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紫蝶姑娘回去之後,大家都突然間覺得好累。
兩件命案,似乎一點聯係都沒有,可又好像有那麽一絲聯係,究竟誰是凶手,則讓人想破了腦袋。
在紫蝶姑娘回去之後,花郎將自己關在了房間裏,並且不讓任何人去打擾他,大家知道,花郎這是在思考,而他們更清楚,當花郎這樣思考的時候,也就是說他覺得他掌握的線索已經夠多了,而他現在所要做的,就是將這些線索串聯起來,進而找出凶手是誰。
花郎在屋內待了許久,一直到夜已深深的時候,他才從裏麵走出來,當他從屋內走出來的時候,臉上帶著淺淺笑意,眾人見他如此,都有些興奮,因為他們知道,花郎一定是想通了。
“你知道凶手是誰了。”在花郎走出來的時候,溫夢有些迫不及待的問道。
花郎笑著點點頭:“知道是誰了,不過要想讓她伏法,卻並不容易,我要去一趟府衙,你們在家裏等著吧。”
大家相互望了一眼,然後皆是點頭。
花郎去府衙很久,一直到月已中天的時候才回來,那個時候,溫夢已經不知醒了睡睡了醒多少次了,不過在花郎回來的時候,她已經熟睡了,她熟睡的樣子很漂亮,也很安靜,花郎坐在床頭看著溫夢的臉頰,突然間發現溫夢已經不再年輕了,仔細算算,現如今的溫夢已經快三十歲了吧。
快三十歲的溫夢,仍舊時不時發一發大小姐的脾氣,有時很調皮,讓人一點想不到她已經三十了,而當她睡下安靜下來的時候,花郎才發現溫夢的眉宇間多了一絲成熟的風韻,這風韻更能吸引人,讓人忍不住想要親上一口。
而花郎就真的忍不住親上去了,溫夢是個有武功的人,所以在花郎親上去的時候,她突然醒了,她醒來之後本能的要出手,可當她看到是花郎的時候,卻突然臉頰微紅起來,她是知道花郎剛才做了什麽事情的。
看到溫夢臉頰微紅,花郎笑了笑,他們兩人也算是老夫老妻了吧,在房間裏吻一下,有什麽害羞的呢。
花郎笑的有些得意,然後緊緊的將花燕兒摟進了懷裏。
一夜無話,次日一早,花郎什麽都沒有做,隻是坐在家裏休息,溫夢見此,問道:“昨天晚上你去府衙都做了什麽。”
花郎有些詭異的笑了笑:“等到時候你們就知道了,再等等吧。”
“可……”溫夢的話終究是沒有說出來,如今的他們,也隻有等了。
所幸的是,他們並沒有等多久,因為在午時之前,一名衙役急匆匆跑來,說將凶手抓住了。
一聽抓住了凶手,溫夢連忙問道:“凶手是誰。”
“就是那個紫蝶姑娘。”
“是她。”溫夢有些不敢相信,像她那樣的女人,怎麽可能是凶手呢,驚詫間,溫夢又問道:“她不是很喜歡柴目的嗎,為了柴目獨身了那麽久,她怎麽可能殺死柴目的。”
對於溫夢的這個問題,衙役給不出回答,他看了一眼花郎,花郎淺淺一笑,道:“其實很簡單,正是因為紫蝶喜歡柴目,所以才會因愛生恨想要殺了柴目,大家試想,紫蝶為了柴目苦等那麽多年,而柴目呢,成為了財閥,可卻從來沒有想到過紫蝶姑娘,後來好不容易兩人在一起了,柴目卻又不肯承認她的身份,隻與之偷偷摸摸的在一起,試問哪個女人肯忍受一個男人這樣的行為。”
“對,不能忍受。”溫夢有些生氣,如果是她,隻怕也要忍不住殺人的。
愛到深處,人便會思考自己這樣的愛是不是值得的,如果突然有一天,她發現自己的愛原來根本就一文不值,而她的青春卻早已浪費,她是不是很恨心痛呢。
此時的大家都已經理解了紫蝶姑娘心裏的想法,隻是,大家卻還有一個疑問。
“你們是怎麽抓住紫蝶的。”
“很簡單啊,用那個時修當誘餌,這還是花公子告訴我們的。”
大家將目光投到了花郎身上,花郎又是淺淺一笑,道:“其實在紫蝶準備殺人的那天晚上,她已經發現屋內有個人在躲藏了,為此她便讓那個人看到自己離去,以此來證明自己的清白,而在時修去其他地方盜寶的時候,她則回來殺人,她以往自己這樣做的天衣無縫,事實也的確如此,不過如果時修肯出麵證明他親眼看到過紫蝶殺人的話,那麽情況就另外不同了,如果時修說他在去其他地方盜寶的時候突然擇了回來,然後剛好看到紫蝶殺人,那麽不管紫蝶信不信時修說的話,這對紫蝶來說都是威脅,所以我們在這個時候設一個小小的陷阱,那紫蝶自然就鑽了進去。”
花郎並沒有說那個陷阱是什麽,不過大家都能夠推測出來,因為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隻有那種辦法能夠讓紫蝶露出破綻來。
在花郎說完那些話之後,衙役站在一旁問道:“如今知府大人已經將時修給放了,紫蝶則被關押進了大牢,不日就要宣判,花公子是否去府衙與大人一會。”
花郎想了想,道:“暫時我就不去府衙了,如今柴目被殺案雖是解決了,可富貴山莊趙七娘女兒被殺案卻還沒有解決,你回府衙告訴李大人,讓他帶人去一趟富貴山莊,我們在哪裏等著他,等他將凶手繩之以法。”說完這幾句話後,花郎的神情微微有些許變化,不過眾人並沒有注意到,他們隻注意到了花郎剛才說的那句話,將凶手繩之於法。
“花郎,你連是誰殺死的趙七娘的女兒也知道了。”
花郎點了點頭,然後好像不想再多說其他,直接道:“我們去富貴山莊吧。”
本來毫無頭緒的命案,突然間就要被破了,大家的心裏都無比的激動,溫夢更是心中暗想,終於可以提那個剛出生的嬰兒報仇了。
大家的步伐有些快,可卻十分堅定,他們一行人向富貴山莊行去,一路上引來了不少人的側目。
兩件命案,似乎一點聯係都沒有,可又好像有那麽一絲聯係,究竟誰是凶手,則讓人想破了腦袋。
在紫蝶姑娘回去之後,花郎將自己關在了房間裏,並且不讓任何人去打擾他,大家知道,花郎這是在思考,而他們更清楚,當花郎這樣思考的時候,也就是說他覺得他掌握的線索已經夠多了,而他現在所要做的,就是將這些線索串聯起來,進而找出凶手是誰。
花郎在屋內待了許久,一直到夜已深深的時候,他才從裏麵走出來,當他從屋內走出來的時候,臉上帶著淺淺笑意,眾人見他如此,都有些興奮,因為他們知道,花郎一定是想通了。
“你知道凶手是誰了。”在花郎走出來的時候,溫夢有些迫不及待的問道。
花郎笑著點點頭:“知道是誰了,不過要想讓她伏法,卻並不容易,我要去一趟府衙,你們在家裏等著吧。”
大家相互望了一眼,然後皆是點頭。
花郎去府衙很久,一直到月已中天的時候才回來,那個時候,溫夢已經不知醒了睡睡了醒多少次了,不過在花郎回來的時候,她已經熟睡了,她熟睡的樣子很漂亮,也很安靜,花郎坐在床頭看著溫夢的臉頰,突然間發現溫夢已經不再年輕了,仔細算算,現如今的溫夢已經快三十歲了吧。
快三十歲的溫夢,仍舊時不時發一發大小姐的脾氣,有時很調皮,讓人一點想不到她已經三十了,而當她睡下安靜下來的時候,花郎才發現溫夢的眉宇間多了一絲成熟的風韻,這風韻更能吸引人,讓人忍不住想要親上一口。
而花郎就真的忍不住親上去了,溫夢是個有武功的人,所以在花郎親上去的時候,她突然醒了,她醒來之後本能的要出手,可當她看到是花郎的時候,卻突然臉頰微紅起來,她是知道花郎剛才做了什麽事情的。
看到溫夢臉頰微紅,花郎笑了笑,他們兩人也算是老夫老妻了吧,在房間裏吻一下,有什麽害羞的呢。
花郎笑的有些得意,然後緊緊的將花燕兒摟進了懷裏。
一夜無話,次日一早,花郎什麽都沒有做,隻是坐在家裏休息,溫夢見此,問道:“昨天晚上你去府衙都做了什麽。”
花郎有些詭異的笑了笑:“等到時候你們就知道了,再等等吧。”
“可……”溫夢的話終究是沒有說出來,如今的他們,也隻有等了。
所幸的是,他們並沒有等多久,因為在午時之前,一名衙役急匆匆跑來,說將凶手抓住了。
一聽抓住了凶手,溫夢連忙問道:“凶手是誰。”
“就是那個紫蝶姑娘。”
“是她。”溫夢有些不敢相信,像她那樣的女人,怎麽可能是凶手呢,驚詫間,溫夢又問道:“她不是很喜歡柴目的嗎,為了柴目獨身了那麽久,她怎麽可能殺死柴目的。”
對於溫夢的這個問題,衙役給不出回答,他看了一眼花郎,花郎淺淺一笑,道:“其實很簡單,正是因為紫蝶喜歡柴目,所以才會因愛生恨想要殺了柴目,大家試想,紫蝶為了柴目苦等那麽多年,而柴目呢,成為了財閥,可卻從來沒有想到過紫蝶姑娘,後來好不容易兩人在一起了,柴目卻又不肯承認她的身份,隻與之偷偷摸摸的在一起,試問哪個女人肯忍受一個男人這樣的行為。”
“對,不能忍受。”溫夢有些生氣,如果是她,隻怕也要忍不住殺人的。
愛到深處,人便會思考自己這樣的愛是不是值得的,如果突然有一天,她發現自己的愛原來根本就一文不值,而她的青春卻早已浪費,她是不是很恨心痛呢。
此時的大家都已經理解了紫蝶姑娘心裏的想法,隻是,大家卻還有一個疑問。
“你們是怎麽抓住紫蝶的。”
“很簡單啊,用那個時修當誘餌,這還是花公子告訴我們的。”
大家將目光投到了花郎身上,花郎又是淺淺一笑,道:“其實在紫蝶準備殺人的那天晚上,她已經發現屋內有個人在躲藏了,為此她便讓那個人看到自己離去,以此來證明自己的清白,而在時修去其他地方盜寶的時候,她則回來殺人,她以往自己這樣做的天衣無縫,事實也的確如此,不過如果時修肯出麵證明他親眼看到過紫蝶殺人的話,那麽情況就另外不同了,如果時修說他在去其他地方盜寶的時候突然擇了回來,然後剛好看到紫蝶殺人,那麽不管紫蝶信不信時修說的話,這對紫蝶來說都是威脅,所以我們在這個時候設一個小小的陷阱,那紫蝶自然就鑽了進去。”
花郎並沒有說那個陷阱是什麽,不過大家都能夠推測出來,因為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隻有那種辦法能夠讓紫蝶露出破綻來。
在花郎說完那些話之後,衙役站在一旁問道:“如今知府大人已經將時修給放了,紫蝶則被關押進了大牢,不日就要宣判,花公子是否去府衙與大人一會。”
花郎想了想,道:“暫時我就不去府衙了,如今柴目被殺案雖是解決了,可富貴山莊趙七娘女兒被殺案卻還沒有解決,你回府衙告訴李大人,讓他帶人去一趟富貴山莊,我們在哪裏等著他,等他將凶手繩之以法。”說完這幾句話後,花郎的神情微微有些許變化,不過眾人並沒有注意到,他們隻注意到了花郎剛才說的那句話,將凶手繩之於法。
“花郎,你連是誰殺死的趙七娘的女兒也知道了。”
花郎點了點頭,然後好像不想再多說其他,直接道:“我們去富貴山莊吧。”
本來毫無頭緒的命案,突然間就要被破了,大家的心裏都無比的激動,溫夢更是心中暗想,終於可以提那個剛出生的嬰兒報仇了。
大家的步伐有些快,可卻十分堅定,他們一行人向富貴山莊行去,一路上引來了不少人的側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