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方臨珊和陳明哲開始了甜蜜的同居生活。


    一開始,兩個人都帶著點新鮮勁兒,畢竟互相喜歡了十年,誰還沒在腦子裏偷偷排練過這樣的場景?


    這不,第一天方臨珊便起了個大早,輕手輕腳地摸進廚房,打算給他做個愛心早餐。


    煎蛋在鍋裏“滋啦”作響,她哼著歌把麵包片塞進烤麵包機,結果手忙腳亂間把鹽當成了糖,煎蛋鹹得能齁死人。


    陳明哲麵不改色地吃完,還誇了句“不錯”,轉頭就灌了三杯水。


    第三天


    陳明哲下班回家,手裏拎著個紙袋。


    “給你。”他把袋子遞給正在沙發上追劇的方臨珊。


    小妞兒打開一看,是條真絲睡裙,和她之前購物車裏收藏的丹尼爾.漢森那款一模一樣。


    “你怎麽——”


    “小張說你收藏了三個月都沒舍得買。”他說著,微微一笑:“不過我買大了兩碼。”


    方臨珊抖開睡裙,臉色瞬間漲紅——這哪是睡裙,分明是塊透光的布料,但是這麽一塊布料,就十二萬人民幣,所以她一直沒有舍得下手買。


    “陳明哲!”她抄起抱枕砸過去:“你是故意的吧!”


    男人接住抱枕,眼睛微微彎起:“這個牌子的都這麽透。”他的指尖還撚著那片輕薄的布料,絲綢在燈光下流淌著曖昧的光澤。


    下一秒,方臨珊的耳尖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變紅了,她張了張嘴想反駁,卻發現自己居然詞窮了。


    最終隻能搶回睡裙團成一團,赤著腳跳下沙發往浴室裏跑:“我、我去試試合不合身!”


    隨後,浴室門“砰”地關上,磨砂玻璃上映出她手忙腳亂的身影。


    陳明哲低頭輕笑,從茶幾抽屜拿出個絲絨盒子——裏麵躺著對珍珠耳釘,和她大學時弄丟的那對幾乎一模一樣。


    就在這時——


    “啊——!!!”


    尖叫聲穿透門板,帶著貨真價實的驚恐。聞聲,他三步並作兩步衝到浴室門口,指節急促地敲在玻璃上:“方臨珊?”


    衝進去時,看見她指著鏡子,手指發抖:“這、這是什麽!”


    鏡子上用牙膏畫了個歪歪扭扭的愛心,下麵寫著“陳&方”。


    “早安問候。”陳明哲一臉淡定:“我六點起來畫的。”


    鏡麵上那個歪歪扭扭的愛心在晨光中泛著薄荷色的微光,牙膏的清新氣息若有似無地飄散在空氣裏。


    方臨珊盯著那個醜得可愛的圖案,指尖無意識地碰了碰自己的唇角——那裏還留著昨晚他偷親時留下的觸感。


    “幼稚。”她小聲嘀咕,轉身時拖鞋卻故意在瓷磚上蹭出歡快的聲響。


    走到門口又突然折返,掏出手機對著鏡子快速連拍三張,還特意把那個牙膏愛心放在取景框的黃金分割點上。


    整個白天,那個薄荷味的愛心都在她腦海裏打轉。


    開會時她在筆記本角落描摹同樣的形狀,喝咖啡時用指尖在杯壁勾勒弧度,甚至午休時還偷偷搜索“牙膏在鏡麵上的持久度”。


    她就像個初嚐戀愛滋味的小姑娘,每個毛孔都洋溢著鮮活的甜蜜,連呼吸都帶著草莓氣泡水般的雀躍。


    瞧瞧,當晚霞染紅,第七次偷瞄時鍾時,她終於認命似的翻出珍藏的醒酒湯料。


    守著咕嘟冒泡的砂鍋,突然想起大學時他胃疼蜷在圖書館的樣子,手一抖又多撒了把紅棗。


    “哢噠”。


    門鎖輕響,陳明哲帶著夜風走進來,指尖還掛著車鑰匙。


    暖黃的落地燈下,方臨珊蜷成小小一團,蓋著他的西裝外套。茶幾上,那碗醒酒湯正氤氳著溫熱的白霧。


    他輕手輕腳地走過去,想把枕頭抽出來,卻被她一把抓住手腕。


    “......回來了?”她睡眼惺忪地問。


    “嗯。”


    小姐姐迷迷糊糊地湊過來聞了聞:“沒喝酒啊?”


    “喝了。”男人彎腰把她抱起來,坐到沙發上,騰出一隻手端起醒酒湯,咕嘟咕嘟的喝了下去:“不喝,某人不白熬醒酒湯咯。”


    瓷碗邊緣還留著她的口紅印,陳明哲的喉結滾動著,把最後一點帶著紅棗香的湯汁咽下。


    醒酒湯的暖意從胃裏蔓延開,讓他想起方才抱她時,指尖觸到的細膩肌膚。


    但方臨珊卻是假裝睡著的,睫毛顫得如同振翅的蝶。


    直到被他送回到臥室的大床上,她才把眼睛偷偷的睜開條縫兒——正撞見他低頭嗅那件西裝外套上屬於她的氣息。


    夜更深了,月光透過紗簾在地毯上鋪開銀白的河流。


    當時針悄悄滑過數字2時,小妞兒突然從沙發上坐起來,赤腳踩過那片月光,像是下了什麽決心一樣。


    衣櫃門被無聲推開,真絲睡裙在黑暗裏流淌著珍珠般的光澤。她的指尖在吊牌上停留片刻,最終“哢”的一下剪掉價簽。


    陳明哲推門進來時,她正對著鏡子調整肩帶,雪白的後背在燈光下泛著珍珠般的光澤。


    兩人在鏡中對視,空氣瞬間凝固。


    “我、我試試合不合身!”方臨珊手忙腳亂地去抓外套。


    他見狀,大步的走過來,把外套扔回床上:“不用試了。”說著,手指撫過她肩頭的蕾絲:“很合適。”


    那晚之後,方臨珊居然發現陳明哲有個秘密抽屜。


    裏麵整整齊齊地碼著她這些年“不小心”落在他那兒的東西。


    · 大學辯論賽時“忘”在他書包裏的發繩


    · 實習期“掉”在他辦公室的口紅


    · 去年年會“遺失”在他車上的耳環


    最底下壓著張照片——大四畢業典禮,她喝醉後靠在他肩上傻笑,而他低頭看她的眼神,溫柔得不像話。


    關鍵,三十八封情書,一封不少。


    她的指尖撫過鬆木盒裏泛黃的信封,大學時用的鋼筆水暈染出深淺不一的藍,每道墨痕都藏著當時自己欲說還休的心事。


    最底下那封還黏著幹枯的櫻花花瓣——是大四畢業那年,她趁他打盹時塞進課本的。


    扉頁寫著“這次真的再見啦”,結果三天後,她就拖著行李箱出現在了人家實習的公司裏。


    這不,陳明哲推開門時,看到的就是站在抽屜前發呆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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