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對長刀的鋒利攻勢,蕭珩雖執長兵,卻槍走遊龍,仿佛一生的樂趣便是獵取天驕。


    無論刀客對自己的刀法有多自傲,紅纓似燃楓,總是幽靈一般如影隨形。


    “狼王蕭珩也不過如此嗎?”


    “哈哈哈哈,盛名之下,其實難副!叛將逃兵會打什麽仗,不過是夾著尾巴逃跑的喪家犬,怎麽,現在做了仙門叛徒的狗嗎?他給了你什麽骨頭,錢?女人?難不成是……”


    蕭珩沒有搭理那些挑釁,在真正的戰鬥時,他反而會一句話也不說。


    抵擋刀客宛如暴風疾雨的刀法,他連退數十步的距離,避其鋒芒,哪怕周圍倒下的是他的士兵,他也沉著一口氣,眼睛眨也不眨地盯著目標,好似有耐心的獵手,正在等待時機。


    鴻漸身法如風,總是像一抹神出鬼沒的幽影,配合著刀客釋放術法,如割草一般收割著魔兵的生命。


    但有時,追上風隻是一刺的事情。


    當槍中的殺意燃起,將掠過他上方的大魔挑落時,鴻漸甚至還未曾意識到自己的墜落。


    那鋒利到可破萬物的槍尖吻過咽喉時,綻開的是最美的花,也宛如死亡的回音,直到他脖頸一冷,感覺到頭顱已經不在脖頸上,自己的視線翻滾過數圈,沿著台階一路滾下山。


    繼而,無頭的屍體轟然倒下。


    一切,隻是因為一個冷不防的回馬槍!


    麵對著刀客堪稱驚恐的神色,蕭珩低著頭,再度啐了一口血,然後望向黑雲,好似天地也垂暮。


    這一槍夠費神的。


    蕭珩握著槍杆的手有點顫,顯然是高強度的戰鬥讓他有些吃不消了,但他如果不殺那煩人的鳥,這風不度也殺不掉。


    哪怕不回頭,他依舊知道,他的兵正在不停地倒下。


    真的要到極限了嗎?難道,他們隻能走到半山腰為止?


    ……不行,得再殺一個大魔才夠賺。


    “瘋子。”風不度見他的神情越來越瘋,宛如死死咬住他的狼,一副要拉他賠命的樣子,於是他道,“狼王蕭珩,你至於嗎?你可是百戰之身,何故要上沉船,我可沒聽說過,你有忠心這種玩意……”


    “至於,很至於。”蕭珩咧嘴一笑,孤戾而傲慢,微微揚起頭,下頜上泛著淺青色的胡茬,“雖然吧,我那主君,天真了點,理想化了點,有時候還和個沒長大的奶娃娃一樣,嬌氣的不行,教人恨鐵不成鋼的……”


    “但我生死危亡的時候,我潦倒他鄉的時候……”他記憶裏仍然是那年邊塞的漫天黃沙,蕭珩眯起眼,歎息一聲道,“我就這麽一個故人,不尋常,不尋常啊。”


    “人道是,士為知己者死。老子沒覺得自己是什麽‘士’,也從沒有我這麽混不吝的‘士’。是,我沒有信譽,我是叛主之將,是一把雙刃的刀,我天生腦有反骨……那又怎樣?”


    他笑了,倒是十分驕傲的模樣,道:“但主君不嫌棄我,你們算個屁?”


    “就算許我再多的財富 ,比得過一句‘我若為君,你便為帥’;比得過一句,‘不讓將軍生白發’嗎?”


    他許諾過,報君黃金台上意,提攜玉龍為君死。


    他蕭珩雖不是什麽好人,但不能讓殷無極,白叫他一聲“蕭大哥”。


    “讓開!擋我者死——”


    第218章 擊鼓其鏜


    在染血的天階上, 光也寂靜,風也寂靜。


    耳畔殺伐不歇,將軍卻仿佛聽到一聲聲的戰鼓, 從亙古的歲月而來。


    斜陽下衰草連天, 他似乎又回到了黃沙連天的邊城中, 一杆紅纓槍,一壇綠蟻酒, 坐困愁城。


    蕭珩很少回憶往事, 但是今日胸腔中沸騰的熱血,讓他幾乎忘記, 自己也曾有少年英才, 三百將士大破敵營的時候, 也有策馬紅纓槍,殺盡天下寇虜的勇武。


    當年, 他也曾勒馬望河梁,立誓要領軍南下,揮戈萬裏, 讓前朝失地歸故國。那時他滿以為自己能名垂千古, 是何等意氣風發。


    天生將才,光芒萬丈卻不知收斂, 年紀輕輕便戰功赫赫,被譽為大魏朝最後的脊梁。


    他被賜予虎符, 被允許入朝堂佩劍而不拜;出入魏京時縱馬風流,滿樓紅袖招, 皇親貴胄無出其右。將軍府中,高門朱戶更是踏破門庭。


    在他的聲名最輝煌時,世人隻聞蕭家軍, 不知是廟堂是誰家天下。


    但無論他如何驍勇善戰,國運無可挽回。在王朝末年,弱勢的君主駕馭不了鋒芒畢露的將軍,為防天下易主,他戰無不勝又如何?比得過皇權嗎?


    再後來,他依舊沒有敗過,依舊在馬背上,征戰天下。


    可不知不覺之中,他被冷待、被排擠、被一點點地收走權力,貶謫下去。


    他沒有反,隻是聽著那些荒唐可笑的罪名被扣到他的頭上,然後平靜地交出兵權,出朝堂,出京,然後出塞,在關外做了一名籍籍無名的小兵。


    故國猜忌他,卻又顧忌他的赫赫功績,怕殺了他會遭到天下指摘。於是隻能將他放逐邊城,隻教他在關外終老,永世不得歸故裏。


    將軍百戰身名裂。他一去北淵,再不還鄉。


    後來,殷無極曾與他在屋簷上痛飲,說啟明城難得有那麽好的圓月。


    他的主君問過他的過去,問他是如何入的魔洲。


    蕭珩不提,隻是哈哈一笑,給他斟上烈酒,堵他的嘴,然後輕描淡寫道一聲:“不過是個籍籍無名的小兵,日日為二三酒錢發愁罷了。”


    “但我遇到你的時候,就覺得你很厲害。”殷無極想起自己生於的時代,難得起了些悵然之意,“那時戰亂四起,餓殍遍地……若你被啟用,平定亂世並非一句虛言。”


    “哈哈,不會有人啟用我的。”蕭珩笑了,“我的過去,就是一個普通到乏善可陳的故事,無聊的很。來魔洲也隻是謀個生計,不少汙糟事兒,有什麽可說的,平白汙了你的耳朵。”


    他的主君被養的太好,眼睛裏還有著未熄滅的光。無論過去多久,他的身上都有一股難以磨滅的孤勇少年氣。


    讓他就這樣當個少年吧。


    有些事,由當大哥的來扛就行了。


    “我還沒老呢,還沒有到像個怨婦一樣,與你叨叨那些陳芝麻爛穀子的時候。”蕭珩看向遠方,深夜的啟明城依舊有溫柔的明光,也讓他琥珀色的瞳孔有了不一樣的神采。


    “蕭重明……”


    殷無極想再問,便被將軍的手臂攬住脖子,糊弄道:“別問了,當年你我都潦倒,後來你我都流離,今日在此並肩,與明月痛飲,江山盡在眼前,如此便夠了。”


    他言語間的滄桑蕭索,讓殷無極短暫地沉默了一些,便不再追問。


    酒過三巡,蕭珩揚手遞給他喝盡的酒缶,好似打趣他似的,笑道:“今日好光景,怎能有酒無樂,無涯君通音律,來一段助助興?”


    “蕭重明,你總喚我主君,卻又沒半分正形,慣的你。”殷無極雖然這麽說,但也沒覺得如何,反倒笑了,“……罷了,那便來一段《擊鼓》。”


    北淵無雅樂。殷無極就算斫琴製笛,也無人相和。唯有這酒缶,與知交對飲半酣,興致來時,可以即興叩之,也算是一段秦風小調。


    於是他吟道:


    “擊鼓其鏜,踴躍用兵。”


    “土國城漕,我獨南行。”


    “……”


    蕭珩將肘部擱在膝上,微微傾身,去看他黑袍赤瞳的主君唱秦風的樣子,大笑道,“我喜歡這個調子,有我故鄉的味道。”


    他飽讀兵書,也不是不通典籍,但是更多的精力總在鑽研武道。風雅雖然會拽幾句,但他亂用一氣,情感抒發了,就是語義差了十萬八千裏。


    所以,出自聖人門下的殷無極與他咬文嚼字,陰陽怪氣他,他有時聽不懂,甚至還虛心請教幾句,才能回過味來惱一句:“你罵我呢?”


    “這首《擊鼓》,來自《詩經·邶風》,講的是士卒征戰,去國懷鄉,卻不得歸家。”殷無極擊缶而歌時,頗有幾分曾經的聖人弟子無涯君溫文爾雅的模樣,一身寬鬆的玄色儒袍,披散墨發,神情放鬆而愜意。


    “後麵幾句,講的是同袍戰友同生共死的情誼,我尤其喜歡。今日,便唱與你聽。”


    古老的戰歌仿佛成為耳畔的東流水,聲音已經模糊不清。


    當刀貫穿蕭珩左腹時,將軍的槍也刺穿了敵人的胸膛,離擊破魔心隻差短短一寸。但就在那決定生死的一瞬間,風不度單手握住了槍尖,憑著被蕭珩毀掉一隻手的代價,止住了蕭珩近乎神鬼的一刺。


    再退開時,風不度半身染血,宛如惡鬼;蕭珩銀甲破碎,魔氣近乎枯竭,皆是重傷。


    “蕭珩!”刀客沒想到他被消耗了這麽久,依舊還有刺破護體魔氣,重傷自己的能力,神色一時猙獰,“吾要用你的血祭我的刀!”


    北淵洲修魔煉體,多追逐極致的武道。頂尖之戰中 ,各自都有瞬間殺死對方的能力,隻要一個微小的失誤,就足以葬送自己。


    蕭珩的耳畔似乎又有戰鼓聲了,嗡鳴著作響。


    哪怕他不去看,不去聽,但他依舊能夠感受到生命的流逝。


    他的將帥之道,選擇背負士兵的一切。生命、榮光、意誌……戰友同袍用屍骨為他鋪路,送他上山,他甚至不能回頭再看一眼,隻怕自己會分心,死在這生死一線中。


    走到這裏,他已經沒有回頭路。


    擊缶聲似乎穿越了時間,他想起多年前的月光下,殷無極一邊擊缶而歌,一邊看向魔洲南,看向微茫山的方向。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黑袍的大魔唱著,好似目光能穿透迢迢的山河,與古今共享一輪明月。


    蕭珩左手按了一下自己的腹部,那裏被刀捅出了一個大窟窿,漏著風。他卻差點流出來的內髒給塞回去,伸手運起魔氣,直接燎了一下血流不止的傷口,狠的像是沒有痛覺。


    “哈哈哈,再來!”狼王一旦咬住獵物,便像個瘋子,非得把對方的血與肉都撕扯幹淨。


    蕭珩再啐了一口血沫,哪怕英雄末路,他也不曾後悔闖上這一遭,“再來試試老子的槍,看我能不能把你的腦袋給削下來!”


    他是浴血的殺神,讓人心生寒膽。


    英雄窮途!


    “好啊,我就送你去輪回裏,和你的主君作伴!”風不度舉刀,麵對魔氣近乎枯竭的蕭珩冷笑道,“我會把你們的屍骨都燒幹,灑在啟明城的廢墟上的——”


    就在這時,原本早已屍橫遍野的階梯之上,傳來腳步聲。


    這些聲音很雜亂,並不像是成建製的士兵,但或是沉重,或是輕靈,氣息皆是磅礴,竟是一批讓人難以忽視大能魔修。


    “什麽人?”風不度向下看,他沒有聽說過青君還有這樣的後手。


    “阿彌陀佛,貧僧是來超度的。”禪杖一聲作響,武僧禪讓從容地走上天階,他的目之所及,或是屍首,或是火油烈火,一片廝殺後的狼藉。“順便,來見一見傳說中的啟明城主,與殷施主論一論佛法。”


    他偏了偏頭,看向正執槍斜挑的狼王,道:“蕭施主,不知可否引薦?”


    蕭珩不知他們的來意,但見他們皆是攜著自己的武器法寶,幫助狼王軍清理敵人,一時間把戰局扭轉,竟是怔了半晌。


    雖然不知發生了什麽,但這一股不知從何處來的援軍,實在是幫大忙了。


    “武僧禪讓、‘關外劍客’仇英、……”重傷的風不度逐一認出他們的臉孔與武器,牙齒咬得咯咯響,道:“你們不是都隱居山林,早已不問世事了嗎?為何今日站在這裏,與青君殿下作對?”


    “因為我們看不上青君,但是對那位殷殿下很有興趣,總不能讓他就這樣死了。”娃娃臉的少年叼著草根,手中卻轉著兩把彎刀,出手卻極為狠辣,轉眼間便砍掉幾名纏著狼王軍的魔修。


    他看向渾身浴血的蕭珩,大笑道:“狼王蕭珩,你敢孤身上九重山,我欣賞你!省點力氣,去救你該救的人吧,這個風不度,讓給我來處理!”


    北淵洲的確有四名渡劫期大魔,但渡劫之下的大乘期,除卻投身亂世的這些魔王,還有不少在山林清修,整個魔洲地界看似勢力分明,實則臥虎藏龍,就算是渡劫大魔也不敢輕易招惹。


    這娃娃臉的少年名為逐浪,看似輕狂年少,實則已有半步大乘期。


    除此之外,他還認出了一名右手執著煙杆的曼麗女子,一襲緊貼身材的絲綢裙裝,走路時身姿搖曳,身材極好,那便是赫赫有名的魔女林煙霞。


    “今日吹的是什麽風,大魔齊上九重山?”蕭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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