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蛮荒部落生存记》 第1章 穿越原始大陆 刘田醒来后,耳朵里全是嗡嗡声。 一睁开眼,他发现自己正躺在平坦开阔的草地上。 天空好蓝,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干净的天空,就像画中一样,连一朵云都没有。 “这是在哪儿?” 周围是茫茫的原野,没有任何建筑,显得很荒凉寂寥,远处的草场上,有一群食草动物正在吃草。 自己不是在飞机上吗?怎么会来到大草原上? 刘田脑袋有点疼,他用力揉了揉,过了好一会儿,记忆才开始涌现。 他记得当时自己正在去山西省芮城县的路上,在那附近的黄河大湾处,有一片旧石器时代的远古遗址,现今已被开发成了一个旅游景点,这对于他这个高校的历史系教师来说,有着莫大的吸引力,趁着暑假,有空闲时间,他便乘坐飞机前往。 可不幸的是,飞机刚飞没多久,就遭遇了恶劣天气,飞机失事了,他只记得当时飞机上乱糟糟的,所有人都在惊叫,坐在靠窗的位置,刘田能感觉到飞机正在快速的下坠,云层在渐渐远离他。 下坠的速度越来越快,刘田知道这一次,他肯定死定了,根本来不及考虑什么,随着轰的一声巨响,他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那现在这是在哪里?刘田一片茫然。 这时,耳朵里的嗡嗡声逐渐消失,伴随而来的是一阵阵怪异的喊叫声,像是在驱赶野兽,但刘田却听不懂。 循着声音的方向看过去,刘田吓了一大跳,在离他有些远的地方,一大群酷似野人的人正在互相攻击,他们穿着树叶,兽皮制成的衣服,赤着双脚,头发凌乱,武器是最简单的石矛或是削尖的木刺。 这些人怎么看怎么像是一群尚未开化的野蛮人,嘴里吼着驱赶野兽时的调子,除了用武器相互攻击外,他们还会捡起地上的土块或是石头扔向对方,这种战争的方式真是既原始又朴实,像是街头混混在打群架。 刘田一度怀疑这是不是在拍电影,但他看了看四周,并没有摄像机,也没有工作人员,而且,他还亲眼看到,一根木刺扎入了一个野人的眼睛里,他才确信,这并不是拍电影,而是真实的世界。 远处的食草动物驻足看向这边,它们似乎见惯了人类互相攻击,也不怎么害怕,一边吃着草一边看热闹。 看着眼前这一幕,刘田彻底无语了,就算自己是个历史系教师,对这些远古时代的东西很感兴趣,但也不能因为这个,就让自己真的穿越过来体验啊,而且好歹给个热武器啥的啊,结果真就手无寸铁的开局了。 这时,刘田的脑海中出现了一些陌生的记忆碎片,他努力拼凑这些碎片,通过记忆,刘田得知,他的部落正在为守护自己的领地而战。 这里是一片水草丰茂的聚居地,空旷的原野上有一条河流经过,带来了充足的水源和各种各样的猎物。 刘田所在的部落世代生活在这里,男人狩猎,女人采集,族人们过着安定而幸福的生活。 但现在,这一切即将被打破,不知从哪里迁徙过来的野蛮部落发现了这片完美的居住地,开始对部落发起进攻,想要占领这片领地。 部落里所有的男女老幼都拿起武器,奋起抵抗,但野蛮部落的人数太多,起码有上千人,从战局上来看,己方已经节节败退,很多族人都被杀害,倒在了地上。 在看到部落里的男人被杀死,女人被掳掠后,刘田果断选择了逃跑,他可不想重生一次后,立刻又死去。 不说吹的,要是能给个热武器,刘田也不至于逃跑,他肯定能摆平这上千人的野蛮部落,拯救自己的部落,成为部落首领,迎娶部落最漂亮的姑娘,成为人生赢家。 刘田一边这么想着,一边头也不回的钻进了附近的象草丛里,这些野生象草长的高大茂盛,而且占地极广,似乎无边无际,人在里面无异于一粒沙子落进了水池里,是个藏身的好地方。 七八米高的象草丛几乎遮蔽了所有的阳光,藏在里面虽然不容易被发现,但路也不怎么好走,刘田只好捡了根棍子来开路。 刘田也不知道现在要去哪里,只能沿着一个方向走,太阳在他的左边,根据方向推测,刘田认为他应该是在朝着北方前进。 一路走,刘田一路思考他为什么会莫名其妙的穿越到这个原始社会,而这具身体原主人的记忆也不够清晰,只有一些记忆碎片,根本无法连成一个完整的记忆。 这具身体虽然脑袋不太灵光,但体格却很健壮,身高差不多有一米八左右,这在原始时代可谓是相当罕见了,特别是腹部的六块腹肌,让刘田甚为满意。 这种体格,应该是个不错的猎人。 走出这片象草丛,进入了一片稀树林,在稀树林里弯弯绕绕走了很久后,天已经快要黑了,刘田是又累又饿。 一路上,刘田碰到各种各样的野味,但无奈装备太差,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们从自己身边溜走。 摘了几个野果充饥,刘田才能撑到现在,在夜晚降临之前,他必须要找个合适的安身之所。 就在这个时候,在距离他不远的地方,出现了两个野人,他们正撅着屁股趴在地上,不知道在鼓捣什么。 第2章 火种 这两个野人可以说是衣不蔽体,趴在地上,连屁股沟都露出来了。 在他们身后有一个小山洞,刘田知道,这个山洞肯定就是他们的家,刘田想,要是自己能在这里住一晚,也不用害怕被野兽袭击了。 这么想着,刘田就走近了两人,这才发现,原来他们正在生火。 树林里刚下过雨,地面很潮湿,在他们面前,一个快要熄灭的火堆里,一小簇火苗在弱不禁风的飘摇着,随时都有可能熄灭。 这两个野人好像不知道怎么引火,他们笨手笨脚的把潮湿的枯枝败叶往火堆里加,结果越加火越小,直至最后一小簇火苗都消失了,火堆里只剩下烟还在冒。 这火是彻底烧不起来了。 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神情都有点沮丧,矮野人指着高个子野人骂道,“你这个傻大个子,让你看着火,你为什么要离开,如果你不离开,火也不会灭!” 大个子野人挠了挠头,神情有点局促,辩解道,“我看到有只大野兔,就去追野兔了,你看,我猎到了那只大野兔,今天我们有肉吃了。” 说完,大个子野人还嘿嘿的傻笑了一声。 刘田看了看大个子野人手指的方向,地上果然躺着一只巨大的灰毛野兔,有刚出生的小牛犊那么大。 矮个子野人继续说,“但你让火灭了,没有火,我们以后怎么办?我们肯定会被狼吃掉!” 大个子野人低下了头,彻底没了话说,他也觉得火熄灭了,是他的责任,他没有看好火种。 过了一会儿,大个子野人又说,“现在说这些都没用了,等下次下雨时,说不定上天还会给我们降下火来,到那时我们一定要看好火种,可不能再让火熄灭了!” 刘田听的是一头雾水,怎么天上下雨,还会降下火来?他忍不住凑上前,问道,“天上下雨,为什么还会降火?” 两人刚才就看到刘田了,但当时他们两个正在讨论火的问题,没有多余的脑子去关注这个突然出现的陌生人,这时见刘田在跟他们说话,两人才打量了一下刘田。 他们发现,这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人,个子是真的高,就算是他们中最高的大个子,也比他矮一个头,他们还从来没见过长的这么高大强壮的同类。 两人只能仰视着刘田,矮个子野人解释道,“下雨的时候,天上闪出了一道光,劈到了那棵树上,树上就有火了,我们的火就是从那棵着火的树上得到的。” 刘田这时才恍然大悟,并且他也明白了,这两个野人会用火,但并不知道怎么生火。 刘田心想,生火对于他来说可不是什么难事,在这个时代,最简便的生火方式应当就是钻木取火了。 刘田这时已然饿极,而且,夜晚需要有个栖身之所,于是就胡扯道,“我在天上看到你们的火灭了,见你们可怜,于是就从天上下来,让我帮助你们把火重新生起来吧!” 两个野人看着刘田,露出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本来就不大的脑容量一时转不过弯来,辨不出刘田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刘田继续忽悠道,“我不仅会帮你们把火生起来,而且,如果你们愿意学的话,我会一直待在这儿,直到你们学会生火为止!” 教他们生火只是刘田想要多在这里待几天的手段而已,待在人多的地方,被野兽袭击的概率会小很多,自己至少还能多活几天。 “真的吗?你真的能像上天那样生出火来?”两个野人越发感觉不可思议。 刘田也不再跟他们多说废话,他扒拉着地面上的树叶,在最下面找到一些干燥的枯叶,将它们当成引火的材料,随后又找到一根细木棍,将一端削尖,在另一根木棍上凿出一个小孔。 然后,刘田双手紧紧握住细木棍,将尖头对准树干上的小孔,开始快速转动手中的木棍。 起初,进展很慢,他的额头渐渐冒出了细密的汗珠。但刘田没有放弃,既然已经夸下了海口,就绝对不能失败。随着不断地转动,小孔周围开始冒烟,刘田更加兴奋地加快速度。 终于,一小簇火苗冒了出来。刘田小心翼翼地将旁边准备好的干草凑近火苗,轻轻吹了几口气。干草瞬间燃烧起来,他赶忙再加上些干树枝。火势越来越大,刘田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两个野人一直在旁边看着,这时见这个人真的把火给生出来了,都高兴的手舞足蹈起来,欢快的围着火堆跳起野性的舞蹈来庆祝。 刘田没心思跟他们跳舞,钻木取火看起来简单,实操起来却并不容易,需要使很大的力气,刘田已然累的满头大汗,加上他的肚子也确实是饿了,更加没有力气陪他们跳舞了。 刘田的眼神不时的瞄向那只灰毛野兔,想着怎么才能让这两个野人赶紧把这只野兔给烤了。 眼珠一转,刘田对两个野人说,“这个火是我利用人力生出来的,并不是大自然的力量,让我们看看这个火能不能像天火那样,将食物烤熟吧!” 这两个野人现在对刘田已经佩服的五体投地,对他的话更是言听必从,连忙把那只野兔剥了皮,连内脏也不掏,就那样架在火上烤了起来。 现在不是讲究卫生的时候,刘田的肚子早就饿的咕咕直叫了,他伸手撕下了一只兔腿,一口咬下去,满嘴是油。 两个野人眼巴巴的看着刘田,咽了咽口水。 刘田把嘴里的肉咽了下去,舔了舔嘴唇,跟他们说道, “嗯,你们都看到了吧,我为你们生的火和天火一样,都能烤熟食物,也能吓退野兽,今天你们给了我食物,我会教你们怎么生火。” 两个野人大喜,咧着嘴,露出满嘴黄牙,开心的笑了起来,学会了生火,以后他们就可以天天吃到烧熟的肉了,而且晚上睡觉的时候再也不用害怕会被野兽袭击了。 第3章 庇护所 两个野人见刘田吃的香,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他们一人扯下一块肉,狼吞虎咽起来。 这个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小小的火堆在无尽的黑暗中像是海洋中的灯塔,虽然渺小孤寂,但总能让人感到心安。 吃完烤肉后,刘田非常满足,两个野人在刘田的吩咐下,在山洞门口又引燃了一个火堆,这样晚上睡觉时,能防止野兽袭击。 两个野人居住的山洞很小,勉强可以住下四个人,不过刘田还是尽量离两人远一点,找了一个角落躺了下来。 这两个野人也不知道多久没洗澡了,身上臭烘烘的,味道实在有点熏人。 刘田在这里又待了两天,教会了两个野人怎么生火,然后就准备离开这里,去寻找更合适的庇护所。 临走的时候,两个野人送给刘田一把石斧,这把石斧看起来已经用了很长时间了,木柄都被磨的乌黑发亮了,刃口的地方也凹凸不平了,但对于一贫如洗的刘田来说,这已经算是很好的工具了。 刘田找了一根藤蔓,把石斧绑在腰间,与两个野人挥手道别后,继续朝着太阳的方向前进。 这个时代的生态实在太好,森林好像无边无际,走了大半天,才终于走出了这片稀树林,进入了丘陵与平原交汇的地带。 这个时代真的是人烟稀少,就算是在这个河流交汇,水源充足的平原地带,刘田也没碰见第三个人。 不过这样也好,因为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好人,要是遇到野蛮部族,自己说不定会被抓起来或是直接被杀死。 又走了很长时间,终于在太阳快落山的时候,刘田看到远处出现了一个山洞,刘田认为这是个不错的庇护所。 这个山洞周围是相对比较平坦的平原,山洞的口很大,从外面看比那两个野人住的山洞要大很多,而且在不远处,森林边缘的地方,还有一条小溪流经,溪水清澈清凉,在小溪里,可以捕鱼当做食物,这确实是不可多得的居住地了。 刘田打定主意,就在这里建庇护所了,他把石斧拿在手上,慢慢走近那个山洞,因为周边虽然没有人烟,但不排除会有野兽住在这个山洞里。 当刘田慢慢靠近这个山洞的时候,远远的,他就能闻到从洞里传来一股难闻的牲口味,而且还听到一阵低沉的嘶吼声,刘田知道,洞里肯定住着非常危险的野兽。 可是刘田又不愿放弃这个好不容易才找到的理想庇护所。 作为一个食物链顶端的人,刘田觉得没有什么野兽会是人的对手,他必须要想办法夺得这个山洞。 想要杀死这只野兽,首先要摸清这是什么动物,才能想出针对它的办法。 刘田返身进入附近的树林里,在林子里采了一些野果充饥,然后爬到一棵大树上,在夜晚,如果没有可以庇护的住所,树上就是最安全的。 在树上一直待到了天黑,借助月光,刘田看到野兽终于从山洞里出来觅食了,这一看就把刘田吓了一大跳,因为住在这个山洞里的原来是一只洞熊。 这个庞然大物像一堵墙,站立起来足足有三米多高,它踏步而行的时候,刘田感觉大地都在震颤。 刘田顿时就泄了气,想要独自杀死这个庞然大物,没有一把热武器是不行的,刘田看了看手上的石斧,无奈的叹了口气,看来想要独占这处山洞的希望是彻底破灭了。 刘田正这样想着,那只洞熊竟然就朝他的方向走了过来,刘田大吃一惊,这只洞熊一定是嗅到他这个陌生的气味了,这是野兽的领地意识,它不会允许自己的领地上出现另一个危险的物种。 刘田赶紧往树冠上爬去,洞熊相比于现代棕熊或是黑熊来说,无论是体格,还是力量都要胜出很多,但它也有个缺点,就是不会爬树。 所以,刘田只要爬的足够高,就不用害怕会被洞熊抓住撕碎。 洞熊不急不缓的慢慢靠近这棵树,抬头朝树上看了看,刘田这时已经完全隐藏在了树杈枝叶中,在树下是不可能看到他的,但洞熊凭借灵敏的嗅觉,已经发现树上有某种生物存在。 洞熊朝树上嘶吼几声,退后几步,用它强壮的身体猛的一下撞在了树干上,刘田被撞的一歪,差点就从树上跌了下来。 刘田大吃一惊,赶紧趴在了一根粗壮的树杈上,趴了下来,他没想到这只洞熊的力量这么大,要是这棵树被洞熊撞倒,那就彻底歇菜了。 洞熊又连续撞了几次,发现没法将树上的生物撞下来,只好放弃了,转身离开,去寻觅其他食物去了。 见洞熊离开,刘田惊魂未定的坐了起来,但他不敢从树上下来,而且他打定了主意,天亮后就赶紧离开这个危险的地方,他可不认为自己单枪匹马能杀死这只洞熊,还是保住小命要紧。 刘田靠在树干上昏昏欲睡,但又不敢真的睡着,他害怕睡着后,会无意识的从树上掉下去。 在这个人烟稀少的地方,刘田发现,就算是躲在树上也不怎么安全,一些会飞的夜行动物依然会来骚扰他。 和鸡差不多大小的夜燕极具攻击性,它们围在刘田周围飞,要不是茂密树叶的阻挡,它们早就扑过来吸刘田的血了。 还有一些擅于攀援的灵长类动物,在大树间来回穿梭,有一次,刘田甚至感觉到,它们已经越到了自己的头顶上,在巨大的树冠上向下看着自己。 好在这些动物并非像洞熊那样凶猛强壮,刘田凭借手里的石斧,尚且还能应付。 无论如何,等天一亮,必须要离开这个鬼地方,只是,就算离开这里,自己又能去哪里?这个时代,虽然人类已经站在了食物链的顶端,但孤身一人,飘荡在野外还是十分危险的。 刘田正这么想着,突然森林深处传出了巨大的嘶吼声,刘田竖耳细听,这吼声似乎就是那只洞熊传出来的。 第4章 天上掉馅饼 这一声吼,把那些夜燕和灵长类猿猴全都吓的一哄而散,这倒让刘田清静了不少,内心松弛下来,仔细倾听声音来源的方向。 嘶吼声越来越近,在月光的映照下,刘田看清了,果然是那只洞熊,而且它的身后还跟着一群狼,有十几只,这些狼的体型一个个都有野牛那么大,在追着洞熊撕咬。 要知道,一头狼的攻击性可能并不强,但如果是遇到狼群,无论是多么凶猛的动物,都要掂量掂量。 狼的狡猾程度在动物界是首屈一指的,它们在捕猎的过程中,甚至会制定战术。 洞熊虽然攻击性和防御力都很强,但在狡猾狼群的轮番攻击下,也招架不住的开始逃跑,狼群并不打算放过洞熊,这种情况并不常见,如果是捕猎的话,狼群通常不会选择这么凶猛的野兽作为猎物。 也不知道洞熊怎么招惹这群狼了了,就算有几只狼被洞熊拍死,它们还是义无反顾的从四面八方攻击这只洞熊。 洞熊很快就被咬的遍体鳞伤,而狼群的数量也在逐渐减少,从十几只变成了几只,大部分狼只要被洞熊巨大的熊掌拍中,就会立马丧失战斗力,就算不死也会重伤。 洞熊又拍死一只狼后,转身就往自己的山洞里逃跑,而剩下的六七只狼在它身后紧追不舍,刘田在树上能很清楚的看到,洞熊受伤不轻,跑的时候不仅速度变慢了,而且它的腿也一瘸一瘸的,显然是被狼咬断了。 狼群追进了山洞里,不知在洞里进行了一番怎样的较量,刘田这时已经看不到了,只能听到吼声和撕咬声。 过了很长时间,刘田再次看到双方从山洞里出来,只不过,仅剩下的两只狼被洞熊追着逃出了山洞,洞熊只追了短短一段距离就停了下来,刘田看到,这只洞熊已经成了强撸之末,它在洞口停了一会儿后,就轰然倒在了地上。 这一幕真是把刘田看的又惊又喜,这简直就是天上掉下来的一块大馅饼,狼群和洞熊火拼,结果两败俱伤,狼群几乎全军覆没,洞熊也身受重伤,估计也撑不了多久了。 只要洞熊一死,刘田就立马去占据那个山洞,只要有了这个庇护所,以后一切都会容易很多。 刘田蹲坐在树干上,密切注视着那只洞熊,刚才的一场大战,把这附近的所有动物都吓跑了,现在这里变的很安静。 洞熊就那样一直躺在洞口,刘田也不知道它到底死了没有,一直挨到了天亮,食物草动物都开始出来活动了,刘田才从树上下来,洞熊还在山洞门口躺着,一动不动。 刘田不敢冒险,他从树上下来后,就去砍了一棵小腿粗细的松木,用石斧把一头削尖,当做武器,这时他才敢慢慢靠近那只洞熊,看他是死是活。 一路上都是狼的尸体,狼肉也可以当做食物,但刘田现在没工夫理会这些狼的尸体,一些讨厌的乌鸦已经在啄狼的眼珠子了。 刘田挥着木刺赶走了一群乌鸦,慢慢走近洞熊,从远处看,这只洞熊一动不动,好像已经死透了,但走到近处,刘田才发现它还没有死,只是满身的血迹,已经出气多,入气少,离死亡不远了。 刘田大大的松了一口气,他现在必须要为占领这处洞穴做准备了,首先肯定要生火,只有将火升起来,野兽才不敢靠近这边,这只洞熊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刘田最主要的食物来源。 洞熊看见刘田靠近它,眼珠子转着看向刘田,喉咙里发出呜呜声,它的头微微抬了抬,还想攻击刘田,但它已经无能为力了,抬起的头轰一下又倒了下去,无力的喘着粗气。 刘田稍微离洞熊远一点,生怕它突然回光返照,拍自己一巴掌,那可就惨了。 刘田并不打算立刻结束洞熊的生命,留下洞熊的气息,将会吓退大部分野兽,他拿着石斧,走进森林去砍柴。 树林里到处都是柴,随便捡捡就是一堆,刘田找了根藤蔓,把柴捆起来,背着回山洞,他还顺便带回了一只狼的尸体,就算狼肉不太好吃,但狼皮可是好东西,不能浪费了。 刘田觉得柴还不够,就又去找柴了,周而复始,刘田找回来的柴已经堆的像座小山了,那些没被糟蹋的狼的尸体也被一只只的拖了回来,距离实在太远的,就不要了。 天气太炎热,肉很容易就腐败变质,就这些狼肉和熊肉,刘田也得想办法保存下来,不然两天肉就臭了,不能吃了。 没有盐,没法腌肉,刘田也只能用烟熏,做熏肉,这样相比新鲜的肉,可以保存更长的时间。 活没干完,就不能停,还好刘田这具身体的原始脑袋虽然不太聪明,但耐力很好,而且长期的狩猎活动,让他的体格健壮,适合干重活累活。 刘田又去找了一些石块,脱下身上的兽皮衣服,兜着回了山洞,这些石块是用来堆建火塘的。 尽管自己光着腚,一丝不挂,但实话说,脱下兽皮衣服后,感觉真是凉快了很多。 刘田很快把火塘建了起来,用钻木取火的办法烧着了火,然后就开始处理那些狼肉,狼皮被整个剥下来,放在一边晾晒,石斧太钝,根本剁不开骨头,刘田很费力的把狼肉都削了下来,剩下的骨头只好都扔了。 狼肉处理完,就准备熏肉了,熏肉可以用松木,刘田又去了一趟树林里,砍了很多松针带了回来,在火塘上方搭了一个简单的架子,把带着松针的树枝搭在火塘上,这些松针是青色的,并不容易点燃,但接触火后,烟很足,刘田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看着火塘里冒出的滚滚浓烟,刘田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刘田把处理好的狼肉放到架子上,开始熏肉。 熏肉主要就是把肉里的水分蒸发干,这样肉就不容易坏,理论上来说,熏制的时间越长越好,如果肉里的水分完全蒸发完,熏肉可以保存两到三年的时间。 反正时间有的是,而且森林里松木很多,就是得费点力气去弄,但为了保存珍贵的食物,刘田认为这些努力都是值得的。 第5章 富裕了 在熏肉的同时,刘田开始清理洞穴,他走进洞穴的时候,里面散发着一股难闻的腥臭味,熏的刘田差点就吐了出来。 刘田四周看了看,这个洞穴确实够大,别说一只洞熊,就是三只也能住的下,倒是洞穴里空荡荡的,除了一些腐烂的鱼虾和不知什么动物的碎骨头外,再也没有其他东西了。 那股腥臭味就是这些烂鱼烂虾发出来的。 看来动物的生活要比人类简单很多,除了食物之外,再没有其他必须的物品了。 刘田捂着鼻子,用一根松枝把烂鱼烂虾扫出了山洞,然后在山洞里点了一堆火,熏上松针,去除这些难闻的气味。 等到天黑的时候,刘田终于可以安稳的进入山洞里,一边烤着狼肉,一边休息,洞外的熏肉架上还在冒着浓烟,洞里难闻的气味也小了很多,这一刻,刘田才终于感到安心了。 吃完狼肉,刘田又检查了一遍熏肉架,在火塘里又加了一些柴,才重新进了山洞,找了一个合适的位置,把唯一的兽皮铺在地上,靠着墙壁躺了下来。 然而就算是垫了兽皮,地面凹凸不平,加上有细碎的沙石,还是硌的疼,再加上天热,蚊虫很多,不停的骚扰着刘田。 刘田翻来覆去的睡不着,野外已经出现了狼嚎声,这让刘田很没有安全感,但洞口烧的正旺的火,又让他稍稍安下心来。 刘田起身,往火堆里又加了几根柴,他看到月亮又大又圆的挂在半空中,这个时候应该是半夜了吧,借着月光,刘田甚至看到了野外有一群狼,它们正驻足看向这边,眼睛里发出森然的绿光。 也许是感受到火堆的危险,这群狼并不敢过分靠近这边,过了一会儿,它们就离开了。 不平整的地面和蚊虫的叮咬,让刘田一夜都没怎么睡,直到天快亮时,刘田才睡着了,等醒来时,天已经大亮了,刘田走出了山洞,火塘里的火已经熄灭了,刘田重新生起火,继续熏肉。 去看了看洞熊,发现这个庞然大物在坚持了一天一夜后,终于彻底死亡了,今天的主要任务就是分割它的肉,还有它宝贵的皮毛。 把昨天扒下来的十多张狼皮拿了出来,铺在太阳底下继续曝晒,就算是夏季,狼皮也要晾晒好几天才能保存很长时间。 刘田深呼吸几口野外的新鲜空气,脑袋清明了很多,这里的蚊子很毒,刘田身上被咬的到处都是小红包,而且越挠越痒。 这个时候也没有消炎止痒的药,刘田拿着石斧,想要找一些止痒的野草,在野外转了好半天,终于发现了一片长的很旺盛的野生薄荷。 刘田采了一些,放在嘴里嚼碎后,敷在了伤口上,过了一会儿,被蚊子咬过的地方就没那么痒了,就连红包都消了一些。 刘田几乎把这一片野生薄荷全部薅完,他准备回去后把它们榨成汁,做成原始版的风油精。 这么点薄荷根本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蚊虫问题,于是刘田继续在附近转悠,顺着小溪往上游走,终于在河道旁发现了一片艾草地。 这片艾草地让刘田心花怒放,用艾草来熏蚊虫再好不过了。 艾草的味道很苦,几乎没有动物会把它当成食物,所以,这片艾草地长势很旺盛,虽然叶子还是没有成熟的绿色,但只要放在太阳底下晒晒就能烧着。 刘田把这片艾草全部砍完,已经热的满头大汗了,而且口渴的不行,刘田来到溪边,喝了几大口清凉的溪水,感觉还不过瘾,干脆跳进水里洗了个凉水澡,感觉清爽多了。 没有合适的盛水容器,刘田只能在口渴的时候来小溪边喝水,尽管小溪距离山洞并不远,但来回还是很不方便,特别是在晚上,口渴了,就只能忍着。 迟早得弄一个盛水的容器出来才行,竹筒,挖空的木头,甚至是动物的头盖骨都能用来盛水,但这些容器都不能长久的放在火上加热,一直喝生水,很容易就生病,在这个没有任何医疗条件的原始时代,一个不起眼的拉肚子都有可能致人死亡。 刘田背着一大捆艾草和薄荷回到了山洞,太阳火辣辣的照射在大地上,不过好在原始时代,生态环境极好,山洞周围生长着的几棵参天大树,让这里阴凉了不少。 刘田放下艾草,把它们摊开在太阳下曝晒,把薄荷拿进山洞里,等空闲时就来处理它们。 剩下的时间,刘田就开始处理那只已经死亡的洞熊了,得尽快把这只洞熊的肉分割出来熏制,否则,这么热的天,很容易就腐败。 对于刘田这样一个穿越者来说,这个时代的任何东西都是陌生的,唯一让他感觉没变的就是知了的叫声。 这种熟悉的叫声,像是伴随着刘田一起穿越过来的,是唯一让刘田感觉亲近的东西。 这只洞熊体型庞大,忙了一整天,终于把熊肉分割完了,这一次收获着实不小,不仅收获了大量的肉食,而且还获得了一张极为优质的熊皮。 不仅如此,熊的骨骼,刘田也没舍得全部扔掉,他留下了一些诸如肋骨,腿骨部分,可以当做骨棒,也可以将它们磨制成锋利的骨矛,当做武器使用。 熊肉堆的跟小山一样,一个熏肉架已经不能满足需求了,刘田只好又去捡了一些石块,建了第二个火塘,搭起了第二个熏肉架。 忙完后,刘田又去了一趟溪水边,喝了很多清凉解渴的溪水,等到天黑后,他就不会再出来了,就算再口渴,也只能忍着了。 重新回到庇护所,刘田把放在洞外曝晒的兽皮和艾草收回了山洞里。 夜晚真是个招惹蚊虫的时间,这些又大又嗜血的蚊子恨不得把刘田身上的血吸光,围着刘田嗡嗡叫。 刘田赶紧取来一把艾草,放进洞外的火塘里焚烧,很快,一股艾草所独有的药草味道就飘散开来。 只是片刻功夫,蚊子烦人的叫声就减弱了,让人厌烦的蚊子像见到死神似的逃之夭夭了。 刘田瞬间感觉世界清静了很多,他取来一截熊肉,架在火堆上,悠哉的烤了起来。 第6章 少年 刘田一边烤着肉,一边计划着明天的工作, 食物很充足,这让刘田感到心安,不过天天吃肉也会腻,刘田决定明天去野外转转,看能不能找到一些野菜,光吃肉不吃素,很容易便秘。 另外还有一个迫切的任务就是要尽快做一些容器出来,用来盛水或是存放其他重要的东西。 刘田决定尝试着做一些陶器出来,作为一个历史系教师,对这些远古时代的东西颇感兴趣,在现代世界中,他自己也曾动手做过,只不过,那是一次体验课,在体验馆中,借助制陶工具,在陶匠师傅手把手的教导之下才完成的。 这也算是拥有制陶经验了,只不过自己还没有独自完成过一件陶器,好在时间有的是,这里虽然充满危险,但好处是不用按时按点的上班,也不用勾心斗角的内卷,慢慢实践,总能将陶器完美的制作出来。 把肉慢慢烤到外焦里嫩,刘田才开始不急不缓的小口咀嚼起来,因为没有盐,肉很淡,如果做汤的话肯定不好吃,但烤着吃还是很香的。 这个时候也不用讲究那么多,只要能把肚子填饱就行了。 吃完了烤肉,刘田就开始打磨一根洞熊的肋骨,成年洞熊肋骨的长度差不多有一米左右,有成人手掌的宽度,刘田打算把它的一面磨出刃口,做成一把骨刀,刘田相信,这将是一把很称手的武器。 没有了蚊虫的骚扰,晚上睡觉时安稳了很多,而且刘田发现,这个时代的天气,即使白天很热,但到了夜晚,并不会像现代社会那样,热到没有空调就无法忍受,这里的夜晚,温度还是很舒适的。 刘田把已经晒好的狼皮铺在地上,躺了上去,狼皮很厚实,睡在上面软软的,简直比棉被还舒服,也不用怕被石子硌的睡不着了。 刘田睡了个安稳的觉,但他还是保持了早起的习惯,天才微微亮,刘田就醒了,然后走出山洞活动了一下手脚,深吸了几大口新鲜空气,立刻就神清气爽了。 走到熏肉架旁,刘田在火塘里又加了一些松针和木柴,木柴消耗的很快,前两天捡来的那些柴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了,今天除了采集野菜外,还得砍一些柴带回来。 早餐不用刻意去吃,林子里能采集到野果,随便摘几个就能充饥。想判断野果有没有毒,其实方法很简单,就是看果子有没有被鸟或是野兽吃过,只要有动物吃,就肯定是没毒的,可以放心大胆的吃,动物比人更有野外生存的经验。 刘田把石斧插在腰间,手里拿着木刺当做防身的武器,朝着树林里走去。 刘田一边走一边四周观察,希望能尽快发现可以食用的野菜,但刘田好像走错了地方,周围野草的种类虽然很多,但没有发现可以食用的野菜。 刘田继续朝林子深处走去,越往里走,环境越幽深静谧,参天巨木遮住了大部分阳光,整个森林里树影婆娑,阴凉的气息让刘田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刘田继续朝里走,在一片空旷地带出现了一棵巨大的古木,它的高度完全超出了刘田的想象,让刘田瞠目结舌。周围的参天大树在它面前,也只能算是摇曳的细竹竿。 遮天蔽日的树冠为无数鸟类提供了栖身之所,刘田站在树底下,感觉自己渺小的就像一只蚂蚁。 不过,这棵罕见的巨木对于刘田来说也没有多大用处,虽然栖息在这棵树上的鸟类很多,但刘田装备太差,没本事抓到它们。 唯一对刘田有点用处的,就是那些缠绕在树干上的藤蔓,用这些藤蔓可以编用来装东西的筐子。 既然要去采集野菜,那就需要有东西来装,刘田扯下一些粗细合适的藤蔓,就蹲在树荫下,开始忙碌起来。 很快,一个小巧精致的藤筐就编好了,刘田拿起看了看,甚为满意,就在这个时候,头顶上传来一阵沙沙声,藏在枝叶间的鸟类突然呼啦一声全都飞了出来。 刘田吓了一大跳,抬头看去,繁茂的枝叶遮挡着,根本啥也看不到。 过了一会儿,又有一阵沙沙声传来,然后,刘田就看到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出现在枝叶间,他身上围着一件薄薄的,脏兮兮的破兽皮,光着脚坐在了一根粗壮的树杈上,手里还抓着一只正扑腾翅膀的绿色羽毛的鸟。 少年没有理会刘田正看着他,他就这么坐在树杈上,开始吃那只还活着的鸟,连羽毛也不拔,就那么生咬。 这一幕把刘田看的直咧嘴,他能感觉到那只鸟被活吃有多么痛苦。 每一口下去,那只鸟就痛苦的哀鸣一声,直到完全咽了气。 这只鸟几乎被少年吃了个干净,唯一没被吃的鸟头,被少年吐了出来,掉在了刘田的脚边。 少年吃的满嘴是毛,还有殷红的血迹,他满不在乎的用手擦了擦嘴,冲刘田咧嘴笑了笑。 刘田这时才看清,少年的牙齿很独特,两颗门牙有点宽,像土拨鼠那样伸出来。 少年顺着藤蔓从古树上爬下来,好奇的盯着刘田手里的藤筐,他不知道这个东西有什么用处,既不能吃又不能当做武器。 刘田见他还只是个十多岁的孩子,也就放下了戒备之心,问道,“你怎么一个人躲在树上?你的家在哪里?” 这个少年全身脏兮兮的,也不知道多久没洗澡了,而且身上的兽皮也已经破烂不堪,像是一个流浪儿。 “家,什么是家?我实在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少年说。 刘田想起来,这个时候还没有家的概念,于是又问,“那么你就一个人吗?你的族人呢?” “我的族人?他们全死了,被天火烧死了,只有我活下来了。那天我正好出去抓鸟了,等回来时,我们部落已经成了一片灰烬了,天火一直烧了很多天,不知道现在有没有灭。”少年平静的回答,好像这种悲惨的遭遇跟他没什么关系。 “那你就一直一个人吗?你一个人是怎么存活下来的?”刘田又问,他觉得这样一个少年在充满危机的原始时代生存下来,实属不易。 少年说, “我晚上就待在树上,白天有时也会上树,我喜欢吃鸟肉,抓鸟我很在行,只要在树上,我总能抓住飞过来的鸟。” 第7章 烧陶的准备工作 刘田听完后,觉得很神奇,徒手抓鸟确实是个很罕见的技能,他想了想,说道, “嗯,这确实是个不错的生存技能,至少你可以依靠吃鸟肉来养活自己,不过,你一个人待在野外还是很危险,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去我的营地跟我一起住,我会收留你,我的营地就在那边。” 刘田指着一个方向说道,“从这个方向过去,穿过树林,有一条小溪,到小溪旁,你就能看见我居住的山洞了,那个地方就是我的营地。” 少年歪头想了想,没有说话,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刘田见这个少年似乎不愿意跟自己一起,于是也就不再理会他,径自离开了,少年站在大树底下,看着刘田离去的背影,很快,他又爬到树上去了。 刘田背起藤筐又走了一段路,终于在一个向阳的山坡处发现了一片野韭菜,不仅有韭菜,这个地方还有马齿苋。 这个地方距离山洞已经很远了,来一趟不容易,所以刘田干脆把这些野菜全部薅完,只是韭菜只割半茬,留着根,过段时间,它还会再透出来。 回去的路上,刘田在小溪边将这些野菜清洗干净,发现水底有一块薄石板,干脆捞起,一并带回了山洞。 往山洞走的时候,刘田远远看到,一只狐狸正从熏肉架上跳下来,嘴里还叼着一条正在熏制的熊肉。 这可把刘田气坏了,捡起地上一块石头,就朝狐狸砸过去,但距离太远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只狐狸偷走了一条肉。 刘田原本以为烧着火,还有这么大的烟,动物就不敢接近,没想到,这只狡猾的狐狸竟然不怕烟火。 看来以后外出,还是得谨慎一些,这个地方没有了洞熊的气息,一些野兽敢于在周边活动了。 刘田坐到火塘旁,一边给自己做饭,一边想着要建一个围墙出来,这样就算自己外出,也不怕家会被搬空了。 刘田把肉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和野菜混在一起,放到石板上煎,终于吃上了一顿荤素搭配的午餐了。 满足口腹之欲后,刘田就开始动手建围墙了,为了保护食物,他准备建一个耐用的土墙出来,就和古代那种夯土城墙一样,只不过不会建的那么高大。 建这种土墙的成本比建砖墙要小很多,所以,在古代,特别是春秋战国之前,这种夯土城墙很常见。 刘田背着藤筐,去挖黄土,他不敢走远,幸好山洞前方不远的地方就有个小土丘,这个小土丘是那种暗红色的粘土,这正是刘田需要的。 这里的土质比较松软,挖起来也并没有多费劲,土墙也不是一天就能建成的,刘田挖了一小堆黄土后,今天就不准备挖了。 光有黄土还不行,还得有水,刘田突然发现自己除了食物之外,什么都缺,连个可以装水的容器都没有。 没有办法,刘田只好拿出一块晒干的狼皮,去小溪里兜着水往山洞这边运,运了好多趟,用来和泥的水才差不多够了。 只是刘田觉得这样运水的话,效率太低了,而且很消耗体力,得先做一些盛水容器才行。 刘田回忆了一遍自己曾经体验过的陶器制作流程,开始捏制陶坯,刘田的要求不高,只要不开裂,实用就行,外形美不美观他是不在乎的。 既然是用来盛水的,那他就打算做个稍大一些的水缸,再做两个用来打水的陶罐,这就差不多了。 毕竟是试验阶段,能不能成功,现在还说不准,所以刘田不打算多做,就做现在急需的几样物品就行了。 刘田几乎是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才把三件陶坯做好了,当然刘田不可能做的那么完美,水缸有半米来高,盛满水足够刘田一个人用一整天了,取水罐要略小一些,这样取水时更方便一点。 陶坯做好后,不能马上烧制,也不能放在太阳底下曝晒,需要自然阴干,否则,很容易就开裂。 刘田小心翼翼的把它们搬到山洞里,但还是在缸口上和罐口上留下了五指印,好在,这并不会影响使用。 晚上睡觉时,刘田把所有的肉都收回了山洞,自从被狐狸偷过一次后,他已经不敢晚上熏肉了。 山洞里还是比较凉爽的,加上夜晚气温降低,肉放在山洞里,不会很快就腐败。 等到第二天的时候,刘田就开始挖烧制陶器的土窑,他直接在平地上挖出一个大坑,坑的大小就以那只陶缸作为参照物,比陶缸更大一些就可以了。 这样就可以了,烧的时候把陶坯放进去,然后再在坑里堆满木柴,点燃后就可以烧了,这也是最远古的烧陶法,为了省事,刘田就借用老祖宗的经验了。 烧制陶器需要用到大量的木柴,刘田又在附近转悠,收集木柴,因为不敢远离山洞去树林里,所以凡是跟木头沾点边的都被他带了回来,就连枯萎的茅草他也没放过,山洞旁两棵大树的枝桠都被刘田掰断,放到太阳底下晒。 到这里,刘田觉得准备工作已经做的差不多了,回到山洞,看了看陶坯,颜色已经变浅了,原本一捏就一个指印的表面也变硬了,刘田觉得差不多可以烧了。 刘田刚想把三件陶器搬出来,回头一看,就看到一个少年正撅着屁股蹲在刚挖好的土坑旁。 刘田顿感不妙,忙一个箭步冲了出去,一脚就踹翻了这个准备随地大小便的少年。 少年摸着屁股站起来,满脸怒色的看着刘田,他不明白刘田为什么要突然踹他一脚。 “我正准备在这个坑里拉泡屎,你为什么要踹我?”少年怒气冲冲的问。 刘田也不知道该怎么跟这个少年说,跟他说这个坑是用来烧制陶器的,他肯定听不明白,于是就随便编了个理由,说道, “这个坑是我挖的,只能我用,你没经过我的同意,就想在这个坑里拉屎,这是不对的!” 第8章 开始制陶 少年想了想,觉得刘田的话有道理,谁挖的坑,谁有资格拉屎,这话没毛病,于是转阴为晴,咧着大板牙开心的笑了起来。 刘田见这个少年突然出现,有点好奇,就问,“你不是在树上抓鸟吗?怎么又到我的营地来了?” 少年说,“你不是说愿意收留我吗?所以我就来看看你这个地方好不好,要是我不中意,我就还回我的大树上去。” 说完,少年自顾自的在山洞周围转悠起来。 少年考量的主要标准当然就是食物多不多,要是刘田连自己都养不活,他肯定会拍拍屁股走人。 少年背着双手转悠了半天,也没看到食物,想要进山洞里去看看,但山洞门口正熏着肉,烟雾缭绕,让他不敢接近,他更看不清那滚滚浓烟中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少年拍拍屁股,一言不发,转身就要离开,刘田叫住了他,问道, “怎么?你不愿意住在这里吗?” 少年说,“你就一个人,没有武器,又没有食物,不被狼吃掉,也迟早会饿死,我住在树上,至少不会被饿死。” 刘田指着熏肉架的方向,说,“你去那边看看。” 少年看着那边不敢过去,他的部落就是被大火烧掉的,见到火,他就害怕。 刘田走近熏肉架,从架子上拿起一块熏的黢黑的肉条,说,“你看,我的食物全在这个架子上。” 少年这时才敢走近熏肉架,但还是不敢太过靠近,指着那些熏肉说,“好好的肉,为什么要弄成这样?这样坏掉的肉还能吃吗?” 刘田说,“这些肉并没有坏,不信你闻闻。” 刘田把手里的肉条凑近少年的鼻子,少年闻了闻,果然没有腐败的异味,同时,眼神中充满了不解。 刘田解释,“这叫熏肉,这样的肉在天气很热的时候也不会坏。” 少年说,“既然你有这么多食物,那我就暂时住在这里吧。” 刘田说,“不是暂时,如果你选择住在这里,那就是我的族人,以后也不能随意离开,而且,你要听我的吩咐,要干活,建设好我们的营地。” 少年拿不定主意,他不想干那么多的活,但又经不住那些肉条的诱惑,在那里犹豫不决。 刘田很想把这个少年留下来,毕竟,人类是群居生物,这是扎根于基因里的理念,大到国家,小到家庭,都是由很多个体组成的,依附在一起才能延续下去。 刘田说,“你一个人待在野外,迟早会被狼吃掉,在这里,我们有很多食物,我还会用洞熊的骨头来制作防身的武器,山洞里还有很多狼皮和熊皮,就算在冬天,我们也不用害怕被冻死。” 听刘田这么说,少年就进山洞里看了看,果然看到了叠在一起的厚厚的皮毛,看着就很暖和。 还有堆放在角落里的森森白骨,这些骨头又大又长,果然就是洞熊的,用这样的骨头磨制出来的骨刀比石刀要锋利很多,而且还不容易坏。 而且,猎杀凶猛的野兽并不容易,更何况是洞熊这种历史级别的怪物。 少年不知道眼前这个大个子是怎么做到的,他现在已经有点佩服刘田了。 少年终于彻底被刘田说服,答应刘田,留在这里。 刘田很高兴,正好已经是中午了,就拿了一条肉,又取来一些野菜,做了一顿石板烤肉。 少年第一次吃熟食,这种味道让他难忘,他觉得自己以后再也不可能吃生肉了。他提醒刘田,千万不能让火塘里的天火灭了,为了保护好这些天火,少年自告奋勇的表示自己愿意看守这两堆天火。 刘田问,“你不再害怕天火了吗?” 少年说,“我原来害怕天火,是因为天火烧了我的部落,但我没想到,天火还能把食物烤熟,这种烤熟的食物真是太美味了!” 刘田呵呵一笑,说,“这并不是天火,这个火是我造出来的。” “什么?”少年惊讶莫名,奇道,“你还会造火?” 刘田说, “当然,不仅我会造,你也会造,所有的人都会造,只不过,你们不知道应该怎么造而已。” 少年陷入了沉思,在他的世界观里,火这种东西只有上天才会造,并且,他认为上天降火是为了惩罚人类。 自己部落被天火烧掉,完全就是部落里某些人干了触怒上天的恶行,才会遭此报应,至于他们到底干了什么坏事,为什么自己逃过一劫,则被他单纯的大脑自动忽略了。 这时听见这个人说,只要是个人就能造出火来,这简直就颠覆了他的世界观,虽然他的世界观只有那坐井观天的一方天地,但这确实让他无法理解。 刘田见少年沉默了,于是岔开话题,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缓过神来,龇着两颗大门牙,说,“看我的牙齿,我叫大牙。” 刘田点了点头,表示明白,说,“我叫田。” 大牙不明白田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只觉得这个字音很陌生,从来都没听过。 不过,大牙也没多想,只是点了点头。 这个时候,正是太阳正烈的时候,山洞里阴凉,两人就躲在山洞里吃着烤肉,没有碗和筷子,只能徒手抓着吃。 等吃完了烤肉,刘田就带着大牙来到黄土坡处,让他用藤筐运送粘土。 大牙一开始并不愿意干活,因为在他觉得,吃饱后就应该在太阳底下抓虱子,或是躺在山洞里睡觉,等饿了再去找吃的,干活有什么用?又不能当饭吃。 刘田只好告诉他,如果不干活,就不给他饭吃,而且还要把他扔出去喂狼,大牙害怕了,才乖乖的开始干活。 刘田回去后,就开始烧陶器,他决定先把两只小点的取水罐先烧出来,陶缸有点大,需要单独烧。 在坑底先铺一层晒干的茅草和木柴,然后把两只陶罐并排放进去,在上面再铺上茅草和木柴,把土坑四周都填上柴,这个时候把火引着,不一会儿,坑里的茅草和木柴就全引燃了,噼里啪啦的烧着。 刘田虽然已经跟大牙说了,火是可以造出来的,但他还是不敢过分靠近火,他把黄土运回来时,都是绕着土坑走的。 天气非常热,两个人都是汗流浃背的,大牙更是把身上的兽皮都脱了,光着腚干活,刘田隔一阵子就要去小溪边喝点水,否则真要支持不住。 他现在只希望,这一次的陶器能烧制成功,那样的话,就能在山洞里储存一些清水,不用再反复的往小溪边跑了。 第9章 大牙偷蛋 从下午一直烧到了晚上,土坑周围的土被烧的硬邦邦的,刘田觉得差不多了,坑里覆盖着一层厚厚的白灰,火也已经熄灭了。 坑里的温度还是很高,两只陶罐横躺在坑里,身上有一层白白的灰,没有裂开的迹象。 刘田也顾不上烫,用两片树叶包着,把还没有完全冷却的陶罐取了出来,摆在地上等着它冷却。 刚出窑的陶器是不能立马见凉水的,要等它自然冷却,否则很容易开裂。 大牙这时也过来,蹲在地上好奇的看着那两只陶罐,虽然大牙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但他明白这是可以装东西的容器。 这两只陶罐虽然没有开裂,但外形很丑,口很大,肚子烧瘪了,刘田感觉装满水后可能都放不稳。 过了好一会儿,刘田摸了摸罐子,冷却的差不多了,用手指敲了敲,发出沉闷的邦邦声,这说明烧的还行,盛水应该没有问题。 拎着两只陶罐,刘田来到小溪边,灌水洗了洗,然后就把两只都装满了水,抱着回了山洞。 陶罐见水后,就成了暗红色,就跟冬天烤火的火罐颜色差不多。 回到山洞后,刘田把坑里的灰扒拉出来,再次铺上茅草和柴,把缸放进去,开始烧这个陶缸,刘田感觉这个缸做的有点大,也不知道能不能烧成功。 这个水缸肯定要烧更长的时间,当大牙回到山洞里睡觉的时候,刘田还守在土坑旁,给坑里加着柴,他想要一次性把这只大陶缸烧制成功,而不是半途而废。 刘田看着天上的星星,发现距离月亮很近的地方,有一颗星星特别亮,刘田觉得那应该就是北极星。 就算人类文明经过数十万,数百万年,会发生沧桑巨变,但对于浩淼的宇宙来说,那只不过是时间长河中的一瞬间而已,月亮还是那个月亮,星星还是那颗星星,它们是亘古不变的。 等到月上中天,半夜的时候,刘田才最后加了一把柴,然后就回山洞里睡觉去了。 第二天一早,刘田就起来了,他顺脚把大牙也踢醒,带着他一块来土坑旁,看看那只陶缸有没有烧好。 大牙揉着眼睛,不情不愿的爬起来,用幽怨的眼神看着刘田,他不明白为什么要起来的这么早。 陶缸烧的很成功,甚至比那两只罐子还要好,这是刘田没想到的,刘田很兴奋,回到山洞里取出那两只已经喝空了的取水罐,递给大牙,跟大牙说, “大牙,你去溪边取水,把这个缸装满,以后我们用水就会很方便了。” 大牙接过罐子,一手抱一个,不情不愿的慢慢往小溪边挨去。 刘田看着大牙确实是往小溪的方向走,就回身把缸搬到山洞里,找了个角落放稳,又想给它找个盖子,但寻摸了半天也没找到合适的,只好作罢。 又过了好一会儿,刘田发现大牙还没回来,以为大牙又去哪里偷懒去了,就走到小溪边去找大牙,但小溪边一个人影都没有,只有两只空罐子被扔在了地上。 刘田捡起罐子,四周看了看,心里想着这小子不会是被野兽叼走了吧? 不禁在心里叹息一声,虽然两人只是萍水相逢,但毕竟一起生活过两天,活生生的一个人就这么被野兽吃了,也怪可怜的。 刘田还冲着树林里大牙大牙的喊了两声,但没有人应答,于是捡起地上的罐子就准备离开。 就在这个时候,林子里突然传出哗啦啦一阵响,只见大牙怀里抱着一个皮球大小的蛋跑了出来。 大牙身后还跟着一只长的像鸵鸟的大鸟,只不过,这个鸟比鸵鸟还要高大很多,看起来就不好惹。 大牙抱着蛋一边跑,还一边喜滋滋的咧着嘴笑,看起来就像个傻子。 “卧槽,你特么真是个瓜皮!象鸟的蛋你也敢偷!”刘田一眼就认出来这是一只象鸟,骂骂咧咧的转身就跑。 这种鸟虽然不会飞,但长的又高又大,成年的可以长到三米高,半吨重,要是被它的嘴啄一下,那脑袋肯定会开瓢。 刘田抱着空水罐子,加足马力,像踩着风火轮,腿甩的只能看见残影,大牙虽然人小,但跑的可不慢,这个家伙估计没少干偷鸡摸狗的事。 两人一鸟沿着小溪一路追逐狂奔,刘田一边跑一边骂骂咧咧,这特么真是招了个扫把星回来了! 象鸟虽然很重,但奔跑的速度却一点也不慢,人就算跑的再快,也不可能快的过象鸟,彼此的距离慢慢拉近。 就在这个时候,刘田看到前方路上倒着一根上古巨树的树干,已经枯死了,但树干是中空的,完全可以钻进去一个人。 刘田一头就钻进了树洞里,累趴了,他转过头看向后方,象鸟紧追不舍,大牙脸上憋的通红,在千钧一发的时刻也钻进了树洞里。 象鸟长长的脖子伸了进来,嘎嘎乱叫着,但身子却进不来。 刘田把空罐子放下来,用手里的骨刀戳象鸟的头,但象鸟一点也不怕,为了它的蛋,它竟然硬往树洞里面挤。 这棵古树也不知道枯死多久了,树干早就腐朽了,象鸟用身体硬挤,竟然把树干一点一点的挤碎了,象鸟已经快要咬到两人了。 眼见已经退无可退,情急之下,刘田拿起一个空罐子,一把罩在了象鸟的头上,你还别说,大小刚好合适。 象鸟眼前一黑,突然啥也不看到了,还以为是谁把灯关了,嘎嘎叫着把头缩了回去。 象鸟一边甩着头,一边在河边乱窜,但那个陶罐像是为它量身定做的一样,怎么甩都甩不掉。 刘田和大牙站在树洞旁默默的看着这只象鸟,象鸟横冲直撞的,在树上撞了好几次,撞的七荤八素的,根本就摸不到方向。 刘田双手抓着骨刀,他觉得这是个好机会,杀了这只象鸟,又能得到不少肉,一旁的大牙也深有体会,他把蛋放下来,捡起一根木棍。 两人相视着点了点头,慢慢靠近象鸟,象鸟刚才被一颗大石头绊的翻了个跟头,不知道是不是体重太重了,它倒在地上竟然半天都起不来。 第10章 天神发怒 刘田靠近后,举起骨刀,像投掷标枪似的把骨刀投了出去,因为象鸟体型太过庞大,就算是它现在看不见,刘田也不敢太过分靠近它,万一不小心被它踩到,那不死也成了个残疾。 骨刀插在了象鸟的肚子上,象鸟被骨矛扎中后,嘎嘎叫着翻身站了起来,身上带着骨刀继续乱闯乱撞。 刘田拉着大牙赶紧躲到一块大石头后面,这只象鸟肚子上受了重伤,流了很多血,支撑不了多长时间,只要等着它自己倒下就行了。 象鸟又狂跑了一阵子,果然不出刘田所料,轰的一下倒在了地上,再也爬不起来了。 过了一会儿,刘田也不知道象鸟到底有没有死透,于是跟大牙说,“大牙,给你个机会,你去宰了那只大鸟!” 大牙没点了点头,拿着木棍走到象鸟跟前,象鸟还没有死透,大牙甚至还能听到它急促的呼吸声。 大牙举起木棍,用力戳进象鸟的脖子,彻底结束了它的性命。 刘田这时才从大石头后面走了出来,拍了拍大牙的肩膀,竖起拇指赞道,“好样的!” 大牙抹了抹鼻涕,看着刘田嘿嘿傻乐。 “大牙,这次咱们又能得到不少肉了,啊哈哈哈。”刘田很兴奋的笑道。 大牙也很开心,傻乐着指了指一旁的蛋,说,“蛋,还有蛋!” “嗯,咱们得想办法把这个大家伙运回山洞去。”这只象鸟体型太大了,实在不太好运输,但刘田也不愿意放弃这么多肉。 进林子里找了很多藤条,把它们互相缠绕在一起,搓成了两根绳子,绑在象鸟的两条腿上。 刘田和大牙一人拉一根绳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这个大家伙拖回了石洞。 两人都累的够呛,水没取到,还打碎了一只罐子,另一只罐子丢在了树洞里,大牙口渴的不行,趴在象鸟的脖子上开始吸血。 刘田没法像大牙那样直接喝血,只好又返回小溪旁,狂喝了几大口水,又到树洞里取了那只还完好的陶罐,在小溪里取了水后回了营地。 两人吃了烤肉,补充了一些体力,刘田就让大牙继续去打水,自己开始处理象鸟的肉。 这只象鸟看起来体型很大,但羽毛占了大部分,实际上肉也不少很多,不过,它的羽毛,刘田还是留了下来,放在太阳下面曝晒,这些羽毛迟早会有用处的。 大牙这一次没出幺蛾子,乖乖的去打水了,但来回取了两趟水后,他感觉用陶罐取水太慢了,于是直接把缸顶在头顶上,就去了溪边。 也不知道这个家伙是怎么想的,他顶着空缸感觉很轻松,但打满水后,少说也有三四十斤重,大牙搬不动,只好回来喊刘田,两人才把装满清水的水缸抬回了山洞。 刘田告诉大牙还是乖乖的用罐子去打水,反正距离又不远,多跑两趟不会累死。 把象鸟的肉处理完毕,带到小溪里洗干净后,就放在熏肉架上熏制,一些熏好的狼肉和熊肉,就拿进山洞里,刘田还专门在山洞的石壁上用藤蔓拉了一根绳子,把肉挂在绳子上,这样既能通风,又能防止被老鼠偷吃。 刘田让大牙继续去挖黄土,要准备开始建土墙了,大牙背着藤筐走后,刘田突然想起来,前两天采集回来的那些薄荷还没有处理,一直包在一块兽皮里,都已经干枯了。 刘田把它们翻了出来,全部倒进水缸里,让它们浸浸水,然后就用罐子打了一罐水,来到土坑旁和泥捏泥坯,准备再烧一些陶器出来。 就这么一会儿功夫,刚才还烈日高照的天空突然就阴暗了下来,西北方向,一大片乌云正黑压压的飘过来。 伴随着一道炸雷,天上开始落下乒乓球大小的雨点,砸在刘田脸上,还有点疼。 刘田赶紧跑到熏肉架旁,把正在熏的肉往洞里扔,天气本来就很热,要是这些肉泡了水,很快就会腐败。 其他东西都顾不上了,捏好的几只陶坯也扔在雨下不管了,没有什么东西是比食物更珍贵的了。 紧赶慢赶,几乎在大雨倾盆而下的时候,刘田把熏肉架上的肉都扔进了山洞里,肉上沾了很多灰,但没关系,总比泡了水好。 大雨开始倾盆倒了,洞外连成了一道雨幕,根本啥也看不清了,刘田这时想起,大牙还在外面没有回来。 在山洞这边本来是可以看到黄土坡的,但这时雨实在是太大了,根本就看不清楚那边的状况。 刘田长这么大都没见过这么大的雨,他感觉这样的雨,都能把那个黄土坡冲垮,他担心大牙会不会被垮下来的黄土淹没。 就这么一会儿功夫,就有雨水往山洞里倒灌了,幸好山洞足够大,暂时还不至于积水。 刘田把肉往里面搬,一条条的码在几片宽大的树叶上,然后又走到洞口看大牙有没有回来,但依然没看到人影。 刘田一边骂着这憨批下雨也不晓得回来,一边冲进了雨里去找他。 刘田几乎是一路小跑的接近了黄土坡,大雨越下越大,冲的刘田几乎睁不开眼睛,他模模糊糊的看到,在黄土坡前,好像有一个人正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这家伙不会是被雷给劈死了吧?”刘田一边想着一边走近了大牙。 咔嚓 就在这时,一道粗壮的闪电划破天际,劈到了不远处的一棵树上,那树的上半截直接被劈成了两半,冒着烟砸在了地面上。 紧接着就是一道惊雷炸响,刘田注意到,趴在地上的大牙身体抖了抖。 刘田跑到大牙跟前,发现大牙并没有死,也是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大牙,你趴在这里干什么?这么大的雨,你怎么不回去?”刘田用手抹掉脸上的雨水,冲大牙大声喊道。 “天神发怒了,快磕头!”大牙惊恐的说道。 “什么天神?快起来跟我回去!”刘田一把拉起大牙。 大牙跟个软脚虾一样,腿一软,还想跪下去,刘田只好一把扛起他,像扛猎物那样扛着他就往山洞跑去,连藤筐都不要了。 回到山洞后,大雨还在不停的下,而且还有变大的趋势,地面上淌不尽的积水已经能淹没脚踝了。 大牙被扛回山洞后,又朝着外面跪了下来,不停的叩拜,气的刘田想立刻送他去见天神。 第11章 狼袭 刘田一脚踹倒大牙,告诉他下雨,闪电,打雷这些都是自然现象,并没有什么天神,不用这么害怕。 大牙哪里肯听刘田的,他被刘田踹倒后,有点生气的看了看刘田,然后又跪下来继续朝洞外磕头。 刘田很无语,也不再管他了,坐了下来,看着洞外的瓢泼大雨。 直到雨渐渐停了之后,大牙才停止了磕头,站了起来,雨停了没一会儿,太阳就出来了,而且还带来了一道彩虹。 大牙看见彩虹,以为又是天神发怒,赶紧又跪下来给彩虹磕头,刘田已经见怪不怪了,就不再管他。 这场大雨把洞外的很多东西都毁了,好不容易挖回来的黄土,有一大半都被冲走了,大风把熏肉架也摧毁了,火塘和土坑里全是积水,更重要的是,所有的木柴都浸了水,没法烧了,这代表着今天晚上生不起来火了。 刘田想着自己还是大意了,砍了这么多柴,就没想着在山洞里储存一些干柴,没有火的夜晚,让刘田很没有安全感。 大牙磕完头,站了起来,他也意识到没有火,晚上很危险,于是就对刘田建议说,“我们晚上应该去树上,这样野兽就咬不到我们。” 刘田说,“如果我们去了树上,那我们藏在山洞里的肉会被野兽全部吃光,这是我不能接受的。” 大牙点了点头,觉得有道理,为什么自己就没有想到这一点。 这时刘田也没有了办法,就算现在去砍柴,也全是湿柴,根本就烧不起来,只能吸取教训,以后一定要在山洞里储存一些干柴。 等到天黑后,两人随便吃了一些生肉,就各自躺在山洞里,啥也干不了。 下过雨的天气,蚊虫特别多,嗡嗡叫着,刘田被这些蚊子折腾的心烦意躁,捞起泡在水里的薄荷,胡乱往身上抹了抹。 大牙倒是没多大反应,他已经适应了这样的生存环境,而且,他也不知道多久没洗澡,身上厚厚的泥多少能阻挡一些蚊虫的攻击。 没有火,山洞里什么也看不见,刘田无法安睡,骨刀就在身边放着,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大牙在一旁,抱着根骨棒,睡的很香,他甚至还扯起了呼噜。 等到半夜的时候,刘田闭着眼睛,刚要睡着,就听见山洞外有窸窸窣窣的声音,还有啪嗒啪嗒喝水的声音。 刘田睁开眼睛,但没有立马起身,他抬了抬头,好家伙,月光下,一只体型硕大的野狼,正站在火塘边舔水喝。 刘田用脚轻轻踢了踢大牙,同时手摸到了骨刀,大牙睡的跟死猪一样,踢也踢不醒,这个时候,野狼停止了喝水,一双绿眼睛看向了山洞里。 刘田这时也不装了,跳起来一巴掌拍在大牙头上,大牙惊醒,坐起来,一脸懵逼的看着刘田。 野狼轻轻摆着尾巴,龇着牙,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嘶吼,它的一双绿眼睛能很清楚的看到这两只直立行走的两脚兽,在森林里,它经常能看到这样的猿类,它们喜欢在树枝之间跳来跳去。 大牙这个时候也看见了狼,他把骨棒摸到手上,悄悄的躲到了一边。 手里有武器,面对这种级别的野兽,刘田也没那么害怕了,相比于剑齿虎,洞狮,洞熊这种霸主级别的野兽,狼的威慑力还是要小很多。 刘田双手握着骨刀,压低身子,做好搏击的准备。 野狼左右移动,瞅准时机,后腿一发力,像箭一样就窜了上来,避让根本就来不及,刘田横着骨刀挡在了身前。 野狼的体型很大,像只野牛,力气也很大,这时已经把刘田扑倒在地,野狼想咬刘田的脖子,但被骨刀挡住了,它的爪子不停踢蹬着刘田的腿和肚子。 刘田感觉自己腿上火辣辣的疼,要不是身上穿着兽皮,估计肚皮都要被狼爪划开了。 狼的脖子被骨刀顶着,张着嘴,口水往下滴,滴到刘田脸上和嘴巴上,一股恶臭让刘田一阵恶心。 野狼见咬不到刘田,就从刘田身上猛的跃了起来,从侧面继续进攻,刘田这个时候已经来不及使用骨刀来挡隔了,躺在地上转着身子胡乱踢着腿。 野狼正在攻击刘田,一旁的大牙临危不乱,他借助月光,看准了位置,举起手里的骨棒,猛的一棒就敲在了狼身上。 野狼痛的一阵嗷呜嗷呜叫唤,转过身准备去咬大牙,大牙握着骨棒用力在身前挥舞着,野狼扑了好几次都没有成功,而且脑袋上还挨了一骨棒。 野狼突然意识到这两个猿类好像跟树上跳来跳去的那些猿类不太一样,这两个猿类会借助工具来攻击,实在难对付,于是转身就想逃。 刘田当然不想放过这送上门来的狼皮褥子,两个拿着武器的人类对付一只狼,还是绰绰有余的。 刘田和大牙一前一后把野狼夹在了中间,野狼龇着牙,喉咙里发出威胁的低吼声,刘田双手握着骨刀,堵在洞口,尽管大腿上鲜血淋漓,刘田也不会让步。 野狼还是想冲出洞外,它猛的一跃起,想要再次扑倒刘田,刘田这一次吸取了教训,骨刀横着挥了出去,只见野狼嗷呜一声叫唤,摔倒在地上,胸口处已经被划破,骨刃上留下一道血迹。 如果是铁刀,就这一下,野狼就会重伤了,骨刀的锋利程度还是要弱一些。 就算是这样,野狼也痛的不轻,在地上左右摇摆着想要冲出洞口,刘田随着野狼的位置移动,死死的堵着洞口。 野狼有点慌乱了,嗷呜嗷呜的叫着,在山洞里焦躁的转着圈子,刘田逼近,想要一刀结束这只野狼,就在这个时候,野狼拼尽全力一跳,竟然从刘田头顶上跃了过去。 刘田还没反应过来,野狼就落在了刘田身后,刚想逃跑,刘田一个转身,一把拽住了野狼的尾巴。 野狼嗷呜嗷呜叫着,转过身想要咬刘田,这个时候,一根大骨棒重重的敲在了狼头上,野狼直接被干成了脑震荡,直挺挺的就倒了下去。 第12章 打土坯 刘田还不放心,又在狼脖子上补了一刀,确认野狼确实死了后,才有点腿软的坐在了地上,腿上的伤被汗腌着,感觉更疼了。 大牙倒没有受伤,但他也有点手抖,骨棒还握在手上,不敢放下来。 刘田看了看自己的腿,两条腿上都有血爪印,左边的伤严重一点,血口子很深,还在流血。 用缸里的清水洗了一下,把腿上的血洗干净,但一会儿,血又开始往外冒,不得已,刘田只能抓了一把土按在伤口上,先把血止住再说。 下半夜,两人都没有睡着,一直等到了天亮,刘田起来,一瘸一拐的去野外采了一些蒲公英,嚼碎后敷在了伤口上,然后就在山洞里靠着石壁坐了下来。 野狼的爪子上也不知道有什么细菌,而且这么热的天,伤口不好好处理的话很容易发炎,刘田不敢大意,打算今天啥也不干了,就在山洞里好好休息一天。 大牙在一旁逮着头上的虱子,刘田不干活,他也不知道该干啥,刘田只好让他出去把熏肉架子再搭起来,大牙笨手笨脚的,把架子搭了起来,在刘田的指挥下,把肉拎了出去,摆在熏肉架上。 这时才发觉,大牙还不会生火,刘田只好爬起来,生了火,好歹又让熏肉架上又冒起了烟,这时才放心了。 野狼的尸体还躺在山洞里,刘田又让大牙去处理野狼的尸体,这他倒很在行,不用刘田教,一个人就把一整只野狼都解剖了。 刘田把自己的骨刀给了大牙,大牙把狼肉分割好,放在熏肉架上熏制,狼的内脏,大牙直接就扔在了火塘里,烧的滋滋冒绿水,大牙就蹲在火塘边,也不怕火了,用根棍子把内脏挑起来就吃。 他还好心的挑着一根大肠来到刘田跟前,示意刘田吃,刘田当然不吃,这大肠洗都没洗,上面还沾着翔。 大牙非常喜欢吃动物内脏,内脏烧熟后,不像肉那样硬邦邦的,而且还不塞牙。 大牙见刘田不吃内脏,就烤了一块肉让刘田吃了,天气太热,这让刘田腿伤有溃烂发炎的趋势。 刘田只能在附近采一些常见的药草敷在伤口上,希望这种伤不会变的更严重。 就这么在山洞里躺了两天,勤换草药,加上有足够的食物,刘田腿上的伤渐渐开始愈合了,但刘田还是不太敢过于剧烈的运动,像打水,砍柴这种简单的体力活,就让大牙去做。 不过刘田也并没有完全闲着,他用剩下的黄土捏了一些盆盆罐罐,还有两把勺子出来,放在山洞里阴干。 夏天水分蒸发的快,暴雨产生的积水早就消退了,又过了两天,刘田的腿伤已经完全愈合结痂了,就起来开始干活了。 虽然目前食物很充足,但刘田觉得这个地方还不是很安全,这一次运气好遇到的是一只狼,要是运气不好,遇到一群狼,那可能就嘎了。 必须要尽快把土墙建起来了,之前挖的黄土几乎都被大雨给冲走了,只好让大牙重新去挖。 刘田先把阴干的陶盆陶罐放进土坑里,像之前那样,加茅草和柴,然后开始烧陶。 接下来,刘田就开始建土墙了,土墙的规模也不用太大,把山洞,熏肉架,土坑全包进去,另外再预留一些空间就差不多了。 建土围墙的话,还需要打土坯,用木头做一个四方形的木框,把和好的泥放进木框里踩实,取下木框,就是一块土坯了,土坯阴干后,就能当成砖来砌墙用。 刘田先打了个浅浅的方形地基,大牙在一旁和泥,刘田教他用脚踩,他还挺喜欢干这个活,为了方便和泥,大牙把水缸搬了出来,手里拿着个水罐,一边往脚上泼水一边踩泥。 这活不累,而且凉水泼在脚上还挺凉快,大牙爱干。 然后,刘田又教他打土坯,这不是个很复杂的活,刘田示范两遍给大牙看了,大牙也就会了。 但相比打土坯,大牙还是更喜欢踩泥,于是等刘田打好地基后,就让大牙去挖土,踩泥,土坯他自己亲自来打。 天气炎热,水分蒸发的很快,上午做好的土坯,到下午就可以用了,这种土坯也可以用来盖房子,但刘田觉得没这个必要,山洞住着就挺舒服,而且山洞完全够住,没必要花力气盖房子。 等到天快黑的时候,刘田数了数,一共才做了三百多块土坯,这好像还不够,明天还得接着做,土坑里的陶盆陶罐也烧好了,有七八件,都是暗红色的陶体,敲一下蹦蹦响,没有一件烧裂的。 晚上的时候,刘田拿了个大一点的陶盆,试着做了一回肉汤,但因为没有盐,味道很淡,吃起来还没有烤肉香。 大牙是第一次见到煮肉汤,他闻着肉汤的香味,哈喇子都快滴进锅里了,刘田用手挪了挪陶锅,递给大牙一个小罐,还有一把勺子,告诉大牙,喝汤要用这样的碗和勺子。 大牙对于陶罐已经很熟悉了,但勺子他还是第一次见,好奇的拿在手上左右看看,还放进嘴里咬了咬,想着这弯弯的东西到底有什么用。 大牙学着刘田的样子用勺子舀汤喝,终于学会了勺子的用法,喝完汤后,大牙看到锅里有肉,就把勺子一扔,伸手去锅里抓肉,刘田赶紧制止了他,并告诉他,锅里的肉不要直接用手抓,要用勺子。 大牙把勺子捡起来拿在手上,看着刘田,他不明白为什么锅里的肉不能用手抓,以前吃肉不都是用手抓着吃的。 不过看刘田严肃的表情,大牙也不敢直接用手抓了,刘田用勺子舀了两块肉放在大牙碗里,大牙看了看碗里的肉,又把勺子扔了,接着用手抓肉吃,刘田看的也是一阵无语。 没有盐,肉汤的味道并不如想象中的鲜美,这让刘田很伤感,他想,要是没有盐,这个世界还有什么味道? 第13章 去找老朋友 接下来的几天,刘田和大牙的主要工作就是修建土墙,土坯晒干后,开始砌墙,墙砌好后还没完,刘田又让大牙踩泥,在泥里还加了揉碎的干草,然后把草泥糊到土坯上加固。 土墙的高度大概在三米左右,刘田感觉这样还不够,于是让大牙把那些烧好的盆盆罐罐敲碎,把碎陶片插在墙头上,这样刘田就放心多了。 反正烧陶对于现在的刘田来说也不是一件难事,刘田觉得就算自己穿越回现代,那也绝对是个合格的陶匠了。 敲碎的陶器还能再烧出来,甚至就连大牙也摸到了一些皮毛了,大牙现在越来越觉得,这种土做的东西真是个好东西,用起来太方便了。 更重要的是,大牙觉得火也没有那么可怕了,火能把食物烧熟,还能把土烧硬,做成这些盆盆罐罐,用起来实在是太方便了。 大牙不知道田这个家伙是从哪里学来这么多好东西的,他现在真是有点佩服刘田了,就算是他以前所在的部落也没有这些好东西。 在烈日的暴晒下,糊在土坯墙上的泥很容易就开裂,刘田只好每隔一段时间,就给墙上泼一次水,直到墙体完全凝结为止。 土坯墙正对山洞的方向开了一道门,供人进出,刘田带着石斧去了树林里,砍了一些小腿粗细的圆木,带回来,截成合适长短,用藤蔓把它们横竖绑在一起,就成了一道简单的篱笆门。 不要小看这种篱笆门,虽然它很简陋,但制作方便,只要用它挡在门口,任何野兽都别想进来。 这样的土坯墙在这个时代可以说是铜墙铁壁了,无论是野兽还是人想要进来都不容易。 腿伤已经基本好透了,就是留了几道疤,刘田感到庆幸,自己没有因为感染而死,这个时代生病是件很可怕的事,甚至比野兽还要可怕。 遭受野兽的袭击,人类还可以拿起武器,互相协助,击退野兽,但一旦生了病,就只能依靠自己的体魄去硬扛,身体素质好的,可能挺过去,身体素质差的,扛不过去,那就只有死亡一条路。 看着自己亲手建起来的土坯墙,刘田才终于感觉住在这个地方安全了,就算没有火,野兽也很难进来。 刘田现在可以放心大胆的外出了,他和大牙一起去树林里连砍带捡,收集了很多柴回来,在山洞里储存了一些备用。 刘田看着山洞里一条一条挂起来的熏肉和叠放在一起晒干的狼皮熊皮,还有堆的像山一样的木柴,心里只有一个感觉,那就是家中有粮心不慌。 刘田挑了两条熏肉,搓了根草绳,把两条熏肉挂在骨刀上背在肩上,就出发去找他的老朋友了。 那个矮个子野人和高个子野人,给了刘田一把石斧,那把石斧给了刘田很大的帮助,刘田现在有很多食物,还有很安全的营地,他想去看看这两个老朋友,如果他们愿意的话,刘田想让两人住到自己建设的安全营地中来。 刘田让大牙留下来看家,自己一个人就出发了。 走了还没十里路,刘田就遇到了一个面积挺大的湖,湖中心还有个江心洲,江心洲上绿意盎然,长着郁郁葱葱的草木,不过没有路可以上去,想上去的话恐怕只有扎木筏了。 刘田看到有灰色的大雁从江心洲上飞到对岸来,停在一片芦苇荡里找吃的,现代家养的大鹅就是由大雁驯化而来的,刘田想着,如果能抓几只大雁,自己也一定试着驯养。 这片湖的四周是一马平川的平原,平坦开阔,湖的一面长着很多芦苇,芦苇有两人高,里面还有野鸡飞出来,湖面上还飘着几只野鸭子。 刘田想这个芦苇荡里肯定藏着很多野鸡野鸭子,反正两个野人的家也不远,走大半天就到了,于是就进芦苇荡里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抓只野鸡或野鸭子当午餐。 把芦苇杆子拨开往里面走,在刘田看不见的地方,传来呼啦啦的响动,拨开去看,又什么都没有。 再继续往里走,刘田看到在一片干燥的枯草丛里,有一窝野鸡蛋,鸡窝上正盘着一条碗口粗细的菜花蛇。 蛇嘴张开,正在费劲的吞一个野鸡蛋,鸡妈妈不在,这条菜花蛇偷蛋来了。 刘田想着,既然抓不到野鸡,这条菜花蛇当午餐也不错,而且那窝蛋有十多枚,可不能让这条蛇独吞。 菜花蛇发现刘田后,喉咙里的蛋快速滑进了肚子里,就想要逃跑,展开的身体有七八米长,真是条大蛇。 刘田一脚就踩住了菜花蛇的尾巴,蛇身上滑溜溜的,刘田又没穿鞋,蛇尾巴一摆,差点就溜了出去。 刘田赶紧用手抓住蛇尾巴提了起来,蛇身子在空中摆动几下后,缠到了刘田的胳膊上,还想咬刘田,刘田挥起骨刀,一下就把蛇的脑袋给削了下来。 那个脑袋还在地上蹦了蹦,嘴巴张了张,不过一会儿它就不动了,菜花蛇没有毒,所以刘田敢这样逮它。 缠住刘田胳膊的蛇身子这时候也软了下来,被刘田拎在手上,那窝蛋还剩下十六枚,刘田照单全收了。 没有东西可以装这些蛋,刘田就把蛇皮剥了下来,把蛋一枚枚的塞进了蛇皮里,蛇皮弹性很大,不怕装不下。 刘田把剥了皮的菜花蛇和塞在蛇皮里的蛋挂在骨刀上,扛着钻出了芦苇荡,午餐算是有着落了。 这片周围的生态很好,有很多鸟,平原上还有一些其他食草动物,有水有食物,还有空旷的平原,这在刘田的观念中,是一个比较理想的居住地。 人类的文明一开始就是从大河,从平原开始的,地势平坦的地方,可以盖房子,靠近河流的地方,可以种庄稼,有了住的房子,有了充足的食物,人类才能一代一代,生生不息的繁衍下去。 刘田带着收集来的食物继续出发,烈日炙烤着大地,他走到树荫下把扛在肩上的骨刀放了下来,准备在这里吃午饭,走了一上午,肚子也饿了。 刘田生起火,先把蛇肉烤着吃了,但感觉没吃饱,于是又提着蛇皮袋子,找到一块大石头,这个大石头在一个缓坡上,被烈日炙烤着,摸着都烫手。 刘田把鸡蛋打碎,摊在石头上,鸡蛋滋滋冒烟,不一会儿就熟了,刘田一连吃了六个煎蛋,这才感觉饱了。 吃饱后,刘田感觉有点口渴,但忘记带水了,在树荫底下休息了一会儿,就继续出发想着快点到目的地,去喝口水。 等到太阳西斜的时候,刘田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但眼前的景象让刘田大吃一惊,周围的草木被大火烧过很大一片,像是不久前才发生的事,成了一片焦土,就连两个野人居住的山洞外壁都被烧的黑乎乎的。 第14章 疑团 刘田想着不是这两个野人生火的时候,不小心把山给烧了吧,两个野人也不知去向,刘田就走近山洞,想进去找他们,突然一股恶臭传过来,熏的刘田差点就吐了出来。 刘田捏着鼻子朝洞里看了看,发现了两具被烧焦的尸体,两具尸体的样子很惨,全身焦黑,弓着身子,显得死的时候很痛苦。 洞口外积了厚厚的一层黑灰,像是在这个地方烧了很多柴。 刘田吃惊的看着眼前这一幕,想要确认这两具尸体是不是他朋友的,但这两个人已经被烧的面目全非,根本就认不出来了。 虽然认不出尸体的面目,但从体型上来看,确实是那两个野人的,一个高一个矮。 本来教会两个野人生火是件好事,可没想到却适得其反,两人竟然被火给烧死了。刘田感觉很懊悔,如果不教他们生火,他们还可以好好的活着。 两个野人并不是坏人,他们不仅收留刘田住了一晚,而且还送给刘田一把石斧,刘田很感激两人,准备送两条熏肉给他们表示感谢,却没想到碰到了这一幕。 刘田不想看着两人曝尸荒野,被野兽吃掉,于是就去捡了很多柴塞在山洞里,一把火又点着了,给他们来了个火葬。 刘田看着熊熊燃烧的火焰,有点伤感,毕竟这两个野人算是刘田在这个世界为数不多的朋友了。 大火一直烧到了晚上,天黑后,刘田就爬到附近的一棵大树上休息,夜空特别明亮,像点了很多路灯,山洞里的火慢慢熄灭了,刘田能清楚看到有一阵阵烟从山洞里冒出来。 刘田把两条熏肉挂在一根伸出来的树枝上,既然两个朋友已经死了,那这两条熏肉就只能带回去了。 他把骨刀插在树枝上,叉开腿靠在粗壮的树干上闭目养神,刘田不敢真的睡着,怕会从树上掉下来。 过了很长时间,刘田差点睡过去的时候,突然被一阵讲话声惊醒。 刘田向树下看去,不知道什么时候,空地上多了很多人,大概有二三十人,有一个头上顶着双牛角的男人是他们的头领。 这群人,每个人的脸上都涂着几道绿色的纹路,脖子上还挂着叮叮当当的饰品,都是骨头或牙齿磨制后串起来的,看那些骨头和牙齿,分明就是人类的。 刘田想起来,这些人就是上次袭击自己部落的野蛮部族,不知道他们怎么又跑到这里来了。 刘田看到这群人后,轻轻的往树叶间躲了躲,这个时候,头上顶牛角的男人问,“这个地方是怎么了?好像被天火烧过。” “头领,你看山洞里面在冒烟。”一个野蛮部族的战士指着山洞的方向,对牛角男说道。 “你进去看看里面还有没有天火,那两个在这里看守的战士呢?跑到哪里去了?”牛角男有点恼怒的问。 战士吓的一个机灵,他害怕天火,天火会烧毁所有一切的东西,但又不敢违抗头领的命令,只好哆哆嗦嗦的往山洞的方向走去,他现在恨不得扇自己两个嘴巴子,让自己多嘴。 到洞门口的时候,山洞里的火虽然熄灭了,但还在冒着烟,就赶紧跑回去报告说,“头领,山洞里没有人,天火已经灭了。” “没有人?这两个小畜生是不是又偷偷的把人肉吃掉了!”牛角男大怒,大步走向山洞,见山洞里果然一个人都没有。 见没有天火了,跟来的几个战士都献殷勤似的钻进山洞里,用手里尖锐的木矛,石矛扒拉地面上的灰堆。 他们从灰堆里面扒拉出了一块黑乎乎的凝结物,也不知道是人身体的哪个部位,战士把这团凝结物拿给头领看,头领以为一定是两名看守的战士私自利用天火把两个被抓住的人肉烤着吃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名战士哎呦一声坐在了地上,捧着自己的左脚坐在了灰堆里。 他的脚底板上插着一根打磨过的尖利牙齿,开始往外冒血。 牛角男突然意识到事情可能并不像他想象中的那样,被天火烧死的人,很有可能是的下属。 牛角男没有理会坐在地上受伤的战士,他小心翼翼的又在灰堆里扒拉起来,果然又发现了一些打磨的骨头和牙齿,这些都是自己部落,战士们带的饰品,谁抓到的人肉多,谁就能拥有更多的人骨和牙齿。 “跑了!两个人肉跑了!”牛角男忍不住怒吼道,他不明白,这两个弱小的人肉怎么会逃出去,而且,竟然连天火都没有烧死他们。 刘田一直在树上密切注视着发生的一切,这时听到牛角男的话,眼睛亮了起来,这样看来,那两个野人很有可能并没有死,山洞里那两具烧焦的尸体并不是他们的。 只有刘田知道,并不是所谓的天火烧毁了这里的一切,矮个子和高个子是凭借自己的智慧,利用刘田教给他们的造火术,才逃了出去。 刘田为两人感到开心,但不知道他们逃到哪里去了,只能在心底为两人祈祷,希望他们能找到新的庇护所。 牛角男一阵暴怒后,吩咐手下的人开始在山洞周围搜索,他认为这两个弱小的人肉一定跑不远。 有一个战士搜到刘田待的大树底下,撩起兽皮开始撒尿,一边尿还一边抬头往树上看。 他看到树枝上竟然挂着两条肉干,左右看了看,发现没人,收了鸟后,就抱着树干往树上爬。 这一下可把刘田吓了一大跳,自己疏忽了,没把两条熏肉收起来。 这个战士只是看到了肉干,并没有看到在更高处的刘田,他也没有多余的脑容量思考树上为什么会挂着两条肉干。 战士一边爬还一边偷着乐,幸好其他人没有看到这两条肉,自己躲在树上,把肉吃完再下去。 正想着,伸手去捞肉,突然感觉头顶一疼,脑袋开花,一头就栽到了地上,连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这边的动静把其他战士都吸引过来,他们围着还在地上抽搐的战士,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第15章 脱险 围在树下的战士越来越多,他们看了看地上躺着的同伙,又抬头往树上看,但看了半天,什么也没看到。 这边的动静也惊动了牛角男人,牛角男人看了看躺在地上的战士,发现他头顶上被戳了一个窟窿,红色的血混合着白色的脑浆流了出来,已经死透了。 牛角男问,“这是怎么回事?” 这些战士也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一个战士就说,“这个家伙刚才从树上掉下来了,我们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爬到树上去。” 牛角男说,“他头上有个洞,是被什么东西扎到了?” 战士说,“这我们不知道了,我们来的时候,他就躺在这儿了。” 牛角男抬头朝树上看了看,说,“树上肯定有人,抓住那个家伙!” 刘田躲在树叶间,一直在仔细听着树下的对话,这时候也紧张的握紧了手里的骨刀,一动不动,准备应对即将到来的危险。 树下的战士吼叫着,围着树,捡起地上的石块土块就往树上扔,石块从刘田的头上脸上飞过去,这时刘田也没法一动不动了。 树叶哗啦啦响,树下几个战士一手拿着武器,开始往树上爬,这棵树很大,枝繁叶茂,刘田居高临下,用骨刀往下戳,又戳掉下去两个。 但爬上来的战士越来越多,刘田不得不继续往上爬,最后爬到树冠上,又戳下去一个战士,再也没法逃了。 追到树上的战士,一个个眼冒贼光的看着刘田,他们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大块头的人肉。 刘田利用野蛮的体格和这些战士在树冠上搏斗,但双拳难敌四手,刘田的胳膊上已经受伤了。 再这样下去,自己肯定要成这群野蛮部族的口粮了。 树上树下都是野蛮部族的战士,刘田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这时他看到与这棵树并排长着另一棵大树,刘田就准备跳到那棵树上去。 他把两条熏肉用力往远处一抛,引开树下的战士,然后纵身一跃,就跃到了另一棵树上,哗啦啦一声响,刘田的身体往下坠,繁茂的树枝划破了刘田的皮肤,同时也减缓了刘田下坠的速度。 刘田最后掉进了一个鸟窝里,压碎了鸟窝里的几个鸟蛋,一只巨大的猫头鹰吓的扑棱着翅膀飞了起来,然后又落在鸟窝旁,看见自己下的蛋被这个愚蠢的猿类压碎,直接就飞起来扑向了刘田。 就在这个时候,野蛮部落的战士也开始往这棵树上跳,树叶哗啦啦的响,刘田没工夫搭理这只猫头鹰,挥舞着手打飞了它,但头上还是被啄了一口,疼的刘田差点就叫了出来。 刘田从树上一跃而下,趁着树下的战士都去抢那两条熏肉,刘田撒腿就跑头也不回。 牛角男发现到手的人肉竟然跑了,气的一脚踹翻一个战士,让他们赶紧去追,但夜晚的视线无论如何都不如白天,刘田一路跑一路躲,终于在天快亮的时候,摆脱了追兵。 跑了一夜,刘田是又累又饿,他没想到串个门竟然差点把小命给丢了。 熏肉和野鸡蛋都丢了,但好在骨刀没丢,还牢牢的握在手上,这个时候天也亮了,刘田躺在草地上休息了一会儿,准备去找点吃的。 刘田在附近找到了一些树莓,把果子全摘下来,用一片树叶兜着,坐在地上,一边吃着树莓,一边想着野蛮部族怎么会到这里来,这个地方距离自己的营地已经不远了,刘田还真有点担忧营地的安全。 虽然营地筑起了高墙,但那主要是防野兽的,对于这些野蛮部族,还是很难防住的。 吃完了树莓,刘田也休息的差不多了,开始往回走,一路走,他一路设想,如果有一天,野蛮部族来袭击自己的营地,要怎么保护自己和大牙。 说到底,自身的实力还是太弱了,生活在这个时代,不仅要防范野兽的袭击,还要时刻提防被同类攻击,实在有很大的挑战性。 回到营地时,大牙正在烤肉吃,刘田一路回来,实在饿的受不了了,就抢过大牙手里的烤肉吃了起来。 大牙也不生气,他见刘田身上有伤,就问是怎么回事,刘田就把事情的经过跟大牙说了。 大牙面露惊恐之色,说,“田,你遇到的那个野蛮部族一定就是食人族,他们最喜欢吃人肉,还好你没有被他们抓住。” 刘田疑惑的问,“大牙,你是怎么知道食人族的?” 大牙说,“我的部落经常有人被食人族部落抓去吃掉,特别是女人,她们出去采集的时候,一不小心,遇到食人族,就会被抓去吃掉,那真是一件很恐怖的事!” 大牙说着,脸色都变了,他对食人族部落是打心底里感到恐惧。 刘田问,“那你的部落为什么不去消灭可恶的食人族部落?是因为他们很强大吗?” 大牙说,“这我就不知道了,听族里的老人说,食人族部落有很多人,而且他们的样子很恐怖,因为经常吃人,牙齿都是红色的。” 刘田点了点头,思考着,没再继续追问。 大牙又去取了一条烤肉,架在火上烤,他一边烤着肉,一边用手指刮脸上的汗,然后放进嘴里吮吸。 刘田问,“大牙,你为什么要吃自己的汗?” 大牙把手指拿出来,说,“我已经很久没喝这种咸咸的水了,我感觉自己的力气越来越小了,我原来很擅长爬树,现在连树都爬不上去了。” 刘田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个家伙是在补充盐分,之前,大牙吃生肉,喝兽血,多少还能补充一些盐分,现在肉都被烤熟了,肉里的盐分就很稀缺了,根本不够人体需求的。 刘田感觉,如果自己也长时间不摄取盐分,迟早也会变得没有力气。 刘田问大牙,“大牙,那你以前是从哪里喝到咸水的?” 大牙说,“就在我之前部落后面的山上,那里有一个小水池,里面的水就是咸的,我们的族人会去那里喝咸水。” 第16章 制盐 刘田说,“大牙,你能不能带我过去?” 大牙摇摇头说,“田,我也很想过去喝咸水,但那个地方太远了,从这里出发要走两天,我已经没有力气了,除非我能重新变得有力气。” 刘田想了想说,“大牙,不用担心,我有办法让你重新变得有力气。” 大牙说,“不不不,田,自从我吃了烤熟的食物之后,我已经没有办法再喝动物的血了,你走的这两天,我又爬到树上去抓鸟,想要喝它的血,但我只喝了一点点就喝不下去了,感觉想吐。” 大牙以为刘田想让他通过喝动物的血来补充体内的盐分。 说完这话,大牙又看了看刘田,说,“田,你跟我一样,不喝动物的血,为什么你看起来一点事都没有?” 刘田说,“我也不清楚,可能是我的体格比较强壮,但我知道,长时间不补充盐分,我也会变得跟你一样,浑身无力。” “不过,你不用担心,就算没有咸水,我也有办法补充盐分。”刘田又说。 刘田要做的是用草木灰来制盐,草木灰里面含有一定量的盐分,不多,但也能短时间内补充盐分。 说完,刘田去山上砍了一棵毛竹,没有锯子,就用骨刀慢慢割,割下一截竹筒,在竹筒底部钻了一些笔芯粗细的小孔,用来过滤,这就是一个简易的过滤容器了。 土坑里有很多之前烧陶器留下的草木灰,刘田就掏出一些来,放进竹筒里,加水过滤几遍,把过滤后的水放在火塘里煮。 大牙完全不知道刘田在干什么,他在心里想着刘田这家伙是在白白的浪费体力,等到他变得跟自己一样,没有力气的时候,他就会消停下来了。 等到锅里的水完全蒸发干,底部的沉积物从原来的黑色变成了灰白色,刘田拈了一点尝了尝,确实有一点咸咸的味道,但这个咸味偏苦,不太好吃。 不过,刘田已经很满意了,至少暂时可以用它来代替盐,而且草木灰这种原料,也很容易获取。 有了第一次成功的经验,刘田就把土坑里所有的草木灰都用来洗盐了,不过最后得到的盐也并不是很多,用罐子装起来,也只有底部薄薄的一层。 刘田这时才觉得,用草木灰来制盐并不是长久之计,成果太小了,就算每天不间断的煮灰,也得不到一个人每天正常够吃的盐。 晚上的时候,刘田用煮盐的锅烧了一锅肉汤,和大牙一起吃了,大牙甚至觉得这锅肉汤没有以前的好吃了,有一点苦味。 刘田就说,“大牙,你喝了这锅肉汤,明天就能变得有力气了,等你有了力气,你就能带我去找咸水了。” 大牙也不知道刘田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他感觉自己是不是生病了,但他现在也只能相信刘田。 过了两天,大牙果然感觉自己的精神好了很多,就对刘田说, “田,既然这种灰也能让我变得有力气,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去找咸水,那个地方很远,我们走这么远的路,会不会有危险?” 刘田说,“这种草木灰能提取的盐太少了,我们需要找到更适合的原料。” 大牙有点不理解,问,“盐?什么是盐?” 刘田不知道该怎么跟大牙解释,就拈了一点草木盐,说,“盐就像这样的,只不过是白色的,咸水晒干后就是盐。” 大牙还是不理解,问,“那我们为什么不直接喝咸水?” 刘田无法跟大牙解释咸水里的杂质太多,需要过滤,不然会对身体有害,于是就说,“我们需要把咸水带回来,但你想,水那么重,而且运起来也不方便,只有制成了盐才方便运回来。” 大牙这才恍然大悟,佩服的点了点头,这一点是他没想到的。 又过了一天,两人就准备出发去找咸水了,每人背一个大藤筐,里面垫上干草,装上陶器,这些盆盆罐罐是预备着装盐的,然后又带了一些锅碗勺子和一些肉,赶这么远的路,粮草肯定要准备好。 一切都准备好了之后,刘田手里拿着骨刀,腰上别着石斧,大牙手里拿着骨棒,两人就出发了。 刘田一路走一路观察周遭的环境,往东的方向,没有密集的丛林,只有少许的丘陵,视野很开阔,如果你视力很好的话,可以看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原野上有很多大型的食草动物,野牛最多,成群结队的,这些野牛不但体型很大,而且脾气暴躁,所以,很少有动物敢捕食它们。 这群野牛占据着一大块青绿色的草场,其他还有一些性格温和的动物,像山羊,麋鹿等,在这些食草动物里,还混进了一些奇怪的动物。 这种动物长的很独特,前半身像斑马,后半身像马,在兽群里那是相当的显眼,这就是传说中的斑驴,是斑马和驴交配的产物,和骡子一样,斑驴没有生育能力。 斑驴这个物种一直存活到了19世纪才灭绝,主要原因就是它的肉太好吃,被人类大肆捕杀,加上这家伙跟骡子差不多,没有生育能力,所以,最终被残酷的淘汰了。 刘田之所以关注斑驴,是因为他想要抓一头活的斑驴,这家伙虽然长的奇特,但耐力很好,要是能驯化一头,来给他干活,那还是挺美的。 跟驴沾边的动物,性格都有点倔,斑驴也不例外,但好在它没有野牛那样强的攻击性,要抓住它也并非不可能。 “大牙,你看到那个身上长着条纹的家伙了吗?我们想办法抓一只!”刘田跟大牙说。 大牙手搭凉棚,顺着刘田的手指望过去,舔了舔嘴唇,说,“这个家伙的肉很多,可以一直吃到冬天了。”大牙拿着骨棒,就准备去撵那头斑驴。 刘田一把拉住大牙,说,“要想抓住那个家伙,我们得有工具,拿着骨棒,你能撵的上它吗?” 大牙说,“我们两个一起追,肯定能追的上,以前我的部落就是这么捕猎的。” 刘田说,“那样太费力气了,而且成功的概率很小,你跟我来,我们先做个捕猎的工具。” 抓这种类似马的动物,最好的工具自然就是套马杆。 大牙跟着刘田进了一片稀树林,砍了一棵小树,开始制作套马杆。 套马杆制作的方法并不难,一般是“二接头”,即由两部分粘接而成,下段是较粗的主杆,上部是稍细的“肩杆”,套马杆需要足够长,如果只用一根木杆很难达到套马使用的理想长度。 而且在使用中,万一套马失手,不得已扔了杆,被马踩踏,最多折断“肩杆”的部分,主杆通常安然无恙,只要换过“肩杆”即可重新使用。 两根杆的结合部要分别削成榫口,接在一起后,再用软树皮一圈圈的捆扎紧。 主杆和肩杆加工好后,最顶部还要绑一根木梢,木梢的前头再加上用来拴套马用的套索,套索是活结,马被套住脖子后,越挣扎就会收的越紧。 使用套马杆的关键在于要能准确的套住马头,如果套住的是脖子,就很容易被马狂拽,导致套马杆脱手。 套马杆看起来简单,但真正自己动手做,就又是另一回事了,特别是连接主杆和肩杆的榫口,必须要严丝合缝,差一点都会不牢固。 幸好自己随身带着骨刀,花了很长时间,好歹算是完成了,最后刘田用藤条的纤维搓了一个质量相当牢固的锁套,安在了套马杆的顶端,这根套马杆就完成了。 在刘田制作套马杆的时候,大牙无聊的坐在一旁逮头上的虱子,他觉得田做的这个东西看起来并不是什么厉害的武器,甚至还不如他手里的骨棒有杀伤力。 刘田把套马杆拿在手上,甚觉满意,不过还是得先试验一下套马杆的效果。 “好了,大牙,我们要去干活了!”刘田招呼一声大牙,慢慢向斑驴群靠近。 第17章 用来干活的驴 斑驴的警觉性还是很高的,所以两人不敢太过招摇,在刘田的指挥下,两人伏在草丛里,头上戴着用青草编成的草冠,像特种兵似的很缓慢的匍匐前进。 直到距离斑驴群不足十米的距离后,刘田才突然从草丛里起身,抡起手里的套马杆,向一只正值壮年的斑驴头上套去。 这群斑驴原本还在悠哉悠哉的吃着青草,被突然冒出来的两只两脚兽吓了一跳,蹦蹦跳跳的就想跑。 刘田邪魅一笑,甩出了手里十米长的套马杆,绳套准确无误的套中了一只正值壮年的斑驴头。 斑驴不仅倔,力气也不小,甩着脑袋挣扎,就算刘田二头肌很发达,凭他一个人也拽不住。 “大牙,大牙,快来帮我!”刘田冲大牙大声喊道。 大牙赶紧跑过来,帮着刘田拽住了套马杆,两人一起使劲,才勉强控制住了这头斑驴。 “大牙,你拽住它,我去给它上鼻环,千万不能松手!”刘田朝大牙嘱咐一句,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鼻棍,走向斑驴。 这种野生动物想要驯化,必须要穿上鼻环,别看它现在上窜下跳的,套马杆也只能暂时控制住它,等鼻环一穿,绳子一牵,立马就老实了。 刘田自然没有铁制的鼻环,不过没有关系,他把一根木棍削尖,做了个鼻棍,用这个也是一样。 斑驴被套马杆的套索勒着脖子,折腾的够呛,已经没了脾气,见到刘田靠近,它也只能生无可恋的看着刘田。 大牙为了抓紧套马杆,不让斑驴挣脱,已经仰躺在地上,一只脚磴在一块大石头上,斑驴的脖子伸的老长,感觉脑血栓都被勒出来了。 因为只要它往后缩,那个绳套就会勒紧一点,根本就一点办法都没有。 刘田一只手扣住斑驴的鼻孔,让它鼻孔朝天,用骨刀果断的扎穿了两个鼻孔的连接处,把鼻棍插进了贯通左右的孔洞里,迅速的在棍子两端系上软树皮制成的缰绳。 斑驴痛的呃呃呃呃的叫着,但头却摆脱不了束缚,只能任由刘田给它套上枷锁。 斑驴的鼻子被割破,流了不少血,刘田好心的采了点蒲公英敷在它的伤口上,给它止血。 刘田牵着缰绳,示意大牙可以放开套马杆了,大牙还紧紧的拽着不肯松手,生怕斑驴跑了,把他的套马杆带跑了。 “大牙,放心吧,这家伙跑不了了!”刘田冲大牙喊道。 大牙这才松开了套马杆,除下斑驴脖子上的绳套,刘田牵着缰绳,走向一棵树,他要把斑驴拴到树上。 斑驴被牵住了鼻子,也只能低着头乖乖的跟着刘田走,再也不敢蹦跶了,它感觉自己从来都没有这么屈辱过,自己的驴生算是完了,以后还怎么在驴界混? 其他的食草动物都远远的看向这边,仿佛在嘲笑这个倒霉蛋,这种牵鼻子捕猎的方法,它们还是第一次见。 刘田把斑驴拴到一棵树上,他还给斑驴取了个名字,叫小斑。 这一阵闹腾,太阳竟然都落山了,两人在树下休息了一阵子,就开始去找木柴,准备生火做饭,刚才制服小斑,消耗有点大。 因为靠近稀树林,周围的木柴有很多,随便捡捡就是一堆,眼看着天黑了,刘田把火升起来了,两人围在篝火旁开始吃烤肉。 小斑怕火,见到了火,就呃呃呃的叫唤着,绕着树转圈圈。 远处的荒野里,狼嚎声随风飘来,似远似近,大牙吃完了一整条烤鱼,就腾腾腾的爬到树上去了,这家伙脑瓜子突然灵光起来,夜晚在荒野里,还是树上最安全。 刘田不能去树上,他要看着小斑,这家伙被拴在这里,要是没有人看着,会被野兽分食。 无论多么凶猛的野兽,都怕火,只要保持火光不灭,野兽一般都不敢靠近。 刘田靠在树干上闭目养神,虽然很累,但他却不敢真的睡着,树上已经传来了大牙的呼噜声,刘田也不忍心叫醒他,毕竟,为了抓住小斑,大牙也是出了不少力。 就这样靠在树干上,刘田的意识都开始迷迷糊糊,随后又被惊醒,他感觉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靠近,睁眼一看,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了,火堆里的火都快要熄灭了,刘田赶紧往火堆里又加了一些柴,让火重新又烧了起来。 也许是感受到温暖火光的安全感,小斑也不再叫唤了,甚至还稍微靠近了一点火堆,卧倒在地上,它能感觉到,离火堆近一点,就越安全。 刘田强撑着,不敢再睡着,甚至还站起来走了几圈,他能看到不远处的荒野里,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睛正不停移动着,注视着这边,这让刘田更加不敢睡觉了。 没心没肺的大牙,在树上扯着呼噜,不仅睡的很安稳,竟然还不会从树上掉下来,这倒让刘田有点佩服。 一直熬到东方破晓,天空现出蒙蒙亮色的时候,刘田才躺在地上睡了过去。 “呃啊,呃啊,呃啊~”一阵驴叫声把刘田唤醒,他睁开眼睛,发现天已经大亮了,太阳都出来了。 刘田伸了个懒腰,站起来活动了一下手脚,这时他的目光不经意的看向了前方,把他看的一脸懵逼。 第18章 三个人 只见大牙正拿着套马杆,追赶着一头野牛,他想用套马杆抓一头野牛。 “这个憨批!”刘田暗骂一声,想要把大牙喊回来。 但已经来不及了,套马杆的绳套已经套在了野牛的脖子上,大牙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被野牛发疯的一扯,套马杆就脱手了。 野牛开始原地蹦迪,疯狂的上窜下跳,想要把套马杆甩掉,但那玩意就跟紧箍咒似的,套上去,想要自己甩下来可就难了。 “大牙,快回来,你不想活了!”刘田大声喊道。 这头野牛现在已经发疯了,别说是大牙,就算是剑齿虎遇到疯牛也得暂避锋芒,大牙还傻愣愣的站在那里。 听到刘田的喊声,大牙才如梦初醒的拔腿就跑,好在野牛只一门心思的想把脖子上的绳套除下来,也没有去追大牙。 大牙跑到刘田跟前,说,“田,不好了,套马杆被野牛抢走了。” “嗯,我全看见了。”刘田说。 “下次别再这么虎啦吧唧的了,套马杆丢了是小事,回头大不了再做一个,要是小命也丢了,那就找不回来了!”后面这番话,刘田说的很严肃,大牙还是第一次看见刘田这么严肃,赶紧点头表示同意。 “好了,大牙,我们得走了!”刘田吩咐一句,开始收拾起东西,准备上路。 大牙还恋恋不舍的回头看了一眼野牛的方向,那根套马杆已经被疯狂的野牛给踩断了,但绳套怎么也甩不脱,野牛带着半截子套马杆跑向了远方。 从此,荒野上又多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刘田解开拴着小斑的绳索,把两只藤筐用软树皮绑起来,挂在小斑背上,这样,就省了很多力气。 大牙看到这一幕,震惊的不行,还可以这样的吗?用大马来拉东西,他还是第一次见。 “大牙,我们该出发了!”刘田牵着小斑,招呼了一声。 大牙的脑袋还在打结,他原本以为刘田抓这只大马,是要带回去当做食物的,可没想到,刘田竟然用它来驮东西,这真是自己没有想到的。 “大牙,你发什么愣?还不快走!”刘田走出几步,见大牙还在愣神,就又喊了一声。 大牙这才屁颠屁颠的跟了上来,两人继续向东走,小斑被刘田牵着鼻子,一点脾气都没有,只能乖乖的跟在刘田后面。 两人翻过一座土丘,站在土丘上,刘田眺望远方,是一望无际的大荒原,走到这里花了大半天的时间。 “田,你看那里!”大牙突然指着远处喊道。 刘田顺着大牙的手指看过去,只见在茫茫的绿色海洋中,出现了三个小黑点。 因为距离太远,根本看不清那是什么。 “大牙,那是什么?”刘田问。 “不知道。”大牙摇了摇头说。 突然那三个黑点动了一下,刘田说,“好像是三个人,走,我们去看看!” 说完,刘田就牵着小斑下了坡,大牙也跟着下了坡。 那三个人距离很远,来到坡下,就被草木遮挡的看不见了,两人一驴慢慢朝小黑点移动过去,走了很久才接近他们。 刘田这才看清楚,这三个人正趴在地上挖一个洞,那个洞看起来不知道是兔子洞还是什么洞,反正已经被挖的乱七八糟了。 “呃啊,呃啊~”就在这个时候,小斑突然叫唤起来。 这声叫把三人给吓了一大跳,其中两人几乎是同时从地上跳了起来,拿起地上的石矛,还有一个人动作稍慢了一点,原来是个瘸子。 “你们是什么人?”三人很警惕的看着刘田和大牙。 刘田感觉有点失望,因为这三个人都有点残疾,一个瞎了一只眼,脸上还有一道疤,应该是被野兽抓的,另外两个就更惨,一个断了一条手臂,另外一个断了一条腿。 三个歪瓜裂枣,刘田就暂且称呼他们为狼疤,独臂和瘸子吧。 “你们不用害怕,我们只是路过的,你们在这里挖什么?”刘田呵呵一笑,问道。 狼疤说,“我们已经好几天没吃肉了,今天发现这个洞里有一只大老鼠,就来挖了。” 瘸子和独臂一人手里拿着根棍子在继续刨洞,而狼疤的眼睛却盯上了刘田身后的小斑,咽了咽口水。 小斑感受到危险的目光,呃啊呃啊的叫唤着往刘田身后躲。 大牙说,“这个大马不是吃的,是用来给我们驼东西的,你别想打他的主意!” 狼疤嘿嘿一笑,收回了带着饥火的目光,问,“你们身上带吃的了吗?我们实在是太饿了,这个鼠洞太深了,我们快挖不动了。” 刘田说,“你们这样挖,肯定逮不到那只老鼠,这里的土硬邦邦的,你们又没有工具,而且,这个洞到底有多深,你们知道吗?” 三人听了这话,都一齐停了下来,感到非常气馁。 刘田这时又说,“想抓住这只大老鼠并不难,只要用烟熏就可以了。” 三人都有点茫然,他们不知道应该怎么操作。 大牙自告奋勇的说,“田,这个任务就交给我吧!” 大牙这回算是变聪明了,他一想就明白了,在部落里熏肉的时候,那烟确实挺呛人,大老鼠肯定也怕烟。 “好!”刘田看着大牙,赞赏的点了点头。 跟刘田生活了这么久,大牙已经学会了生火,他去收集了一些干柴和引火绒,按照钻木取火的方法,很快就把火给生了起来。 狼疤,瘸子和独臂看到这一幕,直接就震惊了,天火他们见过,也用过,但他们还从来没见过一个人可以造出天火来。 这是天神下凡吗? 三人双腿打颤的就想跪下来,这时大牙已经把烧着的干草堆在洞口了,找了个树叶在洞口扇风,把浓烟往洞里扇。 刘田说,“你们三个快到洞口守着,一会儿,那只大老鼠就会钻出来。” 三人来不及下跪了,赶紧拿着木棍石矛守在了洞口处。 没过一会儿,一只肥嘟嘟的土拨鼠蒙着头就从洞口钻了出来,速度很快。 好在守在洞口的三个人早就有所准备,土拨鼠刚一钻出来,就被乱棍打倒在地,一下就被活捉了。 第19章 晒盐 狼疤拎起被打的七荤八素的土拨鼠,咧着嘴笑了,他们三个确实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吃过肉了,这只土拨鼠肥嘟嘟的,一定很好吃。 在附近找到一个小水坑,把土拨鼠就近处理,清洗了一下,土拨鼠的皮毛很暖和,在冬天时可以做鞋子或帽子,所以,刘田很仔细的将皮毛在水里清洗干净,放在太阳底下晾晒。 狼疤三人已经习惯了吃生肉,内脏,大肠这些是他们的最爱,但这一次,刘田建议他们将肉烤熟了再吃。 他们三个以前也吃过被天火烧熟的食物,知道熟肉很好吃,自然没有反对。 这只土拨鼠算是五人一起抓到的,狼疤三人也没理由反对刘田和大牙分去一些肉,况且,这只土拨鼠个头大,肉又多,足够五人一起吃的了。 一边吃着肉,刘田问三人,“你们部落里的其他人呢?怎么只有你们三个在这里?” 狼疤大口撕扯着烤肉,说,“我们没有部落,你看我们三个都受过伤,无法再去正常狩猎,部落将我们遗弃了。” 瘸子和独臂也正大口撕扯着烤肉,神色没有任何异样,对于这种事像是见怪不怪。 刘田说,“你们三个独自生活在野外,很不安全,如果你们愿意,可以跟着我们,我们的营地很安全,没有野兽能进去。” 三人几乎同时停止了手里的动作,相互看了一眼,像是在交流。 瘸子问,“你看,我们都受了伤,没有办法出去捕猎,这样你们也不在意吗?” 刘田说,“不能捕猎,我会安排其他事情给你们做,实话跟你们说,我们的营地里有很多食物,就算一直不去捕猎,也足够我们五个人吃很长时间了,度过一个寒冷的冬天绝对没有问题。” 这样的条件确实很有吸引力,但独臂还是小心翼翼的问,“既然我们都有那么多食物了,还用干什么活?” 刘田说,“当然都是一些你们能干的活,你们待在这个危险的野外,还不如去我的营地,我的营地有食物,有水,有可以生火的木柴,还有高高的围墙可以阻挡野兽,那是一个很安全的地方。” 狼疤说,“既然这样,那我们愿意跟你们回去,不过,我们得回去拿上我们的东西,我们住的地方离这里不远,就在那边的树林里。” 刘田说,“这当然可以!” 几人把一只土拨鼠吃完,就去了狼疤三人的营地,他们三个住在一个内部中空的大树的树洞里。 树洞里面垫着厚厚的干草,内部空间刚好够三个人睡觉,三人的东西不多,一把石斧,五张兔子皮,还有几根当做武器的木刺,拿上这些东西,就跟着刘田和大牙继续出发了。 大牙引着路,又走了一天,终于抵达了那个盐池。 这个盐池是在一座很高的山上,隐藏在密林之中,道路很崎岖,如果不是大牙带路,根本就找不到。 盐池不大,实际上就是一个大点的水坑,水池四周是一块块大岩石,里面没有任何鱼虾之类的生物。 这是一个不流动的水池,水源主要依靠地下水来补充,刘田估计这水池下面极有可能是一座盐矿。 由于池水不流通,所以水里看起来浑浊不堪,大牙没有那么多的顾忌,蹲到水边就开始大口喝了起来。 刘田用陶碗舀了点水尝了尝,果然很咸,这是真正的咸水,不过,这样的水,里面有很多杂质,要过滤成盐,还是要费一番功夫的。 晒盐需要在阳光充足的地方,这个地方距离大牙原部落的遗址并不远,也遭受了大火的波及,烧出了一大片空地,阳光炽热,如果不是地下水源源不断的补充,这处盐池恐怕早就被晒干了。 把随身携带的食物和物品放下,在刘田的指挥下,几人开始收集搭建草屋的木头和茅草,毕竟,要在这个地方待上一段时间,没地方住可不行。 草屋很简易,木头插进土里当墙,茅草当屋顶,做一个拱形的,够五个人进去睡觉就可以了。 住的地方有着落后,几人就开始在靠近盐池的地方刨出一个大坑,把坑底和四周的土压实,最后在坑底铺上一层宽大的树叶,防止盐水渗漏。 干完这些活,已经是晚上了,在附近找了一些柴,生起了一个火堆,明天白天就可以开始晒盐了。 小斑被拴在不远处的一块大石头上,刘田感觉不太安全,就把它牵着拴在了草屋的木墙上。 小斑虽然还有点怕火,但它也知道,如果自己远离这几个人类,肯定会被野兽吃掉。 今天没去狩猎,刘田把带来的熏肉拿出来,几人烤着吃了,晚上,刘田安排了轮流值班,确保火堆里的火不灭。 夜晚有一些动物想要来盐池边喝盐水,但它们远远的看到有人类在这边,而且还有那种可怕的火,它们就不敢靠近了。 第一夜就这么安稳的度过了。 次日一早,刘田就吩咐在盐池边挖开一个口子,把咸水引入挖好的坑里,接下来只要等待坑里的水被烈日晒干就可以了。 等到傍晚的时候,坑里的水已经被晒干了,坑底积了一层厚厚的粗盐,这种粗盐是含有杂质的,需要提纯,偶尔吃一次没关系,但如果长期食用,就会影响身体健康。 盐池里面也不知道经过多少年的沉积,被烈日晒干后,底部结了一层厚厚的盐板,这给了刘田一个很大的惊喜。 盐板很厚实,大牙用骨棒敲碎,狼疤,瘸子和独臂一块块的往岸边搬,盐板里还混合着泥土,但刘田不在乎,搬到岸上后,找了一块大岩石,把它们放在岩石上,一块块的敲碎,形成粗盐,装进了陶罐里。 就盐池底部的这些沉积盐,收集起来已经装满了十几个罐子,幸好,这次带来了足够多的陶器,还有五个罐子,两个锅,十来个碗可以用。 不过,这些粗盐经过过滤后,肯定会大打折扣。 第20章 以物易物 既然有了盐,晚上的时候,刘田就准备煮一锅肉汤喝,他拿出一个陶锅,去附近的水池里舀了点水,架到火上烧,用骨刀把肉切成一段段的扔进锅里,又撒了一把粗盐。 狼疤,独臂和瘸子三人看到这个陶锅后,都觉得很新奇,他们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样的锅,它不但很轻便,而且还能放在火上烧。 就算是他们之前所在的部落,也没有这样的锅,他们用的锅要么是用石头做的,要么就是用木头或是竹子做的。 这种锅看起来真是既轻便又结实,用来打水真是再方便不过了。 三人凑近陶锅,小心翼翼的用手摸了摸,又被烫的立马缩回了手。 大牙又拿出陶碗和勺子,给每人发了一只,嘱咐三人拿好,不要扔在地上。 狼疤三人拿着手里的陶碗,放在嘴里咬了咬,皱着眉,搞不明白这个东西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 “这个东西是从哪里来的?”瘸子对这种陶器似乎很感兴趣,问道。 刘田说,“这个是我做的,不仅是这个锅,还有你们手里的碗,那些装盐的罐子,都是我做的。” “真的吗?这真的是你做的吗?”独臂有些不可置信的问道,他心里想的是,这种锅既轻便又耐用,如果用这样的锅去打水,那得省多少力气啊。 “嗯,当然是真的了,你们以前见过这种锅吗?” 刘田一边说一边在心里想着,如果不是我,就是再等几千年,人类也不一定能做出陶器来。 “我们可以用这种锅去跟别的部落交换食物,这样的锅一定能换到很多的食物。”瘸子很机智的建议道,他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提议。 以物易物? 刘田眼睛一亮,他觉得陶器在这个时代一定很畅销。 刘田说,“嗯,这是个不错的提议,但我们的营地里有很多食物,天气这么热,换太多的食物反而容易坏。” “既然我们不缺食物,那也可以换其他的东西,比如武器和兽皮!”瘸子想了想,继续建议道。 刘田思索着,确实可以换一些石制的工具,譬如石斧,石刀之类实用性的工具,自己手上目前只有一把很旧的石斧,随时都可能用坏。 兽皮也可以换一些过来,反正陶器都是泥巴做的,想做多少就做多少,相比磨制的石器,陶器更容易制作。 刘田说,“嗯,你的提议很好,但我不知道要去哪里交易。” 瘸子说,“每个部落都会交易,他们或多或少都有自己部落缺少的东西,有的小部落缺少食物,他们就会跟别的部落换食物,有的部落缺少武器,他们就会跟别的部落换武器,还有的部落人太多,养不活,他们也会把人交易出去,反正就是这个意思,缺什么就去换什么。” 瘸子停了一会儿,又补充道,“不过,想交易的话,还是去大一点的部落,小部落可能没有你想要的东西。” “嗯。”刘田点了点头,问,“大部落在哪里,远不远?” 大牙这时指着一个方向,插话说,“就在那个方向,要走大半天,那里有一条大河,大河旁边就有一个大部落,我们可以去那里看看。” 刘田赞同的点了点头,说,“嗯,等我们收集到足够多的盐,就去那个大河部落看看。” 锅里的肉汤已经煮沸了,在冒着泡,香味飘出来,每个人都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刘田捡起一根树枝,戳了戳肉,肉已经烂了,一戳就碎,看着就很有食欲。 刘田给每人盛了一碗肉汤,吸溜吸溜的吃着,大牙已经学会用勺子了,但狼疤,瘸子和独臂还不会用勺子,他们跟大牙第一次喝肉汤时一样,觉得勺子拿着手上是个累赘,还是直接用手抓方便。 三人都把勺子扔了,把碗放在地上,直接用手把肉捞出来,烫的不停的换手,一边吹着气,一边把肉往嘴里塞。 煮的肉比烤的肉更烂乎,三个人吃的很快,肉到嘴里嚼两下就往下咽,他们以前从来没吃过这么美味的食物。 刘田终于吃到了梦寐以求的白盐,喝着鲜美的肉汤,吃着熟悉的味道,刘田感觉这两天的累没白受。 经过一个晚上,盐池里面又冒出了浅浅一池的水,不得不说,这么大的出水量还是可以的,要是长期住在这附近,肯定能实现盐巴自由。 不过刘田没法长期待在这里,又过了两天,把剩下的五只陶罐装满盐后,几人就收拾收拾,准备前往大河部落了。 两只藤筐用藤蔓拴着,放在小斑背上,藤筐里装的主要就是盐罐子,为防止在运输途中,盐会撒出来,刘田用草团子把罐口塞的严严实实,接着用几片树叶压在罐口上绑结实当做盖子,这样就不怕盐会撒出来了。 在大牙的引路下,几人走了大半天的时间,穿过一片树林后,到达了一条河岸边,这条河很大,看起来有十多米宽,长度看不到尽头,水面浑浊,看不清水底的水草。 与这条大河比起来,营地附近的那条小溪简直连条支流都算不上。 站在河岸边,果然能看到河对岸有一些人在活动,甚至还能看到有人在河边打水。 因为离的比较远,刘田也看不清对岸人的面孔,但那个在河边打水的人,见到对岸有人,站起来看了一会儿,就匆匆的跑走了。 “大牙,那边是不是就是你说的那个部落?”刘田指着河对岸问。 大牙这时才发现,他领错了路,把大家带到河对岸来了,这条河这么宽,想要过河可不容易。 大牙挠着头,一脸为难的说,“我好像走错了路,不知道为什么走到河这边来了。” 大牙认为这么大的一条河,根本就过不去,要想过去,绕路走,起码还得走三天。 第21章 大河部落 刘田想了想,说道,“没关系,我有办法过河!” 刘田过河的办法很简单,就是扎一个木筏。 四人跟着刘田又返身回到树林的边缘,刘田吩咐四人去收集制作木筏的材料,大牙和狼疤去砍树,瘸子和独臂收集藤蔓。刘田自己则在观望河对岸的动静。 过了没一会儿,河对岸又有几个男男女女来到河边,有的在河里打水,有的在河边清洗,还有胆大的下到水里,在河里洗澡,女的也不避讳,脱光了洗。 刘田看的很仔细,甚至还偷偷的向河边靠近了一点,不过,他并不是想偷看女野人洗澡,毕竟,现代人的审美观不允许他对女野人的磨盘屁股水桶腰有什么非分之想。 刘田主要是在观察这条河里会不会有危险,比如鳄鱼或是蛟之类的凶兽存在。 但看到这些人在河里高高兴兴的洗澡打水,刘田已经能确信河里是没有危险的,如果有危险,这些人类是不敢轻易下河的。 那么,做一个木筏出来,渡河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就这么一会儿功夫,四人就已经收集到足够扎一个木筏的材料了,二十多根小腿粗细的圆木和一大堆藤蔓。 等到第二天,木筏扎好后,刘田把木筏放到水里,木筏飘在水面上,刘田跳了上去试了试水,完全没问题。 “独臂,你跟我一起乘木筏去河对岸,其他人留在这里看着小斑和食物。”刘田吩咐道。 由于不了解这个大河部落,所以刘田存了个心眼,只带少量的食物和陶器过去,防止这个部落会抢他们的食物。 防人之心不可无,即便是原始人类,刘田也不敢确保他们不会见财起意。 独臂听到刘田的吩咐,一脸的为难,因为他是个旱鸭子,见到水就害怕,更别说让他乘木筏过河了。 不过,他也不敢违抗刘田的命令,毕竟刚加入,要是刘田生气,再把他赶走,那可就惨了。 最后独臂只好硬着头皮上了木筏,刘田用一根木棍当做浆,缓慢的向河对岸划去。 独臂一开始站在木筏上,但木筏动起来后,他就吓的双腿一软,坐在了木筏上,但还是感觉害怕,浑身哆嗦,一只手紧紧的抓着木筏的边沿,一动也不敢动。 等木筏划到河中心的时候,河对岸突然冒出来一大帮野人,他们手里拿着木刺,石矛还有骨矛等武器,冲着河中心的刘田大声喊着,刘田也不知道他们喊的是什么,甚至还有几个人已经冲下了河,在浅水区捡石块和泥巴砸向两人。 刘田站在木筏上,扫视了一眼,对岸大概有二三十人,而且全部都是男性,领头的是个头上插着三根绿毛的中年男人,这个男人脖子上还挂着一串骨饰,看样子应该是大河部落的首领。 这些人看起来是在警告自己,这里是他们的领地,不允许外人随便闯入。 刘田只好把木筏停了下来,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如果这么贸然前进,肯定要被攻击。 就在这个时候,独臂从藤筐里拿出两条熏肉,举在手上晃动着,冲着岸上大喊道,“食物,我这里有食物,可以交换!” 当看到独臂手里的熏肉后,大河部落的首领示意自己的族人停止了攻击,那些在浅水区的人也慢慢回到了岸上。 刘田重新划着桨,慢慢的将木筏靠到了岸边,和独臂一同上了岸。 大河部落世代居住在这条大河岸边,发展至今,已经有上千人口了,在这附近也算是一个大部落了,大河部落现如今的首领名叫洪,就是那个头上插着三根绿毛的男人。 刘田和独臂上岸后,大河部落的族人们就手持武器围了过来,洪走上前问,“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闯入我们的领地?” “我们是从很远的地方过来的,我们有一些食物,你们要交换吗?”刘田说着,就从藤筐里拿出一条熏肉,给首领洪看了看。 首领洪伸着头往藤筐里看了看,见里面确实装着一些肉,但这些肉黑乎乎的,看起来好像已经坏掉了。 “你们为什么要拿这些坏掉的肉来跟我交易?你们是不是有什么阴谋?”首领洪沉下脸问。 这句话刚说完,大河部落的战士就举着武器将刘田和独臂围了起来,只要洪一声令下,两人就要被戳成刺猬。 看到这阵势,独臂腿一软,差点就瘫在了地上,刘田一把拉起独臂,笑了笑,说, “大河首领,我想你是误会了,这些熏肉,故意做成这样的,这样的肉即使在天气非常热的时候,也不会坏,不信你可以闻闻这些肉有没有臭。” 大河首领凑近藤筐,耸着鼻子嗅了嗅,果然没有异味,他看了看刘田,一阵沉思,觉得这真是不可思议,怎么会有不坏的肉? 对于大河部落来说,食物还是很宝贵的,虽然他们人口很多,但狩猎主要靠男人,部落里女人的数量远远大于男人,这就导致部落里的食物很紧张。 大河首领朝自己的手下摆了摆手,示意他们退下去,然后对刘田说,“嗯,这些肉确实没有坏,你们想要交换什么?” 刘田说,“我们想交换一些石斧和石刀,如果可以的话,我们还想换一些兽皮。” 首领洪说,“石斧和石刀都可以,但兽皮不行!” 大河部落,人口众多,对于他们来说,食物,兽皮,还有武器这三样东西是缺一不可的,每年冬天,大河部落都会有族人因冻饿而死,他并不愿意拿兽皮来做交易。 第22章 交易 看出首领洪并不想交易兽皮,刘田说道,“大河首领,如果你不想交易兽皮,那么你愿不愿意用你们的族人来跟我交易呢?” 一听这话,大河部落的那些族人立马炸了毛,想要上去揍刘田,他们在这里生活的好好的,谁也不愿意离开这里。 可还没等他们动手,刘田就接着说,“大河首领,你想想看,你们为什么会缺食物?” “还不是因为你们的族人太多了,多一个人,就多一张嘴吃饭啊!我把食物给你,你把人给我,这个问题就能完美的解决。” 大河部落的族人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竟然觉得很有道理,就连首领洪都被忽悠的频频点头。 不过,首领洪也不是傻子,大河部落男人太少了,他不可能用成年男性来交换的。 首领洪说,“我愿意拿族人来跟你交换,但我只能拿女人或是孩子来跟你换!” 刘田想了想说,“女人可以,但孩子我们不要!” 刘田很清楚,女人可以干活,但太小的孩子却不行,孩子如果太小的话,不仅干不了活,还得供吃供喝的养着,这肯定不行。 “那一个女人能换多少肉?”首领洪问,他基本已经认同了刘田的要求,毕竟交易是双方的,对方不愿意要孩子,他也没有办法。 刘田从藤筐里拿出一条熏肉,对首领洪说,“这是熊肉,我们费了很大力气才猎到的,经过特殊处理后,就算是在天很热的时候,也能保存很长时间不会坏。” “这样吧,一条熏肉换一个女人,你看行不行?” 首领洪看着刘田手上那一长条肉,沉甸甸的,而且在天气很热的时候,也不会坏,能保存很长时间,就心动了。 首领洪刚想答应刘田,就有一个大河部落的族人凑到他的耳边,鬼头鬼脑的小声嘀咕了几句,首领洪点了点头,瞥了一眼刘田手里的藤筐,眼神中竟然流露出了一丝贪婪之色。 首领洪的眼神变化已经被刘田看在了眼里,果然如他所料,人性都是贪婪的,看那眼神就是想明抢。 刘田在心里冷笑一声,看向那个跟首领洪“献策”的族人。这是个年轻男人,瘦精精的,皮肤黝黑,手里拿着根骨矛。 此时,他也正看向刘田,两人四目相对,瘦精男人嘴角挂着冷笑,一副小人得志的狗腿子形象。 “大河首领,我的营地中还有很多熏肉,如果你想长期跟我交易的话,最好不要动什么歪心思,否则以后,你们别想再从我这里交易到任何东西!”刘田直截了当的说。 见刘田识破了他的心机,大河首领转过脸狠狠瞪了那个瘦猴一眼,说道,“我哪有什么歪心思,就按照你说的来,一条熏肉换一个女人,不知道你想换几个女人?” “我这次带来的熏肉够换十个女人,不过,那些熏肉还在河对岸。 这样吧,你把十个女人交给我,然后再派你的族人跟我去河对岸取食物,你看怎么样?” 刘田之所以这么做,还是为了安全考虑,先把换到的女人带到河对岸,再把熏肉交给大河部落,这样自己就不会有危险。 首领洪这次没再犹豫,挑选了部落里十个最苗条的女人给了刘田,因为对于他来说,那些膀大腰圆的壮实女人才健康,才漂亮。 刘田也不挑剔,瘦或胖他都不在意,只要没病就行,瘦弱的,只要每天能吃饱饭,自然也会壮实起来。 刘田用木筏将这十个女人分批送往河对岸,在送最后一批女人的时候,其中有个相貌端正的年轻女人哇哇哭着,抱着一棵树,死活都不愿意跟刘田走。 就算独臂使劲拉她,她也不愿意走,刘田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他很无奈的跟首领洪说,“大河首领,要不,你换个女人吧!这个女人不肯跟我走。” 大河首领见这个女人竟然敢违抗自己的命令,立马火冒三丈的拿出一根鞭子,抽打在女人身上。 女人被抽疼了,更加哭的撕心裂肺的,但依然抱着大树,不肯放手。 首领洪见状,更加生气,又接连抽了女人几鞭子,试图让女人放手,但这个女人依然紧紧的搂着那棵树,不肯撒手。 就在鞭子要再次落在女人身上时,刘田上前一把握住了鞭梢,说,“大河首领,既然这个女人不愿意跟我走,那你就换个女人吧!” 刘田话音刚落,就有一个五六岁的孩子从远处跑了过来,直扑到女人身上,哭着喊阿母。 女人哭着搂住这个孩子,不停的朝刘田磕头,哭喊着说,“求求你,带上我的孩子吧!” 刘田这时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个女人是舍不得和自己的孩子分开。 只不过,这一下,刘田也感到为难,因为他带来的熏肉正好只够换十个女人,而且刘田并不想要这个孩子,他还太小,不能干活。 刘田再次询问首领洪,希望他能换一个女人,但首领洪不肯换。他跟刘田的想法一致,这个孩子既不能狩猎,也不会采集,待在部落只会消耗食物,首领洪巴不得能把他一起打包送走。 刘田见这对母子也确实挺可怜,最后只好点头答应把两人一起买下。 不过,刘田已经没有足够的熏肉来买下这个孩子了,他只好跟首领洪协商,想要用自己带来的陶器来换这个孩子。 第23章 家的感觉 刘田拿出一个陶碗给首领洪看了看,虽然这是陶器,但首领洪并不感兴趣,因为这个碗太小了,盛不了多少水。 而且,大河部落也不吃水煮的东西,更加不可能用碗盛汤喝,所以,这种陶碗在首领洪的眼里,简直一点用处都没有,他感觉眼前这个人是在忽悠他,把他当傻子。 首领洪这样想着,说道,“这种东西我们不需要,你必须要拿其他的东西来跟我换!” 刘田有点惊讶,毕竟,陶器可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没想到在大河部落的眼中竟然不值一提。 “大河首领,你看我的筐子里,现在只有这些陶器了。”刘田拎起藤筐给首领洪看了看。 首领洪看到筐子里除了有几只这样的陶碗之外,还有一些陶罐和陶锅,他拿起一个陶罐看了看,眼睛一亮,这个罐子能盛很多水,而且还很轻,用它去河里打水很方便。 首领洪用牙齿咬了咬,还是不知道这个罐子是用什么材料做的。他们部落里用来盛水的石锅太重了,每次到河边打水都需要两个人一起抬着石锅去,很费劲,要是有这种罐子,以后打水就会方便很多。 刘田看见首领洪对陶罐很感兴趣,慷慨的说道,“大河首领,如果你喜欢的话,那就用这个陶罐来换那个孩子吧!” 反正制作陶器对于刘田来说是件很简单的事,而且泥巴也不用花钱,相比于食物,刘田更愿意拿陶器来交换。 “真的吗?那太好了!你还有这样的陶器吗?如果有的话,可不可以再换一些给我?”首领洪很开心的问。 “我现在没有了,不过在我的营地,这样的陶器有很多,如果你想换的话,可以派人去我的营地,就在那个方向。” 刘田用手指着西方,继续说,“朝那个方向一直走,走差不多一两天就到了,营地前面有一大片森林,还有一条小溪,到那个地方,你很容易就能找的到。” “嗯,我记住了,我会派人去你的部落的!”首领洪说。 “嗯,那就这样吧,大河首领,我们该离开了。”说完,刘田就开始撑着木筏把换到的族人分批送到河对岸,那对母子跪下来对刘田千恩万谢。 如果不是刘田,她们母子就会分离,很有可能一辈子就再也见不到彼此了。 首领洪派两个族人到了河对岸,取回十条熏肉。到这里,刘田在原始时代做的第一笔交易就算完成了。 对于这次的交易,刘田还是很满意的,换到了十一个族人,虽然都是女人和孩子,但女人才是一个部落能够持续发展的关键,而且对于刘田来说,即使是女人,他也能为她们安排合适的事情做。 见刘田回来,并且还带回来这么多女人,大牙,狼疤,还有瘸子都很开心,狼疤男性荷尔蒙爆棚,像是多少年没见过女人似的,毫不避讳的拉着一个女人就想办事,但那个女人好像有点不愿意。 狼疤想要霸王硬上弓,却被刘田及时给制止住了。 作为一个文明人,刘田实在无法眼睁睁的看着这种赤果果的违背妇女意志的行为。 被刘田制止,狼疤有点生气,在他看来,造人不是很日常的事吗?为什么非要制止自己? 刘田也不是想实行计划生育,虽然他自己对这些女野人没什么兴趣,但人类总是要繁衍后代的,只是作为一个人,随时随地的交配,这跟牛马有什么区别? 为了稳定狼疤的情绪,刘田对狼疤说,这里还有其他女人,既然那个女人不愿意,那就重新选一个,只要女方同意,自己就做主,让两人成为伴侣,到那时,这个女人就是狼疤一个人的了,狼疤要怎么跟她钻小树林就怎么钻,刘田不会再管。 狼疤还是第一次接触到“伴侣”这个概念,虽然他还不是很理解,但听首领说,他选择的女人就是他一个人的了,这不禁让他自信感爆棚。 狼疤看向那群女野人,独眼停留在了那个带着孩子的女人身上,眼神中绽放出异样的光芒,这次不是精虫上脑,而是有了心动的感觉。 因为这个女人是这群女人中唯一一个头上插着一朵野花的女人,就是这一点吸引了狼疤。 “那我要那个女人!”狼疤指着女人说。 见狼疤竟然选择了一个带着孩子的女人,刘田有点惊讶,不过他还是尊重狼疤的选择,就算是狼疤喜当爹,但如果这个女人愿意,刘田还是很愿意将两人凑成一对的。 “狼疤,如果你跟那个女人成了伴侣,那你就要用心的去保护她,还有她的孩子,知道吗?”刘田嘱咐道。 狼疤用力的点了点头,毫不在乎自己是个接盘侠,此刻他已经能感受到作为一个男人应该有的担当和责任了。 刘田拍了拍狼疤的肩膀,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走向那个带着孩子的女人,把女人拉过来,指着狼疤说,“狼疤说他想要保护你,还有你的孩子,你愿意跟他在一起,成为他的伴侣吗?” 女人虽然没有听懂伴侣是什么意思,但这个男人说要保护她和她的孩子,她有点感动。 再看这个男人,虽然瞎了一只眼睛,但他脸上那道疤看起来很有男人的阳刚之气,让她很有安全感,于是没怎么考虑,就点头同意了。 见女人点头同意,狼疤很开心,他第一次体会到了一种很奇特的感觉,这种感觉他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出来,反正就是心里很踏实,如果用现代人的话来说,那应该就是家的感觉吧。 刘田看着两人,也很开心,这个月老当的很成功。这个女人没有名字,刘田见她头上插着一朵鲜艳的野花,就给她取了个名字,叫“小花”。 办完这件事,刘田心情大好,带着一群人开始返回营地。 不必原路返回,按照直线计算,只要一直朝西走,大概一天左右的时间,就能返回营地。 当他们穿过营地前面的那片森林,到达小河边的时候,刘田就远远的看到,在土墙外面,站着两个浑身毛发的野人。 第24章 工作安排 这两个野人比普通人要更高大强壮一些,毛发很旺盛,虽然容貌跟人类已经没什么区别了,但他们看起来更像是直立行走的猩猩。 其中一个野人手里拿着根骨棒,另一个野人手里拿着大腿粗细的木棍,他们似乎对土墙很好奇,拿着手里的武器在墙面上戳戳捣捣,想要看看这到底是用什么东西做的,其中一个野人还用手抠下一块黄土,放进嘴里尝了尝,接着就呸呸呸的吐了出来,恼怒的把手里剩下的黄土砸在了地上。 另一个野人顺着土墙摸索到木门旁,推了推木门,发现虽然这块木头推不开,但好像有点松动了,于是加大推动力度,甚至还用肩膀撞了撞木门,但木门依然撞不开。 这个木门,刘田是经过特殊处理的,他仿照了地宫里自来石的原理,在门后面撑着一根扁平的木头,木头卡在木门的凹槽里,顶的死死的,一般的力道很难撞的开。 这个野人试了好几次,都没有把木门撞开,于是招呼另一个野人,两人叽哩哇啦的交流了一阵,准备一起撞开这个木门。 本来,刘田一直在远处注视着两人,为了安全起见,他没有让族人们靠近这两个野人,因为他感觉,这两个野人有点危险,只要这两个野人进不去,那就没关系,他希望两人折腾一阵后能自行离开。 但这时见两个野人要一起撞木门,刘田感觉不能再旁观了,因为这个门毕竟不是石头做的,就算后面有木头撑着,恐怕也经不住这两个身强力壮的家伙合力撞击。 两个野人正准备撞击木门,突然就听到后方有一群人正气势汹汹的朝他们杀了过来,这两个野人有点憨,突然见到这么多人,也有点怕了,一溜烟的就朝着树林的方向逃跑了。 刘田也没想到这么容易就吓跑了两个长毛怪,还挺高兴,这时,除了大牙之外,其他人都跟那两个长毛怪一样,围在土墙边好奇的看着这堵墙,还用手摸一摸,拍一拍。 “这里就是我们的营地吗?”独臂疑惑的问,他见过各种各样奇特的部落,有住在树上的,有住在悬崖峭壁上的,还有在地面打洞居住的,但他还从来没见过用黄土建围墙的部落。 “嗯,这就是我们的营地,我们居住在这堵墙里面,会很安全,无论是人还是野兽都进不去!”刘田说。 “可是,我们要怎么进去,那个门根本就打不开。”瘸子用十分严肃的口吻问,并且还摊了摊手掌,他自以为问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刚才他也在一直注视着这边,那两个孔武有力的长毛怪物都撞不开这个木门,就更别说他们了。 刘田微微一笑,走到木门旁,在那边的围墙上,有一根用藤蔓纤维编成的绳子。 “这个门是我做的,我自然有办法打开!”说着,刘田用力斜着一拉绳子,门后的木头顺势就倒在了地上,木门吱呀一声就自动打开了。 除了大牙之外,其他人都看呆了,他们纷纷向刘田投去敬佩的眼神,甚至还有几个女野人冲刘田抛了媚眼,在心里想着,这个男人真是太有智慧了,真想给他生个孩子。 刘田领着几人走了进去,从此以后,这里就是他们的新家了。 营地里一下增加了十多个族人,虽然是好事,但也带来了居住的问题,山洞里本来就存放着食物,各种陶器,还有干燥的木柴,一下多了这么多人,就显得很拥挤了。 刘田只好带着他们开始搭建草屋,山洞里勉强可以住下十来个人,剩下的人,都要住进草屋里。 草屋不用盖的太复杂,现在天不冷,只要能遮阳挡雨就行。 在部落里将就着休息了一夜,等到第二天,刘田就开始安排在部落里搭草屋。 草屋挨着土墙建,一面靠墙,男人们都被安排去树林里伐木,女人们就在附近收集干草和石块。 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仅仅小半天时间,就收集到了足够多的材料。 盖的房子很简单,木制的框架,搭配上石块和茅草,在刘田的指导下,一间草屋,半天就盖好了。 正好五个男人住进草屋里,女人和孩子住在山洞里。 除了盖草屋给人住之外,刘田还专门给小斑搭了个畜棚,这家伙可是华部落目前最值钱的财产了,可要保护好。 解决了住的问题后,瘸子主动找到刘田,说,“田,我们的营地现在有这么多人了,有男人,有女人,还有孩子,虽然我们来自不同的族群,但我们占据这个地方,建立这片领地,就需要有个首领。 这样,我们的族人才能团结在一起,往更好的方向发展。” 刘田深为赞同,凭借自己的智慧和野蛮的体魄,在这里,没有任何男人能跟他竞争首领的位置,所以,刘田当之无愧的当上了首领,并且他还给部落取了个名字,叫“华部落”。 当上首领之后,就要解决食物的问题了,之前只有刘田和大牙两个人的时候还好说,储存的洞熊肉和狼肉可以吃很长时间,但现在营地里有十几个人,每天都要消耗很多食物,这就必须要寻找食物来源了。 刘田知道,在还没有发展到养殖业和种植业的阶段,原始人类主要的食物来源就是狩猎和采集,就算是从发达的文明社会穿越过来的刘田也不能例外,不出去狩猎或是采集,就得挨饿。 刘田给部落里的人做了分工,男人除了瘸子之外,都必须出去寻找食物,瘸子腿脚不便,就留在部落,刘田会单独给他安排事情做。 从大河部落换回来的石斧和石刀都放在山洞里,随时取用。 女人除了小花要照顾孩子外,其他都要出去采集,刘田还专门编了好几个藤筐,分发给采集的女人们。 而瘸子,刘田给他安排的工作就是烧制陶器,并且要多烧陶罐,通过与大河部落的交易,刘田感觉这种陶罐很受原始人类的欢迎,毕竟,人都是离不开水的,有了这种轻便又结实的工具,储存水就会方便很多。 刘田几乎是手把手的教瘸子捏陶坯,烧土窑,瘸子身残志坚,智商不够,就用勤劳来弥补,失败了很多次后,瘸子竟然也烧出了有模有样的陶器出来,算是一个合格的陶匠了。 而小花虽然照顾孩子,不能出去采集,但她也不是闲着的,她主要负责处理带回来的食物,清洗干净,如果是肉类的话,还要负责熏制。 除了狩猎和采集之外,刘田还编了几个肚圆口窄的捕鱼笼出来,在捕鱼笼里放进一些碎肉渣,一手拎一个,去小溪旁,把捕鱼笼放进小溪里捕鱼。 小溪里面是有鱼的,这是个不错的食物来源,刘田自然不会放弃。 就在这个时候,外出采集的几个女人慌慌张张的跑了回来。 第25章 智捉长毛怪 “首领,首领,不好了,出事了!”采集队的几个女人慌慌张张的,一边跑还一边喊。 “什么事?慌慌张张的!”刘田问。 “长毛怪物,把人抓走了!”一个女人喘着粗气,用手比划着说道。 刘田吃了一惊,一数人数,原本采集队九个女人,现在只剩下八个了,果然少了一个。 “长毛怪物?” 刘田一下子就想起来,前几天从大河部落回来时,看到的那两个浑身长着长毛的野人。 “人是在哪里被抓的?跟我说清楚!”刘田急迫的问。 “就在那里。”女人指着小河那边的森林说道,“我们上树采果子,她在树下捡果子,长毛怪物突然出来,把她抓走了。” 女人一边说着,还一边用手比划着,生怕刘田听不明白。 这个时候,大牙,狼疤还有独臂刚好狩猎回来了,刘田赶紧招呼所有的人,除了瘸子和小花外,所有的人都一起去森林里找那两个长毛怪物,一定要把那个女人救回来。 在采集队的引路下,刘田到了果树旁,见地上掉落着一些野果,另外还有几个藤筐散落在地上,采集队的女人受到惊吓后,连藤筐都没来得及收拾,就匆匆的赶回部落跟刘田汇报了。 刘田现在也顾不上收拾这些藤筐,就带着族人朝两个长毛野人逃走的方向搜去。 采集队也只知道一个大概的方位,因为这个森林非常深,她们也不知道长毛野人抓住那个女人后,到底去了哪里。 不可能漫无目的的找,刘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仔细观察地面,这种原始丛林,本来就很潮湿,而且之前还下过雨,所以刘田能依稀看见地面上有一些人的脚印。 这种长毛野人,外形和人类是极其相似的,所以,这些脚印八成就是这两个野人留下来的,刘田领着族人,顺着脚印追去,终于,在一个岩洞附近,发现了这两个长毛野人,果然就是昨天在营地外看到的那两个野人。 两个长毛野人正蹲在地上大快朵颐的吃着人的内脏,地上躺着那个采集队的女人,女人已经死了,肚子被划开,流了一大滩的血。 这个时候,两个长毛野人正专注的吃着美食,完全没发现刘田一行人,而采集队的女人们看到这两个长毛怪物在吃她们族人的内脏时,都吓的惊声尖叫起来,才惊动了这两个长毛野人。 两个长毛野人突然看见这么多的正统人类,并没有显得多么害怕,而是龇着他们被鲜血染红的牙齿,冲着刘田的方向发出警告。 狼疤早就抑制不住内心的愤怒,捡起地上的石头就朝两个怪物砸去,啪的一声,正中一个怪物的脑门。 其他人也都纷纷效仿狼疤,捡起地上的石头或者土块砸了过去,有的还把手里的石矛,木矛掷向了这两个怪物。 “啊吼,啊吼,啊吼!”族人们嘴里发出驱赶野兽时所特有的吼声。 就算这两个怪物四肢发达,皮糙肉厚,也经受不住乱石硬木的远程打击,他们拖着女人的尸体就往丛林里逃跑。 “追!”刘田一声令下,所有的人一起追了过去。 追了一阵后,两个长毛野人丢了女人的尸体,钻进丛林里消失不见了。 刘田只好下令,让族人们不要再追了,因为再往深处走,不知道还会遇到什么危险。 再看地上那个女人的尸体,已经惨不忍睹了,肚子已经被掏空了,里面的内脏几乎已经被吃完了,只剩下一具躯壳。 女人们看到这个女人的惨状,都抽泣起来,并非是她们对于这个女人的死有多么悲伤,在原始时代,人类被野兽杀死的事时有发生,但像这种亲眼见到尸体被掏空内脏的情况,还是让她们感到了惊惧。 女人的尸首虽然抢回来了,但那两个长毛怪物却跑了,这是个后患,必须要解决。 刘田让大牙领着几个女人,把那个可怜女人的尸体先送回营地,他带着剩下的人,来到那个岩洞旁,这个岩洞是那两个长毛野人的老窝,两个怪物虽然暂时跑了,但肯定还会回来。 刘田四下看了看,发现在靠近岩洞的地方有两棵树,这两棵树与其他树没有多大区别,只是每棵树干上都少了一大块树皮,上面还粘着一些毛发,这些毛发的颜色和那两个长毛野人身上的毛发类似,都是淡黄色的。 刘田推断,这两棵树应该是两个长毛野人经常蹭痒痒的地方,蹭的时间长了,竟然把树皮都蹭掉了。 刘田忽然想到了一个除掉这两个怪物的好办法,他让其他人去收集一些藤条,他要在这里设置一个陷阱。 亲眼见过女人的惨状后,他们大多情绪不佳,但还是遵照刘田的指示,树林里的藤条很多,不一会儿就收集了一大堆,刘田用这些藤条的内部纤维,搓了两条粗粗的绳子,做了两个绳套。 刘田又找了两根粗木棍,在每根木棍靠近一头的位置,用石斧硝了一个半圆形的凹陷,然后用一根粗细合适的木棍横着卡在两根粗木棍的凹陷处,这就是绳套陷阱的激发装置。 在草木深的地方,找了个不显眼的位置,刘田把激发装置订在地上,绳套的一头系在横着的木棍上,另一头系在弯曲的树枝上,整个绳套陷阱就设好了。 只要猎物踩中陷阱,立马就会触发陷阱,被弯曲的树枝高高吊起来,失去行动能力。 刘田又仔细检查了一遍陷阱,确保没有问题后,就拿出一条肉,分成两段,分别放在两个绳套陷阱里,就领着族人躲到了一边,静静的守着。 果然不出刘田所料,等到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这两个长毛野人鬼鬼祟祟的回来了。 他们见刚才那群人类已经离开了,就大摇大摆的朝着自己的洞穴走去。 刘田躲在远处的灌木丛里,看的真真切切,这两个长毛野人经过两棵树的时候,用鼻子嗅了嗅,应该是闻到了肉的味道。 第26章 重大发现 两个长毛野人顺着气味找过去,在他们经常蹭痒痒的一棵树底下,发现了一节肉,肉只有一节,这两个未进化完全的野人看到食物后,就一起扑过去抢。 他们虽然都身强体壮,但彼此也能分个高下,一个更壮实一些的野人,一把将另一个野人推开,龇着牙就抓住了肉。 他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听到唰的一声响,绳套陷阱被触发,这个野人就头朝下被高高的吊了起来,绳套套住了他的一只脚,他手里的肉也掉在了地上。 野人悬空着,手在半空中胡乱挥舞着,想要抓住什么东西,但大头朝下,根本什么也抓不到。 那个被他推倒的同伴看到这一幕后,先是呆了一呆,像是被眼前这个陷阱惊了一下,但很快他就发现这个陷阱并不会伤害自己。 于是他屁颠屁颠的捡起那条掉在地上的肉,蹲在树干下吃起来,一边吃还一边冲树上吊着的野人咧嘴傻笑,好像是在嘲笑对方。 吊着的野人挣扎着,嘴里叽哩哇啦的乱叫着,好像是在求救,但那个吃鱼的野人只顾吃着手里的食物,根本就不搭理他。 吃肉野人很快就把一条肉吃完,但他并没有打算救吊在树上的野人,而是又嗅着鼻子走向了另一棵树,他感觉这里还有肉。 吃肉野人拨开草丛,果然发现了另一条肉,刘田看的很清楚,吃肉野人在见到这块肉后,脸上露出了看似纯真的笑容。 但他脸上的表情很快又有了变化,他回头看了看那个吊着的野人,又看了看地面上的绳套,直起身子挠了挠头,像是有什么危险,此刻,野人的脚距离绳套陷阱也就一步之遥。 这一幕把刘田也是看的紧张无比,生怕这个野人识破陷阱。 刘田的目标是要将这两个野人一网打尽,永绝后患,所以,这个时候千万不能惊动他,否则就会前功尽弃。 刘田紧张的看着这个野人,手心里都冒出了汗,这个野人最终还是抵制不住美食的诱惑,咧着嘴就扑向了那块肉。 只听嗖的一声,吃肉野人也中了陷阱,被吊了起来。 野人被吊到半空时,他的手上还紧紧的抓着肉不肯松手,但晃悠晃悠的,那块肉还是掉了。 两个野人都落网了,刘田这时才领着族人从灌木丛里钻了出来,没有任何废话,刘田命令族人杀死了这两个吃人肉的怪物,也算是为那个可怜的女人报了仇。 杀死两个长毛野人后,直接就把他们曝尸荒野,自然会有野兽来收尸。 刘田好奇的走进野人居住的岩洞,这个岩洞的规模很大,洞里没有火塘,也没有生火的迹象,这两个野人平时好像是不使用火的。 地面上散落着很多白骨,有些是动物的,有些是人的,刘田甚至还看到了一个人的头盖骨,里面还盛着一些清水,这两个野人是把人的头骨当成喝水的容器来使用了。 另外洞里还有一张硕大的皮毛,从外观来看,应该是一只狮子的,这可是好东西,刘田没想到竟然还能搜刮一些战利品。 刘田又向洞里走了走,深处就有点黑漆漆的了,岩洞上方还滴答滴答的往下滴着水。 狼疤凑到那个滴水的地方,歪着脖子,张开嘴接水喝,出来的匆忙,没有带水囊,族人们都有点口渴了。 水滴进狼疤的嘴里,狼疤咂吧了一下嘴巴,突然露出了惊喜的表情,“咸的,这水是咸的!” 在狼疤的印象中,这样的咸水是很难得的,要是某处有盐湖,那个地方绝对会成为人类互相争夺的领地。 原始的人类虽然可以依靠吃肉食来补充体内的盐分,但那并不稳定,万一好几天都逮不到猎物,人类会想其他办法来补充盐分。 刘田听到狼疤的喊声后,猛然转过头,激动的一把将狼疤推开,用嘴接水尝了尝,果然有点咸咸的味道,虽然咸味很淡,但刘田知道,这水里绝对含有矿物质,比如盐矿。 狼疤猝不及防的被刘田推的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他不知道首领为什么要推他,他以为首领是要跟他抢咸水喝。 “你要喝就喝,但你为什么要推我?”狼疤生气的道。 刘田没有理会狼疤,他仔细看了看向下滴水的地方,那里有一道小裂缝,水就是从这个裂缝里往下滴的。 刘田拿铁斧敲了敲那个裂缝,敲下来一块石头,拿在手上看了看,石头是淡淡的红色,还有点透明的感觉,这果然就是盐矿石。 刘田一阵狂喜,心脏怦怦直跳,有了盐矿石,就能提取白盐了,就不用去那个遥远的盐池收集盐了,这个地方距离营地近了很多。 刘田又四下仔细看了看,果然四面石壁都是这种淡红色,这里应该是一座盐矿山,如果开采的话,恐怕一百年都不一定能开采完。 “狼疤,走,我们先回去吧!”刘田满脸兴奋的说道。 “田,你还没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推我呢?”狼疤还对刚才刘田无故推他的事耿耿于怀。 “狼疤,你看这种石头。”刘田把手里的盐石递到狼疤的面前,说道,“这种石头可以提取白盐,有了白盐,我们以后就有喝不完的咸水了!” “真的吗?首领,这种石头真的能让我们有喝不完的咸水?”狼疤用怀疑的目光看着刘田。 “当然是真的!你要相信我。”说完,刘田率先走出了山洞。 其他人也跟着刘田出了岩洞,他们也不敢在这岩洞里逗留,因为天确实也开始黑了,独自待在这里还是很危险的,胆子大点的,多接了几口咸水喝了,也跟着走出了岩洞。 刘田领着族人,踏着夜色回到了部落,部落里已经升起了火,土窑里的火也亮堂堂的,还在烧着陶器,整个部落被火光映照的火红火红的,既温暖又有安全感。 那个女人的尸体被摆放在山洞里,刘田没下命令,大牙他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原始人类没有给死人下葬的规矩,刘田只得吩咐架起一堆木柴,把女人的尸体抬到木柴上,准备给她火葬。 几个女人还采了一些野花摆放到女人的两侧,刘田手里举着火把,心里默默的为这个可怜的女人祈祷着,希望她能得到安息。 刘田点燃柴堆,熊熊大火很快就吞没了女人,人们围成一圈,看着烈火在燃烧,全都默不作声。 火葬进行完,那个女人也彻底的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刘田虽然为她报了仇,但还是很郁闷,这个女人是他花了一条熏肉才换来的,才几天时间就没了,真是亏到姥姥家了。 第27章 炼铁 从森林里回来的第二天,就又下了一场暴雨,这一场暴雨下的甚至比之前那场雨还要大,整个营地都被淹了,草屋里根本就没法待了,所有的族人都挤进了山洞里。 到后来,暴雨直接把草屋给冲垮了,营地的整体地势比较低,整个营地里积了膝盖深的水,并且开始往山洞里灌。 这也是让刘田苦恼的地方,每次下暴雨,营地里总会被水淹。 族人们躲在山洞里,看着洞外不停歇的暴雨,有点惊恐,他们知道,洪水是可以淹死人的。 好在这雨最终还是停了下来,随着雨势越来越小,族人们一颗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了下去。 刘田来到小溪旁,准备把昨天放进小溪里的捕鱼笼收上来,但哪里还能找到捕鱼笼的影子。 溪水直接漫过了岸,而且底部沉积了很多泥沙,也不知道是不是雨下的太大,让上游某处山体发生了泥石流,带了很多泥沙过来。 刘田发现底部的泥沙呈现出一种淡淡的黄色,他立刻就联想到了氧化铁。 一般泥土中含有氧化铁时,土壤会发红或呈现棕红色,但遇到水之后,含有氧化铁的土壤会呈现黄色,这样的泥土是可以用来炼制铁器的! 不过,用这种泥土来炼制铁器,杂质会比较多,炼出的铁器也不纯,总而言之,就是品质低劣的铁器。 但这又如何?就算是废铜烂铁,也能在这个原始时代横着走了。 刘田回到营地去拿罐子,今天是下雨天,族人们都待在营地里,没有干活,抠脚的抠脚,逮虱子的逮虱子,悠闲自在。 炼铁这种技术活,族人们肯定都做不了,但是挖泥还是很简单的,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刘田就发动所有的族人,每人带两个罐子,挖了很多河底的泥沙回来。 光有炼铁的原料还不行,还得建炼铁炉,而且,铁的熔点比陶器高,陶器可以用柴烧,但炼铁不行。 没有煤,那就只能用木炭来代替了,就在烧陶器的那个土坑里,刘田烧了一些木炭,用罐子装好备用。 之前用来建土墙的黄泥还剩下很多,正好可以用来建一座炼铁炉。 没有刘田的安排,这些族人就又不知道该干嘛了,一个个一点眼力见都没有,看着刘田一个人在大汗淋漓的干活。 刘田气不打一处来,给他们都安排了活,告诉他们,“要是你们今天不把草屋搭起来,那晚上就只能睡在外面了!” 见首领生气,他们才开始动起来,刘田让大牙和狼疤帮助自己和泥,虽然两个人不知道首领要干什么,但他们也不敢违抗首领的命令,乖乖的干活了。 而刘田则开始了建造炼铁炉的一系列准备工作。 他首先去树林里找到一张枯树皮,将其切成合适长度后,又找到一根树枝,把树枝从中间切开,通过草绳将刚才的枯树皮固定到树枝上,就这样,一个扇叶就做好了。 沿着扇叶半径在地上画出合适区域,开始用大牙和好的黏土在扇叶划出的区域范围内搭建。 为了让叶片更好的旋转,刘田在一块扁平的石头上凿出凹形,效果满意后,刘田通过树枝做支撑,用黏土覆盖后,一个鼓风机就做好了。 接下来,刘田在出风口又垒出一个炉子,并找到粘度更强的胶泥,按照炉子的直径将其按压成合适大小,刘田还在上面打了一些孔洞,等干燥后放到炉子上,这个就是通风盘。 刘田搓了搓手上的泥,看了看通风盘,尺寸拿捏的刚刚好,他甚为满意。 随后,刘田又在通风盘上方堆积黏土,直到差不多半人高时,他才停手。 一番操作之后,一个神似马桶形状的炼铁炉就做好了。 简而言之,就是炉子下方连接着一个鼓风机,只不过鼓风设备需要另外制作。 接下来刘田就要要制作这个鼓风设备,作为一个食物链顶端的男人,这自然难不倒刘田。 他去河边捡了一块扁平的石头,并且在中间位置钻了一个孔,然后将其穿到树枝上增加重量,随后又将用藤条纤维编织出的绳子缠绕到树枝顶端,这样,只要通过简单的拉扯就能提供动力。 将之前的叶片固定到树枝底部,此时在刘田的随意拉扯下,扇叶就会高速旋转,扇大火力,让炉子迅速增温。 不过刘田还是觉得有点费劲,他又对鼓风设备进行了稍加改造,在绳子两端绑了一块木头,这样,只需要按压木头就能达到输送动力的要求,这样能节省不少力气。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炼制铁器的准备工作已经完成。 大牙木讷的看着眼前的炼铁炉,像一个智障,哦不,一位智者似的思考着这个泥巴窑的作用。 不知道杀死了多少脑细胞,最后大牙得出了一个结论,这个泥巴窑肯定是用来拉便便的。 想到这个答案,大牙不由自主的咧嘴笑了起来,自己果然是个聪明人。 刘田没有管在一旁傻乐的大牙,非常利索的就点燃了炼铁炉,先让炉子烤一会儿。 大牙见刘田竟然在烧泥巴窑,彻底不会了,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了,眉头紧锁的又开始装起智者来。 第28章 铁器时代 点燃炉子后,刘田就开始紧张进行下一步操作,捏泥球。根据煤球燃烧的原理,刘田还在黄泥巴里加上了一些砸碎的木炭和黏土,这样燃烧的效率会更高。 刘田把捏好的泥球放在炼铁炉上,稍微烘干,软件硬化一下。 这个时候,刘田从石洞里搬出满满一罐木炭,这些木炭都是这段时间辛勤劳动的结果,为了步入铁器时代,刘田毫不犹豫的让它们献身。 等泥球硬化之后,刘田就把它们一个个的放进炼铁炉里,再往炉子里倒入小半罐木炭,然后就用麒麟臂压动鼓风机,看着炼铁炉内熊熊燃烧的炭火,感受着不断升高的温度,刘田感觉自己距离铁器时代又迈近了一大步。 而一旁的大牙则彻底傻眼了,首领这是在干什么?他看到炉子里不断上窜下跳的火苗,吓的躲的远远的,他从来没有感受过这么高的温度,生怕炉子会炸掉。 “大牙,不用害怕。”刘田见大牙不再假装智者,笑着解释,“这个炼铁炉非常结实,不会爆炸。” 听了刘田的话,大牙似乎也不怎么害怕了,他靠近一点刘田,一脸茫然的问道, “首领,你为什么要烧这些泥巴?” “大牙,待会儿你就知道了,你看我给你烧一把斧头出来,以后砍柴就没那么费劲了!”刘田说。 大牙虽然不知道首领在干什么,但他认为用泥巴烧出来的斧子,肯定没有他手里的石斧锋利,没有什么材料能比用石头做出来的武器锋利。 刘田一直不停的按压,进行着活塞运动,炉子里的木炭逐渐燃烧见底,好在储存的木炭足够多,刘田把陶罐里剩下的木炭全部倒进了炉子里。 大牙看到这一幕,眼珠子瞪的大大的,暗骂首领败家。 等到把炉子里的木炭燃烧殆尽后,刘田就用两根木棍把烧的通红的泥球夹了出来,用石头把泥球敲碎,等冷却后,刘田才敢下手,扒拉掉多余的煤渣,捡起里面的铁颗粒。 其中的原理很简单,木炭燃烧时会产生一氧化碳,而一氧化碳可以还原铁矿石,从而生成铁。 刘田非常仔细的扒拉着煤渣,将里面的铁颗粒,一颗颗的捡起来,放入陶碗中。炼制出这些铁颗粒并不容易,从中午开始,一直忙碌到太阳西斜,刘田感觉自己的麒麟臂从来都没这么辛苦过。 将所有的铁颗粒全部收集起来后,堪堪有小半碗,刘田感觉还不怎么够,把它们化成铁水,还不一定能做一把斧子出来。 接下来,刘田又再次重复搓铁球,烧铁球的过程,直到收集到足够多的铁颗粒,这个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看来人类第一件铁器的诞生又要往后延一天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野鸡还没开始打鸣,刘田就起床了,大牙睡的正香甜,咧着嘴,嘴里不停的留着哈喇子,也不知道是梦见好吃的了,还是梦到哪个女野人了。 今天的第一要务还是炼制铁器,刘田重新把炼铁炉点着,加入木炭,要想把铁颗粒化成铁水,还需要一个能耐高温的坩埚,因为铁的熔点是一千五百多度,普通的陶器根本就耐不了这样的高温。 刘田找了一些胶泥,加上木炭捏了一个用来装铁水的坩埚,这是低配版的坩埚,高度也只有一个茶杯那么高。 但此时坩埚还不能使用,它必须经过烈火的考验,像烧制陶器那样放进炉子里烧制,烧制的过程依然如故,在炉子里加木炭,利用鼓风机提升炉内的温度。 随着不断的炙烤,坩埚的颜色也在发生着变化,由最初的黑褐色逐渐向白色转变,刘田还时不时的检查坩埚的状态,烧了一个上午,经过冷却后,终于到了验收阶段。 期间,刘田还顺便在炉子上烤了一条鱼吃,补充了体力。刘田也很想让大牙来压鼓风机,毕竟,不能一直白养着他,得让他给自己干活,但考虑到他年纪太小,麒麟臂还没练出完全形态,再加上,刘田深刻怀疑大牙的智商,炼铁这么重要的任务还是自己亲自来做吧! 刘田拿起坩埚看了看,很重,很厚实,和相同大小的陶器一比较,明显这个坩埚的结实度要更高一些。 刘田还用手指敲了敲,发出蹦蹦蹦沉闷的响声,听声音就知道是个好锅,有了铁颗粒,有了坩埚,炼制铁器的进度也才进行了一半,下面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铁颗粒炼化成铁水。 这个步骤至关重要,但操作起来并不难,就是把坩埚放进燃烧的炉子里,等坩埚被烧的通红之后,刘田就将之前收集到的铁颗粒小心的倒入坩埚里,加上更多的木炭进行快速加热。 这里的关键一步,就是要一直维持高温状态不能断,铁颗粒经过长时间的高温煅烧后,会逐渐的粘连在一起,直至慢慢熔化成铁水。 趁着这个功夫,刘田用黏土做了一个斧头模具,斧头的实用性是最大的,既能用来砍树,又能用来切菜,还可以当成武器,所以,刘田最先想到的就是做一把铁斧出来。 用黏土做一个土方,把表面按压平整,画出一个斧头的形状,去掉多余的黏土,就得到了一个完美的模具,而且还可以重复利用。 接下来,刘田就用两根木棍把烧的通红的,还冒着火的坩埚从炉子里夹出来,把里面的铁水慢慢倒进模具里,确保把模具填满。 刘田拿来一只装满清水的陶罐,将清水浇在模具上,这不仅仅是为了降温,同时也是为了淬火,因为淬火之后的铁器会更有韧性,古代铁匠锻造铁器的时候,就会时不时的进行淬火步骤。 不过,光淬火还不行,用铁水浇铸出来的铁器,还需要打磨开光,否则就是一把废铁。 刘田带着人类的第一把铁制工具,屁颠屁颠的来到小溪边,找到一块磨刀石,开始磨炼这把铁斧,直到铁斧表面变的寒光闪闪,一看就异常锋利。 最后,刘田还用一根木棍,给铁斧安了个斧柄,该说不说,这铁斧还真做的像模像样,有点斧头帮的味道。 至此,华部落正式进入了铁器时代。 第27章 厚颜无耻 正好小溪边长着一棵粗壮的水杉,正好可以试一试斧头的威力。 刘田在手心里淬了两口唾沫,双手握着铁斧,开始砍这棵杉树。 如果是石斧,砍一整天也不一定能砍倒这棵树,但铁斧的威力倍增,砍倒这棵树自然不在话下。 这棵杉树上还有个鸟窝,里面的鸟感受到树在振动,连忙从窝里飞了出来,见到这个光着膀子的肌肉男正在砍树,就围着刘田的头顶飞,叽叽喳喳的叫。 在营地干活的族人看见刘田在砍那棵杉树,都觉得首领这是疯了,他们觉得就算把斧头砍坏,也不可能把那棵杉树砍倒。 那么粗的一棵树,就算是把这个世界上最大,最锋利的石斧拿过来,都不可能砍倒它,更别说首领用泥巴烧出来的斧子了! 族人们放下手里的活,走向刘田,准备劝首领正常一点,不要发疯。 但当他们来到刘田跟前,才开始吃惊起来,因为他们看到,首领每砍一下,树干上的口子就会深一点,不像石斧,砍在树上十几下都见不到口子。 族人们都吃惊的张大了嘴巴,他们还从来都没见过这么锋利的武器! 所有的族人都在心里这么想着,越来越佩服首领了,又会烧陶器,又会制盐,还会做这么厉害的武器,这简直就是天神下凡吧! 等刘田最后一斧下去,这棵杉树呼啦啦一声倒下,围观的族人都不约而同的发出了一声欢呼。 这棵杉树劈成柴,够烧好几天的了。 几个男人兴高采烈的把这棵又粗又壮的杉树抬回了营地,一个女人还不忘把从鸟窝里掉出来的鸟蛋捡了起来,一并带了回去。 接下来的几天,刘田又炼制出了两把铁锤,用来开采盐矿。 不过,用泥沙当做原料来炼铁,并不是长久之计,泥沙里面的含铁量毕竟较少,想要炼一把铁器出来,不仅铁器的质量不好,而且还要耗费大量的时间。 由于部落人手不足,开采盐矿只能自己亲自去,除了带小斑运矿石之外,他把狼疤也带上了。 狼疤虽然瞎了一只眼,但手脚灵活,而且是个成年男性,有一定的战斗力,要是遇到危险,也可以帮自己一把。 狼疤一开始还不愿意去,他认为与其浪费力气去挖那些没用的石头,还不如去捕猎,多储存一些食物。 刘田将那把刚刚炼制成功,打磨的光滑锃亮的铁锤递给狼疤,说,“狼疤,跟我去挖石头,这把铁锤就是你的了!” 狼疤眼睛顿时一亮,把铁锤拿在手上,爱不释手的摸着看着。 “想试试这把铁锤的威力吗?”刘田问。 狼疤重重的点了点头,眼神变的炽热,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试试这个神兵利器的威力了。 “那跟我走吧!”说完,刘田就牵起斑驴走在前面,狼疤再没有其他想法,默默的跟在刘田后面朝岩洞的方向走去。 两个长毛野人的尸体早已经不知去向了,像是被野兽拖走或是吃掉了,连残渣和血迹都没有留下。 刘田把小斑拴在洞外的一棵树上,和狼疤一人拿着一把铁锤进了岩洞。 此刻正值太阳初升之时,岩洞内光线充足,上方的裂缝里还在往下滴着水,狼疤赶紧张嘴去接咸水喝。 刘田走到岩洞的最里面,抡起铁锤就开始往石壁上凿,他准备继续往深处挖,这样要相对安全一点,不容易导致岩洞坍塌。 狼疤见首领亲自动手挖石头,很有眼力见的赶紧上去帮忙,有了铁锤的辅助,效率还挺高,挖了一个上午,两只大藤筐里已经装满了盐石。 狼疤也是第一次见识到了铁锤的威力,用完后,还宝贝似的用兽皮擦了擦。 刘田哭笑不得,说,“狼疤,这种铁器我们部落以后会有很多很多,不用把它当成宝贝,用坏了,我再给你做一个!” 这样的铁锤在刘田眼里,只不过是一件十分普通的劣质铁器而已,做起来不难,但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坏。 “真的吗?首领,那可真是太好了,要是这个东西能再大点就好了,就可以用它狩猎了。”狼疤说。 刘田微微一笑,说,“会的,我们会有铁制的狩猎武器,而且比这种铁锤更加厉害!” 狼疤点点头,帮着刘田把两个藤筐搬到斑驴的背上绑好,对于刘田所说的话,他深信不疑,这个年轻的首领让他见识到太多不可思议的东西。 并且,自从来到华部落后,每天竟然能吃两顿,不是鱼就是肉,从来没有挨过饿。 最最重要的是,自己和独臂还有瘸子这三个残疾,在华部落竟然没有受到一点歧视和不公正待遇,首领每次出去还会带上自己,独臂和瘸子也都被首领安排了事情做,这让狼疤对生活充满了希望。 刘田走在前面,狼疤牵着驴绳跟在后面,他一路走,一路想,决定以后死心塌地的跟着这个首领了,首领到哪他就跟到哪,不离不弃。 回到部落时,刘田远远的就看到有一帮陌生人正站在部落门口,有十几个人,有男有女,还有小孩,其中头上插着一根羽毛的领头男人还探头探脑的往里看。 大牙和独臂手里拿着铁斧和石矛,守在大门处,紧张兮兮的看着这群人。 “友好的朋友,我们从很远的地方而来,我们的食物已经吃完了,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给我们一些吃的?”领头男子问。 “去去去,没有吃的,快走快走!”大牙像轰乞丐似的轰着这帮人。 领头男子还想再乞求,就看到刘田和狼疤走了过来,他的眼珠子立马就被狼疤手里牵着的小斑吸引住了。 领头男子惊奇的看着小斑,忍不住走近,抚摸着小斑的背,嘴里啧啧啧的,冲狼疤笑着问道,“朋友,这个大马,是从哪里弄的?” “这是我们首领抓的!”狼疤看着刘田,自豪的回答。 “哎呀呀。”领头男子又忍不住摸了摸斑驴,那模样就差把“我想要”三个字写在脸上了。 刘田见领头男子对斑驴这么感兴趣,就问道,“你们是什么人?是从哪里来的?” “风,我是风,他们都是我的族人,我们是从很遥远的大河彼岸过来的,我们走了,嗯…”说到这,领头男子掰着手指头数了很长时间,才接着说,“走了十个日落才走到这里!” 对于风会数数,刘田很惊奇,在华部落,除了刘田之外,还没有一个族人能从一数到十的,看来以后得好好给族人们普及一下一年级数学了。 刘田笑了笑,说,“风首领,你好像对我的,嗯,大马很感兴趣?” “是的,首领朋友,如果你能把那个大马送给我,那我会非常感谢你的!”风厚颜无耻的说道,眼神中竟然还带着些期许。 第28章 风的经历 “你想屁吃哦。”刘田在心里想着,干脆的拒绝道,“这不可能!” “首领朋友,你看,我的族人,他们每个人身上都背着很多东西。”风指着他身后的族人说道, “要是我们能有一个大马为我们驮东西,那我们就能省下很多力气了!” 刘田这时才注意到,风部落的这些族人,几乎每个人背上都背着一个筐,这种筐也是用藤蔓编成的,只不过要比华部落编的筐小一些。 而且,这些筐还没有背肩,都是用一根树皮绑在身上的。 “风首领,你们为什么不把这些东西放在部落里,而要带在身上?”刘田觉得奇怪,就问道。 “首领朋友,我们没有定居地,哪里有风,哪里就是我们的部落。”说到这,风首领竟然一脸的虔诚。 刘田明白,这是信仰,风部落有自己的信仰,他们的信仰就是风。 “风无处不在,你不用去刻意追逐,只要你心中有风,你在哪里,那么风便在哪里。”刘田意味深长的说道。 “心中有风?” 风喃喃自语,他低下头想了想,脑袋像是被大锤狠狠的锤了一下,似乎感受到了某种很深层次的东西,但又不能立刻抓住它,让他心痒难耐。 风一脸震惊且敬服的看着刘田,心里想着,自己半辈子都在奔波,追逐风的脚步,如果真如眼前这人所说,自己心里有风,那还有必要出去寻风吗? 风闭着眼睛细细品味,感受着风的力量,他一会儿来到遥远的大河边,看波涛汹涌,一会儿又站在乌云下,看波诡云谲,一会儿又处在暴风雪中,看漫天雪片飞舞。 风的眉头轻皱,这些就是风的力量吗?这就是自己要追逐的风吗? 不对,这不是!这不是自己要追逐的东西! 最后,他回到了原地,感受到了微风拂面,本来还是酷热的天气,竟然没那么热了。 风猛的睁开眼睛,这才是风真正的力量! 风看着刘田,很虔诚的说道,“尊敬的首领,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带着我的族人加入你们!” 大牙,狼疤还有独臂都是一脸震惊,他们都不可思议的看着风,刚才还在跟他们要斑驴,现在却要加入华部落,这个厚脸皮的家伙不是来蹭吃蹭喝的吧? “只要你们心中有华部落,那么华部落就是你们的家!”刘田微笑着说道。 风是个聪明人,经过刘田的点拨,他明白了,与其追逐那些虚无缥缈,不切实际的东西,还不如好好的活在当下。 风一共有15个族人,加上他自己,这次加入华部落的一共有16个人,因为常年在外奔波,他的大部分族人都是成年男性,只有3个女人,2个七八岁左右的孩子。 风部落的加入,正好弥补了华部落缺少男性的困境。 风部落的这些族人全部都是风的忠实追随者,所以,只要风对刘田忠心,他的族人就不会背叛刘田。 既然这些人加入了华部落,那么就是华部落的族人了,刘田自然会让他们吃饱饭。 刘田对于风的来历很好奇,于是,在火塘边,刘田问正吃着烤肉的风,“风,跟我说说你们走过的地方,看过的山和水吧!” 风咽下一口烤肉,抹了抹嘴巴上的油,说,“那就从那条大河开始说起吧!” “那是一条非常大的河,大到你无法想象,首领,我保证你从来都没见过那么大的河。 在河的岸边,生活着好几个部落,这些部落之间并不友好,经常因为争夺水源或是领地而爆发冲突,而我就出生在其中的一个部落。 不过,因为我的部落族人太少,根本没办法和其他几个强大的部落相抗衡,于是,到了我当首领的时候,我们部落的领地已经很小了,族人们没法在那么小的领地中获取足够多的食物,于是,我只得带着他们离开了那个地方。” 说到这,风又咬下一大口烤肉,狠劲的嚼着,像是在发泄心中的不快。 “那后来呢?你们又经历了什么?你们为什么会去信仰风?”刘田问。 “这是一种力量!起初,我们刚离开领地时,因为失去了家,没有了庇护所,族人们都很沮丧,甚至还有一些族人选择偷偷逃离。” “在一个晚上,一个天上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的晚上,天很黑很黑,我甚至都看不清我的族人的脸,但我却能看到远处,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睛,很多,那是狼的眼睛,在夜晚会发光。” 风说到这里时,停顿了一下,看着刘田,心有余悸的接着说,“太多了,狼的眼睛太多了,如果巫还在的话,他一定能数的清有多少只狼,但我数不过来。” “嗯,后来怎么样?”刘田点了点头,他知道风只能从一数到十。 “我和我的族人都很恐惧,因为那个地方没有树,也没有可以藏起来的地方,但我猜这群狼肯定是饿极了,就算我们人很多,而且手里都拿着武器,但这群狼还是朝着我们冲了过来。” 说到这,风的族人们也都露出了惊恐的神情,那群凶恶的狼似乎给他们带来了很强的心理阴影。 “那你们是怎么打败这群狼的呢?而且,看起来,你们也并没有受伤。”刘田很好奇,根据风的描述,狼的数量很多,群起而攻的话,风的族人不可能全部毫发无损。 “这就是您刚才问我的,我们为什么要信仰风。首领,说出来,您可能会不信,是风救了我们!”风笑着说,露出了一口大黄牙,风的族人也都跟着咧开嘴,放松的笑了起来。 “哦?是吗?风是怎么救你们的?”刘田问。 风又咬了一口烤肉,接着述说,“就在那群狼朝我们冲过来时,突然刮起了大风,我不知道大风是从哪里来的,但我能看到有一些狼被风吹到了天上,它们的眼睛还在天上发着光。” “那你们呢?那么大的风,你们怎么一点事也没有?”刘田又问。 “这就是神奇之处,我除了感觉风吹乱了我的头发之外,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风感慨的说道。 “我觉得是风神在保佑我们!”风又补充道。 第29章 一分价钱一分货 “嗯。”刘田点了点头,说,“所以你就带着你的族人一直在追逐风的脚步。” “是的。”风看了看他的族人,说道,“我们认为风可以带给我们力量,风神会无时无刻的保佑我们。” “虽然我们失去了家园,但现在,我们又找到了更好的庇护所!” “后来,我们一路追逐着风,来到了这里,见到了您,尊敬的首领,这也许也是风神的旨意,让我碰见您。”风放下手里的肉,恭敬的说道。 “呵呵。”刘田笑了笑,说道,“既然你加入了华部落,就是我的族人,这里就是你的新家,以后你和你的族人将不会再挨饿。” “那可太好了,首领。”风说完后,继续吃起了烤肉,风的族人们对这种熏制过的烤肉也是赞不绝口。 新加入的这16个族人需要有住的地方,还是和之前一样,刘田让族人在土墙内又新建了三座草屋,只是,这么一来,营地里就显得有些拥挤了。 之前建土墙时并未考虑到部落人口会扩张的这么快,规模还是小了点,如果再有新的族人加入,那就只能安置在土墙外面了。 不过,刘田暂时先顾不上这些了,他手上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要把那些挖回来的盐矿制成白盐。 刘田先对部落里的各项工作进行了重新安排,让每个族人都有活干,即使是风也不能例外。 部落人数增加,就意味着需要有更多的食物来源,因此,目前华部落最主要的任务还是狩猎和采集。 安排好各项工作任务之后,刘田就钻进石洞里,开始一心一意的制作白盐了。 有了盐矿石,制作白盐并不困难,无非就是要将盐矿石融化成液体,然后过滤沉淀,就形成了颗粒状的盐。 需要准备的工具有,两口陶锅,一个过滤容器还有木炭。 过滤容器实际上就是底部带孔的陶锅,把敲碎的盐矿石放进陶锅里烹煮成液体,然后在过滤容器底部铺上一层木炭,将液体的盐水倒进过滤容器中,经过木炭的吸附作用,盐水中的杂质就会被吸去,重复几次,盐水就会变得纯净,最后把纯净的盐水煮干,附着在陶锅里的白色结晶就是可以食用的白盐了。 制作白盐并不难,只是需要耗费一些时间,一个白天过后,第一锅纯净的盐水终于被煮干了,那种白色的结晶附着在陶锅的四周和底部。 刘田紧张的伸出食指,沾了一点白色结晶放进嘴里尝了尝,熟悉的味道,和前世他所吃到的盐的味道几乎没有什么不同,咸咸的,入口即化。 刘田忽然有种很不真实的感觉,盐真的就是这些毫不起眼的石头变成的吗?这太不可思议了! 刘田把陶锅里的白盐一点点的搜刮干净,竟然装满了一只陶罐,这大概是半筐盐矿石所制作出来的量。 等到暮色降临,狩猎队和采集队陆续归来,刘田已经煮好了满满一大锅的肉汤,与之前不同的是,这一次在肉汤里加了最普通,也是人类使用最广泛的调味料,白盐。 这些原始人类还是第一次喝到味道这么鲜美的肉汤,这种味道和盐水有点像,但又比盐水好喝很多。 “首领,没想到用盐水煮肉,汤会这么好喝!”风吸溜了一口肉汤,赞不绝口的说道。 “呵呵,这不是用盐水煮的,我在汤里面加了白盐,所以汤才会变得这么好喝。”刘田解释,对于族人,他并不打算隐瞒什么。 “白盐么?”风挠了挠头,他不知道白盐到底是什么。 刘田搬出一只陶罐,打开盖子给族人们看了看,说道,“你们看,这就是白盐,是用盐石做出来的。” “盐石吗?首领,盐石我是知道的,在大河边,有一个部落,他的领地中就有盐石,周边的部落会用食物,兽皮或是武器跟他们交换盐石,但那没有什么稀奇的,而且味道也不是很好。” 说到这,风伸出手指沾了点白盐,放进嘴里尝了尝,虽然很咸,但味道却要比盐石的味道好很多。 “首领,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吃过盐石,这个东西的味道可要比盐石的好太多了!这真的是用盐石做的吗?”风将信将疑的问道。 “当然,我没必要骗你们,今天一整天,我都在做白盐,才做出了这满满一罐。”刘田说。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太好了,以后就不用再吃那种很难吃的盐石了!”风很开心,其他所有的族人都很开心,白盐真是太美味了。 当华部落的所有族人都沉浸在喜悦中时,大河部落派人前来,准备与华部落再交换一些陶罐。 这次并不是大河部落的首领洪亲自前来,而是派了一个体格魁梧的年轻战士前来,他的身后还跟着几名战士和一些垂头丧气的女人,很显然,这些女人是被当成商品拿来交易的。 “华首领,我们是从大河部落来的,我是洪的儿子,我叫犬,这次来是想和您交换一些陶器,您看,我带来了这么多的女人。”年轻战士笑着说道。 刘田看了看犬身后的女人,这些女人不仅个个面黄肌瘦,而且全都无精打采,而与之对应的,犬和他带来的几个战士却都精神饱满。 很明显,这一路上,犬都没有给她们多少食物吃,反正是要被用作交易的,那就省点食物吧。 刘田感觉这些女人有点可怜,于是就拿起一个陶罐对犬说道,“华部落很欢迎其他部落来跟我们做交易,但你看,我们的商品不但外观精美,而且还很实用,但你们的商品,看起来并不是很好。” 犬看着刘田,没有明白这番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一分价钱一分货,本来一个女人可以换两只陶罐,但这一次,你们带来的这些商品,我只能按照每人一个陶罐的价格跟你们交换。”刘田说。 第30章 搬家计划 犬不知道什么是“一分价钱一分货”,但他听到一个女人只能换一个陶罐的时候,他就不乐意了。 “华首领,之前不是这样的,之前一个小孩子就可以换两个陶罐。”犬义正言辞的说道,他认为刘田是在故意为难他。 “我刚才也说了,你们的商品不值两个陶罐的价格,你看看她们,一个个看起来都很瘦弱,这是有瑕疵的劣质商品,就好比我如果给你一个开裂的陶罐,你愿意跟我交换吗?”刘田说。 “开裂的陶罐我肯定不要。”犬回答的很干脆。 “用那样的罐子没办法去河里打水。” “那就是了,这样吧,我们华部落跟你们大河部落是友好部落,这一次,我还按照两个陶罐的价格跟你们交换,不过,以后,我希望你们带给我的商品是正常的,优质的。”刘田说。 刘田虽然不是圣母,陶器对于他来说也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不过,那些女人被当做商品买卖已经很可怜了,还要挨饿那就说不过去了。 “那好吧,华首领,下一次,我一定会带来让你满意的东西。”既然刘田已经做了让步,犬也不好再继续坚持了。 刘田吩咐族人搬出20只陶罐摆在犬的跟前,犬看着这么多的陶罐,犯起难来,因为他们只顾来交易,却没想过要怎么把这些陶罐运回去,要是用手拿,走在路上一不小心摔碎了,那就惨了。 “华首领,你看,这么多的陶罐,我们这几个人也拿不回去,所以,你能不能派几个族人帮助我们把这些陶罐运回我的部落?”犬说。 “不行,我的族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没有办法帮助你。”刘田很干脆的拒绝道。 “不过,我可以送给你几个藤筐,你们把这些陶器放在藤筐里,就可以带回去了。”说着,刘田吩咐族人给犬拿来几个藤筐。 犬和他的战士们把那些陶器一件件小心翼翼的放进藤筐里,然后背起藤筐,很感激的对刘田说,“华首领,多谢你的藤筐,让我们省了很多力气。” “不必客气,代我向洪首领问声好!”刘田说。 “嗯,那么华首领,我们就先走了。”说罢,犬带着战士们离开了华部落。 等到犬离开后,刘田把这十个饿的双腿发软的女人带回石洞,这个时候,大部分族人还在外面狩猎或是采集,只有狼疤的便宜儿子小石一个人在石洞里,守着一锅鱼汤。 这锅鱼汤本来是刘田带着小石准备开小灶的,有了盐之后,刘田胃口大开,本来一天只吃两顿,现在要吃三顿才能满足。 这十个女人一走进石洞,就被一股鱼汤的香味冲的肚子咕咕乱叫,她们盯着那锅鱼汤直咽口水。 刘田让小石拿来十个碗,给这十个女人每人分了一碗肉汤,和一点鱼肉。 这些已经饿的不行的女人,没有一点拘谨,她们接过碗后,迫不及待的就往嘴边送,也不怕烫。 可当她们喝了第一口汤后,都像商量好了似的,一起暂停下来,咂吧咂吧嘴巴,仔细品味着,甚至还有两个女人闭起了眼睛,一脸享受的样子。 这是哪位神仙做出来的神仙汤?简直太美味了! 十个女人大口大口的喝着碗里的汤,吃着鱼肉,连鱼骨头都恨不得一起嚼碎,咽下去。 “不用急,慢慢吃,你们既然都已经是我的族人了,以后肯定会让你们吃饱,不会让你们再挨饿了!”刘田笑着说。 一下子又多了十个族人,这让刘田感到既开心,又愁的慌,多了这么多人,小小的华部落已经显得有点拥挤了,而且这十个人还没有住的地方。 土墙内已经住不下了,刘田只好吩咐族人在土墙外找了一块空地,搭了两个草屋,男人住在土墙外,女人住在土墙内。 不过,这并不是长久之计,在这个到处都是野兽的原始社会,草屋是无法抵挡野兽袭击的,特别是成群的野兽,比如狼,这让刘田很没有安全感。 只有坚固的砖瓦房才会让凶猛的野兽无计可施,只不过,石洞周边因为地势原因,并不适合建造砖瓦房。 刘田这时想起了他曾经路过的,长着芦苇的水塘,那里不仅地势平整,而且靠近水源,加上水塘里有很多鱼,能就近获取食物,是个很好的聚居地。 华部落目前已经有了43个族人,这在远古时代,已经能形成一个小村落了,刘田在心中打定了主意,要将部落搬到水塘边,建立新的领地。 不过,搬家也不是说搬就能搬的,先要在那边造好房子,同时还要清理掉周边的野兽,保证族人的安全。 清理野兽的任务自然是交给狩猎队,只不过,目前,狩猎队所使用的武器都还太落后了,光凭石矛或是骨矛,显然是不够的。 冷兵器时代,最具杀伤力的武器是什么?不错,正是弓箭。 弓箭被誉为冷兵器之王,当然,弓箭用来对付猎物,自然不在话下,作为一个穿越者,要是不造出弓箭,那就算白来一趟了。 在森林深处,有一片竹林,这片竹林比岩洞的位置还要更深一些,这是之前,狩猎队带回来的消息,所以刘田打算带着狩猎队一起进入那片竹林,砍伐一些竹子带回来制作弓箭。 目前狩猎队一共有十二个人,除了大牙之外,其余十一个人全部都是之前风部落的族人,所以,刘田让风暂时担任了狩猎队的队长。 大牙虽然年龄小,但刘田还是让他进入了狩猎队,毕竟,在原始时代,狩猎是一项很重要的技能,也是体现自身价值的重要因素。 狼疤、独臂和瘸子受限于身体原因,并不适合进入到狩猎队,不过,他们也都有各自的工作,狼疤和独臂帮助刘田挖掘、运送盐矿,瘸子负责烧制陶器。 除了平原之外,森林中也是狩猎队经常出入的地方,森林里的猎物不比平原上的猎物少,所以,对于这片森林,狩猎队已经很熟悉了。 他们刚进入那片竹林,就看到远处有一头胖嘟嘟的熊正在慢悠悠的吃着竹子。 第31章 制弓练弓 这头熊和其他熊有点不一样,因为它长着黑眼圈,而且喜欢吃竹子,这是一只大熊猫。 这时的大熊猫除了体型要比现代大熊猫略小一点之外,其余并没有什么不同。 当刘田看到这头大熊猫时,一股亲切感油然而生,刘田甚至想过去跟它合张影。 不过,刘田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这只大熊猫看起来一点都不憨厚,它正朝着狩猎队龇牙咧嘴,凶相毕露。 可能是野生的缘故,这时的大熊猫明显比后世大熊猫更有侵略性。 然而,狩猎队的族人都很兴奋,因为眼前这个猎物不仅肉嘟嘟的,而且看起来毛还很厚实,肯定很保暖,他们都握紧了手里的武器,跃跃欲试。 风已经猫着身子,蹑手蹑脚的朝大熊猫靠近了。 “风,不要去伤害它,这种熊会给我们带来好运,猎物有很多,我们还是选择其他的猎物吧!等我用这里的竹子做出很厉害的武器后,我们得狩猎将会变的更加简单。”刘田阻止了风准备猎杀大熊猫的企图。 虽然这时的大熊猫还不是稀有物种,它们的数量有很多,更没有成为国宝,但刘田还是不愿意伤害它们。 “可是首领,它会攻击我们的!”大牙说。 “没关系,把它赶跑就行了,但千万不要伤害它!”刘田吩咐道。 “可是首领,这个猎物看起来有很多肉,我们就这么放弃了吗?”风一手杵着石矛,一脸不爽的说道。 他不明白首领为什么要放过这个肉多且毛厚的家伙,它又不是洞狮或者剑齿虎这样异常凶猛的野兽,只要大家一起上,肯定能杀掉它。 “风,我刚才已经说过了,这个熊会给我们带来好运,如果猎杀它们,很可能会给我们带来灾祸。”刘田说。 “灾祸吗?”风想了想,说道,“那好吧,首领,那我们听你的,幸好我们以前从来都没有碰到过这样的野兽。” “嗯,你们去把它赶走吧!以后要是碰到这种熊,就离它远一点,不要伤害它就行了!”刘田又嘱咐一句。 “是。”风答应一声,就带着狩猎队去驱赶大熊猫。 这头大熊猫虽然脾气暴躁,但一下子见到这么多两脚兽朝自己冲来,也立马吓的屁滚尿流的跑了,跑的时候,还不忘紧紧的抓着手里的竹子。 赶走大熊猫后,狩猎队每人砍了一棵竹子,扛着回了部落,刘田预备先给狩猎队的族人每人配备一把弓箭。 弓箭看起来很简单,实际上制作起来并不容易,握把,弓弦,箭杆,箭头,每一步都是精工细作。 光靠刘田一个人,制作的进度肯定很慢,所以,他把瘸子拉来当助手。 不过,瘸子也只能做一些简单的工作,比如分离藤蔓的纤维,来当做制作弓弦的材料,将箭头与箭杆结合,具体就是用纤维搓成的细绳把箭头绑到箭杆上,除此之外,就是一些烘烤握把,熔炼铁水的杂活。 而具体制作的工作,包括浇筑铁制箭头这样的工作,自然是刘田亲自来完成,就算他清楚弓箭的原理,也还是花了整整三天时间,才成功做出来第一张弓。 这张弓的弓身大概在一米左右,箭杆的长度差不多是弓身的一半,50厘米左右,刘田的身高很高,用这种长度的弓刚好合适。 刘田迫不及待的想试一试这张弓的威力,如果射程可以的话,那之后就仿照它来制作。 刘田找到一棵树试射了一下,有效射程不到100步,换算成长度单位,大约70米左右。 对于弓箭来说,这个射程并不算理想,但是,刘田还算满意,毕竟,他不是专业的工匠,能够顺利做出一张弓来就已经很不容易了,射程超过了五十米,绝对具有杀伤力。 刘田决定就仿照这样的弓来制作,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等第一批狩猎队的弓全部完工后,炎热的夏天已经过去了。 按照四季来划分的话,这个时候差不多已经进入秋季了。 弓做出来后,任务还没结束,还需要练习,如刀剑这类兵器,就算你一天都没练过,拿在手上,也有一定的威慑力。 但弓箭不一样,这种兵器是需要勤恳练习的,否则拿在手上,不仅没有用处,还很累赘。 刘田给狩猎队每人发了一张弓,在地上用树枝划了一道线,指着五十米开外的一棵树,对十二位狩猎队成员说道, “瞄准前面那棵树,把它射成刺猬吧!” 狩猎队拿着手里的弓箭,有些不知所措,刘田看着他们不着四六的样子,只好拿起一张弓,给他们做演示。 刘田拉弓搭箭,眯起一只眼,瞄准前方大树,嗖的一声就射了出去。 箭杆插在大树身上,微微颤抖。 “哇!首领好厉害!”围着看热闹的女人们顿时爆发出一阵惊叫,眼神里满是崇拜,恨不得立马给刘田生个孩子。 男人都喜欢在异性面前表现自己,狩猎队的成员看见首领在这些女人面前出了这么大的风头,一个个都开始跃跃欲试。 为了加深这帮原始人练习的积极性,刘田还在大树上挂上一条鱼,他告诉狩猎队的成员,谁能射中那条鱼,鱼就归谁所有。 部落里没有私有财产,所有的东西都是集体所有,如果能得到那条鱼,就等于可以自己开小灶,这个诱惑力还是相当大的。 在女人们面前表现自己,加上可以获取属于自己的食物,这两项诱惑,让所有的狩猎队成员都充满了斗志,他们开始有模有样的学着刘田的样子,朝着鱼发射。 然而,弓箭哪是那么容易使用的,这群第一次见识弓箭的原始人把手都射酸了,依然没有一个人能射中那条鱼。 这些原始人很丧气,明明首领能射中大树,为什么自己就射不中? 就在这个时候,狼疤走到刘田跟前,说,“首领,也给我一把弓吧,我也想试一试!” 刘田笑着将手中的弓递给狼疤,对于狼疤的勇气,他深感欣慰。 狼疤也学着刘田的样子,拉弓搭箭,用一只独眼瞄准挂在树上的鱼,还别说,姿势挺标准。 然而,并没有人看好这个瞎了一只眼的残疾人,他们作为正常人都射不中,这个瞎子就更不行了。 第32章 爆发冲突 不过,凡事都不能过早的下结论,因为搞不好就会出现变数,不知道是不是狼疤的独眼起到了瞄准镜的作用,在没有人看好他的情况下,他竟然一击命中了那条鱼。 场上瞬间全部安静了下来,就连刘田也深感震惊,他没想到,一只眼的狼疤竟然这么有射击天赋。 “狼疤,那条鱼是你的了,从今天开始,你也是狩猎队的一员了!”刘田走过去,拍了拍狼疤的肩膀说道。 “是,首领!”对于能加入狩猎队,狼疤是兴奋的,在眼睛没有瞎之前,在他原先所在的部落里,他就是一名战士,如今又能进入狩猎队,他很开心。 狼疤从树上拿下那条属于他自己个人所有的鱼,递给了小花,小花接过,对着狼疤浅浅一笑,看向狼疤的眼神中充满了崇拜,没办法,有能力的男人魅力值就是高。 刘田又从石洞里拿出一条鱼,跟之前一样,挂到了树上,示意其他族人继续练习。 有了狼疤的前车之鉴,剩下的族人终于看到了希望,他们也希望部落里的女人能像小花看狼疤那样看自己。 他们一个个都跟打了鸡血似的疯狂练箭,就连瘸子都上来试了几箭,但很可惜,他对于弓箭实在是没有什么天赋,自然以失败告终。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华部落的日常生活中多了一项消磨时光的娱乐活动,一些女人也参与到射箭的活动中来,族人们的箭术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 而刘田这段时间也一直在制作弓箭,虽然弓箭目前已经够狩猎队使用了,但刘田觉得多多益善,除了狩猎队,其他部落成员也可以使用弓箭。 虽然这段时间,部落里的主要任务就是练箭,但狩猎和采集的工作一直没有耽搁,采集队在不久前发现了一片栗子林,现在差不多已经到了收获的季节了。 这可是一项重要的食物来源,族人们暂停了手头的工作,在刘田的指挥下,用制作弓箭所剩下的竹子编成背篓,准备出发去抢收板栗。 除了留下几个看家的族人之外,其他人全都跟随刘田浩浩荡荡的出发去了板栗林。 小斑自然也带上了,像这种苦力活刘田是不可能忘记它的。 每个人都背着一个竹制的背篓,看起来就很结实,一路上,华部落的族人都喜笑颜开,这是即将收获时的喜悦。 进入板栗林,除了大片的板栗树之外,还有成群的松鼠在树上游走,它们也在抢收板栗。 刘田自然不会惯着这些小动物,他要用武力向这些松鼠宣誓自己的主权,这片板栗林是哥的领地。 华部落的族人有了实践弓箭威力的机会,刘田一声令下,箭雨齐发,这些原始动物哪里见过这阵势,在丢下十几具尸体后,全部跑的没影了。 没想到捡个板栗还能顺带打点野味,这趟算是没白来。 松鼠的尸体被兴高采烈的族人们捡了起来,收到了背篓中,松鼠的肉不多,但皮毛可是好东西,既光滑又暖和,天气逐渐转凉,寒冷的冬季很快就要来临,这个时候是该储存一些兽皮了。 这一大片板栗林,一天根本就收不完,就算刘田压榨劳工,让小斑一次性背四大筐,板栗也收不完。 等到第二天的时候,刘田就不再去板栗林了,他让风带队前去继续收板栗,再有一天时间,板栗就收的差不多了。 风带着华部落的二十几个族人来到板栗林,族人们正兴高采烈的收着板栗,突然从林子里窜出来一大帮人,这帮人像是早就埋伏在这里似的,人数有四五十人,全部都是男性战士。 他们的装束很奇怪,每个人头上都戴着一个火红色的鼠头皮毛,身上穿的也是用火红色的兽皮拼接而成的兽皮衣,看起来就像是一只只大老鼠。 华部落的族人被吓了一大跳,他们原本一心一意的收板栗,根本就没想到这里还有其他人。 这群人看起来就来者不善,他们手里都拿着武器,杀气腾腾的看向这边。 见到突然出现了这么多陌生人,风也有点慌,因为不知道对方有什么企图,而且对方不但人数占优,还全部是男性战士,要是真打起来,己方肯定占不到便宜。 风不是一个鲁莽的人,他想先弄清楚这帮人到底想干嘛。 “我是华部落的族人,我叫风,你们是什么人?想要干什么?”风问。 领头的一个男人,用手里的骨矛指着族人们辛辛苦苦收集起来的板栗,厚颜无耻的说道,“这些栗子是我们的,我们要这些栗子。” 听了这话,华部落的所有族人都很愤慨,有几个脾气大的甚至气笑了,想要动手打群架。 风阻止了这几个脾气大的,因为对方确实人多势众,而且己方还有很多女人,就连小石这次也跟着来了,真打起来势必会出现伤亡。 “我们先找到的这片栗子林,为什么我要把栗子给你们?”风还试图以理服人。 领头男人根本就无视风的话,他朝身后招了招手,他身后的战士们就开始冲过来抢夺栗子了。 尽管华部落拥有弓箭这种大杀器,但一来人数处于绝对的劣势,特别是男性战士,己方只有十多个人,二来族人们对于弓箭的使用还不是很纯熟,而对方的战士们却个个凶悍,双方实力相差悬殊。 为了不让己方有人员的伤亡,风只好带着族人撤离,十分屈辱的将刚收获的栗子拱手让给了对方。 这场冲突虽然没有人员伤亡,但华部落却丢掉了一样非常重要的东西,小斑趁着混乱逃跑了。 华部落 刘田刚做完一把弓,从山洞里出来伸了个懒腰,就见外出抢收板栗的族人们匆匆忙忙跑了回来。 “首领,首领,不好了!”风一路跑,一路喘息着喊道。 刘田见风跑的慌张,而且,全都空着手回来了,就知道有事情发生了,忙问,“风,为什么这么慌张?发生什么事了?” 风喘了几口气,说,“首领,我们的栗子被人抢了!” 第33章 巨鼠部落 “什么?谁抢的?”刘田很震惊,怎么大白天的,还有人搞抢劫,还有没有王法了。 “我们不认识啊,首领,不过,这些人头上都戴着一个鼠头,身上穿的兽皮是像火一样的颜色。”风说道。 “你是说鼠头吗?”瘸子听到风的话后,一瘸一拐的走过来问道。 “嗯,我刚才说了,他们每个人头上都戴着一个鼠头。”风又重复道。 “怎么?你认识?”刘田问瘸子。 “嗯,首领,如果我没听错,那个部落可能就是我之前所在的部落,巨鼠部落!”瘸子回答。 “巨鼠部落?” “是的,首领,这个部落有抓老鼠的习惯,他们会织一种网,用这种网抓住那种很大的老鼠,然后把这些老鼠关起来,喂给它们东西吃,这些老鼠在一起,多了之后,会生很多小老鼠,这些老鼠就是巨鼠部落主要的食物来源。”瘸子解释。 “首领,你说神奇不神奇?巨鼠部落的族人会寻找各种各样的食物去喂这些大老鼠,当把这些老鼠喂大后,又变成了他们自己的食物。”瘸子深感其中的奥妙,他认为除了他之外,华部落没人知道动物是可以驯养的。 果然,华部落的其他族人听完瘸子的讲述后,都深感震惊,他们还是第一次知道“养殖”这个概念。 只有刘田还保持镇定,他对“养殖”这种事情一点也不意外,只是对巨鼠部落能驯养老鼠并将老鼠当成食物略微有些吃惊,一想到老鼠经常出入下水道,还有那尖嘴小眼的模样,刘田就感觉浑身不自在,就更别说将它们当作食物了。 不过,稍微想一想,刘田也能理解巨鼠部落为什么会选择驯养老鼠,因为老鼠的繁殖能力强,生长速度快,况且,这个时代没有下水道,更没有工业污染,老鼠除了相貌磕碜点外,应该也不会携带什么病毒,它们就和其他动物一样,可以作为人类的食物。 “那么,这个巨鼠部落有多少人,在什么地方?”刘田又问瘸子。 “他们住在一个很大的山洞里,离这里很远,大概要走两个日落才能到那里,首领,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但既然我们的栗子被他们抢了,那就算了吧,他们的战士比我们多很多,我们肯定打不过他们!”瘸子好心的劝道。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那些大老鼠一定很喜欢吃栗子,他们抢栗子,肯定是回去喂给那些老鼠吃的。”刘田说。 “对哦,首领,确实是,每到这个时候,巨鼠部落的首领就会派他们的战士出去寻找各种各样的食物,带回去喂给那些大老鼠吃。”瘸子恍然大悟的说道。 “嗯,瘸子,明天你就带我们去巨鼠部落吧!”刘田对瘸子说。 “不不不,首领,我刚才已经说了,巨鼠部落的战士比我们多很多,要是打的话,我们肯定打不过他们!”瘸子连忙摆手拒绝。 “我不是去找他们打架的。”刘田笑了笑,解释道,“我想去和巨鼠部落换一些大老鼠回来,我们自己喂养,这样,我们是不是就能得到很多食物和兽皮了?” “首领,你是说我们自己养大老鼠吗?”瘸子不可置信的问道。 “是的。”刘田点了点头。 “可是,首领,这些大老鼠每天要吃很多东西,我们必须每天都要给它们寻找吃的东西。”瘸子担忧的提醒刘田。 “这个不用担心,我自然能给它们找到吃的。”刘田回答。 对于老鼠的食物,刘田一点也不担心,因为老鼠几乎什么都吃,不怕它们会饿死。 “那好吧,首领,既然这样,那我也没有什么意见了。”瘸子说。 “嗯,那我们明天就出发。”刘田转向风,说,“风,你吩咐族人们收拾一下,带点陶器和白盐,我们明天一起出发去巨鼠部落。” “首领,我不得不告诉你一个坏消息。”风看着刘田说道。 “嗯,是什么坏消息?”刘田问。 “就在我们和巨鼠部落爆发冲突的时候,小斑趁乱逃走了,我们很想去找,但是树林里树木太多,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它往哪个方向逃走了。”风说。 还没等刘田开口,风就接着解释,“首领,这件事不能全怪我们,那个时候,我们所有的人都在关注巨鼠部落,根本就没有人注意到小斑。” 听到这个消息,刘田确实感到有点生气,不过他并没有发火,正如风所说,在那种紧张的情况下,确实很容易出现纰漏。 “首领,我带人去把它找回来!”大牙说。 “不用了,都不知道它朝什么方向跑了,你去哪里找?”刘田摆了摆手说道。 尽管丢失小斑让刘田感到十分痛惜,因为小斑对于华部落来说还是十分重要的,是个不可多得的劳动力,但与其花费巨大的精力去找,还不如想办法再去抓一头。 这次去巨鼠部落,刘田只带大牙,狼疤和瘸子三人,没有了小斑,用于交易所带的陶器只能自己运送了。 就在四人出发前往巨鼠部落的时候,逃跑的小斑从茂密的森林中跑了出来,跑到了一片平原上,吃着地上的青草。 原野上有很多大型的食草动物,它们都用怪异的目光看着这头斑驴。 小斑鼻子上插着的那根非主流的鼻棍深深吸引了这些食草动物们的目光,在它们眼中,那真是一种很时髦的造型! 在更远一些的地方,那里有一群小斑的同类,大概有十几只,这群同类也注意到了这头不走寻常路的斑驴,它们正在慢慢向小斑靠近。 第一次成为焦点,这让小斑感到紧张,它抬头看了看那群朝自己靠近的斑驴群,虽然都是同类,但这不是它的族群。 第34章 小斑的春天 “呃啊,呃啊。”小斑警惕的冲着它的同类叫了两声。 几只母驴以为小斑是在呼唤它们,立刻迈着欢快的步伐蹦蹦跳跳的跑向了小斑,一点都不矜持。 这几只驴粉丝被小斑时髦的造型深深吸引住了,它们果断抛弃了自己的伴侣,投入了小斑的怀抱。 在几只母驴的眼里,小斑不仅长的很健壮,而且还很时尚。 族群中,领头的公驴看着自己的母驴被其他斑驴勾搭走了,顿时就气不打一处来。 它要让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杀马特好看,跟它单挑,维护它作为族群首领的尊严。 小斑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它还在跟这几只主动送上门的母驴耳鬓厮磨,卿卿我我,领头的斑驴已经雄赳赳气昂昂的冲了过来。 小斑吓了一跳,不过有母驴在旁边,它肯定不能跑,小斑知道,只要击败眼前这个对手,它就能成为这支斑驴族群新的首领。 “呃啊,呃啊。”小斑昂首叫了两声,迎向了它的对手,两只公斑驴互相缠斗在了一起。 刘田带着三个族人,每人都背着一个竹编的背篓,就连瘸子也不例外,他们的背篓里装着华部落特有的商品—陶器和白盐。 巨鼠部落距离华部落有两天的路程,按照瘸子的话说,要走两个日落。 长途跋涉,需要带好装备和食物,除了必须要带的商品之外,几个人把弓箭也带上了,在路上可以打点野味吃。 瘸子引路,几人朝东出发,在穿过一片稀树林后,他们的眼前出现了一大片湿地,就和现代的湿地公园差不多,水草丰茂,只不过,这片湿地公园可没有人敢进去,因为里面生存中一种十分危险的生物-鳄鱼。 几人站在远处,看着湿地中成群的鳄鱼,都有点胆战心惊。 这些鳄鱼的个头都很大,而且数量很多,湖心岛上爬满了鳄鱼,它们正在那里晒着太阳,而在这片湿地的边缘位置,刘田发现了一些熟悉的食物-茭白。 茭白对于刘田来说,自然非常有吸引力,这是这个时代为数不多的蔬菜之一,但有这些凶神恶煞的鳄鱼守在这里,刘田也不敢去采。 虽然采不到茭白,但用弓箭狩猎一只鳄鱼当做午餐也是不错的,这些鳄鱼虽然凶悍,但在食物链顶端的两脚兽眼里,也不过就是食物而已。 刘田拿出一条条熏鱼,远远的扔在了岸边,过了一会儿,鳄鱼闻着味,就蜂拥着奔向那条熏鱼。 等到一群鳄鱼凑在一起抢食的时候,四人拉着弓箭一顿乱射,直接射杀了两只鳄鱼,还有一只鳄鱼背上插着箭,逃回了水里,虽然没有射中要害,但这条鳄鱼肯定活不长了,其他的鳄鱼也全都逃回了水里,它们万万没想到,那条鱼竟然是这些狡猾的人类设的陷阱。 四个人兴高采烈的奔向死鳄鱼,准备吃一顿大餐,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树林里突然冲出来七八个人。 这帮人的装束很奇怪,他们用鳄鱼皮拼接起来当成衣服穿在身上,甚至头上也套着鳄鱼头套,全身上下除了手脚和眼睛之外,全部被鳄鱼皮包裹着。 这群人来自鳄部落,他们的部落就在这附近,在很久很久以前,他们的祖辈就生存在这里了,那个时候,鳄部落还很弱小,他们不敢去猎杀这种十分凶猛的鳄兽,自然也不知道只要穿上鳄兽的皮,一般的石矛和骨矛就很难伤到它们。 直到近些年,鳄部落出现了一个非常勇猛的战士,他的名字叫塔,塔是一个天生的战士,不仅善战,而且还很有智慧。 在塔的带领下,鳄部落的族人开始猎杀湿地中的鳄兽,具体方法为,将鳄兽引诱到陆地上来,然后再以梭标击杀。 塔还发现,鳄兽的皮十分的牢固,于是他就吩咐族人将鳄兽皮制成衣服穿在身上,可以起到很强的防护作用。 凭借这个,在前任首领去世之后,塔成为了鳄部落的新任首领,这也是众望所归,顺理成章的事情。 鳄部落的这七八个族人凑到死去的鳄鱼旁,并没有要抢夺食物的意思,他们拔出插在鳄鱼身上的羽箭,拿在手上仔细研究起来。 刚才他们一直躲在暗处,亲眼见到刘田他们用这种小竹棍杀死了鳄兽,他们对这种小竹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他们的梭标虽然也能杀死鳄兽,但梭标的投掷距离毕竟有限,距离鳄兽太近,也是要冒很大风险的,之前就有族人猎杀鳄兽,过于靠近,而被鳄兽反杀的,要是有这种小竹棍,那以后猎杀鳄兽,就安全多了。 就在七八个鳄部落的族人争抢羽箭的时候,刘田,狼疤,大牙和瘸子已经来到了他们跟前。 狼疤和大牙很机灵的把两条已经死透的鳄鱼拖了过来,并且严阵以待。 鳄部落的族人们见到刘田手上的弓之后,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伸手就要去拿,因为他们之前就看到,那个小竹棍就是用这个弯弯的东西射出来的,他们都对这个东西充满了好奇。 刘田躲开了,他自然不会把弓给他们,这可是自己的武器,谁会把武器拱手让给别人。 “你们是什么人,想干什么?”刘田问。 “我们要那个东西。”一个领头的男人指着刘田手里的弓说道。 “这不可能,这是我的武器!”刘田很干脆的回绝了。 虽然这个领头的男人没再说话,但刘田已经注意到了他的行动,他朝身后招了招手,他身后的七个人一起冲了上来,准备抢刘田手里的弓。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啊”的一声,一个鳄部落的族人倒在了地上,捂着肚子痛苦的哀嚎,他的肚子上正插着一支羽箭。 这可把这帮人吓了一大跳,他们看向刘田身后,一个独眼男人还保持着瞄准的姿势,态度十分的嚣张。 第35章 一种蔬菜 领头的男人用脚踢了踢那个倒在地上的男人,确认他已经死了后,大叫了一声,转身就跑,他万万没想到,就算是穿着鳄兽皮制成的衣服,也阻挡不了那种小竹棍的攻击。 其他人见领头男人都跑了,手忙脚乱的抬起那个死去的男人,全部呼啦啦的逃走了。 狼疤收起弓箭,得意的笑了笑,有了弓箭这样的武器,他什么也不怕。 虽然这帮人暂时逃走了,但刘田丝毫不敢大意,他让狼疤和大牙一人扛着一只鳄鱼,赶紧离开这里。 但狼疤却很自信,他认为既然有弓箭这么厉害的武器,那还用逃吗,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刘田不是鲁莽的人,他十分清楚,箭射一支就会少一支,要是对方人数很多,那他们肯定打不过。 刘田可不会愚蠢到跟这些野蛮的原始人讲道理,这里也没有法律的约束,而且大白天戴着头套,一看他们就不是什么好人。 唯一让刘田感到可惜的,就是茭白近在眼前,却没办法采到,这让刘田很失望。 不过,这种失望的心情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就在天快要黑的时候,他们来到了一个大湖边,这个天然形成的大湖非常的大,好像大到都看不到边。 但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刘田看到这片大湖被层层叠叠的荷叶覆盖着,无边无际,看起来很壮观。 这可比发现茭白要更让刘田兴奋,有荷叶就意味着能采到莲藕,而且这个时候已经是莲藕成熟的季节了,可以收获了。 原始人类可能并不知道荷叶下藏着可以吃的莲藕,所以,在这个大湖边,刘田并没有发现采摘莲藕的人。 这个时候,他们距离鳄部落已经很远了,基本上已经脱离了危险,而且眼看着天就快黑了,刘田就吩咐在这个大湖边过夜。 四人分头行动,狼疤和大牙负责寻找生火的木柴,刘田和瘸子负责在湖里清洗处理鳄鱼,他们的晚餐就是鳄鱼肉。 扛着一条鳄鱼,刘田来到湖边,他直接下到水里,在浅水区挖出一棵莲藕,两截连在一起的,从接口处轻轻一掰,就分成了两截。这里的莲藕虽然都是野生的,但长势非常好,挖出来的莲藕很粗壮。 瘸子在岸边看到刘田挖出这种长的很奇怪的植物后,非常惊奇,因为这种带孔植物,他以前从来都没见过。 刘田把莲藕在水里随便清洗了一下,就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口,入口脆甜,真是非常熟悉的口感,刘田很兴奋,华部落终于能拥有第一种蔬菜了。 看着刘田吃的津津有味,瘸子咽了一口口水,问,“首领,那个是什么东西,好吃吗?” “这个叫莲藕。”刘田把另一节莲藕递给瘸子,说,“非常好吃!” 瘸子拿着莲藕左右仔细看了看,然后咬了一口,就像刘田说的,真的非常好吃,脆脆的,最重要的是,这个东西竟然有一种甜丝丝的味道。 要知道,甜味在自然界中并不容易获取,只有某些野果里才会有甜味,但那种甜味里总是夹杂着其他味道,比如酸味,但莲藕这种食物却不一样,虽然它不是特别的甜,但瘸子觉得这种甜味很纯正。 “首领,这个东西真的很好吃,要是这个地方离我们部落近一点就好了,我们就能采很多很多了。”瘸子有点可惜的说道。 “呵呵,没关系,等我们从巨鼠部落回来,我们就多采一些带回去,把这样的莲藕种在有水的地方,它们就会长出很多很多的莲藕,和这片大湖里的一样多!”刘田说。 瘸子挠着头,他没太明白刘田的意思,采下来的莲藕不就被吃掉了吗,怎么还能让它再长出很多来? 刘田也没再过多解释,因为光靠嘴讲,瘸子是不会理解种植的含义的,这个时代距离农耕时代还十分遥远。 刘田又挖了几节莲藕,把鳄鱼处理了,清洗干净,然后就和瘸子一起回了营地。 鳄鱼皮自然没舍得丢,这可是好东西,刘田准备等空闲下来后就给自己做一双鳄鱼牌皮靴,自打穿越到这个原始社会后,他还没穿过鞋。 狼疤和大牙也已经回来了,他们在附近用铁斧砍了两棵小树带了回来,这两棵小树劈成木柴够烧一个晚上的了。 刘田支起了一口锅,把新鲜的莲藕削成一片一片的,和鳄鱼肉一起放在锅里炖,最后撒上白盐,那香味扑鼻而来。 狼疤,大牙和瘸子还是第一次吃煮熟的莲藕,和肉放在一起炖,真是鲜味十足。 刘田捧着陶碗,一边喝着莲藕肉汤,一边欣赏着大湖的美景,虽然这个时候天色已经开始昏暗下来了,但湖中连成一片的绿色,还是让人赏心悦目。 刘田第一次感觉穿越到原始社会,也不一定是坏事,不但天天有肉吃,而且还过的很自由自在,也不用背负巨大的压力活着,除了偶尔遇到一些危险之外,日子倒也过的挺滋润。 在刘田朝着巨鼠部落前进的时候,鳄部落的七个蒙面大汉已经回了鳄部落,他们抬着那个已经死去的族人进了首领塔居住的木屋里。 鳄部落的居住地就在距离湿地野生公园不远处的一片山谷里,山谷里的树木被大面积的砍伐掉了,这些树大部分都被用于建造房子,供鳄部落的族人们居住。 不过这些原始人类明显没学过建筑学,他们所搭建的房子很简陋,四处漏风,而且看起来并不牢固,一阵大风就能吹垮。 首领塔并没有太关注那个丧命的族人,因为死人是很稀松平常的事,他的手上拿着一支羽箭,仔细的研究了一阵,用不可思议的语气问道, “他就是被这个东西杀死的?” “是的,首领,就是被这个小东西杀死的,我们亲眼看见的!”领头的蒙面大汉回答。 塔皱着眉,又仔细端详起来,他用手摸着铁制的箭头,触手冰凉,而且坚硬无比,比他那根用剑齿虎腿骨精心打磨出来的骨矛还要坚硬。 第36章 到达巨鼠部落 “这到底是用什么东西做出来的?”塔苦思冥想,怎么也想不通。 他握住箭杆,箭头朝下,扑哧一下插进了那个死去男人的身体里,虽然这个小竹棍很细,很短,但却异常的锋利。 “果然是个好武器!”塔拔出羽箭,不禁赞道。 几个鳄部落的族人吓的瑟瑟发抖,生怕首领会用这种锋利的小竹棍扎自己一下。 塔用一块兽皮小心翼翼的将羽箭上的血迹擦拭干净,准备收起来。 “首领,我想我得告诉你一件事情。”一个蒙面男人忍不住说道。 “是什么事?”塔看着他问。 “是关于这个武器的事。”蒙面男人想了想,接着说道,“这是我亲眼见到的,那个瞎了一只眼睛的男人,他手里还拿着一根弯弯的竹子,就像这样。” 蒙面男人一边说着,还一边做了个弯弓射击的动作。 “那个小竹棍嗖一声就射了过来,这个倒霉的家伙就被射倒了。” 塔一边静静的听着,一边脑补着,可是他怎么也想不出来这种武器的正确使用方法。不过从这个族人的话中,塔还是能感觉到,这种武器具有极强的杀伤力,如果自己的部落能拥有这样的武器,那将会让自己的部落实力大增。 就在鳄部落琢磨弓箭的使用方法时,刘田已经抵达了巨鼠部落。 巨鼠部落的居住地在一个很大的岩洞里,岩洞位于半山腰处,岩洞洞口朝下通往地下,不知道有多深。 巨鼠部落一共有400多个族人,但他们养的巨鼠比他们的族人要多的多,起码有上千只,所以巨鼠部落的族人并不愁吃穿,而且很少出去狩猎。 他们每天最主要的工作就是给这些大老鼠们找吃的。 当刘田等人进入到巨鼠部落的领地后,很快就被巨鼠部落的战士们发现了。 巨鼠部落的战士们手里拿着骨棒或是石矛等武器拦住了几人。 “大鼻子!”瘸子冲其中一个鼻子很大的战士喊了一声。 这个战士的鼻头确实很大,而且还高高的隆起来了,走路的时候,估计都得挡视线,不仅如此,他的大鼻头上还坑坑洼洼的,特征很突出。 听到喊声,这个叫大鼻子的战士定睛看了看瘸子,这时才认了出来。 “哦,矮子!”大鼻子喊道,瘸子的个子很矮,在巨鼠部落,族人们都叫他矮子。 这个大鼻子战士是个性情中人,他像认祖归宗一样扔下手里的骨棒,跑到瘸子跟前一把抱住了瘸子。 两个人拥抱在一起,哈哈大笑起来,看的出来,这两人的关系很好。 两人分开,大鼻子回头跟其他几个战士喊道,“矮子,这是矮子。” 其余几个战士并没有什么反应,因为他们跟瘸子并不是很熟,而且瘸子是被部落遗弃的人,他们压根就看不起瘸子。 “矮子,能再见到你,我真是开心,我还以为你死了呢。”大鼻子说。 “哦,我是差点死了,不过还好,我遇到了我的首领,是他收留了我,我现在已经加入华部落了。”瘸子向大鼻子介绍刘田。 大鼻子用敬佩的眼神看了一眼刘田,因为在他的理念中,像瘸子这样的残疾是没有部落会要的,这个男人居然会收留他,而且看起来,瘸子过的还不错。 “我可真为你高兴!”大鼻子由衷的说道。 “见到你我也很高兴!”瘸子哈哈笑着说道。 “不过,大鼻子,你能不能带我们去见见首领,我们想要跟你们做个交易。”瘸子说。 “这当然可以,你们跟我来吧!”大鼻子说着就要在前方引路,但却被另外几个战士拦住了。 “大鼻子,首领说过了,不相干的人不允许进入部落,除非他们有好东西。”其中一个战士说。 “嗯,首领确实这样说过。”大鼻子点了点头,转头问瘸子,“矮子,你们带什么好东西过来了吗?” 刘田上前一步,说,“我是华部落的首领,我们这次带来了很多不一样的商品。” 说着,刘田从大牙的背篓里拿出一个陶碗,递给大鼻子,说,“你看,这是我们的陶碗,比你们的石碗要更加轻便好用。” 大鼻子把陶碗接过来,仔细看了看,果然很轻便,而且这个碗看起来好漂亮啊,这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 要想做出形状这么规则的石碗可不容易,整个巨鼠部落也只有廖廖两三个族人可以把石器做的很漂亮。 大鼻子把陶碗给另外几个战士看了看,他们都很惊奇,对于他们来说,这确实是个好东西。 “华部落的首领,既然你们是来交易的,那就跟我们来吧!”说完,几个战士就在前面引路。 巨鼠部落居住的岩洞非常大,整体走势向下,而且内部有很多岔洞,那些岔洞都是巨鼠部落的族人自己挖掘出来的,里面关着他们养的巨鼠。 刘田走进岩洞后就看见,一些巨鼠部落的族人正在挖掘新的岔洞,巨鼠繁衍的速度非常快,他们需要经常给这些巨鼠准备住的地方。 而刘田这时也看清了那些巨鼠,确实是老鼠的模样,只不过体型更大,成年的巨鼠有野兔那么大,而且浑身都是暗红色的毛发,只有肚皮是白色的,它们的皮毛看起来很柔软。 巨鼠部落的族人领着刘田见到了他们的首领,巨鼠部落的首领是个体格很壮硕的战士,他端坐在岩洞里的一块巨石上,在他的旁边还坐着一位头发和胡子都花白了的老人,虽然他的头发和胡子由于长时间不洗,都打结了,很邋遢,但他的一双小眼睛却精光闪闪,显得很精神。 这位白发老者是巨鼠部落的巫,族人们都称他为鼠巫。 “鼠首领,我来自华部落,我是华部落的首领,这次前来,是想跟你们交换一些巨鼠。”刘田开门见山的说道。 “嗯,华首领,你先把你用来交换的物品拿出来看看吧!”鼠首领说。 第37章 鲜美的肉汤 刘田拿出一只陶锅递给鼠首领,鼠首领接过后看了看,感觉并没有什么稀奇的地方,但一旁的鼠巫却大吃一惊,他能感觉到这种容器并不简单。 鼠巫从鼠首领手里抢过陶锅,拿在手上仔细看了起来,对于鼠巫这种以下犯上的行为,鼠首领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异样的情绪,只是略带恭敬的在一旁看着。 刘田不知道这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老头有什么能耐,竟然敢公然抢首领手里的东西,瘸子在一旁小声告诉刘田,巨鼠部落之所以能驯养这些巨鼠,完全就是这个鼠巫的功劳,是他首先带领族人驯养这些大老鼠的,那时,这位鼠首领还没出生呢。 刘田这才恍然大悟,看来这个老头确实是个有智慧的人。 鼠巫从巨石上站起来,把陶锅递还给刘田,故作不屑的说道,“华首领,你也知道,我们虽然养了很多巨鼠,但你看,我们部落也有很多族人,这些巨鼠是我们的食物,是我们部落生存下去的保障,我们是不会轻易对外交换的。”巨鼠首领说。 鼠巫之所以这样说,完全就是想给自己的商品抬抬价,而这当然瞒不过刘田的眼睛。 刘田微微一笑,说道,“鼠长老,你能驯养这些巨鼠,说明你是个有智慧的人。” 听闻这话,鼠巫也是大吃一惊,他不明白刘田是怎么知道他的身份的,而且,他是怎么知道巨鼠是自己一手驯养出来的? 鼠巫看向刘田身后,终于发现了一直躲在刘田身后的瘸子,这才恍然大悟,不过,他并没有去搭理瘸子,因为对于他来说,瘸子只不过是个被自己部落遗弃的废物而已,没必要再去搭理。 “鼠长老,相信你刚才也仔细看了我们带来的这种物品,这是一种非常好用的容器,既可以用来装多余的食物,还可以用来装水,而且它还很轻便,方便移动,至于交换的价值,好商量,毕竟,在我们华部落,这样的陶器实在是太普通了!” 说完,刘田让大牙,狼疤和瘸子把所有的陶器都拿了出来,一字摆开让鼠巫挑。 鼠巫震惊的看着摆在他面前的陶器,虽然这些陶器的形状各不相同,但都做工精美,而且鼠巫知道,这些东西肯定各有用处。 “鼠长老,你看,这个叫陶锅,是用来煮肉汤的,这个是陶碗,是用来盛汤的,还有这个是陶罐,可以用来储存清水或是食物的。”刘田给鼠巫一一介绍了一番自己带来的陶器。 巨鼠部落对于肉汤并没有什么好感,因为他们也曾用石锅煮过肉汤,但吃起来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味道,寡淡油腻,反而不如烤的好吃。 “如果是这样的话,华首领,那我们就交换一些陶罐吧!”鼠首领这时站了起来,指着一只陶罐说道。 这个四肢比大脑发达的首领认为只有陶罐可能还有一些用处。 而鼠巫却并不这么认为,他能感觉到这个华部落的首领并不简单,既然能做出这么好用的容器来,那些陶锅和陶碗肯定有它们独特的好处。 “华首领,我们的族人都曾经吃过肉汤,但味道并不好,他们都觉得巨鼠还是烤着吃比较香,我不知道你做出那么多的陶锅和陶碗出来,有什么用处?”鼠巫问。 “怎么会?肉汤的味道十分鲜美,完全不是烤肉所能相比的!不信你问问我的族人。”刘田疑惑的说道。 “当然,肉汤是我从出生以来吃过的最鲜美的食物!”狼疤立刻附和道,大牙和瘸子也在一旁点着头表示同意。 鼠巫皱着眉,想了想,说道,“华首领,你在这里给我们煮一锅肉汤吧,要是真像你说的那么好吃,那么我就同意跟你交换!” “这当然可以!”刘田立刻同意下来。 鼠巫和鼠首领把刘田带到一个小火塘旁边,刘田看了看这个巨大的岩洞,里面至少建了六七个火塘,这个是最小的一个,里面还在燃烧着火苗,一个族人正在看守火塘,不让火熄灭。 刘田把陶锅放到火塘上,在陶锅里注入清水,把准备好的鼠肉切成块放进了锅内,盖上盖子开始煮。 等到水煮开后,刘田揭开锅盖,拿出盐罐子,伸手捏了一把白盐,准备撒进陶锅里,鼠首领见状,忙阻止了刘田,瓮声瓮气的问道,“华首领,这是什么东西?” “这个是盐,我们得肉汤之所以味道鲜美,完全就是这个东西的功劳!”说完,刘田就将那些白盐撒进了肉汤里。 不一会儿,肉汤的香味就开始在岩洞里蔓延了开来,吸引了很多巨鼠部落的族人前来围观,一些族人还馋的流出了口水。 又过了一会儿,肉汤煮好了,刘田用勺子舀了一点汤尝了尝,味道刚刚好。 刘田亲自给鼠巫和鼠首领盛了一碗肉汤递给两人,鼠首领闻着肉汤的香味,看着那飘着的油花,忍不住就想喝一口。 鼠巫却一把制止了他,刚才刘田撒进陶锅里的那白色的东西,他并不认识,要是喝完后中毒了,那就不妙了。 刘田看出了鼠巫的心思,于是给自己盛了一碗汤,还盛了一块炖的稀烂的鼠肉,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把一旁的大牙都馋哭了。 看到刘田自己都吃了,鼠巫也就放下了戒心,开始喝起了肉汤。 碗到唇边,轻轻抿了一口,鼠巫就被彻底震惊了,这是他这辈子从来没有尝过的味道,和以前自己部落煮过的那锅肉汤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不过鼠巫还是尽量保持了矜持,只是默默的吃着,脸上也并没有出现多余的表情。 反观一旁的鼠首领,则是像饕餮吃着山珍海味一样,把骨头都嚼碎咽了下去,这味道真是太好吃了! “华首领,这肉汤的味道真是太好吃了!你能再给我盛一碗吗?”鼠首领龇着牙问道,他已经彻底被这肉汤给征服了。 “当然,鼠首领,这锅肉汤送给你和你的族人!”刘田微笑着回应。 第38章 美食诱惑 “那可真是太好了,华首领,非常感谢你!”鼠首领话还没说完,就又去盛了一碗肉汤,顺便还捞了两大块肉,走到一边,背对着鼠巫吃了起来。 鼠巫这时也喝完了肉汤,他舔了舔嘴唇,显得意犹未尽,他把陶碗放下,说道,“华首领,确实如你所说,肉汤的味道很鲜美,既然我们双方都有需求,那就说一说怎么交换吧!” “嗯,一件陶器换五只成年的巨鼠。”刘田说,这是他早就想好的交易价值。 鼠巫低头想了想,觉得这个交换价还算公平,于是就点头答应了下来。 鼠巫最后挑选了五个陶锅,五个陶罐和十个陶碗,刘田还好心的送给他们几个勺子,而刘田最后也得到了一百只成年的巨鼠,这些巨鼠会不断的繁殖,为华部落带来充足的肉食和皮毛。 “华首领,那种盐能不能送给我们一些?”鼠巫指着盐罐子说道,如果没有白盐,肉汤根本就不好喝。 “这可不行!”刘田斩钉截铁的拒绝了。 “鼠长老,实话告诉你,这种盐很难获得,就算是我们华部落,想要制作出白盐来也要花费很多时间和力气才行!” “那么我可以拿鼠兽来跟你交换!”鼠巫说。 “鼠兽我们已经不需要了,要不这样吧,如果你们真的想要白盐,那就拿你们的族人来跟我交换吧!” 刘田知道怎么养鸡养鸭,但老鼠他还从来没见人养过,如果能有几个有经验的巨鼠部落的族人帮忙驯养那就再好不过了。 鼠巫并不太情愿用族人来交换,但那种白盐实在是太有诱惑力了,吃过一次后就再也无法自拔,就跟上瘾了一样。 鼠巫自己还能控制,但鼠首领已经深陷其中了,只见他一碗接一碗的喝着肉汤,根本就停不下来。 “鼠长老,盐不仅能让食物变得更加好吃,而且它还能让人变得更加有力气,能干更多的活。”刘田说。 这番话正中了鼠巫的下怀,因为巨鼠部落虽然驯养了很多巨鼠,能保证部落不缺食物,但搞养殖是要付出精力和时间的,需要族人不停的干活,不像其他部落,只要吃饱了就可以休息。 如果族人吃了白盐后就能有更多的力气干活,那部落将会更加壮大。 这个时候,鼠首领已经喝完了第四碗肉汤,他打了个响亮的饱嗝,喊道,“太好吃了,真是太好吃了!” “华首领,无论如何,我都要跟你交换一些白盐。”鼠首领已经顾不上旁边还有鼠巫在了,美食的诱惑是无法抗拒的。 实际上这个时候,鼠巫的内心也早就松动了,巨鼠部落有几百名族人,用几个族人来交换,对于部落并没什么大的影响。 “那好吧,华首领,你说说看,要怎么交换?”鼠巫问。 刘田这次出来并没打算用白盐来交换,因为制作白盐实在不是一件轻易的事,所以,他这次也只带来两罐白盐,刘田拿出一罐还没动过的白盐,大概有五斤左右,说道,“这一罐白盐换五个族人,要成年人。” 鼠巫没想到刘田会狮子大开口,他很明白,盐是消耗品,这一罐根本就吃不了多长时间,于是鼠巫提出了一个要求,他说, “华首领,盐确实是好东西,但你看,我们部落有这么多的人口,这一罐根本就吃不了多长时间,不如这样,我用十个族人跟你交换白盐的制作方法。” 刘田听完后连连摆手,说道,“不不不,鼠长老,白盐的制作方法我没法教给你,我之前就跟你说过,白盐很难获取,制作它的原料也不好寻找,如果你们不愿意交换,那就算了吧!” 说完,刘田就开始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华首领,请你等一等!”鼠首领忍不住喊道,他生怕刘田带着他的白盐就这么离开了。 刘田停了下来,看向鼠首领,鼠首领看向鼠巫,几乎是带着央求的口吻说道,“巫伯,我们就先跟华首领交换一些白盐吧,反正我们的族人有很多,少五个人也没什么影响。” 鼠巫想了想,也只好无奈的同意了,不过他还是对刘田说,“华首领,我同意跟你交换了,不过你看,现在天快要黑了,不如你们就在我的部落暂住一个晚上,等明天你们再离开。” “那好吧,鼠长老,鼠首领,那就打扰了!”刘田坦然的答应了。 刘田不觉得鼠巫会对他们有所企图,尽管白盐是好东西,但如果他们想抢,早就抢了,不会等到现在。 况且,这个鼠巫并不是一个愚蠢的人,要是他真的抢了刘田的白盐,那么以后,他可能再也得不到白盐了。 尽管刘田料想鼠巫不会抢自己的白盐,但他还是不敢真的睡着,在狼疤,大牙和瘸子都打起了呼噜时,刘田还是半闭着眼睛装睡。 夜晚,火塘里的火彻夜燃烧,刘田能清楚的看清周围的一切。 在大概半夜的时候,巨鼠部落除了看守火塘的族人,其他族人都已经入睡了,当然刘田是在装睡。 刘田忽然听到有脚步声在靠近他,刘田没有睁开眼睛,但是握紧了身旁的铁斧。 脚步声在刘田身旁停了下来,“华首领,华首领。” 刘田听到有人在轻轻的喊他,这是鼠巫的声音,并且他还轻轻推了一把刘田,像是在确认刘田有没有睡着。 刘田不知道鼠巫在搞什么鬼,但他紧紧的闭着眼睛,并没有回应。 鼠巫一连喊了好几声,见刘田没有丝毫反应,确认刘田确实已经睡熟了,就离开了。 刘田慢慢睁开眼睛,见鼠巫向岩洞外走去,并且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人,而那个人,刘田白天就见过,是大鼻子。 刘田感觉很奇怪,深更半夜的,这两人怎么会结伴出了岩洞,难不成这两人搞基? 刘田很想跟上去看看,但想想还是放弃了,因为那几个看守火塘的族人还没睡,他现在起来,不就证明自己刚才是在装睡吗? 他只是眯着眼睛偷偷看向岩洞外,鼠巫和大鼻子在岩洞门口就停了下来,开始交谈起来。 第39章 再遇鳄部落 鼠巫和大鼻子在岩洞外面交谈了很长时间,然后就一起回了岩洞,等到第二天,鼠巫就将选好的五个用于交换的族人带到了刘田跟前,这五个巨鼠部落的族人全部都是成年男性,而且大鼻子就在其中。 昨晚鼠巫的反常举动本身就让刘田充满了疑惑,这时见大鼻子赫然在交换的行列中,这就更加让刘田感到这笔交易充满了猫腻。 不过刘田最终还是接受了这五个人,并且把满满一罐白盐交给了鼠巫,这笔交易算是圆满完成了。 “鼠首领,鼠长老,多谢你们的款待,我现在要带着交换来的物品离开了,再见了!”说完,刘田就带着交换来的族人和巨鼠离开了。 那一百只巨鼠被分装在五只木制的大笼子里,由族人们抬着走,这五只大笼子也是巨鼠部落自己做的,不过,是鼠巫送给刘田的,就当是那几只勺子的交换物了。 对于交换来大鼻子,瘸子是十分高兴的,他没想到,世事无常,自己被赶出了巨鼠部落,过了这么久,他竟然又和大鼻子成为了族人。 沿着来时的路返回,路过藕湖时,刘田发动所有的族人下湖去采莲藕,这片藕湖距离部落还有相当远的距离,来一趟并不容易,所以,刘田想尽量多采集一些,毕竟,在原始时代,蔬菜还是很难得的。 夕阳西下,族人们从泥塘里出来,每个人身上都沾着泥,不过他们都很开心,因为他们采了很多的莲藕,这些都是食物。 趁着夕阳的余晖,族人们一边清理莲藕,把莲藕洗干净,一边找柴生火,准备做饭。 而就在这个时候,远处突然出现了一群人,并朝着这边走了过来,等走到近处,刘田才看清楚,这是鳄部落的族人,他们的特征很明显,戴着鳄鱼皮制的头套。 为首一人身材格外高大壮硕,像一具铁塔,此人正是鳄部落的首领,塔。 刘田如临大敌似的站了起来,取下弓箭,紧紧的握在手上,狼疤射杀了鳄部落一个族人,这帮人肯定来者不善。 塔的手里握着一根寒光闪闪的骨矛,在塔的手中显得格外尖锐。 塔这时也看见了刘田手里握着的弓,果然如自己的族人所说,那种小竹棍需要配合这种弯弯的武器来使用。 “是你杀了我的族人?”塔冲着刘田冷冷的问。 “不错,谁敢抢我的东西,我就杀了谁!”虽然对方人很多,但刘田知道,这个时候绝对不能怂,否则肯定会助长对方的气焰。 “哼哼,你杀了我的族人,就想跑吗?”塔冷笑一声说道。 “我刚才就说了,谁抢我的东西,我就杀了谁!”刘田将箭搭在了弓上,随时准备攻击。 狼疤、大牙和瘸子也早就做好了准备,弯弓搭箭瞄准了敌方,刚被交易来的几个族人则都害怕的咽了口口水,相比于鳄部落,巨鼠部落是不善于战斗的,他们万万没想到,刚被交易到华部落,就要面临死亡的威胁。 特别是大鼻子,这时已经退到了最后方,看起来随时准备逃跑。 塔虽然长的五大三粗,但并不是个头脑简单的人,他知道那种能够远程攻击的武器不好惹,搞的不好,连自己都会丧命,于是指着刘田手里的弓说道, “只要你给我那种弯弯的武器,我就放过你们!” 刘田听了这话,瞬间就明白了,对方肯定是捡到了羽箭,这时想要自己的弓,很明显是想学着弓箭的样子自己制作这种可以远程攻击的武器。 刘田怎么可能会将这种秘密透露给对方,无论是陶器,还是白盐,这两种东西的制作方法即使被别的部落偷学过去,都不会对华部落产生什么实质性的影响,但武器就不同了,要是鳄部落这种强大部落学会了弓箭的制作方法,那对华部落来说将是灭族的危险。 “想要吗?那就自己来拿吧!”话还未说完,刘田就放箭射了过去,只听惨叫一声,塔的一只眼睛就被射瞎了。 塔捂着眼睛倒在地上痛苦的哀嚎翻滚着,殷红的鲜血顺着他的指缝流了下来。 “首领,首领!”塔的一众族人全都冲到了塔的身前,想要查看塔的伤势。 “给我杀,杀光他们!”塔愤怒的吼道。 尽管塔愤怒的嘶吼着,命令他的族人去战斗,但这些人已经被弓箭那可怕的威力吓破胆了,根本没人敢上前。 就在这个时候,狼疤开始射击,以他的射击水准,几乎就是一箭一个,不一会儿,对面就倒下了四五个人。 这下,鳄部落的族人再也扛不住了,他们抬起塔,疯狂的逃窜而去,狼疤还想再追,被刘田制止了。 虽然暂时击退了鳄部落,但刘田知道这个地方很危险,已经不能再待了,必须要马上离开。 好在莲藕也采集的差不多了,刘田大手一挥,带着几个族人开始撤离。 等回到部落时,已经是第二天傍晚了,在河边取水的女人们见到首领回来,扔下手里的陶罐高兴的手舞足蹈。 刘田外出这么久,她们还以为首领被野兽给吃了。 风站在部落门口,也远远的看到了刘田一行人,赶紧领着几个族人去接。 “天神保佑,首领,你可算是回来了!你不在的时候,我可想死你了!”风对着刘田就是一通肉麻的表白,听的刘田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风,我对男人没兴趣,你让人把这些巨鼠还有莲藕都送回部落吧!”刘田说。 风这才注意到那几个大笼子和笼子里关着的大老鼠。 “首领,这就是从巨鼠部落带回来的吗?看起来非常的美味!”风满脸堆笑的问。 “嗯,我们有了这些巨鼠,以后就不愁没有肉吃了,不过现在,我们还不能吃它们,它们的数量还太少,要先养一段时间才能吃!”刘田说。 说完,刘田又指着莲藕说道,“这些也是食物,而且很宝贵!” 第40章 种植莲藕 “咦,首领,这是什么食物?我怎么从来都没见过?”风拿起一个莲藕放在鼻子下闻了闻,问道。 “这是莲藕,是一种野菜,它们一般长在水底,所以你不认识它,不过它非常好吃,就算不煮熟,也可以吃。”刘田解释。 风就着莲藕咬了一口,嚼了嚼,竟然有一股甜丝丝的味道,果然很好吃。 风把嘴里的食物咽了下去,意犹未尽的又咬了一口,皱着眉问道,“首领,既然这种野菜这么好吃,为什么不多带一些回来?” 刘田微微一笑,说,“那片大湖里确实有很多莲藕,但那片湖水很深,我们不敢到深的地方去,只能在湖的边缘采集。” “那真是太可惜了!”风一边吃着莲藕一边摇头叹息。 “呵呵,没关系,莲藕是可以种植的,现在这种天气,这个温度,我们只需要把它们埋在地底下,等到来年,就会有很多很多的莲藕吃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就不担心了。”风咧着嘴笑了起来,他虽然不明白什么是种植,但首领说把它埋在地底下就能长更多的莲藕出来,那就肯定能长出来。 带着丰盛的商品回到部落,刘田一面命令族人给这些大老鼠搭建窝棚,一面寻找种植莲藕的地方。 莲藕的生长离不开水,刘田打算在水塘边开垦一片地来,专门种植莲藕,以后部落搬过去,取食也方便。 不过在垦荒之前,刘田需要做一些垦荒工具出来,刘田很想做一把犁出来,但没有牲畜拉犁,而且,仅仅是开垦一片藕塘出来而已,也没必要用到犁。 刘田最后做了几把铁制的锄头,安排族人去人力垦荒,现在这种天气,温度还比较高,种植还是能来得及的,只是收获可能要晚一些,要越冬等到来年了。 莲藕的生命力还是比较顽强的,即使在寒冬腊月,被埋在土底下的莲藕也能正常存活。 在族人垦荒的同时,为100只巨鼠搭建的窝棚也已经完工了,这个窝棚紧挨着山洞,石块的围墙,干草的屋顶,地面还铺了一层石块,防止这些大老鼠打洞逃跑。 刘田对这些巨鼠非常重视,因为它们日后会成为部落里的一项重要食物来源,所以,他专门安排从巨鼠部落交换过来的五个族人轮流照料这些巨鼠。 这些巨鼠很好养活,它们几乎什么都吃,无论是野果栗子,还是杂草树根,只要扔进窝棚里,它们就会吃个精光。 另外,对于这些大老鼠的粪便,刘田也让族人们定期清理,收集起来,他还专门让瘸子烧制了两口大陶缸,放在围墙外面,用来储存这些粪便。 这可是正宗的有机肥,既然打算种植莲藕,肥料必不可少,这个时代又没有化肥,粪便就是最好的肥料。 光有老鼠的粪便还不够,刘田打算将人的粪便也收集起来,于是,他指挥族人在围墙外面挖了两个大坑,坑底放一口大陶缸,外面再用木头和茅草搭建起来,这就是简单的厕所了,当然是分男厕和女厕的。 这样做的好处是不仅能收集肥料,还能解决部落的卫生问题,之前除刘田之外,所有的族人都是随地大小便,根本就不讲究卫生。 起初,大部分族人都不愿意去固定的地点上厕所,他们认为狩猎采集,吃的东西都是大自然馈赠的食物,自己应该回馈大自然,像这种草屋和陶缸,会完全隔绝自己与大自然的亲密接触,搞的不好还会受到神明的惩罚。 刘田可不会惯着他们,强制要求他们大小便必须去厕所里,凡是发现再有随地大小便的,就不给饭吃。 女人们很快就发现了厕所的好处,因为厕所的私密性很好,就算在人很多的地方,也不用害怕被看见了,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大小便还要跑到很远的地方,找个没有人的草丛里去解决了。 她们感叹首领的神奇智慧,甚至在上厕所的时候,还用木棍在地上画了好多首领的小人像,这样就能一边上厕所一边膜拜了。 解决完上厕所的问题,那边的藕塘也差不多挖好了,有半米深的样子,因为紧挨着水塘挖的,这时只需要挖一条连接水塘和藕塘的沟渠,就可以将水塘里的水引入藕塘里了。 不过,现在,还是要先把莲藕种植下去,先按照一定的行株距,挖好种植穴,再选一些看起来比较优质的种藕,倾斜着插入种植穴里,藕把朝上露出地面。 这差不多就种好了,接下来就是施肥,刘田让族人将两个装着巨鼠粪便的大缸抬了过来,由于巨鼠数量多,而且它们吃完就拉,所以收集到的有机肥还是相当可观的,两个大缸里几乎都装满了。 施完肥后,族人们开始挖沟渠,给藕塘里注水,一切都在刘田的指挥下进行,莲藕的初期生长不需要太多的水,保持5厘米以下的浅水层就可以了。 所以,当引入的水堪堪淹没露头的藕把时,刘田就命令封住沟渠,停止注水。 刘田还让族人从水塘里抓了一些雌鱼放进了藕塘里,这样既可以防虫,还可以养鱼,一举两得。 在刘田的英明指挥下,莲藕就种植完成了,不过,并不是种下去就完事了,还需要进行除草施肥等悉心的照料才行。 为此,刘田打算立刻开始搬家前的准备工作,也就是在这片空地上盖瓦房。 要想盖瓦房,首先必须要有一座砖窑,刘田已经选好了挖砖窑的地点,就在水塘的北侧,那里有一个小土丘,刚好可以就着挖一座砖窑,而且这个地方距离水塘也很近,取水也方便。 主意敲定,刘田回到部落,开始动员族人,准备大干一场。 族人们站成一排,毕恭毕敬的听着首领的指示,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刘田看到,在远处,一大群狼正追着一群食草动物在荒野上狂奔,而那群动物正朝着部落的方向奔来。 第41章 小斑回归 在围墙外,刘田远远的眺望着这场追逐战,很快,他就感觉有点不对劲,因为随着距离的拉近,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个领头的斑驴,鼻子上插着一根木棍,还拖着一根潇洒的绳子,这不是小斑吗? 小斑的身后还跟着十来只斑驴,这是它通过战斗获得的族群,它已经是这支族群的领袖了。 “是小斑!小斑回来了!”刘田很激动,他的壮劳力在逃跑后竟然又回来了,而且看起来,他还给自己带回来不少劳动力。 不过,那群跟在斑驴群身后的狼群很是凶残,就这么一会儿,就有两只斑驴被它们咬翻在地,而且,嗜杀的狼群并不满足,它们咬死两只斑驴后并没有停下来,而是继续追击,它们想将这群斑驴一网打尽。 看到这一幕,刘田是既心疼又愤怒,敢杀劳资的劳动力,怕是活的不耐烦了! “小的们,拿起弓箭,杀狼!” 刘田一声令下,所有的男人都拿起了弓箭和火把,冲向了狼群。 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小斑身后的斑驴群在见到人类后,恐吓的停住了脚步,它们对于人类的恐惧程度远胜于狼群。 好在,狼群在看到人类后,也停止了追击的脚步,它们知道两脚兽不好惹。 “呃啊,呃啊。”小斑叫唤了两声,跑向了刘田,他知道这个男人肯定会救自己的族群。 斑驴群这时也跟在小斑后面跑向了刘田的方向,尽管它们对人类还是充满了恐惧,但既然首领都已经下达了指示,那也只能相信它了。 而这个时候,族人们开始弯弓搭箭,瞄准狼群的方向开始射击。 狼群在弓箭的打击下根本毫无招架之力,在丢下五六具尸体后,轰散着逃掉了。 刘田摸了摸小斑的脑袋,开心的说道,“小斑,欢迎你回来!” “呃啊,呃啊。”小斑欢快的蹭了蹭刘田。 对于小斑的回归,大牙很惊喜,毕竟,这家伙是他和首领一起合伙抓住的,前段时间,小斑莫名其妙的跑掉了,还让大牙郁闷了一阵子,如今,它又自己回来了,大牙是相当的开心。 几个族人把那几匹狼的尸体扛了回来,这些狼一个个长的跟小马似的,体型巨大,杀伤力也很强,不过,它们的死亡也为部落增加了不少肉食和皮毛。 “首领,你看这些狼,它们的皮毛是多么好,肉也多。”独臂扛着一只狼走过来笑着对刘田说道。 “嗯,今天的收获很丰盛,晚上给大家加个餐,好好的吃一顿!”刘田喊道。 “哦!哦!哦!哦!” “首领!首领!” 听到要加餐,族人们都开心的欢呼起来,对于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是比吃更重要的事情了。 女人们开始清理狼的尸体,扒下皮毛清洗干净,搭在墙头上晾晒,分割狼肉,掏出内脏,结伴去河边清洗。 男人们就开始在山洞外面搭建火塘,生起火,准备好锅碗瓢盆。 小斑被重新牵回了畜棚里,拴了起来,小斑一共带来了十只斑驴,被狼咬死了两只,加上小斑,还剩下九只。 畜棚太小,关不了这么多的斑驴,这八只斑驴只好暂时散放在围墙里,好在,它们并不乱跑,只是围在小斑周围。 刘田此刻正带着几个族人在准备鼻棍和树皮绳,想让这些斑驴任劳任怨的给自己干活,那就必须能牵着它们的鼻子走。 刘田原本以为这些斑驴对于上鼻棍会很抵触,但没想到它们还挺配合,不仅如此,这几头原本被狼群吓破了胆,有些萎靡的斑驴,在上完鼻棍后竟然都焕发了神采,昂着头嘶鸣起来,好像为自己拥有鼻棍而自豪。 这或许就是文化的侵蚀吧! 上完鼻棍,套好缰绳,刘田就把这八只斑驴拴在畜棚周围,等明天白天再给它们搭建新的窝棚。 夜幕降临,华部落的所有族人围在火塘周围,火塘上架着一口大锅,锅里煮着满满一锅狼肉。 族人们一边等待着锅里的肉,一边不甘寂寞的开始舞蹈起来,嘴里还发出“哦哦哦”的声音。 反正那怪异的舞蹈刘田也不认识,只是扫的满地的灰尘让刘田忍不住去把锅盖盖上了。 还有他们唱的歌只能用鬼哭狼嚎来形容,吓的畜棚旁的斑驴都不安的叫唤起来,要不是看他们兴致确实很高,刘田真想立刻喊停。 当锅里的肉彻底煮熟后,这种折磨才终于停了下来,女人们开始发碗和勺子,大家围在一起吃起了狼肉。 虽说有了碗,有了勺子,刘田还禁止直接用手在锅里抓肉吃,但不要奢望他们的吃相会有多么的雅观。 勺子基本上被扔在一边,盛到碗里的肉也是直接用手抓起来就吃,根本就不在乎会被热汤烫到手,还有一些族人为了抢一节肠子而动手了手。 刘田知道,这样的习惯是在特定环境中形成的,原始人类获取食物并不容易,要想让他们很快的步入文明,像一个现代人那样,端坐在桌子旁,细嚼慢咽,是不大可能的。 刘田也只能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让他的族人不用再冒着生命危险出去狩猎,不用再为食物而发愁,可以过上细嚼慢咽的生活。 晚餐结束后,已经是深夜了,族人们也都回到了各自的住所去了,有些族人倒头就开始睡觉,而有些族人则开始饱暖思淫欲,找到自己中意的异性,做着不可描述的事情。 甚至还有几个女人偷偷摸摸的跑到山洞里,主动爬到刘田身上投怀送抱,着实把刘田给吓了一大跳。 刘田并不反对男欢女爱,毕竟,他们也是在为部落的繁衍生息做着自己的贡献,但如果让他跟这些原始人造人,那就当自己没说。 不是刘田装正人君子,而是刘田正常人的审美标准让他实在雄起不起来,刘田婉拒了这几个女人的好意,并礼貌的把她们赶出了山洞。 但这一切却被一旁的风看在了眼里,在他看来,首领恐怕是有什么毛病,因为正常男人是无法抗拒这种美色诱惑的。 第42章 多管闲事的风 等到第二天,刘田醒来时,他睁开眼睛,看到风正蹲在他面前,龇着大黄牙正冲他笑,把刘田给吓了一大跳。 风的手上还捧着一只陶碗,不知道碗里盛的是什么,反正是黄色的液体,还有一股骚气。 刘田一下就坐了起来问,“风,你在这里干什么?” 风呵呵一笑,把陶碗递给刘田,说,“首领,把这个喝下去。” “这是什么?”刘田闻了闻,确认这绝对是尿,而且刘田还看到在碗底有一些红色的小果子,那是新鲜的枸杞子。 “首领,我没想到你年纪这么小,这么年轻,就已经不行了,我跟你说吧,在我以前的部落,我当族长之前的那个老族长,他大概有我两个年纪那么大,可以说已经很老了,但他每天晚上都需要女人,知道为什么吗?” 风把碗凑近刘田,神秘兮兮的说道,“就是因为喝了这个!” 刘田把那个散发着骚气的碗推向一边,冷着脸问,“风,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不行了?” “呵呵,首领,昨天晚上的事情我都看到了,但首先我要说,我不是故意偷看的,那个时候我实在是没有睡着,而且,我以为你会像一头勇猛的剑齿虎一样征服那几个送上门的绵羊,哪知道…” 说到这,风还叹息一声,摇了摇头,显得十分可惜。 刘田的脸此时已经冷若冰霜了,哪个男人在听到别人说自己不行时,都会生气,就更别说身为首领的刘田了。 “风,今天我们要开始挖砖窑了,这个任务就交给你吧,不挖好不准吃饭!” 说完,刘田就起身往山洞外走去。 风似乎并没有觉察到首领已经生气了,他还捧着陶碗追着刘田说,“首领,这个你不喝吗?” 刘田根本就没有理会他,除了正常去狩猎采集的族人外,其余的人都跟着他去了水塘边,开始规划烧砖,建瓦房的事情。 挖砖窑的工作,刘田交给风一个人去干,连个助手都没给他配,风到现在也没明白他哪里得罪了首领,但对于首领安排的工作他也不敢不干。 好在该给的挖掘工具还是配给了他,毕竟,惩罚归惩罚,也不能耽误了工作进度。 在风挖砖窑的同时,其他族人也没闲着,他们有的去挖粘土,有的去取水,还有的去平整地面。 这个地方虽说地势平坦,适合建瓦房,但毕竟是荒野,杂草丛生,而且还长了一些树,这些植被都要清理干净。 清理的方法其实也不难,直接一把火烧掉就完事了,反正这里又没有人,也没有建筑,火爱怎么烧就怎么烧,根本就不用怕会烧坏什么东西。 杂草清理干净后,风还在吭哧吭哧的挖窑,有好几次,他都跑到刘田跟前,请求刘田给他派几个助手,要不然他一个人不知道要挖到什么时候才能挖好。 可刘田告诉他不用着急,其他人都有事情要做,想要助手,那是不可能的。 风只好抹了抹头上的汗,继续干活,虽然刘田说挖不好就不给饭吃,但如果风不吃饭,那就没力气干活,所以一天下来,刘田还是给他吃了几个野果充饥。 看着其他族人都在吃肉喝汤,风终于忍不住表达了自己的抗议。 “首领,你如果想让我干活,那就必须给我肉吃!”风灰头土脸的来到刘田跟前抗议道。 “风,我把这么重要的工作交给你,是相信你,你要是不行的话,那我就换个人代替你。”刘田轻描淡写的说道。 听了刘田的话,风好像明白了什么,他终于知道是什么地方得罪刘田了,风解释道, “首领,对于那件事,我不是有意的,但我必须要跟你说,你是我们的首领,你必须要有自己的女人,否则我们的部落要怎么延续下去?” “风,这种事就不用你操心了,我知道你是为了部落着想,但我的想法你是不会明白的,你去干好你的事情吧,等你把砖窑挖好,我会好好犒赏你一顿的!”刘田说。 “那好吧,首领,如果需要我的帮助,那么你就尽管开口,我知道在哪里能采集到那种能让男人雄起的果子!”风说完后,就扛着铁铲继续挖他的砖窑去了。 等把那一大片荒野全部烧干净后,刘田意外的发现,在那些灰烬里,有一些已经烧熟了的食物,大多数都是来不及逃跑的小型食草动物,这些食物正好可以就近给干活的族人们补充体力。 而这个时候,刘田也开始规划建房的面积,按照部落的人数,不到五十个人,刘田划定了大概三百平的土地,然后用木棍在这块土地上勾勒出五间规模差不多大小的瓦房线条,每间瓦房的面积大概在五十个平方,空出来的地方就建厕所或是其他基础设施。 如果以后人多了不够住了,还可以继续建,反正土地有的是,想建多少瓦房都可以,也不会有人管。 紧接着,刘田就安排族人用铁锹,锄头等工具沿着线条挖坑打地基。 这个时候,就能用得上斑驴了,有两头斑驴被从部落里牵了过来,用它们来运送石块和粘土是再合适不过了。 一筐筐用来打地基的石块和粘土被运送了过来,这些最为原始的材料,将会转化为砖瓦房的一部分,为华部落的族人们遮风挡雨。 做土基的模具也已经准备好了,这个东西用木头就可以做,把木头削成一面平整的木板,四块木板拼接在一起,形成一个长方形,能压出长方形的土块就可以了。 至于做转胚那就很简单了,把粘土放进模具中压实取出就可以了,简直比打螺丝还简单。 负责打土方的族人,人手一个模具,做好的砖胚被集中摆放到一处空地上晾晒,等砖窑挖好后,就可以烧制了。 像这种体力活,作为首领的刘田肯定不会亲自去干的,他只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这帮原始人不但丝毫没有建筑经验,而且还非常喜欢偷懒,一点职业素养也没有,只要在刘田的视线之外,他们就开始磨磨蹭蹭,磨洋工。 刘田只好拿根皮鞭,在工地上不间断的巡视,虽然没亲自干活,但感觉比干苦力活还累。 第43章 原始人也会背叛 面对这种大规模的工程建设,本来活跃在水塘周围的动物们都吓的躲的远远的,它们不知道这些两脚兽到底在搞什么名堂。 还有那两头蠢驴,竟然甘愿为人类干活,而且还被牵着鼻子走,真是好笑。 在刘田的英明指挥和严厉监督下,经过三天时间的努力,已经做出了一千多块砖坯,而且大部分砖坯也能入窑烧制了,而砖窑也挖好了。 尽管这三天时间,风累的半死,也饿的不轻,但砖窑挖好的那一刻,风还是很开心,刘田仔细检查了砖窑,砖窑的规模不大,一次性大概也只能烧三五百块砖,顶部有个注水口,是用来注水的,这样,这座砖窑就可以烧制出青砖了。 虽然这座砖窑完全是在刘田的指导下完成的,但活毕竟是风干的,所以刘田还是实现自己的承诺,给风安排了一顿大餐作为犒劳。 刘田把风带到了一个小土窑跟前,这个小土窑是刘田用粘土建的,就在水塘边。土窑旁边,一个小男孩,就是狼疤的便宜儿子小石头,手里抓着根竹棍转着,竹棍上插着一只野鸭子,野鸭子的表皮烤的焦黄,还在滋滋的冒油,旁边还放着几只已经做好了的烤鸭。 刘田这几天除了当监工外,还兼职做了回猎人,他用弓箭猎杀了不少野鸭子,然后做成了烤鸭。 而部落那边,之前制作的盐也已经用完了,所以在这边完工,准备烧砖的时候,刘田又带着基建队去拉了一趟盐石回来。 这一次开采的盐石要远远多于以往,刘田动用了所有的斑驴,拉回来的盐石足有上千斤重。 制作白盐从来都是刘田独自完成的,因为刘田一直将盐当成战略物资来看待,这是华部落的最高机密,绝对不能让其他部落知道。 在安排好烧砖任务后,刘田就回到部落,开始闭关制盐。 这个时候,部落里的大部分族人都已经出去干活了,搞基建的搞基建,狩猎的狩猎,采集的采集,部落里除了瘸子,石头,还有留下来照看巨鼠的大鼻子外,再没有其他人了。 虽然刘田在部落里已经不止一次的制作过白盐了,但这些原始人类似乎对学习制作白盐并不感兴趣,连看也不会多看一眼,他们在吃饱后,宁愿待在太阳底下抓虱子。 不过,这一次制盐的时候,大鼻子表现的很殷勤,他不仅主动帮助刘田把盐石碾碎,送进山洞里给刘田使用,而且,他还请求刘田教他制作白盐。 刘田原本对族人虚心学习是很欣慰的,但这家伙表现的太异于常人了,和其他人完全不一样,而且,刘田依然记得在巨鼠部落,鼠巫和大鼻子在深更半夜偷偷摸摸交谈的情节,这些都让刘田感觉疑惑。 刘田大概已经猜出来,这个大鼻子很可能是巨鼠部落派来的奸细,过来偷师学艺的。 不过,这也只是刘田心中的猜测,并没有真凭实据,他对大鼻子说,“大鼻子,你知道的,无论是陶器还是白盐,对于华部落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东西,烧制陶器的任务我已经教给了瘸子,因为瘸子对我忠心耿耿,我十分信任他,但制盐只能由部落首领亲自来做,除非你是下一任首领的候选人!” 大鼻子挠了挠头,眼珠子一转,说道,“首领,虽然我来部落没多长时间,但我对您也是很忠心的,您看我照顾那些鼠兽,也是很辛苦的。 如果,我是说如果,万一您哪天在外面被野兽咬死了,那部落里还有其他人会制盐吗?以后我们华部落不是就吃不但盐了吗?” 说到这,大鼻子停顿了一下,然后又接着说,“首领,我说这话希望您不要生气,也没有要诅咒您的意思,我只是说您应该要让其他族人也学会制作白盐,这样才能以防万一,我这完全是为了部落着想。” 刘田想了想,觉得大鼻子说的有点道理,意外不知道哪一天会来临,况且,在危机四伏的原始时代,意外更加频繁。 一个原始人,能有这样的见识,也真是不简单了。 “嗯,大鼻子,你说的很有道理,我会把制盐的事情教给其他族人的,你下去吧!”刘田说。 “首领,其实我对制作白盐很感兴趣,而且我还是个很聪明的人,如果我没有来华部落,而是在巨鼠部落的话,鼠巫跟我说了,我就是下一届的部落首领。”大鼻子有点急迫的说道。 刘田心想,原始人的脑筋都这么直的吗?让大鼻子当首领,这怕就是鼠巫给大鼻子开出的激励筹码吧,不过大鼻子就没想过,要是让他当首领,那现在的鼠首领要怎么办?鼠巫的权力都大到了可以废除部落首领的地步了吗? 这怕就是一张空头支票而已,鼠巫这个老头子果然坏的很。 刘田看了大鼻子一眼,淡淡的说道,“大鼻子,你先下去干活吧,我会好好考虑的。” 大鼻子挠了挠头,实在没法了,只好退了出去,要是它再逼逼的话,刘田可真就要发火了。 大鼻子走了后,刘田想想,确实得找个合适的人来帮他制盐,否则真是相当累啊! 但现在,还是先把房子盖好再说,新家那边正在开始烧砖了,烧砖需要大量的柴,不过好在旁边都是森林,做完砖坯的族人拿着铁斧就去森林里砍柴,用斑驴驼回去。 而刘田除了制盐外,还需要去工地上监工,如果光靠腿来回跑,光走一个来回就需要个把小时,实在是有点浪费时间。 于是,刘田把主意打到了小斑的头上。 第44章 偷师学艺 小斑虽然叫斑驴,但它体型高大,和一匹马差不多大小,完全可以驮一个人。 不过一开始小斑并不配合,毕竟,谁也不愿意被人骑着走,换做驴也一样,不过在刘田的悉心调教下,小斑最终还是屈服了。 刘田还用木头和动物的皮毛做了一个马鞍,小斑的身份得到了升级,从此以后,他就是刘田的坐骑了。 有了小斑代步,刘田的工作效率就高了很多,每天上午骑着小斑到工地巡视一圈,确保工程进展,然后再回部落制盐,等到下午再去一趟工地,这样一来,制盐,烧砖两不误,想偷懒的族人也不敢偷懒了。 毕竟,首领有了坐骑后,来一趟工地也就是做个砖坯的功夫,要是被发现偷懒,挨打是小事,要是不给饭吃,还得挨饿干活,那就惨了。 工地上十几个人,在这种高强度的压力下,终于将砖烧制完成了,全部都是清一色的大青砖,绝对结实耐用,用这样的大青砖建的房子,不要说阻挡野兽了,就是刮十级大风,也不怕会塌。 有一些地方,用这种大青砖建起来的房子,已经屹立了几百年而不倒,真的不比钢筋混凝土差。 青砖烧好后,就开始做瓦烧瓦,而这个时候,刘田也驻扎到工地上,开始指挥盖瓦房,毕竟,除了他之外,没有人会盖房子。 二十来个族人分成两拨,一拨负责做瓦烧瓦,另一拨负责盖房子,地基已经打好了,半米深的地基里全部用碎石和泥土夯实,刘田在一旁做着技术指导,两间瓦房同时开工。 没有石灰,就用泥当做粘合剂,一块青砖一把泥,在草绳上绑一块碎石头挂在墙角,当做水平仪,这样墙就不会砌歪了。 砌墙这种活并不难,熟能生巧,做着做着就会了,刘田不想盖的太高大,太复杂,所以,当墙的高度比部落里最高的人还要高出两个头时,刘田就喊停了。 到这里,房子还只建了一半,剩下的就是盖瓦了,房子肯定不能建成平顶的,那样的话,要是下大雨,雨水就会积在房顶上,时间长了,房子就会坏。 人类的智慧就体体现在这里,他们不会像鸟那样搭个窝还口朝上,整天风吹雨淋的,人类建房子,房顶都是斜坡的。 刘田要搭的是双斜坡的房子,这样更耐水,房子也能更结实,使用更长的时间。 不过,要铺瓦片,首先还需要搭横梁和椽条,留下一半人继续干活,另一半人跟着刘田去森林里伐木。 森林里的木材很多,但盖十间瓦房也需要用到相当多的木头,根据用途的不同选择大小不一的木材,用作横梁的要粗一点,椽条的细一点。 铁斧在这个时候就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两个人砍一棵横梁,很快就能放倒一棵,至于用作椽条的木材那就更不在话下。 木材没法用驴拉,只好自己背回去,太粗的横梁就两个人一起扛着走。 背回来的树还没完,还要去皮泡水,然后再晒干,要不然容易蛀虫腐败。 去完皮的木材直接就被扔进了水塘里,预计泡个一天,再晒个两天就差不多能用了。 等伐完木回到工地时,太阳已经快要下山了,刘田招呼一声,带着族人返回部落。 工地就这样放着,也不需要派人看,方圆几十里连个鬼影都看不见,不用担心会有人破坏工地。 当刘田回到部落时,他见到了让他震惊的一幕,大鼻子正在烧制陶器,而瘸子还在一旁耐心指导。 忙了一天,饥肠辘辘的刘田这时也气饱了,他没想到这个家伙想要偷学制盐不成,却把主意打到了制陶上。 刘田没有责问瘸子,因为他明白这两人的关系很好,而且之前,刘田也从来没有跟瘸子提起过大鼻子的异常。 这些天,刘田将工作的重心放在了盖房子上,这件事是自己疏忽了。 刘田不清楚大鼻子已经学到哪一步了,但他决定断绝大鼻子继续偷学下去的念头,所以,他决定明天把他带去盖房子,让他始终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活动。 尽管大鼻子不乐意去干活,但首领的命令他也不敢不听,所以第二天,他还是跟着刘田去了工地。 工地上一片繁忙和热闹的景象,尽管盖房子很累,但一想到马上就可以住这种既坚固又暖和的房子,他们就又干劲十足。 本来就不怎么讲究卫生,浑身都是黑乎乎的野人,现在看起来更加灰头土脸了,不过反正他们也不用相亲找老婆,形不形象的都无所谓了。 想让这帮野人卖力的给自己干活,除了监督之外,还要给他们吃饱吃好,盖房子这种事真的是体力活。 原本在部落里,一天只吃两餐,但在工地上,一天可以吃到三顿饭,而且每餐都有肉,这样既可以保证这些劳动力的体力,又可以激励他们干活。 木材在水塘里泡了一天一夜,然后就被一根根的捞了上来,放在太阳底下晒,另一方面,瓦房已经盖好了五间,这个时候,刘田发现青砖不够用了。 刘田还是低估了一间房需要的青砖数量,尽管一块青砖抵两块红砖的大小,而且房子也不大,但一间房还是耗用了差不多一千块砖。 刘田只好喊停了烧瓦,转而接着烧砖,盖房子的工作也暂停下来,所有人又开始打土方,做砖坯去了。 不过人多力量大,二十几个人一起做砖坯,两天时间也做出了足够多的砖坯了。 不过,在这次做好的一些砖坯上,刘田发现了一些动物的脚印,这是晚上一些经过工地上的动物留下的。 不过这些脚印并不影响青砖的烧制,反而看起来很有特色,像是一个印记。 接下来的几天,工地上一边烧青砖,一边盖剩下的瓦房,刘田打算等10间瓦房的墙都砌好后,再集中上梁铺瓦片。 然而,就在工地上干的热火朝天的时候,大鼻子却突然不见了。 第45章 敌人 发现大鼻子逃跑是在某一天早上,本来刘田还没注意到大鼻子不见了,直到吃过了早饭,准备带基建队去工地时,他才发现大鼻子不见了。 刘田询问有没有人见到大鼻子,他们都摇着头表示不知道,甚至还有一些族人压根就不知道谁是大鼻子。 这其实也比较正常,大鼻子来部落没多长时间,而且部落里好几十号人,大部分人都没有名字,刘田这么突然一问,他们都很懵,根本就想不起来有这个人。 后来有个族人跑来跟刘田说,他昨天半夜去茅坑大便的时候,从门缝里看到有个人鬼鬼祟祟的走过去了,但那个时候天很黑,他看不清那个人是不是大鼻子。 刘田知道大鼻子肯定是跑掉了,他虽然没有学到怎么制盐,但他偷学了烧制陶器,但刘田并不清楚他学到哪一步了。 刘田找来瘸子,询问大鼻子已经学到哪一步了,瘸子对于大鼻子的不辞而别感觉很伤心,他不知道大鼻子为什么会突然离开,而更关键的是,他为什么要瞒着自己? 瘸子告诉刘田,大鼻子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已经完全掌握了烧制陶器的方法。 刘田并没有责怪瘸子,因为瘸子并不知道大鼻子是鼠巫派来的奸细,但他必须要让瘸子知道这个事实,于是他跟瘸子说, “瘸子,我知道你跟大鼻子的关系很好,但我不得不告诉你,大鼻子背叛了我,背叛了华部落,从今以后,他将不再是华部落的族人,他是华部落的敌人,以后要是遇到他,我不会手下留情!” “首领,我觉得这肯定是个误会,我了解大鼻子,他不会背叛。”瘸子急着辩解道。 “那就再等等吧!我也希望他不会背叛我,但我可以告诉你,不要抱太大的希望,而且,我很怀疑大鼻子是鼠巫派过来的奸细,他偷学了我们制陶的技术,以后,他们就可以自己制作陶器了,就不用再拿他们的巨鼠来跟我们交易了。”刘田说。 瘸子仔细想了想刘田说的话,越想越觉得有道理,但他还是恳求刘田给大鼻子一次机会,瘸子的心里还抱有一丝希望,万一大鼻子过一会儿就会回来呢? 刘田现在也没有时间去追大鼻子,现在的主要工作还是把瓦房盖好。而且,他也压根不知道大鼻子往哪个方向逃了,过了一个晚上,肯定也追不上了。 五间瓦房的砖墙已经全部都砌好了,横梁和椽条也全部搭建完毕,在刘田的指挥下,野人们开始上房铺瓦。 一群围着兽皮的原始人,化身泥瓦匠,蹲在墙头上,给本不属于这个时代的房子铺瓦,这让刘田感觉有种时空错乱的感觉,就连电影也不敢这么拍吧? 铺好瓦的房子实际上就可以住进去了,但刘田还是打算安个门,这样晚上睡觉更有安全感。 门也不需要做的多好,简单用木头做个门框,然后砍一些细圆木横竖绑在一起,装到门框上就是一个门了。 这种门还能兼顾透气的效果,一举两得,要是到了冬天,就找块兽皮蒙在门上,这样就不用害怕会灌风了。 基建工程在紧张有序的进行,房子建好后,还没完,还要建一间公厕,男女分开的那种。 所以,土方还得继续造,砖窑还得继续烧,木柴还得继续砍,对于这些野蛮人来说,这已经算是劳民伤财的大工程了。 就在工地上干的热火朝天的时候,如刘田所料的那样,大鼻子果然逃回了巨鼠部落。 大鼻子回到巨鼠部落后,就把陶器的制作方法一五一十的告诉了鼠巫,虽然还是不知道白盐是怎么做的,但陶器对于巨鼠部落来说也很重要。 不过,鼠巫也知道,这一次是彻底跟华部落翻脸了,以后想要再跟华部落交换白盐,恐怕是不太可能了。 “大鼻子,你这次做的很好,你放心,之前给你的承诺,我一定会满足你,不过,在这之前,我们还得想办法知道盐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鼠巫说。 “巫,我也很想知道白盐是怎么制作出来的,但是那个华首领不肯说,他还说,只有部落的首领才能掌握白盐的制作方法,我也没有办法!”大鼻子回应道。 “大鼻子,现在只有你知道华部落在什么地方,想要知道白盐是怎么做出来的,只需要抓住那个华首领就可以了。”鼠巫神秘一笑,说道。 “抓住华首领吗?”大鼻子挠了挠头,恍然大悟道,“巫,你是说,我们要攻打华部落吗?” “没错!” 鼠巫转头问一旁的鼠首领,说,“首领,你觉得呢?” 鼠首领早就迷恋上了拥有白盐的食物,他问,“只要抓住华首领,就能得到白盐吗?” “是的,首领。”鼠巫点了点头。 “那就听巫的,攻打华部落,我要白盐!”鼠首领亢奋的喊道。 “攻打华部落!抓住华首领!” “攻打华部落!抓住华首领!” 巨鼠部落的所有族人都开始亢奋起来,齐声喊着。 等喊声结束,大鼻子又对鼠巫提出了要求,“巫,如果我们能打败华部落,我当然很高兴,但是我希望你能放了瘸子,你知道的,他跟我的关系一直不错,我希望他能再次回来!” 鼠巫深深的看了大鼻子一眼,然后淡淡的问,“那个人已经被部落遗弃了,他是个没用的瘸子,让他回来,除了浪费食物,还能有什么用处?” “可是巫,是瘸子教会我怎么做陶器的,让他回来,他可以帮助我们做陶器。”大鼻子还想争取。 但鼠巫是个独裁者,他并没有同意大鼻子,鼠巫认为部落里只要有一个人会做陶器,那就足够了。 第46章 未雨绸缪 “好了,大鼻子,你只需要告诉我们华部落在什么地方,给我们带路就行了,其他事情,就不需要你操心了!”鼠巫说。 大鼻子再也不敢多说什么了,尽管他内心有点担忧瘸子,但一想到只要打败华部落,掌握白盐的制作方法,自己就能当上首领,他心里的那一点忧虑也就烟消云散了。 巨鼠部落开始集结他们的战士,一共有一百多人,通过大鼻子,鼠巫了解到华部落的人并不多,能用来战斗的战士就更少了,跟巨鼠部落比起来,只是个小部落。 所以,鼠巫认为,一百个战士完全可以战胜华部落。 鼠巫早就在心底打定好了主意,等打败了华部落,就把华部落所有的女人都抢过来,男人除了那个华首领外,其他的全部杀掉。 留着刘田,并不是鼠巫多么仁慈,而是要逼着他说出制盐的办法,等自己掌握了后,他也会毫不犹豫的杀掉刘田。 鼠巫在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刘田也不傻,他能猜到巨鼠部落想干什么,人类嘛,在哪个时代都是一样,因贪婪而侵略。 刘田肯定不会傻乎乎的等着巨鼠部落来侵略而没有任何反应,所以,在五间大瓦房全部盖好后,所有的族人都回了老营地,在那里,刘田要依托土墙来抵抗巨鼠部落的侵略。 刘田并不是十分确定巨鼠部落会来攻打自己,但未雨绸缪的道理他是懂得的。 除了依托土墙的防护外,刘田还让族人们不停的操练弓箭,就算是女人也不例外。 另外,他还让族人去附近的森林里采集了大量的藤条回来,用这些藤条可以编成藤甲,穿在身上,别说是石制兵器了,就是铁制兵器也不容易砍伤。 藤甲唯一的缺点就是怕火,但刘田不认为这些原始人会使用火攻,所以,藤甲在这个时代可以说是刀枪不入了。 一开始族人们对于这种奇怪的衣服还很抗拒,不愿意穿,而且藤甲穿在身上还很不舒服,走路的时候晃荡晃荡的,还有点沉。 本来刘田不太愿意说巨鼠部落很可能会打过来的事情,因为害怕会引起恐慌,但为了让他们能穿藤甲,刘田也只好说出了实情。 虽然刘田表示,这只是他的猜测,要他们先做好准备,但当刘田说出这个消息的时候,族人们还是显得很紧张,特别是女人们,有的甚至开始哭哭啼啼。 她们在华部落已经过了相当长时间的和平日子了,而且,在这里,她们每天都能吃饱肚子,从来都没挨过饿,她们实在不愿意再遭到变故了。 男人们要稍微好点,但也一个个都神情严肃,他们不知道为什么好好的,巨鼠部落要来攻打他们,前段日子,不是还跟他们做了一笔交易吗? 刘田告诉他们,要是巨鼠部落真的打过来,只要穿上这种藤甲,就能减轻伤害,为了让他们信服,刘田还专门给他们演示了一下,就算用铁斧使劲砍,藤甲也不容易碎。 这些野蛮的原始人没有太多弯弯绕绕的想法,他们只相信眼睛看到的东西,所以,当刘田演示完之后,他们就一哄而上,抢着把藤甲穿在了身上。 刘田也给自己特制了一副藤甲,很长,武装到了脚后跟。刀枪无眼,小命要紧。 就算是紧张备战,但部落里这么多人,每天都要吃饭,所以,该干嘛还得干嘛,狩猎,采集,一样不落,只不过,部落里每天会有更多的男人留守。 在一个雾气朦胧的清晨,太阳刚刚冒头,一个在河边取水的女人,忽然看到雾气中出现了一大帮人,而且正朝着华部落的方向走来。 这些人头上戴着鼠皮帽子,手里拿着木矛,骨棒,石矛这样的武器,他们迈着嚣张的步伐,有种小混混去打群架的感觉。 女人抛下取水罐,惊恐的往部落跑去,一边跑还一边喊。 巨鼠部落的战士立刻追向了这个女人,但由于距离太远了,没有追上,有一个战士扔出了手里的矛。 这个战士的臂力很强,尽管距离很远,但那支矛还是飞向了女人,并且还插进了女人的后背。 这个战士顿时咧嘴笑了起来,但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因为女人并没有倒下去,而是后背插着矛不减速的继续往前跑,丝毫没有受伤的意思。 藤甲为她抵挡了伤害。 这可把巨鼠部落的战士震惊到了,他们竟然同时停了下来,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脑袋像打结了似的,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为什么那个女人没有倒下去?为什么他还能跑的那么快? 投矛的战士哭丧着脸,因为他的武器没了,旁边一个好心的战士对他表示同情,在路边捡了一根树棍递给他,让他当做武器。 不过,虽然丢了一把武器,但在路过小河的时候,他们看到了那个丢在河边的陶罐,于是一哄而上,争抢战利品,差点就打了起来。 女人气喘吁吁的跑回了部落,捡回一条命的她没来得及休息,赶紧跑过去跟刘田报告,说巨鼠部落打过来了。 刘田丝毫不怀疑女人,他好心的把女人背上的矛拔了下来,是根石矛,很锋利,要不是穿着藤甲,这个女人估计已经死了。 刘田召集起部落里的男人,穿上藤甲,拿起弓箭,准备迎战。 巨鼠部落的战士队伍零散的冲了过来,从门缝里,刘田看到,对面的人数很多,不过刘田并不害怕,两米多高的土墙对于这帮野蛮人来说就是坚不可摧的城墙了,只要待在里面不出去,他们是不可能进的来的。 和刘田预想的一样,这帮原始人看到土墙后就彻底傻眼了,来的时候,大鼻子没跟他们说起过这里有高高的土墙啊? 他们抬头看了看土墙的高度,又转头看着大鼻子,希望大鼻子能给他们一个合理的解释。 大鼻子很聪明,他一点也没有慌张,很快就想出了进入土墙的办法。 第47章 攻防战 刘田一直在门缝里看着外面的动向,这个时候,他看到大鼻子指手画脚一番,然后就有一些个子高的战士,光着脚一路小跑到土墙根下,蹲了下来。 另一些个子矮的战士站到高个子的肩膀上,高个子站起来后,他肩膀上的战士就能够的着高高的土墙了。 刘田没想到这些原始人还挺聪明,竟然能想出这种攻城的方法。 不过,刘田一点也不慌张,他命令族人朝着四面八方,做着射击的准备,翻过土墙的人就是活靶子。 巨鼠部落的战士虽然能够的着土墙,但墙头上插了很多碎瓷片,只要一个不小心就会受伤。 一些战士虽然攀上了墙头,但他们都很小心的往上爬,生怕被碎瓷片划破手脚。当他们爬到墙头上的时候,又是一阵傻眼,因为土墙有两米多高,快要赶上一层楼的高度了,这些原始人虽然野蛮,但也不是特种兵,没经过特殊化的军事训练,要是就这么跳下去,搞不好就会摔断腿,到那时,别说搞抢劫了,就是想逃都逃不了。 不过,他们很快就发现自己没有跳的必要了,因为下面正有一群人手里举着奇怪的武器,正一脸冷漠的看着他们。 刘田知道先下手为强的道理,还没等墙头上的人反应过来,他就下达了射击的命令。 但墙头上的人并不认识弓箭是什么,他们还没有意识到危险,甚至还有几个战士直接从墙头上站了起来,然后甩出了手里的矛。 但他们投掷的矛并没有起到任何效果,就算是命中了目标,也会被厚厚的藤甲挡住,根本就造不成任何伤害。 而相反的,华部落射出的弓箭大部分都能造成杀伤,墙头上的人纷纷往下掉,有的掉在了土墙外,有的掉进了土墙内。 掉进土墙内,还没死透的,都会被补刀,回收羽箭。 墙头上运气好没被射中的战士,都慌张的扭头往墙外跳,他们彻底被那种飞过来的小竹棍给吓到了,这种状况要是还不跑,那就真是傻子了。 第一波攻击很轻松就被打退了,巨鼠部落损失了七八个战士,而华部落除了丢失几支羽箭外,毫无损失。 墙外的战士根本就看不见墙内的情况,更不清楚为什么好好的,墙上的人要往下跳。 有个战士躺在地上,把自己腿上的羽箭拔了出来,痛的龇牙咧嘴,他把羽箭拿到眼前,仔细看了看,与围观过来的战士一起认真研究起来,但他们都不认识那是什么。 只有大鼻子认识这个东西,也知道这种武器的厉害,但他并不打算说实情,因为那样的话,就没人敢继续攻打华部落了。 “不用害怕,这只是一根小小的竹棍而已,就算扎进我们的肉里,又能怎么样?我们只是会留点血,并不会死。 我们一起冲进去,他们有很多女人和食物,还有陶器和白盐,大家一起冲进去!”大鼻子热血沸腾的怂恿道。 “可是我见到,他们手上还有一种弯弯的武器,这种小竹棍就是从那个弯弯的武器里射出来的,那种武器看起来很厉害,有好几个兄弟都被射中了,倒了进去,他们,他们不会死吧?”腿上受伤的战士忍着痛说道。 “就算他们有厉害的武器,那又能怎么样?我们人比他们多很多,你们看,这里有很多石块,就算用石块砸,也能把他们给砸死!” “可是,我们现在要怎么进去?”一个战士提出了一个关键的问题。 土墙太高,只要爬上去,就会被羽箭给射下来,即使有少部分人能逃脱被射杀的风险,进入了华部落,但那也无济于事。 这个问题提出来后,这帮人就集体陷入了沉默,这堵墙就像是不可逾越的障碍,把他们拦在了外面,根本就没法进去。 最后还是大鼻子想出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那就是撞门,只要把门撞开,那就可以直接冲进去了。 巨鼠部落的战士开始服从大鼻子的指挥,两人一组,开始轮流撞用身体撞门。 土墙的门完全就是用木头横竖绑在一起的,虽然有两米多高,又高又厚,但毕竟只是木头,架不住轮番撞击。 刘田吩咐族人用身体顶住门,但效果并不好,因为巨鼠部落的战士太多了,两人一组,累了就换下一组,轮番撞击下,木门岌岌可危。 刘田并不想近距离肉搏,那样的话,就算有弓箭,但面对好几倍的敌人,也肯定会有伤亡,这是刘田不想看到的,肉搏只是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做出的选择。 但他现在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土墙虽然挡住了敌人,但也挡住了己方的视线,弓箭这个时候也无用武之地。 而这个时候,从墙外面,巨鼠部落的战士开始往墙里面扔石块,石块虽然不一定能杀死人,但几十个人一起扔,杀伤力也不小。 刘田只好让族人们不要扎堆,分散开来,但就算是这样,还是有好几个族人被石块砸中,虽然受伤并不重,但也很疼,还有个族人头上都被砸出了血。 不过,这也给了刘田启发,既然他们可以扔石块,那自己为什么不能扔?只是,刘田扔的并不是石块,而是火罐。 刘田让躲在草屋和山洞里的女人全部都去准备火罐,就是在陶罐里塞上干草,淋上油,然后点燃,往外扔。 为了让火罐燃烧的效果更好,刘田还搬出了一盆油,这是部落狩猎后,刘田炼制出来的动物油,是留着炒菜用的,这个时候也只能忍痛用上了。 做好的火罐,点着后,就往外扔,为了让火罐更准确的命中目标,刘田专门趴在门缝处,观察外面,指挥族人专门往人多的地方扔。 巨鼠部落的战士本来还在嘿呦嘿呦的撞门,突然见到有陶罐飞出来,一开始他们还很开心,见到天上掉陶器,伸手就去接。 接住的陶器,他们就一把搂在怀里,生怕被别人抢去了,这一搂就把自己给点着了,因为他们身上都穿着巨鼠皮毛缝制的兽皮,这种兽皮毛很长,穿着非常柔软舒服,但却很容易着火。 没接住的陶罐,就落在了枯草丛里,一下就把野茫茫的枯草烧着了。 第48章 搬家 刘田趴在门缝里往外看,外面已经是一片火海了,在土墙内,刘田都能感觉到灼热的气息。 巨鼠部落的战士一片混乱,开始吱哇乱叫着往没火的地方跑,但那些身上着火的战士就没那么幸运了,他们很快就被大火给吞噬了,兽皮一旦烧着就会粘在皮肤上,撕都撕不下来。 这一场大火就烧死了十几个战士,其余战士全都蜂拥着往没火的地方跑,有的战士还把武器都给扔了。 刘田可不想放过这个痛打落水狗的机会,既然来了,就别想轻易离开。 他亲自打开木门,领着族人追了出去,一边追一边放箭,巨鼠部落的战士被大火给烧怕了,见到有人追,连头都不敢回,漫山遍野的跑,完全就成了活靶子。 华部落的族人一直在以逸待劳,在巨鼠部落撞门的时候,他们甚至还煮了点肉吃,所以,现在他们体力充沛,有充足的体力撵着巨鼠部落的屁股打。 一直追到了小河边,巨鼠部落的战士零散着冲进了树林里,族人还想继续往里追,但被刘田制止了。 树林里林木密集,弓箭并不好发挥作用,如果肉搏,己方并没有什么优势。 不过,就算是逃走了一部分,但这一次打群架,巨鼠部落完败,而且损失惨重,100多战士,只逃走了一半。 刘田率众返回,一路走一路回收插在尸体上或是掉落在草丛里的羽箭,大火还在噼里啪啦的烧着,但刘田并不担心,有土墙的阻隔,火烧不进部落里。 那些倒在火海里的尸体,全部被烧成了焦炭,面目全非。 刘田并不清楚大鼻子有没有逃掉,对于这个叛徒,刘田很想将他活捉,但他没看到大鼻子的身影,不知道这个家伙是被火烧死了,还是趁乱逃跑了。 回到部落后,族人们都很兴奋,毕竟,这次打架,没有一个族人受伤或是死亡,这是他们万万没想到的。 大火已经烧了很长时间,原野里,凡是有枯草树木的地方,都被烧成了灰烬,刘田也不知道这个大火要烧多长时间,要烧到什么地方才会停。 虽然这里人烟稀少,也没有什么重要的建筑,但就这么一直烧下去也挺让人胆战心惊的,不过,刘田已经没有办法控制火势了,只能眼睁睁的任由它烧。 虽然巨鼠部落被赶跑,但刘田并不打算就这么算了,必须要让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为了保证自己的安全,必须要消灭巨鼠部落。 不过巨鼠部落不是一个小部落,凭华部落的实力,想要灭掉这个部落,是不太现实的。 但刘田想出了一个计划,他要亲自去一趟大河部落,搞一下外交,如果大河部落肯帮忙的话,刘田有把握能灭掉贪婪的巨部落。 不过,在去大河部落之前,刘田决定先搬到新家去,因为他这两天没事去新家那边转了转,发现瓦房里居然留下了一些野兽的痕迹,屋子里不但有吃剩的骨头,还有动物的粪便。 要是再不搬过去,那些野兽就要鸠占鹊巢了。 老营地要搬的东西有不少,除了食物之外,最重要的就是陶器和白盐了。 上次从岩洞里拉回来的盐矿石已经全部制成了白盐,中等大小的陶罐装了有十几罐,看起来很多,但部落里人多,吃起来也快。 另外陶器真的有不少,全部装进大藤筐里,整整装满了八只大藤筐,陶器与陶器之间放上干草,防止运输的时候碰碎。 所有重的东西,都用斑驴来拉,其他像武器,工具之类的,每人拿一件,差不多就带完了。 目前铁制的工具还不多,总共也就二三十件,主要是用来伐木和挖盐矿,炼铁要消耗的时间太长,所以这些铁制工具也就更显得珍贵。 等所有的东西全部收拾妥当,斑驴都被牵到外面,所有的族人也都出去后,刘田又回去看了看。 山洞里已经空无一物了,除了冰冷的火塘外,再也没有其他东西了。 刘田在这里生活了挺长时间,从春天到夏天,又到秋天,这里所有的一切都是他一手建起来的。 烧陶器和木炭的土窑,熏鱼架,草屋,畜棚,还有坚固的土墙,这一切都要再见了,以后应该也不会再回来了。 刘田拍了拍土墙,走出去,把木门带上,绑上绳子,转身带着族人,浩浩荡荡的朝新家的方向走去。 新营地这边还有一些基础设施不够完备,比如畜棚和仓库还没来得及建,刘田只得专门空出一间房来存放物资,另外,又搭了一间临时木棚来关斑驴和巨大鼠。 红巨鼠虽然肉多,皮毛优质,但它们的食量也很惊人,刘田不得不每天安排很多人手去给它们找吃的,不过还好,它们不挑食,几乎什么都吃,什么树根,青草,植物的种子,甚至扒下一块树皮,它们都能啃的津津有味。 四十多人,只有四间瓦房可以住,确实有点拥挤,所以,瓦房还得继续建,砖窑又重新开始烧了起来。 之前建瓦房的那批工匠继续忙活起来,搬到新家后,距离水塘很近,水塘里的鱼可以随吃随捕,不用每天都出去打猎了。 刘田打算采取集中狩猎的方法,每隔三五天带着所有的猎人出去狩一次猎,这样一来,效率会高很多,而且也能减少风险,毕竟,这不是文明时代,就算野兽能伤到人的概率不大,但要是遇到像鳄部落或是巨鼠部落的战士,还是很危险的。 经过两天的休整,族人们都安定下来,基建工作正常运转后,刘田就打算前往大河部落,说服他们跟自己合作,消灭危险的巨鼠部落。 第49章 游说 从部落出发,去大河部落差不多要走一天,距离不是很远,刘田不打算带很多人。 除了狼疤和大牙外,另外又选了两个体格健壮的男人,一是为了安全,二是为了搬运东西。 毕竟是去大河部落搞外交,礼物是必不可少的。 刘田知道大河部落最喜欢什么,之前他们就用人换了一些陶器,但那一点点陶器对于人口众多的大河部落来说,肯定是不够用的,所以刘田又带了两大筐的各种陶器。 能不能成功说服大河部落,就靠这些陶器了。 把两大筐陶器搬到小斑背上,大牙牵着小斑,众人开始向大河部落出发。 到傍晚太阳落山的时候,刘田已经抵达了大河岸边,河对岸就是大河部落的领地了。 在这里,刘田能看到连绵低矮的尖尖的草屋,像一个村落一样分布在河对岸。 草屋中间的空地上已经燃起了篝火,一些大河部落的族人正围着篝火吃晚饭。 河对岸的那棵歪脖子树上还系着上次过来时,刘田做的木筏,也不知道大河部落的族人有没有使用过。 刘田朝着河对岸大吼了一声,两只手举高招着,希望河对岸的人能听的见。 不一会儿,就有一些人手拿武器朝河岸边走了过来,等走近后,其中一个领头的高大汉中认出了是刘田。 这个高大汉子正是洪首领的儿子犬,之前他去过华部落,认识刘田。 “嘿,华首领!”犬隔着河大喊了一声,显得很开心。 “是我!能把那个木筏划过来接我们过河吗?”刘田大喊着回道。 犬立刻朝身后招了招手,一个汉子走了出来,小心翼翼的跳到木筏上,解开绳子,拿起木筏上的棍子当做桨,划了起来。 不过这个汉子划的很慢,二三十米宽的河道,他足足划了有半个小时,才好不容易抵达了对岸,这个时候天已经擦黑了。 虽然木筏一直放在这里,但大河部落很少使用,他们虽然常年生活在河边,但对大河有一种天然的敬畏,没事是不敢下到河里去的。 刘田跳到木筏上,接过桨,分两次才把带来的族人和小斑送到了对岸。 犬看到刘田带了很多陶器过来,以为刘田又是来跟他们交换女人的,于是就说道, “华首领,这次我们恐怕交换不了了,我们部落的女人已经少了很多,如果你要孩子的话,我们倒是可以商量商量。” “不过,如果你们能等得及的话,等寒冷的天气过去,花儿开了,天气暖和之后,我们倒是可以给你弄来一些女人。” “犬,你误会了,我这次来不是跟你们交换女人的,我是专门来给你们送陶器的!”刘田说。 犬的眼睛一亮,不禁又看了看藤筐里的那些陶器,有陶锅,有陶碗,但更多的还是自己部落最喜欢的陶罐。 “华首领,你是说,这些陶器都是送给我们的吗?”犬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问道。 “嗯,对啊,不过,我要先见一见你的父亲。”刘田点着头说道。 “这个自然没问题!”犬眉开眼笑,领着刘田一行人朝着部落中心位置,一座稍微大一些的草屋走去。 刘田几人进入那间低矮的草屋,里面除了洪首领外,还有三个女人,这三个女人都是洪首领的老婆,一个比一个壮实,一个比一个能干。 此刻,他们四人正围在火塘边吃着烧烤。 草屋里昏暗,好半天,洪首领才看清了来人是刘田。 “哦!华首领,你怎么来了?”洪赶紧把手里剩下的烤肉塞进了嘴里,上前几步,热情的拥抱了一下刘田。 他的三个老婆也拼命把手里的食物塞进嘴里,嘴巴鼓鼓囊囊的,像是怕刘田会抢她们的食物。 “洪首领,你看,我是专门给你送陶器来了!”等分开后,刘田笑着说。 两个华部落的族人一人举着一个藤筐放在了地上,藤筐里是满满的陶器。 洪看着那两大筐陶器,眼睛像要放出光来。 “这,这,华首领,这是什么意思?这些陶器真的是送给我的吗?”洪满脸的不可思议。 “当然!”刘田肯定的说。 “洪首领,这些陶器只是小礼物,我还要送给你一个大礼!” 听到这,洪首领脸上怀疑的表情已经变的彻底兴奋了,“华首领,是什么大礼?” “洪首领,你看,现在天气马上就要冷下来了,你知道的,这段寒冷的天气会持续很长很长时间,你们的食物都准备好了吗?”刘田问。 洪皱起了眉头,每到寒冷的冬季,他都会为食物发愁,因为冬季太漫长了,如果准备的食物不够多,那冬季就得饿肚子。 大河部落每年冬季都有族人因为冻饿而死。 “唉,华首领,想到这,我就头疼,每年冬天,我们的食物都不够吃。”洪唉声叹气着说道。 “我跟你说的,要送给你的大礼,就是食物!”刘田很自信的说道。 “哪里来的食物?”洪疑惑的问。 “就在那个方向,日出的方向,有个巨鼠部落,他们养着一种皮毛是红色的老鼠,有很多很多,比你们的族人还要多很多,他们就把这种红鼠当成食物。”刘田指着东方说道。 洪挠了挠头,还是没太明白刘田的意思。 “要是我们合作,把那个巨鼠部落灭掉,那些大老鼠就是你们的了!”刘田解释道。 “你是说那些鼠兽都给我们部落吗?那你们能得到什么?”洪不解的问。 “我们是为了报仇,就在前段时间,这个巨鼠部落派人来攻打我们华部落,虽然被我们给打退了,但如果不消灭他们,我们华部落就会过不安稳,我们不喜欢这种没有安全感的生活,所以,我必须要消灭巨鼠部落!”刘田继续解释。 “嗝,嗝。”就在这个时候,洪的其中一个老婆由于吃东西吃的太快,开始打嗝了。 洪想了想,问一直站在身旁的犬,问道,“犬,你有没有什么要说的?” 第50章 春会的消息 “能得到食物当然好,但是我们不知道那个巨鼠部落的底细,他们有多少战士?”犬想了想说。 “这个不用担心,巨鼠部落虽然人很多,但他们的战士并不擅于战斗,你知道的,我们华部落人很少,但上一次,巨鼠部落派了一百多个战士来攻打我们华部落,却被我们打败了,那一次,他们只逃回去一半的人。”刘田说。 “嗯,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同意去攻打巨鼠部落!”犬下定了决心,说道。 “嗯,那没什么可说的了,华首领,我们就一起合作,消灭巨鼠部落!”洪最后做出了决定,随后,他又补充道, “不过,华首领,我们可说好了,消灭巨鼠部落后,那些鼠兽都要归我们!” “这是肯定的,我们是彼此友好的部落,以后我们还会有合作机会的,而且我们华部落人少,食物暂时还不缺。” “那就好,那就好!”洪放下心来,咧着嘴说道。 “既然这样,洪首领,那你准备准备,三天后,我带着我们的战士过来跟你集合。”刘田说。 “嗯,没有问题,我会派我的儿子犬跟你们一起,他是一名骁勇的战士,他会为我们带来胜利!”洪自豪的介绍说。 犬冲刘田微笑着点了一下头,刘田也回笑了一下。 “父亲,华首领送给我们这么多的陶器,我们应当好好招待他们才是,昨天战士们不是猎到了一头大野猪吗?我们就割一些野猪肉来招待华首领吧!”犬突然对洪说道。 洪的嘴角抽了抽,一脸不情愿的样子,他的三个老婆也是垮着个脸,不善的看着刘田。 刘田也不想为难他们,于是就说道, “不用了,我们自己带了食物,天已经黑了,希望洪首领能借一个火塘给我们,我们晚上要住在这里。” “啊,火塘啊,没有问题!”洪走出草屋,指着空地上一个闲置的小火塘说,“华首领,那里有一个,你们就用那个吧!” 刘田刚想走过去,突然转身问犬,“哦,对了,你刚才说,等冬天过去,天气暖和后,就能弄来一些女人,能告诉我从哪里可以弄来女人吗?” “嗯,当然,华首领,你从来没去过那里吗?就在那个方向。”犬指着南方继续说道, “在一个山谷里,那个地方有一片大湖,湖周围盛开着很多漂亮的鲜花,每到天气暖和,那里的鲜花全部盛开的时节,就会举办一个春会,到那个时候,会有很多部落过去的,他们会带着食物或是部落里的特产参加集会,进行部落之间的交易。” “是吗?这我还是头一次知道,那个地方有多远呢?”刘田问。 “从这里出发,一直往那个方向走,要走两个日落,如果从你们华部落出发,那就要远一些了,这取决于你们选择怎么走了。”犬指着南方回答。 “不管怎么走,只要你们一直往那个方向走,是肯定能找到那个地方的!” “那个地方有一个很大的大湖,还有成片成片数不清的鲜花,要是还找不到,那不成瞎子了吗?呵呵呵。”犬又补充道。 “不知道那个集会上,会有哪些物品,如果没有我们需要的东西,我们华部落就不去了。”刘田说。 “华首领,我觉得你还是去看看的好,那里什么东西都有,而且人还很多,我保证你长这么大,都没见过那么多人。”犬一副见过大世面的样子,自信的说道。 刘田无语的看了一眼犬,心想人有什么好看的,老子见过的人比你吃过的肉都多。 “好吧,我会去的!”刘田不清楚原始时代的集会规模有多大,不过在以物易物的时代,这也算是一次盛会了,去见识见识也好。 “那太好了,华首领,你们部落的陶器一定会很受欢迎的!” “好了,犬,让华首领他们休息吧,距离春会还有很长的时间,目前最主要的任务是为消灭巨鼠部落做准备,春会的事情等以后再慢慢的说吧!”洪对犬说完这番话,就把刘田他们带到了火塘旁边,并告诉刘田,晚上他们可以在旁边的一个草屋里睡觉。 大河部落的那种草屋都是圆锥形的,顶部尖尖的,很低矮,入口都要弓着身子才能进去,不过内部还是挺宽敞的,五个人进去都不觉得拥挤。 这种草屋自然没法跟瓦房相比,但今天晚上也只能将就一晚了。 等洪和犬都离开后,刘田就带着族人点燃了火塘,围着火塘开始吃自己带来的食物,虽然抠门的洪连顿吃的都不愿意招待,但刘田并不会怪他,因为他知道,当首领并不容易,特别是在这个生存环境很恶劣的原始时代,任何食物都来之不易。 洪需要养活他的族人,而且距离漫长的冬季已经不远了,他们也在储存食物,不愿意拿出食物来招待刘田,也属正常。 不管怎么说,这次能成功说服大河部落,请他们帮助自己一起消灭巨鼠部落,目的已经达到,这趟算是没有白来。 刘田其实还有个心思没有向洪透露,那就是消灭巨鼠部落并不仅仅只是为了复仇,更主要的原因是刘田想得到巨鼠部落的人口,毕竟,部落想要发展,没有人可不行。 刘田知道大河部落并不缺人,而且,他们又不会种植和养殖,太多的人反而会成为一种负担,大河部落不会再吸纳更多的人口。 刘田第一个吃完,然后就钻进了草屋里,在夜晚,草屋里黑洞洞的,真是伸手不见五指,刘田挨着草屋的边缘躺了下来,走了一天的路,实在是太累了,不知不觉间,他就彻底睡着了。 第51章 勇士与弓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刘田被几个族人此起彼伏的呼噜声给吵醒了。 草屋里虽然还是黑洞洞的一片,但刘田往外看,发现天已经蒙蒙亮了,大河部落还是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的声音。 看来昨天赶路是真的累了,在这么大的呼噜声中竟然一觉睡到了天亮。 既然自己已经醒了,那他们也别想睡了,刘田挨个把他们踢醒,告诉他们该回去了。 对于这么早就被弄醒,四个人是非常不情愿的,赖着不想起来,他们觉得除了吃之外,没有什么事情是比睡觉更重要的了。 刘田可不会惯着他们,刘田告诉他们,要是再不起来,那就别回部落了,四人才不情不愿的爬了起来,磨磨蹭蹭的走到了外面。 正好这个时候,犬也从他睡的那个草屋里钻出来了,犬的手里还拿着一根细长的骨矛,尖头很锋利。 犬见到刘田,就走了过来,有点惊诧的问道,“华首领,你们怎么起来的这么早?天还刚蒙蒙亮。” “你不是也起的很早吗?呵呵呵。”刘田笑着说。 “我习惯了,我每天都会起的这么早。”犬指着一百米开外,空地上的一个木桩,对刘田说,“华首领,你看到那个木桩了吗? “嗯,我看到了。”刘田点了点头,不是很明白犬的意思。 犬横卧着骨矛,举过头顶,看着木桩的方向,身体微微侧着,猛的发力,把手里的骨矛掷了出去,那根骨矛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插在了木桩上,不停的晃动着。 刘田很吃惊,四个华部落的族人更是震惊的张大了嘴巴,这种臂力和准度真的很少见。 犬走到木桩前,拔出骨矛,又走了回来,对刘田说,“华首领,我每天早起,都是为了练这个。” “嗯,犬,你是名勇士!”刘田夸赞道。 “不过,你有没有想过,你的骨矛投出去后,手里就没有武器了,要是你遇到很多敌人的时候,该怎么办?你这样使用骨矛最多只能杀死一个敌人。” 犬挠了挠头,看着刘田,他还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刘田笑了笑,解下挎在身上的弓,从箭斛里抽出一根竹箭,搭在弦上,瞄准木桩,嗖的一声,竹箭直直的插在了木桩上,还没等犬反应过来,第二根竹箭就又射了出去,准确的插在了木桩上。 紧接着又是第三支,第四支,直到射完了箭斛里所有的竹箭,刘田才停了下来。 犬目瞪口呆的看着木桩上密密麻麻的竹箭,惊讶的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过了好半天,犬才反应了过来,他用羡慕的眼神看着刘田手里的弓,问道,“华首领,这是什么武器,看起来比我的骨矛还要厉害很多。” “这叫弓箭,它不仅杀伤力很强,而且还可以连续发射,就算有很多敌人,也可以在远处给他们造成杀伤。”刘田回答。 “能把弓…箭借给我看看吗?”犬指着刘田手里的弓箭问道。 “嗯,当然可以。”刘田把弓递给犬。 犬接过后,仔细研究起来,他还学着刘田的样子拉了拉弓弦,不过动作显得很生疏僵硬。 “犬,你喜欢这个武器吗?”刘田问。 犬忙点了点头,回答道,“作为一个勇士,谁不喜欢厉害的武器?” “那好,犬,既然你是名勇士,那这把弓还有那些竹箭就送给你了!”刘田说。 “真的吗?华首领,那真是太感谢了!” 话还没说完,犬就扔下手里的骨矛,小跑到木桩跟前去取那些竹箭。 犬发现这些竹箭插的很深,比他的骨矛插的还要深很多,他费了不少劲才把那些竹箭全部取了下来,他数了数,正好有十根竹箭。 “这些竹箭要是插到人身上,那肯定必死无疑!”犬在心中暗叹道。 犬学着刘田的样子,把箭搭在弓弦上,瞄准着木桩拉弓射箭,尽管距离木桩很近,但他就是射不到木桩上。 刘田看着犬认真的样子,转身准备离开,这个时候,天已经大亮了,大河部落已经有一些勤快的族人醒来了,他们纷纷走出草屋,开始忙碌起来了。 洪也从最大的那间草屋里走了出来,走向了刘田。 “洪首领,我现在要带着我的族人回去了,我们约定的事,希望你们尽快准备!”刘田说。 “放心吧,华首领,我不会忘记的!” 洪一直把刘田送到了河边,这个时候,犬还在认真的练习射箭,他还丝毫没注意刘田已经带着他的族人离开了。 刘田撑着木筏过了河,走在荒野上,朝着自己部落的方向走去。 到下午的时候,他们距离华部落已经很近了,他们在越过一个山坡的时候,狼疤突然指着山坡下面的草丛喊道,“你们看,那里有一头野猪!” 野猪本来在深深的草丛里刨东西吃,被狼疤这一声喊惊到了,拔腿就跑。 “追!”刘田一声喊,率先追过去,其他四个族人也跟着追了过去。 刘田一边追一边摸向胸口,这时才想起来,自己的弓已经送给了犬,他只好把铁斧抓在手上,随时准备扔出去。 这头野猪虽然体型巨大,看起来少说也有五六百斤重,但却很灵活,跑的贼快,而且专挑深草丛里跑,不一会儿就跑没影了。 不过刘田并没有放弃,继续向前追,果然,草丛虽然深,但野猪的体型太大了,草丛不能完全遮住它的身体,在远处,它又冒了出来。 狼疤这个时候已经开始用弓箭射野猪了,但距离实在太远了,而且射快速移动的物体很难,狼疤射了好几箭都没有射中。 眼看着野猪越跑越远了,再过一会儿,就要追不上了,刘田抡起手里的铁斧一下砸了过去,竟然瞎猫碰死耗子,砸中了野猪。 铁斧本来就比较重,这一砸,让野猪痛的不轻,它嗷嗷叫着继续往前跑,速度不减,但却留下了血迹。 几人一路循着血迹找过去,在一个山坡上,野猪一头钻进了一片绿色的麻地里。 第52章 战斗动员 一大片绿色的麻,已经到了收获的季节,但这种野麻,个头比较矮,还没有一个成人高,完全没有后世人工培育出来的麻那么高大。 不过,就算是这样,当刘田看到这一大片麻地时,他也忍不住激动起来,有了这些麻,就可以编麻绳,麻网了,以后捕鱼都能用的上麻网。 还有就是,有了麻后,就可以织麻布,做衣服了,布衣穿起来怎么着也比兽皮好,特别是夏天,穿兽皮捂汗,太热。 刘田这样想着,脚却没有停,麻长在这里,自己不会跑,现在最主要的还是把那头野猪抓住。 野猪顺着坡往山上跑,拱的麻杆呼啦啦响,四个带着弓的族人一边追一边放箭,终于有一支箭射到了野猪身上。 野猪疼的嗷嗷直叫,跑的速度越来越慢,最后终于轰的一声倒在了地上,再也爬不起来了,猪嘴还在呼呼的直喘着。 这头野猪块头真的非常大,像头熊一样躺在那,压倒了一大片野麻。 看来想把这个大块头运回去,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不过麻就在跟前,割倒一片麻,剥下皮,几条麻皮搓成一股粗绳,把四只猪蹄子两两绑在一起,用一根木棍穿起来,两个人在前,两个人在后,把野猪担了起来。 这个时候,野猪也已经断气了,四个人一起发力,把这头五六百斤重的野猪给抬了起来,每人分担一百多斤的重量,走起路来就没那么吃力了。 作为首领,这种苦力活,刘田肯定是不干的,他走在最前面引路,由于抬着重物,速度肯定要慢很多,本来预计太阳落山前就可以回到部落的,但一直到天黑,他们才刚刚能看到营地里的那几座瓦房。 这个时候,月亮还没有出来,整个天幕都是黑漆漆的,附近的草丛里不时的传出沙沙声,已经有夜行动物开始出来活动了,还有一些大蝙蝠在天上飞来飞去,给这个夜色笼罩了一股诡异的气息。 尽管距离营地已经不远了,但天黑之后,刘田还是有点担心,这个地方靠近水源,附近的野兽本来就多,这些天,刚刚才搬过来,附近的野兽还没有完全清理干净,所以,刘田一点都不敢大意。 看到营地里还有火光,刘田就放声大喊起来,一是让族人们知晓自己回来了,另一方面也是想吓唬想要靠近的野兽。 四个抬着野猪的族人累的呼哧呼哧的,想跟着刘田喊却喊不出来。 不多时,刘田就看到瓦房里钻出一个个人来,他们循着声音找到了刘田的方向,在驻足片刻后,就呼喊着首领朝刘田的方向奔过来。 跑过来的族人七手八脚的接过狼疤四人手里的担子,帮着他们把野猪抬回了营地。 不用刘田招呼,女人们都自觉的从瓦房里出来,帮着开始处理这头巨大的野猪,这头野猪足够整个部落吃十来天了。 看着女人们在忙碌,刘田没有马上去休息,他对一旁的风吩咐道,“风,你把男人们全都召集起来,大河部落已经答应跟我们联合,我要布置一下!” “是!”风答应一声,去招呼去了。 不一会儿,部落里所有的男人都到齐了,他们有点茫然的看着刘田,不明白他要干什么。 刘田站到一摞青砖上,居高临下的喊道, “族人们,巨鼠部落是个很危险的部落,他们觊觎我们的陶器和白盐,如果不彻底消灭他们,我们以后就没法在这里安稳的生活下去,这里是我们华部落的领地,要彻底解决这个后患,我们就必须要打败他们!” “可是首领,我们人太少了,巨鼠部落光战士的数量就比我们部落所有的人还要多很多,我们要怎么消灭他们?”对巨鼠部落底细了如指掌的瘸子问道。 “这个不用担心,大河部落已经答应跟我们联合,他们会派战士加入我们,跟我们一起去消灭巨鼠部落。”刘田说。 “嗯,那这可真是个好消息!”瘸子说。 “但是,首领,这个大河部落有多少战士?要是我们两个部落联合起来,还没有巨鼠部落的战士多,那可怎么办?”独臂这时候也开口问道。 原始人类打仗,没有战术,也没有计谋,完全就是依靠人数,哪方的人数多,大概率就会赢。 “这个不用担心,大河部落是个大部落,他们有很多战士,而且,大家不要忘了,我们有弓,弓可不只是用来狩猎的,它也是一种很厉害的武器!” “既然是这样,那首领,我没有问题了,而且,我愿意参加战斗!”瘸子慷慨激昂的说道。 “我也愿意参加战斗!” “我也愿意!” 几乎所有的族人都激昂的喊了起来。 “好!大家都想参加战斗,那自然是好事,不过,部落也要守护,不能没有男人,所以,我只能从你们中挑选一半的人去参加战斗!”刘田说。 除刘田外,华部落一共只有31个男人,刘田从中挑选了十五个男人,组成了一支弓箭手,他们全部身穿藤甲,手持一张弓,用树皮制成的箭斛里装二十支羽箭。 虽然人数很少,但他们有藤甲防护,而且可以远程攻击,杀伤力和防御力都很强,在这个时代来说,那就是一支精兵了。 刘田告诉这十五个人,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近身搏斗,只在远处对巨鼠部落进行远程攻击,反正有大河部落的战士顶在前面。 这些原始人并不愿意过打打杀杀的生活,他们并不是军人,只是普通人,也没被洗过脑,只不过,为了保卫自己的领地,为了能更好的生存下去,他们不得不这么做。 刘田知道,这个世界还有很多未知的势力存在,所以,等这次消灭了巨鼠部落,他就准备组建一支军事力量,武装一下,然后进行最基础的军事训练,散兵游勇永远成不了大器。 第53章 大战 第二天一早,刘田就领着十五个战士出发了,和以前一样,风还是留在部落,狼疤跟着刘田去参加战斗。 这一次,大牙也被刘田留在了部落,他的年纪还太小,打仗太危险了,刘田就没带他了。 等到下午,抵达大河部落时,犬已经做好了出发的准备了,他们足足召集了两百多名战士。 这两百多名战士,手里都拿着各种各样的武器,有石制的,骨制的,还有木制的,甚至还有的战士手里拿着皮制的鞭子,鞭子上缠绕着荆棘,这也能当做武器。 还有很多战士身上挎着兽皮袋,兽皮袋里装着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大大小小的石头,这就是他们用来远程攻击的武器。 而当他们看到刘田只带了十五个人过来,这些大河部落的战士全都用鄙夷的目光看了过来,甚至连犬都感觉自己被耍了。 “华首领,你只带这么点人,是不是太少了,这样的话,我们没把握能消灭巨鼠部落。”犬走到刘田跟前,说道。 “我们华部落人少,只能派这么多人,不过你放心,他们都带了弓,犬,你知道的,弓是一种很厉害的武器。”刘田解释道。 犬看了看刘田身后的战士,见他们身上果然都挎着一张弓,而且背后的箭斛里插满了竹箭,一下子就放心了,只有他知道,弓是多么厉害的武器。 而且犬经过一个晚上的训练,竟然也初步掌握了弓的使用方法,这个时候,他自己身上也挎着一张刘田昨天送给他的弓。 但大河部落的这些战士并不知道弓的威力,这时有一个威猛的战士走了过来,瓮声瓮气的对犬说,“犬,如果华部落只派这么一点人,那我们还得增加战士的人数,我们可不想白白的去送死!” “不行,桩,我们最多只能派出这么多战士了,还要留一些战士在家守护我们的领地!”犬很干脆的拒绝了。 桩皱着眉看了看刘田,但他又不敢违抗犬的命令,只好哼了一声走了回去。 “好了,华首领,我们就不要耽误时间了,现在就出发吧!明天一早就能抵达巨鼠部落。”犬转对刘田说。 “嗯,那就出发吧!”刘田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一支两百多人的队伍行走在夜色中,任何野兽都要回避,所以,刘田并不担心会被野兽袭击,而且,老天爷似乎也在帮他们,今晚的月亮很大很圆,照的天地间如同白昼,根本连火把都不用点。 众人一路疾行,第二天天刚蒙蒙亮,他们就已经抵达了巨鼠部落附近,从远处看,巨鼠部落静悄悄的,看来还都在睡觉。 这个时候,犬下令队伍停止前进,然后喊来桩,命令他去巨鼠部落,通知他们出来迎战。 刘田就在犬身旁,立马制止了桩,问道,“犬,为什么要去通知他们?” “不通知他们,他们怎么派人来跟我们打?”犬有点莫名的问道。 刘田一阵无语,说道,“趁着他们现在还在睡觉,我们冲进去,肯定能获胜。” 犬想了想,一阵犹豫,旁边的桩也是一脸懵的站在那儿,挠着头,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巨鼠部落的族人从岩洞里匆匆跑了出来,扒下裤子开始闭着眼睛撒尿,尿了一半,他忽然看见不远处的树林里有一大帮人。 他停了尿,感觉有点不太对劲,赶紧转身往岩洞里跑,一边跑还一边喊,刘田赶紧张弓,一箭就射死了那个巨鼠部落的族人。 就这一下,已经惊动了整个巨鼠部落,他们纷纷拿着武器冲了出来,也没看那个被箭射中的族人有没有死,就朝树林里冲了过来。 到这个时候,也只能应战了,犬大喊一声,拿着骨矛率先冲了上去,大河部落的两百多名战士跟在犬身后冲了过去。 双方的战士很快就撕打在一起,场上石头乱飞,被打掉武器的人,就扭打在一起,互相撕扯着头发和衣服,一些腿上或屁股上被矛扎中的战士一瘸一拐的往自己的后方跑,一边跑一边哎呦哎呦的叫唤,打了好半天也没见死人。 刘田带来的这十五个战士这时候完全没了办法,箭搭在弦上,硬是不敢发,因为这种毫无阵法,双方战士混战在一起,很容易就会误伤友军。 刘田只好命令所有人拿起手里的近战武器,跟着自己杀进去。 华部落带的近战武器,主要就是铁斧,铁制武器的杀伤力自然不是石制或木制武器可比的,所以,十五个华部落战士一加入战斗,场上很快就有伤亡了。 不过,巨鼠部落的战士实在是太多了,而且还有源源不断的战士从岩洞里钻出来,就连他们的首领,也亲自参加了战斗。 打到后来,大河部落也出现了伤亡,渐渐不支了,华部落的战士仗着有藤甲防护,而且还有铁器,巨鼠部落的战士都绕着他们走。 打到后来,场上出现一幕很滑稽的画面,明明巨鼠部落占据上风,大河部落的战士已经往后退了,但那十五个华部落的战士还在撵着巨鼠部落的战士追。 眼见大河部落的战士已经撤出了战场,刘田也赶紧下达了撤退的命令,眼看着华部落的战士撤了出去,巨鼠部落的战士没有一个人上去追,而且他们看起来好像还大大的松了一口气,他们不清楚这些阎王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取胜的巨鼠部落并没有乘胜追击,只是冲着敌军败退的方向欢呼自己的胜利。 犬率领战士退到了树林里,虽然死的人不多,但有好多战士还是受伤了,就连犬都挨了一闷棍,现在头上还在流血。 相比之下,华部落的战士就要好很多了,他们有藤甲防护,连一个受伤的都没有。 “华首领,你们身上穿的这个衣服真是好东西,要是我们也有这样的衣服,今天也不会被打败了。”犬看着刘田身上的藤甲,羡慕的说道。 “呵呵,要是你想要,回头我可以送一些给你们。 不过,今天之所以打败仗,最主要不是衣服的原因。”刘田说。 第54章 焦灼 “嗯,我知道,巨鼠部落确实是个强大的部落,他们的战士太多了,华首领,我们这次恐怕无法打败他们了,我们还是回去吧!”犬说。 “不不不,巨鼠部落并不强大,他们也只是人多一点而已,并不是不可战胜!” “还是算了,他们那么多的战士,我们怎么可能打败他们?”犬想了想,准备放弃了。 “犬,你难道不想要他们养的那些巨鼠了吗?那可是很多很多的肉,够你们部落吃一个冬天的了!”刘田反问。 “可是,你看,今天我们失败了,而且我们有很多战士都受了伤。”犬说。 “犬,我就问你,你想不想要那些巨鼠?” “当然想要,有了那些巨鼠,我们部落就能安稳的度过这个冬天了!”犬脱口答道。 “那好,那你让你的战士听我的号令,我保证能打败巨鼠部落!”刘田说。 桩这个时候插嘴道,“华首领,如果你这次带来足够多的战士,我们今天也不会失败!” 桩的语气中带着一些埋怨,他认为今天的失败完全就是华部落人太少的缘故。 “我已经解释过了,我们华部落人少,只能带这么多战士过来,而且,今天我们的战士都很勇敢,他们和你们一样,都上场杀敌了!”刘田脸色微沉着说道。 桩不再吭声,于是刘田继续说,“犬,我希望你能相信我,我有办法打败巨鼠部落!” 犬想了想,最后终于点了点头,“那好,华首领,我的战士都交给你指挥,不过,你能说说你的计划吗?” “嗯,当然可以,其实巨鼠部落看起来人很多,但我之前就说过,他们的战士并不善于战斗,今天之所以会失败,就是因为我们没有阵型,所有人都一起往上冲,那么如果对方人数比我们多很多,那我们肯定就会被打败!”刘田点了点头,说道。 “阵型?什么叫阵型?”犬一脸茫然的问道。 “我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解释,这样吧,明天我们在这里休整一天,我会教会你的战士怎么使用阵型。”刘田说。 “嗯,那好吧!”犬点头答应。 趁着天色还没黑,刘田吩咐所有的战士都去林子里寻找藤条,越多越好。 刘田将这些藤条编成了一个个简易的藤牌,由于在之前的战斗中,很多战士都丢了武器,刘田就让那些受了伤的战士将武器借给那些没有受伤的战士。 刘田对战士们进行了精简,那些受伤的或是没有武器的战士就不用参加战斗了,做好的藤牌分发给那些手里有武器的战士。 精简过后,一共只有一百左右的战士可以继续战斗。 第二天,刘田就在树林里给这些战士操练阵法,教他们应该怎么战斗,打仗没有章法,那就是黑社会打群架,拼人数,有了阵法后,就能起到攻守一体,互相掩护的作用。 刘田也不指望这些战士能迅速领会,只要求他们能听指挥就好了。 一整天的时间,刘田都在教他们演练阵法,虽然还是一盘散沙,但对付毫无阵法的巨鼠部落应该是绰绰有余了。 等到第三天,刘田准备搞一次偷袭,哪知道巨鼠部落的戒备很严,岩洞门口就有好几个巨鼠部落的战士在站岗巡逻,刘田只好放弃了偷袭的打算。 既然不偷袭了,刘田就正大光明的领着一百多战士出现在了几个巡逻战士的眼前。 那几个战士见这些不知死活的人还敢再来,立马有一个战士屁颠屁颠的跑回了岩洞,不一会儿就从岩洞里涌出了很多战士,甚至刘田还看到了他们的首领,只是鼠巫一直没出现过。 双方也不再废话,巨鼠部落的战士开始蜂拥着,吼叫着冲杀过来,他们的战士个个兴奋,明显是上次的胜利劲还没过。 巨鼠部落的战士在冲了一阵子后,突然惊奇的发现,对面的战士竟然齐刷刷的蹲了下来,一动不动的看着己方,而且,他们每个人手上都举着一个奇怪的东西,一个圆圆的,像树桩一样的东西,那到底是什么? 见到巨鼠部落的战士冲杀过来,大河部落的战士们也有点紧张,他们被刘田下了命令,列出一个方阵,利用盾牌守住阵地,任何人都不准随意往前冲。 不过,还是有几个战士忍不住站了起来,向前迈了几步,但当他们看到其他战士没有动的时候,就又退了回去。 当巨鼠部落的战士们冲到弓箭的射程范围时,刘田下达了射击的命令,隐藏在方阵后面的十五个弓箭手,一起将弓斜向天空,齐刷刷的射出了一轮箭雨。 巨鼠部落的战士正在高速奔跑中,突然,他们就感觉有东西从他们的头顶飞过,紧接着,就有好几个战士莫名其妙的倒在了地上。 弓箭手一轮接一轮的射出羽箭,不停的有巨鼠部落的战士在奔跑中倒下,不过,他们依然还在往前冲,直到慢慢接近了方阵。 刘田依然没有下达攻击的命令,大河部落的战士只得握紧了手里的藤牌,一动不动的蹲在那里,他们紧张的额头上都布满了细密的汗珠。 弓箭不可能杀死所有的敌人,所以还是有相当一部分敌人冲到了方阵跟前,不过,刚才那一阵箭雨已经沉重打击了他们的锐气,冲过来的也都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刘田一声令下,所有的战士都举着藤牌站了起来,和冲过来的巨鼠部落的战士撞在了一起。 华部落的十五个战士也都丢下弓箭,拿起铁斧冲进了敌军中,犬已经被刘田的战术彻底征服了,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打仗的,不禁信心倍增,也拿着自己的骨矛冲了上去。 有了藤牌后,大河部落的战斗力再次加强,犬更是在敌军中左劈右砍,勇不可当。 不过,巨鼠部落的战士实在太多,就算被弓箭射死了一批,战场上依然有比大河部落多一倍的战士在继续战斗,战斗一时陷入了焦灼之中。 第55章 兵败如山倒 刘田看着战场上的形势,也有点焦急,他觉得自己还是低估了巨鼠部落的战斗力,这里毕竟是巨鼠部落的地盘,有主场优势,处于焦灼的状态下,对己方是很不利的。 突然,刘田看到,在战场上,出现了一道绿光,那是混乱的人群中,一个男人头上插着的绿色羽毛,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来的。 这个男人正是巨鼠部落的首领。 刘田拉起弓,瞄准了那个男人,鼠首领虽然脑瓜子不太灵光,但身高足足有一米七,长的人高马大,打起架来,非常勇猛,就连犬都得暂避锋芒。 他像个坦克一样,在人群里横冲直撞,大河部落的很多战士都被他撞倒在地, 此时的鼠首领,还不知道在战场之外,已经有一个男人正拿着弓箭瞄准着他,刘田知道,只要射死鼠首领,群龙无首的巨鼠部落肯定会被打败。 虽然鼠首领在不停移动,但在刘田眼里,他也就是个移动靶而已。 仅仅瞄了三秒,刘田就果断松了弦,只听扑的一声,鼠首领的胸口上就中了一箭,不过鼠首领的脸上并没有露出痛苦的表情,也没有立刻倒下去,他低头看了看胸口上插着的羽箭,脸上依然还是那副打架时亢奋的表情。 扑! 又是一箭,这一次正中鼠首领的喉咙,鼠首领终于捂着喉咙翻着白眼倒了下去,脸上的表情也变得僵硬痛苦起来。 “首领!首领!”正在附近打架的巨鼠战士看见自己的首领死了,立刻大呼小叫起来。 “首领,首领死了!” 一些巨鼠战士这时甚至停止了打架,蜂拥到鼠首领跟前,围着已经死去的鼠首领,在仔细研究自己的首领为什么好好的突然就死了。 趁此机会,刘田大喊一声,“巨鼠部落的战士,你们的首领已经死了,快放下武器投降吧!” 原本还不知道自己首领已经死了的巨鼠战士在听到这个噩耗后,斗志全无,调头就往岩洞里跑,逃跑的巨鼠战士还不忘把鼠首领的尸体也抬着带上。 战场的形势立刻出现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变,犬呼啸一声,率领所有的战士朝着巨鼠部落所居住的岩洞追了过去。 岩洞里,巨鼠部落的女人和孩子全都惊叫着四散奔逃,但岩洞的出口已经被堵起来了,她们只好往岩洞内部的岔口跑去。 而逃回岩洞里的巨鼠战士们,这时已经全部被逼到了一个角落里,他们已经毫无斗志,成了一盘散沙,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 “你们的首领已经死了,你们的领地也已经被我们占领了,你们再抵抗已经没有意义了,只要你们肯放下武器投降,我保证不杀你们!”刘田冲着那些战士喊道。 “我,我们要怎么相信你?”一个巨鼠战士鼓起勇气问道。 “你们还有其他选择吗?如果不投降,那就只能杀光你们!”刘田沉着脸说。 这个战士咽了一口唾沫,看了看左右,把手里的木棍往地上一扔,投降了。 其他战士也紧跟着把手里的武器都扔在了地上,也跟着投降了。 犬对这些已经投降的战士并没有兴趣,他只关心那些可以当做食物的巨鼠。 “鼠兽呢?你们的鼠兽在哪里?”犬揪出一个巨鼠部落的战士,急声问道。 “鼠兽都在那些岔洞里关着呢。”战士如实回道。 “嗯,你带我们过去!”犬吩咐道。 那个战士只好领着犬去岔洞里找那些红鼠,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人大喊起来,“着火了!着火了!” 与此同时,从一处岔洞内,正有滚滚浓烟从里面冒出来。 “那,那就是关鼠兽的地方。”在前面引路的那个巨鼠部落战士说道。 “不好,快点去救火!”犬招呼一声,率先朝那处岔洞跑过去。 大河部落的战士也赶紧奔向那边,准备救火,要是鼠兽被烧了,那就完了。 犬刚跑到岔洞口处,就见许许多多的巨鼠从里面跑了出来,吱吱乱叫着,有一些巨鼠身上还着了火。 “快!快抓住它们,别让它们跑了!”犬着急了,赶紧吩咐那些战士去抓巨鼠。 他们没有工具,只好用手扑,但那些大老鼠跑的贼快,在人群里乱窜,很难抓,甚至还有一些身上着火的巨鼠,碰到兽皮衣上,把人身上也引着了火。 岩洞里顿时乱做了一团,而且从岩洞里,还源源不断的有巨鼠窜出来,这是有人纵火,故意放了那些巨鼠。 华部落的十五名战士并没有去抓那些巨鼠,刘田命令他们待在原地,看守那些刚刚投降的巨鼠部落的战士,这些战士虽然已经被收缴了武器,但刘田依然不敢大意,防止他们趁乱起歹意。 徒手抓巨鼠并不容易,而且已经有一些巨鼠已经跑出了洞外,钻进了草丛里,再也抓不住了。 犬只好下令使用武器砍杀这些老鼠,,反正死了的鼠兽也能吃,只不过,皮毛会有损伤,但这时候,他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总比全都跑了的好。 这些战士经常在野外捕猎,这时得到了命令,一个个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开始用武器捕杀这些巨鼠。 这样一来,效果就好了很多,一些战士守在岩洞门口,见到有巨鼠想要逃,就立马杀死,他们脸上都出现了兴奋的表情,就像是在野外捕到猎物时那么开心。 一些巨鼠部落的女人们看着那些巨鼠一个个的被杀死,全都惊恐的不知所措,这些好不容易被养大的鼠兽如果就这么被杀光了,那还怎么繁殖? 鼠长老发明的养殖,不就要断掉了?这该怎么办?想到这里,一些女人抽抽搭搭的哭了起来。 犬当然不明白这些女人为什要哭,他也不知道什么是养殖,所以他并不理会这些哭泣的女人,他只知道今天必须要想办法把这些逃窜的鼠兽抓住,而最好的办法就是杀死它们。 着火的岔洞里还在不停的往外冒着浓烟,一些救火的战士慌着跑了过来,他们每人手里还捧着一个陶罐,只不过,那些陶罐很粗糙,不仅外观很丑,歪瓜裂枣的,而且,看起来也没烧好,表面还是浅白色的泥巴,泡在水里估计都会化掉。 第56章 人口大增 这些陶罐里都盛满了清水,不过当战士们来到岔洞洞口的时候,不禁都站住了,因为里面的火比刚才更大了,那些鼠兽大半也全部被烧死了,没被烧死的,也在圈里吱吱叫着乱窜,要是现在冲进去的话,那肯定是死路一条。 犬看到这一幕后,心也是拔凉拔凉的,这一次攻打巨鼠部落,主要就是为了这些鼠兽而来,没想到却出现了这个变故,那些成功逃出来的鼠兽还不足一成。 犬虽然很不甘心,但他也没了办法,那么大的火,就算让这些战士捧着清水去灭火,也只能是杯水车薪,根本就灭不掉火,搞不好还得搭上战士们的性命。 过了很长时间,火才慢慢小了下来,巨鼠也被捕杀的差不多了,岩洞里逐渐开始安静下来。 这个时候,犬才吩咐那些捧着陶罐的族人进到岔洞里把余火灭掉,然后,犬也走了进去,在岔洞里,犬看到了遍地被烧焦的尸体,这些鼠兽的尸体一层叠一层,上面的尸体全都被烧成焦炭了,根本就没法吃,但底下的还是可以吃的。 犬吩咐战士们把那些可以吃的巨鼠分出来带上,这些鼠兽都被大火烧熟了,可以直接吃。 在岔洞的最里面,犬还发现了两具人的尸体,犬把刘田叫了过去,刘田看着那两具尸体,认出那是鼠巫和大鼻子的尸体,这两人知道巨鼠部落完了,于是就纵火自杀,那些巨鼠他们自然不想留给敌人,于是就想把它们一起烧死。 鼠巫和大鼻子的目的基本算是达成了,巨鼠部落本来养着两千多只巨鼠,在这场大火中,只有两百来只巨鼠逃了出来,其余的全部葬身火海,虽然有一部分被大火烤熟的鼠肉可以吃,但烧熟的食物,没法保存很长的时间。 所以这一次,大河部落实际上只得到了一百来只可以留在冬天吃的鼠肉。 大河部落的战士们每人都手提肩扛几只巨鼠,站在那里等着犬的下一步命令。 犬这时来到刘田跟前,说道, “华首领,我们现在要回去了,你看那些巨鼠部落的战士和女人应该怎么处理?要不要我帮你把他们全都杀死?” 犬因为巨鼠被烧的事情,心里懊恼,他真想把巨鼠部落的人全都杀光。 “犬,这正是我想跟你说的,我希望你能派你的战士帮助我把这些人送回我们华部落,作为回报,我会给你一些鱼和陶器。”巨鼠部落一共还剩下三百多人,他们虽然暂时投降了,但刘田带来的战士只有十五个,想把数百人安全送回部落,有点不太现实,刘田这时也只能求助犬了。 “是上次那种熏鱼吗?”犬问。 “嗯,除了熏鱼外,还有我们用白盐腌制的咸鱼,和熏鱼一样,咸鱼也能保存很长时间不会坏。”刘田回道。 “华首领,你为什么要把他们送回你的部落?这么多人,你们养的起吗?况且,你看看,这里面还有很多女人和孩子,他们不会捕猎,你要怎么养活他们?”犬不解的问道。 “嗯,这个我知道,我会想办法的。但是现在,他们的首领死了,鼠巫也死了,他们的食物也全都被抢了,要是不管他们,他们肯定会饿死在这里,你看那些女人和孩子,要是就这样饿死了,那应该很可怜吧!”刘田故作煽情的说道。 “嗯,华首领,你是个好人,我可以帮助你,但你也清楚,我们部落,很缺食物,我带了这么多人出来,部落里狩猎的人就少了很多,华首领,我想知道如果我帮助你把这些人送到你的部落,你能给我多少鱼?”犬问。 刘田想了想,说,“犬,我可以给你一百条鱼,和你们抓住的那些鼠兽差不多数量。” 能一次拿出一百条鱼,已经是华部落的极限了,但好在水塘里鱼很多,随时都可以捕捞。 犬想了想,皱着眉,似乎不太满意。 刘田,“犬,这已经是我们的极限了,我的族人也要吃饭,如果你不满意,我还可以送给你一些陶器。” 犬,“嗯,那好吧。” 刘田,“那这样吧,你看,现在天也快黑了,战士们肯定也累了,我们就在这里休息一个晚上,明天再出发。” 犬,“嗯,就按你说的办。” 巨鼠部落所居住的岩洞非常大,住四五百号人一点问题都没有,而且岩洞里用石块码了好几个火塘,木柴也是现成的,直接就可以用。 犬吩咐自己的族人把那些被大火烧熟了的鼠兽拿出来分食,他还很大方的给了刘田一些,反正这些烧熟的食物不吃也会坏掉。 那些巨鼠部落的族人就没有这个待遇了,他们的武器全部被收去,然后被赶进了一个岔洞里,大河部落的战士拿着武器守在洞口,防止他们逃跑。 犬不肯分食物给这些人,他告诉刘田,在到达华部落之前,最好不要给他们吃的,让他们饿着肚子,这样,在路上,即使他们想反抗也没有力气。 刘田开始有点佩服犬了,这个家伙不仅四肢发达,打架厉害,而且脑子还挺好使,这样的损招他都能想的出来。 刘田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不过很快他就对犬说,“犬,里面还有一些孩子,给他们一些吃的吧,那些孩子对我们没有威胁。” 犬看了一眼岔洞的方向,在岔洞口处,有几个脸上灰突突的孩子,坐在地上,眨巴着大眼睛可怜巴巴的看着这边,他们正盯着犬手里的肉,在不停的咽着口水。 犬还没有自己的老婆,虽然他跟部落里很多女人都有过一腿,部落里也有很多孩子,但他并不清楚那些孩子中有没有他的种,所以,对于孩子他也就没有特别的同情心。 “那些孩子们看起来已经很饿了,他们一定会吃很多东西,华首领,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可以将你的食物分给他们,但我们的食物是不会分给他们的,我的战士们还需要食物。”对于刘田的建议,犬很直接的就拒绝了。 第57章 返回部落 这些孩子未来都会是华部落的一员,所以,刘田只好将自己的食物分了一些给他们,为了防止那些大人抢孩子们的食物,刘田站在岔洞口看着那些孩子将食物吃完,才转身走回了火塘旁。 这个时候,大部分人已经吃完饭了,开始各自找地方睡觉,夜晚的天气已经有些凉了,岩洞内又非常大,不聚温,所以,这些战士们都挨着火塘睡,或是挤在一起互相取暖。 岩洞里很快就传来一阵阵鼾声,就连犬都睡着了。 但刘田睡不着,也不太敢睡,他怕自己睡着后,好不容易才控制住的巨鼠部落的族人会闹事,刘田不停的在岩洞里转悠,监督看守的战士,不让他们睡着。 终于熬到了天亮,犬把自己的队伍分成了两拨,一拨负责帮助刘田押送巨鼠部落的族人,另一拨负责将抢掠到的巨鼠部落的食物,兽皮还有武器运回部落。 对于抢掠到的东西,刘田一概都不要,全部给了大河部落,食物是之前就说好的,要全部给大河部落,至于兽皮和武器,刘田根本就看不上眼,武器自不必说,华部落有弓箭,有铁器,这些石制甚至木制武器,对于刘田来说,根本就是垃圾。 兽皮的话,大部分也都是巨鼠的皮毛,华部落养了那么多巨鼠,随时都能取到皮毛。 刘田要的还是人,想要部落发展壮大,就必须要有足够多的人。 等犬起来的时候,太阳已经老高了,而他的那些战士们还都躺在地上扯着呼噜。 犬只好把他们都叫了起来,而那些被关在岔洞里的巨鼠战士和女人也都醒了,他们大部分都是被饿醒的。 休息了一个晚上,所有的战士都精神饱满,他们押送着从巨鼠部落掠夺的人口,开始朝华部落出发。 由于巨鼠部落的族人没有吃饭,所以队伍行进的很慢,为了节省食物,犬命令战士们一路走一路找吃的,不管是树上的鸟蛋,还是掉在地上的野果,凡是能吃的东西,他们都捡起来吃。 甚至还有几个作死的战士去掏蜂蜜,结果被蜜蜂叮的满头是包,不过他们对这种甜食很喜欢,就算是冒着被咬的风险,他们也还是忍不住去掏。 华部落的战士也狩猎,不过他们有弓箭,狩猎就要方便很多,不管是天上飞的,还是地上跑的,只要被盯上,基本上就跑不掉。 大河部落的战士也只能用羡慕的眼光看着华部落的战士轻松狩猎,要是他们也能有弓箭,那部落里也不会这么缺食物。 犬虽然也带着弓箭,但他使用的还不熟,而且,刘田一共只送了他二十根竹箭,他不舍得用,因为用一支就少一支。 在路上一共走了四天,终于抵达了部落,在瓦房左侧的空地上,又新起了两座瓦房,几个族人正在用青砖垒墙,不远处砖窑上方的灌水口正往外冒着烟,里面在烧砖瓦。 犬和他的战士们都一脸震惊的看着眼前这一幕,他们不知道华部落的这些人在干什么,这么高的房子,他们是怎么建起来的? “华首领,我记得你的部落不在这个地方,你的部落是在一个土墙里,还有个山洞,我记得你们是住在山洞里的,那这里是什么地方?”犬一脸懵逼的问道,他感觉这个地方好像不在他生活的那片土地上。 “我们已经从那个地方搬过来了,这里是我们的新领地,你看,那些房子都是为我们的族人盖的,所有的族人都会住进那些又大又坚固的房子里,再也不怕会被野兽袭击了,而且,就算是下大雨,下大雪,也不怕房子会倒塌。”刘田呵呵一笑,说道。 犬舔了舔嘴唇,看着眼前这一幕,他的眼神很复杂,既有羡慕,又有嫉妒,甚至还有一些渴望。 而他的战士们早就跑到那些瓦房边,用手摸着坚固的外墙,弓起两根手指敲了敲,满眼的好奇,还有几个胆子大的,找到瓦房的门,直接走了进去,虽然瓦房内部空荡荡的,连张床都没有,但里面光线充足,而且,就算外面在刮着风,里面竟然一点风都没有,这种房子真是好,要是冬天住在里面,肯定一点都不冷。 刘田走到那些饿的半死不活的巨鼠部落族人的面前,大声说道,“只要你们诚心加入华部落,以后你们每人都能住进这样的大房子里,而且那个水塘里有很多鱼,我们也不缺食物,冬天的时候,你们再也不用受冻挨饿。” 相比于用暴力手段让这些人屈服,刘田更愿意让他们诚心归降。 听完这番话,巨鼠部落的族人终于恢复了一线生机,特别是那些女人,这几天她们都被折腾的够呛,漂泊了好几天,她们再也不想折腾了,他们觉得这里挺好,有吃的,还有暖和的大房子,不用受冻挨饿,这还有什么不愿意的? 男人们虽然还有点心有不甘,但自己的部落已经回不去了,那还不如就在这里安定下来,反正在哪里都是生存。他们对于自己的部落被消灭,没有太多激荡的情绪,部落之间相互攻伐掠夺是很常见的事,他们中也有很多人从其他小部落掠夺过来的。 刘田看着那一双双亮起来的眼睛,不敢保证现在所有的人都心悦诚服的归降,但最起码他们内心都动摇了。 而大河部落的族人都用羡慕的眼神看着巨鼠部落的族人,他们认为能住在这样的大房子里,还有什么可考虑的。 犬看着自己的族人,感觉要是再多待一会儿,恐怕他们也都想加入华部落,住大房子了,于是对刘田说,“华部落,既然人都送到了,那我们也该回去了,你承诺的鱼和陶器,现在能给我们了吧?” “嗯,这个当然!”刘田说话算话,立马吩咐族人搬出两大筐咸鱼,一大筐陶器,全都送给了犬。 犬也没有清点数量,因为他不会数数,他只是大概看了看,感觉数量不少,就让自己的战士抬着,返回了大河部落。 第58章 冬季前的狩猎 等犬离开后,天上就开始下起了雨,而且是连绵的秋雨,一连下了好几天,天气也开始慢慢变凉了,经过几天的磨合,巨鼠部落投降的那些人也已经适应了华部落的生活。 在华部落生活比在巨鼠部落生活,要更加舒适和安全,瓦房很坚固,晚上睡觉的时候,根本就不用担心会有野兽袭击。 而且,更重要的是,就算一连下了好几天雨,瓦房里竟然一点都不漏雨,屋子里很干燥,这是他们之前从未遇到过的。 部落里一下增加了三百多人,必须要多建一些瓦房出来,所以,就算是下雨,也没耽误建房的进度,砖窑里更是日夜不停轮着班烧。 与此同时,刘田安排一部分族人去麻地里收麻,那一大片野麻已经到了收割的季节,再不收的话,就要过季了。 麻地距离部落不远,早上去的族人,到中午的时候就都回来了,几十个人,每人身上都背着一大捆麻,一些麻杆的头上还结着黄色种子,刘田让族人把那些野麻种子都收集到陶罐里储存起来,等明年开春后,就可以开辟一块地来种麻了。 收回来的麻,还要进行加工,具体就是首先把麻皮剥下来,但剥下来的麻皮还不能直接使用,还需要刮麻,只保留麻纤维,紧接着就是沤麻,将麻纤维放在水里浸泡,最后把浸泡后的麻纤维放在太阳底下晒干,就可以搓麻绳,织麻网,甚至可以制麻布了。 这些活其实并不复杂,就是很耗时间,刘田当然不会亲自去做,他把这个工作交给了小花和部落里几个需要看孩子,不能外出采集的女人。 对于这些原始人类来说,这是一项很陌生的工作,是一种她们以前从来都没有接触过的手工活,这一点也不像磨制骨针或是上树摘野果那样不用费脑子,这个活的步骤很多,她们做了上一步就忘了下一步该怎么做。 刘田也很无语,但也只能耐着性子一遍遍的教她们,在没有现代化机器的情况下,想要织出一块麻布,将会耗费大量的时间,所以,未来想要穿上布衣,必须依靠这些女人。 不过,现在距离织布还很远,首先没有织布机,而且,野麻太少了,别看收回来的麻堆了一大堆,看起来很多,但去掉麻杆,剩下的麻纤维晾晒过后,根本就没多少,这么多野麻,也只能编一些麻绳和几张麻网出来,要想让部落里的人都穿上布衣,只能大面积种植麻。 天气越来越冷,刘田预感到冬季将会很快到来,原始时代,冬季寒冷而且漫长,部落里也在紧张的进行食物储备工作,日常捕到的鱼或肉都会留下一部分,留着等冬天再吃,但这还远远不够,所以刘田决定带领捕猎队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狩猎活动。 狩猎地点就选在距离部落半天路程的一个山谷里,这里水草丰茂,阳光充足而且避风,会有大群的食草动物出没。 狩猎队中新加入了很多原来巨鼠部落的战士,他们不会使用弓箭,所以还是使用最原始的石制或是木制武器,整支狩猎队有一百多人,部落里几乎所有的男性都出动了。 在靠近山谷的地方,刘田就闻到了空气中飘荡着动物身上的气味,地上还有一些动物的粪便,有的都已经风化干了,有的是新鲜的。 刘田带着族人登上了一座矮峰,在这里,谷底的一切都能尽收眼底。 山谷里果然出现了成群的动物,种类很多,有矮马,黄羊,野牛,甚至还有几只草泥马混在中间,这些动物都在低头啃食地上的草,它们也要在冬季来临前长膘,好度过漫长的冬季。 刘田的目光飘向更远一些的地方,在更深一些的草丛里,刘田发现了一群狼,这群狼的位置在对面的半山腰处,和刘田所在的位置正遥遥相对。 这群狼也盯上了谷里的动物,狼群也不知道在这里守了多久了,它们蹲在草丛里一动不动,只等这群食草动物吃的饱饱的再动手。 狡猾的狼知道,这些食草动物只要吃饱了,速度就会慢下来,到时候再捕杀会节省很多力气。 刘田选定了捕猎的目标,就是那群黄羊,黄羊的数量比较多,起码有几百只,而且,它们也不像野牛那样皮糙肉厚,更容易捕杀。 山谷只有一个出口,只要派人堵住出口,任何动物都出不去。 观察好谷中的地形,选定目标后,刘田就带着人从矮峰上下来,选了二十个人守在谷口,告诉他们,要是那些野牛冲出来,就放它们走,野牛的数量并不多,而且它们个个皮糙肉厚脾气大,并不容易捕杀。 其余八十多人都跟着刘田进入了谷中,这个时候,刘田又看了一眼对面的山,发现那群狼还在那里埋伏着,见到突然出现这么多的人类,它们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反应。 带着这么多人,就算是遇到狮群刘田也不会害怕,更何况是狼,要是它们敢冲下来,那就连它们一起猎杀,狼肉虽然不好吃,但狼的皮毛是极好的。 刘田不再管狼群,下令捕猎开始,战士们都很兴奋,骨子里带着的猎人基因使他们见到猎物时变得亢奋。 战士们呦喝着冲了过去,散乱的,捕猎不像打仗,并不需要阵型。 手里有弓箭的,开始远程放箭,手里没有弓箭的,只能足够靠近后,才能投掷手里的武器。 对于这些原始人来说,捕猎早就是人人熟练的技能,该怎么捕猎并不需要刘田指挥,他们主动的分成好多支队伍,几人一组,围捕一只猎物。 被弓箭或是石矛射中的黄羊,倒在地上,战士们并不去管,而是继续追击更多的黄羊。 感受到危险,矮马夹在野牛群中间,朝着谷口处狂奔,谷口处的战士们主动让开路,放这群动物离开。 而就在这个时候,山腰处的狼群终于发动了,它们在狼王的带领下朝谷中奔来,企图分一杯羹。 第59章 战狼 狼群冲下来的速度很快,战士们在前面追捕黄羊,狼群就跟在后面打扫战场,捡现成的。 这可把刘田气坏了,他立马拿起弓箭,一箭就射倒了跑在最前面的一头狼,刘田不知道那是不是头狼,但那头狼被射倒后,后面的狼群都停滞了一下,好像是被吓到了。 不过很快,随着一声狼嚎,狼群又开始继续往前冲,刘田没有办法,所有的战士都在追捕黄羊,根本就没料到狼群敢冲下来抢他们的食物,刘田一个人不可能杀死这么多的狼。 一些狼看到地上躺着的黄羊,趴在地上就啃食起来,它们好像都饿的不轻,互相抢夺黄羊的内脏和肚皮上最柔软最好吃的肉。 不一会儿就有三四头黄羊被狼群啃食了,这让刘田非常心疼,再这么下去,战士们辛辛苦苦,都要为这群狼打工了。 刘田呼啸一声,让战士们暂时放弃了追捕黄羊,先把狼群赶走再说。 战士们看到狼群竟然在抢夺他们的战利品,一个个都无比的气愤,就好像一头雄狮好不容易捕到猎物,正要享受美餐,突然冒出一大群鬣狗在旁边骚扰,你说气不气。 黄羊也不追了,战士们全都冲向了狼群,而那些被赶到远处的黄羊并没有逃走,而是又悠哉悠哉的吃起草来,甚至还有一些好奇心重的,往这边靠近了一些,伸长脖子看热闹。 狼群数量众多,起码有几百只,为了争夺食物,它们也不惧怕人类,远远的和战士们对峙上了。 由于狼的数量太多,漫山遍野都是,战士们也不敢太过靠前,只是远远的发出驱赶野兽的吼声,企图把它们吓跑。 狡猾的群狼压根就不怕,只要战士们上前驱赶,它们就往后退,战士们一回头,它们就又跟了上来,反正就是耗上了。 这群讨厌的狼彻底激怒了刘田,原本他是准备让战士们留着弓箭狩猎的,现在看来,要是不使用弓箭,这群狼是不会怕的。 使用弓箭后,很快就有几头狼被射杀,它们躺在地上蜷着身子,嗷嗷叫唤,这一下效果很明显,狼群被吓的往后退了好远。 正当狼群即将溃逃之时,一阵嗷呜嗷呜的叫声传了过来,这是头狼发出的声音,狼群停止了后退,在原地踟蹰一阵后,竟然集体朝战士们冲了过来。 狼群竟然敢主动进攻人类,这让刘田很惊讶,一般情况下,除非是落单的人,否则,野兽是不敢主动进攻手持武器的人类的。 狼群这个时候进攻无异于自杀,刘田很不解,但他也没有时间思考更多,拉起弓瞄准就放箭,战士们也用各自的武器杀狼。 狼的数量很多,但在手持武器的人类面前,它们也丝毫不占上风,一匹匹狼倒下去,又有一匹匹狼冲上来,前赴后继,有好几个战士都被咬伤了。 刘田想要找到头狼,只要射杀头狼,狼群就会群龙无首,但头狼很狡猾,不知道藏在了哪里,根本就不露头。 狼群还在前赴后继的冲来,战士们也越杀越兴奋,因为杀死的每一只狼,都是食物,都能得到一张暖和的兽皮。 刘田不知道这群狼想干什么,要是一直这么耗,最后的结果肯定是狼全部死光,而战士们也肯定会有死伤,狼是很狡猾的动物,它们为什么要做出这么两败俱伤的事情? 就在刘田迷惑不解的时候,原本被赶到北坡,在悠闲吃草的黄羊群忽然发生了骚动,开始大面积的奔逃,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追它们。 刘田仔细看过去,才发现,羊群后面跟着一匹匹体型巨大的灰狼,它们数量不多,呈扇形跟在黄羊群后面,赶着羊群往前跑。 “不好!” 刘田这时才反应过来,为什么眼前的狼群要发起自杀式的攻击,它们是要拖住战士们,然后派狼群里最大最有耐力的狼去赶黄羊,它们最终的目标还是那群黄羊。 狼果然很狡猾,为了狩猎竟然还用上了战术,连这群人类都被它们给耍了,不过,狼群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它们就这一会儿已经死了二十几只狼了。 刘田想让战士们去追那群黄羊,但被眼前的狼群死死拖住了,根本就没法脱身,眼看着羊群转过一道山岗,消失在了远处。 而这个时候,狼群中忽然又传出了一阵嗷呜嗷呜的叫声,狼群停止了进攻,开始往后撤。 刘田循着狼嚎的方向看过去,终于发现了脖子上一圈白毛的狼王,就是这个家伙布置了这么一出声东击西的战术。 刘田拉起弓,一箭就射了过去,狼王果然是有两下子的,这一箭竟然被它躲开了,并没有射中它的要害。 狼群退却的速度很快,战士们根本就追不上,刘田只好放弃了追逐,让战士们打扫战场,把狼的尸体归拢归拢,在草丛里寻找羽箭回收。 虽然黄羊群被狼赶跑了,但刘田并不想就这么放弃,狼群肯定没法消化那么多的黄羊,所以,刘田分成一队人,负责将猎到的狼送到谷口处,和那里的战士汇合,其余人继续去追黄羊。 刘田带着战士们一路向北追去,羽箭被找回了一些,但大部分还是遗失了,有弓箭的人,每人差不多还有十来支羽箭。 在转过那道山岗后,地上就开始出现了一些黄羊的尸体,但几乎都被啃食的不成样子了,看来狼群在这里展开了大屠杀,还有一些零星贪吃的狼没有跟上大部队,它们趴在黄羊尸体上贪婪的吃着肉。 刘田自然不会放过它们,没来得及逃跑的全都被射杀。 不过,在这里已经看不到黄羊群了,它们不知道被狼赶到了什么地方。 只能循着踪迹继续往前追,就算追到狼的老巢,也要把黄羊给追回来,否则这个冬天就不好过了。 又追了很远一段路,前方出现了一座山,挡住了路,和周围其他山不同,这座山上植被不是很多,岩石和黄色的土壤裸露在外。 刘田走到这里时就停了下来,他感觉这座山有点奇怪,为什么山上不长植物,就在他不解的时候,走在人群最前方的狼疤冲刘田大喊道,“首领,这里有个山洞!” 第60章 发现重要资源 刘田赶紧跑了过去,这是个废弃的山洞,洞口长了很多藤蔓杂草,要是不注意,还真发现不了这个洞。 这个时候,已经有两个鲁莽的族人扒拉着藤蔓钻进了洞里。 过了一会儿,这两个人就又钻了出来,向刘田汇报道,“首领,这个洞里黑乎乎的,什么也没有。” 说完,其中一人还用手抹了一把脸,他的脸上立刻出现了三条黑色的粗线。 “你把手摊开给我看看。”刘田看着族人脸上的黑线说。 这个人立马把双手都摊了开来,咧着嘴看着刘田,他不知道首领为什么要看他的手。 刘田看着这个族人的手,他的手原本就很脏,现在就更加黑乎乎的了,而且,那种黑色在阳光下,还闪闪发光。 刘田的直觉告诉他,这很有可能是煤,而且这座山也有可能是一座露天煤矿。 他刚想钻进山洞里去一探究竟,就被那个族人叫住了, “首领,那个洞里很黑,最好点个火把,要不然你什么也看不见。” “不用了,你们把山洞周围的杂草藤蔓都清理干净,光线照进里面,就能看得见了。”刘田说。 开玩笑,天气干燥,要是一个不小心把周边的植被草场点着,进而把这座煤矿引着了,那可就完了。 族人们把山洞周围的杂草清理干净,山洞里果然亮堂了很多,这个山洞很窄,宽度差不多只有一丈左右,但很深,内部也不是规则的,看起来并不像人为的,更像是自然形成的。 山洞两侧果然都是黑乎乎,就连脚底下也是,刘田用手摸了摸,手上马上就变的黑乎乎的,这些果然就是煤。 煤在这个原始时代,说实话,作用并不大,因为这个时候没有工业,最多也只能当做燃料,燃烧的温度更高,时间更长。 但对于刘田来说,这算是一项重要的资源,以后就不用费力气砍柴烧木炭了,而且,冬天马上就要来了,这些煤是很好的取暖燃料。 最为重要的一点是,煤炭的熔点比木炭更高,用煤炭来炼铁的话,会更加容易。 在洞里转悠了一圈,刘田就出来了,回去后,他就让人来这里挖一些煤带回去,储存起来,留作冬天使用。 “首领,首领,我看到那群羊了!”这时大牙已经爬到了山顶上,他指着一个方向冲刘田喊道。 这座山并不高,顶多就是个高一点的土丘,所以很容易就能爬上去。 刘田也爬到高处,顺着大牙所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见到了那群黄羊,只是数量少了很多。 那是山另一片的草场,这群黄羊心真大,它们刚刚经历了一场生死大逃亡,这个时候竟然又在悠哉的吃着草。 刘田带着战士们翻过了煤山,靠近黄羊群后,就开始了第二轮捕猎,这一次再没有第三者插足,整个狩猎的过程都很顺利。 捕猎结束后,整个草场都变得安静下来,战士们把猎物聚集到一起,刘田粗略数了一下,有一百多只,大部分都是被弓箭射杀的,这些食物足够支撑部落度过一整个冬天了。 这个时候,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今天回不了部落了,而且追逐了一整天猎物,战士们也已经很疲乏了,刘田决定找个地方休整一晚。 这附近有条河,是个不错的扎营地,刘田让族人们扛起黄羊,向那条不远处的河流走去。 黄羊并不是那种体型很大的动物,每个战士都至少能扛一只,像狼疤这样体型较为高大的,一人扛两只都没有问题。 把黄羊运到河边,一部分战士去拾柴,还有一部分战士去河边清洗作为晚餐的两只黄羊。 天色渐黑,很快,草原上就燃起了两个火堆,在一片暮色的茫茫大草原上,这两个火堆显得那样渺小孤寂。 没有带锅,只能用烤的,内脏没法烤,只能收集起来打包带回部落。 刘田原本是不想要这些内脏的,这些内脏没有洗,发出臭烘烘的味道,但战士们不愿意扔,他们觉得内脏是最美味的食物,要是有锅的话,他们会直接扔进锅里煮,他们喜欢那种原汁原味。 就连两个羊头,战士们都扔进火里烤了。 两张完整的羊皮被树棍撑开,在靠近火堆的地方烘烤着,战士们围着火堆,很惬意的享受这顿晚餐,这么多人聚在一起,也不怕会被野兽袭击。 在另一边,守候在谷口的战士见首领他们迟迟没回来,就带着几只狼和黄羊的尸体先回部落了,留在这里的战士人数很少,留在野外不是很安全,所以他们就自作主张的先回了部落。 风见只回来这么几个人,而且首领还不在其中,顿时吓了一大跳,他以为狩个猎,其他人全死了。 风立马询问,但这些战士也不知道其他人到底去了哪里,只能跟风如实说,首领带着其他人去追狼群了。 风有点担心,毕竟在夜晚,大群的野兽还是很危险的,风转悠着,连晚饭都吃不下去了。 一直到族人们吃完饭,都回到自己的瓦房里,躺在地上呼呼大睡时,风的心还是安定不下来。 他躺在一堆干草上,睁着眼睛睡不着,黑夜让他什么也看不见,只能听到旁边的人在打着呼噜。 除了有点担忧之外,风的心里还产生了一种很特别的想法,他在心里默默的想着,假如这一次首领回不来了,那么部落里重新选首领的话,除了他之外,还有其他人能胜任首领的位置吗? 这个想法刚冒出来的时候,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他的心脏在砰砰直跳,华部落现在有铁器和陶器,还有弓箭和白盐,这些东西是其他部落所没有的,要是自己能当上部落首领,一定能把华部落发展成一个大型部落。 首领把自己的心腹狼疤和大牙带走了,要是他们两个也死了,回不来了,那么自己想当部落首领,也不是一件难事。 第61章 冲突的观念 风越想越兴奋,更加睡不着了,他从地上爬起来,去撒了一泡尿,正准备回去的时候,他看到有一个女人从一间瓦房里走了出来。。 借着月光,风看清这个人是小花,小花走到瓦房中间的空地上,跪了下来,朝着天上的月亮磕了几个头,然后双手交叉抵在下巴上,闭着眼睛好像在祈祷什么。 “花,你在干什么?”风走到小花跟前问。 突然听到这个声音,小花吓了一大跳,等看清是风后,小花才说,“我在为我的伴侣祈祷,希望他能平平安安的回来。” “伴侣”这个词是刘田告诉她的,当初刘田撮合她跟狼疤时,就跟两人说过,他们是伴侣,要对对方好。 风这个时候也起了色心,他不明白什么是伴侣,他只觉得小花是部落里最漂亮的女人,只不过这个女人除了狼疤外,从来不跟其他男人好,风也不明白到底是为什么。 “花,你知道的,首领他们这次遇到了狼群,狼是很狡猾的动物,它们在晚上,会变得很有攻击性,狼疤这一次也许回不来了,不如你跟我好一次,要是狼疤回不来,以后我会保护你。” 说着,狼疤就要去脱小花身上穿的兽皮裙。 如果是在大河部落,小花面对追求者,并不会反感,甚至还会很容易就答应对方,跟对方好一次,但自从与狼疤成为伴侣后,小花就慢慢变得不一样了。 小花退后几步,说道, “不,风,你不能这样,我要等狼疤回来,我不会跟你好。” 说完,小花就要往房子里跑,但被风拦住了,风把小花扑倒在地,小花挣扎着喊叫,有几个没有睡熟的族人听到了喊叫声,立马拿着武器走了出来,他们以为有人遇到野兽了。 当他们看到是一男一女在交配时,他们也就不管了,因为这在部落里很常见,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一些人很快就回了瓦房,还有一些男人和女人留了下来,他们想着彼此之间要不要也交配一次。 就在这个时候,他们发现,被风压在身下的女人挣扎的很厉害,她好像不太愿意,等凑近一些,他们才看清楚,原来这个女人竟然是小花。 部落里的人都知道小花是狼疤一个人的女人,这是首领跟他们说过的,几个女人立刻上前推开风,扶起衣裙不整的小花,小花生气的对风说道,“风,等首领回来,我一定要告诉他,你今天对我所做的事情,而且狼疤也一定不会饶了你!” 听见这话,风也有点害怕了,但他还是嘴硬的说道,“部落里所有的男人女人都会交配,凭什么就你不行,难道你不想为部落的繁衍做贡献吗?” “我,我…”小花一时说不出话来,她此刻竟然觉得风的话有点道理,作为一个女人,为部落繁衍后代,既是责任,又是义务。 风的话让其他女人也频频点头,本来同情小花的话,这个时候也说不出来了。 男人们也觉得风的话有道理,为什么小花只能是狼疤一个人的,这样的观念他们无法理解,这在他们以前的生活中也从来没有出现过。 “花,你的那个孩子小石,你知道他的亲生父亲是谁吗?”风咄咄逼人的问道。 小花一时语塞,在大河部落,她也和所有其他女人一样,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为部落繁衍孩子,除了小石之外,她还有另外两个孩子,但在很小的时候就生病死了,那两个孩子不是也没有父亲吗? 一时之间,小花对这种一夫一妻制的观念也产生了怀疑,难道首领说的不对,自己才是错误的那一方? 想到这里,小花也泄了气,她沮丧的走回了瓦房,搂着还在熟睡的小石,陷入了沉思。 风虽然赢了,但他最终也没得到小花,而且,他也不敢再次用强,要是首领和狼疤还活着,知道了这件事,自己肯定要受处罚。 想到这,风只好找了另一个女人,发泄了情欲后,就回去睡觉了。 黎明的曙光带走了最后一缕黑暗,没有睡懒觉习惯的刘田把战士们都叫了起来,简单吃了点昨晚剩下的羊肉后,就开始返程了。 今天是个阴天,而且天上还刮起了风,从风向上判断,这是西北风,有点冷,还有点干。 虽然天气不好,但战士们的心情都很好,因为有了足够多的食物,冬天大可以窝在瓦房里,像一些动物那样,安稳的度过一整个冬天了。 路过煤山的时候,刘田很想顺便挖一些煤带回去,毕竟,这个地方距离部落有些远,来回需要两天时间,运一趟很不容易。 但战士们都没有带筐子,也没有足够的人手来运煤,战士们每人都扛着一只或两只黄羊,根本就没有空闲的手去挖煤运煤,刘田只好作罢。 走出丛林后,战士们已经能远远的看到部落了,一栋栋和原始社会格格不入的瓦房,显得那样的独特。 一些族人远远看见长长的狩猎队伍回来,都放下手里的活,迎了过来,他们看到,每个战士背上都扛着猎物,这让他们倍感心安。 狩猎队伍看到有族人迎了过来,都打起了精神,挺直了腰杆,狼疤一人扛着两只黄羊,走在队伍的最前方,脸上露出骄傲的表情,这些猎物可都是他们凭本事打来的。 刘田走在队伍的最后方,那里有两个伤员,两人都被狼给咬到了,他们现在正趴在两个战士背上,发着高烧,两人的伤口都感染了。 在这个时代,对于伤口感染,也没有好办法,只能寄希望于纯天然的草药,然后凭借自己的体质来对抗了。 刘田采了一些最常见的蒲公英给两人敷在了伤口上,用树叶包扎好,一路上,刘田都在关注两人的伤势,给他们换了几次药,但两人的伤口还是有溃脓的迹象了。 这种情况必须要进行外科手术了,把溃烂的肉挖掉,然后再用盐水清洗伤口,消毒杀菌,否则,这种感染很可能就会要了两人的命。 第62章 私有制的设想 回到部落的战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热烈欢迎,所有的族人都喜形于色,对于原始人类来说,没有比拥有足够多的食物,更令人开心的事了。 狼疤放下背上的黄羊,直奔小花住的瓦房,因为到现在,狼疤还没见小花出来迎他。 “花,花,我回来了,我们猎到了很多食物,你快出来看看!” 狼疤一边推开木门一边喊着。 屋里没有声音,狼疤走进去一看,小花还背对着门睡在草垫子上。 “花,你怎么了?生病了吗?”狼疤赶紧蹲下来查看,要是生病了可不得了,很容易就会死的。 狼疤看到小花闭着眼,但眼角有泪痕。 “花,你是不是生病了,为什么不说话?”狼疤急着摇了摇小花。 “狼疤,我没有生病,我只是有点难受,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小花推开狼疤的手说道。 狼疤嚯的一下站了起来,急的团团转,吼道,“花,到底是什么事,你快告诉我!” 小花被这声吼吓了一大跳,从地上坐了起来,看向狼疤,见狼疤正用一只独眼瞪着自己。 小花心里一阵害怕,说道,“是风,他跟我说,我不应该是你的伴侣,而且,而且他昨天晚上还想跟我好。” 说到这里,小花低下了头,她感觉自己对不起眼前这个男人。 “风,这个混蛋,我要杀了他!”狼疤说完,重重的摔门而去。 小花赶紧爬了起来,追了出去,一边追还一边喊,“狼疤,狼疤,你等等!” 狼疤在砖窑里找到了风,这个家伙因为害怕躲在了这里。 风被狼疤揪了出来,脸上还挨了一拳,黑眼圈都被打出来了。 风被打倒在地,结结巴巴的喊道,“狼疤,狼疤,你,你要干什么?” “你这个混蛋!你竟然跟花说出那样的话,还想霸占她,你经过我的同意了吗?” 说完,狼疤骑到了风的身上,一拳接一拳的揍他,风原本就没有狼疤身材高大,而且这个时候他还有点心虚,所以被打的毫无还手之力,只能双手抱着头,不停的嚎。 狼疤揍了一会儿,突然拔出腰间的铁斧,恶狠狠的说道,“我要杀了你!” 风惊恐的瞪大了眼睛,他知道铁斧的厉害,要是狼疤真的拿铁斧砍他,他必死无疑。 就在狼疤将要砍下去时,胳膊突然被人给抱住了,“不,狼疤,你不能杀他,要是杀了他,首领肯定要把你赶出部落!” 花死死抱住狼疤的胳膊,哀求道。 这边的动静吸引了很多族人,他们都跑来围观,一些族人劝狼疤不要打了,但狼疤举着把斧头,神情凶恶,他们也都不敢上前拉架,怕被误伤。 风这时候趁机推开狼疤,爬起来想要跑,但狼疤反应很快,一斧头就劈了下去,砍在了风的腿上,风惨叫一声,又倒在了地上。 狼疤这个时候完全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了,他现在只想一斧头劈死这个混蛋,他又骑到风的背上,举着斧头,准备朝风的后脑勺砍下去。 小花惊恐的张大了嘴,其他族人也都惊恐的尖叫起来,一些女人甚至还害怕的捂起了眼睛,她们不敢看这可怕的一幕。 “住手!”就在狼疤手里的斧头即将砍落之时,刘田的声音传了过来。 狼疤的手停在了半空中,首领的话他不敢不听。 刘田走了过来,一把夺过狼疤手里的斧头,命令道,“狼疤,你先起来!” “首领,风这个混蛋,他趁我们不在的时候欺负小花,我必须要教训教训他!”狼疤说着,还用拳头在风的后脑勺锤了两下,把风锤的嗷嗷直叫。 “好了,狼疤,这件事交给我来处理,事情的经过已经有人告诉我了,我会为你和小花主持公道。现在,你给我先起来!”刘田再次下令。 狼疤从风的背上起来时,还发泄似的踢了他两脚。 风的腿上流了很多血,他挣扎着爬起来,目光闪躲的看了一眼刘田,然后低下了头。 “风,华部落已经不能再留你了,你收拾好自己的东西,离开这里吧!”刘田走到风的面前,盯着他的脸说道。 风身体一振,抬起头看向刘田,但看到的是一张冷冰冰的面庞。 “不,不,首领,你不能赶我走,我没有错!”风知道,如果现在被赶出部落,那在冬天,他就算不被野兽吃掉,也会冻死。 “是吗?风,那你说说看,你哪里没有错?”刘田问。 “部落里所有的女人都可以和不同的男人好,都在为部落繁衍孩子,为什么只有花特殊,为什么只有狼疤可以跟她好?我不明白!”风说。 “风,我希望你不要挑战我作为首领的权威,如果你不服,可以离开部落,或者,如果你觉得你有能力的话,也可以打败我,成为部落的首领,否则,你就老实一点,不要给我惹事!”刘田警告道。 风吓了一哆嗦,要打败眼前的人,当上首领,那是不可能的,刘田在部落的威信无人可撼动,要是离开部落,那他一个人能去哪里?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在原野上被野兽分食。 一想到这,风不寒而栗,低下了头,不再吭声。 刘田又转向狼疤,说道,“狼疤,风会向你和小花道歉,而且以后,部落里不会再有人敢欺负小花,这次的事就到此结束,不准再闹了!” “是。”狼疤答应一声,对于刘田的话,他不敢不听。 “好了,大家都散了吧,该干嘛干嘛去,风,你跟我来,我有话跟你说。”刘田转对风说。 风一瘸一拐的跟着刘田来到一座瓦房里,刘田语气缓和下来,问道,“风,如果我现在给你一个选择,只要你为部落干活,部落就会分给你武器,食物,陶器,白盐甚至是房子,而这些东西都归你自己所有,你想怎么使用就怎么使用,你愿不愿意?” 风不明白首领为什么要这么问,但他想到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说道, “首领,这样恐怕不行,你把这么多好东西给了我,其他族人肯定会有意见。” 第63章 外科手术 “其他族人亦是如此,只要为部落干活,就能从部落分得食物或武器,干的越多,分的就越多。”刘田说。 “如果是这样的话,首领,那我肯定愿意,谁不想拥有属于自己的武器和食物呢?可是首领,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们现在有了弓箭,每天也不会饿肚子。”风疑惑的问。 “因为只有这样,族人们才会更加积极的狩猎,采集,烧砖建房子,部落才会变的更加强大!”刘田解释说。 风就算再聪明,但在时代的局限下,他也不可能完全理解私有制的好处,不过,他知道眼前这个首领是个非常厉害的人,他会做陶器,会制白盐,还会炼铁器,现在,他又提出了一个非常奇特的观念,尽管自己不理解,但他也无法不相信。 刘田看着风茫然又疑惑的神情,笑了笑,说道,“不过,现在推行这个观念还太早,我们的部落还不够强大,人口也太少,只有当部落人口达到一定规模时,推行这种私有制的观念才会事半功倍。” 风被一阵洗脑后,就退了出去,刘田让他自己用盐水清洗一下腿上的伤口,然后包扎一下,还好,狼疤那一下砍的并不重,伤口不大,注意几天应该就会好。 相比于风的腿伤,另外两名战士受的伤就要重多了,虽然也不是致命伤,但狼嘴巴里都是病菌,伤口已经感染,两名战士也在发着高烧。 处理完风和狼疤的矛盾后,刘田赶紧来到两名受伤战士前,他可不想因为一次狩猎就损失两名战士。 两名战士躺在草垫子上,腿上的伤口已经溃烂流脓,两人也烧的有点迷糊,看起来十分难受。 必须要给两人做个外科手术,把腿上的烂肉割掉,然后用盐水清洗伤口,再敷上草药仔细包扎好,这样才有可能挽救两人的性命。 在这个时代,人的生命是很脆弱的,没有特效药,也没有任何医疗手段,人要是生病了,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野外生长的草药,有的时候,一个小感冒可能就会要了一个人的命。 这个时候,神农应该还没出现吧?而且就算他出现了,也不一定能治的好一个小感冒。 刘田从怀里掏出一把短刀,这是他在空闲时给自己炼制的,他一直带在身上,防身用,没想到这个时候派上用场了。 没有任何麻醉剂,刘田就让两个男人摁住其中一个伤员的身体,把短刀放在火上烤了烤,消了毒,然后就开始割伤员腿上的烂肉。 这个伤员撕心裂肺的大叫起来,痛的满头大汗,挣扎着,差点痛晕了过去,还好两个族人死死的摁住了他,才没让他挣脱开。 刘田很干净利落的就割掉了他腿上的烂肉,这样也避免他多受一些痛苦,用盐水清洗伤口时,其实也很疼,但相比于割肉,痛感已经弱了很多,所以,这个伤员的反应并没有刚才那么剧烈。 最后,又给他敷上蒲公英,用树叶仔细包扎好后,刘田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这时候,他也已经累的满头是汗了。 刘田看向另一个伤员,这个伤员就躺在不远的地方,刚才的一切他都看在了眼里,虽然那看起来很疼,但他知道,首领是在为他们治疗。 以前,要是被野兽咬了,感染了,那基本上就是等死,但首领现在有办法为他治疗,这让他看到了生的希望。 当刘田看向他时,他朝刘田点了点头,然后就闭起了眼睛。 刘田走到他跟前,拍了拍他的胳膊,示意他放松下来,很快就会结束。 不打麻药割肉的痛苦不是一般人能忍受的,为了防止他因为疼痛而耽误手术,刘田还是让两个男人摁住了他的身体。 这两个男人刚才亲眼目睹了一场外科手术,这种治疗疾病的方法,他们还从来没见过,两人也是看的胆战心惊,到现在他们的双手还有点发抖。 “放松,深呼吸,不要紧张。”刘田没有安慰伤员,反而安慰起这两个助手来。 如果两个助手因为紧张而让伤员挣脱开来,那会严重影响手术的效果,搞不好割歪了,还会让伤员的伤势加重。 两人按照刘田教的方法深呼吸两次,果然就放松了不少,手也不抖了,摁住的力道也加重了。 尽管已经有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但这个伤员还是疼的哇哇直叫,以至于在外面干活的族人听到后都感到一阵头皮发麻,他们不知道首领到底在给这两个族人做什么。 好在,凭借刘田的经验,最后还是成功完成了手术,给这个伤员敷上草药,包扎好伤口后,吩咐女人盛来两碗热腾腾的肉汤,喂这两个战士喝了下去。 亲眼看着这两个战士喝完肉汤,沉沉睡去后,刘田也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这时才感觉一阵疲惫,从狩猎回来,他就一直没好好休息过。 回到自己住的瓦房里,倒头就睡了过去,等一觉醒来时,天都已经黑了。 房子里空荡荡的,原来和刘田住在一个屋里的族人,这时都不知道去了哪里,屋子正中烧着一个火塘,火塘里的火正熊熊燃烧着,使整个屋子都很暖和。 透过门缝,刘田能看到族人们正在屋外的空地上烧火,烤食物吃。 刘田刚想起来去看看那两个伤员的情况,就有一个年轻女人推门进来了,她捧着一个陶碗,碗里放着一块烤的焦熟的肉,肉上还撒着一些白晶晶的细盐。 刘田肚子一阵咕咕乱叫,女人冲刘田羞涩的一笑,双手将碗递到了刘田跟前。 刘田拿过碗里的肉,大口咀嚼起来,肉烤的很干,表面焦黄,需要很用力才能撕下一块来,咀嚼起来也很费力,但不得不说,吃起来是真的香。 女人突然说,“首领,要是可以的话,我想当你的伴侣,给你生孩子,像狼疤和小花那样,和你住在一个屋子里。” 第64章 过冬前的准备工作(1) 刘田差点被噎住,这女人这么直接的吗? 他看了一眼这个女人,女人很年轻,十七八岁的样子,虽然她的模样还算端正,但她身上脏兮兮的,散发着一股难闻的味道,刘田根本就提不起性趣啊。 刘田说,“马上就要过冬天了,部落里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处理,现在没空生孩子。” 女人还不死心,竟然直接走了过来,紧紧抱住刘田的胳膊,说,“首领,我们现在就要孩子,很快的。” 刘田一阵无语,正在拉扯,风推开木门走了进来,看到这一幕,对着刘田意味深长的一笑,想着首领这次终于雄起了一把。 刘田如蒙大赦,让女人出去了,问,“风,你有什么事?” 风苦着脸说,“首领,畜棚里有一只驴一直在不停的叫唤,也不知道它到底是怎么了,你快去看看吧!” 刘田和风一起来到畜棚旁,果然看到有一头母斑驴躺在地上,不停的叫唤,看起来很痛苦的样子,小斑用嘴巴蹭着母驴,显得很着急。 畜棚旁围着一群族人,交头接耳的,他们也不知道这头驴兽到底是怎么了。 刘田分开人群,走进了畜棚,这个时候,这头斑驴已经不叫唤了,躺在地上开始抽搐,嘴里还流出了白沫。 刘田一看就知道,这驴是中毒了,而且中的毒好像还不轻,刘田忙蹲下来仔细检查了一番,在它的腿肚子上发现了两个血牙印,应该是被毒蛇咬了。 没有解蛇毒的药,刘田也没有办法,看样子,这只斑驴是活不成了。 刘田不敢大意,能毒死一头斑驴,肯定是一条剧毒的蛇。 他让族人把其他斑驴都牵了出去,然后点着火把在畜棚里仔细检查了一遍,又在畜棚外围检查了一遍,果然在离畜棚不远的地方,发现了一个蛇洞,蛇洞并不大,而且周围还有很多杂草,如果不仔细看,还真发现不了。 罪魁祸首一定就在里面! 刘田捡了两根烧着的木棍,直接塞进了蛇洞里,过了一会儿,一条两米多长的黑曼巴就从洞里钻了出来,在草地上快速游走。 族人们都挺害怕毒蛇,纷纷避让,他们知道,蛇毒是没法解的,要是不小心被咬一口,肯定就跟那头斑驴一样,只能等死。 刘田肯定不会放过这条黑曼巴,就因为这个家伙,就让他损失了一头宝贵的斑驴,这个账必须要算。 刘田直接一脚踩在了蛇尾巴上,蛇一扭头就想朝刘田喷毒液,刘田早就料到,骨刀横着一挥,就把蛇头给砍了下来。 这条黑曼巴就这么命丧刘田之手,毒蛇的毒腺在蛇头上,只要砍掉蛇头,毒蛇的肉也是可以吃的。 刘田让族人把这条毒蛇捡起来,剥皮煮了,而那头中毒的斑驴这个时候也死了,身体僵硬,眼珠子突出来,变成了蓝色,看起来很恐怖。 这头斑驴虽然中了毒,但肉也是可以吃的,只要处理好,把肉高温煮烂,就可以吃。 为了防止意外,刘田让族人把那个蛇洞整个刨开,还好里面没有其他毒蛇了,这才放下心来。 天气转凉后,肉就不需要腌或熏了,黄羊的肉分割成一条一条的,洗干净,用搓好的麻绳挂在房梁上,保持通风就不会坏。 宝贵的黄羊皮也被清洗干净,放在太阳底下曝晒,晒个一两天,然后搭个架子,放在火塘旁烘烤,直到水分全部蒸发干,这样才能保存很长时间不会坏。 这些黄羊皮将是族人们冬季的衣服和睡觉时的铺盖,非常宝贵。 除了黄羊外,刘田还让族人宰杀了一批巨鼠,剥下来的皮,用来给族人们制成鞋子。 毕竟,大冬天的,不能光着脚跑,会把脚冻伤。 做鞋子这种事情,刘田就安排部落里的女人们去做,用鱼的牙齿磨制成骨针,用晒干的细麻当做线,给部落里的每个族人都做一双皮靴。 男人们穿上做好的皮靴,跟着刘田一起,开始去煤山挖煤。 刘田把八只斑驴都带上,每只斑驴背上都背两个大藤筐,藤筐里放着各种开采煤炭的工具,锤子,斧头,凿子之类的。 部落里,铁制工具并不充足,所以,之前从大河部落换来的一些石斧,石刀也全带上了,只为一次性挖足够多的煤。 白天时,煤洞里还算亮堂,刘田让族人把八只斑驴拴在洞口的树上,拴牢,不要让它们跑了。 然后把所有的藤筐都拿进煤洞里,开始挖这些硬硬的黑石头,挖下的煤就直接扔进藤筐里,藤筐装满,就抬出煤洞。 等十六只藤筐全部装满,族人们走出煤洞的时候,每个人脸上和手上都是黑乎乎的,甚至都看清谁是谁了。 这些煤油乎乎的,沾在皮肤上就很难洗干净,族人们相互看着,眨巴着眼睛,忍不住都笑了起来。 不过,他们也并不在乎,他们早就听刘田说过,这种黑乎乎的石头叫煤,能放在火里烧,而且用煤烧的火,温度很高,冬天就不怕冷了。 他们能想到,冬天待在瓦房里,烤着炭火,喝着美味的肉汤,一点也不觉得的冷,也不会饿着,这将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啊! 接下来的几天,刘田带着挖煤队往返煤山,直到储存了足够整个冬天烧的煤后,才停了下来。 这些煤被堆放在距离水塘不远的地方,堆的像一座小煤山一样,就这么露天放着,用的时候去取就可以了。 刘田感觉过冬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做的差不多了,食物,兽皮,煤炭都备齐了,不过,刘田还不准备闲下来,趁着还没有天寒地冻,他决定再去砍一波柴回来。 尽管部落里已经堆放了好几堆柴,但柴每天都要消耗,用起来也快,刘田觉得还不够,又带着部落里的男人去砍柴了。 森林里的柴是砍不完的,刘田让族人们直接用铁斧头砍树,砍倒的树再背回部落,然后劈成木柴。 时间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部落里储备了足够多的食物和能源,刘田感觉,这个冬天应该可以安安稳稳的度过了。 第65章 过冬前的准备工作(2) 砍了好几天的树,部落里堆了大大小小十几棵树,不管什么品种的树,反正都当柴烧。 几乎是在一夜之间,部落里的那些树还没来得及劈成柴,气温就骤降了,屋外有水的地方都结了冰,树杈子上和屋檐下,挂了一根根又粗又尖的冰溜子。 寒风呜呜的吹,像是要下雪的样子。 族人们都扎堆缩在了瓦房里,女人在屋内搓麻绳,男人在屋外劈柴。 瓦房里生着火,加上煤炭,整个屋子都被烤的暖烘烘的,一点也不觉得冷。 几个不怕冷的孩子,在屋檐下用木矛捅冰溜子玩,一个冰溜子直直的掉下来,正好砸在一个孩子头顶上,那个孩子疼的哇哇大哭起来。 不过还好,屋檐并不算高,虽然有点疼,但这个孩子也没受伤,哭了一阵子后,就又开始活蹦乱跳的玩了。 兽皮衣服的防寒效果非常好,等到太阳出来的时候,部落里就又开始喧闹了,一些族人开始出来活动,不过,对于他们来说,冬季是比较闲的,因为冬天大部分动物都冬眠了,无法狩猎。 水面结了厚厚一层冰,就连藕塘里也被冻住了,刘田甚至觉得这么厚的冰,是可以在上面走的。 畜棚里,八只斑驴窝在一起,互相取暖,不用担心它们会冻着,动物的皮毛很厚,不惧严寒,给它们搭了个畜棚遮风挡雨,这就足够了。 冬季的草料不是很足,刘田只能让族人给它们割一些干草,刨一些植物的根茎给它们吃,不过,动物在冬天时,食量会大大减少,冬眠的动物甚至一整个冬天都不用进食。 刘田也没闲着,他正在屋里制作钓鱼竿,冬天没什么事干,只好当个钓鱼佬打发时间。 鱼钩是用骨头打磨出来的,穿上麻绳,绑在一根直木棍上,就是一个完美的钓鱼竿了。 用内脏当鱼饵再好不过了,黄羊的所有内脏全都保留了下来,清洗干净后,装了数十个陶盆,摆在瓦房里,已经冻住了。 在冬天,用这些羊内脏煮汤喝,真是再好不过了,既鲜美,喝完身上还暖烘烘的。 鱼竿很快就做好,刘田裹上一张狼皮,穿着皮靴,提着鱼竿来到岸边,水面的冰很厚,都看不清水底。 刘田试着在冰面上走了走,就跟走在路面一样,冰面纹丝不动,刘田放心了,他回到岸上,找了一块大石头,砰砰砰的在冰面上凿出一个窟窿,坐在岸上,开始钓起鱼来。 部落里的几个孩子本来在玩冰溜子,这时见首领拿着根棍子蹲在水塘边,都好奇的围了过去。 刘田朝他们竖起食指,比了个嘘的手势,几个孩子的玩闹声停了下来,蹲在刘田身边静静的看着。 不一会儿,刘田感受到鱼线在往下坠,用力提起鱼竿,鱼钩上就出现了一条巴掌大的鱼。 这可把这群孩子看呆了,感觉既好玩又神奇,他们还从来没见过这种抓鱼的方法。 刘田把鱼从钩子上取下来,扔在了草地上,这帮孩子玩闹着去抢鱼,这鱼可就惨了,被抢来抢去,差点就被捏死。 水塘里的鱼很好钓,没多大一会儿功夫,刘田就钓了十多条,有大有小,编了根草绳,把它们的嘴串起来。 风越来越大,就算穿着厚厚的狼皮,刘田都感觉有点冷了,而且,天上布着厚厚的乌云,眼看着就要下雪了,围观的孩子们看了一阵子,新鲜感没了,就跑开了。 刘田起身,拎起一串鱼,走回了营地,木柴还没劈完,不过,男人们已经开始把劈好的柴往瓦房里运了,他们也感受到即将到来的暴风雪。 天色越来越暗,天上的乌云感觉快要压到头顶了,所有的人这时都开始往屋里躲了,就算是贪玩的小孩也害怕的躲进了瓦房里,扑进妈妈的怀里。 这种天气对于这些原始人类来说,就是个可怕的兆头,大雪会压坏垮房子,让人们没有地方住,会封住洞口,冻死住在山洞里的人,大雪还会掩埋所有的食物,没有东西吃,那只能饿死。 每到这种气候,严寒和饥饿都会让很多人丧命,会让活下来的人产生严重的心理阴影,这种恶劣天气简直比最凶猛的野兽还要可怕。 等到晚上的时候,天上就纷纷扬扬飘起了大雪,寒风从木门的缝隙里往里灌,有些瓦房里的人就想着用兽皮盖在门上,把风挡住。 刘田发现后,让他们把兽皮都取了下来,瓦房本来就没有窗户,里面还烧着煤,要是一点空气都不流通,很容易就会一氧化碳中毒。 虽然他们不清楚刘田为什么不让他们用兽皮挡风,但首领的吩咐他们不敢不遵守,睡觉的时候只好多盖一张兽皮。 反正兽皮充足,每间瓦房里都分发了足够多的兽皮。 刘田躺在自己居住的瓦房里,跟他同住一个屋子里的有大牙,瘸子,独臂还有风,另外还有三个族人,一个屋子里住了八个人屋子里很空旷,没有任何家具,也没有床,所有的人都睡通铺。 在地上铺上一排兽皮,族人们就一起睡在兽皮上,刘田把那张洞熊皮也铺上了,洞熊的皮非常暖和,睡在上面一点都不冷。 屋子正中用石块码了一个火塘,火塘里烧着煤,非常暖和,屋子的角落里还堆着柴和一些煤炭,另外还有一些锅碗瓢盆和一个水缸,水缸里盛满了清水。 房梁上还挂着满满一排黄羊肉,有吃的,有喝的,有火,还有能源,刘田感觉自己在这个屋子里待十天半个月不出去都不会饿死渴死。 刘田躺在熊皮垫子上,身上盖着暖和的狼皮,感觉无比的惬意和自在,其他族人都已经睡着了,扯着呼噜。 虽然现在已经是半夜了,但透过门缝,刘田依然能隐约看到屋外的鹅毛大雪,寒风呼啸,卷起漫天飞雪,此刻,这间小小的瓦房里,显得无比的温暖和安宁。 第66章 雪地里的一行人 睡到半夜的时候,刘田迷迷糊糊中听到畜棚的方向传来斑驴的叫声,呃啊呃啊的,显得很急迫。 刘田感觉不妙,赶紧爬了起来,推门准备出去看看,可没想到门根本就推不开,透过门缝往外看,发现屋门已经被积雪给堵住了,屋外被白雪映照的亮堂堂的。 寒风呼呼的刮着,屋内的煤烧的正旺,一点也不感觉冷,刘田一脚把离他最近的风踢醒,说,“风,快点起来,畜棚那边有动静!” 风不情不愿的起来,帮着刘田推门,但屋外的积雪太厚了,两个人一起推也推不开。 风去把其他族人都叫了起来,一起用力推,才把屋门给推出了一条缝,刚好够一个人通过。 屋里的人裹紧身上的兽皮,穿上皮靴,鱼贯出了屋子,来到畜棚边一看,发现畜棚已经被积雪给压塌了,斑驴因为被栓着绳子,一只也没逃出来,全部被压在了棚子下面。 好在畜棚是低矮的草木结构,杀伤力不强,将压垮的木头和干草移开后,斑驴们也没受伤,就是一个个吓的够呛,不安的叫着。 这么一折腾,部落里几乎所有的族人都被吵醒了,不过很多族人还只是待在瓦房里不愿意出来。 畜棚垮了,只好给斑驴另找住的地方,也没有多余的瓦房可以住,刘田只好把几头斑驴都牵进了砖窑里,砖窑大小刚好够八头斑驴住,又让几个女人去抱了一些干草放进砖窑里给斑驴吃。 这时候,斑驴群才渐渐安稳了下来,不再恐慌,低头吃着地上的干草。 刘田这时才放下心来,折腾了一夜,天都微微亮了,回到自己的瓦房,倒头又睡了过去。 早上起来的时候,有一些孩子已经在外面玩雪了,因为华部落的孩子本来就不多,一共也就十来个,不怕冷的出来玩雪的有五六个。 这些孩子身上都裹着暖和的兽皮,脚上穿着合脚的皮靴,玩雪的时候,就算是手冻的通红,脚和身上却很暖和,一点也不觉得冷。 这种感觉是他们之前从来都没有体验过的,以前在别的部落,食物和兽皮不是很充足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先供应给大人,剩下的才轮到孩子们。 在冬天时,就算是下这么大的雪,这些孩子也只能羡慕的看着,这种玩雪不会冻着的感觉,他们还是第一次体验。 大人都还窝在瓦房里,不出来,要么是已经醒了,在烤火,要么是还在睡觉没醒。 反正冬天也没事做,在他们的习惯里,冬天是不会组织狩猎的,女人也很少会在冬天外出采集,除非是没有食物了,快饿死了,才会冒着被冻伤的危险出去找吃的。 瓦房里这么暖和,房梁上还挂着数不清的肉,为什么还要出去受冻? 刘田醒来后,穿上皮靴,走出瓦房,雪已经停了,漫山遍野的白,十来座瓦房是白的,水塘里是白的,堆成一座小山的黑煤炭也成了一座雪白的小雪山。 一些不怕冷的鸟飞落在雪白的树杈上,很显眼。 下了一天一夜的鹅毛大雪,深度已经淹没膝盖了,刘田一脚深,一脚浅的走到砖窑旁,看了看里面的斑驴,发现它们正安稳的趴在地上,嚼着干草,并没有什么异常。 这么大的雪,也没法重新搭建畜棚了,只能让它们暂时住在土窑里。 刘田叫出来一些男人,帮着把煤上的雪清理一下,往各自的瓦房里多搬进一些煤,防止化雪时结冻,把煤山给冻住,到时就不太好挖了。 下雪时的天气并不太冷,这个规律在蛮荒时代也是适用的,但是现在雪已经停了,太阳也出来了,很快就会进入化雪阶段,到时候室外的气温很可能就会下降到零下十几度,甚至二十几度,就更不适合在室外活动了。 瓦房里的男人们都出来干活,清雪的清雪,挖煤的挖煤,忙到过了中午,小煤山被挖去了一半。 所有被挖出的煤,都用藤筐装着,摆在空地上,每座瓦房里都分到了两大筐煤,足够烧一两个月的了。 分配完煤,刘田刚想回瓦房里蜗居,无意间看到在很远的地方,有一行人在雪地上跑着。 虽然速度跑的很慢,但刘田还是能看的出来,那应该是两伙人在进行追逐。 前面跑的人,看起来有七八个,都是男人,其中跑在最前面的,肩膀上还扛着两个孩子,那两个孩子也不知道是不是死了,在两个男人肩膀上一颠一颠的,也没见挣扎。 后面追的人,有二三十个,有男人也有女人,他们也跑的很慢,甚至比前面跑的人速度还要慢,以至于他们渐渐的被甩的越来越远。 在后面追的人,见前面的人越跑越远,眼看着就快追不上了,就有两个女人瘫倒在了地上,用手拍着地,不知道在喊着什么。 其他人也没管这两个瘫在地上的女人,继续追前面的人,但追了一程后,发现被越拉越远了,根本就没法追上了,于是都渐渐放弃了。 这群人在原地驻足了一阵子,似乎是发现了刘田的部落营地,结着伴朝营地的方向走过来。 刘田并不知道这二三十人的小队伍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所以,他不敢大意。 虽然刘田知道,这二三十人,并不会给部落造成什么威胁,但谨慎起见,他还是让男人们都拿起武器,女人和孩子都回到瓦房里不要出来。 他们走的很慢,过了很长时间,刘田才能看清这些人的脸庞,他们每个人都穿的很薄,脚上甚至都没有穿鞋,要不是厚厚的老茧起到一定的防护作用,在这么冷的天气下,他们的脚恐怕已经冻坏了。 这群人察觉到了华部落的警惕,很自觉的在五十米开外就全都停了下来,一个看起来像是领头人的中年男人上前几步,尽量抬高音量说道, “我是首领,我叫树冠,我们的孩子被食人族部落给掳走了,我们追了很长时间,现在又冷又饿,能不能让我们进你们的大房子里待一会儿,暖和暖和?” 第67章 抢食 刘田仔细打量着这群人,发现他们确实没可能对自己的部落造成威胁后,才领着他们进了自己的瓦房。 瓦房里,炭火烧的正旺,暖烘烘的,跟外面简直就是两个世界。 炭火上,还架着一口陶锅,陶锅里煮着肉汤,咕噜咕噜的冒着泡。 一个健硕的女人,蹲在锅旁,手里拿着勺子舀了一勺汤,正要往嘴边送。 突然进来的人,把她给吓了一大跳,汤撒在她的脚上,把她烫的啊的一声叫了出来。 见到首领领着一大帮人进来,女人扔下勺子,赶紧站起来解释, “首领,我没有偷吃,我是准备尝尝汤是咸是淡。” 刘田微微一笑,完全不在乎,说,“嗯,没有关系,你继续煮汤,天这么冷,待会儿我要多喝一碗肉汤。” “好的,首领!”女人答应一声后,从地上捡起勺子,也不用水洗一下,就放进锅里继续搅拌起来。 刘田抱着“不干不净,吃着没病”的态度,直接忽视了这种不讲究卫生的习惯。 一下子多了二十几个人,让瓦房里显得拥挤,这群陌生人显然很饿,他们闻着肉汤的香味,一个个都开始喉结滚动,咽着口水。 但没有主人家的允许,他们也不敢过分靠近陶锅,只能偷偷的拿眼睛瞄,过过眼瘾。 刘田自然不会免费给这群不认识的陌生人食物,除非他们有能够拿出等价的东西来交换。 这些食物,可都是族人们辛辛苦苦狩猎才得来的食物,而且还要维持一整个漫长的冬季,没有等价物,刘田是不可能给他们的。 树冠瞄了一会儿锅里的肉汤,觉得自己应该说句什么,毕竟一直这样沉默着,看着别人锅里的食物,显得很尴尬。 “这位首领朋友,很感谢你能让我们来你的大房子里取暖,我感觉我好像又活过来了,要是你能给我们一些吃的东西,那就更好了!” 他开口的时候,还是没忍住吞了一口唾沫,嘴里发出了吧唧声。 “不好意思,我不能给你们食物,这些食物是我的部落能否安稳度过这个冬天的关键,我不会给你们。”刘田直接拒绝道。 这个回答也在树冠的意料之中,毕竟,冬天很多部落都缺食物,想要免费得到食物并不容易,但男人没有彻底死心,他拉出那两个在雪地里瘫倒的女人,对刘田说, “首领朋友,你不给我们食物也可以,但请你可怜可怜这两个女人,给他们一些吃的吧,她们的孩子刚刚被食人族抓走了,如果不吃点东西的话,恐怕她们连回部落的力气都没有了。” 刘田看了看这两个女人,她们的脸色都很憔悴,脸上还有干掉的泪痕,她们也清楚,自己的孩子被食人部落抓去后,肯定会被当成食物吃掉,这让两个孩子的母亲心如刀绞。 刘田叹息了一声,从和平社会带来的同情心,让他面对这种情况,狠不下心来。 他让那个一直在煮肉汤的壮硕女人给这两个可怜的妈妈一人盛了一碗肉汤,一开始,这两个心如死灰的女人并不接受施舍,沉痛的悲伤让两人没有了饥饿的感觉。 刘田亲自端过两碗汤,递到两个女人跟前,说,“你们不好好的活下去,怎么能把你们的孩子救出来?” 两个女人以为刘田根本搞不清楚状况,认为刘田不知道食人族的可怕,就带着哭腔解释说, “被食人族抓走的人,没有一个能逃走,只能成为他们的…” 说到这里,两个女人捂着脸抽泣起来。 “如果你们相信我的话,就喝下这碗肉汤,好好的活着,说不定你们的孩子并没有死,还有机会把他们救出来!”刘田安慰道。 “不不不,他们一定都被吃掉了,而且,就算没被吃掉,我们也没办法把他们救出来,我们太弱小了!” 其中一个女人悲哀的哭诉道。 “先不要这么悲观,我可以帮助你们打败食人族部落!”刘田说。 “真的吗?”两个女人诧异的看向刘田。 “这位首领朋友,我想我得提醒你,食人族部落,有很多人,而且,他们因为吃人肉,所以很凶残嗜血,我知道你是一片好意,但我要跟你说清楚这件事,你可以让你的族人白白去送死,但千万别说是为了救我们的孩子,我可没有好东西赔给你。”一旁的树冠忍不住说道。 说完,他还狠狠瞪了两个女人一眼,生怕刘田会找他要报酬。 刘田微微一笑,说道,“你放心,我不会找你要任何回报的!” 听到这话,树冠才大大松了一口气,有了这个承诺,两个孩子要是真被救出来了,他也不用付出什么,这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两个女人虽然心里还是很忐忑,但刘田的承诺让她们又有了一些信心,于是接过碗,开始喝肉汤。 陶碗凑近两人脸庞时,热气腾腾的肉香味扑鼻而来,两个女人喉头不自觉就滚动了一下。 夹杂着肉糜的汤进入口腔,从来没体验过的鲜美味道,让两个女人忍不住闭起了眼睛,咂吧着嘴仔细品味起来。 树冠舔了舔嘴唇,感觉更饿了,整个屋子里又开始响起了咽口水的声音。 两个女人也仅仅是品味了一秒钟,就捧着碗,也顾不上烫,就开始大口喝起来。 树冠身后的一个干瘦男人实在熬不住了,伸手就去抢其中一个女人手里的碗。 女人死死抓着手里的碗不松手,碗里的汤已经喝的差不多了,还剩下一些碎肉渣。 其他人见到两人在抢碗,也顾不上其他了,都蜂拥上来抢吃的,就连树冠也加入其中。 另外一个女人也没能幸免,她手里的碗也被抢了。 场面很快就乱成了一团,还在锅旁边煮汤的那个健壮女人见这群陌生人突然就抢了起来,大喊大叫着护着那锅肉汤,但很快,混乱的人群就把健壮女人给撞倒了。 第68章 犬的请求 女人一屁股坐到了锅里,烫的哎呦一下蹦的老高,就算那口锅没有她的屁股大,而且他的身上还穿着厚厚的狼皮,但她的大腿还是被烫伤了。 刘田完全没料到会出现这样的状况,一群陌生人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抢食物,而且还把自己的一个族人给烫伤了,这让他无法忍受。 不用下令,很快,守在屋外的华部落战士手拿武器冲进了瓦房,把这群还在混乱抢食的陌生人团团围了起来。 屋子里一下就安静下来,刘田的脸色很难看,一个抢到碗的男人,躲在一边,悄悄的用舌头舔着碗底。 树冠看到这种情形,也有点怕了,因为这毕竟是别人的地盘,搞不好会挨收拾。 “首领朋友,这都是我的错,我没看管好我的族人,不过,我希望你能理解,你们的肉汤实在是太香了,谁又能忍住不流口水呢?” 树冠半道歉半拍马屁的说道。 “嗯,我知道你们很饿,但不管怎样,你们弄翻了我的一锅肉汤,还把我的族人也烫伤了,这要怎么办?”刘田冷着脸问。 “那,那,首领朋友,你想怎么样?如果要我赔,我可没有东西赔给你。”树冠支支吾吾的说道。 “没有东西可以赔,那就留下来帮我干活,活干的好的话,我可以每天给你们一顿吃的。”刘田说。 树冠低着头思考了一会儿,像是下定了决心,问道,“我能知道要干什么活吗?这么冷的天,是不可能出去打猎的。” “不用你们去打猎,我们华部落的食物够吃,我会发给你们工具,你们要把屋子前面的积雪清扫干净,而且,你们看那边。” 刘田指着那堆还没来得及劈的木头,说道,“那一堆木头,全部劈成柴,码进瓦房里,你们的女人要帮助我们编麻网和麻绳。” 树冠听完后,觉得这个活太多了,因为在他的部落,族人一般都是饿了就去找吃的,吃饱后就晒太阳或者睡觉,根本不可能干这么多的活。 “首领朋友,你们既然有这么多的食物,为什么还要干这么多的活?而且,你们干的这些活,好像并没什么用处。”树冠问。 “这个就不用你管了,你只要带着你的族人把活干好就行了,要么你们就拿食物来赔,要么就给我干活,就是这样。”刘田淡淡的说。 “那我想知道,我们要干多长时间呢?”树冠又问。 “把活干完就行,就是说,那些木头全劈成柴,屋前的雪清扫干净,另外就是,那些野麻全部编成绳子或是麻网,干完这些活,你们就可以离开了。 当然,我答应你的,每天会提供一顿饭,这个承诺我不会耍赖。”刘田说。 “华首领。”这时,那两个失去了孩子的女人上前问, “那我们的孩子呢?你不是答应要救我的孩子吗?” “嗯,当然!既然我答应你们了,就不会再反悔。”刘田说。 刘田决定进攻食人族部落,并非完全是为了要救出那两个孩子,食人族部落距离华部落并不远,如果不彻底消灭或赶走他们,刘田总感觉不安心。 刘田让那个受伤的女人下去休息去了,让另一个女人过来,端来一口更大点的锅,在锅里加上少量的肉和一些腌制的野菜,放了满满一锅的清水,煮了一大锅野菜肉汤,给这二十几个人吃了今天的一顿饭。 毕竟,不让他们吃饱,他们也没力气干活。 接下来,就是安排进攻食人族部落的战争了,凭借华部落的弓箭和藤甲,刘田有信心可以一举消灭食人族部落。 华部落的一百多名战士装备上藤甲和武器,除了弓之外,还有骨矛,石矛这类短兵相接的兵器,另外就是每人带一些干粮,准备与食人族部落速战速决。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犬带着一大帮大河部落的族人来到了华部落。 犬这次带来的人很多,刘田粗略看了看,至少有四五百人。 刘田不知道,犬为什么在这么冷的天,带着这么多人来华部落,如果不是认识犬,和大河部落关系还不错,刘田会误认为他们是来攻打华部落的。 “犬,这么冷的天,你怎么带着这么多的族人在外面游荡?”刘田问。 犬说,“我也不想这样,但是这场雪下的实在太大了,我们部落里有一些草屋被大雪压塌了,首领,也就是我的父亲,让我来寻求你们的帮助。” 说完,犬羡慕的看了一眼华部落的瓦房。 “犬,我很想帮助你,但现在不行,就在不久前,食人族部落袭击了一个小部落,抢走了部落里的两个孩子,他们的族人找到我,请求我帮助他们夺回他们的孩子。 你看,我的战士们都准备好了,我们就要出发了。” 刘田指了指自己身后全副武装的战士,对犬说道。 犬说,“哦,是这样啊,那华首领,你能让我的族人在你的部落待一段时间吗?等我们的草屋修好后,我们就离开这里。” 刘田说,“可是,我们的瓦房里都住满了人,实在没有空的房子让你们住了。” 犬说,“华首领,你们这样的瓦房可真是坚固的好房子,这么大的雪都压不垮,如果可以的话,你能不能帮助我们部落也盖一些这样的房子?” 刘田说,“嗯,我可以帮助你们盖这样的瓦房,但这是个大工程,要花很多时间。 要不这样吧,你的族人现在不是没有地方住吗?那就帮我一起去打败食人族部落吧!等打败了食人族部落,我就帮你们部落盖这样的瓦房。” 犬想了想,说,“可是,我听说食人族部落是个很强大的部落,他们有很多战士,而且喜欢吃人肉,我不知道能不能打败他们。” 刘田自信的说,“你放心吧,只要听我的指挥,我保证能打败食人族部落,而且我还可以保证,能以最小的代价打败他们!” 第69章 用劳动换取食物 犬低头想了很久,权衡利弊后,最终还是答应了刘田,他说, “那好吧,华首领,我可以让我的战士去帮助你打败食人族部落,但你说话要算话,回来后就帮助我的部落盖瓦房,而且,要盖足够我的所有族人居住的瓦房!” 刘田说,“这不行,犬,盖这样的瓦房可不像盖草屋那样简单,你的部落族人很多,要是让你的所有族人都能住进瓦房,那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而且,我得事先跟你说好,我可以派族人去你的部落帮助你们盖瓦房,但你们得供给我们食物,要不然,我的族人可没力气帮你们干活!” 听到要供给食物,犬不自觉的咽了一口口水,说,“华首领,你知道的,我们部落食物一直很紧张,我们自己的族人都吃不饱,哪还有食物分给你的族人?” 刘田说,“那可不行,我给你干活,你就得给我们食物吃,你看他们。” 刘田指着正在劈柴的男人,继续说,“我答应帮助他们救出他们部落的孩子,作为交换,他们得为我干活,而我会每天都提供食物给他们吃,相同的道理,你帮助我打败食人族部落,我答应帮你们盖瓦房。而你要提供食物给我的族人吃。” 犬很为难,因为现在是冬天,狩猎很困难,大河部落本来食物就不是很充足,现在又要他们拿出一部分食物来分给华部落的族人,那自己的族人非饿死一批不可。 看着犬一脸为难的表情,刘田就问,“犬,你们部落旁边的那条大河里一定有很多鱼,你们为什么不去河里捕鱼呢?” 犬解释道,“我们也尝试过去河里捕鱼,但鱼太狡猾了,很难抓,而且,大多数鱼都会在很深的水里游来游去,我们如果走到太深的地方,水就会淹没头顶,把我们淹死。” 刘田明白,大河部落不是不想抓鱼,而是他们不会制作很好的抓鱼工具。 刘田想了想,说,“这样吧,犬,我送你两张麻网,只要站在岸上,把麻网撒进河里,就能捞到很多鱼。” 犬一脸茫然的问,“麻网?那是什么?” 刘田去屋里取出两张已经织好的麻网,在犬的面前展开,这张麻网的网孔很细,用来捕鱼再合适不过了。 刘田把麻网撒开,试验给犬看,犬很快就明白了麻网的工作原理,不禁惊喜万分。 他对刘田说,“华首领,这可真是个宝贝,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谢谢你了,有了这个麻网,以后,我们就不用担忧食物的问题了!” 刘田点了点头,说,“嗯,那么问题就解决了,你们能捕到鱼,有了食物,我再派我的族人去帮助你们建瓦房,这样,我的族人在你的部落也不会挨饿了!” 犬兴奋的说,“既然这样,那么华首领,你能现在就派人去我的部落吗?而且,我们有了食物来源,也可以让你的族人在我的部落多待一段时间,帮助我们建更多的瓦房,让我的所有族人都能住进瓦房里!” 刘田想了想,既然有了大河部落的这几百名战士,自己确实可以分出一部分建过瓦房的,有经验的男人去大河部落,帮助他们盖瓦房。 刘田爽快的答应下来,“嗯,当然可以,我现在就从我的战士中挑选一些人,去你的部落!” “太好了!”犬开心的笑了起来。 刘田选了二十名之前盖过瓦房的族人,告诉他们直接用土坯给大河部落盖房子,不用再烧砖了。 刘田不是想故意偷奸耍滑,而是大河部落没有烧砖的条件,而且烧砖盖瓦房的工作量和直接用砖坯盖土房的工作量不可同日而语,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 土房子虽然没有瓦房坚固耐用,但比大河部落现如今的低矮草屋就要升级很多了,绝对不会被雪压垮的。 犬派了几个大河部落的战士带着麻网和华部落的二十名“瓦工”去了大河部落。 与此同时,刘田和犬率领着四百多名战士踏上了进攻食人族部落的征途。 天很冷,雪也很深,队伍走的很慢,好在前往那个地方的路,刘田很熟悉,他就是从那个地方逃出来的。 食人族部落很强大,但刘田并不惧怕,除了华部落战士的武器更加先进外,天气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这么冷的天,食人族部落的防守一定很松懈。 一路上,凡是能被抓住的鸟或是小型野兽,都被当成食物补给,而犬在亲眼见到刘田用两根木棍就生出火来后,简直就把刘田视为了天人。 大河部落虽然也有火种,但那是取自大自然的,为了不让火种熄灭,大河部落世代都派族人看守,也不知道燃烧了多少代了。 犬这次算是真正掌握了钻木取火的方法,而这种在现代看来十分通俗的生火方法,在犬的眼里简直就是神技。 抵达那处广袤无垠的象草地后,刘田就知道,他们距离目标已经不远了。 枯萎的象草杆依然高大挺拔,皑皑白雪也没能压垮它们,这片象草地如果生长在华部落附近,小斑它们就算在冬天,也有足够的食物可以吃。 刘田让战士们隐藏进象草丛中,然后派出一支小队,六个人,让狼疤带队,前去打探敌情。 狼疤带着侦查小队,非常小心的前进,这里是食人族部落的大本营,面对凶残的食人族,再怎么谨慎都不为过。 翻过一个小土坡后,已经能看到食人族部落的情况了,狼疤让侦查小队隐藏在一片枯草丛里,静静的看着那个方向。 食人族部落的营地,用木栅栏围了起来,防止野兽,营地里,建了很多大大小小,圆形屋顶的低矮草屋,这些食人族就住在草屋里。 营地中央,竖立着一根笔直的,高高的竹竿,竹竿上挂着一长串人的头骨,在风中相互碰撞,发出当当当沉闷的响声。 此时,食人族的营地中,看不到一个人影,大冷的天,这些恶魔都窝在草屋里,不想出来。 第70章 雪地里的大战 趴在草丛里,观察了很长时间,见食人族部落的营地里,没有一个人影,狼疤就带着侦查小队,胆大的慢慢靠近食人族的营地。 甚至,已经摸到营寨门口了,还是没有人发现这支侦查小队。 狼疤不敢进入营地,如果被发现,那肯定会成为口粮,他带着侦查小队回到象草地,跟刘田报告了侦查的情况。 刘田当机立断,趁着食人族部落毫无防备,发起突然袭击,打他们个措手不及,一定能一举打败他们。 没有一个族人反对刘田的决策,在进攻巨鼠部落的那场战斗中,这位领导者就已经展现出了自己非常出色的打架才能。 战士们的弓箭都上了弦,大河部落的战士都握紧了手中的近战兵器,开始有序,安静的朝食人族营地推进。 食人族营地中心位置,一座最大的草屋里,食人族的首领正压在一个女人身上呼呼大睡,那个女人被庞大的身躯压的喘不过气来,但还不敢推开他。 要是惹这个男人生气,搞不好就会把她扔进火坑里,烤着吃了。 草屋中心位置,有一个很大的火坑,是直接在里面挖出来的,火坑里烧着火,火里有一些碎骨头和毛发,发出难闻的焦臭味。 在草屋的一个角落里,两个被掠夺来的孩子缩在那,瑟瑟发抖。 他们两个被抓来后,就扔在了这个草屋里,还没来得及吃,相比死去多时的食物,这个首领还是更喜欢吃新鲜的肉。 那个女人被压的实在喘不过气了,感觉自己再不动一下,就会窒息而死了,她用力一把推开了首领那庞大的身躯,坐起来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气,感觉一下子就舒畅了很多。 首领睡的正香,却突然被弄醒,怒气一下子就上来了,他一把揪住女人的头发,拖着女人,想要把她直接扔进火坑里。 女人拼命嘶喊着,求首领放过自己,但根本无济于事,吃惯了人肉,让这个禽兽首领根本就毫无人性可言。 两个孩子见到这一幕后,害怕极了,紧紧的抱在一起,不敢看接下来将要发生的惨烈一幕。 女人被拖到火坑旁,她已经能感受到火坑里,熊熊燃烧的大火的温度了,拼命挣扎着,想要摆脱即将到来的痛苦。 那个大火坑足足有两米多深,只要掉进去,就绝无可能爬出来,只会被活活的烧死。 食人族首领两手抓着女人的头发,狞笑着,他最喜欢看到别人临死时痛苦挣扎的样子,这让他感到刺激和兴奋。 就在这个女人即将被推入火坑之时,外面突然传来喊杀声。 食人族首领停下了手里的动作,脸上的狞笑变成了困惑,他不明白,这个时候,怎么会出现这样的声音。 喊杀声越来越响,好像就在他的草屋外面。 首领丢下手里的女人,摇晃着庞大的身躯,想要出去看个究竟。 他推开草屋的门,弓着身子钻出低矮的屋门,眼前的一幕,让他震惊,原来被当做口粮的弱小同类,现在竟然反过来拿着一种不知名的武器在射杀他的族人,而他的族人竟然毫无抵抗之力。 然而,这位首领也仅仅只是看到了这片刻的一幕,一支不知道从哪里射来的冷箭,准确的命中了他的喉咙。 首领用一双大手捂住自己的喉咙,嘴里冒着血泡,咕噜咕噜的,想要再说什么话,可是已经发不出声音了。 轰的一声,首领像山一般巨大的身躯倒在了地上,翻着白眼,彻底死去。 这群野蛮的食人族似乎并没有什么感情,就算首领死了,就算身边的同伴在不停的倒下,他们还是发出那种挑衅的吼叫声,义无反顾的往上冲。 而他们那种相对落后的武器,对于身穿藤甲的华部落战士,几乎造不成什么杀伤。 在刘田的指挥下,华部落的弓箭手与食人族战士保持距离,进行远距离攻击,对此,这些野蛮的食人族毫无办法。 厚厚的积雪滞缓了他们冲锋的速度,他们强壮的体格和近战优势,在这样的情况下,变的毫无作用,而他们又没有铠甲防身,完全就成了活靶子。 几轮射击之后,已经有一半的食人族战士倒下了,或死或伤,偶有一些冲到近前的食人族战士,也被大河部落的战士蜂拥而上,近身斩杀。 食人族战士再没有一开始的傲慢和挑衅了,他们忽然发现,这些体格不如己方健壮的弱小同类,好像并不容易对付,特别是那种奇怪的武器,杀伤力实在太强了,根本就不可战胜。 剩下不足一半的食人族战士开始害怕了,他们的脸上再没有那种挑衅和戏谑的神色,取而代之的是恐惧和绝望。 一些食人族战士开始掉头逃跑,而早就等在一旁,随时待命的大河部落战士,开始尾随追杀。 食人族战士根本无心恋战,他们对弓箭已经产生了彻底的恐惧心理,只想赶紧远离这种可怕的武器。 战斗很快接近尾声,至少三分之二的食人族战士被消灭,还有一些倒在地上受伤的,刘田不准备留着他们,直接下令补刀杀死。 对于这些吃人肉的恶魔,刘田没有半点同情心。 另外,还有大概十六个食人族战士投降被活捉了。 犬建议刘田直接杀死他们,但刘田却想留着他们,让他们成为华部落的奴隶,为华部落做牛做马的干活,这也算是对他们的一种惩罚了吧。 为了给这些投降的食人族战士一个威慑,刘田命令狼疤割掉了他们每人一只耳朵,尽管这些食人族战士发出了如杀猪般的惨嚎声,但刘田丝毫没有心软。 最后,刘田让族人用结实的树皮编成绳子,把这些食人族战士的双手绑着,串在一起。 确保附近再没有危险后,联军就开始原地休整,开始生火做饭。 狼疤和犬带着各自部落的一些战士,开始逐间草屋的搜查,看有没有战利品。 食人族部落虽然喜欢吃人肉,但人并不好抓,所以他们的草屋里还存着一些动物的肉。 这些肉全部被搜刮出来,堆在雪地里,当做军粮,犒赏战士们。 另外还有一些石制的武器和破旧的兽皮,这些东西,华部落并不缺,刘田也看不上,于是就很大方的让给了大河部落。 而在最角落的一间草屋里,犬发现了一些女人。 第71章 为大河部落盖瓦房 这些女人的数量,有七个,全部都是食人族部落掠夺来的,当做发泄兽欲的工具,她们蜷缩在角落里,恐惧的看着犬和他的战士们。 犬并没有伤害这些女人,而是把她们带出了那间昏暗的草屋,带到刘田跟前,交给刘田发落。 犬对人口并不怎么感兴趣,因为大河部落的人口已经够多了,大量的人口,让寻找食物成为很大的负担。 所以,犬干脆将这些女人交给刘田发落。 让刘田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些女人刘田竟然全都认识,她们都是之前刘田所在的那个弱小部落的族人。 但这些女人似乎精神上遭受了很大的折磨,眼神呆滞,竟然没有一个人能认出刘田了。 刘田并没有太大的感情负担,他毕竟只是个穿越者,虽然这些女人不记得他了,而且看起来她们的精神好像也不太正常了,但刘田还是决定把她们带回华部落,让她们能过的更好。 就算她们什么活也不会干,但华部落并不缺那点食物,刘田会让她们吃饱穿暖。 最后,狼疤在食人族首领住的那间草屋里,找到了那两个孩子。 检查了两个孩子并没有受伤后,狼疤就把两个孩子带了出去,在路过那个两米深的,用来烧人肉的火坑时,狼疤忍不住的想要呕吐出来。 那个坑里烧焦的人肉,散发着令人作呕的恶臭。 带着两个孩子走出了草屋,狼疤直接一把火烧了那座让人厌恶的地方。 战士们本来聚在木栅外的空地上烤着从食人族部落得到的战利品,突然看到草屋着了火,以为又有什么异变发生。 在看清楚是狼疤在点火烧草屋时,不论是华部落的战士,还是大河部落的战士,都发出了阵阵喝彩声。 然后,一些战士从火堆里抽出火棍,开始点剩下的草屋,一间一间的,所有的食人族草屋都被大火吞噬,轮番垮塌。 大火融化了附近的积雪,烧出了一大片空地,食人族部落也在这场大火中彻底覆灭,成为了过去。 等所有的战士全部吃饱,休息后,还有一些余粮,全部带上,开始返回部落。 大河部落的战士几乎每人手上都拿着一些掠夺到的战利品,实际上食人族的人口并不少,有五六百人,所以,他们的营地里留下来的战利品也不会少。 像那些武器,不管是木制的还是石制的,或者骨制的,全单照收,对于他来说,这些武器还是很重要的,这将大大增强大河部落的武器装备。 另外还有一些看起来不怎么暖和的兽皮,犬也全都带上了,这些兽皮对于大河部落来说也是很重要的物资。 而华部落这边,得到了十几名奴隶,这些奴隶体格都比较健壮,除了喜欢吃人肉外,外表看起来跟普通人类没有什么区别。 这一次对食人族部落的进攻,刘田没想到会进行的这么顺利,联军几乎没有受什么损失,只有几名战士受了点轻伤。 这完全得力于先进武器的功劳,弓箭和铁制的箭头对于这些原始的石制或木制武器来说,完全就是降维打击。 带着战利品回到部落,刘田把那两个救回来的孩子交给了那个前来求助的树部落,两个母亲跪下来对刘田千恩万谢。 而树部落的首领树冠,在听说食人族部落已经被消灭后,一开始还不信,直到看见那十几个被割了一只耳朵的奴隶后,他才信了。 临走的时候,树冠对刘田说,“华首领,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才好,如果以后有什么需要,你就尽管去找我,我的部落离这里并不远,往太阳升起来的方向走,半天就到了。 我的部落没有你们这样的大房子,为防止野兽攻击,我们在树上建了房子,我们的族人全部住在树上,是树上的部落。” 刘田说,“嗯,好的,食人族已经被消灭了,你们以后会生活的越来越好,还有,如果你们没有食物吃了,可以派你的族人来我的部落,只要给我干活,我就给你们食物。” 树冠说,“嗯,那华首领,再见了!” 说完,这个住在树上的部落,排成长长的队伍,踩着积雪,咯吱咯吱的离开了华部落。 送走了树部落,刘田分发了一些兽皮衣服和皮靴给俘虏来的十六个奴隶,然后就让他们去干活,毕竟这些奴隶不能白养着,一天不干活,就要白白的消耗一天的食物。 虽然是冬天,但华部落还是有很多活要干,首先就是去山上伐木,重新把畜棚盖起来。 原本华部落干活的族人,现在变成了监工,反正时间有的是,畜棚就慢慢盖。 除了盖畜棚外,还要不停的砍柴,以供部落用柴,刘田不嫌柴多,每天都要烧火,柴放着也不会坏,当然是多多益善。 与此同时,华部落派往大河部落,帮助大河部落建瓦房的十几名工匠们也开始动工建房了。 刘田派了部落里,一个比较有经验的瓦匠带队,这个年纪有些大,在刘田的调教下,手艺比较好的瓦匠,名字叫“工”。 首领洪早就从他的儿子,犬的口中,听闻了华部落那种高大结实的瓦房,虽然他自己从来没见过那样的房子,也想象不出那种房子到底长什么样,但犬把那种房子说的太好了,首领洪也忍不住想要见识一下。 工直接把做好的土方晾晒干,就成了一块块土砖,土砖虽然没有砖窑里烧出来的青砖结实耐用,但只需要在土墙外面用掺杂碎草屑的泥巴糊上一层,用个十几二十年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瓦做的也很简单,就是用泥巴做成拱形,然后一块块的摞起来,和土砖一样晾晒干,就是一块块最原始的瓦片。 此外,大河部落的族人还把刘田送的麻网也交给了首领洪,并告诉首领洪,这种网可以去河里捕鱼。 首领洪看着那张网口很细密的麻网,麻网用几根细竹棍撑起来,成了一个半圆形,只要几个人站在岸上,一人抓一根竹棍,把半圆形的网放进河里,就能捞到鱼。 首领洪大为震惊,他只是稍微想了一下,就明白了这个东西应该怎么用。 第72章 洪挖墙脚 首领洪亲自来到河边,找到一处没有结冰的河段,几个大河部落的族人站在岸上,手里拿着竹棍,把网放进河里开始捞鱼。 果然一下就捞到了十几条大鱼,这让大河部落的族人异常振奋,在岸边嗷嗷叫着庆祝,有了这个麻网,部落里食物紧缺的问题就能得到很大的缓解。 作为首领,洪看着那些活蹦乱跳的鱼,陷入了沉思,部落已经在这条大河边生活了好几代的时间,没有哪一届首领能带领族人很轻易的抓到那些狡猾的鱼,食物紧缺的问题始终困扰着部落。 但那个突然出现的年轻人,华部落的首领,为什么这么轻易的就解决了这个问题,而且,他还给自己送来麻网,帮助自己获取食物。 不仅如此,他还派他的族人来帮助我建房子,这个年轻人真是个了不起的人。 想到这,首领洪不禁叹了口气,想着要是这个年轻人,能成为大河部落的首领,那么大河部落一定能成为这片陆地上最强大的部落吧? 这个念头闪现的时候,洪自己也吓了一大跳,怎么可能让一个外人成为部落的首领?那样的话,大河部落还存在吗? 首领洪苦笑着摇了摇头,把这个念头从脑海里驱逐出去,看向河边。 这个时候,又是一阵欢呼声传来,族人们又捞了一网兜的鱼,这一次捞上来的鱼看起来比第一次的还要多。 看来族人们捞鱼的技巧越来越娴熟了。 冰雪消融的第二天,阳光虽然很足,但天气依然寒冷,大河部落已经盖起了足够的土房子,供族人们居住。 任务完成后,工就准备领着瓦匠们撤回华部落,临走之前,洪找到工,对他说, “工,你能不能留在我的部落?如果你肯留下来,我就让你当部落的长老,地位仅次于我和犬,以后犬当了部落首领,你依然是部落的长老。 而且,我还会给你好几个女人,就像我一样,每天晚上换一个。” 工有点心动,毕竟,他在华部落就是个无名小卒而已,而且大河部落人口比华部落多,规模也比华部落大,要是能在这个部落当个长老,那确实是个很大的诱惑。 工正准备答应,突然又想起华部落的优势来了,华部落虽然人口不如大河部落,但他们的武器更厉害,而且华部落的首领,也比眼前这个半老的老头子厉害很多。 就算是犬,跟华部落的首领相比,也差了一大截。 工的内心开始动摇,他拿不定主意,于是就跟洪说,“大河首领,我现在还拿不定主意,能不能让我考虑一个晚上,我明天再回答你。” 首领洪见工心有动摇,很高兴,他咧着嘴说,“当然可以,这里就是你的家,你想考虑多久都可以。” 等首领洪离开后,工在他自己建造的土房子里来回走动,低头思考自己到底要不要留在这里,他现在还有一个顾虑就是,如果自己就这么留在了大河部落,首领会不会来找自己,要是引起双方部落的矛盾,那可就不好了。 不过,他很快又释然了,因为就算华部落有很厉害的武器,但大河部落也不是个弱小的部落,要是真的打起来,华部落也不一定就能打败大河部落。 这么想着,工最终下定了决心,他要留在大河部落,当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长老。 他决定明天一早就去找首领洪,向他表明心迹。 工兴奋的一个晚上都没有睡着,完全忘记了,他的一手瓦匠的手艺,全是刘田教给他的。 等到第二天一早,工就找到了首领洪,告诉洪,他决定留在大河部落,帮助大河部落盖房子,修房子。 他还表示,如果有其他需要自己的地方,自己一定会全力以赴的帮助部落。 首领洪很开心,他让族人拿出刚捕上岸的几条鱼,赏给了华部落另外几个瓦匠,跟这几个瓦匠说,他们可以回华部落了。 几个瓦匠说,“工呢?他怎么不跟我们回去?” 首领洪笑了笑,说,“工不会再跟你们回去了,他已经答应加入大河部落,而且,他已经是大河部落的长老了,他以后会帮助大河部落盖房子,修房子。 你们回去告诉华首领,就说那几条鱼是用来交换工的,希望他不要介意。” 几个华部落的瓦匠面面相觑,他们怎么也没想到,来这里干个活,还能被挖墙脚。 他们现在也没办法,只好拎着几条鱼,返回了华部落。 在几个瓦匠走了之后,犬得知了此事,他顿时感觉大事不妙,首领洪可能不太了解刘田,但他很了解这个华部落的首领。 这是个恩怨分明的人,这么莫名其妙的把他的族人留在自己部落,而且还让他当长老,这要是让刘田知道了,两个部落间肯定要爆发冲突。 犬立刻找到了自己的父亲,问道,“你为什么要留下那个工,他只是个无名小卒而已,只是会盖个房子而已,你让他当部落长老,这怎么可以?” 洪说,“工虽然是个无名小卒,但他建的房子,既好看,又坚固,你会盖吗?” 犬说,“那你也不能不经过华首领的同意,擅自把他留下来,这样,华首领是不会同意的,他肯定会领着华部落的战士来攻打大河部落,到那时,你要怎么办?” 首领洪说,“对于华部落来说,工只是个可有可无的人,而且,作为交换,我也让他的族人带回去了几条鱼,我想,华首领应该不会为了一个无关紧要的人,来攻打我们部落。” 犬说,“那只是你自己的想法,你没有经过他的同意,就把他的族人留了下来,换做是你,你会乐意吗?” 首领洪低着头沉默下来,然后问道,“那现在怎么办?他的那些族人恐怕已经回到华部落了,而华首领一定也已经知道这件事了。” 第73章 关系破裂 犬说,“如果不想事情恶化,那就把工送回去吧,顺便再带一些鱼过去,算是赔罪!” “唉,那好吧,犬,那你就带着工回华部落吧!”首领洪叹息一声,点了点头。 犬找到工,跟他说要送他回华部落,工不乐意,有点害怕,因为他记得很久之前,巨鼠部落的那个大鼻子背叛了华部落,结果刘田就带领族人去消灭了巨鼠部落,而那个叛徒大鼻子也在那场战斗中被大火给烧死了。 要是自己回去,首领会不会杀了自己? “犬,我能不能不回去,我喜欢大河部落,我愿意留在这里为你们盖房子。”工央求着说。 犬说,“不行,工,我必须要送你回华部落,而且,我还要跟华首领道歉,我不能因为你,跟华部落结仇。” 工说,“犬,你如果送我回去,首领会宰了我的。” 犬想了想,说,“你放心,我会跟华首领说明白的,我保证他不会杀了你。” 工还是有点害怕,但他也没有别的办法,他想要逃跑,但回头一想,这么冷的天,自己要是一个人流浪在野外,没有房子住,肯定会被冻死。 他于是对犬说,“犬,你说话算话吗?你会跟首领说,让他不要杀我吗?” 犬说,“当然,我会跟华首领说的。” 这个时候,为大河部落盖房子的十几个瓦匠也已经回来了,他们手里拎着几条被冻僵了的鱼,交给了刘田,并告诉刘田,工已经背叛了华部落,加入了大河部落。 刘田皱着眉,问,“怎么回事?” 一个瓦匠说,“大河部落的首领让工当长老,他每天的工作就是为大河部落盖房子,修房子,工于是就答应了留在那里。” 刘田听完后,很愤怒,因为之前华部落就出现过叛徒,没想到这次又出现了一个。 他又想着,如果大河部落确实需要可以盖房子的瓦匠,来跟自己好好说,自己并不介意送给他们几个瓦匠,毕竟,两个部落之间的关系很友好。 可是,大河部落并没有跟自己商量,就挖自己的墙脚,这是刘田不能忍受的,他要亲自去向大河部落要人。 并且,那个叛徒工,他也会狠狠的惩罚。 刘田叫来狼疤,让他安排一些弓箭手,准备去大河部落要个说法,狼疤答应一声,领命而去。 就在这个时候,犬领着族人把工送回来了,不仅如此,他还带来了一大筐已经冻成冰冻的鱼。 犬让他的族人把那一大筐鱼倒在地上,这些鱼身上都结成了冰块,倒在地上后,还滑了好远一截路。 犬对刘田说,“华首领,我把工送回来了,而且,我还送给你一大筐鱼,希望你能原谅我们。” 刘田说,“犬,我派人去你的部落,帮你们建房子,还送给你们麻网,帮你们抓鱼,可没想到,你们竟然不经过我的同意,就挖我的墙脚,这我无法忍!” 犬说,“这完全是我的过错,看在两个部落友好交情的份上,你就不要再追究了吧。” 刘田说,“犬,我也不是个小气的人,如果你们跟我说一声,我会送几个瓦匠给你们,但现在,你把工留下来,就走吧!” 犬说,“华首领,来之前,我已经答应了工,一定让你不要杀他,如果你答应我,不杀他,我就把他留在这里,但你如果要杀了他,那我还得把他带回我的部落!” 刘田差点被这个耿头耿脑的家伙气笑了,他说,“犬,你现在在我的部落,只要我一声令下,你们就会被我的弓箭手射成马蜂窝,你有什么底气向我求情?” 话刚说完,刘田周围的战士们全部举起了手里的弓箭,对准了犬和他的族人。 犬并没有害怕,他说,“华首领,你说的对,在你的部落,你确实可以杀了我,但我是个说话算话的人,我答应的事情,就一定会做到,就算你今天杀了我,我也会尽我的力来保住工的一条命!” 说完,犬还闪身挡在了工的身前。 而这个时候,工已经害怕的两腿发抖了,他知道弓箭的厉害,那种武器不像木刺或是石矛,只要被弓箭射中,那就必死无疑。 刘田眯眼看着犬,对于他的勇气,刘田在内心还是暗暗称赞的,他挥了挥手,说,“犬,你走吧,带着这个叛徒回去吧!把他留在这,我一定会杀了他!” 犬带着工离开了,事情到这个地步,他知道,因为这件事,大河部落跟华部落的关系进入了冰点。 刘田没有杀死工,是因为工对于华部落来说,只是个可有可无的人,为了这个人,跟大河部落彻底决裂不太理性,而且,犬这个人,刘田还是很欣赏的,大河部落有犬在,不会那么轻易就衰败。 树冠带着树部落的二十几个族人回到了自己的部落,他们的部落就在一片小树林里,一棵十人环抱的古树上,搭了一个很大的草屋,树部落的所有族人都住在这个草屋里面。 来到古树下,树冠领着头,像蚂蚁搬家那样,二十几个人排着队往树上爬,就连刚被救回来的两个孩子也很灵活的往树上攀爬。 爬到树上后,进入草屋里,背上背着藤筐的族人把里面的东西倒了下来,里面有三条咸鱼,两个陶罐和一个陶锅,这些东西,包括那个藤筐,都是树冠在离开华部落之前,厚着脸皮跟刘田要的。 本来咸鱼要了十条,但一路上,族人们都在吃,等回到这里时,就只剩下三条了。 树冠拿起一个陶罐,把草屋里散放着的一些栗子,橡果一颗颗的捡起来,放进陶罐里,放满后,他还晃了晃,咧着嘴笑了,有了这种罐子,以后就能收集储存更多的坚果了,这些是他们在冬天时,主要的食物来源。 树冠把装满坚果的陶罐放到一边,又拿起那个陶锅,左右看了看,突然,他脸色一变,猛的一拍大腿。 旁边的族人见他突然拍自己的腿,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问道,“你为什么要拍自己的大腿?” 第74章 华部落的名声 树冠说,“我忘了!” 那个族人说,“你忘记什么了?” “我忘记向华首领要碗了,没有碗,怎么喝汤?”树冠懊悔的说。 那个族人说,“喝汤?没有火,怎么喝汤?” 树冠看了看那个族人,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马上又一拍大腿,说,“忘记问华首领,火要怎么生出来了!” 那个族人又说,“首领,没有火,我们不是活的好好的吗?为什么必须要火?” 树冠感觉说话说的嘴有点干了。就抓了一把屋外的雪,塞进嘴里嚼着,说,“但是天实在是冷啊,要是有火的话,就不会这么冷了,而且,要是有火,我们也能喝到热腾腾的肉汤了!” 那个族人咽了一口口水,没再说话,他觉得确实如此,他现在的鼻腔里,还留着在华部落的瓦房里,闻到的那股肉汤的香味。 树冠又说,“等天暖和了,我要再去一趟华部落,跟他们学习一下,怎么生火,然后再跟他们要一些陶碗。” 等把那三条咸鱼都吃完,树冠就带着树部落的几个男人出去打猎了,要是再不打猎,部落里就要饿死人了。 冬天鸟的种类还是挺多的,鸟的毛很厚,它们不怕冷,它们也不会冬眠,但是对于树部落来说,鸟并不好抓,因为它们总是在天上飞来飞去,树部落又没有弓箭。 所以,他们的目标还是陆地上的那些食草动物。 树部落这一次的运气还不错,他们很快就在雪地里发现了一行动物的脚印,树冠领着他的族人追着那串脚印,一直追到一个山洞前面,脚印在洞口消失了。 树冠和他的族人们看着那个黑漆漆的山洞,互相望了望,这个山洞的洞口不小,看起来应该是一只大型野兽的。 树冠站在洞口,拿不定主意,狩猎大型野兽是要冒一定风险的,搞不好还会出现伤亡,但如果不冒险,他们就会失去食物来源。 最后,树冠咬了咬牙,决定拼一把,他正准备领着他的族人冲进山洞,和这只野兽决一死战。 就在这个时候,从附近的一些大树上,突然跳下来一群人。 这个动静把树冠和他的族人吓了一大跳,他们停下脚步,看着这群人。 这群躲在树上的人,走到树冠跟前,一个领头的男人对树冠说,“这个山洞里面住着一只黑色的豹子,这个猎物是我们先发现的,你们不要跟我抢!” 树冠看着这群人,人多势众,立马就怂了,不过,他并没有离开,他说,“我们部落里有两个孩子,他们被食人族抓去了,刚刚才救回来,他们快要饿死了,我们可以帮助你们狩猎,要是猎到了这只黑豹,你们把黑豹的头和尾巴给我,我带回去给孩子们吃。” 那个部落里领头的男人听了树冠的话,立刻就惊讶起来,他说,“你说什么?你们从食人族部落的手里把两个孩子救出来了?” 树冠点了点头,说,“嗯,我为什么要骗你?” 领头男人看了看树冠,又看了看树冠身后跟着的几个不着四六的族人,摇了摇头,表示不信。 树冠说,“我没有必要骗你,我们部落的孩子确实被从食人族手里救了回来,当然,不是我们救的。” 领头男人露出一副释然的表情,问,“那是谁救的?” 树冠说,“是华部落帮助我们救的,他们的首领是个比你还年轻的男人,是他带领他的族人把我们部落的两个孩子救了出来,我很感激他。” 说到这,树冠停顿一下,然后又像想起来什么似的,接着说,“哦!对了,不仅如此,华部落还灭掉了食人族部落,从今以后,我们再也不怕被食族人抓去当做食物了!” 那个领头男人一脸的震惊,他惊呼出声,“什么?!灭掉了食人族部落?” “这个华部落在哪里?我怎么从来都没听说过这个部落?” 树冠说,“嗯,华部落很强大,他们有很多食物,有很厉害的武器,他们还有陶器,还会盖瓦房,更重要的是,他们会造火,他们的首领是个伟大的人,只要你开口,他会赠送你食物和陶器!” 领头男人目不转睛的听着,他不知道什么是陶器,但他知道火,就是那种上天降下来的天火,他曾经也在一些遥远的大型部落里见过火,不过,那些火都是上天赐予的,并不是人类自己造出来的。 “你能不能告诉我,那个强大的华部落在什么地方?我也想去跟他们要一些食物和陶…器。” 这个领头男人并不知道什么是陶器,他只是顺着树冠的话说。 树冠说,“我可以告诉你,但你要把这只猎物的四条腿也给我,四条腿加一个头,再加一个尾巴。” 领头男人说,“什么?这可不行,我只能给你一条腿,一条腿加一个头,再加一个尾巴,如果你觉得不够的话,我还可以把它的肠子也给你。” 树冠觉得肠子很好吃,就点头说,“嗯,那好吧,不过,要等我拿到猎物后,我才能告诉你。” 那个领头男人想了想,觉得己方人多,对方肯定不敢耍赖,于是就答应了下来。 这只黑豹的体型很大,像头野牛,不过,树部落加上这个不知名的部落一共有三十几个人,他们手里全都拿着武器,对付这只野兽,自然不在话下。 这群人堵在洞口大声吆喝,他们不敢冲进山洞里,山洞里黑漆漆的,而且里面空间小,不容易发挥武器的作用,他们想通过吆喝把黑豹吓出来。 黑豹毕竟是只动物,智商自然不及人类,恐吓几次后,它遭不住了,冲出了山洞。 洞外狡猾的人类,开始围堵这只黑豹,黑豹见这么多人,还都拿着武器,吓的魂飞魄散,到处乱窜,想要逃离这里,但发现自己已经被包围了,哪个方向都有人,根本就逃不出去。 一番较量之下,黑豹身上遍体鳞伤,终于倒在了地上起不来了。 领头的男人吩咐自己的族人把黑豹就地分割好,把属于树冠的那部分给了树冠,然后对树冠说,“好了,现在你能告诉我,华部落在什么地方了吧?” 第75章 奴隶逃跑 “嗯,我说话算话,我现在就告诉你。” 树冠走近几步,指着一个方向,说,“就在那个方向,走一天半,你就能看到一些高大的房子,那种房子很特别,不是草屋,我也不知道那是用什么东西做出来的,总之,很坚固,很漂亮,那里就是华部落了。” 领头男人点了点头,然后笑着朝树冠摆了摆手,说,“谢谢你,我的朋友,再见了!” 树冠也笑着摆了摆手,说,“再见了!” 树冠很高兴,他觉得自己今天做了一件好事,而且,还得到了这么多肉,这些肉够他们吃几天了。 他让族人们扛起那些肉,一个族人扛起豹腿,一个族人拿着豹头,还有一个族人拿着豹子的尾巴,树冠拿着那根他最喜欢的肠子,他们一起高兴的往自己部落的方向走去。 树冠把华部落消灭食人族部落的消息传出去后,周边大大小小的部落都陆续知道了这个消息,他们在高兴的同时,也都对这个突然名声大噪的部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在地面的雪都消融,天气没有那么冷了之后,这些部落都派出了自己的族人,按照得到的地址,陆续前往华部落,一是看看这个部落到底是什么样子,二是向这个部落讨一些食物和陶器。 刘田对于华部落突然出名的事还一无所知,他每天都会来到水塘边,拿着一根钓鱼竿,在冰窟窿里钓鱼。 有了食人族奴隶后,华部落的族人要干的活少了很多,他们每天都窝在瓦房里烤火,只有中午,阳光最明媚的时候,才会从瓦房里出来,蹲在阳光下逮虱子。 奴隶们没有这么悠闲的时光,他们每天都要进入森林,砍几棵树带回部落,然后还要把这些树都劈成柴。 畜棚也已经搭好了,几头斑驴被从砖窑里牵出来,关进了新搭的畜棚里。 这种悠闲的时光进行了大概一个月的时间,在这一个月里,这些奴隶们表现的还算顺从,每天都任劳任怨的干活。 而被刘田派去监督这些奴隶的战士们,也慢慢放松了警惕。 这一天,刘田在池塘边钓鱼,女人们在空地上忙着生火,准备食材做饭,男人在瓦房里睡觉,小孩子在附近疯跑,打闹。 这个时候,刘田感觉有鱼在咬鱼钩,用木头做的鱼浮在一上一下的抖动,刘田用力一提,一条巴掌大的鱼在鱼钩上摆着尾巴挣扎着。 刘田开心的咧嘴一笑,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战士匆匆跑来,气喘吁吁的对刘田说, “首领,不好了,有个奴隶跑掉了!” 刘田提着鱼竿,那条鱼还在不停扑腾挣扎着,刘田没有慌张,因为逃走一个奴隶,对他来说,并不会造成多大的损失。 他一边收着鱼钩,一边问,“怎么回事?” 族人说,“有个奴隶,他趁我们没注意,打倒了一个战士,然后就钻进树林里,逃走了,我们追了很长时间,都没有追到,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刘田皱着眉,这个时候,其余族人押着剩下的奴隶回来了,而且还带回来一个被打伤的战士。 这个战士头部受伤了,鲜血把他的头发都染红了,脸上也全是血,疼的嗷嗷叫。 刘田放下鱼竿,走到那个受伤族人跟前,扒拉了他的伤口看了看,发现他头上有一个很大的口子,血直往外冒。 不过还好,只是裂开了一道口子,看起来并没有生命危险。 刘田让族人扶着他去瓦房里休息,女人们赶紧找来一块干净的兽皮,放进热水里泡泡,给这个族人擦洗,清理伤口。 首先得把这个人的血给止住,冬天采不到可以止血的草药,一个女人直接抓了一把草木灰撒在伤口上,把血给止住了。 过了一会儿,受伤男人虽然还疼的嗷嗷叫,但感觉到头上不再流血了,也就慢慢的安静了下来,他还感激的朝那个为他止血的女人点了点头。 另一方面,刘田决定好好惩罚这些奴隶,虽然让这些奴隶为自己干活,但在华部落,这些奴隶每天都能吃饱饭,而且,刘田还发给他们过冬的兽皮和皮靴,这些奴隶既不会挨饿也不会受冻。 刘田觉得自己并没有亏待这些奴隶,但他们还是想着逃跑,这让他很生气。 原本这些奴隶每天能吃两顿饭,但刘田决定从今天开始,每天只给他们吃一顿饭,就算他们没有力气干活,也不能让他们有力气逃跑。 剩下这些老实干活的奴隶,在被刘田惩罚后,都对那个逃跑的奴隶恨的咬牙切齿,如果不是他,最起码,他们每天还能吃饱饭,现在好了,要饿着肚子干活了。 他们在心里咒骂那个逃跑的奴隶,诅咒他在野外被野兽吃掉。 刘田原本还想派人去追那个逃跑的奴隶,但天气太冷,迫使他最后放弃了这个念头。 那个和树部落一起猎杀黑豹的部落住在一个低矮的山丘上,这个部落一共有一百多人,山丘上用树叶,茅草和木头搭建了一些低矮的草屋。 不过,在冬天的时候,他们并不住在这些草屋里,他们在一面朝阳的山丘侧面,斜着向地下,挖了一个山洞,冬天天冷的时候,他们就住在这个山洞里。 山洞里冬暖夏凉,夏天天气很热的时候,他们也会住在这个山洞里。 这个部落就像兔子一样,很会打洞,这个部落叫掘部落。 掘部落的首领叫“大力”,他自从上次听树冠说起那个强大的华部落后,就对华部落,对华部落的首领心向往之。 在带着猎物回到部落不久后,他就带着十几个族人踏上了前往华部落的旅程。 大力按照树冠给他指的方向,一直走,一直走,走了两天了,还没见到树冠跟他说的那种高大坚固的房子,他甚至怀疑,那个树部落的首领是不是故意骗他的。 不过,他并没有放弃,他决定再往前走一天,要是再找不到华部落,那就返回部落不找了。 又走了大半天,他们来到一条大河边,大力隔着河,远远的看到河对岸有人影幢幢,而且,他看见了树冠口中说的那种高大坚固的房子。 第76章 找错目标 大力手搭凉棚,往河对岸仔细看去,他的族人也学着他,手搭凉棚看向河对岸。 这个时候,大河部落的五个族人已经拿着麻网来到河边捕鱼了,掘部落的十几个人看着这五个人一次又一次的从河里捞上来鱼,全都惊呆了,他们还从来没见过这么简单的捕鱼办法。 大力更加确信,这肯定就是他要找的华部落,他记得树冠说过,只要去了华部落,就能得到华部落赠送的食物和陶器。 眼前这个部落抓鱼这么容易,肯定有吃不完的食物,至于陶器是什么,有什么用,大力觉得,那个东西肯定和食物一样重要,要不然,树冠那个家伙为什么要单独提起这个东西? 想到此,大力兴奋起来,他脸上露出诚挚的笑容来,他朝那几个捕鱼的人,挥着手,大声喊道, “我是大力,是掘部落的首领!我能去你们部落看看吗?” 那几个捕鱼的人,一直在专注的捞鱼,这时才发现河对岸有人,他们面面相觑的互看了一眼,没有理会大力,低下头继续捞他们的鱼。 大力继续喊,“朋友,我是来找你们首领的,让我们过河,去见见你们的首领吧!” 就这喊话的功夫,几个大河部落的族人又捞起了一网鱼,这一次是他们自捞鱼以来,捞的最成功的一次,网兜里除了有十几条大鱼外,竟然还有一只大乌龟。 他们把鱼和乌龟都倒在了草地上,那个乌龟被从网里倒出来后,就背朝下,翻不过身来,急的四只爪子从龟壳里伸出来,乱磴。 一个人指着那只乌龟说,“今天运气好,抓了这么多鱼,还抓了这只大乌龟,我们就让那些人过河来吧!” 其余四人都点了点头,表示没有意见。 于是,那个说话的人,跳到那个很久之前,刘田留在这里的木筏上,准备划着木筏到河对岸去接这群陌生人过河。 这个木筏放在这里日晒雨淋,加上一直泡在水里,木头都已经腐朽了,看着像要散架的样子。 不过好在,大河部落的族人使用木筏已经驾轻就熟了,就算这个木筏快要坏掉了,划的人也不怎么害怕。 掘部落的族人都看呆了,这真是个过河的好办法,但毕竟,这是大力第一次乘坐木筏,即使站在木筏最中间的位置,四周都有族人保护着他,他还是感觉有点紧张,生怕一个不小心就掉进了河里。 这个时候,捕鱼的人已经收了麻网,每人手里拎着几条鱼,还有个人手里抱着那只大乌龟,他们都站在岸边,看着距离他们越来越近的陌生人。 大力在木筏上虽然很紧张,但他还是强装出一副笑容,冲着河对岸的人咧着嘴笑,表示友好。 木筏晃晃悠悠的划到了岸边,木筏上的人一个个轮流跳到岸上,木筏被重新系在岸边那棵歪脖子树上。 大河部落的族人带着大力和他的族人去见他们的首领,掘部落的族人看着那些土房子,都惊叹不已。 工自从被犬带回部落后,就帮着大河部落盖房子,大河部落的草屋被一座座的拆掉,土房子一座座的建了起来,在这些土房子的衬托之下,大河部落已经大变样了,像是一个远古时代的村庄了。 首领洪和他的三个老婆也住进了土房子里,这是大河部落最大的一座土房子,是工亲手帮洪建起来的。 大力被带进这座土房子里,洪正和他的三个老婆在分享烤鱼,这一次,洪的三个老婆,没有把烤鱼使劲往嘴里塞,看到有人进屋,还是慢条斯理的吃着,他们现在能捉到鱼了,有了稳定的食物来源,再也不担心自己的食物会被别人抢走了。 首领洪并不认识眼前的人,但他还是热情的请大力坐下来,招呼他一起吃烤鱼。 大力看着那条喷香的烤鱼,忍不住吞了一口口水,嘴里吧唧一声,说道,“尊敬的首领,我已经听说了,只要来到您的部落,您就会赠送食物和陶器,我如果现在吃了烤鱼,还能得到食物和陶器吗?” 洪有点懵圈,他心想,这是哪个王八蛋说的,我们虽然现在能抓到鱼了,但我们还没富裕到谁来就送食物给谁的程度,而且,陶器我怎么可能会送给别人,这个东西,我们自己还不够用呢! “朋友,你是从哪里来的?是听谁说我们会赠送食物和陶器的?”洪问。 这下大力可有点为难了,因为他和树冠只有一面之缘,根本就不知道树冠的来头,大力只好说, “我是从掘部落来的,我是部落的首领,我叫大力。告诉我这个消息的人,我并不知道他是谁,我也是偶然听他说,只要来到你们华部落,英明的首领,您就会赠送食物和陶器。” 说完,大力还咧嘴笑了笑。 他完全将洪当成了华部落的首领了。 洪说,“我想你是走错地方了,这里不是华部落,华部落离这里还有很远一段路,这里是大河部落。” 大力吃了一惊,他没料到自己竟然走错路了,他问,“那么,你们也会盖那种坚固高大的房子吗?” 洪点了点头,说,“嗯,你来的时候不都看见了吗?” 大力低头想了想,说,“既然我们走错了地方,那我们就不应该再待在这里了,我们要走了。不过,尊敬的首领,你能不能给我一些食物?我们走了很远的路才到了这里,我的族人全都又累又饿。” 洪这时才知道眼前这个人不是一个人,他走出屋门看了看,起码有十几个陌生的面孔,把他给吓了一大跳,他心想,得赶紧把这帮人赶走,要不然得吃掉自己多少食物啊! 洪重新回到房子里,对大力说,“不行,你们的人太多了,会把今天捕到的鱼全部吃光的!” 大力看了看四周,指着那只刚从河里捞上来的乌龟,对洪说,“那只乌龟身上背着一个大壳,它的肉很少,你就把那只乌龟送给我吧!” 洪心想,要是一只乌龟就能把这群人打发走,那也不亏,于是就答应了下来。 第77章 路痴抵达华部落 大力扛着一只大乌龟,带着他的十几个族人,开始出发前往华部落。 洪已经告诉了他,华部落应该朝哪个方向走。 天气渐渐暖和起来了,野草和野花开始生长,在野外活动的人类和野兽也多起来了。 一些慕名来访的小部落陆续来到华部落,他们名义上是来瞻仰刘田的,但实际上,他们是想来蹭食物和陶器的。 因为突然出现的部落没有十家,也有八家了,这让刘田感觉很奇怪,为什么突然有这么多陌生的部落来这里。 于是,刘田就问这些部落的首领,他们是怎么知道华部落的。 这些人就告诉刘田,有人告诉他们,说华部落有一种很高大坚固的房子,住在里面既暖和又能防野兽,让他们一定要来看看。而且,那个人还告诉他们,是华部落消灭了食人族这个所有人类的祸患,他们对华首领的仰慕之情,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于是,他们就来了,他们终于看到了景仰已久的华首领,这让他们感到非常荣幸。 刘田听完后,虽然感觉有点肉麻,但还是笑着礼貌的点了点头。但很快,这些人就又支支吾吾的说, “尊敬的华首领,我还听那个人跟我们说,只要来到华部落,您就会赠送给我们一些食物和陶器,这是真的吗?” 刘田说,“这是谁跟你们说的?” 那些人说,“是大力,那个像老鼠一样,会在地上打洞的家伙跟我们说的。” 刘田皱了皱眉,他根本就不认识什么大力,于是说,“我不认识谁是大力,我也从来都没说过,只要来华部落,我就会赠送食物和陶器,想要食物和陶器,就必须拿东西来交换,又或者,为华部落干活, 我们华部落虽然有很多食物,但我们狩猎也很不容易,我不会白白的将食物和陶器送给别人,就算我愿意,我的族人也不会同意的!” 听完这些话,那些人有点不知所措了,他们好不容易大老远的跑到这里来,一路上省吃俭用,忍饥挨饿的想要讨一些食物,没想到这个华首领竟然说不给。 难不成是大力那个家伙骗他们的? 听到这样的话之后,这些部落在骂了大力一句妈卖批后,就灰溜溜的回去了,他们不敢骂刘田,只好把火撒在大力身上,他们责怪大力没有跟他们说清楚,害的他们白跑一趟。 冻土开始消融后,标志着漫长的冬季已经结束,部落里的活动又开始频繁起来。 天气暖和后,刘田就让族人在藕塘旁边新开垦出一片半个足球场大小的土地,然后将之前收集下来的野麻籽种了下去,等到秋天来临时,就可以收获大批野麻了。 刘田的计划,是在秋天时,能穿上第一件麻衣。 莲藕还要再等两个月才能成熟,不过,之前放养在藕塘里的鱼经过一个冬天后,都长成了膘肥肉厚的大鱼,可以收获了。 族人们拿着麻网在藕塘里捞鱼,麻网的眼孔刚好可以将还没完全成年的小鱼过滤掉,让它们继续呆在藕塘里生长。 毕竟,不能竭泽而渔。 那些捞上来的大鱼,吃不完的,就全部腌成咸鱼,春会很快就要开始了,这些咸鱼拿到春会上肯定会很受欢迎。 整个华部落都在热火朝天的忙碌着,腌制的咸鱼,白天就挂在屋外的麻绳上晾晒,晚上收回来,码在缸里面,一缸缸的搬进瓦房里。 刘田这个时候才发现,需要盖一间仓库了,这些食物需要单独放进仓库里储存,毕竟,瓦房里是人住的地方,把咸鱼咸肉放在里面,味道确实不太好闻。 几个奴隶经过一个冬天的努力,劈好的柴就算空出十间瓦房来堆,都堆不下了,他们甚至把山都砍秃了一大片。 刘田一声令下,让他们暂停砍柴,开始挖黄土,挖煤炭,烧砖窑,当然他们只是干苦力活,至于怎么打砖坯,怎么盖瓦房这样的技术活,刘田是不可能让它们接触到的。 奴隶永远是奴隶,刘田不会让奴隶翻身做主人。 天气转暖后,狩猎队和采集队也开始出动了,每天白天,大部落族人都要去外面找食物,部落里只留下一些守卫部落的战士和照顾孩子的女人,其他人都得去干活。 在种植业还没完全起来之前,狩猎和采集依然是华部落最为重要的两项任务。 而在这期间,大力经过长途跋涉,终于找到了华部落。 这个有点路痴的男人,怀里依然抱着那只大乌龟,他并没有马上吃掉这只乌龟,当他来到华部落附近,看到那一幢幢比大河部落的土房子还要高大的瓦房时,大力就确信,他这次肯定是找对地方了。 大力调整了一下并不是很愉悦的心情,因为大河部落给他指了华部落的方向后,告诉他只要走一天就能看到华部落,但他却走了整整七天,大力觉得肯定是那个大河部落的首领故意给他指错了方向,害的他走了这么久才走到华部落。 见到刘田后,大力那张起了冻疮,饱经风霜的脸上挤出了一丝勉强的笑容,他把乌龟倒着放在地上,然后做了自我介绍, “尊敬的华首领,我是从掘部落来的,我是掘部落的首领,我叫大力!” 那只乌龟背朝下躺在地上,四肢伸出龟壳,乱磴起来,它想要翻身,但没法翻过来,它的头也伸了出来,看着大力叫了两声,估计是在骂大力是个乌龟王八蛋。 听见大力自我介绍后,刘田眉毛一挑,说,“你就是大力?” 大力没想到刘田竟然知道他的名字,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他感觉这次一定能蹭到比树冠更多的食物和陶器。 “华首领,没想到您还知道我的名字,这真是让我大力受宠若惊了!”大力激动的说道。 第78章 铁矿石 “嗯,在你来之前,有好几个部落都来过华部落,我问他们是怎么知道华部落的,他们说是有个叫大力的家伙告诉他们的。” 刘田看了看大力,露出玩味的笑容,接着说道,“他们说,是你告诉他们,只要来到华部落,我就会赠送给他们食物和陶器。” 大力的笑容僵在了脸上,因为他觉得刘田的笑容有点奇怪,还有点惊悚。 他把那只大乌龟从地上拿了起来,重新抱进怀里,急中生智的说道, “华首领,这,这,我也是听别人说的,否则,我跟你都没见过面,我怎么会知道这个呢?” 刘田问,“那你是听谁说的,只要来华部落就能得到食物和陶器?” “是树冠那个家伙告诉我的,我真不应该相信他!”大力毫不犹豫的就把树冠给供了出来。 刘田这时才恍然大悟,骂道,“这个王八蛋,下次别想从我这里得到食物和陶器!” 然后他又对大力说, “嗯,既然始作俑者不是你,那我也不会怪你,大力,你不用紧张,华部落很欢迎其他友好部落来访,只不过,想要不劳而获,那也是不可能的,我们华部落有三百多个族人,作为首领,你是知道的,要养活这么多族人并非易事,我怎么可能白白的把部落里的东西送给其他人,就算我愿意,我的族人也不会同意!” 大力低头想了想,觉得刘田说的这番话灰常有道理,于是说,“华首领,你说的很对,作为首领,我非常明白养活一个部落有多么不容易,我的部落虽然没有华部落人多,但他们每天都要吃肉,我真是非常非常发愁。” 刘田说,“嗯,你们部落有没有什么好东西,说说看,说不定可以用来跟我交换食物和陶器。” 大力说,“华首领,我不知道能用什么东西跟你交换食物或者陶器,我的部落很穷,我们住在一个山上,山上只有一些石头,但我猜,你一定不会想要石头的。” 石头? 刘田说,“是什么样的石头,可以拿出来给我看看吗?” “当然可以!”大力说着,便从胸口摸出来一块麻麻赖赖,外形丑陋的石头,双手捧着,递到了刘田跟前。 刘田拿过那块石头,仔细看了看,然后露出了惊喜的笑容,他认出来这是铁矿石。 华部落现在虽然能产出铁器,但产量很低,而且,百分之九十的铁器都是斧头,锤子等这样的实用工具,铁制武器除了箭头之外几乎没有。 原因就是没有找到铁矿石这种优质的原料,无法大批量的炼制铁器。 “这种石头,你有多少?”刘田问大力。 大力感觉刘田对这种石头有点感兴趣,于是就咧嘴笑着说道,“我住的那个山上全是这样的石头,不仅如此,我每次在部落附近狩猎时,也总能碰到这样的石头。” 刘田说,“嗯,那么,你就给我送这种石头吧,或者让你的族人给我送过来,我会拿食物或者陶器跟你们交换。” 大力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因为这种石头对于他来说实在是太常见了,他不知道这种石头到底有什么用处。 大力说,“华首领,我不想欺骗你,我要提前跟你说清楚,这种石头没什么特别的,我们甚至都不会用它来当做武器。” 刘田说,“这你就不用管了,如果你想交换食物和陶器的话,就让你的族人把这种石头送到我的部落来吧!越多越好!” 大力问,“既然如此,华首领,那我们送一趟石头来,能换多少食物?” 他问这句话的时候,因为激动,声音都有些颤抖,如果真的能用这种破石头换食物的话,那自己的部落就不用出去狩猎了,只要为华部落挖石头就可以了。 刘田让族人拿出四只大藤筐,扔在大力跟前,说,“这样的筐子,装满一筐石头,换十条鱼,或者一件陶器,陶器随你们挑,但食物,我只提供鱼。” 大力可不管食物是肉还是鱼,只要是食物,他都可以接受。 不过很快,他又提出一个为难的问题, “华首领,你开出的条件我可以接受,但这种筐子实在是太大了,装满石头后,太重了,我要怎么运过来?” 刘田想了想,让一个族人从畜棚里牵出两头斑驴,对大力说,“我可以借给你们两头斑驴,你们用斑驴来拉就可以了,每头斑驴一次可以拉两筐石头。” 大力在远处看着那几头被关在畜棚里的斑驴,有些惊讶,他原本还以为那些驴是华部落的食物,他第一眼看到它们的时候,还忍不住用手臂擦了擦嘴角的口水。 这时,听刘田说,那些斑驴竟然可以用来拉石头,这让大力灰常激动,他笑着说, “这样可就太好了!华首领,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才好。” 大力还没高兴太长时间,刘田就说,“我把两头斑驴借给你,是为我干活的,所以,你们不要打这两头斑驴的主意,而且,你们要照顾好它们,喂它们吃的,如果它们受到虐待,或者死了,我会带领我的战士灭掉你的部落!” 大力说,“这没问题,华首领,我肯定不会吃了它们的!” 刘田笑着拍了拍大力的肩膀,说,“那就好,那就好!” 大力抱起那个还没翻过身来的乌龟,双手捧着,递到刘田跟前,说, “华首领,真是太感谢你了,这只乌龟就送给你吧!” 刘田接过来,说,“送给我的吗?那真是太感谢了!” 说完,刘田让族人拿出一串鱼,有十条,又拿出两件陶器,一并送给大力,算是回礼。 对于掘部落这种友好且有利用价值的部落,刘田是一定会搞好关系的。 刘田还带大力去参观了一圈华部落,对华部落那种高大坚固的瓦房,大力啧啧称奇,羡慕的不得了,跟在他后面灰头土脸的族人也一脸艳羡。 参观完,刘田问大力,“大力,你觉得我们华部落的瓦房怎么样?想不想住在这样的瓦房里?” 第79章 前往春会 大力说,“嗯,华首领,这样的房子我当然愿意住,如果,如果你能派你的族人帮助我们建造这样的房子,那可就太好了!” 刘田说,“瓦房不是每个部落都能盖起来的,这涉及很多步骤,而且还需要消耗很多的食物,你想想看,你的族人全部参与到盖瓦房的工作中来,就没有人去狩猎了,那在盖房子期间,你们吃什么?” 大力点了点头,觉得刘田说的很有道理,没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想要建造瓦房是很难的。 就是大河部落,也是在刘田赠送给他们麻网,能从河里捞到鱼,有了稳定的食物来源后,他们才将土房子建起来的。 “大力,还有一种很简单的方法,能让你和你的族人住进这样的瓦房里,你想不想听听?” 大力眼睛一亮,忙问,“华首领,那是什么方法。” 刘田笑了笑,说,“那就是加入我们华部落,这样一来,你们就都是我的族人了,自然就可以住进这种舒服的瓦房里了!” 听刘田这么说,跟在大力身后的掘部落一众族人都不禁露出非常渴望的表情。 大力的眼神中也露出一丝不易觉察的激动,只不过,这种心态很快就被他遮掩了过去,他说, “华首领,你的好意我大力心领了,但作为一个部落的首领,我不能加入华部落!” 刘田这个时候故意提高了音调,对着大力和他的族人说,“没有关系,华部落的大门永远为你们打开!” 大力带着他的族人离开后,刘田就开始为春会做准备了,他记得犬曾经跟他说过,当天气暖和,花朵盛开时,就是春会开始的时候。 而且,犬也告诉了他春会的地点,在一片大湖旁,万花盛开的地方。 在很久以前,刘田跟犬约定好,一起去春会,但现在,由于工背叛了华部落,被大河部落的首领洪挖了墙脚,导致两个部落间的关系出现了裂痕,刘田也就不打算跟大河部落一起去参加春会了。 陶器,白盐和咸鱼作为这次春会中,华部落用作交易的主要商品。这些商品装了满满八个大竹筐,放在四头斑驴的背上。 对于铁器,刘田暂时不打算用来交易,部落里总要保留一项领先于这个时代的东西,才能保证华部落的底气。 犬跟刘田说春会的地点在南边,所以刘田带着十多个战士一直往南走。 在原始的土地上行走,到处都是一片人迹罕至的环境,冬天过去后,草木都变的非常旺盛,见到山后,刘田都会带着族人绕行,虽然翻山越岭,距离要近一些,但山上林木茂盛,根本就没有路。 第一天和第二天,几乎没怎么碰到人,等到第三天的时候,在茫茫的荒野上,就能看到一些结伴而行的人类了。 他们都朝着一个方向前进,这些人肯定也是去参加春会的。 刘田就跟在这些人的脚步后面往目的地前进,距离春会的地点越近,人就越多,开始人声鼎沸了,像个集会的样子了。 等到了春会地点,刘田就看到那里果然有一个很大的大湖,在一个山谷中,漫山遍野都是盛开的鲜花,五颜六色的,非常漂亮。 一些女人撅着屁股,趴在花上使劲的闻,兽皮裙太短,都有点走光了。 刘田骑在小斑背上,这时候,也吸引了一众人的目光,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骑驴,全部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华部落的这一行人。 刘田自然不会在乎这些原始人类的眼光,他骑在小斑背上,站的高看得远,他看到在远处,偏僻一些的地方,那些深深的花草丛中,一对对男男女女正在交合,刘田很吃惊,因为,他觉得春会不就是来交易物品的吗?怎么这些男男女女在这里搞起了苟且之事? “华首领!” 这个时候,刘田听到有人在远处喊他,顺着声音的方向看过去,他看到喊他的人是犬。 犬也带着他的一大帮族人来集会了,他带的人很多,男男女女甚至还有孩子,起码有一百多人,浩浩荡荡的,他们看起来是刚到这里。 刘田不是个小心眼的人,虽然大河部落挖过他一次墙脚,但毕竟犬这个人,刘田还是不反感的。 刘田从小斑背上下来,犬已经小跑了过来,来到了刘田跟前,说, “华首领,没想到你比我来的还要早啊!” 刘田看了看犬身后的一大帮族人,问, “犬,这个春会不是用来交易的吗?你怎么带了这么多人过来?” 犬说,“是啊,是来交易的啊,你看,我带来的那些女人和孩子,他们就是我们部落的商品!” 然后犬又看了看华部落那些斑驴背上,竹筐里的陶器,说,“华首领,你这次带来的陶器可真不少!我会去你的摊位上交易的,你放心,我带来的这些女人和孩子你随便挑,我需要你的陶器!” 刘田点了点头,然后就去寻找一个好的位置,当做自己的摊位,犬去了另一边,那里有他们部落的摊位。 刘田找到一个满意的位置后,就让族人把华部落的商品都卸了下来,摆好,这时来春会的人越来越多,在原始社会,刘田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人,起码有四五千人。 春会自由进行,也没有人主持,来了之后,见到满意的物品,就可以互相交易了,没有严格开始的时间,也没有严格结束的时间。 放下物品后,刘田带着狼疤和大牙去转转,留下其他族人守着摊位,要是有人来交易,就派人去叫他,围绕着大湖的春会规模就这么大,很容易就能找到他。 春会上的商品,刘田基本都看不上,就算交易回去,也只能当做纪念品,对于他来说,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作用。 刘田来到一个买卖人口的摊位前,看守摊位的是个瘦老头,他摊位上的商品就是三个女人。 见到有顾客到来,瘦老头立马热情的招呼起来,他摸了摸一个女人下垂的大奶子,又拍了拍她丰硕的大屁股,对刘田说, “你看,这个女人能生孩子,屁股大,奶水足,要不要?” 第80章 敌人出现 刘田见这三个女人都是赤身裸体,身上连件遮羞布都没有,就对这个瘦老头很不耻。 而那三个女人用乞求的眼光看着刘田,对自己的赤身裸体不遮不掩,似乎早就习惯了。 刘田让狼疤拿出三条咸鱼,扔在瘦老头跟前,说,“三条咸鱼换三个女人,干就干,不干就拉倒!” 瘦老头捡起地上的硬邦邦的咸鱼闻了闻,一股腥咸的味道,他活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鱼。 “这,这能吃吗?”瘦老头皱着眉头问。 “当然能吃!这是咸鱼,不会坏!”狼疤虎声虎气的说道。 瘦老头咬了一口,在嘴里嚼了嚼,眼睛里冒出了光,这种咸鱼的味道比新鲜的鱼还要好吃。 他眼珠子一转,想要多占点便宜,就说, “三条鱼只能换一个女人。” 刘田一把抢过老头手上的咸鱼,转身就走,如果是一般人用一个女人换三条咸鱼,刘田觉得价格还算合理,但这个瘦老头实在有点可恶,他只愿意出一条咸鱼来交换一个女人。 瘦老头想了想,觉得留着女人也是浪费粮食,还不如拿来换食物,而且,那种咸鱼的味道已经深深吸引了他。 “等一等!”刘田还没走出去几步,就被瘦老头喊住了,把三个女人交给了刘田,换了三条咸鱼。 刘田又去其他摊位上用陶器换了三张破了洞的兽皮给三个女人当做衣服穿在身上,好歹是遮住了三人的私密部位。 回到自己摊位的时候,犬已经在摊位上等刘田了,他带来了几十个女人和孩子,等着交易华部落的陶器。 对于人口,刘田基本都是来者不拒,除非是有病的或者残疾的,他不会要,其他基本都会要。 刘田说,“犬,你把所有的女人和孩子都带到了我这里,你不需要交易其他物品吗?” 犬笑着说,“我来集会,就是要跟你交易陶器的,其他东西,可要可不要,原本,我们还会来集会上交易一些食物,但现在不需要了。” “自从你赠给我们部落两张麻网后,我们大河部落就不再缺少食物了!” 刘田点了点头,说,“嗯,那没问题,还是按照老价格来,我这次带来了足够多的陶器,够你们换的了!” 听刘田这么说,犬开心的咧开了嘴。 犬这时又说,“华首领,你们这次带麻网过来了吗?如果有的话,我还想交换几个麻网。” 刘田说,“麻网现在没有了,不过,等到天气炎热的时候,我们会织出很多麻网,到时候,你派你的族人来华部落交易吧,现在没有了。” 等到夏秋时候,华部落种植的大片野麻就可以收获了,到那时,又可以用麻网来交易人口了。 “那好吧,华首领,希望我们部落的那两张麻网能坚持到那个时候。”犬略显失望的说道。 在华部落与大河部落交易的时候,吸引了很多其他部落过来,因为几十个人一次的交易在这个春会上已经算是一笔很大的交易了。 围观的人有很多,他们看到华部落的陶器,都觉得很新奇,来春会这么多次,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陶器这样的商品。 不过这些人很快就明白,陶器的作用有多大,因为大河部落是个大部落,这些小部落基本都知道大河部落,既然大河部落都用这么多人口来交易陶器,那陶器一定是很有用的东西。 刘田跟这些小部落介绍陶器的用法后,这些小部落就更加确信陶器是个好东西,他们纷纷拿出自己部落独特的商品,想要交易陶器。 不过刘田对他们的商品并不怎么感兴趣,除了一些药草之外,其余东西刘田一概不要,想要交易陶器,只能用人口。 这些小部落哪有那么多的人口可以用来交易,所以绝大部分部落只能叹息一声,摇着头离开了。 还有一些部落忍痛拿出各自部落里的三两个女人换了几件陶器,甚至还有个部落,看到几头斑驴,向刘田打听斑驴的价格,直接被刘田一口回绝了。 开玩笑,这几头斑驴可是刘田的宝贝,怎么可能拿来做交易? 就在刘田忙着在春会上交易的时候,一个敌人在暗处偷偷的观察华部落的动静。 这个敌人就是鳄部落,之前鳄部落的首领塔被刘田射杀了一只眼睛,成了和狼疤一样的独眼龙。 这次来到春会上,他一方面是来赶集,换取鳄部落需要的物品,另一方面,也是来报仇的。 那个被刘田射瞎一只眼睛的鳄部落首领塔这次春会也来了。 塔一直派人密切注视着华部落的摊位,甚至在围观的人群中,就有鳄部落的战士。 塔这次带来的战士,有四五十个人,他们一方面是来做交易的,另一方面也是来向华部落复仇的。 这个时候,太阳早就已经落山了,天色开始昏暗下来了,一些做完交易的部落已经走了,剩下的部落还在等待明天的继续交易。 鳄部落是个比较强大的部落,他们部落的人数并不是很多,甚至还没有大河部落一半的人多,但他们的战士长期狩猎鳄鱼,练就了一手投掷梭标的本领,加上他们身穿鳄鱼皮,防御能力强悍,他们的战力并不低。 虽然梭标投掷的距离有限,相比于弓箭来说,准心也要差上不少,但梭标的杀伤力不可小觑。 等天完全黑下来,塔派出去盯梢的战士回来了,他问这个战士, “华部落有什么动静没有?” 那个战士回答,“首领,我现在才知道,华部落原来有那么多好东西,他们可不仅仅只有很厉害的弓箭,他们还有一种罐子,是用来盛水的,那个华首领说,那个罐子的名字叫陶器。” “华首领还专门拿了一个罐子,亲自递给我,让我用手摸了摸,那可真是个好东西!很光滑,很轻便。” 说到这里,那个战士一脸向往的嘿嘿笑了,他准备说服首领,一定要去跟华部落交易几件陶器过来,他已经忘乎所以,完全忘记了首领派给他的任务了。 “首领,如果我们也去交易几件陶器……” 那个战士的话还没说完,塔蒲扇般的巴掌就已经呼到了他的脸上,把他打的原地转了两个圈子,一脸懵逼的看着塔。 第81章 春会上的大战 “废物!” 塔的独眼里射出愤怒的光来,他压抑着自己的怒火,低沉着声音下令,“今晚进攻华部落的营地,杀了那个华部落的首领!” 等到半夜的时候,天上没有一丝乌云,月亮很大很圆,和天上无数颗闪亮的星星一起,照亮了整个夜空,也照亮了大地。 这种天气,为塔进攻华部落的营地创造了条件,如果黑灯瞎火的,反而不利于进攻。 塔觉得这个时候,华部落营地里,所有的人肯定都已经熟睡了,于是就带着鳄部落所有的战士,悄摸摸的往华部落营地的方向移动。 半夜不同于白天,整个谷地中都是静悄悄的,所有前来参加春会的部落全部都在睡梦中。 塔率领的队伍很快就接近了华部落的营地附近,他们隐藏在草丛里观察了一阵后,发现华部落的营地和其他部落的营地一样,也是静悄悄的,这说明华部落的所有人也全部在熟睡中。 塔的嘴角勾起一抹阴狠的笑容,他大手一挥,身后的战士都兴奋的跳出了草丛,直接朝华部落的营地冲杀过去。 这群战士冲到华部落的营地里,发现营地中一个人都没有,但地上散乱的摆着很多陶器,白盐,还有咸鱼,只是一个人影都没有。 这些战士早就听说华部落的陶器是好东西,而且,还有那么多的鱼摆在这儿,这不就是战利品吗? 不战而得战利品,如果不捡的话,那就是傻子。 他们纷纷收起武器,开始捡地上的战利品,塔看到这么多的战利品,早就鬼迷心窍了,只以为华部落听说自己要来找麻烦后落荒而逃了。 塔很高兴,刚才还愤怒的心情,这时已经消去大半了。 他把骨矛插回腰间,也加入到捡战利品的队伍中来。 就在鳄部落所有的战士都在集中精力捡战利品的时候,刘田已经领着华部落的十几个战士隐藏在了附近的树上。 被塔派去探查底细的战士以为自己没被发现,实际上通过他身上穿着的鳄鱼皮,刘田第一眼就看出来那是鳄部落的族人。 在那个战士离开后,刘田就派出了华部落的战士去鳄部落的摊位前反侦查,发现鳄部落果然想要对华部落不利。 于是刘田就使出了这招诱敌的招数,利用华部落带来的陶器和食物让鳄部落放松警惕。 眼见时机已到,刘田果断让战士们放箭,鳄部落的战士们根本就毫无准备,一下就被射倒了七八个战士。 这时,塔才发现自己中了埋伏,但夜晚光线不好,他竟然一时没发现,敌人到底藏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个敌人。 等第二轮羽箭过后,鳄部落已经损失了十几个战士,塔才发现,敌人都藏在树上。 塔果然是个猛人,他看到树上的人影后,独眼中闪出狠厉的光芒,他朝着树上那个华部落的战士,果断投出了手里的骨矛,准确的命中了树上的战士。 那个战士惨叫一声,呼的一声从树叶间栽了下去,摔在了地上。 鳄部落的其他战士也发现了隐藏在树上的敌人,他们也纷纷朝树上扔梭标。 刘田没料到鳄部落的战力这么强,一轮梭标过后,华部落已经损失了四五个战士,全都被梭标命中,从树上栽了下去。 如果不是有树叶的遮掩,这个损失起码还要扩大一倍。 刘田的眼睛里充满了怒火,他直接瞄准了塔的眉心,一箭就射了过去,正中塔的眉心。 塔被射的往后倒退了好几步,但却并没有倒下去,反而拔出眉心的羽箭,刘田这才意识到,塔这是做了完全的准备,他全身都穿着好几层鳄鱼皮,就连头上也罩了一个鳄鱼皮套,羽箭很难射的透。 这一箭,也只是在塔的眉心上留下一个小红点而已。 不过好在,鳄部落战士们的梭标都是一次性的,投掷完后,手里就没有武器了,而华部落,每个战士都带着二十支羽箭。 塔也很快就意识到这一点,他先是命令鳄部落的战士往树上爬,企图上到树上后跟华部落的战士肉搏。 塔认为,如果是肉搏,鳄部落的战士凭借人数优势和身上穿着的鳄鱼皮,肯定能打败华部落。 但刘田不会给对方短兵相接的机会,分散在七八棵树上的战士互相掩护,交叉射击,所有企图爬上树的鳄部落战士,都会被弓箭射倒。 到最后,塔已经毫无办法了,短短几分钟,他们已经丢下了二十几具尸体。 塔最终下令撤退,落荒而逃,连战利品也不要了。 等鳄部落的战士全部撤退后,华部落的战士才陆续从树上下来,聚集到刘田身边。 那四个被梭标命中的战士已经死去了,他们身上还插着鳄部落的梭标。 狼疤来到刘田跟前问,“首领,要不要追过去?他们手里已经没有武器了,我们现在追过去,一定能将他们全部杀死!” 刘田说,“不必了,这个仇我一定会报,但现在我们的人太少,鲁莽的话,很有可能还会有损失,我不想再失去族人了!” 狼疤点了点头,没再说话。 双方在深夜进行了一场大战,但并没有惊扰到其他部落,等到第二天的时候,离战场最近的一个小部落,发现了一地的尸体,在惊慌的同时,将这个消息传了出去。 很快就有人看出来,那些尸体是鳄部落的,因为他们身上穿的鳄鱼皮很好辨认,那是鳄部落战士们的铠甲。 但春会仅仅开始了一天,为什么突然鳄部落会有这么多战士死在了这儿? 这些原始的吃瓜群众开始纷纷猜测,但最终也没猜出个所以然来,有些胆大的部落来到鳄部落的摊位前,想要打探打探,但发现鳄部落的摊位前已经人去摊空了。 第82章 计划建高炉 于是,第二天的春会,多少带有点恐慌的情绪,一些小部落的交易还没进行完,就匆匆提前离开了。 等到第三天的时候,由于天气暖和,尸体开始散发出难闻的气味,苍蝇也多了起来,所有的部落也都不约而同的提前离场了。 这场本来要进行七天的春会,在第三天时就提前夭折了。 华部落带来的商品,大半都交易出去了,绝大部分陶器都换给了大河部落,一共换来了三十二个女人。 两天后,刘田抵达了部落,大力的第一趟铁矿石也正好运到了部落。 刘田很高兴,失去四个战士的阴霾心情也稍稍好了一些。 刘田也兑现了自己的承诺,用鱼和陶器来交换这四筐铁矿石。 不过随后,大力就跟刘田述起苦来,他说, “华首领,山上的石头虽然很多,但我们挖这些石头可费了太大劲了,你看我的手,都磨了好多血泡,我们的工具也用坏了好几个,才挖到这么点石头。” 说着,大力摊开双手,让刘田看他手掌上的四个大血泡。 跟在大力身后负责押送铁矿石的四个掘部落的战士也不约而同的摊开手掌来,他们每个人的手掌上也长了四个大血泡。 大力又补充道,“简直比挖地洞还要难!” 刘田知道大力这个家伙是想抬抬价,想要多要一些食物或者陶器。 刘田说,“嗯,这一趟确实是辛苦你了,这样吧,这次我多给你十条鱼作为补偿。” 听到这,大力开心的咧开嘴笑了起来,他身后的四个战士也高兴的咧开了嘴。 刘田吩咐族人再去取十条咸鱼来,然后对大力说,“大力,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去拿点东西。” 刘田走进瓦房里,取来了五把铁锤和五把铁凿子,递给大力说,“大力,这几件工具就交给你们使用,用这种工具来挖石头要轻松许多。” 说完,刘田还给大力演示了一遍铁锤和凿子的用法。 大力见刘田用那个铁凿子,两下就把一块大石头给凿成了两半,惊讶的瞪大了眼睛。 他接过铁锤和凿子,激动的差点掉在了地上。 “这,这,华首领,这种工具看起来很厉害的样子,它们是怎么做出来的?” 刘田呵呵一笑,说,“怎么做出来的你就不用管了,这五套工具算是我赠送给你的,不过,你们要仔细点用,如果用坏了,以后还想要的话,就要拿东西来跟我换了!” “这可太好了,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工具!” 大力一边说着,一边在那块被凿碎的石头让蹲下来,右手拿凿子,左手拿锤子,学着刘田的样子凿石头。 但左手使锤子实在有点不对劲,好几次差点砸到自己的手,刘田给他纠正了一下,让他用右手使锤子,左手扶着凿子,这才用顺了,石头一下就被凿碎了。 大力让他的战士们把这五套工具仔细的保存起来,然后对刘田说, “华首领,真是太感谢你了,您又送给我们拉石头的驴,又送给我们挖石头的工具,你放心,有了这样的工具,我一定能把那座山给挖空,把那座山里所有的石头都送到华部落来!” 刘田呵呵一笑,在心里吐槽道,“把山挖空?你以为是愚公移山呐!” 大力要离开的时候,眼角的余光扫到了摆放在屋檐下的一口陶缸,缸里有浅浅的一层水,水中央还放了一块大石头,大石头上趴着一只大乌龟。 大力一眼就认出来,那只大乌龟就是前几天,他送给刘田的那只。 大力说,“华首领,那只乌龟,你怎么把它放在这里?你不想吃了它吗?” 那只乌龟的头从龟壳里伸了出来,转着头,瞪了大力一眼,好像在说,是哪个乌龟王八蛋在出馊主意。 刘田说,“嗯,我不会吃这只乌龟的,他是我们华部落的吉祥物。” 大力说,“嗯,华首领,虽然这样说,但我还是得提醒你,如果食物不足的时候,你还是吃了它吧,养着它并没有什么用处,不是吗?而且,它迟早会死的,它死了后,味道就没那么好吃了。” 刘田看着大力,呵呵一笑,说,“大力,它正常情况下,不会那么容易死的。” 刘田还有后半句话没说出来,那就是,“你死了,它都不一定会死。” 大力点了点头,说,“那么华首领,我要走了,过几天我还会再过来!” 铁矿石送到后,刘田就准备开始修高炉炼制铁器了,之前没有铁矿石,都是用河里的泥沙提炼出铁元素后,用土窑来炼铁,但现在有稳定的原料来源了,再用土窑炼铁就不合适了,效率太低。 自从仓库开始建造后,砖窑就一直没有停过火,如今仓库已经开始动工了,青砖青瓦已经烧好了大半,接着可以烧用来建高炉的青砖。 建造炼铁高炉,最好使用耐火砖,但这里没有建耐火砖的材料,只好暂时用青砖代替了。 仓库建在居住区的外围,靠近麻地和藕塘附近,这样等收获的时候,方便储存食物。 仓库需要有人看守,所以,规划时,还要建一座小房子,供看守人员居住。 高炉可以和仓库同时动工,部落里可调动的人手并不充足,绝大部分族人还得去狩猎。 不过好在,这两项工程,都不是很着急,可以慢慢建,反正在这里生活,又不像在现代社会那样卷,可以徐徐图之。 春天到来后,巨鼠的繁殖能力变的更强了,原本一百只巨鼠经过几个月的繁殖,成倍数增加,已经有五百多只了,原本的畜栏已经关不下它们了,刘田只好让族人用石块给它们垒了间更大的。 养这些巨鼠除了能得到很多肉食和皮毛之外,还能得到大量的粪便,当做有机肥施在麻地和藕塘里。 塔带着残兵回到鳄部落后,越想越咽不下这口气,他觉得如果不是被偷袭,自己肯定能在春会上杀了那个华首领。 他召集起部落里所有的战士,准备对华部落发动战争,但被他手下的一个战士制止了。 第83章 临时工的愿望 这个战士是塔的心腹,名字叫羽,羽对塔说,“首领,华部落有很厉害的弓箭,那种武器不是我们能应付的。” 塔说,“但是我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不杀了那个华首领,我的这只眼睛就白瞎了!” 塔气的直喘气,胸口一起一伏的。 羽说,“首领,这个仇我们一定得报,但你想想看,我们的战士数量与华部落的战士相比,怎么样?” 塔回答,“数量差不多。” 羽说,“但他们有弓箭,我们没有,我们无法打败他们。” 塔点了点头表示同意,然后他又问,“那你说怎么办?总不能就这样放过华部落吧?再说,我们两个部落间已经结仇了,我们不去攻打他们,他们也会来攻打我们的。” 羽微微一笑说,“首领,我有一个办法,肯定能消灭华部落!” 塔身体前倾,脸上露出兴奋的表情,忙问,“快说!只要能让华部落从这片土地上消失,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羽笑了笑,凑近塔说,“首领,没这么严重,只要我们将华部落拥有陶器,弓箭,还有很多食物的消息散布出去,让更多更强大的部落知道,他们自然会去进攻华部落,掠夺他们的这些好东西,到那时我们的仇自然就报了!” 塔想了想,一拍大腿,兴奋的喊道, “好,非常好!”塔满意的点着头,然后对羽说, “羽,那这项任务就交给你去做!” “是!”羽答应一声,立刻下去执行这个计划去了。 树部落的首领树冠在将刘田赠送给他们的食物,还有从掘部落手里分到的豹子肉全部吃完后,就拖家带口的带着树部落的所有族人,一共二十八人,又来到了华部落。 刘田知道树冠这个家伙肯定又想来蹭吃蹭喝占便宜了,不过,如今,华部落的事情很多,正好可以安排他们干活换取酬劳。 “华首领,好久不见,我又来了。”树冠冲刘田咧着嘴笑道。 刘田也冲树冠笑了笑,问道,“树冠,你们是不是又缺食物了?” “真是什么也瞒不住华首领,呵呵呵。” 树冠笑了笑,那笑容多少有点尴尬,他接着问,“华首领,之前你说过,给你干活,就能换食物,现在还算数吗?” “算,当然算!” 刘田看了看树冠身后的树部落族人,问,“不过,树冠,你们部落的那几个小孩子,他们能干什么活?” 树冠说,“华首领,这些小坏蛋不仅什么活也干不了,有时候还喜欢捣乱,我是个心肠很软的人,我不仅要忍受他们的倒蛋,还要给他们吃的,真是够倒霉的! 而且,你看,我把所有的大人都带来了,我不放心把他们几个留在部落,我如果那样做的话,你信不信,过不了两天,他们就会被野兽叼走。” “华首领,我只有一个小小的请求,就是在我们大人帮助你们干活的时候,你能不能让你部落的女人顺便照顾一下这几个小混蛋,哪怕一天只给他们一点点吃的,只要不饿死他们就行!” 刘田虽然知道这是树冠故意占点小便宜,但几个孩子也吃不了多少,于是就爽快的说,“树冠,这没有问题,我会让我的族人照顾好你们的孩子,你们就放心干活吧!” 树冠咧嘴笑着说道,“那可真是太好了!华首领,你就给我们安排事情做吧!” 刘田就让树部落的男人帮着建高炉和仓库,他们不会垒墙,就做一些搬运的活,给华部落的瓦匠们搬砖递瓦,女人则被安排去清洗,做腌鱼腌肉等轻便一些的活。 刘田给树部落的族人们安排了一间空置的瓦房居住,树冠和他的族人对居住条件并没有太高的要求,而且,能住进这样的瓦房里,他们显然很开心,这样的瓦房可比他们的树屋暖和舒适多了。 树冠还专门跟刘田借了火,在瓦房里烧起了火堆,吃起了他们一天劳动后,所换取的食物,而且,在这样的瓦房里烧火,也不怕房子会点着,真是非常安全。 “首领,要是我们也能有这样的房子,那可就太好了!” 树部落的一个族人一边吃着烤鱼一边说。 树冠叹了一口气,说,“唉,是啊,但我们没有啊!” “首领,你看,我们现在在帮助华部落干活,如果我们平时稍微留点心,就能知道瓦房是怎么盖起来的了,到时候,我们回到部落后就能自己盖瓦房了!” 树冠听到这个提议后,先是眼珠子一转,然后啪的一声拍在这个族人的脑袋上,训道,“住口!你当我树冠是什么人?这种偷学的事我树冠怎么能干的出来!” “是是是,首领,我错了!”那个出馊主意的族人捂着头说。 树冠这时候在心里想着,就算这是个不错的主意,但这个混蛋也不能这么直白的说出来啊,万一华首领派人在外面监视,听到这样的对话,那不完蛋了么? 有了树部落带过来的这二十多人,刘田这边的压力也缓解了不少,他能抽出人手去挖煤和盐矿了。 冬季前储存的煤和盐都消耗的差不多了,特别是煤,整个冬天,几乎是不间断的烧,给十来间瓦房供暖,也就是在最近天气暖和时,才停了下来。 不过,现在开始烧砖了,又要用到大量的煤,刘田不得不抽出人手去开采,部落里的盐还剩下两罐,坚持不了多长时间了。 族人们如今都吃惯了加盐的食物,如果现在让他们再次回到茹毛饮血的时代,他们肯定适应不了。 刘田组织了二十个族人,一组十人,带上斑驴,一组前去开采盐矿石,另一组去开采煤。 大力那边,还在源源不断的将铁矿石运到华部落,当拥有足够多的铁矿石,堆的像山一样时,炼铁高炉终于建成了。 第84章 抵达蛮部落 炉身三米高,呈椭圆形,全是由青砖砌成,在扁平处安装了一个羊皮做成的鼓风机,使用鼓风机可以让炉内的温度快速升高。 内部设置了分流,炉渣和铁水分别由炉子的两个通风口处流出来,炉渣废弃,铁水顺着一道挖好的沟槽流入坩埚内。 此外,刘田还准备了十几种模具,全部是用泥做成的,除了日常使用的工具外,他还准备打造一些兵器。 刘田不是兵器专家,实际上,他对兵器的铸造也是一窍不通,他只能依靠脑子里留存的古代刀剑的样子来铸造。 但好在,之前已经有了铸造各式工具的经验,想来铸刀铸剑应当也不在话下。 刘田也不指望铸造出神兵利器,只要能打造出普通的刀剑就可以了,在这个时代,无论铸造的技术有多差,但再垃圾的铁制兵器对石制甚至木制兵器来说,那都是毫无疑问的降维打击。 相比于剑,刀在战场上的作用要更大,刀的劈砍效率更高,而且刀的构造简单,单刃,更容易铸造,刘田打算全部锻造汉代最常见的环首刀。 这种环首刀结构简单,容易上手,而且铸造起来也不难,刀柄尾部会有一个金属圆环,圆环上系一根绳,防止战场砍杀时,刀会脱手。 在这之前,铸造铁器的工作都是由刘田亲自完成的,但现在不行了,随着部落的规模渐渐扩大,事情越来越多,刘田根本就分不开身去锻造铁器。 这样的体力活,必须要移交给族人去做,锻造铁器是个技术活,同样也是体力活,不是身强体壮的男人,还真干不了这活。 刘田只得从狩猎队中选出六名体格最壮硕的战士,这六个人专门负责部落里炼制铁器的工作。 为了防止炼铁的机密泄露出去,刘田还让这六个人采用流水线的作业方式,每个人只负责一块,确保他们每个人只知晓其中的一个环节。 当华部落第一把环首刀炼制成功时,鳄部落被塔外派执行任务的羽,带着十来个鳄部落的战士来到了一片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上,羽听说,这里有一个强大且贪婪的部落—蛮部落。 羽相信,只要他将华部落的底细透露给这个贪婪的部落首领,华部落一定会遭受灭顶之灾。 为了取得蛮部落首领的信任,羽在出发时还专门带了那支射瞎塔眼睛的羽箭,以及在春会上从其他部落偷偷摸摸交易到的陶器。 羽领着他的部下刚踏入这片茫茫大草原时,他们就看到数不过来的草泥马从他们身边跑过,那数量好像比他们鳄部落的族人加起来还要多。 一个头上编着小细辫的男人骑在马上,手里举着又粗又长的鞭子在赶这些草泥马,那鞭子在他手上舞的虎虎生风,差点就抽在了羽的脸上。 羽知道,这个地方肯定就是蛮部落的领地了,虽然他被那鞭子吓了一大跳,而那个骑在马上的壮汉也正冷冷的看着他,但羽还是露出了礼貌的笑容,冲那个汉子点了点头。 那个汉子根本没有要理睬羽的样子,他冷哼一声后,一甩马鞭,就跑向了远处。 羽看了看身后的族人,然后就跟在那匹马后面屁颠屁颠的跑起来,他身后的族人也只好都跟着跑。 十来个人跑的气喘吁吁,两腿发软,直到爬上了一座绿色的山丘,他们才停了下来。 山丘下有一条弯曲的河流,河的两侧分布着大大小小,数不清的帐篷,连绵了很远很远。 在这片水草丰茂的平原中,除了有很多白色的草泥马外,还有很多棕色的马和牛,它们都在悠闲的吃着草。 羽看着这么多大型的食草动物,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作为一个战士,一个猎人,他很想拿出梭标,给那些草泥马来一梭子。 但理智很快战胜了冲动,因为他很早就听人说过,这个强大的蛮部落不仅人口众多,而且,他们还有很多牛马羊当做食物,只是这么多的牛马羊是从哪里弄来的,他就不清楚了。 如果自己不识好歹的去猎杀蛮部落的食物,那么自己带来的这些人恐怕都要成为这个蛮部落的口粮。 虽然不能猎杀这些美味的食物,但羽并不沮丧,他觉得自己大老远来到这里,这个蛮部落一定会好好招待自己一番。 羽站在山丘上,看着下面烟气袅袅的帐篷,脑海中浮现出自己坐在天火旁,蛮部落的族人热情招待他,将烤的焦熟的牛羊肉递到他面前,而他直吃的满嘴流油的情形。 他吸溜了一下快要流出嘴角的口水,不禁哈哈哈的笑出了声。 跟在羽后面的族人疑惑的看着他,不知道这个家伙为什么会突然大笑,看起来有点疯疯癫癫的。 “羽,你怎么了?”一个族人忍不住问道。 羽这时候才反应过来,他止住了笑,抬起黑乎乎的手掌一抹嘴角,说,“没什么,我们快走吧!” 羽领着族人一路小跑着下了坡,看到小河边有人,就径直来到了小河边。 岸边,正有几个蛮部落的女人在河里清洗羊肉和羊内脏,这些女人一个个长的是又黑又壮硕,甚至比羽这个大男人还要强壮。 她们还没发现羽和他的族人,等到羽接近后,她们才看见这群对比起来有些瘦弱的男人们。 一个女人站了起来,羽这时才发现这个女人上半身没有穿衣服,胸前的两坨肉奇大无比,像两个大石锅扣在胸前。 羽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胸,他瞪大了眼睛盯着这个女人的胸部看,眼睛一眨不眨。 被一群陌生的男人看,这个女人也毫不在乎,她叉着腰问,“你们是从哪里来的?来这里做什么?” 羽的目光从女人的胸部移开,看向女人的脸,女人的脸很干,都起皮了,而且红一块,白一块的,实在是不太好看。 羽觉得这个女人的脸还没有她的胸好看,于是,就又把目光移向了女人的胸,几乎是低着头回答,“我是从南方来的,我想见见你们的首领。” 女人也注意到了羽的目光,她觉得这个男人真是个猥琐的家伙,一直盯着自己的胸看,于是就双手环抱,故意用粗壮的黑手臂遮住自己的胸部,不让羽看到。 羽抬起头,看到女人紧皱的眉头,尴尬的笑了笑。 第85章 消灭华部落就像折断一根棍子那样简单 女人突然朝帐篷的方向大喊了一声,在羽错愕的眼神中,一队全副武装的战士踏步跑了过来,把羽带来的族人团团围了起来。 女人指着羽对那个领头的战士说,“这个家伙一直盯着我的胸看,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想和我繁衍后代,但我并不认识这个人,你问问他,他是不是想加入我们部落,如果他加入,我就答应和他繁衍后代。” “我对部落忠心不二,我是不会为别的部落繁衍后代的!”女人又坚定的补充道。 领头的战士瞪着眼睛,恶狠狠的问道,“喂,你这个家伙是不是想加入我们蛮部落?” 羽忙摆手否认,“不不不,我没有这个意思。” 领头的战士一听就火了,他唰的一声把抽出腰间的骨刀,架在羽的脖子上,问,“那你们一定是来偷我们的马或是牛的!” 这个骨刀弯弯的,也不知道是用什么动物的骨头做成的,但刃口处很锋利,羽感觉要是脖子被这种刀子划拉一下,自己肯定会死。 羽吓的腿有点软,声音发颤着说道,“不,不是,我不是来偷牛的,我是来为贵部落献好东西的!” 说完,羽就从怀里掏出一只陶碗,递给了这个领头的战士。 领头的战士知道这是一只碗,因为在蛮部落,他们会用碗来喝羊奶,马奶,但他们使用的碗大部分都是用动物的头骨做的,甚至还有拿人的头骨做的,像造型这么规则的碗,他还从来都没见过。 这个战士接过碗后,直接就揣进了自己怀里,然后一挥手,让他的手下把羽和他的族人全部抓了起来。 羽知道这个家伙不怀好意,于是就壮着胆子大喊道,“难道你们不想要这种碗吗?我知道从哪里能得到这些碗,只要带我去见你们的首领,我能让你们部落所有的人都能使用这样的碗!” 这个领头的战士听到这话后,并没有表现出特别浓厚的兴趣,因为他已经有一个碗了,他觉得只要有一个就足够了,但他手下的那些人不干了,他们也想要一只这样的碗,于是他们就把羽和他的族人们都放开了。 领头的战士这时也没有办法了,因为他也只是个小头目而已,并没有决策的权力,如果自己私自处理这帮人,并贪污那只陶碗的话,首领肯定会杀了自己。 他把那只陶碗从怀里拿出来,然后带着羽去见了蛮部落的首领。 蛮部落的首领名字叫腾歌,他是个身材高大健壮的中年男人,看起来身高起码有一米七左右,比羽整个高出了一个头还不止,他的头上顶着一对牛角,配合着凶神恶煞的表情,使他看起来真像是牛魔王。 那个把羽抓来的领头战士,双手举着陶碗递到腾歌面前,面带谄媚的说道, “首领,这只碗就是从那个家伙身上搜刮来的,献给您。” 羽这个时候已经匍匐在了地上,他的族人也跟他一样,趴在地上一动也不敢动。 腾歌拿着那只陶碗仔细看了看,然后扫了一眼跪在地上的羽,缓缓问道, “这样的碗,你是从哪里得来的?” 羽颤抖着声音回道,“回首领,这种碗是从华部落得到的,只有他们会做这种碗!” “华部落?”腾歌呢喃了一句,脑海中没有这个部落的印象。 “首领,这个华部落非常狡猾和阴狠,他们仗着自己有很厉害的武器和这种他们称之为陶碗的东西,在南方部落为所欲为,他们的首领还声称迟早会吞并所有的部落,包括,包括……” 说到这,羽故意停顿下来,偷偷抬眼看向腾歌。 腾歌挑着眉问,“包括什么?” 羽低下头说,“我,我不敢说。” “快说,不然我杀了你!”腾歌低沉着声音吼道。 “是,是,他说,要吞并所有的部落,包括蛮部落。”羽说。 “啪!” 腾歌将手里的陶碗重重的摔在了地上,那只陶碗顿时被摔成了好几瓣。 看到这一幕,帐篷里所有的蛮部落战士都心疼不已,他们都知道那个陶碗是好东西,没想到一下就被首领给摔碎了。 腾歌走到跪着的羽面前,说,“告诉我,那个华部落在什么地方?我要率领我的勇士踏平那个狂妄的部落!” 羽心中窃喜,他知道计划已经成功了一大半。 羽指着南方说,“往那个方向走,从这里出发,要走五天。” 腾歌哈哈大笑着说,“你没看到我们的勇士都骑着马吗?五天?我们只需要两天就能抵达华部落,消灭他们只要半天就足够了!” 羽这时已经从地上站起来了,他一脸谄媚的陪着笑,说,“首领威武!需不需要我们鳄部落帮忙?” 腾歌止住了笑,看着羽问,“你们会骑马吗?” 羽摇了摇头说,“不会,我还是第一次看到骑马的人。” 腾歌说,“那就算了,连马都不会骑,怎么帮我们?你们靠腿跑,速度太慢了,你就负责给我们带路吧!” 羽连忙应承下来,他巴不得不去跟华部落战斗,华部落的弓箭已经给他造成了很深的心理阴影。 羽对腾歌说,“那个华部落并不是个强大的部落,他们的战士数量并不多,他们之所以敢口出狂言,完全是依赖那个很厉害的武器,弓箭。” 说着,羽把那支带在身上的羽箭拿出来,双手递到腾歌面前。 腾歌伸手拿过羽箭,那羽箭在他蒲扇般的大手上,更显得小巧且毫无杀伤力。 腾歌打量了一会儿,突然放声大笑起来,笑的眼泪都快出来了,他不可置信的问羽, “就这个?你说你们害怕这个东西?” 羽认真的点了点头,说,“是的,这个武器很可怕,我们首领的一只眼睛就是被这个东西给射瞎的。” 腾歌轻轻松松的将那支羽箭折断并摔在地上,然后拿出他那个长两米的骨矛,说,“灭掉华部落,就像折断这根棍子一样简单!” 第86章 祸水东引 羽说,“那么首领,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腾歌说,“休整一晚,明天就出发!” 羽对腾歌雷厉风行的作风感觉很满意,同时他也为这次成功的外交洋洋自得,他在想,这次回部落,首领肯定会好好的赏赐自己,说不定还会让自己当副首领。 晚上的时候,腾歌心情大好,他热情招待了羽和他的属下,羽吃烤羊肉,都快把肚子给撑破了,他的那些属下跟他一样,一个个都跟没吃过饱饭似的,把烤肉使劲往嘴里塞。 吃噎住了,就喝马奶往下送,腾哥也不吝啬自己的食物,反正在草原上养这些牛马羊很容易,根本就吃不完。 招待结束后,腾歌给羽安排了一间帐篷,赶了好几天路,羽没睡过一个好觉,他倒在帐篷里,就呼呼睡了过去。 睡到半夜的时候,羽感觉自己的嘴被什么软绵绵的东西给堵住了,让他呼吸困难,把他给憋醒了。 他睁开眼睛,发现一个女人正骑在他身上,用胸捂着他的嘴巴,羽这时才发现,这个女人正是白天看到的那个壮硕的女人。 羽这时没感觉憋的难受了,反而觉得很刺激,他跟这个女人在床铺上纠缠着,也不知道纠缠了多长时间,他才又累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醒来时,外面已经大亮了,昨晚的那个女人已经不见了,帐篷里只有他一个人,很安静,但帐篷外却很喧闹。 羽走出帐篷,看到腾歌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冲着他的族人大喊,“会骑马的男人都跟我走!” 这就算是蛮部落的征兵了。 蛮部落的族人早上起来,就忙着干部落里的各种杂活,有准备去放牧的,有捡牛马羊粪的,有挤马奶羊奶的,还有在河边清洗什么的。 这时候,听到首领的喊声,一些男人就开始跨上自己的马,往腾歌身旁聚集,没多长时间就聚集了乌泱泱的一大帮骑兵。 羽看着这些骑在马上的勇士,他也数不过来有多少人,但他感觉人数和整个鳄部落的族人差不多。 腾歌回头朝羽大喊一声,“你在前面带路!” 羽忙领着他的族人走在队伍的最前方,可还没走出一里路,那些骑在马上的勇士就开始不耐烦了,走这么慢得走到啥时候? 于是他们就一甩马鞭,抽在马屁股上,顿时无数匹战马就从羽的身边呼啸而过,吓的他和他的下属站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 腾歌走到羽的跟前,拿着鞭子指着他说,“你,骑马去!” 羽慌忙摆手说,“不不不,我不会骑马,我会摔死的!” 腾哥哼了一声,骂道,“废物!”。 然后又用鞭子指着南方,问,“华部落是不是在那个方向?” 羽点了点头,说,“是,就在那个方向,他们建了一大片房子,那种房子很奇特,不是用木头建的,也不是用茅草搭的,该怎么说呢,反正你看到那种坚固高大的房子,那就是华部落了。” “好!”腾歌也不再理会羽,他一甩马鞭,呼啸着走了,留下羽和他的属下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羽,我们现在怎么办?”一个战士问。 羽说,“回部落,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首领,华部落这次肯定要完蛋了,首领的大仇得报了!” 腾歌率领他的数百骑兵一路朝南前进,开始的时候,地势平坦,他们的速度很快,但越往南走,山就越多,他们不得已慢下来,而且,有些被高山阻挡的路,他们还得绕道走,所以,本来预计两天就能抵达华部落的,哪知道他们走了整整五天,他也没看见那种高大坚固的房子。 他们原本以为很快就能找到目标并消灭华部落,所以,他们每人只带了三四天的口粮,这时候,食物已经吃光了。 他们只好一边走一边狩猎,碰到一些小部落时,也会劫掠一番。 而这个时候,羽已经抵达了鳄部落,并向塔报告了蛮部落已经前去攻打华部落了,并且他还自信的表示,这一次华部落肯定会被消灭,那个华首领也一定会被杀死。 塔听完后很高兴,把羽大大褒奖了一番,然后他亲自率领鳄部落的一部分战士前去助阵,顺便也想分一杯羹。 在第六天的时候,蛮部落的战士抵达了一条小河边,这条小河在一个山脚下,周围的树木很茂密。 他们在小河边休整时,碰到了一支小队,这支小队的人数很少,只有十多个人,而且,蛮部落的战士还发现,这支小队中竟然有两头驴,这两头驴显然也是被驯化过的,他们很听话的被两个人牵着走。 这支小队正是大力率领的,前往华部落的运输队,他们为华部落运送铁矿石。 腾歌派人拦住了大力,将大力的运输小队带到了腾歌面前。 腾歌指着大力,问,“你,告诉我,华部落在什么地方?” 大力看到这群人身上都带着武器,一定是来者不善,但他又不能说自己不知道,那样的话,说不定面前这个家伙会立刻杀死自己,于是就问, “你们是不是要找那个有高大坚固房子的部落?” 腾歌点了点头,说,“对对对,就是那个有高大坚固房子的部落,你快告诉我,在哪里?” 大力指着东方说,“在那个方向,再走差不多一天就到了,那里有一条宽阔的河,河对岸就是那个部落了。” 腾歌指着南方说,“不对,华部落明明在那个方向!你在骗我!” 大力镇定自若的说,“呵呵,那是你迷路了,不信谣的话,我可以带你们过去。” 腾歌这才信了大力的话,于是让大力在前面引路,一直把蛮部落引向了大河部落。 腾歌骑在马上,老远就看到河对岸有很多奇特的房子,那些房子是他从来没见到过的,和羽描述的一样,高大坚固,看来这一定就是华部落了。 大力也并不是跟大河部落有仇,只不过,要是这个野蛮的部落消灭了华部落,那他的好日子也到头了,他的这些石头卖给谁去?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大力果断祸水东引,把这个野蛮的部落引到大河部落来了。 腾歌很高兴,他冲大力笑笑,说,“朋友,多谢你了,如果你们愿意待在这里,等我的勇士踏平了华部落,我会将战利品分一部分给你。” 第1章 穿越原始大陆 刘田醒来后,耳朵里全是嗡嗡声。 一睁开眼,他发现自己正躺在平坦开阔的草地上。 天空好蓝,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干净的天空,就像画中一样,连一朵云都没有。 “这是在哪儿?” 周围是茫茫的原野,没有任何建筑,显得很荒凉寂寥,远处的草场上,有一群食草动物正在吃草。 自己不是在飞机上吗?怎么会来到大草原上? 刘田脑袋有点疼,他用力揉了揉,过了好一会儿,记忆才开始涌现。 他记得当时自己正在去山西省芮城县的路上,在那附近的黄河大湾处,有一片旧石器时代的远古遗址,现今已被开发成了一个旅游景点,这对于他这个高校的历史系教师来说,有着莫大的吸引力,趁着暑假,有空闲时间,他便乘坐飞机前往。 可不幸的是,飞机刚飞没多久,就遭遇了恶劣天气,飞机失事了,他只记得当时飞机上乱糟糟的,所有人都在惊叫,坐在靠窗的位置,刘田能感觉到飞机正在快速的下坠,云层在渐渐远离他。 下坠的速度越来越快,刘田知道这一次,他肯定死定了,根本来不及考虑什么,随着轰的一声巨响,他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那现在这是在哪里?刘田一片茫然。 这时,耳朵里的嗡嗡声逐渐消失,伴随而来的是一阵阵怪异的喊叫声,像是在驱赶野兽,但刘田却听不懂。 循着声音的方向看过去,刘田吓了一大跳,在离他有些远的地方,一大群酷似野人的人正在互相攻击,他们穿着树叶,兽皮制成的衣服,赤着双脚,头发凌乱,武器是最简单的石矛或是削尖的木刺。 这些人怎么看怎么像是一群尚未开化的野蛮人,嘴里吼着驱赶野兽时的调子,除了用武器相互攻击外,他们还会捡起地上的土块或是石头扔向对方,这种战争的方式真是既原始又朴实,像是街头混混在打群架。 刘田一度怀疑这是不是在拍电影,但他看了看四周,并没有摄像机,也没有工作人员,而且,他还亲眼看到,一根木刺扎入了一个野人的眼睛里,他才确信,这并不是拍电影,而是真实的世界。 远处的食草动物驻足看向这边,它们似乎见惯了人类互相攻击,也不怎么害怕,一边吃着草一边看热闹。 看着眼前这一幕,刘田彻底无语了,就算自己是个历史系教师,对这些远古时代的东西很感兴趣,但也不能因为这个,就让自己真的穿越过来体验啊,而且好歹给个热武器啥的啊,结果真就手无寸铁的开局了。 这时,刘田的脑海中出现了一些陌生的记忆碎片,他努力拼凑这些碎片,通过记忆,刘田得知,他的部落正在为守护自己的领地而战。 这里是一片水草丰茂的聚居地,空旷的原野上有一条河流经过,带来了充足的水源和各种各样的猎物。 刘田所在的部落世代生活在这里,男人狩猎,女人采集,族人们过着安定而幸福的生活。 但现在,这一切即将被打破,不知从哪里迁徙过来的野蛮部落发现了这片完美的居住地,开始对部落发起进攻,想要占领这片领地。 部落里所有的男女老幼都拿起武器,奋起抵抗,但野蛮部落的人数太多,起码有上千人,从战局上来看,己方已经节节败退,很多族人都被杀害,倒在了地上。 在看到部落里的男人被杀死,女人被掳掠后,刘田果断选择了逃跑,他可不想重生一次后,立刻又死去。 不说吹的,要是能给个热武器,刘田也不至于逃跑,他肯定能摆平这上千人的野蛮部落,拯救自己的部落,成为部落首领,迎娶部落最漂亮的姑娘,成为人生赢家。 刘田一边这么想着,一边头也不回的钻进了附近的象草丛里,这些野生象草长的高大茂盛,而且占地极广,似乎无边无际,人在里面无异于一粒沙子落进了水池里,是个藏身的好地方。 七八米高的象草丛几乎遮蔽了所有的阳光,藏在里面虽然不容易被发现,但路也不怎么好走,刘田只好捡了根棍子来开路。 刘田也不知道现在要去哪里,只能沿着一个方向走,太阳在他的左边,根据方向推测,刘田认为他应该是在朝着北方前进。 一路走,刘田一路思考他为什么会莫名其妙的穿越到这个原始社会,而这具身体原主人的记忆也不够清晰,只有一些记忆碎片,根本无法连成一个完整的记忆。 这具身体虽然脑袋不太灵光,但体格却很健壮,身高差不多有一米八左右,这在原始时代可谓是相当罕见了,特别是腹部的六块腹肌,让刘田甚为满意。 这种体格,应该是个不错的猎人。 走出这片象草丛,进入了一片稀树林,在稀树林里弯弯绕绕走了很久后,天已经快要黑了,刘田是又累又饿。 一路上,刘田碰到各种各样的野味,但无奈装备太差,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们从自己身边溜走。 摘了几个野果充饥,刘田才能撑到现在,在夜晚降临之前,他必须要找个合适的安身之所。 就在这个时候,在距离他不远的地方,出现了两个野人,他们正撅着屁股趴在地上,不知道在鼓捣什么。 第2章 火种 这两个野人可以说是衣不蔽体,趴在地上,连屁股沟都露出来了。 在他们身后有一个小山洞,刘田知道,这个山洞肯定就是他们的家,刘田想,要是自己能在这里住一晚,也不用害怕被野兽袭击了。 这么想着,刘田就走近了两人,这才发现,原来他们正在生火。 树林里刚下过雨,地面很潮湿,在他们面前,一个快要熄灭的火堆里,一小簇火苗在弱不禁风的飘摇着,随时都有可能熄灭。 这两个野人好像不知道怎么引火,他们笨手笨脚的把潮湿的枯枝败叶往火堆里加,结果越加火越小,直至最后一小簇火苗都消失了,火堆里只剩下烟还在冒。 这火是彻底烧不起来了。 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神情都有点沮丧,矮野人指着高个子野人骂道,“你这个傻大个子,让你看着火,你为什么要离开,如果你不离开,火也不会灭!” 大个子野人挠了挠头,神情有点局促,辩解道,“我看到有只大野兔,就去追野兔了,你看,我猎到了那只大野兔,今天我们有肉吃了。” 说完,大个子野人还嘿嘿的傻笑了一声。 刘田看了看大个子野人手指的方向,地上果然躺着一只巨大的灰毛野兔,有刚出生的小牛犊那么大。 矮个子野人继续说,“但你让火灭了,没有火,我们以后怎么办?我们肯定会被狼吃掉!” 大个子野人低下了头,彻底没了话说,他也觉得火熄灭了,是他的责任,他没有看好火种。 过了一会儿,大个子野人又说,“现在说这些都没用了,等下次下雨时,说不定上天还会给我们降下火来,到那时我们一定要看好火种,可不能再让火熄灭了!” 刘田听的是一头雾水,怎么天上下雨,还会降下火来?他忍不住凑上前,问道,“天上下雨,为什么还会降火?” 两人刚才就看到刘田了,但当时他们两个正在讨论火的问题,没有多余的脑子去关注这个突然出现的陌生人,这时见刘田在跟他们说话,两人才打量了一下刘田。 他们发现,这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人,个子是真的高,就算是他们中最高的大个子,也比他矮一个头,他们还从来没见过长的这么高大强壮的同类。 两人只能仰视着刘田,矮个子野人解释道,“下雨的时候,天上闪出了一道光,劈到了那棵树上,树上就有火了,我们的火就是从那棵着火的树上得到的。” 刘田这时才恍然大悟,并且他也明白了,这两个野人会用火,但并不知道怎么生火。 刘田心想,生火对于他来说可不是什么难事,在这个时代,最简便的生火方式应当就是钻木取火了。 刘田这时已然饿极,而且,夜晚需要有个栖身之所,于是就胡扯道,“我在天上看到你们的火灭了,见你们可怜,于是就从天上下来,让我帮助你们把火重新生起来吧!” 两个野人看着刘田,露出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本来就不大的脑容量一时转不过弯来,辨不出刘田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刘田继续忽悠道,“我不仅会帮你们把火生起来,而且,如果你们愿意学的话,我会一直待在这儿,直到你们学会生火为止!” 教他们生火只是刘田想要多在这里待几天的手段而已,待在人多的地方,被野兽袭击的概率会小很多,自己至少还能多活几天。 “真的吗?你真的能像上天那样生出火来?”两个野人越发感觉不可思议。 刘田也不再跟他们多说废话,他扒拉着地面上的树叶,在最下面找到一些干燥的枯叶,将它们当成引火的材料,随后又找到一根细木棍,将一端削尖,在另一根木棍上凿出一个小孔。 然后,刘田双手紧紧握住细木棍,将尖头对准树干上的小孔,开始快速转动手中的木棍。 起初,进展很慢,他的额头渐渐冒出了细密的汗珠。但刘田没有放弃,既然已经夸下了海口,就绝对不能失败。随着不断地转动,小孔周围开始冒烟,刘田更加兴奋地加快速度。 终于,一小簇火苗冒了出来。刘田小心翼翼地将旁边准备好的干草凑近火苗,轻轻吹了几口气。干草瞬间燃烧起来,他赶忙再加上些干树枝。火势越来越大,刘田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两个野人一直在旁边看着,这时见这个人真的把火给生出来了,都高兴的手舞足蹈起来,欢快的围着火堆跳起野性的舞蹈来庆祝。 刘田没心思跟他们跳舞,钻木取火看起来简单,实操起来却并不容易,需要使很大的力气,刘田已然累的满头大汗,加上他的肚子也确实是饿了,更加没有力气陪他们跳舞了。 刘田的眼神不时的瞄向那只灰毛野兔,想着怎么才能让这两个野人赶紧把这只野兔给烤了。 眼珠一转,刘田对两个野人说,“这个火是我利用人力生出来的,并不是大自然的力量,让我们看看这个火能不能像天火那样,将食物烤熟吧!” 这两个野人现在对刘田已经佩服的五体投地,对他的话更是言听必从,连忙把那只野兔剥了皮,连内脏也不掏,就那样架在火上烤了起来。 现在不是讲究卫生的时候,刘田的肚子早就饿的咕咕直叫了,他伸手撕下了一只兔腿,一口咬下去,满嘴是油。 两个野人眼巴巴的看着刘田,咽了咽口水。 刘田把嘴里的肉咽了下去,舔了舔嘴唇,跟他们说道, “嗯,你们都看到了吧,我为你们生的火和天火一样,都能烤熟食物,也能吓退野兽,今天你们给了我食物,我会教你们怎么生火。” 两个野人大喜,咧着嘴,露出满嘴黄牙,开心的笑了起来,学会了生火,以后他们就可以天天吃到烧熟的肉了,而且晚上睡觉的时候再也不用害怕会被野兽袭击了。 第3章 庇护所 两个野人见刘田吃的香,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他们一人扯下一块肉,狼吞虎咽起来。 这个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小小的火堆在无尽的黑暗中像是海洋中的灯塔,虽然渺小孤寂,但总能让人感到心安。 吃完烤肉后,刘田非常满足,两个野人在刘田的吩咐下,在山洞门口又引燃了一个火堆,这样晚上睡觉时,能防止野兽袭击。 两个野人居住的山洞很小,勉强可以住下四个人,不过刘田还是尽量离两人远一点,找了一个角落躺了下来。 这两个野人也不知道多久没洗澡了,身上臭烘烘的,味道实在有点熏人。 刘田在这里又待了两天,教会了两个野人怎么生火,然后就准备离开这里,去寻找更合适的庇护所。 临走的时候,两个野人送给刘田一把石斧,这把石斧看起来已经用了很长时间了,木柄都被磨的乌黑发亮了,刃口的地方也凹凸不平了,但对于一贫如洗的刘田来说,这已经算是很好的工具了。 刘田找了一根藤蔓,把石斧绑在腰间,与两个野人挥手道别后,继续朝着太阳的方向前进。 这个时代的生态实在太好,森林好像无边无际,走了大半天,才终于走出了这片稀树林,进入了丘陵与平原交汇的地带。 这个时代真的是人烟稀少,就算是在这个河流交汇,水源充足的平原地带,刘田也没碰见第三个人。 不过这样也好,因为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好人,要是遇到野蛮部族,自己说不定会被抓起来或是直接被杀死。 又走了很长时间,终于在太阳快落山的时候,刘田看到远处出现了一个山洞,刘田认为这是个不错的庇护所。 这个山洞周围是相对比较平坦的平原,山洞的口很大,从外面看比那两个野人住的山洞要大很多,而且在不远处,森林边缘的地方,还有一条小溪流经,溪水清澈清凉,在小溪里,可以捕鱼当做食物,这确实是不可多得的居住地了。 刘田打定主意,就在这里建庇护所了,他把石斧拿在手上,慢慢走近那个山洞,因为周边虽然没有人烟,但不排除会有野兽住在这个山洞里。 当刘田慢慢靠近这个山洞的时候,远远的,他就能闻到从洞里传来一股难闻的牲口味,而且还听到一阵低沉的嘶吼声,刘田知道,洞里肯定住着非常危险的野兽。 可是刘田又不愿放弃这个好不容易才找到的理想庇护所。 作为一个食物链顶端的人,刘田觉得没有什么野兽会是人的对手,他必须要想办法夺得这个山洞。 想要杀死这只野兽,首先要摸清这是什么动物,才能想出针对它的办法。 刘田返身进入附近的树林里,在林子里采了一些野果充饥,然后爬到一棵大树上,在夜晚,如果没有可以庇护的住所,树上就是最安全的。 在树上一直待到了天黑,借助月光,刘田看到野兽终于从山洞里出来觅食了,这一看就把刘田吓了一大跳,因为住在这个山洞里的原来是一只洞熊。 这个庞然大物像一堵墙,站立起来足足有三米多高,它踏步而行的时候,刘田感觉大地都在震颤。 刘田顿时就泄了气,想要独自杀死这个庞然大物,没有一把热武器是不行的,刘田看了看手上的石斧,无奈的叹了口气,看来想要独占这处山洞的希望是彻底破灭了。 刘田正这样想着,那只洞熊竟然就朝他的方向走了过来,刘田大吃一惊,这只洞熊一定是嗅到他这个陌生的气味了,这是野兽的领地意识,它不会允许自己的领地上出现另一个危险的物种。 刘田赶紧往树冠上爬去,洞熊相比于现代棕熊或是黑熊来说,无论是体格,还是力量都要胜出很多,但它也有个缺点,就是不会爬树。 所以,刘田只要爬的足够高,就不用害怕会被洞熊抓住撕碎。 洞熊不急不缓的慢慢靠近这棵树,抬头朝树上看了看,刘田这时已经完全隐藏在了树杈枝叶中,在树下是不可能看到他的,但洞熊凭借灵敏的嗅觉,已经发现树上有某种生物存在。 洞熊朝树上嘶吼几声,退后几步,用它强壮的身体猛的一下撞在了树干上,刘田被撞的一歪,差点就从树上跌了下来。 刘田大吃一惊,赶紧趴在了一根粗壮的树杈上,趴了下来,他没想到这只洞熊的力量这么大,要是这棵树被洞熊撞倒,那就彻底歇菜了。 洞熊又连续撞了几次,发现没法将树上的生物撞下来,只好放弃了,转身离开,去寻觅其他食物去了。 见洞熊离开,刘田惊魂未定的坐了起来,但他不敢从树上下来,而且他打定了主意,天亮后就赶紧离开这个危险的地方,他可不认为自己单枪匹马能杀死这只洞熊,还是保住小命要紧。 刘田靠在树干上昏昏欲睡,但又不敢真的睡着,他害怕睡着后,会无意识的从树上掉下去。 在这个人烟稀少的地方,刘田发现,就算是躲在树上也不怎么安全,一些会飞的夜行动物依然会来骚扰他。 和鸡差不多大小的夜燕极具攻击性,它们围在刘田周围飞,要不是茂密树叶的阻挡,它们早就扑过来吸刘田的血了。 还有一些擅于攀援的灵长类动物,在大树间来回穿梭,有一次,刘田甚至感觉到,它们已经越到了自己的头顶上,在巨大的树冠上向下看着自己。 好在这些动物并非像洞熊那样凶猛强壮,刘田凭借手里的石斧,尚且还能应付。 无论如何,等天一亮,必须要离开这个鬼地方,只是,就算离开这里,自己又能去哪里?这个时代,虽然人类已经站在了食物链的顶端,但孤身一人,飘荡在野外还是十分危险的。 刘田正这么想着,突然森林深处传出了巨大的嘶吼声,刘田竖耳细听,这吼声似乎就是那只洞熊传出来的。 第4章 天上掉馅饼 这一声吼,把那些夜燕和灵长类猿猴全都吓的一哄而散,这倒让刘田清静了不少,内心松弛下来,仔细倾听声音来源的方向。 嘶吼声越来越近,在月光的映照下,刘田看清了,果然是那只洞熊,而且它的身后还跟着一群狼,有十几只,这些狼的体型一个个都有野牛那么大,在追着洞熊撕咬。 要知道,一头狼的攻击性可能并不强,但如果是遇到狼群,无论是多么凶猛的动物,都要掂量掂量。 狼的狡猾程度在动物界是首屈一指的,它们在捕猎的过程中,甚至会制定战术。 洞熊虽然攻击性和防御力都很强,但在狡猾狼群的轮番攻击下,也招架不住的开始逃跑,狼群并不打算放过洞熊,这种情况并不常见,如果是捕猎的话,狼群通常不会选择这么凶猛的野兽作为猎物。 也不知道洞熊怎么招惹这群狼了了,就算有几只狼被洞熊拍死,它们还是义无反顾的从四面八方攻击这只洞熊。 洞熊很快就被咬的遍体鳞伤,而狼群的数量也在逐渐减少,从十几只变成了几只,大部分狼只要被洞熊巨大的熊掌拍中,就会立马丧失战斗力,就算不死也会重伤。 洞熊又拍死一只狼后,转身就往自己的山洞里逃跑,而剩下的六七只狼在它身后紧追不舍,刘田在树上能很清楚的看到,洞熊受伤不轻,跑的时候不仅速度变慢了,而且它的腿也一瘸一瘸的,显然是被狼咬断了。 狼群追进了山洞里,不知在洞里进行了一番怎样的较量,刘田这时已经看不到了,只能听到吼声和撕咬声。 过了很长时间,刘田再次看到双方从山洞里出来,只不过,仅剩下的两只狼被洞熊追着逃出了山洞,洞熊只追了短短一段距离就停了下来,刘田看到,这只洞熊已经成了强撸之末,它在洞口停了一会儿后,就轰然倒在了地上。 这一幕真是把刘田看的又惊又喜,这简直就是天上掉下来的一块大馅饼,狼群和洞熊火拼,结果两败俱伤,狼群几乎全军覆没,洞熊也身受重伤,估计也撑不了多久了。 只要洞熊一死,刘田就立马去占据那个山洞,只要有了这个庇护所,以后一切都会容易很多。 刘田蹲坐在树干上,密切注视着那只洞熊,刚才的一场大战,把这附近的所有动物都吓跑了,现在这里变的很安静。 洞熊就那样一直躺在洞口,刘田也不知道它到底死了没有,一直挨到了天亮,食物草动物都开始出来活动了,刘田才从树上下来,洞熊还在山洞门口躺着,一动不动。 刘田不敢冒险,他从树上下来后,就去砍了一棵小腿粗细的松木,用石斧把一头削尖,当做武器,这时他才敢慢慢靠近那只洞熊,看他是死是活。 一路上都是狼的尸体,狼肉也可以当做食物,但刘田现在没工夫理会这些狼的尸体,一些讨厌的乌鸦已经在啄狼的眼珠子了。 刘田挥着木刺赶走了一群乌鸦,慢慢走近洞熊,从远处看,这只洞熊一动不动,好像已经死透了,但走到近处,刘田才发现它还没有死,只是满身的血迹,已经出气多,入气少,离死亡不远了。 刘田大大的松了一口气,他现在必须要为占领这处洞穴做准备了,首先肯定要生火,只有将火升起来,野兽才不敢靠近这边,这只洞熊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刘田最主要的食物来源。 洞熊看见刘田靠近它,眼珠子转着看向刘田,喉咙里发出呜呜声,它的头微微抬了抬,还想攻击刘田,但它已经无能为力了,抬起的头轰一下又倒了下去,无力的喘着粗气。 刘田稍微离洞熊远一点,生怕它突然回光返照,拍自己一巴掌,那可就惨了。 刘田并不打算立刻结束洞熊的生命,留下洞熊的气息,将会吓退大部分野兽,他拿着石斧,走进森林去砍柴。 树林里到处都是柴,随便捡捡就是一堆,刘田找了根藤蔓,把柴捆起来,背着回山洞,他还顺便带回了一只狼的尸体,就算狼肉不太好吃,但狼皮可是好东西,不能浪费了。 刘田觉得柴还不够,就又去找柴了,周而复始,刘田找回来的柴已经堆的像座小山了,那些没被糟蹋的狼的尸体也被一只只的拖了回来,距离实在太远的,就不要了。 天气太炎热,肉很容易就腐败变质,就这些狼肉和熊肉,刘田也得想办法保存下来,不然两天肉就臭了,不能吃了。 没有盐,没法腌肉,刘田也只能用烟熏,做熏肉,这样相比新鲜的肉,可以保存更长的时间。 活没干完,就不能停,还好刘田这具身体的原始脑袋虽然不太聪明,但耐力很好,而且长期的狩猎活动,让他的体格健壮,适合干重活累活。 刘田又去找了一些石块,脱下身上的兽皮衣服,兜着回了山洞,这些石块是用来堆建火塘的。 尽管自己光着腚,一丝不挂,但实话说,脱下兽皮衣服后,感觉真是凉快了很多。 刘田很快把火塘建了起来,用钻木取火的办法烧着了火,然后就开始处理那些狼肉,狼皮被整个剥下来,放在一边晾晒,石斧太钝,根本剁不开骨头,刘田很费力的把狼肉都削了下来,剩下的骨头只好都扔了。 狼肉处理完,就准备熏肉了,熏肉可以用松木,刘田又去了一趟树林里,砍了很多松针带了回来,在火塘上方搭了一个简单的架子,把带着松针的树枝搭在火塘上,这些松针是青色的,并不容易点燃,但接触火后,烟很足,刘田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看着火塘里冒出的滚滚浓烟,刘田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刘田把处理好的狼肉放到架子上,开始熏肉。 熏肉主要就是把肉里的水分蒸发干,这样肉就不容易坏,理论上来说,熏制的时间越长越好,如果肉里的水分完全蒸发完,熏肉可以保存两到三年的时间。 反正时间有的是,而且森林里松木很多,就是得费点力气去弄,但为了保存珍贵的食物,刘田认为这些努力都是值得的。 第5章 富裕了 在熏肉的同时,刘田开始清理洞穴,他走进洞穴的时候,里面散发着一股难闻的腥臭味,熏的刘田差点就吐了出来。 刘田四周看了看,这个洞穴确实够大,别说一只洞熊,就是三只也能住的下,倒是洞穴里空荡荡的,除了一些腐烂的鱼虾和不知什么动物的碎骨头外,再也没有其他东西了。 那股腥臭味就是这些烂鱼烂虾发出来的。 看来动物的生活要比人类简单很多,除了食物之外,再没有其他必须的物品了。 刘田捂着鼻子,用一根松枝把烂鱼烂虾扫出了山洞,然后在山洞里点了一堆火,熏上松针,去除这些难闻的气味。 等到天黑的时候,刘田终于可以安稳的进入山洞里,一边烤着狼肉,一边休息,洞外的熏肉架上还在冒着浓烟,洞里难闻的气味也小了很多,这一刻,刘田才终于感到安心了。 吃完狼肉,刘田又检查了一遍熏肉架,在火塘里又加了一些柴,才重新进了山洞,找了一个合适的位置,把唯一的兽皮铺在地上,靠着墙壁躺了下来。 然而就算是垫了兽皮,地面凹凸不平,加上有细碎的沙石,还是硌的疼,再加上天热,蚊虫很多,不停的骚扰着刘田。 刘田翻来覆去的睡不着,野外已经出现了狼嚎声,这让刘田很没有安全感,但洞口烧的正旺的火,又让他稍稍安下心来。 刘田起身,往火堆里又加了几根柴,他看到月亮又大又圆的挂在半空中,这个时候应该是半夜了吧,借着月光,刘田甚至看到了野外有一群狼,它们正驻足看向这边,眼睛里发出森然的绿光。 也许是感受到火堆的危险,这群狼并不敢过分靠近这边,过了一会儿,它们就离开了。 不平整的地面和蚊虫的叮咬,让刘田一夜都没怎么睡,直到天快亮时,刘田才睡着了,等醒来时,天已经大亮了,刘田走出了山洞,火塘里的火已经熄灭了,刘田重新生起火,继续熏肉。 去看了看洞熊,发现这个庞然大物在坚持了一天一夜后,终于彻底死亡了,今天的主要任务就是分割它的肉,还有它宝贵的皮毛。 把昨天扒下来的十多张狼皮拿了出来,铺在太阳底下继续曝晒,就算是夏季,狼皮也要晾晒好几天才能保存很长时间。 刘田深呼吸几口野外的新鲜空气,脑袋清明了很多,这里的蚊子很毒,刘田身上被咬的到处都是小红包,而且越挠越痒。 这个时候也没有消炎止痒的药,刘田拿着石斧,想要找一些止痒的野草,在野外转了好半天,终于发现了一片长的很旺盛的野生薄荷。 刘田采了一些,放在嘴里嚼碎后,敷在了伤口上,过了一会儿,被蚊子咬过的地方就没那么痒了,就连红包都消了一些。 刘田几乎把这一片野生薄荷全部薅完,他准备回去后把它们榨成汁,做成原始版的风油精。 这么点薄荷根本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蚊虫问题,于是刘田继续在附近转悠,顺着小溪往上游走,终于在河道旁发现了一片艾草地。 这片艾草地让刘田心花怒放,用艾草来熏蚊虫再好不过了。 艾草的味道很苦,几乎没有动物会把它当成食物,所以,这片艾草地长势很旺盛,虽然叶子还是没有成熟的绿色,但只要放在太阳底下晒晒就能烧着。 刘田把这片艾草全部砍完,已经热的满头大汗了,而且口渴的不行,刘田来到溪边,喝了几大口清凉的溪水,感觉还不过瘾,干脆跳进水里洗了个凉水澡,感觉清爽多了。 没有合适的盛水容器,刘田只能在口渴的时候来小溪边喝水,尽管小溪距离山洞并不远,但来回还是很不方便,特别是在晚上,口渴了,就只能忍着。 迟早得弄一个盛水的容器出来才行,竹筒,挖空的木头,甚至是动物的头盖骨都能用来盛水,但这些容器都不能长久的放在火上加热,一直喝生水,很容易就生病,在这个没有任何医疗条件的原始时代,一个不起眼的拉肚子都有可能致人死亡。 刘田背着一大捆艾草和薄荷回到了山洞,太阳火辣辣的照射在大地上,不过好在原始时代,生态环境极好,山洞周围生长着的几棵参天大树,让这里阴凉了不少。 刘田放下艾草,把它们摊开在太阳下曝晒,把薄荷拿进山洞里,等空闲时就来处理它们。 剩下的时间,刘田就开始处理那只已经死亡的洞熊了,得尽快把这只洞熊的肉分割出来熏制,否则,这么热的天,很容易就腐败。 对于刘田这样一个穿越者来说,这个时代的任何东西都是陌生的,唯一让他感觉没变的就是知了的叫声。 这种熟悉的叫声,像是伴随着刘田一起穿越过来的,是唯一让刘田感觉亲近的东西。 这只洞熊体型庞大,忙了一整天,终于把熊肉分割完了,这一次收获着实不小,不仅收获了大量的肉食,而且还获得了一张极为优质的熊皮。 不仅如此,熊的骨骼,刘田也没舍得全部扔掉,他留下了一些诸如肋骨,腿骨部分,可以当做骨棒,也可以将它们磨制成锋利的骨矛,当做武器使用。 熊肉堆的跟小山一样,一个熏肉架已经不能满足需求了,刘田只好又去捡了一些石块,建了第二个火塘,搭起了第二个熏肉架。 忙完后,刘田又去了一趟溪水边,喝了很多清凉解渴的溪水,等到天黑后,他就不会再出来了,就算再口渴,也只能忍着了。 重新回到庇护所,刘田把放在洞外曝晒的兽皮和艾草收回了山洞里。 夜晚真是个招惹蚊虫的时间,这些又大又嗜血的蚊子恨不得把刘田身上的血吸光,围着刘田嗡嗡叫。 刘田赶紧取来一把艾草,放进洞外的火塘里焚烧,很快,一股艾草所独有的药草味道就飘散开来。 只是片刻功夫,蚊子烦人的叫声就减弱了,让人厌烦的蚊子像见到死神似的逃之夭夭了。 刘田瞬间感觉世界清静了很多,他取来一截熊肉,架在火堆上,悠哉的烤了起来。 第6章 少年 刘田一边烤着肉,一边计划着明天的工作, 食物很充足,这让刘田感到心安,不过天天吃肉也会腻,刘田决定明天去野外转转,看能不能找到一些野菜,光吃肉不吃素,很容易便秘。 另外还有一个迫切的任务就是要尽快做一些容器出来,用来盛水或是存放其他重要的东西。 刘田决定尝试着做一些陶器出来,作为一个历史系教师,对这些远古时代的东西颇感兴趣,在现代世界中,他自己也曾动手做过,只不过,那是一次体验课,在体验馆中,借助制陶工具,在陶匠师傅手把手的教导之下才完成的。 这也算是拥有制陶经验了,只不过自己还没有独自完成过一件陶器,好在时间有的是,这里虽然充满危险,但好处是不用按时按点的上班,也不用勾心斗角的内卷,慢慢实践,总能将陶器完美的制作出来。 把肉慢慢烤到外焦里嫩,刘田才开始不急不缓的小口咀嚼起来,因为没有盐,肉很淡,如果做汤的话肯定不好吃,但烤着吃还是很香的。 这个时候也不用讲究那么多,只要能把肚子填饱就行了。 吃完了烤肉,刘田就开始打磨一根洞熊的肋骨,成年洞熊肋骨的长度差不多有一米左右,有成人手掌的宽度,刘田打算把它的一面磨出刃口,做成一把骨刀,刘田相信,这将是一把很称手的武器。 没有了蚊虫的骚扰,晚上睡觉时安稳了很多,而且刘田发现,这个时代的天气,即使白天很热,但到了夜晚,并不会像现代社会那样,热到没有空调就无法忍受,这里的夜晚,温度还是很舒适的。 刘田把已经晒好的狼皮铺在地上,躺了上去,狼皮很厚实,睡在上面软软的,简直比棉被还舒服,也不用怕被石子硌的睡不着了。 刘田睡了个安稳的觉,但他还是保持了早起的习惯,天才微微亮,刘田就醒了,然后走出山洞活动了一下手脚,深吸了几大口新鲜空气,立刻就神清气爽了。 走到熏肉架旁,刘田在火塘里又加了一些松针和木柴,木柴消耗的很快,前两天捡来的那些柴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了,今天除了采集野菜外,还得砍一些柴带回来。 早餐不用刻意去吃,林子里能采集到野果,随便摘几个就能充饥。想判断野果有没有毒,其实方法很简单,就是看果子有没有被鸟或是野兽吃过,只要有动物吃,就肯定是没毒的,可以放心大胆的吃,动物比人更有野外生存的经验。 刘田把石斧插在腰间,手里拿着木刺当做防身的武器,朝着树林里走去。 刘田一边走一边四周观察,希望能尽快发现可以食用的野菜,但刘田好像走错了地方,周围野草的种类虽然很多,但没有发现可以食用的野菜。 刘田继续朝林子深处走去,越往里走,环境越幽深静谧,参天巨木遮住了大部分阳光,整个森林里树影婆娑,阴凉的气息让刘田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刘田继续朝里走,在一片空旷地带出现了一棵巨大的古木,它的高度完全超出了刘田的想象,让刘田瞠目结舌。周围的参天大树在它面前,也只能算是摇曳的细竹竿。 遮天蔽日的树冠为无数鸟类提供了栖身之所,刘田站在树底下,感觉自己渺小的就像一只蚂蚁。 不过,这棵罕见的巨木对于刘田来说也没有多大用处,虽然栖息在这棵树上的鸟类很多,但刘田装备太差,没本事抓到它们。 唯一对刘田有点用处的,就是那些缠绕在树干上的藤蔓,用这些藤蔓可以编用来装东西的筐子。 既然要去采集野菜,那就需要有东西来装,刘田扯下一些粗细合适的藤蔓,就蹲在树荫下,开始忙碌起来。 很快,一个小巧精致的藤筐就编好了,刘田拿起看了看,甚为满意,就在这个时候,头顶上传来一阵沙沙声,藏在枝叶间的鸟类突然呼啦一声全都飞了出来。 刘田吓了一大跳,抬头看去,繁茂的枝叶遮挡着,根本啥也看不到。 过了一会儿,又有一阵沙沙声传来,然后,刘田就看到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出现在枝叶间,他身上围着一件薄薄的,脏兮兮的破兽皮,光着脚坐在了一根粗壮的树杈上,手里还抓着一只正扑腾翅膀的绿色羽毛的鸟。 少年没有理会刘田正看着他,他就这么坐在树杈上,开始吃那只还活着的鸟,连羽毛也不拔,就那么生咬。 这一幕把刘田看的直咧嘴,他能感觉到那只鸟被活吃有多么痛苦。 每一口下去,那只鸟就痛苦的哀鸣一声,直到完全咽了气。 这只鸟几乎被少年吃了个干净,唯一没被吃的鸟头,被少年吐了出来,掉在了刘田的脚边。 少年吃的满嘴是毛,还有殷红的血迹,他满不在乎的用手擦了擦嘴,冲刘田咧嘴笑了笑。 刘田这时才看清,少年的牙齿很独特,两颗门牙有点宽,像土拨鼠那样伸出来。 少年顺着藤蔓从古树上爬下来,好奇的盯着刘田手里的藤筐,他不知道这个东西有什么用处,既不能吃又不能当做武器。 刘田见他还只是个十多岁的孩子,也就放下了戒备之心,问道,“你怎么一个人躲在树上?你的家在哪里?” 这个少年全身脏兮兮的,也不知道多久没洗澡了,而且身上的兽皮也已经破烂不堪,像是一个流浪儿。 “家,什么是家?我实在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少年说。 刘田想起来,这个时候还没有家的概念,于是又问,“那么你就一个人吗?你的族人呢?” “我的族人?他们全死了,被天火烧死了,只有我活下来了。那天我正好出去抓鸟了,等回来时,我们部落已经成了一片灰烬了,天火一直烧了很多天,不知道现在有没有灭。”少年平静的回答,好像这种悲惨的遭遇跟他没什么关系。 “那你就一直一个人吗?你一个人是怎么存活下来的?”刘田又问,他觉得这样一个少年在充满危机的原始时代生存下来,实属不易。 少年说, “我晚上就待在树上,白天有时也会上树,我喜欢吃鸟肉,抓鸟我很在行,只要在树上,我总能抓住飞过来的鸟。” 第7章 烧陶的准备工作 刘田听完后,觉得很神奇,徒手抓鸟确实是个很罕见的技能,他想了想,说道, “嗯,这确实是个不错的生存技能,至少你可以依靠吃鸟肉来养活自己,不过,你一个人待在野外还是很危险,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去我的营地跟我一起住,我会收留你,我的营地就在那边。” 刘田指着一个方向说道,“从这个方向过去,穿过树林,有一条小溪,到小溪旁,你就能看见我居住的山洞了,那个地方就是我的营地。” 少年歪头想了想,没有说话,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刘田见这个少年似乎不愿意跟自己一起,于是也就不再理会他,径自离开了,少年站在大树底下,看着刘田离去的背影,很快,他又爬到树上去了。 刘田背起藤筐又走了一段路,终于在一个向阳的山坡处发现了一片野韭菜,不仅有韭菜,这个地方还有马齿苋。 这个地方距离山洞已经很远了,来一趟不容易,所以刘田干脆把这些野菜全部薅完,只是韭菜只割半茬,留着根,过段时间,它还会再透出来。 回去的路上,刘田在小溪边将这些野菜清洗干净,发现水底有一块薄石板,干脆捞起,一并带回了山洞。 往山洞走的时候,刘田远远看到,一只狐狸正从熏肉架上跳下来,嘴里还叼着一条正在熏制的熊肉。 这可把刘田气坏了,捡起地上一块石头,就朝狐狸砸过去,但距离太远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只狐狸偷走了一条肉。 刘田原本以为烧着火,还有这么大的烟,动物就不敢接近,没想到,这只狡猾的狐狸竟然不怕烟火。 看来以后外出,还是得谨慎一些,这个地方没有了洞熊的气息,一些野兽敢于在周边活动了。 刘田坐到火塘旁,一边给自己做饭,一边想着要建一个围墙出来,这样就算自己外出,也不怕家会被搬空了。 刘田把肉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和野菜混在一起,放到石板上煎,终于吃上了一顿荤素搭配的午餐了。 满足口腹之欲后,刘田就开始动手建围墙了,为了保护食物,他准备建一个耐用的土墙出来,就和古代那种夯土城墙一样,只不过不会建的那么高大。 建这种土墙的成本比建砖墙要小很多,所以,在古代,特别是春秋战国之前,这种夯土城墙很常见。 刘田背着藤筐,去挖黄土,他不敢走远,幸好山洞前方不远的地方就有个小土丘,这个小土丘是那种暗红色的粘土,这正是刘田需要的。 这里的土质比较松软,挖起来也并没有多费劲,土墙也不是一天就能建成的,刘田挖了一小堆黄土后,今天就不准备挖了。 光有黄土还不行,还得有水,刘田突然发现自己除了食物之外,什么都缺,连个可以装水的容器都没有。 没有办法,刘田只好拿出一块晒干的狼皮,去小溪里兜着水往山洞这边运,运了好多趟,用来和泥的水才差不多够了。 只是刘田觉得这样运水的话,效率太低了,而且很消耗体力,得先做一些盛水容器才行。 刘田回忆了一遍自己曾经体验过的陶器制作流程,开始捏制陶坯,刘田的要求不高,只要不开裂,实用就行,外形美不美观他是不在乎的。 既然是用来盛水的,那他就打算做个稍大一些的水缸,再做两个用来打水的陶罐,这就差不多了。 毕竟是试验阶段,能不能成功,现在还说不准,所以刘田不打算多做,就做现在急需的几样物品就行了。 刘田几乎是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才把三件陶坯做好了,当然刘田不可能做的那么完美,水缸有半米来高,盛满水足够刘田一个人用一整天了,取水罐要略小一些,这样取水时更方便一点。 陶坯做好后,不能马上烧制,也不能放在太阳底下曝晒,需要自然阴干,否则,很容易就开裂。 刘田小心翼翼的把它们搬到山洞里,但还是在缸口上和罐口上留下了五指印,好在,这并不会影响使用。 晚上睡觉时,刘田把所有的肉都收回了山洞,自从被狐狸偷过一次后,他已经不敢晚上熏肉了。 山洞里还是比较凉爽的,加上夜晚气温降低,肉放在山洞里,不会很快就腐败。 等到第二天的时候,刘田就开始挖烧制陶器的土窑,他直接在平地上挖出一个大坑,坑的大小就以那只陶缸作为参照物,比陶缸更大一些就可以了。 这样就可以了,烧的时候把陶坯放进去,然后再在坑里堆满木柴,点燃后就可以烧了,这也是最远古的烧陶法,为了省事,刘田就借用老祖宗的经验了。 烧制陶器需要用到大量的木柴,刘田又在附近转悠,收集木柴,因为不敢远离山洞去树林里,所以凡是跟木头沾点边的都被他带了回来,就连枯萎的茅草他也没放过,山洞旁两棵大树的枝桠都被刘田掰断,放到太阳底下晒。 到这里,刘田觉得准备工作已经做的差不多了,回到山洞,看了看陶坯,颜色已经变浅了,原本一捏就一个指印的表面也变硬了,刘田觉得差不多可以烧了。 刘田刚想把三件陶器搬出来,回头一看,就看到一个少年正撅着屁股蹲在刚挖好的土坑旁。 刘田顿感不妙,忙一个箭步冲了出去,一脚就踹翻了这个准备随地大小便的少年。 少年摸着屁股站起来,满脸怒色的看着刘田,他不明白刘田为什么要突然踹他一脚。 “我正准备在这个坑里拉泡屎,你为什么要踹我?”少年怒气冲冲的问。 刘田也不知道该怎么跟这个少年说,跟他说这个坑是用来烧制陶器的,他肯定听不明白,于是就随便编了个理由,说道, “这个坑是我挖的,只能我用,你没经过我的同意,就想在这个坑里拉屎,这是不对的!” 第8章 开始制陶 少年想了想,觉得刘田的话有道理,谁挖的坑,谁有资格拉屎,这话没毛病,于是转阴为晴,咧着大板牙开心的笑了起来。 刘田见这个少年突然出现,有点好奇,就问,“你不是在树上抓鸟吗?怎么又到我的营地来了?” 少年说,“你不是说愿意收留我吗?所以我就来看看你这个地方好不好,要是我不中意,我就还回我的大树上去。” 说完,少年自顾自的在山洞周围转悠起来。 少年考量的主要标准当然就是食物多不多,要是刘田连自己都养不活,他肯定会拍拍屁股走人。 少年背着双手转悠了半天,也没看到食物,想要进山洞里去看看,但山洞门口正熏着肉,烟雾缭绕,让他不敢接近,他更看不清那滚滚浓烟中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少年拍拍屁股,一言不发,转身就要离开,刘田叫住了他,问道, “怎么?你不愿意住在这里吗?” 少年说,“你就一个人,没有武器,又没有食物,不被狼吃掉,也迟早会饿死,我住在树上,至少不会被饿死。” 刘田指着熏肉架的方向,说,“你去那边看看。” 少年看着那边不敢过去,他的部落就是被大火烧掉的,见到火,他就害怕。 刘田走近熏肉架,从架子上拿起一块熏的黢黑的肉条,说,“你看,我的食物全在这个架子上。” 少年这时才敢走近熏肉架,但还是不敢太过靠近,指着那些熏肉说,“好好的肉,为什么要弄成这样?这样坏掉的肉还能吃吗?” 刘田说,“这些肉并没有坏,不信你闻闻。” 刘田把手里的肉条凑近少年的鼻子,少年闻了闻,果然没有腐败的异味,同时,眼神中充满了不解。 刘田解释,“这叫熏肉,这样的肉在天气很热的时候也不会坏。” 少年说,“既然你有这么多食物,那我就暂时住在这里吧。” 刘田说,“不是暂时,如果你选择住在这里,那就是我的族人,以后也不能随意离开,而且,你要听我的吩咐,要干活,建设好我们的营地。” 少年拿不定主意,他不想干那么多的活,但又经不住那些肉条的诱惑,在那里犹豫不决。 刘田很想把这个少年留下来,毕竟,人类是群居生物,这是扎根于基因里的理念,大到国家,小到家庭,都是由很多个体组成的,依附在一起才能延续下去。 刘田说,“你一个人待在野外,迟早会被狼吃掉,在这里,我们有很多食物,我还会用洞熊的骨头来制作防身的武器,山洞里还有很多狼皮和熊皮,就算在冬天,我们也不用害怕被冻死。” 听刘田这么说,少年就进山洞里看了看,果然看到了叠在一起的厚厚的皮毛,看着就很暖和。 还有堆放在角落里的森森白骨,这些骨头又大又长,果然就是洞熊的,用这样的骨头磨制出来的骨刀比石刀要锋利很多,而且还不容易坏。 而且,猎杀凶猛的野兽并不容易,更何况是洞熊这种历史级别的怪物。 少年不知道眼前这个大个子是怎么做到的,他现在已经有点佩服刘田了。 少年终于彻底被刘田说服,答应刘田,留在这里。 刘田很高兴,正好已经是中午了,就拿了一条肉,又取来一些野菜,做了一顿石板烤肉。 少年第一次吃熟食,这种味道让他难忘,他觉得自己以后再也不可能吃生肉了。他提醒刘田,千万不能让火塘里的天火灭了,为了保护好这些天火,少年自告奋勇的表示自己愿意看守这两堆天火。 刘田问,“你不再害怕天火了吗?” 少年说,“我原来害怕天火,是因为天火烧了我的部落,但我没想到,天火还能把食物烤熟,这种烤熟的食物真是太美味了!” 刘田呵呵一笑,说,“这并不是天火,这个火是我造出来的。” “什么?”少年惊讶莫名,奇道,“你还会造火?” 刘田说, “当然,不仅我会造,你也会造,所有的人都会造,只不过,你们不知道应该怎么造而已。” 少年陷入了沉思,在他的世界观里,火这种东西只有上天才会造,并且,他认为上天降火是为了惩罚人类。 自己部落被天火烧掉,完全就是部落里某些人干了触怒上天的恶行,才会遭此报应,至于他们到底干了什么坏事,为什么自己逃过一劫,则被他单纯的大脑自动忽略了。 这时听见这个人说,只要是个人就能造出火来,这简直就颠覆了他的世界观,虽然他的世界观只有那坐井观天的一方天地,但这确实让他无法理解。 刘田见少年沉默了,于是岔开话题,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缓过神来,龇着两颗大门牙,说,“看我的牙齿,我叫大牙。” 刘田点了点头,表示明白,说,“我叫田。” 大牙不明白田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只觉得这个字音很陌生,从来都没听过。 不过,大牙也没多想,只是点了点头。 这个时候,正是太阳正烈的时候,山洞里阴凉,两人就躲在山洞里吃着烤肉,没有碗和筷子,只能徒手抓着吃。 等吃完了烤肉,刘田就带着大牙来到黄土坡处,让他用藤筐运送粘土。 大牙一开始并不愿意干活,因为在他觉得,吃饱后就应该在太阳底下抓虱子,或是躺在山洞里睡觉,等饿了再去找吃的,干活有什么用?又不能当饭吃。 刘田只好告诉他,如果不干活,就不给他饭吃,而且还要把他扔出去喂狼,大牙害怕了,才乖乖的开始干活。 刘田回去后,就开始烧陶器,他决定先把两只小点的取水罐先烧出来,陶缸有点大,需要单独烧。 在坑底先铺一层晒干的茅草和木柴,然后把两只陶罐并排放进去,在上面再铺上茅草和木柴,把土坑四周都填上柴,这个时候把火引着,不一会儿,坑里的茅草和木柴就全引燃了,噼里啪啦的烧着。 刘田虽然已经跟大牙说了,火是可以造出来的,但他还是不敢过分靠近火,他把黄土运回来时,都是绕着土坑走的。 天气非常热,两个人都是汗流浃背的,大牙更是把身上的兽皮都脱了,光着腚干活,刘田隔一阵子就要去小溪边喝点水,否则真要支持不住。 他现在只希望,这一次的陶器能烧制成功,那样的话,就能在山洞里储存一些清水,不用再反复的往小溪边跑了。 第9章 大牙偷蛋 从下午一直烧到了晚上,土坑周围的土被烧的硬邦邦的,刘田觉得差不多了,坑里覆盖着一层厚厚的白灰,火也已经熄灭了。 坑里的温度还是很高,两只陶罐横躺在坑里,身上有一层白白的灰,没有裂开的迹象。 刘田也顾不上烫,用两片树叶包着,把还没有完全冷却的陶罐取了出来,摆在地上等着它冷却。 刚出窑的陶器是不能立马见凉水的,要等它自然冷却,否则很容易开裂。 大牙这时也过来,蹲在地上好奇的看着那两只陶罐,虽然大牙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但他明白这是可以装东西的容器。 这两只陶罐虽然没有开裂,但外形很丑,口很大,肚子烧瘪了,刘田感觉装满水后可能都放不稳。 过了好一会儿,刘田摸了摸罐子,冷却的差不多了,用手指敲了敲,发出沉闷的邦邦声,这说明烧的还行,盛水应该没有问题。 拎着两只陶罐,刘田来到小溪边,灌水洗了洗,然后就把两只都装满了水,抱着回了山洞。 陶罐见水后,就成了暗红色,就跟冬天烤火的火罐颜色差不多。 回到山洞后,刘田把坑里的灰扒拉出来,再次铺上茅草和柴,把缸放进去,开始烧这个陶缸,刘田感觉这个缸做的有点大,也不知道能不能烧成功。 这个水缸肯定要烧更长的时间,当大牙回到山洞里睡觉的时候,刘田还守在土坑旁,给坑里加着柴,他想要一次性把这只大陶缸烧制成功,而不是半途而废。 刘田看着天上的星星,发现距离月亮很近的地方,有一颗星星特别亮,刘田觉得那应该就是北极星。 就算人类文明经过数十万,数百万年,会发生沧桑巨变,但对于浩淼的宇宙来说,那只不过是时间长河中的一瞬间而已,月亮还是那个月亮,星星还是那颗星星,它们是亘古不变的。 等到月上中天,半夜的时候,刘田才最后加了一把柴,然后就回山洞里睡觉去了。 第二天一早,刘田就起来了,他顺脚把大牙也踢醒,带着他一块来土坑旁,看看那只陶缸有没有烧好。 大牙揉着眼睛,不情不愿的爬起来,用幽怨的眼神看着刘田,他不明白为什么要起来的这么早。 陶缸烧的很成功,甚至比那两只罐子还要好,这是刘田没想到的,刘田很兴奋,回到山洞里取出那两只已经喝空了的取水罐,递给大牙,跟大牙说, “大牙,你去溪边取水,把这个缸装满,以后我们用水就会很方便了。” 大牙接过罐子,一手抱一个,不情不愿的慢慢往小溪边挨去。 刘田看着大牙确实是往小溪的方向走,就回身把缸搬到山洞里,找了个角落放稳,又想给它找个盖子,但寻摸了半天也没找到合适的,只好作罢。 又过了好一会儿,刘田发现大牙还没回来,以为大牙又去哪里偷懒去了,就走到小溪边去找大牙,但小溪边一个人影都没有,只有两只空罐子被扔在了地上。 刘田捡起罐子,四周看了看,心里想着这小子不会是被野兽叼走了吧? 不禁在心里叹息一声,虽然两人只是萍水相逢,但毕竟一起生活过两天,活生生的一个人就这么被野兽吃了,也怪可怜的。 刘田还冲着树林里大牙大牙的喊了两声,但没有人应答,于是捡起地上的罐子就准备离开。 就在这个时候,林子里突然传出哗啦啦一阵响,只见大牙怀里抱着一个皮球大小的蛋跑了出来。 大牙身后还跟着一只长的像鸵鸟的大鸟,只不过,这个鸟比鸵鸟还要高大很多,看起来就不好惹。 大牙抱着蛋一边跑,还一边喜滋滋的咧着嘴笑,看起来就像个傻子。 “卧槽,你特么真是个瓜皮!象鸟的蛋你也敢偷!”刘田一眼就认出来这是一只象鸟,骂骂咧咧的转身就跑。 这种鸟虽然不会飞,但长的又高又大,成年的可以长到三米高,半吨重,要是被它的嘴啄一下,那脑袋肯定会开瓢。 刘田抱着空水罐子,加足马力,像踩着风火轮,腿甩的只能看见残影,大牙虽然人小,但跑的可不慢,这个家伙估计没少干偷鸡摸狗的事。 两人一鸟沿着小溪一路追逐狂奔,刘田一边跑一边骂骂咧咧,这特么真是招了个扫把星回来了! 象鸟虽然很重,但奔跑的速度却一点也不慢,人就算跑的再快,也不可能快的过象鸟,彼此的距离慢慢拉近。 就在这个时候,刘田看到前方路上倒着一根上古巨树的树干,已经枯死了,但树干是中空的,完全可以钻进去一个人。 刘田一头就钻进了树洞里,累趴了,他转过头看向后方,象鸟紧追不舍,大牙脸上憋的通红,在千钧一发的时刻也钻进了树洞里。 象鸟长长的脖子伸了进来,嘎嘎乱叫着,但身子却进不来。 刘田把空罐子放下来,用手里的骨刀戳象鸟的头,但象鸟一点也不怕,为了它的蛋,它竟然硬往树洞里面挤。 这棵古树也不知道枯死多久了,树干早就腐朽了,象鸟用身体硬挤,竟然把树干一点一点的挤碎了,象鸟已经快要咬到两人了。 眼见已经退无可退,情急之下,刘田拿起一个空罐子,一把罩在了象鸟的头上,你还别说,大小刚好合适。 象鸟眼前一黑,突然啥也不看到了,还以为是谁把灯关了,嘎嘎叫着把头缩了回去。 象鸟一边甩着头,一边在河边乱窜,但那个陶罐像是为它量身定做的一样,怎么甩都甩不掉。 刘田和大牙站在树洞旁默默的看着这只象鸟,象鸟横冲直撞的,在树上撞了好几次,撞的七荤八素的,根本就摸不到方向。 刘田双手抓着骨刀,他觉得这是个好机会,杀了这只象鸟,又能得到不少肉,一旁的大牙也深有体会,他把蛋放下来,捡起一根木棍。 两人相视着点了点头,慢慢靠近象鸟,象鸟刚才被一颗大石头绊的翻了个跟头,不知道是不是体重太重了,它倒在地上竟然半天都起不来。 第10章 天神发怒 刘田靠近后,举起骨刀,像投掷标枪似的把骨刀投了出去,因为象鸟体型太过庞大,就算是它现在看不见,刘田也不敢太过分靠近它,万一不小心被它踩到,那不死也成了个残疾。 骨刀插在了象鸟的肚子上,象鸟被骨矛扎中后,嘎嘎叫着翻身站了起来,身上带着骨刀继续乱闯乱撞。 刘田拉着大牙赶紧躲到一块大石头后面,这只象鸟肚子上受了重伤,流了很多血,支撑不了多长时间,只要等着它自己倒下就行了。 象鸟又狂跑了一阵子,果然不出刘田所料,轰的一下倒在了地上,再也爬不起来了。 过了一会儿,刘田也不知道象鸟到底有没有死透,于是跟大牙说,“大牙,给你个机会,你去宰了那只大鸟!” 大牙没点了点头,拿着木棍走到象鸟跟前,象鸟还没有死透,大牙甚至还能听到它急促的呼吸声。 大牙举起木棍,用力戳进象鸟的脖子,彻底结束了它的性命。 刘田这时才从大石头后面走了出来,拍了拍大牙的肩膀,竖起拇指赞道,“好样的!” 大牙抹了抹鼻涕,看着刘田嘿嘿傻乐。 “大牙,这次咱们又能得到不少肉了,啊哈哈哈。”刘田很兴奋的笑道。 大牙也很开心,傻乐着指了指一旁的蛋,说,“蛋,还有蛋!” “嗯,咱们得想办法把这个大家伙运回山洞去。”这只象鸟体型太大了,实在不太好运输,但刘田也不愿意放弃这么多肉。 进林子里找了很多藤条,把它们互相缠绕在一起,搓成了两根绳子,绑在象鸟的两条腿上。 刘田和大牙一人拉一根绳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这个大家伙拖回了石洞。 两人都累的够呛,水没取到,还打碎了一只罐子,另一只罐子丢在了树洞里,大牙口渴的不行,趴在象鸟的脖子上开始吸血。 刘田没法像大牙那样直接喝血,只好又返回小溪旁,狂喝了几大口水,又到树洞里取了那只还完好的陶罐,在小溪里取了水后回了营地。 两人吃了烤肉,补充了一些体力,刘田就让大牙继续去打水,自己开始处理象鸟的肉。 这只象鸟看起来体型很大,但羽毛占了大部分,实际上肉也不少很多,不过,它的羽毛,刘田还是留了下来,放在太阳下面曝晒,这些羽毛迟早会有用处的。 大牙这一次没出幺蛾子,乖乖的去打水了,但来回取了两趟水后,他感觉用陶罐取水太慢了,于是直接把缸顶在头顶上,就去了溪边。 也不知道这个家伙是怎么想的,他顶着空缸感觉很轻松,但打满水后,少说也有三四十斤重,大牙搬不动,只好回来喊刘田,两人才把装满清水的水缸抬回了山洞。 刘田告诉大牙还是乖乖的用罐子去打水,反正距离又不远,多跑两趟不会累死。 把象鸟的肉处理完毕,带到小溪里洗干净后,就放在熏肉架上熏制,一些熏好的狼肉和熊肉,就拿进山洞里,刘田还专门在山洞的石壁上用藤蔓拉了一根绳子,把肉挂在绳子上,这样既能通风,又能防止被老鼠偷吃。 刘田让大牙继续去挖黄土,要准备开始建土墙了,大牙背着藤筐走后,刘田突然想起来,前两天采集回来的那些薄荷还没有处理,一直包在一块兽皮里,都已经干枯了。 刘田把它们翻了出来,全部倒进水缸里,让它们浸浸水,然后就用罐子打了一罐水,来到土坑旁和泥捏泥坯,准备再烧一些陶器出来。 就这么一会儿功夫,刚才还烈日高照的天空突然就阴暗了下来,西北方向,一大片乌云正黑压压的飘过来。 伴随着一道炸雷,天上开始落下乒乓球大小的雨点,砸在刘田脸上,还有点疼。 刘田赶紧跑到熏肉架旁,把正在熏的肉往洞里扔,天气本来就很热,要是这些肉泡了水,很快就会腐败。 其他东西都顾不上了,捏好的几只陶坯也扔在雨下不管了,没有什么东西是比食物更珍贵的了。 紧赶慢赶,几乎在大雨倾盆而下的时候,刘田把熏肉架上的肉都扔进了山洞里,肉上沾了很多灰,但没关系,总比泡了水好。 大雨开始倾盆倒了,洞外连成了一道雨幕,根本啥也看不清了,刘田这时想起,大牙还在外面没有回来。 在山洞这边本来是可以看到黄土坡的,但这时雨实在是太大了,根本就看不清楚那边的状况。 刘田长这么大都没见过这么大的雨,他感觉这样的雨,都能把那个黄土坡冲垮,他担心大牙会不会被垮下来的黄土淹没。 就这么一会儿功夫,就有雨水往山洞里倒灌了,幸好山洞足够大,暂时还不至于积水。 刘田把肉往里面搬,一条条的码在几片宽大的树叶上,然后又走到洞口看大牙有没有回来,但依然没看到人影。 刘田一边骂着这憨批下雨也不晓得回来,一边冲进了雨里去找他。 刘田几乎是一路小跑的接近了黄土坡,大雨越下越大,冲的刘田几乎睁不开眼睛,他模模糊糊的看到,在黄土坡前,好像有一个人正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这家伙不会是被雷给劈死了吧?”刘田一边想着一边走近了大牙。 咔嚓 就在这时,一道粗壮的闪电划破天际,劈到了不远处的一棵树上,那树的上半截直接被劈成了两半,冒着烟砸在了地面上。 紧接着就是一道惊雷炸响,刘田注意到,趴在地上的大牙身体抖了抖。 刘田跑到大牙跟前,发现大牙并没有死,也是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大牙,你趴在这里干什么?这么大的雨,你怎么不回去?”刘田用手抹掉脸上的雨水,冲大牙大声喊道。 “天神发怒了,快磕头!”大牙惊恐的说道。 “什么天神?快起来跟我回去!”刘田一把拉起大牙。 大牙跟个软脚虾一样,腿一软,还想跪下去,刘田只好一把扛起他,像扛猎物那样扛着他就往山洞跑去,连藤筐都不要了。 回到山洞后,大雨还在不停的下,而且还有变大的趋势,地面上淌不尽的积水已经能淹没脚踝了。 大牙被扛回山洞后,又朝着外面跪了下来,不停的叩拜,气的刘田想立刻送他去见天神。 第11章 狼袭 刘田一脚踹倒大牙,告诉他下雨,闪电,打雷这些都是自然现象,并没有什么天神,不用这么害怕。 大牙哪里肯听刘田的,他被刘田踹倒后,有点生气的看了看刘田,然后又跪下来继续朝洞外磕头。 刘田很无语,也不再管他了,坐了下来,看着洞外的瓢泼大雨。 直到雨渐渐停了之后,大牙才停止了磕头,站了起来,雨停了没一会儿,太阳就出来了,而且还带来了一道彩虹。 大牙看见彩虹,以为又是天神发怒,赶紧又跪下来给彩虹磕头,刘田已经见怪不怪了,就不再管他。 这场大雨把洞外的很多东西都毁了,好不容易挖回来的黄土,有一大半都被冲走了,大风把熏肉架也摧毁了,火塘和土坑里全是积水,更重要的是,所有的木柴都浸了水,没法烧了,这代表着今天晚上生不起来火了。 刘田想着自己还是大意了,砍了这么多柴,就没想着在山洞里储存一些干柴,没有火的夜晚,让刘田很没有安全感。 大牙磕完头,站了起来,他也意识到没有火,晚上很危险,于是就对刘田建议说,“我们晚上应该去树上,这样野兽就咬不到我们。” 刘田说,“如果我们去了树上,那我们藏在山洞里的肉会被野兽全部吃光,这是我不能接受的。” 大牙点了点头,觉得有道理,为什么自己就没有想到这一点。 这时刘田也没有了办法,就算现在去砍柴,也全是湿柴,根本就烧不起来,只能吸取教训,以后一定要在山洞里储存一些干柴。 等到天黑后,两人随便吃了一些生肉,就各自躺在山洞里,啥也干不了。 下过雨的天气,蚊虫特别多,嗡嗡叫着,刘田被这些蚊子折腾的心烦意躁,捞起泡在水里的薄荷,胡乱往身上抹了抹。 大牙倒是没多大反应,他已经适应了这样的生存环境,而且,他也不知道多久没洗澡,身上厚厚的泥多少能阻挡一些蚊虫的攻击。 没有火,山洞里什么也看不见,刘田无法安睡,骨刀就在身边放着,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大牙在一旁,抱着根骨棒,睡的很香,他甚至还扯起了呼噜。 等到半夜的时候,刘田闭着眼睛,刚要睡着,就听见山洞外有窸窸窣窣的声音,还有啪嗒啪嗒喝水的声音。 刘田睁开眼睛,但没有立马起身,他抬了抬头,好家伙,月光下,一只体型硕大的野狼,正站在火塘边舔水喝。 刘田用脚轻轻踢了踢大牙,同时手摸到了骨刀,大牙睡的跟死猪一样,踢也踢不醒,这个时候,野狼停止了喝水,一双绿眼睛看向了山洞里。 刘田这时也不装了,跳起来一巴掌拍在大牙头上,大牙惊醒,坐起来,一脸懵逼的看着刘田。 野狼轻轻摆着尾巴,龇着牙,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嘶吼,它的一双绿眼睛能很清楚的看到这两只直立行走的两脚兽,在森林里,它经常能看到这样的猿类,它们喜欢在树枝之间跳来跳去。 大牙这个时候也看见了狼,他把骨棒摸到手上,悄悄的躲到了一边。 手里有武器,面对这种级别的野兽,刘田也没那么害怕了,相比于剑齿虎,洞狮,洞熊这种霸主级别的野兽,狼的威慑力还是要小很多。 刘田双手握着骨刀,压低身子,做好搏击的准备。 野狼左右移动,瞅准时机,后腿一发力,像箭一样就窜了上来,避让根本就来不及,刘田横着骨刀挡在了身前。 野狼的体型很大,像只野牛,力气也很大,这时已经把刘田扑倒在地,野狼想咬刘田的脖子,但被骨刀挡住了,它的爪子不停踢蹬着刘田的腿和肚子。 刘田感觉自己腿上火辣辣的疼,要不是身上穿着兽皮,估计肚皮都要被狼爪划开了。 狼的脖子被骨刀顶着,张着嘴,口水往下滴,滴到刘田脸上和嘴巴上,一股恶臭让刘田一阵恶心。 野狼见咬不到刘田,就从刘田身上猛的跃了起来,从侧面继续进攻,刘田这个时候已经来不及使用骨刀来挡隔了,躺在地上转着身子胡乱踢着腿。 野狼正在攻击刘田,一旁的大牙临危不乱,他借助月光,看准了位置,举起手里的骨棒,猛的一棒就敲在了狼身上。 野狼痛的一阵嗷呜嗷呜叫唤,转过身准备去咬大牙,大牙握着骨棒用力在身前挥舞着,野狼扑了好几次都没有成功,而且脑袋上还挨了一骨棒。 野狼突然意识到这两个猿类好像跟树上跳来跳去的那些猿类不太一样,这两个猿类会借助工具来攻击,实在难对付,于是转身就想逃。 刘田当然不想放过这送上门来的狼皮褥子,两个拿着武器的人类对付一只狼,还是绰绰有余的。 刘田和大牙一前一后把野狼夹在了中间,野狼龇着牙,喉咙里发出威胁的低吼声,刘田双手握着骨刀,堵在洞口,尽管大腿上鲜血淋漓,刘田也不会让步。 野狼还是想冲出洞外,它猛的一跃起,想要再次扑倒刘田,刘田这一次吸取了教训,骨刀横着挥了出去,只见野狼嗷呜一声叫唤,摔倒在地上,胸口处已经被划破,骨刃上留下一道血迹。 如果是铁刀,就这一下,野狼就会重伤了,骨刀的锋利程度还是要弱一些。 就算是这样,野狼也痛的不轻,在地上左右摇摆着想要冲出洞口,刘田随着野狼的位置移动,死死的堵着洞口。 野狼有点慌乱了,嗷呜嗷呜的叫着,在山洞里焦躁的转着圈子,刘田逼近,想要一刀结束这只野狼,就在这个时候,野狼拼尽全力一跳,竟然从刘田头顶上跃了过去。 刘田还没反应过来,野狼就落在了刘田身后,刚想逃跑,刘田一个转身,一把拽住了野狼的尾巴。 野狼嗷呜嗷呜叫着,转过身想要咬刘田,这个时候,一根大骨棒重重的敲在了狼头上,野狼直接被干成了脑震荡,直挺挺的就倒了下去。 第12章 打土坯 刘田还不放心,又在狼脖子上补了一刀,确认野狼确实死了后,才有点腿软的坐在了地上,腿上的伤被汗腌着,感觉更疼了。 大牙倒没有受伤,但他也有点手抖,骨棒还握在手上,不敢放下来。 刘田看了看自己的腿,两条腿上都有血爪印,左边的伤严重一点,血口子很深,还在流血。 用缸里的清水洗了一下,把腿上的血洗干净,但一会儿,血又开始往外冒,不得已,刘田只能抓了一把土按在伤口上,先把血止住再说。 下半夜,两人都没有睡着,一直等到了天亮,刘田起来,一瘸一拐的去野外采了一些蒲公英,嚼碎后敷在了伤口上,然后就在山洞里靠着石壁坐了下来。 野狼的爪子上也不知道有什么细菌,而且这么热的天,伤口不好好处理的话很容易发炎,刘田不敢大意,打算今天啥也不干了,就在山洞里好好休息一天。 大牙在一旁逮着头上的虱子,刘田不干活,他也不知道该干啥,刘田只好让他出去把熏肉架子再搭起来,大牙笨手笨脚的,把架子搭了起来,在刘田的指挥下,把肉拎了出去,摆在熏肉架上。 这时才发觉,大牙还不会生火,刘田只好爬起来,生了火,好歹又让熏肉架上又冒起了烟,这时才放心了。 野狼的尸体还躺在山洞里,刘田又让大牙去处理野狼的尸体,这他倒很在行,不用刘田教,一个人就把一整只野狼都解剖了。 刘田把自己的骨刀给了大牙,大牙把狼肉分割好,放在熏肉架上熏制,狼的内脏,大牙直接就扔在了火塘里,烧的滋滋冒绿水,大牙就蹲在火塘边,也不怕火了,用根棍子把内脏挑起来就吃。 他还好心的挑着一根大肠来到刘田跟前,示意刘田吃,刘田当然不吃,这大肠洗都没洗,上面还沾着翔。 大牙非常喜欢吃动物内脏,内脏烧熟后,不像肉那样硬邦邦的,而且还不塞牙。 大牙见刘田不吃内脏,就烤了一块肉让刘田吃了,天气太热,这让刘田腿伤有溃烂发炎的趋势。 刘田只能在附近采一些常见的药草敷在伤口上,希望这种伤不会变的更严重。 就这么在山洞里躺了两天,勤换草药,加上有足够的食物,刘田腿上的伤渐渐开始愈合了,但刘田还是不太敢过于剧烈的运动,像打水,砍柴这种简单的体力活,就让大牙去做。 不过刘田也并没有完全闲着,他用剩下的黄土捏了一些盆盆罐罐,还有两把勺子出来,放在山洞里阴干。 夏天水分蒸发的快,暴雨产生的积水早就消退了,又过了两天,刘田的腿伤已经完全愈合结痂了,就起来开始干活了。 虽然目前食物很充足,但刘田觉得这个地方还不是很安全,这一次运气好遇到的是一只狼,要是运气不好,遇到一群狼,那可能就嘎了。 必须要尽快把土墙建起来了,之前挖的黄土几乎都被大雨给冲走了,只好让大牙重新去挖。 刘田先把阴干的陶盆陶罐放进土坑里,像之前那样,加茅草和柴,然后开始烧陶。 接下来,刘田就开始建土墙了,土墙的规模也不用太大,把山洞,熏肉架,土坑全包进去,另外再预留一些空间就差不多了。 建土围墙的话,还需要打土坯,用木头做一个四方形的木框,把和好的泥放进木框里踩实,取下木框,就是一块土坯了,土坯阴干后,就能当成砖来砌墙用。 刘田先打了个浅浅的方形地基,大牙在一旁和泥,刘田教他用脚踩,他还挺喜欢干这个活,为了方便和泥,大牙把水缸搬了出来,手里拿着个水罐,一边往脚上泼水一边踩泥。 这活不累,而且凉水泼在脚上还挺凉快,大牙爱干。 然后,刘田又教他打土坯,这不是个很复杂的活,刘田示范两遍给大牙看了,大牙也就会了。 但相比打土坯,大牙还是更喜欢踩泥,于是等刘田打好地基后,就让大牙去挖土,踩泥,土坯他自己亲自来打。 天气炎热,水分蒸发的很快,上午做好的土坯,到下午就可以用了,这种土坯也可以用来盖房子,但刘田觉得没这个必要,山洞住着就挺舒服,而且山洞完全够住,没必要花力气盖房子。 等到天快黑的时候,刘田数了数,一共才做了三百多块土坯,这好像还不够,明天还得接着做,土坑里的陶盆陶罐也烧好了,有七八件,都是暗红色的陶体,敲一下蹦蹦响,没有一件烧裂的。 晚上的时候,刘田拿了个大一点的陶盆,试着做了一回肉汤,但因为没有盐,味道很淡,吃起来还没有烤肉香。 大牙是第一次见到煮肉汤,他闻着肉汤的香味,哈喇子都快滴进锅里了,刘田用手挪了挪陶锅,递给大牙一个小罐,还有一把勺子,告诉大牙,喝汤要用这样的碗和勺子。 大牙对于陶罐已经很熟悉了,但勺子他还是第一次见,好奇的拿在手上左右看看,还放进嘴里咬了咬,想着这弯弯的东西到底有什么用。 大牙学着刘田的样子用勺子舀汤喝,终于学会了勺子的用法,喝完汤后,大牙看到锅里有肉,就把勺子一扔,伸手去锅里抓肉,刘田赶紧制止了他,并告诉他,锅里的肉不要直接用手抓,要用勺子。 大牙把勺子捡起来拿在手上,看着刘田,他不明白为什么锅里的肉不能用手抓,以前吃肉不都是用手抓着吃的。 不过看刘田严肃的表情,大牙也不敢直接用手抓了,刘田用勺子舀了两块肉放在大牙碗里,大牙看了看碗里的肉,又把勺子扔了,接着用手抓肉吃,刘田看的也是一阵无语。 没有盐,肉汤的味道并不如想象中的鲜美,这让刘田很伤感,他想,要是没有盐,这个世界还有什么味道? 第13章 去找老朋友 接下来的几天,刘田和大牙的主要工作就是修建土墙,土坯晒干后,开始砌墙,墙砌好后还没完,刘田又让大牙踩泥,在泥里还加了揉碎的干草,然后把草泥糊到土坯上加固。 土墙的高度大概在三米左右,刘田感觉这样还不够,于是让大牙把那些烧好的盆盆罐罐敲碎,把碎陶片插在墙头上,这样刘田就放心多了。 反正烧陶对于现在的刘田来说也不是一件难事,刘田觉得就算自己穿越回现代,那也绝对是个合格的陶匠了。 敲碎的陶器还能再烧出来,甚至就连大牙也摸到了一些皮毛了,大牙现在越来越觉得,这种土做的东西真是个好东西,用起来太方便了。 更重要的是,大牙觉得火也没有那么可怕了,火能把食物烧熟,还能把土烧硬,做成这些盆盆罐罐,用起来实在是太方便了。 大牙不知道田这个家伙是从哪里学来这么多好东西的,他现在真是有点佩服刘田了,就算是他以前所在的部落也没有这些好东西。 在烈日的暴晒下,糊在土坯墙上的泥很容易就开裂,刘田只好每隔一段时间,就给墙上泼一次水,直到墙体完全凝结为止。 土坯墙正对山洞的方向开了一道门,供人进出,刘田带着石斧去了树林里,砍了一些小腿粗细的圆木,带回来,截成合适长短,用藤蔓把它们横竖绑在一起,就成了一道简单的篱笆门。 不要小看这种篱笆门,虽然它很简陋,但制作方便,只要用它挡在门口,任何野兽都别想进来。 这样的土坯墙在这个时代可以说是铜墙铁壁了,无论是野兽还是人想要进来都不容易。 腿伤已经基本好透了,就是留了几道疤,刘田感到庆幸,自己没有因为感染而死,这个时代生病是件很可怕的事,甚至比野兽还要可怕。 遭受野兽的袭击,人类还可以拿起武器,互相协助,击退野兽,但一旦生了病,就只能依靠自己的体魄去硬扛,身体素质好的,可能挺过去,身体素质差的,扛不过去,那就只有死亡一条路。 看着自己亲手建起来的土坯墙,刘田才终于感觉住在这个地方安全了,就算没有火,野兽也很难进来。 刘田现在可以放心大胆的外出了,他和大牙一起去树林里连砍带捡,收集了很多柴回来,在山洞里储存了一些备用。 刘田看着山洞里一条一条挂起来的熏肉和叠放在一起晒干的狼皮熊皮,还有堆的像山一样的木柴,心里只有一个感觉,那就是家中有粮心不慌。 刘田挑了两条熏肉,搓了根草绳,把两条熏肉挂在骨刀上背在肩上,就出发去找他的老朋友了。 那个矮个子野人和高个子野人,给了刘田一把石斧,那把石斧给了刘田很大的帮助,刘田现在有很多食物,还有很安全的营地,他想去看看这两个老朋友,如果他们愿意的话,刘田想让两人住到自己建设的安全营地中来。 刘田让大牙留下来看家,自己一个人就出发了。 走了还没十里路,刘田就遇到了一个面积挺大的湖,湖中心还有个江心洲,江心洲上绿意盎然,长着郁郁葱葱的草木,不过没有路可以上去,想上去的话恐怕只有扎木筏了。 刘田看到有灰色的大雁从江心洲上飞到对岸来,停在一片芦苇荡里找吃的,现代家养的大鹅就是由大雁驯化而来的,刘田想着,如果能抓几只大雁,自己也一定试着驯养。 这片湖的四周是一马平川的平原,平坦开阔,湖的一面长着很多芦苇,芦苇有两人高,里面还有野鸡飞出来,湖面上还飘着几只野鸭子。 刘田想这个芦苇荡里肯定藏着很多野鸡野鸭子,反正两个野人的家也不远,走大半天就到了,于是就进芦苇荡里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抓只野鸡或野鸭子当午餐。 把芦苇杆子拨开往里面走,在刘田看不见的地方,传来呼啦啦的响动,拨开去看,又什么都没有。 再继续往里走,刘田看到在一片干燥的枯草丛里,有一窝野鸡蛋,鸡窝上正盘着一条碗口粗细的菜花蛇。 蛇嘴张开,正在费劲的吞一个野鸡蛋,鸡妈妈不在,这条菜花蛇偷蛋来了。 刘田想着,既然抓不到野鸡,这条菜花蛇当午餐也不错,而且那窝蛋有十多枚,可不能让这条蛇独吞。 菜花蛇发现刘田后,喉咙里的蛋快速滑进了肚子里,就想要逃跑,展开的身体有七八米长,真是条大蛇。 刘田一脚就踩住了菜花蛇的尾巴,蛇身上滑溜溜的,刘田又没穿鞋,蛇尾巴一摆,差点就溜了出去。 刘田赶紧用手抓住蛇尾巴提了起来,蛇身子在空中摆动几下后,缠到了刘田的胳膊上,还想咬刘田,刘田挥起骨刀,一下就把蛇的脑袋给削了下来。 那个脑袋还在地上蹦了蹦,嘴巴张了张,不过一会儿它就不动了,菜花蛇没有毒,所以刘田敢这样逮它。 缠住刘田胳膊的蛇身子这时候也软了下来,被刘田拎在手上,那窝蛋还剩下十六枚,刘田照单全收了。 没有东西可以装这些蛋,刘田就把蛇皮剥了下来,把蛋一枚枚的塞进了蛇皮里,蛇皮弹性很大,不怕装不下。 刘田把剥了皮的菜花蛇和塞在蛇皮里的蛋挂在骨刀上,扛着钻出了芦苇荡,午餐算是有着落了。 这片周围的生态很好,有很多鸟,平原上还有一些其他食草动物,有水有食物,还有空旷的平原,这在刘田的观念中,是一个比较理想的居住地。 人类的文明一开始就是从大河,从平原开始的,地势平坦的地方,可以盖房子,靠近河流的地方,可以种庄稼,有了住的房子,有了充足的食物,人类才能一代一代,生生不息的繁衍下去。 刘田带着收集来的食物继续出发,烈日炙烤着大地,他走到树荫下把扛在肩上的骨刀放了下来,准备在这里吃午饭,走了一上午,肚子也饿了。 刘田生起火,先把蛇肉烤着吃了,但感觉没吃饱,于是又提着蛇皮袋子,找到一块大石头,这个大石头在一个缓坡上,被烈日炙烤着,摸着都烫手。 刘田把鸡蛋打碎,摊在石头上,鸡蛋滋滋冒烟,不一会儿就熟了,刘田一连吃了六个煎蛋,这才感觉饱了。 吃饱后,刘田感觉有点口渴,但忘记带水了,在树荫底下休息了一会儿,就继续出发想着快点到目的地,去喝口水。 等到太阳西斜的时候,刘田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但眼前的景象让刘田大吃一惊,周围的草木被大火烧过很大一片,像是不久前才发生的事,成了一片焦土,就连两个野人居住的山洞外壁都被烧的黑乎乎的。 第14章 疑团 刘田想着不是这两个野人生火的时候,不小心把山给烧了吧,两个野人也不知去向,刘田就走近山洞,想进去找他们,突然一股恶臭传过来,熏的刘田差点就吐了出来。 刘田捏着鼻子朝洞里看了看,发现了两具被烧焦的尸体,两具尸体的样子很惨,全身焦黑,弓着身子,显得死的时候很痛苦。 洞口外积了厚厚的一层黑灰,像是在这个地方烧了很多柴。 刘田吃惊的看着眼前这一幕,想要确认这两具尸体是不是他朋友的,但这两个人已经被烧的面目全非,根本就认不出来了。 虽然认不出尸体的面目,但从体型上来看,确实是那两个野人的,一个高一个矮。 本来教会两个野人生火是件好事,可没想到却适得其反,两人竟然被火给烧死了。刘田感觉很懊悔,如果不教他们生火,他们还可以好好的活着。 两个野人并不是坏人,他们不仅收留刘田住了一晚,而且还送给刘田一把石斧,刘田很感激两人,准备送两条熏肉给他们表示感谢,却没想到碰到了这一幕。 刘田不想看着两人曝尸荒野,被野兽吃掉,于是就去捡了很多柴塞在山洞里,一把火又点着了,给他们来了个火葬。 刘田看着熊熊燃烧的火焰,有点伤感,毕竟这两个野人算是刘田在这个世界为数不多的朋友了。 大火一直烧到了晚上,天黑后,刘田就爬到附近的一棵大树上休息,夜空特别明亮,像点了很多路灯,山洞里的火慢慢熄灭了,刘田能清楚看到有一阵阵烟从山洞里冒出来。 刘田把两条熏肉挂在一根伸出来的树枝上,既然两个朋友已经死了,那这两条熏肉就只能带回去了。 他把骨刀插在树枝上,叉开腿靠在粗壮的树干上闭目养神,刘田不敢真的睡着,怕会从树上掉下来。 过了很长时间,刘田差点睡过去的时候,突然被一阵讲话声惊醒。 刘田向树下看去,不知道什么时候,空地上多了很多人,大概有二三十人,有一个头上顶着双牛角的男人是他们的头领。 这群人,每个人的脸上都涂着几道绿色的纹路,脖子上还挂着叮叮当当的饰品,都是骨头或牙齿磨制后串起来的,看那些骨头和牙齿,分明就是人类的。 刘田想起来,这些人就是上次袭击自己部落的野蛮部族,不知道他们怎么又跑到这里来了。 刘田看到这群人后,轻轻的往树叶间躲了躲,这个时候,头上顶牛角的男人问,“这个地方是怎么了?好像被天火烧过。” “头领,你看山洞里面在冒烟。”一个野蛮部族的战士指着山洞的方向,对牛角男说道。 “你进去看看里面还有没有天火,那两个在这里看守的战士呢?跑到哪里去了?”牛角男有点恼怒的问。 战士吓的一个机灵,他害怕天火,天火会烧毁所有一切的东西,但又不敢违抗头领的命令,只好哆哆嗦嗦的往山洞的方向走去,他现在恨不得扇自己两个嘴巴子,让自己多嘴。 到洞门口的时候,山洞里的火虽然熄灭了,但还在冒着烟,就赶紧跑回去报告说,“头领,山洞里没有人,天火已经灭了。” “没有人?这两个小畜生是不是又偷偷的把人肉吃掉了!”牛角男大怒,大步走向山洞,见山洞里果然一个人都没有。 见没有天火了,跟来的几个战士都献殷勤似的钻进山洞里,用手里尖锐的木矛,石矛扒拉地面上的灰堆。 他们从灰堆里面扒拉出了一块黑乎乎的凝结物,也不知道是人身体的哪个部位,战士把这团凝结物拿给头领看,头领以为一定是两名看守的战士私自利用天火把两个被抓住的人肉烤着吃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名战士哎呦一声坐在了地上,捧着自己的左脚坐在了灰堆里。 他的脚底板上插着一根打磨过的尖利牙齿,开始往外冒血。 牛角男突然意识到事情可能并不像他想象中的那样,被天火烧死的人,很有可能是的下属。 牛角男没有理会坐在地上受伤的战士,他小心翼翼的又在灰堆里扒拉起来,果然又发现了一些打磨的骨头和牙齿,这些都是自己部落,战士们带的饰品,谁抓到的人肉多,谁就能拥有更多的人骨和牙齿。 “跑了!两个人肉跑了!”牛角男忍不住怒吼道,他不明白,这两个弱小的人肉怎么会逃出去,而且,竟然连天火都没有烧死他们。 刘田一直在树上密切注视着发生的一切,这时听到牛角男的话,眼睛亮了起来,这样看来,那两个野人很有可能并没有死,山洞里那两具烧焦的尸体并不是他们的。 只有刘田知道,并不是所谓的天火烧毁了这里的一切,矮个子和高个子是凭借自己的智慧,利用刘田教给他们的造火术,才逃了出去。 刘田为两人感到开心,但不知道他们逃到哪里去了,只能在心底为两人祈祷,希望他们能找到新的庇护所。 牛角男一阵暴怒后,吩咐手下的人开始在山洞周围搜索,他认为这两个弱小的人肉一定跑不远。 有一个战士搜到刘田待的大树底下,撩起兽皮开始撒尿,一边尿还一边抬头往树上看。 他看到树枝上竟然挂着两条肉干,左右看了看,发现没人,收了鸟后,就抱着树干往树上爬。 这一下可把刘田吓了一大跳,自己疏忽了,没把两条熏肉收起来。 这个战士只是看到了肉干,并没有看到在更高处的刘田,他也没有多余的脑容量思考树上为什么会挂着两条肉干。 战士一边爬还一边偷着乐,幸好其他人没有看到这两条肉,自己躲在树上,把肉吃完再下去。 正想着,伸手去捞肉,突然感觉头顶一疼,脑袋开花,一头就栽到了地上,连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这边的动静把其他战士都吸引过来,他们围着还在地上抽搐的战士,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第15章 脱险 围在树下的战士越来越多,他们看了看地上躺着的同伙,又抬头往树上看,但看了半天,什么也没看到。 这边的动静也惊动了牛角男人,牛角男人看了看躺在地上的战士,发现他头顶上被戳了一个窟窿,红色的血混合着白色的脑浆流了出来,已经死透了。 牛角男问,“这是怎么回事?” 这些战士也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一个战士就说,“这个家伙刚才从树上掉下来了,我们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爬到树上去。” 牛角男说,“他头上有个洞,是被什么东西扎到了?” 战士说,“这我们不知道了,我们来的时候,他就躺在这儿了。” 牛角男抬头朝树上看了看,说,“树上肯定有人,抓住那个家伙!” 刘田躲在树叶间,一直在仔细听着树下的对话,这时候也紧张的握紧了手里的骨刀,一动不动,准备应对即将到来的危险。 树下的战士吼叫着,围着树,捡起地上的石块土块就往树上扔,石块从刘田的头上脸上飞过去,这时刘田也没法一动不动了。 树叶哗啦啦响,树下几个战士一手拿着武器,开始往树上爬,这棵树很大,枝繁叶茂,刘田居高临下,用骨刀往下戳,又戳掉下去两个。 但爬上来的战士越来越多,刘田不得不继续往上爬,最后爬到树冠上,又戳下去一个战士,再也没法逃了。 追到树上的战士,一个个眼冒贼光的看着刘田,他们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大块头的人肉。 刘田利用野蛮的体格和这些战士在树冠上搏斗,但双拳难敌四手,刘田的胳膊上已经受伤了。 再这样下去,自己肯定要成这群野蛮部族的口粮了。 树上树下都是野蛮部族的战士,刘田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这时他看到与这棵树并排长着另一棵大树,刘田就准备跳到那棵树上去。 他把两条熏肉用力往远处一抛,引开树下的战士,然后纵身一跃,就跃到了另一棵树上,哗啦啦一声响,刘田的身体往下坠,繁茂的树枝划破了刘田的皮肤,同时也减缓了刘田下坠的速度。 刘田最后掉进了一个鸟窝里,压碎了鸟窝里的几个鸟蛋,一只巨大的猫头鹰吓的扑棱着翅膀飞了起来,然后又落在鸟窝旁,看见自己下的蛋被这个愚蠢的猿类压碎,直接就飞起来扑向了刘田。 就在这个时候,野蛮部落的战士也开始往这棵树上跳,树叶哗啦啦的响,刘田没工夫搭理这只猫头鹰,挥舞着手打飞了它,但头上还是被啄了一口,疼的刘田差点就叫了出来。 刘田从树上一跃而下,趁着树下的战士都去抢那两条熏肉,刘田撒腿就跑头也不回。 牛角男发现到手的人肉竟然跑了,气的一脚踹翻一个战士,让他们赶紧去追,但夜晚的视线无论如何都不如白天,刘田一路跑一路躲,终于在天快亮的时候,摆脱了追兵。 跑了一夜,刘田是又累又饿,他没想到串个门竟然差点把小命给丢了。 熏肉和野鸡蛋都丢了,但好在骨刀没丢,还牢牢的握在手上,这个时候天也亮了,刘田躺在草地上休息了一会儿,准备去找点吃的。 刘田在附近找到了一些树莓,把果子全摘下来,用一片树叶兜着,坐在地上,一边吃着树莓,一边想着野蛮部族怎么会到这里来,这个地方距离自己的营地已经不远了,刘田还真有点担忧营地的安全。 虽然营地筑起了高墙,但那主要是防野兽的,对于这些野蛮部族,还是很难防住的。 吃完了树莓,刘田也休息的差不多了,开始往回走,一路走,他一路设想,如果有一天,野蛮部族来袭击自己的营地,要怎么保护自己和大牙。 说到底,自身的实力还是太弱了,生活在这个时代,不仅要防范野兽的袭击,还要时刻提防被同类攻击,实在有很大的挑战性。 回到营地时,大牙正在烤肉吃,刘田一路回来,实在饿的受不了了,就抢过大牙手里的烤肉吃了起来。 大牙也不生气,他见刘田身上有伤,就问是怎么回事,刘田就把事情的经过跟大牙说了。 大牙面露惊恐之色,说,“田,你遇到的那个野蛮部族一定就是食人族,他们最喜欢吃人肉,还好你没有被他们抓住。” 刘田疑惑的问,“大牙,你是怎么知道食人族的?” 大牙说,“我的部落经常有人被食人族部落抓去吃掉,特别是女人,她们出去采集的时候,一不小心,遇到食人族,就会被抓去吃掉,那真是一件很恐怖的事!” 大牙说着,脸色都变了,他对食人族部落是打心底里感到恐惧。 刘田问,“那你的部落为什么不去消灭可恶的食人族部落?是因为他们很强大吗?” 大牙说,“这我就不知道了,听族里的老人说,食人族部落有很多人,而且他们的样子很恐怖,因为经常吃人,牙齿都是红色的。” 刘田点了点头,思考着,没再继续追问。 大牙又去取了一条烤肉,架在火上烤,他一边烤着肉,一边用手指刮脸上的汗,然后放进嘴里吮吸。 刘田问,“大牙,你为什么要吃自己的汗?” 大牙把手指拿出来,说,“我已经很久没喝这种咸咸的水了,我感觉自己的力气越来越小了,我原来很擅长爬树,现在连树都爬不上去了。” 刘田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个家伙是在补充盐分,之前,大牙吃生肉,喝兽血,多少还能补充一些盐分,现在肉都被烤熟了,肉里的盐分就很稀缺了,根本不够人体需求的。 刘田感觉,如果自己也长时间不摄取盐分,迟早也会变得没有力气。 刘田问大牙,“大牙,那你以前是从哪里喝到咸水的?” 大牙说,“就在我之前部落后面的山上,那里有一个小水池,里面的水就是咸的,我们的族人会去那里喝咸水。” 第16章 制盐 刘田说,“大牙,你能不能带我过去?” 大牙摇摇头说,“田,我也很想过去喝咸水,但那个地方太远了,从这里出发要走两天,我已经没有力气了,除非我能重新变得有力气。” 刘田想了想说,“大牙,不用担心,我有办法让你重新变得有力气。” 大牙说,“不不不,田,自从我吃了烤熟的食物之后,我已经没有办法再喝动物的血了,你走的这两天,我又爬到树上去抓鸟,想要喝它的血,但我只喝了一点点就喝不下去了,感觉想吐。” 大牙以为刘田想让他通过喝动物的血来补充体内的盐分。 说完这话,大牙又看了看刘田,说,“田,你跟我一样,不喝动物的血,为什么你看起来一点事都没有?” 刘田说,“我也不清楚,可能是我的体格比较强壮,但我知道,长时间不补充盐分,我也会变得跟你一样,浑身无力。” “不过,你不用担心,就算没有咸水,我也有办法补充盐分。”刘田又说。 刘田要做的是用草木灰来制盐,草木灰里面含有一定量的盐分,不多,但也能短时间内补充盐分。 说完,刘田去山上砍了一棵毛竹,没有锯子,就用骨刀慢慢割,割下一截竹筒,在竹筒底部钻了一些笔芯粗细的小孔,用来过滤,这就是一个简易的过滤容器了。 土坑里有很多之前烧陶器留下的草木灰,刘田就掏出一些来,放进竹筒里,加水过滤几遍,把过滤后的水放在火塘里煮。 大牙完全不知道刘田在干什么,他在心里想着刘田这家伙是在白白的浪费体力,等到他变得跟自己一样,没有力气的时候,他就会消停下来了。 等到锅里的水完全蒸发干,底部的沉积物从原来的黑色变成了灰白色,刘田拈了一点尝了尝,确实有一点咸咸的味道,但这个咸味偏苦,不太好吃。 不过,刘田已经很满意了,至少暂时可以用它来代替盐,而且草木灰这种原料,也很容易获取。 有了第一次成功的经验,刘田就把土坑里所有的草木灰都用来洗盐了,不过最后得到的盐也并不是很多,用罐子装起来,也只有底部薄薄的一层。 刘田这时才觉得,用草木灰来制盐并不是长久之计,成果太小了,就算每天不间断的煮灰,也得不到一个人每天正常够吃的盐。 晚上的时候,刘田用煮盐的锅烧了一锅肉汤,和大牙一起吃了,大牙甚至觉得这锅肉汤没有以前的好吃了,有一点苦味。 刘田就说,“大牙,你喝了这锅肉汤,明天就能变得有力气了,等你有了力气,你就能带我去找咸水了。” 大牙也不知道刘田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他感觉自己是不是生病了,但他现在也只能相信刘田。 过了两天,大牙果然感觉自己的精神好了很多,就对刘田说, “田,既然这种灰也能让我变得有力气,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去找咸水,那个地方很远,我们走这么远的路,会不会有危险?” 刘田说,“这种草木灰能提取的盐太少了,我们需要找到更适合的原料。” 大牙有点不理解,问,“盐?什么是盐?” 刘田不知道该怎么跟大牙解释,就拈了一点草木盐,说,“盐就像这样的,只不过是白色的,咸水晒干后就是盐。” 大牙还是不理解,问,“那我们为什么不直接喝咸水?” 刘田无法跟大牙解释咸水里的杂质太多,需要过滤,不然会对身体有害,于是就说,“我们需要把咸水带回来,但你想,水那么重,而且运起来也不方便,只有制成了盐才方便运回来。” 大牙这才恍然大悟,佩服的点了点头,这一点是他没想到的。 又过了一天,两人就准备出发去找咸水了,每人背一个大藤筐,里面垫上干草,装上陶器,这些盆盆罐罐是预备着装盐的,然后又带了一些锅碗勺子和一些肉,赶这么远的路,粮草肯定要准备好。 一切都准备好了之后,刘田手里拿着骨刀,腰上别着石斧,大牙手里拿着骨棒,两人就出发了。 刘田一路走一路观察周遭的环境,往东的方向,没有密集的丛林,只有少许的丘陵,视野很开阔,如果你视力很好的话,可以看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原野上有很多大型的食草动物,野牛最多,成群结队的,这些野牛不但体型很大,而且脾气暴躁,所以,很少有动物敢捕食它们。 这群野牛占据着一大块青绿色的草场,其他还有一些性格温和的动物,像山羊,麋鹿等,在这些食草动物里,还混进了一些奇怪的动物。 这种动物长的很独特,前半身像斑马,后半身像马,在兽群里那是相当的显眼,这就是传说中的斑驴,是斑马和驴交配的产物,和骡子一样,斑驴没有生育能力。 斑驴这个物种一直存活到了19世纪才灭绝,主要原因就是它的肉太好吃,被人类大肆捕杀,加上这家伙跟骡子差不多,没有生育能力,所以,最终被残酷的淘汰了。 刘田之所以关注斑驴,是因为他想要抓一头活的斑驴,这家伙虽然长的奇特,但耐力很好,要是能驯化一头,来给他干活,那还是挺美的。 跟驴沾边的动物,性格都有点倔,斑驴也不例外,但好在它没有野牛那样强的攻击性,要抓住它也并非不可能。 “大牙,你看到那个身上长着条纹的家伙了吗?我们想办法抓一只!”刘田跟大牙说。 大牙手搭凉棚,顺着刘田的手指望过去,舔了舔嘴唇,说,“这个家伙的肉很多,可以一直吃到冬天了。”大牙拿着骨棒,就准备去撵那头斑驴。 刘田一把拉住大牙,说,“要想抓住那个家伙,我们得有工具,拿着骨棒,你能撵的上它吗?” 大牙说,“我们两个一起追,肯定能追的上,以前我的部落就是这么捕猎的。” 刘田说,“那样太费力气了,而且成功的概率很小,你跟我来,我们先做个捕猎的工具。” 抓这种类似马的动物,最好的工具自然就是套马杆。 大牙跟着刘田进了一片稀树林,砍了一棵小树,开始制作套马杆。 套马杆制作的方法并不难,一般是“二接头”,即由两部分粘接而成,下段是较粗的主杆,上部是稍细的“肩杆”,套马杆需要足够长,如果只用一根木杆很难达到套马使用的理想长度。 而且在使用中,万一套马失手,不得已扔了杆,被马踩踏,最多折断“肩杆”的部分,主杆通常安然无恙,只要换过“肩杆”即可重新使用。 两根杆的结合部要分别削成榫口,接在一起后,再用软树皮一圈圈的捆扎紧。 主杆和肩杆加工好后,最顶部还要绑一根木梢,木梢的前头再加上用来拴套马用的套索,套索是活结,马被套住脖子后,越挣扎就会收的越紧。 使用套马杆的关键在于要能准确的套住马头,如果套住的是脖子,就很容易被马狂拽,导致套马杆脱手。 套马杆看起来简单,但真正自己动手做,就又是另一回事了,特别是连接主杆和肩杆的榫口,必须要严丝合缝,差一点都会不牢固。 幸好自己随身带着骨刀,花了很长时间,好歹算是完成了,最后刘田用藤条的纤维搓了一个质量相当牢固的锁套,安在了套马杆的顶端,这根套马杆就完成了。 在刘田制作套马杆的时候,大牙无聊的坐在一旁逮头上的虱子,他觉得田做的这个东西看起来并不是什么厉害的武器,甚至还不如他手里的骨棒有杀伤力。 刘田把套马杆拿在手上,甚觉满意,不过还是得先试验一下套马杆的效果。 “好了,大牙,我们要去干活了!”刘田招呼一声大牙,慢慢向斑驴群靠近。 第17章 用来干活的驴 斑驴的警觉性还是很高的,所以两人不敢太过招摇,在刘田的指挥下,两人伏在草丛里,头上戴着用青草编成的草冠,像特种兵似的很缓慢的匍匐前进。 直到距离斑驴群不足十米的距离后,刘田才突然从草丛里起身,抡起手里的套马杆,向一只正值壮年的斑驴头上套去。 这群斑驴原本还在悠哉悠哉的吃着青草,被突然冒出来的两只两脚兽吓了一跳,蹦蹦跳跳的就想跑。 刘田邪魅一笑,甩出了手里十米长的套马杆,绳套准确无误的套中了一只正值壮年的斑驴头。 斑驴不仅倔,力气也不小,甩着脑袋挣扎,就算刘田二头肌很发达,凭他一个人也拽不住。 “大牙,大牙,快来帮我!”刘田冲大牙大声喊道。 大牙赶紧跑过来,帮着刘田拽住了套马杆,两人一起使劲,才勉强控制住了这头斑驴。 “大牙,你拽住它,我去给它上鼻环,千万不能松手!”刘田朝大牙嘱咐一句,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鼻棍,走向斑驴。 这种野生动物想要驯化,必须要穿上鼻环,别看它现在上窜下跳的,套马杆也只能暂时控制住它,等鼻环一穿,绳子一牵,立马就老实了。 刘田自然没有铁制的鼻环,不过没有关系,他把一根木棍削尖,做了个鼻棍,用这个也是一样。 斑驴被套马杆的套索勒着脖子,折腾的够呛,已经没了脾气,见到刘田靠近,它也只能生无可恋的看着刘田。 大牙为了抓紧套马杆,不让斑驴挣脱,已经仰躺在地上,一只脚磴在一块大石头上,斑驴的脖子伸的老长,感觉脑血栓都被勒出来了。 因为只要它往后缩,那个绳套就会勒紧一点,根本就一点办法都没有。 刘田一只手扣住斑驴的鼻孔,让它鼻孔朝天,用骨刀果断的扎穿了两个鼻孔的连接处,把鼻棍插进了贯通左右的孔洞里,迅速的在棍子两端系上软树皮制成的缰绳。 斑驴痛的呃呃呃呃的叫着,但头却摆脱不了束缚,只能任由刘田给它套上枷锁。 斑驴的鼻子被割破,流了不少血,刘田好心的采了点蒲公英敷在它的伤口上,给它止血。 刘田牵着缰绳,示意大牙可以放开套马杆了,大牙还紧紧的拽着不肯松手,生怕斑驴跑了,把他的套马杆带跑了。 “大牙,放心吧,这家伙跑不了了!”刘田冲大牙喊道。 大牙这才松开了套马杆,除下斑驴脖子上的绳套,刘田牵着缰绳,走向一棵树,他要把斑驴拴到树上。 斑驴被牵住了鼻子,也只能低着头乖乖的跟着刘田走,再也不敢蹦跶了,它感觉自己从来都没有这么屈辱过,自己的驴生算是完了,以后还怎么在驴界混? 其他的食草动物都远远的看向这边,仿佛在嘲笑这个倒霉蛋,这种牵鼻子捕猎的方法,它们还是第一次见。 刘田把斑驴拴到一棵树上,他还给斑驴取了个名字,叫小斑。 这一阵闹腾,太阳竟然都落山了,两人在树下休息了一阵子,就开始去找木柴,准备生火做饭,刚才制服小斑,消耗有点大。 因为靠近稀树林,周围的木柴有很多,随便捡捡就是一堆,眼看着天黑了,刘田把火升起来了,两人围在篝火旁开始吃烤肉。 小斑怕火,见到了火,就呃呃呃的叫唤着,绕着树转圈圈。 远处的荒野里,狼嚎声随风飘来,似远似近,大牙吃完了一整条烤鱼,就腾腾腾的爬到树上去了,这家伙脑瓜子突然灵光起来,夜晚在荒野里,还是树上最安全。 刘田不能去树上,他要看着小斑,这家伙被拴在这里,要是没有人看着,会被野兽分食。 无论多么凶猛的野兽,都怕火,只要保持火光不灭,野兽一般都不敢靠近。 刘田靠在树干上闭目养神,虽然很累,但他却不敢真的睡着,树上已经传来了大牙的呼噜声,刘田也不忍心叫醒他,毕竟,为了抓住小斑,大牙也是出了不少力。 就这样靠在树干上,刘田的意识都开始迷迷糊糊,随后又被惊醒,他感觉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靠近,睁眼一看,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了,火堆里的火都快要熄灭了,刘田赶紧往火堆里又加了一些柴,让火重新又烧了起来。 也许是感受到温暖火光的安全感,小斑也不再叫唤了,甚至还稍微靠近了一点火堆,卧倒在地上,它能感觉到,离火堆近一点,就越安全。 刘田强撑着,不敢再睡着,甚至还站起来走了几圈,他能看到不远处的荒野里,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睛正不停移动着,注视着这边,这让刘田更加不敢睡觉了。 没心没肺的大牙,在树上扯着呼噜,不仅睡的很安稳,竟然还不会从树上掉下来,这倒让刘田有点佩服。 一直熬到东方破晓,天空现出蒙蒙亮色的时候,刘田才躺在地上睡了过去。 “呃啊,呃啊,呃啊~”一阵驴叫声把刘田唤醒,他睁开眼睛,发现天已经大亮了,太阳都出来了。 刘田伸了个懒腰,站起来活动了一下手脚,这时他的目光不经意的看向了前方,把他看的一脸懵逼。 第18章 三个人 只见大牙正拿着套马杆,追赶着一头野牛,他想用套马杆抓一头野牛。 “这个憨批!”刘田暗骂一声,想要把大牙喊回来。 但已经来不及了,套马杆的绳套已经套在了野牛的脖子上,大牙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被野牛发疯的一扯,套马杆就脱手了。 野牛开始原地蹦迪,疯狂的上窜下跳,想要把套马杆甩掉,但那玩意就跟紧箍咒似的,套上去,想要自己甩下来可就难了。 “大牙,快回来,你不想活了!”刘田大声喊道。 这头野牛现在已经发疯了,别说是大牙,就算是剑齿虎遇到疯牛也得暂避锋芒,大牙还傻愣愣的站在那里。 听到刘田的喊声,大牙才如梦初醒的拔腿就跑,好在野牛只一门心思的想把脖子上的绳套除下来,也没有去追大牙。 大牙跑到刘田跟前,说,“田,不好了,套马杆被野牛抢走了。” “嗯,我全看见了。”刘田说。 “下次别再这么虎啦吧唧的了,套马杆丢了是小事,回头大不了再做一个,要是小命也丢了,那就找不回来了!”后面这番话,刘田说的很严肃,大牙还是第一次看见刘田这么严肃,赶紧点头表示同意。 “好了,大牙,我们得走了!”刘田吩咐一句,开始收拾起东西,准备上路。 大牙还恋恋不舍的回头看了一眼野牛的方向,那根套马杆已经被疯狂的野牛给踩断了,但绳套怎么也甩不脱,野牛带着半截子套马杆跑向了远方。 从此,荒野上又多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刘田解开拴着小斑的绳索,把两只藤筐用软树皮绑起来,挂在小斑背上,这样,就省了很多力气。 大牙看到这一幕,震惊的不行,还可以这样的吗?用大马来拉东西,他还是第一次见。 “大牙,我们该出发了!”刘田牵着小斑,招呼了一声。 大牙的脑袋还在打结,他原本以为刘田抓这只大马,是要带回去当做食物的,可没想到,刘田竟然用它来驮东西,这真是自己没有想到的。 “大牙,你发什么愣?还不快走!”刘田走出几步,见大牙还在愣神,就又喊了一声。 大牙这才屁颠屁颠的跟了上来,两人继续向东走,小斑被刘田牵着鼻子,一点脾气都没有,只能乖乖的跟在刘田后面。 两人翻过一座土丘,站在土丘上,刘田眺望远方,是一望无际的大荒原,走到这里花了大半天的时间。 “田,你看那里!”大牙突然指着远处喊道。 刘田顺着大牙的手指看过去,只见在茫茫的绿色海洋中,出现了三个小黑点。 因为距离太远,根本看不清那是什么。 “大牙,那是什么?”刘田问。 “不知道。”大牙摇了摇头说。 突然那三个黑点动了一下,刘田说,“好像是三个人,走,我们去看看!” 说完,刘田就牵着小斑下了坡,大牙也跟着下了坡。 那三个人距离很远,来到坡下,就被草木遮挡的看不见了,两人一驴慢慢朝小黑点移动过去,走了很久才接近他们。 刘田这才看清楚,这三个人正趴在地上挖一个洞,那个洞看起来不知道是兔子洞还是什么洞,反正已经被挖的乱七八糟了。 “呃啊,呃啊~”就在这个时候,小斑突然叫唤起来。 这声叫把三人给吓了一大跳,其中两人几乎是同时从地上跳了起来,拿起地上的石矛,还有一个人动作稍慢了一点,原来是个瘸子。 “你们是什么人?”三人很警惕的看着刘田和大牙。 刘田感觉有点失望,因为这三个人都有点残疾,一个瞎了一只眼,脸上还有一道疤,应该是被野兽抓的,另外两个就更惨,一个断了一条手臂,另外一个断了一条腿。 三个歪瓜裂枣,刘田就暂且称呼他们为狼疤,独臂和瘸子吧。 “你们不用害怕,我们只是路过的,你们在这里挖什么?”刘田呵呵一笑,问道。 狼疤说,“我们已经好几天没吃肉了,今天发现这个洞里有一只大老鼠,就来挖了。” 瘸子和独臂一人手里拿着根棍子在继续刨洞,而狼疤的眼睛却盯上了刘田身后的小斑,咽了咽口水。 小斑感受到危险的目光,呃啊呃啊的叫唤着往刘田身后躲。 大牙说,“这个大马不是吃的,是用来给我们驼东西的,你别想打他的主意!” 狼疤嘿嘿一笑,收回了带着饥火的目光,问,“你们身上带吃的了吗?我们实在是太饿了,这个鼠洞太深了,我们快挖不动了。” 刘田说,“你们这样挖,肯定逮不到那只老鼠,这里的土硬邦邦的,你们又没有工具,而且,这个洞到底有多深,你们知道吗?” 三人听了这话,都一齐停了下来,感到非常气馁。 刘田这时又说,“想抓住这只大老鼠并不难,只要用烟熏就可以了。” 三人都有点茫然,他们不知道应该怎么操作。 大牙自告奋勇的说,“田,这个任务就交给我吧!” 大牙这回算是变聪明了,他一想就明白了,在部落里熏肉的时候,那烟确实挺呛人,大老鼠肯定也怕烟。 “好!”刘田看着大牙,赞赏的点了点头。 跟刘田生活了这么久,大牙已经学会了生火,他去收集了一些干柴和引火绒,按照钻木取火的方法,很快就把火给生了起来。 狼疤,瘸子和独臂看到这一幕,直接就震惊了,天火他们见过,也用过,但他们还从来没见过一个人可以造出天火来。 这是天神下凡吗? 三人双腿打颤的就想跪下来,这时大牙已经把烧着的干草堆在洞口了,找了个树叶在洞口扇风,把浓烟往洞里扇。 刘田说,“你们三个快到洞口守着,一会儿,那只大老鼠就会钻出来。” 三人来不及下跪了,赶紧拿着木棍石矛守在了洞口处。 没过一会儿,一只肥嘟嘟的土拨鼠蒙着头就从洞口钻了出来,速度很快。 好在守在洞口的三个人早就有所准备,土拨鼠刚一钻出来,就被乱棍打倒在地,一下就被活捉了。 第19章 晒盐 狼疤拎起被打的七荤八素的土拨鼠,咧着嘴笑了,他们三个确实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吃过肉了,这只土拨鼠肥嘟嘟的,一定很好吃。 在附近找到一个小水坑,把土拨鼠就近处理,清洗了一下,土拨鼠的皮毛很暖和,在冬天时可以做鞋子或帽子,所以,刘田很仔细的将皮毛在水里清洗干净,放在太阳底下晾晒。 狼疤三人已经习惯了吃生肉,内脏,大肠这些是他们的最爱,但这一次,刘田建议他们将肉烤熟了再吃。 他们三个以前也吃过被天火烧熟的食物,知道熟肉很好吃,自然没有反对。 这只土拨鼠算是五人一起抓到的,狼疤三人也没理由反对刘田和大牙分去一些肉,况且,这只土拨鼠个头大,肉又多,足够五人一起吃的了。 一边吃着肉,刘田问三人,“你们部落里的其他人呢?怎么只有你们三个在这里?” 狼疤大口撕扯着烤肉,说,“我们没有部落,你看我们三个都受过伤,无法再去正常狩猎,部落将我们遗弃了。” 瘸子和独臂也正大口撕扯着烤肉,神色没有任何异样,对于这种事像是见怪不怪。 刘田说,“你们三个独自生活在野外,很不安全,如果你们愿意,可以跟着我们,我们的营地很安全,没有野兽能进去。” 三人几乎同时停止了手里的动作,相互看了一眼,像是在交流。 瘸子问,“你看,我们都受了伤,没有办法出去捕猎,这样你们也不在意吗?” 刘田说,“不能捕猎,我会安排其他事情给你们做,实话跟你们说,我们的营地里有很多食物,就算一直不去捕猎,也足够我们五个人吃很长时间了,度过一个寒冷的冬天绝对没有问题。” 这样的条件确实很有吸引力,但独臂还是小心翼翼的问,“既然我们都有那么多食物了,还用干什么活?” 刘田说,“当然都是一些你们能干的活,你们待在这个危险的野外,还不如去我的营地,我的营地有食物,有水,有可以生火的木柴,还有高高的围墙可以阻挡野兽,那是一个很安全的地方。” 狼疤说,“既然这样,那我们愿意跟你们回去,不过,我们得回去拿上我们的东西,我们住的地方离这里不远,就在那边的树林里。” 刘田说,“这当然可以!” 几人把一只土拨鼠吃完,就去了狼疤三人的营地,他们三个住在一个内部中空的大树的树洞里。 树洞里面垫着厚厚的干草,内部空间刚好够三个人睡觉,三人的东西不多,一把石斧,五张兔子皮,还有几根当做武器的木刺,拿上这些东西,就跟着刘田和大牙继续出发了。 大牙引着路,又走了一天,终于抵达了那个盐池。 这个盐池是在一座很高的山上,隐藏在密林之中,道路很崎岖,如果不是大牙带路,根本就找不到。 盐池不大,实际上就是一个大点的水坑,水池四周是一块块大岩石,里面没有任何鱼虾之类的生物。 这是一个不流动的水池,水源主要依靠地下水来补充,刘田估计这水池下面极有可能是一座盐矿。 由于池水不流通,所以水里看起来浑浊不堪,大牙没有那么多的顾忌,蹲到水边就开始大口喝了起来。 刘田用陶碗舀了点水尝了尝,果然很咸,这是真正的咸水,不过,这样的水,里面有很多杂质,要过滤成盐,还是要费一番功夫的。 晒盐需要在阳光充足的地方,这个地方距离大牙原部落的遗址并不远,也遭受了大火的波及,烧出了一大片空地,阳光炽热,如果不是地下水源源不断的补充,这处盐池恐怕早就被晒干了。 把随身携带的食物和物品放下,在刘田的指挥下,几人开始收集搭建草屋的木头和茅草,毕竟,要在这个地方待上一段时间,没地方住可不行。 草屋很简易,木头插进土里当墙,茅草当屋顶,做一个拱形的,够五个人进去睡觉就可以了。 住的地方有着落后,几人就开始在靠近盐池的地方刨出一个大坑,把坑底和四周的土压实,最后在坑底铺上一层宽大的树叶,防止盐水渗漏。 干完这些活,已经是晚上了,在附近找了一些柴,生起了一个火堆,明天白天就可以开始晒盐了。 小斑被拴在不远处的一块大石头上,刘田感觉不太安全,就把它牵着拴在了草屋的木墙上。 小斑虽然还有点怕火,但它也知道,如果自己远离这几个人类,肯定会被野兽吃掉。 今天没去狩猎,刘田把带来的熏肉拿出来,几人烤着吃了,晚上,刘田安排了轮流值班,确保火堆里的火不灭。 夜晚有一些动物想要来盐池边喝盐水,但它们远远的看到有人类在这边,而且还有那种可怕的火,它们就不敢靠近了。 第一夜就这么安稳的度过了。 次日一早,刘田就吩咐在盐池边挖开一个口子,把咸水引入挖好的坑里,接下来只要等待坑里的水被烈日晒干就可以了。 等到傍晚的时候,坑里的水已经被晒干了,坑底积了一层厚厚的粗盐,这种粗盐是含有杂质的,需要提纯,偶尔吃一次没关系,但如果长期食用,就会影响身体健康。 盐池里面也不知道经过多少年的沉积,被烈日晒干后,底部结了一层厚厚的盐板,这给了刘田一个很大的惊喜。 盐板很厚实,大牙用骨棒敲碎,狼疤,瘸子和独臂一块块的往岸边搬,盐板里还混合着泥土,但刘田不在乎,搬到岸上后,找了一块大岩石,把它们放在岩石上,一块块的敲碎,形成粗盐,装进了陶罐里。 就盐池底部的这些沉积盐,收集起来已经装满了十几个罐子,幸好,这次带来了足够多的陶器,还有五个罐子,两个锅,十来个碗可以用。 不过,这些粗盐经过过滤后,肯定会大打折扣。 第20章 以物易物 既然有了盐,晚上的时候,刘田就准备煮一锅肉汤喝,他拿出一个陶锅,去附近的水池里舀了点水,架到火上烧,用骨刀把肉切成一段段的扔进锅里,又撒了一把粗盐。 狼疤,独臂和瘸子三人看到这个陶锅后,都觉得很新奇,他们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样的锅,它不但很轻便,而且还能放在火上烧。 就算是他们之前所在的部落,也没有这样的锅,他们用的锅要么是用石头做的,要么就是用木头或是竹子做的。 这种锅看起来真是既轻便又结实,用来打水真是再方便不过了。 三人凑近陶锅,小心翼翼的用手摸了摸,又被烫的立马缩回了手。 大牙又拿出陶碗和勺子,给每人发了一只,嘱咐三人拿好,不要扔在地上。 狼疤三人拿着手里的陶碗,放在嘴里咬了咬,皱着眉,搞不明白这个东西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 “这个东西是从哪里来的?”瘸子对这种陶器似乎很感兴趣,问道。 刘田说,“这个是我做的,不仅是这个锅,还有你们手里的碗,那些装盐的罐子,都是我做的。” “真的吗?这真的是你做的吗?”独臂有些不可置信的问道,他心里想的是,这种锅既轻便又耐用,如果用这样的锅去打水,那得省多少力气啊。 “嗯,当然是真的了,你们以前见过这种锅吗?” 刘田一边说一边在心里想着,如果不是我,就是再等几千年,人类也不一定能做出陶器来。 “我们可以用这种锅去跟别的部落交换食物,这样的锅一定能换到很多的食物。”瘸子很机智的建议道,他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提议。 以物易物? 刘田眼睛一亮,他觉得陶器在这个时代一定很畅销。 刘田说,“嗯,这是个不错的提议,但我们的营地里有很多食物,天气这么热,换太多的食物反而容易坏。” “既然我们不缺食物,那也可以换其他的东西,比如武器和兽皮!”瘸子想了想,继续建议道。 刘田思索着,确实可以换一些石制的工具,譬如石斧,石刀之类实用性的工具,自己手上目前只有一把很旧的石斧,随时都可能用坏。 兽皮也可以换一些过来,反正陶器都是泥巴做的,想做多少就做多少,相比磨制的石器,陶器更容易制作。 刘田说,“嗯,你的提议很好,但我不知道要去哪里交易。” 瘸子说,“每个部落都会交易,他们或多或少都有自己部落缺少的东西,有的小部落缺少食物,他们就会跟别的部落换食物,有的部落缺少武器,他们就会跟别的部落换武器,还有的部落人太多,养不活,他们也会把人交易出去,反正就是这个意思,缺什么就去换什么。” 瘸子停了一会儿,又补充道,“不过,想交易的话,还是去大一点的部落,小部落可能没有你想要的东西。” “嗯。”刘田点了点头,问,“大部落在哪里,远不远?” 大牙这时指着一个方向,插话说,“就在那个方向,要走大半天,那里有一条大河,大河旁边就有一个大部落,我们可以去那里看看。” 刘田赞同的点了点头,说,“嗯,等我们收集到足够多的盐,就去那个大河部落看看。” 锅里的肉汤已经煮沸了,在冒着泡,香味飘出来,每个人都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刘田捡起一根树枝,戳了戳肉,肉已经烂了,一戳就碎,看着就很有食欲。 刘田给每人盛了一碗肉汤,吸溜吸溜的吃着,大牙已经学会用勺子了,但狼疤,瘸子和独臂还不会用勺子,他们跟大牙第一次喝肉汤时一样,觉得勺子拿着手上是个累赘,还是直接用手抓方便。 三人都把勺子扔了,把碗放在地上,直接用手把肉捞出来,烫的不停的换手,一边吹着气,一边把肉往嘴里塞。 煮的肉比烤的肉更烂乎,三个人吃的很快,肉到嘴里嚼两下就往下咽,他们以前从来没吃过这么美味的食物。 刘田终于吃到了梦寐以求的白盐,喝着鲜美的肉汤,吃着熟悉的味道,刘田感觉这两天的累没白受。 经过一个晚上,盐池里面又冒出了浅浅一池的水,不得不说,这么大的出水量还是可以的,要是长期住在这附近,肯定能实现盐巴自由。 不过刘田没法长期待在这里,又过了两天,把剩下的五只陶罐装满盐后,几人就收拾收拾,准备前往大河部落了。 两只藤筐用藤蔓拴着,放在小斑背上,藤筐里装的主要就是盐罐子,为防止在运输途中,盐会撒出来,刘田用草团子把罐口塞的严严实实,接着用几片树叶压在罐口上绑结实当做盖子,这样就不怕盐会撒出来了。 在大牙的引路下,几人走了大半天的时间,穿过一片树林后,到达了一条河岸边,这条河很大,看起来有十多米宽,长度看不到尽头,水面浑浊,看不清水底的水草。 与这条大河比起来,营地附近的那条小溪简直连条支流都算不上。 站在河岸边,果然能看到河对岸有一些人在活动,甚至还能看到有人在河边打水。 因为离的比较远,刘田也看不清对岸人的面孔,但那个在河边打水的人,见到对岸有人,站起来看了一会儿,就匆匆的跑走了。 “大牙,那边是不是就是你说的那个部落?”刘田指着河对岸问。 大牙这时才发现,他领错了路,把大家带到河对岸来了,这条河这么宽,想要过河可不容易。 大牙挠着头,一脸为难的说,“我好像走错了路,不知道为什么走到河这边来了。” 大牙认为这么大的一条河,根本就过不去,要想过去,绕路走,起码还得走三天。 第21章 大河部落 刘田想了想,说道,“没关系,我有办法过河!” 刘田过河的办法很简单,就是扎一个木筏。 四人跟着刘田又返身回到树林的边缘,刘田吩咐四人去收集制作木筏的材料,大牙和狼疤去砍树,瘸子和独臂收集藤蔓。刘田自己则在观望河对岸的动静。 过了没一会儿,河对岸又有几个男男女女来到河边,有的在河里打水,有的在河边清洗,还有胆大的下到水里,在河里洗澡,女的也不避讳,脱光了洗。 刘田看的很仔细,甚至还偷偷的向河边靠近了一点,不过,他并不是想偷看女野人洗澡,毕竟,现代人的审美观不允许他对女野人的磨盘屁股水桶腰有什么非分之想。 刘田主要是在观察这条河里会不会有危险,比如鳄鱼或是蛟之类的凶兽存在。 但看到这些人在河里高高兴兴的洗澡打水,刘田已经能确信河里是没有危险的,如果有危险,这些人类是不敢轻易下河的。 那么,做一个木筏出来,渡河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就这么一会儿功夫,四人就已经收集到足够扎一个木筏的材料了,二十多根小腿粗细的圆木和一大堆藤蔓。 等到第二天,木筏扎好后,刘田把木筏放到水里,木筏飘在水面上,刘田跳了上去试了试水,完全没问题。 “独臂,你跟我一起乘木筏去河对岸,其他人留在这里看着小斑和食物。”刘田吩咐道。 由于不了解这个大河部落,所以刘田存了个心眼,只带少量的食物和陶器过去,防止这个部落会抢他们的食物。 防人之心不可无,即便是原始人类,刘田也不敢确保他们不会见财起意。 独臂听到刘田的吩咐,一脸的为难,因为他是个旱鸭子,见到水就害怕,更别说让他乘木筏过河了。 不过,他也不敢违抗刘田的命令,毕竟刚加入,要是刘田生气,再把他赶走,那可就惨了。 最后独臂只好硬着头皮上了木筏,刘田用一根木棍当做浆,缓慢的向河对岸划去。 独臂一开始站在木筏上,但木筏动起来后,他就吓的双腿一软,坐在了木筏上,但还是感觉害怕,浑身哆嗦,一只手紧紧的抓着木筏的边沿,一动也不敢动。 等木筏划到河中心的时候,河对岸突然冒出来一大帮野人,他们手里拿着木刺,石矛还有骨矛等武器,冲着河中心的刘田大声喊着,刘田也不知道他们喊的是什么,甚至还有几个人已经冲下了河,在浅水区捡石块和泥巴砸向两人。 刘田站在木筏上,扫视了一眼,对岸大概有二三十人,而且全部都是男性,领头的是个头上插着三根绿毛的中年男人,这个男人脖子上还挂着一串骨饰,看样子应该是大河部落的首领。 这些人看起来是在警告自己,这里是他们的领地,不允许外人随便闯入。 刘田只好把木筏停了下来,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如果这么贸然前进,肯定要被攻击。 就在这个时候,独臂从藤筐里拿出两条熏肉,举在手上晃动着,冲着岸上大喊道,“食物,我这里有食物,可以交换!” 当看到独臂手里的熏肉后,大河部落的首领示意自己的族人停止了攻击,那些在浅水区的人也慢慢回到了岸上。 刘田重新划着桨,慢慢的将木筏靠到了岸边,和独臂一同上了岸。 大河部落世代居住在这条大河岸边,发展至今,已经有上千人口了,在这附近也算是一个大部落了,大河部落现如今的首领名叫洪,就是那个头上插着三根绿毛的男人。 刘田和独臂上岸后,大河部落的族人们就手持武器围了过来,洪走上前问,“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闯入我们的领地?” “我们是从很远的地方过来的,我们有一些食物,你们要交换吗?”刘田说着,就从藤筐里拿出一条熏肉,给首领洪看了看。 首领洪伸着头往藤筐里看了看,见里面确实装着一些肉,但这些肉黑乎乎的,看起来好像已经坏掉了。 “你们为什么要拿这些坏掉的肉来跟我交易?你们是不是有什么阴谋?”首领洪沉下脸问。 这句话刚说完,大河部落的战士就举着武器将刘田和独臂围了起来,只要洪一声令下,两人就要被戳成刺猬。 看到这阵势,独臂腿一软,差点就瘫在了地上,刘田一把拉起独臂,笑了笑,说, “大河首领,我想你是误会了,这些熏肉,故意做成这样的,这样的肉即使在天气非常热的时候,也不会坏,不信你可以闻闻这些肉有没有臭。” 大河首领凑近藤筐,耸着鼻子嗅了嗅,果然没有异味,他看了看刘田,一阵沉思,觉得这真是不可思议,怎么会有不坏的肉? 对于大河部落来说,食物还是很宝贵的,虽然他们人口很多,但狩猎主要靠男人,部落里女人的数量远远大于男人,这就导致部落里的食物很紧张。 大河首领朝自己的手下摆了摆手,示意他们退下去,然后对刘田说,“嗯,这些肉确实没有坏,你们想要交换什么?” 刘田说,“我们想交换一些石斧和石刀,如果可以的话,我们还想换一些兽皮。” 首领洪说,“石斧和石刀都可以,但兽皮不行!” 大河部落,人口众多,对于他们来说,食物,兽皮,还有武器这三样东西是缺一不可的,每年冬天,大河部落都会有族人因冻饿而死,他并不愿意拿兽皮来做交易。 第22章 交易 看出首领洪并不想交易兽皮,刘田说道,“大河首领,如果你不想交易兽皮,那么你愿不愿意用你们的族人来跟我交易呢?” 一听这话,大河部落的那些族人立马炸了毛,想要上去揍刘田,他们在这里生活的好好的,谁也不愿意离开这里。 可还没等他们动手,刘田就接着说,“大河首领,你想想看,你们为什么会缺食物?” “还不是因为你们的族人太多了,多一个人,就多一张嘴吃饭啊!我把食物给你,你把人给我,这个问题就能完美的解决。” 大河部落的族人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竟然觉得很有道理,就连首领洪都被忽悠的频频点头。 不过,首领洪也不是傻子,大河部落男人太少了,他不可能用成年男性来交换的。 首领洪说,“我愿意拿族人来跟你交换,但我只能拿女人或是孩子来跟你换!” 刘田想了想说,“女人可以,但孩子我们不要!” 刘田很清楚,女人可以干活,但太小的孩子却不行,孩子如果太小的话,不仅干不了活,还得供吃供喝的养着,这肯定不行。 “那一个女人能换多少肉?”首领洪问,他基本已经认同了刘田的要求,毕竟交易是双方的,对方不愿意要孩子,他也没有办法。 刘田从藤筐里拿出一条熏肉,对首领洪说,“这是熊肉,我们费了很大力气才猎到的,经过特殊处理后,就算是在天很热的时候,也能保存很长时间不会坏。” “这样吧,一条熏肉换一个女人,你看行不行?” 首领洪看着刘田手上那一长条肉,沉甸甸的,而且在天气很热的时候,也不会坏,能保存很长时间,就心动了。 首领洪刚想答应刘田,就有一个大河部落的族人凑到他的耳边,鬼头鬼脑的小声嘀咕了几句,首领洪点了点头,瞥了一眼刘田手里的藤筐,眼神中竟然流露出了一丝贪婪之色。 首领洪的眼神变化已经被刘田看在了眼里,果然如他所料,人性都是贪婪的,看那眼神就是想明抢。 刘田在心里冷笑一声,看向那个跟首领洪“献策”的族人。这是个年轻男人,瘦精精的,皮肤黝黑,手里拿着根骨矛。 此时,他也正看向刘田,两人四目相对,瘦精男人嘴角挂着冷笑,一副小人得志的狗腿子形象。 “大河首领,我的营地中还有很多熏肉,如果你想长期跟我交易的话,最好不要动什么歪心思,否则以后,你们别想再从我这里交易到任何东西!”刘田直截了当的说。 见刘田识破了他的心机,大河首领转过脸狠狠瞪了那个瘦猴一眼,说道,“我哪有什么歪心思,就按照你说的来,一条熏肉换一个女人,不知道你想换几个女人?” “我这次带来的熏肉够换十个女人,不过,那些熏肉还在河对岸。 这样吧,你把十个女人交给我,然后再派你的族人跟我去河对岸取食物,你看怎么样?” 刘田之所以这么做,还是为了安全考虑,先把换到的女人带到河对岸,再把熏肉交给大河部落,这样自己就不会有危险。 首领洪这次没再犹豫,挑选了部落里十个最苗条的女人给了刘田,因为对于他来说,那些膀大腰圆的壮实女人才健康,才漂亮。 刘田也不挑剔,瘦或胖他都不在意,只要没病就行,瘦弱的,只要每天能吃饱饭,自然也会壮实起来。 刘田用木筏将这十个女人分批送往河对岸,在送最后一批女人的时候,其中有个相貌端正的年轻女人哇哇哭着,抱着一棵树,死活都不愿意跟刘田走。 就算独臂使劲拉她,她也不愿意走,刘田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他很无奈的跟首领洪说,“大河首领,要不,你换个女人吧!这个女人不肯跟我走。” 大河首领见这个女人竟然敢违抗自己的命令,立马火冒三丈的拿出一根鞭子,抽打在女人身上。 女人被抽疼了,更加哭的撕心裂肺的,但依然抱着大树,不肯放手。 首领洪见状,更加生气,又接连抽了女人几鞭子,试图让女人放手,但这个女人依然紧紧的搂着那棵树,不肯撒手。 就在鞭子要再次落在女人身上时,刘田上前一把握住了鞭梢,说,“大河首领,既然这个女人不愿意跟我走,那你就换个女人吧!” 刘田话音刚落,就有一个五六岁的孩子从远处跑了过来,直扑到女人身上,哭着喊阿母。 女人哭着搂住这个孩子,不停的朝刘田磕头,哭喊着说,“求求你,带上我的孩子吧!” 刘田这时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个女人是舍不得和自己的孩子分开。 只不过,这一下,刘田也感到为难,因为他带来的熏肉正好只够换十个女人,而且刘田并不想要这个孩子,他还太小,不能干活。 刘田再次询问首领洪,希望他能换一个女人,但首领洪不肯换。他跟刘田的想法一致,这个孩子既不能狩猎,也不会采集,待在部落只会消耗食物,首领洪巴不得能把他一起打包送走。 刘田见这对母子也确实挺可怜,最后只好点头答应把两人一起买下。 不过,刘田已经没有足够的熏肉来买下这个孩子了,他只好跟首领洪协商,想要用自己带来的陶器来换这个孩子。 第23章 家的感觉 刘田拿出一个陶碗给首领洪看了看,虽然这是陶器,但首领洪并不感兴趣,因为这个碗太小了,盛不了多少水。 而且,大河部落也不吃水煮的东西,更加不可能用碗盛汤喝,所以,这种陶碗在首领洪的眼里,简直一点用处都没有,他感觉眼前这个人是在忽悠他,把他当傻子。 首领洪这样想着,说道,“这种东西我们不需要,你必须要拿其他的东西来跟我换!” 刘田有点惊讶,毕竟,陶器可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没想到在大河部落的眼中竟然不值一提。 “大河首领,你看我的筐子里,现在只有这些陶器了。”刘田拎起藤筐给首领洪看了看。 首领洪看到筐子里除了有几只这样的陶碗之外,还有一些陶罐和陶锅,他拿起一个陶罐看了看,眼睛一亮,这个罐子能盛很多水,而且还很轻,用它去河里打水很方便。 首领洪用牙齿咬了咬,还是不知道这个罐子是用什么材料做的。他们部落里用来盛水的石锅太重了,每次到河边打水都需要两个人一起抬着石锅去,很费劲,要是有这种罐子,以后打水就会方便很多。 刘田看见首领洪对陶罐很感兴趣,慷慨的说道,“大河首领,如果你喜欢的话,那就用这个陶罐来换那个孩子吧!” 反正制作陶器对于刘田来说是件很简单的事,而且泥巴也不用花钱,相比于食物,刘田更愿意拿陶器来交换。 “真的吗?那太好了!你还有这样的陶器吗?如果有的话,可不可以再换一些给我?”首领洪很开心的问。 “我现在没有了,不过在我的营地,这样的陶器有很多,如果你想换的话,可以派人去我的营地,就在那个方向。” 刘田用手指着西方,继续说,“朝那个方向一直走,走差不多一两天就到了,营地前面有一大片森林,还有一条小溪,到那个地方,你很容易就能找的到。” “嗯,我记住了,我会派人去你的部落的!”首领洪说。 “嗯,那就这样吧,大河首领,我们该离开了。”说完,刘田就开始撑着木筏把换到的族人分批送到河对岸,那对母子跪下来对刘田千恩万谢。 如果不是刘田,她们母子就会分离,很有可能一辈子就再也见不到彼此了。 首领洪派两个族人到了河对岸,取回十条熏肉。到这里,刘田在原始时代做的第一笔交易就算完成了。 对于这次的交易,刘田还是很满意的,换到了十一个族人,虽然都是女人和孩子,但女人才是一个部落能够持续发展的关键,而且对于刘田来说,即使是女人,他也能为她们安排合适的事情做。 见刘田回来,并且还带回来这么多女人,大牙,狼疤,还有瘸子都很开心,狼疤男性荷尔蒙爆棚,像是多少年没见过女人似的,毫不避讳的拉着一个女人就想办事,但那个女人好像有点不愿意。 狼疤想要霸王硬上弓,却被刘田及时给制止住了。 作为一个文明人,刘田实在无法眼睁睁的看着这种赤果果的违背妇女意志的行为。 被刘田制止,狼疤有点生气,在他看来,造人不是很日常的事吗?为什么非要制止自己? 刘田也不是想实行计划生育,虽然他自己对这些女野人没什么兴趣,但人类总是要繁衍后代的,只是作为一个人,随时随地的交配,这跟牛马有什么区别? 为了稳定狼疤的情绪,刘田对狼疤说,这里还有其他女人,既然那个女人不愿意,那就重新选一个,只要女方同意,自己就做主,让两人成为伴侣,到那时,这个女人就是狼疤一个人的了,狼疤要怎么跟她钻小树林就怎么钻,刘田不会再管。 狼疤还是第一次接触到“伴侣”这个概念,虽然他还不是很理解,但听首领说,他选择的女人就是他一个人的了,这不禁让他自信感爆棚。 狼疤看向那群女野人,独眼停留在了那个带着孩子的女人身上,眼神中绽放出异样的光芒,这次不是精虫上脑,而是有了心动的感觉。 因为这个女人是这群女人中唯一一个头上插着一朵野花的女人,就是这一点吸引了狼疤。 “那我要那个女人!”狼疤指着女人说。 见狼疤竟然选择了一个带着孩子的女人,刘田有点惊讶,不过他还是尊重狼疤的选择,就算是狼疤喜当爹,但如果这个女人愿意,刘田还是很愿意将两人凑成一对的。 “狼疤,如果你跟那个女人成了伴侣,那你就要用心的去保护她,还有她的孩子,知道吗?”刘田嘱咐道。 狼疤用力的点了点头,毫不在乎自己是个接盘侠,此刻他已经能感受到作为一个男人应该有的担当和责任了。 刘田拍了拍狼疤的肩膀,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走向那个带着孩子的女人,把女人拉过来,指着狼疤说,“狼疤说他想要保护你,还有你的孩子,你愿意跟他在一起,成为他的伴侣吗?” 女人虽然没有听懂伴侣是什么意思,但这个男人说要保护她和她的孩子,她有点感动。 再看这个男人,虽然瞎了一只眼睛,但他脸上那道疤看起来很有男人的阳刚之气,让她很有安全感,于是没怎么考虑,就点头同意了。 见女人点头同意,狼疤很开心,他第一次体会到了一种很奇特的感觉,这种感觉他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出来,反正就是心里很踏实,如果用现代人的话来说,那应该就是家的感觉吧。 刘田看着两人,也很开心,这个月老当的很成功。这个女人没有名字,刘田见她头上插着一朵鲜艳的野花,就给她取了个名字,叫“小花”。 办完这件事,刘田心情大好,带着一群人开始返回营地。 不必原路返回,按照直线计算,只要一直朝西走,大概一天左右的时间,就能返回营地。 当他们穿过营地前面的那片森林,到达小河边的时候,刘田就远远的看到,在土墙外面,站着两个浑身毛发的野人。 第24章 工作安排 这两个野人比普通人要更高大强壮一些,毛发很旺盛,虽然容貌跟人类已经没什么区别了,但他们看起来更像是直立行走的猩猩。 其中一个野人手里拿着根骨棒,另一个野人手里拿着大腿粗细的木棍,他们似乎对土墙很好奇,拿着手里的武器在墙面上戳戳捣捣,想要看看这到底是用什么东西做的,其中一个野人还用手抠下一块黄土,放进嘴里尝了尝,接着就呸呸呸的吐了出来,恼怒的把手里剩下的黄土砸在了地上。 另一个野人顺着土墙摸索到木门旁,推了推木门,发现虽然这块木头推不开,但好像有点松动了,于是加大推动力度,甚至还用肩膀撞了撞木门,但木门依然撞不开。 这个木门,刘田是经过特殊处理的,他仿照了地宫里自来石的原理,在门后面撑着一根扁平的木头,木头卡在木门的凹槽里,顶的死死的,一般的力道很难撞的开。 这个野人试了好几次,都没有把木门撞开,于是招呼另一个野人,两人叽哩哇啦的交流了一阵,准备一起撞开这个木门。 本来,刘田一直在远处注视着两人,为了安全起见,他没有让族人们靠近这两个野人,因为他感觉,这两个野人有点危险,只要这两个野人进不去,那就没关系,他希望两人折腾一阵后能自行离开。 但这时见两个野人要一起撞木门,刘田感觉不能再旁观了,因为这个门毕竟不是石头做的,就算后面有木头撑着,恐怕也经不住这两个身强力壮的家伙合力撞击。 两个野人正准备撞击木门,突然就听到后方有一群人正气势汹汹的朝他们杀了过来,这两个野人有点憨,突然见到这么多人,也有点怕了,一溜烟的就朝着树林的方向逃跑了。 刘田也没想到这么容易就吓跑了两个长毛怪,还挺高兴,这时,除了大牙之外,其他人都跟那两个长毛怪一样,围在土墙边好奇的看着这堵墙,还用手摸一摸,拍一拍。 “这里就是我们的营地吗?”独臂疑惑的问,他见过各种各样奇特的部落,有住在树上的,有住在悬崖峭壁上的,还有在地面打洞居住的,但他还从来没见过用黄土建围墙的部落。 “嗯,这就是我们的营地,我们居住在这堵墙里面,会很安全,无论是人还是野兽都进不去!”刘田说。 “可是,我们要怎么进去,那个门根本就打不开。”瘸子用十分严肃的口吻问,并且还摊了摊手掌,他自以为问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刚才他也在一直注视着这边,那两个孔武有力的长毛怪物都撞不开这个木门,就更别说他们了。 刘田微微一笑,走到木门旁,在那边的围墙上,有一根用藤蔓纤维编成的绳子。 “这个门是我做的,我自然有办法打开!”说着,刘田用力斜着一拉绳子,门后的木头顺势就倒在了地上,木门吱呀一声就自动打开了。 除了大牙之外,其他人都看呆了,他们纷纷向刘田投去敬佩的眼神,甚至还有几个女野人冲刘田抛了媚眼,在心里想着,这个男人真是太有智慧了,真想给他生个孩子。 刘田领着几人走了进去,从此以后,这里就是他们的新家了。 营地里一下增加了十多个族人,虽然是好事,但也带来了居住的问题,山洞里本来就存放着食物,各种陶器,还有干燥的木柴,一下多了这么多人,就显得很拥挤了。 刘田只好带着他们开始搭建草屋,山洞里勉强可以住下十来个人,剩下的人,都要住进草屋里。 草屋不用盖的太复杂,现在天不冷,只要能遮阳挡雨就行。 在部落里将就着休息了一夜,等到第二天,刘田就开始安排在部落里搭草屋。 草屋挨着土墙建,一面靠墙,男人们都被安排去树林里伐木,女人们就在附近收集干草和石块。 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仅仅小半天时间,就收集到了足够多的材料。 盖的房子很简单,木制的框架,搭配上石块和茅草,在刘田的指导下,一间草屋,半天就盖好了。 正好五个男人住进草屋里,女人和孩子住在山洞里。 除了盖草屋给人住之外,刘田还专门给小斑搭了个畜棚,这家伙可是华部落目前最值钱的财产了,可要保护好。 解决了住的问题后,瘸子主动找到刘田,说,“田,我们的营地现在有这么多人了,有男人,有女人,还有孩子,虽然我们来自不同的族群,但我们占据这个地方,建立这片领地,就需要有个首领。 这样,我们的族人才能团结在一起,往更好的方向发展。” 刘田深为赞同,凭借自己的智慧和野蛮的体魄,在这里,没有任何男人能跟他竞争首领的位置,所以,刘田当之无愧的当上了首领,并且他还给部落取了个名字,叫“华部落”。 当上首领之后,就要解决食物的问题了,之前只有刘田和大牙两个人的时候还好说,储存的洞熊肉和狼肉可以吃很长时间,但现在营地里有十几个人,每天都要消耗很多食物,这就必须要寻找食物来源了。 刘田知道,在还没有发展到养殖业和种植业的阶段,原始人类主要的食物来源就是狩猎和采集,就算是从发达的文明社会穿越过来的刘田也不能例外,不出去狩猎或是采集,就得挨饿。 刘田给部落里的人做了分工,男人除了瘸子之外,都必须出去寻找食物,瘸子腿脚不便,就留在部落,刘田会单独给他安排事情做。 从大河部落换回来的石斧和石刀都放在山洞里,随时取用。 女人除了小花要照顾孩子外,其他都要出去采集,刘田还专门编了好几个藤筐,分发给采集的女人们。 而瘸子,刘田给他安排的工作就是烧制陶器,并且要多烧陶罐,通过与大河部落的交易,刘田感觉这种陶罐很受原始人类的欢迎,毕竟,人都是离不开水的,有了这种轻便又结实的工具,储存水就会方便很多。 刘田几乎是手把手的教瘸子捏陶坯,烧土窑,瘸子身残志坚,智商不够,就用勤劳来弥补,失败了很多次后,瘸子竟然也烧出了有模有样的陶器出来,算是一个合格的陶匠了。 而小花虽然照顾孩子,不能出去采集,但她也不是闲着的,她主要负责处理带回来的食物,清洗干净,如果是肉类的话,还要负责熏制。 除了狩猎和采集之外,刘田还编了几个肚圆口窄的捕鱼笼出来,在捕鱼笼里放进一些碎肉渣,一手拎一个,去小溪旁,把捕鱼笼放进小溪里捕鱼。 小溪里面是有鱼的,这是个不错的食物来源,刘田自然不会放弃。 就在这个时候,外出采集的几个女人慌慌张张的跑了回来。 第25章 智捉长毛怪 “首领,首领,不好了,出事了!”采集队的几个女人慌慌张张的,一边跑还一边喊。 “什么事?慌慌张张的!”刘田问。 “长毛怪物,把人抓走了!”一个女人喘着粗气,用手比划着说道。 刘田吃了一惊,一数人数,原本采集队九个女人,现在只剩下八个了,果然少了一个。 “长毛怪物?” 刘田一下子就想起来,前几天从大河部落回来时,看到的那两个浑身长着长毛的野人。 “人是在哪里被抓的?跟我说清楚!”刘田急迫的问。 “就在那里。”女人指着小河那边的森林说道,“我们上树采果子,她在树下捡果子,长毛怪物突然出来,把她抓走了。” 女人一边说着,还一边用手比划着,生怕刘田听不明白。 这个时候,大牙,狼疤还有独臂刚好狩猎回来了,刘田赶紧招呼所有的人,除了瘸子和小花外,所有的人都一起去森林里找那两个长毛怪物,一定要把那个女人救回来。 在采集队的引路下,刘田到了果树旁,见地上掉落着一些野果,另外还有几个藤筐散落在地上,采集队的女人受到惊吓后,连藤筐都没来得及收拾,就匆匆的赶回部落跟刘田汇报了。 刘田现在也顾不上收拾这些藤筐,就带着族人朝两个长毛野人逃走的方向搜去。 采集队也只知道一个大概的方位,因为这个森林非常深,她们也不知道长毛野人抓住那个女人后,到底去了哪里。 不可能漫无目的的找,刘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仔细观察地面,这种原始丛林,本来就很潮湿,而且之前还下过雨,所以刘田能依稀看见地面上有一些人的脚印。 这种长毛野人,外形和人类是极其相似的,所以,这些脚印八成就是这两个野人留下来的,刘田领着族人,顺着脚印追去,终于,在一个岩洞附近,发现了这两个长毛野人,果然就是昨天在营地外看到的那两个野人。 两个长毛野人正蹲在地上大快朵颐的吃着人的内脏,地上躺着那个采集队的女人,女人已经死了,肚子被划开,流了一大滩的血。 这个时候,两个长毛野人正专注的吃着美食,完全没发现刘田一行人,而采集队的女人们看到这两个长毛怪物在吃她们族人的内脏时,都吓的惊声尖叫起来,才惊动了这两个长毛野人。 两个长毛野人突然看见这么多的正统人类,并没有显得多么害怕,而是龇着他们被鲜血染红的牙齿,冲着刘田的方向发出警告。 狼疤早就抑制不住内心的愤怒,捡起地上的石头就朝两个怪物砸去,啪的一声,正中一个怪物的脑门。 其他人也都纷纷效仿狼疤,捡起地上的石头或者土块砸了过去,有的还把手里的石矛,木矛掷向了这两个怪物。 “啊吼,啊吼,啊吼!”族人们嘴里发出驱赶野兽时所特有的吼声。 就算这两个怪物四肢发达,皮糙肉厚,也经受不住乱石硬木的远程打击,他们拖着女人的尸体就往丛林里逃跑。 “追!”刘田一声令下,所有的人一起追了过去。 追了一阵后,两个长毛野人丢了女人的尸体,钻进丛林里消失不见了。 刘田只好下令,让族人们不要再追了,因为再往深处走,不知道还会遇到什么危险。 再看地上那个女人的尸体,已经惨不忍睹了,肚子已经被掏空了,里面的内脏几乎已经被吃完了,只剩下一具躯壳。 女人们看到这个女人的惨状,都抽泣起来,并非是她们对于这个女人的死有多么悲伤,在原始时代,人类被野兽杀死的事时有发生,但像这种亲眼见到尸体被掏空内脏的情况,还是让她们感到了惊惧。 女人的尸首虽然抢回来了,但那两个长毛怪物却跑了,这是个后患,必须要解决。 刘田让大牙领着几个女人,把那个可怜女人的尸体先送回营地,他带着剩下的人,来到那个岩洞旁,这个岩洞是那两个长毛野人的老窝,两个怪物虽然暂时跑了,但肯定还会回来。 刘田四下看了看,发现在靠近岩洞的地方有两棵树,这两棵树与其他树没有多大区别,只是每棵树干上都少了一大块树皮,上面还粘着一些毛发,这些毛发的颜色和那两个长毛野人身上的毛发类似,都是淡黄色的。 刘田推断,这两棵树应该是两个长毛野人经常蹭痒痒的地方,蹭的时间长了,竟然把树皮都蹭掉了。 刘田忽然想到了一个除掉这两个怪物的好办法,他让其他人去收集一些藤条,他要在这里设置一个陷阱。 亲眼见过女人的惨状后,他们大多情绪不佳,但还是遵照刘田的指示,树林里的藤条很多,不一会儿就收集了一大堆,刘田用这些藤条的内部纤维,搓了两条粗粗的绳子,做了两个绳套。 刘田又找了两根粗木棍,在每根木棍靠近一头的位置,用石斧硝了一个半圆形的凹陷,然后用一根粗细合适的木棍横着卡在两根粗木棍的凹陷处,这就是绳套陷阱的激发装置。 在草木深的地方,找了个不显眼的位置,刘田把激发装置订在地上,绳套的一头系在横着的木棍上,另一头系在弯曲的树枝上,整个绳套陷阱就设好了。 只要猎物踩中陷阱,立马就会触发陷阱,被弯曲的树枝高高吊起来,失去行动能力。 刘田又仔细检查了一遍陷阱,确保没有问题后,就拿出一条肉,分成两段,分别放在两个绳套陷阱里,就领着族人躲到了一边,静静的守着。 果然不出刘田所料,等到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这两个长毛野人鬼鬼祟祟的回来了。 他们见刚才那群人类已经离开了,就大摇大摆的朝着自己的洞穴走去。 刘田躲在远处的灌木丛里,看的真真切切,这两个长毛野人经过两棵树的时候,用鼻子嗅了嗅,应该是闻到了肉的味道。 第26章 重大发现 两个长毛野人顺着气味找过去,在他们经常蹭痒痒的一棵树底下,发现了一节肉,肉只有一节,这两个未进化完全的野人看到食物后,就一起扑过去抢。 他们虽然都身强体壮,但彼此也能分个高下,一个更壮实一些的野人,一把将另一个野人推开,龇着牙就抓住了肉。 他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听到唰的一声响,绳套陷阱被触发,这个野人就头朝下被高高的吊了起来,绳套套住了他的一只脚,他手里的肉也掉在了地上。 野人悬空着,手在半空中胡乱挥舞着,想要抓住什么东西,但大头朝下,根本什么也抓不到。 那个被他推倒的同伴看到这一幕后,先是呆了一呆,像是被眼前这个陷阱惊了一下,但很快他就发现这个陷阱并不会伤害自己。 于是他屁颠屁颠的捡起那条掉在地上的肉,蹲在树干下吃起来,一边吃还一边冲树上吊着的野人咧嘴傻笑,好像是在嘲笑对方。 吊着的野人挣扎着,嘴里叽哩哇啦的乱叫着,好像是在求救,但那个吃鱼的野人只顾吃着手里的食物,根本就不搭理他。 吃肉野人很快就把一条肉吃完,但他并没有打算救吊在树上的野人,而是又嗅着鼻子走向了另一棵树,他感觉这里还有肉。 吃肉野人拨开草丛,果然发现了另一条肉,刘田看的很清楚,吃肉野人在见到这块肉后,脸上露出了看似纯真的笑容。 但他脸上的表情很快又有了变化,他回头看了看那个吊着的野人,又看了看地面上的绳套,直起身子挠了挠头,像是有什么危险,此刻,野人的脚距离绳套陷阱也就一步之遥。 这一幕把刘田也是看的紧张无比,生怕这个野人识破陷阱。 刘田的目标是要将这两个野人一网打尽,永绝后患,所以,这个时候千万不能惊动他,否则就会前功尽弃。 刘田紧张的看着这个野人,手心里都冒出了汗,这个野人最终还是抵制不住美食的诱惑,咧着嘴就扑向了那块肉。 只听嗖的一声,吃肉野人也中了陷阱,被吊了起来。 野人被吊到半空时,他的手上还紧紧的抓着肉不肯松手,但晃悠晃悠的,那块肉还是掉了。 两个野人都落网了,刘田这时才领着族人从灌木丛里钻了出来,没有任何废话,刘田命令族人杀死了这两个吃人肉的怪物,也算是为那个可怜的女人报了仇。 杀死两个长毛野人后,直接就把他们曝尸荒野,自然会有野兽来收尸。 刘田好奇的走进野人居住的岩洞,这个岩洞的规模很大,洞里没有火塘,也没有生火的迹象,这两个野人平时好像是不使用火的。 地面上散落着很多白骨,有些是动物的,有些是人的,刘田甚至还看到了一个人的头盖骨,里面还盛着一些清水,这两个野人是把人的头骨当成喝水的容器来使用了。 另外洞里还有一张硕大的皮毛,从外观来看,应该是一只狮子的,这可是好东西,刘田没想到竟然还能搜刮一些战利品。 刘田又向洞里走了走,深处就有点黑漆漆的了,岩洞上方还滴答滴答的往下滴着水。 狼疤凑到那个滴水的地方,歪着脖子,张开嘴接水喝,出来的匆忙,没有带水囊,族人们都有点口渴了。 水滴进狼疤的嘴里,狼疤咂吧了一下嘴巴,突然露出了惊喜的表情,“咸的,这水是咸的!” 在狼疤的印象中,这样的咸水是很难得的,要是某处有盐湖,那个地方绝对会成为人类互相争夺的领地。 原始的人类虽然可以依靠吃肉食来补充体内的盐分,但那并不稳定,万一好几天都逮不到猎物,人类会想其他办法来补充盐分。 刘田听到狼疤的喊声后,猛然转过头,激动的一把将狼疤推开,用嘴接水尝了尝,果然有点咸咸的味道,虽然咸味很淡,但刘田知道,这水里绝对含有矿物质,比如盐矿。 狼疤猝不及防的被刘田推的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他不知道首领为什么要推他,他以为首领是要跟他抢咸水喝。 “你要喝就喝,但你为什么要推我?”狼疤生气的道。 刘田没有理会狼疤,他仔细看了看向下滴水的地方,那里有一道小裂缝,水就是从这个裂缝里往下滴的。 刘田拿铁斧敲了敲那个裂缝,敲下来一块石头,拿在手上看了看,石头是淡淡的红色,还有点透明的感觉,这果然就是盐矿石。 刘田一阵狂喜,心脏怦怦直跳,有了盐矿石,就能提取白盐了,就不用去那个遥远的盐池收集盐了,这个地方距离营地近了很多。 刘田又四下仔细看了看,果然四面石壁都是这种淡红色,这里应该是一座盐矿山,如果开采的话,恐怕一百年都不一定能开采完。 “狼疤,走,我们先回去吧!”刘田满脸兴奋的说道。 “田,你还没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推我呢?”狼疤还对刚才刘田无故推他的事耿耿于怀。 “狼疤,你看这种石头。”刘田把手里的盐石递到狼疤的面前,说道,“这种石头可以提取白盐,有了白盐,我们以后就有喝不完的咸水了!” “真的吗?首领,这种石头真的能让我们有喝不完的咸水?”狼疤用怀疑的目光看着刘田。 “当然是真的!你要相信我。”说完,刘田率先走出了山洞。 其他人也跟着刘田出了岩洞,他们也不敢在这岩洞里逗留,因为天确实也开始黑了,独自待在这里还是很危险的,胆子大点的,多接了几口咸水喝了,也跟着走出了岩洞。 刘田领着族人,踏着夜色回到了部落,部落里已经升起了火,土窑里的火也亮堂堂的,还在烧着陶器,整个部落被火光映照的火红火红的,既温暖又有安全感。 那个女人的尸体被摆放在山洞里,刘田没下命令,大牙他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原始人类没有给死人下葬的规矩,刘田只得吩咐架起一堆木柴,把女人的尸体抬到木柴上,准备给她火葬。 几个女人还采了一些野花摆放到女人的两侧,刘田手里举着火把,心里默默的为这个可怜的女人祈祷着,希望她能得到安息。 刘田点燃柴堆,熊熊大火很快就吞没了女人,人们围成一圈,看着烈火在燃烧,全都默不作声。 火葬进行完,那个女人也彻底的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刘田虽然为她报了仇,但还是很郁闷,这个女人是他花了一条熏肉才换来的,才几天时间就没了,真是亏到姥姥家了。 第27章 炼铁 从森林里回来的第二天,就又下了一场暴雨,这一场暴雨下的甚至比之前那场雨还要大,整个营地都被淹了,草屋里根本就没法待了,所有的族人都挤进了山洞里。 到后来,暴雨直接把草屋给冲垮了,营地的整体地势比较低,整个营地里积了膝盖深的水,并且开始往山洞里灌。 这也是让刘田苦恼的地方,每次下暴雨,营地里总会被水淹。 族人们躲在山洞里,看着洞外不停歇的暴雨,有点惊恐,他们知道,洪水是可以淹死人的。 好在这雨最终还是停了下来,随着雨势越来越小,族人们一颗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了下去。 刘田来到小溪旁,准备把昨天放进小溪里的捕鱼笼收上来,但哪里还能找到捕鱼笼的影子。 溪水直接漫过了岸,而且底部沉积了很多泥沙,也不知道是不是雨下的太大,让上游某处山体发生了泥石流,带了很多泥沙过来。 刘田发现底部的泥沙呈现出一种淡淡的黄色,他立刻就联想到了氧化铁。 一般泥土中含有氧化铁时,土壤会发红或呈现棕红色,但遇到水之后,含有氧化铁的土壤会呈现黄色,这样的泥土是可以用来炼制铁器的! 不过,用这种泥土来炼制铁器,杂质会比较多,炼出的铁器也不纯,总而言之,就是品质低劣的铁器。 但这又如何?就算是废铜烂铁,也能在这个原始时代横着走了。 刘田回到营地去拿罐子,今天是下雨天,族人们都待在营地里,没有干活,抠脚的抠脚,逮虱子的逮虱子,悠闲自在。 炼铁这种技术活,族人们肯定都做不了,但是挖泥还是很简单的,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刘田就发动所有的族人,每人带两个罐子,挖了很多河底的泥沙回来。 光有炼铁的原料还不行,还得建炼铁炉,而且,铁的熔点比陶器高,陶器可以用柴烧,但炼铁不行。 没有煤,那就只能用木炭来代替了,就在烧陶器的那个土坑里,刘田烧了一些木炭,用罐子装好备用。 之前用来建土墙的黄泥还剩下很多,正好可以用来建一座炼铁炉。 没有刘田的安排,这些族人就又不知道该干嘛了,一个个一点眼力见都没有,看着刘田一个人在大汗淋漓的干活。 刘田气不打一处来,给他们都安排了活,告诉他们,“要是你们今天不把草屋搭起来,那晚上就只能睡在外面了!” 见首领生气,他们才开始动起来,刘田让大牙和狼疤帮助自己和泥,虽然两个人不知道首领要干什么,但他们也不敢违抗首领的命令,乖乖的干活了。 而刘田则开始了建造炼铁炉的一系列准备工作。 他首先去树林里找到一张枯树皮,将其切成合适长度后,又找到一根树枝,把树枝从中间切开,通过草绳将刚才的枯树皮固定到树枝上,就这样,一个扇叶就做好了。 沿着扇叶半径在地上画出合适区域,开始用大牙和好的黏土在扇叶划出的区域范围内搭建。 为了让叶片更好的旋转,刘田在一块扁平的石头上凿出凹形,效果满意后,刘田通过树枝做支撑,用黏土覆盖后,一个鼓风机就做好了。 接下来,刘田在出风口又垒出一个炉子,并找到粘度更强的胶泥,按照炉子的直径将其按压成合适大小,刘田还在上面打了一些孔洞,等干燥后放到炉子上,这个就是通风盘。 刘田搓了搓手上的泥,看了看通风盘,尺寸拿捏的刚刚好,他甚为满意。 随后,刘田又在通风盘上方堆积黏土,直到差不多半人高时,他才停手。 一番操作之后,一个神似马桶形状的炼铁炉就做好了。 简而言之,就是炉子下方连接着一个鼓风机,只不过鼓风设备需要另外制作。 接下来刘田就要要制作这个鼓风设备,作为一个食物链顶端的男人,这自然难不倒刘田。 他去河边捡了一块扁平的石头,并且在中间位置钻了一个孔,然后将其穿到树枝上增加重量,随后又将用藤条纤维编织出的绳子缠绕到树枝顶端,这样,只要通过简单的拉扯就能提供动力。 将之前的叶片固定到树枝底部,此时在刘田的随意拉扯下,扇叶就会高速旋转,扇大火力,让炉子迅速增温。 不过刘田还是觉得有点费劲,他又对鼓风设备进行了稍加改造,在绳子两端绑了一块木头,这样,只需要按压木头就能达到输送动力的要求,这样能节省不少力气。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炼制铁器的准备工作已经完成。 大牙木讷的看着眼前的炼铁炉,像一个智障,哦不,一位智者似的思考着这个泥巴窑的作用。 不知道杀死了多少脑细胞,最后大牙得出了一个结论,这个泥巴窑肯定是用来拉便便的。 想到这个答案,大牙不由自主的咧嘴笑了起来,自己果然是个聪明人。 刘田没有管在一旁傻乐的大牙,非常利索的就点燃了炼铁炉,先让炉子烤一会儿。 大牙见刘田竟然在烧泥巴窑,彻底不会了,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了,眉头紧锁的又开始装起智者来。 第28章 铁器时代 点燃炉子后,刘田就开始紧张进行下一步操作,捏泥球。根据煤球燃烧的原理,刘田还在黄泥巴里加上了一些砸碎的木炭和黏土,这样燃烧的效率会更高。 刘田把捏好的泥球放在炼铁炉上,稍微烘干,软件硬化一下。 这个时候,刘田从石洞里搬出满满一罐木炭,这些木炭都是这段时间辛勤劳动的结果,为了步入铁器时代,刘田毫不犹豫的让它们献身。 等泥球硬化之后,刘田就把它们一个个的放进炼铁炉里,再往炉子里倒入小半罐木炭,然后就用麒麟臂压动鼓风机,看着炼铁炉内熊熊燃烧的炭火,感受着不断升高的温度,刘田感觉自己距离铁器时代又迈近了一大步。 而一旁的大牙则彻底傻眼了,首领这是在干什么?他看到炉子里不断上窜下跳的火苗,吓的躲的远远的,他从来没有感受过这么高的温度,生怕炉子会炸掉。 “大牙,不用害怕。”刘田见大牙不再假装智者,笑着解释,“这个炼铁炉非常结实,不会爆炸。” 听了刘田的话,大牙似乎也不怎么害怕了,他靠近一点刘田,一脸茫然的问道, “首领,你为什么要烧这些泥巴?” “大牙,待会儿你就知道了,你看我给你烧一把斧头出来,以后砍柴就没那么费劲了!”刘田说。 大牙虽然不知道首领在干什么,但他认为用泥巴烧出来的斧子,肯定没有他手里的石斧锋利,没有什么材料能比用石头做出来的武器锋利。 刘田一直不停的按压,进行着活塞运动,炉子里的木炭逐渐燃烧见底,好在储存的木炭足够多,刘田把陶罐里剩下的木炭全部倒进了炉子里。 大牙看到这一幕,眼珠子瞪的大大的,暗骂首领败家。 等到把炉子里的木炭燃烧殆尽后,刘田就用两根木棍把烧的通红的泥球夹了出来,用石头把泥球敲碎,等冷却后,刘田才敢下手,扒拉掉多余的煤渣,捡起里面的铁颗粒。 其中的原理很简单,木炭燃烧时会产生一氧化碳,而一氧化碳可以还原铁矿石,从而生成铁。 刘田非常仔细的扒拉着煤渣,将里面的铁颗粒,一颗颗的捡起来,放入陶碗中。炼制出这些铁颗粒并不容易,从中午开始,一直忙碌到太阳西斜,刘田感觉自己的麒麟臂从来都没这么辛苦过。 将所有的铁颗粒全部收集起来后,堪堪有小半碗,刘田感觉还不怎么够,把它们化成铁水,还不一定能做一把斧子出来。 接下来,刘田又再次重复搓铁球,烧铁球的过程,直到收集到足够多的铁颗粒,这个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看来人类第一件铁器的诞生又要往后延一天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野鸡还没开始打鸣,刘田就起床了,大牙睡的正香甜,咧着嘴,嘴里不停的留着哈喇子,也不知道是梦见好吃的了,还是梦到哪个女野人了。 今天的第一要务还是炼制铁器,刘田重新把炼铁炉点着,加入木炭,要想把铁颗粒化成铁水,还需要一个能耐高温的坩埚,因为铁的熔点是一千五百多度,普通的陶器根本就耐不了这样的高温。 刘田找了一些胶泥,加上木炭捏了一个用来装铁水的坩埚,这是低配版的坩埚,高度也只有一个茶杯那么高。 但此时坩埚还不能使用,它必须经过烈火的考验,像烧制陶器那样放进炉子里烧制,烧制的过程依然如故,在炉子里加木炭,利用鼓风机提升炉内的温度。 随着不断的炙烤,坩埚的颜色也在发生着变化,由最初的黑褐色逐渐向白色转变,刘田还时不时的检查坩埚的状态,烧了一个上午,经过冷却后,终于到了验收阶段。 期间,刘田还顺便在炉子上烤了一条鱼吃,补充了体力。刘田也很想让大牙来压鼓风机,毕竟,不能一直白养着他,得让他给自己干活,但考虑到他年纪太小,麒麟臂还没练出完全形态,再加上,刘田深刻怀疑大牙的智商,炼铁这么重要的任务还是自己亲自来做吧! 刘田拿起坩埚看了看,很重,很厚实,和相同大小的陶器一比较,明显这个坩埚的结实度要更高一些。 刘田还用手指敲了敲,发出蹦蹦蹦沉闷的响声,听声音就知道是个好锅,有了铁颗粒,有了坩埚,炼制铁器的进度也才进行了一半,下面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铁颗粒炼化成铁水。 这个步骤至关重要,但操作起来并不难,就是把坩埚放进燃烧的炉子里,等坩埚被烧的通红之后,刘田就将之前收集到的铁颗粒小心的倒入坩埚里,加上更多的木炭进行快速加热。 这里的关键一步,就是要一直维持高温状态不能断,铁颗粒经过长时间的高温煅烧后,会逐渐的粘连在一起,直至慢慢熔化成铁水。 趁着这个功夫,刘田用黏土做了一个斧头模具,斧头的实用性是最大的,既能用来砍树,又能用来切菜,还可以当成武器,所以,刘田最先想到的就是做一把铁斧出来。 用黏土做一个土方,把表面按压平整,画出一个斧头的形状,去掉多余的黏土,就得到了一个完美的模具,而且还可以重复利用。 接下来,刘田就用两根木棍把烧的通红的,还冒着火的坩埚从炉子里夹出来,把里面的铁水慢慢倒进模具里,确保把模具填满。 刘田拿来一只装满清水的陶罐,将清水浇在模具上,这不仅仅是为了降温,同时也是为了淬火,因为淬火之后的铁器会更有韧性,古代铁匠锻造铁器的时候,就会时不时的进行淬火步骤。 不过,光淬火还不行,用铁水浇铸出来的铁器,还需要打磨开光,否则就是一把废铁。 刘田带着人类的第一把铁制工具,屁颠屁颠的来到小溪边,找到一块磨刀石,开始磨炼这把铁斧,直到铁斧表面变的寒光闪闪,一看就异常锋利。 最后,刘田还用一根木棍,给铁斧安了个斧柄,该说不说,这铁斧还真做的像模像样,有点斧头帮的味道。 至此,华部落正式进入了铁器时代。 第27章 厚颜无耻 正好小溪边长着一棵粗壮的水杉,正好可以试一试斧头的威力。 刘田在手心里淬了两口唾沫,双手握着铁斧,开始砍这棵杉树。 如果是石斧,砍一整天也不一定能砍倒这棵树,但铁斧的威力倍增,砍倒这棵树自然不在话下。 这棵杉树上还有个鸟窝,里面的鸟感受到树在振动,连忙从窝里飞了出来,见到这个光着膀子的肌肉男正在砍树,就围着刘田的头顶飞,叽叽喳喳的叫。 在营地干活的族人看见刘田在砍那棵杉树,都觉得首领这是疯了,他们觉得就算把斧头砍坏,也不可能把那棵杉树砍倒。 那么粗的一棵树,就算是把这个世界上最大,最锋利的石斧拿过来,都不可能砍倒它,更别说首领用泥巴烧出来的斧子了! 族人们放下手里的活,走向刘田,准备劝首领正常一点,不要发疯。 但当他们来到刘田跟前,才开始吃惊起来,因为他们看到,首领每砍一下,树干上的口子就会深一点,不像石斧,砍在树上十几下都见不到口子。 族人们都吃惊的张大了嘴巴,他们还从来都没见过这么锋利的武器! 所有的族人都在心里这么想着,越来越佩服首领了,又会烧陶器,又会制盐,还会做这么厉害的武器,这简直就是天神下凡吧! 等刘田最后一斧下去,这棵杉树呼啦啦一声倒下,围观的族人都不约而同的发出了一声欢呼。 这棵杉树劈成柴,够烧好几天的了。 几个男人兴高采烈的把这棵又粗又壮的杉树抬回了营地,一个女人还不忘把从鸟窝里掉出来的鸟蛋捡了起来,一并带了回去。 接下来的几天,刘田又炼制出了两把铁锤,用来开采盐矿。 不过,用泥沙当做原料来炼铁,并不是长久之计,泥沙里面的含铁量毕竟较少,想要炼一把铁器出来,不仅铁器的质量不好,而且还要耗费大量的时间。 由于部落人手不足,开采盐矿只能自己亲自去,除了带小斑运矿石之外,他把狼疤也带上了。 狼疤虽然瞎了一只眼,但手脚灵活,而且是个成年男性,有一定的战斗力,要是遇到危险,也可以帮自己一把。 狼疤一开始还不愿意去,他认为与其浪费力气去挖那些没用的石头,还不如去捕猎,多储存一些食物。 刘田将那把刚刚炼制成功,打磨的光滑锃亮的铁锤递给狼疤,说,“狼疤,跟我去挖石头,这把铁锤就是你的了!” 狼疤眼睛顿时一亮,把铁锤拿在手上,爱不释手的摸着看着。 “想试试这把铁锤的威力吗?”刘田问。 狼疤重重的点了点头,眼神变的炽热,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试试这个神兵利器的威力了。 “那跟我走吧!”说完,刘田就牵起斑驴走在前面,狼疤再没有其他想法,默默的跟在刘田后面朝岩洞的方向走去。 两个长毛野人的尸体早已经不知去向了,像是被野兽拖走或是吃掉了,连残渣和血迹都没有留下。 刘田把小斑拴在洞外的一棵树上,和狼疤一人拿着一把铁锤进了岩洞。 此刻正值太阳初升之时,岩洞内光线充足,上方的裂缝里还在往下滴着水,狼疤赶紧张嘴去接咸水喝。 刘田走到岩洞的最里面,抡起铁锤就开始往石壁上凿,他准备继续往深处挖,这样要相对安全一点,不容易导致岩洞坍塌。 狼疤见首领亲自动手挖石头,很有眼力见的赶紧上去帮忙,有了铁锤的辅助,效率还挺高,挖了一个上午,两只大藤筐里已经装满了盐石。 狼疤也是第一次见识到了铁锤的威力,用完后,还宝贝似的用兽皮擦了擦。 刘田哭笑不得,说,“狼疤,这种铁器我们部落以后会有很多很多,不用把它当成宝贝,用坏了,我再给你做一个!” 这样的铁锤在刘田眼里,只不过是一件十分普通的劣质铁器而已,做起来不难,但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坏。 “真的吗?首领,那可真是太好了,要是这个东西能再大点就好了,就可以用它狩猎了。”狼疤说。 刘田微微一笑,说,“会的,我们会有铁制的狩猎武器,而且比这种铁锤更加厉害!” 狼疤点点头,帮着刘田把两个藤筐搬到斑驴的背上绑好,对于刘田所说的话,他深信不疑,这个年轻的首领让他见识到太多不可思议的东西。 并且,自从来到华部落后,每天竟然能吃两顿,不是鱼就是肉,从来没有挨过饿。 最最重要的是,自己和独臂还有瘸子这三个残疾,在华部落竟然没有受到一点歧视和不公正待遇,首领每次出去还会带上自己,独臂和瘸子也都被首领安排了事情做,这让狼疤对生活充满了希望。 刘田走在前面,狼疤牵着驴绳跟在后面,他一路走,一路想,决定以后死心塌地的跟着这个首领了,首领到哪他就跟到哪,不离不弃。 回到部落时,刘田远远的就看到有一帮陌生人正站在部落门口,有十几个人,有男有女,还有小孩,其中头上插着一根羽毛的领头男人还探头探脑的往里看。 大牙和独臂手里拿着铁斧和石矛,守在大门处,紧张兮兮的看着这群人。 “友好的朋友,我们从很远的地方而来,我们的食物已经吃完了,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给我们一些吃的?”领头男子问。 “去去去,没有吃的,快走快走!”大牙像轰乞丐似的轰着这帮人。 领头男子还想再乞求,就看到刘田和狼疤走了过来,他的眼珠子立马就被狼疤手里牵着的小斑吸引住了。 领头男子惊奇的看着小斑,忍不住走近,抚摸着小斑的背,嘴里啧啧啧的,冲狼疤笑着问道,“朋友,这个大马,是从哪里弄的?” “这是我们首领抓的!”狼疤看着刘田,自豪的回答。 “哎呀呀。”领头男子又忍不住摸了摸斑驴,那模样就差把“我想要”三个字写在脸上了。 刘田见领头男子对斑驴这么感兴趣,就问道,“你们是什么人?是从哪里来的?” “风,我是风,他们都是我的族人,我们是从很遥远的大河彼岸过来的,我们走了,嗯…”说到这,领头男子掰着手指头数了很长时间,才接着说,“走了十个日落才走到这里!” 对于风会数数,刘田很惊奇,在华部落,除了刘田之外,还没有一个族人能从一数到十的,看来以后得好好给族人们普及一下一年级数学了。 刘田笑了笑,说,“风首领,你好像对我的,嗯,大马很感兴趣?” “是的,首领朋友,如果你能把那个大马送给我,那我会非常感谢你的!”风厚颜无耻的说道,眼神中竟然还带着些期许。 第28章 风的经历 “你想屁吃哦。”刘田在心里想着,干脆的拒绝道,“这不可能!” “首领朋友,你看,我的族人,他们每个人身上都背着很多东西。”风指着他身后的族人说道, “要是我们能有一个大马为我们驮东西,那我们就能省下很多力气了!” 刘田这时才注意到,风部落的这些族人,几乎每个人背上都背着一个筐,这种筐也是用藤蔓编成的,只不过要比华部落编的筐小一些。 而且,这些筐还没有背肩,都是用一根树皮绑在身上的。 “风首领,你们为什么不把这些东西放在部落里,而要带在身上?”刘田觉得奇怪,就问道。 “首领朋友,我们没有定居地,哪里有风,哪里就是我们的部落。”说到这,风首领竟然一脸的虔诚。 刘田明白,这是信仰,风部落有自己的信仰,他们的信仰就是风。 “风无处不在,你不用去刻意追逐,只要你心中有风,你在哪里,那么风便在哪里。”刘田意味深长的说道。 “心中有风?” 风喃喃自语,他低下头想了想,脑袋像是被大锤狠狠的锤了一下,似乎感受到了某种很深层次的东西,但又不能立刻抓住它,让他心痒难耐。 风一脸震惊且敬服的看着刘田,心里想着,自己半辈子都在奔波,追逐风的脚步,如果真如眼前这人所说,自己心里有风,那还有必要出去寻风吗? 风闭着眼睛细细品味,感受着风的力量,他一会儿来到遥远的大河边,看波涛汹涌,一会儿又站在乌云下,看波诡云谲,一会儿又处在暴风雪中,看漫天雪片飞舞。 风的眉头轻皱,这些就是风的力量吗?这就是自己要追逐的风吗? 不对,这不是!这不是自己要追逐的东西! 最后,他回到了原地,感受到了微风拂面,本来还是酷热的天气,竟然没那么热了。 风猛的睁开眼睛,这才是风真正的力量! 风看着刘田,很虔诚的说道,“尊敬的首领,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带着我的族人加入你们!” 大牙,狼疤还有独臂都是一脸震惊,他们都不可思议的看着风,刚才还在跟他们要斑驴,现在却要加入华部落,这个厚脸皮的家伙不是来蹭吃蹭喝的吧? “只要你们心中有华部落,那么华部落就是你们的家!”刘田微笑着说道。 风是个聪明人,经过刘田的点拨,他明白了,与其追逐那些虚无缥缈,不切实际的东西,还不如好好的活在当下。 风一共有15个族人,加上他自己,这次加入华部落的一共有16个人,因为常年在外奔波,他的大部分族人都是成年男性,只有3个女人,2个七八岁左右的孩子。 风部落的加入,正好弥补了华部落缺少男性的困境。 风部落的这些族人全部都是风的忠实追随者,所以,只要风对刘田忠心,他的族人就不会背叛刘田。 既然这些人加入了华部落,那么就是华部落的族人了,刘田自然会让他们吃饱饭。 刘田对于风的来历很好奇,于是,在火塘边,刘田问正吃着烤肉的风,“风,跟我说说你们走过的地方,看过的山和水吧!” 风咽下一口烤肉,抹了抹嘴巴上的油,说,“那就从那条大河开始说起吧!” “那是一条非常大的河,大到你无法想象,首领,我保证你从来都没见过那么大的河。 在河的岸边,生活着好几个部落,这些部落之间并不友好,经常因为争夺水源或是领地而爆发冲突,而我就出生在其中的一个部落。 不过,因为我的部落族人太少,根本没办法和其他几个强大的部落相抗衡,于是,到了我当首领的时候,我们部落的领地已经很小了,族人们没法在那么小的领地中获取足够多的食物,于是,我只得带着他们离开了那个地方。” 说到这,风又咬下一大口烤肉,狠劲的嚼着,像是在发泄心中的不快。 “那后来呢?你们又经历了什么?你们为什么会去信仰风?”刘田问。 “这是一种力量!起初,我们刚离开领地时,因为失去了家,没有了庇护所,族人们都很沮丧,甚至还有一些族人选择偷偷逃离。” “在一个晚上,一个天上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的晚上,天很黑很黑,我甚至都看不清我的族人的脸,但我却能看到远处,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睛,很多,那是狼的眼睛,在夜晚会发光。” 风说到这里时,停顿了一下,看着刘田,心有余悸的接着说,“太多了,狼的眼睛太多了,如果巫还在的话,他一定能数的清有多少只狼,但我数不过来。” “嗯,后来怎么样?”刘田点了点头,他知道风只能从一数到十。 “我和我的族人都很恐惧,因为那个地方没有树,也没有可以藏起来的地方,但我猜这群狼肯定是饿极了,就算我们人很多,而且手里都拿着武器,但这群狼还是朝着我们冲了过来。” 说到这,风的族人们也都露出了惊恐的神情,那群凶恶的狼似乎给他们带来了很强的心理阴影。 “那你们是怎么打败这群狼的呢?而且,看起来,你们也并没有受伤。”刘田很好奇,根据风的描述,狼的数量很多,群起而攻的话,风的族人不可能全部毫发无损。 “这就是您刚才问我的,我们为什么要信仰风。首领,说出来,您可能会不信,是风救了我们!”风笑着说,露出了一口大黄牙,风的族人也都跟着咧开嘴,放松的笑了起来。 “哦?是吗?风是怎么救你们的?”刘田问。 风又咬了一口烤肉,接着述说,“就在那群狼朝我们冲过来时,突然刮起了大风,我不知道大风是从哪里来的,但我能看到有一些狼被风吹到了天上,它们的眼睛还在天上发着光。” “那你们呢?那么大的风,你们怎么一点事也没有?”刘田又问。 “这就是神奇之处,我除了感觉风吹乱了我的头发之外,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风感慨的说道。 “我觉得是风神在保佑我们!”风又补充道。 第29章 一分价钱一分货 “嗯。”刘田点了点头,说,“所以你就带着你的族人一直在追逐风的脚步。” “是的。”风看了看他的族人,说道,“我们认为风可以带给我们力量,风神会无时无刻的保佑我们。” “虽然我们失去了家园,但现在,我们又找到了更好的庇护所!” “后来,我们一路追逐着风,来到了这里,见到了您,尊敬的首领,这也许也是风神的旨意,让我碰见您。”风放下手里的肉,恭敬的说道。 “呵呵。”刘田笑了笑,说道,“既然你加入了华部落,就是我的族人,这里就是你的新家,以后你和你的族人将不会再挨饿。” “那可太好了,首领。”风说完后,继续吃起了烤肉,风的族人们对这种熏制过的烤肉也是赞不绝口。 新加入的这16个族人需要有住的地方,还是和之前一样,刘田让族人在土墙内又新建了三座草屋,只是,这么一来,营地里就显得有些拥挤了。 之前建土墙时并未考虑到部落人口会扩张的这么快,规模还是小了点,如果再有新的族人加入,那就只能安置在土墙外面了。 不过,刘田暂时先顾不上这些了,他手上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要把那些挖回来的盐矿制成白盐。 刘田先对部落里的各项工作进行了重新安排,让每个族人都有活干,即使是风也不能例外。 部落人数增加,就意味着需要有更多的食物来源,因此,目前华部落最主要的任务还是狩猎和采集。 安排好各项工作任务之后,刘田就钻进石洞里,开始一心一意的制作白盐了。 有了盐矿石,制作白盐并不困难,无非就是要将盐矿石融化成液体,然后过滤沉淀,就形成了颗粒状的盐。 需要准备的工具有,两口陶锅,一个过滤容器还有木炭。 过滤容器实际上就是底部带孔的陶锅,把敲碎的盐矿石放进陶锅里烹煮成液体,然后在过滤容器底部铺上一层木炭,将液体的盐水倒进过滤容器中,经过木炭的吸附作用,盐水中的杂质就会被吸去,重复几次,盐水就会变得纯净,最后把纯净的盐水煮干,附着在陶锅里的白色结晶就是可以食用的白盐了。 制作白盐并不难,只是需要耗费一些时间,一个白天过后,第一锅纯净的盐水终于被煮干了,那种白色的结晶附着在陶锅的四周和底部。 刘田紧张的伸出食指,沾了一点白色结晶放进嘴里尝了尝,熟悉的味道,和前世他所吃到的盐的味道几乎没有什么不同,咸咸的,入口即化。 刘田忽然有种很不真实的感觉,盐真的就是这些毫不起眼的石头变成的吗?这太不可思议了! 刘田把陶锅里的白盐一点点的搜刮干净,竟然装满了一只陶罐,这大概是半筐盐矿石所制作出来的量。 等到暮色降临,狩猎队和采集队陆续归来,刘田已经煮好了满满一大锅的肉汤,与之前不同的是,这一次在肉汤里加了最普通,也是人类使用最广泛的调味料,白盐。 这些原始人类还是第一次喝到味道这么鲜美的肉汤,这种味道和盐水有点像,但又比盐水好喝很多。 “首领,没想到用盐水煮肉,汤会这么好喝!”风吸溜了一口肉汤,赞不绝口的说道。 “呵呵,这不是用盐水煮的,我在汤里面加了白盐,所以汤才会变得这么好喝。”刘田解释,对于族人,他并不打算隐瞒什么。 “白盐么?”风挠了挠头,他不知道白盐到底是什么。 刘田搬出一只陶罐,打开盖子给族人们看了看,说道,“你们看,这就是白盐,是用盐石做出来的。” “盐石吗?首领,盐石我是知道的,在大河边,有一个部落,他的领地中就有盐石,周边的部落会用食物,兽皮或是武器跟他们交换盐石,但那没有什么稀奇的,而且味道也不是很好。” 说到这,风伸出手指沾了点白盐,放进嘴里尝了尝,虽然很咸,但味道却要比盐石的味道好很多。 “首领,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吃过盐石,这个东西的味道可要比盐石的好太多了!这真的是用盐石做的吗?”风将信将疑的问道。 “当然,我没必要骗你们,今天一整天,我都在做白盐,才做出了这满满一罐。”刘田说。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太好了,以后就不用再吃那种很难吃的盐石了!”风很开心,其他所有的族人都很开心,白盐真是太美味了。 当华部落的所有族人都沉浸在喜悦中时,大河部落派人前来,准备与华部落再交换一些陶罐。 这次并不是大河部落的首领洪亲自前来,而是派了一个体格魁梧的年轻战士前来,他的身后还跟着几名战士和一些垂头丧气的女人,很显然,这些女人是被当成商品拿来交易的。 “华首领,我们是从大河部落来的,我是洪的儿子,我叫犬,这次来是想和您交换一些陶器,您看,我带来了这么多的女人。”年轻战士笑着说道。 刘田看了看犬身后的女人,这些女人不仅个个面黄肌瘦,而且全都无精打采,而与之对应的,犬和他带来的几个战士却都精神饱满。 很明显,这一路上,犬都没有给她们多少食物吃,反正是要被用作交易的,那就省点食物吧。 刘田感觉这些女人有点可怜,于是就拿起一个陶罐对犬说道,“华部落很欢迎其他部落来跟我们做交易,但你看,我们的商品不但外观精美,而且还很实用,但你们的商品,看起来并不是很好。” 犬看着刘田,没有明白这番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一分价钱一分货,本来一个女人可以换两只陶罐,但这一次,你们带来的这些商品,我只能按照每人一个陶罐的价格跟你们交换。”刘田说。 第30章 搬家计划 犬不知道什么是“一分价钱一分货”,但他听到一个女人只能换一个陶罐的时候,他就不乐意了。 “华首领,之前不是这样的,之前一个小孩子就可以换两个陶罐。”犬义正言辞的说道,他认为刘田是在故意为难他。 “我刚才也说了,你们的商品不值两个陶罐的价格,你看看她们,一个个看起来都很瘦弱,这是有瑕疵的劣质商品,就好比我如果给你一个开裂的陶罐,你愿意跟我交换吗?”刘田说。 “开裂的陶罐我肯定不要。”犬回答的很干脆。 “用那样的罐子没办法去河里打水。” “那就是了,这样吧,我们华部落跟你们大河部落是友好部落,这一次,我还按照两个陶罐的价格跟你们交换,不过,以后,我希望你们带给我的商品是正常的,优质的。”刘田说。 刘田虽然不是圣母,陶器对于他来说也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不过,那些女人被当做商品买卖已经很可怜了,还要挨饿那就说不过去了。 “那好吧,华首领,下一次,我一定会带来让你满意的东西。”既然刘田已经做了让步,犬也不好再继续坚持了。 刘田吩咐族人搬出20只陶罐摆在犬的跟前,犬看着这么多的陶罐,犯起难来,因为他们只顾来交易,却没想过要怎么把这些陶罐运回去,要是用手拿,走在路上一不小心摔碎了,那就惨了。 “华首领,你看,这么多的陶罐,我们这几个人也拿不回去,所以,你能不能派几个族人帮助我们把这些陶罐运回我的部落?”犬说。 “不行,我的族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没有办法帮助你。”刘田很干脆的拒绝道。 “不过,我可以送给你几个藤筐,你们把这些陶器放在藤筐里,就可以带回去了。”说着,刘田吩咐族人给犬拿来几个藤筐。 犬和他的战士们把那些陶器一件件小心翼翼的放进藤筐里,然后背起藤筐,很感激的对刘田说,“华首领,多谢你的藤筐,让我们省了很多力气。” “不必客气,代我向洪首领问声好!”刘田说。 “嗯,那么华首领,我们就先走了。”说罢,犬带着战士们离开了华部落。 等到犬离开后,刘田把这十个饿的双腿发软的女人带回石洞,这个时候,大部分族人还在外面狩猎或是采集,只有狼疤的便宜儿子小石一个人在石洞里,守着一锅鱼汤。 这锅鱼汤本来是刘田带着小石准备开小灶的,有了盐之后,刘田胃口大开,本来一天只吃两顿,现在要吃三顿才能满足。 这十个女人一走进石洞,就被一股鱼汤的香味冲的肚子咕咕乱叫,她们盯着那锅鱼汤直咽口水。 刘田让小石拿来十个碗,给这十个女人每人分了一碗肉汤,和一点鱼肉。 这些已经饿的不行的女人,没有一点拘谨,她们接过碗后,迫不及待的就往嘴边送,也不怕烫。 可当她们喝了第一口汤后,都像商量好了似的,一起暂停下来,咂吧咂吧嘴巴,仔细品味着,甚至还有两个女人闭起了眼睛,一脸享受的样子。 这是哪位神仙做出来的神仙汤?简直太美味了! 十个女人大口大口的喝着碗里的汤,吃着鱼肉,连鱼骨头都恨不得一起嚼碎,咽下去。 “不用急,慢慢吃,你们既然都已经是我的族人了,以后肯定会让你们吃饱,不会让你们再挨饿了!”刘田笑着说。 一下子又多了十个族人,这让刘田感到既开心,又愁的慌,多了这么多人,小小的华部落已经显得有点拥挤了,而且这十个人还没有住的地方。 土墙内已经住不下了,刘田只好吩咐族人在土墙外找了一块空地,搭了两个草屋,男人住在土墙外,女人住在土墙内。 不过,这并不是长久之计,在这个到处都是野兽的原始社会,草屋是无法抵挡野兽袭击的,特别是成群的野兽,比如狼,这让刘田很没有安全感。 只有坚固的砖瓦房才会让凶猛的野兽无计可施,只不过,石洞周边因为地势原因,并不适合建造砖瓦房。 刘田这时想起了他曾经路过的,长着芦苇的水塘,那里不仅地势平整,而且靠近水源,加上水塘里有很多鱼,能就近获取食物,是个很好的聚居地。 华部落目前已经有了43个族人,这在远古时代,已经能形成一个小村落了,刘田在心中打定了主意,要将部落搬到水塘边,建立新的领地。 不过,搬家也不是说搬就能搬的,先要在那边造好房子,同时还要清理掉周边的野兽,保证族人的安全。 清理野兽的任务自然是交给狩猎队,只不过,目前,狩猎队所使用的武器都还太落后了,光凭石矛或是骨矛,显然是不够的。 冷兵器时代,最具杀伤力的武器是什么?不错,正是弓箭。 弓箭被誉为冷兵器之王,当然,弓箭用来对付猎物,自然不在话下,作为一个穿越者,要是不造出弓箭,那就算白来一趟了。 在森林深处,有一片竹林,这片竹林比岩洞的位置还要更深一些,这是之前,狩猎队带回来的消息,所以刘田打算带着狩猎队一起进入那片竹林,砍伐一些竹子带回来制作弓箭。 目前狩猎队一共有十二个人,除了大牙之外,其余十一个人全部都是之前风部落的族人,所以,刘田让风暂时担任了狩猎队的队长。 大牙虽然年龄小,但刘田还是让他进入了狩猎队,毕竟,在原始时代,狩猎是一项很重要的技能,也是体现自身价值的重要因素。 狼疤、独臂和瘸子受限于身体原因,并不适合进入到狩猎队,不过,他们也都有各自的工作,狼疤和独臂帮助刘田挖掘、运送盐矿,瘸子负责烧制陶器。 除了平原之外,森林中也是狩猎队经常出入的地方,森林里的猎物不比平原上的猎物少,所以,对于这片森林,狩猎队已经很熟悉了。 他们刚进入那片竹林,就看到远处有一头胖嘟嘟的熊正在慢悠悠的吃着竹子。 第31章 制弓练弓 这头熊和其他熊有点不一样,因为它长着黑眼圈,而且喜欢吃竹子,这是一只大熊猫。 这时的大熊猫除了体型要比现代大熊猫略小一点之外,其余并没有什么不同。 当刘田看到这头大熊猫时,一股亲切感油然而生,刘田甚至想过去跟它合张影。 不过,刘田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这只大熊猫看起来一点都不憨厚,它正朝着狩猎队龇牙咧嘴,凶相毕露。 可能是野生的缘故,这时的大熊猫明显比后世大熊猫更有侵略性。 然而,狩猎队的族人都很兴奋,因为眼前这个猎物不仅肉嘟嘟的,而且看起来毛还很厚实,肯定很保暖,他们都握紧了手里的武器,跃跃欲试。 风已经猫着身子,蹑手蹑脚的朝大熊猫靠近了。 “风,不要去伤害它,这种熊会给我们带来好运,猎物有很多,我们还是选择其他的猎物吧!等我用这里的竹子做出很厉害的武器后,我们得狩猎将会变的更加简单。”刘田阻止了风准备猎杀大熊猫的企图。 虽然这时的大熊猫还不是稀有物种,它们的数量有很多,更没有成为国宝,但刘田还是不愿意伤害它们。 “可是首领,它会攻击我们的!”大牙说。 “没关系,把它赶跑就行了,但千万不要伤害它!”刘田吩咐道。 “可是首领,这个猎物看起来有很多肉,我们就这么放弃了吗?”风一手杵着石矛,一脸不爽的说道。 他不明白首领为什么要放过这个肉多且毛厚的家伙,它又不是洞狮或者剑齿虎这样异常凶猛的野兽,只要大家一起上,肯定能杀掉它。 “风,我刚才已经说过了,这个熊会给我们带来好运,如果猎杀它们,很可能会给我们带来灾祸。”刘田说。 “灾祸吗?”风想了想,说道,“那好吧,首领,那我们听你的,幸好我们以前从来都没有碰到过这样的野兽。” “嗯,你们去把它赶走吧!以后要是碰到这种熊,就离它远一点,不要伤害它就行了!”刘田又嘱咐一句。 “是。”风答应一声,就带着狩猎队去驱赶大熊猫。 这头大熊猫虽然脾气暴躁,但一下子见到这么多两脚兽朝自己冲来,也立马吓的屁滚尿流的跑了,跑的时候,还不忘紧紧的抓着手里的竹子。 赶走大熊猫后,狩猎队每人砍了一棵竹子,扛着回了部落,刘田预备先给狩猎队的族人每人配备一把弓箭。 弓箭看起来很简单,实际上制作起来并不容易,握把,弓弦,箭杆,箭头,每一步都是精工细作。 光靠刘田一个人,制作的进度肯定很慢,所以,他把瘸子拉来当助手。 不过,瘸子也只能做一些简单的工作,比如分离藤蔓的纤维,来当做制作弓弦的材料,将箭头与箭杆结合,具体就是用纤维搓成的细绳把箭头绑到箭杆上,除此之外,就是一些烘烤握把,熔炼铁水的杂活。 而具体制作的工作,包括浇筑铁制箭头这样的工作,自然是刘田亲自来完成,就算他清楚弓箭的原理,也还是花了整整三天时间,才成功做出来第一张弓。 这张弓的弓身大概在一米左右,箭杆的长度差不多是弓身的一半,50厘米左右,刘田的身高很高,用这种长度的弓刚好合适。 刘田迫不及待的想试一试这张弓的威力,如果射程可以的话,那之后就仿照它来制作。 刘田找到一棵树试射了一下,有效射程不到100步,换算成长度单位,大约70米左右。 对于弓箭来说,这个射程并不算理想,但是,刘田还算满意,毕竟,他不是专业的工匠,能够顺利做出一张弓来就已经很不容易了,射程超过了五十米,绝对具有杀伤力。 刘田决定就仿照这样的弓来制作,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等第一批狩猎队的弓全部完工后,炎热的夏天已经过去了。 按照四季来划分的话,这个时候差不多已经进入秋季了。 弓做出来后,任务还没结束,还需要练习,如刀剑这类兵器,就算你一天都没练过,拿在手上,也有一定的威慑力。 但弓箭不一样,这种兵器是需要勤恳练习的,否则拿在手上,不仅没有用处,还很累赘。 刘田给狩猎队每人发了一张弓,在地上用树枝划了一道线,指着五十米开外的一棵树,对十二位狩猎队成员说道, “瞄准前面那棵树,把它射成刺猬吧!” 狩猎队拿着手里的弓箭,有些不知所措,刘田看着他们不着四六的样子,只好拿起一张弓,给他们做演示。 刘田拉弓搭箭,眯起一只眼,瞄准前方大树,嗖的一声就射了出去。 箭杆插在大树身上,微微颤抖。 “哇!首领好厉害!”围着看热闹的女人们顿时爆发出一阵惊叫,眼神里满是崇拜,恨不得立马给刘田生个孩子。 男人都喜欢在异性面前表现自己,狩猎队的成员看见首领在这些女人面前出了这么大的风头,一个个都开始跃跃欲试。 为了加深这帮原始人练习的积极性,刘田还在大树上挂上一条鱼,他告诉狩猎队的成员,谁能射中那条鱼,鱼就归谁所有。 部落里没有私有财产,所有的东西都是集体所有,如果能得到那条鱼,就等于可以自己开小灶,这个诱惑力还是相当大的。 在女人们面前表现自己,加上可以获取属于自己的食物,这两项诱惑,让所有的狩猎队成员都充满了斗志,他们开始有模有样的学着刘田的样子,朝着鱼发射。 然而,弓箭哪是那么容易使用的,这群第一次见识弓箭的原始人把手都射酸了,依然没有一个人能射中那条鱼。 这些原始人很丧气,明明首领能射中大树,为什么自己就射不中? 就在这个时候,狼疤走到刘田跟前,说,“首领,也给我一把弓吧,我也想试一试!” 刘田笑着将手中的弓递给狼疤,对于狼疤的勇气,他深感欣慰。 狼疤也学着刘田的样子,拉弓搭箭,用一只独眼瞄准挂在树上的鱼,还别说,姿势挺标准。 然而,并没有人看好这个瞎了一只眼的残疾人,他们作为正常人都射不中,这个瞎子就更不行了。 第32章 爆发冲突 不过,凡事都不能过早的下结论,因为搞不好就会出现变数,不知道是不是狼疤的独眼起到了瞄准镜的作用,在没有人看好他的情况下,他竟然一击命中了那条鱼。 场上瞬间全部安静了下来,就连刘田也深感震惊,他没想到,一只眼的狼疤竟然这么有射击天赋。 “狼疤,那条鱼是你的了,从今天开始,你也是狩猎队的一员了!”刘田走过去,拍了拍狼疤的肩膀说道。 “是,首领!”对于能加入狩猎队,狼疤是兴奋的,在眼睛没有瞎之前,在他原先所在的部落里,他就是一名战士,如今又能进入狩猎队,他很开心。 狼疤从树上拿下那条属于他自己个人所有的鱼,递给了小花,小花接过,对着狼疤浅浅一笑,看向狼疤的眼神中充满了崇拜,没办法,有能力的男人魅力值就是高。 刘田又从石洞里拿出一条鱼,跟之前一样,挂到了树上,示意其他族人继续练习。 有了狼疤的前车之鉴,剩下的族人终于看到了希望,他们也希望部落里的女人能像小花看狼疤那样看自己。 他们一个个都跟打了鸡血似的疯狂练箭,就连瘸子都上来试了几箭,但很可惜,他对于弓箭实在是没有什么天赋,自然以失败告终。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华部落的日常生活中多了一项消磨时光的娱乐活动,一些女人也参与到射箭的活动中来,族人们的箭术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 而刘田这段时间也一直在制作弓箭,虽然弓箭目前已经够狩猎队使用了,但刘田觉得多多益善,除了狩猎队,其他部落成员也可以使用弓箭。 虽然这段时间,部落里的主要任务就是练箭,但狩猎和采集的工作一直没有耽搁,采集队在不久前发现了一片栗子林,现在差不多已经到了收获的季节了。 这可是一项重要的食物来源,族人们暂停了手头的工作,在刘田的指挥下,用制作弓箭所剩下的竹子编成背篓,准备出发去抢收板栗。 除了留下几个看家的族人之外,其他人全都跟随刘田浩浩荡荡的出发去了板栗林。 小斑自然也带上了,像这种苦力活刘田是不可能忘记它的。 每个人都背着一个竹制的背篓,看起来就很结实,一路上,华部落的族人都喜笑颜开,这是即将收获时的喜悦。 进入板栗林,除了大片的板栗树之外,还有成群的松鼠在树上游走,它们也在抢收板栗。 刘田自然不会惯着这些小动物,他要用武力向这些松鼠宣誓自己的主权,这片板栗林是哥的领地。 华部落的族人有了实践弓箭威力的机会,刘田一声令下,箭雨齐发,这些原始动物哪里见过这阵势,在丢下十几具尸体后,全部跑的没影了。 没想到捡个板栗还能顺带打点野味,这趟算是没白来。 松鼠的尸体被兴高采烈的族人们捡了起来,收到了背篓中,松鼠的肉不多,但皮毛可是好东西,既光滑又暖和,天气逐渐转凉,寒冷的冬季很快就要来临,这个时候是该储存一些兽皮了。 这一大片板栗林,一天根本就收不完,就算刘田压榨劳工,让小斑一次性背四大筐,板栗也收不完。 等到第二天的时候,刘田就不再去板栗林了,他让风带队前去继续收板栗,再有一天时间,板栗就收的差不多了。 风带着华部落的二十几个族人来到板栗林,族人们正兴高采烈的收着板栗,突然从林子里窜出来一大帮人,这帮人像是早就埋伏在这里似的,人数有四五十人,全部都是男性战士。 他们的装束很奇怪,每个人头上都戴着一个火红色的鼠头皮毛,身上穿的也是用火红色的兽皮拼接而成的兽皮衣,看起来就像是一只只大老鼠。 华部落的族人被吓了一大跳,他们原本一心一意的收板栗,根本就没想到这里还有其他人。 这群人看起来就来者不善,他们手里都拿着武器,杀气腾腾的看向这边。 见到突然出现了这么多陌生人,风也有点慌,因为不知道对方有什么企图,而且对方不但人数占优,还全部是男性战士,要是真打起来,己方肯定占不到便宜。 风不是一个鲁莽的人,他想先弄清楚这帮人到底想干嘛。 “我是华部落的族人,我叫风,你们是什么人?想要干什么?”风问。 领头的一个男人,用手里的骨矛指着族人们辛辛苦苦收集起来的板栗,厚颜无耻的说道,“这些栗子是我们的,我们要这些栗子。” 听了这话,华部落的所有族人都很愤慨,有几个脾气大的甚至气笑了,想要动手打群架。 风阻止了这几个脾气大的,因为对方确实人多势众,而且己方还有很多女人,就连小石这次也跟着来了,真打起来势必会出现伤亡。 “我们先找到的这片栗子林,为什么我要把栗子给你们?”风还试图以理服人。 领头男人根本就无视风的话,他朝身后招了招手,他身后的战士们就开始冲过来抢夺栗子了。 尽管华部落拥有弓箭这种大杀器,但一来人数处于绝对的劣势,特别是男性战士,己方只有十多个人,二来族人们对于弓箭的使用还不是很纯熟,而对方的战士们却个个凶悍,双方实力相差悬殊。 为了不让己方有人员的伤亡,风只好带着族人撤离,十分屈辱的将刚收获的栗子拱手让给了对方。 这场冲突虽然没有人员伤亡,但华部落却丢掉了一样非常重要的东西,小斑趁着混乱逃跑了。 华部落 刘田刚做完一把弓,从山洞里出来伸了个懒腰,就见外出抢收板栗的族人们匆匆忙忙跑了回来。 “首领,首领,不好了!”风一路跑,一路喘息着喊道。 刘田见风跑的慌张,而且,全都空着手回来了,就知道有事情发生了,忙问,“风,为什么这么慌张?发生什么事了?” 风喘了几口气,说,“首领,我们的栗子被人抢了!” 第33章 巨鼠部落 “什么?谁抢的?”刘田很震惊,怎么大白天的,还有人搞抢劫,还有没有王法了。 “我们不认识啊,首领,不过,这些人头上都戴着一个鼠头,身上穿的兽皮是像火一样的颜色。”风说道。 “你是说鼠头吗?”瘸子听到风的话后,一瘸一拐的走过来问道。 “嗯,我刚才说了,他们每个人头上都戴着一个鼠头。”风又重复道。 “怎么?你认识?”刘田问瘸子。 “嗯,首领,如果我没听错,那个部落可能就是我之前所在的部落,巨鼠部落!”瘸子回答。 “巨鼠部落?” “是的,首领,这个部落有抓老鼠的习惯,他们会织一种网,用这种网抓住那种很大的老鼠,然后把这些老鼠关起来,喂给它们东西吃,这些老鼠在一起,多了之后,会生很多小老鼠,这些老鼠就是巨鼠部落主要的食物来源。”瘸子解释。 “首领,你说神奇不神奇?巨鼠部落的族人会寻找各种各样的食物去喂这些大老鼠,当把这些老鼠喂大后,又变成了他们自己的食物。”瘸子深感其中的奥妙,他认为除了他之外,华部落没人知道动物是可以驯养的。 果然,华部落的其他族人听完瘸子的讲述后,都深感震惊,他们还是第一次知道“养殖”这个概念。 只有刘田还保持镇定,他对“养殖”这种事情一点也不意外,只是对巨鼠部落能驯养老鼠并将老鼠当成食物略微有些吃惊,一想到老鼠经常出入下水道,还有那尖嘴小眼的模样,刘田就感觉浑身不自在,就更别说将它们当作食物了。 不过,稍微想一想,刘田也能理解巨鼠部落为什么会选择驯养老鼠,因为老鼠的繁殖能力强,生长速度快,况且,这个时代没有下水道,更没有工业污染,老鼠除了相貌磕碜点外,应该也不会携带什么病毒,它们就和其他动物一样,可以作为人类的食物。 “那么,这个巨鼠部落有多少人,在什么地方?”刘田又问瘸子。 “他们住在一个很大的山洞里,离这里很远,大概要走两个日落才能到那里,首领,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但既然我们的栗子被他们抢了,那就算了吧,他们的战士比我们多很多,我们肯定打不过他们!”瘸子好心的劝道。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那些大老鼠一定很喜欢吃栗子,他们抢栗子,肯定是回去喂给那些老鼠吃的。”刘田说。 “对哦,首领,确实是,每到这个时候,巨鼠部落的首领就会派他们的战士出去寻找各种各样的食物,带回去喂给那些大老鼠吃。”瘸子恍然大悟的说道。 “嗯,瘸子,明天你就带我们去巨鼠部落吧!”刘田对瘸子说。 “不不不,首领,我刚才已经说了,巨鼠部落的战士比我们多很多,要是打的话,我们肯定打不过他们!”瘸子连忙摆手拒绝。 “我不是去找他们打架的。”刘田笑了笑,解释道,“我想去和巨鼠部落换一些大老鼠回来,我们自己喂养,这样,我们是不是就能得到很多食物和兽皮了?” “首领,你是说我们自己养大老鼠吗?”瘸子不可置信的问道。 “是的。”刘田点了点头。 “可是,首领,这些大老鼠每天要吃很多东西,我们必须每天都要给它们寻找吃的东西。”瘸子担忧的提醒刘田。 “这个不用担心,我自然能给它们找到吃的。”刘田回答。 对于老鼠的食物,刘田一点也不担心,因为老鼠几乎什么都吃,不怕它们会饿死。 “那好吧,首领,既然这样,那我也没有什么意见了。”瘸子说。 “嗯,那我们明天就出发。”刘田转向风,说,“风,你吩咐族人们收拾一下,带点陶器和白盐,我们明天一起出发去巨鼠部落。” “首领,我不得不告诉你一个坏消息。”风看着刘田说道。 “嗯,是什么坏消息?”刘田问。 “就在我们和巨鼠部落爆发冲突的时候,小斑趁乱逃走了,我们很想去找,但是树林里树木太多,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它往哪个方向逃走了。”风说。 还没等刘田开口,风就接着解释,“首领,这件事不能全怪我们,那个时候,我们所有的人都在关注巨鼠部落,根本就没有人注意到小斑。” 听到这个消息,刘田确实感到有点生气,不过他并没有发火,正如风所说,在那种紧张的情况下,确实很容易出现纰漏。 “首领,我带人去把它找回来!”大牙说。 “不用了,都不知道它朝什么方向跑了,你去哪里找?”刘田摆了摆手说道。 尽管丢失小斑让刘田感到十分痛惜,因为小斑对于华部落来说还是十分重要的,是个不可多得的劳动力,但与其花费巨大的精力去找,还不如想办法再去抓一头。 这次去巨鼠部落,刘田只带大牙,狼疤和瘸子三人,没有了小斑,用于交易所带的陶器只能自己运送了。 就在四人出发前往巨鼠部落的时候,逃跑的小斑从茂密的森林中跑了出来,跑到了一片平原上,吃着地上的青草。 原野上有很多大型的食草动物,它们都用怪异的目光看着这头斑驴。 小斑鼻子上插着的那根非主流的鼻棍深深吸引了这些食草动物们的目光,在它们眼中,那真是一种很时髦的造型! 在更远一些的地方,那里有一群小斑的同类,大概有十几只,这群同类也注意到了这头不走寻常路的斑驴,它们正在慢慢向小斑靠近。 第一次成为焦点,这让小斑感到紧张,它抬头看了看那群朝自己靠近的斑驴群,虽然都是同类,但这不是它的族群。 第34章 小斑的春天 “呃啊,呃啊。”小斑警惕的冲着它的同类叫了两声。 几只母驴以为小斑是在呼唤它们,立刻迈着欢快的步伐蹦蹦跳跳的跑向了小斑,一点都不矜持。 这几只驴粉丝被小斑时髦的造型深深吸引住了,它们果断抛弃了自己的伴侣,投入了小斑的怀抱。 在几只母驴的眼里,小斑不仅长的很健壮,而且还很时尚。 族群中,领头的公驴看着自己的母驴被其他斑驴勾搭走了,顿时就气不打一处来。 它要让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杀马特好看,跟它单挑,维护它作为族群首领的尊严。 小斑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它还在跟这几只主动送上门的母驴耳鬓厮磨,卿卿我我,领头的斑驴已经雄赳赳气昂昂的冲了过来。 小斑吓了一跳,不过有母驴在旁边,它肯定不能跑,小斑知道,只要击败眼前这个对手,它就能成为这支斑驴族群新的首领。 “呃啊,呃啊。”小斑昂首叫了两声,迎向了它的对手,两只公斑驴互相缠斗在了一起。 刘田带着三个族人,每人都背着一个竹编的背篓,就连瘸子也不例外,他们的背篓里装着华部落特有的商品—陶器和白盐。 巨鼠部落距离华部落有两天的路程,按照瘸子的话说,要走两个日落。 长途跋涉,需要带好装备和食物,除了必须要带的商品之外,几个人把弓箭也带上了,在路上可以打点野味吃。 瘸子引路,几人朝东出发,在穿过一片稀树林后,他们的眼前出现了一大片湿地,就和现代的湿地公园差不多,水草丰茂,只不过,这片湿地公园可没有人敢进去,因为里面生存中一种十分危险的生物-鳄鱼。 几人站在远处,看着湿地中成群的鳄鱼,都有点胆战心惊。 这些鳄鱼的个头都很大,而且数量很多,湖心岛上爬满了鳄鱼,它们正在那里晒着太阳,而在这片湿地的边缘位置,刘田发现了一些熟悉的食物-茭白。 茭白对于刘田来说,自然非常有吸引力,这是这个时代为数不多的蔬菜之一,但有这些凶神恶煞的鳄鱼守在这里,刘田也不敢去采。 虽然采不到茭白,但用弓箭狩猎一只鳄鱼当做午餐也是不错的,这些鳄鱼虽然凶悍,但在食物链顶端的两脚兽眼里,也不过就是食物而已。 刘田拿出一条条熏鱼,远远的扔在了岸边,过了一会儿,鳄鱼闻着味,就蜂拥着奔向那条熏鱼。 等到一群鳄鱼凑在一起抢食的时候,四人拉着弓箭一顿乱射,直接射杀了两只鳄鱼,还有一只鳄鱼背上插着箭,逃回了水里,虽然没有射中要害,但这条鳄鱼肯定活不长了,其他的鳄鱼也全都逃回了水里,它们万万没想到,那条鱼竟然是这些狡猾的人类设的陷阱。 四个人兴高采烈的奔向死鳄鱼,准备吃一顿大餐,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树林里突然冲出来七八个人。 这帮人的装束很奇怪,他们用鳄鱼皮拼接起来当成衣服穿在身上,甚至头上也套着鳄鱼头套,全身上下除了手脚和眼睛之外,全部被鳄鱼皮包裹着。 这群人来自鳄部落,他们的部落就在这附近,在很久很久以前,他们的祖辈就生存在这里了,那个时候,鳄部落还很弱小,他们不敢去猎杀这种十分凶猛的鳄兽,自然也不知道只要穿上鳄兽的皮,一般的石矛和骨矛就很难伤到它们。 直到近些年,鳄部落出现了一个非常勇猛的战士,他的名字叫塔,塔是一个天生的战士,不仅善战,而且还很有智慧。 在塔的带领下,鳄部落的族人开始猎杀湿地中的鳄兽,具体方法为,将鳄兽引诱到陆地上来,然后再以梭标击杀。 塔还发现,鳄兽的皮十分的牢固,于是他就吩咐族人将鳄兽皮制成衣服穿在身上,可以起到很强的防护作用。 凭借这个,在前任首领去世之后,塔成为了鳄部落的新任首领,这也是众望所归,顺理成章的事情。 鳄部落的这七八个族人凑到死去的鳄鱼旁,并没有要抢夺食物的意思,他们拔出插在鳄鱼身上的羽箭,拿在手上仔细研究起来。 刚才他们一直躲在暗处,亲眼见到刘田他们用这种小竹棍杀死了鳄兽,他们对这种小竹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他们的梭标虽然也能杀死鳄兽,但梭标的投掷距离毕竟有限,距离鳄兽太近,也是要冒很大风险的,之前就有族人猎杀鳄兽,过于靠近,而被鳄兽反杀的,要是有这种小竹棍,那以后猎杀鳄兽,就安全多了。 就在七八个鳄部落的族人争抢羽箭的时候,刘田,狼疤,大牙和瘸子已经来到了他们跟前。 狼疤和大牙很机灵的把两条已经死透的鳄鱼拖了过来,并且严阵以待。 鳄部落的族人们见到刘田手上的弓之后,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伸手就要去拿,因为他们之前就看到,那个小竹棍就是用这个弯弯的东西射出来的,他们都对这个东西充满了好奇。 刘田躲开了,他自然不会把弓给他们,这可是自己的武器,谁会把武器拱手让给别人。 “你们是什么人,想干什么?”刘田问。 “我们要那个东西。”一个领头的男人指着刘田手里的弓说道。 “这不可能,这是我的武器!”刘田很干脆的回绝了。 虽然这个领头的男人没再说话,但刘田已经注意到了他的行动,他朝身后招了招手,他身后的七个人一起冲了上来,准备抢刘田手里的弓。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啊”的一声,一个鳄部落的族人倒在了地上,捂着肚子痛苦的哀嚎,他的肚子上正插着一支羽箭。 这可把这帮人吓了一大跳,他们看向刘田身后,一个独眼男人还保持着瞄准的姿势,态度十分的嚣张。 第35章 一种蔬菜 领头的男人用脚踢了踢那个倒在地上的男人,确认他已经死了后,大叫了一声,转身就跑,他万万没想到,就算是穿着鳄兽皮制成的衣服,也阻挡不了那种小竹棍的攻击。 其他人见领头男人都跑了,手忙脚乱的抬起那个死去的男人,全部呼啦啦的逃走了。 狼疤收起弓箭,得意的笑了笑,有了弓箭这样的武器,他什么也不怕。 虽然这帮人暂时逃走了,但刘田丝毫不敢大意,他让狼疤和大牙一人扛着一只鳄鱼,赶紧离开这里。 但狼疤却很自信,他认为既然有弓箭这么厉害的武器,那还用逃吗,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刘田不是鲁莽的人,他十分清楚,箭射一支就会少一支,要是对方人数很多,那他们肯定打不过。 刘田可不会愚蠢到跟这些野蛮的原始人讲道理,这里也没有法律的约束,而且大白天戴着头套,一看他们就不是什么好人。 唯一让刘田感到可惜的,就是茭白近在眼前,却没办法采到,这让刘田很失望。 不过,这种失望的心情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就在天快要黑的时候,他们来到了一个大湖边,这个天然形成的大湖非常的大,好像大到都看不到边。 但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刘田看到这片大湖被层层叠叠的荷叶覆盖着,无边无际,看起来很壮观。 这可比发现茭白要更让刘田兴奋,有荷叶就意味着能采到莲藕,而且这个时候已经是莲藕成熟的季节了,可以收获了。 原始人类可能并不知道荷叶下藏着可以吃的莲藕,所以,在这个大湖边,刘田并没有发现采摘莲藕的人。 这个时候,他们距离鳄部落已经很远了,基本上已经脱离了危险,而且眼看着天就快黑了,刘田就吩咐在这个大湖边过夜。 四人分头行动,狼疤和大牙负责寻找生火的木柴,刘田和瘸子负责在湖里清洗处理鳄鱼,他们的晚餐就是鳄鱼肉。 扛着一条鳄鱼,刘田来到湖边,他直接下到水里,在浅水区挖出一棵莲藕,两截连在一起的,从接口处轻轻一掰,就分成了两截。这里的莲藕虽然都是野生的,但长势非常好,挖出来的莲藕很粗壮。 瘸子在岸边看到刘田挖出这种长的很奇怪的植物后,非常惊奇,因为这种带孔植物,他以前从来都没见过。 刘田把莲藕在水里随便清洗了一下,就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口,入口脆甜,真是非常熟悉的口感,刘田很兴奋,华部落终于能拥有第一种蔬菜了。 看着刘田吃的津津有味,瘸子咽了一口口水,问,“首领,那个是什么东西,好吃吗?” “这个叫莲藕。”刘田把另一节莲藕递给瘸子,说,“非常好吃!” 瘸子拿着莲藕左右仔细看了看,然后咬了一口,就像刘田说的,真的非常好吃,脆脆的,最重要的是,这个东西竟然有一种甜丝丝的味道。 要知道,甜味在自然界中并不容易获取,只有某些野果里才会有甜味,但那种甜味里总是夹杂着其他味道,比如酸味,但莲藕这种食物却不一样,虽然它不是特别的甜,但瘸子觉得这种甜味很纯正。 “首领,这个东西真的很好吃,要是这个地方离我们部落近一点就好了,我们就能采很多很多了。”瘸子有点可惜的说道。 “呵呵,没关系,等我们从巨鼠部落回来,我们就多采一些带回去,把这样的莲藕种在有水的地方,它们就会长出很多很多的莲藕,和这片大湖里的一样多!”刘田说。 瘸子挠着头,他没太明白刘田的意思,采下来的莲藕不就被吃掉了吗,怎么还能让它再长出很多来? 刘田也没再过多解释,因为光靠嘴讲,瘸子是不会理解种植的含义的,这个时代距离农耕时代还十分遥远。 刘田又挖了几节莲藕,把鳄鱼处理了,清洗干净,然后就和瘸子一起回了营地。 鳄鱼皮自然没舍得丢,这可是好东西,刘田准备等空闲下来后就给自己做一双鳄鱼牌皮靴,自打穿越到这个原始社会后,他还没穿过鞋。 狼疤和大牙也已经回来了,他们在附近用铁斧砍了两棵小树带了回来,这两棵小树劈成木柴够烧一个晚上的了。 刘田支起了一口锅,把新鲜的莲藕削成一片一片的,和鳄鱼肉一起放在锅里炖,最后撒上白盐,那香味扑鼻而来。 狼疤,大牙和瘸子还是第一次吃煮熟的莲藕,和肉放在一起炖,真是鲜味十足。 刘田捧着陶碗,一边喝着莲藕肉汤,一边欣赏着大湖的美景,虽然这个时候天色已经开始昏暗下来了,但湖中连成一片的绿色,还是让人赏心悦目。 刘田第一次感觉穿越到原始社会,也不一定是坏事,不但天天有肉吃,而且还过的很自由自在,也不用背负巨大的压力活着,除了偶尔遇到一些危险之外,日子倒也过的挺滋润。 在刘田朝着巨鼠部落前进的时候,鳄部落的七个蒙面大汉已经回了鳄部落,他们抬着那个已经死去的族人进了首领塔居住的木屋里。 鳄部落的居住地就在距离湿地野生公园不远处的一片山谷里,山谷里的树木被大面积的砍伐掉了,这些树大部分都被用于建造房子,供鳄部落的族人们居住。 不过这些原始人类明显没学过建筑学,他们所搭建的房子很简陋,四处漏风,而且看起来并不牢固,一阵大风就能吹垮。 首领塔并没有太关注那个丧命的族人,因为死人是很稀松平常的事,他的手上拿着一支羽箭,仔细的研究了一阵,用不可思议的语气问道, “他就是被这个东西杀死的?” “是的,首领,就是被这个小东西杀死的,我们亲眼看见的!”领头的蒙面大汉回答。 塔皱着眉,又仔细端详起来,他用手摸着铁制的箭头,触手冰凉,而且坚硬无比,比他那根用剑齿虎腿骨精心打磨出来的骨矛还要坚硬。 第36章 到达巨鼠部落 “这到底是用什么东西做出来的?”塔苦思冥想,怎么也想不通。 他握住箭杆,箭头朝下,扑哧一下插进了那个死去男人的身体里,虽然这个小竹棍很细,很短,但却异常的锋利。 “果然是个好武器!”塔拔出羽箭,不禁赞道。 几个鳄部落的族人吓的瑟瑟发抖,生怕首领会用这种锋利的小竹棍扎自己一下。 塔用一块兽皮小心翼翼的将羽箭上的血迹擦拭干净,准备收起来。 “首领,我想我得告诉你一件事情。”一个蒙面男人忍不住说道。 “是什么事?”塔看着他问。 “是关于这个武器的事。”蒙面男人想了想,接着说道,“这是我亲眼见到的,那个瞎了一只眼睛的男人,他手里还拿着一根弯弯的竹子,就像这样。” 蒙面男人一边说着,还一边做了个弯弓射击的动作。 “那个小竹棍嗖一声就射了过来,这个倒霉的家伙就被射倒了。” 塔一边静静的听着,一边脑补着,可是他怎么也想不出来这种武器的正确使用方法。不过从这个族人的话中,塔还是能感觉到,这种武器具有极强的杀伤力,如果自己的部落能拥有这样的武器,那将会让自己的部落实力大增。 就在鳄部落琢磨弓箭的使用方法时,刘田已经抵达了巨鼠部落。 巨鼠部落的居住地在一个很大的岩洞里,岩洞位于半山腰处,岩洞洞口朝下通往地下,不知道有多深。 巨鼠部落一共有400多个族人,但他们养的巨鼠比他们的族人要多的多,起码有上千只,所以巨鼠部落的族人并不愁吃穿,而且很少出去狩猎。 他们每天最主要的工作就是给这些大老鼠们找吃的。 当刘田等人进入到巨鼠部落的领地后,很快就被巨鼠部落的战士们发现了。 巨鼠部落的战士们手里拿着骨棒或是石矛等武器拦住了几人。 “大鼻子!”瘸子冲其中一个鼻子很大的战士喊了一声。 这个战士的鼻头确实很大,而且还高高的隆起来了,走路的时候,估计都得挡视线,不仅如此,他的大鼻头上还坑坑洼洼的,特征很突出。 听到喊声,这个叫大鼻子的战士定睛看了看瘸子,这时才认了出来。 “哦,矮子!”大鼻子喊道,瘸子的个子很矮,在巨鼠部落,族人们都叫他矮子。 这个大鼻子战士是个性情中人,他像认祖归宗一样扔下手里的骨棒,跑到瘸子跟前一把抱住了瘸子。 两个人拥抱在一起,哈哈大笑起来,看的出来,这两人的关系很好。 两人分开,大鼻子回头跟其他几个战士喊道,“矮子,这是矮子。” 其余几个战士并没有什么反应,因为他们跟瘸子并不是很熟,而且瘸子是被部落遗弃的人,他们压根就看不起瘸子。 “矮子,能再见到你,我真是开心,我还以为你死了呢。”大鼻子说。 “哦,我是差点死了,不过还好,我遇到了我的首领,是他收留了我,我现在已经加入华部落了。”瘸子向大鼻子介绍刘田。 大鼻子用敬佩的眼神看了一眼刘田,因为在他的理念中,像瘸子这样的残疾是没有部落会要的,这个男人居然会收留他,而且看起来,瘸子过的还不错。 “我可真为你高兴!”大鼻子由衷的说道。 “见到你我也很高兴!”瘸子哈哈笑着说道。 “不过,大鼻子,你能不能带我们去见见首领,我们想要跟你们做个交易。”瘸子说。 “这当然可以,你们跟我来吧!”大鼻子说着就要在前方引路,但却被另外几个战士拦住了。 “大鼻子,首领说过了,不相干的人不允许进入部落,除非他们有好东西。”其中一个战士说。 “嗯,首领确实这样说过。”大鼻子点了点头,转头问瘸子,“矮子,你们带什么好东西过来了吗?” 刘田上前一步,说,“我是华部落的首领,我们这次带来了很多不一样的商品。” 说着,刘田从大牙的背篓里拿出一个陶碗,递给大鼻子,说,“你看,这是我们的陶碗,比你们的石碗要更加轻便好用。” 大鼻子把陶碗接过来,仔细看了看,果然很轻便,而且这个碗看起来好漂亮啊,这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 要想做出形状这么规则的石碗可不容易,整个巨鼠部落也只有廖廖两三个族人可以把石器做的很漂亮。 大鼻子把陶碗给另外几个战士看了看,他们都很惊奇,对于他们来说,这确实是个好东西。 “华部落的首领,既然你们是来交易的,那就跟我们来吧!”说完,几个战士就在前面引路。 巨鼠部落居住的岩洞非常大,整体走势向下,而且内部有很多岔洞,那些岔洞都是巨鼠部落的族人自己挖掘出来的,里面关着他们养的巨鼠。 刘田走进岩洞后就看见,一些巨鼠部落的族人正在挖掘新的岔洞,巨鼠繁衍的速度非常快,他们需要经常给这些巨鼠准备住的地方。 而刘田这时也看清了那些巨鼠,确实是老鼠的模样,只不过体型更大,成年的巨鼠有野兔那么大,而且浑身都是暗红色的毛发,只有肚皮是白色的,它们的皮毛看起来很柔软。 巨鼠部落的族人领着刘田见到了他们的首领,巨鼠部落的首领是个体格很壮硕的战士,他端坐在岩洞里的一块巨石上,在他的旁边还坐着一位头发和胡子都花白了的老人,虽然他的头发和胡子由于长时间不洗,都打结了,很邋遢,但他的一双小眼睛却精光闪闪,显得很精神。 这位白发老者是巨鼠部落的巫,族人们都称他为鼠巫。 “鼠首领,我来自华部落,我是华部落的首领,这次前来,是想跟你们交换一些巨鼠。”刘田开门见山的说道。 “嗯,华首领,你先把你用来交换的物品拿出来看看吧!”鼠首领说。 第37章 鲜美的肉汤 刘田拿出一只陶锅递给鼠首领,鼠首领接过后看了看,感觉并没有什么稀奇的地方,但一旁的鼠巫却大吃一惊,他能感觉到这种容器并不简单。 鼠巫从鼠首领手里抢过陶锅,拿在手上仔细看了起来,对于鼠巫这种以下犯上的行为,鼠首领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异样的情绪,只是略带恭敬的在一旁看着。 刘田不知道这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老头有什么能耐,竟然敢公然抢首领手里的东西,瘸子在一旁小声告诉刘田,巨鼠部落之所以能驯养这些巨鼠,完全就是这个鼠巫的功劳,是他首先带领族人驯养这些大老鼠的,那时,这位鼠首领还没出生呢。 刘田这才恍然大悟,看来这个老头确实是个有智慧的人。 鼠巫从巨石上站起来,把陶锅递还给刘田,故作不屑的说道,“华首领,你也知道,我们虽然养了很多巨鼠,但你看,我们部落也有很多族人,这些巨鼠是我们的食物,是我们部落生存下去的保障,我们是不会轻易对外交换的。”巨鼠首领说。 鼠巫之所以这样说,完全就是想给自己的商品抬抬价,而这当然瞒不过刘田的眼睛。 刘田微微一笑,说道,“鼠长老,你能驯养这些巨鼠,说明你是个有智慧的人。” 听闻这话,鼠巫也是大吃一惊,他不明白刘田是怎么知道他的身份的,而且,他是怎么知道巨鼠是自己一手驯养出来的? 鼠巫看向刘田身后,终于发现了一直躲在刘田身后的瘸子,这才恍然大悟,不过,他并没有去搭理瘸子,因为对于他来说,瘸子只不过是个被自己部落遗弃的废物而已,没必要再去搭理。 “鼠长老,相信你刚才也仔细看了我们带来的这种物品,这是一种非常好用的容器,既可以用来装多余的食物,还可以用来装水,而且它还很轻便,方便移动,至于交换的价值,好商量,毕竟,在我们华部落,这样的陶器实在是太普通了!” 说完,刘田让大牙,狼疤和瘸子把所有的陶器都拿了出来,一字摆开让鼠巫挑。 鼠巫震惊的看着摆在他面前的陶器,虽然这些陶器的形状各不相同,但都做工精美,而且鼠巫知道,这些东西肯定各有用处。 “鼠长老,你看,这个叫陶锅,是用来煮肉汤的,这个是陶碗,是用来盛汤的,还有这个是陶罐,可以用来储存清水或是食物的。”刘田给鼠巫一一介绍了一番自己带来的陶器。 巨鼠部落对于肉汤并没有什么好感,因为他们也曾用石锅煮过肉汤,但吃起来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味道,寡淡油腻,反而不如烤的好吃。 “如果是这样的话,华首领,那我们就交换一些陶罐吧!”鼠首领这时站了起来,指着一只陶罐说道。 这个四肢比大脑发达的首领认为只有陶罐可能还有一些用处。 而鼠巫却并不这么认为,他能感觉到这个华部落的首领并不简单,既然能做出这么好用的容器来,那些陶锅和陶碗肯定有它们独特的好处。 “华首领,我们的族人都曾经吃过肉汤,但味道并不好,他们都觉得巨鼠还是烤着吃比较香,我不知道你做出那么多的陶锅和陶碗出来,有什么用处?”鼠巫问。 “怎么会?肉汤的味道十分鲜美,完全不是烤肉所能相比的!不信你问问我的族人。”刘田疑惑的说道。 “当然,肉汤是我从出生以来吃过的最鲜美的食物!”狼疤立刻附和道,大牙和瘸子也在一旁点着头表示同意。 鼠巫皱着眉,想了想,说道,“华首领,你在这里给我们煮一锅肉汤吧,要是真像你说的那么好吃,那么我就同意跟你交换!” “这当然可以!”刘田立刻同意下来。 鼠巫和鼠首领把刘田带到一个小火塘旁边,刘田看了看这个巨大的岩洞,里面至少建了六七个火塘,这个是最小的一个,里面还在燃烧着火苗,一个族人正在看守火塘,不让火熄灭。 刘田把陶锅放到火塘上,在陶锅里注入清水,把准备好的鼠肉切成块放进了锅内,盖上盖子开始煮。 等到水煮开后,刘田揭开锅盖,拿出盐罐子,伸手捏了一把白盐,准备撒进陶锅里,鼠首领见状,忙阻止了刘田,瓮声瓮气的问道,“华首领,这是什么东西?” “这个是盐,我们得肉汤之所以味道鲜美,完全就是这个东西的功劳!”说完,刘田就将那些白盐撒进了肉汤里。 不一会儿,肉汤的香味就开始在岩洞里蔓延了开来,吸引了很多巨鼠部落的族人前来围观,一些族人还馋的流出了口水。 又过了一会儿,肉汤煮好了,刘田用勺子舀了一点汤尝了尝,味道刚刚好。 刘田亲自给鼠巫和鼠首领盛了一碗肉汤递给两人,鼠首领闻着肉汤的香味,看着那飘着的油花,忍不住就想喝一口。 鼠巫却一把制止了他,刚才刘田撒进陶锅里的那白色的东西,他并不认识,要是喝完后中毒了,那就不妙了。 刘田看出了鼠巫的心思,于是给自己盛了一碗汤,还盛了一块炖的稀烂的鼠肉,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把一旁的大牙都馋哭了。 看到刘田自己都吃了,鼠巫也就放下了戒心,开始喝起了肉汤。 碗到唇边,轻轻抿了一口,鼠巫就被彻底震惊了,这是他这辈子从来没有尝过的味道,和以前自己部落煮过的那锅肉汤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不过鼠巫还是尽量保持了矜持,只是默默的吃着,脸上也并没有出现多余的表情。 反观一旁的鼠首领,则是像饕餮吃着山珍海味一样,把骨头都嚼碎咽了下去,这味道真是太好吃了! “华首领,这肉汤的味道真是太好吃了!你能再给我盛一碗吗?”鼠首领龇着牙问道,他已经彻底被这肉汤给征服了。 “当然,鼠首领,这锅肉汤送给你和你的族人!”刘田微笑着回应。 第38章 美食诱惑 “那可真是太好了,华首领,非常感谢你!”鼠首领话还没说完,就又去盛了一碗肉汤,顺便还捞了两大块肉,走到一边,背对着鼠巫吃了起来。 鼠巫这时也喝完了肉汤,他舔了舔嘴唇,显得意犹未尽,他把陶碗放下,说道,“华首领,确实如你所说,肉汤的味道很鲜美,既然我们双方都有需求,那就说一说怎么交换吧!” “嗯,一件陶器换五只成年的巨鼠。”刘田说,这是他早就想好的交易价值。 鼠巫低头想了想,觉得这个交换价还算公平,于是就点头答应了下来。 鼠巫最后挑选了五个陶锅,五个陶罐和十个陶碗,刘田还好心的送给他们几个勺子,而刘田最后也得到了一百只成年的巨鼠,这些巨鼠会不断的繁殖,为华部落带来充足的肉食和皮毛。 “华首领,那种盐能不能送给我们一些?”鼠巫指着盐罐子说道,如果没有白盐,肉汤根本就不好喝。 “这可不行!”刘田斩钉截铁的拒绝了。 “鼠长老,实话告诉你,这种盐很难获得,就算是我们华部落,想要制作出白盐来也要花费很多时间和力气才行!” “那么我可以拿鼠兽来跟你交换!”鼠巫说。 “鼠兽我们已经不需要了,要不这样吧,如果你们真的想要白盐,那就拿你们的族人来跟我交换吧!” 刘田知道怎么养鸡养鸭,但老鼠他还从来没见人养过,如果能有几个有经验的巨鼠部落的族人帮忙驯养那就再好不过了。 鼠巫并不太情愿用族人来交换,但那种白盐实在是太有诱惑力了,吃过一次后就再也无法自拔,就跟上瘾了一样。 鼠巫自己还能控制,但鼠首领已经深陷其中了,只见他一碗接一碗的喝着肉汤,根本就停不下来。 “鼠长老,盐不仅能让食物变得更加好吃,而且它还能让人变得更加有力气,能干更多的活。”刘田说。 这番话正中了鼠巫的下怀,因为巨鼠部落虽然驯养了很多巨鼠,能保证部落不缺食物,但搞养殖是要付出精力和时间的,需要族人不停的干活,不像其他部落,只要吃饱了就可以休息。 如果族人吃了白盐后就能有更多的力气干活,那部落将会更加壮大。 这个时候,鼠首领已经喝完了第四碗肉汤,他打了个响亮的饱嗝,喊道,“太好吃了,真是太好吃了!” “华首领,无论如何,我都要跟你交换一些白盐。”鼠首领已经顾不上旁边还有鼠巫在了,美食的诱惑是无法抗拒的。 实际上这个时候,鼠巫的内心也早就松动了,巨鼠部落有几百名族人,用几个族人来交换,对于部落并没什么大的影响。 “那好吧,华首领,你说说看,要怎么交换?”鼠巫问。 刘田这次出来并没打算用白盐来交换,因为制作白盐实在不是一件轻易的事,所以,他这次也只带来两罐白盐,刘田拿出一罐还没动过的白盐,大概有五斤左右,说道,“这一罐白盐换五个族人,要成年人。” 鼠巫没想到刘田会狮子大开口,他很明白,盐是消耗品,这一罐根本就吃不了多长时间,于是鼠巫提出了一个要求,他说, “华首领,盐确实是好东西,但你看,我们部落有这么多的人口,这一罐根本就吃不了多长时间,不如这样,我用十个族人跟你交换白盐的制作方法。” 刘田听完后连连摆手,说道,“不不不,鼠长老,白盐的制作方法我没法教给你,我之前就跟你说过,白盐很难获取,制作它的原料也不好寻找,如果你们不愿意交换,那就算了吧!” 说完,刘田就开始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华首领,请你等一等!”鼠首领忍不住喊道,他生怕刘田带着他的白盐就这么离开了。 刘田停了下来,看向鼠首领,鼠首领看向鼠巫,几乎是带着央求的口吻说道,“巫伯,我们就先跟华首领交换一些白盐吧,反正我们的族人有很多,少五个人也没什么影响。” 鼠巫想了想,也只好无奈的同意了,不过他还是对刘田说,“华首领,我同意跟你交换了,不过你看,现在天快要黑了,不如你们就在我的部落暂住一个晚上,等明天你们再离开。” “那好吧,鼠长老,鼠首领,那就打扰了!”刘田坦然的答应了。 刘田不觉得鼠巫会对他们有所企图,尽管白盐是好东西,但如果他们想抢,早就抢了,不会等到现在。 况且,这个鼠巫并不是一个愚蠢的人,要是他真的抢了刘田的白盐,那么以后,他可能再也得不到白盐了。 尽管刘田料想鼠巫不会抢自己的白盐,但他还是不敢真的睡着,在狼疤,大牙和瘸子都打起了呼噜时,刘田还是半闭着眼睛装睡。 夜晚,火塘里的火彻夜燃烧,刘田能清楚的看清周围的一切。 在大概半夜的时候,巨鼠部落除了看守火塘的族人,其他族人都已经入睡了,当然刘田是在装睡。 刘田忽然听到有脚步声在靠近他,刘田没有睁开眼睛,但是握紧了身旁的铁斧。 脚步声在刘田身旁停了下来,“华首领,华首领。” 刘田听到有人在轻轻的喊他,这是鼠巫的声音,并且他还轻轻推了一把刘田,像是在确认刘田有没有睡着。 刘田不知道鼠巫在搞什么鬼,但他紧紧的闭着眼睛,并没有回应。 鼠巫一连喊了好几声,见刘田没有丝毫反应,确认刘田确实已经睡熟了,就离开了。 刘田慢慢睁开眼睛,见鼠巫向岩洞外走去,并且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人,而那个人,刘田白天就见过,是大鼻子。 刘田感觉很奇怪,深更半夜的,这两人怎么会结伴出了岩洞,难不成这两人搞基? 刘田很想跟上去看看,但想想还是放弃了,因为那几个看守火塘的族人还没睡,他现在起来,不就证明自己刚才是在装睡吗? 他只是眯着眼睛偷偷看向岩洞外,鼠巫和大鼻子在岩洞门口就停了下来,开始交谈起来。 第39章 再遇鳄部落 鼠巫和大鼻子在岩洞外面交谈了很长时间,然后就一起回了岩洞,等到第二天,鼠巫就将选好的五个用于交换的族人带到了刘田跟前,这五个巨鼠部落的族人全部都是成年男性,而且大鼻子就在其中。 昨晚鼠巫的反常举动本身就让刘田充满了疑惑,这时见大鼻子赫然在交换的行列中,这就更加让刘田感到这笔交易充满了猫腻。 不过刘田最终还是接受了这五个人,并且把满满一罐白盐交给了鼠巫,这笔交易算是圆满完成了。 “鼠首领,鼠长老,多谢你们的款待,我现在要带着交换来的物品离开了,再见了!”说完,刘田就带着交换来的族人和巨鼠离开了。 那一百只巨鼠被分装在五只木制的大笼子里,由族人们抬着走,这五只大笼子也是巨鼠部落自己做的,不过,是鼠巫送给刘田的,就当是那几只勺子的交换物了。 对于交换来大鼻子,瘸子是十分高兴的,他没想到,世事无常,自己被赶出了巨鼠部落,过了这么久,他竟然又和大鼻子成为了族人。 沿着来时的路返回,路过藕湖时,刘田发动所有的族人下湖去采莲藕,这片藕湖距离部落还有相当远的距离,来一趟并不容易,所以,刘田想尽量多采集一些,毕竟,在原始时代,蔬菜还是很难得的。 夕阳西下,族人们从泥塘里出来,每个人身上都沾着泥,不过他们都很开心,因为他们采了很多的莲藕,这些都是食物。 趁着夕阳的余晖,族人们一边清理莲藕,把莲藕洗干净,一边找柴生火,准备做饭。 而就在这个时候,远处突然出现了一群人,并朝着这边走了过来,等走到近处,刘田才看清楚,这是鳄部落的族人,他们的特征很明显,戴着鳄鱼皮制的头套。 为首一人身材格外高大壮硕,像一具铁塔,此人正是鳄部落的首领,塔。 刘田如临大敌似的站了起来,取下弓箭,紧紧的握在手上,狼疤射杀了鳄部落一个族人,这帮人肯定来者不善。 塔的手里握着一根寒光闪闪的骨矛,在塔的手中显得格外尖锐。 塔这时也看见了刘田手里握着的弓,果然如自己的族人所说,那种小竹棍需要配合这种弯弯的武器来使用。 “是你杀了我的族人?”塔冲着刘田冷冷的问。 “不错,谁敢抢我的东西,我就杀了谁!”虽然对方人很多,但刘田知道,这个时候绝对不能怂,否则肯定会助长对方的气焰。 “哼哼,你杀了我的族人,就想跑吗?”塔冷笑一声说道。 “我刚才就说了,谁抢我的东西,我就杀了谁!”刘田将箭搭在了弓上,随时准备攻击。 狼疤、大牙和瘸子也早就做好了准备,弯弓搭箭瞄准了敌方,刚被交易来的几个族人则都害怕的咽了口口水,相比于鳄部落,巨鼠部落是不善于战斗的,他们万万没想到,刚被交易到华部落,就要面临死亡的威胁。 特别是大鼻子,这时已经退到了最后方,看起来随时准备逃跑。 塔虽然长的五大三粗,但并不是个头脑简单的人,他知道那种能够远程攻击的武器不好惹,搞的不好,连自己都会丧命,于是指着刘田手里的弓说道, “只要你给我那种弯弯的武器,我就放过你们!” 刘田听了这话,瞬间就明白了,对方肯定是捡到了羽箭,这时想要自己的弓,很明显是想学着弓箭的样子自己制作这种可以远程攻击的武器。 刘田怎么可能会将这种秘密透露给对方,无论是陶器,还是白盐,这两种东西的制作方法即使被别的部落偷学过去,都不会对华部落产生什么实质性的影响,但武器就不同了,要是鳄部落这种强大部落学会了弓箭的制作方法,那对华部落来说将是灭族的危险。 “想要吗?那就自己来拿吧!”话还未说完,刘田就放箭射了过去,只听惨叫一声,塔的一只眼睛就被射瞎了。 塔捂着眼睛倒在地上痛苦的哀嚎翻滚着,殷红的鲜血顺着他的指缝流了下来。 “首领,首领!”塔的一众族人全都冲到了塔的身前,想要查看塔的伤势。 “给我杀,杀光他们!”塔愤怒的吼道。 尽管塔愤怒的嘶吼着,命令他的族人去战斗,但这些人已经被弓箭那可怕的威力吓破胆了,根本没人敢上前。 就在这个时候,狼疤开始射击,以他的射击水准,几乎就是一箭一个,不一会儿,对面就倒下了四五个人。 这下,鳄部落的族人再也扛不住了,他们抬起塔,疯狂的逃窜而去,狼疤还想再追,被刘田制止了。 虽然暂时击退了鳄部落,但刘田知道这个地方很危险,已经不能再待了,必须要马上离开。 好在莲藕也采集的差不多了,刘田大手一挥,带着几个族人开始撤离。 等回到部落时,已经是第二天傍晚了,在河边取水的女人们见到首领回来,扔下手里的陶罐高兴的手舞足蹈。 刘田外出这么久,她们还以为首领被野兽给吃了。 风站在部落门口,也远远的看到了刘田一行人,赶紧领着几个族人去接。 “天神保佑,首领,你可算是回来了!你不在的时候,我可想死你了!”风对着刘田就是一通肉麻的表白,听的刘田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风,我对男人没兴趣,你让人把这些巨鼠还有莲藕都送回部落吧!”刘田说。 风这才注意到那几个大笼子和笼子里关着的大老鼠。 “首领,这就是从巨鼠部落带回来的吗?看起来非常的美味!”风满脸堆笑的问。 “嗯,我们有了这些巨鼠,以后就不愁没有肉吃了,不过现在,我们还不能吃它们,它们的数量还太少,要先养一段时间才能吃!”刘田说。 说完,刘田又指着莲藕说道,“这些也是食物,而且很宝贵!” 第40章 种植莲藕 “咦,首领,这是什么食物?我怎么从来都没见过?”风拿起一个莲藕放在鼻子下闻了闻,问道。 “这是莲藕,是一种野菜,它们一般长在水底,所以你不认识它,不过它非常好吃,就算不煮熟,也可以吃。”刘田解释。 风就着莲藕咬了一口,嚼了嚼,竟然有一股甜丝丝的味道,果然很好吃。 风把嘴里的食物咽了下去,意犹未尽的又咬了一口,皱着眉问道,“首领,既然这种野菜这么好吃,为什么不多带一些回来?” 刘田微微一笑,说,“那片大湖里确实有很多莲藕,但那片湖水很深,我们不敢到深的地方去,只能在湖的边缘采集。” “那真是太可惜了!”风一边吃着莲藕一边摇头叹息。 “呵呵,没关系,莲藕是可以种植的,现在这种天气,这个温度,我们只需要把它们埋在地底下,等到来年,就会有很多很多的莲藕吃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就不担心了。”风咧着嘴笑了起来,他虽然不明白什么是种植,但首领说把它埋在地底下就能长更多的莲藕出来,那就肯定能长出来。 带着丰盛的商品回到部落,刘田一面命令族人给这些大老鼠搭建窝棚,一面寻找种植莲藕的地方。 莲藕的生长离不开水,刘田打算在水塘边开垦一片地来,专门种植莲藕,以后部落搬过去,取食也方便。 不过在垦荒之前,刘田需要做一些垦荒工具出来,刘田很想做一把犁出来,但没有牲畜拉犁,而且,仅仅是开垦一片藕塘出来而已,也没必要用到犁。 刘田最后做了几把铁制的锄头,安排族人去人力垦荒,现在这种天气,温度还比较高,种植还是能来得及的,只是收获可能要晚一些,要越冬等到来年了。 莲藕的生命力还是比较顽强的,即使在寒冬腊月,被埋在土底下的莲藕也能正常存活。 在族人垦荒的同时,为100只巨鼠搭建的窝棚也已经完工了,这个窝棚紧挨着山洞,石块的围墙,干草的屋顶,地面还铺了一层石块,防止这些大老鼠打洞逃跑。 刘田对这些巨鼠非常重视,因为它们日后会成为部落里的一项重要食物来源,所以,他专门安排从巨鼠部落交换过来的五个族人轮流照料这些巨鼠。 这些巨鼠很好养活,它们几乎什么都吃,无论是野果栗子,还是杂草树根,只要扔进窝棚里,它们就会吃个精光。 另外,对于这些大老鼠的粪便,刘田也让族人们定期清理,收集起来,他还专门让瘸子烧制了两口大陶缸,放在围墙外面,用来储存这些粪便。 这可是正宗的有机肥,既然打算种植莲藕,肥料必不可少,这个时代又没有化肥,粪便就是最好的肥料。 光有老鼠的粪便还不够,刘田打算将人的粪便也收集起来,于是,他指挥族人在围墙外面挖了两个大坑,坑底放一口大陶缸,外面再用木头和茅草搭建起来,这就是简单的厕所了,当然是分男厕和女厕的。 这样做的好处是不仅能收集肥料,还能解决部落的卫生问题,之前除刘田之外,所有的族人都是随地大小便,根本就不讲究卫生。 起初,大部分族人都不愿意去固定的地点上厕所,他们认为狩猎采集,吃的东西都是大自然馈赠的食物,自己应该回馈大自然,像这种草屋和陶缸,会完全隔绝自己与大自然的亲密接触,搞的不好还会受到神明的惩罚。 刘田可不会惯着他们,强制要求他们大小便必须去厕所里,凡是发现再有随地大小便的,就不给饭吃。 女人们很快就发现了厕所的好处,因为厕所的私密性很好,就算在人很多的地方,也不用害怕被看见了,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大小便还要跑到很远的地方,找个没有人的草丛里去解决了。 她们感叹首领的神奇智慧,甚至在上厕所的时候,还用木棍在地上画了好多首领的小人像,这样就能一边上厕所一边膜拜了。 解决完上厕所的问题,那边的藕塘也差不多挖好了,有半米深的样子,因为紧挨着水塘挖的,这时只需要挖一条连接水塘和藕塘的沟渠,就可以将水塘里的水引入藕塘里了。 不过,现在,还是要先把莲藕种植下去,先按照一定的行株距,挖好种植穴,再选一些看起来比较优质的种藕,倾斜着插入种植穴里,藕把朝上露出地面。 这差不多就种好了,接下来就是施肥,刘田让族人将两个装着巨鼠粪便的大缸抬了过来,由于巨鼠数量多,而且它们吃完就拉,所以收集到的有机肥还是相当可观的,两个大缸里几乎都装满了。 施完肥后,族人们开始挖沟渠,给藕塘里注水,一切都在刘田的指挥下进行,莲藕的初期生长不需要太多的水,保持5厘米以下的浅水层就可以了。 所以,当引入的水堪堪淹没露头的藕把时,刘田就命令封住沟渠,停止注水。 刘田还让族人从水塘里抓了一些雌鱼放进了藕塘里,这样既可以防虫,还可以养鱼,一举两得。 在刘田的英明指挥下,莲藕就种植完成了,不过,并不是种下去就完事了,还需要进行除草施肥等悉心的照料才行。 为此,刘田打算立刻开始搬家前的准备工作,也就是在这片空地上盖瓦房。 要想盖瓦房,首先必须要有一座砖窑,刘田已经选好了挖砖窑的地点,就在水塘的北侧,那里有一个小土丘,刚好可以就着挖一座砖窑,而且这个地方距离水塘也很近,取水也方便。 主意敲定,刘田回到部落,开始动员族人,准备大干一场。 族人们站成一排,毕恭毕敬的听着首领的指示,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刘田看到,在远处,一大群狼正追着一群食草动物在荒野上狂奔,而那群动物正朝着部落的方向奔来。 第41章 小斑回归 在围墙外,刘田远远的眺望着这场追逐战,很快,他就感觉有点不对劲,因为随着距离的拉近,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个领头的斑驴,鼻子上插着一根木棍,还拖着一根潇洒的绳子,这不是小斑吗? 小斑的身后还跟着十来只斑驴,这是它通过战斗获得的族群,它已经是这支族群的领袖了。 “是小斑!小斑回来了!”刘田很激动,他的壮劳力在逃跑后竟然又回来了,而且看起来,他还给自己带回来不少劳动力。 不过,那群跟在斑驴群身后的狼群很是凶残,就这么一会儿,就有两只斑驴被它们咬翻在地,而且,嗜杀的狼群并不满足,它们咬死两只斑驴后并没有停下来,而是继续追击,它们想将这群斑驴一网打尽。 看到这一幕,刘田是既心疼又愤怒,敢杀劳资的劳动力,怕是活的不耐烦了! “小的们,拿起弓箭,杀狼!” 刘田一声令下,所有的男人都拿起了弓箭和火把,冲向了狼群。 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小斑身后的斑驴群在见到人类后,恐吓的停住了脚步,它们对于人类的恐惧程度远胜于狼群。 好在,狼群在看到人类后,也停止了追击的脚步,它们知道两脚兽不好惹。 “呃啊,呃啊。”小斑叫唤了两声,跑向了刘田,他知道这个男人肯定会救自己的族群。 斑驴群这时也跟在小斑后面跑向了刘田的方向,尽管它们对人类还是充满了恐惧,但既然首领都已经下达了指示,那也只能相信它了。 而这个时候,族人们开始弯弓搭箭,瞄准狼群的方向开始射击。 狼群在弓箭的打击下根本毫无招架之力,在丢下五六具尸体后,轰散着逃掉了。 刘田摸了摸小斑的脑袋,开心的说道,“小斑,欢迎你回来!” “呃啊,呃啊。”小斑欢快的蹭了蹭刘田。 对于小斑的回归,大牙很惊喜,毕竟,这家伙是他和首领一起合伙抓住的,前段时间,小斑莫名其妙的跑掉了,还让大牙郁闷了一阵子,如今,它又自己回来了,大牙是相当的开心。 几个族人把那几匹狼的尸体扛了回来,这些狼一个个长的跟小马似的,体型巨大,杀伤力也很强,不过,它们的死亡也为部落增加了不少肉食和皮毛。 “首领,你看这些狼,它们的皮毛是多么好,肉也多。”独臂扛着一只狼走过来笑着对刘田说道。 “嗯,今天的收获很丰盛,晚上给大家加个餐,好好的吃一顿!”刘田喊道。 “哦!哦!哦!哦!” “首领!首领!” 听到要加餐,族人们都开心的欢呼起来,对于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是比吃更重要的事情了。 女人们开始清理狼的尸体,扒下皮毛清洗干净,搭在墙头上晾晒,分割狼肉,掏出内脏,结伴去河边清洗。 男人们就开始在山洞外面搭建火塘,生起火,准备好锅碗瓢盆。 小斑被重新牵回了畜棚里,拴了起来,小斑一共带来了十只斑驴,被狼咬死了两只,加上小斑,还剩下九只。 畜棚太小,关不了这么多的斑驴,这八只斑驴只好暂时散放在围墙里,好在,它们并不乱跑,只是围在小斑周围。 刘田此刻正带着几个族人在准备鼻棍和树皮绳,想让这些斑驴任劳任怨的给自己干活,那就必须能牵着它们的鼻子走。 刘田原本以为这些斑驴对于上鼻棍会很抵触,但没想到它们还挺配合,不仅如此,这几头原本被狼群吓破了胆,有些萎靡的斑驴,在上完鼻棍后竟然都焕发了神采,昂着头嘶鸣起来,好像为自己拥有鼻棍而自豪。 这或许就是文化的侵蚀吧! 上完鼻棍,套好缰绳,刘田就把这八只斑驴拴在畜棚周围,等明天白天再给它们搭建新的窝棚。 夜幕降临,华部落的所有族人围在火塘周围,火塘上架着一口大锅,锅里煮着满满一锅狼肉。 族人们一边等待着锅里的肉,一边不甘寂寞的开始舞蹈起来,嘴里还发出“哦哦哦”的声音。 反正那怪异的舞蹈刘田也不认识,只是扫的满地的灰尘让刘田忍不住去把锅盖盖上了。 还有他们唱的歌只能用鬼哭狼嚎来形容,吓的畜棚旁的斑驴都不安的叫唤起来,要不是看他们兴致确实很高,刘田真想立刻喊停。 当锅里的肉彻底煮熟后,这种折磨才终于停了下来,女人们开始发碗和勺子,大家围在一起吃起了狼肉。 虽说有了碗,有了勺子,刘田还禁止直接用手在锅里抓肉吃,但不要奢望他们的吃相会有多么的雅观。 勺子基本上被扔在一边,盛到碗里的肉也是直接用手抓起来就吃,根本就不在乎会被热汤烫到手,还有一些族人为了抢一节肠子而动手了手。 刘田知道,这样的习惯是在特定环境中形成的,原始人类获取食物并不容易,要想让他们很快的步入文明,像一个现代人那样,端坐在桌子旁,细嚼慢咽,是不大可能的。 刘田也只能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让他的族人不用再冒着生命危险出去狩猎,不用再为食物而发愁,可以过上细嚼慢咽的生活。 晚餐结束后,已经是深夜了,族人们也都回到了各自的住所去了,有些族人倒头就开始睡觉,而有些族人则开始饱暖思淫欲,找到自己中意的异性,做着不可描述的事情。 甚至还有几个女人偷偷摸摸的跑到山洞里,主动爬到刘田身上投怀送抱,着实把刘田给吓了一大跳。 刘田并不反对男欢女爱,毕竟,他们也是在为部落的繁衍生息做着自己的贡献,但如果让他跟这些原始人造人,那就当自己没说。 不是刘田装正人君子,而是刘田正常人的审美标准让他实在雄起不起来,刘田婉拒了这几个女人的好意,并礼貌的把她们赶出了山洞。 但这一切却被一旁的风看在了眼里,在他看来,首领恐怕是有什么毛病,因为正常男人是无法抗拒这种美色诱惑的。 第42章 多管闲事的风 等到第二天,刘田醒来时,他睁开眼睛,看到风正蹲在他面前,龇着大黄牙正冲他笑,把刘田给吓了一大跳。 风的手上还捧着一只陶碗,不知道碗里盛的是什么,反正是黄色的液体,还有一股骚气。 刘田一下就坐了起来问,“风,你在这里干什么?” 风呵呵一笑,把陶碗递给刘田,说,“首领,把这个喝下去。” “这是什么?”刘田闻了闻,确认这绝对是尿,而且刘田还看到在碗底有一些红色的小果子,那是新鲜的枸杞子。 “首领,我没想到你年纪这么小,这么年轻,就已经不行了,我跟你说吧,在我以前的部落,我当族长之前的那个老族长,他大概有我两个年纪那么大,可以说已经很老了,但他每天晚上都需要女人,知道为什么吗?” 风把碗凑近刘田,神秘兮兮的说道,“就是因为喝了这个!” 刘田把那个散发着骚气的碗推向一边,冷着脸问,“风,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不行了?” “呵呵,首领,昨天晚上的事情我都看到了,但首先我要说,我不是故意偷看的,那个时候我实在是没有睡着,而且,我以为你会像一头勇猛的剑齿虎一样征服那几个送上门的绵羊,哪知道…” 说到这,风还叹息一声,摇了摇头,显得十分可惜。 刘田的脸此时已经冷若冰霜了,哪个男人在听到别人说自己不行时,都会生气,就更别说身为首领的刘田了。 “风,今天我们要开始挖砖窑了,这个任务就交给你吧,不挖好不准吃饭!” 说完,刘田就起身往山洞外走去。 风似乎并没有觉察到首领已经生气了,他还捧着陶碗追着刘田说,“首领,这个你不喝吗?” 刘田根本就没有理会他,除了正常去狩猎采集的族人外,其余的人都跟着他去了水塘边,开始规划烧砖,建瓦房的事情。 挖砖窑的工作,刘田交给风一个人去干,连个助手都没给他配,风到现在也没明白他哪里得罪了首领,但对于首领安排的工作他也不敢不干。 好在该给的挖掘工具还是配给了他,毕竟,惩罚归惩罚,也不能耽误了工作进度。 在风挖砖窑的同时,其他族人也没闲着,他们有的去挖粘土,有的去取水,还有的去平整地面。 这个地方虽说地势平坦,适合建瓦房,但毕竟是荒野,杂草丛生,而且还长了一些树,这些植被都要清理干净。 清理的方法其实也不难,直接一把火烧掉就完事了,反正这里又没有人,也没有建筑,火爱怎么烧就怎么烧,根本就不用怕会烧坏什么东西。 杂草清理干净后,风还在吭哧吭哧的挖窑,有好几次,他都跑到刘田跟前,请求刘田给他派几个助手,要不然他一个人不知道要挖到什么时候才能挖好。 可刘田告诉他不用着急,其他人都有事情要做,想要助手,那是不可能的。 风只好抹了抹头上的汗,继续干活,虽然刘田说挖不好就不给饭吃,但如果风不吃饭,那就没力气干活,所以一天下来,刘田还是给他吃了几个野果充饥。 看着其他族人都在吃肉喝汤,风终于忍不住表达了自己的抗议。 “首领,你如果想让我干活,那就必须给我肉吃!”风灰头土脸的来到刘田跟前抗议道。 “风,我把这么重要的工作交给你,是相信你,你要是不行的话,那我就换个人代替你。”刘田轻描淡写的说道。 听了刘田的话,风好像明白了什么,他终于知道是什么地方得罪刘田了,风解释道, “首领,对于那件事,我不是有意的,但我必须要跟你说,你是我们的首领,你必须要有自己的女人,否则我们的部落要怎么延续下去?” “风,这种事就不用你操心了,我知道你是为了部落着想,但我的想法你是不会明白的,你去干好你的事情吧,等你把砖窑挖好,我会好好犒赏你一顿的!”刘田说。 “那好吧,首领,如果需要我的帮助,那么你就尽管开口,我知道在哪里能采集到那种能让男人雄起的果子!”风说完后,就扛着铁铲继续挖他的砖窑去了。 等把那一大片荒野全部烧干净后,刘田意外的发现,在那些灰烬里,有一些已经烧熟了的食物,大多数都是来不及逃跑的小型食草动物,这些食物正好可以就近给干活的族人们补充体力。 而这个时候,刘田也开始规划建房的面积,按照部落的人数,不到五十个人,刘田划定了大概三百平的土地,然后用木棍在这块土地上勾勒出五间规模差不多大小的瓦房线条,每间瓦房的面积大概在五十个平方,空出来的地方就建厕所或是其他基础设施。 如果以后人多了不够住了,还可以继续建,反正土地有的是,想建多少瓦房都可以,也不会有人管。 紧接着,刘田就安排族人用铁锹,锄头等工具沿着线条挖坑打地基。 这个时候,就能用得上斑驴了,有两头斑驴被从部落里牵了过来,用它们来运送石块和粘土是再合适不过了。 一筐筐用来打地基的石块和粘土被运送了过来,这些最为原始的材料,将会转化为砖瓦房的一部分,为华部落的族人们遮风挡雨。 做土基的模具也已经准备好了,这个东西用木头就可以做,把木头削成一面平整的木板,四块木板拼接在一起,形成一个长方形,能压出长方形的土块就可以了。 至于做转胚那就很简单了,把粘土放进模具中压实取出就可以了,简直比打螺丝还简单。 负责打土方的族人,人手一个模具,做好的砖胚被集中摆放到一处空地上晾晒,等砖窑挖好后,就可以烧制了。 像这种体力活,作为首领的刘田肯定不会亲自去干的,他只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这帮原始人不但丝毫没有建筑经验,而且还非常喜欢偷懒,一点职业素养也没有,只要在刘田的视线之外,他们就开始磨磨蹭蹭,磨洋工。 刘田只好拿根皮鞭,在工地上不间断的巡视,虽然没亲自干活,但感觉比干苦力活还累。 第43章 原始人也会背叛 面对这种大规模的工程建设,本来活跃在水塘周围的动物们都吓的躲的远远的,它们不知道这些两脚兽到底在搞什么名堂。 还有那两头蠢驴,竟然甘愿为人类干活,而且还被牵着鼻子走,真是好笑。 在刘田的英明指挥和严厉监督下,经过三天时间的努力,已经做出了一千多块砖坯,而且大部分砖坯也能入窑烧制了,而砖窑也挖好了。 尽管这三天时间,风累的半死,也饿的不轻,但砖窑挖好的那一刻,风还是很开心,刘田仔细检查了砖窑,砖窑的规模不大,一次性大概也只能烧三五百块砖,顶部有个注水口,是用来注水的,这样,这座砖窑就可以烧制出青砖了。 虽然这座砖窑完全是在刘田的指导下完成的,但活毕竟是风干的,所以刘田还是实现自己的承诺,给风安排了一顿大餐作为犒劳。 刘田把风带到了一个小土窑跟前,这个小土窑是刘田用粘土建的,就在水塘边。土窑旁边,一个小男孩,就是狼疤的便宜儿子小石头,手里抓着根竹棍转着,竹棍上插着一只野鸭子,野鸭子的表皮烤的焦黄,还在滋滋的冒油,旁边还放着几只已经做好了的烤鸭。 刘田这几天除了当监工外,还兼职做了回猎人,他用弓箭猎杀了不少野鸭子,然后做成了烤鸭。 而部落那边,之前制作的盐也已经用完了,所以在这边完工,准备烧砖的时候,刘田又带着基建队去拉了一趟盐石回来。 这一次开采的盐石要远远多于以往,刘田动用了所有的斑驴,拉回来的盐石足有上千斤重。 制作白盐从来都是刘田独自完成的,因为刘田一直将盐当成战略物资来看待,这是华部落的最高机密,绝对不能让其他部落知道。 在安排好烧砖任务后,刘田就回到部落,开始闭关制盐。 这个时候,部落里的大部分族人都已经出去干活了,搞基建的搞基建,狩猎的狩猎,采集的采集,部落里除了瘸子,石头,还有留下来照看巨鼠的大鼻子外,再没有其他人了。 虽然刘田在部落里已经不止一次的制作过白盐了,但这些原始人类似乎对学习制作白盐并不感兴趣,连看也不会多看一眼,他们在吃饱后,宁愿待在太阳底下抓虱子。 不过,这一次制盐的时候,大鼻子表现的很殷勤,他不仅主动帮助刘田把盐石碾碎,送进山洞里给刘田使用,而且,他还请求刘田教他制作白盐。 刘田原本对族人虚心学习是很欣慰的,但这家伙表现的太异于常人了,和其他人完全不一样,而且,刘田依然记得在巨鼠部落,鼠巫和大鼻子在深更半夜偷偷摸摸交谈的情节,这些都让刘田感觉疑惑。 刘田大概已经猜出来,这个大鼻子很可能是巨鼠部落派来的奸细,过来偷师学艺的。 不过,这也只是刘田心中的猜测,并没有真凭实据,他对大鼻子说,“大鼻子,你知道的,无论是陶器还是白盐,对于华部落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东西,烧制陶器的任务我已经教给了瘸子,因为瘸子对我忠心耿耿,我十分信任他,但制盐只能由部落首领亲自来做,除非你是下一任首领的候选人!” 大鼻子挠了挠头,眼珠子一转,说道,“首领,虽然我来部落没多长时间,但我对您也是很忠心的,您看我照顾那些鼠兽,也是很辛苦的。 如果,我是说如果,万一您哪天在外面被野兽咬死了,那部落里还有其他人会制盐吗?以后我们华部落不是就吃不但盐了吗?” 说到这,大鼻子停顿了一下,然后又接着说,“首领,我说这话希望您不要生气,也没有要诅咒您的意思,我只是说您应该要让其他族人也学会制作白盐,这样才能以防万一,我这完全是为了部落着想。” 刘田想了想,觉得大鼻子说的有点道理,意外不知道哪一天会来临,况且,在危机四伏的原始时代,意外更加频繁。 一个原始人,能有这样的见识,也真是不简单了。 “嗯,大鼻子,你说的很有道理,我会把制盐的事情教给其他族人的,你下去吧!”刘田说。 “首领,其实我对制作白盐很感兴趣,而且我还是个很聪明的人,如果我没有来华部落,而是在巨鼠部落的话,鼠巫跟我说了,我就是下一届的部落首领。”大鼻子有点急迫的说道。 刘田心想,原始人的脑筋都这么直的吗?让大鼻子当首领,这怕就是鼠巫给大鼻子开出的激励筹码吧,不过大鼻子就没想过,要是让他当首领,那现在的鼠首领要怎么办?鼠巫的权力都大到了可以废除部落首领的地步了吗? 这怕就是一张空头支票而已,鼠巫这个老头子果然坏的很。 刘田看了大鼻子一眼,淡淡的说道,“大鼻子,你先下去干活吧,我会好好考虑的。” 大鼻子挠了挠头,实在没法了,只好退了出去,要是它再逼逼的话,刘田可真就要发火了。 大鼻子走了后,刘田想想,确实得找个合适的人来帮他制盐,否则真是相当累啊! 但现在,还是先把房子盖好再说,新家那边正在开始烧砖了,烧砖需要大量的柴,不过好在旁边都是森林,做完砖坯的族人拿着铁斧就去森林里砍柴,用斑驴驼回去。 而刘田除了制盐外,还需要去工地上监工,如果光靠腿来回跑,光走一个来回就需要个把小时,实在是有点浪费时间。 于是,刘田把主意打到了小斑的头上。 第44章 偷师学艺 小斑虽然叫斑驴,但它体型高大,和一匹马差不多大小,完全可以驮一个人。 不过一开始小斑并不配合,毕竟,谁也不愿意被人骑着走,换做驴也一样,不过在刘田的悉心调教下,小斑最终还是屈服了。 刘田还用木头和动物的皮毛做了一个马鞍,小斑的身份得到了升级,从此以后,他就是刘田的坐骑了。 有了小斑代步,刘田的工作效率就高了很多,每天上午骑着小斑到工地巡视一圈,确保工程进展,然后再回部落制盐,等到下午再去一趟工地,这样一来,制盐,烧砖两不误,想偷懒的族人也不敢偷懒了。 毕竟,首领有了坐骑后,来一趟工地也就是做个砖坯的功夫,要是被发现偷懒,挨打是小事,要是不给饭吃,还得挨饿干活,那就惨了。 工地上十几个人,在这种高强度的压力下,终于将砖烧制完成了,全部都是清一色的大青砖,绝对结实耐用,用这样的大青砖建的房子,不要说阻挡野兽了,就是刮十级大风,也不怕会塌。 有一些地方,用这种大青砖建起来的房子,已经屹立了几百年而不倒,真的不比钢筋混凝土差。 青砖烧好后,就开始做瓦烧瓦,而这个时候,刘田也驻扎到工地上,开始指挥盖瓦房,毕竟,除了他之外,没有人会盖房子。 二十来个族人分成两拨,一拨负责做瓦烧瓦,另一拨负责盖房子,地基已经打好了,半米深的地基里全部用碎石和泥土夯实,刘田在一旁做着技术指导,两间瓦房同时开工。 没有石灰,就用泥当做粘合剂,一块青砖一把泥,在草绳上绑一块碎石头挂在墙角,当做水平仪,这样墙就不会砌歪了。 砌墙这种活并不难,熟能生巧,做着做着就会了,刘田不想盖的太高大,太复杂,所以,当墙的高度比部落里最高的人还要高出两个头时,刘田就喊停了。 到这里,房子还只建了一半,剩下的就是盖瓦了,房子肯定不能建成平顶的,那样的话,要是下大雨,雨水就会积在房顶上,时间长了,房子就会坏。 人类的智慧就体体现在这里,他们不会像鸟那样搭个窝还口朝上,整天风吹雨淋的,人类建房子,房顶都是斜坡的。 刘田要搭的是双斜坡的房子,这样更耐水,房子也能更结实,使用更长的时间。 不过,要铺瓦片,首先还需要搭横梁和椽条,留下一半人继续干活,另一半人跟着刘田去森林里伐木。 森林里的木材很多,但盖十间瓦房也需要用到相当多的木头,根据用途的不同选择大小不一的木材,用作横梁的要粗一点,椽条的细一点。 铁斧在这个时候就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两个人砍一棵横梁,很快就能放倒一棵,至于用作椽条的木材那就更不在话下。 木材没法用驴拉,只好自己背回去,太粗的横梁就两个人一起扛着走。 背回来的树还没完,还要去皮泡水,然后再晒干,要不然容易蛀虫腐败。 去完皮的木材直接就被扔进了水塘里,预计泡个一天,再晒个两天就差不多能用了。 等伐完木回到工地时,太阳已经快要下山了,刘田招呼一声,带着族人返回部落。 工地就这样放着,也不需要派人看,方圆几十里连个鬼影都看不见,不用担心会有人破坏工地。 当刘田回到部落时,他见到了让他震惊的一幕,大鼻子正在烧制陶器,而瘸子还在一旁耐心指导。 忙了一天,饥肠辘辘的刘田这时也气饱了,他没想到这个家伙想要偷学制盐不成,却把主意打到了制陶上。 刘田没有责问瘸子,因为他明白这两人的关系很好,而且之前,刘田也从来没有跟瘸子提起过大鼻子的异常。 这些天,刘田将工作的重心放在了盖房子上,这件事是自己疏忽了。 刘田不清楚大鼻子已经学到哪一步了,但他决定断绝大鼻子继续偷学下去的念头,所以,他决定明天把他带去盖房子,让他始终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活动。 尽管大鼻子不乐意去干活,但首领的命令他也不敢不听,所以第二天,他还是跟着刘田去了工地。 工地上一片繁忙和热闹的景象,尽管盖房子很累,但一想到马上就可以住这种既坚固又暖和的房子,他们就又干劲十足。 本来就不怎么讲究卫生,浑身都是黑乎乎的野人,现在看起来更加灰头土脸了,不过反正他们也不用相亲找老婆,形不形象的都无所谓了。 想让这帮野人卖力的给自己干活,除了监督之外,还要给他们吃饱吃好,盖房子这种事真的是体力活。 原本在部落里,一天只吃两餐,但在工地上,一天可以吃到三顿饭,而且每餐都有肉,这样既可以保证这些劳动力的体力,又可以激励他们干活。 木材在水塘里泡了一天一夜,然后就被一根根的捞了上来,放在太阳底下晒,另一方面,瓦房已经盖好了五间,这个时候,刘田发现青砖不够用了。 刘田还是低估了一间房需要的青砖数量,尽管一块青砖抵两块红砖的大小,而且房子也不大,但一间房还是耗用了差不多一千块砖。 刘田只好喊停了烧瓦,转而接着烧砖,盖房子的工作也暂停下来,所有人又开始打土方,做砖坯去了。 不过人多力量大,二十几个人一起做砖坯,两天时间也做出了足够多的砖坯了。 不过,在这次做好的一些砖坯上,刘田发现了一些动物的脚印,这是晚上一些经过工地上的动物留下的。 不过这些脚印并不影响青砖的烧制,反而看起来很有特色,像是一个印记。 接下来的几天,工地上一边烧青砖,一边盖剩下的瓦房,刘田打算等10间瓦房的墙都砌好后,再集中上梁铺瓦片。 然而,就在工地上干的热火朝天的时候,大鼻子却突然不见了。 第45章 敌人 发现大鼻子逃跑是在某一天早上,本来刘田还没注意到大鼻子不见了,直到吃过了早饭,准备带基建队去工地时,他才发现大鼻子不见了。 刘田询问有没有人见到大鼻子,他们都摇着头表示不知道,甚至还有一些族人压根就不知道谁是大鼻子。 这其实也比较正常,大鼻子来部落没多长时间,而且部落里好几十号人,大部分人都没有名字,刘田这么突然一问,他们都很懵,根本就想不起来有这个人。 后来有个族人跑来跟刘田说,他昨天半夜去茅坑大便的时候,从门缝里看到有个人鬼鬼祟祟的走过去了,但那个时候天很黑,他看不清那个人是不是大鼻子。 刘田知道大鼻子肯定是跑掉了,他虽然没有学到怎么制盐,但他偷学了烧制陶器,但刘田并不清楚他学到哪一步了。 刘田找来瘸子,询问大鼻子已经学到哪一步了,瘸子对于大鼻子的不辞而别感觉很伤心,他不知道大鼻子为什么会突然离开,而更关键的是,他为什么要瞒着自己? 瘸子告诉刘田,大鼻子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已经完全掌握了烧制陶器的方法。 刘田并没有责怪瘸子,因为瘸子并不知道大鼻子是鼠巫派来的奸细,但他必须要让瘸子知道这个事实,于是他跟瘸子说, “瘸子,我知道你跟大鼻子的关系很好,但我不得不告诉你,大鼻子背叛了我,背叛了华部落,从今以后,他将不再是华部落的族人,他是华部落的敌人,以后要是遇到他,我不会手下留情!” “首领,我觉得这肯定是个误会,我了解大鼻子,他不会背叛。”瘸子急着辩解道。 “那就再等等吧!我也希望他不会背叛我,但我可以告诉你,不要抱太大的希望,而且,我很怀疑大鼻子是鼠巫派过来的奸细,他偷学了我们制陶的技术,以后,他们就可以自己制作陶器了,就不用再拿他们的巨鼠来跟我们交易了。”刘田说。 瘸子仔细想了想刘田说的话,越想越觉得有道理,但他还是恳求刘田给大鼻子一次机会,瘸子的心里还抱有一丝希望,万一大鼻子过一会儿就会回来呢? 刘田现在也没有时间去追大鼻子,现在的主要工作还是把瓦房盖好。而且,他也压根不知道大鼻子往哪个方向逃了,过了一个晚上,肯定也追不上了。 五间瓦房的砖墙已经全部都砌好了,横梁和椽条也全部搭建完毕,在刘田的指挥下,野人们开始上房铺瓦。 一群围着兽皮的原始人,化身泥瓦匠,蹲在墙头上,给本不属于这个时代的房子铺瓦,这让刘田感觉有种时空错乱的感觉,就连电影也不敢这么拍吧? 铺好瓦的房子实际上就可以住进去了,但刘田还是打算安个门,这样晚上睡觉更有安全感。 门也不需要做的多好,简单用木头做个门框,然后砍一些细圆木横竖绑在一起,装到门框上就是一个门了。 这种门还能兼顾透气的效果,一举两得,要是到了冬天,就找块兽皮蒙在门上,这样就不用害怕会灌风了。 基建工程在紧张有序的进行,房子建好后,还没完,还要建一间公厕,男女分开的那种。 所以,土方还得继续造,砖窑还得继续烧,木柴还得继续砍,对于这些野蛮人来说,这已经算是劳民伤财的大工程了。 就在工地上干的热火朝天的时候,如刘田所料的那样,大鼻子果然逃回了巨鼠部落。 大鼻子回到巨鼠部落后,就把陶器的制作方法一五一十的告诉了鼠巫,虽然还是不知道白盐是怎么做的,但陶器对于巨鼠部落来说也很重要。 不过,鼠巫也知道,这一次是彻底跟华部落翻脸了,以后想要再跟华部落交换白盐,恐怕是不太可能了。 “大鼻子,你这次做的很好,你放心,之前给你的承诺,我一定会满足你,不过,在这之前,我们还得想办法知道盐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鼠巫说。 “巫,我也很想知道白盐是怎么制作出来的,但是那个华首领不肯说,他还说,只有部落的首领才能掌握白盐的制作方法,我也没有办法!”大鼻子回应道。 “大鼻子,现在只有你知道华部落在什么地方,想要知道白盐是怎么做出来的,只需要抓住那个华首领就可以了。”鼠巫神秘一笑,说道。 “抓住华首领吗?”大鼻子挠了挠头,恍然大悟道,“巫,你是说,我们要攻打华部落吗?” “没错!” 鼠巫转头问一旁的鼠首领,说,“首领,你觉得呢?” 鼠首领早就迷恋上了拥有白盐的食物,他问,“只要抓住华首领,就能得到白盐吗?” “是的,首领。”鼠巫点了点头。 “那就听巫的,攻打华部落,我要白盐!”鼠首领亢奋的喊道。 “攻打华部落!抓住华首领!” “攻打华部落!抓住华首领!” 巨鼠部落的所有族人都开始亢奋起来,齐声喊着。 等喊声结束,大鼻子又对鼠巫提出了要求,“巫,如果我们能打败华部落,我当然很高兴,但是我希望你能放了瘸子,你知道的,他跟我的关系一直不错,我希望他能再次回来!” 鼠巫深深的看了大鼻子一眼,然后淡淡的问,“那个人已经被部落遗弃了,他是个没用的瘸子,让他回来,除了浪费食物,还能有什么用处?” “可是巫,是瘸子教会我怎么做陶器的,让他回来,他可以帮助我们做陶器。”大鼻子还想争取。 但鼠巫是个独裁者,他并没有同意大鼻子,鼠巫认为部落里只要有一个人会做陶器,那就足够了。 第46章 未雨绸缪 “好了,大鼻子,你只需要告诉我们华部落在什么地方,给我们带路就行了,其他事情,就不需要你操心了!”鼠巫说。 大鼻子再也不敢多说什么了,尽管他内心有点担忧瘸子,但一想到只要打败华部落,掌握白盐的制作方法,自己就能当上首领,他心里的那一点忧虑也就烟消云散了。 巨鼠部落开始集结他们的战士,一共有一百多人,通过大鼻子,鼠巫了解到华部落的人并不多,能用来战斗的战士就更少了,跟巨鼠部落比起来,只是个小部落。 所以,鼠巫认为,一百个战士完全可以战胜华部落。 鼠巫早就在心底打定好了主意,等打败了华部落,就把华部落所有的女人都抢过来,男人除了那个华首领外,其他的全部杀掉。 留着刘田,并不是鼠巫多么仁慈,而是要逼着他说出制盐的办法,等自己掌握了后,他也会毫不犹豫的杀掉刘田。 鼠巫在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刘田也不傻,他能猜到巨鼠部落想干什么,人类嘛,在哪个时代都是一样,因贪婪而侵略。 刘田肯定不会傻乎乎的等着巨鼠部落来侵略而没有任何反应,所以,在五间大瓦房全部盖好后,所有的族人都回了老营地,在那里,刘田要依托土墙来抵抗巨鼠部落的侵略。 刘田并不是十分确定巨鼠部落会来攻打自己,但未雨绸缪的道理他是懂得的。 除了依托土墙的防护外,刘田还让族人们不停的操练弓箭,就算是女人也不例外。 另外,他还让族人去附近的森林里采集了大量的藤条回来,用这些藤条可以编成藤甲,穿在身上,别说是石制兵器了,就是铁制兵器也不容易砍伤。 藤甲唯一的缺点就是怕火,但刘田不认为这些原始人会使用火攻,所以,藤甲在这个时代可以说是刀枪不入了。 一开始族人们对于这种奇怪的衣服还很抗拒,不愿意穿,而且藤甲穿在身上还很不舒服,走路的时候晃荡晃荡的,还有点沉。 本来刘田不太愿意说巨鼠部落很可能会打过来的事情,因为害怕会引起恐慌,但为了让他们能穿藤甲,刘田也只好说出了实情。 虽然刘田表示,这只是他的猜测,要他们先做好准备,但当刘田说出这个消息的时候,族人们还是显得很紧张,特别是女人们,有的甚至开始哭哭啼啼。 她们在华部落已经过了相当长时间的和平日子了,而且,在这里,她们每天都能吃饱肚子,从来都没挨过饿,她们实在不愿意再遭到变故了。 男人们要稍微好点,但也一个个都神情严肃,他们不知道为什么好好的,巨鼠部落要来攻打他们,前段日子,不是还跟他们做了一笔交易吗? 刘田告诉他们,要是巨鼠部落真的打过来,只要穿上这种藤甲,就能减轻伤害,为了让他们信服,刘田还专门给他们演示了一下,就算用铁斧使劲砍,藤甲也不容易碎。 这些野蛮的原始人没有太多弯弯绕绕的想法,他们只相信眼睛看到的东西,所以,当刘田演示完之后,他们就一哄而上,抢着把藤甲穿在了身上。 刘田也给自己特制了一副藤甲,很长,武装到了脚后跟。刀枪无眼,小命要紧。 就算是紧张备战,但部落里这么多人,每天都要吃饭,所以,该干嘛还得干嘛,狩猎,采集,一样不落,只不过,部落里每天会有更多的男人留守。 在一个雾气朦胧的清晨,太阳刚刚冒头,一个在河边取水的女人,忽然看到雾气中出现了一大帮人,而且正朝着华部落的方向走来。 这些人头上戴着鼠皮帽子,手里拿着木矛,骨棒,石矛这样的武器,他们迈着嚣张的步伐,有种小混混去打群架的感觉。 女人抛下取水罐,惊恐的往部落跑去,一边跑还一边喊。 巨鼠部落的战士立刻追向了这个女人,但由于距离太远了,没有追上,有一个战士扔出了手里的矛。 这个战士的臂力很强,尽管距离很远,但那支矛还是飞向了女人,并且还插进了女人的后背。 这个战士顿时咧嘴笑了起来,但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因为女人并没有倒下去,而是后背插着矛不减速的继续往前跑,丝毫没有受伤的意思。 藤甲为她抵挡了伤害。 这可把巨鼠部落的战士震惊到了,他们竟然同时停了下来,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脑袋像打结了似的,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为什么那个女人没有倒下去?为什么他还能跑的那么快? 投矛的战士哭丧着脸,因为他的武器没了,旁边一个好心的战士对他表示同情,在路边捡了一根树棍递给他,让他当做武器。 不过,虽然丢了一把武器,但在路过小河的时候,他们看到了那个丢在河边的陶罐,于是一哄而上,争抢战利品,差点就打了起来。 女人气喘吁吁的跑回了部落,捡回一条命的她没来得及休息,赶紧跑过去跟刘田报告,说巨鼠部落打过来了。 刘田丝毫不怀疑女人,他好心的把女人背上的矛拔了下来,是根石矛,很锋利,要不是穿着藤甲,这个女人估计已经死了。 刘田召集起部落里的男人,穿上藤甲,拿起弓箭,准备迎战。 巨鼠部落的战士队伍零散的冲了过来,从门缝里,刘田看到,对面的人数很多,不过刘田并不害怕,两米多高的土墙对于这帮野蛮人来说就是坚不可摧的城墙了,只要待在里面不出去,他们是不可能进的来的。 和刘田预想的一样,这帮原始人看到土墙后就彻底傻眼了,来的时候,大鼻子没跟他们说起过这里有高高的土墙啊? 他们抬头看了看土墙的高度,又转头看着大鼻子,希望大鼻子能给他们一个合理的解释。 大鼻子很聪明,他一点也没有慌张,很快就想出了进入土墙的办法。 第47章 攻防战 刘田一直在门缝里看着外面的动向,这个时候,他看到大鼻子指手画脚一番,然后就有一些个子高的战士,光着脚一路小跑到土墙根下,蹲了下来。 另一些个子矮的战士站到高个子的肩膀上,高个子站起来后,他肩膀上的战士就能够的着高高的土墙了。 刘田没想到这些原始人还挺聪明,竟然能想出这种攻城的方法。 不过,刘田一点也不慌张,他命令族人朝着四面八方,做着射击的准备,翻过土墙的人就是活靶子。 巨鼠部落的战士虽然能够的着土墙,但墙头上插了很多碎瓷片,只要一个不小心就会受伤。 一些战士虽然攀上了墙头,但他们都很小心的往上爬,生怕被碎瓷片划破手脚。当他们爬到墙头上的时候,又是一阵傻眼,因为土墙有两米多高,快要赶上一层楼的高度了,这些原始人虽然野蛮,但也不是特种兵,没经过特殊化的军事训练,要是就这么跳下去,搞不好就会摔断腿,到那时,别说搞抢劫了,就是想逃都逃不了。 不过,他们很快就发现自己没有跳的必要了,因为下面正有一群人手里举着奇怪的武器,正一脸冷漠的看着他们。 刘田知道先下手为强的道理,还没等墙头上的人反应过来,他就下达了射击的命令。 但墙头上的人并不认识弓箭是什么,他们还没有意识到危险,甚至还有几个战士直接从墙头上站了起来,然后甩出了手里的矛。 但他们投掷的矛并没有起到任何效果,就算是命中了目标,也会被厚厚的藤甲挡住,根本就造不成任何伤害。 而相反的,华部落射出的弓箭大部分都能造成杀伤,墙头上的人纷纷往下掉,有的掉在了土墙外,有的掉进了土墙内。 掉进土墙内,还没死透的,都会被补刀,回收羽箭。 墙头上运气好没被射中的战士,都慌张的扭头往墙外跳,他们彻底被那种飞过来的小竹棍给吓到了,这种状况要是还不跑,那就真是傻子了。 第一波攻击很轻松就被打退了,巨鼠部落损失了七八个战士,而华部落除了丢失几支羽箭外,毫无损失。 墙外的战士根本就看不见墙内的情况,更不清楚为什么好好的,墙上的人要往下跳。 有个战士躺在地上,把自己腿上的羽箭拔了出来,痛的龇牙咧嘴,他把羽箭拿到眼前,仔细看了看,与围观过来的战士一起认真研究起来,但他们都不认识那是什么。 只有大鼻子认识这个东西,也知道这种武器的厉害,但他并不打算说实情,因为那样的话,就没人敢继续攻打华部落了。 “不用害怕,这只是一根小小的竹棍而已,就算扎进我们的肉里,又能怎么样?我们只是会留点血,并不会死。 我们一起冲进去,他们有很多女人和食物,还有陶器和白盐,大家一起冲进去!”大鼻子热血沸腾的怂恿道。 “可是我见到,他们手上还有一种弯弯的武器,这种小竹棍就是从那个弯弯的武器里射出来的,那种武器看起来很厉害,有好几个兄弟都被射中了,倒了进去,他们,他们不会死吧?”腿上受伤的战士忍着痛说道。 “就算他们有厉害的武器,那又能怎么样?我们人比他们多很多,你们看,这里有很多石块,就算用石块砸,也能把他们给砸死!” “可是,我们现在要怎么进去?”一个战士提出了一个关键的问题。 土墙太高,只要爬上去,就会被羽箭给射下来,即使有少部分人能逃脱被射杀的风险,进入了华部落,但那也无济于事。 这个问题提出来后,这帮人就集体陷入了沉默,这堵墙就像是不可逾越的障碍,把他们拦在了外面,根本就没法进去。 最后还是大鼻子想出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那就是撞门,只要把门撞开,那就可以直接冲进去了。 巨鼠部落的战士开始服从大鼻子的指挥,两人一组,开始轮流撞用身体撞门。 土墙的门完全就是用木头横竖绑在一起的,虽然有两米多高,又高又厚,但毕竟只是木头,架不住轮番撞击。 刘田吩咐族人用身体顶住门,但效果并不好,因为巨鼠部落的战士太多了,两人一组,累了就换下一组,轮番撞击下,木门岌岌可危。 刘田并不想近距离肉搏,那样的话,就算有弓箭,但面对好几倍的敌人,也肯定会有伤亡,这是刘田不想看到的,肉搏只是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做出的选择。 但他现在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土墙虽然挡住了敌人,但也挡住了己方的视线,弓箭这个时候也无用武之地。 而这个时候,从墙外面,巨鼠部落的战士开始往墙里面扔石块,石块虽然不一定能杀死人,但几十个人一起扔,杀伤力也不小。 刘田只好让族人们不要扎堆,分散开来,但就算是这样,还是有好几个族人被石块砸中,虽然受伤并不重,但也很疼,还有个族人头上都被砸出了血。 不过,这也给了刘田启发,既然他们可以扔石块,那自己为什么不能扔?只是,刘田扔的并不是石块,而是火罐。 刘田让躲在草屋和山洞里的女人全部都去准备火罐,就是在陶罐里塞上干草,淋上油,然后点燃,往外扔。 为了让火罐燃烧的效果更好,刘田还搬出了一盆油,这是部落狩猎后,刘田炼制出来的动物油,是留着炒菜用的,这个时候也只能忍痛用上了。 做好的火罐,点着后,就往外扔,为了让火罐更准确的命中目标,刘田专门趴在门缝处,观察外面,指挥族人专门往人多的地方扔。 巨鼠部落的战士本来还在嘿呦嘿呦的撞门,突然见到有陶罐飞出来,一开始他们还很开心,见到天上掉陶器,伸手就去接。 接住的陶器,他们就一把搂在怀里,生怕被别人抢去了,这一搂就把自己给点着了,因为他们身上都穿着巨鼠皮毛缝制的兽皮,这种兽皮毛很长,穿着非常柔软舒服,但却很容易着火。 没接住的陶罐,就落在了枯草丛里,一下就把野茫茫的枯草烧着了。 第48章 搬家 刘田趴在门缝里往外看,外面已经是一片火海了,在土墙内,刘田都能感觉到灼热的气息。 巨鼠部落的战士一片混乱,开始吱哇乱叫着往没火的地方跑,但那些身上着火的战士就没那么幸运了,他们很快就被大火给吞噬了,兽皮一旦烧着就会粘在皮肤上,撕都撕不下来。 这一场大火就烧死了十几个战士,其余战士全都蜂拥着往没火的地方跑,有的战士还把武器都给扔了。 刘田可不想放过这个痛打落水狗的机会,既然来了,就别想轻易离开。 他亲自打开木门,领着族人追了出去,一边追一边放箭,巨鼠部落的战士被大火给烧怕了,见到有人追,连头都不敢回,漫山遍野的跑,完全就成了活靶子。 华部落的族人一直在以逸待劳,在巨鼠部落撞门的时候,他们甚至还煮了点肉吃,所以,现在他们体力充沛,有充足的体力撵着巨鼠部落的屁股打。 一直追到了小河边,巨鼠部落的战士零散着冲进了树林里,族人还想继续往里追,但被刘田制止了。 树林里林木密集,弓箭并不好发挥作用,如果肉搏,己方并没有什么优势。 不过,就算是逃走了一部分,但这一次打群架,巨鼠部落完败,而且损失惨重,100多战士,只逃走了一半。 刘田率众返回,一路走一路回收插在尸体上或是掉落在草丛里的羽箭,大火还在噼里啪啦的烧着,但刘田并不担心,有土墙的阻隔,火烧不进部落里。 那些倒在火海里的尸体,全部被烧成了焦炭,面目全非。 刘田并不清楚大鼻子有没有逃掉,对于这个叛徒,刘田很想将他活捉,但他没看到大鼻子的身影,不知道这个家伙是被火烧死了,还是趁乱逃跑了。 回到部落后,族人们都很兴奋,毕竟,这次打架,没有一个族人受伤或是死亡,这是他们万万没想到的。 大火已经烧了很长时间,原野里,凡是有枯草树木的地方,都被烧成了灰烬,刘田也不知道这个大火要烧多长时间,要烧到什么地方才会停。 虽然这里人烟稀少,也没有什么重要的建筑,但就这么一直烧下去也挺让人胆战心惊的,不过,刘田已经没有办法控制火势了,只能眼睁睁的任由它烧。 虽然巨鼠部落被赶跑,但刘田并不打算就这么算了,必须要让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为了保证自己的安全,必须要消灭巨鼠部落。 不过巨鼠部落不是一个小部落,凭华部落的实力,想要灭掉这个部落,是不太现实的。 但刘田想出了一个计划,他要亲自去一趟大河部落,搞一下外交,如果大河部落肯帮忙的话,刘田有把握能灭掉贪婪的巨部落。 不过,在去大河部落之前,刘田决定先搬到新家去,因为他这两天没事去新家那边转了转,发现瓦房里居然留下了一些野兽的痕迹,屋子里不但有吃剩的骨头,还有动物的粪便。 要是再不搬过去,那些野兽就要鸠占鹊巢了。 老营地要搬的东西有不少,除了食物之外,最重要的就是陶器和白盐了。 上次从岩洞里拉回来的盐矿石已经全部制成了白盐,中等大小的陶罐装了有十几罐,看起来很多,但部落里人多,吃起来也快。 另外陶器真的有不少,全部装进大藤筐里,整整装满了八只大藤筐,陶器与陶器之间放上干草,防止运输的时候碰碎。 所有重的东西,都用斑驴来拉,其他像武器,工具之类的,每人拿一件,差不多就带完了。 目前铁制的工具还不多,总共也就二三十件,主要是用来伐木和挖盐矿,炼铁要消耗的时间太长,所以这些铁制工具也就更显得珍贵。 等所有的东西全部收拾妥当,斑驴都被牵到外面,所有的族人也都出去后,刘田又回去看了看。 山洞里已经空无一物了,除了冰冷的火塘外,再也没有其他东西了。 刘田在这里生活了挺长时间,从春天到夏天,又到秋天,这里所有的一切都是他一手建起来的。 烧陶器和木炭的土窑,熏鱼架,草屋,畜棚,还有坚固的土墙,这一切都要再见了,以后应该也不会再回来了。 刘田拍了拍土墙,走出去,把木门带上,绑上绳子,转身带着族人,浩浩荡荡的朝新家的方向走去。 新营地这边还有一些基础设施不够完备,比如畜棚和仓库还没来得及建,刘田只得专门空出一间房来存放物资,另外,又搭了一间临时木棚来关斑驴和巨大鼠。 红巨鼠虽然肉多,皮毛优质,但它们的食量也很惊人,刘田不得不每天安排很多人手去给它们找吃的,不过还好,它们不挑食,几乎什么都吃,什么树根,青草,植物的种子,甚至扒下一块树皮,它们都能啃的津津有味。 四十多人,只有四间瓦房可以住,确实有点拥挤,所以,瓦房还得继续建,砖窑又重新开始烧了起来。 之前建瓦房的那批工匠继续忙活起来,搬到新家后,距离水塘很近,水塘里的鱼可以随吃随捕,不用每天都出去打猎了。 刘田打算采取集中狩猎的方法,每隔三五天带着所有的猎人出去狩一次猎,这样一来,效率会高很多,而且也能减少风险,毕竟,这不是文明时代,就算野兽能伤到人的概率不大,但要是遇到像鳄部落或是巨鼠部落的战士,还是很危险的。 经过两天的休整,族人们都安定下来,基建工作正常运转后,刘田就打算前往大河部落,说服他们跟自己合作,消灭危险的巨鼠部落。 第49章 游说 从部落出发,去大河部落差不多要走一天,距离不是很远,刘田不打算带很多人。 除了狼疤和大牙外,另外又选了两个体格健壮的男人,一是为了安全,二是为了搬运东西。 毕竟是去大河部落搞外交,礼物是必不可少的。 刘田知道大河部落最喜欢什么,之前他们就用人换了一些陶器,但那一点点陶器对于人口众多的大河部落来说,肯定是不够用的,所以刘田又带了两大筐的各种陶器。 能不能成功说服大河部落,就靠这些陶器了。 把两大筐陶器搬到小斑背上,大牙牵着小斑,众人开始向大河部落出发。 到傍晚太阳落山的时候,刘田已经抵达了大河岸边,河对岸就是大河部落的领地了。 在这里,刘田能看到连绵低矮的尖尖的草屋,像一个村落一样分布在河对岸。 草屋中间的空地上已经燃起了篝火,一些大河部落的族人正围着篝火吃晚饭。 河对岸的那棵歪脖子树上还系着上次过来时,刘田做的木筏,也不知道大河部落的族人有没有使用过。 刘田朝着河对岸大吼了一声,两只手举高招着,希望河对岸的人能听的见。 不一会儿,就有一些人手拿武器朝河岸边走了过来,等走近后,其中一个领头的高大汉中认出了是刘田。 这个高大汉子正是洪首领的儿子犬,之前他去过华部落,认识刘田。 “嘿,华首领!”犬隔着河大喊了一声,显得很开心。 “是我!能把那个木筏划过来接我们过河吗?”刘田大喊着回道。 犬立刻朝身后招了招手,一个汉子走了出来,小心翼翼的跳到木筏上,解开绳子,拿起木筏上的棍子当做桨,划了起来。 不过这个汉子划的很慢,二三十米宽的河道,他足足划了有半个小时,才好不容易抵达了对岸,这个时候天已经擦黑了。 虽然木筏一直放在这里,但大河部落很少使用,他们虽然常年生活在河边,但对大河有一种天然的敬畏,没事是不敢下到河里去的。 刘田跳到木筏上,接过桨,分两次才把带来的族人和小斑送到了对岸。 犬看到刘田带了很多陶器过来,以为刘田又是来跟他们交换女人的,于是就说道, “华首领,这次我们恐怕交换不了了,我们部落的女人已经少了很多,如果你要孩子的话,我们倒是可以商量商量。” “不过,如果你们能等得及的话,等寒冷的天气过去,花儿开了,天气暖和之后,我们倒是可以给你弄来一些女人。” “犬,你误会了,我这次来不是跟你们交换女人的,我是专门来给你们送陶器的!”刘田说。 犬的眼睛一亮,不禁又看了看藤筐里的那些陶器,有陶锅,有陶碗,但更多的还是自己部落最喜欢的陶罐。 “华首领,你是说,这些陶器都是送给我们的吗?”犬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问道。 “嗯,对啊,不过,我要先见一见你的父亲。”刘田点着头说道。 “这个自然没问题!”犬眉开眼笑,领着刘田一行人朝着部落中心位置,一座稍微大一些的草屋走去。 刘田几人进入那间低矮的草屋,里面除了洪首领外,还有三个女人,这三个女人都是洪首领的老婆,一个比一个壮实,一个比一个能干。 此刻,他们四人正围在火塘边吃着烧烤。 草屋里昏暗,好半天,洪首领才看清了来人是刘田。 “哦!华首领,你怎么来了?”洪赶紧把手里剩下的烤肉塞进了嘴里,上前几步,热情的拥抱了一下刘田。 他的三个老婆也拼命把手里的食物塞进嘴里,嘴巴鼓鼓囊囊的,像是怕刘田会抢她们的食物。 “洪首领,你看,我是专门给你送陶器来了!”等分开后,刘田笑着说。 两个华部落的族人一人举着一个藤筐放在了地上,藤筐里是满满的陶器。 洪看着那两大筐陶器,眼睛像要放出光来。 “这,这,华首领,这是什么意思?这些陶器真的是送给我的吗?”洪满脸的不可思议。 “当然!”刘田肯定的说。 “洪首领,这些陶器只是小礼物,我还要送给你一个大礼!” 听到这,洪首领脸上怀疑的表情已经变的彻底兴奋了,“华首领,是什么大礼?” “洪首领,你看,现在天气马上就要冷下来了,你知道的,这段寒冷的天气会持续很长很长时间,你们的食物都准备好了吗?”刘田问。 洪皱起了眉头,每到寒冷的冬季,他都会为食物发愁,因为冬季太漫长了,如果准备的食物不够多,那冬季就得饿肚子。 大河部落每年冬季都有族人因为冻饿而死。 “唉,华首领,想到这,我就头疼,每年冬天,我们的食物都不够吃。”洪唉声叹气着说道。 “我跟你说的,要送给你的大礼,就是食物!”刘田很自信的说道。 “哪里来的食物?”洪疑惑的问。 “就在那个方向,日出的方向,有个巨鼠部落,他们养着一种皮毛是红色的老鼠,有很多很多,比你们的族人还要多很多,他们就把这种红鼠当成食物。”刘田指着东方说道。 洪挠了挠头,还是没太明白刘田的意思。 “要是我们合作,把那个巨鼠部落灭掉,那些大老鼠就是你们的了!”刘田解释道。 “你是说那些鼠兽都给我们部落吗?那你们能得到什么?”洪不解的问。 “我们是为了报仇,就在前段时间,这个巨鼠部落派人来攻打我们华部落,虽然被我们给打退了,但如果不消灭他们,我们华部落就会过不安稳,我们不喜欢这种没有安全感的生活,所以,我必须要消灭巨鼠部落!”刘田继续解释。 “嗝,嗝。”就在这个时候,洪的其中一个老婆由于吃东西吃的太快,开始打嗝了。 洪想了想,问一直站在身旁的犬,问道,“犬,你有没有什么要说的?” 第50章 春会的消息 “能得到食物当然好,但是我们不知道那个巨鼠部落的底细,他们有多少战士?”犬想了想说。 “这个不用担心,巨鼠部落虽然人很多,但他们的战士并不擅于战斗,你知道的,我们华部落人很少,但上一次,巨鼠部落派了一百多个战士来攻打我们华部落,却被我们打败了,那一次,他们只逃回去一半的人。”刘田说。 “嗯,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同意去攻打巨鼠部落!”犬下定了决心,说道。 “嗯,那没什么可说的了,华首领,我们就一起合作,消灭巨鼠部落!”洪最后做出了决定,随后,他又补充道, “不过,华首领,我们可说好了,消灭巨鼠部落后,那些鼠兽都要归我们!” “这是肯定的,我们是彼此友好的部落,以后我们还会有合作机会的,而且我们华部落人少,食物暂时还不缺。” “那就好,那就好!”洪放下心来,咧着嘴说道。 “既然这样,洪首领,那你准备准备,三天后,我带着我们的战士过来跟你集合。”刘田说。 “嗯,没有问题,我会派我的儿子犬跟你们一起,他是一名骁勇的战士,他会为我们带来胜利!”洪自豪的介绍说。 犬冲刘田微笑着点了一下头,刘田也回笑了一下。 “父亲,华首领送给我们这么多的陶器,我们应当好好招待他们才是,昨天战士们不是猎到了一头大野猪吗?我们就割一些野猪肉来招待华首领吧!”犬突然对洪说道。 洪的嘴角抽了抽,一脸不情愿的样子,他的三个老婆也是垮着个脸,不善的看着刘田。 刘田也不想为难他们,于是就说道, “不用了,我们自己带了食物,天已经黑了,希望洪首领能借一个火塘给我们,我们晚上要住在这里。” “啊,火塘啊,没有问题!”洪走出草屋,指着空地上一个闲置的小火塘说,“华首领,那里有一个,你们就用那个吧!” 刘田刚想走过去,突然转身问犬,“哦,对了,你刚才说,等冬天过去,天气暖和后,就能弄来一些女人,能告诉我从哪里可以弄来女人吗?” “嗯,当然,华首领,你从来没去过那里吗?就在那个方向。”犬指着南方继续说道, “在一个山谷里,那个地方有一片大湖,湖周围盛开着很多漂亮的鲜花,每到天气暖和,那里的鲜花全部盛开的时节,就会举办一个春会,到那个时候,会有很多部落过去的,他们会带着食物或是部落里的特产参加集会,进行部落之间的交易。” “是吗?这我还是头一次知道,那个地方有多远呢?”刘田问。 “从这里出发,一直往那个方向走,要走两个日落,如果从你们华部落出发,那就要远一些了,这取决于你们选择怎么走了。”犬指着南方回答。 “不管怎么走,只要你们一直往那个方向走,是肯定能找到那个地方的!” “那个地方有一个很大的大湖,还有成片成片数不清的鲜花,要是还找不到,那不成瞎子了吗?呵呵呵。”犬又补充道。 “不知道那个集会上,会有哪些物品,如果没有我们需要的东西,我们华部落就不去了。”刘田说。 “华首领,我觉得你还是去看看的好,那里什么东西都有,而且人还很多,我保证你长这么大,都没见过那么多人。”犬一副见过大世面的样子,自信的说道。 刘田无语的看了一眼犬,心想人有什么好看的,老子见过的人比你吃过的肉都多。 “好吧,我会去的!”刘田不清楚原始时代的集会规模有多大,不过在以物易物的时代,这也算是一次盛会了,去见识见识也好。 “那太好了,华首领,你们部落的陶器一定会很受欢迎的!” “好了,犬,让华首领他们休息吧,距离春会还有很长的时间,目前最主要的任务是为消灭巨鼠部落做准备,春会的事情等以后再慢慢的说吧!”洪对犬说完这番话,就把刘田他们带到了火塘旁边,并告诉刘田,晚上他们可以在旁边的一个草屋里睡觉。 大河部落的那种草屋都是圆锥形的,顶部尖尖的,很低矮,入口都要弓着身子才能进去,不过内部还是挺宽敞的,五个人进去都不觉得拥挤。 这种草屋自然没法跟瓦房相比,但今天晚上也只能将就一晚了。 等洪和犬都离开后,刘田就带着族人点燃了火塘,围着火塘开始吃自己带来的食物,虽然抠门的洪连顿吃的都不愿意招待,但刘田并不会怪他,因为他知道,当首领并不容易,特别是在这个生存环境很恶劣的原始时代,任何食物都来之不易。 洪需要养活他的族人,而且距离漫长的冬季已经不远了,他们也在储存食物,不愿意拿出食物来招待刘田,也属正常。 不管怎么说,这次能成功说服大河部落,请他们帮助自己一起消灭巨鼠部落,目的已经达到,这趟算是没有白来。 刘田其实还有个心思没有向洪透露,那就是消灭巨鼠部落并不仅仅只是为了复仇,更主要的原因是刘田想得到巨鼠部落的人口,毕竟,部落想要发展,没有人可不行。 刘田知道大河部落并不缺人,而且,他们又不会种植和养殖,太多的人反而会成为一种负担,大河部落不会再吸纳更多的人口。 刘田第一个吃完,然后就钻进了草屋里,在夜晚,草屋里黑洞洞的,真是伸手不见五指,刘田挨着草屋的边缘躺了下来,走了一天的路,实在是太累了,不知不觉间,他就彻底睡着了。 第51章 勇士与弓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刘田被几个族人此起彼伏的呼噜声给吵醒了。 草屋里虽然还是黑洞洞的一片,但刘田往外看,发现天已经蒙蒙亮了,大河部落还是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的声音。 看来昨天赶路是真的累了,在这么大的呼噜声中竟然一觉睡到了天亮。 既然自己已经醒了,那他们也别想睡了,刘田挨个把他们踢醒,告诉他们该回去了。 对于这么早就被弄醒,四个人是非常不情愿的,赖着不想起来,他们觉得除了吃之外,没有什么事情是比睡觉更重要的了。 刘田可不会惯着他们,刘田告诉他们,要是再不起来,那就别回部落了,四人才不情不愿的爬了起来,磨磨蹭蹭的走到了外面。 正好这个时候,犬也从他睡的那个草屋里钻出来了,犬的手里还拿着一根细长的骨矛,尖头很锋利。 犬见到刘田,就走了过来,有点惊诧的问道,“华首领,你们怎么起来的这么早?天还刚蒙蒙亮。” “你不是也起的很早吗?呵呵呵。”刘田笑着说。 “我习惯了,我每天都会起的这么早。”犬指着一百米开外,空地上的一个木桩,对刘田说,“华首领,你看到那个木桩了吗? “嗯,我看到了。”刘田点了点头,不是很明白犬的意思。 犬横卧着骨矛,举过头顶,看着木桩的方向,身体微微侧着,猛的发力,把手里的骨矛掷了出去,那根骨矛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插在了木桩上,不停的晃动着。 刘田很吃惊,四个华部落的族人更是震惊的张大了嘴巴,这种臂力和准度真的很少见。 犬走到木桩前,拔出骨矛,又走了回来,对刘田说,“华首领,我每天早起,都是为了练这个。” “嗯,犬,你是名勇士!”刘田夸赞道。 “不过,你有没有想过,你的骨矛投出去后,手里就没有武器了,要是你遇到很多敌人的时候,该怎么办?你这样使用骨矛最多只能杀死一个敌人。” 犬挠了挠头,看着刘田,他还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刘田笑了笑,解下挎在身上的弓,从箭斛里抽出一根竹箭,搭在弦上,瞄准木桩,嗖的一声,竹箭直直的插在了木桩上,还没等犬反应过来,第二根竹箭就又射了出去,准确的插在了木桩上。 紧接着又是第三支,第四支,直到射完了箭斛里所有的竹箭,刘田才停了下来。 犬目瞪口呆的看着木桩上密密麻麻的竹箭,惊讶的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过了好半天,犬才反应了过来,他用羡慕的眼神看着刘田手里的弓,问道,“华首领,这是什么武器,看起来比我的骨矛还要厉害很多。” “这叫弓箭,它不仅杀伤力很强,而且还可以连续发射,就算有很多敌人,也可以在远处给他们造成杀伤。”刘田回答。 “能把弓…箭借给我看看吗?”犬指着刘田手里的弓箭问道。 “嗯,当然可以。”刘田把弓递给犬。 犬接过后,仔细研究起来,他还学着刘田的样子拉了拉弓弦,不过动作显得很生疏僵硬。 “犬,你喜欢这个武器吗?”刘田问。 犬忙点了点头,回答道,“作为一个勇士,谁不喜欢厉害的武器?” “那好,犬,既然你是名勇士,那这把弓还有那些竹箭就送给你了!”刘田说。 “真的吗?华首领,那真是太感谢了!” 话还没说完,犬就扔下手里的骨矛,小跑到木桩跟前去取那些竹箭。 犬发现这些竹箭插的很深,比他的骨矛插的还要深很多,他费了不少劲才把那些竹箭全部取了下来,他数了数,正好有十根竹箭。 “这些竹箭要是插到人身上,那肯定必死无疑!”犬在心中暗叹道。 犬学着刘田的样子,把箭搭在弓弦上,瞄准着木桩拉弓射箭,尽管距离木桩很近,但他就是射不到木桩上。 刘田看着犬认真的样子,转身准备离开,这个时候,天已经大亮了,大河部落已经有一些勤快的族人醒来了,他们纷纷走出草屋,开始忙碌起来了。 洪也从最大的那间草屋里走了出来,走向了刘田。 “洪首领,我现在要带着我的族人回去了,我们约定的事,希望你们尽快准备!”刘田说。 “放心吧,华首领,我不会忘记的!” 洪一直把刘田送到了河边,这个时候,犬还在认真的练习射箭,他还丝毫没注意刘田已经带着他的族人离开了。 刘田撑着木筏过了河,走在荒野上,朝着自己部落的方向走去。 到下午的时候,他们距离华部落已经很近了,他们在越过一个山坡的时候,狼疤突然指着山坡下面的草丛喊道,“你们看,那里有一头野猪!” 野猪本来在深深的草丛里刨东西吃,被狼疤这一声喊惊到了,拔腿就跑。 “追!”刘田一声喊,率先追过去,其他四个族人也跟着追了过去。 刘田一边追一边摸向胸口,这时才想起来,自己的弓已经送给了犬,他只好把铁斧抓在手上,随时准备扔出去。 这头野猪虽然体型巨大,看起来少说也有五六百斤重,但却很灵活,跑的贼快,而且专挑深草丛里跑,不一会儿就跑没影了。 不过刘田并没有放弃,继续向前追,果然,草丛虽然深,但野猪的体型太大了,草丛不能完全遮住它的身体,在远处,它又冒了出来。 狼疤这个时候已经开始用弓箭射野猪了,但距离实在太远了,而且射快速移动的物体很难,狼疤射了好几箭都没有射中。 眼看着野猪越跑越远了,再过一会儿,就要追不上了,刘田抡起手里的铁斧一下砸了过去,竟然瞎猫碰死耗子,砸中了野猪。 铁斧本来就比较重,这一砸,让野猪痛的不轻,它嗷嗷叫着继续往前跑,速度不减,但却留下了血迹。 几人一路循着血迹找过去,在一个山坡上,野猪一头钻进了一片绿色的麻地里。 第52章 战斗动员 一大片绿色的麻,已经到了收获的季节,但这种野麻,个头比较矮,还没有一个成人高,完全没有后世人工培育出来的麻那么高大。 不过,就算是这样,当刘田看到这一大片麻地时,他也忍不住激动起来,有了这些麻,就可以编麻绳,麻网了,以后捕鱼都能用的上麻网。 还有就是,有了麻后,就可以织麻布,做衣服了,布衣穿起来怎么着也比兽皮好,特别是夏天,穿兽皮捂汗,太热。 刘田这样想着,脚却没有停,麻长在这里,自己不会跑,现在最主要的还是把那头野猪抓住。 野猪顺着坡往山上跑,拱的麻杆呼啦啦响,四个带着弓的族人一边追一边放箭,终于有一支箭射到了野猪身上。 野猪疼的嗷嗷直叫,跑的速度越来越慢,最后终于轰的一声倒在了地上,再也爬不起来了,猪嘴还在呼呼的直喘着。 这头野猪块头真的非常大,像头熊一样躺在那,压倒了一大片野麻。 看来想把这个大块头运回去,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不过麻就在跟前,割倒一片麻,剥下皮,几条麻皮搓成一股粗绳,把四只猪蹄子两两绑在一起,用一根木棍穿起来,两个人在前,两个人在后,把野猪担了起来。 这个时候,野猪也已经断气了,四个人一起发力,把这头五六百斤重的野猪给抬了起来,每人分担一百多斤的重量,走起路来就没那么吃力了。 作为首领,这种苦力活,刘田肯定是不干的,他走在最前面引路,由于抬着重物,速度肯定要慢很多,本来预计太阳落山前就可以回到部落的,但一直到天黑,他们才刚刚能看到营地里的那几座瓦房。 这个时候,月亮还没有出来,整个天幕都是黑漆漆的,附近的草丛里不时的传出沙沙声,已经有夜行动物开始出来活动了,还有一些大蝙蝠在天上飞来飞去,给这个夜色笼罩了一股诡异的气息。 尽管距离营地已经不远了,但天黑之后,刘田还是有点担心,这个地方靠近水源,附近的野兽本来就多,这些天,刚刚才搬过来,附近的野兽还没有完全清理干净,所以,刘田一点都不敢大意。 看到营地里还有火光,刘田就放声大喊起来,一是让族人们知晓自己回来了,另一方面也是想吓唬想要靠近的野兽。 四个抬着野猪的族人累的呼哧呼哧的,想跟着刘田喊却喊不出来。 不多时,刘田就看到瓦房里钻出一个个人来,他们循着声音找到了刘田的方向,在驻足片刻后,就呼喊着首领朝刘田的方向奔过来。 跑过来的族人七手八脚的接过狼疤四人手里的担子,帮着他们把野猪抬回了营地。 不用刘田招呼,女人们都自觉的从瓦房里出来,帮着开始处理这头巨大的野猪,这头野猪足够整个部落吃十来天了。 看着女人们在忙碌,刘田没有马上去休息,他对一旁的风吩咐道,“风,你把男人们全都召集起来,大河部落已经答应跟我们联合,我要布置一下!” “是!”风答应一声,去招呼去了。 不一会儿,部落里所有的男人都到齐了,他们有点茫然的看着刘田,不明白他要干什么。 刘田站到一摞青砖上,居高临下的喊道, “族人们,巨鼠部落是个很危险的部落,他们觊觎我们的陶器和白盐,如果不彻底消灭他们,我们以后就没法在这里安稳的生活下去,这里是我们华部落的领地,要彻底解决这个后患,我们就必须要打败他们!” “可是首领,我们人太少了,巨鼠部落光战士的数量就比我们部落所有的人还要多很多,我们要怎么消灭他们?”对巨鼠部落底细了如指掌的瘸子问道。 “这个不用担心,大河部落已经答应跟我们联合,他们会派战士加入我们,跟我们一起去消灭巨鼠部落。”刘田说。 “嗯,那这可真是个好消息!”瘸子说。 “但是,首领,这个大河部落有多少战士?要是我们两个部落联合起来,还没有巨鼠部落的战士多,那可怎么办?”独臂这时候也开口问道。 原始人类打仗,没有战术,也没有计谋,完全就是依靠人数,哪方的人数多,大概率就会赢。 “这个不用担心,大河部落是个大部落,他们有很多战士,而且,大家不要忘了,我们有弓,弓可不只是用来狩猎的,它也是一种很厉害的武器!” “既然是这样,那首领,我没有问题了,而且,我愿意参加战斗!”瘸子慷慨激昂的说道。 “我也愿意参加战斗!” “我也愿意!” 几乎所有的族人都激昂的喊了起来。 “好!大家都想参加战斗,那自然是好事,不过,部落也要守护,不能没有男人,所以,我只能从你们中挑选一半的人去参加战斗!”刘田说。 除刘田外,华部落一共只有31个男人,刘田从中挑选了十五个男人,组成了一支弓箭手,他们全部身穿藤甲,手持一张弓,用树皮制成的箭斛里装二十支羽箭。 虽然人数很少,但他们有藤甲防护,而且可以远程攻击,杀伤力和防御力都很强,在这个时代来说,那就是一支精兵了。 刘田告诉这十五个人,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近身搏斗,只在远处对巨鼠部落进行远程攻击,反正有大河部落的战士顶在前面。 这些原始人并不愿意过打打杀杀的生活,他们并不是军人,只是普通人,也没被洗过脑,只不过,为了保卫自己的领地,为了能更好的生存下去,他们不得不这么做。 刘田知道,这个世界还有很多未知的势力存在,所以,等这次消灭了巨鼠部落,他就准备组建一支军事力量,武装一下,然后进行最基础的军事训练,散兵游勇永远成不了大器。 第53章 大战 第二天一早,刘田就领着十五个战士出发了,和以前一样,风还是留在部落,狼疤跟着刘田去参加战斗。 这一次,大牙也被刘田留在了部落,他的年纪还太小,打仗太危险了,刘田就没带他了。 等到下午,抵达大河部落时,犬已经做好了出发的准备了,他们足足召集了两百多名战士。 这两百多名战士,手里都拿着各种各样的武器,有石制的,骨制的,还有木制的,甚至还有的战士手里拿着皮制的鞭子,鞭子上缠绕着荆棘,这也能当做武器。 还有很多战士身上挎着兽皮袋,兽皮袋里装着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大大小小的石头,这就是他们用来远程攻击的武器。 而当他们看到刘田只带了十五个人过来,这些大河部落的战士全都用鄙夷的目光看了过来,甚至连犬都感觉自己被耍了。 “华首领,你只带这么点人,是不是太少了,这样的话,我们没把握能消灭巨鼠部落。”犬走到刘田跟前,说道。 “我们华部落人少,只能派这么多人,不过你放心,他们都带了弓,犬,你知道的,弓是一种很厉害的武器。”刘田解释道。 犬看了看刘田身后的战士,见他们身上果然都挎着一张弓,而且背后的箭斛里插满了竹箭,一下子就放心了,只有他知道,弓是多么厉害的武器。 而且犬经过一个晚上的训练,竟然也初步掌握了弓的使用方法,这个时候,他自己身上也挎着一张刘田昨天送给他的弓。 但大河部落的这些战士并不知道弓的威力,这时有一个威猛的战士走了过来,瓮声瓮气的对犬说,“犬,如果华部落只派这么一点人,那我们还得增加战士的人数,我们可不想白白的去送死!” “不行,桩,我们最多只能派出这么多战士了,还要留一些战士在家守护我们的领地!”犬很干脆的拒绝了。 桩皱着眉看了看刘田,但他又不敢违抗犬的命令,只好哼了一声走了回去。 “好了,华首领,我们就不要耽误时间了,现在就出发吧!明天一早就能抵达巨鼠部落。”犬转对刘田说。 “嗯,那就出发吧!”刘田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一支两百多人的队伍行走在夜色中,任何野兽都要回避,所以,刘田并不担心会被野兽袭击,而且,老天爷似乎也在帮他们,今晚的月亮很大很圆,照的天地间如同白昼,根本连火把都不用点。 众人一路疾行,第二天天刚蒙蒙亮,他们就已经抵达了巨鼠部落附近,从远处看,巨鼠部落静悄悄的,看来还都在睡觉。 这个时候,犬下令队伍停止前进,然后喊来桩,命令他去巨鼠部落,通知他们出来迎战。 刘田就在犬身旁,立马制止了桩,问道,“犬,为什么要去通知他们?” “不通知他们,他们怎么派人来跟我们打?”犬有点莫名的问道。 刘田一阵无语,说道,“趁着他们现在还在睡觉,我们冲进去,肯定能获胜。” 犬想了想,一阵犹豫,旁边的桩也是一脸懵的站在那儿,挠着头,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巨鼠部落的族人从岩洞里匆匆跑了出来,扒下裤子开始闭着眼睛撒尿,尿了一半,他忽然看见不远处的树林里有一大帮人。 他停了尿,感觉有点不太对劲,赶紧转身往岩洞里跑,一边跑还一边喊,刘田赶紧张弓,一箭就射死了那个巨鼠部落的族人。 就这一下,已经惊动了整个巨鼠部落,他们纷纷拿着武器冲了出来,也没看那个被箭射中的族人有没有死,就朝树林里冲了过来。 到这个时候,也只能应战了,犬大喊一声,拿着骨矛率先冲了上去,大河部落的两百多名战士跟在犬身后冲了过去。 双方的战士很快就撕打在一起,场上石头乱飞,被打掉武器的人,就扭打在一起,互相撕扯着头发和衣服,一些腿上或屁股上被矛扎中的战士一瘸一拐的往自己的后方跑,一边跑一边哎呦哎呦的叫唤,打了好半天也没见死人。 刘田带来的这十五个战士这时候完全没了办法,箭搭在弦上,硬是不敢发,因为这种毫无阵法,双方战士混战在一起,很容易就会误伤友军。 刘田只好命令所有人拿起手里的近战武器,跟着自己杀进去。 华部落带的近战武器,主要就是铁斧,铁制武器的杀伤力自然不是石制或木制武器可比的,所以,十五个华部落战士一加入战斗,场上很快就有伤亡了。 不过,巨鼠部落的战士实在是太多了,而且还有源源不断的战士从岩洞里钻出来,就连他们的首领,也亲自参加了战斗。 打到后来,大河部落也出现了伤亡,渐渐不支了,华部落的战士仗着有藤甲防护,而且还有铁器,巨鼠部落的战士都绕着他们走。 打到后来,场上出现一幕很滑稽的画面,明明巨鼠部落占据上风,大河部落的战士已经往后退了,但那十五个华部落的战士还在撵着巨鼠部落的战士追。 眼见大河部落的战士已经撤出了战场,刘田也赶紧下达了撤退的命令,眼看着华部落的战士撤了出去,巨鼠部落的战士没有一个人上去追,而且他们看起来好像还大大的松了一口气,他们不清楚这些阎王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取胜的巨鼠部落并没有乘胜追击,只是冲着敌军败退的方向欢呼自己的胜利。 犬率领战士退到了树林里,虽然死的人不多,但有好多战士还是受伤了,就连犬都挨了一闷棍,现在头上还在流血。 相比之下,华部落的战士就要好很多了,他们有藤甲防护,连一个受伤的都没有。 “华首领,你们身上穿的这个衣服真是好东西,要是我们也有这样的衣服,今天也不会被打败了。”犬看着刘田身上的藤甲,羡慕的说道。 “呵呵,要是你想要,回头我可以送一些给你们。 不过,今天之所以打败仗,最主要不是衣服的原因。”刘田说。 第54章 焦灼 “嗯,我知道,巨鼠部落确实是个强大的部落,他们的战士太多了,华首领,我们这次恐怕无法打败他们了,我们还是回去吧!”犬说。 “不不不,巨鼠部落并不强大,他们也只是人多一点而已,并不是不可战胜!” “还是算了,他们那么多的战士,我们怎么可能打败他们?”犬想了想,准备放弃了。 “犬,你难道不想要他们养的那些巨鼠了吗?那可是很多很多的肉,够你们部落吃一个冬天的了!”刘田反问。 “可是,你看,今天我们失败了,而且我们有很多战士都受了伤。”犬说。 “犬,我就问你,你想不想要那些巨鼠?” “当然想要,有了那些巨鼠,我们部落就能安稳的度过这个冬天了!”犬脱口答道。 “那好,那你让你的战士听我的号令,我保证能打败巨鼠部落!”刘田说。 桩这个时候插嘴道,“华首领,如果你这次带来足够多的战士,我们今天也不会失败!” 桩的语气中带着一些埋怨,他认为今天的失败完全就是华部落人太少的缘故。 “我已经解释过了,我们华部落人少,只能带这么多战士过来,而且,今天我们的战士都很勇敢,他们和你们一样,都上场杀敌了!”刘田脸色微沉着说道。 桩不再吭声,于是刘田继续说,“犬,我希望你能相信我,我有办法打败巨鼠部落!” 犬想了想,最后终于点了点头,“那好,华首领,我的战士都交给你指挥,不过,你能说说你的计划吗?” “嗯,当然可以,其实巨鼠部落看起来人很多,但我之前就说过,他们的战士并不善于战斗,今天之所以会失败,就是因为我们没有阵型,所有人都一起往上冲,那么如果对方人数比我们多很多,那我们肯定就会被打败!”刘田点了点头,说道。 “阵型?什么叫阵型?”犬一脸茫然的问道。 “我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解释,这样吧,明天我们在这里休整一天,我会教会你的战士怎么使用阵型。”刘田说。 “嗯,那好吧!”犬点头答应。 趁着天色还没黑,刘田吩咐所有的战士都去林子里寻找藤条,越多越好。 刘田将这些藤条编成了一个个简易的藤牌,由于在之前的战斗中,很多战士都丢了武器,刘田就让那些受了伤的战士将武器借给那些没有受伤的战士。 刘田对战士们进行了精简,那些受伤的或是没有武器的战士就不用参加战斗了,做好的藤牌分发给那些手里有武器的战士。 精简过后,一共只有一百左右的战士可以继续战斗。 第二天,刘田就在树林里给这些战士操练阵法,教他们应该怎么战斗,打仗没有章法,那就是黑社会打群架,拼人数,有了阵法后,就能起到攻守一体,互相掩护的作用。 刘田也不指望这些战士能迅速领会,只要求他们能听指挥就好了。 一整天的时间,刘田都在教他们演练阵法,虽然还是一盘散沙,但对付毫无阵法的巨鼠部落应该是绰绰有余了。 等到第三天,刘田准备搞一次偷袭,哪知道巨鼠部落的戒备很严,岩洞门口就有好几个巨鼠部落的战士在站岗巡逻,刘田只好放弃了偷袭的打算。 既然不偷袭了,刘田就正大光明的领着一百多战士出现在了几个巡逻战士的眼前。 那几个战士见这些不知死活的人还敢再来,立马有一个战士屁颠屁颠的跑回了岩洞,不一会儿就从岩洞里涌出了很多战士,甚至刘田还看到了他们的首领,只是鼠巫一直没出现过。 双方也不再废话,巨鼠部落的战士开始蜂拥着,吼叫着冲杀过来,他们的战士个个兴奋,明显是上次的胜利劲还没过。 巨鼠部落的战士在冲了一阵子后,突然惊奇的发现,对面的战士竟然齐刷刷的蹲了下来,一动不动的看着己方,而且,他们每个人手上都举着一个奇怪的东西,一个圆圆的,像树桩一样的东西,那到底是什么? 见到巨鼠部落的战士冲杀过来,大河部落的战士们也有点紧张,他们被刘田下了命令,列出一个方阵,利用盾牌守住阵地,任何人都不准随意往前冲。 不过,还是有几个战士忍不住站了起来,向前迈了几步,但当他们看到其他战士没有动的时候,就又退了回去。 当巨鼠部落的战士们冲到弓箭的射程范围时,刘田下达了射击的命令,隐藏在方阵后面的十五个弓箭手,一起将弓斜向天空,齐刷刷的射出了一轮箭雨。 巨鼠部落的战士正在高速奔跑中,突然,他们就感觉有东西从他们的头顶飞过,紧接着,就有好几个战士莫名其妙的倒在了地上。 弓箭手一轮接一轮的射出羽箭,不停的有巨鼠部落的战士在奔跑中倒下,不过,他们依然还在往前冲,直到慢慢接近了方阵。 刘田依然没有下达攻击的命令,大河部落的战士只得握紧了手里的藤牌,一动不动的蹲在那里,他们紧张的额头上都布满了细密的汗珠。 弓箭不可能杀死所有的敌人,所以还是有相当一部分敌人冲到了方阵跟前,不过,刚才那一阵箭雨已经沉重打击了他们的锐气,冲过来的也都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刘田一声令下,所有的战士都举着藤牌站了起来,和冲过来的巨鼠部落的战士撞在了一起。 华部落的十五个战士也都丢下弓箭,拿起铁斧冲进了敌军中,犬已经被刘田的战术彻底征服了,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打仗的,不禁信心倍增,也拿着自己的骨矛冲了上去。 有了藤牌后,大河部落的战斗力再次加强,犬更是在敌军中左劈右砍,勇不可当。 不过,巨鼠部落的战士实在太多,就算被弓箭射死了一批,战场上依然有比大河部落多一倍的战士在继续战斗,战斗一时陷入了焦灼之中。 第55章 兵败如山倒 刘田看着战场上的形势,也有点焦急,他觉得自己还是低估了巨鼠部落的战斗力,这里毕竟是巨鼠部落的地盘,有主场优势,处于焦灼的状态下,对己方是很不利的。 突然,刘田看到,在战场上,出现了一道绿光,那是混乱的人群中,一个男人头上插着的绿色羽毛,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来的。 这个男人正是巨鼠部落的首领。 刘田拉起弓,瞄准了那个男人,鼠首领虽然脑瓜子不太灵光,但身高足足有一米七,长的人高马大,打起架来,非常勇猛,就连犬都得暂避锋芒。 他像个坦克一样,在人群里横冲直撞,大河部落的很多战士都被他撞倒在地, 此时的鼠首领,还不知道在战场之外,已经有一个男人正拿着弓箭瞄准着他,刘田知道,只要射死鼠首领,群龙无首的巨鼠部落肯定会被打败。 虽然鼠首领在不停移动,但在刘田眼里,他也就是个移动靶而已。 仅仅瞄了三秒,刘田就果断松了弦,只听扑的一声,鼠首领的胸口上就中了一箭,不过鼠首领的脸上并没有露出痛苦的表情,也没有立刻倒下去,他低头看了看胸口上插着的羽箭,脸上依然还是那副打架时亢奋的表情。 扑! 又是一箭,这一次正中鼠首领的喉咙,鼠首领终于捂着喉咙翻着白眼倒了下去,脸上的表情也变得僵硬痛苦起来。 “首领!首领!”正在附近打架的巨鼠战士看见自己的首领死了,立刻大呼小叫起来。 “首领,首领死了!” 一些巨鼠战士这时甚至停止了打架,蜂拥到鼠首领跟前,围着已经死去的鼠首领,在仔细研究自己的首领为什么好好的突然就死了。 趁此机会,刘田大喊一声,“巨鼠部落的战士,你们的首领已经死了,快放下武器投降吧!” 原本还不知道自己首领已经死了的巨鼠战士在听到这个噩耗后,斗志全无,调头就往岩洞里跑,逃跑的巨鼠战士还不忘把鼠首领的尸体也抬着带上。 战场的形势立刻出现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变,犬呼啸一声,率领所有的战士朝着巨鼠部落所居住的岩洞追了过去。 岩洞里,巨鼠部落的女人和孩子全都惊叫着四散奔逃,但岩洞的出口已经被堵起来了,她们只好往岩洞内部的岔口跑去。 而逃回岩洞里的巨鼠战士们,这时已经全部被逼到了一个角落里,他们已经毫无斗志,成了一盘散沙,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 “你们的首领已经死了,你们的领地也已经被我们占领了,你们再抵抗已经没有意义了,只要你们肯放下武器投降,我保证不杀你们!”刘田冲着那些战士喊道。 “我,我们要怎么相信你?”一个巨鼠战士鼓起勇气问道。 “你们还有其他选择吗?如果不投降,那就只能杀光你们!”刘田沉着脸说。 这个战士咽了一口唾沫,看了看左右,把手里的木棍往地上一扔,投降了。 其他战士也紧跟着把手里的武器都扔在了地上,也跟着投降了。 犬对这些已经投降的战士并没有兴趣,他只关心那些可以当做食物的巨鼠。 “鼠兽呢?你们的鼠兽在哪里?”犬揪出一个巨鼠部落的战士,急声问道。 “鼠兽都在那些岔洞里关着呢。”战士如实回道。 “嗯,你带我们过去!”犬吩咐道。 那个战士只好领着犬去岔洞里找那些红鼠,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人大喊起来,“着火了!着火了!” 与此同时,从一处岔洞内,正有滚滚浓烟从里面冒出来。 “那,那就是关鼠兽的地方。”在前面引路的那个巨鼠部落战士说道。 “不好,快点去救火!”犬招呼一声,率先朝那处岔洞跑过去。 大河部落的战士也赶紧奔向那边,准备救火,要是鼠兽被烧了,那就完了。 犬刚跑到岔洞口处,就见许许多多的巨鼠从里面跑了出来,吱吱乱叫着,有一些巨鼠身上还着了火。 “快!快抓住它们,别让它们跑了!”犬着急了,赶紧吩咐那些战士去抓巨鼠。 他们没有工具,只好用手扑,但那些大老鼠跑的贼快,在人群里乱窜,很难抓,甚至还有一些身上着火的巨鼠,碰到兽皮衣上,把人身上也引着了火。 岩洞里顿时乱做了一团,而且从岩洞里,还源源不断的有巨鼠窜出来,这是有人纵火,故意放了那些巨鼠。 华部落的十五名战士并没有去抓那些巨鼠,刘田命令他们待在原地,看守那些刚刚投降的巨鼠部落的战士,这些战士虽然已经被收缴了武器,但刘田依然不敢大意,防止他们趁乱起歹意。 徒手抓巨鼠并不容易,而且已经有一些巨鼠已经跑出了洞外,钻进了草丛里,再也抓不住了。 犬只好下令使用武器砍杀这些老鼠,,反正死了的鼠兽也能吃,只不过,皮毛会有损伤,但这时候,他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总比全都跑了的好。 这些战士经常在野外捕猎,这时得到了命令,一个个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开始用武器捕杀这些巨鼠。 这样一来,效果就好了很多,一些战士守在岩洞门口,见到有巨鼠想要逃,就立马杀死,他们脸上都出现了兴奋的表情,就像是在野外捕到猎物时那么开心。 一些巨鼠部落的女人们看着那些巨鼠一个个的被杀死,全都惊恐的不知所措,这些好不容易被养大的鼠兽如果就这么被杀光了,那还怎么繁殖? 鼠长老发明的养殖,不就要断掉了?这该怎么办?想到这里,一些女人抽抽搭搭的哭了起来。 犬当然不明白这些女人为什要哭,他也不知道什么是养殖,所以他并不理会这些哭泣的女人,他只知道今天必须要想办法把这些逃窜的鼠兽抓住,而最好的办法就是杀死它们。 着火的岔洞里还在不停的往外冒着浓烟,一些救火的战士慌着跑了过来,他们每人手里还捧着一个陶罐,只不过,那些陶罐很粗糙,不仅外观很丑,歪瓜裂枣的,而且,看起来也没烧好,表面还是浅白色的泥巴,泡在水里估计都会化掉。 第56章 人口大增 这些陶罐里都盛满了清水,不过当战士们来到岔洞洞口的时候,不禁都站住了,因为里面的火比刚才更大了,那些鼠兽大半也全部被烧死了,没被烧死的,也在圈里吱吱叫着乱窜,要是现在冲进去的话,那肯定是死路一条。 犬看到这一幕后,心也是拔凉拔凉的,这一次攻打巨鼠部落,主要就是为了这些鼠兽而来,没想到却出现了这个变故,那些成功逃出来的鼠兽还不足一成。 犬虽然很不甘心,但他也没了办法,那么大的火,就算让这些战士捧着清水去灭火,也只能是杯水车薪,根本就灭不掉火,搞不好还得搭上战士们的性命。 过了很长时间,火才慢慢小了下来,巨鼠也被捕杀的差不多了,岩洞里逐渐开始安静下来。 这个时候,犬才吩咐那些捧着陶罐的族人进到岔洞里把余火灭掉,然后,犬也走了进去,在岔洞里,犬看到了遍地被烧焦的尸体,这些鼠兽的尸体一层叠一层,上面的尸体全都被烧成焦炭了,根本就没法吃,但底下的还是可以吃的。 犬吩咐战士们把那些可以吃的巨鼠分出来带上,这些鼠兽都被大火烧熟了,可以直接吃。 在岔洞的最里面,犬还发现了两具人的尸体,犬把刘田叫了过去,刘田看着那两具尸体,认出那是鼠巫和大鼻子的尸体,这两人知道巨鼠部落完了,于是就纵火自杀,那些巨鼠他们自然不想留给敌人,于是就想把它们一起烧死。 鼠巫和大鼻子的目的基本算是达成了,巨鼠部落本来养着两千多只巨鼠,在这场大火中,只有两百来只巨鼠逃了出来,其余的全部葬身火海,虽然有一部分被大火烤熟的鼠肉可以吃,但烧熟的食物,没法保存很长的时间。 所以这一次,大河部落实际上只得到了一百来只可以留在冬天吃的鼠肉。 大河部落的战士们每人都手提肩扛几只巨鼠,站在那里等着犬的下一步命令。 犬这时来到刘田跟前,说道, “华首领,我们现在要回去了,你看那些巨鼠部落的战士和女人应该怎么处理?要不要我帮你把他们全都杀死?” 犬因为巨鼠被烧的事情,心里懊恼,他真想把巨鼠部落的人全都杀光。 “犬,这正是我想跟你说的,我希望你能派你的战士帮助我把这些人送回我们华部落,作为回报,我会给你一些鱼和陶器。”巨鼠部落一共还剩下三百多人,他们虽然暂时投降了,但刘田带来的战士只有十五个,想把数百人安全送回部落,有点不太现实,刘田这时也只能求助犬了。 “是上次那种熏鱼吗?”犬问。 “嗯,除了熏鱼外,还有我们用白盐腌制的咸鱼,和熏鱼一样,咸鱼也能保存很长时间不会坏。”刘田回道。 “华首领,你为什么要把他们送回你的部落?这么多人,你们养的起吗?况且,你看看,这里面还有很多女人和孩子,他们不会捕猎,你要怎么养活他们?”犬不解的问道。 “嗯,这个我知道,我会想办法的。但是现在,他们的首领死了,鼠巫也死了,他们的食物也全都被抢了,要是不管他们,他们肯定会饿死在这里,你看那些女人和孩子,要是就这样饿死了,那应该很可怜吧!”刘田故作煽情的说道。 “嗯,华首领,你是个好人,我可以帮助你,但你也清楚,我们部落,很缺食物,我带了这么多人出来,部落里狩猎的人就少了很多,华首领,我想知道如果我帮助你把这些人送到你的部落,你能给我多少鱼?”犬问。 刘田想了想,说,“犬,我可以给你一百条鱼,和你们抓住的那些鼠兽差不多数量。” 能一次拿出一百条鱼,已经是华部落的极限了,但好在水塘里鱼很多,随时都可以捕捞。 犬想了想,皱着眉,似乎不太满意。 刘田,“犬,这已经是我们的极限了,我的族人也要吃饭,如果你不满意,我还可以送给你一些陶器。” 犬,“嗯,那好吧。” 刘田,“那这样吧,你看,现在天也快黑了,战士们肯定也累了,我们就在这里休息一个晚上,明天再出发。” 犬,“嗯,就按你说的办。” 巨鼠部落所居住的岩洞非常大,住四五百号人一点问题都没有,而且岩洞里用石块码了好几个火塘,木柴也是现成的,直接就可以用。 犬吩咐自己的族人把那些被大火烧熟了的鼠兽拿出来分食,他还很大方的给了刘田一些,反正这些烧熟的食物不吃也会坏掉。 那些巨鼠部落的族人就没有这个待遇了,他们的武器全部被收去,然后被赶进了一个岔洞里,大河部落的战士拿着武器守在洞口,防止他们逃跑。 犬不肯分食物给这些人,他告诉刘田,在到达华部落之前,最好不要给他们吃的,让他们饿着肚子,这样,在路上,即使他们想反抗也没有力气。 刘田开始有点佩服犬了,这个家伙不仅四肢发达,打架厉害,而且脑子还挺好使,这样的损招他都能想的出来。 刘田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不过很快他就对犬说,“犬,里面还有一些孩子,给他们一些吃的吧,那些孩子对我们没有威胁。” 犬看了一眼岔洞的方向,在岔洞口处,有几个脸上灰突突的孩子,坐在地上,眨巴着大眼睛可怜巴巴的看着这边,他们正盯着犬手里的肉,在不停的咽着口水。 犬还没有自己的老婆,虽然他跟部落里很多女人都有过一腿,部落里也有很多孩子,但他并不清楚那些孩子中有没有他的种,所以,对于孩子他也就没有特别的同情心。 “那些孩子们看起来已经很饿了,他们一定会吃很多东西,华首领,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可以将你的食物分给他们,但我们的食物是不会分给他们的,我的战士们还需要食物。”对于刘田的建议,犬很直接的就拒绝了。 第57章 返回部落 这些孩子未来都会是华部落的一员,所以,刘田只好将自己的食物分了一些给他们,为了防止那些大人抢孩子们的食物,刘田站在岔洞口看着那些孩子将食物吃完,才转身走回了火塘旁。 这个时候,大部分人已经吃完饭了,开始各自找地方睡觉,夜晚的天气已经有些凉了,岩洞内又非常大,不聚温,所以,这些战士们都挨着火塘睡,或是挤在一起互相取暖。 岩洞里很快就传来一阵阵鼾声,就连犬都睡着了。 但刘田睡不着,也不太敢睡,他怕自己睡着后,好不容易才控制住的巨鼠部落的族人会闹事,刘田不停的在岩洞里转悠,监督看守的战士,不让他们睡着。 终于熬到了天亮,犬把自己的队伍分成了两拨,一拨负责帮助刘田押送巨鼠部落的族人,另一拨负责将抢掠到的巨鼠部落的食物,兽皮还有武器运回部落。 对于抢掠到的东西,刘田一概都不要,全部给了大河部落,食物是之前就说好的,要全部给大河部落,至于兽皮和武器,刘田根本就看不上眼,武器自不必说,华部落有弓箭,有铁器,这些石制甚至木制武器,对于刘田来说,根本就是垃圾。 兽皮的话,大部分也都是巨鼠的皮毛,华部落养了那么多巨鼠,随时都能取到皮毛。 刘田要的还是人,想要部落发展壮大,就必须要有足够多的人。 等犬起来的时候,太阳已经老高了,而他的那些战士们还都躺在地上扯着呼噜。 犬只好把他们都叫了起来,而那些被关在岔洞里的巨鼠战士和女人也都醒了,他们大部分都是被饿醒的。 休息了一个晚上,所有的战士都精神饱满,他们押送着从巨鼠部落掠夺的人口,开始朝华部落出发。 由于巨鼠部落的族人没有吃饭,所以队伍行进的很慢,为了节省食物,犬命令战士们一路走一路找吃的,不管是树上的鸟蛋,还是掉在地上的野果,凡是能吃的东西,他们都捡起来吃。 甚至还有几个作死的战士去掏蜂蜜,结果被蜜蜂叮的满头是包,不过他们对这种甜食很喜欢,就算是冒着被咬的风险,他们也还是忍不住去掏。 华部落的战士也狩猎,不过他们有弓箭,狩猎就要方便很多,不管是天上飞的,还是地上跑的,只要被盯上,基本上就跑不掉。 大河部落的战士也只能用羡慕的眼光看着华部落的战士轻松狩猎,要是他们也能有弓箭,那部落里也不会这么缺食物。 犬虽然也带着弓箭,但他使用的还不熟,而且,刘田一共只送了他二十根竹箭,他不舍得用,因为用一支就少一支。 在路上一共走了四天,终于抵达了部落,在瓦房左侧的空地上,又新起了两座瓦房,几个族人正在用青砖垒墙,不远处砖窑上方的灌水口正往外冒着烟,里面在烧砖瓦。 犬和他的战士们都一脸震惊的看着眼前这一幕,他们不知道华部落的这些人在干什么,这么高的房子,他们是怎么建起来的? “华首领,我记得你的部落不在这个地方,你的部落是在一个土墙里,还有个山洞,我记得你们是住在山洞里的,那这里是什么地方?”犬一脸懵逼的问道,他感觉这个地方好像不在他生活的那片土地上。 “我们已经从那个地方搬过来了,这里是我们的新领地,你看,那些房子都是为我们的族人盖的,所有的族人都会住进那些又大又坚固的房子里,再也不怕会被野兽袭击了,而且,就算是下大雨,下大雪,也不怕房子会倒塌。”刘田呵呵一笑,说道。 犬舔了舔嘴唇,看着眼前这一幕,他的眼神很复杂,既有羡慕,又有嫉妒,甚至还有一些渴望。 而他的战士们早就跑到那些瓦房边,用手摸着坚固的外墙,弓起两根手指敲了敲,满眼的好奇,还有几个胆子大的,找到瓦房的门,直接走了进去,虽然瓦房内部空荡荡的,连张床都没有,但里面光线充足,而且,就算外面在刮着风,里面竟然一点风都没有,这种房子真是好,要是冬天住在里面,肯定一点都不冷。 刘田走到那些饿的半死不活的巨鼠部落族人的面前,大声说道,“只要你们诚心加入华部落,以后你们每人都能住进这样的大房子里,而且那个水塘里有很多鱼,我们也不缺食物,冬天的时候,你们再也不用受冻挨饿。” 相比于用暴力手段让这些人屈服,刘田更愿意让他们诚心归降。 听完这番话,巨鼠部落的族人终于恢复了一线生机,特别是那些女人,这几天她们都被折腾的够呛,漂泊了好几天,她们再也不想折腾了,他们觉得这里挺好,有吃的,还有暖和的大房子,不用受冻挨饿,这还有什么不愿意的? 男人们虽然还有点心有不甘,但自己的部落已经回不去了,那还不如就在这里安定下来,反正在哪里都是生存。他们对于自己的部落被消灭,没有太多激荡的情绪,部落之间相互攻伐掠夺是很常见的事,他们中也有很多人从其他小部落掠夺过来的。 刘田看着那一双双亮起来的眼睛,不敢保证现在所有的人都心悦诚服的归降,但最起码他们内心都动摇了。 而大河部落的族人都用羡慕的眼神看着巨鼠部落的族人,他们认为能住在这样的大房子里,还有什么可考虑的。 犬看着自己的族人,感觉要是再多待一会儿,恐怕他们也都想加入华部落,住大房子了,于是对刘田说,“华部落,既然人都送到了,那我们也该回去了,你承诺的鱼和陶器,现在能给我们了吧?” “嗯,这个当然!”刘田说话算话,立马吩咐族人搬出两大筐咸鱼,一大筐陶器,全都送给了犬。 犬也没有清点数量,因为他不会数数,他只是大概看了看,感觉数量不少,就让自己的战士抬着,返回了大河部落。 第58章 冬季前的狩猎 等犬离开后,天上就开始下起了雨,而且是连绵的秋雨,一连下了好几天,天气也开始慢慢变凉了,经过几天的磨合,巨鼠部落投降的那些人也已经适应了华部落的生活。 在华部落生活比在巨鼠部落生活,要更加舒适和安全,瓦房很坚固,晚上睡觉的时候,根本就不用担心会有野兽袭击。 而且,更重要的是,就算一连下了好几天雨,瓦房里竟然一点都不漏雨,屋子里很干燥,这是他们之前从未遇到过的。 部落里一下增加了三百多人,必须要多建一些瓦房出来,所以,就算是下雨,也没耽误建房的进度,砖窑里更是日夜不停轮着班烧。 与此同时,刘田安排一部分族人去麻地里收麻,那一大片野麻已经到了收割的季节,再不收的话,就要过季了。 麻地距离部落不远,早上去的族人,到中午的时候就都回来了,几十个人,每人身上都背着一大捆麻,一些麻杆的头上还结着黄色种子,刘田让族人把那些野麻种子都收集到陶罐里储存起来,等明年开春后,就可以开辟一块地来种麻了。 收回来的麻,还要进行加工,具体就是首先把麻皮剥下来,但剥下来的麻皮还不能直接使用,还需要刮麻,只保留麻纤维,紧接着就是沤麻,将麻纤维放在水里浸泡,最后把浸泡后的麻纤维放在太阳底下晒干,就可以搓麻绳,织麻网,甚至可以制麻布了。 这些活其实并不复杂,就是很耗时间,刘田当然不会亲自去做,他把这个工作交给了小花和部落里几个需要看孩子,不能外出采集的女人。 对于这些原始人类来说,这是一项很陌生的工作,是一种她们以前从来都没有接触过的手工活,这一点也不像磨制骨针或是上树摘野果那样不用费脑子,这个活的步骤很多,她们做了上一步就忘了下一步该怎么做。 刘田也很无语,但也只能耐着性子一遍遍的教她们,在没有现代化机器的情况下,想要织出一块麻布,将会耗费大量的时间,所以,未来想要穿上布衣,必须依靠这些女人。 不过,现在距离织布还很远,首先没有织布机,而且,野麻太少了,别看收回来的麻堆了一大堆,看起来很多,但去掉麻杆,剩下的麻纤维晾晒过后,根本就没多少,这么多野麻,也只能编一些麻绳和几张麻网出来,要想让部落里的人都穿上布衣,只能大面积种植麻。 天气越来越冷,刘田预感到冬季将会很快到来,原始时代,冬季寒冷而且漫长,部落里也在紧张的进行食物储备工作,日常捕到的鱼或肉都会留下一部分,留着等冬天再吃,但这还远远不够,所以刘田决定带领捕猎队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狩猎活动。 狩猎地点就选在距离部落半天路程的一个山谷里,这里水草丰茂,阳光充足而且避风,会有大群的食草动物出没。 狩猎队中新加入了很多原来巨鼠部落的战士,他们不会使用弓箭,所以还是使用最原始的石制或是木制武器,整支狩猎队有一百多人,部落里几乎所有的男性都出动了。 在靠近山谷的地方,刘田就闻到了空气中飘荡着动物身上的气味,地上还有一些动物的粪便,有的都已经风化干了,有的是新鲜的。 刘田带着族人登上了一座矮峰,在这里,谷底的一切都能尽收眼底。 山谷里果然出现了成群的动物,种类很多,有矮马,黄羊,野牛,甚至还有几只草泥马混在中间,这些动物都在低头啃食地上的草,它们也要在冬季来临前长膘,好度过漫长的冬季。 刘田的目光飘向更远一些的地方,在更深一些的草丛里,刘田发现了一群狼,这群狼的位置在对面的半山腰处,和刘田所在的位置正遥遥相对。 这群狼也盯上了谷里的动物,狼群也不知道在这里守了多久了,它们蹲在草丛里一动不动,只等这群食草动物吃的饱饱的再动手。 狡猾的狼知道,这些食草动物只要吃饱了,速度就会慢下来,到时候再捕杀会节省很多力气。 刘田选定了捕猎的目标,就是那群黄羊,黄羊的数量比较多,起码有几百只,而且,它们也不像野牛那样皮糙肉厚,更容易捕杀。 山谷只有一个出口,只要派人堵住出口,任何动物都出不去。 观察好谷中的地形,选定目标后,刘田就带着人从矮峰上下来,选了二十个人守在谷口,告诉他们,要是那些野牛冲出来,就放它们走,野牛的数量并不多,而且它们个个皮糙肉厚脾气大,并不容易捕杀。 其余八十多人都跟着刘田进入了谷中,这个时候,刘田又看了一眼对面的山,发现那群狼还在那里埋伏着,见到突然出现这么多的人类,它们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反应。 带着这么多人,就算是遇到狮群刘田也不会害怕,更何况是狼,要是它们敢冲下来,那就连它们一起猎杀,狼肉虽然不好吃,但狼的皮毛是极好的。 刘田不再管狼群,下令捕猎开始,战士们都很兴奋,骨子里带着的猎人基因使他们见到猎物时变得亢奋。 战士们呦喝着冲了过去,散乱的,捕猎不像打仗,并不需要阵型。 手里有弓箭的,开始远程放箭,手里没有弓箭的,只能足够靠近后,才能投掷手里的武器。 对于这些原始人来说,捕猎早就是人人熟练的技能,该怎么捕猎并不需要刘田指挥,他们主动的分成好多支队伍,几人一组,围捕一只猎物。 被弓箭或是石矛射中的黄羊,倒在地上,战士们并不去管,而是继续追击更多的黄羊。 感受到危险,矮马夹在野牛群中间,朝着谷口处狂奔,谷口处的战士们主动让开路,放这群动物离开。 而就在这个时候,山腰处的狼群终于发动了,它们在狼王的带领下朝谷中奔来,企图分一杯羹。 第59章 战狼 狼群冲下来的速度很快,战士们在前面追捕黄羊,狼群就跟在后面打扫战场,捡现成的。 这可把刘田气坏了,他立马拿起弓箭,一箭就射倒了跑在最前面的一头狼,刘田不知道那是不是头狼,但那头狼被射倒后,后面的狼群都停滞了一下,好像是被吓到了。 不过很快,随着一声狼嚎,狼群又开始继续往前冲,刘田没有办法,所有的战士都在追捕黄羊,根本就没料到狼群敢冲下来抢他们的食物,刘田一个人不可能杀死这么多的狼。 一些狼看到地上躺着的黄羊,趴在地上就啃食起来,它们好像都饿的不轻,互相抢夺黄羊的内脏和肚皮上最柔软最好吃的肉。 不一会儿就有三四头黄羊被狼群啃食了,这让刘田非常心疼,再这么下去,战士们辛辛苦苦,都要为这群狼打工了。 刘田呼啸一声,让战士们暂时放弃了追捕黄羊,先把狼群赶走再说。 战士们看到狼群竟然在抢夺他们的战利品,一个个都无比的气愤,就好像一头雄狮好不容易捕到猎物,正要享受美餐,突然冒出一大群鬣狗在旁边骚扰,你说气不气。 黄羊也不追了,战士们全都冲向了狼群,而那些被赶到远处的黄羊并没有逃走,而是又悠哉悠哉的吃起草来,甚至还有一些好奇心重的,往这边靠近了一些,伸长脖子看热闹。 狼群数量众多,起码有几百只,为了争夺食物,它们也不惧怕人类,远远的和战士们对峙上了。 由于狼的数量太多,漫山遍野都是,战士们也不敢太过靠前,只是远远的发出驱赶野兽的吼声,企图把它们吓跑。 狡猾的群狼压根就不怕,只要战士们上前驱赶,它们就往后退,战士们一回头,它们就又跟了上来,反正就是耗上了。 这群讨厌的狼彻底激怒了刘田,原本他是准备让战士们留着弓箭狩猎的,现在看来,要是不使用弓箭,这群狼是不会怕的。 使用弓箭后,很快就有几头狼被射杀,它们躺在地上蜷着身子,嗷嗷叫唤,这一下效果很明显,狼群被吓的往后退了好远。 正当狼群即将溃逃之时,一阵嗷呜嗷呜的叫声传了过来,这是头狼发出的声音,狼群停止了后退,在原地踟蹰一阵后,竟然集体朝战士们冲了过来。 狼群竟然敢主动进攻人类,这让刘田很惊讶,一般情况下,除非是落单的人,否则,野兽是不敢主动进攻手持武器的人类的。 狼群这个时候进攻无异于自杀,刘田很不解,但他也没有时间思考更多,拉起弓瞄准就放箭,战士们也用各自的武器杀狼。 狼的数量很多,但在手持武器的人类面前,它们也丝毫不占上风,一匹匹狼倒下去,又有一匹匹狼冲上来,前赴后继,有好几个战士都被咬伤了。 刘田想要找到头狼,只要射杀头狼,狼群就会群龙无首,但头狼很狡猾,不知道藏在了哪里,根本就不露头。 狼群还在前赴后继的冲来,战士们也越杀越兴奋,因为杀死的每一只狼,都是食物,都能得到一张暖和的兽皮。 刘田不知道这群狼想干什么,要是一直这么耗,最后的结果肯定是狼全部死光,而战士们也肯定会有死伤,狼是很狡猾的动物,它们为什么要做出这么两败俱伤的事情? 就在刘田迷惑不解的时候,原本被赶到北坡,在悠闲吃草的黄羊群忽然发生了骚动,开始大面积的奔逃,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追它们。 刘田仔细看过去,才发现,羊群后面跟着一匹匹体型巨大的灰狼,它们数量不多,呈扇形跟在黄羊群后面,赶着羊群往前跑。 “不好!” 刘田这时才反应过来,为什么眼前的狼群要发起自杀式的攻击,它们是要拖住战士们,然后派狼群里最大最有耐力的狼去赶黄羊,它们最终的目标还是那群黄羊。 狼果然很狡猾,为了狩猎竟然还用上了战术,连这群人类都被它们给耍了,不过,狼群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它们就这一会儿已经死了二十几只狼了。 刘田想让战士们去追那群黄羊,但被眼前的狼群死死拖住了,根本就没法脱身,眼看着羊群转过一道山岗,消失在了远处。 而这个时候,狼群中忽然又传出了一阵嗷呜嗷呜的叫声,狼群停止了进攻,开始往后撤。 刘田循着狼嚎的方向看过去,终于发现了脖子上一圈白毛的狼王,就是这个家伙布置了这么一出声东击西的战术。 刘田拉起弓,一箭就射了过去,狼王果然是有两下子的,这一箭竟然被它躲开了,并没有射中它的要害。 狼群退却的速度很快,战士们根本就追不上,刘田只好放弃了追逐,让战士们打扫战场,把狼的尸体归拢归拢,在草丛里寻找羽箭回收。 虽然黄羊群被狼赶跑了,但刘田并不想就这么放弃,狼群肯定没法消化那么多的黄羊,所以,刘田分成一队人,负责将猎到的狼送到谷口处,和那里的战士汇合,其余人继续去追黄羊。 刘田带着战士们一路向北追去,羽箭被找回了一些,但大部分还是遗失了,有弓箭的人,每人差不多还有十来支羽箭。 在转过那道山岗后,地上就开始出现了一些黄羊的尸体,但几乎都被啃食的不成样子了,看来狼群在这里展开了大屠杀,还有一些零星贪吃的狼没有跟上大部队,它们趴在黄羊尸体上贪婪的吃着肉。 刘田自然不会放过它们,没来得及逃跑的全都被射杀。 不过,在这里已经看不到黄羊群了,它们不知道被狼赶到了什么地方。 只能循着踪迹继续往前追,就算追到狼的老巢,也要把黄羊给追回来,否则这个冬天就不好过了。 又追了很远一段路,前方出现了一座山,挡住了路,和周围其他山不同,这座山上植被不是很多,岩石和黄色的土壤裸露在外。 刘田走到这里时就停了下来,他感觉这座山有点奇怪,为什么山上不长植物,就在他不解的时候,走在人群最前方的狼疤冲刘田大喊道,“首领,这里有个山洞!” 第60章 发现重要资源 刘田赶紧跑了过去,这是个废弃的山洞,洞口长了很多藤蔓杂草,要是不注意,还真发现不了这个洞。 这个时候,已经有两个鲁莽的族人扒拉着藤蔓钻进了洞里。 过了一会儿,这两个人就又钻了出来,向刘田汇报道,“首领,这个洞里黑乎乎的,什么也没有。” 说完,其中一人还用手抹了一把脸,他的脸上立刻出现了三条黑色的粗线。 “你把手摊开给我看看。”刘田看着族人脸上的黑线说。 这个人立马把双手都摊了开来,咧着嘴看着刘田,他不知道首领为什么要看他的手。 刘田看着这个族人的手,他的手原本就很脏,现在就更加黑乎乎的了,而且,那种黑色在阳光下,还闪闪发光。 刘田的直觉告诉他,这很有可能是煤,而且这座山也有可能是一座露天煤矿。 他刚想钻进山洞里去一探究竟,就被那个族人叫住了, “首领,那个洞里很黑,最好点个火把,要不然你什么也看不见。” “不用了,你们把山洞周围的杂草藤蔓都清理干净,光线照进里面,就能看得见了。”刘田说。 开玩笑,天气干燥,要是一个不小心把周边的植被草场点着,进而把这座煤矿引着了,那可就完了。 族人们把山洞周围的杂草清理干净,山洞里果然亮堂了很多,这个山洞很窄,宽度差不多只有一丈左右,但很深,内部也不是规则的,看起来并不像人为的,更像是自然形成的。 山洞两侧果然都是黑乎乎,就连脚底下也是,刘田用手摸了摸,手上马上就变的黑乎乎的,这些果然就是煤。 煤在这个原始时代,说实话,作用并不大,因为这个时候没有工业,最多也只能当做燃料,燃烧的温度更高,时间更长。 但对于刘田来说,这算是一项重要的资源,以后就不用费力气砍柴烧木炭了,而且,冬天马上就要来了,这些煤是很好的取暖燃料。 最为重要的一点是,煤炭的熔点比木炭更高,用煤炭来炼铁的话,会更加容易。 在洞里转悠了一圈,刘田就出来了,回去后,他就让人来这里挖一些煤带回去,储存起来,留作冬天使用。 “首领,首领,我看到那群羊了!”这时大牙已经爬到了山顶上,他指着一个方向冲刘田喊道。 这座山并不高,顶多就是个高一点的土丘,所以很容易就能爬上去。 刘田也爬到高处,顺着大牙所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见到了那群黄羊,只是数量少了很多。 那是山另一片的草场,这群黄羊心真大,它们刚刚经历了一场生死大逃亡,这个时候竟然又在悠哉的吃着草。 刘田带着战士们翻过了煤山,靠近黄羊群后,就开始了第二轮捕猎,这一次再没有第三者插足,整个狩猎的过程都很顺利。 捕猎结束后,整个草场都变得安静下来,战士们把猎物聚集到一起,刘田粗略数了一下,有一百多只,大部分都是被弓箭射杀的,这些食物足够支撑部落度过一整个冬天了。 这个时候,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今天回不了部落了,而且追逐了一整天猎物,战士们也已经很疲乏了,刘田决定找个地方休整一晚。 这附近有条河,是个不错的扎营地,刘田让族人们扛起黄羊,向那条不远处的河流走去。 黄羊并不是那种体型很大的动物,每个战士都至少能扛一只,像狼疤这样体型较为高大的,一人扛两只都没有问题。 把黄羊运到河边,一部分战士去拾柴,还有一部分战士去河边清洗作为晚餐的两只黄羊。 天色渐黑,很快,草原上就燃起了两个火堆,在一片暮色的茫茫大草原上,这两个火堆显得那样渺小孤寂。 没有带锅,只能用烤的,内脏没法烤,只能收集起来打包带回部落。 刘田原本是不想要这些内脏的,这些内脏没有洗,发出臭烘烘的味道,但战士们不愿意扔,他们觉得内脏是最美味的食物,要是有锅的话,他们会直接扔进锅里煮,他们喜欢那种原汁原味。 就连两个羊头,战士们都扔进火里烤了。 两张完整的羊皮被树棍撑开,在靠近火堆的地方烘烤着,战士们围着火堆,很惬意的享受这顿晚餐,这么多人聚在一起,也不怕会被野兽袭击。 在另一边,守候在谷口的战士见首领他们迟迟没回来,就带着几只狼和黄羊的尸体先回部落了,留在这里的战士人数很少,留在野外不是很安全,所以他们就自作主张的先回了部落。 风见只回来这么几个人,而且首领还不在其中,顿时吓了一大跳,他以为狩个猎,其他人全死了。 风立马询问,但这些战士也不知道其他人到底去了哪里,只能跟风如实说,首领带着其他人去追狼群了。 风有点担心,毕竟在夜晚,大群的野兽还是很危险的,风转悠着,连晚饭都吃不下去了。 一直到族人们吃完饭,都回到自己的瓦房里,躺在地上呼呼大睡时,风的心还是安定不下来。 他躺在一堆干草上,睁着眼睛睡不着,黑夜让他什么也看不见,只能听到旁边的人在打着呼噜。 除了有点担忧之外,风的心里还产生了一种很特别的想法,他在心里默默的想着,假如这一次首领回不来了,那么部落里重新选首领的话,除了他之外,还有其他人能胜任首领的位置吗? 这个想法刚冒出来的时候,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他的心脏在砰砰直跳,华部落现在有铁器和陶器,还有弓箭和白盐,这些东西是其他部落所没有的,要是自己能当上部落首领,一定能把华部落发展成一个大型部落。 首领把自己的心腹狼疤和大牙带走了,要是他们两个也死了,回不来了,那么自己想当部落首领,也不是一件难事。 第61章 冲突的观念 风越想越兴奋,更加睡不着了,他从地上爬起来,去撒了一泡尿,正准备回去的时候,他看到有一个女人从一间瓦房里走了出来。。 借着月光,风看清这个人是小花,小花走到瓦房中间的空地上,跪了下来,朝着天上的月亮磕了几个头,然后双手交叉抵在下巴上,闭着眼睛好像在祈祷什么。 “花,你在干什么?”风走到小花跟前问。 突然听到这个声音,小花吓了一大跳,等看清是风后,小花才说,“我在为我的伴侣祈祷,希望他能平平安安的回来。” “伴侣”这个词是刘田告诉她的,当初刘田撮合她跟狼疤时,就跟两人说过,他们是伴侣,要对对方好。 风这个时候也起了色心,他不明白什么是伴侣,他只觉得小花是部落里最漂亮的女人,只不过这个女人除了狼疤外,从来不跟其他男人好,风也不明白到底是为什么。 “花,你知道的,首领他们这次遇到了狼群,狼是很狡猾的动物,它们在晚上,会变得很有攻击性,狼疤这一次也许回不来了,不如你跟我好一次,要是狼疤回不来,以后我会保护你。” 说着,狼疤就要去脱小花身上穿的兽皮裙。 如果是在大河部落,小花面对追求者,并不会反感,甚至还会很容易就答应对方,跟对方好一次,但自从与狼疤成为伴侣后,小花就慢慢变得不一样了。 小花退后几步,说道, “不,风,你不能这样,我要等狼疤回来,我不会跟你好。” 说完,小花就要往房子里跑,但被风拦住了,风把小花扑倒在地,小花挣扎着喊叫,有几个没有睡熟的族人听到了喊叫声,立马拿着武器走了出来,他们以为有人遇到野兽了。 当他们看到是一男一女在交配时,他们也就不管了,因为这在部落里很常见,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一些人很快就回了瓦房,还有一些男人和女人留了下来,他们想着彼此之间要不要也交配一次。 就在这个时候,他们发现,被风压在身下的女人挣扎的很厉害,她好像不太愿意,等凑近一些,他们才看清楚,原来这个女人竟然是小花。 部落里的人都知道小花是狼疤一个人的女人,这是首领跟他们说过的,几个女人立刻上前推开风,扶起衣裙不整的小花,小花生气的对风说道,“风,等首领回来,我一定要告诉他,你今天对我所做的事情,而且狼疤也一定不会饶了你!” 听见这话,风也有点害怕了,但他还是嘴硬的说道,“部落里所有的男人女人都会交配,凭什么就你不行,难道你不想为部落的繁衍做贡献吗?” “我,我…”小花一时说不出话来,她此刻竟然觉得风的话有点道理,作为一个女人,为部落繁衍后代,既是责任,又是义务。 风的话让其他女人也频频点头,本来同情小花的话,这个时候也说不出来了。 男人们也觉得风的话有道理,为什么小花只能是狼疤一个人的,这样的观念他们无法理解,这在他们以前的生活中也从来没有出现过。 “花,你的那个孩子小石,你知道他的亲生父亲是谁吗?”风咄咄逼人的问道。 小花一时语塞,在大河部落,她也和所有其他女人一样,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为部落繁衍孩子,除了小石之外,她还有另外两个孩子,但在很小的时候就生病死了,那两个孩子不是也没有父亲吗? 一时之间,小花对这种一夫一妻制的观念也产生了怀疑,难道首领说的不对,自己才是错误的那一方? 想到这里,小花也泄了气,她沮丧的走回了瓦房,搂着还在熟睡的小石,陷入了沉思。 风虽然赢了,但他最终也没得到小花,而且,他也不敢再次用强,要是首领和狼疤还活着,知道了这件事,自己肯定要受处罚。 想到这,风只好找了另一个女人,发泄了情欲后,就回去睡觉了。 黎明的曙光带走了最后一缕黑暗,没有睡懒觉习惯的刘田把战士们都叫了起来,简单吃了点昨晚剩下的羊肉后,就开始返程了。 今天是个阴天,而且天上还刮起了风,从风向上判断,这是西北风,有点冷,还有点干。 虽然天气不好,但战士们的心情都很好,因为有了足够多的食物,冬天大可以窝在瓦房里,像一些动物那样,安稳的度过一整个冬天了。 路过煤山的时候,刘田很想顺便挖一些煤带回去,毕竟,这个地方距离部落有些远,来回需要两天时间,运一趟很不容易。 但战士们都没有带筐子,也没有足够的人手来运煤,战士们每人都扛着一只或两只黄羊,根本就没有空闲的手去挖煤运煤,刘田只好作罢。 走出丛林后,战士们已经能远远的看到部落了,一栋栋和原始社会格格不入的瓦房,显得那样的独特。 一些族人远远看见长长的狩猎队伍回来,都放下手里的活,迎了过来,他们看到,每个战士背上都扛着猎物,这让他们倍感心安。 狩猎队伍看到有族人迎了过来,都打起了精神,挺直了腰杆,狼疤一人扛着两只黄羊,走在队伍的最前方,脸上露出骄傲的表情,这些猎物可都是他们凭本事打来的。 刘田走在队伍的最后方,那里有两个伤员,两人都被狼给咬到了,他们现在正趴在两个战士背上,发着高烧,两人的伤口都感染了。 在这个时代,对于伤口感染,也没有好办法,只能寄希望于纯天然的草药,然后凭借自己的体质来对抗了。 刘田采了一些最常见的蒲公英给两人敷在了伤口上,用树叶包扎好,一路上,刘田都在关注两人的伤势,给他们换了几次药,但两人的伤口还是有溃脓的迹象了。 这种情况必须要进行外科手术了,把溃烂的肉挖掉,然后再用盐水清洗伤口,消毒杀菌,否则,这种感染很可能就会要了两人的命。 第62章 私有制的设想 回到部落的战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热烈欢迎,所有的族人都喜形于色,对于原始人类来说,没有比拥有足够多的食物,更令人开心的事了。 狼疤放下背上的黄羊,直奔小花住的瓦房,因为到现在,狼疤还没见小花出来迎他。 “花,花,我回来了,我们猎到了很多食物,你快出来看看!” 狼疤一边推开木门一边喊着。 屋里没有声音,狼疤走进去一看,小花还背对着门睡在草垫子上。 “花,你怎么了?生病了吗?”狼疤赶紧蹲下来查看,要是生病了可不得了,很容易就会死的。 狼疤看到小花闭着眼,但眼角有泪痕。 “花,你是不是生病了,为什么不说话?”狼疤急着摇了摇小花。 “狼疤,我没有生病,我只是有点难受,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小花推开狼疤的手说道。 狼疤嚯的一下站了起来,急的团团转,吼道,“花,到底是什么事,你快告诉我!” 小花被这声吼吓了一大跳,从地上坐了起来,看向狼疤,见狼疤正用一只独眼瞪着自己。 小花心里一阵害怕,说道,“是风,他跟我说,我不应该是你的伴侣,而且,而且他昨天晚上还想跟我好。” 说到这里,小花低下了头,她感觉自己对不起眼前这个男人。 “风,这个混蛋,我要杀了他!”狼疤说完,重重的摔门而去。 小花赶紧爬了起来,追了出去,一边追还一边喊,“狼疤,狼疤,你等等!” 狼疤在砖窑里找到了风,这个家伙因为害怕躲在了这里。 风被狼疤揪了出来,脸上还挨了一拳,黑眼圈都被打出来了。 风被打倒在地,结结巴巴的喊道,“狼疤,狼疤,你,你要干什么?” “你这个混蛋!你竟然跟花说出那样的话,还想霸占她,你经过我的同意了吗?” 说完,狼疤骑到了风的身上,一拳接一拳的揍他,风原本就没有狼疤身材高大,而且这个时候他还有点心虚,所以被打的毫无还手之力,只能双手抱着头,不停的嚎。 狼疤揍了一会儿,突然拔出腰间的铁斧,恶狠狠的说道,“我要杀了你!” 风惊恐的瞪大了眼睛,他知道铁斧的厉害,要是狼疤真的拿铁斧砍他,他必死无疑。 就在狼疤将要砍下去时,胳膊突然被人给抱住了,“不,狼疤,你不能杀他,要是杀了他,首领肯定要把你赶出部落!” 花死死抱住狼疤的胳膊,哀求道。 这边的动静吸引了很多族人,他们都跑来围观,一些族人劝狼疤不要打了,但狼疤举着把斧头,神情凶恶,他们也都不敢上前拉架,怕被误伤。 风这时候趁机推开狼疤,爬起来想要跑,但狼疤反应很快,一斧头就劈了下去,砍在了风的腿上,风惨叫一声,又倒在了地上。 狼疤这个时候完全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了,他现在只想一斧头劈死这个混蛋,他又骑到风的背上,举着斧头,准备朝风的后脑勺砍下去。 小花惊恐的张大了嘴,其他族人也都惊恐的尖叫起来,一些女人甚至还害怕的捂起了眼睛,她们不敢看这可怕的一幕。 “住手!”就在狼疤手里的斧头即将砍落之时,刘田的声音传了过来。 狼疤的手停在了半空中,首领的话他不敢不听。 刘田走了过来,一把夺过狼疤手里的斧头,命令道,“狼疤,你先起来!” “首领,风这个混蛋,他趁我们不在的时候欺负小花,我必须要教训教训他!”狼疤说着,还用拳头在风的后脑勺锤了两下,把风锤的嗷嗷直叫。 “好了,狼疤,这件事交给我来处理,事情的经过已经有人告诉我了,我会为你和小花主持公道。现在,你给我先起来!”刘田再次下令。 狼疤从风的背上起来时,还发泄似的踢了他两脚。 风的腿上流了很多血,他挣扎着爬起来,目光闪躲的看了一眼刘田,然后低下了头。 “风,华部落已经不能再留你了,你收拾好自己的东西,离开这里吧!”刘田走到风的面前,盯着他的脸说道。 风身体一振,抬起头看向刘田,但看到的是一张冷冰冰的面庞。 “不,不,首领,你不能赶我走,我没有错!”风知道,如果现在被赶出部落,那在冬天,他就算不被野兽吃掉,也会冻死。 “是吗?风,那你说说看,你哪里没有错?”刘田问。 “部落里所有的女人都可以和不同的男人好,都在为部落繁衍孩子,为什么只有花特殊,为什么只有狼疤可以跟她好?我不明白!”风说。 “风,我希望你不要挑战我作为首领的权威,如果你不服,可以离开部落,或者,如果你觉得你有能力的话,也可以打败我,成为部落的首领,否则,你就老实一点,不要给我惹事!”刘田警告道。 风吓了一哆嗦,要打败眼前的人,当上首领,那是不可能的,刘田在部落的威信无人可撼动,要是离开部落,那他一个人能去哪里?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在原野上被野兽分食。 一想到这,风不寒而栗,低下了头,不再吭声。 刘田又转向狼疤,说道,“狼疤,风会向你和小花道歉,而且以后,部落里不会再有人敢欺负小花,这次的事就到此结束,不准再闹了!” “是。”狼疤答应一声,对于刘田的话,他不敢不听。 “好了,大家都散了吧,该干嘛干嘛去,风,你跟我来,我有话跟你说。”刘田转对风说。 风一瘸一拐的跟着刘田来到一座瓦房里,刘田语气缓和下来,问道,“风,如果我现在给你一个选择,只要你为部落干活,部落就会分给你武器,食物,陶器,白盐甚至是房子,而这些东西都归你自己所有,你想怎么使用就怎么使用,你愿不愿意?” 风不明白首领为什么要这么问,但他想到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说道, “首领,这样恐怕不行,你把这么多好东西给了我,其他族人肯定会有意见。” 第63章 外科手术 “其他族人亦是如此,只要为部落干活,就能从部落分得食物或武器,干的越多,分的就越多。”刘田说。 “如果是这样的话,首领,那我肯定愿意,谁不想拥有属于自己的武器和食物呢?可是首领,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们现在有了弓箭,每天也不会饿肚子。”风疑惑的问。 “因为只有这样,族人们才会更加积极的狩猎,采集,烧砖建房子,部落才会变的更加强大!”刘田解释说。 风就算再聪明,但在时代的局限下,他也不可能完全理解私有制的好处,不过,他知道眼前这个首领是个非常厉害的人,他会做陶器,会制白盐,还会炼铁器,现在,他又提出了一个非常奇特的观念,尽管自己不理解,但他也无法不相信。 刘田看着风茫然又疑惑的神情,笑了笑,说道,“不过,现在推行这个观念还太早,我们的部落还不够强大,人口也太少,只有当部落人口达到一定规模时,推行这种私有制的观念才会事半功倍。” 风被一阵洗脑后,就退了出去,刘田让他自己用盐水清洗一下腿上的伤口,然后包扎一下,还好,狼疤那一下砍的并不重,伤口不大,注意几天应该就会好。 相比于风的腿伤,另外两名战士受的伤就要重多了,虽然也不是致命伤,但狼嘴巴里都是病菌,伤口已经感染,两名战士也在发着高烧。 处理完风和狼疤的矛盾后,刘田赶紧来到两名受伤战士前,他可不想因为一次狩猎就损失两名战士。 两名战士躺在草垫子上,腿上的伤口已经溃烂流脓,两人也烧的有点迷糊,看起来十分难受。 必须要给两人做个外科手术,把腿上的烂肉割掉,然后用盐水清洗伤口,再敷上草药仔细包扎好,这样才有可能挽救两人的性命。 在这个时代,人的生命是很脆弱的,没有特效药,也没有任何医疗手段,人要是生病了,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野外生长的草药,有的时候,一个小感冒可能就会要了一个人的命。 这个时候,神农应该还没出现吧?而且就算他出现了,也不一定能治的好一个小感冒。 刘田从怀里掏出一把短刀,这是他在空闲时给自己炼制的,他一直带在身上,防身用,没想到这个时候派上用场了。 没有任何麻醉剂,刘田就让两个男人摁住其中一个伤员的身体,把短刀放在火上烤了烤,消了毒,然后就开始割伤员腿上的烂肉。 这个伤员撕心裂肺的大叫起来,痛的满头大汗,挣扎着,差点痛晕了过去,还好两个族人死死的摁住了他,才没让他挣脱开。 刘田很干净利落的就割掉了他腿上的烂肉,这样也避免他多受一些痛苦,用盐水清洗伤口时,其实也很疼,但相比于割肉,痛感已经弱了很多,所以,这个伤员的反应并没有刚才那么剧烈。 最后,又给他敷上蒲公英,用树叶仔细包扎好后,刘田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这时候,他也已经累的满头是汗了。 刘田看向另一个伤员,这个伤员就躺在不远的地方,刚才的一切他都看在了眼里,虽然那看起来很疼,但他知道,首领是在为他们治疗。 以前,要是被野兽咬了,感染了,那基本上就是等死,但首领现在有办法为他治疗,这让他看到了生的希望。 当刘田看向他时,他朝刘田点了点头,然后就闭起了眼睛。 刘田走到他跟前,拍了拍他的胳膊,示意他放松下来,很快就会结束。 不打麻药割肉的痛苦不是一般人能忍受的,为了防止他因为疼痛而耽误手术,刘田还是让两个男人摁住了他的身体。 这两个男人刚才亲眼目睹了一场外科手术,这种治疗疾病的方法,他们还从来没见过,两人也是看的胆战心惊,到现在他们的双手还有点发抖。 “放松,深呼吸,不要紧张。”刘田没有安慰伤员,反而安慰起这两个助手来。 如果两个助手因为紧张而让伤员挣脱开来,那会严重影响手术的效果,搞不好割歪了,还会让伤员的伤势加重。 两人按照刘田教的方法深呼吸两次,果然就放松了不少,手也不抖了,摁住的力道也加重了。 尽管已经有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但这个伤员还是疼的哇哇直叫,以至于在外面干活的族人听到后都感到一阵头皮发麻,他们不知道首领到底在给这两个族人做什么。 好在,凭借刘田的经验,最后还是成功完成了手术,给这个伤员敷上草药,包扎好伤口后,吩咐女人盛来两碗热腾腾的肉汤,喂这两个战士喝了下去。 亲眼看着这两个战士喝完肉汤,沉沉睡去后,刘田也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这时才感觉一阵疲惫,从狩猎回来,他就一直没好好休息过。 回到自己住的瓦房里,倒头就睡了过去,等一觉醒来时,天都已经黑了。 房子里空荡荡的,原来和刘田住在一个屋里的族人,这时都不知道去了哪里,屋子正中烧着一个火塘,火塘里的火正熊熊燃烧着,使整个屋子都很暖和。 透过门缝,刘田能看到族人们正在屋外的空地上烧火,烤食物吃。 刘田刚想起来去看看那两个伤员的情况,就有一个年轻女人推门进来了,她捧着一个陶碗,碗里放着一块烤的焦熟的肉,肉上还撒着一些白晶晶的细盐。 刘田肚子一阵咕咕乱叫,女人冲刘田羞涩的一笑,双手将碗递到了刘田跟前。 刘田拿过碗里的肉,大口咀嚼起来,肉烤的很干,表面焦黄,需要很用力才能撕下一块来,咀嚼起来也很费力,但不得不说,吃起来是真的香。 女人突然说,“首领,要是可以的话,我想当你的伴侣,给你生孩子,像狼疤和小花那样,和你住在一个屋子里。” 第64章 过冬前的准备工作(1) 刘田差点被噎住,这女人这么直接的吗? 他看了一眼这个女人,女人很年轻,十七八岁的样子,虽然她的模样还算端正,但她身上脏兮兮的,散发着一股难闻的味道,刘田根本就提不起性趣啊。 刘田说,“马上就要过冬天了,部落里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处理,现在没空生孩子。” 女人还不死心,竟然直接走了过来,紧紧抱住刘田的胳膊,说,“首领,我们现在就要孩子,很快的。” 刘田一阵无语,正在拉扯,风推开木门走了进来,看到这一幕,对着刘田意味深长的一笑,想着首领这次终于雄起了一把。 刘田如蒙大赦,让女人出去了,问,“风,你有什么事?” 风苦着脸说,“首领,畜棚里有一只驴一直在不停的叫唤,也不知道它到底是怎么了,你快去看看吧!” 刘田和风一起来到畜棚旁,果然看到有一头母斑驴躺在地上,不停的叫唤,看起来很痛苦的样子,小斑用嘴巴蹭着母驴,显得很着急。 畜棚旁围着一群族人,交头接耳的,他们也不知道这头驴兽到底是怎么了。 刘田分开人群,走进了畜棚,这个时候,这头斑驴已经不叫唤了,躺在地上开始抽搐,嘴里还流出了白沫。 刘田一看就知道,这驴是中毒了,而且中的毒好像还不轻,刘田忙蹲下来仔细检查了一番,在它的腿肚子上发现了两个血牙印,应该是被毒蛇咬了。 没有解蛇毒的药,刘田也没有办法,看样子,这只斑驴是活不成了。 刘田不敢大意,能毒死一头斑驴,肯定是一条剧毒的蛇。 他让族人把其他斑驴都牵了出去,然后点着火把在畜棚里仔细检查了一遍,又在畜棚外围检查了一遍,果然在离畜棚不远的地方,发现了一个蛇洞,蛇洞并不大,而且周围还有很多杂草,如果不仔细看,还真发现不了。 罪魁祸首一定就在里面! 刘田捡了两根烧着的木棍,直接塞进了蛇洞里,过了一会儿,一条两米多长的黑曼巴就从洞里钻了出来,在草地上快速游走。 族人们都挺害怕毒蛇,纷纷避让,他们知道,蛇毒是没法解的,要是不小心被咬一口,肯定就跟那头斑驴一样,只能等死。 刘田肯定不会放过这条黑曼巴,就因为这个家伙,就让他损失了一头宝贵的斑驴,这个账必须要算。 刘田直接一脚踩在了蛇尾巴上,蛇一扭头就想朝刘田喷毒液,刘田早就料到,骨刀横着一挥,就把蛇头给砍了下来。 这条黑曼巴就这么命丧刘田之手,毒蛇的毒腺在蛇头上,只要砍掉蛇头,毒蛇的肉也是可以吃的。 刘田让族人把这条毒蛇捡起来,剥皮煮了,而那头中毒的斑驴这个时候也死了,身体僵硬,眼珠子突出来,变成了蓝色,看起来很恐怖。 这头斑驴虽然中了毒,但肉也是可以吃的,只要处理好,把肉高温煮烂,就可以吃。 为了防止意外,刘田让族人把那个蛇洞整个刨开,还好里面没有其他毒蛇了,这才放下心来。 天气转凉后,肉就不需要腌或熏了,黄羊的肉分割成一条一条的,洗干净,用搓好的麻绳挂在房梁上,保持通风就不会坏。 宝贵的黄羊皮也被清洗干净,放在太阳底下曝晒,晒个一两天,然后搭个架子,放在火塘旁烘烤,直到水分全部蒸发干,这样才能保存很长时间不会坏。 这些黄羊皮将是族人们冬季的衣服和睡觉时的铺盖,非常宝贵。 除了黄羊外,刘田还让族人宰杀了一批巨鼠,剥下来的皮,用来给族人们制成鞋子。 毕竟,大冬天的,不能光着脚跑,会把脚冻伤。 做鞋子这种事情,刘田就安排部落里的女人们去做,用鱼的牙齿磨制成骨针,用晒干的细麻当做线,给部落里的每个族人都做一双皮靴。 男人们穿上做好的皮靴,跟着刘田一起,开始去煤山挖煤。 刘田把八只斑驴都带上,每只斑驴背上都背两个大藤筐,藤筐里放着各种开采煤炭的工具,锤子,斧头,凿子之类的。 部落里,铁制工具并不充足,所以,之前从大河部落换来的一些石斧,石刀也全带上了,只为一次性挖足够多的煤。 白天时,煤洞里还算亮堂,刘田让族人把八只斑驴拴在洞口的树上,拴牢,不要让它们跑了。 然后把所有的藤筐都拿进煤洞里,开始挖这些硬硬的黑石头,挖下的煤就直接扔进藤筐里,藤筐装满,就抬出煤洞。 等十六只藤筐全部装满,族人们走出煤洞的时候,每个人脸上和手上都是黑乎乎的,甚至都看清谁是谁了。 这些煤油乎乎的,沾在皮肤上就很难洗干净,族人们相互看着,眨巴着眼睛,忍不住都笑了起来。 不过,他们也并不在乎,他们早就听刘田说过,这种黑乎乎的石头叫煤,能放在火里烧,而且用煤烧的火,温度很高,冬天就不怕冷了。 他们能想到,冬天待在瓦房里,烤着炭火,喝着美味的肉汤,一点也不觉得的冷,也不会饿着,这将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啊! 接下来的几天,刘田带着挖煤队往返煤山,直到储存了足够整个冬天烧的煤后,才停了下来。 这些煤被堆放在距离水塘不远的地方,堆的像一座小煤山一样,就这么露天放着,用的时候去取就可以了。 刘田感觉过冬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做的差不多了,食物,兽皮,煤炭都备齐了,不过,刘田还不准备闲下来,趁着还没有天寒地冻,他决定再去砍一波柴回来。 尽管部落里已经堆放了好几堆柴,但柴每天都要消耗,用起来也快,刘田觉得还不够,又带着部落里的男人去砍柴了。 森林里的柴是砍不完的,刘田让族人们直接用铁斧头砍树,砍倒的树再背回部落,然后劈成木柴。 时间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部落里储备了足够多的食物和能源,刘田感觉,这个冬天应该可以安安稳稳的度过了。 第65章 过冬前的准备工作(2) 砍了好几天的树,部落里堆了大大小小十几棵树,不管什么品种的树,反正都当柴烧。 几乎是在一夜之间,部落里的那些树还没来得及劈成柴,气温就骤降了,屋外有水的地方都结了冰,树杈子上和屋檐下,挂了一根根又粗又尖的冰溜子。 寒风呜呜的吹,像是要下雪的样子。 族人们都扎堆缩在了瓦房里,女人在屋内搓麻绳,男人在屋外劈柴。 瓦房里生着火,加上煤炭,整个屋子都被烤的暖烘烘的,一点也不觉得冷。 几个不怕冷的孩子,在屋檐下用木矛捅冰溜子玩,一个冰溜子直直的掉下来,正好砸在一个孩子头顶上,那个孩子疼的哇哇大哭起来。 不过还好,屋檐并不算高,虽然有点疼,但这个孩子也没受伤,哭了一阵子后,就又开始活蹦乱跳的玩了。 兽皮衣服的防寒效果非常好,等到太阳出来的时候,部落里就又开始喧闹了,一些族人开始出来活动,不过,对于他们来说,冬季是比较闲的,因为冬天大部分动物都冬眠了,无法狩猎。 水面结了厚厚一层冰,就连藕塘里也被冻住了,刘田甚至觉得这么厚的冰,是可以在上面走的。 畜棚里,八只斑驴窝在一起,互相取暖,不用担心它们会冻着,动物的皮毛很厚,不惧严寒,给它们搭了个畜棚遮风挡雨,这就足够了。 冬季的草料不是很足,刘田只能让族人给它们割一些干草,刨一些植物的根茎给它们吃,不过,动物在冬天时,食量会大大减少,冬眠的动物甚至一整个冬天都不用进食。 刘田也没闲着,他正在屋里制作钓鱼竿,冬天没什么事干,只好当个钓鱼佬打发时间。 鱼钩是用骨头打磨出来的,穿上麻绳,绑在一根直木棍上,就是一个完美的钓鱼竿了。 用内脏当鱼饵再好不过了,黄羊的所有内脏全都保留了下来,清洗干净后,装了数十个陶盆,摆在瓦房里,已经冻住了。 在冬天,用这些羊内脏煮汤喝,真是再好不过了,既鲜美,喝完身上还暖烘烘的。 鱼竿很快就做好,刘田裹上一张狼皮,穿着皮靴,提着鱼竿来到岸边,水面的冰很厚,都看不清水底。 刘田试着在冰面上走了走,就跟走在路面一样,冰面纹丝不动,刘田放心了,他回到岸上,找了一块大石头,砰砰砰的在冰面上凿出一个窟窿,坐在岸上,开始钓起鱼来。 部落里的几个孩子本来在玩冰溜子,这时见首领拿着根棍子蹲在水塘边,都好奇的围了过去。 刘田朝他们竖起食指,比了个嘘的手势,几个孩子的玩闹声停了下来,蹲在刘田身边静静的看着。 不一会儿,刘田感受到鱼线在往下坠,用力提起鱼竿,鱼钩上就出现了一条巴掌大的鱼。 这可把这群孩子看呆了,感觉既好玩又神奇,他们还从来没见过这种抓鱼的方法。 刘田把鱼从钩子上取下来,扔在了草地上,这帮孩子玩闹着去抢鱼,这鱼可就惨了,被抢来抢去,差点就被捏死。 水塘里的鱼很好钓,没多大一会儿功夫,刘田就钓了十多条,有大有小,编了根草绳,把它们的嘴串起来。 风越来越大,就算穿着厚厚的狼皮,刘田都感觉有点冷了,而且,天上布着厚厚的乌云,眼看着就要下雪了,围观的孩子们看了一阵子,新鲜感没了,就跑开了。 刘田起身,拎起一串鱼,走回了营地,木柴还没劈完,不过,男人们已经开始把劈好的柴往瓦房里运了,他们也感受到即将到来的暴风雪。 天色越来越暗,天上的乌云感觉快要压到头顶了,所有的人这时都开始往屋里躲了,就算是贪玩的小孩也害怕的躲进了瓦房里,扑进妈妈的怀里。 这种天气对于这些原始人类来说,就是个可怕的兆头,大雪会压坏垮房子,让人们没有地方住,会封住洞口,冻死住在山洞里的人,大雪还会掩埋所有的食物,没有东西吃,那只能饿死。 每到这种气候,严寒和饥饿都会让很多人丧命,会让活下来的人产生严重的心理阴影,这种恶劣天气简直比最凶猛的野兽还要可怕。 等到晚上的时候,天上就纷纷扬扬飘起了大雪,寒风从木门的缝隙里往里灌,有些瓦房里的人就想着用兽皮盖在门上,把风挡住。 刘田发现后,让他们把兽皮都取了下来,瓦房本来就没有窗户,里面还烧着煤,要是一点空气都不流通,很容易就会一氧化碳中毒。 虽然他们不清楚刘田为什么不让他们用兽皮挡风,但首领的吩咐他们不敢不遵守,睡觉的时候只好多盖一张兽皮。 反正兽皮充足,每间瓦房里都分发了足够多的兽皮。 刘田躺在自己居住的瓦房里,跟他同住一个屋子里的有大牙,瘸子,独臂还有风,另外还有三个族人,一个屋子里住了八个人屋子里很空旷,没有任何家具,也没有床,所有的人都睡通铺。 在地上铺上一排兽皮,族人们就一起睡在兽皮上,刘田把那张洞熊皮也铺上了,洞熊的皮非常暖和,睡在上面一点都不冷。 屋子正中用石块码了一个火塘,火塘里烧着煤,非常暖和,屋子的角落里还堆着柴和一些煤炭,另外还有一些锅碗瓢盆和一个水缸,水缸里盛满了清水。 房梁上还挂着满满一排黄羊肉,有吃的,有喝的,有火,还有能源,刘田感觉自己在这个屋子里待十天半个月不出去都不会饿死渴死。 刘田躺在熊皮垫子上,身上盖着暖和的狼皮,感觉无比的惬意和自在,其他族人都已经睡着了,扯着呼噜。 虽然现在已经是半夜了,但透过门缝,刘田依然能隐约看到屋外的鹅毛大雪,寒风呼啸,卷起漫天飞雪,此刻,这间小小的瓦房里,显得无比的温暖和安宁。 第66章 雪地里的一行人 睡到半夜的时候,刘田迷迷糊糊中听到畜棚的方向传来斑驴的叫声,呃啊呃啊的,显得很急迫。 刘田感觉不妙,赶紧爬了起来,推门准备出去看看,可没想到门根本就推不开,透过门缝往外看,发现屋门已经被积雪给堵住了,屋外被白雪映照的亮堂堂的。 寒风呼呼的刮着,屋内的煤烧的正旺,一点也不感觉冷,刘田一脚把离他最近的风踢醒,说,“风,快点起来,畜棚那边有动静!” 风不情不愿的起来,帮着刘田推门,但屋外的积雪太厚了,两个人一起推也推不开。 风去把其他族人都叫了起来,一起用力推,才把屋门给推出了一条缝,刚好够一个人通过。 屋里的人裹紧身上的兽皮,穿上皮靴,鱼贯出了屋子,来到畜棚边一看,发现畜棚已经被积雪给压塌了,斑驴因为被栓着绳子,一只也没逃出来,全部被压在了棚子下面。 好在畜棚是低矮的草木结构,杀伤力不强,将压垮的木头和干草移开后,斑驴们也没受伤,就是一个个吓的够呛,不安的叫着。 这么一折腾,部落里几乎所有的族人都被吵醒了,不过很多族人还只是待在瓦房里不愿意出来。 畜棚垮了,只好给斑驴另找住的地方,也没有多余的瓦房可以住,刘田只好把几头斑驴都牵进了砖窑里,砖窑大小刚好够八头斑驴住,又让几个女人去抱了一些干草放进砖窑里给斑驴吃。 这时候,斑驴群才渐渐安稳了下来,不再恐慌,低头吃着地上的干草。 刘田这时才放下心来,折腾了一夜,天都微微亮了,回到自己的瓦房,倒头又睡了过去。 早上起来的时候,有一些孩子已经在外面玩雪了,因为华部落的孩子本来就不多,一共也就十来个,不怕冷的出来玩雪的有五六个。 这些孩子身上都裹着暖和的兽皮,脚上穿着合脚的皮靴,玩雪的时候,就算是手冻的通红,脚和身上却很暖和,一点也不觉得冷。 这种感觉是他们之前从来都没有体验过的,以前在别的部落,食物和兽皮不是很充足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先供应给大人,剩下的才轮到孩子们。 在冬天时,就算是下这么大的雪,这些孩子也只能羡慕的看着,这种玩雪不会冻着的感觉,他们还是第一次体验。 大人都还窝在瓦房里,不出来,要么是已经醒了,在烤火,要么是还在睡觉没醒。 反正冬天也没事做,在他们的习惯里,冬天是不会组织狩猎的,女人也很少会在冬天外出采集,除非是没有食物了,快饿死了,才会冒着被冻伤的危险出去找吃的。 瓦房里这么暖和,房梁上还挂着数不清的肉,为什么还要出去受冻? 刘田醒来后,穿上皮靴,走出瓦房,雪已经停了,漫山遍野的白,十来座瓦房是白的,水塘里是白的,堆成一座小山的黑煤炭也成了一座雪白的小雪山。 一些不怕冷的鸟飞落在雪白的树杈上,很显眼。 下了一天一夜的鹅毛大雪,深度已经淹没膝盖了,刘田一脚深,一脚浅的走到砖窑旁,看了看里面的斑驴,发现它们正安稳的趴在地上,嚼着干草,并没有什么异常。 这么大的雪,也没法重新搭建畜棚了,只能让它们暂时住在土窑里。 刘田叫出来一些男人,帮着把煤上的雪清理一下,往各自的瓦房里多搬进一些煤,防止化雪时结冻,把煤山给冻住,到时就不太好挖了。 下雪时的天气并不太冷,这个规律在蛮荒时代也是适用的,但是现在雪已经停了,太阳也出来了,很快就会进入化雪阶段,到时候室外的气温很可能就会下降到零下十几度,甚至二十几度,就更不适合在室外活动了。 瓦房里的男人们都出来干活,清雪的清雪,挖煤的挖煤,忙到过了中午,小煤山被挖去了一半。 所有被挖出的煤,都用藤筐装着,摆在空地上,每座瓦房里都分到了两大筐煤,足够烧一两个月的了。 分配完煤,刘田刚想回瓦房里蜗居,无意间看到在很远的地方,有一行人在雪地上跑着。 虽然速度跑的很慢,但刘田还是能看的出来,那应该是两伙人在进行追逐。 前面跑的人,看起来有七八个,都是男人,其中跑在最前面的,肩膀上还扛着两个孩子,那两个孩子也不知道是不是死了,在两个男人肩膀上一颠一颠的,也没见挣扎。 后面追的人,有二三十个,有男人也有女人,他们也跑的很慢,甚至比前面跑的人速度还要慢,以至于他们渐渐的被甩的越来越远。 在后面追的人,见前面的人越跑越远,眼看着就快追不上了,就有两个女人瘫倒在了地上,用手拍着地,不知道在喊着什么。 其他人也没管这两个瘫在地上的女人,继续追前面的人,但追了一程后,发现被越拉越远了,根本就没法追上了,于是都渐渐放弃了。 这群人在原地驻足了一阵子,似乎是发现了刘田的部落营地,结着伴朝营地的方向走过来。 刘田并不知道这二三十人的小队伍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所以,他不敢大意。 虽然刘田知道,这二三十人,并不会给部落造成什么威胁,但谨慎起见,他还是让男人们都拿起武器,女人和孩子都回到瓦房里不要出来。 他们走的很慢,过了很长时间,刘田才能看清这些人的脸庞,他们每个人都穿的很薄,脚上甚至都没有穿鞋,要不是厚厚的老茧起到一定的防护作用,在这么冷的天气下,他们的脚恐怕已经冻坏了。 这群人察觉到了华部落的警惕,很自觉的在五十米开外就全都停了下来,一个看起来像是领头人的中年男人上前几步,尽量抬高音量说道, “我是首领,我叫树冠,我们的孩子被食人族部落给掳走了,我们追了很长时间,现在又冷又饿,能不能让我们进你们的大房子里待一会儿,暖和暖和?” 第67章 抢食 刘田仔细打量着这群人,发现他们确实没可能对自己的部落造成威胁后,才领着他们进了自己的瓦房。 瓦房里,炭火烧的正旺,暖烘烘的,跟外面简直就是两个世界。 炭火上,还架着一口陶锅,陶锅里煮着肉汤,咕噜咕噜的冒着泡。 一个健硕的女人,蹲在锅旁,手里拿着勺子舀了一勺汤,正要往嘴边送。 突然进来的人,把她给吓了一大跳,汤撒在她的脚上,把她烫的啊的一声叫了出来。 见到首领领着一大帮人进来,女人扔下勺子,赶紧站起来解释, “首领,我没有偷吃,我是准备尝尝汤是咸是淡。” 刘田微微一笑,完全不在乎,说,“嗯,没有关系,你继续煮汤,天这么冷,待会儿我要多喝一碗肉汤。” “好的,首领!”女人答应一声后,从地上捡起勺子,也不用水洗一下,就放进锅里继续搅拌起来。 刘田抱着“不干不净,吃着没病”的态度,直接忽视了这种不讲究卫生的习惯。 一下子多了二十几个人,让瓦房里显得拥挤,这群陌生人显然很饿,他们闻着肉汤的香味,一个个都开始喉结滚动,咽着口水。 但没有主人家的允许,他们也不敢过分靠近陶锅,只能偷偷的拿眼睛瞄,过过眼瘾。 刘田自然不会免费给这群不认识的陌生人食物,除非他们有能够拿出等价的东西来交换。 这些食物,可都是族人们辛辛苦苦狩猎才得来的食物,而且还要维持一整个漫长的冬季,没有等价物,刘田是不可能给他们的。 树冠瞄了一会儿锅里的肉汤,觉得自己应该说句什么,毕竟一直这样沉默着,看着别人锅里的食物,显得很尴尬。 “这位首领朋友,很感谢你能让我们来你的大房子里取暖,我感觉我好像又活过来了,要是你能给我们一些吃的东西,那就更好了!” 他开口的时候,还是没忍住吞了一口唾沫,嘴里发出了吧唧声。 “不好意思,我不能给你们食物,这些食物是我的部落能否安稳度过这个冬天的关键,我不会给你们。”刘田直接拒绝道。 这个回答也在树冠的意料之中,毕竟,冬天很多部落都缺食物,想要免费得到食物并不容易,但男人没有彻底死心,他拉出那两个在雪地里瘫倒的女人,对刘田说, “首领朋友,你不给我们食物也可以,但请你可怜可怜这两个女人,给他们一些吃的吧,她们的孩子刚刚被食人族抓走了,如果不吃点东西的话,恐怕她们连回部落的力气都没有了。” 刘田看了看这两个女人,她们的脸色都很憔悴,脸上还有干掉的泪痕,她们也清楚,自己的孩子被食人部落抓去后,肯定会被当成食物吃掉,这让两个孩子的母亲心如刀绞。 刘田叹息了一声,从和平社会带来的同情心,让他面对这种情况,狠不下心来。 他让那个一直在煮肉汤的壮硕女人给这两个可怜的妈妈一人盛了一碗肉汤,一开始,这两个心如死灰的女人并不接受施舍,沉痛的悲伤让两人没有了饥饿的感觉。 刘田亲自端过两碗汤,递到两个女人跟前,说,“你们不好好的活下去,怎么能把你们的孩子救出来?” 两个女人以为刘田根本搞不清楚状况,认为刘田不知道食人族的可怕,就带着哭腔解释说, “被食人族抓走的人,没有一个能逃走,只能成为他们的…” 说到这里,两个女人捂着脸抽泣起来。 “如果你们相信我的话,就喝下这碗肉汤,好好的活着,说不定你们的孩子并没有死,还有机会把他们救出来!”刘田安慰道。 “不不不,他们一定都被吃掉了,而且,就算没被吃掉,我们也没办法把他们救出来,我们太弱小了!” 其中一个女人悲哀的哭诉道。 “先不要这么悲观,我可以帮助你们打败食人族部落!”刘田说。 “真的吗?”两个女人诧异的看向刘田。 “这位首领朋友,我想我得提醒你,食人族部落,有很多人,而且,他们因为吃人肉,所以很凶残嗜血,我知道你是一片好意,但我要跟你说清楚这件事,你可以让你的族人白白去送死,但千万别说是为了救我们的孩子,我可没有好东西赔给你。”一旁的树冠忍不住说道。 说完,他还狠狠瞪了两个女人一眼,生怕刘田会找他要报酬。 刘田微微一笑,说道,“你放心,我不会找你要任何回报的!” 听到这话,树冠才大大松了一口气,有了这个承诺,两个孩子要是真被救出来了,他也不用付出什么,这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两个女人虽然心里还是很忐忑,但刘田的承诺让她们又有了一些信心,于是接过碗,开始喝肉汤。 陶碗凑近两人脸庞时,热气腾腾的肉香味扑鼻而来,两个女人喉头不自觉就滚动了一下。 夹杂着肉糜的汤进入口腔,从来没体验过的鲜美味道,让两个女人忍不住闭起了眼睛,咂吧着嘴仔细品味起来。 树冠舔了舔嘴唇,感觉更饿了,整个屋子里又开始响起了咽口水的声音。 两个女人也仅仅是品味了一秒钟,就捧着碗,也顾不上烫,就开始大口喝起来。 树冠身后的一个干瘦男人实在熬不住了,伸手就去抢其中一个女人手里的碗。 女人死死抓着手里的碗不松手,碗里的汤已经喝的差不多了,还剩下一些碎肉渣。 其他人见到两人在抢碗,也顾不上其他了,都蜂拥上来抢吃的,就连树冠也加入其中。 另外一个女人也没能幸免,她手里的碗也被抢了。 场面很快就乱成了一团,还在锅旁边煮汤的那个健壮女人见这群陌生人突然就抢了起来,大喊大叫着护着那锅肉汤,但很快,混乱的人群就把健壮女人给撞倒了。 第68章 犬的请求 女人一屁股坐到了锅里,烫的哎呦一下蹦的老高,就算那口锅没有她的屁股大,而且他的身上还穿着厚厚的狼皮,但她的大腿还是被烫伤了。 刘田完全没料到会出现这样的状况,一群陌生人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抢食物,而且还把自己的一个族人给烫伤了,这让他无法忍受。 不用下令,很快,守在屋外的华部落战士手拿武器冲进了瓦房,把这群还在混乱抢食的陌生人团团围了起来。 屋子里一下就安静下来,刘田的脸色很难看,一个抢到碗的男人,躲在一边,悄悄的用舌头舔着碗底。 树冠看到这种情形,也有点怕了,因为这毕竟是别人的地盘,搞不好会挨收拾。 “首领朋友,这都是我的错,我没看管好我的族人,不过,我希望你能理解,你们的肉汤实在是太香了,谁又能忍住不流口水呢?” 树冠半道歉半拍马屁的说道。 “嗯,我知道你们很饿,但不管怎样,你们弄翻了我的一锅肉汤,还把我的族人也烫伤了,这要怎么办?”刘田冷着脸问。 “那,那,首领朋友,你想怎么样?如果要我赔,我可没有东西赔给你。”树冠支支吾吾的说道。 “没有东西可以赔,那就留下来帮我干活,活干的好的话,我可以每天给你们一顿吃的。”刘田说。 树冠低着头思考了一会儿,像是下定了决心,问道,“我能知道要干什么活吗?这么冷的天,是不可能出去打猎的。” “不用你们去打猎,我们华部落的食物够吃,我会发给你们工具,你们要把屋子前面的积雪清扫干净,而且,你们看那边。” 刘田指着那堆还没来得及劈的木头,说道,“那一堆木头,全部劈成柴,码进瓦房里,你们的女人要帮助我们编麻网和麻绳。” 树冠听完后,觉得这个活太多了,因为在他的部落,族人一般都是饿了就去找吃的,吃饱后就晒太阳或者睡觉,根本不可能干这么多的活。 “首领朋友,你们既然有这么多的食物,为什么还要干这么多的活?而且,你们干的这些活,好像并没什么用处。”树冠问。 “这个就不用你管了,你只要带着你的族人把活干好就行了,要么你们就拿食物来赔,要么就给我干活,就是这样。”刘田淡淡的说。 “那我想知道,我们要干多长时间呢?”树冠又问。 “把活干完就行,就是说,那些木头全劈成柴,屋前的雪清扫干净,另外就是,那些野麻全部编成绳子或是麻网,干完这些活,你们就可以离开了。 当然,我答应你的,每天会提供一顿饭,这个承诺我不会耍赖。”刘田说。 “华首领。”这时,那两个失去了孩子的女人上前问, “那我们的孩子呢?你不是答应要救我的孩子吗?” “嗯,当然!既然我答应你们了,就不会再反悔。”刘田说。 刘田决定进攻食人族部落,并非完全是为了要救出那两个孩子,食人族部落距离华部落并不远,如果不彻底消灭或赶走他们,刘田总感觉不安心。 刘田让那个受伤的女人下去休息去了,让另一个女人过来,端来一口更大点的锅,在锅里加上少量的肉和一些腌制的野菜,放了满满一锅的清水,煮了一大锅野菜肉汤,给这二十几个人吃了今天的一顿饭。 毕竟,不让他们吃饱,他们也没力气干活。 接下来,就是安排进攻食人族部落的战争了,凭借华部落的弓箭和藤甲,刘田有信心可以一举消灭食人族部落。 华部落的一百多名战士装备上藤甲和武器,除了弓之外,还有骨矛,石矛这类短兵相接的兵器,另外就是每人带一些干粮,准备与食人族部落速战速决。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犬带着一大帮大河部落的族人来到了华部落。 犬这次带来的人很多,刘田粗略看了看,至少有四五百人。 刘田不知道,犬为什么在这么冷的天,带着这么多人来华部落,如果不是认识犬,和大河部落关系还不错,刘田会误认为他们是来攻打华部落的。 “犬,这么冷的天,你怎么带着这么多的族人在外面游荡?”刘田问。 犬说,“我也不想这样,但是这场雪下的实在太大了,我们部落里有一些草屋被大雪压塌了,首领,也就是我的父亲,让我来寻求你们的帮助。” 说完,犬羡慕的看了一眼华部落的瓦房。 “犬,我很想帮助你,但现在不行,就在不久前,食人族部落袭击了一个小部落,抢走了部落里的两个孩子,他们的族人找到我,请求我帮助他们夺回他们的孩子。 你看,我的战士们都准备好了,我们就要出发了。” 刘田指了指自己身后全副武装的战士,对犬说道。 犬说,“哦,是这样啊,那华首领,你能让我的族人在你的部落待一段时间吗?等我们的草屋修好后,我们就离开这里。” 刘田说,“可是,我们的瓦房里都住满了人,实在没有空的房子让你们住了。” 犬说,“华首领,你们这样的瓦房可真是坚固的好房子,这么大的雪都压不垮,如果可以的话,你能不能帮助我们部落也盖一些这样的房子?” 刘田说,“嗯,我可以帮助你们盖这样的瓦房,但这是个大工程,要花很多时间。 要不这样吧,你的族人现在不是没有地方住吗?那就帮我一起去打败食人族部落吧!等打败了食人族部落,我就帮你们部落盖这样的瓦房。” 犬想了想,说,“可是,我听说食人族部落是个很强大的部落,他们有很多战士,而且喜欢吃人肉,我不知道能不能打败他们。” 刘田自信的说,“你放心吧,只要听我的指挥,我保证能打败食人族部落,而且我还可以保证,能以最小的代价打败他们!” 第69章 用劳动换取食物 犬低头想了很久,权衡利弊后,最终还是答应了刘田,他说, “那好吧,华首领,我可以让我的战士去帮助你打败食人族部落,但你说话要算话,回来后就帮助我的部落盖瓦房,而且,要盖足够我的所有族人居住的瓦房!” 刘田说,“这不行,犬,盖这样的瓦房可不像盖草屋那样简单,你的部落族人很多,要是让你的所有族人都能住进瓦房,那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而且,我得事先跟你说好,我可以派族人去你的部落帮助你们盖瓦房,但你们得供给我们食物,要不然,我的族人可没力气帮你们干活!” 听到要供给食物,犬不自觉的咽了一口口水,说,“华首领,你知道的,我们部落食物一直很紧张,我们自己的族人都吃不饱,哪还有食物分给你的族人?” 刘田说,“那可不行,我给你干活,你就得给我们食物吃,你看他们。” 刘田指着正在劈柴的男人,继续说,“我答应帮助他们救出他们部落的孩子,作为交换,他们得为我干活,而我会每天都提供食物给他们吃,相同的道理,你帮助我打败食人族部落,我答应帮你们盖瓦房。而你要提供食物给我的族人吃。” 犬很为难,因为现在是冬天,狩猎很困难,大河部落本来食物就不是很充足,现在又要他们拿出一部分食物来分给华部落的族人,那自己的族人非饿死一批不可。 看着犬一脸为难的表情,刘田就问,“犬,你们部落旁边的那条大河里一定有很多鱼,你们为什么不去河里捕鱼呢?” 犬解释道,“我们也尝试过去河里捕鱼,但鱼太狡猾了,很难抓,而且,大多数鱼都会在很深的水里游来游去,我们如果走到太深的地方,水就会淹没头顶,把我们淹死。” 刘田明白,大河部落不是不想抓鱼,而是他们不会制作很好的抓鱼工具。 刘田想了想,说,“这样吧,犬,我送你两张麻网,只要站在岸上,把麻网撒进河里,就能捞到很多鱼。” 犬一脸茫然的问,“麻网?那是什么?” 刘田去屋里取出两张已经织好的麻网,在犬的面前展开,这张麻网的网孔很细,用来捕鱼再合适不过了。 刘田把麻网撒开,试验给犬看,犬很快就明白了麻网的工作原理,不禁惊喜万分。 他对刘田说,“华首领,这可真是个宝贝,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谢谢你了,有了这个麻网,以后,我们就不用担忧食物的问题了!” 刘田点了点头,说,“嗯,那么问题就解决了,你们能捕到鱼,有了食物,我再派我的族人去帮助你们建瓦房,这样,我的族人在你的部落也不会挨饿了!” 犬兴奋的说,“既然这样,那么华首领,你能现在就派人去我的部落吗?而且,我们有了食物来源,也可以让你的族人在我的部落多待一段时间,帮助我们建更多的瓦房,让我的所有族人都能住进瓦房里!” 刘田想了想,既然有了大河部落的这几百名战士,自己确实可以分出一部分建过瓦房的,有经验的男人去大河部落,帮助他们盖瓦房。 刘田爽快的答应下来,“嗯,当然可以,我现在就从我的战士中挑选一些人,去你的部落!” “太好了!”犬开心的笑了起来。 刘田选了二十名之前盖过瓦房的族人,告诉他们直接用土坯给大河部落盖房子,不用再烧砖了。 刘田不是想故意偷奸耍滑,而是大河部落没有烧砖的条件,而且烧砖盖瓦房的工作量和直接用砖坯盖土房的工作量不可同日而语,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 土房子虽然没有瓦房坚固耐用,但比大河部落现如今的低矮草屋就要升级很多了,绝对不会被雪压垮的。 犬派了几个大河部落的战士带着麻网和华部落的二十名“瓦工”去了大河部落。 与此同时,刘田和犬率领着四百多名战士踏上了进攻食人族部落的征途。 天很冷,雪也很深,队伍走的很慢,好在前往那个地方的路,刘田很熟悉,他就是从那个地方逃出来的。 食人族部落很强大,但刘田并不惧怕,除了华部落战士的武器更加先进外,天气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这么冷的天,食人族部落的防守一定很松懈。 一路上,凡是能被抓住的鸟或是小型野兽,都被当成食物补给,而犬在亲眼见到刘田用两根木棍就生出火来后,简直就把刘田视为了天人。 大河部落虽然也有火种,但那是取自大自然的,为了不让火种熄灭,大河部落世代都派族人看守,也不知道燃烧了多少代了。 犬这次算是真正掌握了钻木取火的方法,而这种在现代看来十分通俗的生火方法,在犬的眼里简直就是神技。 抵达那处广袤无垠的象草地后,刘田就知道,他们距离目标已经不远了。 枯萎的象草杆依然高大挺拔,皑皑白雪也没能压垮它们,这片象草地如果生长在华部落附近,小斑它们就算在冬天,也有足够的食物可以吃。 刘田让战士们隐藏进象草丛中,然后派出一支小队,六个人,让狼疤带队,前去打探敌情。 狼疤带着侦查小队,非常小心的前进,这里是食人族部落的大本营,面对凶残的食人族,再怎么谨慎都不为过。 翻过一个小土坡后,已经能看到食人族部落的情况了,狼疤让侦查小队隐藏在一片枯草丛里,静静的看着那个方向。 食人族部落的营地,用木栅栏围了起来,防止野兽,营地里,建了很多大大小小,圆形屋顶的低矮草屋,这些食人族就住在草屋里。 营地中央,竖立着一根笔直的,高高的竹竿,竹竿上挂着一长串人的头骨,在风中相互碰撞,发出当当当沉闷的响声。 此时,食人族的营地中,看不到一个人影,大冷的天,这些恶魔都窝在草屋里,不想出来。 第70章 雪地里的大战 趴在草丛里,观察了很长时间,见食人族部落的营地里,没有一个人影,狼疤就带着侦查小队,胆大的慢慢靠近食人族的营地。 甚至,已经摸到营寨门口了,还是没有人发现这支侦查小队。 狼疤不敢进入营地,如果被发现,那肯定会成为口粮,他带着侦查小队回到象草地,跟刘田报告了侦查的情况。 刘田当机立断,趁着食人族部落毫无防备,发起突然袭击,打他们个措手不及,一定能一举打败他们。 没有一个族人反对刘田的决策,在进攻巨鼠部落的那场战斗中,这位领导者就已经展现出了自己非常出色的打架才能。 战士们的弓箭都上了弦,大河部落的战士都握紧了手中的近战兵器,开始有序,安静的朝食人族营地推进。 食人族营地中心位置,一座最大的草屋里,食人族的首领正压在一个女人身上呼呼大睡,那个女人被庞大的身躯压的喘不过气来,但还不敢推开他。 要是惹这个男人生气,搞不好就会把她扔进火坑里,烤着吃了。 草屋中心位置,有一个很大的火坑,是直接在里面挖出来的,火坑里烧着火,火里有一些碎骨头和毛发,发出难闻的焦臭味。 在草屋的一个角落里,两个被掠夺来的孩子缩在那,瑟瑟发抖。 他们两个被抓来后,就扔在了这个草屋里,还没来得及吃,相比死去多时的食物,这个首领还是更喜欢吃新鲜的肉。 那个女人被压的实在喘不过气了,感觉自己再不动一下,就会窒息而死了,她用力一把推开了首领那庞大的身躯,坐起来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气,感觉一下子就舒畅了很多。 首领睡的正香,却突然被弄醒,怒气一下子就上来了,他一把揪住女人的头发,拖着女人,想要把她直接扔进火坑里。 女人拼命嘶喊着,求首领放过自己,但根本无济于事,吃惯了人肉,让这个禽兽首领根本就毫无人性可言。 两个孩子见到这一幕后,害怕极了,紧紧的抱在一起,不敢看接下来将要发生的惨烈一幕。 女人被拖到火坑旁,她已经能感受到火坑里,熊熊燃烧的大火的温度了,拼命挣扎着,想要摆脱即将到来的痛苦。 那个大火坑足足有两米多深,只要掉进去,就绝无可能爬出来,只会被活活的烧死。 食人族首领两手抓着女人的头发,狞笑着,他最喜欢看到别人临死时痛苦挣扎的样子,这让他感到刺激和兴奋。 就在这个女人即将被推入火坑之时,外面突然传来喊杀声。 食人族首领停下了手里的动作,脸上的狞笑变成了困惑,他不明白,这个时候,怎么会出现这样的声音。 喊杀声越来越响,好像就在他的草屋外面。 首领丢下手里的女人,摇晃着庞大的身躯,想要出去看个究竟。 他推开草屋的门,弓着身子钻出低矮的屋门,眼前的一幕,让他震惊,原来被当做口粮的弱小同类,现在竟然反过来拿着一种不知名的武器在射杀他的族人,而他的族人竟然毫无抵抗之力。 然而,这位首领也仅仅只是看到了这片刻的一幕,一支不知道从哪里射来的冷箭,准确的命中了他的喉咙。 首领用一双大手捂住自己的喉咙,嘴里冒着血泡,咕噜咕噜的,想要再说什么话,可是已经发不出声音了。 轰的一声,首领像山一般巨大的身躯倒在了地上,翻着白眼,彻底死去。 这群野蛮的食人族似乎并没有什么感情,就算首领死了,就算身边的同伴在不停的倒下,他们还是发出那种挑衅的吼叫声,义无反顾的往上冲。 而他们那种相对落后的武器,对于身穿藤甲的华部落战士,几乎造不成什么杀伤。 在刘田的指挥下,华部落的弓箭手与食人族战士保持距离,进行远距离攻击,对此,这些野蛮的食人族毫无办法。 厚厚的积雪滞缓了他们冲锋的速度,他们强壮的体格和近战优势,在这样的情况下,变的毫无作用,而他们又没有铠甲防身,完全就成了活靶子。 几轮射击之后,已经有一半的食人族战士倒下了,或死或伤,偶有一些冲到近前的食人族战士,也被大河部落的战士蜂拥而上,近身斩杀。 食人族战士再没有一开始的傲慢和挑衅了,他们忽然发现,这些体格不如己方健壮的弱小同类,好像并不容易对付,特别是那种奇怪的武器,杀伤力实在太强了,根本就不可战胜。 剩下不足一半的食人族战士开始害怕了,他们的脸上再没有那种挑衅和戏谑的神色,取而代之的是恐惧和绝望。 一些食人族战士开始掉头逃跑,而早就等在一旁,随时待命的大河部落战士,开始尾随追杀。 食人族战士根本无心恋战,他们对弓箭已经产生了彻底的恐惧心理,只想赶紧远离这种可怕的武器。 战斗很快接近尾声,至少三分之二的食人族战士被消灭,还有一些倒在地上受伤的,刘田不准备留着他们,直接下令补刀杀死。 对于这些吃人肉的恶魔,刘田没有半点同情心。 另外,还有大概十六个食人族战士投降被活捉了。 犬建议刘田直接杀死他们,但刘田却想留着他们,让他们成为华部落的奴隶,为华部落做牛做马的干活,这也算是对他们的一种惩罚了吧。 为了给这些投降的食人族战士一个威慑,刘田命令狼疤割掉了他们每人一只耳朵,尽管这些食人族战士发出了如杀猪般的惨嚎声,但刘田丝毫没有心软。 最后,刘田让族人用结实的树皮编成绳子,把这些食人族战士的双手绑着,串在一起。 确保附近再没有危险后,联军就开始原地休整,开始生火做饭。 狼疤和犬带着各自部落的一些战士,开始逐间草屋的搜查,看有没有战利品。 食人族部落虽然喜欢吃人肉,但人并不好抓,所以他们的草屋里还存着一些动物的肉。 这些肉全部被搜刮出来,堆在雪地里,当做军粮,犒赏战士们。 另外还有一些石制的武器和破旧的兽皮,这些东西,华部落并不缺,刘田也看不上,于是就很大方的让给了大河部落。 而在最角落的一间草屋里,犬发现了一些女人。 第71章 为大河部落盖瓦房 这些女人的数量,有七个,全部都是食人族部落掠夺来的,当做发泄兽欲的工具,她们蜷缩在角落里,恐惧的看着犬和他的战士们。 犬并没有伤害这些女人,而是把她们带出了那间昏暗的草屋,带到刘田跟前,交给刘田发落。 犬对人口并不怎么感兴趣,因为大河部落的人口已经够多了,大量的人口,让寻找食物成为很大的负担。 所以,犬干脆将这些女人交给刘田发落。 让刘田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些女人刘田竟然全都认识,她们都是之前刘田所在的那个弱小部落的族人。 但这些女人似乎精神上遭受了很大的折磨,眼神呆滞,竟然没有一个人能认出刘田了。 刘田并没有太大的感情负担,他毕竟只是个穿越者,虽然这些女人不记得他了,而且看起来她们的精神好像也不太正常了,但刘田还是决定把她们带回华部落,让她们能过的更好。 就算她们什么活也不会干,但华部落并不缺那点食物,刘田会让她们吃饱穿暖。 最后,狼疤在食人族首领住的那间草屋里,找到了那两个孩子。 检查了两个孩子并没有受伤后,狼疤就把两个孩子带了出去,在路过那个两米深的,用来烧人肉的火坑时,狼疤忍不住的想要呕吐出来。 那个坑里烧焦的人肉,散发着令人作呕的恶臭。 带着两个孩子走出了草屋,狼疤直接一把火烧了那座让人厌恶的地方。 战士们本来聚在木栅外的空地上烤着从食人族部落得到的战利品,突然看到草屋着了火,以为又有什么异变发生。 在看清楚是狼疤在点火烧草屋时,不论是华部落的战士,还是大河部落的战士,都发出了阵阵喝彩声。 然后,一些战士从火堆里抽出火棍,开始点剩下的草屋,一间一间的,所有的食人族草屋都被大火吞噬,轮番垮塌。 大火融化了附近的积雪,烧出了一大片空地,食人族部落也在这场大火中彻底覆灭,成为了过去。 等所有的战士全部吃饱,休息后,还有一些余粮,全部带上,开始返回部落。 大河部落的战士几乎每人手上都拿着一些掠夺到的战利品,实际上食人族的人口并不少,有五六百人,所以,他们的营地里留下来的战利品也不会少。 像那些武器,不管是木制的还是石制的,或者骨制的,全单照收,对于他来说,这些武器还是很重要的,这将大大增强大河部落的武器装备。 另外还有一些看起来不怎么暖和的兽皮,犬也全都带上了,这些兽皮对于大河部落来说也是很重要的物资。 而华部落这边,得到了十几名奴隶,这些奴隶体格都比较健壮,除了喜欢吃人肉外,外表看起来跟普通人类没有什么区别。 这一次对食人族部落的进攻,刘田没想到会进行的这么顺利,联军几乎没有受什么损失,只有几名战士受了点轻伤。 这完全得力于先进武器的功劳,弓箭和铁制的箭头对于这些原始的石制或木制武器来说,完全就是降维打击。 带着战利品回到部落,刘田把那两个救回来的孩子交给了那个前来求助的树部落,两个母亲跪下来对刘田千恩万谢。 而树部落的首领树冠,在听说食人族部落已经被消灭后,一开始还不信,直到看见那十几个被割了一只耳朵的奴隶后,他才信了。 临走的时候,树冠对刘田说,“华首领,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才好,如果以后有什么需要,你就尽管去找我,我的部落离这里并不远,往太阳升起来的方向走,半天就到了。 我的部落没有你们这样的大房子,为防止野兽攻击,我们在树上建了房子,我们的族人全部住在树上,是树上的部落。” 刘田说,“嗯,好的,食人族已经被消灭了,你们以后会生活的越来越好,还有,如果你们没有食物吃了,可以派你的族人来我的部落,只要给我干活,我就给你们食物。” 树冠说,“嗯,那华首领,再见了!” 说完,这个住在树上的部落,排成长长的队伍,踩着积雪,咯吱咯吱的离开了华部落。 送走了树部落,刘田分发了一些兽皮衣服和皮靴给俘虏来的十六个奴隶,然后就让他们去干活,毕竟这些奴隶不能白养着,一天不干活,就要白白的消耗一天的食物。 虽然是冬天,但华部落还是有很多活要干,首先就是去山上伐木,重新把畜棚盖起来。 原本华部落干活的族人,现在变成了监工,反正时间有的是,畜棚就慢慢盖。 除了盖畜棚外,还要不停的砍柴,以供部落用柴,刘田不嫌柴多,每天都要烧火,柴放着也不会坏,当然是多多益善。 与此同时,华部落派往大河部落,帮助大河部落建瓦房的十几名工匠们也开始动工建房了。 刘田派了部落里,一个比较有经验的瓦匠带队,这个年纪有些大,在刘田的调教下,手艺比较好的瓦匠,名字叫“工”。 首领洪早就从他的儿子,犬的口中,听闻了华部落那种高大结实的瓦房,虽然他自己从来没见过那样的房子,也想象不出那种房子到底长什么样,但犬把那种房子说的太好了,首领洪也忍不住想要见识一下。 工直接把做好的土方晾晒干,就成了一块块土砖,土砖虽然没有砖窑里烧出来的青砖结实耐用,但只需要在土墙外面用掺杂碎草屑的泥巴糊上一层,用个十几二十年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瓦做的也很简单,就是用泥巴做成拱形,然后一块块的摞起来,和土砖一样晾晒干,就是一块块最原始的瓦片。 此外,大河部落的族人还把刘田送的麻网也交给了首领洪,并告诉首领洪,这种网可以去河里捕鱼。 首领洪看着那张网口很细密的麻网,麻网用几根细竹棍撑起来,成了一个半圆形,只要几个人站在岸上,一人抓一根竹棍,把半圆形的网放进河里,就能捞到鱼。 首领洪大为震惊,他只是稍微想了一下,就明白了这个东西应该怎么用。 第72章 洪挖墙脚 首领洪亲自来到河边,找到一处没有结冰的河段,几个大河部落的族人站在岸上,手里拿着竹棍,把网放进河里开始捞鱼。 果然一下就捞到了十几条大鱼,这让大河部落的族人异常振奋,在岸边嗷嗷叫着庆祝,有了这个麻网,部落里食物紧缺的问题就能得到很大的缓解。 作为首领,洪看着那些活蹦乱跳的鱼,陷入了沉思,部落已经在这条大河边生活了好几代的时间,没有哪一届首领能带领族人很轻易的抓到那些狡猾的鱼,食物紧缺的问题始终困扰着部落。 但那个突然出现的年轻人,华部落的首领,为什么这么轻易的就解决了这个问题,而且,他还给自己送来麻网,帮助自己获取食物。 不仅如此,他还派他的族人来帮助我建房子,这个年轻人真是个了不起的人。 想到这,首领洪不禁叹了口气,想着要是这个年轻人,能成为大河部落的首领,那么大河部落一定能成为这片陆地上最强大的部落吧? 这个念头闪现的时候,洪自己也吓了一大跳,怎么可能让一个外人成为部落的首领?那样的话,大河部落还存在吗? 首领洪苦笑着摇了摇头,把这个念头从脑海里驱逐出去,看向河边。 这个时候,又是一阵欢呼声传来,族人们又捞了一网兜的鱼,这一次捞上来的鱼看起来比第一次的还要多。 看来族人们捞鱼的技巧越来越娴熟了。 冰雪消融的第二天,阳光虽然很足,但天气依然寒冷,大河部落已经盖起了足够的土房子,供族人们居住。 任务完成后,工就准备领着瓦匠们撤回华部落,临走之前,洪找到工,对他说, “工,你能不能留在我的部落?如果你肯留下来,我就让你当部落的长老,地位仅次于我和犬,以后犬当了部落首领,你依然是部落的长老。 而且,我还会给你好几个女人,就像我一样,每天晚上换一个。” 工有点心动,毕竟,他在华部落就是个无名小卒而已,而且大河部落人口比华部落多,规模也比华部落大,要是能在这个部落当个长老,那确实是个很大的诱惑。 工正准备答应,突然又想起华部落的优势来了,华部落虽然人口不如大河部落,但他们的武器更厉害,而且华部落的首领,也比眼前这个半老的老头子厉害很多。 就算是犬,跟华部落的首领相比,也差了一大截。 工的内心开始动摇,他拿不定主意,于是就跟洪说,“大河首领,我现在还拿不定主意,能不能让我考虑一个晚上,我明天再回答你。” 首领洪见工心有动摇,很高兴,他咧着嘴说,“当然可以,这里就是你的家,你想考虑多久都可以。” 等首领洪离开后,工在他自己建造的土房子里来回走动,低头思考自己到底要不要留在这里,他现在还有一个顾虑就是,如果自己就这么留在了大河部落,首领会不会来找自己,要是引起双方部落的矛盾,那可就不好了。 不过,他很快又释然了,因为就算华部落有很厉害的武器,但大河部落也不是个弱小的部落,要是真的打起来,华部落也不一定就能打败大河部落。 这么想着,工最终下定了决心,他要留在大河部落,当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长老。 他决定明天一早就去找首领洪,向他表明心迹。 工兴奋的一个晚上都没有睡着,完全忘记了,他的一手瓦匠的手艺,全是刘田教给他的。 等到第二天一早,工就找到了首领洪,告诉洪,他决定留在大河部落,帮助大河部落盖房子,修房子。 他还表示,如果有其他需要自己的地方,自己一定会全力以赴的帮助部落。 首领洪很开心,他让族人拿出刚捕上岸的几条鱼,赏给了华部落另外几个瓦匠,跟这几个瓦匠说,他们可以回华部落了。 几个瓦匠说,“工呢?他怎么不跟我们回去?” 首领洪笑了笑,说,“工不会再跟你们回去了,他已经答应加入大河部落,而且,他已经是大河部落的长老了,他以后会帮助大河部落盖房子,修房子。 你们回去告诉华首领,就说那几条鱼是用来交换工的,希望他不要介意。” 几个华部落的瓦匠面面相觑,他们怎么也没想到,来这里干个活,还能被挖墙脚。 他们现在也没办法,只好拎着几条鱼,返回了华部落。 在几个瓦匠走了之后,犬得知了此事,他顿时感觉大事不妙,首领洪可能不太了解刘田,但他很了解这个华部落的首领。 这是个恩怨分明的人,这么莫名其妙的把他的族人留在自己部落,而且还让他当长老,这要是让刘田知道了,两个部落间肯定要爆发冲突。 犬立刻找到了自己的父亲,问道,“你为什么要留下那个工,他只是个无名小卒而已,只是会盖个房子而已,你让他当部落长老,这怎么可以?” 洪说,“工虽然是个无名小卒,但他建的房子,既好看,又坚固,你会盖吗?” 犬说,“那你也不能不经过华首领的同意,擅自把他留下来,这样,华首领是不会同意的,他肯定会领着华部落的战士来攻打大河部落,到那时,你要怎么办?” 首领洪说,“对于华部落来说,工只是个可有可无的人,而且,作为交换,我也让他的族人带回去了几条鱼,我想,华首领应该不会为了一个无关紧要的人,来攻打我们部落。” 犬说,“那只是你自己的想法,你没有经过他的同意,就把他的族人留了下来,换做是你,你会乐意吗?” 首领洪低着头沉默下来,然后问道,“那现在怎么办?他的那些族人恐怕已经回到华部落了,而华首领一定也已经知道这件事了。” 第73章 关系破裂 犬说,“如果不想事情恶化,那就把工送回去吧,顺便再带一些鱼过去,算是赔罪!” “唉,那好吧,犬,那你就带着工回华部落吧!”首领洪叹息一声,点了点头。 犬找到工,跟他说要送他回华部落,工不乐意,有点害怕,因为他记得很久之前,巨鼠部落的那个大鼻子背叛了华部落,结果刘田就带领族人去消灭了巨鼠部落,而那个叛徒大鼻子也在那场战斗中被大火给烧死了。 要是自己回去,首领会不会杀了自己? “犬,我能不能不回去,我喜欢大河部落,我愿意留在这里为你们盖房子。”工央求着说。 犬说,“不行,工,我必须要送你回华部落,而且,我还要跟华首领道歉,我不能因为你,跟华部落结仇。” 工说,“犬,你如果送我回去,首领会宰了我的。” 犬想了想,说,“你放心,我会跟华首领说明白的,我保证他不会杀了你。” 工还是有点害怕,但他也没有别的办法,他想要逃跑,但回头一想,这么冷的天,自己要是一个人流浪在野外,没有房子住,肯定会被冻死。 他于是对犬说,“犬,你说话算话吗?你会跟首领说,让他不要杀我吗?” 犬说,“当然,我会跟华首领说的。” 这个时候,为大河部落盖房子的十几个瓦匠也已经回来了,他们手里拎着几条被冻僵了的鱼,交给了刘田,并告诉刘田,工已经背叛了华部落,加入了大河部落。 刘田皱着眉,问,“怎么回事?” 一个瓦匠说,“大河部落的首领让工当长老,他每天的工作就是为大河部落盖房子,修房子,工于是就答应了留在那里。” 刘田听完后,很愤怒,因为之前华部落就出现过叛徒,没想到这次又出现了一个。 他又想着,如果大河部落确实需要可以盖房子的瓦匠,来跟自己好好说,自己并不介意送给他们几个瓦匠,毕竟,两个部落之间的关系很友好。 可是,大河部落并没有跟自己商量,就挖自己的墙脚,这是刘田不能忍受的,他要亲自去向大河部落要人。 并且,那个叛徒工,他也会狠狠的惩罚。 刘田叫来狼疤,让他安排一些弓箭手,准备去大河部落要个说法,狼疤答应一声,领命而去。 就在这个时候,犬领着族人把工送回来了,不仅如此,他还带来了一大筐已经冻成冰冻的鱼。 犬让他的族人把那一大筐鱼倒在地上,这些鱼身上都结成了冰块,倒在地上后,还滑了好远一截路。 犬对刘田说,“华首领,我把工送回来了,而且,我还送给你一大筐鱼,希望你能原谅我们。” 刘田说,“犬,我派人去你的部落,帮你们建房子,还送给你们麻网,帮你们抓鱼,可没想到,你们竟然不经过我的同意,就挖我的墙脚,这我无法忍!” 犬说,“这完全是我的过错,看在两个部落友好交情的份上,你就不要再追究了吧。” 刘田说,“犬,我也不是个小气的人,如果你们跟我说一声,我会送几个瓦匠给你们,但现在,你把工留下来,就走吧!” 犬说,“华首领,来之前,我已经答应了工,一定让你不要杀他,如果你答应我,不杀他,我就把他留在这里,但你如果要杀了他,那我还得把他带回我的部落!” 刘田差点被这个耿头耿脑的家伙气笑了,他说,“犬,你现在在我的部落,只要我一声令下,你们就会被我的弓箭手射成马蜂窝,你有什么底气向我求情?” 话刚说完,刘田周围的战士们全部举起了手里的弓箭,对准了犬和他的族人。 犬并没有害怕,他说,“华首领,你说的对,在你的部落,你确实可以杀了我,但我是个说话算话的人,我答应的事情,就一定会做到,就算你今天杀了我,我也会尽我的力来保住工的一条命!” 说完,犬还闪身挡在了工的身前。 而这个时候,工已经害怕的两腿发抖了,他知道弓箭的厉害,那种武器不像木刺或是石矛,只要被弓箭射中,那就必死无疑。 刘田眯眼看着犬,对于他的勇气,刘田在内心还是暗暗称赞的,他挥了挥手,说,“犬,你走吧,带着这个叛徒回去吧!把他留在这,我一定会杀了他!” 犬带着工离开了,事情到这个地步,他知道,因为这件事,大河部落跟华部落的关系进入了冰点。 刘田没有杀死工,是因为工对于华部落来说,只是个可有可无的人,为了这个人,跟大河部落彻底决裂不太理性,而且,犬这个人,刘田还是很欣赏的,大河部落有犬在,不会那么轻易就衰败。 树冠带着树部落的二十几个族人回到了自己的部落,他们的部落就在一片小树林里,一棵十人环抱的古树上,搭了一个很大的草屋,树部落的所有族人都住在这个草屋里面。 来到古树下,树冠领着头,像蚂蚁搬家那样,二十几个人排着队往树上爬,就连刚被救回来的两个孩子也很灵活的往树上攀爬。 爬到树上后,进入草屋里,背上背着藤筐的族人把里面的东西倒了下来,里面有三条咸鱼,两个陶罐和一个陶锅,这些东西,包括那个藤筐,都是树冠在离开华部落之前,厚着脸皮跟刘田要的。 本来咸鱼要了十条,但一路上,族人们都在吃,等回到这里时,就只剩下三条了。 树冠拿起一个陶罐,把草屋里散放着的一些栗子,橡果一颗颗的捡起来,放进陶罐里,放满后,他还晃了晃,咧着嘴笑了,有了这种罐子,以后就能收集储存更多的坚果了,这些是他们在冬天时,主要的食物来源。 树冠把装满坚果的陶罐放到一边,又拿起那个陶锅,左右看了看,突然,他脸色一变,猛的一拍大腿。 旁边的族人见他突然拍自己的腿,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问道,“你为什么要拍自己的大腿?” 第74章 华部落的名声 树冠说,“我忘了!” 那个族人说,“你忘记什么了?” “我忘记向华首领要碗了,没有碗,怎么喝汤?”树冠懊悔的说。 那个族人说,“喝汤?没有火,怎么喝汤?” 树冠看了看那个族人,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马上又一拍大腿,说,“忘记问华首领,火要怎么生出来了!” 那个族人又说,“首领,没有火,我们不是活的好好的吗?为什么必须要火?” 树冠感觉说话说的嘴有点干了。就抓了一把屋外的雪,塞进嘴里嚼着,说,“但是天实在是冷啊,要是有火的话,就不会这么冷了,而且,要是有火,我们也能喝到热腾腾的肉汤了!” 那个族人咽了一口口水,没再说话,他觉得确实如此,他现在的鼻腔里,还留着在华部落的瓦房里,闻到的那股肉汤的香味。 树冠又说,“等天暖和了,我要再去一趟华部落,跟他们学习一下,怎么生火,然后再跟他们要一些陶碗。” 等把那三条咸鱼都吃完,树冠就带着树部落的几个男人出去打猎了,要是再不打猎,部落里就要饿死人了。 冬天鸟的种类还是挺多的,鸟的毛很厚,它们不怕冷,它们也不会冬眠,但是对于树部落来说,鸟并不好抓,因为它们总是在天上飞来飞去,树部落又没有弓箭。 所以,他们的目标还是陆地上的那些食草动物。 树部落这一次的运气还不错,他们很快就在雪地里发现了一行动物的脚印,树冠领着他的族人追着那串脚印,一直追到一个山洞前面,脚印在洞口消失了。 树冠和他的族人们看着那个黑漆漆的山洞,互相望了望,这个山洞的洞口不小,看起来应该是一只大型野兽的。 树冠站在洞口,拿不定主意,狩猎大型野兽是要冒一定风险的,搞不好还会出现伤亡,但如果不冒险,他们就会失去食物来源。 最后,树冠咬了咬牙,决定拼一把,他正准备领着他的族人冲进山洞,和这只野兽决一死战。 就在这个时候,从附近的一些大树上,突然跳下来一群人。 这个动静把树冠和他的族人吓了一大跳,他们停下脚步,看着这群人。 这群躲在树上的人,走到树冠跟前,一个领头的男人对树冠说,“这个山洞里面住着一只黑色的豹子,这个猎物是我们先发现的,你们不要跟我抢!” 树冠看着这群人,人多势众,立马就怂了,不过,他并没有离开,他说,“我们部落里有两个孩子,他们被食人族抓去了,刚刚才救回来,他们快要饿死了,我们可以帮助你们狩猎,要是猎到了这只黑豹,你们把黑豹的头和尾巴给我,我带回去给孩子们吃。” 那个部落里领头的男人听了树冠的话,立刻就惊讶起来,他说,“你说什么?你们从食人族部落的手里把两个孩子救出来了?” 树冠点了点头,说,“嗯,我为什么要骗你?” 领头男人看了看树冠,又看了看树冠身后跟着的几个不着四六的族人,摇了摇头,表示不信。 树冠说,“我没有必要骗你,我们部落的孩子确实被从食人族手里救了回来,当然,不是我们救的。” 领头男人露出一副释然的表情,问,“那是谁救的?” 树冠说,“是华部落帮助我们救的,他们的首领是个比你还年轻的男人,是他带领他的族人把我们部落的两个孩子救了出来,我很感激他。” 说到这,树冠停顿一下,然后又像想起来什么似的,接着说,“哦!对了,不仅如此,华部落还灭掉了食人族部落,从今以后,我们再也不怕被食族人抓去当做食物了!” 那个领头男人一脸的震惊,他惊呼出声,“什么?!灭掉了食人族部落?” “这个华部落在哪里?我怎么从来都没听说过这个部落?” 树冠说,“嗯,华部落很强大,他们有很多食物,有很厉害的武器,他们还有陶器,还会盖瓦房,更重要的是,他们会造火,他们的首领是个伟大的人,只要你开口,他会赠送你食物和陶器!” 领头男人目不转睛的听着,他不知道什么是陶器,但他知道火,就是那种上天降下来的天火,他曾经也在一些遥远的大型部落里见过火,不过,那些火都是上天赐予的,并不是人类自己造出来的。 “你能不能告诉我,那个强大的华部落在什么地方?我也想去跟他们要一些食物和陶…器。” 这个领头男人并不知道什么是陶器,他只是顺着树冠的话说。 树冠说,“我可以告诉你,但你要把这只猎物的四条腿也给我,四条腿加一个头,再加一个尾巴。” 领头男人说,“什么?这可不行,我只能给你一条腿,一条腿加一个头,再加一个尾巴,如果你觉得不够的话,我还可以把它的肠子也给你。” 树冠觉得肠子很好吃,就点头说,“嗯,那好吧,不过,要等我拿到猎物后,我才能告诉你。” 那个领头男人想了想,觉得己方人多,对方肯定不敢耍赖,于是就答应了下来。 这只黑豹的体型很大,像头野牛,不过,树部落加上这个不知名的部落一共有三十几个人,他们手里全都拿着武器,对付这只野兽,自然不在话下。 这群人堵在洞口大声吆喝,他们不敢冲进山洞里,山洞里黑漆漆的,而且里面空间小,不容易发挥武器的作用,他们想通过吆喝把黑豹吓出来。 黑豹毕竟是只动物,智商自然不及人类,恐吓几次后,它遭不住了,冲出了山洞。 洞外狡猾的人类,开始围堵这只黑豹,黑豹见这么多人,还都拿着武器,吓的魂飞魄散,到处乱窜,想要逃离这里,但发现自己已经被包围了,哪个方向都有人,根本就逃不出去。 一番较量之下,黑豹身上遍体鳞伤,终于倒在了地上起不来了。 领头的男人吩咐自己的族人把黑豹就地分割好,把属于树冠的那部分给了树冠,然后对树冠说,“好了,现在你能告诉我,华部落在什么地方了吧?” 第75章 奴隶逃跑 “嗯,我说话算话,我现在就告诉你。” 树冠走近几步,指着一个方向,说,“就在那个方向,走一天半,你就能看到一些高大的房子,那种房子很特别,不是草屋,我也不知道那是用什么东西做出来的,总之,很坚固,很漂亮,那里就是华部落了。” 领头男人点了点头,然后笑着朝树冠摆了摆手,说,“谢谢你,我的朋友,再见了!” 树冠也笑着摆了摆手,说,“再见了!” 树冠很高兴,他觉得自己今天做了一件好事,而且,还得到了这么多肉,这些肉够他们吃几天了。 他让族人们扛起那些肉,一个族人扛起豹腿,一个族人拿着豹头,还有一个族人拿着豹子的尾巴,树冠拿着那根他最喜欢的肠子,他们一起高兴的往自己部落的方向走去。 树冠把华部落消灭食人族部落的消息传出去后,周边大大小小的部落都陆续知道了这个消息,他们在高兴的同时,也都对这个突然名声大噪的部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在地面的雪都消融,天气没有那么冷了之后,这些部落都派出了自己的族人,按照得到的地址,陆续前往华部落,一是看看这个部落到底是什么样子,二是向这个部落讨一些食物和陶器。 刘田对于华部落突然出名的事还一无所知,他每天都会来到水塘边,拿着一根钓鱼竿,在冰窟窿里钓鱼。 有了食人族奴隶后,华部落的族人要干的活少了很多,他们每天都窝在瓦房里烤火,只有中午,阳光最明媚的时候,才会从瓦房里出来,蹲在阳光下逮虱子。 奴隶们没有这么悠闲的时光,他们每天都要进入森林,砍几棵树带回部落,然后还要把这些树都劈成柴。 畜棚也已经搭好了,几头斑驴被从砖窑里牵出来,关进了新搭的畜棚里。 这种悠闲的时光进行了大概一个月的时间,在这一个月里,这些奴隶们表现的还算顺从,每天都任劳任怨的干活。 而被刘田派去监督这些奴隶的战士们,也慢慢放松了警惕。 这一天,刘田在池塘边钓鱼,女人们在空地上忙着生火,准备食材做饭,男人在瓦房里睡觉,小孩子在附近疯跑,打闹。 这个时候,刘田感觉有鱼在咬鱼钩,用木头做的鱼浮在一上一下的抖动,刘田用力一提,一条巴掌大的鱼在鱼钩上摆着尾巴挣扎着。 刘田开心的咧嘴一笑,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战士匆匆跑来,气喘吁吁的对刘田说, “首领,不好了,有个奴隶跑掉了!” 刘田提着鱼竿,那条鱼还在不停扑腾挣扎着,刘田没有慌张,因为逃走一个奴隶,对他来说,并不会造成多大的损失。 他一边收着鱼钩,一边问,“怎么回事?” 族人说,“有个奴隶,他趁我们没注意,打倒了一个战士,然后就钻进树林里,逃走了,我们追了很长时间,都没有追到,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刘田皱着眉,这个时候,其余族人押着剩下的奴隶回来了,而且还带回来一个被打伤的战士。 这个战士头部受伤了,鲜血把他的头发都染红了,脸上也全是血,疼的嗷嗷叫。 刘田放下鱼竿,走到那个受伤族人跟前,扒拉了他的伤口看了看,发现他头上有一个很大的口子,血直往外冒。 不过还好,只是裂开了一道口子,看起来并没有生命危险。 刘田让族人扶着他去瓦房里休息,女人们赶紧找来一块干净的兽皮,放进热水里泡泡,给这个族人擦洗,清理伤口。 首先得把这个人的血给止住,冬天采不到可以止血的草药,一个女人直接抓了一把草木灰撒在伤口上,把血给止住了。 过了一会儿,受伤男人虽然还疼的嗷嗷叫,但感觉到头上不再流血了,也就慢慢的安静了下来,他还感激的朝那个为他止血的女人点了点头。 另一方面,刘田决定好好惩罚这些奴隶,虽然让这些奴隶为自己干活,但在华部落,这些奴隶每天都能吃饱饭,而且,刘田还发给他们过冬的兽皮和皮靴,这些奴隶既不会挨饿也不会受冻。 刘田觉得自己并没有亏待这些奴隶,但他们还是想着逃跑,这让他很生气。 原本这些奴隶每天能吃两顿饭,但刘田决定从今天开始,每天只给他们吃一顿饭,就算他们没有力气干活,也不能让他们有力气逃跑。 剩下这些老实干活的奴隶,在被刘田惩罚后,都对那个逃跑的奴隶恨的咬牙切齿,如果不是他,最起码,他们每天还能吃饱饭,现在好了,要饿着肚子干活了。 他们在心里咒骂那个逃跑的奴隶,诅咒他在野外被野兽吃掉。 刘田原本还想派人去追那个逃跑的奴隶,但天气太冷,迫使他最后放弃了这个念头。 那个和树部落一起猎杀黑豹的部落住在一个低矮的山丘上,这个部落一共有一百多人,山丘上用树叶,茅草和木头搭建了一些低矮的草屋。 不过,在冬天的时候,他们并不住在这些草屋里,他们在一面朝阳的山丘侧面,斜着向地下,挖了一个山洞,冬天天冷的时候,他们就住在这个山洞里。 山洞里冬暖夏凉,夏天天气很热的时候,他们也会住在这个山洞里。 这个部落就像兔子一样,很会打洞,这个部落叫掘部落。 掘部落的首领叫“大力”,他自从上次听树冠说起那个强大的华部落后,就对华部落,对华部落的首领心向往之。 在带着猎物回到部落不久后,他就带着十几个族人踏上了前往华部落的旅程。 大力按照树冠给他指的方向,一直走,一直走,走了两天了,还没见到树冠跟他说的那种高大坚固的房子,他甚至怀疑,那个树部落的首领是不是故意骗他的。 不过,他并没有放弃,他决定再往前走一天,要是再找不到华部落,那就返回部落不找了。 又走了大半天,他们来到一条大河边,大力隔着河,远远的看到河对岸有人影幢幢,而且,他看见了树冠口中说的那种高大坚固的房子。 第76章 找错目标 大力手搭凉棚,往河对岸仔细看去,他的族人也学着他,手搭凉棚看向河对岸。 这个时候,大河部落的五个族人已经拿着麻网来到河边捕鱼了,掘部落的十几个人看着这五个人一次又一次的从河里捞上来鱼,全都惊呆了,他们还从来没见过这么简单的捕鱼办法。 大力更加确信,这肯定就是他要找的华部落,他记得树冠说过,只要去了华部落,就能得到华部落赠送的食物和陶器。 眼前这个部落抓鱼这么容易,肯定有吃不完的食物,至于陶器是什么,有什么用,大力觉得,那个东西肯定和食物一样重要,要不然,树冠那个家伙为什么要单独提起这个东西? 想到此,大力兴奋起来,他脸上露出诚挚的笑容来,他朝那几个捕鱼的人,挥着手,大声喊道, “我是大力,是掘部落的首领!我能去你们部落看看吗?” 那几个捕鱼的人,一直在专注的捞鱼,这时才发现河对岸有人,他们面面相觑的互看了一眼,没有理会大力,低下头继续捞他们的鱼。 大力继续喊,“朋友,我是来找你们首领的,让我们过河,去见见你们的首领吧!” 就这喊话的功夫,几个大河部落的族人又捞起了一网鱼,这一次是他们自捞鱼以来,捞的最成功的一次,网兜里除了有十几条大鱼外,竟然还有一只大乌龟。 他们把鱼和乌龟都倒在了草地上,那个乌龟被从网里倒出来后,就背朝下,翻不过身来,急的四只爪子从龟壳里伸出来,乱磴。 一个人指着那只乌龟说,“今天运气好,抓了这么多鱼,还抓了这只大乌龟,我们就让那些人过河来吧!” 其余四人都点了点头,表示没有意见。 于是,那个说话的人,跳到那个很久之前,刘田留在这里的木筏上,准备划着木筏到河对岸去接这群陌生人过河。 这个木筏放在这里日晒雨淋,加上一直泡在水里,木头都已经腐朽了,看着像要散架的样子。 不过好在,大河部落的族人使用木筏已经驾轻就熟了,就算这个木筏快要坏掉了,划的人也不怎么害怕。 掘部落的族人都看呆了,这真是个过河的好办法,但毕竟,这是大力第一次乘坐木筏,即使站在木筏最中间的位置,四周都有族人保护着他,他还是感觉有点紧张,生怕一个不小心就掉进了河里。 这个时候,捕鱼的人已经收了麻网,每人手里拎着几条鱼,还有个人手里抱着那只大乌龟,他们都站在岸边,看着距离他们越来越近的陌生人。 大力在木筏上虽然很紧张,但他还是强装出一副笑容,冲着河对岸的人咧着嘴笑,表示友好。 木筏晃晃悠悠的划到了岸边,木筏上的人一个个轮流跳到岸上,木筏被重新系在岸边那棵歪脖子树上。 大河部落的族人带着大力和他的族人去见他们的首领,掘部落的族人看着那些土房子,都惊叹不已。 工自从被犬带回部落后,就帮着大河部落盖房子,大河部落的草屋被一座座的拆掉,土房子一座座的建了起来,在这些土房子的衬托之下,大河部落已经大变样了,像是一个远古时代的村庄了。 首领洪和他的三个老婆也住进了土房子里,这是大河部落最大的一座土房子,是工亲手帮洪建起来的。 大力被带进这座土房子里,洪正和他的三个老婆在分享烤鱼,这一次,洪的三个老婆,没有把烤鱼使劲往嘴里塞,看到有人进屋,还是慢条斯理的吃着,他们现在能捉到鱼了,有了稳定的食物来源,再也不担心自己的食物会被别人抢走了。 首领洪并不认识眼前的人,但他还是热情的请大力坐下来,招呼他一起吃烤鱼。 大力看着那条喷香的烤鱼,忍不住吞了一口口水,嘴里吧唧一声,说道,“尊敬的首领,我已经听说了,只要来到您的部落,您就会赠送食物和陶器,我如果现在吃了烤鱼,还能得到食物和陶器吗?” 洪有点懵圈,他心想,这是哪个王八蛋说的,我们虽然现在能抓到鱼了,但我们还没富裕到谁来就送食物给谁的程度,而且,陶器我怎么可能会送给别人,这个东西,我们自己还不够用呢! “朋友,你是从哪里来的?是听谁说我们会赠送食物和陶器的?”洪问。 这下大力可有点为难了,因为他和树冠只有一面之缘,根本就不知道树冠的来头,大力只好说, “我是从掘部落来的,我是部落的首领,我叫大力。告诉我这个消息的人,我并不知道他是谁,我也是偶然听他说,只要来到你们华部落,英明的首领,您就会赠送食物和陶器。” 说完,大力还咧嘴笑了笑。 他完全将洪当成了华部落的首领了。 洪说,“我想你是走错地方了,这里不是华部落,华部落离这里还有很远一段路,这里是大河部落。” 大力吃了一惊,他没料到自己竟然走错路了,他问,“那么,你们也会盖那种坚固高大的房子吗?” 洪点了点头,说,“嗯,你来的时候不都看见了吗?” 大力低头想了想,说,“既然我们走错了地方,那我们就不应该再待在这里了,我们要走了。不过,尊敬的首领,你能不能给我一些食物?我们走了很远的路才到了这里,我的族人全都又累又饿。” 洪这时才知道眼前这个人不是一个人,他走出屋门看了看,起码有十几个陌生的面孔,把他给吓了一大跳,他心想,得赶紧把这帮人赶走,要不然得吃掉自己多少食物啊! 洪重新回到房子里,对大力说,“不行,你们的人太多了,会把今天捕到的鱼全部吃光的!” 大力看了看四周,指着那只刚从河里捞上来的乌龟,对洪说,“那只乌龟身上背着一个大壳,它的肉很少,你就把那只乌龟送给我吧!” 洪心想,要是一只乌龟就能把这群人打发走,那也不亏,于是就答应了下来。 第77章 路痴抵达华部落 大力扛着一只大乌龟,带着他的十几个族人,开始出发前往华部落。 洪已经告诉了他,华部落应该朝哪个方向走。 天气渐渐暖和起来了,野草和野花开始生长,在野外活动的人类和野兽也多起来了。 一些慕名来访的小部落陆续来到华部落,他们名义上是来瞻仰刘田的,但实际上,他们是想来蹭食物和陶器的。 因为突然出现的部落没有十家,也有八家了,这让刘田感觉很奇怪,为什么突然有这么多陌生的部落来这里。 于是,刘田就问这些部落的首领,他们是怎么知道华部落的。 这些人就告诉刘田,有人告诉他们,说华部落有一种很高大坚固的房子,住在里面既暖和又能防野兽,让他们一定要来看看。而且,那个人还告诉他们,是华部落消灭了食人族这个所有人类的祸患,他们对华首领的仰慕之情,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于是,他们就来了,他们终于看到了景仰已久的华首领,这让他们感到非常荣幸。 刘田听完后,虽然感觉有点肉麻,但还是笑着礼貌的点了点头。但很快,这些人就又支支吾吾的说, “尊敬的华首领,我还听那个人跟我们说,只要来到华部落,您就会赠送给我们一些食物和陶器,这是真的吗?” 刘田说,“这是谁跟你们说的?” 那些人说,“是大力,那个像老鼠一样,会在地上打洞的家伙跟我们说的。” 刘田皱了皱眉,他根本就不认识什么大力,于是说,“我不认识谁是大力,我也从来都没说过,只要来华部落,我就会赠送食物和陶器,想要食物和陶器,就必须拿东西来交换,又或者,为华部落干活, 我们华部落虽然有很多食物,但我们狩猎也很不容易,我不会白白的将食物和陶器送给别人,就算我愿意,我的族人也不会同意的!” 听完这些话,那些人有点不知所措了,他们好不容易大老远的跑到这里来,一路上省吃俭用,忍饥挨饿的想要讨一些食物,没想到这个华首领竟然说不给。 难不成是大力那个家伙骗他们的? 听到这样的话之后,这些部落在骂了大力一句妈卖批后,就灰溜溜的回去了,他们不敢骂刘田,只好把火撒在大力身上,他们责怪大力没有跟他们说清楚,害的他们白跑一趟。 冻土开始消融后,标志着漫长的冬季已经结束,部落里的活动又开始频繁起来。 天气暖和后,刘田就让族人在藕塘旁边新开垦出一片半个足球场大小的土地,然后将之前收集下来的野麻籽种了下去,等到秋天来临时,就可以收获大批野麻了。 刘田的计划,是在秋天时,能穿上第一件麻衣。 莲藕还要再等两个月才能成熟,不过,之前放养在藕塘里的鱼经过一个冬天后,都长成了膘肥肉厚的大鱼,可以收获了。 族人们拿着麻网在藕塘里捞鱼,麻网的眼孔刚好可以将还没完全成年的小鱼过滤掉,让它们继续呆在藕塘里生长。 毕竟,不能竭泽而渔。 那些捞上来的大鱼,吃不完的,就全部腌成咸鱼,春会很快就要开始了,这些咸鱼拿到春会上肯定会很受欢迎。 整个华部落都在热火朝天的忙碌着,腌制的咸鱼,白天就挂在屋外的麻绳上晾晒,晚上收回来,码在缸里面,一缸缸的搬进瓦房里。 刘田这个时候才发现,需要盖一间仓库了,这些食物需要单独放进仓库里储存,毕竟,瓦房里是人住的地方,把咸鱼咸肉放在里面,味道确实不太好闻。 几个奴隶经过一个冬天的努力,劈好的柴就算空出十间瓦房来堆,都堆不下了,他们甚至把山都砍秃了一大片。 刘田一声令下,让他们暂停砍柴,开始挖黄土,挖煤炭,烧砖窑,当然他们只是干苦力活,至于怎么打砖坯,怎么盖瓦房这样的技术活,刘田是不可能让它们接触到的。 奴隶永远是奴隶,刘田不会让奴隶翻身做主人。 天气转暖后,狩猎队和采集队也开始出动了,每天白天,大部落族人都要去外面找食物,部落里只留下一些守卫部落的战士和照顾孩子的女人,其他人都得去干活。 在种植业还没完全起来之前,狩猎和采集依然是华部落最为重要的两项任务。 而在这期间,大力经过长途跋涉,终于找到了华部落。 这个有点路痴的男人,怀里依然抱着那只大乌龟,他并没有马上吃掉这只乌龟,当他来到华部落附近,看到那一幢幢比大河部落的土房子还要高大的瓦房时,大力就确信,他这次肯定是找对地方了。 大力调整了一下并不是很愉悦的心情,因为大河部落给他指了华部落的方向后,告诉他只要走一天就能看到华部落,但他却走了整整七天,大力觉得肯定是那个大河部落的首领故意给他指错了方向,害的他走了这么久才走到华部落。 见到刘田后,大力那张起了冻疮,饱经风霜的脸上挤出了一丝勉强的笑容,他把乌龟倒着放在地上,然后做了自我介绍, “尊敬的华首领,我是从掘部落来的,我是掘部落的首领,我叫大力!” 那只乌龟背朝下躺在地上,四肢伸出龟壳,乱磴起来,它想要翻身,但没法翻过来,它的头也伸了出来,看着大力叫了两声,估计是在骂大力是个乌龟王八蛋。 听见大力自我介绍后,刘田眉毛一挑,说,“你就是大力?” 大力没想到刘田竟然知道他的名字,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他感觉这次一定能蹭到比树冠更多的食物和陶器。 “华首领,没想到您还知道我的名字,这真是让我大力受宠若惊了!”大力激动的说道。 第78章 铁矿石 “嗯,在你来之前,有好几个部落都来过华部落,我问他们是怎么知道华部落的,他们说是有个叫大力的家伙告诉他们的。” 刘田看了看大力,露出玩味的笑容,接着说道,“他们说,是你告诉他们,只要来到华部落,我就会赠送给他们食物和陶器。” 大力的笑容僵在了脸上,因为他觉得刘田的笑容有点奇怪,还有点惊悚。 他把那只大乌龟从地上拿了起来,重新抱进怀里,急中生智的说道, “华首领,这,这,我也是听别人说的,否则,我跟你都没见过面,我怎么会知道这个呢?” 刘田问,“那你是听谁说的,只要来华部落就能得到食物和陶器?” “是树冠那个家伙告诉我的,我真不应该相信他!”大力毫不犹豫的就把树冠给供了出来。 刘田这时才恍然大悟,骂道,“这个王八蛋,下次别想从我这里得到食物和陶器!” 然后他又对大力说, “嗯,既然始作俑者不是你,那我也不会怪你,大力,你不用紧张,华部落很欢迎其他友好部落来访,只不过,想要不劳而获,那也是不可能的,我们华部落有三百多个族人,作为首领,你是知道的,要养活这么多族人并非易事,我怎么可能白白的把部落里的东西送给其他人,就算我愿意,我的族人也不会同意!” 大力低头想了想,觉得刘田说的这番话灰常有道理,于是说,“华首领,你说的很对,作为首领,我非常明白养活一个部落有多么不容易,我的部落虽然没有华部落人多,但他们每天都要吃肉,我真是非常非常发愁。” 刘田说,“嗯,你们部落有没有什么好东西,说说看,说不定可以用来跟我交换食物和陶器。” 大力说,“华首领,我不知道能用什么东西跟你交换食物或者陶器,我的部落很穷,我们住在一个山上,山上只有一些石头,但我猜,你一定不会想要石头的。” 石头? 刘田说,“是什么样的石头,可以拿出来给我看看吗?” “当然可以!”大力说着,便从胸口摸出来一块麻麻赖赖,外形丑陋的石头,双手捧着,递到了刘田跟前。 刘田拿过那块石头,仔细看了看,然后露出了惊喜的笑容,他认出来这是铁矿石。 华部落现在虽然能产出铁器,但产量很低,而且,百分之九十的铁器都是斧头,锤子等这样的实用工具,铁制武器除了箭头之外几乎没有。 原因就是没有找到铁矿石这种优质的原料,无法大批量的炼制铁器。 “这种石头,你有多少?”刘田问大力。 大力感觉刘田对这种石头有点感兴趣,于是就咧嘴笑着说道,“我住的那个山上全是这样的石头,不仅如此,我每次在部落附近狩猎时,也总能碰到这样的石头。” 刘田说,“嗯,那么,你就给我送这种石头吧,或者让你的族人给我送过来,我会拿食物或者陶器跟你们交换。” 大力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因为这种石头对于他来说实在是太常见了,他不知道这种石头到底有什么用处。 大力说,“华首领,我不想欺骗你,我要提前跟你说清楚,这种石头没什么特别的,我们甚至都不会用它来当做武器。” 刘田说,“这你就不用管了,如果你想交换食物和陶器的话,就让你的族人把这种石头送到我的部落来吧!越多越好!” 大力问,“既然如此,华首领,那我们送一趟石头来,能换多少食物?” 他问这句话的时候,因为激动,声音都有些颤抖,如果真的能用这种破石头换食物的话,那自己的部落就不用出去狩猎了,只要为华部落挖石头就可以了。 刘田让族人拿出四只大藤筐,扔在大力跟前,说,“这样的筐子,装满一筐石头,换十条鱼,或者一件陶器,陶器随你们挑,但食物,我只提供鱼。” 大力可不管食物是肉还是鱼,只要是食物,他都可以接受。 不过很快,他又提出一个为难的问题, “华首领,你开出的条件我可以接受,但这种筐子实在是太大了,装满石头后,太重了,我要怎么运过来?” 刘田想了想,让一个族人从畜棚里牵出两头斑驴,对大力说,“我可以借给你们两头斑驴,你们用斑驴来拉就可以了,每头斑驴一次可以拉两筐石头。” 大力在远处看着那几头被关在畜棚里的斑驴,有些惊讶,他原本还以为那些驴是华部落的食物,他第一眼看到它们的时候,还忍不住用手臂擦了擦嘴角的口水。 这时,听刘田说,那些斑驴竟然可以用来拉石头,这让大力灰常激动,他笑着说, “这样可就太好了!华首领,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才好。” 大力还没高兴太长时间,刘田就说,“我把两头斑驴借给你,是为我干活的,所以,你们不要打这两头斑驴的主意,而且,你们要照顾好它们,喂它们吃的,如果它们受到虐待,或者死了,我会带领我的战士灭掉你的部落!” 大力说,“这没问题,华首领,我肯定不会吃了它们的!” 刘田笑着拍了拍大力的肩膀,说,“那就好,那就好!” 大力抱起那个还没翻过身来的乌龟,双手捧着,递到刘田跟前,说, “华首领,真是太感谢你了,这只乌龟就送给你吧!” 刘田接过来,说,“送给我的吗?那真是太感谢了!” 说完,刘田让族人拿出一串鱼,有十条,又拿出两件陶器,一并送给大力,算是回礼。 对于掘部落这种友好且有利用价值的部落,刘田是一定会搞好关系的。 刘田还带大力去参观了一圈华部落,对华部落那种高大坚固的瓦房,大力啧啧称奇,羡慕的不得了,跟在他后面灰头土脸的族人也一脸艳羡。 参观完,刘田问大力,“大力,你觉得我们华部落的瓦房怎么样?想不想住在这样的瓦房里?” 第79章 前往春会 大力说,“嗯,华首领,这样的房子我当然愿意住,如果,如果你能派你的族人帮助我们建造这样的房子,那可就太好了!” 刘田说,“瓦房不是每个部落都能盖起来的,这涉及很多步骤,而且还需要消耗很多的食物,你想想看,你的族人全部参与到盖瓦房的工作中来,就没有人去狩猎了,那在盖房子期间,你们吃什么?” 大力点了点头,觉得刘田说的很有道理,没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想要建造瓦房是很难的。 就是大河部落,也是在刘田赠送给他们麻网,能从河里捞到鱼,有了稳定的食物来源后,他们才将土房子建起来的。 “大力,还有一种很简单的方法,能让你和你的族人住进这样的瓦房里,你想不想听听?” 大力眼睛一亮,忙问,“华首领,那是什么方法。” 刘田笑了笑,说,“那就是加入我们华部落,这样一来,你们就都是我的族人了,自然就可以住进这种舒服的瓦房里了!” 听刘田这么说,跟在大力身后的掘部落一众族人都不禁露出非常渴望的表情。 大力的眼神中也露出一丝不易觉察的激动,只不过,这种心态很快就被他遮掩了过去,他说, “华首领,你的好意我大力心领了,但作为一个部落的首领,我不能加入华部落!” 刘田这个时候故意提高了音调,对着大力和他的族人说,“没有关系,华部落的大门永远为你们打开!” 大力带着他的族人离开后,刘田就开始为春会做准备了,他记得犬曾经跟他说过,当天气暖和,花朵盛开时,就是春会开始的时候。 而且,犬也告诉了他春会的地点,在一片大湖旁,万花盛开的地方。 在很久以前,刘田跟犬约定好,一起去春会,但现在,由于工背叛了华部落,被大河部落的首领洪挖了墙脚,导致两个部落间的关系出现了裂痕,刘田也就不打算跟大河部落一起去参加春会了。 陶器,白盐和咸鱼作为这次春会中,华部落用作交易的主要商品。这些商品装了满满八个大竹筐,放在四头斑驴的背上。 对于铁器,刘田暂时不打算用来交易,部落里总要保留一项领先于这个时代的东西,才能保证华部落的底气。 犬跟刘田说春会的地点在南边,所以刘田带着十多个战士一直往南走。 在原始的土地上行走,到处都是一片人迹罕至的环境,冬天过去后,草木都变的非常旺盛,见到山后,刘田都会带着族人绕行,虽然翻山越岭,距离要近一些,但山上林木茂盛,根本就没有路。 第一天和第二天,几乎没怎么碰到人,等到第三天的时候,在茫茫的荒野上,就能看到一些结伴而行的人类了。 他们都朝着一个方向前进,这些人肯定也是去参加春会的。 刘田就跟在这些人的脚步后面往目的地前进,距离春会的地点越近,人就越多,开始人声鼎沸了,像个集会的样子了。 等到了春会地点,刘田就看到那里果然有一个很大的大湖,在一个山谷中,漫山遍野都是盛开的鲜花,五颜六色的,非常漂亮。 一些女人撅着屁股,趴在花上使劲的闻,兽皮裙太短,都有点走光了。 刘田骑在小斑背上,这时候,也吸引了一众人的目光,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骑驴,全部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华部落的这一行人。 刘田自然不会在乎这些原始人类的眼光,他骑在小斑背上,站的高看得远,他看到在远处,偏僻一些的地方,那些深深的花草丛中,一对对男男女女正在交合,刘田很吃惊,因为,他觉得春会不就是来交易物品的吗?怎么这些男男女女在这里搞起了苟且之事? “华首领!” 这个时候,刘田听到有人在远处喊他,顺着声音的方向看过去,他看到喊他的人是犬。 犬也带着他的一大帮族人来集会了,他带的人很多,男男女女甚至还有孩子,起码有一百多人,浩浩荡荡的,他们看起来是刚到这里。 刘田不是个小心眼的人,虽然大河部落挖过他一次墙脚,但毕竟犬这个人,刘田还是不反感的。 刘田从小斑背上下来,犬已经小跑了过来,来到了刘田跟前,说, “华首领,没想到你比我来的还要早啊!” 刘田看了看犬身后的一大帮族人,问, “犬,这个春会不是用来交易的吗?你怎么带了这么多人过来?” 犬说,“是啊,是来交易的啊,你看,我带来的那些女人和孩子,他们就是我们部落的商品!” 然后犬又看了看华部落那些斑驴背上,竹筐里的陶器,说,“华首领,你这次带来的陶器可真不少!我会去你的摊位上交易的,你放心,我带来的这些女人和孩子你随便挑,我需要你的陶器!” 刘田点了点头,然后就去寻找一个好的位置,当做自己的摊位,犬去了另一边,那里有他们部落的摊位。 刘田找到一个满意的位置后,就让族人把华部落的商品都卸了下来,摆好,这时来春会的人越来越多,在原始社会,刘田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人,起码有四五千人。 春会自由进行,也没有人主持,来了之后,见到满意的物品,就可以互相交易了,没有严格开始的时间,也没有严格结束的时间。 放下物品后,刘田带着狼疤和大牙去转转,留下其他族人守着摊位,要是有人来交易,就派人去叫他,围绕着大湖的春会规模就这么大,很容易就能找到他。 春会上的商品,刘田基本都看不上,就算交易回去,也只能当做纪念品,对于他来说,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作用。 刘田来到一个买卖人口的摊位前,看守摊位的是个瘦老头,他摊位上的商品就是三个女人。 见到有顾客到来,瘦老头立马热情的招呼起来,他摸了摸一个女人下垂的大奶子,又拍了拍她丰硕的大屁股,对刘田说, “你看,这个女人能生孩子,屁股大,奶水足,要不要?” 第80章 敌人出现 刘田见这三个女人都是赤身裸体,身上连件遮羞布都没有,就对这个瘦老头很不耻。 而那三个女人用乞求的眼光看着刘田,对自己的赤身裸体不遮不掩,似乎早就习惯了。 刘田让狼疤拿出三条咸鱼,扔在瘦老头跟前,说,“三条咸鱼换三个女人,干就干,不干就拉倒!” 瘦老头捡起地上的硬邦邦的咸鱼闻了闻,一股腥咸的味道,他活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鱼。 “这,这能吃吗?”瘦老头皱着眉头问。 “当然能吃!这是咸鱼,不会坏!”狼疤虎声虎气的说道。 瘦老头咬了一口,在嘴里嚼了嚼,眼睛里冒出了光,这种咸鱼的味道比新鲜的鱼还要好吃。 他眼珠子一转,想要多占点便宜,就说, “三条鱼只能换一个女人。” 刘田一把抢过老头手上的咸鱼,转身就走,如果是一般人用一个女人换三条咸鱼,刘田觉得价格还算合理,但这个瘦老头实在有点可恶,他只愿意出一条咸鱼来交换一个女人。 瘦老头想了想,觉得留着女人也是浪费粮食,还不如拿来换食物,而且,那种咸鱼的味道已经深深吸引了他。 “等一等!”刘田还没走出去几步,就被瘦老头喊住了,把三个女人交给了刘田,换了三条咸鱼。 刘田又去其他摊位上用陶器换了三张破了洞的兽皮给三个女人当做衣服穿在身上,好歹是遮住了三人的私密部位。 回到自己摊位的时候,犬已经在摊位上等刘田了,他带来了几十个女人和孩子,等着交易华部落的陶器。 对于人口,刘田基本都是来者不拒,除非是有病的或者残疾的,他不会要,其他基本都会要。 刘田说,“犬,你把所有的女人和孩子都带到了我这里,你不需要交易其他物品吗?” 犬笑着说,“我来集会,就是要跟你交易陶器的,其他东西,可要可不要,原本,我们还会来集会上交易一些食物,但现在不需要了。” “自从你赠给我们部落两张麻网后,我们大河部落就不再缺少食物了!” 刘田点了点头,说,“嗯,那没问题,还是按照老价格来,我这次带来了足够多的陶器,够你们换的了!” 听刘田这么说,犬开心的咧开了嘴。 犬这时又说,“华首领,你们这次带麻网过来了吗?如果有的话,我还想交换几个麻网。” 刘田说,“麻网现在没有了,不过,等到天气炎热的时候,我们会织出很多麻网,到时候,你派你的族人来华部落交易吧,现在没有了。” 等到夏秋时候,华部落种植的大片野麻就可以收获了,到那时,又可以用麻网来交易人口了。 “那好吧,华首领,希望我们部落的那两张麻网能坚持到那个时候。”犬略显失望的说道。 在华部落与大河部落交易的时候,吸引了很多其他部落过来,因为几十个人一次的交易在这个春会上已经算是一笔很大的交易了。 围观的人有很多,他们看到华部落的陶器,都觉得很新奇,来春会这么多次,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陶器这样的商品。 不过这些人很快就明白,陶器的作用有多大,因为大河部落是个大部落,这些小部落基本都知道大河部落,既然大河部落都用这么多人口来交易陶器,那陶器一定是很有用的东西。 刘田跟这些小部落介绍陶器的用法后,这些小部落就更加确信陶器是个好东西,他们纷纷拿出自己部落独特的商品,想要交易陶器。 不过刘田对他们的商品并不怎么感兴趣,除了一些药草之外,其余东西刘田一概不要,想要交易陶器,只能用人口。 这些小部落哪有那么多的人口可以用来交易,所以绝大部分部落只能叹息一声,摇着头离开了。 还有一些部落忍痛拿出各自部落里的三两个女人换了几件陶器,甚至还有个部落,看到几头斑驴,向刘田打听斑驴的价格,直接被刘田一口回绝了。 开玩笑,这几头斑驴可是刘田的宝贝,怎么可能拿来做交易? 就在刘田忙着在春会上交易的时候,一个敌人在暗处偷偷的观察华部落的动静。 这个敌人就是鳄部落,之前鳄部落的首领塔被刘田射杀了一只眼睛,成了和狼疤一样的独眼龙。 这次来到春会上,他一方面是来赶集,换取鳄部落需要的物品,另一方面,也是来报仇的。 那个被刘田射瞎一只眼睛的鳄部落首领塔这次春会也来了。 塔一直派人密切注视着华部落的摊位,甚至在围观的人群中,就有鳄部落的战士。 塔这次带来的战士,有四五十个人,他们一方面是来做交易的,另一方面也是来向华部落复仇的。 这个时候,太阳早就已经落山了,天色开始昏暗下来了,一些做完交易的部落已经走了,剩下的部落还在等待明天的继续交易。 鳄部落是个比较强大的部落,他们部落的人数并不是很多,甚至还没有大河部落一半的人多,但他们的战士长期狩猎鳄鱼,练就了一手投掷梭标的本领,加上他们身穿鳄鱼皮,防御能力强悍,他们的战力并不低。 虽然梭标投掷的距离有限,相比于弓箭来说,准心也要差上不少,但梭标的杀伤力不可小觑。 等天完全黑下来,塔派出去盯梢的战士回来了,他问这个战士, “华部落有什么动静没有?” 那个战士回答,“首领,我现在才知道,华部落原来有那么多好东西,他们可不仅仅只有很厉害的弓箭,他们还有一种罐子,是用来盛水的,那个华首领说,那个罐子的名字叫陶器。” “华首领还专门拿了一个罐子,亲自递给我,让我用手摸了摸,那可真是个好东西!很光滑,很轻便。” 说到这里,那个战士一脸向往的嘿嘿笑了,他准备说服首领,一定要去跟华部落交易几件陶器过来,他已经忘乎所以,完全忘记了首领派给他的任务了。 “首领,如果我们也去交易几件陶器……” 那个战士的话还没说完,塔蒲扇般的巴掌就已经呼到了他的脸上,把他打的原地转了两个圈子,一脸懵逼的看着塔。 第81章 春会上的大战 “废物!” 塔的独眼里射出愤怒的光来,他压抑着自己的怒火,低沉着声音下令,“今晚进攻华部落的营地,杀了那个华部落的首领!” 等到半夜的时候,天上没有一丝乌云,月亮很大很圆,和天上无数颗闪亮的星星一起,照亮了整个夜空,也照亮了大地。 这种天气,为塔进攻华部落的营地创造了条件,如果黑灯瞎火的,反而不利于进攻。 塔觉得这个时候,华部落营地里,所有的人肯定都已经熟睡了,于是就带着鳄部落所有的战士,悄摸摸的往华部落营地的方向移动。 半夜不同于白天,整个谷地中都是静悄悄的,所有前来参加春会的部落全部都在睡梦中。 塔率领的队伍很快就接近了华部落的营地附近,他们隐藏在草丛里观察了一阵后,发现华部落的营地和其他部落的营地一样,也是静悄悄的,这说明华部落的所有人也全部在熟睡中。 塔的嘴角勾起一抹阴狠的笑容,他大手一挥,身后的战士都兴奋的跳出了草丛,直接朝华部落的营地冲杀过去。 这群战士冲到华部落的营地里,发现营地中一个人都没有,但地上散乱的摆着很多陶器,白盐,还有咸鱼,只是一个人影都没有。 这些战士早就听说华部落的陶器是好东西,而且,还有那么多的鱼摆在这儿,这不就是战利品吗? 不战而得战利品,如果不捡的话,那就是傻子。 他们纷纷收起武器,开始捡地上的战利品,塔看到这么多的战利品,早就鬼迷心窍了,只以为华部落听说自己要来找麻烦后落荒而逃了。 塔很高兴,刚才还愤怒的心情,这时已经消去大半了。 他把骨矛插回腰间,也加入到捡战利品的队伍中来。 就在鳄部落所有的战士都在集中精力捡战利品的时候,刘田已经领着华部落的十几个战士隐藏在了附近的树上。 被塔派去探查底细的战士以为自己没被发现,实际上通过他身上穿着的鳄鱼皮,刘田第一眼就看出来那是鳄部落的族人。 在那个战士离开后,刘田就派出了华部落的战士去鳄部落的摊位前反侦查,发现鳄部落果然想要对华部落不利。 于是刘田就使出了这招诱敌的招数,利用华部落带来的陶器和食物让鳄部落放松警惕。 眼见时机已到,刘田果断让战士们放箭,鳄部落的战士们根本就毫无准备,一下就被射倒了七八个战士。 这时,塔才发现自己中了埋伏,但夜晚光线不好,他竟然一时没发现,敌人到底藏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个敌人。 等第二轮羽箭过后,鳄部落已经损失了十几个战士,塔才发现,敌人都藏在树上。 塔果然是个猛人,他看到树上的人影后,独眼中闪出狠厉的光芒,他朝着树上那个华部落的战士,果断投出了手里的骨矛,准确的命中了树上的战士。 那个战士惨叫一声,呼的一声从树叶间栽了下去,摔在了地上。 鳄部落的其他战士也发现了隐藏在树上的敌人,他们也纷纷朝树上扔梭标。 刘田没料到鳄部落的战力这么强,一轮梭标过后,华部落已经损失了四五个战士,全都被梭标命中,从树上栽了下去。 如果不是有树叶的遮掩,这个损失起码还要扩大一倍。 刘田的眼睛里充满了怒火,他直接瞄准了塔的眉心,一箭就射了过去,正中塔的眉心。 塔被射的往后倒退了好几步,但却并没有倒下去,反而拔出眉心的羽箭,刘田这才意识到,塔这是做了完全的准备,他全身都穿着好几层鳄鱼皮,就连头上也罩了一个鳄鱼皮套,羽箭很难射的透。 这一箭,也只是在塔的眉心上留下一个小红点而已。 不过好在,鳄部落战士们的梭标都是一次性的,投掷完后,手里就没有武器了,而华部落,每个战士都带着二十支羽箭。 塔也很快就意识到这一点,他先是命令鳄部落的战士往树上爬,企图上到树上后跟华部落的战士肉搏。 塔认为,如果是肉搏,鳄部落的战士凭借人数优势和身上穿着的鳄鱼皮,肯定能打败华部落。 但刘田不会给对方短兵相接的机会,分散在七八棵树上的战士互相掩护,交叉射击,所有企图爬上树的鳄部落战士,都会被弓箭射倒。 到最后,塔已经毫无办法了,短短几分钟,他们已经丢下了二十几具尸体。 塔最终下令撤退,落荒而逃,连战利品也不要了。 等鳄部落的战士全部撤退后,华部落的战士才陆续从树上下来,聚集到刘田身边。 那四个被梭标命中的战士已经死去了,他们身上还插着鳄部落的梭标。 狼疤来到刘田跟前问,“首领,要不要追过去?他们手里已经没有武器了,我们现在追过去,一定能将他们全部杀死!” 刘田说,“不必了,这个仇我一定会报,但现在我们的人太少,鲁莽的话,很有可能还会有损失,我不想再失去族人了!” 狼疤点了点头,没再说话。 双方在深夜进行了一场大战,但并没有惊扰到其他部落,等到第二天的时候,离战场最近的一个小部落,发现了一地的尸体,在惊慌的同时,将这个消息传了出去。 很快就有人看出来,那些尸体是鳄部落的,因为他们身上穿的鳄鱼皮很好辨认,那是鳄部落战士们的铠甲。 但春会仅仅开始了一天,为什么突然鳄部落会有这么多战士死在了这儿? 这些原始的吃瓜群众开始纷纷猜测,但最终也没猜出个所以然来,有些胆大的部落来到鳄部落的摊位前,想要打探打探,但发现鳄部落的摊位前已经人去摊空了。 第82章 计划建高炉 于是,第二天的春会,多少带有点恐慌的情绪,一些小部落的交易还没进行完,就匆匆提前离开了。 等到第三天的时候,由于天气暖和,尸体开始散发出难闻的气味,苍蝇也多了起来,所有的部落也都不约而同的提前离场了。 这场本来要进行七天的春会,在第三天时就提前夭折了。 华部落带来的商品,大半都交易出去了,绝大部分陶器都换给了大河部落,一共换来了三十二个女人。 两天后,刘田抵达了部落,大力的第一趟铁矿石也正好运到了部落。 刘田很高兴,失去四个战士的阴霾心情也稍稍好了一些。 刘田也兑现了自己的承诺,用鱼和陶器来交换这四筐铁矿石。 不过随后,大力就跟刘田述起苦来,他说, “华首领,山上的石头虽然很多,但我们挖这些石头可费了太大劲了,你看我的手,都磨了好多血泡,我们的工具也用坏了好几个,才挖到这么点石头。” 说着,大力摊开双手,让刘田看他手掌上的四个大血泡。 跟在大力身后负责押送铁矿石的四个掘部落的战士也不约而同的摊开手掌来,他们每个人的手掌上也长了四个大血泡。 大力又补充道,“简直比挖地洞还要难!” 刘田知道大力这个家伙是想抬抬价,想要多要一些食物或者陶器。 刘田说,“嗯,这一趟确实是辛苦你了,这样吧,这次我多给你十条鱼作为补偿。” 听到这,大力开心的咧开嘴笑了起来,他身后的四个战士也高兴的咧开了嘴。 刘田吩咐族人再去取十条咸鱼来,然后对大力说,“大力,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去拿点东西。” 刘田走进瓦房里,取来了五把铁锤和五把铁凿子,递给大力说,“大力,这几件工具就交给你们使用,用这种工具来挖石头要轻松许多。” 说完,刘田还给大力演示了一遍铁锤和凿子的用法。 大力见刘田用那个铁凿子,两下就把一块大石头给凿成了两半,惊讶的瞪大了眼睛。 他接过铁锤和凿子,激动的差点掉在了地上。 “这,这,华首领,这种工具看起来很厉害的样子,它们是怎么做出来的?” 刘田呵呵一笑,说,“怎么做出来的你就不用管了,这五套工具算是我赠送给你的,不过,你们要仔细点用,如果用坏了,以后还想要的话,就要拿东西来跟我换了!” “这可太好了,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工具!” 大力一边说着,一边在那块被凿碎的石头让蹲下来,右手拿凿子,左手拿锤子,学着刘田的样子凿石头。 但左手使锤子实在有点不对劲,好几次差点砸到自己的手,刘田给他纠正了一下,让他用右手使锤子,左手扶着凿子,这才用顺了,石头一下就被凿碎了。 大力让他的战士们把这五套工具仔细的保存起来,然后对刘田说, “华首领,真是太感谢你了,您又送给我们拉石头的驴,又送给我们挖石头的工具,你放心,有了这样的工具,我一定能把那座山给挖空,把那座山里所有的石头都送到华部落来!” 刘田呵呵一笑,在心里吐槽道,“把山挖空?你以为是愚公移山呐!” 大力要离开的时候,眼角的余光扫到了摆放在屋檐下的一口陶缸,缸里有浅浅的一层水,水中央还放了一块大石头,大石头上趴着一只大乌龟。 大力一眼就认出来,那只大乌龟就是前几天,他送给刘田的那只。 大力说,“华首领,那只乌龟,你怎么把它放在这里?你不想吃了它吗?” 那只乌龟的头从龟壳里伸了出来,转着头,瞪了大力一眼,好像在说,是哪个乌龟王八蛋在出馊主意。 刘田说,“嗯,我不会吃这只乌龟的,他是我们华部落的吉祥物。” 大力说,“嗯,华首领,虽然这样说,但我还是得提醒你,如果食物不足的时候,你还是吃了它吧,养着它并没有什么用处,不是吗?而且,它迟早会死的,它死了后,味道就没那么好吃了。” 刘田看着大力,呵呵一笑,说,“大力,它正常情况下,不会那么容易死的。” 刘田还有后半句话没说出来,那就是,“你死了,它都不一定会死。” 大力点了点头,说,“那么华首领,我要走了,过几天我还会再过来!” 铁矿石送到后,刘田就准备开始修高炉炼制铁器了,之前没有铁矿石,都是用河里的泥沙提炼出铁元素后,用土窑来炼铁,但现在有稳定的原料来源了,再用土窑炼铁就不合适了,效率太低。 自从仓库开始建造后,砖窑就一直没有停过火,如今仓库已经开始动工了,青砖青瓦已经烧好了大半,接着可以烧用来建高炉的青砖。 建造炼铁高炉,最好使用耐火砖,但这里没有建耐火砖的材料,只好暂时用青砖代替了。 仓库建在居住区的外围,靠近麻地和藕塘附近,这样等收获的时候,方便储存食物。 仓库需要有人看守,所以,规划时,还要建一座小房子,供看守人员居住。 高炉可以和仓库同时动工,部落里可调动的人手并不充足,绝大部分族人还得去狩猎。 不过好在,这两项工程,都不是很着急,可以慢慢建,反正在这里生活,又不像在现代社会那样卷,可以徐徐图之。 春天到来后,巨鼠的繁殖能力变的更强了,原本一百只巨鼠经过几个月的繁殖,成倍数增加,已经有五百多只了,原本的畜栏已经关不下它们了,刘田只好让族人用石块给它们垒了间更大的。 养这些巨鼠除了能得到很多肉食和皮毛之外,还能得到大量的粪便,当做有机肥施在麻地和藕塘里。 塔带着残兵回到鳄部落后,越想越咽不下这口气,他觉得如果不是被偷袭,自己肯定能在春会上杀了那个华首领。 他召集起部落里所有的战士,准备对华部落发动战争,但被他手下的一个战士制止了。 第83章 临时工的愿望 这个战士是塔的心腹,名字叫羽,羽对塔说,“首领,华部落有很厉害的弓箭,那种武器不是我们能应付的。” 塔说,“但是我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不杀了那个华首领,我的这只眼睛就白瞎了!” 塔气的直喘气,胸口一起一伏的。 羽说,“首领,这个仇我们一定得报,但你想想看,我们的战士数量与华部落的战士相比,怎么样?” 塔回答,“数量差不多。” 羽说,“但他们有弓箭,我们没有,我们无法打败他们。” 塔点了点头表示同意,然后他又问,“那你说怎么办?总不能就这样放过华部落吧?再说,我们两个部落间已经结仇了,我们不去攻打他们,他们也会来攻打我们的。” 羽微微一笑说,“首领,我有一个办法,肯定能消灭华部落!” 塔身体前倾,脸上露出兴奋的表情,忙问,“快说!只要能让华部落从这片土地上消失,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羽笑了笑,凑近塔说,“首领,没这么严重,只要我们将华部落拥有陶器,弓箭,还有很多食物的消息散布出去,让更多更强大的部落知道,他们自然会去进攻华部落,掠夺他们的这些好东西,到那时我们的仇自然就报了!” 塔想了想,一拍大腿,兴奋的喊道, “好,非常好!”塔满意的点着头,然后对羽说, “羽,那这项任务就交给你去做!” “是!”羽答应一声,立刻下去执行这个计划去了。 树部落的首领树冠在将刘田赠送给他们的食物,还有从掘部落手里分到的豹子肉全部吃完后,就拖家带口的带着树部落的所有族人,一共二十八人,又来到了华部落。 刘田知道树冠这个家伙肯定又想来蹭吃蹭喝占便宜了,不过,如今,华部落的事情很多,正好可以安排他们干活换取酬劳。 “华首领,好久不见,我又来了。”树冠冲刘田咧着嘴笑道。 刘田也冲树冠笑了笑,问道,“树冠,你们是不是又缺食物了?” “真是什么也瞒不住华首领,呵呵呵。” 树冠笑了笑,那笑容多少有点尴尬,他接着问,“华首领,之前你说过,给你干活,就能换食物,现在还算数吗?” “算,当然算!” 刘田看了看树冠身后的树部落族人,问,“不过,树冠,你们部落的那几个小孩子,他们能干什么活?” 树冠说,“华首领,这些小坏蛋不仅什么活也干不了,有时候还喜欢捣乱,我是个心肠很软的人,我不仅要忍受他们的倒蛋,还要给他们吃的,真是够倒霉的! 而且,你看,我把所有的大人都带来了,我不放心把他们几个留在部落,我如果那样做的话,你信不信,过不了两天,他们就会被野兽叼走。” “华首领,我只有一个小小的请求,就是在我们大人帮助你们干活的时候,你能不能让你部落的女人顺便照顾一下这几个小混蛋,哪怕一天只给他们一点点吃的,只要不饿死他们就行!” 刘田虽然知道这是树冠故意占点小便宜,但几个孩子也吃不了多少,于是就爽快的说,“树冠,这没有问题,我会让我的族人照顾好你们的孩子,你们就放心干活吧!” 树冠咧嘴笑着说道,“那可真是太好了!华首领,你就给我们安排事情做吧!” 刘田就让树部落的男人帮着建高炉和仓库,他们不会垒墙,就做一些搬运的活,给华部落的瓦匠们搬砖递瓦,女人则被安排去清洗,做腌鱼腌肉等轻便一些的活。 刘田给树部落的族人们安排了一间空置的瓦房居住,树冠和他的族人对居住条件并没有太高的要求,而且,能住进这样的瓦房里,他们显然很开心,这样的瓦房可比他们的树屋暖和舒适多了。 树冠还专门跟刘田借了火,在瓦房里烧起了火堆,吃起了他们一天劳动后,所换取的食物,而且,在这样的瓦房里烧火,也不怕房子会点着,真是非常安全。 “首领,要是我们也能有这样的房子,那可就太好了!” 树部落的一个族人一边吃着烤鱼一边说。 树冠叹了一口气,说,“唉,是啊,但我们没有啊!” “首领,你看,我们现在在帮助华部落干活,如果我们平时稍微留点心,就能知道瓦房是怎么盖起来的了,到时候,我们回到部落后就能自己盖瓦房了!” 树冠听到这个提议后,先是眼珠子一转,然后啪的一声拍在这个族人的脑袋上,训道,“住口!你当我树冠是什么人?这种偷学的事我树冠怎么能干的出来!” “是是是,首领,我错了!”那个出馊主意的族人捂着头说。 树冠这时候在心里想着,就算这是个不错的主意,但这个混蛋也不能这么直白的说出来啊,万一华首领派人在外面监视,听到这样的对话,那不完蛋了么? 有了树部落带过来的这二十多人,刘田这边的压力也缓解了不少,他能抽出人手去挖煤和盐矿了。 冬季前储存的煤和盐都消耗的差不多了,特别是煤,整个冬天,几乎是不间断的烧,给十来间瓦房供暖,也就是在最近天气暖和时,才停了下来。 不过,现在开始烧砖了,又要用到大量的煤,刘田不得不抽出人手去开采,部落里的盐还剩下两罐,坚持不了多长时间了。 族人们如今都吃惯了加盐的食物,如果现在让他们再次回到茹毛饮血的时代,他们肯定适应不了。 刘田组织了二十个族人,一组十人,带上斑驴,一组前去开采盐矿石,另一组去开采煤。 大力那边,还在源源不断的将铁矿石运到华部落,当拥有足够多的铁矿石,堆的像山一样时,炼铁高炉终于建成了。 第84章 抵达蛮部落 炉身三米高,呈椭圆形,全是由青砖砌成,在扁平处安装了一个羊皮做成的鼓风机,使用鼓风机可以让炉内的温度快速升高。 内部设置了分流,炉渣和铁水分别由炉子的两个通风口处流出来,炉渣废弃,铁水顺着一道挖好的沟槽流入坩埚内。 此外,刘田还准备了十几种模具,全部是用泥做成的,除了日常使用的工具外,他还准备打造一些兵器。 刘田不是兵器专家,实际上,他对兵器的铸造也是一窍不通,他只能依靠脑子里留存的古代刀剑的样子来铸造。 但好在,之前已经有了铸造各式工具的经验,想来铸刀铸剑应当也不在话下。 刘田也不指望铸造出神兵利器,只要能打造出普通的刀剑就可以了,在这个时代,无论铸造的技术有多差,但再垃圾的铁制兵器对石制甚至木制兵器来说,那都是毫无疑问的降维打击。 相比于剑,刀在战场上的作用要更大,刀的劈砍效率更高,而且刀的构造简单,单刃,更容易铸造,刘田打算全部锻造汉代最常见的环首刀。 这种环首刀结构简单,容易上手,而且铸造起来也不难,刀柄尾部会有一个金属圆环,圆环上系一根绳,防止战场砍杀时,刀会脱手。 在这之前,铸造铁器的工作都是由刘田亲自完成的,但现在不行了,随着部落的规模渐渐扩大,事情越来越多,刘田根本就分不开身去锻造铁器。 这样的体力活,必须要移交给族人去做,锻造铁器是个技术活,同样也是体力活,不是身强体壮的男人,还真干不了这活。 刘田只得从狩猎队中选出六名体格最壮硕的战士,这六个人专门负责部落里炼制铁器的工作。 为了防止炼铁的机密泄露出去,刘田还让这六个人采用流水线的作业方式,每个人只负责一块,确保他们每个人只知晓其中的一个环节。 当华部落第一把环首刀炼制成功时,鳄部落被塔外派执行任务的羽,带着十来个鳄部落的战士来到了一片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上,羽听说,这里有一个强大且贪婪的部落—蛮部落。 羽相信,只要他将华部落的底细透露给这个贪婪的部落首领,华部落一定会遭受灭顶之灾。 为了取得蛮部落首领的信任,羽在出发时还专门带了那支射瞎塔眼睛的羽箭,以及在春会上从其他部落偷偷摸摸交易到的陶器。 羽领着他的部下刚踏入这片茫茫大草原时,他们就看到数不过来的草泥马从他们身边跑过,那数量好像比他们鳄部落的族人加起来还要多。 一个头上编着小细辫的男人骑在马上,手里举着又粗又长的鞭子在赶这些草泥马,那鞭子在他手上舞的虎虎生风,差点就抽在了羽的脸上。 羽知道,这个地方肯定就是蛮部落的领地了,虽然他被那鞭子吓了一大跳,而那个骑在马上的壮汉也正冷冷的看着他,但羽还是露出了礼貌的笑容,冲那个汉子点了点头。 那个汉子根本没有要理睬羽的样子,他冷哼一声后,一甩马鞭,就跑向了远处。 羽看了看身后的族人,然后就跟在那匹马后面屁颠屁颠的跑起来,他身后的族人也只好都跟着跑。 十来个人跑的气喘吁吁,两腿发软,直到爬上了一座绿色的山丘,他们才停了下来。 山丘下有一条弯曲的河流,河的两侧分布着大大小小,数不清的帐篷,连绵了很远很远。 在这片水草丰茂的平原中,除了有很多白色的草泥马外,还有很多棕色的马和牛,它们都在悠闲的吃着草。 羽看着这么多大型的食草动物,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作为一个战士,一个猎人,他很想拿出梭标,给那些草泥马来一梭子。 但理智很快战胜了冲动,因为他很早就听人说过,这个强大的蛮部落不仅人口众多,而且,他们还有很多牛马羊当做食物,只是这么多的牛马羊是从哪里弄来的,他就不清楚了。 如果自己不识好歹的去猎杀蛮部落的食物,那么自己带来的这些人恐怕都要成为这个蛮部落的口粮。 虽然不能猎杀这些美味的食物,但羽并不沮丧,他觉得自己大老远来到这里,这个蛮部落一定会好好招待自己一番。 羽站在山丘上,看着下面烟气袅袅的帐篷,脑海中浮现出自己坐在天火旁,蛮部落的族人热情招待他,将烤的焦熟的牛羊肉递到他面前,而他直吃的满嘴流油的情形。 他吸溜了一下快要流出嘴角的口水,不禁哈哈哈的笑出了声。 跟在羽后面的族人疑惑的看着他,不知道这个家伙为什么会突然大笑,看起来有点疯疯癫癫的。 “羽,你怎么了?”一个族人忍不住问道。 羽这时候才反应过来,他止住了笑,抬起黑乎乎的手掌一抹嘴角,说,“没什么,我们快走吧!” 羽领着族人一路小跑着下了坡,看到小河边有人,就径直来到了小河边。 岸边,正有几个蛮部落的女人在河里清洗羊肉和羊内脏,这些女人一个个长的是又黑又壮硕,甚至比羽这个大男人还要强壮。 她们还没发现羽和他的族人,等到羽接近后,她们才看见这群对比起来有些瘦弱的男人们。 一个女人站了起来,羽这时才发现这个女人上半身没有穿衣服,胸前的两坨肉奇大无比,像两个大石锅扣在胸前。 羽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胸,他瞪大了眼睛盯着这个女人的胸部看,眼睛一眨不眨。 被一群陌生的男人看,这个女人也毫不在乎,她叉着腰问,“你们是从哪里来的?来这里做什么?” 羽的目光从女人的胸部移开,看向女人的脸,女人的脸很干,都起皮了,而且红一块,白一块的,实在是不太好看。 羽觉得这个女人的脸还没有她的胸好看,于是,就又把目光移向了女人的胸,几乎是低着头回答,“我是从南方来的,我想见见你们的首领。” 女人也注意到了羽的目光,她觉得这个男人真是个猥琐的家伙,一直盯着自己的胸看,于是就双手环抱,故意用粗壮的黑手臂遮住自己的胸部,不让羽看到。 羽抬起头,看到女人紧皱的眉头,尴尬的笑了笑。 第85章 消灭华部落就像折断一根棍子那样简单 女人突然朝帐篷的方向大喊了一声,在羽错愕的眼神中,一队全副武装的战士踏步跑了过来,把羽带来的族人团团围了起来。 女人指着羽对那个领头的战士说,“这个家伙一直盯着我的胸看,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想和我繁衍后代,但我并不认识这个人,你问问他,他是不是想加入我们部落,如果他加入,我就答应和他繁衍后代。” “我对部落忠心不二,我是不会为别的部落繁衍后代的!”女人又坚定的补充道。 领头的战士瞪着眼睛,恶狠狠的问道,“喂,你这个家伙是不是想加入我们蛮部落?” 羽忙摆手否认,“不不不,我没有这个意思。” 领头的战士一听就火了,他唰的一声把抽出腰间的骨刀,架在羽的脖子上,问,“那你们一定是来偷我们的马或是牛的!” 这个骨刀弯弯的,也不知道是用什么动物的骨头做成的,但刃口处很锋利,羽感觉要是脖子被这种刀子划拉一下,自己肯定会死。 羽吓的腿有点软,声音发颤着说道,“不,不是,我不是来偷牛的,我是来为贵部落献好东西的!” 说完,羽就从怀里掏出一只陶碗,递给了这个领头的战士。 领头的战士知道这是一只碗,因为在蛮部落,他们会用碗来喝羊奶,马奶,但他们使用的碗大部分都是用动物的头骨做的,甚至还有拿人的头骨做的,像造型这么规则的碗,他还从来都没见过。 这个战士接过碗后,直接就揣进了自己怀里,然后一挥手,让他的手下把羽和他的族人全部抓了起来。 羽知道这个家伙不怀好意,于是就壮着胆子大喊道,“难道你们不想要这种碗吗?我知道从哪里能得到这些碗,只要带我去见你们的首领,我能让你们部落所有的人都能使用这样的碗!” 这个领头的战士听到这话后,并没有表现出特别浓厚的兴趣,因为他已经有一个碗了,他觉得只要有一个就足够了,但他手下的那些人不干了,他们也想要一只这样的碗,于是他们就把羽和他的族人们都放开了。 领头的战士这时也没有办法了,因为他也只是个小头目而已,并没有决策的权力,如果自己私自处理这帮人,并贪污那只陶碗的话,首领肯定会杀了自己。 他把那只陶碗从怀里拿出来,然后带着羽去见了蛮部落的首领。 蛮部落的首领名字叫腾歌,他是个身材高大健壮的中年男人,看起来身高起码有一米七左右,比羽整个高出了一个头还不止,他的头上顶着一对牛角,配合着凶神恶煞的表情,使他看起来真像是牛魔王。 那个把羽抓来的领头战士,双手举着陶碗递到腾歌面前,面带谄媚的说道, “首领,这只碗就是从那个家伙身上搜刮来的,献给您。” 羽这个时候已经匍匐在了地上,他的族人也跟他一样,趴在地上一动也不敢动。 腾歌拿着那只陶碗仔细看了看,然后扫了一眼跪在地上的羽,缓缓问道, “这样的碗,你是从哪里得来的?” 羽颤抖着声音回道,“回首领,这种碗是从华部落得到的,只有他们会做这种碗!” “华部落?”腾歌呢喃了一句,脑海中没有这个部落的印象。 “首领,这个华部落非常狡猾和阴狠,他们仗着自己有很厉害的武器和这种他们称之为陶碗的东西,在南方部落为所欲为,他们的首领还声称迟早会吞并所有的部落,包括,包括……” 说到这,羽故意停顿下来,偷偷抬眼看向腾歌。 腾歌挑着眉问,“包括什么?” 羽低下头说,“我,我不敢说。” “快说,不然我杀了你!”腾歌低沉着声音吼道。 “是,是,他说,要吞并所有的部落,包括蛮部落。”羽说。 “啪!” 腾歌将手里的陶碗重重的摔在了地上,那只陶碗顿时被摔成了好几瓣。 看到这一幕,帐篷里所有的蛮部落战士都心疼不已,他们都知道那个陶碗是好东西,没想到一下就被首领给摔碎了。 腾歌走到跪着的羽面前,说,“告诉我,那个华部落在什么地方?我要率领我的勇士踏平那个狂妄的部落!” 羽心中窃喜,他知道计划已经成功了一大半。 羽指着南方说,“往那个方向走,从这里出发,要走五天。” 腾歌哈哈大笑着说,“你没看到我们的勇士都骑着马吗?五天?我们只需要两天就能抵达华部落,消灭他们只要半天就足够了!” 羽这时已经从地上站起来了,他一脸谄媚的陪着笑,说,“首领威武!需不需要我们鳄部落帮忙?” 腾歌止住了笑,看着羽问,“你们会骑马吗?” 羽摇了摇头说,“不会,我还是第一次看到骑马的人。” 腾歌说,“那就算了,连马都不会骑,怎么帮我们?你们靠腿跑,速度太慢了,你就负责给我们带路吧!” 羽连忙应承下来,他巴不得不去跟华部落战斗,华部落的弓箭已经给他造成了很深的心理阴影。 羽对腾歌说,“那个华部落并不是个强大的部落,他们的战士数量并不多,他们之所以敢口出狂言,完全是依赖那个很厉害的武器,弓箭。” 说着,羽把那支带在身上的羽箭拿出来,双手递到腾歌面前。 腾歌伸手拿过羽箭,那羽箭在他蒲扇般的大手上,更显得小巧且毫无杀伤力。 腾歌打量了一会儿,突然放声大笑起来,笑的眼泪都快出来了,他不可置信的问羽, “就这个?你说你们害怕这个东西?” 羽认真的点了点头,说,“是的,这个武器很可怕,我们首领的一只眼睛就是被这个东西给射瞎的。” 腾歌轻轻松松的将那支羽箭折断并摔在地上,然后拿出他那个长两米的骨矛,说,“灭掉华部落,就像折断这根棍子一样简单!” 第86章 祸水东引 羽说,“那么首领,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腾歌说,“休整一晚,明天就出发!” 羽对腾歌雷厉风行的作风感觉很满意,同时他也为这次成功的外交洋洋自得,他在想,这次回部落,首领肯定会好好的赏赐自己,说不定还会让自己当副首领。 晚上的时候,腾歌心情大好,他热情招待了羽和他的属下,羽吃烤羊肉,都快把肚子给撑破了,他的那些属下跟他一样,一个个都跟没吃过饱饭似的,把烤肉使劲往嘴里塞。 吃噎住了,就喝马奶往下送,腾哥也不吝啬自己的食物,反正在草原上养这些牛马羊很容易,根本就吃不完。 招待结束后,腾歌给羽安排了一间帐篷,赶了好几天路,羽没睡过一个好觉,他倒在帐篷里,就呼呼睡了过去。 睡到半夜的时候,羽感觉自己的嘴被什么软绵绵的东西给堵住了,让他呼吸困难,把他给憋醒了。 他睁开眼睛,发现一个女人正骑在他身上,用胸捂着他的嘴巴,羽这时才发现,这个女人正是白天看到的那个壮硕的女人。 羽这时没感觉憋的难受了,反而觉得很刺激,他跟这个女人在床铺上纠缠着,也不知道纠缠了多长时间,他才又累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醒来时,外面已经大亮了,昨晚的那个女人已经不见了,帐篷里只有他一个人,很安静,但帐篷外却很喧闹。 羽走出帐篷,看到腾歌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冲着他的族人大喊,“会骑马的男人都跟我走!” 这就算是蛮部落的征兵了。 蛮部落的族人早上起来,就忙着干部落里的各种杂活,有准备去放牧的,有捡牛马羊粪的,有挤马奶羊奶的,还有在河边清洗什么的。 这时候,听到首领的喊声,一些男人就开始跨上自己的马,往腾歌身旁聚集,没多长时间就聚集了乌泱泱的一大帮骑兵。 羽看着这些骑在马上的勇士,他也数不过来有多少人,但他感觉人数和整个鳄部落的族人差不多。 腾歌回头朝羽大喊一声,“你在前面带路!” 羽忙领着他的族人走在队伍的最前方,可还没走出一里路,那些骑在马上的勇士就开始不耐烦了,走这么慢得走到啥时候? 于是他们就一甩马鞭,抽在马屁股上,顿时无数匹战马就从羽的身边呼啸而过,吓的他和他的下属站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 腾歌走到羽的跟前,拿着鞭子指着他说,“你,骑马去!” 羽慌忙摆手说,“不不不,我不会骑马,我会摔死的!” 腾哥哼了一声,骂道,“废物!”。 然后又用鞭子指着南方,问,“华部落是不是在那个方向?” 羽点了点头,说,“是,就在那个方向,他们建了一大片房子,那种房子很奇特,不是用木头建的,也不是用茅草搭的,该怎么说呢,反正你看到那种坚固高大的房子,那就是华部落了。” “好!”腾歌也不再理会羽,他一甩马鞭,呼啸着走了,留下羽和他的属下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羽,我们现在怎么办?”一个战士问。 羽说,“回部落,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首领,华部落这次肯定要完蛋了,首领的大仇得报了!” 腾歌率领他的数百骑兵一路朝南前进,开始的时候,地势平坦,他们的速度很快,但越往南走,山就越多,他们不得已慢下来,而且,有些被高山阻挡的路,他们还得绕道走,所以,本来预计两天就能抵达华部落的,哪知道他们走了整整五天,他也没看见那种高大坚固的房子。 他们原本以为很快就能找到目标并消灭华部落,所以,他们每人只带了三四天的口粮,这时候,食物已经吃光了。 他们只好一边走一边狩猎,碰到一些小部落时,也会劫掠一番。 而这个时候,羽已经抵达了鳄部落,并向塔报告了蛮部落已经前去攻打华部落了,并且他还自信的表示,这一次华部落肯定会被消灭,那个华首领也一定会被杀死。 塔听完后很高兴,把羽大大褒奖了一番,然后他亲自率领鳄部落的一部分战士前去助阵,顺便也想分一杯羹。 在第六天的时候,蛮部落的战士抵达了一条小河边,这条小河在一个山脚下,周围的树木很茂密。 他们在小河边休整时,碰到了一支小队,这支小队的人数很少,只有十多个人,而且,蛮部落的战士还发现,这支小队中竟然有两头驴,这两头驴显然也是被驯化过的,他们很听话的被两个人牵着走。 这支小队正是大力率领的,前往华部落的运输队,他们为华部落运送铁矿石。 腾歌派人拦住了大力,将大力的运输小队带到了腾歌面前。 腾歌指着大力,问,“你,告诉我,华部落在什么地方?” 大力看到这群人身上都带着武器,一定是来者不善,但他又不能说自己不知道,那样的话,说不定面前这个家伙会立刻杀死自己,于是就问, “你们是不是要找那个有高大坚固房子的部落?” 腾歌点了点头,说,“对对对,就是那个有高大坚固房子的部落,你快告诉我,在哪里?” 大力指着东方说,“在那个方向,再走差不多一天就到了,那里有一条宽阔的河,河对岸就是那个部落了。” 腾歌指着南方说,“不对,华部落明明在那个方向!你在骗我!” 大力镇定自若的说,“呵呵,那是你迷路了,不信谣的话,我可以带你们过去。” 腾歌这才信了大力的话,于是让大力在前面引路,一直把蛮部落引向了大河部落。 腾歌骑在马上,老远就看到河对岸有很多奇特的房子,那些房子是他从来没见到过的,和羽描述的一样,高大坚固,看来这一定就是华部落了。 大力也并不是跟大河部落有仇,只不过,要是这个野蛮的部落消灭了华部落,那他的好日子也到头了,他的这些石头卖给谁去?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大力果断祸水东引,把这个野蛮的部落引到大河部落来了。 腾歌很高兴,他冲大力笑笑,说,“朋友,多谢你了,如果你们愿意待在这里,等我的勇士踏平了华部落,我会将战利品分一部分给你。” 第87章 大河部落的灾难 大力说,“多谢了,但我是个心软的人,我看不得血腥和杀戮,如果你实在想报答我的话,可以送两匹马给我吗?” 腾歌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让两个战士将自己的战马送给了大力,反正他的部落,这样的马有很多。 这两匹马都是被驯化过的,所以,被牵着后,他们也不会撒野,跟着大力他们乖乖的走了。 大力走后,腾歌就准备开始进攻大河部落,但一条大河横在他们面前,他们无法渡河,腾歌只好让战士们去寻找浅水区渡河。 河对岸,一些在河边活动的大河部落族人发现河对岸突然出现了一大批人,并且这些人似乎想要渡河,就慌忙前去报告大河部落的首领洪。 很快,犬就领着大河部落的战士来到河边,犬手里握着刘田送给他的弓箭,皱眉看着这帮不速之客。 蛮部落的战士骑着马,在河流的下游找到了浅水区,他们开始渡河。 犬意识到,有敌人来袭,于是赶紧召集部落里所有的战士,让他们拿起武器,准备迎敌。 另一方面,大力白白得到两匹马后,牵着它们来到了华部落。 当刘田看见那两匹毛色非常纯正的战马时,他惊呆了,大力这个家伙在哪里搞到这两匹马的? 三个问号出现在刘田的脑壳上方。 大力看见刘田充满疑惑的眼神后,得意洋洋的说,“华首领,你真应该好好感谢我,要不是我,现在你的部落肯定要遭大秧了!” 刘田说,“是吗?发生什么事了?” 大力说,“你现在能不能给我一碗水喝?喝完水我马上就告诉你。” 刘田吩咐族人给大力端来了一碗水,大力咕咚咕咚喝完,然后说,“我在路上的时候,碰到了一大帮人,他们都骑着马,那个首领就问我华部落在什么地方,我看他们不怀好意,就故意把他们引到大河部落去了。” “果然不出我所料,那个首领在看到大河部落后,就兴奋的说要踏平华部落,他们把大河部落当成你们华部落了,华首领,你说你是不是应该好好的感谢我?” 说完后,大力笑嘻嘻的看着刘田。 刘田心里大吃一惊,但面不改色,他问大力,“大力,你知道那些人来自哪里吗?他们为什么要袭击我们华部落?” 大力说,“我不清楚他们从哪里来,但这些人都骑着马,我还是第一次见到骑马的人,你看,他们的首领人还怪好的,我向他要马,他很爽快的就给了我两匹。” “华首领,现在我有了两匹马,这两头驴就还给你,你仔细检查一下,我可没让这两头畜牲遭罪!” 说完,大力就让两个族人把斑驴牵到刘田面前,还给了刘田。 刘田摆了摆手说,“不用检查了,大力,我相信你。你这次确实帮了我一个大忙,我该怎么感谢你?” 大力说,“华首领,你是我大力的朋友,我们掘部落跟华部落是友好部落,我不需要你的感谢,以后我们两个部落间可以互相帮助,我大力就满意了!” 刘田拍了拍大力的肩膀说,“好!大力,你是我的兄弟,我要送你一件礼物。” 说完,刘田去瓦房里取出一把环首刀,递到大力面前,说,“大力,这把刀送给你!” 大力看到这个奇怪的武器后,不禁瞪大了眼睛,刀身在阳光下闪着寒光,一看就非常的锋利。 “这,华首领,这真是一把好武器!真的要送给我吗?”大力接过环首刀,爱不释手的抚摸着。 刘田笑着点了点头,说,“当然!” 大力让他的族人将这次带来的铁矿石全部卸下来后,就准备离开华部落,临走时,他看到树冠竟然也在华部落,而且,他正在灰头土脸的干着活。 大力来到树冠跟前,对树冠说,“树冠,没想到你这个家伙也在这里,你加入华部落了吗?” 树冠刚从砖窑里出来,脸上黑乎乎的,他咧着嘴冲大力笑了笑,露出一嘴黄牙,然后说,“我们部落里的食物吃完了,我来这里帮助华部落干活,华首领就会给我们食物。” 大力点了点头,压低声音说,“嗯,树冠,那你好好干!不过,我得提醒你,要是你们的食物够吃了,就赶快离开这里吧,我在路上碰到一个会骑马的部落,他们正在到处寻找华部落呢,要是被他们找到了,华部落肯定会遭殃!” 树冠听到这话,也是大吃一惊,他朝大力投去感激的目光,大力拍了拍树冠的肩膀,微微一笑后就领着他的族人离开了。 犬领着大河部落所有的战士,迎向了蛮部落的骑兵队伍。 尽管大河部落有几百个可以参加战斗的战士,但蛮部落的战士全部骑着马,他们的战斗力更强。 在被蛮部落的骑兵来回冲击了两次后,大河部落已经丢下了几十具尸体,而他们对这些骑兵却毫无办法。 犬只能依靠弓箭,在远处射杀,但整个大河部落只有这一把弓箭,根本就无法影响整个战局。 犬也是第一次见到骑在马上战斗的部落,他完全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而他的父亲,洪,现在正躲在一间土房子里默默祈祷,希望能躲过这场灭顶之灾。 大河部落的女人和孩子全都惊恐万分,他们在这条大河边生活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碰见这么强大的部落,己方战士被打的毫无还手之力。 战斗一直从早上持续到太阳落山,大河部落尸横遍野,犬早就射光了手里的羽箭,现在正拿着一根骨矛在战斗,而他身上也已经负伤了。 蛮部落虽然也有损失,但他们的损失并不大,只不过腾歌怎么也没料到,这个不会骑马的部落战斗意志会这么强,整整一天过去,还是没能攻下这个部落。 第88章 犬继承首领之位 大河部落凭借着顽强的意志,终于暂时守住了部落,没有完全溃败。 腾歌只好让自己的战士回到河对岸休整,战斗已经持续了整整一天,他们也是人困马乏了,再不休整,战士们就要支撑不住了。 等到晚上的时候,洪将犬叫到土房子里,对犬说,“犬,这一次,我们大河部落要完了,你快带人去华部落寻求帮助吧,现在,也只有华部落能拯救我们了!” 犬说,“父亲,你说的对,但我不能离开部落,还是你去华部落吧!” 洪说,“不行!儿子,你是我们大河部落的未来,你不能留在这里送死,趁着天黑,你快去华部落!如果华首领不肯来救我们,那你就留在华部落,不要回来了!” 犬说,“要是部落的族人全部战死了,那留我一个人又有什么用!父亲,我不走,我要与部落共存亡!” 洪说,“儿子,听父亲的话,你带着部落里的女人和孩子离开这里,为部落保存一线火种!” 犬低着头沉默不语,然后说,“父亲,要不我们带着族人一起逃走吧!我们重新找个地方居住。” 洪摇了摇头,坚定的说,“我已经老了,走不动了,而且,我们大河部落已经在这片地方住了好几代了,我是不可能再离开这里了!” “犬,我们大河部落,以后就要靠你了,我现在就把首领的位置传于你,从今天起,你就是咱们大河部落的首领了!” 说完,洪将头上的羽毛冠戴在了犬的头上。 洪将犬带到了屋外,在空地上,横七竖八的躺着正在休息的大河部落的战士,他们打了一整天的仗,全都累坏了。 洪借着火塘里跳跃的火光,看着自己生活了一辈子的部落,老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他擦了擦眼泪,大声喊到, “族人们,我已经将首领的位置传给了犬,从今以后,犬就是大河部落的首领!” 犬在大河部落族人们心中的威望本来就很高,所有的族人都没有意见。 洪见没有人反对犬当首领,于是接着说,“现在,新首领将带领大家离开这里,去寻找新的领地,愿意走的,趁现在就赶紧走吧!” “首领,我们不走,我们走了,部落怎么办?我们有这么好的房子住,还能在大河里捞到鱼,去哪里还能找到这么好的地方?” 大河部落的战士纷纷从地上站了起来,说道。 就是女人和孩子也从土房子里出来了,她们也都不愿意离开这个已经根深蒂固的居住地。 洪说,“敌人很强大,我们根本就打不过他们,要是你们全都留在这儿,到最后只能是死!” “就算是死,我们也不愿意离开这里!” 所有的战士都抱定了必死的决心,要与部落共存亡。 犬这时候说话了,他对洪说,“父亲,既然战士们都不愿意离开,那我们就战斗到底,我现在立刻派人去华部落,向华部落求援!” 洪也没了话说,毕竟,族人们不愿意离开,他也不可能拿刀架在他们脖子上逼他们离开,他现在只能寄希望于华部落了。 洪点了点头,说,“既然如此,那好吧!犬,部落里的所有事情就全交给你去处理了!” 夜幕深沉,当蛮部落的所有战士都在黑暗中呼呼大睡时,犬派出的一支求援小队渡过了河,朝着华部落的方向奔去。 华部落的环首刀以每天三把的铸造速度在生产,已经有三分之一的战士装备上环首刀了,而这些天,刘田也在不断给战士们进行训练,大力带来的消息让他感到了深深的危机感。 树冠在大力离开后的第二天,就带着树部落的族人离开了,他被大力的话吓的不轻,临走时,他还想向刘田预支以后的食物,但被刘田果断的拒绝了。 差不多在树冠离开的同时,塔带着鳄部落的战士出现在了华部落附近,但他并没有看到这里有战斗的迹象。 而且,塔躲在不远处的丛林里,看到华部落一点异常都没有,他也没看到蛮部落的踪迹。 塔对羽说,“羽,这是怎么回事?” 羽也摸不着头脑,按说,蛮部落的战士骑着马,应当早就到了华部落才对,怎么这里一点动静都没有? 羽说,“首领,我猜想蛮部落的战士一定是迷路了,毕竟,他们从很远的地方过来,又没有人给他们带路,很容易就迷路。” 塔说,“废物,这帮人真是废物!” 羽听着塔的骂声,在心里想着,“有本事你当他的面骂去。” “首领,要不派我们的人去附近找找,说不定他们就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 羽出主意说道。 塔点了点头说,“嗯,现在也只能这么办了,派几个得力的人去!” “是!”羽答应一声,就去挑选了几个战士,跟他们说,“你们在这附近找找看,要是碰到骑马的,他们就是蛮部落的战士,直接告诉他们,把他们带到这里来就成。” 这几个战士面面相觑的对视了一眼,一个战士就说,“羽,你让我们去找,没有问题,但我们实在不知道往哪边去找,这就好像你身上的一只跳蚤掉进了一大片草丛里,你让我们去把它抓住,我们怎么可能抓的住?” 羽生气的说,“让你们去找,就赶快去!这是首领的命令,难道你们敢违抗首领的命令吗?” 几个战士不敢再多说废话,赶紧跑进丛林里消失不见。他们都知道首领心狠手辣,要是羽这个家伙在首领面前说自己的坏话,搞不好首领会杀了他们。 不过,这几个战士并没有跑远,他们一直就在这片丛林里转悠,转累了就找棵树,爬上去休息一会儿。 一直到天快黑的时候,他们正在树上休息,突然看见一队牵着马的人,从树底下走过。 “有马!这一定就是羽口中的蛮部落了。” 几个鳄部落的战士突然从树上跳了下来,拦住了去路,大力牵着一匹马走在队伍的最前面,突然出现的人把他给吓了一大跳。 第89章 偷袭 大力把环首刀拿在手上,充满警惕的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他的队伍中,有刚从华部落换来的食物,可不能让人给抢了去。 鳄部落的一个战士不答反问,“你们是那个会骑马的蛮部落的战士吗?” 大力警觉的看了这些人一眼,然后问,“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这几个鳄部落的战士看到大力这么警觉,觉得这帮人一定就是蛮部落的战士了。几人互相对望一眼,笑着点了点头,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一个鳄部落的战士回答,“我们是羽派来寻找你们的,羽,你认识吧,就是前几天,去你们蛮部落的那个家伙,他是塔,也就是我们的首领派去的,我们不是约好了吗,要一起去攻打华部落。” “我们首领早就等在华部落附近了,但你们一直没来,于是就派我们几个来找你们,我们找了很久,还好,终于让我们给找到了。” 说完,这几个战士脸上都露出了笑容。 大力这时终于完全明白了过来,于是将计就计的说道,“嗯,我们对这里不熟,确实迷路了,我们的大部队还在后面,这样吧,你们留下两个战士跟我一起走,去迎接我们的队伍,剩下几人回去报告你们的首领,让他们先在原地等着,等我们的人都到齐了,再发动进攻。” 鳄部落的战士们对这个提议没有意见,他们分出了两人跟着大力一起走了,剩下几人兴高采烈的回去报告去了。 大力带着这两个鳄部落的战士七绕八绕的走了一会儿,然后趁两人不注意,从身后偷袭,把两人给敲晕了,他让掘部落的族人把这两个倒霉蛋捆了起来,然后带着他们返回了华部落。 他要用这个消息跟华首领交换更多的食物和陶器。 刘田看到大力才走了半天,就又回来了,很疑惑的看着他。 大力也看着刘田,嘴角挂着灿烂的笑容说道, “华首领,这次你恐怕又得好好感谢我了。” 刘田说,“哦?大力,又怎么了?” 大力让他的族人把鳄部落的两个战士押到了刘田面前,对刘田说,“华首领,这两个家伙是鳄部落的族人,是我们回去的时候,在半道上抓到的。” 刘田疑惑的看着这两人,不明白大力到底是什么意思。 大力说,“华首领,我想用一个消息,跟你交换一些食物和陶器,不知道你愿不愿意交换?你放心,这个消息绝对和你们华部落有关,而且,是关乎你们华部落生死存亡的消息!” 刘田看了一眼大力,说,“没问题,你告诉我,我给你十条鱼和一整套陶器。” 大力满意的点了点头,对刘田说,“华首领,我不知道你跟鳄部落有什么仇,那个会骑马的蛮部落就是鳄部落找来的,他们两个部落准备合伙进攻华部落!” “而且,那个鳄部落已经在你们华部落附近了。” 刘田指着鳄部落的两个俘虏问,“是他们两个说的?” 大力点了点头,然后把环首刀架在一个战士脖子上,问,“快说!你们鳄部落藏在什么地方?” 这个鳄部落的战士还挺有种,他把脖子一耿,说,“有本事就杀了我,要我出卖部落,那是不可能的!” 大力根本就没有跟这个战士多说废话,他的手一划拉,直接把这个战士的脖子划了一个大口子,血一股股的往外冒,这个战士嘴里吐出血泡泡,不一会儿就栽倒在地上,死去了。 大力吃惊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事,他原本只想在这个战士的脖子上划一道小口子吓唬吓唬他,没想到这个刀会这么锋利,直接砍断了他的脖子。 “华首领,这个武器还真是锋利,碰一下人就会死啊!” 刘田说,“嗯,这个叫环首刀,很锋利,你用的时候要小心一点,别误伤自己了。” 而这个时候,另外一个战士已经吓的面无人色了,连屎和尿都吓出来了,没等大力发问,他就央求道,“别,别杀我,我什么都告诉你们!” 刘田蹲下来,问,“告诉我,你们的战士藏在哪里?有多少人?” 这个战士说,“他们就藏在那片树林里,没有多少人,只带了我们部落一半的战士过来了。” 刘田点了点头,鳄部落并不是一个人口很多的部落,因此,刘田预计,塔带来的战士应当不到一百人。 不过,刘田知道,鳄部落的战斗力并不弱,所以,他不可能光明正大的跟鳄部落战斗,发动偷袭是最好的战术。 刘田让族人将这个鳄部落的战士带下去看管起来,还得留着他当向导带路,所以刘田并不想马上杀掉他。 这一次,鳄部落送上门来,刚刚好,刘田正好想试一试环首刀的威力,所有装备环首刀的战士都被召集起来,大概五十人,加上弓箭手一百人,一共一百五十人的队伍,这几乎就是华部落所有的战力了。 如果华部落有五百个战士,刘田也会召集五百个战士去偷袭鳄部落,毕竟是在自己家门口打架,肯定要发挥群殴的优势。 等到半夜时,刘田就亲自率领一百五十名战士偷偷绕到鳄部落的后方埋伏下来,准备等天亮时,就发动突袭。 几个出去打探消息的战士回来后,就把找到蛮部落的消息告诉了塔,塔很高兴,还大大褒奖了几人一番。 塔吩咐所有的战士原地等待,蛮部落的勇士们很快就会到来,到时候,消灭华部落,每个战士都能分到一些战利品。 就在刘田带领战士去偷袭鳄部落时,犬派出的十名前来求援的战士抵达了华部落。 这已经是后半夜了,这十名战士来到华部落后,就挨个砸门,直到把华部落所有的族人全都吵醒了。 风从瓦房里出来,就着火塘里的微光,莫名其妙的看着这些陌生的面孔。 第90章 救援大河部落 “华首领,华首领在吗?我们是从大河部落来的,我们部落受到了一个会骑马的强大部落的攻击,我们是来求援的,希望华部落能派战士帮助我们!”大河部落的战士说。 风这时打了个哈欠说,“我们首领不在部落,就在你们来之前,他刚出去。” “那么,你能派一些战士跟我们走吗?要是再晚一点,我们大河部落可就要完蛋了!” 风说,“对不起,首领把部落里所有的战士都带走了,只留下了我,瘸子还有独臂我们三个男人,你看我们像是能打仗的样子吗?” 大河部落的战士们露出了满眼失望的神色,然后又问,“华首领什么时候能回来?” 风摇了摇头说,“这我就不知道了。” 然后他又补充说,“要是你们不急的话,就随便找个房子住一晚吧,反正现在空房子有很多。” 这几个战士虽然很着急,但他们目前也没有办法,只好在华部落住了下来,等着华首领回来。 等到天微微亮的时候,刘田就命令战士对鳄部落发动了偷袭,鳄部落的战士们正睡的香甜,就是巡夜的人,在黎明之前,也沉沉睡去了。 在丛林里,弓箭并不能发挥太大的作用,所以,仅仅是乱射了一轮羽箭后,刘田就让战士们拿起了兵器,冲进了还在懵逼中的鳄部落的营地。 铁制的环首刀,完全就不是鳄鱼皮所能抵挡的,所有配备环首刀的战士,都是华部落最为强壮的战士,他们劈砍的力道很大,只要被环首刀砍中,就必然是重伤,甚至直接死亡。 塔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没等来蛮部落,却把刘田这个瘟神给召来了,面对溃败的战士们,塔直接选择了逃跑。 他明白鳄部落想要独自战胜华部落,那是不可能的,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塔果断抛弃了他的战士,趁着混乱逃走了。 群龙无首的鳄部落战士被一通乱杀,纷纷弃掉武器,投降了,这时候,天也大亮了,地上躺着一地的尸体,几乎都是鳄部落战士的尸体,华部落的损失很小。 刘田让族人将鳄部落投降的战士都捆起来,然后仔细寻找了一番,没有发现塔的身影,他知道,塔肯定是趁着混乱逃走了。 刘田也没有让人去追,他吩咐所有的战士原地休整,等到快中午的时候,才开始往部落的方向撤离。 等到下午的时候,刘田带着战士们回到了部落,那十个从大河部落来求援的战士正急的团团转,见刘田回来后,他们赶忙就凑了上去。 风让人挡开他们,对刘田说,“他们是从大河部落来的,昨天半夜就来了,说是来求援的。” 刘田点了点头,明知故问,“你们部落发生什么事了?” “有一个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强大部落,正在攻打我们部落,部落快支持不住了,首领就派我们来向你求援。”一个大河部落的战士说。 刘田故作大吃一惊的问,“连你们大河部落也打不过?这个部落是从哪里来的?” 大河部落的战士摇了摇头,说,“我们不知道,我们只知道这个部落的战士全都会骑马,他们骑在马上,我们就打不过他们了。” 刘田又说,“但是我现在无法帮助你们,我们的战士刚刚经历了一场大战,他们需要休息。” “可是华首领,如果你不帮助我们,那我们大河部落就要完蛋了!”大河部落的战士有点着急的说道。 刘田想了想,说,“你们先去休息,这件事我得召集我的战士们商量一下。” “那,华首领,请求你快点给我们答复!” 大河部落的战士没有办法,只好勉强答应下来,但他们也没去休息,而是站在原地焦急的等待。 刘田回到瓦房里,将风,狼疤,大牙,瘸子,独臂召集在一起,问问他们的意见。 狼疤,大牙和独臂觉得应该去救,毕竟,大河部落跟华部落是友好的部落,他们有难,自己肯定要拉一把。 风和瘸子认为没必要去救,因为他们觉得,大河部落的死活跟自己有什么关系?况且,听大河部落的战士们说,那个会骑马的部落,战力很强,自己救他们,不仅捞不到一点好处,可能还会有重大的损失。 刘田也认为大河部落的死活跟自己没多大关系,因为两个部落间的关系再好,但如果没有利益作为桥梁,那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但刘田最终还是决定去救大河部落,与其等着蛮部落来攻击,还不如主动出击,去和大河部落一起击退蛮部落。 唇亡齿寒的道理,刘田还是明白的。 战士们在部落里休整了一天,第二天一早,刘田就带着队伍出发了,这次只带了一百名战士,毕竟还得留一部分战士守卫部落。 这一百名战士分成两队,一队弓箭手,一队手持环首刀的步兵,并且每个战士身上都穿着藤甲。 华部落的战士还是太少了,加上没有大盾,无法结成有效的阵型去对抗骑兵,所以,当刘田率领战士们抵达大河部落附近后,并没有立刻加入战斗,而是在一片深草丛中隐藏了起来。 大河部落的居住地是一马平川的草原,最利于骑兵攻击,所以,大河部落的战士在这两天的战斗中,损失惨重,已经损失了超过一半的战士,如果不是大河部落人口众多,他们早就被击溃了。 不能在平原上与蛮部落的骑兵硬碰硬,必须要用智慧来打败他们。 等到晚上双方罢兵的时候,刘田悄悄的来到大河部落,见到了犬。 这两天犬一直都没怎么睡觉,显得很憔悴,见到刘田后,犬也是大喜。 刘田告诉犬, “蛮部落的强大,无非就是依靠他们的战马,如果能让他们从马上下来,我就有十足的把握能击败他们!” 犬皱眉说,“这不可能,他们的战士非常擅于骑马,而且,他们怎么可能会从马上下来与我们战斗?” 第91章 智败蛮部落 刘田说,“我的战士就埋伏在那个山坡下面,明天你们每人都带一些陶器和食物在身上,与蛮部落接战后,就立刻逃跑,一边逃一边丢弃陶器和食物,蛮部落的战士看到战利品后,一定会下马去捡,你们就把他们引诱到埋伏圈,我们合力,一定能将他们击败!” 犬听完后,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他从未想过,原来仗还可以这么打,他佩服的看了一眼刘田,然后说, “华首领,你可真是个有大智慧的人!” 刘田笑了笑,说,“好了,让你的战士们准备吧,我先走了!” 华部落的战士在山坡下面埋伏了一个晚上,当晨曦微露之时,蛮部落就开始对大河部落发动了新一轮的攻击。 经过两天的大战,蛮部落的战士都很疲惫了,虽然他们损失不大,但他们的斗志已经快要被消磨光了。 犬按照刘田制定的作战计划,让他的战士们一边逃一边丢掉身上带着的陶器和新鲜的鱼,蛮部落果然中计,他们见到有战利品,纷纷下马去捡。 蛮部落的战士为了捡战利品,连马都不骑了,他们距离华部落的埋伏地点越来越近,同时离他们的战马也越来越远。 谁也无法抵挡白白捡到的战利品,就连蛮部落的首领腾歌也不例外,他也从马上下来,混在战士们中间,争抢战利品。 刘田让弓箭手做好了准备,幽深的杂草是很好的隐蔽地点,蛮部落的战士们丝毫没察觉到危险。 当敌人进入弓箭的射程范围时,刘田就命令弓箭手开始放箭,正在争抢战利品的蛮部落战士根本就毫无防备,顿时被射倒了十几个人。 这个时候,大河部落的战士也不再逃了,他们杀了个回马枪,掉过头来朝敌人杀去,华部落手持环首刀的步兵也加入到战斗中。 蛮部落的战士猝不及防下出现了混乱,开始四散逃窜。 步兵战士们像砍瓜切菜般收割着蛮部落战士的人头,那些骨制,石制甚至木制武器,在铁制兵器面前简直就不堪一击,只要对上环首刀,就会被砍断。 蛮部落的战士第一次见识这种恐怖的武器,本来就无心恋战,此刻更是变的惊恐万分,他们哭喊着四处乱跑。 “骑马!快去骑马!”腾歌大喊着想努力稳住军心。 一部分战士反应过来,朝着距离他们并不算很远的战马奔去,只要骑上马,什么样的武器都奈何不了他们了。 然而,就在他们充满希望的奔向战马时,一轮弓箭从他们身后追了上去,射倒了一大片。 这场战斗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最后只有腾歌带着十几个残兵逃了出去。 见到这个强大的蛮部落终于败退,大河部落的战士们全都喜极而泣,躲在土房子里的女人和孩子都钻了出来,欢呼雀跃。 打扫战场的时候,大河部落作为诱饵的陶器和新鲜的鱼竟然大部落都找了回来。 不仅如此,蛮部落还丢下了大批的战马,大概有四五十匹,这些战马全部经过驯化,直接就可以使用。 实际上,蛮部落带来的战马远远不止这么多,但一些战马在战斗中死了或是受伤了,还有一些战马在混乱中逃掉了,被控制住的只剩下了这几十匹。 犬很识趣的没有跟刘田争这些战马,他明白,如果不是华部落,这一次大河部落毫无疑问的肯定会覆灭。 这些战马,刘田照单全收下来,就算现在无法组建骑兵,但这些马可以用来为华部落干活。 华部落的战士没有马上撤离,他们要在大河部落休整一天。 那些死去的战马,一匹匹的被拉了回来,还有那些受伤的马,犬吩咐直接补刀杀死,当做食物,差不多有二十多匹。 夜晚降临后,大河部落的族人在屋外的空地上燃起好几个火堆,华部落的战士和他们一起吃着烤马肉。 大河部落一下子损失了超过一半的战士,这让他们的实力大减,虽然打胜了这一仗,但他们活下来的族人并不开心。 尤其是上一任首领洪,仿佛一下子就老了十多岁,犬也变的很憔悴,部落的女人们也都纷纷落泪,悼念他们死去的英雄,只有很小的孩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依然发出纯真的嬉笑。 刘田对犬说,“犬,带领你的族人好好生存下去吧!为保护部落而死去的战士,都是英雄,不要让你的英雄们失望!” 犬说,“华首领,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才好,如果不是你,我的族人肯定已经被屠戮殆尽了!” 刘田呵呵一笑说,“大河部落和华部落永远都是友好部落,朋友有难,我自然要帮,以后,万一我们华部落有难了,相信你也会率领你的族人来帮助我们的,不是吗?” 犬点了点头说,“当然!华首领,以后华部落的事情就是我们大河部落的事情,只要你招呼一声,我立刻就去办!” 刘田满意的点了点头,这一次大河部落的实力被削弱了大半,这是刘田愿意看到的,就算现在不能吞并大河部落,但成为华部落的附庸也是不错的。 在大河部落休整了两天后,刘田就带着战士们开始返回华部落,战士们牵着俘获的几十匹战马,行进的速度并不快。 原始时代养这些马并不困难,原野上全是青草,并不担心它们会饿死,只要派人看好它们,不让它们逃走就可以了。 回到部落后,族人们见带回来这么多马,全都惊呆了,他们想着这么多马肉,得吃到什么时候才能吃的完。 为了防止这些马逃跑,刘田在瓦房东边一大片平坦的原野上圈出一片足球场大小的地方,在这里建一座养马场。 实际上,也就是用木栅栏围起来,防止马逃跑,这些被驯化过的马已经失去了原有的野性,只要圈住它们一段时间,它们在这个地方待习惯了,也就不会轻易逃走了。 就在刘田指挥族人建养马场的时候,狼疤来找他了。 第92章 进攻鳄部落 狼疤过来告诉刘田,说这些天水塘里能捞到的鱼越来越少了,如果捕不到鱼,那就只能派更多的战士出去打猎了。 刘田知道,外出狩猎确实可以捕到猎物,但食物来源并不稳定,之前部落里人少的时候还好说,每天捕到的鱼够吃,但现在部落里有三四百人,每天要消耗大量的食物,一个水塘里的鱼根本就不够吃的。 巨鼠倒是繁殖的很快,但这是过冬的存粮,刘田不敢大量的宰杀。 刘田想了想说,“狼疤,我知道从哪里能得到食物。” 狼疤说,“首领,哪里有食物,你跟我说,我带人去取。” 刘田说,“你还记得鳄部落附近,那一望无际的沼泽地吗,那里面生活着一种凶猛的野兽。” 狼疤说,“首领,你是说鳄兽吗?我们要去抓鳄兽吗?” 刘田点了点头,说,“鳄兽可以当做食物,而且,它们的兽皮还可以制成铠甲。” 狼疤说,“首领,可是我们跟鳄部落是死对头,我们去捕鳄兽,他们肯定会来阻挠。” 刘田笑了笑说,“这还不简单吗?我们先灭了鳄部落,那片沼泽地不就是我们华部落的领地了吗?” 狼疤眼睛一亮,兴奋的说,“首领,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刘田说,“不急,等养马场建好再说,而且,我们的战士刚刚才经历过一场大战,需要先休整几天!” 鳄部落附近的那一大片沼泽地里生存着数不清的鳄鱼,那将是很完美的食物来源,不仅是鳄鱼,湿地里还生活着很多鸟类等其他物种,这些都可以当成食物。 而且,鳄部落刚刚经历一场大败,他们损失了不少战士,正是实力弱的时候,趁现在消灭他们,也算是给华部落除了一个大害。 三天后,养马场建的差不多了,刘田组织起一百名战士,出发前去攻打鳄部落。 对于突然到来的华部落战士,鳄部落的族人们都吓的魂飞魄散,他们早就见识过华部落武器的强大,而且,自己的首领每次碰到华部落都会吃大败仗,他们早就被打怕了。 刘田一点也没有手软的意思,他让族人在羽箭上绑上浸过动物油脂的干草,朝着鳄部落族人居住的低矮茅草屋射去。 鳄部落的营地里很快就燃起了熊熊大火,他们的族人在营地里乱跑乱窜。 塔组织他的战士出来抵抗,但在弓箭和环首大刀面前,他们根本就毫无抵抗之力,在丢掉了十几具尸体后,就仓皇逃跑了。 对于华部落来说,这场战斗赢的简直不要太轻松,不到半天时间,整个鳄部落就全线溃败,塔趁着混乱丢弃他的族人逃跑了。 等到大火渐渐熄灭,刘田让狼疤率领一部分战士先进入鳄部落的营地打扫战场,收集战利品。 狼疤领命而去,鳄部落的营地已是一片焦土,草屋几乎全部被烧毁,很多鳄部落的族人都被烧死了,还有活下来的人,都惊恐的看着刘田和他的战士们。 女人和孩子抱成一团,瑟瑟发抖,狼疤吩咐几个族人将那些孩子全部拉出来。 这些孩子脸上被烟熏的黑漆漆的,眨巴着眼睛看着狼疤,一些较小的孩子,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蹲在地上抠那些烧焦的泥巴。 而在一旁的女人们知道狼疤想要干什么,她们都用双手捂住了眼睛,不敢再看,她们想去求狼疤不要伤害这些孩子,但又不敢。 狼疤坏笑着举起手里的刀,一些大点的孩子明白了过来,他们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四顾着想要寻求其他人的帮助,还有一些孩子甚至拉住了狼疤的衣服,哭着求狼疤不要杀他。 一个战士拉了一把狼疤,说,“狼疤,这些孩子挺可怜的,就放过他们吧!” 狼疤一把推开这个战士,说,“闪开!这是首领的命令,你想违抗命令吗?” 这个战士顿时不敢说话了,狼疤是首领的亲信,而且他也说了,这是首领下的命令,自己作为一个无名小卒,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狼疤重新举起了手里的屠刀,选择一个离他最近的孩子,这个孩子只有两三岁,才刚刚会走路,他完全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还坐在地上冲狼疤笑。 狼疤的刀没有停顿,直接就劈了下去。 “啊!” 一阵声嘶力竭的大喊,一个女人不顾一切的扑了上来,将那个孩子护在了身下,狼疤的刀重重的劈在了女人背上,女人的背瞬间就被鲜血染红,没了声息,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那个被压在身下的孩子也哇哇大哭起来。 狼疤骂了一声,一脚将那个女人踹开,抡起手里的刀,想要再砍那个惊恐万分的孩子。 一旁的战士全都看呆了,他们不知道狼疤着了什么魔,为什么非要杀死这些孩子,他们觉得狼疤这么做实在是太过分了。 又有两个战士上前劝狼疤放过这些孩子,但狼疤说这些孩子是鳄部落留下的种,他们长大后,肯定会为鳄部落复仇,到时候,华部落肯定会遭殃,还不如现在就斩草除根。 当狼疤第三次举起屠刀时,他握着刀的手腕被一双有力的大手给握住了,握的他手腕都发疼了。 狼疤以为又是哪个不长眼的战士前来阻拦,刚想发怒,就看到了刘田那张冷峻的面孔。 刘田说,“狼疤,伤害手无寸铁的孩子算什么本事!” 狼疤说,“首领,他们都是鳄部落留下来的野种,不斩草除根,等他们长大了肯定会找我们报仇!” 刘田说,“狼疤,我原本以为你是个勇敢的战士,可没想到,你竟然是个胆小如鼠的人!” 狼疤呆了呆,没明白刘田是什么意思。 刘田接着说,“这些孩子,包括这些女人,他们全都手无寸铁,我们战胜了鳄部落,我会将这些女人和孩子都带回华部落,他们将成为华部落的族人,你难道想杀自己的族人吗?” “对于反抗的人,我绝不会手软,但对于已经投降的人,要是再杀,那就是懦夫!” 第93章 捕杀鳄鱼 说完这句话后,刘田蹲下来,俯身看了看那个受伤的女人,发现她已经死了,那个可怜的孩子正趴在女人身上哭着喊阿母。 刘田抱起这个可怜的孩子,哄了半天,这个孩子哭累了,就趴在刘田身上睡着了,刘田把这个孩子交给了一个女人,让女人好好照顾这个孩子。 然后刘田对鳄部落已经投降的人说,“我是华部落的首领,我们之所以要来进攻你们鳄部落,完全就是你们的首领塔自己招惹来的,这一点你们肯定都清楚。 现在,你们部落完了,你们的首领也跑了,你们投降后,我会带你们回到华部落,成为我的族人,只要你们乖乖听话,我保证你们每天都能吃饱饭,还能住进坚固舒适的瓦房里,冬天时不用再挨冻!” 这些投降的人,虽然神情还是很沮丧,但听到未来的美好前景时,一个个也终于身心放松了下来。 这次投降的人有一百二十几人,其中一大半都是女人和孩子,还有五十多个战士。 鳄部落没有多少战利品,绝大部分都被大火给烧了,为了尽量减少损失,刘田也只能用火攻,只不过大火几乎烧掉了所有的东西,包括食物和鳄鱼皮。 战士们暂时在鳄部落的废墟上驻扎下来休整,一些烧焦的食物被从废墟中扒了出来,大部分都是鳄鱼肉,剥掉表面的焦炭后,吃起来竟然也很香。 鳄鱼喜欢待在水里,它们轻易也不会跑到岸上来,要想大面积捕杀鳄鱼,只能做几艘木船出来。 刘田让大牙带一部分战士押送鳄部落投降的族人先回部落,然后带一些木工工具过来,主要就是斧头,铁锤和凿子,这些工具,部落里储存了很多。 大牙走后,留下来的战士就开始按照刘田的吩咐修复那些鳄部落未被完全烧毁的草屋,毕竟,需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虽然天气不冷,但战士们晚上也不能总是露天睡觉。 人多力量大,花了一整天时间,修复了六座草屋,挤一挤,够几十个人睡觉的了。 留在这里的战士有三十几个人,刘田估摸着大牙回来还需要两三天的时间,这两天,刘田就带着战士们先准备制作木船的材料,主要就是木头。 这个地方距离树林并不远,白天的时候,所有的战士都进入树林中伐木,有几个战士身上带着斧头,正好派上了用场。 等到大牙返回时,材料就准备的差不多了。 因为只是用于捕杀鳄鱼,木船也不用做的太复杂,就是最普通的平底船就行。 底部用一块块的木头拼接而成,采用榫卯结构,做出来的船不好看,但也很实用,放进水里也不会渗水。 做好的木船,一次也只能带三四个人,对于这种在水里使用的工具,这帮原始人类还从来没有见识过,所以,刘田只能亲自掌舵,带上狼疤和大牙,就进入了沼泽地,剩下的战士负责在岸上接应。 沼泽地里的鳄鱼确实有很多,江心洲上,爬满了密密麻麻的鳄鱼,小船前行的时候,水里的鳄鱼都往两侧避让。 刘田在船头划船,狼疤用弓箭射杀靠近木船的鳄鱼,被射中的鳄鱼就被大牙用一个早就准备好的,带钩子的树棍钩到船边,然后用铁锤重重的敲击鳄鱼的脑袋。 只要被铁锤击中脑袋,这条鳄鱼就立刻毙命,然后三人一起合力将死去的鳄鱼拖到船上来。 等船上装了七八条鳄鱼后,刘田就划着船返回,一条小船最多也只能装这么多鳄鱼了。 在岸边等待的族人,将这些鳄鱼拖到岸上去,扒皮处理,清洗干净。 一天往返三趟,每天都能捕到二十多条鳄鱼,这可比外出狩猎的食物来源稳定多了。 在这个地方一直待了十天,前三天都是刘田亲自去捕鳄鱼,到后来,狼疤和大牙已经知道怎么使用木船了,刘田就让其他战士去和狼疤一起去捕鳄鱼。 刘田让大牙又回了一趟部落,牵来了五匹马和十只大竹筐,用来运送这些捕到的猎物。 十天时间捕到了两百多条鳄鱼,到后来,靠近岸边的鳄鱼都远远的逃开,往沼泽地深处逃去了。 站在岸上看去,这里的鳄鱼看起来少了很多,实际上,在沼泽地深处,还有大量的鳄鱼存在。 部落里,刘田已经吩咐暂停了在水塘里捕鱼,如果继续在水塘里捕鱼,就会竭泽而渔,以后就再也捕不到鱼了,所以刘田只能暂时停止捕鱼。 但这两百条鳄鱼,对于一个拥有四五百人的部落来说,消耗的也很快,所以,刘田打算再往沼泽地深处走走,尽量再多捕一些鳄鱼。 不光是鳄鱼,生存在沼泽地里的一切鸟类和野兽,都是刘田捕猎的目标。 在大牙将两百条鳄鱼肉和鳄鱼皮送回部落时,刘田领着族人又做了两条小木船。 三条小木船顺着水道往前划,长长的水道通往一个开阔地带,两侧生长着高大的芦苇和一些不知名的杂草,转过一个弯后,眼前豁然开朗。 这是一个超大的沼泽地,里面有很多鹤跟天鹅,还有大雁等鸟类,只不过这里的水太浅了,船根本就划不进去,所以,刘田也只能暂时打消猎取它们的念头。 受到惊吓的鸟类,呼啦啦一起飞了起来,拖泥带水的在更远的地方落了下来。 远处一只大雁在喝水时,被一只鳄鱼偷袭,它振动翅膀想要飞走,但鳄鱼的大嘴咬住了它的屁股,将它一下拖进了水里,很快就消失在水面上。 这个地方可真是一片水草丰茂,食物充足的地方,只可惜距离部落太远了,将部落搬到这里来,也不太可能,毕竟,想要烧砖,盖瓦房,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一路上,遇到的鳄鱼都被射杀,拖到了木船上,这些在沼泽地中称王称霸的猛兽,在遇到人类后,也逃脱不了被捕杀的命运。 很快,三条木船陆续靠近了江心洲,刘田领着族人登上了这片水域中唯一的陆地。 第94章 远古野人 这个江心洲非常大,就像是大海里的一个小岛,地势较高的地方,树木的长势旺盛,形成了一片丛林,之前在岸上,刘田也只是看到这个江心洲的一角而已。 江心洲靠近岸边的地方,爬满了正在晒太阳的鳄鱼,他们见到人类,也没怎么害怕,一些鳄鱼慢吞吞的往水里爬去,还有一些继续趴着一动不动。 已经被杀死的鳄鱼放在木船上,一共10个人,跳上岸,开始射杀岸上的鳄鱼,这些鳄鱼原本还懒洋洋的,直到它们的同类被弓箭射中,再也逃不了时,它们才蜂拥着往水里爬去。 没过多长时间,岸上除了十几只被射杀的鳄鱼尸体外,其他鳄鱼就全部逃入了水里。 将鳄鱼的尸体收拢在一起,刘田在岸边松软的土壤里发现了一窝窝的鳄鱼蛋,沿着岸边,这种土坑有很多,里面都有几只甚至是十几只鳄鱼蛋。 原来这里是鳄鱼的产卵地。 族人们看到这些蛋后,眼睛都亮了起来,跑到坑边,捡起蛋打碎后就生吃起来,刘田也吃了一个生蛋,很腥,一点都不好吃,但这并不妨碍这些蛋可以补充能量。 每人吃了三五个蛋后,族人们还想将这些蛋全部带走,但被刘田制止了,要是将这些蛋全部打包带走,这里的鳄鱼不就绝了后了,还怎么可持续发展。 刘田让他们留一些蛋在这里,不要让这些鳄鱼绝了后,要想持续的狩猎鳄鱼,就不要将它们斩草除根。 这里的蛋有很多,起码有几百上千个蛋,就算带走一小部分,也不会造成这里的鳄鱼绝种。 捡了差不多有一两百个蛋,割了些青草垫在木船里,把蛋放在草上,这样就不容易碎。 这个时候,木船上已经装满了,刘田就准备跳上木船返回,这个时候狼疤指着江心洲上的丛林说, “首领,那里面肯定有很多猎物,不如我们进去看看。” 刘田犹豫了一下,说,“狼疤,这片丛林我们从来都没来过,不知道里面会不会有危险。” 狼疤说,“首领,我们有弓箭,还有刀,有什么好怕的,你看那些鳄鱼,看到我们后都躲的远远的,想要再猎杀它们已经不太容易了,既然都到这里了,不如就进去看看。” 其他几个族人也纷纷点头,赞同狼疤的意见。 刘田点了点头,说,“那好吧!” 吩咐两个战士在木船旁守着,其他人跟着刘田进入了丛林里。 因为基本没有人涉足这个地方,所以,这片丛林里的物种很丰富,里面甚至有种热带雨林的感觉,潮湿闷热。 走了半天,也没碰到合适的狩猎目标,猴子倒是很多,但它们太敏捷了,在树上跳来跳去,很难捕杀。 刘田打消了继续前进的念头,这片丛林让他感觉危险,他们来到附近一条河边,洗了把脸,狼疤还想跳进河里洗把澡,但被刘田制止了。 这条河隐藏在丛林深处,河面虽然看起来很平静,但河里有什么谁也不清楚,刘田预感到这条河里并不安全,深深的河底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游动。 几人刚想离开这里,突然听到丛林深处传来若隐若现的吼叫声,仔细听去,并不像是野兽的,更像人类的声音。 难道这片丛林里还生存着人类?这应该不大可能吧,按照刘田的推测,这个江心洲是片孤岛,人类想要上来,只能借助船,而原始时代的人类怎么可能会造船。 循着声音的方向找过去,大概走了有一里路,在一个相对空旷的地方,刘田见到了一群似人的大猩猩,数量还不少,有几十个,它们身材高大壮实,浑身长满了红毛。 这群“人”很野蛮,他们抓住了一只金丝猴,正拿一块石头砸那只猴子的脑袋,金丝猴被砸一下后,并不会立刻死去,而是痛苦的凄厉惨嚎,旁边还有一只很小的小猴子,差不多刚刚会爬,它一边惊恐的叫着,一边往远处爬,想要逃走。 这群野蛮的人显得很兴奋,他们没有立刻杀死那只大猴子,而是砸一下猴子的脑袋就停下来,观察那只小猴子的反应,当小猴子爬远后,就有一个人跑过去拽住小猴子的腿,把它拎起来,扔在那只大猴子身边。 小猴子恐惧的叫着爬到了大猴子身上,紧紧搂着大猴子的脖子,而大猴子已经被砸的奄奄一息了。 刘田想起来,人类的某个时期,确实出现过一种,未完全进化的猿类,它们介于人类和大猩猩之间,外形长的像猩猩,可以直立行走,由于只进化了一半,智商不如人类,它们是正宗的野人。 这个时候,一个浑身黑毛的野人抓起那只小猴子扔在了地上,然后抬起脚,一脚就把那只小猴子给踩死了。 其他野人显然还没玩够,它们怒目瞪视着这个破坏它们兴致的黑毛野人,甚至还有几个野人冲上去想跟他打架。 但这个黑毛野人体格强壮,而且打架也很厉害,冲上来的几个野人很快就被它给揍趴下了。 黑毛野人学着大猩猩的样子,抡起两个大拳头,怒目捶着自己的胸口,从鼻子里喷出气来,其他野人顿时集体哑了火,再不敢招惹它。 黑毛野人捡起那只死掉的小猴子,开始生吃起来,这些野人的牙齿比人类牙齿要锋利,就像野兽一样撕扯着肉,也不怎么费力。 狼疤举起手里的弓箭,用一只独眼瞄准那只黑毛野人,想要射杀它,但被刘田给制止了,这些野人生活在这里,并不会给华部落造成威胁。 而且,仅仅是他们能看见的野人,就有不下三十个,这些野人个个体格强壮,战斗力肯定不会弱,自己何必要招惹麻烦,它们的肉又不能吃。 刘田压低声音对族人说,“我们快走吧,不要招惹麻烦!” 狼疤也收了弓,矮着身子,慢慢退了出去,而就在这个时候,另一群野人迎面走了过来。 第95章 杀了他! 这群野人是朝着它们营地的方向走的,正好与刘田他们相向而行,这个时候,双方之间还有一段距离。 当刘田看到这群野人的时候,这群野人也看到了刘田和他的战士们,刘田并不想与这群野人发生冲突,虽然己方的武器更强,而且遭遇的这群野人,人数并不多,也就几个而已,但如果真打起来,肯定会惊动营地里的那三四十个野人,到时候就不太好办了。 刘田突然急中生智,他让所有的战士都将大刀举起来,做出要进攻的样子,因为据刘田所知,所有的低等生物,在面对手持武器的人类时,都会产生恐惧心理,它们所做出的第一反应,肯定是逃跑。 果然不出刘田所料,这群智商较低的野人受到了惊吓,它们扔下手里的猎物,转头就跑,很快就跑的无影无踪了。 这群野人似人非人,喜欢虐杀,并不是善类,它们本就不应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如果是遇到落单的或是人数较少的野人,刘田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杀死它们。 现在,只能暂时放过它们,下一次过来,刘田肯定会带着战士们消灭这些邪恶的物种。 几人重新来到岸边时,太阳已经落山了,得尽快回到营地去,否则晚上在这个江心洲上还是很危险的。 回到营地后,刘田数了数这一趟的收获,有六十五条鳄鱼和一百多颗鳄鱼蛋,加上之前的,这十来天时间,一共捕获了三百条左右的鳄鱼。 作为食物,这么多的鳄鱼肉,部落里食物紧张的问题得到了很大的缓解,而且,这么多的鳄鱼皮,可以做很多软甲了。 虽说鳄鱼皮做成的软甲,防护能力可能不如藤甲,但鳄鱼皮穿在身上十分的轻便,完全不会影响战士们的行动力。 况且,对于原始时代落后的石制或木制武器来说,鳄鱼皮的防护能力已经很强了。 沼泽地里还生长着很多菰,成片成片的,也就是长茭白的那种植物,只不过,现在它的种子还没有成熟。 菰结出的种子叫菰米,在古代,它也是一种比较重要的粮食作物。 但由于菰米的产量低,随着时代的发展,菰米逐渐被淘汰了,但菰这种植物却没有被人遗忘。 黑粉菌会让菰不再结菰米,但却使菰的根茎部位产生了变异,形成了茭白,人们将茭白采集回去,放在锅里一炒,竟发现十分的美味,于是,茭白就成了很常见的蔬菜。 等到秋天,菰米种子成熟时,就可以收集起来,在部落开辟出一块地来,种植这种作物,在还没有发现水稻之前,可以将它当成粮食。 虽然菰米的产量低,但原始时代到处都是未开垦的土地,只要种的多,收获的自然也就多。 当刘田带着剩下的战士返回部落时,被打败的鳄部落首领塔,带着他的残兵败将,大概有二三十个人逃到了一座山上,山上有一个山洞,山洞里住着两头洞狮。 塔决定占领这个山洞,当做鳄部落新的领地,他还想东山再起,找华部落复仇。 但洞狮是一种非常凶猛的动物,塔手底下的这些战士刚刚经历完一场大战,一个个都跟瘟鸡一样耷拉着脑袋,而且还有几个受伤的,根本就没有勇气去猎杀这两头凶猛的洞狮。 塔却不管这些,他命令战士们强攻,但这两头洞狮不仅凶猛,而且还很狡猾,它们见到外面危险,根本就不出来,任凭鳄部落的战士在洞外怎么恐吓,它们就是龟缩在洞里不出来。 到最后,塔急了,命令战士们强攻进去,但山洞里的空间有限,战士们冲进去后,无法有效发挥武器的作用,在一名战士被洞狮咬死后,其他冲进山洞里的战士都惊恐的退了出来,说什么也不愿意再进去了。 塔手里拿着鞭子,抽打这些怕死的战士,让他们再次冲击山洞,这些战士虽然心里对塔不满,但他们也不敢违抗首领的命令,只得又硬着头皮往里冲。 羽一直跟在塔后面,塔将他视为亲信,除了他之外,其余战士都要去猎杀洞狮,羽将这一切都看在了眼里,包括战士们对塔的不满,他也全知道。 在又一次冲击山洞失败后,塔已经忍无可忍了,他举起鞭子抽打那些为他卖命的战士,战士们被鞭子抽的嗷嗷叫,但却不敢反抗。 这个时候,羽站出来劝阻道,“首领,不能怪战士们,这两头洞狮实在是太狡猾了,战士们也都尽力了,你就算打死他们也无法杀死那两只洞狮。” 塔呼呼的喘着粗气,把鞭子重重的摔在地上,冲着战士们大吼道,“废物,你们全是一群废物!” 然后就走开了。 战士们全都用怨毒的眼神看着塔的背影,他们在心里已经恨透了这个首领,如果不是他招惹华部落,他们怎么可能落到这样的田地?现在居然还拿鞭子抽他们,骂他们废物,这样的首领怎么不去死呢?! 羽将战士们怨恨的眼神,全部看在了眼里,他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冷笑。当这些战士见到一旁的羽后,他们收回了眼神,低着头默不作声。 羽走近这些战士,故意说,“你们不要怪首领,他也是一片苦心啊,就算再死几个族人,我们也一定要杀死那两只洞狮,占领这个山洞!” 一个胆大的战士说,“呸!他怎么不自己去攻,却让我们进去送死!” 其他战士听到这话后,也纷纷附和起来,羽阴阴一笑说,“谁让他是首领呢?首领的话你们敢不听吗?” 这些战士都懊恼的低下了头,不再吭声。 过了一会儿,羽说,“我有个好地方可以去,你们愿不愿意跟着我?” 那个胆大的战士说,“羽,你要是能让我们安稳的活着,我们就选你当首领!” 羽说,“那塔呢?他肯定不同意我当首领。” 这些战士互相对望了一眼,发狠道,“杀了他!” 第96章 部落治理(一) 夜幕降临后,塔躺在空旷的草地上呼呼大睡,附近是巡夜的战士。 塔正做着一个美梦,他梦见自己打败了华部落,得到了华部落所有的女人和陶器,而那个华首领,被捆了起来,跪在地上,向他磕头求饶。 塔梦着梦着就笑了,笑着笑着就醒了,醒了后,他发现自己被捆成了一个粽子,在他面前,是羽正笑着看着他。 塔的脑袋有点懵,他问羽,“羽,这是怎么回事?” 羽说,“塔,把你首领的位置给我吧,你已经不适合当首领了!” 塔震惊的看着羽,说,“羽,你在说什么?” 羽说,“我说,战士们已经选了我当首领,而你,去死吧!” 羽的话刚说完,一个战士手里的骨矛就插进了塔的后背,这根骨矛很锋利,正是塔自己的武器。 塔惨叫一声,瞪着那只独眼,吼道,“羽,你这个叛徒!” 那个捅刀子的战士,满脸狰狞的把骨矛又往前送了送,还用力搅动了一下,塔的肠子都被搅碎了,他的嘴角溢出鲜血,死不瞑目的倒在了地上。 羽用脚踢了踢塔的尸体,确保他已经死透后,说,“战士们,塔已经死了,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们的首领了,你们放心,只要跟着我走,我一定会给你们找一个好去处!” 战士们说,“只要不让我们去送死,去哪里都可以!” 羽于是就带着这二十几个战士,一路向北前进,他们放弃了猎杀洞狮,经历了这么多事情后,他们谁也不愿意再去白白送死了。 他们一直走到了大草原上,看见那连绵帐篷后,才停了下来。 灭掉鳄部落后,华部落的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张,总人口加起来已经超过五百人了,其中可以参加战斗的男性战士有222人。 随着人口的增加,刘田觉得有必要想一想,该怎么管理好这五百个人了。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矛盾,刘田作为首领,一个人不可能面面俱到的管理部落里所有的一切,他需要有助手。 之前,刘田每次外出的时候,都是风代为管理部落里的日常事务,刘田觉得他是个不错的管理者,于是就把风给喊了过来。 刘田对风说,“风,你会数数,能从一数到到十,对吧?” 风咧嘴一笑,自豪的说,“当然,我能从一数到十,这还是巫教我的,巫能数更多。” 刘田明白他嘴里的巫,是风之前所在部落的巫,他点了点头,说, “很好,风,教给你一项任务,你负责教部落里的族人数数吧,让每个族人都能从一数到十!” 风在心里想着,要是族人们都学会了数数,那我还有什么可炫耀的资本? 他装出一副为难的表情,唉声叹气起来。 刘田问,“风,你怎么了?” 风说,“首领,不是我不想教他们,实在是我没有那个能力啊,就算我愿意教,他们也不愿意学啊!” 刘田明白,这完全就是风的托词,他看出风并不想让族人都能像他那样从一数到十。 刘田说,“这个你不用担心,我会安排,而且,风,你虽然会数数,但你会写吗?” 风摇了摇头说,“我只会数,但不会写,巫那个老头,他不愿意教我写字。” 刘田说,“只要你教会族人数数,我就教你怎么写这些数,这样,你就比族人们多一项技能了。” 风兴奋的说,“真的吗?首领,你真的会教我写字吗?” 刘田点了点头,说,“当然,我骗过你们吗?” 风想了想说,“首领,你确实没骗过我们,但我得告诉你,千万不要将自己所有的东西都教给别人,就像巫那个狡猾的老头一样,他只愿意教我数数,却不愿意教我写,这就是他的精明之处,他始终保留一些技能在身上,这样,他就永远能当他的巫了,没有人可以威胁到他的位置。” 刘田听懂了风的意思,他眉毛一挑,说,“风,你这样说,是觉得我教会你写字后,你就能威胁到我首领的位置了吗?” 风连忙摆着手,说,“不不不,首领,我并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打个比方而已。” 刘田笑了笑,说,“风,你能数的清部落里一共有多少人吗?” 风摇了摇头,说,“首领,我数不清,我只能数到十,别说是我了,就算是巫,他也数不清部落里有多少人。” 刘田说,“部落里现在有528个人。” 风沉默的看着刘田,他不明白“528”代表的是什么,他认为这是刘田胡诌出来的东西,他根本就不信。 刘田看着风,问,“怎么?风,你不相信我?” 风说,“首领,你刚才说的那个是什么,我一点也不懂,我也不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 刘田只好把风拉到仓库里,仓库的房梁上挂着很多咸鱼,起码有上百条,刘田指着那些咸鱼对风说, “风,我现在就数一数,房梁上有多少条咸鱼,你好好看着。” 说完,刘田就开始一条一条的数那些鱼,风仔细看着和听着,超过十之后,风就不大能跟的上了,随着刘田嘴里的数字越来越大,风不禁震惊的长大了嘴巴,其中二十五,三十三,五十这三个数字他是知道的,他曾经听巫数过。 但是超过五十以后,都是一些很陌生的数字了,他连听都没听过,他也从来没听巫数起过。 刘田一直数到109这个数才停了下来,因为房梁上一共就挂了109条鱼。 风彻底被征服了,他不可思议的看着刘田,说,“首领,你竟然会数这么多,我原来还以为,你跟我一样,只会从一数到十。” 刘田笑着说,“这并不算什么,还有更多的数,我也能数的过来!” 他拍了拍风的肩膀,继续说道,“数字是数不尽的,怎么样?代我去教族人数数,我会教给你更多的东西!” 第97章 部落治理(二) 风毕恭毕敬的回道,“是!首领,我愿意教族人们数数,这真是一项光荣的任务!” 刘田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是他治理部落的第一步,让族人们都学会数数,就像扫盲一样,是很重要的。 风下去后,刘田又将大牙喊了过来,他对大牙说,“大牙,你跟我的时间最长,我可是把你当弟弟看待,现在我有一项任务要交给你去做,你愿意吗?” 大牙拍着胸脯说,“首领,有什么吩咐你尽管说,我大牙一定做好!” 刘田拍了拍大牙的肩膀,说,“好!大牙,不愧是我的弟弟,你这样,你先去水塘里洗个澡,把身上洗干净,我再告诉你应该做什么。” 大牙挠了挠头说,“不用,你就说让我干什么。” 刘田说,“大牙,这件事情可不太好办,我原本想自己去做,我想如果有我的吩咐,族人们一定会乖乖照办,但我知道,那一定不是他们发自内心的想要去做,只是迫于我的压力被迫去做,这样就达不到效果了,所以,我想让你做个榜样。” 大牙说,“首领,你到底想让我做什么?” 刘田说,“大牙,部落里人口越来越多,但卫生条件跟不上,所有的族人都不喜欢洗澡,身上脏兮兮的,而且天气越来越热了,这样很容易就会生病,你也知道的,一旦生病就很容易死亡。” 大牙想了半天,说,“首领,你是不是想让族人们都去洗澡?” 刘田点了点头,说,“道理我都跟你说清楚了,你同不同意我的观点?” 大牙说,“嗯,我同意一半,但首领,洗澡就能不生病吗?” 刘田说,“并不是,但身上干净了,那些蚊虫,虱子就不愿意找你了,就会减少生病了。” 大牙认真的点了点头,说,“嗯,首领,那我现在要怎么做?” 刘田说,“既然让你督促族人们洗澡,讲究卫生,那么首先,你自己要做到每天都洗澡,身上干净,给族人们做个榜样。” 大牙说,“好,首领,我现在就去洗澡!” 说完,大牙腾腾腾就跑了出去,跳进水塘里洗澡去了。 部落里的人一般都是不洗澡的,就算洗澡,也最多一两个月才会去水塘里洗一次,这样的卫生状况,让刘田很担忧,之前部落里人少,加上又是冬天,病菌少,部落里没有出现传染病,现在天气越来越热,万一出现传染病啥的,那可就麻烦了。 等到晚上,部落里的人都在的时候,刘田就将所有人召集到空地上,跟他们宣布了这两项治理部落的大事,并告诉他们,这两项任务,分别交给风和大牙。 最后,刘田还以很严肃的口吻对族人们说,“所有的人,除了还不会走路的孩子,都要配合风和大牙,谁不听话,我就惩罚谁!” 然后,刘田又转对风和大牙说,“遇到什么困难就向我汇报,我会以实际行动支持你们!” 部落里的人都没有经历过这种事情,他们不明白首领为什么要搞这样的事情出来,这不是给他们增加负担吗?但但他们又不敢直接问,只好全部沉默着,没人吭声。 过了一会儿,还是狼疤站了出来,他说,“首领,你让我们学数数,可是我们每天都要出去打猎,还要干活,我们哪有那么多时间学这个? 而且,就算学会了数数,那又有什么用,它并不能帮助我们抓住猎物。” 然后狼疤又指着风说,“这个家伙会数数吧,但首领,你让他出来跟我单挑,看谁能打的过谁?” 风站在刘田身后,针锋相对的说,“狼疤,你这个家伙就是个莽夫,我问你,你们狩猎队今天打了多少只猎物,你知道吗?” 狼疤说,“我不需要知道,反正都带回部落了,首领知道有多少就行了。” 刘田这时候止住了两人的斗嘴,然后很严肃的对狼疤说,“狼疤,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靠武力解决,我已经决定了,学习数数这件事情必须要做,而且,我希望你也能配合,不要挑战我的权威!” 狼疤自然不敢忤逆刘田的命令,他默默的退了下去,不敢再说什么,其他族人见狼疤都被训了一顿,就更不敢吭声了。 这两项治理任务布置下去后,风和大牙很积极的执行起来,尽管一开始族人们不情不愿,但他们明白,风和大牙有首领的支持,他们也只能乖乖配合。 学习数数,刘田尽量安排在晚上,因为白天族人们的活有很多,根本就没有时间。 晚上其实也学习不了多长时间,每天大概也只能学一个小时,但从一数到十毕竟是很简单很基础的事情,就算原始人的脑袋没有现代人的接受能力强,但每天学一点,总有学会的一天。 相比数数,刘田更重视族人们的卫生状况,毕竟,这可是关乎身体健康的问题,万一出现大规模的传染病,那部落可能就要完蛋。 族人们会用水塘里的淤泥洗澡,他们喜欢淤泥糊在身上的感觉,但淤泥的去污能力毕竟有限,所以,刘田打算做一些肥皂出来。 制作肥皂要用到油,植物油或动物油都可以,还要用到草木灰和生石灰。 生石灰可以用动物的骨头来代替,鱼骨头,野兽的骨头都可以,放在火上烧,敲碎后就成了氧化钙,这就是肥皂所需要的。 油的话,刘田就打算用松油,毕竟动物油很宝贵,连吃都不舍得,就更别说拿来做肥皂了。 森林里有很多松树,松油的收集也并不困难。 肥皂的制作方法很简单,把草木灰用清水过滤一下,得到碱性的水,然后把敲成粉末的动物骨粉倒进碱水里,再次过滤一遍,过滤好后静置一夜。 最后把松油倒进静置后的碱水里,开始搅拌,直至变成黏糊的膏状,这个时候,就可以将这种膏状物质放进模子里定型,阴干后,肥皂就做好了。 就在刘田派族人去森林里收集松油的时候,羽领着他的族人再次走进了蛮部落首领,腾歌的大帐。 第98章 挖石头就可以换食物 腾歌并没有给羽好脸色看,上次就是因为这个家伙鼓动他去进攻华部落,结果吃了一个大败仗,他正没处撒气,这个家伙竟然主动送上门来。 腾哥直到现在还不清楚,他进攻的那个部落并不是华部落。 他二话没说,就让手下把羽给捆了起来,打算把他丢进火堆里当柴烧。 羽带来的那些手下也全部被捆了起来,鳄部落的战士们都吓的喊起了救命,他们可不想现在就去死。 羽自己也吓的半死,在蛮部落的战士将他抬起来,准备把他扔进火坑里时,羽大喊起来,“蛮首领,蛮首领,我有办法帮助你消灭华部落!” 腾歌走到羽面前,啪的一巴掌扇在他脸上,骂道,“如果不是你,我怎么可能损失那么多的马和战士,你还想蛊惑我吗?” 羽忙说,“蛮首领,上一次你们根本就找错了地方,你们进攻的那个部落并不是华部落!” 腾歌说,“什么?那个部落有高大坚固的房子,而且他们还有陶器,这不都是你说的吗?我怎么可能会找错地方?” 羽说,“蛮首领,你能不能先放我下来,我有办法能帮助你复仇,如果你还是不满意的话,再杀我也不迟!” 腾歌想了想,觉得这家伙说的有道理,反正他落在自己手里也跑不了,于是大手一挥,就让战士们把羽给松开了。 羽的手脚被捆的有点麻,在他活动手脚的时候,鳄部落战士都对他喊着,“首领,首领,求你让这个大首领把我们也放开吧,我们还不想死!” 腾歌听这些人喊羽首领,不觉惊诧的看向他,问,“你怎么成首领了?” 羽说,“我们鳄部落之前那个首领,名字叫塔,他已经死了,族人们就选我当了首领。” 腾歌也不关心鳄部落的那点破事,他一屁股坐在牛皮石凳子上,说,“嗯,我已经放开你了,快说说吧,要怎么打败华部落!” 羽说,“首领大人,你们上次去进攻的那个部落是大河部落,并不是华部落,你知道吗?那个大河部落的战士很多,也很强大,而那个华部落的战士很少,还没有大河部落一半的战士多,只要找对了地方,要消灭他们简直就跟踩死一只蚂蚁那样简单!” 腾歌仔细听完,认真的点了点头,说,“如果你说的都是实话,华部落的战士那么少的话,那消灭他们确实不是难事。” 在腾歌心里,战士的多少决定一场战斗的成败,战士多的一方一定可以赢,战士少的一方肯定会输。 羽说,“首领大人,这一次,就让我带你们去华部落吧!现在也只有我知道华部落在什么地方了!” 腾哥站起来拍了拍羽的肩膀说,“好!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蛮部落的族人了,从此以后,要好好为我效力!” 羽听了这话,赶紧跪下来,兴奋的大声喊道,“多谢首领大人!” 而他带来的那些战士一脸懵逼的看着羽,他们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家伙竟然会投靠蛮族。 腾歌指着羽带来的战士们说,“你们呢?愿意效力于我吗?” 之前那个胆子大的战士说,“你们是蛮族,我是不会效力你的!” 腾歌笑着走向他,等走到这个战士面前,不知道他从哪里掏出一把锋利的骨刀,一刀捅在了这个战士的胸口上,面色狰狞的说,“那留着你还有什么用?去死吧!” 那个战士口吐血沫,倒在了地上,睁着眼睛死去了。 其他战士见到这一幕,全都吓的双腿发软,战战兢兢的看着腾歌。 腾歌拔出骨矛,在那个死去战士的身上擦干血迹,冷着脸说,“你们呢?想死还是想活?” 这些战士扑通一声跪了下来,磕着头说,“首领大人,我们愿意效力于您!” 大力自从沦为华部落的打工仔,为华部落输送铁矿石后,小日子就慢慢好了起来,每次去送铁矿石,刘田就会将食物和陶器给大力,从不拖欠。 他的族人出去狩猎的次数也减少了,他从蛮部落的首领腾歌那里骗到的两匹马被他当成了宝贝,每天晚上,他都要把两匹马牵进他挖的洞里,跟他一起睡觉。 就算这两匹马不讲卫生的在洞里乱拉屎撒尿,他也不在乎。 这一天,大力正带着他的族人在山上挖石头,他们挖的起兴,一边挖还一边吆喝起来, 嘿呦—嘿呦—挖石头喽! 挖了石头换大鱼喽! 换了大鱼不挨饿喽! 这个时候,有一个部落的人从山底下走过,领头的是个头发黄黄的男人,他是这个部落的首领,名字叫黄毛。 黄毛是大力的邻居,两个部落之间的距离,走路的话,只要小半天的时间。 黄毛见大力带着他的族人在山上挖石头,而且挖的好像还挺带劲,于是就扯着嗓子喊,“大力,你们在挖什么?什么换大鱼?” 大力一见是黄毛,立刻就让族人们住了嘴,他可不能让黄毛这个家伙知道这种石头去华部落能换到食物,他嘿嘿一笑说, “黄毛,你这个家伙要去哪里?” 黄毛爬上了山,他看到地上摆着四个大竹筐,其中两个竹筐里已经装满了石头,黄毛不知道大力在搞什么名堂,就指着那两个竹筐问, “大力,你们挖这些石头干什么?” 大力身边一个憨头巴脑的族人说,“用这种石头就可以去华部落……”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挨了大力一脑崩。 哎呦一声,这个族人捂着脑袋,嘴里骂骂咧咧的走开了。 大力对黄毛说,“黄毛,我大力的事你少打听!” 黄毛说,“大力,刚才你的族人已经说漏嘴了,你还是主动交代吧,你们挖这种石头到底要干什么!” 大力恨铁不成钢的说,“这个乌龟王八蛋!看我回头不好好收拾他!” 然后他对黄毛说,“好吧,黄毛,那我就告诉你吧,华部落需要很多石头,只要送给他们石头,就能换到食物和陶器。” 黄毛将信将疑的问,“真的?华部落要那么多没用的石头干什么?” 大力说,“这我就不清楚了,黄毛,我跟你说了,你千万不要告诉别人!” 黄毛这个时候已经相信了大力,如果大力说的不是真话,他们费这么大劲挖这些石头干什么? 黄毛说,“大力,那我也让我的族人来这里挖石头!” 大力说,“不行!黄毛,这个地方是我大力的地盘,而且,你们黄毛部落旁边不就有石头吗?你们为什么要跑这么远来挖我的石头?” 黄毛想了想,觉得大力说的很有道理,舍近求远,这不是傻子吗?于是他就领着他的族人准备回去挖石头了。 临走时,黄毛还感激的对大力说,“大力,真的谢谢你,告诉我这个天大的好消息!” 第99章 君子之约 华部落 刘田正带着十几个族人在山上收集松油,在松树上割一道口子,把穿着麻绳的陶罐绑在松树上,松油就顺着口子流进了罐子里。 族人们有样学样的照着刘田的方法做,就在这个时候,风火急火燎的跑了过来。 刘田见风着急忙慌的,就问, “风,什么事,慌慌张张的?” 风喘了几口气,说,“首领,不好了,犬派人来说,他们发现了蛮部落的踪迹,好像是冲着华部落来的。” 刘田问,“在什么地方发现的?” 风有点心慌的说,“在一条河边,距离这里还有一天的路程,大河部落的人在外狩猎,看到很多人骑着马,他们正在那条河边休息。 最主要的是,他们还在那群人中发现了羽,就是那个鳄部落的羽,首领,情况已经很清楚了,羽带着蛮部落来攻打华部落了,我们要怎么办?” 刘田说,“风,不要怕,我有办法对付他们!他们不就是骑着马吗?但你不要忘记了,我们有弓箭和环首刀,论武器,谁是我们华部落的对手!” 回到部落,刘田立刻把两百多个战士都召集了起来,这些天,部落里女人们一直在赶制鳄皮软甲,差不多有一百来副,能武装持环首刀的步兵战士,另外一部分弓箭手继续穿藤甲战斗。 绝对不能将战场放在华部落,那样的话,将会给部落里的女人和孩子造成灾难,所以,在所有的战士都准备好之后,刘田就带领他们出发了。 刘田率领战士们在距离蛮部落营地不足十里的地方停了下来,在这里休整,然后他喊来风,让他去蛮部落的营地下战书。 风根本就没听过“战书”这个概念,他问,“首领,什么是战书?” 刘田解释道,“就是和蛮部落约定好战斗的时间和地点。” 风想了想,说,“首领,这也可以吗?什么人会这么打仗?而且,那个蛮部落的首领,他会同意吗?” 刘田说,“这叫君子之约,君子之间打仗会提前约定好战斗的时间和地点,绝不会违背约定!” 风虽然没听明白什么是君子,但他也听懂了大概的意思,但是他还是不相信那个蛮部落的首领会遵守约定。 他说,“首领,这么做好像没什么必要,而且……” 说到这里,风担忧的咽了一口唾沫,继续说,“而且,我如果去了,恐怕就回不来了!” 刘田朝风招了招手,风走近刘田,刘田凑在他耳边小声嘀咕了几句,风的脸上立刻露出喜色。 蛮部落的战士们已经在小河边休息小半天了,他们正准备开拔,风就来了。 腾歌听说是华部落的人来了,就让人把风给捆了起来,但他也没马上杀死风,他用一双牛眼瞪着风,冷笑一声问, “你是华部落的人?” 风毕竟是当过首领的人,什么大风大浪他没见过,他镇定自若的回答, “嗯,我是风,我来自华部落,我们首领派我来,是向你下战书的!” 腾歌有点懵,他问,“战书?什么是战书?” 风说,“就是约定好什么时候战斗,在哪里战斗。” “我们首领说了,如果来下战书,你们一定不敢接受!” 腾歌哈哈一笑说,“这有什么不敢接受的?不管你们什么时候打,我都敢接受,但战场肯定在你们华部落!我要彻底打败你们,抢走你们的女人,杀了你们的首领!” 风故作为难的想了想,问道,“非要在我们华部落打吗?不能换个地方吗?” 腾歌鄙视的说,“在哪里打都一样,你们华部落输定了!” 风说,“那好吧,蛮首领,那战斗的时间就约定在明天中午,太阳升到半空时吧!” 腾哥说,“没问题!明天中午就是你们华部落灭亡之时,哈哈哈……” 等腾歌笑完了,风说,“既然这样,那,蛮首领,你把我放了吧,我还要回去通知首领,让他明天中午做好战斗的准备。” 腾歌大手一挥,对他的战士们说,“放了这个家伙吧!” 临走的时候,风还好心的提醒腾歌,“那么,蛮首领,今天晚上就让你的族人好好休息吧!养足精力,准备明天的大战吧!” 风走了以后,腾哥就传下命令,让他的战士们继续留在这里休整,他告诉战士们,要到明天中午才会战斗,这是他跟华部落之间的约定,今天晚上就让他们好好的休息。 黄毛听信大力的话后,就领着他的族人在黄毛部落附近的一个山上挖石头,但他们挖的石头并不是铁矿石,而是十分普通的花岗岩。 他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部落里的石斧都锤坏了好几个,才收集到两大筐的石头。 看着损坏的石斧,黄毛心疼不已,但一想到这两大筐子石头就能换到食物和陶器,他就又开心起来。 黄毛之前也去过华部落,就是上次听了大力的话,说只要去华部落就能换到食物和陶器,结果去了之后,什么也没捞到。 但他觉得这一次,一定能从华部落得到食物和陶器,这些石头可都是他们花了很大力气才挖到的啊! 第100章 哥不是君子 风回到营地时,天已经快要黑了,他对刘田说,“首领,我跟那个蛮部落的首领说,战斗的时间定在明天中午,那个家伙很爽快的就答应了,不过他说必须要在我们华部落战斗,我当时被他们捆起来了,我如果不答应,他们就要杀了我,所以首领,我被迫答应了他们。” 刘田拍了拍风的肩膀说,“风,你做的很好!现在传我的命令,让战士们做好战斗的准备,今天晚上我们要进攻蛮部落!” 风一脸不解的看着刘田,问,“首领,不是说好了吗,战斗时间在明天中午,你跟我说的,君子之间约定好的事情是不能变的,这叫君子之约!” 刘田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说,“哥不是君子!” “快点传令下去,今晚偷袭蛮部落!” 一旁的狼疤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他问,“首领,既然这样,那么你为什么还让风去下战书,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刘田想了想,很认真的说,“狼疤,真正高明的战斗,是要以最小的伤亡换取最大的胜利,去向蛮部落下战书,是为了迷惑对方,让他们放松警惕,这叫兵不厌诈!” 无论是风,狼疤还是大牙,他们之前所经历的战斗,全部都是面对面野蛮的厮杀,哪一方的人数多,战斗力强,大概率就会胜利。 像这种使诈的招数,他们根本闻所未闻,对于战斗,刘田给他们打开了一片新天地,虽然他们还不知道应该怎么使用计谋,但他们对于战斗的理解已经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层次。 对于偷袭敌方的营地,最惯用的招数就是火攻,使用火攻既可以直接杀伤敌军,又可以造成恐慌,百试不爽。 从山上收集的十多罐松油,被全部带来了,架火融化后,战士们开始制作火箭。 为了这次战斗的胜利,刘田也算是下了血本,他把部落里之前用野麻编的麻绳全带了过来,把麻绳割断后绑在箭头上,然后淋上松油,燃烧效果绝对杠杠的。 一切准备就绪后,刘田就率领战士们开始朝蛮部落的营地前进,抵达目的地后,月上中空,已经是半夜时分了。 蛮部落的营地中搭了数十顶帐篷,他们的战士,全都睡在帐篷里。 这些帐篷全部都是牛皮做成的,质量很好,刘田还真有些不舍,但为了打败敌人,他也只能一把火将它们全都烧了。 蛮部落的营地此时静悄悄的,由于君子之约,营地中几个巡夜的战士也七倒八歪的靠在帐篷上睡着了。 华部落的战士轻手轻脚的慢慢靠近蛮部落的营地,将箭头上缠绕着的麻绳点燃,刘田一声令下,数百支火箭就射向了蛮部落的帐篷。 呼啦一声,牛皮帐篷极易被点燃,接触到火之后,瞬间就烧了起来。 一些还在睡梦中的战士,身上着火后,从帐篷里跑了出来,惨叫着摔倒在草地上翻滚着,想要压灭身上的火,但他们身上穿的兽皮,是易燃物,而且,一旦烧着,就会黏在皮肤上,想脱都脱不下来。 第一轮火箭过后,已经有一半的帐篷烧着了,蛮部落的营地里已经乱成一团了,被火烧到的战士在惨嚎中死亡,没有被火烧到的战士,不顾一切的往远处跑。 “天火来了!天火来了!快跑啊!” 蛮部落的战士以为是天降大火,来惩罚他们,纷纷往营地外跑。 腾哥的帐篷在营地的最中心区域,他的帐篷还没有被火烧着,他带着羽从帐篷里钻了出来,一脸的懵逼,他完全没搞明白发生了什么,难道真的是天火降临? 当刘田命令战士们发射第二轮火箭时,眼尖的羽终于看清楚了火的来源。 他大喊道,“是华部落!是他们发射的火箭!” 知道是华部落来袭击,腾哥一下子没反应过来,白天不是约好了吗?明天中午再打啊,怎么现在就开始打了,这到底是怎么肥四? 直到他看到一个像火球一样的战士乱闯乱撞着朝他扑过来时,他才反应了过来。 腾哥恼羞成怒,一边骂着刘田麻卖批,乌龟王八蛋之类的话,一边开始组织他的战士开始抵抗。 这个时候,蛮部落的营地里已是一片火海,这些战士哪里还有抵抗的意志,乱糟糟的一片,连自己的马也找不到了。 就在这个时候,刘田一声令下,“战士们,杀!” “杀!” “杀!” 杀声震天,手持环首刀的步兵在大牙的率领下,朝着蛮部落的营地中杀了过去。 在月光下,刀刃闪着寒光,看的那些蛮部落的战士心惊胆战,在环首刀面前,没有马的蛮部落战士只能等着被屠杀。 羽看着大势已去,偷摸到一匹马,骑上后,一溜烟的跑了。 腾哥手里拿着骨矛,和他的战士们一起战斗,他的骨矛戳中了一个华部落战士的腹部,本以为一下就能杀死这个战士,但他猛然发现,骨矛根本就没有触碰到这个战士的皮肉。 鳄皮软甲让华部落战士们的防御力大增,除非是铁制兵器,像骨矛,石矛,木矛这样的原始兵器,已经很难伤到他们了。 这个战士阴阴一笑,手里的环首刀猛的砍了下来,幸好腾哥身边的一个战士一把将他推开,才让他逃过一命,但那个救他一命的战士,躲闪不及,一条胳膊直接被砍了下来,惨叫一声,倒在了地上。 腾哥看的心惊肉跳,在他面前的已经不能称之为普通人类了,而是天兵天将! 腾哥再没有了战斗的勇气,他摸到一匹马,跨了上去,什么也顾不得了,朝着营地外疯狂的逃窜,甚至在逃的过程中,他的马还一连撞倒了蛮部落的好几个战士。 见到首领逃跑,蛮部落的战士彻底丧失了抵抗的勇气,他们有的想逃,直接被杀死,有的放下武器投降了。 战斗彻底结束后,天已经大亮了,而这个时候,听大力话的黄毛带着两大筐没用的石头抵达了华部落。 第101章 骑兵小队 刘田不在部落,风也不在,临出发前,刘田就让擅于烧陶器的瘸子负责一下部落里的日常事务。 瘸子一瘸一拐的来到黄毛跟前,仔细看了看筐子里的石头,眉毛皱了起来。 黄毛这个时候还龇着一嘴大黄牙,嘻嘻笑着看着瘸子,他希望这两筐石头能换个好价格。 瘸子看了一眼黄毛,然后指着那两筐石头说,“这种石头我们不要,你拿回去吧!” 这句话如一瓢冷水浇在烧着的木炭上一般,扑哧一声,让黄毛的心顿时凉了一大截。 黄毛有些激动的问,“为什么?大力那个家伙不就是拿石头来换食物和陶器的吗?” 瘸子说,“是的,大力是拿石头来换食物和陶器,但我们只要这样的石头。” 说着,瘸子拿起一块暗黑色的铁矿石,递给黄毛。 黄毛看了看手里的铁矿石,他没看出这样的石头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他拿出一块花岗岩石头,对瘸子说, “你看,我挖的石头比大力挖的石头要好看,而且……” 黄毛说着,把两块石头狠狠的一碰,铁矿石碎成了两块,而花岗岩石头还好好的,一点损伤也没有。 “你看,我的石头也要结实很多,为什么你们不要我的石头,而要这种没用的石头?” 瘸子皮笑肉不笑的说,“我们不需要好看的石头,也不需要硬的石头,我们只要这种又丑又不结实的石头。” 黄毛这时候才发现,自己又被大力那个家伙给忽悠了,他再次骂了大力一句麻卖批后,就带着族人怒气冲冲的走了,连那两筐没用的石头也不要了。 击败蛮部落后,刘田将战士们集合到一起,数了数,发现这次大战只牺牲了几个战士,另外还有十多个战士受了点轻伤。 蛮部落损失惨重,大部分战士或是被火烧死,或是战死,只有一小部分战士趁乱逃走了。 俘虏了三十多名蛮部落的战士,这些人,刘田打算全部编入奴隶的队伍中,为华部落干活。 帐篷几乎全部被烧毁,蛮部落带来的那些战马,在大火烧起来后,基本全都跑光了,所以并没有抓住一匹活马。 死马倒是有不少,刘田让战士们将这些死去的马就地分割了,在小河里清洗干净,这些可都是食物。 战士们吃了烤马肉后,在原地休整了半天,然后就带着俘虏和剩下的马肉开始返程。 北方的蛮部落经过两次大败后,元气大伤,他们的战马几乎损失殆尽,而他们的战士也或死或逃,损失了一大半。 腾哥回到部落后,他的声望已经降到了最低点,原始部落的首领是通过推举出来的,能当首领的人,要么武力强大,要么会狩猎,能为部落带来充足的食物,但无论是哪一点,都是为了能使部落发展壮大,繁衍生息。 腾哥主动进攻华部落,导致两场大败,已经让他无法再继续胜任蛮部落首领的位置了。 蛮部落不以狩猎为主,他们养了很多牛马羊,并不缺少食物,所以,他们竞选首领的唯一标准就是武力值。 推举新首领的消息传到腾歌耳里,腾歌怒不可遏,但他现在已经无法掌控局势了,如果不重新竞选首领,他很可能会被愤怒的族人直接杀死。 腾歌明白,自己这个首领是当不成了,他的年纪已经比较大了,与部落里那些年轻强壮的战士比起来,他没有丝毫胜算,而他也清楚,如果自己竞选失败,最终的结果只有一条,那就是被新首领杀死。 一山不容二虎的道理他还是明白的,与其在这里等死,还不如逃了! 当天夜里,腾哥就悄悄的骑上一匹马,逃出了蛮部落。 华部落的战士们返回部落后,刘田就把那些奴隶派到煤山去挖煤,让一些战士过去当监工,三十多个奴隶,全部放在部落,刘田并不放心。 之前俘获的几十匹马现在派上了用场,挖好的煤,就用这些马往部落里运,煤山距离部落有半天的路程,有了马之后,几乎每天都有新挖的煤运到部落。 与此同时,刘田打算组建一支骑兵小队,小队人数不用太多,十个人就够了,主要负责战时侦查以及日常遇到紧急情况后传递消息。 刘田选了十匹最精良的马,以及十名战士,开始训练这些战士骑马。 蛮部落的战士骑马时是没有马鞍的,他们随身携带好几层牛皮,在战斗时就将牛皮铺在马背上,然后再骑上去。 牛皮虽然能减轻摩擦,让战士们骑在马上舒服一些,但它无法防止颠簸,当马在高速奔跑时,很容易就会从马上跌下来。 刘田设计了十个木制的马鞍,内部填充废旧的兽皮,放在马背上,这样一来,战士们骑马的时候,就稳多了。 之前去山上收集的松油,在与蛮部落的战斗中已经消耗殆尽了,刘田只能重新派族人去山上收集松油。 而他也没闲下来,松油收集好后,就要开始做肥皂了,除了松油之外,还需要氧化钙,也就是生石灰,没有生石灰,只能用鱼骨头来代替。 部落里的鱼骨头很多,大部分都散放在瓦房里,这些原始人平时并不打扫卫生,除了刘田居住的瓦房之外,其他瓦房内部都是脏乱差,一塌糊涂。 大牙推行的卫生整治计划目前只进行到个人卫生这一步,集体卫生的问题还需要徐徐图之。 刘田让族人将所有的鱼骨头全部收集起来,另外还有一些从水塘里捞起来的河蚌也能制作氧化钙。 把鱼骨头还有河蚌壳放进炭火上烧熟,然后敲成粉末状就可以了。 肥皂的制作方法其实并不难,但却要花费很长时间,主要是静置的时间比较长,至少需要三四天的时间才能完全凝固,而且,这玩意还不能用火烤,也不能放在烈日下晒,温度太高,它就融化了,只能放在阴凉的地方阴干。 就在刘田忙着为华部落制作肥皂时,黄毛怒气冲冲的来到了掘部落。 第102章 大力的烦恼 这个时候,大力并不在部落,他正带着族人,哼着小调,欢快的往华部落的方向前进。 在部落里没有事的时候,他喜欢亲自去华部落送铁矿石,他不放心他嘴馋的族人,怕他们将换来的食物在路上就吃掉了。 黄毛见大力不在部落,火气也就没处发,掘部落这些留在部落的族人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冲他们发火也没什么用。 他在来之前就已经想好了,先过来数落一番大力,在大力觉得自己有错,跟自己道歉的时候,他会大度的原谅大力,然后再跟大力提两个部落一起挖铁矿石的事。 他觉得自己不追究大力两次骗自己的损失,大力肯定会同意他这个提议。 但没想到这次却跑了个空,大力并不在部落,没有人可以做主。 黄毛想了想,觉得不能白跑一趟,既然大力不在家,那就直接去挖吧! 掘部落的族人眼看着黄毛们上了山,他们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直到这些黄毛开始在山上敲敲打打,捡那些石头时,他们才反应了过来,这些黄毛是来偷石头的! 自从这座山上的石头可以从华部落换取食物和陶器后,掘部落的族人已经将这座山视为了宝贝。 男人们拿起石矛,木刺等武器冲上了山,让黄毛赶紧停下来,他们说这座山是他们的领地。 黄毛带来的战士们都停下了手里的活,看着黄毛,等着他的指示。 黄毛见大力不在部落,并不怕这些群龙无首的掘部落族人,他说,“这座山在这里,就是你们的领地吗?大力那个家伙骗我骗的那么惨,我挖一点石头当做补偿怎么了?” “挖!给我挖!” 掘部落的战士上前阻拦,一开始只是推推搡搡,并没有使用武器,毕竟,两个部落是邻居,之前双方的关系也不错,他们并不想把事情闹大。 但黄毛部落有个脾气大的战士,他见掘部落的战士来推他,火气一上来,就捡起石矛捅在了对方的肚子上。 掘部落的战士见对方用了武器,也都群情激奋起来,拿出武器开始械斗。 黄毛带来的战士没有多少,在挨了一顿毒打后,仓皇逃走了,但那个被捅了一矛的掘部落战士,在被抬回部落后就死了。 大力回来后,看到莫名其妙死了一个族人,就问他的族人是怎么回事,他的族人就一五一十的把事情说了一遍。 大力听后,就带着掘部落所有的战士怒气冲冲的去了黄毛部落,他要向黄毛要个说法。 黄毛被掘部落的族人打的鼻青脸肿的逃了回来,这时候正在他的草屋里休养,他的族人跑来跟他报告,说大力带人找上门来了。 黄毛心想来的正好,我还没去找你算账,你倒自己找上门来了! “扶我起来!”黄毛对那个前来报告的族人说。 族人把黄毛扶了起来,这个时候大力已经带着人闯了进来。 “黄毛!你这个家伙为什么要杀害我的族人?”大力质问。 黄毛说,“大力,你这个乌龟王八蛋,你为什么要骗我?你说只要挖石头就可以去华部落换鱼,但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你当我黄毛是傻子吗?!” 大力说,“那不是我的问题,是你自己没搞清楚,你把错误完全归在我身上,这对我不公平!” 黄毛说,“那好吧大力,只要你肯让我去山上挖铁矿石,我就原谅你了!” 大力一口否决道,“这不可能!” 黄毛威胁道,“大力,如果你不让我去挖铁矿石,我就把这个秘密告诉其他部落,到那时,你们就别想好好过!” 听了这话,大力在无比愤怒的同时,也感到十分担忧,那座铁矿石虽然属于掘部落的领地,但也要有实力守住它才行。 掘部落只是一个小部落,对付黄毛一个部落还行,要是其他部落都来抢,他可应付不了。 难道真的要跟黄毛这个无耻的家伙一同分享铁矿石?这让大力非常不甘心。 大力忽然想到了刘田,那个像神一样的男人,他一定有办法帮助自己! 大力走的时候,黄毛还阴阳怪气的说,“大力,我等你的好消息呦!嘻嘻嘻……” 大力来到了华部落,不过这次他是空手来的,他已经等不及想要让刘田给他出这口恶气了。 刘田见大力这次空手来的,而且,那两匹和他形影不离的马竟然也没有带来,就疑惑的问,“大力,发生么什么事了吗?” 大力哭丧着脸说,“华首领,我带来了一个不好消息。” 刘田问,“什么消息?” 大力说,“有个叫黄毛的家伙也想挖我的铁矿石,而且,他还威胁说,要让其他部落都去挖我的铁矿石,然后来您的部落换取食物和陶器,您一定要帮帮我!” 刘田一听,心想,这特么不是好事吗?光靠掘部落运送铁矿石远远不够用。 刘田说,“大力,这种事我也无能为力,我跟那些部落无冤无仇,而且,无论你们谁去挖铁矿石,最后都会送到华部落来,这对于我们华部落来说,并没有什么不利。” 听到这种话,大力有点急了,他说,“华首领,可那座山是我们掘部落的领地,他们怎么可以来我的领地挖石头!” 刘田说,“嗯,是啊,但是,这跟我们华部落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停顿一下,看着大力接着说, “除非你们掘部落加入我们华部落,你成为了我的族人,那我自然不会让那座宝贵的铁矿山落入别的部落手中。” 大力一怔,倔强的说,“华首领,我不能加入华部落,就算我愿意,我的族人也不会同意。” 刘田笑了笑,说,“大力,加入我们华部落有什么不好?我们有舒适的瓦房,还有弓箭和大刀。最重要的是,你现在惹上麻烦了,其他部落都在打你的主意,如果你不加入华部落,你和你的族人将会遭受灭顶之灾!” “大力,我希望你能好好的考虑一下,我很乐意你能成为我的族人,今后在这个地方,我们还会实现更大的目标!” 第103章 贪心的黄毛 当刘田说完这番话后,跟随大力一同前来的族人都用希冀的眼神看着大力,希望他马上就答应刘田,加入华部落。 经常跟随大力前来送铁矿石的这几个族人,早就对华部落的瓦房艳羡已久了,当初他们第一次来到华部落时,刘田就带着他们参观了华部落,而且还让他们进瓦房里体验了一番。 那种明亮和舒适的感觉,他们至今都无法忘怀。 对于刘田的提议,大力也有点心动,但他主要还是想借助华部落的力量好好教训黄毛一顿,为自己出口恶气,他并不是真的想加入华部落,除非是到万不得已的时候。 大力说,“华首领,我还是没办法加入华部落,但作为掘部落的首领,我还想再次请求您帮帮我!” 刘田拒绝道,“大力,我没办法帮助你,我不会做对我毫无意义的事。” “好的,我知道了!” 大力点了点头,带着他的族人满怀希望的来,又充满失望的走了。 黄毛在自己的部落满怀信心的等着大力的回复,他觉得大力无论如何都会同意让他们黄毛部落一起分享铁矿石,否则掘部落只有死路一条。 但他在部落一直等了三天,大力都没有来,黄毛只好派他的族人去掘部落看看情况,没想到却被大力给轰出来了,大力还让这个族人给黄毛带了一句话, “黄毛,你这个乌龟王八蛋,你要来抢就尽管来好了,我大力可不怕你!” 那个族人如实的跟黄毛这样复述了一遍,气的黄毛跳起来给了这个族人一脑崩。 黄毛知道大力这个家伙是敬酒不吃吃罚酒,他立马派人将掘部落有铁矿石的消息散布出去,并联络这些部落,如果愿意的话,就一起进攻掘部落,抢夺铁矿山。 这些散布在附近大大小小的部落,当然非常乐意捡这个便宜,所以很快,一支由黄毛领头的部落联军就杀向了掘部落。 这支联军由八个部落组成,一共派出了将近两百个战士,光战士的数量就超过掘部落人口数量的一倍了。 掘部落的战士虽然还不到联军人数的三分之一,但大力是个倔强的人,他没有选择逃跑,而是率领战士跟对方打了起来。 掘部落很快就被打的屁滚尿流,大力自己都受了伤,脸上挨了黄毛一拳,鼻青脸肿的钻进了自己挖的土洞里面。 幸好掘部落的族人都会打洞,他们自从住在这个地方后,就在附近挖了一条长长的隧道。 大力知道这把肯定玩完了,于是就果断带着残兵败将从隧道逃走了。 从隧道里钻出来,来到一条小河边,大力让族人们都停下来休息,他清点了一下人数,发现少了二十几个战士。 而他的族人们一个个都茫然无措的看着他,有一些女人抽抽搭搭的哭了起来,她们知道部落肯定是回不去了,那未来他们又该去哪里? 此刻,大力心里除了迷茫外,更多的是仇恨,他很想杀死黄毛那个家伙,如果不是他,掘部落不可能遭此灾难。 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蹒跚着来到大力面前,眨巴着眼睛问,“首领叔叔,我们什么时候回去呀?天都要黑了,小黑子不想被野狼吃掉。” 大力抬眼看着部落里十多个无辜的小孩,泪水突然模糊了眼眶。 是啊!要是找不到合适的聚居地,这些可怜的孩子很可能会在某个寂静的夜晚被野狼叼走,又或是被其他部落无情的杀死。 大力深吸了一口气,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他握了握拳,然后又松开。 他伸出手揉了揉男孩的脑袋,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说,“放心吧,叔叔不会让野狼吃掉小黑子的,叔叔要带你们去一个好地方,那个地方有高大坚固的瓦房,还有很多食物,我们去那里生活,再也不用害怕会被欺负了!” “真的吗?首领叔叔,那是什么地方呀?比我们自己挖的山洞还要好吗?”小黑子脸上露出兴奋的神采问道。 大力想了想说,“当然了,小黑子,首领叔叔什么时候骗过你?” “首领,你真的决定了吗?我们去投靠华部落?”一个战士问。 大力点了点头说,“嗯,我们已经没有别的选择了,现在只有华部落能帮助我们了!” 八个部落占领掘部落后,就在这里驻扎下来,他们现在要商量挖铁矿石的事情,是一起挖,得到的食物和陶器平分,还是划分好区域,各挖各的。 最后商讨的结果是大家一起挖,从华部落交易到的食物和陶器平分,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黄毛提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之前大力去华部落可以用一筐铁矿石换到10条鱼或者一个陶器,但黄毛觉得这个价格应该再往上抬一抬,他提议,一筐铁矿石换20条鱼或者两个陶器。 这个想法一提出来,首先就有一个部落站出来反对,他反对的理由很简单,那就是,华首领不可能答应,而且搞不好还会激怒他,到时候不跟我们交易了,那可怎么办? 黄毛可一点也没这个顾虑,他说,“如果华部落不同意,那我们就不给他铁矿石,反正这座铁矿山现在在我们手中,由不得他不同意!” 这番话说的七个部落的首领频频点头,他们都对黄毛这个高明的见解非常佩服。 于是,在黄毛的领头之下,八个部落的首领一起来了华部落。 在见到这些陌生部落送来的铁矿石后,刘田知道,掘部落肯定被打败了,而大力,不知道他还有没有活着? 刘田问黄毛,“你们打败了掘部落吗?他们的首领,大力是否还活着?” 黄毛说,“华首领,我们确实打败了掘部落,但大力那个家伙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死,他逃走了。” 刘田说,“嗯,黄毛,那以后你们就为华部落运送铁矿石吧,和大力一样,我会给你们一样的交易价格。” 黄毛笑了笑,然后一副很强硬的表情说,“华首领,我很乐意为你挖铁矿石,但价格,我们还需要再谈谈。” 第104章 占领铁矿山 刘田眉毛一挑,玩味的看着黄毛,说,“你刚才说什么?” 有了八个部落联盟的底气,黄毛也不再惧怕刘田,他又重复了一遍说,“华首领,关于铁矿石的价格,我想我们得再谈谈。” 刘田问,“那你们想要什么样的价格?” 黄毛说,“之前大力用一筐铁矿石可以换到10条鱼或是一件陶器,现在我想要换20条鱼或是两件陶器!” 黄毛还专门补充说,“华首领,我代表的不只是我们黄毛部落,还有其他七个部落,相信你已经知道了,我们八个部落已经结盟,光是战士的数量,就要比你们华部落的总人口还要多,所以,我希望你能答应我提的条件!” 这已经不单单是商量的语气了,刘田甚至还听出了威胁的味道,他在心里冷笑道, “就凭你们这些烂鱼烂虾还想威胁我?” 他故作为难的说道,“黄毛首领,这样吧,这种事情,我需要好好考虑一下,等我考虑清楚了,我会派人去你的部落告诉你。” 黄毛见眼前的华首领似乎已经服了软,而且看这情形,自己提出的这个条件有望达成,顿时心中大喜,他说, “嗯,华首领,我只给你三天的考虑时间,如果你不答应的话,嘻嘻,那我们将不会再给你们华部落提供铁矿石!” 刘田表面上也不生气,他笑着说,“嗯,你们先回去,回头我一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黄毛点了点头,昂首挺胸的走了。 刘田冷笑一声,他还从来没受过这样的威胁,既然如此,那只好将那座铁矿山据为己有了! 就在同一天,有点路痴的大力,终于带着他狼狈不堪的族人抵达了华部落。 大力惨兮兮的对刘田说,“华首领,以后我再也没法为你们华部落运送铁矿石了,黄毛那个家伙联合其他部落进攻了掘部落,我们损失了二十多个战士,就连那两匹马,我们也没能保住!” 刘田拍了拍大力的肩膀说,“大力,加入华部落吧,我会为你复仇!” 大力点了点头说,“我和我的族人已经无家可归了,我们已经商量好了,我们愿意加入华部落!” 刘田看了看大力身后的族人,一个个都灰头土脸,无精打采。 他冲着这些男人女人还有孩子大声喊道,“你们以后就是我华部落的族人了,这里就是你们的家,以后没有人再敢欺负你们!” 大力紧紧握住刘田的手,几乎都要哭出来了,他身后的族人听完刘田的话,本来黯淡无光的脸上瞬间绽放出异样的神情,他们哦的大叫一声,扔掉身上的负重,兴奋的冲向了华部落的营地,只留下大力一人在风中凌乱。 刘田呵呵一笑说,“大力,没想到你的族人这么喜欢华部落,这真是让我感到开心!” 有了掘部落的加入,华部落的实力进一步增加,部落总人口已经达到了六百五十二人,能够用于战斗的战士也突破了三百人。 刘田让大力和新加入的战士加紧练习华部落的弓箭和环首刀,他要准备动用武力将铁矿山夺回来。 从大力口中,刘田得知了八部落联盟的实力,这八个部落都属于小部落,单个拎出来,实力也就和掘部落半斤半两,但联合在一起,也是一个人口近千人的中型部落了,就和最初的大河部落规模差不多。 只是如今,被蛮部落消灭了一半战士的大河部落已经没落了。 以华部落目前的实力,要打败这样一个联盟自然不在话下。 三天时间很快过去,黄毛在部落里没有等到刘田的答复,却等来了华部落两百名全副武装的战士。 面对强悍的华部落战士,黄毛部落根本就毫无抵抗之力,很快就放下武器投降了,腿部挨了一刀的黄毛,还被大力扇了两个大耳刮子。 原本大力是想一刀砍死这个家伙的,但被刘田阻止了,毕竟,要想让黄毛部落的族人心甘情愿的加入华部落,还需要利用到黄毛这个首领的威信。 但毒打刘田是默认的,只要不打死就行。毕竟,之前在华部落,黄毛那趾高气扬的样子,刘田现在还很不爽。 见到大力扇黄毛耳光,原本掘部落的战士,也都涌上来痛打落水狗,二十几个人围着黄毛足足打了五分钟,刘田才叫了停,再打下去,这个家伙就要被打死了。 黄毛被打的肿成了一个猪头,鼻歪眼斜,估计连他妈都认不出来了。大力和他的族人过了瘾,刘田也泄了愤。 打败了黄毛部落,刘田带着战士来到铁矿山上,在这个地方,驻扎着八个部落派在这里看管铁矿山的二十来个战士。 这些战士看到突然涌上来这么多人,而且个个手持武器,面色不善,也都紧张起来。 直到有人认出了弓箭和大刀,他们才明白过来,这些都是华部落的战士。 一个在这里负责的小头头战战兢兢的问,“你,你们想干什么?” 大力站了出来,说,“还认识我大力吗?你们拿走的东西,我大力现在要拿回来!” 说完,大力大手一挥,华部落的战士冲杀了过去,有几个想抵抗的直接被砍死,剩下的都缴械投降了。 占领铁矿山后,刘田没有马上撤走,他派骑兵小队向那七个部落送去消息,从今天开始,铁矿山属于华部落的领地范围,不想死的就尽管来抢! 刘田不想让华部落的人口过快增长,因为没有农业的支撑,人口过快增长导致的最直接后果就是食物不够吃。 所以,这七个小部落,只要他们不主动来找麻烦,刘田打算暂时放过他们。 同时,在这个地方,刘田派了三十名战士驻扎在这里,还调了二十个奴隶来这里专门挖铁矿石。 山脚下就是原掘部落的营地,这个时候还保存完好,正好可以作为战士们睡觉休息的地方。 自从天气热起来后,族人们就很少在瓦房里烧火堆取暖了,一到晚上,瓦房里就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 为了过上更优质的生活,刘田给自己的瓦房里做了一个照明设备。 第105章 梦境 说是设备,实际上就是一个小小的油灯,制作材料就是陶碗,松油和麻线。 一小碗松油就可以点一个晚上,虽然光线暗淡,但总比黑灯瞎火强。 因为制作方便,这个小小的油灯很受族人们的欢迎,很快就在部落里普及起来,一些勤快的女人甚至都可以在晚上就着油灯搓麻绳,缝制兽皮了。 不过刘田也下了命令,让族人们不要浪费,在睡觉的时候要吹灭油灯,毕竟,松油并不是取之不尽的,一棵松树割完松油后,基本上就废了,属于不可再生资源。 风很中意这个油灯,因为在晚上的时候,他也能教族人们数数了,现在有一半的族人能够从一数到十了,他很想快点让所有族人都能从一数到十,那样,他就能从刘田那里学到更多的数字了。 天气热起来后,蚊虫也多了起来,女人们在日常采集的时候,也将一捆捆艾草带回了部落,铺在太阳底下晒干。 部落附近,野生的艾草有很多,几乎是成片成片的生长,这些艾草晒干后,用麻绳捆成一小把一小把的放置在瓦房里,就有一定的驱蚊效果。 加上点燃的松油也有一定的驱蚊效果,对比于屋外,瓦房里的蚊虫明显要少了很多,这让刘田感觉舒适了很多。 第一批肥皂也已经做好了,分割成一小块一小块的,让大牙分发给族人,让他们用这个肥皂洗澡。 男人对这种东西并不感冒,但女人却很喜欢,有条件的话,哪个女人不想自己身上干净点,不长虱子? 一切都在向着文明的道路前进,部落也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这一天,是个大中午,刘田待在瓦房里不知不觉的睡着了,他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他梦见自己在一座城池里,青砖修成的古城墙,道路是青砖铺成的,内部还有瓦房和商铺,城池外面是大片的稻田,水稻已经成熟了,金黄金黄的。 但就是这样一座古色古香的城池里,竟然出现了机器的轰鸣声,而且,一些商铺和瓦房,它们的窗户上竟然还装上了玻璃。 城里的百姓大部分都穿着浆染的粗布麻衣,梳着古人的发髻,但他们手里却拿着打火机在点卷烟。 这交织着古代和现代,格格不入的环境,让刘田甚觉新奇。 就在这个时候,一辆马车驶了过来,在他身旁缓缓停了下来,马车内传出一个略显苍老的声音, “年轻人,看到了吗?这就是我创造出的世界,现在,你来了,我要把我的毕生心血交予你,去吧,在一个叫“蚕织谷”的地方,那里有我留下的东西,快去取吧!” 说罢,马车就辚辚启动,驶向了远处,刘田想要开口询问,却发现嘴里根本就发不出任何声音。 刘田只好追着那辆马车狂奔,想要问清楚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只是那辆马车看起来跑的不快,但却怎么也追不上,跑着跑着,刘田突然脚下一空,身体下坠,他一下就惊醒了过来。 刘田抹了抹头上的汗珠,发现只是一个梦,便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他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活动了一下手脚,中午睡了一觉,让他感觉神清气爽,刚才那个奇怪的梦,他并没有放在心上。 这个时候,屋外突然吵吵嚷嚷起来,刘田走出去一看,发现大力和黄毛两个人正在打架。 只不过,黄毛毕竟受过伤,虽然已经休养了好几天,但他毕竟还是个带病之人,哪里能打的过没病没痛的大力。 黄毛瘸着一条腿,一边逃一边骂,“麻卖批的大力,有本事你等我伤好了再打,你这样欺负一个有伤的人算什么男人?” 大力可没管这些,他对黄毛那是恨到了骨子里,颇有种趁你病要你命的想法。 刘田饶有兴致的看着两人追打,他也不去插手,反正只要不打死,他是不会管的,而且,不知道为什么,黄毛一被打,刘田就感觉很爽。 华部落的族人都知道首领的心思,所以他们也没人上去劝阻大力,只在一旁看热闹,甚至还有一些孩子在鼓掌加油。 瘸了一条腿的黄毛哪里跑的过大力,他被大力抓住后,一开始还嘴硬,不肯服软,在被大力连揍三拳,鼻孔串血后,他终于扛不住,开始向大力求饶,说之前都是自己的错,不该联合那几个王八蛋小部落进攻掘部落,求大力原谅自己。说完,他还啪啪啪连扇了自己三个大嘴巴子。 大力揪着黄毛的兽皮衣服,拳头还举在半空中,呼呼的喘着粗气,他余怒未消的说,“要不是看在首领的面子上,我一定杀了你!” 说完一把推倒黄毛,大踏步的走了,黄毛躺在地上,疼的龇牙咧嘴,心里还在骂着大力祖宗十八代,但嘴上却不敢说出来。 刘田看完了热闹,走到黄毛跟前,笑着问,“黄毛,怎么样?没事吧?” 黄毛捂着脸,一边哎呦叫唤着,一边坐了起来,向刘田抱怨道,“首领,你要是再不管管大力,我就要被那家伙打死了!” 刘田拍了拍黄毛的肩膀,很认真的说,“你放心吧,他不会一直打你的,我估计再打个三五次,他心中的怒气就该消了,你就再忍忍,再忍忍……” 一听这话,黄毛脸色煞白,心中涌起一股想要逃跑的冲动。 刘田说,“黄毛,相比你给掘部落带来的灾难,我觉得大力揍你几顿也没什么吧?你放心,我早就叮嘱过他,他不会打死你的!” 中午做的那个梦,刘田很快就忘记了,可是没过几天,他竟然又做了个一模一样的梦。 这就让他感觉有点不太正常了,难不成梦中人真的给他留下了什么宝贵的东西? 刘田觉得,既然叫蚕织谷,那这个地方肯定与蚕有关,于是在晚上吃饭的时候,他摘了几片桑叶,拿在手上晃了晃,问他的族人, “你们有谁知道“蚕”吗?一种虫子,它们非常喜欢吃这种叶子。” 第106章 祭祀 风说,“首领,你说那种身上肉肉的,爬的很慢的虫子,名字叫“蚕”吗?这种虫子很常见,我们当然都见过,而且,我相信,大部分族人以前都吃过这种虫子,它们的肉很多,如果是以前,我觉得它还挺好吃的。” 听完风的话,刘田很意外,因为在华部落附近,也有一些桑树,但那些桑树上并没有蚕。 刘田又问,“风,那你知道“蚕织谷”在什么地方吗?” 风摇了摇头说,“首领,这我就不知道了,没听说过。” 其他族人也都纷纷摇头,表示自己不知道,过了一会儿,大牙说, “首领,我没有听说过什么“蚕织谷”,不过我听我之前所在部落的老人说过,在一个很遥远的地方,那里生长着成片成片的桑树,有很多蚕,那里蚕的数量多到无法想象,我还听说,那里有一个部落,专门以蚕为食物。” 刘田很高兴,他问,“大牙,你知道那个地方大概的方向吗?” 大牙说,“具体在什么地方,我并不清楚,因为我也没去过那里,我只知道一直朝着太阳落山的方向走,会遇到一座特别大的大山,那座山会挡住前进的路,那些桑树和蚕就躲在那座大山里。” 大牙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不过首领,这些都是我听以前我们部落的老人说的,我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 刘田点了点头,他觉得将蚕当做食物,多少有些浪费,不过,他又转念一想,这时候的人类恐怕还不会养蚕,不知道丝绸的价值吧! 虽然不知道目标的具体地点,但刘田还是打算去寻找梦境中的那个地方,毕竟,他也很想知道,梦中的那个人留给自己的到底是什么宝贝。 部落里的第一茬野麻已经成熟了,这种野生苎麻每年可以收割两至三茬,族人们将第一茬野麻收割完,成熟的野麻籽被收集起来晒干,接着开垦荒地种植下去。 部落的女人们已经能够熟练处理麻杆了,因为没有织布机,这些麻主要还是用来编麻绳和麻网。 对于织布机,刘田感到非常头疼,虽然对于中国人来说,织布机是一件很古老的用具,但刘田生活的年代,已经没有人用织布机来织布了,所以他对织布机也很陌生,根本就不会造织布机。 在织布机尚未出现之前,人类是依靠手工来织布的,但那个效率非常低,比织布机的效率还要低的多,麻布很难实现规模化生产。 收割完野麻,刘田就准备出发前往大牙所说的那片桑树林,去寻找梦境中的“蚕织谷”。 去那种比较远的地方,当然是骑马,从骑兵小队里选了五名战士,然后带上大牙和大力,就出发了。 这次外出之所以选择带大力,而没有带狼疤,一是想将大力和黄毛分开,免得两人起更大的冲突,二是将狼疤留在部落,可以限制风,毕竟这次外出可能需要很长时间,刘田并不放心让风一人掌权。 每次刘田外出都会让风代理首领的位置来管理部落,风这个家伙已经隐隐有些副首领的派头了,这让刘田很不放心。 万一这个家伙起了二心,趁刘田不在部落,发动政变,搞个流血事件,将刘田首领的位置夺了去,那不完蛋了吗? 一直让风当代理首领,这也是刘田的无奈之举,毕竟,部落里除了风之外,确实没有一个合格的管理者。 狼疤虽然没有什么突出的管理才能,但他的性格桀骜不驯,除了刘田之外,他谁也不服,论武力值,两个风加在一起,也不是狼疤的对手。最主要的是,经过上次的小花事件之后,风被狼疤揍的很惨,他心中对狼疤总是有三分忌惮。 将狼疤留在部落,是对风最好的限制。 按照大牙所说的方向,几人骑着马一直朝西走,实际上,刘田自打穿越后,就对自己所处的具体位置并不是十分清楚,通过野生苎麻和大熊猫,刘田能推断出自己应该是在中华大地上,但是不是处于大陆的中心位置,距离海洋有多远,他现在还无从知晓。 这片土地上还有很多未知的地方等着他去探索。 沿途遇到一些外出活动的人类,他们都对刘田的骑兵投来好奇的目光,就像清朝末年,中国老百姓看摄影机镜头时那样,神情木然。 只要碰到人类,刘田就会下马去问他们蚕织谷在什么地方,有好几次,当八匹战马朝他们奔来时,把他们吓的屁滚尿流,扔下手里的猎物就狂奔起来,生怕被马给撞死。 刘田捡起地上的猎物,撵上他们,好心的将猎物还给他们,并询问蚕织谷在什么地方,但这些人无一例外的全都茫然的摇摇头表示不知道。 在茫茫的荒野上行走了两天,在傍晚的时候,他们在森林边缘遇到了一个部落。 这不是一个很大的部落,整个部落也就四五十人,刘田发现这个部落里,似乎每个人都得了红眼病,就连他们的首领,一个头发花白的干瘦老头也不例外。 这个部落没有名字,就暂且称他们为红眼部落吧。 当刘田率领他的骑兵小队来到这里时,他们正在举行一场活人祭祀。 一个刚出生没多久的婴儿,光着屁股躺在一块大石头上,一个披头散发,嘴里没牙的神婆正围着大石头跳大神,嘴里叽哩哇啦的不知道在念叨什么咒语。 婴儿吮吸着自己的大拇指,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好奇的打量着周围,那是一双正常的眼睛,并没有得红眼病,刘田发现,整个部落也就这个小婴儿没有得红眼病。 而他们竟然想用这个部落里最正常的孩子献祭,乞求神明祛除他们的红眼病。 周围看热闹的红眼病人,目光急切而又热烈,他们坚信,只要将这个孩子献祭给神明,他们的红眼病一定能够痊愈。 见到祭祀,刘田带来的几个族人全部下了马,就连大力和大牙两人也不例外,他们一脸虔诚的看着这场盛大的活动。 刘田也下了马,看着眼前这荒唐的一幕,企图用一个小婴儿的命来救自己,这让他非常鄙视。 刘田把环首刀扛到肩膀上,大摇大摆的跳上神坛,抱起那个小婴儿。 第107章 医治红眼病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让所有人都呆住了,就连那个神婆也停止了跳大神,用阴森的眼神盯着刘田。 下面围观的红眼病人在愣了一秒后,反应了过来,手里拿着各种武器,哇哇叫着跳上大石头。 见首领有危险,刘田带来的骑兵小队也冲到石头上,拦在刘田身前。 那个干瘦的部落首领并没有爬到石头上,他因为红眼病很严重,眼睛疼的几乎要睁不开了,他眯着眼睛只能看到影影绰绰的身影,根本看不清发生什么事了。 “怎,怎么了?”首领站了起来,努力想睁大眼睛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首领,有人来捣乱!”一个女人说。 首领双手伸直,朝前探着,像个瞎子一样,想要爬到石头上去,却被脚底下的碎土块绊了一下,摔了个狗吃屎,把嘴巴磕破了。 他的族人赶紧把他扶了起来,搀着他爬上了石头。 他指着前方,问道,“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抢我们的祭品?” 刘田的声音却在另一个方向响起,“这个孩子是你的族人,你忍心将他杀死吗?” 首领说,“那怎么办?三祭司说了,只有将这个孩子献祭给神明,神明才会降下秘术,治好我们的眼睛!” 刘田用手里的刀指向那个神婆,问,“你说的三祭司就是她吗?” 首领身旁一个男人说,“不是她还能是谁?他是我们花了一只野猪的价格,从巫部落请来的三祭司,只有她能帮助我们沟通天上的神明!” 红眼部落的首领接着说,“你快放下你手里的祭品,我可以不追究你们扰乱祭祀的责任!” “不行!”他的话刚说完,三祭司就说话了,他阴恻恻的盯着刘田说,“他们扰乱了祭祀,神明已经发了怒,你们的红眼病再也不可能治好了!” “啊!三祭司,你说什么?神明发怒了吗?我们的红眼病真的没法再治了吗?”红眼病人们懊恼的问。 “没错,都是他们害的!”神婆用手指向刘田,尖着嗓子吼道。 “啊!” 红眼部落的族人痛苦的捂住了脸,一些女人甚至呜呜呜的哭了起来,他们全都被红眼病折磨的不轻,本来神婆给了他们希望,但现在,希望似乎破灭了。 刘田将手里的孩子交给大力,上前一步说,“你们不要被这个老巫婆骗了,根本就没有神明,她只是想骗取你们的食物而已!” “你们得的这种红眼病,我有办法治好,而且,不需要你们的祭品!” 三祭司显然被刘田的话激怒了,她张牙舞爪,愤怒的喊道,“你们还不快抓住这个出言不逊,侮辱神明的人!神明怪罪下来,你们承担的起吗?” 受了神婆的蛊惑,部落里二十多个战士全都拿起武器,想要冲上来抓住刘田他们。 刘田并不想伤害这些人,毕竟,他们只是受神婆蛊惑,在砍断两根刺来的木矛后,他冲向了那个神婆,一把揪住她的兽皮衣,把刀架在了她的脖子上。 “全都停手!不然我就杀了她!”刘田大喊一声。 部落首领忙让他的战士们住了手,毕竟,这个三祭司是巫部落的人,要是她死在了自己部落,巫部落肯定要怪罪他们。 对于他来说,巫部落比那些大型部落更加让他恐惧,毕竟,巫部落里的祭司们是可以和神明沟通的,要是她们请神明降下惩罚,那自己的部落就算完了。 三祭司这时候不再耀武扬威了,脖子上传来的森森寒意让她双腿不自觉的打颤,这是一件她从未见过的武器,她感觉这把武器只要在她起满褶皱的脖子上轻轻一划,她的脖子就会断。 刘田见现场停了手,就将三祭司推给了大牙,只要这个神婆在自己手上,对方就不敢轻举妄动。 刘田走近部落首领,问,“我问你,想不想治好红眼病?” 首领说,“想,当然想!” 刘田说,“那好,现在,你让你的族人都听我的吩咐,要是你们有什么非分之想,我就立刻杀死那个老巫婆!” 首领说,“你说你能治好我们的红眼病,可是,我们要怎么相信你?” 刘田说,“如果不是让我撞见,你们想要拿这个无辜的孩子当祭品,我才不会管你们的死活,我们只是路过这里,跟你们并不相识,也没有仇怨,我为什么要害你们?” 部落首领想了想,觉得刘田说的有点道理,反正他们部落已经这样了,红眼病得不到治疗,眼睛迟早要瞎,既然眼前这个人说他能治好红眼病,那就死马当活马医吧! “那好,你有什么吩咐就说吧,我们听你的!” 刘田并不精通医术,但红眼病都是由细菌感染引起的,所以,只要消毒杀菌,红眼病是可以医治的。 他让部落里,眼睛稍好一些的族人去采黄连和菊花,黄连可以抗菌消炎,菊花可以清热解毒。 让大牙拿出两口陶锅,将这两种药草分别熬制,用熬制好的药汤清洗眼睛。 这两种药汤也可以内服,但黄连太苦,无法下咽,就算强迫,也没有几个人愿意喝。 除了用汤药外,刘田还让大牙拿出一罐盐,泡出盐水后,拿给他们清洗眼睛,这也能杀菌消毒。 三天后,部落里红眼病患者的病痛大大缓解,甚至一些病人眼白上的红色已经消退,恢复了正常。 部落首领的红眼病比较严重,但用了刘田的方子后也好了许多,他现在终于能睁开眼睛,看清刘田的样子了。 这个苍老的老头对刘田十分的感激,他对刘田说,“能告诉我,你们是什么人吗?我非常感谢你,但我的部落太穷,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报答你!” 刘田说,“我是华部落的首领,报答的话,就不必了,我想向你打听一个地方。” 第108章 奇幻的经历 红眼部落首领问,“嗯,你问吧,只要我知道,就一定会告诉你!” 刘田点了点头,问,“你知不知道一个叫“蚕织谷”的地方?那个地方长了很多桑树。” 首领用通红的眼睛看向刘田,缓缓说道,“我知道你想去的那是什么地方,但我劝你还是不要去。” 刘田很疑惑,问,“这是为什么?” 首领闭上眼睛,似乎在回忆什么,许久后,他开口道, “在我年纪很小,嗯,差不多和你一样大的时候,像你一样,我也是个强壮的战士,我们的上一任首领,他现在已经死了,带着我们狩猎时,追逐一头野猪,那头野猪很狡猾,但它的肉很多,如果能猎杀它,部落就能好几天不用出去狩猎。” “我们追了它整整一天,它把我们带进了你说的那个地方。” “那里有很多桑树,多到数不过来,桑树上有很多虫子,就是你说的那种蚕,我们在桑树林里追着那头野猪,很快它就不见了。” “我们循着它的足迹找去,穿过重重桑树林后,我们终于发现了它,它躺在那儿,一动不动,它已经死了,而且,它的身上像是被火烤过,发出一股焦味。” 说到这里时,红眼首领停了下来,他的眼神变得复杂,像是恐惧,又像是迷茫。 刘田忍不住问,“后来怎么样?” 红眼首领不自觉的咽了一口唾沫,接着回忆, “我们的眼前出现了一面“墙”,那头野猪就躺在那面“墙”下,“墙”里面有一个人,一个古怪的人,他的手里拿着一根长长的像棍子一样的东西,正对着我们。 这些还不算什么,对于他手里的东西,我们并没有感到害怕,因为那只是一根棍子而已,隔的这么远,它根本就无法伤害到我们。真正让我们感到恐惧的,是他身旁的那个怪物。 那个巨大的怪物正用一双明亮的眼睛盯着我们,那双眼睛特别大特别亮,像是太阳光那样照着我们,而且,它还有一个长长的鼻子,一直拖到了地上。 这可把我们所有人都吓坏了,我们从来都没见过这么恐怖的怪物,我们吓的一动也不敢动,呆愣在那里。” 说到这里时,红眼首领已经喘着粗气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害怕导致的。 刘田紧皱着眉头,他无法分辨眼前的这个老头说的是真是假。 过了一会儿,老头继续说,“我不知道当时我们那个首领着了什么魔,他竟然独自一人朝前走,慢慢靠近那堵墙,甚至他想伸出手去摸那堵墙。” “嗐,别过来!走开!”墙里面的那个人突然爆发出一声大吼,吓的首领赶紧缩回了手。然后,他就带着我们离开了那个地方。” “从此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踏足过那片领地,就算过了这么多年,那个巨大的怪物还是让我感到恐惧。” 刘田皱着眉头思考着红眼首领说的话,这个故事让他感觉有些奇幻色彩。 “那个怪物没有攻击你们吗?”刘田问。 红眼首领摇了摇头说,“没有,那个怪物始终一动不动,就那样用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紧紧盯着我们,我猜,他是在等那个人的命令,不过,从始至终,那个人类也没有下令让那个怪物攻击我们。” 就在这个时候,大牙闯进了这座茅草屋,他用急切的口吻对刘田说, “首领,那个三祭司逃走了!” 刘田呼的站起身,问,“怎么回事?没有派人看着她吗?” 大牙说,“我派了两个战士负责看管她,可那两个战士居然睡着了,而且,怎么叫,他们都不醒!” “她,她肯定会杀死我,还有我的族人!”一旁的红眼首领开始喃喃自语起来。 刘田转头看去,发现他眼神惊恐,双腿不停的抖动,像是遇到了什么极其恐怖的事情一样。 “谁会杀了你?”刘田疑惑的问。 “大祭司,巫部落的大祭司,我们破坏了祭祀,而且还扣留了三祭司,大祭司一定会派人来屠杀我的部落,她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 红眼首领像是在回答刘田的问话,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刘田这时也没功夫去刨根问底,他去了看管三祭司的那个地方,华部落的两名战士果然躺在地上,昏迷了过去。 正如大牙所说,无论刘田怎么推,怎么叫他们,他们就是不醒,像是吃了蒙汗药一样。 很显然,这两人是中毒了,但具体中的是什么毒,刘田无从知晓。 现在也没有解毒的良药,只能看这两个战士能不能福大命大,自己醒来了。 当刘田再次回到红眼首领居住的草屋时,他已经召集了红眼部落所有的族人,准备举族迁徙,躲避巫部落的报复了。 “那个巫部落真有这么厉害吗?”刘田问。 “当然,华首领,我没有多余的功夫跟你解释巫部落的恐怖了,我们得赶紧离开这里了,看在你救过我的族人的份上,我劝你们也赶紧离开这里吧!不管去哪里,反正不要再待在这里了!” 红眼首领劝道。 刘田点了点头,说,“那好吧,我们会离开这里,不过,你得告诉我,蚕织谷,究竟在什么地方?” 红眼首领指着远处一座若隐若现的高山,说,“看到那座山了吗?你说的那个地方,就在那座山里。” 那是一座很高的山,比它附近任何一座山都要高。 刘田点了点头,说,“嗯,多谢了!” 在红眼部落全族迁走后,刘田没有马上离开这里,那两个中毒的战士还没有醒过来,他不能丢下他们不管。 况且,拥有弓箭和环首刀,刘田不惧怕这个时代的任何人。 第二天傍晚,当刘田光着膀子,用凉水冲洗身体的时候,巫部落的人找上门来了。 巫部落只来了六个人,而且全部都是女性,其中一人就是那个逃跑的三祭司,她是专门来指控犯罪嫌疑人的。 让刘田没想到的是,领头的大祭司竟然是个十分年轻漂亮的姑娘,她和那个苍老的三祭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个姑娘看起来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有一头乌黑的长发,随意的披散着,大大的乌黑的眼睛,挺立的鼻梁,红润的嘴唇紧紧闭着,有些性感。 身材也很好,丰满的胸部,让她看起来,有一种与实际年龄不相符的成熟和性感。 说实话,单单是这个素颜和傲人的身材,刘田觉得眼前这个大祭司就很值得深交。 唯一不足的,就是他那冷若冰霜的脸蛋,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 当这位冰美人看到刘田裸露的上半身时,她的眼神中竟然出现了一丝慌乱,俏脸微微泛起红晕。 第109章 大祭司 “大祭司,就是这个人,阻挠了我们的祭祀,而且,还把我关在了这里!” 三祭司那阴冷嘶哑的声音响起。 大祭司定了定心神,眼神中的慌乱逐渐消失,她质问刘田,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阻挠我们的祭祀?” 刘田若无其事的走近几步,区区几个女人,他还没放在眼里。 但就是这靠近的几步,让这个平时心狠手辣,冷若冰霜的大祭司再度心猿意马起来。 刘田不仅身材高大挺拔,而且相貌堂堂,长的颇有男子汉大丈夫的气概,况且,他现在还裸露着上半身,黝黑发达的胸肌和腹肌一览无遗,让这个看起来冰冷,实则只是个刚刚成年的小姑娘根本就无法招架。 “你,你给我站住!否则我杀了你!”大祭司有些语无伦次的喝道。 刘田停住了脚步,轻描淡写的回答道,“我之所以要破坏你们的祭祀,就是因为你们拿一个刚刚出生的孩子当做祭品,这种事情,我看不过去,就这么简单。” 这个时候,听到动静的华部落战士全部涌了过来,站在了刘田身后,他们见只有几个女人,也没怎么放在心上,有几个战士,还嘻嘻笑着看着她们。 大祭司冷哼一声,说,“妨碍我们巫部落的人,都得死!” “是吗?”大力根本就没把这几个女人放在眼里,他朝前走了几步,挑衅的说,“来啊,来杀我啊。” 大祭司的手慢慢伸向她斜挎在身上的兽皮袋里,刘田这才发现,她的两只手上都套着兽皮制成的手套。 “小心!” 刘田大喊一声,但为时已晚,大祭司的手一仰,一把粉末扑面撒了过来。 直接中招的是大力,他立刻就软绵绵的倒在了地上。 尽管刘田很快捂住了嘴巴,但还是吸入了一些毒粉,这些毒粉见效很快,不一会儿,他就倒在了地上,什么也不知道了。 在倒下去的那一刻,他心想,“麻痹的,大意了!” 华部落所有的人,都被这种毒粉迷倒了,三祭司阴笑着走近刘田,举起手中的骨矛,想要将刘田杀死。 “住手!”大祭司制止了她,说道,“把他带回去。” 三祭司停了手中的动作,有些不甘的说,“大祭司,留着他干嘛?” “让你带回去就带回去!哪来这么多废话!”大祭司红着脸嗔道。 三祭司只好罢了手,又指着地上华部落的战士们问,“那他们呢?” 大祭司说,“别管他们!不用我们动手,躺在这里,野兽会吃掉他们!” 当刘田醒来时,他赫然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兽皮床上,一块平整光滑的大石头上铺着一张柔软舒适的兽皮。 这是一间竹制的房间,房间里整洁干净,而且还散发着一股淡淡的花香。 刘田脑壳有点疼,自己还没死吗?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他走出屋子,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小竹林,还挺幽静,而且,这个地方竟然打理的还不错,没有那种野外杂草丛生的感觉,倒像是一个隐士住的地方。 沿着一条小径绕过这片竹林,在竹林后面,藏着一个小水池,此时,在水池里,一个妙龄少女正背对着刘田,全身赤裸的泡在水里,一边哼着调调,一边用兽皮擦洗光滑的肌肤。 似乎是发现了背后有人,少女的俏脸冷下来,她用兽皮捂住自己的胸部,背对着刘田,冷声问道,“谁?” 刘田认出来,这正是那个用毒粉迷晕他的那个大祭司。 刘田问,“我的族人呢?他们在哪里?” 大祭司说,“你的族人在哪里,我怎么知道?” “你不说是吧?”刘田坏笑一声,慢慢走近大祭司。 大祭司慌了神,她现在一丝不挂,要是这个男人走到前面来…… 她脸上泛起红晕,羞恼的说,“你,你别过来,我说!” 刘田停住了脚步,大祭司说,“他们也被我迷晕了,还在原来那个地方,我只把你一个人带回来了。” 刘田皱了皱眉,问,“我昏迷几天了?” 大祭司回答,“三天。” 刘田的眉头皱的更紧了,他在这里昏迷了三天,也就意味着,他的族人肯定也会昏迷这么长时间,在那个地方,昏迷状态的族人很有可能会被野兽吃掉。 不再管这个大祭司,刘田转身就走,他要去救他的族人。 “你去哪里?”大祭司听着渐行渐远的脚步,转过头来,发现刘田正快步离开,着急的喊道。 刘田停下来说,“我得去救我的族人!” 大祭司说,“已经晚了,中了毒粉的人,不会有任何意识,在那个地方,他们肯定会被野兽吃掉。” 一听这话,刘田怒气顿时上涌,他转过身恨恨的说,“要是他们死了,我就要你偿命!” 说完,头也不回的就要往外走。 大祭司赌气似的说,“你走吧!不认识路我看你怎么回去!” 刘田这才想起来,他是被迷晕后带到这里来的,回去的路他根本就不知道了。 刘田说,“你带我过去!” 大祭司赌气的说,“哼,你不是想杀了我吗?何必还要让我带你去?” 刘田无奈,只好语气软下来说,“我刚才有些着急,希望姑娘能给我领路。” 大祭司这才高兴了,她说,“那你转过去,不准偷看!” 第110章 昏迷的族人 刘田只得转过身去,他的族人尚不知是死是活,现在他可没心思想那些香艳的事情,刚才他的所作所为完全就是为了让这个大祭司就范,乖乖的给他引路。 很快,大祭司就穿好了衣服,刘田说,“好了,我们走吧!” 大祭司说,“先等等!我还有一些事情要处理。” 刘田急了,他一把抓住大祭司的手腕,怒道,“你又想耍什么花样,多耽误一刻,我的族人就多一份危险!” 大祭司的手腕被刘田紧紧捏住,她忍住疼,冷冷的说,“你带我走,我总得跟我的族人交代一下吧,而且,你的那些族人,是死是活,跟我有什么关系?” 刘田被眼前这个女人弄的彻底没了办法,现在就算杀了她,也无济于事,他只得松开手,放缓语气说,“那好吧,但我希望你能快点。” 大祭司带着刘田来到巫部落,巫部落族人的房子都是用竹子做成的,作为巫部落的首领,年轻的大祭司喜欢一个人居住在那片幽静的竹林中。 巫部落是一个女性主导的部落,所以男人并不多,这些男人除了要狩猎之外,最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负责为部落传宗接代。 这些男人对刘田这个外来者充满了敌意,貌美的大祭司早就让他们神魂颠倒,深陷其中,如果不是大祭司那冷若冰霜的外表和心狠手辣的手段,这些男人绝对会像苍蝇那般追逐大祭司。 而在巫部落,也只有大祭司一人拥有选择配偶的权力,而不用必须承担繁衍后代的责任。 部落里没有任何一个男人能让大祭司看上眼,也因此,大祭司至今还是处子之身。 “二祭司,三祭司,我要外出一段时间,我不在的时候,部落就拜托二位了!”大祭司对部落里的二祭司和三祭司说道。 与三祭司一样,二祭司也是个年老的女人,只不过,她不像三祭司那般阴鸷,她看起来更加面善一些,而且,作为女人,她当然知道大祭司那情窦初开的心思。 二祭司打量着刘田,脸上露出微笑,他对刘田很满意。 刘田不仅年轻,而且体格健壮,如果能留在巫部落,与大祭司繁衍后代,那将会给部落带来优质的基因。 “首领,需不需要派人跟你一起去?”二祭司笑着问。 “不必了。”大祭司说,“我应当很快就会回来。” 三祭司虽然憎恶刘田,想要立刻将刘田杀死,但有大祭司在,她也没法动手,只能用恶毒的眼神看着刘田。 大祭司带着刘田往红眼部落赶去,因为没有马,两人只能靠步行,刘田因为担忧他的族人,加上他体力好,走的很快,但大祭司毕竟只是个少女,她没有那么好的体力,刘田只好边走边等她。 大祭司对刘田芳心暗许,她很想了解刘田,但作为一个女人,她又觉得不便相问,所以一路上她都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没给刘田什么好脸色看。 “大祭司,我们还有多长时间能到?”刘田有些着急的问。 “哼,大祭司,大祭司,难道我没有名字吗?”她没好气的回道。 刘田感觉一阵莫名其妙,不知道什么地方得罪她了。 “那你叫什么名字?”刘田只好问。 大祭司像是高兴了一些,脸上的冰霜瞬间消融,露出浅浅的微笑说,“我叫竹,以后别叫我大祭司了,就叫我竹吧!” 刘田点了点头,说,“那么竹,我们还要走多长时间才能到达红眼部落?” 竹回答,“还有半天的路程。” “你现在急也没有用了,在那种地方,你的那些族人很可能已经被野兽吃掉了,就算你尽快赶过去,也改变不了什么了。” 她说的很轻描淡写,死一些人对于她来说似乎并不会带来任何触动。 刘田冷着脸说,“你可真是个冷血动物!” 竹很疑惑,她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新鲜的词,不过她看到刘田的脸色,知道这应该不是什么好话,并没有追问。 两人一路走到红眼部落,天已经快要黑了,实际上巫部落距离红眼部落并不是很远,走路只需要大半天的时间。 红眼部落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影,几匹马还好端端的拴在树上,并没有异常。 刘田心中一沉,如果战士们离开,没有理由不骑马,现在马还好端端的在这儿,却不见人,难不成他们真的被野兽吃掉了? 刘田狠狠瞪了大祭司一眼,如果大牙他们真的被野兽吃掉了,这个大祭司脱不了干系,他也许会杀了这个女人。 “哼,不就是几个族人吗?死就死了呗,你瞪我干什么?又不是我杀的他们!”大祭司一脸冷漠的说道。 刘田一把捏住大祭司的手腕,吼道,“如果不是你用毒粉迷倒了他们,他们怎么会死!” 大祭司被捏疼了,眼泪在眼眶里打着转,她咬着下嘴唇一声不吭,佩戴着兽皮手套的左手伸进斜挎的兽皮袋子里。 刘田知道,这个女人又要使用毒粉了,他赶紧松开手,向一旁跳开。 对于这种毒粉,他毫无办法,只能小心翼翼的提防。 大祭司幽怨的说,“哼,我好心带你来这里,你居然想杀我,枉我一片诚意!” “首领!” 就在这时,两个族人从茅草屋里走了出来,刘田看清了,这两个族人正是之前负责看守三祭司,而被三祭司迷晕的那两个战士。 刘田大喜,问,“其他人呢?” 一个战士说,“他们都在里面呢,不过,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全部睡着了,而且已经睡了很长时间了,我们怎么叫,他们就是不醒。” 两个战士带着刘田走进一间稍大的草屋里面,地上躺着一排人,大力和大牙都在其中。 刘田这才稍稍放下心来,不过,疑惑随之而来,自己和他们是一同中了毒粉的,怎么自己已经醒了这么长时间,他们却还在昏睡中? 第111章 大牙苏醒 刘田问那两个醒着的战士,“你们是什么时候醒来的?” 一个战士说,“我们是两天之前醒过来的,醒来的时候,周围没有人,我的头很疼,而且肚子饿的咕咕叫,像是好几天都没有吃东西,我们就出去找吃的,哪知道刚走出去,就看到地上躺了一大片人,就是大力和大牙他们。” “见到族人们都躺在地上,我们两个都慌了,以为他们都死了。” 他指着另一个族人说,“这位兄弟当时就吓的哭了起来。” “但是我没有哭,我当时很冷静,我想起首领之前跟我们说过,要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已经死了,就听听他还有没有心跳,要是没有心跳,就说明他死了。” “怎么听心跳?就是趴在他的胸口上听,这一步我记得很清楚。” “于是我就趴在大牙胸口上仔细听,发现大牙没了心跳,我就判断大牙肯定死了,然后我又去听第二个人的心跳,发现他也没有心跳了,然后又去听第三个人的,发现他们全都没了心跳。” “这时候,我也开始有点慌了,但我还是尽量保持冷静,我在想,他们身上没有一点伤口,怎么会死?于是,我伸出手贴在自己胸口上,当我伸出手的那一刻,我终于知道问题出在哪儿了。” 说到这里,这个战士自嘲的笑了起来,他指着自己的左胸口说,“我听错地方了,心跳的位置在这边,而不是在那边。” “然后我又去重新听了他们的心跳,果然,这把都有心跳了,我当时就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刘田夸赞道,“嗯,你做的很好,幸亏你们两个醒了过来,否则,他们很可能会被野兽吃掉,是你们救了他们的命!” 两个战士挠了挠头,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那个战士又问,“不过,首领,到底发生什么事,他们为什么全都睡着了,还有我们两个,大牙让我们看管那个三祭司,三祭司去哪里了?” 刘田说,“一时半会儿跟你们也解释不清楚,回头再跟你们说。” 他回头问大祭司,“竹,我都已经醒过来了,为什么他们还没有醒?” 竹说,“因人而异,也许是你的体格比较强壮吧!” 听到这个回答,刘田的心稍稍放了下来,只要他们能醒过来就行了,即使昏睡的时间长一些也没有问题。 晚上的时候,刘田和大祭司围在火堆旁吃着烤肉,刘田忍不住问道, “你们那种毒粉很厉害,能告诉我是用什么材料制成的吗?” 大祭司说,“这可不行,这是我们巫部落的秘密,向来只传给大祭司。” 刘田点了点头,表示理解,就像华部落的陶器和环首刀一样,制作方法是不可能透露给别的部落的。 沉默了一会儿,大祭司装作漫不经心的问,“他们喊你首领,你是从哪个部落来的?” “华部落,我的部落距离这里很远,在那个方向。”刘田指着东方说。 “华部落?很奇怪的名字,那么,你们为什么来这里?”大祭司又问。 刘田说,“我们是来寻找“蚕织谷”的,恰巧路过这里,等我的族人醒来,我们就该离开这里了。” “蚕织谷?那是什么地方?”大祭司冷峻的俏脸上出现了一丝好奇。 刘田说,“我也不知道,我连续好几天做了同一个梦,梦里的人嘱咐我去蚕织谷,他说那里有我需要的东西,所以,我就过来了。” “那你找到蚕织谷了吗?”大祭司追问。 刘田指向远方那座高耸入云的山峰说,“红眼首领告诉我,蚕织谷就在那座山里,他说他以前去过那个地方,在那里,他还看到了一些让他很恐惧的东西。” 当刘田将红眼首领的奇幻经历告诉大祭司后,这个平时看起来冷若冰霜的少女竟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她冲刘田露出一个可爱的笑容,说,“能带我一起去吗?” 刘田说,“那个地方可能会有危险,你作为大祭司,不应该去那么危险的地方,而且,你去干嘛呢?那个地方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大祭司说,“谁说跟我没有关系?那个地方距离我们巫部落并不远,我得去看看那里面到底有什么。” 这个理由很牵强,还是没能让刘田升起带她去的欲望,毕竟,把这个会用毒的女人带在身边,总感觉瘆的慌。 就在这个时候,茅草屋里传来呼喊声,刘田赶紧走了进去,发现大牙已经醒了,他正躺在床上哼哼着。 刘田走近一步,高兴的说,“大牙,你醒了!” “首领,我,我这是怎么了?” 刘田解释,“你不记得了吗?我们被巫部落的毒粉迷晕了,我被大祭司带回了巫部落,我在巫部落整整昏迷了三天,今天才回到了这里。” 大牙点了点头,说,“嗯,我想起来了,这个毒粉还真是厉害啊,首领,你被带回了巫部落,她们没杀了你吗?” 刘田说,“没有,我也觉得有些奇怪,我跟大祭司说,要回来救你们,她就又跟我一起来了。” 听到大祭司又来了这里,大牙不知道哪里来的劲,一骨碌就坐了起来,还拿起身旁的环首刀说,“我去杀了她!” 刘田按住了大牙说,“算了,那个大祭司看起来也没那么坏,否则她早就将我杀了,而且,她随身携带着毒粉,你不可能杀得了她的。” 大牙咬了咬牙,只好作罢。 这个时候,其他战士也都陆续苏醒过来,只有大力还在昏睡中,而且,丝毫没有要苏醒的样子。 刘田又找到大祭司,问,“竹,其他人都醒来了,为什么大力还没有醒?” 这些醒来的族人,包括大牙,都紧张万分的看着大祭司,生怕她又猝不及防的撒一拨毒粉。 大祭司说,“要么是他吸入了过量的毒粉,要么就是他本身体质偏弱,没有这么快醒过来。” 刘田想了想,觉得大力的体质并不弱,他一定是吸了过量毒粉才会一直不醒的。 他问,“有没有办法让他尽快苏醒过来?” 大祭司看着刘田的眼睛,说,“有,不过,你得答应带我去蚕织谷!” 第112章 神秘的死亡 刘田只好点了点头,说,“那好吧,我答应带你去,不过,我没办法保证你的安全!” 大祭司走到大力身边,从怀里掏出一颗用黏土包裹着的丸状物,塞进大力嘴里,对大牙命令道,“给他灌一口水,服下去。” 大牙对这个大祭司有点忌惮,忙不迭的取下挂在腰间的兽皮水壶,扶起大力,给他灌了一口水。 大力剧烈的咳嗽几声,慢慢醒转过来。 “首领,我这是怎么了?”大力一脸懵逼的问。 刘田说,“没事了,大力,醒了就好,你感觉怎么样?” 大力说,“头有点痛,想吃点烤肉。” 在红眼部落休整了两天,等所有战士的体力都恢复后,刘田就带着他们朝蚕织谷出发了。 大祭司并不会骑马,所以,只好和刘田共乘一骑。 大祭司在前,刘田在后,第一次靠在一个男人怀里,让一向冷冰冰的大祭司也不禁脸红了,心头像一头小鹿在乱撞。 还好刘田是她心仪的男人,否则,她是绝对不会倚靠在一个男人怀里的。 蚕织谷的距离还是有点远的,就算骑马一天时间也无法到达。 在小溪旁休息时,一阵若隐若现的婴儿啼哭声传来,顺着声音的方向找去,在林子里,这条小溪的上游,躺着几十具尸体,有些在水里,有些在岸边。 刘田一眼就认出其中有一具年老的尸体,是红眼首领的,他躺在岸边,脖子上有一个窟窿,血已经干涸凝固,虽然已经死去多时,但他的两只眼睛还怒睁着,像是很不甘的样子。 婴儿的啼哭声在不远处的灌木丛里传出来,刘田慢慢靠近,拨开灌木丛,发现里面有一个女人,她的怀里抱着那个被刘田救过的婴儿。 女人受了刺激,已经变得有点疯疯癫癫了,她蜷缩在那个地方,怀里紧紧搂着那个孩子,都快把孩子搂窒息了。 刘田小心翼翼的说,“没事了,把孩子给我。” 女人看了看刘田,又看了看刘田身后,当她看到大祭司的时候,突然惊恐的大叫一声,把孩子往地上一扔,抱着头哭喊道,“别杀我!别杀我!” 刘田赶紧把孩子捡起来,然后蹲下来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是谁杀了你们部落的人?” 女人只是抱着脑袋,不停的发抖,任凭刘田怎么问,她就是不回答。 刘田也没办法,只好拿了一些食物给她吃,这个女人像是好几天没吃东西了,闻到食物的香味后,立马狼吞虎咽起来。 眼前这个女人也不知道是不是孩子的母亲,但看她那疯疯癫癫的样子,显然是没法照顾孩子了。 这个孩子在刘田怀里不停的哭,作为一个男人,这简直就让他抓瞎,他想把孩子交给大牙,但被大牙毫不留情的拒绝了。 刘田没了法子,他看了看大祭司,问,“你照顾过孩子吗?为什么他一直哭个不停?” 大祭司也没照顾过孩子,不过作为一个女人,她自然比男人懂的多,她说,“他应该是饿了。” 刘田盯着大祭司丰满的胸部,大祭司的脸腾的一下红了,她嗔道,“你在想什么?” 刘田说,“这个孩子应该还在吃奶。” 大祭司白了他一眼,说,“他吃奶关我什么事?再说,我哪有那种东西?” 刘田一拍脑袋,说,“是我急糊涂了,那现在怎么办?找不到母乳,这个孩子会饿死。” 大祭司看了看那个疯疯癫癫的女人,从刘田手里接过孩子,朝那个女人走过去。 这个女人还在狼吞虎咽的吃着东西,一见大祭司朝她走过来,立马抱头鼠窜,躲在了刘田身后。 刘田安抚这个女人说,“不要怕,她不会伤害你,你的孩子饿了,他要吃奶。” 女人这个时候好像才想起了自己的孩子,她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把手里的骨头一扔,就开始到处找她的孩子。 “孩子,我的孩子呢?” 大祭司把孩子递到她面前,这时候,女人也顾不上害怕大祭司了,她一把接过孩子,也不避讳的就撩起上衣,露出丰满的乳房,把乳头塞进孩子的嘴里。 孩子一吃到乳头,就立马停止了哭泣,像一头饿狼一样,用力的吮吸着乳汁。 孩子吃完奶后,母子两人就沉沉睡了过去,刘田也大大松了一口气。 天色已经黑了下来,刘田只能让战士们在原地休整一夜,对于红眼部落的族人全部被杀死这件事,刘田也不怎么关心,在原始时代,部落之间发生冲突是常有的事,只要不跟华部落有关,不会对华部落造成威胁,他都不会不管。 红眼部落举族被灭,只剩下了这对母子,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刘田只好将她们带上,否则,没有男人的保护,这对柔弱的母子迟早会被野兽吃掉。 第二天,众人继续出发,等到下午的时候,他们已经进入那片神秘丛林的深处了,如红眼首领所说,这是一片繁茂且看起来无边无际的桑树林,白色的蚕贪婪的吃着桑叶。 这些还未被驯养的野生蚕吐丝能力并不强,所以,刘田并不打算饲养这些蚕宝宝。 不知道这片桑树林到底有多广阔,走在丛林里,刘田也看不见红眼首领嘴里所说的那堵墙到底在什么地方,他找到一棵苍天古树,一直往上爬,爬到它足以承受十个人站立的巨大树冠上,眺望远方。 在很远的地方,似乎有一片空地,那个地方在整个桑树林的最中心位置,一个四方形的空地,那个地方应该就是目的地,但刘田看不清那片空地里有什么。 找准了方向,刘田从苍天古树上下来,带领族人继续前进,当他们来到那片空地处,看到红眼首领所说的那堵墙时,所有人都惊呆了。 第113章 交织着原始与现代的错乱感 那并非是一堵墙,而是用于防护的铁丝网,四方形的铁丝网,每个角上都装着一台太阳能发电装置,为这座铁丝网提供电力。 铁丝网内部,青石板铺就的地面上,有一座占地两百平的二层小洋楼,没错,一座完全现代化的小洋楼,白墙红瓦的钢筋混凝土结构。 小洋楼旁边,一座铁皮棚子底下,停着一台挖掘机,长长的动臂和铲斗拖在地上,由于没有启动,它那明亮的前照灯也处于熄灭状态。 红眼首领所说的有着明亮眼睛的怪物,就是眼前这台挖掘机。 由于荒废已久,电网内部的地面上落满了枯枝烂叶,就连那座二层小洋楼有些地方看起来也有破损了。 除了刘田之外,其他人都震惊的张大了嘴巴,就连一向冷漠的大祭司,也忍不住捂住了自己性感的小嘴,差点喊出了声。 一股荒谬感突然从刘田心底升起,荒谬,真是太荒谬了!这个地方怎么会出现如此现代化的东西?这不会又是自己的一个梦吧! “这到底是什么?”大祭司终于忍不住,问出了所有人想要问的问题。 一名战士伸出手,想要去触碰这座铁丝铸就的电墙。 “别碰!”刘田大喊一声。 铁丝网四周,分布着一些死去动物的尸体,它们都是被铁丝网上的电力电死的,虽然它们大部分早已腐烂不堪,死去多时,但谁知道那四个太阳能发电装置还能不能为这座死亡电网提供充足的电力。 但已经来不及了,战士的一只手已经摸到了电网上,但很快,他又闪电般的将手缩了回去,被电击的麻木感让他不停甩着手,有些无所适从的看着刘田。 刘田说,“那堵墙,你们千万不要随意触碰,刚才是你运气好,及时缩回了手,否则,你现在恐怕就要跟那些动物一样,死在这儿了。” 刘田心中此时也是疑团重重,他知道这些东西肯定来自于现代,但它们到底是谁带到这里来的? 电网,挖掘机,洋楼,在原始时代,是不可能将这些东西造出来的,难不成时空错乱了? 大祭司疑惑的看着刘田,问,“你知道那些是什么?” 刘田决定不再隐瞒,他点了点头,说,“我确实知道那些是什么东西,但我现在无法跟你解释清楚。” 大力问,“首领,我们现在怎么办?” 梦中人说,这个地方有自己需要的东西,但无论是挖掘机还是小洋楼,刘田觉得,对于现在的他来说,都不是必需品。 那么,他所需要的东西肯定在那座小洋楼内。 刘田说,“既然来了,当然要进去看看!” 找到铁丝网的门,刘田发现,门竟然从内部锁上了,锁扣上挂着一把锈迹斑斑的铜锁,就算有钥匙也打不开了。 刘田拿起环首刀,哐哐哐的猛敲那把锁,刃口卷边后,才把锁给砸开了,用树枝推开门,刘田再次嘱咐所有人,千万不要碰铁丝网,然后率先走进了门内。 小洋楼内没有任何机关,但陈设极其奢华,完全就像是个顶级富豪的住所,大理石拼花地板,楼梯上的雕花实木扶手,水晶吊灯,清一色的紫檀木家具,客厅里还有一个大型壁炉,用于供暖。 卧室里有一张1米八乘两米的欧式大床,床上用品应有尽有,叠的整整齐齐,只是落满了灰尘。 大牙在客厅的一角发现了一道暗门,这是通往地下室的。 顺着楼梯下去,地下室的空间差不多有小洋楼一层面积的三分之一大,里面摆放了很多一米高的塑料圆桶,刘田粗略数了一下,有一百多桶。 打开桶盖,一股刺鼻的味道传来,里面竟然装的是柴油,这些柴油倒是好东西,但对于刘田来说,似乎也并没有多大用处,而且,这个地方距离部落那么远,根本无法运回去,也许以后会用的上吧! 在地下室一个并不显眼的角落里,摆放着一个保险柜,这个保险柜的高度比刘田的身高还要稍高一些,差不多达到了两米,宽度也比一般的保险柜更宽,应当是定制的尺寸。 经过前面的一系列震撼后,华部落的战士包括大祭司已经沉稳了许多,他们在一旁注视着刘田,看他如何将这个奇怪的箱子打开。 保险柜需要密码才能打开,但像是知道有人要来打开它一样,在柜子的正面,很醒目的位置上,用墨汁写上了它的密码: 按照密码,刘田转动密码轮,只听咔哒一声响,保险柜应声打开。 两米高的保险柜内,塞满了厚厚的书籍,此外还有一杆双管猎枪。 刘田记得,红眼首领曾经说过,这个地方出现了一个人,这个人手上拿着一根像棍子一样的东西对着他们,想来那根“棍子”应当就是这把猎枪了。 将猎枪拿出来,发现里面没有子弹,保险柜里也没有子弹,对刘田来说,这把“真理”似乎毫无用处。 再看那些书籍,全是一些技能类的书,什么木工大全,电工大全,基础水电工,现代机械,焊接等等。 此外还有一本名叫【实用工具制作图谱】的书籍,很厚很厚,上面从基础到复杂,列出了很多很多工具的制作方法。 每一项工具的制作步骤都被拆解的很详细,从古代的手工工具、农具,到现代化的机械工具,上面都有详细的记载,几乎囊括了所有日常可能用到的工农具范围。 其中,刘田就发现了他目前最为迫切需要的手工工具—织布机的制作方法。 对于刘田来说,这些书籍确实是不可多得的宝藏,最起码,在现阶段,一些简单手工业所需要的制作方法,基本上都能在这本书里找到。 尽管已经不知道过了多少个年头,但这些书籍一直密封在保险柜里,因此,它们并没有受到损伤,还和新的一样。 刘田决定想个办法将这个保险柜一并带回去,否则,这些宝贵的书籍将无处存放。 在保险柜的最底部,被厚厚的书籍压着的地方,刘田发现了一个黄色的信封,他好奇的将这个信封抽了出来,发现里面竟然有一封信。 第114章 谜底解开 信封是密封着的,刘田将它拆开,缓缓打开折叠着的信纸,一行行苍劲整洁的字迹映入眼帘: 朋友,当你打开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这个异世界,回到了我该回去的地方,并且再也不会回来了,医生说我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了,我得回去操办自己的后事了,呵呵呵。 不知道你是不是跟我一样,拥有空间异能,可以在两界之间自由穿梭,呵呵,但恕我直言,对我来说,这样的技能并没有什么卵用,因为我是个癌症晚期患者,从确诊时起,医生告诉我最多只有一年的存活期。 是不是很讽刺?一个将死之人,却获得了这样一个强大的系统! 即便是这样,我还是发挥了空间系统的强大异能,我的空间里能装下所有非生命体的物品。 于是,我利用空间搬来了我所需要的一切物品,挖掘机,铁丝网,太阳能以及各种能源等,甚至,我还搬来了一座洋房,供我居住。 此外,我还花高价从走私贩那里搞到了一把双管猎枪,即便是我已经打光了里面的子弹,可它还是一把“真理”,不是吗? 刚来这里时,这个地方很荒凉,树木杂草丛生,周围也没有人类活动的迹象,于是,我利用挖掘机在这里清理出一片空地,并挖了一个地下室,用来存放生存物资。 起初,我确实有些害怕,因为这里一个人也没有,但时间长了,我也就慢慢习惯了,而且,我几乎每天都能吃到山间野味。 铁丝网几乎每天都能电死出没的野兽或是鸟类,这让我的食谱变得很丰富。 在我来到这里的第四个月,有一群野人闯入了这里,当时天已经快要黑了,我拿着猎枪瞄准他们,试图将他们吓走,但他们并没有离开,其中有一个人还试图闯进来,我知道,如果他们触碰到铁丝网,一定会像那些被电死的野兽那样,外焦里嫩。 我朝着天空鸣枪,并大声恐吓着,试图让他们不要靠近,但这群野人似乎并不害怕猎枪。 我灵机一动,发动了挖掘机,打开了前照灯,才终于将他们给吓跑了。 原本我以为自己可以在这里安稳的,不受打扰的度过我余生的日子,但现在已经被人发现了,所以,我打算提前离开,在即将离开前的一个月,我突发奇想的想要在这个世界中留下一些东西,一些推进历史车轮的东西。 对于我这种小人物来说,这种想法可能过于宏大,但既然上天安排我来这里走一遭,那我就在历史的进程中留下一些痕迹吧! 我耗费了一些时间,收集了这些书籍,并将它们存放在这个保险柜中,我知道,能打开这个保险柜的人,肯定与我一样,来自未来。 现在,这些书籍是你的了,这里的一切你都可以带走,如果你有能力的话。 最后,如果你离开的话,请将铁丝网破坏掉吧,它已经没有价值了,留在这里,只能成为杀生的工具! 这封信没有署名,也没有时间,刘田读完后,心情很复杂,在刘田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已经有一位前辈先来探路了,这位前辈似是一位先锋,在这里留下一个足以改变这个世界的宝藏后,就匆匆离去。 将保险柜重新合上,刘田重重的叹了一口气,他独自来到窗前,心情复杂的看着外面的景色。 “现在,能跟我说说,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了吧?”大祭司走到刘田身边问。 刘田看着大祭司的眼睛,说,“我可以相信你吗?如果你能为我保守秘密的话,我可以告诉你。” 大祭司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说,“我答应为你保守秘密!” 刘田点了点头,缓缓说道,“在这个地方,你所看到的一切,都是由一个未来人带来的,他来自很多很多年以后。” 大祭司虽然不知道什么是“未来人”,但她也大体搞懂了刘田的意思,这间房子里的任何一件物品都是她从未见过,且充满神秘色彩的,如果这些东西不是由神明创造出来的,那就只能如刘田所说,来自于未来。 尽管大祭司已经做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但当刘田说出这番话时,还是震撼到了她的心灵。 他在震惊之余,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她问,“你是怎么知道“未来人”的?” 立刻,就在她问出这个问题的一刹那,她似乎想到了什么,她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瞪大眼睛说,“你,你也是“未来人”?” “严格意义上来说,我并不是。” 刘田指了指自己的脑袋,尽量通俗的解释道,“只有我的脑子属于未来,而这具身体原本就是属于这个时代,我无法将未来的东西带到这个时代来。” 大祭司似懂非懂,她的一双大眼睛越发明亮,好奇心的驱使,让她似笑非笑的盯着刘田。 刘田被她盯的有些发毛,问,“你,你想干什么?” 大祭司俏皮一笑,说,“我对你很好奇,我决定以后就跟着你了,我要将你身上所有的秘密都给挖出来!” “跟着我?这不太好吧?你不要忘记了,你可是大祭司!”刘田呵呵一笑说。 “我可以把大祭司的位置让给二祭司,这样,我就没有任何顾虑了。” 刘田看着她,有点感动,他拉起大祭司的手,深情的说,“等这边的事情办完后,我就陪你回一趟巫部落,你把自己的事情处理好,就跟我一起回华部落。” 然后他凑在大祭司耳边,坏坏的说,“我要你给我生很多孩子。” 大祭司俏脸一红,娇嗔道,“坏蛋!” 然后满足的依偎在了刘田怀里。 接下来的几天,众人就在这座洋房内住了下来,为了将那个庞大的保险柜运回华部落,刘田不得不参照图谱,做一辆马车出来。 马车完工时,刘田就陪同大祭司前往华部落,洋房内,留下两名战士留守在这里,铁丝电网可以阻挡一切靠近的生物,所以,两名战士的安危刘田并不担心。 那个有点疯疯癫癫的女人,也留在了这里照顾她的孩子。 当众人骑着马来到巫部落时,在山脚下,被巫部落的战士拦住了去路。 第115章 巫部落加入 大祭司从马上下来,沉下脸说,“我是大祭司,你们眼瞎吗?给我让开!” 两名战士有些心虚的说,“巫部落只有一名大祭司,我,我们并不认识你。” 大祭司皱起了眉头,她预感到部落里肯定是出事了。 “怎么回事?”刘田下了马,来到她跟前问。 “部落出事了!” 她也没再跟这两个战士多说废话,只见她右手轻轻一扬,这两名战士就软软的倒在了地上。 就在这个时候,巫部落大批的战士从部落里涌了出来,跟在这些战士后面的是巫部落的三祭司,那个阴阴的老太婆。 “嘎嘎嘎。”三祭司的笑声像乌鸦在叫,他带来的那些巫部落战士将刘田他们重重围了起来。 华部落的战士抽出环首刀,与巫部落的战士对峙上了。 “三祭司,你敢背叛我?”大祭司冷冷的说道。 “嘎嘎嘎,大祭司,你回来的正好,省得我到处去找你了,今天你和那个男人都得死在这儿!” 三祭司眼睛冒火的看着刘田,她对刘田恨之入骨。 刘田不屑的看着这个老太婆,说,“老太婆,你这么大年纪了,都是个快死的人了,怎么还有这么重的权力欲?” 三祭司听了这话,气的差点吐血,她剧烈的咳嗽着,华部落的战士们都解气的咧嘴笑了起来。 “杀!给我杀了他们!”三祭司愤怒的吼道。 “我看谁敢!”大祭司冷冷的说,她没有一丝惧色的站在那里。 刘田怕她有危险,稍稍靠近她一些,防止可能出现意外。 巫部落的战士多少有些犹豫,毕竟,眼前这个大祭司才是正统的。 三祭司见战士们不敢动,阴恻恻的说道,“你们杀了二祭司,已经回不了头了,如果不杀了竹,你们只有死路一条!” 听到二祭司已死,大祭司脑袋一阵眩晕,对于她来说,二祭司是个慈祥的长者,自从她当上大祭司以来,一直对她关怀备至,就像她的亲阿母一样。 刘田赶紧扶住她,用刀指着三祭司说,“老太婆,我今天不会放过你!” 三祭司嘎嘎一笑,说,“死到临头了,还嘴硬,给我杀了他们!” 巫部落的战士们手持武器冲了上来,刘田将大祭司护在身后,这个时候,毒粉已经无法发挥效用了,混战中如果使用毒粉,很容易误伤自己人。 不过,巫部落的战士很快就体会到了铁制兵器的厉害,他们的武器只要被环首刀砍中,就会立刻崩坏,而他们的石制武器,即便能刺中华部落战士的身体,也会被鳄皮软甲挡住,根本就伤不到华部落的这几个战士。 巫部落战斗力其实并不强,而且战士的人数也并不多,他们之所以强大,依赖的完全就是毒粉的作用。 刘田护着大祭司,挥舞着手里的大刀,接连砍翻好几个战士,慢慢逼近了三祭司,三祭司见实在打不过了,就果断撒出了毒粉,无差别攻击还在混战着的战士们。 撒完毒粉后,三祭司拔腿就跑,还好刘田早就做好了准备,他捂住了嘴巴和鼻子,两个大跨步,就拦在了三祭司前面,手里的大刀架在了她的脖子上。 吸入了少量的毒粉,刘田感觉大脑有一点点眩晕,但他勉力支撑着没有倒下去,但混战的战士们却已经倒下去了一大片。 大祭司来到三祭司面前,问,“你为什么要杀了二祭司?她可是你的亲姐姐!” “嘎嘎,谁让她妨碍我的好事,我知道你喜欢上了这个小子,但这个小子阻挠了我的祭祀,我必须要杀了他!还有那个红眼睛的部落,他们和这个小子串通起来,扣押我,要不是我逃出来,恐怕我现在已经死了,这个仇我能不报吗?” “二祭司听说我要杀了这小子,就来劝我,阻拦我,我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让战士们将她杀了!” 刘田皱眉问,“这么说,红眼部落的那些人,也是你杀的?” 三祭司又是一阵狂笑,说,“当然,原本我以为再也找不到他们了,可没想到这些家伙竟然没有跑远,竟然被我们给找到了,我偷偷的用毒粉迷倒了他们,然后将他们全部杀死,嘎嘎嘎。” 刘田说,“你可真是个心肠歹毒的老妖婆!” “哼,妨碍巫部落祭祀的人都得死!不管他是谁!”三祭司的眼神变得异常阴狠,说完这句话后,她就在刘田的刀刃上抹脖自杀了。 中了毒粉的战士全都昏迷了过去,刘田只好暂时住了了巫部落,等待他们醒转,大祭司并没有杀掉叛乱的战士,只是将他们全部赶出了巫部落,毕竟,这些战士也是受了三祭司的蛊惑和威胁。 这样一来,整个巫部落就只剩下了女人,没有男人了,而且,二祭司和三祭司都死了,如果大祭司也离开的话,巫部落就群龙无首了。 “带上她们,一起去华部落吧!”刘田对大祭司说。 大祭司说,“你愿意收留她们吗?带上这么多女人,对一个部落来说,可是一个很大的负担!” 刘田说,“呵呵,你也太小看我们华部落了,放心吧,这点女人,我还是能养的起的!” 再次回到洋房时,已经是三天后了,一切都已经准备就绪,装着书籍和猎枪的保险柜被战士们合力搬到了马车上。 除了书籍和猎枪外,其他东西已无法带走,只得丢弃在这里。 虽然地下室中有不少燃料,但找不到挖掘机的钥匙,所以这台挖掘机是没法开回去的,刘田只得放弃。 最后,在临走的时候,刘田按照信封上的嘱咐,将四台太阳能发电设备拆卸了下来,让铁丝网断电。 这四台太阳能发电设备倒是完好的,而且,它们的体型也不算太大,倒是好带回去,说不定日后会派上用场。 第116章 学织布机 由于巫部落的女人们都不会骑马,所以,返程时行进的速度很慢,当队伍抵达华部落时,已经到了莲藕收获的季节,风正指挥族人采摘莲藕。 见到首领回来,族人们都欣喜若狂, “首领回来了!首领回来了!” 随着喊声,所有人都停下了手里的活,无论是瓦房里面的,还是瓦房外面的人,全都涌向了刘田。 “首领,你可算回来了!真是想死我了!”风嘿嘿笑着说。 狼疤白了他一眼,冷哼了一声。 “风,我不在的这些日子里,部落里没发生什么事吧?”刘田问。 风说,“没有,首领,你看,我正带着族人在挖莲藕呢?这些莲藕真是非常好吃,我刚才就忍不住吃了一个。” 刘田点了点头,说,“嗯,我看见了,真是大丰收啊!” 这个时候,风注意到了大祭司和她身后一群陌生的女人。 风忍不住问,“首领,她们是什么人?” 刘田说,“她们都是巫部落的人,现在已经加入我们华部落了。” 刘田又将大祭司拉过来,对所有华部落的族人介绍道,“这是巫部落的大祭司,名字叫竹,她是我的女人!” 风看了看大祭司,露出一脸坏笑,拉长了声调说,“哦……?首领,你终于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了!” 大祭司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刘田则对风说,“风,竹是我一个人的女人,所以,我需要有一所单独的瓦房,供我和竹居住。” 他观察四周,指着一个地势较高的地方,说,“就在那个地方,给我建一座瓦房吧!” “竹会为我生很多孩子,所以,我的瓦房要尽量大一些,不能盖的太小!” 风忙应道,“是!首领,我立刻去安排!” 刘田喊住了风,嘱咐道,“风,还有,巫部落的女人也需要瓦房居住,所以,再多盖几间瓦房吧!” 风满口答应下来。 然后,刘田就让战士们将保险柜卸了下来,暂时摆放进仓库里,等自己的瓦房建好后,就将它搬到自己的瓦房里。 刘田带着竹参观了一遍华部落,当竹看到一座座高大坚固的瓦房,陶器,还有那些铁制兵器和工具的时候,她对刘田来自未来世界更加深信不疑。 当藕塘里所有的莲藕都收获后,刘田和竹的新房就开始动工建设了,这座新房刘田亲自设计,规模自然要比普通族人居住的瓦房要更大一些。 首领的新房自然要高端大气一些,所以,新房内部还要进行装修,铺青砖地板,建火炕和灶台,另外刘田还计划配置一些桌椅板凳等家具。 第一茬野麻收回来后,经过沤麻,刮麻后,在空地上搭起一排排竹架子,开始晾晒苎麻纤维。 在刘田离开部落的那段日子里,已经有一小部分晒干的苎麻纤维被编织成了麻网和麻绳,这些麻网和麻绳已经足够族人们使用了,剩下的麻就用来织夏布。 刘田从保险柜里取出工具图谱,按照图谱上所画织布机的制作方法,造出了夏部落的第一台织布机,有了织布机就可以将麻线织成夏布了。 不过,就算有了织布机,想要成功织出一匹夏布,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前端的绩麻线就是一项十分耗费时间的事情。 部落里的女人还负担着外出采集的任务,所以,刘田只能分出一部分女人来织布。 “刘田,这个织布机也是你们未来人发明的吗?”当刘田将织布机做好后,竹摸着这个新奇的玩意儿问。 刘田说,“嗯,不过,在我们所生活的那个年代,这种东西已经淘汰了,我们拥有更好用,效率更高的织布机。” “那你为什么不造出那种更好用的织布机?”竹问。 刘田说,“因为那种东西过于复杂,不是我现在能造的出来的,它比盖一座瓦房还要复杂的多!” 竹点了点头,又问,“那么,这个东西到底怎么使用?而你所说的那种夏布又是什么?” “织出夏布,才能做布衣,布衣知道吗?” 刘田指着竹身上穿的兽皮衣说,“就像你身上穿的兽皮衣服一样,布衣也是一种衣服,只不过,在天气很热的时候,穿上布衣,就会感觉很凉爽!” “如果你想学习织布的话,我来教你!” 竹开心的说,“嗯,好啊,刘田,你教会我织布,我为你做布衣。” 说着,她就在织布机前坐了下来,刘田在她身后,环抱着她,握住她柔软的小手,手把手的教她织布。 被刘田从身后抱住,竹不自觉的就脸红起来,不过她并没有挣扎,而是任由刘田握住她的手。 随着织布机咔哒咔哒的响着,竹的一门心思完全被这种新奇的东西吸引住了,俏脸一脸专注的神情。 刘田闻着竹发丝间,松香皂的香味,竹的脖子不算白,但很纤细,成熟丰满的胸部随着她手中的动作一颤一颤的,看的刘田不停的咽着口水。 这特么,哪个男人能把持的住? “啊!”竹突然发出一声尖叫,又立刻捂住了自己的嘴,一双包含着羞涩和娇嗔的大眼睛狠狠瞪着刘田。 刘田可管不了这些了,他的一双大手不老实的扯开了她的上衣…… 竹的俏脸上红红的,她大汗淋漓的趴在刘田的胸口上,嗔怪道,“你这个坏人,你就是这样教人家学织布机的吗?” 刘田厚着脸皮说,“嘿嘿,作为华部落首领的女人,你不应该为部落做贡献,多生几个孩子吗?日后,你最好能给我多生几个男孩,我要在他们中挑选能干的当我的继承者!” 竹白了刘田一眼,说,“哼,你想的美!” “什么?我想的美?”刘田一个翻身,又把竹压在了身下,坏笑着说,“这么好的哺乳基因,不多生几个太浪费了,嘿嘿嘿。” 就在这个时候,屋门被哐哐哐的敲响了,风在屋外喊道,“首领,你在里面吗?” 第117章 批发和零售 竹一把推开刘田,如蒙大赦般的把衣服穿了起来,坐到织布机前,装模作样的踩动织布机。 刘田低声骂了一句,起身打开了屋门。 风想走进屋子里看看,被刘田拦住了,他冷着脸问,“风,什么事?” 风说,“首领,大白天的你锁什么门?” 说着,他就探头探脑的朝屋里看,当他看到坐在织布机前,看似正专注织布的竹时,他似乎明白了什么。 风的脸上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说,“首领,你终于干了男人该干的事!” 刘田骂道,“你怎么跟个狗仔队似的,这么八卦?” 风一头雾水的问,“什,什么?首领,你刚才说的是什么意思?” 刘田说,“没什么,夸你呢,快说!什么事?” 风说,“哦,首领,你看我这个记性,我差点忘记了正事,犬,他来了,正在外面等你!” “哦?犬来了吗?真是好久没见他了!”说着,刘田就跨步走出了屋子。 犬身上斜挎着刘田送给他的弓,手里拿着他的骨矛,几个月不见,犬的外形也有了一些变化,蓄了长长的胡须,本来散着的长发,用皮条随意的束了起来,看起来比之前更加成熟稳重一些了。 “犬,真是好久不见了!这次来华部落,是有什么事吗?”刘田呵呵笑着问。 犬说,“华首领,确实有一件事,想要跟你商量,我觉得这件事你应该会很乐意跟我合作!” 刘田说,“嗯,什么事,你说说看。” 犬说,“是这样的,前段时间我去了南方的一个大部落,当然,我并不是有意去那里的,那个部落距离这里很远,大概有两三天的路程,我当时是带着大河部落的战士外出狩猎,追逐猎物,才不小心到那边的。” “那个部落是养蜂产蜜糖的,华首领,你知道的,那种甜甜的蜜糖,只要是个人都爱吃,所以,那是个很庞大的部落,人多到数不清,反正比大河部落和华部落两个部落的人口加起来还要多。” 刘田说,“嗯,那么犬,你想说什么?” 犬说,“华首领,你听我说完,我得把整件事情跟你说清楚,这样你才会跟我合作。” 刘田点了点头,一屁股坐在了草地上说,“犬,那坐下来慢慢说吧!” 犬也跟着坐了下来,继续说,“那个蜂部落虽然人口很多,部落很大,但他们是个友好的部落,蜂首领是个慈祥的老人,他的年纪和我父亲差不多大。” “他很热情的邀请我和我的战士去他居住的草屋里做客,而且,他还拿出他们制作的蜜糖给我们吃,虽然我和我的战士每人只分到了一小滴,但那种好吃的甜味,我永远也忘不了。” “我当时就还想再跟他要一些蜂蜜吃,但那个老人摇了摇手,他告诉我们,最近部落闹了鼠灾,很多蜂蜜都被老鼠偷吃了,那些可恶的老鼠把他们所有装蜂蜜的竹筒都啃了一个洞,那些竹筒里的蜜糖全都流了出来。” 犬恨恨的说,“那些讨厌的老鼠,它们肯定吃了个饱!” 我就对蜂首领说,“你们为什么不用陶罐来装那些好吃的蜂蜜?如果用陶罐来装的话,就算那些老鼠把牙齿咬断,它们也不可能把陶罐咬出一个洞。” 没想到蜂首领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陶罐,于是,我就拿出一个陶罐给蜂首领看了看,他拿着陶罐左右看了看,然后用牙齿重重的咬了下去,他哎呦一声捂住了嘴,等他把手拿开后,我才发现,他的一颗门牙蹦断了。 蜂首领龇着还在冒血的门牙,冲着我笑,然后问我这个陶罐能不能送给他。 我当时摇了摇头,因为我只喝了他一滴蜂蜜,他却想要我的一个陶罐,我自然不会答应。 我跟他说,“如果你想要这个陶罐的话,可以拿东西来跟我交换。” 蜂首领问我想要什么,我说我想要蜂蜜,他说部落里的蜂蜜确实不多了,都不够他的族人吃了,如果想要交换蜂蜜的话,需要等到秋天,到那时,他的部落会有吃不完的蜂蜜。 我当时并没有带很多陶罐在身上,而且,华首领,你知道的,这种陶器,我们大河部落自己都不够用,怎么会换给他。 于是我就想到了你,想到了华部落,我当时就跟蜂首领说,那就等到秋天吧!秋天我会带很多陶罐过来,跟你交换蜂蜜。 所以,华首领,我这次过来,就是想跟你商量,如果你能帮助我们大河部落做一批陶罐出来,等换到蜂蜜后,我就分你一部分! 刘田想着,如果这样的话,那华部落不就成了陶器批发商了么?而大河部落就相当于零售商。 作为原始人类,犬这个家伙,脑瓜子还是挺灵活的。 反正对于华部落来说,陶器有很多,而且几乎不用花费什么成本就能造出来,既然犬想让自己当批发商,那自己就当一次批发商好了。 刘田对犬说,“犬,没有问题,我很乐意跟你合作,我付出商品,你付出劳动,换到的蜜糖,我们两个部落平分,这样,你觉得行不行?” 犬原本打算跟刘田三七分,华部落七,大河部落三,甚至二八分他也能接受,现在刘田竟然说五五分,这简直太让他惊喜了。 犬连忙说,“没问题的,华首领,那我们就这样说定了,平分!” 说着,犬就准备起身离开,刘田叫住了他,对他说,“犬,如果可以的话,我们的陶器也可以交易其他东西,你明白吧?除了蜂蜜之外,也可以去其他部落交易需要的东西,不管交易到什么,我们都可以平分!” 犬点了点头,有点激动的说,“当然,这当然可以!” 对于刘田来说,这当然是一件一本万利的好事,自己几乎不用花什么成本,就能把陶器卖出去,交易来华部落需要的东西,人口,食物以及像蜜糖这种很稀有的零食。 刘田说,“犬,这一次,你需要多少陶罐?我现在就可以给你。” 犬说,“我不清楚,不过,你尽量多给我一些吧!” 第118章 收获菰米 对于犬的人品,刘田还是认可的,他相信犬不会将这些陶器据为己有,所以,刘田很爽快的就拿出了五十件陶罐,这是放在仓库里备的货,全部都是崭新的,一次都没有使用过。 刘田对犬说,“犬,华部落目前只有这五十件陶罐的存货了,你全部拿去和蜂部落交易蜂蜜吧!” “下次你过来,我保证会有更多的陶罐给你!” 犬说,“嗯,华首领,这么多陶罐肯定够了!那么我就先回去了。”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刘田每天都会和竹单独待在瓦房里,锁上门,教竹使用织布机,竹的织布技术越来越熟练,本来十分生疏的技巧,在刘田的精心调教下,也变的熟练且主动。 这一天,刘田像往常一样,在瓦房里教了竹五个小时的织布机,当他双手扶着腰走出瓦房时,狼疤正在瓦房外面等着他。 狼疤的表情有些不太自然,眼神躲躲闪闪的,刘田勉力挺直腰杆,尴尬的咳嗽了一声,问,“狼疤,你什么时候来的?” 狼疤赶紧绷直了身体,紧张的说,“报告首领,我刚来,我什么也没看到,什么也没听到!” “咳咳咳……” 刘田板着脸问,“来找我什么事?” 狼疤稍稍放松下来,说,“首领,你之前跟我们交代过,去鳄鱼池狩猎时,关注一下那里菰米的长势,我们昨天去看过了,菰米好像已经成熟了,我也不太确定,所以就采了一些带回来了,你看下这种是不是已经成熟了?” 说着,狼疤就从兽皮袋里掏出一把黑色的菰米,刘田稍稍用手捏了捏,谷粒饱满,就知道菰米确实已经成熟了,可以收获了。 刘田说,“嗯,确实已经成熟了,狼疤,我们准备一下,去收获菰米!” 狼疤说,“首领,实话跟你说,这种草我已经尝过了,一点也不好吃,没有味道,我相信族人也不会喜欢吃。” 他看了刘田一眼继续解释, “我的意思是,与其花力气去采集这种不好吃的东西,还不如多狩猎一些鳄鱼,你上次做的油炸鳄鱼肉,味道就很不错!” 刘田跟狼疤解释,“狼疤,采集回来的菰米,大部分是要用来做种子的,种子,你明白吗?就是埋在土里,就可以长出很多很多,就像我们种的莲藕那样。 部落人口越来越多,光靠狩猎,已经无法满足人口增长带来的食物压力了,像这种菰米,我们大面积种植的话,以后就可以当做主食,可以缓解部落的食物压力。 至于你说的菰米味道不好吃,那是因为你是生吃,如果煮熟的话,味道还是不错的!” 华部落已经种植过莲藕和野麻,所以,狼疤已经不是第一次接触到种植的概念,他能理解,也很容易接受,只是,他无论如何也无法理解这种只有鸟类才会吃的草,人类也会吃。 狼疤说,“那好吧,首领,既然你说这种草好吃,那我现在就下去安排一下。” 刘田说,“嗯,让族人多编一些箩筐出来,方便运送菰米。” 这个时候,瓦房的门被拉开,竹从里面走了出来,她的脸上还残留着动人的潮红,白了刘田一眼后,不好意思的冲狼疤点了点头,算是打了个招呼。 狼疤咧着嘴冲竹笑了笑,然后对刘田说,“首领,那我先去干活了!” 刘田笑着点了点头。 等狼疤走远,竹撒娇似的对刘田说,“我也要跟你一起去!” 刘田点了点头,笑着说,“嗯,当然要带你一起去,我怎么舍得把你一个人留在部落?” 说完,还一巴掌拍在竹的翘臀上,竹被吓了一大跳,然后她就一脸坏笑的看着刘田,拉起刘田的手就要往瓦房里钻。 刘田顿感不妙,他挣脱开竹的手,逃之夭夭了。 两天后,采集菰米的队伍已经准备完毕了,男人女人一共三十个人,另有二十个编好的大箩筐,十二匹马。 如果不是原始时代的路太难走,刘田都想将那辆运送保险柜的马车也带上。 只是这种糟糕的路况,马显然要比马车更加实用。 刘田骑马走在队伍的最前面,竹倚靠在他的怀里,两人坐在马上,慢悠悠的,一边走一边欣赏沿途的自然风光。 路过一片野草丛时,刘田指着那些五颜六色的野花问竹,“竹,你喜欢花吗?” 竹说,“我只喜欢一种花,但这里没有。” 刘田问,“为什么?这些花不好看吗?” 竹轻描淡写的说,“因为这些花没法制成毒粉。” 刘田用古怪的眼神看着竹问,“你的毒粉是用花做的?” 竹点了点头,说,“是啊,那是一种非常美丽的花,但并不常见。” “那种花叫什么名字?”刘田问。 “因为那种花盛开的时候,像一个碗,所以,我们称之为“大碗花”。”竹说。 刘田说,“原本,我还想去采一些野花送给你,既然你不喜欢,那就算了吧。” 竹说,“如果是你采的,那我还是喜欢的,嘻嘻……” 花丛中,刘田采了各种颜色的野花,编了一个漂亮的花环,戴在了竹的头上,竹问, “怎么样?未来人,我好看吗?” 刘田说,“我的女人,当然好看!” 原本跟在两人身后的队伍渐渐超过了他们,走在了前面,刘田看着渐行渐远的族人,坏笑一声,一把将竹扑倒在了草丛里…… 鳄鱼池里面的菰成片成片的生长着,随风摇曳,菰穗上结满了黑色的菰米,一些鸟类飞过时,会啄食那些菰米。 刘田估计要全部收完这一大片菰米,至少需要两天时间。 上次做的三条小木船还停留在岸边,这一次正好又能派的上用场。 由于木船的空间有限,每一条木船上只能配三个人和一只箩筐,箩筐装满后就运回来,其余人负责在岸边接应。 第119章 主食和菜 两天后,二十只箩筐全部装满,鳄鱼池里成片的菰米也差不多全部收完了,回到部落后,刘田迫不及待的抓了一大把菰米,去壳舂成米,放进陶锅,加上水就开始煮起来。 虽然菰米不是水稻,味道可能也会有差异,但毕竟,菰米曾经也是“六谷”之一,对于这种食物,刘田还是很期待的。 陶锅里的水很快就被煮沸,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与此同时,它独特的清香味道也开始在部落里弥散开来,吸引了很多族人前来围观。 当刘田揭开锅盖的那一刻,所有族人的目光全部集中到锅内。 陶锅里是一大锅煮熟的米饭,散发着类似坚果的独特清香味,不过,它的米粒细长,煮熟后,也会保持松散状,并非像稻米煮熟后那样粘稠。 “首领,我刚才看你只抓了一小把菰米,为什么现在变成一大锅了?”风不解的问。 这个问题,也是所有围观族人共同想要问的问题,他们都用不解的眼神看着刘田,希望刘田能给他们解这个惑。 刘田笑了笑,说,“这就是我要跟你们说的,为什么我们要种植菰米?就是因为它会膨胀变多,膨胀懂吗?一小把菰米加上水煮熟后,就会变成一大锅米饭,够四个男人吃一顿,而且还能吃饱。” “我们采集了二十筐菰米,你们想想,如果将它们加水煮熟,是不是够整个部落吃很长很长时间了?就算我们很长时间都打不到猎物,也不用害怕会挨饿!” 族人们都纷纷点头,表示理解。 这个时候大牙说,“可是首领,这种菰米的味道很淡,就算能填饱肚子,但如果天天吃的话,也会吃不下去吧!反正如果让我天天吃菰米,我肯定会腻。” 刘田微微一笑说,“大牙,菰米只是我们用来填饱肚子的主食,它的味道确实不像烤肉或是肉汤那样鲜美,但我们可以做菜,一边吃菜,一边吃菰米饭,就会有味道了。” “菜?什么是菜?”风问。 刘田解释,“莲藕,我们在山上采集到的野菜,竹笋,还有打到的猎物,从水塘里捕到的鱼,都可以做成菜,就着菰米饭吃。” 族人们听刘田说完,还是不太理解菜到底是什么意思,因为之前部落里吃饭根本就不会区分主食和菜肉,饿的时候,部落里有什么就吃什么。 刘田说,“我知道,光跟你们说,你们还是不太明白,这样吧,今天晚上我就亲自做一次饭,让所有的族人都能吃到饭和菜,这样你们就能理解了!” 刘田亲自下厨,煮了几大锅菰米饭,又用动物油炒了两大盆莲藕,两大盆竹笋烧肉,两大盆清炒野菜,还有两大盆红烧咸鱼,另外还炖了两大锅莲藕肉汤。 晚上的时候,在空地上燃烧火堆照明,让女人们把菜和饭都端过来,部落里所有的族人都集中到空地上。 他们看着那些用大陶盆装着的,油顺顺的鱼肉和蔬菜,忍不住就开始吞咽口水,咕咚咕咚的。 刘田对所有族人大声说,“今晚所有人都要用碗吃饭!” 他指了指装着菰米饭的陶锅说,“这就是我们的主食,菰米饭,在不远的将来,它将会成为我们华部落每天都要吃的一种食物!” 然后刘田又指着那几个大陶盆说,“那些就是我所说的菜,当我们在吃菰米饭这种主食的时候,会搭配吃这些菜,主食和菜搭配起来吃,就不会觉得菰米饭不好吃了,而且,当你饿了的时候,反而会觉得这种搭配的吃饭非常抵饿。” 停顿一下,他又补充说,“以后,我们华部落的菜会越来越多,我会寻找更多的蔬菜来补充我们华部落的食谱!” “当然,菰米只是比较常见的主食,今后我们华部落还会增加其他主食!” 等刘田说完,风就鼓动说,“那还等啥呀,赶快吃吧!” 族人们蜂拥着拿碗盛饭,这些原始人类还是第一次吃到米饭,也是第一次就着炒菜吃饭,对于他们来说,这样的吃法既美味又新鲜,如果不是米饭的量有限,每人都能吃两三碗饭。 虽然米饭不太够,但那几大盆菜都被吃了个精光,连菜汤都喝干了,一些战士还争抢着把菜盆舔的干干净净,都不用洗了。 这是华部落的族人第一次体会到饭和菜的区别,对于这些原始人类来说,这又是一次小小的文明进步。 收回来的菰米,不能全部吃完,需要留一些种子,等来年开春,在部落里开垦荒地,种植菰米。 就算以后,发现了更多的粮食作物,菰米这种粮食还得继续种植下去,在这个时代,即便是野生水稻,没有经过改良,它的产量也会很低,所以,想要拥有足够多的粮食,除了大面积种植外,就是要尽可能多的选择种植的品种。 在刘田的精心调教之下,竹终于将第一块夏布制作完成了,她也基本掌握了织布机的使用方法,可以出师了。 对于第一块夏布的诞生,刘田当然很兴奋,因为他终于可以脱掉兽皮衣,穿上梦寐以求的布衣了,干爽,凉快,想想,他就感觉异常舒适。 与刘田一样兴奋的还有竹,因为这种只有在未来世界中才会出现的东西,竟然是由她一手织出来的,她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竹,你想试一试穿上布衣的感觉吗?” 刘田拿着那匹刚制成的夏布兴奋的问道。 竹点了点头,说,“嗯,但是我不知道这个衣服要怎么穿。” 刘田说,“现在它还只是一块布,需要再加工才能成为一件衣服,不过现在,可以先试穿一下,让你感受一下穿布衣到底有多舒适。” 竹笑着点了点头,说,“好,你让我试试!” 说着,竹就开始脱身上的兽皮衣,她已经与刘田坦诚相见过多次了,所以,当着刘田面脱光,她也没那么害羞了。 竹将夏布披在自己身上,果然感觉很凉爽,几乎就和没有穿衣服差不多,而且,夏布很薄,透气,穿在身上感觉很舒适。 刘田摸着下巴,欣赏着竹曼妙的身体,这布也太透了,该露的和不该露的,全都能看见,如果里面什么也不穿,实在是走光走的厉害。 感受到刘田异样的目光,竹疑惑的问,“怎么了?” 第120章 文明进步的必然产物 刘田说,“没什么,竹,你制成了华部落的第一块夏布,你是华部落的功臣!以后,我会安排部落里的一些女人跟你学习使用织布机。” “闲暇之余,我会再造几台织布机出来,至于夏布,还需要继续织造,区区一块夏布根本就满足不了部落的需求,最多也只能你做一套内衣出来。” 竹不解的问,“内衣?什么是内衣?” 刘田的目光下移,落在她高耸的胸部上,那块单薄的夏布根本就遮掩不住那里的风光。 看着刘田那猥琐的目光,竹瞬间就意识到了什么,她双手抱胸,遮住那里的风光,嗔道,“你这个猥琐的家伙!” 刘田惊讶的看着竹,饶有兴致的说,“咦,你是什么时候学会“猥琐”这个词的?” 竹回答,“呵呵,跟你在一起,什么坏词学不会!” 刘田嘿嘿一笑,凑近竹说,“内衣就是可以遮住私秘的地方,要是你只穿这一件布衣,那不是太露了吗?” 竹瞬间脸红,嘀咕道,“怎么穿件衣服还这么麻烦?还不如直接穿兽皮算了!” 刘田笑着说,“你觉得穿布衣麻烦吗?我跟你说,在我生活的那个未来世界,人们对于穿着可要比只穿布衣繁琐的多!” 一听刘田说到未来世界,竹立马就来了兴致,她贴上刘田,问,“真的吗?那你快跟我说说,你们未来人穿的是什么样的衣服?” 刘田的胳膊上软绵绵的,特别是只隔了薄薄的一块夏布,那种软软的感觉刺激的刘田心痒难耐,刘田忍住冲动,解释道, “在我们生活的那个年代,穿衣是很讲究的,不同场合,需要穿不同的衣服。比如说,你出去上班,就要穿上班的衣服,这叫“职业装”,如果是去参加宴会,就要穿礼服,如果你还在上学,就要穿校服,就连在家睡觉,都有专门的睡衣。” 竹惊讶的瞪大了眼睛,虽然她不明白什么是上班,宴会和上学,但她体会到了刘田话里的意思,未来人的衣服种类繁多。 “那你们为什么要穿那么多种类的衣服,只穿一种不行吗?” 刘田摸着下巴,想了想,说,“这个问题不太好解释,怎么说呢,这应该就是文明进步的必然产物吧!” 竹现在是彻底听不懂了,她不明白什么是文明,这个词对于她来说过于陌生和复杂,她知道,这必定不是一句话两句话所能解释清楚的,但她相信,只要是刘田说出来的东西,那一定是好东西。 竹点了点头,说,“嗯,那好吧,我愿意穿着内衣!” 刘田揉了揉竹的脑袋,在她额头上亲了一口说,“嗯,你把夏布交给我,我来教你做!” 由于竹的尺寸实在太大,这一匹夏布只够为她做一条抹胸,一条内裤,和一件外衣,刘田的布衣,只能等下一匹布了。 不过好在,仓库里还有不少晒干的野麻,而且,地里的第二茬野麻也快要收割了,等到来年,部落里所有的族人应当都能穿上布衣了。 不过,这种单薄的布衣冬季是没法穿的,太冷,在冬季时,还是得穿兽皮衣。 但至少在夏天,穿布衣还是相当凉爽和舒适的。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刘田又做出了一台织布机,并挑选了二十个相对心灵手巧的女人,交给竹,让她们专门负责织布。 织布的工序还是非常繁琐的,用织布机织布只是这繁杂工序中的最后一步,前端的绩纱工序才是最耗费时间的。 这二十多个女人,其中有一大半的人都负责绩纱这道工序。 绩纱的意思就是将一根根短的细纱接驳在一起,形成一根根长纱,最后再利用织布机将这些长纱拼接在一起,形成布。 这是最耗费时间和心力的,就算十几个人一起绩纱,每天也只不过能绩百来根长纱,而一匹布所需的长纱在3000到4000根,所以,织一匹布,光是绩纱这个步骤恐怕就得耗费个把月的时间。 但刘田没有办法,在没有机器辅助的情况下,也只能纯靠人力来做。 刘田与竹的新房也在秋季来临时,建造完工了,完全按照刘田的设计,这是一间三室一厅一厨一卫的青砖瓦房。 只不过卫生间单独建在小院中,作为首领,况且还是有夫人的首领,他必须要给自己单独建个厕所。 瓦房主体的面积差不多有一百个平方,内部装修已经做好,铺设了青砖地面,刘田还让瓦工们用泥浆抹了缝,最大的主卧中有一个大炕,冬天时,就可以烧大炕来取暖。 厨房和客厅连在一起,建了一个土灶台,安了一口刘田自己打造的铁锅。 打造铁锅并不容易,幸好有图谱,按照图谱的方法,打造出的铁锅虽然没那么完美,但至少还是可以使用的。 剩下的就是添置一些桌椅板凳,橱柜作为家具了。 这是属于木工的技艺,部落里当然没有一个人会,刘田只能自己做,桌子板凳很简单,无需看图谱,刘田凭借前世的经验,很快就做出了一张八仙桌,六个凳子,以后吃饭就可以在这张八仙桌上吃了。 至于放衣服还有被子,兽皮的橱柜,刘田还是翻着图谱参照了一下,其实也并不难,至少比织布机要简单多了,只是,这个时代没有钉子,大部分结构处都是利用榫卯结构,实在无法利用榫卯结构的地方,只能用木钉来代替。 刘田的独栋小院建在整个部落最高的位置上,周边还有很多未开发的土地,站在这里,能俯瞰整个部落。 在刘田和竹搬入新房的同时,犬带着他的族人再次来到了华部落。 第121章 犬想要女人 风直接把犬带到了刘田的独栋小院里,犬看起来似乎心情很不错,他笑着对刘田说,“华首领,你的这个瓦房看起来真不错!而且,它好像跟其他瓦房不太一样。” 之前华部落给族人们盖的瓦房,全部都是独立的一间,内部根本就没有区分客厅和房间,相对来说,造起来就简单很多。 大河部落的那些土房子,也完全是按照最简单的结构建造的,而“工”也根本就不会造这种升级版的房子。 刘田也笑了,他说,“嗯,我这间瓦房是升级版的,可花了不少精力才建成的!” 犬羡慕的打量瓦房的内部结构,像是自言自语的说,“可是,它真的漂亮啊!” 犬背着手,用脚跺了跺地面,不停赞美着,“真好,这个房子可真好!” 这个时候,竹正好从里屋出来,她穿着刘田给她做的白色布衣,身材丰腴,头发挽了起来,用一根树棍随意的插着,让她看起来充满了女人味。 犬还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尤其是,竹看起来并不像大部分原始人类那样,不修边幅,身上总是脏兮兮的,眼前这个女人身上穿的衣服很干净,脸也很干净,就算是头发,也没有沾染一点灰尘,看起来很柔顺。 犬有点看呆了,把竹看的也有点不好意思起来,刘田直接挡在了犬的面前,板着脸说,“喂,犬,你别看了,她是我的女人!” 犬这时才回过神来,他挠着头,尴尬的笑了笑,他说,“华首领,这么漂亮的女人,我还是第一次见,而且,她身上穿的那是什么?我怎么从来都没见过?” 刘田说,“那是布衣,是我们华部落刚刚才做出来的,目前就只有这么一件,就给竹穿了。” 犬说,“哎呀呀,华首领,你对你的女人可真是太好了,这让你看起来简直就不像是一个部落的首领!” 刘田呵呵一笑。 “不过,华首领,我真不知道你们华部落到底是从什么地方弄到这么多好东西的,这让我感到非常困惑。” “呵呵,犬,明年,等到明年,天气开始热的时候,我的族人就能全部穿上这种干爽透气的布衣了。” 犬一直盯着竹看,也不知道是在看她,还是在看她身上穿的布衣,竹被她看的浑身不自在,就走进房间里去了。 刘田板着脸说,“犬,你要是再这么看我的女人,我可要对你不客气了,而且,以后,我也不会再跟你合作了。” 犬说,“对不起,华首领,你的女人实在太漂亮了,我实在是没有忍住,要是我也有这么漂亮的女人,那就好了!” “不过,华首领,我之前从来都没见过这个女人,她不是你们华部落的吧?你是从哪里掠夺来的?” 刘田说,“犬,她可不是我从别的部落掠夺来的,她的名字叫竹,原本是巫部落的大祭司,她是自愿跟着我来华部落的,我可没有逼迫她。” 犬点了点头,说,“原来是这样啊,华首领,不知道那个巫部落还有没有像竹那样漂亮的女人,要是有的话,我也想要一个。” 刘田说,“犬,你们大河部落不是有很多女人吗?你作为首领,想要一个女人,那还不简单吗?” 犬说,“华首领,你这样说确实没有错,但她们与竹比起来,那简直就不是女人了。” 刘田差点被犬的话逗笑了,他说,“竹确实将巫部落所有的女人都带到华部落来了,她们中虽然没有像竹这么漂亮的女人,但稍微有些姿色的还是有的,只不过,我想,她们中应该没有人想要离开华部落吧!” 犬说,“你是首领,只要你说一句话,她们哪里敢违抗你的命令!华首领,你开个价吧,只要我能负担的起,我一定不还价!” 竹一直在房间里听着外面的对话,当她听到犬想要交换巫部落的女人时,她立刻紧张起来,华部落有这么好的生活条件,她可不想她的族人到别的部落去遭罪。 刘田摆了摆手说,“犬,这不可能,我不会将华部落的族人当成商品卖出去!” 听到这话,竹大大的松了一口气,同时她也满心欢喜的抿嘴笑了起来,她觉得自己没有跟错人,刘田真是个好男人! 犬说,“只是个女人而已,华首领……” 刘田伸手打断了犬,很严肃的说,“犬,这样的话就不用再说了,我是不会交易我的族人的!” 犬只好讪讪一笑,不再说话。 “犬,你这次过来,是有什么事吗?”刘田问。 犬一拍脑袋,说,“差点把正事忘了!华首领,我这次来,是专门给你送蜂蜜的,那些陶罐全部交易出去了,而且,蜂部落的首领说,他们还需要更多的陶罐,所以这次,你还得再给我一些陶罐,最好和之前给的数量差不多!” “嗯,这个自然没问题,我就再给你五十个陶罐!” 说着,刘田就让瘸子安排人去仓库里取陶罐去了,瘸子手底下现在有五个学徒,专门跟他学习制作陶器,同时,也帮着他做做杂活。 而原本烧陶器的那个土窑现在也被改造成了一座规模颇大的砖窑,每一窑都能烧出五十到一百件陶器。 而这个时候,犬也让他的族人将那些交易来的蜂蜜抬了过来,这些蜂蜜全部被装在一口口陶锅里,一共有六大锅。 犬指着那些蜂蜜说,“华首领,这是你们华部落的那部分蜂蜜。” “不过,这几个陶锅,是我们大河部落的,我还得带回去。”犬又迫不及待的补充说,生怕刘田会扣下他的陶锅。 刘田说,“放心吧,犬,我不会要你的陶锅的,这样吧,我给你六个全新的陶锅,用来替换这几个装了蜂蜜的新陶锅,这样总可以了吧?” 犬非常高兴,他连忙点着头说,“可以,这当然可以!” 然后他又支支吾吾,欲言又止的样子。 刘田问,“犬,你想说什么,就直接说吧!” 犬说,“华首领,其实我不太好意思开口,但我不说又不行,你能不能借几匹马给我?我们的族人从蜂部落运送蜂蜜非常的不方便,如果我们用马来拉蜂蜜的话,那就方便多了!” 第122章 树冠的恳求 刘田想了想,说,“这样吧,犬,马我不能借给你,因为我们华部落有很多地方都要用到马,但我们部落还有几只斑驴,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把它们借给你用。” 犬说,“斑驴吗?它们能拉的动蜂蜜吗?华首领,你别看蜂蜜像水一样,但实际上,一锅蜂蜜还是挺重的!” 刘田说,“你放心吧,犬,这些斑驴在我们华部落养的很好,它们长的又高又壮,并不比一匹马小多少,而且,它们的耐力也很好,拉蜂蜜绝对没有问题!” 犬说,“那这样的话,华首领,那你就借给我五只斑驴吧,五只斑驴给我们拉蜂蜜,应该足够了!” 刘田说,“嗯,没有问题!” 华部落现在还有八只斑驴,自从有了马之后,斑驴的作用就减弱了不少,与其留在部落,还不如借给犬使用。 刘田让族人牵来五只公斑驴交给犬,部落里只留下小斑与另外两只母斑驴。 小斑是不可能外借的,它是华部落的元老之一,而且,它对于华部落的贡献甚至都超过了很多族人,虽然它现在不怎么干活了,但刘田是不会亏待它的。 现在好了,五只公斑驴借给犬了,那两只母斑驴今后只属于小斑一只驴的了。 刘田想想都觉得自己对小斑实在是太好了。 刘田对犬说,“犬,我只有一个要求,好好对待这五只斑驴,你也知道,这种能被人类驯服并使用的动物实在是太罕见了,所以,我希望你能好好珍惜它们!” 如果不是犬的交易与华部落息息相关,刘田是绝对不会将斑驴借给他的。 犬说,“嗯,华首领,我明白你的意思,你就放心吧,这些斑驴除了给我拉蜂蜜外,我不会让它们干别的事,而且,我还会让它们每天都能吃到新鲜的野草,绝对不会让它们挨饿!” 刘田点了点头,说,“嗯,犬,你这么说,那我就放心了!” 犬带着斑驴和陶器离开了华部落,不过,他并没有回大河部落,而是带着这五十件陶器直接去了蜂部落。 蜂蜜是非常美味的甜食,对于原始人类来说,这种非常甜的味道,更是非常难得。 反正蜂蜜也无法像菰米或是肉那样填饱肚子,加上在炎热的夏季,新鲜的蜂蜜并不易保存,所以刘田非常大方的将六大锅蜂蜜全部分给了族人们享用。 六大锅蜂蜜不多不少,每个族人正好可以分到小半碗,刘田自己留了一小罐,跟竹一起分享。 就在华部落的族人吸溜吸溜吃着美味蜂蜜的时候,树冠这个穷逼又带着他的族人来到了华部落。 树冠的族人都是狗鼻子,他们刚踏入华部落的营地,就闻到了一股十分香甜的味道,这让他的族人一个个都伸长了脖子,鼻子一耸一耸的寻觅着味道的来源。 这让树冠感觉非常丢人,虽然他也很馋这股香甜的味道,但作为一个首领的尊严让他尽量保持克制,没有像他的族人那样乱了方寸,连脸都不要了。 “够了!你们丢不丢人!”树冠突然大喊一声。 他的那些族人收回了拉长的脖子,回头看着他。 其中一个族人说,“树冠,你鬼叫什么?吓了我一大跳!” 树冠啪啪啪,在他头上一连拍了三个巴掌,把这个族人拍的嗷嗷直叫。 树冠骂骂咧咧的说,“不是跟你们说了吗?在外面要叫我首领,不要直呼我的名字!你们这些混蛋,耳朵是聋了吗?” 说完,还要伸脚去踢他的族人,他的那些族人一个个的被踢的乱叫乱跑。 这个时候,大力正好从瓦房里出来,他看到树冠后,非常高兴,就迎了上去。 树冠看到大力,非常惊讶,他不知道大力为什么会在这里,而且,大力这个家伙,几天没见,脸上不起皮了,冻疮也没有了,好像还长胖了不少。 “大力,你这个家伙为什么会在这里?你也是来混吃混喝的吗?”树冠问。 大力说,“我才不跟你这个货色一样,我已经加入华部落了,我现在是华部落的族人。” 说这话的时候,大力不仅没有羞愧,反而觉得非常自豪。 “什么?!你加入华部落了?大力,你为什么要加入华部落?”树冠非常吃惊。 大力说,“因为华部落很强大,而且,还有很多食物,不会挨饿,树冠,我劝你也加入我们华部落吧!” 树冠的族人们全都一脸期待的看着他,那表情好像在说,“树冠,快答应大力吧!” 树冠摆了摆手说,“不可能,我树冠就算饿死也不可能加入华部落!” 树冠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很大,华部落几乎所有人都停下了手里的活,看着他。 刘田早就在他的院子里看到了树冠,现在正朝着他走了过来。 树冠也看到了刘田,他调整了自己的表情,换成了一张笑脸,屁颠屁颠的迎向了刘田,活像一条摇尾乞怜的哈巴狗。 “华首领,你好吗?我树冠又来为你干活了!”树冠一脸谄媚的说。 刘田呵呵一笑说,“树冠,你这个家伙就不能勤快点吗?带你的族人出去狩猎,会有够吃的食物!” 树冠说,“华首领,我们树部落人太少了,而且大部分还是女人和小兔崽子,你知道的,女人和孩子是没法出去狩猎的,就这几个男人,打到的猎物完全不够分。” 刘田说,“可是,树冠,我们华部落已经有足够多的人手了,他们能把活干完,我们暂时不需要更多的人手来干活了。” 树冠的笑脸顿时就僵在了脸上,如果在华部落没有活干,就得不到食物,如果得不到食物,那么他的族人就的挨饿。 树冠扯过树部落最瘦的一个孩子,拨拉着他的脑袋,对刘田说,“华首领,你看这个孩子,他瘦成这样,我看着他都感觉到饿,你就让我们在这里干活吧,只要能给我们一些吃的,让我们干什么活都行!” 第123章 树冠的探索队 虽然那个孩子很可怜,但刘田还是摇了摇头,说,“树冠,我们华部落也有很多孩子,他们每天都需要食物,你是知道的,狩猎并不容易,食物很珍贵,在我没有需求的情况下,我不会浪费食物。” 树冠非常发愁,因为如果不能在华部落蹭吃蹭喝,那他就又得外出狩猎了,那真的是一件非常难受的事,他愁的不停的吧唧着嘴巴。 “树冠,不如你也加入我们华部落吧!这样一来,你的族人也不用挨饿了。”大力在一旁劝说道。 树部落的族人再次用热烈期盼的眼神看着树冠。 树冠说,“大力,你不要再说这样的话了,我刚才就跟你说过,就算我树冠饿死,我也不会加入其他部落的!” 说完,树冠怒气冲冲的转身就走,他的族人跟在他后面一步三回头,恋恋不舍。 “树冠!”刘田喊住了他。 树冠回过头,看着刘田,说,“华首领,你还有什么事吗?” 刘田走近几步,说,“树冠,我知道你是个有骨气的人,这种品质我很欣赏,所以,我打算给你一条明路,不知道你愿不愿意走?” 树冠说,“只要能养活我的族人,让我树冠做什么都可以!” 刘田拍了拍树冠的肩膀,说,“树冠,你带上你的族人去探索吧,为我探索这个世界,把你看到的,或者听到的,一切一切陌生的地方,还有新鲜的事物都记下来,然后回来告诉我,只要其中有我感兴趣的地方或是事物,我都会奖励你们食物,足够你和你的族人吃一阵子的食物!” 树冠想了想,觉得这确实是个不错的主意,他本来就不是个安分的人,到处跑,对于他来说,刚好投其所好。 树冠说, “华首领,虽然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去探索,但只要你给我们食物,我就愿意帮你去完成这件事,只不过,我带着这么多族人实在不方便,如果我的一部分族人能留在你们华部落,那可就太好了!” 刘田知道这个家伙又在耍心眼,他的族人要是留在华部落,就又要蹭吃蹭喝,刘田果断拒绝了他,然后给他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 刘田说,“你们部落的三个孩子可以留在华部落,我可以代你照看他们,但其他人我无法收留,不过,我可以给你一辆马车,有了马车后,你们赶路就会轻松很多。” “马车吗?那到底是什么?”树冠疑惑的问。 刘田带着树冠去了仓库,让它看了看之前拖运保险柜的那辆闲置马车,说,“就是它,用马拉着它就可以前进,要是有人累了,就可以坐在马车上。” 树冠趴在地上摸了摸马车的轮子,和树桩一样是圆形的,他很震惊,因为他知道,像这种圆滚滚的东西,是可以在地上滚动的,利用这种圆形的东西来带动上面那块木板,就可以前进,人可以坐在那块木板上,就不用走路了。 树冠很惊讶,他不知道到底需要多聪明的脑子才能做出这个马车来。 他对刘田说,“华首领,这真是个好东西,不过,我们可没有马来拉它!” 刘田说,“你放心,树冠,既然我把那车给你用,自然会给你配好马。” 刘田又给了树冠两匹马,并告诫树冠,“这两匹马是用来拉马车的,你可不能把它们当成食物给吃了!” 树冠说,“你放心吧,华首领,我树冠就算饿死,也不会吃这两匹马的!” 刘田满意的点了点头,树冠留下三个孩子后,就带上探索队出发了。 刘田也不知道这支探险队能不能为他带来惊喜,但他就是想尝试一下,毕竟,这个世界还有太多秘密他不知道,如果他不是首领,他肯定会自己去探索这个世界,但他现在是华部落的首领,他不可能扔下部落不管,去周游这个世界。 自从刘田和竹的新房建好之后,刘田和竹就搬进了这间小院里居住,每天都会有部落里的女人来为他们打扫屋子,给他们做饭,偶尔,竹也会亲自做饭给刘田吃。 在刘田的精心调教之下,竹的手艺还算不错。 这天,竹正在灶台上熬野猪油,刘田在灶台下架柴烧着火,金黄色的野猪油散发出诱人的香味,刘田看到漂浮着的一块块猪油渣,忍不住就咽了一口口水。 这种炸的透透的猪油渣,盛起来后,撒上一点细盐,简直比山珍海味还要好吃! 竹手里拿着铁勺,专心致志的炼猪油,不时的还用衣袖擦拭头上的汗珠,由于天气太热,她身上出了不少汗,布衣紧紧贴在她的身上,显出极品身材。 就在这个时候,她突然感觉有点恶心,竹赶紧扔下手里的勺子,捂着嘴向外面跑去。 当刘田追出来的时候,竹正扶着墙,在那里干呕,但却什么也吐不出来。 “竹,你怎么了?”刘田问。 竹捂着嘴摇了摇头,然后说,“不知道,我一闻到油味,就想恶心,想吐。” 说着,她又干呕起来。 刘田想了想,一脸惊喜的说,“竹,你是不是怀孕了?” 竹疑惑的问,“怀孕?什么是怀孕?” 刘田坏笑着说,“就是要给我生孩子了。” 竹有点六神无主的看着刘田,怀上刘田的孩子,她很开心,但同时,她又有点担忧。因为,在原始时代,因为生孩子而死去的女人有很多,而且,婴儿并不好养活。 刘田不知道竹的心里在想什么,反正现在,他很兴奋,他一把搂住竹,在她的嘴巴上狠狠的亲了一口,说,“竹,我真是太开心了!” 看到刘田这么开心,竹也笑了。 刘田说,“竹,从今天开始,你就不用去织布了,就待在这里好好养胎。” 竹说,“这可不行,要是我不去,她们连一匹布都织不出来。” 刘田想了想说,“那行吧,回头我就去安排一下,找个勤快的女人接替你的位置,你不用亲自去织布,只负责指导她们。” 第124章 鲁莽的狼疤 竹点了点头,说,“那好吧,刘田,我听你的,不过,我还是有点紧张,我不会因为生孩子而死去吧?” 刘田摸了摸她的脑袋,把她揽进怀里,说,“怎么会呢?傻丫头,有我在,你不用担心,你肯定能顺顺利利的将我们的第一个孩子生下来!” 竹依偎在刘田宽阔结实的胸口上,顿时感觉安全感十足,不再有那么多的担忧了。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这天,狼疤带着狩猎队来到鳄鱼池,准备在这里猎杀一些鳄鱼。刘田很早之前就跟他交代过,狩猎队可以隔段时间来这里猎杀一批鳄鱼,但不要赶尽杀绝,而且只可以猎杀成年鳄鱼,那些还未长大的小鳄鱼不准猎杀。 依然使用那三条小木船,狼疤乘上其中一条,带着战士们朝鳄鱼集中的中心处划去。 当他们的船划到距离江心洲不足两百米的时候,狼疤看到,江心洲上,一群红毛野人正在那里驱赶岸上的鳄鱼,然后捡起沙坑里的鳄鱼蛋,开始大快朵颐起来,甚至还有一些刚钻出壳的小鳄鱼也被他们直接扔进嘴里嚼碎咽下去。 还不止如此,他们还从沙坑里把那些鳄鱼蛋全部捡到几张宽大的树叶上,看起来是想把这些蛋全部都带走。 狼疤知道,如果鳄鱼蛋没有了,那华部落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将无法捕杀这里的鳄鱼,因为他听刘田说过竭泽而渔的道理。 狼疤让族人将木船靠近一些,这个时候,那些红毛野人也看见了狼疤,不过,这些长毛野人并不敢下到水里,因为水里有很多鳄鱼。 他们在岸上拿着木棍,吆喝着发出威胁的声音,而且还捡起地上的石头扔向木船,只不过,距离太远,他们的这种攻击根本就起不到效果。 大约距离江心洲七八十米的距离,狼疤就吩咐木船停了下来,然后就拿着弓箭朝岸上射,这些红毛野人属于半兽半人,智商不及人类,但却很残忍嗜杀。 他们并不知道弓箭的威力,有两个红毛野人直接被弓箭射中,倒在了地上,其中一个野人脖子上中了一箭,眼看着是活不成了。 这些红毛野人发出惊恐的吼叫声,开始四散逃窜,不一会儿就全跑光了,连鳄鱼蛋也不要了,只留下两具尸体还在岸边。 狼疤命令将木船靠岸,带着十多个战士上了岸,他们把鳄鱼蛋重新放回沙坑里,然后一个战士就对狼疤说, “狼疤,虽然那些红毛怪物暂时跑掉了,但我感觉这里还是很危险,我们还是尽快回去吧!” 狼疤说,“不行,要是我们现在走了,这些鳄鱼蛋肯定要被那些红毛怪物偷走,没有这些鳄鱼蛋,我们华部落以后就没法再猎杀鳄鱼了,我们的食物将会出现短缺。” “我们得派战士回去通知首领,让他派援兵过来,这一次,我要把这些可恶的红毛怪物一举消灭!” 战士们都觉得狼疤说的话有道理,保护这些鳄鱼蛋,就是保护华部落的食物来源,为了华部落,他们也要誓死守在这儿! 那两具红毛野人的尸体,狼疤让战士们直接扔进水里喂了鳄鱼,然后派了两个速度快的战士返回部落,报告刘田,派援军过来,其他人则继续留在这里守护那些鳄鱼蛋。 这时候,天已经渐渐黑了下来,对于狼疤和他的战士们来说,这并不是一件好事,在黑夜中,弓箭很可能无法发挥它的作用。 几个战士感到有些害怕,因为丛林中不时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也不知道是不是那些红毛野人,由于天色昏暗,他们根本什么也看不清。 “狼疤,这个地方有点危险,要不,我们回到船上去吧!”一个胆小的战士对狼疤说。 狼疤说,“不行,在夜晚,弓箭无法发挥作用,我们只有守在这里,才能保证那些红毛野人不敢来抢鳄鱼蛋!” “大家都把刀拿出来,要是那些畜生敢出来,就跟我把他们砍成肉酱!” 丛林里窸窸窣窣的声音越来越密集,像是有无数双眼睛在暗处盯着他们,狼疤手里握着刀,战士们围拢在他身旁,将弓箭扔在地上,紧紧握住手里的环首刀,紧张的注视着前方。 “呜嗷—,呜嗷—”两声低沉悠长,类似黑猩猩的呼叫声突然传来。 紧接着,一只接一只的红毛猩猩从丛林里跳了出来,虽然他们的武器很落后,但他们个个都体型高大,身材健硕,像是一只只成年的大猩猩。 蹦出来的野人有几十只,领头的是一只浑身黑毛的野人,就算是刘田一米八的身高,在他面前,也矮了一大截。 黑毛野人看着眼前的十多个矮小的人类,狂怒的拍打着胸口,嘴里吱哇乱叫着,他身后的那群红毛野人,喔喔喔的叫着朝战士们冲了过来。 那两个被狼疤派回去求援的战士,手里抓着弓箭,一路没有停歇的穿过丛林回到了部落,虽然没有骑马,他们也只花了半天时间就抵达了部落,这时,天已经黑了。 刘田还沉浸在快要当爸爸的喜悦之中,当两个战士向他汇报情况后,刘田的脸色唰的变的难看起来,他一边责怪狼疤的鲁莽,一边也担忧他的安危。 虽然天色已黑,但刘田没有丝毫犹豫的传下命令,将马圈中所有的马全部牵了出来,由于一些马被派往了煤山和铁矿山,还有几匹母马怀了孕,最终只凑出了三十匹可以使用的马。 刘田跨上一匹战马,竹一脸担忧的看着他,刘田冲她笑了笑,说,“乖乖的,我很快就会回来!” 说完,他就领着三十名战士风驰电掣般的飞奔而去。 骑马的速度要快很多,当他们抵达鳄鱼池的时候,一个显而易见的困难摆在了刘田面前,那就是,他们要怎么去江心洲上,三条木船已经被狼疤的狩猎队带走了,如果现在赶制木船的话,那肯定是来不及了。 第125章 损失惨重 刘田当机立断,骑马渡河! 虽然这种渡河方式充满了危险,但为了救狼疤和狩猎队,也只能冒险一试了。 刘田让所有的战士都把刀拿在手上,要是有鳄鱼咬马,就拿刀剁。 距离江心洲还有很远一段距离,当第一匹马被鳄鱼围攻时,其他马都受到了惊吓,开始不听使唤了,甚至还有想调头回去的。 战士们只得勒紧马缰,使劲用马鞭抽打它们,才勉强让它们继续朝前进,而那匹被围攻的战马很快就被咬翻在了鳄鱼池里,就连骑在马上的战士也跌落在了水中,但幸好,他被其他战士及时救了上来,与其他战士共乘一匹马。 但那匹被咬翻的战马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在水里,一旦被鳄鱼咬中,就很难逃脱,那匹马的肚子很快就被咬破,失去了行动能力,成了鳄鱼群的美食。 战士们手里的大刀挥舞着,砍杀接近的鳄鱼,但依然有战马被鳄鱼咬到,不时就有战马倒在了水里,甚至还有一名战士,因为救援不及,被鳄鱼群拖入了水底。 刘田看着一匹匹倒下去的战马,心疼不已,这些马,可都是失去一匹就少一匹,他愤怒的挥舞着刀砍杀敢冒头的鳄鱼,终于,他们接近了江心洲。 江心洲上一片安静,当刘田带着战士们踏上岸后,岸上没有一个人,如果不是散落一地的大刀,弓箭,还有那触目惊心的血迹,刘田甚至觉得,这个地方根本就没有发生过战斗。 很明显,战斗很惨烈,而且,很有可能,狩猎队已经全军覆没了! 狼疤死了?战士们全死了? 一股愤怒的情绪直冲刘田的脑门,他要让这些红毛畜生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消失,而且是用最残忍的方式! 跟随刘田而来的三十名战士,在看到这一幕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华部落的战士被打败了! 自从加入华部落以来,他们还从来没有吃过败仗,无论是一开始的巨鼠部落,还是后来的鳄部落,蛮部落,那都是吊打对方,没想到这一次竟然败在了这个地方。 这多少让他们的自信心受到了一些打击,就算有刘田这个充满智慧的首领,一个不慎,也会有失败的时候。 刘田虽然愤怒,但他却没有鲁莽,他没有选择在黑夜进攻红毛野人,而是在静静等待天亮。 只有在白天,弓箭才能发挥出它最大的作用。 战士们检查着手里的弓箭和大刀,沉默着,没有一个人说话,他们心里都憋着一口气,静静等待着天亮。 狼疤并没有死,他还有一口气在,只不过,他现在的状况很糟糕,他的肚子上被一根木刺捅了一个洞,还在流血,如果不是鳄皮软甲的保护,他已经死了。 这些红毛野人的力气奇大,即便只是使用木刺这种最低级的武器,他们也能重伤敌人。 他被扔在了死人堆里,他的身边全是死去的狩猎队成员。 那群红毛野人正大快朵颐的吃着一具战士的尸体,那具尸体被开膛破肚,内脏全部被掏了出来,散落一地。 狼疤知道,这一次,他肯定是死定了,他想起了自己的女人小花,还有他的便宜儿子小石,脑海中涌现出跟他们在一起时的点点滴滴。 然后,他又想起了刘田,这个曾救过他命,让他拥有女人的首领,这个举世无双,充满智慧的首领,这个让他心甘情愿,上刀山下火海的首领。 他不惧怕死亡,在刚刚的那场战斗中,他用大刀,亲手砍翻了三个红毛野人,他已经知足了。 晨曦微露,当这群红毛野人吃饱后呼呼大睡的时候,刘田率领的战士已经杀到了他们的营地。 对付这群毫无人性的畜生,当然是用最有效,最直接的办法,使用弓箭乱射。 在这些红毛野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的时候,他们已经被弓箭射死射伤了十几个人。 就算这群红毛野人力量再怎么强,但只要与他们拉开距离,用弓箭远程攻击他们,让他们有力也无处使,他们也毫无办法。 这群野人没有找地方躲避,而是直接朝战士们冲了过来,刘田让所有人扔下弓箭,跨上战马,挥舞着手里的大刀迎了上去。 就算这些野人体格再怎么健壮,但遇到手持铁兵器的骑兵,他们也只能被无情的收割。 这些红毛野人大部分都直接被砍死,剩下受了伤没有死的,刘田没有立刻补刀要他们的命,他让战士们把那些受伤的红毛野人绑了起来。 这些畜生杀害了华部落十几个战士,刘田要让这些暴虐的红毛野人生不如死。 刘田在山洞里找到了那些被红毛野人杀害的战士,他们被随意的堆放在一起,每个人的死状都很惨,看的刘田一阵心痛。 突然,在一个角落里,被两具尸体挡住的地方,刘田发现了狼疤那熟悉的面孔。 刘田赶紧过去,发现狼疤竟然还活着,只不过,他现在满脸是血,身上也有好几处伤,但伤势最重的地方,还是腹部,那里有一个洞,还在往外流血。 “首,首领。”狼疤勉强露出一个笑容。 “狼疤,你感觉怎么样?”刘田一边跟狼疤说着话,一边抱起他,走出了山洞。 见狼疤还活着,战士们都上前来帮忙,他们七手八脚的将狼疤抬到一块平整的大石头上躺了下来。 狼疤说,“首,首领,我对不起你,如果不是我执意要留在这里守护那些鳄鱼蛋,战士们也不会死。” 虽然刘田也认为狼疤这次的行为有些鲁莽,但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而且狼疤也身受重伤,再去责怪他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现在最重要的就是给狼疤治疗伤势。 刘田安慰道,“狼疤,这次的事,我不怪你,你们也是为了部落着想,你们都是部落的英雄!” 狼疤的眼睛里流出泪水,看着刘田,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刘田轻轻拍了拍他,让战士们去找了一些小灰包给狼疤止了血,然后,他们就启程返回部落,狼疤的伤要尽快治,不能留在这里耽误时间。 鳄鱼池并不好过去,那些鳄鱼在水里虎视眈眈,刘田于是就想了个办法。 第126章 犬的货被劫 刘田想到的渡河办法就是,将受伤的红毛野人扔进水里,引开鳄鱼,这样,战士们就能骑着马渡河了。 小木船无法承受一匹马的重量,所以,只能和来时一样,骑着马渡河。 这个办法很有效果,每隔一段距离,就扔下一个红毛野人,这些受伤的红毛野人哇哇乱叫着,他们也感到害怕,但战士们没有丝毫犹豫的将他们一个个的扔进了鳄鱼池。 等所有人安稳到达岸上后,本来俘虏的十几个红毛野人,只剩下了四个,其中一个是那个最为强壮的黑毛野人。 刘田要将他们全部带回部落,然后以最残忍的方式将他们杀死,这种方法就是凌迟。 回到部落后,为狼疤治了伤,让小花好好的照顾他,然后就将那四个野人绑在了四根立起来的柱子上,用小刀慢慢割他们的肉。 部落的女人根本就不敢看,男人们倒是觉得很解气,这些无论是对待人类,还是动物都异常暴虐的野人,只有以更加暴虐的方法对待他们,才足够解气。 这四个野人每被割一刀就发出惨烈的呼嚎声,听的人毛骨悚然。 他们一个接一个痛晕了过去,然后又被刘田吩咐,用凉水泼醒,继续割。 不过,执行酷刑的华部落战士,都不是专业的刽子手,由于刀法不熟,这四个野人并没有坚持多长时间,就因为流血过多而死去了。 刘田让战士们将这四个野人的尸体随意丢弃在野外了事,反正会有野兽过来清理他们的尸体。 虽然这一次华部落的损失不小,不但失去了十几个战士,还丢掉了几匹宝贵的战马,但好歹,江心洲上的红毛野人算是被团灭了,以后,去鳄鱼池捕杀鳄鱼,也不会再有什么顾虑了。 失去的十几个战士并不太好补充,在人口稀少的原始社会,土地有的是,但人却不好找,除非通过战争去掠夺人口。 但战争也是要付出代价的,无论哪个时代的战争都会消耗大量的粮食和金钱,还有就是死亡。 女人还好,可以通过交易获得,但很少会有部落会用他们的战士来交易。 当犬再一次抵达蜂部落的时候,蜂部落的首领很爽快的跟犬再一次达成了交易,自从有了那些陶罐后,那些讨厌的老鼠就再也偷食不到了。 带着交易得到的蜂蜜,犬领着他的战士们走到一个山谷中时,突然从树上跳下来一群人,拦住了他们的去路,这群人手上没有武器,但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挂着一个兽皮袋子,袋子里鼓鼓囊囊的,也不知道装的是什么。 “要想从这个地方过去,就把你们的东西留下来!”一个领头的人说。 犬皱着眉看着眼前的这些人,他们人数并不多,只有十几个人,还不及己方一半的战士多,他们有什么底气来劫自己的货? 犬说,“这些货全部都是华部落的,如果你们劫了这批货,就等于和华部落为敌,你们要是不怕死的话,就尽管来劫好了!” 犬企图以华部落强大的声望来吓退这些人,毕竟,如果能以最简单的办法解决,那何必要动刀动枪? 这群人互相对视了一眼,或许是听到了华部落的名字,他们的眼神中出现了一丝犹疑,但很快,就被那个领头的男人给打破了。 他冲犬说道,“嘿嘿,华部落吗?那确实是个强大的部落,但,只要将你们全部杀死在这里,他们又怎么会知道是谁干的呢?” 犬的脸色顿时阴沉了下来,这个家伙未免口气也忒大了些! 犬手里拿着骨刀,眼神凌厉的看着这群人,随时准备战斗。 “嘿嘿!” 这群人并没有立刻发动攻击,而是以极快的速度往后退去,与犬的队伍拉远了距离,然后,他们的手伸进兽皮袋中,拈出一颗石子,啪的弹了出去。 “啊!” 立刻有大河部落的战士中了招,捂着脸痛苦的哀嚎起来,这些石子全都是冲着眼睛而来。 这群人投掷石子,不仅很准,而且力道奇大,有的战士被击中了眼睛,眼睛立刻就被击瞎,流出血来,还有些战士虽然没有被击中眼睛,但被石子击中脸部,脸上的肉立刻就被击碎,炸了开来,疼痛难忍。 犬很恼火,这群人很狡猾,完全不跟大河部落的战士近距离战斗,他们只在远处投掷石子,这让大河部落的战士们痛苦不堪。 一颗石子击中了犬的脑门,犬一阵眩晕,差点就倒了下去,血顺着他的脸颊流了下来,这让他惊惧万分,要是这颗石子射的是他的眼睛,那他现在已经瞎了。 犬不敢再战,他立刻下达了撤退的命令,丢下五只斑驴和蜂蜜,逃走了。 这群会扔石子的人并不打算放过犬和他的战士,他们在后面紧追不舍,犬很懊悔,他这次出来,并没有带刘田赠送给他的那把弓箭。 就在他们夺路逃跑的时候,有两个战士被石子击中后脑壳,当场就被击晕了过去,彻底失去了行动能力。 犬又惊又怒,他回过身来,举起手里的骨矛,像过去他每天清晨练习投掷木桩那样,将骨矛狠狠的掷了出去。 唰的一声,骨矛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孤线,狠狠的钉在一个敌人的胸膛之上,那个人直接被巨大的冲击力击倒在地上,口吐鲜血的死去了。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这些敌人停止了追击的步伐,他们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犬和他剩下的战士逃走了,没有再继续追击。 犬带着受伤的战士一路逃回了部落,那些没有被石子射中眼睛的战士还好,脸部的外伤养养也就好了,但被射中眼睛的战士就没那么幸运了,他们有的瞎了一只眼睛,有的两只眼睛全瞎了,成了废人。 这还不是最惨的,最让犬无法接受的是,不但蜂蜜被劫走了,而且,借用华部落的五只斑驴也丢了,这让他不知道该如何向刘田交代。 第127章 仿制弓箭 穷逼树冠带着刘田交给他的任务,拖家带口的踏上了“环球旅行”的道路。 为了养家糊口,树冠不得不选择向现实低头,远离自己的部落,为刘田打工。 两匹马,其中一匹拉着那辆刘田借给他的马车,马车上坐着几个体质比较弱的女人和树部落的一些家当。 另一匹马留着备用,树冠亲自牵着它,走在最前方领路。 由于原始道路崎岖不平,马车非常颠簸,而且,还不能走山路,只能选择在相对较为平坦的原野上行走。 第一次外出探索,刘田资助了树冠一些食物,毕竟,就树冠那个尿性,要是不给他食物,他很有可能会在路上把两匹马当成食物给吃了。 资助给树冠的那些食物,足够整个树部落吃七天,刘田认为,七天时间,树冠应当会回到华部落。 树冠和他的族人在空旷的原野上漫无目的的行走了三天,一无所获,看着越来越少的食物,树冠也有一点焦虑,毕竟,找不到华首领想要的东西,他这一趟就算白跑了,什么食物也得不到。 树冠让他的族人在一片树荫下停下来休息,在一百米开外有一小小溪,溪水附近长着一些野草,这些野草成片成片的,开着黄色的花,一些蜜蜂在花丛里嗡嗡嗡的飞着,传播花粉。 树冠看着那些漂亮的野花,心情顿时好了不少。 这些野花可真好看啊!树冠在心里感慨着。 树冠不知道的是,他见到的这些野花并不是普通的野花,而是油菜花。 这个时候,几个树部落的女人冲进了花丛里,在野花丛中一通乱踩,抢着摘那些野花戴在自己头上,那些漂亮的野花顿时被踩的乱七八糟。 戴上野花的女人,还回过头冲树冠咧嘴一笑,问,“首领,我好看吗?” 树冠顿时一脸黑线,他站起来拍拍屁股,准备继续出发。 就在此时,树林里突然蹦出来几个人,他们手里拿着木刺,就去驱赶那几个还在花丛里采花的女人。 几个女人吓的哇哇乱叫,朝树冠奔来,树冠察觉到不对劲。 妈的,敢欺负老子的女人? 他拿起石矛腾腾腾的跑了过去,树部落的十来个战士不用招呼,全部都跟着树冠跑了过去。 树冠双手挺着石矛,恶狠狠的冲那群人说,“麻卖批的,你们是哪里来的王八蛋?敢欺负我树冠的女人!” 一个领头的男人并没有想要打架的意思,他一手杵着手里的木刺,指着那些开着黄花的野草说,“这些是我们部落的食物,你们为什么要踩踏它们?” 树冠见对方人数不多,就几个人,于是满不在乎的说,“那些野草长在这儿,我们也不知道那是你们的食物,而且,谁会把野草当成食物啊?” 那个领头男人的眉头皱了皱,说,“可是,那些确实就是我们部落的食物,你们踩坏了它,就得赔!” 树冠说,“如果我们知道那些野草可以吃,我们是绝对不会去踩坏它们的,而且,这些野草长在这里,就是你们的东西吗?” 对面的男人见树冠这边的人数确实要比他们多,如果真打起来的话,己方肯定讨不到便宜,搞的不好,还有可能会被胖揍一顿,只好无奈的说, “那好吧,这次的事情我就不追究了,你们快走吧!” 树冠也不想惹事,方正在这里也休息很长时间了,既然对方肯放自己走,那就赶紧溜吧。 树冠带着他的族人,牵着两匹马和一辆马车,在这群人惊讶的目光中向远处驶去。 树冠并没有走远,他们在小溪的下游处停了下来,在这里还能隐约看见那片野花地。 既然那个男人说那种野草是可以吃的,树冠就想采一些带回去,这种野草他还是第一次见,他相信华首领一定也是第一次见,说不定这就是华部落想要的东西。 等到天完全黑下来后,树冠就带着几个战士偷偷摸摸的摸到那片野草地里,借着月光,看看四下无人,就开始拔那些野草。 那些野草被一棵棵的连根拔起,每人抱一捆,一路小跑着回了驻扎的营地。 由于做贼心虚,树冠让族人们都不要休息了,他们连夜赶路,开始返程。 犬回到部落后,休养了几天,头上的伤虽然好了很多,但他心中的怒气却一点也没有消。 他决定组织大河部落的战士,去那个会投掷飞石的部落找回场子。 至于斑驴和蜂蜜被劫的事,他暂时不想告诉刘田,毕竟,那是个很丢面子的事,他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将斑驴和蜂蜜重新夺回来。 不过,犬的心中也有顾虑,那种飞石实在难于应付,中招后,要么眼睛被射瞎,要么脸被射中,疼痛难忍,只要中招,至少在短时间内,肯定会丧失战斗能力。 必须得想个应付的办法! 犬看着刘田赠送给他的弓箭,突然萌发出一个想法,自己何不学着制作弓箭呢? 犬一边抚摸着弓和箭一边琢磨着,“这种弓的构造看起来并不复杂,竹子加藤条就可以,只不过箭头,到底是用什么材料做的?” 犬几乎发动了部落里所有的族人,开始制作弓箭,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验后,大河部落还真就造出了属于他们自己的弓和箭。 只不过箭头是用石头打磨而成的,虽然威力不如铁制箭头,但要射穿一个人的肚皮,也是不难的。 毕竟是第一次制作弓箭,速度很慢,当第十把弓箭制作完成后,犬已经等不及要去复仇了,他觉得依靠这十把弓箭,已经足以打败那个飞石部落了。 犬挑选了部落里一百战士,带上十把弓箭就踏上了征程。 飞石部落并不难找,就在上回袭击大河部落的山谷中,在山谷右侧的一座山上,飞石部落就建在那座山上。 当犬踏上复仇之路的时候,树冠带着他偷来的几大捆野草回到了华部落。 树冠把那几捆野草往刘田跟前一扔,问,“华首领,你看看,这种草你需不需要?有一个部落说,这种草可以吃,但我不明白它有什么好吃的!” 第128章 硬抢 刘田眼睛一亮,他一眼就认出来这就是油菜,可以用籽榨油的那个油菜,这不禁让刘田欣喜若狂,又出现了一种古老的农作物! 这几捆油菜已经成熟了,油菜壳炸开,一些油菜籽掉在了地上。对于油菜来说,油菜籽是最宝贵的东西,可以用来榨油,这种植物油是专门用来炒菜的,而且用菜籽油炒菜非常香。 刘田问,“树冠,这种草我很喜欢,你是在哪里发现的?” 树冠很惊讶,同时他也心中窃喜,只要华部落需要,那他就能用这种草换取食物。 他说,“华首领,那个地方有一大片这样的草,不过,那里有一个部落,他们说,这种草是他们部落的,为了偷,哦不,是采这种草,我们可是费了很大劲的,差点跟对方打了起来。” 说到这里时,树冠停了下来,看着刘田。 刘田明白树冠的意思,他说,“树冠,带我去那个地方,我就允许你的部落在鳄鱼池捕杀三天的鳄鱼,并且我还会将木船借给你用,能捕到多少鳄鱼,就看你们自己的本事了!” 消灭掉江心洲上的红毛野人后,华部落就将那片鳄鱼池纳入了华部落的领地,并且在那里建了两座瓦房,狩猎的战士们会经常驻扎在那里。 树冠仔细想了想,对于他来说,虽然鳄鱼并不太容易捕杀,但只要能猎杀一只,就足够树部落所有族人吃两天了,用三天时间,怎么着也能捕到好几条鳄鱼吧。 再三权衡后,他觉得这笔买卖很划算,于是就答应了刘田。 树冠问,“那好吧,华首领,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刘田说,“明天,等我安排一下,明天一早我们就出发!” 犬率领一百名战士,来到飞石部落的山脚下,有一条小路是通往山上的,但犬并没有贸然上去,因为那条小路实在太窄,很难直接攻上去。 他让几个战士背上陶器和猎物,装作从这里经过,把飞石部落的人给引出来,其他人则在附近隐蔽起来。 很快,从那条小路上,就有人飞奔下来,他们奔跑的速度很快,拦住了那几个装作经过的战士。 “要想从这里过,就把货物留下来!”领头人说。 这个时候,犬率领战士们从丛林中杀了出来,对方人数虽然并不多,但他们手里的飞石却十分厉害,接连命中大河部落的战士。 犬拿起弓箭,瞄准一个正在投掷飞石的敌人,一箭就把他给射倒了,十个手上配备弓箭的战士,学着犬的方法,乱箭齐发,虽然他们射击的技术还不纯熟,但乱箭中也有两名飞石战士被射倒了。 飞石战士见敌众我寡,知道不敌,快速往山上退去,犬命令战士们穷追不舍,顺着小道往山上爬。 没想到半道上,飞石部落已经集结了数十名战士堵在那里,他们手中飞石乱射,很多战士都中了招,犬只得命令暂时撤退。 一直退到了山脚下,见飞石部落的战士并没有追下来,犬就让战士们停下休息,一清点人数,才发现有二十多个战士脸部受了伤,血流的满脸都是,血肉模糊。 这些伤虽然都不算重,但是真的疼,有些头上受伤的,流下来的血把眼睛都糊住了,看不清路。 这附近又没有水源,连洗都没地方洗。 最重要的是,战士们已经被打出心理阴影了,说什么也不愿意再去攻了。 犬最后只得放弃,他很沮丧,就算有弓箭,竟然也打不过这个奇特的飞石部落,他只得选择向华部落求援。 刘田在树冠的引路之下,骑着马,半天时间就到了那片油菜地。 最起码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的土地上,生长着成片成片的野生油菜,金黄色的油菜花稀稀疏疏的开着。 这种未杂交的野生油菜,植株较为矮小,就算成熟后,也只能长到成人腰部那么高,不像后世培育后的油菜那般,比人还高。 这么多的油菜,要是全部收获,可以榨出很多很多油,维持整个华部落吃一个冬季应该没有问题。 刘田决定,无论这片油菜地是野生的,还是其他部落种植的,他都必须要抢过来。 很快,从一旁的丛林里蹦出一群人,其中就有上一次差点和树冠打起来的那个男人。 那个男人在看到树冠后,就走近几步,指着树冠说,“是不是你偷了我们的野菜?” 有刘田在一旁,树冠当然一点也不怕,他说,“对,就是我树冠偷的,你想怎么样?” 那个男人生气的说,“我当时好心放你离开,你居然还偷我的野菜,你今天必须要赔给我,否则,谁也别想离开!” 说完,他招了招手,从四面八方围过来一大群人,把刘田等人给围了起来。 刘田并不惧怕围过来的这群人,因为他们的武器很落后,虽然人数超过了华部落的战士,但如果真打起来,己方胜算更大。 “等一下!”刘田扬起了手,对那个领头的人说,“这些野菜长在这个地方,谁都可以采,凭什么说它们是你的?” 那个男人上下打量着刘田,见刘田带来的战士还没有己方战士多,于是就有了底气,他说,“这片野菜地是我们先发现的,当然就是我们的!” 刘田嗤笑一声说,“既然如此,那我就只能硬抢了!” 刘田大手一挥,早就做好准备的华部落战士挥舞着手里的大刀就冲向了敌方,率先发动了攻击。 华部落的战士们已经经历过数次大战,也算是身经百战了,加上武器的碾压,很快就把对方给揍趴下了班,让对方丢下了七八具尸体。 那个领头男人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强的战士,他们好像刀枪不入,木刺和石矛竟然都伤不到他们分毫,而且,他们手拿着的到底是什么武器?为什么会那么强? 第129章 收割油菜 他已经吓的双腿打颤,差点就跪了下去,而剩下的那些人也丧失了战斗意志,直接扔下武器投降了。 见这些人全部放下了武器,刘田也不再赶尽杀绝,他走到那个领头男人跟前,说,“怎么样?还想再打吗?” 男人战战兢兢的说,“不,不打了,只要你放过我们,这片野菜地以后就是你们的了!” 刘田很满意,他点了点头说,“你们走吧!” 男人如蒙大赦,捡起丢掉的石矛,带着他的残兵败将一溜烟的跑掉了。 这片油菜还未到完全成熟的季节,只有等油菜花完全脱落,油菜荚饱满后,才能收割。 所以,在击败这个小部落,夺取这片野生油菜地后,刘田就带领战士们返回部落,准备收割油菜的工具了。 油菜最值钱的地方是它的籽,只有籽可以榨油,所以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收集油菜籽。 收油菜籽需要准备一些用具,主要有三样,连枷,箩筐和芦苇席。 所谓连枷就是由一根竹制长柄和与之垂直相连的短棍组成。 使用时,通过人力挥动连枷,使短棍击打油菜荚,将油菜籽脱离出来。 这种连枷在机械设备未出现之前,是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油菜脱籽工具,非常好用。 用竹子当做材料的箩筐也做了二十几个,用来盛放油菜籽。 芦苇席是现成的,自从天气热了后,刘田就教会了族人用芦苇编席子,每座瓦房里都有几张芦苇席。 将所有工具都做好后,已经过去好几天了,油菜差不多可以收获了。 部落里的男人和女人牵着马,马上绑着箩筐,芦苇席等工具,浩浩荡荡的出发油菜地收获油菜籽。 刘田已经穿上布衣了,他骑在马上,微风拂过,让他感觉特别的凉爽舒适。 麻布已经生产出好几匹了,但都储存在仓库里,暂时没有做出布衣。 麻布的数量还是太少了,根本就不够族人分的,刘田打算等麻布攒的足够多时,再统一给族人们制作布衣,这样也会减少矛盾。 油菜籽的收获并不复杂,将芦苇席铺在平坦的空地上,把收割的油菜杆摆到芦苇席上,在太阳底下曝晒两天,去干水份,同时油菜荚会爆开,这个时候就可以使用连枷重复拍打干透的油菜杆,使油菜籽完全脱落,最后将油菜籽收集起来,整个流程差不多就结束了。 在这里待了三天,二三十个族人就将一片足球场大小的野油菜收割完了,这次收获颇丰,带来的所有的箩筐全部装满。 回去后还得从中筛选出一些饱满优质的当做种子,而且,种植的话还需要开垦荒地。 油菜的生长周期比较漫长,通常需要9到10个月才能收获,不过这个时候已经可以种植冬油菜了。 晒干的油菜杆,并没有遗弃在这儿,刘田让族人将所有的油菜杆都捆扎起来带回部落,这些油菜杆放在地里,下一场雨后,就会腐烂,能当做肥料使用。 当刘田带着收获的油菜籽回到部落的时候,犬已经在等着他了。 犬对刘田说了斑驴和蜂蜜被劫的事,又说了两次被飞石部落打败的情况,这让刘田既震惊又恼火。 震惊的是,大河部落在周边的实力并不算弱,居然被一个不知名的小部落击败了,而且还被打败了两次。 恼火的是,借给犬的五头斑驴这么快就丢了,也不知道它们还有没有活着。 犬将飞石部落的情况一五一十的对刘田说了,包括飞石部落居住的情况,他还捡了一些飞石战士投掷的石头。 那些石头都是由坚硬的花岗岩制成,体积大概有两个拇指盖大小,表面打磨的有棱有角,光看着这些石头,刘田就觉得砸在脸上肯定非常疼。 况且,犬还说,飞石部落的战士投掷飞石的准星,非常的准,基本是指哪打哪,很难躲。 如果是其他部落,遇到这种会发射暗器,远程打击的部落,确实很容易吃亏,但刘田却有的是方法对付他们。 首先,华部落有足够多的弓箭,弓箭的射程肯定远远大于飞石,只要不进入飞石的射程范围内,利用弓箭远程打击,就很容易击败他们。 其次,刘田打算做一批藤牌出来,用于防守。 藤牌的制作相对比较简单,可以很快见效,虽然这玩意儿怕火,但原始时代的人类估计还不会使用火攻。 刘田让犬先回去,剩下的事情就交给华部落来处理,他只希望那五头斑驴还好好的活着。 这一次进攻飞石部落,刘田不打算亲自上阵,他需要让其他头领有锻炼的机会。 狼疤还在养伤,刘田就派大牙当主将,大力当副将,统领两百名战士去进攻飞石部落,刘田给出的任务是,如果飞石部落放下武器投降,那就接受他们的投降,不要杀降,但如果他们负隅顽抗,那就格杀勿论。 大牙和大力领命而去,刘田开始忙活油菜种植的事情,选出来的优良菜籽有不少,要全部种下去,反正到处都是荒地,不开垦出来种植农作物也是浪费。 这大片的荒地完全依靠人力开垦,着实有些吃不消,于是,他再次从保险柜里拿出书籍,参照图谱,做出一把曲辕犁,利用马来拉犁耕地。 油菜需要有比较充足的水源,为了方便取水,就在靠近水塘的地方垦荒。 随着部落的发展,人口的增长,开垦的荒地越来越多,水源越发重要起来,但华部落附近却没有一条大河流经,这就会限制部落的进一步发展。 水塘里的水终究有限,而且万一遇到旱季,会很容易干涸,一旦水塘缺水,那将会给农作物造成重大影响。 为了部落的可持续发展,刘田想了两套应对措施,一是挖井,二是开凿人工河。 挖井是为了解决族人喝水的问题,地下水总归比地上水要干净卫生很多,而且,万一遇到旱季,也可以用井水来应急。 在刘田一开始居住的熊洞附近就有一条天然的小河,只不过,那条小河没有流经华部落,而是在距离华部落五里开外,拐了个弯,流到别处去了。 第130章 垦荒种油菜 第二套措施,开凿人工河,刘田就想着是不是可以开挖河渠,将那条天然河里的水引到华部落来。 不过,开凿河渠是一项大工程,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依照华部落现如今的规模,还是打水井来的更实际一些。 刘田选好了第一套打水井的方案,就在心中默默的记下了,等忙完这段时间,他就开始着实做这件事情。 当树冠引着刘田去收获了一大批油菜籽后,刘田也实现了自己的承诺,开放了鳄鱼池,让他前去狩猎鳄鱼。 驻守鳄鱼池的是黄毛和他带领的十来名狩猎战士,刘田让族人在这里盖了一间瓦房,供这些战士居住,防止其他部落来偷鳄鱼。 黄毛并不认识树冠,但树冠跟他说明来意后,黄毛就放他进去了。 来到鳄鱼池边一看,那大片的沼泽地中确实有数不清的鳄鱼,但没有远程武器,要怎么捕杀它们呢? 树冠看了看黄毛手里的弓箭,对黄毛嘻嘻一笑说,“朋友,听说你们的弓箭非常厉害,能不能借给我用一下?” 黄毛瞥了树冠一眼,果断拒绝了他。 除了三只木船提供给树部落使用外,华部落并不会给予他们任何帮助,这是刘田早就嘱咐过黄毛的,所以黄毛不可能把弓箭借给树冠用。 树冠和他的族人只有一些石矛,木刺,石斧这种非常原始落后的武器,用这样的武器去猎杀皮糙肉厚的鳄鱼,效果肯定很差。 但没有办法,条件有限,树冠只能和他的族人驾驶木船,在水中猎杀鳄鱼,但这些鳄鱼现在一见到这三艘小木船就像见到阎王一样,远远的逃开。 拿着落后原始的武器,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树部落才捕杀了五只鳄鱼。 就算再怎么节省,这五只鳄鱼肉也支撑不了几天,但三天期限一到,树部落就被黄毛赶了出去。 在回华部落的路上,树冠和他的族人都很沮丧,树冠想,要是自己也能有一把弓箭就好了,那样的话,猎杀鳄鱼就不会这么费劲了。 第一把曲辕犁已经成功做出来了,即便有图谱,刘田还是花了三天时间,才把这个古老的农具给做出来。 曲辕犁投入使用,刘田亲自在荒地中指导族人使用,这个时候,树冠回来了,他是来向刘田辞行的,第一次任务已经完成了,他要去执行第二次任务了,不过,他来华部落还想向刘田要一样东西。 “树冠,不错嘛,三天时间竟然捕到了五只鳄鱼,很好,很好!”刘田笑着说。 树冠苦着脸说,“华首领,你是知道的,我有二十多个族人要养活,这五只鳄鱼根本就坚持不了几天。” 刘田说,“嗯,所以,树冠,你得尽快帮我找到我需要的东西,那样的话,你们就又能获得捕杀鳄鱼的机会,经验多了,你们自然就能捕杀更多的鳄鱼。” “话虽这么说,但华首领,我们的武器太落后了,你能不能赠送一把弓箭给我,那样的话,我们外出探索时,也能有更好的防身武器。” 刘田想了想,觉得树冠的话有道理,毕竟,树部落如今是在为刘田打工,如果他们在外面碰到危险,有伤亡的话,对刘田来说也是一种损失。 刘田点了点头,说,“嗯,那好吧,树冠,我就给你一把弓箭!” 树冠开心的笑了,有了这把弓箭,下一次一定能猎杀到很多鳄鱼,他说, “华首领,既然这样的话,你就把弓箭给我吧,我们要出发了!” 刘田让族人去仓库里取来一把崭新的弓箭,递向树冠,树冠伸手去接,刘田牢牢的抓住弓箭没有松手,他对树冠说, “树冠,弓箭不白给,你要另外拿东西来换,给我十条鳄鱼,这把弓和箭就归你了!” 一听这话,树冠立马哭丧着脸说,“华首领,我到哪里弄这么多鳄鱼给你?” 刘田说,“下次,等下次你们完成任务回来后,将十条鳄鱼肉给我!” 树冠心想,有了弓箭,以后猎杀鳄鱼将会容易很多,用十条鳄鱼换一把弓,这个买卖不亏,他咬了咬牙说,“好!华首领,十条就十条!” 树冠走后,刘田继续指导族人使用曲辕犁,从未被开发过的板硬的土地需要翻耕好几遍才能种植农作物,如果是在以前,纯靠人力来开垦,没有十天半个月根本不可能完成,但有了曲辕犁后,两天时间就垦出了足够多的土地。 原始土地,从未种植过农作物,所以土地很肥沃,不需要增肥,直接打洞把种子撒下去就可以了。 但油菜与苎麻这种生命力顽强的农作物不同,它的生命力相对比较脆弱,所以,日常需要细心打理,才能保证它们生长的旺盛。 这其中最主要就是保持充足的水源和防范虫害,这个时代没有化学农药,要怎么防治病虫害? 刘田从保险柜里拿出农业大全,翻找着古代老百姓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的方法,果然有记载。 一般是使用草木灰或是石灰粉,草木灰更安全,但效果没有石灰粉好。 刘田果断选择使用最有效的方法,生石灰,只要不过量使用,对农作物是没有伤害的。 在翻耕土地的时候,刘田派人去挖了很多石灰石,砸碎做成石灰粉撒在耕地里,与土壤混合在一起,这种混合着石灰粉的土壤能有效抑制病虫害,在古代,也是老百姓常用的一种抑制病虫害的方法。 油菜种下去后,剩下大概一半的油菜籽用来榨菜籽油。 古法榨油也有一套较为复杂的流程,简单概括就是炒籽,碾磨,蒸粉,包饼,压榨,沉淀。 这其中最为关键的步骤就是压榨,这一步骤不仅费时费力,而且还需要借助榨床这种古老的榨油工具。 在制作木质榨床之前,刘田决定先盖一座油坊,毕竟,以后部落会大面积种植油菜,用来获取菜籽油,总不能露天榨油吧? 就在部落烧砖盖油坊的时候,大牙和大力率领的战士已经抵达了飞石部落山脚下。 第131章 让飞石首领投掷飞石 第一波攻击并不算成功,只占领了半山腰处,一座用碎石堆起来的小关卡,损失了两名战士。大牙和大力都没料到,这个飞石部落不仅会投掷那种很小的石头,而且,他们还会站在高处,双手抱着人头大小的石头往下面扔。 如果不是每个战士都配备了藤牌,肯定还得损失更多的战士。 弓箭发挥了不小的作用,战士们一边往山上攻,一边用弓箭射击敌人,终于把这个小关卡给攻破了。 这个关卡距离山顶大约还有两百米,大牙让战士们在此处休整,这是一处比较大的平台,平台上有一座用石头堆砌起来的小屋,是飞石部落守关卡的战士们居住的地方。 战士们随身携带的是风干的鳄鱼肉,也不用生火,撒上点盐,直接吃就行了。 当战士们在休整之时,飞石部落的首领率领他的战士们来到关卡处,他并没有让他的战士们发动攻击。 他见华部落领头的是大牙,就问大牙,“你们是哪个部落的,为什么要来进攻我们飞石部落?” 大牙冷笑着说,“哼,你们竟然敢劫我们华部落的斑驴和蜂蜜,好大的胆子!” 飞石首领心里一惊,他们当时在劫斑驴和蜂蜜时,犬就跟他们说过,这些东西都是华部落的,但当时他们并没将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华部落放在心上,依然故我的劫了货。 飞石首领万万没想到,华部落竟然会这么强大,仅仅半天时间,就攻破了他们的关卡,再往上就是飞石部落的老巢了,他这时才意识到飞石部落正面临灭顶之灾。 飞石首领对大大牙说,“这件事,是我的不对,你能不能放过我们?” 大牙冷哼一声说,“放了你们也可以,赔我们的斑驴和蜂蜜,另外……” 他指着飞石首领,说,“你这个王八蛋得亲自去我们华部落,向我们华部落首领道歉!” 飞石首领讪讪一笑,说,“蜂蜜已经被我们吃掉了,你看,你们杀了我们这么多战士,我把那五头驴兽还给你,这件事就算扯平了,你看行不行?” 大牙说,“这不行,那些蜂蜜你得赔给我们。” 大力补充说,“而且,我们还损失了两名战士,你们也得赔!” 飞石首领为难的说,“蜂蜜的味道实在是太好了,我们忍不住就吃掉了,现在我也不知道该去哪里弄蜂蜜。” “至于你们死去的那两名战士,我从部落挑选两名战士赔给你们,这总可以了吧?” 大牙一时陷入了为难,大力说,“这件事我们没办法自己决定,你还是跟我们一起回华部落,见见我们的首领吧,我们首领说怎么做,就怎么做!” 飞石首领一时也有点为难,因为他不知道那个华首领是个什么样的人,万一自己去了华部落,那个华首领要杀自己可怎么办? 大力看出了飞石首领的为难,他说,“你现在只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是跟我们去华部落,去见我们的首领,二是被我们打败,部落灭亡!” 飞石首领最后咬了咬牙,说,“那好吧,我跟你们去华部落!” 华部落的族人在大兴土木,盖油坊的同时,刘田也在参照图谱,制作石碾与木质榨床。 石碾其实并不复杂,这对于擅于磨制石器的原始人类来说,并非难事。 石碾主要是用于将炒熟的油菜籽碾碎成粉,这对于古法榨油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一步。 大牙将飞石首领带回了华部落,那五只斑驴也重新回到了华部落,但飞石部落一直把这五只斑驴关在一间石屋里面,也不给它们吃的,导致它们饿的瘦骨嶙峋,走路都打着飘了。 一回到华部落,五只斑驴就像是外出流浪的人重新回到家一样,欢快的在草场上吃起草来,小斑和另外两只斑驴,看到同伴回归,也都凑上去耳鬓厮磨,欢快异常。 大牙对刘田说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并且指着飞石首领告诉刘田,“首领,这个家伙就是飞石首领,他把我们的蜂蜜全都吃了,不过还好,五只斑驴他们还没来得及吃,都让我给带回来了!” 刘田点了点头,问飞石首领,“你会投掷飞石吗?” 飞石首领也是个年轻的战士,比刘田大不了多少,他说,“当然,我们飞石部落的战士,没有不会投掷飞石的!” 刘田在三十米开外的一块大石头上,摆上一只陶罐,对飞石首领说,“那你投给我看看,将那只陶罐击碎!” 飞石首领看着那只距离有些远的陶罐,心里也没有底,三十米的距离已经超出了他平时的射程范围,而且,还要将那只坚硬的陶器击碎,这着实是有些难。 他对刘田说,“华首领,这不可能,距离太远,我没法将那只陶罐击碎。” 刘田说,“只要你能击碎那只陶罐,我就放你离开,并且之前的事情,我不再追究。” 飞石首领问,“华首领,你说话算话吗?” 刘田点头说,“当然,我说话当然算话!” “那好,华首领,你看我的!” 飞石首领深吸一口气,眼神坚定的看着那只陶罐,他慢慢从兽皮袋中取出一只稍大一点的石子,“嗖”一声掷了出去。 石子接触到陶罐的时候,就弹了出去,落在了一旁的草丛里。 陶罐并没有碎,只是裂开了几道细小的纹路。 飞石首领摊了摊手说,“华首领,我刚才就说过,这么远的距离,是不可能击碎那个罐子的!” 刘田说,“虽然你没有击碎那只坚硬的陶罐,但这么远的距离,能让它裂开,也实属不易。” 他拿着那只陶罐递给飞石首领,说,“我决定放了你,你走吧!” “真的吗?华首领,你真的要放了我吗?”飞石首领惊喜万分的说。 刘田点了点头,笑着说,“嗯,我说话算话!” 大牙说,“可是首领,他吃了我们的蜂蜜,就这样放过他吗?” 第132章 组建贸易队 刘田朝大牙摆了摆手,然后对飞石首领说,“你还不走?” 飞石首领说,“华首领,我很感激你,如果以后华部落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飞石部落一定会全力帮助你们!” 说完,他非常感激的看了刘田一眼,然后就转身离开了这里。 大力问,“首领,就这么放他走吗?” 刘田微微一笑说,“既然他已经把斑驴还给我们了,那就没有必要再难为他了,就算现在杀了他,对我们来说也没有任何好处,他不是说了吗?万一我们华部落以后遇到困难,可以向他们寻求帮助,飞石部落有着不俗的战力,以后说不定可以为我们所用。” 大力和大牙均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压榨菜籽油最为复杂的两项工具,石碾和榨床在一天天的完善,终于在油坊盖好后的第三天,制作完成了,随后就被搬到了油坊里。 油坊内部还建了一座灶台,灶台上安了两口铁锅,分别用于干炒和蒸煮菜籽。 至此,已经基本上具备了古法榨油的条件,刘田让族人把仓库里装油菜籽的箩筐全部搬到油坊里来。 这些菜籽早就已经筛过了,里面并没有其他杂质。 第一步是将所有的菜籽都用文火炒一遍,这样可以提高出油率。 第二步,炒好的菜籽,用石碾碾成粉状,刘田牵来一头斑驴,用它来拉磨,磨盘下放置一个箩筐,菜籽粉会落入箩筐中。 第三步,将碾碎的菜籽粉放入陶锅内进行蒸煮,蒸煮时,可以在陶锅的口子上放置一小把干草,增加水蒸气。 第四步,利用白布包裹蒸煮后的菜籽粉,制作出一个个的油饼。 最后,将油饼放入榨床的榨槽中,在顶部插入楔子,房梁上用粗麻绳吊一块大石,人力推动大石敲击楔子,通过楔子的横向挤压使油饼受压出油。 油饼被挤压后,体积会逐渐变小,这个时候,需要增加楔子,以增强压力。 榨床下方放一口陶锅,挤压出的菜籽油流入陶锅中进行储存。 压榨菜籽油,也算是一项体力活,特别是压榨的时候,需要全力推动大石,撞击楔子的力度足够大,才能压榨出更多的菜籽油。 第一遍,刘田亲自示范给两个族人看,当第一遍压榨的流程结束后,他就让两个族人自己动手做。 毕竟,在华部落,菜籽油,与麻布同样重要,但这种具体的活,刘田没有时间去做,他需要带出两个徒弟,使他们掌握这项手艺。 压榨菜籽油的时候,香气四溢,老远就能闻的到,因此,很快就吸引部落里所有的族人前来围观,他们耸动着鼻子,看着他们劳动后换来的油菜籽慢慢变成了陶锅里黏糊糊的液体,这让他们感觉非常的神奇,同时,他们也很好奇,这种粘稠的液体到底有什么用? 晚上时,刘田带着一小罐菜籽油回了家,自从怀孕后,竹的肚子就越来越大,去布坊的次数也少了一些,部落里有几个女人已经完全掌握了麻布的制作方法,不用她每天都去教学了。 大部分时间,竹都待在小院内,有时候无所事事,有时候拿一些废弃的兽皮制兽皮袋,或是兽皮水囊。 “竹,你闻一闻香不香?” 刘田将小陶罐凑近竹说道。 竹耸着鼻子闻了闻,眼睛一亮,她问,“刘田,这是什么?” 刘田反问,“怎么样?闻这个味道有没有想要呕?” 自从竹怀孕后,一闻到油荤味就想呕,所以,平时炒菜,刘田都不让放油,竹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沾油荤了。 竹摇了摇头说,“倒没有呕,这个到底是什么?这么香。” 刘田说,“这是菜籽油,是用植物榨出来的油,用这种油来炒菜,你肯定会喜欢吃!” “就是你们上次抢回来的那些野菜做的油吗?”竹问。 刘田点了点头,笑着说,“对!” 刘田亲自下厨,用菜籽油炒菜,当菜籽油倒入铁锅的那一刻,一股熟悉的香味扑鼻而来,对于他来说,这种香味真是久违了。 当树冠第二次回来时,他对刘田说,“华首领,这一次外出,我碰到了好几个小部落,当我和我的族人吃咸鱼的时候,他们都对这种食物很感兴趣,我就给了一些给他们尝了,他们说这种味道非常不错,问能不能换一些咸鱼给他们。” 我跟他们说,“这种咸鱼不是我们树部落的,是华部落的,我必须回去问一下华首领,所以,我就回来问一下你,要不要跟他们交换。” 刘田说,“这当然可以,不过树冠,交易的事情就不用你操心了,这一次,也算你完成了一项任务,带上你的弓箭去鳄鱼池猎杀鳄鱼吧!和之前一样,狩猎时间为三天。” 树冠大喜,他本来没有报什么希望,毕竟这一次,他并没有带回使刘田感兴趣的东西。 树冠走后,刘田就开始着手准备组建贸易队,从树冠的话中,刘田知道,这些尝过咸鱼味道的小部落,肯定会对盐巴很感兴趣,不仅是盐巴,华部落的陶器和铁制工具也可以通过贸易队交易出去。 狼疤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刘田将他重新调入狩猎队,大力被调往贸易队当队长,贸易队的成员加上大力,一共有三十一位成员,全部都是配备弓箭和环首刀的战士。 所有的货物都用马来拉,没有修路,马车也就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之前怀孕的三匹母马,其中有一匹已经成功生下一匹小马驹,而且还是母的,这让刘田十分开心。 贸易队组建好的第二天,战士们将盐巴,陶器,还有铁锤,铁斧,铁铲等工具装到马背上,一切准备就绪后,就出发了。 临走时,刘田特别叮嘱大力,华部落最需要的是人口,食物,像巨鼠那样可以养殖的牲畜,或者像油菜那样可以种植的农作物。这些都是交易的主要目标,不必要的交易尽量避免。 大力朝着东方前进,走了整整十天,才发现了一种非常有用的农作物。 第133章 重要的粮食作物 大力碰见的这种农作物就是狗尾巴草,普通的狗尾巴草,大力认识,而且,每到夏秋之际,他的族人就会在原野上采集狗尾巴草的草籽,当做食物。 但大力看到的这种狗尾巴草个头偏大,草籽也更大更饱满一些,而且,有一些女人正在原野上采集草籽,她们把采集到的草籽放进一只只用树皮编成的箩筐里,用一根草绳挂在身上。 大力还是第一次见这种大号的狗尾巴草,以他的经验,他知道这种草籽肯定也是一种食物。 他决定和这些女人交易一些草籽带回去,首领说过,贸易队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换取食物以及可以用来种植的农作物。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大力拉住一个女人问,“女人,你们采集这种草籽是不是用来当成食物的?” 这个女人用怪异的眼神看了大力一眼,没好气的说,“不然呢?这么热的天,如果这些草不能吃,那么我们为什么要采它们?” 大力说,“果然跟我想的一样,那么,能不能带我去见见你们的首领,我想跟你们交换一些这样的草籽。” 女人用手指着远处,说,“我们的部落就在那边,你自己去问我们的族长吧!” 大力说,“嗯,那好,那你谢谢你了,女人。” 说完,大力就带着贸易队进入了这个部落。 大力不清楚这是一个怎样的部落,但部落周围全是这种狗尾巴草,而且无边无际,粟田里,女人和男人正在采集草籽。 不但如此,这个部落看起来规模很大,建了很多很多的茅草屋,外围用木桩围成了一圈,部落内部有一条小路,通往外面的粟田中。 小路上,人们用肩挑着箩筐,将一筐筐粟米往部落里送,这些人的脸上全都充满了丰收的喜悦。 这个会种植狗尾巴草的部落,大力称它为草部落,这个部落因为会种植,所以部落很大,这个部落的人口比之前出现的所有部落,总人口加起来还要多。 反正到底有多少人,大力也数不过来。 这个部落的首领对于大力带来的盐巴,陶器还有铁器都十分的感兴趣,尤其是陶器和那些崭新的铁制农用工具,是他之前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 大力带来的所有陶罐,大概有三十个,以十斤草籽换一个陶罐的价格,全部被草首领换了过去。 另外还交换了一些盐巴和铁器,总共交易来五百斤草籽。 这些草籽分装在十只草部落赠送的箩筐里,分五匹马来拉,陶器已经全都被交易出去了,剩下还有差不多一百斤盐,各式铁器数十把。 大力跟草首领告别后,就带着贸易队继续出发,前往下一个部落。 油菜播种后第七天,就开始出苗了,这个时候就需要施肥,促进根系和叶片的生长。 部落里的有机肥很充足,厕所和畜棚里有充足的粪便可以使用。 在清理这些粪便的时候,刘田发现厕所和畜棚靠墙的角落里出现了一些白色的结晶,厚厚的一层,量还不少。 这些白色的结晶,刘田自然认识,因为这就是硝石,这一发现让刘田非常惊喜,有了硝石,就有了制作火药的原料。 刘田正打算在部落里打井和开凿人工河,如果有火药的话,将会让这两项工程变得更加简单。 不过,要想成功制成火药,光有硝石还不行,还必须要有硫磺。 树冠在鳄鱼池狩猎之后就回到了华部落,准备下一次出行,这一次,刘田只交给他一项任务,那就是让树冠帮助自己寻找硫磺,只要找到硫磺,刘田就答应树冠,赠送给他一把环首刀。 这个奖励对于树冠来说,是有莫大吸引力的,所以,他很爽快的就答应了下来。 有了弓箭后,这次树部落在鳄鱼池的收获很大,不仅归还了刘田十条鳄鱼肉,而且他们自己还结余了十条。 天气太热,这十条鳄鱼肉不可能全都带在身上,一时吃不完的话,肉质很容易就腐败,所以树冠拜托刘田帮他腌制五条。 刘田很爽快的就答应了下来,并且他还向树冠保证,只要他好好的为华部落工作,完成刘田交给他的任务,他们树部落就会慢慢有结余的食物,这些结余的食物,刘田会帮助他们腌制起来保存。 树冠再次离开后,刘田就开始收集畜棚和厕所墙面上的白霜。 不仅墙面上,地上也有,而且量还不少,族人不知道刘田为什么要收集这些看起来像盐一样的东西,难道这些也是盐吗? 但是,就算是盐,为什么它们会长在厕所边?一些好奇心特别重的族人,还抠下一些,放在嘴里尝了尝,虽然有一点咸咸的味道,但总感觉这味道有点怪怪的,没有正常的盐巴好吃。 刘田也没有跟族人解释这到底是什么,他觉得自己没法解释清楚,他不认为这些原始人类能理解火药是什么。 搜刮下来的硝石,量还真不小,竟然装满了五只大陶罐,大概有一百斤左右,这给了刘田一个不小的惊喜。 这些硝石如果全部能制成火药,只是用来打几口水井的话,完全够用了。 华部落一共种植了差不多一百亩油菜田,给这么大块地施肥,差不多耗完了之前部落里积累的所有粪便,另外还有一些之前压榨菜籽油留下来的油饼没有用,尽管如此,刘田还是觉得,等来年开春,菰米种植后,如果光依靠油饼和粪便,肥料恐怕还不太够用。 在现如今还无法制作出化学肥料的原始时代,只能继续寻找其他补充肥料的方法。 比如多养牲畜,增加人口,或是利用自然界中的肥料,比如塘泥或是草木灰也可以当做一种肥料。 自从被飞石部落连续击败两次之后,大河部落的族人就出现了一种十分矛盾的心理,他们的人口比飞石部落人口多,竟然还会被他们击败,这让所有大河部落的族人知道了武器的重要性。 华部落正是拥有了弓箭和环首刀,才会所向披靡,无论面对什么样的敌人,他们都能将其击败。 只不过,作为首领的犬很明白,华部落是不可能将铁器的打造方法告诉他的,那么,要想成为像华部落那般强大的部落,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扩张! 第134章 意外闯入的羊群 在刚刚入秋,一些树上的树叶开始枯黄掉落的时候,华部落附近空旷的荒野上出现了一群野山羊。 这群野山羊数量颇多,看起来有上千只,刘田不清楚这群野山羊为什么敢于靠近人类的栖息地,但他并没有急于让族人去猎杀它们。 那样的话很可能会打草惊蛇,让这群相比于野牛,野马这样的大型牲口更容易捕捉的猎物逃走。 刘田有着更长远的打算,他想要将这群野山羊圈养起来,驯化它们,这么庞大的基数,如果能成功将他们圈养起来,华部落就会有源源不断的肉食来源。 北方的游牧部落也有驯养的牲畜,但他们与南方的这些部落并不友好,况且,如果是公平交易的话,想要得到上千头羊,付出的代价肯定很大,还不如自己驯养来的实在。 野山羊虽然具有一定的攻击性,但对于人类并不会造成太大的威胁,只要方法得当,还是有希望抓住它们的。 因为要活的,就不能使用弓箭这种杀伤力很强的武器,最好的办法就是驱赶它们,将它们赶入一个提前设置好的羊圈中,这样,它们就无法逃脱了。 刘田发动部落里几乎所有的男人和女人,开始建羊圈,与养马场类似,羊圈建在靠近部落一块平坦的草场上。 去山上伐木,截成一根根长两米左右的木桩,并排订在地面,围成一个圆圈,在一个方向空出一道口子,方便将羊群赶入羊圈中。 部落里四五百人同时动工,进度很快,只花了两天时间,一个大型木栅羊圈就做好了,检查了一遍,木栅栏很牢固,每一根木桩之间都用坚固树皮编成的绳子绑在一起,订入地下的木桩也有半米深,就算台风也刮不倒它。 除此之外,刘田还做了数十根套马杆,用来驱赶羊群。 一切准备就绪后,部落里所有可以正常行动的人,包括女人,全部加入到这场活捉野山羊的特殊狩猎行动中来。 部落里还剩下不到四十匹马,全部用上,会骑马的都骑到马上,不会骑马的手里握着套马杆,形成一个扇形,慢慢的将这群野山羊围拢起来。 野山羊比较机警,它们发现有危险靠近时,在头羊的率领下,开始转移,但它们奔跑的速度远远及不上马的速度,三十几个骑在马上的战士,挥舞着手里的套马杆,将这群野山羊往部落的方向赶。 没有骑马的族人每人之间拉开一段距离,手里挥舞着棍棒等武器,吆喝着,确保没有山羊能逃脱这个包围圈。 刘田一直站在自家的小院里紧张的看着场上的局势,当羊群开始被迫进入羊圈时,他才终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羊群似乎并不知道,这些由木桩组成的木栅栏实际上是一个用来圈养它们的陷阱,因为羊圈的空间足够大,上千只羊待在里面依然有很大的活动空间,所以,当所有羊都进入了羊圈,那些可恶的人类不再驱赶它们时,它们竟然悠哉的吃起草来。 当所有羊都被赶进羊圈后,族人们一边守住出口,一边用剩余的木桩缩小这个逃生的口子,最后安上一道木门,这上千只野山羊就成为了华部落饲养的牲畜。 就算这些野生山羊的野性再怎么大,长期被关在一个牢笼里,它们的野性也会被慢慢磨灭,而它们的后代从出生时起,就吃着人类投喂的草料,没有丝毫野外生存经验,最终只能依赖人类存活。 上千只羊每天需要吃掉大量的青草,此时的天气还比较暖和,荒野上有足够的青草给这些羊群吃,只是一旦天气冷下来后,这么多的牲畜就会没有草料吃,会饿死。 需要提前储存一些草料。 刘田想到了距离部落不远的象草地,那里的象草不仅长势旺盛,而且规模很大,似乎无边无际,只是象草不是长青草,到了冬季就会枯萎,所以只能提前收割,做成草料储存。 储存草料的方法也很简单,就是将青草晒干打成捆,放在干燥处,避免雨淋就可以了。 象草每年可以收割3到5次,如果现在去收割的话,在冬季来临前,至少还可以再收割一次。 刘田不再犹豫,发动了部落里所有能发动的族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全都去象草地收割象草。 族人们牵着马,带上箩筐,镰刀等工具,浩浩荡荡的出发前往象草地。 距离并不远,刘田依稀记得,他刚来到这片原始土地上时,这片象草地就掩护过他,让他成功逃脱了食人族的魔爪。 后来,他率领华部落的战士,成功将食人族击败,俘虏的几名食人族的奴隶,至今依然在为华部落辛勤的劳动。 在距离这片象草地大约一公里处,那里原本是食人族的领地,被刘田一把火烧掉后,现如今已经是杂草丛生,看不出一点人类生存过的痕迹了。 抵达目的地后,族人们卸下马背上的重物,就开始动手收割象草,所有的马也不用拴起来,就那样散放着让它们吃草。 由于刚刚下过一场雨,象草丛里有些潮湿,但这并不影响收割,而且今天,阳光很好,割下来的象草就堆放到空地上晾晒。 两米多高的象草丛,人一旦钻进去,就很难发现,刘田让族人们尽量不要太过分散,因为他不知道在这么深的草丛里会不会隐藏着危险的野兽或是毒蛇。 两三百族人一起收割,象草成片成片的倒下,藏在草丛里的鸟类呼啦啦的飞了出来,一些嘴馋的族人就会顺着鸟飞出的方向找过去,竟然发现了好几窝鸟蛋。 第135章 储存草料 不用做特殊的处理,直接敲碎蛋壳,生吃下去,几窝鸟蛋就这样被战士们分食了,这是不可多得的美味。 象草的生命力顽强,即便是在寒冷的冬季,叶子完全枯萎了,埋在地底的根茎也不会死,等到来年春天,天气暖和时,它就会再次生长出来。 所以,刘田暂时不打算在部落里种植象草,这片象草制成草料后,在冬季足够部落里的所有的牲畜食用了。 藏在象草丛里的一些小个头的食草动物在感受到人类的接近后,早就从它们自己开辟的蹊径逃之夭夭了,根本就不给族人们抓住他它们的时机。 等到下午,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刘田就让族人们收拾收拾,准备回部落了,摊开晾晒的象草也不用收拾,储存干草料的话,象草的水分要小于百分之十五,至少需要在烈日下曝晒3到5天。 两三百族人劳动了整整一天,收割的象草少说也有千斤重了,但也只占这片象草地的三分之一而已,要想将这片象草全部收割完,至少还需要两天时间。 回去后,刘田就开始制作铡刀,象草的叶子很长,普遍在两米以上,需要将其铡断,才容易打捆放置。 铁器的锻造已经很纯熟了,几个铁匠互相之间的配合也十分默契,刘田现在基本上都不用亲自动手,只要将需要锻造的物品告诉他们,即可成功打造出来。 几乎每天,铁矿石和煤炭都会源源不断的运送至华部落,除去每日的消耗,华部落也储存了相当可观的铁矿石和煤炭,足够使用半年之久。 但考虑到冬季可能无法顺利开采资源,刘田并没有暂停开采,煤山上原本只是一个小山洞的矿洞,现在已经被挖成了一个大坑,铁矿山上的情况也是如此。 由于工具的落后,开采的效率很低,每日都有工具损坏,再通过锻造源源不断的补充。 如果有火药的话,开采起来应该会方便很多吧! 硝石是有了,但硫磺至今还没有下落,不知道树冠那个家伙到底有没有找到硫磺,在临行前,刘田就告诉了树冠,硫磺是一种黄色的石头,树冠不明白什么是黄色,刘田就采了一朵黄色的小菊花,告诉树冠,黄色就是这种花的颜色,硫磺就和这朵花的颜色差不多。 树冠这才明白了什么是黄色,但他对于颜色到底是什么还是似懂非懂。 刘田还告诉树冠,在靠近火山的地方,可能会有这种石头,树冠不明白什么是火山,刘田就跟他描述了一遍火山喷发时的景象。 树冠瞬间就懂了,并且,他还知道哪里有火山,因为在他很小的时候,他就经历过一次火山喷发,他至今还对那次的火山喷发记忆犹新。 他那时还很小,大概七八岁的样子,他在部落里玩耍的时候,感受到大地震颤起来,然后他就看到,很远很远的一座山上,一股火光冲天而起,即便那时的天已经擦黑了,但那股强烈的火光还是将整个天空都照亮了。 还是很小的树冠只是呆呆的看着那恐怖的景象,根本就想不起来要逃跑。 尽管那处火山距离很遥远,但那时的首领还是带着树部落的族人举族迁徙了,来到了他们现在居住的地方。 过了差不多半个月的时间,火山早已停止了喷发,首领又带着族人迁了回来,部落并没有遭到破坏,只是落满了厚厚的灰尘,但这并不妨碍树部落的族人居住。 而且,持续好多天都没有阳光,这些都是不太好的征兆,但当首领带着族人出去狩猎时,他们却有了意外的发现。 在距离火山稍近一些的地方,有很多野兽的尸体,它们大部分都是被火山喷发时产生的巨大热量烤熟的,由于那时天气比较寒冷,这些烤熟的肉并没有腐败。 树冠记得,那个冬天,部落里没有饿死的孩子或是老人,他们度过了一个幸福的冬天。 距离树冠出发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了,这也是他离开华部落最久的一次,也不知道这个家伙到底有没有找到硫磺石。 象草晒干后,刘田就让族人将铡刀抬过去,就在原地铡好,打成捆再带回部落。 幸好这几天天气很给力,不但没有下雨,而且阳光炽热,三天时间,本来青绿色的象草就晒成了枯黄色。 打好捆的草料足有上千个,被马拉着一趟趟的送回部落,这么多的草料,仓库里已经堆不下了,刘田就让族人又新建了一座一面敞开的干草棚,专门存放草料。 这种干草棚建起来简单,需要储存的草料有很多,如果建青砖仓库的话,势必工程量会很大,而且,只是给牲畜吃的草,没有必要花那么大的代价建一座大型的瓦房,这样简单的干草棚就足够了。 三面都用厚厚的干草编成的草墙挡住,顶部覆盖拼接起来的废旧兽皮,再搭一层厚厚的干草,防潮防雨,地面用青砖铺起来,最后铺上一层干草,基本上就不用怕草料会受潮了。 将草料全部存放进草棚后,草棚里还剩下相当大的空间,这是为下一茬象草收割预留下足够的空间。 抓获的这些山羊并不安分,它们在发现自己被关入一个超大的笼子里后,就用羊角顶撞那一排排木栅栏,经过多次顶撞后,有些地方的木桩竟然出现了松动。 刘田只好吩咐族人昼夜巡视,用皮鞭抽打那些出头鸟,同时修复加固木栅栏。 顶撞木桩只是这群野山羊试图逃跑的一种方法而已,更多的山羊尝试利用它们的跳跃技巧跃过这道木墙,但无一例外,全部以失败告终。 在第一茬草料全部储存进草料棚之后,大力的贸易小队完成了第一次外出贸易后回到了部落。 这一次主动的外出交易,也为华部落带来了不少好东西。 第136章 大力的奇异经历 大力这一次外出,走访了很多地方,当然,带出去的陶器,盐巴,还有铁器全部成功交易了出去,而收获也颇丰。 除了那500斤粟米外,还有诸如栗子,竹笋,菱角之类的食物,十多匹马背上挂着的箩筐装的满满当当的。鱼和肉倒也换了一些,但天气太热,不容易保存,于是,就被当成干粮吃光了。 刘田最为看中的当然还是那500斤粟米,大力这个家伙果然没有让自己失望,这就又为华部落增加了一种农作物。 看着瘦了一圈,又黑了不少的大力,刘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大力,这一次真是辛苦你了,你带回来的这些东西,我十分满意!” 大力笑了笑,说,“首领,这一次我们确实走了很远的路,也遇到了很多部落,不过,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部落,一个是草部落,就是跟我们交换这种草籽的这个部落。” 大力抓了一把粟米,继续说道,“首领,你看,这种草籽就是草部落种植的,我们过去的时候,草部落的族人正在收获这种草籽,他们种了很多很多,成片成片的,一眼望不到头。” “草部落的首领对于我们的陶罐和铁器十分感兴趣,陶罐可以用来储存收获的草籽,而铁器能够帮助他们种植和收获。” “那个看起来有些上了年纪,但很温和的首领对我说,希望我们两个部落以后能保持长期友好的交易关系,如果我们有需要的话,可以随时去草部落进行公平的交易。” 刘田点了点头,说,“嗯,这个自然没有问题,大力,这种草籽的名字叫粟,是一种很重要的粮食,我们也可以像草部落那样,开垦荒地来种植。” “嗯,首领,除了草部落之外我们还去了一个很特别的地方,那个地方距离很远,差不多有两个草部落那么远,那里有一片很大的湖,大到看不到边。” 大力顿了顿,然后接着说,“之所以说那个地方很特殊,是因为住在湖边的那些人竟然也会制盐。” “而且,他们制盐的方法要更加简单,他们在湖边挖了个大坑,然后把湖水引入坑里,过两天,坑底就结了厚厚的一层盐,首领,你说神奇不神奇?” 刘田点了点头,说,“大力,那确实是个神奇的地方,而且,只要住在那片湖边,就能获得吃不完的盐,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大力摇了摇头,说,“这个问题,我也问过住在湖边的那些人,但他们都不肯告诉我,好像盐是很宝贵的东西一样,如果不是我带的盐巴已经全部交易出去了,我非得把我们华部落的盐巴拿出来给他们看看。” “而且,当我告诉他们,我们华部落也会制盐时,这帮目中无人的家伙竟然全都不信,他们说,除了住在这个湖边的人,没有其他人会制盐,首领,你说气人不气人?” “不过还好,我们随身携带的陶器,倒让他们很感兴趣,他们说,用这种罐子装盐实在是太方便了,于是,他们就想跟我交易一些陶器。” “我当然很爽快的就答应了下来,一开始,他们想要用盐跟我交换陶器,我很干脆的就拒绝了,他们用很诧异的眼神看着我,像是看一个怪物,然后我问他们有没有食物,我们需要交换一些食物。” “那个部落的首领就带着我们来到湖边,那个湖岸边,有很多很多的沙子,走在上面软软的,还很舒适。” “但当我看到沙滩上出现一座小山时,我简直惊呆了,我不知道这里为什么会出现一座山,因为这周围空荡荡的,没有任何植物,这座山显得很突兀。” “当那个首领把我带到那座山跟前时,我才发现,那并不是一座山,而是一条鱼,一条非常巨大的鱼。” “首领,我保证你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大的鱼,别说是你,就是我也从没见过,它就和一座小山一样,我站在它跟前,渺小的就像一只蚂蚁。” 刘田知道,那一定是一条搁浅的鲸鱼,他装作从未见过鲸鱼的样子,面露好奇的追问,“后来呢?后来怎么样?” 这给了大力很大的虚荣感,他清了清嗓子,继续述说, “那条大鱼还没有死,它还有呼吸,当我接近它的时候,它鼻子里喷出来的气差点把我吹倒了,但不知道它是不是受伤了,又或是太老了,它已经回不到水里去了。” “那个首领就跟我说,怎么样?用这些鱼肉跟你交换那些陶器,这总没问题了吧?你从这条大鱼身上随便割肉,只要你能带的走。” “说完,那个首领就拿骨刀戳在那条大鱼的背上,割下一块肉,生吃了起来,那条大鱼痛的叫了起来,那声音差点把我耳朵给震聋了,但就算是再大的鱼,到了岸上,也只是被宰割的份,我这时候才看到,大鱼的背上出现了好多个血窟窿,都是这个部落的人割的。” “说实话,首领,我不太忍心在那条大鱼活着的时候就割它的肉,但我得尽快将陶器交易出去,我不知道那条大鱼什么时候会死去,我没那么多时间在那里等着它死去,于是,我就吩咐我们华部落的族人去割他的肉。” “见到这么多的肉,战士们也毫不手软,首领,你想想,我们有环首刀,用环首刀割肉,那可就方便太多了,那条大鱼一开始还有力气叫换,但当我们从它身上割了足够多的肉时,它就彻底没了声息,而它流出来的血,把沙滩和湖水都染红了,一些讨厌的鸟类也来分食它的尸体。” 刘田这个时候问,“大力,那些鱼肉呢?你怎么没有带回来?” 大力挠了挠头说,“我们交换到鱼肉后,就开始往回赶,哪知道在路上,这些腥味很重的鱼肉,就吸引了大批的苍蝇,最后鱼肉全都臭了,而且还生蛆了,我知道这肉肯定是不能吃了,于是,在路上,我们就把那些肉全都丢了。” 第137章 炸矿洞 刘田并没有责怪大力,他对大力说,“嗯,大力,你确实是发现了一个有趣的地方,而且你这次带回来的草籽很有用,你们大家都辛苦了,都回去休息吧!” 大力走后,刘田就吩咐族人将那些粟米都摊开在空地上晾晒,然后从中挑选出优质的种子留作来年种植。 留下来的种子差不多有三百来斤,全部装进陶罐里密封起来,剩下的留作冬季的存粮。 贸易小队在部落休整几天,补充了各项物资后,就又出发了,这应当是今年最后一次外出贸易了,因为寒冷的冬季就快来了,华部落也要为冬季做准备了。 大力走后的第二天,树冠回来了,而且还真的带回来刘田想要的硫磺,用马拉着,有好几大筐。 刘田也信守承诺,送给树冠一把环首刀,并且,之前的奖励也算数,树冠可以带着他的族人去鳄鱼池狩猎三天。 有了硫磺和硝石,再加上一些木炭,火药就可以开始制作了。 用这三种物质制作出的火药被称为黑火药,威力相对较小,不过用于开矿威力肯定是足够了。 制作的方法并不难,将三种物质按照一点比例混合在一起,大概的比例是,75%硝石加10%硫磺加15%木炭。 黑火药在开放环境下点燃并不会引发爆炸,只会燃烧,只有在密闭环境中,才会爆炸,所以相对来讲,黑火药的安全系数还是较高的。 刘田并不需要用于军事的那种高威力的炸药,对于他来说,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如果不是需要爆破矿洞,让族人在开采时更加安全,他也许并不会制作炸药。 刘田在制作黑火药的同时,也让族人去准备爆破的其他材料,主要就是竹筒,只需要手臂粗细的竹子就可以,然后按照竹节截成一根根的竹筒。 将五根竹筒并排绑在一起,形成一个个简易的炸药包,在麻绳上抹上动物油脂,充当引信。 刘田将制作好的黑火药装进陶罐中,带上简易炸药包,就前往了铁矿山。 铁矿山已经被挖出了一个宽五米,深十米的矿洞,矿洞里黑漆漆的,族人们在里面开采铁矿石,既不方便,又不安全,搞不好就会坍塌,还不如直接把它给炸了。 将黑火药小心翼翼的装进竹筒中,黑火药极易燃烧,一点明火都不能沾,而且,如果摩擦的力度过大的话,也有可能点燃它。 所以,在将这些黑火药往竹筒里装的时候,刘田格外的小心。 装满的竹筒,稍稍压实,然后用一块兽皮塞住竹口,最后在口子外面再蒙上一层兽皮,隔绝空气。 这样高度紧张的工作,刘田不敢让族人去做,要是不小心引爆,那就全玩完,他只得一个人特别慢,特别小心的完成。 十几个炸药包全部完成后,刘田又亲自把它们放进矿洞里,然后牵着引信走出矿洞,引信很长,有十几米。 一切准备就绪后,刘田让所有族人全部撤离,连同马和人,全都撤到山脚下去,因为是第一次使用炸药,刘田并不清楚它的威力到底有多大,所以,他让族人离的越远越好。 族人并不清楚刘田想要干什么,尽管刚才在制作炸药包的时候,刘田就跟他们解释过了什么是爆炸,但没有一个人感到害怕,并不是他们不害怕爆炸的威力,就算天上打雷,这些原始人类都会吓的跪下磕头,以为是神明降下惩罚,就别说这种比打雷响的多的爆炸声响了。 恐怕会将他们吓的当场尿出来,他们不害怕,完全就是无知者无畏,他们并不清楚这些竹筒会对他们,对自然界有什么威胁。 不过,在首领的吩咐下,他们还是乖乖的牵着马,下了山,只留下刘田一个人在山上点燃引信。 引信有10多米长,留给他足够的撤离时间。 看着族人都撤到了安全区域,刘田很利索的点燃了引信,然后,就往山下跑去,这种麻线做的引信燃烧速度很慢,十多米的引信差不多可以燃烧2分钟左右。 在下山途中,有一块大石头,刘田躲在大石头后面,只听轰的一声巨响,碎石乱飞,硝烟弥漫,过了大概十多秒的时间,刘田闪身出来,看到矿洞那里全是烟雾,什么也看不清。 山脚下的族人全都吓的大喊大叫的乱窜起来,就连那些马都被吓的不轻,要不是拴在树上,它们肯定全都跑了。 想到首领还在山上,这些族人也顾不上危险,开始快步往山上爬去,当他们来到山上时,刘田已经站在那些被炸碎的碎石旁,脸上挂着笑容。 炸药的试验全是成功了,矿洞完全被炸毁了,坍塌成了一堆石头,这些被炸碎的铁矿石,只需要用手捡捡就可以了。 “首领,你没事吧?”大牙上前来,关切的问道。 “嗯,我没事啊,你们看,”刘田指着那堆乱石说,“这些就是炸药炸出来的,那个危险的矿洞已经坍塌了,以后,你们在挖铁矿石的时候,就会安全许多。” 上山时,族人们都看到了这里的情况,他们也清楚这就是首领所说的,使用那种炸药所产生的结果,但当刘田亲口说出来时,还是让他们震惊的张大了嘴巴。 “首领,那我们以后只要用炸药炸就可以了,就不需要用人力挖这些坚硬的石头了。”大牙提议道。 刘田摆了摆手说,“这可不行,炸药只能解决人力所无法解决的事情,炸药过于危险,稍有不慎就会引爆,伤到自己,还是人力开采更安全一些。” “那么,首领,我们现在是不是可以把这些炸碎的石头捡起来带回部落了,这里有这么多炸碎的铁矿石,够捡好几天的了。”一个族人插嘴道。 刘田点了点头,说,“嗯,当然,这几天你们的后工作也会轻松很多,就快要入冬了,把这些散落的铁矿石捡起来后,今年的开采任务差不多就完成了。” 第138章 打水井 回到部落后,刘田就开始打水井的准备工作,打水井最重要的是要寻找合适的打井位置,地下水丰富的地方,才适合打井。 一个最简便的方法,就是观察地表植被的覆盖情况,地表植被茂密处,往往地下水源比较充足。 华部落附近,植被的覆盖率都挺高,所以,从表面判断,任何位置都比较适合打井。 但为了取水方便,水井还是尽量打在部落的中心位置。 华部落目前拥有101间瓦房,按照四方形的结构,被分成了四个区域,区域和区域之间用道路隔开。 第一口水井的位置就选在四个区域交叉口的位置,这样,就能照顾到所有族人取水。 打水井是一项体力活,用树枝在需要打井的地方划了一个圆形的区域,直径大约在半米左右,然后就让族人开始挖。 挖井的工具主要就是铁铲,木制的柄,等挖到一定程度时,为了取土方便,刘田就让人在井边做了一个辘轳,就是用木头做一个支架,固定在水井上方,支架上横置一个圆柱形的滚轴,通过手柄可手动旋转。 滚轴上缠绕麻绳,麻绳的一端系有打水的容器,取水时只要转动滚轴,缩放麻绳,就可以取水。 当然,在打井时,用辘轳来取井底的泥土沙石也很方便。 在水井打到十多米的时候,就到了沙石层,开始有水渗出来了,再往下挖个一到两米就差不多了。 为了让水井不坍塌,水井内壁全部用青砖砌起来,这样,一口水井用个几十年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第一口水井打好后,族人们日常喝的水就可以从井里面取用了,既干净又卫生。 不过,刘田还需要做一些打水的工具出来,陶罐只适合在河里取水,从水井取水的话就不是很方便了,一不小心碰到水井内壁的话,很容易就碎开。 于是,刘田打算做一些木桶出来,不过制作木桶并不容易,这是一项难度较高的技术活,稍有不慎就可能漏水。 不过好在,刘田有木工图谱,按照图谱上的制作方法,他知道了木桶的制作流程。 制作木桶(传统箍桶工艺)是一项需要耐心和技巧的手工活,以下是基本步骤和要点: 首先是材料准备: 选择干燥、不易开裂的木材,如橡木、杉木、雪松等,切割成梯形板上宽下窄,便于拼合。 制作铁箍或竹箍固定桶身。 工具的话,主要就是锯子、刨子、凿子、锤子,鱼胶等。 制作步骤的步骤主要是,第一步, 制作桶板: 将木板切割成统一尺寸的梯形,侧面倾斜角度需精确,确保拼合后呈圆形。 -用刨子将木板内外侧刨光滑,边缘需严密贴合。 第二步,组装桶身 将桶板直立排列,临时用绳子捆紧成圆筒形。 调整板间缝隙,确保无过大空隙,可微调刨削边缘。 第三步,安装桶箍: 临时箍:先套上两道临时箍,顶部和底部,初步固定形状。 加热定型:用热水浸泡或蒸汽加热木板使其柔韧,再收紧箍圈。 永久箍:替换为金属箍,用锤子敲紧,确保桶板紧密贴合。 第四步,制作桶底: 切割圆形木板,直径略小于桶身中部内径。 在桶身内侧开槽,将桶底嵌入槽中,用木楔或胶固定。 上面几个步骤全部完成后,用松油上漆,木桶就完成了,等漆干后,测试一下漏不漏水,如果不漏水,木桶就成功做好,可以使用了。 有了水井后,族人们日常用水,不需要再往水塘跑了,每一间瓦房里都放一口大陶缸,和两只木桶,刘田还教会族人用扁担挑着木桶打水,打回来的井水倒入大缸里储存,用水的时候,用木瓢从缸里舀水就行了。 不过一口水井的水还是满足不了部落里六七百口人的用水需求,所以,在距离第一口水井较远的地方,刘田带领族人又打了第二口水井。 在打第二口水井的时候,大概在深七八米的地方,遇到了岩石层,很坚硬的花岗岩,这就无法用人力来处理了,因为根本不知道这个岩石有多大,有多深。 刘田只好使用爆破手段,制作竹筒炸药,炸了两次,终于把那块岩石给炸掉了,清理掉井底的碎石后,开始接触到潮湿的泥土,再往下打了差不多五六米,水开始往外渗出。 和第一口水井一样,水井内壁用青砖砌起来,防止坍塌。 两口水井已经足够部落使用了,加上水塘里的水,即使遇到干旱天气,刘田也不用过于担心农作物缺水的问题了。 距离上一次收割野麻已经过去了两三个月的时间,今年的最后一茬也可以收割了,再过一段时间,天就要冷下来了,野麻会枯萎掉,不过,和象草一样,枯萎的野麻,它的根茎并不会死,等到来年天气暖和时,它还会再次生长出来。 族人们也开始为过冬储备食物和保暖的衣物了。 狩猎队无需再向去年时那样,外出寻找大群的猎物了,鳄鱼池里有成千上万只鳄鱼,刘田也不再对鳄鱼池进行捕杀限制,狩猎队带着马匹一趟趟的往来,将被猎杀的鳄鱼一批批的送到部落里来。 女人们在部落里处理鳄鱼尸体,将肉切成一块块的,挂在房梁上,天气渐冷,这些肉也不用腌制了。 鳄鱼皮清洗后晒干,储存到仓库里,这是为战士们制作软甲的备用材料。 不可能将鳄鱼全部杀光,除了鳄鱼肉之外,刘田还下令宰杀巨鼠。 华部落之前很少宰杀巨鼠,加上巨鼠的繁殖能力惊人,经过大半年的时间,华部落一共繁殖出了三千多只巨鼠。 用来关这些巨鼠的畜栏也从一个增加到了五个,刘田准备宰杀一千只,用来过冬。 女人们用巨鼠的皮毛赶制皮靴,皮帽和皮手套,有了保暖的衣物,即使是在严寒的冬季,族人们也可以外出活动了。 第139章 树冠的羊皮纸 在水井打好之后,贸易小队回来了,这一次,大力又带回来五百斤粟米,刘田从中挑选出三百斤,加上之前的,一共预留了六百斤粟米种子。 如果种子保存完好,没有损耗的话,等来年春天,这600斤种子,大概可以种植300亩地,按照最低产,每亩收获200斤粮食来计算,一年也可以收获6万斤粮食,这足以养活一个六七百人的小部落了。 如果日常照料得当,勤施肥,减少病虫害,产量再翻一倍也是有可能的。 华部落用于农作物的肥料主要有两块,一是人和牲畜的粪便,二是压榨菜籽的油饼。 此外,还有水塘和藕塘里的淤泥,以及焚烧枯枝败叶形成的草木灰,也能当成简易的肥料,但自然没有粪便和油饼的效果好。 刘田对于肥料是一点也不浪费,所有族人无论大小便都必须去厕所,厕所后面,挖了一个大坑,专门储存人和牲畜的粪便。 畜栏里的粪便会定期清理,倒入粪坑中一起储存,刘田甚至还让一些族人去野外捡拾动物的粪便带回来。 即便是这样,对于将要种植好几百亩地的粟米来说,刘田感觉,肥料还是有些捉襟见肘。 过了一段日子,树冠也回来了,这一次他倒没有带回来什么新鲜的东西,但他用木炭在一整张鞣制的羊皮上画了一些圆圈,三角形还有弯曲的线条等形状。 刘田就问他这些标记代表什么意思,树冠就对刘田说,圆圈代表部落,大圆圈代表大部落,小圆圈代表小部落,三角形代表山,大三角形代表大山,小三角形代表小山,弯弯曲曲的线条代表河流。 刘田数了数那些大大小小的圆圈,一共有十六个,大部分部落都位于河流附近,最大的一个圆圈位于两座高山之间,不远处有一条大河流经。 “华首领,这是我这次外出探索画的,我不清楚你需不需要,但我所能做的就只有这么多了。”树冠将羊皮纸交到刘田手上说。 刘田笑着说,“嗯,树冠,你做的非常好,我很需要这样的图。” “那就好,那就好。”树冠说着,让他的族人把马和马车归还给刘田,说, “华首领,那么这些马还有马车都还给你,我用的非常仔细,它们一点也没有损坏,而且,你看那些马,它们都长胖了。” 刘田接收了马和马车,虽然树冠这么说,但刘田还是当着树冠的面仔细检查了一遍马车,确保没有损坏后,才让族人把它推入了库房中。 随后,刘田又让族人搬出树冠寄存在华部落的鳄鱼肉,它们大部分都被腌制起来了,那种用来装水的大缸,有好几大缸。 树冠看着这些肉,觉得这个冬天,树部落的族人不会再挨饿了,这么多肉够他们吃一个冬天还有结余。 于是,树冠对刘田说,“华首领,这么多肉足够我的族人吃一个冬天了,这一次我就不再去鳄鱼池捕鳄鱼了,我有另一个请求,不知道你能不能答应?” 刘田点了点头,说,“嗯,当然,如果你不去捕杀鳄鱼,那么你可以换成其他东西。” 树冠说,“嗯,华首领,我就是这个意思,这个冬天,我的族人不会再挨饿,但我想向你要一些保暖的兽皮,和那种黑乎乎的东西,叫什么来着。哦,对了,煤炭。” 他咧嘴一笑,接着说,“我也想让我的族人都能像华部落的族人那样,在冬天,不会挨冻!” 刘田很大方的说,“嗯,这当然没有问题,树冠,你为华部落劳动,这些都是你应得的!” 说完,刘田让族人去库房取了一些巨鼠兽皮送给树冠,至于他们要做什么样的衣服就随他们了。 另外还给了树冠两大筐煤炭,节省着用,坚持一个冬天应该没有问题。 这些兽皮和煤炭就算是树部落利用一次狩猎的机会交换来的,对双方来说都挺公平。 树冠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多的肉,在兴奋之余,他也犯起了难,因为他发现食物太多,根本就无法运回树部落。 最后还是刘田为他解决了这个难题,他让族人从库房里把马车重新拉出来,套上两匹马,对树冠说, “树冠,就用华部落的那车帮助你们运送吧!” 树冠说,“华首领,这可太好了!如果没有马车,我想我和我的族人就只能住在华部落了,呵呵呵。” 树冠让他的族人把几大缸肉全都搬到车上,两大筐煤炭,还有兽皮也一股脑的放到马车上。两个华部落的族人随车一起,将树部落的食物送到后,他们还要将马车赶回来。 树冠带回来的简易图纸对于刘田来说,可以说是非常有用,如果不是这张图纸,刘田还不知道,原来在华部落周围竟然还分布着十六个大大小小的部落。 临近冬初的时候,在铁矿山和煤山挖矿的工人和奴隶全都回了部落,准备过冬了,冬季开采过冬暂时停止。 工人们回部落后,就可以准备过冬休整了,一个漫长的冬季,他们都可以窝在瓦房里不用干活。 但奴隶们还不能休息,他们还得继续干活,伐木,劈柴,放牧,给牲畜喂草料,在冬季,这些活都得奴隶们来干。 今年的最后一茬象草也在天气冷下来之前,收割完了,全部晒干打好了捆,码进了草料棚里,一个很大的草料棚,被塞的满满当当的,这是华部落所有牲畜一个冬天的存粮。 看守鳄鱼池的黄毛并没有被撤回部落,即便是在冬天,他们也要看守鳄鱼池,防止有别的部落偷捕鳄鱼。 过冬的物资,刘田已经让族人送过去了,兽皮,盐巴,风干的肉,以及煤炭和烧火用的木柴已经全部送到了位。 在寒冷的西北风过境,天气变的越来越冷时,某一天晚上,黄毛和其余十来个族人围着火堆烤火吃着烤肉的时候,他们发现,有人来偷鳄鱼了。 第140章 偷鳄鱼的人 第一个发现有人来偷鳄鱼的并不是黄毛,而是一个出去撒尿的小个子战士,当他迎着寒风,站在那里打冷战时,他看到在远处的鳄鱼池旁,有很多根火把,非常的多,多到他都数不过来。 这个战士来不及尿完,就跑进了瓦房里告诉黄毛, “黄毛,黄毛,有人在那边偷鳄鱼!” 黄毛正和其他战士有说有笑,一听说有人偷鳄鱼,立马抓起武器,冲出了屋子。 黄毛带领战士们一边往前走,一边冲那群人大声吆喝着,试图吓退他们,但那群人一点也不害怕。 他们手里竟然也有弓箭,他们那种木制的,用石头磨制出箭头的弓箭看起来并没有华部落制作方法弓箭美观,但杀伤力也不小,当黄毛等人赶过去的时候,地上已经躺着好几条鳄鱼了。 “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偷我们的鳄鱼?”黄毛大声质问。 这群打着火把的人一点也没有慌张,他们回过头,看着黄毛和他身后的华部落族人。 一个长的跟刘田差不多高,差不多壮,但年纪要稍大一些的男人从人群中走了出来,他看到对方只有十多个人,就举着沙包大的拳头,恶狠狠的说,“谁说这些鳄兽是你们的了?是谁说的?” 黄毛看着对方的人数比己方不知道多了多少倍,而且对面竟然也有弓箭,知道如果硬打的话,自己肯定要吃亏。 他咽了一口唾沫,抱着好汉不吃眼前亏的心理,咧嘴说道,“要捕你们就捕吧,反正鳄鱼有很多,不如你们就多在这个地方多待几天,你看……” 黄毛指着瓦房说,“那里有住的地方,如果你们累了,可以去我们的房子里休息,那个房子里有柴禾,还有煤,很暖和。” 那个五大三粗,看起来有点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男人,以为黄毛怂了,就说,“算你识相!滚到一边去,别在这里妨碍我们捕杀鳄兽!” 黄毛唯唯诺诺的退到一边,然后就冷眼看着这些人在捕杀鳄鱼。 等到差不多半夜的时候,躺在岸上的鳄鱼已经堆积如山了,这群人利用一种不知道什么材料织成的大网,放进水里兜鳄鱼,一兜子下去,就能捕到好几条,然后拖上岸来,用弓箭射杀,就连一些很小的鳄鱼也被他们杀死了。 这些人估计是有些累了,他们让黄毛带路,把他们带到了瓦房旁边,这群人看着瓦房,都不禁啧啧称奇起来,他们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房子。 瓦房比较小,根本住不下这么多人,一些人就在外面点起火堆,开始烤鳄鱼肉吃,吃饱了就躺在火堆旁边睡觉。 黄毛和十来个华部落的族人自然被赶出了瓦房,在屋外将就了一晚,等到天蒙蒙亮时,趁着这群人还在熟睡中,黄毛偷偷的吩咐两个族人回去报信,让首领派人来收战利品。 这一百多条鳄鱼就当是这帮沙币为华部落义务劳动了。 黄毛偷偷想着,差点笑出了声,今天白天的任务就是将这帮人稳住,留在这里继续捕杀鳄鱼,黄毛预计天黑前,华部落的援军就能到了。 两个族人马不停蹄的跑回了部落,向刘田报告了有人偷鳄鱼的情况,刘田立马派狼疤率领战士前去救援黄毛。 到达鳄鱼池的时候,那群人已经在收拾鳄鱼肉,准备返回了,狼疤二话不说,指挥战士们就杀了过去,那群人也组织了抵抗,用他们的弓箭回射,对于这个部落也有弓箭,狼疤和大牙都很是诧异,这还是他们第一次见到有华部落以外的部落会使用弓箭。 不过,他们的弓箭是用石头磨制的箭头,杀伤力比华部落的弓箭要弱的多,加上华部落的战士,个个都穿着鳄鱼皮制作的软甲,那种弓箭根本就起不到太大的效果。 这群人见弓箭竟然射不死突然出现的敌人,全都大惊失色,纷纷开始溃逃,那个领头的男人,屁股上被一支羽箭给射中了,疼的龇牙咧嘴的,捂着屁股逃跑。 最后,战士们射杀了十几个,俘虏了两个,这一场对于华部落来说并没有多大难度的战斗就这样草草的结束了。 不过,这一次的获胜也属于侥幸,人数上来说,对方还是占优的,只不过,华部落的战士突然出现,杀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所以才能赢的这么轻松。 获胜后,狼疤让战士们将鳄鱼肉归拢到一起,数了数,竟然有一百多条,只是其中有不少是还未成年的小鳄鱼,就这样被捕杀了,着实有些可惜。 带着这么多的战利品,狼疤率领战士们返回部落,黄毛则继续带人守在这里,等待刘田的命令。 回到部落后,狼疤详细向刘田报告了战斗的情况,华部落没有战士死亡,只有七八个战士受了点伤,但都不是致命伤,休养一段时间后就会康复。 刘田这时才发现,派人驻守鳄鱼池并非长久之计,食物充足的地方,肯定会有人惦记。 要想永久杜绝偷食鳄鱼的情况,只有让附近所有的部落,所有的人都臣服于华部落,或者是直接吞并,只要华部落的人口足够多,就可以在那边建立第二块领地,派更多的战士去守护。 一直以来,华部落都没有主动进攻过别的部落,都是被动反击,刘田也一直抱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心态生存着,但现在,他的心态转变了,无论在什么时代,想要安稳的生存下去,没有人来找麻烦,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让所有人都臣服于你,打服他们,只要你有足够强的实力。 刘田命狼疤将俘虏来的两名战士带过来,两个俘虏被麻绳捆的结结实实,不过,他们看起来还挺傲慢,看着刘田的眼神竟然还带有一丝轻蔑。 刘田直接拿出环首刀架在一个俘虏的脖子上,问,“说,你来自于哪个部落,你们部落距离这里有多远,在哪个方向?” 第141章 弓的发明者 感受到脖子上传出的森森寒意,这名俘虏害怕的咽了一口唾沫,虽然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武器,但他能感觉到,只要轻轻一划,他的脖子恐怕就要断掉。 “你,你不要杀我,我什么都说!” “快说!”刘田眯起眼看着他,眼神冰冷。 “我们都来自于弓部落,你,你知道什么是弓吗?一种非常厉害的武器,既可以用来狩猎,又可以用来战斗。” 说到弓的时候,这名俘虏好像又有了勇气,他继续说,“我们原本只是一个很小的部落,就在那个方向……” 他朝北方努了努,然后继续说,“当我们首领去年发明出弓箭的时候,我们很快就收服了周边好几个部落,我们弓部落现在也算是一个中大型部落了,而且,我们拥有弓箭,狩猎变得非常简单,我们能养活很多人口。” 当这名俘虏说完之后,刘田微微皱了皱眉,他没想到,这个时代竟然有人会发明弓箭,这特么,要是自己没有穿越到这个世界来,这个家伙怕是人类的先驱了吧!搞不好,他还会统治整个原始时代。 刘田把刀放了下来,想了想,问道,“你们首领叫什么名字?” “名字?”那个俘虏想了想,说,“他称自己为“挥”。” 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刘田不禁瞪大了眼睛,作为一名历史系教师,他当然知道挥是谁,他就是神话传说中,中华大地上,弓箭的发明者。 不过,挥不是黄帝他老人家的大臣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弓部落的战士吃了败仗,逃回了自己的部落,那个领头男人屁股上插着一支羽箭去见了弓部落的首领挥。 挥是一个中年战士,看起来甚至比刘田的年龄还要更小一些,但弓部落的族人都对他十分的尊敬。 弓走到那个屁股上插着羽箭的男人身后,握住箭杆,猛的一下把箭拔了出来,男人痛的捂着屁股嗷嗷直叫唤。 挥仔细看了看这支羽箭的箭头,瞳孔微缩,然后,他从自己怀里掏出一支断成半截的箭,仔细对比,发现这两支箭的箭头是用同一种材料制成的,但挥并不清楚这是什么材料。 “熊,你是从哪里得到这支箭的?”挥问那个还在捂着屁股嘶啊嘶啊的男人。 熊忍着痛,说,“首,首领,我带着狩猎队出去狩猎,在一个很大很大的水塘里发现了鳄兽,很多很多,我们就用我们的网和弓箭捕杀那些鳄兽,但却遭到了一个部落的袭击。” “嘶啊,首领,那个部落竟然也有弓箭,而且,我们的弓箭射到他们身上时,他们竟然一点也不受伤,我们打不过他们,然后就逃回来了。” “那么,熊,那个部落在什么地方,距离我们弓部落有多远?” 熊指了指南方,说,“首领,就在那个方向,要走一天。” 挥拿着那两支羽箭,沉思良久,他的脑海中再次浮现出那次他偶然捡到弓箭时的情形。 那是去年秋天,他率领部落里的狩猎队在外狩猎,那时弓部落还没有造出弓箭,他们还在使用最原始的木刺和石矛来打猎。 猎物奔跑的速度很快,当他们追至一个山谷中时,所有人都停止了继续追击,因为他们看到,在山谷里,有两帮人正在进行激烈的战斗,其中有一方就使用了弓箭。 挥让战士们都隐蔽起来,免得被发现后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当挥看到弓箭那无与伦比的杀伤力的时候,他就被深深的迷住了,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厉害的武器,这看起来简直就是一种神兵利器。 等双方战罢后,毫无疑问的,拥有弓箭的那一方大获全胜,然后,等战斗双方所有人都进入一个很大的溶洞后,挥才带着他的族人小心翼翼的来到战场上。 很幸运的,那捡到了一张弓,和一支折断的羽箭,挥将他小心翼翼的拿着,带领战士们返回了部落。 挥对于制造弓箭的悟性很高,他很快就成功造出了一把弓和一支箭,但令他十分费解的是,羽箭上的箭头,他始终不清楚到底是用什么材料制成的,那触手冰冷的感觉,只要摸上去就会感受到一股寒意。 在琢磨了好几天后,他终于决定了,既然找不到这种材料,那就用石制箭头来代替吧! 于是,弓部落开始大批量的制作弓箭,让战士们勤加练习,拥有弓箭后,弓部落开始对外扩张,短短一年时间,原本只有一百来人的小部落,就变成了人口突破千人的中型部落。 虽然如今弓部落制作弓箭的技艺已经十分娴熟,但挥的心中始终扎着一根刺,因为他觉得他所制出来的弓箭并不完美,他一直想弄明白,那种箭头到底是用什么材料做成的。 没想到这么快就又让他碰到了这样完美无瑕的弓箭,这才是真正毫无缺陷的弓箭,才是他梦寐以求,想要做出来的弓箭! 挥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他无法忍受自己做出来的东西有一丝一毫的缺陷,所以,这一次,他一定要去找制作弓箭的主人,向他学习! “好了,熊,下去好好养伤去吧!”挥笑着对熊说。 熊愣了愣,他万万没想到首领竟然没有丝毫怪罪他的意思,而且,看他的表情,似乎心情还挺好。 熊说,“那,那,首领,我就先下去了,首领你放心,等我养好了伤,我一定率领战士们去报这个大仇!” 挥笑了笑说,“没关系,熊,你待在部落好好养伤,这一次,我要亲自前往!” 熊有点担忧的说,“首领,不行,这太危险了,那个部落和我们一样,都有弓箭,那个东西可没有长眼睛,万一伤到了你,那可怎么办?” “等我,等我伤好了,让我去!” 挥摆了摆手说,“放心吧,我不是去找他们打架的,你就不用操心了。” 第142章 什么?弓箭是我发明的? 刘田让狼疤将两个俘虏关进了柴房中,虽然他们的手脚都被松开了,但他还是派了两个战士守在屋外,严加看管。 两口水井都打好后,族人们就不再去水塘里取水了,日常的饮用水,全都从水井里面取。 每间瓦房里都配了两个半米高的木桶和一个宽半米,高一米的大水缸,族人们每天轮流去水井里打水,倒进大水缸里储存。 闲来没事,刘田就走进仓库里转转,在食品区,高高的房梁上挂满了肉,有腌制的,有新鲜的,还有摞起来的好几坛腌制的野菜。 另一边的角落里,一个木制的架子上摆放着几十罐压榨的菜籽油,香气四溢。 莲藕无法保存很长时间,所以,它们还全都在藕塘里,随吃随采。 晒干的粟米种子被密封在一个个陶罐里,整整齐齐的码放在角落里,所有的罐子都带着盖子,也不怕被老鼠偷吃。 储物区有各式陶器,铁器,编织好的麻布,麻绳,麻网,压榨菜籽油时留下来的油饼,还有备用的一些兵器,还未来得及安装的铁箭头以及用来做弓的竹条。 连接仓库的地方建了一个柴房,茅草搭建起来的,专门用来储存木柴,那些奴隶被从矿山召回来之后,目前每天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去山上砍柴,留作冬季备用。 部落有好几百口人,等到冬天的时候,每天都要耗用大量的木柴,所以柴房的规模也很大,快要赶上一整个仓库的大小了,为的就是存放足够多的木柴。 畜棚也进行了加固和扩大,冬天快来了,牲畜们不可能整天露天待在外面,刘田让族人们抓紧时间将原先斑驴住的畜棚扩大了好几倍,分隔出三个区域,斑驴,马还有山羊各住一个区域。 趁着荒野上的野草还没有完全枯萎,刘田让族人每天都把斑驴和马赶出去放牧,山羊的数量太多,而且,它们还并未被完全驯化,刘田不敢把它们放出来,只好开始喂给它们储存的草料。 草料棚紧挨着畜棚,两座建筑门对门,取用草料时也十分的方便。 瓦工们开始检查部落里的每一间瓦房,看有没有漏风漏雨的情况,不过,瓦房刚建好也才一年的时间,而且,建瓦房时用的都是最正规的材料,没有掺豆腐渣,所以这样的情况基本不存在。 挥带着弓部落的几个战士来到了鳄鱼池,见到了黄毛和驻守在这里的十个华部落战士。 挥看到黄毛手上果然拿着一张弓,再看他身后,黄毛的背上背着一支竹筒制成的箭斛,箭斛里插着几支铁制箭头的羽箭。 黄毛这时也认出来,站在挥身边的几个战士,正是前两天来偷鳄鱼时,被战士们击败的那几个人。 不过,他见今天只来了这几个人,黄毛也并没有感到害怕。 “首领,就是他,就是这个黄毛击败了我们!”挥身旁一个战士凑到挥的耳朵旁小声说道。 挥点了点头,然后走到黄毛跟前,打量着黄毛,黄毛一边挖着鼻孔一边看着眼前这个陌生男人。 挥突然朝黄毛扑通一声跪了下来,把那根断掉的铁箭头双手捧到黄毛跟前,大声喊道,“我是弓部落的首领,你能教我制作这样的箭头吗?” 黄毛挖鼻孔的手僵住了,弓部落和华部落的所有战士也都愣住了,他们万万没想到挥为了知道铁制箭头的制作方法竟然朝黄毛下跪了。 黄毛愣了愣,说,“什,什么箭头?” 挥说,“我知道,你就是弓箭的发明者,我已经找了你很久很久了,从我第一次捡到那把弓箭时,我就一直在苦苦寻找你的踪迹。” “什么?弓箭是我发明的?”黄毛再次被自己给震惊到了。 “如果,如果你肯教我制作这样的箭头,你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说完,挥还抬起头,用一种乞求和渴望的眼神看着黄毛。 黄毛见这人并不是来寻仇的,而且作为一个部落的首领,他竟然给自己跪下了,这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准备将实情告诉挥,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弓部落战士们涌了过来,他们一边拽着挥的胳膊,一边喊道, “首领,首领,你这是怎么了?为什么要给这个家伙下跪?” 弓部落的战士们都过来,想要把挥给拉起来,他们感觉,首领这样做,实在是太丢面子了。 挥没有理会战士们,他对黄毛说,“如果你肯教我制作弓箭,我可以不当这个首领,加入你的部落,一心一意的跟你学习制作弓箭!” 弓部落的战士们全都大吃一惊,他们七嘴八舌的说,“首领,你在说什么鬼话?你要是不当首领,那部落怎么办?” 黄毛也被挥的话彻底震惊到了,他决定还是跟这个家伙说实话吧,免得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老实跟你说吧,弓箭这种东西并不是我发明的,是我们华部落的首领发明出来的,你刚才跪错人了,呵呵呵……” 黄毛挠了挠头,呵呵一笑说道。 挥并没有生气,他问,“那么朋友,可不可以带我去见见你们的首领,我刚才已经说过了,只要你们肯教我制作完美的弓箭,我可以加入你们部落!” 黄毛说,“我当然可以带你去见我们的首领,不过,现在天快黑了,不如你们就在这里住一晚,明天我再带你们去部落。” 第二天,黄毛将挥带到华部落,当挥和他的战士看到那一排排高大整齐的瓦房,还有畜棚里关着的数不清的牲口时,他们全都震惊了。 华部落的族人都在部落里忙忙碌碌,干着自己的活,一副生机勃勃的景象,这在其他部落是从未出现过的,即便是在拥有弓箭,狩猎相对容易的弓部落,也没有这种繁忙的景象。 挥见到刘田后,没有再跪下来,他欠了欠身子,向刘田朝明了来意。 刘田看着眼前这个除了年轻之外,并没有多大突出特点的男人,心里想着,这就是那个发明弓箭的挥吗?他和神话中的那个挥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 第143章 送上门的好事 刘田最后还是拒绝了挥的请求,他对挥说,“挥,你加我我们华部落这个条件,并不足以打动我,我不能教你学习制作弓箭!” 刘田的话让挥很失望,不过,他并没有放弃,他试着问,“那么,华首领,要怎么做才能让你教我制作弓箭?” 刘田说,“挥,弓箭是我们华部落最重要的武器之一,向来不外传,你能仿照出弓箭已经很厉害了,至于铁制箭头,呵呵,说实话,你们是永远都无法做出来的,除非,你们弓部落所有人都加入我们华部落,否则,我是不放心外传的!” 令刘田没有想到的是,挥并没有拒绝,他对刘田说,“华首领,自从我捡到你们丢失的弓箭之后,就对你非常的崇拜,虽然我也做出了弓箭,但我觉得那是残缺的,不完美的,这让我感觉非常难受,为了弓箭的制作方法,华首领,我答应你,如果我的族人都同意的话,我就带着他们加入华部落!” 刘田点了点头,说,“嗯,等你们全都加入华部落后,自然就会知道这种铁制箭头是怎么做出来的了!” 对于弓部落加入华部落这件事,刘田其实并没有抱多大的希望,就算挥愿意,恐怕他的族人也不会同意。 但是,让刘田没想到的是,过了没几天,挥就派人捎信来,说他已经说服了族人,他们都同意加入华部落。 虽然这是个天大的好消息,因为一来,弓部落加入后,华部落的人口将会一下子突破两千人的大关,二来,这个会使用弓箭,原本会给华部落造成一定威胁的部落,在加入华部落后,威胁一下子就消失了。 这真是一箭双雕的好事! 华部落目前没有充足的瓦房供一千个人居住,只能让他们暂时先原地驻扎,等盖了足够的瓦房后,再搬过来。 原本以为冬天来了就可以窝冬好好休息了,现在又有事干了,要为这一千多人盖瓦房。 一个砖窑怕是不够用了,于是,在第一波西北风将冬天带来后,华部落开始挖第二座砖窑,就在第一座砖窑的旁边。 第一座砖窑已经被点着了火,开始烧制第一批砖和瓦。 每间瓦房住7到8个人,套内面积三十个平方就差不多了,一千多人需要大概130间瓦房,就是4000平,大概六亩地,再加上瓦房与瓦房间的距离以及打水井和建厕所这些公共设施,至少需要划出10亩地来建新瓦房。 反正空地多的是,只需要找平坦开阔的地方来建就可以了。 在部落以北一公里处就有一大片空地,这个地方原本是部落用来放牧的草地,为了建房,只得将地上的枯草一把火给烧了。 盖瓦房已经不需要刘田亲自动手和指挥了,部落里有不少有经验的瓦工,不管有没有做过瓦匠,男人们都参与进来,做过瓦工的,有经验的,干技术活,没做过瓦工的,就做递砖递瓦的小工活,和泥的小工活。 砖窑也开始昼夜不停火的烧砖烧瓦,烧砖瓦的工人轮流守夜,大冬天的缩在窑洞里,一点也不冷,带张兽皮,晚上就睡在窑洞里,比睡在瓦房里还要暖和,唯一不好的就是不敢睡的太死,要一直守着火。 女人们负责烧饭和送水,第二座砖窑比第一座砖窑的规模还要更大一些,一次性可以烧两千块砖,两座砖窑同时烧,两天就可以出窑三千块砖。 奴隶们开始砍伐可以当做横梁的木材,一根根木头运到部落后,还需要进行刨皮,泡水,晒干的过程。 冬天的雨水比较少,这也为建瓦房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建130间瓦房不是一个小工程,不过好在这种瓦房的结构非常简单,内部也无需进行精致的装修,好几百人一起盖,速度也非常快。 建好的瓦房就可以入住了,弓部落的族人开始分批来到华部落,住进了坚固又暖和的瓦房里。 同时,他们也将储存的食物,主要是一些肉类一起带到了华部落。 弓部落因为使用弓箭,在冬季来临前,他们也进行了一场大规模的狩猎活动,有不少肉类。 弓部落的族人都入住了新居住区,所以和华部落的族人暂时分开居住,这样也好,免得双方会发生摩擦,毕竟,老人总是喜欢欺负新人。 风负责安排新入住族人的日常生活,将陶器,盐巴,煤炭,木柴,肥皂等日用品送到新区这边来,好让这些新居民受到同等的待遇。 几乎与瓦房同时修建的是公厕,这是刘田十分重视的,并且,作为首领,他还命令新搬来的族人大小便必须都要去公厕,毕竟,这又能增加华部落种植农作物的肥料来源。 进入深冬时,已经盖起了一半的瓦房,弓部落也有一半的族人搬进了华部落,然后,刘田就下令停止盖房。 天气太冷了,土都冻起来了,而且还动不动就下雨下雪,这让施工变得非常困难,刚和的泥,没两个小时就冻的梆硬,根本就无法砌墙,砖坯和瓦坯也没法做了。 有十来间瓦房砌了半拉子墙,实在没法继续盖了,只好就放在那里,等来年开春,天气暖和后再继续盖。 挥暂时还没有搬过来,他是弓部落的首领,弓部落举族加入华部落,作为首领,他要留到最后一刻。 弓部落的族人搬到华部落后,并没有产生抵触心理,华部落的族人都挺友好,而且还给他们送水和食物。 最重要的是,住在华部落盖起来的瓦房里,烤着煤炭烧的火堆,一点都不冷,之前在弓部落,虽然食物够吃,但冬天依然会有冻死的族人。 而且,刘田还给他们每人都发了过冬的皮帽,皮靴和皮手套,这些东西都是华部落的女人们没日没夜的赶工做出来的,这让新加入的族人感觉这里就是他们的家,一点也没有陌生的感觉。 第144章 牦牛群 刘田和竹的屋子里,大炕早就烧起来了,房间里暖烘烘的,竹的肚子已经显怀了,她正坐在炕上,用剪刀裁一块崭新的兽皮,准备为她肚子里的孩子做一件新衣服。 大炕上放着一个四方形的小桌子,桌子上点着一盏油灯,忽闪忽闪的,就着灯光,刘田正在翻阅工具图谱。 保险柜已经搬到这座新房里来了,摆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几乎每天晚上,刘田都要翻阅这些书籍。 竹对这些书籍很好奇,有时候也会跟着刘田一起看,让刘田跟她解释图上那些工具的作用。 北风呼呼的吹着,屋外正下着暴风雪,所有的族人都窝在瓦房里,烤着火,吃着美味的食物。 一群迁徙到南方的牦牛经过华部落,它们移动的速度很慢,不时的停下来啃食被雪覆盖的杂草。 这些牦牛身上都有厚厚的毛,实际上它们并不惧怕寒冷,迁徙的目的无非就是寻找更多的食物。 这群牦牛一直在华部落附近徘徊,它们并不敢太靠近人类的聚居地,但华部落附近有大片的草场,这让它们一直逗留在这儿,不肯离开。 华部落的族人早就发现了这群牦牛,但因为暴风雪太大,它们并没有去捕杀。 等到第二天白天的时候,雪变小了,那群牦牛也迁走了,它们在这片雪地里留下了大量的粪便,而且,牦牛深深的脚印并没有完全被大雪覆盖,顺着脚印还是能找到牦牛的踪迹。 虽然天寒地冻的,但部落里的男人对于狩猎有着天生的兴趣,他们无法看着大群的猎物从他们眼前消失。 于是,刘田组织起狩猎队,所有队员全部穿上兽皮,皮靴和皮帽,去追那群牦牛。 其他留守部落的男人,也有事干,他们要把雪地里的粪便都捡干净,倒进粪池里储存起来,这些可都是优质的肥料。 雪有点深,并不适合骑马,刘田选了一百多名战士,让他们带好武器和干粮,就出发了。 雪基本上已经停了,雪地里的脚印还是十分清晰的一直往南延伸,这些牦牛用蹄子刨开雪,啃食埋在下面的青草或是草根,整片雪地都被刨的乱七八糟的。 狩猎队在雪地中行走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才追上了牦牛群,远远看去,这群牦牛有好几百头,可能是天太冷的缘故,它们并未想到会有人类跟在它们身后,所以,它们走走停停,行进的速度很慢。 牦牛群很擅长在雪地中奔跑,所以,刘田不敢打草惊蛇,他先让所有战士都隐蔽到附近的一片小树林里,伺机而动。 如果直接使用弓箭射杀,大概率也能猎到几头牦牛,但那样一来,势必会打草惊蛇,大部分牦牛会跑掉,在雪地里,人肯定跑不过牦牛,所以,稳妥起见,还是不要鲁莽行事。 牦牛虽然体型很大,但性格较为温顺,基本不会攻击狩猎者,只要使用包抄战术,肯定能狩猎成功,刘田也不图将这几百头牦牛全部猎杀,只要能猎杀其中十分之一,那也能得到相当可观的肉和皮毛了。 刘田让战士们呈扇形合围过去,手里拿着兵器慢慢靠近,牦牛是一种很警觉的动物,在狩猎队距离还有一百多米的时候,他们就察觉到了危险,开始跑起来,后面的撵着前面的跑。 一百多米的距离,在弓箭的射程之外,刘田也没料到,牦牛会这么警觉。 他只好带领战士们紧追不舍,但效果并不理想,在雪地里,人永远跑不过牦牛,距离被越拉越远。 “妈的!”刘田暗骂一声,看来要功亏一篑了! 就在他即将放弃之时,事情发生了转机。 雪地中突然出现了塌陷,跑在最前面的来不及刹车的牦牛一头就栽进了雪坑里。 这条雪坑很长,远远看去,就像是前方出现了一条深沟。 刘田心中一喜,带领战士们就冲了过去,后面的牦牛并没有呆呆的站着,他们转了个弯,绕过那条沟,朝另一个方向逃走了。 刘田和战士们来到沟前一看,原来那是一条窄河,河道很窄,只有七八米宽。 由于是冬季枯水期,河水并不多,河面上本来是结了厚厚一层冰的,但再厚的冰也架不住牦牛的体重,数十头牦牛一起奔跑在冰层上方,就算有雪层的阻挡,也架不住塌陷了下去。 这条自然形成的河流,河道不宽,但却很深,牦牛掉进去后,就再也爬不上来了。 最开始掉进去的牦牛被后来者挤压踩踏而死,但还有相当一部分牦牛还是活的,它们哞哞叫着想要往岸上爬。 但坑很深,雪面很滑,无论它们怎么努力,都爬不上岸。 这让刘田欣喜万分,他原本是打算狩猎一些牦牛当成食物,但既然有活的牦牛,那为何不养起来呢? 牦牛不仅吃苦耐劳,可以耕地,而且还能挤牛奶,反正部落里储存了大量的草料,多养一些牦牛完全不在话下。 牦牛身上的毛很厚,一点点河水根本就冻不死它们,刘田让战士们去采一些枯树皮,编一些结实的绳索出来,现在也只能用绳子将那些还活着的牦牛拉出来了。 此外,他自己还要做一些栓鼻棍出来,这些牦牛出来后,要立马给它们栓上绳子,毕竟,野生的牦牛,不可能乖乖的跟着你走。 刘田数了数,还活着的牦牛有四五十只,编个十多条绳子就差不多了,主要是鼻棍和牵绳,要多备一点。 鼻棍不难做,就是要耗点时间,绳子也是如此。 不过还好,一百来个战士,分工明确,一部分战士去采集树皮,一部分战士编绳子和削鼻棍,到下午的时候,所有的材料就都备齐了。 用来套脖子的绳索前端打个活结,做个绳套,往牛脖子上套,然后,几个人一起往上拉。 牦牛脖子被锁住了,只得顺着拉的方向往上爬,前面几头牦牛被救上岸后,其他牦牛变的配合起来,它们也知道,呆在这个冰冷的河水里并不舒服。 第145章 阶级制度的雏形 拉上岸的牦牛,用小刀给它们的鼻孔戳通,把鼻棍安上,系上绳子拴在树上。 刚拴上绳子,肯定会不舒服,它们一直哞哞哞的叫着,在原地打着转转,烦躁不堪,但刘田知道,时间长了,它们也就习惯了。 把活着的牦牛全都拉上岸后,战士们累的不行,但现在还不是休息的时候,天太冷了,过不了多长时间,河面就会结冰,必须在这之前,将河里牦牛的尸体捞上来。 要是河里结了冰,可就不太好打捞了。 被踩死的牦牛有十多只,其中还有两只伤势过重,还没咽气的,刘田直接下令杀了,与其让它们痛苦,还不如直接让它们解脱。 这次狩猎虽然没有达到刘田的预期,但得到了四十几头活的牦牛,这就让刘田很开心了,这些牦牛在开春后,就可以用来耕地了,而且以后,他也能喝到纯正的牛奶了。 牦牛肉来不及处理了,天空黑压压的,看起来就要下大雪了,这么冷的天,他可不敢在野外过夜。 刘田带着战士们在小树林里砍了好多小腿粗细的原木,削皮后,用树皮搓成的绳子绑在一起,做了十多个简易的雪橇。 把牦牛的尸体抬到雪橇上,让牦牛拉着这些雪橇往部落的方向走去。 回到部落后,冒着严寒,族人们将牦牛的尸体处理了,又有了几大缸的肉,牛油也被炸成油存在了罐子里。 新鲜的牛肉也不需要用盐腌,这么冷的天,直接挂在仓库的房梁上,也不会坏。 十几张宽大的牦牛皮被撑开,放在火堆旁烘烤,等烤干后,就是上好的褥子。 四十几头牦牛和马关在了一个畜栏里,等雪融后,就给它们重新搭一个畜栏。 战士们回到部落后,当天晚上就下起了暴风雪,北风呼呼的刮着,瓦房的木门被吹的哐当哐当响。 还好,瓦房是用坚固的砖瓦垒砌而成的,风再大,也刮不倒。 刘田和竹住的瓦房里,炊烟袅袅,华部落只有这一间瓦房里打了灶台,安了烟囱,其他瓦房依然用火堆来烧烤食物。 不是刘田不想给所有的瓦房都安上灶台,实在是其他瓦房的面积太小,再加上,每个瓦房里都差不多住了至少七八个族人,这么多人住一起,灶台根本不够用,还不如直接在地上烧一堆火,煮汤烧烤来的方便。 刘田正在锅里煮牛奶,他刚刚去牛圈里,逮着一头母牛,费了好大的劲才挤出一小罐奶。 但这奶他不敢直接喝,也不敢直接给竹喝,他把奶倒进锅里煮了煮。 牦牛的奶很腥,但营养价值很丰富,高蛋白,不像后世一些加工后的牛奶,全是科技和狠活,这就是原汁原味的,从牛身上挤出来的新鲜牛奶。 而且,这些牛没有打激素,没有催产素,完全是吃草自由长大的,可以说,这种奶是最健康的食品。 刘田煮好了奶,盛了两碗,一碗给了竹,一碗给自己。 竹的肚子越来越大了,孕期长了后,恶心呕吐的情况有所缓解,虽然牛奶的味道有些腥,但竹还是捏着鼻子把那一碗奶都喝了下去。 作为女人,竹很清楚,不管是人还是动物,出生后都会找奶喝。 奶是个好东西!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天气放晴后,雪开始慢慢融化,奴隶们开始上山伐木,准备建造牛棚。 牛和马虽然都是大牲口,但毕竟不是同类,关了几天,就在畜棚里打架,所以还是将它们分开关的好。 在冬天,刘田也会给奴隶们穿上保暖的兽皮衣服和鞋子,手套,所以,即便天寒地冻,这些奴隶外出干活时也不会被冻着。 冬天的活基本上都是奴隶们干,因为天冷之后,活就变少了,二三十个奴隶每天的工作内容就是从草料棚里把草料搬出来喂牲口,挨家挨户的把水缸里的水打满,还有就是晴天时去山上伐木,活并不多。 在冬季,奴隶们的生活也比较清闲,只不过,从地位上来说,他们要比华部落的族人们要低很多。 华部落的族人也不屑于和这些奴隶们说话,即便是在一起生活了这么久,他们对这些奴隶也都低看一等。 奴隶们没有瓦房居住,他们就住在柴房里,能吃饱能穿暖,但待遇就差了一大截,他们没有武器,还得带着手铐脚镣干活,而且,就算是冬季,族人们都窝冬的时候,他们还得干活。 这或许就是阶级制度的雏形吧! 牛棚搭在驴棚旁边,马棚,驴棚,牛棚排成一排,都紧挨着草料棚,方便取草料喂养它们。 刘田打算开春后,在华部落也种植一些象草,部落里牲畜越来越多了,他怕到冬天,草料会不够吃。 而且,以后华部落的牲畜肯定会越来越多,特别是羊的数量肯定会成倍的增长,一千多只羊的基数,每年都会下很多小羊崽出来。 新鲜的羊奶和牛奶并不太好保存,每天挤出来的奶,刘田都会分给族人们喝掉,但大部分族人都不太爱喝奶,虽然刘田跟他们说这种奶营养价值很高,但他们不懂什么是营养价值,一个二个的都不喝。 就连小孩也不爱喝,嫌它们腥。 但是挤出来的奶有很多,有好几罐,虽然是在寒冷的冬季,这些鲜奶也无法保存很长时间,他打算把这些奶都制成奶酪,这样在冬季就能保存很长时间了,而且,吃起来也方便。 古法制作奶酪的方法并不难,取鲜奶过滤杂质,过滤后的鲜奶放进陶罐里,利用自然界中的乳酸菌自然发酵,天气暖和的时候1到2天就可以了,天冷的时候,需要4到5天时间,形成酸性环境。 第二步就是凝乳, 取小牛或羔羊胃的皱胃酶(游牧民族常用),将凝乳酶溶于温水后加入奶中搅拌。 第三步, 凝块处理 切割凝乳:用刀或树枝将凝固的奶块切成小块(如豆腐大小),释放乳清。 加热助排乳清:将凝乳缓慢加热(约35-40°c,用温水浴或靠近火源),进一步收缩凝块(游牧民族可能省略加热步骤)。 .第四步,脱水成形 沥干乳清:用麻布包裹凝乳,压重石脱水。 乳清还可以再利用:乳清可饮用、发酵成酒(如北欧的乳清酒),或喂牲畜。 第五步,加盐防腐:在凝乳块表面抹盐(如海盐或岩盐),或浸泡盐水。盐能抑制腐败菌,延长储存时间。 最后一步就是干燥定型,把奶酪置于通风阴凉处阴干,避免太阳直射或是淋雨。 第146章 物资送到弓部落 做好的奶酪就装进罐子里储存,这么冷的天,就像是放在冰箱里,短时间内并不会坏。 族人们都不爱吃这玩意儿,奶酪这种东西并不符合原始人类的口味,本着不浪费的原则,刘田就拿它们当零食吃,每天吃一点,消耗的也很快。 地面的雪消融后,天气还是很冷,但天气转晴后,砖坯可以晾晒,瓦房就可以继续盖了。 两座砖窑重新生出火,瓦工们开始忙碌起来,砍柴,砍木料,挖粘土,打砖坯,打水这样的重活累活自然让奴隶们去干,瓦工们只负责烧砖和垒墙盖瓦这样的轻活。 在族人们干活的时候,刘田带着风,狼疤等人,骑着马,拉着很多食物,兽皮,煤炭,盐巴等物资来到了弓部落。 此外,刘田还专门带来几名穿戴整齐暖和的原弓部落族人一起回到了这里。 弓部落的居住条件和大部分原始人类一样,住在低矮破旧的茅草屋内,虽然他们有弓箭这种划时代的武器,但对于盖房子,他们并不擅长。 弓部落的首领挥低着头钻出了茅草屋,这座茅草屋因为是首领居住的,位于部落的最中心,而且,也是整个部落最大的一座茅草屋,能住进七八个人都不觉得拥挤。 “首领,你怎么来了?” 挥直接称呼刘田为首领了。 刘田呵呵一笑说,“前几天雪太大了,大雪封山,我来不了,现在路面的积雪都化的差不多了,我就来看看你们,并且还给你们带来了很多食物和兽皮。” 弓部落的族人听到华部落的首领来了,都纷纷从茅屋里钻了出来,他们身上虽然也穿着兽皮衣服,但很单薄,而且,脚上也没穿鞋,一个个都冻的瑟瑟发抖。 “首领,你对我们实在是太好了!”挥感动的都快哭了。 那几个穿的暖暖和和的弓部落族人走到挥面前,喊道,“首领,我们也来了!” 挥看了看他们,只短短的十多天没见,这几个族人竟然红光满面的,而且,他们身上穿的都是崭新的兽皮,脚上竟然也穿着皮靴,一看就非常的暖和。 “好!好!看起来,你们在华部落生活的很好!”挥笑着说。 “嗯!首领,在华部落每天都能吃两顿,而且,顿顿都有肉,不但如此,我们住在瓦房里,每天晚上烤着炭火睡觉,半夜从来没醒过,都是一觉睡到天亮。” 一个族人咧着嘴说道,“这种日子实在是太舒服了!” 听完这番话,围观的弓部落族人全都咽了咽口水,朝这几个族人投去了羡慕的目光。虽然他们也有弓箭,入冬前也准备了一些过冬的食物,但那些食物他们并不敢敞开来吃,所以,他们每天只能吃一顿。 每天晚上睡觉时,不是被饿醒,就是被冻醒,那滋味真的很难受,每年冬天都是他们的噩梦。 “好!好!你们在华部落过的好,我就放心了!” 刘田让风负责将带来的物资卸下来,因为人数太多,就只能堆放在一边,具体该怎么分配这些物资,刘田就不管了。 当挥看到那一堆黑乎乎的煤时,他愣住了。 这是什么东西?能吃吗? 刘田看到他疑惑的眼神,就解释道,“这是用来烧火的煤,烧火的时候,加上一点煤,火就能烧的更旺,燃烧的时间更长。” “晚上睡觉的时候,在火堆里加一些煤,可以一直燃烧到天亮,可以让屋子里一直保持暖和。” “真的吗?”挥很好奇这种物质,他捡起一块煤,打量着,放进嘴里咬了一口,发现这虽然也是石头,但它比一般的石头要软一些,看起来确实是可以烧的。 挥的牙上黑乎乎的,他冲刘田龇着牙笑道,“首领,我这就拿一块煤试一试!” 他走进茅屋里,刘田也跟着走了进去,茅屋中间的空地上烧着一堆火,一个女孩躺在兽皮褥子上,用一块稍大点的兽皮当成被子盖在自己身上。 女孩裹着兽皮,眨巴着一双大眼睛看着刘田,这个女孩看起来也就十三四岁左右,长的还挺水灵。 刘田看着这个小女孩,不禁在心里暗骂挥真是个畜生,连这么小的小女孩都不放过。 挥的手里握着几块煤,他把一双大手摊开,问刘田,“首领,加这么多煤可以吗?” 刘田点了点头,说,“嗯,加进去吧!” 挥把几块煤加进了火堆里,火很快就燃烧的更旺了,而且,能感受到,火的温度变高了。 挥伸手感受火苗的温度,脸上逐渐露出惊喜的神色,“真的变暖和了!首领,这种石头真是太神奇了!” 刘田笑着说,“呵呵,挥,我带来的这些煤差不多够用一段时间了,你们先用着,我过段时间再让人送一些过来!” 挥感激的说,“首领,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才好!我真恨不得马上就带着剩下的这些族人去华部落!” 刘田摆了摆手说,“不行,现在你们过去,没有地方住,瓦房已经在建了,不过没有那么快,冬天雨雪天气比较多,盖房的速度肯定要慢一些,等天开始暖和吧,那时,你们应该就能全搬过去住了!” 挥只好点了点头。 “好了,挥,我也该回去了!物资都已经卸下来了,你自己看着分配,要让每个族人都能分到一些,我不允许有一个族人在冬天因为冻饿而死!” 挥挠了挠头,有点尴尬的说,“首领,我也没什么可以送你的。” 第147章 建夯土路 挥转头看了看那个小女孩,一把将她从兽皮窝里拉出来,对刘田说,“首领,这是我的女人,你看她是不是长的很漂亮?我就把她送给你吧!” 女孩一直缩在兽皮被子里,她身上没有穿衣服,现在一丝不挂的出来,赶忙用手遮住私密部位,冻的瑟瑟发抖。 刘田拿过一张兽皮,披在女孩身上,对挥说,“挥,既然她是你的女人,那就好好对待她吧!别把她当成商品一样,送来送去了!” 挥有点不理解,他说,“首领,女人不就是商品吗?这个女人也是我用食物从其他部落换过来的,用女人来换食物或是保暖的兽皮,这是很常见的一件事!” 刘田点了点头,说,“嗯,其他部落我不管,但以后你们都将成为我的族人,我不允许我的族人用女人或是孩子去做交易!” 这个时代没有统一的管理者,更没有法律的约束,所以,卖女人,卖孩子那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之前,刘田也通过交易换来过女人和孩子,但作为华部落的首领,他绝不允许将自己部落的女人或孩子被当做商品买卖。 挥呵呵一笑说,“首领,既然你不要,那我就不把她送给你了,说实话,我还真有点舍不得把她送出去。” 那个女孩被刘田的话震惊到了,在她待过的两个部落里,没有哪个首领会说出这样的话,她眨巴着一双大眼睛看着刘田,羞涩的脸颊微微泛红。 “好了,挥,我得回去了,部落里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回去处理!” “好的首领,希望我们弓部落能尽快搬过去,我都有点等不及想要住那种暖和的瓦房了!” “哦,还有,首领,你不要忘记了,等我过去,你要教我弓箭的制作方法!” 刘田拍了拍挥的肩膀,笑着说,“挥,放心吧,我说话一定算话!我会亲自教你怎么制作弓箭!” 风让族人将带来的物资全部卸下来后,刘田跨上马,带着华部落的族人轻装回了部落。 瓦房一直在建设中,但冬天的天气着实不太好,一碰到雨雪天气就不得不停工,所以进度很慢。 另外就是,华部落已经建了大面积的瓦房,人口也已经达到了上千人,但却没有建相应的配套设施。 就连最基础的道路和排水设施都没有,一到下雨下雪天,部落里积水就很严重,造成行动不便。 刘田打算趁着冬季闲的时候,把部落里的道路和排水设施建起来。 没有水泥和沥青,那就建最简单的夯土路。 夯土道路,古就有之,而且十分的耐用,虽然没有水泥或沥青路干净整洁,但在古代,这样的夯土路就是最好的道路。 华部落的居住区分成了四大块,除了还在建造的这一区域没有入住之外,其他三个区域的瓦房里都已经住了人。 正好可以修一个井字形的夯土路,将四个大区域隔开。 东西走向的两条道路通往种植区和水塘方向,南北走向的两条道路通往砖窑,陶窑和畜棚方向。 这就是最基本的一个规划,当然,刘田还想将几条道路修往更远的方向,但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人手,现在最主要的是将部落里的道路问题先解决。 从古至今,修路都是一件大工程,即便是在有现代化机械辅助的现代,要想修一条路,那也绝非一件简单的事。 除瓦工和孩子以外的所有族人,都投入到修路的工程中来。 规划好路线后,族人们带上工具开始忙碌起来,女人们清理路面的杂草,男人们用锄头,铁锹等工具开始挖路面。 修建夯土路首先需要将地面表层的浮土,植被清理干净,然后挖掘至坚硬的土层。 这第一步很重要,是后续步骤的基础。 在华部落忙碌着修路的时候,刘田带着一些族人来到了山上,他要在山上开采石料,制作用来压实路面的石磙。 刘田不想辛辛苦苦修建的路成为豆腐渣工程,所以,石磙对于他来说十分重要。 修建夯土路,路面必须要压实压板,否则,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塌陷下去。 石磙的大小根据修建道路的宽度来决定,像华部落那种内部道路,只需要长度1—2米,直径半米的就可以了。 形成一定体积的石料,开采时就不宜使用炸药了,炸药会将石块完全炸碎,这就没法使用了。 最古老的方法就是使用“楔裂法”,也就是在岩石上凿出孔,插入铁楔后慢慢敲击,直到将一整块岩石开采下来。 原始人类对于石头的使用非常熟悉,甚至比刘田用的还要熟,他们中很多人对打磨石器十分在行,所以,制作石器,并不怎么需要刘田操心,他只要说出想要什么样的石头,和制作什么样的石器就行了。 在山上开采了两块花岗岩,用马车拉回了部落,工匠们按照刘田画出的形状开始雕琢。 挖好的地基,用石磙开始进行初步压实。 圆柱形的石磙,两端凸出的磙轴上安装上木架,系上粗麻绳,套在牦牛脖子上,用牛来拉,两个族人手里拿着鞭子在旁边辅助前进。 利用石磙将底层土壤反复碾压,直到完全压实,刘田在上面蹦了蹦,没有留下脚印,这就算可以了。 第一步,相当于打地基的步骤就算是完成了,第二步就是铺土了。 刘田让族人去挖那些粘性比较高的黄土,掺一些碎沙砾和石灰粉进去。 沙砾可以减小开裂的几率,石灰粉则可以防潮加固。 将粘土,沙砾和石灰粉混合后,就可以开始铺土了,一层一层的铺,每一层铺个15到20厘米,然后用石磙压实,完全压实后,会缩至大概10厘米左右,然后再继续铺第二层。如此往复,直到与地面齐平就可以了。 道路两侧,刘田还专门规划的排水沟,用碎石块铺就而成,这样不容易被泥土淤塞。 排水沟一直通往水塘或附近的低洼处,将部落里的积水排出去。 刘田还打算在靠近耕种区的地方挖一条水渠,将积水排到水渠里,这样就能蓄水浇灌耕地了,这也算是充分利用水资源了。 第148章 带挥参观部落 夯土路建起来后,马车就有了用武之地,之后运砖运瓦运粘土等重物,都可以用马车来拉,可以省去很多时间和人力。 这样的夯土路面,即便是在雨雪天气,也不会太过泥泞,很适合木轮的马车行驶。 刘田参照图谱,又做了两辆马车,分配给了施工队。 新瓦房一间间的盖了起来,等到冬季结束,春暖花开的时候,新起的五十间瓦房已经盖好了。 其实这种简易的瓦房盖起来特别快,独间的,内部没有任何隔间和装修,数十名瓦工一起施工,基本上2天就能盖好一间房。 盖好的房子,在地上铺上干草或兽皮就能睡觉,不过,瓦房再怎么简陋,住在里面,也总比大雪都能压垮的茅草屋要更能让人安心。 弓部落剩余的族人开始往华部落搬迁,刘田派了一些战士,带了一批马过去接应他们,毕竟,弓部落的那些家当也要一起带过来。 挥不是第一次来到华部落,在这之前,第一批战士搬过来时,他就已经来过华部落,见识过华部落各种新奇的东西。 瓦房,陶器,盐巴,铁器,还有饲养的马和斑驴,而这次过来,经过一个冬季,华部落又有了新的变化。 新增加的羊圈和牛圈,里面关着很多山羊和牦牛,还有新修的这几条路,走在上面,感觉真是既平坦又宽敞。 马车行驶在宽阔的夯土路上,往来运送各种物资,车斗子里装的是盖房子用的砖瓦,用马车来运送这些看起来很重的石头,还真是便捷又省力。 华部落看起来和其他部落有很大的不同,这个地方充满活力,每个族人都在忙自己的事情,不像其他部落,除了狩猎,剩下的就只有睡觉,他们不会干其他活。 当挥看到那三米多高,往外窜着火苗的炼铁高炉时,把它给吓了一大跳,它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会朝外喷火。 为了保密,炼铁高炉外围修建了一圈土墙,建了一座炼铁坊,铁匠们平时就在里面工作,无关人员是不给进入炼铁坊的。 “首领,那到底是什么东西?” 挥仰起头,用手指着那簇火苗问道。 “那就是能造出铁制箭头的地方,走,我带你进去看看!” 刘田说话向来算话,既然答应了挥,要教他制作铁制箭头,那他就不会食言。 “真的吗?首领,这,这……” 挥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刘田打开炼铁坊的门,领着挥走了进去。 炼铁坊里一共建了两座炼铁高炉,其中一座高炉里,高温烈火正熊熊燃烧,两名赤着上半身,浑身黝黑结实的工匠正卖力的拉着鼓风机,呼哧呼哧的响着。 另一座高炉里的火已经熄灭了,工匠们正将粉碎的铁矿石掺杂着煤炭,石灰粉等材料,从高高的通风口倒入高炉中,这座高炉在两个小时前已经完成了一炉铁水的炼制。 铁水流进坩埚里,被运送至旁边一栋规模相当大的瓦房里,这座瓦房就是铁匠铺。 挥看着眼前这一切做梦都没梦到过的新奇建筑,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首,首领,这到底是什么,你的这些族人,他们到底在忙什么?”挥指着那两座炼铁高炉,不可置信的问道。 “这就是我们华部落的炼铁坊,华部落所有的铁器都是从这里出去的!”刘田解释道,他不准备对挥隐瞒什么,毕竟,只是参观一下,他是不可能学会炼铁的。 “那么,铁制箭头呢?也是从这里出去的吗?” 刘田说,“当然!挥,铁制箭头只是铁器中的一种,而且,还是最简单的那一种!” “来,跟我来,让你见识见识铁器是怎么铸造出来的!” 说完,刘田就推开了铁匠铺的门走了进去,挥也迈步跟了进去。 “首领,您来了!”见首领来了,铁匠们都停下手里的活,笑着跟刘田打招呼。 刘田朝他们笑着点了点头,说道,“嗯,你们忙你们的,不用管我。” 铁匠们继续干活,随着部落规模的扩大,人数的增加,对于铁器的需求量也增加了很多。 铁匠的数量自然也增加了,从一开始的五六个铁匠,如今已扩建至三十二人,光是在铁匠铺里负责铸造的铁匠就有二十个人。 铁匠们全都光着上半身,卖力的抡着手里的铁锤,敲打铁呸,淬火后,经过数十次,甚至上百次的锤打,才能将一块铁呸铸造成一把铁制刀具。 挥几乎全程都是瞪着眼睛,看这些孔武有力的铁匠们锤打锻造铁器,铁水倒入模具后形成一件件形状各异的铁器,更是将他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谁能想到,那些看似无敌的铁制兵器,竟然都是通过这一个个不起眼的模子做出来的,原本他以为华部落之所以能做出铁制箭头,肯定是找到了一种很特殊的材料,然后慢慢打磨出来的。 就像弓部落使用石头打磨箭头那样,完全依靠人力打磨而成。 没成想,原来制作一个铁制箭头,会有这么复杂的工艺和流程。 挥看着那滚烫的铁水流进模子里,然后凝固起来,一个铁制箭头的形状就出现了,数十个箭头模具整齐的排成一排,铁水挨个浇筑进去,只需要等片刻功夫,铁水就会凝结,然后取出箭头,打磨好就可以了。 “首领,我想我现在已经知道了一个完整的弓箭是怎么做出来的了!” 挥苦笑一声,接着说,“可是,我说句老实话,就算现在让我独自去做一把弓箭,这样的铁制箭头,我还是做不出来。” 刘田笑了笑,说,“没有关系,挥,箭头只是弓箭的一小部分而已,你能独自造出一整张弓箭已经很了不起了,我很佩服你!” 第149章 分工 这句话出自刘田的肺腑之言,毕竟,如果自己不是一个穿越者,不是掌握了弓箭的制作方法,他是不可能将弓箭给造出来的。 挥说,“首领,跟你相比,我差的还远,如果不是你,我恐怕永远也不会知道世界上还有这么厉害的一种武器!” 刘田拍了拍挥的肩膀,笑着说,“以后你就是我的族人了,对于忠诚的族人,我是不会亏待的,在华部落,你可以选择你想从事的工作,如果你对兵器很感兴趣,你就帮我管理整个炼铁坊吧!” 挥立刻朝刘田跪了下来,神情激动的说,“多谢首领!首领,你放心,我一定会忠心于华部落,忠心于您!” 刘田赶忙拉起挥,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 弓部落加入后,华部落的人口增加到了1700多人,其中男人有1000人左右,女人加上孩子一共有700多人。 劳动力相对充足,就可以给他们安排相应的工作了,也就是让他们选择自己喜欢的工种,除了刘田之外,无论是谁,都要参加工作。 刘田将部落里现有的工种分了几大类,有猎人,铁匠,瓦匠,陶匠,木工,裁缝,盐工,农夫,商人等。 每一个工种都有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也有一个小头领。 猎人主要负责狩猎和采集,为部落提供肉食和野果野菜,头领是狼疤。 铁匠主要负责为部落打造工具和兵器,头领是挥。 瓦匠主要负责为部落盖房子和修葺房屋,包括居住的瓦房,畜棚,仓库和其他有关的建筑,头领是风。 陶匠主要为部落烧制各种用途的陶器,头领是瘸子。 木工负责伐木,为部落建造各种木制工具和必要的家具。 盐工负责挖盐矿,制盐,木工和盐工的头领是大牙。 裁缝负责采野麻,织布和缝制衣服,本来应该是竹当这个头领的,但竹怀孕了,而且是首领的夫人,身份不同,于是就选了一个织布手艺好的女人当裁缝铺的头领,刘田还给这个女人起了个名字叫“编”。 商人负责将部落里陶器,铁器,盐巴,多余的食物和兽皮带出去交易,头领是大力。 农夫负责开垦荒地,种植农作物,给农作物除草施肥,这个工种暂时没有合适的负责人,毕竟,部落里暂时没有一个人懂种植的方法。 这一工种,刘田亲自负责,等粟米,菰米还有油菜这些农作物全部种植一轮,收获后,部落里就会有种植的经验了,到时再选出一个合适的头领来。 另外部落里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活需要人干,比如挖煤矿,放牧,割草料等这些杂活,就让那些奴隶们去干。 刘田不强迫某个族人必须要干哪个工种,先让他们自己选,这些工种都差不多,也没有贵贱和轻重之分,先让他们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工种。 最后,刘田再进行人数上的调剂,毕竟,有些工种需要的人多,有些需要的人少。 虽然华部落目前有了种植业和养殖业,有菰米,粟米这样的粮食作物,还有牛马羊这样的大型牲畜,但狩猎和采集依然是最主要的。 狩猎队的人数要保持在500人以上,不过其中包含100个采集的女人。第二大工种就是农夫,华部落附近还有大片的荒地需要开垦,除了种植农作物外,开垦荒地的任务也是由农夫来完成,农夫的人数也要保持在300人以上。 瓦匠和铁匠属于第三大工种,瓦匠不仅要盖瓦房,还要盖各种基础设施,像公厕,仓库,打水井这些活都由瓦工负责,而且,瓦匠还得负责修葺损坏的房屋以及公用设施,活其实不少。 铁匠不但要负责铸铁,还得负责挖铁矿石,形成一整套供应链,需要的人数也不少,这两项工种需要的人数分别都在200人以上。 其他工种人数都相差无几,像瓦匠,木匠,陶匠,盐工,商人,农夫这几个工种都是由男性族人构成,狩猎队中包含了采集队的一些女人,裁缝全部都是由女人组成。 此外,守卫部落的战士没有单独组建队伍,部落里实行全民皆兵的制度,闲时就会进行最基础的军事训练,练习射击和突刺技巧。 这种分工的做法,对于刘田来说,大大减轻了压力,之前部落人数不多的时候还好,他能管的过来,但现在,1700多人,再事事都让他亲力亲为的话,他没有这么大精力了。 将权力分下去,以后有什么事情,就直接找几个负责的头领就可以了,如果掌控得当,整个华部落的运行都会如臂使指。 在人员调剂完成后,所有的工种就算分配完成了,除了孩子和少部分无法参与工作的族人之外,其他族人全都各司其职,干着自己手里的活。 冻土消融,天气转暖后,就可以开垦荒地,种植农作物了。 油菜在入冬前就已经种植,眼看着油菜花就快要开了,再过一段时间,就可以收油菜籽了。 开垦的荒地主要用来种植菰米和粟米这两种最为重要的农作物。 粟米是一种耐旱的农作物,对水的需求量并不算太大,但菰米却需要大量的水,和水稻一样,需要种植在水田里才能存活。 六七百斤的粟米种子,大概可以种植400亩左右的农田,此外部落还有差不多1000斤左右的菰米种子,可以种植200亩左右的农田。 一共要开垦600多亩的农田,开垦的任务还是相当繁重的,尤其是在没有机械,纯靠人力的情况下,开垦的任务更显繁重。 与此同时,另一项工程也要提上日程了,那就是在华部落附近开挖一条人工河,种植业来了,没有充足的水源浇灌可不行。 六七百亩的农田,光靠水塘里的那一点点水可不太够。 刘田早已经在心里规划好了,拓宽距离部落两三公里处的那条天然河流,顺着那条河,挖出一条支流通往华部落,这样,华部落就有一条足以浇灌的水源了。 不过,从古至今,开凿人工河都是一项大工程,华部落的族人都有各自的工作职责,不可能所有族人都投入到挖河的工作中来,所以,刘田想出了一个好办法。 第150章 社会分工 这个办法其实也不是首创了,在这之前,刘田就已经使用过了,那就是提供食物,招聘劳工。 天气暖和后,树冠那个穷逼又带着他的族人来到了华部落,这个冬天,树部落过的还不错,不仅没有族人冻死饿死,而且,他们还增添了新的成员。 树部落的一个孕妇在冬天的时候成功生下了一个男婴,她的母亲用一块破旧的兽皮把他抱在手上。 “华首领,我树冠又回来了!”树冠喜滋滋的对刘田说,成功熬过了一整个冬天,他的心情很不错。 “树冠,你来的正好,我正等着你来呢!”树冠来的正是时候,经过去年一年的时间,树冠对周边的环境已经很熟悉了,正好可以让他将华部落招聘劳工的消息带给其他部落。 “华首领,这次又有什么任务要交给我吗?我很乐意接受你给的任务,而且,我保证能很好的完成!”树冠拍着胸脯说,冬季前储存的食物已经吃的差不多了,天气暖和了,该干活挣吃的了。 刘田说,“这一次的任务并不难,但给你的奖励还和之前一样,完成任务后,允许你们去鳄鱼池捕三天的鳄鱼。” “嗯,华首领,你就说是什么任务吧!” “我们华部落在开垦荒地,准备种植粮食,需要挖一条河渠,蓄水浇灌粮食,你这次的任务就是帮我把挖河的消息带给其他部落,只要有人来给我干活,就可以跟我交换想要的东西。” “每天陶罐两只,盐巴半斤,肉一斤,三选一。” “不过,我只要男人,女人和孩子不要。” 树冠不知道“一斤”到底是多少,刘田就拿出一条肉干,告诉他这就是一斤,然后又拿一个小号陶碗舀了一小碗盐,告诉他这就是半斤盐。 树冠咂吧了一下嘴巴,问道,“华首领,那你需要多少人来给你干活?” 刘田说,“不限人数,人越多越好!” 劳工的数量越多,就意味着干活的速度越快,这当然是刘田想要的,荒地已经在开垦了,早点挖通河渠,就能早点蓄水。 树冠点了点头,说,“嗯,华首领,你放心吧,我一定能很好的完成任务。” 说到这里,树冠停顿了一下,然后接着说,“华首领,我们部落有十来个男人,你看,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把他们留在这里给你干活。” 刘田说,“这可不行,树冠,你把男人都留在了华部落,独自带着十几个女人,在野外太危险了,你还是把男人们都带上吧,这样安全一点!” 树冠想了想,觉得刘田说的有道理,看来这个便宜是占不到了,然后他又说,“那么华首领,这个带着孩子的女人就待在华部落吧,她刚生完孩子,要是跟着我,我怕她会受不了!” 对于这个要求,刘田没有丝毫犹豫的就答应了下来,毕竟,一个女人一天也吃不了多少食物,还有树部落另外两个孩子也留了下来。 六百多亩的荒地需要开垦,就在靠近将要开挖的河渠附近,这样以后也方便取水。 先要把计划开垦的荒地上的树木砍掉,用火烧一遍,祛除灌木杂草和虫害,这就是所谓的刀耕火种。 砍倒的树就直接运回部落当柴烧,烧掉的灌木杂草,直接翻耕后可以肥地。 需要开垦的荒地不少,所以要借助曲辕犁和牲畜,原本部落有两把曲辕犁,刘田又做了两把,四把曲辕犁利用牦牛来拉,翻耕土地。 土地要翻耕两遍以上,保持土质松软,第二遍翻耕时,要在土壤中加入一些有机肥和石灰粉,增加土壤的肥力,减少病虫害。 有了曲辕犁和牦牛,翻耕土地就要轻松许多,效率也高了很多,农夫们干劲十足,首领跟他们说了,开垦出来的土地如果全部种上粮食,等秋天收获的时候,就有吃不完的粮食了。 粪池里蓄了一整个冬季的粪肥,这个时候也派上了用场,农夫们用大桶挑到耕地里,给耕地施肥。 给族人们分配了工种之后,每个族人都专注于本职工作,时间一长,他们就会专精于各自的本职工作,成为熟练工,甚至是专家,这是分配工种的一大好处。 狩猎的族人会成为专职猎人,炼铁的族人会成为专业的铁匠,制陶的族人会成为专业的陶匠,还有瓦匠,木工,裁缝亦是如此 社会分工会在潜移默化中逐渐形成,一个族群中,当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后,就必须要进行这样的分工,否则很容易出现秩序混乱,也会降低一个族群的工作效率。 树冠带着刘田交给他的任务,跑遍了周边十几个部落,将华部落招人干活,还给优厚报酬的事情跟他们一一宣传了。 周边这些大大小小的部落熬过了一个漫长的冬天,正是缺吃少穿的时候,没想到突然来了这种好事,这可比外出狩猎要稳妥很多。 每个人每天能给一条肉干,那派十个人过去干活每天就能得到十条肉干,这可比狩猎那不稳定的活要好干多了! 这还有啥可说的,派人去干吧! 男人多的部落多派一些人,男人少的部落少派一些人。 树冠是个很现实的人,他只负责把消息带到,至于这些部落派不派人去华部落干活,就不是他关心的事了,所以,这个任务他完成的很快,在把消息带到周边十几个部落后,他就返回了,这次任务他只用了七天时间就完成了。 有一个青果部落,在树冠将消息传递到后的第二天,就派人去了华部落,不过,他只派了十个男人去了华部落,因为他不确定这个消息到底是不是真的,让这十个男人先去探探虚实。 第151章 一种油漆 青果部落生活在森林里,他的部落周围长了很多灰青色树皮的树,这种树能长到十米甚至更高,还结一种青色的果子,但这种果子并不能吃,所以这个部落和树部落一样,也很穷。 不过,这种青色的果子虽然不能吃,但把它们的汁液抹在身上可以防蚊虫叮咬,所以,青果部落每个族人身上都散发着这种青色果子的味道,长此以往,洗都洗不掉。 青果部落的首领实亲自领着十个族人来到了华部落,他要亲自看看树冠带来的这个消息到底是不是真的。 实来到华部落的时候,树冠还没有回来,看到这些陌生的面孔,刘田知道他们一定是来干活的。 不过,当这十一个人靠近刘田的时候,他就闻到了他们身上散发出一股熟悉的味道,这种味道并不难闻,有一种将栗子放在火上烤时散发出的苦涩香气,这种味道很熟悉,但刘田却一时想不起来这是哪一种气味。 “华首领,是真的吗?为你们干活,就能给我们食物吗?”实看着眼前这个比他高了一个头还不止的华首领,仰头问道。 “嗯,当然是真的,树冠应该跟你说清楚了吧?我们华部落要开挖一条河渠,需要很多的劳动力,只要给我干一天活,就能换到食物,盐巴或是陶器。” “至于换多少,我相信树冠已经跟你说清楚了吧?” 实点了点头说,“嗯,那个家伙都跟我说清楚了,华首领,既然这是真的,那今天就开始干活吧,算上我,我们一共来了十一个人。” 得到准确的回复后,实的小心脏怦怦直跳起来,既然自己都来了,那就顺便在这里干一天活吧!这一天下来就是十一条肉干,比外出狩猎可划算多了! 他不清楚这个华部落到底哪里来的那么多肉,但既然华首领自己都承认了,那干完活,就必须要给他肉。 “嗯,你们是第一批来的人,我让人带你们过去干活!” “不过,我得提醒你们,既然我给了你们这么高的报酬,你们干活的时候要卖力,不能偷懒,否则我是不会给报酬的!”刘田郑重提醒道。 “嗯,这个当然!华首领,只要你说让我们怎么干,我得族人是绝不会偷懒耍滑的!”实回道。 刘田满意的点了点头。 他让风记录一下干活的人数和部落,以后每来一个部落,风都要清楚的记录下来,不仅要记录每天干活的人数,还要记录发放的物品和数量。 这样的活,目前在部落也只有风能胜任,在很久之前刘田已经教会风数到二十了,而且还教会了他怎么写这些数字。 风是个很聪明的人,他举一反三后,竟然自学,现在已经能从一数到一百了,不过他只会写到九十九,“百”这个字他还不会写。 给青果部落发放了垦荒的工具,主要就是锄头,铁锹,铁锤这些。 青果部落的族人从来都没见过这样的工具,拿在手上沉甸甸的,但摸起来却触手冰凉,一看就很坚硬。 虽然已经郑重提醒了实,但刘田还是从狩猎队抽调了几名战士过去当监工,毕竟,世界上没有那么多自觉的人,没有人看着,难保他们不会在干活的时候摸鱼。 青果部落的这十一个人被带到了小河边,他们现在的任务是要拓宽小河上游的河道,让它能积蓄更多的河水,这样,在开挖支流的时候,才能有水。 原本这条河也就七八米宽,刘田计划拓宽至二十米,然后再挖深一些,就差不多了。 现在这个位置距离部落大概有七八里路,不过不需要拓宽这么远,只要拓宽四五里,然后在河流中段的位置,挖一条支流,将水引入华部落就可以了。 青果部落的族人没有干过挖河渠的工作,不过这个活不难,只是需要花费力气,风跟他们讲了一遍,他们也就明白了该怎么做。 留下几个华部落的战士当做监工,风自己先回部落了。 实和他的族人都很庆幸来了华部落,他们觉得干这种活比打猎靠谱多了,这种活不但没有危险,而且,还有固定的报酬可以拿,真希望华部落能一直有河渠挖。 河底的淤泥有很多,混合着水草被一锹一锹的挖上了岸,这些淤泥是很好的肥料,油菜正是快要开花结果了,正是需要肥料的时节。 华部落的一部分农夫用扁担挑着箩筐往返于部落与河边,将一筐筐淤泥挑回部落,施在油菜地里。 青果部落的人干完一天活后,实带着他的族人回到了华部落,他们身上沾满了污泥,连脸上都糊满了泥巴。 刘田问他们需要哪种报酬,实没有丝毫犹豫就选择了食物,对于他们来说,不被饿死才是第一要务,至于陶器和盐巴,那确实是好东西,但等他们能吃饱后,再考虑这些奢侈的东西吧! 刘田让族人拿出十一条肉干给了实,十一条肉干就是十一斤肉,他们青果部落就算打一天猎,也未必有这么大的收获。 青果部落的族人将挖河的工具还给刘田后,就带着肉走了,临走的时候,实对刘田说,“华首领,我明天还会再过来,并且,我还会带更多的族人过来为你挖河渠!” 刘田笑着点了点头,说,“嗯,人越多越好!” 河里的泥巴也无法遮盖青果部落族人们身上的那股烤坚果的味道,这种熟悉又特殊的味道让刘田想了很久才想出来那到底是什么气味。 那是桐油的味道,青果部落的族人一定是将油桐树果子的汁液抹在了身上。 油桐树的果子不能直接吃,但用来做漆是非常好的,这又是一种不可多得的经济作物,其他部落也许用不上,但华部落却很需要油漆。 华部落的木工做出来的木制工具都需要上漆,这样保存的时间才能更长。 木制的桌椅板凳,打水用的木桶,榨油的木床,还有盖房用的房梁,这些都需要上漆。 现在是春季,油桐树还没有结果,而且由于桐油果子含水量较高,采摘后很容易就腐败,所以,现在想要得到桐油果子不太现实,不过,油桐树倒是可以种植一些。 第152章 向农业时代迈进 第二天,实又带着他的族人过来了,这一次,他带来了更多的男人,一共有二十六个,这已经是青果部落能派出的最多人数了。 刘田让实的族人先去干活,他把实独自留了下来,他对实说, “你们部落是不是有那种皮很厚的青色的果子?” 实一脸惊讶的看着刘田,他不知道眼前的这个男人是怎么知道的。 实没有隐瞒,他不敢得罪刘田,毕竟,他的部落还需要依靠华部落吃饭,而且,那种果子除了能驱蚊避虫之外,他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其他用处,这没有什么好隐瞒的。。 “是的,华首领,在我们部落附近,结那种果子的树确实有很多,但那种果子不能吃,连老鼠都不吃!”实老实的回道。 “嗯,实,那种树叫桐树,结出来的果子叫桐油果,对你们部落来说可能作用不大,但对于我们华部落来说却很重要。” “我需要桐树,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拿食物或是陶器来跟你交换!” 实是个比较忠厚的人,他也没问刘田要这些树有什么用,就摆了摆手说,“不用了,华首领,如果你们需要的话,可以自己去挖,反正那种树在我们青果部落有很多,只要不全部挖光,给我们留一些就可以了!” 刘田觉得作为一个大部落的首领,没必要占这个小便宜,他想了想说,“我们华部落有很多活要干,我安排不出人手去你的部落挖桐树,这样吧,你让你的族人帮助我挖树,然后送到华部落来,我会给相应的报酬,十棵树换一斤肉或是半斤盐,你看如何?” 实从来也没想过,自己部落那大片没用的桐树,居然会有人将他们当成宝贝,而且还肯出大价钱来收购。 他在心里估量了一下,桐树到底有多少棵,他根本数不过来,但十棵树就能换一斤肉,那一大片桐树如果全部挖过来换成肉,他感觉他的部落将会有一座肉山了。 青果部落的男人大部分都来了华部落,帮助华部落挖河渠,但部落里还留着一些外出狩猎的男人和一些女人,他觉得他们不用再外出狩猎或采集了,直接去挖桐树就可以了。 实很兴奋,他对刘田说,“华首领,那我这就回去,让我的族人去挖桐树,给你送过来!” 刘田点了点头,说,“嗯,你现在就回去,不过要注意的是,你们要连根把树挖出来,不能直接砍断,而且树根上还要带些土,不能让它们在路上就枯死了,枯死的树我可不要!” 然后刘田还给了实一些挖树的工具,锄头铁锹铲子啥的。 不过这些工具用完后,还得归还华部落。 实把那些铁制的工具用藤蔓捆扎起来,扛在肩上,就回了青果部落。 青果部落距离华部落很近,走路只需要一个多小时,要不然,他们的族人来华部落干活,也不可能早出晚归。 不过,距离较远的部落来华部落干活后就不能像青果部落那样,早上过来,晚上回去了。 在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又陆续有好几个部落派来了他们的族人,来挖河渠赚取劳务费用。 距离太远的部落,刘田就让瓦匠们在河渠旁边修建草棚供他们居住。 风每天记录好他们出工的人数和部落归属,等完工后,再一起结算。 这些部落的族人,每隔几天就回部落一趟,把挣到的肉,盐巴或是陶器送回自己的部落。 青果部落的族人也开始陆续送来桐树,送来的桐树有大有小,大点的就几个男人抬着,小点的树,女人扛着,这些树都按照刘田的要求,根部保存完好,用草绳编成网兜着泥。 做的很仔细,桐树也保存的很好,刘田非常满意。 由于两个部落的距离很近,每天都能往返七八趟,每趟送来十棵树,就能换一条肉干,每天就能得到七八条肉干。 青果部落的族人也很乐意做这样的事情,虽然要花力气,累一点,但可比外出狩猎采集要安全多了。 送来的桐树,找了一块空地,刘田让农夫们挖坑直接种上,用水桶挑来水,在根部浇上水就可以存活了。 这些树基本上都已经长成了,也不用刻意的给它们施肥。 农夫们用曲辕犁将荒地翻耕了两遍后,就可以开始播种了。 菰米地需要引水,形成水田,所以整片地靠近水塘,便于引水灌溉,粟米对于水源的要求相对要低一些,所以距离水塘要稍远一些。 200来亩的菰米地分成了十块方方正正的水田,田与田之间筑上田埂作为分割,方便农夫们行走,而且还能方便蓄水。 菰米不像水稻那样,种植的时候还要育苗,菰米的种植要更简单粗暴一些,把种子撒进田里,让它自然生长就可以了。 水田的地势要比水塘更低一些,直接在塘埂上凿一个洞,连同下方的水田,水就能流入水塘里。 粟米地就不用这么麻烦了,不需要造水田,直接旱地就可以种,翻耕后的土壤很松软,把粟米种子撒进地里,施上肥料,就可以自由生长了。 粟米种子一共有七百来斤,本来开垦了400亩地,但发现种子没种完,还剩下几十斤种子,于是刘田就让农夫又开垦了100亩地,这才把所有的种子都种了下去。 把这两种最主要的农作物种植下去后,刘田也彻底放下心来,接下来,就是让农夫们好好的去打理地块,尽心尽力的除草施肥,期待着秋季能有大丰收。 有了两种古代很重要的粮食作物后,华部落也差不多算是进入农业时代了,如果在这片土地上,粮食能获得大丰收,那么今后,狩猎和采集将慢慢变得边缘化,成为食物来源的辅助措施。 第153章 竹生孩子 河渠也在紧锣密鼓的开挖中,河工的人数最终定格在了126人,他们来自于十一个部落。 有那么两三个部落不缺食物,他们更愿意交换盐巴和陶器,但更多的部落还是缺食物的,他们会交换肉干。 几乎每一天,华部落都会杀掉两只羊来支付这些劳工们的报酬。 还好,华部落山羊的数量基数大,每天都会有小羊羔出生,整体的数量并没有减少。 况且鳄鱼池里还有大量的鳄鱼可以捕食,华部落并不担心食物的问题。 黄毛依旧带着十多个战士守在鳄鱼池附近,因为有华部落这个强大的名声存在,自弓部落以后,再没有其他部落敢来这里偷捕鳄鱼了。 刘田之前在部落里推行的学习数数和卫生问题,经过一个冬季闲暇时间的整顿,已经初见成效了,族人们已经习惯了使用肥皂,就连男人们也不再排斥这种他们认为只有女人才会使用的东西。 就算天寒地冻的时候,刘田也会强令族人每隔七天就要洗一次澡,统一的,用大木桶烧水洗,每座瓦房里都配有一个泡澡用的大木桶。 每隔七天,大牙都会例行检查,不洗的族人会受到每天减餐一顿的惩罚,直到他们愿意洗为止。 天气暖和起来以后,洗澡间隔的天数变为了三天洗一次,族人们不再抵触,一是因为他们慢慢习惯了将身上捯饬干净,另外就是天暖和后,洗澡就没那么冷了。 1000多族人对于肥皂的需求量也很大,采集队中分出一些女人专门负责制作肥皂,刘田已经把制作肥皂的方法教给了她们。 这并不是一个很复杂的活,制作起来就是要耗费一些时间,并不难。 关于教族人们数数,效果并没有改善卫生的效果好,可能大部分人的基因就是不爱学习的吧,或者说,对于学习,就很反感。 还有个原因就是这些原始人类以前根本就没有接触过学习这个概念,大部分人没有啥学习的天赋和兴趣,导致一大半人虽然能数到十,但会写的人寥寥无几。 刘田觉得对于学习不感兴趣的人,就算你再怎么强迫他,他也不可能突然顿悟,爱上学习,所以,刘田就转变了思路,不再强迫他们必须学习,而是改为自愿参加学习。 他让瓦工们在部落建了一座瓦房,当做课堂,课堂里摆上一些座椅板凳,这就是一所简单的学校了。 每隔三天,课堂里都会进行授课,课程也非常简单,教族人们学习数数和写字,算是数学课跟语文课。 族人们自愿参加,刘田是授课先生,因为整个部落,没有人能胜任先生这个职位,就连风也不行。 风还有待成长,也许在不远的将来,他会成为一名合格的授业先生,接替刘田的职务,但现在,他还差的很远。 课堂是在冬季快要过去的时候开班的,让刘田没有想到的是,愿意参加学习的大多都是一些孩子和女人,男人很少会来上课,风就是其中一个,他一节课都没落过。 不过,女人来上课,并不是来认真听讲的,她们对于刘田上的课既听不懂也不感兴趣,她们来这里主要就是为了看自己的孩子,每次来还会带一些衣服鞋子过来,缝缝补补。 刘田也不管她们,只要她们不影响课堂秩序就可以了。 能来上课的孩子,当然都是对学习感兴趣的孩子,因此,他们学的很认真,也学的很快,不过,爱学习的孩子也并不多,只有寥寥十多个而已。 不过,刘田觉得,这十多个孩子今后肯定会为部落的发展做出贡献,毕竟,学习不仅学的是知识,还是一种融会贯通的能力。 只会依靠蛮力卖力气的大老粗,永远只能做最重最累的活。 在春暖花开之时,十月怀胎的竹终于要生产了。 竹的生产并不顺利,原始时代没有发达的医疗条件,只能依靠人工接生,而这个时代的接生婆似乎并不懂的怎样接生,她们非常野蛮的挤压产妇的肚子,希望能将婴儿挤出来,之前有好多产妇的孩子就是这样被挤出来的。 刘田本来在产房外等着,因为他对女人生孩子根本就不懂,也不懂医术,所以只能干等着。 当产房里传出竹有些撕心裂肺的喊叫声时,刘田终于按耐不住,闯进了产房里,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产房里一共有三个女人,除了产妇外,还有两个是接生婆,她们把竹双手双脚绑在了床上,由于竹生了很长时间都没有生出来,这两个女人就用双手使劲按压竹的肚子,导致竹痛的大喊大叫。 这一幕刚好被刘田看见了,这特么哪里是接生?这简直就是谋杀啊! 刘田怒不可遏,走过去一脚就踹翻了一个女人,虽然没干过接生的活,但他在现代也知道生孩子时,按压产妇的肚子必须要很专业,且不能过于用力,否则肯定会伤害到母婴。 两个女人躺在地上哎呦哎呦的叫唤,她们不明白,好好的,首领为什么要踹她们一脚。 刘田抬起脚,还想再狠狠的踢她们一下,但床上的竹发出了更加痛苦的喊叫声。 刘田收回脚,来到竹的床前,握住她的手鼓励她,“别担心,我在这里,再使一把劲,孩子就要出来了!” 竹疼的满头大汗,脸色苍白,头发丝被汗水浸湿,粘在脸上。 “刘,刘田,我没力气了。”竹的声音很虚弱。 刘田此时也毫无办法,屋子外面虽然围了一圈干着急的族人,但他们谁也不会接生。 “竹,加油!你不想看看你自己的孩子吗?我们的孩子一定会很可爱,等他长大后,如果是男孩,我会教他打猎,当战士,如果是女孩的话,你就教她织布做衣服,我们一家会很幸福美满!” 刘田尽量描绘出美好的画面来给竹打气,希望她能坚持下去。 第154章 文明的种子在萌芽 好在竹最终还是成功把孩子生了下来,是个男孩,刘田给他取名叫刘壮,希望他能茁壮成长。 生完孩子后的竹很庆幸自己没有死,虽然非常虚弱,但她脸上还是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在这个时代,生孩子也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搞不好就会难产而死,在这一方面,就连作为穿越者的刘田也毫无办法。 华部落除了粮食作物之外,野麻也扩大了种植面积,原本只有几十亩的野麻地,扩充到了两百多亩。 天气渐渐暖和后,部落里的女人和孩子们开始换上了麻布衣服,因为没有染色,统一都是米白色。 由于麻布的量不够,男人们还得再熬一阵子才能穿上布衣,就算是女人和孩子,也只能勉强做到每人一件上衣。 和野麻生命力一样顽强的植物还有象草,这种被刘田当做牲畜们冬季储备粮的野草,也在华部落进行了大面积的种植。 象草的生命力很顽强,土地翻耕一遍后,把种子撒进去就可以了,也不用特别照料。 华部落周边的空地被使用的差不多了,种植象草的土地挨在了森林的边缘,以后要是再想种植其他农作物,就只能毁林开荒了。 河渠挖的很快,这条河的河水来源于山上溪水的汇聚,为了方便施工,刘田让施工队在最上游溪水流下来的地方,用砖石砌起一道堤坝,堵住水流,这样方便下游的施工。 这个季节,春季刚到,还处于枯水期,并不用担心堤坝会决堤。 刘田还让奴隶们上山开采石块,用马车运到河道旁,河道两侧用石块砌起来,防止时间久了,水流冲击,导致河堤垮塌。 之前刘田打算只将河道拓宽至二十米,但现在人手充足,他改变了主意,决定将河道拓宽至一百米,河深挖至五米,这样以后就可以使用货船了。 这条河的上游距离煤山和铁矿山都不算远,以后运送这些重物的时候,就可以直接用船运了,能节省很多人力。 贸易队组建后,附近几乎所有部落都用上了华部落制作的陶器,这种轻便又廉价的容器很快就取代了笨重的石器和无法用火烤的木制容器。 对于华部落来说,陶器的制作已经非常的熟练,而且,几乎不需要成本,所以,拿出去交易的陶器也不像一开始那样昂贵。 但是盐巴和铁器依然非常昂贵,矿石总有开采完的那一天,华部落人口急剧增长,对于盐巴和铁器的需要量也突然暴增,这两种战略物资,刘田的定价还是十分的昂贵。 需要用人口或是大量的食物才能交换到一小罐盐巴或是一把铁器。 不过,这个时候还没有货币的概念,所以交易主要还是看双方的需求,以及货物的品质。 华部落的陶器,盐巴和铁器一直属于紧俏物资,每次贸易队都是满载而归。 贸易队每次也不会跑的太远,只在周边十几个部落转悠,就能将自己的货物卖出去。 这十几个部落受华部落货物的影响,也在潜移默化中发生了变化。 本来茹毛饮血的他们,有了陶器和盐巴之后,摈弃了最原始的吃饭,学会了用陶锅煮汤喝,而且,加了盐巴的汤似乎非常美味。 铁器的出现,让他们的工作效率更高,无论是伐木,还是开凿石器,或是处理猎物,都变的更加简单。 而且,有了锋利的铁斧,他们就能高效的砍倒一棵大树,有了大树,他们就能盖更大更高的房子,那种低矮的茅草屋慢慢被淘汰,这些原始人类住进了更舒适的木棚里。 一些原本住在山洞里的人类,也开始走出山洞,在空地处建设木棚居住,木棚比草棚要安全,敞亮很多,虽然比不上华部落高大坚固的瓦房,但这已经进步很多了。 甚至有一些部落还派出他们的族人,想要来华部落学习先进的技术,制陶,制盐甚至是制铁的技术。 刘田虽然有博大的胸襟,但这些安身立命的技术,他是不可能外传的,除非有朝一日,华部落能强大到没有任何威胁的时候,他才会让这些先进技术普及到这个世界的每个角落。 不过,对于来访的部落,刘田都会回礼,几件陶器,一小罐盐巴,或是一件铁器,通过这些小的馈赠,让这些部落对华部落的强大产生顶礼膜拜之感。 部落里的各项工作都慢慢进入了正轨,各项工作任务都有头领去管理,刘田算是有了闲暇的时间。 他决定跟随贸易队出去走一趟,不过,刘田这一次出去是有任务的。 这个想法是前几天,看着农夫们在翻耕粟米地时灵光乍现的,华部落只有几百个农夫,就算再怎么卖力,他们也不可能把所有的荒地都种上粮食。 况且,华部落周边的土地也是有限的,大多数空地已被使用了,要想种植更多的粮食,那就只能花大力气去毁林开荒了,与其这样,那还不如想办法让其他部落也种植粮食,甚至驯养牲畜。 这是一种良性循环,这些原本孱弱,人数稀少的部落,有了充足的食物之后,就会去繁殖后代,促进人口的增长。 有了更多的人口之后,就可以开垦出更多的土地来种植粮食。 华部落会利用自己的陶器,盐巴,铁器等特有的商品去换取他们多余的粮食,吸纳他们的人口,长期来说,这就是资本的扩张。 贸易队准备妥当,除了陶器,盐巴和铁器外,刘田还准备带了二三十名农夫,这些农夫或许会留在那些愿意种植粮食的部落,教他们如何种粮食。 货物用十几头牦牛拉着,刘田和大力骑马走在队伍的最前方,第一站,他们要去草部落。 华部落的粟米种子已经全部种到地里去了,要先去草部落换一些粟米种子。 草部落拥有的粟米地远远不是华部落所能比的,一眼望不到头,起码有几千亩,不过草部落的族人平时是不打理这些野草的,任由它们自由生长。 第155章 稷的经历 虽然有几千亩粟米地,但因为草部落并不会施肥,浇灌,完全靠天收,所以亩产并不高,平均每一亩地,也只能收获一百斤的粟米,非常低产,但即使是这样,每年草部落也能收获几万斤的粟米。 当刘田来到草部落的时候,他们正在播种,草部落种植的方法非常简单,就是将保留的粟米种子撒进地里,然后就不管了,任由其自由生长。 草部落的首领稷发明了种植粟米的方法。 稷从小体质较弱,对狩猎不感兴趣,却对野草非常感兴趣,如果不是他的父亲是上一任部落首领,估计他早就被赶出部落了。 稷喜欢一个人在空旷的野地里研究那些奇奇怪怪的花草,他看到蒲公英的种子会随风飘落,第二年,在种子落下的地方,就长了大片的蒲公英。 那时起,他就知道,草的种子落在地上,到来年就会长出草来。 一次偶然的机会,那是他发现种子秘密好几年之后,他在部落前方的空地上,发现了一种陌生的草,这种草长着毛茸茸的尾巴,他很好奇,于是就采下这种草,放在手上仔细研究。 久而久之,他发现这种草的种子是可以吃的,特别是放进天火里烘烤之后,吃起来竟然有种独特的风味,而且,他还发现,这种草的生命力非常顽强,一开始部落周围只有很少的一片。 但到了第二年天气暖和时,就占据了很大的一片地,稷知道这是种子的力量。 于是稷就对他的父亲建议,在部落里种植这种草,以后女人们就不用再出去采集了,他说这种草足以养活部落上百口人。 但稷的父亲并不信任他,他的意见被否决了,但稷并没有沮丧,他收集了很多粟米种子,在远离部落的空地处种植了一大片粟米,这片空地,就是如今草部落所在的地方,距离部落原址差不多有四五里路。 稷种植的粟米最终得到了大丰收,而他的父亲刚好在一次狩猎中被凶猛的巨齿虎群给咬死了,那一次狩猎,部落损失了七八个战士。 草部落的族人不明白为什么会突然出现虎群,因为巨齿虎通常都是独来独往,它们不是群居动物,但那一次,那个虎群聚集了几十只猛虎,它们袭击了正在狩猎的草部落族人。 无论如何,这一次重大的损失,让草部落所有族人的精神状态都产生了萎靡,他们甚至对狩猎都产生了抵触心理。 稷站了出来,他拿出了自己种植的粟米,向族人们展示了自己的成果,那大片的粟米彻底征服了草部落的族人,稷成功继承了父亲的首领之位。 依靠种植的粮食,草部落很快就拥有了储存粮食的粮仓,粮仓里储存了吃不完的粮食,依靠这些粮草,草部落也完成了扩张,使原本只有百来人的部落变成了如今上千人的中大型部落。 稷对于自己种植出粟米,从而养活了一整个部落,感觉非常得意,因为没有哪个部落会种植粟米。 稷很喜欢华部落的陶器,把粮食装进陶罐里盖上盖子,老鼠就吃不到了。 “草首领,这位是我们华部落的首领。” 大力向稷介绍刘田。 稷的年纪比刘田大很多,他的胡子都有些白了,他看着这个身高特别高的男人,笑着点了点头。 虽然华部落如今的名头很响,但稷认为,草部落并不弱于华部落,况且华部落还不是要用他们的陶器来交换粟米吗?没有我们草部落的粟米,华部落的族人肯定连饭都吃不饱。 刘田跟草部落换了一千斤粟米,除了用陶器交换之外,稷还要了二三十斤的盐巴,这种叫做盐的东西,他还是第一次见到,他不知道这玩意儿到底怎么吃。 大力教了稷盐巴的用法,烤肉时撒在肉干上,或者煮汤的时候,撒一点在汤里,就可以了。 稷尝试了一下,觉得撒上盐巴后,烤肉确实变得更好吃了,但他还是觉得盐巴的作用有限,在他的认知中,好不好吃无所谓,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了。 刘田告诉稷,“吃盐就像你们喝兽血那样,可以补充体内的盐分,如果你们长时间不喝兽血,是不是就会感觉浑身没有力气?如果你们每天都吃一点盐,就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了!” 稷有点不敢相信,“盐巴真的有这么神奇?兽血对于我们来说很宝贵,部落里大部分族人都要依靠喝兽血来维持体力,确实如你所说,如果我们好几天不喝兽血的话,就会感觉浑身无力!” 刘田回答,“嗯,当然是真的,我没必要欺骗你,不信,你可以尝试一下,从今天开始只吃盐不喝兽血,看会不会出现乏力没有力气的情况。” 稷还是将信将疑,但既然刘田都这么说了,他还是决定尝试一下。 带着一千斤粟米种子,贸易队重新踏上的路途,陶器大部分都被换给了草部落,队伍中还有百来斤的盐巴和几十把工具。 之后的部落都是一些小部落,最大的一个也只有三百来人,按照部落的大小,刘田将粟米种子分发给这些部落,告诉他们种植粟米的方法,并在每个部落留下两名农夫,负责教他们种植粮食。 刘田还告诉这些部落,只要愿意种植粮食,华部落会免费为他们提供铁制工具,以后收获的粮食,还可以拿到华部落去换取各种物资,无论是陶器,盐巴还是铁器都可以交换,甚至还可以换肉。 草部落这种粟米的种子已经快要接近后世农业社会中种植的粟米了,黄澄澄的,颗粒虽然没有大米那么大,但也已经超过了狗尾巴草的种子。 看的出来,种子是培育过的,但刘田并不认为草部落拥有培育良种的意识和能力,或许,他们只是在无意间选择了一些颗粒饱满,个头比较大的种子去种植,多年以后,这些原本只是狗尾巴草的种子,才会变成如今的粟米种子。 第156章 盐巴生产基地 几乎所有的部落都愿意种植粟米,他们不是为了依靠粮食来养活他们的族人,而是想拿这些粮食去跟华部落做交易,换陶器,换盐巴,换工具。 况且,粟米种子和各种农具都是华部落免费提供的,而且还派了专业的农夫来教他们种植粮食,他们只需要花点力气耕地,把种子种下去,等到秋收的时候,就可以从华部落换取大量的物资了,这种捡便宜的事,谁不愿意做? 把种子带到各个部落后,贸易队还剩下一些陶器和工具,这些商品需要全部交易完才能回去,刘田打算朝大海的方向前进,一边走一边售卖这些物资。 之前,大力已经带着贸易队去过一趟海边,大力并不知道什么是大海,他认为那只是一个稍微大点的湖而已。 距离目的地很远,要一直朝着东方走十天,但贸易队带了充足的食物和武器,所以并不害怕在路上会遇到危险。 刘田也并不着急,他们走走停停,一路上还打了一些野鸡野兔这样的野味来补充食物储备。 在第三天的时候,贸易队被几只灰狼给盯上了,这三只灰狼个头都不大,很瘦,看起来还未成年。 它们没有过分接近,只是远远的跟着,捡拾贸易队吃剩下的骨头,看的出来,这几只狼应该是与族群走散了,三只小狼捕食困难,因而跟着贸易队蹭吃蹭喝来着。 刘田没有要猎杀这三只小狼的意思,狼肉并不好吃,而且,这三只狼瘦的都皮包骨头了,没有多少肉,就不用浪费精力了。 这三只灰狼跟了几天,见这些人类并没有要伤害它们的意思,它们的胆子就更大了一些,刘田朝它们扔骨头,它们也敢上前去吃了。 几天跟下来,三只灰狼身上肉眼可见的长肉了,毛也柔顺了很多。 每天晚上,当贸易队燃起篝火休息时,三只灰狼都会远远的躲开,对于火,它们有着天生的恐惧心理。 不过,它们并不离开,只是远远的趴着看着这些人类生火做饭,等第二天族人们收拾完东西离开后,它们就去捡拾扔在地上的骨头。 有两个晚上,刘田会将吃剩的骨头扔给它们,它们竟然也会壮着胆子上前来捡,不过,它们用嘴咬住食物后,就远远的逃开。 看来,狼的警觉性要远远的高于狗,即便它们知道眼前这群人类并不会伤害它们,它们也不会过份靠近。 走了有十二天,贸易队终于抵达了海边,三只灰狼也跟着来到了海边。 在海边打鱼的渔民部落远远的就看到一群人朝着他们的方向而来,他们站在自家的木屋旁,手搭凉棚,看着这群不速之客。 海边的阳光毒辣,这群渔民身上脸上都被晒秃了皮,像长了癣一样灰一块白一块的。 远处的沙滩上,有一个很大的骨头架子,差不多有三层楼那么高,一些生活在海边的鸟类,站在骨头架上啄食上面残留的肉渣,那应该就是大力上次过来,看到的那只搁浅的鲸鱼。 渔民部落的首领认出了大力,他还记得,上次这个叫大力的,有点秃顶的家伙用陶器跟他们交易了好几块鱼肉。 那种陶罐真是好东西,用来装盐非常方便,即使是带着盐出去交易,也非常的方便,用草绳把陶罐的两个耳串起来,挂在身上,每个人都能挂两个罐子。 渔民部落的首领叉一直在等待大力的再次到来,他还想再多换一些陶器来装盐巴。 当叉看到大力的时候,他兴奋的差点就跳了起来,这两天捕了不少鱼,相信大力这个家伙会喜欢。 “大力,你终于来了!”叉故作矜持的笑了笑,拍了拍大力的肩膀。 大力也咧嘴一笑,对叉说,“嗯,我知道你们肯定需要陶器,所以,我这次又带了不少陶器过来,并且,我们华部落的首领也一同来了!” 叉这时看到了站在大力身旁的刘田,这个个子很高而且长的很健壮的男人看起来有点威严的感觉。 “有了这片咸水湖,你们渔民部落肯定不缺盐了!”刘田看着叉,笑了笑说道。 叉一脸震惊的问,“你是怎么知道这个湖水是可以出盐的?难道你们也和我们一样,靠捕鱼为生?” 刘田哈哈一笑说,“当然不是,不瞒你说,我们华部落也会制盐,只不过,远远没有你们得到的盐巴多!” 听了这话,叉的腰杆直了直,说,“这是自然,生活在这里,我们拥有吃不完的盐!” 刘田点了点头说,“确实!不过,你们直接吃从石壁或是石坑里挖出来的盐,不经过任何处理的话,会让你们很容易就生病。” 叉认真想了想,好像确实如此,渔民部落已经在海边生活很长时间了,但他的族人寿命普遍比较短,未经过任何过滤的盐,杂质太多,食用过多的话,会在身体中留下毒素,日积月累之下,会损伤肾脏,造成不可逆的身体伤害。 这些健康知识,刘田无法跟这些原始人类解释,但看他们的表情,好像确实如此。 “那我们应该怎么做?”叉问道。 刘田说,“这个并不难,我会教你们过滤的方法,而且,你们这样采集盐,量还是太少了,当然,这完全够你们自己吃的了,或许还有一些富余的盐可以拿出去交易,但遇到大规模的交易,你们就拿不出那么多的盐了。” “华首领,你可真是个好人,如果你能教会我过滤和晒盐的方法,那么我就送你十条鱼,我不是个爱占便宜的人!” 刘田心想,送十条鱼,你还真是够大方的! 刘田摆了摆手说,“不用了,鱼你们自己留着吃吧!我也不是个爱占便宜的人,我们华部落虽然也有盐,但没有你们这里的盐充裕,所以,我想让你们为我们华部落晒盐,我会定期过来,用陶器或是一些其他你们需要的东西来跟你们交易盐巴,陶器,工具或是食物都可以!” 第157章 水利工程 这是一个对双方来说都有益的交易,所以,渔民部落没有理由不同意。 接下来的十来天时间,贸易队就在渔民部落住了下来,刘田教会了叉使用木炭来过滤盐水的方法,同时也教会了他们怎么引出海水来晒盐。 晒盐的办法也不难,选一处地势平坦,阳光充足,风力较强的沿海滩涂,挖一个蒸发池,用于初步蒸发海水,蒸发池旁边还需要挖一个底部更平整的结晶池。 从山上采集一些平整的石板铺在结晶池底部,防止渗漏。 两个池子之间通过沟渠连通,便于海水流动。 蒸发池挖了三个,晒盐的时候,经过蒸发,海水的浓度逐步增高,三级蒸发池过后,海水的浓度达到了饱和状态,这个时候,就可以转入结晶池了。 盐的结晶形成后,就可以用工具收集盐了,不过这样的盐还不能直接储存,还需要过滤两遍,祛除杂质,然后就可以放进陶罐里储存起来了。 刘田的打算是,海边晒出的盐是取之不尽的,如果能从这里取到足够部落使用的盐,那就暂停华部落盐矿的开采。 无论在哪个时代,盐都是不可或缺的战略物资,盐矿开采一点就少一点,能进口就尽量进口,家里的矿还是留着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华部落搬到海边来也不现实,一是距离太远,二是海边居住并不安全,要是遇到海啸或是台风,瓦房都可能给你掀掉。 教会渔民部落晒盐后,贸易队就准备返回部落了,临走时,刘田跟叉商定好了交易的价格。 因为海边盐多,所以价格相对就要便宜很多,一个陶器或是一斤肉可以换十斤盐,也就是一陶罐的量,如果是铁器的话,一把铁器可以换三十斤盐。 刘田知道,渔民部落并不会造船,他们捕鱼都是站在岸上撒网,所以,他们就算住在海边,平时捕的鱼也并不是很丰富。 刘田告诉他们,如果需要船的话,华部落可以派木工过来给他们造船,但一艘船的价格需要用五百斤盐来交换。 叉说他需要考虑一下,因为五百斤盐好像有点多,他不清楚自己能不能承担的起,等下一次大力过来时,他再给答复。 所有的陶器都交易给了渔民部落,铁制的工具,他们要了三把铁斧和两把铁锤,一共换来了二百多斤盐。 这些盐没有容器装,刘田就让族人去采了一些宽大的芭蕉叶垫在箩筐里,遮住箩筐的缝隙,然后把盐倒在箩筐里,挂在牦牛的背上。 临走时,叉还问刘田能不能造一些鱼叉出来,他想要一些铁制的鱼叉。 这当然没有问题,铁制的鱼叉虽然还没造过,但华部落有一帮经验丰富的铁匠,造一把小小的鱼叉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告别了渔民部落,贸易队开始返回华部落,这次带出来的货物基本上都交易出去了,只剩下了几件铁器。 在贸易队抵达海边的时候,三只小灰狼就不见了,刘田以为它们已经走了,可没想到,等从渔民部落出来,走了还没三里路,三只灰狼就又跟了上来。 刘田一如既往的让战士们不要伤害它们,而且,刘田还故意丢给它们一些吃剩下的鳄鱼肉,反正已经开始返程了,带的食物足够吃,就分一些给它们吧! 三只灰狼一直跟着贸易队来到了华部落,它们不敢靠近部落,在森林的边缘,它们就停了下来,远远的看着。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刘田让族人不要伤害这三只狼,并且,刘田还主动给它们投喂食物,几乎每天都会喂它们两顿。 族人虽然不太理解首领为什么不让猎杀它们,但首领下的命令,他们也不敢不听,尽管狩猎队的成员在见到这三只狼的时候,都感觉手痒痒,但他们也不得不忍着。 这三只灰狼,在刘田的刻意投喂之下,长的很快,原本孱弱的身体变的壮实了很多,说也奇怪,华部落养了那么多牲畜,这三只灰狼竟然从来都没有袭击过畜栏,这让刘田非常满意。 但凡它们有一丝想要袭击畜栏的行动或是打算,刘田绝对会立刻将它们杀死。 青果部落送来的油桐树全部种了下去,在靠近森林边缘的地方,种了很大一片,刘田数了数,一共有182棵。 这么多油桐树,每年结出来的桐油果怎么着也能榨上千斤桐油了吧,完全够部落使用了。 而且,桐油如果密封好的话,可以保存2-3年时间,算是保存时间久的了。 在雨季到来之前,河渠终于挖通了,一条宽一百米,深五米的河流经华部落,这条河的大小已经远远超过大河部落前方的那条河了。 河渠的最下游通到水塘里,用来蓄水,但是水塘的蓄水能力毕竟有限,旱季还好,到了雨季,水塘里的水肯定会溢出来。 但这难不住刘田,在水塘的堤坝处挖两道缺口,沿着两道缺口继续挖沟渠,这两道沟渠通往耕地的方向,在旱季时,堵住缺口蓄水,雨季时打开缺口导水,沟渠里的水还能方便灌溉,一举两得。 本来挖完河渠的劳工,都要离开这里,各回各的部落了,但却又被刘田给留了下来,因为他们还得继续干活。 这些劳工听到这个消息还都挺开心,因为在华部落干活,不仅能挣到报酬,而且每天还管两顿饭,包吃饱,这特么的谁愿意离开? 回到自己部落,还不一定能吃饱饭。 每道沟渠宽三十米,深三米,形成两条垂直线,沿着居住区的两个方向延伸,两道沟渠分别经过菰米地和油菜地,距离其他农作物种植地也不算远,以后浇灌起来就很方便了。 沟渠距离居住地很近,也带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万一沟渠蓄水满了,溢出来的话,很容易就给居住区造成水灾。 为了防范这个问题,刘田打算建城墙,将居民区以及畜棚,炼铁作坊,织布坊,油坊等重要设施全部围起来,这样就不用担心会出现水灾了。 第158章 喂不熟的狼 建一座城池的工程量不是一般的大,为了节省人力,刘田打算只建夯土城墙,只要不出现热武器,夯土城墙就完全够用。 但就算是只建夯土城墙,那也是需要足够人力的,一百多个劳工需要在雨季来临前挖通两道沟渠,人力不够用了。 这周边十几个部落,已经派出了他们所能派出的所有族人,只能去更远一些的地方去招募更多的劳工来干活。 还是让树冠替自己跑腿,刘田在部落开始规划建城的一应事宜,城池的建设不是简简单单的把城墙建起来就可以了。 哪些设施放在城内,哪些设施放在城外,城池的规模有多大,城池内的公共设施,以及预留多大的空间,这些都需要仔细规划才行。 从更远一些的部落招募劳工需要更长的时间,刘田让部落里的三十几名奴隶先进行城池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建夯土城墙需要大量的粘土,原先用于烧砖烧陶的黄土坡不能动,要去更远一些的地方运输黄土。 好在周围粘土有很多,在黄土坡北侧一公里处,奴隶们又发现了一处粘性较高的红土坡,这是建造夯土城墙的绝好原料。 一部分奴隶去挖粘土,另一部分奴隶伐木除草和平整地面。 十天后,第一批劳工抵达了华部落,一共有六十二人,是由树冠带着回来的。 这六十二人来自同一个部落,这个部落没有什么特殊的,依靠狩猎和采集为生,距离华部落差不多有五日的路程。 树冠还走访了其他几个部落,但他们觉得华部落实在是太远了,都不愿意来,就算树冠跟他们说,只要每个人干一天活就能得到一条肉干,他们还是不愿意来。 最后只有这一个部落愿意来,并且还派出了自己部落一半的战士到华部落干活。 六十几个劳工加上三十多个奴隶,差不多凑够了一百人,人数勉强足够了,虽然会建设的慢一些,但也能将工程进行下去。 由于瓦工们也没建过城墙,刘田只得亲自指导,毕竟他之前建过土墙,已经有了一些经验,再加上他来自于现代世界,耳濡目染,自然知道怎么垒城墙。 考虑到后期人口增长的因素,刘田规划的城池面积大约在6平方公里,也就是长3公里,宽2公里,在古代,这相当于一个中小型城市,可以住3-5万人,但在原始时代,这绝对是一座无法被攻克的堡垒。 夯土城墙也不用建的太高,四米就足够了,对于连冷兵器都算不上的原始时代来说,四米高的城墙用来防御,完全足够了。 建夯土城墙需要大量的土方以及较为复杂的工序,一百多人的劳工队伍远远不够,树冠还得继续出去拉人。 雨季很快就来临了,三天两头下雨,工程进度也缓慢下来,沟渠才挖了一半,夯土城墙刚刚完成打地基,趁着下雨天,木工们在加紧赶制2米乘1米的夯土模具,需要做一百个。 停工的劳工们是没有报酬的,而且也不提供伙食,只为他们提供住的地方,这些劳工只好自己出去找吃的。 原本这方圆几百里都是华部落的领地,原则上是不允许其他部落的族人来这边狩猎,采集或是挖掘其他资源的,但为了留住这些劳工,刘田只好下令放开,让他们自由狩猎。 三只灰狼一直守在华部落附近,刘田会有意让族人将吃剩下的骨头丢给它们,它们自己也偶尔会捕食一些兔子狐狸等小动物。 虽然这三只小灰狼还没有成年,体型不大,但毕竟是狼,捕食一些小动物还是可以的。 在一个下雨天,华部落所有的族人都在瓦房里休闲,所有的劳工都待在草棚里避雨时,刘田在自家小院里逗自己的儿子壮壮玩。 这小子已经四个月零八天了,由于奶水充足,长的黑黑壮壮的,把他放在炕上,两条小肉腿就不停的踢着,像是有使不完的劲。 “这小子像我,长的壮,你看,他那两条小腿多有劲!呵呵呵……” 刘田一边逗着壮壮,一边跟一旁正缝制布衣的竹说道。 竹正在为壮壮做第一件布衣,天气渐渐热起来了,壮壮也要穿布衣。 生完孩子后,由于吃的好,竹的身材有些发胖,但却越发有韵味了,头发高高的盘起,用一根削尖的木棍束了起来,两缕发丝随意的垂了下来,脸上虽然肉嘟嘟的,但比之前更白了,完全褪去了少女的稚嫩感,成了一个韵味十足的少妇。 竹拢了拢发丝,抬起脸,抿嘴笑了笑,说,“希望他长大后,也能像你一样,长这么高,这么壮,还有,你一定要教会他射击,这样,他就不用与野兽正面搏击,不会被野兽咬死咬伤了。” 刘田说,“嗯,放心吧,宝贝,等我们的儿子长大了,我一定会教会他很多东西,不仅仅是武力方面的,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知识,你忘了吗?我来自未来,我们的下一代一定会接触到这个时代没有出现过的东西!” 就在两人对话的功夫,族人匆匆来报,说狩猎队在树林子里发现那三只狼崽子被一群野狼攻击,狩猎队赶跑了那群野狼,但三只狼崽子都受了伤,有一只肚子被咬破了,伤的很重,看起来是不行了。 狩猎队已经将那三只受伤的灰狼带回来了。 三只灰狼被关在柴房里,用绳子拴了起来,刘田来的时候,那只受伤很重的灰狼已经死了,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肚子下面全是血,连肠子都流出来了。 另外两只灰狼也受了伤,有一只耳朵被咬掉了,还有一只背上被咬掉了一块肉,伤口血淋淋的,触目惊心。 两只灰狼冲刘田呲着牙,喉咙里发出呜噜呜噜的警告声。 “狼就是狼,怎么喂都喂不熟。”刘田在心里想道。 第159章 训狗计划 两只狼的伤也不能不治,伤口被咬后,很容易感染。 刘田让族人用套圈把狼嘴绑上,防止它们咬人,狼嘴被绑起来后,两只狼上窜下跳,极度的不配合。 刘田只好让族人用麻绳将两只狼给绑了起来,然后用盐水给它们清洗伤口,上了草药后,还很奢侈的用麻布给它们把伤口包扎了起来。 在它们的伤口还没有好透之前,刘田不打算放它们离开,就把它们拴在柴房里,和奴隶们关在一起。 开始的几天,这两只狼并不老实,一直嗷呜嗷呜的叫着,还想挣脱拴着它们的链子,甚至用嘴咬链子,但这狗链子是刘田专门为它们准备的铁链子,除非是钢牙,否则就算是把牙咬断,链子也不可能断。 投喂给它们的骨头甚至是肉,它们也不吃,就算饿肚子它们也不愿意吃。 刘田知道,两头狼的野性并没有被磨灭,为了不让它们饿死,刘田专门让族人用木头围了一座栅栏,把两只灰狼放进去,然后抓一些活物进去让它们抓。 这一招果然有效果,两只灰狼看见活物,就像猫见到老鼠一样,兴奋的去抓。 每一天都会投喂活物给两只狼,有时候是巨鼠,有时候是山羊,甚至还会抓活的鳄鱼带回来让它们捕杀。 两只灰狼第一次见到鳄鱼的时候,吓的躲在了一边,它们从没有见过鳄鱼这种动物。 虽然鳄鱼在水里能称王称霸,但回到陆地上,那就是战五渣,两只狼在多次挑衅尝试后,发现这个长的看似很厉害,但其实是只弱鸡的时候,就果断合力把鳄鱼咬死了,饱餐了一顿。 看着两只灰狼不再绝食,刘田也就放心多了,就暂且将它们关在栅栏里吧,能不能驯养出狗,就看运气了。 不过,让刘田感到开心的是,这两只狼正好一公一母,死去的那一只是只公狼,希望这两只灰狼能够早点繁殖出下一代,从狼崽子开始驯化,应当要简单很多吧? 两只狼的伤并不算严重,在刘田的精心护理下,它们的伤势很快就痊愈了,不用刘田为它们解除包扎,裹在它们身上的麻布被它们自己给咬碎了。 背部受伤的那只母狼,背上秃了一块,看起来有点丑,不过没关系,毛很快就会再次长出来。 雨季过后,部落里的工程进度加快了,一百多米宽的河道里蓄满了水,都快要溢出来了,水塘里的水也满了,溢出了堤坝。 雨季将河道上游的鱼群带到了下游来,华部落又有了新的鱼获资源,河道里的鱼比水塘里的鱼只会多,不会少。 树冠从其他部落又拉来了两百多人,加上之前的一百多人,建造夯土城墙的一共有接近五百人。 部落里七百多劳工,如果全部用肉来支付报酬的话,压力有点大,于是新来的两百多人用鱼来支付报酬,每人每天支付一条两斤的鱼。 对于这些劳工们来说,吃鱼和吃肉没有多大的区别,所以他们也都没有意见。 由于工期紧张,报酬每十天结一次,每隔十天,这些部落都会派人来将得到的报酬取回去。 原始人类都是群居生活,他们没有私有制的观念,无论通过什么途径得到的食物或是其他东西,都归部落集体所有,所以这些愿意来干活的劳工并没有将这些报酬据为己有的想法。 贸易队每隔半个月都会去一趟海边,交易大量的盐巴带回部落,渔民部落的族人并不多,生活在海边,对于他们来说,盐就是最廉价的物资。 他们乐于用盐来换取陶器,食物,工具,兽皮甚至是木柴这些在海边不容易获得的资源。 有了进口的盐巴,华部落开始逐渐减少盐矿的开采,通过进口,盐巴足够部落一千多人的使用。 在大力第三次来到渔民部落的时候,渔民部落的首领叉就向大力提出了,希望华部落能为他们造船的要求。 大力自然欣然答应,一艘普通的可以下海捕鱼的木船可以换500斤盐,这种生意是值得做的。 回来后,大力就向刘田报告了叉的请求,在贸易队再一次出发的时候,队伍中就多出了十名经验丰富的木工。 这十名木工需要在渔民部落生活一段时间,在工作期间,渔民部落会提供食宿,而且有了华部落强大的实力作为保障,这十名木工的人身安全,刘田也并不担心。 在将十名木工送至渔民部落后,大力就带着贸易队返回部落。 每一次贸易,渔民部落都是最后一站,正常情况下,带出去的商品都能交易完,但这一次,或许是周边部落交易过于频繁的缘故,贸易队还剩下二十几件陶器以及十多件铁器没有交易出去。 大力意识到,周边这十多个部落的交易已经饱和了,陶器和工具不像盐巴和食物那样,消耗的那么快,这两种商品只要使用得当,能用很长时间。 于是,这一次,大力放弃了直接回部落的计划,而是改道朝南出发,走的更远一些,看有没有新的部落出现。 原始时代,人口是很稀少的,部落的分布也没有那么密集,通常要走一天或是几天才有机会碰到一个部落。 大力带着贸易队走了大概有两天时间,还是没有碰到一个部落,他们就在一座森林的边缘停下来休息。 这是一座林木繁茂的丛林,丛林后方是一座高山,在他们休息的位置,有一条小河流经,比华部落开凿的人工河要小一些,但看起来水很深。 他们就在这条河边生火休息,在水浅的地方,战士们拿出随身携带的肥皂,跳进河里开始洗澡,大力也乐呵呵的脱光了衣服,拿起一块肥皂,扑通一声跳进了河里。 物资和武器放在岸上不远的地方,十多头牦牛系在树上,悠哉的吃着它们脚下的嫩草。 战士们已经习惯了洗澡,遇到有水的地方,他们总是喜欢洗一洗,河水冰凉,但这时天已经比较暖和了,这些体格强壮的原始人类并不惧怕这一点寒气。 就在战士们乐呵呵的洗澡的时候,丛林里突然窜出一群人来。 第160章 贸易队遭到袭击 这群人手里拿着石矛,木矛等兵器,奇怪的看着在河里洗澡的战士们。 当他们看到箩筐里装的满满的白盐时,眼睛里顿时放出光来。 这个东西他们认识,这是盐,之前渔民部落就到他们这里贩卖过这种白花花的盐,但不知道为什么,渔民部落已经很久都没有来过这里了。 而他们自从吃过盐之后,就再也无法吃那种难吃的盐石了。 这群人看到战士们在远处的河里洗澡,于是就两两抬着装盐的箩筐往丛林的方向跑去。 当战士们发现的时候,这群人已经陆续钻进了丛林里,跑的很快。 大力赶紧让战士们上岸去追,有一些战士还想穿衣服,但看到大力光着屁股,一马当先的追去时,所有的战士也都来不及穿衣服了,全体裸奔的去追那群小偷。 战士们抓起武器,就进入了丛林里,追了没多远,就找到了那群小偷的老窝。 这是一个住在丛林里的部落,很大的一块空地中乱七八糟的建了一些低矮的草房子。 那些盐现在就放在空地的中央,但战士们却不敢靠近去抢,因为他们看到了两只庞然大物正守在那些盐旁边。 那是两头成年的大象,看起来比华部落的瓦房还要高一些,粗壮的象腿能一脚踹倒一棵大树,还有那两颗尖尖的牙齿,像两把弯刀一样,能很轻松的戳穿一个人的胸膛。 战士们从来没见过这么高这么大的生物,他们害怕的往后退。 大象背上坐着两个人,那两个人轻轻的一挥鞭子,两头大象就冲向了战士们,轰隆隆的,连大地都在颤抖。 “妈呀!” 大力转头就跑,被首领骂就被骂吧,总好过被这两头怪物踩成肉饼。 其他战士见头领都跑了,也都跟着逃跑,大象一路追到了河边,河边的树上还系着十多头牦牛,这些牦牛可无论如何都得带回去,否则首领真的可能杀了他们。 两头大象横冲直撞的冲过来,战士们四散开来,用弓箭射两头大象。 大象皮糙肉厚,仓促间弓箭竟然射不穿它们,一个战士一不小心,被大象的鼻子给卷了起来,然后重重的扔向了天空,最后扑通一声掉进了河里。 象背上的两人挥舞着手里的鞭子,指挥两头大象进攻,大力明白,只有杀了这两个人,才有可能赶跑这两头庞然大物。 又有一名战士被大象拱飞了出去,重重的摔在地上,不知道是死是活。 大力射术不精,射了好几箭都没射中象背上的人,他就让所有战士瞄准象背上的人乱射,好歹是把两个指挥给射死了。 大象没有了指挥,乱冲一阵后,就钻进了丛林里,跑了。 战士们不敢去追这两头怪物,它们的攻击性实在有点强,皮糙肉厚的竟然连他们一直引以为傲的弓箭都射不死他们。 那个被大象撞飞出去的战士躺在地上已经死了,嘴里全是血。 还有一个被大象鼻子卷到天上,落进水里的战士也从水里把头冒了出来。 他落进水里后,其实没受什么伤,但他惧怕两头大象,没敢回到岸上,就一直潜水装死,这时实在憋不住了,只好把头冒了出来。 大力也没有责怪这名战士,毕竟,那两头怪物谁见了都会害怕。 盐是不敢去抢了,大力让战士们收拾收拾,赶紧离开这里。 回到部落后,大力绘声绘色的跟刘田讲述了贸易队的遭遇, “首领,我们在河边休息的时候,碰到了两头怪物,它们袭击了我们,并抢走了我们的盐!” “不仅如此,我们还损失了一名战士,是被其中一头怪物用脚踢死的!” “就那么轻轻的一脚,那个战士就躺在地上死去了,那个怪物实在是太强大了,就算是弓箭都射不死它们。” “如果不是我发现两头怪物需要人来指挥,用弓箭射死了那两个骑在怪物背上的人,恐怕我们所有的人都回不来了!” 刘田皱着眉听完大力的讲述,问道,“那怪物长什么样?” 大力想了想说,“那两头怪物比我们的房子还要高,又高又壮,还有就是它们的鼻子很长,它们的鼻子能把一个人卷起来扔到天上去。” 他说着就在人群里找了找,拉过那个被象鼻子卷到天上的人,对刘田说,“就是这个家伙,他被扔到了天上,幸好是落进了河水里,要不然,他现在恐怕也死了。” 那个战士还心有余悸,他冲刘田点了点头,表示大力说的都是真的。 听完后,刘田知道,这两头怪物就是大象,贸易队的战斗力其实并不俗,起码有七八个射术比较好的战士安排进了贸易队中,就是为了保证贸易队的安全。 也许是战士们从没见过大象,被吓的乱了方寸,才会让那个象部落抢走五百斤盐。 现在也不是追究责任的时候,那五百斤盐必须要夺回来,不能就这么白白损失了。 刘田说,“大力,那五百斤盐我们必须要夺回来,不能就这么白白的损失了!” “可是,首领,那两头怪物皮糙肉厚,连弓箭都射不死他们,这要怎么办?”大力还心有余悸。 “那两头怪物的名字叫大象,它们确实有点难对付,但只要我们做好万全的准备,还是能击败它们的!” 象部落距离华部落比较远,有七天半的路程,加上华部落对于象部落的实力并不了解,所以,这一次的军事行动需要做好万全的准备。 首先就是军粮的问题,刘田让狩猎队去鳄鱼池捕杀了大量的鳄鱼,回部落后处理干净,腌制晒干,充当行军途中的军粮。 从各个工种中抽调战士,组建了一支300人的队伍,装备上弓箭,环首刀,软甲,部分战士还装备了木盾。 第161章 强大的谷部落 此外,刘田还组了一支五十人的后勤队伍,带三十头牦牛,专门负责运送物资,除了晒干的军粮外,还有用兽皮缝制的帐篷以及陶锅陶碗,盐等物资。 华部落的沟渠和城墙还在修建中,木工们将上百件夯土模具做好后,就投入了使用,劳工们将掺了碎草屑以及生石灰的粘土加水后用脚踹成型,放入模具中压实,取下模具,就形成了一块块长一米,宽半米,高半米的土方。 土方放在阴凉处自然阴干,阴干后就形成了一块块体型较大的土砖,用这些土砖垒城墙,最后在城墙外用泥浆刷一遍,夯土城墙就做好了。 被派往周边十几个部落的农夫也都陆续返回了部落,他们教会了这些部落怎么播种,怎么除草,怎么施肥,等播下去的种子长出苗来后,农夫们就陆续返回了部落。 差不多在雨季结束的时候,刘田就亲自率领三百名战士以及五十名后勤人员,浩浩荡荡的踏上了征途。 队伍一直朝南出发,跟随刘田一起出征的还有狼疤和大力,由于路程较远,大力充当向导的角色。 象部落在抢了贸易队五百斤盐后,并没有全部留下来,他们只留下了三箩筐,大概300斤盐,剩下的200斤盐全部送向了更南方的一个大型部落—谷部落。 由于谷部落太过强大,象部落和周边其他数十个大大小小的部落一样,依赖谷部落生存,即使得到像白盐这种重要的物资,象部落也不敢私自独吞。 谷部落拥有人口六千,光战士的人数就超过了四千,在原始时代,这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王国。 谷部落依湖而居,此湖占地20平方公里,是自然形成的一个天然湖,湖里鱼获资源丰富,不仅有鱼,还有虾和鳖。 谷部落的族人世代生活在这里,依靠丰富的食物来源,谷部落慢慢壮大起来。 除了渔获资源丰富之外,谷部落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食物来源,那就是野生水稻。 湖周围生长着大片大片的野生水稻,全部都是自然生长,这里的气候温和湿润,非常适合水稻生长,根本就不需要刻意去栽种打理它们。 谷部落的族人主要依靠水稻和鱼类生存,他们会编织渔网在湖里捞鱼,但捞上来的青蛙,他们从来不吃,不仅不吃,还会将青蛙放生。 这些青蛙会在野生水稻长出青苗后,潜伏进来,抓那些害虫。 这是上上一代,谷部落的巫发现的秘密,从那以后,谷部落就禁止捕食青蛙,并将青蛙当成是上天赐予给谷部落的神兽,他们会清除那些喜欢捕食青蛙的鸟类,特别是蛇。 谷部落的族人只要看见了蛇,就会毫不犹豫的格杀勿论,他们甚至还组建了一支捕蛇小队,专门外出找蛇杀蛇。 因此,在谷部落生活的这个地方,不用害怕会被蛇咬,没有蛇这个天敌,谷部落不知道到青蛙就慢慢多了起来,现在在这些水稻之间,就有数不清的青蛙在咕咕咕的叫着。 谷部落不知道的是,捕蛇虽然给青蛙创造了优良的生存环境,但同时,蛇的绝迹,也让老鼠开始泛滥。 无论白天还是黑夜,谷部落的族人总能看见那些可恶的老鼠在流窜,杀也杀不尽。 更可气的是,这些老鼠会在靠近水稻的堤坝上打洞,等水稻成熟时,它们就把这些水稻往洞里搬,存起来当成过冬的粮食。 谷部落每年都会损失超过一半的粮食,时间长了以后,谷部落的族人忍无可忍,每当秋天来临,水稻快成熟时,谷部落就会组织大批族人去水田里寻找鼠窝,破坏它们。 逮到的老鼠自然就成了部落的食物,每年秋天,部落里每家每户的屋檐下都会晒很多老鼠干。 但就算是这样,那些老鼠也杀不完捕不尽,它们依然源源不断的出现。 谷部落用来储存粮食的仓库,都是用石头垒起来的,就是为了防止老鼠偷吃粮食。 他们不会垒墙,所以用碎石块搭的仓库无法建的太高,每一座仓库也就一米多高,垒太高的话就很容易倒塌。 这样的石头仓库,谷部落一共建了一百多座,才勉强能存储的下每年收获的水稻。 谷部落的人不会煮饭,他们收获的水稻去壳之后,碾成粉,吃的时候就放进容器里,用煮开的水冲泡,揉捏成半熟的米粉当成食物,用手抓着吃。 这样的米粉虽然只是半熟,但吃起来很香,而且,还很顶饱,配合着他们捕获的鱼鳖虾或是其他肉类,吃起来非常惬意。 谷部落的历任首领都是温和善良之人,他们与周边部落和平共处,公平交易,虽然自身实力强大,但都没有对外扩张过。 但谷部落现在这个首领名字叫泽,泽是个野心勃勃的人,他上任后就开始了扩张计划,他先是吞并了周边十来个小部落,然后向更南方的地方扩张。 这个时候,谷部落的人口已经有四千多人了,战士的人数也接近两千。 在谷部落的更南方,泽亲自率领一千多战士攻下了一个会驯养大象的部落,那些大象一开始给谷部落造成了不小的麻烦,但泽最后还是凭借战士数量的优势攻下了那个部落。 这个部落一共养了二十多只野象,全部被谷部落据为己有,不仅如此,他们还俘虏了数百人,全部带回了谷部落,让这些被俘虏的人继续驯养这些野象。 谷部落周边一些幸存的部落都被谷部落的声势吓住了,为了保存自身,他们只好向谷部落俯首称臣,甘愿当谷部落的附庸。 为了讨好泽,这些部落每年都会送大批物资来谷部落,当做朝贡。 象部落每年会向谷部落朝贡大量的食物和盐巴,泽对象部落非常满意,于是就赠给他们两头野象。 这一次,象部落又送来了两百斤盐,这让泽非常开心,与此同时,泽也做好了进攻渔民部落的打算。 第162章 象部落的援军 盐巴一直是谷部落的紧缺物资,虽然渔民部落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带来盐巴和谷部落进行交易,但作为部落首领,泽感觉一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好像自己的咽喉被人掐住了一样,不能自由呼吸。 如果不是渔民部落距离有点远,泽早就带领战士灭掉它了。 刘田带领华部落的三百名战士跋山涉水抵达了象部落附近,装备精良的华部落战士不是小小的象部落能够抵挡的。 一番交战后,华部落大胜,俘虏了一百多人,不过,象部落的首领骑着一头野象逃掉了,另一头野象被战士们围攻后杀死了。 在象首领居住的茅草屋里,刘田发现剩下的那三百斤盐,不过象部落已经消耗了一箩筐的盐,还剩下两箩筐,两百斤左右的盐。 很轻松的就灭掉象部落后,刘田让战士们在此休整,野象的尸体处理后,就地用盐腌制起来,天气已经很暖和了,肉不腌制起来,就容易腐败。 几乎所有的盐都用来腌肉了,刘田也不急着返回部落,他让战士们暂时在这里驻扎下来,这个地方距离部落很远,刘田打算等腌制的腊肉全部晒成肉干后,再返回部落。 刘田让战士们在河边搭起帐篷,驻扎在河边,这样取水更方便一点。 腊肉用盐腌制后,就在营地里用木棍和麻绳搭建晾衣绳,把腊肉挂在晾衣绳上晾晒。 刘田看了看天上的烈日,如果这样的天气能持续个五六天,腊肉差不多就晒好了,就可以出发了。 晚上的时候,战士们在营地里燃起篝火,吃着烤象肉,那两颗长长的象牙,刘田也留了下来,如果是在现代,捕杀野象是要蹲大狱的,但在这个原始时代,可没人管这些。 这弯弯的象牙本是打造骨矛的极好材料,它的硬度比一般的骨头都要高,但华部落的战士人人都有铁制兵器,并不需要骨矛这种兵器。 刘田留着它们,也只能当做纪念品了。 象部落的首领骑着一头大象往前狂奔,后面跟着三四十个残兵败将,跑的气喘吁吁。 他们来到谷部落后,就对泽说自己的部落被袭击了,象首领痛哭流涕的请求泽为他报仇。 泽本来已经在聚集兵力了,不过,他的目标是渔民部落,现在这个象部落突然来了,让他的计划产生了变化。 这个象部落刚刚送来两百斤盐巴,要是不帮他的话,好像有点说不过去,而且,自己的小弟被打了,要是当大哥的不出头的话,以后那一众小弟还怎么跟自己混。 泽决定先摆平这个不知天高地厚,敢来太岁头上动土的部落,再去消灭渔民部落。 “嗯,你先带着你的族人在我们谷部落住下来,等我帮你复仇,救出你的族人,你再回去吧!” 泽坐在高高的虎皮石凳上,居高临下的对象首领说道。 “多谢首领大人!多谢首领大人!” 象首领跪下来磕头。 “嗯,起来吧!” “我问你,那个部落一共有多少战士?” 象首领站了起来,恭敬的回道,“呜…,大概比我们象部落的人数多一倍。” 三百这个数,象首领数不过来,只好用自己部落的人数来做比较。 泽会数数,但他只能数到一百,他知道象部落的人数超过了一百来,比一百还多一倍的人数,他就不知道是多少了。 于是,他转头问身边的一个白发老者,“巫伯,您知道那个部落的战士有多少人吗?” 这个白发老人是谷部落的巫,他虽然能数一百以上的数,但也不是很熟,他在心里仔细盘算了一番,又掰着手指头数了数,数了很久才得出了结论。 泽,象首领,还有象首领带来的残兵败将全都目不转睛的看着这个神神秘秘的老头。 “嗯。”谷巫点了点头,说,“象部落差不多有一百五十人,比一百五十还多一百五十,让我数一数……” 谷巫拿根棍子在地上划了起来,他先画了一百五十个圆圈,然后又画了一百五十个三角形,最后把圆形和三角形合在一起数了一遍,最后得出了三百这个数。 “三百?只有三百个战士吗?” 泽眉头皱了皱,问,“巫伯,你没有数错吧?这也太少了!” 谷巫说,“不会错的,你可以不相信我的人品,但你不能不相信我数数的能力!” “呵呵,哈哈……” 泽顿时大笑起来,“只有区区三百人,看我怎么一举消灭他们!” 说完,泽就组织起一支千人的队伍,他亲自率领,浩浩荡荡的杀向了华部落驻扎的营地。 谷部落距离象部落并不远,半天时间就到了,此时,华部落的战士吃饱喝足,象肉已经全部被腌制了,挂在麻绳上晾晒,战士们暂时没有其他事情可做,都待在营地里擦拭打磨自己的兵器。 刘田正在帐篷里,用一把铁斧凿一根象牙,他想用这根象牙做一把可以随身携带的短刀。 他把象牙放在地上,用一只脚踩着,斧刃放在象牙中部的位置,用一把小铁锤敲击铁斧,象牙上已经出现了一个小凿痕。 就在这个时候,有战士进来禀报,说有一大帮人正朝营地的方向而来。 刘田走出营帐,战士们都已经拿起了武器,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刘田眯眼看着越来越近的人群,发现人数真的很多,乌泱泱的,起码有上千人。 谷部落的战士走到了距离华部落营地还有两百米远的距离停了下来。 泽骑着一头大象从队伍中央走了出来,眼神轻蔑的看着华部落的营地。 华部落的战士看到对方人数是己方的好几倍,都有点紧张,不过,当他们感受到手里握着的弓箭的时候,他们的心又全部踏实下来。 大力上前一步问,“你们是什么人?” 泽说,“我不管你们是从哪里来的,现在马上放了象部落的族人,然后臣服于我,我可以饶了你们!” 第163章 请命 狼疤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一样,扑哧一下笑出了声,说,“你跪下来给我磕几个响头,我会考虑让你们臣服于我们华部落的首领!” 泽一听这话,气的差点从象背上摔下来,他大手一挥,吩咐道,“给我杀了他们!” 谷部落的战士们嘴里嗬嗬啊啊的冲了过来,华部落的战士先是用弓箭射了两轮,但敌人的数量实在是太多了,完全依靠弓箭根本就打不退敌人。 战士们只好扔下弓箭,拿着环首刀与谷部落的战士们肉搏。 谷部落的战士使用的武器非常统一,全部都是长矛,木制的矛身,尖头部分是由象牙打磨而成的。 象牙的硬度虽然不如铁,但比一般的骨矛还是要坚硬一些的,就算是穿着鳄皮软甲,但如果被这种长矛刺中,还是会受伤,甚至是直接死亡。 双方混战在一起,不时有战士受伤倒下,谷部落的人数优势明显,但华部落拥有铁制兵器,双方一时陷入了僵局,打的难解难分。 泽骑在象背上,远远看着战局,看的他胆战心惊,己方的人数要多出好几倍,可竟然只能和对方打个平手。 而且,谷部落的伤亡明显要高于对方,躺在地上的战士,有一大半都是谷部落的。 战斗从中午一直持续到下午,双方战士都打的精疲力尽,刘田看着部落里不时有战士倒下去,心里很不是滋味。 但他知道,己方不能后退,这个地方还有很多物资,几十头牦牛,好不容易得到的几千斤象肉,还有俘虏的那一百来个象部落的族人。 战士们跑了这么远的路来到这个地方,好不容易复了仇,得到了这么多的战利品,可不能就这么丢掉了。 最后,还是泽下达了撤退的命令,谷部落的战士暂时撤走了。 地上留下了一大片尸体,大部分都是谷部落的,华部落也有二十几个战士牺牲了,另外还有四十几个受伤的战士,这些战士有的受伤较轻,有的受伤重。 受伤轻的战士休养一段时间还可以恢复过来,但受重伤的那些战士,即使能侥幸活下来,以后肯定也会变成残废。 在这个原始时代,刘田可以说已经让华部落的族人们拥有了远超这个时代的生活条件,唯一的缺憾就是,当战士们受伤时,他毫无办法,没有药品去救他们。 无论是因为被野兽咬伤的,还是在战斗中受伤的,只要伤势较重,大概率都会面临死亡。 这一直是刘田苦苦想要解决的问题,因为在这个时代,没有人精通医术,即便是他,一个未来的穿越者,对于医术,他也不精通。 将战士们的尸体掩埋了,刘田就准备撤离这个地方,与这个部落进行战争,对于华部落来说没有任何好处,只能白白牺牲战士们的性命。 但泽却没有放过华部落的打算,第二天,谷部落再次发动了攻击,华部落被迫迎战。 战斗又持续了半天,谷部落再次罢战,华部落损失了十几个战士,谷部落的损失还要更大一些。 一连好几天,战斗都是以这样的方式进行,双方谁也不能真正的击败对方。 战斗进行到第六天的时候,谷部落来了大批的援军,它们都是泽拉来的一众小弟,迫于谷部落的淫威,这些小弟不得不被迫来当炮灰。 援军的数量差不多有八九百人,不过,对于华部落来说,这些谷部落拉来的援军战斗力实在拉胯。 面对华部落的弓箭和环首刀,他们完全处于挨打的局面,这些援军并没有谷部落那种象牙长矛,他们甚至连骨矛都没有。 他们的武器都是石矛,甚至木矛这种最为低端的武器,看的出来,谷部落的这些小弟部落虽然派了人,但都是一些老弱病残的角色。 不过,就算这些援军的战斗力很弱,但他们的人数摆在那里,而且,华部落经过好几天的战斗,战士们已经很疲乏了,再次击败敌军后,刘田不得不想法子撤退了。 这几天,华部落已经损失了将近一百名战士,这是华部落自成立以来,损失最大的一次。 华部落的战士一边战斗一边后撤,但谷部落就像是狗皮膏药一样,一直黏着华部落不放。 刘田将狼疤和大力叫进了帐篷,对两人说,“这一次的战斗,我们已经损失了一百名战士,战斗不能再打下去了,这个谷部落实力确实有点强,两位有没有什么好的意见?” 两人都沉默着,对于他们来说,面对这种情况,他们也没有好的办法,谷部落就像狗皮膏药一样黏住了华部落,想撤都撤不走。 “首领,给我五十名战士,我来挡住谷部落,你们撤!”狼疤单手捶胸,躬身说道。 “不行!狼疤,这太危险了!”刘田拒绝道。 “首领,现在不是犹豫的时候!你想看着战士们全死在这儿吗?还有那些战利品,不能白白的丢在这儿!”狼疤情绪激动的说道。 “狼疤,你是个有老婆,孩子的人,这么危险的事情,还是让我大力来干吧!”大力这时也请命道。 狼疤一把推开大力,说,“大力,你这个家伙算什么东西?想跟我抢功劳吗?滚一边去吧!” 大力被狼疤一推,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他爬起来怒道,“狼疤,你这个王八蛋……” 狼疤举起沙包大的拳头说,“大力,要不咱俩比比,谁的拳头硬,谁就去!” 大力知道,在华部落,除了首领之外,武力最强的就是狼疤,不仅如此,狼疤的射击技术,就连首领都要望其项背,所以,大力不再争,退到了一边。 刘田的眼角有些湿润,他对狼疤说,“狼疤,我们这一次面对的敌人,非比寻常,能看的出来,这个谷部落非常强大,你会死的!” “首领,为部落而死,我狼疤感到荣幸!首领,不要再犹豫了!” 这一刻,刘田感觉眼睛里好像进了沙子,他拍了拍狼疤的肩膀,说,“好吧,狼疤,那就你去吧!” 第164章 复仇计划 刘田交给狼疤50名战士,这些战士就相当于敢死队了,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掩护主力还有后勤队伍撤退。 趁着夜色,主力开始撤离,谷部落的战士一直驻扎在距离华部落队伍不远的地方,他们一直在密切关注华部落的动向。 华部落的主力刚动,谷部落的战士就追了上来,在一个谷口的地方,狼疤率领的敢死队早就守在这里了。 谷部落的战士遭受了埋伏,暂时被击退了,但主力还没有走远,狼疤命令战士们守在这里,不准撤。 第二天白天,谷部落的主力再次杀向了谷口,和敢死队进行了一场大战。 华部落的主力终于摆脱了敌军,在刘田的率领下,一路向华部落撤退,由于距离部落很远,加上带着很多战利品,队伍只能走走停停,行进的速度很慢。 等到第四天,刘田觉得已经完全摆脱了谷部落,就命令队伍在一条河边休息,这里距离部落只有两天的路程了。 战士们在休息的时候,两个敢死队的战士背着狼疤的尸体回到了这里,狼疤战死了,敢死队几乎全军覆没。 看到狼疤尸体的那一刻,刘田的脑袋嗡的一声响,他不敢相信狼疤就这么死了,这个对自己极度忠诚的战士就这么死去了。 刘田的眼睛里流出了悔恨的泪水,如果不是自己复仇心切,不是选择让狼疤断后,狼疤也不会死去。 复仇的种子在刘田的心里开始生根发芽,他要打败谷部落,杀了泽为狼疤报仇! 所有在场的战士在看到狼疤尸体的时候,全都沉默着,对于狼疤的死,他们更多的是不可置信。 这个射术精湛,经历过多次死里逃生的男人竟然就这么死了。 大力也流出了眼泪,狼疤这个家伙虽然平时很狂妄,但对于部落,对于首领,没有哪个族人比他更忠诚了。 狼疤的尸体必须要带回部落,这个男人是华部落的英雄,刘田要好好的安葬他。 又经过了两天的长途跋涉,战士们终于重新回到了部落,当狼疤的尸体送回部落的时候,小花直接哭晕了过去。 狼疤和小花已经有了第二个孩子,除了小石之外,小花在去年的时候,为狼疤生了一个男孩,她怎么也没想到,狼疤竟然会在这次战斗中牺牲了。 华部落不是战无不胜的吗?怎么会这样? 小花披头散发,伏在狼疤的尸体上,哭的死去活来。 刘田安慰道,“小花,我知道你很伤心,但狼疤已经死了,他是为了掩护主力撤退而战死的,他是部落的英雄,你放心,我会选一个好地方,将狼疤好好安葬!” “另外,我一定会为狼疤报仇的!” 竹抱着壮壮,站在一旁,看着这让人心碎的时刻,也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在部落前方,鲜花盛开的地方,刘田让族人们挖了一个坑,专门为狼疤订做了一口棺材,将狼疤安葬下去,这也是华部落第一次使用棺材来安葬一个族人。 安葬了狼疤之后,华部落就开始了复仇计划,要完全打败谷部落并不容易,在兵器上华部落可以碾压,但人口方面的差距还是太大了,就算集结部落里所有的一千名战士,也不一定能打败谷部落。 另外,谷部落还有一众小弟供他们驱使,虽然这些小部落战斗力不强,但用来消耗华部落的战力还是可以的。 刘田派风去大河部落,派大牙去飞石部落,让这两个部落派援军协助华部落。 自从犬仿造刘田赠送给他的弓箭,造出木制弓箭后,大河部落的实力也慢慢恢复了过来,这段时间,犬利用武力征服了周边两三个小部落,人口已经恢复到了巅峰时的状态。 飞石部落虽然人口不及大河部落,但战斗力很强,如果能获得飞石部落的帮助,那将是一个非常大的助力。 风和大牙分别带着外交所需付出的陶器和盐巴,出发前往两个部落。 华部落也在抓紧准备战争所需的物资,粮草,兵器和软甲。 这一次战斗,华部落几乎动员了部落所能动员的全部战士,一共800人,弓箭手300人,刀盾手500人,所有的刀盾兵全部配备木制盾牌。 部落里留下来的战士还有100多人,这些战士承担着保卫部落的责任,在远征军未回来之前,暂时不外出狩猎了,所有的战士都留在部落里。 黄毛被调回了部落,鳄鱼池那边暂时是兼顾不到了,回来之前,停放在岸边的三条木船全部破坏掉,防止来偷鳄鱼的人利用木船去沼泽里捕杀鳄鱼。 大牙首先来到飞石部落,飞石部落的首领掷非常爽快的就答应了大牙,亲自领着一百个战士来到了华部落。 之前刘田没有追究飞石部落劫掠物资的事情,掷对刘田很感激,一直想要报答刘田,这时机会终于来了。 风也从大河部落回来了,不过,他的任务并没有完成,犬并不在部落,接见风的是桩,桩告诉风,他们的首领犬外出狩猎去了。 风在大河部落等了两天,犬一直没有回部落,风只好离开了,他感觉犬是有意躲着他的,大河部落不想派战士来帮助华部落。 风回来后,向刘田报告了这次的外交情况,他说,“犬是个恩将仇报的家伙,华部落给了他陶器和弓箭,如今我们有困难了,他竟然躲着不见,真是个王八蛋!” 刘田明白犬的想法,大河部落好不容易才发展了起来,他不想因为一场与自己不相干的战争让战士们去牺牲。 况且,犬也知道,那个谷部落是个非常强大的部落,华部落是不可能击败他们的,他不想让大河部落白白的去陪葬。 刘田说,“算了,风,犬有他自己的想法,不必勉强!” 大河部落不来相助,让刘田顿时感觉压力倍增,不过,飞石部落的一百名战士已经来了,箭在弦上,就不得不发了。 第165章 势均力敌 华部落的800名战士加上飞石部落的100名战士,一共900名战士,另外还有50名后勤和二十头牦牛,带着各项物资。 在刘田的亲自率领下,队伍浩浩荡荡的出发了。 在原先象部落的领地,刘田让战士们驻扎了下来,他没有直接去进攻谷部落,而是让战士们先挨个去消灭谷部落的一众小弟,剪除谷部落的羽翼。 这些乱七八糟的小部落,对于华部落来说,实力都很弱,利用弓箭和铁制兵器,完全就是降维打击,半天就能消灭一个部落。 在谷部落还来不及派出援军的时候,这些小部落就已经被攻破了,所有俘虏到的人口和物资全部运送到象部落来看押。 短短二十几天,周围十多个小部落就全部被攻破了,对于不投降的,刘田就下令格杀勿论,投降的全部成了俘虏,不管男女老幼,全都押到象部落的营地中来。 到最后,俘虏的所有人口加起来有上千人了,这么多人全部待在这里,会影响后续的行动,所以,刘田让战士们将这一千多人绑起手和脚,串成一串。 分出一百名战士,让大牙率领,将他们全部押送回华部落严加看管。 泽见华部落行动这么迅速,气的不行,他也不是没有派援军去救他的那些小弟,但每一次,援军都会晚一步,那些小部落连半天时间都抵挡不了,就被灭了。 但他又不知道华部落的主力现在在什么地方,所以,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些原本臣服于他的小部落一个个的被消灭,却毫无办法。 三天后,当刘田率领战士们进入到谷部落的领地范围时,他被眼前的景象震惊了,野生水稻已经成熟了,成片成片金黄色的稻穗上结了饱满的稻谷。 这可让刘田开心坏了,没想到这一次误打误撞竟然又找到了一种粮食作物。 野生水稻的稻谷要比现代杂交水稻要小一些,产量也没有杂交水稻高,但它却是后世水稻的祖先,后世培育的那些高产水稻都是由这种野生水稻而来的。 稻田里已经有一些谷部落的族人在收这些水稻了,他们收水稻的方法非常的原始,没有任何工具,完全依靠人力,用手从稻穗上把稻谷撸下来,装进容器中。 这种收粮食的方法,效率自然十分的低,而且,稻穗上还收不干净,所以,这个时候,这一大片稻田里,收粮食的人很多,而且,几乎全部都是女人。 看着这成片的水稻,刘田更坚定了要打败谷部落的决心,这些水稻如果在自己手中,养活上万人都不成问题。 在稻田里收粮食的女人,突然看到一支队伍在远处虎视眈眈的看着她们,全都吓的惊叫着,扔下手里的容器逃回了部落。 刘田并没有让战士们放箭射杀这些女人,因为这些女人对于战士们构不成威胁,射杀她们纯属浪费弓箭。 第一次进攻,华部落并没有占到多大的便宜,还是人数的劣势太过明显,在之前的战斗中,谷部落已经知道了华部落弓箭的厉害。 泽于是让所有的战士都分散开来,他们虽然没有阵型,也没有能够防御弓箭的方法,但敌军一分散,弓箭就无法发挥出最大的杀伤力。 最后的肉搏战,谷部落依靠人数的优势与华部落战斗,双方依然是势均力敌,华部落无法击败谷部落,刘田只好下令暂时撤退。 消耗战对于华部落来说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作为进攻的一方,华部落带来的食物无法支撑很长时间。 但刘田实在找不出击败谷部落的办法,人数的劣势是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 第二天和第三天的战斗依然以平手结束,虽然谷部落死伤的战士更多,但这点人,并不能给谷部落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刘田在营帐中来回踱着步,思考怎样才能打败谷部落,他想要利用火攻,但那样一来,很有可能会将这大片的野生水稻全部烧的一干二净,这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他想要偷袭,但这里是谷部落的大本营,守卫的很严,根本就没有偷袭成功的可能性。 不过,谷部落也面临了一个困境,水稻已经到了收获的季节,但华部落的战士一直不断袭扰,导致谷部落的族人都不敢出来收获水稻了。 水稻是谷部落的主食,如果不能按时收获水稻,那冬天就不好过了,寒冷的冬季一旦来临,水面结了厚厚的冰,连鱼也捕不到。 水稻是季节性作物,到了收获的季节,如果不按时收获,稻谷落在地面,一场雨下来,这些稻谷就会烂在土里。 刘田也关注到了这一点,所以,一旦谷部落的族人出来收稻谷,他就派战士进攻,在远处用弓箭袭扰。 当谷部落的战士出来,想要跟华部落的战士决一死战的时候,华部落的战士就撤退。 刘田让战士们在营地里用石块,木头构建了一处防守壁垒,打算在此常驻下来。 为了解决军粮的问题,刘田一方面让族人从鳄鱼池中捕杀鳄鱼,输送到这里来,另一方面派大力去其他部落交易各种各样的食物,输送到前线来,反正华部落拥有足够多的陶器和铁器,换取供前线使用的食物是绰绰有余的。 渔民部落的两艘捕鱼船也做好了,木工们在教会渔民部落族人们使用捕鱼船后,就安全返回了部落。 与此同时,大力的贸易队还带着做好的鱼叉和麻网来到了渔民部落。 鱼叉是之前渔民部落订购的,鱼叉也算是铁器的一种,一支鱼叉换三十斤盐,但现在,大力要求将盐换成食物,鱼也可以。 为了尽快筹集食物,大力告诉叉,只要用十条鱼就可以换一支鱼叉。 对于生活在海边,又拥有了两艘大型渔船的渔民部落来说,十条鱼就可以交易到一件铁器,这确实是笔不错的交易,于是,很爽快的就答应了下来。 对于麻网,叉同样很感兴趣,这种麻网比他们自己用藤蔓纤维编织的渔网要更结实,而且,看起来要好用一些。 这样的一个麻网,只需要十五条鱼就可以交易到一张。 在大力来之前,渔民部落就已经派出了第一支出海捕鱼的队伍,这支队伍仅仅出海两天,就捕了满满的一船鱼回来。 如果不是他们的渔网太不牢固,他们甚至能捕到一条鲨鱼。 那条鲨鱼本来已经入网了,但在渔民部落的战士们往船上拉拽的过程中,由于鲨鱼体重太重,绳子竟然蹦断了,鲨鱼逃掉了,那张渔网也丢了。 第166章 对峙 对于渔民部落来说,背靠大海,又有了渔船,食物自然不缺了,而且,叉知道,谷部落一直在打自己部落的主意。 相比于谷部落那个令他生厌的首领泽,华部落的首领无疑要友善很多。 所有与华部落的交易都可以称得上“公平”二字。 “大力兄弟,你放心,我们渔民部落一定会全力支援华部落,虽然我们无法派出战士去帮助你们,但我们会为你们提供充足的食物,我很希望你们华部落能打赢这场战斗!”叉真诚的对大力说道。 大力有些感动的点了点头,说,“那真是太好了,你们的食物就直接运到前线去吧,我会让华部落的族人将陶器,鱼叉,麻网这些商品送到这里来!” 从渔民部落到谷部落也就一天左右的时间,但从华部落到渔民部落需要走十天,大力只能让渔民部落先将食物送到前线,作为战士们的补给,然后再从华部落运送交易物至渔民部落。 大河部落能够用来支援的物资很有限,一是犬并不愿意卷入到这场纷争之中,二是,大河部落的渔货资源远远不及渔民部落。 大力带着不少陶器和铁器去了大河部落,希望犬能够给予华部落物资支援,但犬面露难色,他告诉大力,自己很想帮助华部落,但大河部落最近也不好过,河里面的鱼已经被捕的差不多了,外出狩猎的收获也不大,自己也就只能勉强维持温饱,没有办法拿出太多的食物来支援华部落。 最后,犬只跟大力做了一笔一百条鱼的交易,换了十件陶器。 一百条鱼还不够前线九百名战士一天的伙食,但大力也没有办法,只好带着失落的情绪回到了前线。 好在,华部落拥有不错的底子,加上渔民部落的帮助,短时间内不会出现食物危机。 但刘田知道,要想彻底拖垮谷部落,必然需要十分漫长的时间和等待。 对于谷部落的骚扰在不间断的进行,谷部落的女人们已无法正常的收获那些黄澄澄的稻谷,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们腐败在田地间。 对于华部落这种极度无赖的打法,泽感到深恶痛绝,同时又毫无办法。 谷部落现如今只能依靠捕鱼为生,连狩猎都无法进行,华部落的战士每日游荡在附近的丛林之中,只要发现有外出狩猎的谷部落战士,就会躲在暗处放冷箭,防不胜防,已经有十多名战士死在冷箭之下了。 但作为一个几千人的大部落,完全依靠捕鱼为生,也不是长久之计,他们又不像渔民部落那样,背靠大海,有捕不尽的鱼,湖里的鱼总有捕完的那天。 而且,一旦冬季到来,湖面结了厚厚一层冰,捕鱼将会变得越发困难。 泽也组织过几次大规模的进攻,但华部落用大量的石块将营地建成了一个堡垒,根本无法攻破。 华部落的战士只需要从堡垒上往下放箭,扔石块,就够谷部落的战士喝一壶的了,想要攻破它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在刘田不在部落的日子里,风继续承担起代理首领的责任,每隔十天,风就会派战士骑马来前线,将部落的情况详细的向刘田汇报。 从汇报中,刘田得知,粟米和菰米这两种农作物都已经开始收获了,但不好的消息是,有很多菰都结不出种子,风说他也不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说大概只能收获一半的菰米。 那位战士在向刘田汇报的时候,完全仿照风的语气,所以当他说只能收获一半的菰米时,那沮丧的表情简直惟妙惟肖,堪称影帝。 不过,刘田却一点也不丧气,因为他知道菰不结菰米,是因为感染了黑粉菌,但却会在根部长出茭白,反正都是食物,而且,华部落已经有了粟米这样的粮食,没有菰米也无所谓。 刘田于是告诉这名战士,让他回去转告风,那些不结菰米的菰,在根部会结出一种名叫“茭白”的食物,那种食物味道很不错,让他抓紧时间安排族人采集,并送一些到前线来。 那名战士听完后,用疑惑的眼神看着刘田,他有点不敢相信。 刘田只好告诉他,信不信,只要回去找一棵不结菰米的茎杆看一看就知道了。 战士不再纠结这个问题,继续向刘田汇报部落里的其他重要事务。 空出来的大片土地,全部种上了冬油菜,这让刘田十分满意,看来风这个家伙差不多已经掌握了农作物的种植规律。 去年种植的冬油菜,差不多在一个月前就已经收获了,除了留种之外,已经全部榨成了菜籽油,分装在三十二个大水缸里,码放在粮仓中。 沟渠已经完工了一大半,但因为这场对谷部落的战争,部落里的大部分战士都被调到了前线,导致狩猎队无法正常狩猎,加上需要供应前线大量的食物,部落里已经出现了不小的粮食危机,问是否要削减一部分劳工,以达到节省粮食的目的。 刘田慎重考虑了一番,雨季已经过去了,粮食也已经全部收获入仓了,沟渠的修建就没有那么急迫了,于是就同意了遣散一半劳工的意见。 战士走后,刘田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实在让他感到有些头疼。 华部落 之前种植粟米的部落,陆续来到华部落,他们种植的粟米已经成熟了,需要收获了。 第167章 拼消耗 这些部落并不知道怎么收获这些看起来并不怎么好吃的食物,只好派遣族人来到华部落,请求华部落帮助他们收这些粮食。 风很高兴,因为这些大大小小十多个部落,应该也能收获不少的粮食,如果能将这些粮食交易过来,将大大缓解部落的粮食危机。 风对这些陆续而来的部落说了同样一句话,“我会派我们华部落最好的农夫去你们的部落,帮助你们收获那些粮食,不过,我需要你们至少交易一半的粮食给我们华部落!” 这些部落本来就对粟米这种在他们看来完全是野草的食物不感兴趣,最主要的还是他们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吃这种食物,干嚼起来,除了一股青草味之外,并没有多好吃。 大部分部落都同意了风的要求,还有四五个部落要求将所有的粟米都交易给华部落,这当然正中风的下怀。 风派出五十名族人去往各个部落,其中有男有女,部落里男人只剩下一百多个,运输物资的活只好由女人们来干了,反正有马和牦牛,她们只需要拿着鞭子跟在这些牲畜后面,时不时的抽打它们一下,为它们找准方向就可以了。 之前种植的时候,大一点的部落种了上百亩,小一点的部落种了几十亩,虽然完全靠天收,亩产很低,但十几个部落加在一起,也收获了七八万斤粮食。 华部落从中一共换来了五万多斤粮食,这些粮食有一半运送到了前线,另一半留在了部落里,和华部落自己收获的粟米一起存放在了粮仓中。 两万五千斤粮食,用牦牛陆续运送到前线来,这让刘田瞬间就安心了不少,搭配着其他食物,这么多粮食够战士们吃两个月的了。 得到战士们将粮食安全运送到前线之后,风大大的松了一口气,作为后勤指挥官,他已经能逐渐适应为前线战士提供后勤保障的重任了。 暂时解决了前线战士们的食物问题,风才有空指挥族人去菰米田里收茭白。 之前他已经亲自去菰米田里看过了,确实如首领所说,那些长不出菰米的茎杆底部长了茭白。 而这种剥皮后,露出白色肉体的食物,即使是生吃,也有一种甘甜的味道,用菜籽油炒过后,更是一道美味佳肴。 女人们下到水田里,开始采集这种他们之前从没吃过的特殊食物,虽然他们依然忧心前线的战士,但此刻,收获的喜悦暂时冲淡了内心的忧虑。 收获的茭白有三千多斤,其中两千斤被送到了前线,与这些茭白一同送到前线的,还有大概一千斤左右的菜籽油,毕竟,风是知道的,这种蔬菜必须要用菜籽油炒着吃才美味。 在这个世界,第一次吃到茭白,这让刘田差点就流出了眼泪,真是久别的味道! 相比于华部落,谷部落的危机似乎还要更加糟糕一些,这一季的水稻差不多只收获了一万多斤,这对于一个拥有几千人口的大型部落来说,还不够十天的口粮。 狩猎的情况也不容乐观,华部落依然使用偷袭骚扰的战术,虽然这不会给谷部落造成多大的伤亡,但他们无法顺利捕捉到猎物,这确实事实。 有时候,谷部落的狩猎队好不容易盯上一头猎物,但在华部落战士不屈不挠的骚扰下,总会跟丢猎物。 对此,整个谷部落都没有好办法,他们还从来没见过这么无赖的打法。 泽只好增加狩猎的人数,派更多的战士去狩猎,企图以人数的优势来增加狩猎成功的概率。 但刘田使了一个更绝的招数,他直接一把火将一整片森林连同附近的一大片草场给烧了,反正这个时代又没有森林防火的概念,为了赢得战争的胜利,刘田也顾不得保护生态环境了。 大部分动物在森林着火后,就逃之夭夭了,估计这片森林没个十年是长不出这么郁郁葱葱的树木了,那些依赖丛林生活的动物一时半会儿是不会再回到这里了,周围可捕食的动物瞬间大减。 谷部落要想狩猎到足够多的食物,就只能去更远的地方了,但这对于他们来说,无疑是一个极大的消耗。 谷部落现如今唯一可以依赖的就是那一片淡水湖了,湖里生存着足够多的鱼,即使每天捕捞,也足够这个几千人的大部落坚持一年半载的了。 刘田在默默等待冬季的到来,他相信,冬季来临后,谷部落一定会不战而溃。 泽自然希望速战速决,他不知道华部落哪里来的补给,一开始,他以为华部落的战士会在森林里狩猎来供给食物,但当刘田下令烧掉森林后,他就彻底凌乱了。 华部落已经在距离谷部落不足两公里的地方驻扎了一个多月,将近一千多口人,不狩猎,他们哪里来的补给? 为了速战速决,泽几乎每天都会派战士来到华部落的营地前,对着营地里大骂,在无意间,谷部落竟然也被迫学会了使用激将法。 但面对刘田,这注定是起不到效果的,他最佩服的一个古代名将就是司马懿,这个龟派神功的集大成者简直将隐忍做到了极致。 诸葛亮为了让龟缩的司马懿出来迎战,给他寄了一套女人的衣服,他手下的将领全都气的不想,但司马懿却哈哈大笑着穿上衣服,丝毫不觉得丢脸,继续龟缩在营地里。 凭着这份隐忍的功夫,最后诸葛亮无奈,只好退军了。 此时,面对这帮原始人类不痛不痒的骂声,别说出去应战了,他甚至连一丝愤怒的感觉都没有。 对峙持续到第二个月的时候,谷部落已经快要忍受到极限了,因为部落里的存粮已经吃完了,现在他们只能每天吃鱼。 原本渔民部落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带来大量的盐巴跟谷部落进行交易,但不知为何,他们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来谷部落了,以至于谷部落已经快要断盐了。 泽知道,要是一直不吃盐,他的族人很快就会变的没有力气,到时候别说打仗了,就是站起来走几步都会费劲。 第168章 渔民部落遇袭 而这个困扰泽的问题,很快就有了答案,一些外出寻找食物的谷部落女人,看到渔民部落的战士运送了大批物资进入了华部落的营地,并将这一消息报告给了泽。 这几个在被华部落一把火焚烧的一干二净的土地上挖植物根茎的女人们,一开始还以为这些身上挂着盐罐子和藤筐的人,是华部落的战士。 就在她们仓皇的想要逃走时,被其中一个领头的男人叫住了。 这个男人拍了拍自己脖子上提溜着的两只盐罐子,显摆似的告诉这些女人,“看到这些宝贵的盐了吗?想不想跟我走,去我们渔民部落,我让你们有吃不完的盐!” 几个女人呸了一声后,转身就跑了,引的这些为华部落运送物资的渔民部落战士们哈哈大笑起来。 调戏女人后获得的满足感,让他们感觉非常愉悦。 几个女人见那些流氓没有追过来,就放下心来,转头看去,远远的,只见那些战士朝着华部落营地的方向行去,并最终进入了那个固若金汤的堡垒之中。 当泽得知了这一消息后,尽管异常愤怒,但他也毫无办法,只能不停的唾骂渔民部落。 最后还是谷巫为他支了个招,既然渔民部落已经在帮助华部落了,那他们就是谷部落的敌人,就要被消灭! 这让泽瞬间就醒悟过来,虽然打不败华部落,但消灭一个小小的渔民部落,还是不在话下的。 而且,从渔民部落还能得到大量的盐巴,这真是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泽的心情由愤怒转为了愉悦,他立刻派出了五百名战士,杀向了渔民部落。 谷部落不敢派出去太多的战士,他怕华部落会趁机进攻,而且,泽觉得,五百名战士足够收拾一个小小的渔民部落了。 刘田一直在密切关注谷部落的动向,华部落的营地建在一座小山丘上,居高临下,谷部落的一切动作都能尽收眼底。 刘田不清楚这五百名谷部落的战士要去干什么,但他还是让大力领着三百名战士远远的尾随着,只要逮住机会就吃掉这支队伍。 以华部落的战斗力,三百名战士对付谷部落的五百名战士完全足够了。 渔民部落的首领叉正领着他的族人在沙滩上收拾一大堆鱼虾,两条渔船出海刚回来,利用从华部落交易来的鱼叉和麻网,这一次收获颇丰,差不多捕到了上千斤鱼。 在各种炎热的天气里,需要尽快将这些鱼虾处理干净,用盐腌制后晾晒起来。 渔民部落几乎出动了所有的族人来分类,宰杀,就着海水清洗这些刚捕获的鱼和虾,沙滩的空地上,拉着很多晾晒绳,上面挂着腌好的鱼和海带等海鲜。 渔民部落方圆两公里的地方都散发着难闻的鱼腥味。 当谷部落的战士浩浩荡荡的杀过来时,渔民部落的族人还在忙活着手里的事情,他们远远的看着这帮越来越近的陌生面孔,丝毫没察觉到危险即将来临。 直到谷部落的战士挥舞着手里的象牙刀,散乱的冲到距离他们不足三百米远时,这些渔民们才反应了过来。 女人和孩子们惊恐的躲进了茅草屋内,男人们随手抄起手边的鱼叉,就开始迎敌。 对于这些渔民们来说,这种铁制的鱼叉是比木矛或石矛更锋利的兵器。 战士数量的巨大悬殊让这场战斗变的毫无悬念,整个渔民部落也凑不出两百名战士,所以,渔民部落被打的节节败退,首领叉狂吼着,让他的战士们顶住,但根本就无济于事。 而在这群进攻者的人群中,叉毫不费力的就认出了好几张熟悉的面孔,他们来自谷部落,这帮侵略者是谷部落的战士! 叉的愤怒变成了惊恐,谷部落怎么会派战士来攻打渔民部落?难道华部落战败了吗? 他的心中冒出了这个他无法承受的念头,如果华部落战败,那全力支持华部落的渔民部落将会有什么好下场? 看着自己的族人一个个的倒下去,鲜血染红了沙滩,又被无情的海水卷入了大海中,叉圆睁着双眼,怒喝一声,“杀!” 举起手里的鱼叉就冲了上去。 然而,就在他抱着同归于尽的想法准备和这帮畜生同归于尽的时候,远处突然喊杀四起,一帮手持环首刀,身穿鳄皮软甲的战士,势不可挡的冲进了人群中。 叉本来因愤怒而变得通红的双眼,此刻渐渐变得明亮起来,是华部落,华部落来救自己了! 华部落的战士数量明显要少于谷部落的战士,但他们的战斗力远不是谷部落可比的,在人数差距不那么明显的情况下,谷部落的失败是必然的。 仅仅只是一顿饭的功夫,谷部落就被击溃的,他们在丢下十几具尸体后,就仓皇逃走了,华部落的战士一直追出了五里路,才在大力的指挥下停止了追击。 这一场战斗,杀死杀伤了五十几名谷部落的战士,还俘虏了十几个战士,华部落损失很小,就死了几个人,渔民部落死伤了二十几人。 当大力带着华部落的战士重新回到渔民部落的时候,叉抱着大力差点哭了出来。 “大力,我的兄弟,谢谢你来救我!” 大力拍了拍叉的肩膀说,“我真没想到谷部落会来进攻你们渔民部落,不过,叉,你放心,再过两个月,等到冬季来临的时候,谷部落就会彻底完蛋! 我们华部落已经断绝了谷部落的食物来源,他们现在只能依靠捕鱼为生,但等到河面结冰时,他们连鱼也吃不到了,到那时,他们要么向我们华部落投降,要么活活饿死!” “真希望这个惹人厌的谷部落能快点消失。” 叉看着大力说,“大力,我的兄弟,你能不能待在我们渔民部落,让你的战士保护我们部落,报酬随你开!” 第169章 人心散了 大力拒绝了叉的请求,因为他只是过来救急的,没有刘田的命令,他不敢擅自做主。 在渔民部落休整了一天,大力便带着战士们返回了营地,为了表示感谢,叉赠予了华部落两百斤盐和五百条咸鱼。 进攻渔民部落失败,泽开始有点慌了,距离冬季越来越近,谷部落的冬季前的存粮还一点都没准备,之前的余粮却越来越少了。 而且,更加严重的是,部落里的盐已经彻底告罄了。 周围的森林全部被华部落用大火烧光了,原本藏在森林里的野兽要么被烧死,要么远离了这片焦土。 现在别说是狩猎了,就是想要挖只虫子吃,都很艰难。盐就更难弄到了,吃惯了精盐的谷部落族人已经很难适应咸石那种苦涩的味道了。 在距离谷部落大概两天路程的地方有一处盐矿,泽只好派族人去开采咸石,谷部落不会制作盐,只好回归到初始状态,去舔咸石来补充盐分。 不过,刘田可不会这么轻易的就让他们得到咸石,华部落袭击了正在开采咸石的谷部落战士,并俘虏了五十二名谷部落族人。 这些谷部落的族人被押送到营地之后,刘田让这些已经饿的有些消瘦的战士们饱餐了一顿加了盐巴的肉汤。 这些战士对华部落充满了抵触心理,一开始他们很有骨气的并不愿意吃华部落施舍的食物,但当刘田当着他们的面将一把细盐撒进肉汤后,立马就有两个战士忍不住了。 两碗肉汤捧到两人面前,两人立马端着肉汤咕噜咕噜喝了下去,连着煮的稀烂的肉渣都喝进了肚子里。 两人几乎是同时喝完肉汤,手里捧着碗,咂吧着嘴巴看着锅里。 真是太美味了! 刘田又给两人盛了一碗,还给每人的碗里舀了两块肉,两人也不怕烫,用手拿出碗里的肉,就急吼吼的扔进了嘴里。 煮的烂乎乎的,肥瘦相间的肉,那鲜美的味道在舌尖炸开,让两人无比幸福的闭起了眼睛,好好体会这久违了的味道。 其他战士闻着肉汤的香味,也相继沦陷了,一大锅肉汤被分了个干净。 刘田当然不会白白给他们食物,等他们吃饱喝足后,刘田就开始问话了。 从这些战士们的嘴中,刘田得知了谷部落已经到了非常艰难的地步,食物暂且还可以通过捕鱼来获得,但盐的短缺,却是无法解决的难题。 他们说,无法得到盐,所以泽才会派他们去盐矿那边挖咸石。 这些被俘虏的战士,现在有点庆幸被华部落俘虏了,因为在这里,他们能吃到真正的盐,而不用去舔那种又苦又涩的咸石来补充盐分。 况且现在,恐怕部落里的那些人,连咸石也无法获得了。 “如果我现在放你们回去,你们还愿意回去吗?”刘田对这些战士们问道。 “华首领,求求你让我们待在这里吧,你让我们干什么活都行!只要别把我们送回去,谷部落已经快要完蛋了,继续待在那里只会活活的饿死!” 刘田虽然心里对这些背叛者很不齿,但也没有为难他们,他问, “你们在谷部落没有女人和孩子吗?” “当然,我们在部落当然有女人跟孩子,部落里有很多女人跟孩子,但那些孩子到底是谁的种,这谁知道呢?” “反正,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们在部落的时候,会保护那些孩子和女人,但如果我们能加入华部落的话,他们自然就跟我们没关系了!” 听完这话,刘田的眉头不禁皱了皱,群居生活让这些战士们毫无家的概念,以至于说叛变就叛变,毫无顾忌之心。 如果他们都有老婆跟孩子,他们还会这么轻易的就叛变吗? “不过,华首领,如果有一天你们打败了谷部落,我还是希望你们放过那些女人跟孩子,她们不会对你造成任何威胁。”投降的战士说。 刘田点了点头,眉头渐渐的舒展开来,看起来这些人还是有良知的。 “嗯,我不是个屠夫,如果你们的首领肯投降的话,我是不会屠杀谷部落族人的!” 这些俘虏们的脸上顿时露出了感激的笑容。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对峙依然在持续着,泽又组织了几次大规模的进攻,但全都无功而返。 天气越来越冷,谷部落的战士由于缺盐,只能喝鱼血来补充盐分,但那一点盐分根本就无济于事,很多战士都渐渐变得没有力气了,就连去湖边打鱼的力气都没有了。 眼看着冬季即将到来,刘田也想在冬季前结束这场在原始时代来说,旷日持久的对峙战,让战士们可以回到部落,好好过一个冬天。 他每天派出战士,在谷部落周围大肆宣扬,只要投降华部落,就有白盐吃,就有肉汤喝!而且,华部落会像对待自己的族人那样,对待每一位投降的人! 他们还在谷部落附近,煮上两锅加了盐的肉汤,华部落也不跟谷部落交战,当谷部落的战士们拿着武器冲出来,想要决一死战的时候,华部落的战士就会扔下几大锅肉汤,远远的逃开。 谷部落的战士根本就经受不住两锅肉汤的诱惑,他们开始抢夺那两锅根本就不够分的肉汤,并为此大打出手。 这种白白送肉汤的好事,大概每隔四五天就会上演一次,泽一开始并不清楚发生了这样的事,但后来当他知道时,他狠狠的惩罚了那些私自抢夺肉汤的战士,把他们脱光了掉在树上用皮鞭抽,抽的他们身上和脸上都是血痕。 抽完之后,泽还严厉的警告族人,以后还有这样的肉汤,要先送回部落里来,让他这个首领和巫先吃。 对于泽的这种做法,谷巫很满意,这个人品有点坏的糟老头有一阵子没吃上盐了,不仅嘴里淡出了鸟,而且身上一点力气都没有,连祭祀祖先都做不了了。 不过,泽这一愚蠢的举动也给他自己带来了灭顶性的灾难。 天气越来越冷后,不断有谷部落的族人选择了逃亡,他们带着无比期盼的心情一头扎进了华部落的怀抱。 这个原本赫赫有名的大型部落正处于崩溃的边缘,泽和巫都无力阻止这种现象,因为连他们自己都快要支撑不下去了,而且,泽还隐约发现,战士们对他不再像之前那么顺从,每个人身上多多少少都带有很强的消极情绪,就连看他的眼神,都带有莫名的诡异成分。 终于,在某个深夜,谷部落的狩猎大头领,也是除了泽和巫之外,谷部落的三号人物战率领早就郁积了强烈不满情绪的五百名战士闯入了泽所居住的茅屋,与泽的一百名贴身护卫火并起来。 第170章 规划新领地 结局是,泽的一百名护卫全部被屠戮殆尽,泽的人头也被砍了下来,泽大大小小十多个老婆和二十几个孩子也被杀了个精光。 谷巫这个老头则趁着混乱逃出了部落,不过,他并没有跑出多远的路,就被战派出的战士追上了,然后果断的被石矛捅了个透心凉。 尽管巫是谷部落的精神领袖,地位甚至比泽这个首领还要高,但他自私自利的人品最终还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战率领部落剩余的五千余人投降了仅有九百战士的华部落,食物和盐的短缺,让这个庞大的部落最终走向了灭亡。 在营地中,刘田隆重接收了这个投降的部落,有了这五千多人的加入,华部落一下就跃入了大型部落的队列之中。 华部落那并不算很大的营地中,挤满了人,不过,既然敌人已经被缴械投降了,也就没必要再挤在这个小小的山坡上了。 带着所有的人下了山,在空地上,战士们燃起了熊熊的篝火,篝火上方是一口口盛满肉汤的陶锅,充满诱惑气息的肉汤香味弥漫开来,让那些许久没吃饱过的谷部落族人都开始忍不住咽起了口水。 营地中所有的食物都被搬了出来,粟米,咸鱼,熏肉以及茭白,莲藕等食材,全都被做成了美味的食物。 当所有的人都饱餐一顿后,食物已经所剩无几了,刘田命所有人进入谷部落休整两天,然后再返回部落。 谷部落几乎没有遭受什么破坏,搭建的密集的上千座茅草屋几乎都是完好无损的,这个看似庞大,但生产力低下的原始部落,对于刘田来说,几乎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他们的食物早就吃光了,那些原本他们从其他部落掠夺来的二十多头野象,也早在战争的中后期就被当成食物吃掉了。 至于那些用象牙打磨成的象牙兵器倒是引起了刘田的一丝丝兴趣,只不过,刘田只是捡了几把看似美观的当成收藏品而已,当成武器的话,就没那个必要了。 刘田原本还想找到一些稻谷种子带回部落,但搜遍了整个部落,竟然也找不到一粒稻谷种子,这让刘田非常失望。 这也就意味着,想要在华部落种植水稻是至少还得再等一年。 庆幸的是,谷部落周围分布着好几千平的野生水稻田,这些完全自由生长的野生水稻,在来年春天就会再次生根发芽,长出新的绿苗来。 不过,谷部落这片优质的领地需要提前占领下来,否则,万一被其他部落给占领了,届时,免不了又要大费一番周章。 这里有现成的茅屋可供居住,虽然比不上华部落高大坚固的瓦房,但谷部落毕竟是个大部落,有着大部落应有的底蕴,他们建造的茅草屋很厚实,冬天住在里面应该会很暖和。 而且,谷部落旁边,有一个足以与后世的彭泽湖相媲美的超级大湖,可以提供足够多的渔货资源,就算在冬季,湖面结冰,利用华部落自制的麻网,也可以凿冰捕鱼。 另外就是,从渔民部落运送白盐过来也非常方便,这里距离渔民部落走路的话,也差不多只需要一天的时间。 现在华部落拥有了充足的人力,等到来年开春,就可以开始在这里建一座小城池了,刘田打算先迁两千个族人过来,在这里先搞建设,盖瓦房,修路,挖沟渠,建夯土城墙。 这里距离华部落确实比较远,如果单纯走路的话,需要七八天的路程,但华部落有马和牦牛这样的大牲口,运送物资和传递消息也不是一件难事。 大不了就继续招募劳工,开挖出一条连接两座城池间的夯土大道,这样的话,起码可以节约一半的路程。 规划的蓝图已存在了刘田的脑海之中,所有人开始返回部落。 刘田早已派人将获胜的消息传递给了华部落,所以,当刘田率领获胜之师回来之时,受到了部落所有人的热烈欢迎。 这次大获全胜对于华部落来说,是有非凡意义的,华部落的人口一下就突破了六千人,成为了实打实的大型部落。 只有风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在他曾经生活过的超级大河旁边,也不过仅仅有两个大型部落人口突破了六千人。 而首领仅率领900名战士就击败了拥有五六千人的大型部落,这实在是让他有些匪夷所思。 刘田带着泽的头颅,领着华部落一众高层,来到了狼疤的坟前,用泽的头颅祭奠了狼疤。 谷部落投降的人与华部落原有的族人混居在一起,瓦房根本就不够住,尽管在接到华部落获胜的消息后,风就命令瓦工们全力修建瓦房,但当队伍回到部落之时,也只是建起了十来座瓦房,加上之前一直在不停建造的空置瓦房,差不多只够一千多人居住。 这就意味着还有四千多人暂时没有地方居住。 眼瞅着冬季就要到来了,刘田只好改变了原有的计划,派三千人迁往原来的谷部落居住地,差不多就能解决现在的居住问题了。 当冬季的第一阵寒风吹到之时,风就带着三千个族人,牵着二十头牦牛,十匹马以及各类物资出发前往了新的领地。 第171章 分户 华部落这边,居住的问题得到了大大的缓解,但去新领地的族人带走了差不多一大半的食物,需要去狩猎补充一些冬季的存粮了。 狼疤死了之后,狩猎队就没有再安排头领,刘田就让新加入的战接替了狩猎队头领的位置。 战本来就是谷部落狩猎队的大队长,拥有丰富的狩猎经验,而且,他杀死了泽,投降了华部落,算是那场战争中最大的功臣。 有功之人肯定要有所奖励,虽然战叛变了旧主,在人品上可能有一些瑕疵,但这又如何呢?这个时代的人类还没有忠君侍主的理念,忠不忠诚完全就靠本能。 不过,随着部落规模的扩大,人数的增加,作为一个大型部落的首领,刘田不想落的像泽那样的下场,虽然这个可能性很低,但刘田觉得还是得做点什么,来减小族人叛变的概率。 人只要有了羁绊,在做任何事的时候就会有所顾虑,所以,刘田决定开始分户,进而逐步向私有制过渡。 华部落目前已经具备了分户的条件,农耕业,畜牧业都已产生,新组建的每个家庭都可以获得一定量的土地和牲畜,来自给自足。 当然,刘田并不强迫所有的族人都从事农业劳动,比如由猎人组建的家庭可以外出狩猎维持生计,瓦工可以从事修建房屋的劳动来获得报酬等。 但农夫的比例必须要达到人口的三分之二以上,毕竟以后,华部落最主要的食物来源是从地里种出来的粮食,没有充足的农夫去耕种田地可不行。 部落不再使用集体耕种的模式,所有的耕地都会公平的分给农夫们去耕种,种出来的粮食除了缴纳一定的公粮之外,其余的都归各自家庭所有。 至于在铁作坊,织布坊,制陶坊,榨油坊等手工作坊里从事劳动的手工业者,部落会根据工作量的大小,以及表现定期支付一定的报酬。 在货币还没出现之前,报酬统一的都以粮食来支付。 猎人可以在华部落的领地范围内狩猎,也可以去更远一些的地方,但最好不要进入其他部落的领地狩猎,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狩猎也属于农业的一种,与农夫一样,打到的猎物除了需要缴纳一定的赋税之外,其余的都可以归自己支配。 华部落的族人男女比重失衡,男人少女人多,所以,平均每个男人可以选一到两个女人作为自己的妻子。 当然,为了以后家庭的稳定,刘田还是决定让族人自己选择心仪的对象,实在到最后,那些歪瓜裂枣没有女人看上的男人,那就只能打光棍了。 这个时候,男人们也管不了接盘不接盘的问题了,他们只知道要是选不到女人,不说别的,就是以后自己那最原始的冲动恐怕都没处去发泄。 分户之后的族人,在战争来临时,需要做到全民皆兵,在农闲的时候,男人们也会进行基础的军事训练。 一些简单的弓箭射击和大刀砍杀的训练已经足以应付原始时代的敌人了,没必要进行高强度的军事训练,再说,那种纯军事化的训练,就算是刘田这个穿越者,也丝毫都不精通。 谷城那边暂时还没有进行分户的动作,那座城池还处于百废待兴的状态,等族人们合力修建起足够居住的瓦房时,再进行分户也不迟,反正两边的男女比重都差不多,早一点晚一点都没有什么影响。 刚分户的家庭,因为进入冬季了,部落会给每一户分配一些生存物资,粮食,肉类,盐巴,陶器,铁器,布匹,兽皮等,来帮助他们度过这个冬季。 不过,等来年春天,各个家庭都要为自己的生存而奋斗了,部落不会再无偿分配物资,所有的物品和食物都要等价交换。 另外,除了猎人之外,所有族人的武器都收回仓库,只在有需要时才发放,比如,有敌人来袭,或是对其他部落发动战争。 每个家庭都会分配到一栋单间的瓦房,这样的瓦房可以居住七到八个人,对于这些刚成立的家庭来说,完全够住了。 以后,如果家庭成员增加了,房子不够住了,那就需要自己盖瓦房,或是付出报酬请瓦工来帮助自己盖,房屋的修缮工作也是如此,再没有像之前那样,所有的事情都是部落来帮助做。 耕地只分配给农夫家庭,根据华部落现有的耕地规模,每一户农夫家里大约只能分到两亩地,这对于拥有几千人口的华部落来说,自然是远远不够的。 这完全难不倒刘田,只要鼓励垦荒就可以了,反正空地有的是,开荒出来的土地归自己耕种,种的地越多,收的粮食自然就越多。 由于菰米产量低,而且还有很多菰不结菰米,所以,刘田打算,以后华部落的粮食作物就以水稻和粟米为主,减少菰的种植面积,将原先用来种植菰的菰田改造成水稻田。 此外,刘田对几个部落里重要的高层人员也进行了重新任命。 风被任命为田官,管理整个部落的农业生产,这也是部落里最重要的一个官职。挥被任命为铁官,管理部落的铁器铸造以及铁矿石的开采,大牙被任命为盐官,负责盐矿的开采和制盐,瘸子被任命为陶官,负责部落里陶器的烧制,大力被任命为贸易官,主管华部落的对外贸易,战被任命为狩猎官,除了监督狩猎之外,还兼顾族人的日常训练。 另外就是部落里负责织布做衣服的布官“编”,这是唯一由女性担任的官职。 所有的官员都实行俸禄制,由部落定期统一发放,支付的方式当然也是粮食。 分户的工作进行的异常顺利,族人们虽然已经习惯了群体生活,但人性说到底还是自私的,私有制产生的财产私有还是对他们产生了极大的诱惑力,所以,在短短一个月内,所有的分户就基本完成了。 几乎所有的族人,都组建了自己的小家庭,除了一个人之外。 第172章 分户2 这个对组建家庭毫无兴趣的人,正是小花。她决心用自己的一生来守护狼疤,为他守寡。 刘田虽然没有被封建礼教所束缚,也不认为妇女必须成为贞节烈女,但他依然尊重小花的决定。不仅如此,刘田还追封狼疤为华城的城主,以表彰他的功绩和忠诚。 这样一来,当小花的儿子成年后,他便有资格继承城主的位置,世世代代守护华城。这不仅是对狼疤的一种肯定,也是对小花的一种慰藉。 小花和她的两个儿子,即使无需辛勤劳作,也能够定期从公库中领取与城主相当的俸禄。这份俸禄足以保障他们的生活,让他们衣食无忧。 华城这边分户工作圆满结束,经过仔细统计,总共成立了 512 户家庭。这意味着每个家庭都能拥有属于自己单独居住的瓦房。 这些瓦房虽然简单,但足以提供一个温暖的居住环境。但是,如果有人希望在未来进一步扩展居住空间,比如增加房间数量或者修建一个小院落,那就需要依靠自己动手或者支付报酬请瓦工们来扩建了。 分户完成后,刘田马不停蹄地赶到了仓库,开始对仓库里的物资进行详细盘点。经过一番仔细的清点,他发现仓库里的粟米有十万两千斤,菰米有两万六千斤。 这十万斤粟米,绝大部分都是从草部落以及周边其他小部落交易得来的,华部落自己种植的粟米只收获了四万多斤。 各种肉类两万八千多斤,都是分割成两斤一块的肉条,冬季肉类容易保存,大多都是新鲜的肉,没有经过腌制或熏制。 用十斤的盐罐子装的盐巴有四百二十罐,大水缸装的菜籽油有三十缸,大概有六千多斤,另外还有就是大量的莲藕和茭白这类蔬菜。 华部落族人现在的主食已经变成了粟米和菰米这两种粮食作物,所以分配给每一户的食物也是以这两种粮食为主。 还有鞣制好的兽皮两千多张,制好的夏布六百多匹,每一户可以分到两张兽皮和一匹夏布。 每一个族人手里的铁制工具暂且全部收回了仓库,然后再进行重新分配,仓库里的新旧工具加在一起有数千把,另外还有一些箩筐,麻网,麻绳等这些小的工具。 至于牦牛,马,羊和巨鼠这些饲养的动物,暂时不做分配,因为它们的数量本就不多,特别是牦牛和马这两种牲口对于部落来说有着巨大的作用,要集中起来管理。 计算下来,每一户可以分到200斤粮食,五十斤肉,一些莲藕和茭白,五斤盐巴,十斤菜籽油,两张兽皮,一匹夏布和数把铁制工具。 刘田原本以为仓库里储存的粮食足够每家每户度过一整个冬季了,但现在看来,好像还有点勉强。 粮食是没法增加了,就算现在去草部落交易,估计对方也不会愿意,毕竟,冬季来临了,草部落也需要足够的存粮来度过一整个冬季。 刘田把库存的野麻分给每家每户,让他们自己编织麻网去河里捕鱼,猎户们可以去森林里面狩猎,获得的猎物交归公仓后,可以获得一定量的报酬,捕到的鱼或是猎到的野兽越多,获得的报酬自然也就越多。总之,一切都要凭借自己的辛勤劳作才能获得食物。 虽然分了户,但部落里还是有很多活需要干的,每一间作坊里都需要人手,另外还有建城池,放牧,看守仓库,以及巡夜等,都需要人来干,尽量让每家每户都能分配到工作任务。 这样一来,每家每户每个月都能得到一定量的俸禄,虽然不多,但也能维持自家度过一整个冬季了。 分户之后,刘田就将所有的劳工都遣返了,改为让族人自己建设,这样可以保证每家每户都能参与劳动,获取报酬。 风带领三千名族人抵达谷城之后,就开始了对谷城的建设工作,冬季只要不是雨雪天气,也是可以干活的。 从华城带来了一部分粮食和兽皮,但食物的数量远远不够三千名族人度过一整个冬季的,所以,来到这里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彭泽湖里捕鱼。 风让木工们制作了十来艘渔船,划着船进入湖中心去捕鱼,之前的谷部落并没有渔船,他们只能在岸上捕鱼,渔货并不充足,很多大鱼,肥鱼都在湖中心。 有了渔船之后,带上麻网,猎人们就可以在湖中心捕鱼了。 湖海还是要安全很多的,不怕有暴雨和龙卷风,猎人们划着船,在湖面上很轻松的撒网捕鱼,每一次起网,都能捞上来大量的鱼虾贝壳。 不管捞上来什么,都可以当成食物,贝壳也不例外,有时候还能捞上来水蛇,老鳖,统统打包带回部落。 谷城算是从零开始建设,除了拥有可以居住的茅屋之外,几乎一无所有,在族人们下湖捞鱼补充食物的时候,另一项工作也在同时进行。 那就是挖砖窑,准备烧砖建瓦房,谷城这边还没开始实行分户政策,所有的族人还都是共同劳作,吃大锅饭。 在风的带领之下,谷城在有条不紊的建设着,在大雪来临之前已经建起了十多间砖瓦房,对于族人们来说,建这种砖瓦房就跟吃饭睡觉一样熟练。 华城这边,贸易队在大雪来临前,还进行了最后一次贸易,主要去了一趟渔民部落,交易来了一千多斤盐和一些海鲜。 分完户后,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族人们都安定了下来,没有出现特别抵触的族人,这让刘田感到非常宽慰。 在一个大雪纷飞的雪夜,整座华城都被笼罩在皑皑白雪之中,当所有的族人都进入了梦乡,华城四周一片安静之际,雪地之中出现了一个步履蹒跚的人。 他缓缓朝着华城的方向而来,最终,他走到了华城还没完工的城墙根下时,摇晃着,一头栽进了雪地之中。 第173章 灾难的天气 第二天,当族人发现这个人时,他的整个身体都快要被积雪完全覆盖了,要不是幸运的脸还露在外面,估计早就因为窒息而死了。 这是一个少年,看起来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非常瘦,整个身上就是皮包着骨头没有二两肉,连突出的血管都清晰可见。 这个中年男人把少年身上的衣服全部脱了下来,让他的妻子用雪给他擦拭身体,这是冬天防止冻伤最有效的方法,然后,他披上一件兽皮衣服就去了找刘田。 对于这样一个闯入部落的陌生人,他实在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 刘田跟着这名农夫来到他的家里,他的妻子已经擦拭完了身体,将他放在了热水盆里。 少年慢慢醒了过来,睁着因为消瘦而显得特别大的眼睛打量着四周,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这是哪里。 “能,能给我一些吃的吗?”少年有些胆怯的问。 妇人火塘上方一口烧着的陶锅里盛出一碗米汤来,递到少年面前。 “小心烫!”妇人好心的提醒道。 米汤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对于这名少年来说,拥有极大的诱惑力。 顾不上烫,少年将陶碗扔到嘴边,就吸溜吸溜的喝了起来,片刻,一碗米汤就见了底,少年将碗舔干净,满脸希冀的问,“还有吗?” 妇人接过碗,刚要准备给他再盛一碗,被刘田给拦住了,刘田说,“你饿的太久了,一次不能吃太多,否则会涨坏肚子。” 少年虽然还感觉很饿,但既然眼前这个看起来很有些威严的男人这么说了,他也就没再继续要了。 “你是哪个部落的?这么大的雪,为什么会跑到这里来?”刘田问。 少年的脸色变的不太好看,看起来快要哭出来了,他看着刘田善意的笑脸和处在这间温暖如春的瓦房中,少年知道,这个部落肯定不缺食物,自己不会被当成食物吃掉。 于是他便开始讲起了自己部落的遭遇,“我的名字叫攀,是山猴部落的族人,我们的部落在不久之前遭遇了草原部落的袭击,他们将我们过冬储存的粮食抢掠一空,导致我们山猴部落在冬季到来时,没有了存粮,本来我们还可以刨树根来充饥,但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雪,让我们最后的希望都破灭了。” “我们的首领魈,于是就派出几支队伍前往附近的其他部落借食物,但和我们山猴部落的遭遇一样,其他部落也都或多或少的遭遇了那个强大草原部落的劫掠,他们自己都没有足够吃的粮食,怎么可能会借给我们呢?” “跟随我一起的本来还有二十几个人,但他们不是在路上饿死了,就是被别的部落抓去当成食物吃掉了,最后只有我一个人逃到了这里。” “求求你,给我一些食物带回我的部落吧!我不知道我的族人们现在怎么样了,或许,或许他们早就都饿死了!” 攀跪了下来,一边向刘田磕着头,一边失声哭了起来。 刘田对这个陌生少年说,“就算我现在给你一些食物,但那对于你的部落来说也无济于事,距离寒冬结束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你们根本撑不到天气暖和的时候。” 攀昂起头,再次恳求道,“尊敬的首领,恳求您发发善心,救救我们山猴部落吧!只要您能给我们食物,我们山猴部落愿意做任何事!” 刘田想了想,觉得这是一个收服周边各个小部落的好机会,他对这个少年说,“你能代表你的部落吗?” 攀点了点头,说,“嗯,我是山猴部落首领的儿子,以后我会继承首领的位置。” “嗯,那好,我现在就给你们一条生路,只要你们肯加入我们华部落,我保证,你的族人都能吃饱,不会饿死!”刘田笑着说道。 虽然对于山猴部落来说,这并不是一个最好的选择,但面对如今的情况,他们已别无选择。 攀咬了咬牙,最后同意了刘田的建议,他只在华部落休息了两天的时间,就带着使命回了山猴部落。 这一场百年不遇的大雪,一直下到了及腰深才停了下来,整座华城都被淹没在了皑皑白雪之中,不过,这场大雪对华部落来说并不算什么,坚固的瓦房并不会被雪所压垮,每家每户暂时也都有足够多的存粮。 只要等雪停了,人们就可以去河里或是水塘里凿冰捕鱼了,但这场灾难却让很多小部落遭遇了生存的危机。 大雪压垮了他们本就不算坚固的茅屋,就算是居住在山洞里的人,洞口也会被大雪封住,他们不得不从山洞里出来,另寻其他合适的住处。 树冠则带着他的族人直接来到华部落避难来了,反正树部落的族人很少,刘田就让他们住进了之前奴隶们居住的柴房里,那三十多个奴隶已经去了谷城,帮助风建设谷城。 不过,刘田可以为树冠提供住的地方,反正柴房的面积够大,空着也是空着,就卖给树冠一个人情吧,但食物树部落要自己想办法。 树部落将所有的家当都带了过来,之前为华部落干活,他们也储存了不少鳄鱼肉,足够树部落吃一个冬天了。 树冠对刘田说只要这场大雪停了,他就马上离开这里,刘田劝他,让他带领树部落加入华部落,但树冠这个倔种就是不同意。 而树部落的族人,自然是想加入华部落,他们住在这既温暖又舒适的柴房中,根本就不想离开。 “树冠,你这个家伙为什么一直不同意加入华部落?你想看着我们在这么冷的天气里,一个个的冻死吗?” 树部落的一个年轻族人责备道。 啪! 树冠一巴掌拍在这个年轻人的脑门上,骂道,“兔崽子,你冻死了吗?我树冠当首领以来,冻死过一个族人吗?没良心的东西!” “可是,树冠,今年的天气与以往不同啊,你看这雪,已经连续下了十几天了,还没有要停的意思。”另一个年纪稍大一些的族人插嘴道。 第174章 捞鱼风波 树冠点了点头,说,“是啊,这鬼天气,不知道又有多少人要冻死!” 不仅是树部落,山猴部落在隔了几天后,就全族来到了华部落,他们以加入华部落的代价来躲避这场灾难。 这场大雪纷纷扬扬的连续下了二十天后,才终于停了下来,外面的积雪已经能淹没一个成年人的腰部了,这场大雪几乎淹没了一切,如果没有足够的存粮,在这个寒冷的冬天是无法熬过去的。 越来越多自身难保的小部落,都先后来到了华部落,选择加入华部落,他们已经别无选择,如果他们不加入强大的华部落,寻求华部落的庇护,那么,在这个寒冷的冬季,他们全族都会冻死饿死。 陆续选择加入华部落的弱小部落一共有七个,人数加起来有1500余人,华城没有足够多的瓦房供他们居住,于是只好临时搭起木棚供他们居住。 新增加的一千多人,立刻让华部落出现了不小的食物危机,公仓里的大部分食物都分给了各家各户,不可能让他们再还回来。 刘田一方面让负责放牧的牧民们宰杀一批巨鼠和山羊,充实粮仓,另一方面,也让这些新加入的部落自己想办法去寻找食物。 完全依靠公仓的补给,迟早会坐吃山空,这些新加入的部落虽然暂时分不了户,但他们也要提前适应自给自足。 暂时还以每个部落为单位,刘田将库存里仅剩的十几张麻网分给了各个部落,每个部落差不多能得到两张麻网。 大雪封山,去山上打猎是不太现实的,只能用麻网去河里捞鱼来暂时缓解食物危机了,等雪化了后,就可以进山去寻找猎物了。 各个部落的族人都拿着分发给他们的麻网来到河边,河面结了厚厚的一层冰,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些原始人类别说是冬季了,就是在其他季节也极少会去河里捕鱼。 一是因为他们不会游泳,天生就对河湖这种蓄满水的地方有恐惧心理,二是他们没有足够的捕鱼技巧,在他们看来,这些生活在水里的鱼简直比野兔还要狡猾难抓的多。 如果不是面临着生存危机,他们也不会来到河边捕鱼,但现在,河面结了这么厚的冰,这要怎么办。 山猴部落的攀带着他的几个族人站在河边,抓耳挠腮的互相看着。 刘田站在自家的院子里,远远的看到河边一群不知所措的人,这才想起来,他们刚刚才加入华部落,根本就不懂抓鱼的技巧。 反正闲着也无事,他来到河边,对攀说,“寻找有气泡的地方,凿出一个洞,那里肯定有鱼,用网捞,一捞一个准!” 攀并不懂为什么有气泡的地方就一定有鱼,但他还是遵从刘田的方法去做了,河面结的冰别说走个人了,就是一辆装满货的那车行驶在上面,冰层也绝不会开裂。 攀带着他的族人,放心大胆的走在河面上,他们往下游走了差不多一里路,就找到了刘田所说的气泡,那是在靠近岸边的地方,在冰层下方,还能隐约看到一群鱼的鱼嘴在往上钻。 攀大喜过望,他让他身后的族人,用手里的铁凿子开始凿冰。 很快,冰面就被凿出了一个窟窿,但这还不够,窟窿还得再凿大一些,要不然麻网进不去。 最终,几个族人合力凿出了一个直径一米的圆形窟窿,然后将麻网抛了进去。 鱼群感受到氧气充足,纷纷游向了这个窟窿,所以,山猴部落这一网就捞到了二十几条鱼。 刘田见山猴部落成功捞上来鱼,就搓了搓手,返回自己家了,这外面的温度起码有零下三四十度,实在是太冷了,也就是这帮原始人类习惯了这种寒冷的气候,才能在外面待这么长时间。 山猴部落成功捞到大量的鱼,可把其他几个部落的人看的眼馋起来。 他们纷纷举着麻网走了过来,准备分一杯羹。 攀拦住了对这几个部落的人,对他们说,“这个窟窿是我们山猴部落凿出来的,谁也别想用!” 山猴部落的族人一网接一网的往岸上捞鱼。那些鱼离开水面被扔在雪地里,一会儿就冻的僵住了。 “攀,我们现在都是华部落的族人了,你怎么还斤斤计较?”一个胡子上挂满冰霜的中年男人说道。 这个男人是生活在北方的毛部落首领熊,他们部落也被草原部落劫掠了食物,才千里迢迢的来到了华部落避难。 攀冷冷一笑说,“熊,你怎么有脸说我?你不记得了吗?在不久前,你们毛部落还抢了我们的猎物,那一头野猪本来是我们山猴部落猎到的,但你们仗着人多,抢了我们的猎物,怎么样?那头野猪肉你们吃上嘴了吗?还不是让草原部落给抢了去?” 熊讪讪一笑,没再说什么,那次抢了山猴部落的猎物,确实他们没有理。 “那么,我们呢?”一个跟熊差不多年纪的中年男人站了出来,说道,“我们从来都没有抢过山猴部落的猎物,不是吗?” 这个部落是跟山猴部落离的很近的一个部落,这是一个比较守规矩的部落。从来没抢过山猴部落的食物,但他们也绝不让别的部落进入他们的领地,即使是在他们的领地范围内捡一根柴,都不被允许,所以,攀对这个有点脑梗的部落一点都不喜欢。 他撇了撇嘴说,“想要鱼,就自己找去,我不会抢别人的,别人也绝不能抢我的!” 这些部落眼看着攀油盐不进,而他们自己又找不到冰层下面哪里有鱼,就准备合起伙来抢攀捞上来的那些鱼。 山猴部落这边只有十几个人,而另外六个部落的人数加起来都快有一百人了,他们虎视眈眈的看着地上冻的梆硬的鱼,这些可都是难得的食物。 攀虽然感觉到这些人不善的目光,但他也并不感到害怕,因为这是在华部落,他认为这些人肯定不敢生抢。 第175章 雪地里的狩猎 攀显然低估了一群饥饿的人对于食物的渴望,他们只是犹豫了短短几秒钟的时间,就一窝蜂的冲了上去,抢那些鱼。 山猴部落的族人为了守护自己的鱼,冲上去跟他们厮打起来,但他们人太少,根本就拦不住对方。 攀没料到这些人真的敢上来抢鱼,于是就扯着喉咙冲部落的方向大喊,“抢鱼了!有人抢鱼就了!山猴部落的族人都给我出来!” 一会儿功夫,山猴部落的族人手里拿着各式各样的武器,冲了出来。 而攀的这一嗓子也惊动了华部落原来的族人,在看到湖面上打成一片的混乱情况后,作为华城的安保队长,战迅速组织起了一百名战士,全副武装的赶到了现场。 湖面上混乱不堪,各个部落为了抢鱼,互相殴打,甚至动用了兵器,已经见血了。 还有几个倒霉蛋,一脚踩空,掉进了冰窟窿里,浑身湿透的爬上来后,冻的瑟瑟发抖。 “住手!都给我停手!”战一声大吼,但没有人听他的,这些未经过文明洗礼的原始人展现出了他们野蛮的一面,扭打成一团,不死不休。 刘田也听到了动静,他站在自家小院里,看着远处发生的一切,并没有过去,他相信战能够处理好这件事情。 战见狮子吼不起效果,于是大手一挥,他身后整齐站立的华部落战士无声的涌了上去,他们手里举着盾牌,用刀背狠狠的敲打这些冥顽不灵的人。 使用刀背不会伤人,但却非常的疼,这一招效果很好,被打中的人停了下来,哎呦哎呦的叫唤着。 见打他们的人是华部落的战士,原本凶恶的嘴脸瞬间就缓和下来,并不敢还手。 “抓起来,所有参与打架的都给我抓起来!” 战愤怒的嘶吼着。 很快,打架的人都被制服了,庆幸的是,受伤的有不少,但没有人死亡。 所有的人都被绑了起来,带回了部落,等候刘田的发落。 闹事的人自然是要受到惩罚的,否则不会长记性,惩罚的方式很简单,那就是不给饭吃,先饿三天,无论是首领还是普通的族人都是一样的待遇。 不仅如此,还得为华部落干活,等雪融化之后,刘田会给他们分派最重的活去干,要是不服气或是不愿意干活的,就立马逐出部落。 在这种寒冷的天气里,一旦被逐出部落,那就只能等死。 谷城在大雪来临后,就停止了建设的进度,就连捕鱼都出现了困难,彭泽湖面上结了厚厚一层冰,而且还被积雪覆盖着,这让捕鱼变得很困难。 谷仓里储存的食物越来越少,这让风有了极大的危机感。 等到雪停之后,风一面派一队战士骑着马返回华城,运一些粮食来谷城,另一方面派战士出去寻找吃的。 风知道,在寒冷的冬季,狩猎是很困难的,绝大部分野兽,在冬季时都会进入冬眠状态,除非能找到他们冬眠的巢穴,否则根本就打不到猎物。 森林里倒是有很多鸟类,但鸟类的肉很少,而且,它们在天上飞,很难捉到,即使弓箭也没法很轻易的射中它们。 风临时组建了一支一百五十人的狩猎队,提拔了一名叫鹿的年轻战士,当狩猎队的头领。 鹿的射术很精湛,能在百步远的地方射中一个鸟蛋,这让风不禁想起了狼疤,这个不世出的神射手。 在狼疤还活着的时候,风和狼疤不怎么对付,风甚至还有点惧怕狼疤,但狼疤对于华部落的忠诚是无人可及的,这一点就连风也自愧不如,他与狼疤的那一点恩怨,也早就在狼疤死去时,自然化解了。 现在能为华部落找出一位堪比狼疤的神射手出来,相信首领应该会很开心吧! 之前与谷部落对峙时,为了断绝对方的食物来源,刘田下令一把火将附近的山林烧了个精光,把山上的野兽也吓跑了,所以,整片荒野上都看不到一只猎物。 但风作为谷城的城主,既然已经下了命令,那就只能照办,希望能找到一些猎物吧! 战士们所到之处只有一片雪白的颜色,哪有猎物的踪迹,他们来到彭泽湖的另一侧,这里在春季时,是野生水稻生长最旺的地方,有上百亩之多。 这里距离谷城有五公里的路程,之前也是谷部落收获水稻最多的一个地方。 但这个地方,除了白色之外,也没有其他颜色,鹿站在高一些的缓坡上,缓缓的扫视着四周。 忽然,他的眼神被远处一个小黑点吸引住了,他看不清那是什么,但他觉得有必要过去看一看。 那个地方距离他现在所在的位置有五百米的距离,远远超出了弓箭的射程范围。 “那边有东西!”鹿激动的喊了一声,就踏着积雪,一步一步缓慢走了过去。 其他战士也看到了那个正在移动的小黑点,兴奋的跟在了鹿的身后。 距离小黑点越来越近,大概在还有两百米远的时候,那个小黑点动了一下,然后就消失不见了。 战士们赶紧加快脚步,追了上去,等到那个地方后,他们看到雪地中残留了一些细碎的木屑,看起来像是某种植物的根茎,而那个小黑点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我们眼花了?”一个战士忍不住问道。 “就算是眼花,也不可能所有人都眼花了啊!”另一个战士说道。 鹿皱着眉看着这片洁白的雪地,他发现,这一片雪地似乎和其他地方有些不一样,这一片虽然也被雪覆盖着,但明显有伪装的痕迹。 这底下肯定有东西! 鹿用手里的环首刀一寸寸的捅着面前的雪,很快,在他的左侧,一处积雪坍塌了下去,露出了一个黑乎乎的洞穴。 第176章 意外之喜 “老鼠洞!”旁边的族人兴奋的喊了起来,开始一起用力刨那个黑乎乎的洞穴。 不一会儿,一只肉嘟嘟的大老鼠从洞里钻了出来,飞快的在雪地里乱窜,它的尾巴上还咬着一串刚睁眼的小老鼠。 鹿直接一网兜将它们给兜了起来,老鼠在网兜里吱吱乱叫着,这十多只老鼠全都肥嘟嘟的,看起来食物就很充足。 继续挖这个老鼠洞,洞穴并不深,不一会儿,战士们就挖到底了,不大的洞穴中塞满了稻谷,窝里有很多吃剩下的稻谷壳。 洞穴里很干燥,那些存放在这里的稻谷竟然没有潮湿霉变的情况,战士们把洞里的稻谷全都掏了出来,竟然也有一小罐。 “这附近肯定还有其他老鼠洞,今年谷部落没有收获稻谷种子,肯定全被这些老鼠藏进洞里了!”一个战士说道。 鹿点了点头,深表赞同。 战士们分头寻找隐藏在雪地下面的老鼠洞,果然,洞穴非常多,隔十多米就能找到一个老鼠洞,这些老鼠全都肥嘟嘟的,而且每个洞穴中都塞满了稻谷。 战士们在这里找了一天,毁掉了几十个老鼠洞,捕获了几百只老鼠和起码两三百斤的稻谷,而且,在鹿看来,这片雪地里,还有更多的老鼠洞没有被找出来。 一只老鼠的肉虽然不多,但几百只加起来也有一两百斤肉了,而且还有几百斤粮食,今天一天的收获可真不少。 不仅如此,战士们总算在寒冬中找到了一个很好的狩猎点。 眼看着天色就要黑了,战士们不敢在雪地里多待,夜晚肯定还要降温。 回到谷城时,天色已经黑下来了,风很惊讶战士们在哪里找到这么多老鼠和粮食的,鹿就一五一十的跟风说了一遍挖老鼠洞的情形。 “好好好!”风兴奋的搓着手,“没想到这些让人讨厌的老鼠竟然帮了我们大忙!”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鹿带着战士们几乎将谷城周围的雪地全都翻了一遍,所有能找到的老鼠洞全都被扫荡了一遍。 鼠洞里藏着的没有霉变的粮食都被掏了出来,养的肥嘟嘟的老鼠一只也没逃掉,全都被抓住带回了谷城。 看着食物终于接济上,风也大大的松了一口气,等到冰雪消融的时候,战士们又可以驾船去彭泽湖里捕鱼了,谷城的建设又开始动工了。 消停了两个月的砖窑又重新开始冒烟,雪虽然已经化了,但天气依然寒冷,不过,只要不下雨下雪就不耽误干活。 华城这边,受了惩罚的各个部落都老实了不少,他们不再争抢某一个冰窟窿,而是各自找各自的。 刘田教了他们应该去有气泡的地方,凿冰窟窿捕鱼,因为有气泡的地方一定有鱼。 但有气泡的地方并不好找,而且僧多肉少,被其他部落占去的地方,他们现在又不敢去抢。 于是,毛部落的族人随便在冰面上凿出一个窟窿,下网去捞,结果一条鱼也没捞着,他们很沮丧的往远处走,继续寻找有气泡的地方。 另一个住在森林里的部落跟在毛部落后面,他们一个个都低着头,睁大眼睛,看着冰面,寻找哪怕一丁点气泡,但很明显,有气泡的地方并不多,他们从一大早就开始在这里找,现在快中午了,他们还没找到一个有气泡的地方。 要是再找不到气泡,捞不到鱼,整个林部落都要挨饿。 突然,一个林部落的战士看到了毛部落凿出来的冰窟窿,此时,那个冰窟窿里,正咕噜咕噜的往冰面上冒着泡,而且,还有十几条鱼冒出了嘴巴在呼吸空气中的氧气。 这群鱼显然是在厚厚的冰层下面憋坏了,这场大雪让湖面结冰的时间比以往冬季要长很多,湖里的鱼缺氧,哪里的氧气充足,它们就往哪里钻。 “鱼!好多的鱼!”这个战士大喊起来,林部落的战士们一网下去,就有二十几条大鱼入了网。 他们兴奋的大声喊了起来,而这一声喊也把毛部落还没走远的战士又吸引了过来,他们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凿出来的冰窟窿,却让别的部落占了便宜,既懊悔又不服气。 “这个冰窟窿是我们毛部落凿出来的,你们要把这个冰窟窿还给我们!”一个毛部落的战士说。 林部落的战士哪里肯还,他们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么个捞鱼的好地方,就算打死他们,他们也不会还的。 “谁先捞到鱼就算谁的,你说这个冰窟窿是你们凿的,有谁看见了吗?”林部落的战士寸步不让的说道。 他们的战士紧接着又下网捞鱼,又是满满的一网兜鱼被捞了上来。 这可把毛部落的战士们眼睛都看直了。 “好,这个冰窟窿我们不要了,但你们捞上来的鱼,要分我们毛部落一半!” “做梦吧你!凭什么我们捞的鱼要分给你们?”林部落的战士说道。 “你……”毛部落的战士抓住林部落战士的衣服,就想开打,但他突然瞥见站在岸边正一脸冷漠看着他们的战,立马就松开了对方的衣服,露出了笑容。 而林部落的战士也看到了战那副冷酷的表情,他们毫不怀疑,要是双方再次发生冲突,那就不是只饿三天肚子那么简单了,他们很有可能会直接被赶出部落。 林部落的战士态度立马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他的脸上堆满笑容,对毛部落的战士说道,“大家都是朋友,不用这么客气,呐……” 他用手指了指扔在冰面上已经被冻僵了对方鱼,说道,“那些鱼,你们随便拿,不用跟我客气!” “这,这怎么好意思。”毛部落的战士嘴里这么说着,已经弯下腰捡起一条鱼拿在了手上,其他毛部落的战士也纷纷捡起地上的鱼,一人拿一条,地上的鱼就没了。 林部落战士的嘴角不禁抽了抽,但脸上还是堆满了笑容,那演技简直堪比好莱坞顶级影星。 战见双方能这么团结,互相帮助,也是欣慰的点了点头,一阵寒风吹来,他赶紧缩了缩脖子,搓着手,返回了华城。 林部落和毛部落双方都收获了不少的鱼,但等到第二天,他们再次来到冰面上时,就彻底傻眼了。 第177章 冰释前嫌 昨天凿的那个冰窟窿又被结结实实的冻上了,林部落的战士只好挠着脑袋问毛部落的战士, “你们昨天凿的这个窟窿里,有那么多的鱼,你们是怎么找到这些鱼的?” 毛部落的战士一脸懵逼,因为他们凿窟窿的时候,这下面根本就没有鱼,他们也不清楚为什么会突然出现那么多的鱼,昨天,他们还以为是林部落的战士用了什么特殊的办法才捕到那些鱼的呢。 双方大眼瞪小眼,毛部落的战士眼睛亮了起来,“是不是我们毛部落有什么特殊的能力,只要是我们毛部落凿出来的冰窟窿,里面就肯定会有鱼?” 林部落的战士摇了摇头,说,“不对,应该是我们林部落的战士有特殊能力,只要我们使用麻网,就一定能从冰窟窿里捞到鱼!” 双方谁也说服不了谁,争论不休,最后还是林部落的战士提出了一个在他看来完全的策略, “要不这样,你们毛部落负责凿冰,我们林部落负责放网捞鱼,捕上来的鱼我们两个部落平分!你们看怎么样?” “嗯,这确实是个不错的主意!”毛部落的战士纷纷点头表示同意。 于是,这两个原本不对付的部落开始了合作模式,毛部落负责凿冰窟窿,林部落负责捕鱼,捕到的鱼双方平分,很公平的合作方式。 当毛部落的战士们凿出冰窟窿后,过不了一会儿,就有鱼游向了这边,这让林部落觉得毛部落可能真的有什么特殊能力,要不然,为什么他们随便在冰面上凿出个窟窿就能吸引来这么多的鱼? 而当林部落的战士用麻网捞出一网网的鱼时,毛部落的战士们也在心里猜测,说不定这个林部落真的有什么特殊能力,要不然,为什么他们下的每一网都能捞上来这么多的鱼? 双方就在这样的猜测中合作着,这也让双方获得了足够他们各自部落吃的食物。 林部落和毛部落拥有特殊捕鱼技能的谣言很快传到其他几个部落,这些部落在亲眼见到双方的“特殊技能”后,也都寻求与他们的合作。 久而久之,这些新加入部落之间的关系在这样的合作中慢慢变得亲密起来,不仅化解了以前的恩怨,而且,他们之间也开始逐渐融合进华部落这个大家庭之中。 与谷城一样,积雪全部消融后,华城的建设也开始了,首先还是盖瓦房,这些新加入的族人在拥有足够居住的瓦房后,就要开始分家了。 其次,华城的夯土城墙还只建了一半,需要从每家每户中抽调劳动力来建设华城。 湖面的冰也消融了,战花了好几天时间,带着猎人在鳄鱼池捕杀了大批鳄鱼,这些鳄鱼,刘田准备带往谷城,之前大雪封路,没有去谷城,趁着现在天气好,他想去看看谷城那边怎么样了。 前一段时间,下了那么大的雪,刘田还是有些担心谷城的,但想到风在那边坐镇,他就又稍稍放下心来。 特别是谷城粮食的问题,刘田很担忧,三千多族人每天要消耗大量的食物,从华城带去的粮食并不足以支撑三千人度过一整个冬季。 所以,这一次过去,刘田带了大量的鳄鱼肉,还有一些盐巴,在冬季,渔民部落应当不会输送盐去谷城的。 这些盐巴,也是用之前部落里储存的盐矿石制成的白盐,冬季来临前,刘田就让族人们挖了很多盐矿石,就是为了防止天冷之后,部落里缺盐的危机。 在去谷城之前,刘田就派了几名骑兵先去通知了风,所以,当刘田带着大量的食物来到谷城的时候,风早就做好了接待的准备。 让刘田没想到的是,谷城这边的族人看起来过的竟然还不错,一个个看起来都精神抖擞,并没有吃不饱饭的样子。 不仅如此,为了接待首领,风还专门吩咐女人们做了一顿大餐,红烧鱼,烤鼠肉,青炒茭白,莲藕骨头汤,特别是那一大锅香喷喷的大米饭,可让刘田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着风, “这米饭,哪里来的?” 刘田记得,灭掉谷部落后,他让战士们搜遍了整个谷部落,也没找出一粒稻谷,他不知道风是从哪里弄来这些米饭的。 风没有立刻回答刘田的问话,而是嘿嘿一笑说,“首领,这种米煮出来的饭可真是太好吃了,我完全是按照你教给我的方法做的,没想到这种稻谷米吃起来比粟米饭还要更加好吃一点!” 刘田笑着说,“那是当然!以后我们华部落要开垦大量的土地去种植稻谷,稻谷不仅产量比粟米高,而且,也更好吃!” “首领,难道你以前见过这种稻谷吗?你怎么会知道这种稻谷饭会好吃?”风惊讶的问道,他以为这一次,首领在见到这种白花花的大米饭时,会震惊的说不出话来,没想到就连这也没有让首领出现多大的震惊情绪。 刘田点了点头,一本正经的胡扯道,“嗯,在很久之前,在我还很小的时候,我的首领就曾带我去过一个非常遥远的部落,在那里我就尝过米饭的味道,这么多年以来,我一直在苦苦寻找米饭的味道,没想到竟然在这里碰到了!” “首领,这可真是太幸运了!”风说着,亲自为刘田盛了一碗米饭。 刘田看着眼前白花花的米饭,米饭冒着热气,一股熟悉的香味扑鼻而来,多么让人怀念的味道啊! 刘田拿起筷子,小口品尝着白米饭的味道,就算没有菜,这香甜的味道,他也能一口气吃完。 放下碗筷,刘田问道,“对了,风,这些稻谷,你们是从哪里得到的?” 风看了一眼作陪的鹿,对鹿说道,“鹿,你跟我们的首领说说吧!” “是!” 鹿站了起来,朝刘田拜了拜,恭敬的说道,“首领,事情非常巧合,我们在雪地里捕猎时,意外发现了一个鼠窝,我们把那个鼠窝扒开,不仅捕到了一窝老鼠,还发现了很多稻谷,之前,谷部落就是食用这些稻谷的,这我当然知道,于是,我就让战士们将鼠洞里的稻谷全部收集起来,带了回来。” “可这还没完。”鹿接着说道,“当我们发现那个鼠洞后,紧接着又在附近继续寻找,大量的鼠洞被我们挖了出来,每一个鼠洞里都藏满了粮食,那些老鼠一个个都吃的肚子圆鼓鼓的,这恐怕是我长这么大以来见到的最肥的一群老鼠。” 第178章 春耕和垦荒 “我和战士们将抓到的老鼠和粮食全部带回了部落,首领,这些老鼠居然在洞里藏了这么多的粮食,这是我万万没想到的!” 刘田笑着点了点头,夸赞道,“鹿,你干的很不错!以后你就是谷城狩猎队的头领,你要好好的帮助风,将谷城建设起来!” 鹿忙单手捶胸,朝刘田弯腰行礼,大声说道,“多谢首领!我一定会尽我所能,协助风城主,建设好谷城!” 刘田满意的点了点头,跟两人说了华城已经分户的事,两人并不理解分户是什么意思,对华部落有什么好处。 刘田跟两人解释,“华部落现在人口众多,而且成分复杂,继续采取群居生活的话,很容易就会因分工不均而产生矛盾,而且,总有喜欢偷奸耍滑的族人,偷懒少干活,这对其他勤劳老实的族人是不公平的。” “分户后,各自组建家庭,各过各的,大家凭本事吃饭,越勤劳的家庭获得的食物就越多,这样,整个华部落才能越来越好!” 这个理念,在很久之前,刘田就向风解释过,现在终于到了实施的那一步,风很快就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鹿在皱眉思考了一阵子后,也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吃完饭后,在风的陪同之下,刘田又参观了谷城的建设。 瓦房已经盖好了五十几间,一部分女人和孩子已经住进了瓦房里,原有的茅草屋拆毁了一些,空出来的区域用来盖瓦房。 谷部落盖的这些茅草屋质量相当的好,就算是在前一阵子那百年不遇的大雪中,也没有一座茅屋发生了垮塌。 只不过,茅草屋盖的很低矮,导致屋内光线很暗,如果是在夏季,茅草屋里就会特别热,根本没有瓦房住着敞亮舒适。 彭泽湖面上漂着几只渔船,几个族人站在船上撒网捞鱼。 刘田问道,“风,这个湖里的鱼怎么样?每天能捕多少鱼?” 风回答,“首领,湖里有数不清的鱼,就算谷城所有的族人吃一百年都吃不完!” “但,我们一直以来,只在靠近湖岸的地方捕鱼,我不知道这深不见底的湖底藏着什么,我不敢让战士们远离湖岸,就算有渔船也不行。” “嗯,风,你做的对!”刘田赞同的看了一眼风。 谁也不确定在远离湖岸的地方会不会隐藏着什么远古巨兽,之前谷部落只是在湖岸边捕鱼,就能获得大量的鱼,华部落的族人没必要冒太大的风险去湖中心捕鱼。 谷城里还建了一座用来储存粮食的大仓库,目前里面堆放最多的就是鱼,这些鱼都被放在大陶缸里,整齐的码放在一起,天气还很冷,这些鱼就像是被放在冷库里一样,都被冻成冰棍了。 从老鼠洞里挖出来的粮食也有不少,用陶罐装着,也放在了仓库里,看起来有好几千斤,省着点吃,也能熬到开春。 谷城的食物问题暂时得到了缓解,这让刘田放心不少,剩下建城的事情可以徐徐图之,不用特别着急。 在谷城待了一阵子,等到天气渐渐暖和时,刘田就返回了华城。 刚回到华城,大牙就跑来报告,他说,“首领,前一阵子有几个自称数部落的战士来到华城,邀请我们华部落去参加数数大赛。” “数数大赛?”刘田看了看大牙,又看了看一旁的战,问道,“以前我怎么没听说过?” 战说道,“首领,确实有一个数数大赛,每三年举办一次,地点就在数部落,距离我们华城只有半天的路程。” “数部落?这个部落数数很厉害吗?”刘田问。 “嗯,当然!谷部落三年前参加过一次数数大赛,最后获得第一名的就是数部落的巫,他竟然能从一数到二百,就连能从一数到一百五十的谷巫都被打败了,只能屈居第二名。”战回答道。 噗…… 刘田差一点就笑出声来,就这种比赛,估计也就幼儿园水平吧! “首领,我们要不要参加?”大牙问。 “参加!为什么不参加?”像这种比赛,对于刘田来说,还不是碾压的存在吗?华部落要好好的去露露脸,增加影响力。 “首领,那我们华部落派谁去参赛?我们华部落有能数到二百的族人吗?三年时间过去了,那个数巫恐怕能数到更多的数了!”战有些担忧的说道,他刚加入华部落不久,并不知道刘田数数的能力有多强。 刘田笑着说,“这你不用担心,我们华部落稳赢!” 就算是派风参加这个弱智的数数大赛,那也是绝对是稳赢的存在,更别说是刘田亲自参加了。 在刘田的教导下,风已经能从一数到一千了,不仅会数,而且他还会写。 华部落会数数的人并不多,大多还都是一些孩子,总不能带孩子去参加比赛,所以,刘田只能从矮子里拔高个儿,选了十来个数数能力相对较好的族人跟随刘田一起去参加比赛。 选出来的这些族人没有一个能数到一百的,因为刘田并不太清楚比赛的规则,带上他们也只是为了以防万一。 去参加一个比赛,也不需要准备太多的东西,带上一些食物和水就差不多了,距离不远,牵一头牦牛驼运物资就行了。 天气暖和了,地面的冻土消融,可以开始为春耕做准备了。 首先丈量所有的耕地,将这些耕地分配给每家每户去耕种,新加入的各部落在春天到来前也分好了户,现在华城一共有726户。 原有的耕地肯定无法满足这么多户的耕种需求,所以,刘田推行了奖励垦荒的政策。 第179章 又发现一种资源 华城领地范围内的荒地都可以自由开垦,部落提供开垦所需的农具,牦牛和种子,谁开垦出的荒地谁耕种。 新开垦出来的荒地在两年内所种出来的粮食完全归自己所有,不需要向部落缴纳粮食,免两年的赋税。 这对于所有华城的族人来说,简直就是天大的好消息,族人们热情高涨,纷纷去仓库里领农具和种子。 每个家庭,除了太小的孩子之外,几乎所有人都出动了,不过今年因为没有种子,水稻是种不了了,只能将所有的耕地都种上粟米。 原有的耕地被新加入的部落稀释后,每家每户只能分到一亩不到的耕地,这远远不能满足每个家庭的粮食需求。 感受着温度的渐渐上升,草木发芽,刘田觉得是时候开始耕种了。 华城举办了第一个春耕大典,并将这一天定为立春,也即春天的第一天。 华城所有的族人都来到城外的耕地旁围观这个春耕大典。 二十头脖子上套着花环的牦牛,被族人牵着,沿着田埂走了一圈,然后在领头的牦牛脖子上套上曲辕犁,身着一袭布衣的刘田扶着犁象征性的耕了一亩田,典礼就算结束了。 这种形式上的东西,刘田不想耗时耗力搞的太复杂,走个过场就差不多了。 部落里所有的活都要为春耕让路,这关乎着秋天,族人们能不能吃饱饭的问题,是重中之重,除了必须在各个岗位上工作的人之外,其他族人全部投入到春耕与垦荒的工作中来。 冬季前被遣返的劳工们又再次被召了回来,建设华城。过了一个冬天,这些部落的存粮已经吃光了,他们正愁着各自部落里的食物问题呢。 听说华部落又在召劳工了,这些部落的族人立刻欢欣鼓舞起来,都不问报酬的问题,纷纷涌向华城。 不过刘田并没有打算要坑他们,还是按照之前的报酬来计算,干一天活,一斤肉,半斤盐或是两只陶罐,三选一。 这一回招募的劳工比之前还要多一倍不止,人数达到了六百多人,华城的夯土城墙已经建好一半了,这六百多人建剩下的一半,预计还需要两个多月的时间。 不得不说,建城池真是一件劳民伤财的大事,幸好华部落有存粮,加上鳄鱼池的供给,暂时还能负担的起六百多人的劳工队伍。 不过,过度的捕杀让鳄鱼池里的鳄鱼数量下降很快,已经不足一开始的三分之一了,虽然数量依然还有数千只,但一直这么不节制的捕杀,肯定会有绝种的那一天。 春耕大典完成后,族人们就开始了耕作和垦荒,劳工们也已经就位了,数数比赛的日子也临近了,刘田带着选出来的十来个族人出发前往数部落。 数部落在一座高山的山脚下,依河而居,当华部落抵达目的地后,已经起码有三十几个部落抵达了这里。 竟然会有这么多部落来参加这个侮辱智商的数数大赛,这是刘田万万没想到的。 他问身边的战,“这个比赛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吗?怎么会有这么多部落来参加比赛?” 战说,“首领,你有所不知,赢得比赛的部落会获得“数王”的称号,这是一个很大的荣耀,这么多年以来,数部落一直霸占着这个席位,从来没被打败过。” “今年来参加的部落算少的了,要是以前,数量还要再多一倍!”战又补充道。 ““数王”?这个称号有什么用?能换食物吗?”刘田又问。 战呵呵一笑说,“换不了食物,这就是一项荣誉,象征着一个部落的强大,首领,能数到一百的部落可不多,更何况是能数到两百的数部落,他们的首领或者巫走到哪里都会受到尊敬!” 刘田一阵无语,数到二百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的。 刘田领着华部落的族人刚要进入数部落,却被守在门口的两名数部落的战士拦住了,他们告诉刘田要缴纳二斤肉当做参加比赛的报名费。 刘田不解的看了看战,战解释道,“首领,我忘记跟你说了,参加这个比赛需要缴纳报名费。” “不过,以前的比赛不是只交一斤肉的吗?今年怎么涨价了?” 那两名战士没好气的道,“你没看到今年来参加比赛的部落少了吗?以前都有六七十个部落来参加比赛,今年只有三十二个部落来参加,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其他部落怎么不来参加比赛了?” 刘田没说什么,他让身后的战士拿出两个肉条交给了两个数部落的战士,然后就被放进去了。 参加比赛的部落,一共有32个,加上数部落,一共有33个部落。 数部落的首领坐在一个熊皮石凳上,面无表情的看着来参加比赛的部落,他的身旁坐着一位须发皆白的老者,头发披散着,脸上露着慈祥的微笑。 战朝那位老者努了努嘴,告诉刘田,“那位就是数部落的巫,上一次就是他打败了谷巫,获得了最终的胜利。” 刘田点了点头,在这个时代,能数到二百的人,绝对算是智者了。 这时,数部落的首领从熊皮石凳上站了起来,高声说道,“各位朋友,大家远道而来,辛苦了!我们的比赛马上就要开始了,今年赢得比赛的部落,不但能获得“数王”的称号,还能获得所有部落交上来的报名费!” 下面的各个部落开始交头接耳起来,参加比赛的部落一共有32个,报名费就是六七十斤肉,这对于他们来说是个不小的诱惑。 “规则还和以前一样!” 他用手指着不远处的一堆石头,继续说道,“那一堆石头,哪个部落数的数最多,哪个部落就算赢!” 刘田顺着数首领的手指望去,顿时眼前一亮,那不是铜矿石吗?含铜量十足的铜矿石,在阳光底下,熠熠生辉。 第180章 数数比赛 铜的作用还是非常大的,对于华部落来说,至少可以用铜制作下水管道,华城和谷城建成后,肯定要解决下水的问题,铜的耐腐蚀性很强,用它来制作下水管道再适合不过了。 另外,铜还可以用来铸币,古代的铜钱就是用铜制成的,可以先在华部落小范围内推行货币。 毕竟,以物易物还是没有货币交易来的方便,试想一下,背着一头几十斤重的羊去十公里外的集市上交易一些锅碗瓢盆等日用品,哪有揣着两吊铜钱来的方便? 既然这些铜矿石在这里,那附近肯定有铜矿,等比赛结束,一定得问问这些铜矿石是从哪里开采过来的。 比赛的规则很简单,每个部落派出一个族人来数这一堆石头,哪个部落数的数量多,哪个部落就能获胜。 这些石头都被打磨过,外表光滑,大小都差不多,数起来也方便。 能来参加数数比赛的部落,部落里肯定都有擅长数数的人,每个部落都把自己部落里最擅长数数的族人带了过来。 数部落专门派了一个族人作为裁判,能作为数数比赛裁判的自然也是擅长数数的人。三十几个部落按照到达的先后顺序依次上前数那一堆石头。 第一个到达比赛现场的部落派出了他们部落最擅长数数的族人,一个中年男人,他深吸了一口气,走到那堆铜矿石跟前,一块一块的捡起石头数着。 一,二,三……二十八,二十九…… 数到二十九的时候,他停了下来,板着手指头,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二十九后面是多少,把手里的石头用力往地上一砸就走回了自己部落所在的位置。 那个裁判脸上露出了不屑的笑容,用炭笔在一块树皮上记录下这个部落数数的成绩。 后面的部落陆续上前去数石头,只有一两个部落能数超过一百的数,最多的一个部落数到了一百九十九,差一个数就能数到二百了。 这个部落也是目前最好的成绩。 最后一个上的是华部落,刘田走上前,那个裁判问道,“你们是哪个部落的,以前没有见过你。” 刘田回答,“我是华部落的首领,我们华部落是第一次来参加比赛。” 一听是华部落,所有在场的部落全都一片哗然,悄声议论起来,华部落的名声他们自然都知道,那个凭借一己之力就灭掉强大谷部落的华部落,而且,他们中还有不少部落都派了各自部落的族人去参加华城的建设。 只不过,他们都不知道,华部落的首领竟然会这么年轻。 数部落也听说过华部落的名声,但这里是数数比赛,与一个部落的强大没有丝毫关系,就算华部落的武力再怎么强大,但如果不会数数,那依然赢不了比赛。 “好了,好了,大家都安静,继续比赛!”数部落的首领站起来,双手压了压说道。 数部落是一个中型部落,论武力的话,三十几个部落中,有一半的部落和他们相当,但这些部落在交易的过程中,有时候还需要数部落的帮忙,特别是在每年的春会上,交易数量超过一百的部落,就会请数部落的族人帮忙清点数量。 所以,没有一个部落愿意得罪数部落,在数部落首领的示意之下,全场都安静下来。 裁判对刘田笑了笑,说道,“华首领,请数吧。” 刘田看了看那一堆石头,起码有几千个,要是全部数下来,那还不得花一整天时间啊,他打算只数五百个就停下来,只要能赢得比赛就行了,他不相信数巫那个老头能数到五百。 打定了主意,刘田开始数那堆石头, 一,二,三,四,五,六……一百九十九,二百,二百零一,二百零二…… 超过二百时,所有在场的人全都瞪大了眼睛,就连数首领和数巫都互相对望了一眼,一脸的不可思议,而华部落的所有族人都一脸骄傲的神色,看其他部落的族人时,脸上全都是蔑视的神色。 数巫一脸震惊,以往的比赛,除了他之外,还没有哪个部落能数超过二百的数。 三年前,他数到了二百,打败了谷巫那个老头,超出了他整整五十个数。 他每天都沉浸在数部落的先人留给他的数字当中,三年时间过去,他终于能从二百数到二百五了,整整突破了五十个数,这是他的底气所在,这个刚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怎么可能会超过他? 数巫这样想着,脸上的神情逐渐缓和下来,他不认为眼前这个华首领能数到二百五。 二百零三,二百零四…… 刘田继续数着地上的石头,原本堆成一大堆的石头,数量在慢慢减少。 二百四十,二百四十一,二百四十二,二百四十三,二百四十四,二百四十五,二百四十六…… 数到这里,刘田停了下来了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数巫紧张的快要站起来了,手心里全是汗,还差几个数就到二百五了,难不成自己今天要输给这个毛头小子? “首领加油,首领加油……”华部落的战士大声的喊着加油。 那个做记录的裁判也在不停的擦着额角的汗水,还不时的看向数首领和数巫。 刘田又捡起一块石头,扔到一边, 二百四十七,二百四十八,二百四十九,二百五十! 数巫一下子坐在了椅子上,完了,这个年轻人竟然和自己数到的数一样,难道两个人并列第一吗? 二百五?这真不是个吉利的数,还是继续往下数吧! 二百五十一,二百五十二, 刘田一口气数到了五百,然后就停了下来,不再往下数了。 全场都安静了下来,裁判直接放弃了记录,因为他不会写五百这个数。 裁判看向数巫,数巫走上前来,拍了拍刘田的手臂,说道,“没想到你这么年轻,就能数到五百,就算再给我二十年,我也数不到五百,这次的比赛是你赢了,我输的心服口服!” 刘田笑了笑,说道,“胜败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有一份热爱的心,老人家,如果你愿意,我想聘请你去我们华部落,教我们华部落的孩子们学习数数!” 第181章 聘请教书先生 “什么?你刚才说的是什么意思?”数巫没有明白刘田的意思。 刘田说,“我们华部落有很多孩子,我想请你去当他们的先生,教他们学习数数,如果你愿意的话。” “先生?”数巫还从来没听过这个词,但他感觉这个称谓中蕴含着很高的敬意。 刘田笑着点了点头,说,“如果您愿意来我们华部落教孩子们学习数数的话,我愿意支付给您一定的报酬。” 对于数数,数巫是有极大兴趣的,他也非常愿意将自己的学识传递给更多的人。 “好!”数巫答应一声,说道,“不过,我年纪太大了,我需要带两个助手随我一起去!” 刘田点头道,“这当然可以,我会让我们华部落的战士护送你们往返,当然,如果您愿意住在华城,那就更好了,我会为你们提供非常优质的住宿条件!” 开玩笑,华城的任何一座砖瓦房都要比数部落的茅草屋舒适很多,这老头住在那里,肯定会乐不思蜀。 其实风也可以胜任先生这个角色,但他身上的事情实在太多了,根本就抽不开身去教孩子们学习数数,刘田作为首领就更不行了。 之前开办的那个学堂因为没有固定的教书先生,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桌椅板凳上都落满了灰尘。 数巫走到数首领跟前,跟他说了这件事,数首领说道,“这,这,巫伯,这恐怕不行吧,您要是走了,咱们部落怎么办?” 数巫没好气的道,“我难道不会回来了吗?你是首领,你要承担起更多的责任,不能所有事情都来找我!而且,你也用点心学习数数,你看人家华首领,那么年轻,就能数到五百了!” 说着,数巫伸出五根手指,训斥道,“你呢?教了你那么多次,你到今天连二百都数不到!” 数首领块头很大,脸上的横肉让他看起来很有些威严,但在数巫的训斥下,低着头,一句话都不敢反驳。 “这件事就这么决定了,我会跟随华首领去华部落当先生,不过你放心,我还是数部落的巫,我还会回来的!”说完,数巫就离开了比赛现场,去准备自己的行李去了。 接下来裁判宣布了比赛的结果,毫无疑问,华部落获得了此次比赛的胜利,刘田也获得了“数王”的称号。 刘田对这个劳什子“数王”并不感兴趣,他指着那一堆铜矿石对裁判说道,“那些奖品我就不要了,把它们替换成这些石头给我吧!” 裁判挠了挠脑袋,看向数首领,不知道该怎么办。 数首领上前几步,问道,“那些肉你都不要了?” “嗯。”刘田点了点头,说道,“我只想要那堆石头。” 数首领咧开嘴笑了,如果获胜的一方不要那些肉的话,那报名费就归为比赛提供场地的数部落所有了,他自然很开心。 “好好好。”数首领一连说了好几个好字。 “数首领,我还想请教一件事情。”刘田说道。 “什么请教不请教的,有话就请问!”数首领很豪气的说道。 “嗯,我想知道这些石头是从哪里挖来的,我很喜欢这些石头,想挖一些带回去。” 数首领指着后面两公里外的一座山说道,“这些石头都是从那座山上捡来的,你如果想挖的话,就去挖好了,虽然那座山是我们数部落的领地,但那些石头对于我们来说并没有什么用处。” “嗯,那就太感谢了!”刘田点了点头说道。 比赛进行完之后,其他三十二个部落都陆续走了,刘田等数巫收拾妥当后,也踏上了归程。 数巫带了两个年轻的助手,负责他的生活起居,刘田看他的年纪,大概在五六十岁上下,这在原始时代绝对算的上是高龄了。 走在路上,数巫问刘田,“年轻人,你是怎么数到五百的?我活了这么大,我还从来没见过能数到五百的人。” 刘田笑了笑,胡诌道,“我的脑袋曾经受过重击,被食人族部落用他们的武器打到过脑袋,那一次,我很幸运的没有死,等我醒过来之后,我的脑海里就出现了很多不寻常的东西,比如说数数。” “这真是个奇迹,孩子,你一定是得到了上天的庇护,让你大难不死,还获得了不寻常的能力!”数巫一脸虔诚的说道。 “嗯,我觉得有这个可能!”刘田说道。 刘田没有告诉数巫,他还能数更多的数,数到一千,一万,十万,百万都不在话下,他怕他一说出口,这个慈祥的老人会经不住刺激,当场晕过去。 回到华城后,刘田就安排了一间空置的瓦房给数巫还有他的两个助手居住。 刘田给数巫的报酬是每月三十斤肉加五十斤粟米,他的两个助手也精通数数,虽然没有数巫数的数多,但一百以内的数,他们还是会数会写的。 刘田给两个助手的报酬是每月十五斤肉和二十斤粟米。 刘田知道,数巫在数部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避免不了会有重大事情要来找他,所以,刘田还特意给了数巫四天休假,在他不在的时候,两个助手可以帮他代课。 在华城,他们自己得到的报酬可以自由支配,吃不完的肉或是粟米可以拿出来交易盐巴,陶锅陶碗等这些日用品。 华部落年龄在十岁以下的孩子有四百多个,而且全部集中在华城,如果将年龄放宽到十五岁,那数量会更多,至少突破了八百人。 这么多的孩子如果全部都上学,肯定不现实,主要还是老师的数量太少了,而且数巫的年纪太大了,管不了那么多学生,刘田打算从中挑选一些资质比较好的,对学习感兴趣的孩子进入学堂。 学堂不分年级,也没有学期的概念,只要会写会数那二百五十个数字,就可以毕业了。 学校的规模也需要扩大,之前那间小教室已经满足不了这么多学生的需求了,至少还需要扩建两间教室出来。 教室里面,桌椅板凳,黑板,粉笔是必不可少的,这些都需要加工赶制。 部落里没有笔和纸,孩子们只得暂时用粉笔在地上写写画画,但这不是长久之计,刘田计划制作笔,墨和纸。 第182章 学堂扩建完成 刘田很早之前就在图谱上看过古代手工制作笔墨纸砚的方法,他也琢磨了很长时间,只不过,制作的工艺非常精细,需要耗用非常长的时间才能完整的做出来。 就光是墨,都需要长达一年半的时间才能成功做出来,这种墨并不是钢笔用的墨水,而是毛笔用的墨锭。 钢笔使用的墨水是利用现代化学工艺制作出来的,使用溶剂后,制作方便。 而墨锭则是纯手工制作,收集油烟,加上动物胶,凝固后,进行千万次的捶打后形成的固体。 使用时需要研墨,墨锭承载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完全不是现代的墨水所能比拟的。 不光是墨,手工制作纸和笔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这是一种文化的传承,刘田将图谱所记载的制作方法公布出来,并且专门成立了造纸坊和笔墨坊,招聘工匠,专门制作笔墨纸砚。 学堂扩建完成后,招收8岁以上,15岁以下的学生,第一批入学的孩子一共有128人,每间教室分配40几个学生。 数巫和他的两个助手每人负责一间教室的教学任务,刘田并没有严格规定每天的教学时间,只要在一年内教会这些孩子数数和写字就可以了。 带回来的铜交给了挥,并让他负责安排招工去数部落开采运输铜矿石,制作排水管道的工作要提上日程了。 目前,华城内的各个作坊都归属于部落,开支用度自然也从公库里面支取。 支付工匠们的报酬,招募运输原料的工人等都需要支付薪酬,另外就是为建设华城而招募的劳工,这些零零总总的加起来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分户后,第一季粮食才刚刚种植下去,距离收获的季节尚早,无法收税,所以,公库里的收入来源主要还是依靠对外贸易。 鳄鱼池已经暂停捕猎,刘田决定禁捕一年,除非是发生重大危机,否则任何人都不允许去鳄鱼池中捕猎。 猎人们只能去其他地方狩猎,但狩猎本就不稳定,所以这一块的收入并不可观。 养殖的山羊和巨鼠,刘田也不敢过分宰杀,这些都是华部落的压箱底,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是不会大动它们的。 华部落目前最大的收入来源就是对外贸易,利用陶器和铁制工具,从其他部落换来食物充实公库,用来支付各项开支。 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分户后,刘田感觉压力倍增,以前所有的族人都在一起劳动,一起吃饭,大家要吃饱就一起吃饱,要挨饿就一起挨饿,但现在不一样了,分户之后,公库里有没有粮食,与族人们就没有多大关系了,他们也不会去管。 所有的压力现在都在刘田一个人身上了,不过,刘田也知道,部落初具规模,想要持续发展下去,就必须要分户,实现私有制,这是历史的规律,他必须要遵循这个规律。 去年的这个时候,刘田派了一批农夫去了周边的十几个部落,教会了他们种植粮食,在秋天的时候,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各个部落都收获了不少的粮食,然后用粮食来交换华部落的陶器,盐巴和铁器。 今年,刘田决定如法炮制,继续派农夫去其他部落,帮助这些部落扩大种植面积。 只要经过两年的种植和收获,刘田相信,这几个部落以后就不需要华部落的帮助,而能够自己种植粮食了。 各家各户都将粮食种了下去,今年粟米的种植面积比去年翻了一百番都不止,一是因为部落人数的增加,二是因为分户后,鼓励垦荒的政策,让农夫们有了十足的干劲,光是开垦出来的荒地就达到了六千多亩,加上原有的几百亩耕地,平均每一户的耕地面积达到了十亩以上。 等粮食都种下去后,油菜也到了收获的季节,榨油坊负责油菜的收获和榨油,然后再扩大种植面积,不过,这里的气候,油菜只能一年一季,油量并不多,菜籽油对于华部落来说也是稀有物,不仅不能对外贸易,就连对内,也是高价出售。 空出来的油菜地,施肥后,就接着种上野麻,对于刘田来说,耕地空着就是浪费,这时候种野麻,在秋季前还可以再收获一茬。 谷城外围,水稻种子开始发芽生长,由于谷城没有垦荒,长出来的水稻绿苗也不需要移栽,就任由它们自由生长,按照以往谷部落族人们的经验,这几千亩水稻即使靠天收,每年也能收获十几万斤粮食。 等到今年秋天,水稻收获后,就有足够多的种子,可以垦荒大面积推广种植了。 谷城已经建起了一百多座瓦房,已经有一小部分族人住进瓦房里了,不过,分户还没开始,要想所有谷城的族人都能住进瓦房,估计要等到秋天了。 与此同时,谷城内一些基础的配套设施也在慢慢建设中,最基础的像水井,陶器作坊,铁器作坊等这些手工作坊也建了起来。 另外就是,一部分族人被安排去垦荒,种植野麻。 因为织布很难很费时,麻布始终是紧俏商品,华部落不会对外出售麻布,野麻的生命力顽强,自然种植的越多越好。 华城的织布坊内,木工们已经造了十多架织布机,几乎是整天不停歇的织布,去年收获的野麻也还没织完。 不过,这并不影响野麻的种植,等谷城的织布坊建好后,就可以安排族人进织布坊织布做衣服了。 整个华部落,目前只有一小半的人有布衣穿,因为打败谷部落后,人口暴增,还有一大半的人没法穿上布衣。 不过,以后的布衣肯定是要用粮食或是其他食物来交换了,不可能还像以前那样分配了。 第183章 仿造潮流 华城的夯土城墙终于在夏天来临的时候完工了,辛勤劳作了两个多月的几百劳工也被遣返了。 这些劳工们在领取了各自的报酬后,就结伴开始返回各自的部落。 当他们出了城门,然后回头看的时候,不禁都有点恍惚,那高大坚固的城楼真的是他们一点一点建起来的吗? 为什么自己辛苦建起来的城池,自己不但没法住进去,还要被遣返回去,真的好想住在这个围墙里啊。 住在这样的围墙里,晚上睡觉的时候连夜都不用巡的吧?哪种野兽能进的去? 这些为华部落修筑城墙的劳工们,多多少少掌握了一些建造城墙的方法,虽然总管整个工程的还是华部落的瓦工们,但活都是这些劳工们干的,不说能建造像华城这样高大坚固的夯土城墙,至少简易的土墙,他们是能建起来的。 这种土墙不说防范敌军的进攻,至少用来防范野兽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首先仿造城墙的是青果部落,他们把部落周围所有的油桐树都薅完了,送到华部落换取了大量的物资,陶器,盐巴,铁器还有食物,但这也导致了一个问题。 部落周围原本有油桐树的遮掩,并不显眼,野兽也很少过来,但油桐树全部被拔光后,周围空荡荡的,很没有安全感。 出没的野兽也多了起来,一只金钱豹甚至还袭击了部落里的一个族人,导致那个族人瘸了一条腿,变成了残废。 所以,当青果部落的十多个劳工回来后,并告诉首领实华部落建的那座土城墙多么高大,多么坚固,就算是世界上最大的洪水都冲不垮,最闪亮的雷电都击不垮。 这让实心动了,既然华部落能建城墙,为什么我们青果部落不能建?他仔细询问了这些劳工们,土城墙的建造方法,可这些劳工只是干活的小罗罗,对于建造夯土城墙的整个流程,他们并不是很清楚。 “反正就是用黄土做的。”实问的时候,这些族人就只有这一句话。 这让实感到既无奈又气馁。 “首领,华部落那种高大的夯土城墙我们肯定做不出来,我们没有那么多的人手,也没有那么多的食物和工具支撑,但我们可以建更简单的土墙啊,用黄土垒高不就行了?”一个比较聪明的族人出主意道。 实点了点头,说,“嗯,这确实是个不错的主意,那么,我们就开始建吧,你们……” 他指着刚被华部落遣返的十多个劳工说道,“建土墙的任务就交给你们了,从明天开始,我们青果部落就开始建土城墙!” “首领,能不能让我们休息几天,我们才刚刚回来,又要干活吗?”那十多个劳工有点不满的说道。 “不行!这里光秃秃的,让我很没有安全感,土城墙需要尽快建起来!”说完,实就走了,留下一脸懵逼的劳工们。 除了青果部落之外,也有好几个其他部落也在仿造华部落的夯土城墙,不过就算是再简易的土墙,建造起来也是费时费力的,没有强大的人力和物资作为基础,建起来就会很慢。 这些部落本就没有多少存粮,他们种植的粮食大部分都被用来和华部落交易陶器和工具了,所以,他们建建停停,速度异常缓慢。 而且,他们建的土城墙,很低矮,不是他们不想建高,而是无能为力,要想建高,基础就必须牢固,而他们并不会打地基,所以,他们建造的土墙高度,普遍只有三四米高,不过用来防范野兽或者只有冷兵器的原始人类已经足够了。 但如果真正遇到大批敌军来袭,这种很低级的土墙,只要用力一推就会倒,防范敌人还是有点够呛。 这个时代的天气和后世相比,没有太大的差别,也有一年四季的区分,在雨季结束后,就会迎来一波大旱。 在没有农业的时候,这无所谓,但现在华部落已经大面积种植农作物了,对于水源的需求就非常的大了。 农作物不能离开水,即使像粟米这样对水分需求不大的农作物,也不能长期脱水生存。 所以,水利建设还得继续进行,去年已经修通了一条河道和两条灌溉渠,但今年扩大了种植面积,两条灌溉渠已经不够了,要是天太旱的话,部分农田可能会出现缺水的问题。 灌溉渠还得扩充两条,确保能覆盖华城周围所有的耕地,另外,灌溉的工具也需要制作,田里缺水的时候,不可能挑水去浇灌,那样效率太低了,费时费力。 刘田打算做四架农用水车出来,每条灌溉渠使用一架水车。 水车的制作并不难,图谱上都有相应的制作方法,刘田带着几个木工,完整的做了一架出来,剩下的三架就交给这些木工们自己完成。 这些木工已经是老师傅了,对于木工已经十分熟练了,虽然这种奇怪的东西他们之前连见都没见过,但同属于木工活,对于他们来说,参照图谱来做也并不难。 水车的工作原理也非常简单,水车的一头有一个脚踏板,另一头放进水里,通过踩动脚踏板,带动刮板的运转,从而将水输送到田里,即使在水位很低的时候,水车也能正常把水送上来。 这比纯靠人工挑水灌溉,不知道要方便多少倍。 实际上,还有比水车更便利的灌溉工具,筒车,但筒车的运行需要比较苛刻的条件,那就是必须要在水流湍急的地方安装筒车。 筒车是依靠水能来运转的,只有在水流湍急的地方,才有可能利用水流的冲击力让筒车运转起来。 但华城周围地势平坦,整条河流包括灌溉渠水势都很平缓,根本无法实现筒车的运行条件,所以,刘田最终放弃了筒车,而选择了农用水车。 夏去秋来,华部落的各种农作物均迎来了大丰收。 第184章 大丰收 华城这边,七千多亩耕地一共收获了粟米六十八万五千二百斤,茭白三万三千多斤,另外还收获了大批的野麻和莲藕。 谷城那边,纯靠天收的水稻也收获了五万三千多斤,这其中一半的水稻要被当成种子,来年垦荒种植。 除了水稻之外,华城这边,作为税收入公库的粟米就有五万多斤,谷城那边因为没有分户,所有的水稻都入了公库之中。 华城加上谷城公库中的粮食一共有十万多斤,但考虑到谷城那边还在建设中,需要大量的粮食来维持开销,所以,公库中的粮食储备也并不是很足。 另外归属于部落的茭白和莲藕都以低价出售,每家每户可以以一斤粟米交换两斤茭白或莲藕。 全城600多户,平均每户收获了一千多斤粟米,除了缴纳给公库的粮食外,每家每户还剩了九百多斤粮食,这些粮食并不算太多,仅够一家人维持温饱。 不过,华部落的族人已经渐渐学会了各种谋生的方式,通过参加劳动来获取报酬,有一些族人在农闲的时候还会进山狩猎或是下水捕鱼来补充家庭的食物。 华城的工作岗位有很多,铁匠,陶匠,瓦匠,木工,裁缝等等,没有一技之长的可以进山狩猎或是砍柴来和部落换取粮食。 虽然不能保证每个人都能获得工作,但至少也有一半的族人可以通过参加各种类型的工作来获取报酬。 华部落周边所有种植了农作物的其他部落在这一年的秋天也都获得了大丰收,粮食的产量比去年翻了三倍,这些部落逐渐感受到了种植农作物带来的好处。 只要待在部落种这些很容易就存活的种子,在来年就能获得足够吃的食物,这当然比外出狩猎要稳定的多,而且也安全的多。 越来越多的部落开始仿造华部落,在地里种植庄稼,他们还专门跑到华城来,请求华部落派遣农夫去他们部落,教他们种植粮食。 华部落不再免费教这些部落种植粮食,而是将农夫们包装成农业专家,向这些渴望种植粮食的部落收取高昂的报酬。 并且,公库里存放的粟米,将有一半被当成种子,高价出售给这些前来求购的部落。 与此同时,贸易队带着陶器和铁器去收购各个部落的粮食,这些部落今年收获的粮食比去年多了不少,他们拿出一部分来交易,另一部分留着吃或是当成种子。 刘田并不惧怕这些部落会富裕起来,他们越富裕,对于华部落来说就越有利,这些部落能为华部落提供很多粮食,只要华部落将铁制兵器牢牢的抓在手上,掌控最强武力,就没有任何部落能威胁到华部落的生存。 大力带着贸易队跑遍了这些已经初步实现农业的部落,向他们一共收购了十五万斤粟米,分三批运回了华城,全部存入公库中。 这大大小小十多个部落知道粮食的重要性,但为了换取盐巴或是陶器,他们也只能忍痛拿粮食来换。 在夏季,相比于肉类,粮食更容易保存,因而更受欢迎,华部落也更愿意换取容易储存的粮食。 加上华城农户们缴纳上来的五万斤粮食,公库里一共存了二十多万斤粟米。 有了这些粮食,华城就可以继续建设了。 为了储存这些丰收的粮食,在华城建起了五座原型的大型粮仓,这五座粮仓全部用青砖砌成,但就算是这样,也还有无处不在的老鼠来偷粮食。 这些会打洞的老鼠让刘田非常头疼,粮仓里,几乎每一天都会有粮食被老鼠偷吃的迹象,这个时代还没有人会养猫,因此老鼠非常泛滥。 相比于华城,谷城的状况就要好的多,在冬天的时候,鹿就带着狩猎队几乎将谷城周边的老鼠洞全部破坏了,所以,当天气暖和时,老鼠就少了很多。 刘田肯定不能任由这些老鼠一直泛滥下去,否则好不容易收获的粮食,都要被这些可恶的老鼠霍霍了。 刘田知道,距离华部落大概两天路程的地方,有一个熬鹰部落,这个部落驯养了很多苍鹰,这些苍鹰非常擅于捕捉小型猎物,如果熬鹰部落肯帮忙的话,鼠患将会得到极大的缓解。 刘田打算亲自去一趟熬鹰部落,请求这个部落的帮忙。 熬鹰部落住在一座茂密的丛林中,他们的栖息地就是丛林中一棵棵枝干粗壮的大树,在树上,他们会像苍鹰一样筑巢而居。 熬鹰部落一共驯养了二十多只苍鹰,这些苍鹰会为部落捕猎,放哨,甚至还能攻击敌人。 之前加入的毛部落与熬鹰部落相距不远,对这个部落他们很熟悉,毛部落的首领熊曾经还去过熬鹰部落,观看过熬鹰部落的战士们指挥那些听话的苍鹰去捕猎。 他们会将两根手指放进嘴里,吹出各种不同的哨音,来指挥苍鹰,而那些苍鹰也会用不同的叫声来回应。 刘田于是决定让熊来为他带路。 毛部落也已经分了户,熊现在有两个老婆和四个孩子,尽管这四个孩子,没有一个是熊的亲生骨肉,但熊一点也不在意,因为就算在整个华部落也不一定能找出几个知道自己亲生骨肉是谁的男人。 这种血缘所产生的纽带关系,只有在下一代人身上才能真正体现出来。 当刘田来到熊的家里的时候,熊正在教他的四个孩子捕猎技巧,虽然在华部落,受到农业的影响,捕猎已经逐渐丧失了它原本举足轻重的地位,但熊就像是一个传承者一样,依然想要将他的这项技能传授给他的孩子们。 四个孩子,全部都是男孩,最大的12岁,最小的6岁,这个最大的孩子进入了学堂里学习数数,其他三个孩子都对学习不感兴趣,只好待在家里帮助熊和他的两个老婆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对于首领的突然到来,熊觉得有些诧异,又有些拘束,他赶紧让他的大老婆去为刘田做饭,准备好好招待首领。 正要去做饭的中年妇女被刘田给叫住了,刘田知道,分户后,各家过各家的,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吃大锅饭了。 第185章 熬鹰部落 其实这些族人们还都并不富裕,每年一季的粮食也只能勉强帮助他们度日,没有多少食物可以用来招待客人。 也许再过个三五年,开垦出更多的荒地,也许他们的日子会慢慢好起来。 “熊,不用跟我客气了,我这次来不是吃饭的,而是想让你帮我个忙。”刘田直截了当的说道。 “首领,什么帮忙不帮忙的,有什么事,你就尽管说,能帮助首领,是我的荣幸!”熊乐呵呵的说道。 “嗯。”刘田点了点头,说道,“熊,你也知道,自从我们的粮食多起来之后,那些让人讨厌的老鼠就开始泛滥了,我想你肯定也深有体会。” “可不是嘛,首领,现在我每天都要去粮仓里看几遍,就算是半夜也不例外,我总会在半夜起床尿尿时,去粮仓里看一看,每一回我都能发现老鼠在偷吃粮食。” “这一段时间,我打死的老鼠不下十只,可是就是打不完,而且好像这些老鼠还越来越多了!”熊很苦恼的说道。 刘田点头说道,“嗯,所以我这次过来,就是想让你带我去一趟熬鹰部落,向他们借一些鹰,帮助我们抓这些老鼠。” “你知道的,那些老鼠非常狡猾,人很难抓住他们,但如果有那些鹰的帮助,那就好办多了!” 熊说,“首领,这确实是个不错的办法,我曾经见过那些苍鹰抓猎物,他们抓兔子,抓狐狸,就像我们用麻网在河里捕鱼那样轻松!” “那些鹰的眼睛非常锐利,它们飞在高高的天空之上,也总能发现地上的猎物,然后俯冲下来,一下子就把猎物抓在了爪子上,如果是太大的猎物,比如山羊或者鬣狗,它们就飞的足够高,然后松开爪子,让猎物从天空中落下来摔死。” 刘田一边听着熊的述说,一边将一小罐蜂蜜拿出来给四个孩子。 四个孩子揭开盖子,一股香甜的味道直冲四个孩子的鼻孔。 “是蜂蜜!”那个最大的孩子惊喜的喊了一声,抱起蜂蜜罐子就往外面跑去。 三个小一点的孩子跟着追了出去,一边追还一边喊,“大哥,大哥,给我们分一点!” 那个最小的六岁的孩子,跑着跑着,扑通摔了一跤,摔了个狗吃屎,不过他没有哭,爬起来擦了擦鼻涕,继续去追那罐蜂蜜。 公库里还存有一百多斤蜂蜜,是上一次贸易队去蜂部落交易来的,这些蜂蜜会对外出售,但价格比较贵,在一般情况下,城内的居民是不舍得用粮食来交换的。 像蜂蜜这种甜食,对于华部落的居民们来说,根本毫无抵抗力,他们平时对于甜食的摄入是极少的,最多也就是吃一些带甜味的野果。 看着四个孩子捧着蜂蜜罐子在追逐,可把熊给吓坏了,他不是担心四个孩子会摔着,而是担心他们把那罐宝贵的蜂蜜给弄洒了。 “兔崽子,给我站住!”熊赶紧大踏步追了上去,几步就把那个抱着蜂蜜罐子的大孩子给追上了。 熊一把抓住孩子的衣领子,让他把蜂蜜交出来。 那个大孩子把蜂蜜罐子紧紧的搂在怀里,说什么也不肯拿出来。 熊又不敢生抢,要是罐子不小心摔在了地上摔碎了,那这一罐甜蜜的蜂蜜就算泡汤了。 “狗日的,快把蜂蜜给我!”熊啪啪啪的就在孩子屁股上拍了几巴掌 其他三个孩子见大哥被熊抓住了,都自觉的停了下来,笑嘻嘻的看着大哥挨揍。 “这是我先拿到的,凭什么要给你!”这个孩子并没有屈服。 “什么凭什么!这可是蜂蜜,要是罐子摔碎了怎么办?而且,你还有三个弟弟,你不准一个人吃!”熊训斥道。 那个大孩子被训了一顿后,只好恋恋不舍的将蜂蜜罐子交给了熊,熊拿起罐子,哼了一声,就走回了屋子,将蜂蜜交给他的大老婆,让她把这罐蜂蜜保存好,这一小罐蜂蜜,拿到城外,可以和别的部落换不少粮食。 刘田没有干涉熊的家庭生活,他感觉这样才是一个普通家庭该有的生活,孩子淘气,父亲严厉,妻子勤俭持家。 “首领,让你们见笑了。”熊咧着嘴说道。 “呵呵,哪里,哪里。”刘田笑了笑说道,“要是这一次能圆满的完成任务,我再奖励你一些蜂蜜,到时候让你的孩子们都尝一尝,孩子嘛,都喜欢吃甜食!” “那好!那好!”熊搓了搓手,感激的说道。 第二天,刘田就带着熊和十几个战士一同出发前往熬鹰部落。 随着华部落的逐渐强盛,以及影响力的扩大,周边部落都知道了华部落的名头,没有哪个部落敢打华部落的主意,在没有华部落允许的情况下,也没有哪个部落敢在华部落的领地范围内狩猎,采集或是进行其他活动。 方圆几百公里的范围内,对于刘田来说都是安全的,带一些战士只是为了防止野兽袭击。 所有人都骑着马,所以速度很快,本来两天的路程,只用了短短半天时间就抵达了目的地。 熬鹰部落的首领是个中年男人,名字叫敖。他听刘田说想借他们的苍鹰去抓老鼠,顿时就想了一个好主意,他对刘田说,他可以派他的鹰去帮助华部落抓那些可恶的老鼠,但华部落必须要用马匹来交换,用三匹马可以租借他们的苍鹰抓一天老鼠。 刘田自然不愿意用马来换,整个华部落也就六七十匹马,怎么可能换给这个熬鹰部落。 刘田提出用其他物品来交换,比如粮食,肉类,陶器,盐巴,铁器,甚至紧俏的麻布来换,都被他拒绝了。 熊看不过去了,他走上前说道,“老朋友,看在我的面子上,把你们的苍鹰借给我们华部落用几天吧,我们华首领是不会白白使用你们的苍鹰的!” 第186章 抓田鼠 敖还是没有打算要借的意思,虽然他跟熊有些交情,但这一点点交情还不足以让他放弃那些骑上去十分拉风的骏马。 “华首领,这样吧,给我两匹马,我就借给你十只苍鹰,帮助你们把所有老鼠都抓完为止,你看怎么样?”敖说道。 刘田想了想,说道,“那好吧,这笔交易还算公平,就这么定了!” 他让身后的两名战士将两匹马交给熬鹰部落的战士,那两匹马离开主人后,就显得很不安生,踢腿喷鼻的。 但熬鹰部落对于驯服动物还是挺擅长的,那两名战士牵着马缰,跨到了马背上,很快就将两匹马驯的服服帖帖的,就连刘田见了,都很佩服。 熬鹰部落的族人并不多,只有一百来人,战士的数量更少,只有三十几个,但他们个个都是厉害的驯兽师。 敖也信守承诺的派了十名战士和十只苍鹰前往华部落,帮助华部落抓老鼠。 熬鹰部落的十名战士每人负责看管一名苍鹰,十只苍鹰在高高的天上飞,十名战士在丛林中飞快的穿梭,他们奔跑的速度非常快,即使是骑着马,也无法完全将他们甩开。 在休息的时候,那些苍鹰会飞下来,落在战士们的手臂上,转着脑袋,四处提防,非常警觉。 抵达华部落后,熬鹰部落的战士果然看到很多老鼠在田地间窜来窜去,他们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老鼠,也没见过胆子这么大的老鼠,一些老鼠直接就从他们脚面上跑过去,把他们给吓一跳。 一些华部落的族人在田野里抓老鼠,但收效甚微,这些老鼠很狡猾,跑的快,而且根本就不知道它们的窝藏在什么地方。 站立在熬鹰部落战士们手臂上的十只苍鹰坐不住了,它们扑腾着翅膀想要去抓那些猖獗的老鼠,但没有主人的命令,它们不敢轻举妄动。 随着一声声哨音响起,那十只苍鹰就像离弦的箭那样飞扑向那些老鼠,当它们的利爪抓住老鼠后,一用力,老鼠就死在了它们的利爪之上。 死去的老鼠直接被扔在地上,接着它们就扑向其他老鼠,速度之快,效率之高,直接把刘田给看傻眼了,要是华部落也能有这些苍鹰,那就好了! 同时,他也很佩服熬鹰部落的这些战士们,这些驯兽师掌握了一项非常强大的技术,要是华部落能有几位驯兽师,就可以让他们帮助华部落驯养更多的牲畜了。 那十个熬部落的战士不干其他事,就专门跟在苍鹰后面捡那些死去的老鼠,这些老鼠也是食物,数量多的话还可以晒成老鼠干,留作过冬的粮食。 原本非常猖獗,在人面前窜来窜去的老鼠,遇到苍鹰这样的天敌,也只能往鼠洞里躲。 在苍鹰的帮助下,华部落的族人终于在田埂旁边发现了很多的老鼠洞,和之前谷城那边的情况一样,在种植了粮食的地方,必然会有田鼠生存。 找到了田鼠洞,剩下的就好办了,在鼠洞门口点一把干草,用烟熏,就能让那些田鼠自己出来。 而跑出洞的田鼠必然躲不过苍鹰的利爪,田野里的粮食已经全部收割完了,空荡荡的,连草丛都没有,田鼠根本就没地方躲。 差不多花了一整天的时间,华部落的族人配合着苍鹰,将大部分田鼠都抓住了,还有一小部分田鼠逃走了,抓不到了。 族人们将那些田鼠洞全部毁掉,扒出里面的粮食,收集起来竟然也堆了一小堆,挑出一些好的留下来自己吃,剩下的可以当成饲料喂养牲畜。 熬鹰部落的战士用草绳把那些老鼠串成串挂在肩膀上,每个人肩膀上都挂着两串,总数不下于三百只。 十只熬鹰停在地上,啄食喂养给它们的鼠肉,每只鹰都吃了两只肥嘟嘟的大老鼠,等这些苍鹰吃饱后,熬部落的战士就带着他们的战利品返回了熬鹰部落。 华城周边的田鼠一下子被消灭干净了,鼠患解决了,城里城外都清静了不少,刘田也不再害怕会有老鼠进粮仓里偷粮食吃了。 刘田也知道,老鼠是没法消灭干净的,但至少一段时间内,不用担心会出现鼠患了。 这一次的捕鼠任务圆满完成,刘田也信守承诺,又拿了两罐蜂蜜给了熊,熊这一次没有将蜂蜜都藏起来换粮食,他拿出了一罐蜂蜜,又拿出四只陶碗,给每只碗里都倒了浅浅的一小碗,四个孩子吃的津津有味,把碗底舔了又舔。 华城的夯土城墙已经建好了,城内也修了足够使用的夯土路,接下来,刘田准备继续招募劳工,修建通往矿山的夯土路。 目前,被华部落占领的矿山有三座,距离最近的是盐矿,其次是铁矿,最远的是煤矿。 刘田打算从部落修建三条夯土路,分别通往三座矿山,有了路之后,就可以造马车,利用马车来运送矿石了,这样会大大增加运输效率。 与此同时,货船也可以造了,距离最远的煤矿,距离河流的上游不是很远,正好可以利用水运来运输煤炭。 铜矿那边,因为处于数部落的领地范围,修路的话不太好操作,所以只能暂时作罢,继续利用牦牛或马来驮运。 挥带着铁匠们进行了多次试验,终于将管道的模具给做出来了,管状空腔的,将融熔的青铜浇筑进模具中,成型冷却后取出。 这样浇筑出来的管道没法一次性制作出长管,只能一节一节的做出短的管道,然后再利用法兰盘将短管道连接起来。 对于这种现代工业化的东西,如果不是有图谱,即使是刘田这个穿越过来的现代人,也不可能做的出来。 管道做成后,就可以改造城内的下水了,之前城内只是挖了一些简易的沟渠来排水,但这样的排水设施明显无法满足需求,而且露天的排水沟很容易就被污浊物堵塞。 地下管道也不用埋的太深,两米左右就差不多了,管道的一头通向四条灌溉渠,雨季时,城内的积水会通过管道输送进灌溉渠内,再通过灌溉渠流入河中。 华城内,这样的管道一共埋设了五条,铜制的管道抗腐蚀性非常强,就算用上个几十年,也不容易坏。 第187章 求援 春天种植的象草生长的非常旺盛,可以收割一部分晒干后,做成草料存进草料棚里,春夏季,牲畜们用不着吃象草,有专门的牧民负责放牧,空旷的原野上有吃不完的青草。 种植的这些象草主要还是储存起来,在冬季时当成喂养牲畜的草料。 在部落里待了两天,有一个今年收获了两万多斤粟米的部落,迁徙到了华部落。 这个部落的首领,一个蔫蔫的男人,他告诉刘田,自己的部落刚刚遭受了北方游牧部族的袭击,他们的粟米被抢光了,在抵抗的过程中,他们还死了二十多名战士,他请求刘田收留他们,并为他们复仇。 这个耷拉着脑袋,很无精打采的男人向刘田保证,只要华部落愿意为他们复仇,他们坚果部落愿意为华部落做任何事情。 这件事情,刘田需要慎重考虑一下,华部落刚刚崛起,粮仓里刚刚有了一些存粮,他不想冒险让华部落陷入困境之中。 况且,这个坚果部落跟华部落并没有多大的交情,没有必要为了他们牺牲华部落的战士。 刘田对坚果部落的首领说,“你先让你的战士帮助我们华部落修路吧,我会支付给你们相应的报酬,这样,你的族人既有住的地方,又有食物,不会饿死。” 在城外的空地上,华部落为劳工们搭建了数十座茅草屋,连成了一大片,供他们居住,不过茅草屋内,住的都是干活的男人,刘田又看了看坚果部落的族人,女人和孩子加在一起大概有五十几个人。 刘田想了想,又接着说道,“让你们部落的女人和孩子们住到城里来吧!我会安排一些事情给她们做。” 坚果部落的首领见刘田并没有立刻答应为他们复仇,略显失望,不过现在他寄人篱下,没有发言权,也只能暂时任命。 接下来的几天,又陆续有一些部落前来求援的部落,和坚果部落一样,这些部落的粮食全都被草原部族抢了。 据他们所说,这些草原部族的战士们全都骑着马,手上拿着弯弯的牛角刀,冲进这些部落后,就驱赶部落里的族人,凡是有抵抗的,他们就骑着马横冲直撞,根本就无法抵抗。 这帮草原部族的主要目的就是抢夺食物和女人,有一个部落的族人亲眼看到,这些草原部族将抢到的粟米喂给他们的马,真是糟蹋粮食! 来华城求援的部落一共有八个,这几个部落无一例外,全都受到华部落的影响,种植粟米,并获得了第一次大丰收。 现在,他们的粮食全都被游牧部族给抢了,这让他们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不知道该怎么生存,尤其是,秋收之后,冬季很快就要到来,部落里没有了存粮,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度过严寒的冬季。 刘田只好暂时让这几个部落为华部落干活,像安排坚果部落那样,男人修路,女人和孩子们入城,干力所能及的事。 这样一来,虽然修路的进程大大加快,但华部落的食物压力也大为增加,这八个部落的总人口达到了一千三百多人,每天消耗的粮食也是个巨大的数目。 最为可恨的是,如果北方部族每年都南下劫掠,这将会彻底打乱华部落的长远蓝图。 本来这些小部落,在华部落的影响之下,慢慢的向农业时代过渡,为华部落种植粮食,成为华部落的粮仓,但如果这些游牧部落南下劫掠的话,这就让他的计划很难进行下去。 这些小部落,如果每年种植的粮食都被劫掠的话,他们迟早还会退回到狩猎时代,每天狩猎的食物就那么多,不会有剩余的食物,游牧部落无利可图,就不会耗费人力来劫掠了。 只有彻底击败游牧部族,才能维持南方的稳定。 游牧部族的格局,经过两年之后,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自从蛮部落衰败之后,草原上又兴起了一个更为强大的部落,这个部落取代蛮部落,统一了草原上大大小小数百个部落,草原人称这个部落为鹰部落。 刘田把部落里的一众高层全都召集起来,开了一个作战的会议,两年前,华部落和游牧部落有过一次大战,那个时候,蛮部落不如现在的鹰部落这么强大,通过与大河部落的合作,最终击败了蛮部落。 会议最终制定的作战计划是,这些前来求援的小部落各出一部分战士,和华部落组成联军,一同前去进攻鹰部落。 刘田将这个计划和这些小部落的首领说了之后,立刻得到了响应,有华部落作为后盾,他们自然有信心击败鹰部落。 随后的一段时间里,华部落在积极的为战争做着准备,打造兵器软甲,准备粮草,组织联军。 与此同时,鹰部落的劫掠大军逼近了青果部落,整个青果部落都被鹰部落的战士包围了起来,但鹰部落的战士发现,青果部落被两米多高的围墙给围了起来,并不太容易攻进去。 这高高的围墙让这些草原部落很头疼,三四米高的围墙,他们只能昂着头才能看到上方。 就算是用他们手里的牛角刀用力捅,也只能在夯土墙面上留下一个小孔,想要靠人力推倒它,根本就不可能。 青果部落的所有族人都龟缩在土墙里面不出来,部落今年收获了一万多斤粟米,换给了华部落三千斤,还有七千斤粟米储存在粮仓里,根本就不怕城被围。 他们的族人现在正在空地上架起陶锅煮小米粥,散发着米汤的香味。 鹰部落的战士们在围墙外面,闻到这股香味,都感觉肚子饿的咕咕叫,他们抢了那么多的粮食,但压根就不知道该怎么吃,他们觉得这样的草种子,不是给人吃的,于是,大部分粟米都被他们运回了草原,和青草掺杂在一起,做成了饲料,喂给牲畜们吃。 鹰部落的战士在青果部落的围墙外面待了两天,终于憋出了一个攻进去的办法。 第188章 雪中送炭 这个办法就是叠罗汉,差不多三个人叠在一起,最上面的那个人就能够的到围墙,并且翻进去。 鹰部落的战士使用这样的办法,终于有一部分战士能进入青果部落,但这样一来,这些好不容易进入围墙内的战士们就失去了战马,对于这些草原部族来说,失去战马,战斗力就会大打折扣。 青果部落的战士们拿起手里的武器,开始慌张的抵抗,但鹰部落的战士数量实在太多,越来越多的敌人进入到围墙内,实最后只好命令族人们撤离,在大部分女人被俘获,三十几名战士战死后,实终于带着剩下的族人逃走了。 部落里的粮食,盐巴,陶器,兽皮等物资,全部都被鹰部落劫走了。 熬鹰部落也遭到了袭击,他们虽然没有种植粮食。但他们的苍鹰被杀掉了一大半,从华部落带回去的鼠肉也全部被抢走了,这个鹰部落,还一把大火把熬鹰部落给烧了个精光。 熬鹰部落的首领敖只得带领他的族人迁往其他地方,他们一路向南走,一路上,他们碰到了好几拨往南走的部落。 敖就问这些部落要去哪里,所有的部落都告诉敖他们被草原部族袭击了,现在他们要去华部落,只有华部落能帮助他们打败草原部族,帮助他们抢回他们的食物。 敖想了想,反正现在也没地方去,于是也带着自己的族人往华城的方向行去。 华城这边已经组织起了一支由四千名战士组成的队伍,其中有一千五百人是华部落的精锐战士,另外两千五百人,是由逃难到华城的部落组成的,他们无论是装备,还是战斗力,与华部落这一千五百名战士比起来,都有着不小的差距。 帮助这些部落复仇,消灭草原部落,刘田只跟他们提出了一个要求,那就是胜利后,这些部落要大面积的种植粮食,并且每年要将他们一半的粮食产量交易给华部落。 这并不是一个过分的要求,可以说对这些部落来说,这样的要求还是一件好事,他们种植的粮食越多,就意味着自己部落的食物越充足。 而且,与华部落交易的都是好东西,陶器,铁制工具,盐巴,这些东西都是其他的部落没有的。 没有一个部落表示出反对意见,刘田亲自率领队伍出发了,战和大牙作为副将,其他十多个部落,也每人都派了一位头领,跟随队伍一起出发。 鹰部落的队伍现在正在驻扎在青果部落的围墙里面,他们觉得这个围墙非常的安全,就在这里暂时驻扎了下来。 他们赶走了青果部落所有的人后,就发现了围墙内的空地上架着的那口大陶锅,陶锅里有满满的一锅小米粥,已经凉了,但还是能闻到米汤的香味。 鹰部落的战士尝了尝煮熟的小米粥,发现味道还真是不错,他们也终于知道了粟米的吃法,之前抢夺的很多粟米都喂了马,这让他们感觉有些懊悔。 青果部落一个石头粮仓里堆了很多干燥的粟米,黄澄澄的,鹰部落的一部分战士守在这里,另一部分战士继续去进攻其他部落,他们从其他部落掠夺来的粮食也暂时存放在青果部落的粮仓里。 这个地方暂时成为了他们的后勤基地。 鹰部落在击败了熬鹰部落后,就率领战士继续往南面进攻,他们抵达了南方的第二大部落—草部落。 草部落在南方,是粟米的发祥地,虽然这个地方的粟米全部都是野生的,但依然不妨碍草部落依靠这些粮食成为一个中型部落,拥有的族人超过了千人大关。 草部落拥有的战士数量超过了六百,当鹰部落的战士们骑着马进入草部落的领地范围时,草部落就已经知道了有敌人来袭。 他们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所有的战士都拿起武器,准备抵抗侵略者,与此同时,草部落的首领命令他们的族人在部落附近挖了一个大坑,将部落里的粮食用陶器装着,埋进了这个大坑里,只留下了一小部分粮食在部落里。 防止部落战败后,粮食全部被这些草原部族给抢了去。 拥有战马的草原部族,完全不是这些南方中小型部落所能对抗的,即便是像草部落这样的中型部落,也无法抵挡骑兵的攻击。 草部落很快就被打败了,草首领带领一部分族人早早的就撤走了,他们一直往南撤,直到碰到了刘田率领的部落联军。 草部落的战士加入到部落联军之中,并且,他还愿意拿出他们藏起来的粮食来充做联军的军粮,只要联军能击败鹰部落,帮助他们复仇,夺回草部落的领地。 那块领地对于草部落来说,极其重要,因为那个地方会长出非常多的粮食,足够养活整个草部落。 草部落当然不愿意就这么失去那一片领地,如果联军能帮助他们夺回领地,草首领就愿意拿出他们所藏的粮食充当军粮。 对于联军来说,军粮确实是个比较大的问题,其他部落的粮食都被鹰部落给掠夺了,为了取得华部落的帮助,他们甚至同意,等他们的领地重新夺回来后,等到明年秋天,粮食丰收时,他们愿意拿出一半的粮食免费赠送给华部落。 维持一支四千人的队伍,每天的粮食消耗量不会低于五千斤,这对于刚刚兴起的农业部落来说,是个巨大的消耗。 华城内的公仓里也只不过储存了十多万斤粮食,这些粮食不可能全部拿出来供给军粮,至少还得留出一半的粮食来维持华城的运行。 草部落肯拿出军粮,无异于雪中送炭,而且刘田知道,草部落储存的粮食比华城只多不少,这个部落在很久之前,他们每年的存粮都超过了十万斤,这么多年积累下来,肯定是个不小的数目。 刘田指挥联军朝着草部落的方向进军,在草部落,联军遭遇了鹰部落的一支队伍。 第189章 一些部落想要离开 这是鹰部落的一支后勤队伍,负责在草部落搜刮剩余的粮食和看管被俘虏的草部落的女人们,人数不多,只有100来人。 联军抵达后,这100来人连抵抗都没抵抗,就直接放下武器投降了。 联军暂且在草部落驻扎下来,这100多俘虏被关进了一个大草棚里,刘田审问一个小头目,得知鹰部落的大军正向东出发,继续掠夺物资去了,他们这一百人完全就是负责善后的后勤部队。 从这个小头目口中得知,这一次南下劫掠,鹰部落一共出动了五千多名战士,而且全部都是骑兵。 草首领让他的战士们把埋起来的粮食全部挖了出来,重新堆放进石头粮仓里,这些粮食加起来也有七八万斤,足够联军吃一阵子了。 刘田让战士们在草部落建设营地,用粘土和石头筑起一座易守难攻的石头堡垒,作为存粮的后勤中转基地,留下五百名战士驻守在这里,防止被敌军袭击。 刘田亲自率领剩余的战士向东出发,去追击鹰部落的主力。 当联军到达大河部落领地时,大河部落的战士正在和鹰部落的主力大战。 大河部落已经不是之前的大河部落了,自从他们有了弓箭之后,犬就带领大河部落走上了扩张的道路。 近两年,他们进攻周边的弱小部落,掠夺人口和食物,大河部落已经是个拥有三千族人的中大型部落了。 鹰部落已经在大河部落停留了三天,这是他们这一次南下以来,碰到的最强劲的对手。 在犬的指挥下,大河部落并没有与鹰部落在空旷的原野上硬碰硬,他们将所有的粮食都藏了起来,所有的女人和孩子也撤到了安全的地方,然后诱使鹰部落的骑兵进入部落。 部落里,瓦房村落,骑兵根本就无法施展,鹰部落的战士只好纷纷下马步战,没有了马,草原战士的战力锐减,利用瓦房的掩护,大河部落的战士躲进瓦房里,或是爬到屋顶上,用弓箭射杀这些没有马的战士。 这让鹰部落的战士们防不胜防,第一波进攻就损失了三四十个战士。 这是双方对峙的第三天,鹰部落三次攻进大河部落,又三次被击退了,还损失了不少的战士。 大河部落在这三天中也损失了一些战士,但相对来说,他们的损失并不大。 “首领,我们要不要去帮帮大河部落,只要我们加入,一定能一举打败这个草原部落!”大牙问道。 “再等等,大河部落还能再扛一阵子!”刘田说道。 虽然弓箭很厉害,能让战士数量处于绝对劣势的大河部落暂时击败鹰部落,但箭矢的数量并不是无限的,用一支就会少一支,等箭且完了,大河部落肯定会被打败。 这个时候正是消耗大河部落实力的时候,刘田命令联军在河对岸的丛林里远远的驻扎下来,静观其变。 两天之后,大河部落的箭矢果然射完了,他们的战士开始跟鹰部落的战士肉搏,但鹰部落的战士人数太多了,大河部落很快就败了。 失去了弓箭,双方的兵器质量处于同一档次,哪一方的人数占优,哪一方大概率就能获胜。 为了保留有生力量,犬果断下达了撤退的命令,但鹰部落并没有打算放过大河部落,他们骑上马,追着大河部落的战士打,失去了弓箭之后,在面对骑兵的时候,他们也只能被动挨打。 这个时候,刘田下达了进攻的命令,双方消耗的差不多了,是攫取果实的时候了。 全副武装的华部落战士一马当先,渡河后,杀向了鹰部落驻扎的营地。 鹰部落的主力都去追击大河部落去了,营地中只剩下了少量看守辎重的战士。 联军很快就击败留守的小队,夺取了大量物资,这里堆放的物资差不多就是鹰部落这么多天以来掠夺的所有物资了。 营帐里还有几百名女人,也全部被解救了出来,回到了各自部落的队伍之中。 抢占营地之后,刘田就让战士们驻扎下来,以逸待劳。 这些掠夺来的粮食,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参加这次联军的各个部落的。 一些部落就动了心思,觉得既然粮食都抢回来了,那就没必要再跟鹰部落大战了,大家各分物资,各回各的部落就好了。 而且,草原部落的战斗力太强,就连拥有两三千族人的大河部落都被打败了,凭他们这些人怎么可能打败鹰部落? “华首领,既然粮食都抢回来了,那我们就把粮食分一分,各回各的部落吧!”坚果部落的首领对刘田说道。 其他几个部落的首领也纷纷附和起来,要求分掉粮食散伙。 “草原部族还没有被打败呢,你们就不怕他们回头再抢你们一次?”战冷笑着说道。 “有你们华部落在,一定能打败他们!”坚果部落的首领讪笑着说道。 “对对对,我们这些小部落也就是凑数而已,有你们华部落在就可以了!”另一个部落的首领附和着。 “你们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吗?你们当我们华部落是什么?!”大牙忿忿的说道。 这几个部落的首领眨巴着眼睛,低下头默不作声。 “我,我们只是想要回自己的粮食而已,这有什么错?”一个部落的首领小声嘀咕道。 “住口!一群怕死的鼠辈!”大牙怒喝道。 刘田冲大牙摆了摆手,开口道,“想离开的部落,我不会阻拦,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你们要是今天离开这里,那就不是我华部落的盟友,以后若是遇到什么困难,我们华部落也绝不会伸出援手!” “而且,在我看看来,草原部族并非是不可战胜的,大草原上可是有数不清的牲畜,只要能能彻底击败鹰部落,我们将会掠夺大量的牲畜,只要跟着我们华部落,每个部落都将分得大批量的牛马羊群!” 几个想要离开的部落对视了一眼,均低着头默不作声。 “好了,想要离开的部落就离开吧,去领粮食!”刘田这时说道。 第190章 大河部落加入 最终还是有八个部落离开了,他们在见到大河部落被击败后,就彻底失去了信心,对于是跟着华部落干,还是收手离开,他们果断选择了后者。 这些弱小的部落不敢拿自己部落的未来去赌,要是联军战败,这些部落将会遭受灭顶之灾。 最终留下来的部落有五个,除了华部落之外,还有草部落,青果部落,敖鹰部落和飞石部落。 离开的七个部落除了带走几万斤粮食外,还带走了各自部落的战士,现在联军战士的数量缩减到了两千八百多人。 刘田并不担心战士数量的减少,只要有华部落那一千五百名精锐在,他有信心能击败鹰部落。 大河部落的战士被鹰部落追赶着,损失了不少战士,他们逃进了一座密林中才暂时摆脱了追兵。 犬清点了一下人数,原本一千多名战士,现在只剩下六百多了,大河部落辛辛苦苦两年积攒下来的家底,在这一战中又回到了解放前。 犬叹息一声,他自认为自己是个不错的首领,至少比他父亲要强上不少,如果不是他卧薪尝胆,大河部落早就走向没落了。 上一次是草原部落差一点灭掉大河部落,如果不是华部落的帮助,大河部落恐怕早就不存在了,这一次竟然又是被草原部族打的落花流水。 面对草原部族,光有弓箭是远远不够的,他们的战马来去自如,行动迅捷,机动性太强,根本就无法战胜! 他痛恨草原部族,如果可以的话,他愿意付出一切代价将草原部落从这片土地上抹去。 犬的眼里像要喷出火来,同时他也痛恨自己为什么造不出像华部落那样强大的铁制兵器,如果有铁制兵器,就算是面对战马,那又如何? 只要用锋利的铁制兵器砍马腿,这些骑兵就将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华部落!那个华首领为什么能造出铁制兵器?如果自己率领大河部落加入华部落,在自己的帮助之下,华部落能不能攻进草原,彻底消灭草原部族? “首,首领,他们又追上来了!”一个大河部落的战士慌张的指着不远处说道。 昏暗的丛林里,影影绰绰的出现了一些身影,他们手里的牛角刀,在地面上投射出一道道弯弯的残影,像一把把收割生命的镰刀。 犬带领他的战士们继续逃命,他们拖着疲惫的步伐继续往丛林深处行进,他们已经辨不清方向,也不知道现在身处什么地方。 鹰部落的战士们发出追赶猎物时的嗬嗬声,狂笑着追赶人形猎物,他们不急不缓,像是在享受猫捉老鼠的乐趣。 丛林越来越茂密,行进越来越困难,六百多人的队伍开始慢慢拉开了距离,体力差的,跑的慢的落在了后面,被追上后,残忍的杀害。 听着身后不时传来的惨叫声,犬的双眼变的血红,他转过身,往回跑去。 “首领!”大河部落的战士想要阻拦犬,但被犬高大结实的身躯撞开,无力的倒在了地上。 犬冲向了那群嗜杀的恶魔之中,桩大吼一声,“杀!” “杀!”所有大河部落的战士爆发出一声大吼,返身跟随他们的首领,冲杀了回去。 双方在密林中展开了激烈的搏杀,大河部落的战士被团团包围,犬抱着必死的决心,用他的骨刀砍杀这群入侵者。 所有大河部落的战士回光返照一般的爆发出身体最后的潜能,奋力搏杀。 这注定是一场惨烈的战斗,双方的战士在不断的倒下,桩已经身中数刀,死在了血泊中,犬身上也受了好几处伤,大河部落的战士在一个一个的减少着。 犬已经彻底杀红了眼,他已经顾不得身上的伤势了,手里的骨矛因为用力过度,已经断为了两节,他捡起地上的石矛继续拼杀。 所有的战士都已经战死,只剩下他一人还在孤军奋战,他全身都是血,脸上的血迹让他的面容看起来无比狰狞,像是一个嗜血的恶魔。 鹰部落的战士被犬这恐怖的面孔震慑住了,他们拿着武器将犬团团围住,但一时都不敢上前去,突然安静下来的氛围有些诡异。 嗖嗖嗖~ 扑扑扑~ 就在这时,几名鹰部落的战士毫无征兆的倒了下去,其他所有人都回头望去。 在距离他们不远处,一帮全副武装的战士无声的朝他们靠近着,他们神情肃杀,宛如天降神兵。 领头的战抬起右手,用力向下挥落,就有一轮雨箭倾泄而出,接着就是一帮鹰部落的战士倒下。 鹰部落的战士们反应过来,开始组织起反击,但他们没有了马,直接就沦为了活靶子,几轮弓箭射过去,瞬间就躺倒了一大片。 前排的刀盾兵举起环首刀,无声的冲杀过去,鹰部落的牛角刀和铁制兵器碰撞在一起,瞬间就被砍断。 刀盾兵每人手中都拿着一面木制盾牌,不仅如此,每个华部落的战士都穿着鳄皮软甲,牛角刀根本就砍不进去。 惨叫声此起彼伏的响起来,鹰部落的战士大片的倒下去,短短几分钟的时间,鹰部落的队伍就开始溃败,散乱着开始逃跑。 当犬醒来的时候,他已经躺在了华部落的一所瓦房里,瓦房里空无一人。 击溃鹰部落后,犬就被救了回来,他在这里已经躺了两天了,此时鹰部落已经溃逃回草原了。 这一仗大获全胜,俘虏了三百多人,一千多匹马,还有各种劫掠的物资。 联军并没有立刻解散,他们全部聚集到了华部落,商量着准备进攻鹰部落,只有彻底击败鹰部落,才能保证今后各个部落的安全。 草部落,青果部落,敖鹰部落,飞石部落四个部落的首领聚集在刘田的瓦房中,听着刘田的安排,这个时候,犬进来了,他悲愤的对刘田说,“华首领,我们大河部落愿意加入华首领,请让我跟随联军一起出发,我要为我的部落复仇!” 第191章 进攻鹰部落的老巢 刘田拍了拍犬的肩膀,笑着说道,“好!犬,欢迎加入我们华部落!你放心,既然你已经加入了华部落,那么你的族人也就是我的族人,只要我们联手,肯定能复仇成功!” 犬眼神坚定的点了点头。 加上大河部落,一共有六个部落组成了一支部落联军,刘田还专门从谷城调了五百名战士,联军的战士数量一共有整四千人。 之前从鹰部落的营地中掠夺来的十万多斤粮食充做军粮,所有战士都武装上华部落的鳄皮软甲以及环首刀。 这些装备全部都是华部落暂借给各个部落的战士们使用的,等战斗结束还要还回来。 毕竟是进攻鹰部落的老巢,刘田也不敢托大,华部落一共凑了两千名战士,是绝对的主力精锐,其中有一千人是弓箭手,另一千人是刀盾手。 经过几天的准备,刘田亲自率领大军,草部落,青果部落,敖鹰部落,飞石部落,大河部落的首领都跟随队伍一起出发。 另外每个部落还抽调了一些族人充当运输粮草的后勤部队。 这一次击退鹰部落,虽然没有俘虏多少人,但得到了上千匹马,这些马都被暂时安置在华部落,敖鹰部落的战士们正在华部落调教这些马。 对于敖鹰部落的战士们驯服野兽的高超技术,就连华部落的那些擅于骑马的骑手们都甘拜下风,只能靠边站,在一旁乖乖的看着。 敖鹰部落仅剩的几只苍鹰在空中盘旋着,看着它们的主人在空旷的草场上驯服这些野马,不时的俯冲下来,抓草丛里的野兔和蛇。 草原部落没有固定的居住点,他们赶着大片的牲畜寻找水草丰茂的地方,定居一段时间,然后继续迁徙。 鹰部落最初也只不过是一个很小的部落,但在大概二十年前,部落里出了一个英勇无畏的少年,他就是现在鹰部落的首领—蒙克。 蒙克是上一任鹰部落首领最小的儿子,他从小就好勇斗狠,不仅长的高大壮实,而且还很有智慧,就连草原上最强的勇士也被他打败过。 当上一任首领死了之后,蒙克就毫无疑问的继承了首领的位置,并逐步带领鹰部落开始崛起,吞并周边一些弱小的部落。 但鹰部落始终无法成为草原上最强大的部落,因为有一个部落就像一座大山那样横亘在他的面前。 这个部落就是蛮部落,蛮部落的强大,让周边一些小部落都依附于他,鹰部落也不敢对这些小部落下手,于是,扩张的步伐就此停了下来,这一停就是将近十年。 直到两年前,蛮部落被华部落击败,并一连败了两次,蛮部落内部出现了分裂,就连蛮部落的首领腾歌都逃亡了,至今不知所踪。 蒙克见时机到了,他果断出击,带领鹰部落的战士进攻还在动荡中的蛮部落,并一举击溃了蛮部落,俘虏了大量的人口,牲畜和食物。 从此以后,鹰部落开始称霸草原,在随后的一年时间里,他陆续吞并了草原上所有的部落,成为第一支大一统的草原部落。 有了成千上万的族人,蒙克的野心逐渐膨胀,他开始将目光转向南方,派出他们的精锐骑兵去南方部落掳掠人口和粮食,一开始进行的非常顺利,所有南方的部落都不堪一击,他们掠夺了很多女人和粮食。 但五天前,鹰部落逃回来的战士们却带来了败仗的消息,这让蒙克既震惊又无法置信,南方那些连马都没见过的弱小部落,怎么可能是鹰部落骑兵的对手? 但事实却是如此,派出去进攻南方部落的战士又五千人,可最后只回来了两千多人,连马都丢了一千多匹,还死了两个鹰部落的骑兵头领。 就在蒙克组织骑兵,准备再次南下的时候,华部落组织的联军已经找到了鹰部落的老巢。 联军在抵达草原后,一开始并不知道鹰部落具体在什么地方,草原上太过空旷,一眼看去都看不到一个人影,而且草原部族并不像南方部落那样,有固定的居住地,草原部族无时无刻不在迁徙。 南方部落虽然也会迁徙,但那是遇到大的灾难,比如洪水或是遭受别的部落袭击,才会迁徙到安全的地方。 但草原部落迁徙主要是为了寻找水草丰茂的地方,他们养的大批牲畜需要足够多的草料才能养活。 联军在草原上漫无目的的行走了两天,终于闻到了风中传来的牲畜的味道,并且在地面上,能看到一些晒干的牲畜粪便。 联军循着牲畜的味道以及粪便的方向找过去,在途中他们还遇到了一群正在狩猎的狼群,狼群的数量极多,起码有上千头,他们正在围猎一群野鹿。 刘田下令赶走了狼群,让战士们猎杀了这群野鹿,充做联军的军粮。 联军在这个地方休整了一天,战士们都补充了体力后,就再次出发,又走了一天,他们看到草原上有人生活过的踪迹,吃剩下的大堆的骨头,燃烧篝火的痕迹,甚至还有破旧丢弃掉了兽皮帐篷。 刘田知道,他们距离目标已经不远了,果然,只走了半天,就发现了鹰部落的驻扎地。 这是一个四面环山的山谷,谷底有一条河流经过,谷中搭建了大片不规整的帐篷,连绵了好几十公里。 数不胜数的牛马羊群,在谷底吃着草,牧民们骑在马上,挥舞着手中的皮鞭驱赶着牛群和羊群。 刘田站在高高的山岗上,看着鹰部落一片热闹的情形,只要击败鹰部落,那些牛马羊群就全都是自己的了! 这让他全身的血液都开始沸腾起来,这么多的牲畜,就算整个华部落敞开来吃,吃好几年都吃不完吧! 现在需要制定一个完美的进攻方案,毕竟,鹰部落可是有上万人口,战士的数量也至少超过了八千,这可不是一个容易对付的敌人。 第192章 战斗开始 先将队伍驻扎下来,刘田带着犬,战还有大牙登上一座山岗,观察四周,发现这个山谷中四面环山,只有靠南的方向有一个出口。 一个大胆的战术方案浮现在刘田的脑海之中,在谷口设伏,把敌人引诱到谷中,使用弓箭射杀。 联军战士们开始行动起来,所有的弓箭手全都埋伏到谷口两侧的山岗上,刀盾手在附近的草丛里埋伏下来,准备截杀逃兵。 等到半夜时分,犬自告奋勇的率领一百名战士冲进鹰部落的营地中,此时鹰部落一片安静,所有人都熟睡了,就连守夜的战士也睡着了。 犬带领的一百名战士成功制造了混乱,并且每人还抢了一匹马,他们在放了一把火后,骑上马就开始撤离。 鹰部落的战士发觉了有敌人入侵,找到各自的马骑了上去,开始追击联军战士。 他们一共有上千名战士,追击这一百多人,他们呦呵着,嘴里发出兴奋的吼叫声,在草原上,已经很久没有人敢投降他们鹰部落了。 距离谷口越来越近,这一千名鹰部落战士一头就扎进了谷中,这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他们突然发现那一百名骑兵不见了身影,谷中一片寂静。 领头的小头目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这帮原始人根本就不知道打仗还能使诈,还能伏击,他们只以为那一百名敌人逃的太快,于是继续往谷中追去。 在他们抵达谷口中段的时候,这个时候距离谷口已经有两三公里的距离了,刘田果断命令弓箭手射击。 嗖嗖嗖~ 扑扑扑~ 这些骑兵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射倒了一大片,他们还以为是受到了山神的责罚,一些战士甚至下了马,跪在地上,朝山上磕头。 这可把刘田看乐了,他命令弓箭手乱箭射击,跪在地上的,骑在马上的都被成片成片的射死。 过了好半天,领头的那个小头目才察觉到了不对,他赶紧招呼一声,让他的战士们上马,开始往回撤。 但已经晚了,他们的退路已经被堵死了,一千名刀盾手排列着整齐的步兵阵型挡住了退路。 山上那一千名弓箭手也放下了手里的弓箭,拿起环首刀和盾牌冲下山来。 “放下武器投降吧!否则全部杀光!”山上的战冲山下大声吼道。 这些鹰部落的战士们刚才已经被弓箭射死了一半的人,剩下一半人已经被团团包围了,要是继续抵抗,那就是死路一条。 反正这些人又没有家室,没有顾忌的东西,保命才是最重要的。 领头的那个头目率先扔下手里的牛角刀,从马上下来,其他战士也都纷纷下马,扔下手里的兵器投降了。 战士们在谷中休息,吃完饭,等到天大亮后,就朝着鹰部落挺进,一次性消灭了一千多敌军,已经大大削弱了鹰部落的势力。 剩下的就是硬碰硬了! 鹰部落的所有人还以为半夜的那次偷袭,只是一些偷马贼所为,草原上经会出现一些偷牲畜的小部落,这在鹰部落看来是十分稀松平常的一件事,就算那一百匹马最后没有追回来,对于鹰部落来说,也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反正马多的是。 鹰部落的牧民们依然像往常那样,赶着牛马羊群在远处放牧,人喊马嘶,一片祥和的迹象。 五千名队形整齐的方正朝着鹰部落的方向慢慢行进,当鹰部落的那些牧民们看到这个巨大的方阵后,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他们都呆愣在原地,完全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这突然出现的人群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等岗哨上的战士发现这个大型方阵,并大喊道,“有敌人入侵!” 这群牧民们才反应了过来,开始四处逃窜。 刘田并没有想要伤害这些牧民们的意思,否则在刚才他就命令弓箭手们乱箭射杀了,这些牧民并没有参与进攻南方部落,屠杀他们毫无意义。 方阵在距离鹰部落营寨五百米的距离处停了下来,静静的等待鹰部落的队伍出来。 那些在营寨外面放牧的牧民们全都疯狂的往营寨里面逃去,联军战士们并没有去阻拦他们,这些牧民们并不是战斗的主力。 过了很长时间,鹰部落的战士们才陆续出了营帐,他们虽然战士的数量很多,基本上和联军战士的数目相当,但他们毫无阵型,骑在马上,散乱的走来走去。 领头的是个十分健壮的中年男人,他赤裸着上半身,头上丁零当啷的挂着一些装饰品,多是一些兽骨兽牙之类的东西,手上拿着一只超大号的牛角刀,从这把刀的型号可以看出来,这只角的主人一定是一只非常巨型的野牛。 “你们是从哪里来的弱小族群?竟然敢来我们鹰部落撒野!”蒙克用手里的皮鞭指着刘田说道。 刘田没有任何多余的废话,他的手缓缓抬了起来,然后猛的劈了下去。 嘎吱~ 咻咻咻咻咻咻…… 无数支雨箭斜着升上天空,像蝗虫一样,倾斜而下。 鹰部落的战士察觉到了危险,他们慌乱的一部分战士往后撤,另一部分战士用手里的牛角刀格挡这些羽箭。 还有一些战士根本就来不及反应,然后就被射下了马,很多马也直接在乱箭中被射死了。 刘田没有给对方喘息的机会,第二轮羽箭跟着射了过去,鹰部落的战士被打的手忙脚乱,伤亡了不少人。 “跟着我冲过去!”蒙克骑在马上一声大吼,挥舞着那根巨型的牛角刀,率先冲向了联军方阵。 鹰部落的战士们呦呵着,跟随他们的首领冲向了方阵。 联军方阵是由四千名刀盾手组成的,其中有五百名战士还有一项秘密武器,专门用来对付骑兵突击。 这项秘密武器就是长枪,在很久之前,华部落就在生产长枪了,只不过一直没有拿出来使用,这一次进攻鹰部落,终于派上了用场。 五百名战士蹲守在盾牌后面,等鹰部落的骑兵靠近后,从盾牌间的缝隙中,一排排长枪伸了出来。 第193章 犬和蒙克之间的战斗 鹰部落的骑兵正在高速奔跑,他们挥舞着手里的牛角刀,大大吼着往前冲,根本就刹不住。 顿时就有骑兵撞到了枪尖上,马的胸口被戳了个透心凉,翻倒在地,马上的战士狠狠的摔在了地上,口喷鲜血。 不过马的巨大冲击力也把前排的刀盾手掀翻在地,但很快就有后排步兵上前补上窟窿。 鹰部落的骑兵冲击了好几次,损失了不少马匹和战士,但他们发现这个奇怪的阵型根本就不是他们所能攻克的。 之前无论是在草原,还是在南方部落,骑兵都是不可战胜的,但现在他们遇到了一个大麻烦。 蒙克命令他的骑兵停止攻击,他发现利用骑兵的冲击力,就是白白的送死,根本就冲不垮这个方阵。 刘田大手一挥,步兵方阵排列整齐的缓步向前推进,蒙克和他的战士们彻底慌了,就连他们的马也不安的刨着地,刚才它们看到了自己的同类是怎么被那种长枪戳穿身体的。 蒙克命令他的战士们下了马,骑兵不行,那就采用步战试试。 鹰部落的战士们挥舞着牛角刀,大叫着冲了上去,联军战士不再保持阵型,对于华部落来说,只要敌方下了马,跟己方硬碰硬的短兵相接,那就能发挥出铁器的最大长处。 刀盾兵左手举着木制盾牌,右手拿着环首刀,左劈右砍,鹰部落的战士成片的倒了下去,面对铁制兵器的降维打击,他们根本毫无抵抗之力。 牛角刀虽然也打磨的足够锋利,但每一名联军战士的身上都穿着鳄皮软甲,足以抵挡住大部分伤害,况且,还有盾牌的防护作用,使鹰部落的进攻显得那样无力。 鹰部落节节败退,一路退到了部落营寨的门口,要是再往后退,那就退到他们的营寨里了。 草原部族的营地没有构筑任何防御阵地,他们只是简单的利用碎石块码了一圈低矮的围墙,只要一跃就能过去。 围墙内的牧民们早就看到了处于节节败退的战士们,他们非常惊恐,想要寻找躲避的地方,但在这空旷的大草原上,又能躲到哪里去。 战斗从早上一直持续到傍晚,鹰部落损失惨重,有一千名战士或死或伤,刘田命令战士们暂时退兵,持续的战斗让战士们都很疲劳了,需要休整。 虽然鹰部落已经到了穷途末路,只要持续攻击,一定可以一举击败他们,但如果真的那样的话,鹰部落肯定会殊死抵抗,跟联军拼个你死我活,虽然联军损失不大,只死伤了一百多名战士。 但如果鹰部落做困兽斗,联军肯定还会出现更多的伤亡,这是刘田不愿意看到的,最好的方式是让鹰部落主动投降,这是最为稳妥,损失最小的办法。 刘田让战士们后退了两公里,在河岸边驻扎了下来。 战士们打了一天的仗,早就累的不行了,赶紧生火做饭,喝小米粥,吃烤鹿肉,吃完后就地休息,呼呼大睡。 刘田把之前投降的几个鹰部落战士放了回去,让他们去劝说蒙克投降,这几个倒霉蛋来到蒙克的营帐里,刚说出让鹰部落投降的话就被蒙克砍掉了脑袋。 蒙克虽然知道打不过华部落,但他心高气傲,绝对不会投降。 劝说失败,刘田也不敢再派人去鹰部落劝降了,那就继续打吧,这是鹰部落自己选择的一条黄泉路,怪不得刘田。 第二天,联军战士就发起了第二波攻击,在出发之前,刘田还发表了一通慷慨激昂的演说,他站在高处,对排列整齐的联军战士说, “兄弟们,只要攻克鹰部落,我们将会获得大量的人口和数不胜数的牛马羊群,我们华部落会和另外几个兄弟部落共同分享这些胜利的成果!大家一鼓作气,早点打完,早点回家!” “哦!哦!哦!哦!” 战士们发出排山倒海般的欢呼声,就连鹰部落都能听到这激昂的声调。 战士们带着高昂的战意开始向鹰部落出发,鹰部落的战士也全部出动,他们这次齐刷刷的都骑到了马上。 草原勇士,死也要死在马上! “杀!” “冲啊!” 双方几乎同时爆发出地动山摇般的呼喊声,然后重重的撞击到一起。 联军战士手里的环首刀只朝着马腿砍,他们左手的盾牌挡住马上敌军的攻击,右手的环首刀砍断马腿。 就算是以这种硬碰硬的方式,蒙克发现他的骑兵在面对这些南方部落组成的步兵时,竟然也占不到丝毫便宜。 他们手里那比岩石还要坚硬的武器,只要砍到马腿,马腿立刻就会断掉,这让他的战士一个一个从马上摔了下来,然后被补刀杀死。 蒙克面孔扭曲,他举着他的那个巨型牛角刀,狂吼着冲进了战场中,奋力砍杀。 犬红着眼睛看到蒙克出来了,立刻冲了上去,一刀就砍断了蒙克的马腿,蒙克摔落马下,和犬战斗在一起。 犬的眼里喷出了火,就是眼前这个男人下令草原部族进攻大河部落,让大河部落几乎所有的战士全部牺牲了,他要亲手杀掉这个家伙,为他的战士们复仇。 蒙克的块头要比犬大很多,身强体壮,但犬长期狩猎,很灵活,加上武器的优势,两人一时之间打的难分难解。 刘田没有让其他战士出手相助,他知道,只有犬亲手手刃这个大河部落最大的仇人,才能让他不留遗憾,彻底的归顺华部落。 蒙克每一次挥出牛角刀都势大力沉,犬用手里的盾牌接住后,胳膊都会被震的一阵麻。 不过蒙克也非常忌惮犬手里的环首刀,这种寒光闪闪的兵器,在其他部落他从未见过,锋利的程度竟然连他的牛角刀都被砍出一个个豁口,要是被它砍到,肯定会受很重的伤。 犬一边用盾牌格挡蒙克的进攻,一边挥舞环首刀还击,蒙克一个不小心,胳膊上就被环首刀砍中,鲜血淋漓。 第194章 分配战利品 蒙克手里的牛角刀差点脱了手,感受到胳膊上传来的痛感,他一阵心惊肉跳,要是刚才自己躲避的再慢一点,手肘以下,就要被整个砍断。 犬将盾牌挡在身前,目光灼灼的盯着蒙克,想要将他大卸八块,蒙克那庞大的身影几乎遮挡了阳光,但他毫不畏惧。 “啊!” 蒙克大吼一声,举着牛角刀朝犬冲过来,犬无声的迎了上去,两件兵器激烈的碰撞在一起,这一次,牛角刀直接被砍成了两节。 蒙克举着手里断成两节的牛角刀,知道这一下完了,就算他是草原上最厉害的勇士,面对拥有铁制兵器的犬,那也只能是死路一条。 蒙克没有展现出草原勇士应有的勇气,他扔下手里断成两节的兵器后,转身就跑。 犬没有追击,他放下手里的盾牌,拔出腰间插着的骨刀,像无数次练习那样,朝着蒙克逃跑的方向用力掷了过去。 扑~ 骨刀插在了蒙克的后背上,蒙克带着这个致命的武器又往前跑了十几步后,就扑通一声趴在了地上,一动也不动了。 “首,首领死了!”一些正在战斗的鹰部落战士猛然发现他们的首领一动不动的趴在地上,惊慌失措的喊道。 鹰部落首领已死的消息很快就蔓延到整个战场,然后,鹰部落的战士们变得毫无斗志,纷纷扔下兵器四散逃跑,一些战士逃进了营地中,一些战士逃向了远处。 联军战士士气大振,一鼓作气的杀进了鹰部落的营地里,鹰部落的战士们纷纷放下兵器投降了。 刘田下令,不准杀害已投降的人,但如果还有人敢反抗,那就格杀勿论。 一些已经逃远的牧民被刘田派骑兵追了回来,他们一路惊恐的跟着押送他们的战士回到了营地,他们原本以为肯定会死路一条,但没想到刘田不但没杀他们,还让他们以后继续在草原上生活,放牧。 草原上适合放牧,就算有再多的牛马羊群,也不会缺少草料,刘田打算在这里建一座牧城,畜养牲畜。 大胜之后,就要开始分战利品了,刘田让大牙负责统计这一次的战利品数量,大牙带着一百多人,统计了整整三天,才将所有的战利品数量都统计清楚了。 这一天,所有联军部落的首领,以及各自部落里一些比较重要的头目,都聚集到大帐中,开始清点分配战利品。 大牙向所有首领汇报道,“这一次大胜,一共获得山羊十万六千头,白牛两万两千头,乳牛八千头,野马一万四千匹,另外还有各类干肉六千余斤以及兽皮,帐篷这些就不一一列举了。” 大牙停顿了下来,所有在场部落首领的脸上都出现狂喜之色,这一趟还真是没白来! “另外,还俘获了草原部族的人口八千二百余人。”大牙接着补充道。 鹰部落原有人口达到了万人,但战死和逃走的人数超过三千,所以最后俘获的人口只有八千多人。 “嗯。”听完大牙的汇报,刘田点了点头,说道,“这一次大胜离不开大家的帮助,所以,战利品会和大家共享,我拟出了一个分配方案,大牙,你来告诉大家。” 大牙清了清嗓子,说道,“分配的方式很简单,哪个部落出力多,哪个部落就分的多,在这场大战中,我们华部落出的战士最多,而且,华部落还为各个部落提供了兵器,软甲和盾牌,所以,我们华部落理应分得更多战利品,这大家都没意见吧?” “嗯,这是当然,华部落分最多的战利品,我们飞石部落没有意见!”飞石首领率先表态。 “没意见,没意见,我们都没意见。”其他三个首领也纷纷附和。 “那好,我现在就公布具体的分配方案,各类牲畜,华部落占一半,也就是山羊八万三百头,白牛一万一千只,乳牛四千只,野马七千两百匹,其余像干肉,帐篷之类的也按照此分配,剩余的战利品,你们四个部落再进行平分。” 四个部落的首领都在心里飞快的计算着最终他们能得到的战利品数量,最后算了半天,他们也没有算出来各自部落应该能得到多少战利品,他们不会做除法。 刘田告诉他们,“你们每个部落能得到山羊两万头,白牛两千五百只,乳牛一千只,野马一千八百匹。” 四个部落的首领全都大吃一惊,齐刷刷的站了起来,青果部落的首领实说道,“华首领,这,这太多了,我们根本就看不住,而且,我们几个部落哪有地方去放养它们?” 这几个部落,除了草部落之外,都住在深山里,根本就没有放养牲畜的条件,就算草部落周边可以放养牲畜,但也没有足够的草料供上万只牲畜吃。 刘田呵呵一笑,说道,“我们华部落准备在草原上建一座牧城,一方面是为了畜养这些牲畜,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其他草原部族对南方部落的入侵, 俘获的那八千多牧民,我会分一些给你们,你们将部落搬到距离草原近一些的地方,靠近我们华部落,这样一来,你们既可以开荒种粮食,又可以在草原上放牧,以后就不用躲在深山里,依靠狩猎过活了!” 四个首领互相看了一眼,觉得这是个不错的提议,只要有足够的食物来源,谁还愿意每天过饥一餐饱一顿的日子? 四个首领一致同意了刘田的建议,他们也是除华部落之外,第一批从丛林中走出来,过上农牧生活的原始人类。 接下来,刘田就将俘虏的六千多牧民做了分配,华部落得五千,剩下三千余牧民被四个部落平分了。 一共五个部落,全都皆大欢喜,联军开始撤离,刘田带走了一千牧民,另外派了一千名战士暂时驻守在这里,等候刘田派工程队前来施工建城。 华部落周边还有放牧的空间,牛马羊也各带走了一部分,不过未来,华部落主要的肉食来源还是从草原上来。 第195章 牧城规划 联军大胜并获得大量战利品的消息,已经传遍了附近大大小小数十个部落,甚至远在海边的渔民部落都知道了。 这些部落当然都十分清楚,之所以能战胜强大的鹰部落,自然是因为有华部落的存在。 之前临阵退缩的那七八个部落,现在连肠子都悔青了,只要参与一下,起码能得到几千头牲畜的战利品。 但现在,所有的战利品都与他们无关了,而且他们还听说华部落即将在草原上建设像华城那样高大坚固的城池,那几个跟随华部落一同作战的四个小部落也即将从深山老林里搬出来,跟随华部落去过更优质的农牧生活,这让他们羡慕不已。 这一战过后,华部落已经是一个人口超过万人的大型部落了,如日中天。 他的强大并非仅仅体现在人口上,华部落拥有坚固的城池,成千上万的牲畜和大片的农田提供源源不断的食物,另外还有远超这个时代的铁制兵器。 现在,就算是面对一个人口超过两万人的大型部落,华部落也会丝毫不惧,并有足够的信心将他击败。 回到部落后,刘田就征召劳工前往草原,去建设牧城。 现在正是农闲时节,部落里的农夫们都可以报名参加,酬劳是一天两斤肉,半斤盐。 但华城的这一点人手是肯定不够的,于是,又在周边部落征召劳工,但他们的酬劳就要低很多,每人每天一斤肉或是半斤盐。 但就算是这样,还是有很多其他部落的族人愿意去草原建城,这固定的酬劳可比打猎稳定多了。 这一次一共募集了各个部落一共一千三百多名劳工,结着伴来到了草原上。 牧城的选址在边界上,一条河流的边上,河流附近还有两三个小部落,这个地方原本是他们的领地,但他们听说是华部落要在这里建领地,就不敢吭声了。 这几个小部落,每个部落也就两三百人口,战从这几个部落又拉来了两百多人充当劳工,报酬和其他部落一样。 在边界处建城,既能放牧,又能开荒发展农业,一举两得。 建的还是夯土城墙,规模比华城要略小一点,差不多够万人居住就可以了。 初步规划是,留两千牧民在牧城,负责放牧各类牲畜,另外从华城迁一百户农夫以及各类工匠过来,大概一千人左右,牧城的初步人口定在四千人。 草部落,青果部落,熬鹰部落和飞石部落仿造华部落,各自也都在边界上建部落,他们没有华部落那么强大的人力去建设夯土城墙,就用木制栅栏围一圈两米高的木围墙居住。 另外这四个部落首领还亲自来到华城,以每人每天十斤肉的高薪聘请华部落的瓦工,为他们盖瓦房。 派往牧城的瓦工有一百二十人,华城剩余的瓦工数量还剩下八十二人,其中大部分瓦工都被四个部落聘请走了。 自从分户之后,除了铁匠之外,刘田并不限制族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去其他部落谋取生计,其他部落可以付出一定报酬聘请华部落的工匠为他们干活,这些专业的工匠都有各自的技能,比华部落聘请的其他部落那些干苦力的劳工,所需的报酬要高很多。 谷城的所有瓦房都已经盖好了,开始建夯土城墙,谷城的分户也可以开始了。 风并没有分户的经验,刘田亲自来到谷城,主持谷城的分户工作。 谷城这边,男多女少,只好从牧城那边迁来一批女人,使男女比例差不多平衡了。 谷城这边的人口与华城差不多,都是将近四千人口,最终分好的户数有608户,几乎和华城的户数差不多。 华城这边的工种,在谷城也全都有,农夫的人数还是最多,另外就是铁匠,陶匠,木匠,裁缝等这些工种。 渔民部落一直不间断的用白盐在和华部落交易各类物资,他们现在过的很富足,不缺吃,也不缺穿。 当刘田在谷城监督分户时,渔民部落的首领叉带着几个族人又运送了一批白盐来到了谷城,他们的白盐用两匹瘦马驼运,这两匹马是很久之前,他们花了高价从华部落交换过去的。 叉亲自牵着一匹马,停在谷部落刚刚建起的一段夯土城墙前面,感慨的说道,“要是我们渔民部落也能建起这么高的一堵墙,那可就太好了!” 他身后的一个族人附和着说道,“是啊,首领,要不,你跟风城主说说,让他派华部落的族人帮助我们建这样的土城墙吧,我们拿白盐跟他做交易!” 叉点着头说道,“嗯,待会儿我就问问他!” 叉领着族人进了城,看到一排排崭新坚固的瓦房矗立在道路两旁,非常的规整,不禁又是一阵感叹,上一次过来,这些瓦房可还都没有建好,路面也很泥泞,没想到这么短的时间,这些瓦房竟然全部都盖好了,路面也变得好走多了,脚面上都不沾泥,这路也不知道是怎么铺成的。 很快就有人去通知风,说渔民部落的人送盐过来了,风很负责,他每一次都要亲自来验一验盐的数量,仔细记录下来,然后派骑手前往华城,大力的贸易队会在一次外出时,将渔民部落需要的物资一件不少的带过去。 刘田和风一起从一座宽敞的瓦房里出来了,这是城主风的住所兼办公地点,两人刚才正在这间瓦房里商讨谷城的一些重要事宜。 叉见到华首领后,赶紧上前几步,单手扶胸,微微颔首,说道,“华首领,很高兴再次见到您,没想到您会亲自来谷城,我都没有准备礼物。” “呵呵,叉,咱们之间不用这么客气!”刘田笑着扶了扶叉,说道。 “渔民首领,这次带来了多少盐,咱们先验一验货,然后进屋里说话吧!”风笑着说道。 “嗯,这次我一共带来了两千斤盐!”叉说道。 “这么多!”风走到那两匹瘦马跟前,看了看,两匹马背上各挂了两只大箩筐,压的两匹马快直不起腰了。 风赶紧命族人们将四大筐盐抬了下去,然后问道,“渔民首领,这一次怎么带了这么多盐过来?这比之前每次送的盐要多出一倍了。” 叉笑了笑,说道,“嗯,正好华首领也在这里,我有一件事情想要请华首领帮个忙。” 第196章 渔民部落发现了一座岛 刘田说,“嗯,你说,只要我们华部落能帮上忙的,就一定会帮助你们!” 叉说,“华首领,风城主,你们会造那种大一点的渔船吗?我们的战士驾着一艘渔船去海里捕鱼,遭遇了很大的风浪,差一点就翻了船,要不是他们的运气足够好,恐怕就回不来了!” 刘田点了点头,说,“嗯,更大一些的渔船我们当然能造,只是,需要更长的时间,而且我需要安排更多的木工去做,造价嘛,自然要比那几艘小渔船要贵很多。” 叉说,“价格不是问题,四千斤白盐您看够不够?” 刘田说,“五千斤白盐,我给你造一艘双层楼船出来,就算是再大的风浪,也不会翻船,你看怎么样?” 叉说,“价格不是问题,但什么是楼船?我一点概念都没有,它会被风浪吹翻吗?” 刘田解释道,“就是在原本的船体上再加一层,让船的重量增加,这样风浪就不会吹翻它了,一艘船上最多可以承载二百个人,你觉得怎么样?” 叉一听大喜,说道,“那可太好了,华首领,那两千斤白盐就算是定金,另外三千斤盐,我尽快送过来!” 刘田挥了挥手说,“不急,不急,不过,叉,你为什么想要建这么大的船?你们只要待在海边捕鱼,就足够养活你的部落了啊!” 叉一阵支支吾吾,然后咧嘴笑道,“华首领,不瞒你说,之前我们的渔船遇到风浪后,迷失了方向,我们的渔船被风浪刮到了一座海岛旁,我的战士们登上了那座岛,那个岛很大,一眼看不到头,而且,我们发现,那个岛上好像有人生活过的踪迹。” “战士们不敢深入岛中,害怕会遇到危险,他们在岛上休整了两天,补充了一些食物和淡水后,就重新回到船上,寻着方向往部落的方向返回。” “他们的运气还不错,在海面上又漂了三天三夜后,竟然又重新回到了部落里。” “他们回来后,就将发现岛的情况跟我一五一十的说了,华首领,你知道的,我们渔民部落自从跟你们华部落进行交易后,就变得越来越富足,我们有足够的食物和白盐可以吃,特别是拥有了渔船之后,我就对大海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想驾驶一条船去远航,去看一看大海深处到底有什么。” 说到这里,叉停了下来,看着刘田,眼神中透着一股坚毅。 刘田赞赏的点了点头,他觉得叉富有冒险精神,这是个不错的品质,但刘田也知道,大海是很危险的,就算是有楼船,也不是一定就安全的,他提醒道,“叉,你有冒险精神,这很不错,但是我提醒你,大海深处并不安全,在出海之前,你必须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带足够的食物以及淡水,而且,你准备去寻找那座岛吗?” 叉点了点头说,“嗯,我想去那座岛上看一看,我真是没想到,在大海深处竟然也会有像我们这里的土地存在,真不知道那个岛是怎么在大海中漂浮的,我真的很好奇,想去探个究竟,难道,它也像鱼那样,会游泳吗?” 刘田无意向叉解释海岛是怎么形成的,说了他也不会懂,既然叉决意要去远航,而且还专门来华部落,花高价请求华部落的木工来给他们打造更高级的船,那自己没有理由不答应,毕竟,有赚头的生意,谁不做? 五千斤白盐打造一艘楼船,而且还只是承载二百人的小楼船,这个工作量对于华部落这些技术已经很纯熟的木工来说并不是太过困难的事。 刘田说道,“那好吧,叉,既然如此,你们就先回去吧,我会尽快安排我们的木工师傅去你们叉部落,帮助你们建造楼船。” “你们回去后,就先准备好材料吧,主要就是木材,这你们应该很清楚了,之前为你们建了好几艘渔船,就按照那些渔船的木材当成制作楼船的材料吧!” 叉再次单手抚胸,欠身说道,“那就多谢华首领了,我们就先回去了!” 因为谷城也已经分了户,在这里招募木工就需要付出报酬了,刘田按每人每天十斤白盐的价格招募20名木工,前往渔民部落打造楼船。 刘田的预算是两千斤盐,一艘小型楼船,二十名技术纯熟的木工去打造,在材料全部准备好的情况下,十天内应该就能完工。 叉部落付出的五千斤白盐,只要付出两千斤给这些木工们,剩下的三千斤就可以充归公库了。 每天十斤白盐,这个酬劳是相当可观了,白盐的交易价值很高,而且易储存,这些木工挣得的白盐,如果吃不完的话,就可以在部落内部交易各种其他物资,或是拿到其他部落去做交易,这都是可以的。 分户后,除了铁制兵器之外,每家每户挣得的物资都是私有的,部落并不会严加管控。 在这种高酬劳的诱惑之下,参加报名的木工有很多,超过了一百多人,还有一些竟然不是木工,也来报名,这当然直接被淘汰了,剩下八十名左右,真正从事过木工劳动的,要从他们中间选一些木工技术比较纯熟的工匠。 既然收了渔民部落的白盐,那就必须要为他把事情做好,船这种东西,行驶在水面之上,不能有一点马虎,而且还是在海上行驶的,就更加要仔细了,只有技艺很熟练的木工才能被选上。 经过两天的选拔,终于选出了二十名熟练木工,他们带上各式的木工工具,以及十多罐桐油,用几匹马拉着,前往了渔民部落。 第197章 海岛土着 在将木工们派往渔民部落后,加上谷城这边分户也已经完成了,刘田就回到了华城,三条通往矿山,夯土路的修建已经接近了尾声,回到华城后,刘田就着手开始打造船只以及马车。 刘田打算先建造两艘货船,用来运煤,煤山距离河流上游较近,用水运可以直接将煤拉到华城,很便捷。 马车可以多做出一些来,等这三条夯土路完工后,就要开始建造联通华城,谷城和牧城三座城市之间的大道了,以后三城之间运送物资,都需要用到马车,马车的需求量会越来越大,所以现在,马车可以持续不断的建造。 等以后,一部分百姓富裕起来后,可以逐步向他们出售马车这种奢侈品。 私有制一旦产生,经过一段时间,就必然会出现富人和穷人,出现阶级分化,这是迟早的事情,也是必然的历史规律,无人可以阻挡或是改变。 渔民部落的楼船一共建了11天,终于完工可以下水了,整个船体有五米多高,船身上刷了两遍桐油,可以放心下水了。 叉选择了五十名渔民部落的战士,带了几百斤鱼干,以及大量的淡水,一起下海,去寻找那座神秘的海岛。 一开始,他们并不认识那座海岛到底在哪个方向,船上的三面大帆全部打开,随风飘流,在海上行驶三天后,之前出海的那几个战士,大致辨认出了海岛的方位。 楼船朝着海岛的方向行驶,又行驶了五天,终于看见了那座海岛的轮廓,渔民部落的战士们都很兴奋,特别是叉,他兴奋的简直晚上都睡不着觉。 那个看起来已经很近的海岛,实际上还有很远一段距离,原本他们以为很快就能抵达目的地,但船还是行驶了一整天,才终于能清楚的看到海岛上的环境。 这个海岛看起来很大,一眼都看不到边,远远的还能看到海岛上有一座很高的山,山顶上还有皑皑白雪。 然后就是成片的森林看起来就像是个无人的原始丛林。 楼船慢慢靠了岸,渔民部落的战士陆续下了船,每个战士都拿上自己的武器,其余食物和水就留在船上,派十来个战士守在船边,其余人都跟随叉进入森林中,去探索这座海岛。 丛林里的树木很密集,山上有很多猴子,它们在树上跳来跳去,还有很多不知名的鸟类,呼啦啦的飞来飞去。 叉所不知道的是,在他们的船刚刚靠岸时,他们就被这座岛上的土着给盯上了。 而这个时候,在茂密的丛林里,正有一双双阴狠的眼睛在注视着他们。 叉并没有意识到危险,所有渔民部落的战士们也都没有意识到危险,对于他们来说,这座岛让他们感觉很新奇,特别是那座山顶上有积雪的山,让叉感觉很奇怪。 这时候并不是冬季,甚至天气还有些炎热,他不知道为什么那座山的山顶上为什么会出现积雪。 叉领着他的战士朝着那座山的山脚行进,越靠近那座山,就越能感觉到温度在降低,山距离海边并不是很远,走了小半天也就到达了山脚下。 但眼前的情形让叉和他的族人都感到有些吃惊,因为这里有很多木制的排房,这些房子看起来都比较简陋,但建筑排列的很整齐,差不多有四五十栋这样的房子。 叉知道,这里应该是这座岛上生存的某一个部落。 几个穿着破旧兽皮的女人注意到这些外来人,都下意识的躲进了那些简陋的木屋里,偷偷的从门缝里偷看着。 就一会儿功夫,一些男人从木屋里走了出来,他们的眼睛在叉和他的战士们的脚上看了一眼,然后就凶相毕露,挺着手里的各种类型的武器,冲了上来。 这些土着男人长的普遍都很矮,倒是这里的女人们个子都很正常,大部分人都光着脚,但也有一些人脚上穿着一种用木头做的鞋子,有一个方形的鞋跟,穿着这种鞋子的男人就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个子高了不少。 叉觉得情况有些不妙,这些人只是看了一眼他们的脚,就挺着武器冲了上来,这让他感觉非常不解,但现在不是考虑这些的时候了,他赶紧带领战士们准备逃跑,但他们的后路已经被堵死了。 一直在暗处注视叉部落的人,从丛林里钻了出来,堵住了他们的退路。 前后的敌人加起来,有上百人。 叉举起了手,尽量表现的没有敌意,他大声说道,“我们只是想来这座岛上看一看,我们并没有敌意!” 叉说完后,让他的战士们也将手举起来,他完全没想到,这座岛上的土着会对外来人这么有敌意。 叉的这番话根本就没起到作用,这些人似乎没听懂叉在说什么,他们依然前后慢慢逼近渔民部落的这四十个战士。 叉的脑门上汗都出来了,对方有一百多个战士,而己方只有四十名战士,要是真打起来,他们恐怕一个也跑不掉。 “鱼,我们有很多的鱼,送给你们,放过我们!”叉灵机一动,比划着说道。 有一些土着似乎听懂了叉的话,他们互相看了一眼,然后一个领头的土着朝叉手里的石矛指了指,然后又指了指地面,示意叉放下武器。 叉犹豫了一会儿,然后将武器扔在了地上,渔民部落的战士们也全部扔下了手里的武器。 土着们一拥而上,将渔民部落的战士们全部捆了起来。 “我们说好的,我把鱼给你,你放了我们,现在为什么要把我们捆起来?”叉挣扎着说道。 这些土着根本就听不懂叉在说什么,他们也都一声不吭,只是强迫性的将所有渔民部落的战士都捆了起来。 那个领头的土着用一把弯弯的骨刀顶在叉的后背上,嘴里叽里咕噜的说着什么。 叉虽然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但很明显的是,他是想让叉带他们去取鱼。 叉只好乖乖的走在前面带路,渔民部落的每一名战士背后都被一把武器顶着,跟在叉的身后朝楼船的方向走去。 第198章 毫无人性的种族 来到海边,沙滩上,一些渔民部落的战士正生着火,烤着鱼,他们看见自己的同胞都被抓了,就拿起武器想要救他们。 但这些土着人数太多,很快他们就全部被制服了,还死伤了三个战士。 当这群土着看到停在海边的高高的楼船时,全部都惊呆了,他们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东西。 那个领头的土着,用弯弯的骨刀架在叉的脖子上,嘴里叽哩哇啦了一阵,叉根本就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叉摇了摇头,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那艘船上有很多鱼,你放开我,我带你们上船去取鱼。” 这个头领看着叉,似乎是在努力思考叉在说什么。 “鱼,不是说好了吗?我把鱼给你们,你们就放我们离开!”叉对着楼船努了努嘴。 领头的土着回头向身后的人说了一阵什么话,然后就示意叉在前面带路,带他们去船上取鱼。 叉走在前面,身后跟着十多个土着,其他人全部留在沙滩上。 来到船上,这群土着走在甲板上,木鞋发出咔哒咔哒的响声。 叉带着他们进了船舱,这是存放食物和水的地方,那些晒干的鱼干全部存放在陶器中,码放的整整齐齐。 土着头领身后的那些战士像鬣狗一样把罐子里的鱼拿出来,放在鼻子上闻了闻,然后朝那个头领笑着点了点头。 好东西!这真是好东西! 这群土着不会生火,也不会做这种晒干的咸鱼,他们平时喜欢吃生鱼片,这种鱼的味道他们很喜欢。 土着们并没有放了叉和他的战士们,他们被重新带回了土着部落,关进了一个木房子里。 刚才这群土着在沙滩上看到渔民部落的战士生了火,火上还烤着鱼,他们尝了一口,感觉味道非常好,比他们吃的生鱼片味道好多了。 有两名土着战士进了木屋,把叉带到了那个头领跟前,叉问道,“我们的咸鱼都给你们了,你们为什么还不放了我们?” 土着头领没有跟他说话,他走到叉的跟前,咧着嘴猥琐的笑了笑,然后示意叉为他们生火。 叉被这个头领用弯刀顶着胸口,只得慢慢的蹲下来,开始钻木取火。 不一会儿,一簇火苗就冒了出来,叉捡起旁边的枯枝败叶缓慢的往火苗上加,不一会儿,火就慢慢的大了起来。 土着头领朝叉竖起了大拇指,满意的笑了笑。 然后,他的战士们就把刚刚抢来的咸鱼放在火上烤,不一会儿烤鱼就发出了焦香的味道。 “现在能放我们走了吧?”叉比划着问道。 土着头领指着地上的火,叽哩哇啦的说了一阵,叉大概明白了他的意思,他是希望叉能留在这里,帮助他们生火。 叉赶紧摇了摇手,指着远方比划道,“不行,不行,我得回去,我的部落在海的另一边,我不能留在这里!” 土着头领没有理会叉,他让两个战士又把他重新关进了木屋里。 “首领,我们现在怎么办?”见首领被重新送了回来,渔民部落的战士们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叉想了想说道,“那个矮挫子想让我留在这里,为他们生火,不肯放我们离开。” 那个战士忿忿的说道,“这帮杂种,我们都把鱼给了他们了,还要把我们关在这里,真是太畜生了!” “我们不能一直待在这儿,必须要想办法离开这里!”叉说道。 他们的武器全部被收走了,而且全部被捆的结结实实的,并不太容易逃脱。 等到傍晚的时候,叉又被带走了,土着部落的火熄灭了,叉重新为他们生火。 被抓到这里的第三天,叉已经为他们生了七八次火,这些土着不仅不会生火,而且,还不懂得保留火种,叉只好一次又一次的为他们生火。 等到第四天的时候,叉再次被带到了生火的地方,叉就比划着对土着首领说,“这样吧,你放了我的族人,我留在这里为你们生火,怎么样?” 土着头领摇了摇头,叉把手里的木棍往地上一扔,说道,“如果你不放了我的族人,那我以后就不会再为你们生火了!” 土着头领向他身边的两个战士叽哩哇啦了一阵,那两个战士弓着腰嘿,嘿了两声,飞快的跑去了,土着头领转头笑吟吟的看着叉,满脸的不屑。 过了一会儿,那两名战士就押着渔民部落的一名战士过来了,他们揪着那个战士的头发,使劲把他摁着跪了下去,然后那个土着头领拿着弯刀,缓缓的走向那名战士。 叉察觉到不妙,大吼道,“你们想干什么?” 土着头领丝毫没有理会叉,他举起手里的弯刀,嘴里发出一声怪叫声,照着那名渔民部落的脖子上就砍了下去。 那名渔民部落的战士发出一声惨叫,但并没有死,骨刀并不是很锋利,他的脖子被砍出一道触目惊心的裂痕,但并不致命。 战士痛苦的惨叫着,挣扎着,但被好几名土着战士死死的摁着,根本就挣扎不开。 “啊哈哈哈~”这帮土着畜生发出一阵让人毛骨悚然的笑声。 “不!你们这帮畜生,狗杂种,老子跟你们拼了!”叉冲了过去,想要拼命,但立刻就被两名土着战士死死的扭住了胳膊,只能无力的狂吼。 土着头领脸上的表情十分的狰狞,他再次举起了屠刀,重重的砍了下去,鲜血迸溅到土着头领的脸上和身上,那名渔民部落战士的脑袋像气球一样滚了出去。 “不!不!啊!”叉失声痛哭起来,他的族人在他面前被人残忍的砍掉了脑袋,这让他非常的崩溃。 土着头领拿起弯弯的骨刀,伸出舌头舔舐着上面的血迹,显得非常的兴奋。 尸体被抬走,随意的扔在了野外,叉也被放开了,他趴在地上,感觉整个身体都被抽空了,这个毫无人性,残忍到极致的种族让他感到有些绝望,他不知道族人们还能不能逃的出去。 第199章 去华部落搬救兵 土着头领示意叉生火,叉不敢在违抗他的命令,他现在算是明白了,如果他不愿意生火,他的族人就要被杀。 重新回到木屋后,叉向战士们说了刚才所发生的事情,所有的战士都异常的愤怒,同时又很惊恐。 “首领,我们现在怎么办?”一个战士问道。 “只能拼死一搏了,留在这里太危险了,这些人毫无人性,继续留在这里,我们迟早要被他们杀光。”叉说道。 “但是我们没有武器,怎么跟他们拼,而且他们人数还比我们多很多,我们这次是死定了!”另一名战士说道。 “那也总比全部死在这里好!”叉说道,“等天黑后,我们就逃跑,大家都打起精神,不要睡觉,只要能回到船上,我们就安全了!” 天黑以后,叉估计土着们不会再来了,于是就让战士们想办法解开绑在身上的绳子,只要有一个人能解开绳子,其他人就都能解开了。 绳子绑的很紧,全部是用软树皮制成的,非常的结实,想要崩断,几乎是不可能的,只要把结打开才行。 很长时间以后,终于有一名战士解开了绳子,他胳膊上的一块皮被勒掉了,终于挣脱开了绳索的束缚,但他并不在乎这一点点伤,开始为其他战士解绑。 差不多忙活到半夜,土着部落四周静悄悄的,没有说话的声音,只能听到远处,海浪拍打沙滩时哗哗哗的声音。 叉示意战士们不要发出声音,他趴在门缝里朝外面张望,这个门就是用木头绑成的,门缝很大,很容易就能看到外面的情形。 借助月光,叉看到外面看守的几名土着战士已经躺在地上睡着了,他用一根棍子伸出去挑开套门的绳子,很轻松的就打开了木门。 “大家都轻一点,别把他们弄醒了!”叉低声提醒一句,率先走了出去。 所有战士都带着忐忑的心理,轻手轻脚的远离这个可怕的地方,但他们还是被察觉了。 有一个半夜出来撒尿的土着战士,当他看到这些逃跑的人时,一开始还以为是自己眼花了,他揉了揉眼睛,又仔细看了看,然后就哇哇叫着大喊了起来。 整个土着部落都被这喊声给惊醒了过来,土着头领正在他的木屋里享受男优般的待遇,但不管这几个土着女人多么卖力,这个心理和生理都不太正常的家伙,始终都无法雄起。 土着头领一脚踹开女人,骂道,“八嘎呀路!” 把兽皮穿好,拿着骨刀就冲了出去。 “不好!被发现了,大家分散着跑,能逃多少是多少!记住,不论谁先抵达楼船,都不能立刻开船,等一等你们的同伴,要是实在不得不逃了,再开船!”说完,叉就朝着一个方向逃去。 等到天蒙蒙亮的时候,有大概十多个战士逃到了船上,但这个时候,追兵还没来,他们就在船上焦急的等候着,并做好了开船的准备,只要那些土着追过来,他们就立刻开船离开。 这艘船无论如何不能落在这群土着们手里,否则他们一个人也逃不掉。 太阳升起来时,又有七八个族人逃到了这里,船上的人大声招呼着让他们上船,这些战士气喘吁吁的说道,“追,他们追过来了,快开船!” “首领呢?你们看到首领了吗?”船上的战士焦急的问道。 “没,没看到啊!首领还没上船吗?” 就在这时,土着的大群战士已经追过来了,嘴里叽哩哇啦的骂着。 “不能等了!再不开船,我们谁也走不了了,快开船!” 渔民部落的战士们启动了楼船,船开始慢慢远离海岸。 等这帮土着追到沙滩时,楼船已经离开很远的距离了,尽管知道追不上这艘船了,但还是有几名土着纵身一跃跳进了海里,追着楼船骂着。 这些土着水性还不错,他们一路跟着楼船游了很远一段距离,才最终放弃了。 渔民部落一共逃走了二十二名战士,还有十八个人留在了岛上,这些逃走的人感到很庆幸,同时也都在心里祈祷首领和战士们不要被这些土着给抓住。 土着头领见大船逃走了,气急败坏,拿那些被抓住的渔民部落战士们出气,被抓住的有六人,这六个人被摁倒在沙滩上,排成一排,六个手持弯刀的土着战士站在这六名渔民部落战士身后,做好了砍头的准备。 土着头领对这六名土着战士说道,“谁能一刀砍断脖子,我就把我的小老婆送给他玩几天!” 头领一共有十几个老婆,就数他的小老婆最漂亮,这个家伙心理变态的程度简直就和他们的后代一毛一样。 这六个战士一听有这等好事,逐渐露出了变态的笑容。 最后的结果是,一个又胖又矮的家伙获得了胜利,他力气很大,一刀就把那个渔民部落战士的脑袋给砍了下来,其他几名土着只好丧气的摇了摇头。 这个矮胖的家伙高兴的跳了起来,要知道,头领的小老婆可是部落里最漂亮的女人,能和她睡几晚,死了也值得了! 楼船在海面上飘着,由于吃的东西全部被土着们劫掠一空,他们只好空着肚子,忍受饥饿,不过还好,船上的淡水还有很多,只能喝水充饥。 楼船一直在海面上漂了五天五夜,终于回到了渔民部落,在看到部落的那一刻,这些战士都激动的流下了眼泪。 “首领,还有其他战士们呢?”部落里一位年纪较大的长者问道。 “首领被那里的土着给抓了,我们好不容易才逃了回来,那里的土着简直一点人性都没有,他们抓着族人的脑袋,然后用那种弯弯的骨刀去砍掉脑袋。”逃回的战士悲愤的说道。 “什么?首领被抓了,那可怎么办?”渔民部落的族人全部都慌了神,部落里没有首领可不行。 只有那位老者还算镇定,他说,“大家不要这么慌,说不定首领还没有死,我们得去救他!” “可是,那个土着部落的战士数量很多,比我们整个部落的人数还要多很多,我们根本就打不过,就算去了也是送死!”一个逃回来的战士解释道。 长者想了想,说道,“那就去求一求华首领吧,只要华部落肯帮助我们,就一定可以把首领救回来!” 第200章 营救叉 渔民部落的长者亲自来到谷城,但刘田已经回了华城,不在谷城了,他只好找到风,说道, “风城主,我们渔民部落的首领被一个岛上的部落抓住了,我想请求你们救一救我们的首领!” 长者一边说着,一边抹着眼泪。 风说,“你先不要着急,仔细跟我说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长者示意身旁一名逃回来的战士向风仔仔细细的说了一遍海岛上发生的事情。 风点了点头,说,“这件事,我也做不了主,这样吧,你们先回去,我亲自去一趟华城,请示我们华首领,你们放心,我们华首领是不会放任不管的!” 这件事情,风也做不了主,他也不好拒绝渔民部落的请求,毕竟,两个部落之间的关系还是很不错的。 长者感激的说,“多谢风城主,多谢风城主!” 风带着十来个战士,骑上马,只用了两天时间,就回到了华城,然后向刘田复述了一遍渔民部落战士跟他说的话,岛上发生的事情,他们怎么被抓住的,怎么逃走的,全部仔仔细细的说了一遍。 刘田想了一下,说道,“我们得去救叉,叉当首领的时候,与我们华部落一直保持良好的关系,两个部落之间的交易也一直进行的非常顺利,不为别的,要是渔民部落换了一个新首领,说不定会出现变故,给我们之间的交易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风说,“嗯,首领,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凭借我们华部落的武力,打败一个岛上的小部落,肯定不在话下!” “对了,风,那个部落的实力怎么样?你问了吗?”刘田问。 风回答,“嗯,当然,渔民部落逃回来的战士说了,那个岛上的部落人数大概在一千人左右,战士的数量应当不超过六百人。” “而且,那个部落也是使用最低级的武器,并没有铁制兵器!” 刘田点了点头,说,“嗯,这就比较好办了,风,你先回谷城,派木工去渔民部落,再打造一艘楼船出来,我安排好华城的一应工作后,尽快赶来。” “好,首领,我马上就回去安排!”风回答一句后,就匆匆回了谷城。 刘田安排好了华城的各项工作,抽调了五百名战士,开始向渔民部落的方向前进,预计当队伍抵达渔民部落后,第二艘楼船差不多就能完成了。 两艘楼船差不多能装的下五百名战士,华部落战士的战力自然不是渔民部落所能比拟的,所以,刘田非常有信心,能一举击败那个生活在海岛上的土着部落,救回渔民首领。 风回去后,立马就安排了一批木工去了渔民部落,制造木船,由于是为解救部落首领,渔民部落也毫不吝啬的开出高价聘请这些木工师傅,全部用白盐来支付,每人每天二十斤白盐。 刘田的队伍走了八天时间,抵达了渔民部落,楼船也在同一天完工,下水试运行了,没有任何问题。 渔民部落的族人开始往两艘楼船上搬运食物,白盐,淡水等物资,这些物资自然全部由渔民部落提供。 渔民部落人口并不多,但因为生活在海边,能获得其他部落所无法获取的白盐和鱼类,加上长期和华部落保持畅通的交易,所以渔民部落族人们的生活是比较富足的。 原本,渔民部落还打算请求华部落帮助他们盖瓦房,他们愿意出高价,但没想到,这次去海岛上却出了这样的事。 等所有的物资全部搬上船之后,华部落的战士开始分批上船,第二艘楼船的规模要比第一艘还要略大一些,可以乘坐三百多人。 两艘楼船一前一后的开始朝着海岛出发,有渔民部落的战士引路,楼船行驶的很顺利,在第五天上午就抵达了海岛。 所有的战士全部下了船,整齐的排列在沙滩上,刘田抬头看了看那座高高的雪山,感觉似曾相识。 渔民部落的战士指着那座山顶上覆盖着皑皑白雪的高山说道,“华首领,那些土着就生活在那座山的山脚之下,他们住在一些木头搭建的房子里面,他们的女人很漂亮,但男人长的都很矮很丑,而且很凶残!” 刘田点了点头,然后对所有战士下令,“大家先在这里驻扎休息,生火做饭,等所有人都休息好,吃饱饭后,我们再去营救渔民首领!” “是!”战士们整齐划一的吼了一声,然后开始活动起来,生火的生火,找木柴的找木柴。 这时,距离渔民部落出事已经过去了将近二十天了,所有人都不清楚,留在这个岛上的渔民部落的战士们是否还活着,渔民首领是不是还活着。 过了午后,所有的战士都已经休息好了,吃饱了饭,个个都精神饱满,为了防止楼船被土着人抢走,刘田留下一百战士驻守在沙滩上,只带四百战士杀向了这个土着部落。 走到中途,队伍就发现了在附近活动的土着人,刘田也看到了他们,果然如渔民部落所说,这些土着男人长的都很矮,而且丑陋,头发比较稀疏,男人也扎着一个丸子头,脚上穿的木鞋立刻就让刘田想到了小八嘎们最喜欢穿的木屐。 这让刘田感觉非常吃惊,雪山,木屐,还有猥琐又丑陋的男人,这个地方让他感觉无比的熟悉。 这些土着见到华部落的队伍后,并没有上前硬拼,而是转身就跑,刘田自然不会放过他们,华部落的战士追击他们,抓住了好几名土着。 几名土着被押到刘田跟前,刘田还没开口说话,一名土着就虎着脸,愤怒的骂道,“八~格!” 第201章 断子绝孙 刘田惊讶的看了他一眼,然后一巴掌抽在他脸上,说道,“你这个小八嘎,竟然敢骂你爷爷?” 啪~ 反手又是一个巴掌,那个小八嘎被抽的嘴角冒了血,刚才还嘴硬的不得了,现在老实多了,嗷嗷的哭了起来。 押着十多个小八嘎,队伍继续前进,很快就来到雪山脚下,一排排木屋映入眼帘,建设的很整齐,衣着暴露的女人们正在部落里忙忙碌碌的忙活着手里的事情。 部落中心的空地上,有一个大火塘,一个熟悉的面孔正在火塘旁边生着火,这个人正是渔民部落的首领叉。 叉还没有看到刘田以及他带来营救他的队伍,土着部落的一些战士已经发现了刘田,他们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这帮突然出现的人到底是谁,但那些被抓住的土着冲着他们叽哩哇啦的喊了几声,这些土着就挺着兵器嗷嗷叫着冲了过来。 这个时候,叉也抬起了头,当他看到刘田那熟悉的面孔后,又惊又喜的站了起来。 刘田冲他微笑着点了点头,然后大手一挥,他身后装备精良的华部落战士就手持环首刀迎了上去。 “杀!抵抗的全部杀光!”刘田冷冰冰的下令道。 华部落的战斗力自然不是渔民部落所能比的,很快,这个土着部落就一败涂地,虽然他们的战士数量还要略多于华部落的战士,但这并不能改变什么。 那个土着头领想要逃跑,但被活捉了,有一大半的土着在抵抗中被杀掉了,还有一小半和他们的头领一样被活捉了。 这些土着在打仗时,还穿着那种笨重的木屐,这是他们很快就被打败的原因之一,加上华部落的这些战士不仅个个都经历过多次大战,而且,装备非常精良,这个土着的失败是必然的。 部落里的女人和孩子们也全部被俘虏了,如渔民部落的战士所说,这些女人大部分确实姿色都不错,可以带回部落,赏给战士们,或者罚做奴仆。 孩子的数量并不多,全部带回部落,好好教化,至于这些男人,刘田暂时还没想好怎么处置他们,先带回去再说。 这个土着部落的人数并不算多,只有差不多一千人左右,而在这座岛上,肯定还存在很多其他土着部落,刘田打算找到他们,将他们一个个全部消灭,斩草除根。 这是一个比较耗时耗力的目标,这个岛的面积看起来相当的大,就算什么都不干,沿着这座岛走一圈,恐怕都至少需要半年的时间,所以,他得先回部落,好好的规划一番才行。 “首领,首领,你还好吧?”渔民部落的战士们涌到叉的跟前,关切的问道。 叉点了点头,说,“嗯,我没事。” 然后,他来到刘田跟前,单手扶胸,欠身感激的说道,“华首领,这一次,又是你们华部落救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才好!” 看的出来,叉这些天在这个地方,肯定被折腾的不轻,他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原本肉嘟嘟的脸上,现在已经瘦的凹陷了下去,整个人看起来都不怎么精神。 刘田笑了笑,说道,“叉,你不用跟我这么客气,说起来,我还要谢谢你呢!” 叉一脸的不解,问道,“谢我?华首领,你谢我什么?” 刘田说,“我谢谢你找到了这座海岛,如果不是你,这些土着部落就会在这座岛上世代繁衍下去,在很远的将来,这些本性冷酷的土着将会给我们生活的那片大陆上的人民带去沉重的灾难!” “现在好了,你找到了这座海岛,而我们华部落将会将这座岛上所有的土着全部清理干净,一个也不会留下!” 叉虽然没有完全明白刘田所说的这番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但他联想到之前土着头领屠杀渔民部落战士时的情形,就觉得刘田的这番话特别解气。 叉重重的点头,说道,“嗯,华首领,你说的很对,这个岛上的土着全部都是一群毫无人性的家伙!他们毫无理由的就屠杀了我们十多名战士,而且还以非常残忍的方式,用他们那种弯弯的骨刀,一刀一刀的砍断战士们的头,这种屠杀的方式我真的是头一次见到,这群土着简直跟畜生没有多大的区别!” 刘田想道,“果然,邪恶的种族从基因上就是邪恶的,那就让自己将这邪恶的基因从这个世界上抹除掉吧!” 土着部落并没有多少值得搜刮的战利品,战士们将俘虏的男人女人和孩子带回到沙滩上,开始准备返程。 一共俘虏了三百二十四人,两艘楼船一共只能装下五百多人,这么多人根本无法一次性运回去,只能分批运走。 刘田让大牙先带两百名战士将这三百二十四名俘虏送回谷城,他自己带领三百名战士暂时留在这里,等候大牙回来接他们。 大牙对刘田说,“首领,还是我留在这里吧,你在这里太危险了!” 刘田摇了摇头,说,“大牙,你回去,告诉风,让他派木匠继续打造楼船,再多派一些战士过来,今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的战士都会留在岛上。” “还有,这些俘虏,女人分给战士们,男人要看押好,千万别让逃走了,等我回去后再处置他们!” 大牙只好说,“好的,首领,我回去后就对风城主说,让他尽快打造好楼船,派战士过来,不过,首领,你在这里,一定要注意安全!” 刘田点了点头,大牙选了两百名战士押送俘虏登船后离开了。 距离大牙带着战士返回这里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刘田让战士们找来一些碎石块和木柴,搭建了一间石屋,用来储存食物和水等物资。 另外还有几十顶帐篷也全部留下来了,战士们晚上就可以睡在帐篷里。 虽然这里的土着生活的还比较原始,也没有开发出很强的兵器,但刘田也不敢大意,晚上睡觉的时候,还是安排战士们轮流守夜。 一夜安稳的过去,第二天醒来时,在距离较远的沙滩上,刘田看到了很多散乱的脚印。 第202章 扫清海岛上的土着 这些是人的脚印,昨天晚上留下来的,也许是半夜,战士们昏昏欲睡的时候,他们悄悄的来到了这里。 刘田去检查了一下石屋,还好,里面储存的食物和水等物资全部都在,他才放下心来。 战士们光着膀子去海里捕鱼,没有带麻网和其他的捕鱼工具,只好把环首刀当成鱼叉在海里叉鱼,甚至还有一些战士拿着弓箭射鱼。 石屋内储存了不少的食物,差不多足够三百名战士吃十多天的了,但既然靠近海边,那就没有理由不抓一些海鲜吃吃。 除了鱼之外,甚至还有一个战士抓了一只大章鱼,另外还有海螺,大贝壳这些,只要是能吃的东西,全都被扔在沙滩上。 两艘楼船行驶了六天,抵达了渔民部落,所有的战士和俘虏都下了船,大牙对叉说,“渔民首领,我们的首领说了,要从谷城来一批木工,借用你们的领地打造几艘属于我们华部落自己的楼船,为了节约时间,希望你们渔民部落能先将制作楼船所需的材料备好。” “另外,你们部落的两艘楼船,我们华部落要先征用一下,运输战士前往海岛。” “你放心,我们华部落不会白白使用你们楼船的,我们会以公平的价格来交易!” 叉说,“这说的什么话?如果不是华部落,我就回不来了,你放心,我肯定会让我的族人将材料备好,另外,那两艘楼船你们想用就用好了,不需要交易,就当是报答你们华部落的救命之恩好了!” 大牙点了点头,说,“嗯,那就暂时这样吧,等首领回来再做决定吧!” 叉点了点头,说,“嗯,需不需要我们渔民部落帮助你们将这些俘虏押送到谷城。” 大牙说,“不用了,区区三百多名俘虏而已,在我们华部落这些英勇的战士们面前,他们是逃不了的!” 回到谷城后,大牙把三百多俘虏都交给了风,并带来了首领的口令,需要在谷城抽调三百名战士,跟随大牙一起去海岛,此外,还要继续打造楼船。 风详细询问了海岛上的情况,得知刘田将会长期留在海岛上,清除海岛上所有的土着部落之后才会返回部落。 尽管风并不清楚刘田为什么非要将海岛上的部落赶尽杀绝,但他并不希望部落首领一直待在远离部落的地方,毕竟,华部落如今已是个人口超过万人的大型部落,人一多,就不免会有矛盾产生,首领如果长时间不在部落,可能就会让一些心怀不轨之人觉得有机可趁。 要是部落发生动荡,那可就麻烦了。 他对大牙说,“大牙,首领不能长期留在那个岛上,这样太危险了!” 大牙说,“嗯,风,你说的对,我在回来之前,也劝过首领,但他说,他必须要留在那个岛上,他还对我说,他不在的这段时间里,让你暂时行使首领的权力,他对你很信任!” 风有点感动,他没想到首领会这么信任他,他慷慨激昂的说道,“大牙,你回到海岛上,帮我告诉首领,请他放心,我一定不会辜负他的信任!部落里的各项事务,我一定会处理好!” 大牙点了点头,说,“嗯,那么风,你尽快给我安排好三百名战士,我要带着他尽快回到海岛上,首领那边只有三百名战士,我很不放心!” “好!好!大牙,你先下去休息,两天之内,我会招募好三百名战士交给你!”风保证道。 谷城并没有常备军,每次外出征战或是执行其他任务时,都要临时征召族人参军,由于已经分了户,被征召的战士都能拿到部落分发的报酬。 两天之后,风将三百名战士以及三十名木工全部交给了大牙,加上之前大牙带回来的二百名战士,一共凑够了五百名战士。 第二天,大牙就带着这些战士和木工们回到了海边。 渔民部落已经准备好了大批物资,正往两艘楼船上运送,主要就是一些食物,淡水和盐巴。 叉对大牙说道,“大牙兄弟,这些物资就算是我们渔民部落赠送给你们华部落的,希望你们华部落能凯旋归来!” 大牙也没再客气,他点了点头说,“那就多谢渔民首领了!你放心,我们华部落的战士都是精锐,扫清那座岛上的土着部落肯定不在话下!” 叉咧着嘴,笑着点了点头。 “另外,渔民首领,这三十名木工会在这里打造楼船,你知道的,打造一艘楼船需要耗费很长时间,就劳烦你们渔民部落多多照顾了,给他们提供住的地方,让他们能吃饱饭就可以了!” 叉拍了拍胸脯说道,“大牙兄弟,你就放心吧!你们华部落的族人就是我们渔民部落的族人,我会像对待我的族人一样对待他们的!” 大牙笑着点了点头,然后开始登船,他带来的五百名战士也先后登上了两艘楼船。 海岛上 华部落的三百名战士一连在沙滩上住了三天,每一天战士们都会下海捕鱼,虽然没有合适的捕鱼工具,但海边鱼的种类很多,每天捕获的海鲜也足够三百人吃一天的了。 这三天并没有出现什么异常的变故,也没有看到其他人类,只是每天一早醒来,就能看到沙滩上有人的脚印。 很杂乱的脚印,而且看起来人数还不少,刘田有点不放心,在第三天夜里,他没有立刻睡觉,他让守夜的战士们也不要睡觉,既然这些土着主动送上门来,他就要抓住这些土着。 待在这座海岛上,他的目标不就是清理掉这座海岛上所有的土着吗?只是,现在他手上只有三百名战士,他暂时还不敢轻举妄动,等大牙带的援军抵达后,他就能率领战士们往海岛的深处前进了。 等到半夜的时候,借着月光,刘田看到有一帮土着,大概二三十人轻手轻脚的走在沙滩上,用竹筒在海里装水。 第203章 构筑防御工事 这些土着,每个人身上都挂着两只竹筒,装满海水后,就准备逃跑,刘田一声令下,华部落的战士们蜂拥而出,把这二三十个土着给抓住了。 这些土着哇哇乱叫着,刘田也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就把他们关了起来,让战士们好好看着,别让他们跑了。 等到第二天,刘田就让这些土着带他去他们的部落,战士们用刀架在他们的脖子上,示意这些土着带路去他们的部落。 到了这个土着部落,刘田才知道为什么这些人要去海边装水。 这些海水被倒进一口石锅里,石锅里面是一些颗粒很小的野黄豆,这个土着部落正用海水煮黄豆吃。 华部落很快就征服了这个土着部落,掠夺了部落的女人,他们的所有男人也被抓了起来,准备送回华部落充当奴隶。 此外,刘田让战士们在部落里寻找野黄豆,没想到在一间碎石块码起来的小小粮仓里,竟然发现了几百斤的野黄豆。 这种野生黄豆的颗粒比现代黄豆要小一些,是现代黄豆的祖先。 这一重大发现让刘田很惊喜,有了黄豆之后,就可以大量的种植了,黄豆可是一种非常好的农作物,既可以做菜,又可以榨豆油,还可以制成黄豆酱。 既然这个部落能有几百斤黄豆,那么附近肯定生长着不少的野生黄豆。 刘田拉过一个土着部落的人,抓起一把黄豆,比划着问道,“这种野生黄豆,你们是从哪里采集到的?” 这名土着用非常怨毒的眼神看着刘田,恶狠狠的骂道,“八~格亚路!” 啪~ 刘田一个大嘴巴子就抽了过去,一边抽一边骂道,“劳资最烦听到这个词,让你八个亚路……” 啪啪啪~ “让你八个亚路!让你八个亚路!” 一连抽了这个小八嘎十多个嘴巴子,这个土着人的两边脸颊被抽红了,肿了起来,嘴脸也溢出了血。 刘田挥了挥手,说道,“带下去,带下去,换一个人!” 另一名土着被带了过来,他刚才亲眼目睹了自己的同胞被抽了大嘴巴子,所以当刘田示意让他带自己去寻找那些野生黄豆时,他忙不迭的点了点头。 那一大片野生黄豆就生长在距离土着部落不远处的一个山谷里,有几十亩,生长的很杂乱,看的出来,它们并不是人为种植的,而是纯野生的。 这种大豆是黑色的,颜色比较深,并不像后世的大豆,是黄颜色的。 这里绝大部分大豆都已经爆了荚,颗粒落在了地上,有很多都被鸟类吃掉了。 刘田吩咐战士们开始收集这些野生大豆,为了采集大豆,刘田让每名战士都带了一只小麻袋,采集到的大豆就直接扔进麻袋里。 几十亩野生大豆,全部被采集干净,就连掉落在地上的种子也被捡拾了一遍,基本上都搜刮干净了。 五十多名战士,身上的麻袋都装满了,只是这种麻袋的体积比较小,一只麻袋最多也只能装三十斤。 不过,就算是这样,收获也颇丰了,加上放在土着部落的那几百斤大豆,这一下就收获了两千多斤大豆。 收完大豆,回到土着部落,刘田就让战士们押着这些俘虏来的土着人回到了海边,在海边又等待了三天,援军到了。 大牙这一次又带来了五百名战士,现有的战士人数达到了800人。 另外,大牙还带来了大量的补给物资,除了谷城补给之外,还有渔民部落赠送的几千斤咸鱼,海带和几百斤盐巴。 海带是渔民部落最近一段时间才从海里打捞上来的,华部落还跟渔民部落交换了不少海带,当做菜。 抵达的战士在海边休整了一晚,第二天一早,队伍就向丛林深处进发,横扫这个岛上的土着,凭借着这800装备精良的战士,刘田有把握能将这里的土着们全部荡平。 留下100战士留守海边,看守两艘楼船,其余700战士全都身披软甲,带上弓箭和环首刀,跟随刘田出发了。 在前两次战斗中,华部落几乎没遭受什么损失,凭借着软甲强大的防护能力,以及铁制兵器的碾压,这里的土着根本就毫无抵抗之力。 留守的一百战士,并没有清闲下来,他们一是负责看管两艘楼船,二是依海构筑防御工事,修建堡垒作为根据地。 毕竟,要征服一座海岛,必然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完成的,快则几个月,慢则三年五载都有可能。 刘田专门将大牙留在了海边,监督建造防御工事,当然重活累活全都由被俘虏的土着男人们来干,这一次也俘虏了一百多个男人,正好可以用来干活。 构筑的这处防御工事,还兼具海港的功能,今后驶向这处海岛的船将会越来越多,需要有一处避风港,万一遭遇台风,那些楼船不至于被风刮跑。 战士们居住的房屋也需要改进,不可能一直住在帐篷里,来到海岛的战士们中,也有少数十来个瓦工,可以盖瓦房。 大牙做好了分工,俘虏的那些土着们一部分人负责伐木,清理出空地,另一部分人负责挖窑,挖黄土,打砖坯,烧砖瓦。 华部落的战士主要就负责监督,看管这些刚抓到的奴隶,防止他们逃跑。 在这个海岛上建造的防御工事,主要就是一座小型的城池,兼具海港的功能,日后,从华部落运送过来的补给就可以全部进入这座海城里储存起来,然后再补给给前线作战的战士们。 海城的规模不用太大,但必须要坚固,毕竟靠近海边,要预防台风和海啸,城里所有的房屋都是用大青砖和大青瓦盖成,这种青砖和青瓦要比普通的青砖青瓦体积大一倍。 此外,城墙也全部使用烧制的青砖垒成,相比于夯土城墙,这种青砖城墙更加坚固,别说是台风和海啸,就是用大炮轰,也要轰很长时间,才能轰的踏,况且,这个时代,怎么会有大炮? 第204章 海城 这里虽然只是一座海岛,面积有限,但人口的密度还不小,刘田率领队伍深入海岛,两天内就已经碰到三个土着部落了。 这三个土着部落都不是大部落,人口介于两百到五百之间,所以,很轻松的就被击溃了,俘虏到的人口被送往海边,男人充当奴隶建设海城,女人和孩子则被看押了起来。 随着奴隶的增多,海城的建造速度也越来越快,海城规划时的规模本就不大,能容纳一万人口就可以了,所以,当第二拨援军抵达海岛的时候,海城已经差不多建设好了。 这时,距离开始建设海城,仅仅过去两个月的时间。 第二拨援军是乘坐三艘大型楼船来的,这三艘大楼船比渔民部落的那两艘楼船还要大上一倍,每艘船上可以带一千人。 在海城建成后,刘田也回到了海城,这两个月的时间,刘田率领的700战士几乎横扫了半个海岛,将一些小型部落全部清理掉了,一共俘虏了三千五百人,几乎所有的男人都被罚做奴隶,用来建设海城。 当犬带领三千援军抵达海岛的时候,眼前平地而起的城池让他惊呆了,这是华部落的第四座城池,也是唯一一座建在海岛上的城池。 这个城池距离大本营华城更加遥远了,他没想到隔着大海,首领也能建起一座城池来。 海城虽然建设完成了,但绝大部分补给还得从谷城运来,这里的土着部落都太穷了,这两个月以来,除了得到了大量人口之外,并没有获得多少战利品。 各种奇怪的武器倒是有不少,但大多都是石制或木制的武器,这种原始的武器,刘田根本就看不上眼,直接就被遗弃了。 这两个月以来,华部落所向披靡,损失很小,犬带来三千战士后,海城的战士人数接近了三千五百人。 华部落几乎一半的战士都被派到了海岛上,这两个月来,华部落的进攻很顺利,几乎没碰到什么像样的抵抗,但并不代表这座海岛上没有强大部落存在。 “犬,部落怎么样?没发生什么大事吧?”刘田问道。 “嗯,首领,一切都很顺利,虽然遥远的牧城我并不太清楚,但华城没有什么大事发生,族人们都生活的很安稳,他们都在为过冬做准备!”犬回答道。 “嗯,那就好!”刘田点了点头。 “奥,对了,首领,有一件事情我得跟你说一声,那个树冠又带着他的族人来华部落了,他说他想在华部落过一个冬天,因为你不在部落,风城主就做主让他们留下来了。”犬说道。 “嗯,留下就留下吧,反正他们一共也没多少人,给他们安排一间大瓦房,派一些活让他们干,至于食物,就让他们自己去找去。”刘田点了点头说道。 “嗯,风城主也是这么安排的!” 刘田说,“犬,你这次过来,就不要回去了,留在这里帮助我荡平这座海岛上的土着部落吧!” 犬不解的问道,“首领,这个海岛距离华部落那么远,就算是最近的谷城,也有很远的距离,我们为什么要花这么大的精力来到这座岛上?还要牺牲战士们的性命来和这里的土着部落作战,这对于我们华部落来说,没有任何好处啊!” 刘田说,“犬,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解释,我只能说,这座岛上的土着人很邪恶,渔民部落的族人只是登上这座岛,就被这里的土着以很残忍的方式杀死了十多名战士,如果不是叉想办法逃走了,他有可能就会死在这座岛上。” “这座岛上的土着人必须要全部消灭,我已经想好了,被俘虏的男人以后只能当奴隶,不准结婚,也不能拥有后代,被俘虏的女人只能被当做战利品分发给战士们,甚至,还能被当做商品去其他部落进行交易。” “用女人来交易?”犬很惊讶,说道,“首领,一直以来,你都不愿意将部落里的女人当做商品去交易,你对其他部落拿女人来交易也很不耻,为什么你会拿这些土着部落的女人去交易?” 刘田说,“我不杀他们已经够仁慈的了,我刚才已经说了,这个岛上的土着部落很邪恶,犬,你根本就不了解他们,他们的残忍,变态程度完全不是你能够理解的!” 犬虽然还是大惑不解,他不清楚为什么首领会对这座岛上的土着部落有这么大的仇恨,但既然首领都这么说了,他也就不便再问了。 既然海城背靠大海,刘田就让奴隶们去海边开挖盐田,取海水晒盐,从这两个月的经历来看,这里的土着并不会制盐,他们只知道海水是咸的,日常会利用海水来补充盐分,但迄今为止,他还没见到海岛上有哪个土着部落会晒盐制盐。 说不定,白盐会在这座海岛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此外,刘田还分出一艘楼船,让战士们去近海捕鱼,来充实粮仓,希望海城能尽快做到自给自足。 海岛上气候湿润暖和,很适合种植粮食,奴隶们除了晒盐之外,还需要在城外开垦荒地,做好来年春天种植农作物的准备。 有了犬和大牙两员大将,刘田就可以坐镇海城,不用亲自带领队伍去打仗了。 犬来到华城的第三天,就和大牙两人各带一支队伍出发寻找其他土着部落。 两人各带一千五百名战士,犬向北出发,大牙向南进发,看看谁收服的部落多。 留守海城的只有五百名战士,在刘田看来,五百名战士守护海城绰绰有余了,海城那高达十多米的城墙,足以阻挡住这个时代所有入侵的外敌。 在海岛的另一边,与海城一个东,一个西的地方,生存着这个海岛上最大的部落—菊部落。 菊部落已经知晓了海岛上有外敌入侵,而且,这个入侵的外敌还无比的强大,不仅所向披靡,而且还在海岛上建了一座坚固的城池。 第205章 日奸 这个大型土着部落自认为仅仅依靠自己的力量,很难胜过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强大部落,于是,他把海岛上大大小小一百多个部落全部召集了起来,组成了一个超大型的部落联盟。 这个部落联盟的总人数达到了十多万人,光战士的数量就有六七万人。 虽然只是一群乌合之众,但这么庞大的战士数量,还是华部落第一次碰到,这么庞大的数量,凭借三千多战士就想轻松击溃,还是很难的。 犬和大牙刚出发没多久,就被刘田派人给追了回来,重新回到了海城。 刘田没想到这座海岛上的土着部落还挺团结,一下子就聚集了六七万战士,刘田不担心这些战士可以攻破海城。 海城背靠大海,就算是被围城,物资也能源源不断的从海上运过来,而且,就凭这些原始人类手中那极度落后的武器,是不可能攻进城的。 就算驻守海城一百年,海城也不会陷落,但这并不是刘田想要达成的目的,他之所以来这座海岛,并在海岛上建立海城作为根据地,就是想将这座海岛上所有的土着都清除掉,并占领这座海岛。 现在看来,想要仅凭武力征服这座海岛,有点困难了,毕竟,就算是整个华部落,战士的数量也只有6000多,就算全部派到岛上来,跟这些土着作战,也将会是一场残酷的战争,说不定还要损失很多战士,这不是刘田想要的结果。 待在海城,刘田每天都会派出战士外出打探消息,为了行动更加方便,刘田还专门派战士回到谷城,运送了几十匹战马过来,方便斥候打探军情。 一段时间之后,刘田大概得知了这个部落联盟的大致情况,菊部落确实是这座海岛上最强大的部落,拥有人口过万,由于也是靠近海边,菊部落靠捕鱼为生,食物充足,而且,他们还垄断了一片区域的海水,用海水来跟别的部落做交易。 这个菊部落非常崇尚武力,部落里的男人从小就开始练习最基础的劈砍动作,稍大一点后,就会跟随大人下海捕鱼,进山狩猎,再大一点,优秀的就会加入到战士的行列中,参加对外掠夺的战争中。 菊部落很大一部分人口就是通过掠夺其他部落的人口得到的,菊部落之所以能将这些小部落聚拢起来,完全就是凭借武力,所以,这个部落联盟看似强大,实际上并不同心。 刘田打算采用分化的手段,瓦解这个部落联盟,只要能击败菊部落,其他这些小部落是不足为虑的。 海田里晒出的白盐被成堆成堆的运送至海城,储存进仓库里,这些海盐将是分化部落联盟最有利的武器。 被俘虏的土着男人们在海城干着最繁重的体力劳动,伐木,烧砖,晒盐,风吹日晒之下让他们变得又黑又瘦。 不过,也有一小部分土着奴隶被安排在相对轻松的岗位上,他们每天只在城内和华部落的族人一样,从事相对轻松的劳动。 之所以能得到这样的待遇,是因为这些土着奴隶对刘田比较顺从,会溜须拍马。 并不是刘田喜欢溜须拍马的人,而是在这座海岛上,他需要有一些可以利用的当地土着来帮助他做事。 这其中就有一个男人,他原本是这座岛上,一个小部落的首领,刘田曾经问过他叫什么名字,刘田只听明白了一个字,他的名字中带有一个“林”字,刘田就称呼他为“小林”。 这个小林没什么过人之处,长的又矮又搓,脸上肥嘟嘟的,还坑坑洼洼的,让人看着就有点反胃。 但这个家伙比较听话,为了不干重活,免受劳累之苦,他对刘田那是百依百顺,之前几次战斗,就是这个家伙为华部落领路,找到隐藏在丛林里的各个小部落,才让刘田在短短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就征服了十几个土着部落,得到了大量的人口。 这个家伙就是个妥妥的日奸。 刘田打心底看不起他,每次见到这个家伙,都想一刀捅死他,但刘田又不能这么做,谁让这个家伙现在有利用价值呢。 刘田把小林喊了过来,比划着对他说,“小林,我知道你对本首领忠心耿耿,你放心,本首领不会亏待你!” 说着,刘田便拿出一只盐罐子,递给他说道,“这罐盐是本首领赏给你的。” 小林虽然没有完全明白刘田所说的话,但大致的意思,他还是明白了,他满脸堆笑,贪婪的接过盐罐子,对着刘田一阵点头哈腰,嘴里叽哩哇啦的说着什么,活像是一条哈巴狗。 小林知道,这种被称为白盐的东西,可是好东西,他在海岛上生活了这么多年,还从来没吃过盐,可是自从被俘虏后,他所吃到的所有食物里面都添加了这种盐。 加入白盐后,食物会变得非常美味,比用海水煮出来的东西,味道要好上很多。 刘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小林弯着腰,一脸谄媚的笑着,卑微的像一条狗。 “小林,喜欢盐吗?”刘田比划着问道。 “喜欢,喜欢!”小林不住的点着头。 “只要你好好的帮本首领办事,本首领还会奖励你更多的白盐!” 刘田指着一旁的犬说道,“这是我们华部落的犬头领,马上要外出执行一项很重要的任务,你就跟着他,帮助犬头领找到海岛上的其他部落,利用我们的白盐跟这些部落进行交易,明白吗?” “明白!大大滴明白!”小林点头哈腰的说道,并且他还走到犬的跟前,笑容谄媚的主动打起了招呼。 犬鼻子里哼了一声,根本就不拿正眼去瞧他。 犬不解的问道,“首领,这种人也要用吗?他的这种姿态实在让我感到恶心,我想一刀剁了他!” 刘田呵呵一笑,说道,“我们现在还有用的着他的地方,他精通这座海岛上的语言,对于我们分化各个部落来说,可以提供很大的帮助!” 第206章 猪部落 刘田的规划是,利用白盐去收买一些土着部落为己所用,让他们从部落联盟中分离出来,甚至以更大的利益去蛊惑这些土着部落相互攻击,这样,华部落就能从中渔利。 刘田相信,无论在什么时候,在哪里,只要有人存在的地方,就会有人为了利益背弃自己的人格,充当敌人的汉奸,就像小林一样,只需要一罐盐就能收买他。 犬点了点头,说道,“那好吧,首领,为了部落的利益,我就忍受一下,和这个令人恶心的家伙合作一次吧!” 菊部落组建联盟之后,并没有立刻朝海城发动攻击,虽然被称作是联盟,但每个部落还是各自待在各自的部落里生活,只有当遭受袭击或是需要进攻时,才会互相增援,互相合作。 犬选定的第一个分化的目标是住在内陆地区的一个大型部落,这个部落拥有人口八千,战士五千,在这座海岛上算是一个比较强大的部落。 刘田所选定的目标肯定不是那些只有几百人口的小部落,那样一个一个的去游说,效率太低了,最好就是选像这个与菊部落实力接近的大型部落。 这样的部落,在这座海岛上,实力比较强,对于菊部落始终压他一头,肯定会心存不满,只要以利诱之,刘田相信,肯定能收买他们。 犬这次一共只带了二十几名战士,为了安全起见,所有战士都仿照海岛上土着人的装扮,穿木屐,腰胯弯刀,每名战士都牵一匹马,马背上的箩筐中装的都是白盐。 有小林带路,这个大型部落很好找,很快就抵达了目的地。 和所有岛上的土着部落一样,这个大型部落族人所居住的房屋也全部都是木制的,一排排的建的很整齐,整个部落都被一圈木栅栏围了起来,门口有两个土着战士站在那里看门。 贸易小队走到门口后就被拦住了,不让进去,小林上前跟这两个看门的叽里咕噜的不知道说了些什么,栅栏的门就被打开了,一名战士领着贸易小队走进了部落。 犬跟在这名土着战士后面,四处观察这个部落的情况,在部落稍远一些的地方,一个木头建成的围栏里,犬看到了很多类似野猪的动物被关在里面。 让犬很惊讶的是,这些野猪长长的獠牙竟然全部被拔掉了,而且看起来比山上的野猪肚子要更大,耳朵也要更大,它们看起来并没有什么攻击性,只是在围栏里悠闲的吃着草,像是一群温顺的野鹿,完全不像是深山里的野猪那样野性十足。 犬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品种的猪,他还从来没见过这么温顺的猪,他很奇怪这样的猪到底是怎么存活下来的,它们的性格这么温和,没有了獠牙,而且看起来笨拙不堪,难道不会被其他野兽给吃掉吗? 他打算等会儿见到这个土着部落的首领后,要好好的问一问,这种猪是从什么地方猎到的,这种猪的肉一看就非常好吃。 土着战士领着贸易小队走了好一会儿,才在部落中心位置的一座宽大的木屋前停了下来。 土着战士进去汇报后,犬和小林被带了进去,其他人就只能留在外面等候。 这个猪部落的首领是个中年男人,他正跪坐在地上,吃着切成一片一片的烤肉。 男人身前放着一个粗矮的竹筒,竹筒里装着水,他拿起一片烤肉,放进竹筒里蘸了蘸,然后慢条斯理的放进嘴里,闭着眼睛嚼了起来,他一边嚼还一边不停的点着头,似乎吃的是什么山珍海味。 带犬进来的那个土着战士,弓着身子小声禀报道,“首领,客人来了。” 猪首领没有回头,他继续细嚼慢咽着那片吃到嘴里的猪肉,直到咽下去,他才不急不缓的转过头来,看了一眼小林,用土着语言对小林说道,“小林,你怎么来了?” 小林笑了笑,用土着需要跟这个首领交流道,“猪首领,我这次来是想跟你做一笔交易,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哦?是什么交易?是想跟我们交易猪肉吗?那要看你能不能拿出符合我心意的东西了,告诉你,我们猪部落养的这些大黑猪,肉质非常鲜美,这你应该知道吧?” 猪首领推销起了自己部落的猪肉。 小林点了点头,说,“嗯,这我当然知道,你们猪部落的肉,味道确实很美味,我之前也吃过,但这一次,我不是来跟你交易猪肉的。” “哦?那么你们还想交易什么?”猪首领皱了皱眉说道。 “猪首领,不如你先看看我们的货物吧!”小林说道。 猪首领点了点头,问,“你们的货呢?先让我看看!” 小林招呼一声,屋外的战士拿进来一只陶罐,陶罐里装了一罐白盐。 小林接过陶罐,冲这名战士笑着点了点头,然后把陶罐送到猪首领面前,说道, “猪首领,你来尝一尝这个。”小林接过盖子,示意猪首领尝尝白盐的味道。 这白花花的盐,猪首领从未见过,他用手指蘸了一点放进嘴里,眼珠子瞬间瞪大了,“这,这是什么?” 猪首领从未吃过盐,但他能品出这个味道,是和海水有点相似的味道,但又比海水的味道要好上很多,没有一丝苦涩的味道存在,这是很纯正的咸味。 “盐,这是盐!”小林用土着语言解释道。 犬虽然一直听不懂两人的对话,但从两人的表情上判断,猪首领对这种白盐非常感兴趣。 犬向小林使了一个眼色,示意小林尽快进入正题,不要浪费时间,小林谄媚的笑着点了点头,“是是是,犬头领!” “猪首领,我们带来的商品怎么样?愿意交易吗?”小林问道。 “很好!很好!说,你们想交易什么?”猪首领的眼睛不离开那一罐白花花的白盐,不住的点头道。 小林说,“我们这一次一共带来了五百斤这样的白盐,只要猪部落能退出部落联盟,这五百斤白盐就全都是猪部落的了!” 第207章 最早的人贩子 猪首领脸色一沉,说道,“想要让我退出部落联盟,那不可能!” 小林嘿嘿一笑,说道,“菊部落只不过比你们猪部落多了一些人而已,论实力,你们一点也不比他们差,而且,你们猪部落有那么美味的猪肉,这是菊部落比不了的,凭什么他就能当盟主,而你只能被他呼来喝去,充当他的马前卒?” 猪首领的脸色有点不好看,是啊,凭什么菊部落一直压自己一头? “如果菊部落被消灭,那么,你们猪部落将会成为这片陆地上最强大的部落,不是吗?”小林继续诱导着说道。 猪首领的内心在进行激烈的挣扎,如果现在退出部落联盟,菊部落很可能会联合其他部落来进攻自己,到那时,该怎么办? “不行!我不能答应你,我是个守信用的人,我不会因为这一点小利益就背叛联盟,背叛我的部落!”猪首领正气凛然的说道。 “猪首领,五百斤白盐,你真的不想要了吗?而且,也只有我们华部落可以帮助你成为这座岛上最强大的部落,希望你能慎重考虑一下!”小林的语气变得严肃起来,不像一开始那样卑微了。 “要是你不愿意的话,我们还会去寻找其他想要合作的部落,我相信,面对这种诱惑,肯定有很多部落愿意跟我们华部落合作!”说完后,小林就转身准备离开。 “哎,等一下!”猪首领最终还是没有抗住诱惑,他上前笑着对小林说道,“那好吧!我答应你们,退出部落联盟!从今天开始,我们猪部落就与华部落是友好部落,不过,小林,就像你刚才所说的那样,我只是退出部落联盟,但你们华部落与菊部落之间的战斗,我们猪部落不会帮助任何一方。” 小林笑了笑,说道,“这是当然!” 出了木屋,犬比划着问道,“怎么样?他答应了吗?” 小林脸上陪着笑,比划着答道,“当然,犬头领,猪部落已经答应了退出部落联盟,并且,他保证不会干预我们与菊部落之间的战斗。” 犬点了点头,说道,“嗯,那就可以了,只要猪部落退出,部落联盟的实力就削弱了一半,剩下那些小部落根本就不足为虑。” 在运转外交的同时,刘田又从牧城调来了五百匹马,用两艘大型楼船运送到了海城,位于海城的港口中,已经停了六艘楼船了,四艘大的,两艘小的。 这个时候,已经入冬了,天气寒冷,海岛上所有大大小小的部落都开始窝冬了,待在各自居住的木屋里不出来。 对于海岛上的这些部落来说,冬季是休息的季节,不可能进行狩猎或是战争,过冬的时候,一切的活动都得停止。 但对于拥有充足食物和保暖兽衣的华部落来说,冬季已经和其他季节没有多大区别了。 这个纬度的海面并不会结冰,所以,即使是在冬季,各项过冬的物资都能源源不断的通过楼船运送到海城来。 所有物资都准备妥当后,刘田让犬率领五百骑兵突袭这个岛上的小部落,尽量削弱菊部落的实力。 这些小部落根本就不是华部落的对手,加上在严寒的冬季,他们根本就不会想到,自己好好的待在木屋里过冬,会被突然袭击,猝不及防之下,很多小部落没怎么抵抗,就投降了。 还有一些拿起武器抵抗的部落,在强大的骑兵面前,也只是被屠杀的命。 仅仅用了两个月的时间,犬的五百骑兵就消灭了这座海岛上一半的部落。 这个时候,已经正式进入了深冬,天降大雪,即使是在海岛之上,外面的温度也达到了零下十几度。 为了战士们的安全,刘田下令所有的战士全部撤回海城休整。 这两个月来,一共俘虏了一万多人,海城是装不下了,只好分批送回华城,所有的男人全部充为奴隶,女人也全部沦为可交易的商品,无论是华部落的族人,还是其他的部落,都可以用商品来交易这些女人。 分户两年之后,华部落已经有一些族人过上了比较富足的生活,特别是那些当头领的人,他们相当于华部落最早的一批官员,部落会每月给他们下发一笔可观的报酬,加上拥有权力之后,一些人就会利用职权捞取好处,贫富差距开始显现。 从海岛上俘虏来的这些女人,大多相貌端正,所以,作为商品,她们很受欢迎。 人口的交易,需要有专人去负责,毕竟,这些女人也算是部落的财产,用她们交易得到的商品是要充归公仓的。 风想了想去,觉得还是将这个任务交给大力比较合适,作为贸易队的头领,大力一直干的兢兢业业,为部落创造了不小的收益。 作为华部落贸易队的头领,大力每个月可以从公仓领取三百斤粟米,二十斤盐巴的报酬,大多数头领,每个月的报酬也是这个数。 这个报酬说多也不算很多,养活一家人是足够了,但没办法发财,一旦财产私有之后,人的贪欲就增加了。 风将人口买卖的生意交给了他,大力就嗅到了一个巨大的商机,他觉得可以从中吃差价,因为这个时代,并没有统一的货币,还是以物易物的时代,一个女人的价格并不太好确定。 像陶器,盐巴,铁器这些东西,早就价格透明了,卖出去多少,收回来多少商品,都是明确的了,不太好贪,但这些刚刚送过来的女人就不一样了,大力觉得,自己可以瞒报价格,吃一些差价。 一个女人如果能卖一百斤粟米,就跟部落说卖了五十斤,差价的那五十斤粟米就归自己所有了。 至于跟随自己的那些贸易队成员,那都是跟了他两三年了,对他也比较忠心,只要分给他们一些好处,自己多贪一点,他们少贪一点,他的那些下属们肯定不会将这个秘密泄露出去。 第208章 黄河边的部落 这一次俘虏来的女人一共有五六千,如果能从每个女人身上贪污五十斤粟米,那么五六千女人,能获得多少收益?大力根本就算不出来。 大力感觉自己就要发财了,他激动的一个晚上都没有睡着觉。 五千多名奴隶,被三座城池分了,有一大半都被送到了华城,用来修建夯土路。 贯通三座城池间的道路并不是一时三刻就能修好的,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这些奴隶并不像其他部落的那些劳工们,还要付出报酬,奴隶们并不需要报酬,只需要每天让他们吃饱,有足够的力气干活就可以了。 此外,他们的生死都不需要太在意,毕竟,这些岛国上的人并不能算作真正意义上的人,刘田一想到后世华国人民所遭受的苦难,就对这些岛国牲口恨之入骨。 所以,刘田专门下了一道命令,就算是在严寒的冬季,也要逼迫这些奴隶们干活,生死不论。 女人们的待遇就要好上很多,她们被集中关押起来,不用干活,每天还能吃到一顿像样的食物。 华部落的族人可以优先来买这些女人了,五十斤粟米就可以买到一个女人,这是内部价,买回去后可以当奴婢伺候主人,也可以当小妾,这就可以随便使唤了,货物售出,部落就不会再管了。 对内出售的女人,大力没法贪,毕竟价格都是定好的,他没法从中谋取利益。 不过在华部落,能买的起奴婢的人毕竟是少数,绝大部分女人还是被大力带到别的部落去做交易了。 随着部落规模的扩大,华部落整个贸易队的规模也扩大了,贸易队的人数从最初的十几人增加到了现在的五十二人。 华城内还专门修建了一座庭院,庭院里有四座大宅子,用于储存货物以及贸易队日常办公所用。 这些女人当然是越早交易出去越好,她们留在部落里,每天都要消耗粮食。 大力知道,一般的小部落,是买不起女人的,就算能买的起,也无法一次性买很多,与其这样,还不如去找个大型部落去进行交易。 他曾经听风说起过,在一条浑浊的大河边,生存着一个大型部落,风说这个部落的规模,就算是现在的华部落,人口也不及它的三分之一。 大力决定去向风打听一下,这个大型部落到底在哪个方向,距离华部落有多远。 风昨天才从谷城来到华城,入冬之后,他就一直待在谷城,从谷城里调物资发往海岛上,刚刚忙完,他就匆忙来到了华城。 首领没在部落,风暂时代管处理华部落的日常事务,这是刘田安排好的。 在华城,风有一所自己的宅院,这所宅院是风在华城的住宅兼办公场所,宅院的面积很大,两进两出,风的家人也住在里面。 大力来的时候,风正在听几个战和瘸子在跟他汇报工作,大力只好在一旁等候。 等两人汇报完之后,风问,“大力,你找我有什么事?” 大力客套的说,“没想到风城主会这么忙,真是打扰了!” 风摆了摆手,很有些神气的说,“首领不在部落,我作为华部落的一份子,要挑起重担啊,我这也是为首领分担压力,呵呵呵……” 大力陪着笑说,“是是是,风城主是首领最为器重的人,前途不可限量!” 风哈哈一笑说,“什么前途不前途的,我对部落那是忠心耿耿,就算首领不器重我,我也会为部落奉献我所有的精力!” 大力陪着笑,风问,“对了,大力,你来找我有什么事?” 大力说,“我这不是马上出去贸易了吗?你看这么多的女人都要交易出去,我也不能一个部落一个部落的慢慢交易,那得交易到什么时候?” “所以,我想去寻找一个大型部落来进行交易,最好是这些女人能一次性全部交易出去,这样,就省去了很多麻烦。” 风点了点头,说,“嗯,大力,你考虑的很周到,如果一次性就能将这些女人全部交易出去,确实能为部落节省很多!” 大力说,“风城主,我记得你之前说过,在一条大河旁边,生活着一个大型部落,对吗?” 风点了点头说,“嗯,是的,那确实是个很大的部落,就算是以目前华部落的规模,论人口的话,都不及那个部落的一半。” 大力问,“风城主,我觉得去一趟那个大型部落,能不能告诉我,那个部落具体在哪里,距离这里有多远?” 风说,“嗯,那个部落确实很远,距离我们华部落有五六天的路程,不过,它很容易就能找到。” 说着,风伸出手指向西北方向接着说道,“你只要沿着那个方向一直走,就会碰到一条非常大的大河,那条大河真的超级大,它的宽度比华城门口那条小河的长度还要宽,长度就更是长到没有边了!” 大力挠了挠头,他一时没有反应过来,那条河的宽度比华城门口那条小河的长度还要宽到底是什么意思。 风见大力有点反应不过来,就接着解释道,“大力,你不用想太多,你只要知道,沿着那个方向一直走,走差不多五六天的路程,就能抵达一条大河旁边,记住,那条河的河水非常浑浊,之前,我们去那条河里取水喝的时候,都要把水放在竹筒里或是石碗里沉淀一天一夜才敢喝,要不然,就会喝的一嘴的泥沙。” “哦,对了,我们还给那条河取了个名字,叫大浊河,当你到达大浊河的时候,你就能看到那个大型部落了,很容易就能找到。” 风嘴里所说的大浊河,自然就是黄河了,黄河两岸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这里生存着诸多部落,其中最大的一个部落就是风嘴里所说的这个浊河部落。 “好的,风,那就多谢了,我准备在天气稍微暖和一些的时候,就出发去浊河部落!”大力说道。 “嗯,今年的冬天比去年要稍微好一点,没有下那么大的雪,让战士们多穿一些保暖的衣服,带好帐篷和食物,防止碰到暴风雪天气!”风嘱咐道。 第209章 挖空岛国标志性的山峰 大力离开后,风看了看外面的天气,虽然外面很冷,但天气晴朗,他忽然想起远在海城的首领,他不知道首领现在怎么样了,海城那边的物资是否充裕。 “来人!”风招呼了一声,立刻就有一名当差的战士小跑着进了院子,来到正厅里。 “风城主,有什么吩咐?”战士躬身问道。 “立刻吩咐下去,从公仓里再调一批物资运送到海城!吃的,穿的,哦,对了,还有煤炭!多运一些煤炭过去,这天气虽然没有下雪,但是真的冷啊。” “是!城主,我立刻下去办!”战士答应一声,匆匆离去。 海城 深冬时节来临后,气温骤降,海城的所有战士们都躲进了海城里,虽然有瓦房,但依然很冷。 战士们只好用木柴生火,烤火,木柴燃烧的很快,需要隔一段时间就往火堆里加柴,白天还好,到了晚上就很折腾人了,木柴不像煤炭,可以一直燃烧到天亮不熄灭,需要一直派人看着 很多时候,因为看守火堆的人睡着了,导致火堆熄灭,战士们被冻醒。 室外的温度达到了零下二三十度,根本就没法外出作战了,战士们开始思念家乡了,思念自己的老婆和孩子了。 往年在华城时,冬季来临后,一家人就会蜗居在瓦房里,烧着部落分发的煤炭,屋子里很暖和,不像现在,简直就像待在冰窖里一样。 刘田察觉到战士们心态的变化,但他也没法变出煤炭来,只好鼓励战士们多动一动,一动起来身上就没那么冷了。 但没有人组织,大部分战士还是不愿意主动去运动,刘田只好安排了一天的运动项目。 早晨等所有人都起床后,就由犬带领大家进行操练,主要就是练习最基础的劈砍动作,大概一个小时左右。 等太阳升起来后,刘田亲自教战士们做广播体操,这种现代化的运动可以让全身都热乎起来,是一种非常科学的锻炼。 广播体操做完后,就进行射击比赛,每一天都会设置比赛的奖品,主要就是食物,兽皮衣以及盐巴这些,奖品虽然不多,但能激发战士们的斗志,让他们暂时忘掉寒冷。 下午时,刘田还会组织战士们去山上伐木,储存木柴,现在每天消耗的木柴都是一个巨大的数目,在这个寒冷的冬天,每时每刻都要燃烧木柴。 白天还好说,夜晚才是最难熬的时刻,战士们只能排着班,轮流值夜,一天两天还好,时间一长,战士们的精气神就变得不太好了。 “首领,今年冬天虽然没有下大雪,但天气比往年都要冷一些,我们还是准备的不足,战士们身上穿的薄,而且没有煤炭,这样下去不行啊!”大牙说道。 “嗯。”刘田点了点头,说,“我也没想到今年的天气会这么冷,是我疏忽了,大牙,你回一趟华城吧,让风准备一船物资送过来,主要是衣物和煤炭,煤炭要多运一些过来!” “是!”大牙答应一声,转身就走,小跑到院门处,和正要进入院门的犬撞在了一起。 “大牙,你这是干什么?这么着急忙慌的!”犬问。 “首领让我回华城运送物资过来,这鬼天气太冷了,没有煤炭的话,战士们真要冻死了。”大牙说。 “不用去了,物资已经送来了!战士们正在码头上卸货呢!”犬的脸上抑制不住的喜悦。 “真的?!”大牙也很高兴。 “当然了!我为什么要骗你?” 正说着,刘田走了过来,问道,“犬,送了多少物资过来?都是些什么东西?” 犬说,“一大船物资,主要就是煤炭,兽皮衣服还有一些食物。” 刘田点了点头,感慨的说道,“还是风考虑的周到,有了这些物资,战士们的心就可以安定下来了!” 刘田亲自来到码头上,一艘大型楼船正停靠在码头上,两条宽大结实的木板从甲板上延伸下来,战士们正上上下下的从甲板上将物资搬运下来。 一筐筐黑漆漆的煤炭被运送下来,放在码头上,再由另一帮战士搬进城里,送进仓库里储存起来,刘田大致看了一下,起码有上千筐煤炭被搬运下来。 战士们全都喜笑颜开,有了这些煤炭,晚上就可以睡个好觉了。 日奸小林并不知道这些黑乎乎的石头到底有什么用处,他朝刘田弓着腰,像一个皇帝跟前的太监似的,一脸谄媚的笑着,指着筐子比划着问道,“首领大人,这个到底是什么东西?” 刘田虽然听不懂他的话,但通过肢体语言,他还是明白了小林问的是什么。 虽然刘田对眼前这个家伙很鄙视,但毕竟,他现在对于刘田来说还有很大的用处,就比划着解释道, “火,这个是用来烧火的!” 小林虽然长的又矮又搓,但并不笨,他很快就明白了刘田的意思,继而又瞪大了眼睛,一脸的不可思议。 “怎么?你见过这种石头?”刘田比划着问道。 小林忙点了点头,用手摇指远方那座大雪山,说道,“我曾经在那座山上见过这种石头!” 刘田用手摸着下巴,想着,“这么说,那座雪山下面有煤矿?” “那可是岛国标志性的山峰,难不成要毁在老子手上?” “好!真是太好了!挖!必须要挖,挖空它!” 刘田拍了拍小林的肩膀,竖起大拇指,笑着说道,“小林,还得是你,你这个大煞笔,真是大大滴出息!” 小林还以为刘田是在夸赞他,忙笑脸相迎,点头哈腰的表示感谢。 大力是冒着严寒去浊河部落的,这些被俘虏来的女人,每天都要消耗大量的食物,对于华部落来说,每时每刻都是负担。 一路走来,几乎所有的河面都结了冰,但来到大浊河时,大力惊呆了,大浊河里并没有结冰,虽然是枯水期,但浑浊的河水还是奔腾而下,不知道流向了何方。 在蜿蜒曲折的大浊河附近,大力终于发现了人类活动过的迹象。 第210章 三长老相女人 那是一个用来祭祀的石台,用四根粗大的石柱支撑起来,悬在半空之中。 石台上刻着一些奇怪的纹路,大力看不懂,那些纹路中还有一些干掉的血迹,已经发黑。 这个石台就建在距离大浊河不远处的河岸上,站在石台上能很清楚的看到大浊河里奔腾不休的河水轰隆隆的响着,像是擂鼓一样。 大力站在石头上,眺望远方,在更远一些的地方,能隐约看到成片的草屋,他知道,那一定就是浊河部落了。 走近后,大力才发现,原来这些草屋都建在高高的黄土高坡上,在上面居住,不仅阳光充足,而且不容易被水淹到。 黄土高坡上,还有种植农作物的痕迹,作为有过种植经验的大力来说,这种松软,有边界的土地,他当然能看出来,是被人为翻耕过的。 只是不知道,这个超级大部落种植的到底是什么样的农作物,是水稻?还是……粟米? 像这种人口超过万人的大型部落,如果仅仅依靠狩猎,是不可能维持这么多人口生存的。 远方,还有一些牧民在放牧,不过距离太远,大力看不清楚那些是什么动物,但数量有很多,黑色的,白色的都有。 浊河部落的战士很快就发现了这群不速之客,他们拿起武器拦住了大力的去路。 面对这样的情况,大力早就已经习以为常,往常,每到一个陌生部落,他们都会被拦下来,但只要大力说自己是来交易的,这些战士就不会为难。 在这个以物易物的时代,很少会有部落能组织起一支贸易队,这个由几十人组成的贸易队必然是来自于一个很强大的部落,一般的小部落根本就不敢得罪。 华部落的贸易队之所以这么长时间以来,一直飘荡在外面,而没有被任何部落攻击,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基于此。 “朋友,我来自华部落,我是来与你们部落做交易的。”大力率先开口自我介绍道,他的脸上全是真诚的笑意。 这是长久以来,他在与其他部落进行交易时,所培养出来的独特笑容。 果然,这些战士一听是来做交易的,就稍稍放下了戒备,开始检查大力所带的商品。 贸易队带了二十头牦牛,牦牛背上驮着华部落特有的商品,陶器,盐巴和铁器,另外还有穿戴整齐的二十名女人。 这些女人全部是大力一个一个精挑细选出来的,她们不仅相貌端庄,而且体格不是太瘦弱,这样才能卖出好价钱。 检查一遍之后,确认这些人确实是来进行交易的,于是他们就在前方带路,把大力一行人带进了浊河部落。 部落的规模很大,草屋搭建的比较整齐,一眼望不到头,看起来简直比一个华城的规模还要大上一些。 在部落中心位置的空地上,有两座用碎石块码起来的建筑,很高,占地范围很广,那看起来像是两座大型粮仓。 在两座粮仓的另一头,有三个用木头围起来的木制栅栏,那看起来像是畜栏。 经过两座石头建筑时,他看到周围散落着一些黄色的种子,还有一些女人正从粮仓里搬出那些种子,在一个石臼里捣着,像是在做饭。 大力确信,这个部落确实种植了粮食作物,但他不知道这是什么种子,这既不是水稻,也不是粟米。 “朋友。”大力喊了一声。 在前方带路的几名战士停了下来,转头看向它。 大力露出笑容,指着那些种子问道,“能告诉我,这些是什么吗?” 有一个性格比较好的战士说道,“这个是大麦,我也是听巫说的,他说在很久很久之前,来了一群长相奇特的人,他们长着绿色的眼睛,黄色的头发,而且头发是弯弯曲曲的,这种大麦就是他们带过来的。” “他们还教会了巫种植这种大麦,靠着大麦,我们浊河部落才能养活这么多的族人。” “大麦?”大力并不清楚这是什么农作物,但他得多交易一些带回去,这是他大力发现的一种新的农作物,在华部落还从来都没有出现过,首领一定很开心。 浊河部落的战士领着贸易队继续前进,每隔一段距离,大力就能看到两座石头粮仓,短短数百米,他就看到了十座粮仓。 大力非常惊讶,这么多的粮仓,这个浊河部落到底储存了多少大麦? 走到差不多部落的中心位置,几名战士在一座稍大一些的草屋前停了下来,对大力说道, “这里是三长老住的茅屋,他专门管交易的,我带你进去,其他人就不要进去了!” 大力点了点头,这名战士就带着大力走了进去。 茅屋很低矮,里面的光线也很昏暗,就算是在白天,大力也不太能看清茅屋里的摆设。 他只能看到茅屋里躺着三个人,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那两个女人光着身子,正一边一个的趴在男人身上。 “三长老,来了一个做交易的人,您看……”战士说。 “嗯,你先下去吧!”三长老懒洋洋的声音响了起来。 大力察言观色,见这个三长老大白天的就在床上做不可描述的事情,还一次性两个女人,知道这个三长老肯定是个老色批。 战士退了下去,三长老轻轻的拍了拍两个女人的肩膀,两个女人有点费劲的爬了起来,光着身子,毫不避讳的从大力身边经过,走了出去。 三长老穿好了衣服,才正眼看了看大力,问道,“你有什么商品?拿出来我看看。” 大力说,“女人,我带来的商品是女人,她们就在外面。” 三长老眼睛一亮,说,“那你还不快把她带进来让我看看?” 大力说,“三长老,我觉得你还是出去看的好,这里太昏暗了,看不清长相。” 三长老点了点头说,“那好吧,我就亲自出去看看!” 三长老走出茅屋,来到这些女人面前,开始上上下下打量这些女人。 第211章 交易价格 这些女人在来之前,全部洗了澡,而且是用肥皂洗的,脸上,身上都洗白洗干净了,身上还散发出一股独特的香气。 不仅如此,为了让她们能卖上好价钱,竹还亲自为她们打扮了一番,让她们穿上崭新的兽皮衣服,衬托出凹凸的身材,头发梳起来,用木簪插上,脚上穿上皮靴,笔直的小腿裸露在外面,看起来别有一番野性的味道。 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就算是原始人类,只要底子还不错,稍微打扮一番,也能成为美女,况且,从岛国俘虏来的这些女人,一个个长的都挺端正,歪瓜裂枣的少。 “怎么样?三长老,这几个女人你还满意吗?”大力笑吟吟的问道。 三长老绕绕着这些女人看了一圈,皱着眉摇了摇头,说道,“不行,不行,你带来的这些商品不怎么样嘛!” 大力很吃惊,他问,“三长老,这些女人不漂亮吗?” 三长老呵呵一笑说道,“年轻人,这女人漂亮有什么用?要会生会养才行!你看看你带来的这些女人,瘦不拉几的,屁股上也没肉,这样的女人能生孩子吗?能干活吗?” 你再看看我们部落的那些女人,哪一个不是腰圆屁股大的?既好生养,又能干活,这才是好商品嘛! 大力恍然大悟,他忽然想起刚刚从三长老的茅屋里走出去的那两个女人,粗壮有力的身材,长的比他大力还要高一点,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们是男人。 在华部落生活久了,他倒把原始人类的审美标准给搞忘记了。 在原始部落,繁衍生息是头等大事,女人长的好不好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生养,会干活。 所以大部分原始人类在挑选女人的时候,并不是将外貌放在第一位,当然,如果长的既好看又能生养,那自然是最好的。 大力哈哈一笑说,“三长老的眼神果然挑剔,不瞒三长老,我们华部落还有很多女人等着被交易,这些女人只不过是其中最差的一批罢了!” “哦?是吗?那太好了,就是有再多的女人,我们浊河部落也能养的起!虽然我们不缺女人,但对于像我们这样的大部落来说,女人当然是越多越好!”三长老说道。 听三长老这样说,大力自然非常高兴,部落里还有几千个女人等着出售,于是就说,“那么三长老,我们就来谈谈这些女人的价格吧!” “嗯。”三长老点了点头,说道,“在我们这儿,一个没有生病也没有残疾的正常女人,只要50斤大麦就能换的到,如果只是轻微的残疾,价格是30斤大麦,生病的我们不要,重度残疾只要不影响繁殖能力,我们也要,但价格就很低了,10斤大麦。” 大力觉得这个价格实在是有点低了,要是以这样的价格卖,那他还怎么捞好处?于是就说道,“三长老,我们部落的那些女人全部都是正常女人,没有生病,也没有残疾,但是50斤大麦的价格确实有点少了,你也看到了,我带来的这些女人,她们都是其中最差的,她们很瘦,但她们的长相都很漂亮,只要让她们吃饱,她们也会重新壮实起来。” “一个既漂亮又能生孩子的女人和一个能生孩子但很丑的女人,你会选择哪个?” 三长老本来就是个老色批,如果是以他个人的标准来选,那自然是选择漂亮的女人,但如果为部落的繁衍考虑,他就会选择那些屁股大,好生养的女人,于是他问道, “那好吧,那你说说看,你想要什么样的价格?” “一个女人100斤大麦怎么样?我给你送上门来。” “100斤?哈哈哈……” 三长老连连摇手说,“这不可能,太贵了,太贵了……” “就算是这个世界上屁股最大的女人,也不值这个价!” 大力说,“那么就80斤吧,这是最低的价了,要是三长老不愿意,那我就去寻找其他买家了!” 三长老考虑了一下,一拍大腿说,“那好吧,就80斤!不过,事先说好了,你们送来的女人,我们会进行严格的检查,要是有生病的或是残疾的,我们可不要!” 大力说,“这你就放心吧,我大力做交易,向来都很讲诚信,保证一分价钱一分货!” 三长老点了点头,问道,“那么,你们到底有多少女人?” 大力伸出五根手指,三长老说,“50?” 大力摇了摇头,三长老又说,“500?” 大力又摇了摇头,三长老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说,“5000?” 大力笑着点了点头,三长老非常震惊,说,“不行,这太多了!就算是我们浊河部落,一下子增加5000个女人,也会是一个很大的负担!” 虽然女人可以繁衍后代,但她们也要每天吃饭,浊河部落住在黄河边上,虽然有很多食物来源,他们可以种植大麦,去黄河里捕鱼,还养了很多牲畜,但一下子增加5000人口,也让三长老感觉有点吃不消。 三长老很好奇,这个部落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女人,难道这是个超级大部落,人口比他们浊河部落还要多?于是问道, “大力,你们部落不需要女人吗?拿出5000个女人出来交易,你们部落还有女人吗?” 大力呵呵一笑,说,“当然!我们华部落当然不会交易自己部落的女人,这些女人全部都是我们华部落从一座海岛上掠夺来的!” “海岛?”作为一个深处内陆的大型部落,三长老并不知道什么是海岛。 大力解释道,“在很远的东方,有一个超级巨大的湖,那个湖一眼看不到头,比你们部落前面的那条大浊河还要大好几倍,我们称那片大湖为大海,大海里有一个岛,被我们华部落发现了,于是,我们华部落英明神武的首领,就率领战士们进入那座岛上,在那座海岛上,我们华部落掠夺了大量的人口。” 第212章 三长老心里的小九九 三长老心里想的是,如果浊河部落也能加入对海岛的战争,是否也能分一杯羹? 于是,他试探性的问道,“大力,那座海岛上想必有很多大大小小的部落,仅凭你们华部落能将整座岛都征服吗?” 大力说,“目前海岛上的战斗,我并不是很清楚,我只负责部落里的贸易,为部落换取各项需要的物资,至于战争,并不是我要考虑的事情。” 三长老又说,“大力,五千个女人实在有点多,我们浊河部落最多只能跟你们交易2000个女人,剩下的女人,等明年秋季,丰收后再说吧!” “或者,你回去后请示一下你们的首领,如果可以让我们参加对海岛的战斗,我们掠夺到了足够多的物资,或许能够帮助你们吃掉剩下的女人。” 两千个女人,一半都没有到,原本大力想的是,能将这些女人全部交易给浊河部落,现在看来,自己还是太乐观了。 大力说,“那好吧,三长老,我回去后,就向首领报告,等下次把那两千个女人送过来的时候,我就会把消息带给你!” “嗯。”三长老点了点头,说,“那么大力,我就等着你的好消息了!” 大力点了点头说,“三长老,除了女人之外,我还带来了一些我们华部落特有的商品,你要不要看看?” 三长老说,“当然!大力兄弟,快让我看看你带来了什么好东西。” 大力掀开牦牛背上搭着的牛皮毡子,露出白花花的盐巴和黄澄澄的陶器,说道, “三长老,你看,这些是盐巴,还有陶器。”说着,他又走到另一头牦牛跟前,掀开牛皮毡子继续介绍道, “这是铁器,对于你们耕种来说,用处非常大!” 对于盐巴,浊河部落是见过的,不过,他们也是从其他部落交易来的,在浊河部落西南方向,生活着一个和浊河部落差不多大小的大型部落,这个部落就是巨盐部落。 巨盐部落生活在一个大型盐湖旁边,这个盐湖每年都有一段时间的枯水期,等湖水干涸之后,湖的底部就会结一层厚厚的盐块,每到这个时候,巨盐部落的所有族人不干其他活,专门去盐湖里搬盐块,加工成盐粒储存起来。 每一次收获的盐粒都足够巨盐部落使用好几年时间,随着巨盐部落储存的盐粒越来越多,他们发现根本就吃不完,于是就拿这些盐粒出去交易。 让巨盐部落没想到的是,这种粗粗的盐粒竟然大受欢迎,巨盐部落占据着这片盐湖,逐渐发展成一个大型部落,距离巨盐部落不远的浊河部落就成为了他们最大的客户。 这两个大型部落互相合作,强强联合,吞并了周边大大小小的部落,在西北地区称王。 三长老看着牦牛背上那细细的白盐,非常吃惊,问道,“大力兄弟,你说这是盐?” 大力说,“当然!不信你尝尝。” 三长老用手指沾了一点白盐尝了尝,不禁瞪大了双眼,这种盐不仅很细,而且味道很纯正,一点苦涩的味道都没有,不像大盐部落那种粗盐粒,有点苦,还有点涩,味道没有这种细盐好。 “嗯,不错,不错。大力兄弟,你们这种盐确实要比巨盐部落卖的那种粗盐味道要好,只是不知道价格怎么样?”三长老不住的点头说道。 大力知道,盐巴的价格是很贵的,通常一斤盐就可以换二斤肉或是五到十斤粮食,有的地方,二斤盐就可以换一个女人了,而且盐是消耗品,吃完就没有了,所以,在这个时代,能掌握盐的部落,绝对是能够崛起的。 大力说,“不知道三长老准备用什么商品来交易白盐?” 三长老说,“就用大麦吧,我们部落虽然有各种各样的食物,也养了很多牲畜,但我们的主食还是大麦,大麦的数量也是最多的!” 大力略微犹豫一下,说道,“三长老,既然我们已经进行了一笔大的交易,白盐我就给你最低价吧,你也知道,我们华部落的这种细盐,无论是口感还是品质,那都是无可挑剔的,你刚才已经尝过,相信你也心里有数了。” 说完,大力伸出一根手指,说,“一斤白盐换十斤大麦,这个价格还算公道吧?” 三长老一听,心中大喜,十斤大麦就可以换一斤白盐,这个价格确实不算贵,要知道,就算是巨盐部落那种质量低下的粗盐,也是这个价格。 三长老呵呵笑着说,“公道,公道!大力兄弟,既然你这么实诚,那以后我们浊河部落的盐就从你们华部落买了!” 他相信,如果首领知道了这种白盐,而且价格还这么便宜的话,一定很高兴,到时候跟首领汇报的时候,就说这个价格是自己磨破嘴皮子才还下来的价格,说不定因为这个,自己就能挤掉二长老的位置,让自己当上二长老。 虽然大长老那个老头子的位置很稳固,自己这辈子恐怕都没法超越了,谁让他是巫呢,但二长老那个家伙,他凭什么排在我前头? 大力也很兴奋,没想到这一趟没白来,不仅卖出去两千个女人,还能为部落拉来一个大客户。 对于浊河部落这样超过万人的大部落,一次性交易白盐的数量肯定是巨大的,至少是以千斤来计算,说不定万斤也是有可能的。 大力这次带来的白盐只有几百斤,全部交易给了浊河部落,另外,浊河部落对于铁器也非常感兴趣,只是铁器的价格非常昂贵,比白盐还要贵很多,就连浊河部落这样的大型部落都没法一次性购买很多把铁器。 大力对三长老说,“三长老,虽然铁器的价格很贵,但是它非常耐用,一把铁器如果仔细点用,可以使用好几年,所以,一把铁器换五十斤大麦,不会吃亏的。” 尽管大力说的天花乱坠,三长老最终也只选了十来件实用的铁器。 第213章 大力的汇报 大力带着几千斤大麦回到了华城,他命令战士将这次交易来的商品清点后,全部送进公仓里储存,然后,他就来到风居住的庭院,向风汇报这次交易的细节。 “大力,怎么样?这次交易还顺利吗?” 风笑着问大力。 大力说,“嗯,这次的交易还算顺利,我见到了浊河部落负责贸易往来的三长老,我与他谈成了一笔长期的交易。” “哦?是什么交易?”风问。 “浊河部落所吃的盐,一直都是从巨盐部落交易的,据三长老所说,那个巨盐部落的领地中有一片巨大的盐湖,部落里所产的盐都是从那个盐湖中挖出来的。” “三长老还专门拿出他们从巨盐部落那里交易来的盐让我看了看,那是一种粗粒盐,而且泛黄,吃起来还有一种苦涩的味道,跟我们华部落的白盐完全就不在一个档次上。” “所以,当我拿出我们的细盐给三长老看过后,三长老立马就决定,日后浊河部落所食用的白盐全部由我们华部落提供。” “风,我们的盐矿得加大开采力度了,浊河部落有上万人口,他们所需要的盐巴可不是一个小数目,我们得尽快生产出大量的白盐,我已经答应了三长老,等下一次再过去的时候,要给他们带去一万斤白盐。” 风点了点头,说,“嗯,这倒不是什么难题,这两年,我们一直从渔民部落购买白盐,我们华部落的盐矿,开采的力度一直很小,这一次有了这么个大客户,自然要加大开采力度,通往盐矿的夯土路修的又宽又平坦,我们利用马车来拉盐矿很方便!” “而且,我们华部落现在有几千名奴隶,不怕没有人干活。” “大力,这一趟算是没白去,谈成了这笔大单子,我会替你向首领请功,首领一定会奖赏你的!” “为部落效力,是我大力的荣幸!大力不求奖赏,只希望部落能越来越强大!”大力表忠心道。 “好好好!大力,首领没看错你,你果然对部落忠心耿耿。”风赞赏道。 大力笑了笑,然后继续汇报,“风,浊河部落确实是个很大的部落,你说的没有错,他们部落的人口比我们华部落还要多,而且,他们也种植了一种粮食。” 说着,大力示意两名战士将一筐大麦抬了进来,说道,“他们称这种粮食为大麦,三长老说,这种粮食是一些西方人带到他们部落的,他还说那些西方人长着绿眼睛,黄头发。” “虽然我不知道三长老到底讲的是不是真的,但这种大麦我确实从未见过。” 风在很久很久之前就离开了那片区域,所以,他并不清楚浊河部落如今已经种植大麦了。 风抓起一把大麦闻了闻,说,“嗯,闻起来很香。” 他又把一粒大麦放进嘴里嚼了嚼,感觉非常坚硬,有一股青草的味道,还带一点苦涩味,但并不难吃。 “这种粮食吃起来还不错,跟水稻和粟米都有所不同,大力,交易回来的大麦先不要对外出售,留着当种子。”风说道。 大力笑了笑说,“风,别担心,浊河部落已经跟我们达成了一笔大交易,他们愿意以每个女人50斤粟米的价格,交易2000个女人!” 在回来的路上,大力就已经想好了,与浊河部落达成的交易是每个女人80斤大麦,两千个女人就是16万斤大麦,但他决定瞒报,按50斤大麦报的话,只需要上交给部落10万斤大麦,剩下的6万斤大米就能落入他大力个人的腰包了。 只需要拿出1万斤来分给他手下的那些人,自己就能纯赚5万斤大麦。 风点了点头,说,“嗯,大力,虽然我们交易出去了2000个女人,但我们一共俘虏来5000多个女人,还有3000多个女人等着交易,她们在部落里多待上一天,就要多消耗一天的粮食,得想办法尽快将她们都交易出去!” 大力说,“风,这正是我要跟你说的第二件事,浊河部落告诉我,那3000多个女人,可以交易给他们,不过,三长老提了一个要求。” 风问,“是什么要求?” 大力回道,“三长老说,希望能让他们浊河部落也加入到对岛国的战斗之中,三长老说,他们也想要去岛上掠夺一些物资,那样的话,他们才有足够的食物来消化剩下的那三千多个女人。” 风想了想说,“这件事情,必须要先报告给首领,只要首领同意,我是没有意见的!” 大力说,“也不知道海岛上的情况怎么样了?风,你觉得就凭我们华部落那三千多战士,真的能扫平整座岛吗?” 风摇了摇头说,“有点困难,前几天,首领派战士回来,我得知了,有一个非常强大的部落已经联合了海岛上所有的小部落,组成了一支超过十万人的部落联盟,双方的战士人数相差太过悬殊,要想赢,恐怕很困难!” 大力说,“那这样说,如果浊河部落能够加入,对于我们来说,还是一件好事!” 风叹了口气,说道,“一切就由我们的首领做主吧!大力,你又不是不了解我们的首领,他就像是神明一样,总能够在适当的时候化解危机!” 大力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 海岛上 进入深冬后,海城就没进行什么军事活动了,海岛上的那些土着部落在冬天时也只能窝在自己的木屋里不敢出来。 海城的战士们每天上午进行完基础的军事训练,做一遍广播体操,等到下午的时候,就被安排去雪山脚下挖煤矿。 从战士们挖回来的一筐筐煤矿中,刘田还发现了一些其他的矿石,主要是铁矿石和高岭土。 这表明,这座雪山中可能以煤矿为主,还伴生有其他矿石,这给了刘田一个不小的惊喜。 有了铁矿石后,在海城就可以建高炉,炼制铁器了,武器就不用隔海运过来了。 高岭土就是观音土,古代闹饥荒的时候,就有很多人靠吃观音土来充饥。 不过,高岭土还有更大的作用,那就是用来制作耐火砖或是瓷器。 第214章 用木筏可以吗? 风派来的战士抵达了海城,向刘田详细报告了大力从浊河部落带回来的消息。 当战士说浊河部落想要加入到对海岛的战斗后,刘田想了想就答应了下来,浊河部落只是想要掠夺一些人口和物资,那就让他们来好了,这样一来就可以大大分担华部落一些压力。 战士带着首领同意的消息回到华部落后,大力就再次出发前往浊河部落。 这一次去浊河部落,大力带了大量的物资,除了2000个女俘虏之外,还有5000斤白盐,一些陶器以及少量的铁器。 整支商队的规模也比之前任何一次都要大很多,5000斤白盐分装在100只大箩筐中,用50头牦牛驮着。 另外,为了将交易到的粮食拉回部落,风将部落所有闲置的马车都拨给了大力使用,一共凑齐了24辆马车和几千只麻袋。 大力已经算过了,这种双马拉的马车,每一辆最多可以拉2000斤粮食,24辆马车可以拉斤粮食,牦牛的负重能力就要低一些了,一头牦牛最多负重100斤,50头牦牛也只能拉5000斤粮食,16万斤粮食要运三趟才能全部运回部落。 女俘虏们虽然不需要用绳子绑着,但也要严加看管,防止他们逃跑,所以,这一次,商队中还多了一百名战士,专门负责看管这些女俘虏。 整支队伍浩浩荡荡,商队经过一些小部落聚居地的时候,也会停下来,问一问他们需不需要做交易。 这些小部落基本都认识这是华部落的商队,大力已经来过好几趟了,不过,他们一般交易的物资都比较少,通常只是四五件陶器,10来斤盐这样子,而且,这些部落种植的粮食比较少,通常都是用兽皮或是猎物来做交易,大批量的交易通常没有。 “大力,你带这么多的女人,是要去哪里?”一个小部落的首领问道。 大力说,“这些女人当然是要拿去做交易的,这里有整整2000个女人,全部都要交易到浊河部落去!” “2000个女人?!”这个小首领彻底震惊了,他问道, “大力,你要把你们华部落所有的女人都交易出去吗?以后你们华部落要拿什么来繁衍后代?” 大力骂道,“你这个王八蛋!你说的什么鬼话?我怎么可能把部落里所有的女人都交易出去?” 这个小部落的首领被大力骂了一顿后,一点也不敢生气,只咧着嘴嘿嘿的傻笑。 大力冷哼一声,继续说道,“老实告诉你吧,这些女人全部是我们华部落从一座海岛上掠夺过来的!我们华部落暂时不需要这么多女人,就把她们给交易出去了!” 这个小部落的首领一脸羡慕之色,他搓着手问道,“大力,你看你能不能跟你们华首领说一说,让我们小山部落也去那座海岛上?” 大力说,“你们要是缺女人的话,就跟我们华部落交易好了,我们在华城里还有三千多个被俘虏的女人等着被交易,要是你们想要的话,下次我送一些女人过来。” 小山首领说,“大力,那你得先告诉我,一个女人卖什么价?” 大力在心里思忖起来,与浊河部落交易的价格是80斤大麦一个女人,但他向风汇报时,说的是50斤大麦的价格。 这些小部落的购买能力,大力是了解的,凭他们的实力,是做不成大交易的,他也就不打算从中捞好处了。 为了不穿帮,他就对小山首领说,“60斤粟米一个女人。” 小山首领说,“大力,这个价格确实还算公道,不过,你也知道,我们小山部落只是个小部落,没有多少粮食,这个冬季还没有过去,还要撑到春天呢,要是我一次性买10个女人,价格能不能再低一点?” 每次跟这些小部落做交易,大力就会面临这样的情况,这些小部落总是会斤斤计较的砍价,直到价格达到他们的心理预期为止。 大力想了想,对小山首领说道,“那好吧,如果你一次性买10个女人的话,我就给你50斤粟米一个女人的价格,这是最低价了!” 小山首领想了想,虽然50斤粟米还是让他有些肉疼,但既然大力都说了这已经是最低价了,他也只能勉强接受了。 小山说,“那好吧,大力,那就50斤粟米一个女人吧!你什么时候能把女人送过来?” 大力说,“等我把这些女人全部送到浊河部落,等那边的交易完成后,我就把那10个女人送到你的部落来!” 小山部落点了点头,说,“嗯,这当然可以,那500斤粮食等到你把女人送来后,我再给你。” 大力说,“当然!一手交粮食,一手交女人,我大力一直就是这样做交易的!” 离开小山部落后,商队继续出发,一路上,大力又和七八个商队达成了交易,一共卖出了100来个女人,有的部落买10个女人,有的部落买20个女人。 商队抵达浊河部落后,三长老亲自对这2000个女人做了仔仔细细的全身检查,确保这2000个女人没有生病或是残疾。 三长老很满意,他说道,“大力,很好,这些女人我很满意,我们的这笔交易就算是完成了,你让你的族人去粮仓那边领取粮食吧!” “好!”大力答应一声,吩咐战士们牵着马车和牦牛去装粮食。 “大力,上次跟你说的那件事情,有结果了吗?你们华首领答不答应我们浊河部落去参加海岛上的战斗?”三长老问道。 大力点了点头,说道,“嗯,回去后我就派人去海岛上请示首领了,首领答应你们派人去海岛上,但我们的首领也说了,去海岛需要有船,不知道你们浊河部落会不会使用船?” 三长老问道,“用木筏可以吗?” 第215章 通向大海的河 大力说,“三长老,我想你还是没搞明白什么是大海,我之前就跟你说过,大海非常大,里面全是水,而且海水的风浪也很大,比大浊河里面的浪还要大很多很多,木筏肯定不行,需要有一艘大船才能渡海。” 三长老皱了皱眉,说道,“可是我们部落只有木筏,没有船。” 大力说,“不瞒三长老,我们华部落会造可以渡海的船,我们的战士之所以能到达那座海岛上,就是使用了部落里制造的楼船。” “呵呵,当然,这种楼船是我们首领发明出来的,除了首领之外,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哪个人会造船。” 三长老说,“大力,我们没有楼船就去不了那座海岛,那就算了吧!” 大力想了想,说,“三长老,如果你们想要楼船的话,我们可以帮助你们造,但是你们得拿粮食来交换。” 三长老说,“真的吗?大力,你真的愿意帮助我们浊河部落造楼船?” 大力呵呵一笑说,“三长老,我只是个商人,我并不会造楼船,但是我们华部落的木匠会造,你如果愿意交易的话,我可以派木匠过来,帮助你们造船。” 三长老说,“那,造一艘楼船,需要多少粮食?” 大力说,“那要看你们想要造多大的船了。”他歪头想了想,继续说道,“就拿我们给渔民部落造的楼船来说,一艘能装五百人的船,需要两千斤白盐,换算成粮食的话,就是两万斤大麦。” 大力开出的这个价,当然是含有水分的,给渔民部落造一艘能承载五百人的楼船,只要一千斤白盐,他开出高一倍的价格,无非就是想捞点差价。 三长老点了点头,觉得这个价格还挺亲民,毕竟,一个女人都能换80斤大麦,一次性能装500个战士的楼船,自然不会便宜多少。 “好!大力,那就帮助我们造四艘楼船出来吧!我们准备派2000个战士去海岛上。”三长老有些兴奋的说道。 大力说,“三长老,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不直接造两艘可以装1000人的楼船呢?价格都是一样的,一共八万斤大麦。” 三长老惊讶的说道,“装1000人的楼船?!” “这,这得多大啊?” 浊河部落平时下河捕鱼的木筏最多只能装下四个人,一次性装1000人的船可让他有些吃惊。 大力呵呵一笑说,“当然!船会很大,不过你不用担心,你们部落前方不就是大浊河吗?这条河足够大,楼船完全可以下到大浊河里,而且,我保证它能在大浊河里平稳的前进。” 三长老又是一阵不解,他挠了挠头,问,“大力,楼船不是要渡海的吗?这大浊河又不是海,楼船进入大浊河,还怎么渡海?” 大力说,“我们首领说了,大浊河就是通往大海的,你们架着楼船一直往东,就能进入大海了!” 三长老吃惊不已,他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都不知道这大浊河能通向大海,这个华首领是怎么知道的?难不成他是天上下凡的神明? 三长老不可思议的问,“这,这是真的吗?大浊河能通向大海?” 实际上,大力也不清楚大浊河是不是能通向大海,只是上一次,风派往海岛的战士回来禀报说,首领已经答应浊河部落向海岛上派援军了,并且,还让木匠们帮助他们打造楼船,说大浊河通向大海,只要船一直向东走,就能进入大海。 大力当时就感觉首领是在胡扯,首领从来都没来过浊河部落,他怎么可能会知道大浊河能通向大海? 对于首领的话,大力根本就不相信,只是,首领已经下了命令,要帮助大浊河打造楼船,他也只能乖乖遵守了。 大力虽然在心底不相信大浊河会通向大海,但他还是一脸坚定的说,“是的!三长老,大浊河可以通向大海!” 三长老一拍大腿,说,“好!大力,那就按照你说的办,帮助我们造两艘能装1000人的大楼船出来!8万斤粮食,你们现在就可以拉走!” 大力摆了摆手说,“不急,不急,等船造出来后,再付报酬,一手交船,一手交粮,我大力最讲诚信!” 三长老很高兴,他拍了拍大力的肩膀,说,“大力兄弟,跟你进行交易真是一件很愉快的事!等那两艘大楼船造好后,我邀请你来我们浊河部落参加祭祀大典!” 大力说,“好的,好的,三长老,如果我有空闲的话,一定会来参加的!” 那16万斤粮食是分三次拉回华城的,当然,充归公库的只有10万斤大麦,剩下的6万斤,被大力和他的手下们贪掉了,大力一个人就贪了3万斤。 木匠们很快就被派到了浊河部落,开始动工建造楼船,就在大浊河岸边,浊河部落为这些木工们搭建了几座茅草屋,供这些木工们居住。 一艘大型楼船不是一天两天就能造好的,木工们需要有一个长期住在这里的打算。 海岛上的春天比陆地上来的要更早一些,这里的冬天也要更短暂,在陆地上,冬天的时长通常都是五个月左右,海岛上只有三四个月。 海岛上剩下的几十个部落的首领都聚集到菊部落。 菊部落的首领小菊正在向他们强制征兵,他告诉这些部落,每一个部落都需要拿出至少200名战士。 他可不管这些部落有没有拿出这么多战士的能力,小菊觉得无论大小,所有的部落都提供200名战士,这样对每个部落都公平。 一些稍大一些的部落听到这样的决定后,都表示赞同,对于他们来说,拿出200名战士并不困难。 但是,一些小部落就不太乐意了,他们一个个低着头,愁苦的皱紧了眉头,这些小部落中,别说拿出200个战士了,就是他们部落里所有的战士加起来都没有200,这让他们愁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一个胆子大的小部落首领,站了出来,对着小菊毕恭毕敬的躬身行了个礼,然后抬起头来说,“菊首领,我们小溪部落所有的战士加起来也只有100个,我们怎么能拿出200个战士?” 第216章 大力的正妻和小妾 小菊听了这话,也愣住了,一副无计可施的样子,似乎他之前从未考虑过这个问题似的。 另一个大部落的首领站了出来,他提议道,“小菊首领,这件事也好办。” 小菊眼睛一亮,问道,“竹内,你有什么好提议?” 竹内说,“拿不出两百名战士的那些部落就去海里捕鱼吧,为我们的战士提供足够多的食物!” 小菊点了点头,说,“嗯,这确实是个不错的提议!” 他也不征求那些小部落的意见,就直接宣布道,“拿不出200名战士的部落,就负责为我们的战士提供足够多的食物,绝对不能让战士们挨饿!” 虽然不用拿200个战士出来了,但那些小部落的首领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要捕给一支数万人的队伍,需要的食物量可是非常巨大的,这就意味着这些小部落需要发动所有的族人为这支队伍收集食物。 无论是下海捕鱼,还是进山狩猎,都不是稳定的食物来源,原本他们只需要捕获足够部落食用一天的食物量后,就可以休息了,但现在,他们不得不花更多的时间去寻找食物。 这些小部落根本就不敢违抗小菊的命令,那样的话,绝对会给自己的部落带来灭顶之灾,说不定,那个外来的华部落还没有打来,他们就先被菊部落给灭掉了。 华部落派往浊河部落的100名木工,花了两个月的时间,终于造好了两艘大型楼船。 而这时,陆地上也正式进入春天了,这些木工们返回部落后,就告诉大力,三长老让他去参加祭祀大典,时间在五天后。 大力这段时间过的非常滋润,他贪污了3万斤大麦后,就花费粮食,请华城的瓦工为他扩建他居住的瓦房。 大力住的一直都是独栋瓦房,只有一间,他原本有一个老婆,三个孩子,有了大量的粮食后,大力就不满足现有的居住条件了,于是决定扩建瓦房。 他决定仿造风住的瓦房来建,风住的是一所两进两出的庭院,规模自然比大力居住的独栋瓦房宽敞很多。 不仅如此,大力觉得自己如今有了很多粮食,那么自己就应该过更好的生活,于是,他花了50斤大麦,买了1个女人来当女仆,而且,这个女人长的很漂亮。 大力的正妻是个很瘦弱的女人,而且长的也不太好看,与这个女仆比起来,相貌上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大力自然经受不住这样的诱惑,在一个风黑夜高的夜晚,大力把这个女人拉进了柴房里,强奸了这个女人。 一开始,并没有人知道这个女人被大力强奸了,这个女人也不敢说出来,直到某一天,这个女人的肚子一天天的大了起来,这件事才最后被捅开了。 大力的正妻知道后,在家里大哭大闹,说大力不是人,自己辛辛苦苦在家里带孩子,对大力无微不至的照顾,他竟然还在外面搞女人。 自从有了粮之后,大力的心理就产生了某种微妙的变化,他觉得如果不是他,家里怎么可能有粮食盖的起一座两进两出的瓦房?让一家人都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 这个丑陋的女人,现在竟然还敢对着自己大哭大闹,自己不就是玩了一个女人吗?又不是养不起?为什么要跟自己闹? 于是,他郑重的告诉他的正妻,要是她再继续闹,就把她赶出去,反正女人多的是,自己又有粮,还怕找不到女人吗? 这种话,对于大力的正妻来说,效果非常好,她立马就停止了哭闹,她害怕会被大力赶出家门,最后,他默许了大力,将那个比他漂亮百倍的女人娶回家。 这个女人一开始并不愿意嫁给大力,因为大力强奸了她,不尊重她,但是有一天,大力带她进了自家的粮仓后,她就彻底改变了主意。 那个位于庭院东侧的一座用青砖青瓦建成的大粮仓里,堆满了粮食,这些粮食,就算是吃十年都不一定能吃的完。 大力最后如愿娶到了这个女人,而这个女人进门之后,就慢慢取代了正妻的位置,正妻在家庭的地位一落千丈,逐渐沦为了仆人,照顾大力以及这个女人的生活起居,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照顾三个孩子,什么活都干。 而这个本来是小妾的女人每天什么也不干,动不动还会欺负一下正妻,正妻为了不被赶出门,只好忍气吞声。 而大力对此也是睁一只眼睛闭一只眼,对于他来说,他对于那个正妻本来就没有感情,完全就是分户时,为了搭伙过日子而选的一个女人。 那个时候,他还很穷,根本就没有选择的余地,虽然这个女人很丑,但在那时,他觉得自己也就只能配这样的女人。 但现在不一样了,自己有粮食了,而且还有很多很多,那为什么不选自己喜欢的女人呢?他觉得现在,只有漂亮的女人才能配得上自己。 距离浊河部落祭祀大典的日子还剩下五天时间,大力觉得该准备准备,动身前往浊河部落了。 浊河部落每年都会有两次固定的祭祀活动,一次是春耕时,另一次是秋收时,此外,如果遇到部落里的重大事件时,也会进行祭祀活动。 这一次,浊河部落拥有了两艘大型楼船,虽然是华部落帮助造出来的,但也算是部落里一件重大的事件,要进行一场祭祀。 大力这一次前去,一是为了参加祭祀典礼,二是为了把造船的报酬,那8万斤大麦拉回部落。 和上次一样,24辆马车,50头牦牛,差不多就能一次性拉回来了。 当大力来到浊河部落时,祭祀大典已经布置完毕了,部落里所有的族人全部集中到祭祀台前,乌泱泱的占了一大片区域。 第217章 河谷祭祀 浊河部落所有的族人都穿上了他们最好看的衣服,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在前一天晚上进行了一次久违的沐浴,将身体洗干净了。 大力被当成贵宾,设了专门的座席,和浊河部落的首领,二长老和三长老坐在一起。 主持祭祀大典的是浊河部落的大长老,也就是河巫,他是一个白发老人,背已经佝偻了,但精神依旧矍铄。 他披着一张几乎拖地的黑熊皮,熊脑袋耷拉着,空眼窝子里黑洞洞的,手里拄着根粗大的骨头棒子,磨的发亮,顶部刻了一些歪歪扭扭的纹路,像荡漾的水波。 他身后跟着俩壮汉,架着个瘦小的姑娘。姑娘赤着脚,身上就一件薄薄的麻布片子,冻得直哆嗦。头发乱糟糟地盖着脸,看不清模样,就一双眼睛空落落的,像是魂儿早没了。 峡谷的风卷着水沫子,又冷又湿,带着一股子河泥和鱼虾的腥气。两边是光秃秃、黑黢黢的石头山,浑浊的河水在石头缝里撞得轰隆直响,听着就让人心头发紧。 祭祀所用的石台就在河滩边,上面坑坑洼洼,沾着一层又一层洗不净的黑褐色,那是老早以前留下的血印子,干透了,嵌在石头缝里。 人不少,挤在石台边上。男人们光着膀子,腰里裹着磨得发亮的兽皮,脸上用红泥巴和白土抹了几道子,看着有点瘆人。火把噼啪响着,黑烟直往上窜,熏得人眯眼。没人说话,都盯着祭坛,只有那河水跟疯牛似的在底下吼,震得脚底板都麻酥酥的。 河巫走到石台中间,把那根大骨头棒子往石台上重重一墩,“咚”的一声,倒是暂时盖过了水响。 他仰起脖子,对着黑黢黢、水汽弥漫的山顶,扯着嗓子发出一声又长又尖的嚎叫,像是什么野兽临死前的动静。他开始浑身打摆子似的抖,熊皮跟着簌簌响,喉咙里挤出些怪动静,一会儿尖得像鸟叫,一会儿低得像狗喘,一会儿又学着河水轰隆隆。 谁也听不懂,就觉得他自个儿都快抽过去了。他跺着脚,绕着圈跳,那舞步看着就累得慌,每一步都像是要把自己钉进这冰冷的石台里。 旁边有人开始敲鼓了,鼓面蒙的是兽皮,声音闷沉沉的,一下一下,像人的心跳。 河巫猛地用骨头棒子指向河心。那俩壮汉立刻把姑娘抬起来,放到河边一个用几根湿木头和烂藤条胡乱绑起来的小筏子上。 筏子在水边晃荡,随时要散架的样子。姑娘被放平在筏子上,蜷缩着,还是一声不吭。河巫从腰里拔出一把磨得发亮的石片刀,刀刃在火把下闪着冷光。 他嘴里念念有词,手起刀落,在姑娘细瘦的胳膊上飞快地划了一道。血珠子立刻冒了出来,在她白得吓人的皮肤上格外扎眼。几滴血砸在冰冷的石头上,晕开一小片深色。 老祭师蹲下去,用那沾着血的手指头,在姑娘脑门子上画了个歪七扭八的符号。画完,他退后一步,又扯着嗓子嚎了一声,短促又刺耳。 岸边的壮汉立刻用力一推! 小木筏“哗啦”一下就被急流卷走了!像片烂树叶似的,在水里疯狂地打转、颠簸。姑娘的身体在筏子上被抛上抛下,撞得砰砰响。岸上的人群一下子骚动起来,刚才憋着的气都吐出来了,乱糟糟地喊成一片:“河神!收下吧!”“平了!平了!” 筏子猛地撞上一块黑石头,“咔嚓”一声裂开了!姑娘的身影被甩了出来,乌黑的头发在水沫子里一闪,就没了。紧接着一个大浪头打过来,浑浊的水一卷,什么筏子、头发、人影,全都没了影儿。 河水还在那吼,水汽弥漫,好像啥事儿也没发生过。 河巫死死盯着那翻滚的旋涡,嘴里那套怪话停了。他拄着的骨头棒子,刚才太使劲墩石头,顶上裂开了一道细口子。他慢慢地、非常慢地转过身,面对着底下黑压压的人群。熊皮帽子遮着脸,谁也看不见他是什么表情。只有那空洞的熊眼窝子,映着晃动的火光和水汽,幽幽地亮着一点光。 大力从未见过这种祭祀的场景,他问身旁的三长老,“三长老,为什么要把那个小女孩扔进河里?” 三长老解释道,“那个小女孩是用来祭祀河神的,护佑我们的楼船能在这条大河里平稳的运行。” 大力点了点头,为那个小女孩感到可惜,但他也知道,如果得罪了河神,会有更大的灾难降临,所以,他并不认为这场祭祀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河巫颤颤巍巍的从石台上下来,好像这一场祭祀抽空了他所有的精力,立刻有两名浊河部落的战士上前搀扶住河巫,来到石凳上坐了下来。 浊河部落的首领关切的问道,“巫伯,你感觉怎么样?” 河巫摆了摆手,呵呵一笑说,“老了,不中用了!” “咳咳咳……” 首领说,“巫伯,神明会保佑你的!” 这时,人群突然分开,一头头背上驮着物资的牦牛群被人牵着走向了岸边,等在岸边的族人开始往船上搬运物资。 这些物资主要就是粮食和水,也有一些肉干,帐篷之类的。 紧随牛群的是两队装备整齐的战士,他们的手里都拿着打磨的非常尖锐的石制兵器,这些都是被派往海岛的战士。 在等待物资全部搬运到两艘楼船后,两队战士开始登船。 华部落的工匠们在将两艘楼船造好后,就已经下水试航了,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这些战士登上船之后,就朝着岸上招手,跟部落告别,毕竟,这是浊河部落首次开船去跟敌人作战,这些勇敢的战士并不知道他们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凶险。 岸上的族人也在向他们招手告别,一些女人还流出了眼泪,好像这是生离死别。 两艘楼船缓缓启动,朝着下游,大海的方向驶去,浊河部落所有的族人全部站在岸边,默默的看着,两艘楼船慢慢变小,直至消失在他们的视线之中,浊河部落的族人才开始散去。 祭祀大典已经结束,三长老便领着大力去取那8万斤大麦的报酬,他对华部落造的两艘楼船十分满意。 华部落的商队来到一个粮仓处,三长老吩咐开仓装粮,负责看守粮仓的族人答应一声后,就开始帮助华部落的商队装粮。 就在这时,一支外族的商队也抵达了浊河部落。 第218章 首次接触巨盐部落 来到浊河部落的正是巨盐部落的商队,他们带着大量的粗盐来了。 巨盐部落的商队也是一支庞大的队伍,他们也是利用牦牛来拉粗盐,粗略一看,也有一两百头牦牛,起码二三百名战士。 当大力看到这支商队的时候,他觉得很诧异,他没想到在这片土地上,除了华部落和浊河部落之外,还有哪一个部落能组织起这么大规模的商队。 领头的是一个中年男人,他光着膀子,长的很魁梧,汉子走到三长老跟前,咧着嘴说道,“三长老,怎么样?这个冬天,你们部落过的还不错吧?” 三长老呵呵一笑,说道,“嗯,还不错,还不错!大石,你们今年来的比往年都要早上一些啊。” 这个大石在巨盐部落的位置和大力差部落,负责粗盐的贸易,他是巨盐首领同母的的弟弟,所以,巨盐首领就把这个对部落来说最重要的事情交给他来做。 大石咧着嘴笑道,“是啊,三长老,今年来的是要早一些,天一暖和我就吩咐我的族人开始准备给您们浊河部落送盐了,你看,我们这次一共拉来了两万斤盐!” 一边说着,大石一边指了指他身后长长的商队。 三长老笑了笑,说,“大石,你还是把你们的粗盐拉回去吧,我们浊河部落已经不需要你们的粗盐了。” 大石脸色微变,问道,“三长老,这是为什么?难道你们浊河部落不吃要吗?那样的话,你们的族人会没有力气干活的!” 三长老不打算隐瞒,既然已经跟华部落达成了交易,他就没必要再从巨盐部落交易盐了,华部落的细盐品质更好,而且价格也实惠。 三长老指着身旁一直微笑不语的大力说道,“大石,这位是华部落的大力,不瞒你说,我们浊河部落不久之前才和华部落达成了白盐的交易,我们暂时不缺要了,而且,我们浊河部落决定以后不再从你们巨盐部落交易粗盐了,华部落将会为我们提供足够多的盐!” 大石看了看大力,脸色变得不好看了起来,刚才一直微笑着的脸也垮了下来,如果失去浊河部落这个大客户,那他们粗盐的销量将会大打折扣,甚至会腰斩一半的销量,这对于巨盐部落来说,可是无法承受的损失。 大石说,“三长老,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吗?一直以来,我们两家的交易都进行的十分愉快,这个华部落又是从哪里来的?他们会制盐吗?” “三长老,你不要被这个家伙给骗了!” 大石指着大力说道。 大力不屑的说道,“不就是制盐吗?我们华部落制出的可是细盐,无论是品质还是口感都比你们巨盐部落制出的那种垃圾粗盐好很多!” 大石怒了,他说,“你这个王八蛋小子,你竟然敢诋毁我们巨盐部落,我今天非要好好教训教训你不可!” 说着,大石就撸了撸胳膊冲了上来,和大力扭打在一起。 三长老在一旁拉着架,“有话好好说,有话好好说,别打架嘛!” 华部落的战士们原本在粮仓里往外搬粮食,这时看到大力被打了,立刻涌了过来,巨盐部落的战士们也一起涌了上来。 双方开始械斗,场面开始失控,三长老只是管贸易的,处理不了这样的械斗场面,赶紧跑去报告首领。 虽然这两个部落打架,不关他的事,但毕竟是在他们浊河部落起的冲突,死个把普通战士倒没什么大问题,万一双方的头领有死伤,那可就有点麻烦了。 很快,浊河部落的首领就亲自赶到了,他身后是几百名全副武装的浊河部落战士。 可当他们抵达现场之后,本来混乱的械斗场面已经变成了一面倒的景象,巨盐部落节节败退,他们手里的石制兵器根本就伤不到华部落的战士,甚至他们的武器在与华部落战士们手里的武器接触后,木柄就会被砍断。 大石在惊慌失措之下,被大力一刀砍在了肩膀上,血流如注,还好他避让的快,要不然这一刀就要砍在他脑袋上了。 “都住手!”浊河首领大喝一声,他身后的几百名战士全部围了上来,华部落和巨盐部落双方才罢了手。 大石受了不轻的伤,他的肩膀被砍了一道很深的血口子,不停的往外冒着血,疼的满头大汗。 大力把大刀扛在肩膀上,趾高气扬的问道,“怎么样,服不服气?” 此时,巨盐部落的战士躺倒了一大片,还没死的,在地上翻滚着,哎呦哎呦的叫唤。 “呸,你这个王八蛋!有本事把手里的兵器放下来再跟我们好好干一仗!”大石捂着肩膀,忍着剧痛朝地上呸了一口痰。 大力呵呵一笑,说,“你当我傻吗?大家各凭本事,有能耐的,你们也造出这样的兵器来!” “好好好,华部落是吧?你给我等着!得罪我们巨盐部落,你们就等着灭亡吧!” 大石扔下一句狠话,领着巨盐部落剩下的战士,慌乱的离开了这里。 看着巨盐部落离去的身影,三长老有些忧虑的叹了一口气,他好心的提醒道,“大力,你不该这么冲动,你应该知道的,巨盐部落的实力不弱于我们浊河部落,你这样做,会给你们华部落带来很大的麻烦。” 与华部落进行了好几次交易,三长老也能猜出华部落的实力不弱,但他觉得华部落充其量也只是一个拥有几千人口的中型部落,与巨盐部落不在一个档次上。 第219章 海城被围 “首领,不如我们帮一帮华部落,派人去巨盐部落做一下调解。” 还没等大力说话,三长老就转头请示浊河首领。 浊河首领点了点头,说,“嗯,三长老,你亲自去一趟吧,希望巨盐部落看在我的面子上,能放过华部落!” 三长老点了点头,说,“凭首领的威望和我们浊河部落的强大,相信巨盐部落不会乱来的!” 然后他又对大力说,“大力,你赶快回去,准备一些物资,送到巨盐部落去,最好是你们的那个陶器,还有铁器,多准备一些,越快越好,我在巨盐部落等你!” 大力不解的问,“我为什么要送物资去巨盐部落?我们华部落跟他们有没有贸易往来。” 三长老说,“我知道你们华部落有陶器和铁器这样的好商品,你送一些去巨盐部落,跟他们的首领赔个罪,说不定他们就会饶过你们华部落,这你都想不明白吗?” “噗~”大力忍不住笑出来声,他说道,“三长老,多谢你的好意,但我觉得你去了也是白去,而且,我为什么要去跟巨盐部落赔罪?是他们太弱了,才被打败,哪有战胜一方向战败一方赔罪的道理?” 浊河首领拍了拍大力的肩膀,劝道,“话虽这么说,但是大力兄弟,你要明白,你们这一次之所以能战胜巨盐部落,完全就是取巧了,你知道巨盐部落有多少战士吗?” “8000!8000多战士,虽然在人数少的情况下,你们可以依靠兵器的优势打败他们,但如果巨盐部落派出8000战士去攻打你们华部落,你们还能赢的了吗?” “大力兄弟,听我的劝,不要逞强,带点东西,上门赔个罪,加上我们浊河部落从中调解,我相信,这件事情肯定能很好的解决!你们华部落也不至于会灭亡。” 三长老也劝道,“大力,你这是不相信我们浊河部落的实力吗?还是说,你对你们华部落的实力过于自信了?” 大力解释,“浊河首领,三长老,我知道你们是好心,但就算今天,我们华部落没有与巨盐部落爆发冲突,他们也迟早会找我们华部落的麻烦!” 浊河首领不解的问道,“大力兄弟,这话怎么讲?” 大力呵呵一笑,说,“很简单,你们浊河部落的盐路交易被我们华部落抢走了,这对于巨盐部落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你们觉得巨盐部落能这么轻易就放弃吗?他们无论如何都会来找麻烦的!” 浊河首领和三长老都不约而同的点了点头,觉得大力说的很有道理。 “那么大力,你们华部落要怎么应对?巨盐部落可不是个弱小的部落,他们光战士的人数就超过了八千,就算你们拥有这种厉害的武器,也打不过他们。”三长老担忧的说道,他可不想华部落被消灭,那样的话,他们以后就买不到细盐了。 大力呵呵一笑说,“三长老,你放心吧,我们华部落不会被打败的!” 浊河首领说,“那好吧,大力,那只能祝你们好运了!你知道的,虽然我们浊河部落并不怕巨盐部落,但我们两个部落之间是不可能打起来的,我们不会轻易招惹他们,他们也不会轻易招惹我们,所以,大力,我们浊河部落帮不了你。” 大力点了点头,说,“嗯,多谢了!” 等8万斤大麦都装上马车后,华部落的商队就开始返回了,这8万斤大麦,大力又贪了4万斤,分给他的部下2万斤,自己独吞2万斤。 大力越来越富有,除了刘田之外,他已经是华部落最富有的人了,只不过,没有人知道他的粮食是从哪里来的,就连风也不知道大力为什么突然有能力建起了一座大庭院。 也没有人去深究这个,毕竟,这个时代对于贪污腐败还没有什么概念,大力算是贪污界的鼻祖了。 海岛上 天气暖和之后,刘田就让被俘虏的奴隶们外出垦荒,准备在春耕来临时,种植一些农作物。 海城只保留了一百多个奴隶,他们之前都是俘虏来修建海城的,总不能让这些奴隶什么活都不干,每天还要消耗食物。 反正海城周边空地很多,刘田就把他们派出去垦荒了,另外还派几十名战士看着他们,要是他们敢逃跑,那就格杀勿论。 菊部落联合其他几十个大大小小的部落组成了一支人数超过了人的队伍,奔向了海城。 由于敌军的规模太过庞大,海城内只有2000名士兵,就算对方只是一帮乌合之众,但毕竟人数摆在那里,硬拼的话,讨不到什么好处。 刘田打算坚守不出,海城的城墙高五米,全是由大青砖砌成,这些土着是不可能攻进来的,而且一个冬季,通过楼船,从谷城和华城运来了大量的物资,足够整个海城内的战士吃半年的了。 海城被部落联军团团围了起来,不过,面对这种高大的城墙,这些土着们也无计可施,他们看着这座近在咫尺的城墙,挠着脑袋,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刘田每天都会来到海城的城头上,观察敌军的动向,城墙上,弓箭手们做好了射击的准备,只要敌军靠近城池就放箭射击。 一开始,这些土着人并不知道这四四方方的墙是什么,他们还好奇的挺着石矛去戳青砖,但很快,从城头上就射出了一排羽箭,射死了几个土着,剩下的土着们哇哇叫着逃跑了。 眼前出现的这座雄伟城池,完全出乎小菊的意料,他现在感到无比的头疼,聚集了这么大的一支队伍,却拿这座城池毫无办法。 没有攻城器械,也没有远程武器,到底要怎么做才能攻进城里? 联军中没有一个人能想出攻进城里的方法,他们之前从未遇到过有哪个部落会建高大的城墙将自己围起来的,这是他们以前从未碰到过的情况。 小菊也不着急,反正有那些小部落在为他们源源不断的提供食物,他觉得待在这个地方不愁吃不愁喝的,还挺惬意。 部落联军在海城下面驻扎了下来,搭起了连绵的帐篷,一开始,刘田并不在意,反正海城内食物充足,支撑个一年半载绝对没有问题。 而对方带着多人啥也不干的守在这里,每天要消耗大量的食物,肯定支撑不了多长时间。 双方就这样僵持了七八天,终于有一天,一个不好的消息,让刘田决定不能再这么僵持下去了。 第220章 发现几座大房子 用来停泊楼船的码头位于海城的东面,距离海城有十多里路,原本码头很安全,但就在前一天,负责看守码头的一百多名战士回来了。 这些战士大都受了或轻或重的伤,并且还死了十几个战士,他们带回来一个不好的消息,码头被袭击了,一共有几千人,突然攻击了码头。 凭一百多名战士,是不可能打的过几千人的,就算有软甲防身和铁制兵器也不行,于是他们只能放弃了码头逃了回来。 刘田没有怪罪这些战士,反而受到了夸赞能够在绝对的劣势面前,保留住绝大部分战力,这让他感到欣慰,如果不是敌军人数太过庞大,他绝对不会龟缩在城内,早就出城决战了。 不过现在,海城正面临着一个很大的麻烦,码头被攻占,意味着海城得不到补给,而且,那里还停靠着八艘楼船,海城内没有木工,如果楼船被毁,那他们就无法回去了。 刘田原本以为,码头距离海城有些距离,不会被土着们发现,可没想到还是被袭击了,这是一个很大的麻烦。 能发现码头以及那八艘巨无霸怪物,纯属巧合,小菊在海城脚下待的实在无聊了,于是就拉起一支三千人的队伍出去狩猎。 狩猎没有什么固定的方向,周围很空旷,他们进入丛林中,发现了一群野猪,大大小小有二十几只,在杀死大部分野猪后,有一只体型最大的野猪向东逃走了。 于是,狩猎队伍就追着那头野猪,鬼使神差的发现了这个码头。 实际上,这支狩猎队伍对码头并不感兴趣,但当小菊看到那头体型超过500斤的大野猪被一群拿着弓箭的人射死后,他立马就怒了。 自己辛辛苦苦追了十多里路,却被这帮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小王八蛋给截胡了,这如何不让他怒火攻心。 小菊估量了一下双方的实力,见对方只有一百多人,于是立马大手一挥,去抢那头大野猪。 小菊手下那帮人早就跃跃欲试了,得到首领的命令后,立马一拥而上,杀了过去。 让小菊吃惊的是,面对数倍于己的敌人,这一百多战士并没有丝毫慌张,他们被三千多人围了起来,但丝毫没有溃败的表现,反而己方不断有战士倒下。 打了差不多有20分钟,小菊的队伍终于将对方击败了,但战果很小,对方只死了十几名战士,而己方死了一百多名战士。 小菊没有表现出太多愤怒的情绪,反正死的这一百多人也不是菊部落的战士,最主要的是抢回了这头大野猪,这才是最重要的。 为部落联军提供食物的那些小部落,每天送到前线的都是从海里捞上来的鱼,每天都吃鱼,小菊早就吃腻了,现在终于可以换换口味了。 小菊让手下抬死野猪,准备返回营地,就在这时,一名战士突然喊道,“首领,首领,你看那边,那是什么?” 小菊顺着战士的手指看过去,只见大海中飘着几只硕大的怪物,有一大半都被岩石遮挡住了,如果不仔细看,还真是发现不了。 八艘楼船停泊在海港中,风浪吹来,打的船体发出啪啪啪的声音,船身也在剧烈的晃动。 一个战士说,“首,首领,那会不会是怪物?” 小菊从来没见过这种东西,但他并不相信那是怪物,他说,“什么怪物,我不相信!怪物只在晚上才会出来!跟我去看看!” 有一些战士胆子比较大,跟在了小菊后面,朝海港走去,还有一些战士胆子小,就留了下来,看守那头已经死去的野猪。 小菊靠近了楼船,仰头看着这个高度超过六米的庞然大物,更加确信了这根本就不是什么怪物。 因为他发现,这些庞然大物全部都是用木头做成的,木头被扒了皮后,就成了这个样子了,他还能闻到一股木头的香味,这个味道他非常熟悉。 在菊部落,所有的房屋都是用木头搭建而成的,对于木头,没有人比他更熟知的了。 “哈哈哈哈哈……”小菊发出了一声大笑。 跟随他而来的那些战士都莫名其妙的对视了一眼,一个战士问,“首领,你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 小菊冷哼一声说,“什么怪物!这明明就是房子!几座木头做成的房子!” “这几座木头房子一定就是刚才那群王八蛋住的地方!” 战士们恍然大悟,原本脸上凝重的神色缓和了下来,一个个都露出了笑脸。 “首领,这几个房子还真够大的,一定能住很多人吧!”一个战士说。 “嗯。”小菊点了点头,说,“很好,很好,这几座房子以后就是我们菊部落的了,回去通知其他人,就说我不回去了,就住在这里了,还有,让我们菊部落的那200个战士也到这里来住,其他人继续留守那边!” 这个战士搓了搓手,说,“尊敬的菊首领,你看,能不能让我们也住进这个大房子里,这么大,这么好的房子,我们还没住过呢。” 小菊想了想,这里有8座大房子,四座大的,四座小的,反正空着也是空着,那就把那四座小房子让给他们住吧! 小菊说,“那好吧!那你们就住那四座小房子吧!上去告诉那群胆小鬼,让他们回去报信去吧!” “对了,把那头大野猪留下来,本首领晚上要好好的吃一顿烤猪肉!” 第221章 想出妙招 几个战士屁颠屁颠的跑回了码头,告诉守在码头上不敢下去的一百多名战士,让他们滚回去报信去,然后又屁颠屁颠的把那头大野猪抬了下去。 小菊选了一只大型楼船,找到入口后,费劲的爬了上去,他的部下也都跟着小菊爬到了船的甲板上。 在观光了一圈大房子后,确认没有任何危险,小菊就把其他人都赶下了下去,他决定独占这座大房子,等过一段时间,打败那个外来的华部落后,他就将菊部落搬到这里来,这座大房子,他要跟他的大老婆,二老婆,三老婆……们共享。 他吩咐那些战士,选好了自己的房子后,就去做饭,尽快把烤猪肉送到他的房子里来。 这座大房子还真是宽敞,房顶做的特别结实,门也做的很严密,一点缝隙都没有,不像部落里的那些破房子,一到下雨天就到处漏雨。 小菊觉得,住在这样的房子里,就算是狂风暴雨,这里面都不会漏一滴雨,更让小菊惊奇的是,这个房子竟然还有两层,上面和下面各有一个很大的空间,用一段楼梯连接起来。顺着木制的楼梯,就可上可下。 小菊的手下在港口做饭,把那头大野猪处理干净后,生起了火,开始烤猪肉,肉香四溢,猪肉烤好后,就用两根棍子戳着,送到了大船上。 这一整块猪肉起码有四五斤肉,两个战士送上来后,小菊就让他们滚了下去,他一个人坐在甲板上,一边看着海面的风景,一边大口吃着烤猪肉。 等到下午的时候,菊部落的那二百名战士也赶到了这里,对于自己部落的战士,小菊当然特殊照顾,他让他们选一座大房子住,并告诉他们,等打败华部落后,就会将部落迁徙到这边来,这里靠海,能捕鱼,又有大房子居住,实在没有比这更好的地方了。 等部落里所有的男人,女人,孩子都迁来后,他就会把其他部落的战士赶走,这个地方必须属于他小菊一人。 200多菊部落的战士选了一艘大楼船,住了进去,这宽敞又舒适的房子让他们感觉像是住在了天堂里。 海城 当刘田得知码头被攻占后,也是急的不行,他立刻派出一队骑兵前去侦查。 大牙亲自带领这支骑兵小队,悄摸摸的来到了码头上,可是码头上一个人也没有,大牙四处看了看,发现附近一个人都没有,他还以为那些人打完后就撤走了。 一个眼尖的战士发现海港处有一缕缕青烟冒了出来,他忙说道,“大牙头领,你看那边!” 大牙看到了那缕缕青烟飘来,顺着那缕烟,大牙看到岸上有一群人活动,他们正在烤肉,等那些肉都烤完后,人群开始从船上下来,涌到岸上开始吃饭。 大牙躲在一块礁石后面,仔细观察这帮人的行动,知道了大概的人数,以及他们占据了几艘楼船。 在礁石后面观察了很长时间,在天擦黑后,大牙就领着侦查小队返回了海城,刘田正在海城焦急的等待着。 见大牙回来,他忙问道,“大牙,怎么样?” 大牙说,“首领,我们的楼船被他们给占了,而且,他们好像还住进了楼船里。” 刘田又问,“他们一共有多少人?” 大牙想了想,回答说,“首领,我看到每一艘船上都有人,恐怕人数不低于六七千人!” “这么多?”刘田一阵惊讶,如果对方人数少的话,还可以把船夺回来,但六七千人的话,这就有点难办了,派人去抢,恐怕也不一定能抢的过。 实际上,大牙说的人数过于夸大了,虽然八艘船上都有人住,但也只有那四艘小船上住满了人,四艘大船上一共也只住了几百个人,还有一艘船上并没有人住。 大牙说,“首领,要不要派人去抢回来?没有船,我们就回不去了,补给也没法送过来。” 刘田说,“对方人数太多了,硬抢的话,肯定会出现很大损失。” 大牙皱着眉,觉得首领的话有道理。 刘田突然灵光一闪,说,“大牙,我有办法了!带上你的侦查小队,跟我一起!” “是!”大牙答应一声,跟着刘田出了城门,天早就已经黑透了,幸好有月光,还能看的见路。 他们一起来到码头上,静悄悄的,只能听见海浪拍打礁石的声音。 所有人都下了马,把马拴在树上,然后静静的守在码头上。 大牙一直没有问首领为什么在大半夜来到这里,这时实在是忍不住了,就问道, “首领,我们大半夜的来这里干什么?而且只带了这么一点人,就算抢,也不可能抢的过他们啊!” 刘田嘴角勾勒出一抹淡淡的弧度,说道,“我们不抢,这些楼船我们不要了!” 大牙疑惑不解,但也没再多问什么,他知道首领的办法一定会见效。 小菊吃饱后,就摸着肚皮躺在了船舱内,这个船舱非常大,空荡荡的,由于白天打了一天猎,让他感觉非常疲惫,很快,他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其他人也都在各自的船舱里睡了过去,而且睡的很沉。 小菊做了一个梦,他梦见海城被攻破了,那个华首领被俘虏了,跪在他面前求饶,菊部落占领了海城,海城里有很多木房子,但都很破,下雨的时候还要淋雨。 于是,他决定搬到海边的大房子里去住,他带着他的族人们,住进了海边的大房子,他和他的老婆们住一座最大的大房子,大房子里什么都有,肉,兽皮,鱼应有尽有,特别是鱼,多的都吃不完。 做着这样的美梦,小菊的嘴角流出了一大坨哈喇子,把地板都弄湿了一大片。 感受到刺眼的阳光,小菊醒了过来,他美美的伸了个懒腰,走出了船舱,准备让人给他送早餐过来,可是,当他来到甲板后,他就彻底傻眼了。 第222章 小菊的海上飘流时光 周边是一望无际的海水,这座大房子已经彻底远离了海岛,漂泊在海上,只能隐约看到海岛的轮廓。 小菊一阵恍惚,用力掐了掐自己的大腿,发现不是在做梦,然后就一屁股坐在了甲板上,他一脸震惊,他不明白这座大房子为什么好端端的会飘到海里去,昨晚明明还停靠在岸边。 昨天深夜,在所有人都进入船舱里熟睡之后,刘田带着战士们悄悄的潜入了海港中,在杀死几名守夜的战士后,把绑在岸上的几十根粗大的绳索一根根的割断。 刘田想出来的办法就是这个,让船飘到海里去,反正这些土着也不会架船,在茫茫海洋中,他们迟早会饿死,就算侥幸不死,那也不知道会飘到什么地方去,反正肯定是回不来了。 小菊的这艘船上只有他一个人,原本他还想着,等他的老婆们来了之后,就让她们也住到这艘船上来,可现在,他彻底绝望了。 船上没有任何吃的东西,空荡荡的,连水也没有,船上也没有任何工具,就算他想从海里捞点鱼都不行。 “哇哇哇哇哇!”小菊愤怒的冲着大海吼叫起来,但回应他的只是海水拍打船板的声音。 小菊吼了一阵后,感觉累了,就瘫坐在甲板上,呆呆的望着远处,四处都是黑色的海水,小菊知道如果不跳进海里,他就会饿死在这里。 在这里还能隐约的看见海岛,要是现在跳进海里,说不定就能游回去。 生活在海边,小菊自然熟识水性,他脱光了衣服,翻过船舷,正准备往下跳,却猛然看到另一艘楼船正在不远的地方,慢慢向它靠近。 小菊大喜,他认出这艘船就是昨晚上紧挨着他的另一座大房子,上面住的是菊部落的200名战士。 小菊用力挥动双手,正准备喊他们,却看到那艘船上的人,正像下饺子一样一个一个的往海水里跳。 扑通,扑通 他们跳进海里后,就往回游,他们和小菊想的一样,要想活下去,就只能往回游。 但是很不幸的是,他们没有游出多远的距离,就遭遇了一群觅食的鲨鱼,顿时海水里就冒出了一股股血水,所有跳进海里的人,全部被鲨鱼吃掉了,没有一个活口。 小菊吓的赶紧回到了甲板上,那艘船上的人也不敢再往下跳了,全都缩了回去。 两艘船的距离大概有两三百米远,这个距离虽然不算很远,但在海洋中那么空旷的地方,加上海风呼呼的吹着,双方对于彼此的喊话根本就听不清。 小菊很想跳进海里,游到那艘船上去,但一看到尾随的鲨鱼,他就打消了这个作死的念头。 两艘船就这么不远不近的飘着,谁也没有办法让这两座大房子飘回海岛去。 海岛上 刘田让犬率领城内的战士对部落联军发起了攻击,小菊不在,联军没有人指挥,就是一盘散沙,很快就被击溃了,他们逃的逃,死的死,俘虏的被俘虏,损失大半后,剩下的人都逃回了各自的部落。 趁着这个机会,刘田打算直接对菊部落发动攻击,只要消灭了菊部落,整座海岛就无法形成强大的联军,那些小部落被消灭只是时间问题。 海城内只留下了500名守军,犬带着2500名战士出发了,他的目标是菊部落,与此同时,日奸小林再次被派往了猪部落,他带着大量的白盐,前去安抚猪部落。 小林来到猪部落后,先把三千斤白盐献给猪首领,在猪首领惊喜的时候,小林对他说,“猪首领,小菊那个王八蛋已经死了,被我们华首领杀死的,我们的犬头领已经带领战士杀向了菊部落,菊部落就快完蛋了,以后,您就是这座海岛上最有威望的首领,你们猪部落将是岛上最强大的部落!” 猪首领显然脑子不太够用,他一听立刻大喜,还大方的送给了小林一百头他们驯养的家猪。 他拍了拍小林的肩膀说,“小林,你很不错,只要你们华部落能消灭菊部落,那么,我会再奖励你们一千头猪,你回去后告诉华首领,让他好好干,我不会亏待他的!” 他说这话的时候,头颅高高的昂起来,像是一个发号施令的武林盟主,他感觉现在自己已经是这座海岛上最强大的部落了。 猪首领不知道的是,有一句话叫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他想坐在家里就能当上海岛上最强的部落,这是不可能的。 小林带着一百头家猪回到了海城,当刘田看到这一百头猪的时候,他高兴坏了,这种猪的个头虽然没有后世那种家养的猪个头大,每一只成年的大概也只有一百来斤,但这毕竟也是纯正的家猪,猪肉的味道应该没有多大区别。 刘田让守城的战士们用石块码了一个大猪圈,把这些家猪放进猪圈里养起来,他直到现在才知道,原来这个猪部落竟然驯养了家猪。 刘田想,就算是为了这些猪,他也必须要灭掉这个猪部落。 当犬领着2500名战士抵达菊部落的时候,菊部落已经乱成一团了,从那些溃败的部落口中已经得知,他们的首领小菊已经死了。 小菊的七个老婆抱在一起,哭成了一团,原本她们是死对头,谁也不服谁,谁都想当大老婆,为了当大老婆,她们之间也不知道爆发了多少次大战,不仅有单打独斗,还有群战,闹腾的鸡犬不宁。 就算小菊是首领,但面对一群疯婆娘,他也只能望洋兴叹,无能为力,任由她们互相攻击,只要不打死不打伤,他就不会插手去管。 就算是闹成这样,小菊也不愿意休掉她们其中的一个,因为她们是整个菊部落几千个女人中最漂亮的,或是最具有诱惑力的七个女人。 她们要么是脸蛋好看,要么是身材丰满,要么是功夫好,总之,小菊是绝不愿意放弃她们的。 除了这七个伤心的女人之外,菊部落的其他人也没有好多少,他们正在为竞选新首领做准备。 第223章 进攻菊部落 菊部落竞选首领的方式很简单,就是比拼武力,谁的武力强,谁就是首领。 主持竞选首领的裁判是菊部落的巫,一个非常瘦的白胡子老头。 参加首领竞选的战士,每个人手上都发了一根形状相同的竹子当做武器,而且,为了确保公平,这些竹子都做的长短一致,大小相同。 当犬率领战士们冲进菊部落的时候,他们正在进行最后的角逐,两名挺进决赛的菊部落战士,正拿着竹刀进行激烈的战斗,并且有一方已经处于了绝对的优势,眼看着他就要击败对方,成为菊部落新一任的首领了。 敌人的到来,让他们毫无防备,菊巫是第一个逃跑的,虽然这个老头瘦不拉几的,看起来精气神也不是很足,但在逃跑方面,他算是一流的。 至少比在场上比赛的战士们反应要快的多,也要迅速的多。 比赛的战士们还知道拿起武器上前抵抗,这个老头却只顾逃跑,他的脚上穿着一双木屐,但很显然,穿木屐并不利于逃跑,于是,他朝身后招呼一声,让所有的战士都上前抵抗后,就把木屐踢向了一边,光着脚想要往林子里钻。 如果这个老头不发出那道抵抗的命令还好,犬绝不会发现这个老头是个什么重要的人物,说不定他就能逃掉,但他那一声命令,使犬知道,这个老头一定是个很重要的人物。 那么就不可能放过他,犬取下肩膀上挎着的弓箭,弯弓瞄准后,就射了过去,那个老头只感觉自己后背一凉,踉跄着往前跑了几步后,就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巫死了,首领也死了,菊部落成了一盘散沙,根本就没法抵抗强大的华部落。 那两个进入决赛的战士没空理会敌人的入侵,他俩还在台上进行着激烈的战斗,那个处于劣势的战士一边招架着,一边说, “兄弟,有敌人入侵,要不今天就到此为止吧!等打退了敌人,我们两个再重新比怎么样?” 处于优势一方的战士说,“那可不行!我就快赢了,等我当上了首领,我自然会率领战士们打败入侵的敌人!” 处于劣势的战士无话可说了,他被打的只有招架之力,根本就没法还手。 眼看着他就要被打败了,对方手里的竹刀向他头顶劈了下来,他吓的双手捂住了脑袋,好像那根竹刀真的能把他脑袋劈成两半似的。 但很快,他就发现不对劲了,因为头顶上的竹刀迟迟没有劈下来,他松开脑袋,望过去,竹刀停在了半空中,而那个刚才还处于绝对优势的战士,喉咙里插着一支羽箭,嘴巴里在噗噗的往外冒血。 轰的一声,这名本来可以当上首领的强壮战士就这么被一支羽箭给射死了。 犬实在是看不下去了,自己的部落遭受敌人的入侵,这个王八蛋还在这里做着想当首领的美梦,犬觉得就算这个家伙赢了所有人,他也没资格当首领,于是就一箭把他送去见了阎王。 处于劣势的那名战士站了起来,然后脸上慢慢露出了激动的神色,这个家伙死了,是不是从现在开始,自己就是首领了? 这名战士的血液开始沸腾起来了,他现在是这座海岛上最强大部落的首领了,他兴奋的嗷嗷嗷的大吼了一声。 然后,一支羽箭就射在了他的背上,这名战士感受到后背一阵冰凉感,然后缓缓转过头来,眼睛瞪的大大的倒了下去,就算已经死了,他的眼睛也是睁着的,对于刚夺得首领的位置,就死去,他是多么的不甘。 一盘散沙的菊部落根本就毫无抵抗之心,没有人指挥抵抗,华部落本来就战力强悍,这个时候更是如狼入羊群一般,收割着菊部落战士们的性命。 菊部落的族人开始溃逃,大部分战士都放下武器投降了,还在抵抗的战士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被华部落的环首刀杀死。 而这个时候,小菊依然漂泊在茫茫大海中,本来距离他很近的另一艘楼船,现在越飘越远,海岛已经完全消失在视线之中了。 已经三天三夜了,小菊什么也没吃,不过比起饿肚子,更让他难以忍受的是口渴,几天没有喝水,他的嘴唇已经干的快要开裂了,这三天来,海上一直是晴天,没有下过一滴雨。 小菊心里想,这个时候要是能下一场暴风雨就好了,只要能让自己喝一口雨水,哪怕是把这座大房子给刮翻,都无所谓。 但是,这鬼天气好像专门跟他作对似的,一直都是万里无云,没有要下雨的意思,而小菊这个时候也不会想到,他的菊部落已经完了,被华部落给灭掉了。 他的七个漂亮老婆已经被带到了海城,即将被当做商品卖掉。 小菊实在是口渴的不行了,他觉得自己大概是坚持不了多久了,但他又不甘心就这么窝囊的死去,死在这个连鬼影都没有的海上。 于是,他脱下了裤子,准备撒一泡尿给自己喝,这是他能想到的唯一解决口渴的办法了,海水肯定是没法喝的,越喝越渴。 这个船上什么都没有,连最简单的容器都没有,小菊只好尿在地板上,然后趴在地上,舔地板上的尿。 由于长时间没喝水,小菊的尿很少,他几乎使出了所有的力气,才震出来一小摊尿,而且尿还很黄。 尽管尿味很难闻,但这时候的小菊却一点也不在意,虽然这是尿,但它也是水啊,一个口干舌燥,口渴到极致的人,看到一泡尿,也会毫不犹豫的冲上去喝吧。 小菊像一条狗一样趴在地上,把地板上的尿舔的一干二净,但这一丁点尿根本就无法彻底解决他口渴的问题,他还是感觉嘴巴干的不得了,但他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身体里的最后一滴尿都被他给挤了出来,他只能靠在船舱内等死。 菊部落被消灭之后,所有的俘虏都被带回了海城,一共有四千多人,有男有女,可是没有船了,这些俘虏也没法送回部落,只好都留在了海城。 刘田将这些俘虏都派出去垦荒去了,但现在面临的一个问题是,这么多的俘虏也是要吃饭的,海城已经没有多少食物了,要想办法弄一些食物过来才行。 第224章 大力买田 海城周边虽然已经开垦出了大片耕地,但种子还没有种下去,也就没有粮食,刘田只好派一部分奴隶去港口打鱼。 没有船,只能在岸上用网捞鱼,用鱼叉叉鱼,这样好歹是有了食物来源。 不过,这些被俘虏来的菊部落的奴隶们,并不安分,由于这些奴隶常常都在一起干活,而且他们同属于一个部落,彼此之间很熟悉,于是,就有一小部分奴隶动了叛乱逃跑的邪心。 这个小团伙大概有五百多人,由一个领头的男人秘密组织起来,他们在海边捕鱼的时候,趁几个监督他们干活的战士不注意,用渔网兜住这几个战士,夺了战士们手里的兵器。 杀死这几个战士后,他们并没有逃走,而是直接来到了海城,想要夺取海城,赶走华部落。 这五百多名奴隶,可能是被小小的胜利冲昏了头脑,他们认为华部落的战士也不过如此,竟然这么轻易的就让他们跑掉了,但当他们冲进海城后,一切就跟他们想的大不一样了。 他们刚进入海城,城门就被关闭了,城内看不到一个人,但高高的城墙上站满了一排排弓箭手,正冷冰冰的看着他们。 “杀!” 随着犬一声令下,弓箭像雨一样倾泄而下,至少有一半的奴隶死在了第一轮箭雨之中。 奴隶们想夺回城门逃跑,但守住城门的是装备精良的步兵,他们身穿软甲,一手持刀一手持盾,只是一轮冲杀,奴隶们就又倒下了一大片。 短短十来分钟,五百多名奴隶就被杀的一干二净,刘田让战士们把现场清理干净,几名领头奴隶的尸首被挂到了城头上,让其他奴隶都看清楚,这就是反叛或逃跑的下场。 不过这一次小小的风波也给刘田提了个醒,这些奴隶并不那么安分守己,他们的脑子里或许时时刻刻都在想着如何摆脱华部落的控制。 刘田有了一个弱化这个问题的办法,他在奴隶中选了两千人,组成了一支军队,让他们去进攻岛上的其他部落,华部落的战士就跟在他们后面充当督军,让奴隶队伍冲在最前线充当炮灰。 被整编起来的奴隶军,装备没有那么精良,虽然分发给了他们铁制兵器,但他们身上没有软甲。 但即便是弱一档的装备,面对岛上的一些小部落,也能比较轻松的将他们打败,但遇到一些中大型部落,他们就不太行了,常常被打败,这些不太中用的奴隶,打仗不行,逃跑一流。 每当这时,在他们身后督军的华部落战士就会硬逼着他们上,否则就格杀勿论,一段时间后,这些被整编的奴隶小队人数就所剩无几了,但没有关系,刘田又会补充新的奴隶进去。 华部落的战士反而无仗可打了,就是偶尔打一仗也是收尾的小仗,身上还没热,战斗就结束了。 短短一年时间,海岛上的人数就锐减了一半,有些被俘虏,送回华部落了,有些战死了,还有几千人漂流到海上,估计是回不来了。 到了种植农作物的季节,刘田就让奴隶们将水稻种子撒进开垦出来的耕地中,等到秋季,就可以收获海岛上的第一波水稻了,只要熬到秋天,粮食的问题自然就能得到很大的缓解。 华城 大力从浊河部落回来后,就过上了逍遥自在的日子,他现在有的吃,有的喝,还有大房子住,并且,他还用粮食买了好几个奴隶充当他的仆人,为他看家护院。 他家本来分到了十亩田,去年垦荒的时候,他带着他的老婆又开垦了十二亩,大力一共拥有二十二亩田,但是今年,他不愿意耗费力气去垦荒了。 他现在富裕起来了,就想着花粮食买田,他想,反正自己家里的粮食多的吃不完,不如买一些田地回来,这样的话,以后的粮食就会越来越多,自己也会越来越富有。 这样想着,他就打定了要买地的想法,住在华城的大部分还是只能达到温饱线的穷人,在开春后,他们就一面准备春耕,一面开垦荒地,争取多开垦一些荒地,多种一些粮食。 大力来到一个农户家里,问他们愿不愿意卖田,他愿意出一百斤粮食买他们的一亩田。 华城里面开了一个小集市,集市上会卖一些铁器,盐巴,布衣,陶器之类的商品,这些都是官家经营,百姓们会在集市上用粮食来换商品,大部分百姓在天气暖和后,就会穿上从集市上换来的布衣,用树皮和草裙当做衣服的时代,在华部落已经看不到了。 这个农户家一共有五口人,一对中年夫妻,养着三个孩子,三个孩子都不大,最大的也就十来岁。 由于家庭并不是很富裕,他们一家五口每人只有一套布衣,看起来脏兮兮的,很长时间没洗了,特别是三个孩子身上的衣服都已经发黑了。 虽然一百斤粮食对于这个五口之家来说,已经不少了,够他们吃两个月了,但这家的男主人并不傻,一亩田每年都可以收获二百斤粮食,想要一百斤粮食就买他一亩田,他觉得大力是在侮辱他的智商。 “大力,一百斤粮食想买我一亩田是不可能的,我们家虽然穷,但还没到吃不饱饭的时候。”男主人说。 大力问,“那么,你想要多少斤粮食?” 男主人心里已经做好了盘算,说,“一亩田卖一千斤粮食,我可以卖5亩给你。” 大力说,“不行,一千斤粮食太多了,五百斤,五百斤我就买!” 男主人摆摆手,开始跟大力讨价还价,最后双方以八百斤每亩的价格成交了。 第225章 巨盐部落的进攻 大力一共买了50亩地,花了4万斤粮食,他又花了两千斤粮食买了10个奴隶来为他打理庄稼。 这样一来,大力就成了一个实实在在的地主了,他家一共有72亩地,这么多的良田,每年可以收获1万5千斤左右的粮食。 因为非常的富足,大力家提前过上了一日三餐的日子,而且顿顿都有荤腥,不是鱼就是肉,华部落的大部分家庭都是一日两餐,甚至一些特别贫困的家庭,一天只能吃一餐,只有大力家实现了一日三餐。 而且,大力的小妾,那个买来的漂亮女人怀孕了,大力就更加宠爱他这个小妾了,每天什么事也不让她干,就让她在家里安心养胎。大力的大老婆也就更没有家庭地位了,她每天只能像个仆人一样照顾两人的衣食起居。 大力还花粮食买了一头牦牛,用来耕地,牦牛的价格远远超过一个奴隶的价格,一个奴隶只需要二百斤粮食,一头牦牛却需要一千二百斤粮食,但大力还是咬了咬牙买了下来。 毕竟,要耕种72亩田,没有牛来拉犁是不行的,此外,他还买了十来只羊,垒了一座羊圈,在庭院里养起了羊。 羊的价格比牦牛的价格便宜很多,和一个奴隶的价格差不多,只要二百斤粮食。 这些羊啊,牦牛啊也都是官家拿出来卖的,华部落暂时还没有出现小商小贩,就算大力是个商人,那也只是部落里的一个官,赚到的钱还是要归部落的。 大力的日子并没有惬意太久,因为就在他买完田,让他的奴隶们在田里劳作的时候,巨盐部落的大军就兵临城下了。 巨盐部落一共派来了五千名战士,领头的就是那个挨了大力打的大石,他这是找大力报仇来了。 华城的城门紧闭起来,所有在外劳作的百姓也都逃回了城里。 战站在城头上,看着下面张牙舞爪的巨盐部落的战士们,不禁发出一声冷笑,华城的城墙是部落所有城池中最高的一座,达到了八米,无论如何对方都是攻不进来的。 “大力!大力!你这个王八蛋,给我出来!”大石冲着城楼大喊着。 大力从城头上伸出头,冲下面咧嘴一笑,说,“大石,你在喊我吗?怎么?还想再挨一顿打?” 大石看到大力竟然还敢笑,就更加愤怒了,他恼羞成怒的说,“大力,你别躲在上面,有本事你就下来,跟我好好的打一架!” 大力说,“有本事你就进来,哈哈哈哈哈……” 大石气的不行,让他的战士们去攻城,可他们根本就没有攻城器械,怎么可能攻进城里。 巨盐部落的战士嗷嗷叫着冲到了城墙边上,用他们落后的武器去戳坚固的夯土城墙,费了老大劲也只在墙面上留下一些浅浅的印迹。 看到这一幕,城头上所有华部落的战士都哄笑起来,真是一帮不自量力的家伙! 巨盐部落的战士对着夯土城墙一阵乱戳后,发现并没有产生什么实际的效果,于是就全部退了回去。 大石觉得这个华部落确实是有些东西的,但他并没有就此放弃攻打华城,因为他已经发现了,这座华城内,战士的人数并不多,还没有他带来的战士一半人数多。 他觉得只要能进入城内,就一定能攻破这座城池。 大石想的没有错,华城内只有两千名战士,但就算战士的数量不及他的一半,也足以打败他了。 巨盐部落在华城下面待了整整三天,他们每天都会朝城头上骂麻卖批,胆小鬼之类的粗话,企图让华城的战士们出来决战。 听着这些不堪入耳的骂声,一些华部落的战士开始沉不住气了,想要开城门出去决战,但被战严厉制止了。 等到第四天下午的时候,大石照例派出他的战士来到城下来骂,只不过与前三天相比,他们好像显得精气神不那么足了,有点蔫蔫的,骂声也有点有气无力的感觉。 战这三天来一直在城头上密切注视着下面的动静,这时他看到对方的气势已经衰了,于是,在他们开骂的时候,战就果断下达了出击的命令。 战士们早就憋了一肚子火,这时听到命令,迫不及待的打开城门,涌了出去。 “杀!” 两千名战士喊杀声震天,巨盐部落的战士没料到华部落竟然突然出击了,但他们凭借人数的优势,也并没有显得多么害怕,而且,大石还显得很高兴,能让华部落的战士出来决战,这正是他想要的结果。 不过大石很快就高兴不起来了,因为他的战士们正在成片成片的倒下去,华部落的战士像砍瓜切菜般收割巨盐部落战士的性命。 巨盐战士们砍出去的每一刀,都会被华部落战士们手里的盾牌挡住,就算没挡到的,砍到身上的,也造不成多大的伤害,每个战士身上都穿着软甲,能防住大部分伤害。 战斗很快呈现一边倒的态势,装备和战斗力素质的巨大差距根本就不是人数可以弥补的。 大石一开始还信心满满,然后就瞪大了眼睛开始震惊了,这特么的战斗力怎么这么恐怖啊? 罩不住了罩不住了,大石眼看就要崩盘,也不管还在战斗中的战士了,转头就跑。 他手底下的那些战士看到大石跑了,也全部转头就跑,他们一边跑还一边骂,“大石,你麻卖批的,怎么说跑就跑!” 听到骂声,大石头也不回的逃跑,两条腿快要甩出残影了,华部落的战士一路跟在后面追杀。 很多被追上的巨盐部落的战士为了活命,都放下武器投降了,被押送回了华城,等待处置。 大石钻进了一个丛林里,回头看没有追兵了,就放松了下来,坐到了一块岩石上,累的气喘吁吁的。 来的时候,他带着5000名战士,短短四天过去,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这让他感觉有些懊恼,但同时也隐隐感到庆幸,因为,虽然全军覆没了,但他却活了下来。 想到这里,大石不禁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至于回去后会不会受到惩罚,这他一点也不担心,谁上首领是他亲哥哥呢? 大石没有庆幸多久,因为他突然发现身后凉嗖嗖的,他回头一看,顿时大吃一惊。 第226章 赌博 大力正笑吟吟的看着他,如果只是大力一个人,大石并不会感到害怕,但大力身后跟着十来个手拿武器的战士,并且他们还都恶狠狠的看着他,这就让他怕了。 “大力,你,你想干什么?”大石不由自主的往后退了几步。 “这几天你不是很嚣张吗?”大力咧嘴看着他,说,“怎么样,服了吗?” 大石扑通一声跪了下来,惨兮兮的说,“大力,我服了你们华部落了,只要你不杀我,我什么都愿意做!” 大力呵呵一笑说,“虽说你们巨盐部落是个大部落,但在我看来,实力也就那样,你放心吧,我暂时不会杀你,怎么说你也是巨盐部落一个很重要的人物,就先把你带回华城吧!” 说完,大力就吩咐身后的战士把大石给结结实实的绑了起来,带回了华城。 风觉得对于巨盐部落的挑衅,有必要向首领汇报一下,巨盐部落这次遭受了重大损失,他们不会善罢甘休,接下来该怎么应对,风不敢自作主张。 对于要去海城,大力是不怎么乐意的,因为现在他在华城的日子非常逍遥自在,他根本就不乐意千里迢迢的跑那么远的路。 但是风现在是代理首领,他的命令,大力也只能服从。 大力是乘坐一艘小型楼船来到海城的,当他抵达海港的时候,奴隶们正在海边捞鱼。 大力这是第一次来海岛,当他下了船,光着脚踩在沙滩上的时候,他觉得这真是个好地方,微凉的海风吹着,有一种让人心旷神怡的感觉。 奴隶们停下手里的活,目不转睛的盯着他看,这些奴隶都属于比较老实,胆子比较小的奴隶,不敢逃跑,也不敢叛乱,所以,他们并没有被编入军队中,被刘田给留了下来,为他干活。 大力以为这些奴隶是生活在海岛上的土着居民,于是就上前问道,“你们住在这个岛上吗?你们没有渔船吗?” 这些奴隶根本就听不懂大力的话,一副茫然无措的样子。 在远处的树荫下面,有几名华部落的战士正坐在那里下象棋,象棋自然也是刘田发明的。 他在深冬时节,闲来无事时,用木块雕了一副棋子和棋盘,原本他是想自己打发无聊时光的,可没想到战士们对这种游戏很感兴趣。 于是刘田利用了一个冬天的时间,做出了十来副象棋,分发给了战士们,这些监督奴隶们打鱼的战士闲来无聊,就拿出一副象棋,下了起来。 本来战士下象棋也只是打发时间,但任何游戏,玩的时间长了,也会觉得无聊。 有一天,两名战士在下象棋,一名战士就说,“你水平太低了,肯定下不过我。” 另一名战士怒道,“你放屁!我怎么可能会输给你!” 那名战士就说,“那好,要是你输了怎么办?” 另一名战士想了想说,“要是我输了,我就给你十斤粮食!” 那名战士说,“好!这可是你说的,希望你不要耍赖!” 另一名战士说,“我当然不会耍赖,但要是你输了怎么办?” 那名战士说,“要是我输了,我就给你十斤粮食!” 另一名战士一拍大腿说,“好!希望你也不要耍赖!” 那名战士说,“谁要是耍赖,谁就是乌龟王八蛋!” 以十斤粮食为赌注的象棋游戏,就慢慢的在战士们中间盛行起来。 刘田在不久后,也察觉到了战士们有赌博的迹象,但他并没有去干涉,在他看来,以十斤粮食为赌注,并不算大赌,而且,下一盘象棋是需要很长时间的,就算下一整天,输赢也不会太大。 当这几个战士看到海面上漂泊的楼船的时候,他们立刻停止了下棋,脸上露出了欣喜若狂的表情。 有了船就表明,他们可以回去了,虽说战士们在海岛上有的吃,也有的穿,而且有了奴隶之后,他们也不用干活了,但大半年了,他们都没回去过,他们都有自己的家庭,都有老婆和孩子,这让他们早就产生了相思之苦。 这几个战士开心的跑向大力,问,“大力头领,你怎么来了?” 大力说,“我是来见首领的,顺便,我还带来了一些物资,你们就帮忙搬一下吧!” 大力这次过来,只带了十几个人,物资倒是带了不少,粮食,肉,鱼,铁器,陶器,盐巴,麻布等,什么都带了一些过来。 战士们很开心,不过他们并没有自己去搬那些重物,而是吩咐那些正在愣神的奴隶们去搬。 大力这时才恍然大悟的说,“原来他们都是奴隶啊,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奴隶在这里?” 一个战士解释,“大力头领,就在前段时间,我们已经消灭了这座岛上最大的部落,菊部落,俘虏了几千名奴隶,因为没有船,这些奴隶只好全部留了下来。” 大力又问,“船呢?我们的船呢?” 战士回答,“我们的八艘船全部漂到海里去了。”这名战士笑了笑,继续说,“说起来很好笑,那个菊部落组织了一支部落联军,围了海城,但那个菊部落的首领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他带着手下人去狩猎,无意中发现了我们停靠在岸边的八艘楼船,这个家伙把八艘船当成了八个大房子,于是就住了进去。” “还是首领聪明,等小菊那个家伙带着几千人上了楼船,夜里时,等这些人在船上全部熟睡后,首领就带着我们悄悄的割断了绳子,那八艘大船就漂进了海里,估计那几千人现在应该都饿死了吧!船上的物资全部都已经搬了下来,如果他们想活下来,那就只能跳进海里游回来了,但我想,他们应该是游不回来的!嘻嘻嘻……” 第227章 又一座岛 这名战士显得很开心。 大力哈哈一笑说,“果然还得是首领,这种损招也只有他能想的出来。” 等所有物资都搬下船后,大力就和战士们一起进了海城,去见了刘田。 见到大力,刘田很开心,有了船之后,那些被俘虏的奴隶就可以送回去一批了,而且,在海城的这些战士们早就有了思乡之情,刘田也察觉到了,他准备换防一下,让这批战士回到华城,与他们的亲人们团聚,重新调一批新的战士过来。 “大力,见到你,我很开心,你看起来过的不错,好像胖了不少嘛!”刘田打趣道。 大力陪着笑说,“还是托首领的福,让我们华部落人人都能吃饱饭,都有舒服的麻衣穿,而且,自从种植粮食后,我们的族人就不需要冒着生命的危险去丛林里狩猎了,日子过的舒坦了,人自然就长胖了,嘿嘿嘿……” 刘田点了点头,微微一笑,继续问道,“部落怎么样,没发生什么大事吧?” 大力敛住了笑,回答道,“首领,我这次过来,就是专门为此而来!” 刘田心里一紧,问道,“大力,是不是部落里发生什么事了?” 大力回道,“首领,部落这段时间确实发生了一件大事。” 他顿了顿,接着说道,“有一个巨盐部落,他们前一段时间进攻了华城,他们足足派了五千战士,为了华城四天时间,不过,万幸的是,他们最终被我们给打败了,我们还俘虏了巨盐部落的一个头领。” “巨盐部落?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这个部落?他们为什么要进攻华城?”刘田皱眉问道。 大力解释道,“这个巨盐部落盛产盐,据说他们的领地中,有一个巨大的盐湖,那些盐就是从那个盐湖里获取的。” “巨盐部落和我们华部落一样,利用盐去别的部落做交易,很不巧的是,他们最大的交易方就是浊河部落。” 刘田点了点头,浊河部落他是知道的,只不过,他还是没明白,大力为什么要跟他说这个,他不解的看着大力。 大力接下来就把华部落如何跟浊河部落进行交易,并与浊河部落达成细盐交易后,浊河部落就与巨盐部落断绝了粗盐交易的事件一五一十的全都跟刘田说了一遍。 刘田这时才恍然大悟的知道了巨盐部落为什么要进攻华城。 最后,大力还对刘田说,“哦,对了,首领,为浊河部落建的楼船早就已经建好了,浊河部落的战士们也早在一个月前就已经乘船出发了,他们没有来岛上吗?” 刘田摇了摇头说,“没有,除了我们自己的船之外,我没有看到其他船经过这里。” 虽然两人都很疑惑,但他们也都没有再深入讨论这个问题,毕竟,浊河部落的战士能不能找到这座海岛,也跟华部落没有多大的关系。 原本,刘田还认为需要浊河部落的支援,但自从灭掉菊部落后,刘田感觉已经没有那个必要了,统一海岛也只是时间问题。 刘田说,“大力,你在海城休息两天,我这边准备准备,和你一同回去。” 大力说,“首领,你要回去了吗?那海城这边怎么办?还有那些土着部落,你不准备消灭他们了吗?” 刘田说,“当然要消灭他们,只不过,菊部落已经被消灭了,这座海岛上的其他部落,对于我们华部落来说,已经构不成威胁了,消灭他们只是时间问题,我会把犬留在这里,剩下的事情,就交给犬来做吧!” 在海城待了两天,刘田就与大力一起回去了,临走的时候,他让犬接手了海城内的一应事务,并且他还告诉海城的战士们,等他回去后,就派船过来接他们回去。 当大力来到海城的时候,浊河部落的两艘楼船,已经漂到了海面上,并且,他们的船很巧合的也漂到了一个岛上。 浊河部落的战士们以为他们到了华部落所说的那座海岛上,顿时一个个的兴奋不已,他们开始在岛上寻找华部落的踪迹。 他们将船停靠在岸边,跳下船来,海边没有人,前方就是一大片丛林,这两千名战士就钻进丛林里寻找去了。 但他们在丛林里整整行走了四五天,依然没有看到一个人影,丛林里林木非常茂密,又潮又湿,里面还有很多毒蛇猛兽,看起来就是一座原始丛林。 虽然在陆地上,这样的丛林也有很多,但一般他们都不会进入这么茂密的丛林里的,所以,仅仅过了四五天,就有一些战士因为被毒蛇咬,中毒而死去了。 还有一些战士,自从进入丛林后,沾到了一种毒雾,身上发痒,怎么抓都不止痒,以至于把皮肤都抓烂了,身上被抓的伤痕累累,然后感染了细菌后,就死掉了。 在丛林里一直走了十多天,他们才终于走出了丛林,此时,原本2000人的队伍,只剩下了1400多人。 功夫不负有心人,当他们走出丛林时,他们终于碰到了第一个人。 这是一支原始人小队,差不多一百多人,有男人,也有女人,并且,看他们的装束,肯定不是华部落的族人,他们都穿着兽皮,披头散发的,赤着脚,看起来脏兮兮的,与华部落那种布衣,束发的造型是迥然不同的。 浊河部落的战士们将眼前这支小队当成了这里的土着,于是不由分说就将所有的男人和孩子都屠杀了,抢夺了三十几个女人。 看着这一大片空旷地带,不远处还有一条小河流经,率领这支队伍的头领打算就在这里搭建营地驻扎下来,然后再慢慢寻找华部落的下落。 这支队伍所不知道的是,他们到达的这座岛,并不是华部落所在的那座海岛。 浊河部落的两艘楼船从入海口进入大海不久后,就遭遇了洋流,这使他们的航行方向发生了改变,让他们漂到了另一座岛上,虽然两座岛距离并不是很远,隔海相望,但他们怎么可能会在这座岛上找到华部落的踪迹? 而被他们屠杀的那个小队,也不是这座岛上的原住民,他们是从北方大陆过来狩猎的,恰巧被浊河部落的这支队伍给碰到了,也真是倒了个大霉。 而更令他们没想到的是,在这里居住下来后,他们再也没有能够回到自己的部落,因为原始丛林的阻隔,他们也无法再回到两艘楼船停泊的海边。 这座岛上没有原住民,这1400多人就成为了岛上的霸主,他们从此就在这里繁衍生息,多年以后,这座仅临华国的小岛建立了一个国家,并且还一度成为了华国的附庸国。 第228章 牧城的生活 乘船回到大陆后,刘田先是去了近一些的谷城,安排木工们去海边打造楼船后,就马不停蹄的回到了华城。 刘田回来后,风就将华城的一应事务交还给了刘田,然后他就回了谷城。 风将华城管理的井井有条,农耕已经结束,所有的农户都将粮食给种了下去,空闲的时间,这些农户们就去开垦新的荒地。 华城周围原本茂密的丛林,也在刀耕火种中,萎缩了一大片,不仅是华城,谷城周围同样如此,只有牧城是另一番景象。 牧城虽然已经建好了,但居民们的生活方式是与其他两座城池有所不同的。 城内虽然也有瓦房,但绝大部分牧民还是摆脱不了要睡帐篷,毕竟,数十万头牛马羊几乎每天都要放牧,牧民们不可能一直待在城内。 只有在寒冷的冬季时,牧民们才会进城居住一段时间。 牧城内也开设了一个小集市,主要售卖一些生活用品,像陶器,盐巴,铁器,麻布,肥皂这些,但都是官营,这些东西都是从华城运送过来售卖的。 目前整个华部落还没有出现商人这一职业,所以,基本上所有的贸易都是官营。 牧城的居民也不种植庄稼,分户后,每家每户都分到了一些牛和羊,他们每天的主要工作就是放牧,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也来自这些牛和羊,通过牛奶牛肉,羊奶羊肉从集市上换取他们需要的生活物资。 华部落的四个附属小部落,草部落,青果部落,飞石部落和熬鹰部落都紧挨着牧城建设了属于自己的城池。 四座小城与牧城相距不过十几公里而已,华部落也划出了一大片草场供他们放牧使用。 这四个小部落属于农牧混合的部落,他们不仅放牧,还在荒地上开垦了大片农田来种植粮食。 这些小部落也经常组织贸易队进入牧城,去集市上进行交易。 自从跟了华部落后,这四个小部落的日子也渐渐好了起来,他们的族人再也不用去野外狩猎了。 在华部落的帮助下,他们建起了城池,养起了牲畜,种起了粮食,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过着饥一顿饱一餐的日子了。 而且,就连他们的生活习惯也在逐渐发生改变,从牧城的集市上可以换到肥皂,这让他们自己的卫生习惯也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他们不再像以前那样经常几个月都不洗一次澡。 现在,他们每个月都至少会洗一次澡,有条件的会洗两次。 这四个部落还仿造华部落,搞起了分户,这些部落的人数都不太多,最大的草部落,总人口也不过一千余人,他们的分户比华部落更简单。 自从打败草原上最大的部落,鹰部落后,华部落已经基本上控制了整座草原,虽然草原上还有零散的小部落,数量也很多,但他们都没有能够聚集起一股强大力量的能力,并不能对华部落在草原上的生存构成威胁。 甚至还有一些草原小部落主动向华部落示好,将他们的牲畜送到牧城来,进献给华部落,代理城主大牙也反赠给他们一些盐巴,陶器或是肥皂。 其中有一个草原部族,向华部落进献了1000头活羊,500斤牛肉,另外还有300张鞣制好的羊皮。 大牙就回赠给了他们1000块香皂,500斤盐和100件陶器。 草原上很难获得盐,这个草原部族之前从未吃过精致的细盐,甚至连粗盐,他们都没有吃过。 陶器虽然他们也没用过,但这明显就是一种陶器,用来储存奶和水,再合适不过了。 对于获得了500斤盐和100件陶器,这个小部落的首领十分的开心,但是肥皂他们从未用过,部落里没有一个族人知道这种四四方方,还带走香味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甚至还有一个族人认为那是吃的东西,他们还煞有介事的拿起一块,送到嘴边咬了一口,仔细的咀嚼起来。 不过很快,随着咀嚼,他的嘴里冒出了一些泡泡,他的眉头也跟着皱了起来,这个东西真的不那么好吃。 他呸呸呸的把嘴里的肥皂泡泡吐在了地上,对他的首领说,“首领,这个东西很难吃,我从来没吃过这么难吃的东西!” 于是,这1000块肥皂就被随意的堆在了帐篷的一角,不再有人去管他们。 直到很久后的某一天,他们再次带着牛羊去牧城交易时,大牙再次给了他们1000块肥皂,这个首领战战兢兢的问, “大牙城主,我们的族人都不太喜欢吃这个东西,能不能把它们换成白盐?” 大牙一听,哈哈大笑起来,说,“这并不是食物,这是用来清洁的肥皂,你们可以用它来洗澡,或是清洗你们身上穿的兽皮衣服。” 说完,大牙还亲自给这位懵懂的首领示范了肥皂的用法,他将一件穿了很多天,已经发黑了的布衣放进一个木盆里,然后利用肥皂将这件布衣洗的干干净净,如同新衣一般。 而那盆清水此时变的黑乎乎的,毫无疑问,布衣上的污渍能够被清洗的这么干净,完全就是这块肥皂的功劳。 这位首领回去后,赶紧去亲自查看那堆被随意丢弃的肥皂,但那堆肥皂由于堆放的时间太久,底部被水浸泡的肥皂已经融化了。 第229章 扫盲运动 他很懊悔,赶紧让他的族人将剩下完整的肥皂都收集了起来,他感觉真是损失大了,至少有一半的肥皂泡了水,融化掉了。 除了这个小部落之外,还有草原上的一些小部落为了能在草原上安稳的生存下去,也都陆续来到牧城,进献给华部落牛马羊群。 这些草原上的小部落虽说还没有正式加入华部落,但和草部落,飞石部落,熬鹰部落,青果部落一样,他们也成为了华部落的附属部落。 华城 经过四个多月的时间,造纸坊已经成功制作出第一批可以书写使用的树皮纸,这种纸张虽然略显粗糙,而且微微泛黄,但用来书写是没有问题了。 第一批树皮纸有两千张,原料就是树皮加草木灰,制作方法不难,但需要大量的时间,毛笔也做出来了,竹管加羊毫,完全仿照古人使用的毛笔制作的。 只是墨还没有做出来,墨锭已经到了挂晾阶段,需要晾晒半年左右,才能完全凝固。不过这也不是问题,即便是没没有完全凝固的墨锭,也能取用,只不过,可能消耗的要快一些。 一块完全凝固成型的墨锭,一般情况下可以使用半年以上的时间,但这种还没有阴干的墨锭,可能一个月就用光了。 刘田将笔墨和纸分发给学堂里的孩子们,以后他们就要慢慢学会使用毛笔书写了。 目前在华部落,开办的学堂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学生不需要交学费,教书先生的薪酬也全部由部落支付,还有笔墨和纸也都是免费发放的。 现在是处于扫盲阶段,对于这些学生的父母来说,他们觉得学习数数并没有太大的用处,学会了数数又不能当饭吃。 如果这时候收学费的话,学堂里肯定就收不到学生了,那刘田千辛万苦才开办起来的学堂,就要白白浪费了。 刘田回到华城后,暂时有了一些闲暇的时间,他就决定增设一门汉字学科,自己亲自教这些孩子们认识一些简单的汉字。 为了普及汉字,刘田还将汉字的学习与部落招收公务人员联系起来,虽然还没有普及应试教育,但以后,部落里招收公务人员时,能认识并会写汉字的族人会优先录用。 所以汉字这门课,不仅孩子能学,大人也可以报名学习,并且课程免费。 华部落现在有很多官营部门,像铁器,陶器,布衣,制盐,贸易,造纸,笔墨等这些部门都是官营的,这些部门里是需要招收工人的,在这些官营部门工作的族人,每月都能领到报酬。 就算是最低级的基础工,每个月都能领到60斤粮食的报酬,每年就是720斤粮食,而且,在官营部门工作,自己的一日三餐都有着落,每个月挣的60斤粮食都能存下来,这不比种庄稼好多了吗? 如果能当上部门的头领,每个月的报酬就是200斤粮食以及20斤白盐,这样的报酬足以让一家人过上不愁穿,不愁吃的优质生活了。 所以,想要进入官营部门工作的人有很多,但这些部门里的人,都是一开始被选进去的老人,他们在岗位上已经干了好几年了,铁饭碗,待遇又好,他们自然不愿意退下来,新人基本上没有途径进去。 但如今,刘田进行了变革,以后这些部门在招收工人时,只招收会数数,能认识汉字的人,这样一来,就能大大推动文化的普及了。 刘田亲自教授文字课,从最基础的大写数字开始教起,扫盲是个很漫长的过程,但刘田会持之以恒的做下去。 学堂里原本有三个教数数的先生,现在加了刘田之后,一共有四个老师了,刘田变革之后,报名来参加学习的除了孩子之外,还有一些大人。 刘田并不加以限制,大人也愿意学习,这对于华部落来说,绝对是一件好事。 除了华城之外,谷城的学堂也开办起来了,不过暂时只能让风教他们数数,没有笔墨和纸,只能暂时用刻刀和竹简了。 华城内所有重要的建筑也都用汉字标明了它的名字,比如“铁器作坊”,“陶器作坊”,“布坊”等,甚至连公厕都标明了“男厕”和“女厕”。 这也算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不过刻这些字,都由刘田亲自完成,部落里没有一个人会书写汉字的,这把他累的够呛。 刘田知道,完全靠他一个人,想要持续的普及汉字,不太现实,所以,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刘田挑选了两位成绩突出的族人,分一些课时给他们,减轻自己的压力。 第230章 世代为奴 回到华城后,刘田还宣布了一项比较重要的措施,那就是从海岛俘虏来的奴隶只能与海岛上被俘虏来的女人结婚,并且他们的后代世代只能世代为奴,不准拥有田地,也不准进入到官营作坊里工作。 他们世世代代只能是华部落的奴隶,就算以后刘田不在了,继承华部落首领位置的人,也不准改变这一规定。 为了让后人记住这一规定,刘田在纸张上书写了华部落的第一条律法: “海岛被俘之男性,永世为奴,不准与陆上之人通婚,不准拥有田地,不准被聘入官营作坊,如有违犯,罪同叛乱,格杀之!” 刘田让石匠将这一律法刻在了一块石碑上,石碑就树立在华城最繁华的集市上,让来来往往的族人都能看见,时时刻刻警示族人。 多年以后,当华部落几乎没有了文盲,人人都认识汉字之时,他们会驻足在这块石碑之前,念诵碑上的文字,那时,这块石碑已然斑驳,但碑上的文字几乎每隔两年都会重新描摹,所以,尽管过去了很多年,这几行大字依然清晰可见。 不仅如此,华部落的每一座城池,都在最繁华的地方树立了这样一座石碑,这是华部落的第一条律法,绝对具有非凡的纪念意义。 不过,让刘田万万没想到的是,在他死了之后,他的继承者就推翻了这条律法,奴隶们的后代开始与华国百姓相融合,但这并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又或者,这可能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岛国的奴隶们就和其他异种族一样,被华国给同化了。 在海岛上,犬继续实行刘田制定的策略,将奴隶们整编成军,派他们去前线战斗,海岛上原住民的领地在逐步萎缩,绝大部分小部落被一个个的消灭,俘虏的奴隶一部分留在海城搞建设,一部分被编入军队中参加战斗。 俘虏的女人绝大部分被送回了华部落,当做商品对外售卖,还有少部分女人留在了海城,不过,她们的下场并不美好,基本都沦为了军妓。 送回华城的女人,有很大一部分都卖不出去,主要是人数实在是太多了,别的部落根本就没有那么强的消化能力,除了一些已经实现农业化的部落有能力购买一些之外,其他还处于以狩猎为主阶段的部落根本就买不起,就算能买的起,他们也养不起。 就比如树部落,树冠说什么也不肯加入华部落,但是,当他看到华部落正在售卖那些漂亮女人的时候,树冠也动了心。 树冠一问价格,要50斤粮食才能换一个女人,他就彻底死心了。 现在在很多部落,都可以用商品换粮食,50斤粮食需要至少30斤肉才能换的到,也就是说,这一个女人的卖价是30斤肉。 现在别说是30斤肉了,就是下一顿吃什么,树部落还没有着落呢,哪有闲肉去换一个女人? 别说他树冠拿不出肉来,就是能拿的出来,他的族人也不会同意他拿宝贵的食物去换一个女人。 第231章 陶的心思 “树冠,要是你肯加入我们华部落,我就送一个漂亮的女人给你。”刘田对树冠说道。 树冠确实有点心动,但他还是拒绝了刘田的邀请,因为他知道,如果加入了华部落,那就没有树部落了,这是他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的。 树冠说。“华首领,谢谢你的邀请,不过,我还是不能加入华部落,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能安排一些事情让我的族人们去做。给我们一些食物,无论什么工作都可以。” 这已经是树冠不知道多少次来到华部落,请求用劳力来换取食物了,每一次刘田都会爽快的应允,因为他觉得,树冠是个不错的首领,虽然他很穷,但他穷的有骨气。 刘田想了想,决定给他一条明路,就对他说,“那好吧,树冠,我不会勉强你,这样吧,你去找一下陶,就说是我安排的,你跟着他去学习制作陶器吧,只要你能掌握这门技术,以后不愁没有食物吃!” 这里的陶就是瘸子,这是刘田赐给瘸子的名字。 树冠当然知道陶罐有多么实用,如果树部落学会了制作陶器,那就可以用陶器去跟别的部落换取食物和兽皮,树冠立马躬身说道,“华首领,真是太感谢了,我很荣幸能学习到陶器的制作方法,你放心,我树冠学成之后,绝对不会将这门技艺外传!” 刘田笑着点了点头,说,“树冠,我相信你,你是个品行端正的人!” 树冠去找了陶,并表明了来意,说是想跟他学习制陶的技艺。 陶这时已经是个老师傅了,而且,陶器对于华部落来说,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陶也被刘田任命为华部落的陶正,负责管理整个华部落陶器的管理和烧制。 身处高位的时间久了,陶的性格也发生了变化,他现在变的有点不苟言笑了,努力展现出一种威严的感觉。 陶板着脸说,“树冠,你应该知道,我们华部落的制陶技艺是向来不外传的,我是不可能教你的!” 树冠说,“陶,这是华首领的安排,是他让我来找你,跟你学习制陶技艺的。” “什么?首领!是首领让你来的?”陶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 “首领怎么可能会把这么重要的技艺传授给部落以外的人!哦,对了,树冠,你是不是已经加入我们华部落了?” 树冠说,“不不不,我没有加入华部落,也许是我来的次数太多了,华首领已经厌烦了吧,所以,他就让我来跟你学习制陶,等我学会了制作陶器,就不需要来你们华部落用劳动换取食物了。” 陶皱了皱眉,似乎对于首领将这么重要的技艺传给外人感到不满,他说,“树冠,学习制陶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没有一年半载是学不会的,而且,你刚才说,要是你学会了制作陶器,就不需要来华部用劳动换取食物了,这是什么意思?” 树冠微微一笑说,“陶,你想一想,如果我学会了制作陶器,我就可以用陶器去其他部落换取食物或是兽皮了,我的族人能吃饱穿暖,就不需要冒着危险外出狩猎了,自然的,也不需要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换取食物了。” 陶点了点头,觉得树冠说的非常有道理,而与此同时,他似乎也发现了某种生财之道,自己掌握着高超的制陶技术,制作出来的陶器,外观非常精美,很受欢迎,如果自己也能像树冠那样,售卖陶器,肯定比当这个陶正挣的多。 毕竟,当一个陶正,虽然每个月也能领到200斤粮食和20斤盐,但这也只不过是能让全家人吃饱穿暖的报酬。 从市价上来看,对内,一只陶器的售价是6斤粮食,对外是10斤粮食,也就是说,只要能卖出去20到30只陶器,就能挣到自己一个月的报酬了。 之前陶从未有过这样的想法,作为一个陶匠,他只知道要为部落烧制陶器,保证部落有充足的陶器能够使用和出售,至于自己单干,这是他从未想过的。 陶也没有立刻将自己的想法付诸实施,毕竟,在华部落,陶器都是官营的,他想单干,恐怕有些麻烦,再者,他觉得首领也不会同意他私自烧制陶器售卖。 如果陶了解刘田的话,他就不会有这样的想法了,如果他向刘田提出,不再担任华部落陶正一职,想要自己开办制陶作坊,只要他能推荐一位合格的陶正继任者的话,刘田是会放他离开的。 第232章 树冠学制陶 陶最终没有跨出那一步,他始终没敢向刘田提出自己的想法,这也就导致他失去了一次成为富商大贾的机会。以至于多年以后,当树冠将自己的名字刻在了每一件陶器上,并远销各地时,人们以为,树冠才是陶器的发明者。 这一点,就连刘田都没有做到,不过,那时的刘田已是整个华国的统治者了,对于这样的误解,他也只是一笑而过,并不会去深究。 树冠最终如愿成为了陶的徒弟,开始跟随陶学习制陶的技艺,刘田按照基础工的报酬水平,给他发放工钱,他每个月能领到60斤粮食,他的那些族人也被安排了其他的活,他们暂时能填饱自己的肚子了。 整个制陶作坊有几十名工人,由于是新来的,树冠除了学习制陶的工艺之外,还需要做一些打杂的活。 由于树冠是陶的徒弟,这些在工坊里干活的工人,也没怎么为难树冠,树冠学的认真,悟性也高,只用了一个多月,他就基本掌握了制陶的技术,能完整的做出一个陶器了,除了外观没有那么圆润精美之外,其他方面已经没有太大的问题了。 陶对树冠说,“树冠,你很有天赋,这才一个多月,你就已经学会制作陶器了,明天我就去跟首领说,你可以走了。” 树冠知道,仅仅是学到这种程度,还远远不够,这与陶制作出来的陶器相比,差距还是太大了。 树冠拿出一个麻袋,麻袋里装的是粮食,这是他第一个月的工钱,他把麻袋递给陶,说,“陶,这袋粮食送给你,我还想跟着你学习制陶的技术,跟你相比,我制作出来的那些陶器,简直就跟三岁的小娃娃胡乱捏出来的泥巴没多大区别。” 陶接过那袋粮食,脸上露出了喜色,即使每个月都获得200斤粮食的报酬,但60斤粮食也是个不小的数目了。 陶说,“那好吧,树冠,那你就再跟着我学习一个月吧,一个月后,你就必须要离开这里!” 树冠跟着陶又学习了一个月,这时,他的制陶技艺又有了极大的进步,他制作出来的陶器与陶制作出来的陶器摆在一起,已经很难分的清哪件陶器是谁做的了。 陶对于树冠的制陶天赋也很吃惊,就算是他,完全学会制陶,也花了大半年的功夫。 “树冠,你看,你已经完全学会制作陶器了,你制作出来的陶器不比我差,现在你真的可以离开了!” 树冠又拿出一只麻袋,递给陶,说,“陶,虽然我现在已经学会了制作陶器,但我还想在这里待一个月,可以吗?” 陶笑嘻嘻的接过麻袋,颠了颠,又是60斤粮食,陶很高兴,他说,“当然可以了,树冠,你就再待一个月吧!” 制作陶器的整套流程,树冠当然已经全部掌握了,并且,他也能完美制作出一件陶器了,只不过,这还不够,因为制陶还需要一件最重要的工具,那就是陶窑。 第233章 小商贩 最开始的时候,华部落烧制陶器,是直接在地上挖一个坑,在坑底垫上柴,把制好的陶坯放在柴堆上,点燃后烧制。 这是最原始的烧制陶器的方法,但如今,这样的烧陶法早就被华部落淘汰了。 现在华部落的陶窑内部都是用青砖砌成的,很大的一座窑,每一窑都可以烧制成百上千件陶器。 树部落当然没有能力烧制青砖,但陶告诉他,用普通的砖坯来垒一座烧陶的窑,也远远够用了。 但是树冠连砖坯都不会做,不仅不会做,就连砖坯是什么他都不知道。 于是陶又教会了树冠怎么制作砖坯,虽然陶不是瓦工,也没烧过砖窑,但陶器和砖一样,都是用泥巴做的,两者殊途同归,对于他来说,做一块砖坯出来并不是什么难事。 陶把那个定型的砖坯放在阴凉通风处,告诉树冠,“树冠,你看,等这块砖坯阴干后,你就可以拿它来垒窑了,你可以选一个山坡,在山坡侧面掏个洞,然后在内部用这种砖坯垒砌起来,就可以用来烧制陶器了。” 说到这里,陶停顿了一下,然后接着说,“树冠,相比于烧制出一个完美的陶器来说,挖一座窑并不是什么难事。” 树冠点了点头,说,“陶,这段时间真是太感谢你了,你教会了我烧制陶器,还教会了我怎么挖一个用来烧制陶器的窑,这真是让我非常感谢!” 树冠拿出一只麻袋,陶一见这个麻袋,脸上就露出喜色,他伸手准备去接这个麻袋,但树冠却说,“陶,我就要离开这里了,我很舍不得,如果我还待在这里有吃有喝的话,这一袋粮食我肯定会送给你,但现在,我得带着这些粮食回树部落!” 说完,树冠就把那只麻袋往背上一背,头也不回的走了。 “麻卖批!”陶朝着树冠的背影狠狠淬了一口唾沫,骂道,“拔吊无情的家伙!” 树冠差不多学了将近四个月的时间,就已经完全掌握了制陶的方法,回到树部落之后,他就开始安排他的族人开始烧制陶器,准备以卖陶器为生。 他按照陶教给他的方法,找了一个小土坡,把土坡上的杂草全部清理干净,然后在土坡的侧面挖一个洞,内部用阴干的砖坯砌上,就做好了一个窑。 这个陶窑的规模当然没有华城那个陶窑的规模大,每次能烧制一二十件陶器。 树冠干劲十足,当第一窑陶器全部出窑后,树冠高兴的简直手舞足蹈了起来,他看着那些盆盆罐罐,像是看到了一堆堆粮食正在向他招手。 树部落的族人们自然也非常高兴,他们终于看到了出头的日子,他们希望在不远的将来,自己也能过上像华部落族人那样的好日子,能住大瓦房,能一日两餐,不饿肚子。 树冠对他的族人说,“只要能把这些陶器卖出去,我们就会有很多的粮食了!” 那一堆陶器差不多有18件,如果按10斤粮食换一件陶器的话,可以换180斤粮食,对于树部落这样一共只有二十几名族人的部落来说,确实是不少的粮食了,最起码在很长一段时间,他们都不用再饿肚子了。 要想把这些盆盆罐罐都卖出去,就必须要像小贩一样,带着陶器去各个部落吆喝售卖。 树冠只带了两个男人,剩下的人都留在部落里干活,继续烧制陶器。 三个男人用草绳把陶器挂在身上,每人身上挂六只陶器,为了不让陶器互相碰撞,遭到损坏,三个人走的很小心翼翼,要是有哪个人身上不小心发出“当”一声响,其他两人就都不约而同的停下来看着他。 在确保陶器没有损坏后,他们才长舒一口气,继续赶路。 走了差不多有小半天路,他们抵达了第一个部落,这也是一个小部落,人口和树部落的人口差不多。 树冠把自己的陶器给这个部落的首领看了看,部落首领从未见过这样的容器,他很高兴,打算买一个用用,但这个部落没有种植粮食,也就没法用粮食来换陶器了。 树冠就对这个首领说,“没有粮食,那用其他的食物来交换也可以。” 于是,这个部落的首领就想用一小堆吃剩下的动物内脏来跟树冠交换。 因为,在这个部落似乎也找不到其他可以吃的东西了,这一小堆内脏是今天早上,族人去森林里猎到的一只鹿的内脏。 树冠看着那一小堆内脏,并不太乐意去交换,那看起来并不值10斤粮食的价格。 不过,这是他树冠的第一笔交易,如果不做的话,实在也有点说不过去。 于是,树冠答应了这个首领,给了他一只陶罐,然后把那些大肠小肠,心肝肺啥的一股脑儿收了起来。 第一笔交易进行的还算顺利,虽然没有换到粮食,但动物的内脏吃起来也很美味,重新上路之后,树冠一直喜形于色,两个族人脸上也是喜滋滋的。 不过,这种喜色他们没能维持多久,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们一只陶器都没能卖出去,原因就在于,很多部落,早就有了华部落的陶器,陶器是一种很经用的物品,只要不摔不碰,就很难损坏。 所以,这些部落有了足够使用的陶器之后,就不会再添置了。 也就是说,一整天下来,树冠只卖出去了一件陶器。 回到部落后,族人们的情绪都很低落,一个族人对树冠说,“首领,要不还是算了吧,我们还是去华部落干活吧,至少华部落还能给我们饭吃,卖陶器,好像连饭都吃不饱!” 听了这话,树冠心里很难受,他一声不吭的就躺到草垫子上去了。 晚上的时候,树冠怎么也睡不着,难道自己真的要放弃吗?自己花了四个月的时间才学会了烧制陶器,如果自己的陶器卖不出去,那不是白学了吗?而且,自己还送了180斤粮食给了陶那个家伙,这实在是太不划算了。 不行!一定要想办法把陶器卖出去,哪怕便宜点,也一定要卖出去。 为了把自己烧制的陶器卖出去,第二天,他就对他的族人说,“我树冠一定会把陶器卖出去,就算走到很远的地方,我也会把陶器卖出去的!” 树冠知道,如果和华部落所烧制出来的陶器一模一样,那肯定竞争不过华部落,于是,他就进行了一番改进。 他一共做了两个改进,这两个改进都并不算太高明,但也确确实实帮助树冠将陶器卖出去了。 第一个改进,就是在陶坯上画一些粗糙的画,比如画一些简单的小人或是野兽,又或者是花草树木,粮食之类的,反正是只要能看的见的东西,他就往陶器上画,这就为冷冰冰的陶器增添了一丝生活的气息。 另一个改进就是他觉得陶器的价格实在是太贵了,他要降价,便宜卖,一只陶器他只卖5斤粮食。 树冠觉得,用来烧制陶器的泥巴到处都是,不需要花费任何成本,就连烧火的木柴也到处都有,这些东西都是不需要用东西来交换的,既然都没成本,那为什么还要卖那么贵? 有了这两项改进,特别是降价之后,树冠的陶器果然就好卖多了, 树冠化身小商贩,带着他的陶器,在周边的各个部落进行贩卖,因为树冠售卖的陶器既美观又便宜,树冠的名声渐渐响亮了起来。 而这个时候,树冠也创造出了世界上的第一个商标。 第234章 巨盐部落的首领来救大石 说是创造,这也并不准确,这应该算是机缘巧合之下形成的。 树冠原本是想将自己的名字刻在陶坯上的,但他不会写自己的名字,于是,他就在每一件陶器上都刻上一棵非常简单的大树线条。 如果用文字来描述这棵树的话,就是一根笔直的竖线,代表树干,树干的左右两侧各画一根斜线,这两根斜线就代表树枝了。 这三根笔直的线条就组成了一棵大树,而这棵大树就代表他树冠。 这是非常粗糙又简单的画,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画,在不远的将来,成为了一个有名的标志,凡是陶器上画有这种树的,人们就知道,这件陶器出于树冠之手,就算在很多年之后,树冠早已不用亲手去制作陶器,这个大树的标志也一直流传了下去。 就在树冠离开华部落不久之后,巨盐部落的首领巨石来到了华部落,不过,他并不是来打架的,而是请求华部落能放了他的弟弟大石。 经过一次与华部落的大战后,巨石知道,巨盐部落不是华部落的对手,而且实力相差非常的悬殊,那一次大战,只有几十名战士逃回了巨盐部落,就连他的弟弟大石都被华部落给俘虏了。 巨石这一次过来,只带了100名战士,主要是为了运输盐的,他带来了3000斤粗盐,想要用这些粗盐来换大石。 巨石让他的100名战士把那些粗盐摆在刘田跟前,说道,“华首领,这里是3000斤盐,我希望能用这些盐把我的弟弟大石交换回去。” 刘田看着那些表面泛黄的盐,就知道这些盐未经过任何过滤处理,要是吃多了,真的会死人的。 这些粗盐对于刘田来说,根本就毫无吸引力。 刘田说,“巨盐首领,你知道的,我们华部落有更为优质的细盐,这些粗盐,呵呵,我真的不需要,而且,我们华部落的族人也不可能会吃这样的粗盐,你还是带着它们回去吧!” 巨盐首领皱了皱眉头,说道,“华首领,那你说,要怎样才能放过大石?” 刘田呵呵一笑说,“巨盐首领,我提的条件,恐怕你不会答应。” 巨石说,“华首领,你说说看,只要我能办的到,就尽可能的满足你。” 刘田说,“好!我的条件就是,你们巨盐部落臣服于我们华部落,并且每年都要向我们华部落上贡粗盐!” 巨石说,“华首领,你的这个条件我确实无法接受,我们巨盐部落是个大型部落,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臣服于其他部落的!” 刘田呵呵一笑说,“既然如此,巨盐首领,那就请回吧!” 巨石问,“华首领,那我的弟弟…” 刘田说,“我提的条件你都没有答应,你的弟弟就暂时住在我们华部落吧!” 巨石说,“华首领,就没有其他可行的方式了吗?你说的那个条件实在是有点…” 刘田摇了摇头说,“你们巨盐部落,没有其他让我感兴趣的东西,所以,除非你能答应我刚才提的那个条件,否则的话,你的弟弟就永远也回不了巨盐部落了。” “不过,你放心,我不会杀你弟弟的,只是,他待在我们华部落总不能白吃白喝吧,所以,他要像奴隶们那样,为我华部落干活。” 巨石听了这话后,心里顿时一紧,他问道,“华首领,我的弟弟他现在在哪里?能让我见一面吗?” 刘田点了点头,说,“嗯,当然可以!” 他对身边的战士吩咐道,“去把那个大石带到这里来!” 战士答应一声,就匆匆离去,过了一会儿,他就领着一个带手镣脚镣的男人过来了,这个男人正是大石。 大石被安排到盐矿上,和其他奴隶一起开采盐矿石,这是很繁重的体力活,之前在巨盐部落,他根本就不需要干这种苦活累活。 即使是去盐湖里开采粗盐,也不需要他这个首领的弟弟动手。 当他看到巨石的时候,终于绷不住的哭了出来,他边哭边喊,“首领,大哥,救我回去!救我回去吧!” “大石,大石,你怎么变成这样了?”巨石没想到仅仅两三个月的时间,大石就瘦了一大圈,而且身上还带着伤,像是被鞭子抽过。 巨石指着大石脚上和手上的镣铐,问刘田,“华首领,这是什么?为什么要给我的弟弟带上这种东西?” 刘田呵呵一笑,说,“这个东西叫做镣铐,所有的奴隶都会带上这种镣铐,防止他们逃跑,当然,作为一个奴隶,你的弟弟大石自然也要享受同等的待遇。” “大哥,现在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你跟华首领说说,让他放我离开这里吧,我想回去,我不想再待在这儿了!” “大哥,我每天都要在山上开采石头,把那么重的大石头搬到山下去。”大石比划着说道。 “我的手上脚上全都磨破了,也不让休息,我只要稍微偷一下懒,就要挨鞭子,你看…” 说着,大石背过身去,把自己背上一道道触目惊心的鞭痕展现给巨石看。 “这些伤,全都是鞭子抽的,我每天都很累,但干完一天活,我全身都又酸又痛,根本就睡不着,在天快要亮的时候,我迷迷糊糊的快要睡着时,又被他们踢醒,让我出去干活了。” “大哥,这种日子,我实在是过不下去了,要是你不把我救回去,我一定会死在这儿!” 巨石看着弟弟这副惨淡的样子,心里也是心疼不已,他看着刘田,说,“华首领,你看…” 刘田伸手打断了他,说道,“巨盐首领,我刚才已经说的很清楚了,要想把你弟弟救回去,唯一的条件就是,你们巨盐部落从此臣服于我们华部落,并且每年向我们华部落进贡不盐!” 巨石首领一副为难的样子,大石却说,“大哥,你就答应华首领吧!臣服就臣服吧,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要能把我救回去,比什么都强!” “混账!”巨石一巴掌就扇在了大石脸上,骂道,“没骨气的东西!” 大石被打懵了,瞪大眼睛看着巨石。 “大哥,要不这样,你找个族人来替代我,把我换回去!”大石出了个馊主意。 巨石眼睛一亮,觉得这是个不错的主意,于是就满怀希望的看向刘田,希望刘田能答应同意这个办法。 但刘田却皱着眉头,说道,“不行!” 巨石也彻底死了心,无论如何,他都不可能同意刘田提出的那个条件,即使大石死在这里,他都不可能同意。 “那么,华首领,既然我们之间无法达成一致,那就这样吧!不过,我希望你不会后悔,我的弟弟,我会凭实力把他给救出来!” 说完,巨石转身就要离开。 “大哥,大哥,你不要走啊!不要把我一个人留在这儿!”大石追着巨石,但他忘记了自己的手上和脚上都带着镣铐,一下就摔趴在了地上。 巨石回头看了一眼,虽然他很心疼,但他还是转身离开了。 大石被重新带回到了刘田面前,刘田笑吟吟的对他说,“你哥哥他并不愿意救你回去,所以,你还是老老实实的留在这里干活吧!” 大石哭丧着脸被重新带回到了矿山上,继续干他的体力活,盐矿山上有上百名奴隶在干活,他们要用工具,利用人力开采盐矿。 大石认识这座山上的石头就是咸石,而且,他认为华部落的细盐就是用这种盐矿石做出来的。 第235章 部落整顿 但大石始终不明白,这种块头很大的石头到底是怎么变成细盐的。 大石没有精力考虑这个问题了,因为一个监工递给他一把铁锤,示意他去凿石头,大石心里虽有千万个不愿意,但看到监工手上那硬邦邦的鞭子时,他也只能低头认怂了。 赶走巨石后,刘田坐上了马车,在华城内巡视了一圈,他去了铁器作坊,陶器作坊,木工坊,还去了一趟集市,又去看了看畜棚,原本饲养的巨鼠,数量少了很多,由于有了大量的牛马羊这样的大型牲畜,像巨鼠这样的小型牲畜,就显得没有那么重要的。 这些巨鼠没法放养,需要有人给它们投喂食物,实在是有些麻烦,之前风也跟刘田说过,建议他放弃饲养巨鼠,当时刘田并没有答应。 但是,当刘田再次看到这些大老鼠的时候,他就打算放弃驯养它们了,因为负责饲养牲畜的牧民们,并不太会养这些大老鼠,而且每天还要给这些大老鼠寻找吃的东西投喂,实在是有些麻烦,所以,他们就不太上心了。 这些大老鼠被大量的宰杀,肉和皮毛都送到集市上售卖,加上牧民们不够上心饲养,很多巨鼠非正常死亡,留在畜栏里的巨鼠都瘦不拉几的,畜栏里积了厚厚的粪便也没人清理。 这让刘田非常恼火,这些巨鼠的价值虽然比不上牛马羊这样的大型牲畜,而且,确实,饲养起来也比较麻烦,但这毕竟属于部落的财产,饲养人员没有照看好这些巨鼠,那就是渎职的行为。 刘田给这些牧民发放工钱,可不是让他们来糟蹋部落资产的。 刘田立刻让人把负责饲养巨鼠的牧民带了过来,那个牧民见到刘田后,知道自己的渎职行为惹怒了刘田,于是立马跪了下来,请求首领的谅解。 刘田质问道,“你作为一个牧民,本职的工作都没有干好,自然的,你必须要受到相应的责罚!” 那个牧民跪在地上瑟瑟发抖,还不住的磕头,请求饶命。 “从今天开始,你就和那些奴隶们一起去挖石头吧!”刘田撂下一句话后,就走了。 两名战士拖起这个牧民,把他送到了矿山上,从此这个牧民就被剥夺了华部落族人的身份,与那些外族人一样,沦为了奴隶,永世不得翻身了。 刘田随后又去查看了其他几个畜棚,当他走到马棚时,见马棚里打扫的干干净净,而且,关在马棚里的马也个个都毛发油亮,壮壮实实的,于是就问道, “马棚是谁负责看管的?” 一个牧民打扮的高大汉子走上前来,躬身行了一礼,说道,“首领,马棚是我负责的。” 刘田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阿古拉。”牧民回道。 刘田点了点头,夸赞道,“阿古拉,你的工作干的非常出色,从现在起,你就是牧正了!” 阿古拉自然知道牧正就是负责放牧的头领,就像陶正,铁正,布正一样。 阿古拉很开心,他立刻跪了下来,磕头道,“多谢首领!” 等阿古拉站起来,刘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好好干!” 目前华城的大牲口加起来也有三千多头,主要是羊比较多,牛和马还好,加起来也就不到一千头。 负责看管牲口的牧民有二十多人,他们的工作除了日常放养这些牲口外,还得负责往集市上供应生肉,当然,还是羊肉居多。 牛和马的肉食供应比较少,除非是老牛或老马,实在是起不到太大作用了,才会允许宰杀。 华城与牧城不同,草原上牛马羊群的数量加起来有数十万头,所以,在牧城生活的族人,主食就是肉类,而且,集市上也随处可见牛肉和马肉。 从畜棚里出来,刘田又去了一趟集市,集市位于城东,靠近居住区,修建了两排瓦房,中间一条能容一辆马车经过的通道。 两排瓦房被分隔成一间一间的小屋,有卖铁器的,有卖布匹的,有卖陶器的,有卖肉类的等等,还有卖盐的等等,每间屋子里根据需要安排有两到三名店员。 这些小商铺都属于官营,收入尽归部落,店员也都是由部落负责发放工钱,不过,他们的工钱比较低,每个月只能领到30斤粮食,只是各个作坊内,基础工的一半工钱。 集市里的路面很脏,到处可见人和牲畜的粪便,刘田还亲眼看到,一个族人躲在路边拉屎,因为没有相关的管理人员,所以就导致没人去管,实际上,不光是集市上,华城内的其他地方,也不是很干净。 除了人和牲畜的粪便之外,一些烂木桶,碎瓦片,碎陶片,炉灰,甚至一些破损的布,也到处都是。 以前没分户时还好,族人们都有大公无私的精神,只要刘田说要注重部落卫生,就会有族人主动去清理路面的垃圾。 但分户之后,大公无私的人就越来越少了,族人们想的更多的是怎么样将自己家里的日子过好,很少有人会管部落的整体利益了。 这也是分户带来的一个弊端,虽然部落的生产力大大提升了,但族人们的私心也加重了,真正能为部落考虑的人少了。 这种卫生问题,看起来事小,但如果不加以治理的话,也会引发很多问题,比如族人们长期生活在不健康的环境里,就很容易生病,而在这个时代,生一场小病都有可能会要了一个人的命。 在华部落,农业有了,手工业有了,族人们的温饱问题算是得到了解决,但唯一还没有解决的就是生病用药的问题。 华部落没有一家医馆,也没有精通医术的族人,刘田认为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这几年来,华部落一直在不断的扩张,人口也在不断的增加,虽然没有爆发过一场大规模的传染病,但每年也都有族人因为生病而死去。 面对生病的族人,刘田束手无策,他只能不断去改善部落卫生,尽量减少病源,让族人尽量少生病。 部落的卫生搞好了,发病源就自然会减少,病毒少了,族人们生病的概率也就低了。 刘田知道,光和人们说这样的大道理,是没人会听的,就算利用强制措施,让他们不要乱扔垃圾,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刘田不得不雇专人清理华城的卫生,另外让木工们做一些带盖子的木桶出来,当做垃圾桶。 这些雇来清理卫生的人,刘田给了他们一个职务,叫做部管,全称是“部落管理人员”,他们除了负责打扫卫生之外,还负责监督人们不要随处大小便,也不要随处扔垃圾。 既然华城内配置了大量的垃圾桶,那么垃圾就应该扔进垃圾桶里。 刘田还让瓦工在华城的北角修建了一个垃圾站,拨给部管们两辆马车,每天负责将城里的垃圾送往垃圾站统一焚烧处理。 那些人和牲畜的粪便则回收到公厕里,当做肥料,在农耕时可以派上用场。 有一些家庭条件比较好的族人,已经在自家瓦房旁边修建了厕所,用于储存一家人的粪便当做肥料,但大部分族人还都修不起厕所。 修不起厕所的人,大部分也不愿意去公厕了,因为整座华城一共也就四座公厕,有些人家离的远,根本就不愿意去公厕上厕所,尤其是在晚上或者是白天干活的时候,要是距离公厕太远,他们就只能选择原地解决了。 第236章 大力家的奴隶和女仆 整座华城内现在有八千人口,除了三千名族人外,还有俘虏来的两千名奴隶和被当做商品的三千个女人。 两千名奴隶每天都有活干,修路投入了大部分奴隶,通往三座矿山的路已经完工了,他们正在修建贯通三座城池的夯土大道。 三千个女人不太好交易出去,没有实力的部落根本就买不起女人,就算是浊河部落那样的大型部落,也只买了2000个女人。 这些女人,刘田也不能白白的养着她们,既然交易不出去,那她们也不能闲着,重活干不了,那就干一些采麻,挤羊奶等轻便一些的活。 大力的贸易队,每次外出时,都会带一些女人出去,除非是碰到像浊河部落那样的大型部落,会一次性交易很多女人,一般的小部落最多也只有能力交易十几二十个女人。 华部落的族人当然可以以更优惠的价格来交易这些女人,但就算是这样,部落里也没有多少人能买得起这些女人。 只有那些当上“正”的头领们,才有多余的粮食来交易女人,不过,除了大力这个暴发户之外,其余头领们的家里也就买了一两个女人当做女仆或是小妾。 家里有粮又有田的大力,就买了十来个女人当做仆人,照顾他和她的大老婆,小老婆。 自从买了女人之后,大力的大老婆也过上了好日子,虽然她还是得不到大力的宠幸,但最起码现在,她不用干太重太累的活了,算是过上了富太太的生活。 大力家里有七十几亩田产,这在刚刚步入农业阶段的华部落来说,绝对算是大地主了,普通人家一般也就十几二十亩田,因为人口的限制,一个家庭最多只能耕种这么多,再多的话,就超负荷了。 为了耕种这七十几亩田产,大力又买了两个奴隶,加上之前买的奴隶,大力家里一共有八名奴隶,这些奴隶除了负责耕种之外,还要负责放羊。 大力家里有一个奴隶专门负责放羊,这个奴隶算是奴隶中长的比较高,比较壮的,从海岛上俘虏来的奴隶,普遍身高在一米四左右,这名奴隶的身高竟然达到了一米五几,而且长期的体力劳动,让他看起来很壮实。 这是一个早上,大力不在家,大力的二姨太,就是那个被大力买来,还为大力生了一个儿子的女人,吩咐一个女仆去羊圈里挤羊奶。 她对那个女仆说,“你,快去羊圈里挤点羊奶来,我的孩子现在想喝奶了!” 二姨太手里抱着一个胖嘟嘟的小婴儿,这个小婴儿正哇哇的哭着,看起来应该是饿了。 虽然二姨太和家里的女仆们都是从海岛上俘虏来的,可她一点都不把这些女仆当成人看,不仅对她们颐指气使,而且,动不动就打她们骂她们。 “是。”这名长相清秀的女仆答应了一声,准备去挤奶。 但二姨太却叫住了她,啪的一巴掌就扇在了她脸上。 这一巴掌打的非常重,女仆的脸上出现了五个红指印,她的眼泪涌了出来,捂着脸不知所措,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挨打。 “不懂规矩的东西!”二姨太指着她骂道,“主人对你吩咐的事情,你就回答一个“是”就完了吗?!” 女仆瞬间明白了什么,忙跪下来磕头道,“主人饶命,主人饶命!” 二姨太冷冷的道,“起来,好好再回答一遍!” 女仆站了起来,低着头回答道,“是,主人,我这就去挤羊奶。” 二姨太满意的笑了笑,说道,“去吧!” 女仆捂着脸来到了院子里,她走进羊圈,找到一只刚下过小羊羔的母羊,开始费劲的挤羊奶。 就在这个时候,那位一米五也来了,他是来把羊赶出去放羊的。 这个女仆刚刚被重重的打了一巴掌,脸上还火辣辣的疼,同时,她也感到很委屈,就一边挤奶,一边呜呜呜的哭。 一米五和这个女仆早就认识,他们都是被大力买回家干活的,平时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早就很熟悉了。 甚至,两人之间都有点干柴烈火,同病相怜的味道。 一米五看到女仆在抽泣着,连羊奶都快撒出来了,就低低的问道,“你怎么了?” 女仆这时才发现了一米五,她伸手擦了擦眼泪,摇着头没有说话。 一米五看到女仆脸上的手指印,明白她肯定又被主人给打了,但他作为一个奴隶,根本就毫无办法,他只得安慰她道, “好了,忍一忍就过去了,等你挤好了奶,我就得去放羊了。” 女仆突然抓住一米五的手,带着央求的语气说道,“你带我走行不行?这个地方,我实在是待不下去了。” 一米五还从来没有想过逃跑的事情,虽然他每天都要干很重的活,很累,但大力并不是一个喜欢施暴的人,对这些奴隶,他几乎没怎么打过,而且,在这里,每天还能吃饱饭,要是逃跑,他不知道能跑到哪里去,万一被抓回来怎么办? “不,不行,我们逃不掉的!这个城里的墙那么高,而且,城门口每天都有人守着,我们没法逃出去。”一米五说。 “你们两个在说什么?奶挤好了没有?”就在这时,一个让两人背脊发凉的声音传了过来。 一米五听出来,这是女主人的声音,他转头,脸上带着些笑意的说道,“主人,奶已经挤好了,我正让她离开这里,不要耽误我出去放羊呢!” 二姨太见是一米五,也忍不住偷偷的看了一眼这名奴隶的胸肌,他光着膀子,上半身没穿一件衣服。 “那就快把奶拿来!磨叽什么!”二姨太明显是冲着那名女仆发火。 女仆赶紧捧着装奶的小罐子站了起来,把那个罐子递给二姨太,说道,“主人,您的羊奶。” 二姨太抓过罐子,就开始给她的儿子喂奶,二姨太虽然对下人们非常粗鲁,且不近人情,但她的宝贝儿子,她从来都是自己亲力亲为的带,她不放心把她的儿子交给女仆来带。 一米五打开羊圈,把几十只羊赶到城外去放了,女仆也去做其他事情去了。 等到了晚上,半夜时分,所有人都熟睡之后,大力家的柴房内传来了女人低低的呻吟声和男人粗重的喘息声。 过了差不多五分钟,一米五提起了裤子,白天那名挤奶的女仆也把衣服给穿了起来。 女仆对一米五说,“你必须要带我离开这里!” 一米五笑了笑说,“别傻了,我们逃不掉的!而且,我们像现在这样相处不是挺好的吗?” 女仆说,“如果哪天我怀孕了,我的肚子就会一天天的大起来,到那时,男主人和女主人都会知道我和某个奴隶做了那种事情,到那时候,我们两人都得完蛋!” 一米五一直以来,就只顾爽了,完全没考虑这个问题,现在听女仆说起来,他感觉事情变的非常严重了。 这个女仆已经跟他睡过很多次了,保不齐她可能已经怀孕了。 “这可怎么办!”一米五嘀咕了一句。 女仆说,“带我走!我们一起离开这里,找个地方躲起来,地方这么大,总有我们容身的地方吧!” 一米五还是有点犹豫不决,逃跑如果被抓住,那肯定是死路一条,但如果这个女人怀孕了,自己八成也活不了。 他权衡良久,脑门上都出汗了,最终终于下定了决心,他对女人说道,“那好吧,我们一起走!” 第237章 惩罚 两个人说走就走,他们轻手轻脚的打开院门,悄无声息的就逃了出去。 因为之前从未发生过奴隶逃亡的现象,所以,大力对这些奴隶们看守的并不严。 等到天亮的时候,所有人都发现一米五和那个长的漂亮的女仆逃跑了,大力虽然平时不喜欢使用暴力,对奴隶和女仆们也还算温和。 但无论是奴隶还是女仆,都是他的私人财产,都是他花粮食买来的,现在竟然连招呼也不打一声,就这么跑掉了,这让大力罕见的发怒了。 他发誓要把这一对狗男女给找回来,然后狠狠的用鞭子抽打他们一顿。 不过,大力的计划可能要落空了,因为这两个人混在了外出干活的奴隶队伍中,跟随队伍一起出城去了。 对于这些每天都要外出干活的奴隶们,盘查的并不严,而那名女仆则是谎称自己要去主人家的麻地采麻,守城的战士就放他们离开了。 等大力找到城门战士询问早上有没有看到一男一女出城时,那名战士说,“大力首领,早上确实有很多男人和女人出了城,不知道你要找的是哪个?” 大力说,“是一个奴隶和一个女仆。” 战士想了想说,“出城的奴隶有很多,大力首领,你是知道的,每天早上,那些奴隶就会被赶着去挖矿或是修路,我不知道你要找的是哪个奴隶,女仆的话,倒是有一个,她说她出城采麻去。” “那个女仆长的还挺漂亮的,她出去的时候,还没忘回头冲我笑了笑,呵呵呵…” “大力首领,如果可以的话,你看能不能把那个女仆卖给我?我愿意出一百斤粮食买她!” 大力没好气的说,“那好啊,我卖给你,只不过,恐怕需要你自己去把她给找回来!” 战士挠了挠头,问,“大力首领,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大力说,“那个女仆和那个奴隶昨晚从我家里逃跑了,他们可是我花了二百五十斤粮食买来的,还没干几天活呢,就跑掉了!” 守城的战士这才恍然大悟,他说,“大力首领,这我可就没有办法了,毕竟,他们是你私人的东西,私人的东西丢掉了,就该自己负责,而不是来找我们,我们不会为你去寻找那两个逃跑的奴隶。” “只是,可惜了那个漂亮的女仆,要是她没逃跑的话,大力头领,我愿意花一百斤粮食买她!” 大力差点被这个战士气的吐血,不过他也就是个负责贸易队的头领而已,守卫城门的战士不归他管,他也指挥不动这些战士。 不过,那两个奴仆逃跑,大力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他发誓一定要找回这两个人。 大力想了想,决定去找战,因为这些守城的战士都归战管,如果战肯帮助他的话,大力觉得,一定能把这两个逃跑的奴仆重新给找回来。 战管理着整个华城的城防,华部落暂时还没有组建常规军队,如果要打仗或是防守的话,都是临时征兵,采取的是全民皆兵的方式,这主要还是因为生产力过于低下,根本无力承担一支常规军的军需消耗。 看守城门的加上维护治安的战士加起来一共有100多人,统一都归战调度指挥。 大力径直来到战的家里,战正好在家,他对战说,“战,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我有一个奴隶和一个女仆逃跑了,我想请你派人帮我找一下。” 战说,“大力,你是知道的,我手底下的那些战士并不是我私人的,我没有权力调动他们去干私事,要是被首领知道了,我这个城卫就不用干了!” 大力说,“战,他们两个一定还没有跑远,那个漂亮的女人看起来弱弱的,她根本就跑不快,只要你派十个骑士去追,肯定很快就能追上他们,并把他们给抓回来。” “战,我给你五百斤粮食,你要是肯的话,我现在就回家给你取粮食,你要是不肯的话,那就算了,我也不勉强你!” 说完,大力转身欲走。 战一把抓住大力的胳膊说,“别走,别走,不就是抓两个人吗,我立刻就派人去追!” 大力一把握住战的手说,“兄弟,真是太感谢了!你放心,我很快就把那五百斤粮食给你送过来!” 大力买那个奴隶和女仆只花了二百五十斤粮食,奴隶花了二百斤粮食,女仆花了五十斤粮食,现在却要花多出一倍的价格请战帮助他追回这两个人。 大力并不认为这是什么吃亏的事情,毕竟,现在,大力觉得自己的面子比什么都重要,如果这两个奴仆没有被追回来,他认为,自己以后肯定会被人耻笑。 战果然没有让大力失望,他派了十个骑士,只用了半天时间,就把两名逃跑的奴仆给抓了回来。 而大力的五百斤粮食早已经运进了战的粮仓里。 那两个奴仆被捆绑的结结实实的,送到了大力家里,大力还给了十个帮助他抓捕的骑士每人十斤粮食表示感谢。 一米五和那个漂亮的女仆跪在大力和二姨太跟前,瑟瑟发抖。 大力冷冷的说,“你们两个真是好大的胆子,竟然敢逃跑!” 一米五一边磕头一边说,“主人,都是这个女人,是她蛊惑我,让我带她离开这里的,求求你放过我!” 旁边的女仆抬起头看着一米五,她的眼神中包含着愤怒和不可思议,她没想到,这个她喜欢的男人竟然这么没骨气。 大力不是很能听懂一米五的话,于是看向二姨太,示意二姨太翻译一下,二姨太跟大力一起生活了一年多了,对于这边的语言,她也多多少少学了一些,虽然还不精通,但翻译出来的基本意思,大力还是听懂了。 大力走到一米五跟前,说,“真没想到你是个这么没种的男人啊!” 他让人把一米五绑到院子里的一棵树上,把上身衣服给脱了,取来马鞭狠狠的抽打,院子里传来撕心裂肺的惨叫声。 那名女仆一直跪在地上不敢起来,听到一米五的惨嚎声,她吓的瑟瑟发抖。 二姨太冷冷的看着她,这个女仆长的很漂亮,二姨太觉得,这个女人要是再穿的好看一点,恐怕就能赶得上自己的美貌了。 二姨太很想弄死这个女人,万一哪天大力被这个女人给魅惑了,把她娶回家,那自己的地位岂不是要受到威胁了? 不过,这个女仆是大力花粮食买回来的,没有大力的认可,她也不敢随意处置。 一共打了一百鞭,大力累的气喘吁吁的,他把鞭子一扔,对围观的奴隶们说,“去把他放下来吧,以后谁要是再敢逃跑,我就用鞭子把他活活抽死!” 一米五被打的皮开肉绽,背上纵横交错,布满了血红色的鞭痕,看着就触目惊心。 两个奴隶把一米五放下来后,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大力扔了一把草药给两个奴隶,示意他们给他敷一点草药,以免死了。 一米五被打的奄奄一息的趴在地上,奴隶们七手八脚的把一米五给抬了起来,往外院去了。 大力进屋后,见那个女仆还跪在地上,并且被吓的泪眼婆娑的,看起来楚楚可怜的。 大力对女仆说,“我大力从不打女人,你起来吧,别跪着了!” 女仆战战兢兢的站了起来,低着头,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 二姨太对大力说,“你打算怎么处罚她?” 大力实在不忍心打这个女人,毕竟,这个女人还是很有些姿色的。 第238章 巴掌很有效 最终,大力也没有多么重的惩罚这个女人,只是把她关进了一间小黑屋里,关了几天就又放出来了。 强烈的嫉妒心让二姨太对大力竟然做出这么轻的惩罚非常不满,她认为这名女仆至少要受到与一米五一样的惩罚,才能让她感到满意。 与此同时,她觉得,大力之所以做出这么轻的惩罚,是因为他看上这名女仆了,为此,二姨太在家里大吵大闹,摔坏了好几个陶器。 最后,大力忍无可忍了,她啪的一巴掌扇在二姨太脸上,对她说,“你要是再闹,就给我滚出去!” 这一巴掌把二姨太给打驯服了,也不知道她是因为害怕被赶出家门,还是有受虐倾向,反正,大力的这一巴掌彻底把她给打停了,不哭也不闹了。 如果她真被大力赶出家门的话,凭着她海岛土着的身份,最终只能沦为别人家的奴仆,到那时,日子可就不像现在这么舒适了。 二姨太没再追究这件事,虽然在大力的维护之下,这名女仆并没有受到太严厉的惩罚,但二姨太依然可以对她呼来喝去,非打即骂。 毕竟两人的身份摆在那里,一个主,一个奴。 大力对这名漂亮的女仆很有些非分之想,有一次,趁二姨太不在,他把女仆喊进屋内,欲行不轨之事,但这名女仆并不太愿意,在大力没有给她一个名分之前,她是不会白白的把自己贡献出去的。 那一次,大力没有得逞,他没有用强,而是把女人放走了,但大力并不灰心,这名女仆是他买回来的,自然逃不出他的手掌心,而且,如果一个女人太过于顺从,大力觉得反而没有那种征服的快感。 虽然这个女仆和奴隶私通逃跑并没有受到太重的惩罚,但这件事情并没有就这样结束,一件事情的发生,让这件事变的严重起来。 距离这件事过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这个女仆竟然发现自己怀孕了。 她是在一次挤羊奶时,闻到羊奶的膻气后,突然感觉一阵恶心,然后就干呕起来,而且,一连好几天都是如此,有时候,她没有挤羊奶的时候,也会突然干呕起来。 女仆知道,她是怀孕了,而且怀的还是一米五的孩子。 如果说,她和一米五私通是属于大力家的私事,别人管不了,就算是刘田这个首领,也不会插手去管大力家的私事。 但她怀了一个奴隶的孩子,这就不是大力家的私事了,她和那个让她怀孕的奴隶都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海岛上俘虏来的奴隶,在华部落,没有生育的权力,这是刘田亲自下达的命令,并且,这一规定,还被刻在了石碑上,所有华部落的族人都知道这个事情,奴隶和女仆们当然也知道。 女仆很害怕,因为怀孕这种事情是无论如何都瞒不住的。 她一连好几天都感到神情恍惚,晚上无法很好的入睡,她被这件事折磨的没了办法,只好去找一米五,想要问问他,她现在到底该怎么办。 自从发生那件事情之后,一米五就被调走了,不再负责放羊了,女仆只好在一天夜里,偷偷摸摸的把一米五约了出来,跟他说了自己怀孕的事情,并且问他现在该怎么办。 原本,她还对一米五抱有一丝希望,希望一米五能为她出个主意,或是分担一些压力。 但一米五听完之后,变的惊恐万分,而且变的暴躁起来,他冲女仆吼道,“不!这个孩子不是我的!你不要来找我!” 说完,这个懦夫就跑了,不再管女仆的死活,女仆彻底对这个男人死了心,如果不是还有生存下去的渴望的话,她现在就会拉着这个男人去死。 不过,她还是想做最后一番挣扎,她还这么年轻,这么漂亮,她不想就这么死了,所以,在几天之后,她就想到了一个可能让自己获救的办法。 她想的这个办法,如果最终能成功的话,不仅能救她的命,而且,还有可能会使她彻底改变命运。 这一天,趁着二姨太不在家,这个女仆捧着一罐羊奶主动进了大力的房间,然后大力轻而易举的就和她发生了关系。 对于这一次女仆主动送上门,大力认为完全是因为自己的魅力征服了她,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女仆隔三差五的就会来到大力的房间里,和大力风流一回。 直到某一天,阳光明媚,微风拂面,女仆像往常一样忙碌着家务。突然,她在大力面前停下了脚步,手轻轻地捂住嘴巴,脸上露出一种奇怪的表情。 大力见状,心中一紧,忙问道:“你怎么了?”女仆没有回答,只是用另一只手扶住墙壁,身体微微前倾,似乎有些难受。 接着,女仆突然干呕起来,声音在安静的屋子里显得格外突兀。大力见状,立刻意识到,这个女人很可能是怀孕了! 毕竟,对于怀孕时会出现的症状,大力再熟悉不过了。他的大老婆和二老婆在怀孕时,都会出现干呕的情况。而眼前这个女人,竟然也有同样的反应,这让大力几乎可以断定,她八成也是怀孕了。 这个发现让大力的心情变得十分复杂。一方面,他感到无比的惊喜,因为他从未想过自己的能力如此之强,仅仅几次就让这个女人怀上了孩子。这无疑是对他男性魅力的一种肯定。 然而,另一方面,大力又感到深深的担忧。他的二姨太并不知道他和女仆之间的关系,如果这件事情被二姨太发现,恐怕会引发一场轩然大波。到时候,家里肯定会闹得鸡犬不宁。 尽管如此,大力还是决定要让这个孩子顺利降生。毕竟,这是他的骨肉,他不能让这个小生命受到任何伤害。而且,既然这个女人已经怀上了他的孩子,那么她就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继续做女仆的工作了。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大力下定决心要娶这个女人为妻。他相信,只要自己态度坚决,二姨太最终也会接受这个事实。 不过,如果二姨太真的反对,大力也已经想好了应对之策。他伸出自己的右手,看着手掌,自言自语道:“要是她反对,那就再给她一巴掌!” 对于他的大老婆,大力并没有什么顾虑,相比于二老婆,大老婆在这个家里几乎没什么地位,大力想做的事情,他的大老婆根本就不敢呲牙。 等到二姨太逛集市回来,大力就把女仆怀孕的事情跟她说了,并且告诉二姨太,他大力要娶这个女人。 和大力预料的一样,二姨太的反应果然很激烈,她把刚买回来的三只陶器摔了个稀巴烂,说道,“我一定要在哪?那个小贱人的肚子上踹两脚,让她勾引我的男人!” 大力一把拉住她,说道,“你不要胡闹!她怀的是我大力的女人,你要是敢动她的话,我就打死你!” 二姨太一听这话,立马就哭闹起来,“大力,你这个没良心的东西!我辛辛苦苦为你生了个孩子,你竟然还背着我去鬼混,我不活了!哇哇哇哇…” 大力一看她这个样子就来气,她左手抓住二姨太的脖领子,右手对着她的脸左右开弓,一连扇了她好几巴掌。 “要是再闹的话,就给我滚出去!”大力边打边骂道。 这一招果然有效,挨了几巴掌后,二姨太就止住了哭,虽然还在轻轻的抽泣着,但不敢大声哭,也不敢表现出反对的情绪了。 第239章 丝绸 这个女仆成了大力的三姨太之后,在家里的地位就和二姨太一样了,再也不用干挤羊奶的活了,而且,因为她怀了孕,大力还专门派了另一个女仆单独伺候她。 二姨太虽然很憎恶这个女人,甚至想弄死她,但有大力在,她也不敢把她怎么样,大力家算是暂时得到了安宁。 今年的秋收已经彻底结束了,今年比去年扩充了一倍的耕地,水稻,大麦,粟米,茭白,莲藕,竺麻等农作物全部获得了丰收。 接下来空出来的土地,就全部用来种植冬油菜,冬油菜抗寒,秋收后种植,过一个冬季,来年春天收获。 目前,族人们主要的食用油都来自于油菜,所以,油菜的种植就会很关键,刘田也很重视。 不光是华城,谷城的水稻收获之后,田里也全部都种植冬油菜。 土地划归私有后,不用采取强制措施,农夫们也会主动去种植油菜,不会让耕地白白空着的。 毕竟,把多余的菜籽油拿到集市上售卖,也可以获得一笔可观的收入。 部落里的榨油坊会为族人提供榨油服务,但是会收取一定的费用,这个费用既可以用粮食支付,也可以直接扣除一定量的菜籽油作为服务的报酬。 如果榨十斤油,就会收取一斤油作为报酬。 今年丰收后,族人们的日子都好过了起来,特别是种植农作物的农夫们,由于大丰收,他们的粮仓都满满的,有一大半的农夫家庭,预计粮食吃到来年秋天都还会有结余。 华城唯一的粮仓已经不够用了,光是水稻和粟米就堆满了粮仓,大麦,茭白和莲藕已经没有地方放了,刘田只好安排在城西又兴建了华城的第二座粮仓。 与华城相似,谷城今年也获得了大丰收,谷城主要以种植水稻为主,不过,海岛上的战事还没有完全结束,谷城要为海城供给粮食,这是一笔很大的开支。 虽然谷城获得了丰收,但公仓内的粮食还是出现了亏空,作为税收收到的三十多万斤粮食全部发往了海城。 为了弥补亏空,部落只好要用白盐,陶器或是铁器去农夫们手里收购粮食,否则都没法给公务员们发放薪水了。 作为部落首领,见到粮食大丰收,粮仓里装的满满的,刘田自然感到非常欣慰。 刘田从海岛回来时,还带回来了一些大豆种子,大概有三四千斤,只不过,当时回部落的时候,已经过了春播的节气,没法播种了,只好全部暂时储存在陶罐里,等明年秋天就可以种植大豆了。 大豆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农作物,不仅可以做出很多豆制品,比如豆腐,豆干,豆浆等,而且还能压榨大豆油,想想就很完美。 为了庆祝这个丰收年,在一个月圆之夜,部落举行了一个盛大的欢庆仪式,华城的集市首次在夜里开放,集市的道路两旁,插了两排纸糊的灯笼,每一只灯笼里都有一盏小小的油灯,照亮了整个集市。 街道两旁的店铺全部大开着,以五折的优惠价格出售商品,夜市会一直持续到下半夜,这吸引了所有清闲下来的族人。 秋收结束,就意味着农夫们一年中最忙碌的时节已经结束了,可以好好的清闲一阵子了。 加上今年大丰收,大部分族人家里都有了充裕的粮食,可以去集市上换取需要的商品。 夜市的商品打半价的消息一传开,部落里立刻万人空巷,华城几乎所有的族人都涌入了这个小小的集市中,热闹非凡。 刘田也带着竹和他的儿子壮壮来了集市,当然,战作为护卫自然带着几名战士护卫着首领的安全, 虽然在华部落,没有一个族人愿意伤害刘田,但是,不能排除那些奴隶不会拼了命的跟刘田同归于尽,他们中可是有很多人是痛恨刘田的。 壮壮已经一岁多了,在家时能够蹒跚学步了,一开始,从家里出来时,竹牵着他,他还走的很开心,但一到集市上,见到人山人海,他就不愿意走路了,张开双手冲着着刘田喊,“骑高高,骑高高。” 刘田笑着,一把抱起他,把他架到自己的肩膀上,抓住壮壮两只肉肉的小手,往前小跑着,一边跑,一遍喊,“骑马马喽,骑马马喽…” 壮壮在刘田的肩膀上一颠一颠的,逗的他咯咯直笑,竹看到父子两人这么亲密,也禁不住甜蜜的笑了起来。 刘田平时非常忙,部落里大大小小的事务都要找他,他根本没有时间陪这对母子出来玩,今天出来这一趟,可让竹的心里泛起了一阵阵幸福的涟漪。 竹生完孩子后,就一直待在家里照看孩子,平时空闲时也会织织布,干一些家务活,虽然她是首领的女人,但竹并没有养尊处优,她每天过的还是很充实。 直到上半年,刘田才从俘虏中挑选了一个女人来照顾一家人的起居。 这个女人并不年轻,光从表面看,年龄差不多有40多岁了,长的也不漂亮,不过,刘田可不是随便选的,这个女人虽然不漂亮也不年轻,但她生过两个孩子,有养孩子的经验,这是刘田需要的。 自从这个女人帮助竹照顾壮壮后,竹就有更多的时间去织布了,刘田还专门让木工为竹做了一架织布机摆在家里,给竹使用。 在某一天夜里,两人躺在炕上,壮壮由女仆带着,睡在隔壁房间里,竹突然好奇的问刘田,“刘田,能跟我说说你们那个时代的衣服是怎么做出来的吗?我听你说过,你们有很多类型的衣服,不仅有布衣,还有其他类型的衣服,那些衣服都是用麻做的吗?” 这个时代,恐怕只有竹一人知道刘田是穿越过来的,那还是在蚕织谷时,刘田透露的这个秘密。 刘田笑着说,“当然不是,在我们那个时代,除了麻衣之外,还有丝绸衣服,甚至连羊身上的毛都可以用来做衣服。” “曾经在某段历史时代,我们的丝绸衣服非常有名,不仅我们自己国家流行穿丝绸衣服,就连其他国家都会买丝绸衣服穿,我们英勇的战士们用马,或是骆驼,将我们的丝绸远销到距离我们非常遥远的国家,通过丝绸之路,那些遥远的弹丸小国,知道了在东方,有一个非常强大,非常伟大的国家。” 国家到底是什么,竹并不理解,但吸引她的点不是这个,她想知道丝绸衣服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于是她问道,“既然丝绸衣服这么好,刘田,你为什么不尝试着做出丝绸衣服来?” 刘田呵呵一笑说,“我当然想做丝绸衣服,只不过,部落里的事务太多,我暂时根本就没有时间去想这件事情,而且,我可以告诉你,丝绸衣服是要比麻布衣服还要难做的。” “需要花更多的时间,才能成功做出一件丝绸衣服的。” 竹看着刘田,笑吟吟的说,“那么,刘田,你还是知道丝绸衣服是怎么做出来的,对不对?” 刘田点了点头,回道,“嗯,当然,我当然知道丝绸衣服是怎么一步步制作出来的!但我刚才已经说过了,制作一件丝绸衣服,所花费的时间,比制作一件麻布衣服还要麻烦很多,花的时间也更多。” 竹说,“我不怕麻烦,反正我闲着也没事,壮壮现在有人照顾了,我有充足的时间,你就告诉我,丝绸衣服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 第240章 啤酒花 刘田说,“你还记得蚕织谷吗?那里有很多桑树,桑树上有很多蚕,丝绸衣服就是利用那些蚕吐出来的丝织出来的。” 竹想了想说,“也就是说,如果想要织出一件丝绸衣服,首先要收集蚕吐出来的蚕丝?” “没错!最好的方法就是把那些蚕捉回来,自己养,这样才方便收集蚕丝。”刘田点了点头说道。 路途遥远,捉蚕又比较麻烦,而且,要把那些蚕从遥远的蚕织谷运回部落,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在途中要给蚕宝宝们准备充足的桑叶当做食物,而且,还要防止它们遭受风吹日晒。 还有一件比较棘手的事就是,部落周围没有见到桑树,采集不到桑叶,就很难大批量的养蚕。 竹明白了刘田话里的意思,她也知道,要想把蚕从遥远的蚕织谷运回部落,肯定是困难重重,但她还是不愿放弃,她对刘田说,“我还是想要养蚕,做丝绸衣服,我想知道丝绸衣服穿在身上,是一种什么感觉,我知道部落周围没有桑树,但如果我们种一些桑树,是不是就能把蚕吸引过来了?” 刘田点了点头,说道,“嗯,这确实是有可能的,这样吧,等秋收之后,我就带你再去一趟蚕织谷,去弄一些桑树回来种植。” 现在秋收已过,部落获得了大丰收,粮仓塞满,族人们至少在今年衣食无忧了,他也就放心离开部落一阵子了。 “刘田,你慢一点,小心摔着!”竹一边紧紧的跟着两人,一边紧张的喊着。 毕竟,晚上光线暗,集市上又有这么多人,要是不小心被绊到,摔一跤,可就不太好了。 集市上热闹非凡,逛集市的族人身上都挂着麻袋或是陶罐,麻袋里装的是粮食,陶罐里装的是菜籽油。 还有一些猎人背上背着打到的猎物,有野鸡野兔之类的小猎物,还有野羊野鹿之类稍大一些的猎物,还有几百斤野猪这样的大型猎物,不过,这种大型猎物一般都是几户人家合力猎到的,两三个人用扁担抬着。 有的猎户家里不种粮食,主要依靠狩猎为生,他们来到集市上,看到有农夫背上背着粮食,就直接拿猎物和农夫换粮食,集市上是没有粮油店的,所以猎户们只能在农夫手上换取粮食。 这样的情况,在华部落很常见,有的猎户想吃粮食时,就背着自己的猎物,挨家挨户的去售卖,虽然集市上也有肉类售卖,但那些都是部落里饲养的牛羊等牲口,从口感上来说,自然没有野味好吃。 一些比较富足的,家里粮食比较充裕的家庭,会拿粮食换野味吃。 壮壮骑在父亲的肩膀上,一双大眼睛滴溜溜的转着,好奇的打量着这个热闹的集市,他还是第一次来这么热闹的地方,脸上的表情既兴奋,又有点紧张,非常可爱。 虽然店铺里的商品都已经打了五折出售了,但还是有一些族人在和店员讨价还价,不过,这些店铺都是公家的,价格是定死的,价格上是不可能有丝毫退让的,所以,就算是费尽口舌,价格也还不下来。 集市上灯火通明,熙熙攘攘的人群一直到下半夜才渐渐散去,各家店铺里摆出来的商品几乎售卖一空,因为价格便宜,华城各家各户都出来购买,准备的东西全都被卖完了。 壮壮早就睡着了,竹已经抱着他回去睡觉了,今天晚上的月亮特别圆,特别亮,刘田抬头看着天上的月亮,想起来,如果是在现代,今天是不是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了? 站在圆月底下感慨了一阵后,刘田也回了家。 秋收之后,华城没有那么忙碌了,族人有充裕的时间来准备过冬的物资了,这个时代,冬季来临的特别快,而且时间也长,等田里的粮食都收完后,就准备开始入冬了。 趁着还没有入冬,刘田带着竹出发前往蚕织谷,带了四辆马车和十多名战士,桑树既可以播种繁殖,又可以扦插繁殖,但扦插繁殖要在春季,这个季节也只能播种来繁殖了。 蚕织谷距离华城有十来天的路程,需要一直往西走,不过,因为之前去过,也不怕有迷路的风险。 在途中,刘田偶然发现了一种很有用的植物,这种植物,在中华大地上并不盛产,只有极少数地区会生长这种植物。 这种植物的名字叫蛇麻花,又名啤酒花,是制作啤酒的必备原料之一。 在走了差不多一半路程后,所有人都在一条小河边停下来休息,刘田骑着一匹马带着竹在空旷的草地上闲逛 走到一个小山坡旁,刘田远远的就看到了啤酒花,一丛丛的,它的果然像一棵棵松塔,从藤蔓上垂了下来。因为果实已经完全成熟了,它的果子微微泛黄。 对于刘田来说,这可是好东西,有了它,就可以制作啤酒了,这些都是纯野生的啤酒花,刘田打算把它们的果实全部采集回去,就可以用它来制作啤酒了。 另外,啤酒花很好种植,用根茎来繁殖的话,很容易存活。 见刘田对这种植物这么好奇,竹知道,他肯定是又发现了一种有用的植物。 “这个是什么?”竹问道。 刘田笑了笑,说道,“这可是好东西,它的名字叫啤酒花,是用来制作啤酒的,我们需要把这一大片果实全部采摘回去。而且,我打算在部落里大面积种植这种农作物。” 竹问,“啤酒也是你们那个时代的食物吗?这个名字好奇怪,干吃吗?” 刘田说,“啤酒是一种饮品,解渴降暑,对于你们女人来说,啤酒可能并不太受欢迎,但我相信,没有哪个男人不喜欢这种饮品。” 竹眨巴一下眼睛,不解的问道,“这又是为什么?” 刘田神秘一笑,说道,“等我制作出来,你尝尝就知道了。” 虽然不解,但竹没再追问,她跟着刘田回到了营地,刘田把所有人都召集了起来,带上所有马车,前往那片野生的啤酒花地。 这一大片野生啤酒花,足足有好几亩地,需要花费很长时间,才能全部采摘完。 幸好带了足够多的竹筐,采摘下来的果实全部扔进竹筐中,然后抬到马车上,刘田打算等返回部落时,从这边过的时候,再选一些粗壮的茎杆带回去扦插种植。 啤酒花也可以用籽来繁殖,但存活率比较低,它最好的繁殖方式就是扦插,并且,啤酒花喜寒畏热,这个季节种植正好合适。 凭借啤酒独特的苦香味,刘田相信,它很快就能在部落里风靡开来,以后也可以当做商品来为部落创收。 十几个人花了半天时间,把这一片啤酒花全部采摘干净,刘田甚至在藤蔓上都找不到一颗啤酒花的果实了。 酿造啤酒,啤酒花是灵魂,如果没有啤酒花作为原料,啤酒也就是一罐糖水而已。 刘田安排一辆马车和两名战士把啤酒花先送回部落,战士们用麻绳把竹筐绑结实,防止路上颠簸。 等两名战士赶着马车走了之后,剩下的人继续出发,往西又走了差不多五天时间,队伍抵达了桑树林,低矮的桑树林上已经看不到白色的蚕了,但有很多蚕茧,如果没有人为破坏,这些蚕茧会经历成蛹和破壳两个阶段。 蛹期大概是15天左右,而破壳只需要几个小时,破壳后的蚕蛹就变成飞蛾了,飞蛾经过雄雌交配后,雌性的飞蛾会即刻产卵,但蚕的卵在秋冬季节会进入休眠期,因为温度太低,并不会孵化,只有进入春夏季节,温度达到20度左右时,才会孵化。 第241章 制作啤酒 剩下的人在桑树林里住了下来,采集蚕蛹和桑树种子,桑树种子是淡黄色的,颗粒很小,只有一至两毫米。 电网上的发电装置被拆除后,就有很多野生动物进入铁丝网内,因为无人打理,仅仅两年时间,洋房的外表看起来旧了很多。 挖掘机还是冷冰冰的躺在铁皮棚底下,没有多少变化,可惜没有钥匙,要不然倒是可以把它开回部落。 刘田带着竹和战士们住进了洋房里,洋房一共两层,稍微打扫一番,战士们住在楼下,刘田和竹住在楼上。 在往洋房里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一大早,刘田就把战士们喊醒,进入桑树林里,开始采摘蚕蛹。 有小部分桑叶上,还有蚕在爬,但大部分蚕都已经结成蚕茧了,白色的蚕茧很密集的,没有什么规律的分布在不同的桑叶上。 刘田需要的是这些蚕茧,大部分蚕茧收回去后会被取丝,留出一小部分优质的蚕茧当做种,让它们破茧成蝶后产卵繁殖。 除了收集蚕茧之外,还要采集桑树种子,未来要在部落里大面积种植桑树,没有桑叶,蚕就没有食物,蚕对桑叶的需求量是非常巨大的,通常一公斤蚕丝需要5000只蚕吐丝,相当于消耗100公斤桑叶。 虽然蚕丝很有用处,但用蚕丝织出一件丝绸衣服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自然资源的珍贵性决定了其高端的定位,因此在古代,丝绸衣服通常都是达官显贵们才能穿的衣服。 桑树林里面的蚕茧非常多,差不多把带来的竹筐全部装满了,带来的竹筐都是那种大箩筐,一箩筐能装50斤水稻的那种。 这种大箩筐一共带来了十对,也就是二十只,装啤酒花用掉了四只,剩下的十六只箩筐全部装满了。 此外,还采集了几麻袋桑树种子,这些种子回去后,要认真挑选一番,选那些饱满的种子种到地里,剩下的种子就撒到空地上,也会长出野生桑叶。 把十六个箩筐分开装到三辆马车上,用麻绳紧紧的固定好,就开始返回部落了。 回到部落后,刘田就召集奴隶们开垦荒地,一边垦荒,一边就把选出来的优质桑树种子种植下去,这一阵子,天还算暖和,再过一段时间,天气寒冷了,就没法再种了。 人多力量大,只花了几天时间,就垦出了十六亩耕地,全部种上了桑树种子。 与此同时,在桑树地的北边,奴隶们又在开垦第二块荒地,10亩左右,全部种上啤酒花。 蚕茧被送到了织布坊里,要想利用蚕丝制作丝绸衣服,首先要处理这些蚕茧,把蚕茧上的丝都抽下来。 每个蚕茧大概能抽出1000到1500米的丝,不可能用手慢慢抽,刘田就做了一些抽丝机出来,抽丝机的制作并不复杂,就是一个木制的架子,用一根轴联动。 使用时,找到蚕丝的丝头,连接到抽丝机上,然后用手摇动联动轴,就可以把蚕丝不断的抽出来。 第一步要做的就是把满满十几箩筐的蚕茧全部抽丝,差不多有上万只蚕茧,这个工程量也不小,织布坊里原本有二十多个女工,她们主要是采麻织布,做布衣的,现在又多了一项抽丝的工作,根本忙不过来,刘田只好又招募了十个女工,专门来干这个活。 织布坊里的事情暂且交给竹来管理,那些蚕茧并不能全部用于抽丝,她还要从中挑选一小部分当做种,让它们破茧成蝶,重新产卵。 啤酒花采回来后,不能白白放在那儿,刘田准备制作啤酒。 制作啤酒最主要的原料是大麦,啤酒花和酵母,大麦和啤酒花都有了,现在唯一缺少的就是酵母。 华部落并没有干酵母,但是酵母实际上在自然界中也是存在的,刘田摘了一些含有糖分的野果,捣碎后放进一个陶罐里,在罐口蒙上一块白布,等罐子里的野果发酵后,里面就含有酵母菌,可以当做酵母使用。 制作啤酒的原料已经备齐,刘田就开始制作华部落的第一罐啤酒了。 刘田也是第一次制作啤酒,没有充足的经验,他不打算做太多,万一失败了,就会造成原料的浪费。 准备5斤大麦,倒入清水盆中泡上,差不多泡一天一夜就可以了,在泡的过程中,不时给它搅拌一下,把它们全部泡胀,然后捞出来铺在事先准备好的簸箕上,铺匀后盖上白布,这样可以保湿催芽。 接着把簸箕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再放置个一天一夜,麦子就会开始发芽,不时的给麦子上撒上一些水保持湿度,继续让它发芽,大概再发个两天左右就差不多了。 三天时间,大麦已经长满了芽和根须,刘田把这些粘接在一起的麦芽全部打散揉碎,打散之后,再给它们铺开,这个时候,就可以把它们放在太阳底下晒干,目的是让麦芽终止发芽。 晒了一天,麦芽晒干后,就把它们全部倒进锅里翻炒,需要全程用小火慢炒,这个时候,麦芽散发出一股浓郁的香味,这是纯正的粮食的味道,闻起来非常的香甜,也非常的怡人。 麦芽炒好后,用手搓掉上面的根须和麦芽,搓好后,再用筛子过滤一遍,将根须过滤出来,把过滤后的麦芽装进干净的陶锅里。 麦芽清理干净后,下一步,需要把麦芽磨碎,把它们用石磨研磨一遍,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麦芽不能磨成粉末,只需要稍微磨一遍就可以了,做到破而不碎,才能让麦芽更好的糖化和过滤。 接下来,按照一比四的比例往锅里加水,如果是5斤大麦,就需要加入20斤清水,然后用大火把锅里的清水烧到70度。 接着,再准备一块麻布,把粉碎好的麦芽倒入麻布中,然后把麻布绑好,水温烧到70度后,再把包裹着麦芽的麻布放入锅中,开始糖化,糖化时间是一个小时,每隔20分钟,翻拌一次。 糖化时,锅里的温度很高,刘田的额头上都冒出了汗,但麦芽香甜的味道变的更加浓郁了。 糖化一个小时后,取出锅里的麻布,放进事先准备好的陶盆里,再倒入热水把麦渣清洗一遍,洗出里面残留的糖分。 洗好后的麦渣就不要了,但不要扔掉它们,因为它们是很好的饲料,用来喂养牲口最好不过了。 接下来,就是熬煮麦汁,用大火把锅里的糖水烧开,麦汁需要再熬煮一个小时。 熬煮的时候,把啤酒花放进去,啤酒花这样可以增加啤酒的苦味,是啤酒的灵魂原料。 熬煮50分钟后,再放入一把啤酒花,这样可以增加啤酒的香味,接下来再煮上十分钟之后,就可以关火了。 把锅底的火压灭后,刘田用木勺把锅里的啤酒花捞出来,接下来用麻布把麦汁过滤一遍,麦汁晾凉后,倒入一口干净的陶盆里,之前准备的酵母,倒入盆里,给盆盖上木制的盖子,然后把盆放在阴凉常温的地方发酵5至7天。 趁着这个时间,刘田让木工们制作出了一些圆木桶,这些木桶是专门用来存放啤酒的,等啤酒发酵完成后,就会倒入这些木桶里保存起来。 这些圆木桶上方只会留一个很小的口子,用一个木塞塞住,放在阴凉的地窖里,就可以保存很长时间。 麦汁发酵好后,刘田忍不住揭开盖子闻了闻,啤酒的香味非常浓郁,这个时候,还不能马上喝,需要放在低温处冷藏7天,进行2次发酵后就可以喝了。 第242章 小酒馆 啤酒的二次发酵需要在低温状态下进行,现在20多度的温度,并不利于啤酒的二次发酵。 想要获得更低的温度,就只能挖一个地下酒窖。 之所以要进行二次发酵,主要是为了让酒花,麦芽和酵母副产品更好的融合,如果没有二次发酵,喝起来口感可能就没有那么圆润顺滑。 对于刘田来说,啤酒的二次发酵还是非常重要的,人们喝啤酒,主要不就是喝它的口感吗? 这一次制作出来的啤酒量很小,两个橡木桶就全部装下了,刘田把这两个橡木桶放进一个竹篮里,用麻绳吊着放进一口深井中。 这里没有冰箱,酒窖还在规划中,水井里无疑是温度最低的地方。 经过10天的低温二次发酵后,刘田把两只橡木桶从水井里拉上来,打开木塞,一股醇香的的味道扑鼻而来。 倒出一碗,金黄的酒液上,瞬间堆叠起一层丰厚绵密的泡沫,像刚打发的鲜奶油。 从泡沫上来看,啤酒的制作无疑是成功的,但还不能立下定论,最主要的还是得看它的口感。 刘田端起碗,轻尝一口,冰凉的酒液滑入口中,带来一股清冽的激爽,麦芽的香甜和啤酒花的清苦味道完美融合,怡人心脾。 刘田非常满意自己制作出来的啤酒,这种纯粮食酿造出来的啤酒甚至比工业啤酒的口感要更加醇厚绵密。 对于啤酒的口感,刘田自然是非常喜欢,但他不知道这个时代的人类是否会对这种酒产生兴趣。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刘田又做了几十桶啤酒,拿到集市上,供族人们免费品尝,此目的主要是做个市场调研,如果啤酒大受欢迎的话,刘田就要在华城建酿酒坊,批量生产啤酒。 可能男人的基因里就带有对酒精迷恋的成份,经过一段时间的调研,果然绝大部分男人都对啤酒很感兴趣。 不止一个男人对啤酒赞不绝口,因为是免费品尝,一些男人喝了一碗又一碗,直到肚子喝撑了,有点醉醺醺的了,才不情不愿的离去。 啤酒的酒精度虽然不算高,但是喝多了也会头晕也会醉醺醺的,第一次被酒精麻痹的男人,很享受这种感觉,虽然头晕乎乎的,但他们感觉干活更加起劲了,即使是无事可干,喝完酒后,回家睡觉,都感觉睡的更沉,更香甜。 女人们则对这种苦不拉几的饮品不感兴趣,她们觉得,这种马尿一样的东西,根本就无法入口,喝这个还不如个白开水呢。 不过因为是免费品尝,羊毛不薅白不薅,一些女人硬着头皮凑热闹的来喝啤酒,一开始喝的时候,她们并不喜欢,但喝着喝着,她们觉得这个东西竟然特别解渴,而且味道似乎也没那么难喝了,苦中还带有一些微甜。 有很少一部分女人也爱上了喝啤酒。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研,刘田觉得,啤酒确实可以大批量的生产了。 现在要做的事情有很多,挖酒窖,建酿酒坊,在集市建小酒馆,还有大量的砍伐橡木,做盛酒的橡木桶。 未来,啤酒不仅会在华部落盛行,而且还会畅销到其他部落。 酒窖的选址在远离闹市区的地方,就像地下室那样,向下挖两米,10平方米左右的地方,顶部和墙面不用做特别的装修,只在地面撒一层生石灰,一是防潮,二是杀虫,然后再铺设一层青砖就差不多了。 在挖酒窖的同时,招募的瓦工开始盖酿酒坊,酿酒坊内部的陈设比较简单,一个灶台两口锅,一个石磨,几个簸箕和一些橡木桶,因为是纯手工酿造,还要招募一些工人。 酿酒的工序实际上并不复杂,即使是女人,也能干这个活,现在正是农闲的时候,工人很好招,酿酒坊里一共招募了三个男人,三个女人,一共六个工人。 不过,这些工人不可能立马就干活,刘田需要给他们进行一次系统的培训,直到教会他们怎么酿酒为止。 就在建好的酿酒坊里,刘田按照之前酿酒的步骤,一步一步的做,一步一步的讲解,进行完一个流程后,就让工人们自己操作一遍。 只需要记住几个要点就可以了,一是炒麦芽的时候,火候一定要掌握好,要小火慢炒,火太大容易把麦芽炒糊。 二是,石磨研磨大麦的时候,不能磨成粉末了,只需要做到破而不碎就可以了。 最后一个要点就是,酵母的收集,带有甜味的野果上一般都含有酵母菌,把野果捣碎放进密封的罐子里发酵一天,是可以当做酵母来使用的。 这样的流程操作个一两遍,基本上就会了,只是细节上还需要进一步巩固,如果细节没做好,也会影响啤酒的口感。 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这些工人差不多已经熟练掌握酿造啤酒的方法了,这六个工人中,其中有一个中年男人,他对酿酒的技术掌握的最好,刘田就让他当这个酿酒坊里的小队长,管理一下这个团队。 集市上,不久之后,小酒馆也建成开业了,青砖瓦房的小酒馆,内部全是木制的家具,古色古香,木制的吧台,木制的桌椅板凳,就连装酒的容器和酒杯也全部都是木制的。 酒馆开业后,就不是免费喝酒了,不过,啤酒的价格并不贵,一桶十斤啤酒的售价只需要六斤粮食。 酒馆内,喝酒用的木制杯子全部都是统一的500毫升的杯子,也就是差不多一斤啤酒的容量。 人们来酒馆喝酒,肯定是按杯来计算,一杯啤酒的价格就是六两粮食。 酒馆开业后,生意很好,因为价格便宜,男人们闲的时候,就喜欢进入小酒馆喝上一杯或两杯,也有女人偶尔会进入小酒馆喝上几杯。 小酒馆在运行了一段时间后,效果良好,顾客很多,几乎是络绎不绝,特别是在傍晚,人们在忙完一天的农活,身心俱疲的时候,就爱进入小酒馆里喝上两杯清凉的啤酒去去乏。 也因此,小酒馆的开业时间和集市上其他商铺的开业时间略有不同,它是过了午后才正式营业,一直到晚上,月上中空时,才歇业。 这个小酒馆也是华城唯一一座在夜里还开业的娱乐场所。 啤酒的生意这么好,刘田打算顺便开放华城的集市,之前,华部落的集市只是个内部交易场所,从未真正对外开放过。 不过,城内的集市不是每天都会对外开放,只每三天开放一次,而且,进入华城的所有外族人都需要接受严格的盘查,不允许带兵器入城,这也是为了保护城内居民的安全。 集市的开放,对于和华城距离较近的部落来说,确实是一件好事,华部落的商品种类繁多,完全不是那些物资匮乏的原始部落所能比拟的。 华部落的集市很快就吸引了很多其他部落的族人,他们带着各种各样的商品来交易,这些商品在进入华城后,首先必须要换成粮食,然后才能方便去集市上用粮食购买商品。 能够称重的粮食在现在看来,算是一个流通性比较好的货币,也容易计算。 这对于华部落来说,也是一件好事,华部落盛产粮食,粮食的储备很多,别的部落过来交易时,就可以把他们带来的商品换成粮食,这样一来,既能促进集市商品的交易,也能为其他部落带来便捷。 当然,也有一些部落会自带粮食过来,像浊河部落,虽然他们距离华部落很远,但他们也派人来到华部落,准备在华部落的集市上进行交易。 第243章 二长老来访 浊河部落的二长老带来了5000斤大麦,准备在华部落的集市上好好的消费一番,当然,他主要还是来交易白盐的。 浊河部落的人口很多,白盐消耗的很快,如果不是严格控制,省吃俭用,根本就不够吃的。 吃惯了味道纯正的白盐之后,那种带点苦涩味道的粗盐已经没法入口了。 距离上一次贸易队去浊河部落交易已经过去了一个月的时间,大力正准备近期再次前往浊河部落,没想到集市开放之后,浊河部落主动派人来了。 二长老带着长长的队伍停在了华城的城墙角下,所有人都抬起了头,张大嘴巴仰望着那高高的城墙,感觉像是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此时,二长老终于明白了,与巨盐部落起冲突时,面对大石的威胁,大力为什么那么有底气,只要躲在这座高大又结实的城墙里面,巨盐部落是无论如何也攻不进来的。 震惊一番,感慨一番后,二长老大手一挥,身后扛着大麦的战士们跟随他一路来到了城门处。 守卫城门的战士拦住了这一行人,说道,“接受盘查,逐个进入!” “我们是从浊河部落来的,我和你们的大力头领是朋友,你看,我们带来了很多大麦,是去集市上进行交易的,就不用盘查了吧?” 二长老指着自己身后的战士说道,他认为自己是来进行交易的,又不是来闹事的,这种盘查着实没有必要。 而且,华部落去浊河部落进行了那么多次的交易,都没有被盘查过,自己来一次,还要被盘查,这让他有点不服气。 “不行!开放日,所有前来交易的部落都必须要接受盘查,这是首领定下的规矩!”盘查的战士斩钉截铁的说道。 二长老说道,“这样,你把你们的大力头领叫过来,我跟他说!” 盘查的战士一根筋的说道,“对不起,盘查这事儿不归大力头领管,就算把他请过来,该盘查还是得盘查。” 正在这时,战领着一队战士走了过来,开放日的时候,战会亲自领着战士在城内巡逻,预防可能出现的危险。 见城门这里出了状况,战快步走过来,问盘查的战士,“怎么回事?” 战士躬身回道,“战头领,这群人想要进城,但又不愿意接受盘查。” 战并没有见过二长老,他看了看二长老,又看了看他身后的上百名战士,知道这应该是某个大部落派来的人,于是问道,“请问各位是从哪个部落来的?” 二长老见这位头领语气比较客气,于是回道,“我是浊河部落的二长老,我们带来了5000斤大麦,想要进城交易,但却被拦住了不让进城。” 战回头瞪了一眼盘查的战士,训道,“浊河部落跟我们华部落是友好部落,还查什么查?还不快放行!” “是是是,头领!”战士忙让开一条道,让二长老一行人进了城。 如果是其他部落,战绝对会按正规流程进行仔细的盘查,但浊河部落不一样,他们带来了5000斤大麦,这可是制作啤酒不可或缺的原料,首领正愁大麦不够用呢,这5000斤大麦正好可以缓解燃眉之急。 战说,“二长老,请随我来,我带你去见大力头领。” 战亲自为二长老引路,5000斤大麦的大宗交易,自然不可能去集市上进行交易,那样速度太慢,而且不方便,需要去找大力,直接跟大力商谈。 战带着二长老来到了大力家,二长老来到了大力家的院子里,看着宽阔的院落,还有来去干活的仆人,不禁啧啧称奇的说道,“战头领,你们华部落为头领们盖的办公场所可真是大啊,不像我们浊河部落,就一间茅草屋。” 战呵呵一笑,说道,“二长老误会了,这不是头领的办公场所,这是大力的家!” 二长老又是一番震惊,盖这么大的宅子要多少粮食啊! 大力提着裤子从卧室里出来,看到二长老后,愣了一秒钟,然后问道,“二长老,你怎么来了?” 战说,“二长老是过来做交易的,我把他带到你这儿来了,二长老,你跟大力谈吧,我就先走了。” 二长老冲战点了点头,然后对大力说,“大力,你怎么这么久都不去我们浊河部落,我们的白盐快要吃完了,首领吩咐我带5000斤大麦过来交易白盐。” 大力说道,“二长老,要怪就怪我家里养的一个奴隶,前几天,那个奴隶偷偷的逃跑了,他不仅自己逃跑,还试图带走一个女仆,幸好有战的帮助,他帮我追回了那个奴隶,我把那个奴隶掉在树上狠狠的抽了一顿鞭子,就因为这件事情,耽误了去你们浊河部落。” “二长老,如果你不来的话,我准备过两天就去你们浊河部落了,既然你来了,而且还带来了5000斤大麦,这一趟我就省了。” 二长老说,“大力,这次过来,除了交易之外,我还想知道,海岛上的情况怎么样了?我们浊河部落的2000名战士有没有抵达海岛?” 大力挠了挠头说,“这我倒是不怎么清楚,你知道的,打仗的事情不归我管,如果你想知道海岛的情况,我可以带你去见首领。” 二长老说,“那么大力,我们现在就去见华首领吧!” 大力说,“不急不急,二长老,既然你驾临了我大力的家,那我大力无论如何都要好好招待你一顿!” 盛情难却,二长老只好答应下来,被大力引着走进了大堂。 大力家的客厅很大,屋梁很高,屋子里亮堂堂的,而且,屋子里木制的桌椅板凳等家具很齐全,东西两间厢房里,陈设也很齐全,完全不是浊河部落那种低矮的茅草屋所能比拟的,看的二长老一阵目瞪口呆。 二长老啧啧称奇,这样的房子,他活了几十年,还是第一次见。 “大力,你的房子可真大,要是我也有这么大的房子就好了!” 大力呵呵一笑,对一名女仆吩咐道,“去杀一头羊,然后烧两个菜,把那桶啤酒给我搬过来,我要跟二长老喝几杯!” “是。”那名女仆答应一声后,就下去忙活去了。 小酒馆盖好之后,大力就去买了十桶啤酒回来,存放在自家院子的地窖里。 饭很快就做好了,一只烤全羊,一盘茭白炒肉,一盆肉炖莲藕汤,还有一锅大米饭,女仆从地窖里搬出一桶啤酒放在桌子上。 大力亲自为二长老倒了一杯啤酒,然后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啤酒的泡沫漂浮在酒液上面,把二长老看的一愣一愣的,忍不住问道,“这是什么?” 大力喝了一大口啤酒,说道,“这是我们首领发明出来的啤酒,你尝一尝味道怎么样。” 啤酒? 二长老学着大力的样子,也喝了一大口,一股清凉苦香的味道滑入了口腔,进入腹中,顿时感觉沁人心脾。 二长老闭着眼睛仔细品味了一番,脸上一副特别满足的表情。 大力问道,“二长老,怎么样?这东西还可以吧?” 二长老频频点头,问道,“大力,这个啤酒在哪里能买的到,我想买一些带回去。” 大力非常大方的说,“二长老,如果你想喝的话,我送你两桶,你不用去买!” 二长老说,“不不不,我可不止要两桶,两桶哪里够分的。” 大力说,“二长老,不知你要多少,我可以帮你弄来,啤酒的价格是八斤粮食一桶,你把粮食交给我,我给你去买。” 第244章 敲打大力 这么好喝的啤酒,一桶才8斤粮食,这个价格还真是不贵,他高兴的说道, “那可太好了,大力兄弟,我这次带来了5000斤大麦,就用1000斤大麦买啤酒吧!” 大力算了算,说道,“嗯,8斤大麦一桶,1000斤大麦只能买125桶,二长老,你要不要再多买一点,125桶啤酒喝不了多长时间的。” 二长老说,“可是我的部落缺盐,我这次只带来了5000斤大麦,等下次吧,大力兄弟,等你下次去我们浊河部落,我希望你能多带一些啤酒过去,我真是没想到,啤酒这么好的东西,价格竟然比白盐还要便宜!” 大力说道,“那好吧,二长老,我们再喝两杯,然后我就带你去见首领!” 两人你一杯我一杯的,把一桶啤酒全部喝完,二长老感觉自己的头有点晕乎乎的,他站起来摇晃了一下,舌头打结的说道,“大力,兄弟,带,带我去见华首领吧!” 大力见二长老喝的有点多了,于是就说道,“二长老,要不等明天再去见首领吧,我看你喝的好像有点多了。” 二长老其实并没有喝多少,也就三杯,但因为是第一次喝酒,有点不胜酒力,他摆了摆手说道,“不,不用!大力兄弟,现在就带我去吧,我没事。” 大力只好带着二长老去见刘田,刘田这段时间一直在忙活着织丝绸衣服,他的任务就是教授织布坊的女工学会纺织。 见到刘田后,大力为双方做了介绍,二长老见到刘田后,强行让自己说话清楚一点,没有多做寒暄,二长老直截了当的说道,“华首领,我这次过来,一方面是来做交易的,另一方面,我还想了解一下海岛上的情况。” 刘田请二长老落座,然后说道,“海岛的情况对我们华部落来说非常有利,整座海岛已经完全处于我们华部落的掌控之中,我把指挥权交给了犬头领,不出半年,海岛就将完全被征服,海岛上的土着将会全部沦为奴隶。” 听到这个好消息,二长老的脸上也露出了喜色,毕竟,浊河部落派了两千名战士进入海岛,也能分得一杯羹。 二长老笑着说道,“华首领,这确实是个好消息,你也知道,我们浊河部落一直不太了解海岛上的情况,也不清楚我们派去的两千名战士现在怎么样了?” 刘田皱了皱眉,说道,“二长老,在海岛上,我们并没有见到浊河部落的战士,我离开海岛之前没见过,我离开海岛之后,从犬发回来的战报上,也从未提到过浊河部落有派人去海岛。” 二长老的酒顿时就醒了一大半,这都过去大半年时间了,他们浊河部落的战士竟然还没有抵达海岛,那么他们去了哪里? “华首领,你说的这些都是真的吗?”二长老腾一下站了起来,不可置信的问道。 刘田也是一脸严肃的表情,点了点头,回道,“我没有必要骗你,如果我们能够得到浊河部落的帮助,相信海岛早就被平定了!” “或许,他们是走错了路,迷失在大海里了。” 二长老重新坐回到了座位上,他的酒是彻底醒了过来,呆了半晌后,他问道,“华首领,能否帮助我们把他们找回来,我们浊河愿意付出高额的报酬,那些战士对于我们浊河部落来说,非常重要!” 刘田缓缓摇了摇头,说出了二长老最不愿接受的现实,“二长老,不是我不愿意帮助你,是根本无法找到,大海太大了,无边无际,一旦迷了路,根本就无生还的可能。” “二长老,接受现实吧,那两千名战士肯定是回不来了。” 大力在一旁插嘴道,“首领,难道真的没有一点希望了吗?说不定他们还活着。” 刘田摇了摇头,很肯定的说道,“这都过了大半年时间了,物资早就消耗完了,就算省吃俭用,食物还有,但没有水,他们还是无法活下来。” 二长老的表情变的有点苍白,就算浊河部落是个拥有一两万人口的大型部落,一次损失两千名战士,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个不小的打击。 另一方面,既然,他们派出的战士都没有抵达海岛,那么海岛上的一切都与他们无关了,无论是人口还是掠夺的物资,都没有他们的份了。 来的时候,二长老还满怀希望,但现在,他简直不知道回去后,该怎么向首领交代,该怎么向族人交代。 那两千名战士在出发之前,祭祀过河神,而且还专门献祭了一名女童,怎么还会出现这种令人绝望的状况? 难道是巫那个家伙在祭祀的时候,心不诚?还是说,有海神存在? 对!一定是这样,战士们在出发时,只祭祀了河神,却没有祭祀海神,所以海神才施法让两艘楼船迷失方向。 又或者,是船的问题?华部落会不会在船上动了手脚? 二长老正胡思乱想着,他带来的战士过来向他汇报,所有的交易都已经完成了,是否马上回部落? 交易的结果是,华部落得到5000斤大麦,浊河部落得到400斤白盐和125桶啤酒。 面对这样的情况,二长老也毫无办法,他现在只能暂时回去,向首领汇报情况。 二长老站起来,对刘田和大力说道,“华首领,大力兄弟,那么我就先回去了,我要尽快把这个消息汇报给首领。” 刘田点了点头,说,“二长老,如果你们浊河部落有什么困难,就尽管来找我,能帮忙的我们华部落一定会帮!” 二长点了点头,说,“嗯,好的,我回去后就跟首领汇报,如果要出海去寻找他们,可能还需要华部落的帮助。” 刘田则再次强调说,“二长老,我还是那句话,在大海中迷失之后,能存活下来的概率很小,所以,我还是奉劝你们不要费那个力气了,当然,如果你们真的想要派人去寻找的话,我可以为你们提供楼船。” “但是,我不会派我的族人去冒险,我能做的只是为你们提供出海的楼船。” “嗯,我明白!” 说完,二长老就带着他的队伍,扛着交易来的货物离开了华城。 等二长老走了之后,大力就对刘田汇报道,“首领,这一次二长老一共带来了5000斤大麦,原本他是打算将这些大麦全部换成白盐的,但中午的时候,我请他喝了啤酒,二长老喝的醉醺醺的,对啤酒也产生了很浓厚的兴趣,于是,我就趁机让他购买了一些啤酒,交易的价格是8斤大麦一桶,白盐的价格还是和之前一样,10斤大麦换一斤白盐。” 在刘田面前,大力自然一点也不敢隐瞒,更不敢从中捞好处,所以,他都是如实汇报。 对于大力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刘田也有所耳闻,但现在正是用人的时候,而且大力虽然有贪污的嫌疑,但对刘田很忠心,办事也尽心尽力。 刘田暂时还不打算把他怎么样,但刘田打算敲打敲打他,小贪刘田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如果放任不管的话,刘田怕他会犯大错,到时候不太好收场。 刘田拍了拍大力的肩膀,笑着对他说,“大力,你现在要粮食有粮食,要女人有女人,而且还有一所大宅子和几十亩良田,这座城里,除了我之外,就数你大力最富有了,你为我尽心尽力的办事,这些小问题我自然不会追究,但凡事都有个度,如果做的太过了,可就不好收场了。” 第245章 开放鱼塘 大力惊出了一身冷汗,他以为自己贪污的那些事,没有人知道,殊不知,他盖大宅子,买田地,娶老婆,哪一件事都需要耗费大量的粮食,就凭着他一月200斤粮食的薪酬,怎么可能干的成这些大事? “首领,我明白了,我以后再也不敢了!”大力的额头上冒着冷汗说道。 刘田笑了笑,说道,“大力,之前的事,我就不追究了,现在你家里也富裕起来了,几十亩良田,好好耕种,加上你每年的报酬,足够你一家衣食无忧的生活下去了。” “只要你好好为我效力,我不会亏待你!” “你下去忙吧,贸易队有一阵子没有外出了,冬天就快要来了,多交易一些粮食回来,做过冬的储备,其他部落也需要储备白盐等物资了,一旦天冷下大雪,路就不好走了。” “是!首领。”大力领命而去。 这次浊河部落带来的5000斤大麦,可以说是为刘田解了燃眉之急,华部落只种了一季大麦,公仓里的储备并没有多少。 人们去酒馆喝酒时,不会用大麦来购买,而是用产量更高的水稻或是粟米交易啤酒,所以,公仓里的大麦用一些就少一些。 因为需要用到大麦来酿造啤酒,因此,大麦这种农作物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了,为了鼓励族人多种植大麦,刘田打算从明年春天开始,对于种植大麦的农户,赋税减半征收。 女工们在织布坊中忙活着,新招募的女工已经差不多能熟练掌握取丝,织布的方法了,用蚕丝织布,与使用竺麻织布,区别不大,同样是步骤繁琐,要用到织布机的辅助。 一些优质的蚕茧被选了出来,放在用麻布和竹子编织出来的竹笼里面,竹笼底部垫上厚厚的白纸,一段时间后,蚕蛹破壳而出,孵化成飞蛾,交配之后,飞蛾就开始在竹笼里面产卵。 一只雌蛾的产卵量在300到500粒之间,当刘田打开竹笼的时候,竹笼四面围着的白布上,和底部垫的白纸上沾满了黑色的卵粒,密密麻麻的,还有一些飞蛾死在了竹笼里面,这些死去的飞蛾是雄性的,它们与雌性飞蛾交配之后,就会死去。 雌性飞蛾在刘田打开竹笼的时候,就飞走了,这种为飞蛾产卵的竹笼有几十个,每个竹笼里面都孵化了十来只飞蛾。 刘田把麻布和白纸小心翼翼的收起来,用布包起来,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蚕卵在秋冬季节会处于休眠期,不会孵化。 因为产的卵比较多,等明年孵化时,将会至少有几千只蚕会孵化出来,由于数量很多,这就需要建一座“蚕室”了。 蚕室不需要建的太复杂,也不需要太大,能容纳下蚕槌(支架)、蚕箔(竹扁)等工具就可以了,面积大概五六十个平方,砖瓦结构,坐北朝南,保证通风,另外就是木梁涂抹泥浆,用于防火。 冬季快要来临了,华城开放了水塘和河流,供族人们入水捕鱼,腌制起来,作为冬季的储备粮。 另外,鳄鱼池在禁捕两年之后,今年又重新开放了,允许华部落的每户人家捕杀两只鳄鱼。 这对于华部落的族人们来说,无疑是一件大好事,鳄鱼的价值比普通的鱼要贵很多,鳄鱼肉可以作为过冬的食物,另外鳄鱼皮还可以拿到集市上换取盐巴,陶器等物资。 首先开放的是水塘和河流,每户人家出一个劳动力,用部落提供的麻网捕鱼,捕捞上来的鱼再进行统一分配,每一户人家能分到三十斤鱼。 三十斤鱼虽然不算多,但腌制起来慢慢吃,也能坚持一个冬天,因为关乎食物问题,族人们的劳动热情还是很高涨的,几百人围在水塘和河流两侧,把麻网撒进禁捕了一年的河流和水塘里,每一网都能捞上来鱼虾河螺等水产品,还没有长大的小鱼直接被扔回了水里,只保留大鱼。 只用了一天时间,打捞上来的鱼就足够分配了,每一户再派一个人排队来分鱼,因为男人捞了一天的鱼,都有些累了,所以来分鱼的基本上都是女人。 女人们一个个都兴高采烈,交头接耳的,分到鱼的女人,用草绳把鱼鳃给串起来,拎在手上,咧着嘴,脚步轻快的回家去处理腌制了,排在队伍后面的女人,抻着脑袋往里看,生怕鱼分完了,没有自己的份了,那可就亏大了。 分鱼又花了一天时间,每家每户都分完后,还剩下了一些鱼,大概一二百斤的样子,就都归入公仓了。 分完鱼的第二天,刘田就宣布了开放鳄鱼池,每家每户再出一个壮劳力,去鳄鱼池捕杀鳄鱼,每一户限捕两只。 这个好消息又让族人们高兴的晚上睡不着觉了,他们连夜备好捕杀鳄鱼的工具,箩筐,麻网以及公仓给他们分发的弓箭。 所有的人都准备完毕后,就搭伙前去鳄鱼池,黄毛还一直领着十几名战士驻守在鳄鱼池旁边,负责看守。 接到首领的命令后,他就开始协助族人捕捞鳄鱼,他告诉这些前来捕杀鳄鱼的族人,未成年的小鳄鱼不允许捕杀,要是被发现了,就会取消这一户的捕杀权力,也就是说,违规的人家就得不到鳄鱼了。 鳄鱼并不像普通的鱼,用麻网就能捕的到,需要乘木筏进入沼泽地中,因此捕杀的速度就要慢很多。 差不多花了三天时间,捕杀鳄鱼的任务才圆满的告以完成,当捕杀鳄鱼的队伍回到华城时,又一件好消息传入了他们的耳朵里。 知情人告诉他们,从谷城那边运来了几大车腌制好的咸鱼,首领决定拿出一部分咸鱼分发下去,每一家每一户都有。 相比于华城,谷城居民的生活要更富裕一些,彭泽湖里面的鱼多到数不清,根本就捕不完,因此常年开放,不会禁捕,在谷城的居民,吃不完的鱼,还可以拿出去交易,换取其他部落的野味或是兽皮。 这一次,送至华城的咸鱼一共有八大车,刘田打算把它们全部分给华城的族人,每家每户差不多能分到十来条。 扛着鳄鱼回到华城的男人们听到这个好消息后,全都开心的不得了,快要入冬了,家里有粮,有鱼还有肉,鳄鱼皮还能在集市上换到不少的煤,这个冬天能过的很不错了。 大力从刘田那里回去后,就开始准备外出贸易的一些物资了,这一次出去,除了携带常用物资,盐巴,陶器和铁器外,还带了几十桶啤酒。 带出去的啤酒论桶卖,考虑到一只木桶的成本,因此,一桶十斤的啤酒价格是十斤粮食,盐巴,陶器和铁器的价格不变。 大力还是先从距离华城较近的部落开始交易,因为华城集市开放的原因,近一些的部落这一次交易的物资要少了很多,加上快要入冬了,这些部落拿不出太多的粮食来交换,大部分部落只交换少量的白盐。 大力就对这些部落说,即使是在严寒的冬季,华城的集市还是每隔三天开放一次,到时候欢迎他们前去进行交易。 这些距离华城很近的部落,听到这个消息后,也就放下心来,虽然冬天很冷,但距离华城这么近,他们也会去集市上换取物资。 离开这些距离较近的部落后,马车上的物资并没有少多少,大力决定往更远的部落去,走在中途,贸易队碰到了另一支前往各部落交易的队伍。 第246章 大力与树冠的合作 这支贸易队的规模要小很多,只有七八个人,领头的是树冠,他们每人身上都背着一个大竹筐,竹筐里垫上干草,放着树部落制作出来的陶器。 双方迎面碰上,几个月没见,树冠红光满面,他身后跟着的几个族人也全部神采奕奕,看起来这阵子他们过的都还不错。 “树冠,你们这是要到哪里去?”大力咧着嘴问道。 树冠把肩膀上的竹筐放在地上,揩了一把汗,回答道,“我正带着我的族人去卖陶器呢,怎么样?大力,你们华部落的陶器卖的怎么样?” 大力呵呵一笑说,“陶器现在不怎么卖了,我们现在主要卖盐和煤。” “哦,对了,最近我们华部落又新造出了啤酒,清凉解渴,怎么样?要不要尝尝?” 树冠说,“我正好口渴了,倒一碗给我尝尝吧!” 一边说着,树冠一边从怀里掏出一只在做工精美的陶碗递给了大力。 大力接过那只陶碗,眼睛一亮,这只陶碗摸起来很光滑,一点也不粗糙,碗身上画着一棵粗线条的大树,那是树部落的标志。 大力夸赞道,“树冠,这只陶碗是从哪里来的?这做工可一点也不比华部落的陶器差!” 树冠身后的一个族人插嘴道,“这是我们首领做的,大力,你可以去附近的部落走一走看一看,他们现在几乎全部都在使用我们树部落的陶器。” 大力呵呵一笑,说,“是吗?树冠,我可不相信你能做出这么好的陶器出来,你就老实告诉我吧,这些陶器你们是从哪里弄来的?” 树冠说,“大力,这些陶器确实都是我做出来的,我跟你们华部落的陶学会了制作陶器, 大力,老实跟你说,我自己都没想到我能把陶器做的这么好看,这么耐用,我现在都感觉,我的前半辈子都白活了,如果我早一点制作出陶器,说不定,我们树部落也早就像你们华部落那样强大了。” 树冠嘻嘻一笑,接着说道,“大力,不要怪我抢了你们的生意,我这也只是生活所迫而已,如果我不卖陶器,我的族人都会饿死。” 说这话的时候,树冠的脸上有点嚣张,多多少少有点欠揍,不过大力并不会揍他,他感觉自己可能又找到了一条不错的商路。 大力让自己的商队原地休息,然后取来一桶啤酒,把树冠拉到一边的大石头上坐了下来。 大力给树冠倒了一碗啤酒,又给自己倒了一碗,然后对树冠说,“树冠,你尝尝这个啤酒的味道怎么样?” 树冠端起碗,抿了一口,皱了皱眉,说,“大力,这是什么鬼东西,这么苦。” 大力呵呵一笑,说,“要像我这样喝,你才能体会到它的味道!” 说着,便把一大碗啤酒一饮而尽。 树冠学着大力的样子,一口气把一碗啤酒给喝干了,顿时就感觉非常清凉解渴。 树冠眼睛一亮,说道,“嗯,大力,照你这么喝确实很清爽,再给我倒一碗来!” 大力又给树冠倒满了一碗酒,问道,“树冠,你的陶器能换多少粮食?” 树冠一口气把一碗啤酒喝干,也不隐瞒,他回答道,“一个陶器换5斤粮食。” “不过,我现在只能与附近的一些部落做交易,我们树部落没有马车,远一些的地方,我们就去不了” 大力笑了笑,说道,“树冠,如果我说,我能帮你把陶器卖到更远的地方,而且价格能卖的更高,你愿不愿意?” 树冠说,“大力,我不相信你有这么好心,你说说看,你想要什么?” 大力哈哈一笑说,“树冠,还是你了解我,我要的也很简单,我可以帮你把陶器卖到10斤粮食,你分我一半就行。” 树冠抢过酒桶,给自己倒了一碗,说道,“大力,你这也太黑了吧!陶器是我辛辛苦苦做出来的,你却让我跟你五五分,这我太吃亏了!” 大力说道,“树冠,你把陶器交给我,就不需要你自己出去跑了,你只要专心的待在部落里制作陶器就行了,而且,我可以帮你把陶器卖到更远的地方去,如果没有我的帮助,你们的陶器就算做的再好,也没法卖出去。” 树冠问道,“大力,你是华部落的族人,为什么要帮助我?你不怕被华首领发现吗?” 大力呵呵一笑,说,“我虽然是华部落的族人,但树冠,你是知道的,我们华部落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分户之后,我们各家各户就要自己想办法谋生了,我大力现在有三个老婆和四个孩子要养,而且,我家里还有好几个奴隶和仆人,他们每天都要消耗很多粮食,如果不想办法增加收入的话,我家里的那些人都要饿死。” 树冠点了点头,说道,“大力,你这么说,我就能理解你了,但是我还是不太明白,你们华部落为什么要分户?所有的族人都在一起吃饭,在一起睡觉,难道不好吗?” 大力说,“这是首领做的决定,一开始的时候,我也不太理解,但直到今天,我才大概明白了首领的良苦用心。” “就拿我大力来说吧,分户第一年的时候,我也很穷,家里的粮食都不够吃,但是等到第二年的时候,我就开始慢慢富裕起来了,粮仓里堆满了粮食,于是我就把瓦房扩建了,另外,我还用粮食买了几十亩田,还买了十个奴隶来帮助我种田,买了几个女仆来伺候我和我的三个老婆。” “树冠,你想想看,如果不分户,田里种出来的粮食有我大力的份吗?我大力能娶三个老婆吗?还有那几十亩田,能归我大力所有吗?” “树冠,这下你应该明白了吧?分户之后,族人们都是为自己干活,想方设法的让自家的日子好过一点,所以,他们会拼命的干活,这样一来,整个部落都会被推着向前进。” “如果还像之前那样,所有人都在一起干活,无论是打到的猎物,还是田里面种出来的粮食,都归部落所有,谁还会有那么大的干劲?” 听着大力的话,树冠震惊的连酒都忘记喝了,他的手保持着捧碗的姿势,脑袋在飞快的运转着,他现在越来越觉得那个年轻的华首领真的是天神下凡了,否则谁能想出这么高深而又有效的理念? “怎么样?树冠,我刚才说的那个交易方案,你能接受吗?”大力问。 树冠回过神来,又干了一碗啤酒,说道,“大力,我可以跟你合作,但我还是有点担心,万一被华首领知道了怎么办?不仅你要倒霉,恐怕我们树部落也要跟着倒霉。” 大力回道,“树冠,只要我不说,你不说,首领是不会发现的,而且,我们华部落可不仅仅只有陶器,我们还有白盐,麻布,煤炭,铁器,现在又多了啤酒,陶器只不过占很小的份额而已,即使被首领发现,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树冠点了点头,说道,“那好吧,大力,那我就相信你一次!” 大力非常高兴,他在心里想着,我为树冠卖陶器,总不算是贪污了吧? 大力为自己倒了一碗啤酒,举起酒碗对树冠说道,“来!树冠,干一碗,祝我们合作愉快!” 树冠也举起了酒碗,和大力碰了一下,一饮而尽,虽然用陶器换来的粮食,要分出一半给大力,但大力能帮助他们卖出更多的陶器,这对于人口稀少的树部落来说,确实要省去很多的力气。 第247章 小林开创的独特死法 双方就这么愉快的达成了交易,树冠趁着这个机会把携带的陶器全部交给了大力,并约定好,过一个月之后,大力再去树部落取陶器。 大力带着物资一路售卖,快要入冬了,各个部落都在抓紧时间储备物资,白盐和煤炭是抢手物资,三千斤白盐在还没有抵达浊河部落时,就已经售出大半了,煤炭也同样如此。 与此同时,啤酒也很受欢迎,只不过,一些规模较小的部落买不起啤酒,他们还是以温饱为主。 当大力带着贸易队抵达浊河部落的时候,所携带的物资已经少了一半了,空出来的那车上装的都是粮食,或是肉类,兽皮。 剩下的物资全部被浊河部落给包圆了,包括1200斤盐,2000斤煤炭,50桶啤酒,几十件铁器以及100多件陶器。 二长老在清点这些物资的时候,发现这一次大力带来的陶器样式有所不同,他把树部落的陶器拿起来看了看,对于在陶器上作画,他觉得非常新奇,这似乎还是他第一次遇到。 “大力,这种陶器我很喜欢,做工很精美,如果可以的话,以后多给我们送来这样的陶器。”二长老手里拿着一只陶碗对大力说道。 大力呵呵一笑,说,“嗯,这当然没问题!” 二长老喜欢这种陶器,大力非常开心,毕竟,每卖出一只树部落的陶器,他就能得到5斤粮食。 天气越来越冷了,华城和谷城的居民已经准备好了过冬的物资,牧城的居民也在进行着入冬的准备工作。 城里的牧民开始收割牧草晒干储备起来,作为牲畜们过冬的草料,在各处放牧的牧民们也赶着大群的牛马羊群向牧城靠拢,在冬季来临后,负责放牧的牧民就只能在牧城附近放牧了。 牧城外围搭了上百顶蒙古包,供冬季时,牧民们放牧时居住,另外,大力回到华城后,刘田让他送了大量的木柴和煤炭来了牧城。 牧城附近没有多少丛林,获取木柴并不容易,刘田干脆让奴隶在华城附近砍了大量木柴运送到牧城来,帮助牧城的居民度过寒冷的冬天。 在冬季来临前,海岛上剩余的小部落基本上已经被犬给扫清了,只剩下了最后一个猪部落。 海岛上的其他部落已经全部被消灭了,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再麻痹猪部落了,犬和猪部落撕破了脸,如果不是天气原因,在冬季前就能结束整个海岛的战斗了。 海岛上经历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恶劣天气,先是台风来袭,风浪几乎毁掉了整座海港,有两艘停靠在岸边的楼船被大风浪卷进了海里,漂进了海洋深处。 如果不是岛上丛林密集,海城又建的高大坚固,恐怕战士们都要遭受灭顶之灾。 海岛上的土着部落知道岛上的气候恶劣,因此,大部分部落都不敢住在海边。 台风过后,又接连下起了暴雨和冰雹,海城内的积水一度没过了膝盖,因为没有发达的排水设施,因此战士们只能等着积水自己慢慢排出去。 接连的大暴雨造成地面十分泥泞,别说打仗了,就是正常的走路都变的很困难,犬只得命令战士们待在城内休整,等天气好一点在去征伐猪部落。 这一等就是半个多月的时间,等雨季结束后,犬赫然发现,冬季已经来临了,气温骤降,在冷了几天后,天上又开始下起雪来了。 在海城待了大半年时间,犬也很想家了,战士们也想家了,但首领没派战士来换防,他们就不能回去。 那个一直当日奸,犬早就看不顺眼的小林,已经彻底失去了利用价值,犬毫不犹豫的把他罚做了奴隶。 这个家伙自然是不想当奴隶的,他当了这么长时间的日奸,为的就是以后能过上好日子,现在却突然被罚做了奴隶,他顿时感到了无比的绝望。 小林知道,这座海岛已经成了华部落的天下,自己万万是逃不了了,而且,就算自己能逃出去,他背叛了整座海岛,要是落在了海岛部落的手里,自己一定会死的很惨,与其这样,那还不如自我了断算了。 在某一天深夜,小林在干完了一天的重活之后,他感觉自己已经坚持不下去了,是时候离开这个世界了,于是,他当着和他住在一个窝棚的奴隶的面,用一把打磨的非常锋利的石头剖腹自杀了。 后来,当犬审问这名奴隶的时候,这名奴隶告诉犬,小林是用尖锐的石头硬生生的把自己的肚皮给划开了,他死了很久才断了气,虽然那个石头没有划在自己的肚皮上,但他摸着自己的肚皮,感觉非常的疼。 他说小林之所以会选择这么痛苦的死法,是因为他要忏悔,他觉得死的越痛苦,就越能悔过自新,他还说,如果自己某一天做出无法饶恕的罪过时,可能也会选择像小林这样的死法。 小林这种特殊的赴死方式很快就在奴隶们中间传扬开来,虽然小林生前是个十恶不赦的日奸,但他的死法却受到了极大的欢迎,这种死法被奴隶们认为是一种非常完美的赎罪方式。 甚至还有几个奴隶模仿着小林的方式,剖腹自杀,其中有一个奴隶因为意志不够坚定,他在把肚子划开一道口子后,就再也下不去手了,于是,这个愚蠢的奴隶在煎熬了整整两天后,还是痛苦的死去了。 那两天时间里,他就躺在寒冷的窝棚里,没有人去管他,他流出来的血结了冰,就连被划开的肚皮上都结了一层冰碴子。 华部落的战士对于这种相当痛苦的死法,只有一个评价:真是愚蠢! 由于天气寒冷,加上下大雪,犬只得命令所有的战士守在城内,等天气暖和一点后,在进攻猪部落。 猪部落也知道自己被华部落给忽悠了,但现在他们已经无能为力了,单靠自己一个部落的实力,根本就不是华部落的对手。 在这座海岛上,他们已经没有任何帮手了,逃吗?海岛就这么大,四面环海,没有船,他们怎么逃走? 但是如果和华部落硬拼,那就是死路一条,最后猪部落的首领想到了一个办法,他命令他的族人赶着两千头猪,冒着大雪来到了海城,他要和华部落议和。 只要华部落能答应他,保留猪部落,让他们继续留在海岛上生活,他们海部落就向华部落投降,猪首领认为,只要把这几千头猪送给华部落,华部落就没有理由不答应他的请求。 当守城的战士向犬汇报,说猪部落的族人赶着一大群猪来到了海城城外时,犬就立刻吩咐战士打开了城门,不问三七二十一的,就派出一千名骑兵冲了出来,赶走了猪部落的族人,把两千头猪全部抢了过来。 这两千头猪是猪部落一半的财产,一下子损失了这么多,让猪首领又气又恨,但他却又毫无办法。 海城那么高的城墙,别说是猪部落了,就算是曾经无比强大的菊部落也不可能攻的进去。 猪首领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躲在部落里骂犬麻卖批,与此同时,他天天心惊胆战的,生怕华部落什么时候就打了过来,把自己给灭了。 就这样,猪首领整天在煎熬中度过,加上冬季寒冷,他出现了咳嗽的症状,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咳嗽不仅没有得到任何缓解,反而咳的越来越厉害,这让他感到了恐慌。 第248章 咳嗽病 猪首领的咳嗽很快就传染给了部落里的其他人,先是跟他住在一间木屋里的老婆和孩子,再然后是部落的几个头领,因为他们时常要在一起商讨重要的事宜。 这些头领在回到自己的住处后,把身体内潜伏的病菌又传染给了和他们住在同一间屋子里的其他人,就这样,一个传一个,部落里咳嗽的人越来越多。 白天咳,晚上咳,咳的他们身上一点力气也没有,嗓子也哑了。 部落里有一个老头,他对这种大范围的咳嗽感到了恐慌,他记得在很久之前,那时他还是个身强体壮的年轻人,部落里就发生过一次这样大规模的传染病,那一次,部落里有至少三分之一的人因为咳嗽病而死去,如果不是自己那时年轻,加上体格强健,估计自己也会得这种咳嗽病。 这一次的咳嗽病和那时简直太相似了,只不过,过了这么多年,他们还是对这种咳嗽病毫无办法。 第一个因为咳嗽病死去的是一个体弱多病的老人,他在深夜时,咳着咳着就没了声息,和他住在一起的人知道这个老头咳死了,但他们无动于衷,面对咳嗽病,他们毫无办法。 第二天早上,这个老头的尸体就被抬了出来,然后远远的扔到了野外,对于这种因为咳嗽病而死的人,他们认为,只有被野兽啃食,才能完全消除他身上的病菌。 这个体弱的老头死了之后,猪部落开始了大范围的人口死亡,一个接一个族人的尸体被抬到了野外,曝尸荒野。 因为尸体的原因,猪部落附近聚集了越来越多的野兽,它们都是来捡食尸体的。 特别是狼群,它们成群结队的守在这里,甚至有两群不同种族的狼群因为抢夺食物而发生争斗。 最后,数量占优的狼群击败了数量劣势的狼群,牢牢的占据了这块风水宝地。 也有其他一些野兽想要来分食,但狼群的数量实在太多,它们再三尝试之后,不得不放弃。 有一只洞狮,觅食到此处,发现了几头狼正在啃食地上的尸体,它低吼一声就冲了过去,赶跑了这几头狼,嗅了嗅地上被啃的乱七八糟的尸体后,用嘴叼住尸体准备拖进自己的巢穴里慢慢享用。 可是它刚刚叼起尸体,一声短促的狼嚎声就传了过来,紧接着从四面八方跑出来几十头狼,把这头洞狮给围了起来。 如果是面对几头狼,甚至是十几头狼,洞狮一点也不会害怕,但几十头狼让它感到有些恐惧,它还没有自负到能凭一己之力打败几十头狼。 狼群的数量很多,但它们也不敢贸然上前去抢食,毕竟,这可是洞狮,除了人类之外,几乎没有天敌的存在。 狼群围着洞狮打着转转,洞狮嘴里叼着一具人类的尸体没有松口,呲着牙发出低吼声,企图以这样的方式吓退这群狼。 但狼群并没有离开的意思,它们游走在洞狮周围,伺机而动。 洞狮持续的低吼声并没有吓退狼群,于是它放下嘴里的尸体,尝试攻击,狼群很团结,每当它攻击一处时,另一处的狼群就会从后面发动攻击。 双方在空旷的雪地上追逐战斗了一番后,洞狮成功咬死了两匹狼,但它自己的境遇也并不怎么美好,它的后腿处被狼狠狠的咬了一口,鲜血淋漓。 为了保命,洞狮最后还是不甘心的退走了,它的腿受了不轻的伤,跑起来都是一瘸一拐的,在远离了狼群后,它还不甘的回头看了一眼,那群狼已经在疯狂分食那具尸体了。 猪部落的咳嗽病一直持续到天气暖和起来后,才开始慢慢好转了一些,几乎每隔四五天,就会有一名族人死去后,被抬到野外喂食狼群。 猪首领的运气很好,咳嗽病因他而起,但他居然挺了过来,在某一天阳光明媚,气温回升的日子,他突然发现自己好像不再咳嗽了,这让他欣喜若狂,其实早在两天前,他就发现自己的咳嗽有所减轻,但大部分咳嗽的族人最后都死去了,他并没有存什么侥幸心理,他认为自己的死是迟早的事。 但在今天,他起床后,就没有再咳嗽了,虽然咳嗽了一个冬天,让他感觉身体有点虚弱,但强烈的兴奋感大大的冲淡了身体的虚弱,让他有种劫后余生的欢愉感。 不过,猪首领的欢愉感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因为,他的病虽然好了,但华部落的战士已经杀了过来。 犬亲自率领海城的两千名骑兵杀到了猪部落,对于这种骑兵,海岛上所有的土着都不陌生,猪部落也是如此。 这些骑兵纵横在海岛上,所向披靡,有一大半海岛上的部落都是被这支骑兵给灭掉的。 强大的骑兵,对于海岛上的土着部落来说,就是碾压般的存在,他们根本就毫无还手之力。 猪部落并没有做多强烈的抵抗,咳嗽病已经折磨的他们疲惫不堪了,仅仅一天的时间,整个猪部落就投降了。 犬让战士们把猪部落养的那些猪全部集中起来,然后和俘虏们一起押着回了海城。 犬并不知道猪部落爆发了咳嗽病,因此,一些战士在回到海城没多久之后也开始咳嗽起来,一开始犬还不怎么在意,因为在冬天,普通的咳嗽是很常见的,咳几天也就好了。 但一段时间之后,战士们的咳嗽并没见好转,而且越来越多的战士开始接连咳嗽起来,在审问了奴隶之后,犬才知道了猪部落在不久之前爆发了大规模的咳嗽病。 犬知道咳嗽病并不好治,搞的不好还会死人,他没有办法,只好派人回华城,向首领报告这个情况。 在华城,刘田正在应对巨盐部落的进攻,天气暖和之后,巨盐部落的首领巨石就谋划着想要夺回他的弟弟。 巨盐部落不愧是个很强大的部落,上一次大石率领5000名战士来进攻华城,几乎全军覆没,这一次,巨石竟然又率领一万名战士前来,刘田不知道巨盐部落到底有多少人口,难道他们的人口比浊河部落还要多? 刘田不知道的是,这一次前来进攻华城的,并不止一个巨盐部落,还有他的一个盟友。 巨石去年从华城离开,回到巨盐部落之后,并没有消停下来,他利用粗盐去搞外交,从西部又拉拢了一个大型部落,巨石向这个大型部落输送了大量的粗盐。并告诉这个部落,华部落有很多好东西,比如陶器,比如铁器,还比如白盐。 这个大部落也缺盐,他们的盐也是从巨盐部落交易过去的,现在听说,其他部落有更优质的细盐,那他们心里就存有了非分之想。 因此,两个部落一合计,每个部落都出一些战士,打败华部落后,华部落的所有物资和所有族人,两个部落平分。 两个部落一共聚集了一万两千名战士,杀气腾腾的来到了华城脚下。 当犬派来的战士抵达华城后,他发现自己已经无法从正南方向的南大门进去了,只好绕了更远的路,从西边的小门进了城。 “首领,不好了,海城的很多战士感染了咳嗽病,就连犬首领也开始咳嗽了。” 这名战士进入海城后,顾不得休息,赶紧就把这个消息报告给了刘田。 刘田问道,“你慢慢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名战士喘了口气,说道,“前一阵子,我们打败了猪部落,俘虏了很多奴隶,这些奴隶中就有人得了咳嗽病,但我们当时并不知道。” 第249章 冬瓜和葫芦 “后来,患咳嗽病的战士越来越多,犬头领审问奴隶后才得知,猪部落因为这场咳嗽病死了很多人。”这名战士继续说道。 刘田皱着眉,又问,“除了咳嗽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症状?” 战士不假思索的回答,“没有,就是有几个战士咳嗽厉害的时候,会咳出血,而且,患了咳嗽的战士,身上没有多少力气。” 刘田心想,“难不成是肺痨?如果真的是肺痨的话,那将是不治之症。” 在古代,由于没有抗生素,肺痨的治愈率极低,不足百分之十,一直到20世纪,出现了链霉素这种针对肺痨的抗生素,治愈率才大大提高了,如果战士们真的传染了肺痨,那么刘田将毫无办法。 刘田于是对这名战士说,“你先回去,告诉犬,所有患了咳嗽病的战士全部单独隔离开,不要与他们接触,观察一段时间,看他们有没有好转,等我忙完这边的事情后,就立马过去。” “是!”战士答应一声,正准备离去,刘田又喊住了他,“等等!看看奴隶们中间还有没有患咳嗽病的,如果有,立刻杀死,防止病源扩散!” 战士离开后,刘田皱眉思索着,他认为这就是他所能选择的最好的办法了,尽量不要让病源大范围的扩散开来,至于患了咳嗽病的战士,只能看他们的命了。 城外围城的外族部落战士让刘田稍微有些头疼,虽然他们不可能攻进城里来,但一直围着城,族人们也无法外出干活,就连奴隶们也都只能蹲在窝棚里,过了几天好日子。 春天已经来临了,再过几天就该春耕了,如果再拖下去,就要错过春耕了,这对于已经进入农业时代的华部落来说,可不是一件好事。 在战士走后的第二天,巨盐部落就开始对华城发动了攻击,巨石站在高处,挥舞着手里的大骨棒,嘴里嗬嗬嗬的发着怪异的声音,在为战士们加油打气。 华部落的战士们可一点也不惧怕人海战术,他们手里拿着弓箭站在城头上,只要有敌人靠近,就放箭射杀,不急不慌。 就算敌人冲到了城下,那又能怎样呢?六七米高的夯土城墙,他们能爬上来吗? 除非长了翅膀飞上来,战站在城头上,看着下面无脑冲锋的人群,感慨这些人怎么就不会吸取教训呢?明明上一次,大石来攻打华城,几乎全军覆没,这一次就算是巨石亲自来,又能有什么改变? 对于敌人的进攻,刘田是非常乐意看到的,这么多敌人,如果敌人一直围着城不攻,那族人就无法耕种,奴隶们也无法出城修路挖矿了,现在敌人攻城的就可以利用弓箭和高大的城墙来消耗敌军。 尤其是这种没有任何攻城器械,又没有远程武器的部落,进攻一座高大的城池,无异于自杀。 敌人在巨石的鼓舞之下一共冲锋了两次,留下一地的尸体之后,终于放弃了,只有极少数人冲到了城墙脚下,但他们看着高高的城头时,只能站在那里挠头,完全不知道该怎么爬到城上去。 一天时间过去,巨盐部落的战士除了在城外留下一些尸体之外,什么也没得到,连城门都没有摸到。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在刘田的授意下,战就率领骑兵突袭了巨盐部落的营地,巨盐部落的营地里一片混乱,巨石趁乱逃走了。 他手下的那些战士大部分都逃走了,没逃走的也被俘虏了,与巨盐部落一同前来的那个大部落,也有不少的战士被华部落给俘虏了。 刘田审问了这些战士,从他们的口中得知,他们来自于西南方向的瓜瓢部落。 瓜瓢部落的领地中长了很多野生的冬瓜和葫芦,这些是他们部落的食物之一,吃不完的,还会拿到集市上去和其他部落做交易。 另外,瓜瓢部落还发明了一种比较厉害的武器,这种武器使他们的狩猎变的容易了很多,这种武器就是吹箭。 吹箭的构造很简单,一根直竹筒,内置削尖的竹子或是木棍,狩猎时躲在暗处,用嘴吹竹筒,发射出箭矢。 吹箭的威力当然没有弓箭的大,射程相比于弓箭来说也要弱很多,用于战场并没有太大的作用,但用来狩猎,非常的好用有效。 吹箭最大的特点就是无声且隐蔽,瓜瓢部落的吹箭已经发展了好几代人,从最初的只是单纯的使用吹箭,到后来从毒蛇或毒蛙体内萃取毒液涂抹在箭矢上,经历了很漫长的过程。 淬了毒的箭矢,用来猎杀猎物时,效果变的更加有效,无论体型多大的猎物,只要被毒箭射中,必定逃不掉。 不过这一次,受巨盐部落的蛊惑,来进攻华部落,他们并没有携带那种淬毒的吹箭,毒液并不太容易获取,需要把抓到的毒蛇或是毒蛙放在火上慢烤,伴随着蒸发,毒液会从它们的体内渗出,用容器一点一点的收集。 往往需要十数条毒蛇或者毒蛙才能收集到一小碗毒液,所以,对于瓜瓢部落来说,毒液也是一种很宝贵的资源。这些毒液一般都是用来狩猎使用,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用来伤人的。 刘田对于吹箭并不太感兴趣,毕竟,那种武器与弓箭比起来,还是弱爆了,不过,他倒是对冬瓜和葫芦很感兴趣,他继续审问俘虏, “你们部落在哪个方向?距离这里有多远?” 被俘虏的战士早已见识过华部落弓箭的厉害,在昨天进攻华城时,他们是侥幸逃脱的那一批人,而在今天的战斗中,他们并不如昨天那么幸运,虽然没有战死,但却成了华部落的俘虏,对于这位华部落首领的问话,他们并不敢隐瞒什么,一个看起来像小头目的战士回答道, “我们的部落在南方,走路的话,距离这里有四五天的路程,如果不是巨盐部落赠送给我们大量的粗盐,并蛊惑我们的首领,说你们华部落很弱,只要跟他们巨盐部落联手,就一定可以打败你们。” “他还告诉我们,你们华部落有细盐,有陶器,还有很多牛马羊,有吃不完的食物,只要打败你们,就可以得到这一切。” “那你觉得你们能打败我们华部落吗?”刘田笑着问,只不过,那个笑容看起来有点戏谑。 小头目连忙摇着头,说道,“不不不,华首领,你们的部落实在是太强大了,无论如何,我们都无法击败你们,要不是巨石那个王八蛋蛊惑我们的首领,我们怎么可能大老远的来摸老虎的屁股?” 刘田哈哈一笑说,“那好,如果我放你回去,你会怎么跟你的首领交代?你打了这么个大败仗,你的首领一定不会轻易的就饶过你。” 小头目说,“华首领,如果你真的能放我回去,我一定劝首领,不要再插手华部落与巨盐部落的恩怨,我们瓜瓢部落也不是个喜欢惹麻烦的部落,而且,你们华部落这么强大,我们巴不得与你们成为友好部落呢!” 刘田很满意,他点了点头,说道,“嗯,那你就回去吧,跟你们首领说,如果继续与巨盐部落来往的话,那就是华部落的敌人,虽然你们距离很远,但你也看见了,我们有骑兵,抵达你们部落也不过只需要两天时间而已!” 这是一句极具威胁的话,小头目立刻答道,“华首领,你放心,我一定劝说首领放弃与巨盐部落的来往。” 说完这句话后,他又想了一下,然后继续说道,“只不过,华首领,如果我们不与巨盐部落来往,那我们瓜瓢部落可能就要断盐了。” 第250章 悄无声息的改变 刘田说道,“你们可以来我们华部落交易,华城就有交易场所,在我们的集市上可以交易到很多好东西,比如盐,比如陶器,比如铁器。” “你回去后告诉你们的首领,可以拿粮食,兽皮或是精致的石器来交换。” 小头目挠了挠头,说道,“华首领,不瞒你说,我们部落并没有种植粮食,兽皮倒是不少,但我们也拿不出太多的兽皮,你是知道的,一旦到冬天,兽皮还是很紧俏的。” “石器倒是也有,但我猜你肯定看不上眼,毕竟,相比于陶器,石锅石碗那些就显得太笨重了。” “那你们部落有什么?”刘田颇感无奈的看了他一眼,这个部落也太过寒酸了。 小头目略一思索,回答道,“我们部落的领地中长了很多野生的圆瓜,还有这个……” 一边说着,一边从怀里掏出一只干葫芦,“这个东西可以吃,晒干后还可以用来装水,华首领,不知道这两样东西能不能拿来交易?” 这简直不要太可以,虽然刘田不知道这个小头目嘴里说出的圆瓜是什么,但眼前这个葫芦他是非常钟意的。 刘田脸上抑制不住的洋溢出喜色,点头道,“嗯,只要是可以吃的,食物,都可以拿来交易!” “那这种干葫芦呢?也能拿来交易吗?它虽然不能吃,但如果你们的族人外出,带上它装水,比兽皮水囊还要方便很多。” 小头目在极力推销自己部落的商品。 刘田微微一笑,说道,“既然这个东西这么好,那就拿来交易吧,不过,干葫芦毕竟不是食物,没法用它来填饱肚子,所以它的价格自然要便宜很多,这样吧,你把你们的商品带过来,我保证它们都能被交易出去,只不过价格嘛,要让我看到你们的商品之后,才能确定。” “一分价钱一分货,如果你们的商品确实好的话,价格自然要高一些。” 小头目连连点头,“明白,我明白!” “好了,那你就先回去吧!你记好日子,我们华城的集市,每三天对外开放一次,下一次开放是在六天后,不要来迟了。”刘田叮嘱道。 小头目是兴高采烈的离开的,与他一同离开的,还有三十几个被俘虏的瓜瓢部落战士,这一次他们竟然都能侥幸活下来,这让他们感到十分的庆幸。 击败了巨盐部落后,华城暂时无事,刘田就开始启程前往海城,海城上的土着部落算是被彻底平定了,只要能扛过这一次的咳嗽病,海城就能按照规划的方向发展了。 海城四面环海,可以发展渔业和制盐业,海岛多山,但也有一些地方土地相对肥沃,可以用来种植粮食,此外,那座看起来很壮观的雪山是一座优质的矿山,矿藏资源丰富,而且还不止一种矿,煤炭,铁矿,高岭土,铜矿等等。 在路过谷城时,刘田看到谷城的族人正扛着农具,牵着牛马出城进行春耕,田野上,农夫们手扶着犁,手拿鞭子驱赶牦牛。 牦牛并不太乐意拉犁,气候暖和之后,它们身上那厚厚的毛,就让它们感觉很热,不舒服,但在鞭子的驱赶之下,它们也只得屈服,只是在这样的状态之下,干活的效率就要慢上许多。 富裕的家庭能用的起牦牛,但更多的家庭则只能人力拉犁,往往是男人在前面拉着犁,女人在后面扶着犁,亦步亦趋,鞭子是是可以省去了,但女人的刀子嘴可一点也不比鞭子弱。 只要男人稍稍慢一点,女人的嗓门就开始大了起来,此时的男人简直比牛还不如。 不过,大部分男人还是不在乎这几声催促的,毕竟,一家子人都要靠这几亩薄田养活,女人的催促也是为了不错过春耕。 刘田原本不打算进谷城的,但在田间巡视的风看到了他,并且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 风穿着一身麻布衣服,裤腿卷到膝盖那里,手里提着一双草鞋,脚面上沾着一些泥。 “首领,你怎么来了?”风一路小跑到刘田跟前,显得很开心的问道。 刘田笑了笑,说道,“我正要赶去海城,你怎么弄成了这样?脚上都是泥。” 风回答道,“首领,我正在帮助族人种植大豆,因为大豆交的税很少,有不少农户愿意种植大豆,但他们没有种植大豆的经验,我们正在一起研究。” 刘田点了点头,说,“嗯,相比于水稻,大豆的种植要简单多了,不用育苗,只需要把大豆种子撒进窝里,盖上土就可以了,就跟种油菜差不多。” “嗯,那这听起来确实简单很多,那田里需要放水吗?像水田那样。”风又问道。 “不用,大豆耐旱,水太多的话,反而不利于生长,平时只需要注意施肥就可以了。” “那好,首领,我明白了,我现在要去指导族人种植大豆了,如果你想进城的话,那就去吧,等中午的时候,我就会回去了,首领,如果你不着急的话,中午就去我家里吃顿饭吧!” 刘田摆了摆手,说道,“我就不进城了,海城那边还有很重要的事情等着我去处理,等我从海城回来,我会进谷城去看看的。” “那好吧,首领,再见!”说完,风提着两只草鞋,就又回了田里。 离开谷城后,刘田就继续朝东出发,谷城看起来还不错,风这个城主也很负责,作为一个城主能主动下到田里,与农夫们一起种植农作物,这让刘田感到很欣慰,最起码将谷城交由风来管理,他还是很放心的。 半天后,刘田就抵达了靠海生存的渔民部落,渔民部落的规模扩大了很多,人数增长了两倍,形成一个小渔村了。 由于和华部落来往密切,受到华部落的庇护,尽管渔民部落盛产细盐,也没有哪个部落敢来打他们的主意,所以,渔民部落的族人们日子过的非常惬意。 渔民部落的族人已经不需要外出狩猎了,他们平时主要就干两件事,一是晒盐,二是出海捕鱼。 他们的大部分盐都会送到谷城去,在谷城的集市上交易到他们所需要的东西,陶器,铁器,麻网,粮食,布衣,甚至是菜籽油。 华部落的这些商品也在悄无声息的改变着渔民部落的生活,很多渔民部落的族人都已经穿上了更为舒适的布衣,兽皮慢慢边缘化了。 原本他们喜欢吃火烤的东西,但有了粮食,有了菜籽油之后,他们就学着华部落的族人,在屋子里垒灶台,在锅里煮饭煎鱼。 渔民部落的首领叉正规划着要在部落里建瓦房,住在海边,时常会遇到狂风大浪,茅草屋不够结实,一场台风就能把所有的茅草屋都给掀了。 每隔一两年,渔民部落就要重新翻盖茅草屋。 叉专门请了谷城的一名很有经验的瓦工,打算请他全权负责这个项目,当然给这名瓦工的报酬也相当丰厚,只要完成这个项目,就给这名瓦工一千斤白盐。 瓦房的选址就在距离海边三公里的一处山谷中,这个山谷里有一大片平原,背风朝阳,而且距离海边也不是太远,方便晒盐和捕鱼。 渔民部落的人口在增加了两倍之后,也仅有百十来人,所以,只需要盖十间大瓦房,就完全够住了。 抵达渔民部落时,天色已暗,刘田只好在渔民部落落脚,休息了一晚,对于刘田这个大部落的首领,渔民部落当然盛情款待,不仅准备了丰盛的晚餐,叉甚至还把他的小女儿送进了刘田的屋子里。 第251章 叉推销自己的女儿 叉的女儿看起来只有十四五岁的样子,穿着一身洁白的布裙,裙摆很长,一直拖到了脚跟。 脖子上挂着一串由贝壳穿起来的饰品,一直拖到了她微微隆起来的胸口处,洁白的贝壳与灰白色的麻布衣服相得益彰,看起来有一种十分清新的感觉。 女孩站在刘田面前,显得有些拘谨,两只手垂在身前,不安的揉搓着手指。 看着这么青涩的女孩,刘田在心里骂叉真不是个东西,为了讨好他,竟然把自己的亲生女孩儿往火坑里推。 咳咳……虽然自己不是火坑,但这么小的女孩,他实在是下不了手。 “你叫什么名字?”刘田打破尴尬的问道。 “我叫汐。”女孩小声回答,然后就没了声音,气氛再度尴尬起来。 “你放心,我只在这里住一晚,不会对你怎么样。”刘田安慰她道。 倒不是刘田是什么善男信女,只不过,一方面,这个女孩的年龄实在太小,他实在没法下手,另一方面,他要是真的和这个女孩发生了关系,娶了这个女孩,那他岂不是要喊叉一声老丈人? 刘田自然明白叉的心思,他想要通过这种手段,将渔民部落和华部落牢牢的绑在一起,有了华部落的庇护,渔民部落就能在这片土地上安然的生存下去。 “那,那今晚能不能让我待在这间屋子里,阿爹对我说,要是我今晚敢离开这间屋子,他就打断我的腿。” 听了刘田的话,女孩也稍微松了一口气,像是商量似的对刘田说道。 刘田点了点头,说道,“嗯,当然可以!” 这座低矮的茅草屋,里面的空间并没有多大,但住两个人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地上有一张崭新的兽皮,刘田将那张兽皮铺在地上,对女孩说,“你就睡在这上面吧!” 女孩摇了摇头,说道,“这是阿爹专门为你准备的,还是你睡吧。” 说着,女孩就默默的走到一个角落里,那里有一堆干草,她挨着干草坐了下来。 刘田也没再坚持,天色昏暗下来,他就在兽皮上背对着女孩躺了下来。 一开始,刘田并没有睡着,屋外传来海浪拍打礁石的声音,如果不是长期生活在海边,这样的声音还是会影响睡眠的。 过了很久之后,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应该是汐躺在了干草上,准备睡觉了。 刘田合上了眼睛,在海浪的声音里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早,刘田醒来时,汐已经不在屋子里了,他伸了个懒腰后,就走出了屋子,叉正站在刘田的屋子外面,面朝大海,也不知道在看什么。 听到声音后,叉转过头来,脸上挂着莫名的笑,问道,“华首领,怎么样?昨晚睡的还好吧?” 刘田点了点头,说道,“嗯,还不错,前半夜没怎么睡好,海浪的声音太大,后半夜睡的挺好。” 叉说,“那就好,那就好,我的女儿对我说,你人很好,很温柔,我想,既然如此,那么华首领,你就把我的女儿带到你们华部落去吧,让她跟你一起生活。” 刘田听出了叉话语里的意思,他一定是以为,昨天晚上,自己与汐发生了关系。 刘田忙解释道,“叉,我想你是误会了,昨天晚上,我与你的女儿并没有发生什么,我已经有老婆了,而且,你的女儿年龄还太小了,这么做,不太合适。” 叉显得有点失落,问道,“华首领,你不喜欢我的女儿吗?她是我们渔民部落最漂亮的女孩。” 刘田说,“不是这样的,叉,你女儿很漂亮,我也很喜欢她,但不是那种喜欢,我已经说过了,她年纪太小,并不合适,而且,我已经有老婆了,我很爱我的老婆。” 听刘田这么说,叉知道这是没戏了,于是也就没再继续勉强。 刘田说道,“叉,你放心吧,华渔民部落与华部落永远都是友好的部落,你们渔民部落如果遇到什么危机,就尽管来找我,华部落一定会尽力帮助你们的。” 叉终于放下心来,他千方百计的就是为了能得到华部落的庇护,既然刘田都这么说了,他也就没什么好顾虑的了。 “华首领,有你这句话,我也就放心了,我们渔民部落是个弱小的部落,但我们生活在海边,盛产海洋,这样的资源自然受到很多其他部落的觊觎,如果没有大部落的庇护,我们肯定会被其他部落给灭掉。” 刘田拍了拍叉的肩膀,呵呵一笑,说道,“叉,你就放心吧,我不会让其他部落伤害你们的!毕竟,我们华部落还要从你们渔民部落交易白盐和鱼类。” 叉点了点头,说道,“那么,华首领,我就祝你一路顺风了。” 刘田带着几名跟随的战士上了一艘楼船,这艘楼船是华部落停靠在海边的,渔民部落代为看管着。 在海上行驶了五天时间,才终于抵达了海港,将船靠岸停好之后,刘田就带着战士们下了船,然后骑马抵达了海城。 海城的状况并不太乐观,有一百多名战士传染了咳嗽病,在得到刘田的指示后,犬就将这一百多名战士隔离开来,关在了一间大屋子里。 “犬,城里的情况现在怎么样了?”刘田问犬。 犬回答道,“患咳嗽病的战士有一百多人,已经单独隔离开了,另外,患咳嗽病的奴隶已经全部处死,尸体都焚烧掉了,战士们有一些恐慌情绪,不过还好,并没有产生大的动乱。” “嗯。”刘田点了点头,说道,“你做的很好。” 犬问道,“首领,这个咳嗽病要怎么治?患咳嗽病的战士已经被关了十几天了,他们的病情好像越来越重了,前几天,还有个战士咳出了血。” 刘田沉默了一会儿,语气有些沉重的说道,“犬,这种咳嗽病不太好治,我们没有很好的药物去治疗它,这不是普通的咳嗽,这恐怕是肺痨。” “肺痨?”犬并没有听过这个病,他皱着眉问道,“那就是说,得了这个病的人是治不好的?” 刘田点了点头,说道,“嗯,可以这么说,不过,我们也不能坐以待毙,我知道一些药草对这个病是有一定抑制作用的,但无法彻底根除这个病。” 犬问,“首领,那也可以,总比什么都不做等死强,说不定吃了药草后,战士们的病就会好了。” 听犬这么说,刘田便也存了一丝侥幸心理,他用一张纸写了一张草药的方子,交给犬,吩咐他派人去寻找这些药草。 这些药草包括百部,狼毒,天冬,沙参,鳖甲,白芨,三七和勺药。 杀虫抗痨以百部、狼毒、天冬为代表;调体质以沙参、鳖甲治阴虚,人参、当归扶正气;止血止咳重用白芨、三七、白芍。 这些药草,犬自然不知道它们长的什么样,刘田就让他取一张羊皮卷过来,把这些药草的样子画在上面,交给他,让他亲自带人去找这些药草。 这些药草可能无法根除肺痨,但是至少可以清肺止咳,这样的话,就会舒服很多,要不然一直咳嗽,会特别难受。 犬领命而去,带着一些战士去寻找这些草药,鳖甲是比较好找的,用麻网在湖里就能捕的到,但其他的一些药草就不是那么容易找到了,可能需要花费很长时间。 寻找草药也不是只为了给战士们治疗咳嗽病的,华部落现在已经很强大了,有城池,有粮食,有厉害的武器,但唯一不足的就是没有人懂医术。 第252章 人口迁徙计划 海城有几千头猪,全部是从猪部落拉过来的,这些都是花猪,个头没有现代猪的个头大,它们现在都被关在一个用圆木做成的猪圈里。 这些猪,刘田打算带一部分回华城,好好进行繁殖,海城外面的荒地被开垦出了不少,奴隶们正在拉犁翻耕,准备种植粮食。 在靠近森林边缘的地方,华部落的战士正在监督一群奴隶砍伐树木,背回城中,建设城池。 海城内只有一些最基础的建筑,比如瓦房,公厕,但生产型的建筑一座都没有。 海岛上的战事已经结束,现在已经到了建设的阶段,像炼铁坊,制陶坊等生产型的建筑要开始盖起来了。 此外,还需要迁一些族人过来,把海岛建设起来。 不过,刘田也明白,如果没有激励措施的话,恐怕没有人愿意迁到海岛上来,这毕竟是一座孤零零的岛,距离陆地很远,背井离乡的,不给好处,谁会来这里? 海岛上的战士在战争结束之后,就嚷嚷着要回去,他们在这座海岛上已经待了一年多了,没有回去过,还有一些战士因为战争死在了这里,连尸体都没运回去。 犬带着战士在野外待了五天,返回海城时,还真把刘田需要的那些药草给找回来了,刘田让族人把药草熬成汁,给患咳嗽病的战士喝了,他们的咳嗽确实也得到了很大的缓解。 但药草的功效也只是控制而已,病兆无法根除,所以,对于这些身患咳嗽病的战士,一个很残酷的现实是,他们无法再回到陆地上去了,而且,即使在海城,他们的自由也将会被严格限制,他们只能永远被隔离,除非他们能够痊愈。 其他健康的战士,刘田安排他们分批回到陆地上,去和家人团聚。 海城的战士,一共还剩下两千七百多名,除去患咳嗽病的那一百多人,大概还有两千五百名战士,分三批回去。 这边的事情差不多已经处理完了,刘田也该回去了,部落里还有很多事情等着他去处理,临走的前一晚,刘田对犬说, “犬,我明天就要回去了,海城这边就交给你了,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海城的城主了,我希望你能将海城建设好,当然,我也不会亏待你。” 犬躬身说道,“首领,你就放心吧,我一定能把海城建设好!” 刘田很满意,他点了点头,说,“回去后,我就让战士把你的家人送到这里来与你团聚,今后,恐怕你就要常驻在海城,回去的机会就少了。” 犬呵呵一笑,说道,“首领,对于我来说,在哪里都一样,海城挺好,我在这里住了一年多,除了风大点之外,并没有任何不适应的地方。” “嗯,那就好,我回去后,就安排族人迁到海城来,你觉得应该迁多少户过来比较合适?” 犬想了想,说道,“首领,我们华部落一共只有2123户,人口一万两千多人,奴隶的数量已经远远超过了人口数,我们为什么不能将那些奴隶纳入到人口中来呢?那样的话,我们华部落的人口将会大大增加,说不定,都不需要迁族人到海城来了。” “犬,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解释,但从海岛上俘虏的奴隶永远不可能纳入到我们华部落的人口中来,他们永远只能给我们华部落干苦力活!” 犬还是不理解为什么刘田不把奴隶们纳入华部落的人口中来,他说道,“可是,首领,我们已经有了四座城,华城,谷城和牧城,每一座城池里面只有六七百户人家,要是再分一些来海城,那其他三座城池真的没有多少人口了,万一有敌人来进攻的话,会不会有危险?” 刘田摇了摇头,“危险倒不至于,我们有高大坚固的城池,就算敌人再多,都不可能攻进城池里面去,这样吧,我打算在三座城池,每一座城池抽调两百户,迁到海城来,这应该差不多了吧?” 犬点了点头,回答道,“嗯,五六千人口,加上几千名奴隶,建设海城足够了。” “嗯,那就这样安排吧,我明天就回去了,那些药草,要继续熬煮,给患咳嗽病的战士们喝,记住!患病战士的病情如果没有彻底痊愈,就要一直保持隔离状态,千万不能传染开来,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犬回道,“嗯,我明白了,首领,你就放心吧!” 安排好海城的一应事务,刘田就启程回华城,路过谷城时刘田进城住了一晚,谷城的水稻种子已经撒进了水田里,开始育苗了。 谷城七百多户,一共有将近一万亩农田,这里的族人生活的都比较富裕,几乎每家每户都买了奴隶来为他们耕种田地,富足的家庭甚至不止一个奴隶,拥有多个奴隶的家庭,主人家几乎就不用亲自下地干活了,是最初的地主。 不但如此,风还让奴隶们继续开垦荒地,刀耕火种,种植更多的粮食,起码有一千多亩耕地,是今年新开垦出来的,这些耕地一部分种植了大麦,另一部分则种植了大豆。 风的发展理念很明确,谷城周边没有矿产资源,森林也少,有彭泽湖,空地很多,那就充分发挥地理优势,大力发展农业和捕鱼业。 这种理念,在很久之前,风就和刘田提出过,也得到了刘田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谷城的炼铁坊中,生产最多的就是各式农具,而且,刘田也调了几十头牦牛到谷城来,支持谷城农业的发展。 四年时间,谷城已经建了十几座大型粮仓,里面存放的粮食不但足够谷城自我消耗,还能大力支持海城的战事。 如果不是谷城拥有充足的粮食储备,连续不断的送往海城,海岛的战争也不可能这么快就结束。 回到华城时,刘田正好赶上了瓜瓢部落的族人来华城做交易,这一次带队而来的还是那个被刘田放回去的小头目,看来这个小头目成功说服了他们的头领,主动前来和华部落缓和关系。 瓜瓢部落的族人带着他们部落特有的商品前来交易,除了刘田已经知道的葫芦之外,还有小头目嘴里所说的圆瓜。 刘田见到圆瓜后,立马就乐了,因为那并不是什么很特别的物种,其实它就是冬瓜,每一颗都长的很大,因此,瓜瓢部落的族人都是用细藤蔓把冬瓜整个缠绕起来,用肩膀扛着,或是背在背上。 “华首领,你看,我们带来的这些商品,你还满意吗?” 瓜瓢部落的小头目把他们带来的冬瓜和葫芦摆在刘田面前问道。 刘田自然是非常喜欢的,毕竟,华部落的菜谱里又可以加进去两样蔬菜了。 刘田笑着说,“嗯,这两种食物,我都很满意,不瞒你说,在很久之前,我也曾经吃过这两种食物,它们的味道我特别喜欢。” 小头目瞪大眼睛,惊讶的说道,“哦?华首领,你竟然也吃过这两种食物,我真是没想到,不过我想,你在其他地方吃到的圆瓜和葫芦,一定也是从我们瓜瓢交易过去的。” “我可得跟你说一说,这两种食物的吃法,不论是圆瓜还是葫芦,他们的皮都是不能吃的,要想办法把它们的皮给去掉,只要用石刀刮就行。” “你看……” 小头目指着摆在地上的葫芦和冬瓜,继续说道,“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它们的皮很硬,嚼在嘴里就很难咽下去。” 第253章 整军备战 刘田点了点头,顺着他的话说道,“嗯,确实如此,它们的皮一定很厚,那你们平时是怎么吃它们的呢?” 小头目认为刘田是在向他请教吃法,于是洋洋得意的说道,“听部落里的老人们说,在很久之前,他们刚发现这两种瓜的时候,都是生吃,后来慢慢的,族人们发现把瓜放在水里煮一煮,更加好吃,一直到今天,我们都是把皮刮掉后,吃水煮瓜的,有时候,把它们放在肉一块煮,味道更加鲜美。” “嗯,这两种瓜我很喜欢,以后你们可以多送一些过来。”刘田笑着说道。 “这当然没有问题,只是这两种瓜的价格分别是多少?” 刘田想了想,说道,“我们华部落的交易,都是以粮食来衡量的,比如说,十斤粮食可以换一斤盐或是两件陶器,这样吧,那种大圆瓜按斤卖,一斤瓜换一斤粮食,那种葫芦就按个卖吧,一个葫芦一斤粮食,你看怎么样?” 小头目觉得这个价格还算合理,于是就说道,“嗯,这个价格我可以接受,那我就带着我的瓜们去集市上了!” 刘田点了点头,说道,“嗯,你可以把你的瓜们拿到仓库那边去,那里有专门负责兑换粮食的工人,把你的瓜们兑换成粮食,然后拿着粮食去买你们部落需要的商品,这样的话,会方便很多。” 与此同时,刘田专门安排了一个战士领着瓜瓢部落的人去仓库兑换粮食。 华城这边的春耕也全部都结束了,刘田开始准备抽调部分住户迁往海城。 首先肯定是自愿选择,刘田让战发出公告,主动愿意前往海城的,在海城能获得十亩耕地,和一套独栋小院,另外,留在华城的属于私人所有的田地,都由部落收购,发粮食,名额是两百户。 在华城发出公告的同时,两队骑士分别带着刘田亲自签发的公告书前往谷城和牧城。 公告发出去三天,没有收到任何回应,没有族人愿意去遥远的海城,即使免费给他们分田地和房子,他们也不愿意去。 因为他们知道,一旦去了海城,那就可能一辈子都回不来了。 刘田只好又增加了筹码,将获得田地的数量增加到了三十亩,并且三年不用纳税。 三十亩良田,在风调雨顺的情况下,一年能收获五六千斤粮食,而且三年不用纳税,这所有的粮食都归自己所有。 即使是这样的条件,也仅有寥寥几户人家表示愿意去海城,不止华城是这样的情况,谷城和牧城也是同样如此,没有人愿意搬到海城去。 刘田又不愿意强制迁徙,那样的话,肯定会导致民怨,这是他不愿意看到的。 如果是在大陆上的任何一个地方,相信在这么巨大的利益面前,肯定会有族人愿意迁徙,但迁往海岛,对于族人们来说,恐怕就和驱逐出境差不多的感觉吧!他们自然不愿意。 可是,辛辛苦苦打下来的海岛,不能就这么草草的放弃了,毕竟,海岛上的资源还是比较丰富的。 迁徙的命令发了出来,无论是华城的民众,还是谷城和牧城的民众,心里都有点惶恐,他们害怕首领会强制命令他们进行迁徙,要是倒霉被选中了,那一辈子就要背井离乡了。 很多人都因为这个忧心忡忡,连干活的效率都低了很多。 不过,他们在惶恐了一阵子之后,也没见首领发出强制迁徙令,于是,他们的心才慢慢放了下来,而且,在不久之后,他们还迎来了一个好消息,首领撤回了之前那个招募迁徙的公告,这也就意味着,民众们不用迁到海岛上去了。 不过,海岛也不能那样荒废着,该搞的建设还是要搞的,该开发的还是得开发,只不过,这些工作全部都转嫁到奴隶们身上。 刘田的计划是这样的,派一支常驻军队到海岛上,人数在两千人左右,用于控制海岛,主要是为了防止奴隶们发生暴乱。 与此同时,刘田对之前自己定的第一条律法稍加变动了一下,将奴隶们永远不能结婚生子,改为只能与女仆们婚配,而且,生出来的孩子也只能世代为奴。 此举主要是为了安定民心,把奴隶们牢牢的拴在这片海岛上,世世代代都是华部落的奴隶,为华部落干活。 刘田让战将这个调整后的公告公布了出去,这让所有的民众心里的大石头都落了下去,再也不用担心会被安排到海岛上去了。 无论从事哪种行业的百姓,农夫,陶匠,铁匠,木匠,瓦工,裁缝等都对刘田歌功颂德。 更离谱的是,有一个老石匠,他打算为首领刻一座石像,立在城门处,供所有进出城门的人瞻仰。 刘田得知这个消息后,哭笑不得,他立马叫停了这个工程。 把他的雕像放在城门口,这是想让自己当门神吗?就算要给自己立雕像,那也得选个好点的位置啊! 这个事情,最终还是不了了之了。 治理海岛的政策算是定好了,接下来,就是要组建一支常规军队驻扎到海岛上,华部落一直以来都没有组建常备军队,一直都处在全民皆兵的状态。 大部分男性族人都具备最基础的作战素质,只要有敌人来袭,或是进攻别的部落,族人们拿起武器就能作战。 但现在到了必须要组建常备军队的时候了,被派往海岛,是所有族人都不愿意去,民众不愿意,就算刘田是首领,也不能逼迫。 但军人是不一样的,军人的第一理念就是,必须要服从命令。 成为军人之后,刘田就可以直接把他们派到海岛上去,执行维护治安的任务。 华部落一万两千名族人中,男女的比例差不多是一半对一半,再除去年纪大的和太小的孩子,能够被征召入伍的战士,差不多有近五千人。 但男性不可能全部去入伍,就算各个作坊里的工人都被替换成奴隶,但基本上每一户家庭都有田地需要耕种,男人不可能全部去当兵,还需要留一些劳动力来干活。 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族人不能长期去当兵,能入伍当兵的男性不超过两千人,这就非常尴尬了,连常驻海岛的兵力都凑不齐。 这个时候,就必须要扩充部落的人口了,华部落发展到今天,已经具备了再次扩充人口的条件,有足够的食物,有高大的城池,还有比较完整的生产链条以及相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较为先进的制度。 刘田把目标放在了巨盐部落身上,拥有盐池的巨盐部落,人口众多,和华部落一样,突破了万人,但他们的武器较为落后,战斗力也不是很强。 更为重要的是,巨盐部落曾经主动挑衅过华部落,并两次被华部落击败,双方结了仇,华部落也师出有名。 而且,春耕已经结束,粮食都种植下去了,现在正是农闲的时候,能抽调足够的男人出去打仗了。 华部落的族人也是很愿意出去打仗的,出去打仗,不仅能获得优厚的补助,每一名战士每天的报酬是一斤盐加二斤粮食,而且,士兵每日三餐,都是由部落供给,发的一斤盐和二斤粮食完全就是纯收入。 最重要的一点是,因为华部落拥有铁器和铠甲,在战场上往往能占据绝对的优势,为华部落打仗,百分之九十五的战士都能存活下来,死亡率极低,所以,基本上一打仗,报名参战的男人就会挤破头。 第254章 进攻巨盐部落 这一次也如往常一样,募兵公告发下去后,就有很多男人跑来报名,甚至有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头都拄着竹竿来报名,对募兵的战士说,他要上战场杀敌,报效部落。 实际上谁都知道,这个老头八成是想混粮食和盐的,所以,募兵的战士果断把他给劝了回去。 三座城池,报名的总人数有四千多人,最后精简到了两千名战士,又从牧城运了一千多匹马到华城,这两千名战士全部装备上马匹。 虽然受限于地理环境,进攻巨盐部落时,不一定能用的上马,但巨盐部落离华城有差不多七天的路程,利用马来行军要快很多。 后勤队伍一百多人,负责用马车运输粮食,这一百多人虽然不会上战场,但装备精良,全部都是软甲和环首刀。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募兵任务刚刚完成的时候,后勤部队就医已经出发了,一百多名战士,赶着一百多辆马车,马车上装的是食物,白盐,陶器和啤酒。 后勤部队出发四天后,两千名战士才在刘田的亲自率领下出发了。 骑兵跑的很快,两天时间就追上了后勤部落,这时候距离巨盐部落已经很近了,还有差不多半天的路程。 这一次的主要任务就是一举击溃巨盐部落,掠夺人口,所以,速度很重要,骑兵未做停留,在追上后勤队伍后,原地休整了两个小时,埋锅造饭,补充体力。 等所有的战士都吃饱了饭,休息好了后,刘田一声令下,两千名战士跨上了战马,风驰电掣般的杀向了巨盐部落。 巨盐部落现在也正是比较闲的时候,巨大的盐湖现在正处于丰水期,巨盐部落的族人没法采盐。 不过,他们在秋冬季节,枯水期的时候,已经在盐湖里采了近十万斤粗盐,这些粗盐足够他们吃到下一个秋天了,并且,其中有至少一半的粗盐都会用于交易。 巨盐部落的首领巨石此时并不在部落,他带着一些战士和粗盐外出交易去了。 他现在正在距离巨盐部落有两天路程的瓜瓢部落,巨石正在努力说服瓜瓢部落的首领买他的粗盐。 “瓜首领,我们得粗盐要比华部落的细盐便宜很多,你们宁愿买那么贵的细盐,也不愿意买便宜的粗盐吗?” “贵自然有贵的好处,我已经尝过华部落的细盐了,它的味道完全不是你们巨盐部落的粗盐能比的,吃了细盐后,我才知道你们的粗盐有多么难吃,又涩又苦,我看,你们巨盐部落,不如改名叫“苦盐部落”吧!” 瓜首领嘲讽道,圆嘟嘟的脸上满是轻视,他还在为巨石怂恿他去进攻华部落而耿耿于怀,那一战,瓜瓢部落损失了将近一千名战士。 “你!瓜首领,你不要说话这么难听行不行?如果不是我们巨盐部落一直给你们提供粗盐,你的部落连盐都吃不到!” 巨石恼怒的说道。 “现在不需要了,我们从华部落交易来很多细盐,而且,以后,我们瓜瓢部落只从华部落买盐,华首领对我们的瓜非常感兴趣!” 说着,瓜首领看了看一直在一旁的小头目。 小头目点了点头,笑着说,“没错!首领,华首领说他非常喜欢我们的圆瓜和葫芦,而且,他还向我请教了瓜的吃法,我告诉他,圆瓜和葫芦都要刮了皮,然后放在锅里用水煮着吃。” 瓜首领笑着点了点头,说道,“嗯,你做的很好,如此的话,我们就能不断的拿我们的瓜和华部落换细盐了,不错,很不错!” 说着,瓜首领得意洋洋的看着巨石。 巨石气的不轻,他想马上掐死眼前这个又矮脸又圆的瓜首领,但这里是瓜瓢部落的地盘,周围也都是他们的战士,自己只带了一百多名战士,肯定打不过他们,只得把气往肚子里咽。 “既然这样,瓜首领,希望你能一直从华部落交易到细盐,以后,我们巨盐部落不可能向你们瓜瓢部落卖一粒粗盐!” 撂下一句威胁的话后,巨石就带着战士离开了瓜瓢部落。 如果瓜瓢部落此时知道华部落正在攻打巨盐部落,瓜首领肯定会直接把巨石抓起来,然后送到华部落去换细盐,可惜,他错过了这个大好的机会。 刘田率领两千名战士抵达巨盐部落后,不出所料的,骑兵起不了多大的作用,巨盐部落并不住在平原上,他们住在一座低矮的山峰上,这座矮峰只有二三十米高,因为光秃秃的,只生长了少许的低矮灌木。 在这样有落差的地形中,骑兵根本就跑不起来,而且,马还容易摔倒。 巨盐部落在很久之前,也是住在距离盐湖很近的平原上的,但每当雨季到来之时,附近的河流注入到盐湖里,盐湖的水就会暴涨,有好几次,大水都把部落给淹了,于是,他们只好搬到了海拔更高的地方。 不过说来也奇怪,即使有雨水注入,盐湖里的水始终都是咸的,就好像它的下面是一个巨大的盐矿,在源源不断的提供盐分。 战士们在矮峰脚下全部下了马,将马拴在附近的树上,留下百来名战士看守这些马,毕竟,军马是很宝贵的,养活并训练它们并不是一件易事,需要好好的爱护。 真正参与战斗的只有一千九百人,比峰周围有战士在放哨,不过好在,比峰周围遍布着很多巨石,华部落的战士们就隐藏在巨石后面,用弓箭射杀岗哨,尽量不要打草惊蛇,这样才能起到突袭的效果。 这一过程做的很隐蔽,弓箭直接瞄准敌人的咽喉,被射中的敌人连声音都发不出来,就倒在地上死去了。 解决了暗哨,接下来就好办多了,战士们在向上爬了一段路之后,到了峰顶上,就看到了一片广阔的空地,空地中建着一些低矮的茅草屋。 围着兽皮的男人和女人正在空地上忙碌的干活,还有一群光着屁股的孩子在嬉戏追逐。 当华部落的一千九百名战士,全副武装的站在他们面前时,这群依然过着十分原始生活的人类,全都愣在了那里,就连淘气的孩子都停止了奔跑追逐,躲到了大人们的身后。 刘田当然无意伤害这些无辜的人,他站了出来,对这些人大声说道,“我是华部落的首领,巨石进攻我们华部落,我是来复仇的,但我不想伤害无辜的人,只要你们肯投降,我不会伤害你们,但如果敢反抗,就只有死路一条!” 巨石不在部落,巨盐部落群龙无首,但还是有一些部落的战士拿起了武器,他们准备抵抗,女人们拉着孩子躲进了茅草屋里。 反抗的人拿着十分原始落后的武器,他们人数虽然很多,但根本就不是华部落战士的对手。 一轮弓箭下去,死伤了一大片,剩下的战士觉得没必要拼命,对面那个华部落的首领不是说了吗?只要放下武器投降,他就不会伤害我们。 而且,听人说,华部落族人生活的非常好,他们种出来的粮食都归自己所有,还有细盐吃,那还不如当他们的俘虏,说不定在华部落当俘虏比在巨盐部落吃的还要好。 这个破地方,除了盐之外,真是什么也没有,附近的空地连粮食也种不出来。 他们所不知道的是,由于盐湖的存在,周围的土地大都是盐碱地,种子撒在地里,当然种不出来粮食,别说是种子了,这周围连树和草都很少。 第255章 组建军队 \u001c?$\/\u0016????#?\u001e??|?r?mv\/+c?jx??\u0002_??\u000f7sb0??;?}4?\t??}3?z?]?x?u8c??5?sm\u0017??\u0014wk_??13c,?#????:&??{.??g?h??9?0o????x+\u0007?@?\u0006jx:????\u0016m???\u0011*?j??\u0001?\u0005p_{`?\u001e\u0013?7$?be?&l????\u0006?dp\u0004?p\/??\u0018?g?\u0004?\u0003\u0018^??\u001e\u0013????????4??r?\u0016?????0\u0012?$????=?2???t??!@?bn?cy\u001e?3h??e?\u0002?????\u001f??\u0010.{??m?a?8\u0016\u0010\u000e??-q??\u001bkl{b???g??\u001a?$0??d?>\\g??\u00025;????k??#d??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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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隶们在森林边缘垦荒之时,时常会遇到一些较为凶猛的野兽,比如狼群,黑豹,甚至是剑齿虎,这些野兽在看到人类之后,大多是会主动躲避的,但如果是碰到落单的人类,它们就有可能会攻击人类,毕竟,在这些大型野兽的食谱中,人类也是其中之一。 这一天早晨,负责伐木的几名奴隶像往常一样来到附近的丛林里开始伐木,他们砍伐的木材,一方面用于部落的建设,比如盖房子,搭畜棚之类的,另一方面,也为了储存木柴,为过冬做准备。 当然,为了防止奴隶们逃跑,它们的脚上都会戴上粗大的脚镣,通常重量在二三十斤重,没有钥匙是无法打开的。 当然脚镣只是干活的时候戴上,主要是防止他们逃跑,你想想,戴个二三十斤的脚镣,能跑多快?就算侥幸逃跑,而又十分幸运的没有被追回来,但戴着如此笨重的重物在身上,跑不快,也迟早会被野兽追上吃掉。 所以,就算他们在干活时间,没有人看管,他们也绝对不会逃跑。 奴隶们进山后,就开始砍伐树木,他们每人负责一片区域,相距大概有百来米远。 有一名奴隶选了一个林木比较繁茂的地方,他自认为自己选择了一个不错的区域,因为林木繁茂,他很快就能砍伐到足够多的木材。 但他所不知道的是,此时,在那密林中,正有一双森然的眼睛在盯着他看。 这名奴隶毫不知情,在距离他一百米远的其他奴隶们也丝毫没有察觉危险即将来临。 这名奴隶背对着那双眼睛,挥舞着手里的砍柴刀用力劈砍一棵大腿粗细的树木,这棵树带回去后,可以用来搭建畜棚。 奴隶们身材矮小,但因为一直干体力活,倒也非常的壮实,在这名奴隶即将砍倒那棵树,正是精疲力尽之时,隐藏在暗处的野兽冲了出来。 这名奴隶听到身后的动静,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扑倒在了地上,然后他的脖子就被咬住了。 这是一头剑齿虎,体长超过了两米,身体上布满了斑斓的花纹,两颗又尖又长的牙齿裸露在外,寒光闪闪。 其他奴隶也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他们反应过来后,嘴里发出恐吓的吆喝声,但并不敢接近。 他们的脚上被镣铐束缚着,手上又没有趁手的兵器,此时上去的话,只能成为这只猛虎的盘中餐。 剑齿虎也不贪多,他叼起已经被咬断脖子的奴隶,奋力一跃,就跳进了丛林深处,消失不见了。 几名奴隶丢下伐木的工具,慌不择路的往回跑,回到海城后,就把这个消息报告给了犬。 对于犬来说,死个把奴隶并不是什么大事,只不过,附近总是有野兽出没,也实在很耽误奴隶们干活,影响海城的建设。 就像今天一样,一个奴隶被野兽叼走了,其他奴隶就再也不敢去山上伐木了,今天伐木的工作就你在完成。 犬决定召集一千名战士,对海城周边的野兽进行大清理,主要针对野狼,剑齿虎等大型且有可能攻击人类的野兽,包括大型的熊类,也不能放过。 一千名战士装备上弓箭和长矛,轻装上阵,无论是躲在丛林里的,还是在草原上游荡的野兽,都是猎杀的目标。 那只伤人的剑齿虎是暂时逃掉了,但他这一次攻击人类,给附近的其他野兽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深山里的每一处洞穴都被战士们光顾过,遇到的每一处洞穴,战士们就直接在洞口堆起柴,然后点火焚烧,用火烧,这是清除野兽最好的办法。 无论多么凶猛的野兽,它都是怕火的,洞里没有野兽还好,只要有野兽,在烟熏火烤之下,它必将从洞里冲出来,这时,守候在洞口的战士就会用张开麻网,兜头罩住这头受了惊吓的野兽。 被麻网罩住的野兽是无论如何也挣脱不开的,此时,在一旁协助的战士就会用手里的长矛插进野兽的致命处,比如喉咙,比如心脏,让它毙命。 这是对付森林中野兽的方法,至于草原上的野兽,比如狼群,那就更容易了,草原空旷,没有障碍物,只需要使用弓箭就可以。 但狼群比较狡猾,而且,它们的休憩地也许并没有洞熊,洞狮或是剑齿虎那么固定,在一处山洞中,狼群群居,而且,他们的住所并不太容易寻找。 所以,狼群不可能尽灭,只能使用弓箭对它们进行震慑,只要能做到让狼群远离海城,那效果也是可以达到的。 这一次的围猎对于海城周边的野兽们来说,是毁灭性的打击,为了节省时间和精力,犬甚至在小范围内使用了火烧。 犬不能在大范围内使用火烧,那样的话,会将海城附近所有的林木全部烧光,导致以后无木可伐,或者要去更远处伐木,得不偿失。 当然,被猎杀的野兽,也是有很大价值的,无论它们的肉好不好吃,但在这个时代,就算是蚁虫,也是会有人吃的,更何况是这些野味? 并且,野兽的皮毛大多有很大的价值,冬季时,做衣服,做皮靴,做帽子,做手套,放到集市上,都会有人购买。 一千名战士深入老山密林中,将海城方圆十数里的深山全部扫荡了一遍,带回了种类繁多的野兽,有狼,猎豹,狮子,老虎,甚至还有熊这样的大型猎物,不仅种类繁多,而且,数量还不少,可谓是把附近的野兽一网打尽了。 犬让战士们将猎物放到海城中心的广场上展示,野兽的尸体几乎占据了整个大广场,有数百头之多。 将野兽的尸体展示出来,也是为了让奴隶们安下心来,海城周边的野兽已经被消灭或是被赶跑了,不会再出现野兽食人的情况发生了,让大家放心干活。 第257章 批发商 会使用武器的人类,对于野兽们来说,那完全就是碾压般的存在,再加上高度发达的大脑,人类毫无疑问的站在了食物链的顶端。 由于人类的干预,海城周边方圆十里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再出现过凶猛的野兽,就是狡猾的狼,也很少在这里出现了。 奴隶们获得了一个相对安宁的工作环境,与此同时,华部落为这些奴隶和女仆们配对,让他们成为夫妻,繁衍后代。 女仆们并不愿意成为奴隶的女人,跟了奴隶后,不仅自己没有希望,就连他们繁衍出的后代,也永无出头之日。 不过,就算她们中的绝大部分人都存有这样的理念,他们千方百计的想要嫁给华部落的族人,就算是一个普通的战士或是农夫,他们也非常乐意,这总好过跟一个永无出头之日的奴隶生活一辈子要好的多。 只不过,现实是很残酷的,因为这些女仆大部分都姿色平庸,甚至还有一些可以用丑陋来形容,这些女人只能认命的跟奴隶结婚,成为奴隶的妻子,并且,她们连选择配偶的权力都没有。 她们会被强行分配给某个奴隶,无论她们愿不愿意,这种方式对于犬来说是最方便快捷的,所以,他才不管双方到底喜不喜欢这个问题。 奴隶们当然是非常乐意接受这样的婚配的,无论自己娶到的女人是丑还是漂亮,他们都无所谓,有了一个女人,就等于有了一个家,虽然奴隶们的居住条件非常简陋,他们只能居住在用茅草搭建起来的屋子里,他们不被允许使用瓦房。 但屋子里有了一个女人,这就好比有个家了,女人可以为他洗衣做饭,还能满足男人的需求,为他生孩子,所以,这项政策对于原本对生活不抱任何希望的奴隶们来说,简直就是天大的好事。 他们的内心中竟然产生了感激之情,如果华首领在这里,他们应该会跪下来朝他磕几个响头,表示感谢。 也许这就是人类的可悲之处,在一个压迫的环境中待久了,只要给一点甜头,他们就会将无尽的黑暗抛到脑后,对实施压迫的人千恩万谢。 不过,一些长相漂亮的女人,还是逃脱了苦海,她们跟了华部落的战士,准确的说,应该是被包养了。 来到海城的战士,绝大部分都是有家室的,虽然华部落没有规定一夫一妻制,但战士们也并不愿意娶这种身份低下的女人,他们只是将这些漂亮的女人当做泄欲对象而已。 而这些漂亮的女人宁愿被当成玩弄的对象,也不愿意嫁给一个低贱的奴隶。 只有极少数的女仆成功嫁入了华部落,就像大力娶的那两个小妾一样,彻底摆脱了女仆这个低贱的身份。 奴隶们只能居住在海城最偏僻的东北角,那里开辟出了一片居住地,供奴隶们搭建草屋居住。 居住的草屋都需要自己动手建,奴隶们在为华部落劳作的同时,还要将自己的住所搭建好,否则就只能露宿街头,接受风吹日晒。 华部落的战士则全部居住在集市附近,这里也有一片居住区,全部都是青砖瓦房,修建了纵横交错的夯土路,建有公厕,并且距离集市很近,想要购买商品,也十分的方便。 奴隶们的身份也很好辨认,所有的奴隶,他们的脸上都被烙印上一个“奴”字,所以,无论走到哪里,他们都是奴隶。 华部落现在一共有一万五千多名奴隶,海城有五千多奴隶,其他三座城各有两到四千名奴隶不等。 女仆原本也有差不多的数量,除去卖往其他部落的女仆,华部落还剩下万余女仆,其中海城留有五千余女仆。 供养数量这么庞大的奴隶和女仆需要消耗很多粮食,但奴隶和女仆们干活是没有报酬的,只需要让他们吃饱穿暖,不至冻饿而死就可以了。 这也变相的为华部落节约了更多的粮食,而且,苦力活有人干,华部落的族人就能将更多的精力放在种植粮食,或是经营其他经济作物上了。 相比于农业区,游牧区奴隶们的境况要好上许多,这里的奴隶数量只有千把人,女仆两千余人,游牧区没有矿区,也不需要修路,甚至连伐木都不用,垦荒就更不用了,他们主要的活就是放牧,以及在秋季时,收割牧草,为牲畜们过冬储备饲料。 女仆们主要就是负责挤奶,因为牲畜数量很多,每天挤奶的任务也很繁重。 挤的羊奶,马奶或是牛奶装到罐子里,一部分留下来自用,另一部分还要运到华城或谷城去,摆到集市上售卖。 除此之外,牧城的奴隶和女仆们,平时干的活要轻松很多,不过,虽然活比较轻松,但奴隶们的压力也很大。 因为在茫茫大草原上放牧,也是有风险存在的,草原上有很多狼,要是放牧时碰见狼群,没有保护好牲畜,导致牲畜出现损失,那奴隶就会受到非常严厉的惩罚,甚至会丢掉性命。 华城,谷城和海城的奴隶,他们的活就要重很多了,光是修路和挖矿这两项活,就属于非常重的活。 整整两年时间,从华城通往谷城和牧城的两条官道还只修了一半,至少还需要两年时间,才能完全通车。 这两条官道很宽阔,可以供四辆马车并排行驶,如果修通了,从华城去谷城或是牧城,所耗用的时间会缩短一半。 华部落在这两年时间里,不断派遣族人前往各个部落,免费教授他们种植农作物的方法,从翻耕农田,到播种育苗,再到收获粮食,每一个步骤,华部落派遣的农业专家们都会毫不保留的倾囊相授。 这些工作都没有白做,如今,在这片地广人稀的大陆上,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部落都开始尝试着种植水稻或是大麦这样的粮食作物,甚至还有一些部落,向华部落借油菜或大豆的种子,开始种植油菜或大豆。 这片大陆上,已经从以原始狩猎为主要的生产方式,慢慢的向农业社会过渡了。 这对于华部落来说,自然是非常有利的,因为这些部落所种植出来的粮食,最终大部分都会流入华部落,用来换盐,换铁器,换麻布,甚至是换菜籽油和豆油。 华部落无疑是最大的受益者,而另一个能从中获取好处的就是树部落。 这些部落拥有了结余的粮食之后,就要想办法将粮食保存好,陶器无疑是最好的储存容器,有了陶器盛装粮食,就不用怕粮食会被老鼠糟蹋了,而且,放在陶罐里面的粮食,也不容易受潮霉变。 树冠让他的族人把部落周边的树砍倒了一大片,空出来很大一片空地,用来建土窑,烧制陶器,大力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来到树部落,从树部落进货,然后贩卖给那些已经实现了农业化的部落。 树部落成了陶器批发商,依靠批发陶器,部落里的粮食根本就吃完,不仅结余了很多粮食,而且树部落的人口也增加了好几倍,突破一百人了。 树部落不种植粮食,不狩猎,所有的族人都被安排去烧陶器,树部落的空地上,一排排土窑整齐的排列着,粗大的烟囱往外冒着烟火。 所有的工作,树冠都交给他的族人去做,他现在唯一的工作内容就是在陶器上画logo,熟练之后,一笔就能把那个代表着树部落的简易树杈给画出来。 第258章 树部落盖瓦房 树部落依靠陶器的批发,粮仓里的粮食开始慢慢的充实了起来,树冠会不定期的去华城的集市上购买日常所需的物资。 随着粮食的慢慢积累,树冠决定改造自己的部落,让他的族人都能有更好的居住环境。 一开始的时候,也就是三四年之前,树部落还是住在树上的,但是自从树冠学会了制作陶器,返回部落后,他们就慢慢的从树上搬到了地面居住。 他们在地面搭建茅草屋居住,这样干活更加方便,不用上树下树,也节约了时间。 那是两年前,树部落的族人就已经全部搬到了地面居住,那时候可以说是树部落原始积累的阶段,后来碰到了大力,在大力的帮助之下,树部落由原本的零售商,变成了现在实现更大规模销售的批发商。 仅仅是两年的时间,树部落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粮食,他们用碎石块垒起了两座大型粮仓,所有晒干的粮食都装在大陶缸里存放在两座粮仓里, 树部落已经比大部分中小型部落要更加富有了。 有了足够多的粮食,树冠就打算改善族人们的居住环境,他要建起像华部落那样的大瓦房。 树部落并不具备建设瓦房的条件,他们一没有瓦工,二没有砖窑,技术和原料他们都很缺乏。 于是,树冠再次来到华城,想要请刘田帮助他们树部落盖瓦房。 刘田很乐意帮助树部落,两个部落之间的关系很友好,帮助树部落,可以增进两个部落之间的友谊。而且,帮助树部落盖瓦房,也可以为华部落的族人们创收,这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刘田对树冠说,“树冠,我很乐意帮助你们树部落,我们现在来算一算盖一间瓦房的价格吧!” 树冠颇有自信的说道,“没有问题,华首领,我们树部落现在有足够多的粮食可以用来盖瓦房,我必须要让我的族人过上能住进瓦房里的好日子!” 刘田点了点头,颇为赞赏的看了树冠一眼,这种凡事都为族人着想的首领,真的太稀有了。 “树冠,你打算盖多少间瓦房?”刘田问。 树冠回答道,“我现在有107个族人,加上我,正好108个,呜……” 树冠沉吟了一会儿,说道,“我不希望我的族人居住的非常拥挤,就盖20间瓦房吧!还有,要和你们华部落盖的瓦房一样的大。” 随后,树冠又补充道,“当然,华首领,我希望在冬季之前,就能将20间瓦房全部盖好,这样的话,我的族人就能在暖和的瓦房里过冬了!” 刘田点了点头,说道,“嗯,那好,我知道了,我现在就给你算一算价格。” “现在距离冬季到来只有两个多月的时间了,为了能在冬季前盖好20间瓦房,我需要派50名瓦工去你们树部落干活,每名瓦工干一天活,报酬是5斤粮食,50名瓦工,每天的工钱就是250斤粮食,工期按两个月60天来算的话,工钱就是……嗯,斤粮食。” “此外,还有砖瓦钱,砖的价格是一斤粮食一块,瓦的价格是半斤粮食一片,像我们华部落普通人家居住的单间瓦房,四十个平方左右,需要大青砖3000块,青瓦片4000片,砖瓦钱一共就是……5000斤粮食。” “这样算下来的话,盖好一间瓦房,人工加材料一共需要斤粮食,20间瓦房就需要40万斤粮食。” “当然,用来搭横梁的木料需要你们自己准备,不过,窗户和门,我们可以免费为你做。” 听到盖一间瓦房需要2万斤粮食,树冠顿时吓了一大跳,树部落的两座粮仓,储存的所有粮食加在一起,也只有一万多斤而已,连一座瓦房都盖不起来。 树冠尴尬的笑了笑,说道,“华首领,我真是没想到,盖一间瓦房竟然需要这么多的粮食,老实说,我以为我树冠现在已经很富有了,没想到,我们树部落储存的所有粮食,连你们华部落的一座瓦房都买不起。” 刘田笑着说道,“嗯,盖一间瓦房并不是容易的事,看起来瓦房的结构很简单,就只是一个四四方方的空间而已,但是,一块完整的青砖或是瓦片,将他们完整的烧制出来,需要大量的木柴,然后烧制一天一夜才能烧制成功。” “这还仅仅只是材料,还有盖瓦房真的是一项技术活,毫不夸张的说,想要学会瓦工的活,至少需要有盖一二十间瓦房的经验。” 树冠想了想,说道,“华首领,20间瓦房,我现在肯定盖不起了,你就先帮我盖一间瓦房吧,不过以后,我想我们树部落的族人都能住的上瓦房!” 树冠走了之后,刘田就开始安排奴隶们烧砖瓦,等砖瓦烧好后,就可以派瓦工前往树部落盖瓦房了。 既然只盖一座瓦房,那么就不需要那么多的瓦工了,只需要十名瓦工就可以了,这样,树冠也能省点粮食。 两座砖窑同时开工,只用了两天两夜,就烧出了足够一间瓦房的砖瓦。 十名瓦工赶着两辆马车,马车上装着青砖和青瓦,出发前往树部落。 树部落原本被林木杂草包围着的,现在为了烧制陶器,周边的林木已经全部被砍掉了,空出来一大片空地,正好可以用来盖瓦房。 树冠对十名瓦工非常客气,毕竟,瓦房建的好不好,质量过不过关,完全要看这些工匠们的态度,他可不想得罪这些瓦工。 于是,树冠把他自己住的茅草屋让给了这十名瓦工住,这间茅草屋是整个树部落最好的一间茅草屋,又大又宽敞,住十个人完全没有问题。 为了配合十名瓦工盖瓦房,树冠还专门安排了十个男人给他们打下手,和泥浆,递砖递瓦,在瓦工们开始打地基的时候,树冠就派族人在附近寻找可以当做横梁的木材,当然,由一名瓦工带着他们去找。 附近就是丛林,林木繁茂,寻找几根可以充当衡量的木材并不难,一个上午的时间,像这种小型的瓦房,房梁只需要六根圆木就足够了。 这附近有很多杉木,杉木最显着的特点就是树干笔直,用来充当房梁是最好不过了。 砍了六根杉木,树部落的族人把他们给背了回来,削去树皮,放在太阳底下晾晒两天就可以了。 当然,最好能刷一遍桐油,可以防虫防潮,但树部落没有桐油,这一步骤也就免去了。 如果刷桐油,树冠还得用粮食去换桐油,在华城的集市上,桐油也是可以买到的,只不过,对外卖的价格非常昂贵,一罐十斤的桐油需要一百斤粮食,这不是一般的部落能买的起的。 十名瓦工,盖一间四十平的瓦房,速度是很快的,七天时间,一间瓦房就盖好了,连同窗户和门都一并做好了。 活干完后,树冠算了算工钱,十名瓦工每天5斤粮食,七天一共350斤粮食,加上砖瓦的材料费5500斤粮食,一共5850斤粮食。 树冠忽然感觉,这间瓦房的价格并没有华首领说的那么贵,他觉得如果是这个价格的话,树部落起码还可以再盖两间瓦房。 树冠将所有的粮食一把结清,瓦工们将粮食装到马车上,临走的时候,树冠对十名瓦工说, “这一次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们树部落拥有了第一间瓦房,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帮我带个口信给华首领,告诉他,我还想再盖两间瓦房,请他再为我烧一些砖瓦出来,当然,如果你们愿意的话,我希望华首领还会派你们来为我盖那两间瓦房,你们的手艺非常棒,我非常满意!” 第259章 蜡烛 十名瓦工听到夸赞后,都十分的高兴,他们对树冠说道,“放心吧,树首领,回去后,我们就告诉首领,他一定会再派我们来为你盖瓦房的!” 过了差不多十天左右的时间,十名瓦工又带着大批的青砖和青瓦来到树部落,来为树部落盖第二座和第三座瓦房。 华部落的族人如今大部分都使用松油脂来当照明的原料,至于菜籽油,豆油这些是根本就不舍得用来照明。 松油的燃烧效果确实还不错,但松油也不是取之不尽的,松树被取过松脂后,很容易就会死去,所以,即便是用不要钱的松脂当做燃灯的原料,也是不太够用的。 刘田打算制作蜡烛,在古代,蜡烛是奢侈品,并非普通百姓家里能用的起的,它还曾是贡品之一,只有富贵人家或上层社会才能享用。 但在这里,刘田要让所有的族人都能用的起蜡烛,无论是富裕人家,还是穷苦人家,都能使用更加便捷耐用的蜡烛来照明。 乌桕子是制作蜡烛非常好的原料,刘田能想到使用乌桕子来制作蜡烛,完全就是一种巧合。 那是一名进山伐木的奴隶发现的,他进山伐木时,由于饥饿,就采摘了离他很近的一棵乌桕树上的乌桕子吃了,这名奴隶并不认识乌桕是什么,更加不知道乌桕子有毒,他只是感觉非常的饥饿,看到树上结的白生生的果子时,他认为他应该非常可口。 于是就采了一大把吃进了嘴里,虽然,果子的口感与他想象的有很大差距,不过,因为他实在是太饿了,他还是将那一大把果子全部嚼碎咽了下去。 吃完一把乌桕果子后,他感觉肚子没那么饿了,他还好心的招呼附近其他还在伐木的奴隶们,一起来吃这个足以果腹的果子。 只是,当他的同伴来到他身边的时候,这名奴隶突然感觉腹中一阵剧痛,然后,他就倒在了地上,捂着肚子翻滚着,大声哀嚎起来。 他的同伴全都吓坏了,赶紧抬起他,把他送回了部落。 这名奴隶虽然肚子很痛,痛的头上冒出了豆大的汗珠,但他的意识还算清醒,当刘田问他吃了什么时,他还从怀里摸出来一把乌桕子,展示给刘田看,这些乌桕子,是他采下来,准备当晚餐吃的。 刘田一眼就看出来这是乌桕子,乌桕子虽然有毒,但如果吃的不多的话,并不会致命,只要让这名奴隶把腹中的毒物吐出来,应该就没事了。 想要让一个好端端的人吐出来,并不容易,除非有催吐的药,但很可惜,这里没有,不但华部落没有,恐怕这片大陆上都没有。 但这个奴隶不能就这么轻易的死去,为了让他给部落干活,还是要救一救的,于是刘田就让人给他喂了一小瓢粪水。 一开始刘田低估了这名奴隶的承受能力,一小瓢粪水无法让他吐出来,这名奴隶甚至连呕都没有呕一下,这让刘田感到非常震惊,只好又给他加大了药量。 取来一只大陶碗,给他猛灌了三大口,才成功让他吐了出来,刚喝下去的粪水连同乌桕子的渣子,全部一起吐在了地上,一片狼藉。 吐完之后,奴隶感觉自己的肚子不痛了,他从床上坐了起来,伸出手臂把嘴角的粪水抹干净,喘息了一会儿。 刘田对这名奴隶说道,“这些乌桕种子,你是在哪里发现的?” “对不起,首领,我不该吃这些种子。”说着,这名奴隶竟然呜呜呜的哭了起来,他以为刘田会狠狠的责罚他。 刘田皱了皱眉,说道,“你不要哭了,我不会责罚你,告诉我,这些乌桕种子,你是在哪里发现的?” 奴隶止住了哭,说道,“就在我们经常伐木的那座山上,今天我们去的远了一些,其他人并没有发现这些毒果子,只有我发现了。” 刘田点了点头,说道,“嗯,我不怪你吃了这些种子,因为你并不知道他们有毒不知者无罪,现在,我要你带我去找这些种子。” 奴隶放下心来,只要不责罚他,让他做什么都行。 奴隶去河里清洗了一下,把身上的粪水都洗干净了,这才带着刘田去了那座树林里。 刘田没想到,这片树林里。乌桕树还不少,而且,树上的乌桕子也已经成熟了,到了采摘的季节。 这些种子要全部采摘下来,刘田回去后,就安排奴隶们上山采摘乌桕子,不过,那名中过毒的奴隶,是再也不敢碰这些有毒的种子了。 奴隶们采回来的乌桕子装满了几大箩筐。有上千斤重,这些乌桕子可以做不少蜡烛了。 刘田相信,在这片山林里,肯定还有其他地方存在乌桕树,不过,想要做出更多的蜡烛,还是得自己种植这种经济作物,要大面积种植。 乌桕树的种子有点像莲子,它是白色的,表面覆盖一层蜡质,做蜡烛时,主要就是使用这层蜡质。 乌桕的种子有点类似于缩小版的棉花,它的外部也包裹着一层厚壳,成熟后,壳会裂开。 奴隶们将乌桕种子外面的壳剥开,取出里面的果肉,用簸箕筛选一遍,将杂质筛去。 白色的乌桕子和莲子的外形有点像,只不过,颗粒要稍大一些。 制作的步骤自然是由刘田亲自来操作,刘田把处理干净的乌桕子倒入锅中,加入清水,大火熬煮,需要一边熬煮一边翻动,等乌桕子熬煮到外面一层白色的蜡质变软,时间差不多是半个小时,这个时候,乌桕子外面一层白色蜡质才容易剥离。 刘田将这些软化的乌桕子从锅里捞出来,把它捞到盘子里稍微放凉,然后再把熬煮好的乌桕子上的蜡质弄下来,可以找一块表面粗糙的石板,把乌桕子放在石板上揉搓,蜡质就会粘连在石板上面。 等所有乌桕子上的蜡质全部处理干净,就把这块粘连了很多蜡质的石板泡在水里,等上面的蜡质被水吸收,加火继续熬煮。 蜡质经过熬煮后,会在锅里形成蜡油,这个蜡油就是制作蜡烛的主要原料了。 这个时间段就要稍长一些,根据量的大小,需要熬煮一到两个小时不等,使用乌桕子熬煮的蜡油呈现灰黑色,蜡油熬煮完成后,用麻布过滤一遍,把里面的蜡油挤出来。 挤出来的蜡油装在陶盆里静置一个晚上,让它凝固成型。 凝固后的蜡油就变成了白色的蜡块,把蜡块捞出来控干水分,倒进锅里继续加热,让蜡块融化,把水分熬干后,就是纯纯的蜡烛油了。 这个时候,准备一些竹筒,竹筒底部钻个小孔,穿一根细麻线进去,底部打一个结,把小孔堵住,竹筒上方再打个结,用细竹签固定住,这根麻线就是蜡烛芯了。 蜡油在竹筒里自然冷却凝固成型后,刘田就将这些竹筒一个个的劈开,取出里面的蜡烛。 蜡烛做的还是相当成功的,外形和普通的蜡烛没有二样,点燃后,也可以正常燃烧。 做好的蜡烛,放到集市上售卖,因为是属于改善民生的商品,所以价格很便宜,一斤粮食可以买到十根蜡烛。 不过,由于蜡烛属于紧俏商品,主要是原料来源暂时并不稳定,需要去山上寻找乌桕子,所以,蜡烛只对部落内部的族人提供,不对外族开放售卖。 等今后,部落里大面积种植出乌桕树,有了充足的原料来源后,蜡烛这种商品才有可能对外售卖。 第260章 原始的公共交通工具 自从华部落建起了四座城池后,大陆上三座城池间的居民,是会时常走动的,特别是华城的集市,往往会吸引来其他两座城池的居民前来购物。 而华部落每隔三天的开放集市,也会吸引很多其他部落前来,为了将华部落的族人与其他部落的族人区分开来,刘田让炼铁坊制作出一些四四方方的铁券,分发给华部落的族人,人手一块,铁券上印刻着一个大大的“华”字,这张铁券就是华部落族人的象征。 每天往来华城交易的人有很多,有本部落的,也有其他部落的。 在牧城居住的一位牧民,他的名字叫“嘎”,嘎也时常会赶着马车去华城赶集。 牧城的居民没法耕种田地,只能靠放牧为生,所以当年牧城在分户时,每一户家庭都分有一些牲畜,不过,主要以羊为主,牛和马很少。 有了马或牛之后,有一些牧民家就想着去换一辆马车,毕竟,在大草原上,马车还是很实用的,可以拉很多物资。 而且,华城与牧城之间正在修建一条宽阔的夯土路,等夯土路通了之后,驾着马车前往华城,将会非常便捷。 相比于牲畜,马车无疑能携带更多的物资。 嘎的家里就购买了一辆马车,这是他用了整整一头羊才换来的,因此,对于这辆马车,他格外的珍惜。 珍惜归珍惜,该用的时候,他还是会毫不犹豫的去使用的,比如说去华城的集市上买点盐啊,布匹啊,陶器啊之类的日用品,他都会驾着这辆马车前往。 他会把用来交易的物资,牛羊肉,各式处理干净的兽皮,牛皮帐篷,甚至还有一些乳制品,奶酪,黄油等装在马车上,装的满满的。 自己是不舍得坐在马车上的,他太重了,万一把马车给压坏了呢?那可是用一整头羊才换到的。 他宁愿在前面牵着马走,也不愿意坐在马车上。 赶着马车走在前往华城的路上,嘎时常会看到很多外部落的族人,这些人没有马车,他们只好将自己的货物扛在肩上,或是提在手上,而且,往往,每一次交易,他们都得派出至少几十个族人一同前往华城,要不然,他们用来交易的货物根本就带不下,又或者,他们担心从华部落交易到的货物运不回来,所以只好派出更多的族人一同前往。 这些人带着大批的货物,艰难的往华城的方向行去,嘎也带着大批的货物往华城的方向走,但他空着手,一点也不觉得累。 嘎每次碰见这些人,都会有一种优越感,毕竟,自己是拥有马车的人,而那些外部落的人,在看到嘎的马车之后,一个个都露出了羡慕嫉妒恨的眼神。 要是自己也能拥有一辆马车,那该有多好啊,这些笨重的物资,就不用他们扛着走了。 当然,他们也只能羡慕嫉妒一下,他们也知道,拥有马车的肯定是华部落的族人,抢是不敢抢的,除非不想活了。 不过有一次,不知道是哪个部落的战士,大概有十几个人,他们身上背着笨重的货物,在看到嘎一身轻松,所有的货物都放在那辆令人羡慕的马车上后,这十来个人顿时感觉自己背上的货物更加重了,他们真想把自己的货物也放在那辆马车上,让马车拉着走。 嘎牵着马车从他们面前经过,还回头冲他们咧嘴笑了笑,这些战士互相对望了一眼,领头的战士冲嘎喊道,“喂,前面的人,你等一等!” 嘎回过头来,问道,“你们是在叫我吗?” 这群战士吭哧吭哧的走过来,放下背上的大的麻袋,这些麻袋不用说,也是从华部落交易来的。 还是那个领头的战士,他喘了几口气,说道,“朋友,能不能让你的马车帮我们把这些粮食拉到华城去,我们背着走,实在是太累了!” “不行!”嘎断然拒绝道,他才不舍得让自己的那车承受这么重的重量呢。 而实际上,嘎的马车上虽然塞了满满的货物,但其实,那些货物根本就没多重,还远远没有达到马车的最大承受能力。 说完,嘎就牵着马准备继续前进,他才不会干这种没有好处的老好事呢! “等等!”那个领头的战士,一把抓住了平板车的边缘,把马车给拉停了。 “你们想干什么!我可是华部落的族人,你们想抢我的马车吗?”嘎有点怒了,他掏出那张标志着华部落族人的铁券,在战士面前晃了晃。 “不不不!朋友,你误会了。”这名战士赶紧收回手道歉,他可不想得罪华部落。 “你看你的马车上也没拉多重的货物,我们是想跟你商量一下,如果你能帮助我们把这些粮食运到华城去,我们就给你一些粮食,当做报酬,你觉得怎么样?” 这名战士小心翼翼的问道。 嘎将铁券装进怀里,思考了一下,觉得这个主意还不错,反正是顺道,自己也要去华城,不过,帮他们拉这么些货物到底要多少报酬呢? 嘎摸着下巴问,“我要是帮你们把这些粮食拉到华城去,你们准备给我多少粮食?” 领头的战士说,“朋友,我们的货物并不算多,给你10斤粮食可以吗?” 嘎说,“虽然你们的货物不算多,但这里距离华城还有两天的路程,给20斤粮食吧!” 最终,战士们还是屈服了,毕竟,如果让他们自己背着粮食赶路的话,起码还需要三天时间才能抵达华城。 “那好吧,朋友,就20斤粮食!”领头战士拍板决定了。 这些战士带的粮食有十个大麻袋,估摸着有上千斤重,不过,对于嘎的平板马车来说,完全能承受的住,顺利的在路上走了两天,终于抵达了华城。 十几名战士没有了重担的束缚,走的也快就了,跟在马车后面走,一点也不吃力,不但如此,之前他们扛着麻袋赶路时,一天要吃两顿,要不然就会饿,现在一天只需要吃一顿就可以了,十几个人完全可以把20斤粮食给省下来。 领头的战士觉得这真是个天才的创意,回去后,他就跟首领好好说一说,要是能雇佣华部落的马车来为他们拉货物,不仅可以省去很多力气,而且,每次只需要派三五个战士跟随马车上下货物就可以了,节省下来的人力,可以留在部落干其他事情,他觉得,对于这样的提议,首领一定会毫不犹豫的采纳! 而另一方面,嘎也嗅到了商机,如果自己专门弄两辆马车,来为其他部落运送货物,收取报酬,如果按照路程来收的话,一天的路程收10斤粮食,这样的话,自己岂不是每天都能有收入? 想到这里,嘎的心脏怦怦直跳,他感觉自己会成为一个很富有的人,就像华城里的那个大力一样,娶三个老婆,盖两进两出的大宅子。 从华城交易完成,回去之后,嘎就开始实施自己的计划,他又带着一头羊来到华城,从集市上换了第二辆马车,现在他有了两辆马车了,他决定自己赶着一辆马车去帮别人送货,留一辆马车放在家里备用,而放牧,挤奶这些活,他就只能交给他的妻子,和他那个十来岁的儿子去干了。 嘎想着,等哪一天,自己足够富有了,就买两个奴隶回来,帮助自己干活,就像大力那样,家里买了好几个奴隶和女仆,他的三个老婆啥事也不用干。 第261章 华部落的第一个小商贩 在从牧城去华城的沿途,有大大小小很多个部落,嘎亲自驾着马车招揽货物,想要去华城交易的部落,无论货物多少,只要马车能装的下,拉的动,统一都是按照每天10斤粮食来计算价格。 每天10斤粮食的价格并不算很贵,最主要的,有了马车帮助运送货物之后,这些部落就能节约下很多人力去干别的事情了。 因此,嘎的生意还不错,几乎每次去华城,都能揽到客,而且,返回时,也有部落雇佣他的马车把交易到的商品往回带。 一来一回,就是20斤粮食,每一次去华城,嘎都能至少赚20斤粮食,最多的一次,他一把揽了四个客户,马车上装的满满的,两天时间抵达华城,因此,这一笔生意,他来回就赚了160斤粮食,这也是他自打经营这个生意以来,赚的最多的一次。 这个活既赚的多,又比在草原上放牧轻松很多,尝到了甜头,嘎决定要一直将这个生意经营下去。 在经营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很多部落都知道了在前往华城的道路上,有一个牧民,他不在草原上好好的放牧,却喜欢赶着一辆马车在路上揽生意。 时间长了之后,嘎的马车就形成了一条固定的路线,描述一下这条路线,大致呈现s形,这样的路线能照顾到沿途绝大部分部落,而且,大部分时间都能在华部落修建的夯土路上前进。 那些需要雇佣马车的部落,往往会等候在固定的地点,就像等公交车那样等着嘎的到来。 但有很多时候,他们是雇佣不上马车的,特别是在下游的部落,他们在很多情况下,都搭不上马车,因为往往在上游时,嘎的马车上就已经装满货物了。 甚至有一次,两个相距不远的部落,为了雇佣嘎的马车而大打出手,这种斗殴虽然跟嘎没有多大的关系,但毕竟也是因为他的马车引起的,嘎没有袖手旁观,他对两个部落的战士说道, “现在我的马车已经没有办法装下你们两家所有的货物了,这样吧,你们每人装一半货物到我的马车上,这样,对你们都公平,你们也不用再打架了。” 两个部落的战士觉得这个提议非常完美,于是互相淬了一口唾沫,开始往马车上装货物。 嘎见两个部落在他的劝解之下,终于停止了斗殴,也觉得自己的这个提议非常棒,既能让两个部落停止斗殴,又能多赚一倍的粮食,他觉得自己真是个充满智慧的人。 不过,一辆马车确实满足不了所有的部落,很多下游部落对嘎的行进路线感到不满,凭什么每次都是上游的那些部落先雇到马车?等到了下游就连一点位置也没有了。 这就好比生活在河流上游的人,一旦阻断了水流,下游的人就没水喝了。 因此,下游的部落每次碰见嘎的时候,都会对嘎说,“嘎,我希望你能改变一下路线,先从我的部落经过。” 嘎笑了笑,说道,“这可不行,我住在牧城,牧城你知道在哪里吗?” 说着,嘎指着北方,继续说道,“我每次必须要从那个方向出发,我的家在那里,除非我的马车会像鸟儿一样能在天上飞,否则不管我怎么走,都一定不会先到达你的部落的。” “如果你想让我先从你的部落经过,那就只有一个办法。” 这个战士的眼睛一亮,问道,“是什么办法?” 嘎咧着嘴一笑,说道,“你把你的货物送到牧城去,或者你让你的首领把部落搬到牧城去。” 这名战士听到这话,气的不轻,他想,牧城的距离比华城还要远,让他把货物送到牧城去,那他还不如直接扛着货物去华城交易。 虽然很气,但他也不敢发火,谁让嘎这个家伙是华部落的族人呢?他可是有那张铁券的。 “不过你放心,等我变的像大力那么富有了,我肯定会买好几辆马车,到时候。你们所有的部落就都能用的上马车了!” 说完,嘎牵着马缰的手用力拉了拉,嘴里发出“嘚儿嘚儿”的声音,马车哐啷哐啷的走了。 这名战士看着嘎离开的背影,疑惑的挠着头,“大力是谁?” 嘎虽然给出了一个还要再买马车的承诺,但这个承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能实现,毕竟,嘎的家里就只有两匹马,他没有多余的马去拉马车了,一匹马的价格可比一辆马车要贵的多,以他目前的经济实力,根本就买不起马。 所以,从夏季一直到冬季,在通往华城的道路上,依然只有一辆马车在揽货物。 处在中下游的那些部落,大多数情况下,依然只能靠人力去扛货物,这让他们对上游的那几个部落越来越感到不满,如果不是他们霸占着嘎的马车,他们也不至于耗费这么多的人力去扛货物。 在这一年的冬季到来之前,中下游的五个部落联合起来,进攻了一个上游的部落,这个上游部落的实力并不强,以一敌五是万万打不过的,所以,毫无疑问的被打败了,所有的女人和食物都被这四个部落给瓜分了。 这个上游的部落被打败之后,处在上游的另外两个部落就觉察到了危机,他们心里很清楚,这些中下游的部落为什么要联合起来进攻上游部落,无非就是为了嘎的马车而已。 这两个部落的首领凑到了一起,商量应对之策,虽然现在入了冬,天气寒冷,部落之间不大可能会发生战斗,但冬季一过,天气转暖后,他们还是免不了要被下游的那几个王八蛋部落联合起来给灭掉。 这两个部落的首领凑在一起,想来想去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因为这两个部落也不是什么很强的部落,而且,他们光秃秃的,也没什么背景,只能是挨打的命。 “要是华部落肯帮助我们,我们就不用怕那些王八蛋了!”菱部落的首领说道。 “是啊,只不过我们和华部落没有一点交情,他们怎么可能会管我们的死活?”溪部落的首领叹了一口气说道。 “你说,如果我们去求华首领,让他帮帮我们,你猜华首领会不会帮助我们?”菱首领带着一丝侥幸问道。 溪首领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道,“你想多了,你又不是华首领的儿子,他为什么要帮你?” 菱首领挠了挠头,觉得溪首领说的有点道理,他叹了一口气,感慨道,“真羡慕草部落,青果部落,熬鹰部落和飞石部落,你看他们现在过的多好,有成群结队的牲口,还有大片的农田,族人们不愁吃不愁穿,还盖起了瓦房,听说,他们住的那些瓦房都是华首领帮助他们盖的,真不知道,为什么华首领对他们那么好!” 溪首领呵呵一笑,说道,“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其实那四个部落已经依附于华部落了,完全成了华部落的小弟了,大哥对小弟自然是要照顾的。” 菱首领突然眼睛一亮,他郑重的对溪首领说道,“兄弟,与其被那几个王八蛋部落给灭掉,倒不如投靠华部落,就算是当小弟,那也比被灭族强的多吧?” 溪首领看着菱首领,问,“你真的甘当别人的小弟?” 菱首领呵呵一笑说,“我说兄弟,在这片土地上,你觉得还有哪个部落能打败华部落吗?咱们迟早都会到那一步的,要么被华部落吞并,要么依附于他,与其被动走到那一步,还不如现在主动一点去投靠。” 第262章 寻求庇护 溪首领回去后,翻来覆去的想一个晚上,最终还是下定了投靠华部落的决心,他的要求并不高,只希望能像华部落的那四个附属部落一样,得到华部落的庇护就好,至于瓦房,牲畜之类的,他没有奢望的心思。 天气已经很冷了,外面的气温已经到了零下十几度,溪首领穿上从华城买来的皮靴,戴上皮帽,把厚厚的兽皮裹在身上,带着几名战士再次前往菱部落。 如今和过去已经不大一样了,过去在冬季来临后,人们都会躲在自己的屋子里面窝冬,像这种零下十几度的天气,根本就不会有人在外面活动,但现在不一样了,在华城的集市上可以买到保暖的皮靴,帽子和手套,还有兽皮衣服,有了这些保暖的衣物,在寒冷的冬天,人类也开始走出洞穴或是草屋,在外面活动了。 华部落的族人在冬季时,活动的更加频繁,只要不是太大的风雪天气,华城的集市还是照常开放。 溪首领来到菱部落后,见到了菱首领,他就开门见山的说道,“菱棘,我昨天晚上想了一个晚上,觉得你的话很有道理,我们与其被南方的那几个王八蛋消灭并瓜分,还不如主动去投靠华部落,只要有了华部落的庇佑,南方的那几个王八蛋部落就不敢动我们,而且日后,我们可以没有后顾之忧的雇佣嘎的马车了!” 菱棘拍了拍溪首领的肩膀,欣慰的说道,“溪浪,我很高兴你能想通,这样吧,你先回去准备准备,我们不能空着手去见华首领,既然是我们主动投靠,总得送一些礼物给华首领。” “嗯!”溪浪点了点头,说道,“我这就回去准备!” 又过了两天,菱棘和溪浪都将各自的礼物准备好了,菱棘准备的自然是他们部落的特产—菱角,一大筐菱角,这原本是菱部落留着过冬吃的,但现在,他准备将这些菱角全部献给华首领。 溪部落没有什么特产,溪浪就把过冬储存的猎物分了一半,带往华部落。 菱棘和溪浪分别带着两名战士,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扛着一些物品,踏着冻的硬邦邦的地面,缓慢的朝华城前进。 两个部落距离华城步行的话,需要四五天的路程,寒风呼啸,虽然他们身上都全副武装,一直走路也不冷,但脸上还是冻的通红,起了冻疮。 “首领,这天气实在是太冷了,我们就不能等天暖和一点再去华城吗?” 一个溪部落的战士问道,他的肩膀上扛着一只处理干净的山鹿,走的气喘吁吁的。 溪浪说,“这可不行,我们就是要趁着冬天去,等天气暖和了,南方的那几个王八蛋部落就该打过来了,说不定到那时,你就会被他们用石矛给戳死!” “为什么我们离华城这么远,要是我们离华城只有一天的路程,那该有多好啊!” 另一名战士抱怨道。 正在这时,几人听到身后响起哐啷哐啷的声音,他们回头一看,不禁大喜,嘎正牵着马车,辚辚驶来。 六个人就站在原地,笑吟吟的看着嘎。 “吁,吁!”嘎让马车停了下来,问道,“你们几个带着这么多东西,是要去华城吗?” 菱棘点了点头,说道,“嗯,我们正要去华城呢,嘎,能碰见你真是太好了!” “这么冷的天,你们还要去华城交易吗?咦,菱棘,你怎么舍得把这些菱角拿到华城去交易?这还是你第一次把菱角带到华城去交易!” “溪浪,你也是去华城交易吗?我跟你们说,我的马车涨价了,本来,从这里带你们去华城,只需要两天时间,每人给我20斤粮食就行,但今天不行了,你们看,路面结冰了,滑的很,我不敢让我的马车走的太快,所以,需要三天才能抵达华城,这一次我要收30斤粮食!” 菱棘和溪浪对望了一眼,点了点头,说道,“没有问题,30斤就30斤!嘎,老实跟你说吧,我们这次去华城并不是去做交易的,这些东西也不是送到集市上去的,我们准备把这些东西送给华首领!” 嘎吃惊的看着两人,问道,“为什么?你们把这些东西送给首领干什么?你们部落的食物已经多到吃不完了吗?” 溪浪叹了一口气,说道,“当然不是!嘎,你也知道,我们两个部落都不是很强大的部落,我们的食物也很紧张,但我们没有办法啊!南方的那几个王八蛋部落太猖狂了,我们得寻求华部落的庇护!” “我和菱棘商量好了,我们两个部落准备一起投靠华部落,就像草部落,青果部落,熬鹰部落和飞石部落那样成为华部落的附属部落。” 嘎露出了恍然的表情,他眼珠子一转,说道,“既然两位首领都想加入华部落,我想我们的首领一定很高兴,我也很高兴,就让我带你们去见我们首领吧!今天这一趟,我就免费帮你们拉了!” “这可太好了!” 菱棘和溪浪很高兴,让他们的战士将货物全部放到了马车上。 马车哐当哐当的继续前进,地面冻的硬邦邦的,有些有水的地方还结了冰,嘎只能小心翼翼的牵着马走,不过,即使是这样,也比人力扛着货物行走快的多,也省力的多。 在路上走了一天半,就碰到了南方的一个部落,这个部落之前也参与过攻打北方部落,掠夺了不少物资,他们的几名战士正带着大量的物资等候在路边。 “嘎,你终于来了,我们已经在这里等了半天了。”一名战士笑嘻嘻的说道,他的心情看起来很不错。 嘎也冲他笑了笑,然后说道,“今天我不能帮你们带货了,我今天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拜拜啦!” 嘎一边说着,一边朝前走,连停也没停一下。 “哎哎哎,嘎,你别走啊。”这名战士一把拉住嘎,问道,“你不去华城吗?” 嘎说,“我去华城,但我刚才已经说过了,我有很重要的事要办,所以,今天不能帮你们带货了,下次吧!” “既然去华城,为什么不能顺道带我们一程?你这个家伙真是的!我又不是不付给你粮食。”这名战士很不理解。 嘎也有点不耐烦了,他就对这名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战士说道,“我现在要带菱部落的首领和溪部落的首领去见我们华首领,只要关乎我们首领的事,那就是天大的事,我必须要尽我的一切力量办好它!你现在明白了吗?” 这名战士当然知道菱部落和溪部落,这两个生活在北方的小部落,是几个南方部落的下一个目标,几个南方部落早已经合计好了,等天气一暖和起来,他们就要灭掉这两个南方部落,到那时,北方就再没有其他部落可以跟他们南方部落抢马车了。 不过,这两个部落的首领为什么要忽然去见华首领?这让他感到一丝疑惑和不安。 战士朝嘎点了点头,说道,“嗯,我明白了,那好吧,嘎兄弟,你就先走吧,这次我们就自己前往华城吧!” 马车又哐当哐当的出发了,抵达华城后,嘎直接赶着马车进了城,城门守卫早就和嘎很熟络了,他们经常能看见嘎带着其他部落的族人进入华城进行交易,所以,守卫们都不检查嘎的马车,直接放他进去。 嘎一路拉着马车,直接把菱棘和溪浪带到刘田的家里,见到了刘田。 第263章 华部落的威望 “首领,我是牧城的嘎,我赶着马车从牧城来华城时,碰到了菱部落和溪部落的首领,他们说想来见您,我就顺道用马车把他们拉来了。”一见到刘田,嘎就迫不及待的解释道。 “真是多亏了嘎,要不然,天气这么冷,我们还带了这么多的礼物,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到您。”菱棘咧着嘴说道。 “是啊,华首领,见到您真是非常高兴,嘎这一次不但免费帮我们将这些礼物带到华城,还让我们顺利见到了您,嘎真是一个大好人!”溪浪也附和着说道。 听到两人在首领面前极力夸赞自己,嘎的心里乐开了花,脸上挂着抑制不住的笑容。 刘田冲嘎点头微笑,然后转头问两人道,“嗯,你们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菱棘犹豫着说道,“华首领,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我们带来的这些礼物全部是献给您的,我们菱部落和溪部落希望能得到您的庇佑,就像草部落,青果部落,熬鹰部落和飞石部落那样,可以无忧无虑的生活。” “是啊,华首领,您恐怕还不知道,南方有几个让人讨厌的部落,他们在前段时间联起手来,灭掉了北方的矮部落,我们担心他们的下一个目标就是我们溪部落和菱部落。”溪浪附和着说道。 “哦?这是为什么?他们为什么要联合起来攻打北方的部落?一直以来你们都是井水不犯河水,没有发生过冲突。”刘田并不清楚内情,疑惑的问道。 对于两个陌生部落突然想要来投靠华部落,刘田心里自然是十分乐意,但他也得提防一下,万一有什么猫腻呢? “首领,是这样的。”一旁的嘎插嘴说道,“我每隔几天,就会从牧城出发,前来华城,最初的时候,我只是来华城交易的,但有一天,我赶着马车走在路上,那大概是两个多月之前……” 嘎将第一次使用马车帮助其他部落拉货物,然后收取报酬的情形说了一遍,然后继续说道, “从那时开始,我就做上了用马车来拉货的生意,我的生意做的还不错,我在牧城的家,粮食也慢慢多了起来,但是,我还没有富裕到能买第二辆马车的程度,所以,一直以来,我只能使用一辆马车来帮助这些沿途的部落运输货物。” 说到这里,嘎停了下来,溪浪插嘴道,“问题就出在这里,沿途起码有五六个部落,一辆马车根本就不够用,每次嘎从牧城出发时,我们北方的几个部落总是能先沾到光,而南方的那几个部落,在很多时候,都用不上马车,他们不得不像以前那样,扛着货物,步行来华城。 所以,几个南方部落就想将我们北方的几个部落给灭掉,那样的话,就没有其他部落能和南方部落抢马车了。” “嗯。”刘田点了点头,说道,“我明白了,你们想要依附于华部落,得到华部落的庇护,这我当然是欢迎的。只不过,你们选择成为华部落的附属部落,今后,当华部落发生危机时,比如战争,比如饥荒,又比如瘟疫等,你们必须要为华部落提供援助。” “这个自然,日后华部落如果有什么困难,我们两个部落一定会竭尽所能的提供帮助!”菱棘拍着胸脯保证道,溪浪也跟着点头。 刘田笑着,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看向两人带来的礼物,当他看到那一箩筐菱角时,他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菱角!这是菱角吗?”刘田从箩筐里拿起一个菱角来,兴奋的说道。 “是的,这就是菱角,它是我们菱部落的特产,我们菱部落周围有很多小水塘,那些水塘里生长着很多菱角,每当秋天的时候,我们的族人就会下水捞菱角,烘干后储存起来,当做秋天的食物。”菱棘解释道。 刘田点了点头,说道,“菱棘,你的礼物我很喜欢,我希望明年,等水塘里的菱角都成熟后,你能多带一些菱角来华城,不但是这种菱角的果实,它的根茎我也很喜欢。” 相比于菱角,刘田还是更喜欢菱角菜,毕竟,菱角菜也能算作是一道蔬菜,华部落的菜谱里又能多出一样蔬菜了。 菱棘非常高兴,他满脸兴奋的保证道,“你放心,华首领,我们菱部落什么都缺,就是不缺菱角,等明年秋天它们成熟时,我会采摘很多菱角来华城!” 刘田又看了看溪部落带来的礼物,不是什么特别的东西,就是一只体型稍大一些的山鹿,不过,这毕竟是一份心意,刘田很高兴。 刘田对两位首领说道,“既然你们带来了礼物,那我也得表示表示。” 他分别赏了菱部落和溪部落十只羊和两头牦牛,并教了他们饲养牲畜的方法,让他们带回去后好好饲养繁殖,别一回去就给杀了。 刘田还告诉两人,两头牦牛可以用来耕田,等天气暖和之后,华部落会派农夫去两个部落,教会两个部落怎样种植粮食。 菱棘和溪浪千恩万谢,带着这些贵重的礼物,兴高采烈的回去了。 嘎也准备跟随两个首领离开,但被刘田给叫住了,他笑着对嘎说,“你叫嘎是吧?这一次,菱部落和溪部落能主动加入华部落,是因为你的马车引起的,你立了一个大功,我决定好好的奖赏你!” 嘎是个比较老实的人,他连忙摆手道,“首领,我不要什么奖赏,只要华部落能强大起来,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好!”刘田赞赏道,“就算你不想要奖赏,我还是得奖励你,就送你两辆马车吧,作为你立功的奖赏!” 马车正是嘎所想要的,他正为自己买不起马车而发愁,首领不但送他马车,还一送就是两辆,正好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多谢首领!”嘎立马躬身行礼道。 刘田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呵呵笑着说道,“你的马车生意继续经营下去,有了你的马车,来华城交易的部落才会越来越多,这是好事,大好事!” 嘎带着三辆马车离开了华城,他没想到,首领不但送了他两辆马车,还送了他两匹高头大马,一步到位的配好了。 菱部落和溪部加入华部落的消息不胫而走,传播到南方几个部落的耳中,原本他们想要利用马车这个由头来吞并菱部落和溪部落的计划只好作罢。 毕竟,就算这几个南方部落动员所有的战士,加起来,也不可能是华部落的对手,为了保命,他们还是决定就此作罢。 这还不是最主要的,更让这些南方部落烦心的则是,以后去华城交易,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依然需要付出大量的人力去搬运货物,他们的境遇得不到改观。 这些南方部落烦躁的心情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在天气稍微暖和一些的时候,他们就发现,嘎现在每次去华城,都会带两辆马车,一辆他自己赶,另一辆,则由一个矮小壮实的男人赶着。 这个男人长着一张陌生的面孔,没人见过,但通过他脸上那个“奴”字烙印,沿途的部落知道,这个小矮子是华部落的奴隶。 这个奴隶是嘎花了二百斤粮食买来的,专门为他赶第二辆马车的。 有了两辆马车后,南北部落之间的矛盾终于得到了缓解,刘田送给嘎的另一辆马车,暂时派不上用场了,只得留在牧城,帮助家里干活。 嘎的马车生意,也进一步推动了华部落与外界各个部落之间的交流,当牧城与华城,谷城与华城之间的两条夯土大道修通之后,另一桩生意又开始经营起来。 第264章 茶叶 两条夯土大道修通之后,来往的行人和马车就多了,刘田打算在道路两旁修建客栈,这样的话,过往的行人就不用在野外露宿了。 客栈兼顾住宿和饭店功能,主体为砖瓦结构,内部的陈设主要是木制的,分上下两层,上层供客人住宿,下层供客人吃饭。 因为客栈是华部落修建的,对于本族人和外族人,住宿的收费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对于手持照身贴的本族人,收费很低,住一晚只需要5斤粮食,对于没有照身贴的外族人,收费就要贵上很多,要20斤粮食一晚。 吃饭的话,也是如此,价格上也会做区分,这个东西也无需隐瞒,毕竟,客栈是华部落耗费人力和财力,辛辛苦苦建起来的,华部落爱怎么定价就怎么定价,其他部落无权干涉。 刘田之所以要修建客栈,主要不是为了盈利,主要还是为来往的族人提供便利,对于外族人收取20斤粮食每晚的价格,估计能劝退绝大部分外族人。 华城通往牧城和通往谷城的距离差不多,走路的话,都需要六七天的路程,两条道路修通后,就不需要绕路了,路程缩短为四天半。 每条路上建五座客栈就差不多了,计划好之后,刘田就开始招募瓦工,木工和一些奴隶,瓦工去现场勘察地形,木工去森林里选取木材,奴隶们分成两拨,一拨跟随瓦工去现场,清理林木杂草,平整地面,另一拨跟随木工去森林里,砍伐木材。 与此同时,砖瓦也开始烧制,华城和谷城的几座砖窑同时开工烧制,烧好的砖瓦,就让奴隶们装上马车,往工地运送。 空闲的时候,刘田也会亲自去工地视察,建造客栈对于华部落来说,也算是个大工程,建一座大的客栈与建一间单间瓦房,工作量和复杂程度,都不可同日而语。 在第一次去工地的时候,刘田就发现了一种在后世很受欢迎的作物—茶叶。 这处工地是距离华城最近的一处工地,刚刚进入勘察阶段,刘田骑着马到达工地的时候,瓦工们都齐刷刷的停下了手里的活,微笑着迎接刘田,甚至有一名会来事的瓦工,拿着水囊和食物屁颠颠的跑来递给刘田。 刘田虽然不喜欢这种领导视察似的氛围,但族人这么热情,他也不好意思拒绝,就微笑着接过水囊和食物。 环视四周,这个工地上大概有二十几名瓦工,以及十多名奴隶,建筑面积已经规划好了,奴隶们正在周边清理杂草和树木。 这个地方地势较高,在奴隶们清理杂草的时候,眼尖的刘田发现在那些杂草丛里长着几棵茶树。 因为茶树比较矮,混在杂草中间,还真不太容易发现,刘田放下水囊和手里的食物,赶忙叫停了那些奴隶,他看见一个奴隶正在用手拔一棵茶树。 奴隶们一起停下手里的活,眨巴着眼睛看向刘田,刘田快步走到那棵茶树跟前,用手拨开草丛,赫然发现草丛里竟然生长着十多棵矮矮的茶树。 刘田指着那些茶树,对所有人嘱咐道,“这种草先留在这里,不要清理。” 一名领头的瓦工不解的说道,“首领,这个草长在这里很碍事,我们没法施工。” 刘田说,“你先别急,我到山上看一看,你让奴隶们先清理其他地方的杂草。” 说完,刘田就带着几名战士开始往山上爬,那个领头的瓦工挠了挠头,他不明白这种草有什么用,不过,既然首领下了命令,不准清理这种草,那他也只好服从命令,让奴隶们去其他区域清理杂草。 刘田带着战士往山上爬,他料想的没有错,半山腰处果然长着不少茶树,只不过,野生的茶树没人打理,夹杂在荒草丛里生长,长势并不旺盛。 现在天气暖和了,春茶也长出来了,碧绿的嫩芽看起来很喜人。 茶树择地生长,一般长在地势较高的地方,而且还要日照充足,华城是不适应种茶的。刘田打算回去后,安排一些奴隶过来,将这一小片茶树周围的杂草清理干净,扩大种植规模,搞一片茶园出来。 过了两天,刘田就亲自带着一帮奴隶来到了茶山,奴隶们把茶树周围的杂草清理干净,又把山脚下的那几棵茶树移栽上来,杂草清理干净后,这一小片茶园看起来还挺清爽。 大概有百来棵茶树,杂乱的生长着,这个季节正是采茶的季节,茶树上的茶尖都冒了出来,刘田让跟随来的战士和奴隶将这百十来棵树上的茶叶都采下来,再过一段时间,茶叶老了,就不能泡茶喝了。 虽然战士们并不清楚这种叶子采回去有什么用,但首领说干啥,他们就埋头干就行了 百十来棵茶树,全部的茶叶摘下来,也就不到一麻袋,湿茶也就100斤左右,要是烘干,也就二三十斤的样子。 不过,这只是第一茬,嫩芽还会再长出来,一棵茶树一年可以采个两到三次。 带着采摘的茶叶回到华城,刘田花了一天时间把茶叶烘干,放进早就准备好的罐子里存了起来。 刘田也不认识这是什么茶,反正碧绿碧绿的,嫩芽炒出来后是尖尖的,也不知道是不是龙井,碧螺春这样的名茶,还是只是一般的野山茶。 不过,刘田并不在意这些,在这个时代,能喝上茶就很不错了。 一百来斤湿茶,烘干后,只剩下20来斤了,这些茶,刘田留着自己喝,他让陶烧了一套茶具出来,一把小茶壶,四只小茶杯。 捻一小嘬茶叶放进茶壶里,冲上滚烫的开水,茶叶翻滚着,散发出好闻的清香味,对于刘田来说,这也是久违了的味道。 刘田把茶壶捧起来,深深的吸了一口,闻着这股清香味,感觉整个人都精神了不少。 他又把茶壶递到竹的跟前,对竹说,“你闻闻。” 在刘田炒茶叶的时候,竹就闻到了一股很陌生,但很好闻的味道,这个时候,她把鼻子凑近茶壶闻了一口,顿时瞪大了眼睛, “好香啊!这到底是什么?” 刘田在刚将茶叶采回来时,竹就问过刘田,这是什么东西,但刘田卖了个关子,没有告诉她,这时候,等茶叶泡进壶里了,他才揭开了谜底, “这叫茶叶,是专门用来泡水喝的。” “茶叶?”竹自然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她好奇的问道,“它有什么奇特之处吗?为什么要用它泡水喝?” 刘田呵呵一笑,说道,“在我生活的那个年代,茶叶是一种非常受欢迎的东西,不论是哪个阶层的人,不论是穷人还是富人,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爱喝茶。” “茶叶其实并没有什么特殊的作用,它既不能填饱肚子,又不能为人体治病,唯一的好处就是用茶叶泡水后,口感会变好,等会儿,茶水凉了后,我就让你尝一尝它的味道。” “嗯。”竹答应一声,然后就静静等着。 刘田没什么泡茶的技巧,差不多十分钟后,他感觉茶叶泡好了,就拿起茶壶,倒了两杯茶。 倒出来的茶水黄绿明亮,看起来非常可口,让人忍不住就想喝一口。 刘田拿起小茶杯,抿了一口,虽然茶有些烫,但口感还是很好,喝进嘴里清凉解渴,让他忍不住闭眼感受了一下。 竹也端起了茶杯,喝了一口,入口有点苦,让她忍不住皱了皱眉,但很快,苦涩的味道就转成了一股清凉。 第265章 又一个商机 “嗯……”竹一脸惊喜之色,说道,“刚喝进嘴里有点苦,但很快就变为清凉了,茶叶的味道还真是很独特,我很喜欢。” 刘田微笑着说道,“你喜欢就好,我已经想好了,生长野茶的那一片区域,无论是位置,还是土壤,都很适宜茶叶的生长,我会派人过去栽种茶树,将那个地方变成一大片茶园,过不了两年,等所有的茶树都成熟,我就会雇华部落的族人上山采茶,这也算是给他们创收了。” “像这种烘干的茶叶还可以拿到集市上去卖,我想,应该会有很多人像你一样喜欢喝茶。” 茶树还是比较好种植的,生命力顽强,一般使用扦插法种植,从母树上截取健康的枝条,插入土中,等候慢慢长大就可以了。 不过,茶树的生长周期比较漫长,一般三到四年时间,才能进入采摘期,但茶树的生命周期也很漫长,能存活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时间。 这样看来,茶叶的经济效益还是很不错的,四五年的等待期,就能换得未来几十年的收益。 说干就干,现在刚刚进入春季,天气还有点冷,还未到农忙的时候,现在种植茶树刚刚好,要是错过春季,就只能等秋天种植了。 华部落的农夫们对于种植农作物已经非常在行了,虽然他们没有种植过茶树,但刘田告诉他们,茶树和啤酒花一样,都是用扦插法种植,农夫们立刻就懂了茶树应该怎么种植。 刘田派了几十名奴隶前往茶山进行开辟茶园的前期工作,奴隶们主要负责清理杂草树木,平整土地,这是一项体力活,因为处于山地,土层下面有很多碎石,地面向下50厘米的碎石都必须完全清理掉,否则将会影响茶树的生长。 土地需要向下翻耕50厘米,而且还要多次翻耕,保持土质松软。 因为想要大面积种植,所以工程量还是非常大的,刘田估算了一下,山腰处的这一大片空地,可以开辟出一个上千亩的茶园。 在这一片茶园的西边,瓦工们正在打地基盖砖瓦房,连成一片的四间大瓦房,作为今后采茶,制茶的营地。 其中两间最大的瓦房,每一间都有六七十平米,内部建有灶台,作为烘制茶叶的茶坊,另外两间较小的瓦房,靠近最北面的瓦房供看守茶园的茶农居住,另外一间供上山采茶的族人休息。 在翻耕土地的同时,还要进行施肥,让土地变的更肥沃一点,这样有利于茶树的生长。 这个时代没有化肥,只能使用有机肥,华城和谷城没有多少可以利用的有机肥,两座城里储存的有机肥还要留着春耕时,当做农田的肥料。 牧城倒是能找到不少牲畜的粪便,这里没有农田,牲畜的粪便没有多大的用处,绝大部分都会被遗留在草原上,风化后回归大自然,也有一些牧民会收集这些粪便,晒干后当做燃料。 上千亩的茶园,需要的肥料肯定少不了,于是,刘田就派人通知在牧城当城主的大牙,让他想办法找人收集一些粪便,送到茶园去。 大牙接到这个命令后,就有点犯难,毕竟,牲畜们都放养在外,它们的粪便也拉在茫茫原野上,难道要派人跟着这些牲畜去捡拾它们的粪便吗? 这样速度太慢了,在春秋季节时,牲畜们会被赶往远离牧城的地方放养,以保证牧城周围牧草的储存,等到秋冬时节,牲畜们才被允许进入牧城周围放牧。 这个时候,如果派人去捡拾粪便的话,来回至少需要四五天的时间,太慢了。 为了尽快完成任务,大牙只好派战士挨家挨户去收购粪便,虽然收购的价格不高,但这些粪便本来就没有多大的用处,无论是人的粪便,还是牲畜的粪便,对于牧城的居民来说,都是可有可无的,与其扔到野外去,还不如低价卖掉。 牧城几百户人家,畜栏和茅厕里的粪便全部都掏空了,好歹是收集了几大车粪便,这些粪便全部被装在一个个大木桶内,然后搬到平板马车上,拉往茶园。 牧城有一户人家,这户人家的男主人名字叫离,离在战士们上门收购粪便时,就问这些战士,“以后,你们还会买这些屎和尿吗?如果要的话,我就把畜棚里,还有我家茅厕里的粪便全部留下来。” 粪便的收购价格实际上是非常低的,100斤粪便只能卖一斤粮食,但苍蝇肉也是肉,离的家里养着几十只羊,还有两匹马和四头奶牛,拉粪便的主力就是这些牲畜,要是收集收集,每天也能有几十斤的粪便。 “嗯,你先留着吧。”一个战士说道,“现在还不确定以后需不需要,要是茶园那边不再需要的话,我觉得在牧城,这些粪便应该没有什么用处了吧?” 离想了想,觉得有道理,牧城又没有人种田,就算这些粪便是上好的肥料,但也无用武之地啊! 如果不是这次首领开辟茶园,需要大量的粪便当做肥料,这些粪便还不是被随意的丢弃到大草原上,滋养那些本来就生长的很旺的牧草。 但如果这些粪便是在华城和谷城呢?又或者送到其他已经实现了农业化的部落呢?是不是就变得值钱了? 离突然灵光一闪,感觉自己发现了一个赚粮食的好办法,这是个办法相当有潜力,甚至可以说是一本万利。 华部落开垦的农田越来越多,需要的肥料自然也在逐步增长,无论是华城,还是谷城,农夫们自身所产的肥料已经慢慢开始满足不了需求了,很多农夫甚至去挖河塘里的淤泥当做肥料。 不仅如此,在华部落的影响之下,越来越多的部落开始种植粮食了,只要开垦出农田,无论种植什么农作物,都离不开肥料。 “如果我把牧城里所有的粪便都收集起来,然后卖到华城和谷城,或者卖给别的部落,应该能赚不少粮食吧?”离在心里腹诽算计着。 “草原上的粪便有很多,只要我跟着那些牲畜,捡拾它们的粪便,就不用我花一点粮食去收购了,这还真是一本万利,反正草原上的那些粪便又没人要。” 离越想越觉得这是个不错的计划,甚至他想着想着就笑出了声。 “离,你没事吧?”负责收购粪便的战士一脸疑惑的看着离。 “噢噢,没事,没事,我只是想到了一些好笑的事情。”离含糊其辞的说道,他当然不会将这个巨大的商机透露给任何一个人。 “嗯。”战士点了点头,将一个小麻袋递给他,说道,“这是三斤粮食,你家的粪便有两百八十多斤,就按三百斤算了。” 说完,几名战士忍着恶臭开始将那些污浊的粪便往大木桶里装,这项工作,让他们苦不堪言,每一天,战士们的身上都会带着一股难闻的臭味。 而且回家之后,就算他们把身上洗的干干净净的,鼻腔里还总是萦绕着一股散发不掉的臭味,就连吃饭都感觉有点反胃。 “嗯,谢谢你们,希望你们下次还来我家收购粪便,我一定会把那些粪便好好留着的!”离一脸真诚的说道,他对于自己内心那个巨大的商机充满了希望。 等几名收购粪便的战士走了之后,离就开始了自己储存粪便的计划。 首先,他需要一个大一点的蓄粪池,从草原上捡回来的粪便都要放进这个蓄粪池里储存起来,然后再统一装车外出售卖。 第266章 追着畜群捡粪的人 其次,离觉得自己还需要一辆马车,以及像战士们挨家挨户收购粪便时,用来装粪便的那种大木桶。 这两件东西,他只能去华城的集市上换购,一辆马车,需要一头羊,那个大木桶差不多半只羊或是一张烘干的羊皮就可以换来了。 至于马,离的家里有三匹,马倒是不缺,目前最缺的就是人手,不过,生意刚刚起步,他不想这么早就买来奴隶为他干活,万一这个生意最后失败,那就得不偿失了。 所以,思考良久后,他决定还是自己先单干,等这桩生意真正做起来了,他再去购买奴隶。 现在,他需要去一趟华城,将捡拾粪便所需的工具备齐,一辆马车,一个大木桶,一个木制的粪瓢和一把铁铲。 离在他的三匹马中选了一匹最高大健硕的马,骑上它,直奔华城,一路上,他快马加鞭,夯土大道修通之后,骑上快马,只需要一天时间,就能抵达华城。 一路上,风驰电掣,道路两旁的农田里,一些人正在使用铁锹或是锄头,卖力的翻耕农田,休耕了一个冬季的农田里,泥土板结,使用人力翻耕非常的吃力。 这些外部落没有牦牛,更没有犁,所以只能利用人工来翻耕土地。 华城的集市上,也有犁对外售卖,只不过对外的价格高昂,不是一般的部落能买的起的。 等到了华城的领地范围后,则呈现出了另一片景象,这里的农田面积明显大了很多,而且,农夫们都用牦牛来拉犁耕地,从技术上来讲,领先了外部落一个档次,当然效率也高出了很多。 离自然不会关心农夫们是如何耕田的,他现在只关心,这些农田需要多少肥料,以前来华城交易的时候,他是从来不会看农夫们如何种田的,因为,他又不用种粮食,就没必要关心这个。 但现在不同了,离在路边下了马,将马拴在了一棵歪脖子树上,然后朝着农田的方向走去。 在一棵枝叶繁茂的大树底下,有一个老农正坐在一块石头上休息。 离径直朝老农走了过去,从怀里掏出一块巴掌大的羊肉干,递给老农,咧嘴一笑。 老农笑着接过牛肉干,往旁边让了让,露出一脸敦厚的笑容,说道,“小兄弟,你请坐!” 离也没客气,笑着坐了下来,问道,“大哥,你家里种了多少田?” “原本有30亩,今年春天又开垦出来5亩,现在家里一共有35亩田。”老农乐呵呵的说道,这么多田,每年可以产出几千斤粮食,部落的税赋又很低,十抽一,剩下的粮食,他们一家根本就吃不完。 “哦,那你种了不少田啊!能忙的过来吗?”离故作惊讶的问道。 老农又是呵呵一笑,说道,“忙倒是能忙的过来,我和我的两个儿子一起干,而且有牛,有犁,要是实在忙不过来,还能向部落租用奴隶来给我们干活,租用奴隶又不用花粮食,只需要供饭就行了。” “那你种这么多的田,用什么肥料呢?要是肥料不足的话,稻谷也长不好吧!”离终于问出了他所关心的问题。 “唉,这确实是个问题,前两年,这些农田刚刚开垦出来的时候,不需要肥料,庄稼都能长的很好,每一亩田都能多收几十斤稻子,但现在不行了,要是不施肥的话,亩产就会少很多。” 说到这里,老农打量了一下离,说道,“小兄弟,看你的装扮,也不像是农夫,怎么会突然关心这个问题来了?” 离说道,“不瞒你说,我确实不是农夫,我是一个牧民,我住在牧城,平时以放牧为生,并不种田,老哥,你是知道的,牧城的牲畜有很多,牲畜们拉出来的粪便,没有人要,全都遗弃在茫茫大草原上,我打算将那些牲畜们的粪便收集起来,拉到农业区来售卖,您觉得怎么样?” 老农的眼睛一亮,夸赞道,“小兄弟,你这个想法很好,我的田里如果能多一些肥料,每年肯定能多收一些粮食,你拉来吧,我第一个买!” 听老农这么说,更加坚定了离售卖粪便的决心,他跟老农道别后,就骑着马入了城。 在城里交易到他想要的工具后,就用马拉着马车,回了牧城。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离也不去放牧了,他甚至卖掉了一部分羊,只留下十几只羊,让他的老婆去放。 他自己就牵着马车,跟在畜群后面,捡拾那些牲畜们的粪便。 一开始的时候,离还有点不好意思,毕竟,专业捡粪工这个工作,之前从未有人做过,他是独一份。 所以,最初的时候,他总是躲在一个草丛里面,等大批的畜群离开后,没有牧民看见了,他才会从草丛里出来,牵着马车,用铁铲去铲那些粪便。 等大木桶装满后,他就会回到家里,将这些粪便倒进蓄粪池里,每隔七天,蓄粪池就会满,这个时候,离就不去捡粪了,他把蓄粪池里的这些粪便装进木桶里,拉着去售卖。 离牵着马车,马车上装着大粪桶,沿着夯土大道前行,遇到有部落的地方,他就会大声叫卖,“卖大粪喽,便宜的大粪,50斤只需要一斤粮食喽,快来买哦!” 外族人买大粪的并不多,因为他们种的田少,他们自产的肥料收集起来,差不多能够满足需求了。 但一到华城的领地范围,买的人就多了起来,50斤大粪完全能满足一亩田的肥料需求了,而且只需要一斤粮食,对于华城的族人来说,这真是太便宜了。 不说别的,50斤大粪撒进田里,怎么着也能增产10斤粮食吧,这笔账怎么算都有赚头,所以,离的大粪车一进入华城族人的视力范围,很快就会被包围起来,争着要买离的大粪。 离很快就尝到了甜头,在后面的日子里,他在捡拾大粪的时候,也不再躲躲藏藏了,他会大方的跟在畜群后面,挥动手里的铁铲,铲起地上的粪便,准确的甩进大木桶里。 有时候,他看到牛把尾巴高高的翘起来,撅着屁股,他就知道这个牛是要拉屎了,离就赶紧把铁铲凑进牛屁股,牛就会刚好拉在铁铲里,热气腾腾的。 离根本就不会嫌弃牛屎脏啊臭的,他反而觉得这些牛屎真是太香了,散发着稻谷的清香。 久而久之,离的身上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他一见到地上有屎就想捡,就像收废品的人在马路中间见到一个塑料瓶一样,肯定会眼睛冒光,随手把它给捡起来。 甚至有时候,他去别人家里,都会去他家的茅厕和畜栏看一看,倒不是他有什么特殊的癖好,只不过,这是一种职业习惯。 在牧城,离甚至主动提出,要帮助牧城的族人们清理茅厕,而且还是免费的。由于牧城不种植粮食,那些粪便也就没有了用武之地,茅厕慢慢就会满起来。 现在有人愿意主动清理茅厕,牧城的居民们当然是十分的乐意。 离主动帮助人们清理茅厕的这一举动,让牧城的居民对他交口称赞,说他真是个舍己为人的好人。 甚至,连牧城的城主大牙,都亲自召见了离,对他进行了一番深度的表扬。 收集这些粪便,离当然是获得了非常大的好处,短短一个春耕,他就挣了上千斤粮食。 用挣得的粮食,离又换来了第二辆马车,和两名奴隶,扩大经营规模。 第267章 风车和脱谷机 春耕结束,茶园也已经规整完毕,周边的杂草处理的很干净,翻耕后的土地,混合了从牧城运来的肥料,新的茶树也已经栽种下去了,间距50厘米,接下来就是等待茶树的生长了。 四间瓦房也已经盖好了,看守茶园的是华城的一户农家,他们的主要工作职责就是照料新扦插下去的茶树,锄草施肥,让新的扦插枝条能够正常生长。 百十棵老茶树被移栽到另一边,和新茶树区分开来,这些老茶树每年还能收获一些茶叶,虽然不多,但足够刘田喝的了。 茶树的生长是个比较漫长的过程,通常需要3至4年才能看到经济效益,这一次开辟出来的茶园占地上千亩,等这些茶树都长大成熟后,茶叶上市,肯定又是华部落的一笔不菲收入。 山脚下的客栈也到了竣工阶段,主体已经建好了,木工们正在内部打造桌椅板凳,床,以及木制楼梯,扶手等木制用品。 山上的好木材多的是,甚至连金丝楠木这样的名贵木材都有很多,反正在这个时代,这样的名贵木材没有多少经济价值,当然就会被刘田用来建造客栈了。 毕竟,像金丝楠木这种名贵木材打造的家具,用个几十上百年是不会坏的,既然长在山上没有人要,又不用单独花钱去买,不用白不用,客栈内的所有家具都是用这种非常名贵的木材打造的,看起来非常的高端上档次。 不过,用这种木材来打造家具,与收费标准没有一毛钱关系,纯粹就是刘田觉得这些名贵木材长在山上,没人要,实在是有点暴殄天物了,既然没有人用,那就自己用吧! 客栈的收费,还是和之前定的标准一模一样,华部落的族人住宿的话,一晚只需要5斤粮食,外族人住宿一晚则需要20斤粮食,至于在客栈内吃饭,本部落的族人和外部落的人,收费标准也是大不相同的。 在这个时代,客栈内的食材已经算是比较丰富的了,除了鱼肉这种原始人类经常使用的食材之外,还有华部落自产的莲藕,茭白,以及从瓜瓢部落引进的冬瓜和葫芦这样的蔬菜。 此外,山上的野菜也成为了客栈内可挑选的食物,马齿苋,野韭菜,春笋,蘑菇等野味。 此外,客栈里还提供啤酒这样的饮品,未来可能还会有茶水。 菜谱上十分的丰富,过往的行人今后就不用再露宿街头了,而且还能吃到华部落丰富的食材。 这些食材全部是用压榨的菜籽油炒出来的,香气扑鼻,闻着就忍不住吞咽口水。 春耕结束后,迎来了一段农闲时光,经过几年的发展,华部落的族人家里普遍都有了存粮,算是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 春耕其实还好,有牦牛和犁作为辅助,虽然每家每户耕种的农田不少,虽然辛苦,但也能忙的过来。 秋收才是农夫们最为艰辛的日子,成千上万亩农田,全部都要顶着烈日收割,因为没有机械辅助,就连脱谷也只能手动来做。 部落里也没有建晒谷场,族人们收回来的谷子,只得找一块稍微平整一些的地面当做晒谷场,来晒稻子。 但这样的泥土地,晒完的稻谷,在收的时候,会夹杂很多泥土和灰尘,所以,每一次晒完谷子,一家人都会用竹筛将谷子筛几遍,通常,这样的工作要一直持续到深秋时节,才能将所有的谷子都处理完毕。 华部落的族人很乐于种植粮食,因为粮食可以让他们不用冒险去深山中狩猎,也可以填饱肚子,还可以拿到集市上换取盐,陶罐等所需的商品,只不过,种植粮食确实也非常辛苦,光是秋收这一项就要占用族人们所有的时间。 作为首领的刘田也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他准备进行改善。 种植粮食需要更多的辅助工具,收割机这样的大型机械他肯定造不出来,但辅助使用的农用风车和脱谷机,他还是能做出来的。 风车主要是为谷子去壳除灰的,风车的造型也比较简单,操作上也不复杂。 木制的,四只脚,最上方一个大漏斗,谷子倒进漏斗内,操作机关,使漏斗底部留出一道缝,谷子会从缝隙中往下流,侧面一个手摇操作杆,操作杆连接风车内部的风叶,摇动操作杆,扇出风,将稻谷中较轻的谷壳与灰尘从通风口吹出去,留下来的饱满稻谷,从侧面的出口处出来,进入准备好的箩筐中。 使用风车来处理稻谷中的杂物,要省力很多,效率也高很多,比用筛子筛,快的不止一星半点。 脱谷机的结构更加简单,一个顶部开口的大木箱子,内部安置一个滚筒,滚筒上装上很多铁疙瘩,滚筒连接木箱前方的脚踏板,脱谷时,人站在木箱前方,将一捆稻穗放在滚筒上方,同时脚踩踏板,滚筒在人力的踩动之下,高速运转,滚筒上的铁疙瘩会将稻穗上的谷子打下来,落入木箱中。 无论是风车,还是脱谷机,都属于比较原始的处理谷物的工具,比之完全依靠人力,借助这样的农用工具,无疑是生产力的一个大进步。 除了风车和脱谷机之外,刘田还决定在部落建几块大的晒谷场,在农业区域,华城和谷城都要建。 海城那边,刘田派人去通知犬,因为海城在今年春天也种植了不少粮食,晒谷场也要建起来。 至于风车和脱谷机,等华城这边造出后,会运送一批前往海城,供海城使用。 华城和谷城毕竟是两座城池,规模比普通的村落要大很多,人口也多,一个晒谷场肯定是不够的。 一座城池中起码要建四座大型的晒谷场,才能满足需求。 刘田安排奴隶们进山去采石料,运回来后,由石匠雕琢成相同大小的四方形石板,这些石板就是用来铺设晒谷场的。 在铺设之前,需要将地面平整,最好是先挖深地基,用大石磙反复碾压夯实,按照建造夯土路的标准来建晒谷场,最后在压实的地面上铺设石板。 以这样的工序来建造晒谷场,经久耐用,用个二三十年是没问题的。 这些工作都需要在秋收之前搞定,刘田招募了一批木工,在木工作坊里,配好斧刨凿子等木工工具,因为有拆解的图纸可供参考,木工们自己就能生产这些农具了,无需刘田手把手的教他们了。 不过,图纸原件只有一份,刘田不能直接让木工们参照原件来生产,那样容易损坏原件或是丢失。 幸好现在部落里已经能够生产出纸张了,虽然这些纸张的质量略显粗糙,但用来做画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用细毛笔,沾上墨,刘田在白纸上一笔一划的将风车和脱谷机的拆解结构画出来。 在现实世界中,从未使用过毛笔的刘田,现在也能很熟练的使用毛笔来写字或是作画了。 就算风车和脱谷机这两项农具的结构不太复杂,而且还有原件作为参考,但照着样子画出拆解图以及标上注释,也耗费了他很长时间,并且,毕竟是手工画出来的,与原件拓印出来的相比,无论是美观程度,还是清晰度都差了很多。 但好歹是画出来了,将复制版的图纸交到木工作坊,木工们照着图纸开始生产风车和脱谷机。 刘田将原件重新锁回保险柜里,经过几年的翻阅,厚厚的一本图纸大全,它的纸张已经有些泛黄和陈旧了。 刘田想着,如果再过十年二十年,这本实用的图纸大全还能完好的保存下来吗? 第268章 印刷术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件物品是可以永久的保存下去的,况且还是纸张这种脆弱的东西,要想让它能够永久的传承下去,那就只能将它们完整的复印下来。 中国古代就有活字印刷术,这是充满智慧的四大发明之一。 活字印刷术就是将字体雕刻在一个个小四方形的泥坯上,烧制成陶,形成字坯,将字坯整齐排列入印版中,刷上墨,再用白纸覆于印版之上,用手轻轻按压,字体就会印在白纸之上。 字坯形成后,不易损坏,可以反复使用,即便其中某个字坯损坏了,也可以重新雕刻替换,这就是所谓的“活字”。 活字印刷术充满了智慧的结晶,但现在刘田想要将整本工具图谱都复制下来,用活字印刷术就不太可行了。 活字印刷术只针对文字,对于图画就无能为力了,刘田只好利用其他方法来复印图谱,但无论如何,与活字印刷术的基本操作方式是差不多的。 只不过是用木板替代字坯,这种在木板上雕刻出图画,再刷墨印刷的方法被称为“雕版印刷术”。 具体的操作方法就是,去山上寻找大树,树干越粗越好,反正原始丛林里不缺乏成百上千年的古树,砍掉一两棵也不会心疼。 大树运回来后,由木工们加工成一块块表面光滑平整的四方形木板,木板不需要太厚,厚度在10-20厘米就可以了。 木板加工好之后,刘田参照图谱,用毛笔在木板上画出各项工具的结构图,以及解析和组装的方法,木工们再沿着线条雕刻出来,一块木板就是一个印版,使用的时候,在木板上涂上墨,覆盖白纸,轻轻按压,就可以印制出一张图谱了。 最后再将纸张裁剪后,用麻线装订成册,可以一次性多印制一些图谱,这样就不怕原件丢失或是毁损了。 文字也是可以用雕版印刷术来印刷的,在木条上刻上字,放入印版中刷上墨来复印。 比起活字印刷术,雕版印刷术在操作上更加简便,但缺点是,木条时间长了之后,容易虫蛀或是受潮腐败,而且,只要一根木条上有一个字不清晰了,整根木条就没用了,需要重新制作刻字。 活字印刷术虽然操作复杂一点,要制作泥坯,还要烧制成型,但一旦做好了,就不容易损坏,可以一劳永逸的使用,而且,即便是其中的一个字坯坏掉了,只需要替换这一个就可以了,不用整个字坯都替换掉。 这就是为什么活字印刷术操作上更加复杂,但能成为四大发明之一的原因,全是智慧。 在木板上画出每一件工具的结构和详细的解析,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并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只能慢慢来,索性刘田也不着急,反正时间有的是,他还打算在空闲的时候,利用活字印刷术,印制出大写的中文数字,以及一些简单的文字,装订成册,当成课本,交给学堂里的学生来学习。 进入学堂学习的第一批学生已经学习了三年时间,快要毕业了,这三年时间,他们主要学习的是大写的中文数字,以及一些简单的汉字,临近毕业,年龄超过15岁,较大的学生,就可以进入工作岗位了。 各个工坊里,都会优先录用从学堂里毕业的学生,在这些工坊里面工作,就相当于获得了一个铁饭碗。 年龄较小的孩子,还会进入到下一阶段的学习,这一阶段的学习,时间会更长,他们除了学习更多的汉字外,还要学习九九乘法表以及加减乘除法。 当第二阶段的学习结束之后,刘田预备从这些孩子中选出一部分成绩优异的来当先生,让他们担任教导学生的任务,将文化一代代的传承下去。 第二阶段的学习,只能由刘田亲自来教,春耕已经结束了,正好迎来了一段比较空闲的时光。 进入到第二阶段学习的学生一共有四十二人,正好可以组成一个班级,刘田的教学方法很简单,每天教两个小时,一个小时用来学习汉字,一个小时用来学习数学。 教学结束后,刘田会布置作业,让请来的先生督促孩子们在课堂上完成作业,因为部落里事务繁忙,刘田每天只能有两个小时的教学时间,但孩子们留在课堂的时间远不止两个小时,他们需要将刘田布置的作业做完后,才可以放学回家。 刘田会在晚上,抽出时间批改作业,第二天将批改的作业带到课堂上发放下去,根据错误率来讲解错误的题目,纠正错误,大部分学生都会了,才会进入到下一课程的学习。 这些孩子经过第一阶段的学习,已经有了一定的学习基础,数字也基本全部都认识了,所以,教起来也没有那么难,刘田不奢望所有的学生都能学习优异,只要其中能有一半的学生学会百分之七八十的知识,他就满意了。 这些学生中,未来将会有大部分人成为先生,来传承华部落的文化。 春耕虽然已经结束了,大部分族人家里都进入了农闲阶段,但刘田还是忙的不可开交,他一方面要教课,另一方面还要画图谱,部落里每天还有很多事要找他,从早到晚,他几乎就没有空闲的时间。 本来已经很忙了,渔民部落那边却又传来了一个不好的消息,因为生活在海边,渔民部落遭遇了几十年不遇的大台风,大风吹走了渔民部落无数的物资,食物,陶器,晒好的盐,就连华部落帮助他们盖的瓦房,屋顶的瓦片都被大风给卷到天上去了。 经营了好几年的盐田,也被飓风带来的海浪给冲毁了。 渔民部落的族人也死伤了十多人,如果不是华部落帮助他们建的瓦房足够坚固,在台风来临时,所有的族人都躲进了瓦房里,恐怕,渔民部落的死伤将会是一个非常恐怖的数字。 台风过去之后,渔民部落的首领叉就派人来到华城求援,请求华部落派瓦工来帮助他们修葺房屋,他还向华城佘了一些粮食,以后利用盐来抵偿。 刘田没有过多耽搁,他立刻安排了十名瓦工,以及一万斤粮食,用马车送往了渔民部落。 这些对于华部落来说,都不算是什么问题,最大的问题是渔民部落的盐田毁损后,需要慢慢修复,暂时不能向华部落输送白盐了。 这让刘田很难受,一直以来,华部落主要的食盐来源都是由渔民部落提供的,要是渔民部落突然不提供白盐了,部落里的白盐肯定会出现短缺。 刘田只好一方面加大盐矿的开采,另一方面派人乘船去海城运输白盐,暂时缓解一下白盐紧缺的问题。 除此之外,刘田还计划派人去巨盐部落,在巨盐部落的遗址上建一个专门采盐的据点,派一些盐工长期驻扎在那边,在盐湖旁开辟盐田来晒盐。 这个计划很快就实施了下去,先派出一批瓦工和木工前往建造瓦房和围墙,据点的规模很小,足够容纳一两百人居住就可以了。 围墙的作用主要是防止野兽袭击,华部落其他四座城池周边的野兽基本都被清理干净了,但盐湖旁边还是有很多野兽出没的,特别是在巨盐部落覆没之后,没有人类活动,周边的野兽变的更多了。 不但如此,盐湖旁边也容易吸引野兽,毕竟,野兽与人类一样,也是需要补充盐分的。 第269章 盐湖据点 瓦工和木工们牵着马车,马车上拉着烧制出来的砖瓦,各种所需的工具,以及食物和水。 巨盐部落的原址虽然曾经有部落居住过,但巨盐部落以狩猎和采盐为主,不种植粮食,所以那个地方还是一片荒凉的地带。 建立据点之后,就会派盐工长期驻扎在那里进行采盐工作,为了保证盐工们的安全,必须要将周边的野兽驱逐干净。 因此,刘田还派了一支由百人组成的狩猎小队,一同前往。 巨盐部落的原址在一处高高的土坡上,大半年时间过去,用于居住的茅草屋多数都已经倒塌破败了,杂草丛生。 瓦工和木工们负责拆掉这些茅草屋,清理杂草,规划地基,建设据点。 一百名士兵在原地休整一晚后,就开始组团驱赶周边的野兽,猎杀或是赶跑它们。 据点的建造比城池要简单很多,只要建一些供盐工们居住的瓦房,以及一些配套设施,比如公厕和排水管,就差不多了。 另外,夯土围墙也不用建的太高,三米左右就基本能防范野兽进入了。 因为不是很复杂的工程,整个据点也只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就全部完工了,瓦工和木工们撤回华城,数十名盐工和一些奴隶被派了过来。 那一百名战士,刘田下令撤回了一半,另一半留在据点维护治安,主要是防止奴隶们逃跑或是暴乱,毕竟,盐工们手里可没有武器,而且奴隶的数量也多于盐工。 盐工和奴隶们的分工也很明确,奴隶们负责挖盐田,取湖水晒盐,盐工们负责将晒干的粗盐过滤后制成细盐,然后用马车运回华城。 从盐湖据点获取得的白盐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华部落的白盐危机,不过,部落里虽然现在不缺盐了,但白盐也仅仅够部落内部消耗,没法对外售卖了。 集市上的白盐也暂停了对外部落售卖,只供本部落的族人购买。 大力的贸易队再次来到浊河部落时,三长老就问大力,“大力,这次你怎么没有带细盐过来,你知道的,我们浊河部落最需要的就是细盐了。” 大力苦笑一声,说道,“三长老,你有所不知,我们华部落现在也缺盐了,别说卖给你们了,就是我们华部落自己的族人都不够吃了,你看我大力,家里那么多的粮食,每七天才能买到一斤盐,我家里那么多人,根本就不够吃的。” “什么?连你们华部落也缺盐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三长老惊讶的问道。 大力解释道,“前一阵子,海上突然刮起了大风,我们首领说,那是台风,居住在海边的渔民部落,整个部落都被毁掉了,他们辛辛苦苦挖出来的盐田,在那一场风暴中,直接被台风引起的海浪给冲毁了,现在,他们正在抓紧时间修复盐田,我们华部落还派出了相当多的人手去帮助渔民部落修复他们的家园。” “三长老,你是知道的,我们华部落远离海边,虽然我们有一座盐矿,但论制盐的速度,远没有海边晒盐来的快,因此,我们华部落有很大一部分盐都是从渔民部落手里买过来的。” 三长老听完后,恍然大悟道,“原来是这个情况。” 随即他又皱紧了眉头,继续说道,“不过,大力,你们华部落如果不供盐的话,我们浊河部落怎么办,没有盐,我们可就没法活了,族人们非要闹翻天不可!” 大力说道,“这我可就没有办法了,不仅是你们浊河部落,周边所有的部落都暂时断了盐,不过这样的情况应该不会持续太久,等渔民部落彻底修好了盐田,就可以继续产盐了。” “不过,三长老,你们也可以自己制盐啊,为什么非要依靠我们华部落?制盐的方法又不难,一学就会!” 三长老惊讶的说道,“什么?!制盐的方法不难吗?大力,你不要骗我,要是制盐的方法不难,为什么有那么多的部落要从你们华部落买盐?” “呵呵,那是因为你们不知道方法,加上没有制盐的原料,你看渔民部落,他们生活在海边,不就学会了制盐吗?”大力呵呵一笑说道。 “嗯,你说的有点道理,不过大力,就算我们找到了盐矿,你愿意教我制盐吗?” 三长老用充满希冀的眼神看着大力。 大力打个哈哈,说道,“三长老,等你们找到盐矿后再说吧!制盐这门手艺,在我们华部落,那是绝对保密的,也只有区区几个头领知道制盐的方法,不过你是知道的,我大力做了这么长时间的买卖,捞了不少好处,首领虽然知道,但他也没有责罚我,只要是有利的事情,我大力就敢干!” 三长老一听这话,立马大喜,他说道,“大力,你放心,只要你肯教我们制盐,我一定汇报给首领,我们浊河部落一定会重重的感谢你!” 大力拍了拍三长老的肩膀,一本正经的点了点头,说道,“三长老,那么你就派人去找盐矿吧!” 说着,大力还从怀里掏出一块盐矿石,递给了三长老,这块盐矿石是件被雕琢过的艺术品,晶莹剔透,是大力从集市上买来当做玩物的,为了帮助浊河部落找到盐矿,大力就将这块漂亮的石头送给了三长老。 三长老十分的高兴,他接过那块盐矿石,激动的热泪盈眶,握着大力的手,说道,“大力,你可真是个大好人呐!” 大力离开之后,三长老就将大力愿意帮助浊河部落制盐的事情报告给了浊河部落的首领,浊河首领也非常的兴奋,他在想,要是浊河部落掌握了制盐的技术,那就不用受制于华部落了。 浊河部落甚至可以像华部落那样,售卖细盐,并组织起像华部落那样的集市,一想到此,浊河首领就兴奋不已,他对三长老说道,“三长老,安排你的人,全力去寻找盐矿,要是我们会制盐,那我们浊河部落也会成为像华部落那样强大的部落!” “是!”三长老高声应喝,退下去安排去了。 大力离开浊河部落后,就开始返回华城,他一路走,一路哼着不知名的调调,心情愉悦。 他一想起三长老那一脸兴奋的神情,就感觉很好笑,大力觉得自己真是个天才,因为这一次缺盐的事情,让刘田觉得必须要加大盐矿的开采量,多储备一些细盐,以应对随时可能出现的变故。 但华部落目前就只有一座盐矿,而且这座盐矿的矿石储备并不算太多,经过几年的开采,渐渐呈现出了枯竭的颓势,于是,刘田就动了派遣族外出寻找第二座盐矿的念头。 但是,世界这么大,想要找一座盐矿,也并非容易的事,肯定是耗时耗力的大工程,于是刘田就将部落里的几个头领召集起来,开了一个简短的会议,讨论一下有没有必要耗费人力去寻找第二座盐矿。 当然,所有人都提出了赞同的意见,毕竟,盐这个东西是每个人都必须要吃的,是最重要的战略物资,在会议上,大力就提出了让其他部落帮助华部落去寻找盐矿,这样的话,华部落就不用耗费那么多的人力和物力了。 这个主意刚提出来的时候,其他几位头领觉得其他部落怎么可能会帮助华部落寻找盐矿,他们对于大力提出的这个馊主意嗤之以鼻。 不过刘田倒是很想听一听大力的具体计划,于是就让他继续说下去。 第270章 大力的计划 大力站起来,声调高昂的说道,“外面的那些部落当然不可能心甘情愿的为我们华部落寻找盐矿,但如果我让他们相信,只要他们能找到盐矿,我就会教他们制盐的方法。” “当然,我不可能真的教他们制盐,只是用这样的方式去诱导他们寻找盐矿,我会跟他们说,现在华部落的盐很紧缺,不能卖盐给他们了,让他们自己去制盐,至于制盐的方法,等找到盐矿再说吧!” “我知道这种办法有点冒险,搞的不好,会让我们华部落与其他部落之间产生矛盾,但就算在他们找到盐矿后,我们出尔反尔,不将制盐的方法告诉他们,但我们可以用集市上的商品跟他们交易盐矿石,对于他们来说,也不亏,说不定他们还会很开心呢!” “这可真是个馊主意!”陶反驳道,“我们华部落名声在外,每个部落都向往华部落的生活,你这么出尔反尔的话,会严重影响我们华部落的声望!” “声望有什么用?能当饭吃吗?”大牙不屑的说道,“我们华部落的武力这么强大,谁不服就打谁,我支持大力的办法!” “为什么非要打打杀杀?菱部落和溪部落不就是主动投靠我们的吗?不费一兵一卒就能收服一个部落,这依靠的不就是声望吗?”陶继续反驳道。 大牙还想再说什么,但被刘田伸手制止了,他说道,“你们两个说的都有道理,其他人还有什么意见?” 风举手说道,“首领,我支持大力,毕竟,大力的办法可以为我们华部落节省很多人力物力,大力说的很有道理,外部落即便无法从我们手中学到制盐的方法,至少他们可以拿盐矿石来跟我们交易其他商品,这一点很重要。” 刘田赞同的点了点头,“嗯,确实,只要让他们有利可图,他们就不会有其他的想法,反而会很开心。” “其他人还有意见吗?”刘田又看向参会的其他人员,其他人见刘田都已经做出了抉择,一个个的都表示赞同大力。 “好!既然大家都赞同,那么大力,就辛苦你了,这个任务就交给你去做!”刘田看着大力说道。 “是!首领,你放心,我一定能圆满完成任务!”大力兴奋的答应一声,这个任务如果能圆满完成,那绝对是大功一件。 随后的一段日子里,大力就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这项任务中来,反正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外面,与其他部落做交易,每到一个部落,他就会对这个部落的首领说, “哎呀,朋友,真是抱歉了,我们华部落细盐短缺,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将不会有细盐对外出售了,你们如果想吃盐的话,那就只能自己想办法了!” 一听这话,部落的首领就会有点恐慌,毕竟,长久以来,他们都是依靠华部落的细盐来活的,现在突然说不供细盐了,这不要了他们的老命吗? 再想回那个茹毛饮血的日子已经是不可能的了,吃过盐的人,是不可能再去喝兽血补充盐分了。 “大力,你不是开玩笑吧?要是你们不提供细盐了,那我们怎么办?”每个部落的首领都会问出类似的话。 这个时候,大力就会装出一副为难的样子,然后对他们说道,“这我也没有办法,我们华部落的盐矿快要挖空了,我们部落里自己的盐都不够吃了,怎么可能再对外供盐?” “除非能再找到一座盐矿,那样的话,我们就又能继续生产细盐了,或者,你们也可以自己制盐啊,这样的话,不是更好吗?” “大力,你是说,只要我们能找到盐矿,你就会教我制盐吗?”几乎每一个部落的首领都会问出类似的话。 每到这时,大力总会笑而不答,给他们一个你懂的眼神,这些首领心领神会后,全都心中狂喜,他们几乎都觉得,只要能找到盐矿,大力就肯定会教他们制盐。 他们都知道大力是个贪得无厌的家伙,只要给他足够的好处,他就什么事情都干的出来,要不然,他也不会成为整个华部落,除了华首领之外,最富有的人。 大力一路走,一路忽悠这些部落,直至抵达最后一站—浊河部落。 大力依然以类似的话术忽悠了三长老,三长老深信不疑,报告给浊河部落的首领后,立刻就开展寻找盐矿的工作。 其他一些小部落也到处寻找盐矿,大力每到一个部落,就会丢一些盐矿石给他们,让他们照着盐矿石的模样去寻找盐矿。 世界这么大,又没有专业的探矿工具,想要顺利的寻找一座矿山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过为了盐,这些处在内陆的部落也只能咬紧牙关,努力的去寻找盐矿。 在大力忽悠这些部落去寻找盐矿的同时,盐湖据点的奴隶们在盐湖旁边修了两块大盐田,开始晒盐。 盐湖附近到处都是盐碱地,并没有多少植被遮挡,因此阳光很充足,但同时,这个地方的气候也比较特殊,昼夜温差很大,白天特别的热,到了晚上,就会很冷。 奴隶们在白天时,需要一直在湖边引水晒盐,由于长期泡在盐水中,一些奴隶的皮肤出现了溃疡,他们的指甲被盐水腐蚀后也出现了损伤,变形脱落了。 这些问题还比较严重,奴隶虽然不值钱,但少一个奴隶,就会少一个人干活,所以,刘田在得知这样的情况后,就另派了一批奴隶前往盐湖据点,将受伤的奴隶替换下来。 渔民部落还在重建当中,由于台风将他们的部落损毁的比较彻底,渔民部落的首领叉打算将部落迁往更加安全的地方。 在距离部落原址十多里路的地方,有一山谷,这个山谷三面环山,只有一个出口通向外面,叉觉得这是个不错的地方,唯一的缺点就是距离海边较远,晒盐可能不太方便。 刘田就向叉建议,住的离海太近,确实不太安全,那个山谷确实是个很不错的地方,在那里重建部落,有山作为屏障,就算是再大的台风,都不会对他们的生活造成太大的影响。 至于晒盐,刘田建议他们可以将原址上的瓦房修葺一下,当做一个晒盐的基地,派一些族人待在那边负责晒盐,这样的话,即便是遭遇恶劣天气,可能有台风来袭时,撤离时也会更加容易。 叉采取了刘田的建议,不过,在山谷中重建部落可能需要耗费更多的时间,盐的话,估计会过很长时间,才能为华部落提供了。 刘田告诉叉没有关系,华部落还有一座未开采完的盐矿,自己会想办法解决盐的问题,他还告诉叉,华部落会帮助他们重建家园,叉非常感动的向刘田保证,只要部落重建完毕,他就会督促族人赶快晒盐,就算自己的族人没有盐吃,也要将第一批盐送到华部落来。 由于那个山谷处于大山之中,道路不通,为了给渔民部落解决困境,刘田派出一批奴隶帮助渔民部落修一条通往海边的路。 当然,为渔民部落修的这条路,远没有华部落几座城池间的大道宽阔夯实,只是一条比较窄,可容一辆马车通行的小道。 从海城运来的两船细盐,也靠了岸,刘田派出一支由百辆马车组成的运输队,来到海边,开始卸货。 这两只船没有装其他东西,船上面全是盐罐子,成千上万只盐罐子被搬下船,装上马车,往华部落运送。 第271章 盐矿引发的械斗 从海城运回来的细盐大大缓解了部落盐的危机,大力出的那个主意,也取得了效果。 有一个生活在平原上的部落首先找到了第二座盐矿,这个部落的首领非常兴奋,准备派人前去告知华部落这个好消息。 但他并没能开心太长时间,周边所有的部落都知道细盐可以从盐矿中提取出来,所以,每个部落都对盐矿虎视眈眈。 这个平原部落虽然率先找到了盐矿,但这也给他们带来了灭顶之灾。 周边的其他部落很快就获悉了平原部落找到了盐矿的消息,于是他们派出各自部落的战士前去抢夺这座巨大的财富。 在那座还未被开发过的完整的盐矿山脚下,十几个部落发生了混战,他们利用手边一切可以使用的武器,木棍,石头,石矛,木刺等武器,相互攻击,谁也不肯退让一步。 这边的动静很快就吸引了更多的部落前来争夺,混战的规模也在慢慢变大,从一开始的十几个部落,发展到三十几个部落,人数也有几百人攀升到了几千人,死伤的战士人数也在不断的增加。 有一些部落甚至拿出了从华部落交易过来的铁制农具当做武器,什么锄头,铁锹,镰刀等,这些部落在使用农具的时候,发现将它们当成武器,竟然异常好用,杀伤力很强。 为了争夺这座盐矿,所有的部落全都豁出去了,把部落里能派的战士全部派了过来,就连浊河部落也加入了这场争夺战之中。 浊河部落的加入,着实让一些小部落尝到了苦头,浊河部落是个大部落,他们的战士很多,而且,他们的战士还全部装备了铁制农具,因此,当浊河部落的战士加入战场之后,混乱的场面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浊河部落最终击退了所有部落,独占了这座盐矿,尽管很不甘心,但那些大大小小的部落知道他们不是浊河部落的对手,就光是每个战士都装备上铁制农具这一项,他们就做不到。 况且,浊河部落还有几千名战士,除了华部落,在这片土地上,还有哪个部落能有这个实力? 所以,这些部落心不甘情不愿的撤走了,那些实力弱小的部落不再打盐矿的主意,这一次大战,他们差不多都伤了元气,没个几十年是恢复不过来了。 但还有几个中型部落,他们并不甘心,如果不是浊河部落横插一脚,他们认为,那座盐矿就绝对是他们的囊中之物。 有一个中型部落的巫想到了可能击败浊河部落的办法,那就是联合周边的其他部落,只要能将浊河部落打败,赶走他们,这座盐矿,他们就有可能独占下来。 到那时,从华部落学到制盐的技术,还愁部落发展不起来吗? 这个中型部落是这么想的,而他们的执行力也非常不错,想到就去做,很快,这个中型部落就联合了十几个部落,这十几个部落能派出来的战士人数差不多和浊河部落的战士人数旗鼓相当了。 这个中型部落给出的承诺是,只要每个部落都能派出一些战士,那么,等赶走了浊河部落后,那座盐矿就大家一起开采,这是个很有吸引力的主意,那座盐矿,大家都有目共睹,论山的体积,比华部落的那座盐矿要大十倍都不止,毋庸置疑,盐矿的储存量肯定也是个惊人的数字。 加入的几个中型部落都在想,等打败浊河部落后,自己一定要想办法独吞这座盐矿,一些弱小的部落心里的想法则是,能共同开采盐矿,那是再好也不过了,自己开采盐矿后,再从华部落学习制盐的技术,今后就不用拿东西去换盐了,无论如何,这都不是一笔亏本的买卖,就算牺牲一些战士,那也是值得的。 部落联军就在这样的各自心怀鬼胎的情形下组建了起来。 不过,在武器方面,联军的装备还很落后,他们并不像浊河部落那样,拥有那么多的铁制农具。 于是,部落联军就各自拿出一些物资前往华城交易农具,他们讨论来讨论去,一致认为华部落那种用来扬草的三齿耙最适合当做武器(可参考袁华手里拿的那个鱼叉)。 三齿耙有根长长的木柄,长兵器在战场上肯定是比短兵器占优势的,而且,前端尖锐,用来戳人,绝对一戳一个准,杀伤力很强。 想好了武器的类型后,部落联军就带着大批的物资前往华城,向华部落定制三千把三齿耙,他们要给每一名战士都装备一把对于他们来说,最先进的兵器。 突如其来的大订单让刘田感觉有些惊讶,因为在这之前,从来没有其他部落定做过农具,都是从集市上交易,或者是从大力的贸易队手中购买,而且量很小。 一下子定做三千把三齿耙,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于是刘田就问前来定做农具的战士,为什么要突然定做这么多三齿耙?那个战士就一五一十的将事情跟刘田说了一遍。 刘田虽然已经知道,在盐矿山那边,很多部落产生了冲突,而且死伤了不少人,不过刘田并不打算去干涉这件事。 因为,其他部落是死是活,跟他有什么关系,只要那座盐矿在那里没有长翅膀飞走就行了。 不管哪个部落赢了,到最后,还不是乖乖的将盐矿往华部落送? 但刘田并不知道这个部落联军定做这么多的三齿耙打的是什么主意,这时听这名战士娓娓道来后,他才明白了缘由。 刘田很爽快的就答应下来,接受了他们带来的物资,也没有仔细清点,就让族人将这些物资全部拉进了仓库里。 刘田告诉联军战士,等十天过来拿货,只需要十天的时间,三千把崭新的三齿耙一定交到他们手上。 完成任务的战士非常的高兴,他们对刘田表示了由衷的感谢之后,就离开了华城。 在刘田的督促下,华部落超额完成了制作三齿耙的任务,只用了五天时间就将三千把三齿耙全部做好了,当联军战士前来取货的时候,刘田还好心的赠送了他们十把,毕竟,浊河部落对于这些中小型部落来说过于强大,就算这些小部落联合起来也不一定能打败浊河部落。 刘田希望双方能互相多消耗一些力量,那样华部落才能更好的展示自身的实力。 浊河部落在击败其他部落,独占了盐矿之后,就派三长老前往华城,商讨制盐的事情,在三长老看来,大力那一次是明确向自己保证过,只要找到盐矿,就会将制盐的方法告诉他的。 三长老一路上都很兴奋,这一次如果能够学到制盐的技术,那绝对是大功一件,说不定自己的位置就能更进一步,由三长老升级为二长老。 不过,现实给了三长老重重一击,先是在华城的城门处,他的队伍被守门的卫士给拦了下来,他被告知,今天不是交易开放日,不能入城,尽管三长老费尽口舌的解释说自己不是来交易的,是来找华首领的,但守门的卫士却充耳不闻,说什么都不放他进去。 最后,三长老的队伍只得在野外露宿了一宿,期间,守城的战士还好心的告诉三长老,在距离这里二十里的地方,有一座客栈,他们可以去那间客栈休息一晚,等明天一早就可以入城。 但三长老并没有采纳,客栈距离远不说,还得花二十斤粮食,实在是不怎么划算。 第272章 传染病 等到第二天,三长老顺利入了城,他先去找刘田,但吃了个闭门羹,战士告诉三长老,首领外出了,不在华城。 于是三长老又去找大力,大力也不在家,大力的仆人告诉三长老,大力两天前就出去了,估计要过十来天才会回来。 吃了闭门羹的三长老只好暂时返回浊河部落,想着过几天,等大力回来了,再来华城学习制盐技术也不迟。 三长老回去后不久,守卫盐矿的二长老就派人回了浊河部落,请求援军,他们的队伍在盐矿山脚下遭受了部落联军的攻击。 回来求援的战士告诉浊河首领,说部落联军的人数有很多,几乎与守卫在盐矿的战士人数差不多,而且,敌人全部装备了三齿耙,战斗力强悍。 如果不尽快派援军,盐矿就要被他们夺回去了。 为了争夺那座盐矿,双方进行了惨烈的厮杀,由于双方的兵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升级,由石制木制为主的兵器变成了铁制的兵器,因此,双方伤亡都不小。 浊河部落守着盐矿,短短两天时间,部落联军三次被击退,又三次冲上山,山脚下尸横遍野,谁也不肯退。 天气很热,那些尸体很快就腐烂,漫山遍野都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臭味。 即便是到了这种地步,双方依然死扛着,不愿意撤退或者言和,他们都想要独占这座盐矿。 由于堆积的尸体很多,加上野兽们不敢靠近这边,尸体得不到及时的清理,所以很快,这些腐败的尸体就开始孕育病菌,并传播到了活人身上。 最先出现症状的是部落联军的战士,他们的队伍临时驻扎在一条小河旁边,而且是在河的上游。 某一天早晨,所有的战士都起来了,准备去进攻浊河部落在山腰处的营地,只有一名战士依然躺在地上起不来,他感觉自己浑身发烫,而且头痛欲裂。 他向头领请假说自己身体不舒服,今天打不了仗了,头领先是以为这个家伙怕死,不想去,把他臭骂了一顿。 但很快,这名战士就开始呕吐起来,头领这才相信了他确实是生病了,就让他在营地中休息。 等头领带着所有的战士离开营地后,这名战士就来到小河旁边,因为他身上非常烫,而他又不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认为跳进河水里洗一洗,应该就给他滚烫的身体降降温。 于是,他脱光了衣服,扑通一声就跳进了冰凉的河水里,一开始的时候,他确实感觉非常舒服,在冰凉河水的刺激下,他不仅感觉自己的身体降了温,而且头好像也没那么疼了。 这名战士很开心,心情好了很多,他在水里泡了半个小时后,就回了营地,准备躺下来,好好的休息一会儿,他感觉,只要好好的睡一觉,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他在草垫子上躺了下来,周围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腐臭味道,那些尸体根本就来不及清理,只是归拢了起来,堆在了不远处的河边。 这名战士躺下之后,不一会儿就感觉浑身发冷,直打哆嗦,就算在身上盖好几层兽皮都无济于事。 不但如此,他还感觉口渴难耐,很想喝水,于是他又艰难的来到小河边,捧起河水大喝了几口,但身体上的不舒服却越发强烈起来。 但进攻浊河部落的战士们返回后,这名战士躺在草垫子上已经起不来了。 这一次进攻又没有成功击败浊河部落,头领本来就心情不好,他回来后,看到那名患病的战士竟然还躺在草垫子上,就踢了他两脚,骂道,“你怎么还躺在这里装死?赶快起来!” 没想到这名战士双眼紧闭着,一动也没动。 “喂喂,死了吗?快起来!”头领又踢了他两脚。 这名战士还是一动没动的躺在那里,好像真的死了。 身边的一名战士蹲了下来,探了探他的鼻息,对头领说道,“头领,还没死,好像晕过去了!” 头领哼了一声,摆了摆手说道,“别管他了,快去烧饭,饿死老子了!” 那名战士屁颠屁颠的跑去烧饭去了,等到了晚上,又陆续有一些战士出现了相同的症状,头痛发热,还伴随着呕吐。 不仅联军营地中出现了瘟疫的症状,浊河部落的营地里也出现了,而且严重程度丝毫不亚于联军。 双方因为这个暂时罢了兵,但瘟疫却一点也没有得到缓解,反而愈演愈烈,传染的战士越来越多,严重的甚至已经出现了死亡。 因为传染的人太多,根本就控制不了,部落联军直接原地散了伙,返回了各自的部落,浊河部落也撤走了,双方都认为这里是不洁之地,都没有再待下去的勇士,争夺了一个多月的盐矿也不要了,各自回了家。 然而,无论是浊河部落,还是联军部落,他们在离开盐矿,返回各自部落后,病情并没有得到缓解,反而使得自己部落的族人受到了更大范围的传染。 不仅如此,那些生活在河流下游的部落,因为喝了从上游流下来的污染过的河水,也感染了瘟疫。 所有被瘟疫感染的部落都认为是自己的族人感染了不洁的东西,有一些小部落甚至将感染瘟疫的病人绑在柱子上,用火烧死,他们想用这样的方式将邪恶不洁的东西烧掉。 焚烧的方式确实也起到了一定的效果,感染瘟疫的人,连同体内的病毒也一并被烈火给烧掉了,不过这种烧活人的方式就非常的残忍。 浊河部落虽然没有烧活人,但他们也进行了一场非常大的祭祀活动,祈求上天的饶恕。 但祭祀活动并没有起到太大的效果,浊河部落人口众多,感染的族人越来越多,甚至就连负责祭祀活动的巫都感染了瘟疫。 越来越多的族人死去,这让整个浊河部落都感到了恐慌。 如果不是大力的到来,浊河部落因为一场瘟疫起码要死去一半的族人。 大力并不清楚浊河部落发生了瘟疫,他只知道盐矿那边的战斗已经结束了,双方都撤走了,但到底是哪一方胜利了,哪一方获得了盐矿的所有权,大力并不清楚,刘田也不太清楚。 只是突然的,在盐矿旁边进行战斗的双方突然就销声匿迹了,好像只是一夜之间,双方就都撤回去了,只在那个地方留下了一地的尸体。 大力来到浊河部落后,就感觉到了不对劲,整个浊河部落都死气沉沉的,原本当他带着贸易队来到这里的时候,总会有人前来迎接,但这一次,却没有任何人出来迎接他。 后来,还是三长老迎接了他,三长老告诉大力,部落里出现了不洁的东西,很多族人都得了病,甚至连大长老都的病了。 大力听三长老这样说,也就不敢进入浊河部落内部,他简单问了病人的病情后,就赶紧带人离开了,生怕自己也沾染上了不洁的东西。 回到华城,大力就立刻将浊河部落的情况向刘田汇报了,刘田当然不会相信有什么不洁的东西,他听大力说了病人的病情后,就推断出这应该就是瘟疫。 刘田让大力暂时不要外出了,与此同时,华城也暂时停止了集市的开放,虽然瘟疫并不是不治之症,但它的传染性很强,万一不小心被传染了,就会非常棘手。 虽然刘田派出战士快马加鞭的去通知谷城和牧城,让两座城池的族人在这段时间不要和外部落的族人接触,但他还是晚了一步。 第273章 治疗瘟疫 嘎的一名奴隶在用马车帮助外部落运输货物的时候,因为接触了患病的外部落族人,因此,他在回到牧城后,也感染了瘟疫。 很快,这名奴隶就将他的病传染给了牧城中,和他住在一起的奴隶们,短短几天时间,就有十几名奴隶出现了打寒呕吐的症状。 这个坏消息很快就传到了华城,报告给了刘田,刘田不得不亲自赶往牧城,去处理瘟疫的病症。 他准备了一些用于杀菌消毒的生石灰和艾草,装了几大车,带往牧城。 抵达牧城后,刘田首先下令,将患病的奴隶们隔离开来,关在某一处,严禁他们出入。 同时在牧城的各个区域遍撒生石灰,以及焚烧艾草,消灭病菌。 因为处理的比较及时,牧城的病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除了十几个奴隶感染了之外,其他人都安然无恙。 其他部落就没有这么幸运了,浊河部落完全就拿这个病没有办法,只能听之任之,不过很快,他们在知道了牧城那边的病情得到了非常有效的控制之后,他们知道,华部落有控制这个病的办法。 浊河部落的首领派三长老去向华部落求援,本来刘田是不想管其他部落的闲事的,但现在华部落开放了集市,如果其他部落遭了殃,人口减少,对于华部落来说,一点好处都没有。 于是,刘田就让三长老回去后多准备一些生石灰,撒在部落里,角角落落都需要撒上生石灰,另外,再弄一些艾草,放在部落里焚烧。 三长老不知道生石灰是什么东除了西,也不知道生石灰是用来杀菌消毒的,刘田就告诉他,生石灰是可以驱赶不洁的东西的,只要在部落周围撒上生石灰,那些不洁的东西就会被驱赶走,远离他们。 除了撒生石灰和焚烧艾草之外,刘田还给三长老支了个招,那就是一定要把那些患病的病人隔离开来,否则,就算撒生石灰和焚烧艾草都无济于事,因为那些不洁的东西已经附着在了病人身上,是去除不掉的,只能依靠他们自己的意志力去把那些不洁的东西给赶出体内,如果意志力不够坚强,那就只能死亡。 而且,患病的人在死亡后,他们的尸体一定要焚烧干净,这样才能将那些不洁的东西全部烧死,只有火才能完全消灭那些不洁的东西。 三长老还试图说服刘田,让他派华部落的战士去浊河部落,帮助他们度过这次危机,因为他压根就不知道何为生石灰。 但刘田是不可能让华部落的族人去冒险的,生石灰有很多,在煤矿附近,就伴生有石灰石,刘田让三长老派人去煤矿那里挖石灰石,带回去放进火里煅烧,敲碎之后,就是生石灰了。 三长老只好带着三分希望,七分疑惑返回了浊河部落。 回到部落之后,三长老就将面见刘田的经过一五一十的对浊河首领说了,浊河首领已经被折腾的焦头烂额的,他实在没有多余的精力去处理这件事情了,于是就将去除不洁之物这件艰巨的任务全权交给了三长老去处理。 三长老按照刘田所说的方法,首先将那些患病的病人归拢到一起,集中隔离开来,另一方面,他安排一部分族人去挖石灰石,另一部分族人去寻找艾草,这两种物资越多越好。 与此同时,不断有患病的族人死去,也不再像之前那样,死去的族人就曝尸野外,任由野兽拖走吃掉,而是使用火,将尸体焚烧掉,彻底烧干净。 三长老严格按照刘田所教授的方法去实施,一段时间之后,效果就呈现出来了,患病的族人慢慢减少,直至消失。 而那些已经被不洁之物感染的族人,病情竟然也在慢慢好转,虽然还是死去了不少的人,但从目前的情形来看,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浊河部落的巫没有扛过瘟疫,因为他的年纪太老了,体质本来就很弱,感染瘟疫之后,没几天,他就嗝屁了。 巫的死,让浊河部落有人欢喜有人忧,最欢喜的人要数二长老,这个负责守卫部落,领兵御敌的男人,认为既然巫已经死了,那么他大长老的位置,应当就是自己的了。 但他的希望最后还是落了空,浊河首领将大长老这个位置给了三长老,三长老连跳两级,直接成为了浊河部落里,地位仅次于首领的二号人物,虽然他依然还是掌管贸易,无法承担巫的职责,但由于华部落的存在,部落的贸易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了。 而二长老,因为争夺盐矿,指挥不利,不但没有赢得战争的胜利,反而让浊河部落因为这场瘟疫,蒙受了非常大的损失,不降他的级就已经很客气了,还想升级?那是不可能的。 二长老升级后,更加干劲十足,在他的带领之下,瘟疫被控制住了,在盛夏时节,天气非常炎热的时候,浊河部落的瘟疫就彻底消失了。 整个浊河部落都为这场胜利欢呼庆祝,不洁之物终于彻底远离了他们,他们也终于能过上从前那样,安稳的日子了,至于盐矿,他们不想争夺了。 就是因为争夺盐矿,才在那里招惹到了不洁之物,如果不是因为那座盐矿,浊河部落也不会死那么多的人。 与浊河部落的想法类似,那些想要争夺盐矿,而感染瘟疫的部落,也都认为那座盐矿是个邪恶的地方,他们再也不敢前去争夺,即使没有盐吃,也总比招惹不洁之物,从而死亡要强的多。 既然这些部落全都不要盐矿了,那这座盐矿就自然的落入到了刘田手中了。 当刘田准备派盐工去开采这座新的盐矿之时,几乎所有的头领都劝刘田不要去碰那座要矿,那是邪恶的地方,招惹到了,恐怕会为部落带来灾难。 但只有刘田知道,这并不是什么不洁之物,只是一种病毒而已。 已经过去了两个月的时间,盐矿脚下的尸体早就被野兽们啃食一空了,那些瘟疫病毒也早就消散了。 巨石领着他的弟弟大石,还有十几名盐工,以及一批奴隶前往新的盐矿基地,准备在那里盖一些房子,常驻那边开盐矿。 大石被刘田赦免之后,就一直跟随他的哥哥巨石,帮助巨石管理盐矿,这次发现了一座新盐矿,巨石就准备把他安排到新盐矿上当监军。 新盐矿距离华城更远了一些,步行需要两天时间,而且,没有修路,即使骑马,也需要一天的时间才能抵达。 在这边干活的盐工或者是奴隶是不能每天都回去的,要在这里长期驻扎下来,所以必须要在这里盖房子,而且还得派监工过来监视奴隶们干活,防止他们逃跑。 虽然说,这些奴隶能为华部落干很多活,但为了防止他们逃跑,刘田也是想了很多办法。 首先就是在他们脸上烙字,然后又打造镣铐,锁住他们的腿脚,这两项还不算什么,最大的代价还是派人监视他们。 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无论是在什么地方,只要是奴隶活动的范围,特别是在距离部落较远的地方,比如矿山,或是修路时,刘田总会派很多战士看管他们。 盐矿脚下很快就平整出了一片区域,作为落脚之地,瓦工们开始在这里盖出一些瓦房和茅草屋,供盐工与奴隶们居住。 与此同时,刘田征派奴隶,开始修一条从盐矿至华城的夯土路。 第274章 水灾 浊河部落的灾难还没有结束,他们刚刚在华部落的帮助之下,战胜了瘟疫,浊河部落的族人们还没有来得及松一口气,紧接着,雨季就来临了。 这一年的雨季不同以往,雨季的时间很长,而且,雨下的格外的大,天上电闪雷鸣,倾盆暴雨驱散了厚重的乌云,下的天地间一片惨白。 黄河里的水像无数匹奔腾的野马似的咆哮着,溢出河堤,让每个浊河部落的族人都感到人心惶惶。 他们在黄河边生活了这么久,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大的暴雨,黄河里的水也从来都没有漫过河堤,这让他们感到深深的不安。 田里的大麦都已经成熟了,快要到了收获的时节,要是河水太大,漫过河堤,冲垮了麦子,那今年整个浊河部落就只能重新进入林子里去狩猎来过活了。 对于这样的天灾,他们束手无策,根本就毫无办法,只能跪地祈求上天,让雨停下来。 但是祈求上天,并没有取得太大的效果,这雨时大时小,不间断的下着,反正就是没有要停的意思。 雨水漫过河堤后,就往低处流去,处于低洼处的麦田首先就遭了殃,而且水势越来越大,哗啦啦的灌向麦田,很多麦子都被雨水给冲垮了,像无根的浮萍那样,在水里飘着。 住在高处的浊河部落,暂时没有受到水灾的影响,但站在坡上,看着那些被淹没的麦田,他们的族人感到一阵阵的心痛。 这是他们辛辛苦苦种植的粮食,就快要被一场大雨给毁掉了,而他们却无能为力,因为没有哪个人能将洼地中的水给排出去。 面对大自然的力量,他们只能被迫接受。 遭遇水灾的不仅仅是浊河部落,这场铺天盖地的大雨席卷了整片平原,因此,大大小小的部落都遭遇了水灾,甚至有一些住在低处的部落,整个部落都被大水给淹了,他们居住的茅草房子也被大水给冲垮了。 农田更是淹没在了大水之中,成了一片汪洋,别说粮食了,就算一棵稻秧也看不到了。 此时,刘田正站在城头上,望着遮天的雨幕,雨幕中,一些农夫和奴隶们正在扒开农田的缺口,让快速蓄积起来的雨水流出农田,流入附近的沟渠中。 相比于其他部落,华部落的灾情就小了很多。 这几年,华部落一直在不断的兴修水利,华城周围以及纵横交错的挖了好几条沟渠,这些沟渠在雨季来临时,起到了良好的排水蓄水功能。 再加上环绕华城的宽百来米,深数十米的护城河,就算是这一次百年不遇的大暴雨,华城周边的农田也只有很少一部分处于低洼处的农田被雨水给淹没了。 而华城内部,更是用铜管铺设了较为发达的排水系统,雨水经过铜管流入护城河里,城内也并没有被暴雨给淹没。 华部落的族人面对这样的暴雨,并没有像其他部落那样人心惶惶,他们该干什么,还干什么,这样的雨季没有让他们感到焦虑,一是因为,他们住在坚固的瓦房里,而且家里存了足够多的粮食,即便大雨将农田全部淹没,颗粒无收,家里储存的粮食也足够他们度过整个冬季了。 二是因为,在雨季来临时,刘田就对族人们说过了,就算是发生了水灾,农田被淹了,大家今年收不到粮食,或是家里没有粮食吃了,也不用害怕,公仓内这些年通过交易积累了数十万斤粮食,而且,牧城那边还有十多万头牲畜,部落是不会让他们挨饿的。 正是有了这样的底气,华部落的族人才能在这样的水灾面前气定神闲。 对于华城和牧城,刘田并不是很担忧,他目前最担忧的还是谷城,谷城不但种植了粮食,而且还没有华城这么发达的水系,那边仅有一个彭泽湖,这么大的雨,农田里的雨水肯定是无法排出去的。 谷城面对这样的水灾,确实也都束手无策,不过好在,城内的排水系统和华城一样,都铺设了铜管,城内倒没受到水灾,至于农田,这一季的稻谷没有就没有了吧,反正谷城的居民每家每户都存了不少粮食,而且,就算家里没有粮食的,也可以去彭泽湖里捕鱼为生,肯定是饿不着。 不过,就算是这样,风还是派人来到华城,向刘田汇报了谷城的水灾情况。 谷城有差不多一半的农田被大水给淹了,还好,靠近彭泽湖的农田,在抢救之下,挖了沟渠,把农田里的积水引入了彭泽湖里,算是保住了一部分农田。 这场大雨持续了半个多月,才停了下来,阳光重新普照大地,漂亮的彩虹挂在天边,但是大雨让河流绝了堤,大水淹没了很多部落,他们的房子,农田全部被大水给冲毁或是淹没了,储藏的食物也被大水给冲走了。 房子需要重建,农田被毁,这对于刚刚步入农业化的部落来说,简直就是毁灭性的打击。 整个平原上,到处都是雨水,没有发达的水系,这些水只能全部积在地面上,一片汪洋。 这些积水无法很快的排出去,浊河部落的农田里,那些生长旺盛的大麦,经过雨水长时间的浸泡,已经发霉腐败了。 浊河部落住在高坡之上,黄河决堤后,河水并没有淹到部落,但高坡下面的麦田全部被淹了,高坡上的土地面积很小,他们大部分的农田都在高坡下面。 这个地方,虽然土地肥沃,很适合种植粮食,但也面临着黄河决堤的风险。 高坡上的农田基本完整的保留了下来,但那一点点农田,能收获的粮食十分的有限,根本不足以支撑整个部落度过一个冬季。 因为种植粮食,浊河部落的族人长久不狩猎,他们对狩猎已经很生疏了,虽然浊河首领也派出战士外出狩猎,但以他们那样的武器,以及比较生疏的狩猎技术,捕到的猎物也很有限。 “首领,如果我们再弄不到足够多的粮食的话,恐怕我们的族人没法安稳的度过这个冬季了!”大长老对浊河首领说道。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我们的大麦全部被水淹了,到处都是水,连外出狩猎都变的很困难,我们除了能在那些可恶的雨水里面捞到几条烂鱼臭虾之外,还能去哪里弄到食物?”浊河首领唉声叹气的说道。 “要不我们去求一求华首领,让他借点粮食给我们,大不了等明年我们的大麦成熟了,再还给他们,借多少还多少,这总可以吧!”大长老说道。 浊河首领问道,“这能行吗?我们现在一无所有,以前我们浊河部落从来都没有缺过粮食,都是我们拿粮食出去交易换东西,没想到现在却要向别人借粮食,这真是我从未想过的问题。” 大长老自信的说道,“首领,我去试试看,我想以我们与华部落的交情,华首领一定愿意借粮食给我们度过这个难关。” 浊河首领皱着眉头,点了点头,说道,“那好吧,你就去一趟华部落吧,希望你说的法子能够起到效果。” 大长老带着任务,淌着路面的积水,艰难的来到了华城,见到了让他震惊的一幕。 华城的城门处,排了长长的一支队伍,从着装上来看,他们全部都是外部落的族人。 这支队伍一直延伸至护城河的石板桥上,城门内部,能看到华部落的战士,手里拿着武器站成两排,在维护治安。 第275章 借粮食 城门被长长的队伍给堵住了,大长老进不去,他找到一个排在队伍末端的男人,问道,“你们排这么长的队伍,这是在干什么?” 这个男人看了看大长老,说道,“来借粮食啊,我们的农田被大水给淹了,粮食全毁了,华部落愿意借粮食给我们度过这个冬天。” 大长老一听这话,不禁大喜,他这次前来华城,本身也是想要向华首领求助的,现在好了,华部落竟然肯主动借粮食给这些受灾的部落,这真是让他感动的眼泪都快流下来了。 大长老喜滋滋的排在了队伍的末端,他已经想好了,既然华部落肯借粮食,那他就多借一点,借他个十万八万斤的粮食,这样的话,勒紧裤腰带,节省点吃,还是能让所有的族人安稳度过一整个冬天的,当然,如果华部落愿意的话,再多借一些也无妨,最好能借二十万斤粮食,那样的话,就算敞开来吃,一天吃两顿饭,也能保证族人在冬天不挨饿。 大长老这样想着,不断有借完粮食的外部落族人从他身边走过,离开了华城,他们有些借到了粮食,有些则空着手,这不禁让大长老有些疑惑。 华部落好心的肯借粮食,居然还有人空着手离开,这让他不是很理解。 就在这时,大长老见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而那个身影也正好转头看到了他,大长老朝那人挥了挥手,喊道,“大力兄弟。” 大力咧嘴一笑,走了过来,拉着大长老的手,说道,“三长老,哦,不,现在应该是大长老了,你怎么也在这里排着队?你也是来借粮的吗?” 大长老苦笑着说道,“是啊,大力,我们浊河部落的农田也全部被大水淹了,你知道的,大麦是不能被水泡的,一泡就没用了。” “大力,我真是羡慕你们华部落,这么大的雨,你们竟然一点也没遭灾,这真是让我想不明白,难道真的是上天在护佑你们华部落吗?” 大力呵呵一笑,说道,“大长老,并不是上天在庇佑我们华部落啊,我们华部落领地中下的雨,并不比你们浊河部落的小,但我们早就做好了应对水灾的准备,这完全就是我们首领的智慧,你看那边……” 大力指着远处的那些河流,继续说道,“是我们开挖的那些河拯救了华部落,我们一直在挖河,挖沟渠,挖水塘,挖护城河,为的就是在水灾来临时,能将积水引出去,防止农田被大水淹没。” “大长老,现在你明白了吧?在有农田的地方,一定要多挖一些河流和沟渠。” 大长老低头沉思着,点了点头,感慨的说道,“大力,我明白了,河流能把水给导出去,等熬过这个冬天后,我们浊河部落也会像你们华部落那样,多挖一些河流。” 大力拍了拍大长老的肩膀,给了他一个鼓励的眼神,然后对他说道,“大长老,你跟我来吧,不用在这里排队了,我带你去借粮食。” 大长老跟着大力进入了城内,因为有大力领着,守卫们也就不再拦阻。 进城之后,就出现了一张木案,木案后面坐着一个头发花白的先生,他正在用毛笔在白纸上记录着什么,木案前面,一个外部落的男人垂手站立着,眼睛紧紧盯着先生的笔,一动也不动。 老先生慢吞吞的写完后,仔细看了一遍,然后将纸移向男人,指着落款处,对他说道,“刚才我说的,你都听清楚了吧?这个是借条,沾点猪血,在这里摁个手印吧!” 男人老老实实的把大拇指放在旁边的猪血罐子里沾了沾,在白纸上摁了个血手印。 等两张借条都摁完手印,老先生将一张借条还给男人,对他嘱咐道,“拿着这个借条去公仓那边领粮食去吧!” 说完,他将另一张一模一样的借条小心翼翼的放进了一个木匣子里。 看着这一幕,大长老不解的看了看大力,问道,“大力,这是在干什么?” 大力呵呵一笑,说道,“哦,这位老先生是在写借条,就是说,你们借去的粮食,什么时候归还,还多少,我们首领说,这叫书面约定,有了这个,就不怕借出去的粮食收不回来了。” “大长老,希望你能理解,毕竟,我们华部落的粮食,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这些全部都是我们的族人辛辛苦苦种出来的,为了借粮食给你们,我们的族人还自愿拿出家里多余的粮食来帮助你们呢!就是我大力,也拿出了几万斤粮食出来了,就为了帮助你们这些受灾的部落。” 大长老闻言,甚是感动,他走到那位老先生跟前,说道,“我要借粮食。” 老先生赶紧取过一张白纸,刚要下笔写,突然像想起来什么似的,说道,“我得先跟你说清楚,这也是我们首领千叮咛万嘱咐,让我一定要和你们说清楚!” 说到这里,老先生清了清嗓子,像是在背诵课文似的,说道,“我们华部落非常愿意帮助你们这些受灾的部落,愿意拿出粮食借给你们,不过,首先我们得约定好,借给你们的粮食,必须在一年内还清,而且还要付百分之十的利息,你同意吗?同意的话,我现在就开始写借据!” 大长老听的也是一头雾水,他问道,“利息?什么是利息?还有那个什么百分之十又是什么意思?” 老先生很有耐心,他解释道,“简单的说,就是你借十斤粮食,还的时候要多还一斤粮食,借一百斤粮食,还的时候就要多还十斤,以此类推,明白了吗?” “哦,还有,借出去的粮食加上利息,你们必须要在一年内还清,否则我们有权上门追讨哦。” 大长老扳着手指头算了半天,然后瞪大了眼睛,说道,“这么说,要是我借十万斤粮食,等归还的时候,不是要多还一万斤粮食?” 老先生点了点头,说道,“没错!” 大长老这时才明白,为什么有很多人都空着手离开,想必是这利息让他们负担不起,才决定放弃这次的借粮机会。 他在心里暗骂华部落心黑,趁火打劫,但他表面上还是装作若无其事,虽然这利息有点高,但为了部落,他也只能默默的忍受下来。 “怎么样?我的话你听明白了吗?借还是不借?我们华部落可不会强迫你借的哦。”老先生问道。 大长老咬了咬牙,说道,“借!我要借十万斤粮食!” 他想的很清楚,无论如何,粮食是必须要借出来的,至于归还,多出的一万斤粮食对于拥有上万亩农田的浊河部落来说,还起来也并不是难事。 等明年田里长出粮食了,这区区一万斤粮食算得了什么。 老先生问明了大长老所在的部落,然后在借据上写上,浊河部落借粮食十万斤,利息粮食一万斤,一年内还清! 写完后,他就把借据移到大长老跟前,让大长老沾了猪血,在借据上摁了手印。 大长老拿着借据对大力说道,“大力兄弟,粮食暂时放在这儿,我得回部落叫一些人过来运粮食!” 大力笑着说道,“阔以阔以,不过,大长老,你得快去快回,借粮食的人有很多,要是来晚了,怕粮食会被其他部落借完!” 大长老点了点头,带着他的族人开始返回浊河部落,一路上,他们根本就不敢休息,一路连喘带跑的回了部落。 第276章 兴修水利 大长老回到部落后,就跟首领汇报了向华部落借粮的事,浊河首领没有反对大长老做出的决定,因为,部落里的粮食越来越少了,再过一段时间,怕是连他自己都没有粮食吃了。 取得首领的同意后,大长老又屁颠屁颠的跑去叫人,领着一大帮族人浩浩荡荡的赶往华城背粮食去了。 华城的公仓里,这些年来,储存了差不多三十万斤粮食,这一次对外借粮,是刘田和部落里的几位头领共同商量出来的结果。 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决定,主要出于两方面的考量,一是,华部落的族人,几乎每家每户都有存粮,即使碰到天灾,收不上来粮食,家里的存粮也能支撑一年的时间。 二是,公仓里的存粮,有很多是以前年份的陈粮,垫在最下面的粮食,有发霉变质的趋势了,得尽快将它们给处理掉。 基于这两点,加上这一次的水灾,让很多部落都遭了灾,大家商议之后,就做出了借粮的决定。 对于家里存粮足够多的族人,刘田还号召他们将多余的粮食拿出来外借,这样的话,既能处理掉快要霉变的陈粮,在来年时,还可以收取一定的利息,两全其美。 于是,一些富裕的人家就将自家多余的粮食拿了出来,充进公库,外借出去了。 一些小的部落,借的粮食比较少,多则万斤,少则几百斤,一次性借十万斤粮食的,也就浊河部落一家。 大雨停了之后,缺少水系的路面,积水不能很快的排出去,到处都是水汪汪的,有些低洼处,水还特别深,不小心的话,很容易就掉进去,再也上不来了。 所以,这段时间,华部落外出的族人很少,他们大部分时候,也只是在部落周围活动,不敢涉水去更远的地方。 虽然华部落族人们没有遭受水灾,但这样大的水灾还是影响了他们的活动范围,特别是经营马车生意的嘎,和经营大粪生意的离,在这样的水灾面前,他们也不得不停止了自己的生意,老实的待在牧城。 这场大雨让离的生意受到了不小的冲击,牲畜们的粪便被大雨冲的一干二净,他已经有差不多一个月没有出去捡拾粪便了,捡不到粪便就意味着他没有收入,这让他感到焦虑,等到了冬季,不种植庄稼了,就没有人愿意买肥料了。 今年他的收益不少,家里堆积了不少粮食,够他们一家度过一整个冬天了,但人的欲望是无限的,这个时候正是庄稼即将成熟的时候,也是最需要肥料的时候,如果现在能多卖一些粪便,也能多挣一些粮食。 但现实情况让他不得不提前结束今年的生意了,就算现在雨停了,他也没法将储存的肥料卖出去,外面的路全是积水,夯土大道也淹没在了深深的积水中,哪处深,哪处浅,他根本就看不出来,要是一个不小心,掉进深水里,不仅粪车不保,可能连自己的小命都会丢掉。 洪水也几乎断绝了华城与其他两座城池的联系,主要是三座城池间的距离太远,路也被水淹了,根本就没法骑马,走路的话,需要绕道而行,要走很长时间不说,还得提防掉进水坑里。 洪水终于慢慢退去了,华城积累的几十万斤粮食借出去了一大半,公仓里剩下的都是今年收割的新稻,这些新稻晒干后,用麻袋装起来,堆放进粮仓里,这些新粮能放的住,短时间内不怕它们会霉变了。 由于水灾,华部落也有一部分农田被淹了,所以收成并没有往年的好,整个部落,包括华城和谷城两座城池,一共上交的粮食也只有三十万斤而已,足足比去年少了一半。 这主要还是谷城那边的农田受灾比较严重,等洪水完全退去后,刘田就打算在谷城新修水利,以往光想着利用彭泽湖来调配水资源的想法,是不太现实的。 旱年可以使用彭泽湖里的水来灌溉农田,但遇到了水灾,彭泽湖就变成了洪水猛兽,淹没农田。 不但是谷城,刘田觉得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所有部落,都应当有防灾的意识,毕竟现在,有很多部落已经进入了农业时代,种植农田,不能只靠天收,也要通过人为的力量去做出一些改变。 对于这个时代的人类来说,可能觉得天灾是人力所无法抗衡的,但对于从现代穿越过来的刘田来说,有很多自然界的东西,是可以通过人力改变的。 不说彻底改变大自然,起码能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改造。 刘田召集起周边所有进行农业种植的部落首领,将他们召集到华城来,举行了一场非常重要的会盟。 这一次的会盟不是选举武林盟主,也不是选霸主,主题就是为了预防水灾。 因为有了前车之鉴,凡是被邀请的部落,都很积极的来到了华城,毕竟,这是关乎各自部落生死存亡的大事,不由得他们不上心。 参加会盟的部落一共有二十二个,刘田对这些首领们说,让他们各自负责自己领地中,水渠的开挖工作,根据各自的能力去开挖河道,像浊河部落那样种植了几万亩农田的大型部落,自然开挖的河道要多一些,宽一些。 而那些只种植了上千亩,甚至只有几百亩农田的小部落,就可以少挖一些河渠,根据自己的能力去办。 但只是各自部落在自家领地挖河渠,肯定是满足不了治水需求的,毕竟,每个部落的领地就只有那么大,更多的地方是无主之地,没有人管,还需要有一条主河道,能够连接每个部落开挖的河渠,将水引入主河道中。 华部落主动承接下这条主河道的开挖工作,这条主河,现成就有,东西走向,很长很长的一条河,不知道源头在哪,也不知道通向什么地方。 只不过,这条河流的河道有点窄,需要拓宽一点,刘田就选了这条河流作为主干道,等其他部落的河渠都挖好后,就连接到这条主河道中,形成一片水系。 这样的话,起码在以后,无论是干旱还是洪涝,这片水系都能起到一个很好的缓冲作用。 劳民伤财的事又来了,不过好在,华部落有很多奴隶,这些奴隶如果不用的话,会每天白白的浪费粮食,反正是岛国的人,能用就绝不能让他们闲着。 对于开挖河道,兴修水利这个大工程,华部落全部都使用奴隶来干活,不仅如此,刘田还将一些奴隶派到其他部落,帮助他们干活,以便尽快完成这个大工程。 在工程开始之前,刘田专门沿着这条无名河道走了一趟,这条东西流向的河道确实非常非常的长,它的上游是在一座大雪山的脚下,雪山上的积雪融化后,形成水流,流入河中。 而它的下游,是在距离大海大约只有两天路程的一片平原上,这里的河道已经非常窄了,只有十来米宽。 整条河流弯弯曲曲的,绕过了十多座高山,还有戈壁和平原。 刘田觉得,将这条几千公里长的河流拓宽,通入大海,至少需要一年的时间,虽然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但还是必须要做的。 各个部落在会盟结束之后,回到部落,就各自开工,开挖沟渠,有一些部落运气比较好,部落附近就有河流,只需要拓宽挖深就可以了,省去了不少力气,而那些附近没有河流的部落,就只能从头开始挖了。 第277章 奇怪的蜂群 兴修水利的工程全面启动后,各个部落依照分工,井然有序地投入到沟渠的开挖之中。华部落更是调遣了大半奴隶,全力拓宽无名河的河道,以增强其泄洪与灌溉的能力。 刘田打算外出一次,去探究更南方的世界,他所生活的这一片区域,是被黄河辐射的中原地带,往北是北方大草原,生活着游牧部族,不过,现在,游牧部族已经被华部落击败,并加入华部落了。 往东十日路程,是一片汪洋大海,那里生活着渔民部落,在华部落强大的影响力之下,渔民部落虽然还是一个独立的部族,但已经算是华部落的一个附属部落了。 再往东,越过汪洋大海,乘船在海中行进六七天的时间,就是海岛,如今也被华部落收入了囊中,在海岛上建立海城,控制海岛,攫取海岛上的资源。 往西,是黄土高坡,种植大麦,生活着浊河部落和原本的巨盐部落,不过,巨盐部落已经被消灭了,加入了华部落。 东西北三个方向,大大小小二三十个部落,都被华部落辐射和影响,在华部落的带动之下,这些部落逐渐的步入了农业社会。 华城的集市,源源不断的将一些农业社会才会出现的东西,输送给这些部落,他们交易陶器和铁器,脱下兽皮衣,换上了麻布衣服,甚至在华部落的引导之下,开始种植起了粮食。 洪水泛滥之后,还是在华部落的带动和帮助下,各个部落开始兴修水利,治理大河,他们渐渐的在改造大自然。 这些部落逐渐的以华部落为核心,在这个野蛮的时代,快速朝着更文明的时代发展着。 不过,在南方地带,很少有人去过,一些部落里的老人说,那里是一片蛮荒地带,不像在这里,有很多人类居住, 而在南方那片区域,丛林密布,野兽横行,至于有没有人类存在,连他们这些已经活了四五十年的老人都不清楚。 不管怎么样,刘田都打算去南方看一看,以如今华部落的实力来说,拥有弓箭和铁制兵器,再厉害的野兽,也得乖乖的躲起来,否则就只能是死路一条。 至于人类,能遇到则最好,要是遇不到,那就算是自己外出旅游一趟了。 部落里有马,那当然是骑着马,刘田肯定不会独自一个人前往那片未知的区域,他肯定要带一些战士一同前往,随身物资也不需要太多,带一些食物水囊,以及兵器就可以了。 刘田选了十二名射术精湛的战士,他们将食物和水囊绑在马背上,每人身上带一张弓,二十支羽箭,以及一杆长枪,就上路了。 如果是在夯土大道上,骑马肯定要快很多,但一路往南走是没有路的,所以,骑马的速度并没有快多少,遇到崎岖不平的地方时,还得下马来牵着马走。 不过,总体上来说,骑马比走路肯定是要省力很多的。 往南走了差不多一天的路程,他们就进入了蜂部落的领地范围,这个部落就是之前犬过来为华部落交易蜂蜜的部落。 这是个不太喜欢与外界联系的部落,所以,当刘田一行人进入蜂部落的领地范围时,立马就被守卫领地的战士给围了起来,他们用敌视的目光看着刘田一行人。 刘田带来的十多名战士也纷纷拿出长枪,横挡在刘田身前。 “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进入我们蜂部落的领地?”对面,一个看似领头的壮汉,用充满敌视的语气问道。 “我们只是路过这里,并不是有意闯入你们领地的。”刘田不想跟这些不认识的陌生人发生冲突,于是就解释道。 领头的战士打量了一下刘田,说道,“你应该是某个部落的首领吧?我想你应该知道,擅自闯入别的部落,是要付出代价的!” 刘田眉毛挑了挑,冷笑一声说道,“没错,我是华部落的首领,不知道你想让我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那人一听是华部落,立刻大吃一惊,他放下手里举着的石矛,问道,“华部落?就是那个会制陶的华部落吗?” 刘田见这人的语气缓和不少,点了点头,说道,“没错,就是那个华部落。” 那人向他身后的战士使了个眼色,让他们都放下了手里的武器。 领头的战士回头冲刘田咧嘴一笑,说道,“不好意思,华首领,我叫厉,是蜂部落的战士头领,我们蜂部落向来不喜欢与外部落打交道,因为我们以前遇到过不少狡猾的家伙,他们骗了我们的蜂蜜。” “不过对于华部落,我们还是非常乐意交往的,你们制作出来的陶器,让我们的蜂蜜能够得到很好的保存,喜欢甜食的老鼠和蚂蚁再也无法破坏我们的蜂蜜了。” 气氛完全缓和了下来,刘田让战士们收起自己的武器,笑了笑说道,“确实,陶器是一种非常完美的容器,它能装很多东西,不过,你们的蜂蜜,也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甜食。” “你们为什么不去我们华部落的集市?带上你们的蜂蜜,到集市上交易,一定非常受欢迎!” 厉叹了一口气,说道,“哎,不瞒华首领,最近我们蜂部落出了一些状况,部落里的蜜蜂无缘无故的死了一大批,导致我们的蜂蜜减少很多,已经没有多余的蜂蜜能够拿出去交易了。” 本来,刘田是不想管这种闲事的,但蜂蜜在这个时代来说,确实是不可多得的甜食,要是蜂部落不再养蜂了,恐怕以后就再也吃不到蜂蜜了。 “难道你们没有试着寻找原因吗?你们养了这么长时间的蜜蜂,应该知道蜜蜂无缘无故死亡,可能是哪些原因吧?”刘田问。 厉解释道,“当然,我们找了原因,但没有任何结果,一开始,我们以为是有胡蜂或是熊袭击了蜂群,但没有发现它们的踪迹,而且,就算是被胡蜂或是熊袭击了,蜂群也不至于会突然大面积的死亡,它们像是被毒蛇咬了似的,没有任何外伤的死去了。” 听了厉的解释之后,刘田觉得,蜂群应该不是被外力所伤害,而极有可能是中毒了。 “华首领,请跟我来,我们一起去见见首领,如果能得到你的帮助,我相信,蜂群死亡的真相肯定能找出来。” 刘田没想到厉竟然会这么信任他,于是就点了点头,跟着他进入了蜂部落。 当刘田踏入蜂部落的那一刻,一股香甜的味道钻入他的鼻孔中,让他不禁深吸了一口气。 然而,刘田的注意力很快就被那些蜜蜂吸引住了。他惊讶地发现,尽管蜂部落里确实有大量的蜜蜂,但它们的行为却有些怪异,通常情况下,蜜蜂们总是忙碌地在花丛中飞舞,采集花粉,然后迅速飞回蜂巢。 但在这里,这些蜜蜂却显得异常安静,它们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嗡嗡嗡地四处飞舞,而是静静地落在地上,行动迟缓地慢慢爬行着。 更令人诧异的是,有些蜜蜂甚至完全静止不动,就像被某种神秘的力量麻醉了一般。它们的身体微微颤抖着,翅膀也无力地垂落在身旁,仿佛失去了所有的活力。刘田不禁心生疑惑,这些蜜蜂究竟怎么了?为什么它们会如此反常? 这些都让刘田感到很可疑,厉觉察到刘田表情的变化,解释道,“这样的状况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了,它们整天都无精打采的,也不去采花粉了。” 刘田点了点头,现在他已经能非常肯定,这些蜜蜂一定是中了毒,只不过,中的是哪种毒,他现在并不清楚。 第278章 抓捕元凶 在见过蜂首领后,刘田就去蜂巢旁看了看,试图寻找到一些蜜蜂产生中毒症状的蛛丝马迹。 他来到蜂部落养蜂的空地处,那里有很多一截一截中空的木头,这些木头就是蜂巢了。 经过一番仔细的观察,刘田在那些蜂巢旁边发现了一些浅棕色的粉状物质,这些粉状物质分散在蜂巢周围,如果不仔细观察,还真发现不了。 刘田捻起一些放在鼻子下闻了闻,一股浓郁的甜腻香味涌入了他的鼻腔中,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这种甜腻的香味,刘田很熟悉,这是曼陀罗花粉的气味,含有剧毒。 这些花粉撒在蜂巢周围,它的甜腻香味正好被蜂蜜的甜味遮住,如果不仔细分辨,根本就不会发现。 这片空地上有不少蜂巢,粗略一数有上百个,刘田挨个查过去,发现每个蜂巢的周围都有一些这样的花粉,花粉的量并不多,但土蜂们长期吸食,也是肯定会中毒的。 “我想我已经找到这些土蜂中毒的原因了。”刘田手指上沾着一些花粉,对厉说道。 厉看着刘田手指上的花粉,问道,“你是说,这种花粉有毒?” 刘田点了点头,回答道,“没错,这是曼陀罗的花粉,含有剧毒,别说是蜜蜂了,就算是人,少量吸入,都会中毒,轻则全身麻痹,动弹不得,重则甚至会丧命。” 厉仔细观察了这种花粉,皱眉说道,“奇怪,这种花粉,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不知道它们是从哪里来的。” “有可能是随风飘过来的,也有可能是人为故意撒在这里的。”刘田分析道。 “反正在这附近,我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花粉,而且,如果是风吹过来的,为什么只有蜂巢这里有,部落里却没有?”厉想了想,说道。 刘田点了点头,赞赏的说道,“嗯,你分析的有道理,那极有可能就是人为故意撒在这里的,想要毁掉你们辛辛苦苦养起来的蜜蜂。” “你们有和其他部落结仇吗?”刘田又紧接着问道。 厉摇了摇头,说道,“华首领,我之前就跟你说过,我们蜂部落不喜欢与外部落接触,别说结仇了,就是平时交往的部落都很少。” 刘田皱眉思索了一会儿,突然问道,“会不会是部落内部的族人所为?” 厉说道,“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也好办,负责养蜂的族人只有那么三四十个,这个地方,除了养蜂人之外,其他人不会来这里,这些土蜂如果不小心的话,很容易就会被蛰伤。只要把这些养蜂人召集起来,审问一下,一定就能找到下毒的人。” 刘田想了想,反问道,“要是不承认怎么办?毕竟,有好几十人呢,只要死不承认,我认为,你们还是查不出这毒到底是谁放的。” 厉挠了挠头,没了主意,他看向刘田问道,“华首领,那你说怎么办?你有什么好主意吗?” 刘田微微点了点头,然后将他想好的办法悄悄的告诉了厉。 刘田暂且先在蜂部落住了下来,过了两天,蜂部落开辟了一块新的养蜂地,在这里安置了很多中空的木头,利用储存的蜂蜜吸引土蜂,短短几天时间,就有一大批土蜂飞到了这里,开始在那些中空的木头内部筑巢。 为了能抓住元凶,不打草惊蛇,原先老的养蜂地被彻底放弃了,那些中了毒的土蜂大批大批的死亡,中毒不深或者幸运的未中毒的,也都离开了老巢,飞往新巢。 刘田一直在密切注视那些养蜂人的动向,但一连好几天,他并没有觉察到异常,就在刘田疑惑,这件事是不是蜂部落内部人员所为时,在一个月圆之夜,他终于发现了下毒之人。 为了抓住下毒的人,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在距离养蜂地不远的地方,一棵枝叶繁茂的大树上,一直隐藏着两个华部落的战士,他们两两一组,轮流值夜。 这两个战士,一个坐在高处的枝桠上,另一个则坐在低处,透过树枝间的缝隙,注视着那一片养蜂地。 “兄弟,都这个时候了,看来今天晚上又没有收获了,不如早一点睡吧。”坐在高处的那名战士打了个哈欠说道。 “首领嘱咐过我们,让我们一定要看好了,千万不能睡着了,我劝你还是好好的看着,要是让首领知道我们在值夜的时候睡着了,非得扒我们一层皮不可!”另一名战士说道。 “都一连好几天了,那个下毒的人都没有出现,依我看,首领这一次恐怕是判断有误,说不定下毒的人根本就不是那些养蜂人。”坐在高处的战士不以为然的说道。 “不可能,首领怎么可能会错!咱们跟了首领这么多年,难道你还不知道首领的厉害吗?说实话,我活了这么大,还真没见过哪个人有首领那样的智慧,如果不是首领,我们华部落怎么可能会有今天?” “无论如何,我对首领的崇拜之情都如那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在低处的那名战士一脸崇拜的说道。 高处的那名战士翻了个白眼,对于风发明的这句已经在整个华部落流传开来的口头禅,每次听到他都会起一身的鸡皮疙瘩,虽然他也很崇拜首领,但他觉得没有必要说出来,只要能忠心于首领,那就是对首领最大的崇拜。 他刚想开口挖苦几句,树枝间突然传来一阵哗啦啦的响动,低处的那名战士已经跃到了树下,他朝远处看去,借助月光,分明看到一个人影晃动在那些新筑起的蜂巢之间。 高处的战士所处的位置太高,他没法一下子跃到地上,只好顺着树干哧溜溜的滑到了地面上。 那个准备撒毒粉的人影看到身后的异常后,立刻拔腿就跑,华部落的两名战士跟在后面追,那个人影一下就窜进了一片茂密的丛林里,正当他以为逃脱的时候,没想到四周突然亮起了火把,把他给围了起来。 所有人都没想到,撒毒粉祸害土蜂的竟然是个女人,这个女人确实是蜂部落几十名养蜂人中的其中一位。 蜂部落的养蜂人中,男人和女人的比例差不多,各占一半,而培养这些养蜂人并不容易,往往他们从很小的时候起,就会被选出来,待在蜂巢旁边,与这些土蜂打交道,因为蜂部落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蜂蜜,因此这些养蜂人的地位要比一般的族人更高一些。 “你为什么要毒害这些与你日夜相伴的土蜂?”厉领着一班战士将这个女人团团围了起来,质问道。 “我……我没有,我只是不放心这些新巢,特意来看看它们,我没有给它们下毒。”女人还想辩解。 “来看看?呵呵,这大半夜的,你能看到什么?” 很快,战士们就从她身上搜出了一些用草叶包裹的严严实实的曼陀罗花粉。 厉冷笑一声,拿起一包曼陀罗毒粉,厉声问道,“这些是曼陀罗花粉对吗?它们含有剧毒,你就不要再狡辩了,我们前几天就已经发现了这种毒粉,你还是老实交代吧,为什么要毒害这些土蜂!” “只要你老实交代,我们说不定还能饶了你,要是你不说的话,哼哼……” “那只好让你尝一尝火烧的滋味了!” 一听到火烧这两个字,女人立马吓的面无人色,她扑通一声跪了下来,求饶道,“不,不要烧死我!我说,我什么都愿意说出来!” 第279章 男人的来历 用火烧死,这是最大的酷刑了,所以这个女人把所有的罪行都招了出来。 据这个掌握了养蜂技术的女人所说,她是在三个月前,那时正是春季,百花盛开之时,也是诱蜂最好的时节。 当时她正在部落新开辟出来的一片养蜂地布置诱蜂所使用的空心木时,这片养蜂地的位置就在不远处的山脚下,当时那个地方只有她一个人,一条土黄色的毒蛇咬了她一口。 刚开始被咬的时候,她并不知道那条蛇有毒,她只是在小溪边简单的清理了一下伤口,准备返回,当她从小溪旁边站起来时,她突然有种想要呕吐的感觉,并且眼睛发黑,然后就一头栽倒,什么也不知道了。 当她再次醒来之时,她发现自己正在一个山洞里,那个山洞里住着一个男人,这个男人的脸受过很严重的伤,一道道触目惊心的伤口让人无法辨认出他的容貌。 女人醒来之后,很感激这个男人救了她的命,她很想报答这个男人,但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方式。 男人问女人是不是蜂部落的族人,女人告诉男人,她确实是蜂部落的族人,并且还是养蜂人,她问男人喜不喜欢吃蜂蜜,如果喜欢吃,她就会送一些蜂蜜来给男人吃,当做报答。 男人沉默了很长时间,然后就对女人说,他一点也不喜欢吃蜂蜜,但是他希望女人能帮他一个忙。 女人就问他需要帮什么忙,并且还保证,只要她能做的到,她就一定会帮忙。 男人就递给女人一个树叶包,并告诉她这是一种花粉,希望她能把这些花粉撒进蜂巢里。 女人想要知道这个树叶里面包着的是什么东西,男人告诉就老实的告诉她,这是曼陀罗的花粉,含有剧毒,只要将它们撒进蜂巢里,那些蜜蜂就会中毒而死。 听闻这话,女人顿时大吃一惊,她不可思议的看着男人,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男人很冷漠的告诉女人只要按照他的话去做就可以了,其他的事不要管,如果她不愿意的话,那就算了,就当他从来就没救过她。 女人最后咬了咬牙,还是答应了男人的要求,毕竟,如果不是这个男人,她现在已经是个死人了,女人认为自己不是个忘恩负义的人,既然男人救了她,她就必须要报答男人的救命之恩。 女人最后说道,“正如你们所看到的那样,我为了报答那个男人的救命之恩,就把曼陀罗的花粉撒在了蜂巢周围。” 刘田问,“那你为什么没有按照那个男人的要求,将曼陀罗的花粉撒进蜂巢里,而只是撒在了蜂巢周围?” 女人回答道,“那些土蜂毕竟是我一手养起来的,我实在不忍心杀死它们,我当时存了一丝侥幸心理,希望我的做法不会造成土蜂的死亡。” “但我没想到这种花粉的毒性会这么强,花粉撒过后,那些土蜂一开始只是精神不振,不再去采花粉,但慢慢的,一些土蜂开始陆续死去,蜂巢周围出现了很多土蜂的尸体。” 说到这里,女人开始呜呜呜的哭了起来,也不知道是因为伤心,还是因为害怕。 “哼!你这个愚蠢的女人,你这么做会将我们蜂部落给毁掉的!把她绑起来,烧死她!”厉愤怒的下令道。 “不,不要这样!求求你,不要烧死我!我以后再也不敢了。”女人凄厉的哭喊着。 “像你这样危害部落的女人必须要死,谁知道你以后还会干不干其他的坏事!” “等一等!”刘田制止了厉,然后对那个女人说道,“只要你肯带我们去找到那个男人,我们就可以饶你一命!” 女人像是得到了一根救命稻草,她擦了擦眼泪说道,“好,我现在就可以带你们去找到他!” 到了这个时候,女人已经彻底明白了,那个男人救她,只是为了利用她下毒而已。 女人带着刘田,还有厉和一群蜂部落的战士来到山上,那个男人住在这座深山里的一个隐蔽的山洞里。 当女人带着一大帮人找到这个山洞的时候,那个男人正好从山上采草药回来,他正坐在山洞门口把一些绿色的草叶子放在小石臼里面捣出汁液。 当这个男人发现有一大帮气势汹汹的人朝山洞冲过来的时候,他只愣了一会儿,然后立刻起身,拔腿就跑。 男人的脚像是受过伤,跑的时候一瘸一拐,所以跑的并不快,很快就被追兵给抓住,押到了厉的面前。 刘田来到山洞门口,看到地上摆着一些不同品种的绿色植物,他只认识茶叶,菊花和枸杞,还有几种绿色的叶子他并不认识。 另外,山洞门口还摆着四只竹筒,每一只竹筒表面都刻画着一种植物,刘田拿起一只竹筒看了看,里面有一些绿色的汁液,应该是盛放草药汁的容器。 “你这个家伙,你为什么要毒害我们蜂部落的土蜂!”厉指着男人的鼻子责问道。 男人发出一阵狂笑,受伤的面部都变的扭曲了起来,笑完后,他冷冷的说道,“厉,难道你不认识我了吗?” 厉先是一愣,然后仔细审视了这个男人的脸部,竟然越看越熟悉。 “是你!” 厉不可思议的瞪大了眼睛,他终于认出了眼前这个男人。 “哼哼,没错,你到底还是认出了我!没想到吧,我竟然还活着。”男人冷笑着说道。 “没想到,我真是没想到,你一个人竟然能活下来,而且,还一直生活在部落附近,没有被族人发现。” 听着两人的对话,刘田感觉有点蹊跷,于是走到厉的面前问道,“厉,他是谁?” 厉于是就对刘田说出了这个男人的来历。 这个男人名叫哀,原本是蜂部落的一名养蜂人,那时,蜂部落的养蜂规模还没有现在这么大,养蜂地差不多只有现在的一半大,那时的养蜂人也没有这么多,只有几个人而已。 所以,在那个时候,蜂部落的每一位养蜂人都十分的重要,他们平时不需要狩猎,也不需要采集,每天只需要照看好那些土蜂,将蜂巢看好就可以了。 哀专门负责一片区域,那里有三十个由空心木做成的蜂巢,每天他都尽心尽责,守护着那些对于蜂部落来说,十分宝贵的蜂巢。 但由于一次大意,哀看守的那片养蜂区域失了火,三十个蜂巢全部被火给烧毁了。 就因为这件事,蜂首领大发雷霆,并将哀赶出了部落,从那以后,蜂部落的族人就再也没见过哀了,他们都以为,哀肯定已经死了,因为,没有哪个人能单独在野外生存这么长的时间。 “你的脸是怎么回事?好像受过很严重的伤。”刘田看着哀脸上的伤疤问道。 他感觉如果只是因为这件事,就将哀赶出了部落,对于蜂部落来说,也算是个损失,毕竟,培养一个养蜂人并不容易。 “我的脸是被狼抓伤的,我被赶出部落后,感到很绝望,不知道要去哪儿,我漫无目的的行走在山林中,想找一个理想的栖息地暂时住下来。” “我在山林里走了两天,在第二天傍晚时,我实在走不动了,于是就找了一个浅浅的山洞,睡在了里面,准备等天亮后再出发,当我睡到半夜时,就听到洞外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我睁开眼睛朝洞外看去,顿时就吓了一大跳。洞外有一双绿油油的眼睛正朝他看过来,跟他四目相对。” 第280章 草药 “我很确信,那是一双狼的眼睛,这种眼神我曾经见过很多次,狡猾凶狠。我很害怕,因为这个浅浅的山洞没有任何遮挡物,我抓起手边的石刀,这把石刀是专门用来割蜂蜜的,对于我这样的养蜂人来说,石刀是不离身的。”哀继续述说着,他的面部表情变的有些狰狞,似乎正在还原那一晚的惨烈战况。 “那匹狼知道山洞里有人,慢慢的靠近,然后就猛扑了进来,我双手握住石刀,在身前胡乱的挥舞着,想要侥幸砍中它的致命处,但山洞里黑漆漆一片,我根本什么也看不见。” “那匹狼直接扑倒了我,我的石刀也脱手不知道掉在了哪里,幸好我反应很快,在倒地的那一刻,用双膝顶住了狼的咽喉,虽然狼嘴暂时咬不到我,但我的脸还是被它锋利的爪子给抓破了。” “我痛的撕心裂肺的叫喊了起来,双膝一用力,把狼顶翻在地,我爬起来就跑出了洞外,慌不择路的逃跑,但人怎么可能跑的过狼,我在往前跑的过程中,被这狼咬住了右腿,痛的我一下栽倒在地,野狼死死的咬住我的右腿,我感觉右腿上的肉都被它给撕扯了下来。” “我感觉今天肯定是死定了,我的右腿受了这么严重的伤,肯定是逃不掉了,而且我感觉自己的脸奇痛无比,野狼的爪子一定把我的脸给抓的稀巴烂,鲜血糊的我眼睛都睁不开。” “就在我绝望的几乎想要放弃之时,我听见了另一个人的声音,那人的嘴里发出了奇怪的声音,像是在说话,又像是在恐吓野兽。” “那野狼听到这声音后,就松开了我的腿,冲着密林里龇牙咧嘴的低吼起来。过了一会儿,从密林里走出来一个人,他的手里拿着一根削尖的长竹筒,用那根竹筒,他把那匹恶狼给赶跑了。” “这位好心人救了我的命,他把我背进了山洞里,用清水给我脸上和腿上的伤口全部清洗了一遍,然后敷上了草药。” “我非常感激这个男人,他看起来和我差不多大,他不仅给我治好了我的伤,而且,在我的伤好的差不多的时候,他还带我去了他的住处,也就是现在这个地方,他独自一人住在这个山洞里。” “那他人呢?”听到这,刘田忍不住问道。 “死了,他在三年前就死去了。”哀痛苦的说道,“他不仅救了我,还教会我使用草药,我非常感激他,但他在死去的那一刻,我却救不了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痛苦的死去。” “他是怎么死的?是生病吗?还是被野兽所伤?”刘田问。 “都不是,他是误食了一种草而死的,那是三年前的一个春天,他带着我去山上采药,在一处断崖旁边,他发现了一种从未见过的草,我们都没有见过这种草,而他认为,这很可能又是一种宝贵的草药,于是,他就摘下一片光滑的叶片想要塞进嘴里。” “我想要制止他,告诉他这种叶子会不会有毒,但他说他在这之前已经尝过很多有毒的草,但都活过来了,就算这种草有毒,他也有办法自救。” “他把那片叶子塞进了嘴里,仔细的咀嚼起来,甚至还闭起眼睛,好像一副很享受的样子,看到这一幕,我都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问他味道怎么样。” “我的话刚问出口,他脸上的表情就发生了变化,变的很痛苦,他哎呦一声,捂着肚子就摔倒在地上,来回翻滚着。” “我知道他种了毒,但我不知道该怎么解毒,看他痛苦的样子,我急的满头大汗。” “他忍着腹中的剧痛,让我拿出刚采的甘草,我把一小把甘草递给他,他囫囵的就把甘草塞进嘴里,咀嚼几下咽了下去,但甘草对这种毒并没有什么效果,他依然感觉腹中像是有很多利刃在割一样。” “我见甘草没有效果,急的没了法子,又把野菊花和金银花塞进他的嘴里,让他吃下去,他吃下去后还是没有效果,我们试遍了身上所有的草药,但都拿这个毒没有办法。” “他最后痛的全身没有了一点力气,连眼睛都快睁不开了,这时,我知道,他要死了,没有人能救他。而他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的一只手伸进怀里,十分缓慢的掏出了一卷羊皮纸,我知道他要把这卷羊皮纸交给我,于是,我伸手接过。” “他慢慢闭上了眼睛,然后就彻底的死去了。” “我在他身边哭了很久,他救了我的命,但我在他快要死去时,却没有办法救他,而且,他还把他最宝贵的那卷羊皮纸留给了我,我当时真是痛苦万分。” 说到这,哀终于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所有人都被这个故事深深打动,不禁为其中的情节而感叹。就连押着哀的那两个战士,也都不由自主地松开了他的手,仿佛被故事中的情感所感染。更有甚者,有几个战士竟然抽抽搭搭地哭了起来,泪水在他们粗糙的脸颊上流淌。 刘田面无表情地看着这一切,心中却暗自思忖着。他突然开口说道:“如此说来,你对草药应该是相当精通的吧?我猜想那卷羊皮纸上所记载的,应该是一些草药以及它们的功效。” 哀闻言,惊愕地看了刘田一眼,似乎没有料到他会如此猜测。沉默片刻后,哀缓缓地点了点头,承认道:“确实,羊皮纸上的确记录了一些草药,但我已经将它藏匿起来了,你们绝对不可能找到它!” 厉在一旁冷笑一声,插话道:“我们对你的那张羊皮纸可没什么兴趣。现在,我要把你带回部落,听从首领的发落!不过,你可别心存侥幸,你毒死了那么多土蜂,必然要为此付出代价!” 哀被带回了蜂部落,刘田看着他,心中不禁涌起一股好奇。尤其是哀口中所说的那张羊皮纸,更是引起了刘田的浓厚兴趣。 刘田心想,如果能够救下这个人,并且说服他加入华部落,那么华部落将会拥有一位医师。这对于部落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收获。 当他们回到蜂部落后,那个男人被直接带到了蜂首领的面前。蜂首领凝视着这个男人,突然,他的眼中闪过一丝惊讶。 “你……你是十多年前被我赶出部落的那个养蜂人!”蜂首领的声音中带着一丝难以置信。 那个男人微微抬起头,与蜂首领的目光交汇。他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似乎对蜂首领的反应并不感到意外。 然而,蜂首领的同情心并没有被激发起来。相反,他对这个毒害土蜂的人充满了痛恨。 “你这个可恶的家伙!竟然敢毒害我们的土蜂!”蜂首领怒不可遏地吼道。 男人只是冷冷的看着蜂首领,没有丝毫畏惧。 蜂首领下令将哀处死,以泄心头之恨。而那个协助哀撒毒粉的女人,虽然在被审问时供出了幕后主使,但她也无法逃脱惩罚。 从此以后,这个女人被剥夺了养蜂人的资格,永远不能再从事与养蜂相关的工作。 在哀即将被处死的时候,刘田找到了蜂首领,他对蜂首领说,“如果你能饶了哀,你们蜂部落的损失,我们华部落愿意赔偿。” 蜂首领对刘田说道,“这个人很可恶,而且他与您们华首领并没有什么关系,虽然他有一身养蜂的技术,但你们华部落并不养蜜蜂,你为什么要救他?” 第281章 营救哀 “这就无需你操心了!”刘田的声音突然拔高,他的目光如鹰隼般锐利,紧紧地盯着蜂首领,其中透露出一丝毫不掩饰的威胁之意。 蜂首领被刘田的气势所慑,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一步,但他还是硬着头皮说道:“可是,他毕竟给我们蜂部落造成了如此严重的损失啊!没有好几年的时间,我们的养蜂规模根本无法恢复到原来的水平。” 刘田冷笑一声,说道:“这个你大可放心!只要你肯放了哀,我们华部落绝对会给出让你满意的赔偿。不仅如此,从今往后,我们华部落的集市将对你们蜂部落完全敞开!你们的蜂蜜可以随时进入华城,与我们的族人,甚至是其他部落的商品进行自由交易。这可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你可不要错过啊!” 蜂首领思忖了一会儿,本着识时务者为俊杰的想法,点头同意了刘田的要求。 哀此刻被囚禁在一间破旧不堪的茅草屋内,四周弥漫着一股潮湿和腐朽的气息。他的心情异常沉重,对生存已经彻底失去了信心。 当那两名蜂部落的战士缓缓推开茅屋的门时,哀甚至没有丝毫的惊讶或恐惧。他只是缓缓地站起身来,步履蹒跚地跟着他们走出了茅屋。 “你们打算用什么方法结束我的生命呢?”哀的声音平静而冷漠,仿佛他早已接受了自己必死的命运,“只求你们能给我一个痛快,让我少受些痛苦。” 然而,那两名战士却对他的问题视若无睹,只是默默地领着他继续前行。 没过多久,他们便来到了蜂首领所居住的茅屋前。这座茅屋相比其他的要稍显宽敞一些,但同样也是用茅草和树枝搭建而成,显得十分简陋。 “果然,你们还是想在首领面前将我处死。”哀的脸上浮现出一种难以言喻的神情,既有无奈,也有一丝释然,“好吧,我已经准备好了。” “你先进去吧,首领在里面等着你。”一名战士面无表情地说道。 哀听到这句话,先是微微一怔,似乎有些意外,但他很快就回过神来,毫不犹豫地抬脚迈入屋内。 屋内,刘田和蜂首领正端坐在石凳上,两人的目光不约而同地落在了哀的身上。 哀走进屋内后,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局促不安,他昂首挺胸,站立得笔直,显得不卑不亢。 蜂首领见状,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笑容,开口说道:“哀,你不用死了,华首领救了你,你跟华首领走吧!” 这句话如同一道晴天霹雳,在哀的耳边炸响。他瞪大了眼睛,满脸惊愕,难以置信地看着蜂首领,仿佛听到了世界上最荒谬的事情。 然而,当他的目光转向坐在一旁的刘田时,却看到刘田正对着他微笑,那笑容中透露出一种让人安心的力量。 尽管哀心中充满了疑惑和不解,但他还是决定相信刘田。毕竟,此时此刻的他,虽然抱着必死的决心,但如果有一线生机能够活下去,又何必去选择死亡呢? 巨大的喜悦之情如潮水般涌上哀的心头,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他再也无法抑制内心的激动,快步走到刘田面前,“扑通”一声跪了下来,感激涕零地说道:“多谢华首领,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才好!” 刘田连忙站起身来,将哀扶了起来,微笑着说道:“报答我的方法很简单,加入我们华部落!我需要你的草药知识来为我们华部落的族人服务。” 哀此时恍然大悟,他终于明白刘田为何如此煞费苦心地要救他一命。原来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而这个原因恰好与他内心的期望不谋而合。 “我非常乐意加入华部落!”哀毫不犹豫地说道,他的声音中透露出一种真诚和坚定。接着,他又补充道:“我也非常愿意为华部落效力!”这句话仿佛是他压抑已久的心声,此刻终于得以释放。 刘田看着哀,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他轻轻地拍了拍哀的肩膀,仿佛是在给予他一种鼓励和支持。然后,刘田转过头,对着蜂首领说道:“蜂首领,非常感谢你能够放了哀。我现在要带他离开了,关于那十万斤粮食,我会尽快安排人手在近期送过来。” 蜂首领听到刘田的话,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他连连点头,表示同意,并说道:“好的,华首领,那就麻烦你了。”对于蜂首领来说,用一个哀就换来了十万斤粮食以及进入华城集市的机会,这无疑是一笔极其划算的交易。 “好好好,华首领,祝你们一路顺风!”蜂首领兴奋地连说了三个好字,他的内心充满了喜悦和满足。 就这样,这次原本顺利的旅途因为这个小小的插曲而不得不暂时中断。刘田带着十多名战士,还有重获自由的哀,一同踏上了返回华城的道路。 对于承诺给蜂部落的十万斤粮食,这可是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必须要立刻着手准备,并尽快给他们送过去。毕竟,华部落如今已经成为了一个极具影响力的大部落,信誉对于部落的发展至关重要,刘田对此自然非常重视。 与此同时,刘田在将哀介绍给几位头领认识之后,便毫不犹豫地开始为他筹备建设医馆的事宜。虽然哀可能无法治愈所有的疑难杂症,但对于一些基础的外伤或是中毒症状,他还是有相当的把握能够解决的。 就在医馆开工建设之际,哀突然提出要带刘田去一个地方。刘田虽然有些好奇,但还是欣然应允。于是,哀领着刘田再次来到了那个他曾经居住过的山洞。 进入山洞后,哀径直走到最里边,靠近右侧的岩壁处。刘田定睛一看,只见那里有一个非常狭窄的小石洞,洞口被一块岩石紧紧地塞住。这块岩石与小石洞之间几乎没有丝毫缝隙,如果不是特别仔细地观察,根本就无法发现这处岩壁上竟然隐藏着一个小石洞。 哀小心翼翼地取下塞住洞口的岩石,随着岩石的移动,一个小小的石洞显露出来,洞里静静地躺着那卷被哀视为珍宝的羊皮纸。 哀轻轻地将羊皮纸取出,捧在手心,仿佛它是世界上最脆弱的东西。他的声音中透露出对这卷羊皮纸的珍视,说道:“首领,这卷羊皮纸上记载的草药,您想看一看吗?” 刘田微笑着摇了摇头,他的目光落在哀手中的羊皮纸上,但并没有伸手去接。他说道:“不用了,这是你私人的绝学,我不便观看。而且,说实话,对于草药以及它们的功效,我也不是很熟悉。这卷羊皮纸,你要将它保存好,回到部落后,我会让人将上面记载的草药复制,然后装订成册。这样的话,就不怕原件会遗失了。” 哀听了刘田的话,眼中闪过一丝惊讶和欣喜。他说道:“您是说誊抄一份吗?这我倒从未想过。如果能用一张新的羊皮纸誊抄一份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我手上的这一份,因为年代久远,已经有些破损了,我想,再过几年,上面的画可能都要看不清了。而我并不知道怎样才能在羊皮纸上画出画。” 刘田笑了笑,说道,“誊抄的话,速度太慢了,我们有专门用来复制的工具,这个工作就无需你操心了,回去后,你只需要坐诊看病就可以了,当然,你还有个任务,就是多收几名徒弟,你也不想你的医术会失传对吧?” 第282章 流浪的族群 “这当然没有问题,首领,请您放心,我一定会尽我所能的将我所负责的事情做好!”哀满脸坚毅的说道。 两人带着羊皮纸回到了华城,在医馆落成后,哀就开始为部落里生病受伤的族人医治,而刘田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旅程。 他的目标依然是向南方探索,同前一次一样,刘田只带了十名战士,骑着马前行。 在前往南方的漫长路途中,刘田一行人不仅领略了大自然的壮丽景色,还意外地遇到了蜂部落的族人。这些蜂部落的人们正带着一桶桶香甜的蜂蜜,兴高采烈地前往华城,准备在热闹的集市上进行交易。 当刘田他们绕过蜂部落,继续往南前行两天后,遇到了一群与之前截然不同的人。这群人衣衫褴褛,头发凌乱不堪,仿佛经历了一场可怕的灾难。他们的人数大约有三四十人,像是流浪汉一般,在广阔的平原上漫无目的地的行走着。 仔细观察这群人,可以发现其中大部分是老人和孩子,只有极少数几位成年男性。这些人全都面容憔悴,毫无生气。 刘田一行人骑着马,缓缓地从这群人身边经过。突然,人群中传来一声大喊:“食物!他们身上带着食物!”这声呼喊如同惊雷一般,瞬间打破了原本的沉寂。 闻听此言,原本无精打采的人群像是被注入了一股新的活力,他们纷纷涌向刘田他们,眼中闪烁着对食物的渴望。尤其是那个最先大声提醒的男人,更是像饿狼一样,直直地朝刘田扑了过来。 刘田自然不可能如此轻易地将食物拱手相让给这群不明来历的人。他稳稳地坐在马背上,一只脚踩在马蹬上,另一只脚则如同闪电一般猛然踹出,如同一头凶猛的野兽,直直地击中了那个男人的胸口。 这一脚力道之大,令人瞠目结舌。那男人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被狠狠地踹飞出去,足足飞出了两米远才重重地摔落在地上。 那男人痛苦地捂着胸口,嘴里不断发出“哎呦哎呦”的呻吟声,仿佛全身的骨头都要散架了一般。然而,这并没有让其他流民退缩,反而激起了他们的贪婪和疯狂。 人群像被惊扰的蜂群一样,一窝蜂地涌上前来,连女人和孩子也毫不畏惧地加入了抢夺食物的行列。他们张牙舞爪,面目狰狞,完全不顾及刘田和他的战士们的存在。 面对这汹涌而来的人群,刘田毫不畏惧,他冷静地指挥着战士们。战士们迅速行动起来,纷纷取出长枪,如同一排钢铁长城般矗立在刘田身前。 只见一名战士猛地将长枪向前一刺,准确无误地戳中了一个冲在最前面的男人。那男人惨叫一声,捂着受伤的部位倒在地上,鲜血顿时染红了他的衣服。 这一幕终于让这群流民们有所顾忌,他们惊恐地看着受伤的同伴,脚步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原本喧闹的场面瞬间变得鸦雀无声,只有那受伤男人的呻吟声在空气中回荡。 与这群野蛮的流民对峙了好一会儿,刘田见他们已经不敢再轻易上前,便果断地吩咐战士们收起长枪。战士们如释重负,纷纷将长枪收回。 刘田重新骑上马,他的目光如炬,扫视了一眼这群流民,然后毫不犹豫地调转马头,准备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正当他们准备转身离去时,人群中突然传来一阵哀求声。众人纷纷侧目,只见一个面容憔悴、衣衫褴褛的女人双膝跪地,泪流满面地哀求道:“求求你们行行好,给我的孩子一点吃的吧!他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真的快要饿死了!” 刘田闻言,心中不禁一动,他定睛看去,只见女人手中抱着一个孩子,那孩子看上去不过四五岁的模样,瘦得皮包骨头,双眼紧闭,气息奄奄,仿佛风一吹就会倒下。 刘田心中一阵酸楚,他不禁叹息一声,心想自己终究还是太过心软。他缓缓从怀中掏出一块大麦煎饼。 这块大麦煎饼是刘田亲手制作的,他先将大麦煮熟,然后捏成小饼状,再撒上一些细盐,最后放入锅中,用少量的菜籽油小火慢煎而成。煎好的饼子外酥里糯,散发着浓郁的麦香味。 刘田将饼子递到女人面前,轻声说道:“给孩子吃吧!” 女人如获至宝般接过饼子,眼中闪过一丝希望的光芒。她小心翼翼地将饼子送到孩子嘴边,孩子似乎嗅到了食物的香气,原本紧闭的双眼缓缓睁开,露出了一丝微弱的生机。 女人见状,连忙将饼子递进孩子的口中。孩子张开小嘴,轻轻咬了一小口,然后开始在嘴巴里慢慢咀嚼起来。 当其他人看到这块煎饼时,那诱人的香气仿佛透过空气钻进了他们的鼻子里,让他们的喉咙不禁滚动起来,一个个都忍不住咽起了口水。然而,战士们手中的长矛却如同一道无法逾越的屏障,令他们心生畏惧,不敢轻易上前抢夺。 孩子接过煎饼后,先是小心翼翼地咬了几口,那香甜的味道在他口中散开,仿佛给他注入了一股新的活力。他的眼睛渐渐明亮起来,精神也明显好了一些,于是便开始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女人站在一旁,目光始终落在孩子身上,当她看到孩子又活了过来,脸上露出了欣喜若狂的笑容,但同时,两行热泪也顺着她的脸颊滑落。 然而,女人自己的状况其实也好不到哪里去。在看到孩子吃完一整块饼后,也许是因为饥饿难耐,也许是因为过度激动,她的身体突然像失去支撑一般,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阿母!阿母!”孩子见状,吓得放声大哭,他急忙跑过去,用力摇晃着女人的身体,嘴里还不停地呼喊着,声音中充满了恐惧和绝望。 刘田见状,赶忙走过去,蹲下身子,伸手探了探女人的鼻息。还好,还有气息,他松了一口气,然后轻声安慰着孩子:“别担心,你阿母没事的,她只是饿晕过去了。来,我这里还有饼,你先给你阿母喂一些水和饼,她很快就会醒过来的。” 说完,刘田就抱起这个女人,往她干裂的嘴巴里灌了一些水,那个孩子慢慢止住了哭,目不转睛的看着刘田在为他阿母治病。 过了一会儿,女人悠悠醒转了过来,刘田把煎饼给她吃了,女人吃完后,腹中有了食物,精神瞬间就好了不少。 看着人群,刘田问道,“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不回部落?”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步履蹒跚地站了出来,他满脸愁容,声音略带颤抖地说道:“前一阵子,一场突如其来的洪水席卷而来,无情地淹没了我们的部落。那场洪水来势汹汹,我们根本来不及反应,许多房屋瞬间被冲垮,人们惊慌失措地四处逃窜。” 老人顿了顿,接着说道:“我们的部落遭受了重创,家园被毁,食物也被冲走。无奈之下,我们只好踏上寻找新居住地的艰难旅程。然而,命运似乎总是对我们不公,半道上,我们遭遇了凶残的狼部落。” 老人的脸上露出痛苦和愤恨的表情,他继续说道:“那些狼部落的人简直就是恶魔,他们不仅抢走了我们所有的食物,还在与我们的战斗中残杀了我们大部分的战士。就连我们的首领,也在那场激烈的战斗中不幸战死。更令人痛心的是,部落里还有许多妇女被他们掳走,至今下落不明。” 第283章 聚拢难民 刘田听了老人的叙述,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怜悯之情,他皱起眉头问道:“这么说,你们现在是无家可归了?” 老人沉重地点了点头,叹息一声说道:“是啊,如果不是狼部落抢走了我们的食物,又杀害了我们那么多的族人,也许我们早就找到了新的居住地,重新开始生活了。可如今,我们失去了太多,只剩下了我们这些老弱病残,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啊。” 刘田沉默片刻后,缓缓开口道:“我们华部落不仅拥有丰富的食物资源,而且还十分的安全。如果可以的话,你们就跟随我一起前行吧!” 老人闻听此言,脸上顿时浮现出欣喜之色,连忙应道:“真的吗?那可真是太好了!”然而,转瞬间他的眉头又紧紧皱起,满脸忧虑地追问:“不过,狼部落实力非常强大,如果华部落与他们相遇了,能打的过吗?” 刘田嘴角轻扬,露出一抹自信的笑容,答道:“那是自然!我们华部落的武力非常强大,或许你们南方的这些部落对我们华部落不太了解,但在北方,可是没有哪个部落不知道华部落的!” 老人听后,心中稍安,虽然对于刘田所言仍心存疑虑,但既然有部落愿意接纳他们,总好过他们继续在外漂泊、居无定所。 于是,老人转头面向身后的人群,高声喊道:“既然如此,那我们便跟随这位华部落的首领一同前行吧!想必大家也都不愿再这样四处游荡、无依无靠了!” “我愿意跟他走!他救了我和我的孩子,他是个好人!”那个刚刚被救过来的女人毫不犹豫地说道,她的声音充满了感激和信任。 听到女人的话,人群中顿时响起了一阵议论声。许多人开始交头接耳,讨论着这个神秘的救命恩人。 就在这时,一个年轻的男人站了出来,他大声说道:“那我也愿意跟着他走!我有的是力气,只要能给我一口吃的,我就能帮助华部落打到很多猎物!”这个男人的话语引起了众人的共鸣,不少人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很快,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表示愿意追随刘田。就连那个被长矛戳伤的男人,也没有表示反对。他虽然肩膀上受了伤,但伤势并不严重。刘田仔细地检查了他的伤口,然后拿出一些草药,轻轻地敷在伤口上。接着,他用一块麻布将伤口包扎起来,并告诉男人要勤换药,这样伤口就能很快愈合。 刘田的细心和善良赢得了人们的好感,大家对他的印象越来越好。而他身上所穿的麻布和战士们身上的布衣,更是吸引了众人的目光。这种奇特的布料,他们从未见过,不禁对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刘田注意到了人们的好奇,微笑着解释道:“这是布衣,它是用一种特殊的植物纤维制成的。穿在身上非常舒适,而且如果夏天穿的话,会感觉特别凉爽。”他的解释让人们对这种神秘的布料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对刘田的知识和智慧感到钦佩。 刘田一边说着,一边仔细地打量着这群人的衣着。由于天气炎热,男人们大多都光着膀子,女人们则穿着用草裙或树叶制成的简陋衣物,这些衣服不仅破旧不堪,而且只能勉强遮住身体的隐私部位,稍不注意就会走光。 “你们别担心,等我们回到部落,你们每个人都会得到一套舒适的布衣。我们华部落有两三万族人,每个人都能穿上漂亮的布衣。”刘田面带微笑地安慰道,他的声音中透露出一种自信和慷慨。 众人听完刘田的话,脸上都不约而同地露出了欣喜之色。他们纷纷交头接耳,议论着即将到来的新衣,想象着穿上布衣后的舒适感受。对于这些一直生活在困苦中的难民来说,能有一套像样的衣服穿已经是一种奢望,更不用说还是如此慷慨的赠予。 刘田见大家如此高兴,心中也感到十分欣慰。他随即命令战士们将所携带的食物取出一部分,分发给这些饥饿的难民们。战士们迅速行动起来,将食物公平地分配给每一个人。难民们感激涕零,狼吞虎咽地吃着食物,仿佛这是他们生平最美味的一餐。 等大家都吃饱后,刘田带领着队伍继续前进。一路上,难民们的心情格外愉悦,他们对未来充满了期待,相信在华部落的生活一定会比现在好得多。 人群继续往南走,一路上,他们又遇到了很多受灾的难民,看起来南方的水灾比北方还要严重很多,从这些难民口中得知,不久前,下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大雨,这场大雨一连下了两个多月,在这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天上的太阳就没有出来过。 那一场大雨让整片陆地都浸泡在了雨水之中,爆发的山洪摧毁了很多部落,也死了很多人。 幸存下来的部落只好向北方迁徙,寻找海拔更高的地方重新居住下来,特别是那些依河而居的部落,受灾最为严重,河水暴涨后,冲垮了河堤,首先就把这些部落给淹了。 在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前,部落之间为了争夺新的领地,大打出手,一些弱小部落就此消亡,失去部落的族人成了没有领地的难民,四处游荡。 刘田的队伍在向南行进时,还能看到洪水留下来的痕迹,被冲垮的房屋,绝了堤的河道,甚至还有一些山坡,因为雨水太大,发生了泥石流,倒塌的树木和山石从山上滚落下来,与泥巴混合在一起,堵塞在路面上。 刘田率领着队伍,一路前行,一路收拢这些无家可归的难民,无论男女老少,只要肯加入华部落,他就收留,等队伍抵达南方的一处平原时,收留的难民人数已经高达两千多人了。 这处平原的前方有一条大河,大河的河道,有一段被雨水冲垮了,河里的水还在不停往外流着,也没有人修理这处河道。 不过因为大雨早就停了,暴涨的河水也早就消退了不少,因此,从垮塌的河道中流出来的河水势头没有那么强劲了。 本来干涸的草原,因为不断流出的河水,而形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水洼。 队伍在这条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大河边缓缓停了下来,难民们指着对岸,告诉刘田那里就是狼部落的领地。 刘田极目远眺,只见对岸隐约可见一些人类的身影,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显得如此渺小。他不禁感叹,这条大河不仅是地理上的分界线,更像是一道心理上的屏障,让原本生活在南方的部落对狼部落心生恐惧。 然而,当他的目光落在河对岸那座石头城时,心中的惊讶瞬间被点燃。那座城池虽然并不高大,但其独特的建筑风格却让人眼前一亮。整座城池竟然完全由碎石垒砌而成。 刘田心中暗自思忖,在这个时代,能够建造城池来守护部落,狼部落必定是一个极具智慧的群体。他们懂得利用周围的资源,以最有效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家园。 “狼部落是个非常凶残的部落,他们经常渡河来北岸进行抢掠,掠夺食物和女人,而男人,如果顺从的话,就会被他们带回石头城去当奴隶,但如果不顺从,就会立刻被杀害。”难民们对刘田说道。 “你们就没想过联合起来反抗吗?还有,狼部落是通过什么方式渡过眼前这条大河的?”刘田疑惑的问道。 第284章 石头城 “我们当然反抗过!”这名年纪稍大一些的难民情绪有些激动地说道,“可是我们根本就不是狼部落的对手啊!他们拥有一种极其厉害的远程发射武器,那玩意儿的射程非常远,我们还没靠近他们呢,就已经被他们给射杀了!” 他无奈地叹了口气,继续说道:“这种武器给我们北岸的这些部落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损失!我们根本无法抵御它的攻击,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族人一个个倒下……”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似乎在回忆那些惨痛的经历。然后,他抬起头,看着刘田,缓缓地说:“至于你问他们是怎么渡过眼前这条大河的,其实方法很简单,简单到你可能都不敢相信。” 刘田露出疑惑的表情,用询问的目光看着他。难民见状,接着解释道:“他们砍了一些非常粗的大树,然后把这些大树截成一段一段的,再把这些树段扔进河里。你猜怎么着?那些树段竟然会漂浮在河面上!” 他的声音略微提高了一些,显得有些兴奋,“然后,狼部落的战士们就趴在这些树段上,随着河水的流动,慢慢地漂浮过河。我曾经亲眼见过他们这样过河,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不得不说,狼部落的强大不是没有道理的,他们拥有远程武器,有石头房子,还会利用浮木来过河,虽然不愿意承认,但他们确实是个很有智慧的部落。”这位难民最后又补充说道。 刘田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他心里很清楚,狼部落的这些所谓的“强大”之处,在他眼中不过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伎俩罢了。 尽管他还没有亲眼见识过难民们口中所说的那种威力强大的远程武器,但从他们描述的狼部落那简易的石头城以及利用浮木过河的方法来看,刘田就已经明白,与华部落相比,狼部落显然还处于相对落后的阶段。 刘田站在高处,远远地眺望着狼部落的方向,心中暗自思忖着。他对这个狼部落并没有太多的兴趣,毕竟以华部落的实力和智慧,要战胜这样一个部落并不是什么难事。 正当刘田聚精会神地眺望对岸的石头城时,突然间,一阵沉闷的嘎吱声打破了宁静。他定睛一看,只见石头城的城门缓缓地打开,仿佛是一个沉睡的巨兽苏醒过来。 紧接着,一队身着战甲、手持兵器的战士如潮水般从城内涌出。他们步伐整齐,气势磅礴,让人不禁为之震撼。 而在这队战士中间,有两个人被草绳紧紧地捆绑着,显得格外引人注目。这两个人究竟犯了什么错呢?刘田心中充满了疑问。 战士们押着这两个人走出城门,来到了空地上立着的两根高大的石柱前。这两根石柱高耸入云,仿佛是通往天堂的阶梯。 战士们将那两个人牢牢地绑在石柱上,然后开始四处忙碌起来。他们在附近找来了大量的干柴,堆积在石柱两旁,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柴堆。 那两个被绑在石柱上的人,似乎也察觉到了即将降临的厄运,开始拼命地挣扎和呼喊。他们的声音在空旷的原野上回荡,充满了恐惧和绝望。 然而,那些狼部落的战士们并没有因此而停下手中的动作。他们冷漠地看着这两个将要受到火刑之人的惊恐神情,脸上反而露出了狰狞的笑容。 河岸边的难民们目睹这一情景后,每个人的脸上都浮现出惊恐和紧张的神色。他们瞪大眼睛,紧盯着那两个被绑在石柱上的人,心中暗自揣测着这两人的身份。 这两个被绑起来的人,极有可能是他们之中某些人的同族。也许他们曾经一起生活、劳作,如今却被狼部落俘虏,面临着残酷的命运——被残忍杀害。 一些难民无法抑制内心的恐惧和焦虑,他们甚至向刘田投去了求助的目光。然而,刘田对这些眼神视而不见,他的心思完全不在这些难民身上。 尽管刘田对这个狼部落的野蛮和凶残深感厌恶,但他也清楚地知道,现在去营救那两个人是不切实际的。且不说如何渡过眼前这条宽阔的河流,就算河上真有一座浮桥,让他们能够顺利通过,刘田所带领的仅仅只有十名战士,面对狼部落众多的战士,过去无疑是自寻死路。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狼部落的战士们迅速捡好了柴禾,并将其堆积在石柱四周,形成了一座高高的柴堆。他们兴奋地手舞足蹈,围绕着石柱在空地上跳跃起来。虽然由于距离较远,无法看清他们的具体表情,但从他们那夸张的肢体动作可以看出,他们显然正处于极度的兴奋之中。 在石头城上,除了那些正在执行残忍仪式的狼部落战士外,还有一些旁观者。这些旁观者同样来自狼部落,他们站在城墙上,远远地观看着这场可怕的场景,脸上露出兴奋和好奇的神情。 当几名战士完成跳跃动作后,他们迅速从火塘中取出天火,并将其放置在木柴上。刹那间,木柴被点燃,熊熊火焰腾空而起。由于正值烈日当空,酷热难耐,这使得干柴迅速燃烧,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那两名被绑在石柱上的人,面对如此凶猛的火势,惊恐万分,他们拼命地挣扎着,发出撕心裂肺的叫喊声。然而,这些叫声并没有引起狼部落战士们的怜悯,反而让他们更加兴奋。战士们像癫狂的野兽一样,疯狂地笑着,手舞足蹈地围绕着石柱转圈。 随着火势越来越猛烈,火焰逐渐蔓延,最终将整根石柱都吞没其中。与此同时,那两个人的叫喊声也被熊熊大火所淹没,再也无法听见。 大部分难民在目睹那两人被烧成焦炭后,脸上都浮现出惊恐的神色,有些人甚至吓得浑身发抖,双腿发软,几乎站立不稳。还有一些人则被吓得直接瘫倒在地,完全失去了行动能力。 然而,就在这些难民们惊慌失措的时候,他们突然注意到刘田并没有像他们一样逃离现场。刘田静静地站在原地,似乎对眼前的惨状毫不在意。 这些难民们开始感到有些不安,带着满心的疑问,他们在跑出去一段路后,又不约而同地折返了回来。 “这果然是个十分凶残的部落。”刘田看着那些折返回来的难民,自言自语道。他的声音很轻,仿佛只是在说给自己听,但周围的人却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这么野蛮的部落,确实很可恶,首领,要不要回去搬救兵?凭我们华部落的实力,灭掉他们应当不是个难事!”一名战士站出来,自信满满地说道。 刘田微微摇头,他的目光落在那座城池上,若有所思地说道:“不要过于轻敌,虽然从兵器上来说,我们可以碾压狼部落,但这个部落看起来战士也很多,而且,他们还建有城池。相信你们也都清楚,一座城池对于一个部落来说,有多么重要,它不仅是部落的防御工事,更是部落的象征和根基。想要攻破这样一座城池,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况且,这条大河阻挡了我们前进的道路,首先我们得先解决渡河的问题,才能考虑后面进攻的问题。” 听了刘田的分析,那名战士低下头,沉默不语,他觉得首领分析的很有道理,自己果然还是太冒失了。 “好了,我们先离开这里吧,狼部落的底细我们还需要向其他部落了解清楚,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胜!”刘田对人群吩咐道。 第285章 狼部落的底细 难民们领着刘田穿过茂密的丛林,终于来到了大河北岸附近的一个部落。这个部落隐藏在密林深处,四周被高大的树木环绕,形成了一道天然的屏障。 这个部落的人们曾经也遭受过狼部落的残酷迫害。他们原本生活在一个相对较好的地方,但由于狼部落的侵略,他们不得不放弃原有的居住地,艰难地迁徙到这个环境更为恶劣的丛林中。 因此,这个部落对狼部落可谓是深恶痛绝。然而,他们实力有限,根本不是狼部落的对手,所以只能选择躲避,以保全自身的安全。 这个部落规模较小,仅有一百多人。在被狼部落迫害之前,他们可是拥有上千名族人的大部落。但在几年前那场抵御狼部落侵袭的激烈战斗中,他们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大部分族人不幸丧生,只有区区一百多人侥幸逃脱,最终才找到了这个相对隐蔽的丛林作为新的栖息地。 丛林部落的首领是个中年男人,他身材魁梧,肌肉线条分明,犹如一座山岳般矗立在那里。 刘田向这个魁梧男人介绍道:“我来自华部落,是那里的首领。我此次前来,是希望能够与南方的这些部落建立贸易往来。” 他的话语简洁明了,直接切入主题。接着,他继续说道:“相信你应该知道蜂部落吧?不久前,我曾亲自到访过蜂部落,与蜂首领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经过一番商讨,他已经安排他的族人带着蜂蜜前往我们华部落,目的就是为了从我们这里换取他们所需的商品。” 刘田的话让丛林部落的首领不禁对他刮目相看。他心想,这个来自华部落的首领不仅有着过人的胆识,还能与其他部落达成如此重要的贸易协议,看来他确实是个有能力的人。 为了进一步证明自己的实力和诚意,刘田示意身后的战士们将随身携带的陶器、白盐和铁器一一展示在男人面前。这些物品在阳光下闪耀着光芒,吸引了丛林部落首领的目光。 当男人的目光落在那些稀有商品上时,他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仿佛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所吸引。这些商品散发出的独特魅力让他无法抗拒,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渴望。 然而,就在他沉浸在对这些商品的惊叹之中时,他的眼神却突然黯淡了下来,他苦笑着对刘田说道:“华首领,你带来的这些商品确实让我非常心动,我也很想与你交易这些商品。那白盐和陶器正是我们丛林部落所欠缺的东西,它们对我们来说简直就是雪中送炭。” 男人的声音中透露出一种无奈和苦涩,他继续说道:“但是,就算我们成功地交易来了这些商品,那又能怎样呢?说不定很快就会被狼部落给掠夺去。”他的话语中充满了对狼部落的恐惧和无奈,似乎这个部落已经成为了他们生活中的一大威胁。 刘田听到男人的话,不禁对狼部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追问道:“狼部落真有那么厉害吗?能跟我说说他们到底强在哪里?”他的声音中带着一丝好奇,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个强大部落的信息。 男人的脸上浮现出一抹苦涩的笑容,仿佛心中有万般无奈。他缓缓地说道:“狼部落的人口众多,具体数字我也难以确切知晓,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的人数绝对不少。而且,他们不仅人多势众,还异常狡猾。” 他顿了顿,接着说道:“当他们攻打其他部落时,绝不会轻易暴露自己的意图,而是会采取出其不意的偷袭战术。这种偷袭往往让被攻击者猝不及防,难以组织有效的抵抗。” 男人的声音略微低沉了一些,继续说道:“更可怕的是,狼部落还拥有一种极其厉害的远程攻击武器。这种武器威力巨大,射程极远,一旦被它击中,后果不堪设想。” 刘田听完男人的描述,眉头紧紧皱起,他追问道:“那么,狼部落到底有多少人口呢?还有,他们那种能远程攻击的武器,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魁梧男人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稍稍停顿了一下,似乎是在整理思绪,接着他继续说道: “关于狼部落的人口数量,我实在是不太清楚。因为没有任何一个部落能够确切地知道他们到底有多少人。狼部落修建的那座石头城,除了那些被俘虏的人之外,其他部落的人根本就没有机会进去一探究竟。所以,关于狼部落的具体人口数,大家都只能靠猜测,谁也说不准。”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不过,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那就是每次狼部落发动偷袭时,他们都会带上大量的战士。而且,每一次战斗,他们所出动的战士人数都会远远超过他们的敌人数量。这就使得他们在战斗中往往能够占据绝对的优势。” 说到这里,魁梧男人的眉头微微皱起,似乎对狼部落的这种战术感到有些无奈。 “还有他们使用的武器,那可真是相当厉害啊!”他接着说道,“他们有一种非常独特的武器,可以用绳子将石块发射出去。这种武器的射程非常远,在距离敌人还很远的时候,他们就能够先发制人地发动攻击了。” 听到这里,刘田不禁皱起了眉头,他开始仔细思考起来。这种能用绳子发射石块的武器,他以前好像在哪里听说过。突然,他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投石锁! 刘田恍然大悟,他原本以为狼部落会有什么特别神秘的武器,原来只是个小小的投石锁。 虽然投石锁也具有很强的杀伤力,特别是狩猎时,掌握投石锁的技术,非常有优势,但与弓箭相比,投石锁就是小儿科的武器,根本不足为虑。 无论是射程,还是精准度,投石锁都是无法与弓箭相提并论的,或许对于不会制作远程武器的部落来说,投石锁会非常有优势,但对于拥有弓箭的华部落来说,无疑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刘田呵呵一笑,问道,“你想不想击败狼部落?” 魁梧男人毫不犹豫的回道,“当然,不光我想,这周边所有的部落都想击败狼部落!” “实话跟你说吧,我们这些大河北岸的部落,大多都受到过狼部落的劫掠,就是那些暂时还未受其害的部落,也都过的人心惶惶,在几个月之前,我们这些北方部落曾经联合起来,出动了几千名战士,想要一举消灭狼部落, 但狡猾的狼部落根本就不与我们正面作战,他们见联军的势头很强,就龟缩进他们的石头城内,不与我们正面作战。 联军战士抵达河边后,就学着狼部落渡河的方式,千辛万苦的砍伐树木,扔进河里,当做浮木过了河,但我们抵达石头城下后,狼部落将城门紧闭,我们根本就进不去, 在那座高大坚固的石头城下,我们待了整整三天,最后因为食物短缺,不得不撤走了。从那次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组织过联军,因为我们知道,那座石头城永远都无法攻克。” 刘田听完男人的述说后,说道,“嗯,这个狼部落还真是狡猾啊,难怪你们都不是他的对手!” 男人轻叹一口气,喃喃说道,“是啊,没有哪个部落能攻破那座坚固的石头城!” 刘田呵呵一笑,说道,“那也未必,我们华部落的战士就可以攻破它!” 男人不可置信的看了看刘田,一脸怀疑的神色。 第286章 实施计划 刘田向丛林部落的首领娓娓道出了他的计划,当这个男人听完刘田的完美计划后,不禁大为赞叹,而刘田给他安排的任务就是联络这附近其他一些部落,让他们做好进攻的准备,一旦计划成功,就要立刻进攻狼部落的石头城。 在南方的平原之上,一处被人类经常踩踏的小路上,一支由几百人组成的商队,正赶着数十辆马车,辚辚前行着。 马车上装载着各式各样的商品,有粮食,陶器,白盐,铁器,布匹等紧俏物资。 这支商队的领头人是一个体格健壮,身高超过一米八的黝黑汉子,他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缓缓行走在队伍的最前方。这人正是刘田。 跟随刘田左右的分别是大力和战,两人都身穿软甲,手持长枪,眼神不停的环顾四周,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危险。 刘田亲自率领的商队,前行的目标正是狼部落。 顺着平原上的小路,行至一座高大山脉的右侧后,刘田举手示意队伍停了下来,他似乎觉察到了危险。 “首领,怎么回事,为什么突然停了下来?”大力刚刚问出这句话,从旁边的丛林里,就杀出了一批战士来。 这些人嘶吼着冲下了山,刘田看的很清楚,他们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个投石锁,一边跑,一边在手里旋转着,只等进入射程范围后,就会发射出来。 刘田骑在马上,做出了一个防御的手势,战士们立刻从马车上拿出盾牌,排成一排,挡在了刘田以及那些马车的前面。 当当当当当 投石锁射出的石块,打在盾牌表面的铁皮上,留下一个个凹痕。 刘田不禁有些骇然,如果这些石块击打在人的身上,恐怕非死即伤。 狼部落的战士们散乱的冲了过来,当他们察觉到发射出的石块,全部被盾牌挡住之后,所有人都愣了一瞬,就连前冲的势头都缓了下来。 而当华部落的战士们拿出弓箭,向他们射出一轮警告的羽箭后,这上千名狼部落的战士立刻就停止了进攻。 那些羽箭只不过是准确射在了距离他们脚下不足半米远的地方,就将这些原本穷凶极恶的匪徒给吓住了。 在他们眼里,这些能飞很远的小木棍,与他们的投石锁有异曲同工之妙,都能进行远程攻击,只不过,所不同的是,这些看起来不怎么起眼的小木棍,似乎杀伤力更强,射的更准。 刘田依然骑在高头大马上,不动声色的注视着对方,拥有几百名全副武装,配备弓箭和铁器的战士,就算对方人数再翻一番,他也不会惧怕。 对方一个领头的,头发有些灰白的中年男人,这时发出了恐吓的声音,“这里是我们狼部落的领地,你们未经我们同意就闯了进来,这是要受到惩罚的!” 中年男人说到此处,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道,“不过,你们应该是初犯,我可以饶了你们,但你们要把东西留下!” “只要你们将东西留下,我就可以立马放你们离开这里!” 刘田在心里冷笑一声,思忖道,“这个狼部落确实如难民们所说,既贪婪又狡猾,明知打不过,却又强装镇定,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刘田从马上跳下来,走到队伍前方,说道,“我想你们应该是狼部落的吧?我是从北方来的,我是华部落的首领,是专门带着这些物资去狼部落的,我有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想要与你们狼部落的首领商议。” “什么?你的意思是那些物资全部都是送给我们狼部落的?”灰白头发的男人惊诧的说道,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免于通过一场恶战来抢夺这些物资了。 刘田笑着点了点头,说道,“嗯,当然是真的!否则,我为什么要带着这么多物资来你们华部落的领地?说实话,你们狼部落的恶名,我早就有所耳闻。” “我主动送上门来,那不是自投罗网吗?” 灰白男人对于刘田的话语毫不在意,狼部落本就是以贪婪嗜杀为豪,恶不恶名的他们根本就不在乎。 不过,这个看起来是个小头领的男人,在略微思忖后,就觉得刘田的话很有道理,除了上一次几个部落的联军之外,还从来没有哪个部落敢单独进入狼部落的领地,那样无疑是送死。 眼前这个部落也不例外,虽然对方也有远程武器,但如果狼部落能派出更多的战士,就凭对方区区几百人,也是手到擒来的。 “但我不明白,你们为什么要主动给我们送这么多的物资?”灰白男人的心里还是充满了疑惑。 “我刚才已经跟你说了,我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与你们狼部落的首领商议,这些物资就算是见面礼了。” “我是狼部落的副首领,我叫灰狼,到底是什么事情,不能对我说吗?如果你肯告诉我,我就会带你去见我们的首领。”灰白头发的男人依然觉得眼前这人有些可疑。 刘田悠悠叹了口气,一副很为难的样子,他说道,“这件事与南方的其他部落有关,这里人太多,我认为还是保密一些的好,你只管带我去见你们的首领,我们现在在你们狼部落的领地内,而且,我只带了这区区几百人来押送物资的,你还怕我们会对你们狼部落造成威胁吗?” 灰狼想了想,觉得也有道理,这支队伍只有几百人,根本就无法对狼部落造成威胁,大不了在进城时,将那些手持盾牌的战士全部关在石头城外,只让这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进城。 灰狼对于石头城十分的有自信,他坚信,那个地方,是这片土地上最安全的地方,就是之前那几千人的联军,也遇到石头城后,也是毫无办法,进不了城。 “那好吧,我可以带你去石头城,但你的这些战士,他们不能入城!”灰狼最后终于同意了刘田。 “嗯,这当然没有问题!”刘田爽快的答应了下来。 灰狼举起右臂,伸出手指,指向东南方向,说道,“石头城就在那个方向,你们先走,我的战士跟在你们后面。” 刘田皱眉拒绝道,“那可不行,我还不能完全信任你,我的战士如果走在前面,你们在后面偷袭我们,那该怎么办?我可是听人说过,你们狼部落最喜欢搞偷袭,很多部落都遭受过危害!” 灰狼的心思被刘田看穿,只好讪讪一笑,问道,“那你说怎么办?我听你的!” 刘田想了想,说道,“如果让你们走在我们前面,你肯定也不放心,这样吧,那就并排走吧,反正平原上很宽阔,我们互相间隔一段距离,这样双方都能安心。” “嗯,那就这样吧!”灰狼也答应下来,毕竟,双方刚刚接触,还没有建立起彼此信任的关系。 两支队伍并排前行,在前进的过程中,互相提防着,在行进了差不多大半天后,在傍晚时分,抵达了大河北岸,只要渡过眼前这条大河,就能到达狼部落的老巢,石头城了。 但渡河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尤其是以狼部落使用浮木来渡河的方式,更是非常的繁琐。 在北岸的河道里,漂浮着一些浮木,这些浮木都是灰狼率领的这支队伍在几天前渡河时所伐的木头,它们现在正被草绳一根根的系在了河岸边上。 利用这些浮木渡河自然也是可以的,虽然速度很慢,但总归也是能过河的,但刘田所带的这些大量物资怎么办? 第287章 抵达石头城 当然,要想渡过眼前这条宽阔的河流,并非只有一种方法。除了直接渡河之外,还有另一个选择,那就是绕道而行。 然而,绕道并非易事。不仅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而且由于队伍中人数众多、物资繁多,绕道的话,起码需要五六天的时间才能到达目的地。 究竟是选择绕道,还是让战士们每人扛一点物资,利用浮木渡河呢?这让灰狼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刘田注意到灰狼一脸的为难之色,不禁心生疑惑,于是开口问道:“怎么了?为什么不让你的战士渡河呢?” 灰狼如实回答道:“我的战士们可以利用浮木渡河,但你们怎么办呢?还有你们的马车和物资又该如何处理呢?依我看,还是绕道回去更为稳妥一些。” 刘田眉头微皱,继续追问道:“如果选择绕道而行,那大概需要多久才能到达你们的石头城呢?” 灰狼稍作思考,然后回答道:“由于我们携带了大量的物资,所以至少需要六天的时间,才能够抵达我们的部落。” 刘田凝视着眼前这条宽阔的河流,它的宽度大约有五六十米,河水奔腾不息,水流湍急。他不禁疑惑地问道:“你们为什么不在这里修建一座桥呢?如果有了桥,我们就不用绕这么远的路了。” 灰狼一脸茫然,显然对“桥”这个概念并不了解,他挠了挠头,疑惑地问道:“桥?那是什么东西?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刘田耐心地解释道:“桥就是一种跨越河流的建筑物,可以让人或车辆安全地通过。有了桥,我们就可以直接从河上走过去,而不用绕道了。” 灰狼似乎明白了一些,但还是有些不确定地问道:“哦,原来是这样。不过,修建一座桥需要很多材料和人力吧?我们部落可能没有那么多资源和技术来建造它。” 刘田笑了笑,说道:“这件事等我到了你们的石头城后,我会跟你们的首领详细讨论的。我相信,一旦他了解了桥的好处,一定会非常愿意在这条河上搭建一座木桥的。现在,我们先不要担心这个问题,还是抓紧时间绕道回石头城吧!” 灰狼微微颔首,表示同意,说道:“嗯,那你让你的战士们跟在我后面吧!我们会在前方领路。”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灰狼似乎已经对刘田和他的队伍放下了戒心。他不仅主动提出要走在前方领路,将自己的后背完全暴露给对方,而且看起来毫不在意这样做可能带来的风险。 然而,刘田心里很清楚,现在还不是动手的时候。他的计划尚未完全实施,如果此时贸然行动,虽然有十足的把握能够将这支狼部落的队伍全部消灭,但这样一来,势必会引起其他部落的警觉,打草惊蛇,从而影响到他后续的计划。 于是,刘田决定按兵不动,继续观察局势。就这样,队伍在灰狼的引领下,缓缓前行。 大约过了六天时间,他们终于抵达了目的地——石头城。远远望去,只见石头城的城门紧闭,城墙上有巡逻的战士在来回走动。 当城墙上的巡逻战士发现是副首领灰狼带领队伍归来时,便立刻打开了城门,放狼部落的战士们进城。 刘田见状,心中暗喜,心想这是个进入石头城的好机会。他连忙率领华部落的几百名战士,紧跟着狼部落的队伍,准备一同入城。 然而,就在刘田快要走到城门口时,灰狼却突然拦住了他,说道:“抱歉,华首领,根据石头城的规定,只允许你一个人入城,其他人必须留在城外。” “那这些物资怎么办?这可是要送进城里交给狼首领的。”刘田满脸狐疑地问道。 灰狼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狡黠的笑容,他不紧不慢地向身后挥了挥手。只见刹那间,一队战士闪了出来,接过马车的缰绳,然后毫不费力地拉着马车缓缓驶入了城内。 目睹这一幕,大力心中的怒火瞬间被点燃,他瞪大了眼睛,怒不可遏地想要冲上前去与灰狼理论一番。然而,就在他即将迈开脚步的瞬间,刘田眼疾手快地一把拉住了他。 “首领,您一个人进城实在是太危险了!”大力满脸忧虑地劝阻道,“那灰狼明显心怀不轨,我们还是赶紧离开这里吧!” 刘田微微一笑,镇定自若地说道:“不必担心,我不会有事的。我这次过来,是有一份大礼要送给狼首领,他不会对我怎样。你们就安心留在这里等我回来便好。” 说罢,刘田转身跟着灰狼入了城。 进入石头城后,刘田环顾四周,发现这座城内的状况与周边其他部落相比,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差异。房屋都是用大小不一的石块堆砌而成,杂乱无章的分布在城内。 灰狼领着刘田穿过石头城,来到了一座用石头堆砌而成的房子前。这座房子规模比其他房子都要大一些,显然就是狼部落的首领所居住的房子了。 走进屋子,刘田一眼就看到了坐在屋子正中的白狼。白狼是个中年男人,他的头发雪白,与他那锐利的目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坐在一张铺着硕大狼皮的石头凳子上,散发出一种威严的气息。 灰狼快步上前,恭敬地向白狼行了个礼,然后详细地讲述了刘田的来历,包括他们是如何相遇的,以及刘田为何要送来如此大量的物资。 白狼静静地听着灰狼的叙述,他的目光始终落在刘田身上,仿佛要透过他的外表看到他内心的真实想法。 待灰狼讲完后,白狼沉默了片刻,然后缓缓开口道:“说吧,你我并不相识,你为什么要突然送这么多物资给我们狼部落?”他的声音低沉而有力,带着一丝质疑。 刘田神情自若的回答道:“我很羡慕狼部落的强大,所以特地送这些物资前来,希望能与你们狼部落进行一次合作。” 白狼饶有兴致地看着刘田,追问道:“你想跟我合作什么呢?” 刘田微微一笑,接着说道:“你们狼部落在南方虽然实力很强,但我想应该还没有强大到能够吞并南方所有部落的程度吧? 而我们华部落,在北方的情况与你们在南方颇为相似。如果我们两个部落能够联手,那么我相信,就算这片土地上的所有部落都联合起来,我们也一定能够将他们击败。” 刘田稍稍停顿了一下,然后继续说道:“到那时,你们狼部落可以统治南方,而我们华部落则可以统治北方。这样一来,我们双方都能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和资源,岂不是两全其美的好事?” 白狼听完刘田的话,眼神微微一亮,但瞬间又恢复了平静。他紧紧地盯着刘田,目光锐利,似乎想要透过他的外表看到他内心的真实想法。 白狼沉默片刻后,突然开口问道:“我要如何相信你呢?毕竟我从来没有去过华部落,对你和你的部落不是很了解。你有什么办法可以证明你有足够的实力与我合作呢?” 这时,灰狼凑到白狼耳旁,轻声说道,“首领,这个华部落确实很强大,他们不但有远程进攻的武器,而且还有一种能够阻挡投石锁的盾牌,在之前的遭遇中,我们就交过手,虽然只是点到为止,没有人员伤亡,但看的出来,如果真的打起来,我们绝对不是他们的对手!” 第288章 建桥 “不仅如此,首领,他们送来的物资里,竟然还有白盐!要知道,白盐可是非常稀有的东西啊!这说明华部落的资源非常丰富,而且他们能够将白盐作为礼物送给我们,也足以证明他们对华部落的重视程度。 所以,依我看,华部落完全有资格与我们合作!我们应该抓住这个机会,与他们建立良好的关系。这样一来,我们不仅可以获得更多的物资,还能如华部落所说,达到统一南方各部落的目的。” 灰狼也在一旁极力促成双方的合作。毕竟,人是他带来的,如果最终两个强大的部落能够成功联手,那么对于狼部落来说,这绝对是一件大功!这会让他在部落中的地位更加稳固。 在仔细查看了刘田所带来的物资之后,白狼终于确信了华部落确实是一个非常强大的部落。那些精细的白盐,以及轻便耐用的陶器,都充分展示了华部落的繁荣和强盛。这些物品不仅质量上乘,而且工艺精湛,显然是经过精心制作的。 白狼答应了与刘田的合作,不过,具体该怎么做,他还没有想好,刘田于是就为他指了一条明路,他对白狼说道, “狼首领,我知道你们狼部落是个强大,且很有智慧的部落,不过,恕我直言,部落前方的那条大河,阻碍了你们的发展,打个很简单的比方,如果现在,在大河彼岸,出现了一大群猎物,你们要怎么渡河去猎杀它们?” 白狼不假思索的答道,“当然是用浮木渡河,我们狼部落的战士,没有不会游泳的!” 刘田呵呵一笑,说道,“这样太慢了,而且,虽然你们可以用浮木渡河,但水流湍急,你们的战士在河水中,势必要耗费很多力气去划水,这样的话,等你们抵达彼岸时,战士们的力气就消耗的差不多了,哪还有力气去狩猎?” “这还只是针对狩猎,如果对岸不是那些容易对付的野兽,而是一群外部落的战士呢?你们的战士早就在渡河时耗光了力气,哪还有精力去对付你们的敌人?” “到那时,怕你们只能挨揍了吧!” 说这话的时候,刘田一脸的讥讽之色,丝毫没给白狼好脸色看。 白狼脸上青一阵白一阵,虽然他不愿意承认,但事实就是如此,要不是为了住在这坚固的石头城里,他早就带领族人渡过河流,在河流北岸建立领地,生存下去了。 这座石头城,是狼部落的先人从另一个较为强大的部落手里夺过来的,狼部落鸠占鹊巢,就一直在这里生活了下去。 石头城坚固无比,曾经也有一些部落想要抢占它,但无一例外的全部失败,面对强敌压境,狼部落的策略很简单,紧闭城门,所有的族人全部龟缩城内,任谁也攻不进来。 所以,经历了无数风风雨雨,狼部落不知换了多少首领,狼部落的族人也不知死去了多少,又补充了多少新鲜血液,花开花落,春去秋来,唯有这座石头城屹立不倒。 依靠这座石头城,狼部落缓慢的扩张着自己的势力,面对弱小的敌人,就主动出击,掠夺人口和物资,面对强大的敌人,就龟缩城内,利用石头城坚固的城墙来抵御外敌。 “难道你有什么好办法能解决这个问题?总不能让我们搬家吧?”白狼一脸无奈的问道。 刘田笑了笑,说道,“呵呵,当然不是,我知道这座石头城的厉害,如果是我住在这座坚固的石头城内,我也不舍得离开这里。” “其实渡河有很多种方法,利用浮木来渡河,只是最低级的做法罢了!” 刘田毫不客气的说道。他看了一眼白狼,见白狼的脸色有些微沉,这可是狼部落经历好几代人,才想出来的最好的渡河办法,没想到在这个年轻人嘴里竟然成了最低级的方法,这让他的心里着实不太好受。 刘田没有在意白狼的脸色,他继续说道,“在回来的路上,我已经对灰狼头领说了,我们可以在河面搭一座桥,我们的战士直接从桥上就可以过河了。” “你说的是那种用一根或几根木头搭的桥吗?”白狼不以为然的说道,“呵呵,这样的桥我曾经见到过,但那是很窄的一条河,我稍微用点力气,就能跳过去,搭那个独木桥的人应该是个女人或者体质孱弱的老男人,像我这样健壮的战士,根本就无需那样的独木桥。” 说到这里,他看了看刘田,指着远处的河流继续说道,“窄河确实可以用木头来搭桥,但像我们部落前面的那条大河,用木头来搭桥肯定是不行的吧?” “用一根木头当然是不行的,但我想我有办法能为你们搭起一座足够坚固的桥,就像这座石头城那样坚固。” 刘田呵呵一笑说道,“只要有了这座桥,你们就能很轻松的渡河,再也不需要使用那种费力的浮木了。” 白狼问,“你真的愿意帮助我们狼部落建一座桥吗?我们两个部落,在此之前可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我不清楚你为什么会找到我们?” 刘田毫不犹豫的回答,“因为你们狼部落很强大,而且野心勃勃,这一点和我们华部落很像,我们彼此是互相合作的关系,帮助你,也就是帮助我自己!” 白狼此刻才终于被说服了,他仔细想了想,觉得建一座桥,对于狼部落来说,百利而无一害,只要在河面上建起一座桥,以后掠夺大河北岸的一些部落,将会变的更加简单。 “嗯,那好吧!华首领,我接受你的建议,我会派我的族人配合你将桥建起来!” 白狼想明白之后,最终答应了刘田的提议。 随后,白狼就将灰狼安排给刘田,供刘田调遣,全力配合刘田进行建桥工作。 “华首领,有什么工作,你就尽管安排,我一定全力配合你!”走出白狼的住所后,灰狼就笑吟吟的对刘田说道。 刘田回答道,“嗯,今天就先不安排任务了,你回去好好休息一晚,从明天开始,我们就开始建桥。” “哦,对了,我带来的那些战士怎么办?他们还在城外。” 灰狼回答道,“华首领,你是知道的,我们狼部落是绝不允许外族人进入城内的,除了那些我们掠夺来的,充当奴隶的人之外,从未有过其他外族人进入石头城的先例,你是第一个,我们允许你进城,是因为我们双方有着合作关系,我会安排你在石头城内住下来,直到木桥修好,但你带来的那些战士是绝不允许进城的!” 刘田见灰狼说的斩钉截铁,于是就放弃了在城内安插人手的计划,他向灰狼告别后,就独自一人来到城外,战士们正在城外略显焦急的等待着他。 见到刘田安然无恙的从城里出来,众人都松了一口气。 “首领,怎么样,你没事吧?”战担忧的问道。 “嗯,我没事,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会留在狼部落,帮助他们建设木桥,这大概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现在,我需要你们分头行事。” 刘田向大力吩咐道,“大力,你领一百名战士回部落,打造我之前跟你说的那种攻城锤,完成后,立刻向这边运输。” “是!首领。”大力站直了身子应道。 “战,你率领其他的战士去丛林部落,帮助他们联络这附近其他的部落,汇集各个部落的战士,人数越多越好!” 刘田又转向战吩咐道。 第289章 做局 “是,首领,不过,你一个人在这里,不会有危险吗?” 战应了一声,有些担忧的问道。 刘田笑了笑,说道,“放心吧,狼部落巴不得我为他们建一座木桥呢,他们不会把我怎么样的。等桥建好后,我就会离开这里,与你们汇合。” 大力和战分别带着战士们离开了狼部落,大力回到部落,开始按照刘田的要求建攻城锤,这种专门用来攻击城门的器械,在图谱上有所记载,整本图谱已经印刷了一份出来,只要按照图谱上的分解图来造就可以了。 也不需要刘田亲自来指导,华部落的木工技术已经很纯熟了,对于攻城锤这种不是特别复杂的攻城器械,做起来并不困难。 另一端,战领着五百名战士来到了丛林部落,丛林部落的首领不在部落他外出联络其他部落去了,据丛林部落的战士所说,他们已经与周边四个部落联系过了,其中有两个部落答应会参加到联军中来,还有两个部落持有怀疑的态度,还在观望当中。 他们不太相信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不知底细的华部落,会是狼部落的对手,如果贸然加入联军,最后失败的话,那将会给自己的部落带来灾难。 狼部落一定不会轻易就放过他们的。 刘田在狼部落待了差不多两个多月的时间,狼部落的第一座木桥终于建成了。 这是一座编梁式木拱桥,编梁式木拱桥顾名思义,就是‘用木梁编织而成’的拱桥。 “编梁”是指桥梁的建造方法。它不是简单地将木梁架设在桥墩上,而是像编篮子或织布一样,将两组或多组系统的大木梁通过榫卯结构相互交错、穿插、挤压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的网状结构。 “木拱桥”指明了桥梁的最终形态和力学原理。尽管是用木梁“编”成的,但它形成的却是一个稳固的拱形结构。这个拱形能将桥面上承受的垂直重量,巧妙地转化为沿着木梁传递的压力,最终将力分散到两岸坚固的桥台上。 所以,连起来理解就是:一种通过将木梁像编织一样组合起来,从而形成拱形受力结构的木桥。 这种桥最神奇的地方在于,它用看似柔性的“编织”方法,达到了异常坚固的刚性拱的效果。 刘田原本计划在一个月内就将这座木拱桥建造完成,但现实却给他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由于狼部落的族人们只会伐木,对于木工建桥这方面一窍不通,这使得工程进展异常缓慢。 面对如此困境,刘田别无他法,只能从华部落紧急调集一批经验丰富的木工前来支援。但是,从华部落到狼部落的这段路程并不近,木工们在来的路途中,就耽误了很长时间。 就这样,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悄然流逝,当编梁桥终于建成时,已经过去了整整两个月。木工们在完成任务后,便准备收拾行囊,准备离开这个地方。 可就在这时,白狼却突然拦住了他们的去路。只见白狼面带微笑,径直走到刘田面前,微笑着说道:“华首领啊,你可真是言而有信!你帮我们建造的这座桥,对我们来说,简直是太重要、太方便了!” 白狼激动地继续说道:“以前,我的族人们想要过河,就只能跳进冰冷的河水里,艰难地利用浮木游到对岸去。不仅费时费力,还非常危险。但现在有了这座桥,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 说完,白狼看了一眼刘田身后的木工,继续说道:“你身后的这些木工们,可真是能工巧匠啊!华首领,我有个想法,想跟你商量一下。你看,能不能从这些木工里挑几个给我呢?” 他的语气带着些许请求,似乎对这些木工有着浓厚的兴趣。稍作停顿后,他又补充道:“当然了,我们也可以进行交易,我可以用我们狼部落的商品来交换,或者你想要我们部落的族人,也都可以随意挑选!我唯一的愿望,就是能得到几名木工,让他们为我们狼部落架设桥梁。” 听到这话,刘田显然有些意外,他微微一愣,脸上的笑容也稍稍收敛了一些。不过,他很快就恢复了常态,笑着回答道:“狼首领,这恐怕不行,这些木工可都是我们华部落最宝贵的财富,是绝对不可能对外交易的。” 白狼的眉头微微一皱,似乎对刘田的回答有些不满。他追问道:“我只是想要几个人而已,这应该不算过分吧?” 刘田坚决地摇了摇头,语气坚定地说:“绝对不行!不只是这些木工,就算是我们华部落里最普通的族人,也绝对不会被拿来交易的。” 白狼讪讪一笑,说道:“那好吧,华首领,既然你不愿意,那我也不勉强你了。” 说话间,他的目光再次落在了刘田身后的那群木工身上。只不过这一次,他的眼神中流露出一种难以掩饰的贪婪之色。 刘田敏锐地察觉到了白狼那不怀好意的目光,他心中冷哼一声,但表面上却并未表现出任何异样。他镇定自若地对白狼说道:“白狼首领,既然这桥已经建好了,那我就让我的木工们先回部落去了。” 白狼点了点头,似乎对刘田的决定并无异议。刘田随即转身,对着身后的木工们挥了挥手,示意他们可以先行离去。 木工们纷纷向刘田道别,然后转身踏上了那座横跨河流的木桥。他们陆续走过木桥,最终抵达了河流的北岸。 刘田站在原地,目送着木工们渐行渐远,直到他们的身影完全消失在视线之中,这时,他才转过身来,与白狼一同走进了石头城。 进入石头城后,刘田和白狼来到了一间宽敞的房间里。这里是白狼平时处理事务的地方,房间内的布置简单而朴素,只有一张石桌和几个石凳。 刘田和白狼相对而坐,开始商讨起双方的合作计划来。房间里还有灰狼等一众狼部落的高层人员。 一开始,刘田向狼部落提出了一个看似互利共赢的计划。他建议狼部落派遣三千名战士,协助华部落先统一北方地区。一旦华部落成功统一北方,他们将反过来派遣同样数量的战士,去支援狼部落统一南方。 然而,这个计划刚一提出,就立刻遭到了狼部落一众高层的强烈反对和集体否决。 刘田见状,连忙解释道:“各位,我已经为你们修建好了一座桥梁,这是我们合作的基础。作为交换条件,我提出这样的要求并不过分吧?而且,我们华部落一直以来都是诚实守信的,我所说过的话,绝对不会有丝毫的食言!” 尽管刘田说得如此诚恳,但灰狼却毫不退让,他再次明确地拒绝了刘田的提议,说道:“不行,华首领,你必须先派遣三千名战士来帮助我们狼部落统一南方,然后我们狼部落才会考虑派遣战士去协助你们华部落统一北方!” 面对灰狼的坚决态度,刘田有些无奈地问道:“这……狼首领,你让我如何相信你呢?万一你们违背了承诺,那我们该怎么办呢?” 白狼看了一眼刘田,突然神秘一笑,漫不经心的说道,“华首领,对于灰狼提出的意见,你还是答应吧!我想,你应该不愿意看到刚刚离开的那群木工出什么意外吧?” 刘田猛然一惊,一脸慌张的问道,“你,你把他们怎么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