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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用餘光瞄了一眼坐在我對麵的女人,哦,對了,我其實很不喜歡來這家飯館,但是突然有一天就喜歡來了,這個原因我估計忘記了,我是個忘性很大的人,我覺得這樣沒什麽不好。


    我繼續審視我眼前這個女人,她的發型是幾百年前已經流行過時的爆炸頭,誇張的頂在頭上的頭發,使得她的頭看起來足以用四個字形容:遮天蔽日。我想我不喜歡這種發型的女人。她的臉上畫著濃烈的煙熏妝,我想很少有女人能駕馭這種妝,如果畫的好還行,隻是她的妝用兩個字形容:毀容。


    她的嘴唇塗著粉色的口紅,她喝過水的杯子上印著粉色的唇印。哦,我想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她正伸出舌頭舔著杯子上的唇印。哦,我發誓我要瘋掉了,我真怕會有人以為我們認識。


    對了,她穿著黑色如漁網般的絲襪,腿看起來有些修長,我說了這還不是重點,重點是她穿著一件藍色針織紗,我確定那件針織紗是冬天穿的,我的手機很準確的告訴我現在是夏季,因為上麵顯示的是2012年6月3日,哦,我相信一定是夏季,飯館裏的人都穿著短袖,我再次確定了現在真的是夏季鳳傾天下,馭獸狂妃最新章節。隻是我不明白為什麽上身是冬天,下身又奇跡般的變成了夏天,她下身穿著粉色短裙以及紅色涼鞋,涼鞋裏麵能看見那黑色如漁網般的絲襪。


    她開始掏出手機打著電話,觸電般的笑著,肩膀隨著抽搐,這樣我勉強還能接受,接下來是。她的小聲竊笑變成了爽朗的大笑,飯館裏的人再次把目光聚集到我們這桌,我說過:隨時帶著一本書絕對有好處,一來可以裝成文人墨士,二來可以在遇到緊急的情況下擋住自己的臉。我趕緊舉起我手中一本組織胚胎學擋在臉上,對了。我發誓我絕對不知道這本書裏麵寫了些什麽,連多少頁都不知道,我隻知道,這本書絕對是我所有書中重量最為輕的,其實,我看重的是它的重量。


    曾經有許多人問過我喜歡什麽樣的女人。我說我也搞不清楚,他們會說:溫柔的?野蠻的?乖巧的?可愛的?性感的?酷酷的?帥氣的?漂亮的?醜陋的?高的?胖的?瘦的?。。。我估計我無法例舉完他們說的那些所謂的形容詞。


    為了搞清楚我自己喜歡什麽樣的女人。我開始和各種各樣的女人交往,有人說交往的女人多了,就證明那個男人是個花心的男人,於是,我得到了毫無理論根據的定位。有一天,我承認了自己花心。可是我並不承認我自己濫情,至少現在沒有一個女人來找我要做人流的費用。


    在我所有女朋友中,我記憶比較深刻的是以下四位。


    第一個女孩是一個溫柔如水的女孩。她總是羞答答的叫著我的名字,我從來沒見她發過一次脾氣,而每次我衝她發火時,她總是低著頭一句話不說,這種人的缺點是你和她吵架時完全找不到氛圍,哦,她甚至會擔憂的叫我不要發火,這樣對身體不好。我和她分手時說的最後一句話是:以後不要全心全意去對待一個人,因為沒有一個人會全心全意去對待你。


    part2與純彩的初次相遇2


    第二個女孩是一個很有個性的女孩,那時候她問我:喂,白文靜,你有女朋友嗎?我說沒有,她說怎麽會沒有,你的女朋友不是我嗎?就這樣,我們在一起。我和她分手的最後一句話是:我不允許我的女人比我更有個性。


    第三個女孩是一個校花級的人物,所有男人看見都會臉紅的那種,我跟她交往完全是出於挑釁,因為她走路似乎從來都是望著天的,這種高傲姿態的人天生就會引起我的挑戰欲,我和她分手的最後一句話是:校花不過是一個笑話。


    第四個女孩是一個酒吧女,她長的很漂亮,尤其是性感,很多男人都喜歡性感的女人,至於原因,你去問弗洛伊德去吧。我和她分手的最後一句話是:你長得很像我的初戀。她說你的初戀是誰。我說我的初戀是一個妓女,她生氣的大罵我混蛋,最後我們告吹。


    綜上所訴:我的確就是個十惡不赦的混蛋,我很好奇的是我這種混蛋為什麽還能在這個世界上生活的如此逍遙。我最不能理解的是為什麽這個世界上大多數女人都喜歡像混蛋一樣的男人?是因為隻有混蛋一樣的男人才會讓她們痛?滿足了女人的天性:越痛越愛?


    反正我不會喜歡我眼前這個正吃著麵條,發出唬嚕嚕聲響的女人,我可以確定。


    “老板,再來70個湯圓。”她的口紅已經被她吃掉了。


    “你確定是70個湯圓?”老板驚恐的看著她。


    “廢話,盡管拿,我有的是錢,我什麽都沒了,就是有錢。”她大吼道。


    接著,她開始吃剛端上來的湯圓,她一口吃進去一個,吃相不堪。我絕對沒有勇氣再吃我眼前的那碗粥,因為我對麵這個女人在吃掉一碗麵後,又再次吃起七十個湯圓來,而她對麵的堂堂男兒,居然就吃了一碗粥,哦,這些不是重點,重點是我懷疑飯館裏的人會真的以為我認識她,哦,天哪,我怎麽可能認識這種:奇葩?


    接下來她開始使出渾身解數,層出不窮總裁貪歡,先做後愛最新章節。她開始放聲大哭,被咬爛的湯圓從嘴裏噴出來,粘在嘴角,我的胃在翻騰。飯館的人全部再次把目光移到我們這桌來,我繼續拿起組織胚胎學。


    我絕對是在3分鍾內見證了世間反差最大的兩種情緒:笑,哭。


    她越哭越厲害,隔著那本並不厚的書,我清楚的感覺到此時那些人的目光一定轉移到了我的身上,天哪,他們一定以為我跟這女人有一腿。我根本不認識她。


    我拿開書,現場的一幕如我想象的一樣,我開始快步邁出座位,準備逃離。


    “你女朋友都這樣了,你都不勸勸她嗎?”


    我說過這個世界上總有一些吃飽了沒事幹的人,於是他們漸漸賦予自己一種職業叫做:管的寬。


    “她不是我的女朋友。”我轉過頭回應著,那女人的哭聲比之前更為慘烈。不,可以說是壯烈。


    “死湯圓,我要吃死你,我要踩死你。”她站起身來指著我,我現在就是跳進長江都洗不清了,可是我現在分明是站在黃河。


    然後她將自己碗中剩下的湯圓倒在地上,揮動著腳在上麵使勁的踩著,飯店裏發出震耳的聲音,她重重的摔倒在地上。


    接下來的一幕足以讓我窒息,她躺在地上開始大笑起來。


    這家夥絕對是精神病,以我的初步診斷。


    2012年6月3日,如你們看到的一樣,便是和純彩的初次相遇,而我們的故事也從那一天正式開始。


    part3屬於朋友1


    有人說一個人的一生如果想要不寂寞,那就至少得有一個真心的朋友。朋友我到是有兩個,不過我並不知道他們真不真心,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在我的世界走著走著,我認為他們可以在裏麵跑來跑去了,這樣就足夠了,有些事,有些人,本來無需證明,喜歡證明的人都是庸人自擾之。當然,我並不針對哪個數學老師。


    我走在校園裏,手裏拿著那本組織胚胎學,我想我得去上課,因為是上解剖課,每個人都必須去做實驗,而且隻有一節課,石原說如果我不想下次和學弟學妹們一起做實驗最好還是去,我想為了保住我的麵子,我的豁出去。


    來來往往的女生會偷偷的把目光轉移到我身上,從高中開始,我就是被這樣的目光注視過來的,我想我跟齊倚天站在一起,就是萬眾矚目的焦點。哦,我並不認為我自己長得有多麽好看,隻是被認為長得好看的次數多了,所以我漸漸接受了大眾的審美觀而已。這是集體無意識嗎?一個人這樣認為不算數,兩個人這樣認為勉強算數,三個人這樣認為就是真理。哦,她們似乎一直都在將這個真理進行實踐。


    齊倚天我們管他叫大聖,看過西遊記的人應該都知道這個人物,但是此大聖絕非彼大聖,所謂的那個尖嘴猴腮的家夥。齊倚天有著俊美的五官,成績一級棒,那家夥似乎什麽都很強,我目前對他的評估是無懈可擊,他是我高中的死黨,我不知道像我這麽個混蛋怎麽會有那麽優秀的朋友,大聖說是因為我也有優秀的一麵,這話聽起來也不錯,好聽的話我也愛聽,因為我也是人,雖然我並不認為我是什麽好人。


    繼續轉到石原上來。你看吧,我的跳躍性思維又來了。他也是我高中的死黨,與其說是死黨還不如說是閨蜜,因為我曾經花了好長一段時間來辨別這家夥的性別,他的生理的確是男的,可是他帶著一張女人的嘴,每次他被甩,為了一些利益,我會在咖啡館聽他講一大堆的廢話,因為白峰那小子很多時候會斷了我的生活費,我從會說話的時候第一次叫他是叫:爸爸。於是我接受了這個我並不想接受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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