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拒――絕!”我用力甩開他的雙手,這個瘋子!


    阿正往後退了兩步,有些失望,有些沮喪。(..info)


    “明哥,你不支持我嗎?我想給小蘿卜治病,想讓那些混混們絕跡……”


    “我也想。”我看著他:“可是不會用這種方式。”


    “你是認為,我這樣做,和那些混混們沒有什麽區別?”阿正似乎發現了問題所在,疑惑地問我。[


    “對。”我點點頭:“你現在的所作所為,和他們沒有兩樣。”


    “不不不。”阿正繼續搖頭:“我和他們不一樣。我的三狼會――不,是你的三狼會,成立的主要目的,就是維護x縣的和平,不讓那些混混們為非作歹,讓孩子們高枕無憂,讓老人們安享晚年――”


    阿正越說越興奮:“明哥,我堅信自己是代表正義的一方。(..info)有時候正義,是需要付出代價的!”


    “那是你心中自以為是的正義!”我堅決搖頭,想要杜絕他這種瘋子一樣的想法:“你來維護x縣的和平?那要警察做什麽?”


    “他們?”阿正嗤之以鼻:“他們隻是一群拿工資的廢物罷了――明哥,不用說我,就是你,你在被馬良勒索之後,不是也去投靠過所謂的警察?有用麽?”


    我頓時啞口無言,想不出更好的說辭來對抗阿正了。


    “所以……”阿正看著天空:“正義掌握在我們自己手中!”


    我往後退了兩步,以我僅僅十六歲的腦袋,還不足以思考這些深奧的問題。可是隻比我小一歲的阿正,因為經曆的關係,似乎要比我懂得更多。


    可是我知道,他說的一定不對,一定哪裏有問題。.info


    可是,我卻找不出來問題所在,找不到問題的答案。


    以暴製暴,就一定對麽?可是,一個月前,我不是用了同樣的方式,去打垮了四大金剛麽?雖然號稱自己從來不組建任何幫派,可是卻和金仁金義兩兄弟達成聯盟。雖然堅決反對征收所謂的小弟,可是在關鍵時刻,不是把阿正的同學們全叫來了嗎?


    我突然覺得頭痛無比,這些事情擺在我的麵前,像一個被裹的亂七八糟的毛球,而那根被隱藏起來的線頭,卻怎麽也找不到。


    ==========================================================


    這篇小說的原型,本來是準備用第三人稱的。


    寫了幾章之後,發現感覺出不來。(現在那幾章還在起點裏,有些朋友應該看過。)


    這篇小說本來的名字是:軟蛋成長日記。


    本來就準備講述一個經常受人欺負的少年,在經曆過一次次事件之後,逐漸成長為一個又擔當的男子漢。


    作為小說,它一定有誇張的部分,肯定會有一群兄弟,肯定會有一些感情經曆。


    這些在一部小說裏的,都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我想你產生一些問題的原因,是因為我用“我”的當做敘述故事的稱呼。


    讓你覺得這些事情都是在講述“我”的經曆,以及我yy出來的東西。


    而實際上,周明不過是我虛構的一個“故事主角”,和其他任何一部小說的主角沒有絲毫差別,隻不過不同的是,我用了“我”來敘述。


    周明被打,大家覺得是我被打;周明被人愛,大家覺得是我被愛。


    這種情緒上的轉移,我在寫第一部小說《愛上痞子女》的時候就已經見識過了。直到現在還有人問我,那兩個女生真的存在嗎?


    怎麽可能呢,看小說喜歡把主角和作者聯係起來


    你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


    每一個作者在寫小說的時候,都喜歡在主角裏帶上一點點自己的影子,然後給他無與匹敵的好運氣,和無與倫比的桃花運。


    這樣的作者,我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


    所以,請把它看做一部小說,而不是我的傳記。謝謝。


    我的初衷,是反對校園暴力。


    可能文筆有些稚嫩,但有關校園暴力的探討,還會繼續。


    =-----以上,有感於某位讀者的評論而發,我不否認這小說裏有真實事件的影子,絕大部分也是虛構出來的,所以請大家……不要再給我扣帽子了。


    這是周明,是周明~~~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拒入黑道:和不良少年戰鬥的日子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飄天文學隻為原作者撫琴的人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撫琴的人並收藏拒入黑道:和不良少年戰鬥的日子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