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漸漸明朗,魏如蘭才從離歌的房間離開,而麵具男一直守在房門口,生怕她逃跑。
離歌撐著深重的身子,臉朝下,成一大字型倒在了床上,雖然眼皮都已經睜不開,她還是睡不著。
扯扯眼皮,離歌強睜著眼,太陽還未升起,竹屋外麵依舊霧氣蒙蒙,籠罩著方圓百裏外的房屋與樹木,一切皆看不清顏色。
果然,愛情是一個女人最大的弱點,一談起心愛的男子,魏如蘭簡直口若懸河,滔滔不絕,不知不覺中被她套出了許多話來。
從昨日談話中,離歌得知,原來想取她性命之人並非是魏如蘭,而是她心愛的男子洛某,魏如蘭是為了討好男人,才將她帶到這個鬼地方來。
可是,這個洛某到底是誰,她從不記得曾經與這麽一號人物結過仇有過怨的,這人為何要取她性命?難道又是哥哥的政敵?
“唉!要瘋了!”離歌將手指插入頭發裏,心煩意燥地抓起來,幾下子,原本不太整齊的頭發徹底亂成了雞窩,將頭埋在枕頭裏,她大口地喘著氣,讓自己冷靜下來。
昨夜夜深人靜之時,離歌靠著窗子邊,與魏如蘭天南地北地扯了起來,原本她是想偷偷觀察附近情況,以便規劃好逃跑路線,可是她目光所及之處,隻是灰蒙蒙的一片樹林。
她不敢踏入樹林,從來都不敢。就在她快要絕望之際,一陣夜風吹來,夾雜著一股味道,十分微弱,若是換作旁人,定然聞不出來,可她天生嗅覺靈敏,隻一下,她就捕捉到了那股味道。
是染料的味道。
離歌將身子翻過來,伸出手,列舉著她目前所得的關於逃命的線索。首先,昨夜她四下瞄了幾眼,看不到嘉陵城的燈火,說明這個地方裏城裏有些距離,這對她而言,可不是個好消息。
再者,附近有染料的味道,說明附近有個染房,染料味道很濃重,染房的麵積定是有一定的規模的,有染房,必然有工人,而有人在的地方,她想混出去可就容易多了。
最後,時機到了。魏如蘭從她房裏出去後,就騎馬匆匆離開了竹屋裏,現在,大概就隻剩她與麵具男兩人。
經過昨日的觀察,她發現麵具男雖然有些奇怪,但是沒有攻擊性,而且身子有些虛弱,想要對付他,應該可以辦到。
可是又不能衝動,如果麵具男真的如此不堪一擊,魏如蘭也不會派他來看守著了。
所以,還是要從長計議。
離歌原本眯成一條縫的眼睛,忽然瞪成銅鈴,圓溜溜的眼珠子左右轉動著,將她在話本子裏看到了逃生伎倆全都翻了出來,說不定有用。
一陣腳步聲踏入房間,麵具男又來了。
離歌起身,看到麵具男端來了一個托盤,上麵的食物好像又是昨日的清湯掛麵。
眯起眼睛,離歌上下打量著麵具男。
他換了一身衣服,若不細看,還真看不出來,同是全身黑,手腳脖子都圍得嚴嚴實實的,像極了她在話本子裏看過的見光死的孤魂野鬼,更要命的是,麵具男的氣息也像。
若是他衣服濕透了,又如何呢?
他根本不可能會在她露一點的點肉,說不定他身上有許多秘密,所以才急於藏起來,若是衣服濕了髒了,他肯定得躲起來換掉吧,到時候還有時間監視她嗎?
嘻嘻,本小姐真是集美貌與智慧於一身的奇女子。
“今日又是小哥哥親自下廚嗎?”離歌毫不客氣,像是相識許久的朋友,一下了床,就走近麵具男,將他托盤裏的那碗清湯掛麵端了起來,樂嗬樂嗬地問道。
具男木訥地點點頭,算是給了她一個肯定的回答。
“怪不得小哥哥下的麵條這般好吃,原來是熟能生巧呀。”離歌捧著碗,彎著眼睛,一片真心赤誠的樣子,毫無保留地誇起麵具男來。
麵具男點了點她手裏的碗,朝她做了一個吃飯的動作。
離歌扯下嘴角,皮笑肉不笑,連忙應著:“吃吃吃,馬上吃。”
就這樣,離歌在麵具男的注視中淺嚐了一口湯,砸下嘴,吞下,又接著嚐了一大口,再砸下嘴,又吞下。
離歌幹笑著說:“好喝,好喝。”相比昨日那個鹽水湯,今日的的白開水湯確實是好喝多了。
得到了表揚的麵具男手有些不自在地抓了抓衣服,低下了頭,沒有在盯著離歌看。
離歌見狀,心想,機會來了。
她仰起頭,灌了好大一口湯,像是突然被一根麵條給噎住了一樣,猛地一咳嗽,一大口的湯水全部噴在麵具男臉上,而碗裏的麵條因為身子劇烈抖動了一下,一個不小心,皆數灑在了麵具男黑色的衣服上,有幾根麵條和蔥花還歪歪扭扭地掛在上麵,衣服、地麵一片狼藉。
麵具男愣住了。
離歌捂著胸口咳了好久,鼻涕眼淚都快咳出來了,半響,她才順過氣來。一看到麵具男的狼狽樣,她立馬手忙腳亂起來,撲上去想給他清理下衣服:“對不起,對不起,咳咳咳,我不是故意的,真不是故意了,小哥哥,你趕緊把衣服脫下,我幫你洗幹淨好不?”
說完,離歌做勢要扒下麵具男的衣服,手還未碰到他,就被他躲開了。
麵具男低頭,迅速將掛在衣服上的麵條與蔥花拍落下去,接著蹲下身子,欲將地下的碎碗片仔細收拾幹淨,卻被離歌拉住了。
“我來我來,碗是我打碎的,應該我來收拾幹淨才對。”離歌蹲下身子,低著頭,邊撿著碎碗片,邊自責地說:“看我,真是笨死了,連個碗都拿不住,不僅浪費小哥哥的一片心意,還將小哥哥的衣給弄髒了,就該罰我不能吃晚飯,你說該不該?”
離歌將托盤遞給麵具男,憤憤不平地說著,感覺自己真的是罪大惡極似的。
看了她好久,麵具男才接過托盤,轉身之時,像是突然想到什麽,將手裏的東西放下,繞到角落的書桌旁,拿起筆,在鋪好的紙上龍飛鳳舞著。
很快,筆停,麵具男這下是真的頭也不回地走了,隻是,他竟然沒有將門上鎖。
就不怕我逃走嗎?
離歌躡手躡腳想走到門在看看,頭一轉,看到麵具男留下的筆墨。
好奇心使然,離歌在逃跑之前想瞄瞄那紙上的內容。
繞到桌邊,離歌眼前一亮,紙上的內容倒沒看清楚,就被麵具男的字給驚豔到了。
一個男子竟寫了一手極其清麗的簪花小楷,美而不藻,華而不麗,剛柔相濟,行雲縹緲,看的出,這字跡的主人是長時間下了功夫的。都說字如其人,麵具男的字與他的人簡直相差十萬八千裏,這字,怎麽瞧都像是女子寫的。
難道說麵具男其實就是女兒身?可是又為何做男子打扮,女子與女子相處不是更方便自然些嗎?而且,她既然想隱藏身份,為何在此刻故意在她麵前留下字跡,暴露身份。
離歌連連感歎,心中思緒萬千,怎麽想都想不出個所以然來,著才將注意力放到留言的內容上。
聽我一句勸,別亂跑,外麵危險,看完請將留言紙燒掉。
記住,千萬別亂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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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這個洛某到底是誰,她從不記得曾經與這麽一號人物結過仇有過怨的,這人為何要取她性命?難道又是哥哥的政敵?
“唉!要瘋了!”離歌將手指插入頭發裏,心煩意燥地抓起來,幾下子,原本不太整齊的頭發徹底亂成了雞窩,將頭埋在枕頭裏,她大口地喘著氣,讓自己冷靜下來。
昨夜夜深人靜之時,離歌靠著窗子邊,與魏如蘭天南地北地扯了起來,原本她是想偷偷觀察附近情況,以便規劃好逃跑路線,可是她目光所及之處,隻是灰蒙蒙的一片樹林。
她不敢踏入樹林,從來都不敢。就在她快要絕望之際,一陣夜風吹來,夾雜著一股味道,十分微弱,若是換作旁人,定然聞不出來,可她天生嗅覺靈敏,隻一下,她就捕捉到了那股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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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歌將身子翻過來,伸出手,列舉著她目前所得的關於逃命的線索。首先,昨夜她四下瞄了幾眼,看不到嘉陵城的燈火,說明這個地方裏城裏有些距離,這對她而言,可不是個好消息。
再者,附近有染料的味道,說明附近有個染房,染料味道很濃重,染房的麵積定是有一定的規模的,有染房,必然有工人,而有人在的地方,她想混出去可就容易多了。
最後,時機到了。魏如蘭從她房裏出去後,就騎馬匆匆離開了竹屋裏,現在,大概就隻剩她與麵具男兩人。
經過昨日的觀察,她發現麵具男雖然有些奇怪,但是沒有攻擊性,而且身子有些虛弱,想要對付他,應該可以辦到。
可是又不能衝動,如果麵具男真的如此不堪一擊,魏如蘭也不會派他來看守著了。
所以,還是要從長計議。
離歌原本眯成一條縫的眼睛,忽然瞪成銅鈴,圓溜溜的眼珠子左右轉動著,將她在話本子裏看到了逃生伎倆全都翻了出來,說不定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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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歌起身,看到麵具男端來了一個托盤,上麵的食物好像又是昨日的清湯掛麵。
眯起眼睛,離歌上下打量著麵具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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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他衣服濕透了,又如何呢?
他根本不可能會在她露一點的點肉,說不定他身上有許多秘密,所以才急於藏起來,若是衣服濕了髒了,他肯定得躲起來換掉吧,到時候還有時間監視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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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又是小哥哥親自下廚嗎?”離歌毫不客氣,像是相識許久的朋友,一下了床,就走近麵具男,將他托盤裏的那碗清湯掛麵端了起來,樂嗬樂嗬地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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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具男點了點她手裏的碗,朝她做了一個吃飯的動作。
離歌扯下嘴角,皮笑肉不笑,連忙應著:“吃吃吃,馬上吃。”
就這樣,離歌在麵具男的注視中淺嚐了一口湯,砸下嘴,吞下,又接著嚐了一大口,再砸下嘴,又吞下。
離歌幹笑著說:“好喝,好喝。”相比昨日那個鹽水湯,今日的的白開水湯確實是好喝多了。
得到了表揚的麵具男手有些不自在地抓了抓衣服,低下了頭,沒有在盯著離歌看。
離歌見狀,心想,機會來了。
她仰起頭,灌了好大一口湯,像是突然被一根麵條給噎住了一樣,猛地一咳嗽,一大口的湯水全部噴在麵具男臉上,而碗裏的麵條因為身子劇烈抖動了一下,一個不小心,皆數灑在了麵具男黑色的衣服上,有幾根麵條和蔥花還歪歪扭扭地掛在上麵,衣服、地麵一片狼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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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離歌做勢要扒下麵具男的衣服,手還未碰到他,就被他躲開了。
麵具男低頭,迅速將掛在衣服上的麵條與蔥花拍落下去,接著蹲下身子,欲將地下的碎碗片仔細收拾幹淨,卻被離歌拉住了。
“我來我來,碗是我打碎的,應該我來收拾幹淨才對。”離歌蹲下身子,低著頭,邊撿著碎碗片,邊自責地說:“看我,真是笨死了,連個碗都拿不住,不僅浪費小哥哥的一片心意,還將小哥哥的衣給弄髒了,就該罰我不能吃晚飯,你說該不該?”
離歌將托盤遞給麵具男,憤憤不平地說著,感覺自己真的是罪大惡極似的。
看了她好久,麵具男才接過托盤,轉身之時,像是突然想到什麽,將手裏的東西放下,繞到角落的書桌旁,拿起筆,在鋪好的紙上龍飛鳳舞著。
很快,筆停,麵具男這下是真的頭也不回地走了,隻是,他竟然沒有將門上鎖。
就不怕我逃走嗎?
離歌躡手躡腳想走到門在看看,頭一轉,看到麵具男留下的筆墨。
好奇心使然,離歌在逃跑之前想瞄瞄那紙上的內容。
繞到桌邊,離歌眼前一亮,紙上的內容倒沒看清楚,就被麵具男的字給驚豔到了。
一個男子竟寫了一手極其清麗的簪花小楷,美而不藻,華而不麗,剛柔相濟,行雲縹緲,看的出,這字跡的主人是長時間下了功夫的。都說字如其人,麵具男的字與他的人簡直相差十萬八千裏,這字,怎麽瞧都像是女子寫的。
難道說麵具男其實就是女兒身?可是又為何做男子打扮,女子與女子相處不是更方便自然些嗎?而且,她既然想隱藏身份,為何在此刻故意在她麵前留下字跡,暴露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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