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氏連忙讓白穗去廚房要些點心來,還特意吩咐要孕婦可以吃的,她要好好和小姑子聊一聊馮家的事兒。


    宋茹聽了馮家的下場,其實也挺解氣的,不過在婆家她無人可說,總不能對著趙雁林大談馮家吧,所以隻能忍著。


    隻有回了娘家了,宋茹才能和嫂子好好嘮一嘮:


    要說馮家呢,祖上風光過,所以狐假虎威得混了兩三代也沒翻車。他們自覺是自家的地位還在,其實不過是馮家老爺子老太太對外的形象營銷得好,欺負的都是自家的佃戶下人,不然就是根本無從反抗的兒媳婦。


    而且前些年為了讓兒子出人頭地,對他們管得很嚴格,馮家大郎三郎也沒什麽機會做壞事。


    一直到近幾年,馮家二老想著孩子都三四十歲了,眼看著沒什麽前途了,不能再那麽管了,就讓他們接手了家裏的鋪子產業。


    自然,要接手產業,難免要常在外頭打點應酬,不過是幾個月的功夫,原本隻是窩裏橫,勾心鬥角爭家產的倆兒子,就開始在外麵瞎折騰了。


    他們以為隻是風流債,再嚴重也就是交個罰金,或者舍了一兩個家仆去頂罪,卻沒想到,這隻是個導火索。


    曾經被馮家得罪過的人家,覬覦馮家在鄉下上等田、在縣裏好地段鋪子的人家,甚至是姻親,也就是曾教過宋茹刺繡的那個守寡嬸娘的娘家,都開始或真或假地往他們身上潑髒水。


    尤其是那個守寡的嬸娘,這麽多年在馮家吃不好,穿不好,一說就是讓她有誠意地守寡。


    她能不怨恨嗎?反正馮家要倒了,以她守了多半輩子的名聲,就是回了娘家,也有口飯吃。所以她毅然決然地把這些年看到的、聽到的、猜測到的各種密事,都告訴了娘家人。


    雜七雜八的罪名被羅練得太多,就連馮大郎在外麵喝醉酒,憤世嫉俗地罵了幾句官場黑暗,又誇前朝優待讀書人,都被人告了密。


    隻能說他們家不倒黴,誰家倒黴呢?雖然這個朝代還沒興起什麽文字獄,朝堂還算允許文人批評,但他這種做法,哪個人做了縣令還敢從輕發落?不然還要被人以為是自己有這樣的想法了。


    馮家大嫂是個精明人,看風向不對。就帶著孩子回了娘家。她弟媳婦,雖然一向愛和大嫂掐架,但真碰到事兒,他又很信服大嫂的判斷,於是她也帶著孩子以避風頭的理由回了娘家。


    直到馮家老兩口的兒子都被流放的被流放,被關押的被關押,他們一看下半輩子沒了指望,這才想起來還有兒媳婦和孫子、孫女呢。


    所以馮家堅決不許自家的血脈養在別人家。哪怕馮家出了這種事,但做祖父母的,要求孫子、孫女在自己家生活,理由也很正當。


    求助無門,馮大嫂突然想起過年的時候,公婆帶著下人們去宋家,回來好像聽他們提過一句,宋茹再嫁的那個男人,和縣令有些交情。


    馮家嫂子自覺抓到了救命稻草,就寫信來希望宋如能幫他一把。


    “那你準備幫他嗎?而且我記得妹夫不是唬他們呢?”


    宋茹解釋道:


    “其實也不是唬他們,也算是見過幾麵。不過,我那前任公婆,可不是能心甘情願獨自撫養孫子孫女的人,所以不是要把我那大嫂和弟媳婦留下,就是要求他們拿錢來換孩子。”


    的確,馮家成年男子就剩一個隨時會咽氣的老爺子,錢估計也不剩什麽,名聲壞完了,哪來的能力去養大孫子孫女?


    說不定還很願意姻親替他們養孩子呢,不過是想訛一筆錢出來,留著給自己養老而已。


    “我那大嫂掌管中饋十幾年,手裏不可能一點兒都沒截留。我相信,她隻要願意出錢,馮家會放人的。所以我暫時也不準備管,省得她什麽代價都不想付,全指著我幫她。”


    沈氏也是這個想法,他們家願意償還恩情,卻不願意被人當冤大頭糊弄。


    不過,馮家的事,到底和他們關係不大了,等馮大嫂那邊再傳信過來,他們再決定要不要幫、如何幫。


    沈氏歎息,當年馮家提親,她已經過門了,也是見過這家人的,原本瞧著也是體麵人家,不然王家和宋家也不會都同意了。


    誰想到荒唐起來能到這個地步呢?真是時易世變啊。


    不過,當年王宋兩家也是親密無間,沈氏不曉得多感激宋姑母總在幫扶自家相公,才能讓他堅持考學。她還很親熱地把陳氏看做親嫂子,畢竟李氏一直很少回黎陽縣,沈氏和大表嫂並不熟悉。


    可現在呢,雖沒有撕破臉,但最起碼對沈氏來說,她對王家的態度已經大不如前了。


    送走宋茹他們,宋老太太還是有些不放心女兒:


    在她看來,一個婆婆,萬事不管,閑話還多,但也需要恭恭敬敬地伺候著,不能憑著肚子拿捏婆婆。還有繼子繼女,正是需要照看的年齡,宋茹如果撒手不管,倒顯得她之前都是裝樣子了。


    這麽一想,越發覺得女兒沒人幫扶,她就想等閨女生完孩子再離開。


    但沈氏不同意,宋念是肯定要盡快趕過去的,哪有拜了師連續八九個月不去隨先生學習的?


    這時候自家婆母留下,她就不可能跟著去府城了,畢竟哪有把婆母孤零零扔在老家,兒媳婦去府城享受的?


    她走不開,孩子也不能去,那他們母子四人就得和宋念分開多半年。如果小姑子生了孩子,婆母又想等著閨女做完月子,等著外孫過周歲。


    那難不成就讓宋念一個人孤零零地在府城住著?她倒不是懷疑宋念的為人,但到底是有風險的。


    宋筠堅決站在她娘這一邊。分居兩地,最容易影響感情了好麽。現代已婚男女,出軌還要麵臨道德譴責、財產損失,古代可沒有。


    宋念要是真收了個小白蓮小綠茶的,沒人說他好色,隻會說他無人照顧、不得不收。


    宋筠這一刻幾乎能想到她看過的一部劇:正妻帶著孩子在老家吃糠咽菜,掙錢供男人搞事業,最後卻是二房三房四房跟著男人瀟瀟灑灑過日子,最後寵愛歸人家,家產歸人家,正經嫡出卻死傷慘重瘋瘋癲癲。


    她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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