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7章 欺負她沒有媽媽3
快穿後我成了別人的金手指 作者:那時風一陣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可惜就算是宋靈兒沒有讓她退學,這人的學業也沒有繼續下去,因為她家裏實在負擔不起學費,隻能轉到其他學校就讀。
可惜好的學校都不太願意,接收一個被記了大過的學生,即便是她的成績看起來還不錯。
所以時馨最終隻能到一個教學質量很差的學校,師資太差,環境又混亂,可想她最後的結局是什麽。
初中的宋靈兒過得很愉快,所有人都看出來校方的態度,就沒有什麽不長眼的人過來討嫌。
校園暴力這回事,不在這一個人的身上,就會輪到另一個人。
這一次風水轉到了男主孟霍的身上,因為他轉學的原因人扒了出來,家族權利爭奪,他這一支勢微,成了被流放的棄子。
如果不出意外,這人會在大學期間奪回家族主導權,然後開始對宋靈兒進行強製愛?
少年人的玩笑,本身就帶有一些殘酷的單純,再加上孟霍本身就不是什麽好性子,最後竟然鬧出了人命。
霸淩者被孟霍活活掐死了!
孟家連夜讓人把他接回了家,又加急送出了國。
留下的就隻有孟霍的親媽和一個口口聲聲防衛過當的律師。
死人的消息根本瞞不住,夏昕更是在暗中推動這件事的爆發,等到校董反應過來,這件事已經不是私了能解決的了。
最終對方隻能把股份出售,讓官方派人來接手學校的管理,富家子弟的後花園這才像一個學校的樣子。
孟霍的家裏人以為把對方送出國就好了,可惜這人就是個天生的壞種。不僅瞞著家裏人在國外亂來,甚至因為殺了人將心裏的猛虎放了出來。
看著風月寶鑒中黑吃黑,憑著變態成了一股勢力的孟霍,夏昕覺得不能讓他回國了。不然按照原劇情的發展,他還是會找上宋靈兒的。
趁著孟霍勢力還小,夏昕直接引來了一個性格偏執的瘋子,讓她注意到這隻還沒有成長起來的狼崽子。
這也算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他喜歡強製愛,那就送他一場好了。
那個瘋女人是一個大佬的女兒,比孟霍要大個十歲,整天就喜歡馴服不聽話的“寵物”。
特別是作為“主角”,孟霍的那張臉是說不出的好看,更加讓人有征服的欲望。
“你是誰!”
順風順水的孟霍突然被人弄到了一個陌生的地方,心裏的惱怒自然不用說。
特別是看到一個麵容精致的女人,饒有興趣的看著自己,古堡裏的燈有些昏暗,讓他心裏莫名有種恐懼。
畢竟再怎麽瘋,他現在也隻是一個十多歲的孩子。
“寶貝,你可真好看,就像是造物主精心雕刻的作品。看來,我能對你有很長時間的興趣。歡迎來到我的世界,孟霍。”
女人看著對方眼裏的倔強和固執,緩慢的走上前,在距離孟霍一米遠的時候,突然將手裏的鞭子抽在了他的腿上。
“啊!”
慘叫聲在寂靜的城堡裏響起,孟霍對著女人發出仇恨的目光,殺了她!他心裏不停的叫囂著這句話。
“我最喜歡馴服不乖的小狗了,寶貝。”
說完,鞭子開始接二連三的落到孟霍的身上,應該說是除了臉上,女人無差別的開始對他進行鞭打。
在外人眼裏,孟霍失蹤了,加上他暗地裏做的那些事,孟家以為他死了,甚至沒有再派人去找這人的下落。
沒了孟霍,宋靈兒開始按部就班的學習,生活,最後接管夏昕手上的公司。
她的悲哀前半部分來自校園霸淩,後半部分來自孟霍所謂的“愛”。
沒有這些東西絆住手腳,她就是一個平平凡凡的,被精心培養的富二代。
“媽媽,你這是準備出國嗎?”
不怪宋靈兒好奇,她媽是個不愛奔走的,就連國內都沒有好好去玩過,更別說出國了。
這時的宋靈兒完全就是一個被精心養大的人間富貴花,但是又因為管理公司,身上多出了一股上位者的威嚴。
“有點小事,正好讓你全權接手公司。”
主要還是把宋家人留給宋靈兒處理,宋家的公司早就被私生子給玩完兒了,這些年都在明裏暗裏的讓宋靈兒接濟。
而她也不知道是因為顧及親情還是什麽,多多少少也會給出一些。如果是有計劃的,夏昕就不用管,若是宋靈兒是個心慈手軟的,她會考慮把公司換個模式管理。
“好的,媽媽。”
出國的時間很近,她的目的地是孟霍的地盤,這人是個狠的,利用那個女人的勢力,竟然把對方反殺成了新的頭頭。
聽說孟霍現在最恨的就是性格強勢的女人,也許是被折磨的太慘了,現在的擇偶標準就是傻白甜。
這種類型人畜無害,讓人很安心。
夏昕是等到孟霍找到了“真愛”才回的國,至於這真愛怎麽來的,那就不用管了。
沒有夏昕的坐鎮,宋靈兒在被宋家人騷擾了幾次之後,就把人通通打發到了非洲,並且讓人盯著不讓他們回國。
看到了她雷厲風行的一麵,夏昕放權的速度也很快,徹底退出了公司的管理層。
最後宋靈兒的另一半,選擇了娛樂圈的一個十八線男明星,也許是小時候宋以笙的做法讓她心裏有陰影,結婚的對象是她完全能掌控的人。
後來的宋靈兒的人生,夏昕基本上就沒有插手了,無論是她那個老公想另立門戶,還是她直接把人淨身出戶。
其實在對方有了獨立的能力之後,這個任務就可以算完成了,畢竟一個人會被欺負,就是自身太過弱小的原因。至於這個弱小是指心靈還是身體,更多的還是手裏的底氣。
就現在宋靈兒的身份而言,有幾個不要命的敢對她強製愛?那些人估計還要害怕被她這個女強人給強製了呢。
這事兒說來,不過就是強勢的一方,對弱勢一方的絕對壓製罷了。
所以夏昕並沒有等到宋靈兒離世才脫離任務世界,而是在這個人四十歲這年就離開。
可惜好的學校都不太願意,接收一個被記了大過的學生,即便是她的成績看起來還不錯。
所以時馨最終隻能到一個教學質量很差的學校,師資太差,環境又混亂,可想她最後的結局是什麽。
初中的宋靈兒過得很愉快,所有人都看出來校方的態度,就沒有什麽不長眼的人過來討嫌。
校園暴力這回事,不在這一個人的身上,就會輪到另一個人。
這一次風水轉到了男主孟霍的身上,因為他轉學的原因人扒了出來,家族權利爭奪,他這一支勢微,成了被流放的棄子。
如果不出意外,這人會在大學期間奪回家族主導權,然後開始對宋靈兒進行強製愛?
少年人的玩笑,本身就帶有一些殘酷的單純,再加上孟霍本身就不是什麽好性子,最後竟然鬧出了人命。
霸淩者被孟霍活活掐死了!
孟家連夜讓人把他接回了家,又加急送出了國。
留下的就隻有孟霍的親媽和一個口口聲聲防衛過當的律師。
死人的消息根本瞞不住,夏昕更是在暗中推動這件事的爆發,等到校董反應過來,這件事已經不是私了能解決的了。
最終對方隻能把股份出售,讓官方派人來接手學校的管理,富家子弟的後花園這才像一個學校的樣子。
孟霍的家裏人以為把對方送出國就好了,可惜這人就是個天生的壞種。不僅瞞著家裏人在國外亂來,甚至因為殺了人將心裏的猛虎放了出來。
看著風月寶鑒中黑吃黑,憑著變態成了一股勢力的孟霍,夏昕覺得不能讓他回國了。不然按照原劇情的發展,他還是會找上宋靈兒的。
趁著孟霍勢力還小,夏昕直接引來了一個性格偏執的瘋子,讓她注意到這隻還沒有成長起來的狼崽子。
這也算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他喜歡強製愛,那就送他一場好了。
那個瘋女人是一個大佬的女兒,比孟霍要大個十歲,整天就喜歡馴服不聽話的“寵物”。
特別是作為“主角”,孟霍的那張臉是說不出的好看,更加讓人有征服的欲望。
“你是誰!”
順風順水的孟霍突然被人弄到了一個陌生的地方,心裏的惱怒自然不用說。
特別是看到一個麵容精致的女人,饒有興趣的看著自己,古堡裏的燈有些昏暗,讓他心裏莫名有種恐懼。
畢竟再怎麽瘋,他現在也隻是一個十多歲的孩子。
“寶貝,你可真好看,就像是造物主精心雕刻的作品。看來,我能對你有很長時間的興趣。歡迎來到我的世界,孟霍。”
女人看著對方眼裏的倔強和固執,緩慢的走上前,在距離孟霍一米遠的時候,突然將手裏的鞭子抽在了他的腿上。
“啊!”
慘叫聲在寂靜的城堡裏響起,孟霍對著女人發出仇恨的目光,殺了她!他心裏不停的叫囂著這句話。
“我最喜歡馴服不乖的小狗了,寶貝。”
說完,鞭子開始接二連三的落到孟霍的身上,應該說是除了臉上,女人無差別的開始對他進行鞭打。
在外人眼裏,孟霍失蹤了,加上他暗地裏做的那些事,孟家以為他死了,甚至沒有再派人去找這人的下落。
沒了孟霍,宋靈兒開始按部就班的學習,生活,最後接管夏昕手上的公司。
她的悲哀前半部分來自校園霸淩,後半部分來自孟霍所謂的“愛”。
沒有這些東西絆住手腳,她就是一個平平凡凡的,被精心培養的富二代。
“媽媽,你這是準備出國嗎?”
不怪宋靈兒好奇,她媽是個不愛奔走的,就連國內都沒有好好去玩過,更別說出國了。
這時的宋靈兒完全就是一個被精心養大的人間富貴花,但是又因為管理公司,身上多出了一股上位者的威嚴。
“有點小事,正好讓你全權接手公司。”
主要還是把宋家人留給宋靈兒處理,宋家的公司早就被私生子給玩完兒了,這些年都在明裏暗裏的讓宋靈兒接濟。
而她也不知道是因為顧及親情還是什麽,多多少少也會給出一些。如果是有計劃的,夏昕就不用管,若是宋靈兒是個心慈手軟的,她會考慮把公司換個模式管理。
“好的,媽媽。”
出國的時間很近,她的目的地是孟霍的地盤,這人是個狠的,利用那個女人的勢力,竟然把對方反殺成了新的頭頭。
聽說孟霍現在最恨的就是性格強勢的女人,也許是被折磨的太慘了,現在的擇偶標準就是傻白甜。
這種類型人畜無害,讓人很安心。
夏昕是等到孟霍找到了“真愛”才回的國,至於這真愛怎麽來的,那就不用管了。
沒有夏昕的坐鎮,宋靈兒在被宋家人騷擾了幾次之後,就把人通通打發到了非洲,並且讓人盯著不讓他們回國。
看到了她雷厲風行的一麵,夏昕放權的速度也很快,徹底退出了公司的管理層。
最後宋靈兒的另一半,選擇了娛樂圈的一個十八線男明星,也許是小時候宋以笙的做法讓她心裏有陰影,結婚的對象是她完全能掌控的人。
後來的宋靈兒的人生,夏昕基本上就沒有插手了,無論是她那個老公想另立門戶,還是她直接把人淨身出戶。
其實在對方有了獨立的能力之後,這個任務就可以算完成了,畢竟一個人會被欺負,就是自身太過弱小的原因。至於這個弱小是指心靈還是身體,更多的還是手裏的底氣。
就現在宋靈兒的身份而言,有幾個不要命的敢對她強製愛?那些人估計還要害怕被她這個女強人給強製了呢。
這事兒說來,不過就是強勢的一方,對弱勢一方的絕對壓製罷了。
所以夏昕並沒有等到宋靈兒離世才脫離任務世界,而是在這個人四十歲這年就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