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悅成為知名律師,是在她28歲那年。


    她為一宗“性騷擾反殺案”辯護成功,被媒體稱為“冷麵玫瑰”,也有同行私下叫她“鐵血說客”。她不在乎稱呼,她隻在意結果。


    她接案快、剖案狠,辯護風格極度克製,幾乎從不訴諸情緒,隻用法條與證據說話。她曾在庭審中當庭指出對方證人串供、逼得對方律師中途換人;也曾讓一名涉嫌職務侵占的富二代,當庭被判實刑六年。


    她從不接沒有勝算的案子,也從不與媒體做私人交情。


    那時的她,名利雙收,風評極端。有人敬佩她冷靜鋒利,也有人說她冷血無情。但沒有人知道,她每次閉上眼,腦子裏都還會回蕩一個聲音:


    “情感,是人類最廉價的消耗品。”


    她一直以為自己已經脫離了那個世界。直到那一天。


    那天,她手機裏彈出一個未接來電,備注是“趙春叔”。


    她愣了一下,這個名字她幾乎已經忘了。


    是她母親那一支族譜上極遠的一個親戚——小時候隻見過一次,在她外婆的喪禮上,那人帶著一個小孩,叫她母親“表姐”。


    電話回撥過去,對麵聲音很低,很急:“小悅,是我,趙春叔,你表哥出事了。”


    她沉默了三秒:“什麽事?”


    “他被人冤枉,說他殺人,但真不是他幹的。有人見他跟那女的爭執,就說他是嫌疑人。”


    “請律師。”她語氣平淡,“我不接親屬案子。”


    “你不是他直係親屬,法律上可以接。”


    李悅蹙眉,正要掛電話,對方忽然補了一句:


    “我們湊了三十萬,能先給一半。你媽走了後可是我們幫你收拾後事的。”


    這句話,像是一柄鈍刀,割開她記憶最深處的那層硬殼。


    她想起那場喪禮。想起母親死後,她一個人站在靈堂邊上。她並不喜歡那個家庭,但那次,是他們幫她順利走完了手續。


    她沒有答應。隻是說:“我考慮一下。”


    掛斷電話的那一刻,她靠在辦公室的落地窗前站了很久。


    夜色籠罩城市的光暈,遠處燈火輝煌。


    她記得母親最後一次回家,是在除夕前的一個夜晚。她沒帶什麽東西,隻抱著李悅,坐在村口等公交車,一言不發。大雪落在她們肩上,像多年未說出口的沉默。


    “媽,我們去哪?”


    母親沒有回答,隻說了一句:“再也不回來。”


    那時她不懂“再也不回來”的意思。長大後才知道,那叫逃離。


    第二天,還沒等她做出決定,老家的親戚們就像聞到了血的鯊魚,開始一撥接一撥地打電話來。


    “悅兒啊,我是你舅公家的三叔,你還記得不,小時候你媽還抱你來我家吃過飯——這事你不能不幫!你表哥是被人冤枉的,這坐牢了這輩子就毀了!”


    “李律師,我是你大姨的女婿,唉,咱不講別的,都是自己人,出點事,怎麽能看著不管?”


    “你現在大城市混得好了,就不認人了?你媽在天之靈要知道你這麽冷血,得多寒心?”


    她坐在辦公室裏,一邊翻案卷,一邊聽著那頭的逼問與施壓。那些人的嘴臉仿佛隔著電話伸了出來,油膩、算計、滿是強硬的親情勒索。


    有人軟話溫情:“你小時候來我家過年,我們還給你包過壓歲錢——你可不能翻臉不認人啊。”


    也有人露骨威脅:“你要是真不管,那以後咱們宗族裏可就記你一筆了。趙家的人,不帶你這樣的。”


    更有人打著“長輩”身份冷笑:“你媽當年教你學規矩,怎麽教的?良心不會痛?你以後還想在老家站得住腳?”


    表姨帶著哀求的語氣:“小悅啊,你現在混得這麽好,我們都看著呢。你哥要是真有事,咱家怎麽抬得起頭?你媽泉下有知也不會想看見這事吧……”


    她冷冷掛斷了好幾個電話,電話那頭立即有人給她事務所的助理打電話、留言。


    她母親當年離開家鄉,是因為那種壓迫性的宗族網絡讓她無法呼吸。


    她理解母親。甚至有些年,她慶幸自己也早早斷了這層血脈聯結。可這次,這些“聯結”卻如同毒藤,在她事業頂峰時再度蔓延過來,勒住了她的咽喉。


    更令人反感的是,並非所有親戚都是真的“擔憂”。


    她看著手機裏微信群,有幾個“宗族長輩”在群裏發語音,說:“那丫頭現在是大律師了,辦個案子還不簡單,咱們集點錢,她還敢不接?”


    又有人回:“她那風評不就靠一個性騷擾案炒起來的?靠嘴吃飯而已,這還端起架子了?”


    還有人直接說:“我聽說她以前談個男朋友都要查人家戶口簿,這種人啊,精得很。”話裏話外都是她想要多收錢。


    她看著那些聊天記錄,手指發涼。


    在他們眼裏,她不是人,是工具——能掙臉麵的工具、能打贏官司的工具、能被祭出來高談闊論的工具。


    她想起母親去世那年她回到老家,鄰居當著一桌人笑著對她說:“你長這麽好看,以後找個有錢男人就行了,別跟你媽似的倔。”那時她才剛實習。她原本以為,那種目光她已經不再害怕。


    現在才知道,不是她不怕了,是她太久沒有被逼到牆角。


    第三天早上,她就被堵在了辦公室門口。


    兩個親戚坐在接待區,帶著一袋土特產、三封請願信,還有無休止的嘴臉。一個說:“你小時候你媽最疼你哥了。”一個說:“你不幫,咱們老趙家出了個殺人犯,以後還怎麽做人?”


    連律所的前台都皺起了眉。


    他們不是來懇求,是來壓人情、講血脈、混臉麵。她恨透了這種方式。


    她沒有立刻回絕。


    那晚,她一夜未睡,翻出舊檔案,看那位“表哥”的信息。


    她不喜歡他。甚至有點怕他。那是個情緒陰沉、眼神遊移的少年,小時候曾在她外婆葬禮上當眾打碎花圈。


    此案警方調查草率,證據鏈也不完整。還有一位男性被匆匆排除,監控有缺口,證詞時間線模糊。


    她遲疑。她懷疑。但她無法斷定。


    她不願接這個案子,可她也不敢賭那個表哥一定有罪。


    她說服自己——也許,他真的是被冤枉的。也許,這是她最後一次“還人情”。


    她也知道,接了,就一定能打贏。


    她接了。


    案子並不複雜,但極其難看。


    死者是一名大三女生,名叫何語彤,21歲,經濟困難,靠打零工和做家教維持生活。


    她住在城南一棟老舊的合租公寓裏,租的是最靠近樓梯間的暗間,每月八百。屋裏沒有熱水器,冬天洗頭都靠一壺一壺地燒熱水。


    鄰居們對她的評價幾乎一致:“很安靜,很禮貌,不愛說話,也不帶人回家。”


    她像是那種在社會邊緣自我收縮的人,小心、節製,仿佛從未給人添過任何麻煩。


    但死的時候很慘。


    法醫報告寫得很專業,李悅卻記得最清楚的是那句:“死者頭部遭到持續性鈍擊,造成創裂傷口及失血,最終死因為機械性窒息。”


    她的鼻梁被砸斷,口腔出血,喉部軟組織受損,凶器是一把廚房刀。上麵除了死者的血,還有趙星辰的手印——清晰完整,甚至連皮膚細節都刻印其中。


    趙星辰,李悅的表哥。案件一開始由他家委托的民間律師接手,提供了一套說得過去、但很快就被駁回的證據鏈。


    他說案發當晚他人在外地,有手機定位和一個外地便利店的消費記錄。但調取監控時,發現那便利店監控“剛好”壞了,而定位則因為信號漂移無法精確判定。


    更蹊蹺的是,案發時間段內的所有關鍵目擊者——無一例外——“不在場”或“記不清”。有的說搬家了,有的說當晚睡得早,還有的幹脆拒絕作證。


    李悅接手時,距離開庭不到兩個月。


    她的調查方向很明確:


    一,手機定位是否真實可用,是否存在轉移或偽造的可能性;


    二,指紋是否為第一時間提取,是否可能在案發後有接觸;


    三,死者與趙星辰之間是否有未披露的私下聯係;


    四,是否有第三人進入現場的可能性。


    警方給出的結論是:單人作案,動機為“臨時起意”,或有性騷擾傾向。


    她看案卷時注意到兩件微不足道的細節。


    第一,是死者手機中的一條語音。案發前兩周,她向房東表達過:“我不想再見到那個男人了,他盯著我笑的時候我很害怕。”


    第二,是技術人員在廚房門把手上提取到一組未登記的男性指紋——數量不多,但清晰。


    那組陌生指紋曾被送去做全國係統比對,但沒有比中。警方原打算擴大排查,但因人手緊張和經費問題,最終不了了之。


    她順藤摸瓜,發現那間公寓其實有備用鑰匙曾交給過另一個租客,但對方早在案發前半年退租。當她找到那人時,他猶豫再三,承認自己“的確帶過一個朋友進去玩過一次”。


    “趙星辰在第二次開庭時忽然更換了說法。他承認‘一兩個月前確實去過死者家’,對方請他幫忙修廚房插座,他進門後洗了手,順手拿起了那把刀切水果。”


    “警方未能找到這次會麵的確切時間,也沒有證據推翻這段說法。那把刀的手印,也可能早在案發前就已留下。”


    她指出證人之間的口供時間對不上;最重要的是,警方沒有調取案發當晚公寓樓道口的監控,而那恰恰是唯一能判斷進出人員的重要證據。


    “一個關鍵監控點壞了,一個便利店監控點也壞了。”李悅的語氣毫無波瀾。


    她隻是在公訴人反駁時冷靜地說出一句:“如果您在沒有查清指紋來源、沒有查清鑰匙流向、沒有查清通話記錄的情況下就認定被告有罪,那這不是審判,這是投骰子。”


    那場官司持續了三個月,四次開庭,十一次補證。


    最終,趙星辰無罪釋放。


    他走出法院的那天,天陰沉得像要塌下來。


    死者的母親跪在法院門口,拿著女兒的遺像,哭到近乎昏厥。幾個親戚想拉她起來,卻被她狠狠甩開,“我們冤啊!她明明什麽都沒做錯!”她喊,“那個畜生害了人,還能找律師鑽空子!我沒錢沒勢,就活該看著凶手逍遙法外?這世上還有王法嗎?我女兒的命,難道連張廢紙都不如?”


    李悅站在人群外,戴著帽子和墨鏡,沒有靠近。


    表哥趙星辰走出法院,臉上掛著勝利者的笑容。


    那笑容並不真誠,也不感激,甚至不帶一點尊重。


    她忽然覺得荒謬——她為這個男人鋪好了無罪的逃生之路,卻不知道他心底有沒有一絲悔意,甚至不知道,他是否還記得受害者的名字。


    她沉默地看著自己的影子,隨著路燈逐漸拉長,變形,扭曲。


    趙家人送來錦旗、擺宴慶功,說她是“我們老趙家的驕傲”。她沒去,隻坐在辦公室,一句話沒說。


    媒體寫她“正義凜然、犀利如刃”。她沒有出席發布會,隻在辦公室一言不發坐了很久。


    因為,就在她宣布勝訴後的第十一天。


    她接到了警方的電話。


    “李律師,您辯護的那位趙星辰被捕了——他出獄期間殺了三個人。”


    她拿著手機站在原地,手指冰冷。


    那一刻,她仿佛看見自己二十八年來精心雕刻的人設,一點點碎裂,倒塌。


    案件被媒體翻了出來。輿論嘩然。


    有人開始罵她“為虎作倀”,說她“把惡魔送出了牢籠”,還有人問:“她這麽聰明,難道看不出那人有問題?”


    她沒有回應任何媒體。


    但她在某個深夜,獨自去了拘留所,看望那位“表哥”。


    他坐在對麵,眼神空洞,臉上還有血痕。


    她開口,聲音低啞:“你再殺人,是報複社會,還是因為本性如此?”


    他咧嘴笑了笑,喃喃:“誰知道呢。反正是你幫我脫罪的,表妹,再幫我一次吧,我真是被冤枉的。”


    她靜靜看著他,許久,緩緩起身。


    她走出拘留所那刻。


    路邊有孩子在哭,賣小吃的爐子冒出濃煙。她走進陰影處,靠在一根電線杆下,像溺水的人終於浮出水麵,卻沒力氣再遊一米。


    她不知道自己在那站了多久,隻記得手機電量耗盡,手掌像冰塊一樣僵硬。


    她看見雨水從天而降,落在她手上。


    冰涼。幹淨。


    不像她的手。她的手,雖未碰過刀,卻已間接奪了三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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