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話要說:


    下章開始v,請大家過兩天後再來看文,某水要存稿,v文當天三更,老規矩了。


    在這裏再一次跟大家說一遍,這個文真的不是講究情節的文,它的進展會很慢,會有很多心理剖析,會有很多讓你覺得沉重的東西,也許主角還性格墨跡,作者行文也從來不喜歡所謂簡潔的文風,這些都是在寫這個文的時候就設定好的,我真的不希望,在明知道這一切的情況下您跳坑了,卻反過來指責我,為什麽不寫輕快的情節文,為什麽讓主角墨跡,為什麽總有大段心理分析,然後將之稱為我騙v文錢。如果這樣,我真的奉勸您早點棄坑,不要為這點冰棍錢鬧不愉快。


    我從第一章就說過,這個文可能會不討好讀者,現在更加堅定這個想法,我想寫一個給自己看的文,我寫文快兩年了,也是覺得該尋求一種自己的表達了。如果您能跟我一塊走下去,那是有緣分,我會很感激,並且保證會認真用心去寫;但如果您中途覺得不好看了,點一下叉叉,咱們好聚好散就行。以往某水文下總是或多或少鬧得不愉快,其實跳出來看真沒必要,我表達我的,您能接受當然最好,不能也沒人強求啊,一切隨緣吧。


    ☆、第 21 章


    這個過年期間,李天陽都呆在g市,私心裏想再見王錚一麵。


    雖然他沒想好,再見到王錚要如何。


    他不隻一次地想,要自己再年輕十歲,不五歲,該多好。


    如果再年輕一點,他想自己還真幹得出堵在王錚家門口這種事。


    堵在王錚麵前,死纏爛打,說盡所有肉麻的話,或者什麽也不說,就把人抱緊了,不撒手,他要打要罵隨便,如果哭了更好,那麽事情就有轉機有希望。


    年輕時候李天陽從不屑做這些,差不多二十出頭的時候,他冷眼旁觀周圍一幹直男為了泡妹妹醜態百出,盡幹什麽女生宿舍樓下點蠟燭抱鮮花,跟傻冒喊口號似的高喊我愛你,他覺得這種行為很愚蠢,把個人生活公眾化,猶若戴了高帽踩高蹺,以為弄上這身行頭,就真比別人高,以為當著眾人的麵把自己那點小情緒喊出來,那點愛就比別人的真誠。


    卸了妝,還不如別人的呢。


    李天陽隻要看到這種誇張似的示愛,都會在心裏嗤笑一聲,無聊。


    但直到現在,他才忽然覺得,那些死纏爛打的招數,有時候並不全是因為無聊,而是人在一時之間想不到更好的辦法了,又被心裏火燒火燎的欲望催著逼著,恨不得立刻見到那個人,得到那個人,明知道有些招數用了適得其反,可能會惹得對方厭煩,但還是用了,迫切地希望用最直接的辦法來達到目的,如此而已。


    比如對王錚。


    他實在受不了,要疏遠客氣地跟王錚說話。


    記憶中,在王錚跟前,從來就是想說什麽說什麽,就連當初那麽決絕的話語,也是遵循本心意願。


    可現在,再也不行了。


    其實王錚那句“天陽,你從來不是糾纏不清的人”,已經令他分外難堪,隻覺得脊梁骨一陣冷汗竄出來,自己都覺得自己不地道。是的,他李天陽從來拿得起放得下,講究好聚好散,知道進退得度,他是一個做事幹脆利落的大老爺們。但此時對上王錚,他卻寧願自己能性格再無賴點,年紀再輕點,最好能年輕到做再蠢的事都有青春年少做掩護,做再肉麻的舉動,都有激情打底,顯得堂而皇之。


    如果可以,他想對王錚做很多以前從來沒為他做過的事,比如聽他說話,陪他看他想看的電影,帶他去吃他愛吃的食物,送給他一些不值錢的小東西,在他做飯的時候在一旁打下手,在他看書的時候給他沏杯茶,在他回家的時候趕在他之前到家,先開玄關的燈,再親手給他遞雙拖鞋。


    最重要的,想好好陪他,跟他過日子。


    但這些,在擁有他的時候,李天陽都不曾為他做過。


    因為他總是很忙。


    可那時候到底在忙什麽?就真忙到這個程度?


    誠然有很多表麵上的理由:當時他的小公司成立才幾年,應酬很多,業務很繁瑣,遇到阻力很大,他也不過出身一般家庭,白手起家,總是有料想不到的意外。


    但怎麽解釋說,他有一回出差,兩個人半個月都沒見著,好不容易回家了,可屁股還沒坐穩,朋友哥們一個電話過來,可能轉身就出了門,喝酒唱k照樣不含糊。


    他不是沒注意到身後王錚失望的眼神,像隻等待主人撫慰的小狗,眨著水潤的大眼睛,一覽無遺地,裏頭全是小心翼翼地感傷。


    為什麽那時候從來不覺得,這就是一種不公平呢?


    沒有。


    反而好像很理所當然,事業很重要,朋友圈很重要,什麽時候隻要事情一來,原本給王錚的時間,都可以隨時推到日程表最後,王錚確實就如家裏豢養著的小寵物,得空了愛怎麽寵都行,但隻要事情一來,誰顧得上逗一隻小貓小狗?


    他這麽做的同時心裏也許會有瞬間的愧疚,但從來不會超過五分鍾,他甚至想過,難道等他,候著他,愛他,不都是王錚該做的嗎?


    李天陽還記得,有一回,好像是王錚本科畢業,為了慶賀他保研成功,本來已經說好了倆人去趟雲南旅行。但他突然接到一個大單,忙起來這事早擱一邊,等到那一天,他回家看到王錚笑吟吟在收拾東西,還覺得奇怪了,問:“幹嘛去啊你?”


    王錚臉上的笑還留著,聲音卻猶豫而膽怯了:“我們,不是說好了去麗江,機票都訂了……”


    “哦,”他恍然大悟,卻正累得慌,揮手說:“還是下回去吧,機票什麽的能退就退,不能退就算了,對不住啊寶貝,我最近太忙了,抽不出身,下回我帶你去馬爾代夫,乖,別生氣啊。”他隨口許諾著,“我保證我保證,乖啦,別哭喪著臉了,累死我了今天,我洗澡的毛巾呢?”


    下一刻,還白著臉好像要哭出來的王錚,卻顛顛地跑去給他到陽台拿毛巾。


    但同樣的事,如果對象換成於書澈,借他倆膽,他也不敢這麽忽悠那一位。


    因為於書澈一定會跟他鬧脾氣,如果李天陽沒有順著哄他,那麽這個小脾氣很快就會變成冷嘲熱諷,如果李天陽還回了嘴,那更不得了了,於書澈立即就會反唇相譏,所用言辭慣於上綱上線,從他對情感的責任一直數落到他的道德品行,讓李天陽徹頭徹尾地成為一個背信棄義的典型。


    這是於書澈在談判桌上的才幹,下了談判桌,他一樣牙尖嘴利,得理不饒人。


    這其實是所有聰明又驕縱的人的通病,李天陽也不是不能忍,但次數多了,他也會覺得累,會覺得煩。而且戀人之間,如果用到忍這個字,一般人又能忍多久?


    等到於書澈有一天氣過了頭,一不留神把對他的責任感數落到他的教育缺陷時,李天陽深深覺得,這事必須得了結了。


    說來他也不知道到底為什麽跟於書澈走到今天這一步,當初兩人明明感覺那麽好,但真正相處下來,兩個人的分歧越來越大,甚至於有時候到了想動手揍對方的地步。他們在一塊分分合合,折騰彼此,用了快三年時間,第四年才算分清楚了,那一天李天陽終於說了句重話,他說,於書澈你或許是個不錯的情人,但絕不是適合自己,能跟自己過日子的愛人。


    如果可以,沒人願意這樣來否定曾經真心付出過的感情。


    他們如何相識的情形,李天陽還記憶猶新,那時候李天陽的小公司得了一個與知名外企合作的機會,李天陽不敢怠慢,親自掛帥,而於書澈是對方公司過來洽談合同的談判者,幾回合下來,這個人的形象已經銘刻在李天陽心裏:他有優雅的談吐,衣著品味一流,舉止魅力十足,擁有超群的反應能力,知道如何動腦,如何敏銳而全麵地把握整個談判的進度,如何不動聲色地為己方爭取利益最大化,甚至於,如有必要,他會帶著優雅漂亮的微笑,親自給你設陷阱。李天陽很清楚,這種人是天生的團隊領頭人,他會嚴格地統合下屬,研究對手,製定戰術,給每個人分派力所能及的任務。因為有於書澈做對手,那場談判李天陽做得格外辛苦,卻也格外興奮,最後雙方各退一步,做了一次雙贏的合作案。


    接下來的事就如多米諾骨牌,接二連三照著媚俗的劇本順溜著往下演:於書澈跟他太相似,相似的人總是很容易發現對方身上的優點,並自然就能親近起來,很快對方就成為你思想上不可多得的摯友。隨後,雙方又經常喝酒聊天,於書澈走進他的世界一點也不費勁,用不了多久,他們哥們的聚會,經常見到於書澈的身影,這個男人隻要他願意,跟別人打成一片似乎不費吹飛之力。他的朋友漸漸習慣看到他身邊出現的人是於書澈而不是王錚,李天陽自己也習慣了,這種聚會,帶於書澈出來,絕對比帶王錚要有麵子的多。別的不說,於書澈的名片一拿出來,是知名外企的中層管理員,沒人會不給他麵子,但王錚,隻是個什麽也不是的大學生。


    後來發生的事也就自然而然,兩人發現對方都是同誌,條件都不錯,看在彼此眼裏都帶了三分欣賞三分誘惑,外帶三分壓抑著的期盼。於是某天兩人借酒意上了床,第一次發生關係的時候隻顧著那點偷情的刺激,做完後腦子一片空白,事後回想起來竟然沒什麽太深的印象,隻記得下了床,兩人故作瀟灑,把這歸咎為酒後亂性,於書澈甚至還開他玩笑說大家都是男人,紓解欲望而已,犯不著覺得對不起家裏那位。


    但偷情就如嗑藥,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而且越是壓製,心裏燒著的那股邪火就越旺,兩人各自有想要偷情的理由,又從沒遇到過想對方這樣合心意的人,等到李天陽想懸崖勒馬的時候,已經停不了了。


    其實這種關係將之解釋為愛也不為過。因為當時李天陽心裏確實有過野火燎原那樣的熱情。他跟於書澈在一塊的時候,一塊交談也好,一塊工作也好,他們都能互相理解,也能輕易從對方那獲得信任和支持。在床上彼此配合得也很好,一個星期試過的花樣就比李天陽睡了王錚四年還多。這還不算,他很快發現,於書澈工作之餘,也是個很有情趣的人,懂的東西不少,喜歡燒音響,家裏專門辟出一間隔音室來做音響試音房,且品酒品雪茄品古董樣樣精通,室外運動也不差,網球高爾夫球都打得很好,甚至練了一身好馬術。


    李天陽捫心自問,他能欣賞於書澈這些優點,並且真心地為他取得的任何一點成就而感到高興。於書澈給他的感覺,有時候甚至就像另一個陰柔版的自己,不能名正言順在一起的時候,他每次見於書澈,確實都有從嗓子眼冒出來的珍惜感,每次分別,都有纏綿的戀戀不舍,這些感情都是真實的。絲毫不亞於他最初遇上王錚時的悸動,甚至因為帶了成年人的理性和打量夥伴的眼光在裏麵,他對於書澈產生的愛情,其實比跟王錚在一塊還要濃厚,因為這是一次在能為自己行為負責的狀況下,發生的令人心醉神迷的戀情。


    所以那個時候,他才別無選擇,必須要回家跟王錚攤牌,同時搬出來,住到於書澈的房子裏。


    但是,幸福似乎握在手裏了,但卻猶如大熱天藏了一罐鮮奶,揭開來全變成了酸。


    平心而論,李天陽不覺得自己是薄情寡義的人,他也不是本性上見異思遷的人,相反,他在對待感情上一向很冷靜,他分得清什麽人適合搞搞一夜情,什麽人又是可以帶回家——而隻要帶回家,如果可以,他也不打算把人再送出去。


    可跟於書澈在一塊,他卻感覺到一種嚴重的缺失,原本擁有一個誌同道合的戀人是件夢寐以求的事,但真過起日子來,這種仿佛從心裏頭被人狠挖一塊的缺失感,卻漸漸在每一個日常相處的細節中呈現出來:於書澈從來不煲湯;他心情好了,會下廚弄兩盤精致得像法國餐廳大師傅弄的牛扒;他忙起來連李天陽都不知道上哪找他,好容易回來了,也是累得隻趴在床上喘氣;他喜歡燒錢的那些玩意,李天陽一開始還挺欣賞,但日子久了,他的錢也不是白撿的,看著就忍不住一陣陣的心疼。


    李天陽不是對於書澈不滿,在認識他的時候,他就知道這是個多精彩多優秀的人,但他沒想過,跟這樣精彩優秀的人生活起來,他竟然不能很好地找到自己的位置。他跟這個漂亮男人,跟他所謂高尚優雅的生活,存在嚴重的錯位。他開始可以去忽略,既而感到不知所措,但最後卻不得不去麵對自己置身於書澈房子裏那種格格不入感。以前他跟王錚在一塊的時候,可能會抱怨沒激情沒感覺,但那卻是他的世界,飄著老火湯味道,玄關亮著橘黃色小燈,有個人小心翼翼,如小動物一樣看著你,眼神清澈無邪——這是他的家,他的世界,他在裏麵成就了自我。但現在呢,世界甚至不能成為世界,他也不能稱之為他自己。


    李天陽捫心自問,自己並不是一個家庭觀念很濃的人,他從小父母就離異,跟著爺爺奶奶長大。唯一一個姐姐跟母親去了加拿大,後來嫁在那邊,李天陽也隻是在她們回國的時候見見,平時逢年過節打個電話問候一下,出國去加拿大看望她們,他連一次這樣的念頭都沒有。他的父親後來另娶,給他生了一個妹妹,妹妹有聲樂方麵的天賦,十六歲就被推薦去加拿大留學,他的父親與後母不放心,李天陽就通過點關係,給他們辦了陪讀,一起去了加拿大。親生父母通過這種奇異的方式,幾十年後生活在一個城市裏,彼此兩家倒有些來往,年輕時那點不愉快,此刻反而煙消雲散。


    他們不太想得起李天陽,李天陽也不太想得起他們,雙方處得像彼此的遠方親戚,也沒覺得有什麽不好。在他三十幾年的記憶中,關於家的概念,除了爺爺奶奶那邊,想得起來的,其實是有王錚呆著的那套房子。


    他也想過,如果他之前經曆的戀人不是王錚,或許李天陽跟於書澈會走得久一點,但因為有了王錚做對比,李天陽才明白於書澈並不是能跟自己過日子的人,同樣的,因為有了於書澈做對比,李天陽才知道,原來之前王錚跟著他過的那些個日子,有多委屈,有多難。


    他隻要想起自己帶出來的孩子,居然都沒好好待過他,他就覺得心裏不好受。


    作者有話要說:一更


    ☆、第 22 章


    李天陽跟老侯打了電話,說自己還得在g市呆兩天,如果方便的話,能不能借他一輛車開開。


    老侯為人很豪爽,當下說好車沒有,但家裏空著一輛馬自達,你要就過來開走。


    李天陽也不挑,道了謝等了會,老侯公司的司機就給他把車開過來,親手把鑰匙送他手裏。


    車子加滿了油,幾乎是新的,樣式其實不差,開起來感覺也不賴。李天陽正需要這種滿大街普通到極點的車來打掩護,他塞給司機一包煙,跑下去一踩油門,車子平滑地開了出去。


    他方向感極好,這幾天早已搞明白路怎麽走,開上馬路後稍稍提速,過了兩條路的岔路口右拐,把車開到醫院門口。


    李天陽停了車,搖下車窗,點了煙,狠狠抽了一口。


    他要在這等王錚。


    他早知道王錚身邊一直跟著個女孩,從大學時代就黏上他,那女孩之前還冒充過王錚的女朋友,但她現在生了重病,依著李天陽閱人無數的眼光,那是離死不遠了。


    他後來打聽過,那女孩叫於萱。


    原來她就是於萱。


    這個名字以前聽王錚提起過,是王錚的好朋友。李天陽剛開始聽並沒放心上,他甚至有點反感這個女孩,在他印象中,大學裏是有些女生會主動向同誌示好,以此滿足她們的窺淫心理,在他看來,這種隨便窺測別人隱私的女孩比單純歧視他們性取向的人們還要令他生厭,所以,一開始王錚跟他講過有這麽個朋友時,他甚至明確表示反對。但王錚朋友很少,來往的多是同學,真正稱之為好友的幾乎沒有,他有一刻覺得王錚可能會挺寂寞的,於是對他老跟那個女孩來往,也就不多說什麽了。


    但有一次,那女孩找上他公司來,說了一堆稀奇古怪的話,李天陽沒那個耐性聽,她說什麽他已經不太記得了,隻依稀仿佛覺著,大意是這個女孩要自己對王錚好,不然要後悔。他那時候一邊看著手裏的材料一邊心不在焉,心裏有些厭煩,想現在的孩子都這麽幼稚麽,一個兩個怎麽都拎不清,弄不明白別人的私事於己無關?


    後來,他不打算再讓眼前這個邋裏邋遢的女孩浪費他的時間了,於是他不客氣地問:“王錚跟你抱怨過?”


    “沒,”那女孩忽然慌亂了,說,“王錚從來隻會說你好。”


    “你覺得王錚在說謊?你覺得你的好友是那種任人欺負委曲求全的窩囊廢?”


    “我沒這麽說,我的意思是你如果還這樣,以後一定會……”


    “行了,咱們的會麵到此為止吧,於萱是吧,你對小錚古道熱腸的我很欣賞,但你最好搞清楚一點,我們倆的事,你不覺得你一個外人跟我這說這些有的沒的有點多餘?不好意思啊,我還有點事,你請回吧。”


    談話就這麽不算愉快地結束了。但那女孩最後臨走的時候,似乎猶自不甘心,跑過來低聲說了一句:“你要想跟他好好的,就離虎口處有痣的男人遠點。”


    當時李天陽全不放在心上,笑話,他每天業務來往的人這麽多,誰有那個閑工夫去看別人虎口上有沒有痣?


    一直到他幾年後重遇於萱,才猛然想起這句話,於書澈的右手虎口,確實有一顆痣,但並不明顯,如果不是他這樣親近的人,根本不會發現。


    李天陽一瞬間有種命運加身的沉重感,但仔細一想,又覺得很荒謬。


    盡管於萱出聲警告過,但其實不關痣的問題,有沒有於書澈,他也清楚,照著當時的心態,他跟王錚遲早還是得玩完。


    因為最關鍵的問題在於,他那個時候,並沒有確切想過跟誰長長久久。


    沒有長久的打算,就沒將對方考慮進你的計劃,看事情隻是當下,沒想過一起走過的昨天,也沒想過可能共度的明天。


    所以,他看不見對方為他做的那些事有多不易,不知道手頭上有的東西有多難得,他更加不願意去想兩人存在的問題,不會自省,不會有危機感,不會恐慌。


    甚至於,他也不是不知道王錚在情感上對著自己有那麽點卑微和惶恐,他不去糾正這些,反倒享受由此而來的自得,同時為自己的自私自利,找到很好的遮羞布。


    這些明擺著欺負人的念頭,在跳出來想明白後,李天陽一度覺得無比羞愧。


    跟王錚分開後,他開始變得好思考,有時候跟於書澈吵架了,不想回去看著他那一櫃子堵得人心慌的紅酒,李天陽會開車回那套老房子。在一片空曠當中,靜靜地想,自己到底怎麽了?怎麽會這樣溫馨一個地方,卻滋長出人性中卑劣的一麵?難道真的是吃飽飯了就瞎折騰,折騰完了,卻發現連飯都吃不上。


    李天陽自嘲一笑,現如今還真是混得連飯都吃不上,於書澈要麽不下廚,要下廚必定排場大得嚇人,擺了一廚房碗碟配料,出來的,往往隻是一個或兩個複雜得說不上名號的東西。托他的福,李天陽也算知道,洋人撒胡椒都有好十幾種。


    但問題是,他是中國人,小米稀粥,白飯窩頭,這些能扛餓能撫慰脾胃的東西,幾千塊一片的上等鵝肝醬也做不到。


    日常兩人一般不在家裏開火,要不下館子,要不叫外賣。回家沒有熱騰騰的飯菜等著,於書澈比他還忙,一般都是各自在各自工作的地方解決。李天陽有些受不住了,也說過請個保姆來做飯,但還沒說完,就被於書澈給噎了回去。


    理由是他不喜歡別人來他的家窺探他的隱私。


    慢慢的,李天陽發現,自己其實很清楚記得王錚煲的那種老火湯的味道。那種湯水不比西式濃湯,沒放那麽多奶製品作料,它通常還伴隨著藥材味的甘苦,還有蜜棗味的清甜,還有瓜果的馥鬱,還有肉類的濃香。


    不是那麽簡單的,一下子就能品味明白的味道。


    他發現,自己真的很想王錚。


    可事情已然這樣了,再想王錚,又有什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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