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想臨上學時,給了朱杭一個存折,“這裏有五萬塊,不夠再找我拿。”


    朱杭點頭,“好!”


    肖春梅開心的告訴周想,她爸爸同意她中午跟周想回周家。


    “那就下周一開始,跟我一起回去吧!”


    “好!”


    放學時,不見李麗,肖春梅覺得奇怪,“李麗呢?”


    周想搖頭,“不用理會她,又耍小脾氣了。”


    “噢!”


    回到家裏,周想告訴三哥,“三哥,下周一開始,我有個同學每天中午跟著我回家吃飯學習,下午再一起回校上學。”


    周話眼神亮晶晶,“太好了,妹妹真厲害,謝謝!”


    “不用客氣。”


    周母給小閨女豎起大拇指。


    “媽,你明天準備禮品,周日,我們一起去毛老師家拜訪一下,大哥該去學習了。”


    周母點頭,“嗯呢!這幾天忙忙的,終於算是安頓下來了,該去拜訪一下了,年後,還沒去過呢!”


    周六下午,周想終於想起去拿放大照片了。


    到了照相館,看著門邊櫥窗裏的照片,周想臉色微變。


    “老板,我的照片呢?”


    “在這裏。”


    孔令朋拿出幾張大照片。


    周想看了一下,數量與照片都對的上,裝回袋子裏,周想開始在小紙袋裏查看底片,底片也對。


    “老板,請問外麵櫥窗裏的大照片是誰?”


    孔令朋一頓,然後恍然大悟般說道:“我看到你的這張照片,放大出來後效果很好,我便多洗了一張放在外麵做樣子了。”


    周想本來是想和他好好說的,沒想到他卻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


    “嗬嗬,我的底片,你說多洗就多洗?我的模樣,你說放在外麵給別人看,就給別人看?誰給你的權利?我的東西我的模樣,歸我所有,你,懂嗎?”


    這個該死的年代,普通老百姓根本不懂這權那權的。


    “唉!你這孩子,我多洗一張出來,又沒要你出錢。”


    “好!你說的太好了,那麽,我說簡單易懂的,你把我照片放外麵,是不是打算招攬顧客?”


    孔令朋點頭。


    “那麽,你既然懂的打廣告,你為什麽不懂廣告要出廣告費呢?”


    “哈哈,我自己洗照片,自己的櫥窗,我出啥廣告費。”


    周想把手裏的袋子往櫃台上一摔,“可是,那照片上是我,你用我的模樣打廣告,不經過我同意,擅自使用了我的底片,我的模樣,我可以告你,你信不信?”


    “我不信。”


    “我說這麽多,是看在我媽媽同學的份上,你既然不改,那你等著。”


    “好,我等著,我還就不信了,我自己洗張照片還不行了。”


    “好!”


    周想拎著袋子要離開,孔令朋不讓她走,“喂!錢還沒給呢!說了這麽半天,你就是想賴掉這錢啊?”


    被吸引來的看熱鬧人群,聽到他這話,真的相信了。


    不少人還指指點點。


    “就是,小姑娘說的好沒有道理的,人家自己洗一張照片,用的是自己的櫥窗,出什麽廣告費喲!想錢想瘋了吧?”


    “對啊!老板做的沒錯的。”


    “對,洗張照片怎麽了?照片好看才洗的,我也想有這機會呢!”


    周想回身掏出一把錢,拍在櫃台上,“算賬吧!我照了多少照片?花了多少錢?別人不知道,你難道不知道?”


    嗬嗬,想利用輿論?姐的臉皮有多厚,姐自己都沒量過。


    人群見小姑娘掏出一把錢來,議論聲頓時停止。


    孔令朋也微微皺眉,這個丫頭不好對付呀!


    他拿了該收的錢,把剩餘的錢推回給周想。


    “拿夠了?”周想問道。


    “夠了。”


    “那我能走了嗎?”


    “小姑娘,我們可不可以單獨談談?”


    周想搖頭,“之前我給過你機會,你不接,不僅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還想利用輿論,我告訴你,晚了。”


    “那你打算怎樣?”


    “我沒打算,我,隻請能為我做主的人來。”


    孔令朋見她說的理直氣壯,有點心虛,“要不,我把照片拿回來?”


    “小偷偷了你的東西,還給你,你願意?”


    孔令朋被她這句話,惹惱了,“你這孩子怎麽油鹽不進呢?好,隨便你,我奉陪。”


    “但願你能奉陪到底。”


    任丁香在暗房裏衝洗相片,外麵的吵鬧她並沒放在心上。


    等她忙完出來時,聽到兩個人最後的對話,趕緊拉住周想,“孩子,我跟你媽十來年的老同學了,有什麽事情好好說,別把我們的同學情毀了。”


    周想想了一下道:“好!看在我媽媽麵子上,我給你們一次機會,我也順便給你們科普一下,別太自以為是。”


    圍觀群眾並不願意離開,也想聽聽到底為什麽。


    孔令朋攆不走人,隻能任由大家擠滿了小小的照相館前廳。


    任丁香搬來凳子叫周想坐下,“好!你坐下說,我們聽聽我們錯在哪裏。”


    “民法裏有一條叫做人格權,一個人他身上所有一切都歸他自己所有,我說一些你們能懂的,比如你的生命和身體,還有榮譽和名譽,這都屬於人格權。


    你若是被壞人傷害了生命身體,你知道去報案。若是你的榮譽被別人冒領了,你也會覺得憤怒想要懲罰對方。同樣,我的樣貌也屬於我身體的一部分,這叫肖像權。


    不經過本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樣貌照片來達到你營利的目的,叫做侵犯了肖像權。


    特別是你們照相館,隨意的使用他人的底片,不經過他人同意,你們這屬於侵犯他人權利。”


    圍觀群眾議論起來。


    誰也沒聽過這什麽人格權,肖像權,照相館洗照片屬於犯法?


    孔令朋問出了大家心裏的疑問,“那我還不能給別人洗照片了?”


    “看,你們斷章取義了吧?我說的是不經過他人同意,使用他人的底片相片。別人要求洗多少張,就洗多少張,萬一你不小心洗多了,最好是沒出暗房就銷毀。


    你若是看中我的照片,覺得有宣傳效果,想把我照片擺出去吸引顧客,你必須找到我,和我商量,並且簽訂協議,付了費用,才可以加洗並且擺出我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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