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鋼琴伴奏後響起的那道歌聲,迷人又迷幻,連呼吸都恰到好處地好聽,他感覺已經有一個世紀沒有聽到了。
不可思議地抬頭循聲望去,從洗手間回來的譚思不知道他在看什麽。餐館一角掛著一台電視,裏麵正在放一部爛俗的偶像劇,男女主演得那麽虛情假意,但背景音樂裏那個歌聲,卻讓觀眾一瞬間代入了感情,找到了情緒的爆發點。
ak或者譚思或者樊凡喊了他,又或許他們在笑他那麽認真地看一出偶像劇,而他豎起耳朵,麵朝那台掛在角落的電視,聽得渾然忘我。
竟然沒有人聽出來,也許是因為男女主講著那些蹩腳的台詞掩蓋了歌聲,可是他認出來了。這不可能是別人,哪怕音質裏流動的顆粒感都模糊到幾乎聽不見,閉上眼他還是能感到那發光的沙粒在耳畔流動,堆積,散開,又堆積……
這首歌整體的調不高,而是偏低的,隋輕馳唱過的歌調都挺高,他的低音不是大眾所熟悉的,但這首有很多低音段落,當他的聲音緩緩滑落,就像大提琴的琴弓從高音位拉到低音位,那種熟悉的動人心弦的感覺,那種敘事一樣感情充沛的演繹,他一生聽過無數聲音,隻有他符合。
十個月了,他在一部八點檔偶像劇的插曲中找到了那個消失快一年的聲音,竟然有種久違的熱淚盈眶。
電視劇在網上乏人問津,歌卻被隋輕馳唱火了,人們在片尾cast名單中找到了插曲的演唱者,從粉絲到吃瓜路人都炸鍋了。將近一年的沉寂後,隋輕馳和這首新歌一夜躥上熱搜,甚至帶高了當晚電視劇的收視率。淩晨時隋輕馳終於發了微博,他什麽也沒說,隻分享了一首在聽的歌,不是電視插曲,而是bon jovi的《it''s my life》。
粉絲們大半夜如同在狂歡一般,不少人在微博問他怎麽了,隋輕馳沒有回答,隻是點讚了一條評論。
夏日驕陽:like frankie said "i did it my way"
複出後的隋輕馳比雪藏前更勢不可擋,熱度很長一段時間居高不下,在一次采訪中被問到這九個多月的去向,隋輕馳隻說回去上學了。
ak指著電視不屑道:“一看就是在撒謊!”
傅錯猜一定有什麽隱情是隋輕馳不願意說的,但他接受采訪的語氣聽起來非常瀟灑,一副“我什麽都不在乎”的樣子,瀟灑無畏到讓傅錯覺得不舒服,又說不出來哪裏不對。
那一年的娛樂圈,隋輕馳絕對是一個避不開的名字,所有熱門話題裏都要帶他,所有雜誌封麵都有他,綜藝中經常會cue到他,營銷號隔三差五地蹭熱度,他帶動的流量和話題,好的壞的,不一而足,紅到發紫後,仿佛是一種必然,開始被是是非非纏繞,負麵評價越來越多,有些是粉絲的鍋,但也有一些傅錯深知絕甩不到粉絲頭上。然而粉絲給他的愛太可怕,他恃寵而驕,有恃無恐,那些帶有攻擊性的所謂維護和保護,隋輕馳從未加以勸阻,傅錯太了解他,他不會勸阻的,因為他享受這些,享受這些他從小就不曾擁有,曾經擁有過又被剝奪的東西。
黑黑紅紅的紛爭像是他的背景色,他出現在哪裏,就帶到哪裏,隻除了一處——舞台。
年底時,新一季的《樂王》赫然出現隋輕馳的名字,他終於站上了那個唐杜曾稱王的舞台。隋輕馳在《樂王》的首秀,所有人都在猜測他在自選輪會唱什麽歌,他沒有唱他自己的歌,而是演唱了coldpy的《viva vida》,他唱著一個王朝的輝煌與隕落,用金屬般發亮的歌聲將這首歌演繹得如史詩一樣壯闊,當舞台上燈光全亮,台下觀眾全體起立,新的收視高峰在那一刻被締造,在《樂王》上有太多觀眾被憂愁傷感的歌唱哭,但這是第一次,他們為一種激昂振奮而流淚。
從登上《樂王》並奪得冠軍那一刻起,傅錯就知道再也沒有什麽能阻擋他了。現在站在舞台上的這個二十四歲的年輕人,他的豪情和反叛融為一體,他是《樂王》新一季的王者,更將統領一個新的時代。
那之後西風也等來了命運的垂青,傅錯自己也沒想到竟然還能等到願意簽約他們的公司,這一次竟然還是後海,還是彭帥。彭帥對於隋輕馳的離隊沒有說什麽,開出的條件依然和以前一樣,傅錯心情十分複雜,彭帥笑了笑說:“都跟你說過我們對認真做音樂的樂隊是很有誠意的啦。”傅錯說:“你當時和我說過,想簽西風的一個原因是因為隋輕馳很有魅力……”他都好久沒有提過隋輕馳這個名字了,現在說出來,感覺委實陌生,就像在提某個流量明星的名字。
彭帥擺擺手:“隋輕馳離隊後我也在關注你們,我覺得他不是西風的靈魂人物,你才是。”
傅錯很感激他這樣說,但內心其實真的很迷惑,他寫了那麽多歌,但主唱走了又來來了又走,總是有種不安定感,不知道方向在哪裏。
但無路如何,西風終於出道了,樂隊和歌迷都很開心,開心之餘樊凡也好奇,問:“你們怎麽好像認識彭帥哥啊?”
譚思和ak對視一眼,隻得笑而不語。
樊凡並不知道這已經是彭帥第二次來找他們。兜兜轉轉,西風還是來到了後海,雖然從頭到尾沒有人責怪,但傅錯自覺十分愧疚,當年那個決定,是他做錯了。
沒有了隋輕馳,四個人突然一點分歧也沒有了,竟讓他覺得悵然。他們每個人都像一隻齒輪,隋輕馳的那一隻其實一直無法和他們咬合在一起,一直勉勉強強,甚至是在用自己強大的動能帶動他們。他們這些齒輪,從一開始就屬於不同的地方,在一起久了,一定會互相磨損彼此。
簽約慶功那天,ak喝著酒問:“等有錢了哥幾個都想買什麽啊?”
“買車,”譚思想也不想就說,“買了車哥帶你們去自駕遊!”
樊凡扔了顆花生米到嘴裏,想了想說:“我想給我媽買個帶電梯的房子,小一點兒也沒關係!”
他說完桌上靜了片刻,傅錯看向譚思,譚思抬手拍了拍樊凡的背,說:“快了。”
“錯哥呢?”ak問。
傅錯想說買別墅,最後又改了口:“先攢著吧。”
ak舉起手和他擊掌:“啊呀錯哥,就你跟我一樣!唉,沒錢賺的時候想賺錢,有錢賺了又不知道怎麽花……”
樊凡又扔了顆花生米,說:“那說明你注定窮人的命!”
ak給了他一腦瓢,樊凡都被他敲習慣了,揉揉腦袋也沒當回事。
ak感慨著:“也就你這個忙內我還能欺負欺負了。”
樊凡點點頭:“那是,我猜你也不可能這麽欺負輕馳哥。”
“我沒欺負過他嗎?”ak不服氣,找傅錯和譚思作證,“我還讓他去給我買過水呢!”
樊凡撩起眼皮:“他給你買了嗎?”
ak說:“當然!給我買了瓶農夫山泉!”
樊凡大手一揮:“不可能!”
ak把酒杯一放,把樊凡拉過來使勁按人腦袋:“你個腦殘粉!說!當初在微博罵西風的隋輕馳粉絲裏有沒有你?!”
“沒有沒有!”樊凡掙紮著大呼冤枉,“哪兒能呢!我首先是西風,其次才是我輕馳哥的粉!”
“你輕馳哥眼裏都沒你!”
“我現在是西風主唱了,輕馳哥肯定能看見!”
簽約後海後他們全體搬去了公司所在的s市,簽約出道後最直觀的改變,就是傅錯陡然覺得輕鬆了好多,排練錄音發歌巡演,都有公司把關,自己這個隊長除了傳傳話,終於可以專心寫歌。
買車的願望很快就實現了,那天傅錯陪譚思一塊兒去買了車,卡上的錢譚思一分都沒留著,買了輛雪佛蘭科魯茲,又給他的小表妹買了部新手機。傅錯本想勸他省著點兒花,但其實又能理解他的想法,他現在花錢大手大腳,是因為沒有牽掛了,再也不需要存錢買帶電梯的房子了。
聽譚思說,年初他小姨和小姨父離婚了,消息還是表妹打電話哭著告訴他的。譚思的小表妹傅錯也認識,知道她從小就愛膩著譚思,傅錯還記得初中時他們一塊兒帶過生日的小姑娘出去玩,那時苗晶晶小朋友才六歲,一左一右牽著他們的手,昂首闊步在人群中,像個小公主。其實那時譚思身上也沒幾個錢,一路上給吃貨苗晶晶買這買那,一會兒就把錢花光了,苗晶晶小朋友特別感動,看到譚思錢包裏沒錢了,哭著說長大後要嫁給譚思,把他們兩個人都樂壞了。苗晶晶小朋友自小學起就老以譚太太自居,傅錯對她的印象一直是她一本正經地說“你們得叫我譚太太”的樣子。念初中後小姑娘終於有點不好意思了,但還是對這個表哥喜歡得緊,總是逢人就說她心目中的未來老公得像譚思哥那樣。
譚思買了那部手機,開車回去的路上拿給他看,問:“現在的高中生會喜歡這種嗎?”
傅錯其實也不知道:“你送的她肯定都喜歡。”
“唉,你不知道,”譚思敲著方向盤搖搖頭,“其實我不是你這麽自律的人,我有時也想任性,也想耍壞,可能是給她逼出來的,有個小姑娘從小就這麽崇拜你,你就不好意思在外麵胡搞歪搞了。”
“挺好啊。”傅錯笑了笑。
“好什麽啊。”譚思說,“我的夢想是有朝一日能環遊世界,最好去那些荒無人煙的地方,沒有任何約束,想怎麽撒歡就怎麽撒歡,不過現階段大概隻能窮遊一下祖國了,”他笑著看他一眼,“到時候咱倆一塊兒,再帶上ak和樊凡!”
不可思議地抬頭循聲望去,從洗手間回來的譚思不知道他在看什麽。餐館一角掛著一台電視,裏麵正在放一部爛俗的偶像劇,男女主演得那麽虛情假意,但背景音樂裏那個歌聲,卻讓觀眾一瞬間代入了感情,找到了情緒的爆發點。
ak或者譚思或者樊凡喊了他,又或許他們在笑他那麽認真地看一出偶像劇,而他豎起耳朵,麵朝那台掛在角落的電視,聽得渾然忘我。
竟然沒有人聽出來,也許是因為男女主講著那些蹩腳的台詞掩蓋了歌聲,可是他認出來了。這不可能是別人,哪怕音質裏流動的顆粒感都模糊到幾乎聽不見,閉上眼他還是能感到那發光的沙粒在耳畔流動,堆積,散開,又堆積……
這首歌整體的調不高,而是偏低的,隋輕馳唱過的歌調都挺高,他的低音不是大眾所熟悉的,但這首有很多低音段落,當他的聲音緩緩滑落,就像大提琴的琴弓從高音位拉到低音位,那種熟悉的動人心弦的感覺,那種敘事一樣感情充沛的演繹,他一生聽過無數聲音,隻有他符合。
十個月了,他在一部八點檔偶像劇的插曲中找到了那個消失快一年的聲音,竟然有種久違的熱淚盈眶。
電視劇在網上乏人問津,歌卻被隋輕馳唱火了,人們在片尾cast名單中找到了插曲的演唱者,從粉絲到吃瓜路人都炸鍋了。將近一年的沉寂後,隋輕馳和這首新歌一夜躥上熱搜,甚至帶高了當晚電視劇的收視率。淩晨時隋輕馳終於發了微博,他什麽也沒說,隻分享了一首在聽的歌,不是電視插曲,而是bon jovi的《it''s my life》。
粉絲們大半夜如同在狂歡一般,不少人在微博問他怎麽了,隋輕馳沒有回答,隻是點讚了一條評論。
夏日驕陽:like frankie said "i did it my way"
複出後的隋輕馳比雪藏前更勢不可擋,熱度很長一段時間居高不下,在一次采訪中被問到這九個多月的去向,隋輕馳隻說回去上學了。
ak指著電視不屑道:“一看就是在撒謊!”
傅錯猜一定有什麽隱情是隋輕馳不願意說的,但他接受采訪的語氣聽起來非常瀟灑,一副“我什麽都不在乎”的樣子,瀟灑無畏到讓傅錯覺得不舒服,又說不出來哪裏不對。
那一年的娛樂圈,隋輕馳絕對是一個避不開的名字,所有熱門話題裏都要帶他,所有雜誌封麵都有他,綜藝中經常會cue到他,營銷號隔三差五地蹭熱度,他帶動的流量和話題,好的壞的,不一而足,紅到發紫後,仿佛是一種必然,開始被是是非非纏繞,負麵評價越來越多,有些是粉絲的鍋,但也有一些傅錯深知絕甩不到粉絲頭上。然而粉絲給他的愛太可怕,他恃寵而驕,有恃無恐,那些帶有攻擊性的所謂維護和保護,隋輕馳從未加以勸阻,傅錯太了解他,他不會勸阻的,因為他享受這些,享受這些他從小就不曾擁有,曾經擁有過又被剝奪的東西。
黑黑紅紅的紛爭像是他的背景色,他出現在哪裏,就帶到哪裏,隻除了一處——舞台。
年底時,新一季的《樂王》赫然出現隋輕馳的名字,他終於站上了那個唐杜曾稱王的舞台。隋輕馳在《樂王》的首秀,所有人都在猜測他在自選輪會唱什麽歌,他沒有唱他自己的歌,而是演唱了coldpy的《viva vida》,他唱著一個王朝的輝煌與隕落,用金屬般發亮的歌聲將這首歌演繹得如史詩一樣壯闊,當舞台上燈光全亮,台下觀眾全體起立,新的收視高峰在那一刻被締造,在《樂王》上有太多觀眾被憂愁傷感的歌唱哭,但這是第一次,他們為一種激昂振奮而流淚。
從登上《樂王》並奪得冠軍那一刻起,傅錯就知道再也沒有什麽能阻擋他了。現在站在舞台上的這個二十四歲的年輕人,他的豪情和反叛融為一體,他是《樂王》新一季的王者,更將統領一個新的時代。
那之後西風也等來了命運的垂青,傅錯自己也沒想到竟然還能等到願意簽約他們的公司,這一次竟然還是後海,還是彭帥。彭帥對於隋輕馳的離隊沒有說什麽,開出的條件依然和以前一樣,傅錯心情十分複雜,彭帥笑了笑說:“都跟你說過我們對認真做音樂的樂隊是很有誠意的啦。”傅錯說:“你當時和我說過,想簽西風的一個原因是因為隋輕馳很有魅力……”他都好久沒有提過隋輕馳這個名字了,現在說出來,感覺委實陌生,就像在提某個流量明星的名字。
彭帥擺擺手:“隋輕馳離隊後我也在關注你們,我覺得他不是西風的靈魂人物,你才是。”
傅錯很感激他這樣說,但內心其實真的很迷惑,他寫了那麽多歌,但主唱走了又來來了又走,總是有種不安定感,不知道方向在哪裏。
但無路如何,西風終於出道了,樂隊和歌迷都很開心,開心之餘樊凡也好奇,問:“你們怎麽好像認識彭帥哥啊?”
譚思和ak對視一眼,隻得笑而不語。
樊凡並不知道這已經是彭帥第二次來找他們。兜兜轉轉,西風還是來到了後海,雖然從頭到尾沒有人責怪,但傅錯自覺十分愧疚,當年那個決定,是他做錯了。
沒有了隋輕馳,四個人突然一點分歧也沒有了,竟讓他覺得悵然。他們每個人都像一隻齒輪,隋輕馳的那一隻其實一直無法和他們咬合在一起,一直勉勉強強,甚至是在用自己強大的動能帶動他們。他們這些齒輪,從一開始就屬於不同的地方,在一起久了,一定會互相磨損彼此。
簽約慶功那天,ak喝著酒問:“等有錢了哥幾個都想買什麽啊?”
“買車,”譚思想也不想就說,“買了車哥帶你們去自駕遊!”
樊凡扔了顆花生米到嘴裏,想了想說:“我想給我媽買個帶電梯的房子,小一點兒也沒關係!”
他說完桌上靜了片刻,傅錯看向譚思,譚思抬手拍了拍樊凡的背,說:“快了。”
“錯哥呢?”ak問。
傅錯想說買別墅,最後又改了口:“先攢著吧。”
ak舉起手和他擊掌:“啊呀錯哥,就你跟我一樣!唉,沒錢賺的時候想賺錢,有錢賺了又不知道怎麽花……”
樊凡又扔了顆花生米,說:“那說明你注定窮人的命!”
ak給了他一腦瓢,樊凡都被他敲習慣了,揉揉腦袋也沒當回事。
ak感慨著:“也就你這個忙內我還能欺負欺負了。”
樊凡點點頭:“那是,我猜你也不可能這麽欺負輕馳哥。”
“我沒欺負過他嗎?”ak不服氣,找傅錯和譚思作證,“我還讓他去給我買過水呢!”
樊凡撩起眼皮:“他給你買了嗎?”
ak說:“當然!給我買了瓶農夫山泉!”
樊凡大手一揮:“不可能!”
ak把酒杯一放,把樊凡拉過來使勁按人腦袋:“你個腦殘粉!說!當初在微博罵西風的隋輕馳粉絲裏有沒有你?!”
“沒有沒有!”樊凡掙紮著大呼冤枉,“哪兒能呢!我首先是西風,其次才是我輕馳哥的粉!”
“你輕馳哥眼裏都沒你!”
“我現在是西風主唱了,輕馳哥肯定能看見!”
簽約後海後他們全體搬去了公司所在的s市,簽約出道後最直觀的改變,就是傅錯陡然覺得輕鬆了好多,排練錄音發歌巡演,都有公司把關,自己這個隊長除了傳傳話,終於可以專心寫歌。
買車的願望很快就實現了,那天傅錯陪譚思一塊兒去買了車,卡上的錢譚思一分都沒留著,買了輛雪佛蘭科魯茲,又給他的小表妹買了部新手機。傅錯本想勸他省著點兒花,但其實又能理解他的想法,他現在花錢大手大腳,是因為沒有牽掛了,再也不需要存錢買帶電梯的房子了。
聽譚思說,年初他小姨和小姨父離婚了,消息還是表妹打電話哭著告訴他的。譚思的小表妹傅錯也認識,知道她從小就愛膩著譚思,傅錯還記得初中時他們一塊兒帶過生日的小姑娘出去玩,那時苗晶晶小朋友才六歲,一左一右牽著他們的手,昂首闊步在人群中,像個小公主。其實那時譚思身上也沒幾個錢,一路上給吃貨苗晶晶買這買那,一會兒就把錢花光了,苗晶晶小朋友特別感動,看到譚思錢包裏沒錢了,哭著說長大後要嫁給譚思,把他們兩個人都樂壞了。苗晶晶小朋友自小學起就老以譚太太自居,傅錯對她的印象一直是她一本正經地說“你們得叫我譚太太”的樣子。念初中後小姑娘終於有點不好意思了,但還是對這個表哥喜歡得緊,總是逢人就說她心目中的未來老公得像譚思哥那樣。
譚思買了那部手機,開車回去的路上拿給他看,問:“現在的高中生會喜歡這種嗎?”
傅錯其實也不知道:“你送的她肯定都喜歡。”
“唉,你不知道,”譚思敲著方向盤搖搖頭,“其實我不是你這麽自律的人,我有時也想任性,也想耍壞,可能是給她逼出來的,有個小姑娘從小就這麽崇拜你,你就不好意思在外麵胡搞歪搞了。”
“挺好啊。”傅錯笑了笑。
“好什麽啊。”譚思說,“我的夢想是有朝一日能環遊世界,最好去那些荒無人煙的地方,沒有任何約束,想怎麽撒歡就怎麽撒歡,不過現階段大概隻能窮遊一下祖國了,”他笑著看他一眼,“到時候咱倆一塊兒,再帶上ak和樊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