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抓回來的慣偷叫什麽名字?”


    “張強。”老李答道。


    沈衛東唰地起身,“你們兩個現在就去審他。”


    “沈局,這是出啥事了?”老李問道。


    他跟沈衛東很多年了,平時兩個人說話沒有那麽嚴肅。


    “馬上去。”沈衛東沉聲說道。


    老李立刻收斂了神情,意識到事情可能比他想的還要不簡單。


    “我們馬上就去。”老李應聲,帶著自己的徒弟一起去了審訊室。


    書記員坐在靠門口的位置。


    張強這會正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靠著椅子。


    反正他也沒有什麽謀生手段,全靠偷,過一天算一天。


    老李和徒弟看著張強吊兒郎當的樣子,都氣不打一處來。


    “張強,說說你都犯什麽事了?”


    “我能犯啥事,我啥也沒幹,你們別冤枉我。”


    “你剛從農場放回來,又去走老路,你還敢嘴硬不認。”老李沉聲喝道。


    張強急忙搖頭,“又沒有人贓並獲,那老頭冤枉我,我啥也沒幹。”


    沈衛東忽然開門,和宋清雲一起走了進來,張強和老李師徒同時抬頭看過去。


    “吳大誌!”


    “哎。”張強在他應聲的瞬間忽然意識到了什麽。


    血液猛地衝到了大腦,一片眩暈。


    在應聲的瞬間,張強也就是吳大誌知道自己完了。


    知道他叫吳大誌的人已經被他殺淨了。


    這會公安喊他,意味著他們已經知道了當年的事情。


    沈衛東走到審訊桌前,老李和徒弟起身讓了位置,沈衛東和宋清雲坐下。


    “吳大誌,當年你殺了那麽多的人還能全身而退,也算是個有本事的。”


    “怎麽現在年齡大了,人慫了,敢做不敢認了。”


    吳大誌嗬嗬一笑,“我是真沒想到這麽多年過去了,竟然還能有人知道我的名字。”


    “沈局不愧是沈局!沈局不知道吧,當年知道這個名字的人都被我殺了。”


    吳大誌臉上原本戲謔和吊兒郎當的神情退卻,取而代之的是目光中的狠厲。


    沈衛東一身正氣,絲毫不畏懼吳大誌瞬間爆發出來的殺意。


    “既然你敢認,那就把事情說清楚,我們結個案,也給你個痛快。”


    吳大誌仰天長笑,“真的不怪我,當年的事情不怪我!”


    吳大誌先是瘋狂大笑,接著雙手狠狠敲打著椅子把手。


    經過一陣情緒的劇烈起伏後,吳大誌終於冷靜下來,緩緩地講述了他殺人的經過。


    當初他也曾經想好好生活,隻是他的出身不好。


    他的母親是妓女,雖然那個時候政策說解放說拯救,母親也確實離開了自己曾經生活過的地方,和父親結婚。


    後來生下了吳大誌。


    起初幾年,吳大誌的生活和村子裏的其他孩子一樣簡單快樂。


    雖然要幹活,日子過得苦,但每一天都充滿了希望。


    吳大誌的母親也在難得的溫柔和安定中,找到了幸福的感覺。


    隻是命運最終還是沒有放過他們。


    有個認識吳大誌母親的人,把她曾經做妓女的事情說了出來。


    那天起,流言蜚語鋪天蓋地。


    父親被活活氣死。


    母親在受了許多欺負後,決定帶著吳大誌逃荒。


    大幹旱,那時候逃荒的人很多,他們逃離了家鄉,輾轉多地,才安頓下來。


    這裏沒有人認識他們。


    吳大誌改名張強。


    吳大誌曾經覺得這是他和母親新生活的開始。


    沒想到他們住下來沒多久,就有兩個人摸黑進了他們的房間。


    那兩個人是他們曾經的同村,他們也逃荒到了附近。


    那兩個男人經常會威脅吳大誌的母親,如果不順他們的意,就要將她的身份抖出去。


    吳大誌和母親,都不想失去周圍人的尊重和友善。


    於是母親一次一次妥協,但他們變本加厲,將這件事告訴了跟他們相處不錯的人。


    他們的欺負也變本加厲。


    吳大誌一氣之下將其中兩個人殺掉。


    殺了兩個人後,吳大誌身體裏的暴虐因子像是被觸動了一樣,他又找機會,將另外欺負過他母親的幾個人都殺掉。


    吳大誌那時候年輕,身體好,力氣大,殺人的時候沒有留下什麽線索。


    加上那個時候又沒有監控,所以沒有人發現。


    是有目擊者看見他,但是夜黑風高的,又看不清楚,直到最後一個人,那人喊出了他的名字。


    吳大誌那一刻忽然覺得害怕,身體裏的暴虐,瞬間退去,確定那人死了後,急忙跑回家。


    吳大誌把自己那幾次殺人穿的衣服燒掉,又將自己的頭發和指甲重新清理了一遍。


    確定沒有留下任何痕跡,吳大誌才又恢複了自己曾經的生活。


    後來,雖然那幾個人全都死了,但母親還是沒有活多久。


    她這輩子過得太苦了,不想再強撐了,終於鬆開了吳大誌的手。


    吳大誌痛苦不已地安葬了自己的母親。


    他開始向其他的青年一樣找工作,隻是工作哪是那麽好找的,他隻能簡單地做些臨時工。


    折騰來折騰去,生活過得一塌糊塗。


    後來一次,偶然的機會,吳大誌偷了別人的錢,這種不勞而獲的感覺,瞬間讓他沉浸進去。


    吳大誌想,他偷東西是為了活著,人為了活著做什麽都是應該的。


    於是,他開始隔三岔五偷東西。


    後來被抓住,送去了農場改造。


    改造了一段時間,回來後,吳大誌更是找不到工作,隻能繼續偷。


    剛好這次被老李他們抓住了,就進了公安局。


    進公安局後,他還不老實地想調戲宋清雲兩句,結果他的老底都被人掀出來了。


    吳大誌說完自己的事情後,身體後仰,放鬆般說道,“我當年殺他們,是因為他們欺負我娘,他們都該死。”


    “我知道殺人償命。”


    “但,我不後悔!”


    “而且我現在也活不下去了,吃不飽穿不暖,我不偷點東西,我都不知道自己的口糧從哪來,在裏邊等死也挺好的。”


    吳大誌說完,像是卸掉了身體裏沉積已久的那口氣一樣。


    整個人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架勢,好像他才是被生活拋棄的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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