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被告了
快穿:拜金的我在年代文精致利己 作者:楠楠的修仙夢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深秋的寒風卷過法院灰白色的石階,枯葉在張月月腳邊打著旋兒。她攥著判決書的手指骨節發白,指甲深深陷進紙張裏。油墨印著的「駁回訴求」四個字像燒紅的針,紮進她十歲的瞳孔。
“憑什麽!”判決書被狠狠摔在父親張明宇懷裏,紙頁擦過他深灰色夾克的紐扣,散落一地。
“她李娜在米國住著白欄杆圍起來的莊園,光傭人就有二十六個!首都二環兩套學區房,除了咱們住的這套,她還有一套呢,也沒往外租!那房子有人說過,要是往外租的話,雖然隻是設備層,但是,是核心地區,一個月最少能租到一萬八!
她就空著,也不給咱們是吧?常州那套老房子是不值錢——才二十萬。”張月月的聲音尖利得像碎玻璃,“可我媽國內賬戶裏,加上這些房產都給評估了,說值三千八百萬啊爸!還有人說她在開曼群島藏了十億刀!”她突然揪住父親的衣袖,眼底泛起血絲,“法院為什麽隻判兩千五百塊?連她莊園裏的一朵花都買不起吧!”
這些是誰說的?張月月為什麽往死裏鬧?誰讓這幾天放假,張月月和奶奶回老家了呢!總有多嘴的人!張月月心裏本就不舒服、不甘心,這下更是往死裏鬧!
張明宇佝僂著腰,一張張拾起散落的判決書。他指尖在“撫養費2500元\/月”那行字上反複摩挲,聲音像生鏽的門軸:
“法官是按《民法典》第1085條判的...要綜合你的實際開銷、本地消費水平,還有...”他喉結滾動著咽下後半句,將判決書最後一頁展開在女兒眼前。
加粗的判決依據刺破晨光:
〖依據《民法典》第1063條(再婚個人財產歸屬)、第1085條(撫養費計算標準)〗
〖《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42條(實際需求認定)、第49條(撫養費支付方式)〗
“你媽再婚後的莊園、遊艇、私人飛機,是你繼父的。你媽跟我離婚是淨身出戶。”他指著“憑票據承擔重大費用50%”那行小字,指甲在紙麵劃出淺痕,“補習班、學區房這些,是她自願給的恩情,不是義務...”話音未落,一陣穿堂風掀起判決書,露出末尾冰冷的注腳:
〖本判決效力持續至原告年滿十八周歲。〗
石階盡頭,青銅法院門徽在風中投下厚重的陰影。張明宇把判決書仔細折好塞進內袋,忽然握住女兒冰涼的手:“這2500塊是釘進法律鋼印的底線。至於那些億萬家產...”他望著長安街盡頭緩緩升起的朝陽,把歎息揉碎在寒風裏——和他又有什麽關係呢?
他了解李娜的身體狀況…那時她身上哪哪都疼,還經常頭暈,有過好幾次暈倒。什麽是過勞肥?就是長期伏案工作,得不到運動,吃得不健康,壓力巨大…得不到休息加上長期。
醫生警告過,李娜再不改變生活方式,再不進行有效的治療幹預,極有可能猝死或引發嚴重並發症。
離婚時,他知道李娜手裏還偷偷藏了三千多塊錢。李娜淨身出戶,他本可以把那三千多塊錢也都要來。但他沒想把事做絕,也沒真想逼死李娜——雖然李娜為了離婚,曾像瘋子一樣要和大家同歸於盡!他哪能想到,這個被他嫌棄、視為累贅的前妻…離婚後竟會有這般造化?女兒啊,他怎麽勸都不聽,偏要往死裏鬧!說到底,他也存著一絲僥幸,想看看李娜會不會還像當年那樣心軟…若是心軟的話…如今李娜似乎心軟了,卻又沒有軟到那份上。畢竟她已在國外,嫁給了別人!除了張月月,他再無任何方式能拿捏她了。
………
要說這事李娜知道嗎?她當然知道,怎麽可能不知道?隻是…………她苦笑一聲,習慣了。凡是涉及國內的事,對她總無半點好處。一個女人,還是丈夫出軌在先,誰願意離婚淨身出戶?可這不是沒辦法嗎?不答應淨身出戶,前夫就不肯簽字,那得鬧騰多久?這官司打來打去?還有娘家人,也會各種來鬧,逼她像從前一樣妥協?還有女兒張月月…這果然是張明宇的種啊!是她李娜前世欠下的債!離婚前,身邊所有人都是她的債主,都張著血盆大口向她討債!隻要她還有一口氣,這筆債就還不清!好不容易掙脫出來,逃到遠方,怎麽還是這樣?李娜付出的,真的少嗎?這真的公平嗎?可公平又能怎樣?法律就是這麽寫的!末了人們還會補上一句:法理也不外乎人情!
異國他鄉就真的好嗎?若是可以,誰不願在故土生活?哎!
但終究無法狠下心腸,真的隻扔下兩千五百塊就完全不管張月月了。不過沒關係,還有八年,八年後張月月就得自己管自己了!至少法律不會再找李娜的麻煩!當年生下孩子時,媽媽對李娜說,這孩子你得管到死,直到你咽氣那天!可李娜隻想問:在她每次絕望掙紮、想讓人拉一把時,那些最親的人,誰又真正管過她!伴隨她的隻有種種指責…
“娜娜,怪我這事沒處理好。來,慢慢躺下,我扶著你。”莫神的聲音低沉而溫柔,帶著濃濃的心疼。李娜的肚子已近八個月,這一胎雖沒讓她多難受,身子卻實在笨重得厲害。
她嚴格控製飲食,堅持運動,可孩子長得飛快。即使各種補鈣,她的手腳依然時常抽筋。
莫神小心翼翼地扶著她側躺下來,自己隨即躺在她身後,用堅實的臂膀將她輕輕環抱住,像守護一件稀世珍寶。如今他睡覺也變得極輕,生怕李娜在睡夢中發生意外。隻要他不在李娜身邊,必定會安排至少三個人守著她。他太怕失去她了,這份恐懼深入骨髓。
“沒有,不怪你。你做的…已經夠好的了。”李娜疲憊地將頭靠在他臂彎裏,感受著他胸膛傳來的暖意,聲音帶著一絲哽咽,“隻是……你也算不到那些人會這樣……為了讓這孩子能上好學校,你動用了多少資源去打招呼?那些是多少錢都買不來的門路?更別說那些名師,給再高的價,人家也不願意一對一輔導的。可這孩子……”
她頓了頓,內心苦澀翻湧,“就算十歲的孩子不懂事,難道她身邊的人也都不懂事嗎?”
苦澀的味道在李娜口中彌漫開來。
“放心吧,”她輕歎一聲,閉上眼,更深地依偎進丈夫懷裏,汲取著他身上令人安心的氣息,“我都…習慣了。他們大概是以為能分得我百分之三四十的財產當撫養費吧?可惜,法律沒支持他們。”
“哎喲!”
李娜突然間吃痛的叫了一聲
“怎麽了?哪兒不舒服?我去叫醫生?”
莫神擔憂的問道
“不要,是這小子又踹了我一腳,這小子太淘了,還長這麽大個!”
李娜無奈的道
“在哪兒呢?我瞅瞅,我瞅瞅!”
果然這小子又踹了李娜一腳,這兒鼓一下,那兒鼓一下的!
“臭小子,別老踹你媽,再亂竄,小心出來老子揍你!”
莫神色厲內荏的,嚇唬著肚子裏的小東西,隻是肚子裏的小東西,怎麽可能被他嚇唬到呢?
“憑什麽!”判決書被狠狠摔在父親張明宇懷裏,紙頁擦過他深灰色夾克的紐扣,散落一地。
“她李娜在米國住著白欄杆圍起來的莊園,光傭人就有二十六個!首都二環兩套學區房,除了咱們住的這套,她還有一套呢,也沒往外租!那房子有人說過,要是往外租的話,雖然隻是設備層,但是,是核心地區,一個月最少能租到一萬八!
她就空著,也不給咱們是吧?常州那套老房子是不值錢——才二十萬。”張月月的聲音尖利得像碎玻璃,“可我媽國內賬戶裏,加上這些房產都給評估了,說值三千八百萬啊爸!還有人說她在開曼群島藏了十億刀!”她突然揪住父親的衣袖,眼底泛起血絲,“法院為什麽隻判兩千五百塊?連她莊園裏的一朵花都買不起吧!”
這些是誰說的?張月月為什麽往死裏鬧?誰讓這幾天放假,張月月和奶奶回老家了呢!總有多嘴的人!張月月心裏本就不舒服、不甘心,這下更是往死裏鬧!
張明宇佝僂著腰,一張張拾起散落的判決書。他指尖在“撫養費2500元\/月”那行字上反複摩挲,聲音像生鏽的門軸:
“法官是按《民法典》第1085條判的...要綜合你的實際開銷、本地消費水平,還有...”他喉結滾動著咽下後半句,將判決書最後一頁展開在女兒眼前。
加粗的判決依據刺破晨光:
〖依據《民法典》第1063條(再婚個人財產歸屬)、第1085條(撫養費計算標準)〗
〖《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42條(實際需求認定)、第49條(撫養費支付方式)〗
“你媽再婚後的莊園、遊艇、私人飛機,是你繼父的。你媽跟我離婚是淨身出戶。”他指著“憑票據承擔重大費用50%”那行小字,指甲在紙麵劃出淺痕,“補習班、學區房這些,是她自願給的恩情,不是義務...”話音未落,一陣穿堂風掀起判決書,露出末尾冰冷的注腳:
〖本判決效力持續至原告年滿十八周歲。〗
石階盡頭,青銅法院門徽在風中投下厚重的陰影。張明宇把判決書仔細折好塞進內袋,忽然握住女兒冰涼的手:“這2500塊是釘進法律鋼印的底線。至於那些億萬家產...”他望著長安街盡頭緩緩升起的朝陽,把歎息揉碎在寒風裏——和他又有什麽關係呢?
他了解李娜的身體狀況…那時她身上哪哪都疼,還經常頭暈,有過好幾次暈倒。什麽是過勞肥?就是長期伏案工作,得不到運動,吃得不健康,壓力巨大…得不到休息加上長期。
醫生警告過,李娜再不改變生活方式,再不進行有效的治療幹預,極有可能猝死或引發嚴重並發症。
離婚時,他知道李娜手裏還偷偷藏了三千多塊錢。李娜淨身出戶,他本可以把那三千多塊錢也都要來。但他沒想把事做絕,也沒真想逼死李娜——雖然李娜為了離婚,曾像瘋子一樣要和大家同歸於盡!他哪能想到,這個被他嫌棄、視為累贅的前妻…離婚後竟會有這般造化?女兒啊,他怎麽勸都不聽,偏要往死裏鬧!說到底,他也存著一絲僥幸,想看看李娜會不會還像當年那樣心軟…若是心軟的話…如今李娜似乎心軟了,卻又沒有軟到那份上。畢竟她已在國外,嫁給了別人!除了張月月,他再無任何方式能拿捏她了。
………
要說這事李娜知道嗎?她當然知道,怎麽可能不知道?隻是…………她苦笑一聲,習慣了。凡是涉及國內的事,對她總無半點好處。一個女人,還是丈夫出軌在先,誰願意離婚淨身出戶?可這不是沒辦法嗎?不答應淨身出戶,前夫就不肯簽字,那得鬧騰多久?這官司打來打去?還有娘家人,也會各種來鬧,逼她像從前一樣妥協?還有女兒張月月…這果然是張明宇的種啊!是她李娜前世欠下的債!離婚前,身邊所有人都是她的債主,都張著血盆大口向她討債!隻要她還有一口氣,這筆債就還不清!好不容易掙脫出來,逃到遠方,怎麽還是這樣?李娜付出的,真的少嗎?這真的公平嗎?可公平又能怎樣?法律就是這麽寫的!末了人們還會補上一句:法理也不外乎人情!
異國他鄉就真的好嗎?若是可以,誰不願在故土生活?哎!
但終究無法狠下心腸,真的隻扔下兩千五百塊就完全不管張月月了。不過沒關係,還有八年,八年後張月月就得自己管自己了!至少法律不會再找李娜的麻煩!當年生下孩子時,媽媽對李娜說,這孩子你得管到死,直到你咽氣那天!可李娜隻想問:在她每次絕望掙紮、想讓人拉一把時,那些最親的人,誰又真正管過她!伴隨她的隻有種種指責…
“娜娜,怪我這事沒處理好。來,慢慢躺下,我扶著你。”莫神的聲音低沉而溫柔,帶著濃濃的心疼。李娜的肚子已近八個月,這一胎雖沒讓她多難受,身子卻實在笨重得厲害。
她嚴格控製飲食,堅持運動,可孩子長得飛快。即使各種補鈣,她的手腳依然時常抽筋。
莫神小心翼翼地扶著她側躺下來,自己隨即躺在她身後,用堅實的臂膀將她輕輕環抱住,像守護一件稀世珍寶。如今他睡覺也變得極輕,生怕李娜在睡夢中發生意外。隻要他不在李娜身邊,必定會安排至少三個人守著她。他太怕失去她了,這份恐懼深入骨髓。
“沒有,不怪你。你做的…已經夠好的了。”李娜疲憊地將頭靠在他臂彎裏,感受著他胸膛傳來的暖意,聲音帶著一絲哽咽,“隻是……你也算不到那些人會這樣……為了讓這孩子能上好學校,你動用了多少資源去打招呼?那些是多少錢都買不來的門路?更別說那些名師,給再高的價,人家也不願意一對一輔導的。可這孩子……”
她頓了頓,內心苦澀翻湧,“就算十歲的孩子不懂事,難道她身邊的人也都不懂事嗎?”
苦澀的味道在李娜口中彌漫開來。
“放心吧,”她輕歎一聲,閉上眼,更深地依偎進丈夫懷裏,汲取著他身上令人安心的氣息,“我都…習慣了。他們大概是以為能分得我百分之三四十的財產當撫養費吧?可惜,法律沒支持他們。”
“哎喲!”
李娜突然間吃痛的叫了一聲
“怎麽了?哪兒不舒服?我去叫醫生?”
莫神擔憂的問道
“不要,是這小子又踹了我一腳,這小子太淘了,還長這麽大個!”
李娜無奈的道
“在哪兒呢?我瞅瞅,我瞅瞅!”
果然這小子又踹了李娜一腳,這兒鼓一下,那兒鼓一下的!
“臭小子,別老踹你媽,再亂竄,小心出來老子揍你!”
莫神色厲內荏的,嚇唬著肚子裏的小東西,隻是肚子裏的小東西,怎麽可能被他嚇唬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