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廚房裏闖出來的美國麵包大王凱瑟琳·克拉克,標榜她自己的麵包是“最新鮮的食品”,為了取信於消費者,她在包裝上特別注明了烘製日期,保證絕不賣存放超過了3天的麵包。


    起初,這規定給她帶來巨大的麻煩。因為一種新產品上市,銷路不可能馬上好起來。存貨一多,要嚴格執行“不超過3天”的規定就相當困難了。尤其是各經銷店大都怕麻煩,雖然過期麵包由凱瑟琳回收,但他們不願天天檢查,換來調去,而寧願把過期的麵包留在店裏賣。


    許多人還抱怨凱瑟琳未免太認真,一個麵包放3天也壞不了,為什麽非要3天換一次不可?


    凱瑟琳認為,吃的東西,新鮮度是頂重要的條件。隻要在消費者心目中樹立起良好信譽,自己的麵包就是不同於別人的麵包,就成功了一半。


    針對經銷商方麵的問題,凱瑟琳實行了一套新辦法。由公司派人把烘好的麵包用車直接送給經銷商,按地區排了一個循環表,每3天送一次,同時把經銷店沒賣完的麵包收回。如果有的店不到三天就把存貨賣完了,可以隨時用電話通知,馬上就送貨上門。


    這樣的方法,麻煩了自己,方便了經銷商,但卻使自己的原則“超過三天不賣”得以堅持實行,保證了上市麵包新鮮,並以此嚴格要求自己的職工,命運終於賜給她一次戲劇性的宣傳機會。


    一年秋天,一場大洪水導致了麵包的緊缺。凱瑟琳公司的外勤人員由於沒有接到特別的指示,照常按循環表出外到各經銷店送剛烘製出來的新鮮麵包和回收超過期限的麵包。


    一天,運貨員乘車從幾家偏僻商店回收了一批過期麵包。返程途中,停在人口稠密區的一家經銷店前,立刻被一群搶購麵包者包圍住了,提出要購買車上的麵包。


    運貨員解釋麵包是過期的,不能賣給大家,反而被誤解為想囤積居奇,人越圍越多,幾個記者也加入其中。


    運貨員被逼得無奈,隻得解釋道:“各位先生、女士,請相信我,我決不是想囤貨投機而不肯賣,實在是我們規定得太嚴了。車上的麵包全是過期的,如果老板知道我把過了期的麵包賣給顧客,我就會被開除。因此請你們原諒。”


    由於大家迫切需要麵包,這車麵包最後還是在雙方的“默契”下,很快被“強買”一空。


    幾位新聞記者將獲得的這一獨家新聞,著力渲染,登在報上,成了轟動一時的新聞。凱瑟琳公司的麵包新鮮,誠實無欺,給消費者留下無比深刻的印象。


    在上述的麵包風波裏,宏觀地看,凱瑟琳指責運貨員違反規定,賣過期麵包給顧客(這些從運貨員的顧慮中體現),實際是“罵”其他麵包商的麵包不新鮮。這就是巧使“指桑罵槐”妙計,樹立起自己麵包最新鮮的良好形象。對經常上當受騙的消費者來說,自然具有巨大的吸引力。


    正因為這一點,凱瑟琳隻用了短短十幾年功夫,就把一個家庭式的小麵包店完全變為現代化大企業,每年的營業額從2萬多美元猛增到100萬美元,躋身於世界經濟強人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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