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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朱能要走,藺金奴更急了,自己一時貪圖痛快把隨從們丟到一邊,這下好了,荒郊野地,前不著村,後不著店,這家夥要是走了,萬一有什麽事就難說了。(..info好看的小說)愈想愈怕,不由大喊道:“你過來!說你呢!快過來幫忙!”


    後人總說,曆來軍國大事發展到關鍵時刻男人若是能用上半身思考,那天下從此會太平許多,古往今來的史書上也不會記下那麽多風流破事。


    一輩子都用上半身思考而不用下半身的,是聖人;該用上半身思考時用上半身,該用下半身思考時用下半身的男人,多半不是蓋世英雄便是一代偉人,再沒出息也能在文章上不朽;該用上半身思考卻用下半身的,史料可循,這種人多半是悲劇;該用下半身思考時卻用上半身的,是哲學家;永遠都用下半身思考的,哦,可以直接拉去配種了。麵對誘惑,能堅守防線的,都是柳下惠;不能堅守防線的,就得倒過來念:會下流。


    朱能在原地躊躇了半晌,上半身與下半身不斷地進行著天人交戰,可能他並不知道,等他的重孫輩兒上一位遠在西方姓“莎”名“士比亞”的大師筆下,會將他的這番天人交戰通過一位姓“哈”名“姆雷特”的丹麥王子口中完整地表現出來:是生存還是毀滅?這是個問題。哦,又錯了,應該是“柳下惠還是會下流?這是個問題。”


    不回頭,堅定地朝前走,那麽將會誕生一個謙謙君子,成為後世學子引經據典的必用材料;轉過頭去救美,那麽會誕生一個趁火打劫的流氓,會成為人人不屑的反麵教材;救美之後抱得美人歸,那麽會誕生一個傳奇故事,會養活很多說書的、寫書的、唱戲的;救美之後什麽事都不做,爽快地走人,那麽會誕生一個嶄新的太監,流氓都會嫌棄這種敗類。.info[]當然,如果朱能在這時能將上麵這些廢話全都思考清楚,那華夏文明史上就會誕生一個偉大的哲學家,蘇格拉底、柏拉圖、亞裏士多德、黑格爾、康德、還有那個馬什麽思統統都得靠邊站。


    華夏的文明史告訴我們,咱們沒有這個福氣,但凡有點腦子的不是忙著當官兒,就是忙著撈錢,下流一些的正摟著戲子、窯姐兒、才藝雙馨的花魁們睡覺,為自己的文學創作尋找靈感,順便考慮一下還有哪個急著出名的美人兒需要自己在床上“勞心勞力”,思想啟蒙和哲學思考在咱們這兒沒什麽土壤;幾乎在一瞬間,朱能的下半身就徹底擊潰了上半身的防線,轉身朝藺金奴走了過去。


    藺金奴一臉委屈地看這朱能越來越近的身影,心裏也有些惴惴:這家夥不會劫財劫色?若是朱能知道了藺金奴的想法一定會當場暴跳:你當我是那些吃飽了撐著沒事做的大儒?有辱人格!


    朱能走到藺金奴跟前,蹲下身仔細察看藺金奴的傷勢,幸好,飛奔的馬駒讓藺金奴在空中完成了一個漂亮的前空翻,帶來的直接後果就是後背著地,當然,屁股也不能幸免。朱能不顧藺金奴的抗議和疼痛之下的哼聲,站起身用腳尖將地上的“煎餅”挑翻了過來,在藺金奴背後幾處穴位輕拂而過。


    差點嘴啃泥的藺金奴剛準備罵人,突然就覺得自己沒那麽痛了,顫顫巍巍爬起來走動了兩下,雖然行動不便,但好歹比躺在地上不能動要強,回頭恨恨地看了一眼躺在地上抽搐不已的河套馬駒,又恨恨地看了一眼朱能,開口道:“是不是你搞的鬼?”


    雖然跟雲霄混的時間不長,可朱能早就將雲霄那套無賴招數學得滾瓜爛熟,當即攤攤手道:“你看我像是會玩這個的人麽?”


    藺金奴當然知道肯定不是朱能幹的,憑剛才朱能露的那一手,就連蒙古的“拔都”都未必能做到。三石的羊角弓拉到滿,用三棱破甲重箭射中飛行中的大雁,這可是那達慕大會上都難得看見的好身手。單就這副身手,別說對她不利,就算劫財劫色之後再毀容賣進窯子都沒問題。朱能剛剛沒那麽做,這說明起碼目前是安全的。


    雖然知道這個經常偷窺自己的家夥有點喜歡自己,可讓他留下,萬一他獸性大發怎麽辦?不讓他留下,自己的隨從還不知道什麽時候能趕上來,自己行動不便,三石弓自己也拉不開,刀也折斷了,若是真有狼啊什麽的東西出來,自己還不就這麽被啃了?死倒是不怕,反正就那麽疼一下,可被狼啃了,這死相也未免太難看了。藺金奴心裏有些著惱,一瘸一拐地走到一條小河邊,抓起一把鵝卵石一塊一塊地朝水裏扔著解氣。


    朱能也擔心丟下藺金奴一個人在這裏會出意外,收拾一下獵物,不緊不慢地跟在藺金奴身後,一言不發。


    看這朱能這副模樣,藺金奴徹底火了:“你這人怎麽這樣!”


    朱能一愣:你不怕危險也不早說!二話不說直接轉身打算離開。


    這人怎麽這麽笨!藺金奴暴怒之下幾乎想哭,隻得又叫道:“怎麽又那樣!”


    朱能傻了,什麽這樣那樣?你到底要怎樣?不解之下,隻得原地站住,傻愣愣地朝藺金奴看著。藺金奴氣呼呼地坐下,口中道:“你就不怕我被狼吃了?”


    朱能聳聳肩道:“這裏多半沒狼的……”


    藺金奴一聽更來勁了:“多半沒有?萬一‘少半’來了呢?就你這樣子還想圍著本姑娘轉?還不如大都酒裏的那些公子哥兒呢!”


    朱能一時語塞,手足無措下看到手上的野雉和大雁,想了想,走到河邊,湊著清涼的河水將兩隻獵物勉強洗拔幹淨。見秋草枯黃隨意撿了一些幹透的,架起火堆,痛痛快快地烤了起來。想起雲霄的叮囑,從懷裏掏出一個紙包,將裏麵的香料細細地塗了上去。每一個動作都做得極其認真仔細,百無聊賴的藺金奴也就盯著朱能,看著朱能的每一個動作。被雲霄三人細細裝扮過的朱能本來就極俊,而任何一個男人認真細致的樣子都足以打動女人的芳心,藺金奴一時間也看得癡了。


    火勢愈旺,獵物在火舌的舔舐下,散發出誘人的焦香味兒,香料中濃烈的味道一經火更是不可遏製地彌漫開來,藺金奴忍不住用力地嗅了嗅。怪不的別人,這香料是雲霄特地配置的,用雲霄的話說,在應天的那兩年裏,為了這副香料配方的誕生,前後共有幾百隻雞英勇獻身。此香料不出手則罷,一出手就連苦修的和尚都會忍不住破了酒肉戒。朱能起先根本不信,如今自己聞一聞這香味,心想就算道衍在這裏,恐怕還真忍不住。心裏泛起一絲邪惡的想法:不知道某人那裏這種香料還有沒有得多,什麽時候找道衍去試試?


    看這野雉和大雁由起初剛剛拔毛的煞白逐漸變作金黃,藺金奴舔舔嘴唇道:“喂,我說,你叫什麽名字?”


    “朱能。”朱能頂著火堆,目不轉睛道。


    “你是哪裏人?我很早就到這裏來打獵了,從來沒有遇到過你。若不是你常常扮作扮作應考的士子偷偷看我,我或許根本就不知道你。”


    朱能臉一紅,幸好臉上映著火光,總算可以遮掩:“我沒有家。我很小的時候就被師傅撿到了,隻知道我叫朱能,隨身的鎖片上有我的名字和生辰。”


    藺金奴“哦”了一聲,又問道:“你一身功夫好厲害,三石的羊角弓能拉得那麽開,比蒙古將軍都能幹!眼下到處都是反賊,朝廷正缺你這樣的人手,為什麽不找找門路,將來也能建功立業,圖個封妻蔭子?”


    朱能不屑道:“投靠韃子?成親當天把自己老婆送給韃子去洞房?虧你想得出來!堂堂男兒,怎麽能去給韃子當狗?我師傅就是死在韃子手裏,我還去幫韃子殺人?”


    一連聲幾個“韃子”,讓藺金奴立刻明白了朱能的立場,絕對是“反賊”一係的。場麵有些尷尬,朱能也意識到藺金奴的那句“反賊”和她本身的身份,知道自己的話有些過了,不自然地笑道:“你問了半天,到像是衙門裏的差役,這下輪到我問你了?”


    藺金奴咯咯笑道:“你能在這兒算計我,還有什麽好問的?我的底細沒摸到,你可能出現在這兒麽?”


    朱能嗬嗬一聲傻笑,摸摸腦袋,再也找不到話題。


    藺金奴倒是什麽都不怕了,眯著眼笑道:“看不出來你還是個老實蛋兒呢!看到女人就害羞!”這話一說,朱能更加手足無措了,藺金奴看這朱能這副模樣,心裏大為安定之餘,更是笑得花枝亂顫,豐腴的身軀在笑聲中更加顯得妖嬈,胸前兩團豐滿的柔軟總是在朱能眼前一抖一抖,此情此景之下,朱能更是恨不得自己立刻瞎了才好:看又不是,太流氓;不看又對不起自己。


    藺金奴覺察到朱能目光的異樣,不但不惱,反而輕啐了一句:“看來你們男人都是一路貨色!”


    朱能被鬧了個大紅臉,無奈之下隻好轉移注意力,起身上前察看火堆。此時野雉和大雁已經被烤得透熟,金黃色已經變作焦黃色,散發出的香味更加濃鬱。若是往常追殺和被追殺的日子,朱能早就毫不客氣地用手扯開來大嚼大咽,可佳人在側,最起碼的風度還是要有的。於是從懷裏掏出一把小刀,細細割下一隻野雉腿,遞給藺金奴。


    藺金奴伸手接住的同時,眼睛突然一亮,盯著朱能手上的小刀再也不肯離開。朱能這才恍然意識到:剛剛隻顧著緊張,忘記雲霄留給自己的“殺手鐧”了。這個“殺手鐧”就是手上的這把小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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