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玩城出來,常順跟田斌接著逛起了地攤。


    是之前沒有逛完的攤位。


    走到一處以售賣文房用品為主的攤麵前時,他聽見了一道熟悉的聲音:


    “老板,這對鎮尺多少錢?”


    是劉老板。


    順著聲音看去,他正蹲在地上,手裏拿著東西還在細看著。


    這裏逛著的人多,在對方說話之前,他一時並沒有發現。


    “這是雞翅木、清朝時期的“雙喜迎春圖”鎮尺,麵上的雕工精致,說不定還是出自名家之手,你想要的話,最低800元。”


    攤主是一名長得瘦弱、個子隻有大概一米五、年齡約40歲左右的男人。


    對於雞翅木,沒有紫檀、黃花梨、金絲楠木名貴,但也是好木頭,常順並不陌生,同樣接觸過。


    這種木材的顏色多為黃褐色,有很多條紋,褐色的部分,呈雞翅狀,近似“v”形。


    他看了一眼劉老板手裏拿著的一對鎮尺,長度約20公分,兩個並在一起,寬度約5公分,厚度約1公分。


    鎮尺的表麵雕刻有梅枝梅花、喜鵲圖案。


    兩隻喜鵲,一把鎮尺麵上刻著一隻。


    左方的鎮尺,喜鵲在下,右方鎮尺,喜鵲在上。


    喜鵲遙相呼應,互相看著對方,畫麵很和諧。


    “800貴了!給你600。”


    劉老板還價道。


    “600不行,我再讓點,你給750。”


    “700!行我就要,不行就算了。”


    “那就算了,低了750我先留著。”


    攤主不打算讓價。


    “700真不的不賣?”


    劉老板說著,用手準備把這對鎮尺放回去。


    “不賣!”


    攤主語氣堅決。


    “那行吧,750就750。”


    一番討價還價,最終還是攤主占了上風。


    “劉老板,還有其它的收獲沒?”


    在他起身付錢時,常順笑著跟他打招呼道。


    “除了這,今天過來買的還有一個錢範、一個筆筒。”


    他指著左手提著的小帆布手提包道。


    說著,劉老板就把買雞翅木鎮尺的錢付給了對方。


    “能見識一下嗎?”


    常順有些好奇。


    “沒啥不可以的!”


    隨後,他就把錢範、筆筒拿了出來,遞給了他。


    錢範,也就是鑄造錢幣的模具。


    類似的還有鑄造銅像、飾品、玩具、生活用品的模具等。


    這樣的模具,材質通常以石質、陶質為主,即石範、陶範。


    月餅、糕點模具,其實也可以稱之為“範”。


    劉老板拿出來的錢範,是陶質的,殘了,麵上有兩行7個單獨鑄造錢幣的地方。


    不殘的話,鑄造的肯定更多。


    看每個圓形的“孔洞”,裏麵刻的是“聖宋元寶”,錢幣都是小平錢。


    筆筒,長方形,比較特別,它不像普通的筆筒上口都是敞開的,而是封閉隻開了兩個圓形的小孔,每個小孔的直徑約2公分。


    這個筆筒,是粉彩,表麵畫有漁夫垂釣,山水景色圖案,年份是民國時期。


    “常老板,你今天過來有啥收獲?”


    把東西還給對方時,劉老板問他道。


    “我買了一塊沉香!一串綠鬆石手串。”


    “沉香嗎?你買那個回去自己用嗎?我前天也收到了一塊沉香。”


    劉老板聽他說了“收獲”,並沒有要看的想法,或許認為這兩樣都很普通,算不上古董。


    他剛說完,旁邊攤位傳出了一道聲音:


    “你說咋辦吧!我的書好好的,現在被你撕開了幾道口子。”


    說話的是這處地攤老板,一名30多歲的男人,長得五大三粗,有些彪悍。


    “我不是故意的!”


    回話的是一個年齡50歲左右的男人。


    “你故不故意跟我沒關係,看書我也沒讓你不看,你自己做事毛毛糙糙的,把我的書弄壞了,不能隻說句不是故意的就完了。”


    攤主又說道。


    意思很明顯,是必須賠償他的損失。


    聽到“毛毛糙糙”這個詞,常順想起了前世逛古玩市場,也遇到過一個這樣的人。


    這人不管是在哪個攤位看東西,那些攤主都會防著他。


    他翻別人的書,或者拿照片、信封、煙標、票據之類,總會拿不好或者翻看時沒輕沒重,對其造成“損傷”。


    就算是跟他熟悉的人買了東西,都不敢給他看。


    “那你說說這書值多少錢?”


    50歲左右的男人把書拿了起來,問老板道。


    “這是一本古籍,上午有人出價500,那時我都沒賣。


    現在你把它弄損壞了,嚴重影響了品相,500肯定都賣不出去了。


    我也不多說,你給600,把書拿走,這事就算了。”


    攤主想了想,然後說道。


    常順看了下古籍封麵,寫的是“三元記”、“上集”。


    不清楚是幹嘛用的。


    “600!你想訛人嗎?”


    50歲的男人隨口說了一句。


    “你可不要亂說,我可沒訛你!


    你不出這錢也行,去別處買一本跟我這本書之前的品相一樣的書過來。”


    30多歲的男人又對他說道,顯得還有些氣憤。


    這話說的沒啥毛病,損壞的東西,照著原來的賠償就行。


    不過真要找一本這樣的書,恐怕很不容易。


    “300塊錢,我把它買下來。”


    這人想了想,又對攤主說道。


    “不行!我這書,買別人的成本都不止花了300,我也不要你賠錢了,你弄一本這樣的書拿過來給我就行。”


    “老板,你這樣說就有些為難人了,就算不是古籍,想找一本六七十年代的這樣的舊書都不容易。”


    旁邊看熱鬧的人說道。


    “不是我為難他,是我這書確實值那個價格,他說我訛人,我可真沒訛他,要是真訛他,開價就不止600了。


    不管啥東西,賣的就是年份、品相、稀有度,我這書,被他撕破了,品相這一塊,算是廢了。


    再說這事也怪他自己,做事為啥不小心謹慎點,替別人考慮一下。”


    攤主對看熱鬧的那人說道。


    “這老板說的也有道理,逛這樣的場合,看東西一定要注意。


    這裏有懂行的朋友嗎?這本書值不值600?”


    說話的還是剛才看熱鬧的人。


    “要是之前的品相,確實值。我就是之前看了這書500想買的人,本來準備過來買走的,現在品相變差了,價格肯定要折了不少。


    要不這樣,你覺得虧了,你出300,我也出300,把錢給老板,書給我怎樣?”


    說話的是一個年齡40多歲的光頭男人,他剛走到這邊。


    或許是看熱鬧,一會兒的功夫,這裏就圍了很多人。


    人多,常順拉了拉田斌,再次提醒他注意小偷,防止別人渾水摸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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