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已經涼了,四麵一片寂靜,仿佛這條小街已經被濟南遺忘了。


    坐在這裏,我感覺自己的心正在一點點平靜下來,能夠對未來的形勢有自己的判斷。


    我似乎看透了燕歌行的心,他希望我能迅擊殺燕塗鴉,把混亂的局麵變得清晰起來。


    曆史上曾有無數次兄弟相殘的案例,最著名的莫過於玄武門之變。我相信,燕歌行是一個熟讀曆史的人,對這些案例了然於胸。他在奇術上的修為遠遠不及燕塗鴉那麽出色,未來誰能接掌燕王府就是他要考慮的大問題。


    很明顯,他希望借刀殺人,而白芬芳是他的朋友,也是他的仆從,那麽,白芬芳一定會全心全意地幫助他。


    這種情況下,我就變成了關鍵的棋子,下一步我怎樣走,直接影響到燕歌行的計劃。


    我相信,他雖然走了,但是他的眼線卻沒有撤退,就在某個角落裏嚴密地監視著我。我不可能退縮,退縮必死,因為這是在濟南生的戰鬥,也就是在我家裏。隻要想到這是一場保家衛國之戰,我渾身就充滿了勇氣,就像七八十年以前,麵對鋪天蓋地而至的日寇,無數熱血男兒拿命去拚,用自己的胸膛堵上日寇的槍眼,隻為了保衛濟南城的安危。


    此時此刻,我肩上擔負的重任與那些熱血男兒沒有什麽區別。我的生命既寶貴,又輕賤,而濟南人民的安危,才是應該放在第一位的。


    “你們真的是欺人太甚了!”我自言自語地說。


    “篤篤”,有人敲門。


    我抬眼望去,卻是隔壁書店裏那女孩兒。


    “你好,能不能打擾你一下?”她問。


    我點點頭,站起來迎接。


    她的手裏又拎著一袋書,走到我桌前來,放到桌上。


    “那個,我剛剛看到你朋友拿走了那些書。我就想,也許你應該會需要另外一套。不過別擔心,這些書是不收費的,因為你照顧了我朋友的生意,也就是這家奶茶店的生意,所以這些書白送給你,請收下,算是我們兩個人的一點心意。”她說。


    這個叫夕夕的女孩子非常謙遜,也很有禮貌,一看就知道有良好的家教。


    “謝謝,我把錢給你,或者一起結算,還有咖啡。”我說。


    夕夕搖頭:“真的不用,說是送您的就是送的,不能收錢。您的朋友很有趣,經常從這裏走,有時候是一個人,一邊走一邊低頭沉思。我向他推薦過好幾次書,可他從來沒有買過。這次倒好,您剛剛買了書,他就拿走了。”


    也許在這個女孩子心裏,書是最重要的,因為她每天麵對的就是那麽多書,可是她不知道,外麵的世界裏有比書更重要的東西,比如人生、性命、江湖、殺戮。其實這種簡單的生活,很適合她,也適合她的朋友。


    “我朋友就是比較奇怪,喜歡看書,但從不買書。”我說。


    夕夕笑起來:“不過你朋友還是真有趣的,而且好像會變魔術。有一次,我親眼看到他在街尾,雙手在牆上打了一個洞,而且從那個洞裏鑽了過去。可是第二天,我過去看,那牆卻是好好的。你說奇怪不奇怪?還有一次,對了,就是在這個店裏,靠窗邊的桌子旁。他帶著筆記本電腦,在閱讀一些資料。我朋友給他送咖啡的時候,偷看了一眼,那些資料好惡心,竟然拍的是一條蜈蚣鑽進了人的耳朵裏。你說,他穿得那麽正式,卻看這種惡心的資料,豈不是有些人格分裂?我朋友差點嚇死,偷偷溜出去跟我說,要我過來陪著她,給她壯膽。我相信,你比他要好得多,你肯定不會去看那種惡心的資料。不過說起來呀,你穿西裝的時候,比剛才帥氣多了,像我們大家最喜歡的一個明星——胡歌。”


    我被她逗笑了,胡歌是這個年代最好的男影星之一,是億萬人追捧的偶像。如果我長得像胡歌,之前就不會如此窮困潦倒了。


    “你朋友呢?”我問。


    “被你朋友趕出去之後,跑泉城路去逛街了。反正我們在這裏開店就是為了體驗生活,不全是為了賺錢。”她說。


    “在那張桌上——我朋友看資料是在那張桌上嗎?”我向窗前一指。


    她回頭看了看,重重地點頭:“對,就是。”


    我並沒有感到吃驚,女招待是白芬芳的下屬,她在小旅館之夜看的資料正是“天竺蜈蚣入耳”這一段。相信燕歌行為了研究燕塗鴉的奇術也做了很多工作,隻不過見效甚微。


    “他就是這樣一個人,整天把自己弄得神秘兮兮的。好了,我把該付的錢交給你,你替朋友收著。”我說。


    夕夕點頭:“好吧,隻收兩杯咖啡的錢就好了——咦?這是什麽?”


    她垂下手,從相鄰座位上拿起了一個信封。


    那信封的寄信人落款處印著一個“燕”字,一看就知道是燕王府的東西。


    夕夕打開信封,裏麵是一疊鈔票,應該在五千元上下。


    原來,燕歌行悄悄地支付了在這個奶茶店裏的所有消費,隻不過沒有明確告訴我。


    “是我朋友付賬的錢。”我說。


    “這麽多?”夕夕驚訝地挑起了眉毛。


    “我就說嘛,這人有毛病。不過,別管了,全交給你朋友就行。”我大度地說。


    既然都是燕歌行的錢,我懶得沾手,直接交給奶茶店店主,也就兩清了。


    夕夕搖頭:“這麽多錢呢,我得打電話跟她說一下。”


    說完,她站起身,蹦蹦跳跳地出門回書店去。


    “鬥殺燕塗鴉不是件容易的事,但是隻要我出手,燕歌行就會暗中幫忙促成此事。”這是唯一讓我心裏有底的一個積極因素。


    我翻著袋子裏的書,隨手抽出一本。


    那一集的題目叫做《海底神墓》,從介紹看,說的是主角楊風深入北海道海底打探史前神墓的故事。


    某些曆史資料中提到過,自古以來,日本國土狹窄,無法使用大量的土地去埋葬死者,於是在土葬公墓供不應求之後,國家號召國民實行“火葬加海葬”的處理方式,骨灰全部撒入大海,與大自然融為一體。


    以上是普通國民環保、公益的做法,但很多有錢人、大財閥為了達成“天地之間、保有其軀”的目的,竟然耗費巨資,在近海大6架上修建海底墓穴,以達到與天地同朽的目的。


    漫畫中的海底神墓來自遠古時期,近人根本無法考證其建立年代和成因,隻能冠之以“神墓”之名,意即是“神之墓穴”。


    我很佩服作者的想象力,他筆下的人物故事竟然與我現在研究的真實事件非常近似,鏡室沉沒之後,其命運大概也像海底神墓那樣,永遠埋進深海,億萬年後,滄海桑田,才能以史前古墓的形象重現人間。到那時候,我們這些人就早都不複存在了。


    “唐晚!”紮在我心上的刺又動蕩起來。


    她就像投映在我心湖上的一顆最亮的星,雖然美麗,卻已經成了無法挽回的絕響。


    這冊漫畫書給予我的,不僅僅是感官娛樂,更有深刻雋永的啟迪,讓我過目不忘。


    在漫畫書原著作者飛天的筆下,日本神墓沉沒於無盡的深海,直抵大6架甚至是位於大6架上的深井之內,人類的力量已經無法觸及它,隻能靠著主角“非人”之力探索其奧妙。


    想象力是無窮、無盡、無止境的,這也正是文學作品最可貴、最迷人之處。少年時,我也曾有文學夢想,但囿於家境和學識、學曆,最終沒能走上文學之路,做一個純粹的文學青年,這真的是一件非常遺憾的事。


    在欣賞漫畫書的同時,我感受到內心激蕩的莫大悲哀。


    現實生活不可能像漫畫中的情節一樣,可以借助“非人”的力量,為所欲為,無所不能。我是夏天石,一個生於斯長於斯的普通濟南青年,而且我目前接觸的奇術師雖多,但卻沒有一個能達到“非人”境界。


    別人的故事再精彩,那也隻是紙上的故事,不可能為我解決任何困難。


    我能做的,就是無論山多高、水多遠,持續前進,艱難跋涉,直到輝煌登頂或者中道崩殂。


    沉入海中的神墓或許還可以駕駛級潛艇去探索其秘密,但沉入土中的鏡室呢?又該借用哪種工具去尋找它?


    這是一個無解的問題,至少在我的知識範疇之內,還沒有哪種地底掘進機械隨心所欲地到達一切地方。


    濟南現在正在修建地鐵,那種“盾”級地底掘進機械造價昂貴卻效率低下,看來是幫不上我什麽忙了。


    “到底該怎麽辦呢?”我漫卷著手裏的書,腦子裏走馬燈一樣放映著鏡室裏生的種種件件。


    此刻,我最追悔莫及的是,一直都忽視了鏡室裏存在的巨大危險,在能夠帶唐晚逃離的時候卻什麽都沒做,直接導致了她隨鏡室一起沉淪的事實。世界上沒有賣後悔藥的,一切過去,就不重來。


    “噗通”,隔壁書店裏傳來重物倒地之聲。


    我沒有絲毫猶豫,立即起身,飛奔出門。


    第六感是最敏銳的,那聲音傳來時,我已經意識到情況有變。


    買書時,我隻在書店外站著,並沒有踏足店內。現在,我輕輕一閃,便進了那扇門,站在靠近門口的收款台前。


    夕夕已經落在一個瘦高的蒙麵人手中,剛才燕歌行留下的信封也進了蒙麵人的外套口袋,隻露出黃褐色的一角。


    蒙麵人手中有刀,刀刃架在夕夕脖子上。


    很明顯,他下一步的計劃是逼迫夕夕打開收款箱,拿走裏麵的錢。


    所以,他跟我隻隔著一張桌子,後背抵牆而立。


    “求財吧朋友?”我問。


    蒙麵人含糊不清地回答:“對,求財,給我錢就沒事了,不給錢我就宰了這小姑娘。”


    我笑了:“你這——光天化日的,到這裏來打劫,朋友你是不是瘋了?這裏離著泉城路派出所幾百米,一旦有人報警,11o警察一分鍾就到,你往哪兒跑?再說,你是不是第一次幹這種事?就這個書店的經營狀況,一天下來的流水不到一千元,很多人還是刷卡付賬的。就算她老老實實地打開收款機,你也搶不了多少錢。何必呢?還殺人?為了幾百塊錢殺人,你的命就值那麽多嗎?好了,我告訴你,那信封裏的錢比收款機裏的錢都多,快拿上跑路吧,趁著我還沒改變主意。”


    這些都是實情,這搶劫犯但凡是做過狀況調查,就不會來搶劫書店。


    當今這個社會,大家都不怎麽讀書,所以書店的生意慘淡到驚人的地步,很多店一整天都賣不掉一本書,當然也就沒有任何打劫的價值。


    “你說的都是真的?”蒙麵人問。


    我向旁邊讓了讓,做了個“請出去”的手勢。


    “好,我給你麵子,不搶這女孩子了。”蒙麵人鬆了口氣,把刀從夕夕脖子上拿開。


    搶劫犯的目的都是求財,而且好多都是臨時起意,沒有特別精準的目標。遇到我,算他好運,因為我壓根就沒想去舉報他。如果一個人連幾百塊都敢搶的話,一定是被貧窮逼到了絕路上。


    “走吧。”我又退了一步。


    蒙麵人放開夕夕,走出收款台,準備帶著信封揚長而去。


    “先生,別放過他,報警,快報警!”夕夕叫起來。


    蒙麵人剛剛放下的刀又揚起來,寒光閃閃的刀尖正對著我的臉。


    我忍不住再次催促:“快走吧,快走吧——”


    忽然,我看到他裝信封的口袋裏還有別的東西,看口袋的凹凸特征,那應該是一部手機。


    “喂,朋友,把女孩的手機還給她。”我低喝了一聲。


    蒙麵人猶豫了一下,猛地搖頭:“吃了的肉就不能再吐出來了,這是我們的行規。”


    奇怪的是,剛剛還叫嚷報警抓人的夕夕一下子改變了態度:“先生,手機我不要了,讓他趕緊走吧。”


    我盯著蒙麵人,同時用眼角餘光瞥著夕夕。


    “你走吧,別讓我再看見你!”夕夕喊著。


    蒙麵人有些猶豫,站在距離我三步遠的地方,單手舉刀,不知道該進還是該退。


    “錢你拿了,手機不值錢,算了吧?”我采取了商商量量的口吻,不想激怒對方,也不想讓夕夕白白丟了手機。


    的確,手機不怎麽值錢,即使是最新的蘋果新機,也不過五千塊而已。現代人最看重的,是手機通訊錄裏存著的電話號碼,丟了那個,很多老朋友就直接聯係不上了。


    蒙麵人又猶豫了幾秒鍾,一下子掏出了手機。


    那是一個很普通的聯想手機,外殼白色,根本不值錢,最多也就值兩三百塊罷了。


    “看,朋友,這手機對你來說沒多大意思,對吧?別把事做絕了,逼得我報警抓人。為了幾百塊,值當嗎?”我繼續勸說。


    蒙麵人不再猶豫,把手機放在收款台上。


    “走吧。”我擺擺頭。


    他大步向外走,到了門外,才慌忙把刀子插進袖子裏,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拐進了另一條通向泉城路的小巷。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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