的,也要学会适当尊重孩子的想法!” 心中“非黑即白”的我,虽然不满于他口中的“适当”,却因为不想到处“树敌”,而选择了“扁嘴点头”。 我很怕自己哪句话说错了,会将自己搬来的那位与父母同龄的“救星”,推向“敌对势力”。 可全场之中,除我一人对警察的“调解”,给出了“点头”的回应外,余者尽皆沉默。 就在气氛再度有些尴尬时,我突然发现了妈妈的异样。 她一只手托着腮帮子,一只手捂着胸口。皱着眉,每呼吸一次,嘴巴就会跟着开合一次。 刚手完术那会儿,我曾独自照顾她一阵。知道她只有在过度劳累或者紧张大劲儿的时候,才会出现类似的状态。 不用想也能猜到,在当前情境下,唯一能让她感到如此紧张的,也就只有这两位警察了。 心念及此,我下意识地开口道:“没事了警察叔叔,我知道该怎么办了。谢谢您!接下来的事情,就交给我们自己处理吧!” 听有此言,老警察神色稍缓。对我点了点头,开口道:“这才对嘛!真成年了,就该干点成年人该干的事儿!” 那是一个神奇的年代。神奇到只是听到或者看见“成人”二字,便会有种莫名的“羞臊”感觉。 所以当他如此“训诫”我时,我竟有种他在教我“开车”的错觉。 说过这句话后,他也不待我再回答什么,又环视了一圈众人,顿了顿,告辞道:“既然没什么事了,我们就先撤了!”说罢,与“徒弟”对望一眼,开口道:“走!” 见警察要走,妈妈连忙回头对继父“吩咐”道“你快去送送。” 随后,又抚着自己的胸口,笑着对两位警察“致歉”道:“我就不起来送你们了!心脏不好,刚手完术没多久。这刚让孩子给气了一下,有点难受。你听我说话还有点打颤呢,前两天还拔了一颗牙……” “别送了,别送了!”老警察一边挥手打断着妈妈那看似没完的“苦难”叙述,一边制止着继父的假意客套道:“你快好好陪你媳妇待着吧!” 说完这些时,两位警察早已分别侧身,从被婷婷妈与“二姑”占领的门口处,寻了一个缝隙,依次“钻”了过去。 等到那两位“妇女”想起来要腾出个地方时,脚步声早已变得“悠远”。 “清官难断家务事”。这种情况下,警察会选择匆匆离场,实属正常。 而且,我已经达到了“报警”的真正目的。婷婷妈那“叶公好龙”的虚伪,早在警察到来后的沉默中,彰显无疑。 我知道,妈妈的那些话,其实是说给我听的。 每当我们娘俩之间的“战争”,快要走向无法挽回的地步时,她便会用出“犯病”的手段,力挽狂澜。 “苦肉计”,我真的太过熟悉! 妈妈心里比谁都清楚,“愚孝”,一直就是她儿子的软肋。 没错,我又心疼了。因为妈妈的话外之音是:“天涯你自己想去吧,我又为你拔了一颗牙!” 其实我心深处,对于当初冲动的离开,已隐隐有了后悔的意念。 只是骑虎难下,我找不到“回头”的理由。 场中只剩下两个家庭的对垒时,局面出现了一阵诡异的安静。 没了“正义”的压迫,妈妈的思维也再度活跃了起来。还是她率先开口道:“天涯,你要还觉得我是你妈,你就来我旁边这坐着。听我说,该怎么办。” 她低着头,并不看我。眼神盯着地面,语气沉着而冷静。“你要是不把我当妈了,你就走。爱去哪去哪,我肯定不拦着你。至于人家妈让不让你走,我也管不着。” 这一次“离开”的理由,确实不是因为妈妈撵我。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一次的我,是为了“别人”,“抛弃”了她。 而自始至终,我从来就没有不把她当过妈妈。 恰恰相反,我就是因为太把她当成“妈妈”了,才会如此叛逆。 所以,我选择听她的话,走了过去。 不只是因为,我永远把她当妈。还因为我确实需要一个,可以解决眼下困境的办法。 毕竟她有钱,如果她能“大方”地出手帮我,总好过我真的出去“打工”。 我是一个渣男,就是这么现实。 虽然她是我的妈妈,但我还是要软饭硬吃。 换句话说,就是我既想要钱,还想要自尊。 见我乖乖就范,妈妈的语气,又温柔了几分,缓缓开口道:“从头到尾,光是你一个人在说话了,人家婷婷还一个字都没有说过呢。从现在开始,你别说话,让人家娘俩自己去沟通。如果婷婷想回去,就让人家回去。真不想回去,再说不想回去的事儿!” 第三百一十三章 陌生 现在想想,妈妈真的是“精明”。 从“公约良俗”的“旁观者”角度上去看,如今的剧情,的确像极了是我“拐跑了”人家的姑娘。 如果任由“剧情”照此发展下去,就算我浑身都是理,也是百口莫辩。 只有经过了她们娘俩的“对质”后,我再带着婷婷走的话,哪怕继续无法“光明正大”,但至少也会拥有“心安理得”! 就算我没能立时懂得,但当时也隐隐觉得妈妈的建议在理。 遂看了一眼婷婷,点头默许了这个提议。 妈妈也转过头去,对婷婷和颜悦色道:“你去吧孩子,别在那站着了!到底怎么回事,和你妈说清楚!无论遇到什么事,该面对的时候总得面对。一直跑下去,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婷婷身体一颤,并未说话,只是求救似地看着我。 我能体会她的无助,心下一软,开口道:“去吧!说清楚也好!” 话音刚落,妈妈立刻在我耳旁训斥道:“你别说话!” 与此同时,婷婷妈早一个箭步冲了过去,死死地抱住婷婷,哀嚎着央求道:“姑娘啊!你跟妈回去吧好不好?妈求你了!” 说着,又双手捏着婷婷两侧的肩膀,撑开了半臂的距离后,看着婷婷的眼睛,一边摇晃着她的身体,一边急不可耐地“逼迫”道:“你说话啊姑娘!跟我回去吧?行不行!说话啊姑娘!妈求你了!” 婷婷的虽然没有说话,而且眼神躲闪。但她那越摇越快的脑袋,却始终在坚定地给出一个不变的答案:“我不回去!” 单从“形体”上去看的话,一米六零左右的婷婷妈,反到像个孩子,正在央求着她那个一米七三的“妈妈”,给她购买一件“价格不菲”的玩具。 就在这娘俩僵持不下之际,婷婷妈竟做出了一个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举动! 只听“噗通”一声闷响,她竟然直接给婷婷跪了下去!!! 婷婷在这下跪之势的突然拉扯下,上半身猛地向下一弯,还险些摔倒。 我见她在她妈妈跪下的瞬间,曾下意识地伸出手去,有过阻拦之意。但却只伸出一半,便又强行给收了回去。 “我求你了婷婷!跟妈回去吧!呜呜呜……” 在婷婷妈接续的哀嚎声中,婷婷缓缓站直了身子。 目视前方,表情漠然。 好似灵魂出窍了一般,除了身体不断随着她“膝下人”的推搡拉扯,前后摆动外,再无任何其它反应。 这“人伦逆反”的画面一出,我的心脏仿佛出现了片刻的骤停。直到一片空白的脑瓜子,出现了“嗡”的一声后,才重新开始狂跳不止。 这招可太他妈的狠了! 我就是再活一万年,也绝不会生出,能够扛下如此这般“攻击”的能力! 当然,截至目前,我那个要强的妈妈,也从来没对我用过半个“求”字。 倒是没骨气的我,已经“求”过了她无数次…… 我别过头去,不敢再看那个令人窒息的画面。 心中,却是难过万分。 好像有一块千钧重石,猛地砸在了上面一样。活都难以活下去,更不要说呼吸了! 不为别的,只为我忽然感受到了婷婷的“感受”。想着她就要被人再次“左右”的一生,悲愤得难以自持,竟不禁“热泪盈眶”起来。 一秒,两秒,三秒…… 大概过去了“好几年”的时间后,婷婷的“二姑”也冲了过去,一边喊着:“嫂子你别这样,快点起来!”一边拼命往上拽着婷婷妈的身体。 想不到,在这场必败的“战斗”里,婷婷竟然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见“绝招”尽出后,婷婷仍然不为所动,婷婷妈明显也有些懵逼。 她借着婷婷“二姑”的搀扶,重新站立起身后,直勾勾地盯着自己姑娘的面庞,眼神里写满了“不可思议”。 奇怪的是,那哀嚎了“好几年”的脸上,竟然没有一丝泪痕。 倒是起合了无数次的“唇边”,堆满了许多白色的唾液。 看到这里,我忽然明白为什么她嘴角处的皮肤颜色,会比其它地方要浅上许多了! “原来都是被口水泡的!” 难怪婷婷总会和我吐槽说:“我妈那张嘴,就跟‘租’来的似地。只要睁开眼睛,一直到睡觉之前,都会说个不停!” 正分神想着这些时,就见“灵魂”不知何时已重新“复位”的婷婷,再度对我投来了那双“求救”似的眼神。 大局已定,是非已分。 婷婷虽然还是一句话都没说。 但她那决然的态度,却早已无需言语上的表达。 急于帮婷婷“脱身”的我,灵机一动,开口道:“你也看见了,既然她不想跟你回去,你也别逼她了。不如让我俩自己待一会儿,让我俩想再单独商量一下!” 说罢,我回头看了一眼妈妈。 只见她低着头,正悄悄地舒出一口长气。 事到如今,我也顾不上去等待她的同意。起身“窜”至婷婷的身边,牵起她的手,拉着她重新回到了大舅的办公室中。 反锁上“盼盼防盗门”后,我双手托着她的脸颊,宽慰道:“别怕媳妇儿,我说过,只要你不想回去,谁都没法逼你!” 她忽然就笑了,轻声说道:“把灯打开吧,这里太黑了!” 原来无论多么习惯于黑暗中生活的人,心底都是向往光明的。 在我摸索着开灯的时候,又听婷婷开口道:“你主动‘报警’这一招,用的实在是太厉害了!这回我妈算是彻底拿你没办法了!” 看着她那两个出现得有些不合时宜的酒窝,我不免有些愣神,半晌,问道:“为什么呢?” “因为她从小到大,最怕的就是警察。所以她才天真的以为,你也会怕警察。于是,便一直拿‘报警’来威胁你。现在你自己把警察叫来了,她就什么办法都没有了!” 上一秒,我还在为自己或许欺骗了一个“白痴”在自责。 这一秒,被婷婷三言两语便猜中了“手段”的我,竟隐隐觉得眼前这本应被我完全“掌控”之人,有那么一丝丝的陌生…… 第三百一十四章 泰坦尼克 可当时我也来不及去想上许多,只下意识地装逼道:“那必须的!能拿我有办法的人,还他妈的没出生呢!” “现在怎么办?她要是还堵在门口,不肯放我走的话,我可能就真得跟她回去了!” 说着,就连婷婷妈跪下时都未曾掉过半滴眼泪的婷婷,竟突然扑倒我的怀里,一下一下地抽泣起来。 “我不想离开你!” 某位科学家曾经说过,凡是可以在固定时间坚持两周的行为,都将会成为一个习惯。 我猜在她抱住我的刹那,应该刚好到了这阵子我们雷打不动的“do”爱时间。 受制于身体上的“强烈”反应,我连想都没想,便指着大舅办公室里仅有的一扇窗户,开口道:“从那里跳出去,我们就可以逃出生天!” 说罢,我也不待她反应,便快步走到了“天堂的路口”。开“门”的瞬间,忽有一阵寒风涌入。 我拉上了羽绒服的拉链,却不是因为冷。而是为了防止待会儿在奔赴自由的过程中,不慎刮到不必要的“麻烦”。 “来,媳妇!把灯关上,我们从这跳出去!” 说着,我便开始认真地观察起“地形”来。 大舅的办公室在二楼。 从屋里的那扇窗户翻出去后,先会落到一个宽约一米的缓台上面。 这个缓台,是用来立那块写着“x立房地产开发公司”九个大字的牌匾的。 等到了缓台之上,再离地面的距离,也就不过两米多一些而已。 这与当初大帝“跳楼”的高度比起来,明显要安全了许多。 我回过头,却发现婷婷仍在原地,一脸迟疑。 不免催促道:“快来啊!你还等什么呢?难道要从正门出去,继续和你妈废话吗?” 见她终于有了挪步的意思,我又提醒道:“记得把灯关上!” 人走关灯,可不止是素质问题。 还因为我不想在将来的某一天,被我那个极爱“翻小肠”的妈妈,想起此事时,指着我的鼻子骂道:“你说你他妈的走就走呗!灯也不关!多费电啊!干啥啥不行,铺张浪费一个顶俩!” 可真“落”到“缓台”上后,我俩又遇到了新的难题。 婷婷,不,敢,跳! “跳嘛!相信我,啥事没有!”、“还记得我那个楼下是商铺的房子不?得有这个两倍高吧,我一天跳八遍!啥事没有!”…… 任我怎样怂恿,甚至“吹嘘”,她就是不为所动。 时间分秒而过。直到那“自由”的清爽感觉,恢复到了冰寒的本来“面目”。 冷风吹过狭小的空间时,便会变得很“硬”!纵有羽绒“防身”的我,也早被被这“风刃”刺穿。 蚀骨的冰寒,亦使我的大脑,很快便由冷静,变为“暴躁”。 “你要是不敢跳的话,可以倒退着爬下去!用你的身高,降低与地面的高度!”说罢,我也不打算再继续浪费时间,直接“垂范”起来。 “看好我是怎么做的!我先下去接着你!” 成功落地的我,很快便与仍在缓台上逗留的婷婷,形成了“杰克”与“露西”的画面。 但与《泰坦尼克号》不同的是,“杰克”是一直在劝“露西”活下去。而我,是一直在劝婷婷“跳下来”。 “快,媳妇!勇敢点!相信我,我能接住你!”、“转过身去,把腿先顺下来!”、“对,就是这样!很好!我已经抱住你了!” 承住她下半身的大部分重量后,我故意放开了手上的力道。以利用那突然的下沉之势,再配合我的鼓动,迫使其彻底地松开,那双仍然紧紧抓住“囚笼”,死命不放的手。 一开始我很不理解,为只是跳下这不剩三十厘米的高度,却好似要逼她拿出“跳崖”般的决心呢? 直到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遇到的人多起来了以后,才渐渐明白,有那么一类人,是绝对不会让自己承受半点风险的。 后来我又与一个“股票经纪人”聊天时得知,在“开户”前的风险测试中,大部分人的测评结果,都会是“谨慎”的类型。 像我这种“激进”派,真的是少之又少。 他说:“那些投资界里最终能发大财的人,只能是你们这种类型!” 他没说的是:“那些搞到最后,倾家荡产被迫跳楼的,更是只能从‘激进’派里面出人!” 婷婷嘴里的“啊”声尚未完全发出,双脚早已平稳落地。 我刚欲夸赞一番她的“勇气”时,耳边忽然传来了车门开启的声音。 等我寻声去看时,便与妈妈的眼神,有了一次短暂地“交汇”。 当我再定睛去瞧时,她却早已回转过头。一手捂腮,一手拉门,躬身上车去了。 片刻的迟疑后,我拉起婷婷的手,轻声道:“跑!” 其实,我俩已无需再跑。 发动机的轰鸣声,渐行渐远。 那辆拉着妈妈的车,早与我背道而驰。 “跑”出没多远,婷婷忽然自我赞叹道:“我可太棒了老公!” 我以为,她说的是拒绝“生母下跪”的那件事情。心思虽然复杂,嘴上却是附和道:“嗯,你确实挺出乎我的意料!” “是啊!那么高的距离,我竟然真的跳下来了!若不是有你在下面接着,打死我都不会敢跳的!”她说话时,手舞足蹈:“看来我真的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去相信你!” 初听此言,我只是“跳楼”一事,确实是给她带来了足够的“成就”感觉。 细想之下,又豁然发现,她最想表达的,似乎是对我那敢以“性命相托”的信任。 只是这接连的意料之外,让我不得不在心中,重新“审视”起婷婷来。 不知为何,大脑又忽然回想起了妈妈的话:“从头到尾,光是你一个人在说话了,人家婷婷还一个字都没有说过呢……” 是啊!自从与婷婷相识起,似乎一直都是我一个人在表达。 记忆里的她,除了“笑”与“追随”外,好像真的从未吐露过自己的想法。 第三百一十五章 酒友 但一切,真的是我想的这样吗? 在我俩的这段关系里,真的是由我在主导着一切吗? 想着想着,我突然陷入到了深深的自我怀疑之中…… 她真的从未对我吐露过心声吗? 会不会,是我光顾着自己的想法与感受,而忽略了许多细节呢? “我感觉什么都不对!时间不对,地点不对,还有一个不对,我没想好是什么……”、“我喜欢温柔的男生,你太暴躁了……”、“人家大帝至少‘混’来了钱,能让阿雯穿的‘油光水滑’的。可你又都‘混’来了什么呢?”…… 其实,她早已说过了一切。 是我的“自以为是”,对她的一切表达,“高傲”地选择了忽视。 可“忽视”了,这些想法就不会存在了吗? 在“想法”没有被改变的前提下,现在的她,只是“被迫”着接受了现实而已。 换句话说,我的存在,对于她来说,可能只是一个与她现有的家庭比起来,稍“弱”一些的“痛苦”而已。 可促使她乐于接受我这个“痛苦”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从小起,我便总是试图在每段关系里,寻找自己的“定位”与“作用”。 只有搞清楚“我能为你做什么”时,我才会在这段关系里,拥有“安全”的感觉。 而我内心最大的渴求,便是期望能够获得一个“梦幻”般的关系。 在这段“梦幻”般的关系里,我唯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自由地活着”而已。 曾经我一度认为,在我与爷爷之间的“祖孙”关系里,我就可以做到只是“自由地活着”就好。 可当初爷爷劈头盖脸抽来的“皮带”,在让我学会了珍惜的同时,也将我对于那种关系的幻想,抽得粉碎。 是否世间一切的爱,都是有条件的呢? 如果“天道”,真的只是“酬勤”的话。却为什么还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呢? 那天的我,第一次触及“哲学”的皮毛。 对这种“梦幻关系”的探求中,我隐约得到了一个结论——或许只有“天”与人的关系,才能做到让你只是“自由地活着”便好。 可对于“天”来说,似乎我“随意地死去”,也不是一件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矛盾之余,我不免陷入了新的沉思。 可身边那段尚待处理的“关系”,却并不给我深入思考的时间。 随着一句“我们接下来去哪?”的问题甩来之后,我不得不继续研究起眼前的“苟且”。 “先找个旅馆睡觉吧!”我决议道。 一是“弹药”充足,暂无金钱烦恼。二也是到点了,该“do”了! 温存之后,婷婷再度问道:“我们什么时候走?” 我没有立刻回答。只是从那个中华烟盒里,小心翼翼地挑出了一根“葡萄”。 才不过两天,四十五的“中华”便已没了大半。为使仅剩的“那些”,不会太过“孤单”,我便用一块五的“葡萄”,重新将烟盒塞满。 经过这次本意是“道别”的“意外”后,我忽然又不是那么想走了。 在妈妈那几乎已经成为习惯的“捂腮”动作里,我仿佛看见了那两颗“烂掉”的坏牙。 “牙疼不是病,疼起来要人命!” 曾有过“蛀牙”的我,并不想要了妈妈的“命”。 直到吸完了那支“假中华”后,我才开口反问道:“你妈不会再找你了吧?” 她想了半晌,才皱眉回道:“那就要看她下一次什么时候‘犯病’了!” 一个女人,得做到什么地步,才会被孩子与老公一起抛弃? 没有与婷婷妈一起生活过的我,更无资格仅凭婷婷一人之言,便妄下评论。 只是感念于那件“羽绒服”之恩,再看到她今日的“下跪”画面后,总有些于心不忍。 遂不打算像以往那样,接着婷婷的讲述,继续帮着她分析她妈妈的“病情”。 而是转移话题道:“你二姑跟你妈的关系挺好的?” “不好!”婷婷干脆地回答道。 我问道:“那她为啥会陪着你妈一起来抓你?” 婷婷撇了撇嘴,回答道:“我妈倒是想让我爸陪着了。问题是她也叫不动啊!只能磨我二姑了呗!” 我恍然大悟。忽然有些理解了婷婷妈的“歇斯底里”。 “姑娘”都丢了,“爸”却还是不肯露面,作为“妈妈”,又怎么不会失望至极呢? 但在失望的人里,应该也包括婷婷在内吧! 只是一时间想不明白,在她们这个家庭的“因果”里,到底谁是“因”,谁又是“果”呢? 心念及此,我脱口问道:“你猜你爸此刻在干嘛?” 婷婷一愣,旋即怨愤道:“不是搂着不是自己的媳妇睡觉,就是哄着别人的儿子玩耍呢呗!还能干嘛?” 我也一愣,只觉她所形容之事,神似我俩此刻的“所为”。 她虽还不是我法律意义上的妻子,但不影响其正依偎在我的怀里。 我是我妈的儿子,却在被她陪着“玩耍”。 心念及此,我不禁莞尔。 却在笑出声之前,硬是给憋了回去。假意随她一起愤恨道:“他为什么要哄别人的儿子?” 我真正的好奇,是婷婷聊到她的爸爸时,与以往截然相反的语气。 往日里,她口中的父亲,是“豪迈”的、“英勇”的。最大的“佐证”,是“酒桌上的他,把人喝到桌子底下是常有的事儿!” 两瓶便可将我灌倒的“啤酒”,对于那位“猛士”来说,却只能算做用来“解渴”的“软饮”而已! 是的,在婷婷的讲述里,关于她爸爸的故事,总是与喝酒有关。 似乎她与其父亲的一切交集,都是在酒桌上发生的一样。 如此说来,她们的关系倒不像是“父女”,更像是“酒友”才对! 婷婷并没有回答那个,“为什么要哄别人儿子”的问题。 而是叹息一声,给我讲述了她们父女之间的另一个故事。 这个故事,仍然与酒有关。 “我爸每次带着我一起出去吃饭时,总会在酒过三巡以后,额外多给自己斟满一杯白酒,指着我,对诸位叔叔阿姨们介绍道,‘这是我的大宝贝!以后要是有人胆敢欺负我的姑娘,我一定会跟他拼命!’” 第三百一十六章 反差 不知为何,在听婷婷讲到这里的瞬间,我便感觉到了她爸的真正目的。 在炫耀自己“千杯不醉”的酒量的同时,还可以立一个“好父亲”的“爷们”人设,何乐而不为? 毕竟当大家都喝的差不多的时候,你找个理由再干一杯,在酒桌文化里,这样其实挺“帅”的。 正分神时,婷婷忽然学着她爸爸的语气,提高声音道:“有事找老爸!什么事都行!谁欺负你,老爸就揍谁!” 我见过她爸的照片。目测身高一米九,膀大腰圆。 试问如果今天来的是她爸的话,我应该不太敢如此“造次”才对。 当然,如果她爸会“来”的话,我当初也就没了带她“走”的必要。 “呵!”讲到这里,她冷哼一声,将头埋到我的怀里,不再言语。 半晌,我抚着她后背问道:“怎么了?想爸爸啦?” “他是个骗子!我干嘛想他?等我真被人欺负了,他人又在哪里?从头至尾,他连屁都没放过一个!” 看着这个聊到她爸爸“叛家出走”时,都能一笑而过的女孩,突然的“咬牙切齿”,我不免深感好奇。 也不管是否会触及她的不好回忆,追问道:“什么情况?谁欺负你了?”顿了顿,补充道:“告诉我!我去干他!” 虽然我总是习惯将问题诉诸于暴力,以期完善自己的“虎逼”人设。但真正面对暴力时,我骨子里却总会生出许多的“畏惧”。 我的“虎逼”,不过是“装逼”。 见我给出了她想要的“反应”,她微微一笑,调整了一下情绪,缓缓开口道:“我爸开始经常夜不归宿时,我曾经‘跟踪’过他一段时间。终于发现那个‘女人’的家庭住址,我便经常去那里堵他们。” “那时候你多大?”我问道。 “忘了,反正是上初中呢。”她回道。 我突然发现她好厉害。试问在我初中的年纪,是断然不敢去“跟踪”自己的父母的。 或许是我从小便习惯了,他们的“神出鬼没”吧! “跟踪”的前提,一定是有改变“现状”的自信。 作为一个“被选择”者,我始终都没那个能力。 “那你堵到他们了吗?”我问道。 她答道:“堵到了!我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一家三口’,一起上的楼!然后我就站在楼下等着!想着我爸看到了会后悔,或者出来见我一面!” “你爸知道你跟踪他?”我问道。 “早就知道了!”她答道,又冷哼一声,愤恨道:“只是假装没看见而已!” 她讲的剧情并不复杂,我很容易的便被带入进了角色。 无论是当年我爸领着两个陌生女人回家时,还是妈妈先后将老庞和继父带到我的面前时,我的心情,应该和婷婷的都差不了多少。 对于我们来说,那都是一个会分享那本就不多的“父爱”与“母爱”的陌生人。 但至少,她还有与陌生人争夺的勇气。 换成是我,却只能退让,屁都不敢放。 但正是那个曾给了她“底气”去争夺的人,又“亲手”将她推入到了一个无底的“深渊”。 “然后呢?”我问道。 “过了有一会儿吧,那个女人的儿子下楼了。手里,还拿着一个衣服架!他比我高了一头多,应该比咱们大个一两岁。” 她形容着,目露惶恐。 大致猜出了后面的剧情,我不禁义愤填膺。“噌”地坐起身子,翻出了一根“真”中华,点燃后,猛吸了一口,又狠狠地吐出一大团烟雾,切齿道:“然后呢?他打你了?” 婷婷点了点头,比划道:“他先是冲过来,狠狠地推了我一下。然后就举起那个铁‘衣服架’,劈头盖脸地给我一顿抽!” “我操他个妈的!”我大骂一声,狠狠地捶了床头柜一拳,问道:“然后呢?你爸始终没下楼吗?” 我他妈的真是太震惊了!老子也是个爷们。试问谁要是这么打我的姑娘,我他妈的肯定会劈了他! 我畏惧暴力不假。 但在该使用暴力时,我只会比任何人都“暴力”,也是真的! 婷婷拉过我“捶”床头柜的手,心疼地放到了自己的怀里,继续讲述道:“我一边抬手防着他的攻击,一边用眼角的余光瞄着楼上!然后我就看见了一个人影,在那个窗台边一闪而过!我知道,那一定是我爸!” 或许是我的“过激”反应,使她得到了一些慰籍。在讲述结局时,她的语气明显释怀了许多。 可她虽然“释怀”了,我他妈的却憋了一肚子的火!掐灭那根“中华”后,又胡乱抽出一根叼在嘴里,追问道:“事后你没问问你爸吗?” 因为实在难以置信,我又补问道:“你确定你爸就在阳台上看着了?你咋知道那是那个‘女人’的家?” “我跟踪了好多次!每次他们一上楼,不久后都是那同一个房间亮灯。肯定是她家!” 这哪是“白痴”啊?这分明是“柯南”嘛! 我想了想,问道:“也就是说你知道她家的具体门牌号咯?” 她“嗯”了一声,点了点头。 “他们现在还住那呗?”我问道。 她又点了点头,反问道:“你要干嘛?” 我将烟从嘴上取下,随手朝地上一丢,叫嚷道:“我他妈的要在走之前……” 为使一切显得逼真,我故意左右看了看,又瞅了瞅门的方向,才压低声音道:“我他妈的要砍死那小子!” 通常情况下,每当我说要“砍死”谁时,婷婷都会试着劝一下。 但那天,她只是点了点头后,便直接将我“扑倒”在床上…… 那一晚,她叫的声音,异常的大。 事实上,除了“第一次”之外,她好像从来都没有像这样“叫”过。 不止如此,她还从来都没有像那晚那么主动过。 一次,又一次…… 这前后巨大的反差,着实使我有些震惊。 震惊之余,我还有种自己“被玩”了的错觉! 第二天退房前,我特意瞄了一眼前晚被我“装逼”丢掉的烟。 还好,是‘葡萄’! 若是“中华”的话,我一定会“没种”地捡回来,吹吹干净,放回烟盒。 第三百一十七章 复仇 “逼”也装了,人也“被上”了。 “复仇”之事,也得开始筹备了。 为防止失手,我决定叫一两个帮忙的人。 可自从“搞钱”大业,被大帝“捷足先登”之后,我几乎与一中一切人等,都断了联系。 这一次,我也只能从那些既跟我“关系匪浅”,又绝不可能被大帝“崩”过钱的哥们中,寻找人手了。 虽然再排除一些不敢动手的“背景板”,以及像吴鑫这种我不舍得去“连累”的兄弟后,我还剩下的那些可以调动的“资源”,屈指可数。 但我原本也没想带太多人去。 毕竟这次是真要去砍人,不是以往那种聚众“盘道”。 “犯法”的事,动静当然不能闹的太大。 所以为慎重起见,我老早便决定算我在内,不能超过三人。 而且,我心中早就有了“首选”。 那人叫王磊,是从“铁路村”里出来的。 此人一脸凶相,容貌老成。才不过二十岁的年纪,乍一看去却如同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男子。 因上学较晚,与我成了一届的同学。 穷乡僻壤出刁民,“铁路村”里出“莽夫”。但王磊却是那方水土里,少有的一枚“怂货”。 但他的“怂”,不是怕事的那种“怂”。是自知家穷,无力“摆平”事端后的主动“认怂”。 所以哪怕是一个“小逼崽子”,骑在他的头上拉屎,他也会因为不敢惹事,而选择一笑了之。 但在那些有明确的人去承担后果的斗殴里,他却又可以做到下手比谁都“黑”! 可以这样说,只要有人替他去“枪毙”,他绝对敢去“杀人”! 这一点,他与我很像。 区别是,我比他多了一个会替我用钱解决“小祸”的家庭。而且,我更加珍惜“虚名”。 我俩的相识,是通过丁祥的介绍。 傍上我这棵“大树”后,王磊便经常跟在我的后面蹭吃蹭喝。 虽然我一直都很瞧不起他的“怂包”性格。 但毕竟有一个“中年人”作为跟班,也是一件挺有面子的事情。 所以,我便默许了他的偶尔“陪伴”。 其实,我还是挺佩服他的。已将“不要脸”发挥到极致的他,交友极其广泛。 市面上的“三教九流”,凡是能叫得出名字的人,就没有他不认识的。 当然,也没有没骂过他的。 虽然总被人嗤之以鼻,但却并不影响,他经常可以搞到不属于他那个“阶层”能够享受到的“吃喝玩乐”。 最讽刺的,就是这样一个人见人厌,身无分文的人,却从来不缺少“美女”的环绕! 在我认识他的两年时间里,单是我知道的,被他拿过一血的“女神”,就足有4个之多! 封神的一次是,上午才通过丁祥认识了一个局高的美女,经过一番“如簧”的“翘舌”过后,晚上俩人就去开房了! 可气的是,还他妈的是一血! 这让当时与女生牵个手都要谋划很久的我,着实震惊了好一阵子! 也是在他那里,我第一次对女人的“喜好”,感到了深深的迷惘。 话题扯远了。 只说我找他的原因很简单,长的老成凶狠,一眼“唬人”。而且头脑灵活的他,在有我托底的前提下,有事一定会上。 最重要的是,在我的诸多朋友里,他还是仅有的几个,确实有过提刀砍人经历的人。 这一点上,连我也“甘拜下风”。 除王磊外,丁祥也在我的计划之中。 我从来都没有真想找他帮我打过架。 但这一次,是为了婷婷。 她叫了丁祥那么久“大哥”,总不能白叫吧? 而且作为除我之外,婷婷最尊重的异性,丁祥也总要为婷婷做点什么才公平。 好在我说过缘由后,他没有拒绝我的邀请。否则的话,我当时就会与他撕破脸皮。 就这样,丁祥、王磊、还有我,分别揣着一支匕首、一把斧头和一把砍刀,组成了“复仇”三人组。 约好了在网吧等到晚上十点,“夜深人静”的时候,再开始最终的行动。 临出发前,我在网吧门口嘱咐道:“待会到地方了,我直接动手!咱们上去就一顿乱砍!速战速决!完事大家伙分头跑路!最后再来到这个网吧汇合!” 现在想想,我们是真他妈的年轻懵懂。 哪有这么“复仇”的? 且不说逃跑的“设计”太过草率。 单是最起码的熟悉“作案”环境的工作,我们都没有开展呢,就要去砍人了! 滑稽的是,并无一人对此提出异议。 纷纷点头后,我们便叫了一辆出租车,在婷婷的指引下,直奔“案发”地点。 因为事发突然,我又是第一次“寻仇”,并无经验可循。 真到了那女人家的楼下,看着那扇紧锁的单元防盗门时,我们才犯起难来。 “咋把那小子叫出来啊?”王磊率先发问道。 我思量片刻,开口道:“直接按门铃吧!就说找他有事,让他下来一趟?” 丁祥问道:“你知道那小子叫啥么?这大半夜的,要是突然有一个来路不清的男人让你出来,你会出来啊?” 婷婷抢答道:“他叫xx。要不我来按门铃吧!女生会不会好一些?” “那你怎么自我介绍啊?”王磊问道。 众皆沉默…… 只怪当时不流行网购。除了“中国邮政”外,也没有其它的“快递”存在。 所以,我们并没有那个“最完美”的借口。 “煤气罐”称霸的年代,我们自然也想不到类似于“查燃气泄露”的理由。 时间分秒而过,最初的“复仇”冲动,亦是随着眼下的“艰难险阻”,逐渐消散。 突然的冷静,让我在心里突然萌生了退意。握着刀柄的手,也不自觉地颤抖起来。 与面对李炳时的“肾上腺素”飙升不同,这次的我,是真的怕了! 我知道,只要那小子下了楼,我一定会朝着他的脑袋砍下去!毫无防备间,他也一定会被我砍中。 而我只要砍了第一刀,就会有第二刀,第三刀…… 第三百一十八章 逃窜 到那时,我便只有像“王头”当初那般,“亡命天涯”去了。 前提是,砍过人的我,还能够侥幸“逃脱”的话。 虽越想越怕,可碍于面子,我还是强装“无畏”道:“算了,咱也别磨叽了。媳妇你直接按门铃,叫他下来就是!问就说是他的小学同学,来看看他!” 丁祥插话道:“那他的同学叫啥啊?咱总得知道个名字吧?” 他仗着与我关系“亲近”,总是选择在人多的时候,对我已经成为“决议”的发言,提出异议。 这让我十分反感。 就算他的那些“异议”,有时候确实有着一定的道理。 为了终止眼下这番“幼稚”到注定没有结果的“复仇”谋划,我第“一万次”将不满存在心里,假装没有听见丁祥的质问,转头对婷婷“命令”道:“按门铃!” 数秒后,一个青年男子的声音,从单元门上的“喇叭”里传出:“谁啊?” 有过同样“母子相依”经历的我,早猜到了半夜“叫门”,“应答”只能是“儿子”的结果。 可原计划负责“诱敌”的婷婷,却突然紧张到说不出话来。 “喂?谁啊?按错门铃了?” 听着“喇叭”里嘈杂地“催促”声,婷婷却只是紧抿双唇,求救似地看着我。 我还在想要怎么办时,王磊早在一旁开口道:“你不是xx嘛?你猜猜我是谁?找到你可太不容易啦!” 其语气之友善,一听就是“人畜无害”。 当初他第一次与我打招呼时,用得便是这种亲昵地态度。让我在与其初相识时,竟有了一种“似是故人归”的错觉。 相信很多人也是受着此般“错觉”的牵引,才会在日后的相处中,即便是发现了他“得便宜就占”的本来面目后,却仍不能狠心将其彻底“摒弃”的原因吧。 “待宰羔羊”也被这“友善”问的一愣,半晌,才声音含笑道:“我猜不到呀,你是哪位?” 见“成效”明显,我朝王磊竖起了一根大拇指,以“唇语”赞叹道:“牛逼!” 他摸了摸下巴上的胡茬——这是他得意时(通常是成功占到便宜后)的习惯动作——对我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继续开口道:“我的声音听不出来了是不!我是你的小学同学啊!你再好好想想,咱俩多少年没见了。” “羔羊”又吞吐了半天,方才开口道:“我是真没听出来。别闹啦,你是谁呀?” 听着那满是歉意的语气,丁祥捂着肚子,做出“憋笑”状。又学着我的样子,也对王磊竖起了一根大拇指。 见事情进展的如此顺利,我却无法像他们那般轻松。握住刀柄的手,不自觉地紧了紧。 等王磊笑着说出那句:“我是谁你下来看看不就知道啦!”时,我的心脏,更是陡然间狂跳不止。 在我犹豫着,是在那小子开门的瞬间,冲进楼道内直接动手;还是等他探出头来,先给他拖到外面再“砍”时,单元防盗门的“喇叭”里,忽然传出了一个中年女子的声音:“你是谁啊?” 这冷淡的语气里,写满了“提防”。 形势突变,王磊与我对望一眼。 又转过头,对着防盗门“话筒”处,“夹”着嗓子道:“阿姨,我是xx的小学同学,来看看他!好多年没见了,想给他个惊喜!麻烦您让他下来一趟呗。” “你叫啥?我儿子哪有大半夜敲人家门的同学?你有什么事吗?” 大多数情况下,雌性都会比雄性冷静些。 试问如果是我的话,此刻估计早已经进入到“被宰”的流程了! 在这女人的接连诘问下,纵是圆滑如王磊,一时也乱了阵脚。 吭哧了半天,才笨拙地重复道:“我是您儿子的同学呀!您让他下来一趟,不就知道我们是谁啦!” 我清楚的记得,慌乱中,王磊犯下的一个“致命”错误——在最后的对话里,他竟然在“我”的后面,加上了“们”字! 果然,那个精明的女人,立刻便“警醒”地驱逐道:“你们赶紧走吧!要见明天白天去学校里见!” 眼见事情竟开始朝着“可以挽回”的一面发展,我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了下来。 暗自松开握着刀柄的手,面上却是假意做出最后的“尝试”,抢着开口道:“阿姨你就让他下来见我们一面呗!明天都还要上课呢!今天不见的话,下一次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见我“冥顽不灵”,那女人“好心”规劝道:“我听你们的声音,年龄应该也不大!赶紧走吧!我已经报警了,待会儿警察就到!” 我屮! 听有此言,我们四人交叉互望了一眼。 在明亮的月光映照下,表情无一不是“惊恐万分”。 只片刻后,无需商议,大家伙儿便撒丫子开跑起来! 好在刚一上了马路,便迎面驶过一辆出租车来,我们才不至于真按最初“设想”的那般,“四散逃窜”。 看着我们上车后,那急匆匆的样子,司机却没有起步的意思,警觉地开口问道:“你们去哪?” “群楼!”我想都没想,便将爷爷家的地址,脱口而出。 司机大哥还是没有起步,手握门把,眼神在我与后视镜之间,来回游移着,面露担忧之色。 当我作为“邪恶”的一方,再次被人威胁着要“报警”时,心中再也没了当初“亲自”报警时的坦然。 那早已被我淡忘的,手腕被手铐锁住的冰凉感觉,忽而又被我清晰地记起。 上一次从派出所里出来前,“警察叔叔”那番严肃地告诫,再次从脑海中浮现:“千万别等到某天,带上这个,坐在‘铁凳子’上时,才想到后悔。一切就晚了!” 一想到这么冷的天,坐在那么个“铁玩意”上面,我不禁打了个寒颤。 回忆翻涌间,我忽见司机大哥仍在原地逗留,不免有些恼怒地催促道:“你还在等啥呢?赶紧开车啊!” 没骂脏话,已是当时的我,“理智”的极限。 第三百一十九章 杯弓蛇影 僵持间,王磊从后排座椅伸出手,拍了拍坐在副驾驶的我的肩膀。 虽未言语,但我知道,他应该是想安抚一下我的情绪,以克制我随时可能的“冲动”行为。 毕竟我“虎逼”的人设摆在那里,眼下又并不是一个好的“犯虎”的时刻。 在我心领神会地将头转向窗外时,王磊又笑着与司机“商议”道:“大哥,咱就往街里开,随便找个主干道,让我们下车就行。放心吧,我们都是学生,不是坏人!” 听有此言,我瞬间又懂了司机的担忧。 愈是年终岁尾,愈是“盗抢”案件的高发时段。 尤其是出租车群体,更是遭受那些“为谋钱过年,而铤而走险”者“洗劫”的重灾区。 如果不是有个姑娘跟在一旁的话,估计这司机大哥连停都不会停下,更不会有这许多废话了! 在这个敏感的时段,又是深更半夜的,任是哪个出租车司机,遇到这么三个行色匆匆的大小伙子,都会好好掂量一下的。 又何况,我怀里那把砍刀的刀柄,还明晃晃地在外面露着呢! 思绪乱飘间,大哥终于在王磊的“哄骗”下,发动了车。 上了主干道后,还很“良心”地开出了很远,才在路边将我们“卸”了下去。 可他却连钱都没要,便一脚油门,“逃之夭夭”了。 看着那辆很快便在我视线中消失的汽车,一个可怕的念头,在我脑海中悄然地滋生:“果然手中有了‘武器’后,便有了吃‘白食’的能力吗?!” 那时的我,正拥有着一个十分病态的“价值观”。仍停留在“能使人畏惧到想要逃离,就是‘帅’”的幼稚阶段。 后来我才明白,会使人远离的,不止是危险,还有“屎”! 而对于当时的王磊与丁祥来说,这些‘刀枪棍棒’,却成了烫手的山芋。 丁祥掏出了匕首,在我面前晃了晃,开口道:“咱们先把这些‘家伙’扔了吧!别万一真被警察抓住,再从身上搜出这些‘罪证’来的话,就算咱什么也没干,到时候也解释不清了!” 话音刚落,王磊早掏出了怀里的斧子,随手丢到了路边的花坛之中。 随后,又看了我一眼,开口道:“刚才那大哥一个劲儿地往你兜里瞅,还以为咱们是‘劫道’的呢!要不是我反应快,咱这会儿早被警察‘人赃并获’了!” 顿了顿,对我催促道:“你还不快把刀扔了,等啥呢?” 我不是傻子,自然知道他与丁祥所说,都有道理。 但我在脑海中那个“可怕”念头的牵绊下,竟隐隐对手中这把刚赋予我“吃白食”能力的武器,产生了“眷恋”之情。 迟疑间,始终未发一言的婷婷,突然开口道:“那个女人应该就是吓唬吓唬我们,并没有真的报警!” 吸引到我们三人的目光后,她却单独看向我一人,提示道:“我记得你昨天报警的流程,应该没有这么快吧?除非那个女人是在门铃响的同时,便拨打了‘110’。但这明显又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看着眼前这位再次化身为“柯南”的“白痴妹”,缓缓地点了点头。 心下亦不自觉地回忆起,昨晚的点滴来。 忽然,我暗叫一声“不好”。 忙将那刚还“眷恋”之物,远远地丢了出去。 转身对“一头雾水”的众人说道:“走!我们快点离开这里!” 等到丁祥问我“去哪”时,我早已拉起婷婷的手,窜过马路,朝对面的胡同里跑去。 直穿过了那一整片居民区后,才停下了脚步。 看着身后相继跟来的王磊与丁祥二人,那上气不接下气的狼狈模样,我忍不住出言嘲笑道:“看你俩挺大个老爷们,跑这两步累那个逼样,都不如婷婷!” 最先缓过气的王磊,摆着手,反唇相讥道:“谁能跟你俩比啊!天天‘东躲西藏’的,早把自己练出来了!” 话音刚落,应该是觉察到自己有些失言,又赔笑着自嘲道:“我反正是废了,确实是不如一个好老娘们!” 一直弯着腰,手撑着膝盖,恢复着体力的丁祥,忽然猛吸一口长气,直起身子,对我抱怨道:“你他妈的是不是神经病啊?我屮,咱们这又是跑得哪一出啊?我这稀里糊涂的就跟着跑了一路,差点没他妈的跑死我!” 被王磊一语点破“近况”,我一时也是无言。只得佯装未觉地掏出烟来,自顾自地点了一根。 打火机火光亮起的刹那,王磊突然惊呼道:“我屮!‘中华’!快给我来一根!” 就这样,尴尬化于无形。 我笑了笑,随便抽出一根后,递了过去。 没等丁祥开口,又将剩下的一整盒烟,随意地朝他丢了过去。 在他们分别低头点烟的时候,开口道:“那个女人应该不会真的报警。但刚才拉我们的那个出租车司机,可就他妈的没准了!就咱们刚才待的位置,四通八达的。警察到场,估计都用不了五分钟!” 说罢,我又“请”婷婷替我“作证”道:“对不对媳妇?” “嗯,警察当时到的是挺快的!”婷婷很配合地回答道。 同样点燃一支烟后,丁祥将“烟盒”还给了我,取笑道:“你这个‘土匪头子’为啥要报警啊?是想自首吗?” 我懒得与他解释的太多,转移话题道:“你俩晚上去哪?要是没地方去的话,我请你俩去网吧包宿吧!” 丁祥推辞道:“我就不去了,姗姗还在寝室等我呢。” 我心下没来由地一惊,脱口道:“我屮,你俩进展这么快吗?”语罢,又坏笑着追问道:“拿下了?” 他得意地摇头晃脑道:“秘密,就不告诉你!” 我白了丁祥一眼,不再理他。 侧过头,看了看正大口吞吐着“云雾”,微眯着眼睛,细细品味着“豪烟”的王磊,笑问道:“咋样,‘中华’好抽不?” 王磊又深深地“压”了一口烟后,方才“沉醉”地“点评”道:“还得是‘中华’,口感就是与众不同!清香不说,抽起来还不辣嗓子!” 第三百二十章 莲花 我重新掏出烟盒,掀开盖子,借着月光,简单地晃了晃,又大致地数了数,点头赞叹道:“嗯,那你运气还挺好,抽到真‘中华’了!” 听我话里有话,王磊略一迟疑,忙将“烟屁”从嘴里抽出,举到眼睛的位置,仔细观察了一阵,矢口道:“我屮!这他妈的咋是‘葡萄’啊?” 见我与丁祥引俊不禁,他眼珠子一转,又极为夸张地猛吸一口,自我找补道:“果然是一根在中华烟盒里待久了的葡萄,连我这个老烟民都分辨不出味道了!” 说罢,他摸了摸自己下巴上的胡茬,眼睛眨了好半晌,卖弄道:“那句话怎么说来的?什么赤什么黑的?” 我刚欲开口,却被抽到了“真”中华的丁祥,抢先开口道:“这叫‘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矣。’” 话音刚落,王磊与婷婷同时惊呼道:“我屮!牛逼!牛逼!” 极少说脏话的婷婷,不仅开口说了“屮”。 崇拜之余,她还重重地拍了丁祥的肩膀一下。 我的“占有欲”,一直很强。特讨厌自己的女人,与别的男生“举止轻浮”。 面色虽是如常,心中却是极为不悦。 用一个极快的语速,接着“背诵”道:“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化矣。丹之所藏者赤,漆之所藏者黑,是以君子必慎其所处者焉!” 当我这个满嘴脏话的“狗嘴”里,竟然一股脑地吐出了这许多“象牙”时,王磊与婷婷看向我的目光,已不再是崇拜那么简单了。 王磊张大个嘴巴,每次抽烟都恨不得将过滤嘴也抽掉一半的他,任由那大半支“中华牌葡萄”从嘴中滑落,亦浑然未觉。 与我关系最为“亲密”的婷婷,看向我的眼神,更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那般。 就连同样曾为“学霸”的丁祥,也忍不住赞叹道:“我屮,你还能背下来全文呐?我早他妈忘了!” 见状,我不免有些没来由地心酸。 摆了摆手,打趣道:“初中语文课本上的原文而已,有什么好惊讶的?难道你们没有上过初中吗?” 前一句,是对丁祥说的。 后一句,是对王磊说的。 说这两句话时,我却是全程都看着婷婷。 作为“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四人当然都上过初中。 可就是这成长轨迹截然不同的四个人,竟在那一晚却凑到了一起,被“警察”吓的慌不择路,杯弓蛇影! 感叹于命运的奇妙之际,我又瞄了丁祥一眼。 他低着头,吸着烟,若有所思。 这个本来该当“学习委员”的原“十八班”班长大人,此刻的心里,又会想着什么呢? 开学时的全班第一,跟我这个常以曾考过全市第二的“文艺委员”混了一年之后,竟沦落到了“回读”的地步。 再又一起混了两年之后,一中的堂堂“学生会主席”,竟又变成了黑灯瞎火里胡乱逃窜的“老鼠”! 对于他来说,我就是那个“不善之人”,“鲍鱼之肆”,“盛漆之黑”吧! 可谁又影响了我呢? 我这个天才,怎么就自甘堕落到了这种地步呢? 一个天才的身边,不应该是另一群天才吗? 怎么我的身边,却是一群能被“初中课文”惊掉下巴的“俗人”呢? 要么,就是我一直以来的“自视甚高”,忽略了自己实则“不伦不类”的本质。 要么,就是当初的我,果真走错了路,去到了一个不属于自己的世界里生活。 我突然想走向“正轨”。 就算我依然不知道,到底他妈的什么才是“正轨”? 只是陡然间察觉到,似有一双无形的大手,总会在我每次濒临“超脱”的时候,将我拽回“凡尘”。 或许这双手的名字,便是“命运”吧! 各怀心事间,王磊首先“跳脚”道:“我可不他妈的和你们瞎胡混了!都是一群什么玩意!” 他弯下腰,将才刚掉在地上的半支烟,捡了起来。可刚要送到嘴边时,又远远地丢了出去。 然后,从兜里掏出了一盒“红梅”来…… “葡萄”就是“葡萄”,不会因为待在“中华”的烟盒里,就真的会变成“中华”。 试问如果那是半支待在“葡萄”烟盒里的“中华”的话,王磊还会这样义无反顾地将其舍弃吗? 若“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真是如此绝对,那“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莲花”,又算什么? 老子他妈的就是要做一支盛放在“垃圾堆”里的“玫瑰”,怎么了? 能被环境影响的,都是俗人! 改变环境,才是天才该做的事!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地藏王入了地狱,他就不是菩萨了吗?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谁高尚?谁卑鄙?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我甩开胸中“杂念”,看着丢掉一块五的葡萄,抽起三块五的红梅的王磊,笑问道:“屮!那你一会儿也不跟我去网吧了呗?” “我又不会玩电脑,去网吧干啥?看片啊?”他甩了甩头,拒绝道:“看片我也不去网吧看!我一会儿上我福哥的旅馆看去!” 听有此言,我眼前一亮,追问道:“福哥是谁?他是开旅馆的吗?” 王磊自豪道:“就是火车站‘宝福’旅店的老板,我福哥啊!这你都不知道吗?那是我大哥!我们铁路村‘混’的最好的。” 语罢,他又摸了摸下巴,笑着补充道:“他跟我的关系也是最好的!从小就带着我到处砍人!” 铁路村‘混’的最好的,却只是个在火车站开小旅馆的。 这就是王磊的脑子里,“好”的最大极限了吧? 我当然没有瞧不起谁的意思。 事实上,当时的我,连被人家正眼瞧一下的资格都没有。 更别说去瞧不起人家了! 因为那时的我,缺的,就是这样一个“大哥”。 第三百二十一章 虎落平阳 确切的说,我很需要的,是“大哥”的小旅馆,可以供我与婷婷落脚之用。 “啊,我知道了!福哥的大名我能没听过吗!”我一边说着谎,一边违心地奉承道:“第一次砍人,不就是他带你去的吗!我听你说过。” 我听过个屁! 别说这个被称为“福哥”的老板了,我甚至压根就不知道,火车站附近还有这个旅店的存在! 确切地说,虽然我的童年,是在不同亲戚家里“颠沛流离”的童年。 我的少年,是跟着炒房的妈妈,不断搬家,“居无定所”的少年。 看似,我去过很多地方。 但从没真正“拥有”过“哪里”的我,对这个城市里的一切,一直都是陌生的。 听着我的奉承,王磊抬头挺胸道:“何止是第一次砍人啊!就连破我‘处’的娘们,也是当初福哥扒光了,硬塞到我被窝里的!” 记事儿起,我就是个花痴。 长大后,我又变成了流氓。 只要听到“香艳”的话题,便会产生浓厚的兴趣。 自从过了仅是听见“喜欢”二字,都会“脸红心跳”到好久的年纪后,我会在每一个听到的故事里,主动追问一切与“do”有关的细节。 但这一次,我忍住了。 只在脑海中浅浅地幻想一番后,便切入正题道:“那我跟你走吧!既然你和福哥关系那么铁,求他给我和婷婷开个便宜点的房间住一阵,没问题吧?” “这点小事!当然没问题了!”王磊拍着胸脯回答道:“跟我走吧!” 起步前,他又转头问丁祥道:“你呢祥子?一起去不?” 丁祥摆手道:“我都说了,姗姗在寝室等我呢!” 语罢,与我对视一眼,神情复杂。 虽然他真的做过许多,令我非常失望的事情。 但他也真的以燃烧自己的青春为代价,陪我一起“虚度”了许多光阴。 不管初心是何,我始终都感激于他对我长久以来的陪伴。 他当初的那句:“你是我愿意为之赴死的兄弟!”更是感动了我很久、很久。 男人之间的感情,很奇妙 。 无论你们究竟是怎样的关系。 最终却都可以归纳为两个:“情敌”,或“父子”。 虽然,这次“复仇”的结果,是以“荒唐”收场。 但这关键的时刻,他毕竟始终与我一起。 同样懂“法”的他,更是做好了,假使我们真砍了人的话,与我一同“被警察抓”,甚至“被判刑”的准备。 自从“离开”学校,这还是我俩第一次再见。 但马上的“再见”之后,下次再见,却不知又是何时。 良久的对视后,我俩不禁同时张开双臂,抱在了一起。 我拍了拍他的后背,告别道:“我走了,大哥!” 他也临别赠言道:“嗯。在外边收着点你的脾气,别总犯虎!” 抽身分开,我耸了耸肩,认真地答应道:“我尽量。” 他转过头,看了眼婷婷,挥手道:“我走了啊妹妹!” 婷婷身子一颤,突然箭步冲到他的面前,搂住了丁祥的脖子,也与其热情相拥了一下后,才抽身告别道:“拜拜大哥!” 屮他妈的,我差点没气死! 虽然火车站附近的旅馆,比我曾经“蜗居”过的那些,平均都贵了“五成”左右。 但因着地理上的优势,那一片的生意,却永远不缺少顾客。 使我没想到的是,王磊的“面子”竟会如此之大。 介绍过我与婷婷的情况后,“福哥”连“奔儿”都没打,便直接给我俩提供了一个免费的房间。 但算上第一晚,我一共也才只住了三晚,便选择了不辞而别。 因为我们去的那天晚上,是周五。 所以接下来两天不用上学的王磊,也留在了“福哥”的旅馆里。 就是这三天的相处,让我深刻地体会到了,什么叫“虎落平阳”。 说来也是搞笑。 明明从记事儿起,我就是一条寄人篱下的“狗”。 怎么上了几年高中,成功地装了几年逼之后,我竟然有了自己可能是一只“老虎”的错觉? 那个在学校里总是对我“阿谀奉承”的“狗腿子”王磊,从踏入“福哥”旅馆的一瞬间,便好似换了个人一般。 以往我随便喘口气,都要分析个“节奏”出来的他,开始有意识地忽略我的发言。 特别是在“福哥”答应“免费”给我提供食宿以后,王磊再与我说话时,便会不自觉地将那颗原本卑微的“项上人头”,高高仰起。 以至于我的视线里,除了他的两个大鼻孔外,就是那长满了胡茬的下巴…… 这画面,我熟! 每当妈妈对我骂出那句:“你他妈的吃我的花我的,就得听我的”时,也是这副“傲娇”的表情。 唯一的区别,是妈妈的下巴上,没有胡茬…… 讽刺的是,刚在学校找到了自己的“价值”以后,我便经常对她反驳道:“我就是不花你的,不吃你的,我也有一大群朋友可以帮我!” 她一定会回骂道:“你他妈的快闭嘴吧!哪个朋友能他妈的像我这样养着你?” “有太多了!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我没有说谎。 随我成长至今的你们,也知道的,那段时间里,就是有许多人,愿意供我钱财,请我吃喝。 妈妈会冷哼一声,不屑道:“那你就去试试吧!看看谁会养着你这么一个废物!” 如今,大帝替我试过了。 确实有许多人愿意帮我。 虽然是一时的。 但至少获得那些“帮助”时,我是有尊严的。 就算这些“帮助”,都饱了大帝的“肚囊”。 可王磊的帮助,却让我觉得自己非常窝囊。 到了第二天下午,王磊已经“过分”到,就算是我叫他的名字,他都会佯装未闻。 非要我再很大声地呼喊一次,才会懒洋洋地回复一句:“咋的啦?” 其实,我很理解他的骄傲。 原本就与其交情不深的我,更没有什么失望的心思。 “与众不同”的童年经历,早让我见惯了人情冷暖。 第三百二十二章 大儒 我只是突然很迷茫,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想折腾出个什么结果来? 难道我拼命地想要逃脱掉妈妈的“颐指气使”,就是为了在这个“小旅馆”里“低三下四”吗? 于是,负气的我,开始不再与任何人交流。 就算是婷婷与我说话,我也不怎么搭理。 让我伤心的是,常以“善解人意”示人的她,竟完全忽视了我明显的反常表现。 更让我失望的是,她不理我也就罢了,还在我的面前,与王磊热火朝天地聊了起来! 这画面甚至让我有了一种,她俩好像才是一对儿,我他妈的其实是个“灯泡”的错觉! 说实话,王磊不仅比我健谈,还比我更会哄女孩子开心。 至少,他绝对不会如我现在这般,总是跟女孩子们装“逼”。 自从与婷婷在一起后,我便杀死了心中的“舔狗”属性。 自始至终,我也从未像王磊那般,用如此温柔的声音,与婷婷交谈过哪怕一次。 可我就是生气。 因为我为婷婷做的事情,王磊永远都做不到! 但我又没有发火的理由。 因为婷婷对我的“好”,也是我生平从未遇到过的“好”。 所以我只能看着。 看着她被妙语连珠的王磊,逗的前仰后合。 看着她出来这么久,第一次笑的如此自然。 我忽然理解并且“原谅”了她对我的忽视。 但我又突然发现,我竟然一点也不爱她! 我知道爱一个人的感觉。 比如,我曾经就很爱我的妈妈。 我的追求,只是她能高兴就好。 为了她的“高兴”,我会义无反顾地牺牲掉自己的一切。 比如曾经发生过的那起电击事件。 也就是曾被妈妈用作婚房的“老屋”里,那个“裸露”的开关。 虽然我差点被电死了,但后来妈妈笑了,我竟然会觉得那非常值得。 正是此事的发生,才让我一度错误地认为,只要我“受了苦”、“遭了罪”,妈妈就会发笑。 所以童年的我,便经常不惜使用“自虐”的方式,去寻求她的关注与开心。 就算再到后来,她的那些快乐里,再也与我无关时,我也仍会甘之如饴地默默远离。 无论她身边是老庞,是继父;是男人,还是女人;哪怕是条狗,我也不会心生嫉妒。 话又扯远了。 我只想说同样是开心,同样是与我无关。 放在了婷婷身上时,我却会非常的愤怒。 我坐在那里,抽着闷烟,思绪万千。 想着与婷婷相识至今的点点滴滴,以期找到一个,除了她“身体”之外的,可以爱她的理由。 好阻断掉,突然在心中不断涌起的,迫切地想要离开她的欲念。 可沿着“老屋”的记忆,我却又再次想起了,从未忘记过的“皮带”事件。 妈妈的怀疑,爸爸的不信任;脱口而出的谎言与那“十一块七毛钱”的精心“设计”。 这件对我影响至今的童年创伤,在经年累月的“发酵”以后,使我对于旁人的“信任”,有了极为“变态”的“渴望”。 虽然,我经常说谎。 但只要你信了我的谎言,我便会拼尽全力,将这谎言编织成真实的梦境。 可一旦我发现你对我产生了怀疑,我便会故意让你怀疑的一切成真! 就算,我经常说谎! “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就是我当时的心态。 似乎大概,现在的我,依然如此。 换句话说,我可以是“人渣”,但你不能是“婊子”。 可只要你无条件的信任我,我便会是一个十分负责任的“人渣”。 但他妈的“人渣”两个字,到底是谁定义的??? 花心,真的有错吗? 我能做到对每一个人,都负责任不就好了??? 如果你不能满足我的一切需求,凭什么我要被你一个人独自占有? 想到了这些,我忽然若有所觉。 原来我对婷婷最大的“留恋”,就是她对我的绝对信任。 就算当时我眼中的她,正在与别的男生说笑,可只要她对我的“信任”没有变,那我对她的“留恋”之情,就会分毫不减。 同样的,如果和我在一起的她,并不是快乐的。 我便会果断离开,头也不回。 绝不会因为对她的“留恋”,就去阻止她获得真正的“幸福”。 什么叫“渣男”? 我就是“渣男”。 一个有实力的“渣男”,总是可以提前就预感到,自己将要做出的背叛行为。 一个聪明的“渣男”,总会提前筹备好“说辞”。以便自己真的去“背叛”时,可以做到“大义凛然”! 大儒为何要辩经? 不就是为了师出有名! “又当又立”,“既要又要”,就是我从当时的自己身上,看见的人性。 可让我背负上这沉重思想“包袱”的,却是眼下的“道德”教育。 当社会上发生的事情,与我在“圣贤”书上读到的,总是背道而驰时,我第一次对自己的“价值观”,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天下无人不“婊子”,试看最后谁能立“牌坊”! 比的,不过是谁的手段更高明,实力更豪横! 心念及此,我掐灭了手里的烟头。将早已褶皱到不成样子中华烟盒里,被我小心翼翼地留到最后的那根“中华”,抽了出来。 看了仍然聊的火热的王磊与婷婷二人一眼后,又将那最后一根“至宝”,插了回去。 站起身,走到王磊的面前,一只手搭在正背对我坐着的,婷婷的肩膀上;一只手将那个“烂盒子”,随意地丢到了王磊手边的桌子上,不冷不热地开口道:“‘白话’了这么老半天,累了吧?快抽根烟休息休息!” 他瞟了我一眼,撇嘴道:“我屮,又要拿‘葡萄’来糊弄我是不?” 话虽如此,他的双手却禁不住“中华”的诱惑,乖乖地伸了过去,“探寻”着打开了“宝藏”。 再看清了烟体上的独有的“logo”后,双目立时变得“晶莹”。 又感激地瞄了我一眼后,便似怕我会反悔般,迅速地将那根“独苗”抽了出来,叼到自己的唇边。 一边点火,一边含糊不清地对婷婷赞叹道:“哎呀!还得是跟着你老爷们混,有‘中华’抽!” 第三百二十三章 振兴东北 若是那天以前,我一定会认为王磊的赞美是“由衷”的。 可在那天以后,我对自己终于有了一个相对清醒的认识。 别人的“佩服”,其实是一种“束缚”。 他们只需要一句话,就可以让你失去“宝贝”,甚至“自由”。 看似王磊重新变成了“狗”,而我却实实在在地付出了最后一根“中华”的代价。 他完全可以在抽完烟的瞬间,翻脸就去“咬我”。 而我不仅再也无法挽回那根,早已化为灰烬的香烟。还会在被他追捧后又摔下的过程里,感受到加倍的痛苦。 如果我想要维系那份“追捧”,就要拥有大量可以失去的“中华”。 这与我为了维护自己的“大哥”地位,就不得不一次次硬着头皮地去帮人“排忧解难”,是一个道理。 结果就是我被学校开除,成了集体的“弃子”。 后来我读了道德经,知道了这便是“德不配位,必有灾殃”。 只是我理解的“德”,是“实力”的意思。 果然,当那根“中华”逐渐燃尽,王磊亦收起了脸上的笑容。 一边反复在烟灰缸里“揉按”着那只“烟屁”,一边自顾自地开口道:“‘福哥’这旅馆,可是不缺客人。就你俩那房间的房费,一晚上怎么也能换一盒中华了!” 直到“烟屁”被彻底揉烂,露出与葡萄“过滤嘴”材质一样的棉花时,他才搓了搓手指上沾染的烟灰,又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抬起头,眯着眼睛,笑言道:“要是那顾客再叫点别的什么‘项目’的话,那损失的钱,可就是两盒‘软’的中华了!” 2004年,国家开启了“振兴东北”计划。 受益于产业升级,用电量的激增,全国的煤炭价格,也出现了一波很大的上升趋势。 作为东北有名的“煤城”,鹤岗的经济,亦随之出现了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与之相应的“娱乐产业”,更是得到了很好的发展。 无论是专供有钱人消费的大型“洗浴中心”,还是专供小商人“取乐”的火车站“小旅馆”,层出不穷。 我也是住了一宿之后才知道,福哥的旅馆,就是借着“姑娘”年轻的优势,在“类似场所”林立的火车站一带,打出了自己的名气。 所以王磊口中的“其它项目”,懂得都懂。 只是真的听他说出口时,我竟有些羞愧。 因为我忽然懂了,昨晚福哥请我们吃饭时,那番看似宽慰的言语中,潜藏着的其它“深意”。 “天涯,我听王磊说过你,挺闯的!男人只要想通了,赚钱很容易!困难都是暂时的,机会却是无处不在。这几天你就在这住着,也好好感受感受这里的环境!有啥想法了随时跟我说!” 说完这些话时,福哥还对我眨了眨眼睛,补充道:“咱这的条件很便利!何况你还有现成的资源!” 当时,我听的是云里雾里。 只将他口中的“资源”,简单地理解成了我的“双拳双脚”,一身蛮力。 第一次与一个真正陌生的“社会人”聊天,我只顾着克制心底的紧张,哪还有心思去分析其它的意思? 那些在一中“象牙塔”里“混出”的优越感,被“福哥”举手投足间的“痞气”与“自信”,压的是荡然无存。 虽然福哥的大多数语言,我并没能完全领会。 但他临散场前的最后一句话,我听得还是非常清楚明白:“既然你自己带‘妞’了,今晚我就不管你了!早点睡吧!” 坦白来讲,踏进旅馆的瞬间,我便被门口坐着的两个胭脂气很浓的小姐姐,迷得是“心猿意马”。 再加上来之前,王磊讲过的那个“失贞”故事,我立时便明白了福哥的意思。 说实话,我还是非常遗憾的…… 以至于那晚我在与婷婷“do”的时候,还溜了好多次号。 可分心之余,我又体验到了别样的快乐…… 被王磊说的羞愧,是因为“快乐”过后,我心底竟然产生了一个极其“邪恶”的想法。 “邪恶”到我这个道德感很低的人,都恨不得去抽自己的嘴巴! 道德感低,说的是我见惯了人性险恶,很容易原谅世间的错。 可不代表,我会去做一个让自己都瞧不起的人。 但被王磊随口一说之后,那个前一晚刚被我“杀掉”的“邪恶”想法,竟瞬间自我心中“起死回生”,“欢呼跳跃”起来。 胡思乱想间,我放在婷婷肩膀上的手,下意识地使劲儿捏了一下。 痛的她“哎呦”一声。抬起头,看了我一眼。 在我眼角的余光里,只见她嘴巴动了动,却没有说话。 她很怕我,从来都不敢忤逆于我。 应该是我阴沉的脸色,让她以为是自己又犯了什么错。肩膀上的“疼痛”,就在我对她的“惩罚”! 又或者,是早在我出现在她身后之时,她便发现了自己竟因为与王磊聊天,而忽视了我好久之事,所以有些“负罪”之情。 因此即使被我“弄疼”,她却丝毫不敢躲闪,或者开口问些什么。 被她的“哎呦”惊醒,我才发现自己的失态。 笑了笑,没有解释,也没有接下王磊的话茬。又轻轻地拍了拍婷婷,说道:“走,媳妇,陪我买包烟去。” 婷婷揉了揉自己的肩膀,笑言道:“好。” 却在起身时,被王磊伸出胳膊,浅拦了一下去路。 我拿眼去瞧他意欲何为时,便见他伸出两根手指,夹起那个褶皱到已经干瘪变形的“中华烟盒”,举到我的面前,打趣道:“你不带着点这个啊?我看还能用一用呢!” 我扇开了他的手,恼羞成怒道:“去你大爷的!” 见我真生气了,他耸了耸肩,身子又往旁边躲了躲,扁嘴吐槽道:“你看,我就好心提醒一下而已。不用就不用呗,火气这么大干嘛!” 说罢,又满脸堆笑道:“你知道哪有商店吗?用我陪你去不?” 我说了句“不用”后,便率先走了出去。 第三百二十四章 小中华 “伸手不打笑脸人”的道理,我还是懂的。 何况又确实是我“风度不够”,才会在被王磊“拆穿”之时,反应如此强烈。 其实我心里明白,若没有他的话,我不可能有这“寄人篱下”的机会。 所以在扇开他手的瞬间,我便已有些后悔。 “两盒中华。” 当我咬着牙,对小卖店老板说出这句话时,婷婷被“惊”的侧过头,看了我好半晌。 老板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皱着眉问道:“软的硬的?” 我反问道:“软的多少钱一盒?” 老板回答道:“60!” 如果你们知道,那时我的最大梦想,也不过是一个月可以有300百块钱的稳定收入而已。 或许就会理解,当我听到这个价格时,心底该有怎样的震撼! 婷婷挽着我胳膊的双手,亦在这“巨额”数字的威慑中,不自觉地紧了一下。 近一个月的“逃亡”生涯,大部分时间里,我俩都是“穷途末路”。 在这种情况下,还要花“一百二十块”钱,去买两包注定被燃烧成“灰烬”的东西,这种奢侈的行为,无疑是“不可理喻”的。 婷婷不是傻子,却只是紧紧地抓了我的胳膊一下后,再未做出任何阻拦之举。 严格意义上来讲,她是一个“过日子”的“好手”。 除了曾偷偷收起那个,我始终未见真容的“馒头”,随身携带之外。 还因为在“逃亡”的路上,花五块钱买了一包女孩子“生理期”所需的“卫生用品”,而自责了好久…… 见我犹豫不定,老板会心一笑,开口推荐道:“要是自己抽,就来两包硬的吧!味道应该都差不多!或者干脆来两包牡丹,都是一个卷烟厂出来的,用料相似!” 被老板唤回了心神,我忽然又想到了刚刚王磊的嘴脸。 再想着他说过的那些话,下意识地把手揣进了自己的兜里——为离开这个城市而准备的“车票钱”,正安静地躺在那里。 短暂而又漫长的日子里,当初的冲动早已消失不见。 现实的种种,让我终于下定了“迷途知返”的决心。 于是,我一股脑地掏出了“全部资产”。 当着老板的面,从中抽出一张百元大钞,再加上一张面额二十的,一红一黄共计两张“毛爷爷”,拍在了香烟展柜上。 再次咬牙道:“给我拿两包,软的!” 老板微微一愣,立刻满脸堆笑地将刚摆在台面上的两盒“硬中华”,连同那两张“99版人民币”一起,迅速地收了回去。 又掏出一盒“软包”的双手奉上后,赞叹道:“看不出来你年纪轻轻的,挺有品位啊!这盒你先拿着,我去翻另外一盒。这地方这烟卖的少,不知道还有没有了。应该还有……” 接过那盒昂贵的“奢侈品”,又随手丢给婷婷“保管”后,我在老板翻找的背影中,煞有介事地打量起,那展柜里许多我没有见过的香烟品种来。 “你刚才说的‘牡丹’,多少钱一盒?” 直到双眼“锁定”目标后,我才装作无意地问道。 “三块五!那烟卖的不错,外号‘小中华’!”老板含笑介绍道:“不过都是我们这些抽不起中华的人抽的!” 又是一番“排查”后,他终于抽出了一整条中华包装,用眼睛往里面瞄了一下,感叹道:“正好,还剩最后一盒了!再可不进这烟了!不好卖!这一条卖了快一年了,今天才卖完!” 我没心思理会老板的“抱怨”,满脑子想的,都是那句“小中华”的评语。 用眼神示意婷婷将第二盒“奢侈品”收好后,手指着展柜里“牡丹”的位置,迫不及待地开口道:“给我拿一盒牡丹!” 说罢,又矜持地“解释”道:“我倒是要尝尝看,都是‘上海卷烟厂’出的东西,味道能有啥不同!” 至此,老板看向我的眼神,已不再是一个“深藏不露”的顾客那般简单。 喜好“卖弄”的我,很熟悉那个眼神。 “欣赏”。 倒不是我真对香烟有什么研究。 实在是天生嗜好“文字”的我,早对那个已被我揣烂的“中华”烟盒上的每句“词汇”,倒背如流! 而我会买牡丹的真正目的,是它“三块五”的价格,很亲民。 虽然它比我“最爱”的“白沙”,还要便宜了“一块五毛”钱,却比“白沙”更加身出“名门”。 最主要的是,因为那“小中华”的赫赫“威名”,我便不用再干那往“中华”烟盒里塞“葡萄”的“羞耻”行径了! 想到这里,我甚至都准备好了下次“发烟”时的台词:“来根‘牡丹’不?别看它叫‘小中华’,我却感觉它比‘真中华’好抽多了!” 结账,走人,收获满满。 刚出了小卖店的门,婷婷便掏出了一盒“奢侈品”,递给我,开口道:“不来一根尝尝吗?看看这么贵的烟,能有什么不一样的!” 又撇了撇嘴,叹息一声,继续道:“真羡慕你们会抽烟的!能抽这么贵的东西!我都想学了!” 我俩的相处时间,已不算短。 听着她不冷不热的语气,我心里明白,这一次,她若不是心中的“不平衡”,已经到了一定的程度,是绝对不会用这种语气,与我说话的。 可惜当时的我,只觉得她的言辞,令我非常失望。 毕竟年轻,“暗恋”或者“喜欢”一个人的经验,虽然丰富。但真正与异性如此近距离的相处,却是寥寥无几。 对于婷婷,我总觉得她天生就该懂我,不能有半分“差池”。 “你揣好了吧!那是房费!晚上要交给福哥的!” 听有此言,婷婷面色立即“转晴”,再次搂住我的胳膊,贴紧我的身体。 半晌,疑问道:“那个福哥不是说免费住吗?要是这么贵的话,咱还是换个地方吧!” 我冷哼一声,借机以一个“教育”的口吻,回答道:“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你还真以为会有这么便宜的事情发生吗?” 第三百二十五章 禽兽 我总是习惯利用每一个机会,对她展示自己“深思熟虑”的一面。 不知道这与时下非常流行的“pua”一词,到底是不是一回事儿。 只是天地良心,我从未真的去坑过谁或者害过谁。 就算当时我心中浮起的,又是那个“邪恶”的念头。 可“想”与“做”,还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不是吗? 我虽未明说,但福哥在收到烟的瞬间,还是明白了我的“抵账”意图。 “行吧。”他说了这么两个字后,又看了婷婷一眼。叹息一声,拍了拍我的肩膀,便出去应酬了。 福哥看向婷婷时的眼神,很奇怪。 许多年以后,我拗不过一个嗜好钓鱼的朋友邀请,有过一次“海钓”的经历。 当一条已经“浮出海面”,只差“临门一甩”的大鱼,最终却从他的杆下“脱钩”溜走时,他看向那平静海面的眼神,与当初福哥的眼神,一模一样。 对于一个老钓友来说,钓过的鱼,应有无数。 但最让他留恋的那些,一定是“失手”错过的那群。 那个冬天很冷,却丝毫没有影响,旅馆里的“春意盎然”。 从夜幕低垂,直到翌日清晨,“蛙声”此起彼伏,片刻未歇。 那晚的我,也是整宿未眠。 大部分的时间里,我都在盯着天花板上吊着的灯管发呆。 我就那么看着它,随着楼上床板的摇曳声,与“痛苦”地呻吟声一起,规律地左右摇摆。 对“物理”学颇有研究的我,不免生出一个可怕的担忧。 “若是这上下两层十几个房间的‘野鸳鸯’们,同时拥有了默契,采取了相同的节奏去运动的话,那所形成的‘共振’效应,会不会使得整个旅馆坍塌?” 奇怪的是,真被“春意”环绕后,我反而没了对“do”的兴致。 虽然已经实际上的“成人”了很久,我却始终对那些“成年人”的行为,怀着一股莫名的羞愧。 以往每次与婷婷“do”的时候,心中总会“偷感”十足。 这次被“春光”环绕,更是草草了事。 看着婷婷“意犹未尽”的样子,我忽然有了提出那个“邪恶”想法的“勇气”。 “你觉得这样的生活好吗?”我问道。 “能和你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生活。” 经过我的长期“调教”,她早就知道了回答大多数问题的“标准”。 可我想问的,却不是她所理解的。 于是,我进一步提示道:“你有没有想过,我们如果真的离开了鹤岗,要靠什么生活?” 其实关于类似的问题,我早给过她“信誓旦旦”的保证。 “我有一万种方式可以养活咱俩”的话语,犹言在耳。 见她被我得愣了,我难免“做贼心虚”。 下意识地掏出了“渣男”的借口:“媳妇,以后无论我做了什么事情,你都要相信,我是为了我们!” 说出这句话时,我保证自己的语气、声调、手势,拿捏的都恰到好处。 听闻我突然的“认真”,她若有所觉地点了点头。安静地趴在我的怀里,自然地眨着眼睛,一言不发。 像伏法的罪犯,在等待法庭的宣判。 见状,我不免心生惭愧。 “难道她就是那传说中,我把她卖了,她还会替我数钱的‘白痴’吗?” 心念及此,我又试着将话题扯了回来。 “外面的世界,人心复杂。赚钱的事,你不用操心。你要做的,就是乖乖地待在我的身边,守好你的‘妇道’。注意和其他的男人,保持距离!” 回忆至此,我有点确认自己当初的行为,确实是在“pua”她了! 因为我总会在与她的聊天中,夹带“私货”。 但这似乎是动物世界里,普遍存在的天性。 试问哪个拥有一定实力的“雄性”,会允许自己治下的“雌性”,被其它“雄性”染指? 我常常怀疑,人类应该不是地球上的“原有”物种。 只是为了永久地保存被称之为“灵魂”的信息载体,才会被称之为“神”的上古”人类,采用了地球原有生物界的生存方式,以保证“灵魂”的代代延续。 不然为何在“do”过之后,人会觉得空虚? 不“do”的话,又会心烦意乱到无法思考? 或许就只是因为,“繁衍”只是“活着”的责任。“思考”,才是活着的“意义”吧? 而人类只有在“动物性”的支配下,完美地履行过“责任”以后,才会触发探寻“意义”的任务,开启“思考”的旅途。 我现在的记录,应该就是那些属于“责任”的部分。 我愿称之为,“禽兽”的一生。 只说当我这个“禽兽”,刚用动物世界里的“规则”,对我的“伴侣”提出要求时,我的伴侣,却“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看着那个与当前环境格格不入的突兀笑容,我也有点懵逼,遂不解地问道:“你笑什么?” 听有此问,她又叹息一声,收起了突然僵化的笑容。 再将整个身体,朝着我凑了凑后,闭上眼睛,呢喃道:“没什么。” 这么多年了,我最烦的就是女人在说“没什么”的同时,又充分地表现出一个,明明就是“有什么”的状态。 所以我不加掩饰地愠怒道:“没什么是什么?快点说!” “哎呀!我就是觉得你太了解我了!感觉无论自己心里在想什么,都不会逃过你的法眼!这样太可怕了!” 她很没城府。 每次我随便一吓,她就会实话实说。 可听着她的实话,我却是一头雾水! 我猜到个锤子了我猜! 但毕竟被她“捧”到了那个高度,我只好极为配合地摆出了一副,早已掌控一切的神情。 冷哼一声,假意威胁道:“那你还不快点坦白交代,我又猜到了你哪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听有此问,她忽然转过身,背对着我,面向墙壁,开口道:“你早就知道,我不守妇道了!” 一阵陡然变得激烈的“碰撞”后不久,隔壁传来了开门的声音。 第三百二十六章 文妖 夜已深静。 “小姐姐”的“挽留”声,清晰入耳:“不再待会儿啦哥?” “哥”没有说话,倒是小姐姐紧跟着叹息一声,告别道:“哎!那你慢走啊哥!有空记得再来看我!天太冷了,我穿的少,就不送你了!” 楼上的“摇曳”,仍在继续。直到才刚“偃旗息鼓”不久的隔壁,迎来了新的“情哥哥”时,天花板上吊着的“灯管”,才在“小姐姐”对“接替者”那句“哎呀哥哥,你怎么这么晚才来”的埋怨声中,有了平息之势。 但长夜漫漫,灯管又怎么配有“安稳”的可能? 震惊于婷婷的“坦诚”,我只好借着门外的“异响”,适时地沉默下去。 看着她的背影,心中波涛汹涌、一团乱麻。 “我他妈的是什么时候知道你不守妇道了?” 这样想着,我又忽然很想质问她一句:“你在那瞎白话啥玩意呢?你他妈的知道‘妇道’是啥意思吗?” 但最终,我还是一句话都没有说出口。 因为婷婷借着我最初的提问,给出了她自己的答案。 “其实我可以做这些,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能活着!” 困扰了我两天两夜的“邪恶”,竟成了她口中“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男人的愤怒,有时也会化为生理上的反应。 无言以对时,我只能翻过身,按住她,加入到了“共振”的大军。 事后,她睡的很香。 我却因为满脑子都是她与其它男人一起时的幻想,悲愤到不能自已。 隔壁在接待了五个“情哥哥”后,终于彻底地安静下来。 倒是吊灯的“摇摆”,似无停止之意。 “难道我带着她离开,就是为了让她成为,‘她们’中的一员吗?” 我并没有“职业”歧视。 大多数情况下,决定你最终“选择”的,是“命运使然”,与“人品”无关。 什么职业,都有高贵的灵魂。 那些身居高位者,若是“卑鄙”起来,才是真正的“祸国殃民”! 事实上,自古以来,这就不是一个被人“鄙视”的职业。 不然就不会有那句,“从良妓可娶,过墙妻得弃”的老话了! 说到这里,我有必要洒下些许笔墨,与大家介绍一位“中唐”时期的名人,亦是我心中所“喜”! “文妖”,薛涛! 如果你不知道她。 那“相国”元稹、“小诗圣”杜牧呢?还有“诗魔”白居易、“诗豪”刘禹锡之流,你总该知道了吧? 因为各种原因,薛涛没能出现在课本里。 但并不影响,在她的时代,其与上述四位“文学大家”齐名的地位! 感兴趣的朋友,请自行搜索。 常识普及至此,只说在那个失眠的夜里,我心中想的,便都是诸如“薛涛”、“苏小小”一类的“历史名流”。 若无这些红颜点缀,中国的文学史,势必会暗淡许多。 可我身边的婷婷,却怎么都没有能与这些“前辈”们相提并论的资本。 若任由命运的指引,我俩将一起“万劫不复”。 我只是“渣男”,不是“人渣”。 干不出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 真走投无路时,我可以去偷去抢,但绝对不会拉着自己的女朋友去“卖”! 就算有一天,真的沦落到不“卖”就不足以生存的地步,那也是老子自己出去“卖”! 当然,眼下看来,走到那一步,还差了好远好远好远! 前提是,我得“回头是岸”。 周日,也就是第三天。 晌午时分,在我这个漂泊的“游子”,终于有了明确的“归心”时,来自“岸边”的消息,不期而至。 自从在妈妈的眼皮子底下,从她的单位跳窗“逃走”后,我接到了继父的第一个电话。 见面的地点,约在了我常去的网吧门口。 匆匆从他手里接过三十块钱“救济”,再分别抽了根“牡丹”后,继父突然问了我这么一句话:“婷婷还有个混‘黑社会’的小舅啊?” 我似乎是听婷婷说过,但又不是十分确定。 因为处在十七、八岁的年龄,又对“地下”世界,有着莫名的向往。所以我对于江湖上一些叫得上号的“老炮”们,简直是“如数家珍”。 婷婷那个没能被我记住名字的小舅,肯定是“无名之辈”。 再说那个时代的“黑社会”们,大多早已“从良”转型。 仅存的,还能以“黑社会”自诩的“苟苟”们,等同于是“无业游民”。 见我不置可否,继父又自顾自地说道:“婷婷妈又来咱家了。说她弟弟是黑社会。还说你要是再不让婷婷回家,她就叫她弟弟去收拾你!” 此言一出,我在余光里,看到了继父那极力压制的嘴角。 婷婷妈那无异于“关公面前耍大刀”的行为,确实是可笑的。 从她在继父的面前,想出了拿“黑社会”去吓唬人的手段,便可以轻易地分析出,她正“黔驴技穷”的处境。 可我只是“嗯”了一声,算做知道后,便选择继续用沉默,配合着继父那“拙劣”的表演。 只因我瞬间便猜到,真想拿“黑社会”吓唬我的,另有其人。 果然,继父掐掉烟后,含笑说出了此行的真正目的:“你没啥事还是回来吧!别在外面晃荡了。真让人家给堵咯,再挨顿揍啥的,犯不上!” 如果继父说的是,“快让婷婷回家吧”之类的,或许我还会相信,他真是替我担心。 可在他的话语里,却通篇没有提到婷婷。 人家的小舅,“费劲儿巴拉”的“收拾”我一顿,总不能仅是为了让我一个人“迷途知返”吧? 当然,继父还有一种可能要表达的意思是:“回家吧。我罩着你,看谁敢收拾你!” 多年以后,我与继父在酒后聊起此事时,才在他的口中,还原了当时的实情。 当婷婷妈再次来到浴池,对我的妈妈说出了自己的弟弟是“黑社会”的威胁时,从来不多言语的继父,终于忍不住插话道:“那你快点让你弟弟来吧!快点的!越快越好!正好我xxx好多年没能名正言顺地练一练了,手痒的狠!” 第三百二十七章 借口 “xxx”,是继父的名字。 若婷婷妈是在“虚张声势”,那继父是不是“xxx”,并不重要。仅凭那天不怕地不怕的态度,便已足够应付。 若婷婷妈“所言非虚”,那有“xxx”当我的继父,只要是在这个城市地头上“混”的,任谁也不会“自寻死路”。 借着酒劲儿,我也坦白了自己的心声:“不用说了爸,其实我早就猜到结果了!就我妈那点手段,早就被我看透了!我也是早就想明白了,正愁没有理由回头呢,才借坡下驴了而已!” 是的,继父传话后不久,我便有了“回家”的借口。 虽然牵强,且与我一直以来的“人设”不符。 但好歹名正言顺。 也至少让我在婷婷那里,有了一个完美的交代。 那是第四天。 又在旅馆逗留了一晚后,我决定带着婷婷,与要上学的王磊,同时离开。 自从看见我亲手将那两包“软中华”交给了福哥后,王磊便再没对我有过言行上的“造次”。 虽不至于还像“狗腿”那般“摇头摆尾”,但福哥不在时,他又甘心地做起了我的“跟班”。 岔路口分别时,我俩还有过这样一段简短的对话:“一开始,我还以为你一定会留下来呢!” “留哪?”我问道。 “没啥。”他摆了摆手,又关心道:“你们接下来去哪?” 我迟疑,没有答案。 他又摆了摆手,开口道:“算了!我反正是要去上学了!”转身离开时,又吐槽道:“妈的,上学真没意思!” 看着他渐远的背影,我忽然懂了他第一句话的所指。 或许在他的眼中,福哥的“旅馆”,才是我最好的归宿吧! 在那个年代,我选择的那条路,也就只有那几个可以预料的归途。 他不想上学,可还是去了。 没学可上的我,又能去哪呢? 在尚未发生那个可以回家的“借口”之前,我便只有带着婷婷先去网吧逗留。 不止是为了去到“虚拟”之中,躲避“现实”的压力。 还因为我想到了一个人。 一个曾在我刚带着婷婷“私奔”时,说要给我找个工作的人。 他便是那个,将生平唯一一次“勇敢”,用来质问我:“婷婷对你那么好,你怎么忍心还去欺负她”的人。 这小子的父母是做生意的,常年不在其身边。 每周日都会在网吧包宿的他,隔日周一的一整个上午,一定会窝在某台电脑旁睡觉。 等我去时,他正因为“传奇游戏”里被人“砍掉”的一件装备,辗转难眠。 待我说明来意后,他短暂地有了精神。 “去南方搬砖,一个月八千!” 明知他极好吹嘘,我却只能当真。 不忍出卖婷婷的“肉体”,我也只好出卖自己的“气力”。 “八千”,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是笔巨款。 但在当年的鹤岗,下井的矿工,到手的工资差不多也有五、六千每月。 所以在黑砖窑里拿“八千”,值得相信。 从未涉世,当然看什么都觉不假。 好在他确实是吹嘘,并没有真的“门路”。 否则的话,现在的我,早已“尸骨无存”。 就算仍有“尸骨”,也一定没了“脏腑”。 “嘎腰子”三个字,可不是现在才有的词汇! 而随我同去的婷婷,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我不是说教,只说在那个年代,如果你胆大妄为,还心比天高不肯求人,又价值扭曲不走正路的话,便真的只有这两种结局可选。 要么“噶”别人的“腰子”,要么被别人“嘎”了“腰子”。 在“qq”里装模作样地翻找了好久,又以“打电话”为借口,往返进出多次网吧,终于耗光了他本该用来睡觉的一整个上午后,才终于对我歉意道:“容我回趟学校先,晚上放学我再来找你。我就不信我联系不上我哥了!” 其实,从我示意他可以用我的手机,却被他以“我哥从来不接手机打去的电话”为由,断然拒绝后,我便看穿了他的演技。 但我却选择了配合。 因为我也在演戏。 演给身边的婷婷去看。 我要她清楚地看到:“我是真想带你走,并且一直在努力。最终事与愿违,也是天不作美,与我无关。” 事实上,我曾无数次地听这小子提起过,他那个“神通广大”的“哥哥”。 但当他无数次被人薅着头发“扁踹”后,他的“哥哥”却从未出现过。 在一中认识我以后,我便成了他的“哥哥”。 他费力杜撰那个关于哥哥“剧本”的目的,我比谁都懂。 “感同身受”,也是我愿意收他做“小弟”的理由。 我不知道,放学后的他,到底有没有如约回到网吧找我,以便继续他那寻找哥哥的“戏码”。 因为在那之前,我的“借口”,终于先一步抵达。 那是一个,“两高一矮、一胖两瘦”的三人组合。 在他们气势汹汹地冲进网吧,指着我的鼻子问道:“你是不是叫迹天涯”时,我便认出了他们。 表哥的婚礼上,“一胖一瘦”的两个“高个”,是伴郎团的成员。 那个“又矮又瘦”的小伙,是“游行车队”第四号车的司机。 我虽是天才,却并不擅长记住人脸。 恰巧记住了他们,只是因为婚礼的全程,我都在表哥的身边“提包”。 游行的时候,那两个伴郎又与我一起,同时坐在了“四号”车上。 多年以后,我曾很认真地问过表哥:“为啥一定要找三个熟面孔,来演这场关键的大戏?是拿我当白痴吗?还是你根本就不怕穿帮?” 表哥的原话是这样的:“就因为你太聪明了!所以我才选的他们!一是因为他们三个认识你,不会找错人。二是你认出他们来,也不会反抗的太过激烈!当初你妈我二姑找我的时候,我就想,这要是找三个生面孔,真给你打急了,你再将他们给‘反杀’咯,你妈是肯定不会出医药费的。为了不自掏腰包,我也只好出此下策!” 第三百二十八章 编剧 听着他“一半”的坦诚,我替他说出了“另一半”的答案:“你是怕将来有事情败露的那一天,我会怪你吧?所以才干脆选择从一开始的时候,便展示出那么明显地‘破绽’。这样既不得罪我妈你二姑,又能成功给我传递消息?对不对?” 被我“戳穿”全部真相,起先还有些尴尬的表哥,终于露出了欣慰的表情。 满饮一杯啤酒后,拍了拍我的肩膀,感慨道:“还得是我弟弟,果然是个天才!你能理解就好!也不枉费当哥的一片苦心了!” 语罢,再自斟自酌了一杯,吐槽道:“我是真不愿意掺和你们娘俩的事!哥也难做啊!” 感慨之余,他又忽然讲起了,另一个我完全不知道的故事。 但此事与当下主线无关,所以暂时按过,来日再表。 只说在得到我的点头确定后,又矮又瘦的四号车“司机”,立刻伸出手来,捏住我胸前的衣襟,开口道:“那没错了,找得就是你!” 随后,又厉声问道:“知道我们为啥找你吗?” 我下意识地侧过头,看了坐在旁边机位上的婷婷一眼。 却见她一言不发,双眼直勾勾地盯着眼前的屏幕。对身边发生的一切,竟恍若未觉。 至今我也无法判定,当时的她,到底是不是因为吓傻了,所以才会如此冷静? 冷静到我都被那三个人抓着衣服拽到了网吧门口时,她仍未做出任何反应。 甚至,连头都没有抬一下! 跟我一起呆了这么久,就算再怎么没见过“世面”的人,也应该能够猜道,我这“一去”,究竟意味着什么。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吗?” 只身入了“险境”以后,我便一直在纠结着婷婷的麻木。 还真不是我心眼太小,实在是她的第二个“身份”,让我不得不去对她的反应,产生怀疑。 我说过,自从我俩明确“关系”以后,再有其它女生与我多说过几句话时,婷婷便会纠集起像阿雯一类的好友们,约出那个女生,好好的“威胁”一番。 一开始,我还以为她会从“温柔”变为“泼辣”,是由于对我的“情深所至”。 后来我才在无意中的得知,原来不止我们男生有“江湖”。 女生们,也有女生的“江湖”。 其中最有名的,便是婷婷曾经就读的初中。 据说那个学校的“扛把子”,便是一个叫做x雪的“女中豪杰”。 而这个x雪,只认一个姐妹。 没错,这个“姐妹”,便是婷婷。 在我还是个成长中的“小比崽子”时,婷婷早已是那个初中里颇有名望的“大姐头”了! 因为我在“那个”世界的“资历”尚浅,再加上对女生的固有“偏见”,才会对她的“赫赫威名”,丝毫不知。 震惊之余,我却没有多想。毕竟我那时的“地位”,已无需再去介怀当初的“无知”。 何况不管婷婷以前多牛,最终还不是要在我的胯下俯首? 可当我这个她口中“最爱”的人,在被三个一看就是“社会人”给“架出”网吧后,她却选择了本不该有的沉默时,我才不得不开始怀疑,这所谓的“最爱”,到底是怎样的“程度”? 表哥那个胖点的“伴郎”,在动手打我之前,还提出了一个非常奇怪的要求:“你先把眼镜摘咯!” 我他妈的差点就笑了场! 因为我老叔最后一次想揍我时,说的也是这句话。 那可是我老叔啊! 无论真假,他总归要摆出一副,教育我,却不想伤害我的样子来。 可这仨人扮演的“身份”是啥? “黑社会”啊我屮! 没听说哪个“黑社会”在打人前,还要让人摘下眼镜,以防对方受伤的! 至此,我方才释然婷婷没有追出来的举动。 如若不然,就算她真是个“白痴”,也能看得出,我与那三位打人者,“匪浅”的关系来! 不痛不痒地挨过了两巴掌,又加上了一脚之后,另一个瘦些的伴郎,再次对我问出了一个,与刚一碰面时那个“四号车”司机所提出的,极为近似的问题:“知道自己为啥挨揍不?” 心下再怎么了然,我的“台词”却始终如一:“不知道!” 虽然婷婷没在身边,但男人的直觉告诉我,当时的情景下,我绝对不会仅有这一个观众。 事实也如我所料,据表哥“交代”,在我接受“教训时”,这场“戏”的“导演”,也就是我的妈妈,正在不远的车里坐着,静静地观察着“主角”的表现。 再踹了我一脚后,“司机”提示道:“不知道就再好好想想!你是不是招惹上不该招惹的人了?” 作为幕后的“编剧”,我却很想纠正一下“司机”这段拙劣的台词。 一看就是个“客串”,并未熟读“剧本”。 连主角的“人设”都没有摸清,便胡乱发挥。 我这么老大一个“混子”,得罪过的人何止数十? 这个时候,压根就不该给我自己去“猜”的“空间”。最好是直奔主题,我才能接续“回头是岸”的戏码。 好在,还有敬业的“同行”帮衬。 眼见大有偏离“主线”之意,那个“胖伴郎”赶紧补充了一句:“你是不是处对象了?” 虽暗喜于重回正轨,我却继续佯装愚钝,一脸呆萌地反问道:“是啊,怎么了?哥!” 到底是“带资进组”,经验不足。“哥”字一出口,那三人齐齐地愣在了原地。 交叉对望一眼后,竟纷纷有“害羞”之举。 特别是那个“司机”,更是直接别过了头去。 当时,我也察觉到了自己的失言。却只觉他是怕自己忍不住会答应我的“招呼”,才会不敢看我。 直到后来,结合了表哥的“证词”,我才明白,当时的“司机”,是在回头向“导演”求助。 就在剧情面临“崩塌”之际,我再次“老戏骨”附体,“恍然顿悟”般地找补道:“我知道你们是为谁来的了!” 说罢,我又故意回头看了一眼网吧深处。 第三百二十九章 右手 玻璃门里,婷婷终于“敢”抬起头来。 看似在努力分析着,眼前的“剧情”。 虽然她是唯一的“特约观众”。 但无论有着怎样特殊的身份,“观众”的底色终难改变。 电视里放什么,她就得看什么。 无力左右。 被我一声“哥”给叫懵了的“胖伴郎”,立时“回神”道:“知道就好!把眼睛睁大点,别瞎处对象!” 又与那两位“同伙”互望一眼后,做出了最后陈述:“你最近最好给我消停点!别到处瞎jb晃悠!再让我抓到你一次,我还揍你!” 说罢,三位“打人者”,转身离开。 脚步,越来越快。 直至,“落荒而逃”…… 重新回到婷婷身边后,考虑到自己的“虎逼”人设,为使其不起疑心,我率先发问道:“你猜我为什么没有还手?” 早在这之前,我便将继父带来的那个关于婷婷妈的消息,转述与她知道。 所以在她难掩的尴尬表情里,我已然看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但为慎重起见,我还是进一步暗示道:“那里面有你认识的人吗?” 她摇了摇头。开口道:“没有。”顿了顿,又解释道:“我平时与我小舅没有什么来往。” 虽惊喜于没费什么周折,婷婷便自己跳到了“圈”里,我却还是继续说出了,早已设计好的“台词”。 “不管怎么说,我是在给你面子。否则的话,他们今天至少有一个会躺在这里!” 为了实现自己“既要又要”的目的,我只能将这个心理的包袱,无情地丢给婷婷。 当时的我,已是妥妥的渣男一枚,断无“洗白”的可能。 沉默半晌后,她开口道:“那接下来要怎么办?” “出去找工作的事,就先放一放吧!咱们不等他了。”为了彰显决定的“突然性”,我故意皱着眉,语速很慢。 “我给我爸打个电话,让他来接咱俩。然后,你跟我回家吧!” 走的时候,是从那个以妈妈和继父姓名尾字命名的浴池离开。 终止这番“荒唐”后,我俩又回到了那里。 意外的是,这一次的妈妈,依旧保持了上次在单位“见面”时的“温柔”。 “你光想着自己的事,连自己妈都不要了是不?我这一身病,单位还那么忙,哪有功夫去找你?……” 当着婷婷的面对我问出这些时,她竟然还流了泪。 她总有委屈的理由。 而且每次只要她一表现出“柔弱”,我立刻便会乖乖地心疼。 寥寥数言,冰释前嫌。 “你去楼下男浴先洗个澡吧,我和婷婷再说几句话!” 直到晚上,浴池打烊后,我和婷婷才再次有了独处的时间。 “我妈都和你说啥了?”我问道。 “她问我能不能管住你。”她答道,满脸的“悲哀”。 听有此言,我们母子间才“化开”不久的“冰”,瞬间又重新“凝结”。 她总是要管我。 连找“儿媳妇”,她也要我找个能管住我的! 这让我非常非常非常非常的反感! 无休止的管束,早让我生不如死。 愤恨之余,我双拳紧握,咬牙切齿地问道:“那你是怎么说的?” 她叹息一声,回答道:“我没说话。”低下头,避开我的直视。“我也不可能管住你。” 我很满意她的回答。 因为我喜欢在一切关系里,成为主导。 于是我搂住她,安慰道:“你也不需要管我,我自己知道什么该干,什么不该干!” 她没有说话。 也没有像以往那样,我一搂她,她就顺从将身体往我这边靠拢过来。 见她仍有顾虑,我追问道:“你在想什么呢?” “我在想以后的生活。” 我以为,她担忧的,是不远的明天。 能干什么,要干什么,该怎么办。 而我,早有了答案。 我计划接手这个浴池,利用我的经商头脑,对其好好改造一番。 或者,真的去跟继父组建那个车队。 总之就是先攒下钱,然后去学电脑编程,或者网页设计什么的。 当时的我,已经敏感地预见到了互联网的未来。 那时“某宝”刚出现不久,我还有了在网上卖东西的想法。 可惜的是,2004年,“网购”二字,在整个东北范围内,都是天方夜谭。 当我兴致勃勃地对妈妈提出想法时,她是这样回答我的:“你可别在那做梦了啊!还他妈的网上开店!那都是骗子!连他妈的商场都卖不出去东西,你还要去网上卖?” 时至今日,我每次替她取快递前,都要将车的后备箱彻底清空才行。 偶尔,我也会问她:“你当初不说网上都是骗子吗?怎么现在这么痴迷网购?早知今日,当初支持我开个网店多好!我也卖一卖咱东北的土特产啥的!” 她准会对我破口大骂道:“快闭嘴吧!你咋不说你当初要好好学习,早就考上清华北大了呢?” 又扯远了,只说当我准备将心中计划,讲与婷婷知道,好让她可以安心时,却听她又开口道:“我在想以后结婚了,我就在家相夫教子,偶尔出去美美容什么的。” 当我美美地听着,她所畅想的美好未来时,却又听到了这么一句话:“不过我大部分的时间里,肯定是天天跟踪你。如果有钱的话,我就雇个私家侦探去监视你!防止你背叛我!” 我草特么的,当时我便汗毛倒竖! 犹如晴天霹雳般,目瞪口呆。 看着她讲话时,一脸的认真模样,我恨不得立刻就远离她的“魔爪”! 男浴的休息室里,灯光昏暗。她当然没有看清我表情僵化的脸。 沉默间,在耗时一个月所养成的“生物钟”促使下,她的呼吸逐渐凌乱。 我的身体也在提醒着我,该是“交粮”的时候了! 可受控于她口中,“婚后”的恐怖日子,我的大脑,第一次对“医学”之事,产生了“抗拒”之情。 突然推开她,冷静地提醒道:“你早点回女浴休息吧!在这咱俩可不能睡懒觉了!我妈她们起的可早了!” 她犹豫了一下,虽心有不甘,但还是乖乖地放过了我。 那一晚,是这么久以来,我俩第一次“分头”睡觉。 可她刚走不久,同样“难耐”的我,只好重新“启用”了那只,被我冷落许久的“右手”…… 第三百三十章 传奇 没几天我便发现,“归来”后的日子,并没有比在“外面”时变得更好。 只因我正在走的路,始终与妈妈的愿望不符,所以颇受她的冷落。 她始终活在东北往日的“荣光”里,不能自拔。 坚定地认为,再成功的商人,也不如一个“铁”的饭碗,来的靠谱迷人。 半辈子都在受“当官”的气,她便一直盼着让我也入了“官门”才好。 而当时的,却明显是在继承,我那个“死鬼”老爹的“遗志”。 好在虽然无数次都将半只脚踏入了“牢房”的大门,又都能在“命运”的指引下,悬崖勒马。 可我纵有使不完的劲儿,只要与妈妈的期望不符,她便始终都不肯给我机会尝试。 只要回到家,看见了无所事事的我,便会唉声叹气。 “学还没上明白呢,又整个女的走哪跟哪。你这辈子算是完了!” 开始时,她还只是在私下里,才会这样抱怨。 大概一周之后,她又会特意在婷婷面前念叨。 婷婷当然很尴尬。 可自始至终,我都没有替她说过半句话。 从小起,我就是一个有着“崇高”理想的人。 眼下的“混沌”日子,也并非是我所愿。 所以才会从潜意识里,十分赞同妈妈的观点。 也是因为那段时间里发生的一件事情,让我确信,婷婷真的不是可以与我牵手终身之人。 婷婷妈关于自己弟弟是“黑社会”的威胁,或许会有。 但时间节点上,则应该是发生在“公司”对峙事件之前。 换句话说,从公司离开后,除了我的妈妈仍在想方设法地让我“归来”外,婷婷的妈妈,大概率是早就放弃了继续寻找的打算。 因为从我带着婷婷回去后,一直到我的妈妈亲自给婷婷的妈妈打电话,通知其将自己的姑娘接回去的这十天左右时间里,婷婷妈始终“音信全无”。 这虽然使得我被黑社会“毒打”的这幕“大戏”,多少有点“穿帮”的嫌疑。 但回去的“目的”已成,再去纠结“理由”的真假,自然再无意义。 本来说不清道不明的“私奔”事件,直到从“公司”出来以后,才被定性为是婷婷单方面的“离家出走”。 也是通过了那场“对峙”以后,我的“罪名”才被彻底洗刷。 这也是妈妈后来能够同时接受我与婷婷的前提。 她唯一在乎的是,自己的儿子可以是“随同者”,甚至是“怂恿者”。但绝对不能是“胁迫者”。 毕竟,后者是犯法的。 针对此事,妈妈也曾在私下里与我有过一次交谈。 “婷婷为啥会那么狠心?她的妈妈都给她跪下了,她都不肯回去,还无动于衷?” 我沉思半晌,只回了这样一句话:“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也可能是她的妈妈,做了太多过分的事情吧!” 随后,我便以“她家的事,我也没有了解的十分详细”为由,草草地终止了此次交谈。 我怕说的多了,自己会与妈妈再度吵起来。 因为我当时的心里,也觉得她的所作所为,实难“恭维”。 只是从那之后,从妈妈的角度再去看待婷婷的身份,就成了一个被“逼”离家出走的可怜孩子,流落到了她家的门口。 而她又看在自己儿子的面子上,好心将其收留下来而已。 本着商人的“精明”,在确认婷婷也不想回去上学后,妈妈还给她安排了一个“活计”——浴池收银员。 说实话,能被安排在那个连账本都没有的吧台里收银,足以证明了妈妈对婷婷的信任。 这对于素来多疑的她来说,实属不易。 原本,那是我的位置。 换成了婷婷以后,我反而乐得清闲。 毕竟生性不羁,我早就受不了那个需要“坐班”的岗位。 虽然心中的诸多“想法”被否,但身体受制于妈妈掉了的牙齿与眼泪,我一时间又找不到下一个可以出门“闯荡”的理由。 短时间的“进退无据”中,我便只能再次沉迷于网游。 “热血传奇”的成功,就在于它集合了人类全部追求的同时,又让实现这些追求的方法,变得极其“简单粗暴”。 有时间,就会有等级(成长)。 不同的等级,就可以去到不同的场景探险,并获得逐渐高级的回报(装备)。 就算没有高级回报,也会有最起码的收获(金币)。 爆率的随机性,就导致了人会拥有“赌博”的快感。 因为谁也不知道下一只怪里,是不是就会爆出“极品”。 于是,就有了“期待”。 期待着有了“极品”以后,可以自己带着装逼(成就)。或者卖掉,实现“一夜暴富”。 哪怕是随手送人,也一定会获得“友情”,甚至是“爱情”。 最起码的,还可以有一声“谢谢”,作为回馈。 这样,人就有了社交(存在感)。 社交的多了,难免就会有“派系”。 有了“派系”,就会有利益的冲突。 有了冲突,就有了“政治”。 有了政治,就有了“战争”。 有了战争,就有了“胜负”。 有了胜负,就有了更加“高级”的“追求”。 有了追求,玩家就有了“乐此不疲”的理由。 当然,最主要的是,早期的传奇里,还有着当时的社会里,愈发稀少的“公平”。 点卡(时间),是唯一的资本。 对于许多像我当时那样,即无所事事又怀揣着梦想的年轻人来说,“时间”,又往往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记得当时一张点卡的价格,是30块钱人民币。 30块钱,就能买来120个小时的快乐。 最友好的是,如果你不消费(上线)的话,它还会一直为你停留。 后来,又出了月卡。 同样的价格,却因为时间的恒久流逝下,产生了“珍惜时间”的情愫,增加了游戏的“黏性”。 活跃的玩家,不减反增。 虽然,有无数青年,徒耗了大好光阴,恍惚中,竟变成了碌碌中年。或许到了最后,直至垂暮之时,又悔之晚矣。 但至少过程里,人们是快乐的。 第三百三十一章 使命 在游戏中活着的时间里,至少玩家们都体会到了“意义”。 真实的落魄与虚拟的辉煌,只有当事人才有资格去评价。到底,哪一个是高贵,哪一个,是卑鄙。 不过当我再次踏足“传奇”时,已是私f泛滥的年代。 装备(回报)不再仅仅局限于“爆”。有钱的话,可以随时一步到位。 那也是除了“点卡”外,我第一次在游戏里“消费”。 原本是离开这座城市的“车票”,被我毅然决然地换成了“传奇私f”里的“赤月套”。 当游戏“gm”上线,将一件件“梦想”交易给我时,我突然想到了程洋。 就是我前文提到过的那个初中同学,诚心祝愿其前程似锦的“白月光”。 早在2001年,他便可以像这样在“传奇”里消费。 只不过他买的,是“赤月套”的上一个版本,“祖玛套”。 花费一百。 对于当时是初中生的我来讲,那已是一笔巨款。 交易时,我就在后面看着,满脸的羡慕。 后来,我买这“赤月套”的价格,是三百块钱。 对于当时的我来讲,那不仅是一巨款,还是我兜里的全部! 虽然那只是一个小成本的“私f”。 但就是那个今天开了,明天可能就会关掉的“服务器”里,我却成了唯一的“大佬”。 当我享受着其它玩家的“仰视”与“艳羡”时;当我把那些曾经追得我满“世界”跑的怪物们,按在墙角里肆意摩擦时,我坚定的认为,这三百块钱,花的很值! 而这种快感,亦很快使我迷失、沉沦。 直到心中那团永不熄灭的“梦想”,再度将我拉回现实,我才又一次义无反顾地注销一切。 我这一生,总是这样反复。 截至目前,花在游戏里的钱,足有七位数之多。 而且开头的数字,还不止是“1”。 说实话,我很后悔。 若可以带着这个“后悔”的心情,回到过去,我也一定不会再像当初那般“奢侈”。 但细想一下,就算没有这些“荒唐”,我也一定还会选择用其它的方式,弥补心中的“创伤”。 若不是“它们”,证明了满怀“野心”的我,一直在活着的话,我应该早已坚决地死去。 爷爷说过,“你八字五个水,总要融化大量的‘金银’,才能支撑这满腹经纶。” 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去正视自己的“命”。 虽然对于玄之又玄的东西,我总是心存怀疑。 但几百万,若是出国深造,差不多也是这个花销。 搞科研项目,又只会比这些更多。 可我却用“它”活过了许多次,不同的人生。 这何尝不是一种为了成长的付出呢? 因我后来的“职业”,像极了一座“牢笼”。 是网络里的人,给了我一次次冲破“枷锁”的错觉。 也是因为接触了更多的人,才有了这本书的雏形。 所以我如今写下的每个字,背后付出的不止是“生命”。 还有通常被现代人用来衡量生命价值的,大量的“金钱”。 我虽是个“天才”,有时候却很“愚蠢”。 只会记录“真实”,不会意淫“成功”。 我虽经常“说谎”,却总想分享“真诚”。 如果我这一生,是“演员”的一生,那么我正在写的,便是那一个又一个原始剧本。 耐心看到这里的读者,我要告诉你的是,无论已有章节,还是往后的续写,我所讲的每一个故事,都是为了分享同一个感悟。 那就是每一个人——无论你我——生来都有专属于自己的“宿命”。 无论你曾经过得多么痛苦,或者快乐,只要你一天不清楚自己的“宿命”是什么,你的终生都将是“虚度”的,而且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 直至你生命终结之日——哪怕你已虚活百年——放在整个人类历史里,也不过是沧海一粟,不值一提。 可真是这样吗? 哪怕是整个“疫情时代”里,那一小块被人撕开又随手丢掉的“核酸”包装纸,明明也有它的意义啊! 不是吗? 包装纸的“宿命”,也是它的“使命”。 找到自己的“使命”,带着“使命感”去活着,直至完成自己的“使命”。 看起来,似乎什么都没有改变。 我也从来都没有让你去费力改变什么。 “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站在“命运”的角度,一切改变的尝试,其实都是徒劳。 因为促使你改变的动机,往往也并非出自你的本意。 只是有了“使命感”之后,再去活在当下的你,将会变得前所未有的“通透”!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去再与大家坦白另一件事情。 最近更新的奇慢。并不全是因为公务繁忙、生活所累、时间所迫等等客观理由。 主观上来讲,是最近半个多月,我再次痴迷起“王者农药”来。 时隔半年后“回归”,四天杀到了王者22星。 由着长期失眠的借口,再又经过历时十多天的“奋斗”后,截止今早七点半,收到游戏系统的“疲劳提醒”,将我强制踢下线,恼怒于游戏的奇葩机制,联想到连胜之后开始匹配的诸多搞笑“队友”们,回忆着胜率从85%是如何强行被系统安排到了55%的一幕幕,我决定第n次“永远”地卸载了它。 我的段位,也永远地停留在了王者20星。 且不说下个“赛季”更新后,一切再度归零。只说我这半个月来的“奋斗”,难道就只是为了掉下来两颗“星星”吗? “能力水平”放在一旁不谈,只论我所付出的大把光阴,到底算什么? 心念及此,我又开始由衷地感谢起“命运”来。 细想我每次卸载游戏的原因,无一不是痛定思痛于徒耗的“光阴”。 看起来,乖乖回到电脑前,写下我的“文字”给你们,才应该是我的“使命”。 就算这一次促使我离开电脑,捧起手机坠入“虚拟”的,是因我近期所写下的“文字”,总是“无人问津”。 可难道只有被人知道了,才是“使命”吗? 就像那个被人丢掉的“包装纸”。 难道被人“丢掉”以后,它的“使命”就结束了吗? 一鲸落,而万物生。 生命从来没有结束,只是一次又一次地开始。 我的存在,是因为我的思想的存在而存在。 是“我思故我在。” 没必要也不应当,去为了别人的“认可”而存在。 远离游戏,是拒绝被别人(系统)安排的第一步。 心无旁骛地去执行自己的“使命”,才是“活着”的开始。 第三百三十二章 宝泉岭高级中学 且说婷婷苦哈哈的卖“票”,却见我每日游手好闲、沉迷网游,难免心生不满。 终于在没过几天之后,她的不平衡达到了顶点。 我头脚刚去了网吧,她后脚也从吧台抓了一把钱,自己一个人理发顺便逛街去了。 巧的是,经常加班的妈妈,那一天又破例回来很早。 发现吧台里坐着的,竟然是女宾的一个搓澡技师时,不免怒从心起,开口质问道:“你不在浴区待着,跑吧台里干啥去了?那吧台是谁都能进的地方吗?” 不想那个阿姨立刻回怼道:“你以为谁稀罕进来呐?刚才一个顾客结账,没钱找人家。你吧台里面又没人,难到让顾客自己进来拿找零吗?” 我妈已被说到无言,那阿姨却不依不饶,埋怨道:“这家伙,帮忙还帮出错了!你给我开吧台这份工资啦?跟我有啥关系?反正我是记工跟你算账的!下次没人管你这破事了,直接给顾客免单得了!” 妈妈哪能受得了这气?决定她行为的,从来就不是有没有道理,而是她的情绪。“得!没有下次了!你现在就算账吧!给你结清,以后别在这干了!” 那阿姨也是个火爆脾气,立刻反唇相讥道:“不干拉倒!这破地方一个月也来不了几个人!要不是图个清闲,你还以为我愿意在这干呐?” 大概是下午的时候,从一位与我关系较好的员工口中,得知此事的原貌后,我便开始忐忑地等待起,妈妈晚上的大发雷霆了! 在这之前,我先是在心中对婷婷好好的埋怨了一番。可细想之后,竟又觉得她做的没错。 这是我家,她只是一个外人。 还是一个没有酬劳的“员工”。 凭什么要牺牲掉自己宝贵的“自由”,免费去为别人“守门”? 可选择“原谅”的同时,也意味着我俩关系的“撇清”。 她是一个“外人”,我是她的“别人”,便是我会“原谅”的原因。 所以当晚上下班的妈妈,并没有就此事表示出何情绪上的反应时,我并没有太多的意外。 可想而知,她也与我有了同样的看法。 在妈妈回来之前回来的,是换了发型的“婷婷”。 已然不再把她当成“自己人”的我,当然也没有如同以往那般,动不动便与她发火。 只打量着她突然带给我的“新鲜”感觉有一会儿后,便拉着她去到了吧台后的无人角落,好好地宣泄了一番早已熄灭的“怒火”。 提裤子时,我面无表情地问道“你去哪了?” “理了个发,还顺便吃了顿汉堡。”她答道,毫无愧色。 怒火重新“熄灭”,我也没了再多说些什么的兴致。 发现她没有责任心的瞬间,我也彻底没了“爱心”。 既然是外人,我自没必要去以“内人”的思路责怪。 只是经过此事,我更加确认了,自己只是爱“上”她,却并不是“爱她”的事实。 第二天,妈妈便默默地找了一个新的“收银员”,将“自由”重新还给了婷婷。 我很喜欢新的收银员。 因为,那是我的奶奶。 奶奶来之后的晚上,妈妈又找了个机会,与我私下聊道:“你真的想清楚了,以后就娶婷婷了吗?” 我沉默。 她继续道:“我觉得你俩总这样也不是个事。还是得找个机会,让她回家。毕竟那是人家的妈妈,再怎么说,人家娘俩也应该比咱们亲才对。” 我还是沉默。 我沉默,并不是因为我没有想法。 只是因为,我想将那个不负责任的决定,丢给妈妈去做而已。 见我似有“默认”之意,妈妈终于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但是你最好还是想办法,让人家自己提出来走。于情于理,咱也不能主动撵她走!” 我点头,表示同意。 突然想起了婷婷对我有过的那些好,竟还留下了“鳄鱼的眼泪”。 见我流泪,妈妈叹息一声,开口道:“总这样漂着也不是个事!你还是得上学才行。” 我虽反感上学,却也无计可施。 经济不能自主,我也就没有可以决定自己未来的权利。 于是,我选择了默许她的安排。 “你大舅已经跟一中的校长沟通过了,给你保留学籍。校长也明确提出了建议,说你想要有所改变,最好不要继续在市里读书。远离这个环境,能离多远是多远。” 听至此处,我竟有些窃喜。 远离这个城市,远离这个束缚我的家庭,我当然是一百个愿意。 “咱家还有个亲戚,认识宝泉岭高级中学的校长。也沟通过了,可以准许你去那里借读。” 宝泉岭,是我们那的一个镇。 那个学校上学的生源,多数都是农场主家的孩子。 其教学质量,在“垦区”18所高中里独占鳌头。清北率不比鹤岗一中低多少。 事到如今,妈妈早已不太在乎成绩。 她看中的,是那所学校采取的“封闭式”管理。 这所高中对学生管理之严格,可以说是远近闻名。 在当时我们这些学生们的口中,宝泉领高级中学还有个别名,叫“农垦监狱”。 听闻妈妈真得要送我去“监狱”,我当然是抗拒的。 于是,我果断地提出了一个注定不会被接受的“条件”。 “让我去那里上学可以,但是你得想办法把婷婷也调过去。而且我不住宿,你得在校外给我租个房子!我要当走读生!” 妈妈当然没有同意。 奇怪的是,她也没有立即反对。 “好”在去那个同样是“名校”的地方读书,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我还有大量的时间,可以“准备”。 比如,给婷婷洗脑。让她陪我一起去“蹲”那个“监狱”。 就算发现自己并不爱她,可我却并不拒绝她的“陪伴”。 她当然愿意。 但妈妈却表示出了强烈的担忧。 毕竟这可不比“收留”,只需提供一个地方,尚属“人道主义”援助的范畴。 可若是在没有经过人家父母同意的前提下,就给人家的孩子转了学的话,那在“民间”的言语里,可就真的成了“拐骗”了! 成没成人,是法律上的事。 合不合理,是人情上的事。 以当时的国情去看,法理很难大过人情! 第三百三十三章 劲乐团 可也正是为了获得婷婷妈的同意,我才终于有了,可以开口劝婷婷“回家”的理由。 “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后,并没费任何周折,婷婷便同意了我所提出的,让她先回家劝劝她的妈妈,同意其随我去宝泉岭“蹲监狱”的想法。 为了彻底封住婷婷的后路,在劝她时,我还特意用了这样一段话,作为结尾。 “反正你应该早就不怕你妈会把你抓回去了。否则的话,怎么敢一个人去公众场合,又是理发,又是逛街的,对吧?” 最初我俩选择逃离时,目的明明是为了自由。可在“逃亡”的途中才渐渐发现,从用“逃”的方式选择离开的那一刻起,“自由”二字,便永远地从我俩的世界里消失。 直至此时此刻,我也才忽然明白,对于一个心被锁住的人来说,再远的远方,也不过是另一间装满监控的“仓房”。 成人的世界好假,我也丢掉了真实, 妈妈当着婷婷的面,拨通婷婷妈的电话前,还假惺惺地问了我一句:“你可想清楚了,我真要打电话了。别到时候你又反悔,再转身领着人家孩子跑了!那可就再也别想我去管你的破事了!” 就算是“白痴”,也该明白,妈妈这句话的本意,到底是说给谁听的。 事实上,婷婷并没有得到任何的反应时间,妈妈便已将电话接通。 “喂,你来把你姑娘接回去吧,在我家浴池呢!” 婷婷妈来时,没有任何的吵闹。 娘俩见面,平静如水。 结伴离开时,婷婷还很自然地挽起了她妈妈的胳膊。 门被关上的一瞬间,我的内心立时升起了一股深深地解脱之感。 一直以来,我总是期待着可以肩负大大的责任。特别是进入青春期以后,我更是觉得自己离功成名就,差的只是一个机会而已。 可当我真的有了“机会”时,却发现自己竟然弱到连养活自己的能力都没有。 搞笑的是,即便是这样,我还信誓旦旦地要给一个女人幸福。 甩开包袱后的轻松,很不道德。 但是轻松的感受,却是事实。 接连好多个晚上,我虽然还是会想念婷婷的“身体”。但对于这个人,我竟没有半分留恋。 当我重新习惯了,用“右手”替代她的存在后,难免开始后悔起,当初要劝婷婷陪我去“蹲监狱”的决定。 感动,真的不能替代爱情。 特别是对于我这样一个“贱人”来说。 当她不能继续感动我,并且开始向我索取平等的付出时,我便只是想要离开。 就算那种极端被宠的感觉,再怎样使人迷恋,也永远不会值得,付出我的自由去换! 借口说了一大串,并不能证明我是个渣男。 渣男的原因是,我又遇到了小狼。 我去宝泉岭上学一事,已成定局。 只是时间上,要等到年后。 因为距当年的寒假,仅剩半个月的时间。 一个小时的车程,虽然不远。 但去没多久便要回来,妈妈也不想折腾。 毕竟“岁尾”时分,也是她工作最忙的时刻。而且我的学业,也已不再拥有可以被“耽误”的空间。 当小狼推开网吧的门时,我正坐在网吧的“1号”机位上,恣意地欺负着“boss”。 她一眼所见的,应该是我那张看着“boss”尸体下的满屏“闪光”,兴奋到面容扭曲的脸。 完全沉浸在“人民币”玩家独有快乐中的我,并没能发现,她是何时站在了我的身边。 可当那个早被印在我脑海深处的熟悉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时,我还是瞬间便被拉回到了现实之中。 “玩啥呢,这么开心?” 我没有回头。但再看着电脑屏幕里的满满“收获”时,忽觉索然无味。 也是那一瞬间,我才忽然明白,一直以来我所逃避的现实,是没有小狼的现实。 同样我一直以来所沉迷的虚拟,是仍然可以拥有小狼的虚拟。 自从她“离开”以后,我便有了一个使用至今的网名:“小狼狗”。 那是另一个世界里,我唯一的名字。 在这个名字里,有“狼”,也有“狗”。 “狼”与“狗”的故事,因为这个名字的存在,才有了一个永不分开的结局。 我刚欲遮掩,却又不想“此地无银”。 我想要回答,却连呼吸都开始发抖。 好半晌,才佯装随意地开口道:“你怎么来网吧了?没去上学吗?” “我来找你啊!而且你是不是过糊涂了?今天是周六,不上学!” 我猜到了,她是为我而来。 因为回话时,我早已用眼角的余光,偷偷瞟过她的周遭——孤身一人,并无同伴。 记忆里的她,对电脑不感兴趣。 “网吧”,更从未成为过她的消遣之地。 倒不是她不喜欢,只是她从小家中便有,并不觉得新鲜。 所以她会来这里,只能是为了找我。 我还是问了,因为我不敢相信。 我也并没有糊涂,当然知道那天是周六。只是她的从容回答,害得我一时失语。 为不使自己太显狼狈,我强撑勇气,抬起头,与她对视。 那一眼,好似过了,一万年。 耗时一年去养成的“狂妄”,就在她这随意一瞧之下,化于无形。 害羞的不止是我。她也快速地别过头去。蹙眉颔首,微微点头。 又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再次入了我眼。 霎那间,我魂不附体。 只想随她去吧,管它什么“阴曹地府”,还是“幽冥丰都”。 去哪都好,有她就行! 我没有继续问她诸如“找我干什么”的无聊问题,只是很有默契地站起身,挪到一边,又用眼神示意她坐到我的位子上,开口道:“我发现了一个游戏,猜你一定会喜欢!” 她的反应,也像个老友般自然。没有任何假意的矜持,便乖乖地坐了下去。 微笑地看着我,关掉“传奇”,双击“劲乐团”的图标。 进入游戏界面的间隙里,我一边给她示范双手在键盘上的位置,一边开口道:“跟着音乐的节奏,在光标触碰到底线的同时,像这样按下对应的键子,就可以演奏属于你自己的音乐了!” 说罢,我便亲手为她戴上了耳机。 2004年,正是“韩流”最猛的年头。 一首高耀太的《花火》,“弹”得她目眩神迷。 第三百三十四章 劈腿 小狼与我,都喜欢流行音乐。 只要聊起相关话题,便有说不完的对白。 直到现在,她还会习惯性的问我要一些近期的歌单。 她不仅唱歌好听,乐感更是无敌。 这样去描述她时,虽有“情人眼里出西施”的嫌疑。 但天地良心,对于音乐上的审美,我自诩还是颇有发言权才对。 所以当我刚一接触到这种音乐类型的游戏时,便只能想到与她分享。 她也果然没有让我失望,瞬间爱上。 一如当初的我,一模一样。 但得到过我的分享的,却并不只有小狼一人。 事实上,当我第一次玩《劲乐团》时,身边坐着的,是婷婷。 可当我满心欢喜地将这个意外的“宝藏”,兴奋地展示给婷婷看时,她却只是浅浅一笑,算作知道后,再无其它任何反应。 那个笑容,很礼貌。 我与婷婷在爱好上的不同,不只是音乐。 虽不至迷信,但我还特别喜欢玄学。 无论是中国传统的,还是当时特别流行的星座、血型等等“西方玄学”,我都涉猎颇深。 其中特别是“星座”一类的书籍,我不仅买了不少,且几乎每一本,都做到了“韦编三绝”。 研究至后来,我甚至还达到了可以手画“星盘”的地步。 着下许多笔墨,可并不只是想要卖弄学问那么简单。 我想说明的是,这些我所“深爱”的“学问”,无一不同时又是小狼的所爱。 因此我俩在一起时,便总会有聊不完的话题。 时至今日,我又忽然发现,那些关乎人类、人性、人生一类的,玄之又玄的“废话”,似乎便只有与她,我才能“启齿”。 我俩的身体,虽然还没有过真正深入的接触。 但我俩的灵魂,却早已不乏许多深入的交流。 若没有“后来人”的许多对比,我似乎永远都不会发现这一点。 讽刺的是,也正是有了“后来”的许多人,我才豁然发现,从开始时便被我弄丢的,竟然便是我终其一生都在苦苦寻觅的…… 可惜这次在网吧与其重逢时,我遇到的人,尚不足以称为“许多”。 所以,在下面这个破镜重圆的故事里,我仍然没能学会“珍惜”。 在时下流行的“道德”笔触下,我与小狼当时的处境,应该属于“裱子配狗,天长地久”的组合。 可“道德”二字,本身就有其存在的时代局限性。 不同的时期,自然该有不同的“道德”标准。 但无论怎样解释,当电脑屏幕中映衬的画面,变成了我假意为了更好地操作键盘,而将小狼半揽在怀中的一瞬间,我与她同时背叛了自己“现任”的事实,终难更改。 坦白来讲,即便是“背叛”,我的心里上,也没有半分愧意。 事实上,只有当我与不是小狼的任何人“快乐”时,才会有真的“愧疚”体验。 因为我背叛的,是心中的自己。 至今,仍是如此。 一曲已毕,她轻声道:“让我自己试弹一首吧!” 我俩的视线,再自电脑屏幕里交汇后,她又低下头,呢喃道:“不知道为啥,每次你一靠近我,我的脑子就晕晕的。” 在我俩“分手”的这一年多时间里,这还是我俩的第一次交流。 我不知道她当初为什么会突然找我。至今我也没有问过。 我只知道,我一直都很想她。也很后悔,当初会去伤害她。 ktv里,她趴伏在“闫梦”肩膀上抽泣的画面,总会不时地自我的脑海里浮现。 而且,还从来不挑时间与场合。 包括,我正在与婷婷“do”的时候。虽然每当这个时候,我便会更加卖力,疯狂…… 小狼的嘴很犟,经常口是心非。所以我很难从她嘴里听到“情话”。 也正因此,我才会一次又一次地只是为了她口中的一个“帅”字,便肝脑涂地。 而当她表示出“脑子晕晕时”,我的脑袋,也立刻不受控制地跟着一起“晕”掉了。 小狼与我谈恋爱时,许多人都见过她。 包括那个吹牛逼说要给我找个工作的小子。 确切地说,在包括我自己在内的所有人心里,她才是我身边的第一个女人。 小狼这次来网吧找我时,那小子正在吧台里与收银员勾勾搭搭。 这个渣男,总是朝三暮四。 而我对他的鄙视,却仅是源自于自己不能像他那样,放下身段,行龌龊之事。 从本质上来讲,我俩其实是一路货色。 就在我与小狼保持着暧昧姿势,各自头脑发晕时,那小子忽然提高了嗓音,喊出了这么一句话:“哎呦!婷婷!你怎么也来了!”话音刚落,声线立时变得颤抖,继续道:“啊,媳妇,你俩一起来的呀。” 正坐门口的我,躲无可躲。 当然,我也没想过要躲。 只是觉得有些尴尬。 我抬起头,看了眼门口的方向。目光里,瞬间便被婷婷的身影填满。 迎着她的眼神,我还看到她乌黑的眸子里,充满怒火。 可当她的视线移动至我的“怀中”,聚焦看清小狼的“真容”后,那团怒火,瞬间熄灭。 我预感到,无论婷婷看到的是除了小狼以外的任何一个人,都会冲过来,将其撕的粉碎。 可偏偏,那人就是小狼。 虽然,我从未与婷婷聊起过小狼。 但我为小狼做过的事情,她却全都知道。 又用那双已经彻底黯淡的眸子,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后,婷婷便转身出去了。 那是我第一次见识到,一个女人“认输”时的样子。 尴尬尚未蔓延,小狼便轻声提醒道:“你还是快追出去看看吧!” “不用管她。”装逼之余,我还顺便撒了个谎:“我俩已经分手了!” 小狼往旁边推了推我,继续感慨道:“其实咱俩这样挺不好的。” 正此时,忽然又从门口处传来“啪”地一声脆响。 待我寻声看去,便见到与婷婷结伴同来的女生,同样转身离去的背影。 这个女生的对象,也就是我曾经的“跟班”,捂着自己半边脸的同时,还瞪着一双“不可思议”的眼睛。 第三百三十五章 撒谎的孩子被狼吃 刚还与这小子“拉拉扯扯”的女孩,正手足无措地收拾着本就十分整洁的吧台。 看至此处,我不免忆起了类似的曾经。被人以差不多的理由扇过的左脸,忽而又隐隐作痛起来。 由此可知,婷婷还是爱我的。只有那些自私自利之人,才会在一段爱情里,拥有攻击性。 又或者在我这里,她始终都是一个弱者吧! 那小子追女孩儿的方式,与曾经的我一样,是靠“舔”的。 没有哪个“女神”,可以接受自己被一个“舔狗”劈腿。 所以她的“现女友”,才会愤怒到对其大打出手。 心念及此,我也瞬间懂了当初尹媂扇我时的动机。 但事情总有意外。 本就做贼心虚的我,在此一幕的震慑之下,自然更加不贸然地敢追出去了。 心思翻涌间,又听小狼开口取笑道:“看看你身边,都是些什么朋友。” 我瞪了她一眼,想说“你也不是啥好东西好吗!来找我之前,跟你家红雷报备过了吗?” 但最终,我却只是笑了笑,不置可否。 游戏里,她选的那首曲子,早已开始。因为无人操控之故,视线所及,全是“miss”。 沉默间,又有一人推门进来。 在吧台“开机子”时,自言自语地吐槽道:“路边那俩姑娘谁认识?正在马路边抱着对方嚎啕大哭呢!也不知道是咋的了?” 我的心,并不是石头一块。 毕竟朝夕相处了那么久,就算没有爱情,也有感情。 知道婷婷痛哭,我的心也很疼。 虽然让她哭的人是我,但我却无法出面去阻止。 这与小狼无关。 只因她想要的,我给不了。 像我这种人,怎么会甘心被另一个人完全占有。 连我妈都不行。 别人,更不要去妄想。 “你还是出去看看吧!我走了!咱俩以后还是别见面了!” 座椅响处,小狼早在这句话中起身。 我下意识地去拉她的手臂,却被她用力甩开。 “1号”机位,离门很近。 只略一犹豫,她已离开。 前后的发生,总共也才不到两首歌的时间。 如梦似幻。 我终究还是没有追出去。 戴上耳机,心乱如麻。 小狼走后,也确实如她所说,好久都没有再找过我。 但我心中,那些原本就不曾死去的记忆,却加倍返回。再度开始无时无刻地斥着我的大脑。 一年多来,发生过无数事情。 但从来没有一件,可以让我如此地失魂落魄。 她只是在“眨眼间”来了又走,我的世界却地覆天翻! 也是那天晚上,躺在男浴休息区的我,忽然觉得胳膊上的纹身,极其碍眼! 明明,“它”已经安静地躺在那里很久,很久了…… 久到我已经忘了,当初是为什么纹“它”。 是“她”! 为什么是“她”? 都怪“她”! 凭什么怪“她”? 我恨她! 更恨自己爱过她! 丽娜,她不该被印在我的身体上! 她又凭什么被印在我的身体上? 我抽出了嘴中正吸着的“牡丹”,看了那明亮的烟头一眼。 一个念头,疯狂滋长。 头脑一热,猛地倒吸一口凉气。 咬紧牙关,将那粒“五百度”的烤点,缓缓地靠近了手臂纹身上有着“l.n”缩写的地方。 我看见那周遭的汗毛,迅速地卷曲。再随着一小股不易察觉的“白烟”后,彻底地消失不见。 皮肤被炙烤的痛感,很快传进了我那因为深陷悔恨而昏沉飘忽的大脑。 钻心的痛,亦使得它瞬间清醒过来。 不止是清醒。 随着疼痛的加深,我还变得异常兴奋! 可惜的是,那痛感并未持续得太久。 到达一个临界点后,疼的体会便不再加深,而是迅速地麻木下去。 更可惜的是,那棕黑色的“l.n”字母,没有如我最初设想的那般,可以被这烟火烧得灰飞烟灭也就罢了,“它”还因为皮肤角质层的消失,变得愈发清晰起来! 火辣的感觉,本就刺激着我的神经。 当那处“清晰”,因为随后的红肿而变得愈发“鲜艳”时,我更是彻底地失去了理智! 我恨的,不止是这个名字。 亦不止是曾像个傻逼般,迷恋她的自己。 我恨的,是最后一次追她时,为了讨她欢心而对她说出的谎言:“小狼只是你的替身而已!” 我最恨的,是得知此事的她,又立刻将其转告给了红雷。 正是她的“转告”,成了我一直不敢再去打扰小狼的原因。 话已出口,覆水难收。 我没脸再去伤害小狼第二次! 事实上,如果红雷已将这句话再转述与小狼知道了的话,那我若再次出现,则很有可能是第三次伤害! 所以,我不是恨。 我是“怕”。 我怕小狼这次来找我时,还不知道这句“谎话”的存在。 我怕当我翻回身去找她时,为了扞卫爱情的红雷,会用这句“谎话”给我致命一击。 我怕因为这句“谎话”的存在,小狼会对我断了所有念想。 虽然,那是一句“谎话”。但当你失去了一个人的信任时,话的真假,已无任何意义。 撒谎的孩子,被狼吃! 也是那一晚,五岁起便靠“说谎”勉强苟活至成人的我,突然深深地痛恨起,曾说过的无数句“谎言”来。 就算这些“谎言”,曾带给我无数的成就。 但成就越多,这反噬的力量,便愈发汹涌。 再看着那处曾无数次被我故意显露在外,以做装逼之用的纹身时,便只剩下了满腹的懊悔与恶心。 我又深深地吸了一口烟。 仅剩星火的烟头,在新鲜空气经过的刹那,重新变得“沸腾”。 突然,灵魂中沉寂许久的另一个“自己”,在天花板上飘然出现。 我已经分不清,在接下来的剧情里,究竟是“他”在看着“我”,还是“我”在看着“他”了。 理论上来讲,那时那刻,天花板上飘着的那个,是“我”的概率应该更大一些。 否则的话,“我”又怎么可能完整地记录下,这一切的发生? 第三百三十六章 烟,花 “我”记得,我亲眼看见那个“傻逼”,开始机械地吐着烟雾。 每吐一次,他便会用那支“猩红”的烟头,烘烤一阵胳膊处的“花朵”。 每吸一口,他都会抬起胳膊,好好欣赏一番自己的“杰作”。 他烫的很小心,也很细致。 “我”可以保证,那朵“花”的每一个纹理,肯定都被他用烟头仔细地照顾了个遍。 直到剩下的大半包烟都被燃烬之后,“我”才随着那个“傻逼”身体的一阵抖动,重新与那个“傻逼”合二为一。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突然觉得胳膊很疼。 一眼看去,新的悔恨,陡然滋生…… 或许,我一直就在这个傻逼的体内,从未离开。 换句话说,其实我一直就是这个“傻逼本逼”。 正因为我清楚地知道,天花板上那个“我”的存在,才会把这个自残的行为,搞的像“艺术”般美好。 如果是“傻逼”在做给“我”看的话,那到底“傻逼”是傻逼,还是产生“傻逼”概念的那个“我”,才是真正的傻逼呢? 事实上,那一晚的“观众”,不止“我”一个。 男浴休息室的远端,还躺着一个搓澡的师傅。 大概三十岁左右的他,本来还在与我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聊天的内容,我已然全部忘记。 只记得当我拿起烟头,点向自己的胳膊时,他立时便被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多喘一下。 仔细想想,真正使我兴奋的,似乎不是疼痛。而是那个搓澡师傅转过身、背对我、每次呼吸时都颤抖到床板发响的样子。 我喜欢被人关注。 我喜欢自己的行为,可以撩拨旁人的心绪。 我的存在,总是建立在被人看到的基础上。 无论付出怎样的代价,我只想被人看到! 事到如今,我已无法确定,如果没有第二个人的存在,这块伤疤,还会不会变得如此之大? 第二天,他便辞职了。 我懂他辞职的理由。 如果浴池老板的儿子是个疯子的话,那么浴池老板的精神,自然也正常不到哪去! 好在这个本就玩票兴致很浓的买卖,经营一直都不景气。所以妈妈并未问明原因,便允许人家结账走人了。 否则的话,她一定会撵走吃干饭的我,留下那个可以为她创收的师傅。 虽然我的“作妖”行为,没有第一时间受到妈妈的责骂。 但这也导致我胳膊上的伤疤,终于得到妈妈的正视时,尚有治疗价值的“溃烂期”,早已过去。 只剩下一大坨红肿凸起的疤痕,明显比周围的皮肤,高出了5毫米有余。 在这期间,我一直在用一瓶价值一块钱的紫药水,勉力维持着消毒的工作。 开始时,我还以为纹到身上的字,只是薄薄的一层。只需要烧掉“表皮”,便会了无痕迹。 可当我忍着撕裂的剧痛,好不容易将那处变硬结痂的“表皮”,一整块地揭下去时,才绝望地发现,位于“真皮层”的“文墨”,竟远比外露于“表皮”处的清晰百倍! 我他妈的到底是在干啥? 我很害怕,也很后悔! 但已在诸多悔恨中沉浸多年的我,比谁都清楚,“后悔无用”! 我想去医院。 可是唯一能带我去医院的爷爷,他没有钱! 纹身一事,已经被妈妈狠狠地骂过一次。我现在又“作”成了这个样子,哪还有脸面再去找有钱的妈妈求救? 一想到可能面对的“暴风骤雨”,我便会“不寒而栗”。 我宁愿死,也不要再被她骂的生不如死! 走投无路,求救无门。 我只能一层又一层地剥着那每天都会结痂一次的“皮肉”,再含着眼泪涂抹那一遇到伤口,便会立即使其干瘪僵化的紫色药水。 某次表哥来访,曾见过我“剥皮”的过程。却只龇牙咧嘴地留下一句,“是个狠人”的评语后,便不了了之。 奶奶也曾见过我的伤口。但她只是吸了吸“冷气”,便扭过头去。点一根烟,自顾自地抽了起来。 对于此事,妈妈也并非真的从头到尾都一无所知。 只是她太忙了。 太忙的她,又总会太累。 所以她只是愤恨地对我说了句:“你就没事找事吧!” 之后,便回屋休息去了。 网吧一事的三、四天后,婷婷来浴池找过我一次。 她有一个社会上的朋友。 据说是她姐的同学。 她叫他二哥。 婷婷来时,便是她二哥陪着的。 “二哥”没有进门。只是将她送来后,便自己走了。 我不认识他,也就没有与其打招呼。 当然,还因为我吓了一跳。以为婷婷是带着她的“二哥”,来找我兴师问罪的。 那小子一脸凶相,再加上一身标准的“社会人”打扮,怎么看,都是一副不好惹的样子。 好在婷婷只是撞到我与“前女友”暧昧,并没有什么实质的越界行为。 所以在她的心里,我仍是她的“老公”。 我虽失望于与她的分手失败,却也欣喜于她的“适时出现”。 没有什么能比“来一发”,更加“消炎止痛”的了! 渣男如我,对于这送上门的“良药”,哪里会有拒绝的理由? 很明显,这也是她来找我的目的之一。 成人之美,何乐不为? 只是光天化日,实在没有作案的地点。 用兜里的最后一块钱,买来“紫药水”后,我已身无分文。 自然无法再支配得起,像“开房”这种奢侈的花销。 唯一的用“武”之“地”,便也只剩下了妈妈与继父的屋子。 我当然没有那个勇气,去用他俩的床。 可“精虫上脑,箭已上弦”。 不“发”,肯定是万万不行! 情急之下,我也只好将婷婷拉到了公共卫生间里…… 虽是工作日的上午,洗澡的人少。 可当我“事成之后”出来时,门口还是排了两个骂骂咧咧的中年女人。 为防止节外生枝,我也没敢还嘴。 又拉着婷婷的手,匆匆地走了后门,逃离了妈妈的浴池。 直快步走到了隔壁小区内的一座凉亭处落脚后,我俩才有了那天见面后的第一句完整对白。 第三百三十七章 人文之殇 “你怎么没去上学?” 率先发言的是我。 只用一句话,便表达出了三层意思。 第一层:你商量的怎么样了?你妈同意你和我一起去宝泉岭上学了吗? 虽没明说,但我已将第二层意思,尽量表达的很明显:我后悔了,不想再与你同去。 不然,我也不会问出这句,完全偏离了事先所商议内容的问题。 第三层,就是字面意思。 无论答案是何,这都是一句起码的关心。 无可挑剔。 “我今天请假了。” 她回答的很自然,未加任何思索。 这让我很快便判定出,她已经回去上学的事实。 换句话说,就是我所后悔的事情,果然没能成真。 否则的话,婷婷应该是如我一样,在家等待新学期的到来。 又或者,是在办理转学的手续。 无论是哪种情况,她都无需再跟“一中”请假才对。 心念及此,解脱之中,竟还隐约夹杂着些许失望。 人心啊!总是这么复杂! 其实她若不是看我太紧,又太过“心小善妒”的话,我还是很愿意和她在一起的。 当然,前提是在她之前,我没有遇到小狼。 我问道:“既然回去了,为什么还要请假?”顿了顿,还想说“是不是因为网吧一事,所以你才不跟我走了?” 但想想已无意义,便叹息一声,掏了根烟,无言地抽了起来。 “我妈带我去医院做检查了!我怀孕了!” 我心里虽“咯噔”一声,但面色依旧如常。 为了充分显示镇定,我还故意放缓了吐烟的速度。 稍加冷静后,我又快速地回忆了一番过往。 包括刚刚发生过的“那次”在内,我都自认为做到了谨慎万分。 她可能忘了,从小起我便极为擅长的领域,到底是什么了! 深耕“医学”多年,避孕的粗浅常识,我能不懂吗? 但百密终有一疏,毕竟初尝人事,我也不敢保证,真的就万无一失。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我一时也没了主意,只得下意识地去看她的眼睛,想听听后来的故事。 也就是婷婷妈的意思。 可在与我眼神交汇的刹那,婷婷却迅速地避开了与我的对视。 “说谎”,从来就不是她的专长。 我微微一笑,心绪稍缓。装作无意却一脸严肃地问道:“你亲眼看见化验报告了?” 她摇了摇头,支吾道:“我妈说的。” 我冷哼一声,追问道:“你啥时候这么相信你妈说的话了?” “开口八分谎”,是婷婷第一次私下里对我介绍她的妈妈时,便给出的“中肯”评价。 后来的几次接触里,我也“同意”了她的看法。 所以我早就猜到了,幕后的说谎者,其实是她的妈妈。 因为如果怀孕是真,婷婷妈一定会将报告的结果,“怼”在婷婷的眼前才是! 可既然婷婷没有看到,那答案也就显而易见了。 真相虽已大白,婷婷却仍欲逞强,摆手解释道:“哎呀,我已经吃药了!没事了!孩子留不住!” 事情已经“解决”,我也没有必要强行拆穿什么。 为使其不至于太损颜面,我还摆出了一副颇为遗憾的表情。 真不是我铁石心肠。 “早孕”这种事情,我虽然没亲身经历过,但在“那个世界”混的久了,却早就亲眼见过了无数次! 都是年少无知,又他妈穷逼的男女,只能选择价值六十块钱的“药流”,去解决“放纵”后的“恶果”。 我不是释家弟子,却也觉得这一切真是造孽! 包括造成我们这奇葩的,“独生子女”一代的政策,其实也是“人文之殇”! 可“良心”二字,在无力改变的事实面前,实属多余! 没钱,拿什么生孩子? 但我又特别好奇,人为什么会没钱? 我更加好奇的是,本身毫无价值,且与人类生存毫无关系的“金钱”二字,怎么就会成了“活着”的必须? 食物、水与空气。 大自然明明早就免费馈赠给每一个人,可以活着的一切了。 为什么人类会需要钱来活着呢? 那些“破铜烂铁”,到底是能吃?能喝?还是能替代氧气? 后来的“纸”,现在的一串“数字”,凭啥就能困住人的一生? 凭啥就能让当时的我,和现在的我们,“生”不敢“生”? 正是从这件事开始,我第一次去认真地思考,“金钱”的意义。 如果“它”的存在,都已经成为了阻碍人类得以延续的“罪魁祸首”了的话,那么作为人类的我们,是不是应该好好地反思一下,“金钱”二字,真的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心念起处,我也就没了继续“咄咄逼人”的底气。 如果“资源”足够,我又何来怕人“怀孕”的担忧? 说穿了,还不是他妈的自己“穷”! 最起码的责任都负不起,我还凭什么去装逼? 就算不念及过去,仅念及刚才在厕所里的“交情”,我也不好对婷婷太过生分。 于是我凑近了她,龇牙咧嘴地揉了揉胳膊处,假装很疼的样子。 又试着撸了撸袖子。 冬天太冷,羽绒服太厚。 成功得到婷婷的关注后,我便放弃了露出伤疤的尝试。 “刚才我就想问你,这胳膊是怎么弄的?” 虽然没钱,好在我还有“勇气”可“显”。 听有此问,我立刻抽了口烟。又将那明亮的烟头,在自己的胳膊上方做了个“点下去”的动作。 待到婷婷终于“了然”地打了个寒颤后,我又极尽随意地伸出了一根手指,“轻描淡写”道:“一包烟,烫了半宿,就成这样咯。” 听过我的描述,她又吓得缩了缩脖子。 半晌,问道:“疼吗?” 我将烟头远远弹开,故作深沉地回复道:“至少‘它’不会再赖在那里,碍我的眼了!” 我本想说是“我们的眼”,但心已飘远,我不想再去欺骗眼前之人。 后来,我们便分开了。 再见面时,已是年后。 当妈妈终于正视了我的严重伤势时,并没有骂我。 虽然,她仍没表现出一个妈妈该有的心疼,但还是立刻叫上了继父,拉我去到了一个神奇的地方。 第三百三十八章 圆 车上的氛围,一直挺压抑的。 除了继父偶尔“路怒症”发作,骂一骂来往的车辆外,再无任何其它声音。 妈妈没说要带我去哪。 我也没问。 只是从路线上来看,我们去的明显不是医院,而是一中。 “我胳膊烫了,去一中干嘛?” 我虽满腹狐疑,但还是选择了静观其变。 可当继父驾驶着车辆,拐进一中对面的一个胡同里时,我心中的疑惑更甚了。 “难道是要去那里吗?她俩怎么会知道这个地方?” 这地方我熟。 这条路,我也熟。 路的尽头,只能有一个目的——“王大爷”的诊所。 才一个多月没来,诊所外便多了一副牌匾:无x极。(继安利之后,流行在华夏大地上的某直销公司) 当我们“一家三口”推门进去时,王大爷正低头研究着某款“无x极”的产品。 推了推老花镜,见来人是我们后,说了这么一句话:“呦,孩子,好久不见啊。” 作为“老主顾”,我本能的以为,“王大爷”是在跟我说话。 可碍于屡次“光顾”这里的原因,都是些无法与妈妈启齿的“秘密”,我只得讪笑一下,没有接下“老顽童”的对白。 只略一迟疑间,继父却早笑着开了口:“这又不是啥好地方,哪个好人没事天天和你见面啊?” 听着继父的“解释”,我不禁有些脸红。 曾在经一天之内,便来了两趟的我,确实不是啥“好人” 可转念一想,“他应该不知道我作为这里的“主顾”身份才对,又怎么会替我解释呢?而且他虽然是笑着说的,但从内容上来看,总显得不太礼貌。这并不是向来‘素质’很高的继父,常见的行为方式。除非,他们早就认识?” 很快,王大爷接下来的话语,便证明了我的推论。 “你小子!就是他妈的好了伤疤忘了疼!当初是谁捂着脑瓜子满地打滚,求着我下手轻点的?这家伙,四五个人按着都差点没按住!” 话头刚起,继父早摆着手告饶道:“哎呀!快打住!媳妇孩子都在这呢!给我留点面子啊王叔!”说罢,他又对妈妈假意嗔怪道:“你看,我就说不来这吧!” 妈妈的回答和反应,更加使我震惊! 她捂着嘴,咯咯笑道:“这会儿知道叫王叔了啊?当年不是一直叫‘王老登’吗?” 我屮,我妈也认识王大爷? 继父忙摆出了一个“终止”的手势,开口道:“你也停吧!一会儿还得给儿子看病呢!别把这‘老登’得罪了,再报复到孩子身上!” 听着她俩的“一唱一和”,我却是满脸黑线。总感觉他们口中的“担心”,反而是他们心里的真正“期待”。 “不能,‘大鬼’也说过,这‘老登’下手虽黑,但水平是真高,啥伤都能治!只要留口气在,他都能给救回来!” 语罢,又迅速地沉默了下去。 我猜她是想到了她口中的“大鬼”,也就我的爸爸,如果当年还有口气的话,或许也会被眼前的老头给救活吧! 虽然她当时没说,但我早已察觉,对于爸爸的死,她心中有着满满的悔恨。 继父的情商很高,并未理会妈妈的情绪波动,只是配合地摸了摸自己的脑袋。 笑着附和道:“是呗!你看我这脑袋,当初差点没被人给砍死,结果除了摸着还有点‘搁愣’外,从外表看却几乎一点疤都没有!” 话题被岔,妈妈亦随口吐槽道:“别总当孩子面说你那点破事了!挺好个孩子都让你惯完了!多大岁数了,还领孩子出去打架!” 再次的“一唱一和”间,我终于听懂了他俩的真正意思——给我看“病”之前,先对王大爷的医术,进行一番声情并茂的赞美! “老顽童”被夸的心情大好,直笑着听到这里,才出言打趣道:“哎呦,我说这小子咋这么顽皮,原来是有你这么个有正事的爹!” 继父摆了摆手,认真地回复道:“那都欺负到我儿子头上了,我能不削他吗!” “别吹了!”王大爷放下了手中的“无x极”,打断了继父的“吹嘘”,对我招呼道:“过来我看看,又咋的了!” 一个“又”字,就这样“出卖”了我与这间诊所的关系。 “命运”二字,到这里画成了一个完美的“圆”。 原来这老头自幼起便师从名门,练得一身“妙手回春”的手艺。在偌大个“京城”医学界,都有着一定地位的他,却在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被扣上一个“成份”不好的帽子,完全剥离了某“大医院”的公职。 好在因为常年治病救人,有口皆碑,才得以被“从轻”发配回位于东北边陲的老家,而不是留在风口浪尖的“京城”,被人“批斗”致死。 机缘凑巧下,这个曾“救治”过我父母那一辈“青春”的老人,又落户到一中附近,开启了“救治”我们这一代人“年少”的生涯。 但他所擅长的,却不止是“刀伤”。 包括妈妈的“心脏病”,也是经由他手,才最先诊断出了“严重”的趋势。 可惜,他终归不是真的“神仙”。 因为远离“科技中心”太久,不了解许多先进的医疗手段。 对于妈妈的“病症”,只能给出了一个“想吃什么就吃点什么,想喝什么喝点什么,身边别离人!”的无奈“医嘱”。 这件事后,妈妈便再没来“王老登”这里看过病了。 倒不是她忘本,实在是“手术”之后,她已经再没有什么病,是“王大夫”可以瞧看的了! 在心里,她还是很感激这位“神医”的“慧眼”。要是没有他给出的精确“诊断”,妈妈的“病情”,一定会被耽误。 其后果,可想而知。 只是没有继父的引路,妈妈或许永远不会知道,“恩人”的诊所,早就搬离了旧址。 更永远不会知道,这个曾给自己的两任“丈夫”都处理过伤口的老人,还曾无数次地,包扎了自己“儿子”的“顽皮”。 第三百三十九章 人善被人欺 妈妈是一个迷信宿命的人。 得知我也是“王老登”的常客后,难免深深地感慨了一番际遇。 但使我们都没有想到的是,这么一个睿智的传奇老人,竟在人生接近盖棺定论的时候,一头扎在了“直销”的世界里,不可自拔…… 他给我治疗那块“凸起疤痕”的方法,是用一个一次性针管,抽出“无x极”的某款“植物精华”高淳提取物——精油,然后再用针尖在我的疤痕处扎出几十个细小的孔。 一边扎,一边轻推那针管的尾端。混着血液的精油,很快便会布满那块疤痕的每处。 因为没了表皮,那里变得异常敏感。 这使得每次治疗中,我都不得不重温一遍纹身的痛苦。 人若不定性,每个决定都是错。 开始我以为,纹身会是一辈子。 后来我以为,咬牙烧掉了就好。 结果却是,剥皮之苦、针刺之痛,纷至沓来…… 通过此事,我明白一个道理:知错想改,苦之始矣! 错了就是错了,改个鸡巴毛改! 错了,就正视它! 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不去解决它。 “既往不咎”,才能“立地成佛”! 许多道理的获取,难免要付出代价。 我只希望作为读者的你,不要重蹈我的覆辙。 那也是这本书的意义。 且说在第一次的“诊疗”过程中,王大爷还不时与多年未见的妈妈,聊一些过往。 内容里,更多的是关心这位曾被自己宣判了“死刑”的女人,具体的“续命”办法。 大致了解一番手术过程后,他先是对最新的医疗手段充分地表示了一番“艳羡”,又感慨了这么一句话:“人呐,还是得服老,不相信科技不行。你看这‘无x极’的产品,就全是高科技的产物。” 在他口若悬河地推销下,妈妈便成了他最大的“下线”。 除了花六百块钱给我买了两瓶治疗“疤痕”的精油外,还买了许多“牙膏”一类的生活用品。 截止至我彻底离开鹤岗之前,经过了一年时间的发展,家里的视线所及,满满的全是“无x极”! 好在妈妈没有像王大爷那样,也在浴池门口挂个相应的“牌匾”。否则的话,她应该很快便消耗掉这些年费力所攒下的名声吧! 听说我走后不久,妈妈终于在大舅的极力劝说下,依依不舍地放弃了这个看起来一本万利的“伟大事业”。 那时我的胳膊,早已采取了西医的“平整”疗法。也即是将整片疤痕一刀削去,再从我自己的肚子上取下另一块“好皮”,移植到“新”的创伤面上。 为此,我又多了一处“骇人”的新伤! 仔细想想,我的肚子其实是无辜的。 “它”待得好好的。没招谁,也没惹谁。 明明是“胳膊”犯的错误,自己却莫名其妙地被削掉一块皮肉! 真他妈的造孽! 远事不表,且说先是王大爷因为对妈妈病情无能为力一事的耿耿于怀,临老迷上了“无x极”。 然后妈妈又出于对王大爷的信任,以及对赚钱的渴望,成为了“无x极”的下线。 最后,却由我去成为了“无x极”的“受害者”。 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每天都要拿起针头,含着眼泪朝着自己的胳膊乱扎一番! 其实我完全可以在无人的时候,终止这一看就是“胡扯”的治疗方法。 但我却还是坚持了下来。 理由是,当我对着自己“施以暴行”时,往往会引来旁人的侧目与惊骇。 这种“装逼”的快感,总是令我难以抗拒。 我不是不想爱自己。 是我发现一旦我选择爱自己了,周围人就会拒绝爱我。 为了获得别人的爱,我便只能委屈自己,或者自虐! 这到底是我的错?还是身边人的错? 现在想想,或许谁都没错。 只怪当时的我,太过软弱。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多么粗浅道理,我却很晚才懂。 2004年年初,妈妈的家族里发生了一件大事。 大舅结束了他的第二段婚姻。 碍于面子的同时,也出于对我们那个小城房地产市场局限性的考量,毅然决定远赴燕赵某地发展。 原本就是本土最大开发商的他,又成了本市第一个实现企业跨省发展的代表,被市长在多次会议上列为“鹤岗骄傲”,大肆推崇。 那是房地产的黄金期。 远走的大舅,干的仍是本行。 虽有血缘关系,但我毕竟属于外戚。 说这些,只想表达作为家族中的主心骨,大舅的一举一动,自然牵绊着每名成员的选择。 其中受他影响最深的,便是他那个一心“报恩”的妹妹。 也就是我的妈妈。 虽然她的职责,是留守本部,为大舅的“开疆拓土”,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但我“离开”的命运,却早就成了妈妈心底的“安排”。 就算对我来说,她们家族的辉煌,并没有给我的生活质量,带来什么“好”的改变。 事实上,若不是妈妈醉心于“报恩”,痴迷于工作,我的“青春时期”,或许也不会如此躁动。 结果就是,亲戚们大多随大舅一起享受到了“财富自由”的快乐,独留我一人在“贫困线”上挣扎。 只因我那个,财富同样随着家族发展水涨船高的妈妈,始终坚信苦难教育。 教出来的儿子,又桀骜难驯。 所以她的心中,我不配分享她的财富。 虽然,她从未在我的身上吝啬。 但为我花每笔钱的前提,是必须以她认为对的方式,从她的手里花出才行。 我从没有支配的权力。 我只有去感恩的义务。 在外人的眼里,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我,实属大逆不道。 只有我自己知道,这种以自由和自尊为代价的活着,到底是多么的屈辱! 可我却无力反抗。 因为她是我唯一活着的直系。 我害怕失去。 她从小就经常对我说,“谁都没用,全世界只有我对你是真的,其它人都是假的。” 这句话,存在于每一个我俩私下接触的时候。 无论我俩当时的关系,是好是坏,她总会瞅准时机,用不同的方式,表达出这同一个意思。 第三百四十章 团圆 虽然嘴上不悦、心里反感,但潜意识里,我似乎早在不觉间,接受了她的洗脑。 就这样,在诸多渣男的行为里,我又多了一个“妈宝男”的属性。 所以我的存在,对每一个除了妈妈以外的女人来说,都是一个噩梦。 我不想这样。 但“百善孝为先”的思想,却出现在我看过的每一本古籍之中。早于妈妈的“教诲”,成了我骨子里的“准则”。 就算青春期里的我,总是那么的叛逆。 但努力成为一个“好儿子”的梦想,却从未改变分毫。 她越是骂我、贬低我、否定我,我就越是想要得到她的认可。 就像正是因为小狼从不轻易夸人,我才总是为她口中的“帅”字疯狂。 我不确定是否“贱”就是人类的共性。我只知道,我贱得很! 2005年春节,我第一次踏足燕赵某地。 大舅是个孝子。落脚之后的第一件事儿,便是将姥姥接到了他的身边。 其实妈妈的那些兄弟姐妹们,都挺孝顺的。 每个重大节日,他们总会欢聚一堂。 大部分时间里,参与到“团圆”中的我,也是快乐的。 如果,不去与其它平辈人对比的话。 孩子多了,难免偏向。 妈妈从小就一身病,脾气还特别倔强,总是跟姥姥吵架。 特别是不顾家人的反对,死活嫁给了“大鬼”后,姥姥更是经常将对妈妈的不满,溢于言表。 再后来,又发生了那许多故事。使得生性要强的妈妈,总觉得有些抬不起头来。 所以,她回避掉了大多数的“团圆”。 结果本就与姥姥接触较少的我,更是多少与其有些疏远。 这与我是个“外戚”无关。 同样是叫“姥姥”,表哥和小姨家的姐姐,就因为是被姥姥看大的,反而获得了更多的偏爱。 甚至比起我那两个舅舅家的哥哥和姐姐来,都有过之而不及! 五个孩子里,我岁数最小。 在姥姥家时,却挨骂最多。 因为在这个老人眼里,我最“淘气”。 本来我还有着唯一的“优势”——学习最好,却也在青春期时,被我亲手“淘”丢! 每个人都说我是天才,包括我自己也是这么认为。 可是我的妈妈,却总是不肯对我满意。 这就导致我在那个“大家庭”中,愈发的无地自容。 我没有自己的爸爸,已经让我矮上半截。我的妈妈又总是当众说我,这让我更加抬不起头来。 我很烦。 但我又很贱。 即便如此不堪,小时候的我,也很期盼每一个可以去姥姥家玩的日子。 因为哥哥姐姐们,对我都还不错。 其实姥姥对我也很好,只是比我的那些哥哥姐姐们,稍逊一筹而已。 我无所谓。 从小起,我就知道感恩。 “斗米恩,升米仇”的故事,绝不会在我的身上发生。 而且大人们聚会时,妈妈因为要在麻将桌上“奋斗”,经常会忘了我的存在。 这让我很爽。 只要她有人陪,我就可以没有负罪感地恣意玩耍。 过年的时候,我们这些孩子们,也会学着大人的模样,支起一个“牌桌”。 玩的,也是“真钱”。 赌注,也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有了显着地增长。 筹码,就是大人们给的“压岁钱”。 这年春节,我们打的是五块钱的麻将。 那一年,我收到了两千块钱“红包”。 其实这个新年,对我来说,过的很苦。 记忆里只有一大群不是很熟的亲戚,再加上一个处处看我不爽的妈妈。 可对于我已有的人生来讲,这又是一段不得不说的“旅程”。 就算那年的我,已经离开“小时候”很久。麻将和“红包”,成了我唯一还愿意去姥姥家过年的理由。 因为那一年,我已经“穷”了很久。 可为了求得妈妈的开心,我在有了“红包”后的第一笔花销,便是给她买了一件粉色毛衣。 300多块。 看到毛衣后,她立时便破口大骂:“谁他妈的让你乱花钱的?以后别他妈给我买衣服!你啥时候看我穿粉色的衣服了?那钱是你的吗?你就乱花?那是我送出去的人情,人家又还回来的!都是我的钱!” 我已经混到连学都没得上的地步,自然也不敢忤逆她的咒骂。 好在有许多亲戚的阻拦,她没有“喷”得太久。 虽然她将大多数“红包”都要了回去,只给我留下了五百,以供陪着她的侄子、外甥们,打麻将用。 但那件粉色毛衣,她却一直穿在了身上。 成人之后,我已经不再喜欢别人的可怜。 可在那个“大家庭”里,每个人对我投来的,却都是“可怜”的目光。 再加上我也成人之后,两位哥哥早已各自组建了自己的家庭。不能再像小时候那样,与我同住一屋,彻夜狂欢。 还是因为“成人”,我的两个姐姐,更有了许多要避开我的私密话题。 于是白天的我,要承受着别人的“怜着”。晚上时,又要“独守空房”。 这种痛苦,让我很快有了尽快离开那里的想法。 特别是通过“麻将”,我兜里的五百块钱,增值成“八百”之后。 我必须要快点离开,才能在妈妈发现之前,守住这些“果实”。 那时的我,已经没了手机。 因为交不起电话费,我索性把手机卖了。 50块钱。 妈了个逼的,奸商! 在那个大家都有伴,我又超级想离开的春节里,心里想的人,却只有小狼。 因为那年的我,才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可能是个“富人”家的孩子。 我突然发现,自己竟然一直就拥有能够“配得上”小狼的家庭。 每当我兜里有钱,又或者是做了什么牛b事时,便总想与她一人分享。 不知道这究竟是“自卑”,还是“爱情”? 又或者说,爱情就是自卑的? 大年初二的晚上,我终于鼓足勇气,拨通了那个从未忘却的电话号码。 我想的是,如果接电话的是小狼的父母,我便说自己打错了! 如果是小狼的话,我便对她说我很想她。 第三百四十一章 浪子回头 巧的是,那天刚好是小狼自己一人在家。 她的爸爸,属于“国家干部”。节假日时,总会值班。 因为是初二,所以“回门”的狼妈,那晚正逗留在小狼的姥姥家打着麻将。 小狼待着无聊,吃过晚饭,便自己回家看电视去了。 电话接通时,她正在看《蜘蛛侠》。 只随意地闲扯几句后,我俩便没了话题。 可又都不想挂掉电话。 结果就是,我“陪着”她,“听”了一整部的“漫威”。 方式是,她一边看着电视,一边用语言,给我转述电影里的剧情。 虽然到最后,我也没能说出那句,“我想你了”! 但至少,挂掉电话的瞬间,我终于有了离开此处“团圆”的确切理由。 我要回去,约见爱情! “破五”,是东北的习俗。 也即是过了“初五”,才算是过年。 若年还没过完,我便提出要走的想法,势必会被以姥姥为首的长辈们,斥责一番。 所以,我一直熬到了“初六”,才趁妈妈刚“胡”了一把“大”牌,心情上好的时候,以极为诚恳地态度,说出了这样一段话:“妈,开学就要去新学校了,我想提前回家看看书。太久没上学了,怕自己跟不上!” 妈妈那原本还以一个非常夸张的角度,使劲儿上扬的嘴角,在听到我声音的刹那,便努力地压了下去。 “你愿意干嘛就干嘛!别跟我说!我没工夫搭理你!没看我忙着呢吗?” 很显然,她并没有细听我所说之话。 无论内容如何,只要声音是我,她便会下意识地反驳。 开口即否定,便是我变“坏”以后,她面对我的常态。 我没有说话。本想着等着她被“麻将女神”下一次光顾时,再伺机而动。但又怕等得太久,耽误了行程。 犹豫之余,我下意识地瞥了坐在妈妈对面的姥姥一眼。 刚被妈妈“搂”下“庄”的姥姥,本就心怀不满。接到我的“求助”信号后,立时开口对妈妈“抢白”道:“人家孩子要回去看书,你干啥不让?大过年的,瞅瞅你跟孩子说话时是个啥态度!” 妈妈撇了撇嘴,抗议道:“好好打你的麻将得了!你咋不说大过年的你跟我说话时是啥态度呢!我这都是跟你学的!” 见牌桌上大有争执之意,在姥姥一旁坐着,嗑着瓜子看热闹的大舅,立刻出言打圆场道:“行了缘,你少说两句吧,别一会儿打丢牌了,刚起的点子再没咯。” 除非是工作上的事,妈妈才会与大舅针尖对麦芒地探讨外,只要涉及到生活,她对他可以说是言听计从。 姥爷死的早,长兄为父。 但这一次,妈妈却并没有“住嘴”,而是转头埋怨起我来。“你快一边待着去吧!你往这一坐我的好运气都没了!” “运气”二字,是迷信的妈妈,最在乎的东西。 为了不担如此大的“风险”,我决定起身离开。 可刚站起来,大舅再度对妈妈开口提示道:“你快拉倒吧!我从过年看热闹看到现在了,你好像就天涯坐你旁边这一会儿,胡了那一把大牌吧?你这运气都是你儿子带给你的,还不知足!” 话音刚落,妈妈按住了姥姥刚打到桌面上的一张“八饼”,大喊道:“碰!哈哈,我‘听牌’了!” 姥姥瞪了妈妈一眼,斥责道:“‘听牌’就‘听牌’呗,你喊那么大声干嘛?吓我一跳!” 妈妈笑着还嘴道:“我不是怕你老了,耳朵背嘛!” 正在她们“其乐融融”,我却“进退无据”之时,大舅对我摆手道:“来天涯,你把凳子搬这来,咱俩一左一右,给你姥姥护法!你妈不需要你的好运!” “对,上姥姥这坐着来,别在那听你妈埋怨!”姥姥也跟着附和道。 妈妈立刻反驳道:“这是我儿子,凭啥去你那坐着?你有你儿子在一边坐着就得了呗!” 我知道,此刻妈妈在乎的,并不是我的“儿子”身份。 就算是一坨狗屎,只要能给她带来好运,她也会坚决地留在身边! 哪怕,要捏着鼻子! 我尴尬地看了看大舅,又看了看姥姥,不知如何是好。 其实我的本意,是甘愿做这“坨”,能够给妈妈带来好运的“狗屎”的。 虽然,会让她捏着鼻子。 但至少,能够让她喜欢! 看出了我的为难,大舅立刻解围道:“行吧天涯,那你还是在你妈那坐着吧!看看到底是咱俩谁的运气好。” 我刚依言坐下,妈妈左手边的二舅妈,立刻开口道:“哎呀妈呀!你这不是难为天涯呢吗?人家还是个孩子,哪能跟你这个大老板比运气啊?” 此话一出,妈妈的右手边,一向沉默寡言的二舅,忍不住接话道:“莫欺少年穷!你咋知道天涯将来就不如咱哥呢?我看这小子错不了!我像他这么大的时候,还不如他呢!” 大舅放下了手里的瓜子,拍了拍手上的灰尘,顺着二舅的话头,继续说道:“对呗!我看咱家下一辈的孩子里,也就属天涯最聪明!年轻人哪有不犯错的!知错能改就行!” 说罢,侧过头,对姥姥问道:“妈,你常说那句话是啥了的?” “浪子回头,杠!”老老头也不抬地回答出上半句后,恰好‘杠’了一副‘五万’,在满脸期待地摸向“后牌”的间隙里,又重重地说出了最后三个字:“金不换!” 瞬间后,姥姥与大舅这对母子齐声欢呼道:“胡了!杠上开花!” 事到如今,我已记不起姥姥的具体“牌型”,只记得在姥姥推牌的同时,妈妈也立刻推倒了自己的“牌面”,满脸遗憾地抱怨道:“哎呀!哎呀!啧啧啧!我胡‘幺四七饼’!这么好的牌,让你们娘们一顿‘吃碰’,愣是给我整黄了!” 见状,本来受对面“母子”喜庆氛围的影响,也不自觉地咧嘴傻笑的我,马上收敛神情,重重地叹息一声,以示自己与妈妈才是“同伙”的身份。 仅此还嫌不够,为了缓解妈妈心中的遗憾,我又主动开口“揽责”道:“妈,要不我还是去一边待着去吧?” 第三百四十二章 二表哥 或许是大家对我的“不吝赞美”,触动了妈妈心中压抑许久的“母凭子贵”情怀。 这一次,她没有撵我。 沉默着码好牌,又将骰子交了给坐在“下家”的二舅后,才自顾自地开口道:“这个时候回去,不好买票吧?” 虽然我第一时间便听懂了她的意思。 但为了彰显“戏剧性”,我还是故意“愣”了一下。 装傻,会让妈妈觉得自己很聪明。 一个自信的女人,一旦觉得自己聪明了,就会产生掌控了一切的错觉。 只有掌控了一切,她才会变得温柔。 见我“不解”,妈妈“慈祥”一笑,直截了当道:“你真是要回去看书吗?” 压下心中的窃喜,我轻轻地点了点头。没有太多废话,只是随意地“嗯”了一声。 越淡定,越真诚。 我爱看书,涉猎广泛。 “识人”一类的书籍,也是我的重点“书目”之一。 但我读这些,却并不是为了学习如何了解别人。 而是在字里行间中,学习如何让别人了解自己。 确切的说,是让别人了解那个,我想让他们去了解的自己。 想成为一个好“演员”,“如何打造人设”,是必修课。 以姥姥“杠上开花”为始,到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在努力地打造一个,“浪子回头”的人设。 其实无论是“浪子”也好,还是“回头的浪子”也罢,包括什么虎逼、舔狗等等,一切都好,似乎我的每一个所谓“人设”,都是给别人看的。 一直以来,我都在为别人而活。 到最后,我几乎已经忘了,真实的自己,究竟是什么样的? 可那个综合的、完整的自己,虽然无处寻觅,但至少有一点我可以确定,那就是我的“花痴”本色,从未改变。 我这一辈子,就是喜欢“做人”! 我虽仍在装傻,却早有一向以“精明”示人的二舅妈,接过话茬道:“缘你这就不懂了吧!越是这时候,才越好买票呢!就春节前几天最难买。一旦过了春节当天,从初一到初五,你想买多少票就有多少票!” 习惯性抬杠的妈妈,眼珠一转,反问道:“那为啥是到初五?初六就不行了吗?” 重新嗑起瓜子的大舅,打趣道:“你以为都是做生意的啊!那些当官的就放七天假!当然要赶在初六集中返程了!” 妈妈皱了皱眉,吐槽道:“真不嫌折腾啊!一个年而已,有啥过的!非得往一块凑吗?” 她总是这样,习惯性唱反调。 其实她心里,比谁都爱热闹。 又是姥姥开口训斥道:“有钱没钱,回家过年!中国人哪能不‘团圆’?你以为都是你呐!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二舅妈撇了撇嘴,感慨道:“这娘俩,又开始了!” 还是二舅见机不对,将话题拽回正轨道:“天涯要是确定提前回去,就看谁有空,赶紧送他去火车站一趟吧!有没有票,去看了才知道!” 大舅放下了手里的瓜子,“兜底”道:“让你哥送你去吧!有票最好,没票也没事。到时候告诉我一声,我打个电话,肯定能给你安排上车就是了!” “不用了,那俩哥都是新婚不久,估计还没起床呢!”妈妈坏笑一声,开口道:“让他爸送他吧!” 说话间,我大舅家那个比我大六岁的哥哥,从别墅二楼的栏杆处,笑着朝楼下喊道:“我这刚睡醒,好像就听见有人说我坏话呢?” 妈妈这个人,有一点我特别佩服。那就是背后啥样,当面还啥样。 听闻此话,立时高声回道:“咋的,我说你不行啊?再说了,啥叫‘坏话’呢!我不是想让你和洋洋多睡会儿吗!” 我那一辈的孩子们,就没有不怕我妈的。 听他二姑大有“认真”之意,“二表哥”瞬间便怂了下去,陪笑道:“哎呀,二姑啊!今天战果咋样啊?” 妈妈皱眉嗔怪道:“你看你,我没教过你吗?牌局还没结束呢,不能问输赢!” 眼见话题再度被“扯飞”,大舅忙开口道:“星星你快穿衣服送你弟去趟火车站吧!他学校有点事,得提前回去!先去看看,有没有票都给我回个电话。” 啰嗦的过程不表,只说临别时,妈妈忽然叫住了我。 我心里“咯噔”一声,还以为她是要我将兜里的“结余”奉上。 “你路上注意点!大过年的火车站都乱,别一天天‘扬了二正’的,谦虚低调,别太张扬!” 妈妈还要说什么,却被二舅妈打断道:“行了你,快点打牌吧!不放心你就跟回去!天涯都那么大的小伙子了,啥不懂?” 这一大家子人,除了打牌的那桌外,其余人也在忙,只有大舅送我到门口,嘱咐道:“让你哥带你去仓房的冰柜里,拿两箱海鲜走吧。给你爷爷那边送去!你回去不得去那住吗?大过年的,别空手回去!” 没有客套,只有“从命”。 “春节”,独属于“华夏文明”圈的浪漫。 “团圆”,亦是每个中国人的执念。 可惜的是,从那一年开始,直到现在,我便很少再有机会,能够过一个“团圆”的年了! 二表哥开车拉我去火车站的路上,曾与我有过如下对话:“天涯,从我上大学走后,咱俩见的就少了。我怎么听说你最近突然就不爱上学了呢?你那么聪明,不好好读书可惜了!我还总跟你嫂子夸你呢,说你是咱们这一辈人中,脑瓜子最好使的一个!” 虽然我与大表哥接触得多,但毕竟年岁相差太大。 所以无论从心理上还是感情上,我都与二表哥的关系最近。 小时候,一到周末,他便会骑个自行车,把我从爷爷家接到姥姥家,一同玩耍。 时至今日,我俩也基本上每周都要聚上一次。 他虽有个“大老板”父亲,衣食无忧,但他的童年,却也很是寂寥。 大舅与原配离异时,便忙于工作。 再婚后,更是没了多余的时间,去管他的儿子。 所以二表哥从小到大,都是在他奶奶的陪伴下长大的。 听起来,他应该比我更加“可怜”。 第三百四十三章 八百 在二表哥的成长过程里,父母都不在身边,只有一个奶奶。 但好在他的奶奶,也就是我的姥姥,给了他极大的宠爱。 因此我的二表哥,才有了一个特别开朗的性格。 其实孩子真正需要的,并不是“父母”,而是陪伴、理解、还有爱! “钱”虽不是必须,但有的话,也会锦上添花。 所以,从小起我便非常羡慕他。 也是在他的身上,我突然发现,“聪明”二字,在“成功”一事上,用处并不大! 会“投胎”,才是硬道理! 正是在这种“认知”的促使下,当时的我,才会对其出言反驳道:“上学有啥用?我大舅小学都没毕业,现在不也成了大老板?听说还拿下了高级工程师的证件?还有我的二舅,我小姨,我妈,你看咱家有哪个人,是真正靠着读书起家的?” 面对我的“灵魂拷问”,二表哥沉默了一阵,直到火车站下车前,才叹息一声,语重心长地说道:“我学习不好,只考了一个三表的建筑大学。但是我运气好,建筑大学和哈工大合并了。结果就是,我的毕业证是哈工大的毕业证。‘名牌’效应,永远是最好的敲门砖。若不是我爸非让我回来跟他干,我靠着这个敲门砖,在之前的设计院继续干的话,也挺不错。但有一点我很确定,不是我优秀,是哈工大的毕业证优秀。若没有这个敲门砖,人家绝对不会招我。” 我笑了笑,不置可否。 内心中,却是一万个不服。 但也只是不服于他所说之“话”,对于他的境遇,我却是很为他感到开心。 火车票钱,自然是二表哥主动帮我出的。 那个小时候因为我偷吃了他一块腊肠,都能骂我半个月的“抠门哥”,自从自己赚钱之后,反而变得大方了许多。 在这个新年里,我人生中第一双超过一百块钱的鞋,便是二表哥花了七百块给我买的“耐克”。 勤俭节约,确实是传统美德。 但没苦硬吃,我觉得是纯属有病。 在不铺张浪费的前提下,人还是要尽量舒服一些才对。 若不是为了舒服,人类也就不会进化如斯。为了吃苦的话,继续“絮毛饮血”,“荒野求生”不好吗? 反人性的东西,不该被提倡。 我真的不相信,有人努力的目的,是为了吃更多的苦! “学习”只是我的借口,归心似箭的原因,主要还是为了小狼。 海鲜往爷爷家一送,我便一头扎到了上次小狼去找我的网吧里。 可惜,等了一整个假期,我也始终没能见到,那梦中所念。 勇气,并不是随时都有。 与小狼“失联”的日子里,我再没敢给她打过电话。 人一旦养成了某种习惯,不去“做”就会浑身难受。 难耐中,我想起了婷婷。 小旅馆的“一夜九次”,成了我人生的巅峰之作。 “逃难”时,十块钱我曾花了一周。 这一次,我一周便花掉了八百。 啥日子都能过,并且都过到极致,便是我的追求。 绝不会“人死了,钱没花了”! 去宝泉岭前的这个假期,我还见了许多将要成为“故人”的人。 去“农垦监狱”后,我曾所见之人,却无一人前去看我。 始终未见到的小狼,是我到那里后,第一个“探监”之人。 一个小时车程,不远不近。 一来一回的两个小时,其实也挺无趣。 仅为“见一面”的感情,弥足珍贵。 见第一面时,我试着抱住了她。 却被她用尽全力挣脱。 在心底,她还是怪我。 作为报复,她与我屡次见面时,仍与红雷不清不楚。 我虽恼火,却无资格抗议。 当初,是我亲手搞丢了爱情。 不觉间,再有几个月,她就要高中毕业。 我若提前知道,自己现在还是这个逼成绩,而且会对小狼如此在乎的话,当初一定不会复读。 今日诸多果,全在往日因。 没有一个发生,会超出命运的“意料”。 来新学校的目的,是为了远离曾经的环境。 但到新学校后,却发现竟是原剧情的继续。 我们寝室有五个人,其中四个人的好哥们,都在一中。 我人还未到,名声早已远播至此。 在“一中‘单挑王’要去‘农垦监狱’上学”这一消息的促动下,宝泉岭高级中学当时的“扛把子”,如临大敌。 只因当初与其争锋的那小子,是大帝的铁哥们。 人叫阿昆,绰号大头。 “大头”之所以叫大头,并不是因为头大,而是因为他的头硬。 被人干折了两个桌子退后,仍能屹立不倒。 谁都知道,一中的大帝与迹天涯,是对儿“铁磁”。 大帝的兄弟,当然也是“单挑王”的兄弟。 有了这个“助力”加入,“扛把子”很怕阿坤会新账旧账一起算。 我本欲隐入尘埃,奈何再次身不由己。 在“扛把子”的连番试探下,我终于爆发。 与阿坤一起,二打十七,未落下风。 故事太长,并无意义。 只说离开一中后,我的心有不甘。 终于利用丁祥找我回去“平事儿”的机会,得到了尽情地宣泄。 我们揍的,是高一的新生。 这一次,真正碰到了硬茬。 这小子的父亲,竟是隔壁市最大的黑社会头子。 但这并不妨碍,我削他的时候,有多爽! 拳拳到肉的感觉,我早已麻木。 爽的是,我每揍他一拳,当众喊出的“心声”。 “你他妈的知道你惹的是谁不?那他妈的是我的弟弟!” 说这句话时,我还会指着丁祥的鼻子。 我就是要告诉所有人,我可以把你当哥,但你不能真把我当成小弟。 再说了,哪有他妈的当哥还要依赖弟弟的道理。 那一天,我终止了当初“四大魔头”排序时的“扑克牌”游戏。 装成“怂包”,是生活压迫下的无奈。 在我的心中,老子就是天下第一! 骨子里的自卑,只是老子成为天下第一的手段而已! 看起来,我是在揍那小子。 事实上,我是在打丁祥的脸。 你就是我的“弟弟”,不要跟我俩装逼! 我对丁祥的态度,会有如此反差,是因为从姥姥家回来的时候,曾与他和姗姗的一次聚会。 第三百四十四章 鼻梁 那次聚会的见面地点,我们约在了常去的网吧。 因为丁祥与姗姗的“姗姗来迟”,我像以往那样,随口与丁祥开了一句无关痛痒的玩笑。 反常的是,他竟表示出了老大的不乐意。 诧异之余,我也大概明白了他的心理。“有姗姗在一旁看着,他在维护自己的面子。” 当时这俩人的感情,已极度升温。 据说,已经水乳交融了好几晚。 但不知为何,却始终没能跨过那“临门一脚”。 该说不说,虽然是姗姗先对丁祥有的意思,而且在我的提示下,丁祥也只用了一句话,便将姗姗追到了手里。 但从他俩随后的相处里,可以很明显地看到,都是男方付出的多一些。拎包扶凳、端茶倒水,将姗姗伺候的像个女王一样。 丝毫没因为女生是当初主动示好的一方,便在事后过分装逼。 从对待女朋友这一点上,丁祥确实比我要有风度。 至少从外表看起来,确实如此。 当然,他会这样,还可能基于一个无法反驳的事实,那就是这俩人处对象时,花的从来都是姗姗的钱。 丁祥家境不好。 但姗姗的爸爸,却是我们那一个县城某银行的行长。 为了在行长“千金”面前,充分地显示出自己的“威武”,见我对他的过激反应,并未做出正面回应后,他他妈的竟然又得寸进尺起来! 只见他拎起了网吧门口的一个圆凳,假意要用那玩意砸我! 我突然就笑了。 是发自内心的嘲笑。 心说“你个傻逼这是要干嘛?还真敢砸我不成?” 四目相对间,我自然是满脸的不屑。 理论上,当“自己”人与我开这样的玩笑时,我都会象征性地躲一下,或者随口说一句“软话”。 然后大家会心一笑,此事也就过去了。 但那一天,我就是那么直勾勾地看着他,一动未动。 除了姗姗外,现场的还有婷婷。 再加上网吧里许多熟悉的陌生人,共有七八双眼睛,都在注视着丁祥的“莫名”行径。 他可能也是骑虎难下,略一迟疑后,还是硬着头皮向我一个箭步走来,将那圆凳顺手朝我眼前挥来。 可直到那“凳面”停在我额前一寸的距离时,我连眼睛都没眨一下!更不要说“躲”了! 让我们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那个圆圆的“凳面”,与“凳腿”的连接并不紧实。在那全力一甩又骤停下所产生惯性助推中,竟脱离了“底座”,直直地飞了出来。 失控的“凳面”边缘,就这样重重地击打在我的鼻梁骨上! 还好它的飞行距离,仅有“一寸”而已。 若再飞的远一点,势能得以充分展开的话,我的鼻梁骨非得被砸折不可! 即便是这样,一股钻心地疼痛,立时便传进我的大脑,使我眼冒金星。 泪水,也不受控制地簌簌而下。 只一瞬间,我便低下了“高贵”的头颅,双手紧紧捂着面门,脑瓜子嗡嗡直响,疼的我半个字也说不出来。 期间,丁祥立刻像个狗一样,蹲在我的面前,一个劲儿地摇尾乞怜。 婷婷也趴在我的身后,于我耳边不住地表示着关心。间或还会对丁祥埋怨道:“哎呀你是不是有病啊?闹着玩下死手!” 丁祥也只能一边跟我道歉,一边轻声解释道:“我真不是故意的!我也不知道那玩意会那么不结实!能直接飞出去啊!” 他们的谈话,我虽听在耳中,却无力回复。 一直缓了足有十分钟吧!我才松开了捂住面门的手。刚欲坐直身子,便发现丁祥仍在我的面前蹲着,面无血色。 我知道,这“煞白”的脸色,一定是惊恐所致。 余光里,我又瞥见了一旁的姗姗,正手捂着嘴,慌乱难掩。 彼时的我,一中最大“虎逼”的人设仍在。谁都知道,“虎逼”若是犯起“虎”来,后果会有多么可怕! 我深吸一口气,继续摩挲着自己的鼻梁,再度冷笑一声,缓缓道:“也就是你丁祥吧!若换成是别人,他连道歉的机会都没有!” 听闻我言语中吐露的谅解之意,丁祥连忙陪笑附和道:“是是是!别人要是敢像我这样跟你嘚瑟,那他不是疯了吗!” 摩挲鼻梁的动作未停,我又回过头,看了姗姗一眼。 眼神交汇的刹那,她迅速地避开了我的目光。 “嫂子,我鼻梁骨好像被砸出了一个坑来!你得出钱给我整容啊!今天我也是给你面子,不然你肯定得守寡了!” 不知是不是我的玩笑开的太过逼真,姗姗的嘴动了动,却不知要如何接话。 丁祥连忙站立起身,对我拍着胸脯保证道:“这事包在我身上了!等以后有钱了,我给你换个金鼻子!” 那一次,我虽然给足了他面子。 但不代表,我就真的原谅了他。 二十多年了,鼻梁骨里的那个小坑,即便是现在摸起来,还是那样的触手可知。 这个暗伤,永远无法自然修复。 它将一辈子跟着我,直到生命的尽头。 我是一个可以为了兄弟“两肋插刀”的人。这点小伤,其实不足挂齿。 只是这“受伤”的原因,令我感到十分不值! 难道就只是为了我的兄弟,要在心爱的女人面前“装逼”,我就要付出“鼻梁骨”的代价吗? 可我若是为了他的一次无心之失,便暴起“杀人”的话,也仅能逞一时之快而已。 我在等待的,是一个扭转身份的机会。 兄弟就是“兄弟”,不分“兄”和“弟”。 但我和丁祥之间,却必须要分出个“长幼”! 我不能一直当“弟弟”,做得却全他妈的是“哥哥”该做的事! 所以当深陷“农垦监狱”的我,收到丁祥的第一个电话,竟还是要我帮他“打架”时,我便做出了此番决定。 更在赶赴“现场”的车上,便设计好了挥拳的方式,与当众叫嚣出“丁祥是我弟弟”时,该有的发言节奏。 他全程哑然。 虽然也曾凶狠地给那个“可怜人”几记“电炮”,看起来“威风八面”。 但从他偶尔看向我的眼神里,却有着难掩的“失落”。 第三百四十五章 面子 当了三年的“大哥”,值此一朝便成了“弟弟”,心情可以理解。 “暴力”活动发生的地点,是在一中的某个“藏污纳垢”之地。 酣畅淋漓地“演绎”完一切后,我便率领丁祥及他纠结的众人,嚣张地离开了厕所。 行至挨揍那小子的班级门口时,我受着《征服》里的一幕剧情影响,突然冲着班级里高声吼了这么一句话:“都他妈的给我听好了,我叫迹天涯!人是我打的!有事找我!” 语毕,又在众人的一脸懵逼中,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 这极尽潇洒的随意一吼,彻底虏获了丁祥所纠结的那些小弟们的“芳心”。 余光里,跟在我身后的他们,一个个的也情不自禁地趾高气昂起来。 其中有许多本就与我熟识的,更是对我投来崇拜目光的同时,嘴里不住地赞叹道:“牛逼牛逼!还是‘迹sir’牛逼!” 可“招摇过市”没有十分钟后,我便接到了一个电话。是继父打来的:“你在哪呢天涯?”他问道,语气急促。 “外面呢。”我随口一答,隐约觉察出有些不妙。 “你是不是又偷偷回市里了?”他问道。 “是。”我选择诚实。 “你小子!”他叹息一声,安排道:“先找个地方藏起来吧!最好离开这个城市,宝泉岭也别回去了!等我电话。” 手机是我去“农垦监狱”后,阿坤的小弟送我的。 家里人中,只有继父知道我的号码。 当这位曾经叱咤风云的“老江湖”,亦表示出“失态”的急切后,我就知道,这次是闯下大祸了! 看了看仍旧得意洋洋的众人,我沉声问道:“你们有钱吗?” 细话不表,只说大家又回学校好生凑了一番后,才终于凑齐了我与丁祥的车票。 期间我又接到了继父的第二个电话,内容是:“你揍的那小子家里有点能耐。来了七八辆车,正往这边赶呢。一个小时的车程,随时就到。” 我俩逃亡的目的地,是丁祥在省城的二姑家。 躲了足有半个月的时间后,我才接到了继父“事情已摆平,可以回家了”的电话。 临行前,丁祥对我爆发了相识的三年里,唯一的一次“吼叫”。 原因是煮泡面时,我没有将老坛酸菜面里的“醋包”,放到面汤里。 他是这样说的:“你能不能别总他妈的替我做决定?你咋知道你不爱吃的东西,我就不爱吃呢?我就他妈的想吃这口醋呢!你凭啥就给丢了?你问过我吗?” 火车站,是我自己打车去的。 此次一别,我们兄弟之间,再没见过。 后来的他,被家里人直接安排在了省城读书。沉下心来复习一整年后,高考时考了五百多分。 这个成绩在黑龙江来看,本科线是没问题的。 最后的他,定居在了广州。 据说,还成了一个小导演。 名气不大,至少怡然自得。 曾经的“骄子”,“回头是岸”后,也算有了一个较好的结局。 其实我俩的裂痕,早有端倪。 原因,却不止是我心里的诸多不平衡。 而是他眼中的我,突然有了“心眼”。 那时,他与姗姗分手了。 理由不明。 只是分手后的他,无缝衔接地处了一个“局高”的女孩。 那个女孩很漂亮,是王宇的干妹妹。 用王宇的话讲,是他“干过”的妹妹。 “妹妹”在与丁祥处对象的同时,还与一个铁路村的同学谈着恋爱。 丁祥能忍受这种被人常年戴绿帽的处境,仅是因为对这位女孩毫无感情,只有“性情”。 可他能忍,我却不能忍。 身在“农垦”心在“一中”的我,因为脱离了“一中”学生的身份,反而比以往更加放肆。 经常会利用每个周末,都返回一中附近,无事生非一番。 “无事”都要“生非”的我,真见到“事儿”了,又怎会视而不见? 于是乎,我以替丁祥鸣不平为借口,纠结他身边的那群小弟们,将丁祥对象的对象,围堵在一个胡同里,好顿蹂躏! 打至兴起时,我甚至还在那小子身上一顿“蹦跶”! 第二天,丁祥便接到了那小子传来的口信。 “你不是喜欢这娘们吗?来,你来找我!这娘们现在就在我手上,我随时随地干他!牛逼你就过来救她。不敢过来的话,你就叫我声爷爷,我把干她时的声音给你录下来,留着给你以后‘打飞机’用!” 约见的地点,是铁路村的某间“旅馆”。 丁祥找到了我,问我该如何应对。 我说:“那还应对个鸡吧了?不报警还等啥呢?铁路村啊卧槽!你问问咱市最大的黑社会头子马xx敢不敢只身独闯铁路村!” 他说:“那姑娘好像不是被迫的。报警也没用!” 我说:“那你是傻逼吗?知道人家设好了圈套等着你,你还过去送死?再说了,你是找不到对象了吗?” 顿了顿,我又开口道:“如果那人是姗姗,我或许会愿意陪你去赴死!可就是那么一个‘破鞋’,咱因为点啥啊?她也不值当啊!” 他想了想,坦白道:“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觉得这样很没面子!” 我去尼玛了个比的。 你的面子,比你兄弟的命都珍贵? 当初我被人围堵的时候,你为啥比谁跑的都快? 心虽如是想着,我却还是耐心地给出了“逻辑”。 “你为了这么一个女人去挨揍,只会让你更没面子!” 我俩说这番话时,正在妇幼保健医院里。 小狼,有了我的孩子。 一个因为爸爸无能,而不被允许出生的生命。 就是小狼正在接受“治疗”的情况下,丁祥他妈的竟然还在想方设法地让我丢下小狼,陪他去赶赴一个必死的“局”! 为的,只是他的面子! 就算那人是确实是我提议揍的,但丁祥下手时,可他妈的没比我轻多少啊! 被我几次三番地拒绝后,他便不再像曾经那般尊重我了。 甚至晚上睡觉时,他还因为我是借住在他同学租住的房子里,而不时对我横眉冷对的。 第三百四十六章 自由 那条每次求我时,都会乖巧无比的“京巴”,从那天开始,彻底地消失不见! 可气的是,那晚丁祥还故意当着我的面,“撩拨”小狼。 更可气的是,小狼还像个傻子似地,随他一起冷落我的存在! 事后我问丁祥,你为啥要这样? 他笑着反问道:“你知道陈冠希的一首歌不?” 我瞬间有了答案,但还是佯装不解地问道:“什么歌?” 他答:“《故意》。” 这首歌,应景的只有“歌名”。 它说明,当我帮不了丁祥时,我便不再是他的“兄弟”。 把他变成“弟弟”,而不是与其“决裂”,便是我给这段关系留下的最后“体面”。 在发生这件事儿之前,小狼也离开了我。 她高中毕业了。 开启了我始终都没能真正享受到的“大学生活”。 虽然毕业前的几个月,以及随后的一整个假期,我俩都尽可能的泡在了一起。 但自始至终,我俩却都没有说过复合。 就像当初,我俩从来也没有说过分手。 她又来宝泉岭找了我几趟后,我便很自然地牵起了她的手。 我能感觉到,她心中一直有“遗憾”,在我俩之间。 我也是如此。 可面对她的诸多“暗示”,我却都选择了装“纯”。 我这辈子,有过无数个女人。却只有面对她时,我能够做到克制。 终于有一次,我忍不住脱她衣服时,她忽然感慨了一句:“我感觉自己特别恶心。” 就这一句话,我便将脱掉一半的衣服,又给她穿了回去。 我们都准备好了一切,却总想给对方留下最好的印象。 但我快憋死了,真的装不下去了。 我习惯了在她那里扮演被动者,忘了男人才应该是主动的一方。 又拖了好久,我决定跟她拼酒。 想着把她喝多了,我就有机会了。 可我高估了自己的酒量。 喝多的那一个人,是我。 坦白来讲,我还在那瓶果酒里做了“手脚”。 虽然事后证明,那“药”是假的。 但并不影响,我已经实施了人渣的行为。 她没有任何反应,我却醉的不能自已。 我可真他妈的有病。 小狼明明早就准备好将一切都交给我了,我却还在用着这些完全没有必要的“肮脏”手段。 肮脏就是肮脏,引号加的多余! 那一晚,我俩完成了那个“仪式”。 为了伪装成自己是“第一次”,我将该有一切动作,都“演绎”得相当笨拙。 一如当初,那个少年。 所以,那晚的体验并不是很好。 我俩都不好。 而且因为饮酒过量,我还差点“不举”! 我总想着等下一次机会时,再表现出自己的疯狂。 可这“下一次”,一等就是一辈子。 相识这么久,我俩就只有过那么一次。 一次,就有了那个“精灵”。 这次“复合”,我在其他方面,也并没能表现得更好。 被婷婷惯出来的臭毛病,以及在大帝和阿雯那里学到的恋爱方式,让我错误的认为,女孩子都喜欢脾气大的男生。 只是在与小狼发脾气的时候,我却忽略了一个事实。 那就是相应的脾气,一定要配以相应的本事。 否则的话,只会让人厌烦。 婷婷身边的我,是“单挑王”。 小狼身边的我,只是个“穷小子”。 何况当时的小狼,也被惯的毛病满身。 红雷对她也一直很好。 对红雷的无故背叛,也总会令她自责。 可惜,骨子里带点骄傲的她,却怎么都喜欢不上那种很怂的男生。 若不是我的莫名退出,导致她的感情上出现了“真空期”,红雷是绝对不会有机会的。 她早就说过,她受不了寂寞。 在这一点上,我也很理解她。 就像我虽不喜欢婷婷的性格,但却很受用于她对我的好。 以及,她那任由我摆布的身体。 想起对她的“背叛”,即便是二十年后的现在,我仍旧非常自责。 可若能回到过去,我选择的却一定不会是停止“背叛”,而是压根就不与她在一起。 若真能回到过去,我只想回到与小狼初相识时。 而且,我绝对不会“回读”。 因为我的离开,导致小狼生活的环境里,红雷无处不在。 她与他之间,有了许多共同的好友。 红雷虽怂,但人缘不错。 那些同学们,当然会对小狼与红雷的感情,乐见其成。 这使得小狼后来与我在一起时,总是要“偷偷”的。 为了约会,我俩甚至不得不坐一个小时车,去到隔壁的城市。 哪怕去了也什么都不做,只是滞留在火车站里,牵着手等待着,再坐最晚的一班车返程。 事实上,我也没有多余的钱,可以带着她干点什么。 与她相处时的我,总是“捉襟见肘”。 或许,这才是我始终对她念念不忘的原因吧! 我总想去证明自己的成功。 但留给她的记忆,却只有清贫。 这种“偷偷”,更是我总会与她发脾气的理由。 本就短暂的相处里,充满了这种满是不理解的争执。 我总会质问她,“为什么”! 为什么要在与我在一起时,还在接受着红雷的好! 为什么明明可以光明正大,我们却只能“偷偷”? 后来我才想明白,在那次的感情里,我才是“第三者”! 而我这个“第三者”的身边,还有一个不清不楚的婷婷。 不止这些。 我还做过太多错事。 我在对不起小狼的同时,还间接地对不起了许多人。 我是个渣男。 可为何,我做了那么多对不起别人的事情,却又从来都没有觉得对得起过“自己”呢? 那我到底是为了啥呢? 难道我是个天生坏种? 不做一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就浑身不舒服? 天地良心,直至现在,我的唯一梦想,也是“世界和平”啊! 我他妈的应该是个绝世好人才对啊! 如果不是那些女人都想独自拥有我的话,我是很乐意为她们所有人都负责任的! 而且我这辈子,唯一对不起的,就只有女人! 对不起的原因,都只是因为,她们要控制我的“自由”。 第三百四十七章 不公 是我决绝地选择了“自由”,才触及了道德里的“辜负”。 如果“自由”的选择没有错,那“辜负”就该心安理得! 可扞卫自由的我,却又不愿给我的女人自由。 我拼死守护的领地,当然只是为了繁衍自己的子嗣! 这有错吗? 动物皆如是! 人,就不是动物了吗? 还是说,这样的事情,只能做,不能说? 我最受不了的,是我和小狼要“偷偷”的同时,红雷却仍然可以与小狼明目张胆地约会。 全校都知道,小狼曾是我迹天涯的女人。 我俩“复合”之后,身边诸如大帝、丁祥、吴鑫等人,也第一时间得到了消息。 那时的我,虽已不在一中。 但一中里,却依然满是关于我的传说。 因为我被“开除”以后,始终没能再出现一个人,替代我的“地位”。 再过没几年,随着校园“警务站”的成立,以及“民警”的进驻,大家也都变得“聪明”起来。 而我,也就成了一中最后的“虎逼”。 所以,当某位热心人,看见重回我迹天涯怀抱的女人,正和另一个男人肩并肩地走在某小区里时,立刻就给我报了信。 那是一个周末,我刚从宝泉岭回来。又刚因为“偷偷”一事,与小狼发生过激烈到不欢而散的争吵。 正犹豫着要不要主动找她道个歉什么的时候,忽然听见此事,我便只有一句回复:“叫几个人,等我!” 当时的我,虽然因为阿坤的原因,与大帝再次取得了联系。 但有着他背着我“崩钱”一事的隔阂,我却不愿再像曾经那样,与其来往过密了。 于是身边不能没有“兄弟”的我,便又开始“带着”丁祥玩起来。 彼时的我,又恰巧刚替他的“绿帽处境”,大打出手过一番。 得知也要为我去“捉奸”后,他难免比旁人更加兴奋。 有着丰富“堵人”经验的我,与从各处赶到的七八名“打手”汇合后,并没进行无意义的搜寻,而是在小狼家的楼下,选择了守株待兔。 当那对儿严格意义上的“正牌”情侣,出现在我们眼中时,小狼的怀里,还抱着一只“巴哥幼犬”。 触目可及的,便恰好是“狗男女”的画面。 时下的宠物市场,刚刚兴起。 一只“巴哥”幼犬的价格,足有五百大洋。 可以看得出来,家境一般的红雷,还是在小狼的身上,下了血本的! 只是不知他是否想要效仿,我与小狼那“一犬定情”的曾经。 不过那时的那只“小白”,则明显要比眼前这只巴哥的“血统”,低矮了许多。 在“资本”的加持下,连“狗”都被分成了三六九等。 还想单纯地凭着会“舔”的本事,已经很难再轻易地“虏获”到一位主人的“芳心”。 狗狗“价值”上的完败,使我原本高涨的怒火,立时有些泄气。 明明“优势”在我的对垒,迎面走过去的脚步,却稍显沉重。 在我盯着小狼抱着狗时的温柔样子,怔有那么一刹那地失神之时,红雷竟率先与我打起了招呼:“天涯。” 他的声音很轻,满是友善。 毕竟有过同窗的经历,我也下意识地“嗯”了一声,算作回应。 周遭所有人的眼睛,那一刻全都集中在了我的身上。 我没有去看红雷。保持着与小狼的对视。 她讪讪一笑,身体朝着我的方向轻挪了半步,举起手中的“幼犬”,对着我晃了晃,温婉地开口道:“你看!可爱不?” 幼犬共有的“萌样”,再加上巴哥的“憨态可掬”,瞬间软化了我的心肠。 强行咽下那句几乎脱口而出的“可爱”后,我仅是轻轻地点了点头。 脸上,依旧维持着该有的怒容。 见我一言不发,小狼将幼犬重新收到怀里抱稳后,侧头对红雷提醒道:“你赶紧走吧!” 若按照“爽文”的剧情,我应该立刻上前一步,将小狼挡在我的身后,逼视着红雷的眼睛,顺便再抓住他的脖领,以一个不容置疑地口吻宣示道:“这是我的女人,以后离他远点!狗狗很可爱,谢谢你。改天我会找人把钱还你,以后别再送我女人礼物了!否则的话,你就自己掂量一下后果!” 但凡红雷有一丁点不满甚至反抗之意,我便会一巴掌呼过去,率领身后的众兄弟们,让他好好地知道一下,这个世界是多么的“五彩缤纷”。 可惜当时的我,陷入了深深地犹豫。 我忽然体会到了红雷的“无辜”。 若不是小狼意志不坚,他又怎么会有缝可钻? 一个巴掌拍不响。 是我管不住自己的女人,凭啥拿人家出气? 再说了,我好像才是那个“第三者”吧? 麻了个逼的,前几天替丁祥出气时,我恨不得踩死那小子。 如今轮到自己头上时,我他妈的竟突然“通情达理”了起来! 可雄性争夺配偶,必须要拼个“你死我活”,才应该是最大的道理啊! 我这个人,很是矛盾。 总是为了旁人的事情,奋不顾身。 对于落在自己身上的不公,却能忍则让。 或许是因为我最先养成的习惯,便是“不公”二字吧! 可也正是因为深知这个习惯的“恶劣”,我才势要替遇到的每个人,很好地戒掉“它”才罢! 现实的发生,并非“爽文”。 傻子都能看出来的事态不妙,红雷自然也一眼便知。 趁我迟疑之际,挪着由慢及快直至小跑的步伐,识相地离开了此处是非。 与此同时,小狼也与我告别道:“那你要是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回去啦?” 我他妈的突然感觉好窝囊! 但还是佯装潇洒地“嗯”了一声。 另外七八双一直等待着我一声令下的“眼睛”们,又随我一起目送小狼走进单元门后,才在丁祥的急促追问下,重新朝我投射而来。 “怎么说?一会儿再想追可追不上了!” 我如梦初醒,朝着红雷身影消失的拐角,大手一挥,命令道:“干他!” 第三百四十八章 凤凰花开的路口 众人得令而动,霎时间尘土飞扬。 七八位热血青年,就这样飞驰而去。 妈了个巴子的,我这一生,遗憾之事难以计数。 但若要排出前十的话,当初没能揍成红雷一事,必占其一! 当他们带回“让那小子给跑了”的消息时,距“撒丫子”开追,早过去了二十分钟有余。 这段时间里,我给已经到家的小狼,打了一通电话。 聊天的内容,虽已随着记忆模糊。 但挂掉电话后,我曾狠狠地踹了她家楼下的垃圾箱一脚这件事情,我却记忆犹新。 在多年以后的又一通电话中,小狼曾忽然想起此事,“认真”地问道:“我们家小区的保安,后来没抓住你啊?” 时隔已久,我一时并未猜到她为何有此一问,遂不解道:“你家保安闲的啊?抓我干啥?” 她笑道:“谁让你把我家楼下的垃圾桶给踢坏了的!” 我不禁恍然。 原来她也始终没有忘怀,当初那个连头发丝里都充斥着“热血”的翩翩少年。 我邪魅一笑,问道:“你还是喜欢我的,对吧?” 她冷哼一声,皱眉道:“我那时候年轻。但现在我长大了,口味早就变了!” 我不服道:“你就继续撒谎吧!当初就是信了你的口是心非,才将你放跑的!”顿了顿,我又半真半假地玩笑道:“不过你这一次也有可能没有说谎,毕竟我也变了,你的口味当然要随着我的变化而变化了!” 她亦莞尔,不再解释。 片刻的沉默后,我俩便默契地挂掉了电话。 时间已到,她该去接她的孩子了。 我也一样。 我们终于都有了各自的家庭,也有了身为父母的责任。 只是那个属于我俩的“精灵”,生命却在二零零五年的六月,被一粒价值“六十块钱”的药丸,永远地给带走了。 在那个荒唐的年代,“生命”总是那么的轻薄。 可惜这段共同的“经历”里,我却并没有给小狼留下什么好的印象。 回顾我的诸多表现,只能说是差劲儿得离谱! 所以对于她的离开,我始终深表理解,毫无怨言。 2005年4月,林志炫先生推出了一首由陈熙先生作曲,楼南蔚女士填词而成的千禧年经典“毕业曲”,《凤凰花开的路口》。 时至今日,它也成了为数不多的几首,每遇电台播放,我都会在无意间跟着哼唱几句后,又会刹那“黯然”的曲目。 我虽没有见过凤凰花开,但却一直记得,有哪些花朵,曾经“鲜红了”我的青春。 “又到凤凰花朵开放的时候,想起某个好久不见老朋友。 记忆跟着感觉,慢慢变鲜活。 染红的山坡,道别的路口。 青春带走了什么,留下了什么? 剩一片感动,在心窝。 时光的河,入海流,终于我们分头走。 没有哪个港口,是永远的停留。 脑海之中,有一个,凤凰花开的路口。 有我最珍惜的朋友。 也许值得纪念的事情不多, 至少还有这段回忆够深刻。 是否远方的你,有同样感受? 成长的坎坷,分享的片刻,当我又再次唱起,你写下的歌。 仿佛又回到那时候。 时光的河,入海流,终于我们分头走。 没有哪个港口,是永远的停留。 脑海之中,有一个,凤凰花开的路口。 有我最珍惜的朋友。 几度花开花落,有时快乐有时落寞。 很欣慰,生命某段时刻,曾一起度过。 时光的河,入海流,终于我们分头走。 没有哪个港口,是永远的停留。 脑海之中,有一个,凤凰花开的路口。 有我最珍惜的朋友。 给我最珍惜的朋友。” 我的“二零零五年”,是一个填满了“离别”的年份。 那一年,我说过了许多“再见”。 说“再见”时并未想到,最后的许多人,竟真就再也未见。 这首《凤凰花开的路口》,很适合用来当成那一年的注解。 高考刚结束的那段时间,我与小狼正深陷“第二次”热恋。 她因为成绩不理想,颇受她那个很要面子的父亲的诟病。 在屡次地训斥与责难中,小狼便有了要来宝泉岭陪我一起“蹲监狱”的想法。 “复读”,成了她逃避家庭重压的手段。 得知这个计划的我,当然开心到爆炸。 每天都活在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期待里,喜不自胜! 但毕竟年轻,不懂处理感情。 经常性的争吵,总会不时地发生。 又因为是“异地恋情”,多数时间里,只能靠“qq”交流。 在某次争吵后的长篇道歉“信”里,我虽洋洋洒洒地“写”下了许多保证。 但在那些“城府不深”的内容里,却总会“此地无银”般的反复强调一种心情——对她不能来宝泉岭与我一起回读一事的担忧。 不巧的是,从不挂“qq”的她,那天偏偏就将这个“通信工具”挂在了家里的电脑上。 而那位一直习惯于“掌控”其姑娘一切的狼妈,便极为“正好”地成了这篇“文章”的第一位读者。 一个四十多岁的成年女人,自然一眼便看透了贯穿文章始终的“洗脑”之意。 “来吧宝贝,我就在宝泉岭等你。来这里,我会好好爱你!” 事实上,在这之前,小狼早就提醒过我要保密。 “如果我爸妈知道你也在宝泉岭上学的话,是打死都不会同意我也来这里复读的!” 因为我的“按耐不住”,导致事情的发展,理所应当地朝向了最“坏”的一方。 没等小狼再度表达复读的想法,狼妈便主动与小狼挑明道:“你就死了复读的念头吧!我可跟你丢不起那人!就为了处个对象,大学都不念了,非要追人家到宝泉岭去!你还要不要点脸了?” 小狼当然要脸。 她这一生,最要的就是“脸面”。 虽然她是无辜的,但在“事实”面前,又百口莫辩。 就算是这样,当她质问那个“陷她于不义”的“我”时,我却依旧表现的很是不以为然。 打死不肯认错的结果,就是她走时,可以有了更多“决绝”的理由。 其实,我很后悔。 虽然,我从未与人讲起。 第三百四十九章 幼稚 下午我刚与小狼为“泄密”一事吵完,晚上便收到了丽娜的“学子宴”邀请。 打来电话的,是丽娜初中的同桌,那位曾与我合唱过《知心爱人》的马艺。 在丽娜的“学子宴”里,她负责通知“初中”这一部分的同学。 因为初中毕业后便没再联系过,所以我并不确定,马艺是否知道我与丽娜发生在高中里的故事。 所以我便无法确定,到底是丽娜不好意思打给我,才只好假托马艺之口约我。还是马艺职责所在,仅是按照电话号码本上的顺序,刚好通知到了我这里而已。 可无论原因是何,我都做好了“赴约”的决定。 如果离开是必然,何不来一场体面的告别? 为示尊重,当然,更是为了能有个理由,与刚吵完架的小狼有话可聊,我特意就此事很郑重地给小狼发了个信息,以征求她的同意。 “丽娜的学子宴,请我们这些初中同学吃饭,我可以去吗?” “去吧。但是不许做出格的事情!只能吃个饭哦!” 她回信息的速度很快。 我错误地以为,这一次争吵的阴霾,应该也顺利地消散了才对。 因此看着她明明吃醋却又强装大方的措辞,我不免有些得意。 “得意”之后,往往跟着“大意”。 为进一步地表示清白,我又画蛇添足地回了这么一句话:“我有病啊,在一起的时候都没有越界,非要等到分手以后,再去干出格的事吗?” 信息刚一发出,我就后悔了。 因为这一句“有病”,安在我与小狼的身上,似乎更加恰当才对。 果然,此条信息也如石沉大海般,没有半点回应。 直拖了有一个钟头后,忍耐不及的我,才又问了一句废话:“你怎么了?” 小狼秒回道:“没怎么啊。” 是个人都知道,只要女生说“没怎么”,就一定是有“怎么了”。 可惜当时年轻,只懂说一些“下头”的废话:“没怎么为啥不说话了。” 好半晌,她才回道:“没事儿,我困了,要睡觉了!” 见她“胆敢”对我搪塞,我的无名业火,一下就蹿了上来。 一通电话直接干了过去,怒问道:“你到底怎么了啊?咋就突然要睡觉了呢?” 那时的我,是真让人无语得很。 明明知道答案难以启齿,却偏要逼着人家开口。 小狼也怒道:“我困了啊!”顿了顿,质问道:“怎么的,我还不能困了吗?” 眼见又要争吵,我却不依不饶:“我说你不能困了吗?我是问你怎么了?” 她又沉默了一阵,叹息一声道:“天涯,我真没想到你会是这样的人。” 我愣了一下,问道:“我是哪样的人了?” 她坦白道:“我一直觉得你挺成熟的,结果却这么幼稚!” 听着她语气里的满满失望,我顿时有些自责。 稍加冷静后,却鬼使神差地问出了另一句更加幼稚之语:“你是不是生气我去参加‘丽娜’的‘学子宴’了?” 书上都说爱情会让女人变得愚蠢,把男人变成诗人。 可事实证明,书上说的错了。 在与小狼的爱情里,愚蠢的那一个,明显是我。 她彻底地失去了耐心,厌烦道:“你还有事吗?我真的困了!” 同样的事情,若是换成我的妈妈,一定早就挂断了电话。 面对如此令人“下头”的我,她能始终理智地等待,已展示出了足够的教养。 从来都很讲理的我,那时却只顾着了“输赢”。必须保证每次与小狼的相处,都成为强势的一方。 可小狼越是理智,就越是映衬的我好像一个“傻逼”。 不能忍受此番结果的我,只得进一步逼问道:“你还是生气了的,对吧?” “我没生气,不然我是不会同意你去的!” 我没有珍惜这仅存的耐心,继续“拱火”道:“你要是生气的话,我是可以不去的!” 草特么的! 每次回忆到这里,我都想扇自己个大嘴巴子! 打破脑袋我也想不明白,当初的自己,怎么就会如此的令人讨厌? “你随便吧!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 听着她逐渐冰冷的语气,我反而有了一丝安心。 这句“你随便吧”,我很熟悉。 小时候,妈妈每次都是靠着这句“杀手锏”,一次又一次地把我“将军”。 这种心理上的博弈,是只有被“偏爱”的一方,才能够行使的特权。 让一条被路边骨头吸引的狗,重新“听话”的最好方式,便是主人的“转身离开”。 短暂地沉默过后,我立时变得乖巧了许多。柔声道:“太晚了,你早点睡吧。同学一场,我去随便点个卯,便会离开的,放心吧!” “嗯,那我睡觉了,晚安。” 她并未接过我的话茬,只是如获大赦般地说了结束语后,便急切地挂断了电话。 我正听着听筒里的“嘟嘟”声发呆时,早有同寝的一个哥们,忍不住吐槽道:“卧槽!太他妈磨叽了!” 我知道,他是在对我由衷地进行讽刺。 那位鼎鼎大名的一中“单挑王”,那个以一人之力,便亲手将阿昆扶上宝泉岭高级中学“扛把子”宝座的传奇男人,在寝室其他四位同学的眼中,却只是一个深陷“苦恋”的“大情种”! 我没来这间寝室之前,这里一共有五个人。 我来到这间寝室之后,这里很快又重新变回到了五个人。 那位唯一在一中没有哥们的同学,在发生我与阿昆联手“二打十七”的事件后不久,便主动跟学校申请,调离了那间寝室。 他是原“扛把子”的“头号打手”。 在那次“传奇”斗殴里,因为离我最近,又是率先发难者,被我一“哑铃”便砸翻在地。 因为与“扛把子”的关系,那小子一直在这间寝室里作威作福。 被我折损了“气焰”之后,主动离开,也是他的必然选择。 脱离一中后,我最大的改变,便是做回了那个“和善”的自己。 虽然第一炮便直奔“一哥”宝座,可“强龙不压地头蛇”的道理,我还是懂的。 所以我在声名正赫之时,选择了适可而止。 第三百五十章 一眼,一年。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与小狼的第二次恋爱,几乎用尽了我的全部精力。 本来走向这条“歧路”的初心,便是为了得到这个女人的“赞赏”。 如今这女人已在我身边“晃悠”着,我也就无暇再去顾及那些“虚名”。 男人若花了太多精力去照顾一个女人的生活,也就没了多余的时间,再去经营自己的“事业”。 放下“工作”,便没了爱你的资格。 拿起“工作”,便没了抱你的双手。 “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画面里,一定是有一方在默默牺牲。 “霸总”类的宠爱文学,只存在于意淫。 即便是“官富二代”的美好爱情里,也离不开上一代人的辛苦打拼。 在旁人眼中的“单挑王”,重新堕落为“情种”的过程里,我终于初次体会到,“事业”与“爱情”的博弈。 记忆里,每次当我醉心于“事业”时,追我的人便会排起长队。 可一旦我深陷“痴情”,感受到的却只有“痛苦”。 这便是“智者不入爱河,愚者自甘堕落”的渊源吧? 女人最想要的,永远是那个令她高攀不起的男人。 我严重怀疑,这便是藏在每个女人最心底的秘密。 可惜啊,男人若真爱一个女人,便一定会高看此人。 在那些“失真”的滤镜里,任谁都是完美无瑕,堪比“西施”。 所以每次与小狼接触时,我才会相形见绌。 没人可以拒绝一头温顺的“猛兽”。 尤其是男人。 见识过我的“凶猛”后,寝室里的同学们,自然无法抗拒我的“友善”。 特别是在我这个“猛兽”的身上,又看见了“痴情”之后,我“气场”里的“亲和力”,更是爆棚。 事实上,当我这个传说中的“单挑王”进入寝室的刹那,便微笑着主动给每个人发烟时,立刻便收获了这五人的友情。 即便是那位后来被我一“哑铃”砸翻在地的“打手”,在受原“扛把子”的指使,对我“发难”的前后,也始终保持着“友善”的态度。 每当我怕一个人时,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干掉他,以便保证自己的安全。 推己及人,我才开始在努力获得被人“害怕”的力量的同时,又尽量让每一个人相信,他们只需“尊重”我便好,无需“害怕”。 能够亲手摸一摸“凶猛”的狮子,应该是每一名男人儿时起便有的梦想。 所以,能够随口“吐槽”我,甚至“讽刺”我的“室友”们,一定是满足的。 这种“权力的游戏”,是我在妈妈身上学到的。 她就是用那种“稀有”的微笑,一直掌控着我。 听闻那哥们对我的“磨叽”评价,我随意一笑,叹息道:“来根烟抽!” 去宝泉岭上学后的我,除了妈妈的“施舍”外,再没了任何经济来源。 而那点少的可怜的“施舍”,拿来恋爱都“捉襟见肘”,更不要说再去买烟了! 因为疏于“事业”,我也就没了“供奉”。 所以舔着脸从同寝的哥们们手里“蹭烟”,便成了我唯一的选择。 妈妈始终坚信,只要我手里没有多余的钱,便会醉心学习,永不学坏。 她却不知道,我越是没钱,才越是会将精力花在那些可以“搞钱”的地方。 当然,她也可能早就知道。 所以才会一次又一次地封死我脑中蹦出的那些,可以顺利搞到钱的天才点子。 这样,我便只剩下了唯一的一个“搞钱”渠道。 那就是从她那里“索取”。 她赚了很多钱。 这些钱,也控制了我很多年。 怪只怪,我生来“欲壑难填”。 “八字五个水”,一生都为“钱”、“情”所困。 总是将本已“富足”的生活,过得十分“可怜”。 且说丽娜的“学子宴”,索然无味。 我们这十多位初中同学,被安排在一家小到几乎有些寒酸的饭店的一间小小包房里。 我知道,对于丽娜“清贫”的家境来说,这已经是她父母的“全力”。 她考了五百六十多分。 挺不错的成绩。 那张“哈工大”的录取通知书,值得她当初将我的痴情“献祭”。 当她想起来照顾我们这些老同学时,早已喝得有些微醺。 东北的冬天很冷。 夏天,很热。 赴约时,我穿着一件白色半袖体恤。 右臂上露着的,是那块凸起的、狰狞的疤痕。 原本刻在那里的,是丽娜亲手画上的艺术签名。 撩开包房的帘子时,她迎面便看见了我。 这一眼,便是一年。 在让我“等她毕业”的单方面约定期限里,我俩也曾在一中的后门“偶遇”过一次。 在她那个“一闪即过”的视线里,看见的,是婷婷亲昵地挽着我的胳膊,走在我左边的画面。 这一次的“相见”,我俩的“对视”终于超过了一秒。 或许,只有“一秒”。 她下一秒的视线,便不自觉地滑落在我的右臂之上。 我知道,她是在寻找。 我想掩饰,可身体早已变得僵直。 当她看见那个曾被她引以为傲的“盖章”,竟被她的专属“舔狗”,以一个如此“血腥决绝”的方式,从身体上剜除后所变成的狰狞疤痕时,眼神里立刻闪过了一丝难以掩饰的落寞。 我见她咬了咬牙。 她应该很少做这个动作。 所以那个“陌生”的发力方式,才会使得她的下巴,都有些微微地变形。 再次抬起头时,脸上挤出了一抹生硬的微笑。 眼里,亦不再有我。 她从桌边的酒箱里,拎起了一瓶啤酒。又朝身旁的马艺,要了一个“瓶起子”。 尽量“潇洒”地起开那瓶啤酒后,从门口起,依次敬起酒来。 没有寒暄与客套,只是将杯子倒满后,叫一声对方的名字,再看着对方的眼睛,举杯示意。 或轻或重地碰一下杯子后,一饮而尽。 然后,再去到下一个人那里,重复上一次的动作。 我知道她酒后的状态。 从第六个人起,她便喝多了。 我是第八个。 但与第七个人满饮一杯后,她便越过了早已举起酒杯等着的我,直接朝第九个人走去。 第三百五十一章 转身离开 身形交汇的刹那,我分明看见她的眼睛,再次从我的胳膊上匆匆一瞥。 她的脸很红,向第九个人敬酒时,已没了笑容。 “杨凯。” 她叫了第九个人的名字。 半晌没有反应后,她又重重地叫了一声:“杨凯!” 我别过头去,恰好与杨凯对视。 场面变得有些尴尬。 我知道,不止是杨凯,此刻所有人的目光,一定都落在我的身上。 所有人。 每一个初中同学,都知道当初我对丽娜的迷恋。 可他们有半数,都没来一中读书。 另一半里,即便是常来往的罗宁等人,应该也不知道我与丽娜之间的详情。 我只知道,丽娜曾特意拉着我,对大多数人宣布过我俩“在一起”的消息。 从眼下的情况来看,大家显然对于我俩何时何故分开一事,仍是“云里雾里”。 为了缓解尴尬,我不得不朝杨凯使了个眼色,又微微地点了点头。 直等到我的“信号”后,杨凯才笑着举起酒杯,与丽娜碰撞一下,祝贺道:“恭喜啊!咱们这一圈里,应该就属你考的最好了吧?” 我没有去看丽娜的表情,只知道她沉默着喝下那杯酒后,未作任何回答。 连句“谢谢”都没有,便又进行了新一轮的倒酒动作。 再度抬起手时,酒杯所对之人,已经变成了陈峰。 作为丽娜的前前前男友,那个在我的初中生涯里,唯一曾令我心生“艳羡”的男人,此刻满面通红,眉眼含笑。 意味深长地瞥了我一眼之后,才微笑着举起酒杯,同样对丽娜祝贺道:“恭喜!” 下一个,是罗宁。 早在丽娜走至他身边之前,他便拿起酒杯朝丽娜点了点头,未及碰杯,便扬起脖子,一饮而尽。 丽娜的身形晃了晃,又接连敬了三、四个人后,终于回到起点。 在这个喜庆的日子里,她却满脸的黑线。 包房的门前站定后,朝着众人抱了抱拳,致歉道:“不好意思,我有点喝多了,就不陪你们了!大家能喝的就再多喝点吧!” 说罢,又对马艺道:“陪我去趟厕所吧!” 在初中同学的眼中,我永远是那个“中二”少年。自然也不会有人怕我。 丽娜前脚刚走,后脚他们便纷纷与我开起了玩笑:“天涯,你到底把丽娜咋的了呀?” 在一群知晓我底细的人面前,我自然也没了装逼的必要。 自嘲一笑,装傻道:“我哪知道啊!” 彼此间又不痛不痒地互相调侃了一阵后,罗宁皱着眉提议道:“酒也喝了,人也见了,咱们也早点散了吧!” 大家都不再是当初那个懵懂的少年。 面对此情此景,心里多少也能明白,丽娜的“照顾不周”,更像是一种“决裂”。 此去经年,再也不见。 时至今日,我也仍在自作多情的以为,那些人中,她唯一想见到的那个,只我一人。 只是那刺眼的疤痕,令她难堪到不可思议。 她很难承认,心中那个最爱自己的人,竟会真的如此绝情。 她没有错。 她只是做了一个学生该做的事情而已。 她也实现了自己的目标。真的利用学习,改变了自己的命运。有了一个,应该会更好的前程。 她始终都很清醒。 是我酒量不好,还偏爱流连于“酒场”。 醉死,也是活该。 对于一个有着清晰目的地的人来说,每一场际遇,都只能是她的过客。 在她的人生旅途中,没有人可以称得上是“风景”。 因为,她始终都不曾侧头看过。 但那一晚,我相信丽娜是很想和我做个完美地“了结”的。 随着散场的人群走出饭店时,我看见她正在马艺的搀扶下,与离开的宾客一一道别。 将欲“送”到我的头上时,她忽然侧过脸去,以一个完全没有必要的“高声”,对马艺问道:“你身上有钱吗?” 见马艺被问的有些愣神,她又高声道:“我今晚要出去住!你借我点钱,我要去旅馆开房!” 与此同时,我正下意识将手伸向裤兜,紧紧攥着躺在那里的二十多块钱,心乱如麻。 短暂地沉默过后,她的余光与我的眼神突然有了刹那的交汇。 我的脑海里,突然清晰地浮现出她留给我的最后一句约定:“毕业后,我是你的!” “我今晚要出去住!”当她几乎是对一脸懵逼的马艺又“吼”着强调出这一句心底的“呐喊”后,我已无比的确定,她是在等我过去。 等我过去,拉住她,说:“你跟我走吧。”; 等我过去,给她一个机会,推开我,再将那满腹牢骚,一吐为快; 等我过去,死皮赖脸地抱住她,说:“我们走吧。”; 等我过去,要求她兑现当初临别时的承诺:“今晚,你必须是我的!” 但终于,我没有。 小狼在我心底的存在,足够我远离任何诱惑。 那时的我,“心”还尚能走在“肾”的前边。 就算此刻追忆往事,我不免有些遗憾。 但在当时,我却仅是微微一笑,转身离开,终未回头。 不止是丽娜。那一晚后,许多人都是永别。 时光的河,入海流,终于我们分头走…… 又经历了诸多“幼稚”地争吵后,我等来了小狼也将要去远方上大学的消息。 没有挽留。 我也没有资格挽留。 可就算我有资格,做足了挽留的行为,她也不会因为我的挽留,便能改变命定的轨迹。 她走之后,混沌的我,便如前文所叙,将丁祥变成“弟弟”的同时,也亲手将一位青春的“证明”,送离了我的生活。 没有小狼的日子里,我却一直在有她的“阴影”里生活。 不是想着她寝室会冷,邮寄个暖宝。便是念着她会禁不住旁人的追求,为此提心吊胆、魂不守舍。 这一切,都被我前桌的一位女生,看在眼里。 她叫欣欣,与小狼同个星座。 我俩的故事,却早在我刚踏足宝泉岭时,便已开始。 她是姗姗的初中同学,更是闺中好友。 我刚一去时,她便从姗姗的电话里,知道了我的一些过往。 第三百五十二章 卖身契 于是,欣欣便成了除我寝室的人以外,第一个与我有了共同话题的人。 在“农垦监狱”里,她也成了第一个与我聊天的异性。 越是看起来乖巧的女生,越是难以抗拒“痞子”的吸引。 这似乎已成了“青春”里的定论。 特别是当我带着“痞子”的光环,闯入她的世界后,又展现出了一副“痞子”身上不该存在的“文人”风采时,更是引起了她的极大兴趣。 受难于感情生活的苦闷,去了宝泉岭的我,思如泉涌。 每天上课,不是在睡觉,就是在写“作文”。 某次被我那个好奇的同桌,翻看到我所写的内容后,立时“惊为天人”。 宝泉岭高级中学速来施行“军事化管理”,封闭的很。 有我这么一抹自带话题的“新鲜空气”闯入后,本就引起了一阵不小的骚动。 经常有各个年级的女生们,结伴去到我所在的班级前、后门,对我伏门“眺望”。 我的长相,虽不敢称貌比潘安。但棱角分明,绝对不丑。 加上“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的优势,再套上当时非常流行的“忧郁”气质后,很快便被这些闻风而动的女同胞们,以讹传讹地传成了“男神”。 一中很有名,一个在很有名的一中都能很有名的“男神”,又多了一个“才子”的身份之后,很容易就成了宝泉岭高级中学里的新晋“顶流”。 我第一次主动提笔写字,便是为了“沟通”。 也即是我一切创作的初心,都是给人看的。 换句话说,有生以来被我着墨最多的“体裁”,便是“信件”。 当然,也可以说是“情书”。 所以当那位好奇的同桌,将我的“才子”内涵传与人知后,又应身边“闺蜜”之邀,问我是否可以将这些手稿拿出来供她们分享传阅之时,我答应得相当痛快。 从小起,我便喜欢用文字去左右别人的情绪。 可惜,虽然大家都很喜欢我笔下的“故事”,却大多都看不懂我撩菜的字迹。 为此,当文章被传阅至一定的范围后,我的“粉丝量”却突然出现了骤降的趋势。 虽然着急,但碍于沉稳忧郁的人设,我又不好意思亲自下场维护。 正无奈于此时,欣欣适时地走向了历史的舞台。 起因,是一场半真半假的“赌局”。 所赌的内容,是她常穿的那对儿“套袖”上面所绣花朵的总数,到底是“单数”,还是“双数”。 这就是青春,无聊且认真。 赌注,是输者要答应赢者一个并不会伤害自己的条件。 在这个俗套的情节里,我赢的并不侥幸。 我虽善于“文字”,但最感兴趣的,其实是“数字”。 倒不是说我掌握了多少精妙高深的数学原理。确切地说,是我特别喜欢“数数”。 凡是能数出数量的东西,我便一定要去偷偷的“数”上一番才好。 或许是童年里的安全感缺失,才让我无意中染上了如此怪癖。 习惯了把掌握“数量”,当成是一种另类的“拥有”。 那对儿“套袖”上的花朵数量,在成为“赌局”之前,自然早被我了然于胸。 “可怜”的欣欣,就这样掉进了我所精心设计的陷阱。 我撕下一页稿纸,递给了她,于众目睽睽之下要求道:“你现在要做的,就是愿赌服输。而我的要求很简单,你只需要在这张稿纸的右下角,签上你的名字即可。” 在这之前,她除了是第一个与我聊天的女生外,并未再有什么其他的特殊身份。 只是在短暂地相处中,她确实给了我一种别人不曾给过的奇妙感觉。 与她说话时,我总喜欢去看她的眼睛。 听我说话时,她的眼睛也绝不会从我的身上离开。 她的身上,总会散发着一种与其年龄极不相符的成熟。 不知为何,每当感受到她身上所散发的“成熟”时,我便会有一种“心疼”的感觉。 几乎是相识的瞬间,我便在不知不觉中,对她展示出了最真实的自己。 这种无需伪装的相处,很舒服。 最难能可贵的是,当我做最真实的自己时,仍然可以在她看向我的眼中,读到“欣赏”。 但面对我的奇怪要求时,她却少有地表现出了为难。 那是一个晚自习,坐在我前排的她,侧着身子,皱眉思量了一小会儿后,试着拒绝道:“那‘名字’是可以随便乱签的东西吗?万一你要写上我欠你多少多少钱,不就成了欠条了?” “不会的。”我笑了笑,对她“普法”道:“这么多同学看着呢,我要真那么做了,就成了诈骗了。” 她顿了顿,仍旧犹豫道:“非得签名吗?能不能先告诉我你要干啥我再签?” 我果断摇头回绝道:“不能!” 又笑着将空白稿纸朝着她凑了凑,柔声“哄骗”道:“放心吧,咱俩不是事先都已经说好了吗?我是不会让你做伤害自己的事情的!即便你签名后,才发现了‘伤害’的话,也是随时都可以反悔的!” 当“看热闹不怕事儿大”的旁人又“推波助澜”了几句后,欣欣抿了抿嘴,接过“稿纸”,提起笔来,刷刷刷地几下子,便留下了自己的“印信”。 紧接着,我便迫不及待地在这张稿纸上,开启了人生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的“卖身契”创作。 “本协议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基础上,由甲方迹天涯与乙方欣欣自愿签署。 即日起,甲方将成为乙方的终身雇主。 本协议对雇佣者与被雇佣者的权利与义务,做出如下规定: 1.甲方在不对乙方的身体及心理造成伤害的前提下,可对乙方的一切行为,享有绝对的支配权与决定权。 2.在甲方保障乙方生命财产不受任何威胁的基础上,乙方对甲方所提出的一切要求,必须视为命令。只有服从的义务,没有拒绝的权利。 3.协议生效期内,甲方必须时刻履行关心、爱护乙方的义务。要随时为了保护乙方的利益,挺身而出。 4.乙方必须时刻保证尊重甲方,坚决服从甲方的领导。虽保有建议的权利,但在不违反第1点的基础上,必须始终按照第2点的要求,始终遵照甲方的决定办事。 5.协议生效期内,乙方不得向甲方询问酬劳问题。甲方有权视乙方的表现决定乙方的酬劳最终有无。 6.秉承人道主义精神,念于此协议内容对乙方的压迫性,甲方必须保证有自己一口饭吃,就得有乙方一口饭吃。即便是甲方自己吃不饱饭,也得保证乙方食可果腹。若有违反,本协议自动废止。 7.协议从双方签字起开始生效。有效期,一辈子。 8.甲乙双方均没有单方面终止协议的权利。具体事宜,可协商解决。” 第三百五十三章 助理 以上复写的协议内容,字句皆是原文。 我会记的如此详实,不只是因为我是个天才,记性奇好。 实在是保存着这份协议的那许多年里,我时常翻看之故。 当然,“协议”在我脑海中留下的最深印痕,源自于它所规定的“内容”,满足了我对一段关系的全部想象。 你拿命信任,我便用命守护。 身为暴君的同时,我也是个守护者。 其实这份“协议”所映衬的,更像是我在妈妈那里所遭受的境遇。 写完之后,我又重读了一回。 字里行间带给我的感受,是兴奋的莫名。 见我一脸陶醉,欣欣皱眉问道:“你干嘛呢?”又瞥了那张被我用密密麻麻的文字填满的稿纸一眼后,感叹道:“我的天啊,你都写了些什么东西,能写这么多?快给我看看!” 被她从“梦中”惊醒后,我看了自己的“仆人”一眼,又将那份“欲望”在她的眼前晃了晃,坏笑道:“给你看可以,但是这么多人盯着呢,你可不许撕掉!” 她眼珠子一转,柔声道:“我连看都没看呢,咋知道你都要我干啥呢?对吧?哪怕是‘卖身契’,我不也得知道内容吗?” 自觉她所说在理,我便故作潇洒地将那份“协议”朝着她的手边一推,一如之前那张空白的稿纸般,开口道:“拿去吧!” 从她接过的刹那,我的心脏便狂跳不止。 这许多年来,我曾给许多女生写过无数封信。 信的内容,涵盖万千。 有表白,有情书,有分手,更有许多衷肠相诉。 但却仅有小学一年级时的第一封,也即是送出那封假意替艾雷向夏萍表白,落款却是自己名字的情书时,心情可以与此时相较。 甚至比那一次,还要紧张得无以复加。 我也不知道,到底是因为什么? 或许是骨子里的我,也认为那字里行间的内容,是极其地无理与过分吧? 可就在我暗自决定,她但凡是对此“协议”表现出一丁点不满或者抗议,我便会借口“玩笑”之故,将随之而来的尴尬,消化于无形之时,她却转过身,极为认真地对我建议道:“你这份‘协议’,恐怕有点不太正规吧?” 欣欣言语里的认真,既非“不满”,更非“抗议”。 事实上,除了单纯对“协议”的“正规性”,提出质疑外,她的这份“认真”里,再无其它任何意思。 在我尚未做出合适回答时,她忽然掏出了一支红色中性笔,更加“认真”地在自己的左手食指上涂抹了起来。 见状,我恍然大悟。 看着她在协议上有着自己名字的地方,重重地按下两个“指印”的过程里,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刚还狂跳不止的心脏,陡然间便停止了跳动。 不止是心跳。 是那一整片时空,都在那一瞬间停止了流转。 “玩笑”与“梦想”,从她按下手印的那一刻,同时成真。 她举起加工后的“协议”,又草草地读了一遍后,对我“命令”道:“把手伸出来!” 我当然知道她的意思。 只是在依令乖乖伸出手的同时,善意地提醒道:“从现在起,请你注意和我说话时的态度!” 她没有回应。只是拿着那同一根红色中性笔,在我伸过去的左手食指上,认真地进行着涂抹的动作。 那感觉,很痒。 我记得恰好有一阵凉风,从窗口吹进了教室。抚过我的脸庞,撩起她的发丝。 那年的夏天,很热。 被晚风吹过的我,很爽。 补足“正规程序”以后,她拿起那份“协议”,学着我之前的样子,在我眼前晃了晃,问道:“这个理论上应该是放在你那里保管的吧?” 我收起恍惚的意识,摊开手掌,做了个“拿来”的手势,郑重道:“当然!” 直看着我仔仔细细地将其对折好,又小心翼翼地放到语文书的夹层后,她才又认真地问道:“说吧,给我的第一份任务是什么?” 回忆至此,我才知道她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她的“真诚”。 她给我的感觉,就是从她嘴里说出的任何话,我都可以选择无脑地相信。 所以当她真的“认可”了那份“协议”时,我才会头皮发麻。 在我已有的相识里,唯一会在同样内容的“协议”下,毫不犹豫地“签字画押”的人,或许便只剩下了婷婷。 但签字的时候,她一定只是把“它”当成个“玩笑”而已。 对于与欣欣有着同样“真诚”气质的小狼,我却压根就没有那个勇气,能与她开出这种“过分”地“玩笑”! 至于丽娜,我对她从来就没有过“信任”。 而与其她人之间,我并没能拥有足够的际遇,可以生出开这种“玩笑”的欲念。 当欣欣向我征求“任务”时,这一切便也不再是个“玩笑”。 我掏出早已准备好的“工作”——那几天才刚写好的新故事手稿,递到她的面前,“吩咐”道:“你先把这些稿子重新抄一遍吧!” 我盯着她的眼睛,想着她一旦有了“推脱”的意思,便用“协议”的内容相要挟。 可她只是淡然地接了过去,掂量了一下,与我讨价还价道:“抄可以,但是你得给我提供纸笔!” 连忙依言将一沓稿纸与一支崭新的中性笔“奉上”后,我又开口道:“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狼董’的助理了!” 狼董,是我当时的笔名。 “狼”字的出处,自然是因为“小狼”。 至于“董”字的来源,则是因为我所喜欢的“周杰伦”,当时已被各种娱乐杂志,尊称为“周董”了! 欣欣刚做我的“助理”时,经常会问我一些她也猜不出是什么的“字”。 可没过多久,我俩便有了默契。 到后来,不要说简单地猜测“字迹”了,她甚至还能很随意地向她寝室的我的“书迷”们,“剧透”一些我都还没有写出来的“剧情”! 就这样,有了“助理”誊抄文章的我,才有效地守住了自己的“粉丝”群体。 第三百五十四章 英雄相惜 直到小狼去上大学后不久,我彻底地将那些故事“断更”了为止。 我那些未完成的思绪,与欣欣的笔迹一起,也就变成了“农垦监狱”里的绝响。 特别是在我离开鹤岗以后,那些人,通过我的文字,对我的“记得”,也成了我青春的最好祭奠。 人性,总是虚荣。 回忆那些被人仰视的画面时,我的文字里全是难以掩饰的骄傲。 记录那些求而不得时,满满的又全都是痛苦。 看来人真的不能活在别人的“肯定”里,那只会使你永远胆战心惊、如履薄冰。 不看透这一点,人便永远无法求得解脱。 这个“别人”,也包括“自己”。 有的时候,人也要学会去无视“自己”的看法。 人生,很多时候并不是只有一个方向。就像那流水,也并不总是向东。 殊途同归的大海,就像如影随形的死亡。 终点,无处不在。 虽然后来的“狼董”,不再手写故事。 但欣欣这个“助理”,却一直在我的身边,不离不弃。 其实我俩之间,更像是“英雄相惜”。 初相识时,我正深陷对小狼的苦恋。 而她,也正折磨于对“远方”的思念。 她的男友,彼时正在南方打工。 当我醉心于准备着与小狼的下次“约会”时,欣欣往往正抱着手机,等待着那边不时传来的讯息。 当我笔耕不辍地以小狼为“蓝本”,“创造”着一个又一个故事时,欣欣可能正在托腮发呆,畅享着与她男友的美好未来。 等待,并不总是美好的。 苦涩,才是“它”的主题。 因为极少见面,我与小狼难免会为了某事争论不休。欣欣与他的男友,亦是经常性的吵架。 所以,我的助理总是哭的双眼红肿。 她的“狼董”,经常也是愁容满面。 我看着她,爱莫能助。 她看着我,自顾不暇。 当小狼与那位南方的“朋友”,同时消失时,我和助理便会结伴游荡。 特别是“协议”签署以后,我俩的相处,更是像极了一对儿恋人。 大多数的早饭、午饭、还有晚饭,我俩都是形影不离。 在宝泉岭,我没有朋友。 她就成了我唯一的“陪伴”。 有着“助理”与“狼董”的“合法”身份保护,我俩自然也就无需在乎那许多风言风语。 旁人在她的面前谈论我时,都是你“狼董”怎样怎样。 同样的,别人在我的面前谈论她时,亦是你“助理”怎样怎样。 八卦,不止是女人的天性。 我寝室里的那些“碎嘴”们,有时也会认真地问我:“天涯,你是不是早就和你‘助理’在一起了?” 我会郑重否定道:“别闹了!人家有对象!她也很爱她的对象。我俩只是刚好可以互相陪伴而已!” 有时候,他们又会很“不甘心”地对我讲述起欣欣的那些过往。 “你‘助理’之前也有个对象,是咱们班的赵丁。俩人曾经也可好了,不知道为啥就分手了!” 为了聊及此事,我感觉他们应该密谋了很久。 因为立刻便有人搭话道:“对啊!当初她和赵丁都坐在班级的第一排,俩人总是搂搂抱抱、腻腻歪歪的,一点也不管别人的眼光!” 我承认,我是喜欢欣欣的。 可听闻这些时,我非但没有嫉妒,反而有些遗憾。 遗憾为什么那时候,在她身边的那个人,不是我。 但不嫉妒,不代表我不好奇。 于是我问道:“那她俩处的那么好,为啥分手了啊?” 他们回答道:“具体咋回事我们就不知道了!好像也是总吵架,然后突然就分开了!再然后,她就和现在的对象处上了!” 顿了顿,又感慨道:“最后,就是你了!” 我立刻反驳道:“别他妈瞎胡扯!还没到我呢!”自觉话有歧义,只得进一步解释道:“我俩就是单纯的朋友关系!人家还和现在的对象好好谈着呢!再说了,谁还没点过去了!都啥年代了,处对象就必须得结婚啊?” 处对象就得结婚,是我一直以来的想法。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更是我情窦初开时便有的梦想。 可惜,我始终没有等到这个,能与我“一心”之人。 渐渐地,我便不再相信会有这种“梦境”的存在了。 其实室友与我聊的这些,并不是秘密。 我曾写过一个故事,故事里的女孩,是男孩的初恋。 分手后,二人断了许久联系。 可当女孩再次找到男孩时,肚子里却怀了别人的孩子。 男孩想都没想,便同意了复合。 他不止接受了“初恋”,还接受了她肚子里那个,属于别人的孩子。 可惜女孩自觉心里有愧,还是背着男孩,将肚子里的孩子打掉了。 誊写完这个故事后,我便与欣欣约着去操场上散步。 散步,也是我俩每次“工作完毕”后的固有流程。 彼时,我正奔波于“解决”那个,属于我与小狼的“精灵”。 整个宝泉岭里,只有欣欣知道此事。 看了我写的故事后,她本能地将其与现实联想到了一起。 从不与我讨论已完结剧情的她,突然煞有介事地与我“坦白”了这么一句话,“其实,我和你女朋友的处境挺像的。幸运的是,我并没有怀孕!” 听有此言,我瞬间就懂了,她为何会对那位身处南方的朋友,如此地包容忍让了。 不知为何,我却没有解释。 只是这一瞬间,我自惭形秽。 那个男生,应该很爱欣欣的吧! 在那个特有的年代,推己及人,我深知这需要承受怎样的痛苦。 正因为此,我才暗自决定,要始终与欣欣保持着一个,适可而止的距离。 只为了将最好的她,留给最爱她的人。 欣欣总是羡慕小狼,能有我这么一个时时刻刻都在想着她的男生。 不止是她,因为我的“优秀”,那位始终不见其容的“小狼”,一时间亦成了那所学校里大多数女同胞们所艳羡的对象。 特别是,当我将小狼可能要来宝泉岭陪我一起“蹲监狱”的消息,经由欣欣之口,散播出去以后,这场跨越时间与地域的“双向奔赴”,更是立刻变成了一件被“万众期待”的大事。 第三百五十五章 天问 女生为了爱情,大学都不上了,同去远方复读。 男生“才华横溢”,为等女生拒绝了无数莺莺燕燕…… 即便是现在,这听起来都是一个足够美好的爱情故事。 但只有我知道,这段感情里的一切“坎坷”,都他妈的是我自己作出来的! 在我的身边,似乎一直伴随着一个可怕的诅咒。它不允许我拥有快乐,更不许我拥有幸福。 那个住在我心底的“恶魔”,似乎只乐见我经历“破碎”! 而越是与欣欣接触,我就越是羡慕那位身处南方的朋友。 毕竟能有一个像我“助理”这般善解人意的姑娘,痴心守候,该是许多男人梦寐以求的事情吧! 人呐,总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臧天朔有一首歌,叫《天问》。 其中有一句歌词,经历过才知经典。——“孩子总是自己的好,眼里常有别人的妻!” 起先,小狼刚去某大学报到的时候,我还心存希望。 想着不过一个“三本”而已,我这个天才只要随便努努力,和她考到一起,简直手拿把攥。 可当我将“计划”说与她听时,却被一盆冷水浇下。 她说:“我应该是又恋爱了。” 那个三百多分就能考上的大学,满是一群“浪荡”子弟。 除了逃学与打游戏外,谈恋爱亦是那里的主题。 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去享受“自由”的年轻人们,难免要去尽情释放一番“荷尔蒙”才好! 每一个圈子,都会有一个特定的结果,在未来等着他们到达。 若没有父辈的“官、富”加持,又没有特别的“际遇凑巧”的话,大部分高中里不好好学习的孩子,大抵如此。 去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再浪费三年大好年华以后,身无一技地去到社会上,庸庸碌碌地过完自己的一生。 只在火化之时,最后燃烧一次。 一缕黑烟过后,再无半点涟漪。 差一点,这就要变成了我的未来。 小狼也算是美女一枚,追求者自然很多。 在当时,任谁都会比我这个“闷瓜”更懂得取悦女人。 更何况,在我俩被“距离”填满的相处里,她并没有太多的机会,了解到我值得托付的一面。 身边唾手可得的快乐,很快便将我替代。 我很痛苦,却无力反抗。 碍于面子,我又不可能去乞求什么。 虽然这一次,我俩还是没有明确地说过“分手”。 像上次那样,只是默契地减少了“联系”。 虽然她的“爽约”,多少还是寒了“农垦监狱”里许多痴情男女的心。 但我的生活,却反而变得更加恣意。 因为我的身边,也从未缺少过女人。 小狼刚走不久,始终对我抱有幻想的婷婷,便来宝泉岭找到了我。 这之前的一次见面,是在姗姗的寝室楼下,她紧紧地抱住我,求我继续爱她。 我很心疼,但却一动未动。 仅是木然地站在那里,任由她扑在我的怀里,泣不成声。 我是个渣男。 几乎每一次见面,我都会睡她。 只是口中,再没了任何“承诺”。 那一次,也是“几乎”里难得的“偶尔”。 因为她是在求我继续爱她,而不是求我睡她。 我如果在这种情况睡了她,就等于是答应了要继续爱她。 我已经是个渣男了,不能再不讲信用。 当时我的身边,已有了小狼,无法再给任何人承诺。 婷婷去宝泉岭找我的时候,应该是提前知道了小狼“离开”的消息。 我是个“名人”,自然无法隐身。 “农垦监狱”管理再严,也毕竟不是真的监狱。 她会出现我班级的门口,我一点也不感到意外。 只是感慨于,她来的时机很巧。 若再早些日子,我仍背负着要“死等”爱情的人设的话,我一定不会随她出去。 我说过,那并不是真的“监狱”。 学生想要夜不归宿的话,自然有一万种方法,可以骗过“查寝”的老师。 我的原计划,是赶在末班车发车之前,便把婷婷送到车站。 相爱一场,好聚好散。 可在一家冷饮店坐着聊天时,我忽然就改变了决定。 一整个下午,我俩都刻意保持着距离。 发生过在姗姗寝室楼下的拒绝事件后,她也不再主动。大多数时间里,都是低着头,沉默不语。 终于在时间的“结尾”,我笑着新起话题道:“你现在还是一个人吗?没处个对象什么的?” 我准备好的下一段话是:夸一夸她的优点,让她找个人,忘了我,拥抱更美好的生活。 我猜在一中,应该没人再敢主动去撩拨她。 而且与我有过那许多精彩回忆,一般人也很难再入她的法眼才对。 令我意外的是,她竟重重地点了点头。 我说的是疑问句,只当她的“点头”,是在回答,“没有”。 心存“侥幸”之余,我又下意识地追问道:“点头是啥意思,处了吗?” “嗯,处了!” 听着她言语中似有怒意的回答,我不免有些愣神,顿了顿,神色如常道:“谁呀?我认识吗?” “我二哥!” 屮!千算万算,我没算到会是这个男人! 早我便对她在社会上的许多男性朋友们,颇有怨言。 我就说嘛,世界上就不存在纯洁的男女友谊! 什么“哥哥妹妹”的,只要不是亲的,就他妈一定是假的! 愤恨之余,我却苦于没了发脾气的身份。 只能点了根烟,消化着心中的不满。 说来也是搞笑,我可以移情别恋,凭啥她就要画地为牢? 或许只是因为她口中的“二哥”,比我认识她更早吧! 虽然细想之下,婷婷很有可能是在“逞强”。 爱面子的她,自然不愿再一味儿地表示出“痴情”,以换回我的“可怜”。 但话从她口中说出,我却只能选择相信。 因为她亲自承认过,自己“不守妇道”的事实。 我可真尼玛的封建! 屮! 用力地将那支“烟屁”,在烟灰缸里碾碎成渣的过程里,我忽然有了新的主意。 本来与其相对而坐的我,突然站起身子,挪到了她的旁边。 再坐下时,已是并肩。 第三百五十六章 凤栖梧桐 我看着婷婷,笑了笑。 她低下头,因为我的靠近,导致身体有些微微地颤抖。 我伸出手去,摸了摸她的头发,柔声道:“你好像瘦了。” 只一瞬间,她所有的伪装,便一溃千里。 一下午的刻意疏远,悄然不见。 取而代之的,是肉眼可见的乖顺。 我正沉浸于这正在变好的气氛中时,她却忽然冷哼一声,“傲慢”道:“除你之外,再没有人敢摸我的头了!” 哎!作为装逼界的典范,我却极其讨厌别人的装逼行为。 受制于下半身的“欲望”,我却只得强行压下心中的厌烦,顺着她的话茬,参与“表演”道:“我是别人吗?” 随后发生的故事,自然是一整晚的“少儿不宜”。 因为“监狱”里是集体生活,所以我不得不减少了许多“自己动手”的频率。 在那个“生理课”并不普及的年代,虽然大家都在“用手”,却只能偷偷的。 莫名的羞耻感,亦是很快便抵消了绝大多数的快感。 因此婷婷的此次“探监”,也替我解决了一个很大的问题。 五次以后,天已大亮。 欲火得消,一身轻松。 当日的课堂上,我趴在桌子上从早自习一直睡到了晚自习。 昨日婷婷的突然到访,我随之而后的消失,再加上翌日的整天昏沉,连在一起便证明了一个“不争”的事实。 等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时,看着窗外“明亮”的月色,有了一种恍如隔世的错觉。 很快,便有“好事者”发现了我的清醒,坏笑道:“你昨天晚上干啥去了?累成这样?” 看着那小子挤眉弄眼地神情,我又下意识地瞥了前排的“助理”一眼。 欣欣的身体坐得笔直,手中拿着一支钢笔,眼前的稿纸却是空白。 我知道,她的注意力,此刻定然都在我这一边。 她比谁都想知道,昨晚的我,到底都干了些什么?才会如此困乏,像被“掏空”了一般! 我伸了个长长地懒腰,心念一转,开口道:“哎呀,困死了!昨晚一宿都没睡!” 旁人纷纷坏笑着附和道:“看出来你一宿都没睡了!肯定没少‘折腾’吧?” 我瞪着一双尽量“懵懂”的眼睛,环视一圈。半晌,才做恍然大悟状,正色道:“你们想啥呢!” 随后,又叹息一声,娓娓说道:“人家姑娘大老远的跑来找我,又死活都不肯走,我总不能把她自己丢在小旅馆里睡觉吧!于是,我便只好陪她睡了!” 众人同时点头,表示理解。 可那一脸的“懂得”,明显是在脑补昨晚的“发生”。 本还装作无意“偷听”的欣欣,此刻也微微侧身,耳朵高高竖起,等待着我口中的“下文”。 见状,我话锋一转,诚恳道:“哎!可在保证她的人身安全的同时,我不也得‘保障’自己的安全嘛!万一我睡着了,她再对我干点啥,我找谁说理去?对吧?所以只好睁着眼睛,一宿都没敢睡咯!” 这话若是从别人嘴里说出,难免贻笑大方。 但凭借以往的“人设”,当我吐出如此“正直”的言论时,还是瞬间便成功取信于众人。 就在周围人正用“多一分”的尊敬,注视着我时,欣欣忽然回过头,不忿道:“哎呀!你咋能这么过分呢!人家姑娘得多伤心啊!” 听有此言,我将两手一摊,耸了耸肩膀,无辜道:“那怎么办?不爱就是不爱!我总不能为了照顾别人的心情,就委屈自己让人家平白无故地给‘睡了’吧?” 深耕“演员”事业多年,我再想演好某个角色时,言行间自然毫无违和之感。 折服于我的“表演”,欣欣也眯起眼睛,露出了一抹近似于“骄傲”的微笑。 我知道,一定是我这个“狼董”,又给她这个“助理”,挣得了面子! “哎!那你还是太过分了!” 在她又一次“无力”地吐槽声中,此事“完美”告过。 当时的我,已经开始游走于“渣男”和“人渣”之间的“灰色”地带,迷途难返。 那天以后,我仍未主动联系过婷婷。 她也始终没有再次出现。 当时并未想到,那一晚,竟会是我俩的“永别”。 只是偶尔的时候,她会给我发一些奇怪的信息,诸如:“我在你床底下呢,你低头看看!”、“要是在哪个深更半夜里突然撞见了我的话,千万不要害怕哦!”、“下雨了,离窗户远点,小心别让雷劈到!”…… 除了“视而不见”外,我不知道还能再做些什么。 她会恨我,理所当然。 看起来我在情路上经历的种种坎坷,应该都是“报应”。 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所谓“举头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不过如斯。 可我真的很难做到,让自己全身心地去专属于某一个人。 自始至终,我与任何人“do”的时候,都会拼尽全力。 而且床上的“快乐”,明明也是双方都有的,不对吗? 再说分手后,我也从没有阻拦谁去找什么“二哥”、“三哥”,或者什么“四五六七八哥”! 每个人爱我,都不是无缘无故。 若一开始,我没有真心去对谁好的话,谁也不曾主动爱我。 并非我“博爱”,只因我付出爱的时候,可以体会到快乐。 有朝一日,我不再因为爱谁而快乐了,便会选择不再去爱。 这,有错吗? 谁都没资格以爱之名,去裹挟另一个人的自由! 凤栖梧桐,蝇生草莽。开什么花,结什么果,自有定数。 众生平等,哪种活法,都并不比另一种高贵。 凤凰于飞,终不会以蝇营为食。但命有终年,腐烂于世,难免不会落入蝇营之腹。 孰优?孰劣? 以上的心路历程,便是我往后的日子里,可以始终安心去做一个渣男的理由。 且说丁祥“借”我之手,将自己“遗留”在省城之后不久,姗姗竟成了继小狼与婷婷之后,第三个来宝泉岭对我“探监”的女人。 第三百五十七章 灵魂的重量 我也不想几十万字的故事里,只是“渣”一个又一个女生的无聊循环。 可即便是时至今日,我也仍对姗姗当时的到来,深感意外。 因为我认识她时,她尚未与丁祥在一起。 所以即便是她与丁祥分手之后,我俩仍旧保持着正常的往来。 当然,也是她与丁祥那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促使她始终没有离开我这个“圈子”太远。 不然得话,那一次婷婷抱着我哭的地点,也不会选在她的寝室楼下了。 只是我与姗姗的聊天话题,基本都是围绕着丁祥。 特别是在她俩莫名妙地分手之后,姗姗更是经常在我这里套一些丁祥的消息。 每次,我都会知无不言。 毕竟我总坚定的认为,她俩会在一起,其实是拜我所赐。 奇怪的是,我眼中的这对儿情侣,明明感情一直很好。 比如在他们此之间,有一个很有“意境”的绰号——“21”。 他们会在每次写给对方的信件里,于“称呼”和“落款”处,写下“21”这个数字。 别误会,“21”在他们那里,并不仅是俗套的谐音梗——“爱你”。 “它”的由来,是《青年文摘》里的一篇文章。 文章中说,美国科学家经过大量的实验,证明了人类是有“灵魂”的存在。 实验的方法,非常简单。不过是在许多濒死者的床下,放置了一个电子秤,用以测量人在逝去之后的体重变化。 实验的结果,是每个人死后,体重都会瞬间减少“21”克。 这个“21”克,也就成了“灵魂”的重量。 为此,她俩不仅改了对方的“昵称”,还约定在每个月的“21”号,都会去到她俩初次约会时的面馆,吃一碗意味着“长长久久”的面条。 如此“浪漫”而又充满“仪式感”的故事,一度让我很是羡慕。 但记忆里,发生在她俩之间的,最令我“神往”的,却另有其事。 那是一个周末,我们一同聚会到很晚。 那时的我,已记不起究竟是刚与哪个女友“分手”不久,反正就是处在一个少有的“空床”期间。 闲来无事又无处可去的我,便随她俩一同去到了丁祥某个同学租住的房子里。 房子共有两间卧室。 孤身一人的我,自然住在了次卧。 半夜上厕所时,却发现厕所门是锁着的。 等了两根烟的功夫,还不见有人出来,我不免又试着用力地拧了拧门把手。 于是,便听见了厕所内丁祥与姗姗的异口同声:“等会儿!洗澡呢!” 我屮!两个人一起洗澡! 这可是我尚未经历过的刺激! 听见的一瞬间,我便气血翻涌,不能自已!那一整晚,满脑子想的,也都是那花洒下的“香艳”镜头…… 这直接导致了,时至今日的我,也仍对“鸳鸯浴”这一“嗜好”,保持着极高的热忱! 但我内心的渴望,却不只是“香艳”,而是那种情况下,人与人之间的绝对“亲密”。 笔刻至此,我不得不再次感叹于命运的神奇! 虽然我已有过无数女友,但第一次和异性一起洗澡,竟然也是同姗姗一起! 而且只差一丁点,她就成了我的“法定”妻子! 当然,等到我俩一起洗澡时,可就不是只有花洒了! 在那个五星级宾馆里,还有一个大大的浴缸! 此是后话,只说利用她来“探监”的机会,我终于问出了心中长久的疑惑:“你俩当初那么好,心里又明明都有对方,咋就突然分手了呢?” 姗姗对我很是信任。与我聊天时,也是言无不尽。 听有此问,她莞尔一笑,开口道:“你可真能忍,等了这么久,才想起来问这个问题。”顿了顿,又反问道:“你和丁祥关系那么好,怎么不去问他呢?” “屮!”我叫骂一声,随手打开了一包“软玉溪”。 这是姗姗“探监”时,特意给我带来的“礼物”。 那不仅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收礼”,还是我第一次抽“玉溪”。 该说不说,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一定有着它的理由。 只是一口,我便“头皮发麻”、“目眩神迷”! 为了不表现的像只井底之蛙般肤浅,我仅是微微地皱了皱眉,压下了几欲脱口而出的赞叹。 又缓了缓,才接着上一个话题,缓缓开口道:“你以为我没问过吗?可是这个逼他啥也不说啊!” 姗姗抿了抿嘴,对我伸出一只手来。“给我也来一根!” 除了奶奶与阿雯外,姗姗是我见过的第三个抽烟的女生。 虽然妈妈也抽过,但是我没见过。 相识一年多来,那也是我与姗姗的第一次单独相处。 身边没有旁人时,我也只好只看着她。 当我观察到她吸烟时优雅的样子,才忽然明白了,当初死活不肯跟我学抽烟的丁祥,是怎么会突然就变成了一个“烟鬼”的! 我俩又静静地各自吞云吐雾了一阵后,她才徐徐地说道:“可能是因为我的一句话吧!” “什么话?”我立刻问道。 她自嘲一笑,回答道:“我说,‘我希望我的第一个男人,是一个经验丰富的人!’” 她说此话时,我正享受着一口烟在肺里的慢慢“沉浸”。因对其所说内容的“出乎意料”,一个呼吸不均,不免疯狂地咳嗽了起来。 眼见快要“窒息”之时,姗姗已买了一瓶水回来。 喝过水后,我又清了清嗓子里的“辛辣”,才一边抹着眼角的“泪水”,一边吐槽道:“我屮!难怪丁祥后期会甘愿去做那个‘绿帽男’呢!合着是在你的刺激下,找人‘取经’去了啊!” 她亦莞尔,笑中带苦。 我却佯装未见,继续“八卦”道:“那你俩,始终没有‘在一起’吗?” 想了想,又怀疑道:“那天晚上,你俩不还一起洗澡了?” 顿了顿,又摇了摇头,不无讥讽道:“都这样了,他还把你放过了吗?” 想起了同样的往事,作为主角的她,也终于不再矜持。 立刻恢复到了,她被我刚认识时的样子。 依然的笑声里,多了几分爽朗。 才刚的“苦涩”,灰飞烟灭。 第三百五十八章 甜蜜 受着姗姗的笑声感染,我也跟着一起没来由地“哈哈”了起来。 好半晌,她才收敛笑容,“追忆”道:“别提了!他倒是不想放过我了!可是折腾了大半宿,还是啥也没发生!后来我实在太困了,翻个身就睡觉了!” 顿了顿,又像是对我解释道:“我这个人,有个毛病,就是‘觉大’。到点了就必须睡觉,熬不了一点夜!” 我本想说点什么,继续调侃。 可刚欲开口,却忽然想起了同样的曾经。 与小狼的那些个日夜,我不也是愚钝到终未成事! 想必丁祥与姗姗的心里,该有同样的遗憾吧。 见我皱眉沉思,姗姗亦适时地住了嘴。 经过“一支烟”的沉默后,她又另起话题道:“你和欣欣现在是咋回事?” 听见欣欣的名字,我心下没来由的一惊。愣了愣,笑言道:“没咋回事呀!就是觉得她挺好的,现在已经是我的‘助理’了。” 大概两年之后,在我怀里的姗姗,聊起今日时,曾说了这么一个细节:“当时我只是随口问了一句欣欣的话题而已,你却露出了一个少有的‘甜蜜’笑容。” 没错,她用的词,是“甜蜜”。 只是当时的我,对这完全是下意识的行为,恍然未觉。 “难怪你会对她那么感兴趣!”姗姗盯着我看了看,疑惑道:“‘助理’是干啥的?照顾你的生活起居吗?” 我笑道:“你说的那个,是古时候的丫鬟。现在可不兴这个!” 她忽然叹息一声,莫名其妙地对我嘱咐道:“那你可得对她好点,她的身世也挺可怜的。” 听她话里有话,我还当仅是调侃,笑问道:“怎么了?怎么就可怜了!” “你不知道吗?”姗姗反问道。 见她突然认真,我亦不觉正色道:“不知道啊!怎么了?” 姗姗再度叹息一声,缓缓开口道:“初中的时候,她的妈妈在一场车祸中遭遇了不幸……” 我“哦”了一声,再次陷入了沉默。 那时的姗姗还不知道,我也是个单亲家庭里长大的孩子。 如果一定要给我投射在欣欣身上的情感变化,找出一个确切的日期的话,我想,应该就是从姗姗口中,得知了欣欣“身世”的那天起吧! 因为“助理”身上散发出的那些,对我有着迷一样吸引力的气质,是从那一天开始,才终于被我找到了缘由。 同样的情感经历,相似的家庭境遇,使得欣欣在我的眼中,变成了“女版”的自己。 原来,人类苦苦寻找的“灵魂伴侣”,其实是另一个维度的“自己”。 原来,能够陪伴自己的,只有“自己”。 不觉间,我留在故乡的日子,就这样进入到了尾声。 小狼是2005年9月走的。 一百天后的12月9日,我将迎来自己的十八周岁生日。 在这之前,我曾幻想过无数次,自己的“成人礼”,要怎样“辉煌”的度过。 等待“那一天”到来的一百天里,日子过得平平无奇。 姗姗到访之后,一切重归平静。 欣欣,也成了那段时间里的唯一“色彩”。 除了没有情侣间的“亲密”举止外,我俩其它的相处方式,却远比情侣还要“亲密”。 一起聊天,一起吃饭,一起散步在校园各地…… 自情窦初开起便在寻觅爱情的我,却在遇到“助理”之时,才第一次有了“恋爱”的感觉。 那是一种纯纯的,没有丝毫杂质与欲望的相处。 我喜欢和她在一起时的每一秒; 她也喜欢听我说出的每一句话。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这世界上真得会有一个人,我待在她身边时,只需要做自己就好。 她不仅喜欢我的温顺,还乐于接受我偶尔的霸道。 每当她与男友吵架时,我会为她打气。 每当小狼神秘失踪时,她会为我加油。 而且,她还总会生出许多可爱的想法。 “垦区”的“飞蛾”,很大! 大到翅膀完全铺开,足够遮住一张成人的脸。 每到夏末初秋时分,校园里便会闹“蛾患”。 白天倒还好些。 夜晚掌灯的时刻,那“蛾子”总会往人的脸上扑去。 特别是在水房、厕所等阴暗潮湿的地方,惊恐的尖叫声,经常连接成片。 某天,我俩一起去水房打水。一只在灯罩处没能“挤”到地方的大“扑棱蛾子”,竟迎面朝我飞来! 我这常年习武,眼疾手快的,哪会遭此“暗算”? 只随便一抓,便将那“贼”逮个正着! 愤恨之余,我掏出打火机,便欲成其“飞蛾扑火”之宿命。 被一旁的欣欣见到,连忙阻止道:“你这是要干嘛?” 其实我的“凶狠”,原本就是“演”给她看的。 “畸形”的成长环境,让我错误的以为,女人都希望男人越“狠”越好。 男人的“狠”,是女人安全感的“根”。 当初那个看见妈妈“杀鱼”,都能“心痛”到大哭三天的孩子,早被环境“磨砺”成了我心底的秘密。 见她微有怒意,我笑着解释道:“我准备当场‘火化’了它!谁让它活路不走,非闯死路,撞到了我的脸上呢!” 其实说这番话时,我心里也很难受。 对生命的“敬畏”,使我拍死“蚊蝇”时,总尚且不忍。如今只是为了“扮狠”,便要纵火“烧生”,更是有些“肝颤”! 见我已有“决意”,欣欣的表情忽然变得温婉。 用那双灯光下愈发“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才柔声规劝道:“哎呀!你快放了它吧!人家还没怪你碍了人家的道呢!再说了,你看它都长那么大了,肯定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老公或者妻子。没准,还有一大堆孩子呢!你要是这么随便就让它死在外面了,到时候它的妻子、丈夫、孩子,还有那一大堆亲人等不到它回家,该有多伤心啊!” 说这些时,她始终是笑着的。 但声调里,却藏有一丝哽咽。 而在听她说话的过程里,我如坠迷雾。 再看那幽暗灯光打在她的身上时,竟像是有了一种类似于“天使”的光环。 第三百五十九章 上车饺子下车面 “天使”已经“开示”过许久,我却仍在呆呆地看着她,如痴如醉。 “哎呀,你快放了吧!你看它还在那使劲儿挣扎呢。那翅膀都快断了!一会儿都飞不起来了!” 直听到她再次急声催促时,我才如触电般惊醒,立刻将那“蛾子”给高高地“丢”了出去。 不知是被我抓的久了,翅膀果然受到了“折损”,还是因为刚刚的“逃生”尝试,耗尽了它的力气,只见它被我抛向空中后,并未趁机遁去,而是借力到了一个高度之后,便如抛物线般,迅速地坠落下去。 见状,我不免自责不已。 在欣欣伤心到对我怪罪之前,连忙出声宽慰道:“哎,估计它是被我抓懵了,一时没反应过来,不知道咋飞好了。等再趴地上休息一会儿,回回神,就可以启程回家搂媳妇去了!” 还好,这不是“偶像剧”。 看见那“坠地”的一幕,欣欣并没有“嘤嘤嘤嘤”。 可她也没有理会我的“宽慰”,只是盯着那处根本无法看清的“失事地点”,好一会儿后,才失神地感慨道:“算了,这可能就是它的命吧。至少,你是真想放了它的!” 听出了言语间的“原谅”,我连忙陪笑着附和道:“对呗!只希望它若得活,能接受这个教训!回去也跟家里人说一声,特别是好好教教自己的孩子们,没事别老往人的脸上撞!” 说话间,那处水房灯光可以照到的极限处,又有一大群“硕大”的飞蛾,追光而来。 我佯装惊恐地拉了拉欣欣的衣袖,如临大敌道:“咱俩还是快点跑吧!你快看那乌泱泱的一片,肯定是那哥们‘摇’的人来削咱俩了!” 只要是正常人,应该没有不烦“扑棱蛾子”的。 欣欣也只是心肠好而已,并无“怪癖”。 我话才说了一半,她早转过身去,一个箭步,先我而逃…… 等我起步追赶时,她已离我足有三个身位之远。 “等我会儿,你个不讲义气的玩意!哪有你这么当‘助理’的?小心我扣你工资!” “工资我不要了!命要紧!再说了,那份‘协议’里写的明明白白,遇到这种危险的情况,就该是你这个当领导的垫后才对!” 她虽未回头,但声声入耳。 我却笑了。 因为我突然发现,那份看似玩笑的“协议”,竟是如此地被她记在心里。 发生“脚踢”隔壁市“黑老大”的“公子”事件以后,我虽然每个周末仍会返回鹤岗,但却再也没有出现在一中附近。 小狼走了,丁祥也走了。我与大帝间的“生疏”,又尚未缓解。 在那个学校里,唯一还能算是兄弟的人,便只剩下了吴鑫。 而离开鹤岗之前,我与吴鑫间的最后一次见面,亦是很快来到。 经历过种种“昙花一现”的成就之后,我突然很想要一能够持久“鲜艳”的未来。 所以在那次见面中,我与吴鑫好好地畅想了一番,等我们上大学以后的“事业”。 已经在法理上“成年”的他,还有将要在法理上“成年”的我,第一次在“人生不该虚度”一事上,达成了共识。 世间走这一遭,总要干一番惊天的事业才好。 于是,我与他详尽地分享了我最新的理想——开一个连锁店遍布世界各地的餐饮公司,可以“拳打麦当劳,脚踢肯德基”的那种! 公司只有两个业务。 一个,是经营“饺子”; 另一个,主营“面食”。 全世界,只要是有火车站的地方,就必须有我们的“饺子馆”和“面馆”。 因为饺子馆的名字,就叫“上车饺子”。 而面馆的名字,就叫“下车面”! “上车饺子下车面”,是东北的习俗。 寓意上车离开前,要牢记家里的“团圆”。 到站下车后,所办之事可以“顺顺利利”。 具体的做法,是我们终将考上大学,去到别的城市。 而不管去哪,未来四年里我们什么都不干,就交朋友!充分利用大学的平台,认识全国各地的人。在发现每一个可以志同道合的伙伴以后,再与他们分享我们的理想。 让他们,成为我们这个“上车饺子下车面”可以走向全国,乃至走向世界的助力! 分别在自己的大学“交朋友”期间,我们还要定期聚会,保持联系。 目的,是我可以随时给大家“洗脑”。 既然,这是一个缺少“梦想”的世界。 那么,就由我来给他们创造“梦想”。 这个宏伟的“商业蓝图”,我早已在心中勾勒了许久。 虽然吴鑫并不是我的第一个听众,却是第一个被我点燃了全身热血的人。 即便是二十年后的今天,我们早已远离了最初的梦想许久。 但“上车饺子下车面”,却仍是我俩心中最大的“唏嘘”。 看着那个老是一副睡不醒样子的吴鑫,眼神逐渐变得“精明”,我就知道,这颗梦想的种子,已经成功地在他心底落地生根。 那日临别前,我又说了这样一段话:“咱们不仅是兄弟,还是那种不需要时时联系的兄弟!只需牢记我们心中的梦想,各自为了实现它去努力。完全可以不用浪费太多的时间,放在无用的联系里。所谓兄弟,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分头行动,搜集资源,积蓄人脉。待到来日再聚时,我们,必将会是一个更加强大的‘我们’。强大到可以朝着梦想的方向,直接杨帆!” 当初的我俩,谁也没有料到,说过这“结尾”的陈词后,再见面时,竟是三年以后。 历经三年,当初我在他心底种下的那颗“梦想”,早已生出枝芽。 可作为“播种者”的我,却因为一条意外走上的道路,初心难再。 再后来,直到现在,我俩之间,再也未见。 微信里的联系,也仅剩下了偶尔。 但即便是偶尔的“心血来潮”,我俩聊天的内容里,仍满是当初那未竟的梦想…… 第三百六十章 大条筋 其实,这个“梦想”的第一个听众,是我的妈妈。 因为要实现这些,得到她这位“财主”的支持,不失为一条捷径。 可听过我的口若悬河之后,她是这样回复的:“你快别在那做梦了!还他妈的开到全世界!鹤岗你都找不到地方开,还全世界呢!你是不知道,现在的买卖有多不好做!还是好好上你的学得了!你看谁好人家做买卖了?这年头,想出人头地,还是得当官!” 这就是东北。 在一个本地数一数二的开发公司“高管”嘴里,最好的“事业”,仍是“当官”。 从他们的角度去看,无论你“商业”干的多大,多牛逼,都要被“当官”的欺负。 妈妈会有这样的认知,是因为在她跟随大舅奋斗的大半生里,都在经历着“被欺负”境遇…… 就是她的这个执念,导致我随后的人生,走向了一条必然的路。 这一走,就是一十九年! 后话不提,只说曾为了想要离家住校,而当着妈妈的面,无心踢碎一张茶几,又索性“示威”的我,真在“农垦监狱”里实现了“追求”的时候,才豁然发现,自己前脚刚走,后脚就迈入到了“无家可归”的困境。 无论是那个浴池,还是那曾被我破窗而入的房子,都已没了我的“容身之地”。 特别是发生那一次“闯祸”事件之后,我更彻底地沦为了不受欢迎之人。 每个周末,打开那扇“藏”有妈妈与继父的房门前,我都要犹豫好久。 可无论鼓足了多大的勇气,也都会在开门的一瞬间,被妈妈那一脸嫌弃的吐槽摧毁。 “没事老来回瞎折腾啥?老实在宝泉岭呆着不行吗?买车票那不是钱吗?你有钱啊?天天这么霍霍!” 有时,我也会陪笑乞怜道:“我不是想回来看看你嘛!” 可每一次,都只会换来她更加狂躁地埋怨:“快他妈的拉倒吧你!我可用不着你看我!少气我点比啥都强!看不着你我还能多活两年!” 没办法,谁让我只能“手心朝上”,管人家要钱呢! 不过当时的我,也并不是特别的“穷困潦倒”。仍有许多送上门的“官富子弟”,愿意对我“进贡”。 可惜,我已经不再喜欢那条压根就没有未来的路,所以便狠心拒绝了大多数“供奉”。 吃人嘴短,我不愿再横生枝节。 只遇到那些仅需要略微地“抛头露面”一下,便可以解决的问题时,我才会坦然接受那些“贿赂”。 但那点“微薄”的收入,并不能满足我的欲望。 远有小狼的“通信费”,近有助理的“口粮”,无一不需要钱来维护。 因此,“捉襟见肘”,仍是我的常态。 “十八周岁”之前的几十天里,我过得迷茫且颓废。 最难熬时,便会去梦里想上一想,那个“点燃”了吴鑫的“梦想”。 其实我仍旧坚持每周都回一次“城里”的目的,并不单纯是为了“回家”。 还是为了给欣欣带一盒只有城里的“礼物”——“蜂蝶来”的“老婆饼”。 她很爱吃。 每次她接过“礼物”时,那“甜蜜”的微笑,都会令我十分欢喜。 这份“欢喜”,也成了那段时间里,支撑我活下去的唯一“喜欢”。 可随着与她接触的深入,我难免也会痛苦。 因为那位“南方的朋友”,始终横亘在我俩之间,亦如小狼在我心头的阴魂不散。 既然与我签了“卖身契”的助理,未来注定是属于别人的。 那么我能做的,也就仅是在那位“南方的朋友”,仍然身处“南方”的时候,珍惜尚对助理的“拥有”。 发生“扑棱蛾子”事件之前,我尚不知道欣欣母亲的遭遇。 知道之后,我也并没能在第一时间,便将这两件事加以联系。 直到有一天,她忽然说她梦见了我。 当时,我俩刚吃过午饭,一起在操场上散步。 我始终坚信,“入梦”,绝对就是爱的一种深层次表现。 所以我问她“梦见我什么了”时,心中不免十分地欢喜。 “我梦见你,来寝室找我……”她话说一半,欲言又止。 觉察出她的异常,我笑着追问道:“找你干什么呀?” 她低下头,脸庞有些绯红。 欣欣应该不是一个时常“害羞”的女生,相识这么久,那还是我第一次见她脸红。 见状,我不免浮想联翩,坏笑道:“梦里,我是晚上去的你寝室,还是白天去的啊?” 她眨了眨眼睛,认真地思索了一番后,开口道:“应该是晚上吧!” 我笑意更浓,追问道:“大晚上的,我跑女寝干啥去了?” 见我大有越聊越“下道”之意,她连忙挥手阻止道:“哎呀!别问了!反正就是挺好的。梦里咱俩也跟现在差不多,就是简单的相处。反正,就是挺好的!” 听着她语无伦次地重复,我亦拉回了说话时有些“跑偏”的身份,叹息一声,感慨道:“挺好的,就好!” 又沉默着闲逛了一会儿后,我另起话题道:“我听说现在你们女生都在追一部韩剧,叫什么,‘大条筋’?” 2005年,湖南卫视引进了《大长今》。 一瞬间,火遍大江南北。 我这么“潮”的一个人,只是故意说错了名字而已。 因为我很喜欢助理每次纠正我的“低级错误”时,那挥手、皱眉、“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哎呀!”她立刻顿足更正道:“那叫《大长今》!”白了我一眼,撇嘴道:“还‘大条筋’!” 我做恍然大悟状,重复道:“啊,好吧!那就叫《大长今》吧!” “好吧什么好吧!就是《大长今》!” 很显然,由于我“认错”的态度十分轻浮,她并不是十分满意。 我笑了笑,重回正题道:“你也喜欢看吗?” 她摆了摆手,否定道:“我不爱看韩国片,太墨迹了!”顿了顿,继续道:“不过我爸好像挺爱看的!” 我立刻取笑道:“想不到叔叔还藏着一颗‘少女心’呐?不都说韩剧是‘小女生’的专属吗?” 第三百六十一章 希望 她没有理会我的“不恭”,只是沉默了一会儿后,才开口替自己的爸爸“解释”道:“他原本是不爱看韩剧的,后来受我妈的影响,才开始看的。” 知道了她的“秘密”以后,我始终都在刻意回避一切,可能会被她联想到“妈妈”的话题。 不为别的,只是怕她伤心。 这次听她主动提起,我一时间却没敢接话。 半晌,自我“毁灭”道:“可惜我爸死的早。他活着的时候,还不流行什么韩剧呢。想必,他应该是看《济公》和《上海滩》长大得吧!” 在这之前,我一直在寻找一个看起来并不突兀的机会,告诉她这个“我们其实是一伙儿”的事实。 果然,听到我看似无心的“自爆”以后,欣欣的身体一颤,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 可她的嘴唇动了动,仍是没能对我说出那个我早已知晓的“秘密”。 越难开口的,便越是难以释怀吧! 心疼之余,我又另起话头道:“虽然我也没看过‘大条筋’,但是我听过主题曲。陈慧琳的《希望》,好好听!” 话音刚落,欣欣立刻不住地点头附和道:“对对对!我爸也超级喜欢那首歌!直到现在,他还会不时地单曲循环那首歌好久好久。” 顿了顿,又神色黯然道:“我也喜欢听,可是每一次,我都无法心平气和地听完它……” 刹那间的感同身受,我忽然就红了眼眶。为了不暴露“哽咽”,连忙别过头去。点燃一支烟后,借被“呛”之故,以“咳嗽”掩饰。 随后的沉默中,脑海中浮起的,满是那首在大街小巷循环播放,且早已被我烂熟于心的忧伤旋律。 “看天空,飘的云,还有梦。 看生命,回家路,路长漫漫。 看阴天,的岁月,越走越远。 远方的,回忆的 你的微笑。 天黑路茫茫,心中的彷徨,没犹豫的方向。 希望的翅膀,一天终张开,飞翔天上! 看天空,飞的鸟,还有梦。 看清风,像带路,吹散淡雾。 看冬天,悲的雪,越来越远。 昨天的,曾经的,我的微笑。 天黑路茫茫,心中的彷徨,没犹豫的方向。 希望的翅膀,一天终张开,飞翔天上! 分开的感伤,相会的盼望,有天逃出想象。 心中一个梦,像雨后彩虹,画在天空……” 也是在这歌词中,我忽然明白,促使欣欣生出“飞蛾无法回家,定会令其家人伤心难过”这一奇怪想法的,不是她的“可爱”,而是那被她深埋心底的酸楚。 时至今日,每当想起这个女孩,这首《希望》的旋律,便会在我的脑海中响起。 而被她的爸爸,用来怀念她的妈妈的歌词,也成了我俩那段关系的祭奠。 同时,这也成了我俩共同的“秘密”。 如果,我没有做出过那许多“不堪”的往事,我想,我一定会去勇敢地追求欣欣吧? 如果,当时她的“身边”,没有那位身处南方的“朋友”的话,我应该也会更加的主动一点吧? 如果,心中没有对小狼的亏欠,我大概率是会坦然地与助理按照“协议”所约,一辈子相守下去。 可如果,上面的那些“如果”,果真没有发生的话,她应该是不会喜欢上我的。 至少,我一定没有胆量,去写下那些“霸道”的条款,放在她的眼前。 正是那些“如果”的发生,给了我足够的“自信”,才造就了那个,与她相识时的“我”。 我的学生时代,终于要走向完结。 我很感激命运的安排。 它刻意选在落幕时分,才派来了这么一位“天使”。 伴我结束这一段,美好的旅途。 虽然,留有遗憾。 可是“遗憾”,正是“美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啊! 不是吗? 那时我还不知道的是,当我与丁祥在“省城”逃难的时候,妈妈便默默地启动了一件“大事”。 搞笑的是,作为“大事”里的主角,我却是在最后一刻,才成了那最后一个知晓此事之人。 那个年代,作为一个房地产开发商,打交道最多的zf部门,其实是名义上挂靠在zf旗下,行政上又盖着“公安”表头,实际“人财大权”却由“zy局”垂管的消防队。 无论是作为当年的“现役部队”,还是如今的“应急序列”,消防队,都是一支光荣而神圣的队伍。 为了让大家以最快的速度,最为直观地了解这支队伍,我仅转发两条早被新闻联播“广而告之”的消息,用以说明。 第一条: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截止于2020年4月3日,先后已有636名消防烈士、87名森林消防烈士在执行灭火救援等任务、挽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过程中,壮烈牺牲。 其中仅2015年8月12日22时51分46秒,发生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的一起火灾爆炸事故中,就有104名消防员,不幸遇难。 从建国七十年的数据中,可以清楚地感受到,这是一支年均贡献出10名烈士的英勇队伍! 但米仓中总会生出蛀虫,公仆里也不免混进败类。 且看第二条:在2025年第二十届“zyjw”四次全会工作报告中提出,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是要一刻不停惩治腐败,始终利剑高悬,保持强大攻势,对不收手不收敛的决不手软、坚决查处。聚焦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严惩以商养官、以官护商、官商一体等问题; 着重抓好金融、国有企业、能源、消防、烟草、医药、高校、体育、开发区、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系统整治,持续深化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治理。 从“zjw”的工作报告中可以看出,消防队在被国家挂名的重点腐败领域中,又是仅排在金融、国有企业、能源等“巨擘”之后,也即是高居第四位的队伍! 在这支队伍尚还手握工程建筑的“审验”大权时,大舅的那个开发公司,不免与这支队伍有了频繁的接触。 因此,消防事业,便成了我人生旅途中的必经之路。 第三百六十二章 当兵 截止于2024年11月9日,我共在这支队伍里深造了十九年之久。 也正是这十九年时间,我完成了一个男青年到男中年的转变。 可那个真正属于成年人的世界里,却有着太多无法细言的回忆。 为了保持本书一以贯之的真实性,我只能选择略过不提。 接下来,还请大家随我把学生时代的最后一小段路,静静地走完。 2005年的国庆节刚过了一半,妈妈在接过一通电话后,突然很认真地告诉我说:“你不用上学去了。” 我心下一惊,第一反应是自己又犯了什么错误,惹得她“龙颜大怒”。否则的话,她怎么会说出如此“骇人”之语? “不用上学”四个字,还是第一次从她嘴巴里说出。 只这一次,便“言出法随”。 见我一言不发,妈妈笑了笑,讥讽道:“这不是你梦寐以求的事情吗?怎么还发上呆了?” 她说的没错,但也是曾经了。 现在的我,有了新的梦想。而这个梦想,是必须要以上大学为前提的。 见我仍是沉默以对,她终于换了一副近似于“商量”的口吻,为我“解谜”道:“你去当兵吧,然后考军校!你大舅已经都安排好了。”顿了顿,看着我的眼睛,再度严厉地“问询”道:“去不去?” 关于自己的未来,我曾有过一万种规划。 最不济时,我甚至想过去乞讨,然后混个“丐帮帮主”什么的。 唯独,没有想过要去当兵。 虽然“当兵”二字,离我并不遥远。 爷爷和奶奶一共生了三个儿子。 除了我的爸爸之外,二叔和老叔都曾服过兵役。 受制于眼界的狭隘,当时的我,最羡慕当兵的一点,就是每个在军旅中历练过的人,打架时都会十分的生猛! 自己猛也就算了,更可怕的是他们随便一个电话,还可以摇出一大群,一个比一个生猛的战友来! 这些童年里的亲眼所见,导致我在当“混子”的那几年中,凡是听说哪个小子家里有个“转业兵”的哥哥,心中便会不自觉地对其高看一眼。 虽然,我已经彻底的不想再“混”了。这种可以“打架”的资源,对我也就再无任何益处。 但是,我却依然觉得,如果可以当兵的话,还是很帅的选择。 而我曾舍不得、放不下的那些人和事,却早已纷纷离我而去。 如今的我,孑然一身。 只有那个如天使般的助理,却注定是别人的未来。 可我刚欲开口同意,却听妈妈又换了一副温柔的口吻,娓娓说道:“考上军校以后,你就是军官了。消防队的军官,可是国家的干部!有了这种出路,也算是曲线救国的一种吧!” 不知是受到“军官”二字的诱惑,还是眼见的未来确实黯淡无光,我瞬间又从“愿意”,变成了“迫不及待”。 现在想想,应该是她后来说话时的“温柔”,我已好久未见。 所以,甚为想念。 当那些“身外之物”,一个又一个地离开,我忽然很想回归家庭。 答应妈妈给我的规划,应该便是可以不再“无家可归”的前提。 我想有个家!我想有个温柔的妈妈!我不想再混了! 于是乎,我头脑一热,不住地点头应允道:“行!” 听见我的果断,妈妈极为诧异,瞪着眼睛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后,不可思议地与我确认道:“真的吗?” 我再度重重地点了点头,肯定道:“那有啥假的!不就是当兵吗?我去!” 她笑意难掩地再度与我确认道:“你可说准了啊!为了让你当兵,你大舅可是托了不少关系!别到时候你再反悔,那咱家丢人可丢大了!” 人生总会有某些时刻,突然聆听到命运的指引。 我相信,那促使我最后一次点头答应的力量,便是来自于命运。 我只是没有想到过要去当兵的计划,却从来都没有过不想当兵的想法。 恰恰相反,我可太想当兵了! 我觉得,我天生就是一个当兵的料! “战争”,是我看过的诸多书籍里,永远最爱且没有之一的题材。 我没有想过,是因为我不敢去想。 我怕,那会被我的妈妈否定。 而且潜意识里,我觉得当兵一定要托关系。 我怕,她会因为怕麻烦而拒绝我。 我没有像以往那样,被她的连番“怀疑”,逼问到“就地炸毛”,而是陪着极大地耐心,微笑着重复道:“放心吧!我绝不后悔!” 再然后,我便与妈妈一起,被继父拉到了佳木斯市的一家医学院附属医院里。 要去当兵后,妈妈才重新重视起,我胳膊上那块愈发凸起的伤疤来。 如果不将那块伤疤好好“平整”一番的话,我的体检恐怕很难合格! 可那一块经常被我“针刺”到鲜血淋漓的“皮肉”,却早已“面目全非”。 “将这一块肉彻底割掉,再重新植上另一块新皮,已是唯一的治疗手段。” 听闻某位皮肤科专家的一席话后,我便稀里糊涂地随着妈妈办理了住院的手续。 第二天一早,我就作为被宰的羔羊,经历了一台持续四个小时的,目的是用“新伤”弥补“旧伤”的手术。 等我再度醒来时,已是午夜时分。 睁开眼睛看到的,是一间只有我一个“病人”的病房。 病房里,有两个床位。 靠门的一张床上躺着的,是整个腹部,与一整条胳膊都被绷带缠满的我。 另一张靠窗的床上,坐着一个身穿白大褂的医生。 这位医生,是姥爷的弟弟的儿子的儿子。 因为妈妈叫他侄子,所以我得叫他表哥。 我在这个医院里发生的一切,自然全是我这个医生表哥的一手操办。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真人,所以我俩并不熟悉。 虽是午夜,病房里却灯光通明。 开始时,医生表哥正低头认真地看着一本书,所以并未注意到我的“苏醒”。 可过了没有两分钟吧,他忽然看了一眼手表。再抬头时,便恰好与我对视。 第三百六十三章 必然 医生表哥率先开口道:“醒多久了?” 听着他淡漠到有些冷血的语气,一点也不像是站在亲戚角度的“关心”,反而是职业习惯的“查房”。 于是,我有些拘谨地回答道:“刚醒。” 他指了指我缠满绷带的胳膊,问道:“疼吗?” 我举起手臂,看了那“层层纱布”一眼,回答道:“不疼,没啥感觉。” 他又皱着眉看了一眼表,自言自语道:“应该是快了!” 话音刚落,我便觉自己原先的疤痕处,仿佛正在被一张血盆大口狠狠地咬住了一般! 为了回忆那种疼痛,我刚才特意咬了自己一口。 力道保证松口时,刚好可以留个牙印。 那种麻药劲儿过了的疼,就像是把我的牙齿,换成钢的,然后再死咬不放一样。 最要命的是,这肉根本就咬不掉。 以至于这疼痛,坚定地附着在我的胳膊之上! 我想甩开。 又怎么可能做到? 碍于面子,我起先还咬着牙硬撑了几秒。 可也就几秒后,我便情不自禁地“啊”了一声! 一声过后,便彻底地不能自已。 “啊!卧槽!啊!啊!!!”声嘶力竭的喊叫声中,我又突然想起了某次被螃蟹钳住的经历。 而我当时的感觉,是被几百只巨大的螃蟹钳子,同时钳在了同一处地方! “哥!我疼!啊!我要疼死了!”尖叫了好一会儿后,我忍不住哭喊着求助道:“有没有止疼针或者止疼药一类的?我不行了哥!我真的挺不住了啊!” 听着我声嘶力竭地呼喊,医生表哥却只是冷冷的看着我,脸上没有丝毫表情。 见状,我不得不另求他人。 潜意识里排在第一位的,自然是我的妈妈。 于是,我继续喊叫道:“妈啊!我妈呢哥?啊!啊!啊!我要疼死了!我妈呢?妈啊!” “二姑单位忙,回鹤岗了。”医生表哥冷冷地回复道:“她临行前特意交代了,说你要是能挺住的话,还是不要用止疼药要,防止伤脑子!” 听有此言,我心中不免有些凄凉。 异地、医院,麻药劲刚过的自己。 疼痛、悔恨,目光冷冰冰的亲戚。 我决定,再咬牙挺挺试试…… 但又是仅强挺了几秒钟后,我便再度大叫着求饶道:“不行啊哥!我屮我真的挺不住了!快给我打点止疼针吧!” 可我那个心肠如铁的表哥,却再未给出过任何回应。 任凭我吼叫到喉咙沙哑,他甚至都没再看过我一眼。 当初纹身时觉得自己有多“酷”,后来拿烟头烫自己时有多“勇”,躺在病床上嚎叫的我,就有多么地活该! 我无数次地想要有骨气地住嘴,可是无数次,我都败给了那难以承受的蚀骨之痛! 再联想到那些受尽敌人折磨,却始终不肯屈服的前辈们,我不禁佩服到五体投地! 果真“身临其境”之时,我也只配拿自己的“软弱”,映衬“榜样”们的英勇! 痛到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我才深刻地体会到了,为什么“自作孽,不可活”! 人如果不知道自己爱惜的话,真的没有人可以替你遭罪! 我开始怀疑,妈妈不让医生给我施行止疼措施的真正原因,并不是怕药性会影响我的天才大脑。 她的真正目的,就是要我切实地体会到,什么叫自作自受! 我服了。 真的服了! 我去你妈的! 我发誓,谁都不配再让我以伤害自己为代价去爱它! 那一晚有多长,我就叫了有多久。 常年熬夜的我,第一次体会到什么是“长夜漫漫”。 第二天,继父代替了医生表哥,肩负起了陪护的任务。 记忆里,我应该是在医院躺了近半个多月的时间。 在我“消失”的十五天里,世界运转如常。 谁都没有找我。 当然,就算有人想要找我,妈妈也不会让他们“得逞”。 不知道,会不会有人想我? 可无论想与不想,他们都不能替我躺在那里,遭受“苦难”。 除了继父外,我能看见的旁人,便只剩下了打针的护士、以及偶尔查房的医生。 与世隔绝的半个月里,我想了许多。 许多里,包括人,也包括事。 虽然胳膊的疼痛,就只持续了一天。 但出院前的每一天,我始终没能拥有一个安稳的睡眠。 继父的呼噜声很大,振聋发聩的大。 我不好意思叫他。 医院很冷,风吹的我肩膀很疼。 我不好意思叫他。 太多的不方便,我却只能隐忍。 对我再好,他也只是我的继父。 大概是第四天,我重新拥有了手机。 可当我再次拥有了那个,从“相识起”便未离开过我半步的“伴侣”时,却只感受到了深深的寂寞。 通讯录里有好多人,我却不知道打给谁。 我想着的,打过去只会是打扰。 或许会想着我的,我却给不起他们想要的承诺。 终于,我也变成了过客。 胡乱拨弄一会儿后,我便将手机丢到了一旁。 对继父提出的第一个要求,是请他去找个书摊,给我租几本书看。 到了最后,能陪着我的,还是只有书本。 或者说,是看书时的自己。 在与书中文字碰撞后,大脑中所产生的那些思想,成了我住院期间的唯一慰籍。 虽然继父租来的那些,并不是什么名着。都是杂志、故事会一类的基础读物。 但文字本身,就是一个“见仁见智”的东西。你看见了什么,是客观的存在;你想到了什么,是主观的认识。 住院期间的我,看到的一切都与“孤独”有关。 人类终其一生想要对抗的,似乎也是“孤独”。 奇怪的是,人虽然是孤独的,但在一个人身上所发生的一切故事,却从来都不是孤立存在的。 细究之下,没有巧合,全是必然。 如果命运果然无法改变,那么我活一次的真正“使命”,到底是什么呢? 思索间,我不禁对其产生了浓浓的探求渴望。 既然什么都决定不了,我何不索性试一试,那种不再做任何决定的活法? 第三百六十四章 命中注定 我想试一试,可不可以在尊崇本心的前提下,成为一个随波逐流的人。 当然,决定不做“决定”,分明也是“决定”的一种。 我从不畏惧痛苦。 使我不能甘心的,是无意义的“受苦”。 譬如农夫种地,“汗滴禾下”,为的,是来日可以“秋收五谷”。 老子活一次,可不是为了平白无故地遭受苦难的! 一切发生,必有利于我! 利在何处? 不在此时,就在未来! 就算曾经那无数次对自己的“作践”,也不过是目的性很强的“苦肉计”而已。 可从此以后,我也绝不会再施行如此下策! 生命是如此的脆弱,保不齐哪一次玩脱了,就他妈的永别于世了! 虽然住院期间,妈妈始终没有出现。但每天该有的问询电话,却是一个未少。 “放心吧,我们爷俩待的挺好的,医生说恢复的也不错。” 这一句,更是成了我与继父共同的标准回答。 出院那天,匆匆从公司赶来的妈妈,又依照事先与医生表哥的“筹谋”,马不停蹄带着我进行了第二场手术——修补我那双在无数个日夜里被电脑刺激到高度近视的眼睛。 那个年代,“飞秒”手术还算是个稀罕玩意。 本着为医学事业牺牲奉献的大无畏精神,走上手术台前,我没有丝毫的犹豫。 当然,最主要的,是为了符合体检的要求。 结果,也很成功。 我终于告别了眼镜,重新拥有了清晰的世界。 代价,是术后的我,必须要承受长达一个月的黑暗。 当双眼也被绷带缠绕的我,果真就成了“木乃伊”的模样。 把自己“玩”成这副“尊荣”,我用了十八年时间。 天生的瞎子,没有见光明的滋味,或许不会有太多的自怨自艾。 可后天的失明,却很容易在“怀念”中沉沦。 孤独地躺在床上,寸步难行的我,很快便怀念起,曾经那个可以用双眼去感知的世界来。 但越是想要在那一去不返的,躁动的青春里,追忆记起许多细节,便越是发现,发生过的一切,竟是那么的虚无缥缈。 “瞎”了没两天后,我便觉得自己好像死了。 当自己不能再看见周围世界的时候,我便只能在他人给我的反馈里,寻找活着的证明。 比如试着凭借记忆里的路线,摸索着去上厕所。一路磕磕绊绊的疼痛,便会使我兴奋莫名。 因为感觉还在,生命就仍在。 原来,我是多么的渴望活着。 “瞎”了一周之后,我又开始怀念起,那些仍未完成的故事来。 那些我用青春之鲜血,勾勒出的无数“开始”,竟真的就要这样“无疾而终”了吗? 可就算我不是“瞎”了,而是真的死了的话,比起那位曾与妈妈同一天手术求生,最后却消逝于手术台上的孩子来说,多体验了十年人生的我,应该也算是足够幸运的吧! 在那个孩子的生命,无声终止的那一刻,又有怎样的“未完成”呢? 是作业?学业?存档的游戏? 还是一本没有看完的漫画书,或者一部未追到结局的动画片? 又或者,只是一顿没有吃完,甚至压根就没有吃到的,妈妈亲手做的饭? 可就算他的生命得到了延续,他就真能保证去完成那一切的未竟之事了吗? 就像一直活着,并且一直努力活着的我,不也还是留下了这许多的“半途而废”,“未完待续”! 没读完的高中,没考上的清北; 没踢完的联赛,没投进的压哨; 没能混成一中有史以来第一个“扛把子”的自己,从没真正做到过无所畏惧的“虎逼”; 始终花心的痴情,从没能泯灭良心的渣男; 总是骄傲于她的儿子是个天才,又总是愤恨于她的儿子没能醉心学习的妈妈; 对婷婷那近似于亏欠的无憾,对小狼那近似于痴恋的亏欠; 假设,我的生命果然就是终结于此了的话,那除了接受这些人与事的未完成外,又还能怎样呢? 人生没有过去,眼下即是永恒。 或许是享受过太多的孤单,导致我总会在每一个不得不独处的时空里,清醒得像个“圣人”。 可我那些幼稚的阅历与本该幼稚的年龄,又决定着我每次“入世”之时,只会做出一些迷糊透顶的事情。 人性之复杂,实在难有定论。 可人生之短暂,又是造物之必然。 在这场随机“计时”的游戏里,谁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拥有多少的游戏时长。 我能做的,只是在每一个“戛然而止”前,尽情享受着尚能拥有的一切。 譬如,给一个眼下我将要离开的人,送上最诚挚的祝福。 2018年之前的消防,还隶属于武警序列,也即是现役的一部分。 每个军种,在每个省份、城市的征兵安排,也无定势。 我入伍的那一年,消防队已经很久都没在黑龙江征兵了。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发生那许多促使我“回读”的故事,我将永远错过这个伟大的事业。 如果当时的我,没有“混”到一个“走投无路”的境地的话,自然也不会拥有选择这个事业的“资格”。 所以,我坚定的认为,我与消防队之间,应该是一场命中注定的双向奔赴。 我会如此恣意地挥霍青春,就只是因为冥冥之中,知道有“他”在未来等我。 “重见光明”的当天,刚好是体检与政审的截止日。 一切的发生,差一秒都不行。 刚从区武装部出来,妈妈便对我提出了最新的指示:“后天在龙运大酒店给你摆‘当兵宴’,你想一想,有没有要邀请的同学。再算一算,需要给你预留出多少桌。” 顿了顿,又嘱咐道:“别整太多人,没那么大地方,尽量别超过两桌。再说我和你爸邀请的人,那都是有‘人情’要往回收的!不像你请的那些人,只能吃白饭!” 一旁的继父打断道:“儿子‘混’了那么久,两桌能够吗?反正也要走了,能请来的就都请来吧!”看了看我,伸出一只手掌,豪爽道:“五桌吧!够不够?不够我就少叫点老哥们,再给你匀几桌!” 第三百六十五章 看到 妈妈撇了撇嘴,没有说话。 很显然,她默许了继父的建议。 自从答应当兵起,我就化身成了提线木偶,无条件地遵从着她的一切指令。 近两个月的卖力表演,无一不是以她的满意为前提。 所以,她会在我临行前的宴会上,突然对我展露出久违地大方,我一点也不意外。 只是在继父说出“五桌”的安排时,我的脑袋却嗡的一声,窘迫到恨不得立刻就找个地缝钻进去。 几个月前,我还曾在一天之内,就动员了足有五百人余人,随我“并肩战斗”。 几个月后,我却忽然发现,自己竟然连五桌“吃白饭”人的名单,都已无法凑出。 那些与我有着六年交情的初中同学们,早已如小狼那般,步入大学的校园。 十二月份,他们正在上学。 而那些我回读后的朋友们,三分之一是大帝的兄弟,三分之一是丁祥的同学,最后的三分之一,是吴鑫的哥们。 也就是说,在耗掉我近三年光阴的一中里,自己竟然什么都没有剩下。 虽然在后来的“农垦监狱”里,搞出五十个“粉丝”,做满五桌,并不成问题。 但吃饭的日子,定在了2005年的12月8日。 那是一个周四。 我没办法只是为了吃一顿饭,就让这些人在那个封闭式管理的学校里,以“逃学”的方式赴宴。 在没有事先预约的情况下,我何德何能? 真当自己是那万人敬仰的绝对“偶像”了? 人类最大的愚蠢,就是把聊以“自嗨”的事情当真。 我是个天才,很有自知之明。 见我一言不发,本来对继父的“过分”提议,采取了默许态度的妈妈,立即不满道:“咋的?五桌还嫌不够吗?” 我立刻摇了摇头,借机“表演”道:“一桌都不用给我留了。毕竟这次离开,也算是和之前的一切,都彻底地断了往来。就不再搞那些‘虚头巴脑’的事情了!” 大多数情况下,只要我表现出“乖巧”,妈妈便会“回报”以“宽容”。 她愣了一下,不无欣慰道:“嗯,你能有这个想法就对了!没那些狐朋狗友,你也不至于沦落成今天的样子!人家都考大学走了,结果你当兵去了!” 话锋一转,又“仁慈”道:“咋的也还是请一桌吧,不然不好看!在以送你为主的宴席上,要是一个你的客人都没有的话,搞得就好像咱家为了收‘人情’才办桌似的!” 都说到了这个份上,我便也没了继续推辞的理由。 硬着头皮点头道:“那我中午就去学校找找人吧!好歹提前通知人家一声。” 说罢,我又看了继父一眼。 他只是坏笑着对我竖起了一根拇指,便不再言语。 “放行”前,妈妈又对我嘱托道:“去吧,早去早回。你那眼睛刚手术完,千万别再看电脑手机啥的了!” 我“嗯”了一声,额外申请道:“今天晚上我想去我爷家住。这次一走,不知道下次啥时候回来了。” 她想都没想,便点头应允道:“行,去吧。反正你都这么大了,该干啥不该干啥自己琢磨吧!去道个别也行!” 从武装部走到一中,即便是闲庭信步,也不过是十分钟的路程。 浑浑噩噩地我,却像是走了十年之久。 平日里的周二,本来该是上课的时间。我却像个社会闲散青年一般,漫无目的的在街边游荡。 我应该是有目的的。 去一中!去我的地盘!去摇人!去请客吃饭! 可是都已经走到地方了,我仍是没能想明白究竟还可以请谁! 三年来,这是我第一次站在一中的校门前时,感受到了陌生。 这比三年多以前,我尚未踏足那里时看一中,还要陌生一万倍。 遥想当年初入此门的自己,是多么的意气风发,志得意满…… 再看如今站在门外的我,绷带满身、伤痕累累,落魄的好像是一条丧家之狗! 我从未想过,当初那看似遥遥无期的三年,竟不过是弹指一挥之间! 犹记得刚被开除时,我还天真地想把这里当成是取之不竭的“资源”。 如今果真要走了,才发现我对于一中来说,可能什么都不是。 五十年来,它曾孕育过的学生,何止几十万? 作为几十万分之一的我,什么都不是。 甚至,都算不上是“耻辱”。 我也不知道,那时那刻的自己,为何会妄自菲薄如斯。 好几次,我都想转身逃走。可是没办法,我必须要凑出一桌吃饭的人来。 在我的“当兵宴”上,他们将是一个很重要的“工具”。 妈妈要用“他们”的存在,“证明”自己张罗出一个这么大的场面,真的是要给自己的儿子送行! 至于“人情”,不过是顺便的事情。 终于,挨到了放学的时间。 看着铃声响起后没多久,便如潮水般涌出的人群,我心中不免五味杂陈。 曾几何时,我也是他们中的一员。 首先出来的,是高一的新生。 那三五成群的陌生面孔,很快便发现了藏身于角落的我。 好在是冬天,厚厚的衣物挡住了我的满身纱布。 但挡住了,“它”就不存在了吗? 至少,确切知道“它”存在的我,是心虚的。 否则的话,我怎么会认为那些我压根就不认识,也没机会去认识的高一新生们,“发现”了我呢? 其实,从来就没有人“发现”过我。 是我自己,从来就没有忘记过“自己”。 又或者,是我“看到”了眼中的他们。 如果我没有“看到”,或者干脆视而不见的话,又哪来的自惭形秽? 但当时的我,就是“看到”了他们。 看到了那些,无关紧要的陌生人。 看到他们“看见”了我,紧盯着我的窘迫。 不止是他们。 路边一个卖炸鱼丸的摊贩,也看见了我。 我很爱吃炸鱼丸。 所以,那个鱼丸摊,被我光顾了三年。 算起来,他见到我的次数,应该比我的那些班主任见过我的还要多。 第三百六十六章 贵人 在我的“默认”里,这个摊贩一定早就与我熟识了才对。 毕竟以往每次光顾的时候,我都会与他简单地攀谈几句。 可惜,当我以一个“熟络”的微笑,处理我俩的对视时,他却对我说出了这样一句话:“买点炸鱼丸不,同学?中午开张头一份,两块钱三串!” 友善地“微笑”,刹那间变为讽刺地“自嘲”。 我摇了摇头,不再看他。 咽了咽口水,将那一肚子的寒暄,与计划中对“自己最近去哪了”的解释,生生给憋了回去。 他当然没必要记得我。 他眼里的我,仅是一个可以为他的劳动买单的顾客。 这就是我在他眼里的价值。 与别人,并没有什么不同。 就像我会记住他,也不过是因为他炸的鱼丸好吃而已。 说到底,我记住的也只是“鱼丸”,与人无关。 与其说你怀念一个人,不如说你在怀念这个人所拥有的的“价值”。 正是因为我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才会在一中门口,第一次感到窘迫。 一个终将离开那里、不能再保护他们的“混混”,也就不再拥有价值。 以“价值”而不是“感情”去衡量每段关系,是我不知不觉中学会的事情。 “随便凑出一桌人就好!只需要一桌,我转身就走!” 不断的自我宽慰中,我终于等来了“高三”的人群。 我知道,在我没有开口说出自己将要“离开”的事情之前,在这些人的眼中,我还是有着一定的“地位”的! 可等了好久,也没能等到一个可以让我生出“请客”欲念的“熟人”。 虽然他们看向我的眼神里,依旧满是畏惧与谄媚。 可越是这样,我越是不愿再与他们产生任何“交集”。 黑着脸与几波胆子大一些的,敢于与我对视的“旧相识”点头致意后,我终于等来了第一个想请的人。 张鹏。 我初中的班长。 那个在与我没有任何交情的前提下,仍能两度主动出面替我解围的潇洒男人。 细想之下,我俩的缘分还真就是蛮深的。 初三的时候,没能考上一中的他,选择了回读,走“体特”路线。 复读后的他,又与大帝成了同班同学。 与大帝用同样的方式,从“体特班”转到了“普通班”后,张鹏又成了回读后的丁祥的同学。 他虽为人仗义,且好打抱不平,但早将青春里的全部热血,一股脑地抛洒在篮球场上的他,并不喜欢“混子”的生活。 再加上生活本就富足的他,更不屑于那些“虚名”。 当然,最有可能是因为他的爸爸,是当时的“全国公安模范”之故。 受着其父亲的影响,从小耳濡目染的他,才会总是从骨子里散发出一种“正义凛然”之感。 总之就是,“道不同”的我俩,从未有过“相谋”的过往。 好在高中后的我,虽然变成了“混子”,但从没有过那些欺负弱小的“污名”。再加上我也喜欢篮球,所以张鹏始终都很认可我这个“朋友”。 每次见面时,我俩也会互相笑着点头并寒暄几句。 这一次,也是一样。 “好久没见到你了,听说你去宝泉岭了,在那边怎么样?” 虽然这一连串的问题,其实是每个认识我的人的共同疑惑。 但似乎只有从他的嘴里问出,我才愿意相信,那真的是出于老友的关心。 可我还是选择避开了寒暄,直截了当道:“我要去当兵了!应该是大后天的火车。” 当他张着嘴,努力消化着这突然的消息时,我又发出了诚挚的邀请:“后天家里准备给我摆个‘当兵宴’。我想请你吃饭,有空不?” 说话间,才刚的复杂心情,早就飘散于无形。 站在张鹏面前的,只是当初那个单纯的少年。 “行啊!我去!几点?在哪?” 他答应的很痛快。 “龙运大酒店宴会厅!放学去就行!”顿了顿,我立刻做出了一个全新的决定。“你再帮我通知一下你班级里的人呗。叫上那些平时关系比较好的就行!不强求,凑够一桌即可!” 张鹏班级里的人,也即是丁祥班级里的人。 我相信,经他之口,再借我之名,随便凑出一桌人来,简直不要太过轻松! 就这样,张鹏的意外出现,轻描淡写间便替我解了眼下之围。 相识以来,这已经是第三次了! 后来我懂了,这就叫做“贵人”。 可惜,宴会过后,我便与这位我生命里的第一个“贵人”,彻底地失去了联系。 不过我的“可惜”,应该是他的“幸运”。 交代完“托付”,我也算完成了妈妈的“使命”。 就在我舒出一口长气,笑着与张鹏告别,转身准备离开时,一个熟悉的声音,突然叫住了我。 “天涯!你干啥来了?” 回过头去,大帝正看着我,一脸笑意。 小半年的刻意疏远,心中生起的层层陌生,顷刻间化于无形。 立于我眼前的,只是一个曾无数次与我同洒热血的兄弟! 有那么一瞬间,我他妈的还差掉下泪来! 不待我说话,大帝早已快步朝我走来,于我身边站定。又看了一眼张鹏后,笑问道:“你俩商量啥呢?” 张鹏下意识地瞥了我一眼,反问大帝道:“天涯要去当兵了,你不知道吗?” 大帝微微一愣,旋即打趣道:“快jb别闹了!就他那样还当兵呐?我打赌不出三天,他就得被人给打回来!” 往日的相处里,他便总是喜欢在嘴上争得“上风”。对于此,我通常也只是一笑而过。 但这一次,我却郑重道:“我真要去当兵了!然后考军校!大后天的火车。” 说话间,张鹏插嘴道:“你哥俩先聊吧,我吃饭去了。”又冲我点了点头,承诺道:“放心吧,我下午就通知他们。” 张鹏还没走远,大帝早迫不及待地问我道:“通知啥啊?又要约人打架吗?屮!都要当兵走了,还这么不消停!” 我瞪了他一眼,解释道:“打你妹的架打架!后天晚上‘当兵宴’,龙运大酒店,你也来送我一程吧!” 第三百六十七章 出息 大帝没有说话,只是愣愣地看着我。 眼神里,似有一抹奇怪的“期待”。 我知道,他或许是期待着我会突然捶他一拳,再大笑着推翻前言道:“我他妈的逗你玩呢!” 看着眼前这位真正与我并肩战斗过多次的兄弟,我一时间也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 好半晌,他才颇有些失意地呢喃道:“真要走啊?” 说着,又掏出一根烟来,递给了我。 习惯性地接过来后,我又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 真他妈的香! 我已经有近两个月没有抽过烟了! 本以为,自己早已成功戒掉。却在面对大帝接下来点着的打火机时,很自然地将那根烟送到了嘴里。 一口过肺,满目眩晕。 飘飘然间,戒烟一事,前功尽弃。 又沉默着抽上两口后,我有些懊悔地对大帝吐槽道:“完了,你就坑我吧!大夫不让我抽烟!” 他立刻反驳道:“别放屁!我可没坑你!再说了,你妈还让你好好学习呢,你咋没听呢?这会儿想起来听大夫的话了?” 顿了顿,似有所觉地疑惑道:“啥大夫?” 我先是指了指眼睛。 又撩起衣襟,给他看了看我缠满绷带的腹部,简要介绍了一下自己在医院经受“缝缝补补”的过程。 末了,解释道:“大夫说抽烟喝酒会让新植的皮肤变黑!” 由于信息量过大,他缓了好一会儿,才撇嘴道:“你是真能‘作’啊!你看我,惹这么多事儿也没像你似地,最后被人用绷带给缠成了‘粽子’!” 我亦自嘲一笑,没有反驳。 说话间,校门前的人群早已变得稀少。 奇怪的是,在我与大帝聊天的这段时间里,竟没有一个人上前来打过招呼。 后来我才知道,我走之后,他在一中的日子,过得可以说是“落寞”。 “江湖地位”什么的,更是早被“新人”取代。 与阿雯那风风火火的爱情,也被他亲手“作”向了剧终。 在校门口与我“重逢”前,他很久都没有与人聊过天了。 这些内容,是我当兵后,婷婷给我写的一封信中提到的。 当然,自始至终,也就只有那一封。 见我不再言语,大帝提议道:“咱俩上附近吃口饭吧!别在这站着了!都多长时间没看见你了!” 我想去。 但留给我的时间,已经不多。 而我想见的人,尚还有不少。 于是,我摆手拒绝道:“不去了,我一会儿上我爷那吃。” 临别前,我又伸手道:“把你剩下的那点烟,也都给我吧!” “屮!”他掏出来,递到我手里,笑骂道:“大夫不是不让你抽烟吗?” 我“夺”过来,一本正经道:“我妈还一直让我好好学习呢!” 转身离开,没说再见。 如何度过“余下”的两天,我原本是有着最初的计划。 凑齐“群众演员”后,我打算先去奶奶家转上一圈。 然后,便去到爷爷的单位,与这个老头“厮混”一宿。 后天晚上,再在“当兵宴”上,来个谢幕的表演。 最后的一天,则是待在妈妈与继父的浴池里,乖乖地等着“接兵”的领导,带我去赶晚上那辆,驶向“未来”的火车。 可这一系列计划,却在我敲开奶奶家的房门时,悄然发生了改变。 极少请假的爷爷,那天竟然没有上班。 不止是爷爷,除了爸爸的另外三个姐弟,也即是三家人外,还有两个祖辈的亲戚,也正在奶奶的家中“欢聚一堂”。 上一次在不是过年的情况下,于这间平房里见到这么多人,还是十年前,爸爸死的时候。 很显然,他们都是得到了我要当兵的消息,特意赶来送我的。 可在我的心里,除了爷爷和奶奶外,我谁也不想去见。 剩下的时间本就不多,我实在懒得去与那些无关紧要的人寒暄。 所以在接下来的“午宴”上,我面对大多数人时的表现,都极为“疏离”。 只是“乖巧”地坐在爷爷的身旁,吃着他不时夹给我的“美味儿”。 其实在以往的这种大规模家庭聚会里,爷爷的存在感一直很低。 而我,则是那个根本不配坐上主桌的“小孩”。 但那一天的话题,却破天荒的全是围绕着爷爷与我的“祖孙情”来展开。 搞笑的是,那些频频被提及的故事,又都是曾被这些人,无数次用来否定爷爷对我的,那些无原则的“宠溺”的。 同一伙儿人,同样的内容,竟在那一个不是很特别的日子,同时变成了“赞赏”。 更搞笑的是,我明明还是那个曾经的我,却在他们的嘴里,突然就变成了“有出息”的青年。 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还得是你爷爷啊!要不是他当初对你那么好,你是不会有今天的成就的!” 言外之意是:“你可千万不要忘本!我们都是你爷爷的至亲。将来你回报他的时候,也记得不要忘了我们!” 就在我一脸懵逼、云里雾里之时,还是老叔一语道破了天机:“等天涯真上军校了,毕业后就是消防军官。最次也得是个少尉军衔!” 他虽然也是个消防员,却是矿务局“企业队”的编制。 虽然仅从待遇上比较的话,并不比“国家队”差到哪去。 但“国家队”的“优势”,并不在“灭火”那里,而是“防火部门“手中的权力。 经老叔这么一“点拨”,亲戚们免不了要提杯畅饮一番。 对爷爷与我的“祖孙情”,又是一顿“不吝溢美”的赞叹过后,我的一个姑奶,也即是爷爷的妹妹,接过了话茬,继续替我吹嘘道:“人家天涯妈妈娘家那边,是有大能耐的!他大舅那买卖做得,算是咱们市最大的了!能不给自己的外甥安排地明白的吗?” 环视纷纷点头附和的众人,她又洋洋得意道:“天涯现在的大舅妈也很了不地!应该明年就提了!到时候,就是市xx院的一把手了!” 因为我从不关注这些,所以我也是后来才知道,我的第二个大舅妈,竟然是小狼爸爸的顶头上司。 若是早知道的话,当初我一定会求她,为我去向小狼家“提亲”的! 很显然,在座的各位,都不知道这位即将上任市某院长的优秀女人,已经是我“前”大舅妈的事实。 出于别人的隐私,我也没有特意挑明。 第三百六十八章 战友之歌 话音刚落,奶奶便出言“点破”了姑奶会洋洋得意的原因,“东子不是给x华开车呢吗?x华这次走,带不带着他呀?” “东子”,是我这个姑奶的大孙子。 “x华”,自然就是我的“前”大舅妈。 姑奶扬了扬头,自信满满道:“那能不带着么!东子可是从刚参加工作起,就开始跟着他‘华姨’干的!起早贪黑的这么多年,一直没换过人,对东子肯定是满意的!” 又瞅了瞅我,亲昵道:“再说了,就凭天涯这‘实在亲戚’的关系,天涯的大舅妈也不可能不带着东子走啊!” 说罢,还朝我使了个眼色,求证道:“对不,天涯?” 对她的突然提问,我只能尴尬地笑了笑,不置可否。 很明显,他们不仅不知道我大舅已经离婚,还不知道他早就远赴燕赵某地发展。 而对于这些人的后知后觉,我却早已习惯。 如果他们早就料到妈妈的家族会发展的这么好的话,一定不会等到我已经要走了,才想起来对我表示出如此“亲昵”的一面吧! 可能我当时还小,不懂得什么叫利用资源。 总觉得这种“无亲硬攀”的行为,有那么一丢丢的“可耻”。 时至今日,我才深深地明白,“攀关系”,是中国人特有的生存方式。 “四海之内皆兄弟”,明明是一件很豪迈的事情,怎么会“可耻”呢? 事实上,可耻的并不是“攀关系”的行为,而是“攀关系”的目的。 在我的认知里,像姑奶这种目的是“私利”的“攀关系”,就是可耻的。 而像我在后来的军旅生活中,学会的那首《战友之歌》里唱的那样,“战友”的关系,就应该是崇高的! 感谢这段旅途,让现在的我,于“江湖”上行走之时,可以与许多素未相识的同志,凭借着一句“战友”的“攀谈”,便可解决无数的难题! 即便是冒着文本节奏失衡的“大不韪”,我也必须要在这里,与大家将《战友之歌》的歌词,分享如下: “战友战友亲如兄弟,革命把我们召唤在一起。 你来自边疆他来自内地,我们都是人民的子弟。 战友,战友!这亲切的称呼这崇高的友谊, 把我们结成一个钢铁集体,钢铁集体! 站友战友目标一致,革命把我们团结在一起, 同训练,同学习,同劳动,同休息, 同吃一锅饭,同举一杆旗。 战友,战友!为祖国的荣誉,为人民的利益, 我们要并肩战斗夺取胜利,夺取胜利!” 且说在那场“其乐融融”的午宴上,我在大部分时间里却是如坐针毡。 不止是因为这些久未谋面亲戚们,在听闻妈妈将我要“当兵考军校做消防军官”的安排,提前“吹嘘”给他们知道后,对我态度上的“峰回路转”。 还因为一直与妈妈就不是十分“对付”的大姑,于“喜气洋洋”的席间,突然“阴阳怪气”地说了这样一番话:“不管怎么说,缘终于把天涯送走了。总整这么个大小伙子在身边,确实挺碍事儿的!这回可以一劳永逸了!” 众人面面相觑间,她又很“认真”地向我询问起妈妈的近况来:“你妈和她新找的这个对象,处的挺好的吧?我听说还开了个浴池?” 看着她满脸的“关怀”表情,我只能佯装自若地点了点头,笑着回道:“挺好的!我继父对我也挺好的!有一段时间我惹了不少的祸,都是他暗地里替我摆平的。” 顿了顿,话锋一转道:“而且事后还像啥也没发生过那般,从没主动跟我提起过半句。这一点,可比许多看似‘实在’的亲戚强太多了!只是买根冰棍的人情,都能跟我念叨了十几年!” 话音刚落,大姑的脸上,立刻便“红白相间”起来。 眼见宴会就要不欢而散,奶奶扯过话题道:“那孩子确实不错!小时候就总跟在喜国和缘的屁股后面混,好像那时候就喜欢缘。现在终于在一起了,对缘一直挺不错的。我在他家浴池帮着卖票的时候,从没见他俩红过脸。” 说罢,喝光了眼前的半杯啤酒,继续道:“面对缘那不讲理的臭脾气,那孩子能做到这样,挺不容易了。” 又叹息一声,感慨道:“要怪,也只能怪咱家喜国享不了这个福。” 看了看我,伸出手来,抚了抚我的脑袋,笑言道:“不管怎么说,缘也把天涯养了这么大。而且天涯现在也出息了,喜国应该也没啥遗憾了!” 在众人的长吁短叹中,极少喝酒的爷爷,突然让老叔给他倒了半杯白酒。 虽满腹经纶但不善言辞的他,只是举起酒杯,似笑非笑地朝众人微一示意。还不待大家做出反应,便一饮而尽。 当大家在他的“落杯声”中,亦匆忙举杯同饮时,他却早已缓缓起身,沉默着离席而去。 当时的我,并没有“出息”。 但心里,重新有了一定要“出息”的理由。 我只有真正“出息”了,才能彻底解决上一辈人之间的所有“爱恨情仇”。 因为“孩子”,是两个家族的共同血脉。 我天真的认为,作为那个已经“破碎”掉的家庭里的“孩子”,我只有长成了“参天大树”,才能让这种“破碎”,被人看成是促使我成长的“养分”。 而我如果跟着一起“破碎”掉了的话,他们便只会归罪于我的家庭。 不管我爱不爱他们。 也不管他们爱不爱我。 在那个家庭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我的家人! 这是事实。 无法改变。 “家人”,也即是你无需“硬攀”,便生而有之的“关系”。 当时的我,天真的以为,一切的关系,都应该是“财富”才对! 晚上,醒酒的爷爷,做的第一件事,是拉着老叔一起,带我找了个十字路口,给我那个死去的爸爸,烧了一打“黄纸”。 嘴上虽按照爷爷的要求,祷告着:“爸爸你在天之灵一定要对我施以‘保佑’”。 心里想的,却是:“爸你放心吧,我不用你管!若在天真的有灵,只希望你照顾好自己就好!” 其实大姑的话,并非她一人所想。 包括爷爷在内的每一个人,都认为妈妈的决定里,多少会掺杂着要丢掉我这个“包袱”的嫌疑。 第三百六十九章 鞠躬 特别是我那个当过兵的老叔,在前一晚初初听闻他的大侄子,也要走向当兵这条道路时,还把自己喝得烂醉。 不仅如此,他还借着酒劲儿,好好地痛哭了一场。 一边哭,还一边哀怨着:“哎,我大侄子怎么能去当兵呢?好模好样的,非要去遭那个罪干嘛?干啥还不能活着了?” 虽然传言里都说,“当兵后悔三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 但我始终想不明白,我那个当过七年兵的老叔,往日的言语里,后悔的明明是从部队里早早地转业了才对。 怎么就会对我当兵一事,生出如此大的抵触情绪呢? 时至今日,站在人性的角度,再结合着许多过往细节去考量的话,我的结论是:“老叔应该如我一样,灵魂深处中,也有着某种‘表演型人格’的存在!” 毕竟血脉相通,难免会有相像之处。 那一天,是我爸爸家的这些亲戚,第一次为我的事情,聚到了一起。 同时,也是最后一次。 第二天的晚宴里,他们所有人都没有出现在妈妈的“邀请”名单里。 关于给了我“姓氏”的那一撇子亲属,就像不存在了一般。 等到七年之后,我结婚的时候,妈妈再想邀请他们时,却因为种种原因,一个都没能到场。 人生的唯二的重要场合里,每一次我都缺了一半的祝福。 “欢送”我的晚宴上,是我第一次在那种无比正式的场合下,于亲朋好友的面前发言。 密密麻麻的五十桌宾客,属于我的却只有一桌“群演”。 看着被长辈占满的局面,我由衷的说出了这样一席话:“感谢大家于百忙之中,参加我的当兵宴会。回顾往昔的一幕幕,我曾经犯下了很多幼稚的错误。好在我始终都有一群亲友团们,也即是在座的你们,在我的背后,支持我,保护我,同时又不断地鼓励着我。正是因为有了你们的托底,我才可以拥有一次又一次的改正的机会。尤其,是我的妈妈。她这半生,并不容易。又当爹又当妈地把我拉扯这么大,从没差过我的一口吃喝。别人有的,我有。别人没有的,她也极力让我去拥有了。谢谢你,妈妈!” 说完这些,我给同样随我站在台上的妈妈,深深地鞠了一躬。 其实原计划,我是打算跪下磕一个的。 可转身的一刹那,我还是没能真的跪下去。 然后,我转过身,继续对着满座的宾客,缓缓说道:“我知道,没有在座的你们的帮助,仅凭我的妈妈,很难做到这些。因为你们,我很羡慕她。但同时,我也非常羡慕我自己。因为她拥有你们,就等于是我也拥有了你们!无时无刻不令我骄傲着的,伟大的亲友团们!” 语罢,我同样又对他们,深鞠一躬。 最后,我承诺道:“今天起,同样被你们拥有的我,也将是个成年人了!我希望,今天之后的我,也可以如你们一样,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所以今天起,也该轮到我去努力,让在座的你们,为拥有我而骄傲!” 最后,我又鞠一躬。 徜徉在经久不息的掌声里,那感觉令我十分着迷。 虽然我的言语里,只有一半的真实。 但我却是问心无愧。 从小我就知道,成年人,也即是大人们,只喜欢会“说谎”的孩子。 可只要大家能够开心,不过是撒个谎而已,我又何乐而不为呢? 一番漂亮的发言,便可洗刷掉一切“耻辱”。这纠错的代价,似乎也太小了些! 但我话虽假,感情投入的,却是真挚。 如果会说谎,也将是“出息”的一部分,那么必须要“出息”的我,心甘情愿地去冒那“被狼吃”的风险。 归桌后,二舅率先提杯道:“天涯一席话,说的我眼泪差点掉下来。孩子犯多少错,也永远自己的孩子。做父母的都不去原谅,还指着谁去原谅?” 妈妈亦有些哽咽道:“别说你了,那一躬鞠的,把我眼泪也整出来了!” 众人同饮后,纷纷附和道:“天涯错不了!从小就懂事!现在长大了,要去当兵了,更懂事了!” 我坐的那一桌,基本上全是至亲。 我知道,他们对我的赞美,是诚心的。 只是我无法理解,难道所谓家长要的,真的就只是一个“态度”吗? 如果“听话”、“顺从”,才算是“孝顺”的话,那当初,他们为啥不去养一条狗呢? 干嘛非得生一个有自己的认知与思想“孩子”? 而他们煞费苦心地付出,真的就只是为了将这个孩子抚养成狗吗? 我还是从前的我,一点没变。 就只是因为当众鞠了三个躬,便重新回归到了“懂事”的序列! 虽然这结果,早在我精心准备今晚的“发言”时,便已猜到。 而这一切,又确实是我的目的之所在。 只是当“它”果真呈现在的我面前时,我多少有还是感觉到了些许滑稽! 又随着大家推杯换盏了一阵后,心情大好的妈妈,主动对我提议道:“去跟你的那些同学们,也好好道个别吧!别在这里陪着我们了!” 得有此令,我如获大赦! 倒不是我有多想与“群演”们“对戏”,实在是我的心中,突然有了新的决定。 除了大帝外,张鹏带来的人,多数都是曾被我“罩过”的小弟。 刚于“众星捧月”的位置坐下,大帝便传来了婷婷的消息:“她说今晚在阿雯那里等你。一会儿这边散场了,你要是想见她的话,就给阿雯打个电话。” 话音刚落,我便有了“生理”反应。 我那寂寞了许久的身体,很想上她。 可我的心里,却很抗拒见她。 最后的最后,我不能再给她留有任何“念想”。 而这一次的我,选择了遵从本心。 摆手拒绝后,我便开始了与“群演”们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 可笑的是,除了这桌“群演”外,在一个如此重要的人生节点上,这一整个觥筹交错、宾客满棚的饭局里,竟无一人,再真正与我有关。 第三百七十章 你一定要幸福 我心里想的一切,就只是为了配合妈妈演好这场戏而已。 此时此刻,我唯一既想见又能见到的人,身在宝泉岭! 看出了我的心不在焉,坐我身旁的大帝,试着问询道:“待会儿这里结束了,你准备去哪?” 他问此话时,我也在分心观察着周围。 那些与我无关的“成年人”们,正在陆续散去。 这些与我有关的“同学”们,亦坐得索然无味。 只有妈妈的那一桌至亲,仍旧聊的热火朝天。 我决定不再浪费时间,语气坚决道:“你们等我一下,我过去跟我妈请个假,然后我请你们唱歌去!” 妈妈的爽快,简直不可思议。 我准备的“万全”理由,尚未来得及说出口,刚一表达了“换场”请客的想法,她便一口答应下了来。 虽然“唱歌”,只是我的权宜之计。 但为了不太伤及人心,更是为了顾及张鹏的面子,我还是带着经他之口请来的十几个人,去到了一间歌厅,狠狠地嚎了几曲。 大帝唱歌虽然难听,但还是主动点了一曲郑伊健和陈小春合唱的《友情岁月》,邀我一起,共同祭奠我俩逝去的青春。 张鹏唱了首张信哲的《过火》,很用心。但也很显然,这首表达苦恋的歌曲,与我无关。 其他人与我并不算非常熟悉,所以放不开身子。我因为着急离开,见让了他们几次仍旧“扭捏”后,自然便不再强求。 只得将这次“仓促”的聚会,变成了我一个人的表演。 我是个有“条理”的麦霸,什么场合唱什么样的歌曲,自有一番精心地安排。 唱了一首腾格尔的《大男人》,用以展示自己豪迈依旧的内心后,又唱了一首f4的《第一时间》,用以为大家的友情收尾。 后来,我离开了鹤岗。 那里的所有人,包括一直与我保持联系的大帝在内,在有事的时候,我从没能像《第一时间》歌词里承诺的那样,“第一时间”赶到! 事实上,除了大帝之外,我与所有人都在那一天里完成了“永别”。 我喜欢喝酒,却不胜酒力。 以啤酒为例,我都是两瓶微醺、四瓶起吐。 可一旦喝过了四瓶,我便会彻底地放开。 反正再喝多少,结局已是注定,莫不如就一醉方休。 与众人在ktv门口道别后,我转身开启了当天的第一次酒后呕吐。 大帝给我递来一瓶矿泉水,问道:“你要是确定不去见婷婷了,我就给阿雯回个电话。好歹说一声,省着人家等你。” 我身体虽醉,心里却是明白的很。 大帝真正担心的,自然不会是婷婷。他只是要个理由,可以给已经与他分手的阿雯,多打一通电话而已。 于是我一边漱口,一边摆手“确认”道:“不去了!”顿了顿,又开口道:“你回个电话,就陪我去趟宝泉岭吧,我还真有个想见的人。” “是去见你的那个‘助理’吧?” 在这之前,我与大帝已经很久未曾联系。如今被他一语猜中,不免疑惑道:“你咋知道的?”话音刚落,旋即了然。“阿昆跟你说的吧?” 他笑了笑,未做回答。 “送兵宴”上,我曾独立掌管过那个装满“人情”的背包一段时间。为了计划中的宝泉岭之旅,免不了要“监守自盗”一番。 偷的不多,“三百”。 支付在宝泉岭一晚的花销,足够。 半个多小时的车程里,我与大帝简要分享了一番自己与欣欣的过往。 回忆着那些平平无奇的相处时,还几度红了眼眶。 虽然听故事的人,多数时间里都是无动于衷。但并不影响我这个讲述者,把自己感动的稀里哗啦。 最后的“夜宴”上,除了大帝与欣欣外,我还邀请了阿昆。 不为别的,只怕大帝这个“灯泡”,到时会亮得太过寂寞。 选择的饭店,是我第一次请欣欣吃“大餐”时去过的地方。 由于那一次的我俩,事先约好了吃过饭后再去网吧包宿,所以特意延长了用餐的时间。 不曾想过了那家店的打烊时间后,我再准备买单时,在那个偌大的饭店里,愣是没能找到任何一个可以给我结账的人。 最后实在没法,我俩便也只好被迫着“勉为其难”地吃了一顿“霸王餐”。 这一个共同的“美好”记忆,便是我将最后一顿饭订在那里的唯一理由。 因为来的路程上,我已经充分与大帝表达过,自己对欣欣的特殊感情。 而阿昆因为与我同在一校,早就对我和“助理”之间那“不清不楚”的关系,熟视无睹。 所以席间的我,并没有任何“矜持”。 以“霸王餐”为引,三言两语地与大家交叉介绍过各自往昔后,我便自顾自地与欣欣倾诉起了近两个月的思念之情。 酒精的作用,挺好的。 “酒后吐真言”,也挺对的。 我从未想过,自己第一次于众目睽睽之下,对一个人干脆利落地成功表达了“喜欢”,目的,竟然还不是为了“得到”。 上一次“醉后”的“真言”,还是初中毕业的聚会上,对着丽娜吐出。 不过那一次的结果,极其狼狈。 我提起酒杯,对欣欣说出那句“我喜欢你”后,她亦没有丝毫犹豫,便在与我撞杯的同时,坚定地回复道:“我也喜欢你!” 可笑的是,这句早被所有人心知肚明的事情,却在我要离开的时候,才被昭然天下。 见状,彻底沦为“背景板”的阿昆“哎呀”了一声,也提起酒杯,朝着身边同为“路人”的大帝,学着我的样子,开口道:“我喜欢你!” 大帝亦是立即举杯配合道:“我也喜欢你!” 身处分开的倒计时里,我与欣欣自然无暇理会身边人的聒噪。 早已过量饮酒的我,神志虽然勉强清醒,口齿却很难再继续维持清晰。 逻辑上,亦很难再编织出一段辞藻华丽的表达。 再以后的频频举杯中,“你一定要幸福”,便成了唯一不变的“啰嗦”。 第三百七十一章 君子 我已无法记起,那晚的自己,究竟喝了多少“黄汤”。 只隐约的记得,当我们从饭店离开时,我是被大帝和阿昆一左一右地拖着走的。 唯一确定的是,即便是醉到无法控制双脚,我仍在坚持对欣欣进行着“你一定要幸福”的“嘱托”。 当然,因为喝了太多的酒,又是被人“拖”着走,所以每“嘱托”一次,我都要瘫在大帝或者阿昆的一侧,好好休息一阵,才能攒足力气,进行下一次的“教诲”。 到了后来,只要我稍有“抬头”的企图,我的两个“人形支架”,便会异口同声地替我向欣欣“命令”道:“你一定要幸福哦!” 我醉的只是身体。 脑海中那无比清醒的意识,突然悬浮到了空中,看着那个烂醉如泥、啰哩巴嗦的自己,不免悲从心起。 事已至此,我又何必再“磨磨唧唧”? 虽然无数次的眼神交汇,我都始终没能记住欣欣无数次听到那句“重托”时,到底是怎样的眼神。 但我猜那里边,一定会有心疼吧? 最后,他们拖着我进了一家旅馆。 在大帝与阿昆将我丢到门边的沙发上,去吧台开房的间隙里,我挣扎着跑向厕所,进行了当晚的第二次呕吐。 等我从厕所出来时,便见到了正手拿一瓶矿泉水,立于门口等我的欣欣。 刚欲开口说点什么,却被欣欣抢先道:“先喝点水吧!” 乖乖地接过水,又当着她的面,狠狠地漱了几次口后,我又接过她不知何时备在手里的纸巾,抹了抹嘴,笑言道:“我没事了!吐出来舒服多了,放心吧!” 不知出于何种目的,我又拖着那条依旧不太受控制的“舌头”,含糊不清地强调道:“这点酒,喝不醉我!现在的我,清醒的很!” 听有此言,她亦立即附和道:“嗯嗯嗯!你没醉,一点都没醉,老能喝了!” 听着那像极了是在“哄孩子”的口吻,我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又四下看了看,略显尴尬地问道:“咱今晚怎么睡?阿昆他俩呢?” 问罢,我又佯装撒酒疯般地大吼道:“大帝!阿昆!我屮,你们两个没义气的,跑哪去了?” 话未说完,欣欣早在一旁阻拦道:“哎呀你快别喊了!大半夜的你再把这里住着的人都喊起来。到时候揍你一顿,我可不拦着!” 若换做以往,我一定会借机继续大吼着装逼一番。 但那一刻的我,可是一个要去当兵的“出息”人了,怎么还能再做那些“没出息”的行为? 于是我又压低了音量,拉着长音问道:“你别跟我说那哥俩把咱俩扔这,自己跑了?” 话音刚落,大帝从不远处的一个房间里探出头来,朝我这边低吼道:“这么晚了,别几把耍了!陪你折腾一晚上,我和阿昆都困了。房间我开了两个,我和阿昆睡这个。”指了指楼梯的方向,接着说道:“你俩的房间在楼上!晚上我可没功夫管你了,让你‘助理’好好照顾你吧!” 语罢,也不问我对于他的安排满意与否,便“识趣”地关上了房门。 我与欣欣对视一眼,又挠了挠头,佯装正人君子地建议道:“你睡觉去吧!我再开一间房去!” 说着,我便晃晃悠悠地欲朝吧台走去。 经过欣欣的刹那,为表醉意的我,还故意往墙上撞了一下。 伸手扶我的时候,欣欣低声咕哝道:“别去了,就剩两间房了。” 暗喜加上紧张,我的酒仿佛也醒了大半。 心脏的部位,突然狂跳不止。 顾盼之余,又下意识地喝了口水,以掩饰心中的“纠结”。 可那口水才刚滑过咽喉,欣欣便突然挽起我的胳膊,用一个哄慰的口吻,对我说道:“别折腾了!赶紧睡觉吧!明天不是还得赶早班车回去?” 只一瞬间,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记事起便在追逐“爱情”的我,仿佛是第一次看到了“爱情”的模样。 所谓旅馆的房间,不过是一张有床的屋子而已。 通常情况下,床有多大,屋子就多大。 或许真是不胜酒力,又或许是我欲强装“见多识广”的镇定。 开门的瞬间,我便主动爬到了床的里侧,仰面躺好。 气血翻涌、心思如麻。 不过以我当时的状态来讲,“大病”将愈未愈,胳膊、腹部仍旧被绷带缠绵。 又过量饮了那许多的酒,勉力支撑“唇齿”尚且困难,再想做一些需要整个躯体一齐努力的“过激”行为,无异于是天方夜谭。 当欣欣也和衣躺在我的身侧时,我正闭着眼睛,尝试调动着待会儿可能用到的身体某处。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又是郎情妾意你侬我侬的,我若说我一点都没有多想,估计鬼都不会信! 但这种“多想”,在我当时全部想法里所占的比例,却着实“不多”。 所以我仅是下意识地试着调动了某处“肌肉”,却发现其并没有给出多大反应时,内心竟没有丝毫沮丧。 不过“酒后误事”的道理,还是在那一天让我有了切身的体会。 以至于以后再遇到这种开始时便“动机不纯”的约会时,我一定会极为小心地控制自己当晚饮酒的数量。 坚决杜绝“酒后不举”的情况,再次发生! 我确实是一个渣男,但并不影响我同时又是一位君子。 一位坦坦荡荡的君子。 我就是想上欣欣。 做梦都想。 与她并肩躺在一张床上的画面,早在我的脑海中有过无数次。 包括,在我来宝泉岭的路上。 可当她真的与我躺到了一起时,上她,就不再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了。 从2005年10月1日我离开宝泉岭,一直到2005年12月8日晚上,我回宝泉岭再见到她为止,一共六十八个日夜里,我至少有三十八个是在想她中度过。 还有三十个,我可能是在想小狼。 但小狼一定不会想我。 而我坚信,那一刻躺在我身边的欣欣,在这些未见的日子里,一定是同样非常想我的! 第三百七十二章 战利品 两个彼此思念的人,终于躺在了一起。 可仅剩下几个小时后,他们又将分离。 我俩就这样静静地躺着,谁也没有说话。 不知道过了多久。 应该也没过多久。 时间的流逝,不允许我再去进行幼稚的拖延。 不管结果如何,我首先要做的事情,便是转过身,好好地看一看她。 看一看,令我魂牵梦绕的她。 巧的是,在我转身的刹那,才发现她不知何时,早已侧过身,同样面对着我。 于是,我在看着她的同时,又可以静静地观察着,她正在看着我时的模样。 很快,我的眼里,便被眷恋填满。 这眷恋,一半是看着她时的我的。 另一半,是我看着她正在看着我时,从她的神情里捕捉到的。 有那么无数个瞬间,我很想亲她。 可最后,我所能提起的最大勇气,却只够我伸出手,抚在她的脸庞。 千言万语,出口时,却又是那句老生常谈:“你一定要幸福啊!” 她笑靥如花,眼睛弯成了月牙。 轻轻地,点了点头,“答应”了我的要求。 点头时,她脸上的皮肤,免不了多次与我搭在上面的手掌摩擦。 滑滑的,很凉。 屋内没有开灯。在那仅比一张双人床略大一丢丢的小小空间里,本该漆黑一片。 还好有走廊的光亮,可以透过门缝挤进来,打在她那并不在我视线中的后背上。 那微弱的“萤火”,映衬得我俩周遭的氛围,朦胧且暧昧。 哪里还有暧昧? 已经他妈的无比清晰了好吗? 早已久经沙场的我,可以无比地确信,我只要再稍稍地主动那么一丁点,哪怕只是把脸轻轻地凑过去一毫米,或者只是有一丝丝类似的动作,她立刻就会闭上眼睛,迎接我的热吻! 哪怕是在想象里,我俩接吻的时候,也一直都是闭着眼睛的。 这一点,无需印证。 当然,那天以后,我也再没有机会,去印证什么了。 可以梦想成真的现实里,我却拒绝了将要成真的梦想。 自始至终,我都与她保持着那种,可以感受到彼此的鼻息,却永远不会令她“窒息”的距离。 我俩的唇鼻,始终都自由且畅通。 那种感觉,遗憾的很美好。 点头的时间,不过一瞬。 我的手,却没有停下摩挲的动作。 顺着她的脸庞向下,缓缓地滑过她的下颌。 逗留了一阵后,便悄然地驶向了她的唇角。 那是我的双唇,始终渴望,却又从未敢去探寻的地方。 那一刻,我的触感,是温柔的、滚烫的、颤抖的; 我的心里,是甜蜜的、想念的、留恋的; 我的身体,却是无比的静谧与安然。 那从青春期伊始,便藏在身体里的躁动,在那一刻,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突然很想哭。 虽然此情此景,眼泪顺理成章。 但我还是忍住了。 为了获得女人的信任,我总是装作深情。 却在真正的“深情”,第一次于心田里产生时,选择了表现洒脱。 我突然掏出了自己的手机。 那是当初我助阿昆赢下宝泉岭“一哥”宝座后,某位“二代”送给他的“供奉”。 三星t108,全球手机史上的里程碑之作。 见我非常喜欢,阿昆又将其转送给了我。 手机的左上角,还被我用缝衣针,刻下了一个“狼”字。 “狼董”的“狼”,也是“小狼”的“狼”。 这是我“靠自己”的“努力”,得到过的最喜欢的“战利品”。 没有之一。 我将它放在手心,摊在欣欣的面前,开口道:“送给你吧!留在我这里也没有用了。” 从进门时算起,时间应该已经过去了很久。 久到我的眼睛,早已适应了屋内的昏暗。 不觉间,我眼中的她,轮廓忽然无比清晰。 见她并未接过我的“遗产”,我笑了笑,命令道:“拿着!东西虽然破了点,好歹是个念想。再说我要当兵去了,部队也不让用手机!” 听有此言,她便不再犹豫,直接“夺”过去,却连看都未看一眼,便塞到了自己的枕头下面。 轻声道:“我也听说部队里不允许用手机。”顿了顿,又像是自我安慰道:“但是好在可以写信。” 见她肯“继承”了我的“喜欢”,我欣慰地“嗯”了一声后,又从兜里掏出了一个mp3,递了过去,交代道:“这里都是咱俩爱听的歌,你也拿去吧!想我的时候,就听听歌。” 好的感情,一定会让你无比自信。 譬如那时,我只有确信她一定会想我,才会那么自然地告诉她,“想我的时候”要“怎样怎样”。 否则的话,我在“安排”这些之前,理应先忐忑地问上一句:“我走了,你会想我吗?” 我俩之间,已无需这种无聊的问题。 她再次“夺”了过去,没有丝毫客气。 “协议”是相互的。“助理”被“狼董”拥有的同时,“狼董”也在被“助理”拥有着。 她的一切是我的。 我的一切,属于她也是理所应当。 所以她的“不客气”,使我非常安心。 “安心”到我几乎已经忘了,还有一位“南方的朋友”,等在她注定的未来里! 可我又怎么可能忘记,她的一切,从来就不曾属于过我? 要不是有“那个人”的存在,我放肆的吻,应该早就狂风骤雨般地落在她的身上了好吗? 而且,压根就不用等到那一天。 那一个,天亮即是永别的一天! 心念及此,我忽然十分愧疚。 原本的计划里,我是要陪她到最后的。 最后,我会看着她,微笑着走进“他”的怀抱。 挥挥手,同光微笑着,给她以最诚挚的祝福。 怎么也不应像那天那样,在没能看着她真正拥有幸福的时候,又让她独自一人,承受了新的别离。 还大言不惭地,让她“一定要幸福”! 失去了我的守护,她他妈的怎么会幸福? 我离开的选择里,并没有考虑她的因素。 却在走的时候,给她留下了最深的遗憾。 所以我不能,也不配去吻她。 所以我的身体,才会在那一晚始终都没有勇气,去生出一个男人该有的欲望与反应。 第三百七十三章 报到 我是一个渣男。 虽然在后来的无数个“重来一次”的幻想里,满是我不顾一切地疯狂与欣欣“do”的桥段。 但我还是要感谢,正是当时那可笑的理智,才成全了我这一生,最美好的回忆。 虽然那同时也宣告着,我亲手用“君子”的“演技”,葬送了最后一次可以彻底撕下“渣男”标签的机会。 那一天的我,永失真爱。 转过身,拥抱了一生的诅咒。 再后来,我便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欣欣却用那个手机,录下了我打呼噜的声音…… 再睁眼时,她还笑着放给我听。 我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她,恍如隔世。 她忽然变得拘谨,低眉解释道:“我寝室的人都很关心你,她们嘱咐我说,一定要留下你的影像资料,好存着等以后怀念时看。” 我想了想,还是没有说话。 怕哪句话说错,会不小心拆穿她的“拙劣”谎言。 她低下头,躲过我的视线,将注意力落在了那个存有“念想”的手机上。 握着手机的拇指,轻轻摩挲着左上角的“凹痕”。 那是我用“缝衣针”刻下的“狼”字。 被助理珍视的,是“狼董”的“狼”。 在我心底印下的,却是“小狼”的“狼”。 去赶头班车的路上,大帝与阿昆一直在为昨晚的事情,对我和欣欣进行着善意的调侃。 作为被“调侃”的主角,我俩早就习惯了“流言蜚语”的围绕。 所以面对这熟悉的“无聊”时,谁都没有出言辩解。 只是静静地享受着,仍能并肩的这最后一段路。 上车前,听着阿昆“咋不吻别一下”的起哄,我俩又是淡然一笑。 挥一挥手,没说再见。 原本,我还想上车后,对大帝说一下,昨晚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情况。同时也托他跟阿昆再嘱托一句,“不要去外面乱讲。” 虽然拍拍屁股走人的我,大可不必去在乎。 但我不能让留下的欣欣,独自承受这一切。 可转念一想,终于还是作罢。 并非不想“此地无银”,实在觉得太多的解释,反而会玷污了我俩的“深情”。 于是便索性各自眯着眼补觉,谁也没有说话。 直到了鹤岗,又走至遥见浴池的牌匾时,一直沉默着的我,才掏出了兜里全部的七十块钱——也即是前一晚“监守自盗”的结余,递给了大帝。 开口道:“这些钱给你吧,晚上我就走了。部队估计没有花钱的地方。” 他下意识地接了过去,看了看我,又一脸懵逼地将那些“遗产”,揣进了自己的兜里后,轻声问道:“晚上几点的火车?” 我摇了摇头,回答道:“还不知道呢。” 顿了顿,告别道:“晚上你就别来送我了。等我有了明确的地址,会给你写信的。” 虽然最后一段“回家”的路,我还是选择了一人走完。 但并不影响,大帝,仍是唯一陪我走到了最后的兄弟。 在我从那以后的人生里,几乎所有的重要场合,作为我青春里的唯一“代表”,他都从未缺席。 推开浴池的门时,妈妈与继父正在门口的一张方桌上吃着早饭。 显然是用餐已毕的奶奶,正坐在吧台的里面,一根根地卷着旱烟。 迎面所见的,首先是奶奶。 对于我的突然“造访”,她似乎特别惊讶。 含糊不清地“呦呵”一声后,将一支卷到一半的烟,随手朝簸箕里一丢,侧过头,冲方桌处喊道:“别找了缘!孩子这不是回来了吗?我就说天涯不能跑吧!一天天‘吓人倒怪’的!” 待我顺着奶奶的声音看去时,妈妈刚刚放下手中的碗,神情复杂地盯着一脸倦容的我。 半晌,强忍笑意道:“晚上不回来不知道跟家里说一声吗?这家伙,我还以为你突然后悔当兵,半路跑了呢!” 背对我坐着的继父,咬了一大口黄瓜,边嚼边说道:“你以为谁都是大宇呐?我儿子才不会当逃兵呢!” 大宇,便是我的表哥。 原来当晚见我迟迟未归后,妈妈翻遍了她能找到的一切亲戚。 她坚定的以为,我准是又在某位姑娘的勾搭下,为了躲避当兵,半路跑了。 若我第二天早上再不出现,他们已商议好要借助警察的力量。 在那之前,妈妈从来都没有真正相信过任何一个人,包括我。 直到十九年后,她这辈子第一次相信一个人,便是以命相托。 而这个可以让她以命相托的人,却又只能是我。 因为不想承受,所以妈妈总会选择回避,每一个与“送别”有关的画面。 又听她随便“嘱咐”我几句后,我便在她的授意下,跟着奶奶回到了奶奶的家中。 现在想想,那里会成为我离开前的最后一站,似乎也是命运的精心安排。 毕竟在我的心里,那间已经变成“仓房”的“下房”,才是我唯一真正的家。 也只有从那里出发,我在鹤岗的一十八年,才算是有始有终。 可惜,当时穿过那条长长的走廊,经过那间隐隐有霉味发出的房间时,我却没有回头。 因为宿醉而昏沉胀痛的大脑,也没能产生一个念头,促使我进到那个,作为婴儿被妈妈抱着,第一个“回到”的地方,再看一眼。 以至于两年以后,我果真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从部队考上军校后,利用假期回到故乡,再想去看一看,那间我出生起便拥有的“家”时,便只看到了拆迁后的一片废墟。 所以我始终不知道,“它”最后的样子。 随着岁月的流逝,记忆里它的模样,便只剩下了一具衣柜隔开的两片空间。 一边,被用来睡觉的火炕填满。 另一边,是我的童年。 从奶奶家一觉睡到下午醒来时,有过当兵经验的老叔,早已在他身在武装部的老战友的提示下,替我准备好了一切。 东北的冬天,日暮来的很早。 过了晚上六、七点钟,就可以算是彻底的黑天。 吃过奶奶包的“上车饺子”,又随便盘桓了一阵,老叔便带着我直奔车站。 接兵的人,正在那里等我报到。 第三百七十四章 十八岁 那一天,借了军人的光,我竟终于有机会,第一次在胸前挂上了一朵大大的红花。 享受到了,原本只有高考“状元”才可以获得的待遇。 从“结果”上来看,也算是实现了全家人的理想吧! 虽然一身“荣光”的我,于别人看不见的身体与手臂处,仍旧裹满了“往日”的绷带。 但在军人外表的遮掩下,人们看见的,只有“正义”。 我突然觉得,自己比《无间道》里的“刘德华”幸运。 迎着火车站里,众人不时投来的“艳羡”目光,我默默对自己说:“迹天涯,从今天起,你终于可以重新做回那个好人了!” 回顾我十八岁之前的人生,曾有过无数身份。 却只有“军人”这一个,让我获得了自我的认同。 我终于可以站的笔直,正义凛然,而不用再害怕被人“嘲笑”。 我可以助人为乐,甚至扶老太太过马路,而不用再害怕被人诋毁是“有病”…… 送我“最后一程”的人里,除了老叔外,还有大姑和大姑父。 其实后两个人会出现在车站,我还是挺意外的。 毕竟与太多我“以为”会来的人比起来,我与这两口子的交情,并不算深。 终于到了登车的时间,我亦随着新兵的队伍,鱼贯而行。 12月9日,在东北已算是入冬。 在那之前,我已经拎着重重的迷彩包站了好久,手指早被勒的酸麻。 所以才走出室外没几步,那处“酸麻”便被寒风吹得生疼。 因为“领队”曾严令要求,必须统一用右手提包。 不敢抗命的我,只能不住地用左手去揉搓着不断被“风刃”切割的右手。 正呲牙咧嘴间,大姑忽然从送别的人群中蹿了出来,将一只黑色毛线手套递给了我,催促道:“快戴上!” 我刚欲为这无异于是“雪中送炭”的行为表示感谢时,却见跟在大姑身侧的大姑父,黑着脸抗议道:“你把我手套送人了,我带啥啊?” 听有此言,大姑歪过脸,气愤道:“哎呀我回去再给你买!赶紧把那只也脱下来,给大侄子!” 这时,早有接兵的“领队”走到我与大姑之间,用一种柔和又不失威严的声音,对大姑“驱赶”道:“送别的家长都退一退吧!战士们该上火车了!” 我尚不及说些什么,便被行进中的队伍,涌着向火车的方向挪去。 而我的手里,还攥着那只饱含大姑“爱意”的手套。 搞笑的是,我冻的是右手。 而那只大姑父并不情愿付出的手套,却是“左手”的。 家长们的许多“好意”,总是会这样令人无语。 不知这只并没有真正帮到我的黑色毛线手套,会不会又像那根我没有记住味道的冰淇淋一样,再次变成足够被大姑念叨十几年的“人情”。 当然,后来的我,基本上也没怎么再见过大姑两口子了。 她也终于没有机会,再与我提起过这只临别的“馈赠”。 虽然没有用。 而且我差点还因为大姑父的“小气”,反手将其给丢了回去。 但至今,我却仍旧感谢大姑的好意。 对于一个很“抠”的人来说,她给我的已是极大的爱意。 换句话说,站在亲人的角度,她其实已经做到了她能做到的最好。 仅凭这一点,我就该心存感激。 或许是我当兵这件“事”,太过之大。 其它所有事与之比起来,便会显得微不足道。 所以那一整天,我始终都没能等到一个,对我说一句:“生日快乐。” 那可是自打懂事起,便被我极为在乎的“十八周岁”生日啊! 竟被我十八年来的“一切”,集体“略过”。 火车缓缓启动,故乡渐行渐远。 再见,鹤岗! 别了,亲人! 十八岁,无论你准没准备好,一旦你到了这个年龄,都将在“法理”上被贴上“成人”的标签。 从那以后,肩负起成人的责任,履行成人的义务。 那时的我,坚定的以为,火车的启动,意味着我终于可以展翅高飞。 直到二十年后的现在,才不得不承认,自始至终,我都没能挣脱命运的摆布。 原来“道理”,并不会因为年龄的增长,自动填进你的脑子。 原来“认知”,是先要“见过”并且“认识”了许多东西以后,才能“知道”。 十八岁,可以代表着一切。 也可以,什么都不是。 这不是一个歌颂“真实”的世界,所以我的“回忆”,理应到此为止。 后来的我,并没能因为“法理”的认可,便立刻“成人”。 虽然经过了三个月的新兵培训,也即是等到了“列兵”授衔的那一刻起,我确实成为了一名合格的军人。 但于我的内心而言,却仍幼稚的像个孩子。 支撑我走完那三个月“新训”的,是与欣欣之间的“一百零一封”信。 信中的内容,无非是分别后,我俩各自生活里的发生。 信中她说,我走之后,她爱上了一首小刚的歌,叫《寂寞沙洲冷》。 我回信说,一唱《军中绿花》,我便会哭的不能自已。 只是我俩的信中,都很默契地没有说明,让她的“沙洲”,变得寂寞又冷的人,是我。让《军中绿花》“时常梦见的好姑娘”,是她。 不管怎么说,等待回信的日子,还是甜蜜了我的整个“新训营”。 到后来,就连我们的营长,都知道了“助理”的存在。 因为刚去不久,我便成了全营的标兵。 还因为那个“营长”,便是接我兵的领队。 更因为这个“领队”,是大舅的朋友——也即是安排我走向当兵这条道路的那位“领导”,曾经带过的兵。 军营里每一次进步,我都在靠着自己的努力。 用实打实的成绩,站在了一个又一个的领奖高台。 但在妈妈那里,却都被归功为她所托的“关系”。 就这样,我的人生,很快便再度陷入到了,要不断向妈妈“证明”自己的死循环里,无法自拔。 虽然我刚离开家的第二天,妈妈便与继父报名了一个旅行团,天南海北的享受了一圈二人世界。 没有我的最初三个月里,她俩过得自由且惬意。 但随后不久,妈妈的婚姻便又有了新的摩擦与争吵。 知道这些的我,很着急。 却,鞭长莫及。 第三百七十五章 谷雨 从欣欣那得到我的地址后,姗姗也给我写了一封信。 内容虽被无味的祝福与客套填满,但对于一个新兵来说,每一封信,都是可以令其它战友们羡慕的“至宝”。 所以收到这封信时,我还是非常开心的。 因此给她的回信中,我留下了要常联系的约定。 虽然结果并没未如与欣欣的那般“经常”,但也保持了半个月一封的频次。 在收到的诸多“至宝”里,却只有来自于婷婷的那一封,我选择了视而不见。 从她信中的内容上来看,我可以感觉到她的用心。 东拉西扯的许多,都是她眼中的我,应该会感兴趣的,关于我走之后,一中“江湖”上的故事。 信的末尾,她再次表达了“复合”的想法。试着再次与我许下,“一辈子”的约定。 或许她从来就不知道,她认识的那个“我”,并不是我。 所以我只能假装,“我”已经死了。 关于婷婷的一切,我的心中不只有感谢,还有愧疚。 但我却没有资格,说一句“谢谢”。 因为她为我做的一切,令我“无以言谢”。 我也没资格,去说一句“抱歉”。 因为我不想去获得她的“原谅”。 我是渣男,凭什么被原谅? 时至今日,我想起她时,仍是只想上她。 而我到现在也想不明白,为啥自己是如此的害怕被约束! 可能那样,会让我有一种遇到了第二个“妈妈”的错觉吧! “新训”三个月,漫长而短暂。 刚当兵不久,我还收到了大帝的来信。 信中,满是对过去“辉煌”的缅怀。 包括,对他与阿雯那段“风风火火”的爱情的怀念。 我很想“拯救”这个,一直活在“过去”里的兄弟。 所以酝酿了一百多天,直等到“下连队”后的一个“谷雨”时节,才给他回了一封长信。 同时也借着“兄弟”之“目”,总结了我十八年来的认知。 因为我在给人写信时,邮寄前一直有誊抄一份的习惯。 所以在一年后的2007年4月20日,已经成为可以在周末时上网的“老兵”的我,便将这封信略做改编,发表在了自己的“qq空间”上。 作为人生中一段很重要的心路历程,我有必要与大家将原文分享如下: 对于我这终日瞎忙,难有清闲的人而言,只有“闲”在了一个下雨天时,才更适合去回忆我们的过去吧。 很多情绪的产生,总源于巧合。 今日谷雨,巧又是我离开家500天整。 500天,会发生什么呢? 想起了十八岁时,那些交往过的时间都没有分开的日子长,却给彼此留下了太多、太深记忆的好友们。 人生,能有几个十八岁? 那美好的一段,真诚、血性的一段,恰巧我们一起走过。 只是,也许没有好好珍惜。 于是,才常常会去回忆。 然后,难免就会回忆起,那时的我们…… 只是不敢了。 不敢再去想。 怕会留恋过去,怕会舍不得回来。 回到,现在。 于是,低头走路。 告诉自己,不可以再错过,要好好珍惜,珍惜眼下真正的幸福。 不懂自己在说什么,蛮乱的。 那时候在身边的人,如今一个一个的离开。 对于那些离开的人,我们就都没有责任吗? 也许因为那些可笑的“面子”,我们失去了太多年轻里的玩伴; 也许因为那些固执的“自我”,导致我们在青春渐逝的过程中,就真的只剩下了“自己一个”; 也许因为那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我们在得到什么的同时,又要遭受良心的谴责; 也许只有经历过谎言的折磨后,我们才开始明白,真诚的重要吧…… 开心,源于心底的坦荡;洒脱,源于不欠任何人的骄傲。 只是,当我们诚实的分析自己的内心时,当我们,独自面对自己的灵魂时,谁又敢说自己是真的坦荡? 谁,又真的拥有,可以骄傲的资格? 当你向别人大呼小叫的喊出,自己那些看似压抑了很久的、真实而华丽动人的语言时,你敢说那些看似“发乎于情”的“声嘶力竭”,就真的是你的心里话? 不是仅为追求辞藻绚丽,而精心组织的谎言? 时过境迁以后,当你再看自己写过的那些打动人心的文字时,会不会很陌生? 也许,会感叹自己的言语精彩。 然后,翻出来,继续给别人炫耀自己的“曾经”。 就算现在的自己,早已变的面目全非。却依然大言不惭地说着,“当时”的话。 只是因为,“当时”很美。 是否这个炫耀“曾经”的行为,其实是在暗含着,你“越活越回陷”的处境呢? 也许,我们都是这样的人。 但可以试着从今天起,让“过去的”,彻底过去! 不只痛苦,还有那些,幼稚的“辉煌”。 因为我们要成长。 成长,是一个遗忘的过程。 哪怕只是把过去‘封印’在记忆的深处,当它不存在而已。 就算,这其实又是一种逃避。 也许,我们不是越长大便越不喜欢说话。只是越长大,越是不喜欢说谎而已。 于是多数的时间里,我们开始变得沉默。 听别人去说些什么,再看他们又做了些什么。 然后,嘲笑。 或者,伤心。 爱情是什么?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答案吧。 我认为真正的爱情,一定不会有痛苦存在。 因为爱情的美丽,在于盲目。 盲目的忘了自己,放了自己。 心甘情愿的去牺牲,去奉献。 否则就只是“占有”,不是爱情。 以这个为标准时,你还敢说自己爱谁吗?付出的再多,再彻底,一旦想要“回报”了,就不再是“爱情”。 那是“种地”。 不要用等待“丰收”的心情,去等待爱情。 如果,你承认你是在“种地”。那没有好的“收成”,也不要痛苦。 因为也许是气候不好,或者选错了种子,不是你不够卖力。 前提,是你真的很卖力。 而如果你说自己此时拥有的,就是爱情。 那要恭喜你了! 因为你一定是很开心的。 不是么? 人有欲望,才有痛苦。 很多痛苦,是我们天生的。 比如饿了,我们痛苦; 渴了,我们痛苦; 憋尿了,我们痛苦; 憋…了,我们也会痛苦…… 既然人类天生的痛苦已经够多了,那为什么我们还要再去自寻更多心灵上的烦恼呢? 也许,心灵上最大的痛苦,是孤独吧。 而孤独,也是天生的。 一个人来,势必也会一个人去…… 说穿了,人活着干嘛? 是啊,人活着干嘛? 因为你还活着呗! 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清醒。在他独处的时候。 只有在拥有“观众”的时候,他才选择了“执迷”。 “执迷”给别人去看,去获得随之而来的“理解”或“同情”。 用“骗”来的“伙伴”,掩盖“孤独”的事实。 人呐,最难摆脱“人来疯”的禀性。 总是忍不住去“演戏”。 虽然正是因为大家都在“演戏”,才会有了大千世界的精彩。 但是现在的我,却只喜欢看戏。 别有一番风味! 很多时候,我们抗拒太过“赤裸”的东西。 因为我们的“压抑”,已成习惯。 这习惯,又成了“风俗”。 其实这又何必呢? 小心“憋”到了最后,自己都不知道哪个才是真实的了! “迷茫”,是因为自己摔倒了,才突然发现躺着竟然比走路舒服。于是赖在地上,非说自己摔残废了!再趁机扮扮可怜,博取路人的同情心。以便扔下些残羹剩饭,供自己苟延残喘。 振作起来吧! “自尊”,不是要你逞强和装屁,而是教你勇敢和承担! 承担自己该承担的,可以承担的。 人贵有自知之明啊! 要看到自己的平凡,和别人的平凡。 所谓一视同“人”,就是把自己和别人,只是当成一个“人”而已。 就是那个普普通通的,简简单单的,由一“撇”和一“捺”写成的“人”。 仅此而已! 做到这些太难,我亦在努力。 对于这个世界,你可以固执的只看到黑暗的一面。 但请你不要去影响其他人! 虽然,人总要利用“颓废”去感悟生活。可我只想劝你,不要颓废的太久。 除非,你就喜欢那种“颓废”的感觉。 说穿了,还是问问自己喜欢怎样吧。 做真实的自己,不如,做开心的自己。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 人生旅途上,总有太多的路,要自己去走。 再好的朋友,也只能陪你一段。 就像再亲密的关系,也会有间隙。 “粒子”永不重叠,这是科学! 也许,你睁开眼睛的一刹那,便拥有了很多东西。 可你要知道,在“无常”的人生里,总会遇到不得不“闭上眼睛”的那一天。 到那时,你所拥有的一切,便失去了你…… 所以,最该被这个世界珍惜的,其实是我们自己。 节气,真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 此刻的外面,真的下起了雨来。 我是十分喜欢下雨天的。 临近搁笔之时,又突然想到,这个世界似乎没有什么东西,真正属于我们自己。 而“我们”,却又被属于给了很多“东西”。 成长中,我们渐渐会发现,这才是活着的理由吧…… 只希望,活得再努力一点! ——2007年4月20日(谷雨) 迹天涯写于龙省q市消防特勤大队 第三百七十六章 择偶权 从本质上来讲,在部队里考军校和在地方上考大学,并没有什么区别。 一样的择优录取规则下,是一样的考试内容。 若非要找出点区别,可能就是想在“时时备战”的消防队里考学的话,你最好能有一个清闲些的岗位。 在家里人的安排中,刚一下连队的我,便成了“通讯员”——也即是119接警员。 虽说“报警”的电话总是无常,但至少在许多阴雨绵绵的日子里,我还是可以比那些终年训练的“战斗员”们,有了更多的时间用来系统的学习。 什么是报应? 报应就是无数个被电话吵醒的深夜里,听着话筒里传来的那些“稚嫩”的声音:“消防员叔叔吗?我只是睡不着觉,想和你聊聊天……” 这还好一些,最惨的是遇到那些报假警的。 当“有警必出”的我们,兴师动众地赶到了“事故”地点时,于乌漆麻黑或者天寒地冻的环境里,寻找一圈无果之后,再想联系报警人时,才“惊喜”地发现,“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虽说这种无聊的人,最后多数都能受到应有的惩治。 但战友们因此而失去的“睡眠”,却是永远无法寻回。 每到此时,我都很想要回到过去,站在小时候那个曾数次使用“报假警”的方式,排遣寂寞的“自己”面前,狠狠地给上几个“大逼兜”! 虽然平时那些小规模的火灾现场里,我的职责不过是拿着对讲机,跟在指挥员或者班长的身边,进行一些上传下达的工作。 但遇到“大场面”时,我也会偶尔客串一下“水枪手”之类的战斗角色。 若放在普通的中队里,这种“大场面”自然是少之又少。 许多义务兵甚至直到退役,都没能有幸有过这样的经历。 可我是“特勤”的兵。 作为消防队里的“特种兵”,我们本身就是一支为了“大场面”而生的队伍。 相应的,自然还有了许多可以“上电视”的机会。 正是虚荣的年纪,谁又能拒绝得了“出名”呢? 遥想当初自己第一次上“新闻”时,还是因为一次“黑网吧整治活动”中,作为被不良商家“荼毒”的“被害者”,才拥有了特写。 虽然结果,是被妈妈罚着跪了几个小时的搓衣板。 但至今想起自己曾被无数人“看到”的经历时,我还是非常“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 如今因为从事了消防事业,完成了“被害者”到被人“歌颂”者的转变后,我又怎么能不去为了自己的新身份而感到骄傲呢? 能有“美名”的可能,谁还愿意去“臭名昭着”! 后来又发生了一件事情,导致我不再甘心于仅在“新闻”里去当个背景。 我在特勤服役期间,q市曾发生过一次轰动全国的“芥子气”泄露事件! 事件的起因,是该死的小“日子”在侵华期间留下的一枚“毒气弹”,被某建筑工地施工时给挖了出来。 那些在一线冒死参与处置老班长们,不但得到了相应的“立功”奖励,还获得了被央视焦点访谈栏目“专访”的机会。 作为平时兼顾收发信件“重任”的通讯员,我最直观的感受便是,在节目一经播出以后,那些在电视台上“露过脸”的班长们,“情书”简直收到手软! 最夸张时,受访中长相最为“阳刚”的一位,竟在一天之内收到了二百多封“表白”。 那个年代,自媒体尚未兴起。 以央视为代表的主流媒体,仍旧掌握着全国最大的流量。 “英雄事迹”被这种权威平台发布后,其影响之广,可想而知。 最令我羡慕的,是“纷至沓来”的求偶信来源,几乎涵盖了我能想象到的方方面面。 男人,天生就爱追求女人。 自有动物后的亿万年来,皆是如此。 可曾经我凭了命地“装逼”,也只能吸引婷婷和小狼那种懵懂的女生。 在世俗的眼光下,我当时的行为无疑是幼稚且可笑的。 但活在世俗里的我,突然发现全天下的女人竟然如此之多,关键看你能不能做出点成绩,获得大众的认可。 当这种“认可”,转化为能够拥有至高“择偶权”的结果时,我不免对“建功立业”的机会,产生了深深地渴望之情。 功夫不负有心人。 终于在一次某大型国有酒场“酒精灌”起火的灭火救援战斗中,我遇到了一次可以一展风采的机会。 严格上来讲,这“风采”二字,是要加上双引号的。 “酒精灌”起火,其发展之迅速,燃烧之猛烈,稍有常识者即可想象。 作为满编参战,且第一时间到场的特勤队伍,我们五十五名指战员、十二辆造价几百万的水罐车、q市消防最精锐的灭火救援力量,真正站到那熊熊烈火的面前时,渺小的完全可以说成是“可怜”。 作为其中的一员,那“接出警”前的兴奋,早在遥见冲天的火光之时,便灰飞烟灭。 那场火灾,最终调用了足有半个省的救援力量,才勉强扑灭。 在那之前,以“燃烧区域放任不管,控制火灾蔓延”为战斗思想的我部特勤大队,在增援力量尚未到场的间隙里,不可避免地遇到了“水枪阵地”严重不足的情况。 最先到场的q市最高指挥长,也即是我们消防支队的参谋长同志,在巡视了“战场”一圈之后,看了身边的我——那个手持对讲机,一脸懵逼的通讯员一眼,指着一处突发的“流淌火”情,下达了这样一个指令:“迹天涯!你去在这个位置出支水枪,守住这个方向不被火势突破,保证不烧到隔壁的酒精储罐,事后我一定给你一个‘三等功’!” 在这个人员“捉襟见肘”的关键时刻,他的安排可以说是不得已而为之。 可作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的军人,我却没有立即依令而动,而是下意识地回复了这样一句话:“参谋长,我给你一个‘一等功’,还是你去吧!” 第三百七十七章 搞笑 此言一出,我不免连累到了自己的父母,被参谋长同志狠狠地“慰问”了一圈。 但在“慰问”的同时,作为当时现场的最高“领导”,他竟真的就近从一辆消防车中,取出两盘水带,在我面前演示了一番标准的战斗展开! 那一瞬间,我忽然想到了当初与助理签订的那份“协议”来。 “这才是真的领导!不但遇有重大危机时刻,敢于冲锋在前,还可以凭借多年的经验与本事,身体力行地诠释什么叫真正的‘战斗’!” 受此感召,我自然也立即跟了过去。 虽然最后的最后,我并没能真的借由此事成为国家的“三等功臣”。 甚至在做事后“战评”的时候,我与参谋长的“阵地”,受篇幅所限,还被参谋长亲自给删除掉了。 但因为处置得力,增援部队到达前,我们到场之后,始终没让火势继续扩大半步! 作为成功扑救这起火灾全部“千余名”指战员里的千分之一,我生平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做真正的“牛逼”。 所谓“男人”,行于天地之间,于国家,于民族,或者说于自己的家庭,是一定要有自己的作用的! 社会并非不提倡暴力。 人类能够成为地球的主宰,靠的其实正是“暴力”。 但被人类社会否定的,是没有意义的“暴力”,是为了暴力而暴力的情绪宣泄。 从我成为一名军人起,我骨子里的“暴力”,才终于获得了“正义”的标签。 现在想想,其实我当时的“虚荣”,还是非常狭隘的。 不止是狭隘,甚至还有些“邪恶”。 因为那些“牛逼”的背后,其实是无数场或大或小的“灾难”。 可“一将功成万骨枯”,并不是我想要的荣耀。 又过了数年,我也成为了军官。 在教育我手底下的新兵时,曾说过这样一段话:“兄弟们,永远不要期待忙碌。当兵的越闲,社会才越加太平。特别是我们消防兵。每一次‘忙碌’的背后,都至少意味着一个家庭,正在遭受灾难。” 还有一次,正在砍着某款网游的我,被游戏里的伙伴吐槽:“你们消防队可真他妈的闲啊!咋能有这么多时间在线!” 电脑屏幕前的我,不禁莞尔。 点燃一根烟后,回复了这样一句话:“你怎么能够保证,当消防员们都累的要死的时候,不是去你家救火?” 在他无言以对时,我又继续“劝诫”道:“你要祈祷的,是天下间所有司职救苦救难的人,都能闲出屁来才好!” 那个时候,我便有了“但愿世上人无病,何妨架上药生尘”的觉悟。 那个年代,想在消防部队里考学,一个相对清闲的岗位,只是其中最微不足道的一环。 是否获批拥有考学的资格,才是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 而能够决定这个“资格”归属的人,其实有很多。 小到你的中队长和指导员,大到部局里面的“通天”领导,都可以。 为了更好的拉开“关系户”与“非关系户”之间的差距,就出现了一个极大增加考学成功率的“隐性条件”——一套由我们省总队自行编纂的学习资料。 消防考学的科目设置,和地方高中的理科一样。 这套“一年一版”的学习资料,便包含了消防考学所需掌握的全部知识。 以及,每年的考试原题。 是的,除了语文的作文题目,年年有变化外,其余所有的考试题,都会在这套学习资料中选取百分之百的原题。 我不是一个吃了饭转身还要再去砸锅的人,只想说即便是搞到了这套学习资料,你也要付出努力去背下来才行。 否则像化学这种专业性稍强一些的科目,即便是开卷考试让你去抄,你都不一定能抄明白。 是的,有资格考试的人很多。 能搞到这套学习资料的人,自然也不会太少。而像我这种肯发狠心将其全部背下来的天才,应该也不会是独苗。 所以,为了更加凸显“关系户”的优势,在最后的考试阶段,我们这些过了市里选拔,获批赶往省城参加最后大考的考生们,便按照“要求”,分成了两个考场。 第一考场,基本上就等同于是“开卷”的。 我很“有幸”的,在家人的安排下,成了第一考场里的一员。 而当我亲身目睹着考试的“氛围”时,不禁有些懊悔起,因为这近两年来的“努力”学习,而错失的那些“军旅”生活。 别人训练的时候,我在训练。别人休息的时候,我在看书。 别人站“白岗”的时候,我在有序地参与排岗。 可别人的夜岗,我全都包了。为的,还是看书。 战友们利用闲暇时间聚会玩耍的时候,我仍然在看书…… 讽刺的是,当初应该在校园里学习的时候,我却在四处撒野。等到后来本该在军营里绽放青春的时候,我却突然开始了努力地学习。 总是与周围格格不入的我,在学校里,承受了家长与老师的三年白眼。 在军营中,又不可避免地遭受了无数战友们的“嘲笑”。 虽然,我处处优秀。 但一个没能践行眼前“责任”的人,优秀并不是优点。 而这些,我都愿意忍受。 我以为,只要将高中时那些错过的努力,在军营里加倍偿还,并且成功考上军校以后,就等于是靠自己实现了“逆天改命”的壮举。 直到那一天,我真的坐在了“第一考场”里参考时,才认清了什么是真正的“命”。 近两年时间“艰苦卓绝”的努力,像极了一个玩笑。 但这些,还不是最搞笑的。 仗着初中时打下的文化课功底,以及我那天生就是用来学习的大脑,只用了不到一年时间,我便将那套学习资料中的全部题目,背的滚瓜烂熟。 又靠着以往写过的几百封情书中,锻炼出来的文笔,使我大考中的作文成绩,竟然也破天荒地得到了满分。 素来热爱“跑跳”的我,在占比总成绩四分之一的“体技能”考核里,也获得了满分。 至于同样占比总成绩四分之一的消防“业务”考试中,我更是信手拈来的获得了全优。 就这样,“预告”总成绩时,我当仁不让地排在了全省第一的位置! 第三百七十八章 状元 自1993年上小学一年级起,直到2007年我考上军校为止,前后历时十四年,我足足用了比正常人要多出“两年”的时间,才终于获得了人生中的第一个“状元”。 虽然只是一个区区的“省级”,但已足够我好好地骄傲一番。 可惜这种骄傲,并没能持续太久。 当时的消防系统,只有两个院校。 一个是廊坊武警学院,本科。 另一个,是昆明消防指挥学院,大专。 我的成绩,理应上本科。 但在颁布最后的录取顺序时,我却排在了全省第十七名。 巧的是,当年的本科名额,恰好只有十六个! 而这个看似荒诞的最终排名,实际却又非常的“公平”。 因为那些能够排在我这个“状元”前面的人,无一例外的全是消防干部的子女。 为了照顾这些为国贡献了半辈子青春的老消防精英们,当他们的子女想要考取消防内部院校时,便会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再加30分! 这个政策,合情合理,无可厚非。 亲历过消防员之辛苦的我,亦是深表赞同与理解。 其实考试之前,我便知道了这个政策。 而目亲眼睹了第一考场的“氛围”后,我更是多少料到了类似的结果。 只是,当我看到这些比“状元”还牛的“分数”组成里,无一例外的还跟着一个“三等功”的“10”分加成后,才感到了深深地绝望。 据我所知,他们里面的很多人,可是连一天兵都没有当过的人啊! 我不理解,这些参考前在原本在高中里就读的人,到底是他妈的怎么成为了堂堂的“国家三等功臣”的呢? 随着阅历的增加,我渐渐悟透了权力的真相。 特别是上了军校以后,有机会与那些真正拿命换来“荣誉”的“国家功臣”们,有了更深入地接触。 看着他们的一身伤痕,听着他们的英雄事迹,想想他们毕业后与我同样的“大专”学历,再看看那些有幸考入“本科”院校,只是在高中里正常上学就能学成“国家功臣”的“天之骄子”们,我突然发现,这个社会竟是无比的“公平”! 那些为国流血牺牲的“一代”们,甘于奉献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自己的后代们,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吗? 正如与我站在同一起点的“国家功臣”们,当他们的子女再想考入消防队的时候,不照样也可以享受额外再加“30”分的优厚待遇了吗? 没有那些可以成为“一代”的父母,从来就不该是你放弃努力的理由。 如果说有十六个人,能够排在我这个“状元”的前面,对我而言是不公平的。 那么坐在“第一考场”的我,对于那些坐在“其它”考场的考生们来说,就是公平了吗? 虽然,我并没有在那个“特殊”的考试氛围里,借到什么真力。 但从我的名字,被划分到了那间特殊考场的那一刻起,我作为“既得利益者”的身份,就已经无可更改。 就算,我是靠着自己的实力。 可我的实力,在那些“三等功臣”的面前,简直不值一提。 所谓权力的真相,就是努力成为一个有资格对别人“赋予”荣誉的人,而不是去努力成为那些荣誉的“获得者”。 谁来立功,并不重要。 谁来决定立功的标准,才是唯一的“重要”。 既然不是“王子”,那就打下一片江山,做“国王”! 为的,是将来可以让自己的儿子做“王子”! “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就是这个社会最大的公平! 想明白这些以后,当我真正与那些自带加分光环的考生们,进行同场竞技的时候,自然便从容了许多。 凭借着稳定的发挥,也算是取得了一个相对理想的结果。 大专也好,本科也罢,反正毕业以后,都是军官的身份! 只是在考试的前一天,我那个赶来省城“陪考”的妈妈,听闻了我所转述的,这些“二代”们的优惠政策后,却难过的一宿没睡。坐在宾馆的床头,撅着嘴和继父吐槽了好久好久。 翻来覆去的,只是表达一个观点:“我他妈的要是好好混,也成了国家军官的话,是不是我儿子考试也能加分了?” 极强的控制欲,并不不能掩盖妈妈那爆棚的责任心。 她奋斗的目的,本就是要让我可以拥有一切。 只是有个前提,那便是我要永远“听话”。 不想变成一条“哈巴狗”的我,才会总是想去流浪。 直到考完试的当天,也即是得知我的成绩“预告”后,妈妈才算是睡了一个安稳的觉。 说来我也是“不孝”,故意使她担心,目的就仅是为了让她认清一个现实:“你托的那点关系,与真正的‘血统’比起来,压根就微不足道!若我没实力考出一个很高的成绩的话,你就算是有再多的钱也是无用。” 事实,也是如此。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一直就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 你可以通过“关系”获得考试的机会,但无法通过“关系”直接拥有足够“提干”的分数。 而如果你自己没那个能力,把握住这个“机会”的话,原则上你所托的“关系”,便会将你的全部“感谢”,悉数退还。 我不是想要否定妈妈的作用,只是对她言语间总是将我个人的努力全部抹杀这一习惯的坚决反抗。 当然,只在乎结果的妈妈,听过我“胸有成竹”的汇报后,也就懒得再与我去辩论什么了。 虽然那一晚的妈妈与继父,获得了安稳的睡眠。 但那一晚的我,却彻头彻尾地“熬”了一整个通宵。 与我“同庆”的人,是丁祥的前女友,我当时的现女友,姗姗。 在电话里确认关系后,直到那晚的见面之前,我俩已经靠着“书信”,传过了长达一年之久的“情”。 而原本与我“书信传情”的人,一直是欣欣。 是那次网上的偶遇,让来迟的姗姗,很自然的替代了欣欣的位置。 第三百七十九章 在劫难逃 那是一个夏日的午后。 已经成为“老兵”的我,第一次获得了可以在周末上网与家人联系的资格。 当我迫不及待地登陆上qq时,恰巧便看到了欣欣的头像亮着。 欣喜若狂地将视频电话拨过去以后,很快便从接通的聊天框里,看见了那个久违的身影。 虽然在半年多的军旅生涯里,使我魂牵梦绕的人,其实有很多。 但只有欣欣,是踏上火车前,最后被我印在心头的那一个。 而且在我初初离乡,身处最为难熬的新兵训练营期间,也是与她的“101”封通信,伴我走出了那三个月的寂寞泥沼。 从视频看到欣欣的一瞬间,触电般的恋爱感觉,自心底油然而生。 “你最近好吗?放假了吧!考到哪了?” 视频里偶遇前,她刚经历过高考。 为了不使她分心,我在一封“加油”信后,单方面地做出了暂停半个月联系的决定。 收到我的消息后,她没有回话。 微笑着瞥了一眼摄像头后,伸出手去,调整起了摄像头的方向。 我的“视线”,亦不得不随着她的调整而“转动”。 我看着她的身影,在她的“调整”中,缓缓地移出我的视线,只剩下半个身子时,画面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年轻男子的半张脸。 当欣欣的“一半”,与这位男子的“一半”合在一起,恰好便是一个新的“完整”。 可我“视线”的转动,却并没有因为“完整”的出现,而有丝毫的停留。 直到,那个年轻男子的脸,“完整”而独立地出现在我与“助理”的视频聊天框里。 虽然我的笑容僵在了脸上,但我的下意识,还是支配着我的身体,伸出了一只手,对着那位并没有看向摄像头的青年男子,轻轻一挥。 然后,在聊天框中主动招呼道:“你好啊哥们!” 我的“视线”,继续停在那里,并没有动。 而画面里的男子,却也一直没有抬头。 他只是全神贯注地盯着自己的屏幕,像是在玩着某款游戏。 看样子,他应该压根就不知道我在借着欣欣的摄像头看他。 而我像个傻子般去挥手的“模样”,自然也不会逃出我与欣欣的对话框,自己跳到那位年轻男子的面前。 搞清楚情况后,我快速调整好自己的状态,继续打字道:“这就是那位传说中的‘南方朋友’吧?他终于回到你的身边啦!恭喜你!” 摄像头还是没有动。 所以我的眼里,仍是那个与我毫不相干的人。 好几次,我都想挂断视频。 但以往我是个“混子”时,都是那么的“风度翩翩”。如今我已经是一名“军人”了,更不能自损形象! 正咬牙硬挺间,聊天框里终于有了欣欣的回复:“我现在,挺好的。” 我秒回了一个没心没肺的笑脸,又打字道:“挺好就好!你幸福就好!” “正在输入”了一段时间后,我又收到了这条信息:“你现在看到的,应该就是我注定好的未来。” 如果心碎有声音,应该就是你心爱的、却不属于你的女孩,给你发来的,内容全与别的男生有关的,qq消息的“提示音”。 又发出去一个“加油”合并着“祝福”的表情后,我便匆忙以“出警”为由,狼狈地挂断视频,仓促地终止了这番“梦中”的相遇。 看了看时间,离规定的下机时间还早。再看了看周围那些战友们“搂着”耳麦的你侬我侬,我又一次觉得自己像极了一个笑话。 有了上网的机会与时间,通信列表里却没有可以通话的人,这在我们的军营里,无疑是意味着“可怜”的。 而这种“可怜”,在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们心里,更是“可耻”的。 正想着要如何遮掩这种“可耻”之时,姗姗的头像,适时地“跳动”起来…… 天南地北的闲扯间,心中的尴尬自然得以化解。 两个“失恋”的人,免不了有许多共同的话题。 甚至在不得不挂断视频时,还有了依依不舍的情愫。 反正大家都寂寞,又何必浪费感觉? 即使一个月后,她上了大学。我俩还是保留了一周至少一封信,一通电话,还有一次视频的约定。 一来二去间,感情不免升温。 突然有一天,她说下个周末不能与我如约视频了。 在我的连番追问“为什么”中,她忽然反问了这么一句话:“你又不是我男朋友,凭什么管我这么多?” 我下意识的回怼道:“我他妈不是你男朋友,为啥每周都给你写信打电话?” 片刻后,电话的那头,笑靥如花。 她常说自己的大学生活,多亏了我的陪伴。 其实我心里明白,大学,是一个注定与爱情有关的“阶段”。 若没有我,她的生活只怕会过的更加精彩! 她说我最打动她的“礼物”,是明确关系后的第一个月,被我层层包裹后,装到一个信封里的“236”块钱。 “捆着”这些钱的“纸条”,是我当月的“津贴明细”。 她说一个女人最幸福的事情,就是收到男人上缴的全部工资。 “236”块钱,在一个银行行长姑娘的眼里,其实什么也不是。 但当它与工资条放在一起时,便是一个男人的全部“真心”。 也即是姗姗眼中的“最幸福”。 我俩就这样在邮票、网络、电话线的帮助下,“相爱”了整整一年。 直到我去省城考试的那一天,才第一次有了见面的机会! 犹记得走出考场后,我看了一眼考试时便被我随身揣着的手机。 姗姗的最后一条信息是:“到门口时,一定记得先和你妈说话!” 她的这条短信,顿时让我觉得她是一个好聪明的女人。 我是个天才,自然会喜欢聪明的人。 如果也要在她的身上,找到一个像我给她的那“236”块钱一般的“最打动”,我想,应该便是这条聪明的短信吧! “一家四口”吃过饭后,我便在妈妈的允许下,随着姗姗先行离开。 刚上了一辆出租车,姗姗向便司机师傅报出了一个五星级宾馆的名字。然后,又将她的头,很自然地靠在了我的肩膀上。 那一刻我便知道,这个晚上,我注定在劫难逃。 第三百八十章 对的时间,对的人 大家应该都听过那句,关于“服役年限”是如何与“貂蝉”之间产生联系的俗语。 何况我心中的姗姗,本就是“貂蝉”呢! 所以那晚的发生,成年人皆可想象。 只是一起在浴缸里泡澡的时候,我心中不免好好地哀怨了一番! 早知道是如今这结果,当初我为啥要把她介绍给别人? 都说“人无信,难做媒”。 若不是对我的倚重,她又怎么会经我一言“挑拨”,便快快乐乐地投入到了丁祥的怀抱? 同样的,若不是对我的信任,身边从来不缺美女环绕的丁祥,又怎么会独独选中了被我大为看好的姗姗? 虽然第一晚的拥抱与接吻时,久未开荤的我,自然无暇顾及这些。 但往后的恋爱日子里,她与他之间那些几乎被我全程参与到的过去,还是会不时地蹦出来,使得“心眼”颇小的我,懊恼不已。 其实换位思考一下,当她回忆起我带着婷婷“私奔”的日子时,又何尝不会如此呢? 好在那一晚被我搂着的她,终于实现了自己少女时期的“梦想”——成功地将自己的“第一次”,交给了一个“经验丰富”的男人。 后来的日子里,生性要强的她,亦是无师自通的解锁了许多“本事”。 说实话,我挺喜欢她的。 更是那种“难得”的,甚至可以说是“唯一”的,生理上与心理上的双重喜欢。 正是因为在乎,才会介意那些过去。 同样是因为在乎,每当我可以抱着她的“现在”,那些过去又显得是那么的无足轻重。 如她所说:“谁让当初的你,身边还有别人呢!再说了,明明我是在对你示好,你为何转身却将我推给了别人呢?” 连续两个“别人”,问的我是哑口无言。 更是再未提过,如此自讨没趣的话题。 从当兵第一年起,直到我军校三年毕业为止,她在我的身上,一共浪费了四年青春。 这四年,也是她上大学的四年。 理论上来讲,我们都是彼此“对的时间”里,碰到的那个“对的人”。 我那在别人眼里足够“千刀万剐”的“花心”本性,在姗姗那里却总能获得极大的包容。 痴迷于《甄嬛传》的她,也很喜欢这种“本宫不死,尔等终究是妃”的优越感觉。 她的妈妈,是一个特别贤惠的女人。 受着阿姨的影响,她也明显是一个居家过日子的好手。 每一个相处的日子里,她都会将我的一切衣物,洗涤的非常干净。 我有洁癖,刚好她爱整理。 挤牙膏时,都是从底部缓缓向上的我俩,生活里简直是绝配。 她爱读书,文笔不错。 对于我的许多文章,她都能圈圈点点地画出许多独到的见解。特别是对于字里行间中表达出的那些“大男子主义”,她更是十分欣赏。 所以精神上,我俩也可以说是非常契合。 像我这种对“脑子”有着极高要求的人,在她身上也鲜有挑剔。 最最重要的床上,我俩更是天雷勾动地火。 四年里的“无数次”,却真的几乎被我记住了“每一次”! 因为“每一次”,都可以说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般,战的酣畅淋漓! 四年,也是我谈的时间最长的一个女友。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爱她。 因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轰轰烈烈。 一切的一切,都是水到渠成般的自然。 自然到,我真的很想娶她。 而且,我也觉得我就应该娶她。 我能感觉到,她对我的用心。 更能感觉到,她真的有去努力,想要替代我心中的一切“别人”。 第一个晚上,战斗的间隙里,我曾搂着她,坦白了许多许多。 比如,那个被我藏于心底,满怀愧疚的,关于“生命”的故事。 结果就是,往后的四年里,她坚决不肯使用任何保护措施。 为的,就只是想让我的心底,也能对她产生同样的“亏欠”。 虽然那时的我,已经意识到什么是“责任”。 但在女人的坚持下,又有几个男人可以有那般定力? 我也是个俗人,结果就是从来都没有“收住”过自己。 不知是庆幸,还是可惜。 四年来,一直悄无声息。 四年,这个要强的女人,还曾原谅了我的数次背叛。 虽然每一次,她也都让我尝到了相应的苦头。 但作为“自作自受”的一方,我只能扁嘴点头。 现在想想,这个在我真正“蹲监狱”的时候,用最好的年华,陪了我最久的女人,才是我这一生,唯一最对不起的人吧! 每次一有机会“放风”时,除了要与她尽情欢愉一阵外,我的第二个念头,永远是他妈的要到处乱搞一番! 每次回顾这四年爱情长跑里的诸多背叛时,我都觉得自己他妈的真是个让人无语的人渣! 屮! 如果“狗改不了吃屎”的借口,是“狗”。 那我总是“上岸第一剑,先斩意中人”的理由,应该就是那死活都摆脱不掉的“原生家庭”吧! 妈妈见过姗姗。 看着她那不算出众,却被我深深喜欢的长相时,原本以为自己的儿子,只是“玩玩”而已。 直到我多次认真地表达了想要结婚的意思时,妈妈才开始通过各种渠道,背着我偷偷地打听起,姗姗的家世来。 早已有了结果的她,却一直忍到我再次表达了毕业后想要娶姗姗的想法时,才借机表达了自己的愤怒:“不行!你愿意结婚就结婚!但是我不同意!我已经问清楚了,她的爸爸不正经,总是在外面胡扯!” 自打我有了自己的“感情生活”后,无处不受到妈妈明里暗里的“干涉”。 无论是当初背着我让表哥威胁丽娜“离迹天涯远点”。还是给小狼打电话,让她“劝劝天涯要好好学习”。 再加上这一次,又背着我调查起姗姗的背景来! 可笑的是,那些妈妈以为的,属于成年人“秘密”,却又早在我与姗姗还是朋友的时候,便听过了她更为详细的倾诉。 第三百八十一章 牢笼 而且姗姗的倾诉,自然是与我一样的,站在一个“孩子”角度的见解。 妈妈永远不会知道,这种无法与父母分享的“见解”,才是真正的“秘密”! 她们那一代的“大人”,似乎永远都无法理解什么是孩子的角度。更没有想过,要去倾听一个孩子的想法! 所以我常常怀疑,她们的成长过程,是否直接跳过了“孩子”的阶段?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到底是什么东西,剥夺了属于她们的童年呢? 听着她又一次“自作聪明”的“讲演”,我也立刻愤怒地回怼道:“她爸怎么样,干她姑娘什么事?我要娶的是姗姗,又不是她爸!再说了,都什么年代了,还搞‘连坐’?你不会以为咱家就有多清白吧?” 闻言,她便不出所料地冲我破口大骂了起来:“我他妈的怎么不清白了?你他妈的白眼狼你!我哪一分钱赚的不清白了?哪一分钱,不是我起早贪黑地挣回来的?” 说着,又开始痛哭起来。“我她妈的不就是多嫁了几个老爷们吗?那我也没用爷们养啊!不他妈的都是在花我的钱?再说了,我想这样吗?先是他妈的遇见了‘大鬼’,不好好过日子,临死还惹了我一身的不是!然后遇到了老庞,他妈的两面三刀在外面搞破鞋,最后……” 到底还有些理智,说到“最后”时,看了身边不发一言的继父一眼,果断地停了下来。 对于她的不幸,我很心疼。可听的次数多了,却也爱莫能助。 耸了耸肩,转身出去,懒得再去激化矛盾。 又一次将失控的妈妈,丢给了可怜的继父。 只是这次军校假期里的争吵,还是在我与姗姗的未来之间,埋下了分裂的种子。 能否得到妈妈的支持,早已成了自幼起便受到精神打压与控制的我,潜意识里的唯一追求。 我的这个至亲,将她一生之中遭受的所有苦难,以及随之而生的所有负面能量,全都硬塞给了我。 结果就是,从小就沉浸于苦海的我,注定不配拥有幸福。 可我真的很喜欢姗姗。 确切地说,是喜欢和她在床上时,流下的每一滴汗。 可是这浓浓的“喜欢”,并没能促使我去想明白,婚姻的本质,只是“过日子”而已。 而日子,却从来都不是过给别人去看的。 要想明白这些,看再多书也是无用。 必须要亲身经历过一段,过给别人看的婚姻,才能有切身体会。 于是我只能在“还可以”的日子里,珍惜着与姗姗的每一次相聚。 异地恋,挺苦的。 可当一方身处枯燥的军营,一方身处热闹的大学时,那么谁苦谁甜,一目了然。 为了“对得起她”,我能做的,就只有一次又一次地“对不起她”。 说来这渣男的思路,果然“清奇”! 就连“对不起”的行为,都能被说成是为了“对得起”才去做的借口! 在她还等着毕业便与我结婚的时候,我却在妈妈的严厉抵制下,做起了毕业即要与她分手的打算。 经过多段感情的历练,我早已成了“恋爱界”的高手。 还在一起的时候,我也尽全力给足了一个男朋友可以给她的一切浪漫与幸福。 但从无结婚经验的我,并没有一份良好的婚姻“画卷”可供观摩、参考。 说穿了,我那自有了性别意识起,便总是想要结婚的欲念,不过是对从未有过的“家庭温暖”的渴望罢了! 所以,当我真的到了“适合”的年龄,同时还拥有着一段“适合”结婚的感情时,却因为来自“家庭”里的一句话,轻易地打消了结婚的念头。 确切地说,是打消了与姗姗结婚的念头。 既然结婚梦碎,我便只有继续“恋爱”。 在身边有女友的情况下,继续与不同的人寻找着恋爱的可能。 怀着这种“不是人”的想法,我才刚一上了军校,便对与我一起入学的“校花”动了手。 消防院校,男多女少。 我们那一届,共有两个“学员大队”。我所在的一个,有六个中队、484名学员。 其中女生,仅有16名。 所谓“校花”,亦不过只是16个人里选出来的“最美”。 但哪怕是“最丑”,在狼多肉少的环境里,也会是被无数人朝思暮想的“美味”。 为规避诸多不便,又不想谎话连篇,原谅我不得不将军校三年发生的故事,一笔带过。 只说那个年代,我读的那个军校里,“恋爱”是最高“红线”。 其实也可以理解,仅以我们大队为例,若放开了让这近500名来自于全国各地的“精英”们,为了抢这16朵“鲜花”闹僵起来的话,其后果是难以预料且无法控制的。 可再多的艰难险阻,也无法挡住适龄男女们渴望拥有“爱情”的决心。 结果就是,成功“暗度陈仓”者,不胜枚举。 而像我这种惯于大张旗鼓“明修栈道”的人,最后便注定死在了“落石”之下。 凭借一身才华,开学不久便利用一场中秋晚会的机会,受到了同为主持人的“校花”青睐的我,同时也免不了成为诸多“狼群”的众矢之的。 在持续遭受了一个多月的“明枪暗箭”以后,我终于“赢”来了每个课余与休息时间,都要搬个小马扎,坐在“中队部”门口的走廊上,抄写“条令条例”的惩罚。 这一抄,就是三年。 学校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以儆效尤。 在我与“校花”谈那场还未开启便已结束的恋爱时,姗姗仍是我远方的女友。 虽然在校规的训诫下,我守住了自己的身体。但绝不在同一时间向两人“示爱”的原则,却在我动心起念起,便被彻底地打破。 “出轨”的习惯,那时便已养成。 我终于一步步地变成了,自己最讨厌的那种男人。 三年的“条令条例”生涯,还让我认清了一个残酷的事实,所谓的“逆天改命”,不过是拼尽全力地从一个“监狱”里逃脱后,再只身闯入一座更大的“牢笼”。 第三百八十二章 故乡初雪 “军官”的身份,对于我这样一个生性不羁的人来说,不过是孙悟空好奇之下主动带上的“紧箍咒”而已! 当时我并未想到,从我十八周岁踏上火车的那一刻起,摆在我面前的,竟会是漫无天日的“无期徒刑”。 不觉间,我又死了一次。 一颗死人的“心”,自然没什么再可以约束。 已死之人的“未来”,当然也没了什么企图。 虽然在他人眼中活着的我,依然完美地诠释着每一个角色。 但在每一个可以属于自己的“阴暗”角落里,我都会尽情地放纵。 当持续增长的“年龄”,以及随之而来的“发生”,并不能使我感到快乐时,“回忆”,就成了我还活着的唯一证明。 那些“回忆”里的人,突然就变得更加重要起来。 就算“现实”里的生活,要远比“回忆”里的精彩万分。 可那些掌声,只属于我饰演的“角色”。 被人们热爱着的,并不是“我”。 所以,在我回忆里有着浓厚色彩的小狼,又开始不断地从我现实的脑海里浮现。 这期间,姗姗仍是我远方的女友。 光有回忆还不够,我还会在网络上和“霓虹灯”下,不断寻找着肉体上的欢愉。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 明明身边一直有人,却一直都很寂寞。 每一分,每一秒,都寂寞! 可能与姗姗接触的越深,我就越是确认了一个真相,那就是以妈妈为首的所有人,能够认可的那个人,始终都不曾是“我”! 或许唯一“除了”的那个,自从被我确认过“幸福”以后,许久都不曾再有过联系。 直到某个晚上,我们又在qq上相遇。 久违的聊天,话题从故乡下雪了开始。 当夜,于回忆中无限感慨的我,又在qq空间里,写下了一篇《故乡初雪》。 若没有这篇文章,或许便不会有我接下来的人生轨迹。 西方有个哲学家叫“维特根斯坦”的,曾留下过一部伟大的着作——《逻辑哲学论》 其中最着名的命题即是:“我的语言的界限意味着我的世界的界限。” 我们组织语言的逻辑,即是我们认识到的,整个世界的逻辑。 现在的我,深以为然。 日志清晰地记得那一天,是2009年11月14日。 原文如下: 助理说家里下了第一场雪。 这是今年冬天,关于雪的第一份谍报。 想家了,想念家乡的雪。 和那些,有雪的记忆。 很久都没有了那白茫茫的一片,北方那座不起眼的小城,我的家乡,鹤岗。 此时,是否像是一个将嫁的新娘,一身雪白的婚纱,翘首期盼却又含蓄害羞的眉眼,是那夜色下映着月光的城。 我猜,此刻家乡的夜,是该有月色点缀的。 而那稀廖或繁密的路灯,就是那点缀新娘盛装的珠宝。闪烁迷离,晃的无数小伙发昏,却仍坚持眯缝着多看几眼才好。 此时母校的操场上,更该是静寂的一片吧? 不知是谁家豆蔻,会是那踏雪的第一人呢? 又不知是否会有一个男孩,好像当年的我一样,破例早去很久,大地为纸雪为墨的向谁表白,心中的喜欢。 那单纯的年华呀,就像那纯白的雪,遗落在家乡的到处,却遗忘了现在的我。 那些有雪的街道上,留下了太多并排的足迹。 有我和她的、他的。 有她们,还有他们的…… 冻结了她的泪,融化了我的梦。 还有那时那个在雪夜里流浪的身影,比空气还寒冷的,是那正在结冰的心。 可就算是那时的孤独,对于现在的我而言,也是再难奢望的幸福啦! 下雪了,爷爷的手一定又裂开了口子。惊心的红色和那沧桑的老茧,都是那岁月的痕迹。 也是那双手,抚慰了我寂寞的童年,抹去了我漂泊的忧伤,抚摸我倔强的成长…… 只是那双手和家乡的雪一起,多年未见。 还有,还有奶奶脚上的陈年冻疮。希望生活条件变好以后,就没有再犯吧! 夜里的雪,是最白最美的。 因为人类的双脚,此时多在沉睡。少数雪夜里奔波的那些,倒还可以点缀雪白的单调。 只是,那些人里再没有了我…… 呵!每个下雪又失眠的晚上,我就只是爱去她家的楼下。那单元门前的长椅,就是我的专用坐骑。 总以为离她近了,就会入她的梦。 喜欢仰望窗帘后的黑暗,想象她熟睡时厥起的嘴,冷时蜷起的身。 只是,我已没了给她取暖的权利。 那时,就没有了…… 其实雪的生命只有一夜。 过了,就化了。 夹杂了尘土,灰黑凌乱的一塌糊涂。 所以每个下雪的夜里,我都会逗留到天空泛白才肯回家睡觉。 梦里,偷笑太阳下赶路的人们。 雪还没有化,人却长大啦! 还没说再见,就已经告别…… 嘿!离开时,也是雪来给我送行的! 那是雪里的温暖,凝固的留恋。 我懂,心懂。 本是冰时相识,怪只怪我,没能等到春暖花开之日…… 再美的雪,也不会为谁停留。 雪国的极地,又是生命的禁区。 社会的我们,就只能等那年年的冬,盼那如约的她,莫迟。 战友睡前和我讨论爱情,说甚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 我却以为,爱是活着。 爱就是生,与死无关。 本来,就是两个极端。 人的生命,不止一个冬天。 每个冬天,不止一场雪。 我也只是暂别。 相信那天,过去未来紧紧重叠。在某个下雪的时候,又会有我漫步游哉的身影啦! 就要离开,这没有雪的冬天了…… 其实春城美的很,只可惜是个“化雪”之地。 爱雪的我,始终没能喜欢! ——迹天涯,2009年,写于昆明 最后一个标点落下时,夜已极深。 想将回忆整理成文字,极费脑力。 关机,睡觉,瞬间入梦。 再醒来时,已是午后。 我总是习惯夜深人静时码字,醒来后再做自己的第一个读者。 那天也是一样。 再次伴着回忆读完,便发现了第一且是唯一的留言。 “你又开始长篇大论啦~” 紧跟着,是一个“猪头”表情。 留言的人,是小狼。 千言万语仅是回复了一句“呵呵”后,我的心,一团乱麻。 第三百八十三章 世界末日 总会有一个人,只是用一句简单的留言,便可以打乱你所有的平静。 无论这平静,持续了多少年。 而我的平静,早已被她打破了无数次。 更多的时候,她只是需要一个“访客”的身影。 第二个留言的人,是两天后的欣欣。 第三个,是四个月后的姗姗。 留言的人,只有三个。 巧的是,这三人又是文章中被我依次提到的“小狼家的楼下”,“我懂心懂的送别”,“还有迟来的姗姗”。 原本写文章时的思绪,也是依此而动。 落笔时的决定,更是“珍惜”。 却被“留言的人”,一语拉回到了开始时的状态。 在两天后的欣欣留言之前,我又在一个深夜,写了一篇新的文章。 这是这篇衍生的“作文”,锁死了我未来十几年的人生。 可惜当时的我,不懂“语言即世界”的道理。 所以我更不会明白,其实我早已参透了自己一生的轨迹。 因为不明白,所以在之后的日子里,我便没有继续坚持。 只是在当时,我很想家。 虽然故乡里,早已没了我的落脚之地。 妈妈与继父新搬去的房子里,压根就没有准备我的房间。 每次假期里回去,我都只能睡在隔壁。 两个防盗门之间的距离,让我们的关系,从原本便不怎么受欢迎的“家人”,彻底地变成了“邻居”。 在我很想有个家,很想怀念过去却找不到一个抓手的时候,小狼就这样适时地出现了。 接下来的两天,亦是回忆在我脑海中肆虐的48个小时。 终于,我妥协了。 我好像看透了自己的命运。 我决定放下一切,彻底揭穿自己的一切虚伪。 只为,拼死一搏。 只为,为自己人渣的一生,忏悔! 我选择遵从自己内心的声音,并将其公之于众。 我要做一个诚实的人,接受全世界每一个人的审判。 于是,两天后的2009年11月16日凌晨,我用一颗名为《世界末日》的“核弹”,摧毁了自己之前的所有人生。 “核弹”的名字,来源于当时很火的一部电影,《2012》。 这部电影,也是投下这“枚核”弹前,我给小狼打那通中断了两年的电话时,所聊的话题。 而这篇以游鸿明先生的那首《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为背景音乐的日志,原文如下: 时间真的是很快了,离开的愿望再不是遥不可及。 真正站在了触手可得的自由面前时,我却感到了深深地惶恐。 悲哀啊! 矛盾的人类,矛盾的我! 当春城的日子变成了剩下的残羹,我却才刚感觉到饥饿。 二十三岁了。 除了年龄,我真的想不明白我还拥有什么呢? 遗憾啊! 太多太多的遗憾,压的我透不过气来! 突然发现生命的每一段,似乎都是以三年为期的。 匆匆赶路的我,蓦然回首时,竟找不到半个可以证明自己来过的脚印! 是否,人生只是行走在沙滩上呢? 今天和她打电话,不知怎么就谈到了世界末日。 好无聊的话题,却由一个电影引起——《2012》 当生命真的到了最后的时刻,我该做什么? 当我以为一切还有明天的时候,我是不是就错过了许多呢?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人,最后都成就了自己。 而我呢? 问问我的内心,我是不是做了太多违背了自己意愿的事情呢? 人生真的只有一次啊! 可是为何,人的愿望不能只有一个呢? 欲壑难填! 只是好想说,“对不起!” 对太多太多的人,对太多太多的谎言。 我知道,这辈子,我欠下了太多太多的情! 我也知道,没有来生的机会,可以让我偿还。 只是,只是从今以后,我不会再因为寂寞,而走进爱情。 做不到彻底的投入,我就不会再去吻任何一个女孩! 男人啊! 我是男人啊! 男人是要讲责任的! 一句抱歉的背后,毁得,也许是别人的一生! 感情的债,朋友你是还不起的啊! 我只有这一条命,就是告诉我这辈子就只能去爱一个人。 爱那个,你最最想要爱的那一个人! 否则,最后就只会有伤害。 这结果无论对自己还是对别人,都是得不偿失的啊! 那些花儿。 一朵,只要一朵来点缀我的世界,就足够了啊! 自问我心,是不是只有她? 那个小狼,那个第一个走近我的身体我的心里的女孩? 是不是,是不是永远都无法抹去? 如果是。 我想对我自己说:“执着你最该执着、真想执着的爱情吧!傻逼!在感情上,你最骗不过的就是自己。哪怕全世界都相信了你的演技,你的内心也是痛苦的啊!不是吗?”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那些花儿们,不是不爱你们。 你们也真的真的很可爱!更值得被爱! 只是感情的世界,真的没有第三个人的位置啊! 我知道,是我的暧昧,模糊了你们的情感。 对不起!以后不会了。 我还是你们的哥哥。 为你们,我同样可以付出我的生命。 因为,那都是真正的情感。 我会用心的,真正的,好好去呵护。 只是,只是从今以后,我只想执着我自己的爱情了! 原谅我的自私。 对不起!对不起! 我骗过的,伤害过的女孩们。 如果,我死你们会开心。 好的,好的! 我永远期待着,你们刺入我心脏的匕首。 只是,请准许我为我母亲最后的尽孝! 请准许我,服侍我的母亲百年! 在这之前,就别怪我的挣扎! 因为她老人家,才是这世界爱我的第一人啊! 我的助理,我也是多么强烈的渴望过要将你抱在怀中啊! 只是我们都理智的,守护了这份最真、最美好的回忆。 知道吗,每当想到你,我的心中,就会甜甜的。 就会感觉到很美很美的笑容,不自觉地浮现到脸上。 我只想你开心,每天都祈祷着你能快乐! 我真的,真的希望你每天都开心,希望你永远永远都幸福着。 我只求这些,“天”知道,就好了啊! 我很满足,有那段美丽的回忆,追随着我。 还有婷婷,我知道你永远都看不到这些。 而我们,真的只适合兄妹啊! 是我!是我亲手谋杀了你的爱情! 欠了你太多,太多! 在我最最失意的时候,是你永远忠诚的在我身边,陪伴着我,走了那么久。 至暗的每一刻,都有你一如既往的追随。 只是,我真的不能骗过自己。 真的真的不能! 是我错了! 不该心里装着一个人,却还要走近你。 不该给了你希望,却又给了你最最决绝的失望! 我不会忘记,多少个日夜里,你曾伴我浪迹在每条街道。 谢谢你! 对不起! 还有丽娜。 那年少无知的固执,是我不服输的心理作祟。 可是,也是你,让我知道了,我真正的所爱,是谁。 如果没有和你在一起,我就不会发现自己爱小狼爱的这么彻底。 我知道,你永远不会原谅我。 我也知道,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你带给我的那些痛,改变了我太多。 是你,让我真的成长了。 也长大了。 你确实是我最喜欢的人。 第一个,那么久久的喜欢。 可那不是爱情!只是我头脑的固执。 自始至终,都是我自己对自己的伤害。 与你无关。 从头至尾,我只是与自己编织的角色,谈了一次虚无缥缈的恋爱。 对于姗姗,我很努力的爱过了。 我承认,我的心里还是装着她。 只是为了你,我真的将她封印过。 那是我演的最真、最投入的一场戏。 而且,我也真的决定过,是要演一辈子的! 我骗过了包括我在内的全世界。 关于这段感情,我开心过,痛苦过,有过最真的感动,也流过最真的泪水。 所以,无怨无悔。 可再华丽的演出,也终将落幕。 而我们在这出戏里,都扮演了那个最最不像自己的角色。 我想说,你是我目前遇到过的,最“黄金”的“搭档”! 但,与心无关…… 还有,还有好多好多的女孩儿。 石尘,对不起! 你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女孩。 娶了你的男人,一定是幸福的。 只是,我没有那个福气! 对不起! 还有安琪。 不知道你现在在哪里。 我这个你口中“最难得”的哥哥,却在你最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与你失去了联系。 还有太多太多的情债,太多太多的一时冲动,太多一时寂寞的偶尔谎言…… 我想告别了。 你们真的很好。 是我迟到了。 而小狼,已经将我的心给吃掉了。 既然有那么多的爱意,我注定偿还不起。我想我这个人,还是永远的单身下去吧! 小狼,我要用我的一生,惩罚自己的过错! 这一切,都是我罪有应得! 但就算是“老天爷”来了,他也也别想我去屈服! 世界还没有末日。 我的一生,也还很长。 这辈子,如果与你再没有缘分。 我发誓,我终生不娶! 因为,我这辈子都不会再违背我自己的内心! 而这个世界上,我就只想欠你一个人的! 因为,我迹天涯还有整整的一个余生,可以偿还! 再加上,那只属于我们的秘密,足够我连下辈子都搭上! 这一生就只为你一个人等! 如果,真有那所谓的“世界末日”…… 关于今天,我只想对自己说这么多。 因为要睡觉了。 属于老天的那一份,我无权干涉。 但属于我自己的工作,我一定会做到最完美! 晚安,世界! 等我,把你征服! ——迹天涯,写于昆明 通篇呓语,自说自话,语无伦次。 随后,我把它转发给了每一个人。 没错,是每一个我能联系到的人。 第三百八十四章 留言 于是,就有了欣欣第二天的留言。 接下来,自然是我与姗姗的分手。 还有更多的“故人”,纷纷赶来,在这篇像极了是在发神经的文章下,感慨万千。 可以说是每一个收到了分享的人,都来了。 有的,写下了原谅。 有的,送出了祝福。 还有的,是已阅,不回。 命运的齿轮,就这样从一场雪的“谍报”开始,悄然转动。 在这之前的一个假期,已经预感到分手的姗姗,还是陪着我在“彩云之南”逛了一大圈。 “在云南读书一会儿我,毕业前一定要好好转一转!” 这是我俩一早便有的约定。 我俩去了很多地方,拍下了许多照片。 照片里的我俩,笑的很疯,很真,很甜。 可我放在空间里的那些,却没有她的存在。 因为我的妈妈,对我下达了最后的通牒。 背着她的旅行里,自然不能有姗姗的身影。 我无法确定,当初如果妈妈一开始便选择支持这段感情的话,还会不会有“世界末日”的出现。 我只知道,写它的时候,我有着许多自暴自弃的成份。 不想一直欠人,那就只欠一个人。 那个人,便是我第一个辜负的人。 我永远记得当初在ktv里,小狼趴在闫梦的肩膀上,抽泣时的画面。 其实我早已试过很多种方法,尝试去与姗姗和平分手。 却只有掏出“小狼”的理由时,她才选择了静默的离开。 “白月光”的杀伤力,即便要强如她,也是“自愧不如”。 在这之前,原本她最在乎的,是我和欣欣的“曾经”。 为此,还特意借着一个机会,直白地向欣欣问起了那个“送别”的晚上。 事后姗姗对我说:“当时欣欣什么都没有说,只是低着头笑。那笑容,很甜。” 她还说:“欣欣只是一个劲儿的笑,直接就给我笑不会了!” 闻听此言时,我亦是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见状,姗姗又自找台阶道:“不管怎么说,那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欣欣也要结婚了,人家两口子感情好的很。” 我耸了耸肩,一把搂过了她,继续含笑接话道:“我助理幸福就好!”顿了顿,亲了她一口。“咱俩一定会有属于咱俩的幸福!” 仔细想想,似乎我和姗姗从刚一开始在一起时,便没有得到过任何人的祝福。 从一开始,她便只是那个恰好出现的人。 恰好,在我很想要好好地谈一段恋爱,并且结婚的时候。 记得我借着军校的第一个假期,带姗姗一起回鹤岗时,特意与吴鑫等人有过一次聚会。 聚会里,有一半的人,原是丁祥的同学。 当姗姗挽着我的胳膊,出现在他们的眼前时,我注意到他们脸上的笑容,瞬间变得非常僵硬。 没过十几分钟的时间,我的手机,便收到了丁祥的短信:“带回家了?” 在这之前,我这位曾经最好的兄弟,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没与我有过联系了。 除了每次大家换号时,会群发个消息外。在彼此的世界里,再没了任何痕迹。 剩下的,也只是回忆里的些许涟漪。 我想了有几分钟,回复道:“嗯,早就回家了,连家长都见过了。” 原本我心里想说的话是:“不止带回家了,老早我还帮她实现了那个少女的‘梦想’呢!该说不说,你真的错过了一个极品!” 可毕竟那时的我,确实有了要娶姗姗的念头。 自然开不了口,去将自己的“妻子”,形容的如此不堪。 又过了有十分钟吧,丁祥回道:“我还是输了!没沉住气!” 原来,他真的从来就没有把我当成过兄弟。 在他的心里,我一直都是他的“对手”。 可惜,他早已没了再和我作对的资格。 我释然一笑,将手机揣进了兜里,走到姗姗的身边,揽过她的肩膀,笑问道:“一会儿想吃啥媳妇?我请!” 在前男友的朋友堆里待着,她也早就感受到了气氛的“异样”。 略带感激地看了我一眼,原本的尴尬神色,亦是减缓了许多。 顺势贴靠在我的身边,用一个完全没必要的“大音量”,在我耳边“喊”道:“吃烧烤吧!我想念鹤岗的烤串了!” 那天晚上,我喝了许多的酒。 床上的状态,难免发挥的不是很好。 通常情况下,总是被我“征服”得死去活来的姗姗,突然利用这个难得的机会,和我开了这样一个玩笑:“我还没有啥感觉呢,你咋就结束了呢?” 顿了顿,又佯装认真道:“这也不是你平时的作风呀!哼哼!我跟你说,要是结婚后你真变成这样了,我就跟你离婚!” 我咂了咂舌。 突然感觉,她有些陌生。 其实我俩之间,确实陌生。 恋爱的过程里,每年寒暑假都坚持见面的执念,说穿了,也不过只是为了释放。 每次一个月的相聚里,亦不过是从一张床,再“滚”到另一张床的过程。 只有先满足了生理的需要,精神建设才会有坚实的基础。 所以一个成年的男人身边,总是需要一个女人的作伴。 别误会,我说的需要,指的是食物、水、还有空气。 当然,你们也可以尽情去误会。 因为我严重怀疑,自己就是为了你们以为的需要,才会在与她分别两地的时候,一边朝三暮四的同时,一边又极力维持着我俩的关系。 为的,就是在每一个被“放出来”的时刻,可以不用浪费时间寻找。 只需要一张机票,再经过七八个小时的忍耐,便可以享受到期待中的“炮火连天”。 二十啷当岁,正是一个无法分清“爱”与“性”的年纪。 我只知道,每次“兴致勃勃”后,都是“索然无味”。 《世界末日》下,很快便等来了小狼的留言。 “你突然说这些……. 别感情用事了...最近受啥刺激了??冲动是魔鬼啊,一定要平静,先把这日志删了吧~我当没看见” 这是她留言的原文。 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会差的原文。 第三百八十五章 麻烦 作为“主角”的小狼刚一出现,立刻便得到了无数热心群众们的关注与回复。 回复内容,无一例外,全是祝福。 我承认,这便是我将其分享给所有人的目的。 “好大喜功”,一直都是我的性格。 “道德绑架”的效果,亦是如我所料。 我总是喜欢将所有的事情,搞的风风火火,满城风雨。 可能童年时的自己,被无视的太久了。 所以长大的我,才总是试图被所有人看到。 可全世界的祝福,并没能影响小狼的决定。 她不仅没有回复任何人的祝福,从此以后,也再没有在我的任何日志下面,有过半句评论。 她的冷静,使我绝望。 虽然我俩之间的联系,从来就未有过真正的中断。 就算“藕断”,也会“丝连”。 而且从“世界末日”以后,我俩之间的交流,又比以往更密切了许多。 但每当聊到关键处时,她都会顾左右而言他。 关于我俩的未来,她从来都是避而不谈。 那段时间,她虽然也是单身的。 可追求者,却并不比我的少。 我得罪了全天下的女人,断掉了所有后路的结果,却只换回她无意当中的一句坦白:“我只想要好好的看一看,身边的这些莺莺燕燕们,到底哪一个可以坚持到最后!” 我知道,她是在考验我的耐性。 我还知道,她会如此谨慎,只是不想在一个人的身上,连续栽倒三次。 可惜,知道这一切,我用了很久。 当时的我,最没有的,便是耐性。 不止是因为我的自尊,不允许我的真心,被人拿去怀疑! 更因为当时的我,真的很需要“性”! 见惯风月的我,已无法再去从自己的“右手”那里,得到满足。 就算这右手,曾伴随过我许久。 为了弥补偶尔动用“它”之后的空虚,同时也是为了避免产生更多的亏欠,我开始沉醉于一些只因“性”而存在的关系里。 那感觉,就像去饭店吃饭一样。 我负责买单,你负责将我喂饱。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只要你的烹饪技术够专业、够独特,我愿意为你支付任何价码。 只是,永远别试图从我这里再得到感情。 因为感情,真的好麻烦。 尤其是对于我当时所处的年纪来说,“感情”总是意味着结婚。 “结婚”,就意味着会牵连到许多“无关紧要”的人。 收到我与姗姗分手的消息时,姗姗的妈妈曾给我打过一通电话。 记忆中那个温柔的阿姨,在电话里对我开篇名义道:“迹天涯你就是个臭流氓你!明知道要分手,为啥还要带着姗姗出去玩那么一圈?你说你到底是何居心?你现在也是个国家干部了,觉得自己牛了是吧?我看我很有必要找你的领导问一问,你这种提了裤子就不认账的行为,到底算不算是耍流氓?” 我理解她所说的意思。 在她年轻时的年代,不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 那时的法律规定,过分的“耍流氓”行为,是有极大可能要被“枪毙”的! 见我沉默,她又追问道:“你说话啊?哑巴啦?” 我回道:“我在听着呢阿姨,您说。” 她继续威胁道:“我说什么说?我刚说完的你没听见吗?我是不是该找你的领导谈谈?我知道你的学校在哪!不就是昆明吗!我能找到你!我非要看看你这种流氓行为,还适不适合继续当军官!” 我知道,她若果真如此的话,我肯定无法顺利毕业。 而从踏入“指挥学院”的那一刻起,我家的那点关系,早已“鞭长莫及”。 但我也自知理亏,而且从将内心的秘密,接“世界末日”一文公之于众的那一刻起,便有了去承担一切后果的决心。 所以我叹息一声,开口道:“如果这样做您会满意,那您就去做吧阿姨,毕竟确实是我对不起姗姗在先。”顿了顿,又补充道:“她很好,是我没有这个福分。” 或许她原本只是想吓一吓我,并没有料到我竟会“无所畏惧”。以至于又沉默了一阵后,便“啪”地一声,直接挂掉了电话。 事后,姗姗又发信息给我,十分不好意思地解释道:“我妈那个人就那样,她就是受不了自己的姑娘在外面受了欺负,你别往心里去。” 我当然明白她口中的“欺负”,所指是何。而且,我也理解阿姨。 只是听她这么一说,忽然觉得有些搞笑! 出于对“老实人”的同情,我不免反问道:“难道你之前处对象的时候,阿姨都不知道吗?” 姗姗是一个聪明人,自然知道我的言外之意。 我并不是她遇到过的第一个“流氓”。 只不过是第一个“成功”的“流氓”而已。 总不能因为她的隐瞒,我就将所有“流氓”的锅,一个人全都背负起来吧? 既然提倡男女平等,那就要真的平等。 都他妈什么年代了,还拿“流氓”说事? 再说了,我当初要是用“强”的了也行! 这个社会很奇葩。 男人的地位,越来越他妈的低下! 话虽如此,我也确实是个“人渣”。 从当兵开始,特别是在考上军校以后,我终于再次成为了妈妈言语中的骄傲。 有且只有姗姗,是那段时间里,唯一可以促使我与妈妈吵架的理由。 所以即便没有小狼,有些事情亦是早已注定。 说到底,真正能够影响决定的人,还是那个当初给了我生命的女人。 而且我的命运,从来都没能真正脱离她的干涉。 比如,若不是发生了那次将我逼到“绝路”的“吃药”事件,我和小狼也不会分手。 当然,如果没有许多如果,我和小狼又或许又压根就没有认识的机会。 所以这一切,都是我的命。 时至今日,我早已知道“逆天改命”的办法。 只是我若真的那样去做了,同样又会落入一个新的命运旋涡。 事实上,从当兵的第一天起,我便知道了自己的归宿。 毕业后,家人自然会想办法,再将我调入“燕赵大地”。 永远地离开“龙江”,便是我的注定。 第三百八十六章 回去 当一切都被人安排好了以后,活着就只剩下了“等待”。 我很想知道,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结局,才对得起我这一路上的颠沛流离? 后面的故事,枯燥且乏味。 刚开学不久,妈妈便得了一个新病——“哮喘”。 此病,无药可医。 唯有三亚的空气,才可以缓解她发病时,终日无休的咳嗽。 所以她又有了一个新的生活方式——“候鸟”。 每年的冬天,只能在三亚度过。 当初她去北京问诊时,大夫是这样说的:“你这病别打针吃药没用,治不了!去三亚转转吧!” 那一瞬间,她还以为自己的生命又一次走进了“倒计”! 随后,她又第一时间将自己得了“不治之症”的事,转告给了还在军校读书的我。 知悉此事的结果,是接下来的三天三夜,我难过到滴米未进。 直到谨遵医嘱的妈妈,随继父到达三亚的第二天,又告知了我第二个消息:“这他妈301的大夫是牛b啊!我在鹤岗打了一个月的针,啥用没有,照样咳嗽的连觉都睡不着!这听301的大夫一句话,刚到三亚的第一天,直接就不咳嗽了!这都第二天了,还没犯呢!真邪门诶!” 她好了,我却病倒了。 又在学校的医务处里躺了七天,才吃进去十天里的第一顿饭——一瓶八宝粥,两个面包片。 出“院”时,我的头发白了一半。 原来人会因为悲伤一夜白头,并不是传说。 因此,我还落下了胃溃疡的毛病。 我似乎从来就没有获得过传统意义上的母爱。 但母亲的身影,却在我的生活里无处不在。 比起自由,我更恐惧失去。 子欲养而亲不待,不可承受之遗憾。 妥协的结果,无非就是亲手将“妈宝男”的面具,彻底缝合在自己脸上。 在中国,“孝顺”一直就是美德。 曾靠着“叛逆”在年少里一呼百应的我,终于拾起了“孝顺”的面具,开始在成年人的世界里“混迹”。 我承认,“孝”字我当仁不让。 可“顺”字,我却还差得太多。 但即便“孝顺”如我,却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寒假里,没有去找我那个只能在三亚过冬的妈妈。 而是一个人回到了鹤岗,只为见小狼一面。 前途已定的我,心里比谁都清楚,对于小狼,我可能是见一面,便会少一面了。 直到中年以后,我才发现,其实与每个人的见面,都是见一面便少一面。 人生这趟列车,我们都是过客。 所谓:“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 不过如此。 记事起,总是一个又一个人在离开着我。 长大后,才发现是我在一步又一步地远离着别人。 小时候,人在家里,心却永远飘在外面。 成年后,身体一直在漂泊,心却永远留在了故乡。 自从妈妈因“生命”所迫,不得不在祖国的南端,过起了半定居的生活以后,我的故乡还在,家却没了。 可笑的是,那个回“家”的假期,我唯一想见的小狼,病了。 高烧不退的她,大多数时间都躺在了家里。 恰逢过年期间,大家都挺忙的。 除了偶尔与大帝见了几面外,那一个月里,我基本上都是自己躺在妈妈的房子里熬过。 因为一篇“世界末日”的“宣言”,而将身边女生得罪个遍的我,自然也只剩下了“右手”的陪伴。 终于在寒假的尾声,小狼还是在他堂弟弟的陪伴下,拖着高烧的身体,来我的妈妈家,与我见了一面。 看到这个在当年我与小狼刚处对象时,才不过十一、二岁年纪的小跟班,竟也长成为一个临近大学毕业的大小伙子了以后,我不得不感叹时间的神奇。 不觉间,已经过去了八年吗? 八年,抗战都他妈的胜利了! 可我孜孜以求的“爱情”,却仍然在原地踏步! 我虽乐于独处,却并非不喜热闹。 其实我也想去爷爷家里过年。 但那一年,爷爷也没有家了。 那个承载了我童年全部欢乐与恐惧的老房子,拆迁了。 刚落地时,我也去老叔他们新搬去的楼房转了一圈。 两室一厅,集中供暖。 条件,自然比平房要好许多。 但好的是“他们”,与我无关。 那个房子里,并没有我的位置。 其实还是有的,作为一个客人。 当房本的名字变成老叔以后,我能感觉到,爷爷奶奶也很拘谨。 晚饭后,爷爷带我出去转了一圈。 目的地很明确,五里地外,老房子的“遗址”。 当我的“根”,真的就变成了“遗址”,摆到我的面前以后,我便知道,除了人以外,鹤岗再没了我可以留恋的“地方”。 爷爷跟我说了许多,我却什么都没有记住。 或许我什么都知道,但确实没有记住只言片语。 爷爷一直在用沉默,表达着留恋。 那是他穷尽一生打拼下的世界。 但那个世界垮了,只剩下一片有待开发的废墟。 爷爷老了,没走几步,就会喘。 其实他早就老了。 记得我刚当兵不久,爷爷就“跑了”。 不知道攒了多久的钱,才终于凑够了路费。 他去了很多地方。有离开了六十年的榆树老家,有他一直想去却始终未去的地方。 这个为家庭负累了一辈子的老人,真的老了。 奶奶、大姑、老叔,很多很多的“家人”,纷纷给我打电话,问我的爷爷,是否来找我了。 他们的嘱咐里,翻来覆去都是那么几句:“如果看见了你爷,一定让他抓紧回来!这么大岁数了,咋还那么任性呢!” 我的爷爷去了很多地方,却唯独没有来过我的“第二故乡”找我。 我猜到了。 他是怕会耽误我的工作。 当初骑个二八大杠带着我满世界跑的人,老了。 他们老两口,开始需要倚仗老儿子活着。 所以,我不能再成为他的负担。 拆迁的面积里,包含了妈妈的婚房。 那是我早死的爸爸,留给我的最后遗产。却连同爷爷的那部分一起,都划在了老叔的名下。 我知道,老叔很怕我回去。 而我回去了,却再也没有“回去”。 第三百八十七章 诋毁 想在部队里实现跨省的调转,很麻烦。 毕业的我,也并没能立即去往“燕赵”。 可重回龙江的我,却也并没有选择回到鹤岗。 当然,这是妈妈的选择,不是我的。 虽然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不让我回去。 而且做这个决定时,她也没有跟我商量。 但没有板上钉钉之前,我却还是保留着改变结果的权力。 只是最后,我选择了放弃。 因为没有“家”,回哪都是一样。 于是,最终我便按照正常的分配流程,回到了“q”市。 那是我的服役地。 在部队里,这叫“第二故乡”。 当时我以为,“不选择”也是我的选择。 现在我才明白,自始至终,我都没能逃脱“宿命”的选择。 包括这次回到“q”市,也是一样。 毕业后的“暑假”,我去了一趟省城。 为的,还是见小狼一面。 其实,军校里的每个假期,我都会在姗姗那里尽情地释放过一番本能后,再抽出一、两天的时间,尽可能地与小狼见上几面。 哪怕只是吃一顿饭,或者在街边随便闲聊几句,但凡是只要这一面见到了,我的“假期”才能算是真正有了“意义”。 或许我一直都在背叛着许多人。 但从头至尾,都没有背叛过自己的内心。 别的女人,只能满足我生理的需要。 只有小狼,才是心底的“希望”。 我想,这也是我坦然接受了“回不去”鹤岗的原因吧。 我的故乡,从来就不是一个可以留住年轻人的地方。 似乎我们那整整一代人,但凡是有一丁点出路的,毕业后都不会选择回去。 在那座不大的城市里,我不仅没有了“家”,还没了可以一同玩耍的“人”。 “q”市离省城不算远,什么时候想小狼了,我只需要坐两个小时的火车,便能够见她一面,挺好的。 站在朋友的角度看,当时的我俩,已经极为亲密。 除了始终不能“牵手”之外,我俩可以分享彼此的一切。 那个毕业的假期很短,只有七天。 七天里,我俩一起度过了六天。 那时的她,正在省城新东方学日语。 我选择的宾馆,就在她的寝室旁边。 除了始终没有“牵手”以外,那六天里,我俩就是恋人! 因为一天三顿饭都要泡在一起,为了所吃都不重样的她,硬是带着我跑遍了省城的每处角落。 娱乐的选择,便是到处瞎玩瞎逛。 玩一些我们小时候想玩,却总是因为囊中羞涩,而不能玩的恣意的项目。 比如,打币子。 巧的是,那晚那个币子厅里,就只有我们两个人。 而面对那些曾在我的童年里,产生过致命吸引力的“大霸王”时,我却早已意兴阑珊。 所以那天晚上的大多数时间,我都是举个手机,“跟踪”拍摄着小狼在那些机器前“玩耍”时的样子。 我之所以需要“跟踪”,是因为我没录上几秒,小狼便会笑着跑开,“躲”到下一款游戏前“拍打”几下。 她很害羞,对自己又稍显没有自信。 很害怕自己的样子,被摄像头捕捉。 记得处对象时,她就总是很拒绝与我用qq拨打视频电话。 即便如此,我还是留下了许多宝贵的影音资料。 用我的下一个女朋友,也即是我现在的妻子的话说就是:“看着你拍的这些视频时,我可以清楚地感觉到,当时的你,一定是特别的开心!” 又过了许多年,她仍会在偶尔的酒后,呢喃着对我吐槽道:“若不是在视频里见过你开心的模样,我都以为你这个人天生就不会笑呢!” 后来,这部手机丢了。 连同那些快乐的回忆一起,永远地在我的世界里,消失不见。 那六天里,我与小狼的快乐,不止是打了半宿的街机。 我俩还一起唱过一宿的歌。 是的,从晚上七点一直唱到了第二天早上六点。 整整十一个小时里,一首接着一首,有合唱,有独唱,有她的专属时间,亦有我的表演时段,唯独,没有休止。 那也是我这辈子唯一一次和一个女生在一个共同的爱好里放肆一宿。 我很俗气,能让我感受到精神欢愉的,有时候只是需要一个麦克风而已。 虽然后来的日子里,还是有许多比小狼漂亮,比小狼温柔,甚至比小狼唱歌好听许多的女生,愿意陪我唱一宿的歌。 只要,你肯给钱。 但我却不会再感到快乐。 因为我与小狼唱的,是我们共同的青春。 她知道我每一首歌表达的意义,我知道她每个音符暗含的故事。 其实每次相聚时,我俩都挺快乐的。 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在一个女生面前跟着动感的节奏“热舞”,也是那六天里,在一个酒吧里,对着小狼发生的。 可我连脸都不要了,并且跳的大汗淋漓的结果,却只得到了她撇着嘴,诚恳地建议:“你跳的实在是太丑了,以后可别跳了!” 对于显而易见的“正确”,我从不反驳。 可惜受制于条件所限,能够“通宵”的科目安排,就只有那么两天。 也就是说,我注定还是要有四个晚上,得孤独地自己度过。 抛开我始终未能从她那里得到满足的“肉体”不谈,每一次聚会带给我的情感体验,都足够支撑我怀念留恋到与她下一次的见面。 无论下一次见面的时间,是一天,一年,十年或者更久。 至少在我这里,确实如此。 但我那迟迟不能得到满足的“肉体”,却总会在她从我眼前消失的一瞬间,蠢蠢欲动。 十多年后,也就是前一阵子,我还因为这个事情,特意和她在微信通话里坦白过心声:“你知道当年我最后悔的事是啥吗?” “你后悔的事多了!我哪知道哪件事是你最后悔的!”她回道。 我坦白道:“我最后悔的就是当初在省城的时候,没有强奸你!妈的,早知道自己这么爱你,当初自己就该果断点!直接就干你,大不了坐牢!坐牢后出来还干你!干到你服为止!” 她秒回道:“快拉倒吧!你,不行!” 对于她的“诋毁”,我只是回了一个炸弹的表情,便终止了那全天的聊天。 第三百八十八章 pua 记忆里,小狼给过我许多“机会”。 我却都因为要维持“君子”的伪善,选择了视而不见。 只有在后知后觉的日子里,无限唏嘘。 其实也不是视而不见,是小狼有时候的无心之语,总会令我非常愤怒。 所以,我才每次都主动放弃了进一步的可能。 犹记得那六天里,我终于准备试着牵起她的手时,她却忽然跟我说了一件极其破坏氛围的事。 当时的我俩,正聊着云南与黑龙江的气候差异。 聊到冬天时,我说在南方待习惯了,确实有点受不了东北的寒冷。 为了对我的观点表示赞同,她竟脑抽般地举了这么一个例子:“确实是这样!我记得有一年冬天,红雷从杭州回来看我。我事先早就跟他说过了,‘得多穿点,省城冷’。他偏不信!结果刚一下火车,就给他冻傻逼了!” 我尼玛的,瞬间觉得特别悲哀! 只因对于小狼来讲,我当时的身份,与红雷的没什么不同。 都是她的前男友而已! 起先我还想当然的以为,她肯见我,只是因为我是“我”。 听她这么一说我才明白,我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特殊! 她能陪我唱一宿歌,谁敢保证她就不会陪“红雷”、“黑雷”或者“地雷”什么的,也唱一宿呢? 而我可以对她“念念不忘”,又凭啥去阻止别人对她“耿耿于怀”? 关键是作为被“看望一方”的女主角,小狼的选择是来者不拒。 这让我很是烦恼! 我可以接受自己变成“舔狗”,但无法忍受被我舔的人,养了他妈的许多狗! 何况,我又早就卸下了“舔狗”的面具呢? 自尊心的作祟下,我瞬间便放弃了那天与她“牵手”的尝试。 沉默着走到她的寝室楼下,礼貌地与其告别后,我又抽了一根“冷静”的烟。 然后转过身,迈着坚定的步伐,朝着早已被我嗅出“猫腻”的地方走去。 当晚,我便在那个离我所住宾馆不远的地方,消费了一千五百块钱,好好地宣泄了一番心中的不满! 憋了一个学期的“痛苦”,也直到那一刻才终于得到了解放! 出于愧疚,第二天,我早早地便去到了小狼的寝室楼下等待。 因为那六天里,无论是我俩谁先醒来,都会给另一个人打电话,约着一起去吃早饭。 所以我准备在接电话的时候,很帅气地告诉她:“下来吧!我在楼下呢!” 我眼中的她,情商特低。 啥话从来不经过大脑,拿来就说。 从处对象起,她就总是跟我聊一些跟她前男友有关的话题。 妈了个巴子的,我是真的烦! 这种感觉就像你去“按摩”的时候,经常找的“小妹”在给你做“服务”时,却一直跟你聊着别的顾客怎样怎样时的心情一样。 非常的破坏氛围。 可能是我习惯了活在虚伪里,才总会不愿去面对,自己也不过是一个普通“嫖客”的事实吧! 越是追求与众不同,就越是落入俗套。 而越是不想落入俗套,难免就越是想去证明自己。 不知不觉中,也就陷入了一个可怕的心理学陷阱。 长期的否定、打压,再结合偶尔的赞美,以及随后对你进行的同类比较,就构成了一个最简单有效的“pua”公式。 而越是优秀的、不服输的人,就越是容易深陷于此,不可自拔。 这一切,也是被妈妈最经常用来操控我的手段。 正是活在被折磨的时间里太久了,我才总是喜欢寻找那种“痛苦”的感觉。 对于一个以“痛苦”为生的人来说,只有拥有了“痛苦”,他才会觉得自己拥有了“安全”。 我不得不承认,从一开始,小狼就是一个经常带给我痛苦的人。 从一开始,她的说话与行为方式,就很像我的妈妈。 我的快乐,只能是来自于她们偶尔施舍给我的认同。 正是这种痛并快乐的感觉,给了我想要的“安全”! 从“世界末日”一文后的作茧自缚开始,我便彻底地活在了自己的“幻想”里。 为了缓解这种“不切实际”的苦,我就会一次又一次地在不同的女人身上放纵。 比如第二天,小狼又跟我聊起了那个她上大学时的男友。 她说了那个男生的很多优点,中途偶尔也会拿我比较一番。 她说分手的理由,是她很爱自由。 她不想处对象,因为:“处对象的话,就只能跟一个男生玩,很无聊!” 她还说,分手是她先提出的,因为:“他总管我,不让我跟这个玩,不让我跟那个玩的,烦死了!” 跟我在一起时,她永远都是这么的坦诚。 这一点,直到十多年以后,我才追赶上她的脚步。 她说:“我和你在一起时,就什么都不用想。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这是跟别人绝对做不到的事情!” 她说这句话时,我信。 因为但凡她会顾及我的感受,也就不会说这么多“傻了吧唧”的话了。 若当时我能冷静地想一想,扪心自问一番的话,应该很容易便能看明白,其实她的所作所为,与我的并无什么不同。 当初我与许多像婷婷那般的“好”人,提出分手的真正原因,不也是出自于对“自由”的渴望吗? 小狼从没有故意去伤害任何人。 被她伤害到的,都是那些想要完全占有她的人。 或者说,是那些费尽心机想要去操控她,最终却惨遭失败了的人。 她也从来都没有伤害过我。 是我口上翻来覆去地说着“爱她”,身体却从来耐不住寂寞,一次又一次地“背叛自己”。 所以和她在一起时,我才总是心里有愧。 我可以为了一朵曾被无数人赏玩过的“花魁”,一掷千金。 却总是无法忍受自己的“喜欢”,心里还去喜欢着别人。 所以一旦她口中又说了“别人”,我就又会愤怒地“背叛自己”一次。 那一天也是一样。 可惜我口袋里的钱已不多,经不起再一次“1500”块钱的高额消费。 第三百八十九章 无赖 好在市场经济模式下,只要肯找,一定会有可以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消费场所可供选择。 吃不起星级餐厅,还可以吃大排档。 吃不起大排档,我还可以去吃路边摊。 而且只要运气好,耐心挑,路边摊有时候更能满足你的口味也说不定! 反正结果都是“果腹”而已。 只要能吃饱,吃啥都一样! 同样的,如果“食不果腹”,再多的精神追求,也只不过如同那“空中阁楼”一般,经不起一丝推敲! 所以一个男人会去找女人,不是在找一个可以替代妈妈的人,就是在寻找一个可以替代“右手”的人! 而当一个男人变得成熟且独立的时候,那么他要寻找的女人,便只剩下了“可以更好地替代右手”这一个标准。 这他妈的就是人性! 就在我兜里的钞票,已无法支撑自己下一次为了“果腹”同时又是为了宣泄愤怒的消费时,姗姗适时地出现了。 自从发生过那次,她的妈妈将我冠以“流氓”角色的控诉后,我与她已经很久都没有了联系。 在我数着兜里的结余,瘫坐在宾馆的椅子里,为了如何消遣明晚的寂寞而犯愁之时,笔记本电脑里传来了qq新消息的提醒音。 那个并未在“世界末日”后给我留下任何只言片语的女生,给我发来了这样一个消息:“毕业了吧?恭喜你啊,好日子终于开始了!” 我知道,她一定是看过了我因“毕业”这件事情,有感而发的那篇日志。 我其实一直都知道,她一直都在时时关注着我的每条动态这一事实。 而在我收到过的,成千上万条的留言里面,也只有她的,能使我读出文采。 即便是《世界末日》的缺席,也没有耽误她,仍然在我随后的大多数“文墨”后,都留下了自己专属足迹的习惯。 坦白来讲,即使是那些压根就无人问津的分享,也只有她,留下了只有认真地读过后,才能写出的评价。 我的心,从来就不是石头一块。 对于她,我很感动,也很感激。 不止为她给的关注,还为她给的包容。 如果全世界只有我俩,不用去管任何人的评价的话,我应该早已娶了她。 确切地说,如果不是妈妈的极力反对,这七天假期里,我应该如往常一样,有至少五天的时间里,是在和她“炮火连天”。 就算我仍会偷偷地期许,但应该不会真得再有,可以与小狼见面的机会。 至少这个短暂的假期里,不会再有。 真这样的话,我也就省下了许多的money。 出于感动与感激。 当然,也是为了排解翌日的寂寞——小狼说她的朋友来了,明天要跟我请个假。 我立刻对姗姗回复道:“我这会儿在省城呢,你呢?” “我们还没放假,再说我正准备考研。” 我瞬间便读懂了她的言外之意,“我也在省城,可约。” 于是,我说了自己的地址后,又很自然地对她发出了明天一起吃饭的邀请。 用的,是“老友”的身份。 “好的,我请你。”她答应的很痛快。 用的,也是“老友”的口吻。 记得好像是吃了一顿火锅后,我便带着她回到了那个,已经自己一个人住了六晚的宾馆房间。 只是在那里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许多关于未来的打算后,不觉竟用去了将近一个钟头的时间。 当我俩均已发现,各自言语中的“未来”里,再也没了“我们”时,她主动起身告辞,准备离开。 当时的我,正坐在床尾。 起身前的她,原本坐在靠窗的茶几旁。 听见她的告辞时,我没有说话。 “那我走咯,你自己待着吧!”说这句话时,她的身体,刚好经过我的面前。 读到这里的朋友们,对我多少应该都有了一些基础的了解。 我很贱。 如果刚一进门,她便失去理智地抱住我的话,我应该会坚决地把她推开。 最不济,也会装作无动于衷,直至恢复理智的她,自觉放手。 一如当初在她的寝室楼下,婷婷哭着抱住我央求复合时那样。 但姗姗没有。 她只是毫不拖泥带水地说了“告别”后,便潇洒地起身,真的迈开了步子,准备离开。 我害怕遗憾。 骨子里的“贱性”,让我对于这种“洒脱”的女人,没有任何抵抗的能力。 于是,我由着本能的指引,伸出双手,紧紧地抱住了她! 我的突然之举,使她瞬间愣在了原地。 半晌的沉默后,才冷言道:“你松开!” 我当然没有听话,反而加重了胳膊的力道,使得怀抱的围度,又紧了一分。 很快,我便清晰感觉到了她缓缓起伏的胸膛,还有那与其极不相符的,愈发凌乱的心跳。 “你松开我!明明当初说分手的是你!这会儿又是唱的哪一出呢?” 她的语气,很无奈。 因为被我紧紧抱着,所以她的气息,还很微弱。 “对不起!” 道歉虽迟,但很诚心。 “你没有对不起我。虽然实话难免伤人,但是我能接受。” 虽未明言,但显然是接受了我的道歉。 她又试着深呼吸了一下后,与我“商量”道:“你先松开我呗!待会儿我要被你勒死了!” 我果然“听话”地放开了她,却不是真想“放手”。 而是为了换一个更舒服的姿势,以便施展接下来的“动作”。 当她背对着我,利用那陡然得脱的间隙,大口呼吸,以便补足大脑缺失的氧气时,我早已起身,挪至她的面前。 在她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迅速地伸出双手,重新环抱住她的腰腹处。身体又微微朝前用力一拱,便顺利将其推倒在了床上。 突然的“失重”,吓得她“啊”了一声。 发现竟被我再次压在了身下的“熟悉”处境后,别过头去,用一个再度变冷的语气,缓缓开口道:“你这算什么意思?拿我当什么了?我们已经分手了!” 听有此言,我立刻坏笑着辩解道:“我有说过分手吗?我怎么不记得了?咱俩分手了吗?什么时候的事?” 看似无赖,但我所言,却是实情。 第三百九十章 臣服 无论跟谁在一起,“分手”对于我来说,永远都是一个似是而非的状态。 从我的嘴里,还真就从来都没有对谁说过“分手”二字。 迫于我的“无赖”,她也很是“无奈”。 转过头,瞪着与她仅有一个鼻息距离的我,看了好半晌,吐槽道:“你是真不要脸啊!你不是找你美好的初恋…”顿了顿,佯装思考了一阵,继续道:“就是那个什么小狼去了吗?” 我轻轻地点了点头,坦白道:“是找了!”看着她的眼睛,又温柔道:“但结果你也看到了,此刻被我压在身下的,仍然是你。” 闻言,她又徒劳无功地挣扎了一下,皱眉抗议道:“你快点放开我!看来我妈说的没错,你就是个臭流氓!想压去压你的初恋去,别压着我!” 说罢,她还抿了抿嘴唇。 这一幕,我只觉是诱惑。 于是,果断地吻了下去。 触感温凉,香舌酥软…… 事后,我搂着她,坦白道:“还是你的身体,与我最为契合!” 言语中,对比之意尽显。 对于我明显有过“对比”的诚实,她却并未嗔怪。只是贴靠过来,笑问道:“你的那个初恋也不行吗?这家伙,都世界末日了!” 我叹息一声,回答道:“聊了,不行。”顿了顿,又“良心发现”地如实道:“压根就没有能‘压’的机会!” 语罢,愧疚难当。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似乎真的对小狼提不起那种欲望。 或者说,是与小狼在一起时的我,总会有意无意地去压制着那种“本能”。 心念及此,再度坦诚道:“我最近确实一直在和她聊着,可是总觉得差了些什么。” 她冷哼一声,转移话题道:“最近丁祥也与我重新取得了联系。”又朝着我贴的紧了些,闭上眼睛,呢喃道:“你要是看见聊天记录的话,就能知道我俩聊的有多花花了!” “丁祥”的名字一出,我确实吃惊不小。 因为我俩已经“分手”了,所以她的这种行为,自然也谈不上是“背叛”。我更加没有去责怪的资格。 但奇怪的是,我心中竟然还没有丝毫的恼怒。 这种感觉,很特别。 我听着在我怀中一丝不缕的她,口中说着如何与别的男人聊的火热时,就像在听一个“老友”,讲述自己的“爱情”。 不仅如此,潜意识里,甚至还隐隐有祝福之意! 一如当初,我们真的是“老友”时那样。 而那个我的“世界末日”里的女主角,最后一次分手后,连手都没能再碰过一下的小狼,仅是提到一些已成过往的名字时,我都会醋意大生,嫉妒到不行! 相较之下,我不免深感困惑。 “爱情”,它到底是什么? 我理解的爱情,原本不应该是快乐的吗? 搂着姗姗在怀里时,我肯定是快乐的。 想着被别人搂着的助理,可能正在拥有着幸福时,我也是快乐的。 与婷婷分手时,也是因为她不再能让我感到快乐。 那小狼呢?小狼到底算什么? 我的执着,又到底是为了什么? 为了那些本该拥有,却失手丢掉的快乐吗? 还是,为了一种,快乐的“可能”? 是对过去的留恋吗? 可“过去”里,她似乎从来都没有令我真正感受过快乐啊! 她那永不满足的挑剔,像极了我的妈妈,只会令我痛苦万分! 如果面对妈妈时,我是“愚孝”的。是为了“儿子”的身份,可以背叛一切的。 那面对小狼时的我,又是一个什么样的身份呢? 那是对完美的执念? 对遗憾的,抗拒? 我想,只有参透了这个问题,我才能获得真正的解脱! 不过当时的我,并没有想的如此深刻。 小狼的影子,只是从脑海中一闪而过后,我便又接着想起了曾有过的无数次“怦然心动”。 无论与这些“花儿们”相识的渠道是什么,每当我使尽合法的浑身解数,终于成功地把她们剥光了丢在床上时,我更是快乐无比的! 但这种快乐,很快就会被随后那不是十分“和谐”的“运动”给挤兑掉。 对于我这种见惯了风月的人来说,对于这种“体力运动”的“质量”,早已养成了极高的要求。 我没有接续姗姗的话题,毕竟若她所言是真,我俩只是等同于“扯平”。 最主要的是,并没有什么事情,能比眼下的“欲求不满”,更为重要。 于是我侧过身,一只手继续爱抚着“掌握”,另一只手,轻轻地攀上她的左侧锁骨下沿。 低下头,饶有兴致地摩挲起那“只”,正在我的手指缝里若隐若现的“小猫”来。 她亦低下头,看着我缓缓滑动的手掌,呼吸逐渐急促。 半晌,呢喃道:“那天我去了医院的美容科。大夫说,洗掉纹身,要比纹上去时还要疼上许多。”说罢,又叹息一声,蹙眉道:“好麻烦!想想还是算了,就这样吧,留个纪念也好!” 听她说到这里时,我的食指,刚好停留在“小猫”尾部挂着的字母“y”上。 那是“涯”的首字母。 这只由几笔简单线条勾勒出的,眼神更像是一只狐狸的小猫图案,是她陪我度过军校里的第一个假期时,在她的极力要求下,由我亲自带着她纹上去的。 作为青春里的“故知”,她几乎了解我的所有过去。 有的,自然是通过丁祥之口。 更多的,则是来自于校园里的“传说”。 我知道,她其实很在乎我为别人做过的那些“傻事”。 而她选择的在乎方式,便是学着我的样子,纷纷再做一遍。 比如,纹身。 又比如,无数次故意“危险”的“交流”。 这个傻子,似乎忽略了我做过那些傻事的结果,可都是无疾而终的啊! 她刚一提出纹身的想法时,我虽然也曾发自内心地表示过拒绝,而且还指着自己的肚子与胳膊上的疤痕,与她认真讲述过冲动的代价。 但我的内心,却是真的很难抗拒这种,“臣服”般地示好。 第三百九十一章 小猫 我承认,那时的我,对她尚谈不上有多喜欢。 一切的发生,不过只是因为我的“恰好单身”,遇到了她的“适时出现”。 细想之下,更多的,应该是与她“身体的契合”,才让我将这份“偶然”的感情,真的坚持了下来。 断续间,竟还坚持了四年之久! 总之,当一个我并不讨厌,还正被我搂在怀里的女孩,突然说要在身上纹下我的“痕迹”时,心底那病态的占有欲,陡然间便得到了满足。 如果早知是如今的结果,我一定不会允许她的荒唐行为。 当然,如果早知是如今的结果,她也应该不会萌生这个想法。 看见“深渊”时,我们都会本能地选择避让。但并不影响,我们会去崇拜那些尝试跃过去的人。 无论是粉身碎骨,无人收尸。还是发现“水帘洞”,成为“美猴王”。 只有跳了,才会知道。 “冲动”,应是“青春”的唯一注解。 在一起的这些年里,姗姗便一直在用着类似的勇敢,对我进行着“征服”。 因为从小便没有见过“稳定”的爱,所以潜意识里便坚定地认为,只有那些“得不到的”,才应该是“常态”。 而只有“常态”的,才是可以持续的。 童年的经历告诉我,凡是能够给我“安稳”感觉的人,最后都会离开。 比如,我的爷爷。 因为“安稳”,是“弱者”才有的品质。 这畸形的恋爱观,影响了我的许多决定。 就像我喜欢狗,但骨子里却欣赏“猫”。 我会选择姗姗,还有一部分原因,就是她曾给我的感觉,很像是一只不服管教的“猫”。 但事实证明,就算我养过“猫”,可我见过的,还是太少。 当她固执地将我的“喜欢”,纹在了胸前时,我才发现,原来猫也可以很听话,并且很粘人的。 我知道她说要“洗纹身”时的心思,不过是想要获得我的“心疼”。 因为她知道,什么时候我只要是“愧疚”了,什么时候她也便成功了。 我确实很心疼,也确实很愧疚。 我不希望自己胳膊上的“疤痕”,有一天会转移至她的胸口。 这样想着,我不禁又摩挲起那块丑陋的“过往”来。 她的双手,亦很快随我而至。 在我的挪动的手背上搭了一阵后,又腾出一只手来,摸向了我的腹部。 那里,正躺着一条足有十五公分长的醒目疤痕。 乍一看去,活像一条肚子肥大、头尾纤细的巨型蜈蚣。 我那当初莫名其妙地为“胳膊”的冲动,贡献了“补丁”的肚子,就那样“无辜”地接受着一个女生的爱抚。 在我有些心猿意马之时,又听姗姗感慨道:“你是真虎啊!我想我这辈子是不可能做到了!” 闻言,我按停了她那只不安分的手,撇嘴道:“这有什么好‘向往’的!再说了,你又没有非要祛除纹身的理由。” 她瞥了我一眼,恰好与我的“迷离”对视。被我掣住的手肘轻轻一扭,自带魔力的五指,立刻便重获自由。 电光火石间,又坏笑着向下寻滑而去…… 我只想说年轻真好,可以纵情! 再次平稳着聊天时,路灯尽亮。 房内昏暗的空气里,无处不充斥着荷尔蒙的味道。 饥肠辘辘的我俩,决定出去饱餐一顿。 为的,自然是筹备当晚的通宵之战。 半年了,我们都很想对方。 的身体。 路边摊,并非总是意味着寒酸。 尤其是吃遍了山珍海味的现在,我才终于明白,当“吃饱”变得无比容易时,吃什么反而不再重要。 重要的,是和谁一起吃。 吃饱了,要去做些什么。 夜深时,我再次在她身上感慨,“原来世间真有一种‘爱’,叫生理性喜欢。” 言语中深表赞同之余,她又揽着我的脖颈,朝着自己的方向,用力一拉。 须臾间,颜面相贴。 对着我——当时的情景下,她也只能对着我——轻轻地呵气一口。 那感觉,就像是困在夏日一处密闭的空间里,堪堪窒息之时,突然有人在你的鼻孔处,撕开了一条裂缝般。 大脑瞬间爽到爆炸,虚弱的身体却只能微微颤抖。 可我并非真的虚弱。 大好年华,强壮如牛! 同样的一瞬间,我如同蛰伏了数月的战士,终于等来了冲锋的号角。 喊着“杀”声,一往无前。 势要撞碎,身前的一切! 我在奋勇杀敌之时,又听她在我耳边断续着呢喃道:“有…的嗯…时候…只是…嗯…只需嗯…需要感受到嗯…对方的一个呼吸…我们就会啊…啊就会受不了的啊……!” “是的!”我一边在心里附和着她的论断,一边“喊杀震天”地用身体,证明着心里的“附和”。 自始至终,我都心疼并感激着她为我做过的一切。 就算明知她的动机,不过是一场渴望获得数倍回报的豪赌。 但她所压下的筹码,也证明了在她心中的“我”,是一个“高端”的赌局! 我后来在感情世界里的自信,有一部分原因,正是来自于姗姗当初的“高看”。 每一个女人,都会让男人成长。 记得曾听某位女性博主,说过这样一段话:“每一个散发着成熟魅力的男人背后,都一定埋藏着无数姐妹的泪水。” 愧疚之余,我深以为然。 是的,姗姗赢到了最后。 可我在付出了愧疚的同时,却也还是选择了离开她的世界。 她从来都不是一个阳光的女孩。 却用自己的热情,扫去了我的许多阴霾。 后来,她去了深圳发展。 那是一个,与丁祥很近的地方。 后来的后来,我无意中听吴鑫说,后来的姗姗,又与丁祥有了许多年纠葛。 当所有人都以为她俩会结婚的时候,丁祥结婚了。 新娘,不是她。 这个曾助我从无数段“过去”里,彻底走出来的女人,竟还是主动坠入到了“过去”的循环里,不愿醒来。 且不论这样的结局,孰因孰果。 只说当时的我俩,又不知经历过几多番战斗后,才沉沉地睡去。 直到第二天的晌午时分,被小狼的叫门声吵醒。 第三百九十二章 捉奸 我无法确定,我和姗姗之间,到底是谁先醒的。 也不知道在这之前,房间的门已被叩响了多久。 我只知道,在我与姗姗面面相觑时,敲门声又响了九下。 “谁呀?”一丝不挂的她,凑到我的耳边,轻声问道。 语气里,藏有一丝惶恐。 我没有回答。 因为我也没有答案。 只是好奇地看着门口,隐隐觉得有些“不安”。 当第四轮、第十二次叩门声落下时,我决定去揭开那个,避无可避的答案。 “谁呀?”我问道,语气忐忑。 “是我!你可真能睡!快起床啦!”小狼应道。 这答案,并不意外。 但此情此景,我却只能装作非常意外地低声与姗姗感慨道:“我屮…是小狼。” 与此同时,门外的“不速之客”,早已“不耐烦”地催促道:“快开门呀!” 我刚想说等我穿好衣服的,转念又觉不该让她知道我正全身赤裸的事实。 大脑正飞速运转间,姗姗忽然高声戏谑道:“哎呀,我胃疼!” “笑的胃疼”,是当时比较流行的一个梗。 话音刚落,屋里屋外,皆是死一般的寂静。 利用这个大家都在发懵的空档,我早已胡乱穿好裤子,跃至门前,深吸一口气,略微镇定一下心神,拉开了那扇屋内与“现实”间的“阻碍”。 如果,小狼是我当时的女友。 那这便是活脱脱的一幕“捉奸”大戏。 可如果,当时的小狼,真的重新成了我的女友的话,那此刻不着片缕躺在床上的那个人,便理应是她才对。 如果真是这样,“捉奸”又从何说起? 经过心里一番简单的“逻辑思辨”后,我成功将造成这尴尬一幕的“责任方”,推给了门外的小狼。 可是门外站着的,却不止是小狼。 那个女孩我见过,是小狼大学里最好的朋友。 小狼刚毕业的那年假期,这女孩去鹤岗找小狼玩时,还是由我全程招待的。 小狼说过,这个女孩跟我是一个星座,性格很像,很单纯。就是有点花心,很贪玩。 小狼还说过,自己会跟大学的男朋友分手,就是受着这个女孩的影响。因为她喜欢跟着这个女孩,去找不同的男孩子玩耍。 这也是为何,我在打开门的一瞬间,注意力便全都被这个女孩吸引而去。 因为在这个“跟我很像”的女孩面前时,我突然变得非常慌张。 全然忘记了,该如何进行开门前预想好的“伪装”。 正发怔时,面前的小狼轻声道:“你屋里有人呀?” 当我的视线闻声转移过去时,她正低头吐舌,尴尬不已。 我“嗯”了一声,又下意识地瞥了同行的女孩一眼,便见她正将头转向一旁,似是满脸鄙夷。 我再回头看向小狼时,便听其继续低着头,满怀“歉意”道:“对不起呀!我不知道你屋里有人!昨天陪她玩了一天,想着今天带着她来找你吃饭的。那你快去忙吧!我先走啦!” 她语无伦次地说完后,并不待我开口,便拉着那个女孩,转过身,逃也似地快步离开。 “小狼!”直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宾馆走廊的拐角处时,我才喊了她的名字一声,本能地追了过去。 光着脚,赤膊上身。 上一次这副模样追她出去,还是在鹤岗的那座“豪宅”里,因为不想被我的妈妈撞见,她不顾我的阻拦,执意离开之故。 被我叫住了身形的她,看着我这“熟悉”的“狼狈”,闪了闪神,不解道:“你咋出来啦?” “我也不知道他们咋来找我了,一大早上被我一群战友们给堵屋里了,正打闹呢,你突然就敲门了!他们是没想到会有女生来叫门,才起哄的!” 在撒谎这件事上,我可真他妈的是个天才! 毕竟不是“捉奸”,小狼当然没有进屋求证的理由。 因为刚与我通宵战斗过,姗姗自然也没有冲出来跟谁证明自己的必要。 “信息差”的两厢相抵间,我便可以充分利用这个空档,好好地装饰一番。 不知是当真信了我的鬼话,还是不愿拆穿以致太过难看,小狼只是点了点头,轻声道:“我知道啦!你快回去吧!看你连鞋都没穿。” 说罢,又欲离开。 见“谎言”初见成效,我不免从容了几分,追问道:“你俩待会儿准备去哪?” 看了那个同行的女孩一眼,见其也正在看我,满眼都是无法掩饰的“佩服”神色。 见状,我亦礼貌一笑,打招呼道:“大老远的来一趟,中午我请你俩吃口饭吧!” 闻言,小狼连忙开口打断道:“不用啦,我带她去就行了!你快去陪你的战友们吧!” 没有告别,果断转身,再未回头。 对于我的解释,她到底是不是真的信了呢? 我不知道,也没问过。 毕竟发生这件事的十六年来,这是我第一次坦白真相。 不管咋说,能让小狼带着一个“开放式”的结局离开,已是我能做到的最好结果。 可于我而言,当天那场戏,却在小狼离开以后,才算刚刚开始。 但我想说的是,一个自信的女孩,真的是很好“欺骗”。 在我利用返回房间前,那短短十余米的“路程”,极速推测着可能出现的各种局面,快速筹备着相应的应对之法时,却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当我耷拉着脑袋,挂着无法掩饰的沮丧神情,重新出现在姗姗面前时,后者竟会用一个“得胜者”的姿态,主动给我递来了台阶。 “她走啦?” 看着姗姗幸灾乐祸的表情,我便知道,对于她,我根本就不要解释什么。 我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走到床边,一屁股坐了上去。 穿上拖鞋,晃了晃脚,又甩了下去。 回过身,爬上床,缓缓地挪到姗姗的身边。 看了她一眼,又迅速地移开视线。 拉开被子,春光犹在。 我却无心观赏。 叹息一声,将自己的整个人,埋在了春光里。 突然的重压,不免惊得姗姗尖叫一声。 我还是没有说话。 只觉忽然有一股气息,自丹田内凭空而起,于腹腔内四下乱窜,终于在直肠的末端,寻着了出口,泻将出来。 一个如同火车鸣笛般,又长又响的屁,随之于整个房间内,震荡开来。 第三百九十三章 骗子 屁,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 越是响亮的,反而越是没有味道。 奇怪的是,虽然使人“身体不适”的,明明是味道。 但却只有“有味道却没声”的那些屁,才敢在人群里偷偷释放。 有声无味的,反而只能硬憋。 在一个人面前放一个响亮的屁后,会不会产生“羞耻”的感觉,是由你与这个人关系的亲密程度来决定的。 如此说来,姗姗在我的心中,应该比小狼更为亲密才对。 因为我从未有过,能够在小狼面前大胆地好好放一个“响屁”的记忆。 在她面前的我,似乎总在伪装成一个不会放屁的“神仙”。 当然,截至目前,我俩已相识二十年整。这二十年里,我也没有听过她“放屁”的声音。 也就是说,我俩的关系,应该一直停留在“屁都不敢放”的程度。 我那个长长的火车“鸣笛”,才刚“鸣放”到一半时,姗姗便拖着长音,情不自禁地感慨起来:“哎~呀~我~去(qu二声)~!认识你这么长时间了,这还是我听过你放的最爽的一个屁呢!” 她说的很对,确实爽。 很爽! 她看着自己怀里,那个沉浸在“屁”的余韵里,一脸陶醉的我,好一会儿,又笑着追问道:“这回是不是彻底解脱了?” 我是个聪明人,当然秒懂了她的“一语双关”。 我也想笑。 可总觉得我若也是“笑”了的话,对内心的“惆怅”,无异于是一种背叛。 我不想背叛自己的内心,所以强忍着笑意。 与此同时,双手却下意识地自身下的春光里,胡乱地摸索起来。 终于在姗姗接续的咯咯乱笑声中,我也再难绷住,噗嗤一声,跟着笑了起来。 从尴尬,笑到释怀。 从释怀,又笑到了假装释怀。 突然,姗姗问道:“她知道你屋里的是谁吗?” 我愣了一下,回答道:“嗯。她又不傻,除了你,还能是谁。” 我不是故意说谎。 只想着事已至此,不如做个顺水人情。给一个“她彻底赢了”的假象,何乐不为? 闻言,她将双手搭在了我的腰间,吐槽道:“哎呀!你要是不打算起床的话,就把裤子脱了吧!磨的我肚子疼!” 语罢,又看似关心,实则“八卦”地盘问道:“那你以后准备怎么办啊?被人家直接给堵在了床上!” 说着,又“咯咯”地笑了起来。 我没有回答。 才刚的“惆怅”,不觉间转为“邪念”。 在她说话的间隙里,我早已弹跳起身,重新褪掉一切伪装。 恶狠狠地看了一眼身下,猛扑过去,以狂吻,堵住了她那张絮叨到令我心烦意乱的嘴。 或许是心无挂碍之故,那次的战斗,竟比以往的任何时刻,都更加的酣畅淋漓! 记得小时候,经常会读到一些与“遗憾”有关的故事。 比如某对儿相爱的情侣,受制于命运的捉弄,被迫分开。多年以后重逢时,却早已各为人父、人母。接下来的剧情,要么冲破束缚,要么含恨终身。 每次,我都会嗤之以鼻。 “若真的相爱,自当坚守!怎么可能允许自己,与不爱的人‘交合’?” 成年以后,再回忆起自己小时候的想法时,才发现那可笑之人,原来一直就是“自己”。 我不否认,这世上一定会有完美的故事,坚守的爱情。 只是承认,我是凡夫,不配拥有。 姗姗不知道的是,这并不是她的第一次“赢”。 同样的“方式”,她早已赢过多次。 其实我初上军校的那个假期,回省城后见的第一个人,并不是姗姗,而是小狼。 “炮火连天”,当然重要。 但毕竟是首次“衣锦还乡”,在“心上人”那里证明自己一番,“优先级”便提前了一些。 明明上午就到了的我,骗姗姗说我晚上才能回。 事实上,只要可能的话,我一般都会如此安排“接见”的顺序。 富裕的时间,自然是被我用来与小狼“密会”。 那个假期,是我当兵三年多来,与小狼的首次相见。 她在大学里有了新的对象以后,我俩只是减少了联系而已,从未真的断过。 所以那篇“世界末日”里的表白,早在“世界末日”之前,小狼便已听过多次。 我总会“追”她。 无论她的身边,有没有别人。 我经常恬不知耻地对她示爱。 哪怕我的身边,一直有别人。 因此那篇文章的真实目的,是我的“自断生路”。 虽然我总是说谎,但我真的不是一个“骗子”。 这并不矛盾。 在我确认了小狼在大学里已有了新男朋友的消息后不久,便与姗姗改变了“关系”。 因为对以往的了解,姗姗不免时常怀疑我的真心。 为自证清白,我便将“身陷囹圄”的自己,唯一能与外界联系的方式——qq的密码,告诉给了姗姗。 并且嘱咐她有空的时候,帮我“挂”着。 同时,还不忘放权道:“如果有人和我说话,你就回他说不是本人。真有什么事的话,可以借你之口转达给我。若有人问你是谁,你就说,你是我的老婆!” 没过多久,小狼便接到了这条,从我的qq里发出的,产自于姗姗手下的:“天涯此刻正在部队服役,不方便与外界联系。你若有事,我可以替你转达。我是天涯的老婆!” 姗姗打电话告诉我这些时,语气里满是无法掩饰的快乐。 没有人不想独占所爱。 这是天性。 我也很满足。 因为这正是我要的结果。 我就是要告诉小狼,就算你不给我提供帮助,我也分分钟可以寻获伴侣。 是的,当我知道她的那个“暧昧者”,真的成了她的男朋友以后,在立刻送上潇洒地祝福的同时,还曾要求她在大学里,给我也介绍个对象谈谈。 为的,是“不枉我爱你这么多年”! 开始时,她还以为我只是开个玩笑。直到我提的次数多了,才无奈地回道:“咱俩这个关系,我得咋帮你介绍啊?这太难了吧!” 年少难免好胜,无论对谁。 三年后再相见时,正在省城实习的她,已与那个“男朋友”分手。 用作话题的“三年往事”中,被我的“女朋友”,从qq里宣誓“主权”的桥段,少不了又多费了些唇舌。 只是当时的我,并未告诉小狼,那个自称是我的“老婆”的女孩,此刻早已开好了房间,正等我回去。 第三百九十四章 包子 不是我存心隐瞒。 实在是对于晚上的去处,小狼始终未问,我也就没有开口的理由。 毕竟三年未见,我俩聊的又都是过往。 若把话题拉到近况,恐怕破坏了这“暧昧”的氛围。 当兵前后,我有了很大的变化。 最明显的,就是少了许多戾气。 眉头不再紧锁,笑口亦可常开。 我是个俗人,心境总是随着环境改变。 当身处的世界越加广阔,自然无暇多顾,以往那些曾被我当成是天大的愁事。 就算那些愁事,只是下了眉头,从未远离心头。 可只要隐藏得足够好,谁又会真的在意你的“心头”之事? 小狼看到的,只是那个笑容变多的我。 午饭后的东拉西扯间,不觉天色已晚。 我俩的交谈,却仍无终意。 饭店出来前,明明说好了是要送她回寝室。可在她的住处又转了几十圈后,仍是无人提出“道别”之意。 如果没有说过“分手”,便不算是真的分手的话,那这三年来的“发生”,就应该算是各自“出轨”。 正在我俩借着玩笑的口吻,明里暗里的互相埋怨讽刺之时,忽然从一灯光昏暗处,窜出一只猫来。 当时的我俩,虽然没了“牵手”的理由。但并肩而行的过程中,却还是会不时地“撞肩碰肘”一下。 再加上偶尔的嬉戏打闹、谈笑风生,从路人视角看来,像极了一对儿“暧昧”中的男女。 作为“当局者”,我们亦能感受到,某种“隐晦”的情愫,正在悄然滋长。 被这“夜猫”一冲,小狼本能地“啊”了一声后,快速地躲进了我的怀里。 虽剧情俗套,但理所应当。 紧接着,便是心动的感觉。 确切地说,是我胸前口袋里手机的震动。 一刻未停。 “有人在给你打电话。” 小狼好心的“提示”,我“故意”的忽视。 她不知道的是,我忽视的不只是电话,还有几十条信息。 若姗姗没有预感,又怎会使出“夺命追魂call”的杀招? 不停地、不停地,我心烦意乱。 “有电话,你咋不接呢?” 质问之下,哑口无言。 我很后悔,没有晚一天再告知姗姗,回来的消息。 因为我已预感到,我与小狼那晚的归宿,应该是附近的某家宾馆。 “你咋不接电话呢老公?干啥呢!快回来!我等的花儿都谢了!” 手机的音量很大,等同于外放。 送小狼回寝室的路上,再没了“擦肩”的可能。 那一晚,姗姗赢了。 虽然,她并不知道我去了哪里。 但那满满的“公粮”,她很满意。 贫困线上挣扎的我,只想“吃饱”,并不奢望“吃好”。 想爱的人,不给我上。 能上的人,非我所爱。 男人啊,就是他妈的贱! 七天假期,转瞬即逝。 我终于工作了。 像个大人那样。 又一宿后,我把姓李留在了省城,姗姗那里。 到q市后,我又给小狼打了个电话,托她去找姗姗,拿回我的行李。 我可真他妈的不是人啊!提上裤子就不认账! “我想有个家,一个自己的家。” 这句话,是工作后的我,发表的第一个qq“说说”。 “说说”是上午发的,妈妈的电话是下午来的。 “你他妈的什么意思?翅膀硬了是吧?终于工作了,想有家了!还他妈的自己的家!你考虑过我的心情吗?终于把孩子拉扯大了,家却想有自己的家了!和着你的家里就没有我呗?啥他妈的叫你自己的家?” 质问之下,哑口无言。 “赶紧他妈的删咯,别碍着我的眼!” “话”我肯定是很听话地删了,但想有一个“自己的家”的欲念,却更加的强烈了。 消防的工资很高。 毕业即是少尉的我,加上高寒、偏远等七七八八的补助后,月均大一万多块。 可消防的工作周期是“365*12*7*24”,全时备战。按照8小时工作制的话,大一万多块再除以3后,也就没有多少了。 第一个月的工资,我一分没留,全都转给了妈妈。 “你给我钱干啥?我用不着!啥时候你不用我花钱我就谢天谢地了!” 挺好,省了。 习惯了不被认可,不代表就不想被认可。 何况,我又是真的非常优秀。 靠着“江湖习气”的我,很快便在单位里有了“拥趸”。 那是我们的中队长。 三言两语的点拨后,对我极为崇拜。 当时的他,正喜欢着一个女孩。 但那个女孩,却对他无感。 军改之后,为与时俱进,部队开始流行本科生直接入伍。 只需简单的培训后,即可授衔“中尉”。 还隶属“武警”的消防,自然要“效仿”。 那个女孩,便是“大学生”入警。 我,便是培训她们的队长。 这一批女生,共计仨人。 所谓近水楼台,仨人当然与我最先熟识。 于是,我们中队长找到了我,央求道:“天涯,我摆个局,找个周末,你帮我把‘包子’约出来呗。” 灵犀一点,我笑问道:“你想追她?” 他答非所问道:“地方你定,去哪都行,帮我就行!” 我喜欢当“红娘”,这很有成就的感觉。 席间,本着“女人不醉,兄弟便没机会”的我,自然舍命。 殊不知,撞到了铁板。 白、啤过后,我已灵魂出窍。却听那女孩吐槽道:“这么喝太慢了!咱一口一杯的吧!” 说这句话时,我们已换了“洋”的。 什么是宿命? 那天便是。 过往的回忆里,曾无数次看着“心爱”为他人先“享”的我,再不愿违背所愿。 “包子”是为我出来的。 频频举杯,都是对我。 此情此景,我想起太多。 喜欢我,却又被我推给丁祥的姗姗; 我喜欢,却又扮演舔狗看她与陈锋一起的丽娜; 我追着,却又还是被丁祥“截胡”的殷媂; 我爱着,却又留给“南方”的助理; 我想着,却因自尊作祟,而从未坚持的小狼…… 无数过往叠加着浓浓醉意,我决定不再错过。 因为,我真的寂寞。 因为有花堪折,直须折! 第三百九十五章 乱 那天喝的太多。 我已无法确定,故事是从何时,发生的转折。 只模糊的记得,在去往“二场”之前,中队长曾拉着我的手说:“天涯,待会儿你一定找机会帮我问出来,‘包子’的心里,到底有没有我。” 我肯定是问了,答案竟是“很多”。 可是那“很多”里,却并没有我的“委托人”的位置。 事实证明,女人要是放得开,男人根本无从招架。 若这个女人再有些姿色的话,那效果就会跟阿拉伯王子去到夜场“选秀”一般,随便扒拉、予取予求。 “包子”就是这种女人。 但总把“爱玩”两字,写在脸上的她,却与“婊”无关。 如此说来,常把“痴情”作为人设,却总是到处沾花惹草的我,则是实实在在的“渣”了! 可无论本质如何,从旁人的角度看去,我俩却有一点是始终相同的。 那就是,乱。 当晚,看着两个“乱”人聊到了一起后,始终没能插进话来的中队长,也只好识相地黯然离场。 他也还算讲究,并没忘记买单。 可惜,我俩的友谊,也从这一晚之后,便彻底地消散于萌芽。 虽不至于像“夺妻之恨”那般仇视,但在我远赴燕赵大地之前的近一年时间相处里,他再未主动与我说过半句话。 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很喜欢“包子”。 可惜,他却不像当初的我那般大度。 其实一开始时,我与“包子”的关系,也只是很普通的朋友而已。 有了“同醉”的经历后,她开始有事没事地找我感慨自己那些混乱的情史,间或吐槽一下自己的遇人不淑。 聊的诸多话题里,偶尔也会涉及到自己的家庭。 她的爸爸,算是某市局机关里的半个高层。 在q市里,非常有名。 可出名的倚仗,却不是自己那不高不低的“位置”。 而是,他那“女儿奴”的身份。 她的爷爷,是参加过抗美援朝的军转干部。 面对儿孙时,一向严厉。 但作为家族下一辈里的唯一女娃,“包子”却受到了特别的独宠。 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小时候跟我大爷家的哥打架,我一脚就把我哥从炕上给踹到了地上。然后我哥还没反应过来呢,我却先哭了。结果我爷冲进来,二话不说,直接给我哥就是一顿胖揍!” 总之她童年的生活,是我只敢奢望的天堂。 虽然,我也有一个对我极尽宠爱的爷爷。 但我的爷爷,却因为“贫穷”揍过我。 虽然,我因此而学会了珍惜。 但并不影响那顿揍,很疼。 肉不疼,心疼。 或许是因为从来就没有挨过揍吧,认识我时的“包子”,还没有产生“珍惜”的概念。 她想要的一切,全都唾手可得。 习惯了撒撒娇就可以得到宠爱的她,又靠着“撒娇”的手段,得到了许多“爱情”。 一个娇生惯养的人,自然不会被传统的“道德”束缚。 完全没有道德束缚的爱情,是被我加上引号的原因。 她始终觉得,自己天生就该拥有最好的东西。 可笑的是,盲目的自信,却换来了她所遇到的男人,对她的初心,大多都只是玩玩而已。 好在她也不是特别在乎,伤过痛过之后不久,又会毅然决然地投入到下一段感情之中。 因为她的“伤痛”,来自于不能“征服”。 从来都是她玩别人,怎么可能允许别人玩她? 但在“下一个更好玩”的原则支撑下,情伤便也不再显得有多么难熬。 虽然认识我时,她刚大学毕业不久。 但别看她才“入警”不过半年,却早在“狼多肉少”的环境里,与许多人有了故事。 她给我描述这种感觉时,我突然就想到了高中时,那个初入“文科班”时的自己。 “猪刚鬓”进了“盘丝洞”,“心猿意马”实属正常。 所谓志同道合,不过如此。 那一瞬间,我便把她当成了女版的自己。 彼时的她,除了诸多“花边”之外,还深陷于一段求而不得的感情。 她“爱”上了自己当学员时的“教官”。 女追男,隔层纱,轻而易举。 却在“在一起”之后,突然接到了一个女生的电话,言语里只表达着一层意思:“我是他的正牌女友,你俩的几个月,抵不过我俩七、八年的感情。他只是玩玩你而已,别太当真。不信的话,我可以等。” 她当然不信。但问来的结果,是立刻便成为了“被抛弃”者。 就在她彻底地放开自己,由着性子去“惑乱众生”之时,那个“教官”,却又在命运的安排下,忽然被分配到了“q”市下属的某个县里工作。 又充分了解了“包子”的背景后,重新对其展开了追求。 感动之余,“包子”不惜央求着自己的妈妈,自掏腰包拿出两万块钱来,交给了自己的爸爸,以图能帮那个“教官”调转回市里,也即是自己的身边。 但他的父亲相对清廉,极爱羽翼。 再加上爱女心切,不免对“教官”的动机,很是怀疑。 因此调转一事,也就被他有意地搁置下来。 果然在“考察”期间,不出意外地发生了意外。 “包子”在一次没打招呼的前提下,偷跑去县里看望“教官”。 没想到,本想着要给“情郎”一个“惊喜”的她,却给自己带来了“惊吓”。 时值午休,推开寝室的门后,她看到的是自己的“情郎”,怀里正抱着别的女人,挤在那张她也曾睡过的单人床上。 后来她才知道,那个被“教官”抱着的女人,便是那个给她打过电话的女人。 原来“教官”与她的前女友,从未分手。 听到这些时,我自然十分愤慨。 可愤慨之余,又不免心生惭愧。 细想我所做过之事,似乎与这个教官如出一辙! 只是被我伤过的那些女孩,又该去找谁诉说呢? 不过想到“包子”后来的生活,也不是十分“纯洁”之后,我心中的愧疚之意,忽然又没来由地淡了几分。 第三百九十六章 靠岸 抛开道德的角度不谈,仅从人性的角度去看的话,似乎谁都没有错。 虽然故事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目的。 但谁都没有权力,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就去干涉别人的决定。 一个人,会对另一个人失望,一定是因为这个人对那个人有所“求图”。 可谁都没有义务,付出自己的“违心”,去满足谁的“求图”,不是吗? 有人得到,就会有人失去。 生而为人,凭啥“得到”的那个,不是自己呢? 作为交换,我少不了也与“包子”分享了一番自己的感情经历。 喋喋不休的讲述里,却始终只与小狼一人有关。 毕业前夕的情人节,我攒了四个月的“津贴”,给小狼买了一个“psp”。 作为回礼,她送了我一个“zippo”。 情人节特别限定款——“子弹情缘”。 造型,是一颗子弹卡在打火机机体的模样。 用意,是“放在你胸前左边的口袋里,替我守护着你的心”。 在我的记忆里,我俩真的从未“分手”。有的,只是“地域性”的分开而已。 虽然每次偶尔的见面,仍是没能再次拥有“牵手”的机会,但我真的始终有种错觉,我俩一直都是“情侣”。 否则我们送给对方的“礼物”,为何每一件都是力所能及的“珍贵”? 其实,后来的我俩,还曾有过两次“同床共枕”的机会。 一次,是在鹤岗,我招待她大学好友的那次,在妈妈家隔壁的房子。 一次,是在省城,她在明知寝室会关门的情况下,还是与我逗留到很晚。最后,只能随我回到了我所住的宾馆。 两次,都是和衣而眠。 这可能也是我对小狼发表那番“后悔没强奸你”的言论时,她为何会回复个“你不行”的评论吧! 女人内心真正喜欢的,似乎永远都是那个敢于“冒犯”她的男人。 如今我已确信,对于女人来说,一个男人能给她的最好的“珍惜”方式,是用力地将其撕得粉碎! 现实里,那些坐怀不乱的“柳下惠”,其实非常“下头”! 悲哀的是,我他妈都是装的。 讲述这些时,我一直在把玩着那个“子弹情缘”。 听闻至此时,包子早已笑到不能自已。 半晌,认真地问道:“你是不是,真的不行啊?” 我立刻火大道:“屮!行不行,试试不就知道了?” 她愣了一下,不屑道:“试试就试试,怕你不成?” 对视间,我怂了。 还在读军校时我便知道,“燕赵”乃是我的命定之地。 分到q市之前,又发生过那许多故事。 注定要走的我,并不想再度节外生枝。 后来,我与包子虽然还会时不时地聊天,却再也没有开过类似的玩笑。 又过了不久,消防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了一场名为“清剿火灾隐患”的大型“战役”。 面对陡然增多的繁重任务,大队的“防火工作者”们,不免有些力不从心。 包子等三位新下队的女学员,便在这样的前提下,被借调到大队帮忙去了。 我的世界,立时变得清静起来。 若加上当兵的日子后,我已在q市待了近三年之久。 可三年的“相处”,我却依然对这座城市充满了陌生。 虽然名义上,它必须是我的“第二故乡”。 但在我的心里,它却始终都是一座“牢笼”。 没有人,会喜欢上一个“囚禁”他的地方。 虽然q市很大,却留不住我。 就像昆明虽美,但留不住雪一样。 可就在处处遭受到中队长排挤的我,还是凭借着上学时“混”来的为人处事哲学,以及一身过硬的军事素养,好不容易于所在的单位,打拼出了属于自己的一方天地,刚有了一个愿意“留下”的理由时,“燕赵消防总队”发来的调度命令,到了。 我很兴奋,终于可以离开。 也很难过,带不走一片云彩。 感慨之余,我又写了一篇标题为《下一站,靠岸?》”的日志。 标题里的问号,是我满心的纠结。 为了引出姗姗的那句评论,以及随后那个改写了我一生的故事,我不得不在这里,与大家分享原文如下: 终于还是在忐忑地等待中,接到了调度的命令。也许就在明天,我又要再次背上行囊,去往人生的下一个站台。 在千万个被安排了的故事情节里,我只有份参演,无份编排。 呵!也许只是借口吧! 真相,是我主动放弃了反抗。选择去走那条,铺好了的阳光大道。 总觉得自己一直是个性的代名词,不落俗套、旗帜鲜明。 偏偏,又藏匿不住内心那份对安稳的渴望。 还好我幸运,不是“齐天大圣”。自然也就不需要那五行山下的五百年折磨,才能完成孙悟空到孙行者的转变。 只是突然好奇,在我取经路上的下一站,又是哪个妖魔在等待着,我去打败呢? 细想之下,若真有所谓“佛祖”的话,我只想对他老人家说出如下一段话:“您可真是一位无聊透顶的‘编剧’啊! 呵,绞尽脑汁设计出千万的鬼怪,最终还不是会被我去一一地打败? 何必呢? 大方地把‘真经’掏出来,直接摆在我的面前不好吗? 您省事儿,我也省事儿。 如果真是您设计了一切,难道您不知道您设计的‘我’,是一个不懂得放弃,不可战胜的狂妄之徒吗? 还是您错搭了神经,才造就了我的诡异? 我真是阿弥陀佛圣母小泽玛利亚了啊!” 嘿,还要留点力气给明天的调度体检。 所以呢,就暂时先跟大家吹到这里吧! 其实蛮不喜欢这样的感觉。刚刚熟悉了一个地方,才刚有了一点点点点“如鱼得水”的感觉,却要我再次去换个环境。 临走之前又告诉我这条“鱼”说:“那地方没有水,只有山,你好自为之!” 合着“命运”这哥们,还真把我当成是一只会变化的“猴”了! 难道他是要我变成一只“虎”,然后再“放虎归山”? 不管怎么样,黑龙江,我好像,好像真的要离开你了。 人生的起伏往复,只有3个月的时间。 虽然与地球形成生命前的漫长酝酿时间比起来,这仅仅是瞬间的刹那里的一眨眼。 于我而言,却也完成了昆明—鹤岗—q市—(还不知道)的转换。 真走烦了。 烦的,是不得不走。 不是不想走。 而是自己不能决定什么时候走,或者,什么时候留。 其实,还是可以决定的。 只是我的决定,是接受。 所以,我又想对自己说:“哥们,笑一笑,开心点!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哥们,咱是国际名钻,不过是换个地方继续闪耀罢了。结果,亦不过是多个地方,留下咱的传说而已。没办法,这就是命。浮沉的兄弟!” 其实我知道,我是舍不得。 可是我还知道,不舍,就不会得。 所以,不得不舍。 最近,总会有意无意地去看一些关于婚姻和爱情的电影。 突然发现,一个人,已经很久很久很久了。 久到竟然习惯了,不再狠狠地奢望一个家。 虽然,我根本就是一只蜗牛,把“家”背在了身上。 但还不错,朋友挺多。 三教九流,干啥的都有。 过命、酒肉,种类齐全。 最差最差,咱还有“影子”不是? 偶尔想要体验一下寂寞了,咱也来个“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注:写到这里时,我忽然想到了小狼。愣神许久之后,才继续着写了下去。) 良辰美景奈何天! 看来,我是期待多一点。 因为下一站,靠岸了。 管他会挺多久? 至少,还可以备一备粮食,充足一下淡水。顺便地,再享受一下安稳! 晚归的水手啊! 也许并没带回收获。 但是,我带回来了故事和传说。 真是漂泊的久了,反而习惯了风雨。 那些个许久都做不够的梦啊,是不是都该醒了呐? 听着蔡依林的《开场白》,然后,突然想你了。(小狼的最爱是蔡依林,我的最爱是杰伦。“双j”的遗憾,像极了我俩的遗憾。) 分不清,是“想”一个名字。 还是,“想起”一些往事。 感情啊! 死了的、活着的,这世上究竟有谁,拿到了“感情”的毕业证书呢? 有点,开始不再相信心跳,不再相信冲动,更不再相信一见钟情。 开始,喜欢《最长的电影》这首歌。 久久的陈酿。 最后的最后,我是一个人,剩下一群“友人”。 他妈的搞笑! (注:写到这里时,已是凌晨。出警的铃声,突然惊碎了战友们的美梦。作为指挥员的我,自然也立即出动救火去了……扑救这起火灾的过程,对我的人生颇有影响。若剧情需要的话,来日自会与大家分享。) 我就叉叉叉叉叉他老mm的,我怎么一写日志就出警呐? 哎!再回来,又接不上思路了…… 刚才,我离马克思就只有一点点点的距离。 原来生与死的距离,只有一“点点点”而已。 可既然我还活着,就只能说明马克思他老人家还不想见到我。 突然觉得,其实自己也挺“伟大”的。 我的伟大,很渺小。 正如我的疲惫,很完美。 算了,思路断了就哪天再续吧。 没什么好表达的。 我依然前行,不死,不止。 无论在哪,是走,是停,我,都要活成一道靓丽的风景! that is all ! 日志后面,姗姗留言道: “下午上课竟然是在会议室~睡着了头磕在桌子上~全屋笑场~睡醒后~去了医院~医生说洗掉纹身要比纹上疼很多(她在这里又提醒了我一次,或许是忘记了曾经说过)~看来真的上年纪了~不抗折腾了~ 走吧~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一定能掩盖无奈~那些所谓刻苦铭心死去活来的痛~现在想想也没什么了~或许还会有一次相见~定是别人的婚礼~嘿嘿~估计也快了~早心知肚明~过把瘾就死~你的日光倾城是我的岁月静好~” 看到留言时,我的心尚可勉力地维持着平静。 但我的身体,却立刻躁动到不能自已。 我想要她,越快越好! 第三百九十七章 别人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更是为了消除宾馆“捉奸”事件在我与小狼之间造成的芥蒂。 我曾有意地安排小狼,去姗姗那里取过一趟我的行李。 我以为,完成这次“行李”的交接后,姗姗一定会恨我。 因为当那个刚在她“眼皮子底下”落荒而逃的小狼,在我的授意下,从她那里取回我的东西时,意味着无论从哪里看都像是已经“胜券在握”的她,却还是在最后颁布“比赛”的结果里,被我这个黑心的“裁判”,判定为负。 最令她难以理解的是,我这个唯一的“裁判”,还在给出她俩的比赛结果之前,满心欢喜地接受了她的“性贿赂”。 而且,这“贿赂”还是我主动向她索取的。 按照“江湖规矩”,“裁判”会对“参赛者”主动“索贿”,一定是对比赛的结果,胸有成竹了才对…… 即便是这样,姗姗还是默默地忍了下去。 至少当时,我看到的情况,确实如此。 直到后来,听吴鑫讲起她远赴深圳工作,只为与丁祥“再续前缘”的故事时,我才明白,原来她早已想好了最狠的报复方式。 后话不表,还是只说当时,在她给我“靠岸”的宣言后,留下评论之前,已经在我的世界里“消失”了近三个月之久。 接下来,经过我以“你这三个月还好吗”为开始,她以“我不想再让自己陷进去”为结束的聊天后,我又发了这么一条“说说”:“如果你的初心,原本就只是吃到‘诱饵’的话,又何必去管那‘鱼钩’的存在?” 第二天下午,我果然等来了她的电话:“我现在在q市火车站的出站口呢,接下来我是去你的单位找你呢?还是直接开好房间等你?” 情理之外,意料之中。 接下来的两天两夜,除了do之外,还充斥着我对她的“坦白”。 一个渣男的“坦白”,自然是被谎言填满。 谎言的内容,是我不得不与她分手的原因。 原因里,我说爱她的那一部分,却又是真。 原因里被隐瞒的部分,是我的妈妈不爱她。 不止是我的妈妈。 确切地说,是我身边的每一个人,似乎都能在她的身上挑出毛病。 比如“长相冷厉,看起来不好相处。” 比如“爷们性格,看起来不会持家。” 又比如“抽烟的女孩,能好到哪去?” 我猜,如果他们再知道她有纹身的话…… 虽然我一定会主动承担说,“那是受到我的牵连。” 但前文种种,我却无言洗清。 怪只怪鹤岗太小,我俩太近。 熟悉的地方,只有“指指点点”。 或许能让“别人”满意的,只有“陌生”。 怪只怪,当时的我,并不明白,除了“我”之外的所有人,其实都不重要。 关起门来,日子只能自己去过。 怪只怪那时的我,偏偏就只能在“别人”的眼光里,获得“活着”的证据。 对于姗姗,那些给过我意见,发表过看法的“别人”们,似乎从来就没有问过我:“你,喜欢她吗?” 但凡是有一个人问了,我也一定会坚定地回答说:“我喜欢!” 可是,那些从来就没有真正在乎过我的“别人”们,又怎么会想起来去问“我”的喜欢? 偏偏,我又是个傻逼! 就只会傻傻地在乎着,一群压根就不在乎自己的人! 好在遗憾,使人成长。 后来的我,再也未曾去在乎过“别人”的眼光。 但那个“后来”,却要等到太久以后了! 当最后一晚来临时,我俩都未曾料到,那竟会是最后一晚。 她来的第二天上午,我回单位随便打了个转后,便返身回到了宾馆。 刷卡打开房间的门后,便看见了充斥满屋的氤氲雾气。 失口叫了声“我屮”,又喊了声“姗姗”。 无人应答。 关上门,狐疑地挪步,走进“迷幻”。 房间不大。 没走两步,便发现了“氤氲”的来源。 洗手间内,姗姗正在一个大浴缸里泡澡。 慵懒的闭着眼睛,似在消遣昨夜的疲乏。 听见我的脚步近了,她才呢喃着开口道:“你回来的好快呀。” 一阵“哗啦”的水声中,她又从满是泡泡的浴缸内,伸出一只手来,朝着我的方向挥了挥,邀请道:“快进来!一起呀!可舒服了!” 全程,她都没有睁开眼睛。 一直折腾到日落三竿,我也再没给她能够好好睁眼的机会。 q市的烧烤很出名。 一家一味,各有千秋。 一场“大战”过后,早已饥肠辘辘的我俩,于宾馆的附近,随便找了个烧烤大排档坐下。 时已初秋,晚风微凉。 我脱下了自己的迷彩服外套,披在了她的身上。 那是我能给她的,最后的体贴。 早在“战斗”的间隙里,我便将那个筹谋已久的分手理由,浅浅地透露与她知道:“我离开已成定局,我们终将没有未来。家族在给我安排好工作的同时,又给我定下了一门‘联姻’。” 对此,她始终未作任何口头的回应。 只是战斗的动作,愈发激烈。 看得出来,她是想要榨干我的一切。 除了竭力配合之外,我也别无选择。 晚饭的席间,她只是不断地为各种入口的“美味”拍手感叹。 这让我有种错觉,仿佛我精心编织的谎言,早已被她看穿。 牢牢掌握着我身体全部“密码”的她,永远都散发着一股自信——只要她想,她就会赢。 吃着吃着,她忽然提议喝酒。 在昆明待了三年之后,我变得非常怕冷。 而且身体分解酒的能力,也忽然变得奇差。 稍喝一些,便会浑身颤抖。 特别是啤酒。 偏偏,她又点了啤酒。 我不想喝。 但她的理由,我无法拒绝。 “相识七年,在一起四年,我还从来未曾与你有过‘碰杯’的回忆呢!” 七年! 就算她没有见过,也其实早就听过,喝多后的我,是何种模样。 我知道,她是想把我灌多。 因为她不知道,酒喝得越多,我的谎言只会越加完美。 “酒后吐真言”的戏码,我早已炉火纯青。 第三百九十八章 艺术 既然姗姗想听,我自然乐意配合。 巧的是周遭的一切,又十分应景。 才不过一瓶啤酒下肚,风便大了起来。 寒凉叠加着不胜酒力,我只有随时咬紧牙关,才能勉强止住全身的发抖。 从姗姗的角度看来,我随后吐出的每句话,都像是用尽了全力。 还有那断续的发言,听起来又像极了是情到深处的“哽咽”。 那一刻我无比确定,接下来无论我再说什么,她都会相信。 又强撑着灌下一瓶啤酒后,我拉起她的手,拖着不用装便已僵直的舌头,含糊其辞却又咬字清晰地“呓语”道:“老婆,无论将来我跟谁在一起,请你一定要记住,我是爱你的!” 说完的那一刻,我忽然就体会到了《大话西游》里至尊宝说出那句经典谎话时的心境。 很多时候,令人憎恶的,不是“被抛弃”,而是“不被爱”。 当分手的原因,充满了“被迫”的情愫后,突然就变得“艺术”起来。 原本我的目的,只是让喜欢做梦的她,梦里边的那个“我”,心里更爱她一些而已。 让她在接受了这个,充满“文艺”气息的结局的同时,千万不要对自己失去了信心。 于是,我在接下来的絮絮叨叨里,自然又满是对自己“身不由己”的唏嘘。 演戏的最高境界,便是与角色浑然一体。 话说得多了,我自己竟也难辨真假起来。 给了她“被爱”感觉的同时,我似乎也有了确实“爱她”的错觉。 我想,那应该就是一个错误的感觉吧…… 突然,《老男孩》高潮部分的吟唱,吵醒了我的失神。 那是我的电话铃音。 初看这幕同名短剧、初听这首歌曲时,我在无限感慨之余,立即将它分享给了小狼。 她看过的回复是:“很感人,看哭了。” 不过那晚吵醒我“失神”的人,是包子。 “你在哪呢?” 半个月没有联系,我这个“新朋友”的语调里,似乎隐隐有些落寞。 虽然当时我与包子之间的关系,尚很纯洁。可不知为什么,在姗姗面前接起她的电话时,我却有些莫名的尴尬。 甚至看了一眼姗姗后,还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包子的问话。 正犹豫间,包子又换了一副极像是“求救”似的语气,自顾自地说道:“xx(那个教官)来市里了,在宾馆开好了房间,想约我过去!你说我去还是不去?” “去个狗der!”我下意识地大骂了一句。 逻辑清晰,用语直白。 与才刚“醉酒”的模样,判若两人。 “你他妈的到底是有多贱?都这样了还要送上门去?这种问题还有问的必要吗?屮!” 沉默片刻,包子回道:“好吧,那我再考虑考虑。” “你考虑个jb!”我还没骂完,她便挂断了电话。 “谁呀?”姗姗问道,拖着长音。 看得出来,她的酒量也很一般。 “没谁。”我挥了挥手,遮掩道:“一个战友!” 趁她反应不及,又喊服务员过来,热一热早已变凉的肉串。 陡然的“清醒”,再想继续演绎“醉鬼”,显然有穿帮的风险。 略一思量,借题发挥道:“人啊,永远不能丢掉自我。”顿了顿,补充道:“无论为了什么!” 她没有说话,低头皱眉,若有所思。 后来,又沉默着随我喝了一瓶啤酒,浅坐了一小会儿,便提出了要回去“睡觉”的建议。 二次加热过的肉串,我俩均未再碰过一口。 我至今也无法解释,自己当时的心态。为何从接过包子的电话后,便一直心神不宁、坐立不安。 或许,是因为犯了一辈子“贱”的我,看不得别人再去犯贱吗? 还是因为嫉妒,使她犯贱的那个人,并不是我? 根据我对自己的了解,更贴近“真相”的原因,应该是第二个吧! 心事重重间,也导致我与姗姗的最后战斗,结束的十分潦草。 什么是命运? 命运就是本来被我用作“哄骗”姗姗的分手理由,却因为包子打来的第二通电话,一语成谶。 只要是“缘”,皆妙不可言 无论是“善缘”,还是“孽缘”。 其实,我见到包子的第一眼,便预感到我俩之间,一定会有故事发生。 因为,我很烦她。 只要看到她,哪哪都不爽。 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甚至随便的一个起心动念,我都可以准确无误地判断出她的真实目的。 因为,她的那些目的,全都是被我隐藏于心底的邪恶。 一个人的童年,到底得多么“幸福”,才可以把自己的全部“想要”,无比坦然地挂在脸上,溢于言表? 为何我自幼受过的教育与经历,得出的答案,就全是“不能”、“不行”、“不可以”呢? 诸如渴求关注、希望被爱、甚至想要被拥抱等等一切人类生而有之的欲望,放在我的身上,却全都成了“原罪”。 所以,包子一切“昭然若揭”的目的,入了我的眼里时,便全都成了“大言不惭”! 如今,我不得不承认,我们其实是一路人的事实。 那时,我第一时间便读懂了,她给我打电话的目的。 她想我去陪她。 那个“教官”,不过恰好成了借口而已。 她想找我,自然不是因为短短的几天相处,便爱上了我。 而是她眼中的“我”,是一个对“初恋”无比“痴情”且“专情”的男人。 她很想要尝一尝,这种男人的味道。 我曾读到过一番言论。 初时不以为然,直到此时此刻的现在想起来,才忽然觉得它还是有着一定道理。 那番话说:凡是从小便被一个外在强势的父亲,无底线宠爱的女孩子,长大后一定会成为一个惯于“雌竞”的女子。 因为当这个父亲因为应酬或者工作不得不晚归时,她的妈妈一定是“无力”的。 这个时候,她的一个电话,便会显得无比重要起来。 当一个父亲,总是一边无底线地满足着自己姑娘的一切要求,一边又总是因为各种理由忽视着自己妻子的合理诉求时,她的姑娘自然会在“对比”中获得“快乐”。 孩子看到的,是大家都是“女人”,面对同样的一个“男人”时,却截然不同的“地位”。 反之,亦然。 虽然,快乐的反义词,是痛苦。 但它们两者,都会激发同样的“欲望”。 那就是,别人的男人,最“香”! 这同样也是为何大多数女孩儿们,都渴望被“偏爱”的原因。 而且越是十恶不赦的人,反而越是容易虏获这种女孩的心。 因为她们无法抗拒,“他虽然是个魔头,但是他对我好!” 第三百九十九章 正义 其实,早在我与包子讲述小狼的故事时,便发现了她那双逐渐变得“精明”的眼神。 那眼神告诉我,她也非常渴望得到同样的爱情。 确切地说,她很想从“别人”那里,抢走这份“深情”。 坦白来讲,听她讲述自己的故事时,我也生出了同样的“企图”。 那一天,我们同时成了对方眼里的“猎物”。 如此说来,我的潜意识里,其实早就知道自己会“心乱如麻”的原因。 我的“猎物”,要“跑”了! 第二通电话响起时,我只是看了一眼来电显示上,包子的名字后,便匆忙地按下了拒接键。 随后“噌”地一下,从床上弹射而起。 又借着月光,看了身旁的姗姗一眼。 她躺在那里,闭着眼睛,一动未动。 战斗刚结束不久,我知道她肯定没有睡着。 就算她真的睡着了吧,可我还知道,和我在一起后,她的觉变得很“轻”。 随便一点风吹草动,都会惊醒她的美梦。 记得当初我俩那场“分手”旅行的收尾阶段,我在妈妈电话里不断的、类似于“你他妈的放假不回家,死出去瞎jb得瑟啥得瑟!就知道乱花钱!你才挣几个钱啊就这么抖擞?不乱花钱你能死不?”这种谩骂声中,上了一股急火,高烧不退。 特别是晚上的时候,经常会把自己咳醒。 每一次,只要是我醒了,便一定会看到姗姗迷迷糊糊地坐起来,半睁着眼睛,拎起床边的痰盂,递到我的面前。 一连两天,皆是如此。 满眼心疼,毫无怨言。 我虽然很是感动。 但在旅行结束后不久,还是发生了那篇《世界末日》的故事。 我是个渣男,一定会有报应。 包子,就是我的报应。 “我的单位有事,我得回去啦!” 话音坠入深渊,没有任何回应。 “就当她是睡着了吧!”这样想着,我便决定配合她演好最后一场戏。 于是我接下来的动作,故意很轻。 比如缓缓地坐下来,再慢慢地从一堆衣服里,挑出属于我的那部分。 可我才刚背对着她,一点一点地,穿好了裤子,便觉得身后的床垫,忽然有一阵摇晃。 紧接着,有一双纤手,从我腰间穿过,紧紧地抱住了我。 两团我已无比熟悉的温软,亦是同时贴靠在了我的背上。 当初,小狼就是用这样的“熊抱”,让我谈了人生中的第一场“恋爱”。 不过那时的她,是穿着衣服的。 所以理论上讲,姗姗的熊抱,要远比小狼的更具诱惑。 “别走!”姗姗开口道。 见我僵在那里,她又紧了紧抱住我的力道,“命令”道:“我不许你走!” 那一瞬间,我很想听她的话。 想要转过身去,再重新与她抱在一起。 但是我没有。 这样的拥抱,类似的挽留,早已经历多次的我,变了。 虽然,仍是会感动。 但那种“酥麻”,已无法再禁锢我的“行动”。 你们知道的,从婷婷那时候开始,就已经做不到了。 我放下了手里的衣服,将手搭在她仍环在我腰间的“锁”上,犹疑着该用怎样的一种方式挣脱,才不会伤及她的自尊。 电话,再次响起。 我的心,狂跳不止。 我很怕姗姗会冲过去,接起那个电话。 但同时,我又很期待她会那样。 因为只要她那样做了,我就有了留下来的理由。 我就可以像个做错事的孩子那般,对她苦苦哀求。 然后,她一定会原谅我。 因为她早已习惯了我的花心。 最主要的是,这会让她理解了我这两天的“良苦用心”。 但是,她没有。 “青春如同奔流的江河,一去不回来不及道别。只剩下麻木的我,没有了当年的热血。看那漫天飘零的花朵,在最美丽的时刻凋谢。 有谁会记得这世界她来过?” “筷子组合”的如泣吟唱,在那个原本安静到可以听见心跳的房间里,吵的人心乱如麻。 既然她没有拆穿,我便只能继续说谎道:“对不起,你也看到了,单位一直在催我回去,我真得走了!” 想要对付一个渣男,最要不得的,便是“体面”。 知道挽留无果后,姗姗选择了“体面”的放手。 重获“自由”的我,先是将电话重新调整为静音,然后瞬间便穿好了衣服。 是的,确实是瞬间穿好的。 消防这个职业,对穿衣服的速度,有着极高的要求。 从当兵起,在“着装”这门科目里,我便一直是满分。 站起身,说了声“拜拜”。 推门离开,没有回头。 其实,我的心里非常难受。 我预感到这一别,将会是很久,很久…… 我记得当时的时间,才不过晚上九点左右。 对于我这种长年熬夜的人来说,为时尚早。 为了尽快给包子回电,我特意没坐电梯。 刚一接通,便佯装仍旧沉浸在刚才的“愤怒”里,极不“友善”地问道:“怎么了?” 当时我想的是,如果包子已经去找过那个人了的话,我便果断地将其拉黑,返身回去。 她当然没有。 “我还是想去!我特别想去!”她的语气,带着哭腔。 我立刻大骂道:“我去你大爷去!你在哪呢?不许去!” “那你在哪呢?”她反问道。 我“如实”道:“外面喝酒呢!刚喝完。” 其实,无论我的答案是何,她都没有不信的理由。 “那你陪我说会儿话呗!我估计我要是再自己待会儿的话,一定会忍不住去找他的!” “你他妈的真是有病!”我又愤恨地骂了一句后,问道:“你告诉我你在哪呢?我去找你去,妈的!”顿了顿,又给出理由道:“我要在你旁边看着你,防止你去犯贱!” 帝王后宫,佳丽三千。所为者,不过是繁衍! 就算是这位帝王获得至高权力的过程,充满了血腥与肮脏的算计。 但天生敬畏强者的人类,不仅不会在意,还会觉得理所应当。 男人获得权与钱的终点,总是会与女人挂钩。 可为何当一个男人,把获得权与钱的时间精力,直截了当地放在了追求女人身上时,就会被各种“道德”论调所不齿呢? 答案是,掌握话语权的当权者们,绝不允许这样情况的成为常态! 他们恐惧的是,“家族”们付出了无数鲜血与脑力后,才好不容易取得的利益(女人),会被那些愣头青、“穷”小子们轻易地“窃取”! 偏偏,早被舆论洗脑的人们,为了合群,都不自觉地成为了“当权者”们的走狗。 只是他们不愿承认,促使他们恶语批评的原动力,并不是正义,而是心底的嫉妒。 就像金庸迷们,大多憎恨“尹志平”。 憎恨的理由,却又是不能取而代之。 当然,还是有许多真正心怀正义的男人,会在世俗的教育下,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权力、金钱,也即是获得了世俗的认可后,才敢去试图获得女人的芳心。 殊不知,没有人会真的等你准备好一切。 想要什么,直接去干! 第四百章 漂浮 那时的我,并不懂得这许多。 只知道自己想做,就去做了。 看到姗姗翌日一早发来的告别短信时,已是午后。 她说:“我走了,谢谢你这两天的努力。再会吧,若有缘的话!” 我没有回。 给不起承诺,多说也是无益。 作为一条“鱼”,她已经吃光了我能给她的全部诱饵。 是我亲手剪断了鱼线,让上钩的她,重新拥有自由。 话说深了,太假。 说浅了,又会玷污我俩的深情。 所以,干脆不说。 我从q市醒来的时间,姗姗已经到了省城,回到了自己的世界。 那晚从她身边离开后,我便与包子约在了一家二十四小时开业的肯德基里见面。 随后的时间里,又“看守”她到凌晨四点。 期间,她也曾接过两次“教官”打来的电话。 含含糊糊的拒绝,也是拒绝。 她果然没去。 熬到两、三点钟时,她便开始说自己困了,并央求我放她回家睡觉。 又经过了近一个小时的观察,确认了我的“包子”,不会被其它“野狗”叼走后,才放心地将她送了回去。 路上,她还不停地刺激我说:“我后悔让你来陪我了!我觉得你要是放我过去找他的话,王子和公主一定会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我虽“身份”不符,却每次都被她气到跳脚。 那时我已确定,这个“包子”就是我的! 一对儿互有好感的成年男女之间,上床之前的拉扯过程,最是其乐无穷。 迟来的调令,并没能赶走我的迷茫。 这无穷的快乐,却很快使我沉沦。 理论上来讲,我应该会很快离开才对。 但生活,总是不按常理出牌。 为了最大限度地从大舅那里榨出些“油水”,我的调令从“燕赵”发出后不久,便被有意地卡在了省城的总队那里。 这也很好理解,我若留在本省发展的话,未来至少有十年甚至更久的时间,难免会倚仗或者直接用到那位,当初在我的“出路”中,指明了方向的“领导”。 在这种“经济”效益的诱惑下,他自然不会甘心自己培育出的“果实”,才刚有了“成熟”的模样,便脱离了自己的“势力管辖”。 而我的大舅呢,因为已经在“燕赵”站稳了脚跟,便不愿再与龙江的官场产生什么纠葛。 他太忙了。 奋斗了一辈子,终于“事业有成”。 用某部影视剧里,“刘备”的原话来说就是:“老子打了一辈子仗,还不能享受享受了?” 于是,那个忙于“接着奏乐,接着舞”的“家族首领”,也就短暂地忘记了我的存在。 深处的世界越大,我就越是会发觉自己的渺小。 这一点,早在军校中队部门口抄写条令条例时,我便深有感触。 只是我在q市的处境,难免就会非常尴尬。 大家都知道我要调走了,甚至散伙饭都不知道吃过了几轮之后,我却仍然“赖”在那里,一动不动。 叠加着“清剿火灾隐患战役”正如火如荼地进行,每个人都累的要死。 我这个快要闲出屁来的“将走”之人,不免就成了同事们的“眼中之钉”。 不是我不想找点事干,实在是“调转之剑”高悬,没人敢把一些系统的工作,交给我去负责。 好在我不是一块烂泥,总能找到地方发挥自己的光热。 走之前的那段时间里,我逐渐承包了队里几乎是所有的“出警”任务。 一旦你把未来交给了别人安排,就意味着遇到那些你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只能去请求别人的帮助。 这种“漂浮不定”的状态,使我的内心饱受折磨。 终于在一个不堪重负的晚上,我在电话里跟妈妈提及了此事。 可话才说了一半,她便不耐烦地回怼道:“路是你自己选的,遇到事情自己去解决,别总张口求人!我能使的劲儿都使了,自己单位一堆烂事还处理不过来呢,哪有功夫管你?” 我真的很优秀,战士们都很喜欢我。 遇事冲锋在前,立功受奖甘居人后。 在几乎所有的救援指挥中,都能用最小的损失,换回最好的战果。 可我是一个“将走之人”。 再多的战果,也换不回一个“结果”。 当时的我,还很年轻。 还有一个,能当“将军”的美梦。 “将军”的路上,经不起岁月的蹉跎。 我知道,不是妈妈不想管我,而是她真的忙到焦头烂额。 但那段时间里,最耗损她的精力的,却并不是她的工作。 她不知道的是,继父走的那天,曾给我打了一通电话,细数了妈妈的种种不是。 总结起来,亦不过是一句吐槽:“我爱你妈!但她这个人,太抠了!只让马儿跑,不让马吃草!” 最后一句话,不是继父说的。那是与妈妈有过五年短暂婚姻的老庞总结的。 在这里,两个男人达成了共识。 其实妈妈不抠,她只是节俭。 大是大非上,她很舍得花钱。 而那些被她用做解决“大是大非”的钱,大多又都是她“节俭”下来的。 妈妈常说,我不这样小心翼翼、精打细算的话,哪能存下这许多资产? 她还说,人不能太相信别人,凡是不“从小”的夫妻,肯定都会藏心眼。 当我就继父出走的原因,向妈妈询问时,她是这么回答我的:“我若把钱都拿出来花了,留什么给你?想留住他就得花钱,就得‘糟害’,我又不是非得留他,愿意走就走,别想花我的钱!” 我诚恳地建议道:“那该花的钱也得花呀!我不用你给我留钱,你能把自己的日子过得幸福就好!” 她破口大骂道:“又他妈不是你挣的钱,你倒是挺大方啊?要大方拿你自己挣的钱去大方,少他妈的慷他人之慨!你不要,我死后就捐给希望工程!再怎么的,也他妈的不能让你们瞎霍霍!” 挂断电话前,又老生常谈道:“你他妈管明白自己的事就行了,我的事用不着你管!再说了,你他妈的能管明白啊?” 她从来就不听我的。 可这并不影响,我总是因为她的事情神伤。 第四百零一章 救赎 继父每次被妈妈欺负的狠了,都会找我吐槽。 我能做的,自然是极力地安抚。 同时,还会设身处地地对继父的心情,表示深深地理解与赞同。 偶尔手头宽裕时,也会转他点钱花花。 无论是面对对妈妈身边的谁时,我都会如此诚心诚意地极尽阿谀之能。 为的,只是妈妈能够幸福。 虽然现在我已明白,幸福是自身的一种能力,永远无法假借他人之手。 幸福,应该向内求。 “外求”,只会带来痛苦。 这是继父的第一次离开。 据说,是在他姑娘的撮合下,回到了他前妻的身边。 其实,妈妈付出过很多。 继父“入赘”后不久,便赔光了自己原本的一切积蓄。 后来,妈妈便借公司之力,出钱资助过总是哀怨自己一事无成的继父,承包了两个工程。 结果可想而知。 他若是成功了,便也不会发生这次“出走”事件了。 能在妈妈那种,近乎于监狱“牢头”、“管教式”的管理中坚持下来的人,截止目前,似乎只有她口中那个,小到还不足以产生记忆时的“我”,才可以勉强做到。 因为记事后不久,我便学会了撒谎。 妈妈这辈子最恨的,就是有人骗她。 但她又从来都学不会妥协。 她想让你做的事,就会用尽各种手段去逼你就范。 在那种地狱般的威压下,说谎,是唯一可以过关的方式。 除非,你是一个没有自己思想的行尸走肉。 或者如当初的我那般,是个咿呀学语的婴孩。 如若不然,只有主动离开。 或者,被她抛弃。 接到继父的电话时,我正与包子在马路上闲逛。 彼时的我俩,已“在一起”一月有余。 事实上,促使我离开姗姗的床,与包子没有赶赴教官的床的根本原因,本质上是一样的。 那之后的十天时间,我俩几乎全都泡在了一起。 逛街、吃饭、去网吧,形影不离。 这是有生以来,我谈的第一场可以“自由自在”的恋爱。 最爽的,是恋爱的经费,我终于不用再伸手跟别人索取。 坦白来讲,包子也挺抠的。 她总是算计着我兜里的钱,去安排游玩的项目。 特别是我发了奖金时,她更是比谁都要兴奋。 甚至名义上给我买衣服时,都要刷我的卡结账。 若不是一直“心怀不轨”,而且“身有所图”的话,我应该不会跟她就这么相处下来。 但那也都是后话,毕竟她看到的我,是开发商之后,妥妥的富二代一枚。 恰巧骨子里,我又确实没有什么金钱观念。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李太白对自己的形容,与我很是贴切。 犹记得那一天,是九月十一日,本拉登袭击世贸大厦的第九周年。 那一晚后的每一年,也成了我和包子固定不变的独有纪念。 当然,在这场狩猎游戏里,我是看起来的输家。 因为整个战斗的发起过程,都是由她来主导。 我呢,不过是极力配合而已。 在发生这件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只当是玩玩而已。 我猜她的心里,也是如是想的。 因为我是一个随时要走的人,所以从一开始时,她便做好了与我分手的准备。 直到有一天晚上,激情过后,她忽然趴在我的耳边,对我说了这么一句话:“以后只要你有时间了,随时给我打电话,咱俩就可以约。” 那一瞬间,我只觉脸上一阵火热。 有一种,被人猜穿了心思的惶恐。 我知道,她说的其实也是她自己的心里话。 可不知为何,我却立即失口“否认”道:“你他妈的有病吧?” 她笑了一下,继续道:“我可不想这么优秀的你,被人笑话!”顿了顿,又进一步点名道:“找了一个谁都可以领跑的女人,然后还当个宝贝一样!” 她的语气很轻,低着头,样子很是认真。 但她所说的内容,却又是那么的戏谑。 我的心,立刻如针扎般疼痛! 不止是嫉妒和愤恨,更多的,是一丝无法明说的苦楚。 话音刚落,我便用本来正搂着她的那只手,狠狠地扇了她一巴掌。 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打女人。 那种心情,就像是在打自己不争气的姑娘。 “啪”的一声脆响后,房间内立刻陷入到了死一般的沉寂。 但也只有片刻,我便开口道:“我不管你以前怎么样,你只要记住,从现在开始,你是我迹天涯的女人!”顿了顿,又咬牙切齿道:“从今以后,一切就会不一样了!” 我没说出口的是,我又何尝不是一个“烂人”! 难道只因为我是一个男人,便可以坦然的面对,自己的那些龌龊行为吗? 那一刻,我很想救赎。 虽然我分不清,到底是想拯救她,还是想要拯救我自己。 “拉良家下水,劝婊子从良”。 自古以来,就是男人的两大嗜好。 我知道,这种想法其实非常可笑。 可我就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她没有说话,只是抱起我滑落在她喉间的手,举到自己的眼前,仔细地打量了一番,又将它贴到自己刚刚被我扇过的脸上。 触感微凉,应是泪痕。 紧跟着,她的头又微微地左右转了转。 她的脸,便随之在我的掌心磨蹭起来。 这举动,似是拿我的手,当成了“纸巾”在用。 与我充分“分享”过眼泪后,她呢喃道:“你竟然敢打我。”叹息一声,又感慨道:“长这么大,你还是第一个打我的人呢!” 原本,我是想道歉的。 可话一出口,却成了“威胁”。 “以后若是再让我听见你这么诋毁自己的话,我还会削你!任何人,都不许这么说我的女人!谁说,我都会撕烂她的嘴!” 轻描淡写间,又被我装到了。 只是这次装逼的代价,过于沉痛了些。 说到底,我毕竟是一个男人。 一个传统的,要脸的人。 只是为了逞强,咬着牙说出这番话后,便想着硬撑到底。 反正,也无需撑的太久。 毕竟,我很快就要离开。 不是吗? 第四百零二章 圈地 可这件事后不久,包子忽然邀请我去影楼,拍了一组没有婚纱的“婚纱”照。 当我仍在费力消化着,那晚她的一席“坦白”带给我的震惊时,她忽然又唱了这么一出。 搞笑的是,我竟还鬼使神差般地应承了下来。 这一切的一切,像极了是一场闹剧。 因为当我要求她将“婚纱”照的电子版,公开发表于自己的qq空间里时,她脸上立刻晃过了一抹不易察觉的“抗拒”。 不过作为回馈,我也不得不在自己的“领地”上,铺满了她的“痕迹”。 我曾放弃了一切。不过是想谈一场,可以在拥有结果的同时,还能获得妈妈祝福的恋爱。 对于我来说,包子的最初作用,不过是被我用来排遣那场“恋爱”到来前的寂寞而已。 但随着事情的发展,特别是发生了被包子命名为“圈地运动”的公开照片事件之后,一切都不一样了。 玩着玩着,我们就都玩成“真的”! 在那样的年纪,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身边的所有人,立刻坚定地认为,我终于是遇到了那个,可以定下“终身”的女人。 那一刻我才知道,原来就连天道自然的男欢女爱,都被这个社会附加上了许多苛刻的条件。 只有满足了这些条件的“恋爱”,才是被世俗所认可的。 只有获得了世俗的认可,这“恋爱”才是光明而神圣的! 原来我曾经刻骨铭心的一切,在世俗的眼中,竟是那么的不值一提! 可若真是这样的话,我流过的那些泪,又算什么? 那些逝去的青春,就真的只是白活? 可当我将一切“背叛”的责任,全都甩锅给了世俗的同时,是否就能真正洗刷,我其实也是“世俗刽子手”里一员的事实呢? 随时关注着我一切“动态”的妈妈,看到我的“相册”后,第一时间打来了电话。 令人欣慰的是,这一次的她,并没有对我的行为提出任何质疑。 特别是,当我有意无意地提起包子的家世时,妈妈甚至还难得地对我表示了肯定:“不错,你的眼光终于上来了!这回这个还行,我挺满意!” 为了彰显自己的厉害,我连忙添油加醋道:“光你满意有啥用!人家能不能满意还不一定呢!毕竟人爸可是xxx里的高层!再说了,包子也是个干部,比我还高半级呢!” 闻言,妈妈立刻不忿道:“我儿子还说啥了,轻松拿下!而且咱家也不差啥!放心吧,没有梧桐树,引不来金凤凰,有妈给你兜底呢!” 我哼了一声,正义凛然道:“用不着!我就那么随便说一下而已,一切尽在掌握!凭我的能力,还轮不到别人去挑挑拣拣!而且,我压根也图她家什么!” 说到这里时,我便适时地住了嘴。 因为我还想说的是:“是你一直挑三拣四的,总在简简单单的爱情上,捆绑上许多有的没得东西!” “你可别吹了!我都告诉过你多少遍了?到啥时候谦虚点!比你能的人有的是!”她终于还是没忍住,又习惯性地教训起我来。 只是从教育的内容上看来,心情应该不错。因为那段训斥里,竟然没有脏话。 见我沉默,她又另起话题道:“你处对象的事,我跟你大舅也说了。他让我问你,既然在q市处对象了,还去不去‘燕赵’了?调转的事还继续往下办吗?” “办啊!”我脱口而出道:“肯定要办!这里又不是我的家!既然家人们都去‘燕赵’发展了,我肯定也要过去的!” 为了使自己的形象,更“高大”一些,我又紧跟着补充道:“再说了,我是那种娶了媳妇就忘了娘的人吗?你将来肯定也是要去‘燕赵’的,而且我姥也在那。我咋可能不跟去呢!” 妈妈“嗯”了一声,顿了顿,担忧道:“那你这个对象咋办?两口子哪有异地的,到时候不得分手啊?” “哎呦!这才哪到哪啊!能不能处到那时候还不一定呢!工作调转继续办着,若真想跟我在一起的话,到时候他爸再找人把姑娘调到我身边就是了!若不想在一起了,我就算是留下来,该分手还是得分手,所以没那个必要!” 听我态度坚决,妈妈沉默了片刻,叹息一声,感慨道:“那可是跨省进行工作调度,哪有你想的那么容易啊!” 我进一步表态道:“放心吧!走一步看一步。再说人爸也不是吃素的,咱能调,人家也能调!” “那行吧!反正你也这么大了,啥事你自己做决定吧!” 又说了几句后,她便挂断了电话。 这也是记忆里一通少有的,我们娘俩没有发生争吵的通话。 虽然又过了一个多月吧,便发生了因我催促调转事宜,而引发的被骂事件。 但那也是受继父所累,妈妈借机拿我撒气而已。 妈妈之后,我又陆陆续续地接到了许多“家人”们的来电。 同样的祝福里,大多又都包含着同一层意思:“我将来的侄媳妇、孙媳妇、嫂子、弟妹穿军装时的样子,美的很!你俩在一起,实在是太般配了!” 这其中,爷爷的满意,给我的触动,尤甚于妈妈。 虽然无论我找谁,爷爷都会满意。 但我隐隐感觉到,能让他去挑看的机会,已经不多了…… 讽刺的是,与我纠缠了四年的姗姗,在我的“空间”里,却始终没能留下姓名。 我俩旅行时拍的照片,被我精选过放在相册里的那些,凡是有她的,都是侧脸或者背影。 曾经我是一个懦夫,只会将责任推给妈妈。 如今我必须承认,与姗姗分手的真正原因,其实是我不够爱她。 但在尚还谈不上“爱”或“不爱”的程度,更没有获得任何人认可的前提下,我却让一个认识不到四十天的女生的照片,占领了我的“领地”。 谁能告诉我,这又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心理呢?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命运使然? 都说性格决定命运。 可能是因为我的性格,总是厌烦那些一眼便能看见结局的事情吧! 生命的意义,在于挑战! 第四百零三章 yes,i do. 当天晚上,我的qq空间里,突然多了一位“陌生”女孩的造访。 她在每一张有着姗姗侧脸或者背影的照片后,都留下了类似于这样的一句评论:“这是哪里呀?真好看!” 不说我也知道,此人是谁。 因为“她”长久以来的执念,便是想我对“她”,心生负罪。 虽然这一次,她又赢了。 但她似乎忘了,我是一个渣男。 渣男早已习惯,与“罪恶”共存。 小狼的电话,是第二天打来的。 这比我预计中,要早了很多。 也是那一天我才确定,原来她也在默默关注着我的一切。 “你处对象啦?” 其实早在用鼠标点下那个,会将照片公开的确认键前,我便已然想好了,如果小狼问出这个问题的话,要给出怎样的答案。 “没有。我们单位搞了一个大型活动,我俩是主持人。这些照片,不过是舞台的‘定妆照’而已!” 可果然听到小狼的声音时,我却羞愧到无从开口。 见我选择用沉默去“默认”,小狼笑了笑,夸赞道:“挺好的!我看那姑娘长得也挺好看的,和你挺般配!” 听着电话里传来的熟悉笑声,我的心情竟比当初被她在宾馆里“捉奸”时,还要尴尬万分! 千言万语哽在喉间,最后却只化成一个含糊不清的“嗯”字。 顿了顿,她忽然又换了一副责怪的口吻,对我问罪道:“你也不讲究啊!处对象了都不提前说一声!亏了咱俩关系这么好了!” 这像极了是只有“铁哥们”才会说出的话,在我听来其实还挺讽刺的。 不止讽刺,还很搞笑。 搞笑的是我的心情,竟比看见姗姗换了“马甲”后的留言,更加的“负罪”。 我不想做一个渣男。 从写下《世界末日》的宣言起,便不想了。 “若不是你在对我设置了那许多考验的同时,还要与那么多男生暧昧不清的话,我又何至于此?” 心里的话,还是憋在了心里。 我只是在她看不见的地方,笑了笑,真当电话的那头,是我的“铁哥们”一般,诚恳地“辩解”道:“这不是没来得及嘛!刚处没两天。就算你不给我打电话,我也正准备知会你一声呢!” 又不咸不淡地扯了几句后,我很违心地说了这么一句话:“你也抓点紧,别老是让我担心!” 我不记得后来还说了些什么,只知道说出这句话后,我的魂儿便丢了…… 对于我和包子的“恋爱”,包括小狼在内的所有人,几乎都跟我充分表达过自己的观点。 比如,他\/她们非常喜欢。 但却并无一人问过我,和相册里那个“女孩”在一起的理由,到底是不是因为“爱情”? 也许,是他们压根就不在乎。 也许,是他们默认为,我会选择的,便一定是喜欢的吧! 自从知道我有了新欢以后,小狼与我之间的联系,忽然就多了起来。 虽不至于每天都有联络吧,但至少一周两、三次的交流,还是有的。 这比以往动辄月余的“失踪”,肯定是有了质的提升。 最关键的是,从此后,竟还变成了是她在主动找我。 有时,是向我请教一些与工作有关的,人情往来的问题; 有时,是问我最近有没有什么好听的歌曲,可以推荐她一些; 有时,又会问我最近在玩什么游戏,想要和我一起…… 前两种情况,倒还正常。 只是这关于一起玩游戏的问题,我听来却着实是有些讽刺至极。 相识这许多年来,几乎玩每款游戏,我都会对她发出邀请。 每一次,却都被她以太忙没有时间为由,果断地拒绝了。 可就在我因为要“专心”处对象的缘故,“被迫着”终结了上一个叫做《天下贰》的网游; 为了有更多的时间,可以陪伴现实里的“爱情”,不惜抛弃千百名游戏里的兄弟,甚至连“夏午定元侯·梦源城城主”都不当了; 为此,还在空间里写下了一篇名为《yes,i do…》的日志,用以为自己的八年网游时光,做出“祭奠”性总结的时候,小狼却突然蹦了出来,说要陪我一起玩游戏! 这可真他妈的是滑天下之大稽! 虽然,我还是很想陪她。 但是一切,已来不及。 我猜,她一定因为是看了这篇日志以后,回忆起过往的种种,忽然就懂了我曾经的良苦用心吧! 刚刚,我也翻看了一遍。 可当我用现在的心境,再去看自己十五年前写过的东西时,竟发现自己竟然从未改变。 整整十五年都没有“进步”,当喜?当悲? 这篇日志,也算是对前文八十余万字回忆内容的总结。 就请允许我加上注解以后,与大家分享如下: 一路走来,一无所有。 “海豚湾”(八年来,我曾在无数游戏建立过无数公会,大多以“海豚湾”三个字命名。因为《海豚湾恋人》这部电视剧及其相关歌曲,曾是我与小狼刚在一起时,最常被我俩谈及的话题。可以说这三个字,见证了我俩的爱情。) 去了曾经的游戏,看了许多曾经的人,鼠标滑过一个个熟悉的名字,没有留下只言片语。 只想路过,只是路过。 时间的海,洗刷了太多过往的足迹。 潮涨潮落,这沙滩又会是新的。 无论谁,曾留下过怎样的脚印。 但在每个人的心底,又留下了怎样无法磨灭的记忆呢? 纵使怎样流连着留恋,也终于,会流动着流走。 这,就是人生。 这,就是所谓的缘分。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沉迷于游戏里的虚拟。 可笑的是,换了一个又一个的游戏。 离开时,都会以“一时的游戏,一世的朋友”,作为华丽的告别语。 告别时,都会极力回避,曾几何时,“时间见证永恒”,是我多么响亮的口号! 可时间有了。永恒,又在哪里? 走过、经手了一个又一个的游戏公会。 成立,奋斗,离开……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也许永恒的,只是大脑里的“存储”吧。 突然想起游戏中的某位朋友,曾对我说过这样一句话:“游戏8年,多少往事也是云烟,走到这步了,继续走下去,才是路。” 也许下面的话,会伤害了许多朋友的心。 只是童年至今,大脑有了记忆开始,那些个说着“永远都不会分开”的人,那些说过了要坚持一辈子的事儿,在都还没有看清楚、抓住了“一辈子”的尾巴的时候,就已经,分开了,放弃了,遗失了…… 走到现在,蓦然发现,孑身一人,很久了。 可以彻夜长谈不知疲倦,天南地北海阔天空的朋友,已经,没有了。 很久没再接到过老友们的电话。(当初写这句话时,我想起了很多很多人。他们也是在前文的故事里,有过“名字”的人。) 血雨腥风的曾经的那些个肝胆相照,呵,多么像一场玄幻到不切实际的电影。 不知道,是生活本身就被我“游戏化”了。还是游戏,已经融入了我的生活…… 她,她们。 他,还有他们。 都还好吧? 希望,他们都还是好的! 呵!可它们的好坏,我又有什么权力能够干预和左右呢? 天涯无际双飞客,就各自飞翔各自的吧! 嗅到了婚姻的气味。(在合适的年纪,谈了那场唯一得到家人祝福的恋爱。) 在本以为最后会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突然就找到了坟墓! 终于,也不算是老无所依吧! 呵呵! 一首歌的时间里,(没记错的话,当时我正在听《给我一首歌的时间》)4分13秒的发呆后,发现心里一直在玩味着一句话:“江月何时初照人?” 似乎,有点领会了诗人的无奈与爱憎。 是啊,江月何时初照人? 江月他妈的到底是在何时初照的人啊!!!!!!!!! 走过路过,我却错过。(因为想起了包子,不免又想起了,她那些没有我的“曾经”。这些事情,是我当时最大的困扰!) 那年江上,风平浪静。伊人立于江畔,皎如天上明月。我却站在江的对岸,无缘彼岸你月夜下的浪漫。 于是嫉妒。 于是,不安。 此时执子之手,竟忽然纠结起,流年里那些无关乎自己的月光来! 自嘲,占有罢了! 每场爱情里,每对儿爱着的人中,共同的刀刃。 珍惜两个字,拥抱一辈子。 因为,遗憾,是会呼吸的痛。 深爱。要怎样去爱,才算深爱? 厮守。要怎样相处,才算厮守? 形影不离。要怎样的默契,才能形影不离? 突然又想起了,妈妈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脚上的泡,都是自己走的!” 无限崇拜。 想到哪里,写到哪里。 就像我选择的路。 虽凭着直觉去走,但也要借着理性的思考,好让自己可以走的更远,更远,再远一点! “怅然若失”,或许是我此时此刻的感觉。 莫名其妙,不明所以。 十指相扣,一直走到最后。(提醒自己,不要再次节外生枝。) 整理一下,这一个月的心情。 宁静,安逸,还有难得的清醒。 校正方向,继续,风雨兼程…… 选择了,就坚持。(打碎钢牙,往肚子里咽!) 只是这一次,一定不要再走的太快,太快。 快到来不及去记住,就已经失去了可以记住的机会。 呵!昆指三年,竟然恍如昨日,却又恍如隔世…… 简直不确定,是否真的,曾经在那个地方,待过了3年那么久? 3年,究竟有多久?和一辈子比起来。 3年,究竟可以改变多少事?和岁月比起来。 忘川田边,醉卧伊人畔。木渎镇北,刀光剑影啸。雷泽水池中,逍遥垂钓。沉船之地,沉淀下那些许惬意的累积。幽州昏暗,谁云雾里随行?(《天下贰》这款游戏里的回忆。) 昨日随风,尘封昨日。 翻开,已是散落了一地,拼凑不回的记忆。 明明都是忘了,何必又再拼了命要想起。 呵,我笑了。 将军路。 对了,我是要当将军的人! 回回头,还是要大踏步的朝前走。 义无反顾,不再反顾。 死在追逐梦想的路上。 一直在路上,葬于路边。 有的人,生于守候,死于动。 有的人,生于追逐,死于止。 我想,我是后者。 “never or forever ”,是我的承诺。 合上一本厚厚的书,灰烬里再没了半点映像。 凝望的视野里,我有我隐形的翅膀。(我的妈妈。) 可以掌握的未来里,我有我坚实的胸膛。(我自己。) 爱我的人们啊,你们不可能失望,这事儿没得商量!(我的爷爷,还有许多在乎我的人。) 不断告别,是不断发生的曾经。 是永别。 现在,即是永恒。 保护家人,是我最后的理想。 拾起,我左手无名指上的禁锢。 封印在,余生对她的爱里。 yes, i do ...… (那篇被公开的相册名字,便是“yes,i do”。我的第一对儿情侣戒指,也是那款经典的“i do”。) 日志真是一个好东西,它可以在你想要写一本书时,帮你串联起所有的回忆。 日志也是一个坏东西,因为你写的时候有多深情,往后的打脸,就会有多疼! 拒绝了小狼的游戏邀请以后不久,便发生了那起打电话给妈妈催促调转的故事。 而我下一次接到小狼的电话,已是两个月后,我的生日。 第四百零四章 生日快乐 在这之前,我已经意识到小狼的突然主动,可能是一种“后悔”的表示。 虽然她早就给我俩的关系,下过一次定义,“我承认我爱你,但应该不是那种男欢女爱的爱。总感觉咱俩在一起时,没有那种‘激情’。就像,我也爱天贾,可他是我的堂弟一样。” 可当我又一次很认真地给她发去信息,很直接又很冒犯地与她一一回忆我俩有过的“激情”,并委婉地表示,愿意为了她再次放弃一切时,她却只是回复了这样一句话:“以后无论在哪,希望你都别离开我太远。” 我猜,她应该是赞同了我的观点。 可她所回复的内容里的“潜台词”,我理解到的是:“如果再次拉开地域上的距离,我俩之间,将绝无可能。” 全世界都知道我要走了。 远方的路,是我自己选的。 那一刻我终于认识到,再多的拉扯,结果只会是徒增唏嘘。 即便如此,当我过生日的那天晚上,接到她哭着打来的电话时,那颗坚如磐石的心,还是立刻便化成了一滩烂泥。 “今天是你的生日吧!” 意外的记得,令我头皮发麻。 我以为,她本该忘了。 “嗯”了一声确认后,又好奇地关怀道:“你哭了?” “没什么,哭一哭就好啦!”含糊地应了一句后,她便转移话题道:“过生日也没什么送你的,我给你唱首歌吧!” “好啊。” 话音未落,她早已动情地唱了起来:“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 她唱的很认真。 虽然带着哭腔。 一曲唱罢,我头皮的“酸麻”,亦随之蔓延到了脚后跟。坐立不稳,瘫靠在单位的沙发里。 这幸福的体验,只有刚回到妈妈身边的那一年生日,吃着妈妈给我买的美味“冰淇淋蛋糕”时,可以比拟。 但这“幸福”并未持续太久,便被满腹的狐疑彻底赶走。 哭着祝一个人“快乐”,听起来总是觉得哪里怪怪的。 我没那么自私。不想这份快乐,与她无关。 说了句“谢谢”后,继续追问道:“你应该知道你在我心中的地位。你觉得我听着你哭,却不知道原因的话,会快乐吗?” 听我说得在理,她亦不再扭捏,坦白道:“我刚和我大学时的男朋友摊牌了,把一切都说明白了,估计我俩这辈子都不会再联系了!” 好吧,我承认,真正知道原因后,我的“快乐”,彻底消失了。 虽然我不知道小狼口里的“摊牌”,到底指的是什么。也不知道她“说明白”的,都包含着哪些。 当然,我也没有心思去问。 我只知道,她哭了。 为了她的“前男友”哭了。 为了与她的“前男友”这辈子都不会再联系而哭了。 严格上来讲,我也是她的“前男友”啊! 大家都是同一个身份,凭啥你要为他去哭? “一定是我没参与到的那几年里,你们发生了很多令人不舍的事情!而且,他也一定带给你过许多,我不曾给过的‘激情’吧!” 这样想着,我不免又非常嫉妒。 可即便如此,我还是很有风度的出言宽慰道:“别哭啦!没事的,只要感情还在,想联系还不是随时的事!” 她立刻否定道:“不可能的!我们再也不可能了!我这次算是把他彻底伤透了!” 当时的我,并没能去仔细体会这句话的真正含义。只是忽然觉得,一个令我念念不忘的人,正哭着与我在为另一个人“哀悼”的行为,挺讽刺的。 我在想,她到底是把我当成什么了? 备胎?舔狗? 其实,是我狭隘了。 她只是在为一个深爱过她,但她却无以为报的人心伤而已。 她只是比我更加真诚,更加善良了一些而已。 毕竟同样的情况下,我却没有为姗姗流下过半滴眼泪。 而且小狼会在与前男友决裂之后,第一时间给我打电话,寓意其实已经很明显了——她做出了最终“选择”。 可惜,我的选择,却是去维护自己那可笑的自尊。 不可笑吗? 如果只是比较可以“嫉妒”的事情的话,包子身上的,应该远比小狼身上的多得多吧? 为啥对于包子,我就能接受呢? 原来用情至深,有时候也会成为放弃的理由。 “别纠结了啦!真爱你的人,自然会原谅你的一切。” 说出这句话的同时,我也默默地做出了最后的选择。 她自然不会察觉我的异样,顺着我的思路,呢喃了一句“他是挺爱我的,但是我并不爱他”后,又另起话题道:“好啦!不说这个了。你没出去过生日吗?买蛋糕了吗?” 看起来,她似乎是彻底地忘了,我已经不再“单身”的事实。 不过我也没有提醒,只是“嗯”了一声后,答有所问道:“朋友们给买了,我也正准备出去庆祝呢!” 我口中的“朋友”,自然便是包子。 除她之外,那个城市里,我已再无“朋友”。 那天晚上,我喝了很多很多酒。 对于一个“小心眼”来说,想要接受一个人的全部过去,真的好难好难。 这也是后来的我,执意要离开q市的真正原因。 一个如此在意别人眼光的人,在那个没有秘密可言的城市里,怎么可能待的下去? 也是和包子在一起后,我笔下的文字,开始与我的内心,总是背道而驰。 确切地说,是后来那些文字的存在意义,只剩下了被我用来说服自己。 说服什么,大家去猜。 为什么如此难熬,我却还是要坚持? 答案如果不是因为性的话,那就只能是因为,这是有生以来,我谈过的唯一段,能够得到妈妈认可的感情。 其实我与包子的关系,很不稳定。 有生之年没有吵过的架,几乎全都用在了她的身上。 可以说是每一天,我俩都会因为各种琐事,突然就争吵起来。 其中占比最多的情况,是来自于她对我的冒犯。 一个娇生惯养的人,说话难免就喜欢压着别人。 讽刺与挖苦,更是她语言体系里的最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百零五章 好朋友 虽然包子总是觉得自己十分可爱。 但于我而言,那份可爱却十分令人讨厌。 她总喜欢开别人的玩笑。 在我看来,这无异于是在别人的修养上,反复横跳。 她的情商很低,甚至可以说是没有。 这让我确信,她是在一个不需要“情商”的环境里,长大的孩子。 但同时,我又非常的羡慕。 因为,她像极了那个,七、八岁时,“讨狗嫌”的我。 所以严格上来讲,我讨厌的,是那个已被我封印在心中某个阴暗角落里的小孩。 那个,无论做什么事情,说什么话,都不用去考虑别人感受的小孩。 当然,他也没有那个考虑的必要。 因为他生活里遇到的所有人,都会爱着他,宠着他,让着他。 因此,他才没有进化出,那个“察言观色”的生存技能。 本质上讲,我俩的性格其实很像。 都喜欢使唤别人,而且目中无人。 只是也许,我可能更虚伪了一些? 人都是自私的。 是我丢掉了,敢于自私的勇气。 不觉间,初次提笔至今,已有近一年时间。 每一天都在想,该用一个怎样的方式完结。 自有生以来,不断折磨着我的每一个“现在”的那些“过去”,正随着回忆的推进,一一释怀。 我想,这应该也是我写这本书的最初目的吧! 既然人是要向前走,那就要轻装上阵。 带着太多的包袱,注定是走不长远的。 可细想一下,似乎还有许多“负担”,是前进的道路上,完全没有必要携带的行李。 既然如此,故事就还有继续的必要。 生日“不快乐”后不久,小狼又给我打了一个电话。 这一次的要求,更加过分。 她说,想我陪着她去旅游。 关键还要带着她的妈妈一起! 我发誓,如果没有“带着狼妈”的附加条件的话,我一定会想方设法地应承下来! 我不是不敢忤逆妈妈,只是缺一个值得我去破釜沉舟的理由。 如果,小狼单独对我发出一起旅游的邀请,就等同于是表白。 早对她“表白”过无数次的我,等的,就是这个表白! 所以她的“表白”,就是那个值得的理由。 就算当时正处于毕业第一年“实习期”的我,没有休假的权力。 还正跟包子谈着那段,因为每天吵架而看似随时都会“分手”的恋爱。 可只要小狼直截了当地表白了,我一定会义无反顾! 但我实在不能理解,她为啥要带着狼妈呢? 不尴尬吗? 我算什么? 她要去的地方,是三亚。 她说会想到邀请我一起的理由,是因为考虑到我应该对那个地方非常熟悉。 毕竟我的妈妈因为身体原因,已经在那里过起了半定居的生活。 合着要我放弃一起,就只是为了去给她娘俩当导游吗? 那一瞬间,我竟忘了自己曾带给她的那些伤害。 曾经那个主动的她,明明是被我亲手杀死的啊! 但忘了,就是忘了。 我听到的,只是一次“予取予求”的召唤。 关键这次“召唤”赋予我的身份,还不清不楚,不明不白! 我那脆弱的自尊,再次受到了一万点暴击。 趁我支吾之余,小狼叹息一声,又问了这样一句话:“你是不想和我出去吗?” 在我听来,这无异于是在逼问。 于是,我果断地回答道:“不行呀!我没有假期。” 片刻地沉默后,她笑着吐槽道:“完蛋玩意,你个重色轻友的家伙!” 我想了想,终于还是没有继续解释。 还有一次小狼打来电话时,我正在与包子开房。 那也是我第一次在包子面前,接起小狼的电话。 犹记得当时我的心情,与宾馆“捉奸”那一次,竟出奇地一致。 虽然当她问我“在干嘛”时,我第一时间便承认了“正和对象在一起”的事实。 可我发现无论我跟谁在一起,无论是明里还是暗里,只要那个人不是小狼,我便会有种深深的“罪恶”感觉。 只要我身边的那个不是她,就是“背叛”! 为了“赎罪”,我便会在每个可能的时候,胡乱找些话题与她闲扯几句。 每次只要她有了回复,哪怕只是一句“我在忙”之类的搪塞,便能减轻许多我内心“约过”的罪恶。 大概是“最终”调令到来前夕的某一天晚上,有了空闲时间的我,像往常一样,给小狼发去明着是对其近况的关心,实际用意是“忏悔”的短信后不久,便收到了她的回电。 号码是她的,手机自然也是她的。 只是听筒里传来的,却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是谁啊?” 那人态度之蛮横,像极了是在审问一个十恶不赦的犯人。 我啥脾气啊?哪能受此无理对待? 立刻反问道:“你他妈谁啊?” 那边继续火大道:“你他妈找谁啊?” 我拿着电话愣了半天,又仔细确认了一番来电显示的名字后,不禁笑问道:“你脑子是不是秀逗了?明明是你给我打的电话,应该是我问你找谁吧?”转念一想,趁对方反应不及时,又追问道:“这是你新买的电话号吗?原先的号主人呢。” 迫于我的“讲理”,那哥们终于自报家门道:“我买个屁我买!这是我对象的电话!你是她什么人啊?大半夜的给她发信息?” 我心里咯噔一下,瞬间有些懵逼。 这才没两天功夫,小狼就也脱单了吗? 正犹疑间,那边再度催问道:“问你话呢,你是她什么人啊?” 气焰的此消彼长间,我忽然觉自己卑微到了泥土里。 刚刚的愤怒,刹时烟消云散。 取而代之的,是对小狼的担心。 想着她“独在异乡为异客”的,若真把这小子惹恼了,再做出些对小狼不利的事情来! 再加上,自己又确实“师出无名”。 于是,立刻换了一副谄媚的口吻,回答道:“哦哦哦,对不起了哥们,我是小狼的好朋友。” 听我理亏,那小子却还是不依不饶道:“啥好朋友需要大半夜的发信息?” 第四百零六章 别担心 我压了压重新升腾而起的怒火,陪笑解释道:“我俩是发小,情同兄妹。主要是没想到这么晚了,你俩还在外边呢。” 那小子也是个聪明人,立刻便听出了我言语里的“试探”,叫嚣道:“在什么外边在外边?我在她家呢,我俩已经一起住了,怎么的?” 强咽下几乎脱口而出的“屮你妈”后,我又咬着牙恭喜道:“那能怎么的,祝福你俩呗!刚知道她处对象的消息,挺替她高兴的!有机会请你吃饭啊哥们!” 他冷笑一声,很不屑地说了句“用不着”后,便挂断了电话。 听着手机听筒里的“嘟嘟”声,我忽然就想起了这样一句话:“你放不下的人,别人已经放进去了!” 过了有十分钟吧,我正深陷于自嘲之时,电话再次响起。 来电显示上,再度亮起了那个熟悉的名字:小狼。 妈了个巴子的,他若还是得理不饶人,我就打车去省城找他去,真是惯的臭毛病! 可在饱含愠怒地“喂”了一声后,却又立即败下阵来。 只因电话那头,是“真”的小狼。 “你俩刚才都聊啥啦?”她笑问道。 语气之诚恳,仿佛真的对一切都毫不知情。 “你刚才没听见吗?”我反问道。 为保持风度,我的语气亦是尽可能的优雅。 “我刚才上厕所呢,就听了个大概,出来才知道他是拿我手机给你打电话呢。”她答道,语气隐有愧疚之意。 我深吸气一口,佯装打趣道:“这么晚了还给我回电话,不怕你对象生气吗?” 她“咯咯”地笑了两声后,回答道:“他已经走了,‘赌气囊塞’地走的!” 顿了顿,我又用她曾经用过的口吻,吐槽道:“你也不够哥们意思啊,处对象了都不告诉我一声!” 她立即反驳道:“切!你当初也没告诉我啊!” 我忽然有点难过。不想说话,于是沉默。 半晌,她像是安慰我道:“哎呀,我俩刚在一起没两天,还没来得及告诉你呢!” “没两天就住到一起去啦?” 话一出口,我便后悔了。 一直伪装的风度,顷刻间化为泡影。 她立即失口否认道:“净特么的瞎扯淡,哪有的事!” 我先是一喜,旋即悲从中来。 只因那时的我,并没有“喜”的身份。 感情生活的混乱,更没有这份资格。 定了定心神,继续用如常的语气开口道:“那他说已经和你住在一起了。” “别听他瞎白活!怎么可能!”顿了顿,又笑着转移话题道:“你啥时候变得这么能忍啦?我还以为你肯定得骂他呢!他说你态度可好了,确实是个好朋友,能处!” 我自嘲一笑,提高音量道:“我要是和你在一个城市,你以为我不骂他吗?妈了个巴子的,没准我现在已经拎着刀赶到你的寝室楼下了!”叹息一声,又低声感慨道:“但是现在不行啊!我这鞭长莫及的,总不能只图一时口快,就把你自己扔那了吧!然后他再把气撒到你身上,这长夜漫漫的,真出点啥事,我后悔都来不及!” 静静地听完我的“解释”,她沉默了一阵,赞叹道:“你真的比以前成熟多了!”接着,又调皮道:“难怪更招小姑娘喜欢了!” 打从相识起,我便会因为她的某句称赞,美上好一阵子。 即便是如今,来自于小狼的肯定,亦比其他人的更动我心。 可在当时,我却只觉得那句“表扬”,充满了“讽刺”的意味。 “是啊,我是成熟了,却也失去你了。” 心中的感慨,再次被我憋在了心中。 我确实从来就没有缺过女生的青睐。 但却始终没能拥有那个,我唯一想要拥有的“她”。 为了使大家能够更深地体会到,这通电话给我带来的影响,我不得不插入一个,在这之前发生的故事。 我生日后不久,大帝忽然说要来看我。 虽然我从未与这位青春里的“见证者”,断过联系。 但老友重聚,能够成为话题的,却只能是“过去”。 对于陪我待客的包子来说,那些“过去”,又无疑是陌生且乏味的。 所以,她只陪我们看了一场时下热映的电影《让子弹飞》之后,便将时间,彻底地留给了我们两个爷们。 没了“束缚”以后,我俩追忆的内容,更是彻底地放飞。 三天时间,我便在大帝的陪伴下,于那最为热血的三年里,又重“走”了一回。 以至于他又从我的世界离开时,我仍旧深陷在过去的泥潭里,难以自拔。 巧的是,我的那些战士们在训练之余,忽然聊起了“世界末日”的话题。 他们说的,自然是那部轰动一时的电影。 而我想起的,却是那篇信誓旦旦的“宣言”。 无数感慨纠结到一起,我便写下了那篇名为《别担心》的日志。 内容里,我隐喻着对“心中的”小狼,贡献了最后的痴情。 原文如下: 偶尔听到身边的战友提起,今天是世界末日倒计两周年。 我笑。 想起了去年的电影,《2012》。 古老的传说有多老,听着传说的我们,就有多年轻。 最好的哥们前几天来了。 突然发现,又是一年未见。 好像大家都没变。 只是环境不停在换,距离越来越远。 当每一次“再见”,都变得很难之后,才开始遗憾,那些曾在一起时的光阴,浪费的有点奢侈。 心中埋藏一个故事。 有“佛”一样的声音,在劝诫一个痴痴的男孩:“虽然你们今生无缘,但可以经历千年修行,化作她身边一物。只是这物,不能是人。而且这物能不能入了她的‘意’,却也要看你的造化。爱的劫难一旦开始,就要经受万世磨砺,才能换得一世姻缘。” 男孩说:“我可能没有那么爱。所以我等不到修行万世,只愿修行千年。之后,请让我化成一座桥,躺卧在她家门前的河岸边等待。哪怕,她只‘经过’我一次,就是离开。去到对岸的花花世界里,从此自在飞翔,与我永远无缘,仍算是满足了我的心愿。因为她人生的第一条河,有我陪伴。” 佛问:“爱就会有‘贪’。我可以给你化桥的机会。但是,你要告诉我你心中的‘贪’。” 男孩说:“我当然也有‘贪’。我希望她‘经过’我离开,也奢望有一天,她可以再‘经过’我回来。哪怕已是晚年,请让我看见她安享。我贪的是她人生的最后一次过河,也是由我的陪伴。” 佛说:“爱就会有‘嗔’。我可以给你她会回来的造化。但是,你要告诉我你心中的‘嗔’。” 男孩哭了,他说:“我嗔的是,为什么用尽千年,却仅仅只能做一个不会说话的桥,又只能匆匆一面?” 佛说:“这就是宿命。是轮回里的注定。‘定业难消’,谁都无法更改。我能做的,便是带你去到命运的大门前,看你能否开启千年的化桥修行。” 在男孩的默许下,佛便带着他转瞬即至。 就在男孩伸手推门之前,佛又问道:“你真的想清楚了吗?修行一旦开始,便无放弃的可能。此历千年,你与她的结果,最终也不过只是‘经过’而已!你愿意为了她,戒‘贪’忍‘嗔’吗?” 男孩愣了愣,没有说话。半晌,将手搭在大门之上,呢喃道:“我愿意!” 随后稍一用力,命运应声而起。 看着转眼消散于轮回的身影,佛面闪过一丝艳羡,感慨道:“爱就会有‘痴’。只有绝对的痴心,才能打开命运之门。枉我修行数十万载,竟还无法如你这般,开门而去!” 剧情老套。 对白无聊。 却在我的脑海中,久久萦绕…… 原来我所求的,竟只是“经过”便可吗? 童年的回忆里,始终有块冰,举目无亲。 要上夜班,只能在我熟睡的时候归家的爷爷,曾是我唯一的温暖。 可我却不觉得苦,也不觉得寂寞。 只是因为那时的心中,根本不知道这世界还有一个东西,叫做“愿望”。 今年生日,突然彻骨的寒冷。 原来,是冰化了。 悄无声息。却瞬间吸干了我的全部热量。 第一次听人在电话里给我唱“生日快乐”。 电话这头的我,却没种的哭了。 愿望都还没来得及许下,便已经走远。 要珍惜的人还很多。 我还活着,我很快乐。 累着,却也完美着。 撑着,却也幸福着。 做一个知足的人,让家中老人安享晚年。 妈妈的半辈子很苦,我是她唯一的幸福。 让母亲骄傲,也是我作为儿子的唯一责任。 要努力的事儿还很多。 我在奋斗,不死不止。 有责任感的活着。 其实生活里,有意义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一辈子,能坚持做好一件,就算是成功。 从此,把自己说的每句话,都当成诺言。 因为随便一句,都够我用尽一生去完成。 所以,有那么多人要去珍惜的我,有那么多事情仍需努力的我,不会无聊才对! 最坏,还有影子陪着。更不会寂寞。 要演的角色还很多。 人生如戏,就要入戏的忘我。 挺好。 希望当我的生命走到了终点的那一刻时,我可以坦然地对自己说: “你是一个好儿子。 你是一个好丈夫。 你是一个好爸爸。 够了!” 继续背负双重的自己。 有时,是天使的翅膀。 有时,是恶魔的羽翼。 不求事尽人意,但愿无愧己心。 “自我”的活着,挺好。 至于其他人的评价,还是不屑一顾吧! 因为任何时候,我就是我。 而且,我只能是我! 这篇日志说明,我还在“念念不忘”。 那通电话说明,别人已“放进去了”。 既然这些文字,是与包子在一起之后产生的。那么“它”的最终意义,便只是为了使我能够更好地说服自己。 文字中,希望可以“不屑一顾”的“其他人”,指的,其实是另一个“我”。 因为这个世界上,压根就没有“别人”的存在。 所有的“别人”,不过是不同的“我”,投在别处的“认知”。 第四百零七章 当我想起你 自从知道小狼也有了对象以后,我与她的联系自然也适时地少了起来。 除了偶尔在她的qq“说说”后留留言,间或在某个“精神病”、“孤独症”发作的夜晚,给她发发一以贯之的“表白”信息外,再没了任何的“交流”式往来。 是的,我的信息,大多都是石沉大海。 “已读不回”,渐渐成为了我俩的默契。 周杰伦在2007年写给陈奕迅的那首《淘汰》,却突然在2011年,重新流行了起来。 可能“淘汰”本身,也是需要时间沉淀的吧。 “我说了所有的谎,你全都相信。 简单的,我爱你,你却老不信。” 开篇点题,结局已定。 我一直都想结婚。 事实上,我谈的每一段恋爱,目的一直都是结婚。 我想有个家,一个自己的家。 军校刚毕业那会儿,我还曾写了一篇书信体日志,用以抒发自己迫切想要结婚的心情。 日志的名字,叫《写给未来的妻》。 背景音乐是张学友唱的,《当我想起你》。 妻子: 虽然我不知道,你是谁。 但是,我已经开始想你了。 每当寂寞的时候,我就特别的想你。 每当被掌声包围的时候,我还是会想你。 呵呵,发工资的时候,我也会想你。 我正式工作了。终于从一个只知索取的蛀虫,转变为一个可以为社会吐丝的蚕宝咯。 可惜,还是逃离不开我的妈妈,也即是你的婆婆的爱。 我想,我渐渐明白了妈妈的心思。 也终于可以坦然的接受,她老人家天使般的仁慈与给予。 对于她给的爱,我亦不再幼稚着抗拒,叛逆着不肯妥协。 也终于想清楚了,孝顺的第一步,就是永远给父母机会来爱自己。 因为可以被允许去爱一个你愿意拿生命去爱的人,并且被你爱的人还很快乐,才是最大的幸福。 这可能就是天伦之乐吧? 因为我知道,将来有一天,我也会同样宠爱着我们的孩子。 给他或她,我能给的全部。 在我们打拼的国度里,我就要他或她,做那个被宠着的王子和公主。 身边好多朋友都结婚了,我却还在寻找着你。 不知道,还没遇见我的你,是不是,也在苦苦找寻着我呢? 亦或,是在等待,我的出现…… 我不是齐天大圣,却也想踏着七彩祥云,来娶你。 一定给你,我能做到的最好。 梦中的婚礼,早在我心中预演了千万遍。 只是那梦里的另一半,我却都还没有看到哪怕只是你的侧脸。 我很想你,过去的每一天…… 好多人,都是因为累了,才想到要找一个港湾,去停靠自己厌倦了漂泊的心。 而我,是突然有了力量和期待,准备扬帆起航的时候,才想到要找一个人,陪我一起分享沿途的风景。 还有,那许多未卜的风浪。 想找一个人,同我一起飞。 累的时候,可以一起栖息。 是不是爱飞的人,就注定要影子作陪? 而你,是不是就注定只是我的一个梦? 一个唯一不能通过努力去实现的梦啊! 我不希望。不希望你要在家苦苦守候着,不知道归期的我。 我更不希望,你是为了我,才选择随我一同流浪。 我希望的,是一个同样爱飞的你。 虽然我不知道,我到底要飞多久? 亲爱的,我刚才出警去了,因此断了思路。 哎!我很忙! 一个奋斗阶段的小青年,穷的只剩下斗志昂扬,富得有大把可以拼搏的时间。 就是没有你,一个可以分享我全部成就与失落的女人,一个可以让我跳乱的心平躺,一个可以让我濒死的心重新有力跳动的女人。 我很想你,现在的每一刻! 我要同你分享,那些磨砺了我的童年,那些荒唐的青春期里的张扬。 还有好多没有你的日子里,我所看到的人生,五味杂陈。 我相信,你有你的阳光,晒干我所有隐秘的阴影。我也有我的热情,可以抚慰你暗涌的忧伤。 我很想你,未来的每一秒。 我一直在期待着你的出现。 到那时候,告别寂寞,赶走孤单。 你我的心都笑了。 就是你了,当我们的眼神里有了默契。当我们的拥抱,有了温度。 就是你了,当我们在彼此的味道里,嗅到了特别。当我们找到了,那种错过后会有一百万年遗憾的决绝。 就是你了,当我们躺在彼此的身边,望着天花板发呆也不会觉得无聊,嘴角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就是你了,当我们共同面对我的那些花儿,可以坦然;想起你的那些树,可以释怀……因为她们,曾经也芬芳了我的旅途。他们,也曾经为你擎起了一片天空。 我们共同感激,有过他们。 我们一起感恩,有过她们。 是他们和她们,让我们成了我们。 如果,真的有神话。 如果有着你我名字的三生石上,真的雕刻了永生。 我相信,人间的我们,就不会书写了错过。 有生之年有多久,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有生之年一定有你,伴我度过有了你之后的余生,来生,三生…… 我承认,我真的迫不及待了! 但是我,愿意等。 亲爱的,我的头发白了。 最近真的斗志昂扬。 其实头发白的早一些,挺好的。至少,将来不会有“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的自嘲咯! 可是,我真的,很寂寞。 亲爱的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我希望我们的感情,不落俗套,却又可以安享平淡。 我知道,你一定是一个孝顺的姑娘。会像爱我一样爱着我的母亲,爱着我的爷爷,爱着那些爱我的亲戚们、朋友们。 因为,我也一样会像爱你一样去爱你的父母,爱一切爱你的人。 我知道,你一定是爱我的。 因为,我是这么的爱你。 虽然我,不知道,你是谁…… 二十四年来,我沉淀了感情,锁上了心灵。只是因为我确定,你,一定有那专属的钥匙。打开,我为你累积的一切。 去喜欢,我给你的幸福。 因为,我们是那么的相爱。爱到可以用这“爱火”,将没有彼此的时光照亮的暖暖的,热热的,满满的。 爱到可以凭借爱过而活着。 虽然我并不知道,你是谁。 可在我这里,你却依然是那么的无可取代。 而我,也是同样的不可复制。 亲爱的,我最近其实也累了。想看一看你。想在你的眼神里,找勇气。 虽然,我还永远是那个勇不可挡的自负男。 但是,在掌握着我的心的你的面前,我却是脆弱的一击即破。 其实,我需要你。我需要你的出现,告诉我,你同样也需要着我。 我觉得,我是一个征战的骑士,却有着王的野心。 只是,我很怕。 我怕我真的打下了一个王国,却还没有碰到我的“后”。 那个唯一可以当我的后的你,迟迟,不肯出现。 虽然我仍然可以自豪的说,“我爱我的臣民!” 但是,我却没有可以爱我的“子”民的骄傲了。 因为,没有后,就没有王子,也没有公主。 膝下无子女,将会是何等的凄凉与落寞? 只是女主角不是你,我拒绝可以拥有的可能。 因为,我要先有一个爱的女人,才会有自己的孩子啊! 亲爱的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一城落寞,一世孤单。 流血牺牲我往矣,只怕人生无味。 只是临渊垂钓之时,会否有你在旁? 虞姬成就了项羽,万世英雄。而你,何时肯来成就我,万众仰望? 其实,我只是一个平凡人。 只是像许多平凡的人一样,心中藏了许多,不平凡的渴望。 我相信努力的结果,也相信我会有那个运气。 虽然,我还没有好运,盼到你。 但是,我已经准备好了。时刻准备着,去爱。 去厮守,一份承诺。 而我的亲爱的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你的,丈夫。 2010年7月 写过这篇日志不久,我便认识了包子。 随着交往的加深,以及调转事件的一拖再拖,她的心中,不免生出了一个“幻想”——我可以为了她,留在q市。 我不是一个,可以在“老地方”,开始新生活的人。 她一直不知道的是,正是为了和她在一起,我才必须离开。 因为在我最想结婚的时候,身边是她。 于是,我很想娶的那个人,便成了她。 发生我“放不下的人”,“别人已经放进去了”的事不久,我又写了一篇日志,宣誓内心所想。 当然,也是为了劝慰自己,可以坦然地接受,命运的安排。 每件事情的发生,一定会有它注定的结果。 多年以后,当初那位安排我当兵的老领导退休后,曾造访过一次“燕赵”。 与他吃饭的席间,我曾拉着已是我妻子的包子一起,很诚心地敬过这位老领导一杯酒。 因为大家早已熟识,所以我的“敬酒词”,便没显得有多么“恭敬”。 其中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感谢您当初的关照,给了我事业与家庭双丰收的机会。” 老领导见惯了人情世故,自然立时便听出了我的言外之意。 笑着看了身旁的大舅一眼,坦诚道:“人算不如天算。看来我当初有意卡着不让你大外甥走的行为,反而促成了他俩的姻缘啊!” 说罢又与我相视一笑,满饮杯酒,往事随风。 或许一再拖延的“调转”背后,真是冥冥中有我未尽的姻缘,一直在悄悄作祟吧。 正是怀着这种“认命”的心情,一篇名为《新年里写给我明年的新娘》的日志,应运而生: 贰零壹壹。 想起了去年的这个时候,好像也是熬了大夜。 日志里独白,星空下许愿。 站台前的依偎。 送走了心爱,带回了思念。 最苦伤离别。 人生,就是一个搬运的过程。 跨过漫漫岁月,累积点点记忆。 突然想起朋友们每年相似的新年贺词里,似乎总是充满了每年年初的赫赫企图。 最后的最后,剩下的还是祝愿,继续的仍是企图。 那些注定难以实现的“文字”,成为“贺词”便是它们唯一的宿命。 爱是一种破釜沉舟的冲动。 赢了是天下,输了是她。 心是一个无限流量的载体,阅历尚浅的我,尚不知它的容量,到底能有有几何? 只是此时此刻,此刻此时,我爱的部分属于她,且只属于她。 我爱她。只爱她。 我很想她。 如果,那算约定。(明年还在一起,就结婚。) 那此生只此一约,恪守一生。 长大了,再没有悔的余地。 爱要在一起。 爱是唯一。 花朵绽放一次,便是一生。 摔碎了流年,静默了轮回。 人能拾起的,只有眼下的光阴。 我要快乐。 我要我们在一起。 既然遇见之前的错过,已经太多。 就不要遇见之后,还是遗憾做果。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童话故事。 我愿与她缔造一个爱的神话,拯救濒死的寂寞。 是的。 自诩飞鸟,渴望自由。 飞了很久,拒绝停留。 忽然发现,如果没有爱的天空供我翱翔,那这本身就是禁锢。 起飞时,便与自由背道而驰。 你,就是那爱的天空。 是的。 2011,完成家的使命,完整一个男人的光荣。 如果过了今年,我还活着; 如果过了今年,你仍愿与我携手; 如果天涯,用心即可咫尺…… 嫁给我吧。 做我的新娘! 盼双双垂暮时,赏庭前花开花落。 2011,大声喊出心愿:“明年此时,我想有个家,女主人是她!” 看着左手无名指上,“i do”的承诺。 与“指肚”贴合的戒指心里,有她的名字。 迹天涯 在那张可以使我真正“动身”的一纸调令来临前,我便一直很努力的爱着。 因为获得了“别人”的祝福,那也是我不曾有过的努力。 不畏艰险,排除万难。 勇往直前,争取胜利! 第四百零八章 时间机器 事实证明,人真的要相信自己的本能。 当你和一个人的初相识时,便感到浑身不适、吃喝不香时,这便是“生理性厌恶”准没错了。 对人也好,对事也好,唯有热爱,可以永恒。 无论当初你下了怎样的决心,只要从开始时便不喜欢,那坚持的过程就只有折磨。 可悲的是,无论你经历过怎样痛苦绝伦的折磨过程,也不可能得到一个能够被自己认可的,“好”的结果。 包子的出现,改变了我的所有生活。 她很黏人,胸无大志。 满脑子想的,都是玩乐。 当我好不容易从一个“废人”,熬成了司职救人的“英雄”,正准备为了事业大展一番拳脚的时候,却又陷入到了对“调转”的漫长等待里。 所以,我能做的,便也只有每日与包子在一起“玩乐”。 可随着日子的推进,我发现我俩之间除了“身体”之外,再无任何可以“交流”的途径。 特别是“心灵”上,我俩更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物种。 这也难怪,作为一个二十四周岁的成年男子,我是真的很难去与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耐心沟通! 因为包子并不是真的“七、八”岁大! 论实际年龄,她比我还要多活一年! 关键在这唯一的“交流”途径上,我俩也不是十分和谐! 可以说是只有“共振”,完全没有“共鸣”! 而对现实的不满,我却无力更改。 毕竟在家人,也即是妈妈的眼中,包子已是我“明年的新年”。 当一个人活着,却只能去回忆的时候,他就等于是死了。 那时的我,与那些每天被家人推到巷子口处,坐在轮椅上,迎日出、盼夕阳的耄耋老人们相比,唯一的区别,可能就只剩下了我还“年轻”。 可是“黄泉路上无老少”呀! 不是吗? 事业上的“寸功难进”,感情上的“如鲠在喉”。闲暇里,我便只能写下一段又一段文字,用以慰籍或者规劝自己。 比如在《新年里写给我明年的新娘》之后,又饱受了三个多月折磨的我,在一个失眠的夜里,写下了这篇《生命不可承受之残忍》: 真的变了。 好多年前,我还是个孩子。 还以为时间,就是要用来浪费的。 青春,就是要用来挥霍。 那时候,真的好单纯。 看到美好,会欢喜到哭泣。 相信友情,觉得两肋插刀是荣耀。 有好多好多的兄弟。为了义气,甚至宁愿割让心爱。咽泪装欢,只是为了单纯的逞强。 已经变了。 明白了什么叫力不从心。 长大的过往里,伤痕累累的故事里,我们隐藏了纯真,挂起了保护的外壳。 真的以为自己仍然年轻。 以为自己,还是那个“十八岁”的自己。 直到那天突然发现,小我六岁的妹妹,已经十九啦! 一直以为,爷爷是家里的健康榜样。 记忆里,还是60多岁时的他,和那个十、一二岁时的我。 总要小跑,才能勉强跟上他矫健的步伐…… 可是,昨天的电话里,才没说几句话的爷爷,竟然便有些气喘吁吁了…… 他真的是老了。 转眼,竟然就快八十了! 忘了是什么时候,我还有梦想,还想去流浪。 还希冀着,可以靠街头卖艺支撑自己游遍江山的旅途。 生于追逐,死在路上。 曾几何时,看到“有情饮水饱”这五个字,会心生向往。看到相互搀扶,街头卖菜或者结伴买菜的公婆,会羡慕。 我以为,我可以。 或许,我们真的可以。 但是,生活不允许世外桃源。 活着,是一种奢侈。 不珍惜的活着,是一种罪。 玩泥巴的伙伴,一起打架的兄弟,通宵唱过卡拉ok的姐妹们,不是已为人妻夫,便是已为人父母。 最不济的,也已经奋斗在养自己的道路上,成了谁或谁的下属。 成了,生活的俘虏。 对于常常与梦想背道而驰的现实,我也曾无声或者激烈的抗议过。 可是,我还活着。 “我还活着”就足以证明,我的抗议,失败了。 有梦想的人,都睡不好觉。 睡不好觉,就会精神衰弱。 很累,很苦。 我猜,“梦想”,便是那生命最不可承受之重吧! 但对于活着来说,这同时又是生命最微不足道之轻。 我们是不是都选择了错误的方向? 让鸟儿去游泳,鱼儿去飞翔? 我以为,我一直都是活在现实里。 所以理所应当的,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现实”的人。 可是为什么清晨醒来,脸上还是会挂着泪痕? 为什么夜晚来临,还是会看着星星发呆? 为什么看到美好,心会痛? 为什么遇见单纯,会,自惭形秽? 我到底,是魔鬼?还是,信徒? 我们总是很挣扎,从来不敢说真话。 怕满嘴的真话,会被当成异类,或者傻瓜。 这世界是只有我一个人在矛盾?还是我们都在矛盾? 抓不住、摸不到、赶不上,我诡异的想法,瞬息万变。 我好像,真的不计得失过? 我好像,也曾疯狂的执着过什么? 我心中的血液,那燃烧着的热血,怎么冷冰冰的了? 它们,是不是都从这浑身的伤口中,流淌干净了呢? 太可怕了! 我竟然,是一个那么不切实际的理想主义者吗? 可笑! 可悲…… 可是,为什么总是看到、听到、见到有人问,诸如“没有钱你会爱我么?”此类的问题时,会本能的出言讥讽? “爱一个人,还忍心让她陪你吃屎么?” 老叔的话,犹言在耳。 我长大了,终于懂了。 事实上就是,没种活的好,就不配谈恋爱! 真实的是,没有钱我会爱你么? “不会!” 给不起,就别说爱。 给不起的,就不是爱! “爱”字丢出去,不是绊脚索,更不是套马杆! 我曾经以为,被爱是一种责任。 现在才知道,爱人是一种义务。 而只有“爱自己”,才是每个人都在乐此不疲地履行着的责任! 其实每个人都很自私。 自私的爱着。 甚至,自私的给着。 人类的本性,到底是什么?????????? 爱情不该有伤害,被爱应该很幸福才对。 不是么? 原来就算是父母,也是不一样的! 一个自私的人,就算为人父为人母了,它仍是自私的! 一个好人,就算是陌生的孩子它也会视如己出般对待! 这就是区别! 不然为什么社会上,食子女之血肉以果腹的父母,与为了子女掏心掏肺的父母,会并存于世呢? 人和人是不一样的。 就算是一样的外貌特征,或者是性别、语言、职务甚至生活经历都一样。 但是那颗“内心”,也一定有着天壤之别! 我们都曾经想当然的以为,自己安了一颗好心,碰到的又全是好人,所以全天下的人,就都是好人! 我们的父母,和我们身边的父母是爱我们的,所以全天下的父母,就都是爱子女的。 可是你要知道,这世界既然会有狠心的子女,便一定会有狠心的爹娘。 当然,有那相濡以沫的不离不弃,也必然会有那大难临头各自飞的“同林鸟”。 有共同浴血的兄弟,就有那落井下石的损友。 我们要做的,就是恩怨分明,区别对待。 人待我以真诚,我待人以真心。 人对我演戏,我还以演技! 不要做那迂腐的东郭先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坚持。 有良心是好的。 但永远别去奢求,这个世界上的每个人,都有良心。 那样只是自讨没趣,自找苦吃! 活该失望受伤! 初生的牛犊,都是不怕虎的。 但凡是被咬了几次又侥幸活下来的,再看到老虎时,肯定跑的比谁都快! 我们曾经都是那不怕虎的牛犊,也许现在,又都是那小心翼翼爬行的懦夫。 年轻人,可以很气盛。 但是老了,就别做那自不量力的事儿。 蚂蚁绊大象,只会让人不屑。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只会为人所不齿! 阿呸! 恶心! 呸呸呸! 真恶心!!! 凡事皆有道,有道不如“得到”。 拿都没拿得起,就别说放下。 就算这个世界里,充满了恶心的人和恶心的事儿。 但只要别超出了胃的承受范围,还没到使人呕吐吐的地步,也就那么地了。 有些时候,打碎钢牙真的只能咽到肚子里。 我们都活在旁人的面具前。 如果有一天,你在身边人的面具背后,发现了一张极其可怖的丑恶嘴脸,也一定要心存感激。 起码这面具背后,还是个人。 不是社会越来越变态,而是人类越来越多,生存的空间越来越小。 资源,就显得越来越少。 随之而来的竞争,便会越来越大。 没办法,我们都要活着。 如果和你争的那个,不是你宁可死也要让它活着的人。 那么,还是让它去死吧。 我们都没有机会重来一次。一开始错了,就是错了。只能当成对的去走下去。 没有后悔药。 要么去死,要么就别说后悔。 不是不能给再多一次的机会,只是,没有时间机器。 第四百零九章 我 那篇《生命不可承受之残忍》,总结起来其实只有六个字:活着,接受现实。 而若以此为基点,再将时间倒推两个月的话,你们一定无法想象,写出这些无奈文字的我,还曾以自己的名字为题,发表过一篇踌躇满志的宣言。 其实,我很想详细地说一说,初临“体制内”的我,到底都经历了些什么。 但这又似乎不是一个可以实话实说的地方。 毕竟眼下的主流,应该是“粉饰太平”。 只希望看过这几篇日志的你们,可以见仁见智吧! 《迹天涯》原文: “想想还是算了吧。” 每次想要找出些文字,发泄一下心中不满的时候,都是这个结果。 看来很久没跟文字沟通,就已经跟随不上文字的脚步了。 哥们给我打电话,问我过年回家不。 笑。 我已经很久没有过过年啦! 过年,到底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感觉?或者说,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心情呢? 我不知道。 因为我知道的,似乎与别人心里的,不太一样。 偶尔看了眼妹妹的空间主题:回忆似糖,甜到忧伤。 呵呵,这种小资的文字,离开无产阶级的我,很久很久了。 一年又一年,我们怀着相同的企图,互送相同的祝福。 虽然后来的人生道路上,我们总在遇到着不同的人。但发生着的故事,却又总是惊人的相似。 某一瞬间的恍惚中,我们蓦地发现,原来我们一直在说着相同的话,做着相同的事情。 换来人生这幕大戏里,那个唯一不变的角色,只有自己。 切换过不同的时空和画面,我们一路迷失,又一路找寻。 我们就像是童年里弄丢过最心爱玩具的孩子,即便仍然拥抱着太多拥有,却总觉得心像空白了一块。 拼了命去追忆。却早已忘记了,弄丢的,到底是什么? 不知道为什么,当算一个人的年龄时,我们总习惯用减法。用现在,减去出生,就是你存在的长度。 如果年龄便是成长的证明。那这种计算年龄的方法,是否同样也在证明着,“成长”,其实是一个失去的过程呢? 成长就是现在的我们,不断失去那个“过去的自己”的过程。 而且只要活着,我们就会继续着“失去”的动作。 直到最后,失去生命。 死。 听过很多自作聪明的劝诫,说什么“总因为一件事情跌倒受伤的人,都是傻子。” 我笑。 会走路的我们,其实都是傻子。 为了“直立行走”可以成为本能,我猜我们都摔过了无数的跟头吧! 看来只有“傻子”,才能掌握“本能”。 如果,你看到我总是在一个位置跌倒。 记住,我只是在试图掌握新的“本能”。 我相信“本能”的指引。 譬如爱情,以及走路。 有希望,才会有失望。 有失望,才会绝望。 绝望过,才能感知真的“阳光”。 有一种痛,酣畅淋漓。 有一种执着,苦的让人不能自拔。心甘深陷,情愿沉迷。 有一种自虐般的坚强,其实叫做快乐。 从来没有真正笑过的我,痛快的哭过,那感觉也还不错。 “甜”,有时候会变成“苦”。 而“苦”,永远是苦。 一个人,在什么时候才能拥有灭世的力量? 一个人,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触摸到自我的巅峰,激发全部潜能? 我,就像一个修行的头陀,背负着莫名的枷锁。 我,又很像是“薛定谔的炸弹”,总是同时拥有着“爆”与“不爆”的两种状态。 终于发现,自己明明就不是那顺其自然的人!也就别冒充什么高人隐士和尚道士的,说什么“看破红尘”啦! 干嘛要自我约束,潜心修行呢? 放屁! 我不信“顺其自然”。 因为我就不信“自然”! 我为什么要顺? 我凭什么顺? 我顺了你就能让我“永生”吗? 既然无论我顺与不顺,最后都是一死百了,那就去你妈的! 我要反! 我要我想要的一切! 别跟我谈什么“自然”。 “自然”是让我来认识的! 可你也千万别让我认识了“自然”! 一旦认识了,我会玩死它! 您也千万别跟我谈“罪过”! 反正罪与不罪我最后都是死,那我干嘛不活一天,就潇洒一天呢? 不求“万年”,但无味。 只愿“一瞬”,却恢弘! 这才是人生。 “生命”的状态,更像是一个“燃烧”的过程。 在“灰烬掉”自己之前,还是要尽可能的去“蔓延”才好。 要“烧”,就烧他个天昏地暗! 无际无边,才不算枉烧一回! 我的双手,要构建一座城堡。 一座大到足够我喘息的城堡! 我的鲜血,只为爱而流! 有一个女人,她给我了生命,就是要我尽情挥霍的!要做自己,要勇敢的活着!去征服,去占有,去尽情的快乐。 这样,她才会快乐。 她,是我的母亲。 有一个女人,她会同我一起“制造”一个新的生命。作为交换,我的生命也将为她燃烧,甚至为她而死。 这是我活着的选择。 她,是我的老婆。 哎,说了那么多,想想还是算了吧。 哪有时间玩文字的游戏了? 写好了人生的剧本,天地就是我的舞台。 那便只管去“舞”就是了! 终于明白了,真正牛逼的人,从来没空去讲自己的故事。 因为总有一天,会有一大群人,靠讲他他的故事谋生。 届时,关于他的传说,将会充斥大街小巷,茶余饭后。 “迹天涯”三个字,让后人去说吧! ———————————————— 复写这篇日志时,我的心情极其复杂。 遥想十四年前写“它”时,我觉得“牛逼”二字,乃是自己的命中注定。 特别是重写这句“留给后人评说”的结尾时,更是羞愧万分。 看来我始终没能等到,“大街小巷都“充斥着关于我的传说”的那一天的到来。 不但如此,我还亲自下场,去抢“以讲‘我’的故事作为谋生手段”的“那一大群人”的饭吃来了! 不是我想把事情做绝,实在是鄙人也得活着。 所以,就只能“抱歉了各位”。 接下来,我继续给大家讲述,“我”的故事。 其实从《迹天涯》到《生命不可承受之残忍》,我便已粗浅地经历了从“梦想家”到“现实主义者”的过渡。 只是以同样的时间基点,又过去了三个月之后,我又以“我”为题,写下了一篇名为《我》的文章。 时至今日,《我》仍是我的qq空间里的置顶文章。 经历过前文种种,骨子里的“我”终于“定性”,成了如下这副模样: 一棵树的成长,失落了许多阳光。 怀着怎样的心情仰望,肆意的欢笑吵闹,欲盖弥彰。 在流逝的时光里挣扎,清醒的走在,麻木的道路上。 忘记了思索的本能。 爱了怎样的一段情,许下了一生的诺。 重逢青春里的昨日,笑笑而过。 现实就是,眼下的悲欢离合。 妹妹高考结束,刚报了志愿。 终于走上了七年前的我,没能走上的路。 大学,一个廉价到极点的东西。 无论你上与不上,她永远都会安静地躺在世界的每个角落里,翘首以待。 内心的狂热。总是想起“叛逆”的那几年,似乎说光了所有的豪言壮语。 余下的岁月,只能一个人顶着“我相信”的斗志,顽强拼搏。 如果成功的概念只有一个。 那么,我必须接受此刻的我,作为一个失败者,继续苟且的活着。 其实,我不快乐。 总有两个我,同时存在。 一个内心掩埋在所有哀伤废墟里的,压抑的我。 一个大家看到的,调侃调剂生活的我。 是我想太多。 不切实际,还信有奇迹。 其实,我是一个骗子。 但有一件事是真的。 我要征服我所渴望的一切,除非我死了。 其实,我很可怜。 我不知道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我想尽一切的可能,也始终都不知道,我为什么就要活着。 就像在我不能决定的时候,这个世界就忽然有了“我”一样。 没有人能告诉我,我也没能自己搞清楚,我所困惑着的,一切的“为什么”。 我想,做一个开拓者。 可是,我又不想牺牲。 我怕的不是死。 我怕的,是如果我死了,没有人能替代我去继续“做梦”。 我有一个梦想,像铁木真那样活一次。 但是我想,比他征服的更多。 可“归属感”的缺失,却又一直拖累着我。 总是“失眠”,如何“做梦”? 我承认,我是一个缺乏安全感的孩子。 可我又从没真正怕过失去。 因为,我从来就没觉得自己拥有过什么。 其实,我什么都没拥有。 因为我一直被属于。 属于这个美丽而纷扰的世界。 属于世界里,关于我的一切。 其实,我真是一个骗子。 因为,我明明那么,那么的爱着我的生活! 却总貌似苦闷的活着。 其实,我应该很快乐,才是真的“我”。 我有一个梦想,有我的地方,就有快乐。 可是,我远离我的梦想,很久,很远了。 因为,我似乎让身边的人痛苦过。 而且,似乎仍在让很多人痛苦着。 我想,做一个诚实而认真的人。 一个,可以问心无愧的人。 我的一切谎言,都来自于想要掩饰内心的“自我”。 既然不想再说谎,那就让我继续自我下去好了。 何必虚伪呢? 又何必会痛苦? 我想有人告诉我,“道德”,究竟是什么? 世界上的人那么多,哪能都对得起呢? 但是,这世界上只有一个“我”。 所以,只要对得起自己就够了! 所以,那些个如果我对得起自己就无法去对得起的人们,我也只能在这里对你们诚挚地说一声:“对不起了!” 其实我之所以会无助,是因为我希望有人能够帮助我。 这样我就把解决问题的希望,寄托在了别人的身上。 因为不能掌握的因素太多,所以才有了不安。 当不安累积到了痛苦的程度,就有了失落。 而我,不要再承受任何“失落”感觉的折磨。 所以接下来,我只靠自己。 我不知道,我究竟是不自信了,还是不自负了呢? 曾经,我事事必争。而现在,我却是事事“避争”! 我已经厌倦了无谓的赢。 所以,我需要一个意义。 一个可以再次调动我全部力量去完成的事业。 我需要原动力。 一个除了活着之外,仍需要我做一辈子的事儿。 这,就是爱。 我要建立一个有制度的,属于爱的世界。 一个绝对公平的世界,是绝对不能公平的。 我想成为我自己。 书写自己的对错。 就算有一天,我死在了对于自己认可的“对”的坚持上,也还不错。 这或许是我,最好的结果。 第四百一十章 休假 当“我”成为了《我》后不久,我突然决定休假。 其实也不算突然。毕竟为了这个可以“衣锦还乡”的假期,我已度过了漫长的“一年”等待。 时至今日,我已分不清自己当初决定休假的“原动力”,究竟是什么了。 因为我清楚地记得,除了要“衣锦还乡”外,我还迫切想要去做的一件事情,就是见小狼一面。 被“别人放进去”不久,小狼便在狼爸的安排下,回到了鹤岗工作。 那个她口中“刚在一起”不久的男友,立刻便因为“地域性”的分开,选择了与她分手。 是的,当我得知她不仅再次单身,还回到了我俩共同的“故乡”工作的消息后,就算我早已预感到我俩再无可能,但还是立刻想要见她一面。 说两句话,别无他求。 为防节外生枝,我特意在向“干部科”提交完假条并且确定获批之后,才将此事告知给了包子知道。 长这么大以来,包子还是第一个以女朋友的身份,与我泡在一起长达十个月之久的人。 十八岁之前的叫“早恋”,军校的叫“高压线”,和姗姗的叫“异地恋”……在我的诸多“花儿”中,有且只有与包子在一起时,我才终于算是谈了一场合理合法又合规的恋爱。 虽然精神上确实是苦了点,但细究之下,多数的“苦”,不过是“在乎”所致的嫉妒。 因为开始时便不喜欢,过程里难免就会拿着放大镜挑剔。 人无完人,谁又真能做到没有缺点呢? 是药三分毒。我们要做的,只能是因病择药,取用忘毒,保命要紧。 仅凭能够获得“家人”祝福这一点,便足以支撑我熬过这段恋爱里,所有的苦。 别看包子的作风前卫。 但她的家教,却是挺严的。 她能在父母的监督下,频频做出“出格”之举,靠的亦不过是“信任”二字。 谁能想到,当初那个日落之前必须回家的“乖乖女”,会在经过了大学的四年改造之后,“疯”成了这般样子? 虽然与上一代人比起来,我们这一代人的“疯”,不过是小巫见大巫而已。 但当家长的,似乎都有一股迷之自信。总觉得自己的孩子,完全受到了自己的掌控。 难道同样当过孩子的他们,真的忘了,是人都会有秘密的事实了吗? 当包子的父母,听说他们的宝贝姑娘,找了一个随时会“走”的人当了男朋友后,立时便表示出了极大的反对。 包子妈倒还好些。偶尔见面时,也会礼貌的对我进行一些招待。 可包子爸对我的态度,则是从头到尾的嗤之以鼻。 我理解他的心情。一盆深爱的鲜花,被自己辛苦养了二十多年,突然蹦出来个野小子,随时要连盆一起端走,换谁都会不爽的。 可理解,不代表我就要赞同他的感受。 因为他眼里的宝贝,在别人眼里很可能是一文不值。 就像他眼中的我,或许是一个强盗。 但别人眼里的我,说不定会是一个“乘龙快婿”呢! 说来,也是命运使然。 真正让包子爸对我有所改观的,是因为一场意外。 由于工作缘故,他总是会出差。 某次他出差的间隙里,包子妈半夜突发急性阑尾炎。 时下正与包子处对象的我,自然便有机会扮演了一次关键先生。 只能说人生的每一滴汗,都不会白流。 青春期里的跑跳,叠加上当兵时期的艰苦训练,造就了我一副极其强健的体魄。 在用“公主抱”的方式,托着我的未来丈母娘,奔跑于医院的过程里,顺利地虏获了以包子姥爷为首的,包括我未来丈母娘在内的,包子的全部“娘”家人的亲睐。 在包子的三个姨娘以及包子妈的极力要求下,包子爸不得不专门摆了个宴席,用以答谢他因公不在时,我对他的“家庭”的照顾。 坦白来讲,我就是干这个的。 借当年的“王大夫”吉言,自从我这双“砍人”的手,改行“救人”了以后,能够“助人”,就成了我最大的“乐趣”。 别说我与包子非同一般的关系了,就算是一个陌生人,于危难之中对我发出求助的信号时,我也一定会施以援手的。 再叠加上我的特殊职业,就更是义不容辞啦! 所以看看我现在的生活,虽然感情上依旧时时悲愤莫名。但物质上,却始终再未有过匮乏之境。 这在世俗的眼中,或许亦不失为成功的一种。 而我能坦然“消受”这份“成功”的理由之一,便是我曾不遗余力地救过许多人之故。 至于感情上的欲求不满,则是原生家庭的影响下,生平负过太多人的原因。 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 如今,我也有了自己的孩子。 如何帮我的孩子们,消除这份镌刻在家族血脉里的宿命,便是这本书之所以会存在的机缘。 说的远了。 且说因此一事后,我自然也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包子生命里第一个得到其全家认可的,也即是可以光明正大地去交往的男朋友。 所以,当她知晓我要休假回老家的消息,又立刻表示要随我一同前往的意愿后,才没有遭到她父母的阻拦。 是的,别看她比我还要大上一岁,都已经是个二十五岁的大姑娘了,想要光明正大地做什么事情,却还是需要得到爹妈的首肯才行。 因为她和我一样,虽然已经参加工作,拿着一个月万把块钱的工资,但却仍未获得真正意义上的“独立”。 既然拥有的一切,都是家里人的安排。那继续服从家里,便成了我俩相同的宿命。 又回到了q市,她父母的眼皮底下工作后,想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消失七天,偷偷跟我跑回去一趟,简直是痴心妄想。 可听闻她的表态发言后,我却着实有些犯难。 毕竟离开她的“腻歪”,也是我选择休假的其中一个理由。 而且有她在旁跟着,我见小狼一面的计划,定会泡汤无疑。 见我眉头紧锁,她还当我是怀疑她的诚心,连忙宽慰道:“放心吧!我说了陪你回去,就一定会陪你回去!这事我跟我爸妈说了,他们也同意了!” 她不说还好,一说我心里更烦了。 因为她说这番话时的“傲娇”表情,明显还表达了另一层意思:“你可是第一个在我爸妈允许的前提下,把我领回家见了家长的人!” 那一瞬间,我特想骂人。 只能说人和人之间,真的不能太过了解。 因为我立刻便愤恨地觉得,合着你父母不知道的事情,你就可以当做是没发生过呗? 我觉得更搞笑的是,明明在我之前,你自己已经偷偷地见过两个人的家长了,凭啥还要我去为了你父母眼里的“无上荣耀”而“感激涕零”呢? 第四百一十一章 离谱 想归想,毕竟她还是我名正言顺的女朋友。 提出随我一起探亲的计划,自是无可厚非。 而且但凡我若是表示出了一丁点的抗拒情绪,一定会使她心生疑虑。 因为了解,是相互的。 当初做朋友时,我也曾向她坦白了许多,关于自己的过去。 如今要回到“过去”的地方,却执意不肯带着她一起的话,那就无异于是在宣布“分手”了! 既然没有可以拒绝的理由,“同行”便成了必然的结果。 也正是她的这个决定,彻底地改变了属于我俩的命运。 当年的q市与鹤岗之间,汽运是唯一可选的通行方式。 因为事先没有计划,票务又十分紧张。所以在那个长达十二个小时的车程中,勉强买到了“加票”的我俩,只能挤在一处由厕所改造的空间里度过。 可也正因为那处空间的“独立”性,才使得正值最好年华的我俩,有了做出许多私密事情的良机。 所以旅途虽长,但却并不寂寥。 路上的“刺激”,很快便抵消了我原本还不太情愿携她同往的心情。 因为预计的抵达时间是晚上十点,对于我那个早睡早起的妈妈来说,已算是“深更半夜”。 而且少了仍旧处在“未归”状态的继父后,家里便再没了可以接我站的人。 其实他们不接我挺好的,这样我就有了可以与大帝在外面逗留到很晚的理由。 当兵之后,每次回到鹤岗,这哥们便成了除家人外,唯一一个每次都在的人。 看见他开着自己的车,出现在大巴的停靠站时,我其实还挺意外的。 因为直到我看见青春里的玩伴,竟也可以开着自己的车来接我的一瞬间,才突然有了自己真的“长大了”的感觉! 原谅我的俗气。只能说2011年时,“汽车”这个玩意,并未像如今这般普及。 虽然爸爸死后不久,便随妈妈进入到富人堆里生活的我,对这玩意并不陌生。 但亲戚们的和妈妈的,甚至我的两位表哥的,却都不如“朋友”的,更令我自豪。 因为这个朋友,是我自己结交下的! 在我尚未拥有时,也只有我自己结交下的“朋友”的车,才是唯一可以由我去“支配”的那一辆。 有谁不想亲自掌控自己的人生呢? 坐在大帝的车里,去哪的方向,从来都是由我决定。 这让我在包子面前,很是觉得扬眉吐气。 记得有一次在q市的时候,第一次独立上道不久的我,不小心将包子的车给撞到了隔离带上。 我永远都记得,坐在副驾驶里的包子,侧头看向我时,那副高傲的质疑表情。 以及随后那副,明明高高在上,却又佯装无所谓地,摆着手的“原谅”。 那种仿佛是在“赦免”我的神态,让我很有一种想要骂人的冲动。 但我当然没有骂她。因为骂人,只会彰显我的自卑。 在那一刻,保持风度,更为重要。 不过我也并没有表现的有多愧疚。毕竟是她嫌自己车技不好,才非要我当“司机”,拉着她到处转悠的。 虽然也怪我当初装逼,非说自己是“秋名山车神”。 天知道那个驾驶里程总共不超过十公里的我,是怎么做到给包子当了近一年司机,日均于“车水马龙”里混迹三个小时以上,才只出现过那一起“刮蹭”的。 只能说无论在哪个领域,我都是一个天才吧! 事后修车时,她也没让我花一分钱。 有着包子爸的关系,早有一群修配厂在排队等着呢! 平心而论,其实我和包子那辆二手mini“小黄”的感情,远比与其主人的深厚。 因为促使我成为真正的“秋名山车神”之前,势必要经历一段漫长的成长之路。 而这段路的全程,便都是在“小黄”陪伴下度过。 后来卖掉“它”时,我还掉了一滴眼泪。 我也想要有一辆自己的车,一直都想。 受到那次“刮蹭”的刺激,我还曾忐忑地跟妈妈提出了买车的申请。 她的痛快,使我十分意外。 尤其是当我表示自己想要购买的车型,仅有不到二十万块钱时,她竟还极为不屑地说了句:“才那么点钱,能是啥好车!要买咋的也得买个五十万左右的啊!” 什么叫“小人乍富”? 我当时的心情就是。 一个曾把一套价值一块两毛钱的水彩笔,当成过梦想去追求的人; 一个始终沉浸在类似的穷苦心境中,不能自拔的人,突然听说自己可能会拥有一件价值五十万的礼物! 这是什么概念? 对于我来说,那就是实现了四十一万六千六百六十六次“梦想”的我,最后还能再剩下八毛钱的概念啊! 这不是“小人乍富”,还能是什么? 我正震惊之余,妈妈又信誓旦旦地说道:“等你工作一落一稳的时候再说吧,随时随地就走的人了,在那买车干啥!” 在她看不见的电话这边,我不禁连连点头道:“嗯嗯嗯,我也没说要现在买,就是提出个想法而已。” “现在想这些还早,以后的事以后再说。你要没有别的事,我就先去忙了!” 挂断电话后,我隐隐觉得似乎哪里有些不对。 总觉得这辆五十万左右的车,会与当年的“电脑”一样,成为我一生的梦魇。 还好我早有心理准备,最后的事实,当然也没出我的所料。 虽说一个已经有赚钱能力的成年男人,还舔个脸去伸手管父母要东西,其实他妈的挺恶心的。 但被一个对自己来说最重要的人,三番五次地“食言”,还是挺难痛苦的。 可同样是这个总会令我“痛苦”的女人,却又经常给我意料之外的惊喜。 第二天一早,鲜少化妆的妈妈,在“接见”我与包子之前,竟特意在自己的脸上“描眉画凤”了一番。 察觉到她对此次见面的重视之后,我的心情却是极为复杂。 因为当时的我,并没有把包子看得有多重要。 确切地说,是包子在我心中的位置,还远“配不上”妈妈对她的在乎。 本来我与包子最初的“默契”,也是“调令到来之时,便是我俩分手之日”。 只是谁也没有想到,一张已经在“接收”省份获批并且发出的“公文”,竟能被“放人”省份生生卡了一年之久! 真是离谱给他妈开门——离谱的他妈到家了! 第四百一十二章 光宗耀祖 一个总是习惯于把所有的痛苦都自己默默扛下来的男人;一个从来不把金钱看得过重,每次与她的任何朋友们聚会时,都能主动买单的男人;一个脾气虽然不好,但又总能满足她绝大多数无理要求的男人;一个每次都能看到事情发展的不好趋势,劝诫无果后却又还是愿意陪她一起犯错,之后还能倾力挽回损失的男人…… 请问,谁会不去喜欢? 谁又会不想拥有? 尤其是在那个喜好“雌竞”的包子眼里,我又是一个颇为“招风”的男人。 在经过了一年的相处后,更是对我极为着迷。 着迷到那个因为不想与父母分开,才咬着牙与大学里的初恋男友分开的她;那个本来一直幻想着,我可以为爱留在q市的她;那个原本计划着我前脚离开,后脚便与我分手的她……竟萌生出了,要抛开一切只为可以追随我左右的想法! 正因为此,她才会执意跟我回家。 就算没有留言,我也能猜到,那个对我写下的每一个字,都会反复揣摩其深意的妈妈,肯定早就看过我写的所有日志。 尤其是饱含“婚姻渴望”的那几篇,一定是给了她一个严重的“错觉”——她的儿子写出这些文字时,身边陪着的那个女孩,便是她的儿子想要娶回家的媳妇。 为此,在那个只有我们三人见面的家中,妈妈特意趁包子上厕所的间隙里,悄声问了我一个这样的问题:“关于这个女孩,你是咋想的?” 我一时发懵,脱口反问道:“啥咋想的?” 妈妈眨了眨眼,进一步问道:“你到底是认真谈的啊?还是像以前似的,就玩玩而已啊?” 闻言,我瞬间有些恼怒。 心想我哪份感情不是认认真真的了?若不是因为你经常横加干涉的话,我的情路又怎可能会如此坎坷? 而且理论上来讲,你的大孙子应该早就可以打酱油了好吗? 转念一想,又有些惭愧。 毕竟再怎么辩解说自己认真,也无法改变那些感情早已全部“夭折”的事实。 可细较之下,我似乎还真就只有对包子的感情,从一开始时便与“认真”无缘。 见我皱眉沉思,也不回答。妈妈瞟了眼厕所的方向,又对我挤眉弄眼地催促道:“快点说啊!一会儿人家出来了!” 不明所以的我,仓促中含糊不清地回道:“我处哪个对象时不认真了啊?” “行。”妈妈应了一句,低着头,思量片刻后,又像是做了什么决定般的点了点头,对着我,却是自顾自地说道:“你要是认真的话,我就规格高点去对待。” 十分钟后,我正在揣摩着所谓的“高规格”,到底指的是什么时,已稀里糊涂地随着妈妈来到了一家金店门前。 坐在副驾驶的妈妈,回过头,笑着对包子开口道:“初次见面,没什么好送你的。咱家也没什么传家宝,一会儿进去,你挑个金镯子吧!不用考虑价钱,只要你喜欢。” 不止是包子和我蒙了,就连妈妈当时的司机都蒙了。 那哥们立时回过头,像在看一个外星人一般,极为有失身份地打量起包子来。 我理解他的心情。 一个能让“铁公鸡”拔毛的人,谁会不好奇呢? 在我现有的认知里,尚没遇到过一个,能对“金子”不感兴趣的女人。 在“本能”的指引下,包子立刻便乖乖地跟着她未来的“婆婆”下了车。 虽然那时的金价,远不及此刻的夸张。 但四百多人民币每克(含加工费)的价格,那也是钱啊! 不知是我“富二代”的人设立住了,还是妈妈的气场太值得信赖了。 初次见面的包子,竟并没有半分客气。 直接就选了一个五十多克重,时价近三万块钱的款式,套在了手上。 看着那个总会因为五毛钱一斤的苞米,而与商贩讨价还价很久的妈妈,为了这两万大多块钱,没有丝毫犹豫地去买单的背影,我瞬间体会到了什么叫“骑虎难下”。 再想承认自己只是“玩玩”时,却哪里还有可以开口的勇气? 我说过,妈妈一直是大方的。 她的一切“吝啬”,就只是为了应该“大方”的时候,可以拥有大方的底气。 为了我,她一直很拼。 所以每次骂我时,她才会不遗余力。 无他,唯无愧矣。 接下来的日子,原本就是大男子主义的我,再与包子相处时,更是多了许多额外的底气。 可同时在我的心里,又不可避免地为许多与我有过关系的女生,感到深深的不值。 孤独中成长而来的我,是一个很容易被身边的人改变想法的人。 “昨天”的“不值”之感,却因第二天带着包子回到爷爷家时发生的故事,变成了“很值”。 彼时的爷爷,已经不在妈妈安排的单位里“打更”。 这个为了家人贡献了一生的老头,终于在人生的“末尾”阶段,得到了喘息之机。 但就是这样一个靠着退休金都可以养活半家人家的人,却在那间由他亲手盖建的平房置换而来的楼房里,没能获得一个该有的“地位”。 当包子给爷爷修好那个陪了爷爷三十年,又坏了一年多的“半导体”广播时,爷爷含着眼泪感慨道:“还得是你啊孙媳妇!我这辈子就爱听个广播,结果广播坏了一年多了,他们都不管我。” 爷爷口中的“孙媳妇”,还并不是我的“媳妇”。但获得了他老人家的认可后,我才意识到,自己似乎确实应该娶个媳妇咯! 极好面子的奶奶,见到包子的真容后,更是美不自胜。 一个“军官”孙子,带回来一个比她的孙子还要高出半级的军官“孙媳妇”,对于我那个并没有见过多少“世面”的奶奶而言,便已等同于是“光宗耀祖”。 不过在这之前,在奶奶见过的,我的诸多“花儿”里,她最喜欢的那一个,其实是小狼。 用她跟邻居们吹嘘时的原话说就是:“这丫头长得也忒俊了!这我大孙子要是娶了她的话,将来给我生的重孙子,肯定也得老帅了!” 我确定,当我这次离开以后,在邻居们面前的奶奶,又会增加了新的可以吹嘘的话题。 这,也是我此次“回乡”的真正目的。 第四百一十三章 原点 其实“无巧不成”的,并不是书,而是人生。 我请了十天假,包子请了七天。 当包子的假期临近尾声时,我突然接到了q市支队政治处的电话:“你的调令下来了,立刻回来补一下档案,然后就去‘燕赵’报道吧!” 凡是一个有着某种“结果”属性的消息,势必会对持有不同观点的人,产生不同的心情。 比如妈妈的喜不自胜,包子的悲从中来。 而同时拥有走与不走两种欲念的我,则是四顾茫然。 包子问:“你是不是早就知道调令要来了,所以才在这个时候选择休假。” 我答:“真不是,我也很意外。” 包子问:“正好我的假期也快到时间了,你跟我一块回去吗?” 我说谎道:“不了,还是你自己先回去吧。这次离开鹤岗,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再次回来,我想再留两天,陪一陪我的家人们。” 真相是,没能见到小狼一面的我,还没有实现这次回家的全部意义。 而且,我也并没有两天的时间可以逗留。事实上,连一天都没有。 因为政治处的原话是:“立刻回来……” 包子走的那天,我又带着她去了爷爷家一趟。 目的,当然是告别。 终于可以开始颐养的爷爷,却并没有选择在家休息。因为继象棋之后,他又有了一个新的,同样可以使其痴迷的爱好——打麻将。 每天天刚蒙蒙亮,他便会拎个垫子,跑到五指山公园里,那个老头老太太们扎堆的地方,就只为抢到一个位置。 他的麻友们,那些同样有着不菲退休金的老人们,却都舍不得在钟爱的麻将桌上,消耗哪怕一毛钱。 不赌金钱的他们,在牌桌上比的,不过是在各自不多的余生里,谁能换回更多的笑容罢了。 因为事先没有招呼,所以我带着包子去“辞行”的那天,爷爷早已去了自己的战场。 发车前的时间不多,所以我和包子没能听奶奶絮絮叨叨地嘱托太久。 只记得离开时,奶奶破天荒地送出了很远,很远。 虽然以往离开时,她也会送上一程。 但只有那一次,她送出了门,送出了巷口,又送到了街边…… 我也没有像以往那样催促她回去,只是静静地享受着,这份依依不舍的祖孙之情。 而我的动机,也不过是可以在包子面前多炫耀一阵而已。 我想让她真切地感受到,在这个家中,我是多么地受宠与被爱。 送行的路上,奶奶还会不停地与碰到的邻居们骄傲地介绍着:“这是我大孙子和他女朋友!俩孩子都是军官,出息了!” 在她乐此不疲的过程里,前些年那个一只脚几乎已经迈入监狱大门的我,逐渐散于云烟…… 送至街边以后,奶奶又站在那里,看着我与包子离开的背影,驻足了好久,好久。 久到我最后一次回头看她时,竟只剩下了一个小小的“原点”。 当时的我,并没能想到,那个小小的“原点”,竟就是我与奶奶的最后一面。 让包子一个人坐着十多个小时的大巴,从一个陌生的城市先行离开,这个决定其实挺残忍的。 因为理论上来讲,我应该和她一起出发才对。 只能说好在当时的治安不错,没出什么意外。 否则仅是为了见小狼一面,才又特意拖了一个上午的我,定会后悔万分。 或许我一定会后悔的吧?可毕竟我是一个渣男,谁知道呢! 大巴刚一出发,我便拨通了小狼的电话:“你在哪呢?” “在单位。”她答道,语气平常中,又有些意外。毕竟上一次通话,已是几个月之前。“怎么啦?你怎么想起来给我打电话了?” 我避而不答,继续问道:“你单位在哪?” “在妇幼医院这。”或许是我兴奋到有些颤抖的声音,出卖了我的意图。回答过后,她又立刻反问道:“你回鹤岗啦?” 我先是“嗯”了一声,确认了她的猜测。紧接着又叹息一声,开口道:“不过马上就要走啦。这一次,将是彻底地离开这里。”不待她再问些什么,我又留下一句:“等会见面再说”后,便挂断了电话。 接着,我便有条不紊地实施起了自己的计划。 先是打车回家的路上,骗妈妈说:“刚才我又接了我们支队政治处的一个电话,说让我立刻回去。可是那辆一天一趟的大巴车已经出发了,然后去省城的火车也没有票了!” 她立刻发火道:“你看看你!我就说让你跟包子一起回去,你非他妈的要再留两天!这破地方有啥好留的啊?瞎几把嘚瑟啥啊你!我说啥你永远都不听!” 静静地听完妈妈对我那些意料之中的“宣泄”后,我才以一副很委屈地口吻解释道:“我不是想着这次调走以后,下一次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回来了,想着再多陪你两天嘛!” 听有此言,她极不领情地回怼道:“我他妈的用得着你陪啊?管好你自己的事得了!这么多年没用你陪我不也挺好的吗?” 就算每次妈妈骂我的内容,都在我的预想之中。可并不影响每次我真正听到时,仍会难过到无法忍受。 “哎呀!事情已经这样了,再说这些有啥用啊!遇到问题就解决问题呗,难道没有大巴我还回不去了吗?” 听着我的“理智”分析,妈妈亦冷静了许多,虚心“请教”道:“那咋办啊?” “咱家又不是没有车!咱自己开车回去呗!” 说罢,我不禁为即将得逞的计划,狡黠一笑。 自从继父离家之后,非为公事的话,妈妈便极少动车。 所以在她的脑子里,关键时刻也想不起来可以用车去解决问题。 “那也行。”她瞬间便同意了我的“提醒”,顿了顿,又担忧道:“可是就你那手法,能开那么远吗?” 对于她的质疑,我不耐烦道:“哎呀!没问题啊!我在q市天天开车!早就练出来了!” 虽然“自动挡”与“手动挡”,完全就是两种车。但那时的我,已经达到了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面对任何一个不是女人的事情时,都会有着谜一般的自信。 好在妈妈始终理智,沉默了片刻,开口道:“你先回来再说吧,我还是得带着司机走!光他妈想着你自己那点事,就算你能开去,我他妈的咋开回来啊?” 除了汗颜,我竟无言。 到家之后,我便立刻以加油为名,接过钥匙,开着车,逃也似地朝着“梦想”的方向驶去! 若没有“报道”一事的“迫在眉睫”,妈妈是断然不会同意我在休假期间碰车的! 她永远看不见,也不相信我的任何进步。因为一直与我“分开”的她,关于我的印象,始终停留在当初一事无成的“叛逆”阶段。 而说了这么多谎,兜了这么大一圈,我就只是为了可以在小狼的面前,彰显一下自己彼时的牛逼而已! 我知道这一切其实非常可笑。 可当时的我,就是觉得开车一事,挺他妈帅的! 第四百一十四章 挽回 “我车开的咋样?” 这是看到小狼后,我迫不及待地问出的第一句话。 因为在距离上次见面的这近一年时间里,“开车”是我唯一可以拿得出手的新鲜技能。 每次阔别后,我都想让她看见我的进步。 可惜我的“卖力”,不过是她眼中的“稀疏平常”。只是随意地“嗯”了一声,说了句“挺好的”后,便转移话题道:“什么情况,啥叫彻底离开?” “我的调令下来了,马上去‘燕赵’报道。这次回来,就是想看你一眼而已。”为凸显深情,我又夸张道:“今天早上刚到,来看你一眼,马上就走!” 我的突然“闪现”,不免使得小狼有些愣神。自然也无暇分辨所听言语的真假,只是低头蹙眉,欲说无话。 彼此间的适时沉默,瞬间引出了即将离别的淡淡忧伤。 再加上街边来往车辆偶尔的鸣笛声,氛围感更是拉满。 半晌,终于还是由我指着她身后的“妇幼医院”,笑着率先打破沉默道:“我记得你也不是学医的啊,咋跑医院来上班了?祸害下一代吗?” 她没有理会我的玩笑,回过头,指着另一处大门,认真地纠正道:“我的单位,是这里!” 当时的我,涉世未深,记不住那许多奇奇怪怪的政府组织架构。 只隐约地记得,那是一个和煤炭有关的地方。 作为一个“煤城”,狼爸会给自己的姑娘安排一个与“煤”有关的工作,自然很符合逻辑。 我的眼神却只是随着她的所指,稍微的一瞥后,便重新落在了旁边那座跟“妇幼”有关的建筑上。 妈妈说过,我就是从这里出生的。那天她有些难产,差点把命搭上。可也正是因为生我,她才第一次知道自己竟然还有心脏病! 奶奶也说过,我出生之前的“十六胎”,全都是女孩。我出生之后,一直到我离开医院的两天里,生的又全都是小子! 大姑还说过,我出生的那一刻,我的爸爸立刻兴奋到不行。跑遍了周边所有的商店,花光了兜里所有的钱,拎着五大袋子水果回到医院,见人就发,却唯独忘记了我的妈妈。是她给了我的爸爸一“杵子”后,这位满心欢喜的“新晋父亲”,才终于想起了自己的“丈夫”身份…… 爷爷亦曾叹息着感慨道:“生你的那一天,我是夜班,没能赶上!” …… 其实,我原本也是一个被全家所期待的存在。 “二十四年了,这一次,我才是真的离开,这个生我的地方了吧!” 这二十四年来,无数曾在这里出生的人,离开后便再也没有回来。 还有更多的人仍在翘首以待,盼着一个机会,可以成为离开的一员。 鹤岗,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资源型城市,曾孕育过无数有志之士。 可惜他们的“志气”里,却又大多与“鹤岗”无关。 车车“煤炭”,亦如父母的心血,只会随着年岁的增长而枯竭。 待到那时,这个位于祖国边陲的小城,便再没了利用的价值。 等待她的,只能是被人遗忘。 或者因为三百块钱每平米的低廉房价,再次被人想起。 只有有利可图,才会趋之若鹜。 突起的《老男孩》吟唱,打断了我的思绪。掏出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是妈妈。 接起来,我匆忙对着话筒说了句:“妈,我马上就回去了!”随后,便趁她未开口开骂之前,果断地挂掉了电话。 “待会儿就说加油站不让接电话!” 微笑间,我早想好了回去后的应对之言。 看了看小狼,又想起了些什么,感慨道:“我知道你的单位不是这里,只是对这个地方有些记忆犹新而已。” 当初那个被六十块钱带走的,属于我和她的“精灵”,如果还在的话,应该有六岁了吧! 该上小学了…… 其实不是想起,是我从未忘记。 闻言,她亦讪笑着啐了一口。 别过头去,脸颊绯红。 半晌,开口道:“真不回来啦?” 眼神,依旧看向别处。 我看着她,再次想要抱一抱她。 可最终,我没有。 距离我俩的最后一次“分手”,至今已有二十年整。 我始终都想,却始终没有。 “应该是吧!”我答了一句,又在她眼角的余光里,用力地挥了挥手,故作潇洒道:“到时间了,我该走了。家里的人,还在等我出发!” 转身离开时,又用可以被她听见的声音,自言自语道:“至少还是见了你一面,挺好的!” 遥控开门。 上车,发动,弹射起步。 为了这一脚“油门”,我早在心里预演过千遍。 侧视镜里看到的,却是她已先我回身的背影。 她是梦想,我只能醒来。 开往q市的路,很长。 知道我紧随其后便动身回去的包子,很是耿耿于怀。 可惜她身处大巴的行驶方向,是经省城绕路。 而我们的旅程,是择路直达。 因为那时没有导航,“远行”全靠问路。 所以我俩虽是殊途同归,却无同行的可能。 时至今日,她似乎已经忘了我曾经的“一路有伴”。而我则是在动笔的此刻,才忽然想起,她曾经的“陌路漫漫”。 当时的我,并不觉得自己爱她。 所以,也就没有多么心疼。 确切地说,若是没有我这次以见小狼一面为主要目的的“休假”的话,那一天,便应该是我与包子故事的完结。 因为没有“休假”,就不会有她执意跟随后,妈妈大方相赠的手镯。更不会有爷爷的认可,与奶奶的“炫耀”。 可是命运,没有如果。 虽然现在的她,或许忘了。但当时的她,应该还是很为我没能与她一起返回而生气的。 负气之余,抵达q市后的晚上,她也没有出来见我。 不过大概率上,我猜还是因为她的父母,不会允许自己的姑娘,深更半夜的去见一个隔日便走之人。 毕竟在那“二老”的心中,我与他们姑娘的关系,仍然是“纯洁”的,也即是“可以挽回”的。 特别是知道我们自己开车回来,却把她们的“宝贝”一个人丢到大巴上独行的奇葩“安排”之后,这对儿连带着将我的妈妈也划分到“不靠谱”序列的父母,便更要阻止他们的姑娘,会与我发生一些“无法挽回”之事的可能! 第四百一十五章 树袋熊 现在想想,这个完全出自于我的“任性”的旅途,真的是荒唐至极! 每每聊起此事,妈妈都会无限感慨道:“你说我那时候胆多大?一共没开过几次车的选手,就敢上高速,还开的那么快!要不是我开着车睡着的时候,你们叫了我一下的话,你还报道个屁了报道!咱娘俩早就去阎王爷那报道了!” 每一次,我都会笑着提醒道:“不光咱娘俩,还把你那个司机也连累了!不过那是你非要开的,我们可不敢拦着!” 她会对我怒斥道:“你他妈还舔脸笑呢!不都是为了你吗?我怕开的太晚了那小伙子会累,想着趁白天时换换手,然后我还不放心你,只能自己上了呗!” 随后,她又会叹息一声,自责道:“那小伙子没比你大几岁,当时还没结婚呢!幸亏没出事,不然咱得造多大的孽!” 不管怎么说,我们还是安全抵达。 包子没有出来。 我与妈妈还有她的司机,便于我当时所在的中队附近,随便找了个宾馆住下。 一夜无话。 隔日一早,我一个人开车回去收拾行李时,刚一进院,便看见了早已停在院子里的“小黄”。 那辆mini和它的主人一起,曾陪了我近一年之久。 其实我没什么要带走的东西。 当兵之后,我几乎没再买过制服以外的衣物。 再将那些本就不多的私人用品,丢的丢,送的送之后,剩下的,还不够装满一个迷彩包的。 走的时候才发现,我用尽一年时间,竟没有交下任何朋友。 这挺好的。 既然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又何必那许多,没有必要的纠缠? 话虽如此,但出于礼貌,我还是在去支队干部科办理档案交接手续前,与每个在场的人,一一做了番简单地道别。 “苟富贵,勿相忘”一类的话,自然是道别的主题。 犹记得第一次见到这六个字时,是在初中的那本毕业同学录上。 留言者的名字,我却早已忘了个干净。 我的人生,就是一个告别的过程。 每一次告别,我都会流泪。 因为每一段旅途,我都是倾情相陪。 泪,便是真情的宣泄。 可告别的次数多了,我便早习惯了“宣泄”后的“遗忘”。 开车经过门岗时,站岗的那位班长,给我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笑着回以鸣笛示意后,一脚油门,尘土飞扬。 可以敬礼与回礼的身份,挺帅的。 只有对这个身份的喜欢,无需任何人的认可。 时间很紧。 我连饭都未及与包子吃上一口,便踏上了去往省城的旅途。 在那之前,我已于网上买好了又一日后的机票。 早班的飞机,只此一架。 四个小时的驾程,妈妈的司机坚持要自己开完。 有了昨夜的惊吓后,他不再会感到疲劳。 只要命还在,累点算什么? 在这“离开”的四个小时里,我与包子互发了上千条短信。 没有祝福,没有留恋。 有的,只是这一年时间里,发生的点滴。 我经常吐槽她的黏人,说她像个“树袋熊”一般,抱住一切可以抱住的东西后,便死不放手。 吐槽的多了,我在她通信录的备注里,便成了“大树”。 于是,当我看到她发来的那条短信:“我的大树走了,以后我只能自己抱自己了”时,眼泪瞬间喷涌而出,止不住的流。 在一起后的那近一年时间里,我俩基本上每天都约。 中队儿旁的宾馆,一住就是一年。 她曾提议租个房子。 但我总觉得自己随时会走,直接支付一年的租金,又不能退,太过浪费。 细算下来,我因为没听她的建议,竟多付出了三倍以上的代价。 见我流泪,妈妈忍不住斥责道:“挺大个老爷们哭啥哭!是你的打都打不走,不是你的你就是哭死也没用!” 我很想反驳,却又一时难以止住哽咽。 只得咬牙沉默。 见状,妈妈继续讥讽道:“咋的,舍不得了啊?后悔了?我可告诉你,你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早想啥了的?” 顿了顿,又郑重“提醒”道:“当初我可是问过你还调不调工作了的!是你自己执意要走!这费劲儿巴拉的好不容易调转成功了,你可得好好工作!别光想着处对象,成天三心二意的。干个两天半再请假跑回来,我可跟你丢不起那人!” 说罢,好似她所担忧之事,已经实实在在地发生了一般,愤恨地“哼”了一声后,咬牙切齿道:“到时候我就跟你俩断绝母子关系!” 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我哪里还有“流泪”的心情?立刻恼怒着回怼道:“哎呦你是不是有病啊!这说的都是哪跟哪啊?人心都是肉长的,毕竟在一起这么长时间,突然就分开了,掉几滴眼泪不是很正常的事吗?你哪只眼睛看见我不好好工作了?” 闻言,妈妈继续不依不饶道:“你快拉倒吧你!你啥样我还不知道?不是因为处对象分心的话,能落到今天这个下场吗?明明是考清华北大的选手!再说了,我本来就有病啊!我这一身病还不是让你气的吗?!” 她总是可以一语“刀破”我的痛处,却又永远不肯承认自己该负的那一部分责任。 时隔多年,我早已懒得与她掰扯。 只能就事论事道:“别一天到晚清华北大的,真考上了又能怎么样?不见得就比我现在的工作高尚!再说了,我挺喜欢自己现在的职业的。干的都是救人于水火,积德行善的事!挺好的!” 这个情绪总是大起大落的女人,闻言突然就乐了。笑着开口道:“嗯!你知道自己的工作‘好’就行!那可是我托了人情的,你得知道珍惜!人呐,到啥时候都得武装自己!老爷们只要有本事了,媳妇有的是!” 咋说都能找到“歪理”的她,最终总会让我无语。 一直以来,妈妈在乎的永远只是吵架的结果赢与不赢。至于吵架的内容符不符合她行事时的逻辑,她从不关心。 如果她真是如其所言的那般洒脱,真的“媳妇有的是”的话,为啥偏偏只给包子买了昂贵的“见面礼”呢? 第四百一十六章 鳄鱼的眼泪 直到今天,又经历过许多之后,我才深深地体会到,其实妈妈当年所说,实在是真理! 成年男人的爱情,还真就是必须要与“能力”挂钩才行! 因为成年女人要的,只是你在她和你们的孩子“饥饿”之前,能够适时带回的猎物! 在柴米油盐面前,空口白牙的“爱”,很是苍白! 每天围着女人转,靠着哄女人开心获得生存筹码的,是“儿子”,不是“丈夫”! 回想自己每份“失败”的感情,无一不是因为在她们的身上,浪费了太多时间之故。 反观那些“成功”的感情,又无一不是因为有了成就之后的自己,对女人们的吸引。 真正成熟的男人,从来不会把女人当成猎物。 而是努力提升自己,成为女人们争抢的对象。 男人,从来都是靠着征服世界去征服女人。 成功的男人,是能打下一个世界盛装女人! 有一个典故,叫“鳄鱼的眼泪”。 我虽然不是一只鳄鱼,但却在初次与包子分开的那天,莫名其妙地流了一路的眼泪。 或许莫名其妙的,并不是眼泪。而是一边流着泪的我,一边在做出的行为。 除了包子外,我同时还在与第二个人发着信息。 她就是我小学时的同桌,娇娇。 是我童年里的“王语嫣”,也即是后来的“艹亻忄”。 我已记不起自己到底是通过什么方式,与她重新取得的联系。 似乎是通过一个叫做“校内”的网站吧? 谁知道呢! 自打小学毕业以后,整个中学时代也一直都是校友的我俩,虽然一直都有交集,却在我军校毕业之前,再无“交际”。 重新“建交”之前,她给我留下的最后一个印象,是已经成为学校“风云人物”的我,于众人前呼后拥的招摇过市中,与她擦肩而过时的匆匆一瞥。 当时的她,正背对着我,与一个男生举止亲密地交谈着什么。 巧的是,那个男生竟是我初中的同班同学。因为爱流鼻涕,又总是邋里邋遢的,所以获得了一个“踢踏哥”的雅号。 这哥们人是好人。善良和蔼,胸怀大度的他,从不把别人那些不怀好意的玩笑当真。记忆里关于他的画面,全是一张挂着鼻涕,堆满嬉笑的脸。 整整三年时间,颇有些洁癖的我,都没和“踢踏哥”说过半句话。可能也因为那时的我,正困于“世俗”的眼光,尚无法欣赏到这哥们身上“隐藏”的优点吧! 当我瞥见自己曾为之深深着迷的一朵鲜花,竟赫然在一坨“牛粪”旁,笑的是“花枝招展”时,心情自然是极其复杂的。 复杂之余,我更是好奇。到底是什么原因,能让我这么一个优秀的男人都觉得“高不可攀”的优秀女子,“堕落”如斯呢? 那一瞬间,我的信仰,轰然崩塌。 同时,也让我更加地困惑起女人们的心思来! 只是当时的我,应顾自己身边的那些花儿们,尚且不暇,哪里还有时间和精力,去管娇娇的感情生活? 不管是不管,“介怀”却是一直存在。 因为除了我主动放弃的之外,凡是被我看上的女生,如果没有被我“得到”过的话,我都会感到深深地不甘。 在我的骨子里,似乎只有“上”过了所有自己“爱”过的女生,才能证明我的成功。 或许正是因为总是痴迷于这种生理上的胜利,才会让如今临近不惑之年的我,拥有了世俗人的眼中,那副“碌碌无为”的样子吧! 对“成功”的渴望,让我在与娇娇重新取得联系的瞬间,便果断开启了对她新一轮的“勾搭”过程。 彼时的她,正在读着一所不是很出名的大学。 我便以“优秀如你,怎会高考失利?”为话题,顺利地与其攀谈了起来。 女人嘛,本就容易在欣赏自己的男生面前,卸下防备。再加上我又是她纯真年纪里的旧相识,所以她亦很快地便与我“言无不尽”起来。 早在小学的时候,她的妈妈便新组建了一个家庭。 开始的时候,她的继父与她的相处,倒还算正常。 直到她上初中时,这个男人才露出了丑恶的嘴脸。经常会利用一些独处的机会,对她“动手动脚”起来。 当娇娇求助似地将这种事情告诉给她的妈妈知道后,没想到娇娇妈做出的选择,竟然是将她直接寄宿到了她初中班主任的家里。 被“保护”的结果,竟然是被“抛弃”。 可以想象,这个荒唐的结局,会给一个十二、三岁年纪的女孩,带来怎样的打击! 所以即便她凭借原有的基础,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一中,却还是在随后的学习生活中,逐渐堕落起来。 偏偏她的妈妈又极为强势,对她的要求堪称严酷。面对她不断下降的成绩时,只有无休止的谩骂。 讲到这里时,娇娇说她能坚持活着,已经算是一个奇迹了! 听着她与我看似相同,实际却有着很大差异的境遇,我那颗起先只是想要“勾搭”的心,不免又认真了几分。 因为同样是“强势”,但我的妈妈,是在与整个世界为敌。可她的妈妈,似乎只把她一人当成对手。 我相信,如果我是个女生,而我的继父也做出了同样的事情的话,我的妈妈很有可能会杀了他! 心疼之余,我终于忍不住又问出了关于她亲生父亲的问题。 娇娇给的答案是:“只知道他还活着,但从他俩离婚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 人与人的相处,当然不是靠着比惨。 但我的“死”而不见,尚有想象余地。 可她的“活”不见人,便只会有恨吧? 大概一个月前,我俩又聊起了这个十多年前第一次引出的话题,娇娇说她从没恨过,只是从原来的好奇,变成了现在的遗忘。如果不是我还会提起的话,好像她的世界里,从来就没有过“爸爸”的存在。 语气之洒脱,仿佛她真的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一样! 对于此话,我自然是不信的。 第四百一十七章 意外 后事不提。 只说初与娇娇“重逢”时的我,还是一个喜欢设想“如果”的人。 “如果我们当初能在一起的话,或许会相互扶持,成为彼此的依靠,携手走出阴霾吧!” 记得我情不自禁地发出这样一段话后,又不无遗憾地感慨道:“而且理论上来讲,咱俩是可以一起考上‘清北’的!” 这么多年来,也就只有面对娇娇时,我才会承认,错失高考,是我今生最大的隐痛。 因为对“如果”的同样执着,我俩的“感情”进展的十分迅速。 可惜那时的我们,身边都有着另一个“她他”。 从时间上推测,那时我身边的她,大概率是姗姗。 而她的身边,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某某”。 那是她大学里的第二个男友,据说是游泳池边认识的。 在娇娇的口中,这个“某某”总会欺负她。 出于对“朋友”的仗义,我不免义愤填膺。总叫嚣着能有个机会,让这位胆敢欺负我童年女神的哥们,知道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没有不透风的墙。 那小子很快便发现了娇娇与我的异常“交往”,在随之而来的电话“交锋”中,我俩均向对方的家人,好好地致以了一番诚挚地“问候”。 类似的情况,我却做出了截然不同的反应,倒不是说我对小狼有多么偏爱。 实在是为了替娇娇出气,我才会野蛮如斯。 讽刺的是,发生过“问候”事件之后,我真就准备召集“人马”,赶往娇娇所在的大学,好好地让那个哥们提前接触接触“社会”时,却收到了娇娇决定“放弃我”的消息。 她的原话,是这样说的:“咱俩以后还是别联系了。毕竟确实是我对不起他,做出了精神出轨的事情,很不应该。从头至尾,你都一直很好。是我配不上你,就这样吧!” 这一次,我信了。 只因我懂得,那种环境里长大的孩子,会有怎样的自卑。 可话已至此,纵然我再怎么对她心有“怜惜”,也只能到此为止。 毕竟当时的我,也不是单身。 直到她大学毕业,去了省城工作,和那个“某某”因为“地域”上的原因分手之后,我俩才又有了“死灰复燃”的可能。 无论是小狼还是娇娇,好像都是因为地域上的分开,才与自己的前男友们,有了分手的结局。 讲到这里,我不禁要感慨一下,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异地恋”的成功率,反而低到了几乎不可能的程度。 只能说从前车马慢,一生只够爱一人。 如今网速快,一分钟足够给十个“附近的人”,发去好友的申请! 如此说来,姗姗会为了丁祥远赴深圳行为,才更像是真爱吧! 扯的远了。 只说我与娇娇的“死灰复燃”,最初只是从偶尔的互踩空间开始的。 而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也仅局限于此。 毕竟我一直都有“官方”的对象在侧,并没有太多的私人领域,可供与别人“胡闹”。 所以我与娇娇唯一的一次稍显频繁往来,就发生在我这次“离开”包子的路上。 就发生在,我正为离别的的感伤,而涕泪横流之时…… 虽然如今的我,已无法追忆起当初的自己,究竟是蓄谋已久,还是临时起意。 但我清楚地记得,当我发出,“我正在去往省城的路上”这条信息后,娇娇立刻就回复了,“晚上可以考虑考虑,陪我吃一顿饭”的意图。 为了“约会”顺利,我从收到娇娇“意图”的瞬间,便开始对妈妈演起戏来。 “我都这么大的人了,明天早上我自己去机场吧!”、“把我送到省城后,你们就可以返程了。”、“后边的报道事宜,我自己就可以完成!”、“折腾了两天一夜,你都没咋休息好。再折腾犯病咯,可哪多哪少!”、“而且你单位还那么忙,我没事的,不用担心。”…… 一连串的“懂事”言论,妈妈自然难以招架。开心地把我送到了地方,又嘱托了几句后,便高高兴兴地带着司机回去了。 每当我展示出不需要妈妈费心的一面时,她都会乐得清闲,放我一人闯荡。 又与包子报了个平安后,我便迫不及待地与娇娇约好了见面的地点。 一顿西餐的时间,足够两个本就对对方“垂涎”已久的人,下定“上床”的决心。 其实从她回复说愿意陪我吃饭起,我便已确定,那一晚,她必将是我的“囊中之物”。 虽然相识十四年,我俩就只单独吃过那一顿饭。 饭后,又进行了十四来的第一次肩并肩散步。 不时地身体碰撞中,我那颗已经沉寂多年的心,竟还有些“噗通噗通”起来。 可惜,我终究不再是那个懵懂的少年。 那一个,只是因为某天多与她说了几句话,便在接下来的一整年,都会开心到飞起的男孩,死了。 满腹的“邪念”,哪里还容得下“纯真”? 如今,这曾经连奢望一下都不敢的“并肩漫步”,只会让我觉得无聊透顶。 春宵一刻。 为了加快故事的进度,我提议去ktv。想着唱歌时,再搞两瓶啤酒喝喝。 记忆中,她似乎与我说起过,自己不胜酒力。 我相信,只需要经过几首拿手情歌的演绎,间隙里再哄她喝过几杯啤酒下肚后,借着包房里暧昧氛围的烘托下,一切的一切,便会水到渠成。 不出意外的是,果真出了意外。 其实也不算意外。而是事情进展的太过顺利,以至于我忽然有了一种,自己才是“猎物”的错觉。 当我两首歌都没有唱完时,才喝了一杯啤酒的她,便开始念叨起头晕来。 等到第三首歌唱的前奏刚起,刚喝过第二杯啤酒的她,便借头晕之故,很自然地将头靠在了我的肩膀上。 第四首歌还没开始时,她便伏在我耳边,轻声呢喃道:“你住的地方,离这里远吗?” 我他妈还在想着开车的事情时,她竟早已做好了开飞机的准备! 为了不被她牵着鼻子走,我决定主动吻她…… 犹记得拉着她陪我一起淋浴时,她的尖叫连连。 事后,她给我的评价是:“当过兵的男人,果然够猛!” 她说这种仿佛要被人撕碎的感觉,已经许久都未曾尝试。 第四百一十八章 参谋 在娇娇的连连称赞中,我最钟意的那一句是:“你真是一个疯狂的男人。你的这种疯狂,一定会令许多女孩子着迷吧!” 可就在我回味着之前的“发生”,逐渐迷失在她的赞美里,伺机着要“梅开二度”之时,她却突然从我的怀抱里挣脱,并迅速地穿好了衣服。 无论反应不及的我,怎样苦苦挽留,她都要执意离开。 理由是:“我不能让那个对我特别好的‘女孩’伤心。她肯放我出来见你,其实已经猜到了咱俩会发生这些。不会夜不归宿,是我给她唯一的承诺。” 是的,与“某某”分手后,娇娇又接受了一个“女孩”的追求。 在那个传统与新潮并存的时代,她却早早便与我坦诚了一切。 成年后的我俩,除了那些早已记不清具体内容的“过往”外,更多的,当然是在聊一些“成人”的话题。 她说:“其实两个女生谈恋爱的话,对扮演‘男人’的那一个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因为可以继续当‘女人’的那个,最后往往还是会嫁给一个真正的男人。” 她还说:“和女人待的久了,也会怀念男人的感觉。” 所以,其实从故事的一开始我便知道,那个“猎物”,一直是我。 西餐,啤酒,ktv。 接吻,上床,泡泡浴。 后来的后来,我又用这套泡妞的“标准化”流程,搞定了无数女人。 细想下来,真相应该是那无数女人,搞定了我才对。 因为在一段关系里出钱又“出力”的那个人,才更像是“被搞定”的那一个。 不是吗? 两天一夜的舟车劳顿,再加上“春宵”难舍的一响贪欢后,我很快便沉沉地睡去。 似乎从刚一记事起,我便养着成了这样一个习惯——在每一个将要独自面对的夜晚,都要想尽一切办法,把自己折腾到筋疲力竭才好。 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抵抗孤夜的寂寞,顺利入眠。 大梦一场,再醒来时,已是早晨八点。 而我的那趟航班,是早晨七点半起飞。 梦的太深,闹钟失效。 得知此消息的妈妈,不但很反常的没有骂我,还一个劲儿地自责道:“哎!我就不该着急回来!应该在那再陪你一天的。明知道你累了那么多天,肯定会睡懒觉,要是由我来催你起床,就不会出这样的事儿了!” 犯的错误多了,我早有了一万种纠正错误的办法。 无论怎样,捶胸顿足一类的弱者行为,终不可取。 所以面对妈妈的“温善”,我也并没有陷入到无用的自责当中,只是说了句“没事,我能搞定”后,便按照原有的计划,叫了一辆出租车,朝着机场赶去。 条条大路通罗马。就算不能直达,我还是可以转乘嘛! 只要终点不变,多绕几个圈什么的,并没有什么所谓。 从小,我就痴迷于记录各类地图。对祖国的行政区域划分,更是了如指掌。 黑龙江再偏,去北京的飞机却是大把。 而且到了首都,就等于是到了“燕赵”。 还好那时的手机,尚不支持视频聊天。当我跟包子讲述误机一事时,她虽起疑,却因为没有好的“查岗”手段,并未多问。 不仅如此,为防止耽误我的“报到”大事,她还立刻央求她的爸爸,以图这位交际颇广的男人,可以安排一位身在北京好友,去机场接我。 本着“帮人到底”的原则,包子爸还在其女儿要求的基础上,授意他的那位朋友,在接到我之后,便马不停蹄地开车直接把我送往“燕赵”的省城…… 只因对“旧时”的留恋,而甘心被人当了一次猎物的我,就这样辜负了妈妈与包子,两个“此刻”在我身边的女人。 我是一个有“良心”的人。 可惜我的行为,却总是与我的良心,背道而驰。 也怪当时的我,尚未接触过“心学”。 对于王阳明老先生的四句箴言,“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更是不曾有幸拜读。 否则的话,我应该不会产生这许多“自责”的心理,还为之深深困扰了许久吧! 包子爸的朋友来时,还带了一位与我年龄相仿的女司机。 虽然一路上,坐在前排的他俩,举止都非常的克制。 但我还是很快便感知到了这对儿年龄差足有二十余岁的男女,那种“非同一般”的关系。 都说想要了解一个男人的“实底”,最好的办法,就是去看这个男人最亲密的朋友如何。 如果说,能凭一个电话就肯开车往返八百公里的关系,便是“亲密”无疑的话,那包子爸的“实底”,我也便可猜出个大概! 看着前排那对男女,总会于汽车中控台的扶手上,装作无意间恰巧碰触的手掌,我突然想起了十八班的尹媂。 确切地说,是那句常常被她挂在嘴边的感慨:“天下乌鸦,一般黑!” 不觉间,原本挂于心中的“负罪”感觉,悄然飘散。 就这样,在那对儿“老男人”之间的“革命友谊”的帮助下,没能赶上飞机的我,却还是在当日的下午三点之前,成功抵达了“报到”的地点。 只是在去省厅“现役办”送交档案的时候,又出现了一个不小的插曲。 内心迷恋自由的我,在可以不着制服的时候,总喜欢穿一些能够彰显“野性”的服装。 “报到”的路上,我便一直穿着那身在海南度假时购买的“岛服”。 于是,当一副“该溜子”模样的我,出现在“燕赵”省公安厅现役办的门口时,立刻便被一位“两毛四”的正师级干部给撵了出来。 也是我“年少无知”,对这么老大一个“衙门口”,尚没有一个清醒地认知。 还怪大舅在他离开鹤岗后的扎根处,委托的那位一直帮我具体操持调转事宜的哥哥,并没有跟我交代清楚。 只在最终的调令被批复以后,于短信里简单地给我发了句:“到了公安厅之后,直接去现役办,找许x参谋。” 第四百一十九章 闲 我印象里的“参谋”,顶天了也只是个“两毛二”的“团级”而已。 因为在我来之前的地方,能混到这个级别的“业务骨干”,简直是凤毛麟角。 在我的认知里,堂堂的“业务大拿”,是绝不会干“接收档案”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的! 结合着那位哥哥发来信息的随意性,我很快便笃定,他口中的许x参谋,充其量也只能是一个比我大不了几岁的营职干部而已! 所以,当我敲开了“现役办”的门,看到了满屋子的“两毛四”时,内心的崩溃,是可想而知的。 这种级别的干部,就是把全黑龙江一个省的消防总队里的全加起来,也不会超过十五名。 可在那间不足六十平米的办公室里,竟实实在在地“陈列”着整整九位啊! 对于我这种刚毕业不久的小排长,见了正连职小科长都得起立敬礼的小透明来说,会被这种场面唬的是头晕目眩、两腿钻筋,自然也是人之常情。 好在平日里惯于演戏,总是睁着眼睛说瞎话的我,早已练就了一身“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本领。 于诸位“首长”看猴一般的眼神注视下,深吸一口气,礼貌而又不失风度地问了一句:“请问哪位是许x参谋?” 随后,便发生了故事开头的那一幕。 一位正在与人交谈的武警“大校”,闻言侧过头来,上下打量了我一番后,正色道:“你要干嘛?” 我胆颤道:“我是黑龙江消防总队新调来的干部,接到通知说要先来贵处报到。” 随着他投来的目光,变得越发凌厉。我不禁低头看了看自己那一身的“花花绿绿”,再抬头时,才发现与满屋自带浩然正气的军装比起来,竟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也是那一瞬间,我便没了继续自我介绍下去的底气。 见我似有所觉,“许首长”态度稍缓,顿了顿,以一副不容置疑的口吻,命令道:“你先去换一套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衣服后,再来见我!” 如梦初醒的我,立刻本能地立正站好,对他敬了一个标准地军礼后,高声应道:“是!” 转身,关门,齐步离开…… “回答首长问话时,只能有‘是’与‘不是’。”新兵的第一堂课,我记忆犹新。 返身回到车里,利落地换好放在行李箱里的军装,又对着后视镜反复确认了一番仪容仪表后,方才重走了一回“报到之路”,再次叩响了那扇改变命运的门。 有些身份,一旦拥有了,便会成为伴随你一生的“底色”。 无论你心里的真实想法是什么,一旦被人点醒了“底色”,你的行为就会突然有了“底线”。 这种能够自觉维护“底线”的意识,便是“责任”。 人类,天生就是一种有责任感的生物。 有些人之所以会“迷失”,缺的,应该就是一个可以激发这种“血脉之力”的身份而已。 插曲过后,一切都变得顺利起来。 只是当我将许x参谋说我已经可以去“小岛”报到的原话,汇报给那位操持我调转事宜的哥哥时,他突然问了我这样一句话:“你没给他包个红包啊?” 闻言,我瞬间觉得有些窘迫,含糊着回道:“没。” 那位哥哥笑着叹息一声,追问道:“也没拿两条烟啥的吗?” 他问的很随意,我却觉得自己似乎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懊悔不已。 听出我用沉默给出的答案,哥哥颇有些恨铁不成钢地感慨道:“完蛋玩意!这点小事都不会办!” 讽刺的是,如今我已参加工作二十年整。却始终都没有学会,如何去办这件“小事”。 有目的的送礼,即是行贿。 我天然觉得所有人都会如我一样,一心为公。 一心为公的人,又怎么会受贿呢? 到时候被人拒之门外,得多尴尬? 我不是一个不通人情的人,知道什么叫做“感恩”。 在这种礼尚往来的人情社会里,我这种从不“行贿”的异类,却悟到了另一套照样可以“吃得很开”的办法。 那就是乐善好施,急人所难。 说来轻巧。 虽然现在的我,除了辅佐后代成长外,已再没有什么可以追求的事情。 但在当时,那个既不甘于平庸,又不屑于苟且的我,在悟到那套办法之前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还是活得挺拧巴的! 来“小岛”报到的时候,恰逢该城市一年一度的“旅游旺季专项行动”初始阶段。 在这种每年都会倾尽全市甚至全省之力来保障的国家级重点行动里,消防系统更是首当其冲,责任重大。 所以有整整两个月时间,支队根本无暇理会我们这些当年调回来的新人。 办理过“入档”手续后,我与另外两名“新人”,便被随意地安排到了干部科里,负责一些搬运东西之类的杂活。 这是支队机关,又不是物流公司,哪来那么多东西可以搬运? 所以从事实上来讲,领导们不过是给我们这仨人先随便找个地方,可以消停地待着而已! 为了不在“关键节点”上出什么乱子,我们收到的“命令”,便是在上班的时间里,只能老实地待着,哪都不许去! 机关的寝室已满。 到了“下班”的时候,支队给我们安排的住处,是机关直属中队的客房。 独门独户。 装修风格,又与星级酒店的大床房并无差异。 除了无所事事以外,新单位里的其他条件,都可以说是顶配。 但年轻人怕的,从来就不是辛苦,而是他妈的太闲。 这种等同于是被“软禁”的处境,很快便使我躁动难安。 初毕业的那一年时间里,身为“将走”之人的我,面对被“束之高阁”的待遇时,尚且可以忍受。 如今好不容易盼到了落地生根,满腔热血早已沸腾至澎湃不堪的程度时,却再次沦落到了“报国无门”的处境。 虽然“不菲”的工资照发,但我却实在无福消受这种“死人般”的清闲。 第四百二十章 心安理得 已经看过我八十余万字自白的你们,自然懂的。“我”,是一个没有意义便活不下去的人。 理论上来讲,我应该是“许三多”的原型才对。 但实际上,我却始终没能拥有《士兵突击》里演的那种,可以活出“自我”的环境。 确切地说,我始终都没能拥有的,是那种可以心无旁骛的心境。 能够影响我的东西,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比如我大姨以及大舅家的两个孩子,也即是我的两个表哥,每晚都会把我接出去喝酒。 那时的他俩,均已借助大舅的力量,在小岛有了自己的事业。 2011年,房地产最后的辉煌。 一个很闲的年轻人,如果再有了很多钱的话,很容易便会磨灭了斗志。 尚没有赚到很多钱的我,在两位“公子哥”的陪同下,接连醉了九晚之后,突然就厌烦起这种只能醉生梦死的日子来! 我离祖离家,抛开无数“情缘”,大老远地跑来这个地方扎根。为的,难道就只是这白天的混沌度日,晚上的“莺歌燕舞”吗? 坦白来讲,使我痛苦的最主要原因,其实是每晚喝醉后的寂寞难耐,“独守空房”。 我很想包子,也很想省城那一晚的“大梦一场”。 当然,在我这个总是同时想着很多人的渣男心中,最想的那一个,依然是小狼。 可无论我想的是谁,人生中那些千姿百态的花儿们,在我身处小岛的那一刻后,都有了一个共同的属性——远方。 诸多情愫堆积下,在第九个沉醉的夜晚,久未提笔的我,又于qq空间中,发表了一篇名为《九夜连醉而后感》的诗歌。 用以记录这九日里的光阴虚度,以及调转之后的我,总是“长夜夜漫漫,孤枕难眠”之意境: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彩烁晶莹迷人眼,酒入柔肠解人愁。 花开瓣两散,薄唇微起含。 良宵共享,怀中美人映霓虹,且顾交错觥筹。 红霞胭脂淡,幽幽倩儿香。 恨不仙子共与寝,窗明透月照人寒。 只愿勤鸽能解意。怎奈何,夜深鸽已倦,怠意不闻声。 怏怏洒洒犹难尽,酒醉不成眠。 他乡酒美花更美,不爱花香爱酒香。 不是花香不醉人,只缘此地未留心!”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在这首以“悲情”收尾的诗歌里,包子看到的,竟然只是那些足够令她吃醋发飙的内容而已! 在这之前,这个名义上说送我衣服,实际却总要我自己刷卡的小气鬼;因为嫉妒小狼送我的“子弹情缘”,叫嚣着也要送我一款“zippo”火机,却站在“六百块”的价签面前望而止步的包子,竟然在我抵达小岛的当日,便主动购买并邮寄给我一款价值一万多块钱的“三星w999”! 作为2011年的“机皇”,收到礼物的我,自然是爱不释手! 可就因为这篇文章的出现,不满离开后的我,背着她过上了每天“灯红酒绿”的快乐生活的包子,在与我大吵一架之后,还莫名其妙地提出了,要我给她转两万块钱的要求。 理由是,她把钱给弄丢了? 我之所以用问号结尾,是因为我当时就觉得这个理由实在是他妈的让人非常无语! 且不说我该不该为她的“丢钱”买单。 只说她丢的那个钱,其实是有我的一半的! 因为她丢钱的“方式”,是在取款机取钱的时候,只把要取的钱给拿走了,银行卡却依旧丢在了取款机里!等她想起来再返身回去时,卡里的全部余额,早不知道被哪个“幸运”的家伙给连锅端走了! 不说此事的真假,只说那张被她“搞丢”的银行卡里,原本是存着我最新一个月的工资的! 尚未结婚之前,我便做出了“工资上交”的行为,原本也只是想表达一个诚心娶她的态度。 因为我俩想要结婚的唯一前提,就是她也得将工作调来小岛。 人情的社会,军官的跨省调度,没有“资本”的助力,自然是天方夜谭! 经历过这样一段“曲折道路”的我,自然懂得里边的“世故”。 作为一对儿有了收入的成年人,不过多地麻烦父母,而是用彼此攒下的工资,支付调转所需的“花销”,便是离开之前,我俩的“决议”。 可我头脚刚走,这份“决议”,便在包子的“口中”,被彻底地“丢”了精光! 打小起便很会看人脸色的我,当时已有了二十余年的“阅人”经验。 对于包子这种蜜罐里长大的孩子,更是有着一眼看穿的能力。 所以其实在收到她昂贵“礼物”的瞬间,我便猜到了早晚会有一日,我肯定会为这部“w999”亲自买单。 让我意外的,只是这个买单的理由,也太他妈的“草率”了些! 我当然很憋屈! 因为那两万多块钱的大金镯子,也即是妈妈给包子的见面礼,还躺在后者的兜里,闪闪发光呢! 处对象时,我便没让她花过一毛钱。 我只是仗义,但不是傻逼! 从休假带她回去见妈妈,到接到调令,再到这篇《九夜连醉而后感》的文章出现,总共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就被她套路走了小四万块钱! 关键是她的“套路”,还他妈的“low”到了极点! 只怪我没遇到过这样的人,也没遇到过这样的事。本就长着一脸“抹不开肉”的我,收到她的“要钱”短信后,只是觉得有些懵逼! 直到定睛看了看手里那台虽然“烫手”,但我又确实喜欢的“礼物”后,才咬了咬牙,回复道:“行。等我开工资了,就第一时间把钱打给你!” 心里的实际活动是:“妈的,就当这部手机,原本就是这个高价好了!” 在这之前,我从未用过什么“奢侈品”。 我那个生性节俭的妈妈,自然也不会给我可以“奢侈”的机会。 酷爱篮球的我,人生中的第一双球鞋,还是在我已经不打篮球的时候,大舅家的孩子,也即是那个“富二代”表哥买给我的。 说了这么多,我只想感慨一句:“直到拥有这部‘机皇’时,我才切身地体会到,‘人靠衣装马靠鞍’的谚语,之所以会流传的如此广泛,还真是有着一定的道理!” 每当我掏出“w999”的时候,往往会引来许多人的艳羡目光。 “有钱人”的形象一旦立住,就连某些往日里高高在上的领导们,再与我说话时的态度,感觉都和蔼了许多。 还有ktv里的“公主”们,看在“w999”的面子上,给我点烟倒酒的频率,也比对待其他客人时更殷勤了些。 当时的我,从未有过物质上的匮乏。 心中缺的,只是来自于妈妈的认可。 似乎就是在对这种认可“久等不到”的过程里,我才渐渐地变成了一个虚荣的人。 名利之间,只选前者。 如果不是包子的“赠予”,单是为了防止妈妈的“咒骂”,我也断然不会有如此勇气,敢于光明正大地在自己的身上,下如此“血本”的! 也就自然不会享受的到,“奢侈品”带来的快乐。 我总是在女人的身上不计成本,为的就是快乐。 所以真正促使我“支付”这份无理要求的,也是因为我觉得“它”带给我的快乐,值得这个价格。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只有花钱了,我才会心安理得。 第四百二十一章 好好的 现在想想,促使我甘愿去当那个傻逼的,应该还有一个深层次的原因,那就是省城那一晚对包子的“背叛”,使我的心里,多少还是生出了些许愧疚之情。 再加上“误机”后,包子爸的全力以赴,我更是心存感激。 我是一个渣男,但并不影响我有良心。 当一个男人,愿意满足另一个女人的一切无理要求时,我猜这个男人的背后,便一定会藏着许多,永远都不能让这个女人知道的秘密。 这些秘密里装载的,便是能够使这个男人一直保持着心理平衡的灵药。 就算性别对换,结果亦然。 那一瞬间,我忽然就彻底地理解了老庞,那个曾因出轨而被妈妈逐出家门的男人。 可这两万块钱换来的,却是我心底的新一轮“失衡”。 不平之余,我开始痛恨起这段总是会令我难过的感情。 早在相识之初,我便将包子定义为了生命里的劫数。 因为她的一切缺点,似乎都长在了属于我的弱点里。 而她出现的时间,又恰好遇到了妈妈对我的认可。 其实除了我之外,妈妈从来就没有认可过任何人。 就算被她赠予了大金镯子的包子,也不是个例外。 包子会获得如此“殊荣”,只不过是恰好出现在了我写那几篇“求偶”文章时的身边而已。 在那些文章里,妈妈看到了用语深刻、掏心掏肺的我。 虽然她没有留下只言片语的评论,但还是默认为能够促使我想要结婚的那个人,一定是我身边的包子。 于是她决定满足她的儿子,迫切想要有一个自己的家的心情。 于是,她也才会去倾尽所能地成全。 在这之前,她也曾问过我心中真意。 当时我很怕。如果自己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会连带着好不容易在她心中重新获得了“肯定”的我,也一并的被再次否定掉。 而那个随着“我愿意”之后,旋即被送出的昂贵礼物,看似只是戴在了包子的手腕,实则是戴在了我的头上,成为了我不得不将“真我”封印的“紧箍之咒”。 有些谎言,可以用新的谎言弥补。 有些谎言,却会赔上一生的幸福。 发生过这“两万块钱”的故事后,我每一刻都想与包子做个了断。 却又在每一个关键的时刻,触动了“紧箍咒”的发作,痛不欲生。 某次正经历着“痛不欲生”的我,忍不住给小狼发了一条“求救”的短信。 “我很想你,却不是因为我走了。而是因为无论我身在何处,心都始终在你那里。” 她秒回道:“你又发啥神经呢?赶紧删了吧,别让你对象看见了再削你一顿!” 我没有理会她的调侃,继续自顾自地自我感动道:“我只是想告诉你,我不知道自己还能等你多久,但恐怕一定不会是最初设想的一辈子啦!因为我的爷爷奶奶,都老了。我可以等你,但他们却等不起。看见我娶妻生子,是二老不多的余生里,唯一的期盼。” 她吐槽式地回复道:“快拉倒吧!我可没听说过,谁口里一边说着等人,还一边对象不断的!” 类似的话,她已说过多次。 每一次,我都会强言辩解道:“还不是因为你身边一直都围着许多暧昧不清的人,老是不肯给我一个明确地答复。不然的话,我怎么会坑了一个又一个女生!” 但那一次,我却不想就此话题展开,以破坏掉那“痛不欲生”的气氛。 酝酿了一阵,回复道:“你说的对,同你一样,我的身边一直都不缺人。但我想要的,却只有你。原本我一直以为,我可以随时为了你去背叛这整个世界。直到今天才忽然发现,我根本就没有做到的可能。就算我仍然可以为了你,去跟任何的现任女友分手。但一定做不到,去跟自己的老婆离婚。” 手机短信,是有字数限制的。 为了保证意思连贯,我又重开一条,点题道:“在不得不结婚之前,我还是会一直等你。我一直以来的愿望,就是想趁着爷爷奶奶还活着的时候,可以看见我有了归宿。如果我娶的人不是你,那这份‘归宿’,便只能是我的‘假装’。” 虽然类似的话,我也对姗姗说过。 但对小狼重复时,却是真情流露。 可惜我眼里的小狼,一直就不是一个很感性的人。每次我被自己的“心血来潮”,感动到稀里哗啦的时候,她都能做到像一个理智的观众般,审视着我拙劣的表演。 虽然她的理智,总会让我很是抓狂。 但同时又让不服输的我,无比沉沦。 因为,我确实是在表演。 无论我的表演有多“走心”,却也摆脱不了,那都是出自于“剧本”的事实。 我精心杜撰的“台词”里,藏着我想要的“人生”。 或许是猜到了我的言外之意,又或许是预感到了我可能随时会结婚的现状,沉默了好半晌后,小狼才回复了这样一句话给我:“好好的吧!我只希望你能好好的!” 紧跟着,又发来一句补充:“我们都要好好的!” “好好的”三个字,在我看来,就是她在“祝我幸福”而已。 曾亲手了结过无数段感情的我,在每一段感情的最后时刻,都会对那个曾经陪过我一段时间的女孩,诚挚地送出,这同样的“祝福”。 “祝你幸福!” 多么完美的ending。 深沉,又不失风度! 我是一个对感情生活充满企图的人。 如果人真的是由猴子变的,那我应该没有完全进化。 因为促使我努力去成为某个族群首领的动力,似乎就只有一个,那就是获得至高无上的繁衍权! 我拒绝成为任何一只“母猴”的“私有”伴侣,因为那与我努力的初心背道而驰。 只要有能力去为一群“母猴”负责,有实力去养活一整个族群的话,我干嘛要在一棵树上吊死? 话虽如此,我毕竟还是在猴子的基础上,得到了一定的进化。 所以,我在拼命占有许多的欲念中,仍会掺杂着对深情的贪恋。 或许让我留恋的,从来都不是小狼。 而是和她在一起时,那个会为了深情而奋不顾身的自己。 因为那时的我,还是个完整的,没有退化出“猴性”的人! 第四百二十二章 大笨蛋 随着年龄与阅历的增长,我突然发现了一个可怕的事实,那就是“只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的幻想之所以会大行其道,其实离不开“独生子女政策”的支持。 乍看起来,这似乎是完全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情。 但细想一下,如果不是特殊的政策环境下,让我们“独生子女”的这一代人,有幸或不幸地独自拥有了我们父母的全部“爱憎”,我们又怎么会将“独占”二字,看的是如此的理所当然? 自私,是人类的本性。 但似乎只有独生子女的“自私”,从出生起便在“政策”的“帮扶”下,毫不费力地便获得了可以被允许恣意增长的空间。 因为“爸妈”只有一个“我”,所以他们只能爱“我”。 就算这份爱里,不免还夹带着许多令人难以承受的压力、无法解脱的束缚等等,但“它”也是“唯一”的,“专属”的,“全神贯注”的。 我们适应了被倾情关注的同时,也不知不觉地习惯了,将全部精力只能放在父母身上的境遇。 于是我们天然地认为,“一个人”,就足够承载另一个人的全部。 并且还坚定地认为,只有“专一”的,才是对的。 于是,小时候的我们,不能接受父母的分心工作,觉得自己受到了忽视。 稍大些,我们又开始不能接受自己的好朋友们,还会有其它的“伙伴”。 情窦初开时,我们又会将自己的另一半,想象成如同我们的“爸妈”那般,只爱我们一个人。 再后来,我们又开始无法原谅那个,总是会三心二意的自己。 穷尽一生,深陷纠结。 殊不知,人类的全部痛苦,正是来自于学不会分享,以及对“偏爱”的执念。 “梁祝”之所以会被千古传唱,是因为他们相知相爱后不久,便相继殉情。 在故事最美的阶段结束,没有后续的人设崩塌。 道理每个人都懂。却不影响人们还是会为了美好的感爱情而感动。 为了坚守后的遗憾,傻傻地流泪,悲愤莫名。 我也一样。 就算给小狼发短信的同时,我还在与娇娇保持着暧昧不清的沟通。但并不影响给前者发出那些“求助”文字时,我的用心良苦。 因为发生过省城的一场“大梦”,在同时与后者所聊的内容里,免不了又有着许多虎狼之词。 同一时间,两幅心境,两套说辞。 我的精神或许从未“分裂”,而是“共存”。 其实娇娇对于我来说,与小狼一样。 甚至比小狼的出现还要早上几年的她,更贴近“白月光”的定义。 而且与她相识时的我,更像是一个完整的“人”。 但我却为何始终都没有更加怀念她呢? 思来想去,或许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自始至终,我都没有对不起过她吧! 我的“三心二意”,是从认识小狼时开始的。 因为始终无法原谅自己,所以我才只会缠着小狼一个人不放。 或许我的内心,始终奢望着可以拥有一次改正的机会。 可又正是因为只对她一人苛求完美,我才会一次又一次在拥有“机会”的时候,吹毛求疵地放弃。 “放弃”后没多久,又准会在某个夜深人静的晚上,像个弱者那般,追忆起那些个已经没有可能的“如果”来。 又是一次对“如果”的执念里,当天晚上,我便以“如果的事”为名,于自己的qq空间内,写下了一篇文章,再一次试着去总结,我所经历过的人生: 如果黑白映画的那天,爸和妈没有牵手,是不是,就没有我后来的呱呱坠地? 是他们的决定,造就了我的出现? 还是在我的灵魂选择下,他们才有了成为“父母”的可能? 我的存在,到底是谁在决定? “时间”这个东西,到底是规律下的唯物,还是上帝主宰的唯心呢? 我们每天都在巧合里相遇,却偏将一切的相遇,全都归结为神秘的缘分。 是不是害怕,一旦承认了缘分的“偶然性”后,“缘分”就会变得很“廉价”呢? 如果一切的相遇,果真是“廉价”的缘,那么我们的“珍惜”,是否还有必要? 世人皆是,自以为是。 是否做到了“顺其自然”,就会没有痛苦? 而“自然”和“自我”,又是否总是会矛盾着冲突,挣扎着不肯融合呢? “我”想怎样?自然而然下的“我”,又会怎样去想? “道德理法”,又究竟和“自然”二字,有没有关系? 突然就想起了那句歌词:“我要快乐,我要能睡得安稳!” 瓜熟自然蒂落,水涨自会船高。 “自然”和“时间”,有着它们自己的“执着”。我们无力改变。 优胜劣汰的法则下,惟有适者得以生存。 终于明白,这世界不是、也不会是我们想怎样就能怎样的! 事实上,如果我们不能顺应自然条件下的“我”,到底是怎样想的; 如果我们不去顺应“我”最真实,最该有的想法。 如果我们不能明白、发现、抓住,并且遵从“我”的“自然”的想法的话,我们就只会,也只能得到痛苦。 没有“事与愿违”,只有“自寻烦恼”。 其实,这世界上并不存在“痛苦”。 当然,没了“痛苦”的衬托也就没有了“快乐”。 其实,这世界只存在着一种永恒,叫做“发生”。 是可笑的人类,偏要把时间奔跑时留下的“痕迹”加以区分。 光是“痛苦”和“快乐”还不够,还要再加上“喜怒”与“爱憎”。 然后,在“贪、嗔、痴、怨、迷、恋、愁”的情绪里沉沦。 我们的很多痛苦,都来自于自以为是的坚持。 在自然和自然条件下的“本能”,都在声嘶力竭地告诉着我们要放弃的时候,偏去苦苦支撑。 幡然醒悟时才发现,此生大好的年华,已被荒废。 可我们更大的痛苦,却又来自于自以为是的放弃。 在自然和自然条件下的“本能”,都在挣扎着告诉我们,要咬紧牙关迎接黎明的时候,却在黎明曙光射来的刹那,闭上了眼。 从此在无尽的黑暗与悔恨里,虚度此生。 我们总会说:“这就是现实。” 说话时的态度,就好像隐士高人般洒脱。 这种洒脱,让人恶心! 我们每天都在经历着心动。 和心动过后的,“算了吧!” 我们每天都在放弃着行动。 和放弃过后的,“下次的!” 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真正的“信赖”。 所有以命相抵的“信赖”,都是无可奈何的救命稻草。 真金,也怕高温。 对错不在人言,苦乐自在己心。 我们可以瞒天过海,却从来都无法瞒得过自己。 但明知瞒不过,却还是要逼自己,为难自己! 明明想要的,偏偏装作视而不见。 明明是拿着烫手的山芋,偏偏装作安之若泰。 可笑! 真可笑! 可笑至极! 好像越在乎一个人,就越是要拿着放大镜挑剔。 跟精神病一样。 越在乎,就越是“在乎”。 我们都是大笨蛋! ———————————————— “天才”了小半生的我,直到那一天,才第一次看清,自己是个“大笨蛋”的事实! 第四百二十三章 谁像我爱你? 啰哩吧嗦地写了一大堆。 别说别人看不懂了,就是他妈的我自己写完了再读一遍时,也是晦涩难懂。 仅依稀记得写这篇文章时的心情,如往常一样,就只是想要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而已。 小狼就是那第一个,让我看见了家的雏形的女人。 是我做错了事情,亲手将这个“家”给毁了。 后来对她的一切眷恋,不过是想要“回家”的强烈欲念罢了! 其实我打心眼里痛恨这个,总是同时游走于许多女人之间的自己。 我不愿再做一个渣男。 即便我已看穿了那只能是“幻想”,却还是想要试着再做一次,那个“只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的人。 包子的电话,恰在此时响起。 开口,即是质问:“你写的那是啥意思啊?说谁是笨蛋呢?” 她观察一件物时的视角,总会“清奇”到令我哑口无言。 在那篇“九夜连醉”的长诗里,她就只能看见“霓虹胭脂”。 这篇充满哲思的“如果”,她便只看见了“笨蛋”。 但结合最近的发生,我一时间又不知该如何作答。 说“我是”吧,怕她做贼心虚,觉得我是在含沙射影那“两万块钱”的故事; 说“你是”吧,又怕她讳疾忌医,受不了我的忠言逆耳。 总之无论答案是我俩之间的谁,她都保不齐要与我大闹一场。彼时的她,正“紧箍咒”在手,风头无两。纵然“不羁”如我,亦不得不让其三分。 才吵过一次狠架没两天,又是异地恋刚开始,感情最为脆弱的阶段,我很怕若再来一次火上浇油的“二场”的话,再落得个鸡飞蛋打的结局。 正犹疑间,包子早不耐烦地开口道:“谁跟你俩我们、我们的,要傻你自己傻去,我可不傻!” 好吧,我又一次低估了她的智商。 在“笨蛋”之前,她还是看见了“我们”。 而她看见的“我们”,只能是我们。 于是,我郑重答道:“除了你之外,还有人能与我一起,凑成‘我们’二字吗?” “那谁知道了!你多厉害啊!” 听我之言,包子的语气虽倔强依然,笑意却是难掩。 一年的朝夕相处,喜不喜欢姑且放在一旁不讲,我俩之间还是产生了一定的感情基础。 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那我俩可以算是百日成钢。 三言两语的挑逗后,“我想你”便成了唯一可以重复的“语言”。 多场恋爱,并没能将我练成一个真正的“高手”。对每一个人说“我想你”时,我都是真的很想她们。 千百遍的“我想你”之后,已是深夜。 电话挂断了许久,我却始终未能成眠。 心思翻涌间,我想要结婚的欲念,达到了有生以来的顶点。 二十五岁,不是一个很老的年纪。 我却已经孤独了太久。 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太大的地方。 它只需要是一个,属于我的房子即可。 我可以为属于我的房子里的每一个人,付出一切。 我愿意扮演任何角色,只要那个房子,能够被欢乐填满。 我想要的,只是在那个房子里,可以有属于自己的房间。 这样想着,我开始不自觉地哼唱起了一首歌曲,《你爱我像谁》。 模仿张卫健那如泣如诉却无比认真的吟唱过程中,我仿佛变成了一场婚礼中,正在“独白”的新郎。 唱着这首“舔狗”世界里的经典曲目,我不禁又怀念起,当年那条总是为爱“摇尾”的自己来。 在那个充满“人性”的夜晚,我从床上一跃而起,借着汹涌的情绪,在我qq空间里,写下了人生中的最后一封“情书”。 《亲爱的你,爱我,像谁?——再致未来的妻》: 我曾经,听过这样一个传说:“神”在造人的时候,先造了男人。后来神发现男人总是一个人孤苦伶仃的,太孤独了些,便趁这个男人睡着的时候,取下了他的一条肋骨,并重新把肉合起来。 然后,又用这条肋骨创造了另一个人,与男人作伴。 并在男人清醒的时候,告诉了他,这个伴侣的来历。 男人听到后便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 我常想,这个男人是幸福的。 因为当他的寂寞被“神”看到后,只是睡了一觉再醒来,就有了他的女人。 而当我哭着来到这个纷扰烦乱的世界的瞬间,却像所有的男人一样,与自己的“肋骨”走散。 于是,我不得不从出生起,便带着终身的隐痛,潜心寻找。 我常想,我会是幸福的。 因为我相信,我的她,始终在一个地方,等我找到。 我常想,那过程一定会是痛苦的。 因为“神”取走了“你”,又把属于“你”的地方,用肉合了起来。 她带走“你”时,我正在熟睡。当我们要再次合二为一时,我却是要清醒着操刀,这场没有麻药的“手术”。 如果说,一切都是天意。 是否终究,皆是注定? 是不是男人和女人独立的久了,已经适应了自我的存在。所以它们才会宁愿承受无边的孤独,也要维持着独立的现状。 就只是为了逃避,再去经历那场注定血腥的融合? 是不是真的太痛了,所以鲜有人能度过这个劫难? 可一旦这台“手术”开始了,就不能被终止。 因为半途而废的结果,要么死,要么心口留下永久的伤疤,终身生不如死。 what is love ? 爱就是赌上性命的自我掏空,对男人而言。 爱就是放下一切的自我牺牲,对女人来讲。 我以为。 我知道,一定是我掏空的还不彻底。 所以,才会痛。 也许,“挖”的再深一点,血流的再多一点,就可以,装下你了吧! 我知道,我们本来就是一体的。 如果说,一个人体内的液体,是固定的话,那么,只要我的血,流的再多一点,你的泪,应该就会少一点的吧。 我会很小心。 我一定要很小心! 很小心地刻着每一刀。 因为,亲爱的,这刀锋离我的心脏太近太近了。我真的怕,它会割破我的心脏。 我真的怕停止了心脏跳动的我,没办法再爱你了呀。 不过请你放心。 请你放心,你是我的! 你看! 你快看! 我的胸口,是不是,是不是已经有了你的模样? 请你,请你离我再近一些。 就再近一些吧! 是不是我的血,流的太多了,吓到你啦? 你不要哭了呀,我有些看不清你啦! 我觉得,这是世界上最残忍的手术。 为了让我的女人放心,我就要始终面带微笑,去剜着每一刀。 因为,我不能让女人再哭了啊! 因为我们是一体的。所以属于我们的液体,就是有限的。 她在“眼泪”上浪费得多了,剩下的“血液”,就不够支撑我去完成这台手术啦! 残忍是双方的,不止对男人来说。 因为女人,也要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心爱的男人,掏空着他的胸膛的同时,却要强忍泪水。 我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是你吧。 眨眼间,我忽然就懂啦! 一定是我们就要成功了,所以才最疼了! 因为此刻,离心脏最近了呀!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为什么? 宝贝,你是着急了嘛? 再等等,再等等好嘛? 不要哭了啊! 我知道,你已经完全放下了自我。 我知道,你已经迫不及待的要和我再次融为一体。 可是,可是还差这一刀! 也许,也许就是这一刀! 这一刀… 这一刀…… 应该,是最后一刀了吧? 如果剜下去,我还活着。 就,嫁给我吧! 填满那个空洞,感受着我的心跳。 听!它是多么的充满力量! 因为有了你,我才是满满的,完整的。 难道,你不是也在等着这一天,等待这一刀嘛? 一刀之后,重归“一个人”的我们,终于不再是孤单的一个人。 我终于可以包容了你。 你终于完全属于了我。 看!我们的融合,是多么的完美! 就是“神”也没可能再把我们分开! “夫妻”虽有二字,却不代表是“两个”人。 因为从一开始,她俩便是“一体”。 因为“一个”完整的人,不可分开。 为了组建一个新的家庭,我们都必须离开父母,改变角色。从为人子女的角色,改变成已婚成人的角色。为了获得美满的婚姻,我们必将成为一体,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园。 我知道,你离开了父母,你还是会撒娇,会闹。 我也一样。 可是,我们不需要忘记曾经的角色呀, 我们要做的,只是接受新的角色! 以后的我们,将是全新的我们! “我”就是我们。 “我们”就是我! 而“我”,是可以扮演任何角色,给出任何表情的! 因为,我想让你开心。 因为你开心,就是我在开心。 如果你烦恼,就是我在烦恼! “爱上一个人,一定要让她相信,这世界多么美好。 对每个人,都说还好。 我的心,我的情,你不需要明了。 只要我对你好。 这样的温柔,你要不要?” 我们都是大笨蛋! 关于爱,只会说,不会做。 都是我不好! “我什么都没有,只是有一点吵。 如果你感到寂寞,我带给你热闹。 围你绕一绕,没有什么大不了。 却可以让你微笑。” i, take you, to be my wife, my partner in life and my one true love. i will cherish our friendship and love you today, tomorrow, and forever. i will trust you and honor you. i willugh with you and cry with you. i will love you faithfully. through the best and the worst. through the difficult and the easy. what may e i will always be there. as i have given you my hand to hold. so i give you my life to keep. 我知道,这世界只有唯一的你, 你知道,这世界只有唯一的我。 你和我,要成为这世界上唯一的“我们”。 所以亲爱的: i will do everything you want . i can do anything make you happy . because of love . you know that something only love can do ! 答应我,从此不再流泪。 除了喜悦。 答应我,从此没有没有绝望。 哪怕有一天,这个世界上没有了我。 你也要带着我们的爱,继续活着。 因为你活着,就是我活着。 答应我,从此没有寂寞。 只要这世界上有我。 即使独自一人,只要听到自己的心跳,就能感知对方的心跳。 因为我的心,就是你的心。 请你,一定要答应我! 因为,我爱你。 只要,你爱我。 love means tolerance, love is kind. love is not jealous, love is not boasting, love is not pride, love is not rude, love is not selfish, love is not angry. love forgive. happy love is not evil, but the joy of fidelity. love always means asylum, trust, hope and perseverance. 爱意味着容忍,爱意味着善良。爱不是妒忌,爱不是自夸,爱不是骄傲,爱不是粗鲁,爱不是自私,爱不是愤怒。爱不计前嫌。 爱不是邪恶的快乐,而是忠贞的喜悦。爱总是意味着庇护、信任、希望和持之以恒。 i swear : ito marry you , as my wife, from today, for good or ill, rich or poor, health or disease, i will love you, respect you, you, till death do us part. 我在此宣誓:我将娶你作为我的妻子,从今天起,无论好坏,贫富,健康还是疾病,我都会爱你,尊重你,珍惜你,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 第四百二十四章 三十万 这封将我自己都感动到热血沸腾、夜不能寐的“顶级”情书,同样也感动了许多“无关紧要”的人。 其实也不能算是真的“无关紧要”。 因为只要我想的话,她们都是愿意与我结婚的人。 比如一个只在《世界末日》的感慨里出现,却从未在本书中有过具体故事的名字,安琪。 她是我陪妈妈在三亚过年时,认识的一个小美女。不曾在鹤岗遇到的老乡,却很有缘的在三亚成了邻居。 花痴如我,与其初相识后,便一眼喜欢。 当然,她并没有立即接受我的追求。 否则的话,这本书应该早已完结。或者,根本没有出现的可能。 可惜当她后知后觉地发现了我的“好”之后,没耐心的我,并没有留在原地等她。 于我而言,解决眼下的“火烧眉毛”,优先级永远高于对“远方”的执着。 除了安琪外,还有一个和我一起玩了两年“魔兽世界”的女伴。 最“近”的,便是省城的“大梦一场”…… 我相信,还有许多读到了这封“情书”,却因自知不是自己,而没有留下只言片语的“某某”们。 讽刺的是,被我感动的人里,唯独没有包子。 自始至终,她都像个“没事人”一样。 或许,她从来就没有关注过我吧! 即便是结婚十多年后的现在,她也很少在我的“朋友圈”里点赞。 因为她是一个比较实际的人,很难理解我脑子里那些,总是飘在“天上”的思维。 还因为她知道,自己与我心中的“梦想”,毫无关联。 事实上,虽然最后她确实成了我的妻子。 但在我最初的婚姻选择里,确实与她无关。 现在想想,受这封“情书”影响最深的,应该是我的妈妈吧! 无论我怎样极力否认,都无法掩盖,自己的行为举止,都是在步其后尘的事实。 追妈妈的人很多,却只在遇到我的爸爸时,才恰好是妈妈“不得不结婚”的时刻。 她很要强,事事争先。 结果她的妹妹,竟比她还早了半年嫁人。 那个年代,晚婚还是件很丢人的事情。 姥姥有五个孩子。有了对比的前提下,最“烦”的那个,便是总会与她吵架的,我的妈妈。 特别是姥爷仙逝之后,妈妈与姥姥这对母女之间,只剩下无休止地争吵。最后受到小姨先一步结婚的临门一脚后,妈妈开始非常想要离开那个,已没了“温度”的家庭。 跋扈的妈妈,只想要有一个家。 一个,自己说了算的家。 感谢命运,在这样一个“恰巧”的时刻,有了爸爸对妈妈的“死缠烂打”。 正是以此为基础,才有了我会诞生的可能。 近似的际遇,使得妈妈瞬间便理解了我的心情。 因为这封“情书”,抵达小岛近一月后,妈妈第一次主动给我打来了电话。 “包子家谁说了算?” 听有此言,我一头雾水,下意识地回答道:“感情上应该是包子妈,但理论上应该是包子爸。” 有了答案的妈妈,干脆地命令道:“那把包子爸的电话给我。” “你要干嘛?”我忐忑地问道。 “结婚之前,不得见个家长吗?我去会一会未来的亲家!” 在这之前,我那位“离家”的继父,借着妈妈生日的机会,有了“归家”的借口。 妈妈与我通话的第二天,便在继父的陪同下,开着车第二次踏足了q市。 出于礼节,也是给自己的姑娘面子,当时还属于“未来”的岳父岳母们,纵有万般不愿,也还是带着妈妈与继父二人,于q市几个比较有名的景点里,绕了一圈。 但整整三天时间里,包子爸都没有接过半句“提亲”的话茬。 可以理解。那是他的宝贝。倾其所有养大的姑娘。 怎么可能舍得其远嫁? 返程后,妈妈反馈说:“人家好像不太满意啊!我已经邀请他们去小岛了。好歹见一面,咱们尽力了!” 听闻此言,我特别不爽! 比这更不爽的,是两天之后,包子打来的电话。 原文已忘。 只记得她的话里话外,充满了分手的意图! 因为包子妈劝包子,“咱把手镯还回去吧!” 还因为包子爸劝包子:“姑娘,别离爸太远!” 我心中所想的是:“不能让我的妈妈白跑一趟!” 截至目前,没有人可以在我的逻辑里逃脱。 娇生惯养的包子,亦不可能是一个例外! 只需一席话后,本意是分手的包子,便决定反向去要求自己的父母,“无论如何,还是去一趟小岛!不管结果如何,好歹见上一面!” 鲜有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 有求必应,是天下父母的心情。 包子的爸妈,为了不给自己的姑娘留有遗憾,来了。 小岛上的我的每个亲人,均是全力以赴。 目的只有一个,彰显咱家的牛逼! 别墅,住着。 澳洲龙虾三斤半,安排! 82年的拉菲,倒到火锅里涮肉! “人头马面”,一开三瓶起! 飞天的茅台,开怀畅饮! 鲜有男人不性情! 包子爸美了!所托其人! 有这样的婆家,可以放心! “回去我就找人,把孩子调过来,交给你们!” 包子爸的承诺,却差点因为我姥姥的一句坦诚,灰飞烟灭! 戴河边,别墅外。激动的她老人家,拉着包子妈散步。 对白的第一句便是:“你知道天涯爸是咋死的吗?” 知道真相后的包子一家,震惊不已…… 黑龙江,是一个出人才的地方。 消防的某届老大,便是从黑土地里走出。 包子的调转,还算顺利。 前提是,三十万费用,需要妈妈来出。 当妈妈又一次向我“求证”时,我怂了。 但她把自己儿子的沉默,当成了默许。 于是,她掏了! 那一刻我才确信,吝啬与妈妈无缘! 还是那一刻,我才发现,自己竟然真的是一个“富二代”吗? 即便如此,“穷”了整个有生之年,我已摆脱不了穷命。 “三十万”,足够我心疼好久! 要真说包子调转工作顺利吧,其实也不是非常顺利。 钱花了一年时间,她才姗姗来迟。 那是一个,“附近的人”流行的时代。 年轻人,一年的分开,会发生怎样的故事? 请君自行想象! 我的憋闷,就因为“三十万”的牢笼,而羞于启齿! 如此说来,还是妈妈的“付出”,守住了我的姻缘。 如此而已。 第四百二十五章 不可原谅 “一朝天子一朝臣”,几千年来,早已成了官场的默契。 给包子调转工作的那个人,当时已是退休状态。 而那个帮我调转的“在位者”,尚且拖了许久,更不要说一个“身退”之人啦! 所以无论是我与包子,还是我俩背后的两个家庭,在开始运行调转之初,就已有了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 这其实也是包子爸执意要我的妈妈来出这份“调转资金”的深层次原因。 曾经也年轻过的他,深知“年轻人”的感情,极易动荡。若无“定金”作为保障,很难保证我俩真的可以坚持到最后。 事实证明,在这一点上,包子爸的确做到了“料敌先机”! 初时的等待中,一切倒还算是平稳。 特别是“微信”的出现与流行后,更使得这场必然会经历苦楚的异地恋,有了可以实时联络的载体。 可随着包子姥姥的生命,终止于一场手术的意外,而身在小岛的我,却没能请假出席那场葬礼后,我与包子的亲密关系,第一次出现了“松动”。 “新人”一年内不可以请假,已是全国的统一规定。 即便是我这种新调来的人,由于资历过于简单,亦被划归到了“新人”的序列。 与我职业相同的包子,却不能理解这一点。 也怪我不能推己及人,并未对她姥姥的“不幸”,给出过任何发自内心的关怀。 不仅如此,我还因为不能理解她的“不理解”,而在那段特殊的时期里,多次与她发生了争吵。 那时的我,是一个极为“好斗”的人。习惯于在每段关系里,都去成为可以“主导”的一方。 与“三十万”有关的许多故事,又让我的内心,一直处于“失衡”的状态。所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都无法全身心地投入到这份感情之中。 但在旁人看来,我的“抗争”,却是毫无痕迹。 从头至尾,我只是折磨了自己,也折磨了与我一起的包子而已。 恰好包子又是一个十分记仇的人,许多不满压在心中,使得这段姻缘的伊始阶段,便埋下了“不幸”的伏笔。 我是一个活在别人“眼中”的人,做什么事情总是优先考虑别人的看法。 特别是发生过家族对包子一家三口的超热情款待,以及妈妈将那“三十万”的调转费用,转到了包子爸的卡上之后,我头上“紧箍咒”的“魔力值”,更是达到了顶峰。 可这一切,并不影响分隔两地的我俩,在经过了许多次互不方便的“拒接”电话后,对彼此产生了深深地猜忌。 以及随猜忌而产生的,无休止的争吵。 终于在又一次激烈地交锋后,我首次提出了分手的想法。 那是我第一次鼓起勇气,不顾全世界的压力,想要从这场被我判定为“错误”恋爱中,彻底抽身。 已被折磨了很久的包子,答应的非常痛快。 随后,就是长达七天的无线电静默。 自相识以来,这还是我俩之间最长的一次联系中断。 命运,就是爱开玩笑。 七天,足够发生许多事情。 比如,开始下一段感情。 因为异地,所以我无法求证,她那边究竟发生了些什么。 我能做的,只是对你们坦诚,不止是这七天里,我的不忠。 七天后,包子主动打来了电话,我以为,像以往一样,她是道歉的。 结果她在我“喂”了一声后,淡淡地说道:“我的调令下来了,过两天我爸送我去报到!” 这个曾被我俩翘首期待了一年之久的消息,就这样搞笑地在我俩“分手”七天之后,悄然到来。 两天后,她来了。 包子爸亲自开车,与包子妈一起将她送来的。 又是一轮规格极高的招待后,她的爸妈走了。 只留下了身在异乡的包子,与毫无准备的我。 “异地”的一年时间里,我俩就只见过一次面。 原因是某个晚上,我给她打了好多遍电话,她却迟迟不肯接起。 等我终于从手机的听筒里,听见她的声音时,已过了许久…… 那时的微信,已有了互发照片的功能。 但她却拒绝向我提供“清白”的佐证。 问的紧了,她竟然直接便挂断了电话。 等我再打过去时,她还干脆地关了机! 我气得整整一夜未眠,满脑子的画面,全是“不可原谅”。 其实作为一个“背叛专业户”,我料到了自己也会有今天。 等第二天一早,我再接到她的电话时,她已经上了一辆驶往小岛的火车。 用她的原话说是:“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情,所以亲自赶来,‘任我处置’!” 在姥姥住的别墅里,好一顿床上运动后,我选择了原谅。 不然怎么办呢?我的姥姥,还有一大堆七七八八的亲戚们,正在楼下等着我俩下去吃饭呢! 分隔两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感情可以维持的不二法门。 虽然,我依然痛苦。 但我有一万种方式,可以缓解内心的苦楚。 其实,我不是不想回去看她。 只怪我从事着一个连过年都没法休息的职业,周末更是奢侈。 所以严格上来讲,刚调来小岛的她,等于是和一个很“陌生”的我,从头开始。 之前有过的,尚不足一年的感情基础,早被分开的一年里,那些无休止的争吵与猜忌,损耗殆尽…… 从一个能够得到360°无死角保护的地方,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投奔这个已然变得陌生的我,包子其实挺难的。 可笑的是,她所投奔的那个我,已经在小岛工作生活了足有两年时间,竟还是没能混出个属于自己的地方! 妈妈把我丢到小岛之后,便没怎么再管过我。 因为身体的原因,不得不在春秋两季往返于东北和海南之间的她,还要应付越来越大的公司,带给她的越来越多的工作,早已没了可以管我的精力。 说来也是可笑,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大小伙子,还他妈的在纠结着妈妈管不管自己的事情,真是他妈的可笑至极! 可事实就是,完全凭借自己的能力,我压根就没有办法去养活这样一个娇生贵养的“媳妇”! 第四百二十六章 报应 经过连续两次“豪华接待”的洗礼后,任谁都会对调来小岛后的“美好”生活,产生一定的期待。 蜜罐里长大的包子,更是不能免俗。 可惜当时的我,并没有以上的觉悟。 只觉得她每天的郁郁寡欢,是在跟我发大小姐脾气! 那时的我,并未设身处地地想过,光是没有住的地方也就算了,在包子爸将包子的“小黄”开来之前,她甚至连个车都没有。 在那个年代,就算车辆已经普及。 可没车的人,依然大把。 但对于一个刚出校门便有了车的女孩来说,怀揣着对美好的期待,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却莫名其妙地过上了需要打车上班的“艰苦”生活后,其心理的落差,是可想而知的。 再加上她刚来的前几个月里,还不得不一度辗转于单位附近的几家宾馆中居住! 关键是我的工作性质,又基本没啥机会,可以出来陪她。 没有朋友,没有助力,什么都没有。 只有一个,凡事依然不会让着她的我。 我想是个人,都会感到失望的吧。 可惜,我不是一个少爷便罢了,却还着有“老爷”的自尊。 大家都是年轻人,针尖对麦芒的事情,自然是经常发生。 我也想“来都来”了,大家就好好的。 可她总是会“耍”,动不动就“耍”! 而且每个周末,还会风雨无阻地返回到q市一趟。 初始我以为,她应该只是想家而已。 但细想一下,妈的我自己在小岛呆了一年之久,咋没见她这么“上心”过呢? 这个世界上,能比伴侣更吸引人的,只能是新的伴侣。 至少在我的概念里,只能是这样。 因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花心者见到的,只能是朝三暮四。 我好交友,与职业无关。 无论身处何处,只要是有人的地方,我都喜欢与更多的人,结交成伙。 小岛两年,我更是利用各种“集中培训”一类的机会,与许多年龄相仿的战友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所以包子的名字,早在她调来之前,便已在小岛“驰名”。 换句话说,就是从她调来的第一天起,整个小岛的同事兼战友们,便知道了她的“天涯女友”身份。 包括许多领导们,一时间亦是把我俩这对儿为了爱情“千里奔赴”的跨省调度,传为茶余饭后的美谈。 其实我心里明白,能够受到上层关注的另一个原因,是能够促成我俩在一起的“背景”。 在那个房地产市场最后的黄金时代,作为最早也是最成功的一批地产商人,来到小岛之后的大舅,事业经营的异常顺利。 当时本市几乎所有影响较大的楼盘及商业,都有他参与的“身影”。 盛名之下,作为“家族”伸向本地“政界”的唯一“触角”,我自然也成了行走的“包子”。 随便一个能“管到”我的人,都想从我的身上,咬下一口肉来! 可惜我那个已算是“功成名就”的大舅,正忙于游山玩水,寻欢作乐。 忙到连自己的“亲生”都已无暇顾及的他,哪里还会有闲心再去管我这个外甥? 而且人有了一定的地位,难免就会心生傲气。 那些可以“管到”我的领导,已然无法再上得了大舅的“台面”。 于是,忙到几乎已经忘了我这个“外生”的他,便总是让那些企图借我之机接近他的“小领导”们,处处碰壁。 结果就是,工作里处处兢兢业业的我,莫名其妙地变成了这场博弈里的牺牲者。 无论我做的再好,得到了再多的认可,也架不住总有许多“碰壁者”的挑拨。 我的处境,不免尴尬异常。 能力也行,背景也够,却总是与提拔无缘。 再加上我骨子里的桀骜,又从来不屑于“送礼”。更导致了“无利可图”的领导们,再没了提拔我的理由。 扯得远了。 说了这么多,只有一个意思想要表达,那就是我很“出名”。 连带着调来的包子,也很“出名”。 结合起来,就使得我与包子的“爱情”,更加的“出名”了。 但这些“盛名”带给我的,却不是“虚荣”的满足,而是“紧箍咒”的加重。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在一次因为包子回q市而落在小岛的手机里,发现了确凿的“证据”,证实了自己关于她每周都要回家的真正理由的全部猜测! 痛定思痛之余,我一共做了三件事情。 第一件,是鼓起勇气,找到当时正在小岛的我的妈妈,吞吐着说出了此事。 妈妈沉吟了好半晌,方才皱着眉,回了这样一句话:“你看着办吧,反正不能让我这三十万块钱打水漂了!” 住嘴消化了好一阵,这本在意料之中的答案,脑海里又快速地闪过了自与包子相识以来的折磨后,我将心一横,咬了咬牙,再度开口道:“什么我都可以忍,这种事情我忍不了!我想分手…” 因为妈妈的脸色过于阴沉,所以我最后几个字的声音,变得很轻。 闻言,她抬起眉,迅速地扫了我一眼后,又低下头,沉声训斥道:“你快拉倒吧你!真以为自己是啥好玩意呐?忘了你那时候不知道在哪拐个网友,接到鹤岗住了好几天的事啦?正人先正己,先把自己屁股上的屎擦干净了,再去管别人!” 一席话毕,怼的我是哑口无言。 心想一定是妈妈的记忆,再度出现了混乱。 她口中的“网友”,其实是我临近军校毕业前,在小岛至鹤岗的火车上结识的女人。 那时我身边的女友,还是姗姗。 这个女人出现时,我刚与后者结束了那场用意分手的毕业旅行…… 而妈妈会在这时提起了这件事情,估计是把姗姗,记成了包子吧。 其实混乱的,从来就不是妈妈的记忆,而是我不堪的“感情生活”。 善恶终有报,天道有轮回。 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话虽如此,我又哪里肯轻易善罢? 于是,等不到妈妈支持的我,又于当天晚上,做了第二件事情。 拨通了那个,三亚认识的“老乡”加“邻居”的电话。 我正式调转至小岛之后,这位曾经拒绝过我表白的“美少女”,突然又对我殷勤了起来。 具体表现是常会利用各种通信手段,与我频繁地联系。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包子也调来到我的身边后,想要“好好的”我,主动与这位“美少女”中断了联系为止。 拨通这个电话,我只有一个目的。 只要她还愿意,我立刻就与她结婚! 第四百二十七章 共情 “都这么晚了,你咋突然想起来给我打电话了呢?” “小美女”的声音很慵懒,睡意惺忪。 虽然被我吵醒了美梦,语气里却丝毫没有嗔怪之意。 可我心情沉重,无暇与其寒暄。随意地“嗯”了一声后,便直截了当道:“来小岛吧,我养你!” 此言一出,她的语气立马就精神了许多,脱口问道:“你说啥呢?” 顿了顿,又狐疑道:“小哥呀,你知道我是谁吗?是不是又喝多了,打错电话了呀?” 我无奈地撇了撇嘴,深沉而有力地念出了她的名字:“安琪!” “额,你怎么了?”她问道:“我记得,你身边不是已经有了一个小姐姐了吗?”顿了顿,继续道:“而且,她好像还是从咱老家那边不远千里追你过去的吧?” 听有此问,我忽然有些羞臊,从喉咙里含糊不清地发出:“她背着我……”四个字后,只觉脸上一热,后面的话,已是再难启齿。 夜深人静。耳边就只剩下了,我俩自手机话筒里交流着的“鼻息”声。 等我鼓起勇气,再次开口时,早已没了起先的自信。 只是很无力地重复了一遍,最初的目的:“来吧,我想和你在一起。” 她没有回应我的“邀请”,而是一语拆穿了我的未尽之言。“小姐姐是背叛你了吗?” 此言一出,我只觉全身的血液,一瞬间都涌向了脑袋,涨得我头晕目眩。 耳蜗里,全是自己心跳的声音。 自情犊初开起,我那颗靠着诸多形态各异的“花儿”们,耗费十几年光阴堆砌而成的自尊心,刹那间被击得粉碎。 也是那一刻,我第一次对那些被我伤害之人,产生了深深地“共情”。 因为我在坠落尘埃里的那些“自尊碎片”中,看见了ktv里,小狼趴在闫梦肩膀上,微微颤抖的身体;看到了婷婷在网吧里,看见我环抱着小狼玩劲乐团时,那绝望的眼神;甚至还听到了,姗姗读到《世界末日》的文章后,坐在寝室的床上,嚎啕大哭的声音…… 原来发现自己被人“劈腿”,竟会是如此地崩溃! 可比崩溃更使人难堪的,应该便是如此直接地被人问起的时刻吧? 半晌,面对我的“无言”,安琪化身为成理性的智者,对我提出的“养她”要求,给出了一个充分地拒绝理由:“我不可能在你想不理我就很久都不理我的前提下,只是因你突然遭遇了背叛,就被你随便一句话,便跑过去找你。这对我来说,很不公平。” 顿了顿,又善意地补充道:“你那么优秀,应该可以处理好这段情伤。但是我帮不了你,也不会帮你。等你什么时候真的想清楚了,再来找我吧!” 此情此景,她还能夸我一句“优秀”,其实挺讽刺的。 我当然理解她的选择,亦表示尊重。 “备胎”的身份,不是谁都可以坦然接受。 我若继续纠缠下去,反而显得有些太不自重! 为了挽回以往的形象,我只好微笑着用开始时被省略掉的“寒暄”,礼貌地结束了此番交谈。 痛不欲生地熬过那个夜晚后,我才做了优先级本该排在最高的第三件事情——与包子挑明了我的“意外”发现。 既然分手不成,我何不站在道德的高点,扮演一次“赦免者”呢? 没想到的是,她非但没有半分悔意,还义正言辞地对我反向质问道:“谁让你偷看我手机的?” 态度之恶劣,好像我才是犯错的那一个! 其实她问的对,即便是夫妻之间,也应该有隐私。 何况,我俩还只是一对儿“陌生”的男女朋友呢! 那时的她,刚在自己的单位附近租了一套房子。 一室一厅,五十平米。 简单的装修,没有家具。 虽称不上是条件艰苦,但比起她在q市时拥有的环境来,自然是天差地别。 其实她的父母很想不通,在小岛有着许多“富人”亲戚的我,怎么已经落地两年了,却还没能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呢? 以至于他们的宝贝姑娘,大老远投奔了我后,却只能蜗居在一间租住的公寓? 关于此事,包子曾对我讲过这样两幕剧情: 首先是来小岛探望她的包子爸,被我在的小岛的那些亲戚们灌醉后,执意要在包子租住的那间条件“艰苦”的公寓里睡上一宿。 可当他真的躺在了屋内只有一张的双人床上时,便一句话不说地侧过身,背对着自己的姑娘,合衣抽泣了一整晚。 在他的泪水里,应该满是对自己“远嫁”姑娘的不舍,以及对眼前并未变得更好的处境的心疼吧! 在爱姑娘这一点上,他与世界上大多数的父亲一样,拼尽一生,只愿托举! 然后,是来探望姑娘的包子妈,看到眼下的环境时,直白地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姑娘啊,这里要是不想待了,就跟妈说,妈带你回家!大不了咱工作就不要了!” 一个对儿在q市也算是有一定“头脸”的父母,怎么甘心会让自己的姑娘去远方受苦? 听到这两个故事时,我什么都没说。 说什么都是无力。 我知道他们一家三口的“期待”,到底是什么。 也知道他们会有这样的“期待”,并没有错。 其实我也很后悔。如果可以重来一次的话,我一定会对妈妈坦白,自己的“不认真”。 可经常做出冲动决定的我,偏偏又习惯了“后悔”的发生。 同时,我又非常无辜。 妈妈在竭尽所能地“取信”了的包子一家后,却为何又在包子的爸妈果真将自己的“掌上明珠”双手奉上时,选择了不闻不问,不管不顾? 但仔细想想,我的妈妈似乎才是最无辜的那一个。 明明她已经付出了那么多,为何她的儿子,却还是无法幸福? 本来因为包子调转一事的花销,我已对妈妈感到了深深地亏欠。 偏偏我的继父,还有小岛的那些亲戚们,总会在我耳边满腹狐疑地盘问道:“你妈那么有钱,为啥就不能在小岛给你买套房子,非要你和包子在外面租房子住呢?” 当身边所有的人都“想不通”时,我也不可避免地陷入到了纠结。 本来被我极其不屑的“啃老”二字,至此突然就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情! 第四百二十八章 琪琪 可当我忐忑着向妈妈提出房子的要求时,她立刻反问道:“你是缺心眼吗?婚都没结呢,要房子干嘛?啥时候你们把婚期定下来,啥时候再跟我说房子的事儿!再说了,我给的已经够多的了,办工作的钱由我来出,就已经够可以的了!” 搞笑的是,婚期未定,又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费力做了三件事的结果,只是我“自食其果”。 然后,再咬着牙将吃剩的“苦种”,深埋心田。 待到这粒“苦种”,被足够多的仇恨与不甘浇灌滋养之后,定会重新开出罪恶的鲜花,结出更恶的果实! 包子回来之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只字再未提过她对我的“背板”。 而当她调来之后的许多曾使我十分困扰的“怪异”举动,都因此事的发生,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后,我得到了暂时的释然。 最大的改观,就是当我一次又一次地忍不住做出一些渣男行为时,心中不会再有无聊的负罪感觉。 原本她“来都来了”时,我还是很想做回一个好人的。 可惜真正的生活里,没有“立地成佛”。 人总要为自己做过的事情,承受因果。 比如你触犯了法律,就必须要受到相应的惩罚。 法庭不会因为你的一句“后悔”,便免除了惩戒。 因为这对那些被你伤害过的人来说,很不公平。 所以我感情的生活,也并没有因为我“想好”,就真的好了起来。 因为我的悔改,总是建立在可以得到别人“原谅”的基础上。 既然你还责怪,我就只好继续作怪。 妈妈说的对,我一直就没有多么“干净”。 其实几乎每次包子回q市的时候,我都会趁机“偷腥”。 被我发现了“秘密”后,她很快便“识趣”地降低了回去的频次。 到后来时,也就不再如最初那般“想家”了。 在这期间,有一个叫琪琪的女孩,曾短暂地在我的生活里,有过浓墨重彩的一笔。 严格上来讲,她已经在我的生命里出现了很久。却直到我调来小岛之后,她才忽然变得“夺目”起来。 她是我高一·十八班时的同学。 一个瘦瘦高高的女孩。 “十八班”,就是我人生中那第二个“破损”的“家庭”。 作为“十八班”里的“长子”,“家里”的每一个人,均不同程度地得到了,我“大哥”般地疼爱。 琪琪自然也不会例外。 其实在十八班时,我并未与她有过太深的交集。 仅有的几次与她“罩面”的记忆里,她都是在笑。 班级被拆后,在那个偌大的一中里,我似乎便再也没有见到过她。 等回读后又被开除的我,转入到宝泉岭一中时,才赫然发现,原来她竟早已先我一步,转去了那里回读! 在异地撞见了我这个“家人”时,她表现得异常兴奋。 兴奋到连我这个“社牛”,都达到了经常“社死”的程度。 比如当我和舍友在学校走廊里的一个很“随机”的地方,抱怨诸如懒得洗衣服一类的琐碎事情时,她总会像游戏中突然刷新的某个“npc”般,从一个我事先毫未察觉的地方,冷不丁地跳到我的面前,满脸堆笑道:“你可以把我衣服拿来给我呀!我帮你洗!” 每一次,都会把我和我身边的人,吓得是目瞪口呆。 其实琪琪的每一次示好,都令我挺感动的。 也是在她的身上,我才发现了自己内心中潜藏的,“回避型依恋人格”。 一旦碰到这种热情似火的情况,我便会手足无措。心里越是感动的要死,身体反而就越会不敢动弹分毫。 我已经习惯了,给每一个人对我的“好”,都去寻找一个确切地理由。 她的“无缘无故”,令我很是无助。 于是莫名其妙的我,每次都只能对她回以冷漠。 而且那时的我,身边有助理,远方有小狼。近处还有婷婷与姗姗,不时地“造访”。 再后来没多久,我便当兵了。 所以这个名为琪琪的“曾经家人”,并未因为那连续两次的“缘聚”,而在我的生活里,产生什么涟漪。 此后经年,我俩亦再未有过联系。 变化,就出现在我与包子“分手”的那七天里。 偶然从我发表在qq空间的文章里,读出我已身在小岛后的琪琪,立刻在qq上给我留言道:“老同学,我看你写的文章,发现你调来小岛工作了?” 伴随着文字的,还有一连串表示着“吃惊”与“兴奋”的表情。 像我这种多情而且记忆力又甚好的人,总会随着一生的际遇,不停地贮存起许多,从未拆封的感情。 她们就像我行囊里的一罐罐可乐,随着我颠沛的境遇,在我肩膀上不断地摇晃。 直到某个特别的场合,在一个不经意的时刻,被我随手地打开。 然后“砰”的一声,那沉寂多年的感情,便会一股脑地涌出,溅的我满身都是,一发不可收拾。 琪琪在qq里的留言,便是那个“特别不经意”的场合与时刻。 她之所以会在留言里表现得如此“兴奋”,就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此刻的她,生平第三次与我在又一个“异乡”里相遇! 事实也果然如此。 原来是大学毕业后的她,阴差阳错地随着家人,搬来了小岛定居。 而且这一次,她又是早了我一年时间,便来到了这里“等我”。 连续三次的奇妙缘分,让我这种惯于“回避”的人,也忍不住去主动了许多。 电话号码是上午留的,琪琪的声音从包子给我买的“w999”里传出,已是下午时分。 打一辆车,从小岛的最东边,赶到小岛最西边的见面地点时,已是傍晚。 “他乡遇故知”,本就是人生三美之一。 在我正经历“分手”之痛时发生,心中感知到此事的“美好”的程度,更是以几何倍数增长。 “情伤”总要“情药”医。 似乎是见到琪琪的一瞬间,那所谓的“分手”之痛,便彻底地被我抛到了九霄云外! 见到我的琪琪,表现的也是一如既往地开心。 自诩不胜酒力的她,还主动陪我小饮了几杯。 原本的我俩,也就只是想要见一面,再吃上一顿饭,便各自回家而已。 可在那短短的一顿饭的时间里,我俩说过了相识十年来都没有说过的那许多话后,忽然就对彼此产生了不舍。 虽然去唱歌的想法,是她提出来的。 但进了ktv后的故事,则全是由我来主导。 再之后的发生,与和娇娇在省城的“大梦”,如出一辙。 区别是在最后的剧情里,琪琪被我抱着,一觉天明。 第四百二十九章 烂人 小岛的二月,天还很冷。 住在一间没有取暖的民宿里,不抱在一起睡的话,会被冻死…… 可我的“取暖”行为,在琪琪的眼里,却变成了“美好”的爱情模样。 我刚睁开眼睛,便见到了怀中她的背影,一动不动。 回味着昨晚“蓄谋”的冲动,双手意犹未尽地摩挲起来。 与此同时,琪琪忽然开口道:“你终于醒啦?” 我“嗯”了一声,心中忽然有些没来由地慌乱。 昨晚以前,我俩的关系尚还只能说是相识,甚至连朋友都不算。 今天以后呢?算什么?炮友吗? 正胡思乱想间,又听她呢喃道:“这是我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被一个男生抱着睡了一宿。” 这种“柔弱”的语气,总会令我心生怜悯。听有此言,我搂着她的力道,亦不自觉地紧了一些。 只是转念一想,又突然有些后悔。 “昨晚太过冲动,都没戴保护措施!眼见她这状态,估计是爱上我无疑了。如果要是真意外‘中’了的话,岂不是会非常麻烦?” 心虽如是想着,嘴上却回应道:“你之前的男朋友们,都不会抱着你睡吗?” 对于我这种充满质疑的冒犯之语,她的反应却很平淡,只是稍稍沉默了片刻后,开口道:“我只是在大学期间短暂地谈过一个男朋友而已,没有你口中的‘们’!” 说罢,缓缓转身,偷感十足地瞥了我一眼后,又羞涩地低下头,呢喃道:“你肯定是个‘破人’,没少干这种只见一面就搂人睡觉的事情吧!” 我愣了一下,反问道:“‘破人’是什么意思?”顿了顿,又追问道:“就是‘烂人’呗?” 不待她回答,我便大笑起来。 不知为何,笑声还逐渐嚣张。 或许是我的潜意识里,很喜欢她给的“烂人”身份。 因为这个身份,会让我省去许多麻烦。 她会这么想我,自然也就不会赖上我。 所以我不但没有解释,反而很认真地在她面前,扮演起这个可以让我肆无忌惮的“角色”来。 从那之后,几乎在每一个包子返回q市的空档,我都会将琪琪约出来,过一个有性无爱的周末,尽情释放心中的不满。 我与包子经常吵架,所以有时候即便是她仍在小岛,我也会在心情极其不好的时候,约出我的这位“老同学”来,好好地排遣一番抑郁。 搬到小岛定居后不久,琪琪的父母便离婚且各自成立了新的家庭。 无家可归的她,便只能与同事合租在单位附近的一个老旧小区里。 所以我的出现,其实也算是抚慰了她那颗正在经历着阴霾的心。 在那几个月时间里的“荒唐”相处中,她从未问过我的感情生活。 我只知道,她是单身。 反正我是个“烂人”,注定给不起承诺。 唯一能做的,也只能是竭尽所能地去帮她不断解锁新的“知识”而已。 大概是距我发现包子“秘密”之前的半个月吧,正开着车,拉着琪琪准备找地儿开房的我,突然接到了包子的电话。 彼时的包子,又利用那个周末,潜回了q市。 她给我打电话的目的,是要我去她租的那个房子,帮她取个什么东西,拿给她的同事。 因为琪琪从未问过,我也就从未主动提起,关于和她频繁约会的自己,并非“单身”的事实。 所以当我不得不在琪琪的面前,接起包子的电话时,心中多少还是有些尴尬。 或许是看出了我的异样,挂断电话后,她看似无意地问道:“谁呀?” 既然选择了当“烂人”,就代表从此以后,我终于可以做一个“实话实说”的人! 于是我重新发动车辆,云淡风轻地回了句:“我未婚妻!” 是的,从见过双方家长,并且得到了亲戚们的认可与祝福后,我便在心里将包子的身份,设定为我“未婚”的“妻子”了! 在随我一同去往那间租住的房子之前,琪琪再未有过任何言语。 叫了我那么久“烂人”,这还是她第一次坐实了我的“成份”。 我想,她还是需要好好地消化一阵的。 所以对于她的沉默,我也没未打扰。 其实,我的心里也很乱。 以至于开着那辆,妈妈让继父从鹤岗给我送来的手动挡“crv”时,还一度因为操作不当,频频熄火…… 有些事情,偷偷地做是一回儿事。明目张胆地承认,则是另外一回事! 直到随我从那个我与“别人”同床的房子里,取过东西,再又随我上车,重新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后,琪琪才再次开口,用一个听起来很轻松的语气,打破沉默道:“刚才那个房子,就是你们的婚房吗?” 不知为何,在听到她这个问题时,我竟有些没来由地羞恼。 那个面积不足五十平米,连个独立“卧室”都没有的破房子,怎么会是我这个“富二代”的婚房? 小人乍富,最怕的就是被人看扁! 于是我脸一红,对着琪琪,没头没脑地吼出了这么一句话:“你会愿意在一个租来的破房子里,和我结婚吗?!” 吼过的瞬间,我便觉察到了自己的失态。 可话已出口,又不好再解释什么。只得目视前方,佯装认真地继续开起车来。 又过了好一会儿,就在我盘算着,要不要先找个宾馆,让琪琪在那里等我,以防止待会儿给包子的同事送东西时,被发现这个不该存在的“人”时,便听到一个虽然很轻,但丝毫不影响其坚定的声音,幽幽地朝着我的耳边飘来:“我愿意啊…” 那一瞬间,我只觉喉咙一紧。随后,又觉鼻子一酸,眼圈一红,差点他妈的落下泪来! 这个答案,对我来说简直讽刺到了极点! 回顾我这一生,应该有很多人如琪琪一样,愿意陪我去过苦的日子。 不为别的,只为爱情。 但这些人里,却一定不包括那些伤我很深,以及那些耗费了我许多精力的人! 人总是无法珍惜那些,可以轻易得到的东西。 比如空气,和生命。 第四百三十章 心眼 我的自尊,不允许我去为了感动而选择那些不需要努力的婚姻。 我的自卑,又不允许我在一无所有的时候,相信自己值得被爱。 结果就是那些被我狠心“抛弃”的,反而都是肯无条件爱我的人。 我是一个实事求是的人。 所以换一个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那些被我狠心“抛弃”的人,往往都是一些对我的要求比较低的人。 “无条件”三个字,还是太过于理想化了。 听到琪琪口中的“我愿意”后,立刻把她送回家的念头,突然疯狂地在我的脑海里滋长。 在我知道她愿意以一个极低的“标准”嫁给我的刹那,便已注定无法在她的面前,继续扮演那个“烂人”的角色。 她吸引我的,只有身体。 我能给她的,亦是如此。 既然她有了我无法满足的企图,便也意味着我们关系,走向了结束。 我是一个有原则的渣男,必须要在每段关系开始之前,便搞清楚维系这段关系所需要付出的“筹码”。 至始至终我想要的,只不过是女人的拥抱而已。 或者说我真正需要的,只是一次又一次do过之后,大量多巴胺的分泌,来填补我内心长久以来的空虚。 仅此而已。 当我将车停在了琪琪与其同事合租的小区门前时,她表现得十分不舍。 就算,我已经笑着说过了“拜拜”许久。 她看着我,一脸懵逼。 我原本还想编一个能够令她信服的理由,以使她可以心无挂碍地离开。 对于一个“文学爱好者”来说,这毫无难度。 但在与她短短几个月的荒唐相处中,我不可救药地爱上了这个不用再说谎的自己。 所以我只是选择别过头去,沉默着,不再与她的眼神对视。 好在她并没让我等得太久,也没有问一些诸如“为什么”的问题来“考我”。没过一会儿,便默默地打开了车门。 下车,关门,干脆利落。 启动,鸣笛,弹射起步…… 在她下次联系我之前,我便再也没有主动联系过她。 即便是发现包子的“秘密”时,那个令我崩溃的夜晚。 我有一万种途径,可以获得自己想要的“多巴胺”分泌。玩弄一个想要嫁给自己的女人的感情,永远不在此列。 我的隐忍不发,使得回来后的包子,再与我相处时,变得肉眼可见的“小心”。 但她越是如此,我看着她时,心里就越是恶心。 双标,是男人的本性。 不然在这千百年来的男权社会里,也不会有那么多“道德礼法”被设计出来,用以束缚广大的女性同胞了! 我不怪她。 只怪自己不是“帝王将相”,没有把“三宫六院”写进律法的权力。 没过多久,包子竟主动“吐口”,与我聊起了结婚的事宜。 我纵有千万般不愿,看在妈妈为了我俩能在一起,而付出的那许多难以要回的“金钱”的面子上,也不得不佯装欢喜地接过话茬,与她认真地探讨起来。 事实上,我压根就没有可以拒绝的勇气。 不止是因为“金钱”,还因为整个家族,以及我俩共同工作的单位,那上上下下千百号“同志们”的关注。 就算那些所谓的“关注”,不过是我的想象而已。 但我真的没有勇气面对,那个“丢人”的自己! 不过其实,这些都不算什么。 我真正承受不起的,是如果真让那几十万块钱打了水漂以后,妈妈那定会永无休止的“谩骂”。 我好不容易才因为“军官”的身份,而从青春期犯过的那些错误中,摆脱出来。可不敢再因为婚姻的问题,给了妈妈一个新的,又可以肆无忌惮地数落我的理由。 那种滋味,想想都可怕。 那是一种,让人生不如死的惶恐。 即便是此时此刻,仅仅是用文字将这种感受,以一种很粗浅的方式讲述一遍而已,我的五脏六腑都会不住地颤抖! 其实包子初调来时,原本是有着立刻便与我结婚的念头的。 但令她打了“退堂鼓”的,却并不是“意外艰苦”的生活条件。 而是她的爸爸,不允许她给新单位领导们的心里,打下一个“费大力气跨省调转工作,就只是为了嫁人而已”的“不好”印象。 我会给“不好”二字加上引号,是因为我实在无法理解,包子爸口中的“不好”,到底是从何说起? 当我将包子终于准备和我结婚的事儿,说与妈妈知道后,后者立刻便给我准备好了“婚房”。 让我意外的是,妈妈还不止给我准备了一套。 本来嘛,身为一个开发商的后代,我怎么可能会缺房子? 当我从妈妈的诸多“准备”中,选择了一套面积最大的后,她只是很认真地嘱咐了我这样一段话:“如果你爸提起了这个房子的出处时,你就说是你大舅送的!千万别说是我买的!切记,永远不要说漏嘴!” 当我的继父“出走”后再次归来时,妈妈便不再信任他了。 而促使妈妈对我提出的房子诉求,表示拒绝的真正原因,便是出于对刚刚“归来”的继父的提防。 理由用她的原话说就是:“他那个姑娘一天天的就知道找她爸要钱,然后还总撺掇人家自己的亲爸亲妈和好!这次他‘离家出走’,就是被他姑娘劝的,回他前妻那过了一阵!我他妈要不是怕闹起来嫌丢人,才他妈的不会搭理他呢!” 第一次对我讲述这么多,妈妈就只是为了阐明一个观点:“要结婚就一定要想清楚,千万不要随便离婚。尤其是有了孩子之后。别到时候搞的前一窝后一窝的,得他妈的闹哄一辈子!” 最主要的,她也是为了引出并且让我记住这么一句话:“只要不是‘从小’的夫妻,肯定他妈的藏心眼!” 当时的我,并不苟同妈妈的观点。 只浅薄地觉得,继父应该不是那样的人才对。 虽然我始终无法理解,这样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为啥就会被我的妈妈管的“滴溜转”呢? 就算我的妈妈再怎么强势,也毕竟只是一介女流而已啊! 第四百三十一章 缺失 继父与妈妈这次“和好”后最大的变化,就是不再与妈妈形影不离。 尤其是当后者因身体原因,再次去三亚过冬时,他竟然也选择了独自留在小岛。 没了妈妈的管束,他每天的生活,就是开心地与各路朋友们喝酒,尽情地享受着“单身”的快乐。 我常常在想,他之所以会一边如此地渴望着能够逃脱妈妈的“魔爪”,一边却又乐此不疲地被妈妈“呼之则来”,会不会就是“传说”中,“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典型症状? 在这一点上,他与我似乎很像。 至少每次我俩单独喝酒时,所聊的话题内容,都很像是“同病相怜”的“病友”,在探讨“病情”。 我与包子的工作都挺忙的。 对于婚房的全部装修事宜,便也只好全权委托给身在小岛的继父负责。 自始至终,我除了在最初选择装修方案时,很违心给出了一个与妈妈相同的答案外,再就没参与过任何细节。 搞笑的是,包子作为婚房未来的“女主人”,亦是全程都未提出过任何要求。 当然,房子是别人给的,装修钱是别人出的,只需要在装修好之后,负责住进去的我俩,自然也没有可以提出意见的资格。 在“自知之明”这一点上,我难得地与包子达成了一致。 被父母大包大揽着长大的孩子,都有一个通病,那就是在人生大事上的选择,很难有自己的主见。 我与继父的感情一直不错。 只要我俩不说,外人很难从我俩的相处过程中,猜出我俩的真实关系。 就算分隔两地,继父仍没能彻底摆脱被妈妈训斥的命运。特别是当妈妈发现,他又“死出去喝酒”了的时候。 自打我成年之后,每当继父觉得自己受了妈妈的委屈,便会把我约出来,好好地吐槽一番。 用他的话说就是:“这个世界,估计也就你能理解我了!” 我的确很理解他,但是爱莫能助。 其实妈妈并不讨厌继父喝酒。 她真正讨厌的,是那些与继父喝酒的人。 因为那些人,与她无关。 如果继父的酒友变成了我,或者是大舅一类的,妈妈的亲人的话,这个女人便会温顺异常。 有的时候,甚至还会慷慨解囊地资助一些酒钱。 坦白来讲,我并不是一个“帮理不帮亲”的“圣人”。 但为了让继父舒心,更是为了让他可以对妈妈一如既往的好,每次他向我吐槽妈妈对他的“非人对待”时,我都会顺着他的论调,发表一番抗议“法西斯暴政”的言辞。 可随着交流次数的增多,逐渐放松的我,终于忍不住问出了那个深藏心底的问题:“你为啥就那么怕她呢?该不会就真的只是因为小时候对她的迷恋吧?” 听有此问,他愣了一下,并未立即回答我的问题。 只是叹息一声,干了一杯啤酒后,在我给他重新倒满的时候,才缓缓开口道:“我十六岁的时候,你奶就死了。” 其实我早就听他说过这个故事。 继父的妈妈,也即是他口中那个,与我并无血缘关系的“奶奶”,在年仅四十多岁的时候,便亡于一场恶疾。 可当他将这件“不幸”,当成了我所提问题的“答案”,再一次说与我听之时,我才第一次领略出了,故事里的另一层意思。 继父接下来的讲述,很快便印证了我的猜测:“然后你爷很快就找了个后老伴,并且将全部心思,都花在了这个后老伴的身上,再也无暇管我。” 说到此处,他便停了下来,举起酒杯,与我碰撞一下,开启了新一轮的对饮。 直推杯换了三五盏后,方才继续开口道:“我那个时候天天打架斗殴,每一次都是玩命,一门心思的‘作死’!想着反正也没人管我了,还不如‘早死早超生’了呢!挺好!” 后来的事情,我早已在妈妈的口中知晓。 大概在继父十九岁的时候,偶然间认识了他的前妻——一个很漂亮的大美女。 血气方刚的继父,立刻便对这位“佳人”,展开了猛烈的追求。 自古美人爱英雄。 彼时的继父,早靠着那股不要命的狠劲儿,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于东北的大地上,打出了自己的威名。 于是并未费什么周折,继父便成功地抱得了美人归。 俩人结婚那年,继父还不到二十。 他的前妻,也才刚过了十八周岁的生日。 可结婚后的“小”美人,心思却全都花在了,如何让自己变得更美上。 对于继父的一切,从来都是不管不问。 除了伸手要钱的时候外,哪怕是继父被人砍的躺在医院里许久,她都不会想起来去找一找他。 没过多久,随着时代的变迁,当继父无法再靠着原有的“暴力”手段,获得经济来源之后,俩人这段“年轻”的婚姻,自然也走到了尽头。 唯一的遗留下来的,只是那个比我大一岁的,正处于青春期的姐姐。 当然,没有家庭的温暖与呵护,姐姐最后也没能走上一条,相对“正常”的路…… 如今,我已不确定在那次酒后聊天中,继父还说过些什么。 只依稀地记得,我曾借着酒劲儿打趣道:“既然如此,你以后可别再跟我抱怨我妈管你管的太严啦!说一千道一万,还不是你自己乐意!” 听有此言,继父“嘿嘿”一笑。 又自斟自酌了一杯啤酒后,重重地点了点头,承认道:“对!现在你妈要是偶尔‘抽冷子’不管我两天,我反倒还有些不适应了呢!” 妈妈比继父年长两岁。 小时候的迷恋,只是中年以后的继父,主动追求妈妈的借口而已。 在随后的相处里,真正令他难以割舍的,是妈妈的管束,让他重新体验到的那种,“有妈”的感觉。 从小缺少母爱的男人,长大后很容易便会“痴迷”于那种,“占有欲”很强的女人。 而像我这种,被母爱“裹挟”了一生的男人,长大后又往往会倒向另一个极端——狂热地追求“自由”。 但凡是在一段关系里,有了一丁点被约束的感觉,我能想到的,便只有逃离! 有个叫弗洛伊德的人,曾下过这样的论断:“人的一生,总是在弥补童年的缺失。” 那一刻,我深以为然。 第四百三十二章 lol 为了促成我与包子的婚姻,双方的家庭都已付出了太多。 受制于高昂的“成本”,将错就错,便成了我俩的唯一选择。 婚房装修好之前,我俩仍需在租住的小房子里,蜗居一阵。 因为那时的我俩,均无退路。 所以再相处起来时,反而轻松了许多。 原本我想着,有些事情只要我不提,她也不提的话,很容易得过且过。 可但凡发生,必有痕迹。 何况在我的身上,仍有许多故事,尚未走到真正的终局。 最近的,便是琪琪。 大概中断联系有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吧,就在我以为她会像我生命中的许多花儿们一样,于某一处未知的角落里,悄然枯萎,永远在我的世界里消失的时候,却忽然在一个周末的深夜,给我发来了这样的消息:“你怎么好久都不联系我了?出来待会儿呀!我在市里呢,想你了!” 对于年轻人来说,午夜即是黎明。 手机传来新消息的提示音时,包子正在我的身边看剧。 她瞥了一眼声音传来处,随口问道:“这么晚了,谁呀?” 作为手机的主人,我正在全神贯注地“砍”着一款,当时大火的竞技类网游,英雄联盟。 也就是“lol”。 听见包子的问话时,我正与“队友”们谋划着一场关乎胜负的“团战”。 爱玩游戏的都知道,这种情况下,哪怕是天塌下来了,也得等“战斗”结束再说! 于是我下意识回道:“爱谁谁!” “用我帮你看看不?”包子又问了一句,却不待我回答,已将我的电话拿在了手里。 其实在她话音刚落的一刹那,我便已有警觉。再看见眼角余光里,她拿起手机的一连串动作时,更是倒吸了一口凉气。 手中一抖,“技能”释放脱节,电脑屏幕一闪而暗,开始了“复活”的“倒计”。 作为一个极少失手的“惯犯”,我总会在“作案”后,小心翼翼地抹除一切“证据”。 比如以往,为防止这种情况发生,我只要与包子在一起时,一定会将手机静音。 也是那阵子我确实沉下心来,斩断一切“红颜”,认真地为结婚做着准备。再加上琪琪已经悄无声息了那么久,我不免有些松懈。 所以当包子又问起我的手机解锁密码时,我索性将心一横,如实道:“跟咱俩在q市一起开的那张银行卡的密码一样!” 事实上,密码我刚换不久。 而且我一直在等着一个合适的机会,可以不着痕迹地将这串“数字”,说与她听。 只为在她的心里,树立起一个“坦荡君子”的人设。 在那个刚有“微信”不久的时代,敢于对爱人公开手机密码的人,往往都会被称赞一声“勇士”! 让我始料未及的是,对她说出密码时,竟会是以深更半夜收到未知消息为背景。 事实也很快证明,这一次,我赌错了。 “琪琪是谁啊?” 看着在昏暗的手机荧光映衬下,包子脸上的僵硬笑容,我迅速整理着胸中,被她口里问出的那个名字,“炸”成一团乱麻的心绪。 “既然她会笑,一定是欢喜于我的手机密码,竟然与她有关;既然我会设置如此密码,就代表着这条微信,只能是个‘意外’;既然是“意外”,我又慌乱个屁?!” 心念及此,我面不改色地笑着回道:“我的一个老同学,怎么了?”随后,又皱了皱眉,佯装不解道:“信息是她发的吗?给我看看。” 说着,便将手掌摊开,朝她伸了过去,光明正大地表示出,要拿回手机的意思。 因为还不知道,琪琪到底发来了怎样的内容。所以我的心里,其实也挺没底的。 但我却丝毫没有害怕。 只因我的兜里,还有另外一张“杀手锏”,始终未出。 那就是曾发现包子“劈腿”证据的我,咬牙选择的“隐忍”。 所以我也暗自做好了,如果她要是真为此事与我闹将起来的话,便立即与她互丢“核弹”,鱼死网破的准备! 她避开我的“清澈”眼神,低头看了看,我正伸向她的,摊开的手掌,赌气地将手机朝我这边一丢,撇嘴道:“你自己看吧!你的‘老同学’正要约你出去呢!” 我很快便从包子那并不是十分过激的反应上,判断出信息的具体内容,与我和琪琪之间真正发生过的那些故事比起来,应该只是一个“小场面”而已。 彼时的我,已有了二十余年的“演艺生涯”经历。如果只是应付一个“小场面”的话,简直不要太过轻松! 于是,在“淡定”地拾起手机的过程里,我“诚恳”地对包子感慨了这么一句话:“净他妈瞎扯淡!这大半夜的,人家约我出去干嘛!” 读到真正的信息内容后,又笑着自言自语道:“哎呦,还真是约我出去呢!” 说罢,抬头看了一眼已是满脸怒容的包子,叹息一声,佯装“苦恼”道:“我这个老同学,估计是对我有意思了。” 包子也不是易与之辈,并未立即受到我的“表演”影响,冷冷地质问道:“你俩到底什么关系?” “老同学啊!用不用我再找另一个同学证明一下?” 确定了信息里并无实质性证据后,我的语气亦是愈发地从容不迫起来。 但这个答案,显然不足以令包子信服。于是,她另寻“线索”道:“你们之前见过面了?她也在小岛呢?” 其实就算她不问,我也早在读过信息的瞬间,便对内容里的每一个字,都想到了合理的解释。 于是,我更加理直气壮道:“是啊!我也是来了之后才知道的。那毕竟是我‘十八班’的同学,肯定是要见上一面的!怎么了?” 与包子刚在一起的时候,我曾将“十八班”的故事,以及这个班级“被拆”之后给我人生带来的影响,当成了一段很重要的“历史”,分享与她知道。 所以趁她被我的“理直气壮”,怼的有些失神之际,我又咄咄逼人道:“你是已经忘记了,‘十八班’对我来说,到底有多重要了吗?” 她当然忘了。 那两年我说了很多话,她几乎什么都没记住。 虽然彼时的她,对我并没有多么在乎。可每当我对她的“漫不经心”提出质疑时,她还是会本能地心虚。 被我一问,她原本还有些嚣张的气焰,立即便以一个肉眼可见的速度,消散而去。 第四百三十三章 奶奶 恰在此时,笔记本电脑里传来了“队友”的呼喊:“我屮!你干啥呢天涯?别他妈挂机啊!赶紧出来守塔!家要被拆了!” 我立刻抓住这个机会,从与包子的“对峙”中,逃脱出来。熟练地按下发言键,对着“麦克风”解释道:“我屮!来了来了!刚才网不好,突然很卡!这会儿好了!” 我很擅长像“lol”一类的竞技游戏,也很喜欢。 它的“一局”,时长很短。 而且无论上一局的胜负如何,下一局都会是新的开始。 不同的是下一局的我,一定会比上一局的,有了成长。 虽然“重回”游戏的我,立即便竭尽所能地操作了一番。 但最后,还是没能挽回因为“挂机”带来的败势。 这款游戏的公平之处,就在于此。 下一局开始之前,你在当前一局犯的每个错误,都会立即产生结果。 只要你还在乎胜负,便永远不得逃脱自责之苦。 可就在我与“队友”们抛开前局的失利,吵嚷着要再战一场之时,一直陷入沉默的包子,突然幽幽地说道:“你还玩?不赶紧去见你的‘老同学’吗?” 当她问出此言的一刹那,便意味着我俩刚刚的对局,胜负已分。 我冷笑一声,头也不抬地回道:“去个屁!” 她阴阳怪气道:“不去人家不会伤心吗?” 在“得胜之风”的吹拂下,我的心情大好。再操作起游戏中的人物来,不免“妙手频出”。 开局不到十分钟,我方已成破竹之势。只要保持住节奏不乱,胜利只是早晚而已。 果然,又过了几分钟后,当我以牺牲自己为代价,率队打赢了最后一波“团战”后,“敌方”基地,应声而碎。 “我不玩了,你们继续吧!” 对着话筒甩出了这么一句话后,我便关闭了电脑。 见状,一直被我晾在一边的包子,再度开口道:“要出去了吗?” 我瞪了她一眼,说了一句很真的实话:“我去了,最后却不能娶她,才真的会令她伤心!” 言罢,便在其逐渐错愕的目光中,自顾自地去到卫生间里,洗漱去了。 等我再回来时,她早已躺倒在床,并且盖好了被子。 见状,我会心一笑。 每一次她发现自己要输了时,都会用这种方式,力挽狂澜。 在很多自以为聪明的女人看来,“身体”,永远是最棒的武器。 毕竟心中有愧的是我,佯装败“溃败”,便成了“良心”的选择。 事后,她从背后抱住我,呢喃道:“你不会不要我的,对吧?” “应该是吧,我不确定。”心里的回答,当然被我留在了心里。 实际却只是“嗯”了一声,翻过身,换一个可以搂着她的姿势,轻抚着她的背脊,以一个极为慵懒的声音开口道:“早点睡觉吧,困了。” 那时的我,还是会习惯“演戏”。 却再也无法喜欢,那个说谎的自己。 我决定不再让那顿五岁时挨的揍,继续影响这个已经二十五岁的自己。 直到三个月之后,我一时心血来潮,才又想起了琪琪的存在。 只是很想和她聊聊近况的我,还想着在可以的情况下,再顺便解释一下那天晚上为何会没回她的信息。 毕竟是“十八班”的故知,还是要好聚好散,莫留遗憾才好。 然后我便发现了,自己已被“拉黑”的现实。 心有不甘的我,决定再去qq里碰碰运气。 有了微信之后,qq很快便被大多数年轻人,束之高阁。 “朋友圈”的出现,亦迅速替代了“qq空间”的地位。 像我这种永远追求新潮的人,在受到被琪琪于微信里拉黑事件的触动前,更是许久都不曾登陆过qq。 于是我便知道了,有许多人竟已结婚许久的消息。 比如,我的助理欣欣。 在心里默默送上了“祝福”后,我便迫不及待地翻找到琪琪的头像,给她发了一个代表着“疑问”的表情。 她的工作,是老师。在那个时代,尚属于一种与qq深度捆绑的职业。 所以她回复的很快,我一点也不意外。 只是她回复的内容,很“怪”。 “怎么了?你是要结婚了,来通知我给你随礼的吗?” 不是女人翻脸比翻书快。 对于我这种提了裤子便不认账渣男,她只有拿出这种态度,才是理所当然。 在我的人生中,关于琪琪的故事,直到被她如此“怼”过之后,才终算“圆满”。 彼时的我,因为刚被调去了一个新的“消防站”任主官,很是醉心于工作。 誓要在一年之内,将那支在市里各项比武排名中,处处倒数第一的队伍,带成“名列前茅”。 故事写出来,还是有些保守。 初上任时的我,对兄弟们吹出的“牛逼”原文是:“我来这里,只有一个目的,让咱们这个传说中的‘养老中队’,变成全市的‘训练标兵’!” 因为这本小说的主题,与“热血励志”毫无关系。 所以我如何带队逆袭的全过程,姑且略过不提。 只说在兄弟们的共同努力下,没用半年时间,我们便在当年年底的全市“大比武”中,以全市第二的名次,超预期地完成了任务! 在随后的“干部”考核中,志得意满下超常发挥的我,又以断崖式领先的方式,摘得了个人总分第一的桂冠! 那一年,我在小岛的消防界,风头一时无两。 甚至在相当长一段的时间里,在全市各级的大小会议上,“表扬我和我的中队”,还成为了必不可少的“议题”! 可就当我以为自己刚刚扬帆起航不不久的“将军之路”,必将从此乘风破浪、一往无前之时,突然接到了老叔的一通电话。 “你奶的胃里长了个小东西,问题不大。我已通过战友在省城给她找好了医院,估计下周手术,你有空回来一趟吗?” 在我八个月大,爸妈离婚,一直到我“正式”回到妈妈的身边生活之前的近十年时间里,奶奶,就是我的“妈妈”。 原本“妈妈”手术,当儿子的是无论如何也要回去看一眼的。 哪怕,我只是个“孙子”。 可惜当时,正是“暑期”。 小岛一年一度的“旅游旺季专项行动”,正如火如荼开展着,全市政府部门全员停休。 我所在的“消防系统”,更是直接提高了“战备”的等级。 作为时下的“红人”,我又很“有幸”地接到了“一线”的工作任务。 这个时候想请假,自然是不可能的事情。 坦白来讲,我他妈其实挺虚伪的。 因为真正不可能的,或许并不是“上面”不能批假。而是事业正值“上升期”的我,不想为了这点“问题不大”的小事,就去贸然进行请假的尝试! 来了小岛之后,除了爷爷奶奶之外,我与爸爸那一撇子的大多数亲戚们,基本上都断了联系。 倒不是我薄情寡义。 实在是我一直以来的“位卑言轻”,不值得他们“记起”而已。 真相是就算陌生人有求于我时,都会得到我力所能及的帮助。更别说那些,能够叫出我乳名的“家人”们了! 一直与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的老叔,因着“二老”与我之间斩不断的“牵绊”之故,与我的往来,自然也就比其他人要多了许多。 可即便是这样,他也是极少主动打电话给我的。 天才如我,哪怕只是稍稍认真地思考一下,以上老叔打这通电话的背景的话,也不会就那么天真而随意地,将奶奶的手术,判定为只是“小事”了! 见我言辞吞吐,老叔很快便善解人意地替我开脱道:“没事大侄子,老叔也是‘消防’人,知道你工作挺忙的。要是请不下来假就算了!估计就是个小手术,我战友联系的那个专家,连‘壳’都没卡一下,便同意接手了!我就是和你说一声而已,估计没啥事!放心吧,有事我再给你打电话,你先忙吧!不用惦记家里边,有老叔呢!” 他的语速很快。我除了不停地“嗯”、“啊”之外,压根就没有思考及插话的余地。 “你的工作性质也挺危险的,出警啥的千万加点小心,别虎超的硬上!一定注意安全!就这样吧,先挂了啊大侄子!有事打电话!” 老生常谈的嘱托,便是这通电话的收尾。 虽然我并未回去,但还是心神不宁了好一阵子。 只是没过几天,忙碌的工作,便重新占据了我的全部精力…… 第四百三十四章 心亡 人一旦在做某件事情时,达到了忘我的境界,时间就会像长了翅膀一样,过的飞快。 象形文字,很有魅力。 特别是用以表述某种“状态”的那些,总会用一些简单的图形组合,便清晰地告诉你,促成这种“状态”产生的原因。 比如,“忙碌”的“忙”字。 “心、亡”,则“忙”。 那段时间,全神投入事业的我,便一直处于“心亡”之中。 一个没有“心”的人,又怎么会去在意,身边的发生? 哪怕有些发生,从开始时便很“特殊”! 比如手术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奶奶的“刀口”却一直未能愈合这件事。 明明我已听“当事人”在内的许多人说过,到最后,却通通被我一带而过。 只因我天真的以为,只要是活着下了手术台,手术就应该算是成功的才对。 所谓“愈合”,不过就是需要些时间罢了。 却始终都忘记了该去算一下,当虚弱的奶奶,最近一次跟我吐槽自己的“刀口”还是会渗血时,距离手术的发生,已过去了三个月之久! 我太忙了。 抄不完的笔记,出不完的警。 抢不完的荣誉,开不完的会。 打不完的游戏,喝不完的酒。 …… 即便如此,我还是坚持每周都会给奶奶打一通电话。 我觉得我还记得她,这就够了。 游子的孝顺,不就是“常写信”吗? 我做到了。 而且做的很好。 才不过两年没回家而已。 又不是第一次了! 就算上一个“两年未见”,已是六年以前,我当兵的时候。 可那又怎样?反正我最后,都是会抽时间回去的! 而且我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回去的机会,更是多到无法数清! 届时,我会带着足够“光耀门楣”的荣誉,满载而归! 以给我那个极好在邻里间“吹嘘”的奶奶,增设更多可以“炫耀”的话题。 “没事的奶奶,过几天就长好了,别上火!” 奶奶每次跟我吐槽时,我都会如此笑着去宽慰她。 毕竟自始至终,也没有“别人”告诉过我,“不好”的消息。 现在想想,可能是他们没有机会吧? 因为自从奶奶可以亲自开口之后,我便不再给别人打电话了。 这其中,也包括我最爱的爷爷。 这老头耳背了。 不是打几十通电话也不接,便是接起来自说自话。只会与我一起大喊着,却再也无法跟对方产生“问答”。 其实他是有“问”的,只是根本无法听清我的“回答”。 因为总是听不清,所以有一个问题,他也始终都没有给过我答案。 那就是不知道打麻将时,他到底因为没听清也没看清别人的出牌,而错过了多少次胡牌呢? 爷爷奶奶终于还是老了,虽然我没有看见。 可每个人都会老的,不是吗? 虽然每次奶奶问起归期时,我都说自己很忙。 但其实,我早已计划好了回去的大概时间。 可惜我从不喜欢对那些尚无法确定的事情,给出承诺。 而且彼时的我,已不再说谎。 2012年12月30日晚,我接到了奶奶生前的最后一通电话。 那一天,是我的阴历生日。 她是这个世界上,“唯二”的会在每一本新买日历上,将我生日的这一天,提前“折起来”,以做标记的人。 与她一起做这件事情的,是我的爷爷。 自从我有了手机后,这俩人给的生日祝福,便从未缺席。 讽刺的是,永远被他俩记得的我,却至今都不知道他俩的生辰。 我应该是问过的。 可惜我忘了。 “记得吃个鸡蛋”的嘱咐后,她又一次问我“啥时候回去”。 当时,我与包子早已买好了第二天启程回去的车票。 “我请不下来假呀奶奶,估计要过阵子啦!” 不再说谎的我,却选择了“骗她”。 “哦……请不下来假呀…那行吧…” 那是奶奶第一次对这个早已听我说过无数遍的理由,表现出了难掩的失望情绪。 这让我差点将“真相”,脱口而出。 略一犹疑后,还是咬牙忍住了。 因为,我要给她一个“惊喜”! 善意的谎言,便不算“欺骗”,对吧? 挂断电话后,我还开心地与包子畅想着:“只需后天这个时候,我‘咔嚓’一下闪现到奶奶的眼前,她只会搂着我兴奋地大呼小叫道:‘哎呀大孙子!你咋回来了!’,才不会管我是不是‘骗’了她呢!” 正玩着某款“跑酷”游戏的包子,什么也没说。 直到“撞墙死了”之后,才头也没抬地“嗯”了一声,便开启了下一轮的“挑战”。 我虽不满,但还是选择了不再打扰。 因为我知道,她也有自己的“期待”。 由于“暑期”的原因,她也有小半年都没回过家了。 其实我知道,她之所以会降低回家频次的另一个原因,与我发现了她曾经热衷于回家的“真实”目的,也有着很大的关系! 我俩选择的这趟列车,是小岛直达省城的。 抵达后,再各自倒车。 她回她的q市,我回我的鹤岗。 按照最初的计划,是随后她再来找我。 毕竟我的奶奶病了,作为准“孙媳妇”,她终归还是要来看一眼的。 何况我的奶奶,一直就很喜欢她。 其实原本她表示过,可以一开始便陪我回去看奶奶的意愿。 只是被我给拒绝了而已。 不是我不想带她,而是我不想“求她”。 这种事情,全凭自愿。 拿出来商量,难道是为了让我“领情”的吗? 我领你奶奶个腿的情! 虽然那天是我的生日,但从包子的态度上,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来,她忘了。 即便如此,我却并不怪她。 因为我的妈妈,也没记住。 这个世界上,应该还有一个可能会记住我生日的人。 可惜当时,她已没了需要继续记得的身份。 包子与我调到了同一个城市后不久,小狼便有了新的恋情。 从她发表在qq“说说”里的蛛丝马迹中,我还猜出来随后她所谈过的感情,应该不止一段。 自从发出那条不会“一直等她”的短信后,我与她的关系,仍像以往那样,卡在那个永远无法再进一步,却又没有任何退路可言的奇妙位置。 只是又有了诸多感情经历的她,已没空再搭理我,间歇性地“神经病”发作。 比如我总会留在她感慨“遇人不淑”的“说说”后,那些吐槽“天地不公”的抱怨。 我猜她永远不会知道,其实我在她空间里写下的每一个字,都会深思熟虑地反复推敲。 哪怕是一句歌词的摘抄,也是经过了精挑细选的存在! 其中我最得意的“作品”,便出自于《蒙娜丽莎的眼泪》里的那句:“为什么你总留给我失恋的泪水,却把你的感情付给别去摧毁?” 情话说的多了,就成了“玩笑”。 自知与她已无可能的我,便只能这样开着一些,看似“无关痛痒”的玩笑。 虽然生日的晚上,很特殊。 但想着小狼去睡觉,已是平常。 翌日上午,刚上车的我,正犹疑着要不要在路过省城转车的时候,与已经调去那里工作的小狼,趁机见上一面之时,突然接到了老叔的电话。 “你在哪呢大侄子?!” 自我“认识”他起,还是第一次听他用如此急促的语气,跟我说话。 第四百三十五章 庆幸? 不待我细加思索,老叔紧跟着便说出了使他“急促”的原因:“回来吧大侄子,你奶快不行了!” 自从那年,我与他因为“管教”的资格问题,发生过强烈的争执后,他已经许久都没有用这种“不容置疑”的语气,和我说话。 原本还在盘算着此次回去,都准备要见谁的我,一时间根本无法接受,那个给了我我回乡“理由”的人,竟然,“快不行了”吗? 不是“没啥大事”的吗? 手术都已经过了这么久,接下来不就是调养生息,等待刀口“愈合”了吗? 是啊,竟然已经过去了“这么久”吗? 可为什么,都这么久了,却还是没能愈合呢? 昨晚还打电话祝我生日快乐的奶奶,怎么就不行了呢? 难道就只是因为这个许久都没能愈合的伤口,耗光了她的生气? 奶奶得的到底是什么病?她的胃里,到底长了个什么东西? 手术之后,拿掉了吗? 是“癌”吗? …… 原本我还有着大半年的时间,可以问出这大把的问题,并且获得答案。 可惜,我始终没有。 以至于当这些问题,随着老叔的一句“你奶快不行了”,一股脑地涌向心门时,我只觉得天旋地转,手足无措。 可等到“我奶已经快不行了”时,才想到去纠结这些问题的答案,还能有什么意义呢? 我是理智的。 我也应该要理智。 我是一个成年人。 一个从事着抢险救援伟大事业的成年人。 经过近千场“战斗”洗礼的我,早已见惯了生死! “嗯,我已经在往回走了老叔,我此刻就在火车上,我争取今天晚上就到,我应该可以赶到,我一定会赶到……我……你告诉我奶一声,就说我逗她呢。老早之前,我就买好回去的票啦!” 我还想说些什么。但始终没敢说出那句,真正想说的话:“能不能让我的奶奶,等一等我?” 我说不出口。 因为我始终没有接受,十多个小时之前,还嘱咐我“过生日不要忘记吃鸡蛋”的奶奶,怎么可能就会“不行了”呢? 一定因我老是以忙碌为借口,不肯回去见她,所以这个脾气一向不好的老太太,生气了。 所以她才会想到,用这种假装自己快“不行了”的笨办法,哄骗我回去的! 一定是这样的! “你等我回去的奶奶,我肯定要好好地训一训你!都七十岁的人了,怎么还跟个孩子似的呢!啥话拿起来就说,也没个禁忌吗?” 我开始试着回奶奶的样子。 以图在脑海里营造出那个,可以指着她的鼻子,指责她的“任性”的画面。 可无论我怎样努力,脑海中能够浮起的,却只有两年前的上一次离开时,执意送出我很远的她,最后变成的那个,小小的“点”。 就只是那么一个看不清容貌,甚至如果不是我提前知道,根本无法判断出那是个“人”的,小小的“点”。 就是那个“点”,你给我等着! 我想了很多。却仅仅只用去了,一句对白的时间。 当一个人深陷回忆时,时间的局限就会消失不见。 所谓“忆”者,便你的“第二个心”吧! 也即是第二个“你”。 什么时候你第一次有了确切的“回忆”时,这个世界上,便有了第二个“你”。 “他”会在当下时空的“你”,有所需要的时候,瞬间“调集”出“你”所经历过的一切。 这个“一切”,或是用以辅佐“你”去做出某个决定。 或者如我知道奶奶“不行了”的消息后,令我深陷到某种“情绪”。 就在“他”正要继续在我的脑海里“兴风作浪”时,老叔的一句话,再次将我拉回到了现实:“上车了就好,路上加点小心,到家再说吧!” 挂断电话之前,老叔并没有答应我,关于替我给奶奶传话的请求…… 应该是我接电话时的语无伦次,引起了包子的注意。 在我目光呆滞地合上手机时,她关切地问道:“怎么了?” “我奶,可能,快不行了。”我答道。 虽言语哽咽,但心中,似乎,悄然涌起了一丝,庆幸??? 闻言,她低下头,眼神游移地问道:“要不,我还是直接跟你一起回去吧?” 都这种情况了,她竟然还是在“问”。 而且我的心中,早已有了决定。 原本她如果不是“问”,而是直接“做”的话,还是可以改变我心中的决定的。 可惜,她没有。 于是我摇了摇头,冷冷地回绝道:“不用了!”顿了顿,又想着还是该留些许余地才好,便继续道:“我先回去看看情况再说吧!” 她并未介意我的回绝,而是用了一种类似质问的语气,替我分析道:“咱们到省城的点,估计没有回鹤岗的车了吧?你怎么能保证在当天可以赶回去?” 她总是习惯在我的言语中,点明那些可能的逻辑漏洞。 这种总是要证明她比我聪明的语气,每次都搞的我相当不爽! 大多数时间里,都会将不满挂在脸上的我,却只是淡然一笑,随口道:“我让大帝来接我,没事。” 见我主意已定,她便不再说什么。 我亦不与她多费口舌,拿起电话,开始有条不紊地实施起,自己既定的“计划”来。 或许是“奔丧”之前,我太过于沉迷“惊喜”。 所以才一时无从展示,内心的痛苦吧。 不然为何初闻噩耗时的我,竟会连半滴眼泪都没掉? 作为青春里仅剩的“证明”,大帝几乎从未令我失望。 粗略告知了奶奶的“情况”后,我立即表示了需要他开车来省城接我一趟,再拉我回鹤岗的要求。 他沉默了半晌,方才幽幽地回道:“我正好在省城办事呢,只是没开车来啊。前几天黑龙江下大雪,高速路都封了。” 闻言,我心中那原本还有些模糊的“庆幸”,竟瞬间变得清晰起来。 因为我终于有了一个,比“奔丧”更好的,可以见小狼一面的借口。 “没事,我到时候可以借辆车,你帮我开回去就行。我这会儿心里有些乱,开不了车。” 听我已有安排,大帝干脆地回道:“那肯定没问题哥们,只要你有需要,干啥我都陪你。” 挂了电话,我看了邻座的包子一眼。 永无止境的“跑酷”,是她一路上的注意力之所在。 当我正盘算着要不要借口上厕所机会,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完成,与小狼的联系时,“生命”再次终止于某个“关卡”的包子,叹息一声——叹息的原由,自然与我无关——开口道:“那你去哪里借车啊?我听说黑龙江刚下过一场大雪,这时候开车回去,会不会太危险了些?” 闻言,我瞬间变得恼怒,反问道:“我奶都已经快咽气了,我还要考虑危险不危险的问题吗?” 因为我的音量过大,不免引来了周围人的纷纷侧目。 连番遭怼下,又被我“连累”到深陷尴尬的她,旋即沉下脸去,说了句“那你随便吧,我就是提个醒而已”后,便低下头,继续跑酷去了。 第四百三十六章 玩笑 全程逃避“真相”的我,却在给小狼的短信里,将借车的理由,说的很详细。 “奶奶已是弥留之际,我正在去往省城的火车上。可惜到达省城的点,已经没了回鹤岗的客运。为了见奶奶最后一面,需要跟你借车一用。” 很快,她便回了一个“好”字。 她会答应,自然在我的预料之中。 但会如此痛快,我着实有些意外。 这让我突然想到了,一年前那条不再等她的短信。 只因那“不等”的理由是:“盼着可以在生前看到我结婚的爷爷奶奶,等不起。” 煎熬着度过了上午,想着今晚准会熬夜的我,一口气给自己点了三份盒饭,还全都吃了个精光。 虽然我的饭量一向很好,但那么大的一盒盒饭,能一口气吃了三份,却是我有生以来的第一次。 也是最后一次。 高铁已经很快,却快不过我的似箭归心。 不停在看“表”的我,清晰地记得,老叔打来第二通电话的时间,是2012年12月31日的13点46分。 “到哪了,大侄子?” 听着他嘶哑的声音,我心中一直以来的不安,瞬间到达了顶点。 “还有不到两个小时,就可以到省城了老叔,我今晚肯定能赶回去,我已经从我朋友那借到车了,放心吧,肯定能回去。从省城到鹤岗,估计也就……” 虽然我的语速很快,但老叔还是在我计算时间的停顿里,轻声打断我道:“别着忙啦大侄子,你奶已经没了。中午的事,我刚忙活完,老太太现在殡仪馆呢,都安顿好了。你路上千万注意安全,你小妹也往家赶呢,估计能比你早到一会儿,她也是从省城回来,坐的是最后一班客车。你要是开车回来的话,路上千万注意安全,别忙叨的再出点啥事。咱家这哈同高速总出事,前几天刚下了一场大雪,小心路滑。” 老叔的语速很慢,几乎是每个字与字之间,都有停顿。 可我却根本没有,打断他的心思。 满脑子想的,都是躺在殡仪馆里的奶奶…… “喂?大侄子?…喂?” 因我始终不发一言,老叔在电话里轻声唤了我几次。 我“嗯”了一声,表示自己在听,然后继续选择沉默。 我只想快点勾勒出,奶奶躺在殡仪馆里的画面,到底会是什么样的呢? “哎,火车上信号不好吧,我说你别着忙了大侄子,你奶已经…” 在他重复那个“噩耗”之前,我立即打断道:“我知道了老叔,见面再说吧!我今晚肯定到!” 说罢,便挂了电话。 随后,我又下意识地看了包子一眼。 她用来玩游戏的ipad,已经没电了。 无所事事之余,只好瘫坐在椅子上,闭着目,养起神来。 或许是感知到了我这边的“安静”,她慵懒地问道:“怎么了?” 心念一闪间,我决定对她隐瞒实情,佯装轻松道:“没事,老叔在问我什么时候到站。” 她睁开眼睛,看了看我,看似随意地问道:“你管谁借的车?” “我朋友。”我答道,趁她重新发问之前,又不耐烦地补充道:“你不认识。” 她的嘴唇动了动,避开我逐渐不善的眼神,将头歪到了一边,重新闭上眼睛,不再说话。 在距省城还有两站地的时候,我又收到了小狼的微信:“我在火车站停车场里等你,到了打电话。” 直到看见这条消息时,我才落下了全天里的第一滴泪。 同样回了一个“好”字后,悬着的心,忽然平静了许多。 那个始终没能被我在脑海里勾勒出的画面,亦被我暂时地丢到了一旁。 距省城还剩一站地时,我又接到了大帝的电话:“我到火车站才想起来,你不是要借车吗?要不我还是先去取车吧?这样是不是能节省点时间?” “不用,我快到了。你在出站口等我吧,到了再说!” 东北的冬天有多冷,我是知道的。 可我却没有让大帝去小狼的车上等我,实在是因为包子正在身边听着,我不便说的太过详细。 什么是“损友”? 我就是…… 大概一个小时后,我看见了瑟瑟发抖的大帝。 一米八五的他,愣是被冻成了一米五的样子。 尚离着老远,我便趁他开口怪我之前,先一步笑着冲他喊道:“你咋不找个暖和地方等我呢?” 理论上来讲,两年未见,他肯定是要对我笑脸相迎的。 或许他的脸是被冻僵了,所以呈现在我眼前的表情,就仿佛正在接受痛苦洗礼的,应该是他才对。 “我屮,我也没想到今天会这么冷啊!” 呲着牙对我吐槽了这么一句后,他又朝我的身后看了看,狐疑道:“你自己回来的?包子呢?你不是跟我说她的工作也调过去了吗,咋没跟你一起回来呢?” 我讪讪一笑,解释道:“她本来是跟我一起回来的,只是得先回自己家一趟。稍后再赶过来。” 闻言,他突然直起身子,冲我撇了撇嘴,不忿道:“出了这么大的事,她都不陪你回来看一眼的吗?” 我很想苦笑着附和,但碍于面子,还是继续解释道:“主要是事情发生的太突然了,然后我俩又早就买好了票。而且她现在应该已经上了回q市的那趟车了。” 他白了我一眼,不再就此话题与我纠缠,言归正传道:“咱上哪取车去?” 听有此问,我没来由地有些羞臊,支吾道:“小狼已经到了,就在停车场呢,我先给她打个电话。” 大帝的眼睛,一向很大。 听了我的话后,瞪得更大了。 半晌,坏笑一下,佯装没听清道:“谁?” 我决定不再理会这个,对我的底细,比谁都门清的兄弟,随手拿起手机,拨出了一串熟悉的号码。 刚响了一声,一个更加熟悉却又疑问意味很浓的“喂”声,便自手机听筒处,传进了我的耳朵。 我定了定有些慌乱的心神,用一个尽量沉稳的语气,轻声问道:“我到了,你具体在哪个位置?我和大帝现在去找你。” “我在车上啊!你上哪找我?你不回鹤岗了?” 听着这个熟悉的“女声”,以及她口中问出的,一连串奇怪的问题,我不免有些莫名其妙。 同时,还有些恼火。 心想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思跟我开玩笑呢? 第四百三十七章 奔丧 毕竟有求于人,就算心中再多不满,又哪里去寻那可以发作的理由? 只得压了压怒火,轻声道:“别闹了,我已经到了,你在哪?” 就在我想着“她”若继续跟我开一些不合时宜的玩笑,老子立刻就打车回去时,电话那头冷笑一声,沉声道:“你打错电话了吧?” 听着这比那“说话声”,更使我熟悉无比的“冷笑声”,我不免惊出了一身冷汗! 我屮,都怪刚一见面,大帝便就包子的话题,与我纠缠过久。 以至于我拨出的号码,竟然他妈的是包子的! 现在想想,后来的包子,之所以会表现得那么“差劲”,可能正是因为对此番“误会”的耿耿于怀吧。 可当时的我,自然没有去“换位思考”的心情。 只是尴尬地“嗯”了一声后,便挂断了电话。 不是我懒得解释。 而是我压根就没有生出,想去“解释”的欲念! 看我一脸严肃,大帝不免狐疑道:“咋的了?我听你在那驴唇不对马嘴地说了半天,是被放鸽子了吗?” 我瞪了他一眼,嘟囔道:“就怪你,我打错电话了!” 在他“干我屁事”的抗议声中,我早已拨通了小狼的电话。 坎坷,只会让“见面”,更显珍贵。 理论上来讲,我应该是满脸悲伤才对。 可不知为何,见到小狼的我,却怎样都“绷”不起来。 原本,我也只是想见她一面而已。 并没想过要在见面的时候,说些什么。 就在上车后便主动坐到副驾驶位置的小狼,与坐在她侧后方的我,沉默着对视之时,识趣地坐到了驾驶位的大帝,忍俊不禁道:“你俩能不能别他妈的相面了?咱接下来去哪?是直接往鹤岗开吗?” 我瞟了他一眼,又看了看小狼,开口道:“先把她送回去吧,这么冷的天,打车还得排队。” 闻言,小狼刚开口说了个“不用”,便被大帝抢过话茬道:“我屮!我在出站口等了你一个小时,你也没怕我冷啊!这怎么的,人家等个出租车的几分钟,你就怕冷了?” 自觉理亏,唯有沉默以对。 小狼浅笑了一下,接着自己的“话头”,对大帝说道:“走吧,直接往鹤岗开,我跟你们一起回去!” 那一瞬间,我还以为她之所以要跟着回去,是为了护着自己新买不久的奔驰车周全。 直到我与她随后投来的复杂眼神对视后,才确信她的“跟随”,只是为了陪我。 汽车缓缓地发动,我瘫靠在椅背上,看着前排左边,是我最好的兄弟。 右边,是我最爱的女人。 这温馨的画面,竟使得本该为悲伤填满的奔丧之旅,变得有些,“美好”起来? 车子驶出了好远好远,cd换了一张又一张。 不时说着话的他俩,却很少理我。 任凭我一个人待在后排,自顾自地沉默。 我记得他俩之间第一个带上我的话题,应该是小狼引出的:“我就知道一到关键时刻,他肯定会找你出来陪他。” 闻听此言后,不“损人”不会开口的大帝,立马来了精神,撇嘴道:“天涯这个人挺‘特’的,除我之外,他哪还有朋友了!也就我能总为他风里来、雨里去的吧!” 闻言,我本欲辩解几句。 可“事实”摆在那里,我亦只好默认。 倒是同样乐于调侃的小狼,立即点头附和道:“对对对,他可太‘特’了。不过也侧面证明了,你交朋友可实在是不咋会‘挑’啊!” 大帝“哼”了一声,接续道:“也不能这么说,我俩还是一起经历过许多的。那句话怎么说了的?这叫‘革命友谊’!” 眼见他甩开膀子,就要大谈“回忆”之时,却被小狼打断道:“不用说了,就你俩那点破事,我啥不知道?” 吃了瘪的大帝愣了愣,从后视镜里看了看我,求证道:“不能吧?你啥都说了?” 我佯装迷茫道:“没有啊!”又冲小狼问道:“你掐指算出来的?” 一阵欢笑后,便是新的一轮沉默。 大概过了半张cd的时间后,又是小狼率先开口道:“不管怎么说,我还是要替天涯谢谢你。就他现在这状态,肯定是开不了车的!我这‘二把刀’的水平,市区跑都费劲儿呢,更别说上高速了!” 闻言,我心中一惊。 只因她说话时的口吻,像极了是“家”里“女主人”的身份。 那一瞬间,我竟有了一种,我俩从未分手的错觉。 可事实上,似乎也是如此吧? 我们什么时候说过分手了? 那如果没有分手,我们身边有过的那些“别人”,又算什么呢? 难道,只能算是各自“出轨”吗? 搞笑的是,大帝好像很不满意小狼的说法,立刻否决道:“这种事情,不用感谢。就算是谢,也应该是我替天涯谢谢你。虽然我不知道你俩现在是啥关系,但如今这个年代,敢借把车往出借的朋友,已经不多了!” 小狼挑出话里的“重点”,回复道:“打住!我俩只是纯洁的男女关系!不过只要他开口了,我便也会尽全力罢了。毕竟和你一样,我俩也属于是‘革命友谊’。” 见他俩因为要“攀比”谁和我的关系更近一些,而大有“争风吃醋”之意,我连忙开口“和事”道:“你俩别争了,是我该谢谢你俩才对。而且你俩都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就算有区别,也仅是因为你俩一个是男人,一个是女人而已!” 大帝立刻不忿道:“你快别在那忽悠了!我俩之间还是有差别的。”顿了顿,补充道:“我比她抗冻!” 说罢,还用力地轰了一脚油门。 推背感,瞬间袭来。 我缓了缓差点被甩飞的“灵魂”,大骂道:“我屮,你他妈的悠着点!” 或许是以为大帝真的“吃醋”了,小狼立刻安抚道:“没事,我看这会儿路况挺好的,让他给我这车透一透也行。在我手里开的时间长了,都‘肉’了!” 闻言,我佯装恼怒道:“咋的,现在你俩是一伙的了呗?” 小狼白了我一眼,阴阳怪气道:“反正我不能跟你一伙就是了。因为你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可能就大帝一个。但你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可实在是太多了!” 话音刚落,大帝便很配合地“噗呲”一声,笑了出来。 随后,又在我愤怒的眼神里,笑的是愈发地肆无忌惮! 第四百三十八章 孝帽 一会儿闹,一会儿笑,一会儿沉默着听歌。 便是这一路的发生。 我常常在想,如果那段旅程,可以就这样一直走下去,该有多好? 上一次,我们三人同框的画面,已是十年之前了吧? 这一幕,像极了我一直所期待的“明天”。 讽刺的是,明明在“昨天”时,我便拥有这平常的一切啊! 可惜,我们都还活着。 生者的每段旅途,都有一个必然的终点。 譬如那天的我,目的只是“奔丧”。 又就着各自学生时代里的那些“烂事”,互相“伤害”了一阵后,大帝忽而说道:“我看你这状态还行啊,比我想象中的坚强。” 我淡然一笑,故作超然道:“是人就会有这一天的,如果悲伤可以换回奶奶的起死回生,我愿意哭死在当下。” 一语过后,我才“帅”了没过三秒,小狼便轻笑一声,揭穿我道:“别看他现在有说有笑的,等一会儿到地方了,就该变身了。” 若论谁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见过我“真实面目”最多的小狼,应该是当仁不让的吧! 在这一点上,大帝自是望尘莫及的。 因为他认识的我,已经学会了假装。 随着小狼的奔驰车,驶过“鹤岗欢迎你”的灯牌,刚过去那六个多小时里的“欢声笑语”,便全都被我丢在了来时的路上。 当他俩在收费站争抢着要付“过路费”的时候,我已紧张到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老叔用以给奶奶“治丧”的宾馆,离高速口不远。 当然,鹤岗本身也不大。 我尚未来得及调整好情绪时——虽然我也不知道,什么样的情绪,才算是调整好——车子已经抵达宾馆的门口。 “到了,走吧,坚强些。” 事到如今,我已忘了这句下车前的“鼓励”,到底是出自谁口。 只记得当我看见他俩不知何时同样变得严肃的表情时,胸口处就像被人突然用膝盖给狠狠地顶了一下。 心里发慌,喘不上气。 虽然借着大环境的繁荣,奶奶家早已脱离了“穷”态。 但离着“富贵”二字,却尚还差着很远。 老叔选的宾馆不大,属于快捷型的。 “经济实惠”,永远是老叔做事时的第一考量。 因为当晚被整个包了下来,所以我们三人进门时,吧台处并无接待人员。 一楼共有四个房间,全都开着门。 晚上十点,灯火通明。 寻着人声最为嘈杂的一间,走进去,便看见了正在迎门的一张床边坐着的老叔。 除了他之外,在那间三十平米左右的屋子里,还有或站或卧的许多人。 可我的眼里,就只有他。 因为我有一肚子的问题,想要跟他求证。 他也看见了我。 事实上,当我风风火火地冲去的一刹那,屋子里的所有人,都看见了我。 确切地说,是我们。 瞬间变得鸦雀无声的屋子里,所有人都在盯着我这个“不速之客”,奇怪地看着我与老叔间的微妙“对峙”。 不知道过了多久,或许很久,又或许一秒不到。千言万语,我能开口问的,却只有一句:“我奶呢?” 话音刚落,我便看到老叔的眼神,立刻变得复杂。 除了悲伤之外,他的眼神里面,还有激动、欣慰,以及一丝丝,恐惧? 若把它们综合到一起之后,便只剩下了,愧疚? 正沉默间,一个中年妇女的恸哭声,突兀地自我耳边响起:“啊!天涯啊,你奶没了!呜呜呜~~你咋才回来啊!呜呜呜~~”。 几乎是同时,我便觉自己的脖颈,被人从侧面搂住。 那本就有些尖锐的恸哭声,立时变得非常刺耳。 在我的视线与老叔之间,就这样多了一团,不断颤抖的“头发”…… 其实从这哭声响起的一瞬间,我便听了出来,这个如此脆弱之人,是我的大姑。 就在我正被她伴着哭声的“迟到”质问,震得有些发懵之际,老叔早开口道:“你看大姐,你咋又哭了。大侄得到消息后,立刻就从小岛赶回来了!那么远的路程,那能说到就到?竟说那些没用的!” 话音刚落,老婶的声音,又由远及近地传来:“别哭了大姐,让天涯和他的两个朋友坐下歇会儿先。有啥话让‘喜民’和他交代就行了,咱继续商量一下明天的具体安排!” 说罢,我便从眼角的余光里看到,我的老婶把我的大姑,拉到了一旁的茶几边。 随后,又举起一块白布,递到了大姑的手上,开口道:“你看这块布的大小,还够给天涯做一个‘孝帽’的不?” 止住了哭声的大姑,哽咽着问道:“天涯是孙子辈的,不用带‘重孝’吧?” 老婶压低了声音回道:“十二叔不是交代了,天涯得替他爸行孝子礼吗?” 紧接着,一个似曾相识的苍老男声,开口附和道:“对,给孩子做吧。” 我猜说话之人,应该便是当年负责给爸爸治丧那位,也即是我的“十二姥爷”吧! 虽然我很想回头,确认一下自己的猜测。但那一刻,我更想知道的,是奶奶的“下落”。 于是,我又冲着老叔问了一句:“我奶呢?” 我看着老叔的表情,又从“愧疚”,转为了“错愕”。 他就那么盯着我,看了好半晌,方才喃喃地回道:“你奶在殡仪馆呢。”顿了顿,又轻声解释道:“老叔胆小,没敢在那陪她。” 见我仍是不发一言,只得继续说道:“你爷在家呢,可把老头哭完了。这儿太乱了,本来他非要跟着的,但我没让他来。安排你妹妹在家陪着呢,放心吧。” 我当然知道奶奶在殡仪馆呢。 在火车上时,老叔便已对我交代过此事。 其实我也不想不明白,自己在见到老叔的瞬间,脑海里为什么还会反复蹦出这个早已有了答案的问题。 或许,是心里仍旧存在着,某种幻想吧? 即便是被他当面确认,我似乎仍旧没能彻底相信,眼前的一切,竟是真的? 于是,我又盯着老叔的眼睛,极为不甘地追问道:“她在殡仪馆的哪里?” “六号厅,进门第一个屋就是。”老叔下意识地回道,顿了顿,表情又变得尴尬,低声问道:“这么晚了,你还去看一眼不?” 我“嗯”了一声,已知他的尴尬原因,遂开口替他解围道:“我跟我朋友去就行了,你这边肯定还有事要忙,不用陪我去!” 说罢,又左右看了看,问道:“这边没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吧?明天有什么安排?” 老叔答道:“这边不用你管,明天早上五点,我们先去殡仪馆安排一下。老叔找好人了,早上八点半,第一炉就是你奶。”顿了顿,继续道:“你不用去的那么早,七点或者七点半左右到就行。” 我点了点头,斩钉截铁道:“那明天五点见!我先去找我奶了!” 说罢转身,没有道别。 第四百三十九章 晚 去殡仪馆的路上,许久都没有人说话。 一支接一支抽着烟的我,脑子里想的,却是从宾馆转身离开前,特意匆匆一瞥的“十二姥爷”模样。 细算下来,距离我第一次见到他,已经过去有十七年了。 十七年,这个每次都是伴随着“死亡”而出现的老人,上一次从我身边“带走”的,还是我的爸爸。 或许是烟抽的有点多,伴着关于“十二姥爷”的记忆,我忽然剧烈地咳嗽起来。 止不住地咳嗽声中,还伴随着小狼的劝慰:“你还是少抽点烟吧,生命无常,注意身体。其实每次看见你因为抽烟而咳嗽,我的心里都可难受了!” 闻言,我淡然一笑,没有说话。 她知道,我之所以会学吸烟,就只是因为当年她无心的一句,“抽烟的男人,挺帅的!” 我将原本只是开了一条缝的车窗,又开的大了些,丢掉了那支刚点不久的烟。 寒风席卷而入,瞬间灌满了车厢。 冷热空气的剧烈摩擦,震的人耳底嗡嗡作响,一阵刺痛。 大帝不自觉地“嘶”了一声,却没有如以往那样,挤兑我的唐突。 突遭冷风侵袭,小狼也只是紧了紧领口,又缩了缩脖子,同样选择了默默承受。 她穿的不多。 一袭黑衣,十分得体。 看得出来,是经过了一番准备的。 感受着两个“好友”的包容,我不禁有些内疚。 本来这悲伤就只是我一个人的,与他俩无关。 可此情此景,道歉又显得太过“做作”,只会玷污我们伟大的“革命友谊”。 但出于感动,我又很想表达些什么。 于是连忙关紧车窗,下意识地自我幽默道:“‘戒烟’应该不是一件很难的事吧?‘抽烟’我只学了一次,可在这不过十几年的‘烟龄’里,我都已经戒过几十次烟了!” 说罢,又叹息一声,感慨道:“在戒烟这一点上,我只佩服我奶奶一个人!老太太六岁学抽烟,烟龄六十年,只因为大夫的一句,‘你这冠心病已经很严重了,不戒烟会极大地影响寿命’,咔嚓一下,说戒就戒了!自始至终,还真就一口都没动过!” 在小狼与大帝两人异口同声地“真牛”点评中,我却再次陷入了沉默。 刚才太过匆忙,我竟然忘记去详细地问一问,奶奶的死因了吗? 这个向来对生命充满“热爱”,对生活里的一草一木都无比眷恋的精明老太太,怎么就会突然死了呢? 一个不愈合的伤口而已,真有这么大的威力吗? “到了。” 大帝的轻声提示,吵醒了我纷乱的思绪。 我当然知道已经到了。 那被车灯照亮的“殡仪馆”门牌,离着老远时,便“扎”入到了我的视线。 十七年前,那个六岁的我,曾站在这个门牌前,对着那个奇怪的“殡”字,凭空临摹了好久。 只是那时我的身边,还站着我的奶奶。 如今,那个原本牵着我的手,站在这里的老人,却躺在了里边。 远超十七年的记忆里,终于不再仅是一个小小的“点”。 或许是见我茫然未动,大帝再度轻声提醒道:“太晚了,就别让小狼在这里陪着了。我的意思是先给她送回去,然后我再来找你,怎么样?毕竟是个姑娘,再让家里人惦记。” 他的体贴,很有道理。 只是无形之中,却给我扣上了“道德”的枷锁。 因为我的心里,很想小狼可以陪我。 正犹豫间,又听小狼开口道:“没事,在省城时我就给我妈打过电话了,她知道是怎么回事。临行前还特意嘱咐过我,这个时候要多陪一陪天涯。” 即便是事隔多年,我仍能清晰地回忆起,她说过的每一个字。 可惜当时,我却因心中烦乱,而无暇去深思,这些话里的真意。 所谓“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不过如此。 对话后,两人又很自然地,同时将目光对准了我。 似乎是在等待着,我的决定? 迎着小狼温婉的眼神,我竟突然很想和她说几句诸如“我是真的爱你,我们可不可以重归于好”一类的,极为不合时宜的情话。 讽刺的是,我最终没说的原因,还不是因为我那个躺在殡仪馆六号厅里的奶奶,而是因为身边有着大帝的旁观,我才羞于启齿! 我的嘴唇动了动,避开小狼的目光,移向大帝的位置,开口道:“你送她回去吧,我先进去了。” 又看了看小狼,勉强挤出一个微笑,口是心非道:“今天谢谢你了。我没事的,你回去吧,有大帝陪我就可以了。替我也谢谢阿姨的惦念,记得代我向她问好。” 说罢,便果断地打开车门,干脆地离开。 “嘭”的一声后,只留下一个背影。 面朝眼前的“惘然”,坚决地走去。 其实如果将那句“有大帝陪我就可以了”,改成“我只想你能陪着我”的话,这段收尾的表述里,便没了“心非”的部分。 “奶奶,我来了……” 心里重复默念着这句无声的对白,缓步走上台阶,推开那扇熟悉又陌生的门。 抬头的一瞬间,一抹惨然的微笑,便不自觉地浮现在我的脸上。 只因我忽然发现,老叔给的最后“提示”,实属多余。 比“六号”指示牌更明显的,其实是一张高足有一臂,宽有半臂的黑白照片。 照片里的奶奶,笑的异常灿烂。 她是一个爱美的女人。 虽然近七十年的岁月侵蚀,早已摧白了她的头发,褶皱了她的脸庞,但却始终没有撼动分毫,她那颗向美的心。 无论日子穷富,她都会在窗台上或院子里,种满各种知名或不知名的花草。 每到花开的时节,她定会选择一个阳光明媚的晌午,搬过一把椅子,开启一瓶啤酒,坐在花边独饮。 喝到微醺时,她脸上的笑容,便会异常灿烂。 一如黑白照片里,她的样子。 只是这一刻,她的眼前,并无花朵。 有的,只是一扇经常空空的门口。 和突然站在门前,与她对视的我。 “奶奶,我来了…” 迎着“她”的笑容,我的“对白”,亦不再是”默念”。 只是,我的声音很轻。 轻到即便是我自己,似乎也听不清晰。 “奶奶,对不起。孙子我,来晚了!” 第四百四十章 愧疚 其实我跟奶奶的感情,若与我跟爷爷的比起来的话,就不会显得有多好。 与爷爷经常的“感情用事”比起来,奶奶给人的感觉,有时候会过于洒脱。 遇到伤心难过的事情,奶奶虽然也会“嚎啕”,但好像只要哭过一次之后,任何事情在她那里便等于是彻底地过去。 比如,她的大儿子,也就是我的爸爸的死。 记忆里,似乎从爸爸出殡之后,奶奶便再也没有为她那个早亡的儿子,流过半滴眼泪。 她的坚强,与我那个总会因为某件事情,突然想起了自己的“长子”,便会痛哭流涕、哀嚎连连的爷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不仅如此,奶奶还是一个很实际的人。 从来不会因为不是自己的“责任”,去做任何会委屈了自己的事情。 对于为了照看那个,才不过八个月大,便被爸妈随手“丢弃”的我,而在自己四十来岁的大好年纪,就决然选择了提前退休的爷爷,奶奶一直就颇有微词。 当年出于愤恨,她甚至还远遁异乡,借口要替自己承包“招手停”的妹妹卖票赚钱为名,躲出去了很久。 “儿孙自有儿孙福”,更是经常被她挂在嘴边,用以支撑自己永远选择“自在”的理由。 虽然,她一直都是这么说的。 但细想下来,她似乎又并没能完全如她所说的去做。 因为无论是曾经的“售票员”也好,还是后来的“背筐果贩”,她辛苦赚来的那些钱的最终流向,似乎大部分都贴补了家用。 就算被她贴补的“儿子们”,早已各自成家立业! “啃老”,似乎是从爸爸那一辈起,变成了这个家族的“病”。 可站在我的角度,又很感激奶奶的“实际”。 正是那些以“能够活的更好”为原则的“实际”,才促成了因为爸爸的死,而几近成仇的爷爷与姥姥两家人家,最终的和解。 也才有了后来的我,可以被允许回到妈妈身边生活的可能。 并没在奶奶遗像的“目光”之前,伫立太久,我便缓步挪到了正盛放着她遗体的“冰柜”旁。 制冷机的“嗡嗡”声,在这个安静的屋子里,震得人心里发慌。 奶奶的一生,共育有子女四人。 除了先于奶奶十七年,便早早亡故的爸爸,以及因为“害怕”而不敢来守灵的老叔外,我的大姑和二叔,也没有出现在这里。 大姑,我已在宾馆见到。 可我的二叔,去哪了呢? 虽然在“与时俱进”的东北,传统里那些繁琐的殡葬文化,已经得到了极大的精简。 但在孙男弟女一大帮的前提下,奶奶竟遇到了死后第一天,便“灵堂无人”值守这种荒唐的情况,是不是有些过于“凄惨”了些? 就算“生前一碗水,胜过坟前万堆灰”的典故,已足够许多人,可以心安理得地逃避。 可我一时间仍然无法接受,奶奶孤零零地躺在这里的事实。 难道说,她是一个不值得被留恋的人吗? 与此同时,除了六号厅之外,其它“新亡人”的灵堂内,不时传来的啜泣声,又在不停地印证着我心中的感慨。 什么叫“圣母婊”? 当时有着以上想法的我,便是典型。 不停地对他人进行“道德审判”的我,竟然忽略了,在奶奶的生前没有尽过任何孝道的自己,甚至还没有在奶奶的死后,好好哭过一场的讽刺! 记忆中的她,因为“心宽”,始终“体胖”。 两年未见,病痛似乎耗尽了她的全部脂肪。 虽然“冰柜”的玻璃罩子是透明的,但身着寿衣,头戴寿帽的奶奶,能够被我看见的,就只有一张神态安详的脸。 但我还是通过她的“遗容”,一眼便看出了她大不同以往的消瘦。 可以“突然”被发现的原因,是我在她生命最后两年时间里的缺席。 一如搬到妈妈身边生活的我,每次偶尔回去看望奶奶,都会被后者细细地端详一阵,然后便是那句早已重复过多次的感慨:“我大孙子好像又长高了呢!” 我突然很想知道,如果奶奶还活着的话,再看到我这个两年未见且早已无法继续“长高”的孙儿时,又会在我的身上,“突然”发现,哪些变化呢? 我也很想和她说一说,通过这两年的忙碌,我在工作上,都取得的哪些傲人的成绩。 可惜,这一切的一切,在奶奶的遗体面前,已没了任何意义。 “奶奶。” 我试着唤了一句,希冀着可以发生某种奇迹: 她听到我的呼唤,睁开眼睛,跟我说:“哎呦大孙子,你可回来啦!这咋这么冷呢,快扶奶奶起来,带我回家!” 可惜,我等了好半晌,也没能等到,任何回应。 她当然不会给我回应。 她已经死了,又怎么可能给我回应? 即便如此,我却无法甘心! 于是,我提高了嗓门,又喊了一声:“奶奶!” 除了制冷机的“嗡嗡”声外,依旧没有任何回音。 不知何时,我的整个上半身,已经全都趴伏在那个透明的“玻璃罩”上。 我是一个有着丰富战斗经验的消防员,在职业生涯里参与过的近千次抢险救援中,早已见惯了生死。 除了自己的爸爸外,我更是在出席过的许多葬礼中,见识过无数的别离。 可却只在清晰地感受到,那块“玻璃罩”的“冰凉”后,才第一次对“天人永隔”四个字,有了切身的体会! “奶奶。” 我又唤了一声。 这一次,我叫的很轻。 因为我终于开始试着接受,她真的已经死了的事实。 死人,是听不见我的呼唤的。 可我就是难以克制,心中那想要去疯狂“喊醒”她的冲动。 哪怕我清楚地知道,躺在我眼前的,只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就在我纠结着,该不该在奶奶的遗体前,纵容自己的感情,继续做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时,身后突然传来了大帝的一声轻咳。 我没有回头。 只是那一瞬间,我突然很想笑。 因为我猜到他这声明显有些刻意的“提醒”,是怕自己若出现的太过“悄然”的话,会吓到沉浸于悲痛的我。 可就是那么一瞬间的分神,我心中却立刻产生了深深地罪恶感觉。 在这种悲伤的场合下,我怎么还有“笑”的心情? 难道,我他妈的是一个“畜生”? 但我一时又想不明白,如果我若真的没忍住,果然在奶奶的遗体前,没心没肺地笑了出来的话,那对于我这个“畜生”的行为,做出“畜生”评价的人,又会是谁呢? 虽然想不明白,但我无比确定的是,这个做出评价的人,一定不会是“我”。 在这个世界上,凡不是“我”的,即是“别人”。 而“我”的“罪恶感”,又完全来自于“别人”的“教导”。 想到这里,我忽然就理解了老叔之前看我的眼神里,为什么会有“愧疚”。 因为“害怕”而没有“守灵”的他,很在乎我这个被他称呼为“大侄子”的“别人”,对他的“害怕”,做出“评价”。 可能老叔忘了,在“啃老”的同时,他也做到了全程都留在奶奶的身边尽孝啊。 与在奶奶生病期间以及弥留时刻,一直都有守在床前的老叔比起来,我才应该是那个“愧疚”之人才对,不是吗? 我凭什么去评价? “别人”又凭什么? 第四百四十一章 钱 正愣神间,我忽然想起了老叔的另外一句话:“都给你爷哭完了!” 这让我瞬间明白了,原来受到奶奶的亡故,影响最大的人,只有我的爷爷。 至少对于我来说,从我最后一次离开鹤岗,并且决定把家安在小岛的那一刻起,无论奶奶的存在与否,都只能是一段,不会再继续前进的“回忆”。 或许在比这更久之前,我与奶奶之间,便已不再有新的故事发生。 若抛开祖孙之间的羁绊不谈,而是仅从实际生活的角度去看的话,其实我俩在对方的世界里,早已没了任何意义。 我只是永远地失去了一个,永远会为我的成长而欢呼的观众。 也永远地失去了一个,可以证明自己已经有了“出息”的机会。 可那又怎样呢? 如果,换做是我不幸在某次战斗里牺牲,又或者是生命突然终止于某场意外的话,又会给奶奶的生活,带来怎样的变化呢? 只要陪她的老伴还在,赡养她的儿子还在的话,我的死亡对于她来讲,同样毫无意义。 顶多是在大哭一场或者几场之后,继续自己的“活着”。 区别不过是余生里,又多了一个可以落泪的话题而已。 这样说来,其实这一路上,谁都没有离开过我。 相反,是不断赶路的我,在主动地离开着一个又一个人。 当我从未停歇的脚步,“经过”了一个又一个人以后,在那些被我“经过”的“过客”的生命里,我便等于是“死了”。 那一天,破天荒地送了我很远很久的奶奶,其实已经完成了对我的“送行”。 送她的大孙子离开,千里之外。 我以为,我终于会载满荣光归来。 届时,奶奶一定会站在原地等我。 如今我回来了,她果然仍在原地。 可惜是变成一具尸体,躺在那里。 此刻我才明白,原来那一天的她,便已有预感。 所以才会破天荒地送了我很久,很远。 当她预感到自己,可能已无法再等到我时,便已“提前”看过了,她大孙子的“最后一眼”。 当我的背影,在她的视线中,同样变成了一个小小的“点”后,她的大孙子,便“死”在了她的“前边”。 “奶奶啊!!!” 再开口时,我终于声嘶力竭、泪如雨下。 就算我与奶奶的感情不深。 可并不影响她在我悲惨的童年里,成为我“唯二”的依靠之一。 在许多甚至连我的爷爷,都因为他自己的“好恶”,而站在了我的对立面的时刻,奶奶便是那唯一还肯给我撑腰的人! “奶奶啊!我的奶奶!我回来了啊!你睁开眼睛看一看我好吗?我的奶奶啊!奶奶!!!” 幼年丧父,十七年没有父爱的光阴中,我以为我早已看透了生死。 但当我早已不受控制的嘴里,再度一遍又一遍地呼唤着“奶奶”时,我的“灵魂”便坚决地替我做出了,沉沦于悲伤的抉择。 即便从小就被人告知:“眼泪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可趴伏在那个冰冷的玻璃罩上,看着那双紧闭着、且永远无法再次睁开的眼睛,我甘愿变回那个爱哭的“弱者”。 哭声里,我不再去试着评价奶奶的一生。 哭过后,我立刻决定不再做无意义的逗留。 因为我要留些力气,去找那个或许唯一有资格去对奶奶的一生,做出“评价”的人。 去安慰那个,与其携手走过了五十余载岁月的老头。 只是天色已晚,想见爷爷,唯有等到奶奶出殡之后。 于是我回过头,叫了正坐在沙发上低头抽烟的大帝一声,开口道:“我们走吧!” 他猛地抬起头,早已烧成灰烬的大半支“烟体”,陡然间落了一身。 随后又噌地一下站起来,叼着烟屁,双手胡乱地在身上拍打起来。 我背对着奶奶的灵柩,含笑等着大帝处理好一切,再次与我对视时,方才再度轻声道:“走吧!” 闻言,他微微一愣,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些什么。 但看着我坚决的表情,终于还是未发一言。 又深深地吸了一口后,熄灭了手里的烟头。 正了正衣襟,走到奶奶的遗像前,庄严地站定。 迎着照片里那“灿烂”的笑容,瞻仰了一阵后,叹息一声,轻轻地跪了下去。 在我的注视下,郑重地磕了三个带“响”的头。 起身时,又对着奶奶的遗像,轻声告别道:“奶奶,我和天涯走了啊!” 大帝一直就是一个很“体面”的人。 与他在一起时的我,便总显得有些幼稚。 比如这个磕头的礼节,作为长子长孙的我,竟然在灵堂里待了这么久,一直到要走了的时候,都没有想起来该去“补”一下才好。 可能我的心里总觉得,“头”应该是只能磕给“死人”的吧! 虽然我的眼泪,证明我已经“相信”了奶奶已离世的事实。 但我的内心深处,却仍是固执地不肯接受。 原来对于一个“非亲非故”的人来说,另一个人的“死亡”,就只是一个“消息”而已。 得到这个“消息”的一刹那,便可以被彻底地接受。 所以大帝的行为,才会如此“从容”。 这让我不得不继续思考起,人生的意义来。 人的一切行为,是否只是为了做给“活人”去看的呢? 譬如看到大帝虔诚的“跪拜”,我的心里自然是暖的。 但如果现场不是有人在看的话,他还会给这个非亲非故的老人下跪吗? 而我又还能做些什么,去让那些我还在意的、并且仍然在世的人,心里产生同样的“暖”意呢? 带着类似的问题,我度过了那个无眠的夜晚。 其实那一天,我极度痛苦。 可最大的痛苦之源,却不是来自于奶奶的离世。 而是来自于奔丧途中,我的妈妈,我唯一的至亲,听我悲伤地告知这个“噩耗”后,在电话里对我那些语重心长的“嘱咐”:“我告诉你,别傻了吧唧的乱花钱!人家有儿子有姑娘的,轮不到你一个当孙子的去表现!消停眯着就可以了,别一个劲儿的显摆你能!她家人不值得可怜!那些烂事你掺和得多了,只会拖累你!” 话锋至此,又逐渐莫名其妙地变成了对我的“咒骂”:“你说你不好好上班,总他妈的往鹤岗瞎跑啥?那个家你还有啥值得留恋的啊?好不容易脱离了苦海,为啥还要回去?我告诉你,不许给他家花钱!听没听见?” 我很想大吼着反驳些什么,但碍于身旁的大帝与小狼,却只能咬着牙去“嗯啊”着回应。 我实在无法理解,她为什么会在明知我会非常痛苦的时候,还要去和我说这些有的没的? 两年了,我的奶奶死了,我一个当孙子的,只是回去看一眼而已,怎么就成了“瞎跑”呢? 钱钱钱钱钱! 无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生了任何的事情,能让妈妈在乎的,就只有钱! 至于我的心情,我的感受,等等,只要是与钱无关,便永远都不会落入她的考虑范围! 就是从这一天开始,我对“钱”之一字的厌恶,彻底地达到了顶点! 第四百四十二章 闹剧 葬礼的流程,大同小异。 奶奶的,亦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只是这一次,没人再能把作为逝者至亲的我,从灵柩的旁边拉开。 当然,那一天的我,也没有像父亲的葬礼时那样,哭到不能自已。 事实上,我甚至连半滴眼泪都没掉。 经过前一夜的恸哭,我已无泪可流。 奶奶的子女们,在她的葬礼中,请来了许多的人。 到了遗体告别的环节,这些我大多数都不认识的人,便开始三三两两地来到灵柩旁,对奶奶的遗容,进行最后的瞻仰。 其实我始终不能理解,这个环节的意义到底是何? 始终未曾离开过奶奶半步的我,很快便发现了一个讽刺的事实。 那就是在大部分“瞻仰者”的眼神里,并没有理所应当的“留恋”。 甚至还有更多的人,凑上来看一两眼的目的,似乎就仅仅是出于“好奇”。 更为讽刺的是,这些“好奇”的人里,有许多还是能被我这个自幼离家的“生人”,轻易给认出来的“老面孔”。 我猜,他们一定是没有认出我来的。 否则,一定不会在我的“怒目而视”下,仍旧“大声”地窃窃私语道:“你看她瘦的,都脱相了!” “听说是癌症,肿瘤把身体的营养都吸收没了,能不瘦吗!” “都多余遭这份罪!” …… 其实在这之前与之后,我也参加过许多“别人”的葬礼,被这些“观众们”说出来的“私语”,也曾被我在心里偷偷地想过。 只是“礼貌”告诉我,表情上的严肃与行为上的得体,是对逝者家属的最基本尊重。 真正让我不能理解的是,老叔他们干嘛要请来这许多不懂得“尊重”的人呢? 难道,就只是为了“收礼”吗? 或许,这些人会心安理得地对着奶奶的遗体,评头论足,就只因为,他们已经付过了“门票”钱吧! 若不是早上随着大家一起忙碌时,听了老叔对二叔的一番吐槽后,本来沉浸于悲伤的我,是压根想不到这个层面的。 可也正是因为老叔的“吐槽”,才让我第一次对“大人们”的“人情往来”,产生了深深地抵触情绪。 老叔是这样说的:“你奶刚咽气没多久,我和我战友立刻就着手研究怎么把你奶抬到车上,好往殡仪馆送。结果你二叔这个‘大孝子’,掏起电话就开始挨个通知上了,‘喂,谁谁谁嘛?我妈死了!’” 从他说这番话时的鄙夷神色中,我可以很明显地听出他的言外之意:“你奶尸骨未寒,你二叔这个不孝子,第一时间想到的,却是如何‘收礼’的事儿!” 听有此言,我当然觉得很恶心。 只是对于二叔会如此“薄情”,我又有早有心理准备。 因为在这之前的几分钟里,我帮大姑整理丧葬用品时,早听后者对我看似无心地嘟囔道:“别看在你奶的后事里,你老叔付出的比我们都多一些。但他也实属应该。你爷爷奶奶一辈子,没留下什么家底。除了你爷攒下的那些退休金外,唯一能拿得出手的,也就是那套老平房而已。” 听有此言,我下意识地问道:“那个平房不是早被拆迁了吗?” 大姑连忙点头称是道:“对啊!那不拆迁后置换成楼房了吗!” 或许是看我一脸懵逼,一时间根本捋不出个头绪,大姑又详细解释道:“原本那间老平房,是你爸和你二叔当做婚房住着的。结果你老叔为了结婚,逼着你二叔去你二婶家‘倒插门’去了!” 说着,又撇了撇嘴,继续道:“你爸死了,你二叔又‘被迫着’放弃了继承权,等到你爷也‘百年’之后,那间楼房,不就是你老叔一家三口的独有财产了吗!” 闻言,我不禁有些恼怒。 但我恼怒的理由,却不是因为这些所谓的“财产”。 若换做别人,在我刚没了奶奶的情况下,便开始与我谈论起爷爷“百年”之后的事的话,我是一定会“骂娘”的! 可说这些话的,是我的大姑。 她的娘,正在冰柜里躺着呢! 憋闷之余,我忽然又有些理解了妈妈,为何会在我如此悲痛的时刻,说出那些极为刺耳的“嘱托”! 一个曾在这个家庭里生活过的女人,果然是有发言权的! 正分神时,又听大姑叹息一声,换了一副“云淡风轻”的口吻,感慨道:“反正我一个嫁出去的人,是懒得去计较这些事情的!就是觉得你也大了,有些事情得让你知道知道。” 至今我也想不明白,老叔和大姑为什么要在那种情况下,和我说些有的没的。 我也不知道大姑让我“知道知道”这些的目的,到底是何? 我只知道在我的眼里,这些被他们“耿耿于怀”的事情,无异于是一个笑话! 而且在听过这些之后,我就只想快点结束这场各怀鬼胎的“闹剧”而已! 因为我的奶奶没了,我最爱的爷爷,再也没有老伴了! 我只想快点回去,陪一陪还活着的人! 奶奶的葬礼上,出现了许许多多的人。 但似乎就只有那个一心想要参加,却被强行“扣留”在了家里的老头子,才是这个世界上唯一最在乎奶奶的人! 这里的人,在乎的就只是“钱”而已。 这其中,也包括对“钱”之一字,极其厌恶的“我”。 因为我不得不承认,在妈妈的身边待久了,我还是或多或少地受到了她的影响。 而且就算是已经颇具家财的她,对于那间被拆掉的老房子,也有自己的执念。 因为她与爸爸曾经的“婚房”,在拆迁的整体面积里,占了很大的比重。 即便是那个房间留给她的,全是一些不堪回首的记忆。 但她还是无法接受,当那个原属于她的东西,就那么被不声不响地拆掉之后,却始终没有一人,能给她一个说法。 确切地说,是给她的儿子,也就是给“我”一个说法。 因为严格上来讲,那个占了很大比重的“面积”,是我死去的爸爸,留给我的遗产。 可属于我的东西,又何止是那串以“㎡”为单位的数字? 十七年了,爸爸用“命”换来的两万五千块钱人民币,我仍旧一分未见! 命运真的很有意思。 我永远也不会想到,有一天,这些在十七年前,我孤苦无依的孩童时代,不顾我的死活,强行瓜分了我的“抚养费”的人,竟然会在十七年后,为了奶奶“遗产”的分配不公,而试图让我这个当年的“受害者”,去“伸张正义”! 难道就只是因为,那一刻的我,好像有点“行了”? 坦白来讲,这些事情虽然让我恶心。 但那种突然被人“高看”的感觉,又让我禁不住有些暗爽! 因为那一刻,我忽然意识到自己,终于不再是当年那个,人人可以欺负的“小逼崽子”了! 可那又怎样呢? 当年护着我周全的两个老人,一个已经死了,另一个,早已老的不成样子…… 第四百四十三章 人性 “人性”二字,真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东西,这些刚刚还在对我吐槽着奶奶生前的诸多“不公”的人,却在随后送奶奶的遗体去往“炼人炉”的路上,各个哭到不能自已。 那一声声凄惨的“妈妈”,无论怎么听,都绝对是发自肺腑,真情流露! 所以或许事情的“真相”,并不是我听到或者看到的样子。 只能说作为独生子女的我,不能懂得这种被迫着“分享”父母之爱的痛苦。 当奶奶的遗体,化为骨灰的那一刻,这些痛哭着的子女们,就与全天下有着同样不幸的子女们一样,有了一个共同的身份——没了妈妈的“孩子”。 仅此而已。 如此说来,无论年龄几何,他们也只是一群“孩子”。 既然是孩子,又能有什么错呢? 他们所争执以及期盼的,不过是希望自己的妈妈,给自己的“爱”,可以比给“别人”的,更多一些而已,不是吗? 孩子就是孩子,身份相同,欲望相通。 怪只怪父母们,偏要加以区分。 在我看来,什么“长幼有序、男女有别”之类的“教条”,完全就是多此一举! 有了“区别”,就一定有“差别”。 有了“差别”,就会有矛盾纠纷。 殊不知,世人从不患穷,独患不公! 所以手足之间的斗争,也从来就不是“穷人”的特权。 而且越是“富贵”的人家,为了遗产进行的斗争,往往越是凶残无比! 类似的故事,历史书上早已不胜枚举。 只说我正在写这段文字的此刻,全民热议的头条,不正是某“宗”姓家族的百亿遗产纷争吗? 如此说来,奶奶家的故事,实属平常。 也正是因为太过平常,所以不值一提。 我想借此探寻的“真理”,只是世界会变成如此模样的“原因”。 当然,由着天生的“血脉”联系,亲历这一切的我,无法像看历史书的时候一样,冷静的“吃瓜”。 只能带着自己的悲喜,解读着眼前的发生。 比如在由“孝子”扛“灵帆”引路的环节中,二叔的“大义凛然”,在我看来,便着实有些过于做作。 因为无论从哪里算起,这都应该是他的“工作”。 可他却偏要在扛起自己“责任”的前后,反复对老叔强调着这样一句话:“老疙瘩,这事二哥替你扛了!” 后来我才明白,原来在某种“玄学”的说法里,只要是扛过“灵帆”的人,随后的运气便会变得奇差无比。 最少也得三、五年后,才能慢慢好转。 当时我虽不理解,却也无暇想得太多。 因为我正在全身心地感受着,手中盛放着奶奶骨灰的盒子,在这个寒冬里,带给我的最后温暖。 由于老叔提前便买好了墓地,所以奶奶的骨灰盒,不用像爸爸的一样,只能被寄存在一个像极了是一排排“货架”的地方。 十七年来,无人问津。 作为他唯一的儿子,我却是在离开的时候,才想起来他也在“那里”的事情。 原来我对他的想念,更多的只是一种“如果他还活着会是怎样”的猜测。 其实在我的生命里,“爸爸”二字,已无任何“意义”。 甚至用妈妈的话来说就是,“如果‘大鬼’还活着的话,只会成为你的拖累!” 或许吧。 毕竟如果爸爸活到现在的话,随着“扫黑除恶”的深入,说不定我可能真的会成为“罪人”之后? 可就算如此,又能怎样? 总不能让我真的去为了他的“早亡”,而心存“庆幸”吧? 由此我又不禁想到,如果奶奶还活着的话,对于她的那些子女们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 当她只能卧于病榻,苟延残喘许久之后,“嫁出去”的大姑自然有理由“不管”,“倒插门”的二叔更是有充分的理由“不顾”。 对于只能全程守在身边的老叔一家人来说,奶奶活着的意义,或许就只剩下了“负担”吧…… 而我这个被她心心念的孙子,除了偶尔掉几滴无用的眼泪外,根本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否则我也不会在掌握了开车技能足足三年之后,才第一次找到机会,拉着奶奶。 可惜这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便是拉着她的骨灰,去往墓地。 能够坐上自己大孙子的小汽车,招摇过市,是我很小的时候,奶奶经常挂在嘴边的“愿望”。 直到她死,也才只实现了“一半”的愿望。 倒不是因为“坐车”的,是她的“骨灰”。 而是因为我并没有载着她“招摇过市”。 去往公墓,只有一条远离“闹市”的路。 坦白来讲,她可能连“一半”都没实现。 因为我所开着的这辆“途观”,是妈妈留在鹤岗的。 妈妈的财产,尚与我无关。 不过为了“虚荣心”,我早已把“它”说成了是我的而已。 毕竟能成为老迹家第一个有车的人,还是挺有面子的。 那时的我,就是那么的俗不可耐。 不仅会受制于别人的眼光,来决定自己的行为。还会靠着对“外物”的拥有程度,去衡量自己为人处事时,该有怎样的“底气”。 可能是因为成长的路上,我遇见了太多“势利眼”的缘故吧,所以才会处处小心翼翼地,生怕被人“看扁”了去! 到了墓地后,我终于见到了爷爷。 他面容枯槁,神色憔悴。虽然在妹妹的搀扶下,站的笔直。但我还是有一种只需一阵微风,他便会随之倾倒的错觉。 在全家的极力反对下,错过了奶奶出殡的他,坚决要亲眼看着奶奶下葬。 奶奶走了两天了。 这两天时间里,我亦见到了许多,因为她的死,才聚到一起的人。 却只有见到爷爷的那一刻起,才算是见到了那唯一的一个,只有奶奶活着,自己的余生才会拥有“意义”的人。 送奶奶前往墓地的路上,因为许多“残酷”的想法而逐渐“清醒”的大脑,亦在看到这个老头的一刹那,再度变得“迷茫”起来。 因为拉着奶奶的骨灰,所以在“送行”的车队里,我自然便是“头车”。 车里除了我与“奶奶”外,还坐着老叔和一位负责奶奶葬礼流程的“知客”。 这位“知客”,是“十二姥爷”的“徒弟”。 由于“师傅”身体突然抱恙,“徒弟”只能临时顶上的。 所以自然要趁来的路上,与老叔将许多细节再重新敲定一番。 因此我才有了那段“安静”的,可以“自由思考”的时间。 至于爷爷的身影,会突兀地出现在“墓园”大门前的原因,便是我在“安静”之外,于老叔口中得知。 同样也是在老叔的提前示意下,我的车在路过爷爷与堂妹时,并未做任何停歇。 老叔怕看见骨灰盒的爷爷,会过于激动,耽误了“最佳”的下葬时间。 当然,这个所谓的“最佳”时间,原本就是深谙周易之道的爷爷定下的。 所以老叔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做出忤逆爷爷心愿的行为。 乍听之下,这个理由仿佛非常充分。 但事后想来,却又讽刺异常。 因为老叔口中唯一的“怕”,是耽误了那个“最佳”的时间。 可作为一个儿子,他怕的不应该是“爷爷过于激动”之下,会伤害到那副本就脆弱不堪的身体吗? 后来的我,无意当中看到了爷爷当年的笔记。 其中关于奶奶下葬时间与“骨灰盒”朝向的那一页记录里,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务必坚决按此执行,可保后代官运亨通!” 好吧,原来老叔真正“怕”的,是自己梦寐以求的“正处级”官阶,终成泡影! 第四百四十四章 身份 下葬的过程,平静异常。 虽然陪伴奶奶至“终点”的人,大多都是她的至亲。 但也正因为是“至亲”,才会早已在尸体焚化的过程中,流干了眼泪。 所以在看着奶奶的骨灰,归于尘土的时刻,反而安静到近乎于“麻木”。 我的身心,更是一直飘在“墓园”之外,回不过神来。 只因我的脑海里,满是爷爷在那驻足眺望的身影。就是那么固执地等待着,一个再也无法“回来”的人,望眼欲穿。 当我彻底离开鹤岗之后,爷爷能与妈妈接触的机会,自然少了。 因此,他会不认识这辆新买不久的“途观”,实属正常。 反倒是对他佯装未见的我,始终愧疚满怀。 等到终于想起来要跟奶奶进行最后一次“告别”时,墓口早已重新封闭。 即便如此,临别磕头时,我心里盘算的,还是待会儿要怎么去跟爷爷解释。 虽然,可能压根就轮不到我去解释。 但毕竟踩着油门从爷爷身旁呼啸而过的那个人,是我。 正心事重重之际,耳后竟忽然传来了爷爷与老叔的交谈声音。 原来才刚一顺利地走完下葬的流程,老叔便去“墓园”门口接爷爷去了。 是我太过沉浸于千头万绪,没有注意而已。 于是我连忙起身,回过头,对着那个“久违了”的老头,喊了一声“爷”后,差点便泪如雨下。 几乎把“后槽牙”都快咬碎了,才勉强止住泪水。 我怕我一哭,会引得已经快哭“完”了的爷爷,再度伤心欲绝。 “大孙子!” 可惜爷爷扯着早已沙哑的声音,回应了我一句后,随着嘴唇一阵剧烈地颤抖,还是不可避免地哀嚎起来。 见状,我立刻几个箭步,跑到他的面前,一把便把这个纤瘦的老头,用力地搂到了怀里。 遥想上一次与他相拥时,已经是十多年以前的事情了吧? 彼时的他,是那么的壮实。在爷爷怀里的我,相信不会有任何危险,能够穿透他用臂膀筑成的铜墙铁壁。 可当我人生中最后一次与他相拥时,才忽然发现怀里的他,竟是那么的弱小。 于是我连忙放松了手臂的力道,生怕自己的“激动”,会不小心将他仅存的一副“骨架”,齑成一堆尘粉。 其实,我早已从他随头发一起白掉的胡茬,以及逐渐“变矮”的个子中,发觉了他不断变老的过程。 只是直到我将他拥在怀里的那一刻,才终于对他的苍老,有了一个更为“具象”的感受。 “别哭了,爷。” 顶着鼻腔里的浓浓酸意,强行挤出这么几个字后,我已无法再有任何言语。 就在我的眼泪,亦要随着爷爷那不断抖动的身体,濒临“决堤”之时,老叔与围拢过来的众人,连忙规劝道:“你看爸,都说好了不哭才让你来的嘛!你咋又哭了呢!”,“是啊爸,别哭了!”…… 眼见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规劝,始终起不到任何作用时,我忽然“灵光一闪”,与爷爷分开了半臂的距离,看着爷爷的眼睛,正色道:“别哭了啊爷,你这样在我奶的面前哭闹,她怎么可能会放心呢?而且,看着你如此模样,她是一定不会安息的啊!” 道德绑架,最为致命。 我的话音未落,爷爷立马就止住了“嚎啕”,用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盯着我看了好半晌,方才重重地“嗯”了一声,开口道:“对,我大孙子说的对!” 那一瞬间,我突然觉得长大真好。 上一次见到爷爷如此悲痛,还是十七年前,爸爸死的时候。 可惜那时的我,除了跟着他一起哀嚎之外,没有任何办法。 我正分神之际,爷爷忽而一脸满意地拍了拍我的后背,开口问道:“昨天你去给你奶守灵啦?” 听有此问,我心下不免一惊。 本欲坦白说:“我只是陪着我奶待了一会儿就走了”。 可是迎着爷爷那满是欣慰的眼神,早已厌倦了说谎的我,竟突然没了诚实的勇气。 短暂地犹疑后,我便只有硬着头皮,惭愧地“嗯”了一声,算作默认。 当然,我的“惭愧”,只有我自己知道。 被爷爷看到的“脸上”,挂着绝对的坦然。 他又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背,微笑着说了三个充满肯定意味的“好”字后,突然从兜里掏出一张折好的“稿纸”来。 又在众人的注视中,缓缓地穿过人群,摇曳而坚定地,朝着写了奶奶名字的墓碑走去。 一边走着,一边颤抖地用手将那张折好的“稿纸”,小心翼翼地重新铺展而开。 看着手持一张写满了字的稿纸,在奶奶的墓前庄严站定的爷爷,老叔皱着眉“质问”道:“你又要干啥啊爸?” 闻言,我不禁侧目。 难道老叔真的没看出来,那是爷爷写给奶奶的“情书”吗? 很显然,爷爷是要将这“思念”,在他的挚爱坟前,亲口朗读! 话音刚落,老叔竟然还快步追了过去,同时伸出手,做出阻拦之意。 此时,一直没怎么说话的二叔,亦挪步跟了过去,同样试图对爷爷制止道:“你这又是整的哪一出啊?” 爷爷则是愤怒地拨开老叔的手,又恶狠狠地瞪了随后而至的二叔一眼后,固执道:“我昨晚给你妈写了一封信,准备念给她听呢,你们上一边待着去!别拦着我!” 见状,我也终于忍不住对两位叔叔“训斥”道:“哎呀你们干嘛啊?别拦着我爷!让他念!” 说着还冲了过去,挡在他俩与爷爷之间,为眼前的矮小老头,撑出一小片可以“自由发挥”的空间。 打小起,我就特别讨厌这种总会被冠以“为你好”之名的“劝阻”。 一个人内心最想做的事情,只要不伤害到旁人和自己,便让他做去就是了,干嘛非得事先获得“大众”的理解与批准? 小时候,就只有我的爷爷,会纵容我那些想要“踩一踩水坑”之类的任性。 如今我长大了,当然要扞卫爷爷,只是想给他已逝的挚爱,朗读一封情书的自由! 当我用几乎是“命令”的语气说出的话,立刻便被两位叔叔“乖乖”执行了的那一刻,亦代表着我这二十五年来的成长,第一次有了一个阶段性的“成果”! 也是在那一瞬间,我似乎是突然有了一个,新的身份? 第四百四十五章 无声 就在我回味着自己那陡然间变得“沉重”的“肩头”时,爷爷早已缓缓开口,对奶奶深情地告白起来: “亚云,今天是你走的第二天,我很想你……” 一语过后,众人大多低头抹泪。 我亦转过身去,拉着两位叔叔移步走远,不敢在旁多听。 只怕忍不住弄出些“异响”,叨扰到爷爷的“深情”。 只是当我在眼角的余光里,瞥见了两位叔叔看向爷爷那依旧双眉紧锁的诧异表情时,不免陷入到了深深的困惑之中。 这两位“儿子”,对于自己“父亲”那本就不是冲着他俩的“深情”,会不为所动,尚可理解。 但为何看向自己“父亲”的眼神里,会夹杂着一丝“不可理喻”的色彩呢? “咱们的大孙子还是从小岛赶回来了。虽然没能见到你的最后一面,但昨晚给你守了一宿的灵,也算是一种安慰……他们不让我来送你,这可以理解。只怪我老了,无法自己前来……你的后事,大多都是老儿子一手操办的。结果我很满意,你也应该安心……” 直到爷爷沙哑的声音,再次断续地传进我的耳朵时,我才隐约地明白,原来不是他们不理解爷爷,而是爷爷这一生,从来就没有奢求过谁的理解。 相反,这个善良的老头,还总是会把别人“理所应当”的付出,当成是莫大的“牺牲”去在乎。 却又对于自己做过的那些,真正可以被称之为“牺牲”的事情,总是一带而过,甚至只口不提。 他这一辈子,只为别人着想。 比如那一天,我第一次听到爷爷与老叔的交谈声音时,隐约听到他们所谈论的主要内容,便是爷爷对于自己已经赶到了现场的情况下,却还是在老叔的安排中,没能亲眼见到奶奶下葬过程的“原谅”。 为了子孙后代的幸福,爷爷早已经习惯了,去牺牲自己的感受。 可惜,当人们同样习惯了爷爷的默默付出时,便全都忘记了要说一声:“谢谢!” 哪怕,只是在心里。 但“习惯”,不代表不在乎。 这个世界上,又有谁不希望自己被爱呢? 否则的话,爷爷是不会对我每一个偶尔的小小“回报”,都会念念不忘的! 正是他长久以来的隐忍,才导致了他只是想给那个陪他走过半个多世纪的妻子,念一封饱含深情的书信而已,却因为事先没与“别人”商议,便在这些“别人”的眼里,成了一个“不可理喻”之人! 其实两位叔叔下意识去阻止的,并不是爷爷的行为,而是他的“不告而为”。 同样作为“儿子”,试问如果是我的话,肯定是不敢轻易忽略妈妈的感受的。 因为在我的世界里,妈妈的“存在感”一直很强。一旦她有感觉到自己被我“忽略”或者“冒犯”的话,是一定会“抓狂”的! 都说“棍棒底下出孝子”。 难道我如今的“孝顺”,真的是被妈妈那不断挥舞在我头上的“言语棍棒”,生生给“打”出来的吗? 那一天,也是我第一次认真地去思考,若将来我也有了自己的孩子,该如何去扮演那个,为人“父母”的角色呢? 是效仿爷爷的纵容,还是学习妈妈的严苛? 这是一个问题…… “但我终于还是会来陪你的,等我!” 郑重地给奶奶留下了一个关于“等待”的“承诺”后,爷爷便将那封写满了深情的“信”,又小心翼翼地重新叠好,揣回到自己兜里。 随后又掏出了一个手绢,颤抖地擦拭起,墓碑上,奶奶的名字来……擦着擦着,他忽而微微侧头,盯着那名字旁的“空白”处,怔怔地发起呆来。 见状,老叔刚舒展开的眉毛,再次皱了起来。嘴唇动了动,身体前倾,就欲上前阻拦。 却忽然止住身形,下意识地看了我一眼。 很显然,我这个新有不久的“身份”,已经让我在这个家族中,有了“决定”的权力。 但这一次,我和老叔有了相同的想法。 因为爷爷注目的位置,将来也会写上他自己的名字。 在那之前,我希望是很久之后。 所以,我很怕爷爷会心生“向往”,导致“那一天”,会来的太早。 因此不待老叔多言,我早挪步走到爷爷的身边,轻轻地拍了拍他的后背,柔声道:“走吧爷,我们回家吧!” 爷爷的身体一滞,“嗯”了一声后,又微微侧头,深深地看了奶奶的名字一眼。 转过身时,眼里已没了“留恋”。 这尘世,他终将离开。 身后,便是他的归途。 我从来都没有想过,爷爷与奶奶之间的感情,竟会如此之好。 因为记忆里的他俩,无时无刻不在吵闹。 虽然大多数的时间里,都是奶奶在数落着爷爷的种种不是。 作为被数落者,爷爷则通常是一脸“坏笑”,佯装不闻。 不过凡事也有例外。 大概是爸爸刚死不久的时候吧,坐在炕头的老两口,一言不合间,再度陷入到了争吵之中。 当坐在对面的一把椅子上的我,还以为这不过又是一“顿”,将会以爷爷最终的沉默为收场的“家常便饭”而已时,这个已年过花甲,速来“柔弱”的老头,竟忽然抬手,给了奶奶一撇子! 我瞬间就被这场面给吓得呆傻掉了! 哪怕是每次发生爸妈之间那种我早已司空见惯的“家暴”时,我都还是会胆颤心惊的,更何况第一次在我眼前“大打出手”的两人,还是两个在我的童年里,唯一可以让我拥有安全感觉的人呢? 就在我张个大嘴,一脸懵逼,不知所措之时,奶奶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爷爷反向按倒在炕上,完成了彻底地“反杀”! 坦白来讲,虽然我平时跟爷爷的感情更深一些。但看见“家暴”的发起者,被人制服之后,内心还是情不自禁地升起了一丝“暗爽”的情愫。 紧接着,这两位“没正形”的老人,便被一拥而入的儿女们给强行拉开。 然后,奶奶便忽然躺在地上,犯心脏病了…… 好在当时家中人多,速效救心丸一类的救急药品又是常备,所以并没有发生什么不可挽回的不幸。 只是从此之后,爷爷便再也没有与奶奶大声说过半句话。 第四百四十六章 耳背 爷爷用逐渐“背”掉的耳朵,取代了与奶奶经常“意见不合”下所导致的争吵。 但是大家都说,爷爷的耳朵,其实是“选择性失聪”。 因为只要是他想听见的话,你就是在“犄角旮旯”里去说,他也会给出“超人预料”的回应。 可但凡是他不想听见的话,哪怕你是当着他的面大喊,他也只会瞪着一双“懵懂”的眼睛看着你,充耳不闻。 原本对于这个观点,我始终是站在爷爷这一方的。理由是许多次的电话里,他经常会对我做出一些“答非所问”的回应。 我猜,只要是我说的,无论内容是何,都不该出现在他“不想听”的序列之中才对。 可在“墓园”里时,我那些声若蚊蝇的提醒,又似乎全被爷爷毫不费力的接收而去。 对比之下,我对他的“信任”,也不得不打了些许“折扣”。 返回的路上,我还特意就此事,对坐在副驾驶的爷爷,展开了一番“友好”的问询。 主要也是为了转移他的注意力,更是为了防止他的思绪,仍旧在那块墓碑的“空白”处停留。 “爷爷,你的耳朵是真的听不见我说话吗?” 因为是“考验”,所以我特意用的如常音量。 如果大家所“议”是真的话,那估计就是这个话题过于无聊,所以爷爷并未选择理会。 只是一脸严肃地目视前方,眉头微皱。 半晌,坐在后排的老叔,轻轻地拍了爷爷的肩膀一下,“喊”道:“爸,天涯和你说话呢!” 旋即又无奈地与我感慨道:“你爷的耳朵有时候啥也听不见!跟他说啥你得‘喊’着说!” 对话间,爷爷早回头看了老叔一眼,疑问道:“咋的了?” 我在后视镜里,看到老叔先是用手指朝我的方向示意了一下,又指了指自己的耳朵后,继续“喊”道:“天涯和你说话呢!” 爷爷略微一怔,将头偏向我,看了半晌,忽而叹息一声,开口道:“我这个耳朵算是完了,前段时间你奶还在的时候,我俩就一直商量着,要上‘街里’弄个助听器去。后来总有这事那事的拖着,就一直没去弄成。” 话说至此,爷爷的语调忽而有些哽咽,转过头,目视前方。 顿了顿,再度叹息一声,继续道:“结果你奶临走前,留下的最后一句说的到底是什么,我永远也无法知道了!” 说罢,又不无遗憾道:“早知如此,我真应该早点把助听器给弄上!” 听有此言,除了跟着一起深陷遗憾外,我一时间竟也不知该说些什么。 只是默默地将“抽时间给爷爷弄一个助听器”的计划,放在了心中的“待办事项清单”里。 并把此事的优先级,调成了最高。 在随后招待送行好友的“宴席”上,那群刚刚还因为同祥的“不幸”而哭成一团的,刚没了妈妈的孩子们,突然又为各自都来了几桌客人,因此应该在这场“酒席”的花销里出资多少,而频频拌起嘴来。 虽不至于面红耳赤、争论不休,但在这种场合下发生这种事情,我心中却着实是厌烦不已。 本来很想说一句:“都别吵了,钱我一个出就是了!”奈何囊中羞涩,不足以支撑我去装成这个“牛逼”。 也怪我太过单纯,不能完全理解那些“人情往来”。 当送完最后一个“外圈”亲友后,老叔迈着有些摇晃的步伐,走回到“主桌”,在爷爷的身旁坐下。 笑着看了坐在爷爷另一边的我一眼后,又环视众人一圈。 再开口时,已明显有了醉意: “为了让咱妈风风光光地走,我一共凑了八十多辆车!从殡仪馆出发,一直陪到墓地,浩浩荡荡,好不壮观!” 他再度环视众人,露出毫不掩饰的得意神色,感慨道:“咱妈这一辈子,就讲个‘排场’。我相信这个‘排场’,应该足够使得老太太满意了!” 就在我刚有些理解他的“孝子贤心”之时,却又听他转口说道:“除了天涯朋友的那白色奔驰死活都不要钱外,其余的车,一辆二百,一分没差!” 好吧,原来他是在与大家计算最后的花销。 后面关于“知客”、“饭店”、“宾馆”等等明细,我便无心再去留意,只是再看着他那张不断开合的嘴时,心底竟生出一抹莫名的悲哀。 小人物的一生,所谓最后的光彩,意义究竟何在? 更为可悲的,是我那个“耳背”的爷爷,竟也是端坐在那里,眼眸轻闭。 对他老儿子的“娓娓道来”,不时地点头肯定,面含微笑。 原来在这场葬礼上,就只有奶奶一个人是真的“死”了而已。 其它出席的所有人,都仍然“活着”。 所有的事情,也都只是在为活人而做。 小狼会拒绝那份“车钱”,自然在我的预料之中。 但她会成为“车队”的一员,却属实在我的意料之外。 因为在全天的记忆里,我就只见过她一面而已。 就是那一面,她也只是突然出现在我的身后,往我的兜里,硬要塞进一大捆钱去! 毕竟我也是“习武之人”,在感到她手伸进来的一瞬间,便死死地将其按在了那里。 指尖清晰地传来了“钱”的触感的同时,我回过头,便见到了小狼那张“含羞”的脸。 察觉到她的“意图”后,我竟有些没来由地恼怒,遂正色道:“我不要,你快拿走!” 她没有说话,只是不甘心地将那只被我“制住”的手,又试着往里面伸了伸。 可我态度坚决,她又哪里可以动弹得了? 又僵持了片刻后,她低下头,放弃般地叹息一声,皱眉轻声道:“你都抓疼我啦!” 闻言,我非但没有丝毫放松,反而加重了手上的力道,直到将她的手,连同那捆钱一起,彻底地从我的兜里抽离后,才依旧正色道:“你已经帮了我很大的忙了,我不能要你的钱!” 此话一出,我忽然明白了自己才刚的“恼怒”原由。 只因我的心中,忽然生出了一个强烈的想法:“咱俩是一家人!一家人之间,何必要搞这些‘俗套’的事情?” 小狼抬头看了我一眼,又轻轻地点了点头,开口道:“行吧!那我先去车上待着了。”顿了顿,又想起什么似地,开口道:“对了,我妈陪我一起来的。要是有什么需要的话,你随时给我打电话就行!” 那一瞬间,我纵有千言万语。 出口时,却也只能是充满感激地“嗯”了一声。 狼妈会来,更是远超我的意料。 可惜随后的“忙碌”,让我很快便忘记了她们娘俩的存在。 只是突然经老叔之口,知道了她们全程都有地默默“相随”,却连饭都没吃上一口,便又无声地离开后,我便不可避免地,非常想她。 第四百四十七章 电话 奶奶葬礼后的那个晚上,我住在了老叔的家里。 是的,在那个用“老屋”置换而来的楼房里,爷爷早已不是“主人”。 听堂妹说,自从奶奶生病后,爷爷每天都只是木然地坐在沙发上,闭目养神。 唯一的等待,就是那通来自于医院的电话。 无论内容是何,他在乎的只是奶奶活着。 接过电话后,他便会回到自己的小屋,先将奶奶那一侧的被褥铺好,再铺垫好自己的这一侧。 随后立于床边,又发呆一会儿,才关上灯,结束一天的等待。 我不是一个“迷信”的人。 但爷爷真的是一个,仅凭一些神秘的“算术”后,便能预测出一切事情结果的人。 所以其实早在奶奶去医院之前,爷爷便已料到了结局。 即便如此,他还是会固执地等待着,一个被称之为“奇迹”的事情发生。 那天晚上,我与爷爷久违地睡在了一个屋子里,躺在了奶奶的位置上。 他很激动,接连感慨了好几遍,说什么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有机会搂着自己的大孙子睡觉。 毕竟距离上一次,不觉间已过去了八个年头。 其实我也没想到,爷爷口中的“机会”,竟然会是奶奶的“离开”。 自记事起,似乎便只有躺在他的身边时,我才会睡的香甜。 可那一晚,我却彻底地失了眠。 虽然临睡前,他又提议要与我玩那个小时候的游戏。 “你还记得你小时候,我是怎么哄你睡觉的吗?” 若换做平时,对于这种幼稚的问题,我一定会极力回避,佯装忘却。 可那一天,我却非常乐意配合爷爷的“认真”。 于是我点点头,笑着回道:“当然记得啦!怎么可能忘!” 他兴致盎然道:“那咱爷俩再玩一次吧!” “行啊!”我干脆地答道,转念一想,又“抗议”道:“但这一次,咱俩得换换顺序。你先看我,我再看你!” 爷爷愣了半晌,旋即笑道:“你小子!行,听你的!” 闻言,我立刻便进入到了“状态”,紧紧地闭上眼睛,“发号施令”道:“那现在就开始吧!你看看我的眼睛,闭没闭上?” 可我“摸黑”等了好一会儿,才听见爷爷回答道:“嗯,闭上了!” 我知道,他一定是趁着我闭眼的时候,好好地端详了我一阵。 而且光是听那兴奋的语调,我便可以想象得出,他是怎样的一脸欣慰。 “好了,现在该轮到我‘检查’你了!”我提醒道。 话音刚落,爷爷早迫不及待道:“行!来吧,看看我,闭上眼睛没!” 当时我并未想得太多,只是看着爷爷轻闭双眼的“安详”样子时,心底没来由地涌起了一抹“不好的感觉”。 可如今复述这个故事时,我才忽然意识到,自己竟然早已在爷爷的“精心”安排下,提前见过了他“闭眼”的样子!!! 又半晌后,爷爷忍不住“催促”道:“看清楚没呀!是不是闭上了!” 被某种“不安”心绪笼罩的我,只是随意地“嗯”了一声后,便学着他以前的样子,轻声“哄慰”道:“早点睡吧爷爷,都累一天了。” 我没说出口的是:“小时候,你总是守着我先睡。这一次,该我来看着你入眠了!” 我们总会长大。 代价,是那些陪伴我们长大的人,“突然”地变老。 得到我的“睡觉”指令后,爷爷很快便打起了鼾声。 他是真老了,就连“鼾声”比起以往来,都明显变得轻快了许多。 只是握着我手的劲道,仍旧像我小时候那般,坚定而有力。 可惜他布满老茧的手掌,却再也无法将我的“小手”,整个包住咯! 老叔说,任何人都没有想到,奶奶竟会“走”到了爷爷的前边。 本来最先见到“苍老”的,是这个年近八十的老头才对。 他不只是耳朵“背”了,还莫名其妙地增加了一个,大便后总是“带点血迹”的毛病。 大家都怀疑他可能是肠子里长了肿瘤,想带他去医院彻底地查一查。 可他却始终讳疾忌医,不肯听劝。 不止如此,还仍旧天天起个大早,跑公园里打麻将去。 而且一打就是一天,有时候饭都不吃! 谁说也不听,连奶奶都不好使。 一直到奶奶忽然胃疼,上医院查出了肿瘤后,爷爷才终于肯乖乖地“消停”。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奶奶住院后,再也没人有那个闲功夫,可以随时给爷爷做饭吃了。 在那个被爷爷的鼾声“围绕”的夜晚,我又在此次回家的“待办事项”里,加入了“要带爷爷查查身体”一事。 “优先级”自然与“助听器”一样,被调成了“最高”。 可惜我的“假期”,就只剩下了六天。 所以即便我还想为爷爷做很多事情,却也只能是想想而已。 不过无论是“助听器”也好,还是他的“身体状况”也罢,似乎又都不在爷爷的“在乎”范围内。 其实他最想要的,还是有生之年可以看到我结婚。 如果可以的话,最好再能亲手抱一次“重孙子”! 于是在第二天的早饭时,他再度问起了包子的事情。 毕竟在爷爷的心里,一直认为与我一同调到小岛工作的“那位”,才是他的准孙媳妇。 习惯了报喜不报忧的我,自然从未与爷爷提起过自己的“坎坷情路”。 可也正是我长久以来的“一切都好”,最终换来了爷爷“何不趁早结婚”的质问。 其实自始至终,他从未对我正面“催婚”。 只是当诸如“你爸在你这个年纪时,都已经生下你了”一类的话,反复从他口中说出后,迫于“时不我待”的压力,我只好找了个没人的地方,给包子打去了省城火车站分别后的第一通电话。 强压下心底的厌恶,我开篇名义道:“你准备啥时候来?” “你还需要我过去吗?” 听着她比我还要冰冷的语调,我瞬间就火了,怒斥道:“那你他妈的自己看着办吧!爱来不来!” 闻听我的愤怒,她亦毫不退让道:“你别跟我说话‘他妈’、‘他妈’的,我又不欠你的!” “行啊,你可真牛逼啊你!我再给你打电话,我他妈的是你孙子!” “赌咒起誓”地甩出了这么一句后,我便直接挂断了这通,压根就不该打的电话! 第四百四十八章 谢谢 再见狼妈,恍如隔世。 十年未见,当初这个曾数次以“雷霆手段”,坚决阻止我与小狼“早恋”的“霹雳辣妈”脸上,同样也有了些许,被岁月侵袭过的痕迹。 可那斑斑皱纹,也在她那本就雍容华贵的气质里,平添了更多“端庄”的成份。 由于事发突然,临时决定随我一同回鹤岗的小狼,并未来得及去跟自己时下的单位请假。 只是奶奶的“忌日”恰好与“元旦”重叠,她便想着利用这个“顺便”的假期,看看能不能在“借车”之外,帮到我一些其它的忙。 比如朋友的陪伴,或者,是精神的慰藉。 其实从殡仪馆分别后,我一直都很想见她。 确切地说,是从2002年秋天,我第一次和她抱在一起时,便从未停止过想她。 虽然奶奶的“仙逝”,又给了我一个充足的借口,可以随时去找她。 但我却始终苦于没有一个“确定”的“身份”,去给她更多的打扰。 而且在刚刚失去了奶奶的前提下,又得知了爷爷那并不乐观的身体状况后,我本就强烈无比的结婚欲念,更有了一个必须是“立刻马上”的理由。 其实为了给包子调转工作,妈妈付出的那“三十万”人民币。 早化成了“紧箍咒”,坚实地套在我的头上,禁锢了我的选择。 本来,我还心存一丝抗争的勇气。 但生命的无常,让我不敢再有继续“折腾”的念头。 所以,想要平稳地实现“立刻马上”就能结婚的“目标”,便只有包子,是那唯一“标准”的答案。 既然“婚”是为了“别人”而结,那这个“标准”,自然也只能由着“别人”去定。 而且,这些能够给我定下“标准”的“别人”,同时又是我生命中,最为在乎的那一小撮人。 就算我的“主观”,并不认可这个“答案”的正确。 但为了“得分”,我又只能选择去屈从“客观”。 所以挂掉包子的电话后,我的心里却乱成一团。 为避免再度被爷爷问起,匆匆吃过早饭后,我便随口找了个理由,逃也似地离开了老叔的家里。 一时间无处可去的我,便让大帝随我一同找了一家ktv,以图借着“声嘶力竭”,去排遣苦闷的心情。 大白天里唱歌,作陪的只有酒。 一杯接着一杯的我,醉的很快。 可虽然身体早已麻痹,神智却是愈发地清醒。 在一个音乐暂停,我与大帝找来陪我的几个“老同学”对酌的间隙里,这几个“老伙计”,突然问了我一个,并不“突兀”的问题:“我们听大帝说,你对象不是早和你一起调去小岛工作了吗?她咋没跟着一起回来呢!” 我刚欲回答说“她家里也有点事,过两天就来”时,却无意当中瞥见了一旁的大帝,正用一个极像是“讥讽”的怪异表情,似笑非笑地盯着我看呢! 这让我把几欲脱口的话,生生给憋了回去。 因为早在省城的车站时,我便将同样的“答案”,说与了大帝知道。 如今“两天”期限已到,包子却迟迟没有动静。 这不禁让我非常难堪。 可就在我有些支吾之时,大帝却在一旁笑着替我回答道:“明后天就过来了吧!” 虽然随后的碰杯声,很快便将这个话题给淹没了下去。 但我的内心,却陷入到了极大的纠结。 又如坐针毡地与大家喝了几瓶酒后,我终于做了一个痛苦的决定。 借着“尿遁”溜到了厕所里,就着被酒精麻痹到早已无法伸直的舌头,给包子打去了这样一通电话:“奶奶,您孙子给您打电话了!现在您满意了吗?” ktv的厕所里,音乐嘈杂。 所以我并未听清她的回答。 只是等她说了一句什么后,继续自顾自地表达道:“对不起,我错了,我不该用那个态度跟你说话。你明天来吧!我真的需要你!好吗?” 我清楚地知道,自己是在犯贱。 也清楚地知道,自己如此犯贱的目的,就只是为了维护自己在“别人”眼中的“光辉形象”,以及让那些我比较在乎的“别人”,可以满意而已。 只怪我很晚才知道,其实没有人会真的在乎你的“处境”。 他们连自己的事情都顾不过来,又怎么会有精力去管你在跟谁在一起,过着什么样的日子? 对于包括大帝在内的,那些提问的“老伙计”们来说,那个关于“一起回来”的问题,不过就只是一句简单地“寒暄”而已。 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意义。 我跟谁在一起、为什么没来、什么时候来、来不来、来的是不是那个在一起的人,等等等等,所有的问题对于“别人”来说,都不会有任何所谓! 因为在他们的世界里,“我”没有任何意义。 就算是对于那些认为“我”有意义的人来说,他们唯一所真正希望的,亦不过只是“我”的“活着”。 就像,爷爷希望奶奶的那样。 因为知道的太晚,所以我才会为了那许多的“别人”,犯了那样一个,至今想起来都懊悔不已的“贱”! 我常常会想,如果我没有犯那个“贱”的话,爷爷会不会活的更久一些? 坦白来讲,我打那通“奇贱无比”电话时,心里还揣有另一个,更接近于“真实”的目的。 那就是在我“道歉了”而且“尽力了”的基础上,如果包子还是选择与我“装逼到底”的话,我便有了一个充分的,可以心安理得的分手理由。 或许只有这样,我才能摘掉那个,价值“三十万”的“紧箍咒”吧? 因为妈妈说过:“无论如何,你绝对不能成为‘过错’的一方!否则的话,那钱就彻底地要不回来了!” 所以我那天的“犯贱”,其实也是我最后一次,“自救”的尝试。 散场后,已是下午。 席间,亦只剩下了我与大帝。 看着全程静默,了无消息的手机,刚有了一丝近似于“解脱”的心绪时,来自包子的一条微信,彻底地杀死了那个,原本还以为是“自救成功”了的我。 “我爸刚找人帮我买好票了。明天的车,后天早上到!” 回了个“ok”的表情后,心如死灰的我,当着大帝的面,拨通了小狼的电话:“你在哪呢?我想见你一面。” 说话时,我吐字清晰,醉意全无。 “我和我妈在外面逛街呢。”她言语轻柔地回答道。 仅从声调上,我仿佛便看见了她说话时,脸上挂着的淡淡笑容。 顿了顿,又关心地问道:“你那边忙完啦?” 一瞬间,我便听出了她的言外之意,“我一直在静静地等你忙完。” 我当然知道她在等我。 可我又何尝不是在等待之中? 我等的,是一个“确定”的身份。 正是包子的“回信”,才让我终于有了一个“确定”的,用来联系小狼时的“身份”——“好朋友”。 同时,我也终于有了联系她的“目的”——一个“好朋友”,对另一个“好朋友”的倾情帮助,自然要当面说一声:“谢谢”。 第四百四十九章 见面 我与小狼约见的地点,是她新家的楼下。 送我去见她的路上,手握方向盘的大帝,突然对我认真地吐槽道:“有些话我本来不该说,但咱俩是兄弟,我还是觉得不吐不快……” 根据以往的经验,每当他开始“拐弯抹角”起来时,准没憋什么“好屁”。 偏偏我又是一个有着些许“强迫症”的急性子,于是坐在副驾驶的我,立刻挥手打断道:“有话直说!别绕圈子!” 他撇了撇嘴,皱眉道:“你到底咋想的啊?要是还对小狼念念不忘的话,为啥不干脆点,直接跟人家表白?我看她还是对你有意思的,而且从你奶这件事上来看,她肯定是比包子强太多了!说话唠嗑啥的也是个场面人,至少大方得体,你俩还认识那么多年了……” 我不是傻子,自然知道他说的句句在理。 何况事实早已摆在那里。 无论是作为“旁观者”的他,还是身为“当局者”的我,都已清楚地看到。 只可惜,他说的有点太晚了。 哪怕仅是赶在了我“犯贱”之前,或许都不会落得那时那个,“木已成舟”的结局。 于是我只得不耐烦地“哎呀”一声后,再次挥手打断了他的絮叨,另起话题道:“阿雯呢?你俩现在还有联系吗?” 果然,“阿雯”二字一出,大帝立马就没了动静。 沉吟了好半晌,方才点了根烟,深吸一口,烟雾随“叹息”吐出后,缓缓道:“联系肯定是有,只是好久都没见过面了。估计她也快结婚了吧,毕业后定居在大连了。” 每一个人的青春里,似乎都有一抹永不褪色的“红”。 就是那天,我在大帝与属于他的那抹“红”的现状里,仿佛也看到了属于我和小狼的未来。 我原本的计划,是接上小狼后,再寻一处僻静的茶舍,表一表感谢、聊一聊近况,不会逗留太久,便将她安然送返。 结果因恍如隔世未见的狼妈的出现,而被彻底地打乱。 大帝与狼妈并未有过交集,故而被我安排在车内等候。 迎着母女二人和煦的目光下车后,我尽量控制着自己走过去时的步态。 不过十米远的距离,我竟走过了十年时间。 “阿姨好!” 对狼妈打这声招呼时,我还差点就忍不住再给她敬一个标准的军礼。 就在我有些后悔刚才不该喝酒,更担心自己的形象会因此而显得“不雅”时,狼妈却只是点了点头,笑着开口道:“喝酒啦?” 被她一语拆穿,我下意识地后退半步,挠了挠头,讪笑着解释道:“嗯,喝了一点点。” 毕竟“童年阴影”历历在目,即便彼时的我,早已“见惯风雨”,可再次面对狼妈时,内心还会紧张到无以复加。 不料她却又一次点了点头,出言安慰道:“行,不管遇到啥事都不能老是绷着自己,总得放松一下。和朋友们少喝点酒,说说话,宽宽心,也挺好的!” 两天了,那还是我第一次从一个长辈的口中,得到了被“体谅”的感觉。 试问如果是我的妈妈,见到了我喝酒的样子的话,只会嗤之以鼻道:“喝喝喝,等他妈把身体喝完了,我看以后谁管你!” 如果我胆敢辩解一句,“喝酒是因为我心情不好,需要消愁解闷”的话,妈妈一定会对我破口大骂道:“心情不好就他妈喝酒啊?那么多人心情不好我也没见都喝酒去了!不喝酒还能憋死吗?再说了,全世界就你一个人心情不好吗?” 就在我眼圈微红,浮想联翩之际,小狼早在一旁笑着开口道:“这死冷的天,咱就别站在这里聊了呗。” 又看了看我,举了举手里的几个袋子,示意道:“你先陪我把这些东西送回家,再等我换身衣服啥的,再和你们出去吧!” 闻言,狼妈也笑着邀请道:“走吧,正好也上家喝口水去,醒醒酒。” 连忙讨好似地接过那几个袋子的同时,我不禁感慨万分! 命运啊,是他妈的何等的讽刺? 我做梦也想不到,有一天,狼妈会笑着对我做出邀请。 可惜,我已不再是她姑娘的恋爱对象。 不知道当时的她,会不会也想起了当年,我被她从小狼的闺床底下翻出来时的狼狈模样…… 又过了十余年后的今天,我与小狼聊起此事时,还特意不忿道:“如果不是阿姨当年执意要棒打鸳鸯的话,咱俩的孩子是不是都已经考大学了?” 小狼却依旧不屑道:“你快别在那做梦了,咱俩没成,可怪不到我妈头上!” 她说的没错,狼妈其实早在十余年前的那天,便试着给过我机会。 随她们娘俩回家后,阿姨曾借话赶话对我表达了这样一句话:“你奶的这个事,可把小狼给上火完了!” 随后又叹息一声,盯着我的眼睛,重复了一句:“其实我也挺上火的……” 我立刻就明白了这娘俩“上火”的原因,一定是当初那条“我可以等,但我的爷爷奶奶却等不起”的短信,让小狼的心中产生了愧疚。 从小狼口中知道此事的原委后,狼妈也一定会为自己当年坚决“拆散”我与小狼的种种行为,心生悔意。 其实我很想趁热打铁地回一句:“没事的,我爷还在。只要您能允许小狼现在嫁给我的话,他老人家还是可以活着看到我结婚的!” 我确信,只要我说了,狼妈便会毫不犹豫地同意我的“提亲”。 因为在产生这段对话之前,小狼刚回闺房换过一次衣服。 就是换衣服的时候,她竟然还莫名其妙地当着自己妈妈的面,邀请我陪她一起进去! 可在我刚有些尴尬地搪塞了一句,“这不太好吧”后,狼妈竟立刻笑着替我解围道:“这有什么不好的?去吧!” 我不是傻逼。 作为女方和女方的家长,她们已经做到了最大限度的主动。 是我像个傻逼似地,故意选择了无视。 只因包子那条,“后天早上就到”的短信,时刻在我脑海中提醒着我,“你已不配再拥有爱情!” 小狼的新家,很大。 仅是她的一间闺房,看起来就足有五十多平米。 所以,她也没有必要在我的“眼前”去换衣服。 但仅隔着一个“衣帽间”的薄门,已足够暧昧。 从进门到离开,除了“谢谢”与“再见”外,我只对狼妈说了一些诸如“您还是那么年轻”之类的奉承。 那一天后,我便再也没能拥有一个,可以见到狼妈的机会。 事实上,那一天,也是我与小狼见过的,“最后一面”。 直至今日的我俩,“联系肯定是有,只是好久都没见过面了。” 第四百五十章 错过 大帝将我与小狼拉到了鹤岗市“地标式”建筑,也即是“穷光蛋”的附近后,便以买烟为借口,识趣地离开了。 在当时,我并未料到,那将是我这一生里,最后一次与小狼的独处机会。 “最后”的时间里,我们大部分都用来了“沉默”。 如果眼神会说话的话,我俩又似乎聊了许多。 可用“嘴”交流的部分,我仅仅只记住了两段。 第一段,是向来自卑的我,炫耀一般地问她:“你感觉我妈新买的这辆途观,性能怎么样?” 早已见多识广的她,依旧很认真地点了点头,赞叹道:“挺有劲儿的,一加油‘嗖嗖’的。” 我满意道:“那必须的,毕竟是顶配。第一批出厂的车,得在原价基础上再加五万块钱,才能买到!” 第二段,是沉默了许久之后,她主动问我道:“如果你这边没什么事了的话,我明天就准备返程了。否则的话,就得给单位写个假条。” 我当然很想留她。 可我也当然没留。 “没啥事了,谢谢你!快回去吧,工作要紧。” 她盯着我的眼睛看了许久,才叹息一声,问道:“我妈不放心我一个人开车回去,我自己也没这个自信,你能帮我找个司机陪我回去不?” 我差点就脱口而出道:“那我陪你回去,我给你当司机。” 可是我没有,我只是拍着胸脯保证道:“好的,这事儿交给我了。我一定给你找个手法最棒的司机,将你安全送达。” 然后,便没有了然后。 前后没到一个小时,饭都没吃一口,我便让大帝随我将小狼给送了回去。 随后,我立刻就去找了表哥。 除了“骂我”之外,妈妈还在那通电话里,对我“提示”说:“你表哥前段时间也回鹤岗了,要是有什么需要的话,你可以联系他。” 本来,我是没有需要的。 但与小狼见过“最后一面”后,我有了一个,没有人能比表哥更加胜任的“需要”。 自十六岁起,已经当了十八年司机的他,除了“火车”之外,就没有驾驭不了的车! 巧的是,表哥也在妈妈的提前告知中,老早便“守”在了电话旁,等着我的“召唤”呢! 更巧的是,他在请我吃饭的席间,当我还没有说清“来意”的时候,便对我感慨了这么一句话:“你要是再没动静的话,我和你嫂子就准备去省城了。那边的朋友有点事,需要我去一趟!你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正在那研究车票呢!” 于是,我们一拍即合。 表哥能说会道,表嫂幽默风趣,再加上小狼这么一个绝不会让“话”落到地上的“职业捧哏”后,他们三人很容易便度过了一个,异常开心的旅途。 即便是多年以后,表哥还会偶尔与我分享那段旅途上的趣事儿,并且感慨道:“那丫头可真不错!” 而我在嫉妒之余,每次又都会在心里畅想道:“是啊,如果我们能是一家人,该有多好!” 当然,每次我与表哥谈论这个话题时,自然都不会让包子听到。 此是后话。 且说表哥请我与大帝吃过饭后,又在我的提议下,请我们去了“ktv”。 晚上唱歌,能做陪的便不止是“酒”。 “妹子”,才是正题。 奶奶才走没两天,我便重新开启了,“声色犬马”的生活。 我可真他妈的“孝顺”! 从把小狼送回家的那一刻起,似乎在这个世界上,便再也没有什么人或者什么理由,可以阻止我的“放纵”! 因为我需要在一个又一个女人身上,慰藉我失落的灵魂。 讽刺的是,明知自己身在“欢场”,我却从来都没有放弃去寻找,“爱情”存在的可能。 其实,那天晚上,我还残忍地拒绝了一通,爷爷喊我回家睡觉的电话。 特别是听他在电话里对我说,“啥时候回来啊大孙子,爷爷把床都铺好了”时,我的内心自然充满了“负罪”的感觉。 可惜,我已不再是那个“五岁”时的自己。 爷爷的深情,早已无法满足,他那个已经“二十五岁”的大孙子,想要的快乐。 其实,谁都不会去真的爱另一个人。 他们爱的,只是别人为他做的事情。 就像我可能并不爱我的爷爷。如果,他没有在我被全世界抛弃的时候,拼上了自己的一切,“托举”了我的话。 当他已无法再继续对我进行“托举”时,哪怕只是一个让我陪他睡觉的小小请求,都会被我无情地拒绝。 或许我那时真正爱的,就只有我自己吧! 哪怕那个“自己”,仍活在“别人”的眼中。 其实,我从未真的在乎过“别人”的想法。 我在乎的,是“自己”在别人的想法里,会是怎样的模样。 所以归根结底,我所在乎的,还是我自己。 那是一个“附近的人”刚普及不久的年代。而凡是打开这个“功能”的人,无论男女,无一不是为了排遣寂寞。 只要你们能遇到,并且看对了眼的话,那接下来的“发生”,自会心照不宣地水到渠成。 奶奶走后的第三天,当小狼与包子,各自行进在自己的“旅途”上时,我与大帝正偎在足疗店的躺椅上,一边醒着前夜的宿醉,一边耐心地搜寻着,附近的“猎物”。 随着包子的启程,我“自由”的时间,已所剩无多。 自然要好好甄选一下,尽量挑出一个“最优”者,伴我度过那晚的长夜。 很快,一对儿同样会在大白天里唱k的“姐妹花”,便出现在了我的“视线”。 为了防止遇到“酒托”,去找她俩之前,大帝还特意叫了一个名为“大元”的“老同学”作陪。 叫他不为别的,只因这哥们“久经沙场”。若论玩“附近的人”,更是“圈内”公认的,“祖师爷”级别的人物。 简要来讲就是四个字,“啥都见过”! 可即便如此,我们还是经过了长达两个小时的漫长“鉴别”后,才彻底排除了那对儿“姐妹花”的“酒托”嫌疑。 职责已尽,大元自然也没了久坐的理由。 倒不是因为二女对三男,人不够分。实在是这位“经验丰富”哥们,早已“金盆洗手”。 彼时的他,正与自己的“未婚妻”,全力经营着一家小小的面馆。 正醉心于“事业”的他,早已不屑于“欢场”的无聊喧嚣。 临别前,他还送了我这样一段话:“我听说你挺爱玩游戏的。但有些游戏,打一次‘通关’就够了,不值得你再反复去投币子。浪费了钱倒是小事。耗费的光阴,可是一去不回!” 当时听着他的“好自为之”,我便深以为然。 只是他不懂的是,我还没有体验过“通关”的感觉,所以成不了像他一样的“高人”。 如今他的“面馆”,早已开遍了黑龙江省的各个角落。 当别人与我聊起他的成功,流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时,我只会微微一笑,再以这个故事为契机,说明他成功的“理所应当”。 那一天,兜兜转转。 那一晚,却没能成功地“辗转反侧”。 本来都已经到了“分人”、“分床”,各自“就寝”的地步时,大帝却忽然扭捏着对我提出了,“咱俩能不能换换”的“无理”要求。 为了“友情”,我自然“含着眼泪”同意了。 可惜,这对儿姐妹却忽然以“没有得到尊重”为理由,选择了“炸毛”离场! 结果虽算不上是“鸡飞蛋打”吧,可对于折腾了一阵天,最终却落得个“孤枕难眠”的下场的我与大帝来说,也着实是扫兴异常! 而且为了这事,我与这位生命中最好的兄弟,还差点闹掰。 青春的岁月里,总是充满了荒唐…… 搞笑的是,至今我仍会不时地想起,那晚那个,身材高挑、模样出众的姑娘。 虽然相识不过一天,甚至连名字都不知道,但她离开妈妈家里时的哀怨眼神,竟也成了我人生中挥之不去的遗憾之一。 原来,一个人能在另一个人的心里“扎根”,有时候并不靠相处的时间长短。 靠的,只需一次“我本可以”的“错过”。 第四百五十一章 值得 包子能来,爷爷很开心。 事实上,除了我之外,每个人都对我这个“未婚妻”的到访,表示出了极大的热情。 看着眼前一幕幕“温馨”的景象,我便藏下了心中的“苦闷”,亦认真地投入到,“未婚夫”这个角色的扮演之中。 可无论画面看起来再怎么“其乐融融”,奶奶“新丧”的背景,却怎样都无法规避。 所以爷爷与包子聊起的第一个话题,便是关于“耳背”的遗憾。 “你奶咽气之前,先让你老叔和老婶扶着上了个厕所。结果就是他们转头倒个‘尿罐’的功夫,你奶就忽然对我开口说了句什么话。” 言罢,爷爷指了指自己的耳朵,叹息道:“我这个耳朵算是完了,啥也没听见。” 然后他伸出一只手,放在自己的耳后,做了个“扩音”的手势,又扭过头,身体微微前倾,充分还原了一下,自己当时的动作后,又学着自己当时的语气,开口道:“我就问她,我说,‘你说啥?’” 随后他坐直了身子,低下头,又学着奶奶皱眉的样子,开口道:“你奶当时就像我这样,皱个眉,然后又撇着嘴说了句什么,应该是重复了一遍自己说的话。” 再度叹息一声,哀怨道:“可我是真的啥也没听见。然后我只能继续往前探了探身子,问道,‘你说啥?’” 说到这里,爷爷再次坐了直身子,脸色也随之沉了下来。 我知道,他又是在模仿奶奶的模样,遂忍俊不禁道:“爷,你还真别说,就我奶生气时的神态,你模仿的还真像!” 爷爷虽然没有理会我的调侃,但应该是接收到了,我想要缓和一下悲伤气氛的企图,便随我一起咧了咧嘴,算是对我那个“幽默”的回应。 然后,又“一秒入戏”。忽然用力地挥了一下手,用奶奶的口吻说道:“你到底是真聋假聋啊?!” 说罢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包子,尴尬又不失悲伤地开口道:“你们说气不气人,你奶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反而听清了!” 他将两手叠交叉,放在了干瘪的肚子前,用力地攥了攥,再开口时,语调里隐约带着哽咽。 “结果我刚要对你奶解释两句时,就见她将脸一扬,在我眼前咽气了!” 眼见爷爷眼圈泛红,我却沉浸于他的讲述,无法迅速缓神之时,包子忽然握住了爷爷的手,轻声道:“哎呀爷,都过去的事了!咱不提了!现在的当务之急,是马上把‘助听器’给配上!” 说罢又对我使了个眼色,提示道:“对吧?” 闻言,我立刻连连点头道:“对对对!走吧爷,我现在就带你上街配‘助听器’去!” 说着,我便弹射起身,拉着爷爷的胳膊,就要往外走。 见状,老叔却在一旁“阻止道”:“你看你天涯,包子刚到,大帝也在这呢,‘助听器’的事儿着啥忙啊!老叔先带你们出去吃口饭吧!” 听到老叔口中的那句,“着啥忙”的疑问时,我忽然有些恼怒,心想如果不是你们老“不着忙”、“不着忙”的,爷爷怎么可能会有如此遗憾? 而且说不定奶奶还能晚走一天,那样的话,我不就能看见她的最后一面了吗? 越想越气间,我早下意识地摆手拒绝道:“吃饭着啥急!我先带我爷去配助听器了!而且他也不喜欢下饭店啊。等我们一会儿回来,就在家随便吃口吧!” 说罢,我才突然发现自己的语气,未免过于生硬生硬了些。 遂笑了笑,柔声道:“最主要是饭店做的东西,没有你做的好吃!你就辛苦一下吧老叔,我想吃你做的饭了。正好,让包子和大帝也尝尝你的手艺!” 等老叔嘬着牙花子,点头同意我的提议时,我早和包子一人一边地拉起爷爷,不由分说地“夺门而出”…… 包子最大的优点,就是每次面对我的爷爷奶奶时,都会十分地乖巧可人。 而且不止是我的爷爷奶奶,她在面对我的其它长辈时,也都特别会“来事”。 虽然我知道那都是装的,但那又怎样呢? 毕竟有的时候,我连“装”都不会! 关于“助听器”的预算,我原本以为“顶天了”也就是一千块钱左右而已。 彼时我的银行卡里,尚有两千块钱结余。理论上来讲,应是绰绰有余。 所以带着爷爷“试配”各种款式时,我自然是底气十足。 很快,他便在包子的帮助下,选好了一个适合的型号。 当他感慨着,“我感觉现在就是地上掉根针,我都能听见”时,我早已满足地起身,去往吧台处,准备起了交款事宜。 该说不说,那个售货员还是有些姿色的。 可惜,当她挂着职业的微笑,报出那个“五千”的价格时,我却只觉得她的“美”,充满了“邪恶”的意味! 就在我刚欲开口问她,“有没有便宜点的”时,又瞥见了不远处的爷爷,正喜笑颜开地伸出双手,在自己的脑袋旁边,忽远忽近,忽左忽右地拍打着,充分地感受着那个重新变得“清晰”的世界,带给他的快乐。 似乎是看出了我的“为难”,那个“邪恶”的售货员,早拿出了一个计算器,念念有词道:“不过正好赶上元旦,店里做活动,我给你算算打折后的价格。” 说罢,便用那个灵活的手指,熟练地拨弄起来。 很快,一个“刺耳”的“机器读数”,便自我的身侧响起:“三、七、零、零。” 不待我作出反应,“邪恶”的售货员早“兴奋”地重复道:“打折后才三千七!” 随后,又以一个十分“蛊惑”地口吻,对我“诚恳”地劝说道:“整整便宜了一千三呢!这可太划算了!本来这活动就只持续三天,今天就该结束了!” 又顺着我的目光,看向了爷爷那里,“感叹”道:“那个是你爷爷吧!哎,现在能带爷爷出来买东西的孙子,可不多见了!你可真孝顺,羡慕!我也是看在你孝顺的份上,才斗胆替老板做主,为你将活动延期一天的!” 那时的我,虽然依旧是当初的那个“热血青年”。但对于这种低级的“道德绑架”行为,却是厌烦无比。 通常情况下,我一定会逆反地转身就走才对。 可那一天,又怎是“通常”? 看着好久都没有这么高兴的爷爷,就算她不打折,我也早就下好了“买定”的决心! 于是,我佯装“上钩”地点了点头,笑着回道:“行,我要了,谢谢你!麻烦你先帮我装一下吧,我出去一趟,马上回来!” 为免于“授人以柄”,我自然不会去跟包子借钱。 所以坐在车上等我的大帝,便稀里糊涂地被我要走了他的全部积蓄。 那个年代的年轻人,又有几个会攒钱的呢? 对于我们来说,一个月万把块的工资,和一个月千把块的收入,本质上并无两样。 都是“不够”,都是“月光”! 自有生以来,我大钱小钱,花过无数。 但截至目前,却只有为那个能让爷爷快乐的“助听器”买单时,是仅有的一次,能让我体验到“头皮发麻”的快感的消费! 想来,当年爷爷咬着牙借钱去给我买那盒蜡笔后,看着我激动到手舞足蹈的样子时,与我那一刻的感受,应该大致相同吧! 一样的窘迫。 一样的,值得。 第四百五十二章 不值得 事实证明,我错了。 在这两个跨越了近二十年的,关于“值得”的故事里,爷爷却有了“不值得”的感受。 在我忍不住说出了,“助听器”的真实价格之后。他并没能像当年怀抱“蜡笔”时的我那般自洽,觉得自己“值得”拥有“听清”世界的权力。 也怪我的孝心,并不纯粹。 尚有些“做样子”的成份,包含其中。 当爷爷在随后的家庭宴会上,一次又一次地感慨着“高科技”的伟大时,不禁又一次对我问起了“花销”的问题:“大孙子,这玩意到底多少钱?” 说过无数谎话的我,却在最该说谎的时候,又一次选择了诚实:“三千七!” 坦白来讲,当时我只是想彰显一下自己的“牛逼”与“大方”。 同时,我也早就猜到了,节俭了一生的爷爷,一定会被这个“价吗”,吓到“心疼”。 否则的话,我便不会在一开始面对他的疑问时,总是以“没多少钱”来搪塞了! 但我没料到的是,爷爷会的反应会如此之大。 只见他先是一愣,张着大嘴,瞪着一双不可思议地眼睛,看了我好半晌。 待到那眼神,从惊愕,逐渐演变成愤怒后,他迅速地从耳朵里掏出了那两个,小小的、黑黑的,让他可以重新“听清”世界的“塑料”,重重地往桌子上一拍,以一个不容置疑的口吻,对我“命令”道:“拿去退咯!这么小个玩意,凭啥这么贵?我不要了!” 原本和睦融洽的氛围,竟瞬间有了“剑拔弩张”的意味。 就在大家面面相觑间,老叔温言调和道:“你看你爸,天涯也是一片好心,你咋还生气了呢。” 或许也是觉察出自己的言辞有些不妥,爷爷亦缓和了许多,重新换了一副“商量”的口吻,对我说道:“听话天涯,吃完饭退了去,咱不要了!几百块钱还行,三千七,不值当!再说了,我也用不了两天了!” 我很自责。 同时,我又非常委屈。 正涨红个脸,不知该如何表达时,老叔又在一旁柔声道:“你看,你就没经验了吧大侄子。这事要是老叔办的话,打死了也就说是三百七,不就没这些事了。” 话音刚落,我瞬间有种想掀桌子的冲动! 心想你怎么老是马后炮呢? 你这么聪明你倒是早去给我爷买啊? 为啥偏要等我回来才能落实? 可我已不再是那个青春期的孩子,这点自控能力还是有的。 但我突然又想到了,前几天时,老叔关于奶奶葬礼事宜的报账,光是那八十多辆根本就不可能坐满人的车,就要花去至少一万六千块钱! 凭啥对这种只是为了做做样子,不亚于是在“烧钱”的行为, 爷爷却会报以微笑,甚至“连连点头”呢? 而且我严重怀疑,老叔应该就是提前知道了“助听器”的实际价格后,才故意一直拖着不买的! 童年时期的种种记忆,早让我对于这个家庭的信任,逐渐崩塌。 若不是为了爷爷奶奶,我压根就不会生出半点回来的欲望。 其实我非常理解爷爷的心情。 他可以为了我,为了这个家,倾囊相授。 但为了自己,他已习惯了吝啬。 “奢侈”二字,更是他一生的死敌。 我理解不了的,是他们那一辈人奇葩的消费观念。 难道一万六千块的“排场”,竟真的比三千七百块钱的“清晰”,更为值得吗? 可无论如何,这也不是一个适合发火的场合。 于是,我只得强行压下一腔怒火,借着爷爷话里的“瑕疵”,羞恼道:“你说啥呢爷?啥叫用不了两天了?你要真是心疼钱,就该用它十年二十年的,用够本了,不就得了!” 在那关键时刻,我又“拾起”了说谎的本领,斩钉截铁地补充道:“再说了,这玩意属于‘医疗器械’,一经售出,哪还有退的道理?” 话音刚落,众人纷纷附和。 眼见场中的气氛,就要重新“回暖”之时,生性固执的爷爷,却只是讪笑一下,依旧不甘心地问道:“这个真不能退吗?” 此时不待我开口,大家早七嘴八舌地替我回答道:“天涯都说了,那是医疗器械,不能退了!您就消停地好好戴着吧!”,“对对对,戴他十年二十年的,就够本了!”…… 民意难违,爷爷亦不好再多说什么。 又在众人的好一番劝说下,才不情不愿地重新将那两块“塑料”,塞进了自己的耳朵里。 虽然再未提过“退款”的事情,席间却再未主动发过一言。 明明变得“清晰”的世界,就这样再度“沉默”了下去。 原来“耳背”只是爷爷的“武器”,并不是他的“处境”。 饭后不久,大帝便主动告辞。 我的家宴,他未免有些拘谨。 所以我也没有留他。 连日的“劳累”,我亦觉得有些困乏。便在奶奶经常躺的“贵妃榻”上,眯了一觉。 等到我被包子叫醒时,已是下午。 随后,心情缓和了不少的爷爷,又带我俩回“老房子”的“遗址”处,转了一圈。 我说开车,他偏要走。 我没有执拗,毕竟我也好久都没随爷爷一起散步了。 事实上,我俩也很少散步。 因为大多数的记忆里,我都是端坐在他的那台“二八大杠”前,被他载着满世界游荡。 其实我一直都很好奇,那辆陪伴了我整个童年的自行车,到底去了哪里? 可惜我老是忘了去问,所以“它”的最终去向,便成了永远的迷。 彼时,“老房子”那一片,早已拆迁数年。 但不知是何原因,却一直没有按原计划开发成小区。 后来我才知道,那时的鹤岗,经济便有了下滑的趋势。 哪怕是“躺着赚钱”的房地产开发事业,也开始出现了资金链断裂的问题。 当然,我也没有兴趣去想这些。 只是看着那处已成“断壁残垣”遗址,心中有种说不出的失落。 其实满打满算,我也不过才在那里生活了十年而已。 其中有记忆的部分,更仅是寥寥数年。 而我的爷爷,却为了已成“破败”的“眼前”,耗尽了一生中最好的年华。 他就那么站在那里,表情严肃,一言不发。 良久,对此一无所觉的包子,忽然感慨了一句:“这儿可真冷啊!” 我瞪了她一眼,正欲阻止她继续说些“有煞风景”的话,却见爷爷缓缓转过身,笑了笑,挥手道:“走吧。” 说罢便率先移步,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里。 看着他依旧笔直的背影,我忽然无比地坚信,我的爷爷,一定还会活很久,很久的吧…… 为了让“坚信”的成真,我便开始在心中盘算起,要带他检查一下身体的计划来。 第四百五十三章 曾祖母 在这个世界上大部分地区都算相对和平年代,每天也会有近四万人离开人世。 相应的,也有三万多新生儿的降临。 却只因大多与我无关,便没有悲喜之感。 但就算是与我有关的,亦会因为亲疏远近的不同,影响了悲喜的“程度”。 所以人的感情,很难客观。 截至目前,这本书里一共讨论了三次真正的“死亡”。 一次,是我那个生命终止于三十二岁的爸爸。 留给我的,是一生的隐隐作痛。 一次,是与妈妈在同一天手术,却没能获得成功的五岁男孩。 带给我的,仅是一声叹息。 最近的一次,便是我的奶奶。 这位六十九岁老人的离世,却只是因为比另外两位与我有了更多的“交集”,便让我写出了一整段漫长的文字。 所以归根到底,能让我们有了更多困惑与纠结的人和事,原由都与那些“人事”本身无关。 真正有着决定权的,还是我们自己的感受。 所以只需勘破这“情感”的虚无,让“他人”变成“我”,再让“我”变成“他人”后,便可获得彻底的“解脱”。 奇怪的是,我明明是就是这样一个无比“清醒”的人,却为何总在关键的时刻,甘愿成为情感的俘虏呢? 或许以“不仁”之心,行“仁者”之事,才是我骨子里的追求吧? 虽然人与人关系的远近,有着天生的差别。 但“人事”,却大致相同。 生而为人。我有的,你也一定会有。 所以我们的感情,才有相通的可能。 而太过专注于自身感受的我,直到爷爷也随奶奶仙逝后,才突然知道,原来即便是这个总是看起来“博爱世人”的老头,也会有着自己的“亲疏偏好”。 有此感悟的起源,是在老叔与老婶两个人的视角加工下,共同给我讲的一个故事。 他们说,在爷爷还清醒并且尚能自理的时候,某一天老叔正在洗漱,本来在沙发上坐着的爷爷,突然“噌”地一下站起身来,快步走到老叔的背后,感觉像是使尽了全身力气般,“啪啪”地朝着老叔的后背,狠狠地甩了两巴掌! 老叔正一脸懵逼之时,就听“发泄”后的爷爷,心满意足地感慨道:“老儿子,你长这么大以来,爸还没揍过你呢吧?” 爷爷话音未落,老叔便泪流满面。 继续借着“洗漱”之名,迅速整理好“妆容”后,老叔连忙把爷爷重新拉回到沙发上坐定,郑重其事地问了这么一个问题:“爸,这么多孩子之中,你最喜欢的是谁?” 听到这个问题时,爷爷突然就失了神。过了好半晌,才叹息一声,诚实地呢喃道:“那我还不能有个喜欢的了吗?” 讲到这里时,老叔与我对视一眼。 那一刻,我俩得到了相同的答案。 自始至终,爷爷最喜欢的,便只有他的大儿子。 也就是我的爸爸。 那个在三十二岁的美好年华,生命便戛然而止的男人。 这让我更加确定,世间所有的感情,就是相通的! 无论友情、爱情,或者是亲情,在其本质上,都是一个模样。 可也正是因为“相通”,才有了“不同”的可能。 就像《遗失的美好》里唱的那样:“有的人说不清哪里好,但就是,任谁都替代不了……” 也是那一刻,我忽然懂得了,或许爷爷爱的并不是我。 一直以来他所“珍视”的,只是他的大儿子,童年时期的“影子”。 自始至终,我也并没能替代,爸爸的位置。 不止是爸爸,其实我连老叔的位置都无法替代。 虽然在老叔两口子对我讲述这个故事的瞬间,我便听出了“瑕疵”。 因为爷爷明明是打过老叔的。 但我瞬间又明白了爷爷口中的“打”,与我理解的“暴力”,有着很大的区别。 记忆里那次爷爷之所以会出手,目的是保护自己的孙子。 所以他打的并不是老叔,只是一个胆敢当他的面,“欺负”他孙子的人而已。 老叔会被“打”,只是一个“巧合”。 而老叔与老婶的讲述里,爷爷对老叔那无缘无故的“暴力”,才是一个父亲,对儿子的“打”。 只是爷爷的“暴力”里,应该还饱含着,自己将不久于人世的“预感”吧! 我猜,与在爷爷的最后时光里,给到了他陪伴与照顾的老叔相比,任何人都是不值一提的存在。 所以爷爷才会在最后的时光里,除了老叔和老叔的一个全程相伴的战友之外,“忘记”了所有的人! 其实,我会按照这个思路去揣测爷爷的心情,不过是想证明一个,我其实并没有多么重要的事实。 以图在降低我在爷爷心中分量的同时,获得一些慰籍。 更是想以此来缓解,这“子欲养而亲却不待”的痛苦! 可越是这样去想,我反而越是会无限放大,在爷爷还活着的时候,自己做过的那些“错事”! 从“老房子”遗址处离开后,爷爷还带着我和包子,去了一趟我的曾祖母家。 目的除了是让这位百岁老人,看看她未来的从孙媳妇外,还一个就是希望这个家里的“玄学之祖”,能给我这个晚辈,留些“忠告”。 记忆里,我见到曾祖母的次数,屈指可数。 可即便如此,对于这个永远精神抖擞的老人,我却是记忆犹新。 虽然随爷爷一起,最后一次见到她时,那漫长的岁月,早已夺走了她自由行走的能力。 但她半卧在床的她,整个人却依旧是耳清目明。 说起话来,还是那么的思路敏捷。 若不明说,是很难从外表上,便将她与“百岁”挂钩的! 仅是一个罩面后,还不待我开口叫人时,曾祖母便先自抹起了眼泪,用一个苍老的声音哀怨道:“你说你奶还那么年轻,咋就突然没了呢!按理来说,应该是我替她走了才对!” 她说的诚恳,我亦信的自然。 只是她的话音刚落,爷爷与姑奶便立刻以“这次来,主要是让你看看天涯未来的媳妇”为题,对曾祖母好生地规劝了一番。 到底是人活百年,随性由心。 眨眼之间,曾祖母便重回“常态”。 仿佛上一秒还在抹眼泪的那个人,与她没有半点关系! 只见她先是在爷爷的示意下,朝着包子微微一笑。随后便借着询问姓名之机,仔细地对其端详起来。 半晌,又拉过包子的手,大致地看了看“手相”。 我虽不迷信,但对“玄”之一学,却始终抱有兴趣。 就在我随大家一起,屏气凝神,等待着聆听“老祖”的指示时,却见曾祖母忽然摆了摆手,叹息道:“老啦!看不准了!要是再年轻个十年八年的,或许还能说道说道。” 因为我并不迷信,所以对于这个没有结果的“结果”,我也并未失望。 只是又随便叨扰了几句后,爷爷便带着我们离开了那里。 这一面会如此“匆匆”,倒不是因为爷爷与曾祖母之间的“母子情薄”,实在是他知道我的假期所剩无几,而想带我去的地方,又实在太多之故。 可惜从曾祖母家出来后,原本还步履矫健的爷爷,亦有些气喘起来。 毕竟岁月不饶人,他亦不再逞强。不待我劝说,便主动做出了回家的决定。 其实从姑奶家离开前,我还在爷爷的提醒下,去到曾祖母的屋里,与其单独告别了一次。 挥手之际,“老祖”突然小声对我说了这样一句话:“天涯啊,你将来若是赚钱了的话,一定要找个好人去管钱!” 所以回去的路上,我便一直沉默不语。 自顾自地回味着,曾祖母的临别赠言。 可惜从头至尾,我也就只是记了那“一路”而已。 在这本书写到这里之前,我再也未曾想起过,这句浓缩了百年智慧的“忠告”。 重新回到老叔家后,我终于逮到了爷爷心情甚好的机会,对他提出了那个,要带他检查一下身体的建议。 这事之所以会拖了这么久,是因为老叔早就说过,爷爷“讳疾忌医”得很! 谁说带他去看病,他准跟谁急! 第四百五十四章 清肠 现在想想,我可真他妈的是一个“昏君”! 因为我只是在包子的随口建议下,便做出了,让一个年近八旬的老人,去做“肠镜”的决定! 更“诡异”的是,那个在老叔口中,“谁提带他看病,准跟谁急”的老头,在我提出了要检查一下身体的想法后,竟然连眉头都没皱一下,便欣然同意了! 最搞笑的是,彼时的我,对于“肠镜”这个检查项目,竟无一丝一毫的了解! 只是听包子的一面之词说:“我姥爷当年也是突然便血,怀疑是肠子的问题,然后就去做了‘肠镜’检查。” 可我却忘记了问一问,她口中的“当年”,究竟是何年? 后来我才知道,那时她的姥爷,才不过六十岁出头啊! 而我会不假思索地选择相信包子,还因为提出这个建议后,她立刻便当着我的面,给她一个据说是正在临近城市医院上班的同学,打了一通电话。 这个“专业”的大夫,连“病人”年龄一类的具体信息都没问,便草草地回了句:“行,那就明天清一晚上肠,后天早上坐车来检查一下吧。” 所谓“清肠”,就是喝下一种“泻药”后,期间再辅以大量的水。 以图病人可以在一夜之间,将“肠子”里的“东西”都排泄干净。 俗话说:“好汉架不住三泼稀!” 且不要说是一个年近耄耋的老人,哪怕是让一个青壮年男子,稀里糊涂地“拉”上一宿之后,身体也定会虚弱不堪啊! 而且排一宿的便,就等于是熬一宿的夜。在这样的前提下,还要再坐一个小时的车,去隔壁的城市检查身体? 先不说那边安排的稳不稳妥,是不是到了医院立刻就能做上检查。 单说这一路上的行程里,爷爷要是再出现了排便的欲望怎么办? 这一切的一切,我啥都没有想好。 就只是因为听了包子的一通电话,然后我的脑袋一热,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爷爷的命运! 而作为要承受这一切“折腾”的当事人,我的爷爷,选择无条件相信我的理由,更是简单到理所当然——要带他看病的人,是他的大孙子! 他的大孙子,又怎么可能会害他? 老叔不知是出于什么考量,听到我这个用“幼稚”形容,仿佛都是在侮辱“幼稚”二字的傻逼决定时,只是轻声说了这么一段话:“你奶住院的时候,也做了一次肠镜,可挺遭罪啊!” 由于他的声音很轻,而且说过之后,并没有提出任何的异议,所以我也并未太过留心在意。 只怪年纪尚轻的我,太早就在家里拥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力”。 但“幸好”彼时我的权利范围,尚局限在那个小小的“家庭”之内。 所以我能够“害”到的,就只有那个对我无比信任的“老头”而已! 倘若让我这个“四五六不懂”的人,负责了更大的“事业”,并且还是像这样“拍着脑门”去肆无忌惮地做出决定的话,那损害的,就会是更多人的利益! 所以权力本身不可怕,拥有权力的人“无知”,才是真正的可怕! 就这样,我的“一言既出”,迅速便换来了全家人的“一拍即合”。 其实我理解老叔。 他懂我与爷爷之间的祖孙情谊。 本来因为奶奶的仓促离世,他便一直对我心存愧疚。 如今我要带着爷爷检查身体,他自然不好横加阻拦。 我虽不迷信,但却有着逢庙烧香,遇佛则拜的习惯。 我会如此,一无忏悔,二无所求。 只是因为,我觉得一个人或事物,能够被做成“偶像”去获得崇拜,势必有他\/她\/它的过人之处。 不理解,但尊重。 可在爷爷同意了第二天便吃药“清肠”,以备“肠镜”所需的那天晚上,却在我“烧香”一事上,发生了颇为玄妙的事情! 东北的古老家庭里,大多都会供奉着“保家仙”一类的牌位。 无论贵富,均遵此俗。 而无论是爷爷家的,还是妈妈家的,我总会在心血来潮的时候,点起三炷香火,以示敬重。 那晚,从老叔那里离开前,我便忽然有了给“保家仙”上香的欲念。 只是那一次,我心中头一回有了“祈求”:“愿爷爷平安无事,所有的‘病痛’,不过虚惊一场!” 神奇的是,我竟一连上了三回,共计九炷香后,才得以“成功”。 前两回的六炷香,均出现了触手即断的现象! 而且,还是那种齐刷刷的,折中断掉! 我说了,我并不迷信。 所以,我也并没有把这种现象,联想成是某种不祥的征兆。 只当是生性节俭的爷爷,买到了劣质的“香火”所致。 终于“礼成”之后,我便载着包子回到了妈妈的家里。 我本着“一碗水端平”的原则,刚一进门,便去到妈妈供奉的“保家仙”处,准备燃起三炷香火,以示“周到”。 当然,我心中默念的,依然是那个希望爷爷身体健康的“祈祷”。 于是神奇的事情,就这样竟第二次发生了! 还是连续的三回,我小心翼翼地抽出的前六炷檀香,仍是以同样的方式,从中间处断裂! 都说“神谕”不过三。 即便“唯物”如我,面对这种连续两回、共计四次的“诡异”的巧合之时,心中也不得不对翌日的冲动计划,升起了一抹隐忧。 可不待我分神去想得很深之时,忽听已在我身后躺倒在床的包子,幽幽地说了这么一段话:“我没来的这几天,你是不是偷偷带人回来住了?为啥我在这张床上,闻到了一股,发生过什么的味道?” 闻听此言,本就做贼心虚的我,立即便将那个“人命关天”的重要“预兆”,抛到了九霄云外之中! 那一天的我,不只是一个渣男,还变成了一个畜生。 那一刻,最爱我的爷爷的性命,竟被我的个人“声誉”,给比了下去! 不过我确实领人回家了不假。 而且就在这张床上,那个身材高挑、模样出众的姑娘,就那样醉醺醺地躺在包子正躺着的位置上,等待着我的摆布。 但最后,也确实因为大帝的突兀“请求”,导致了“什么都没能发生”的“遗憾”事实! 所以我虽然心虚,但却“无愧”。 于是我立即“愤怒”地对包子训斥道:“你他妈的是不是有病啊?我奶刚走没两天,我能有心情干那种事情吗?” 那一瞬间,我竟然还觉得我的回答,特别的“诚实”。 因为对于“与别的女人上床”这件事情,我的解释是“没有心情”,并不是“不会”。 面对我的“愤怒”,包子却只是冷笑一声,撇嘴道:“难道你没带那个‘打错电话’的女生回来吗?” 听有此问,我瞬间就明白了她两天的反常原因。 只是不知为何,我原本还是装出来的“愤怒”,刹那成真。 心想我他妈的要是能带小狼回家,还有你的什么事? 而且我要是真的带了小狼回家,又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多事? 虽如是想着,但我当然没有这么去说。 毕竟那时的我,早已认命。 所以当我真的愤怒了时,反而强行压下了心中的愤怒。 走过去,挤出了一个“善解人意”地“坏笑”后,说谎道:“你快别瞎特么吃醋了!那只是我的一个高中同学而已,是大帝说她正好也要回鹤岗呢,我才知道的。而且我这边事出紧急,所以就找她咯。” 说罢,又“不忿”地感慨道:“这不挺正常点事吗?怎么经过你的脑子一加工,就变得这么龌龊呢?” 我当然不会说出“小狼”的名字。 因为包子老早便知道,几乎所有关于“小狼”的故事。 而且机智如我,又怎会给她继续细问的机会?在她酝酿着新一轮发言之时,早就化身为“猛兽”,狠狠地扑了过去…… 翌日,我破例地起了个大早,在药店都还没开门的时候,便拉着包子去到了药店的门口等待。 只为第一时间给爷爷买到,包子那个“医生”朋友推荐的,最好的“清肠”药剂。 第四百五十五章 废物 等待的过程中,包子给我讲了这么一个故事。 那天我饭后“小憩”的时候,爷爷把包子叫到了屋里,希望他未来的孙媳妇,能帮他修一修那台跟了自己快二十年的收音机。 包子的动手能力挺强,又像个男孩子似的,喜欢鼓捣一些电子产品。 没用多一会儿,便让那个结构并不复杂的“老古董”,焕发了新生。 看见“老伙计”的“重生”,爷爷自然很是激动。 遂感慨道:“我这台收音机的‘岁数’,和天涯的差不多大。如今都已经坏了快两年了,也没人肯帮我修一下!你要是不来的话,估计它永远都不会好不了!” 说完这些后,爷爷便愉快地摆弄起那台“重生”的收音机来。 接连调试了好几个频道后,又叹息道:“哎!也是他们都忙,没人管我!” 包子与我讲述这些时,语气非常平淡。 所以我无法从这些不含“主观”词汇的语言中,猜出她对此事的“看法”。 即便如此,我却本能地觉得脸上发烫!羞于抬头! 哪怕,她就只是单纯的想要跟我“邀个功”而已。 但在我听来,爷爷的那句“叹息”,却是那么的“刺耳”! 大家都知道,那台小小的收音机,陪伴爷爷的时间,甚至比“奶奶”还要长! 无数个白天黑夜,爷爷正是在这个“老伙计”的陪伴下,工作在一个又一个“收发室”中。 赚来的钱,足够买成千上万个收音机了! 但他却全都贴补了家用。 就算他已经退休了,还有“劳保”每个月的大几千块钱工资,依旧进到了老叔的腰包。 一台小小的收音机而已,怎么就能坏了整整两年,都无人问津呢? 哪怕是买个新的,也要不了几个钱吧? 为啥就没人管他呢? 或许在他们眼里,爷爷最亲密的“伙伴”,就只是一个小小的收音机而已吧! 无足轻重! 结合此事,我很快便在这短短几日的耳闻目睹中,悟出一个“残酷”的事实。 爷爷口中的“没人管我”,说的不止是“收音机”! 包括“助听器”以及这次“体检”的拖延,都是“无人问津”的结果! 甚至那个“谁要带他看病,他准跟谁急”的“传言”,可能都是子虚乌有的存在! 否则的话,爷爷为何会不假思索地,便答应了我的“清肠”提议呢? 想到这里,我更加坚定了,要趁此机会,带他彻底检查一下身体的决心。 当然,也更加不会再仔细地想一想,我要实施这个“决心”的方法,是不是过于“儿戏”了些? 正沉默着胡思乱想之际,又听包子息一声,对我讲述了另一个“插曲”。 “没鼓捣多一会儿,你爷便把那台收音机,小心翼翼地重新放回到了一个小箱子里。然后我就瞥见了一封,应该是你爷写给你的信。” 闻听此言,我不觉惊疑道:“啊?我爷还给我写信了呢?” 包子点头确认道:“是的,标头写着你的乳名呢!” 我喉头忽然一紧,追问道:“写的啥?” 她摇了摇头,回答道:“就是匆匆一瞥,而且大部分字迹都被压住了。我就只记住了开头的一句话,写的是,‘大孙子,爷爷想你了!’” 一滴眼泪,悄然飘落。 虽然至今我也不知道,爷爷后面还写了些什么。 但大体上,还是能猜出个大概。 而他始终没有寄出那封信的原因,不外乎两点: 第一,他怕影响到我,所以隐忍了对我的思念。 第二,他可能根本就不知道我的通信地址…… 或许一开始,爷爷在我身上看到的,就只是爸爸童年的影子。 但最后,他所想念的那个,就只是他的大孙子。 买药、回家的过程不表。 只说当我终于将那“毒药”,双手奉上时,爷爷的脸上,还是闪过了一抹犹豫。 不过也只是一瞬后,那犹豫便转变为坚决。 看来是对我的信任,轻易地战胜了他心中的不安。 按照“医嘱”的交代,他应该是晚上“饮鸩”。 白天时,我陪他下了几盘象棋。 记忆里,只要与人对上垒,那不杀到昏天地暗便誓不罢休的爷爷,才只是与我下了三盘后,便一直休息到了午饭时间。 我终于意识到,他可能是真的老了。 饭后,又与他东拉西扯地聊了许多家长里短,直到晚上。 临别前,他忽然踌躇满志地对我说了这样一句话:“我已经‘批’出来了,今天是我的一个大‘坎’。只要能挺过去,我就能像你太奶一样,活过一百岁!” 爷爷的“能耐”,我早有耳闻。 可惜我尚不懂得,“大坎”二字的分量。 只当他是在为自己能活“一百岁”而打气,遂顺着他的话茬,鼓励道:“放心吧,你就记得一定要按照医生的要求,多喝水就可以了!” 又对老叔嘱咐道:“今晚就辛苦你了老叔,一定看着我爷,让他多喝水!大夫说了,只有多喝水,才能排干净!” 老叔点了点头,保证道:“放心吧!我今晚盯着他!有啥事我给你打电话,你俩也早点回去休息吧,明天去医院的事,老叔就不陪着了!” 说罢,又笑着看了爷爷一眼,柔声道:“一看你爷这长相,就是个长寿的模样。而且咱家还有长寿基因,老头子一百岁根本挡不住!” 我常常在想,如果那一晚的我,选择了留下来,亲自守着爷爷的话,或许便不会发生随后的事情吧? 可惜人生,没有如果。 结果就是,我走了。 搂着包子,睡了一个安稳异常的觉。 直到翌日早上天刚蒙亮,被老叔的电话惊醒前,一夜无梦。 “天涯啊,还没起呢吧?快来吧,你爷不行了!” 老叔的声音很低沉,甚至还有些不好意思的成分。 我则如晴天霹雳,大脑一片空白。 昨天还好好的,不过是吃了个“泻药”而已,咋就“不行了”呢? 鹤岗不大,妈妈家与爷爷家住的也不远。 十分钟后,我便推开了那扇早已开启的门。 小屋里,爷爷痛苦的“哎呦”声,瞬间灌入我的耳朵。 老叔的双眼通红,不知是一夜未眠,还是心急所致。 见我进门,抬手指了指“哎呦”的方向,憔悴道:“你快去看看吧,老头子可遭老罪了!” “咋回事啊?什么情况?” 两声盘问后,我早冲到了爷爷的床边。 只见他双眼紧闭,一脸倦容。 丝毫不予理会床边的我,依旧无力地呻吟着。 “哎呦,妈啊,妈妈,我疼啊!妈……哎…哎呀……” 见此情景,我的眼泪不觉喷涌而出,本能地失声哭嚎道:“爷啊?你咋的了啊爷?你哪疼啊?你别吓我呗爷爷!” 听闻我的叫声,爷爷吃力地睁开了眼睛。 可惜只是对我轻轻一瞥后,便又再次紧紧地闭合而去。张了张嘴,又咽了咽口水,继续“哎呦”起来…… 我定了定心神,决定还是先搞清楚状况要紧! 刚回过头,便发现老叔正立于门口,皱着眉,观望着屋内的一切。 于是我不禁质问道:“这是咋回事啊老叔?啥时候开始的啊?” 老叔指了指桌子上的一个矿泉水瓶,开口道:“你看看吧,就是喝了你给他的药后,就变成这样了。” 当我顺着他的所指,移目看去时,边见到了瓶子里,装满了一块块拇指大小的,不规则的“晶状体”。 从外形看来,极像是“立体”的“雪花”模样。 只是那“晶状体”的边缘,一条条凸起的部分,要远比“雪花”的尖锐。 定睛看时,更像是海胆的“刺”。 但比海胆的“刺”,更粗了几倍。 已经猜出个大概的我,开口求证道:“这是那个药水,遇水后的状态吗?” 老叔点了点头,叹息道:“估计你爷爷现在的肚子里,就全是这些东西。”又看了看正在轻轻“缓气”的爷爷,皱眉道:“一大堆这玩意在肚子里‘扎’着,能不疼吗?!” 凭着初中的化学常识,我忽然意识哪里不对,遂再次质问道:“那我爷昨天晚上喝了多少水?” 听有此问,老叔避开了我的直视,轻声道:“头半夜应该是喝了两瓶吧,后半夜我就不太清楚了。”顿了顿,补充道:“应该也喝了挺多。” 话音未落,我早“爆发”起来,怒吼道:“啥叫应该啊?你没看着吗?那说明书上写的清清楚楚,一定要大量饮水才行!而且大夫唯一的医嘱,也是喝大量的水,至少也得七八瓶才行!你咋没盯着我爷,让他多喝水呢?” 面对我的“犯上”举动,老叔竟并未多言。 只是抬头看了我一眼,便局促着解释道:“那谁能说了他呀,喝两瓶就觉得够了,然后就不喝了呗。” 那一瞬间,我特别想捶他几拳! 我都能猜到,估计压根都没挺到后半夜,老叔便睡觉去了! 他已经习惯了去忽视爷爷的存在,习惯了他的爸爸,有任何苦楚,都能一个人默默地挺过去。 所以他才会心安理得地,让一个年近八十的“老头子”,一个人去喝大量的水。 然后再一个人,去一趟又一趟地跑着厕所! 他觉得他提示过了,就已经是尽孝了! 他却没有想过,这漫漫长夜,我的爷爷究竟是怎么挺过来的? 若不是这样的话,为啥都等到了第二天早上,才发现了爷爷的“痛苦”处境,并通知于我? 讽刺的是,在那个屋檐下,除了爷爷和老叔之外,还住着我的老婶和堂妹。 整整三个人,竟然连一个“老头”都没能看住吗? 最悲哀的,其实是我的爷爷。 他或许也已经习惯了,在“痛苦”的时候,不向任何人寻求帮助。 就算,他原本不想拥有这个“习惯”。 可那台坏了快两年的收音机,也一定早让他死了心,才会在痛苦的漫漫长夜里,放弃了“求助”的尝试! 但事到如今,并不是责怪的时候。 我的心里很乱,不知该如何是好。 彼时的我,远没有看起来的成熟。 发生这种事情,竟忘了要第一时间去医院才对! 奇怪的是,我忘了也就算了。 为啥我那个年近五十,早过“不惑”,马上即知“天命”的老叔,也会忘了这个最基本的常识性操作呢? “休息”够了的爷爷,继续“哎呦”着叫起起“妈”来。 原来在他的世界里,最痛苦的时候能够想起,并且唯一肯定有用的人,就只有他的“妈妈”。 而我们这一屋子人,全是废物!!! 第四百五十六章 吝啬鬼 混乱,异常混乱! 崩溃,异常崩溃! 我想到了去怪所有人,却唯独没有想过,去怪一下自己! 爷爷的“哎呀”声,使得在客厅的我,坐立难安。 这时,我又忽然看见了,从进门后便被我彻底遗忘的包子。 只见她目光呆滞地坐在屋子的角落里,无助地望向我。 显然,是被眼前的一幕幕,吓傻了。 可我说过,我谁都怪,包括她! 如果不是她瞎出主意的话,爷爷又怎么可能会成为现在这样? 可我又不能说什么。 毕竟,她出这个主意的“初心”,也是为了实现我的“想法”。 所以我只是瞪了她一眼后,便抱起头,思索着可以减轻爷爷痛苦的办法。 半晌,还得是“局外人”的包子,开口道:“要不就叫辆120,咱直接去佳市的医院吧!” 闻听此言,我下意识地回复道:“那得多少钱啊?” 包子愣了一下,旋即冷笑一声,将头一偏,不屑地嘟囔道:“都这个时候了,还想着钱的事儿呢?” 我的脸瞬间涨得通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可我“人穷志短”是真,银行卡里没存款也是真! 记忆中每次去医院,都少不了是一大笔花销。 那可不是一个小小的“助听器”,能够比得了的事情! 悲哀的是,面对如此紧急的情况,我竟连一个能借到钱的人都找不出来! 也可能是我的“面子”,比爷爷的生命还要重要? 总之我不可能管包子去借,想都不会那么去想! 通过“助听器”事件后,我又对大帝的银行卡余额,“了如指掌”。 我知道那比起给爷爷看病可能的花销来,简直是杯水车薪! 人呐,真得有点基本的生活常识! 当时我并不懂,我的爷爷,可是一个有着医保的老人! 但是我不懂,我的老叔为啥也不懂呢? 他是完全没有必要,去为了“医药”的花销而担心才对啊! 可当我试着对老叔投去“问询”的目光时,他却始终回避着与我的眼神对视! 什么叫儿孙多了反而无用? 当时的情况就是! 那也是我第一次发现,我一直所憎恨的“钱”之一物,竟是如此的重要! 如果我有钱的话,何必急成这个样子? 如果我是个亿万富翁的话,是不是早就把爷爷接到了我的身边? 可惜我不是。 我什么也不是。 我只是一个,仍然恬不知耻地接受着妈妈资助的“啃老”一族。 怎么办? 跟我妈借? 说给我爷看病? 搞笑呢? 妈妈一定会大骂着对我质问道:“那他妈的他儿子姑娘都活着呢,怎么能轮得到你花钱?” 其实,我早就在一本书里,看到过这样一段话,说男人的一生,一定要有三个钱包。 第一个,是你银行卡里的真实余额。 第二个,是你能够借到的钱。 第三个,是你的“面子”,值多少钱。也即是你的个人“信誉”,能够调动到的资本。 人想要获得世俗意义上的成功,靠的,其实是第三个钱包。 可笑的是,由于我一直讨厌“钱”,所以便压根就没有考虑过,我的这三个钱包里,究竟装着多少钱? 走投无路之际,我忽然又很想怪我的爷爷。 于是我冲到小屋,极为愤慨地对那个不断呼唤着“妈妈”的老头,流着泪,声嘶力竭地哭喊道:“你说你咋就不听话呢?昨天晚上我那么叮嘱你要多喝水、多喝水的!咋能就喝两瓶呢?你看看你现在这个样子,你都快把我和包子吓死了你知道吗?” 在我的“呼喊”声中,爷爷慢慢地住了嘴。 等我发泄过程中,他早睁开了眼睛。 只是看向我的眼神,逐渐极为陌生。 他紧咬牙关,眉头微皱,就那么打量着我。 忽然间,他的眼神里又充满了愤怒,与失望…… 一瞬间,我便读懂了他“失望”的原因:“我都已经快死了,你还在考虑我把别人都要‘吓死了’的问题呢?你可真是我的好孙子啊!爷爷可真没白疼你!” 是啊,爷爷都已经这样了,我他妈的还在试着“讨好”包子呢? 难道就只是为了,挽回刚才那个,不小心流露而出的,“吝啬鬼”的形象吗? 我直接解释说自己不是“吝啬”,而是真的没钱不就得了? 干嘛非要转移话题呢? 第四百五十七章 不是人 当我正在爷爷“失望”眼神的笼罩下,进退无据之时,在大屋里本来全程静默的堂妹,忽然“崩溃”着破口大骂道:“就他妈的瞎折腾吧你们!好几年不他妈的回来一次,一回来就往死里折腾!啥时候把老头子折腾死了,啥时候你们就满意了!能待就待,不能待就滚!少他妈在这装好人!” 其实她若始终不开口的话,我甚至都忘记了她的存在! 刹那间,空气变得异常安静。 乍听之下,她好像说的没错。 “我回来”,才是给爷爷带来此刻痛苦的真正原因。 如果我没回来的话,她们一家人便绝对不会有这些烦恼! 反正奶奶已经走了。 等到爷爷再稀里糊涂地走了之后,他们一家三口,刚好可以独占那个房子。 我那个已经十九周岁,早长成一个大姑娘的大学生堂妹,更不用再睡沙发了! 都怪我,偏要跳出来折腾。 现在可倒好,不但没有看出爷爷到底是得了啥病,反而让老头直接就发了“新病”! 可也正是这次“发病”,给了她们一大家子,看我笑话的机会吧! 即便有着很大的可能,是我在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可爷爷都已经“便血”了这么久,他们竟然都没带老头检查过哪怕一次身体的事实,又摆在那里,无可争议! 而这么多年来,爷爷的绝大多数“劳保”,可都是花在了她们一家三口的身上啊! 虽然看起来,他们又确实在爷爷的身边,养着爷爷。 所以心安理得地接受着爷爷的“回馈”,亦是无可厚非。 但他们现在住的房子,那一砖一瓦,可并不都是爷爷一个人的奋斗所得啊! 其中还有相当多的面积,包含着属于我的爸爸与妈妈的“婚房”的那部分呢! 可为什么,不带爷爷检查身体的老叔,却会带奶奶去看病呢? 答案很简单,因为是奶奶自己提出的要求,并且自己掏的看病钱! 爷爷的“劳保”工资卡,一直就掌握在奶奶手里! 所以就算奶奶老早便一分钱都不赚了,却并不妨碍她一直拥有着真正的“权力”——钱的“支配者”。 正因为此,她才受到了包括老叔在内的,所有子女们的最大尊重! 而我那个一辈子默默无闻,却当了一辈子“耕耘者”的爷爷,就只是因为无权支配自己的劳动所得,便只能默默地去习惯那个永远被忽视的命运! 奶奶死后,爷爷的那工资卡,又被老叔以治丧为名,留在了自己手上。 所以再带爷爷看病的话,那就等于是从老叔“自己”的兜里掏钱! 我很愤怒。 越想越愤怒。 难怪偌大的屋子里,除了我与包子之外,竟再无一个肯拿主意的人! 既然他们不想掏钱,又怎么会去当那个,出了主意就要“负责”的人? 我亲爱的爷爷啊! 快看看您一辈子的“慈爱”,究竟都养了一群什么玩意吧! 堂妹的“责骂”,不止叫醒了我,似乎也叫醒了包子。 当爷爷亦不再“呻吟”后,本来变得鸦雀无声的屋子,突然被一串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宁静”。 转瞬间,那脚步声便由“远”及近,到我所在的小屋门外止住。 随后,我便听见了包子的声音道:“我回去了!” “你回哪去?” 等我愤怒着开口去问时,她早推门而出。 紧跟着,我又听见了老叔追出去的脚步声:“你干啥去啊姑娘?” 看着我唯一的“伙伴”,丢下我一人“逃走”后,我很痛苦。 但同时,我又非常无力。 因为这整个事件,似乎真的和包子没有半毛钱关系! 可前提是如果,她不是我的“未婚妻”的话。 所以我的痛苦,很快就变成了,非常痛苦…… 我很想追出去,可又没有理由离开。 爷爷重新闭上了眼睛,不再看我。 干涸的嘴唇,虽然仍在不断地“张合”着,但却不再发出声音。 最痛苦的时刻,他还是选择了“爱我”。 所以,不再“吓我”。 不一会儿,老叔返身回来,径直来到小屋,先是随着我的视线,看了爷爷一会儿后,安慰道:“我看你爷这会儿好像好多了,应该没啥事了!那毕竟不是真的‘毒药’,再喝点水,缓一缓,估计就彻底好了!” 闻听此言,我如梦初醒,拍着大腿惊呼道:“对啊!快让我爷再多喝点水啊!咱还等啥呢!” 说着,我便欲出去找水。 却被老叔叫住道:“一会我给你爷烧点热乎的吧!你不用管了,快出去看看包子吧!这大冷的天,她正在外边哭着打电话呢!” 其实我很想借坡下驴,好歹出去看上一眼。 但嘴上却逞强道:“不用搭理她!爱干啥干啥去!” 说罢,便按照最初所想,移步到厨房,拎起烧水的铁壶,到自来水旁接水去了。 可才刚揭开壶盖,便被跟过来的老叔,一把抢过水壶道:“还是我整吧。你快出去看看,听老叔话。有话好好说,别总吵吵!” 但我却不为所动,仍是直勾勾地盯着他在那接水。 很快,他便再度催促道:“快去吧天涯!人家大老远来的,别让人看笑话!” 老叔口中的“笑话”二字,成功触动了我。 但当我依言出去,才刚一推开单元的门后,立刻便与站在小区里打着电话的包子,形成了对视。 奇怪的是,她的眉眼间,似乎并没有我想象中的“悲戚”。 看到探头出来的我后,她对电话里说了这么一句话:“你儿子出来了,你自己跟她说吧!” 我屮! 她竟然是跟我妈告状去了! 忐忑着接过电话,才刚“喂”了一声后,听筒处立刻便开始了“炸裂”的发声:“你他妈的赶紧离开那!那是啥好家庭啊?你带包子去那?不怕人家笑话吗?” 我瞪了包子一眼,把脸扭到一旁,强压着怒火,回复道:“我奶死了,所以我回来看看怎么了?现在我爷也病重了,你就别再逼我了呗?” 闻听此言,妈妈立刻以更大的愤怒回敬道:“我逼你啥了我逼你?还我他妈逼你!我让你赶紧带着包子离开那,你听见没?快点的,立刻!马上!你要愿意在那待你就待!那咱俩就断绝母子关系!你自己看着办吧!” 甩出最后那句屡试不爽的“杀手锏”后,她便果断地挂断了电话。 我已经快要疯了。 我不知道我究竟是做错了什么? 我只想让我的爷爷能够身体健康,长命百岁而已,这难道错了吗? 如果祈祷有用,我真的愿意分给他十年寿命! 可笑的是,我明明又清楚地知道,“祈祷”是不会有任何作用的! 生老病死,天道有常! 而且我那个关于爷爷可以“长命百岁”的渴望,也只能是停留在“想象”的阶段而已。 自始至终,我什么都做不了。 或者说,我可以做很多事情。 代价,是一定会忤逆了妈妈。 恨钱的我,第一次迫切地想要变得有钱。 有很多很多很多很多的钱! 可即便当时的我,一无所有。 但因为放心不下爷爷,我也不可能立刻就对谁“妥协”。 于是我将电话还给包子后,又咬着牙,柔声请求道:“别闹了,陪我回去吧!我爷都那样了!” 包子却坚决地摇了摇头,拒绝道:“我不回去。”她盯着我的眼睛,反问道:“回去干嘛?让人撵吗?我要去佳市,已经买好票了!” 因着过往的种种,对于她,我从无信任。 于是我下意识地质问道:“你去那干嘛?” 她回道:“你管我?我要去找我的表姐。” 我知道,她口中的那个“表姐”,只是她的一个“狐朋狗友”而已,并不是真的亲戚。 于是不依不饶道:“找她干嘛?等这边妥当了,咱俩一起去不好吗?” 她看了看我,认真地说道:“不好,我要跟你分手!我现在就走。不过看在过去的份上,你可以把我送到车站。” 闻听此言,我一脸懵逼。 心想怎么能有人会“不是人”到这种地步呢? 我奶刚“没”那两天,你因为“怀疑”我叫了别人陪我,而跟我闹分手也就算了。 现在我爷在你的建议下生死未卜,你又跟我闹分手? 妈了个逼的! 分就分! 还让我送你去火车站?你他妈的脸可真大! 可转念一想,我忽然又明白了包子的“分手”底气,究竟源自何处! 肯定是我的妈妈! 也只能是我的妈妈! 因为只有这个“恶毒”的女人,才会想到用这个“决绝”的办法,逼我就范! 打狗还得看主人。 既然已经猜到了,给包子“撑腰”的人是谁。 而且,我又不得不给那个人面子。 便只好憋住了,那句几乎脱口而出的“分就分”,再度忍气吞声道:“别闹了,行不?等我爷的情况稳定一些的!” 或许是吃定了我“妈宝男”的属性,包子依旧牛逼哄哄地摇头拒绝道:“不行!” 第四百五十八章 五年之约 眼见事情已无缓和余地,我又急于返回爷爷身边查看情况。 但我最害怕的,是包子会再度跟我妈告状。 也只有耐着性子安抚道:“行,那外边这么冷,你先在车上等我一会儿可以吧?我把车钥匙给你!” 说罢,我便不由分说地将钥匙塞到她的口袋里,转身返回到爷爷家中。 其实她若坚持离开,完全可以打个车走。 可“让我送她”的选择,只能说明一个真相——“分手”只是她的手段,不是目的。 多年与女人打交道的经验告诉我,一旦女人铁了心想闹的时候,千万不要试着去哄她。 因为只要你没忍住去“哄了”,也就着了她的“道”了! 不过当时我的行为,却不是深思熟虑后的选择。 只是真的没有那个心思,去与她“胡闹”而已! 前后不过十分钟的时间,等我回去时,爷爷便睡着了。 只是他眉头微皱,显然睡的并不安详。 想起早上那个“失望”的眼神,我不禁再度泪流满面。 见状,正端着一杯热水在爷爷身旁站立的老叔,轻轻放下手中的杯,拍了拍我的肩膀,轻声道:“我烧水那功夫,你爷就睡着了。估计没啥事了,放心吧!” 又摆了摆手,示意我随他一起出去,不要打扰到爷爷休息。 半掩上小屋的房门后,老叔又往客厅处张望了一眼,问道:“包子呢?” 我如实道:“她有点事,得马上去一趟佳市。” 老张了张嘴,眼珠子转了转,再发声时,显然已不是最初想问的话题:“已经走啦?” 我回答道:“车里呢。”又往小屋里瞥了一眼后,继续道:“想着我爷这边要是没啥事的话,我就送她去车站一趟。” 话音刚落,我心中立时生出了一抹“羞愧”。 因为就算爷爷有事,我也早晚是要离开。 我在与不在,都无任何意义。 抛开那些“小人之心”不谈,其实堂妹所言,不无道理。 我的存在,只是“折腾”。 闻言,老叔立刻善解人意道:“快去吧,没啥事,有我看着呢。”顿了顿,又诚恳地建议道:“你该忙忙你的,不行你陪她去一趟佳市也行。家里有老叔呢,不用惦记。” 是啊,他才是家“里”的人。 我这个离人,只是“过客”。 从包子的脚,踏上车站广场的那一刻起,我便对她再无半点留恋。 送站,只是一个“透气”的借口。 爷爷睡着了,我再在那个房子里待着,便只会觉得压抑。 送完包子,返回老叔家的路上,我想了很多。 当爷爷的“衰老”,以一种极为“惨烈”的方式,呈现在我的眼前时,我终于彻底地意识到,我将很快便彻底地失去这个“老头”。 届时,我亦将与这个给了我“姓氏”的家族,彻底斩断一切“情感”上的联系。 我的人生,来路尽失。 不觉间,我驱车拐到了本土最大的“比优特”超市门前。 花光了自己的全部积蓄,买了一大堆奇奇怪怪的营养品。 假期所剩无几,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 眼见爷爷时日无多,我甚至怀疑自己下一次回来,会不会和这一次一样? 只是葬礼的主角,变成了爷爷…… 我不敢这样去想。 一想就泪流不止。 可我又控制不住自己去想。 去拼命地、疯狂地想。 时间的紧迫感,如芒在背。 痛苦之余,我便忽然特别想要得到安慰。 可是我没有。 那些拥有对我进行“安慰”权力的“角色”,却只是一群,只会在我的伤口上撒盐的人。 其实我狼狈的处境,完全是自作自受。 自幼起,我便没有快乐的能力。 长大后,便不懂得做出“快乐”的选择。 包子的冷酷无情,竟然给了我一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感觉。 那是“妈妈”两个字,留给我的印象。 一个人,一直游荡到傍晚。 看着堆满副驾驶的“营养品”,却始终提不起,再回去面对爷爷的勇气。 毕竟归根结底,还是我把他给害成这样的吧? 正犹豫不决时,妈妈打来了电话。 虽然是一如既往的质问与咒骂,但我还是在听到她声音的一瞬间,便哽咽不止。 “你在哪呢?”她问道。 “外边”我答道。 她又问:“外边是哪?” 我答:“车里。” 她再问:“在车里干嘛?” 我默默流泪,已无话可答。 她依旧态度生冷,继续盘问道:“包子呢?” 我止住泪,答道:“去佳市了。” 妈妈冷笑一声,问道:“你咋没去?” 我终于崩溃,哀嚎道:“我爷也快没了,你让我怎么离开?呜呜呜……” 妈妈厉声喝止道:“哭他妈啥哭?不还没死呢吗?你说你他妈作个啥劲儿?我听说是给包子气走的?我不告诉你了吗?赶紧离开那地方?快点的,去把包子找回来!” 我瞬间就不哭了。 因为在一个根本就不会理解你的人面前,眼泪只会是多余。 于是我沉声答道:“嗯,我知道了。” “知道了就他妈快点去!到了给我打电话!” 留下最后的催促后,妈妈便挂断了电话。 她总是这样。 有恃无恐,干脆利落。 当老叔打开门,看见拎着大包小裹的我时,眼神很是诧异。 但也只是片刻的愣神后,便一边“埋怨”着:“你看你,家里啥都有,买这些玩意干啥”,一边迅速将我手里的东西,接了过去。 随后,又朝我的身后看了看,嘬了一口牙花子,笑言道:“我还以为你这么晚没回来,是和包子一起去佳市了呢!” 我尴尬地笑了笑,瞥了小屋的门一眼。 门和灯,都开着。 问道:“我爷呢?” 将我迎进屋后,老叔答道:“床上坐着呢!又喝了不少水,上了几次厕所,好多了。就是有点没精神。” 顿了顿,又安慰我道:“折腾一天一宿,没精神也正常。岁数大了,得缓几天。” 我点了点头,便不再理他,径直朝小屋走去。 自有记忆起,那是我第一次靠近爷爷时,心中有了“恐惧”的感觉。 原本那天之前,那还是我心中唯一最“安全”的所在。 小屋的灯光不亮,映衬着爷爷的脸色,亦显得有些昏暗。 我进去时,他正半倚在床头的墙上,微低着头,闭目养神。 “爷。” 我小心翼翼地叫了一声。 他睁开眼睛,瞅了我一眼,只是有些含糊地“嗯”了一声,算作回应。 记忆里的慈眉善目,已没了任何踪影。 凭着以往的深厚情谊,我壮着胆子,挪动到他的身边。 像个做错事地孩子般,小心翼翼地问询道:“你这会儿感觉咋样了?” 爷爷没有说话,只是往里面挪了挪身体,给我腾出了一块,可以坐下的空间。 那一瞬间,我如释重负。 可才刚在他的身边坐定,便悲从中来。 我的爷爷啊,孙子又要离开您了! 折磨了我整整一天的,想象中将要失去爷爷的诸多画面,纷至沓来。 扭过头,不去看他。 眼泪,簌簌而下。 爷爷亦没有向过往的二十多年那般,自找些有得没得话题,与我攀谈。 我沉默,他也沉默。 可我的沉默,是对哭泣的隐藏。 而他的沉默,应是已无力声张。 我们就这样,肩并肩坐着。 沉默了很久,很久。 突然,本还犹豫不决的我,终于有了去追回包子的理由。 我要结婚,我要生孩子! 只为,让我的爷爷看到! 时间与生命,共同流逝。 就在那一年,我誓要完成这一切! 如果,爷爷还能再“等”的话,我还要变得非常有钱! 以便可以靠着自己的能力,把这个老头接到我的身边,颐养天年! 就像我无依无靠的童年里,他对我做的那般! 心绪翻涌间,我很想转过头,说出请他再“等等我”的乞求。 可最终,我却没敢开口。 只怕原本尚能活很久的他,反而受到了我的“诅咒”。 但憋了好半晌,我终于还是控制不住心中的澎湃。 顾盼之间,我忽然意识到自己的“定睛”之处,是那支记事起,便被爷爷揣在胸前口袋里的钢笔。 爷爷始终是个文化人,“笔墨”从不离身半尺。 就这样,我终于有了留下“约定”的灵感。 于是我拿来那支钢笔,又撕下一张稿纸,龙飞凤舞地写下了两个字——等我! 可就要给这个“等待”,设下一个“期限”时,我却再度犹豫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双眼一次次从模糊,变得清晰,再重新迷糊…… 终于,我咬着牙,在“等我”的后面,又留下了两个大字——五年! 又郑重其事地看了看自己的“约定”后,我将它“重重”却无声地,“拍”在了身旁的桌子上,并拿茶杯压好。 回头看了一眼,仍在闭目修养的爷爷,决绝道:“我走了啊,爷!” 说罢离开,没有对白。 第四百五十九章 重要 搞笑的是,驱车赶往佳市的路上,包子仍在电话里不断跟我“装逼”。 以拒不肯吐露自己所住宾馆地址的方式,彰显自己要跟我“分手”的决心。 可有了“结婚”与“生孩子”的目的后,我自然极尽忍耐。 只是原本不过一个小时多点的车程,我却用掉了近三倍的时间。 因为几乎每过十分钟,我都要停到路边,擦干“模糊”的眼睛。 我就像个神经病似的,一会儿因为担心爷爷,泪流满面。一会儿又给包子打电话,嬉笑怒骂着求上一阵“复合”。 因为不是诚心,我的“痴男”角色反而演绎的非常完美。 没经过几轮电话轰炸后,包子便“原谅”了我。 其实她很好哄。 只是这个“世道”,有些“奇葩”。 受伤的明明是我,最后低三下四地去哄别人的,却还是我。 当然,即便她说了地址,我也不可能找到。 我本就是路痴,又在异地他乡。 而且彼时的“导航”,尚不灵光。 所以刚一下了佳市的高速后,我便叫了一辆本地的出租车“引路”。 我曾听说过一些“奇闻”:某个“植物人”的丈夫,仍可以在“媳妇”的“摆弄”与“自主”下,令媳妇受孕。 对此事的医学解释,我已经忘了。 只记得我当时的感想是:“看来一个人的‘身体’,果然可以与他自己的‘灵魂’分离。” 换句话说,就是心里再怎么“不想要”,也不会影响身体的“诚实”。 我虽然不是“植物人”,但还是在“使命感”的召唤下,怀着“悲痛欲绝”的心情,才刚推开宾馆的门,便与包子完成了一次,目的是“和好”的“媾合”。 事后那充满“罪恶感”的“爽”,比当年在姥姥家的厕所里,初窥“医学奥秘”时还要令我感到羞愧万分! 包子曾在佳市读了四年的大学,所以对那里还算熟悉。 是夜,她便带着我去了许多,承载着她的回忆的地方。 有美食,有美景。 而我的心里,却只有那个已经虚弱到无力说话的爷爷。 不知这漫漫长夜里,他是否还会再一次经历痛苦? 第二天一早,我便以“送车”为借口,裹挟着包子,陪我重新回到了鹤岗。 毕竟妈妈提出的两个要求,我均已做到。 一个是“追回”包子。 还一个是离开“那个”家庭。 而且她只说了让我“离开”,可从未说过不让我“返回”。 所以即便包子会再次告我的黑状,我也有“充足”的理由去跟妈妈搪塞。 包子只肯随我“送车”,却不愿再陪我踏足“伤心之地”。 我自然也没有逼她。看透了自己的存在只是多余后,她一个“外人”会不会去,已无任何意义。 爷爷在乎的,也只是能活着看见我结婚生子而已。 至于跟谁,幸福与否,只要我不说,他又怎会知道? 未来怎样,已不重要。 爷爷“时日无多”,才是“当务之急”。 那天,是老婶给我开的门。 老叔有事出去了。堂妹假期已过,一早便踏上了去往异地,继续“求学”的火车。 小屋的门,虚掩着。 与老婶客套之时,我的目光,却始终死死地盯着小屋内的安静。 好在“废话”没说太多,老婶便善解人意道:“你爷好多了,昨晚睡的也挺好。早上喝了点小米粥,这会估计又眯着了。” 说罢,又轻描淡写道:“还是有点虚弱,毕竟那么大的岁数了,正常!” 听到“虚弱”二字,我的自责之心再起。喉咙一紧,哽咽着“嗯”了一声后,再难说出第二句话来。 老婶早耳闻目睹过许多,我与爷爷间的祖孙情深,很快便笑着开口道:“别在门口站着了,进去看看吧!应该没睡实成。” 话音未落,我早迫不及待却又蹑手蹑脚地走了进去。 可才刚一探进半个身子,便发现爷爷的眼神,竟早已在“那里”等我。 “你咋又回来了?你老叔不是说你已经走了吗?” 欣喜的是,才经过一天的休息,爷爷便恢复了如常的语速。 只是他的气息,依旧非常微弱。 “我再来看一眼你,就准备回去了。” 听闻我的回答,爷爷“嗯”了一声后,便不再说话。 胸膛微微起伏,似在调整着呼吸。 看来是我还是欣喜的太早。 刚才的的问话,竟花掉了他许多的力气。 我走过去,坐在他的身边。 想着很快到来的“别离”,心如刀绞。 过了好半晌,爷爷再度开口问询道:“你昨天留的纸条,是啥意思?什么‘五年’?” 我的脑袋嗡的一声,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作答。 只能避开他的眼神,下意识地敷衍道:“没啥!” 彼时的我,尚未勘破生死。 更完全没有那个心理准备,去面对素来以健康示人的爷爷,终于也会“离开”的那天。 他一直就是我心中,最重的山。 “坚挺”,是他留给我的唯一印象。 所以我接受不了,也想象不到。 哪怕,我已亲眼看到。 但我就是始终不敢亲口说出,那个“五年之约”。 因为“五年”,实在太短! 好在爷爷也并未细问,又“嗯”了一声后,便重新闭上了眼睛。 不一会儿,他的呼吸渐渐匀称,竟然就那么睡着了。 又红着眼眶,看了他一阵后,我收到了包子“已买好票”的信息。 是时候,该返回小岛了。 我是一个,早已习惯了“离开”的人,却只在那一天,才真正体会到了那一句,早被无数“文人墨客”们用烂了的描述:“离开的脚步,是沉重的……” 可能我曾经离开的那些人和事,并不是我生来就拥有的,也就不是“我的”。 而这一次我所离开的,从一开始时就是“我的”,也即是我真正拥有的。 可能还因为,是我离开的时候才意识到,爷爷对我来说,到底有多么重要。 更因为离开这个从来就不属于我的家,就意味着我要把我的“重要”,一个人留在这个,同样已不再属于他的家里。 因为他的那句:“他们都不管我!” 因为我的“重要”,在这个别人的家里,已无足轻重。 想到这里,我的手已触碰到了那个家的最后一道门。 恰在此时,老婶突然发现了原计划是“不辞而别”的我,忙开口问道:“这就走啦?” 话音未落,早起身跟了过来,以尽“送别”之礼。 我却忽然转过身,朝着老婶的方向,“扑通”一声跪了下去! “照顾好我爷!” 一语过后,泣不成声。 老婶一连拉了好几次,我才勉强起身。 虽然我始终都未等到,她能给我一句类似于“承诺”的只言片语。 但我心里明白,是这个“承诺”,我压根就不配得到! 一个要走的人,凭什么去“道德绑架”别人? 真有那个孝心又不放心的话,为啥不干脆直接把爷爷接走? 或许在老婶的眼里,我这一跪的意义,不过是要把赡养爷爷的“锅”,强行甩给了她而已! 无论我是不是这么想的,我都是这么去做的。 第四百六十章 二十五岁 二十五岁,是一个特别尴尬的岁数。 按照正常的年月流转,这到了岁数时,身边的祖辈们,将会排着队离开…… 若剧本没有特殊性的话,这又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谈婚论嫁”的年龄。 所以,似乎每一个人的二十五岁,都会悲喜交加。 可属于我的,却是一悲到底,绝无缓冲。 刚回小岛不久,我便收到了新的噩耗。 我的姥姥,确诊了骨癌。 她虽与我的爷爷同岁。 可看起来,却似乎比我的爷爷,要幸福的多。 当然,我说的是物质条件上。 若从“精神生活”上来讲的话,爷爷应该比姥姥过得幸福。 因为彼时的姥姥,已守寡近四十余年。 爷爷的床边,始终有奶奶的呼噜声。 姥姥的床边,却只有姥爷的照片。 而且就算是物质上的富贵,也丝毫没有影响到老太太身体上的劳累。 大舅的别墅里,本来雇有一个专职培育花卉的“园丁”。 等到姥姥被他接到身边后,办的第一件事,就是解雇了这个“园丁”。 理由是:“这么好的地,养一堆中看不中用的花,不是白瞎了吗?” 于是乎一年以后,大舅家的茄子、土豆、大辣椒,豆角、玉米、西红柿,地瓜、窝瓜、黄瓜甚至西瓜等等时令果蔬,便再也没有出去买过。 而且不止是大舅一家,包括妈妈在内的许多大舅的兄弟姐妹们,亦大多得到了惠及。 对于此事,唯一不满意的,估计只有别墅里的“厨子”了。 因为他明显少了许多,为了买菜而虚报账目的机会。 时至今日,即便姥姥已经走了十余年。 可那片土地也始终没有荒芜,依旧年复一年地“喂养”着,姥姥的子女们。 只不过地里干活的人,变成了大舅与妈妈。 大舅是个孝子,真正孝顺的人。 姥姥在的时候,他总埋怨姥姥有福不会享,非要那么操劳。 姥姥走了之后,他却第一时间接过了“操劳”的“工作”,理由是重复自姥姥的原话:“还是自己种的东西好吃!原生态,无污染!” 随后,又会加上一句自己的“原创”感慨:“菜里有妈妈的味道!” 说来也是讽刺,一生清贫的奶奶,喜好侍弄的,是无用的花卉。 借子女之力,晚年极为富贵的姥姥,却始终痴迷有收获的耕耘。 姥姥的病,究竟“起源”于何处,已无从考证。 只是促使大家发现她得病的“引子”,是在地里干活的她,不小心摔了一跤。 然后,便永远失去了站起来的能力。 姥姥很要强。 就算无法行走,她也始终拒绝轮椅。 替代的方式,是让大舅给她定制了两块带“把手”的“木板”,以及一套护膝。 为的,是让她可以在地上“爬”着走。 她始终坚信:“我早晚是要站起来的,买轮椅干啥?爬着走挺好的,可以锻炼身体!” 我回小岛时,正是她刚开始选择这种“行走”方式的初期。 彼时的她,还住在大舅的别墅里。 她的子女,以及子女的配偶们,则是排着班,轮流地守在她的旁边,伺候她。 我的妈妈,和姥姥吵了一辈子的架。 即便是姥姥已经身处只能“爬”着走的困境时候,也丝毫没有影响妈妈去与姥姥继续“拌嘴”的决心。 哪怕是“陪护”的日子里,也依然如是。 倒不是说妈妈不爱姥姥。 看着那个“腰杆子”向来笔直的老太太,只能伏地而行的样子时,妈妈也心疼到偷偷掉过好多次眼泪。 她只是“怨”姥姥。 “怨”的,是姥姥在自己的诸多子女中,对她最为挑剔。 其实关于此事,姥姥早就与我“解释”过理由:“我这些孩子里,就属你妈最不听话!一天天‘死倔横丧’的!逮谁跟谁干仗!” 原来只要有的选,每一个父母都会有自己的偏爱。 姥姥如此,爷爷如此。 而我的妈妈,也是如此。 姥姥去世后不久,妈妈曾再一次与我吐槽姥姥的“偏心”。 耳朵早已听出茧子的我,忽然心血来潮地问她说:“如果你有另一个孩子,比我听话,又比我懂事的话,你是不是就会喜欢他更多一些?” 妈妈愣了半晌,旋即点头承认道:“嗯,那我肯定有啥好东西都留给他,一分钱都不给你花!” 随后又叹息道:“可惜我现在没得选,只有你一个孩子。” 她总是用她的诚实,伤我很深。 就像我的姥姥,伤害她时一样。 只是从那之后,妈妈再也没有吐槽过姥姥的偏心。 因为她忽然意识到,姥姥做的,已比她强上太多。 若换做是她自己,再有一个像自己这般任性的姑娘的话,她或许早就与“自己”断绝了“母女关系”! 妈妈终于理解了姥姥。 可惜,是在姥姥已经去世之后。 其实也不算“可惜”。 至少这迟到的“理解”,让活人得到了解脱。 那一刻,我也忽然理解了妈妈。 因为面对姥姥时,她并没得选择。 会有什么样的父母,是任谁也无法选择的事情。 一旦确定,无法更改。 所以,妈妈才只能心存怨念。 不像姥姥,尚可以择其所好。 而我心中对妈妈的“怨言”,与妈妈对姥姥的“埋怨”,又是何其的相似? 虽然我依旧无法理解的是,明明同样当过“子女”的妈妈,却总是无法站在我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呢? 但即便如此,我也没有精力再去“责怪”她什么。 只因我已确切地感觉到,那些我生而有之的“东西”,正在以一个不可逆的方向,迅速地离我而去。 已逝的奶奶,将逝的爷爷,病重的姥姥…… 我的妈妈,很快便会成为我的“唯一”。 珍惜还来不及,我又怎会“责备”? 我的二十五岁,迷茫而深刻。 那也是我第一次去认真审视,自己所从事的工作。 “忠孝不能两全”的意义,究竟何在? 我真有这么伟大吗? 或者说,我正在“报效”的,真的是自己的“国家”吗? 并不是。 真相,只是以牺牲对家人的陪伴为代价,谋求那些所谓“领导”的满意,以便换取一些,可以“提拔”的机会。 其实,还不止如此。 你还要能给“领导”们提供“价值”。 要么,是他履历表里的辉煌数据。 要么,就是他某个新家装修工地上的,一袋“水泥”。 在我接触过的,几乎所有“领导”的心中,似乎从来就没有在乎过,“我”的“价值”,能为这个“国家”做些什么。 他们只在意,“我”能为他们做些什么。 而我不怪他们。 人都是自私的。 哪怕是父母与子女这种“至亲”之间的爱憎亲疏,不也大多都建立在,对方能为自己做些什么的基础上吗? 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不过如此! 只是,我很讨厌这种怀有深刻“目的”的付出。 确切地说,是这种所谓的“提拔”,以及未来的“成就”等等,与我错过的那些能与家人们一起的时光比起来,无足轻重! 后来的姥姥,便彻底地住在了医院里。 大舅有很多很多的钱,却并没能成功延续姥姥的生命。 他能做的,只是在姥姥的弥留时日里,用那种价格高昂的“止疼药”,减缓姥姥的痛苦而已。 其实与爷爷奶奶比起来,我与姥姥的感情,便不会显得有多深。 毕竟爱屋及乌。 姥姥不喜欢妈妈,自然也不会多喜欢我。 最主要的,还是我童年,与姥姥“缘浅”。 所以如果有的选,孩子也不会只爱自己的“亲人”。 可爷爷也好,姥姥也罢,与他们极速消逝的生命,拼了命“赛跑”的,是我加速推进的“结婚”事宜。 不止是我。 那个与我相差半年的,小姨家的姐姐,更是比我还快地嫁做人妇。 她嫁的,是一个比她大了整整八岁的男人。 其实,我很理解她如此“恨嫁”的原因。我俩共同的“姥姥”,是把她从小带到大的老人。 她与姥姥之间的感情,很像我与爷爷。 我们都在用自以为正确的方式,尽着微不足道的“孝”。 第四百六十一章 小四 参加过姐姐的婚礼后,我又回了一趟鹤岗。 2013年6月,正是小岛新一年的“旅游旺季专项行动”开展前的筹备阶段。 身为“红门卫士”,我自然再一次分到了许多看起来与以往明明大量重复,但说起来却是“更重要”的工作。 只是工作内容与主题无关,我便不费笔墨,浪费大家的时间。 只说在此背景下,“请假”一事,变得异常“艰难”。 按照以往的“惯例”,除非是直系亲属的亡故,或者自身得了什么无法继续工作的“重疾”外,“组织上”基本不会准假。 可据我所知,事实上是许多想要保住“乌纱帽”的同僚“前辈”们,主动且自愿地放弃了“请假”的权力而已。 潜移默化间,“旅游旺季”期间,克服万难,绝不请假,便成了能给领导们留下“好印象”的有效途径,被大家默默地“坚守”了下来。 本来,我是不会选在这个时候去请假的。 但从老叔频频传来的“平安”消息中,我却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特别是,在知悉了爷爷已经“谁都不认识了”的现状以后,我更是每日魂不守舍,无心工作。 因为通过姥姥患癌一事,我意外地了解到了,“癌症”竟然还会“转移”的知识。 如果爷爷得的果然便是“直肠癌”的话,那他忽然“谁都不认识”,而且还“失去了说话能力”的症状,则像极了是癌症的“脑转移”。 换句话说,就是他的“时日无多”,终于从我日夜的“担忧”里,跳进了“现实”。 不过我与包子之间的“大婚”日期,早已定在了当年十月。 选择婚礼的地点时,妈妈曾诚恳地征求过我的意见。 既然我结婚的“初心”,只是为了让爷爷看到。 那么“鹤岗”,便成了我唯一的选择。 只是我给妈妈的理由却是:“你在鹤岗人情往来那么多,我的婚礼当然是要在鹤岗举办啦!刚好可以趁此机会,收一收你以往随出去的那些份子钱!” 听闻我忽然变得如此“懂事”,妈妈自然没有丝毫犹豫地,便欣然同意了我的建议。 仔细想想,我其实也挺悲哀的。 结婚,人生中何等重要的一件大事。 我满脑子想的,却全是如何让自己的“婚姻”,去使得“别人”满意。 至于我自己是不是真的快乐,谁又在乎呢? 可也正是因为“婚期”将近,我才在“请假条”的层层“批复”过程中,有了如果请不下假的话,就不再强求的想法。 毕竟还剩不过四个月时间而已,爷爷应该是能够等到的吧? 直到,我知悉了这样一个消息——姐姐在自己婚礼的前一天,特意穿上了婚纱,在姥姥的病床前“秀”了一圈。 见到自己亲手带大的“外孙女”,穿上“婚纱”的那一刻,姥姥很是激动。 随后,竟吃了入院以来“分量”最大的一顿晚饭。 即便是之后的好多天里,老太太依旧精神饱满。 甚至还能给人一种,她似乎已经痊愈了的错觉。 那一瞬间,我脑海中有了生平的第一次“迷信”:原来喜事,真的可以冲散病痛! 所以当“假条”的倒数第二个“批复者”,不屑地说出了那句,“只是一个‘爷爷’的病重而已,又不是‘父亲’,有什么好请假的?”时,我的内心非但没有任何的不满与难过,反而得到了一种近似于“看开”的“解脱”之感! 因为受到姐姐的“启发”后,我早已暗自下定了决心。 即无论这个“假”是否获批,我都会回去一趟。 只为能亲口将结婚的日子,告诉给爷爷知晓。 就算他已经“谁都不认识了”,我也愿意一试。 万一,会有奇迹呢? “领导”的冷血回应,让我心中原本的那一点点“忐忑”,以及对“组织”仅存的一丝丝幻想,彻底地荡然无存! “爱憎分明”,是我做人唯一的底线。 我的“赤胆忠心”,只为了我爱的人。 除此之外,还可以为了“人民”,和那些心存人民的“领导”。 至于其它的,都去你妈的吧! 令我意外的是,彼时身在鹤岗的妈妈,得知我回去的原因后,竟主动提出了,要陪我一起去老叔家探望爷爷的想法。 距上一次,她拎着满满两兜子小食品,迈入那个“家门”看我,结果却被悲愤的老叔给“打”出去的事件发生,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八年。 十八年来,虽然这两个家庭之间早已看似“和解”,但妈妈却始终再未踏入过那个家门半步。 我从未想过,这个一生“自我”的女人,有一天竟真的会为了“别人”,“屈尊就驾”! 即便这个“别人”,是她的儿子。 可也是那一天我才知道,原来“儿子”这个身份,是真的会享有一些“特权”。 不过,我自然也无暇去过多地“感动”。 因为很快我便发现,我朝思暮想的爷爷,竟然真的“谁都不认识了”! 哪怕站在他面前的我,还有着一副,与他魂牵梦萦的大儿子,几乎相同的容貌。 至今我仍清晰地记得,那一天,老婶不在,家中只有老叔和爷爷。 开门看见我身边的妈妈后,老叔亦是感到非常诧异,素来体面的他,竟愣了好半晌,才失神地感慨道:“嫂子啊!你咋来了呢?” 虽然妈妈的语气,亦有些微微地颤抖。但措辞却是极为淡然地回道:“这不老爷子病了嘛,我也跟着来看看。” 可我却没空搭理这对“叔嫂”之间的寒暄,因为我的全部注意力,早被正背对着我,坐在离门不远处的方桌旁的爷爷所吸引而去。 半年未见,他那本就消瘦的身体,又显得单薄了许多。 急忙把我和妈妈让进屋内后,老叔轻轻地拍了拍爷爷的肩膀,欣喜道:“爸啊,快回头看看,谁回来了!” 爷爷先是长长地“啊”了一声后,才在老叔的手指示意下,缓缓地回过头。 瞬间,与我四目相对。 “爷!” 半年了,我终于重重地“唤”出了那句,“日夜所念”。 旋即,泪流满面。 可爷爷只是对我短促地“啊”了一声,算作回应后,便侧过头,对着老叔的方向,又“啊啊”了两声。 老叔又笑着轻拍了几下爷爷的后背,安抚道:“你们爷俩聊吧!”又指了指我,对爷爷高声问道:“你快好好看看,这是天涯!你不认识了啊?你大孙子!” 随后,又对妈妈说道:“咱上沙发那坐会儿去吧嫂子,让他们爷俩唠吧!” 在我止住泪水,与爷爷对视间,又听引着妈妈往客厅走去的老叔,叹息着感慨道:“老头子糊涂了,除了我和‘小四’外,谁都不认识了!”顿了顿,又问道:“‘小四’你还有印象吗,嫂子?” (注:“小四”,是老叔的战友。在爷爷生命中的最后一段时光里,一直是他陪着老叔,竭尽全力地帮忙处理着爷爷的身前身后诸多事宜。 “小四”的叫法,是奶奶率先喊出的。因为奶奶原本有三个儿子,“小四”,便是她的第四个! 本章之所以会将“小四”当成结尾,只因为我很想对我的“四叔”说一声,谢谢您! 虽然,他可能永远都不会看到……) 第四百六十二章 拥趸 至于妈妈与老叔这对叔嫂俩后来的“叙旧”内容,我已无法记清。 因为我的全部注意力,很快便重新落在了爷爷的身上。 从他看见我的那一刻起,便一直在瞪着一双“好奇”的眼睛,安静而又“直白”地打量着我。 迎着那被“陌生”填满的眼神,我不禁再次泪流满面。 看见我的“悲伤”后,爷爷竟立刻用长短不一的“啊啊”声,对我“滔滔不绝”起来…… 他看向我的眼神,亦是从最初的陌生与好奇,变成了怜惜与疼爱。 可惜,我清楚地知道,他怜惜与疼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他的孙子。 只是一个突然“蹦”到他的面前,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后,便莫名其妙地哭泣起来的孩子而已。 他的“啊啊”声,仅是一个慈祥的老人,对一个哭泣中的孩子的“哄慰”而已。 忽然间,我隐约想起了自己很小的时候,每当爷爷要哄我睡觉,都会把我背在身上,或者抱在怀里,那时他的嘴里面,便也会如同此刻这般,“啊啊”不止…… 人生,是一个不可逆的旅程。 我永远也不可能回到很小的时候。 我的爷爷,亦永远无法再度年轻。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从他不再记得我的那一刻起,“我”便等于是“死”在了他的前面。 可仍旧活在我的“世界”里的他,却再也不会对我说出那句:“大孙子啊,爷爷想你啦!” 事实上,他从来也没这么对我说过。 但我知道,只要我离开他的身边半步,他便会“这样”去做。 转念间,我忽然决定接受他的“抚慰”。 在他急切的“啊啊”声中,擦干了眼泪,笑了笑,又轻轻地唤了一声:“爷爷!” 话音未落,眼泪却再次喷涌而出…… 屋内的空气,突然变得极为安静。 只留爷爷那茫然的“啊啊”声,在那片空间内回荡。 他终于彻底地被眼前这个动不动就哭鼻子的“小孩”,搞的一头雾水起来。 半晌,老叔突然开口道:“你看你嫂子,你咋也哭了呢?” 等我闻声望去时,便见到妈妈正接过老叔递去的纸巾,凄然地回复道:“我看见我儿子哭了,就也情不自禁地跟着掉泪了。” 妈妈那百变的情绪,总是令我非常困惑。 有的时候,我觉得她好爱好爱我。 有的时候,我又觉得她恨不得我直接去死。 可每次只要她一流露出善解人意的一面时,立刻便会将我的全部身心,掳获而去。 无论我正在干着什么,或与谁一起,她都会立刻成为我世界里的主角。 同时,也会让我正在经历的一切,黯然失色。 于是乎,我的眼泪,悄然不见。 原本还被悲痛填满的心绪里,只因为妈妈“一滴泪”的共情,便陡然挤进了一抹温情的色彩。 如果“悲伤”会传染,我不希望妈妈看见我哭泣。 并没有再逗留太久,妈妈便提议离开:“走吧天涯。见也见到了,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你能做的,就是好好工作,别给家里添乱!” 闻言,老叔立即附和道:“你妈说的对,好好工作,家里不用惦记,有老叔呢。我现在是半退休状态,除了全身心照顾你爷外,啥事都没有,放心吧!” 说着,起身来到我这边的方桌旁,随手拿起上面的一个电动剃须刀,对爷爷比划道:“来啊爸,我给你刮刮胡子吧!” 见状,爷爷的脸上立刻露出了欣喜的表情,冲着老叔“啊”了一声后,便迫不及待地仰起脸,闭上眼睛等待。 随着贴着颜面响起的“嗡嗡”声,爷爷脸上的“欣喜”,很快便变成了“享受”。 “老头现在就喜欢刮胡子,一天得让我刮好几遍。”、“你看你爷让我伺候的,多干净?放心吧!”、“等过两天天热了,我准备每天都给他全身擦一遍。这几天夜里还是凉,我才没敢给他洗的那么勤。”…… 刮胡子的过程中,老叔又与我说了好多好多。 看着爷爷的陶醉模样,以及身上穿得那件,早已洗得发白,却一尘不染的老式“军衬”,我当然完全相信,老叔说的都是真的。 可同时,我又再次清楚地意识到了,自己一直以来的“多余”。 临走前,妈妈还留下了一个“红包”。 简单地推脱了几句后,老叔还是选择了心安理得地收下。 其实那个红包很“小”,但对于我那个一贯“吝啬”的妈妈来说,却已极大地显示出了她的诚意。 由于是“不假外出”,所以我只在鹤岗呆了一天,便匆匆返回到小岛。 临行前,我又背着妈妈,独自去找了老叔一趟。 因为那个红包很“小”,所以我又去补上了一些。 我能做的,只有这些。 “旅游旺季”期间,像我这种“一线”部门,自然每天都会点名。 所以我的“私自离营”一事,自然也没有可以“瞒天过海”的空间。 好在“组织”研究对此行为的处分时,充分考虑了我以往的“功绩”。一个小小的“警告”,换回我的一眼心安,很值。 何况我原本的计划,是大不了就开除老子! 虽然这次回去,我还是没能对爷爷亲口告知,自己马上就会结婚的“喜讯”。 因为从他的现状看来,我说与不说,已无任何意义。 但至少我确认了他连我也不再认识的事实后,便可以不再心存,他会对我时时牵挂的“担忧”。 临老不便之时,能将不在身边的一切,全都忘记,这该是何等的造化? 对于做了一辈子好事的爷爷来说,这便是他最好的回报。 因为只有心存“记得”的人,才会心生痛苦。 可我只是不再担心爷爷会因为想我而难过已。 对于他的想念,却从未停止。 枯燥且重复的日子,很难熬。 偏偏那日历,又会撕的很快。 大概是2013年8月份的某个晚上,我对爷爷的想念,到达了一个阶段性的顶点。 失眠之余,我以《爷爷》为题,在qq空间里写下了最后一篇日志。 其实写的时候,我并未料到那会是最后一篇。 只是从此之后,我永远地失去了“更新”的冲动。 可也正是写过这篇日志之后,发生的那许多奇妙巧合,让我渐渐地成为了,“玄学”的拥趸。 第四百六十三章 继承 写这篇《爷爷》的出发点,原本只是想吐槽一下,有生以来始终“身不由己”的处境。 巧的是,那晚还是“七夕”。 写着写着,却不小心有了祭文之意…… 作为接下来那段“玄妙”经历的开始,我不得不将原文附上: 无论你看见,还是看不见,流星就在那里。 无论你承认,还是不承认,有些事情都注定会发生。 失眠的时候,就会反观真实的自己。 如果,人不能做自己想做的。 那么活着,将毫无意义! 如果长大的代价,就是身边一个一个人的离开。 那么最后的最后,是不是就只会剩下孤独的自己? 人生,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奇妙旅途呢? 曾一度艳羡那些,不需为生存而奔波人。 直到我也终于“混”成了这一类人的一员后,才突然发现,如此这般活着,竟会像死了一样! 好像一棵被困在原地的“树”,木然地经历着,日出日落…… 还来不及珍惜,有些人就已经永远地离我们远去。 还没放纵着挥霍,青春业已卸下昭华。 人之苦,源于思。 我们,都会变老。 当陪伴你青春少年的人,业已离去做古后,谁,还能证明你那懵懂的曾经? 我常常怀疑,或许“我们”都没有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中,只是活在了“某人”的梦里而已。 真相,是自始至终,“我们”都不曾“真”的存在! 我的内心深处,有座没有出口的迷宫,扰尽了我无数失眠的夜里。 迷宫里困着的,是一头永远在试图挣脱枷锁的野兽。 可惜我的所有“试图”,似乎一直停留在“想象”之中。 其实,要不是甘愿被拘束,谁又能束缚的了谁呢? 治服“齐天大圣”的,从来就不是“紧箍咒”。 而是“他”,自愿戴上“它”,“西行”的选择。 斩断锋芒,只剩皮囊。 我想去西藏。 或许成行之日,便是我埋葬自己之时吧! 本来,就是行者。 既然生于追逐,自当死在路上。 爷爷的一生,平凡甚至带有一点软弱。 唯一“特别”的,或许便是经历过的那些,并不“平常”、并且刻骨蚀心的伤痛。 3岁丧母(写这篇文章时我才知道,前文提到过的“百岁老人”,原来是爷爷的“继母”),17离家。 虽奔波半生没成什么大业,但也养活了一个家。 本该熬出头来的晚年,却突然遭受最宠爱的长子,意外离世之打击。 那年的他,也才刚至花甲。头发,还没白透! 七十八岁,吵闹一辈子的老伴,又先行一步,撒手人寰。 他的嚎哭,像个无助孩子。 没人可以帮他。 就像现在,没人可以替他卧于病榻,分享痛楚。 死亡,就那样高悬在他的头顶。 一生,眼见就要这样潦草地完结。 不起眼的草民,死后,枯萎成泥土,滋养了谁的来生? 我知道,我们都会这样结束。 无论,有着怎样的开始,与过程。 我只是很想他。拉着我的手,买一毛钱一根的冰棍。充满奶香,甜蜜了我的童年。 我只是很想他,想听他再叫我一声,“大孙子”! 想再听听那些,千篇一律的叮咛。 可是他或许真的累了,不想说话了,就只是坐在那里,茫然地看着我。 “啊啊”地应付着,我的呼唤。 或许,是这一生,给了他太多不美好的记忆。所以最后的最后,他一定要忘记一切,才会含笑离开吧? 每个人,都可以为了自己,抛弃别人。爷爷却为了我,抛弃了自己。 对于我来讲,他就是那伟大的天,撑起了我的整个童年。 是他教会了我,“爱”,就是永不抛弃,绝对负责; “爱”,就是无悔地付出; “爱”,就是爱,愚昧到毫无“原则”可言。 在“爱”里沉浸的人,压根就不用去学会“原谅”。 因为爷爷用行动告诉我,真爱你的家人,就不会有责怪。 我将永远珍惜这份,“爱”的继承。 像爷爷那般,去珍惜身边的一切。 我只是一介凡人。 只要是凡人的生命,最后便终究是要失去。 就在活着的时候,快乐的呼吸吧! 我还拥有很多。 我知道,未来的未来,我还会拥有更多。 失去更多…… 我只要,狠狠的快乐。 让身边的人,狠狠的幸福。 这就是我存在的意义。 家人的开心,就是我的幸福。 晚安,世界。 我想,明天不会再失眠。 流星,再见。 虽然,我还没看见! 写完的刹那,安睡,一夜无梦。 直睡到了翌日晌午时分,被一个清晰无比的“梦境”吵醒。 我梦见了老叔开着车,拉着爷爷,来到了小岛找我。 下车后,老叔便站到了一旁。 梦里的爷爷,又记起了我。 只是他的表情,略显拘谨。 欲言又止了好久,才仿佛下定了决心般,对我开口说道:“天涯啊,我想你了。” 说过之后,他忽然掏出了两块表。 就是常见的那种腕表。 区别,是一大一小。 爷爷似乎犹豫了好久,才重新开口道:“我这有两块表,能不能给你一块?” 梦里的我,本色出镜。 贪心之余,自然想要那块大的。 爷爷却露出了一个“难做”的表情,开口道:“还是给你小的吧,大的给你老叔!” 我心中虽然不满,表情却是“欣然”。 然后,我便醒了。 由着昨夜的失眠,和翌日的梦境,我给老叔打了一通电话:“老叔啊,我梦见我爷了,他还好吗?” 老叔应该是愣了半晌,才支吾道:“我正要去看你爷呢,刚吃完饭,去接你四叔的班。你等会儿,我到了给你打电话。” 约摸半个小时后,电话响起。 “喂,老叔,我爷呢?” 老叔说:“你等会儿,让你爷跟你说话!” 我很激动,我以为他如梦里那般,记起了我。 可转瞬我才知道,美梦终难成真。 我说:“爷啊,爷爷,我是天涯啊。” 爷爷说:“啊,啊啊,啊!” 他还是不记得我。 我听着他的“啊啊”,泪如雨下。 可惜并未持续太久,老叔又接过了电话,说道:“好啦,你爷俩唠完啦!放心吧!” 我放不下心,却也只能“嗯”了一声,以示“放心”。 过后许久我才知道,与我通过话后,爷爷便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而且在我失眠的前夜里,卧于病榻失能很久的爷爷,忽然异常清醒。 回光返照之余,他跟老叔“啊啊”了一整夜!!! 或许那一刻,我与爷爷的灵魂,产生了共鸣。 他很欣慰。 大孙子寥寥数言,便总结了他的一生。 所以第二天的弥留之际,他才会“托梦”给我。 送“表”,即是“送终”。 可惜,我没能满足他最后的愿望。 直到两个月后,我再次返回鹤岗,准备让爷爷出席我的婚礼时,才从老叔那满怀愧疚的口里得知:“你爷已经走了。” 第四百六十四章 大孙子 在老叔随后的欲言又止中,我瞬间明白了他难以启齿的“原委”。 一定是我的妈妈,怕我再次“任性”。 才会严厉地告诉所有人,要坚决对我隐瞒,爷爷的死讯。 妈妈不知道的是,正在她想当然的安排下,给我留下了一生都无法抹去的痛苦。 因为关于这篇文章的插曲,不止于此。 我那个神奇的妈妈,竟然在读过我的肺腑之言后,狠狠地骂了我大半宿的时间。 更加不可理喻的是,她骂我的理由,竟然是我“不该替爷爷‘叫屈’”。 因为爷爷的长子,也即是我的爸爸,死在了她的手里。 妈妈说:“若不是那个家庭的一味纵容,你爸又怎会变成那样?如果他不变成那样,又怎么会连累我成了‘杀人犯’?” 可我心中所困惑的却是:“你当初明明有那么多选择,最后为啥偏偏就选了爸爸‘那样’的人呢?” 最关键的是:你们两家的“仇怨”,又与我何干? 我没有那么理智,凡事都去探寻因果。 我只知道,在我的童年里,只有爷爷是我的天! 除他之外的所有人,都离开了我。 可我原谅你们的“苦衷”,也从未责怪过你们的抉择。 但为什么,我的“天”塌了,然后我只是想写点东西感怀一下而已,在妈妈嘴里就成了一个“是非不分”的人呢? 在那整整大半宿的折磨里,我几次都想干脆从十五楼跳下去! 一死百了! 在一个“孩子”的眼里,哪里会有什么是非? 就算爷爷真的是造成一切的“罪魁祸首”,可当他在我无依无靠之时,果断地放弃一切,做出守护我的选择时,就等于是已经赎掉了罪过! 所以我爱他,有错吗? 为了哄妈妈开心,什么事情我都可以去说谎。 唯独对爷爷,我是绝对不会去违心地诋毁,我俩之间的祖孙情谊。 妈妈不厌其烦地讲了许多事情,以图让我像她一样,可以对爷爷家充满仇恨。 我很理解,却始终无法赞同。 争吵的最后阶段里,我只能反复去强调一句话:“我爷已经快死了!那个老头就那样躺在那里,等待着生命的完结,你再说这些,还有什么意义?” 彼时,我尚不知道,爷爷已经仙去。 而我的妈妈,却第一时间便收到了消息。 或许是读到我的“思念”之后,她很恐惧。 怕早晚会知道真相的我,不肯原谅她的隐瞒。 甚至,会恨她。 又或许,是因为她早已料到了我的“痛不欲生”,才会在那一切发生之前,先努力地让我对爷爷心生怨念。 以图降低,届时之痛。 可惜,对于他们的“良苦用心”,我始终难以“感激”! 但即便如此,我也无力责怪。 人死不能复生,我只能接受。 我常常会想,如果我也在第一时间便收到了爷爷的死讯的话,或许便不会结婚了吧? 也就不会有那往后十余年的,生不如死。 凡事发生,必留痕迹。 那时的网络上,总是充斥着各种奇怪的“科普文章”。 比如,如何在苹果手机上,恢复已删除的聊天记录。 我喜欢学习。 更喜欢“实习”。 无意当中看到这篇“科普”后,我很自然地便打起了包子手机的主意。 彼时的她,尚是脑残的“果粉”。 一年一部新款苹果,更是必有的开销。 至于那些淘汰下来的“去年款”,由于性能尚可,大多都会被我用来“多开”游戏账号。 所以被我盯上的“手机”,原本就在我的“手里”。 谁都会有秘密,我也不是例外。 只怪我一时好奇,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 对于那些已经被我封印在心底,只有失眠的时候默默去“恶心”,但由于没有实质性证据,仅能全凭脑补去“痛苦”的事情,在那一天,竟全都赤裸裸地摆在了我的面前。 搞笑的是,看见那些“刺眼”的聊天记录前,我才刚对包子郑重地求过婚。 本着做戏做全的原则,求婚的整个过程,我还精心策划了许久。 为此,我更是动员了在小岛的绝大多数“人脉”。 其中不乏许多,我与包子共同的战友、同事们。除此之外,还有我在小岛的一些亲属等等。 讽刺的是,我还将整个求婚过程,拍摄成了一部“微电影”。 筹备着,要在婚礼上播放。 因此这些倾情出演的战友、同事以及亲戚们,免不了会翘首以盼,等待着“电影”的准时“上映”。 更讽刺的是,我正浑身颤抖地借着手里里的段段“台词”,脑补出一幕幕“风月大片”时,包子正在客厅的大镜子前,开心地试着,当天我们一起挑选的婚纱! 虽然她手机里的那个“秘密”,已过去一年有余。 但很多东西就是这样,“看到细节”与“仅知道个大概”相比,当然是前者的冲击力更强悍。 虽然,我也并不干净。 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本就是人类的天性。 我自然也不能免俗。 于是我极为平静地对包子喊道:“媳妇,你过来一趟,看看这些都是啥。” 她刚将婚纱脱下,开始研究起婚礼上的首饰搭配。 于是稍显不耐烦道:“看啥呀?等会儿的吧。你要是没事的话,就先过来帮我选选,结婚那天我该戴哪套首饰呗!” 我微微一笑,没有说话。 攥着手机,缓步凑到她的身旁。 将手机屏幕上显示着的,我特意挑选出的,最为“精彩”的一段,呈现在她的眼前,笑问道:“你看这是啥?” 包子的脸,唰地一下就白了。 迅速地伸出手,本能地做出了想要夺回手机的尝试。 我早有防备,自然没有让她得逞。 只是接下来要做些什么,我的大脑却是一片空白。 虽然那些都是“过去”的事,可毕竟在那个所谓“过去”的时间段里,我俩也是实实在在的情侣啊! 就算这个事情,我早就知道…… 就在我悲愤到几乎已经有了杀人的冲动时,包子忽然幽幽地说道:“要不你还是把我甩了吧,对不起!” 闻言,我瞬间就爆发了出来! 而爆发的方式,却只是像个神经病一般,声嘶力竭地大喊大叫。 我摔烂了手机,踢碎了镜子,痛苦的质问,愤怒的狂吼…… 如果真的可以那么轻易地便把她甩掉,我又何必如此? 其实有了这个“证据”之后,那所有的所有,我都可以不去在乎。 但我可以不要脸,我妈不能。 婚期已定,妈妈已通知了她所能通知到的所有人。 就在我纠结、愤怒、犹豫不定之时,那个在我心里仍旧卧于病榻,弥留于世的爷爷,突然成了我选择忍下这一切的,最关键理由。 我一定要让他看见我结婚。 哪怕他已全然忘记了,我是谁。 只因我仍然希冀着,“冲喜”之时,会有奇迹发生! 因我自始至终没有放弃过,想听他再亲口叫我一声,“大孙子”的梦想。 第四百六十五章 骨灰 说一千道一万,还是自己懦弱。 母命难违。 打碎钢牙和血吞! 只是我的人生,从那一刻开始,正式“割裂”。 闹过,耍过,再“睡过”了之后,婚礼的筹备工作,还得继续。 “正日”临近,离开小岛之前,我特意带着包子,去探望了一次姥姥。 彼时的姥姥,已在医院里住了好久。 久到连她自己也意识到,可能再也没有出去机会! 骨癌很疼,常人难忍。 渐渐地,每天两次的“止疼针”时间,便成了她生活里的唯一期待。 我去的时候,她刚打完针不久,所以尚有聊天的力气。 只是她的面容很是憔悴,即便是看见我这个“孙子辈”里最后一个要结婚的人时,也无心多费唇舌。 听过我关于要回鹤岗“结婚”的“汇报”后,仅是点了点头,淡然地问了句:“具体是定在哪天?你大舅、二舅他们,都去吧?” 我答道:“十月x日。咱们家的亲戚,应该是都去!” 她皱了皱眉,像是思索了一阵后,又问道:“距今儿个还有几天?” 我不假思索道:“十天。” 因为度日如年,所以我对日期很是敏感。 十天之后,意味着那个世人“眼中”的“我”,将会彻底“死亡”。 因为别人看到的那个,将永远不再是“我”。 沉默间,姥姥又缓缓地点了点头,踌躇道:“行吧,那我再往后挺一挺!” 当时,我对于她所“嘟囔”内容,一头雾水。 还以为是“止疼针”打多了,精神又出现了恍惚所致。 直到我“蜜月”归来,亲眼看着姥姥“咽气”的那一刻,才瞬间“了然”。 原来她口中的“挺一挺”,是在计划着自己的“死期”。 其实,她早已有了不再“苟活”的念头。 要强了一辈子的老太太,怎能容忍自己会成为子女们的“拖累”? 可就连做出“死亡”的选择时,她却仍在为晚辈们着想。 怕如果自己“走”得过“早”,会耽误了我的“婚期”! 但同时,这事儿似乎又更凸显出了,妈妈的残忍! 因为当我终于得知爷爷的“死讯”时,距婚礼的举办,已不足三天时间…… 许多外地的宾客,早已纷纷抵达。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说心里话,关于爷爷的离去,其实我早有预感。 只是一直没能确定一个,准确的日期。 那是很久之后,我才将那个关于“送终”的梦境,与现实相结合。 好在因为最后见过爷爷几面,心里有了足够的缓冲。 所以固然此事给我的打击很深,却远未达到将我“击倒”的程度。 倒是老叔后来的话,让我的情绪,有了更大的波动。 波动到已无心去继续思考,关于爷爷的事情。 “现在你也算是成家立业了,关于你爸骨灰的事,打算怎么处理?” 听到这个完全出乎意料的问题时,我的脑袋“嗡”的一声,整个人瞬间陷入到了一片迷茫之中。 十八年了。 我都马上要举办婚礼了,才忽然想起来,我的爸爸,还孤零零地待在殡仪馆的某个角落里,无人问津呢! 也是那一刻我才隐约明白,“爸爸”也好,“爷爷”也罢,都只不过是一个称呼而已。 不同的,是“称呼”背后的“故事”。 因为在“爷爷”的称呼后,跟了太多本该属于“爸爸”的“故事”。 所以我对爷爷的感情,才会无限接近于“爸爸”。 可爷爷,毕竟不是爸爸。 我真正的爸爸,早已于十八年前,化成了一堆“骨灰”。 不足六周岁的我,还曾抱着盛装那堆“骨灰”的盒子,走了一段不是很远的路。 路的尽头,是一间平房。 平房里,堆满了一排又一排“货架”。 架子上,摆满了一个个,与我正抱着的那个,大同小异的盒子。 很快的,我也将那个装着“爸爸”的盒子,摆进了一个空置的“橱窗”里。 转身离开时,我并未想到,重走那段并不算远的路,竟会用去了近二十年时间。 可能是因为我的生活里,一直都有爷爷呵护,所以才很容易便“忽略”了,“爸爸”的存在吧! 在老叔的提醒下,我又下意识地说出了,另一个梦境:“前些天,我还梦见我爸了。梦里他跟我吐槽说,‘房子塌了,没地方住了!’” 说罢,我忽然发现老叔的脸色有些说不出的异样,遂故作从容地笑了笑,问道:“他现在咋样?还在骨灰寄存处待着呢吧?” 老叔“嘬”了好半天牙花子,才支吾道:“前两天寄存处的人给家里打电话了,说下了一场大雨,把老的‘骨灰间’给压塌了。” 言罢,低下头,有些愧疚道:“老叔当时忙,没脱开身去看,就托人家帮着又随便找了个地方。” 听到此处,我很难过。 但却没有“责怪”的资格。 身为儿子的我,都能把他“忘”了。 又怎么会有那个“脸”,去要求一个“弟弟”呢? 正闷声不语之际,老叔又以一个听起来像是“解释”的口吻,开口道:“按理来说,你没啥事应该给你爸烧点纸。这些年老叔也没好意思问,你都有烧吧?” 顿了顿,继续道:“以前你爷领着我给你太爷烧纸的时候,也会给你爸烧几张。但是我俩这个‘身份’去烧纸的话,你爸不一定能收到。” 虽然这种“迷信”的说法,我压根就不信。 但寄托“哀思”的行为,这些年来却也少不了也做过几次。 于是点头道:“烧了。每年清明都会找个十字路。” 显然,这并非老叔期待的答案。 当务之急,是要给我的爸爸,安排一个“去处”。 我不是傻子,早已听出了老叔的言外之意:我迹天涯才是他的儿子。既然如今已成家立业,不能再让老叔去分心,干一些“儿子”该干的事儿了! 说白了就是,“没有理由再麻烦我了!” 所以我话锋一转,与老叔坦白道:“其实我不是没有过想法,那毕竟是我的亲生父亲。只是在“水葬”与“树葬”之间,一直犹豫不定而已。” 闻言,老叔点头道:“啊,你有安排就行。” 顿了顿,又着重强调说:“只要是你的决定,咋弄都行。不过你爸那个人生前就爱溜达,我看‘水葬’就不错。正好你又定居在小岛,他要是想看你的话,顺着‘水’就去了。方便!” 三言两语间,“大事”既定。 于是我欣然道:“行,那我赶在婚礼之前,就把这个事给办咯!” 老叔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些什么,又给憋了回去。 看着他欲言又止的样子,我不禁问道:“怎么了老叔?你还有啥别的想法吗?” 他立刻摆手道:“没有!老叔能有啥想法!你决定就好了。”说罢,又皱眉道:“我就是觉得,你也不用太着急。看一看,用不用再跟你妈再商量一下?” 自从爸爸死后,搬到妈妈身边生活的我,便只能偷偷想他。 当初我只是简单地怀念一下“爷爷”而已,便惹得妈妈大发雷霆。 如今要我去为了爸爸的事情,郑重其事地找妈妈商量的话,无疑是自讨没趣! 可当着老叔的面,我又不好“明说”。 只得含糊其辞地“嗯”了一声,算是应承了下来。 不过这毕竟也是件大事。 所以当天晚上,我还是趁着眼见就要荣升为“婆婆”的妈妈,兴致较好的时候,壮着胆子,主动与她问及了此事的意见。 第四百六十六章 想象 凭借多年以来的“谈判”经验,我开篇名义,一秒便将自己装扮成了,和妈妈是“一伙儿”的角色。 “妈,你说我老叔他们得有多过分?” 但是我意外的是,妈妈却并没像以往那样,立刻接过话茬,与我共同开启“吐槽”模式。 而是在愣了半晌后,竟破天荒地替老叔说起话来:“你说的是你爷的事吧?不告诉你也对,人死不能复生,就算告诉了你又能咋的?除了耽误你的工作外,啥用没有!” 闻言,我瞬间有了发火的冲动。 可毕竟妈妈“曲解”到的,并非我想聊的主题。 只得暗自咬牙,将满腔怨愤,化为一声叹息后,继续道:“我是说‘大鬼’的骨灰盒,丢在寄存处都快二十年了,无人问津!” 听见“大鬼”二字,她放下了手中的“人情账本”,下意识地朝门外瞥了瞥。 见状,我立刻识趣儿道:“我爸出去了,没在家。” 我从不与妈妈聊起“亲爸”的话题,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继父的“常在”,使得我根本没有那个机会。 可即便如此,妈妈还是有意地压低了声音说道:“那你啥意思啊?准备给他也整个墓地呗?” 顿了顿,又正色道:“我可告诉你,我绝对不可能跟他合葬,你想都别想!这事儿你要是不听我的,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的!” 我哑然失笑道:“你说啥呢?我只是想在婚礼之前,给他安排个‘水葬’而已。直接扬到黑龙江里,这事就算有个彻底地了结了吧!” 妈妈沉吟了一阵,点头道:“那些行。” 说罢,又不自觉地轻笑一声,问道:“你知道为啥一般父母有一方健在的话,都不会着急下葬,而是等着俩人都死了,再一块下葬吗?” 我摇了摇头,问道:“为啥?” 她皱了皱眉,神神秘秘道:“因为‘立坟’后,该往里面‘招’人了。没听说过,‘一个萝卜一个坑’吗?俩人的墓地,你光埋一个人,另一个肯定就活不长了!” 通常来讲的“迷信”,往往都会有着一定的历史渊源。 而妈妈讲出的那些“迷信”,则大多都来自于她想当然的“猜测”。 还好我自幼读书较多,否则的话,保不齐会被她“蛊惑”成一个,“愚昧”的人。 可那天的我,也没有像以往那般,举出些“实例”,与她掰扯。 只是淡然一笑,顺着她的话头,趁机“卖好”道:“我知道,所以才想到要给他‘水葬’嘛!他已经死了,可我妈还活着。我做所有事情的出发点,一定都是为‘活人’考虑的,放心吧!” 既然妈妈只考虑自己,那我只需表现出考虑她的一面,自然就会使得她欣慰。 果然我话音未落,她便笑着感慨道:“你也大了,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顿了顿,又问道:“可大后天就是你的婚礼了,你打算啥时候去弄?你老叔陪你去吗?” “明天。”我斩钉截铁地答道,“让大帝陪我去就行。” 其实我完全没必要和她商量。 这样做的意义,只是不想为将来的某一天,落下口舌而已。 因为我若是偷偷去为了“爸爸”做事情的话,妈妈势必会多想。 只是可怜了我的爸爸,“等”了近二十年,终于迎来了自己的“下葬”时刻,却沦为了我在妈妈面前“邀功”的“筹码”。 翌日一早,我正悄悄地准备离开,施行前晚的“计划”之时,妈妈的声音,突然自她的卧房传来:“门口有颗萝卜,你走的时候带着。骨灰盒也不能空着!” 说实话,“寄存处”的管理,真挺松懈的。 只拿着一个写有爸爸名字的小本本,跟“保管员”阿姨简单一说自己与“亡者”的身份后,那人便对我放了行。 而且后来当我抱着爸爸的骨灰盒,从她的面前经过时,她甚至连头都没抬一下。 不但没有确认一下,我是否报错。 更没有去关心一下,我要带着骨灰去哪。 或许是“骨灰”一物,实在是太过“轻贱”吧! 如果我开头不说的话,“保管员”可能压根就没想过要问一问,我到底是“亡者”的什么人? 不过也可以理解。 我究竟是他的什么人,又干她何事? 总不会真的有人,会无聊到去偷一盒“草民”的“骨灰”吧? 原本我以为,我真的忘记了爸爸的存在。 直到重新抱起他骨灰的那一刻,才忽然明白,原来我只是“不想”而已。 他走的太早,那时我还太小。 在我俩短暂的父子情缘中,值得想念的事情,不多。 可在我后来的人生中,许多重要的时刻里,却总会忍不住地去“想象”。 “想象”如果他还活着的话,会是怎样? 比如“现在”,即将荣升为“公公”的他,会是一个怎样的心情? 会对我说什么?做什么? 或者“大手一挥”,给予些什么呢? 因为太过短暂,所以我没有足够的证据去证明,他爱我。 或者,不爱。 就像我不敢保证,他若保持以往的行事风格,活到了现在的话,我会不会仍然经常情不自禁地去“想象”,他活着。 或许那时我想象的,会是如果他死了,该是怎样吧? 可事实,他就是死了。 只剩下一捧骨灰,被我抱在了怀里。 十八年,“他”早已不再如刚“出炉”时那般烫手。 可我明明长大了那么多,为何再抱着“他”时,却感觉比那时似乎要“沉重”了许多呢? 江边,离市里很远。 大帝开着车,我抱着“爸爸”坐在后排。 三个“人”,一路沉默。 其实车子刚启动时,我便有些后悔了。 是不是太仓促了些? 可这种事情,我又能找谁去商量呢? 二十五岁。 是一个许多决定,只能自己去做的年龄。 在那之前,我也不是没有做过重要抉择。 可却只有那一次,我那副负责执行“决定”的身体,似乎与我那个负责做出“决定”的大脑,产生了巨大的分歧。 因为“抗拒”,我的身体始终都很僵硬。 一个半小时的车程里,竟一直保持着上车后,抱着“他”的姿势。 我的大脑,则是一片空白。 就像,睡着了一样。 “到了。” 大帝“叫醒”了我后,便独自下车抽烟去了。 我虽然“醒”了,却只是愣愣地看着周遭。 陌生。 爸爸会喜欢这个地方吗? 犹豫之际,我甚至想着待会儿如果大帝来催促我下车的话,便说出“回去”的新决定。 可等了半晌,又摇头作罢。 于是下车,找了一处江堤,把爸爸的骨灰盒摆在临江的那边,按照原有的计划,开始了“水葬”前的“祭祀”。 那一天,我没有问过任何“明白人”。 也没想到,要像挑选婚礼日期那般,去查一查“万年历”。 只是凭着一时冲动,便不管不顾地执行起来。 至于“流程”,更是去繁从简。 当然,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繁”。 我只知道,我做的很“简”。 唯一花时间的,是那装满了一后备箱的“纸钱”,直烧了足有半个钟头,才全部成灰。 又对着骨灰盒里爸爸的照片,重重地磕了三个头后,我便重新将“他”抱在了怀里。 率先一步,决绝地朝着那一排排,正泊于岸边的游船走去。 第四百六十七章 奠 东北十月的天气,约等于是西南的冬。 江边的风很硬,温度虽不至于刺骨,却也吹的人寒颤连连。 经过半个多小时的“炙烤”,爸爸那十八年来早已“凉透”的“骨灰”,竟又如刚“出炉”时那般,烫起手来。 或许是到了真正意义上的“离别”时刻吧,我那个“消失”了十八年的父亲,才会用这种方式,最后温暖我一段路程。 径直而行,遇见的第一个“船家”,便是我的所选。 鹤岗,并不是一个旅游型的城市。 所以江畔的大多数“游船”,都还兼着“渔船”的作用。 我本以为,在一个讲究“入土为安”的国度里,“水葬”应该是一件挺新潮的玩意才对。 可那“船家”看到怀抱骨灰盒、一脸落寞的我后,还不待我发言,便主动开口道:“江心,二百,不限时。” 顿了顿,又补充道:“日落之前,必须返航。” 我抬头看了看穿着一身“短袄”的船家,突然有了一种,他似乎已在这里等了我许久的错觉。 他的眼神,很晦涩。 里面有一种,带着温情的冷漠。 或许是我正经历的“悲伤”,在他的眼里,已成平常。 因为双手被“占”,我对身后的大帝喊道:“你帮我从我的兜里掏二百块钱出来,给船家吧!” 从相识起,大帝便几乎从未缺席过,我人生中的每个关键时刻。 因为默契已成。他自然明白,我让他费此周折从我兜里掏钱的意义,只是想亲自给我的爸爸,出这最后一段的“路钱”。 彼时的他,手里正拎着那颗妈妈特意准备的萝卜。 依言掏过钱后,又往我兜里塞进了一个,触感像是“卡片”的东西。 后来我才知道,那是爸爸的身份证。 因为死的太过突然。 全家人翻箱倒柜了许久,也没能找到一张独照,作为他的遗像。 墙上挂着的,暂且不提。只说能放进小小的骨灰盒里,彰显“归属”的,便只剩下了那张老式的身份证。 原本,我是打算将它同那些“纸钱”,一并烧了的。 因为我“迷信”了。 总觉得爸爸到了那个世界后,也少不了要用到这张身份的证明。 却不知何时,被大帝给收了起来。 那时交给我,是想着我以后能有个“纪念”。 可我上船后的第一件事,便是掏出爸爸的身份证,用打火机点燃,看着它,化为一抹灰烬。 比起“纪念”,我更在乎爸爸的“需要”。 但看着那抹“灰烬”,随风散去的刹那,我便后悔了。 爸爸什么都没留下。 如果将来我也死了,便无人再可以证明,他活过的事实。 江心不远,转瞬即到。 打开“盒子”,便可看见一个红色“布兜”。 当初,是我亲手将“它”放了进去。 当时,我并未想过,十八年后,我会再亲手将“它”取出,“挫骨扬灰”! 原本我以为,一切都会非常顺利。 不过是一“拿”一“丢”,两个动作而已。 可到了将萝卜塞进骨灰盒的步骤时,我却犯了难。 萝卜很大,骨灰盒很小。 连“捶”带“拍”地鼓捣了好久,也仅能卡进萝卜一半的“身躯”。 那套动作,应该挺滑稽的。 余光里,我看见大帝似乎很想笑。 但应该是碍于场合的“庄重”,给强行压了下去。 毕竟是木制品。骨灰盒丢到江里后,“它”便漂浮在我的眼前,始终不肯离去。 如果它入水即沉的话,或许我便没有时间难过。 但“它”就那样在我眼前漂着,给了我充足的时间,去后悔。 盒子没了,便只剩下一“布兜”骨灰。 我捧着“他”,立于船边的围栏。 想象中,只是随手一“丢”的动作,突然艰难无比。 出发前,我还盘算着,应该是要一把把“掏”出,再一捧捧“撒”下。 可在真的能亲手抱着“他”的时候,我却连打开那个“布兜”,看一看“他”的勇气,都没有了…… 我从未想过,我竟会想他。 我也搞不清楚,那份“不舍”,源自何处? 我抱着“他”,轻轻地。 怕稍一用力,“他”的“身体”便会溢出。 生死,别离。 我知道我的下一个动作,“他”就会永远地消失。 散于江河,化为鱼食。 不知道过了多久,大帝忽然来到我的身边,点了一根烟,递到我的嘴里。 又点了一根,去到一旁。伏在围栏上,望着江面发呆。 我知道,我一定会后悔。 可身旁,还有人在等待。 何况我的一生,后悔的事还少吗? 多此一件,无妨! “爸!!!” 声嘶力竭地一声狂吼,伴随着抛出的动作。 利落,却不干脆。 我终于还是把“他”丢了出去,拼尽了全身力气! 嚎哭。 使出了吃奶的劲儿! 我只想哭。 我很孤独。 从此以后,我便是无根的野草。 没有来处,无问归途。 直哭到发不出声音后,呆坐于船板之上。 大帝再次来到我的旁边,贴着我坐下。 点了一支烟,塞到我的嘴里。 “走吗?”他问道。 “走吧。”我答道。 失魂落魄。 按照原有的约定,一回到市里,我便给老叔打去了电话:“事儿已办妥,一切顺利。” 随后,老叔又请我和大帝吃了一顿烧烤。 席间,我无心多言。 倒是大帝与老叔讲述起“水葬”的过程时,如此说道:“……只听天涯忽然声嘶力竭地喊了一声‘爸’后,便将叔叔的骨灰,抛到了江里。我认识他十多年了,还是第一次见到,他哭的那么伤心。也是那一刻我才明白,什么叫‘天人永隔’……” 闻言,我突然有了一种,自己刚刚是在“演戏”的错觉。 而大帝,便是那唯一的观众。 其实“堂前尽孝”的下一句,是“屋后不相往来”。 我本不想做给任何人看,但又很想有人可以见证。 我正纠结之时,老叔忽然嘬了嘬牙花子,沉声道:“也行,虽然你爸生前不爱溜达。死后让他顺着江流,到处转一转,也挺好的!” 我他妈的瞬间就很懵逼! 昨天你不是还说,我爸喜欢到处“溜达”的吗? 怎么我给他“扬”了之后,你又说他其实是个“宅男”了呢? 可我也没有问。 倒是两行热泪,不自禁地流下。 木已成舟,多说无益。 怪只怪,我并没有足够的时间,可以了解爸爸的“习性”。 我们父子之间,情缘太浅。 突然之间,我对一事特别好奇。 于是我问道:“我爸爱我吗?” 老叔愣了愣,又看了大帝一眼,回答道:“你爸这辈子虽短,但最爱的那一个,始终是你!” 我点了点头,心中却是不信。 因为记忆里,似乎并没有能够证明“他爱我”的确凿“证据”。 而且我还亲口听他说过,他这辈子,就只爱我的妈妈一人。 但我还是要那样去问,或许就只是想听到一个,“谎言”! 其实对于爸爸,我也不是没留下可以“纪念”的物品。 一块刻着他“生卒”年月,写有“奠”字的铜牌,被我从骨灰盒里取出,时刻带在了身边。 心血来潮想要给爸爸“烧纸”的时候,我便会去到海边,用海沙堆起一小座“沙丘”,再将那块“铜牌”立于上边。 然后当着“他”的面,燃起纸钱。 口里,还会不停地念叨着:“你照顾好自己便罢,不用管我。这边一切都好,我妈也很好……” 直到又过了九年,我带着妈妈进行第二次心脏手术的时候,为“迷信”之故,才第一次与这块铜牌“隔离”。 第四百六十八章 自救 婚礼,如期举行。 我的“人生”,按时“完结”。 我常常在想,包子嫁的那个人,应该一开始便不是“我”。 而是一个,妈妈操控下的角色。 大帝,是我的伴郎。 可他又不仅是伴郎,还是满棚宾客之中,那个唯一被我请来的“客人”。 然而他又不止是客人。 婚礼的布置,设计,一切的一切,若没有他的帮助,我一定无法完成。 于我而言,这场婚礼其实挺荒唐的。 大帝对此一无所知。 他只是尽全力去做到了,一个兄弟所能做到的一切。 我虽站在台前,聚光灯下,却自始至终都找不到,“参与”的感觉。 在鹤岗,除大帝之外,我已没有任何朋友。 满眼望去,全是“外人”。 原本妈妈也曾让我去通知一下,给了我“姓氏”那一撇子的亲戚们。 可她不知道的是,我压根就没有他们的联系方式。 而我还试着想借老叔之口,帮着通知一下。 可他却以不方便为由,第一次拒绝了我。 当时我不明白,甚至还有些怪他。 后来我才理解,年初奶奶刚走,两个月前爷爷又没了,在“人情”的社会里,他实在没有那个脸面,再以“侄子”结婚为借口,招聚亲朋。 而我在祖父母相继去世的前提下,还选择在同一个“年份”,举办婚礼的行为,便意味着与那“一撇子”人的决裂。 或许,我早就选择了“决裂”。 在“丢掉”爸爸骨灰的那一刻。 所以在我的婚礼上,以及我随后的人生里,他们才会像被我丢掉的骨灰那般,消失不见。 而老叔的“礼到人未到”,便是对我俩叔侄关系的延续。 至于其他人,连个电话都没有。 就算我早就知道,我的“婚礼”,不过就是一场“大戏”。 可使我遗憾至今的是,那些我想演给他看的人,却无一出席。 讽刺的是,我原本是那么的渴望婚姻。 从记事起,我便期待着那场,属于自己的婚礼。 为此,我亦曾谋划、畅想过许久。 可我从未想过的是,当我真的拥有了,这人生中大多数只会有一次的“机会”时,却使其“潦草”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 虽然潦草的,并不是“过程”。 而是我那个,一直游离于外的心绪。 即便婚礼上该有的东西,应有尽有。婚礼上该说的话,我亦半字不差。 而且除了我之外,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很开心。 我也相信,每一个人的祝福,都是诚挚的。 可看着身边那个我不爱的人,看着眼前这一大群,有一大半都不认识的客人时,我不禁去分神思考起,人活着,到底是何意义? 我的婚姻,又究竟是为了让谁满意? 到了“告白”的环节,对包子说出那些酝酿许久的话时,我的精神一度恍惚。 她是谁? “我”又是谁? 到底是谁在结婚? 这个缺席了我全部重要时刻的人,竟真的要成为“我”的妻子了吗? 其实,我亲自邀请的人,不止是大帝。 还有小狼。 彼时的她,也订了婚。 而且就我在婚礼的那一天,小狼刚刚抵达小岛。 准备与她的未婚夫,拍摄婚纱照。 更巧的是,她找到那个摄影师,竟然与当初给我拍照的,是同一个人! 后来我才知道,因为她的未婚夫,是一个在小岛长大的男生。 也算是半个小岛人。 只不过后来的他,回到了黑龙江省城定居。 可能,这就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吧? 我选择了离开,他选择了“回去”。 所以与小狼在一起的,理应是他。 因为是后来才知道,所以当时的我,闻听这个“巧合”后,心绪久久都无法平静。 只因我坚信,她是有意为之。 她虽未到,却还是委托她的弟弟,送来了一个“巨大”的信封。 信封外,她的名字异常醒目。 信封内,是一捆未拆封的百元大钞。 “一万块”的礼,很大! 是我收到诸多的礼金中,最大的一份! 即便如此,她竟还是在电话里,对我满怀愧疚地解释说:“我最近手里钱紧,不然的话,就凭咱俩的关系,我一定会包个更大的红包给你的!” 闻言,我却莫名地难过。 我们到底算是什么关系? 以后的我们,还有关系吗? 搞笑的是,为了这个“大红包”,包子还跟我大吵了一架。 毕竟“小狼”两个字的杀伤力,本就极大。 再加上这一万块的“重礼”后,更是使得向来吝啬的包子眼里,看待我与小狼之间的感情时,愈发的扑朔迷离起来。 我没有解释。 我也不想解释。 不仅是因为我也解释不清,还因为我怕用词不当,会玷污了我与小狼之间的情谊。 荒唐的婚礼结束后,荒唐的人生却刚刚开始。 随后的蜜月地点,我们选在了三亚。 当然,这是妈妈的提议。 因为身体原因,不得不在那里定居后,她立刻便用那独到的投资眼光,于当地置办了许多房产。 她提议的原文是:“你们去三亚度蜜月,酒店钱肯定会省下许多!” 天下间,度过蜜月的夫妻,何止万千? 但带着双方父母去度蜜月的,普天之下,恐怕只有我这一家了吧? 不自由与不自在,充斥着我的整个旅途。 可我没想到的是,小狼的“红包”风波尚还未止,竟又出现了婚纱照“惊雷”! 出了“样片”之后,她第一时间分享给了我。 蜜月的旅途中,我便经常会趁独处的时间里,偷偷地“品鉴”。 所谓“蜜月”,自然“亲密无间”。 很快,包子便将正在看着小狼与别人的婚纱照,还默默流泪的我,抓了个现行。 争吵,一整宿的争吵。 为此,她还分别跟我俩双方的父母们,都告了一遍的状。 随后的“施压”与“说教”,搞的我整个人一度濒临崩溃。 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 其实我和包子,早都发现了这一点。 但受制于各自的父母,却也只能选择默默地承受了下去。 拖上彼此的一生,如坠无间。 “惊雷”后,还发生了一个插曲。 使我至今想起,都头皮发麻! 我不会游泳。 包子会点,但不多。 可三亚的高档小区里,大多都会配套着一两个露天游泳池。 十月,是海南岛的雨季。 阴雨绵绵,极少晴天。 远走不便之余,小区内的泳池里,便成了我俩可以逃脱父母们管束的最佳“避难”场所。 同为蜜月里的“主角”,欢喜自然相通。 连番争吵后,大家都没了蜜月的心情。 我甚至觉得,若不是碍于双方父母在场的话,或许我俩早就在度蜜月的时候,便会原地离婚了吧? 共同“避难”时,我俩许久都未说话。 本着“来都来了”的原则,我主动找话道:“你教我游泳吧?” 她黑着脸,嘟囔道:“你不总是自诩挺聪明的吗?自学呗!” 我向来很虎,最受不了“激将”。 心想不就是他妈的游泳嘛,有啥难的? 于是,一个“猛子”,就扎了进去。 其实在那个“猛子”之前,我早就在心中暗自“比划”了许久! 没吃过猪肉,但是我见过猪跑。 所以双手双腿的“划水”方式,我也早在心中预演过千遍! 可在那一个“猛子”扎进去后,我数年来的“准备”,顷刻成空。 我彻底地懵圈了。 唇鼻被水包裹的窒息感,双眼不敢睁开的虚无感,四肢无处借力的恐惧感,纷至沓来! 那一次,我与“溺水”之间的距离,就只差了一个“换气”的时间! 不知道过了多久。 应该没有多久。 因为我的“一口气”时间,也憋不了太久。 但我却实实在在地觉得,好像过了好久好久。 久到,足有一生那么长! 与我高中时的第一次“落水”不同的是,那次的我,是脚先落的“地”。 好歹,还有站起来的“倚仗”。 但这一次,我他妈的是脑袋先“扎”下去的! 就在我感觉自己快死了的时候,忽然像是被人狠狠地揪了一把“脖颈”。 可当我顺着那股“抓力”,猛地从水中“得脱”,再次“脚踏实地”,惊魂未定之时,忽然瞥见正依靠在泳池边,任由双腿在水面上自由漂浮的包子,竟然就一直那么好整以暇地看着我这里。 其表情之平静,触目惊心。 原本我还以为,“救我”的,是她。 可看见她那怡然自得的样子时,我才恍然,救我的,其实是我的本能。 但我却没有心思庆幸。 因为我很快又在包子那含笑的眉眼里,隐约读到了一句无声的台词:“你咋就没淹死呢?” 第四百六十九章 咽气 无论身临其中的你,是难熬还是享受,都没有不会消逝的时光。 蜜月过去后,这“奇葩”的“蜜月组合”,自然原地解散。 岳父母回到了东北,妈妈留在了三亚过冬。 而我和包子,则是返回小岛,开启属于我俩的婚姻生活。 虽始终都不美满,倒也勉强可过。 至今十余年来,我早已习惯了该吵的吵,该闹的闹。 至于那些吵闹不出结果的,就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便没什么无法过去的坎。 确切地说,是有些“坎”,我压根就不想过去,任由“它”横亘在心,成了我可以纵情“自由”的理由。 反正那个世俗的“我”,已经在自己的“婚礼”上,死掉了。 既然是死人,也就没有了悲喜。 其实,我也不是没有试过努力一下,让这段婚姻剧情的走向,能够更“温情”一些。 比如,试着找一个大家都喜欢的手游,一起玩玩,以便能有些共同的话题。 可最后,她去玩了“大话”,还在里边搞了个侠侣。 而我则是去玩了“倩女”。并很快借助着这个“伟大”的“平台”,恢复了“浪子”的面目。 近十年来,阅女无数。 虽然不到一年,她便卸载了“大话”。 但我的“倩女”,却是反反复复,从未终止。 结果就是这个“寻找共同话题”的努力,反而给了我俩无需再说话的理由。 一计不成,我又试着找一些比较热门的电视剧,夫妻俩一起看看。 刚结婚那会儿,热播的是《媳妇的美好时代》。 我俩都喜欢看。 可我更喜欢的,是能“一起”观看。 每次下班,吃过晚饭,我便会拉着她,去卧房等待着,剧目的播出。 但我的工作性质,使我总会有“值班”的时候。 巧的是,热剧“大结局”的那天,刚好我值班。 于是,我在电话里对包子苦苦央求道:“你一定要等我回家,咱俩一起看,千万不许偷看!” 我的要求并不过分,因为彼时的电视,“联网”功能早已普及。 相伴而生的“回播”功能,并不会使人错过剧集。 结果可想而知,她并没有等我。 而我便始终都不知道,那部“热剧”的终局,究竟是何? 因为我突然就不在乎了。 不能“一起”品味,“别人”的“故事”,我不感兴趣。 只是从此之后,我便再也没有提起过,想要和她共同追剧的欲念。 睡在一张床上的两个人,就这样在各自的世界里,越走越远。 婚后,我开始加速地“离开”,自己的“童年”。 或者说,是那些在我童年里相对重要的人,都开始加速地离开我。 蜜月过后没过多久,姥姥的病情便急转直下。 “挺”过我的婚礼后,她很快就到了“弥留”之际。 当初爷爷考虑到“经济”因素,选择让我随妈妈生活后,就意味着他给了我一个,可以给姥姥,而不是给他自己“送终”的机会。 随我将人生“走”到这里的你们,应该很容易便理解,上面这段话的意义。 只说接到姥姥“弥留”的消息后,妈妈亦立刻启程,从三亚赶了回来。 为了见姥姥的最后一面,以往宁可熬着大夜,也要省钱“倒机”的她,生平第一次花了高价,买了直达北京的机票。 那时的小岛,并无通航三亚的飞机。 所以,妈妈只能到了北京后,再转乘火车。 而在她刚登机的时候,医院便撤掉了用以维系姥姥生命的全部仪器。 原本大家都以为,妈妈是赶不上的。 可当晚,姥姥硬是提着一口气,在撤掉仪器后,又沉沉地睡了一觉! 理由,是她亲口说的:“今儿个太晚了,我先睡一觉再走。你们记住咯,我走的时候,是不会吃你们老x家一口饭的!” 东北的民间,一直有个说法,老人离世时若是清晨,便意味着将会全部的“福报”,都留给后代子孙。 那一晚,从全国各地闻讯赶来的,姥姥的“孙男弟女”们,很快便将小岛那个小小的肿瘤医院,围的是水泄不通。 每一个人,都在等待着,睡着的姥姥,永远地“睡着”。 在这个老太太生病的漫长过程里,大家也都接受了,这个必然要发生的事情。 所以在场的每一个人,无论亲疏,脸上的表情,都很平静。 当然,在那些“平静”里,还会伴有一些“悲悯”。 没错,那是“悲悯”,不是“悲痛”。 他们都在心疼姥姥的“坚挺”,并无一人怀有私心,想以姥姥的痛苦为代价,去满足他们的“留恋”之情。 可那一整夜里,每一个人,都不敢闭上眼睛。 他们怕只是打了个盹后,便会错过姥姥的“闭眼”。 那一年,我已经受过太多次,类似的生死别离。 内心虽不至于麻木,却早已疲惫不堪。 所以眼泪,无从流起。 从火车站接妈妈回到医院时,大概是凌晨两三点钟吧。 姥姥正在熟睡。对于这个与她吵了一辈子架的“二姑娘”的到来,自然一无所知。 五点多的时候,小岛的天还是黑的。 姥姥忽然打了个长长地哈欠,睁开眼睛,扫量了一圈挤满屋子的众人,又虚弱地对一旁的小姨问道:“几点了?” 病房本就很静,又没了那些仪器的“滴滴”与“轰鸣”,所以姥姥的声音刚一发出,便传进了在场所有人的耳朵里。 大家几乎同时低下头,查看腕表或者手机,旋即七嘴八舌地回答道:“五点了妈!”、“五点过几分钟,二姨!”、“五点了老太太,你这觉睡的可真香啊!”…… 姥姥伸出手,下意识地挠了挠嘴边。 呼吸机已于昨晚撤下,只有两条略微发紫的勒痕,看得人心里很不舒服。 病房刚刚再度陷入安静之时,正在旁屋休息的妈妈,闻听姥姥睡醒的消息后,连忙挤进人群,凑到姥姥的床边,拉起姥姥的手,重重地喊了一句:“妈!” 她的哭腔很浓,但却没有眼泪流下。 可姥姥似乎又睡着了,半晌都没有反应。 一直在床头站立的小姨,轻轻地推了推姥姥的肩膀,呼唤道:“妈,醒醒,睁开眼看一看,我二姐也从三亚赶回来了!” 姥姥依言睁眼,瞥了妈妈一眼。 又重重地闭合而去。 见状,姥姥的“二姑娘”终于痛哭着失声喊道:“妈啊!你要走就往西走,千万别跟那些亲戚走!就是我大姐来接你也不行!一定往西走……” 姥姥算是半个“佛教徒”,除了戒不了肉外,一切都很虔诚。 而我的妈妈,这个与姥姥争执了一辈子的“二姑娘”,却是唯一继承了她“衣钵”的人。 痛哭之余,妈妈又从兜里掏出了一个巴掌大的“唱机”,拨弄一个按钮后,“梵音”骤起。 一瞬间,她便吸引到了全屋人的目光。 那目光里有不解,有欣慰,却皆是无言。 大舅忽然开口道:“还是‘缘’心细,咱妈是说过,等她要走的时候,给她床边放个能播‘佛歌’的‘唱机’了的。” 以往妈妈被夸的时候,一定会对夸奖者仰起头,骄傲地回一句:“那还用说吗,我是谁啊?” 可当时,显然不是一个可以说“俏皮嗑”的场合。 妈妈没有回应大舅的赞叹,依旧流着泪,对姥姥进行着“一定要西行”的叮咛。 有那么一瞬间,我的精神出现了一丝游离。 我很不甘心,为啥我更爱一些,而且明显更爱我一些的爷爷奶奶,离世之时,我却没能在床前尽孝? 可如果就只是看着他们“闭眼”而已的话,那这所谓的“尽孝”,是不是又太“儿戏”了些? 但也就“游离”了刹那后,我便亲眼见到了,足足震撼了我一生的一幕。 姥姥在“梵音”中,猛地睁开眼睛,与妈妈对望了一瞬后,便抽出了被妈妈拉着的手。 再闭上眼睛时,一脸平静。 大概过了十几秒后,那“平静”又变成了“决绝”。 紧贴着床尾站立的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姥姥的“咬合肌”,突然有些细微地隆起。 又过了数秒,她忽然紧着鼻子,同时嘴巴开始剧烈地张合。 那动作,很明显是在吞咽着什么东西…… 只是想吞下那个“东西”,必须要用尽全身的力气。 在这之前,我以为的“死亡”,不过是“忽然”而已。 从这之后,我才终于相信了,原来真有一种死亡,叫做“咽气”! “人无法在不借助外力的前提下,使自己窒息”的医学“谣言”,不攻自破! 姥姥的决绝与刚毅,不得不使我敬佩至今! 原来当一个人的意志足够强大时,竟真的可以战胜本能! 第四百七十章 万幸 姥姥的葬礼上,我见到了许多,前不久刚在我的婚礼上出现过的,“陌生人”。 还有更多的,是我的婚礼,压根就不配请到的“达官显贵”。 他们,都是鹤岗与小岛两地的“名人”。 大舅的面子很大。 “孝子”的名声,更响。 对大舅来说,无论谁出席了自己的妈妈的葬礼,都将是一份很重要的“人情”。 对于“出席者”来说,亦是如此。 可对于黑白相片挂在墙上的姥姥来说,这一切的“隆重”,都已没有任何意义。 所以虽然“排场”与“宾客”有着显着的区别,但就“亡者”本身而言,奶奶的葬礼,与姥姥的葬礼相比,似乎并无不同。 但就她们各自的一生而言,虽看似殊途同归。 可“路途”不同,就意味着“路过”的风景也不尽相同。 但也正是盖棺定论以前的人生,才是活着的“意义”。 我们不能因为必然会死,就不去努力地活着! 恰恰相反,正是因为必然会死,我们才更要“燃烧”一世,去勇敢地尝试各种不同。 我们都应该积极地面对死亡,而不是去消极地等待。 “大家都会死的。” 这同样的一句话,在弱者口中,就成了逃避的“借口”。 在强者的口中,却正是拼搏的“理由”。 因为前后参加了这两场,“主角”不同,“规模”亦有着差异的葬礼,让我对自己的人生,有了新的渴望。 同时,也让我看清了,更多人的真实嘴脸。 比如,我的岳父。 若没有在爷爷奶奶“离世”一事上,表现出的“冷漠”做对比的话,我想,我的岳父在姥姥葬礼中的所作所为,一定会令我非常感动。 比如在“亲戚”跪灵的环节中,与姥姥毫无血缘关系的岳父,忽然从“观礼”的人群里,窜了出来,“噗通”一声,便跪在了前排的位置! 随着“知客”的引导,与姥姥的晚辈们一起,硬生生地磕了三个响头! 我从未想过,这个当了一辈子领导,总是以一副高傲面孔示人的男人,竟然在祭拜姥姥的时候,会是那么的虔诚与谦卑。 可很快地,我便从妈妈的口里,听出了岳父“反常”行为的“动机”。 前来参加葬礼的宾客之中,有一位大舅最好的发小,与岳父在同一系统内工作。 当岳父给姥姥的“灵位”磕头时,那人正作为“观礼”者,于两侧的人群中伫立。 彼时的那个人,是岳父那个“系统”内的红人! 年纪“轻轻”,便提了厅级干部,主政一方。 原本,还只是冲着大舅面子,才来给姥姥“送行”的岳父,在发现了那人与大舅异常亲密的关系后,立刻就有了新的“目标”。 所以他跪的,并不是姥姥。 而是自己的“前途”。 最让我难以理解的是,在明知大舅正承受着“丧母”之痛的情况下,岳父竟然还瞅准了一个自以为“良好”的时机,凑到了大舅的面前,恬不知耻地提出了,希望能得到“引荐”,也即是得到他与“那人”认识的机会。 大舅只是含糊地答应了一声。可在那种场合下,却并未真的落实“引荐”的行为。 在葬礼过后不久的一次家庭聚会中,又将此事说与了妈妈知晓。 我不知道的是,大舅在提及岳父的“请求”时,将会是一个怎样的口吻呢? 怎料天道无常亦有常。 若干年后,那位岳父不惜“唐突”也要认识的“大人物”,竟在一场浩浩荡荡的扫黑除恶运动中,成为了龙省“黑恶势力”最大的“保护伞”,被国家予以铲除。 作为与那人关系最为亲密的伙伴,大舅不免也收到了累及。 虽然因为行的端正,最终并未查出什么“非法”的勾当。 但在核查期间,却也给大舅折腾个够呛。 那一段时间里的他,虽谈不上落魄,但却着实像极了“落难”。 偏偏就是在我的家族的“掌舵者”,看似“落难”的时刻,为最终没能得到“引荐”,而耿耿于怀了多年的岳父,竟然在一次酒后,与我这个晚辈,说起了风凉话来! “这当初你姥没的时候,你大舅还说要介绍我与xx认识呢。现在一看,幸亏我当时没答应。不然的话,我是不是也跟着吃瓜落了?” 虽然当时的我,只是笑了笑,没有说话。 但那一瞬间,岳父在我眼中的嘴脸,极其丑陋。 而且从那以后,我便几乎不怎么随包子一起,回她的“娘家”了! 人嘴两张皮,是非难断清。 在这截然相反的两种表述里,孰真孰假,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岳父与我吐槽时,那副幸灾乐祸的表情,很像是一个“小人”! 但“小人”的,又何止是岳父一人? 这世态炎凉,我后来在大舅的身上,看得愈发真切。 随着房地产黄金时代的落幕,那些曾围着大舅‘大哥长’、‘大哥短’的身影,渐渐稀落。 更有甚者,再见面时,甚至还直呼起了大舅的姓名。仿佛过往的殷勤,从未存在。 这赤裸的变脸,不过是利益纽带断裂后的必然。 生而为人,谁都有父有母。 就只是因为没钱没势,我父亲那一撇子的亲戚们,便集体遭到了包子一家人的“无视”。 但此刻的我,早已原谅了他们。 因为最先与这些人断了联系的,其实是我自己。 而且爷爷奶奶相继离世时,我与包子尚未结婚。 岳父就是想来,也没有适合的身份。 毕竟如今的我,也在“体制内”深耕了二十年整。 岳父这种“千里迢迢”的“跪拜”,在我二十年的体制生活中,早已屡见不鲜。 我的“反感”,亦并非来自于“不想”。 只是我受制于自己的“评价体系”,始终都抹不开那张脸而已。 这也是为何,岳父可以在“体制内”走的很高,很远。 而我这二十年的披肝沥胆,却只换回了“潇洒”二字,与一个“人才”的评价而已。 至于我的“位置”,却始终都停滞不前! 可我的“李广难封”,却又不全都因为我不肯“跪拜”。 是那短短的一年时间里,我经历了太多。 在这些“太多”里,我的作用是那么的渺小。 即便我正从事着一项,无论“看起来”,还是“事实上”,都很“伟大”的事业。 可在这“太多”的事情里,我忽然发现,想要干好这项工作,就必须要以牺牲自己的“自由”为代价。 而且,我将永远无法好好地照顾到,自己的家庭。 我发现我的“没用”,只会无休止地继续下去。 我很迷茫。 但这“迷茫”,却并未源自于“未知”。 而是十年,二十年,甚至直到死之前的“未来”,都早已无比清晰地,摆在了我的面前。 可笑的是,为了迎接这些“未来”的到来,我需要做的,就是简单地“活着”而已。 我迷茫的是,这种“活着”,像极了是在“等死”。 坦白来讲,是我看穿了如果自己继续不“贪”不“污”,一身正气的话,将永远无法变得有钱。 彼时的我,早已不再憎恨“金钱”。 相反地,我迫切地想要拥有“它”。 拥有,很多很多的“它”。 如果死亡是必然。我希望自己的葬礼上,会有许多能够真心落泪的人。 这些人,一定是从我的身上,得到了好处的人。 所以我一定要变得富有,才能去施与。 因为死亡是必然,而我又亲身经历了那么多人的“死亡”以后,我又期盼着可以在有限的时间内,能多跟尚还活着妈妈在一起,好好地待一待。 我选择接受她的安排,在小岛定居的初心,明明就是为了能在她的身边。 可数年过去了,我忽然发现这个她所安排的世界里,竟没有她的影踪。 我怕长此以往,彼此间万一有什么“意外”的话,又要再次经历“异地狂奔”。 就只是为了,见那毫无用处的,“最后一面”。 所以无论是为了变得“富有”,还是为了与妈妈一起,我都无法继续从事眼前的工作。 但当我壮着胆子,将“辞职”的想法,与妈妈去认真商议之时,话还没说一半,便得到了她狂风骤雨般地“狂喷”: “你他妈的是不是有病?我花了这么多钱在你和你媳妇的工作上,你跟我说你不想干了?还说什么‘担心我’,我他妈的啥时候用你担心了?你管好自己的事,别他妈的给我添乱,我就万幸了!” 第四百七十一章 有鬼 妈妈从来就是一个口是心非的女人。 与其说她向来“要强”,倒不如说她是素爱“逞强”才更加贴切。 天下间,哪有父母会不希望自己的子女孝顺的? 不可能免俗的妈妈,也只是不希望我把“孝顺”挂在嘴边,而是主动去做而已。 她觉得,我对她好是天经地义。说出来,就成了是“情感要挟”。 她拒绝的,从来就不是我的“好意”。 她只是拒绝,要为我的“好意”去“领情”而已。 奇怪的是,对我要求一直很严苛的她,却总会纵容自己。 她为我做过的任何事情,都会时常挂在嘴边。恨不得分分秒秒都要去“提醒”着我,不要“忘恩负义”! 其实,这是一种病。 俗称“自恋型人格障碍”。 而她的病,亦成了我这一生,最大的因果。 所以,我拼了命想要去想成为的,只是一个“医生”。 可以在医好她的同时,也能治愈我自己的人生。 于是在后来的十余年间,我选择了“蛰伏”。 等待着某个必要的时刻跳出来,彰显自己的“赤城”。 我知道,我早已深深地陷入到了,她耗尽二十余年去为我精心布置的,“自证陷阱”。 她越是对我否定,我就越是想要去“证明”。 我还知道,她不是不爱我。 她只是一个,不知道如何去“爱人”的可怜人。 一个“自恋型人格障碍”的患者,肯为你花钱,就是最大的“爱”的表现。 所以我才确定,她是爱我的。 只是她在我身上花的钱,都被我花在了别人身上。 买酒,买乐,买“一晌贪欢”。 再或者去游戏里“称王称霸”,买我一身才华却得不到施展空间的“遗憾”。 总之就是她“欠”我的那些,童年里的鼓励与拥抱,早被我用她给我的那些钱,用无数种方式去得到了补偿。 虽然每次过后都只会加重“空虚”,但我却乐此不疲。 原本,我可以逃避,也可以远走高飞。 但最终,我还是选择了,去背负并试着改变这个因果。 我笑着听完她的“狂喷”后,依旧诚挚而温柔地央告道:“那你怎样才肯来小岛定居?” 她沉默了半晌后,甩出了一句“再说吧”,便挂断了电话。 深夜,我在临睡之时,忽然收到了一条来自妈妈的短信:“有孙子,有奶奶。” 这条十一年前的短信,被我保留至今。 很快,包子便怀孕了。 我的大儿子,在出生之前,就变成了一个“筹码”。 而我那段“不幸”的婚姻,却因此而得到了“固定”。 人生有许多巧合,像极了是“命运”的刻意为之。 包子掏出“两条杠”的验孕棒时,我刚收到小狼邀请我出席她婚礼的信息。 所以我的表情,很是僵硬。 那种强装出来的欢喜,自然没能骗过包子的眼睛。 “你要是不喜欢,我可以打掉它!” 那一刻我忽然发现,她的说话方式,真的很像我的妈妈。 “你若怎样怎样,我就怎样怎样”的句式,很容易便让“听话者”,回答出一句,以“我没有怎样怎样”为开头的“自证”。 我很反感。 也很无奈。 因为多年来的“惨痛”经验告诉我,我若那么去说了,就要在漫长的岁月里,承受“作茧自缚”之苦。 作为一个“言而有信”的人,我天生就难逃她们那一类人的“魔爪”。 可为了“有奶奶”,我却只能在“明知山有虎”的情况下,依旧乖乖地赔笑道:“我没有不喜欢。我的儿子,我能不喜欢吗?” “你怎么知道是儿子?万一是姑娘呢?” 俗套的对话,估计每天都会在某对儿“新孕”的夫妻之间发生。 “姑娘更好!我都喜欢!” 标准的答案,却未必都是“谎言”。 小狼的婚礼,我自然没有出席。 一是包子肯定不会同意;二是就算我可以说谎,但也没有请假的理由。 可毕竟我还有一份“大礼”要还,总要有一个人替我出面。 当初小狼派的,是她的弟弟。 而我请出的,则是正身在鹤岗的,我的妈妈。 “还礼”的方式,是妈妈给狼妈打了一个电话。 约见的地点,是狼妈的车里。 其实无论狼妈还是我妈,心里都挺为我和小狼最终没能在一起,而感到惋惜。 收过“硕大”的红包,狼妈在感慨过我与小狼的“情深缘浅”后,又对我的妈妈,说了这样一段话:“既然两个孩子都各自成立了家庭,那为了以后的幸福着想,就还是尽量少联系吧!” 狼妈的提议,自然得到了妈妈的欣然同意。 可听见妈妈在电话里,对我转达的狼妈的“提醒”时,我的心脏竟狠狠地“漏跳”了一下。 这缺失的一次“跳动”,成了我一生的心结。 估计是在同一时间,小狼也收到了狼妈关于“还礼”的告知。 因为在挂断妈妈的电话后,我突然发现自己的微信里,多了一个“群聊”。 群内只有三个人,小狼、大帝,还有我。 群主,是小狼。 群名,是《未来的好爸爸好妈妈群》。 莫名其妙,却又合情合理。 我发现这个“群聊”时,小狼正在对大帝进行着“催婚”。 理由是:“我和天涯都结婚了,就你一个人还单着,天涯会不放心的!” 我的心中,一团乱麻。 那时,包子正躺在卧室的床上,浏览着“淘宝”里的诸多橱窗。 以图挑选一些,孩子出生后可能会用到的物品。 恰好正对“婴儿床”的选择,有些纠结。 于是叫我进去,帮着参谋一下。 “灵魂”正在“出轨”的我,对于包子的“打扰”,自然有些本能地不耐烦。 “你是不是准备的太早了些?才刚怀孕就开始研究‘床’的问题了!我觉得与其这样,你不如再顺便考虑考虑,将来孩子上哪所大学?” 被我毁掉了“兴致”后,包子却没有如往常那般,对我发火。 只是屋内的空气,瞬间变得异常安静。 “奇怪”的“群聊”里,却依旧聊的火热。 那一瞬间,我忽然很是愧疚。 可笑的是,我却不是觉得对不起包子。 而是觉得自己的“心猿意马”,完全有负于狼妈的“嘱托”。 于是我删掉了对话框内,刚打好的“调侃”之语。 随后脑袋一热,干脆退出了“群聊”。 又搜出了小狼的头像,对她发了一句,“祝你幸福”后,便果断地删除了她的聊天方式! 做完这一切后,我的心脏狂跳不止。 但无论怎样“疯狂”,都始终无法弥补,那缺失的“一下”。 我无法坦然地做她的朋友。 因为我的心中,一直有“鬼”。 我不想骗她。 更不想骗我自己。 第四百七十二章 梦 包子怀孕的那段时间里,我总是会做两个各自“连续”的梦。 一个,是噩梦; 另一个,应该是“美梦”。 噩梦里,我仿佛去到了“幽冥鬼府”。 目的,是为了寻找爸爸的骨灰。 如果真有“泉下”,我相信自己梦里去到的地方,一定就是“地狱”。 梦里的我,极其懊悔。 遇见的每一个“鬼”,都对我怒目而视。 我很恐惧,却只得硬着头皮。 因为我必须要找到爸爸的骨灰,才能挽回自己只是为了妈妈,就害得爸爸“死无葬身之地”的结果。 可梦里的我,穿过了一座座殿堂。 挖了很多地方,也找了很多地方。 但直到大儿子出生,我不再做那个梦为止,却始终都没有找到那些,被我亲手“丢弃”的,爸爸的遗骸…… 有些事情,后悔无用。 美梦里,我始终都和小狼保持着,“一起”的关系。 梦里的她,还是不爱学习。 但在我温习功课时,她却很是安静。 有时,我们会在操场上,漫无目的的散步; 有时,我们会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清晨里,纵情地接吻; 有时,我们会为属于我俩的婚礼布置,争论不休; 有时,她就只是在我的身旁待着,一言不发,静谧且温馨…… “噩梦”,止于我的大儿子出生。 “美梦”,却似永无止境。 包子请假回老家“待产”的时候,正是2014年底。 彼时的我,正痴迷于“股海沉浮”。 关于投资,我很有天份。 恰好又赶上了一个,“风来了,猪都会上树”的年份。 从我“入市”那天开始,不过半年时间,上证指数便从1980点,一直飙升到了2015年的5178点。 “入市”前,妈妈曾往我的卡卡里,打了十万块钱。 嘱咐是:“这钱不许花,只准吃利息!” 我当然不会只吃利息。 我有我的野心。 借着那个难的的“风口”,我也很快便实现了自己的野心。 最高峰时,我的账面资金是260万。 半年二十六倍的收益率,很快使我迷失。 那一阵子,我觉得自己就是“股神”。 虽然同一时期里,自诩为“股神”者,不下千万。 但我坚定地认为,自己才是那唯一的“真神”。 可就在我最为膨胀的时刻,大盘开始“潜泳”。 一扎到底,不肯回头。 半年的“疯牛”,换来是数年的“熊市”。 入市不过一年,我便亲历了大盘涨停的奇葩景象。 不止如此。 我还见识了大盘在半个交易日内,先是涨停,旋即跌停。 “熔断”机制的初次引入,给了“空方”极大的空子可钻。 中国的金融业,任重而道远。 但即便是最低点,我的账面亦有五十八万的结余。 在那个,国信证券总裁都被迫跳楼了的年代,我仍然具备持续盈利的能力。 如果没有后来妈妈的“横加干涉”,我想,我一定会在这条道路上,走的很深,很远。 可惜许多的成绩,在妈妈的眼里,全都被否定成了一句俗语:“家财万贯,带毛的不算!” 她似乎特别害怕我会成功。 害怕到了,恐惧的程度。 每当我彰显“成就”的时候,她一定会跳出来,指着我鼻子骂道:“你他妈的嘚瑟啥啊嘚瑟?比你能耐的人有的是,也没见都像你这么能装的!” 我很烦她,烦得要死! 可我又无力反驳。 因为她会在我试着反驳时,对我丢出一句:“没有我给你的启动资金,你算个啥?做人不要忘本!” 于是,我只能忍辱负重。 我很敏感,又醉心于“时事政治”。 巅峰时,我甚至可以推演出未来的“五年计划”。 在那个“万马齐喑”的年代里,我终于凭借自己稳定增长的账户,博得了妈妈的信任。 可惜的是,那份信任,只有一半。 高峰时,她直接将对我的“投资”,追加到了五百万整。 前提,是要用她的账户操作。 换句话说就是,“买卖权”,依然在她那里。 她就像个幽灵般,时刻监视着我的一举一动。 可天下间,哪有只赚不赔的交易? 而我明胜多败少,却只有在偶尔败的时候,妈妈才会跳出来说:“你他妈的一天到晚瞎买啥?你看看,又赔钱了吧?” 我的“道心”乱了,便总会跟她吵架。 虽然我知道,她一直就是一个目光短浅的人,夏虫不可以语冰。 但偏偏,她又是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人。 许多人离世以后,她便是我唯一的亲人 我不是一个无情的机器,自然会受到她的影响。 即便如此,我还是顶着超强的压力,将那个五百万的账户,做到了近两千万的“市值”。 我会如此努力,还有一个私心。 我想赚很多的钱,甩给我的孩子,以及那个,替我生下了孩子的女人。 就算我不爱她。 她也是我孩子的妈妈。 只有那样,我才可以问心无愧地,终止这段“不幸”的婚姻。 但在决定卖出,“获利了结”的前夜,也即是我为了自己“两千万”的成就,志得意满的时刻,妈妈却莫名其妙地与我算起“账”来。 从出生起的每一笔花销,娓娓道来。 再加上无法用金钱衡量的“人情账”后,那足有一千五百万的盈利,竟显得微不足道起来。 我很愤怒。 愤怒,会使人丧失理智。 于是,我决定再拖一拖。 再需五百万,就能买到我的“心安理得”。 随后的“股市”,急转直下。 中美“贸易战”,不期而至。 盈利全部亏空了不说,我又倒赔了三百万整! 妈妈终于满意了,她指着我的鼻子说道:“你看,我就说你不行吧!你还不听我的话!好好上你的班得了,别整这些没有用的事情!我赚的钱,只要你能省着点,早就够你花的了!” 如果只是一句埋怨或贬低,便可终止这一切还好。 一千多万! 那他妈的是钱啊! 妈妈也会上火。 懊恼之余,这事便成了她新的“唠叨”。 但凡是想起来,就会对我“絮叨”一番。 我承认,是自己的失误。 但这一切,却全都源自于她的影响。 因为连年的顺利,我的家庭开销,不自觉地到了一个“奢侈”的程度。 特别是在妈妈的提议下,趁着国家开放二胎的风口,我又有了二儿子以后。 “花钱如流水”五个字,便是我生活的写照。 一生吝啬的妈妈,自然一百个看不顺眼。 吐槽的内容里,便又多了一个,“你媳妇太能花钱了”的话题。 可我不理解的是,在我距离财富自由只差一个“卖出”的时刻,明明是她跳出来,亲手扼杀了我的“自由”。 害我沦为不得不继续“啃老”的困境后,为啥又会跳出来,指责我的“奢侈”呢? 我很恨她,恨到要死。 但同时,我又非常爱她,爱到愿意随时为她去死! 她的人生,有着许多“不顺”。 房地产没落的时期,她更是有着许多烦恼。 最爱她的我,便理所应当地成了,她丢放垃圾情绪的“筒”。 很快,我这个“筒”,便成了唯一。 她的“控制欲”,强到了一个变态的程度。 不堪其扰的继父,终于也弃她而去。 可笑的是,她就连继父会离开的原因,她也都归咎到了我的头上。 “我他妈的就是为了把钱留给你,才处处限制他的!你到好,一点也不心疼,啥玩意说买就买。关键你还不听话!抽烟喝酒,一样不少!我他妈的都不知道自己图啥!我要是像对你一样对他的话,他肯定得跟个小狗一样,每时每刻都围着我转,打死都不会走的!” 我很委屈,委屈到想死! 因为我从来也没要求过她,要对我的继父吝啬。 恰恰相反,我挂在嘴边的话是:“你不用管我,我很好。你和继父好好处,别总那么苛刻。我只希望你能幸福就好!” 虽然,我确实没出息地花了她许多钱。 但每一分钱,我都是在拿“自尊”去换! 我快疯了,恨不得立刻终止“救赎”的欲念。 那些年,每一天临睡前,我都禁不住去畅想着一个画面:手持一把长长利刃的我,缓慢而又享受地,将那尖锐的一头,插进自己的心脏! 第四百七十三章 家庭 因为提笔写这本书之前的十余年,我的人生过于混乱。 所以无法如前文那般,捋出一条脉络清晰的时间线来。 只记得某次又被妈妈“唠叨”的急了时,我便直接地说出了“恨不得想死”的欲念。 那次对话里,我还坦诚地提出了,她能对我温柔一些,哪怕只随便地夸我一次就好的“殷切希望”。 一味的打压与否定,只会让我无比崩溃。 但她却对我破口大骂道:“你他妈的凭啥死?生孩子之前想什么了?生了就得负责,动不动死啊活啊的。再说了你配死吗?你现在连死都不配!” 我这个世人眼中的“天才”,欢场里的“风流浪子”,工作中的“关键先生”,在妈妈的嘴里,就这样成了一个连死都不配的废物。 最为讽刺的是,“不配”的理由,是我有“孩子”。 身为父母,我必须负责。 她说的没错,我也确实是这样做的。 但在她的“言传身教”里,我却并没有看见“责任”二字的很好落实。 她活着,是为了报她的恩。我的存在,只是累赘。 我活着,是为了还她的情。而我的孩子们,只是“还情”的方式之一。 我不得不承认,我彼时的心态,是扭曲的。 对于我的两个儿子来讲,更是极不公平的。 可正是因为长久的“缺失”,所以我比谁都明白,孩子们想要的,该是一个怎样的父亲。 我以为,我一直就是这样去做的。 在“父亲”这个角色上,即便是跟我三句必吵,看我处处不顺眼的包子,也说不出半个“不”字。 “你是天底下少有的好爸爸,更是一个难得的好儿子,可唯独,你并不是一个好丈夫。” 这句话,是她对我的终极评价。 两个儿子的陆续出生,也确实治愈了我许多的“缺憾”。 可我的妈妈,却总认为我对孩子们太过严苛。 当然,她也只能看见严苛。 至于我的陪伴,她从未看见。 作为一个长辈,她在我的世界里,总是“忽隐忽现”。 即便是这样,也丝毫没有影响到她,仅是凭借着自己的想象,便可以义正言辞地对我下达定论:“你就是一个不称职的爸爸!” 于是,我只能像以往的三十年那般,苦于自证,无法自拔。 我终于发现,在她的眼里,我做什么都不对。 因为她的世界里,满是我所不能理解的“灰色”。 “阴暗”,早已成了她的“世界观”。 怪只怪,那时的房地产事业,是真的惨。 疲于应付的她,才会看我处处都不满意。 她很累,很不幸。 于是,她便看不得我开心,见不得我快乐! 炒股时,她会总说我耽误工作。 工作时,她又总提示我别忘了“盯盘”。 教训孩子时,她说我不该动手。 孩子释放天性去本能地调皮时,她又会呵斥我说孩子不能老是惯着…… 她的数次婚姻,全是失败告终。 却又拿那些失败的“教训”,反过来去指导我…… 上一秒才教我要藏个心眼,下一秒又告诉我夫妻俩要坦诚相对。 坦白来讲,我对自己的家庭,并不坦诚。 大部分钱,我也并没有花在家人的身上。 而且,我也并不真的是一个好父亲。 因为在成为父亲之前,我首先应该成为一个丈夫。 都说父爱则母静,母静则子安。 因为我不爱包子,所以扮演“母亲”的角色时,她便总会抱有“抵触”的情绪。 对我的诸多不满,更是化为无名业火,毫无保留地撒在了我的大儿子身上。 每次看着包子对“老大”横加指责,言语中尽是“指桑骂槐”之辞时,我就很是痛苦。 我感觉我特对不起儿子,没能给他们挑一个好妈妈。 却从未想过,自己能做些什么,把他们的“妈妈”,变得更“好”一点。 并非我不想,是在包子身上,我感到不值。 其实有许多次,包子也想过要结束这段开始时即是错误的婚姻。 可与我一样,“父母”给的枷锁,牢牢地扣在她的头上,使她不可得脱。 岳父不同意,理由与妈妈不准我“死”时一样:“为了孩子,能忍则忍。” 其实作为祖辈,无论是妈妈还是岳父母们,都是天底下最好的奶奶,和最好的姥姥姥爷。 他们很爱我的孩子们。 就像是在爱那个,童年里的我和包子。 纵容溺爱,无怨无悔。 倾囊相授,毫无保留。 尤其是我的妈妈。每当看着她含饴弄孙时,我甚至会忍不住地“嫉妒”。 记得有一次,我因为大儿子与我瞪着眼睛说谎而大发雷霆。震怒之余,便扇了他一个大嘴巴子。 其实我从不怪他说谎。 我只怪他的“谎言”太过拙劣,总被我一眼看穿。 而且,我还非常理解他说谎的理由。 若父母能够纵容,谁愿意费那个脑筋,去编织谎言呢? 我只是希望他能尽早地明白,“直接”,才是解决问题的最有效手段。 彼时我大儿子虽然才五岁,身高却已达到了一米三左右。 正是因为长的太“大”,我就总是有种,他已经是个“大孩子”了的错觉。 不过,这并不是我就应该“动手”的理由。 只是挨过揍后,“老大”啥也没说。 捂着脸,转身就跑到他奶奶面前告状去了。 我尚反应不及之时,就听见我妈的一声怒吼:“迹天涯你给我过来!” 在孩子面的前,只要不涉及到“原则性”的问题,我总是尽量地表示出,对父母顺从的一面。 可我才刚“乖乖”地挪动到妈妈面前,尚未站稳脚跟之时,就听耳旁一阵“狂风”刮过…… 虽精神打击不断,但极少对我武力相向的妈妈,竟然给了我一撇子! 疼倒是没有多疼,只是那场面着实有些“震撼”。 于是乎,我和我的大儿子,就有了相同的动作与神情——捂着脸,懵逼当场。 这时,又听我那个严苛的妈妈,同时又是慈祥的奶奶,以一个不容置疑的口吻,对我命令道:“快跟我孙子道歉!打人不打脸不知道吗?” 我捂着脸,一脸无奈。 却瞥见我的大儿子,垂手而立,忍俊不禁。 此情此景,我唯有叹息一声,对妈妈说道:“妈,我觉得你应该先跟我道歉才对……” 从那之后,妈妈确实再也没有因为要给她的孙子“打抱不平”,便对我“拳脚相加”。 只是类似的“撑腰”场面,依旧屡见不鲜。 我很苦恼。 记得小时候,妈妈在对我进行教育时,我的爷爷奶奶,可是“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的。 为啥等我长大了,教育我自己的儿子时,妈妈却要跳出来,横加干涉呢? 没错,有了“孙子”后,荣升为“奶奶”的妈妈,很快便践行了自己的“诺言”,搬到了我的身边。 可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的那几年里,几乎每一个日子过的都是鸡飞狗跳! 这间接地让我与包子那本就貌合神离的婚姻,更加雪上加霜起来…… 理想与现实之间,从来就有着差距。 第四百七十四章 宿命 三年疫情,人间之殇。 好在2019年年底的那个春节,我让包子带着两个孩子,回到了娘家去过的年。 冬天的妈妈,自然身在三亚。 于是乎,在那个洋溢着恐怖氛围的年份里,我们却各自都过的很是舒心。 独自一人在小岛上封闭的我,看起来无异于是悲戚的。 但只有我自己心里清楚,我的内心,是多么的祥和与宁静。 在这种不可抗拒的因素下,导致的自我隔离中,更是让我的独自为乐,异常的心安理得。 我与“外界”唯一的联系,只是每天分别给妈妈和包子打个电话,互道一声平安而已。 除此之外的时间,全部由我独自掌控。 怎一个爽字了得? 而且因为对“时事”一如既往的敏感,我在“疫情年代”里的“股海沉浮”,更是因为屡次抓住了“风口”,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当“世俗”的一切,与我彻底分离后,我开始理所应当地做着“自己”。 真正的自己。 人间道悲喜,就是这么的不尽相通。 只能说我十分听话,严格遵照国家的规定与指导,进行了积极的防护。 所以,一直到完全“放开”之前,我都没有过“中招”的经历。 因此才很万幸地,没有感受到那种真正意义上的“隔离”之苦。 我不是在歌颂苦难。 只是那种“苦难”,与我曾经的生活比起来,真的是一种享受! 可偏偏我又非常虚伪。 因为每次给妈妈和包子打视频电话时,我都会装出一脸惆怅的神色。 “思念”,更是被我挂在嘴边。 我是真的想他们。 想妈妈,想孩子,想有一个知心的老婆,与我一起隔离。 如此说来,我想的那个“老婆”,可能不是包子。 可包括包子在内的所有人,我又全都不想和他们生活在一起。 我以为,我这是孤僻。 可当我又遇到了许多,愿意和我在一起很久都不会觉得腻烦的人后,我才发现,孤僻不是病,而是一种选择。 在这一点上,我的“孤僻”,像极了爷爷的“耳背”。 每个人都活着,互不打扰,相“望”于江湖,挺好。 可惜这种“怡然自得”,并没有持续的太久。 三年之后,我又死了。 因为投资时,用得依然是妈妈的账号。 所以对于那些收入,我依旧没有支配的权力。 疫情期间,美国超发了三万亿美元国债。 落到实体上,便是物价的疯狂上涨。 制造业,很快便迎来了虚假的繁荣。 妈妈那个因为站在了房地产风口上,而积累下大量财富的家族,终于在房地产“风停雨歇”时,经由二舅的主导下,一心扑到了“制造业”上。 我的“位卑言轻”,并没能成功阻止妈妈,成为这个“制造业”项目的投资者之一。 既然亲朋好友们都肯全力以赴,她自然也不会落于人后。 其实这个项目,早在三年疫情之前,便已经开始小规模地酝酿。 但经过三年疫情的洗礼后,每个人都相信“报复性”消费的必然到来。 就是在这种子虚乌有的期待中,二舅又果敢地扩大了投资的规模。 我的妈妈,就是在规模扩大的时候,被二舅给拉下了水。 可前后历时四年,好不容易等到厂子终于建成之时,却恰好赶上了美联储新一轮的“加息”周期。 成品的价格,一举跌至筹备建厂时的四分之一。 其实这一切,早在我的预料之内。 但那些有着以往辉煌成就做背书的长辈们,却无一人肯听从我的意见。 就连我的妈妈,都觉得我是目光短浅,杞人忧天! 虽然彼时的我,刚刚因为随便翻看了三天书,便考下了“基金从业资格证书”。 我是个“天才”,却永远得不到重用。 当我提出创立一个基金,由我出任经理人时,却只得到了妈妈一句极为不屑的讥讽:“你快消停地上你的班得了!要不是因为有个好单位,疫情期间你早他妈饿死了!” 与此同时,因为那个“厂子”不能盈利,便只得一直投入。 否则的话,就会倒闭,血本无归。 截至目前,整个家族已足足投进去了二个多亿现金! 九年了,却一分回报都没见着! 屋漏偏逢连夜雨。 在第一次疫情开放管控时,“基金”我提议受挫的我,脑袋一热,投资了一家饭店。 股市里赚的那点钱,全都砸了进去。 可“报复性”消费没等来,等来的却是又持续两年多的陆续“封控”。 因为独木难支,我的血本无归,只能成为事实。 可我赔的,是我赚的钱。 但二舅赌上的,却是整个家族的命运。 结果,妈妈照旧义无反顾地支持着二舅。 因为饭店一事,对我却是动辄咒骂不休,说我成事不足。 这些,我还可以忍。 我不能忍受的是,我的平辈哥哥姐姐们,每个人都可以继续活的很潇洒。 比如照样满世界地旅游,丝毫没有受到那个“制造厂”的拖累。 而我只是因为过了个生日,买了一个小小的蛋糕而,发了一个朋友圈而已,就被妈妈骂了个狗血喷头,说我不低调,太能得瑟,有钱烧得慌! 但即便是这样,我还是可以忍。 最可怕的,是在“厂子”无休止的投入中,妈妈终于开始打起了,属于我自己的那个账号的主意。 在她明知我饭店赔了许多钱的前提下,还逼着我去“割”股市上的“肉”! 没办法,钱都是她给的,我只能依言听令。去陪她一起“填”那个,我一开始就猜到了结果的无底深渊! 更令我绝望的是,前脚“割肉”,后脚就迎来了股市的报复性上涨。 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我的本金已动,无力回天。 2023年,我三十六岁。 折腾半生,一事无成。 大儿子,正准备升入小学三年级。 二儿子,正在一所国际幼儿园里,享受着即将逝去的童年。 在金钱的“堆砌”下,好在两个儿子都很优秀。 但我的个人积蓄,已不足以支撑这继续的“堆砌”。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我是一个未雨绸缪的人。 而现有的生活,已让我看不见希望。 2023年9月,有些认命的我,又开始爱上了看书。 一部爷爷留下的《周易全解》,共计六卷九十七万二千字,我看的是如痴如醉。 再回顾我的“有生之年”时,才发现一切竟早已有迹可循。 再看两个处处与我很像的儿子时,亦忽然有了种,他们似乎将重复我所过的人生的预感。 这个世界,并不美好。 但孩子们的未来,一定要很美好! 可好与不好,究竟要靠什么区分? 有“钱”,或者“没钱”吗? 我忽然发现,这世界上的一切爱憎,竟全都与“钱”有关。 而通过“易经”的推演,我又发现这个世界的本源,压根就没有“钱”的概念。 到底是谁发明了“钱”?这个万恶之源! 我不想让我的孩子们,将来要继续生活在一个,充满“恶”的世界。 2024年1月,我开始提笔去写一本,叫做《演易》的书。 试图以《易经》六十四卦为纲,三百八十四爻为目,去勾勒出一个,我心中的完美世界。 写着写着,我忽然有了一种宿命之感。 原来我经历这一切,就只是为了拥有足够的阅历,可以读懂“易”,并且写这本书吗? 第四百七十五章 感冒 大概就是我提笔写《演易》这本书的大纲时,身在三亚的妈妈,忽然给我打了一通电话。 电话里的她,温柔异常。 问过我在干嘛,又兜了几圈“家常”后,突然将话锋一转,悲戚道:“我还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你了呢。” 闻听此言,我心下一惊,连忙失声问道:“你说啥呢妈?咋的了?” 她叹息一声,娓娓说道:“我昨天下午的时候,莫名其妙地晕倒了。等回过神来时,天都黑了。”顿了顿,又继续道:“我刚才摸我这个膝盖,还有点疼呢,都磕青了!” 我不禁哽咽,追问道:“咋回事啊?现在咋样了?咋没去医院呢?” 妈妈立刻洒脱地回道:“没啥事!我心里有数,估计是前阵子把那个调血的法华林给停了的事。不用去医院,爱咋地咋地吧!” 我瞬间火大,训斥道:“你胆儿可真大!大夫让吃一辈子的药,你说停就给停了!要是随便能停的话,人家干嘛要让你吃一辈子?” 她再度叹息一声,有些后怕道:“哎呀,我不是不愿意吃药嘛!这辈子真的吃够够的了!” 我打断道:“不愿意吃也得吃啊!那你还停着呢?” 她答道:“那命都快没了,谁还敢停啊,又吃上了!”又似犹豫了一阵,开口道:“本来我是不打算和你说了的,但刚才坐这儿一琢磨,不跟你说的话,我也没人可说了。我想着你今年要是没啥事的话,全家都来三亚过年呗?”声音逐渐变低,感慨道:“过一年少一年了。我感觉也过不了几个了!” 我再次打断道:“快别在那瞎想了,你现在身体比我都好!”又重重地应承道:“行,今年一起过!”顿了顿,又补充道:“以后年年都一起过!” 借助“先哲”的力量,经过近半年的沉淀,我早已想开了许多。 若无外事打扰时,妈妈其实也是一个极其慈爱的母亲。 只怪这个女人的肩膀上,扛起了太多常人无法承受的担子。 是人,就需要一个发泄的口子。 在妈妈的世界里,这个“口子”只能是我。 当然,最后的最后,她也只剩下了我。 可惜那个“团圆”的年,过的却并不舒心。 本来我的世界,就并没有任何变化。 身边的人,还是那些人。 变的,只是“想开后”的我,看待他们的方式。 可没有任何改变的“那些人”之间,却依然有着这样和那样的矛盾。 比如妈妈与包子,这对婆媳之间。 因为嫉妒我对妈妈的过于在乎,包子很是抵触她的“婆婆”。 她们两个,都把我当成了她们的私有财产。 不同的,是妈妈给了我生命。 而包子,却总是试图让我用生命爱她。 可笑的是,为了实现这个目的,她竟还使出了,与妈妈如出一辙的,“道德绑架”的招数。 比如经常给我发一些,生孩子有多么危险,打麻药的钢针有多么长的视频。 她总觉得,给我生下两个儿子,她居功至伟! 真他妈的是天大的笑话! 母爱自然是伟大的。 可并不是每个母亲,都会“伟大”。 包子的行为,就总使我觉得,她的“母亲”身份,是被迫获得! 虽然在“妈妈”的角色里,她其实也算是尽责的。 但她整不了我,便会拿我儿子出气的这种行为,真的令我非常恶心! 偏偏,这招又非常的好使! 每次使用,我都会乖乖就范! 比如在我俩吵架后,我逗留于单位,不肯回家的深夜里,她一定会让我的儿子,流着泪给我打电话,喊我回家…… 当然,关于这个死循环,我已找到了破解之法。 但如何解决包子与妈妈之间的抵触情绪,我却暂时无计可施。 其实我心里明白,如果解决不了问题,那就解决掉那个,产生了问题的人就是了。 可需要被“解决掉”的两个人中,一个,是我的妈妈。另一个,是我儿子们的妈妈。 这就很是难办。 最后的最后,我也只得任凭那个来之不易的“团圆”,落得不欢而散。 使我苦恼的是,在妈妈为此一事的吐槽里,似乎完全忘记了她之前的“邀请”。 变成了:“我他妈的在三亚是为了好好养病的,就你非要过来一起过年!来就来呗,还他妈的非得天天出去瞎鸡八转悠。东一个景点西一个景点的,有啥好溜达的?我说我不跟着去,你们还不乐意!我他妈花着钱还遭着罪,图啥?” 对于她吐槽的一切,我却无力反驳。 因为去三亚的往返机票钱,确实都是妈妈出的。 我没有钱。 她给我的钱,早都被她要去,投资她“二哥”的厂子去了! 还有的结余,仍在股市里套着,难以割舍。 当然,也怪我长期以来的大手大脚,自以为可以一直有钱,没给自己留下退路。 作为“啃老”者,我只能任由“被啃”者训斥。 毕竟我的书,八字尚没一撇。 而且我知道,妈妈骂的其实并不是我,是包子的“不懂事”。 也正是为了不使我难堪,天王老子都不惯着的她,才隐忍了包子的“任性”。 从没吃过亏的妈妈,不跟我吐槽一番,还能找谁去申诉呢? 同时,我又很理解包子。 从小就娇生惯养的她,又凭啥去对妈妈这样一个“外人”,去做出懂事的模样? 特别是,在同样预见了那个,她的“婆婆”投资了大量血汗钱的“厂子”,暗无天日的未来之后,心中难免也会有所怨念。 虽然,那些钱与她无关。 但在她的心里,那些钱本来应该是留给她的儿子们的。 可我除了继续默默地酝酿着,心中的那个“完美世界”外,什么都做不了,也什么都不想做。 无力于“别人”的现在,我只能寄希望于自己“手写”的未来。 欣喜的是,妈妈一直就是那本书的忠实读者。 悲哀而又毫无意外的是,那本书,包子却连一章都没看过。 但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的两个儿子,对于那个属于他俩的“美好”,满怀期待! 就在我以为,我的世界很快便会随着那本《演易》的稳步更新,而发生质的改变时,一场真正改变了我命运的事情,悄然发生…… 2024年6月,小岛新一年的“旅游旺季专项行动”,如期开展。 我的工作,亦如期进入到连家都顾不上的繁忙阶段。 十多年了,身边的每个人,早都习惯了每年的这个时候,我都会忙到不见人影。 我那个当初阻止我知道爷爷“仙逝噩耗”的妈妈,亦是如此。 只要我不给她打电话,她便绝对不会主动找我。 即便,是她病了。 她也真的病了。 2024年6月18日,早晨五点多的时候,她突然给包子发了一张,温度计显示在38.5c的照片。 那一天,我也在家。 看见“照片”时,已是早上八点。 我很忙,上班的地方,离我也很远。 与我在同一个系统内工作的包子,也很忙。 但因为离上班的地方很近,我便安排她去接彼时身处小岛的妈妈,上一趟诊所,查查发烧的原因。 我以为,那只是一场小小的感冒而已。 这些年来,妈妈也不是没有感冒过。 特别是疫情完全放开封控后,更是全民皆“阳”,无一幸免。 吃吃药,最多再打打针,便会痊愈。 继续活蹦乱跳,或者声嘶力竭着骂我。 虽然,她第一次做心脏手术后,大夫曾严肃地嘱咐她说:“你这个病,就怕发烧!一定要严格注意,千万别感冒!” 一晃已过去了二十九年,对于这句“医嘱”,大家虽然记得,却早已不再如当初那般重视。 但就是这个我并没有多么重视的感冒,让我就差那么一点点,便永远地失去了妈妈。 这最后一个,我生而有之的至亲。 第四百七十六章 住院 2024年6月21日,夏至。 那是一个周五,我在单位值班。 晚饭时,我还与战友们聊起了,妈妈高烧几天都不退的揪心事。 得来了大家,“最近流感频发”的“安慰”。 既然是“流感”,便有药可医。 于是我给妈妈打去电话,嘱咐她加些专治流感的药物试试。 彼时,她刚吃过退烧药,正躺在床上眯觉。精神倦怠之余,回复了一句“知道了”,以及“好多了”的反馈。 我心稍安,却一夜无眠。 自从过了那个“不欢而散”的新年后,妈妈便特别反常。 以往几年也不会轻易说一次的“恶毒”话语,突然变成了她挂在嘴边的“絮叨”。 哪怕只是一丁点小事,她也会对我进行无休止的谩骂。 使我反感的,是这些“小事”,还都是一些陈芝麻烂谷子的“旧事”。 比如我的抽烟“恶习”,比如我的投资失败,比如我的大手大脚,甚至还有我曾经的不好好学习…… 即便我再怎么醉心于创作,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她絮叨的影响。 继父的负气离开,房地产事业低迷后的一堆烂账,股市的跌跌不休,“制造厂”的无底深渊…… 许多事情的叠加,不念让她看什么都很不顺眼。 我很理解她,但却爱莫能助。 事实上,她也不允许我帮忙。 多说一句话,在她嘴里都是“多管闲事”。 她永远有自己的想法,和自己的决定。 我这个儿子,只有一个义务,那就是挨骂。 只是如此高频次的“咒骂”,一度令我十分崩溃。 于是乎,我亦开始经常同她吵架。 仿佛一夜之间,我俩的关系,便回到了我的“青春期”时代。 但我毕竟已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中间,还有自己的梦想。 不再是当初那个十六、七岁,没愁硬找的年纪。 所以我是真的愁。 对于妈妈的反常,我也是真的烦。 渐渐地,我甚至还有了一种,她似乎是在“临死不留念想”的错觉。 老叔说过,奶奶临别前的一两个月里,整个人就是性情大变,动辄暴怒,见谁都怼…… 不过妈妈应该不是。 她一直就是这个“性情”。 只不过比起以往来,更加“纵容”了一些而已。 直到,她真的病了。 2024年6月22日,周六。 早上交班后,我本想去看一看妈妈,但转念一想,又要去接两个儿子学钢琴。 于是动身之前,我先是给妈妈打了个电话。 “咋样了?”我问道。 “还行。”她回道。 “还烧吗?”我问道。 “不知道,不愿意测,懒得动,中午我再看看吧。”她接连说道。 我将想去看看她的话,憋进了心里。 一是怕打扰妈妈休息;二是怕万一真是流感,会传染给我的两个儿子。 生病了遭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如果真发烧了的话,学校会不让上学。 我和包子都忙,压根就没空照顾他俩。 可还不待我说话,妈妈便再度开口道:“你就忙活好你那俩孩子就行了,我有事再给你打电话!没事就别打扰我休息了,每次都是刚迷糊着,你就把我吵醒!” 她“埋怨”时的“气力”不弱,依言挂断电话后,我那颗悬着的心,便得到了些许放松。 上完钢琴课,已是中午时分。 包子打电话问我吃啥,她叫个外卖。 顺便,再给妈妈叫一份送去。 “米线吧。”我说道:“我妈爱吃。” 下午,我在家补了一觉。 每次值班,若无警情的话,我一般都会打一宿游戏。 中年男人的诸多爱好里,我始终坚持最省钱的那个。 当然,曾经我在游戏里花了好多钱。 但2024年的我,养孩子的钱都捉襟见肘,已无“充值”购买“虚拟”的结余。 傍晚时分,我莫名惊醒。 心里隐隐有些难以言说的“悸动”。 母子连心,不过如此。 迷迷糊糊地拿过电话。 没有未接来电,亦没有未读的消息。 正愣神间,妈妈在微信中发来了一段视频。 点开,是一只拿着体温计不断颤抖的手,伴随着一段虚弱的画外之音:“我不行了天涯,你还是带我去医院吧!你看我的手,抖得都拿不住体温计了!”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这个一生要强的女人,从来没有对我如此直接地坦白过,“我不行了。” 穿衣,下楼,取车,稳步前进。 我不再是当初那个莽撞的少年,越是紧急的情况下,反而越能稳住心神。 特别是开车的时候,更不再险中求险,以防出现意外,反而会误了大事! 而且距离妈妈首次出现发烧症状,已持续了一周多时间。 我猜她口中的“不行了”,只是说烧的难受而已。 并不是说,“立即”就有的生命危险。 到了医院后,我们娘俩之间,却再次发生了争执。 她坚持要住院,全面检查。 可我对小岛的医院,有着极大的抵触。 确切地说,是严重的心理阴影。 那时我刚来小岛不久,也是因为高烧不退,初来乍到又求医无门。 只得去了每个城市都有的“人民医院”,想着能打个退烧针,缓解一下“焚身之苦”。 结果从进去到出来,整整折腾了两天一夜,光检查费都花了一万多块钱,也没能查出个所以然来! 那一次,妈妈全程都在我的身边。 最狠的时候,那个接诊的神奇大夫,竟然想出了要给我进行“脑穿刺”的建议。 理由,是我一直吵吵头疼。 那可是高烧39c啊朋友们! 你烧你也疼! 可那个该死的大夫,一口咬定我可能是脑子有问题,所以要做“脑穿刺”检查! 我去你妈的,我就是真有问题也是被这帮庸医给拖延的! 为了保住狗命,在我的苦苦哀求与极不配合下,妈妈才肯带我离开医院。 然后四处打听本地人,找了一家诊所,花了二十多块钱,打了一个退烧针。 结果痊愈,舒服至极。 一万多块钱,治个感冒发烧,值不值姑且放在一旁。 他他妈的折腾我一圈,还没给治好,才是可恨之处! 一晃十多年了,我就是难受死,也再没踏入过小岛“人民医院”的大门半步。 如今我的妈妈,因为同样的感冒发烧,非要在这里住院检查,要我怎么能放心同意? 更何况,她住院的真正理由,还是因为“只有住院,医保才能给报销。” “省钱”可以,咱总不能“玩命”吧? 但在妈妈眼里,我就是因为嫌麻烦,才不肯让她住院治疗的。 于是她愤慨道:“我不用你陪着!自己在这住,你怕啥的?赶紧的,不行我就自己去看,用不着你管!” 她决定的事,我终究还是执拗不过。 或许是我的心里,仍然觉得她不过得了一个小小的“感冒”而已,何必如此兴师动众? 第四百七十七章 急诊 因为刚吃过了退烧药,所以入院时,妈妈的体温不高。 办好住院手续后,医生只随便开了几组消炎针,做了个预治疗而已。 看起来病症并不紧急,所以许多检查项目,也就开在了翌日。 我虽抗拒如初,但想着查查也好,就当是全身体检了。 托关系找人,又简单安排了一番后,我便自返回家中。 妈妈说她可以自理,有事可以找护士,所以我在那也没用。 当夜,她的体温再次升高。 我却是第二天早上才知道。 持续近十天的反复高烧,我也暗暗觉得似乎有些不妙。 可我不是大夫,虽心急如焚,却也只能等待一个结果。 等待的过程中,想着又要在“暑期”请假,异常烦恼。 那段时间,我新换了一个顶头上司。 此人的品行,可以说差到没边。 我以往行事又比较直爽,对于这种靠着“钻营”爬上去的人,自然多有得罪之处。 自妈妈有病后,我每次给这个“上司”打电话请假时,都少不了要被他“阴阳”几句。 好几次,我都很想“喷”他一顿。但顾及妈妈这边尚无结果,不知还要续假几日,遂选择了隐忍不发。 2024年6月23日。 在充分了解了妈妈的过既往病史后,到了做心脏彩超的环节时,医院便特意找了两个影像学专家,一同看诊。 我知道,这“重视”的背后,少不了人情。 我还知道,小岛离北京很近。 所以“大病”的话,本地人大多会去北京瞧看。 真正能被称之为“大”的专家,自然也会在北京高就。 换句话说就是,两个专家看诊了半天,却也只能支吾,难下定论。 又多方咨询求教了一番后,才得出了一个,疑似是“感染性心内膜炎”的结论。 对于已经做过一次“二尖瓣置换术”的患者来说,这个“结论”,已无限近似于“绝症”。 “绝”的,不是生命。 是那个早已经被置换成“机械”的瓣膜,废了。 二次手术,再置换个新的。即便放眼全球,也是唯一的治疗手段。 看着彩超单子上,那个被特意圈出来,被“专家”们定义为是“赘生物”的东西时,我连崩溃都没了力气。 由于托了关系,专家倒也坦诚:“我们没有相关的治疗经验。但你若相信呢,我们倒是可以尝试去干预一下。” 尝试?拿我妈的命,去给你们尝试吗? 忍住骂娘的冲动,微笑着致谢,说了句不用后,我便返回到了病房。 妈妈对于这个结果,尚一无所知。 见我一脸深沉,关切道:“咋的了?大夫咋说的?” 片刻地犹豫后,我抬起头,果断地说道:“没事,有点问题,但问题不大。这地方不靠谱,明天我带你去北京吧。今晚就买票,咱明早出发。” 与我对着干了几十年的妈妈,竟没有提出任何质疑,便点头道:“行吧。” 即便如此,还是有些疑惑道:“到底是咋回事呀?”顿了顿,又沉稳道:“不管咋的,哪怕就是得了绝症了,你也得告诉我。不能让我稀里糊涂的就死了!” 我立刻不耐烦道:“哎呀,等到了北京才能确诊呢。没事,你别瞎想了。听安排吧!今晚睡个好觉,明天舟车劳顿还得看病的,且得折腾呢!” 她轻轻地点了点头,又问道:“那今晚就出院呗?” 专家说,那个“赘生物”会随时脱落。如果落入脑子,就是脑梗。卡在心脏,就是心梗…落入四肢环系统,就是瘫痪…… 既然是“随时”,当然还是在医院最好。 万一,真的出现了“万一”。 抢救,至少比在家里及时。 思量至此,我摇头道:“明早再出,你还是再住一天吧,从医院出发,方便,正好再打一天针,巩固一下。” 我这半生,也不是真的一事无成。 至少在全国大部分省市里,都结下了许多关系较为密切的战友。 托关系,找人,竟真的当晚便搞到了第二天的“专家号”。 周一,阜外医院,妈妈第一次进行心脏手术的地方。 作为全国唯二顶尖的心脏专科医院之一,这个专家号的珍贵程度,可见一斑。 开车回家的路上,我哭了一道。 不知所措,又不肯听天由命。 到家后,我立即与包子告知了此事。并希望她第二天早上,能陪我一起去一趟医院。 毕竟又要办理出院,又要筹备出行的,我怕自己一个人会忙不过来。 可还不待我将理由说出,她便竟极不耐烦地反问了我一句:“我去能有啥用?再说这又是暑期又是周一的,我们早上肯定开会!” 那一瞬间,我心如死灰。 想要吵几句,却没有开口的欲望。 从那之后,我便没再发过一言。 直到了凌晨时分,仍是一个人呆坐在沙发上,泪如雨下。 自始至终,却不敢哭出声音。 一是怕换来包子的嘲笑,二是怕惊扰到熟睡的孩子们。 虽然妈妈从未给过我支持,且极少会给我鼓励,但人生中每遇到类似的“大事”时,我还是会习惯性的找她商议。 放眼所识,我也只剩下了她。 可如今这个“大事”,突然变成了妈妈“本身”时,我便连一个可以商议的人,都没有了。 天已蒙蒙亮的时候,上厕所的包子,才终于发现了,目光呆滞,一夜未眠的我。 她当然知道,我与妈妈之间那不同平常的母子之情。 也猜到了这一夜的我,会经历怎样的煎熬。 她似乎也很为昨晚的“冷血”而后悔,轻轻走到我的面前,又坐在我的旁边,揽住我的肩膀,朝她那一侧拉了一下。 我很反感,却本能地靠了过去。 因为我很脆弱,哪怕明知是一个不可靠的肩膀,至少也能让我得到片刻的休憩。 包子还是随我一起去了医院。 只是可怜了我的两个儿子,早饭又只能“对付着”吃了。 去往北京的火车上,我很庆幸自己没有选择“自驾”。 退烧药的药效一过,妈妈便再度烧了起来。 她盖着从家里带的一个小被子,颓然地窝在高铁的二等座位里,面容憔悴。 若是开车的话,我肯定无法好好照料总会发病的她。 而且路况多变,进京后停车又难,真耽误了时间,北京的专家才不会等我。 一夜未眠里,我将几乎所有可能需要注意到的细节,都进行了一番有条不紊的安排。 但唯独对妈妈的病,我只能见招拆招。 那一夜里,我也在网上查了许多资料。 越查,心里越是没底…… 最使我备受打击的是,好不容易排到了我们问诊时,那位专家只听了“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诊断后,便立刻做出了让我“退号”的决定。 “你抓紧退号吧!去隔壁急诊,我这看不了!太慢!耽误事!” 那一刻,说是晴天霹雳,也不过如此。 放眼国内,能被阜外医院的知名专家,都“拒诊”了的心脏类疾病,无异于是被判了一半的“死刑”。 另一半,也不过是对“执行”的等待…… 好在妈妈这次吃过退烧药后,温度便被彻底地控制了下去。 一时间,更看不出“反弹”症状。 气色,相应地也好了些。 可事关己身,她不免也有些迷茫。 见此情景,我身为她唯一的“倚仗”,自知当下远非绝望的时刻。 我若放弃了,才真是给她判了死刑! 只要我不放弃,一切就还有余地! 遂咬了咬牙,依着专家的建议,立刻带着她转入急诊。 “走一步看一步”的前提,是先得“走出一步”才行! 对于我的安排,她依旧顺从。 乖巧的,就好像是一个孩子。 一如童年的我,跟在她身后时那般…… 第四百七十八章 争宠 我一直希冀的“庸医误诊”,很快便经急诊科的一番详细检查后,定为了“确诊”。 那一瞬间,我感觉天好像塌了。 急诊科的“住院部”里,人满为患。 看起来尚不足二百平米的空间里,横七竖八、见缝插针地堆满了不下一百张病床。 原来同一时间里,有了“天塌”之感的,并非我一人。 再看着躺在一张极其简陋的病床上,由于焦虑所致,思路清晰地对我开启着新一轮吐槽的妈妈时,我又突然发现,她的病情,与周围那些插着呼吸机,若无仪器检测下,几乎都看不出是在“活着”的病友们比起来,似乎显得不值一提? 可“ie”这个病,即便是在驰名中外的“阜外”,也是疑难杂症的一种。 正是因为“疑难”,所以院方很是重视。 平均每半个小时,就会来一波人,详细地调查一番病情。 来次数多了,原本还洒脱地“听天由命”的妈妈,也开始慌乱起来。 终于在送走了又一波“调研者”后,妈妈拉住我的手,严肃地问道:“你跟我说实话,我到底是咋的了?” 闻听此言,我抑制了一整天的眼泪,喷涌而出。 事已至此,继续隐瞒,已无任何意义。 于是,我便哽咽着将这几天自己查到,以及通过许多专家的口中,了解到的,一切关于“ie”(感染性心内膜炎的简称)的知识,与她讲述了一遍。 她听不懂,处处打岔。 却只记住了一句,“因为她的情况比较严重,所以必须进行第二次开胸手术。” 她懵了,觉得自己快死了。 因为经历过一次手术的她,有过鬼门关中死里逃生的经历。 那个年代,她得到的信息是,“再犯病,只能等死。” 同时,我的内心也是非常惶恐。 因为我得到的信息是,“虽然第二次手术的风险很大,但不手术的话,病人随时会有生命危险。” 作为唯一掌握了全部信息的人,我却只能强稳心神,拼了命地组织语言,让她相信现在的科技水平,已非往昔可比。 可她又怎么能听进去? 她坚信自己快要死了,并开始断续地与我交代起后事来。 穿插着的,是这二十多年来,在我身上所积压下的种种不满。 反正也快死了,所以她开始挑一些极其恶毒的话,疯狂地甩在我的身上,将我贬低的一无是处。 一个将死之人,干嘛还要去伪装高尚? 说来说去,我很快便总结出了一个真相:要想使得她完全满意,我必须变成一个没有思想的木偶,永远地跟在她的身后,任由她的摆布才行! 因为我的一切过错,都是由“不听话”引起的。 可我又哪有心思,再去跟她辩论? 同一时间内,我在不停地调集着,自己所能调集到的一切人脉资源。 如果手术避无可避,我便要让一切尽量稳妥。 终于,她似乎也骂得够了,开始有意地转移话题,与我细致地回顾起,她过往的一生来。 她的出生,她的学生时代,她的爱情。 她为什么会最终选择嫁给我的爸爸,为什么又要离婚…… 她遇到的每一个重要的人,做出的每一个重要决策。 我听的很认真,亦很期待。 我期待着,她的世界里,关于我的那一部分。 可是,她始终都未说到。 她说,她这一辈子,始终都活在别人的看法里,却从未为自己活过,哪怕一次。 她一会儿哭,一会儿笑。 一会儿,又沉默不语。 终于,我等不及了,于是我问道:“那我呢?你有替我考虑过吗?比如我要的是什么?我的看法又是什么?你又是否知道,这些年来,我有着怎样的心路历程吗?” 她顿了顿,给不出任何答案。 好半晌,才幽幽地说道:“如果这次,我度过了这个坎,以后就为而活。如果过不去,你就当没有我过这个妈吧!我不欠你的,你也不欠我的。这辈子,咱俩缘分到此!下辈子,也别再相见了!” 我又哭了。 当时的我,已不再刻意装作坚强,想哭就哭。 于是我哭着纠正道:“如果过去这一关,我不需要你为我活!你就继续为你自己好好地活着,不要再考虑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儿就好了!你的那些工作,就算没了你,也总会有别人去干的!可我要是没有了你,我就没有妈妈了!” 她也哭了,她说:“我要是为了自己的话,早就活够了!我这一生,没啥意思!” 虽然理智一直在提醒着我,现在可并不是一个该去哭哭啼啼的时刻。 但我的眼泪,就是控制不住地流出。 很快我便意识到,再陪她这样“胡闹”下去,她可能真会“没救”了! 于是我借着医生喊我出去交代事情的机会,躲了出去。 那个大夫很年轻,头戴一顶绣着卡通图案的手术帽。 与我交代的内容,亦非常直白:“哥,我跟你明说了吧,想在急诊手术,安排的大夫都是随机的。你看我们这些人,都刚毕业,要操持阿姨这种‘二次开胸’手术,很难。” 醍醐灌顶后,我不免千恩万谢于他的坦诚。 转念问道:“小哥,那这种情况下,你有什么建议?” “你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明天最好挂几个特需号,多问几个专家的意见。然后再综合考虑一下,做出是否手术的决定。最好的情况,是能直接从特需门诊里,请到专家来操刀这场手术!” 闻听此言,我进一步问道:“我是个门外汉,您看您可不可以直接给我推荐一个?” 他摆了摆手,讳莫如深道:“能在这个医院坐诊‘特需’的,肯定都是国内的顶级专家。你就结合着阿姨的病情,看着去挂就行,我们没法推荐。” 其实经过一整天的四处问询,再借助网络手段的排查后,我心中早有了大概的人选。 本来害怕选来选去,会耽误最佳治疗时机的我,直到经由这位“好心人”的指引后,才最终下定了,“事缓则圆”的决心。 就在我出去“透气”的这段时间里,包子给我打来了一通电话。 手机被我留在了妈妈的床边充电,所以接电话的,是我的妈妈。 我没想到的是,开篇,她便不管不顾地对包子训斥道:“你别打扰他了!天涯都快忙蒙圈了!这个时候他需要安静,我这暂时没事,你不用惦记,在家照顾好我两个孙子就行了!” 天地良心,那时的包子,正在网上帮我到处查询着,有关于妈妈病情的相关信息。 是将收集到的资料,发到我微信上,又见我许久不回后,才给我打的电话。 我这个“命悬一线”的可爱妈妈,眼看就要重闯鬼门关了,还不忘跟她儿媳妇“争宠”呢! 我很无奈,也很无力…… 第四百七十九章 大爷 妈妈有一个特别好的朋友,是龙省某个银行省总行的副行长。 现已退休。 自从得知妈妈生病后,便成了无数给我打电话关心妈妈“现状”的人里,最勤快的一个。 很快,她又成了第一个坐飞机到场的人。 我很感动。 想着人生若能交到几个这样的朋友,也不算枉活一场。 但感动不过五分钟,妈妈便当着我这位王姨的面,与我交代了如下两件事情。 “我股票账户上,有三分之一的钱,是她的。我若没下来手术台的话,记得还给她。” 话说一半,却被王姨打断道:“你说啥呢缘姐,先好好手术,别的事等手完术再说。咱俩还得继续绑定在一起,做很多事情呢!” 妈妈挥了挥手,说道:“你闭嘴,我得跟孩子把一切交代清楚了,才能安心去手术!” 又看着我,继续道:“还有你二舅的那个‘制造厂’,也有你王姨的xx万投资,是以我的名义放进去的。我已经和你二舅说了,到时候由你统一持股,将来效益好了,别忘了给你王姨按比例分红。” 余光里,我见王姨的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些什么,终于还是无言。 又逗留了一日,等到我大舅家的哥哥也赶到北京,以“制造厂”总经理的身份,与王姨密谈了几句后,她便“满意”的离开了。 原来这个世界上,真正在乎你死活的人,除了你的家人外,还一个就是你的“债主”。 6月25日,周二。 由于时间紧迫,我一口气挂了三个“特需”。 所谓“急病乱投医”,不过如此。 可惜,反馈不尽人意。 一个听说我正在急症住院呢,直接给我退了号,让我以急诊的建议为准。 一个听了病情后,只潦草地说了句,他已经快退休了,不会再接这种高风险的手术后,便叫了下一个号。 去到第三个时,我直接就跪下去了,我说我求您了,我问了很多人了,您就直接告诉我,这个“ie”是不是不手术就一定会死人? 行医到那个级别的人,自然见惯了人间的悲喜。 我的赤诚,自然是真。 可天下间,但凡是想要活命的人,哪个面对大夫时,会不赤诚呢? 好在此人不像前两位专家那般高冷,让我凑到近前,仔细查看了一番妈妈的病历后,问道:“你若担心手术的风险,倒是可以考虑保守治疗。而且这个所谓的‘赘生物’,属于有‘根’的那种,轻易也不会脱落。不像‘血栓’一类的‘无根’异物,在血管里乱窜。只不过保守治疗需要输六到八周抗生素,最好还能对症才行。” 顿了顿,又对我科普道:“所谓对症,就是病人每天抽的那七八管血,都要拿去做‘血培养’。如果能培养出长成‘赘生物’的准确细菌种类的话,就可以使用专门针对这个细菌的抗生素治疗。否则的话,就只能根据以往的经验,综合用药,广谱杀菌。坏处是抗生素用得多了,病人的身体可能会吃不消。” 在他的介绍中,我脑海中浮现的,是快瘦成一副骨架的妈妈,每天面对无休止的抽血时,那恐惧的神情。 打八周抗生素,她能不能吃得消,我尚不确定。 我只知道,若是再继续这样没完没了的“检查”下去的话,就算不手术,妈妈的生命也眼看就要被折腾到“油尽灯枯”! 遂浮想联翩,却并未影响我听得仔细。 其实这位专家口中的“保守方案”,我早在这几天里有过了解。 再结合着他的“提示”,似有茅塞顿开之感,遂根据自己的理解,直截了当地问道:“我可不可以理解为,这个东西并非一天长成的,自然也不会在短时间内就落下?” 听有此问,他看着我眼睛,好半晌,才叹息一声,开口道:“按理来讲,我不该这么说。但如果是我的话,可能会选择保守的方案。虽然我也无法保证,这个东西什么时候会落下来。或许现在,或许明天,或许一年。所以决定权,还得你自己去做。我也是看你小伙子不错,才和你说了这么多的。而且我的言论,构不成治疗建议。既然你现在已经被急诊接诊了,我说这么多,就已经算是坏了规矩。” 虽虚活了三十多年,但这点人情世故,我还是懂的。 恰在此时,彼时正在美国的大舅,又打来了越洋的“关切”电话。 于是起身,鞠躬致谢,转身离开。 妈妈的那些一奶同胞、血脉至亲们,此刻皆有“烦事”在身。 打来的诸多电话里,除了并无实际作用的“关切”外,给不出任何意见。 当然,我也不需要他们给什么意见。 患者是我的妈妈,更是我的“命运”。 既然是“命运”,理应被我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等我拼命整理着思路,刚一返回到急诊科的病房时,接诊妈妈的小大夫,正在那里等我。 见到我后,他当着妈妈的面,问道:“我这边看你挂了好几个特需,主任们都是啥意见?” 我知道,这个时候我要回答的,应该是自己的意见。 因为无论我说什么,在妈妈听来,都会无限接近于是一个“决定”。 所以一时间,我也有些发懵。 见状,小大夫看了一眼腕表,开口道:“这样吧,你们家属之间再商量一下,尽快给我答复。因为如果决定手术的话,我们得立即安排手术室。你这个属于情况紧急,是可以提前做的,不用排队。但若不做的话,就得尽快安排出院。因为这是急诊,你也看到了,床位非常紧张。” 恰在此时,从妈妈生病起便一直沉默着的岳父,也打来了电话,并提供了一个副主任专家的联络方式,让我若有需要的话,可以去咨询一下。 我知道,行事一向谨慎的岳父,一定是在包子的央求下,才肯在这种搞不好就会“担责”的前提下,对我“施以援手”的。 包子也不是不爱我。 不然,就不会给我生两个儿子了。 她只是更爱自己一些而已。 同时还清楚地知道,我不爱她的事实。 而且在这漫长的十余年婚姻生活里,我长久以来的冷漠回应,以及对彼此那些过往的念念不放,难免经常使她寒心。 可即便如此,她还是在前一晚刚被妈妈“怼”过的前提下,于翌日上午,赶到了北京,看看能不能帮我打打下手。 岳父的这个电话,原本最大的作用,是让我做这个事关妈妈生死的决定前,有了一个暂时的缓和空间而已。 于是我虽按照他的推荐,去找了那个副主任医师,但脑子里想的,却一直是自己的“心事”。 谁曾想,一见到那位看起来差不多得有六十多岁的“大爷”后,我便立刻被他的“雄辩”所折服。 “我们医院,现在施行的是首诊负责制。你看见的,虽然只是接诊的小大夫。但其实每天急诊科的背后,都会有一个大主任坐诊值班。接诊的时候,是谁值班,谁就要对这个病人负责到底。因此你不用担心手术的风险问题,我查了,你来那天值班的那个主任,是我们阜外很牛逼的‘大拿’。他做出了手术的决定,就意味着他会对这台手术负责到底的!放心吧!若有需要的话,他甚至会亲自主刀。虽然具体得看缘分,但至少比你在门诊里乱找,要强上许多。” 那一瞬间,我不再纠结。 但转念一想,才豁然发现,我一直以来的担忧,其实是妈妈对于手术的恐惧,潜移默化地影响了我。 可偏偏,她又是一个迷信权威的人。 即便我转述的都是专家的话,但只要是从我嘴里说出的,她便总是心存怀疑。 于是乎,我又借着岳父的面子,转而对这位“大爷”央求道:“我能劳您大驾,亲自去一趟急诊科,劝一下我母亲不?老太太胆小,下不定手术的决心!” “好!走吧!” 他答应的很干脆。 言罢还跨前一步,主动于前方带起路来。 毕竟是他的“地盘”,远比我更熟悉“地理”。 三绕两绕,便带我走出了一条,全新的路。 比以往我在急诊与门诊间往返奔波的那条,明显要近了一半的距离! 第四百八十章 保险 在那位好心又“权威”的“大爷”的“雄辩”中,主意向来很正的妈妈,很快也没了招架之力,只剩下了频频点头之功。 眼见目的已成,“大爷”亦不做过多逗留,连送都没让我送一下,便“潇洒”地转身离开。 可他头脚刚走,妈妈却立刻又犹豫起来。 再度不停地与我念叨起,手术有多遭罪,康复过程有多难熬的担忧来。 其实越是那些经常抱怨“人生无趣”的人,反而越是对“生命”有着无比的眷恋之情。 若无希望,何来抱怨? 骨子里十分“惜命”的妈妈,终于还是难以下定,去做第二次开胸手术的决心。 见状,彼时已到现场的包子,和仍未离开的王姨,还有刚刚赶来的“制造厂”总经理,只得纷纷围拢过去,延续着刚才那个“大爷”的思路,对妈妈展开了新一轮的规劝。 那几日里,我的“眼泪”,早就成了一种,完全脱离了掌控的情绪。 总会忽然地涌出,毫无征兆。 看着妈妈被“围攻”的一幕,伫立于一旁的我,竟莫名地有了一种,大家是在逼她“慷慨赴死”的错觉! 我甩了甩头,抛开这个不“理智”的想法,凑到妈妈的近前,静静地坐了下去。 尚未坐稳时,便听王姨说道:“还是让你儿子劝你吧!我们说啥你都不听!” 说罢,便招呼“无关”的人员,走了出去。 经过我时,还拍了拍我的肩膀,嘱咐道:“跟你妈好好说说,分析分析利弊。你就别哭了,你一哭,你妈心里该更没谱了!” 因为是一位“特殊”的病人,所以在院方的“照顾”下,愣是在寸土寸金的阜外急诊科里,给妈妈腾出了一个,由屏风围成的“单间”。 我没有说话,只是拉过妈妈的手,认真地打量起来。 本来还喋喋不休着,申诉手术之凶险的妈妈,亦变得安静下来。 沉默半晌后,顺着我的视线,用那只没有被我握着的手,指着我眼前的,她的手背,对我委屈地抱怨道:“你看这几天他们给我扎的,青一块紫一块的,哪还有一处好地方了?” 我叹息一声,又抓住了她那只正在指指点点的手。 尚不待发言,便听妈妈继续控诉道:“你看这只手也是!我这些年老是扎针,血管都扎坏了!” 我很心疼。 却无论如何都想不起,上一次像这样握着她的手,究竟是什么时候? 只依稀地记得,那时我的手,应该比妈妈的,小上了许多才对。 我抬头看了一眼她,除了比前阵子憔悴了许多外,还是那么年轻。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六十岁的老人。 几天未经打理,我的胡须长得老长。 若不明说的话,看到我们母子同框的外人,经常会误认为我俩的关系,是“姐弟”。 酝酿了许久,我刚想开口劝她“勇敢一些”时,好不容易止住的眼泪,却再次夺眶而出。 见状,妈妈也叹息一声,幽幽道:“我也听明白你们说的了,心脏里长了个东西,不手术取出来的话,一旦脱落就是个死。只是我一想到要遭的那个罪,便忍不住去害怕。才想着,还不如就这样活一天算一天呢,起码不遭罪啊!” 我本能地觉得,她说得很对。 可理智又不断地提醒我说:“这样‘任性’,不好!” 短暂地犹豫后,我很快便屈从了理智的提醒。 于是开口道:“相信科学!人家既然说了能手术,咱就进去拼一下!” 顿了顿,又灵光一闪道:“心脏病这东西,大多都遗传。我每次体检时,也都说我瓣膜闭合不全。我估计啊,咱娘俩之间,肯定得有个人,是躲不过挨刀的命了。不是你挨,就是我挨!” 长期以来对自己身体的“造害”,我的健康,早已频频报警。 虽尚未达到“挨刀”的地步,但若继续这么“纵容”下去,我那句“灵光一闪”的话,便绝不会是危言耸听。 听闻我的言语后,妈妈原本还惶恐不止的表情,立时变得肃然起来。 低头皱眉,稍稍思索了片刻后,便决然地对我点头道:“行吧!那我就为了你,去挨这一刀吧!” 话音刚落,我周遭的时空,仿佛出现了那么一瞬的停滞。 我成功地劝动了她。 心中却毫无喜悦可言。 普天之下,会义无反顾地去为了我挨刀的,也就只此一人了! 决心既下,妈妈便不再纠结。 只是又沉默了一会儿后,不放心地问道:“我昨天给你的,那些保险公司客户经理们的联系方式,你都还留着呢吧?” 我“嗯”了一声,算做肯定回答。 也是昨晚我才知道,原来她长久以来的“吐槽”,都是真的。 她这一生,赚到的绝大多数钱,确实都留给了我。 虽然,是以“保险”的方式。 对她来说,这种方式的好处,就是只要她还活着,我便永远得不到支配这笔财富的权力。 而且即便她死了,我也大概率早已成了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蹦跶不起来了。 相应地,也就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对她辛苦攒下的财富,进行有效地挥霍。 其实我挺难受的。 很矛盾。 她明明还活着,却早就开始研究起了“遗产”的问题。 讽刺的是,她要把遗产留给的,还是一个不可能再年轻的我。 这种感觉,就好像执政六十年的康熙,对他那个当了近四十年“太子”的二儿子说,再忍忍,朕的江山,以后都是你的。 可历史书上写的明白,直到自己被废,这位可怜的“太子”,都没能等来“江山”属于自己的那天。 其实,他也不算可怜。因为活着的时候,“父爱”一直都在他的身边围绕。 可我不是皇亲国戚,更没有什么王位要去继承。 我是妈妈唯一的儿子,只想我现世仅存的至亲,可以活着。 说句不好听的,其实她活得越久,那笔“遗产”反而越会增值。 即便我享受不到,还有她的孙子可以享用。 我突然很想扇自己一巴掌! 妈妈马上要闯“鬼门关”的时候,我为啥满脑子想的都是遗产呢? 吁出一口浊气,吐出这些“丧气”的想法,起身挥手道:“哎呀,咱俩现在聊这些为时尚早,我去找大夫了,人家还等着我,告知咱们商议后的结果呢!” 推门出去前,我又转身道:“对了,你抽空给我大舅回个电话吧!他挺惦记的,一直在给你打视频。” 第四百八十一章 雨 大夫说,手术室的准备工作,大概需要一个小时。 在这漫长的等待时间里,妈妈一直与大舅在视频电话里闲聊。 姥爷死的早。 作为家中的长子,大舅便承担了许多,类似于“父亲”的角色。 在这个“生死攸关”的时刻,能与“父亲”好好聊聊,才能让妈妈那颗一直悬着的心,得到真正的放松吧。 毕竟在我这个儿子的面前,她总不好彻底地表现出“脆弱”。 我蜷缩在那个狭小“单间”的一角,看着正与大舅聊天时的妈妈,一脸茫然。 可无论是小声啜泣,还是低声埋怨,她的言辞之中,总含着浓浓的“告别”之意。 早听过无数次的,她关于手术的“担忧”,却比以往更加清晰地,飘入我的耳朵。 “你都不知道啊哥,那可太遭罪了!”、“我是真不想做啊!”、“哎,就像你说的,都是命!赶到这了,没办法,爱咋咋地吧!”、“嘎嘣一下死了我不怕,罪我是真遭不起!”…… 她的声音,很是微弱。 从最初发病至今,不觉已有十天有余。 这十多天里,她几乎都没怎么吃过东西。 外卖叫了许多,却都不能入了她的胃口。 不仅如此,她的睡眠还一直很轻。 无处不在的仪器轰鸣声,已使得她有十天时间,没睡过一个完整的觉了! 如此状态下,感觉只需一阵微风,便可将她推倒! 可也正是在这种状态下,再去在胸前来上一刀的话,还会有生还的可能吗? 我不敢去想。 又不得不想。 人们总是习惯把自认为对的事情,以“为你好”的名义,强加给别人去执行和遵守。 却从未考虑过,这种世俗框架下的“正确”,真的就适用于每一个人吗? 那一刻,我并没有怀疑科学。 更没有怀疑,诸多医学专家们的决策。 我只是清楚地知道,我的妈妈,无论身体还是心理上,都没有准备好去迎接这台手术。 她只是在以我为首的,许多自以为是在“为她好”的人的“威逼利诱”下,被强行“逼上梁山”了而已! 事实上,她很可能仅是出于一个母亲的责任和本能,要去替她的儿子,挨上这必死的一刀! “必死”二字,从我脑海中突兀地蹦出后,我不禁惊出了一身冷汗! 恰在此时,一个头发已经半秃的中年男医生,被三五个年轻些的医生簇拥着,走了进来。 那位最初接诊的哥们,自然也在其中。 他指着依然手持电话,脸色却瞬间惨白的妈妈,对那位‘秃医’介绍道:“这个就是病人了,x主任。” “秃医”点了点头,看了看妈妈,又看了看已起身立于他们身侧的我,自我介绍道:“我是待会儿负责主刀的大夫。” 又回头对“初诊”的哥们问道:“具体的事宜和风险,你都和家属交代清楚了吧?” 那哥们下意识地看了我一眼,回答道:“说清楚了。” 得到肯定的回答后,“秃医”又回头看着我,确认道:“你都清楚了吗?” 我“嗯”了一声后,便避开了他的视线。 注意力,全被已是一脸错愕,满目惶恐的妈妈,吸引而去。 作为真正要去“挨刀”的人,竟好似被剥夺了参与“决定”的权力。 到底是什么,令这个强势了一辈子的女人,心甘情愿地去做一块,“砧板上的鱼肉”呢? 是对生命的渴望? 还是,对“世俗”的妥协? 见我没有回答,“秃医”再度开口道:“若还有哪里不清楚的,你可以问我。若没有的话,我们就要进行手术前的准备工作了。先把衣服换一下,然后……” “主任,对不起,我们不做了!” 十多天来,我第一次很没礼貌地,打断了一个医生的发言。 刹那间,“屏风”内一片寂静。 所有人的脸上,立刻都呈现出了一片,不可思议的表情。 见状,我不得不再度斩钉截铁道:“对不起,给你们添麻烦了。这个手术,我们不做了!” 话音刚落,在场诸人脸上的表情,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变化。 可比起以“秃医”为代表的“愠怒” ,我更在乎的,却是妈妈脸上的“感激”。 没错,虽然妈妈看向我的眼神里,依旧充斥着不解。 但在那份不解里,绝对包含着感激! 欣慰的感激。 又沉默了片刻后,我见到“秃医”握了握拳头,回头对那名神情复杂的“初诊者”,怒斥道:“人家不手术,你们把我叫来干嘛?” 那哥们的嘴唇动了动,又无辜地看了我一眼,终于还是未发一言。 见状,我连忙解围道:“对不起主任,手术的决定确实是我们做出的。而不手术的决定,则是我刚刚才做出。这不还没来得及去跟这位大夫汇报,您就来了!” 闻言,“秃医”回过头来,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开口道:“你们是不是太过儿戏了?我们刚把手术室清出来,你却说不做就不做了?你知不知道有多少人在外面排队等着想做,还排不上号呢?” 在他训斥期间,我同时不住地作揖道:“对不起对不起,给你们添麻烦了。可毕竟人命一条,我还是无法草率地做出决定。” 期间,我又下意识地与妈妈对望一眼。 她眼神之中原本的“不解”,不知何时已彻底地消失不见。 取而代之的,只有欣慰。 “被理解”的欣慰。 隐约间,我似乎还看到她的嘴角,挂着一抹不易被察觉的微笑。 在这十多天里,那还是她唯一一次展露笑容。 这让我再与医生们“对抗”时,更添了许多底气。 “关键是我的妈妈,明显没有做好手术的准备,对不起,对不起……” 当我的语言,只剩下了“对不起”后,“秃医”早不耐烦地摆手道:“你没什么好对不起的,既然不想手术,我们也不可能强行将病人拉上手术台!而且你不珍惜,还有的是人在等着要这个机会。” 顿了顿,又深呼吸了一下后,以一个专业地口吻,对我提示道:“但是我得告诉你,病人一旦出现了什么意外的话,可就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了!反正你们也不相信我,那就另请高就吧!” 我刚解释了一句“没有”,他却不再理我,转身对神情依旧复杂的“初诊者”,吩咐道:“一会儿补签一份拒绝手术的单子。” 顿了顿,又伸出两个手指,补充道:“两份!家属和患者,一人一份!” 说罢,便扬长而去。 我连忙跟了出去。 直走出了急诊科的大门,来到了院外的空地上时,才快赶了两步,追到他的身边,想要将早已准备好的一沓百元大钞,塞进他“白大褂”的兜里。 可我手部的皮肤,才刚一挨到“大褂”的布料时,便被他敏捷地躲开了。 与此同,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我捏着钱的手,用力地打到了一边。 转过身,又警觉地后退了一步,上下打量了我一番后,不屑地“哼”了一声,挥手道:“少来这套!也别再跟我说什么废话。还有很多人的命,等着我去救呢!” 天气预报里,说了一天却迟迟不见踪迹的“雨”,忽然淋漓而至。 看着“秃医”倔强的背影,又在心里说了句“对不起”后,我便决然地转身。 毕竟,我也有自己的“迫在眉睫”! 第四百八十二章 孝顺 我并没有冲动。 其实我早做了两手准备。 所以当拒绝手术的我,看着院方连番下达的“驱逐令”时,并没有多么慌乱。 但归根结底,“命悬一线”的那个人,并不是我。 人很奇怪,总会觉得“没选的”那一个,才能产生更好的“结果”。 可无论好坏,妈妈恐惧手术的心理,依然强烈。 在她决绝地签下“拒绝手术”说明书前,我曾信誓旦旦地与她有过这样一段对话:“妈,你的骨子里,是不是压根就不想手术?” 她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那般,露出一个沉冤得雪的酸楚表情,似悲又喜地回答道:“我可太不想了,手术太遭罪了!我感觉我进去肯定就出不来了!” 我握住她的说,盯着她的眼睛,斩钉截铁道:“妈妈,既然你没准备好,那今天这手术咱肯定就不做了!因为哪怕你那个所谓的赘生物,真的咔嚓一下坠落了,导致你残了,甚至死了的话,我也绝不会后悔的!但是你不想手术,却被我逼着上了手术台,最后直接就死了的话,我才会后悔一辈子!” 之前在研究“保守”方案时,我已经通过一个战友,在北京找到了另一个可以住院输液的地方。 当妈妈“抱着”必死的决心,看见我给她安排的新环境时,很是满意。 “独门独户”,她终于可以很好的休息。 有了“必死”的心态后,她才明白了“活一天就舒服一天”的重要性! “单间”的花销,她连问都没问! 好在因为一直有“抗生素”顶着,所以在“新环境”里住着的时候,她也一直再未发烧。 入院没过两天,她便又可以活动如常。 “等死”期间,妈妈亦终于不再与我吵闹。 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咱娘俩已经好久都没有这么独处啦!” 除此之外,还有一句使我偷偷哭了一宿的感慨:“看见你现在出息成了这样,又尽心尽力地陪了我这么长时间,我就是真的死了,也没有什么遗憾了。” 我和妈妈,斗了一辈子,也相爱相杀了一辈子。 却直到她的生命眼看就要被病痛剥夺的那一刻,才第一次看见了,“和解”的可能。 比起生死,一切观点的不合,都显得极为可笑。 也只有生死关头,才能让人认清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 “暑期”无“假期”,是我的工作性质。 单位一催再催之下,妈妈决定再找一个人,替代我来陪护。 “找”之前的许多天里,她还有一句挂在嘴边的话是:“只要我想,有会无数个人,会飞奔到我的身边,陪护我!上赶着来的人,排队能从北京,一直排到咱鹤岗老家!” 可当她真的打了无数通电话后,才终于明白,原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 妈妈的事情,在他们那里,并没有多么重要。 哪怕,已涉及到了“生死”。 当她终于发现,除了我之外,没有人会真的抛下一切,无条件的去管她之时,她也终于不再吐槽对我的那些“有悔付出”。 也是那段时间里,我忽然就有了“配得感”。 我值得被爱。 被包括妈妈在内的,全世界去爱。 虽然晚了些,但还来得及。 大起大落,看清朋友。 大悲大喜,看清自己。 在工作最为繁忙的时候,于小岛上消失了那么久。 作为一个虽然有些“过气”,但号召力却依然未减的“红人”,我自然收到了许多战友们的关心。 我很感动。 心安理得的感动。 只要无愧于心的去做事,我便值得被这个“天下”友好对待。 可“关心”无用。 谁都无法帮我。 就像谁都无法代替我的妈妈,躺在病床上,感受痛苦。 一个偶然的机缘下,我知道了妈妈竟然一直偷偷在与老庞联系的事实。 老庞,就是当初那个“背叛”过妈妈,且被后者抓了个“现行”的男人。 分手时,搞的满城风雨。 再联系,便只有“偷偷”进行。 妈妈这一辈子,都是死要面子。 都到了这个岁数了,她俩之间的“联系”,自然简单了许多。 简单到大多数时间里,都仅是老庞主动的一些,关于“冷暖”的问候。 虽然换来的,都是妈妈极为高冷的,“嗯”、“啊”的回答。 但即便是这样,老庞依然会像打了鸡血般兴奋。 被妈妈逐出家门后,他过的并不好。 甚至,还可以用“惨”字形容。 那些“离婚”后取得的“可观”家产,很快便因为投资失败,而亏损一空。 在我发现他与妈妈一直都有偷偷联系时,他正“沦落”在北京的某个国企的食堂里,干着门卫的工作。 他知道妈妈有病后,表现的很着急。 却因为怕我不同意,而迟迟没有探望的勇气。 其实妈妈也怕。 可惜她虽然知道我的脾气,但却不知道,在这近半个月无人“换班”的陪护里,我的疲惫,已逐渐逼近极限。 坦白来讲,并不是无人“接班”。而是妈妈那“随时会死”的状态,让我不敢将“陪护”的工作,假托他人之手。 直到我发现了老庞的存在,这一切才出现了转机。 我有了一个可以“替班”的人,妈妈也有了一个比我细心万倍的“舔狗”的照料。 与此同时,老庞还有了一个,他梦寐以求的,“赎罪”的机会。 看似皆大欢喜,实则悲哀常伴。 因为妈妈心脏里的“赘生物”,就像一个索命的无常,随时会终止她的人生。 得知是在我的大力支持下,妈妈才做出了“拒绝手术”的决定后,很多人都打来了近似于“质问”的电话。 我没有解释。 也没有必要解释。 因为这个世界上,只有我是最迫切地希望妈妈活着的那个人。 其实在完全“保守治疗”,与“立即手术”之间,我选择的,是一边“保守治疗”调整身体,一边努力寻觅一个,权威些的心外科专家的方案。 妈妈是一个很幸运的人。 我也是。 就在我拼尽全力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人选时,竟很意外地,挂到了一个特牛的“号”。 此人姓许,凭着独立完成八千例心外科手术,死亡率低于百分之一的傲人履历,在坊间赢得了一个“阜外第一刀”的美誉。 幸运的是,就是这样一个国内顶尖的心外科专家,在做出接下妈妈这个患者,并且在手术中“主刀”的决定时,竟没有丝毫犹豫! 更巧的是,“副刀”的主任,还是我们鹤岗的老乡! 未经允许,我也不好直白地写出他们的名字。 但凭借以上信息,相信大家随便一搜,还是可以查到的! 总之这台风险极高的二次开胸手术,在许教授医疗团队的妙手操持下,进行的异常顺利。 虽然后来康复过程,是一个不算漫长的过程。 但我终于见识到了,令妈妈恐惧的“遭罪”遭罪。 那是一段,无法用文字表述的过程。 可至少,她活了下来。 这个曾经给过我生命的女人,从那以后,又多了一个新的口头禅:“我的第三次生命,是我儿子给的。” 可虽然手术的是她,但同时获得新生的,也还有我一个! 因为陪护的过程里,我突然发现了生命的意义,其实不止是自己的“经历”。 还有,对“其它”生命的陪伴。 我们一直都不是,也不应该是一个“独立”的个体。 工作很重要。 家人,更加重要。 因为给不了两个月的假,所以我毅然决然地选择了辞职。 只为有更多的时间,去照顾妈妈的晚年,陪伴两个儿子的成长。 钱很重要,却换不回光阴。 有些事情错过了,便是一辈子。 我也不再想着离婚的事。 因为我的孩子们,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 世界还是那个世界,身边的人,也还是那些人。 不同的,是依然拥有它们的我,换了一个不同的心境。 我,不再是“我”。 “我”,依然是我。 比如“离婚”,其实是我的家庭教会我的,处理问题的方式。 而努力把“婚姻”经营得更好,却是“我”自己的决定。 虽然我们无法改变出生之前的“发生”,亦无法决定生而有之的“因果”。 但至少,我们可以决定,如何活着。 受“因果”所累,我活成了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自己。 但那个一直被“压抑”的自己,却并没有死亡。 经历过许多“生死”以后,我决定将那个真正的“自己”释放。 列祖列宗再上,从此以后,我要做一个真正孝顺的人。 真正的孝顺,不是孝顺父母。 而是让父母的缺点和祖上的弊端,在自己的身上不再重演。 让家族里的恶因,在我们这一代身上止住。 同时,还要让家里的优良传统和品质,继续发扬光大。 这,才是生命不断繁衍延续下去的意义。 所以真正的孝顺,是打破家族轮回的宿命。 我此刻修剪家族古树的动作,正在为百年后的某片新叶,让出迎接新生的阳光。 且不论百年,单说眼前。 至少我的儿子们,不会独立去面对着,那个很像我的妈妈的,他们的妈妈。 我要用我的余生,努力去撑起一片,可以让我的后代们,能够毫无压力地,去做他们自己的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